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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宏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6-06-20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Wuxi New Hongtai Electrical Technology Co.,Ltd
(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 1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封卷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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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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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释 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涵义:
一、普通术语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股份公司、新宏泰、新 指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宏泰股份
新宏泰有限 指 无锡新宏泰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萃智投资 指 北京萃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无锡富安 指 无锡市富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欧蒙 指 上海欧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城鹏顺 指 上海城鹏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厦门联容 指 厦门联容电控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新弘泰投资中心 指 无锡新弘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锡山宏泰 指 锡山市宏泰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锡山市微型电机厂,前身为无锡县堰桥微型电机厂,后更名为无
微型电机厂 指
锡县微型电机厂
佳凯电器 指 无锡市佳凯电器有限公司
宏泰电器 指 无锡宏泰电器有限公司
原名无锡堰桥实业总公司,1984 年 11 月成立,后因行政区划变
堰桥实业总公司 指
更,更名为锡山市堰桥实业总公司
苏州宏宝 指 苏州市宏宝电器有限公司
上海森立 指 上海森立电气有限公司
上海华通 指 上海华通低压开关有限公司
精益电器 指 上海精益电器厂有限公司
三信国际 指 三信国际电器上海有限公司
ABB 指 ABB(Asea Brown Boveri)集团及其下属公司
施耐德 指 德国施耐德电气(Schneider Electric)及其下属公司
罗格朗 指 法国罗格朗(Legrand)集团及其下属公司
西门子 指 西门子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德力西 指 德力西电气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上海人民电器厂 指 上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人民电器厂
富士、富士电机 指 富士电机株式会社(Fuji Electric)及其下属公司
三菱、三菱电机 指 三菱电机株式会社(Mitsubishi Electric)及其下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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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阿尔斯通 指 阿尔斯通有限公司(ALSTHOM LTD.)及其下属公司
GE,通用电气 指 通用电气公司 (General Electric Company)及其下属公司
伊顿 指 伊顿公司(Eaton Corporation)及其下属公司
东芝 指 日本东芝(TOSHIBA)及其下属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A 股、股票 指 每股面值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招股说明书、本招股说
指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明书
本次发行 指 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3,705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股东大会 指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或董事会 指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或董事会
监事或监事会 指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或监事会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
指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证券
瑞华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报告期 指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
二、专业术语
输电与配电简称输配电,是电力系统中发电厂(生产者)与电力
用户(消费者)之间输送电能与分配电能的环节。通常将电能从
输配电 指
电源点送往负荷中心的线路称为输电线路,将电能在负荷中心进
行分配的线路称为配电线路
低压电器是指用于交流 50Hz(或 60Hz)、额定电压为 1,000V 及
低压电器 指 以下(在我国,1,140V 也参照处理)、直流额定电压为 1,500V 及
以下的电路内起通断、保护、控制或调节作用的电器元件或组件
能够接通、承载和分断正常电路条件下的电流,也能在规定的非
断路器 指 正常条件(例如短路条件)下接通、承载一定时间和分断电流的
一种机械开关电器
主要用于交流电压 1000V 及以下、直流电压 1500V 及以下的电路
中的断路器,是成套电气设备的基本组成元件。低压断路器按结
低压断路器 指
构分为万能式断路器(ACB)、塑壳式断路器(MCCB)和微型断
路器(MCB)
指用于交流电压 3000V 以上、直流电压 1500V 以上的电力系统中
高压断路器 指 运行的断路器。高压断路器按照灭弧原理不同,可分为油断路器、
气吹断路器和真空断路器等;按照控制、保护对象分为发电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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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路器、输变电断路器、馈电断路器和特殊用途断路器。行业中通
常按照灭弧介质分为真空断路器和 SF6 断路器
隔离开关熔断器组的简称。刀开关又称闸刀开关或隔离开关,
刀熔开关 指 是带有动触头(闸刀),并通过它与底座上的静触头(刀夹座)
相楔合(或分离),以接通(或分断)电路的一种开关
将所有构件都安装在模塑绝缘外壳中,故称塑料外壳式断路器,
主要用于电力线路分支干线或电动机的配电与保护。传统的塑壳
塑壳式断路器 指
断路器一般具有短路瞬动和过载长延时保护,新型产品增加了过
载短延时保护及加装附件后的多种扩展保护功能
用于交流 50Hz 或 60Hz,额定电压不超过 440v,额定电流不超过
125A,额定短路能力不超过 25000A 的交流空气式断路器,或者
微型断路器 指 用于直流电路中运行的单极和二级断路器,单极断路器额定直流
电压不超过 220V,二级不超过 440V,额定电流不超过 125A,额
定直流短路能力不超过 10000A
油断路器 指 以密封的绝缘油作为开断故障的灭弧介质的一种开关设备
真空断路器 指 以高真空作为灭弧介质和绝缘介质的断路器
包括电动操作机构和电磁操作机构。电动操作机构是一种由电机
驱动,通过操作机构用于远距离对断路器进行自动分、合闸操作
的装置,具有使断路器远距离快速安全的分合闸功能,可有效提
高断路器操作人员的安全。通常情况下,电动操作机构由电机配
电操 指
套减速机构和操作机构组成。电磁操作机构指利用合闸线圈中的
电流产生的电磁力驱动合闸铁芯,撞击合闸四连杆机构进行合闸,
其合闸能量完全取决于合闸电流的大小。本招股说明书中“电
操”特指电动操作机构
利用介质气体电气特性,当电流达到一定强度时,机构内介质气
气动操作机构 指
体压强变化,从而完成分、合闸闭锁的操作机构
BMC/SMC 指以不饱和聚酯树脂和乙烯基树脂为基体,以玻璃纤
维为增强材料制成的电气用纤维增强不饱和聚酯模塑料,BMC 为
块状模塑料(Bulk moulding compound),SMC 为片状模塑料(Sheet
moulding compound)。BMC/SMC 模塑料具有优良的电气性能、
BMC/SMC、BMC/SMC
指 机械性能、耐热性、耐化学腐蚀性、易成型等特点,可将 BMC/SMC
模塑料
模塑料通过压制、注射、传递等工艺制成各种规格的模塑绝缘制
品,一般应用于 24kV 以下电压等级断路器,起到绝缘、冷却、
灭弧、防护、支撑和固定断路器的作用。BMC/SMC 模塑料广泛
应用于电气、汽车、轨道交通、建筑等行业领域
BMC/SMC 模塑绝缘制
以 BMC/SMC 为原材料,通过压制、注射、传递等工艺而制成的
品、模塑绝缘制品、绝 指
绝缘制品
缘制品
由二元酸(或酸酐)与二元醇经缩聚而制得的不饱和线型热固性
不饱和聚酯树脂 指
树脂
产品在规定条件下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这种“能力”用产品完
成功能的“成功率”或“失效率”来衡量,通常划分为“A、B、
可靠性 指
C、D、E”或“亚三级、三级、亚四级、四级”或“一、二、三、
四、五级”等
原厂委托设计,即 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是一家厂商
ODM 指 根据另一家厂商的规格和要求,设计和生产产品。受委托方
拥有设计能力和技术水平,基于授权合同生产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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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前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11,111 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3,705 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发行后总股本 14,816 万股,均为流通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汉新、赵敏海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三十六个月的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两人同时承诺: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
作相应调整。此承诺持续有效,承诺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此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岩敏、沈华、苏阳和高级管理人员余旭、冯伟祖、
陈建平、杜建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股份;十二个月的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
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七人同时承诺: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
作相应调整。此承诺持续有效,承诺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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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股东萃智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十二个月的锁定期满后,在苏阳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苏阳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萃智投资同时承诺: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
作相应调整。此承诺持续有效,承诺人不会因苏阳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
履行此承诺。
公司股东无锡富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二、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经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本次发行完毕后,由公司新老股
东(包括现有股东和将来持有本次发行股份的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公开发行前公
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三、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具体方案时,应当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
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
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
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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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
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公司未来 3 年的分红回报规划为:本公司在上市后 3 年内,利润分配可采取
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在选择利
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
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
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以上内容请具体参阅本招股书中“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八、公司未
来分红回报规划”和“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锁定期满后的减持意向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赵汉新、赵敏海、高岩敏、沈华锁定期满后的减持
计划如下:在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将根据个人资金需求,
以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进行减持,每年转让数量不超过其所
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 25%。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上述发
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同时上述四人承诺:在其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及其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
期间内,承诺人将于每次减持发行人股份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该次具体减持
计划,并配合发行人完成相应的信息披露工作。如未能按照上述承诺及时通知发
行人,造成发行人未能及时公告本人当次的减持计划的,当次减持收益由发行人
享有。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萃智投资锁定期满后的减持计划如下:在其所持发
行人股份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将根据其资金需求,以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进行减持,每年转让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
25%。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同时萃智投资承诺:在其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及其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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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内,承诺人将于每次减持发行人股份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该次具体减持
计划,并配合发行人完成相应的信息披露工作。如未能按照上述承诺及时通知发
行人,造成发行人未能及时公告本人当次的减持计划的,当次减持收益由发行人
享有。
五、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面
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
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中国证
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
依法及时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并在其后三十日内按照回购时发行人股票市场价格
和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孰高确定回购价格,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
部新股。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
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并在赔偿责任确定之日起三十日内
履行完毕。
发行人控股股东赵汉新、赵敏海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
质影响的,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
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五日内依法及时提议召集召开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
会,并在相关会议中就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
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由发行人承担赔偿投资者损失责任的最终处理决定
或生效判决后五日内,依法及时提议召集召开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并在相
关会议中就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同时,如因前述事由导致承诺人需要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的,其将向投资者依法履行赔偿责任,并在赔偿责任确定之日起三十日内
履行完毕。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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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由发行人承担赔偿投资者损失责任的最终处
理决定或生效判决后五日内,依法及时提议召集召开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
并在相关会议中就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同时,如因前述事由导致承诺人需要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的,其将向投资者依法履行赔偿责任,并在赔偿责任确定之日起三
十日内履行完毕。
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承诺:如承诺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根据中国证
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承诺:如承诺人在本次发行工
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本所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导致发行人不符合法
律规定的发行条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承
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
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
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承诺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稳定股价预案
公司股票自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股票收
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公司因
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
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以下同)之情形,在不导致公司不满足
法定上市条件,且不迫使控股股东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公司将采取回购
公司股票的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应在上述条件成就之日的五个工作日内召开
董事会讨论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回购股票价格不超过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当年单次回购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当年累计
回购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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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承诺的
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
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如公司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其上一个
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于上
述条件成立之日起一个月内,共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合法方式增持公司
股票。控股股东当年单次增持股票的金额不低于其本人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分红
及薪酬合计值的 20%,当年累计增持股票金额不超过其本人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
分红及薪酬合计值的 50%。公司其他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当年单次增持
股票的金额不低于其本人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的 20%,当年累计增持股票金
额不超过其本人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的 50%。具体增持股票的数量等事项将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时提前公告。
如未履行上述增持措施,公司控股股东不得领取当年分红及薪酬,其他董事
(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领取当年薪酬,直至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
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公司承诺,对于未来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要
求其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
七、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机制
鉴于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过程中出具多项承诺,发行人就如果出现
其不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形,出具补充承诺:若非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未能履行相关
承诺的,需提出新承诺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直至发行人履行完毕或补救措施实
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
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进行公开融资;(3)对公司未履
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
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汉新、赵敏海对公司出具多项承诺,涉及包括但不限
于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锁定股份、赔偿投资者及股份回购等相关事项。
上述两人就如果出现其不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形,出具补充承诺:如果其不履行对
公司作出的任何承诺,将不得领取当年分红及薪酬,直至相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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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为止。
鉴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出具多项承诺,涉及包括但不限
于锁定股份、赔偿投资者及股份回购等相关事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就如果出现其不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形,出具补充承诺:如果其不履行对公司作
出的任何承诺,将不得领取当年薪酬,直至相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时为止。
八、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安排
本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全部为公开发行新
股,不进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司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3,705 万股,最终
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额度为准。
九、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并提醒投资者认
真阅读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
(一)公司业务受电力投资及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业下的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业,细
分行业为断路器及关键部件行业,最终产品主要以电气成套设备的形式应用于各
行各业的配电控制,市场需求受电力装机容量和电网投资增长、工业领域需求和
城镇化带动的需求等诸多因素影响,实际需求增长与电力投资及国家宏观经济的
整体发展趋势高度相关,公司业务存在受电力投资及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根据国务院《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电力装机容量
将从 2010 年的 9.7 亿千瓦时增加到 2015 年的 14.9 亿千瓦时,年均增长 9%;要
通过加速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实现电力结构逐步调整;要加快智能电网
建设,全面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另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工业
“十二五”规划研究报告》预测,“十二五”期间电力投资将达 53,000 亿元,比“十
一五”增长 67.91%,其中电网投资 25,500 亿元,占电力总投资的 48%。虽然未
来电力工业规划装机容量和电力投资持续增长、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
预计未来市场需求前景良好,但受世界经济复苏艰难、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
因素影响,我国未来宏观经济增长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公司存在业务受宏观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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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济波动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化工类材料、黑色金属材料、有色金属材料及
电子元件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高,分别为
66.34%、66.51%和 63.12%,因而原材料价格变动对公司生产成本及经营业绩有
较大影响。原材料价格变动与毛利率为负相关关系。受供求变动和宏观经济波动
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未来化工类材料、黑色金属材料、有色金属材料和电子元件
材料价格波动不可避免。由于产品销售价格调整滞后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同时原
材料价格上升必然增加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存在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2、劳动力成本上升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人工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5.51%、17.85%和
20.60%。公司作为一家技术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的企业,不仅需要研发、营销和
管理等方面的高级人才,同时也需要高素质的一线技术工人,才能向客户规模化
提供高品质产品。受未来我国人口进一步老龄化导致的劳动力供求结构变化、整
体社会经济发展和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等因素影响,劳动力成本上升将呈长期
趋势。如果公司不能及时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劳动生产率以消化增加的劳动力成
本,将存在劳动力成本上升风险。
3、汇率风险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出口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13.14%、14.80%及 13.72%,公司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日元等国际货币与客户
进行结算。报告期内,以上三种货币相对人民币均发生不同程度贬值,其中日元、
欧元贬值幅度较大,对公司绝缘模塑制品、电机及电操两类产品的销售利润产生
了一定的影响。
尽管公司可以通过提高产品价格、调节欧元、日元、美元销售结算的比例、
采取远期外汇交易等手段规避外汇汇率变动的风险,但外汇汇率变动具有一定的
不确定性,汇率波动会给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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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三)大客户流失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断路器关键部件、低压断路器及刀熔开关的研发、生产与销
售,属于断路器及关键部件行业,行业内企业众多、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充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为 ABB、富士、上海人民电器厂、施耐德、西门
子等,报告期前五名客户的合计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2.88%、61.61%
和 56.84%,,相对比较稳定。上述客户为国内外知名的电气设备制造企业,品牌
知名度高,对产品质量要求严格。报告期内,公司凭借技术优势、产品质量优势
和同步开发优势,与上述客户的合作规模逐步扩大。公司为稳定和扩大与上述客
户的合作业务,除必须不断根据客户要求同步开发新的配套产品外,每年还必须
通过上述客户对公司的过程能力、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
管理体系等的审核。如果公司研发设计、制造和品质保证能力等不能持续满足上
述大客户的要求,或者竞争对手采取其他竞争手段参与对上述客户的竞争,将存
在大客户流失风险。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报告期的审计截止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针对截止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相关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阅。根据经审阅
的财务数据,公司 2016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8,436.56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
降 12.06%,利润总额 1,702.1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26%,净利润及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较上期同期分别增长 5.19%和 3.86%。2016 年
一季度公司生产用的化工材料及电子材料的价格下降,公司营业成本中的材料成
本降低,进而营业成本降幅大于营业收入的降幅,因此利润总额、净利润较 2015
一季度同期有所增加。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主要原材
料的采购规模和采购价格等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价格,主要
客户和供应商的构成以及税收政策和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
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详细情况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
析/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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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不超过 3,705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 25.00%
发行价格: 8.49 元/股
19.3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发行市盈率:
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4.12 元/股(按 2015 年末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计算)
5.05 元(按 2015 年末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加上本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次募集资金净额计算)
发行市净率: 1.68 倍(按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定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
发行方式:
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 A 股股
发行对象: 票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
外)
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汉新、赵敏海承诺: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三十六个月的锁定期
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的
承诺: 上述两人同时承诺: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
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
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
应调整。此承诺持续有效,承诺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
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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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岩敏、沈华、苏阳和高
级管理人员余旭、冯伟祖、陈建平、杜建平承诺: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次发行前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十二个月的锁定
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
上述七人同时承诺: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
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
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
应调整。此承诺持续有效,承诺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
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此承诺。
公司股东萃智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股份。十二个月的锁定期满后,在苏阳担任
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在苏阳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
萃智投资同时承诺: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
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
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
应调整。此承诺持续有效,承诺人不会因苏阳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此承诺。
公司股东无锡富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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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股份。
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
承销方式: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31,455.45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28,994.35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2,461.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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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中文名称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Wuxi New Hongtai Electrical Technology Co.,Ltd
注册资本 11,111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赵汉新
成立日期 2008 年 11 月 3 日
住 所 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 18 号
电话号码 0510—83572670
传真号码 0510—83741314
互联网网址 www.newhongtai.com
电子邮箱 sahatinfo@newhongtai.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2008 年 10 月 23 日,赵汉新、赵敏海、高岩敏、沈华签署《无锡新宏泰电
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共同发起设立新宏泰股份,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各发起人均以货币出资。2008 年 10 月 24 日,中瑞岳华出具中瑞岳华验
字[2008]第 2216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8 年 10 月 23 日,各股东的货币
出资已足额到位。2008 年 11 月 3 日,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
注册号为 320200000171045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本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认缴本公司股本及占本公司注册资本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赵汉新 6,000.00 60.00
2 赵敏海 2,000.00 20.00
3 高岩敏 1,000.00 10.00
4 沈华 1,000.00 10.00
合计 10,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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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 2008 年 11 月 3 日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股东投入的货币资金。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11,111 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3,705 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14,816 万股,均为流通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汉新、赵敏海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三十六个月的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两人同时承诺: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
作相应调整。此承诺持续有效,承诺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此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岩敏、沈华、苏阳和高级管理人员余旭、冯伟祖、
陈建平、杜建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股份;十二个月的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
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七人同时承诺: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
作相应调整。此承诺持续有效,承诺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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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萃智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十二个月的锁定期满后,在苏阳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苏阳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萃智投资同时承诺: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
作相应调整。此承诺持续有效,承诺人不会因苏阳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
履行此承诺。
公司股东无锡富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二)发行人的发起人、前十名股东、前十名自然人股东的持股
数量及比例
本公司的发起人持股数量及比例请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三节 发行人基
本情况/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
容”。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 11,071 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99.64%,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赵汉新 5,770.00 51.93
2 赵敏海 2,000.00 18.00
3 高岩敏 1,000.00 9.00
4 萃智投资 900.00 8.10
5 沈华 880.00 7.92
6 苏阳 211.00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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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余旭 120.00 1.08
8 冯伟祖 100.00 0.90
9 无锡富安 50.00 0.45
10 杜建平 40.00 0.36
合计 11,071.00 99.64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 9 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股 10,161 万股,占总股本的
比例为 91.45%,公司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赵汉新 5,770.00 51.93
2 赵敏海 2,000.00 18.00
3 高岩敏 1,000.00 9.00
4 沈华 880.00 7.92
5 苏阳 211.00 1.90
6 余旭 120.00 1.08
7 冯伟祖 100.00 0.90
8 杜建平 40.00 0.36
9 陈建平 40.00 0.36
合计 10,161.00 91.45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如下:
1、赵汉新与赵敏海为父子关系,其中赵汉新直接持有公司 51.93%的股份,
赵敏海直接持有公司 18.00%的股份。
2、杜建平为赵汉新之外甥女婿,其中赵汉新直接持有公司 51.93%的股份,
杜建平直接持有公司 0.36%的股份。
四、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断路器关键部件、低压断路器及刀熔开关的研发、生产与销
售,是目前我国断路器行业中关键部件配套研发、制造、服务能力领先的企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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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产品包括断路器配套用 BMC/SMC 模塑绝缘制品、电机及电动操作机
构、低压断路器及刀熔开关。
(二)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如下:
产品类别 产品用途
主要应用于低压断路器、少部分应用于 24kV 以下高压断路器和其他低压电
器、轨道交通、汽车等领域,起绝缘、灭弧、阻燃、固定、支撑、保护断
模塑绝缘制品
路器等作用。公司生产的模塑绝缘制品除部分自用作为低压断路器类产品
的绝缘制品外,其余对外销售。
电机主要应用于各种类型的塑壳式断路器、框架式断路器、高压断路器等
产品中,实现产品电动操作提供可靠的动力源。电操是使用电动机驱动的
操作机构,应用于各电压等级断路器中,起到远距离控制断路器的闭合、
电机及电操
断开及再扣作用,以达到对断路器的自动控制及保护操作人员安全。公司
生产的电机,大部分对外销售,部分自用于电操产品中;生产的电操,大
部分对外销售,小部分作为自产断路器的配套部件。
能够接通和分断正常负荷电流、过负荷电流及短路电流,并对电路的过负
荷、短路、欠压和漏电起保护作用的开关电器。广泛应用于电力工业配电
低压断路器
系统、商业办公楼、居民小区及个人住宅等领域。公司目前生产的低压断
路器主要为万能式断路器和塑壳式断路器。
在正常电路条件下(包括规定的过载工作条件),能够接通、承载和分断电
流,并在规定的非正常电路条件下(例如短路),能在规定时间内承载电流
刀熔开关 的一种开关电器。广泛运用于电力工业配电系统、通讯系统、商业办公楼、
居民小区及个人住宅等领域,公司目前生产的刀熔开关主要为隔离开关熔
断器组和熔断器式隔离开关。
(三)公司产品销售模式及渠道
公司针对不同产品采用不同的销售模式。
(1)模塑绝缘制品、电机及电操的销售
公司针对关键部件采用了直接面对电器厂商为主的销售模式。经过多年的发
展,公司与下游电器厂商之间形成了一种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公司在发
展客户方面形成了“沟通交流—样品试制—样品验证—小批量供货—大批量采
购”的营销模式。通过成熟、有效的营销模式,公司产品获得了客户的认可,同
时也提高了客户对公司产品的依赖感和信任度,有利于公司与客户建立长期合作
伙伴关系,也是公司未来销售不断增长的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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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低压断路器销售
本公司低压断路器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直销是公司低压断
路器销售的主要方式,一部分低压断路器以 ODM 模式直接销售给其它低压断路
器生产厂家,如上海人民电器厂、罗格朗、天津市津低电器有限公司等;另外一
部分以公司自主品牌销售给客户。经销模式是以区域为单元进行授权经销商销售
本公司自主品牌产品,以经销方式实现的销售收入很少。
(3)售后服务及客户关系管理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响应客户的各种服务需求,为客户提
供专业、优质的售后服务。营销部负责与顾客进行沟通,以及顾客满意度调查和
统计,并将信息传送到相关部门。质量部负责产品质量投诉的公司内部质量处理,
营销部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顾客。公司针对前十大客户,配备了销售经理,实
行一对一服务,及时了解客户个性化需求使产品销售、技术服务及客户培训更加
贴近市场,并能紧密结合起来。
(四)公司所需主要原材料
公司产品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主要为黑色金属材料、有色金属材料、化工材
料、电子元件、包装类材料等。
(五)行业竞争情况
断路器及关键部件所处行业发展比较成熟,生产企业众多,竞争比较激烈。
受用户对断路器及关键部件可靠性和稳定性的要求不断提高、企业技术革新和产
品更新换代加快、以及人们消费观念转变等因素影响,行业的市场结构发生变化,
大大提高了行业的进入壁垒。部分具备品牌、技术、生产和销售网络优势的领先
企业占据行业领导地位,市场份额逐步扩大,也进一步提高了行业的进入难度。
进入本行业的壁垒主要有技术壁垒、资金壁垒、认证壁垒、品牌壁垒。
(六)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根据 2010-2012 年断路器产量统计数据,以低压断路器平均每个需要 4.5 个
模塑绝缘制品,每个万能式断路器、高压断路器配备一个电动操作机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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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塑壳式断路器配备电动操作机构作为计算市场规模依据,据此测算公司主要产
品的市场份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万台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产品 市场 市场 市场 市场 市场 市场
销量 销量 销量
规模 份额 规模 份额 规模 份额
模塑绝缘制品 1,261.25 - - 1,351.94 - - 1,348.99 24,169.50 5.58%
电机及电操 27.04 - - 26.38 - - 23.62 466.72 5.06%
低压断路器 28.24 - - 26.03 - - 25.07 5,371 0.47%
注:鉴于 2014 年及 2015 年部分低压断路器的统计数据尚未公布,本招股书未统计 2014
年及 2015 年部分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情况。
2008-2013 年间,低压断路器年产量从 2,762 万台增加到 5,371 万台,复合增
长率高达 14.23%;2013 年低压断路器市场规模出现较大幅度增加,从 2012 年的
4,720 万台增加到 5,371 万台,其中:塑壳式断路器市场规模从 4630 万台增加到
5,270 万台,这带动低压断路器关键配件市场规模也较大幅增加,而公司主要产
品销量基本稳定,市场份额略有下降。2014 年,公司模塑绝缘制品、电机及电
操、低压断路器的销量比 2013 年均有一定幅度增长。从主要产品的市场份额来
看,公司在断路器用模塑绝缘制品和电机及电操领域的市场份额较高,在这两个
细分市场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共拥有 25 处房产;22 宗土地使用权;公司及其下属子
公司共拥有 32 项注册商标;117 项专利权;5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所控制、参股的企业实际经营的业务与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为了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公司实
际控制人赵汉新先生、赵敏海先生及主要股东高岩敏、萃智投资、沈华就避免
同业竞争向公司出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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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向无锡市永达动力电器配件厂采购的产品主要是电机和电操
用的箱体、端盖、机座等合金材料,向无锡市宏业机电配件厂采购的产品是电机
用前端盖和后端盖等合金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价格
公允,交易金额不大,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本公司存在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和津贴的关联
交易。
2、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提高企
业的凝聚力,公司对部分员工免费提供住房供其居住。2010 年 1 月 1 日,公司
生产部副部长、监事会主席陈靛洁和生产部部长、监事夏宏伟分别与公司签订《住
房使用协议》,公司将位于吴韵路中威国际公寓的住房免费提供给陈靛洁和夏宏
伟居住。
3、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该等关联交易是由交易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
允,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中小股东、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该等关联交易
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定批准程序,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
合市场规律和股份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中小股东、非关联
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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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
性 薪酬情况 持有公司股 的其他
姓名 职务 出生年份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别 (2014 年度) 份的数量 利益关

曾任锡山宏泰、新宏泰有限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无锡市工商联执行委员、无锡市惠山区工商联常
赵汉 委、无锡市惠山区安全协会副理事长等职务;曾 直接 5,770 万
董事长 男 1953 年 - 120 万元 无
新 先后荣获无锡市惠山区优秀民营企业家、无锡市 股
劳动模范、无锡市优秀企业家、无锡市优秀民营
企业家、江苏省劳动模范等荣誉
曾任锡山宏泰、新宏泰有限执行董事;全国绝缘
副董事
赵敏 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热固性模塑料分技术委 直接 2,000 万
长、总经 男 1979 年 - 72 万元 无
海 员会(SAC/TC51/SC1)委员兼秘书长,2007 年 股

及 2009 年获得无锡市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
董事、副
曾在无锡县微型电机厂、锡山市微型电机厂、锡
高岩 总经理、 直接 1,000 万
女 1967 年 山宏泰、新宏泰有限工作,历任财务科科长、财 - 47 万元 无
敏 财务负 股
务部部长、财务总监
责人
曾在无锡县微型电机厂、锡山市微型电机厂工
董事、副 作,历任技术科、计划科、财务科、销售科科员; 直接 880 万
沈华 女 1971 年 - 42 万元 无
总经理 在锡山宏泰、新宏泰有限工作,历任计划科科长、 股
营销科科长、营销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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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北京萃智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曾任宁夏哈纳斯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 北京萃智投资中心(有限
直接 211 万
苏阳 董事 男 1978 年 事会秘书、财务经理、总经理,天津紫荆资本投 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 无

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河南中分仪器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北京华睿智富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无锡市富安资产有限公司
计文 曾任无锡市北塘区糖烟酒公司销售科科长、无锡 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无
董事 男 1970 年 - 间接 5 万股 无
刚 市金瓴房屋开发有限公司销售主管 锡市永茂物业服务有限公
司监事
上海康橙投资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
长、总经理,上海汉上资
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
海天趣网络科技股份有限
独立董 2006 年 7 月至 2014 年 3 月,就职于上海证券交 公司董事,河北先河环保
孙锋 男 1979 年 3 万元 - 无
事 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
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保定天威
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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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澳洲 CPA 协
于团 独立董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女 1971 年 会会员。2000 年至 2014 年,担任同济大学经济 3 万元 - 无
叶 事 副教授
与管理学院讲师;
工程师职称。1992 至今,担任江南大学教师;
周文 独立董 2000-2002 年,曾担任靖江皓月汽车锁有限公司 江南大学教师、无锡晶格
男 1971 年 3 万元 - 无
军 事 技术顾问;2001-2004 年,曾担任靖江亚泰汽车 兴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内饰件有限公司技术顾问
曾任无锡县三环物资公司会计、新宏泰有限统
陈靛 监事会
女 1974 年 计、成本会计、成本企划科长、成本企划部长、 - 14 万元 - 无
洁 主席
财务部长
职工监 曾在锡山宏泰、新宏泰有限工作,历任电机装配
范君 女 1978 年 - 7.85 万元 - 无
事 工、总台、销售内勤、业务科科长
全国绝缘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热固性模塑料
分技术委员会(SAC/TC51/SC1)委员兼副秘书
夏宏
监事 男 1977 年 长;曾任新宏泰有限材料车间主任、BMC 材料 - 14.5 万元 - 无

研发中心主任、材料研发科科长;荣获 2005-2006
年度无锡市堰桥镇“科技创新先进个人”称号
曾任锡山宏泰事业部部长、新宏泰有限、新宏泰
副总经 直接 120 万
余旭 男 1976 年 股份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电工技术学会低压 - 48 万元 无
理 股
电器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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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曾任锡山宏泰、新宏泰有限产品开发部经理、技
陈建 副总经
男 1958 年 术中心主任、总工程师、技术总监;曾荣获江苏 - 44 万元 直接 40 万股 无
平 理
省“五一”劳动奖章
全国绝缘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热固性模塑料
副总经
冯伟 分技术委员会(SAC/TC51/SC1)委员;曾任锡 直接 100 万
理、技术 男 1966 年 - 42 万元 无
祖 山宏泰、新宏泰有限工艺部长、制造技术中心负 股
部部长
责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副总经 曾任锡山宏泰、新宏泰有限信息部副部长、信息
杜建
理、董事 男 1971 年 部部长、海外事业部部长、常务副总经理、质量 - 41 万元 直接 40 万股 无

会秘书 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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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赵汉新、赵敏海父子。赵汉新自公司设立之日起,一直担
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赵敏海自公司设立之日起,一直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赵汉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32022219531009XXXX,住所为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堰桥镇育才路 1 号。
赵敏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32022219791030XXXX,住所为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 500 弄 2 号。
九、发行人简要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5 年12 月31 日 2014 年12 月31 日 2013 年12 月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5,401,459.04 187,858,281.45 161,388,239.43
应收票据 35,423,523.43 26,976,625.28 26,253,962.71
应收账款 90,692,377.55 88,242,477.32 85,548,611.05
预付款项 1,618,182.02 1,453,378.88 1,695,463.92
其他应收款 312,607.95 758,694.30 479,293.76
存货 67,887,247.04 84,475,541.12 78,403,035.28
流动资产合计 421,335,397.03 389,764,998.35 353,768,606.15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71,941,829.14 80,725,665.03 80,123,910.68
在建工程 35,757,038.23 25,033,733.73 -
无形资产 36,757,060.63 36,654,653.57 37,861,831.13
递延所得税资产 3,905,420.72 4,131,507.39 4,310,700.37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429,900.00 891,077.08 239,7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9,791,248.72 147,436,636.80 122,536,142.18
资产总计 581,126,645.75 537,201,635.15 476,304,74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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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续)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5 年12 月31 日 2014 年12 月31 日 2013 年12 月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9,600,000.00 40,000,000.00 40,000,000.00
应付票据 - - 3,295,164.26
应付账款 65,784,227.95 73,161,037.63 80,570,739.52
预收款项 230,149.25 255,402.22 297,404.80
应付职工薪酬 13,894,811.89 12,755,003.86 9,807,760.61
应交税费 4,113,075.83 1,386,396.00 1,596,014.08
应付利息 34,340.00 30,611.11 30,833.33
其他应付款 3,753,000.00 3,795,487.00 3,753,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107,409,604.92 131,383,937.82 139,350,916.60
非流动负债:
专项应付款 350,00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350,000.00 - -
负债合计 107,759,604.92 131,383,937.82 139,350,916.60
股东权益:
股本 111,110,000.00 111,110,000.00 111,110,000.00
资本公积 21,650,000.00 21,650,000.00 21,650,000.00
盈余公积 38,520,211.58 32,124,892.69 25,354,672.09
未分配利润 286,999,229.81 227,512,874.24 166,532,520.95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
458,279,441.39 392,397,766.93 324,647,193.04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5,087,599.44 13,419,930.40 12,306,638.69
所有者权益合计 473,367,040.83 405,817,697.33 336,953,831.7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581,126,645.75 537,201,635.15 476,304,748.33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94,539,184.16 397,816,421.25 375,983,617.69
其中:营业收入 394,539,184.16 397,816,421.25 375,983,617.69
二、营业总成本 315,492,811.35 316,144,412.58 292,697,478.72
其中:营业成本 232,641,793.38 231,135,654.41 214,517,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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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税金及附加 4,496,542.95 4,023,645.14 3,643,643.15
销售费用 16,340,101.46 18,771,095.54 17,965,515.62
管理费用 63,397,503.38 61,441,018.10 56,004,277.43
财务费用 -1,560,097.07 515,244.65 873,920.56
资产减值损失 176,967.25 257,754.74 -306,985.3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投资收益 - -
三、营业利润 79,046,372.81 81,672,008.67 83,286,138.97
加:营业外收入 1,799,510.25 2,008,695.56 4,684,761.88
减:营业外支出 718,501.30 1,054,210.78 2,276,707.8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87,012.32 196,551.85 707,346.12

四、利润总额 80,127,381.76 82,626,493.45 85,694,193.04
减:所得税费用 11,108,038.26 11,802,627.85 12,489,092.55
五、净利润 69,019,343.50 70,823,865.60 73,205,100.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65,881,674.46 67,750,573.89 70,179,354.83
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3,137,669.04 3,073,291.71 3,025,745.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 64,783,455.71 66,767,487.03 67,811,679.62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59 0.61 0.6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59 0.61 0.63
七、其他综合收益 - - -
八、综合收益总额 69,019,343.50 70,823,865.60 73,205,100.49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65,881,674.46 67,750,573.89 70,179,354.83
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
3,137,669.04 3,073,291.71 3,025,745.66
收益总额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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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378,117,642.52 393,824,574.25 375,355,793.99
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10,602.1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4,444,195.85 3,321,874.43 5,584,641.53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2,561,838.37 397,146,448.68 380,951,037.7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136,130,688.10 164,387,879.96 124,519,206.27
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86,816,191.53 85,630,741.45 72,539,195.95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1,205,097.74 40,558,763.82 41,809,194.1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29,483,705.18 31,557,554.97 32,802,462.22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3,635,682.55 322,134,940.20 271,670,058.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88,926,155.82 75,011,508.48 109,280,979.09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12,490.00 858,500.83 172,715.00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 - 503,743.56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490.00 858,500.83 676,458.5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29,409,001.53 42,748,009.97 11,383,290.90
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其他营
- - -
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 - --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409,001.53 42,748,009.97 11,383,29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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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9,396,511.53 -41,889,509.14 -10,706,832.34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9,600,000.00 40,000,000.00 4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 -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600,000.00 40,000,000.00 4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0,000,000.00 40,000,000.00 4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2,546,581.35 3,103,554.39 43,374,277.81
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
- 1,960,000.00 1,960,000.00
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 - -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546,581.35 43,103,554.39 83,374,277.8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2,946,581.35 -3,103,554.39 -43,374,277.81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
960,114.65 -253,238.67 -344,213.0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37,543,177.59 29,765,206.28 54,855,655.91
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
187,858,281.45 158,093,075.17 103,237,419.26
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等价物余
225,401,459.04 187,858,281.45 158,093,075.17

(二)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及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
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 -87,012.32 126,851.02 -618,143.59
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702,500.00 1,374,000.00 4,348,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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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323,756.60 -334,460.14 -953,019.22
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 - 9,269.78
的损益项目
小计 1,291,731.08 1,166,390.88 2,786,609.16
减:所得税影响数 198,259.67 198,658.64 417,991.3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
-4,747.34 -15,354.62 942.58
后)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098,218.75 983,086.86 2,367,675.21
(三)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财务指标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1、流动比率 3.92 2.97 2.54
2、速动比率 3.29 2.32 1.98
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8.57% 24.69% 29.61%
4、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4.41 4.58 4.45
5、存货周转率(次/年) 3.05 2.84 2.96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9,629.60 9,839.72 10,027.26
7、利息保障倍数(倍) 75.17 73.27 72.16
8、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 0.80 0.68 0.98
9、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34 0.27 0.49
10、扣除土地使用权后的无形资产
0.37% 0.22% 0.39%
占净资产的比例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资产金额及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540.15 38.79% 18,785.83 34.97% 16,138.82 33.88%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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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票据 3,542.35 6.10% 2,697.66 5.02% 2,625.40 5.51%
应收账款 9,069.24 15.61% 8,824.25 16.43% 8,554.86 17.96%
预付款项 161.82 0.28% 145.34 0.27% 169.55 0.36%
其他应收款 31.26 0.05% 75.87 0.14% 47.93 0.10%
存货 6,788.72 11.68% 8,447.55 15.73% 7,840.30 16.46%
流动资产合计 42,133.54 72.50% 35,323.61 65.75% 35,376.86 74.27%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7,194.18 12.38% 8,072.57 15.03% 8,012.39 16.82%
在建工程 3,575.70 6.15% 2,503.37 4.66% - -
无形资产 3,675.71 6.33% 3,665.47 6.82% 3,786.18 7.95%
递延所得税资产 390.54 0.67% 413.15 0.77% 431.07 0.91%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42.99 1.97% 89.11 0.17% 23.97 0.05%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979.12 27.50% 14,743.67 27.45% 12,253.61 25.73%
资产总计 58,112.66 100.00% 53,720.16 100.00% 47,630.47 100.00%
报告期内,2015 年末的资产总额较 2013 年末增长 22.01%,随着公司业务不
断发展,经营积累不断增加,公司资产呈现稳步上升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4.27%、72.55%和
72.50%,公司资产的流动性较强。2014 年末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 2013 年
末降低 1.72 个百分点,主要系由于公司加大了固定资产的投资力度,并投资翻
建综合楼,使得长期资产比重有所增加。
2、盈利能力分析
(1)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产品分类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模塑绝缘制品 14,195.10 37.74% 14,503.03 38.13% 13,579.55 37.97%
电机及电操 9,986.95 26.55% 10,274.08 27.01% 9,460.32 26.45%
低压断路器 11,038.25 29.34% 10,790.57 28.37% 10,220.96 28.58%
刀熔开关 2,396.31 6.37% 2,472.34 6.50% 2,506.13 7.01%
合计 37,616.61 100.00% 38,040.01 100.00% 35,766.96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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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业务为断路器关键部件、低压断路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模塑绝
缘制品、电机及电操均属于断路器关键部件。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收入结构略有波动,但模塑绝缘制品、电机及电操、
低压断路器三大主要产品销售收入之和一直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90%以上,是公司
主要的利润来源。
(2)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按地区分析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地区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华东地区 21,840.00 58.06% 19,888.48 52.28% 19,641.13 54.91%
华北地区 5,375.97 14.29% 4,237.28 11.14% 4,062.60 11.36%
东北地区 2,373.13 6.31% 4,089.24 10.75% 4,080.27 11.41%
华南地区 1,506.59 4.01% 2,631.16 6.92% 1,504.05 4.21%
西北地区 212.84 0.57% 316.24 0.83% 389.64 1.09%
西南地区 411.71 1.09% 544.54 1.43% 566.07 1.58%
华中地区 736.74 1.96% 701.91 1.85% 824.36 2.30%
国外 5,159.63 13.72% 5,631.17 14.80% 4,698.84 13.14%
合计 37,616.61 100.00% 38,040.01 100.00% 35,766.96 100.00%
报告期内,各地区销售收入在营业收入中占比相对稳定,公司主营业务地区
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地处华东地区,该地区经济发达,公司在该区域具有较好的市场认同度
和开拓能力,因此华东地区也成为了公司最重要的销售市场。报告期内,华东地
区每年销售收入占比在 50%以上,其次,华北、东北地区也有较大的销售规模,
2015 年度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14.29%、6.31%。公司的国内销售客户主
要集中在 ABB、富士、西门子、三菱、施耐德等世界知名电气制造商驻华分支
企业以及上海人民电器厂等国内大型电气制造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地
区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出口销售地区主要集中在欧洲,销售客户为 ABB、GE 等国际知名公司
驻欧洲分支企业。多年来,公司一直凭借着自身的核心技术与关键工艺以及过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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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产品质量,与上述知名企业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随着公司市场开拓力度的加大,未来公司在继续巩固重点地区市场优势的同
时,也兼顾各地区市场的均衡增长。
(3)报告期内,按主要产品分类的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产品分类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模塑绝缘制品 5,446.96 33.64% 5,757.33 34.54% 5,603.62 34.70%
电机及电操 4,269.33 26.37% 4,685.91 28.11% 4,231.68 26.21%
低压断路器 4,770.63 29.47% 4,643.09 27.86% 4,336.86 26.86%
刀熔开关 925.44 5.72% 869.38 5.22% 902.73 5.59%
其他业务* 777.39 4.80% 712.37 4.27% 1,071.77 6.64%
合计 16,189.74 100.00% 16,668.08 100.00% 16,146.65 100.00%
注:其他业务包括原材料、半成品销售收入,模具制作销售收入以及模具修理收入
报告期内,模塑绝缘制品、电机及电操、低压断路器三大主要产品对公司销
售毛利的贡献合计占90%左右。
从市场需求来看,随着电力工业的持续快速发展,低压和高压断路器的市场
规模将会稳步增长。公司在未来如能继续发挥自身优势,逐步提高生产能力,稳
定并深化与核心优质客户的合作关系,就能够有效地保持并提高市场分额,分享
市场需求增长带来的商业机会。
从毛利率波动来看,除了全行业都面临的宏观经济、原材料、能源、人工成
本波动对毛利率水平造成的影响外,公司的专业化技术优势与规模化成本优势将
确保公司在竞争中能够实现相对较高的价格和相对较低的成本,从而确保毛利率
水平领先于竞争对手而具有更强的盈利能力。
十、股利分配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分配政策,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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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形式的利益分配。根据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有如下规定:
1、利润分配的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的一般程序为:公司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公
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
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派发股利时,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股东股利收入的应纳税金。
3、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
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
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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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情况
年度 股利分配情况
1.2013 年 11 月,公司以总股本 11,111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现金分红
3,999.96 万元,其中萃智投资、苏阳及无锡富安自愿放弃本次分配,其应
得股利由赵汉新享有。
2013 年度 2.2013 年 2 月,子公司厦门联容分配现金股利 400 万,其中向少数股东
支付现金股利 196 万元。
3、2014 年 10 月,子公司厦门联容分配现金股利 400 万,其中向少数股
东支付现金股利 196 万元。
2014 年度 不分配
2015 年度 不分配
(三)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形成如下决议: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
按各自所持本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四)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
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具体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
规划拟定、提出,公司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
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人可以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鼓励股东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利润分配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条件和决策机制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平,因国家法律法规
和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规定或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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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分红政策的,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详细
论证和说明原因,严格履行决策程序。
确实有必要对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满足公
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由董事会拟定变动方案,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独立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有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
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若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在外部融资环境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将继
续保持或考虑进一步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者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
回报力度。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考虑因素
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具体方案时,应当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
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
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
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
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
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
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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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充分保护等。如涉及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
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十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发行人合并会计报表的
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股权结构
1、高低压电器元
件,高低压电器成
厦门火炬
套设备制造;2、
高新区火 本公司持股 535.50 万
厦门联容 批发零售电器机
1992 年 12 炬园火炬 元,比例 51%;吴建
电控有限 1,050 万元 械及器材(以上经
月 19 日 路 7 号光业 辉持股 514.50 万元,
公司 营范围涉及许可
楼 5 楼西单 比例 49%
经营项目的,应在

取得有关部门的
许可后方可经营)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基本财务情况如下:
厦门联容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已经中瑞岳华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总资产 3,573.81
净资产 3,079.10
项目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5,252.78
净利润 6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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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3,705 万股,募集资金用
于建设年产 30 万台电机及 2500 万件模塑制品扩能项目(以下简称“扩能项目”)
和研发中心项目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年度使用计
使用募集资金量
序 划(非流动资金) 项目备案或核准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号 固定资产 流动资 情况
合计 第一年 第二年
投资 金
30 万台电
无锡市惠山区发
机及 2500
1 23,515.20 20,248.53 3,266.67 23,515.20 10,124.27 10,124.27 展和改革局,备
万件模塑制
案号:20120108
品扩能项目
无锡市惠山区发
研发中心建
2 5,500.00 4,340.00 1,160.00 5,500.00 4,340.00 --- 展和改革局,备
设项目
案号:20120377
合计 29,015.20 24,588.53 4,426.67 29,015.20 14,464.27 10,124.27 ---
若募集资金不足时,公司按上述次序安排募集资金,缺口部分通过自筹资金
解决;若募集资金超过上述资金需求时,则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的流动资金。若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
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的分析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项目成功实施后,将进一步
做大做强公司主营业务,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对公司长远发展产生
积极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要建设期间在 2 年左右,对盈利能力的促
进作用在短期内难以完全发挥,且由于净资产迅速增加,净资产收益率将会有
所下降。但从中长期来看,随着各项目的陆续达产,公司的营业收入与利润水
平将会明显增长,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净资产收益率水平将逐渐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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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技术风险
(一)新产品、新技术研发风险
公司开拓新客户和为老用户开发新产品,一般需要根据客户的技术要求,提
交技术方案交客户评审,客户评审通过后进入样品试用、小批量生产、大批量订
购阶段。公司为巩固老客户和开拓新客户,不仅要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能力和强
大的生产制造能力,还要求具有很强的新产品、新技术同步研发能力。
断路器关键部件及低压断路器的研发和创新需要具备较强的复合研发能力,
涉及电工电子、机械制造、材料科学、计算机通信等多个领域。研发中需要大量
应用低压电气技术、机械结构设计、模具成型技术、材料工艺技术、电气制造与
实验技术、自动化控制技术、微电脑技术和数字通讯技术等。要求公司在平时做
好技术储备的同时,能够根据客户和市场需求变化,快速研发出符合用户需求的
产品。从实践经验看,新产品、新技术研发需要较多的人力资源和资金投入,研
发过程还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存在新产品、新技术研发风险。
(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研发断路器关键部件及低压断路器新产品、新技术涉及技术领域范围广,对
研发人员的知识结构、技术水平、研发经验有较高要求,对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
研发人才的依赖性较强。目前公司在 BMC/SMC 模塑绝缘制品、断路器用电机及
电操和低压断路器细分领域拥有一批资深的核心技术人员。随着行业内对专业人
才的需求日益迫切,人才流动性可能增加。尽管公司已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人
才培养机制和研发创新机制,并通过经费支持、职位晋升等激励措施,保障公司
技术人员的利益,稳定技术人员队伍,但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因市场多变的竞争
态势,公司仍然存在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市场开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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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将分别形成年产 30 万台电机及
2500 万件模塑制品的生产能力。虽然我国宏观经济增长稳健,“十二五”期间电
力装机容量持续增长和电网投资强度加大、建设坚强智能电网和积极推进新能源
发电为断路器及关键部件行业提供了不断增长的市场空间,并且本公司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也进行了认真的市场调查及严格的可行性论证,但如果公司市场拓展
不能适应未来产能的扩张,则存在一定的市场开拓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对本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规模
和业绩水平产生积极作用。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实施过程
和实施效果等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受建设成本、工
程进度、项目质量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竞争对手的发
展、产品价格的变动、市场容量的变化、新产品的出现、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以
及市场开拓等因素也会对项目的预期收益产生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存在不
能达到预期收益的可能。
(三)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影响公司盈利风险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增加
约 24,588.53 万元,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约 1,900 万元。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能很快产生效益以弥补新增固定资产产生的折旧额,公司将面临固定资产折旧
增加影响盈利的风险。
三、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赵汉新、赵敏海父子。赵汉新、赵敏海父子合计直接持
有本公司发行前 7,770 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69.93%。本次发行完
成后,实际控制人仍将对本公司保持控制地位。虽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
治理制度,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可凭借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
公司的人事任免、生产和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从而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
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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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风险
(一)行业相关监管政策变动的风险
断路器及关键部件直接应用于输配电设备中,对产品的可靠性和安全性等性
能指标要求较高,为此,断路器及关键部件除必须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客户的特
殊要求外,还必须通过“CCC”认证,才能对外销售,出口还必须符合目的地国
家的环保和质量技术要求,并通过相应的质量认证。随着各国政府不断提升节能
环保标准,对断路器及关键部件行业的技术标准和环保、质量要求也将不断提高,
需要断路器及关键部件行业增加研发投入、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和提高质量检验标
准,可能影响断路器及关键部件行业利润。
(二)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于 2010 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于 2013 年 9 月通过了高新技术企
业资格复审。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本公司自 2010 年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厦门联容于 2011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故厦门联容 2011 年至
2013 年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4 年度,厦门联容再次被认定为高
新技术企业,继续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公司不能确定今后是否继续享受以上税收优惠,税收政策的变化可能对公司
的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五、资产规模迅速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规范的管理体系,生产经营情况良好,业务和资产规
模保持了较快增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业
务和资产规模还将大幅增长,业务区域和客户范围将更加广泛,经营决策和风险
控制难度将增加,要求公司技术创新、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向更有效率的方向发
展。如果公司不能根据上述变化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管理体系、技术创新体系
和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等,不能对业务及资产实施有效的管理,将给公司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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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来风险。
六、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将大幅度增加公司净资产。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
定的建设周期,公司净利润的增长速度在短期内将低于净资产的增长速度,公司
存在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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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经办人或联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系人
发行人:无锡新宏泰电 0510- 0510-
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 18 号 杜建平
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3572670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021- 021-
魏庆泉
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号投资广场 18 层 20333333
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 021- 021-
林雅娜
(上海)事务所 地中心 23 层 52341668
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010-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李云松
号 1 幢 806~812 88095588 -88091190
合伙)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
021-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
68870587 -58754185
司上海分公司 楼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 021- 021-
——
上海证券交易所 券大厦 68808888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时间 2016 年 6 月 16 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6 年 6 月 20 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6 年 6 月 23 日
股票上市日期 2016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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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附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备查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上披
露,具体包括以下文件:
1、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法律意见及律师工作报告;
6、公司章程(草案);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和地点
(一)查阅时间
本次发行期间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4:30。
(二)查阅地点
1、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 18 号
电话:0510-83572670
传真:0510-83741314
联系人:杜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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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6 楼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817925
联系人:魏庆泉
除以上查阅地点外,投资者可以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本《招股说
明书摘要》等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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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之
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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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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