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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南京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18-05-02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高浪东路 1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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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本次拟发行27,502万股,不超过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的
发行股数
10.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 】元/股(股票发行的具体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
发行价格
商通过市场询价或者按照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
预计发行日期 2018年5月11日
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的总股本: 2,749,019,503股
1、公司控股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现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下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同时根据孰长的原则确定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
(1)根据《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发行人股东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或控制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的有关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
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 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
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
定的承诺: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该
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4)根据《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 10 号——证券
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的有关规定,存在控股股东或者实
际控制人的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的控股股东,以及受证券公司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自持股日起 60 个月内
不得转让所持证券公司股权;其他股东,自持股日起 36 个月
内不得转让所持证券公司股权。股东所持股权转让属于同一实
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转让证券公司股权,或者原股东
发生合并、分立导致所持证券公司股权由合并、分立后的新股
东依法承继,或者股东为落实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规范整
改要求,或者因证券公司发生合并、分立、重组、风险处置等
特殊原因,股东所持股权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生转让的,不视
为违反承诺。
(5)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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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意见》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
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发行人控股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
月。
如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
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
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2、公司实际控制人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控股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南
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农垦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南京国资新城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
司、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
食品公司等 7 家股东承诺:
现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下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同时根据孰长的原则确定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
(1)根据《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发行人股东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或控制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的有关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
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
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该
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4)根据《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 10 号——证券
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的有关规定,存在控股股东或者实
际控制人的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的控股股东,以及受证券公司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自持股日起 60 个月内
不得转让所持证券公司股权;其他股东,自持股日起 36 个月
内不得转让所持证券公司股权。股东所持股权转让属于同一实
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转让证券公司股权,或者原股东
发生合并、分立导致所持证券公司股权由合并、分立后的新股
东依法承继,或者股东为落实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规范整
改要求,或者因证券公司发生合并、分立、重组、风险处置等
特殊原因,股东所持股权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生转让的,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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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为违反承诺。
如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
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
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3、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凤凰置业有限公司、
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云杉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南京长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东南国资
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方
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
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公用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江苏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高新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南京万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新龙基
(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百货
商店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农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三宝
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湘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红叶
石化有限公司、盐城恒健药业有限公司、江苏盛名实业有限公
司、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贸中心开发有限公司、南京化
纤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友谊华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28
家法人股东承诺:
现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下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同时根据孰长的原则确定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
(1)根据《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发行人股东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根据《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 10 号——证券
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的有关规定,存在控股股东或者实
际控制人的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的控股股东,以及受证券公司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自持股日起 60 个月内
不得转让所持证券公司股权;其他股东,自持股日起 36 个月
内不得转让所持证券公司股权。股东所持股权转让属于同一实
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转让证券公司股权,或者原股东
发生合并、分立导致所持证券公司股权由合并、分立后的新股
东依法承继,或者股东为落实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规范整
改要求,或者因证券公司发生合并、分立、重组、风险处置等
特殊原因,股东所持股权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生转让的,不视
为违反承诺。
如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
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
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4、南京宝祥金店、江苏金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凯
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珠海市诚道天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深圳市诚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嘉运华钰投资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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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江西萬物药业有限公司、北京和润汇佳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等 8 家法人股东承诺:
(1)本单位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上述承诺为本单位真实意思表示,本单位接受证券监管
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将
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邓文浩等 86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
(1)本人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接受证券监管机构、
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
相应责任。
6、林明等 5 名自然人股东以及山东泰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持股的限售安排: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
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保荐机构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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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声明及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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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摘自招股意向书正文,仅对特别需要关注的公司风险及其
他重要事项做扼要提示。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
的全部内容。
一、重大风险提示
(一)证券市场波动风险
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证券市场,证券市场行情直接受经济发展与国内
证券市场状况的影响,包括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证券行业发展状
况和景气程度、通货膨胀率、汇率波动、长短期市场资金来源、资金成本和利率
水平等。此外,全球资本市场波动也会对国内证券市场造成影响,进而影响公司
业务及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流动性。
我国证券市场成立时间较短,相较于国外发达国家证券市场而言,尚属于新
兴市场。证券市场的波动,将对投资者参与意愿、市场成交量、成交金额、证券
价格、企业融资等带来直接影响,导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自营
业务、信用交易业务等各类业务面临较为明显的经营风险,公司的经营难度将会
增加,进而造成公司业绩表现和盈利水平的波动。
(二)行业竞争风险
目前我国证券行业业务同质化严重,对传统经纪业务或通道业务依赖性较
强,业务品种和目标客户群比较类似,行业整体竞争日趋激烈。随着证券行业对
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国际投资银行将更加深入地参与我国证券行业竞争;此
外,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通过金融产品和业务的
开拓创新,向证券公司传统领域进行渗透,使证券业面临更为严峻的竞争形势。
若公司不能继续保持并强化已形成的竞争优势,不能快速提高自身的资本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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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及时提高服务品质和管理水平,不能有效拓展盈利渠道,则可能难以应对激
烈的行业竞争,面临客户流失、业务规模萎缩、市场份额下降、盈利能力下滑的
风险。
(三)业务经营风险
1、经营地域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作为一家区域性特色较强的证券公司,专注于区域性市场,证券经纪业
务的经营与发展具有一定地域集中的特点。目前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开展以江苏地
区和宁夏地区为核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江苏地区与宁夏地区营业部网
点数量合计 57 家,占比 66.28%,营业部网点布局相对集中。报告期内,公司来
源于江苏地区和宁夏地区营业网点的证券经纪业务合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
别为 130,540.35 万元、47,781.97 万元、33,922.23 万元,合计占该类收入比例分
别为 77.14%、77.25%、76.71%。江苏及宁夏地区业务开展对公司整体业务具有
重要作用,若前述地区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或区域内各证券公司竞争加剧使得优
质客户流失,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2、证券经纪业务风险
经纪业务是公司的传统优势业务,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公司证券经
纪业务分部营业收入分别为 191,020.50 万元、77,694.95 万元、56,844.25 万元,
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3.67%、51.81%、41.06%。公司经纪业务收
入与代理交易额、佣金率水平密切相关,市场交易量波动、交易佣金率变化等因
素均可能导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增速放缓或下滑,从而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
代理交易额依赖于市场行情,而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市场资金面、投资者
信心、上市公司经营情况等多种因素均可能对市场行情产生影响,进而导致经纪
业务收入波动。报告期内,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分别为 16.69 亿元、5.94
亿元、4.20 亿元,与股票市场成交情况基本同步。若公司不能有效保持客户交易
量或交易规模,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将面临业绩下滑风险。
经纪业务还受到佣金率水平的影响,而佣金率水平主要取决于客户构成、市
场竞争等因素。报告期内,公司平均净佣金率分别为 0.51‰、0.37‰、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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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平均净佣金率 0.50‰、0.38‰、0.34‰,均呈逐年下降趋势。在“一人多户”
政策和互联网金融的共同作用下,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之间的转移成本大幅降低,
佣金议价能力明显提升,同时,不排除部分证券公司继续通过低价策略争夺客户
资源,佣金水平进一步走低将对公司经纪业务的盈利带来不利影响。
3、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主要收入来源于股票、债券等证券的承销和保荐业务以
及财务顾问业务,其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资本市场波动风险、监管政策变化风
险、执业不当风险以及承销风险等。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公司投资银行
业务分部营业收入分别为 13,774.57 万元、25,679.96 万元、8,972.35 万元,占公
司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59%、17.12%、6.48%。
资本市场整体的波动,将直接影响证券市场融资意愿、发行规模、承销费率
等,进而对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产生影响。若我国资本市场下跌或波动,公司投资
银行业务将可能面临证券发行承销业务量减少、证券发行因认购不足而中止或取
消、证券承销费率下滑等不利情形。
我国证券市场持续推进市场化改革,资本市场发展对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
重要性日益提高,如果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不能适应市场化改革的要求,可能导致
公司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使得公司面临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和市场份额下滑的
风险。
公司作为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新三板业务主办券商,在执业过
程中,如果出现因尽职调查未能勤勉尽责、信息披露不充分或持续督导工作不到
位,以及发行人或其他发行当事人的不当行为,而被监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或监
管措施,将对公司的声誉和投资银行业务的开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以余额包销等方式开展股票、债券承销业务时,若因对发行人前景和市
场系统性风险判断出现偏差或发行方案本身设计不合理,导致股票发行价格或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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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的利率和期限设计不符合投资者的需求,或出现对市场走势判断失误、发行时
机掌握不当等情形,公司将可能承担因发行失败或者大比例包销而产生财务损失
的风险。
4、证券自营业务风险
公司自营业务主要包括权益类自营交易、固定收益类自营交易和衍生金融工
具交易等。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公司证券自营业务分部营业收入分别为
72,267.62 万元、10,162.94 万元、23,876.33 万元,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24.09%、6.78%、17.24%。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一套系统的自营业务内部
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规模控制、决策授权、交易品种限制、不相容岗位分离、
止盈止损、信息隔离和风险监控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自营业务可能面临的风险进
行防控和管理,但仍面临证券市场风险、投资产品的内含风险及投资决策不当风
险。
证券 自营业务的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 证券市场上证券价格的波动而可能导致
证券公司自营业务蒙受经济损失。若未来证券市场行情持续波动,公司自营业务
面临业绩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公司自营业务涉及的各类投资品种存在自身特有的风险,如股票可能面临因
重大不利事件导致股票价格下跌的风险、债券可能面临发行主体违约或信用评级
下降导致债券价格下跌甚至无法兑付的风险,未来随着公司自营业务规模的进一
步扩大,公司自营业务可能遭受投资损失。
公司自营业务表现还取决于公司基于对资本市场状况的评估和分析做出的
投资决策。如果公司的投资决策不当,自营业务做出的预测和判断不符合市场实
际变化,则公司自营业务未必能获得预期回报,甚至可能面临遭受损失的风险。
5、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资产管理业务主要依靠产品的市场吸引力和管理水平拓展规模,并通过管理
费或业绩报酬或二者结合的方式来获取收入。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公司
资产管理业务分部营业收入分别为 5,653.83 万元、10,388.42 万元、8,026.63 万元,
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88%、6.93%、5.80%。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受
行业政策、市场波动、自身投资决策、替代产品等因素影响,从而对公司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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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模乃至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产生影响。
行业政策的变化会直接影响业务发展方向、产品发行效率及业务收入等。
证券市场行情的好坏直接影响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若证券市场行情下跌将
可能影响投资者认购和持有资产管理产品的积极性和意愿,从而造成公司资产管
理产品资产规模下降,使得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收入降低。
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在投资标的及其组合选择过程中,若未能完善执行尽职调
查程序或相关业务操作制度,公司可能面临受托管理资产发生损失引发的潜在纠
纷、声誉受损或者财务损失的风险,进而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资产管理产品还面临来自其他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以及基金管
理公司、保险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类似产品的激烈竞争。若公司不能在产品设
计、市场推广、投资绩效、客户服务等方面保持竞争力,提供的产品无法满足客
户的需求,则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的持续增长将会受到制约。
6、信用交易业务风险
公司信用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及股票质押回购和约定购回业务
等业务。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公司信用交易业务分部营业收入分别为
67,030.75 万元、44,191.75 万元、49,835.77 万元,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22.34%、29.47%、35.99%。公司开展信用交易业务主要受行业政策、市场
行情、公司资金实力、客户储备管理等因素影响。
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业务同属场内融资业务。若监管机构调整信用交易业务
规则等行业政策,则可能对信用交易业务造成影响。
证券交易市场行情直接影响融资融券交易的客户需求,融资融券交易金额与
证券市场行情正相关。
公司信用业务的开展可能受限于净资本或者资金面紧张等因素,如公司不能
进一步扩大资本规模或及时筹措资金,对公司信用业务开展会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优质客户资源的储备量,会对融资融券业务发展产生重要影响。证券公
司信用业务竞争不断加剧,若公司未能在市场竞争中保持和扩大市场份额,拓展
优质客户资源,或者资金储备不足,可能导致现有融资客户流失和新增融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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乏力,进而导致信用业务收入下降的风险。
公司在开展信用交易业务过程中,通过客户适当性管理、征授信管理、标的
证券管理、风控指标管理及维持担保比例的盯市管理等一系列措施,不断加强信
用业务风险控制的能力,但仍存在因质押担保物市场价格急剧下跌导致质押证券
平仓后所得资金不足偿还融资欠款的市场风险;因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
的义务或由于其信用评级、履约能力变化而遭受损失的信用风险;公司对客户信
用账户进行强行平仓引起的法律纠纷风险;内控制度建设未能跟随业务变化及时
调整导致内控制度存在缺陷的制度风险等。上述风险因素均有可能造成公司相关
资产遭受损失。
(四)财务风险
公司的财务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和净资本管理风险。如果公司未来经营
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杠杆水平未能保持在合理范围内,短期资金调动不力,
或公司业务经营出现异常变动,公司可能出现资金周转困难和流动性不足,对业
务开展和经营、财务状况等产生不利影响。此外,目前监管机构对证券公司实施
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当证券市场出现波动,或某些不
可预知的突发性事件可能导致公司的风险控制指标出现不利变化时,如果公司不
能及时调整业务规模和资产结构使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监管标准,则公司
可能遭受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受到限制,从而给公司带来损
失。
(五)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绩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项目
金额 变动幅度 金额 变动幅度 金额
营业收入 138,456.27 -7.67% 149,961.13 -50.01% 300,006.9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41,060.28 -16.81% 49,355.73 -65.07% 141,302.68
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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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归属于母公司 40,674.46 -16.04% 48,444.47 -65.90% 142,046.99
股东的净利润
根据公司当前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预计2018年半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6.08亿元至7.11亿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10.54%至4.53%;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1.94亿元至2.33亿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20.08%至-3.92%;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3亿元至2.32亿元,较上年
同期变动幅度为-18.89%至-2.54%。
在去杠杆、严监管的金融监管背景下,近年来资本市场稳健发展,公司作为
一家综合类证券公司,目前受限于资本金规模较小等因素,仍存在因行业竞争风
险、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财务风险等多重风险发生的情况下,导致公司上市当
年营业利润较上年下滑的风险。
(六)募集资金相关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有所增长,资产负债率有所下
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然而,募集资金使用并产
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募集资金使用产生效益之前,公司利润实现和
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公司现有业务。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有所增长的情况
下,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等即期回报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本公司及相关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
承诺
(一)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现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下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根据
孰长的原则确定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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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根据《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自发
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发行人股东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持有或控制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挂
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
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
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该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规定
执行。
四、根据《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 10 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
和股权变更》的有关规定,存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证券公司,证券公司
的控股股东,以及受证券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自持股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证券公司股权;其他股东,自持股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
让所持证券公司股权。股东所持股权转让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
间转让证券公司股权,或者原股东发生合并、分立导致所持证券公司股权由合并、
分立后的新股东依法承继,或者股东为落实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规范整改要
求,或者因证券公司发生合并、分立、重组、风险处置等特殊原因,股东所持股
权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生转让的,不视为违反承诺。
五、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有关规
定,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
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
价应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发行人控股
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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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
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2、公司实际控制人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
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控股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农
垦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南京国资新城投资置业有
限责任公司、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食品公司
等 7 家股东承诺:
“现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下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根据
孰长的原则确定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
一、根据《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自发
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发行人股东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持有或控制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挂
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
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
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该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规定
执行。
四、根据《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 10 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
和股权变更》的有关规定,存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证券公司,证券公司
的控股股东,以及受证券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自持股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证券公司股权;其他股东,自持股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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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所持证券公司股权。股东所持股权转让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
间转让证券公司股权,或者原股东发生合并、分立导致所持证券公司股权由合并、
分立后的新股东依法承继,或者股东为落实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规范整改要
求,或者因证券公司发生合并、分立、重组、风险处置等特殊原因,股东所持股
权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生转让的,不视为违反承诺。
如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
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3、公司法人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凤凰置业有限公司、
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长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东南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港(集
团)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公用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新华报业传媒
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万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新龙基(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
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农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三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深圳
市湘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红叶石化有限公司、盐城恒健药业有限公司、江
苏盛名实业有限公司、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贸中心开发有限公司、南京化
纤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友谊华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现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下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根据
孰长的原则确定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
一、根据《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自发
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发行人股东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二、根据《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 10 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
和股权变更》的有关规定,存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证券公司,证券公司
的控股股东,以及受证券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自持股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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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证券公司股权;其他股东,自持股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
让所持证券公司股权。股东所持股权转让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
间转让证券公司股权,或者原股东发生合并、分立导致所持证券公司股权由合并、
分立后的新股东依法承继,或者股东为落实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规范整改要
求,或者因证券公司发生合并、分立、重组、风险处置等特殊原因,股东所持股
权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生转让的,不视为违反承诺。
如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
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4、公司法人股东南京宝祥金店、江苏金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凯
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珠海市诚道天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诚隆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嘉运华钰投资有限公司、江西萬物药业有限公司、北京
和润汇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诺:
“作为发行人股东,本单位就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的锁定期限做出如下承
诺:
1、本单位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上述承诺为本单位真实意思表示,本单位接受证券监管机构、自律组织
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邓文浩等 86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
“作为发行人股东,本人就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的锁定期限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接受证券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
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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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林明等 5 名自然人股东以及山东泰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的限售安
排: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相关股东锁定承诺具体列表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锁定期限
1 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46,150,470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2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8,014,970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3 江苏凤凰置业有限公司 200,207,344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
4 174,726,409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有限责任公司
5 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7,879,146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1、自 2016 年 6 月 30 日起 36
40,000,000 个月与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
6 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月孰长
17,510,000 2、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7 南京农垦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52,668,585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8 南京长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51,654,378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9 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51,010,107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南京国资新城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
10 50,000,000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南京东南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11 50,000,000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12 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 48,443,773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13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44,676,571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14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41,963,172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15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1,351,987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16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1,129,362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17 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00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18 南京万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7,584,846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19 山东泰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7,339,425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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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上海新龙基(集团)有限公司 27,301,103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21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4,611,347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22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4,267,557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23 南京三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4,232,922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24 江苏金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3,660,868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25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1,840,802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26 南京红叶石化有限公司 21,200,668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
27 20,000,000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有限责任公司
28 盐城恒健药业有限公司 19,656,721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29 江苏省农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564,680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贸中心
30 12,923,401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开发有限公司
31 南京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32 江苏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33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8,736,320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34 深圳市中凯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622,367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35 深圳市湘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516,073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36 南京宝祥金店 3,312,000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37 江苏盛名实业有限公司 2,964,687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38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1,031,371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南京友谊华联(集团)有限责任公
39 521,753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40 南京市食品公司 473,217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珠海市诚道天华投资合伙企业(有
41 205,668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限合伙)
42 深圳市诚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90,000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43 北京嘉运华钰投资有限公司 66,000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44 江西萬物药业有限公司 2,000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45 北京和润汇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0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46 91 名自然人股东 135,885,433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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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预案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价稳定
预案,本预案业经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条件、具体措施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后 3 年内,除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导致的
股价下跌之外,如本公司 A 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
计每股净资产(第 20 个交易日构成“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最近一期审计基
准日后,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
行调整,下同),即达到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前提下,公司将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股价稳定措施,并履行相应的信
息披露义务:
(1)公司回购股票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应当在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稳
定股价具体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拟回购本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区间、
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内容)。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上投赞成
票(如有投票权)。
3)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4)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应依法通知债权人,向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
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5)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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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规范性文件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①单次触发启动条件时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低于公司上一会
计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
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20%;
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应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得以本次发行上市所募集的资
金回购股份;
③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6)公司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
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票。
(2)控股股东增持
1)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
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或者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2)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将其拟增持
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完成
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3)公司控股股东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①单次触发启动条件时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少于控股股东上一会计
年度从公司获取现金股利合计金额的 30%、单一会计年度内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
资金累计不超过其上一个会计年度自公司获取现金股利合计金额的 60%(税后)。
②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下同)及高
级管理人员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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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通过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
将其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
上限、完成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超过该等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自公司实际领取的薪酬(税后)的 20%、单一会
计年度各自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累计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实际领取薪酬(税
后)的 30%。
4)在遵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不高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增持。
5)自本稳定股价预案生效之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及上市
之日起三年内,公司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在聘任前要求其签署
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相应承诺。
(4)终止执行情形
公司在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
措施实施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①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②单一会计年度内增持或回
购金额累计已达到上述规定的上限要求;③继续实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
上市条件。
2、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负有增持义务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或经协商应由相关主体采取
稳定公司股价措施但相关主体未履行回购/增持义务以及无合法合理理由对发行
人股份回购方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并导致股份回购方案未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
通过的,公司、控股股东、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未履行承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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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主体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对公司的约束措施
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
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
司将按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认定向投资者进行赔偿。若公司董事会未履
行相关公告义务、未制定股份回购计划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暂停向董事
发放薪酬或津贴,直至其履行相关承诺为止。
(2)对控股股东的约束措施
控股股东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公司可扣留其下一年度与履行增持
股份义务所需金额相对应的应得现金股利。如下一年度其应得现金股利不足用于
扣留,该扣留义务将顺延至以后年度,直至累计扣留金额与其应履行增持股份义
务所需金额相等或控股股东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如非因不
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控股股东将按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
认定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对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措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
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
时,公司将扣留该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与履行上述增持股份义务所需金额相对应
的薪酬,直至该等人员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如非因不可抗
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按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
机关的认定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任何对本预案的修订均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控股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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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为避免同业竞争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含本公司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企业,下同)目前不存在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所规定的与发行人(含发行人直接、间接控制的公
司、企业,下同)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
二、本公司未来不会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或境
外自行或与他人合资、合作、联营、投资、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所规定的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针对发行人下属
投资公司的拟投资项目,本公司保证将不与其竞争该等投资机会。
三、本公司未来不会向与发行人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
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营销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机密。
四、本公司不会利用对发行人控制关系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充分尊重和保证发行人的独立经营和自主决策。
本承诺将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不再控制发行人或者发行人从证券交易所退
市为止。在承诺有效期内,如果本公司违反本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公司
将及时向发行人足额赔偿相应损失。”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新工投资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其所持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说明和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本公司作出的关于股东持股锁定期限的承诺;
二、在本公司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减持发行人的股份累计
不超过发行人首次发行上市时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
三、在本公司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将以不低于发行价的价
格减持发行人股份;若发行人自首次公开发行至减持公告之日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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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
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五、在遵守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公司具体减持方案将根据届时市场情况及
本公司经营情况而定;
六、本公司承诺,本公司持有南京证券 5%以上股份期间实施减持时,提前
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减持;
七、如违反上述减持价格下限减持的,本公司应将按[(发行价-实际减持价
格)*低于发行价减持股份数量]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如违反上述减持股
份数量上限减持的,本公司应将[实际减持价格*(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承诺减持
股份数量上限)]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如违反其他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
的,本公司将按实际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差的绝对值乘以违规减持股份数量计算
出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
2、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江苏凤凰置业有限公司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说明和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本公司作出的关于股东持股锁定期限的承诺;
二、在本公司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减持发行人的股份累计
不超过发行人首次发行上市时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0%;
三、在本公司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将以不低于发行价的价
格减持发行人股份;若发行人自首次公开发行至减持公告之日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四、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
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五、在遵守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公司具体减持方案将根据届时市场情况及
本公司经营情况而定;
六、本公司承诺,本公司持有南京证券 5%以上股份期间实施减持时,提前
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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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如违反上述减持价格下限减持的,本公司应将按[(发行价-实际减持价
格)*低于发行价减持股份数量]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如违反上述减持股
份数量上限减持的,本公司应将[实际减持价格*(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承诺减持
股份数量上限)]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如违反其他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
的,本公司将按实际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差的绝对值乘以违规减持股份数量计算
出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
诺: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其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同意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
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
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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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赔偿投资
者损失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就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赔偿投资者损失的事宜,公司实际控
制人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一、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本公司有过错,并已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认定的,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的规定,
按照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或者裁定,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如经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
的全部 A 股新股,且将敦促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回已转让的原限
售股股份(若有)。
上述承诺不因本公司不再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等原因而终止。”
2、控股股东的承诺
就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赔偿投资者损失的事宜,公司控股股
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一、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本公司有过错,并已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认定的,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的规定,
按照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或者裁定,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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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如经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
的全部 A 股新股,且本公司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股份(若有)。
上述承诺不因本公司不再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等原因而终止。”
3、发行人的承诺
就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赔偿投资者损失的事宜,发行人作出
如下承诺: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的,①若届时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尚未上市,自中国
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本公司
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A 股;②若届
时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已上市交易,自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
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 30 个交易日内,本公司董事会将召集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A 股股票的议案,回购价格的确定将以发行
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如本公司因主观原因违反上述承诺,则本公
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如经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
招股意向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中
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或者裁定,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就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赔偿投资者损失的事宜,发行人的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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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并已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
等有权部门认定的,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本人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
责任,按照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的决定或者裁定,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三、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的承诺
对于在《招股意向书》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
按期履行的事宜,发行人作出如下承诺:
“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控股股东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
外),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
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前不进行公开再融资。
3、对公司未履行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承诺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
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5、若本公司未履行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公开承诺事项,本公司将按中
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认定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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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的承诺
对于在《招股意向书》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
按期履行的事宜,控股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控股股东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
外),本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
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发行人股份;
3、暂不领取发行人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
4、若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5、若本公司未履行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公开承诺事项,直接导致投资
者损失的,本公司将按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认定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对于在《招股意向书》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
按期履行的事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
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如有);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如有);
4、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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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6、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7、本人未履行招股意向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四、本次发行中介机构承诺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所为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上述承诺为本所的真实意思
表示,本所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
本所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但本所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五、股利分配政策及滚存利润分配
(一)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在《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中明确了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并经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主要内容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将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根据各股
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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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2、股利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应充分考虑公司净资本充足率、业务发展情况等
因素。在公司盈利、符合证券公司净资本等监管要求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
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3、发放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
在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时,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
上以及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资
本公积为正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根据相关规定扣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部分)的 20%。
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发放股票股利;公司发放股票股
利应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公司在面临净资本约束或现金流不足时
可考虑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的,应结
合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股本规模,充分考虑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因素。
4、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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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上述第(3)规
定处理。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可以进行年度或中期分红。
6、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投入于公司
主营业务。
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及条件见“第十五节股利分配政策”之“二、发行后的
股利分配政策”。
(二)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方案的议案》,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可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进行利润分配,留存的未分配滚存利润由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
毕后的新老股东按上市后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本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为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
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
序和机制,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
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经征求公司董事和股东意见,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分红回
报事宜进行了专项研究论证,并制定公司上市后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如下:
1、制定规划考虑的主要因素
公司分红回报规划是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
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
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净资本需求、外部融资环境
等情况而制订的。
2、制定规划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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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
情况、股东的合理诉求、公司现金流状况等因素,结合行业监管的相关规定以及
公司上市适用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要求,
并充分考虑证券行业特点,审慎确定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在符合净资本监管要求以及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要求的前提
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的利
润分配方案应充分考虑公司净资本充足率、业务发展情况等因素。在公司盈利、
符合证券公司净资本等监管要求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积
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
分配方式。
3、规划的具体方案
(1)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认真论证利润分配条件、比例和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的基础上,每三年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根据《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
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
和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
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
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
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当董事会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
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或者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
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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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就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
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2)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公司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
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
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相关规定及政
策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
进行详细论证。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
过,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会做出的调整
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及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会予以纠正。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前,应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和联系,就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事宜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
决通过,并且相关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时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
(2)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及条件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将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根据各股
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2)股利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应充分考虑公司净资本充足率、业务发展情况等
因素。在公司盈利、符合证券公司净资本等监管要求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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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3)发放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
在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时,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
上以及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资
本公积为正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根据相关规定扣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部分)的 20%。
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发放股票股利;公司发放股票股
利应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公司在面临净资本约束或现金流不足时
可考虑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的,应结
合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股本规模,充分考虑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因素。
4)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上述第 3)项规
定处理。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可以进行年度或中期分红。
6)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投入于公司
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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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审计截
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模式,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证
券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信用交易业务、期货业务、私募投资基金业务等各
项业务经营情况,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业务许可文件等情况、税收政策等
在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
事项。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处于正常的发展状态,未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变情形。
公司2018年3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1~3月合并及公司利润
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但已经立信会计师审阅,并出具了“信会
师报字【2018】第ZH30035号”审阅报告。经审阅的财务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的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3.31 2017.12.31
资产总计 2,421,094.61 2,350,154.69
负债总计 1,470,098.29 1,410,129.22
所有者权益合计 950,996.32 940,025.4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合计 947,872.32 936,663.32
2、合并利润表的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32,958.40 36,839.55
营业支出 18,086.51 18,697.12
营业利润 14,871.90 18,142.43
利润总额 14,910.09 18,090.77
净利润 11,072.70 13,595.22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040.33 13,595.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1,006.87 13,633.82
益后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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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 1~3 月
综合收益总额 11,241.37 7,603.00
3、合并现金流量表的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 1~3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188.88 35,769.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94.23 -3,447.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9.11 -130,003.6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16.3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6,297.41 -97,681.95
4、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项目和金额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 1~3 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
2.47 -
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
51.02 93.62
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8.88 -145.28

所得税的影响数 -11.15 12.91
非经常性损益金额 33.46 -38.74
5、2018 年半年度经营业绩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当前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预计 2018 年半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6.08 亿元至 7.11 亿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10.54%至 4.53%;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1.94 亿元至 2.33 亿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20.08%至-3.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3 亿元至 2.32 亿元,较
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18.89%至-2.54%。公司分析主要变动原因为:(1)证券市
场涨跌分化,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成交量同比下降,公司预计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
及佣金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2)在证券市场严监管、去杠杆的趋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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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预计自营业务各类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公司经
营状况变动情况与行业变化情况基本保持一致,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未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
上述 2018 年半年度经营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
算的结果,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亦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七、老股转让情况
本次发行不存在老股转让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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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声明及承诺................................................................................................................................6
重大事项提示............................................................................................................................7
一、重大风险提示 ............................................................................................................... 7
二、本公司及相关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 13
三、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 ......................................................................................... 29
四、本次发行中介机构承诺 ............................................................................................. 31
五、股利分配政策及滚存利润分配 ................................................................................. 31
六、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37
七、老股转让情况 ............................................................................................................. 39
目 录........................................................................................................................................40
第一节 释义..........................................................................................................................47
一、基本术语 ..................................................................................................................... 47
二、专业术语 ..................................................................................................................... 49
第二节 概览..........................................................................................................................52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52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55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55
四、本次发行情况 ............................................................................................................. 58
五、募集资金用途 ............................................................................................................. 59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60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60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61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 .........................................................................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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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63
第四节 风险因素..................................................................................................................64
一、证券市场波动风险 ..................................................................................................... 64
二、与证券行业相关的风险 ............................................................................................. 64
三、与公司经营和业务相关的风险 ................................................................................. 65
四、与公司管理相关的风险 ............................................................................................. 71
五、与公司财务相关的风险 ............................................................................................. 73
六、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 73
七、其他风险 ..................................................................................................................... 74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7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76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 76
三、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139
四、公司历次验资、设立以来的资产评估情况 ........................................................... 145
五、公司组织结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 ................................................................... 149
六、公司的控股和直接参股企业情况 ........................................................................... 161
七、发起人、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171
八、公司股本情况 ........................................................................................................... 189
九、公司员工及其社会保障、薪酬水平情况 ............................................................... 198
十、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主要股东做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204
十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事项履行证券、期货等监管部门的相关程序 ............... 205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206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概况 ............................................................................................... 206
二、我国证券行业的基本情况 ....................................................................................... 206
1-1-41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公司的竞争地位 ....................................................................................................... 222
四、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 226
五、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312
六、公司持有的业务许可文件 ....................................................................................... 335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354
一、公司独立性 ............................................................................................................... 354
二、同业竞争 ................................................................................................................... 355
三、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 359
第八节 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407
一、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简要情况 ................................................................... 407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 414
三、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关系及兼职情况 ................................... 414
四、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 419
五、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 419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所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421
七、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 422
八、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422
第九节 公司治理................................................................................................................426
一、概述 ........................................................................................................................... 426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作情况
........................................................................................................................................... 426
三、报告期内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 438
四、公司资金的占用与担保情况 ................................................................................... 440
五、公司管理层对内控制度的自我评价意见及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 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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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节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442
一、风险管理 ................................................................................................................... 442
二、内部控制情况 ........................................................................................................... 451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476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关键审计事项 ................................................................... 476
二、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 479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505
四、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说明 ................................................................... 538
五、税项 ........................................................................................................................... 542
六、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547
七、发行人主要财务和监管指标 ................................................................................... 555
八、分部报告 ................................................................................................................... 557
九、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561
十、主要资产情况 ........................................................................................................... 562
十一、主要负债情况 ....................................................................................................... 582
十二、所有者权益情况 ................................................................................................... 588
十三、历次验资、资产评估情况 ................................................................................... 590
十四、或有事项 ............................................................................................................... 590
十五、承诺事项 ............................................................................................................... 591
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592
十七、其他重要事项 ....................................................................................................... 593
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597
一、财务状况分析 ........................................................................................................... 597
二、盈利能力分析 ........................................................................................................... 660
1-1-43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发行人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 704
四、发行人资本性支出计划 ........................................................................................... 713
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 714
六、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 714
七、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 715
八、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至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718
第十三节 业务发展目标....................................................................................................721
一、公司综合战略目标 ................................................................................................... 721
二、公司各项业务发展规划 ........................................................................................... 722
三、拟定上述目标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 723
四、关键业务支持规划 ................................................................................................... 724
五、实现上述规划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 726
六、业务发展规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 727
第十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729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量 ........................................................................................... 729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 ........................................................................................... 729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 731
四、董事会对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 731
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发行人从事募投
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 733
六、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 735
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736
八、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 736
第十五节 股利分配政策....................................................................................................737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报告期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 737
1-1-44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739
三、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743
第十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744
一、信息披露及投资者服务 ........................................................................................... 744
二、重大合同 ................................................................................................................... 744
三、未偿还债券情况 ....................................................................................................... 750
四、对外担保情况 ........................................................................................................... 751
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751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
诉讼或仲裁事项 ............................................................................................................... 753
第十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754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755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756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757
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 758
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 759
二、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 760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 761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762
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声明 ................................................................................... 763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一) ....................................................................................... 764
关于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离职的声明 ........................................................................... 765
更名声明........................................................................................................................... 766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二) ....................................................................................... 767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三) .......................................................................................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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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更名声明........................................................................................................................... 769
六、验资机构声明(一) ............................................................................................... 770
六、验资机构声明(二) ............................................................................................... 771
第十八节 附件....................................................................................................................772
一、备查文件 ................................................................................................................... 772
二、查阅地点 ................................................................................................................... 772
三、查阅时间 ................................................................................................................... 772
1-1-46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名词具有如下涵义:
一、基本术语
发行人/南京证券/股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

份公司/公司/本公司 子公司
南证有限 指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前身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 指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
A 股 指
普通股股票
发行人根据本招股意向书所载条件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本次发行 指
通股的行为
上市公司 指 经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后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份的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除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
境内 指
区以外的地方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业协会 指 中国证券业协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
股转系统、新三板 指 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
其运营管理机构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系全国中小企业
股转公司 指
股份转让系统的运营管理机构
江苏省国资委 指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南京市国资委 指 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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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南京工商局 指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江苏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在上市前公司现行有效的
《公司章程》 指
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市之日起生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报告期 指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控股股东(2012
紫金集团 指 年 6 月“南京紫金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南京紫金
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发
国资集团 指
行人实际控制人
新工集团 指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凤凰置业 指 江苏凤凰置业有限公司
南京交投 指 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紫金资管 指 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紫金信托 指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泰祥 指 山东泰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禄口机场 指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云杉资本 指 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农垦 指 南京农垦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长发 指 南京长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股交中心 指 宁夏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南证期货 指 南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巨石创投 指 南京巨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宁夏巨石西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南京巨石创业
巨石西部 指
投资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南京巨石金川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南京巨石创业
巨石金川 指
投资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富安达基金 指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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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富安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为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
富安达资管 指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南京银行 指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金融城 指 南京金融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金公司 指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西北证券 指 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致同会计师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专业术语
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的简称,指两地投资者委托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或者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参与者,
沪港通 指
通过在对方所在地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买卖规定范围
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股票
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的简称,即深圳证券交易所
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建立技术连接,使内地和香港投
深港通 指
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
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独立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
在证券市场上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
做市商 指
价格(即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
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
可转换债券/可转债 指 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
证券公司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交由独立的第三方(即具备第
三方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存管。在第三方存管模式下,存
管银行负责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存管,为客户提供银证转
第三方存管 指 账、资金存取和查询等服务;证券公司负责投资者的证券交
易、股份管理以及根据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的交易结算数
据清算投资者的资金和证券,证券公司不再向客户提供交易
结算资金存取服务
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
融资融券 指
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符合条件的客户以约定价格向托管其证券的证券公司卖出
标的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由客户按照另一约定价格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指
从证券公司购回标的证券,证券公司根据与客户签署的协议
将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产生的相关利息返还给客户的交易
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
股票质押式回购 指
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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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解除质押的交易
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以合同或协议方式,按
买入返售证券 指 一定的价格买入证券,到期日再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价格返
售该批证券,以获取买入价与返售价差价收入
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以合同或协议方式,按
卖出回购证券 指 一定的价格卖出证券,到期日再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价格回
购该批证券,以获取一定时期内资金的使用权
证金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证券公
转融通 指 司,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转融通包括转融
资业务和转融券业务
上证指数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价格综合指数
由国债交易双方订立的,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以成交时交收
国债期货 指
一定数量的国债凭证的标准化契约
“股票指数期货”的简称,是一种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标的物
股指期货 指
的金融期货合约
股票期权买方交付了期权费后即取得的在合约规定的到期
股票期权 指 日或到期日以前按协议价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相关股票的
权利
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
风险等,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
套期保值 指
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
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证券公司设立的直接投资业务子公司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
直投、直接投资 指 寻找并发现优质投资项目或公司,以自有或募集资金进行股
权投资或债权投资,并以获取股权或债权收益为目的的业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
另类投资 指 关事项的规定》,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从事《证券公司证券
自营投资品种清单》所列品种以外的金融产品投资
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自由买卖的
资产证券化 指 证券的行为,使其具有流动性,是通过在资本市场和货币市
场发行证券筹资的一种直接融资方式
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用于弥补
一般风险准备 指
亏损的风险准备
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开展各
项业务、设立分支机构等存在可能导致净资本损失的风险,
风险资本准备 指
应当按一定标准计算风险资本准备并与净资本建立对应关
系,确保各项风险资本准备有对应的净资本支持
证券公司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自营证券业务的自有资金中
结算备付金 指
缴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资金,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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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用于证券交易成交后的清算,具有结算履约担保作用
客户保证金 指 客户交易结算保证金
场外期权 指 证券公司柜台市场交易的非标准期权合约
由试点证券公司按照《证券公司柜台交易业务规范》的相关
要求,为交易私募产品自主建立的场外交易市场及为其提供
互联互通服务的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
柜台市场 指
柜台市场的产品包括经国家有关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批准、备
案或认可的在集中交易场所之外发行或销售的基础金融产
品和金融衍生产品
场外市场是指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和全国
场外市场 指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外开展证券业务的市场
投资者凭有效的数字证书登录证券公司网上开户系统、签署
开户相关协议后,证券公司按规定程序为投资者办理开户。
网上开户 指 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或证券公司指定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申
请数字证书,并以数字证书为基础在网上办理开户手续,是
一种投资者自主、自助开户的开户形式
证券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资金买卖在证券交易所
证券自营业务 指 上市交易的股票、基金、债券等有价证券,并自行承担风险
和收益的投资行为
交易双方以一定的名义本金为基础,将该本金产生的以一种
利率互换 指 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支出)流与对方的以另一种利率计算
的利息收入(支出)流相交换的金融衍生产品
IB 业务/期货中间介 证券公司接受期货公司委托,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参与期货

绍业务 交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
PB 业务 指 主经纪商业务,是“Prime Broker”的缩写
IPO/首发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为“Initial Public Offering”的缩写
万得资讯,是一款面向各类金融投资机构、研究机构和学
Wind 指
术机构等不同类型机构用户的互联网大数据金融终端
合 格 境 外 机 构 投 资 者 , 为 “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QFII 指
Investor”的缩写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为“RMB Qualified Foreign
RQFII 指
Institutional Investor”的缩写
ETF 指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为“Exchange Traded Fund”的缩写
特别说明:本招股意向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相关单项数据
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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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
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Nanjing Securities Co., Ltd.
法定代表人: 步国旬
注册资本: 247,399.9503万元整
成立日期: 1990 年 11 月 23 日
住 所: 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 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025-83367888
传 真: 025-83367377
公司网址: www.njzq.com.cn
电子信箱: office@njzq.com.cn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经营范围: 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资产管理;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
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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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简要历史沿革
南京证券系由南证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南证有限的前身为南京市证券公司。
1990 年 10 月 24 日,中国人民银行出具《关于同意成立南京市证券公司的批复》
(银复[1990]356 号),同意设立南京市证券公司。
1996 年 12 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南京市证券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脱钩
改制并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至 10,470 万元。
1998 年 10 月,南证有限以资本公积向现有股东转增资本 3,006 万元,向现
有股东配售及社会定向募集资本 22,524 万元,注册资本增至 36,000 万元。
2002 年 12 月,23 家新老股东向南证有限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至 65,859.03
万元。
2006 年 12 月,国资集团等 9 家新老股东向南证有限增资 36,369.20 万元,
注册资本增至 102,228.23 万元。
2008 年 11 月,国资集团等 28 家新老股东向南证有限增资 74,876.97 万元,
注册资本增至 177,105.20 万元。
2011 年 10 月,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向南证有限增资 10,800 万元,
注册资本增至 187,905.20 万元。
2011 年 11 月 3 日,南证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意南证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
公司:以南证有限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的净资产 3,701,120,421.29 元按 1:0.5134
比例折为股份公司股本 1,90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 1 元;股份公司的注册资
本 为 折 股 后 的 股 本 总 额 19 亿 元 , 1,196,616,283.46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
316,743,069.72 元计入一般风险准备金,287,761,068.11 元计入交易风险准备金。
2012 年 9 月 29 日,公司完成本次整体变更的工商登记变更事项,同时名称变更
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南京证券股票正式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同时向紫金
集团等 31 家新老股东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73,999,503 股,发行价格 6 元/股,
股票发行完成后股份公司总股本为 2,473,999,503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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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南京证券股票已自 2016 年 10 月 26 日开市起暂停转让。截至本招股意向书
签署之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名单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紫金集团 746,150,470 30.16
2 新工集团 208,014,970 8.41
3 凤凰置业 200,207,344 8.09
4 南京交投 174,726,409 7.06
5 紫金资管 97,879,146 3.96
6 云杉资本 57,510,000 2.32
7 南京农垦 52,668,585 2.13
8 南京长发 51,654,378 2.09
9 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51,010,107 2.06
南京东南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 2.02
10
南京国资新城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 2.02
合计 1,739,821,409 70.32
注:2017 年 7 月,“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更名为“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三)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主要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
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资产管
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同时,本公司通过全
资子公司巨石创投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业务,通过控股子公司南证期货、宁夏股交
中心分别从事期货业务、股权托管等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四、
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四)竞争优势
公司竞争优势主要包括:(1)经营风格稳健;(2)区位优势明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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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管理团队专业、稳定;(4)经纪业务奠定良好发展基础;(5)信用交易业务稳
健发展,成为公司业绩新的增长点。
公司竞争优势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三、
公司的竞争地位”之“(二)公司的竞争优势”。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紫金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30.16%的股份,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紫金资管、控
股子公司紫金信托分别持有公司 3.96%、0.35%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34.47%的
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国资集团通过紫金集团合计持有公司 34.47%的股份,并通过南京农垦持有
公司 2.13%的股份、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 2.06%的股份、
南京国资新城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 2.02%的股份、南京高科股份有限
公司持有公司 0.99%的股份、南京市食品公司持有公司 0.02%的股份,合计间接
持有公司 41.69%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
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
本情况”。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资产总计 2,350,154.69 2,685,836.80 4,291,534.07
负债总计 1,410,129.22 1,757,832.53 3,364,09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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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合计 940,025.48 928,004.27 927,443.69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
936,663.32 924,802.99 924,528.66
有者权益合计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营业收入 138,456.27 149,961.13 300,006.96
营业支出 84,484.68 85,596.80 110,860.43
营业利润 53,971.59 64,364.33 189,146.53
利润总额 54,353.98 64,842.93 187,594.25
净利润 41,221.16 49,371.98 141,315.41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41,060.28 49,355.73 141,302.68
者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40,674.46 48,444.47 142,046.99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36,761.20 37,400.57 148,876.38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05,671.61 -309,745.55 31,438.36
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0,125.72 -18,207.08 -28,227.07
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73,816.37 -241,444.80 724,646.12
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299,801.97 -569,201.52 728,012.55
加额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13,683.50 1,113,485.48 1,682,687.00
余额
(二)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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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1.76% 44.99% 66.96%
净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71.71% 81.78% 202.67%
自营证券比率(母公司) 3.27% 17.47% 31.59%
长期投资比率 2.58% 1.05% 1.07%
固定资本比率 10.58% 10.34% 8.67%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总资产利润率 5.00% 5.42% 13.04%
营业费用率 59.45% 54.12% 30.18%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 -0.43 -1.25 0.16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之“七、发行人
主要财务和监管指标”。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指标
单位:元
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
期间 报告期利润 基本 稀释
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42% 0.17 0.17
2017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4.38% 0.16 0.16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36% 0.20 0.20
2016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5.26% 0.20 0.20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4.24% 0.71 0.71
2015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24.37% 0.71 0.71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三)证券公司主要监管指标(母公司口径)
2016 年 6 月 16 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
(2016 年修订版)》(证监会令第 125 号)和《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
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0 号),上述规定自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依
据上述规定,公司 2016 年、2017 年及重述后的 2015 年主要监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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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监控指标
预警标 监管标
项目
准 准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核心净资本(万元) - - 741,683.36 744,892.69 786,458.57
附属净资本(万元) - - - 35,000.00 115,000.00
净资本(万元) - - 741,683.36 779,892.69 901,458.57
净资产(万元) - - 932,116.13 920,633.36 922,225.06
各项风险资本准备
- - 167,581.98 163,159.10 292,242.14
之和(万元)
表内外资产总额
- - 1,610,457.23 1,682,421.28 2,797,662.38
(万元)
风险覆盖率 ≥120% ≥100% 442.58% 478.00% 308.46%
资本杠杆率 ≥9.6% ≥8% 46.06% 44.35% 28.17%
流动性覆盖率 ≥120% ≥100% 742.43% 701.57% 730.32%
净稳定资金率 ≥120% ≥100% 143.85% 147.57% 129.58%
净资本/净资产 ≥24% ≥20% 79.57% 84.71% 97.75%
净资本/负债 ≥9.6% ≥8% 110.97% 103.76% 48.28%
净资产/负债 ≥12% ≥10% 139.46% 122.49% 49.40%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
≤80% ≤100% 4.11% 20.63% 19.62%
其衍生品/净资本
自营非权益类证券
及其衍生品/净资 ≤400% ≤500% 57.84% 58.78% 135.21%

四、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本次拟发行 27,502 万股,不超过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价格:【 】元/股(股票发行的具体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
通过市场询价或者按照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具体发行方式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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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
发行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 A
股股东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投资者及其他机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
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增加营运资金,
扩大业务规模。公司根据整体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目标,拟定了本次募集资金重
点使用方向,并将根据资本市场变化情况和发展战略对资金使用安排进行相应调
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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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本次拟发行27,502万股,不超过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的
发行股数
10.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价格 【 】元/股
【 】元(按【】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
发行后每股收益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盈率 【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3.7860元(按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元(按【 】年【 】月【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净资产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
发行方式 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具体发行方式根据中国
证监会有关规定确定)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A
发行对象 股股东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投资者及其他机构(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股票发行的具体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
定价方式
或者按照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 】万元
10,513万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9,000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471.70万元,律师费用373.58万元,材料制作费用
发行费用
28.30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95.28万元,发行手续
费用144.14万元
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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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步国旬
住 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 号
电 话:025-83367888
传 真:025-83367377
联 系 人:邱楠、徐晓云
(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力
住 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电 话:0512-62938168
传 真:0512-62938500
保荐代表人:夏建阳、李永伟
项目协办人:章亚平
项目经办人:刘科峰、张博雄、吴娇、覃靖淇、秦天霓、张岩
(三)联席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住 所:无锡市新区高浪东路 19 号 15 层 01-11 单元
电 话:0510-85200510
传 真:0510-85203300
项目经办人:葛娟娟、张凌捷、范光峥
(四)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 责 人:黄宁宁
住 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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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1-52341668
传 真:021-52341670
经办律师:张隽、雷丹丹
(五)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 责 人:朱建弟
住 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电 话:021-63391166
传 真:021-63392558
经办注册会计师:孙晓爽、孙淑平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楼
电 话:021-58708888
传 真:021-58899400
(七)申请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 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电 话:021-68808888
传 真:021-68804868
(八)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
户 名: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32201988236052500135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
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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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一)询价推介日期:2018 年 5 月 4 日至 2018 年 5 月 7 日
(二)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18 年 5 月 10 日
(三)网上、网下申购日期:2018 年 5 月 11 日
(四)网上、网下缴款日期:2018 年 5 月 15 日
(五)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股票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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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资料
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证券市场波动风险
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证券市场,证券市场行情直接受经济发展与国内
证券市场状况的影响,包括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证券行业发展状
况和景气程度、通货膨胀率、汇率波动、长短期市场资金来源、资金成本和利率
水平等。此外,全球资本市场波动也会对国内证券市场造成影响,进而影响公司
业务及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流动性。
我国证券市场成立时间较短,相较于国外发达国家证券市场而言,尚属于新
兴市场。证券市场的波动,将对投资者参与意愿、市场成交量、成交金额、证券
价格、企业融资等带来直接影响,导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自营
业务、信用交易业务等各类业务面临较为明显的经营风险,进而造成公司业绩表
现和盈利水平的波动。
二、与证券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1、与其他证券公司竞争的风险
根据证券业协会统计数据,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我国共有 131 家证券
公司。目前我国证券行业业务同质化严重,对传统经纪业务或通道业务依赖性较
强,业务品种和目标客户群比较类似,行业整体竞争日趋激烈。在这过程中,已
有部分综合实力较强的证券公司通过发行上市、收购兼并、创新转型等方式提升
资本规模、扩大市场份额、巩固竞争优势;部分中小证券公司也利用自身有利条
件和业务产品创新机遇,逐步确立在部分区域市场和细分市场的比较优势,形成
差异化和专业化的竞争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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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随着证券行业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部分国际投资银行已在国内
设立了合资机构,在投资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等领域给内资证券公司带来越来越
大的竞争压力。未来,我国将逐步提高证券业对外开放水平,国际投资银行将更
加深入地参与我国证券行业竞争。
2、与其他金融机构及互联网金融竞争的风险
近年来,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在投资银行、
资产管理等领域的监管限制逐渐放松,凭借客户资源、网络渠道、资本实力等优
势,通过金融产品和业务的开拓创新,向证券公司传统领域渗透。随着金融综合
化趋势的演进,特别是若国家逐步放松对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限制,证券
公司将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其业务空间将可能进一步受挤压。
此外,随着证券行业监管转型和业务创新逐渐深化,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
逐渐打破证券行业依靠牌照和通道盈利的固有模式,改变了行业竞争环境,从而
对证券业现有的经营模式、客户基础和盈利来源带来一定程度影响。
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营稳健,效益良好,但若公司不能继续保持并强化已形成
的竞争优势,不能快速提高自身的资本实力,不能及时提高服务品质和管理水平,
不能有效拓展盈利渠道,则可能难以应对激烈的行业竞争,面临客户流失、业务
规模萎缩、市场份额下降、盈利能力下滑的风险。
(二)证券行业监管及政策变化的风险
证券行业是受到严格监管的行业,业务经营受到监管政策及其他法律、法规
和政策的严格规制。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和证券行业正处于发展的重要阶段,
证券监管制度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中。如果监管政策出现变化,公司不能及时适
应上述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与公司经营和业务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地域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作为一家区域性特色较强的证券公司,专注于区域性市场,证券经纪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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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的经营与发展具有一定地域集中的特点。目前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开展以江苏地
区和宁夏地区为核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江苏地区与宁夏地区营业部网
点数量合计 57 家,占比 66.28%,营业部网点布局相对集中。报告期内,公司来
源于江苏地区和宁夏地区营业网点的证券经纪业务合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
别为 130,540.35 万元、47,781.97 万元、33,922.23 万元,合计占该类收入比例分
别为 77.14%、77.25%、76.71%。江苏及宁夏地区业务开展对公司整体业务具有
重要作用,若前述地区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或区域内证券公司竞争加剧导致优质
客户流失,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证券经纪业务风险
经纪业务是公司的传统优势业务,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公司证券经
纪业务分部营业收入分别为 191,020.50 万元、77,694.95 万元、56,844.25 万元,
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3.67%、51.81%、41.06%。公司经纪业务收
入与代理交易额、佣金率水平密切相关,市场交易量波动、交易佣金率变化等因
素均可能导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增速放缓或下滑,从而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
代理交易额依赖于市场行情,而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市场资金面、投资者
信心、上市公司经营情况等多种因素均可能对市场行情产生影响,进而导致经纪
业务收入波动。报告期内,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分别为 16.69 亿元、5.94
亿元、4.20 亿元,与股票市场成交情况基本同步。若公司不能有效保持客户交易
量或交易规模,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将面临业绩下滑风险。
经纪业务还受到佣金率水平的影响,而佣金率水平主要取决于客户构成、市
场竞争等因素。报告期内,公司平均净佣金率分别为 0.51‰、0.37‰、0.32‰,
行业平均净佣金率 0.50‰、0.38‰、0.34‰,均呈逐年下降趋势。在“一人多户”
政策和互联网金融的共同作用下,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之间的转移成本大幅降低,
佣金议价能力明显提升,同时,不排除部分证券公司继续通过低价策略争夺客户
资源,佣金水平进一步走低将对公司经纪业务的盈利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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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主要收入来源于股票、债券等证券的承销和保荐业务以
及财务顾问业务,其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资本市场波动风险、监管政策变化风
险、执业不当风险以及承销风险等。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公司投资银行
业务分部营业收入分别为 13,774.57 万元、25,679.96 万元、8,972.35 万元,占公
司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59%、17.12%、6.48%。
资本市场整体的波动,将直接影响证券市场融资意愿、发行规模、承销费率
等,进而对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产生影响。若我国资本市场下跌或波动,公司投资
银行业务将可能面临证券发行承销业务量减少、证券发行因认购不足而中止或取
消、证券承销费率下滑等不利情形。
我国证券市场持续推进市场化改革,资本市场发展对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
重要性日益提高,如果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不能适应市场化改革的要求,可能导致
公司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使得公司面临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和市场份额下滑的
风险。
公司作为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新三板业务主办券商,在执业过
程中,如果出现因尽职调查未能勤勉尽责、信息披露不充分或持续督导工作不到
位,以及发行人或其他发行当事人的不当行为,而被监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或监
管措施,将对公司的声誉和投资银行业务的开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以余额包销等方式开展股票、债券承销业务时,若因对发行人前景和市
场系统性风险判断出现偏差或发行方案本身设计不合理,导致股票发行价格或债
券的利率和期限设计不符合投资者的需求,或出现对市场走势判断失误、发行时
机掌握不当等情形,公司将可能承担因发行失败或者大比例包销而产生财务损失
的风险。
(四)证券自营业务风险
公司自营业务主要包括权益类自营交易、固定收益类自营交易和衍生金融工
具交易等。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公司证券自营业务分部营业收入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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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67.62 万元、10,162.94 万元、23,876.33 万元,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24.09%、6.78%、17.24%。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一套系统的自营业务内部
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规模控制、决策授权、交易品种限制、不相容岗位分离、
止盈止损、信息隔离和风险监控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自营业务可能面临的风险进
行防范和管理,但仍面临证券市场风险、投资产品的内含风险及投资决策不当风
险。
证券 自营业务的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 证券市场上证券价格的波动而可能导致
证券公司自营业务蒙受经济损失。若未来证券市场行情持续波动,公司自营业务
面临业绩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公司自营业务涉及的各类投资品种存在自身特有的风险,如股票可能面临因
重大不利事件导致股票价格下跌的风险、债券可能面临发行主体违约或信用评级
下降导致债券价格下跌甚至无法兑付的风险,未来随着公司自营业务规模的进一
步扩大,公司自营业务可能遭受投资损失。
公司自营业务表现还取决于公司基于对资本市场状况的评估和分析做出的
投资决策。如果公司的投资决策不当,自营业务做出的预测和判断不符合市场实
际变化,则公司自营业务未必能获得预期回报,甚至可能面临遭受损失的风险。
(五)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资产管理业务主要依靠产品的市场吸引力和管理水平拓展规模,并通过管理
费或业绩报酬或二者结合的方式来获取收入。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公司
资产管理业务分部营业收入分别为 5,653.83 万元、10,388.42 万元、8,026.63 万元,
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88%、6.93%、5.80%。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受
行业政策、市场波动、自身投资决策、替代产品等因素影响,从而对公司的资产
管理规模乃至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产生影响。
行业政策的变化会直接影响业务发展方向、产品发行效率及业务收入等。
证券市场行情的好坏直接影响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若证券市场行情下跌将
可能影响投资者认购和持有资产管理产品的积极性和意愿,从而造成公司资产管
理产品资产规模下降,使得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收入降低。
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在投资标的及其组合选择过程中,若未能完善执行尽职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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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程序或相关业务操作制度,公司可能面临受托管理资产发生损失引发的潜在纠
纷、声誉受损或者财务损失的风险,进而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资产管理产品还面临来自其他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以及基金管
理公司、保险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类似产品的激烈竞争。若公司不能在产品设
计、市场推广、投资绩效、客户服务等方面保持竞争力,提供的产品线无法满足
客户的需求,则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的持续增长将会受到制约。
(六)信用交易业务风险
公司信用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及股票质押回购和约定购回业务
等业务。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公司信用交易业务分部营业收入分别为
67,030.75 万元、44,191.75 万元、49,835.77 万元,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22.34%、29.47%、35.99%。公司开展信用交易业务主要受行业政策、市场
行情、公司资金实力、客户储备管理等因素影响。
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业务同属场内融资业务。若监管机构调整信用交易业务
规则等行业政策,则可能对信用交易业务造成影响。
证券交易市场行情直接影响融资融券交易的客户需求,融资融券交易金额与
证券市场行情正相关。
公司信用业务的开展可能受限于净资本或者资金面紧张等因素,如公司不能
进一步扩大资本规模或及时筹措资金,对公司信用业务开展会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优质客户资源的储备量,会对融资融券业务发展产生重要影响。证券公
司信用业务竞争不断加剧,若公司未能在市场竞争中保持和扩大市场份额,拓展
优质客户资源,或者资金储备不足,可能导致现有融资客户流失和新增融资客户
乏力,进而导致信用业务收入下降的风险。
公司在开展信用交易业务过程中,通过客户适当性管理、征授信管理、标的
证券管理、风控指标管理及维持担保比例的盯市管理等一系列措施,不断加强信
用业务风险控制的能力,但仍存在因质押担保物市场价格急剧下跌导致质押证券
平仓后所得资金不足偿还融资欠款的市场风险;因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
的义务或由于其信用评级、履约能力变化而遭受损失的信用风险;公司对客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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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账户进行强行平仓引起的法律纠纷风险;内控制度建设未能跟随业务变化及时
调整导致内控制度存在缺陷的制度风险等。上述风险因素均有可能造成公司相关
资产遭受损失。
(七)期货业务风险
公司通过子公司南证期货开展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
资产管理等业务。公司主要面临期货市场波动的风险、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保
证金交易的结算风险,以及业务与产品创新导致的风险。此外,若公司在投资者
风险提示、交易监管等方面出现疏漏,则有可能面临诉讼、赔偿等风险,对公司
的声誉及财产造成影响。
(八)私募投资基金业务风险
公司于 2012 年 5 月设立子公司巨石创投从事直接投资业务,主要对境内企
业进行股权投资;2016 年 2 月、5 月巨石创投陆续成立巨石金川、巨石西部两家
基金管理公司,进一步搭建完善高效的直投业务结构。
根据证券业协会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发布<证券公司私募投资
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及<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的通知》(中证协
发[2016]253 号),原直投子公司巨石创投已变更为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根据
证券业协会于 2017 年 4 月 7 日公示的第一批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名单,
巨石创投成为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根据证券业协会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公示的第一批证券公司及其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等规范平台名单,巨石创投可
以据此办理有关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
私募投资基金业务投资对象普遍是中小企业,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如果公
司对投资对象的业务发展、技术能力、经营能力和发展前景的判断出现较大偏差,
或者无法通过合适的方式和价格实现投资退出,则可能导致投资周期较长、投资
收益远低于预期甚至是投资项目失败,进而使公司遭受损失。
(九)其他创新业务风险
公司目前已经开展了股指期货、IB 业务、股转系统做市业务等金融创新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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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未来也将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市场情况及监管情况积极申请开展各类创新业
务。
鉴于创新业务本身具有超前性和不确定性,且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发展
阶段,因此公司在进行创新活动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业务管理水平、技术水平、
配套设施和相关制度等不能与创新业务相匹配而引发的经营风险和信誉损害。同
时,如果公司对创新业务的风险认识不全面、风险估计不足、创新业务的风险控
制机制不健全以及创新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完善或执行不力,创新业务可能会
给公司造成损失。
此外,证券公司开展创新业务需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业务资格,并接受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若未来相关创新业务资格的申请未获批准,将导致公
司创新业务的发展步伐落后于其他证券公司,从而对其创新业务的市场份额和经
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四、与公司管理相关的风险
(一)合规风险
合规风险是指公司或员工因没有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
道德和行为准则引发的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害所带来的
风险。
证券行业受到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除《证券法》、《公司法》
等法律外,相关监管部门颁布了多项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还颁布
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对证券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合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证券公司作为金融机构,
还应该遵守其他相关金融法规,接受相应监管部门的管理。
虽然公司不断完善业务制度和流程,建立健全内部制衡机制,促进各项业务
合法合规经营,但仍可能存在因执行人员对法规认识偏差或人为失误等原因,未
能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导致公司受到处罚或被监管机构采取监
管措施,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开展、财务状况或公司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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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风险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是证券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和保证。目前,公
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组织和制度体系。但任何内控管理措
施都存在固有的局限,有可能因其自身变化或内部治理结构及外部环境的变化、
风险管理当事者对某项事务的认识不全面或对现有制度执行不严格等原因导致
风险。
同时,由于公司业务处在动态发展的环境中,用以识别和监控风险的模型及
数据信息难以实时保持准确和完整,相关应对和管理风险的政策及程序也存在无
法预见所有风险的可能;并且,随着公司创新业务的发展和业务资格的取得,公
司将不断拓展和进入新的业务领域。如果公司现有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系统不
能及时改进以适应业务模式的创新和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将存在风险管理和内
部控制并不完全有效或无法得到有效执行的风险。
(三)道德风险
公司各项业务环节除严格的制度和流程约束外,还有赖于员工的诚实自律,
虽然公司针对员工可能发生的不恰当行为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并对其相关工
作程序进行控制和约束,但仍可能面临由于部分员工道德水准不高而产生的风
险。若公司员工诚信、道德缺失,向公司刻意隐瞒风险、故意不执行公司相关内
控制度、进行未经授权或超过权限的交易或其他行为、不恰当地使用或披露内幕
信息、玩忽职守等,而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置,可能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和声誉
受到损害,甚至可能涉及诉讼、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或者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
(四)人才流失和储备不足风险
人才是证券公司发展的关键要素,尤其在代表资本市场发展方向的业务领
域,如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研究开发、创新业务等方面,人才紧缺依然是制约
证券公司业务发展的瓶颈,良好、充足的人才储备是证券公司落实业务发展的重
要资源。
随着行业竞争加剧及未来各项业务快速发展,证券行业的人才资源竞争日益
激烈,证券公司之间人才的流动性增强,如果公司不能建立灵活的绩效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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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水平,将有可能无法吸引业务发展所需要的专业人
士的加盟,或者面临关键管理人员或核心业务骨干流失的风险。
(五)信息技术风险
信息技术系统是证券公司开展各项业务的重要载体,各项业务均不同程度地
依赖于信息技术系统的支持。信息系统的稳定性、高效性、安全性对证券公司的
业务发展至关重要。如果公司信息系统出现软硬件故障、通信中断、遭受病毒和
黑客攻击、数据丢失或泄露等突发情况,或因未能及时、有效地改进或升级而致
使信息技术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对公司的声誉、竞争力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与公司财务相关的风险
(一)流动性风险
保持良好的流动性是证券公司正常运行、寻找投资机会以及风险缓冲的前
提。如果公司未来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杠杆水平未能保持在合理范围内,
短期资金调动不力,或公司业务经营出现异常变动,公司可能出现资金周转困难
和流动性不足,对业务开展和经营、财务状况等产生不利影响。
(二)净资本管理风险
目前,监管机构对证券公司实施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管
理。当证券市场出现波动,或某些不可预知的突发性事件可能导致公司的风险控
制指标出现不利变化时,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调整业务规模和资产结构使公司风险
控制指标持续符合监管标准,则公司可能遭受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公司正常业
务开展受到限制,从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六、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绩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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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变动幅度 金额 变动幅度 金额
营业收入 138,456.27 -7.67% 149,961.13 -50.01% 300,006.9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41,060.28 -16.81% 49,355.73 -65.07% 141,302.68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归属于母公司 40,674.46 -16.04% 48,444.47 -65.90% 142,046.99
股东的净利润
根据公司当前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预计2018年半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6.08亿元至7.11亿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10.54%至4.53%;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1.94亿元至2.33亿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20.08%至-3.92%;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3亿元至2.32亿元,较上年
同期变动幅度为-18.89%至-2.54%。
在去杠杆、严监管的金融监管背景下,近年来资本市场稳健发展,公司作为
一家综合类证券公司,目前受限于资本金规模较小等因素,仍存在因行业竞争风
险、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财务风险等多重风险发生的情况下,导致公司上市当
年营业利润较上年下滑的风险。
七、其他风险
(一)募集资金相关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募
集资金运用的收益取决于公司的业务定位和投资规模分配,各项业务的经营情况
又受宏观经济及货币政策变化、证券市场行情变化、证券市场竞争环境变化、政
策和法律法规变化以及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等因素影响,募集资金运用的进度及
收益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有所增长,资产负债率有所下
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然而,募集资金使用并产
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募集资金使用产生效益之前,公司利润实现和
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公司现有业务。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有所增长的情况
下,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等即期回报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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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大诉讼、仲裁风险
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若公司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客户自身的期望,或者公
司在业务操作中未能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将面临被客户或其
他第三方投诉甚至诉讼、仲裁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或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因公司南京常府街证券营业部原柜台员工实施集资诈骗和诈骗,报告期内公
司作为被告方存在诉讼事项。常某、王某等 43 名自然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事项
已调解,张某、宫某等 7 名自然人财产损害纠纷要求赔偿金额为 54.18 万元,金
额较小,相关诉讼不构成重大诉讼,发行人已按照会计准则合理计提预计负债,
不会对发行人财务数据、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事
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六节其他重要事项”之“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重
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控股股东控制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紫金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30.16%的股份,通过
其全资子公司紫金资管、控股子公司紫金信托分别持有公司 3.96%、0.35%的股
份,合计持有公司 34.47%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由于无法确保紫金集团与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始终保持一致,紫金集
团采取的措施未必符合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最佳利益,因此,公司面临由于控
股股东不当控制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四)股东资格无法获得监管机构批准的风险
根据监管机构的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未经中国证监会或其授权的
派出机构批准,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否则应
限期改正;未改正前,相应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因此,投资者存在购买公司股
份达到或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而股东资格未能获得监管机构批准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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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NANJING SECURITIES CO., LTD.
法定代表人: 步国旬
注册资本: 247,399.9503 万元整
成立日期: 1990 年 11 月 23 日
住 所: 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 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025-83367888
传 真: 025-83367377
公司网址: www.njzq.com.cn
电子信箱: office@njzq.com.cn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及发起人
公司系由南证有限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
2012 年 8 月 14 日,南证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南京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以南证有限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的净资产
3,701,120,421.29 元按 1:0.5134 比例折为股份公司股本 1,900,000,000 股,每股
面值为 1 元,折股后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 1,900,000,000 元,将南证有
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2 年 9 月 12 日,中国证监会签发《关于核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
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217 号),核准南证有限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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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
2012 年 9 月 21 日,立信会计师对公司整体变更事项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
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2]第 530023 号)。
2012 年 9 月 29 日,公司在南京工商局完成本次整体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并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20100000002527)。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出资形式 出资比例
1 紫金集团 678,318,609 净资产 35.70%
2 凤凰置业 200,207,344 净资产 10.54%
3 南京交投 145,605,341 净资产 7.66%
4 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03,743,805 净资产 5.46%
5 南京市投资公司 88,981,042 净资产 4.68%
6 南京万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87,363,205 净资产 4.60%
7 上海新龙基(集团)有限公司 54,602,003 净资产 2.87%
8 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4,602,003 净资产 2.87%
9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45,275,172 净资产 2.38%
10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41,351,987 净资产 2.18%
11 南京农垦 40,557,154 净资产 2.14%
12 南京长发 38,878,648 净资产 2.05%
13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37,230,476 净资产 1.96%
14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941,135 净资产 1.63%
15 山东泰祥 27,339,425 净资产 1.44%
16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4,611,347 净资产 1.30%
17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660,868 净资产 1.25%
18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0,222,964 净资产 1.06%
19 深圳市湘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9,080,367 净资产 1.00%
20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8,200,668 净资产 0.96%
21 南京金梦都工贸集团公司 18,200,668 净资产 0.96%
22 盐城恒健药业有限公司 16,380,601 净资产 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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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出资形式 出资比例
23 江苏省农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470,567 净资产 0.81%
24 南京红叶石化有限公司 15,167,223 净资产 0.80%
25 江苏盛名实业有限公司 14,823,433 净资产 0.78%
26 南京三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1,860,768 净资产 0.62%
27 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9,175,089 净资产 0.48%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贸中心
28 9,100,334 净资产 0.48%
开发有限公司
29 紫金信托 7,280,267 净资产 0.38%
30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859,476 净资产 0.05%
31 南京市食品公司 473,217 净资产 0.03%
32 南京友谊华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34,794 净资产 0.02%
合计 1,900,000,000 100%
(二)公司历史沿革及股本形成情况
1、1990 年 11 月,南证有限前身“南京市证券公司”设立
南京证券系由南证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南证有限的前身为南京市证券公司。
1990 年 10 月 4 日,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出具《资信证明》,证明南京市
证券公司已收到出资单位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000 万元,均为货币资金。
1990 年 10 月 24 日,中国人民银行签发《关于同意成立南京市证券公司的
批复》(银复[1990]356 号),同意设立南京市证券公司,并核准其公司章程。
1990 年 11 月 1 日,南京市证券公司取得了中国人民银行签发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银金管字 08-0322 号),准予南京市证券公司经
营金融业务。
1990 年 11 月 23 日,南京市证券公司取得了南京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13488153-6),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金融
业务,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
综上所述,南京市证券公司的设立履行了验资、工商设立登记等手续,并获
得了主管部门的批复,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批准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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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98 年 12 月,脱钩改制为“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增资扩股
1996 年 12 月 20 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签发《关于南京市证券公司增资
改制的批复》(银办函[1996]391 号),同意南京市证券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
脱钩改制并增资扩股的方案;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加到 10,470 万元,并核准
了相关股东资格和出资额。
1997 年 5 月 10 日,南京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次增资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验资报告》(宁会验字[97]034 号),验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南京
市证券公司增资改制的批复》(银办函[1996]391 号),公司股本金增加为 10,470
万元,于 1997 年 5 月 10 日全部到位。
1997 年 7 月 10 日,南证有限的股东签署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1998 年 12 月 7 日,中国证监会签发《关于核准南京市证券公司增资改制的
批复》(证监机字[1998]45 号),核准公司增资改制方案,同意公司更名为“南
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增加为 10,470 万元,并核准了公司股东资格
及其出资额,核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1999 年 8 月 3 日,南证有限取得了南京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为 3201001000782)。
综上所述,南证有限的改制设立履行了验资、工商登记等手续,并获得了主
管部门的批复,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批准文件的规定。
本次增资扩股后,南证有限各股东及出资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南京市财政信用公司 2,110.00 20.15%
2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670.00 15.95%
3 中国石化金陵石油化工公司炼油厂 1,200.00 11.46%
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
4 1,100.00 10.51%
京公司
5 熊猫电子集团公司 1,000.00 9.55%
6 南京市投资公司 660.00 6.30%
7 南京市信托投资公司 610.00 5.83%
8 北京三吉利能源公司 500.00 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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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9 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500.00 4.78%
10 南京长发房地产开发公司 400.00 3.82%
11 南京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255.00 2.44%
12 跃进汽车集团公司 170.00 1.62%
13 南京红叶实业总公司 150.00 1.43%
14 中国石化集团扬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0.96%
15 南京市食品公司 30.00 0.29%
16 南京友谊华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00 0.14%
合计 10,470.00 100%
3、1998 年 10 月至 2002 年 12 月,注册资本增加至 65,859.03 万元及股权划
转、转让行为
(1)1998 年 10 月,注册资本由 10,470 万元增至 36,000 万元
1998 年 7 月 1 日,南京市证券公司召开三届二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增资扩股的议案》。
截至 1998 年 10 月 23 日,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增加至 36,000 万元,具
体增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原出资额 增资后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南京市财政信用公司 2,110.00 16,243.00 45.12%
2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670.00 3,450.00 9.58%
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
3 1,100.00 2,430.00 6.75%
司南京公司
4 中国石化金陵石油化工公司炼油厂 1,200.00 2,015.00 5.60%
5 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500.00 1,650.00 4.58%
6 南京市投资公司 660.00 1,646.00 4.57%
7 熊猫电子集团公司 1,000.00 1,300.00 3.61%
8 南京市信托投资公司 610.00 1,250.00 3.47%
9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 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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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原出资额 增资后出资额 出资比例
10 江苏省信息化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 2.78%
11 南京红叶实业总公司 150.00 760.00 2.11%
12 北京三吉利能源公司 500.00 650.00 1.81%
13 南京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255.00 586.50 1.63%
14 江苏省汽车工业销售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 1.39%
15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 1.39%
16 南京长发房地产开发公司 400.00 480.00 1.33%
中国石化集团扬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
17 100.00 260.00 0.72%
公司
18 跃进汽车集团公司 170.00 221.00 0.61%
19 南京市食品公司 30.00 39.00 0.11%
20 南京友谊华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00 19.50 0.06%
合计 10,470.00 36,000.00 100.00%
2002 年 9 月 11 日,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此次增资事项进行了
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宁永会二验字[2002]024 号),验证:截至 1998
年 10 月 23 日止,南证有限以资本公积向现有股东转增资本 3,006 万元,向现有
股东配售及社会定向募集资本 22,524 万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36,000 万元。
(2)2002 年 12 月,股权划转及转让
2002 年 9 月 12 日,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向南证有限签发《关
于明确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南京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股权的函》(宁国资办函[2002]1 号),原南京市财政信用公司等对南
证有限 16,243 万元出资额,已决定划转给国资集团持有。
2002 年 9 月 13 日,南证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确认公司股东名单及其股本数的议案》,确认南证有限 1998 年底实收资本为
36,000 万元、股东共 20 家,主要确认以下事项:(1)原股东南京市财政信用公
司所持的南证有限 16,243 万元出资额归国资集团所有;(2)原股东中国石化金
陵石油化工公司炼油厂因体制变更,其所持南证有限 2,015 万元出资额由中国石
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承接;(3)原股东南京市信托投资公司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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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的南证有限 65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其转让后仍持
有南证有限 600 万元出资额。
此次南证有限的股权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增减变动 变动后出
序号 股东名称 原出资额 出资比例
额 资额
1 国资集团 - 16,243.00 16,243.00 45.12%
2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3,450.00 - 3,450.00 9.58%
3 南京长发 2,430.00 - 2,430.00 6.75%
4 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1,650.00 650.00 2,300.00 6.39%
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
5 - 2,015.00 2,015.00 5.60%
责任公司
6 南京市投资公司 1,646.00 - 1,646.00 4.57%
7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300.00 - 1,300.00 3.61%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
8 1,000.00 - 1,000.00 2.78%

江苏省信息化建设投资有限责任
9 1,000.00 - 1,000.00 2.78%
公司
10 南京红叶实业总公司 760.00 - 760.00 2.11%
11 北京三吉利能源公司 650.00 - 650.00 1.81%
12 南京市信托投资公司 1,250.00 -650.00 600.00 1.67%
13 南京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586.50 - 586.50 1.63%
14 江苏省苏舜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500.00 - 500.00 1.39%
15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 500.00 1.39%
16 南京长发房地产开发公司 480.00 - 480.00 1.33%
中国石化集团扬子石油化工有限
17 260.00 - 260.00 0.72%
责任公司
18 跃进汽车集团公司 221.00 - 221.00 0.61%
19 南京市食品公司 39.00 - 39.00 0.11%
南京友谊华联(集团)有限责任
20 19.50 - 19.50 0.05%
公司
21 南京市财政信用公司 16,243.00 -16,243.00 - -
中国石化金陵石油化工公司炼油
22 2,015.00 -2,01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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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变动 变动后出
序号 股东名称 原出资额 出资比例
额 资额
合计 36,000.00 - 36,000.00 100.00%
注 1:2002 年 3 月,“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公司”更名为“南京长
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 2:1999 年 8 月,“熊猫电子集团公司”更名为“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注 3:2002 年 5 月,“江苏省汽车工业销售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江苏省苏舜工贸集团有
限公司”。
(3)注册资本由 36,000 万元增至 65,859.03 万元
2001 年 10 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签发《关于南京市证券经营机构重组方案
的复函》(证监函[2001]297 号),同意南证有限与南京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南京市信托投资公司所属证券营业部重组方案;同意南证有限进行增资扩股,南
京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南京市信托投资公司以所属证券营业部经评估确认的净
资产出资参股。
2002 年 3 月 26 日,南京市人民政府签发《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我市证
券业重组有关问题的函》(宁政函[2002]6 号),决定将南京市国际信托投资
公司、南京市信托投资公司所属 7 家证券营业部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划拨给南京市
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由其根据中国证监会复函精神参股南证有限。
2002 年 5 月 18 日,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
(控股)有限公司拟用于出资的 7 家证券营业部的部分资产及其相应负债进行了
评估,出具了《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入股项目资产评估报
告书》(宁永会评报[2002]第 011 号)。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01 年 12 月 31
日,评估方法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和现行市价法,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后净资产
为 5,176.88 万元,评估净资产为 5,886.03 万元。2002 年 8 月 23 日,上述资产评
估结果经南京市财政局予以备案。
2002 年 9 月 12 日,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向南证有限签发《关
于明确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南京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股权的函》(宁国资办函[2002]1 号),原南京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南京市信托投资公司所属 7 家证券营业部的净资产 5,886.03 万元计 5,886.03 万股
股权,已决定划转给国资集团持有。
2002 年 9 月 13 日,南证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
司新增资本金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资本金增加至 65,859.0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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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年 9 月 13 日,南证有限 23 家新老股东签署《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组及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对南证有限进行增资扩股,其中国资集团以原南京
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南京市信托投资公司所属 7 家营业部经评估的 5,886.03
万元净资产参股,南证有限以 36,000 万元为基数向原股东转增 7,200 万元,由现
有股东和新股东以货币增资 16,773 万元,将注册资本增至 65,859.03 万元,具体
增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公积金 实物增 增资后 出资比
股东名称 原出资额 货币增资
号 转增 资 出资额 例
1 国资集团 16,243.00 3,248.60 4,800.00 5,886.03 30,177.63 45.82%
2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3,450.00 690.00 2,950.00 - 7,090.00 10.77%
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
3 2,015.00 403.00 1,623.00 - 4,041.00 6.14%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
4 2,300.00 460.00 1,000.00 - 3,760.00 5.71%

5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300.00 260.00 2,000.00 - 3,560.00 5.41%
6 南京长发 2,430.00 486.00 - - 2,916.00 4.43%
7 南京市投资公司 1,646.00 329.20 350.00 - 2,325.20 3.53%
江苏省信息化建设投资
8 1,000.00 200.00 500.00 - 1,700.00 2.58%
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
9 1,000.00 200.00 - - 1,200.00 1.82%
份有限公司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
10 - - 1,000.00 - 1,000.00 1.52%
有限公司
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
11 - - 1,000.00 - 1,000.00 1.52%
公司
南京卷烟厂劳动服务公
12 - - 1,000.00 - 1,000.00 1.52%

13 南京红叶实业总公司 760.00 152.00 - - 912.00 1.38%
14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100.00 300.00 - 900.00 1.37%
江苏省苏舜工贸集团有
15 500.00 100.00 250.00 - 850.00 1.29%
限公司
16 北京三吉利能源公司 650.00 130.00 - - 780.00 1.18%
17 南京市信托投资公司 600.00 120.00 - - 720.00 1.09%
南京市国际信托投资公
18 586.50 117.30 - - 703.80 1.07%

南京长发房地产开发公
19 480.00 96.00 - - 576.00 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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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公积金 实物增 增资后 出资比
股东名称 原出资额 货币增资
号 转增 资 出资额 例
中国石化集团扬子石油
20 260.00 52.00 - - 312.00 0.47%
化工有限公司
21 跃进汽车集团公司 221.00 44.20 - - 265.20 0.40%
22 南京市食品公司 39.00 7.80 - - 46.80 0.07%
南京友谊华联(集团)
23 19.50 3.90 - - 23.40 0.04%
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36,000.00 7,200.00 16,773.00 5,886.03 65,859.03 100.00%
2002 年 11 月 22 日,中国证监会签发《关于同意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
资扩股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2]344 号),主要批复内容为:(1)同意
南证有限注册资本经两次增资扩股后由 10,470 万元增至 65,859.03 万元;(2)
核准南证有限持股 5%以上单位的股东资格及出资额。
2002 年 12 月 19 日,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南证有限此次增资
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验资报告》(宁永会二验字[2002]036 号),确认变
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658,590,250.79 元。
南证有限就 1998 年增资至 36,000 万元、2002 年再增资至 65,859.03 万元以
及该期间的股东及股权变动一并在南京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2002 年 12 月 25
日,南京工商局向南证有限核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201001000782)。
(4)2008 年 12 月,国资集团现金置换实物出资
鉴于 2002 年国资集团用于向南证有限增资的南京市信托投资公司、南京市
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属 7 家证券营业部资产中有一处位于南京市中山南路 311
号的房产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一直未能取得权属证明,2008 年 12 月 26 日,南
证有限召开 200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
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收回其用以向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
中山南路 311 号房产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国资集团按照该房产及
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于 2008 年 10 月 31 日的评估价值 2,096.28 万元以货币的形式
一次性全额向南证有限出资 2,096.28 万元,用于置换该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出
资。上述房产已经 2008 年 11 月 26 日江苏立信永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
产评估报告书》(立信永华评报字[2008]第 040 号)确定评估价值,并经南京
市国资委备案。2008 年 12 月 25 日,国资集团与南证有限就上述决议事项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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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了《协议书》,为保证南证有限的长期稳定的经营,国资集团自愿将该房产无偿
提供给南证有限使用,使用期限为 20 年。
2008 年 12 月 29 日,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本次出资置换
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宁信会阅字[2008]0022 号),确认:截至 2008 年
12 月 29 日止,南证有限已经收到国资集团支付的现金 20,962,800.00 元,本次以
现金出资替换原净资产出资中实物出资不导致南证有限实收资本变化。
综上所述,本次增资中,国资集团以证券营业部资产进行增资,已取得了相
关政府部门的批复、履行了评估及备案程序,并以备案的评估值为依据进行定价,
后期以货币形式置换无法取得权属证明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也按照该房产的评
估值予以置换,并履行了验资及工商登记等手续,不存在争议纠纷,符合相关批
准文件。
4、2004 年 4 月至 2006 年股权转让、股权划转以及注册资本由 65,859.03 万
元增至 102,228.23 万元
(1)股权转让
2004 年 3 月 26 日,南证有限 2003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下述股权转让:
(1)新股东南京交投受让 5 家股东持有的合计 5,304.8 万元出资额,分别为南京
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865.8 万元出资额、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
任公司持有的 1,319 万元出资额、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1,560 万元出资
额、南京长发持有的 780 万元出资额和北京三吉利能源公司持有的 780 万元出资
额;(2)原股东南京红叶实业总公司受让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
公司持有的 504 万元出资额;(3)新股东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受让
2 家股东持有的 2,695.2 万元出资额,分别为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的
1,560 万元出资额和南京市投资公司持有的 1,135.2 万元出资额。
2004 年 4 月至 2005 年 11 月,上述各股权转让方及受让方就上述股权转让
事宜分别签署了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转让标的
转让方 受让方 签约日期
号 (万元出资额)
1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交投 865.80 2004.04.20
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
2 1,319.00 2004.04.20
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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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560.00 2004.04.20
4 南京长发 780.00 2004.09.29
5 北京三吉利能源公司 780.00 2004.04.20
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 南京红叶实业
6 504.00 2004.11.08
限责任公司 总公司
7 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南京机电产业 1,560.00 2005.11.15
(集团)有限
8 南京市投资公司 公司 1,135.20 2005.11.15
2006 年 7 月 6 日,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签发《关于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股权变更的函》(机构部部函[2006]264 号),对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
公司分别受让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南京市投资公司持有的南证有限 1,560
万元出资额(占出资总额 2.37%)、1,135.20 万元出资额(占出资总额 1.72%)
无异议。
2006 年 7 月 10 日,中国证监会签发《关于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
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6]139 号),批准南京交投分别受让南京钢铁集团有
限公司持有的 865.8 万元出资额(占出资总额 1.31%)、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的 1,560 万元出资额(占出资总额 2.37%)、南京长发持有的 780 万元出资
额(占出资总额 1.18%)、北京三吉利能源公司持有的 780 万元出资额(占出资
总额 1.18%)、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 1,319 万元出资
额(占出资总额 2%)。
根据《关于证券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下股权的股东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
机构字[2006]117 号)的相关规定,南证有限于 2006 年 4 月 27 日以《关于股权
变更的请示》(宁证券[2006]30 号)向中国证监会及江苏证监局上报南京红叶实
业总公司受让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 504 万元出资事
宜后,中国证监会及江苏证监局未在 5 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南证有限据此就该
笔股权转让在南京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上述股权转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出资增减 变动后出资 出资比
序号 股东名称 原出资额
额 额 例
1 国资集团 30,177.63 - 30,177.63 45.82%
2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7,090.00 -865.80 6,224.20 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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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增减 变动后出资 出资比
序号 股东名称 原出资额
额 额 例
3 南京交投 - 5,304.80 5,304.80 8.05%
4 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2,695.20 2,695.20 4.09%
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
5 4,041.00 -1,823.00 2,218.00 3.37%
限责任公司
6 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3,760.00 -1,560.00 2,200.00 3.34%
7 南京长发 2,916.00 -780.00 2,136.00 3.24%
8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3,560.00 -1,560.00 2,000.00 3.04%
江苏省信息化建设投资有限责
9 1,700.00 - 1,700.00 2.58%
任公司
10 南京红叶实业总公司 912.00 504.00 1,416.00 2.00%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
11 1,200.00 - 1,200.00 1.82%
公司
12 南京市投资公司 2,325.20 -1,135.20 1,190.00 1.81%
13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 1,000.00 1.52%
14 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 1,000.00 1.52%
15 南京金梦都工贸集团公司 1,000.00 - 1,000.00 1.52%
16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900.00 - 900.00 1.37%
17 江苏省苏舜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850.00 - 850.00 1.29%
18 南京市信托投资公司 720.00 - 720.00 1.09%
19 南京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703.80 - 703.80 1.07%
南京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 -
20 576.00 576.00 0.87%
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扬子石油化工有 -
21 312.00 312.00 0.47%
限公司
22 跃进汽车集团公司 265.20 - 265.20 0.40%
23 南京市食品公司 46.80 - 46.80 0.07%
南京友谊华联(集团)有限责任
24 23.40 - 23.40 0.04%
公司
25 北京三吉利能源公司 780.00 -780.00 - -
合计 65,859.03 - 65,859.03 100.00%
注 1:2003 年 5 月,“南京卷烟厂劳动服务公司”更名为“南京金梦都工贸集团公司”;
注 2:2004 年 8 月,“南京长发房地产开发公司”更名为“南京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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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划转
2005 年 6 月 20 日,江苏省国资委签发《关于省信息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江苏宏图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并重组有关事项的意
见》(苏国资[2005]80 号),同意将江苏省信息化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
资产(包括其持有的南证有限股权)划拨给江苏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上述股权划转完成后,南证有限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国资集团 30,177.63 45.82%
2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6,224.20 9.45%
3 南京交投 5,304.80 8.05%
4 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695.20 4.09%
5 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218.00 3.37%
6 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2,200.00 3.34%
7 南京长发 2,136.00 3.24%
8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3.04%
9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700.00 2.58%
10 南京红叶实业总公司 1,416.00 2.15%
11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1,200.00 1.82%
12 南京市投资公司 1,190.00 1.81%
13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1.52%
14 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1.52%
15 南京金梦都工贸集团公司 1,000.00 1.52%
16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900.00 1.37%
17 江苏省苏舜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850.00 1.29%
18 南京市信托投资公司 720.00 1.09%
19 南京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703.80 1.07%
20 南京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76.00 0.87%
21 中国石化集团扬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12.00 0.47%
22 跃进汽车集团公司 265.20 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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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23 南京市食品公司 46.80 0.07%
24 南京友谊华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3.40 0.04%
合计 65,859.03 100.00%
注:2005 年 11 月,“江苏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2006 年 12 月,注册资本由 65,859.03 万元增至 102,228.23 万元
2006 年 7 月 19 日,南证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金增资扩股方案,
注册资本由 65,859.03 万元增至 102,228.23 万元,其中,国资集团等 6 名原股东
现金增资 26,141.2 万元,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医药产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农垦产业(集团)有限等 3 名新增股东现金增资 10,228 万
元,具体增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 增资后
股东名称 原出资额 增资额 出资比例
号 出资额
1 国资集团 30,177.63 19,090.00 49,267.63 48.19%
2 南京交投 5,304.80 2,695.20 8,000.00 7.83%
3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6,224.20 - 6,224.20 6.09%
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
4 2,695.20 3,000.00 5,695.20 5.57%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
5 - 5,000.00 5,000.00 4.89%
公司
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
6 - 3,000.00 3,000.00 2.93%
任公司
7 南京农垦 - 2,228.00 2,228.00 2.18%
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
8 2,218.00 - 2,218.00 2.17%
有限责任公司
9 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2,200.00 - 2,200.00 2.15%
10 南京长发 2,136.00 - 2,136.00 2.09%
11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 2,000.00 1.96%
12 南京红叶实业总公司 1,416.00 456.00 1,872.00 1.83%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
13 1,200.00 600.00 1,800.00 1.76%
限公司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
14 1,700.00 - 1,700.00 1.66%

1-1-90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增资后
股东名称 原出资额 增资额 出资比例
号 出资额
15 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300.00 1,300.00 1.27%
16 南京市投资公司 1,190.00 - 1,190.00 1.16%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
17 1,000.00 - 1,000.00 0.98%

18 南京金梦都工贸集团公司 1,000.00 - 1,000.00 0.98%
19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900.00 - 900.00 0.88%
江苏省苏舜工贸集团有限公
20 850.00 - 850.00 0.83%

21 南京市信托投资公司 720.00 - 720.00 0.70%
22 南京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703.80 - 703.80 0.69%
南京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
23 576.00 - 576.00 0.56%
任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扬子石油化工
24 312.00 - 312.00 0.31%
有限责任公司
25 跃进汽车集团公司 265.20 - 265.20 0.26%
26 南京市食品公司 46.80 - 46.80 0.05%
南京友谊华联(集团)有限责
27 23.40 - 23.40 0.02%
任公司
合计 65,859.03 36,369.20 102,228.23 100.00%
2006 年 7 月 19 日,南证有限新老 27 家股东签署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增资协议》。
2006 年 9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签发《关于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
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6]218 号),同意南证有限注册资本由 65,859.03
万元增至 102,228.23 万元,并核准了增资股东的股东资格。
2006 年 11 月 27 日,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此次增资事项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宁永会验字[2006]第 0071 号),确认变更后
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1,022,282,250.79 元。
南证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股权划转以及增资事项一并在南京工商局办理了
工商登记变更手续。2006 年 12 月 15 日,南京工商局向南证有限核发了变更后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201001000782)。
5、2007 年 6 月,股权转让
1-1-91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06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 月期间,国资集团分别与南京万辰创业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新龙基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贸中心开
发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国资集团将其持有的南证有限 4,800 万元出
资、3,000 万元出资、500 万元出资分别转让予南京万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新龙基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贸中心开发有限公
司。
2006 年 12 月至 2007 年 5 月期间,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与南京钢铁
联合有限公司、深圳市湘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三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及南
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南证有限 4,150 万元
出资额、1,048.2 万元出资额、651.6 万元出资额、46.8 万元出资额分别转让给南
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深圳市湘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三宝数码科技有限公
司及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1 月 7 日,江苏省苏舜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聚信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南证有限 850 万元出资额转让予江
苏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7 年 4 月 23 日,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苏盛名实
业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将其持有的南证有限 814 万元出资额
转让给江苏盛名实业有限公司。
上述具体股权转让情况如下:
序 转让标的
转让方 受让方 签约日期
号 (万元出资额)
1 南京万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800.00 2007.01.23
2 国资集团 上海新龙基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3,000.00 2006.12.25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贸中
3 500.00 2006.12.30
心开发有限公司
4 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4,150.00 2006.12.30
5 南京钢铁集团 深圳市湘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48.20 2007.05.10
有限公司
6 南京三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651.60 2007.05.09
7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46.80 2007.04.10
中国石化集团
8 金陵石油化工 江苏盛名实业有限公司 814.00 2007.04.23
有限责任公司
1-1-92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江苏省苏舜工
9 贸集团有限公 江苏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50.00 2007.01.07

2007 年 5 月 17 日,南证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股东
转让股权的议案》,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
2007 年 6 月 18 日,江苏证监局签发《关于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
的监管意见》(苏证监函[2007]117 号),对下列股东受让股权无异议:南京万
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受让 4,800 万元股权;上海新龙基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受
让 3,000 万元股权;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贸中心开发有限公司受让 500 万
元股权;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受让 4,150 万元股权;深圳市湘朋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1,048.2 万元股权;南京三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受让 651.6 万元股权;南京
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受让 46.8 万元股权;江苏盛名实业有限公司受让 814 万元股
权;江苏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让 850 万元股权。
2007 年 6 月,南证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办理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
取得了南京工商局颁发的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201001000782)。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南证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国资集团 40,967.63 40.07%
2 南京交投 8,000.00 7.83%
3 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5,695.20 5.57%
4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4.89%
5 南京万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800.00 4.70%
6 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4,150.00 4.06%
7 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 2.93%
8 上海新龙基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3,000.00 2.93%
9 南京农垦 2,228.00 2.18%
10 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2,200.00 2.15%
11 南京长发 2,136.00 2.09%
12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1.96%
13 南京红叶实业总公司 1,872.00 1.83%
1-1-93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4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1,800.00 1.76%
15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700.00 1.66%
16 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404.00 1.37%
17 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1,300.00 1.27%
18 南京市投资公司 1,190.00 1.16%
19 深圳市湘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48.20 1.03%
20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0.98%
21 南京金梦都工贸集团公司 1,000.00 0.98%
22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900.00 0.88%
23 江苏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50.00 0.83%
24 江苏盛名实业有限公司 814.00 0.80%
25 南京市信托投资公司 720.00 0.70%
26 南京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703.80 0.69%
27 南京三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651.60 0.64%
28 南京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76.00 0.56%
29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贸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500.00 0.49%
30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327.60 0.32%
31 中国石化集团扬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12.00 0.31%
32 跃进汽车集团公司 265.20 0.26%
33 南京市食品公司 46.80 0.05%
34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46.80 0.05%
35 南京友谊华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3.40 0.02%
合计 102,228.23 100.00%
6、2007 年 11 月,股权转让
2007 年 3 月 30 日,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深圳市通乾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编号:07020395),约定
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南证有限 1,404 万元出资额
转让给深圳市通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7 月 4 日,中国石化集团扬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南京新港高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编号:07021029),约定
1-1-94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中国石化集团扬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南证有限 312 万元出资额
转让给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8 月 29 日,南京红叶实业总公司与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
署《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编号:07021439),约定南京红叶实业总公司
将其持有的南证有限 1,872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9 月 18 日,南证有限 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一致通过《关
于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中国石化集团下属企业等所持本公司股权
的议案》,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
2007 年 11 月 19 日,江苏证监局签发《关于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以下
股东及股权变更的监管意见》(苏证监函[2007]336 号),对南京新港高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受让南京红叶实业总公司所持南证有限 1,872 万元出资额(出资比例
1.83%)、中国石化集团扬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南证有限 312 万元出资
额(出资比例 0.31%);深圳市通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
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南证有限 1,404 万元出资额(出资比例 1.37%)无异议。
2007 年 11 月,南证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办理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
取得了南京工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20100000002527)。
上述股权转让后,南证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国资集团 40,967.63 40.07%
2 南京交投 8,000.00 7.83%
3 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5,695.20 5.57%
4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4.89%
5 南京万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800.00 4.70%
6 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4,150.00 4.06%
7 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 2.93%
8 上海新龙基(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2.93%
9 南京农垦 2,228.00 2.18%
10 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2,200.00 2.15%
11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184.00 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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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2 南京长发 2,136.00 2.09%
13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1.96%
14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1,800.00 1.76%
15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700.00 1.66%
16 深圳市通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04.00 1.37%
17 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1,300.00 1.27%
18 南京市投资公司 1,190.00 1.16%
19 深圳市湘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48.20 1.03%
20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0.98%
21 南京金梦都工贸集团公司 1,000.00 0.98%
22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900.00 0.88%
23 江苏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50.00 0.83%
24 江苏盛名实业有限公司 814.00 0.80%
25 南京市信托投资公司 720.00 0.70%
26 南京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703.80 0.69%
27 南京三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651.60 0.64%
28 南京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76.00 0.56%
29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贸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500.00 0.49%
30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327.60 0.32%
31 跃进汽车集团公司 265.20 0.26%
32 南京市食品公司 46.80 0.05%
33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46.80 0.05%
34 南京友谊华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3.40 0.02%
合计 102,228.23 100.00%
注:2007 年 9 月,“上海新龙基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新龙基(集团)有限公司”。
7、2008 年 10 月,注册资本由 102,228.23 万元增至 177,105.20 万元
2008 年 6 月 24 日,南证有限召开 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再次调整增资扩股方案的议案》,国资集团等 26 名股东认购 71,376.97
1-1-96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万元出资额;此外,新股东山东泰祥和南京红叶石化有限公司(2008 年 3 月由
南京红叶实业总公司改制更名而来)分别认购了 2,000 万元出资额和 1,500 万元
出资额。本次增资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新增出资额
1 国资集团 26,116.37
2 南京市投资公司 7,610.00
3 南京交投 6,400.00
4 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4,564.80
5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
6 南京万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840.00
7 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400.00
8 上海新龙基(集团)有限公司 2,400.00
9 山东泰祥 2,000.00
10 南京农垦 1,783.00
11 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1,760.00
12 南京长发 1,709.00
13 南京红叶石化有限公司 1,500.00
14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60.00
15 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1,040.00
16 深圳市湘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38.80
17 南京金梦都工贸集团公司 800.00
18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00.00
19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720.00
20 江苏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80.00
21 江苏盛名实业有限公司 652.00
22 南京三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521.40
23 南京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61.00
24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贸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400.00
25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50.00
26 跃进汽车集团公司 21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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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7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38.20
28 南京友谊华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60
合计 74,876.97
2008 年 8 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签发《关于核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
注册资本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073 号),核准南证有限注册资本由
102,228.23 万元变更为 177,105.20 万元,并核准了持有南证有限 5%以上股权的
股东资格和出资额。
2008 年 10 月 9 日,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此次增资事项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宁信会验字[2008]0059 号),确认变更后
的累计注册资本 1,771,051,950.79 元,实收资本 1,771,051,950.79 元。
2008 年 11 月 23 日,南京工商局向南证有限核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注册号为 320100000002527)。
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南证有限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国资集团 67,084.00 37.88%
2 南京交投 14,400.00 8.13%
3 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0,260.00 5.79%
4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9,000.00 5.08%
5 南京市投资公司 8,800.00 4.97%
6 南京万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8,640.00 4.88%
7 上海新龙基(集团)有限公司 5,400.00 3.05%
8 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400.00 3.05%
9 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4,150.00 2.34%
10 南京农垦 4,011.00 2.26%
11 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3,960.00 2.24%
12 南京长发 3,845.00 2.17%
13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60.00 1.73%
14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434.00 1.37%
15 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2,340.00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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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6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1.13%
17 山东泰祥 2,000.00 1.13%
18 深圳市湘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887.00 1.07%
19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1,800.00 1.02%
20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800.00 1.02%
21 南京金梦都工贸集团公司 1,800.00 1.02%
22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620.00 0.91%
23 江苏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30.00 0.86%
24 南京红叶石化有限公司 1,500.00 0.85%
25 江苏盛名实业有限公司 1,466.00 0.83%
26 深圳市通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04.00 0.79%
27 南京三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173.00 0.66%
28 南京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37.00 0.59%
29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贸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900.00 0.51%
30 南京市信托投资公司 720.00 0.41%
31 南京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703.80 0.40%
32 跃进汽车集团公司 478.00 0.27%
33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327.60 0.18%
34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85.00 0.05%
35 南京市食品公司 46.80 0.03%
36 南京友谊华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3.00 0.02%
合计 177,105.20 100.00%
8、2009 年 3 月,股权划转及以股抵债
(1)股权划转
2008 年 9 月 28 日,中国共产党江苏省委员会宣传部和江苏省财政厅联合签
发《关于无偿划拨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批
复》(苏宣复[2008]36 号、苏财教[2008]163 号),同意江苏凤凰出版传媒
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南证有限 5,000 万元出资额无偿划拨到凤凰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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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以股抵债
2007 年 12 月 28 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南京市国有资产
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南京同创信息产业集团有限
公司签署《和解协议》,约定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自愿以其合法持有的南证
有限 2,989.53 万元出资额代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偿还因为南京
同创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保所承担的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
的债务合计 19,432 万元。
2008 年 10 月 13 日,南证有限召开 200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部分股东转让股权的议案》,同意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将
5,000 万元出资额划拨给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凤凰置业、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将其持有的 2,2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鉴于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所持南证有限部分股权尚在锁定期内,2009
年 2 月 10 日,国资集团向南京市国资委上报《关于将南京证券股权抵偿债务的
请示》(宁国资集团[2009]11 号),将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的南证有限
2,200 万元出资额按照《和解协议》确定的价格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2009 年 2 月 20 日,南京市国资委签发《关于同意市国资集团以所持南京证券部
分股权偿债的批复》(宁国资委产[2009]26 号),同意上述股权抵债方案。
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尚需将持有的南证有限 789.53 万元出资额按照《和解
协议》确定的价格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2008 年 12 月 4 日,江苏证监局签发《关于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苏证监函[2008]362 号),对凤凰置业受让江
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南证有限 5,000 万元出资额(占出资总额
2.82%)、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所持南证有限
2,200 万元出资额(占出资总额 1.24%)无异议。
2009 年 2 月 3 日,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
办事处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编号:20081201 号),将其持有南证有限
2,200 万元出资额以每股 6.5 元的价格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用于抵偿
《和解协议》约定的 14,300 万元人民币债务。
2009 年 3 月 13 日,南京工商局向南证有限核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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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执照》(注册号为 320100000002527)。
上述股权变更完成后,南证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国资集团 67,084.00 37.88%
2 南京交投 14,400.00 8.13%
3 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0,260.00 5.79%
4 南京市投资公司 8,800.00 4.97%
5 南京万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8,640.00 4.88%
6 上海新龙基(集团)有限公司 5,400.00 3.05%
7 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400.00 3.05%
8 凤凰置业 5,000.00 2.82%
9 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4,150.00 2.34%
10 南京农垦 4,011.00 2.26%
11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 2.26%
12 南京长发 3,845.00 2.17%
13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60.00 1.73%
14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434.00 1.37%
15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40.00 1.32%
16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2,200.00 1.24%
17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1.13%
18 山东泰祥 2,000.00 1.13%
19 深圳市湘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887.00 1.07%
20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1,800.00 1.02%
21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800.00 1.02%
22 南京金梦都工贸集团公司 1,800.00 1.02%
23 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1,760.00 0.99%
24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620.00 0.91%
25 江苏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30.00 0.86%
26 南京红叶石化有限公司 1,500.00 0.85%
1-1-101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27 江苏盛名实业有限公司 1,466.00 0.83%
28 深圳市通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04.00 0.79%
29 南京三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173.00 0.66%
30 南京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37.00 0.59%
31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贸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900.00 0.51%
32 南京市信托投资公司 720.00 0.41%
33 南京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703.80 0.40%
34 跃进汽车集团公司 478.00 0.27%
35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327.60 0.18%
36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85.00 0.05%
37 南京市食品公司 46.80 0.03%
38 南京友谊华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3.00 0.02%
合计 177,105.20 100%
注:2008 年 10 月,“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9、2009 年 9 月,股权无偿划转及注册资本尾数调整
2008 年 9 月 3 日,国资集团与南京紫金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权
划转协议》,将国资集团持有南证有限 562,839,950.79 元出资额(占出资总额
31.78%)无偿划转给南京紫金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08 年 10 月 13 日,南证有限召开 200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部分股东转让股权的议案》,同意国资集团将其持有的南证有限
562,839,950.79 元出资额(占出资总额 31.87%)划拨给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南京紫
金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08 年 11 月 12 日,国资集团签发《关于“无偿划转集团所持南京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股权请示”的批复》(宁国资集团[2008]97 号),同意将其所持有的
562,839,950.79 元南证有限出资额无偿划转给南京紫金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09 年 8 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签发《关于核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
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851 号),核准南京紫金
1-1-102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取得南证有限 562,839,950.79 元出资额(占出资总额
的 31.78%)。本次批复的附表中还对南证有限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
存在的尾差问题进行了确认,确认南证有限的注册资本为 1,771,051,950.79 元。
2009 年 9 月 30 日,南京工商局向南证有限核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号为 320100000002527)。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南证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南京紫金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56,283.995079 31.78%
2 南京交投 14,400.00 8.13%
3 国资集团 10,800.00 6.10%
4 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0,260.00 5.79%
5 南京市投资公司 8,800.00 4.97%
6 南京万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8,640.00 4.88%
7 上海新龙基(集团)有限公司 5,400.00 3.05%
8 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400.00 3.05%
9 凤凰置业 5,000.00 2.82%
10 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4,150.00 2.34%
11 南京农垦 4,011.00 2.26%
12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 2.26%
13 南京长发 3,845.00 2.17%
14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60.00 1.73%
15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434.00 1.37%
16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40.00 1.32%
17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2,200.00 1.24%
18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1.13%
19 山东泰祥 2,000.00 1.13%
20 深圳市湘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887.00 1.07%
21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1,800.00 1.02%
22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800.00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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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23 南京金梦都工贸集团公司 1,800.00 1.02%
24 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1,760.00 0.99%
25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620.00 0.91%
26 江苏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30.00 0.86%
27 南京红叶石化有限公司 1,500.00 0.85%
28 江苏盛名实业有限公司 1,466.00 0.83%
29 深圳市通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04.00 0.79%
30 南京三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173.00 0.66%
31 南京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37.00 0.59%
32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贸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900.00 0.51%
33 南京市信托投资公司 720.00 0.41%
34 南京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703.80 0.40%
35 跃进汽车集团公司 478.00 0.27%
36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327.60 0.18%
37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85.00 0.05%
38 南京市食品公司 46.80 0.03%
39 南京友谊华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3.00 0.02%
合计 177,105.195079 100.00%
10、2010 年 12 月股权转让
2009 年 4 月 15 日,南证有限召开 2008 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议
案》,同意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南证有限 4,150 万元出资额全部转
让给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0 年 8 月 26 日,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与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
权转让合同》。
2010 年 11 月 4 日,江苏证监局核发《关于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苏证监函[2010]360 号),对南京钢铁集团有限
公司受让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所持南证有限 4,150 万元出资额(占出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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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34%)无异议。
2010 年 12 月,南证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
了南京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20100000002527)。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南证有限股权结构变更为: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南京紫金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56,283.995079 31.78%
2 南京交投 14,400.00 8.13%
3 国资集团 10,800.00 6.10%
4 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0,260.00 5.79%
5 南京市投资公司 8,800.00 4.97%
6 南京万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8,640.00 4.88%
7 上海新龙基(集团)有限公司 5,400.00 3.05%
8 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400.00 3.05%
9 凤凰置业 5,000.00 2.82%
10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4,477.60 2.53%
11 南京农垦 4,011.00 2.26%
12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 2.26%
13 南京长发 3,845.00 2.17%
14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60.00 1.73%
15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434.00 1.37%
16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40.00 1.32%
17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2,200.00 1.24%
18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1.13%
19 山东泰祥 2,000.00 1.13%
20 深圳市湘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887.00 1.07%
21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1,800.00 1.02%
22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800.00 1.02%
23 南京金梦都工贸集团公司 1,800.00 1.02%
24 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1,760.00 0.99%
1-1-105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5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620.00 0.91%
26 江苏省农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30.00 0.86%
27 南京红叶石化有限公司 1,500.00 0.85%
28 江苏盛名实业有限公司 1,466.00 0.83%
29 深圳市通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04.00 0.79%
30 南京三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173.00 0.66%
31 南京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37.00 0.59%
32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贸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900.00 0.51%
33 紫金信托 720.00 0.41%
34 南京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703.80 0.40%
35 跃进汽车集团公司 478.00 0.27%
36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85.00 0.05%
37 南京市食品公司 46.80 0.03%
38 南京友谊华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3.00 0.02%
合计 177,105.195079 100.00%
注 1:2010 年 9 月,“江苏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江苏省农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 2:2010 年 11 月,“南京市信托投资公司”更名为“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1、2011 年 9 月,股权转让
深圳市通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联合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拍卖
其持有的南证有限 1,404 万元出资额。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公
开竞价购得上述股权。2008 年 1 月 22 日,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通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联合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南京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2008 年 4 月 22 日,南证有限召开 2007 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深圳市通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本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南京新街口百货商
店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深圳市通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持的南证有限 1,404 万元出
资额。
2011 年 9 月 8 日,江苏证监局签发《关于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苏证监函[2011]384 号),对南京新街口百货商
1-1-106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店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深圳市通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公司 1,404 万元出资额
(占出资总额 0.79%)无异议。
2011 年 9 月 16 日,南证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
取得了南京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20100000002527)。
经过上述股权变更后,南证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南京紫金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56,283.995079 31.78%
2 南京交投 14,400.00 8.13%
3 国资集团 10,800.00 6.10%
4 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0,260.00 5.79%
5 南京市投资公司 8,800.00 4.97%
6 南京万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8,640.00 4.88%
7 上海新龙基(集团)有限公司 5,400.00 3.05%
8 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400.00 3.05%
9 凤凰置业 5,000.00 2.82%
10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4,477.60 2.53%
11 南京农垦 4,011.00 2.26%
12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 2.26%
13 南京长发 3,845.00 2.17%
14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3,204.00 1.81%
15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60.00 1.73%
16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434.00 1.37%
17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40.00 1.32%
18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2,200.00 1.24%
19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1.13%
20 山东泰祥 2,000.00 1.13%
21 深圳市湘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887.00 1.07%
22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800.00 1.02%
23 南京金梦都工贸集团公司 1,800.00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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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24 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1,760.00 0.99%
25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620.00 0.91%
26 江苏省农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30.00 0.86%
27 南京红叶石化有限公司 1,500.00 0.85%
28 江苏盛名实业有限公司 1,466.00 0.83%
29 南京三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173.00 0.66%
30 南京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37.00 0.59%
31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贸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900.00 0.51%
32 紫金信托 720.00 0.41%
33 南京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703.80 0.40%
34 跃进汽车集团公司 478.00 0.27%
35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85.00 0.05%
36 南京市食品公司 46.80 0.03%
37 南京友谊华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3.00 0.02%
合计 177,105.195079 100.00%
12、2011 年 10 月,注册资本由 177,105.195079 万元增资至 187,905.195079
万元
2011 年 9 月 9 日,南证有限召开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向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增发
10,800 万元出资额,增发价格以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结果为依据。
2011 年 9 月 10 日,江苏立信永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南京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立信永华评报字
(2011)第 153 号),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止,南证有限股东全部权益账面
价值为 363,639.62 万元,评估值为 431,948.60 万元。2011 年 9 月 20 日,该次评
估取得南京市国资委备案确认。
2011 年 9 月 27 日,江苏证监局签发《关于核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
注册资本的批复》(苏证监机构字[2011]508 号),核准南证有限注册资本由
177,105.195079 万元变更为 187,905.195079 万元,同时核准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
1-1-108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团有限公司作为 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和出资额。
2011 年 9 月 30 日,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此次增资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宁信会验字[2011]0111 号),确认南证有限已
收到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货币缴纳的出资款 26,352 万元,其中新增
注册资本 10,800 万元,其余 15,552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南证有限变更后的累计
注册资本为 1,879,051,950.79 元,实收资本为 1,879,051,950.79 元。
2011 年 10 月 11 日,南京工商局向南证有限核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注册号为 320100000002527)。
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南证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南京紫金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56,283.995079 29.95%
2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14,800.00 7.88%
3 南京交投 14,400.00 7.66%
4 国资集团 10,800.00 5.75%
5 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0,260.00 5.46%
6 南京市投资公司 8,800.00 4.68%
7 南京万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8,640.00 4.60%
8 上海新龙基(集团)有限公司 5,400.00 2.87%
9 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400.00 2.87%
10 凤凰置业 5,000.00 2.66%
11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4,477.60 2.38%
12 南京农垦 4,011.00 2.14%
13 南京长发 3,845.00 2.05%
14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3,204.00 1.71%
15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60.00 1.63%
16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434.00 1.30%
17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40.00 1.25%
18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2,200.00 1.17%
19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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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20 山东泰祥 2,000.00 1.06%
21 深圳市湘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887.00 1.00%
22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800.00 0.96%
23 南京金梦都工贸集团公司 1,800.00 0.96%
24 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1,760.00 0.94%
25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620.00 0.86%
26 江苏省农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30.00 0.81%
27 南京红叶石化有限公司 1,500.00 0.80%
28 江苏盛名实业有限公司 1,466.00 0.78%
29 南京三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173.00 0.62%
30 南京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37.00 0.55%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贸中心开发有限公
31 900.00 0.48%

32 紫金信托 720.00 0.38%
33 南京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703.80 0.37%
34 跃进汽车集团公司 478.00 0.25%
35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85.00 0.05%
36 南京市食品公司 46.80 0.02%
37 南京友谊华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3.00 0.02%
合计 187,905.195079 100.00%
13、2011 年 11 月,以股抵债及股权转让
(1)以股抵债
2009 年 5 月 26 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南京市国有资产经
营(控股)有限公司和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签署《和解协议》,约定南京市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其合法持有的南京证券有限 11,000,769 元出资额代南京市
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承担其因为南京微型汽车厂担保形成的对中国东
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的债务合计 7,150.5 万元。
另外,根据 2007 年 12 月 28 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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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和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签署的《和解协议》,
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因为南京同创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保
所欠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债务尚有 789.53 万元南证有限出资额未
偿还。故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合计需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南京办事处偿还其持有的南证有限 18,896,069 元出资额。
2011 年 4 月 13 日,南证有限召开 2010 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股东转让股权的议案》,同意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将其持有的南证有
限 852.6069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
权。
2011 年 6 月 10 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与南京市国有资产经
营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编号 20110202),约定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
司将其持有的南证有限 852.6069 万元出资额,按 6.5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中国东
方资产管理公司。
2011 年 7 月 11 日,南京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
公司南京办事处、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南京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南证有限 1,037 万元出资额转让
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并由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向南京长
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转让价款。
2011 年 9 月 9 日,南证有限召开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南京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的议案》,同意南京长发房地
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的南证有限 1,037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
理公司。
2011 年 10 月 31 日,江苏证监局签发《关于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
有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苏证监函[2011]490 号),对中国东方资
产管理公司受让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所持南证有限 852.6069 万元出资额(占
出资总额 0.45%)、南京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南证有限 1,037 万元
出资额(占出资总额 0.55%)无异议。
2011 年 11 月 8 日,南京市国资委作出《关于协议转让南京证券股权的批复》
(宁国资委综[2011]191 号),同意上述以股抵债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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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股权转让
2011 年 10 月 25 日,南证有限召开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的议案》,同意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将所持的南证有限 1,620 万元出资额全部转让给盐城恒健药业有限公司。同日,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盐城恒健药业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11 年 11 月 3 日,江苏证监局签发《关于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苏证监函[2011]495 号),对盐城恒健药业有
限公司受让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南证有限 1,620 万元出资额(占出资总额
0.862%)无异议。
2011 年 11 月 9 日,南京工商局向南证有限核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号为 320100000002527)。
经过上述股权变更后,南证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南京紫金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56,283.995079 29.95%
2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14,800.00 7.88%
3 南京交投 14,400.00 7.66%
4 国资集团 10,800.00 5.75%
5 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0,260.00 5.46%
6 南京市投资公司 8,800.00 4.68%
7 南京万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8,640.00 4.60%
8 上海新龙基(集团)有限公司 5,400.00 2.87%
9 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400.00 2.87%
10 凤凰置业 5,000.00 2.66%
11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4,477.60 2.38%
12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4,089.6069 2.18%
13 南京农垦 4,011.00 2.14%
14 南京长发 3,845.00 2.05%
15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3,204.00 1.71%
16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60.00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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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7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434.00 1.30%
18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40.00 1.25%
19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1.06%
20 山东泰祥 2,000.00 1.06%
21 深圳市湘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887.00 1.00%
22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800.00 0.96%
23 南京金梦都工贸集团公司 1,800.00 0.96%
24 盐城恒健药业有限公司 1,620.00 0.86%
25 江苏省农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30.00 0.81%
26 南京红叶石化有限公司 1,500.00 0.80%
27 江苏盛名实业有限公司 1,466.00 0.78%
28 南京三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173.00 0.62%
29 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907.3931 0.48%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贸中心开发有限公
30 900.00 0.48%

31 紫金信托 720.00 0.38%
32 南京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703.80 0.37%
33 跃进汽车集团公司 478.00 0.25%
34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85.00 0.05%
35 南京市食品公司 46.80 0.03%
36 南京友谊华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3.00 0.02%
合计 187,905.195079 100.00%
14、2012 年 5 月,股权转让
2012 年 2 月 29 日,南证有限召开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股东转让股权的议案》,同意跃进汽车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南证有限
478 万元出资额,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转让;同意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
司将其持有的南证有限 14,800 万元出资额全部转让给凤凰置业。
(1)关于跃进汽车集团公司转让所持南证有限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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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1 年 10 月 20 日,江苏立信永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南
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改组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立信
永华评报字(2011)第 170 号),评估基准日为 2011 年 9 月 30 日,南证有限股
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370,112.03 万元,评估值为 429,635.57 万元。2011 年 11
月 24 日,该次评估结果经江苏省国资委备案确认。
2012 年 2 月 20 日,南京市国资委签发《关于同意跃进汽车集团公司转让所
持南京证券股权的批复》(宁国资委产[2012]39 号),同意跃进汽车集团公
司通过南京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所持南证有限 0.254%股权(478 万元出资
额),挂牌价格可参考已经江苏省国资委备案的《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改组股
份有限公司项目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立信永华评报字(2011)第 170
号)的评估结果确定。
2012 年 3 月 9 日,跃进汽车集团公司将其名下的南证有限 478 万元出资在
南京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最终由南证有限老股东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
份有限公司拍得。
2012 年 4 月 25 日,转让方跃进汽车集团公司、受让方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
股份有限公司与鉴证方南京产权交易中心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编号为
NCQ2012004),约定转让方跃进汽车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南证有限 478 万元出
资额转让给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5 月 3 日,江苏证监局签发《关于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苏证监函[2012]174 号),对南京新街口百货
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受让跃进汽车集团公司所持南证有限 478 万元出资额(占出资
总额 0.254%)无异议。
(2)关于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南证有限股权
2012 年 4 月 20 日,江苏省财政厅签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凤凰出版传
媒集团有限公司将南京证券股权转让给凤凰置业的批复》(苏财资[2012]31
号),(1)确认根据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苏
华评报字[2012]第 N057 号),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南证有限
14,800 万元出资额在评估基准日(2011 年 12 月 31 日)市场价值为 43,649.26 万
元,该资产评估项目已经江苏省财政厅备案;(2)批复同意江苏凤凰出版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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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南证有限 14,8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凤凰置业,股权转
让总额为 43,649.26 万元。
2012 年 4 月 24 日,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与凤凰置业签署《南京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2012 年 5 月 4 日,江苏证监局签发《关于核准南京证券变更持有 5%以上股
权的股东的批复》(苏证监机构字[2012]178 号),核准凤凰置业持有南证有
限 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对其受让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14,800 万
元出资额(占出资总额 7.876%)无异议。
2012 年 5 月 14 日,南京工商局向南证有限核发了上述变更后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20100000002527)。
经过上述股权变更后,南证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南京紫金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56,283.995079 29.95%
2 凤凰置业 19,800.00 10.54%
3 南京交投 14,400.00 7.66%
4 国资集团 10,800.00 5.75%
5 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0,260.00 5.46%
6 南京市投资公司 8,800.00 4.68%
7 南京万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8,640.00 4.60%
8 上海新龙基(集团)有限公司 5,400.00 2.87%
9 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400.00 2.87%
10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4,477.60 2.38%
11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4,089.6069 2.18%
12 南京国资农垦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4,011.00 2.14%
13 南京长发 3,845.00 2.05%
14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3,682.00 1.96%
15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60.00 1.63%
16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434.00 1.30%
17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40.00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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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8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1.06%
19 山东泰祥 2,000.00 1.06%
20 深圳市湘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887.00 1.00%
21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800.00 0.96%
22 南京金梦都工贸集团公司 1,800.00 0.96%
23 盐城恒健药业有限公司 1,620.00 0.86%
24 江苏省农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30.00 0.81%
25 南京红叶石化有限公司 1,500.00 0.80%
26 江苏盛名实业有限公司 1,466.00 0.78%
27 南京三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173.00 0.62%
28 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907.3931 0.48%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贸中心开发有限公
29 900.00 0.48%

30 紫金信托 720.00 0.38%
31 南京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703.80 0.37%
32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85.00 0.05%
33 南京市食品公司 46.80 0.03%
34 南京友谊华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3.00 0.02%
合计 187,905.195079 100.00%
注:2012 年 3 月,“南京农垦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南京国资农垦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
15、2012 年 8 月,股权划转及股权转让
(1)山东泰祥公开竞得 703.8 万元股权
2008 年 6 月 4 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发《民事裁定书》((2008)
宁民破字第 2 号-2),宣告南京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2011 年 11 月 28 日,
南京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管理人与江苏省拍卖总行有限公司、江苏省联合拍卖有
限公司、江苏中山拍卖有限公司签署《联合拍卖委托协议》(合同编号:2011002),
委托拍卖公司对南京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持南证有限 703.8 万元出资额公开拍
卖。2012 年 7 月 10 日,山东泰祥取得《江苏省拍卖总行有限公司成交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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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编号:0000837),通过举牌竞价的方式以 3,035 万元竞得南证有限 703.8 万元
出资额。
2012 年 8 月 9 日,江苏证监局签发《关于南京证券变更持有 5%以下股权股
东的无异议函》(苏证监函[2012]374 号),对山东泰祥受让南京市国际信托
投资公司所持南证有限 703.8 万元出资额(占出资总额 0.375%)无异议。
(2)股权无偿划转
2012 年 7 月 3 日,南京市国资委签发《关于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部分
股权无偿划转给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国资委产
[2012]128 号),将国资集团持有的南证有限 10,800 万元出资额无偿划转给紫
金集团。
2012 年 7 月 5 日,划出方国资集团与划入方紫金集团签署《股权划转协议》,
约定国资集团将其持有的南证有限 10,800 万元出资额无偿划转给紫金集团。
2012 年 7 月 20 日,南证有限召开 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南京紫金控股公司更名、南京国资集团划转股权及根据股东变更情况修
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国资集团将所持南证有限 10,800 万元出资额(占
出资额总额 5.748%)全部无偿划转给紫金集团。
2012 年 8 月 13 日,江苏证监局签发《关于核准南京证券持有 5%以上股权
的股东的批复》(苏证监机构字[2012]367 号),对紫金集团依法取得南证有
限 10,800 万元出资额(占出资总额 5.748%)无异议。
2012 年 8 月 16 日,南京工商局向南证有限核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号为 320100000002527)。
上述股权划转及转让完成后,南证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紫金集团 67,083.995079 35.70%
2 凤凰置业 19,800.00 10.54%
3 南京交投 14,400.00 7.66%
4 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0,260.00 5.46%
5 南京市投资公司 8,800.00 4.68%
6 南京万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8,640.00 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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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7 上海新龙基(集团)有限公司 5,400.00 2.87%
8 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400.00 2.87%
9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4,477.60 2.38%
10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4,089.6069 2.18%
11 南京农垦 4,011.00 2.14%
12 南京长发 3,845.00 2.05%
13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3,682.00 1.96%
14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60.00 1.63%
15 山东泰祥 2,703.80 1.44%
16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434.00 1.30%
17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40.00 1.25%
18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1.06%
19 深圳市湘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887.00 1.00%
20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800.00 0.96%
21 南京金梦都工贸集团公司 1,800.00 0.96%
22 盐城恒健药业有限公司 1,620.00 0.86%
23 江苏省农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30.00 0.81%
24 南京红叶石化有限公司 1,500.00 0.80%
25 江苏盛名实业有限公司 1,466.00 0.78%
26 南京三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173.00 0.62%
27 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907.3931 0.48%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贸中心开发有限公
28 900.00 0.48%

29 紫金信托 720.00 0.38%
30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85.00 0.05%
31 南京市食品公司 46.80 0.02%
32 南京友谊华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3.00 0.02%
合计 187,905.195079 100.00%
注 1:2012 年 6 月,“南京紫金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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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2012 年 7 月,“南京国资农垦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南京农垦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
16、2012 年 9 月,南证有限整体变更股份公司
南京证券系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南证有限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按
比例折股的方式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10 月 20 日,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审计报告》
(宁信会审字[2011]0930 号),确认: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南证有限资产
总 额 为 9,338,269,895.41 元 , 负 债 总 额 为 5,637,149,474.12 元 , 净 资 产 为
3,701,120,421.29 元。
2011 年 10 月 20 日,江苏立信永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了《南
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改组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立信
永华评报字(2011)第 170 号),以 2011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南证有限
的股权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429,635.57 万元。2011 年 11 月 24 日,该资产评估
结果已经江苏省国资委备案确认。
2011 年 11 月 3 日,南证有限召开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议案》,同意南证有限整体
变更为股份公司:以经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的净资产 3,701,120,421.29 元按 1:0.5134 比例折为股份公司股本
1,90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 1 元,南证有限原有股东以其在有限公司拥有的权
益所对应的净资产投入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为折股后的股本总额 19
亿元,其余 1,196,616,283.46 元计入资本公积,316,743,069.72 元计入一般风险准
备金,287,761,068.11 元计入交易风险准备金。股份公司设立后,原有限公司的
相关债权债务及人员等由变更后的股份公司承继。
2012 年 4 月 28 日,南京工商局签发《企业名称变更预留通知书》(01000297)
名称变更预留[2012]第 04280001 号),同意为股份公司预留名称“南京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至 2012 年 10 月 27 日止。
2012 年 8 月 14 日,全体发起人股东签订了发起设立南京证券的《发起人协
议》。
2012 年 9 月 12 日,中国证监会签发《关于核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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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217 号),核准南证有限变更为
股份公司,变更后名称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900,000,000
元,并确认了发起人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2012 年 9 月 21 日,立信会计师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2]第
530023 号),验证:截至 2012 年 9 月 19 日止,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筹)
已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及公司折股方案,将南证有限经审计的 2011 年 9 月
30 日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人民币 3,701,120,421.29 元按 1:0.5134 的比例折合股份
总额 190,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共计股本人民币 190,000.00 万元,所有者
权益金额大于股本部份扣除一般风险准备 316,743,069.72 元、交易风险准备
287,761,068.11 元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2,604,344.70 元后,剩
余 1,219,220,628.16 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2 年 9 月 21 日,南京证券召开创立大会,全体发起人代表出席并一致审
议通过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报告》等议案,并选举产生南京证券
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一届监事会成员。
2012 年 9 月 29 日,南京工商局核发了南京证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册号为 320100000002527)。
2012 年 12 月 28 日,江苏证监局作出《关于核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
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批复》(苏证监机构字[2012]602 号),核准发行人设
立时的《公司章程》对原《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变更内容。
综上所述,南证有限整体变更为南京证券的过程中已办理了审计、评估、签
订发起人协议、主管部门审批、验资、召开创立大会、工商部门变更登记等必要
的程序,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批准文件的规定。
整体变更完成后,南京证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出资形式 持股比例
1 紫金集团 678,318,609 净资产 35.70%
2 凤凰置业 200,207,344 净资产 10.54%
3 南京交投 145,605,341 净资产 7.66%
4 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03,743,805 净资产 5.46%
5 南京市投资公司 88,981,042 净资产 4.68%
1-1-120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出资形式 持股比例
6 南京万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87,363,205 净资产 4.60%
7 上海新龙基(集团)有限公司 54,602,003 净资产 2.87%
8 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4,602,003 净资产 2.87%
9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45,275,172 净资产 2.38%
10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41,351,987 净资产 2.18%
11 南京农垦 40,557,154 净资产 2.14%
12 南京长发 38,878,648 净资产 2.05%
13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37,230,476 净资产 1.96%
14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941,135 净资产 1.63%
15 山东泰祥 27,339,425 净资产 1.44%
16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4,611,347 净资产 1.30%
17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660,868 净资产 1.25%
18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0,222,964 净资产 1.06%
19 深圳市湘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9,080,367 净资产 1.00%
20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8,200,668 净资产 0.96%
21 南京金梦都工贸集团公司 18,200,668 净资产 0.96%
22 盐城恒健药业有限公司 16,380,601 净资产 0.86%
23 江苏省农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470,567 净资产 0.81%
24 南京红叶石化有限公司 15,167,223 净资产 0.80%
25 江苏盛名实业有限公司 14,823,433 净资产 0.78%
26 南京三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1,860,768 净资产 0.62%
27 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9,175,089 净资产 0.48%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贸中心
28 9,100,334 净资产 0.48%
开发有限公司
29 紫金信托 7,280,267 净资产 0.38%
30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859,476 净资产 0.05%
31 南京市食品公司 473,217 净资产 0.03%
32 南京友谊华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34,794 净资产 0.02%
合计 1,900,0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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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7、2014 年 12 月,股权划转
2013 年 7 月 23 日,新工集团作出董事会决议(宁新工董[2013]010 号),
同意将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持有的 26 家国有企业股权无偿划转至新工集团持有。根据新工集团董事会决议
的附件《国有企业股权划转名单》,无偿划转的国有企业股权包括南京机电产业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南京证券 5.46%的股权、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持有的南京证券 2.87%的股权。
2013 年 9 月 3 日,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南京证券函送《关于
无偿划转我集团公司所持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4602%股权的函》(宁机电函
[2013]028 号)。2013 年 9 月 9 日,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南京
证券函送《关于划转我公司所持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7%股权的函》。
2014 年 9 月 30 日,新工集团分别与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
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约定了无偿划
转南京证券股份的相关事宜。
2014 年 12 月 31 日,江苏证监局签发《关于核准南京证券变更持有 5%以上
股权的股东的批复》(苏证监机构字[2014]542 号),核准新工集团持有南京
证券 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对新工集团依法取得南京证券 158,345,808 股股份
(占总股本比例 8.33%)无异议。
上述股权划转完成后,南京证券股本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紫金集团 678,318,609 35.70%
2 凤凰置业 200,207,344 10.54%
3 新工集团 158,345,808 8.33%
4 南京交投 145,605,341 7.66%
5 紫金资管 88,981,042 4.68%
6 南京万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87,363,205 4.60%
7 上海新龙基(集团)有限公司 54,602,003 2.87%
8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45,275,172 2.38%
9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41,351,987 2.18%
1-1-122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0 南京农垦 40,557,154 2.14%
11 南京长发 38,878,648 2.05%
12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37,230,476 1.96%
13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941,135 1.63%
14 山东泰祥 27,339,425 1.44%
15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4,611,347 1.30%
16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660,868 1.25%
17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0,222,964 1.06%
18 深圳市湘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9,080,367 1.00%
19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8,200,668 0.96%
20 南京金梦都工贸集团公司 18,200,668 0.96%
21 盐城恒健药业有限公司 16,380,601 0.86%
22 江苏省农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470,567 0.81%
23 南京红叶石化有限公司 15,167,223 0.80%
24 江苏盛名实业有限公司 14,823,433 0.78%
25 南京三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1,860,768 0.62%
26 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9,175,089 0.48%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贸中心开发有限公
27 9,100,334 0.48%

28 紫金信托 7,280,267 0.38%
29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859,476 0.05%
30 南京市食品公司 473,217 0.03%
31 南京友谊华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34,794 0.02%
合计 1,900,000,000 100%
注 1:2014 年 12 月,“南京市投资公司”更名为“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 2:2013 年 1 月,“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18、2015 年 4 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历史沿革的确认情况
2015 年 4 月 7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签发《关于确认南京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历史沿革等事项合规性的函》(苏政办函[2015]19 号),确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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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系南京市证券公司,成立于 1990 年 11 月,注
册资本 1,000 万元,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1999 年 8 月,南京市证券公司由全
民所有制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10,470 万元。此后,经多次增资、股权划转、股权转让,2011 年 10 月,南京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187,905.195079 万元。2012 年 9 月,南京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9 亿元。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及改制等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并经主管部
门批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19、2015 年 10 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同时定增
2015 年 6 月 29 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拟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第 157 号),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南京证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1,007,000.00
万元,即 5.3 元/股。该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江苏省国资委备案确认。
2015 年 7 月 27 日,南京证券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
同意公司申请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时采取
协议转让方式进行交易。
2015 年 8 月 5 日,江苏省国资委签发了《关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
股权管理有关事项的批复》(苏国资复[2015]124 号),对南京证券在股转系统
挂牌时国有股权的设置情况批复如下:(1)南证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已经 2011 年 11 月 3 日召开的 201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按规定进
行了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2)原则同意南京市国资委提出的南京证券国有股
权管理方案,并确认了截至批复出具日南京证券总股本及各国有股东具体持股数
量和比例。
2015 年 9 月 17 日,南京证券召开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关于进一步确定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议案》,同意以 6
元/股的价格对现有部分股东和符合条件的 8 家新增投资者定向增发合计
573,999,503 股,注册资本由 190,000 万元变更为 247,399.9503 万元。
发行人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本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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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原持股数 本次增持股数 增资后持股数 持股比例
1 紫金集团 678,318,609 67,831,861 746,150,470 30.16%
2 新工集团 158,345,808 49,669,162 208,014,970 8.41%
3 凤凰置业 200,207,344 - 200,207,344 8.09%
4 南京交投 145,605,341 29,121,068 174,726,409 7.06%
南京万辰创业投资
5 87,363,205 17,472,641 104,835,846 4.24%
有限责任公司
6 紫金资管 88,981,042 8,898,104 97,879,146 3.96%
上海新龙基(集团)
7 54,602,003 2,730,100 57,332,103 2.32%
有限公司
8 南京农垦 40,557,154 12,111,431 52,668,585 2.13%
9 南京长发 38,878,648 12,775,730 51,654,378 2.09%
南京市国有资产经
10 9,175,089 41,835,018 51,010,107 2.06%
营公司
南京东南国资投资
11 - 50,000,000 50,000,000 2.02%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国资新城投资
12 - 50,000,000 50,000,000 2.02%
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港(集团)有
13 - 48,443,773 48,443,773 1.96%
限公司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
14 45,275,172 - 45,275,172 1.83%
公司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
15 37,230,476 7,446,095 44,676,571 1.81%
店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
16 41,351,987 - 41,351,987 1.67%
公司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
17 30,941,135 10,188,227 41,129,362 1.66%
团有限公司
江苏省广播电视集
18 - 40,000,000 40,000,000 1.62%
团有限公司
19 禄口机场 - 40,000,000 40,000,000 1.62%
20 山东泰祥 27,339,425 - 27,339,425 1.11%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
21 24,611,347 - 24,611,347 0.99%
公司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
22 20,222,964 4,044,593 24,267,557 0.98%
公司
1-1-125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南京三宝数码科技
23 11,860,768 12,372,154 24,232,922 0.98%
有限公司
南京中央商场(集
24 23,660,868 - 23,660,868 0.96%
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湘朋资产管
25 19,080,367 4,516,073 23,596,440 0.95%
理有限公司
南京公用控股(集
26 18,200,668 3,640,134 21,840,802 0.88%
团)有限公司
南京红叶石化有限
27 15,167,223 6,033,445 21,200,668 0.86%
公司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
28 资控股(集团)有 - 20,000,000 20,000,000 0.81%
限责任公司
盐城恒健药业有限
29 16,380,601 3,276,120 19,656,721 0.79%
公司
江苏省农垦投资管
30 15,470,567 3,094,113 18,564,680 0.75%
理有限公司
南京金梦都工贸集
31 18,200,668 - 18,200,668 0.74%
团公司
江苏盛名实业有限
32 14,823,433 2,964,687 17,788,120 0.72%
公司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
33 开发区金贸中心开 9,100,334 3,820,067 12,920,401 0.52%
发有限公司
江苏新华报业传媒
34 - 10,000,000 10,000,000 0.40%
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高新创业投资
35 - 10,000,000 10,000,000 0.40%
有限公司
36 紫金信托 7,280,267 1,456,053 8,736,320 0.35%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
37 859,476 171,895 1,031,371 0.04%
公司
38 南京市食品公司 473,217 - 473,217 0.02%
南京友谊华联(集
39 434,794 86,959 521,753 0.02%
团)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1,900,000,000 57,399,9503 2,473,999,503 100.00%
本次增资系为了进一步补充公司净资本,定价依据系以上述评估结果为基准
经协商一致确定。前述股东基于对南京证券未来发展的看好参与南京证券本次增
资扩股,增资资金均为参与增资股东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2015 年 9 月 25 日,股转公司签发《关于同意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6423 号),同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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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证券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2015 年 10 月 10 日,江苏省国资委签发了《关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
有股权管理事项的批复》(苏国资复[2015]160 号),同意南京证券在股转系统
挂牌时定增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并确认了截至批复出具日南京证券总股本及各
国有股东具体持股数量和比例。
2015 年 10 月 12 日,立信会计师对此次增资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
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 520116 号),确认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
2,473,999,503 元,实收资本 2,473,999,503 元。
2015 年 10 月 19 日,股转公司签发《关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挂牌并发
行股票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6853 号),确认公司股票发行的备案。
201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股票正式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证券简称:
南京证券,证券代码:833868。
2015 年 11 月 13 日,南京工商局核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134881536B)。
2015 年 11 月 18 日,南京证券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了《关于增资扩股的备案
报告》(宁证券[2015]544 号)。2015 年 11 月 26 日,江苏证监局向南京证券签
发《关于接收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且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调整备
案文件的回执》。
20、公司新三板挂牌后至 2016 年 10 月 26 日起停牌前股东变化情况
(1)云杉资本股权划转、受让事宜
①2016 年 6 月,云杉资本股份划转
2016 年 5 月 18 日,云杉资本召开董事会,就无偿划转 2.4 亿元应收账款等
资产的事宜进行研究,同意禄口机场将其持有的南京证券 4,000 万股股份无偿划
转给云杉资本,并将云杉资本对禄口机场拥有的 2.4 亿元应收款项无偿划转给禄
口机场。
2016 年 5 月 23 日,江苏省国资委签发《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同意无偿划转南
京证券股权等资产的批复》(苏国资复[2016]49 号),同意禄口机场将所持南京
证券 4,000 万股股权无偿划转云杉资本,同时云杉资本将应收禄口机场 2.4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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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应收款项无偿划转禄口机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2016
年 6 月 30 日,上述云杉资本无偿受让禄口机场所持南京证券股份事项完成过户
手续。
本次股份划转系无偿划转,不涉及转让对价的支付。
②2016 年 9 月,云杉资本股份受让
2016 年 9 月 5 日,云杉资本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云杉资本以不超过 6 元/
股的价格受让不超过 1,800 万股南京证券股份的议案。
江苏银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拟
收购南京金梦都工贸集团公司所持有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50 万股股权价
值评估报告》(苏银信评报字(2016)第 077 号),就云杉资本拟收购南京金梦
都工贸集团公司持有南京证券 1,750 万元股股权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评估
结论为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南京证券每股股权价值为 6.12 元,
南京金梦都工贸集团公司持有的南京证券 1,750 万股股权市场价值为 10,710 万
元。2016 年 9 月 5 日,云杉资本就上述评估事项取得了其国有资产出资人江苏
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备案确认。
2016 年 9 月 14 日,云杉资本通过股转系统受让南京金梦都工贸集团公司持
有的 1,751 万股南京证券股份,买入价格为 5.95 元/股。
云杉资本系看好证券行业发展前景,为增加盈利渠道而投资南京证券。本次
股份受让系通过新三板股转交易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进行,为双方真实意思表
示,转让价款已真实足额支付,资金来源为云杉资本自有资金,来源合法。
(2)新三板挂牌后发行人股东各月变化情况
月份 股东人数
2015 年 10 月
2015 年 11 月
2015 年 12 月
2016 年 1 月
2016 年 2 月
2016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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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6 年 4 月
2016 年 5 月
2016 年 6 月
2016 年 7 月
2016 年 8 月
2016 年 9 月
2016 年 10 月
(3)新三板挂牌后发行人股东变化的原因、方式及转让价格
除云杉资本无偿受让 4,000 万股股份外,发行人新三板挂牌后股东变化是由
于发行人股票在股转系统协议转让交易所引起,具体情况如下:
成交价格区间
月份 当月成交量(万股) 当月成交额(万元) 成交均价(元/股)
(元/股)
2015 年 10 月 - - - -
2015 年 11 月 - - - -
2015 年 12 月 2,366.09 10,292.48 4.35 4.35
2016 年 1 月 2,832.84 3,074.48 1.00~1.20 1.09
2016 年 2 月 900.00 990.00 1.10 1.10
2016 年 3 月 1,069.80 7,850.90 7.00~8.50 7.34
2016 年 4 月 1,639.44 8,718.17 1.03~9.10 5.32
2016 年 5 月 67.74 492.28 2.11~9.25 7.27
2016 年 6 月 376.40 620.46 1.00~8.50 1.65
2016 年 7 月 47.00 294.17 6.00~6.51 6.26
2016 年 8 月 1,009.80 1,258.89 1.20~6.50 1.25
2016 年 9 月 6,427.33 20,053.17 1.20~9.30 3.12
2016 年 10 月 5,210.10 10,850.79 1.40~9.00 2.08
注 1:因发行人股票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停牌,统计区间截至 2016 年 10 月。
截至 2016 年 10 月 26 日发行人停牌,发行人股东数为 136 名。
2015 年 10 月,发行人新三板挂牌并定增完成后的股东数为 39 名,均为法
人股东。截至 2016 年 10 月 26 日发行人停牌,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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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南京金梦都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等 3 名股东不
再持有发行人股份;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万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新龙基(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湘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盛名实业有
限公司等 5 名股东减持部分发行人股份;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茂中心开发
有限公司等 1 名股东增持发行人股份;其余 30 名法人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未发生变化。
发行人自新三板挂牌并定增至停牌期间,持股数发生变动且截至 2016 年 10
月 26 日仍持有发行人股份数的股东人数为 106 名,包括新进的 91 名自然人股东、
新进的 9 名机构股东以及发生增减变动的 6 名挂牌前原股东。
对于通过股转系统协议转让取得并截至 2016 年 10 月 26 日仍持有发行人股
权的 106 股东,其取得发行人股份系通过股转系统协议转让方式取得,成交价格
由新三板市场上的买卖双方协商确定;股份交割通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北京分公司完成;转让价款的资金来自于购买方的自有资金账户;股转系统执
行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转让价款足额支付。
21、截至 2016 年 10 月 25 日,南京证券股本结构
南京证券股票已自 2016 年 10 月 26 日开市起暂停转让。根据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截至 2016 年 10 月
25 日,南京证券股东及股本结构未再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紫金集团 746,150,470 30.16%
2 新工集团 208,014,970 8.41%
3 凤凰置业 200,207,344 8.09%
4 南京交投 174,726,409 7.06%
5 紫金资管 97,879,146 3.96%
6 云杉资本 57,510,000 2.32%
7 南京农垦 52,668,585 2.13%
8 南京长发 51,654,378 2.09%
9 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51,010,107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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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0 南京东南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 2.02%
11 南京国资新城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 2.02%
12 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 48,443,773 1.96%
13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44,676,571 1.81%
14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41,963,172 1.70%
15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1,351,987 1.67%
16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1,129,362 1.66%
17 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00 1.62%
18 南京万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7,584,846 1.11%
19 山东泰祥 27,339,425 1.11%
20 上海新龙基(集团)有限公司 27,301,103 1.10%
21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4,611,347 0.99%
22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4,267,557 0.98%
23 南京三宝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4,232,922 0.98%
24 江苏金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3,660,868 0.96%
25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1,840,802 0.88%
26 南京红叶石化有限公司 21,200,668 0.86%
27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0 0.81%
28 盐城恒健药业有限公司 19,656,721 0.79%
29 江苏省农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564,680 0.75%
30 邓文浩 17,189,000 0.69%
31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贸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12,923,401 0.52%
32 戴国良 12,626,433 0.51%
33 廖家敏 11,465,000 0.46%
34 吴小昶 10,000,000 0.40%
35 许岚 10,000,000 0.40%
36 南京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 0.40%
37 江苏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 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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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38 陈慧华 9,241,000 0.37%
39 江华 9,029,000 0.36%
40 徐水炎 8,898,000 0.36%
41 紫金信托 8,736,320 0.35%
42 深圳市中凯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622,367 0.23%
43 华薇 4,897,000 0.20%
44 深圳市湘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516,073 0.18%
45 王小青 4,423,000 0.18%
46 王海刚 4,360,000 0.18%
47 汤群 4,123,000 0.17%
48 孔繁喜 3,931,000 0.16%
49 袁翠玲 3,885,000 0.16%
50 朱金宁 3,632,000 0.15%
51 吕俊 3,574,000 0.14%
52 何勇智 3,346,000 0.14%
53 南京宝祥金店 3,312,000 0.13%
54 王建优 3,033,000 0.12%
55 江苏盛名实业有限公司 2,964,687 0.12%
56 张冰 2,931,000 0.12%
57 卓越 2,200,000 0.09%
58 廖越强 1,110,000 0.04%
59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1,031,371 0.04%
60 林明 660,000 0.03%
61 南京友谊华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21,753 0.02%
62 南京市食品公司 473,217 0.02%
63 珠海市诚道天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5,668 0.01%
64 沈晓东 194,000 0.01%
65 廖文忠 120,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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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66 赵秀杰 104,000 0.00%
67 屠卫东 100,000 0.00%
68 深圳市诚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90,000 0.00%
69 北京嘉运华钰投资有限公司 66,000 0.00%
70 赵春善 55,000 0.00%
71 谢建平 50,000 0.00%
72 彭庆彬 48,000 0.00%
73 陈剑 47,000 0.00%
74 谢崇标 45,000 0.00%
75 王显会 41,000 0.00%
76 张利海 30,000 0.00%
77 濮红宝 30,000 0.00%
78 王艳丽 30,000 0.00%
79 王文华 29,000 0.00%
80 张来臣 27,000 0.00%
81 卓敢如 22,000 0.00%
82 殷亮 21,000 0.00%
83 杨显军 20,000 0.00%
84 魏新亮 20,000 0.00%
85 洪斌 17,000 0.00%
86 邹荣兴 16,000 0.00%
87 潘维锰 14,000 0.00%
88 张海森 14,000 0.00%
89 翟仁龙 13,000 0.00%
90 徐京波 12,000 0.00%
91 陆楠 12,000 0.00%
92 贾迎芳 10,000 0.00%
93 吴全龙 10,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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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94 张建锋 10,000 0.00%
95 崔岩 10,000 0.00%
96 徐志坚 10,000 0.00%
97 徐民力 10,000 0.00%
98 刘俊 10,000 0.00%
99 刘纯 9,000 0.00%
100 张俊 8,000 0.00%
101 姜骏 8,000 0.00%
102 王姝华 8,000 0.00%
103 魏建华 8,000 0.00%
104 孙芳平 8,000 0.00%
105 丁鸿骏 6,000 0.00%
106 吴国伟 6,000 0.00%
107 韩希民 5,000 0.00%
108 陈文辉 5,000 0.00%
109 朱华茂 5,000 0.00%
110 梁枫 5,000 0.00%
111 赵后银 4,000 0.00%
112 袁永荣 4,000 0.00%
113 杭彩云 4,000 0.00%
114 林海港 4,000 0.00%
115 曹万荣 3,000 0.00%
116 丘永新 3,000 0.00%
117 徐增龙 3,000 0.00%
118 张定军 3,000 0.00%
119 安东 2,000 0.00%
120 卞广洲 2,000 0.00%
121 刘洪波 2,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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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22 王敏 2,000 0.00%
123 杨海峰 2,000 0.00%
124 王时灿 2,000 0.00%
125 江西萬物药业有限公司 2,000 0.00%
126 北京和润汇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0 0.00%
127 姚继红 1,000 0.00%
128 褚凯 1,000 0.00%
129 吴健科 1,000 0.00%
130 陈逊 1,000 0.00%
131 刘敏 1,000 0.00%
132 莫开瑞 1,000 0.00%
133 孙昱星 1,000 0.00%
134 张玲华 1,000 0.00%
135 袁明拓 1,000 0.00%
136 闫熙贵 1,000 0.00%
合计 2,473,999,503 100.00%
注 1:2016 年 9 月,“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更名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2:山东泰祥和南京市食品公司因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开设账
户,未体现在上述《证券持有人名册》中。
22、2016 年 12 月,国有股权管理批复
2016 年 12 月 12 日,江苏省国资委签发了《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南京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项的批复》(苏国资复[2016]126 号),对南京证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国有股权设置予以批复,并确认了截至批复出具日南
京证券总股本及各国有股东具体持股数量和比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南京证券总股本为 2,473,999,503 股,其中紫
金集团等 23 家国有股东持有 2,024,629,107 股,占总股本的 81.8363%,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 国有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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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紫金集团 746,150,470 30.1597
2 新工集团 208,014,970 8.4081
3 凤凰置业 200,207,344 8.0924
4 南京交投 174,726,409 7.0625
5 紫金资管 97,879,146 3.9563
6 云杉资本 57,510,000 2.3246
7 南京农垦 52,668,585 2.1289
8 南京长发 51,654,378 2.0879
9 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51,010,107 2.0619
10 南京东南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 2.0210
11 南京国资新城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 2.0210
12 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 48,443,773 1.9581
13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1,351,987 1.6715
14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1,129,362 1.6625
15 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00 1.6168
16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4,267,557 0.9809
17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1,840,802 0.8828
18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0 0.8084
19 江苏省农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564,680 0.7504
20 江苏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 0.4042
21 南京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 0.4042
22 紫金信托 8,736,320 0.3531
23 南京市食品公司 473,217 0.0191
合计 2,024,629,107 81.8363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
1、发行人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资金来源均为股东自有资金、债权,来源合
法。发行人历史上历次出资充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虚假出资等情形。
发行人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真实有效,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被国资、
证券、外资、外汇、工商、税务等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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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对于发行人法人股东历次股权转让,相关股权溢价部分由相应转让方法
人股东统一清缴企业所得税,相关股权转让不涉及单独缴税的情形。历次增资及
股权转让未涉及发行人的税收代扣代缴义务。
3、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存在涉及国有股东持股比例变化的增资扩股未经评估
备案、未及时报监管部门批准、涉及国有股权转让未履行评估备案、未进场交易
等法律程序瑕疵,但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均履行了发行人内部决策程序,取得了
证券监管部门的批准或无异议函,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且江苏省
人民政府办公厅已出文对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等事项进行了确认,江苏省国资
委亦同意发行人股转系统挂牌、股转系统挂牌时定增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国有股
权管理方案,确认了上述时点南京证券总股本及各国有股东具体持股数量和比
例。因此,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真实有效、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相关程序瑕
疵不会导致发行人被处罚,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三)公司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发起人为紫金集团、凤凰置业、南京交投。紫金集团为国资集团下
属全资子公司。国资集团是在南京市政府授权范围内进行国有资产管理的经营管
理主体,紫金集团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等。凤凰置业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
营、商品房销售等。南京交投主要从事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投资、
建设和运营等。主要发起人均拥有从事主要业务所需的资产。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前后,主要发起人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
业务未发生重大改变。
(四)公司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系由南证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承继了南证有限的全部资产与负债,主要
经营性资产为经营证券业务所必需的资金、房产、电子设备及土地、交易席位、
商标等无形资产,前述资产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之“五、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设立时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
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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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融资融券;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
中间介绍业务。
(五)公司改制设立前后的业务流程及其联系
公司系由南证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公司改制设立前后的业务流程未发生变
化,具体业务流程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公司的主营业
务情况”部分。
(六)公司设立以来在业务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公司系由南证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在业务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
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
“三、关联方与关联交易”部分。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本公司由南京证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依法继承南证有限的全
部资产,经立信会计师于 2012 年 9 月 21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2]
第 530023 号)验证,公司各发起人投入的资产均已足额到位。
(八)发行人设立、改制相关职工安置、债权债务处理、土地及相关资产
处置情况
南京市证券公司系由出资单位以货币资金共同出资设立的新主体,不涉及职
工安置、债权债务处理、土地及相关资产处置。南证有限改制设立及整体变更为
股份公司,系在原主体基础上整体变更,整体变更前后为同一法律主体,相关债
权债务、职工、土地及资产等由变更后的主体承继,不涉及相关职工安置、债权
债务处理、土地及相关资产处置(需办理相关更名手续),不存在纠纷争议。
综上所述,发行人设立、改制时不涉及职工安置、债权债务处理、土地及资
产处置,相关职工安置、债权债务处理、土地及相关资产处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不存在纠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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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收购西北证券的证券类资产
2005 年 12 月 7 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委托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托管
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及所属证券营业部、服务部的决定》(证监机构
字[2005]140 号),决定委托南证有限自 2005 年 12 月 9 日收市后托管西北证券
经纪业务及所属证券营业部、服务部;南证有限不负责弥补西北证券挪用的客户
交易结算资金,也不承担其债权债务。
2005 年 12 月 7 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托管工作
方案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5]141 号),原则同意南证有限报送的托管西北
证券工作方案,南证有限自 2005 年 12 月 9 日收市后组织成立托管组托管西北证
券的证券经纪业务及所属证券营业部、服务部。
2006 年 1 月 13 日,南证有限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受让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类资产的议案》,同意南证有限受让西北证券
证券类资产。
2006 年 3 月 10 日,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西北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证券类资产评估报告书》(厦大评估评报字(2006)第 83 号),以 2005
年 12 月 9 日为评估基准日,西北证券的证券类资产的评估值为 24,840,247.62 元。
2006 年 5 月 28 日,西北证券清算组与南证有限签订《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证券类资产转让合同》,转让标的为西北证券证券类资产,转让价格为
28,069,479.81 元。
(二)收购南证期货股权
(1)2007 年 9 月,南证有限收购湖北省金龙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07 年 4 月 18 日,湖北省金龙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
①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000 万元增至 5,500 万元,其中南证有限以货币出
资认缴 2,255 万元,武汉市中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认缴 245 万元;
②股东武汉红人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51%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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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同时将其持有的 11.54%的公司股权转让给武汉市中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③股东湖北保茨莱特连锁专卖店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8%的公司股权转让给
武汉市中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④股东武汉山雅贸易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6%
的公司股权转让给武汉市中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增资及股权转让事项,上述各方签署了相关协议。
2007 年 7 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核准湖北省金龙期货经纪有限公
司变更注册资本和股权的批复》(证监期货字[2007]102 号),核准湖北省金龙
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 3,000 万元增到 5,500 万元,核准湖北省金龙期货
经纪有限公司的原股权结构由武汉红人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2,58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86%;湖北保茨莱特连锁专卖店有限公司出资 240 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 8%;武汉山雅贸易有限公司出资 18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变更为:
南证有限出资 3,78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8.8%;武汉市中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出资 1,011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8.4%;武汉红人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704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2.8%。
2007 年 8 月 22 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勤
信验字[2007]018 号),确认截至 2007 年 8 月 22 日,湖北省金龙期货经纪有限
公司已收到南证有限与武汉市中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
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2,5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湖北省金龙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5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5,500 万元。
上述注册资本增加及股权转让完成后,湖北省金龙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股权
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南证有限 3,785.00 68.80%
2 武汉市中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11.00 18.40%
3 武汉红人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04.00 12.80%
合计 5,500.00 100.00%
2007 年 9 月,湖北省金龙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就上述增资及股权转让事宜一
并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湖北省工商行政
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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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经保荐机构及国浩律师核查,南证有限本次以人民币 2,255 万元认缴湖北省
金龙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2,255 万元,以人民币 1,930 万元受让武汉
红人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30 万元股权,南证有限取得湖北省金龙期货经纪
有限公司 68.8%股权的综合平均成本为 1.11 元/股。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07]025 号),湖北省金龙期货经纪
有限公司 2006 年末的净资产值为 0.93 元/股,南证有限溢价收购主要考虑湖北省
金龙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牌照价值,定价具有合理性。
(2)迁址及更名
2008 年 10 月 8 日,湖北省金龙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
①公司住所迁往江苏省南京市长乐路 226 号长乐花园 01 幢 1 号;②公司在江苏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更名为江苏南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待公司在江苏省工
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完成后,再更名为南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08 年 10 月 19 日,江苏证监局作出《关于核准湖北省金龙期货经纪有限
公司变更住所的批复》(苏证监期货字[2008]484 号),核准湖北省金龙期货经
纪有限公司住所由湖北省武汉市武珞路 586 号变更为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长乐
路 226 号长乐花园 01 幢 1 号-4,1 号-7,1 号-8。
2008 年 11 月,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了上述变更。
(3)2008 年 12 月,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由 5,500 万元变更为 10,000 万
元)及股权转让
2008 年 11 月 17 日,南证期货 2008 年第一次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同意:
①股东武汉红人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司 704 万元股权全部转让给武
汉市中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②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5,500 万元增至 10,000 万元,
增加部分由南证有限单方面以现金方式认缴,其余股东放弃本次认购。
针对上述增资及股权转让,上述各方签署了相关协议,就有关具体事宜进行
了约定。
2008 年 12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核准南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变更
注册资本和股权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355 号),核准南证期货上述注册资
本及股权变更事宜。
2008 年 12 月 12 日,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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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宁信会验字[2008]0069 号),确认截至 2008 年 12 月 12 日,南证期货已收到
南证有限以货币出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4,500 万元,南证期货变
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10,000 万元。
上述注册资本增加及股权转让完成后,南证期货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南证有限 8,285.00 82.85%
2 武汉市中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715.00 17.15%
合计 10,000.00 100.00%
2008 年 12 月,南证期货就上述增资及股权转让事宜一并在江苏省工商行政
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新《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保荐机构及国浩律师核查,南证有限此次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价格为 1
元/股,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勤信审字
[2008]005 号),南证期货 2007 年末净资产值为 0.954 元/股。
(4)2012 年 11 月,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由 10,000 万元变更为 12,575 万
元)
2012 年 3 月 16 日,南证期货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0 万元增至 12,575 万元,并由原股东武汉市中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额
认购,南证有限不参与本次增资。
2012 年 3 月 17 日,南证有限与武汉市中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增资
协议》,约定武汉市中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此次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价格为 1
元/股,同时就上述增资的其他具体事宜进行了约定。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2 年 3 月 20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2]第 530006 号《审计报告》,南证期货
2011 年末净资产值为 1.016 元/股。
2012 年 9 月 29 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核准南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变更
注册资本和股权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10 号),核准南证期货上述注册资
本及股权变更事宜。
2012 年 10 月 25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出具《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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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资报告》(信会师苏报字[2012]第 20004 号),确认截至 2012 年 10 月 23 日,
南证期货已收到武汉市中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
本(实收资本)2,575 万元,南证期货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 12,575 万元,实
收资本为 12,575 万元。
上述增资完成后,南证期货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南证有限 8,285.00 65.88%
2 武汉市中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290.00 34.12%
合计 12,575.00 100.00%
2012 年 11 月,南证期货就上述增资事宜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新《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5)2015 年 6 月,股权转让
2014 年 10 月 15 日,南证期货召开 2014 年第二次股东会会议并通过决议,
同意武汉市中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南京证券转让其持有的南证期货 4,290 万
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34.12%)。
2014 年 10 月 22 日,江苏银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南京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南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34.12%股权项目股东部分权益价
值评估报告》(苏银信评报字[2014]第 103 号),确认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为评
估基准日,南京证券拟收购的南证期货 34.12%股东部分权益价值为 6,537.30 万
元。该评估结果已经南京市国资委备案。
针对上述股权转让,上述双方签署了相关协议,约定股权转让总价为 6,360
万元,同时就上述股权转让其他具体事宜进行了约定。
2015 年 5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核准南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变更
股权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82 号),核准南证期货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南证期货变更为南京证券的全资子公司。
2015 年 6 月,南证期货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
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新《营业执照》。
(6)第三次增资(注册资本由 12,575 万元变更为 15,79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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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9 月 25 日,南证期货股东决定,同意南证期货引入紫金集团或其下
属机构参与南证期货增资。具体增资额及增资价格在评估结果报南京市国资委备
案通过后另行确定。
2017 年 12 月 10 日,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南证期货有限责任
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
[2017]第 248 号),确认以 2017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南证期货的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为 24,198.73 万元。该评估结果已经南京市国资委备案。
2017 年 12 月 28 日,本次增资相关方签署了增资协议书,约定紫金集团以
6,200 万元认缴 3,222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并就其他具体事宜进行了约定。同日,
国资集团出具批复,同意紫金集团参与南证期货的增资。
2018 年 2 月 2 日,江苏证监局作出《关于核准南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变更
股权的批复》(苏证监许可字[2018]3 号),核准南证期货本次增资。
2018 年 2 月 27 日,南证期货已收到紫金集团缴纳的 6,200 万元全部增资款,
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3,222 万元,其余 2,978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后续增资事宜正在办理过程中。
经保荐机构及国浩律师核查,2007 年南证有限收购南证期货股权及南证期
货 2008 年和 2012 年两次非同比例增资涉及国有股权变动的行为,未履行评估备
案程序,2007 年南证有限取得湖北省金龙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68.8%股权的综合成
本为 1.11 元/股,较湖北省金龙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06 年末的净资产值有一定的
溢价,主要考虑湖北省金龙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牌照价值,定价具有合理性。2008
年和 2012 年两次非同比例增资价格与增资时的公司净资产值差异不大,且上述
行为均履行了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取得了证券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无异议,并已经
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截至目前,南证期货未发生任何涉及股权权属争议。故此,
保荐机构及国浩律师认为,南证期货历史沿革中关于国有股权变动的瑕疵对本次
发行及上市不构成重大法律障碍。
(三)增资富安达基金
2017 年 11 月 25 日,富安达基金作出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富
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由富安达基金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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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比例增资人民币 5.3 亿元,本次增资所涉资金分两期到位,2017 年 12 月 8 日前
到位 2.25 亿元,2018 年 6 月 8 日前到位 3.05 亿元。本次增资中,南京证券认缴
增资款 2.597 亿元,已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向富安达基金缴付增资款 1.1025 亿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南京证券持有富安达基金的股权比例不变。
报告期内,除上述收购南证期货股权、增资富安达基金外,公司不存在其他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公司历次验资、设立以来的资产评估情况
(一)历次验资情况
1、1990 年南京市证券公司成立时的验资情况
南京市证券公司成立时,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金融管理处对其出资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对南京市证券公司的《验资申请表》进行了盖章确认。公司成立时
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
2、1996 年增资扩股时的验资情况
1996 年,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南京市证券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脱钩改制
并增资扩股,南京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次增资事项进行了审验,并于 1997 年 5 月
10 日出具《验资报告》(宁会验字[97]034 号),验证:南京市证券公司股本
金增加为 10,470 万元,已于 1997 年 5 月 10 日全部到位。
3、1998 年增资扩股时的验资情况
1998 年,南京市财政信用公司等 20 家新老股东对南证有限进行增资,南京
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此次增资事项进行了审验,并于 2002 年 9 月 11
日出具《验资报告》(宁永会二验字[2002]024 号),验证:截至 1998 年 10
月 23 日止,南证有限以资本公积向现有股东转增资本 3,006 万元,向现有股东
配售及社会定向募集资本 22,524 万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36,000
万元(资本溢价部分 2,92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4、2002 年增资扩股时的验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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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02 年,国资集团等 23 家新老股东对南证有限进行增资,南京永华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此次增资事项进行了审验,并于 2002 年 12 月 19 日出具《验
资报告》(宁永会二验字[2002]036 号),验证:截至 2002 年 12 月 18 日止,
南证有限已收到国资集团等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298,590,250.79 元,各
股东以货币出资 173,880,000 元(其中 6,15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实物出资
58,860,250.79 元、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 17,420,000 元、盈余公积转增注册资本
54,580,000 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658,590,250.79 元。
5、2006 年增资扩股时的验资情况
2006 年,国资集团等 9 家新老股东对南证有限进行增资,南京永华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此次增资事项进行了审验,并于 2006 年 11 月 27 日出具《验
资报告》(宁永会验字[2006]第 0071 号),验证:截至 2006 年 11 月 27 日止,
南证有限已收到各方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363,692,000 元,变更后的累计注
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1,022,282,250.79 元。
6、2008 年增资扩股时的验资情况
2008 年,国资集团等 28 家新老股东对南证有限进行增资,南京立信永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此次增资事项进行了审验,并于 2008 年 10 月 9 日出具《验
资报告》(宁信会验字[2008]0059 号),验证:截至 2008 年 10 月 9 日止,
南证有限已收到国资集团等 28 家单位缴纳的出资款合计 828,758,973 元,其中新
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 748,769,700 元,其余合计 79,989,273 元计入资本
公积,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 1,771,051,950.79 元,实收资本 1,771,051,950.79
元。
7、2011 年增资扩股时的验资情况
2011 年,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对南证有限进行增资,南京立信
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此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 2011 年 9 月 30 日出具《验
资报告》(宁信会验字[2011]0111 号),验证: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止,
南证有限已收到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缴纳的出资款合计 263,520,00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 108,000,000 元,其余合计 155,5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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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 1,879,051,950.79 元,实收资本为
1,879,051,950.79 元。
8、2012 年整体变更时的验资情况
2012 年,南证有限以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立信会计师对公司
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2 年 9 月 2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
[2012]第 530023 号),验证:截至 2012 年 9 月 19 日止,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筹)已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及公司折股方案,将南证有限经审计的 2011
年 9 月 30 日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人民币 3,701,120,421.29 元按 1:0.5134 的比例折
合股份总额 19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共计股本人民币 190,000 万元,所有
者权益金额大于股本部份扣除一般风险准备 316,743,069.72 元、交易风险准备
287,761,068.11 元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2,604,344.70 元后,剩
余 1,219,220,628.16 元计入资本公积。
9、2015 年增资扩股时的验资情况
2015 年,紫金集团等 31 家股东对南京证券进行增资,立信会计师对此次增
资事项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5 年 10 月 12 日出具《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5]
第 520116 号),验证:截至 2015 年 9 月 22 日止,南京证券已收到紫金集团等
31 家新老股东缴纳的新增出资款合计 3,443,997,018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实
收资本)合计 573,999,503 元,其余合计 2,869,997,515 元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后
的累计注册资本 2,473,999,503 元,实收资本 2,473,999,503 元。
(二)设立以来的资产评估情况
1、2012 年公司设立时的资产评估情况
南证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时,聘请江苏立信永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
价有限公司以 2011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南证有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
评估。评估范围为南证有限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评估采用成本法和收
益法两种方法,加以校核比较后,选用成本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2011
年 10 月 20 日,江苏立信永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了《南京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改组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立信永华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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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字(2011)第 170 号),以 2011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南证有限的股东全
部权益账面价值 370,112.03 万元,评估值为 429,635.57 万元,评估增值 59,523.54
万元,增值率 16.08%。前述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江苏省国资委备案。
2、2015 年挂牌同时定增时的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在股转系统挂牌同时定增时,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南京证券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评估范围为南京
证券在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评估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经过
比较分析后,选用市场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2015 年 6 月 29 日,中
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
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第 157 号),南京证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1,007,000 万元,评估增值 548,595.08 万元,增值率 119.67%,评估后每股价值为
5.30 元。该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江苏省国资委备案确认。
3、云杉资本受让南京金梦都工贸集团公司持有南京证券股份的评估情况
江苏银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拟
收购南京金梦都工贸集团公司所持有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50 万股股权价
值评估报告》(苏银信评报字(2016)第 077 号),就云杉资本拟收购南京金梦
都工贸集团公司持有南京证券 1,750 万元股股权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评估
结论为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南京证券每股股权价值为 6.12 元,
南京金梦都工贸集团公司持有的南京证券 1,750 万股股权市场价值为 10,710 万
元。2016 年 9 月 5 日,云杉资本就上述评估事项取得了其国有资产出资人江苏
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备案确认。
(三)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本公司是在南证有限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原南证有限的股东
以其持有南证有限的出资比例所对应的经审计的净资产作为对股份公司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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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组织结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
(一)公司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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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组织机构图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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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
监事会
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总裁室
董事会办公室
监 投 经 投 场
察 创 资 纪 营 投 资 固 资 股
党 计 风 工 信 并 外 网
室 新 合 银 结 信 业 销 资 银 定 产 业 金 转
建 人 划 ( 稽 发 险 规 行 算 息 研 培 行 会 务 用 管 管 购 收 务 络 融 业 分
力 展 政 办 行 业 管
办 工 财 监 核 管 管 运 存 究 训 管 交 理 理 业 益 管 金 衍 务 支
公 资 务 技 保 公 务 理
作 督 部 办 理 理 营 管 术 所 中 理 易 中 总 务 总 总 理 融 生 总 机
室 部 源 部 办 公 部 部 内 中 心 卫 室 管 心 部 部 品
总 总 部 总 部 部 总 部 构

部 室 控 部 理


公 心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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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主要部门及职能
公司主要部门及职能如下:
序号 部门名称 主要职能
负责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的组
织、安排、协调工作,督办决议执行;负责公司股权管理工作;
负责对公司关联交易、重大事项等进行合规管理,制定完善公司
1 董事会办公室 治理相关制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和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
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沟通及日常服务工作;负责
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股转系统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股东等机构进行联络、沟通等。
协助公司高层制订、跟踪并推进公司经营管理的方针战略;负责
文秘、机要、保密、信访工作;负责公司外宣、内宣工作;负责
2 办公室
公司会务、接待等综合事务;负责公司档案管理和办公系统自动
化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公关关系维护工作。
负责制定公司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制度;负责推进党风廉
政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公司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校工作;规划干
3 党建工作部 部队伍建设,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规定;组织开展干部任
职考核和述职述廉工作;负责研究指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
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等。
建立健全公司监督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检查公司内部在国
家法律法规和国资监管规定方面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公司内部“三
重一大”事项贯彻落实和党风廉政建设、企业行风建设情况;受理
监察室(监督办
4 公司部门及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公司制度规定行为的
公室)
检举、控告;依纪依法对公司及所属单位党的组织和干部员工违
纪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对纪检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
改落实;组织开展公司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和专业培训等。
负责组织制定与实施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战略规划;负责公司组织
架构、岗位设置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负责职位管理、员工
5 人力资源部 招聘、劳动人事、薪酬福利、绩效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员工关系
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和 E-HR 系统建设等事务;负责与劳动保障
部门进行联络、沟通等。
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体系规划、财务管理制度、流程与系统建设工
作;负责公司财务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报告与分析工作;
6 计划财务部 负责会计核算、会计管理与信息披露、税务管理等会计核算管理
工作;负责公司资金筹集和资金运用管理;负责公司财务分析和
财务系统建设;负责与财税部门进行联络、沟通等。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审计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制订并组织实施公
7 稽核部 司审计工作年度计划;负责实施审计项目,出具审计报告,提出
审计建议,进行后续跟踪审计;对审计稽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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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整改落实等。
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公司战略规划;牵头组织制订、分解并监督
实施公司经营目标任务;负责公司创新业务(产品)研究、评审
8 创新发展办公室 和资格申报;负责投资机构、企业机构的客户开发、业务承揽和
市场维护相关工作;牵头组织机构业务的承做,负责机构业务管
理相关工作等。
根据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和规划,建设并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负责对公司经纪、信用、投资、衍生产品等业务的风险进行实时
监控;负责评估公司业务及整体风险,撰写风险报告;对业务部
9 风险管理部
门、分支机构及子公司组织做好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
督促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及子公司对风险监控、检查中发现的风
险和问题进行整改;牵头和督促处置突发风险事件。
根据公司合规管理战略和规划,建设并完善合规管理体系;负责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同协议、其他法律文件、重大业务的法律
审查,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负责公司诉讼、仲裁相关法律事务,
10 合规管理部 为公司内部提供各类法律支持和法律咨询;负责公司反洗钱、信
息隔离墙、员工行为监测、监管配合、合规考核等合规监测与检
查;负责对公司经纪、投行、资管、投资等业务开展合规审查、
合规咨询、合规检查和合规培训等。
负责制定、完善与监督执行投资银行业务相关管理制度;负责投
资银行项目过程中标准文本的制作,对投资银行业务进行指导、
投资银行运营内 支持;对保荐类项目和非保荐类项目的全过程进行持续监督和质
11
控部 量控制;负责投资银行业务立项评审及内核会议的组织工作;负
责对投资银行业务开展过程进行检查和指导;负责对项目工作底
稿进行二次复核等。
负责制定完善公司结算业务的制度与流程;负责公司证券业务的
集中清算、资金交收和核算,保证公司结算安全;负责公司客户
12 结算存管中心
资金的集中管理,保障客户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开展私募基金
综合服务业务。
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信息管理体系,规范操作流程;负责公司信
息系统规划与运行管理;承担公司信息系统开发、建设、测试和
13 信息技术总部
维护等工作,保障其高效安全运行;负责公司网络设备管理;负
责公司信息安全管理;负责分支机构 IT 管理等。
负责建设和完善公司研究体系;组织开展宏观经济、行业公司、
市场策略、金融工程等方面的研究;为公司内外部客户提供相关
14 研究所
研究报告和研究咨询服务;为公司发展战略和各业务部门提供研
究和服务支持,为公司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负责制定与组织实施公司培训发展规划与年度培训计划,建立完
善公司培训体系;负责拟订与组织实施公司层面重点培训项目方
15 培训中心
案;负责建立与完善公司网络培训平台;组织员工参加中证协、
中基协、中期协后续职业教育培训;负责公司年度培训经费的预
1-1-154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算和管理。
负责公司房产、车辆等固定资产的购置审批、登记、筹划及日常
管理;负责公司总部家具、家电等固定资产(房产、车辆及信息
16 行政保卫部 技术中心设备除外)实物管理、盘点、报废等;负责公司总部食
堂、物业、水电设施电器设备等后勤管理;制定与实施公司安全
保卫制度,负责公司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督导和检查。
负责公司工会日常管理;做好工会民主管理工作,行使维权职能;
组织策划公司各类文体活动及竞赛;组织开展企业文化宣传、荣
17 工会办公室 誉申报、表彰、捐助等事务;负责女职工及员工健康相关工作;
负责做好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管理工作;协调并参
与公司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等。
负责公司经纪业务相关运营体系的规划管理,组织制定与完善相
关经纪业务管理制度与流程;负责经纪业务的业务支持和运营管
经纪业务管理总 理;负责公司分支机构经纪业务的业务督导、营销人员管理和数
18
部 据统计分析;牵头组织制定与分解公司经纪业务年度目标任务;
组织拟定与实施分支机构及分支机构负责人年度考核方案;负责
经纪业务会籍管理及与监管部门的联络、沟通。
负责牵头组织建立完善信用交易业务制度与流程;负责制定公司
信用交易业务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负责公司信用交易业务督导、
客户信用管理与信用评估及授信管理等;负责对分支机构的相关
19 信用交易管理部
业务操作进行审批、复核和监督;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公司信用交
易业务风险监控与风险处置、资券管理、客户适当性管理、投资
者教育、客户服务等工作。
负责公司业务条线的营销管理,制订与落实营销策略和营销方案;
负责非通道业务年度计划的制订、分解和考核;负责公司品牌、
VI 体系、媒体广告宣传相关业务管理;负责公司投资者教育及适
20 营销管理中心
当性工作的管理;负责管理公司客服平台,制定与实施公司客户
服务标准、做好客户关系管理和客户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公司新
设网点规划和建设。
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制订与实施证券投资计划;研究制定投资策
略,进行证券池管理;负责以公司自有资金为公司买卖上市证券
21 投资管理总部
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证券品种及金融衍生品,实现自有资金
的保值增值;负责组织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
制定与实施投资银行业务发展规划与策略;负责承销与保荐、资
产重组、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业务;组织投资银行业务的项目拓
投资银行业务总
22 展、渠道维护、承销发行和项目管理工作;建立并维持重要客户、

中介机构、政府机构及监管部门的关系;防范和控制项目风险,
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投融资服务。
负责制订与实施并购业务发展规划与策略;负责并购等投行项目
23 并购业务部 的客户开拓与项目承揽、项目材料制作与申报、督促检查,协调
解决项目重大问题;负责已过会项目的封卷工作,统一管理项目
1-1-155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工作档案、工作底稿和业务档案;配合进行项目审核,协助股份
发行具体工作;负责与监管部门和相关机构的业务联络和沟通协
调等。
负责制定与实施固定收益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债权融
资业务项目承揽和项目发行;负责固定收益类产品销售、交易与
24 固定收益总部 自营投资;负责提供固定收益类业务的投资咨询等相关服务;对
公司分支机构开展债权融资业务进行指导和培训,防范和控制项
目风险。
负责制定与实施资产管理业务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负责资产管
理业务的日常运作与管理;负责集合、定向理财产品的研究和设
25 资产管理总部
计,以客户资金从事证券投资管理业务;负责资产管理产品的营
销和客户服务工作,防范和控制项目风险。
制定与实施公司场外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场外业
场外业务管理总 务管理制度和流程,防范、控制场外证券业务风险;负责场外证
26
部 券业务需求分析、业务审核、业务运营管理和客户服务、业务支
持;组织开展公司金融产品代销工作。
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网络金融业务发展规划;负责公司网络金融
平台的系统开发、设计和管理;负责组织设计和引进适合网络销
27 网络金融部 售的金融产品;负责公司网络营销渠道的拓展、建设和维护,拟
定与实施网络营销活动方案;负责公司网上业务办理、产品销售
等事务流程的设计、优化。
负责建立完善公司金融衍生品投资体系;在公司投决会的领导下,
开展量化交易策略设计及场外衍生品设计,研究确定交易策略,
28 金融衍生品部
进行交易的执行和反馈;负责公司金融衍生品的营销推广及咨询
服务等。
负责制定与组织实施公司股转业务发展规划和策略,建立完善股
转业务管理制度;组织管理股转系统挂牌推荐与融资、并购业务;
管理协调股转业务项目备案立项、尽职调查、材料制作、挂牌申
29 股转业务总部 报和沟通反馈工作,协调解决项目重大问题,统一管理工作底稿;
负责推荐挂牌企业的信息披露等持续督导工作;负责与监管部门
和相关机构的业务联络和沟通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挂牌企业
做市投资及项目质量控制相关工作等。
(四)公司分支机构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的分支机构为 15 家分公司和 86 家营业部。
其中,公司分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分公司名称 地址 成立时间
1 宁夏分公司 宁夏银川市民族北街 15 号 2009.06.11
1-1-156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中路 3003 号北方大厦
2 深圳分公司 2009.06.18
415、416、417、421
3 连云港分公司 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中路国安商城一期二楼 0-20# 2012.04.25
4 上海分公司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1332 号 8501-8512 室 2012.05.07
5 南通分公司 南通市姚港路 10 号 2013.09.11
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街道解放南路 261 号 301 室
6 盐城分公司 2013.09.13
(CND)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 19 号院 1 号楼-2 至 15 层 101
7 北京分公司 2013.09.16
内甲段四层 M08/M11/M15/M17/M10
8 镇江分公司 镇江市中山东路 288 号-1 号 2013.09.16
9 苏州分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时代广场 23 幢 B 座 206 室 2013.09.17
10 云南分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保利六合 1 号写字楼 4 层 2013.09.23
11 无锡分公司 无锡市五爱北路 97 号金置广场四楼 4-1 至 4-7 2013.09.23
12 常州分公司 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 101 号豪庭花园 17-2 商铺二层 2013.09.25
13 重庆分公司 重庆市渝中区较场口 88 号 A 塔 5-02 2013.09.26
14 南京分公司 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 8 号 2016.02.19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洪城路 778 号星河国际 2127、
15 江西分公司 2016.03.09
2128 室
公司拥有的证券营业部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 分公司
营业部名称 地址 成立日期
号 名称
1 宁夏分 石嘴山富强西路证券营业部 惠农区富强西路 13 号 2007.01.23
公司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鸣沙路 79 号
2 石嘴山大武口证券营业部 2007.01.23
盛鼎商务中心南楼三楼
3 银川民族北街证券营业部 宁夏银川市民族北街 15 号 2007.01.24
4 银川中山北街证券营业部 宁夏银川市中山北街 24 号 2007.01.24
5 银川文化东街证券营业部 宁夏银川市文化东街 36 号 2007.01.24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新华东街 43
6 银川新华东街证券营业部 2007.01.24
号 1、3、4 层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怀远西路 77
7 银川怀远西路证券营业部 2007.01.24

8 银川凤凰北街证券营业部 宁夏银川市凤凰北街 21 号 2007.01.24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燕鸽湖燕兴
9 银川燕鸽湖证券营业部 2007.01.24
路二区三段营业房 22 号
1-1-157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宁夏吴忠市利通区迎宾大街古
10 吴忠迎宾大街证券营业部 2007.01.24
城路 90 号
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南街 91 号锦
11 银川正源南街证券营业部 绣苑 24 号楼 14 号营业房 1-3 2007.01.25

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
12 中卫证券营业部 2007.01.31
美利城市风景商业楼 6 层
固原市原州区中山街 227 号(固
13 固原证券营业部 2007.03.05
原工商银行三楼)
平罗县团结西路延伸段北侧星
石嘴山平罗团结西路证券营
14 海花园北园小区 3 号商住楼 2-B 2013.09.03
业部

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献忠路荣
15 榆林定边献忠路证券营业部 2013.11.04
泰小区 6-7 号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二路
16 西安高新二路证券营业部 2016.09.09
12 号协同大厦四楼 D 座 1 号
宁夏吴忠市同心县利民街荣世
17 吴忠同心利民街证券营业部 2016.12.14
商业广场 9 号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 36
18 南宁竹溪大道证券营业部 2001.08.09
号青湖中心二层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中
19 深圳深南中路证券营业部 路 3003 号北方大厦三楼(301)、 2007.03.27
四楼(418、419、422)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园路
20 深圳科园路证券营业部 1003 号软件产业基地 2 栋裙楼 2007.04.09
深圳分
02 层 07 号
公司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华林路
21 福州华林路证券营业部 2007.04.23
201 号华林大厦 10 层 01 室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
22 广州体育西路证券营业部 111-115 单号 10 楼 C2-D1(仅 2007.04.26
限办公用途)
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天湖路
23 宁德福鼎天湖路证券营业部 2013.09.10
258 号
连云港 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 1 号 2
24 连云港通灌南路证券营业部 1999.11.08
分公司 楼
连云港墟沟中华西路证券营 连云港市连云区墟沟中华西路
25 2001.08.02
业部 25 号 2、5 楼
徐州市鼓楼区锦绣茗都商办楼
26 徐州解放北路证券营业部 2011.03.15
1 号楼 1-111
连云港赣榆黄海路证券营业 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黄海路
27 2011.08.29
部 25 号工行二楼
1-1-158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8 宿迁洪泽湖路证券营业部 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 587 号 2013.09.11
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 36 号城建
29 临沂通达路证券营业部 2013.10.15
时代广场一楼
上海市南车站路 69 弄 1 号 2 层、
30 上海南车站路证券营业部 1995.03.28
4层
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 878 号 B
31 上海番禺路证券营业部 1998.03.17

32 上海西藏南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西藏南路 1332 号 2007.05.15
杭州市江干区新塘路 65 号 B 座
33 杭州新塘路证券营业部 2007.06.04
上海分 1401、1402 室
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锦寓路
34 宁波锦寓路证券营业部 2009.09.04
672 号
绍兴新昌人民西路证券营业
35 新昌县人民西路 172 号 2013.09.10

上海浦东新区下南路证券营 上海市浦东新区下南路 886 号
36 2013.09.12
业部 一层
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证券营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37 2013.09.13
业部 东方路 738 号 1307 室
38 南通姚港路证券营业部 南通市姚港路 10 号 2003.06.17
南通分
公司 南通市中南世纪城 14 幢 1205、
39 南通中南世纪城证券营业部 2016.02.19
1206 室
盐城建湖县人民路证券营业
40 建湖县城人民路建湖书城五楼 2011.03.10

盐城分 盱眙县盱城淮河北路(商贸中
41 盱眙淮河北路证券营业部 2012.11.13
公司 心)I-34
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街道解放
42 盐城解放南路证券营业部 2016.02.24
南路 261 号 1 幢 102(CND)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 19 号
43 北京东三环南路证券营业部 院 1 号楼-2 至 15 层 101 内甲段 2007.06.04
北京分
四层 M02/M06/M05/M07/M09
公司
北京市怀柔区南大街 25 号楼 1
44 北京南大街证券营业部 2013.09.30
层 25-1 室
45 镇江中山东路证券营业部 镇江市中山东路 288-1 号 1999.11.19
46 扬中江洲南路证券营业部 扬中市江洲南路 8 号 2001.07.23
镇江分
47 公司 镇江句容宝塔路证券营业部 句容市华阳镇宝塔路 E 块底层 2012.11.13
丹阳市水关路台阳小区 15-17
48 镇江丹阳水关路证券营业部 2013.09.09
号门市房
49 苏州分 常熟吉祥商城证券营业部 常熟市吉祥商城 1 号 2000.04.24
1-1-159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50 公司 张家港步行街证券营业部 杨舍步行街 49 号 2002.10.11
吴江松陵镇笠泽路证券营业 吴江区松陵镇笠泽路 110 号
51 2008.09.23
部 -401 商铺
苏州工业园区时代广场 23 幢 B
52 苏州时代广场证券营业部 2016.02.23
座 206 室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保利六
53 昆明人民西路证券营业部 2007.03.07
合 1 号写字楼 4 层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
54 长沙湘府西路证券营业部 2013.10.12
31 号尚玺苑 20 栋 104、610 号
云南分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
公司
55 楚雄永安路证券营业部 开发区永安路 145 号格瑞时代 2013.11.01
综合楼第 1 层 3、4 号商铺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
56 丽江香格里大道证券营业部 2014.04.24
道 1261 号
江阴市人民中路 289 号-2(泓昇
57 江阴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 2003.09.19
商务大厦 1 楼、17-18 楼)
无锡市五爱北路 97 号金置广场
58 无锡五爱北路证券营业部 2007.09.25
四楼
无锡分 靖江市骥江路 276 号靖江书城 4
59 靖江骥江路证券营业部 2010.05.27
公司 楼
宜兴市宜城街道教育西路 21 号
60 宜兴教育西路证券营业部 2013.09.22
803 室
江阴市云亭街道绮山松桥雅园
61 江阴澄杨路证券营业部 2016.08.10
6 号 101
常州市金坛区东环二路 206-1
62 金坛东环二路证券营业部 2010.05.24

常州分 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 101 号
63 常州太湖东路证券营业部 2016.02.23
公司 常发豪庭花园 17-2 商铺一层
溧阳市溧城镇罗湾路 302 号西
64 溧阳罗湾路证券营业部 2016.07.29
边壹间 1-2 层
重庆市渝中区较场口 88 号得意
65 重庆较场口证券营业部 2007.06.01
世界 A 区 5 层
重庆分 重庆市渝北区义学路 2 号第 4
66 重庆义学路证券营业部 2008.04.21
公司 层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松牌路
67 重庆松牌路证券营业部 2013.09.17
523 号金龙商厦 1 幢 1 单元 5-2
68 南京分 南京常府街证券营业部 南京市秦淮区常府街 33 号 1999.08.09
公司
69 南京中山北路证券营业部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02 号 1999.08.09
70 南京新华路证券营业部 南京市六合区新华路 139 号 1999.08.09
1-1-160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 9 号 201、
71 南京龙蟠路证券营业部 1999.08.09
202、301 室
72 南京大钟亭证券营业部 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 8 号 1999.08.10
南京高淳淳溪镇宝塔路证券 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宝塔路 5
73 2001.08.03
营业部 号
74 南京中山南路证券营业部 南京市白下区中山南路 311 号 2002.05.29
75 南京长乐路证券营业部 南京市秦淮区长乐路 226 号 2003.01.13
76 南京云南北路证券营业部 南京市鼓楼区云南北路 28 号 2003.01.21
77 南京热河路证券营业部 南京市下关区热河路 8 号 2003.01.21
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 119
78 南京软件大道证券营业部 2011.09.14
号 3 幢 4 室一层
南京市栖霞区尧佳路 7 号上城
79 南京尧佳路证券营业部 2013.09.05
风景北苑 17 幢 17-2
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致远路 68
南京溧水康利广场证券营业
80 号康利华府 C 幢 105、106、107 2013.09.09


南京市浦口区柳洲南路 5 号商
81 南京柳洲南路证券营业部 2013.09.16
业社区用房 112 室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新亭路
82 南京新亭路证券营业部 2013.09.18
9 号市政天元城 18 幢 105 室
83 南京江东中路证券营业部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89 号 2017.03.09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洪城路
84 南昌洪城路证券营业部 778 号星河国际 21 楼 2129、 2010.12.27
2130 室
江西分
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九龙街步
85 公司 九江九龙街证券营业部 2013.09.26
红花园东区高住楼 111-112 号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139 号凯
86 武汉新华路证券营业部 2017.04.07
盟大厦 3 楼 310 室
六、公司的控股和直接参股企业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的一级子公司有 3 家,二级子公司有 2
家,直接参股的公司有 4 家,具体情况如下:
1、南证期货
公司名称 南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1-1-161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长乐路 226 号长乐花园 01 幢 1 号-4,1 号-7,1 号-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100021917U
法定代表人 夏涛
成立日期 1995 年 05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12,575.00 万元整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依法须经
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南证期货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南京证券 12,575.00 12,575.00 79.60%
2 紫金集团 3,222.00 - 20.40%
合计 15,797.00 12,575.00 100%
注:根据 2017 年 12 月 28 日签订的《南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书》,南证期货本次增
加注册资本 3,222 万元,紫金集团认购南证期货本次全部增资股权,南京证券不参加南证期
货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南证期货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人民币 15,797 万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增资事项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18 年 2 月 27 日,南证期货已收到
紫金集团缴纳的 6,200.00 万元全部增资款,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3,222.00 万元,其余 2,978.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南证期货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2017 年
总资产 79,743.50
净资产 16,534.55
净利润 825.00
审计情况 立信会计师
2、巨石创投
公司名称 南京巨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1 号徐庄管委会行政楼三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2593537638L
法定代表人 夏宏伟
1-1-162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成立日期 2012 年 05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30,000.00 万元整
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的财务顾问服务;设立直投基金,进行股权投资;
将闲置资金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的国债、投资级公司债、货币市场基
经营范围 金、央行票据等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证券,以及证券投资基金、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者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巨石创投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南京证券 30,000.00 100.00%
合计 30,000.00 100%
巨石创投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2017 年
总资产 33,291.84
净资产 33,051.15
净利润 817.47
审计情况 立信会计师
3、宁夏股交中心
(1)基本情况及性质
公司名称 宁夏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广场东街 219 号建材大厦 18 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000317882451U
法定代表人 李剑锋
成立日期 2015 年 6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6,000.00 万元整
为企业办理股权集中登记托管,提供确权、非交易过户、挂失、查询、
分红派息和股权质押登记服务;为企业股权、债权、资产支持证券和
经营范围 其他权益类产品及金融产品的挂牌、交易、鉴证、过户、结算及咨询
和信息发布等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为企业和投资人提供相关培训、
财务顾问、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服务;其他经监管部门核准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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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年5月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出具《关于做好宁夏股权交
易场所筹建工作的函》(宁金融函字[2015]80号),同意南京证券作为主要发起人,
牵头组建宁夏股权交易场所(具体名称另行确定);由南京证券尽快组成筹备组,
确定股东及股份构成,制定公司章程,完成筹备及设立申请工作,确保2015年上
半年正式运营。
2015年6月1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宁夏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宁证函[2015]92号),同意宁
夏股交中心开业运营。
2015 年 6 月 23 日,宁夏股交中心工商注册成立。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宁夏股交中心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南京证券 3,060.00 51.00%
2 宁夏黄河银行助学基金会 900.00 15.00%
3 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00.00 10.00%
4 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540.00 9.00%
5 宁夏中天瑞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0.00 5.00%
6 北京巍瑞投资有限公司 300.00 5.00%
7 宁夏宁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0.00 5.00%
合计 6,000.00 100%
注:2017 年 11 月,宁夏股交中心原股东宁夏农业综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宁夏股交中
心 10%股权被无偿划转至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股权变更已于 2018 年
2 月 6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宁夏股交中心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2017 年
总资产 6,647.67
净资产 6,309.44
净利润 3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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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7.12.31/2017 年
审计情况 立信会计师
(2)宁夏股交中心属于合法的交易场所
2015年6月1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宁夏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宁证函[2015]92号),同意宁
夏股交中心开业运营。
2017年5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局出具《证明》,证明宁夏股交中
心是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依法设立的交易场所。设立以来,未发现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018年2月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局出具《证明》,证明宁夏股交中
心是“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依法设立的我区唯一合法区域性股权市
场运营机构。2017年1月1日以来,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宁夏股交中心系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
准设立的区域性股权类交易场所,宁夏股交中心的经营符合《国务院关于清理整
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宁夏回族
自治区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宁政发[2015]38号)等相关规定,不属于应清
理整顿的交易所范畴。
4、巨石金川
公司名称 南京巨石金川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 8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2MA1MFE9226
法定代表人 夏宏伟
成立日期 2016 年 02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 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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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巨石金川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巨石创投 4,750.00 95.00%
2 宁夏股交中心 250.00 5.00%
合计 5,000.00 100%
巨石金川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2017 年
总资产 5,418.15
净资产 5,362.97
净利润 277.99
审计情况 立信会计师
2017 年 9 月 18 日,巨石创投董事会作出决议,因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中
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发布的《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
《关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子公司规范整改有关工作意见的函》、《关于对照调整
证券公司子公司整改方案的通知》等政策规定,决定按法定程序对巨石金川予以
解散和注销。
2017 年 9 月 28 日,巨石金川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解散公司,并成立公司
清算组。
2017 年 10 月 28 日,巨石金川在《扬子晚报》上刊登注销公告。后续注销
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5、巨石西部
公司名称 宁夏巨石西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 15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100MA75WQAP8C
法定代表人 赵贵成
成立日期 2016 年 0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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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整
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投资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投资基金、
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不
经营范围
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巨石西部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巨石创投 510.00 51.00%
2 宁夏股交中心 220.00 22.00%
3 石嘴山银行爱心基金会 220.00 22.00%
4 宁夏恒信达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50.00 5.00%
合计 1,000.00 100%
巨石西部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2017 年
总资产 1,001.71
净资产 1,001.98
净利润 -1.36
审计情况 立信会计师
2017 年 9 月 18 日,巨石创投董事会作出决议,因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中
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发布的《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
《关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子公司规范整改有关工作意见的函》、《关于对照调整
证券公司子公司整改方案的通知》等政策规定,决定按法定程序对巨石西部予以
解散和注销。同日,巨石西部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解散公司。
2017 年 12 月 7 日,银川市兴庆北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银
国兴北税通[2017]23316 号),核准巨石西部税务注销登记。
2017 年 12 月 19 日,银川市兴庆区北区地方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
(银兴北地税税通[2017]121973 号),核准巨石西部税务注销登记。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显示的信息,巨石西部
进行简易注销公告,公告期为 2017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8 年 2 月 9 日。后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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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6、富安达基金
公司名称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68 号 29 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574102428B
法定代表人 蒋晓刚
成立日期 2011 年 04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28,800.00 万元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
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富安达基金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南京证券 40,082.00 25,137.00 49.00%
2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21,268.00 13,338.00 26.00%
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
3 20,450.00 12,825.00 25.00%
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81,800.00 51,300.00 100%
注:根据 2017 年 12 月 6 日签订的《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富安达基金全体
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合计人民币 5.3 亿元,增资所涉资金分两期到位,其中 2017 年
12 月 8 日前到位 2.25 亿元,2018 年 6 月 8 日前到位 3.05 亿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全体股东已缴付第一期增资款项,上述增资事项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富安达基金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2017 年
总资产 49,371.97
净资产 43,988.54
净利润 2,345.98
审计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7、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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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名称 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庐山路 188 号 11 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072741203P
法定代表人 胡智
成立日期 2013 年 07 月 04 日
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整
为非上市公司股权、债券、资产和相关金融及其衍生品的批准募集挂
牌、登记、托管、交易、融资、结算、过户、分红、质押等提供场所、
经营范围 设施和服务;组织和监督交易市场活动,发布市场信息,代理本交易
市场内挂牌产品买卖服务,为市场参与方提供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南京证券 2,400.00 12.00%
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400.00 52.00%
3 东吴证券 2,400.00 12.00%
4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00.00 12.00%
5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00.00 12.00%
合计 20,000.00 100%
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2017 年
总资产 28,186.62
净资产 26,099.11
净利润 1,982.46
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注:上述 2017.12.31/2017 年财务数据摘自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单体报表。
8、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9 号(金融街 B 区 5 号地)B 幢 8 层 B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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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062779021M
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成立日期 2013 年 02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755,024.4469 万元整
公司参股比例 0.66%
提供以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产品的报价、发行与转让服务;提供证券
公司柜台市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私募市场的信息和交易联网服
务,并开展相关业务合作;提供以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产品的登记结
算和担保品第三方管理等服务;管理和公布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
务系统相关信息,提供私募市场的监测、统计分析服务;制定机构间
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业务规则,对其参与人和信息披露义务人进
经营范围
行监督管理;进行私募市场和私募业务的开发、推广、研究、调查与
咨询;建设和维护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技术系统;经中国
证券业协会授权和证监会依法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2017 年
总资产 846,290.25
净资产 803,912.71
净利润 16,353.24
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注:上述 2017.12.31/2017 年财务数据摘自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单体报
表。
9、证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证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 号 1 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324360627T
法定代表人 王关荣
成立日期 2015 年 01 月 08 日
注册资本 251,875.00 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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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参股比例 0.99%
证券行业联网互通平台建设,金融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投资与资产
管理,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金银制品及饰品销售,
经营范围 仓储服务(除危险品),货运代理,自有设备租赁,国内贸易(国家有
专项规定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证通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2017 年
总资产 449,382.39
净资产 224,571.84
净利润 -14,046.68
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七、发起人、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基本情况
(一)发起人、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本公司设立时共有 32 家发起人股东,详细情况请参见本节“二、发行人历
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之“(一)设立方式及发起人”部分。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紫金集团、
新工集团、凤凰置业和南京交投。
1、控股股东紫金集团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紫金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30.16%的股份,并通
过其全资子公司紫金资管、控股子公司紫金信托分别持有公司 3.96%、0.35%的
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34.47%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紫金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紫金资管、控股子公
司紫金信托持有本公司的上述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紫金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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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名称 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674919806G
住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77 号金融城一期 10 号楼 27F
法定代表人 王海涛
注册资本 500,000.00 万元整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股权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管理;财务咨询、投资咨询。(依法须经
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8 年 06 月 17 日
营业期限 2008 年 06 月 17 日至长期
国资集团持有紫金集团 100.00%股权;南京市国资委持有国资集团
股权结构
100.00%股权。
紫金集团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2017 年
总资产 2,207,043.87
净资产 1,585,359.29
净利润 191,916.24
审计情况 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分所
注:上述 2017.12.31/2017 年财务数据摘自紫金集团母公司单体报表。
发行人控股股东紫金集团的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①2008 年 6 月,南京紫金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2008 年 6 月 6 日,南京工商局出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01000255)
名称预核登记[2008]第 06060182 号),核准使用名称“南京紫金投资控股有限责
任公司”(紫金集团的曾用名,以下简称“紫金控股”)。
2008 年 6 月 13 日,南京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同意设立南京紫金投资控股有
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宁国资委综[2008]62 号),同意国资集团单独出资设立紫金
控股,注册资本 7 亿元。
2008 年 6 月 13 日,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宁信会验字[2008]第 0041 号),经审验,截至 2008 年 6 月 12 日止,紫金控股
已收到国资集团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7 亿元,全部以货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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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资。
2008 年 6 月 17 日,南京工商局核准了紫金控股的设立登记,核发了《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20100000139679)。
紫金控股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亿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国资集团 7.00 100.00%
合计 7.00 100.00%
②2010 年 12 月,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 10 亿元
2010 年 12 月 21 日,紫金控股的股东国资集团作出决定,紫金控股注册资
本增加至 10 亿元,新增的 3 亿元注册资本由原股东国资集团以货币方式认缴。
2010 年 12 月 24 日,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宁信会验字[2010]0099 号),经审验,截至 2010 年 12 月 24 日止,紫金控股已
收到国资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 3 亿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 10 亿元。
2010 年 12 月 27 日,南京工商局核准本次增资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后,紫金控股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亿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国资集团 10.00 100.00%
合计 10.00 100.00%
③2012 年 6 月,公司名称变更为紫金集团
2012 年 6 月 16 日,中国共产党南京市委员会下发了《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
人民政府关于组建紫金投资集团、商贸旅游集团、安居建设集团、新农发展集团
的决定》(宁委[2012]185 号),调整重组国资集团,组建紫金集团、南京商贸旅
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新农发展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分类重组国资集团所属的企业和资产。
2012 年 6 月 19 日,紫金控股的股东国资集团作出决定,将公司名称“南京
紫金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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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2 年 6 月 26 日,南京工商局核准本次更名的变更登记。
④2012 年 9 月,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 50 亿元
根据国资集团《关于划转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
权至南京紫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通知》(宁国资集团[2009]115 号)及补充通知,
为构建金融控股平台,国资集团将其持有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2,344,349
股股份和南证有限 562,839,950.79 元出资分别按照 2009 年 9 月 30 日的账面价值
以 135,524.26 万元、58,202.47 万元(合计 193,726.73 万元)计入紫金控股的资
本公积-资本溢价。
2012 年 6 月 18 日,南京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做好组建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有关资产划转工作的通知》(宁国资委产[2012]109 号),将国资集团
直接持有的南京市投资公司整体产权、南京国资资产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80%股权
等无偿划拨给紫金集团,划拨依据以 2011 年 12 月 31 日企业经审计的年度审计
报告,无偿划转增加的紫金集团资产,作为国有资本金暂计入资本公积。
2012 年 8 月 22 日,南京市国资委下发了《关于核增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国有资本金的批复》(宁国资委产[2012]180 号),同意紫金集团将资本
公积中由于资产实际划转形成的 40 亿元转增实收资本,核增后,紫金集团的实
收资本为 50 亿元。
2012 年 8 月 24 日,紫金集团股东国资集团作出决定,将紫金集团资本公积
中由于资产实际划转形成的 40 亿元转增资本,紫金集团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
由 10 亿元增加至 50 亿元。
2012 年 8 月 28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出具《验
资报告》(信会师苏报字[2012]第 10030 号),经审验,截至 2012 年 8 月 24 日止,
紫金集团已将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40 亿元转增实收资本,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为 50 亿元。
2012 年 9 月 12 日,南京工商局核准本次增资的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后,紫金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亿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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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国资集团 50.00 100.00%
合计 50.00 100.0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紫金集团股东及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动。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紫金集团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
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
指引第 10 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关于证券公司控制关系的
认定标准及相关指导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中关于控股发行人所需的法定条件,且其股东资格已经证券监管部门审核,具备
控股发行人的法律资格。
2、新工集团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新工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208,014,970 股,占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8.41%。新工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其他有
争议的情况。
新工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671347443B
住所 南京市玄武区唱经楼西街 65 号
法定代表人 蒋兴宝
注册资本 417,352.00 万元整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新型工业化项目投资、运营;风险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经营、资本
运作、不良资产处置;资产委托经营;企业咨询;项目开发;物业管
经营范围
理;财务顾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8 年 04 月 29 日
营业期限 2008 年 04 月 29 日至长期
股权结构 南京市国资委持有新工集团 100.00%股权
新工集团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1-1-175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2017 年
总资产 2,098,896.83
净资产 1,218,657.76
净利润 42,936.72
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注:上述 2017.12.31/2017 年财务数据摘自新工集团母公司单体报表。
3、凤凰置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凤凰置业持有本公司股份 200,207,344 股,占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8.09%。凤凰置业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其他有
争议的情况。
凤凰置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江苏凤凰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7802698002
住所 南京市中央路 389 号凤凰国际大厦六楼
法定代表人 周斌
注册资本 80,600.00 万元整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商品房销售;实业投资,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建筑材料和装潢材料的销售,室内装饰;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批发
经营范围
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成立日期 2005 年 09 月 23 日
营业期限 2005 年 09 月 23 日至 2025 年 09 月 22 日
股权结构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凤凰置业 100.00%股权
凤凰置业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2017 年
总资产 298,238.87
净资产 129,29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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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7.12.31/2017 年
净利润 78.19
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4、南京交投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南京交投持有本公司股份 174,726,409 股,占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7.06%。南京交投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其他有
争议的情况。
南京交投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745369355Q
住所 玄武区中山路 268 号
法定代表人 张映芳
注册资本 258,215.63 万元整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从事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和资本运作,包括项目投资和管理、
经营范围 资产收益管理、产权监管、资产重组和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2 年 11 月 28 日
营业期限 2002 年 11 月 28 日至长期
股权结构 南京市国资委持有其 100.00%股权
南京交投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2017 年
总资产 2,890,653.01
净资产 1,340,884.63
净利润 4,368.77
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注:上述 2017.12.31/2017 年财务数据摘自南京交投母公司单体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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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
紫金集团的详细情况,参见本节之“七、发起人、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
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
份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2、实际控制人
国资集团通过紫金集团合计持有公司 34.47%的股份,并通过南京农垦持有
公司 2.13%的股份、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 2.06%的股份、
南京国资新城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 2.02%的股份、南京高科股份有限
公司持有公司 0.99%的股份、南京市食品公司持有公司 0.02%的股份,合计间接
持有公司 41.69%的股份。
国资集团是南京市人民政府以《市政府关于组建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
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宁政发[2002]190 号)批准成立,是在南京
市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进行国有资产管理的经营管理主体,是被授予国有资产投
资主体职能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被投资管理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
任,依法经营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对全资、控股、参股企业行使出资者权力。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十六条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
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以及中国证
监会机构监管部《关于证券公司控制关系的认定标准及相关指导意见》对证券公
司控制关系认定规定,国资集团通过紫金集团等下属公司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经营情况等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国资集团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国资集团通过紫金集团、南京农垦、南京市国
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国资新城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高科股份
有限公司、南京市食品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的上述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其他有争
议的情况。
国资集团具体控制南京证券股权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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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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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国资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7423563481
住所 南京市雨花台区玉兰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海涛
注册资本 500,000.00 万元整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授权资产的营运与监管、资本运营、资产委托经营、产权经营、项目
评估分析、风险投资、实业投资、项目开发、物业管理、不良资产处
经营范围 置、债权清收、财务顾问及其他按法律规定可以从事的和市政府委托
的相关经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2 年 09 月 03 日
营业期限 2002 年 09 月 03 日至长期
股权结构 南京市国资委持有其 100.00%股权。
国资集团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2017 年
总资产 3,626,707.28
净资产 2,574,495.30
净利润 -6,687.91
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注:上述 2017.12.31/2017 年财务数据摘自国资集团母公司单体报表。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一级企业情况
1、紫金集团控制的一级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除南京证券及其子公司外,紫金集团控制的一级
企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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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
对外投资、并购、重组;资产管理;组建、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
资产收购、管理、处置;科技孵化器投资及运营;财务、投资、法律及
1 紫金资管 115,000.00 100.00 1992.09.09 258 号-28,1701-1710
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紫金科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
创业投资业务;企业管理咨询;资产管理;财务顾问;投资咨询。(依
2 创业投资有限 60,000.00 100.00 2011.08.08 路 269 号新城大厦 B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 座 2717 室
南京联合产权 中小企业、科技企业产(股)权交易服务;非上市公司产(股)权交易
(科技)交易 南京市雨花台区郁金 服务;中小型科技企业投融资咨询服务;资本市场及股权交易服务;基
3 3,000.00 93.33 2011.07.29
所有限责任公 香路 19 号 金管理及企业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司 可开展经营活动)
1、资金信托;2、动产信托;3、不动产信托;4、有价证券信托;5、
其它财产或财产权信托;6、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
从事投资基金业务;7、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 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8、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
4 紫金信托 245,300.00 60.01 1992.09.25 路 2 号紫峰大厦 30 业务;9、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业务;10、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
层 11、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12、
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13、从事同业拆借;14、法律法规规定或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外资比例低于 25%)(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181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
南京紫金投资
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
信用担保有限 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
5 12,000.00 75.00 2009.10.16 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
责任公司 路 88 号 B 幢 2701 室
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依法须经
[注 1]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实业投资;
停车场管理服务;提供劳务服务;会务服务;技术开发、服务、咨询;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
6 南京金融城 150,000.00 57.14 2011.05.26 路 222 号奥体中心体
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组织文化交流活动;酒店管理;餐饮管理;日用
育场五楼
百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南京市信息化
南京市雨花台区西春 信息化项目投资;建设工程管理及咨询服务;资产管理;股权投资。(依
7 投资控股有限 21,159.00 55.58 2009.01.23
路 1 号 401-1 室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注 2]
南京市紫金科 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创业投资、提供融资性担保、开展金融
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
8 技小额贷款有 30,000.00 55.00 2012.12.03 机构业务代理以及经过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路 88 号 B 幢 101 室
限公司[注 3]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股权托管
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 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托管;资产管理;信息咨询及相关服务。(依法须经
9 中心有限责任 200.00 100.00 2007.07.16
56 号 707 室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
以融资租赁等租赁业务为主营业务,开展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
南京紫金融资
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 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残值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向第三方
10 租赁有限责任 30,000.00 50.00 2016.04.06
大街 309 号 9 楼 机构转让应收账款、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公司[注 4]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国资混改 南京市雨花台区玉兰 投资及项目管理;与上述经营项目相关的投资咨询、技术咨询。(依法
11 100,000.00 37.50 2016.04.13
基金有限公司 路 8 号国资大厦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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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 1:紫金集团直接持有南京紫金投资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60.00%的股权,通过紫金资管间接持有南京紫金投资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15.00%的股权,
合计持有其 75.00%的股权。
注 2:紫金集团直接持有南京市信息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9.98%的股权,通过南京市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南京市信息化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 15.60%的股权,合计持有其 55.58%的股权。
注 3:紫金集团直接持有南京市紫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30.00%的股权,通过南京市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南京市紫金科技小额贷
款有限公司 15.00%的股权,通过紫金资管间接持有南京市紫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0.00%的股权,合计持有其 55.00%的股权。
注 4:紫金集团通过股权受让方式持有南京紫金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比例增至 50%。本次股权受让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企业最近一年主要经营数据如下所示:
2017.12.31/2017 年财务数据
序号 企业名称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是否经审计 审计机构
1 紫金资管 480,719.16 219,505.81 17,052.77 否 -
2 南京紫金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96,216.65 65,309.90 -2,947.36 否 -
3 南京联合产权(科技)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5,885.88 2,749.82 23.77 否 -
4 紫金信托 425,241.62 363,218.11 43,014.45 否 -
5 南京紫金投资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15,957.35 15,148.89 387.66 否 -
6 南京金融城 678,382.79 280,072.78 31,095.68 否 -
7 南京市信息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98,538.45 45,966.45 1,160.99 否 -
8 南京市紫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55,717.41 27,305.63 813.74 否 -
9 南京股权托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1,192.67 227.77 5.61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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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7.12.31/2017 年财务数据
序号 企业名称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是否经审计 审计机构
10 南京紫金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85,648.75 32,010.29 1,842.55 否 -
11 南京国资混改基金有限公司 34,802.81 34,679.00 512.33 否 -
注:紫金信托、南京紫金投资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紫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南京股权托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南京紫金融资租赁有限责
任公司、南京国资混改基金有限公司 2017.12.31/2017 年财务数据分别摘自各自公司单体报表。
2、国资集团控制的一级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除紫金集团及其子公司外,国资集团控制的一级企业如下:
持股比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成立日期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
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酒店、会展运营管理;旅游产
南京旅游集团有限 南京市玄武区太平北
1 138,005.640846 100.00 1996.03.10 品开发;旅游配套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依法须经
责任公司[注 1] 路 82 号长城大厦 7 楼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政策性住房项目的开发建设、经
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 营管理及相关业务;危旧房改造项目开发建设(含重
南京安居建设集团
2 400,000.00 100.00 2010.02.08 大道 119 号丰盛科技园 要近现代建筑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资产管理;自
有限责任公司
8 号楼 6 楼 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现代设施农业、高效农业项目的投资;农业休闲观光
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
南京新农发展集团 旅游项目投资;旅游开发;旅游产品的设计与开发;
3 27,000.00 100.00 2009.04.29 道高新技术产业园上
有限责任公司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
峰片区纬五路 8 号
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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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持股比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成立日期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物资供应;国内贸易;投资兴办企业、企业管理服务;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 项目开发;仓储服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成片
4 896,363.509771 100.00 1992.04.12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司[注 2] 开发;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 1:南京商贸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更名为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 2:国资集团直接持有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 97.33%的股权,通过紫金资管间接持有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 2.67%的股权,合计持有其 100.00%股权。
上述企业最近一年主要经营数据如下所示:
2017.12.31/2017 年财务数据
序号 企业名称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是否经审计 审计机构
1 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56,606.69 427,096.22 1,150.10 否 -
2 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902,726.26 1,926,483.69 684.76 否 -
3 南京新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1,397.01 95,110.32 -233.25 否 -
4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 3,430,037.68 1,026,141.29 25,164.65 否 -
注:上述 2017.12.31/2017 年财务数据分别摘自各自公司单体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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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紫金信托、紫金资管的相关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控股股东紫金集团分别直接持有紫金信托
60.01%的股权、紫金资管 100%股权,紫金信托、紫金资管分别持有公司 0.35%、
3.96%的股份。
(1)紫金信托基本情况
类别 基本信息
名称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134922668M
住所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紫峰大厦30层
法定代表人 陈峥
注册资本 245,3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1、资金信托;2、动产信托;3、不动产信托;4、有价证券信托;
5、其它财产或财产权信托;6、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
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7、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
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8、受托经营国务院有
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9、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业
经营范围
务;10、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11、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
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12、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
担保;13、从事同业拆借;1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外资比例低于 25%)(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1992 年 09 月 25 日
营业期限 1992 年 09 月 25 日至长期
(2)紫金资管基本情况
类别 基本信息
名称 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 258 号-28,1701-1710 室
法定代表人 李小林
注册资本 115,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1-1-186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类别 基本信息
对外投资、并购、重组;资产管理;组建、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
资基金;资产收购、管理、处置;科技孵化器投资及运营;财务、
经营范围
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1992 年 9 月 9 日
营业期限 1992 年 9 月 9 日至长期
(3)紫金信托、紫金资管的出资资金来源及股东资格
1998 年 12 月,南京市证券公司改制为南证有限时,南京市信托投资公司(紫
金信托前身)、南京市投资公司(紫金资管前身)分别向南证有限出资 610 万元、
660 万元,分别占全部出资额的 5.83%、6.30%。
自发行人 1998 年与人民银行脱钩改制为有限公司后,紫金信托、紫金资管
历次对公司增资情况如下:
增资后出资
本次增资额/ 增资后出资额/
时间 增资方 比例或持股 备注
本次增持股份数 持股数
比例
资本公积转增
183 万元、货币增
紫金信托 640 万元 1,250 万元 3.47% 资 457 万元(货
币增资价格为 1
1998 年 元/注册资本)
12 月 资本公积转增
198 万元、货币增
紫金资管 986 万元 1,646 万元 4.57% 资 788 万元(货
币增资价格为 1
元/注册资本)
资本公积转增
紫金信托 120 万元 720 万元 1.09%
120 万元
资本公积转增
2002 年
329.2 万元、货币
9月
紫金资管 679.2 万元 2,325.2 万元 3.53% 增资 350 万元(货
币增资价格为 1
元/注册资本)
货 币 增 资 7,610
2008 年 万元(增资价格
紫金资管 7,610 万元 8,800 万元 4.97%
6月 为 1.09 元/注册资
本)
紫金信托 7,280,267 股 0.38% 发行人整体变更
2012 年
- 设立股份公司时
9月 紫金资管 88,981,042 股 4.68% 以净资产折股
2015 年 货 币 增 资
10 月 紫金信托 1,456,053 股 8,736,320 股 0.35% 1,456,053 股(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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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资价格为 6 元/
股)
货 币 增 资
8,898,104 股(增
紫金资管 8,898,104 股 97,879,146 股 3.96%
资价格为 6 元/
股)
除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以净资产折股外,紫
金信托、紫金资管对发行人出资的资金均为其自有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发行人前身南京市证券公司脱钩改制并增资时,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签发
《关于南京市证券公司增资改制的批复》(银办函[1996]391 号)及中国证监会签
发《关于核准南京市证券公司增资改制的批复》(证监机字[1998]45 号)核准了
南京市信托投资公司(紫金信托前身)、南京市投资公司(紫金资管前身)的股
东资格及出资额。后续紫金信托、紫金资管及其前身历次增资均取得了相关证券
监管部门核准或无异议函,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
管要求。紫金信托、紫金资管均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以自有资金
投资,具有法律法规规定担任股东的资格。
(4)紫金信托、紫金资管的国有股管理及转持情况
2016 年 12 月 12 日,江苏省国资委出具《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南京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事项的批复》(苏国资复[2016]126 号),同意南京
证券本次发行上市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根据前述批复文件确认,紫金资管和紫
金信托为发行人国有股东,分别持有发行人股份 97,879,146 股、8,736,320 股。
2017 年 1 月 19 日,江苏省国资委出具《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同意南京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的批复》(苏国资复[2017]4 号),确认紫金资管需转持
3,986,787 股股份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紫金信托由其上一级国有出资人
按出资比例以应承担的转持股份数量(其中紫金集团 213,543 股,南京高新技术
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7,792 股)乘以本次发行股票价格计算的金额,用以后
年度的分红资金上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若公司实际发行 A 股数量低于
本次发行上限 824,666,500 股,国有股东转持股份数量及国有股东上缴金额按发
行人实际发行股份数量调整。
紫金信托上一级国有出资人紫金集团、南京高新技术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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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紫金资管分别出具了《关于南京证券国有股转持事宜的承诺函》,承诺按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方式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并确认了转持方式、转持股数
或上缴资金数额。
八、公司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公司股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发行 27,502 万股,不超过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2016 年 12 月 12 日,江苏省国资委出具《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南京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项的批复》(苏国资复[2016]126 号),同意南京证券
本次发行上市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公司本次发行前,紫金集团等 23 户国有股
东持有 2,024,629,107 股,占总股本的 81.8363%。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全国社保基金
理事会联合发布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
法》(财企[2009]94 号)的规定以及江苏省国资委于 2017 年 1 月 19 月签发的《江
苏省国资委关于同意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的批复》(苏国资复
[2017]4 号),公司境内发行 A 股并上市后,按本次发行上限 824,666,500 股计
算,同意紫金集团等 20 户国有股东 71,852,041 股股份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
会,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公司混合所有制国有
股东中应承担转持义务的 2 户国有股东江苏凤凰置业有限公司(其国有出资人为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凤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紫金信托(其
国有出资人为紫金集团、南京高新技术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由其上一级 4
户国有出资人按出资比例以应承担的转持股份数量 4,507,708 股乘以本次发行股
票价格计算的金额用以后年度的分红资金上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若公司
实际发行 A 股数量低于本次发行上限 824,666,500 股,国有股东转持股份数量及
国有股东上缴金额按发行人实际发行股份数量调整。
发行人前述国有股东或国有股东上一级国有出资人分别出具了《关于南京证
券国有股转持事宜的承诺函》,承诺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方式履行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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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转持义务,并确认了转持方式、转持股数或上缴资金数额。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7]49 号)规定,自该方案印发之日起,《国务院关于印发减持国有股
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1]22 号)和《财政部国资委
证监会社保基金会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94 号)等现行国有股转(减)持政策停止执
行。按照前述要求,在本次发行上市时,发行人前述国有股东不再根据《关于印
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
企[2009]94 号)转持本公司的相关股份。
发行人前述国有股东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
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 号)及后续颁布的相关配套规则的规定,
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本次发行股数为 27,502 万股,发行前后的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类别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1 紫金集团 国有法人 746,150,470 30.16 746,150,470 27.14
2 新工集团 国有法人 208,014,970 8.41 208,014,970 7.57
3 凤凰置业 国有法人 200,207,344 8.09 200,207,344 7.28
4 南京交投 国有法人 174,726,409 7.06 174,726,409 6.36
5 紫金资管 国有法人 97,879,146 3.96 97,879,146 3.56
6 云杉资本 国有法人 57,510,000 2.32 57,510,000 2.09
7 南京农垦 国有法人 52,668,585 2.13 52,668,585 1.92
8 南京长发 国有法人 51,654,378 2.09 51,654,378 1.88
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
9 国有法人 51,010,107 2.06 51,010,107 1.86
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东南国资投资集
10 国有法人 50,000,000 2.02 50,000,000 1.82
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国资新城投资置
11 国有法人 50,000,000 2.02 50,000,000 1.82
业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港(集团)有限公
12 国有法人 48,443,773 1.96 48,443,773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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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类别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
13 国有法人 41,351,987 1.67 41,351,987 1.50
份有限公司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
14 国有法人 41,129,362 1.66 41,129,362 1.50
有限公司
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
15 国有法人 40,000,000 1.62 40,000,000 1.46
有限公司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
16 国有法人 24,267,557 0.98 24,267,557 0.88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
17 国有法人 21,840,802 0.88 21,840,802 0.79
有限公司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
18 控股(集团)有限责任 国有法人 20,000,000 0.81 20,000,000 0.73
公司
江苏省农垦投资管理
19 国有法人 18,564,680 0.75 18,564,680 0.68
有限公司
江苏新华报业传媒集
20 国有法人 10,000,000 0.40 10,000,000 0.36
团有限公司
南京高新创业投资有
21 国有法人 10,000,000 0.40 10,000,000 0.36
限公司
22 紫金信托 国有法人 8,736,320 0.35 8,736,320 0.32
23 南京市食品公司 国有法人 473,217 0.02 473,217 0.02
24 其他股东 非国有法人 449,370,396 18.16 449,370,396 16.35
25 本次公开发行流通股 - - - 275,020,000 10.00
合计 2,473,999,503 100 2,749,019,503
注 1:表中持股比例为四舍五入得出,实际持股比例根据持股数量决定。
(二)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紫金集团 746,150,470 30.16
2 新工集团 208,014,970 8.41
3 凤凰置业 200,207,344 8.09
4 南京交投 174,726,409 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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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5 紫金资管 97,879,146 3.96
6 云杉资本 57,510,000 2.32
7 南京农垦 52,668,585 2.13
8 南京长发 51,654,378 2.09
9 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51,010,107 2.06
南京东南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 2.02
10
南京国资新城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 2.02
合计 1,739,821,409 70.32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处担任的职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持有发行人股份前十名的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
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邓文浩 17,189,000 0.69
2 戴国良 12,626,433 0.51
3 廖家敏 11,465,000 0.46
4 吴小昶 10,000,000 0.40
5 许岚 10,000,000 0.40
6 陈慧华 9,241,000 0.37
7 江华 9,029,000 0.36
8 徐水炎 8,898,000 0.36
9 华薇 4,897,000 0.20
10 王小青 4,423,000 0.18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上述持有发行人股份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均未在
发行人处任职。
(四)本次发行前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主要股东间关联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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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紫金集团持有公司 30.16%的股份,紫金资管持有公司 3.96%的股份,紫
金信托持有公司 0.35%的股份,南京农垦持有公司 2.13%的股份,南京市国有资
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 2.06%的股份,南京国资新城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
司持有公司 2.02%的股份,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0.99%的股份,南京
市食品公司持有公司 0.02%的股份。上述企业均受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国资集团控
制。
2、新工集团持有公司 8.41%的股份,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70%
的股份,盐城恒健药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0.79%的股份,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0.04%的股份。新工集团持有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49.00%的股份,
并对盐城恒健药业有限公司和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控制权。
3、南京交投持有公司 7.06%的股份,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96%
的股份。南京交投持有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 55.00%的股权。
4、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0.88%股份,南京市城市建设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 0.81%股份。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00%的股
权。
5、深圳市湘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0.18%的股份,深圳市中凯能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0.23%的股份,自然人股东廖文忠持有公司 120,000 股
股份,自然人股东廖越强持有公司 0.04%的股份,自然人股东廖家敏持有公司
0.46%的股份。莫少霞持有深圳市湘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0.00%的股权,持有深
圳市中凯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70.00%的股权;莫少霞与廖越强系夫妻关系,莫
少霞与廖家敏系母女关系,廖文忠与廖越强系兄弟关系;廖文忠系深圳市中凯能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湘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6、深圳市诚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90,000 股股份,珠海市诚道天华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205,668 股股份。深圳市诚隆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的董事长与珠海市诚道天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杨
金文。
7、江苏盛名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0.12%的股份,自然人股东戴国良持有
公司 0.51%的股份,戴国良为江苏盛名实业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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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上海新龙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10%的股份,自然人股东吴小
昶持有公司 0.40%的股份,自然人股东许岚持有公司 0.40%的股份,吴小昶为上
海新龙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且持有其 12.40%的股权,吴小昶和许岚系
夫妻关系。
9、南京万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 1.11%的股份,自然人股东徐
水炎持有公司 0.36%的股份,自然人股东汤群持有公司 0.17%的股份、自然人股
东孔繁喜持有公司 0.16%的股份、自然人股东吕俊持有公司 0.14%的股份,自然
人股东江华持有公司 0.36%的股份,自然人股东袁翠玲持有公司 0.16%的股份。
徐水炎、汤群、孔繁喜、吕俊为南京万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江华、
袁翠玲为南京万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现有 91 名自然人股东中,86 名已出具
确认文件,确认其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本次发行中介
机构及其负责人、签字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不存在委托持股、
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发行人现有 45 家机构股东中,5 家股东因股权
结构涉及境外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职工持股会/工会等情形,其股权结构未
能往上追溯至间接持股自然人,因而未取得由该等自然人出具的确认文件,另 5
家股东所涉间接持股自然人亦未出具确认文件,除此之外,其余间接持有发行人
股权的自然人均已出具确认文件,确认其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监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签字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
系,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
签字人员均出具确认文件,确认其与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的自然人股东以及已向
上追溯的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的自然人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委
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其他现有股东之间不存在对赌协
议或其他特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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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本次发行前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流通限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股东所持南京证券股份质押、查封、冻
结情况具体如下:
序 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质押、冻结情况
号 (%)
上海新龙基(集团)有 16,666,667 股质押给紫金信托有
1 27,301,103 1.10
限公司 限责任公司
12,372,154 股质押给民生加银资
南京三宝数码科技有 产管理有限公司
2 24,232,922 0.98
限公司 11,860,768 股质押给恒丰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江苏金涛投资控股有 23,660,868 股质押给南京通汇融
3 23,660,868 0.96
限公司 资租赁有限公司
27,339,425 股被浙江省宁波市中
4 山东泰祥 27,339,425 1.11
级人民法院冻结
合计 102,534,318 4.14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存在质押、冻结等
权利限制情形的比例较低(合计 4.14%),不会对发行人股权稳定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不会构成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2、本次发行前股东出具自愿锁定股份承诺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南京证券现有股东总计 136 名,其中机构股东
45 名,自然人股东 91 名。除山东泰祥以及林明、赵秀杰、彭庆彬、朱华茂、丘
永新等 5 名自然人股东外,本公司均取得了其他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
承诺函。
(1)根据宁波市公安局出具的《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甬公(刑)冻财
字[2014]601 号、甬公(刑)冻财字[2015]721 号、甬公(刑)冻财字[2015]728
号、甬公(刑)冻财字[2016]938 号、甬公(刑)冻财字[2016]981 号),山东泰
祥持有南京证券 27,339,425 股股份(占南京证券股本总额的 1.11%)被依法冻结,
冻结时间自 2014 年 10 月 20 日至 2017 年 4 月 9 日止。
2017 年 3 月,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冻结令》([2016]浙 02 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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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13 号之十八)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浙 02 执保 67 号),对山东泰
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27,339,425 股(包括冻结期间产生的
孳息),继续予以全部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自 2017 年 3 月 28 日起至 2020
年 3 月 27 日止。
本公司未能取得山东泰祥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承诺函。
(2)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林明、赵秀杰、彭庆彬、朱华茂、丘永
新等 5 名自然人股东均未提供其股份流通限制的承诺函。上述 5 名自然人持有本
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林明 3326011971xxxxxxxx 660,000 0.026677
2 赵秀杰 2321011970xxxxxxxx 104,000 0.004204
3 彭庆彬 5110231967xxxxxxxx 48,000 0.001940
4 朱华茂 4405221973xxxxxxxx 5,000 0.000202
5 丘永新 4109281963xxxxxxxx 3,000 0.000121
合计 820,000 0.033144
(3)本次发行前其他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本公司及相关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之“(一)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
诺”部分。
(六)发行人股东私募投资基金身份及登记备案情况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管理暂行
办法》和《私募登记和备案办法》等规定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
编号:P1000486)。目前因其未按要求进行产品更新或重大事项更新累计 2 次及
以上之事由,已被基金业协会列入异常机构。
南京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等规定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基金编号:S61105)和私募投资基金管
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15219)。目前因未按要求按时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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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之事由,已被基金业协会列入异常机构。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系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
记(登记编号:P1023311)。
珠海市诚道天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私募投资基金,已办理私募股
权投资基金备案(基金编号:SJ9884),其管理人“深圳市诚道天华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已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01898)。
深圳市诚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系私募投资基金,已办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
案(基金编号:SD4448),其管理人“深圳市诚道天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
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01898)。
除上述股东外,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需要依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私募
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程序的情形。
(七)2015 年、2016 年新进入发行人的现有股东情况
自发行人 IPO 申报前两年内(2015 年及 2016 年)新进入且仍持有发行人股
份的机构股东为 16 名,自发行人 IPO 申报前两年内(2015 年及 2016 年)新进
入且仍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自然人股东为 91 名。
前述新股东除南京国资新城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发行人同受国资集团
控制、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南京交投的董事会秘书代士健兼任发
行人董事外,其他股东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本次发行
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签字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不存在委托持
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八)公司股本的其他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中没有外资股、战略投资者持股。公司不存在内部职
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
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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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公司员工及其社会保障、薪酬水平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及子公司员工总数分别为 1,581 人、1,666 人和 1,718 人。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员工按年龄、教育程度和专业等类别的构成情况如下:
员工类别 员工数量(人) 占比(%)
年龄构成
30 岁以下 652 37.95
31 岁至 40 岁 571 33.24
41 岁至 50 岁 413 24.04
51 岁以上 82 4.77
员工合计 1,718
教育程度
硕士及以上 374 21.77
本科 1,112 64.73
专科及以下 232 13.5
员工合计 1,718
专业类别
研究业务人员 32 1.86
投行业务人员 180 10.48
经纪业务人员 1,006 58.56
资产管理业务人员 42 2.44
投资业务人员 20 1.16
信息技术人员 121 7.04
财务人员 124 7.22
行政人员 111 6.46
其他 82 4.78
员工合计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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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薪酬政策及员工收入水平
1、公司薪酬政策及实际执行情况
公司的薪酬政策主要依据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规章及证券行业特点进行制
定,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按劳分配、奖勤罚懒的方针,坚持“以岗定级、
以级定薪、以绩定奖”和市场化的分配导向,确保内部公平性和外部竞争力。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薪酬管理体系,制定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
工资管理暂行办法》、《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奖励
管理办法》、《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
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各业务条线激励约束机制,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
优化和完善。
公司员工薪酬由基础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
绩效奖金、福利性津贴三部分组成。员工基本工资根据岗位和个人综合素质
确定,并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调整员工基本工资。员工绩效工资与其岗位责任
相适应,与个人工作业绩相联系。公司依据业务发展需要对个别业务岗位给
予特殊岗位津贴。绩效奖金与公司经济效益和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挂钩,公
司根据年度经济效益情况及业务条线、职能部门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核
算年度绩效奖金,再由各业务条线、各部门根据每位员工绩效考核情况进行
二次分配。福利性津贴包括福利性补贴和公司重大事项奖励等。
报告期内,基本工资、特殊岗位津贴每月发放,福利性津贴按事项单独
发放,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采用月度考核发放或月度预发与年终考核
核算相结合方式发放,绩效奖金按照年中预发与年终考核发放相结合或年度
考核发放的形式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于 2013 年起实行递延发放,部分业
务部门员工于 2016 年起实行递延发放。
2、公司员工收入水平情况
(1)公司各级别、各类岗位员工收入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级别设置主要分为高级管理人员、中层员工及一般员工。
公司各级别、各岗位员工人均实际工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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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级别分类 岗位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包括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裁、
副总裁、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
高级管理人员 64.59 96.94 210.63
财务总监、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

包括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
中层员工 53.01 66.45 76.45
理助理等
除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
一般员工 16.73 18.02 18.43
外的其他员工
(2)公司员工工资水平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比较情况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公布的《2015 年江苏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
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金融行业平均工资为 11.92 万元。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公布的《2016 年江苏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
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金融行业平均工资为 12.26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各级别、各岗位员工的平均工资高于同期江苏省非私营单位金
融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公司的工资水平具有一定的竞争力。
3、公司薪酬制度及水平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未来将继续坚持实行市场化导向的薪酬管理和绩效政策,员工薪酬
水平变化趋势与公司总体业绩和行业薪酬变化趋势一致,贯彻“效率优先、兼
顾公平”的方针,继续完善薪酬分配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的激励机制,建立健
全创新型人才的薪酬政策,确保对优秀人才的引进、激励和保留。
随着各地不断调增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和社保公积金缴纳基数,预计未来
公司员工的固定薪酬水平将保持一定的增长。另外,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
及员工人数增加,预计公司薪酬总额将有增长。
(三)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缴纳、医疗制度等情况
1、公司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年度缴纳人数和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金额和人数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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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人
2017 年度/年末 2016 年度/年末 2015 年度/年末
项目
缴纳金额 人数 缴纳金额 人数 缴纳金额 人数
基本养老保险 4,273.93 1,703 3,651.24 1,640 2,920.95 1,543
医疗保险 2,009.63 1,703 2,682.67 1,640 2,156.46 1,537
失业保险 117.20 1,703 185.84 1,639 210.94 1,543
工伤保险 56.08 1,703 48.48 1,640 75.30 1,542
生育保险 167.93 1,701 112.39 1,640 88.81 1,541
住房公积金 2,757.52 1,704 2,273.14 1,643 1,717.97 1,526
缴纳总额及总人
9,382.30 1,718 8,953.75 1,666 7,170.43 1,581

报告期内,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费与住房公积金人数与期末员工总人数差异的
主要原因系:(1)部分新员工入职,尚在办理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手
续;(2)个别员工为退休返聘人员,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3)因
部分岗位流动性较大,个别员工不愿在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该类
员工已出具自愿放弃缴纳承诺。
2、公司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年度缴费比例
公司经营区域覆盖全国 15 个省、市、自治区。报告期内,公司总部及控股
子公司、各分支机构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年度缴纳比例范围情况如下:
缴纳主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单位 13.00%~20.00% 13.00%~20.00% 13.00%~21.00%
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 8.00% 8.00% 8.00%
单位 2.00%~11.50% 2.00%~11.50% 2.00%~11.50%
医疗保险
个人 0.00%~3.00% 1.00%~3.00% 1.00%~3.00%
单位 0.48%~1.00% 0.48%~1.00% 0.50%~2.00%
失业保险
个人 0.20%~0.50% 0.20%~0.70% 0.20%~1.00%
工伤保险 单位 0.14%~1.00% 0.20%~2.00% 0.20%~2.00%
生育保险 单位 0.00%~1.20% 0.30%~1.00% 0.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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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7.00%~12.00% 7.00%~12.00% 7.00%~12.00%
住房公积金
个人 7.00%~12.00% 7.00%~12.00% 7.00%~12.00%
报告期内,公司总部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年度缴纳比例情况如下:
项目 缴纳主体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单位 19.00% 19.00% 20.00%
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 8.00% 8.00% 8.00%
单位 9.00% 9.00% 9.00%
医疗保险
个人 2.00%+10 元 2.00%+10 元 2.00%+10 元
单位 0.50% 1.00% 1.50%
失业保险
个人 0.50% 0.50% 0.50%
工伤保险 单位 0.20% 0.20% 0.50%
生育保险 单位 0.80% 0.50% 0.50%
单位 12.00% 12.00% 12.00%
住房公积金
个人 12.00% 12.00% 12.00%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等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各项社会
保险和其他保障,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
险及住房公积金。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规定缴纳各项保险费和公积金,不存在因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发行人已取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分支机构属地社会保障、住房公积
金主管部门出具的合法合规证明。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各分支机构在报告
期内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的情形。
(四)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部分后勤、保洁及保安等岗位使用了劳务派遣人员,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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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公司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南京大运人才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5 5
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11 11
南京昊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6 8
深圳市劲草人才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 1
合计 23 25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分别与上述四家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上述四家劳务派遣公司基本信息情况如下:
劳务派遣公司名称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号
南京大运人才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320106201407090021 320100100001 号
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320100201311270001 320100100167 号
南京昊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320104201403210013 320100100031 号
深圳市劲草人才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
变 440305160008 440300100005 号

报告期内,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人员所从事的岗位为后勤、保安、保洁等工
作岗位,均为非主营业务相关岗位,且相关岗位可替代性较强;发行人劳务派遣
方案已经发行人工会委员会讨论并在公司内部公示;发行人的劳务派遣用工严格
遵守内部的审批程序;发行人按照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支付被派
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员工享有与发行人同岗位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
酬的权利。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用工单位只
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规定。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
劳务派遣人数分别为 25 人、25 人、23 人,分别占公司总用工人数的 1.56%、1.48%、
1.32%,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
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 10%”的规定。
发行人已取得劳务派遣用工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文件,证
明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
政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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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经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劳务派遣用工
的行为符合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因违法违规使用劳务派遣
用工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主要股东做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
情况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紫金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
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同业竞争”之“(三)避免同业竞
争的措施”部分。
(二)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股东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
“重大事项提示”之“二、本公司及相关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
的重要承诺”之“(一)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部分。
(三)关于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预案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本公司及相关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之“(二)关于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预案”
部分。
(四)关于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赔偿投资
者损失的承诺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本公司及相关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之“(六)关于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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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本公司及相关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之“(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持股意
向及减持意向”部分。
十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事项履行证券、期货等监管部门的相
关程序
2017 年 1 月 18 日,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出具《关于出具南京证
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监管意见书的函》(机构部函[2017]221 号),对南京
证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无异议。
2018 年 2 月 13 日,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出具《关于出具南京证
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监管意见书的函》(机构部函[2018]418 号),对南京
证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无异议。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已按照规定就本次发行上市事项履行证
券、期货监管等部门的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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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
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
券;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
绍业务。
全资子公司巨石创投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的财务顾问服
务;设立直投基金,进行股权投资;将闲置资金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的国债、投
资级公司债、货币市场基金、央行票据等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证券,以及证
券投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者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
他业务。
控股子公司南证期货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
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控股子公司宁夏股交中心从事的主要业务为:为企业办理股权集中登记托
管,提供确权、非交易过户、挂失、查询、分红派息和股权质押登记服务;为企
业股权、债权、资产支持证券和其他权益类产品及金融产品的挂牌、交易、鉴证、
过户、结算及咨询和信息发布等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为企业和投资人提供相
关培训、财务顾问、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服务;其他经监管部门核准的业务。
二、我国证券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行业发展概况
伴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系的日趋完善、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深化,我国证券
行业也经历了从无到有、不断壮大、不断规范的过程。回顾中国证券行业的发展,
大致可划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中国证券市场的建立。20 世纪 80 年代,中国国库券开始发行。
1986 年 9 月 26 日,上海建立了第一个证券柜台交易点,办理由其代理发行的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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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实业和飞乐音响两家股票的代购、代销业务,这是新中国证券正规化交易市场
的开端。1990 年 12 月,新中国第一家经批准成立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
易所成立。1991 年 4 月,经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成
立。以沪深交易所成立为标志,中国证券市场开始其发展历程。
第二阶段:全国统一监管市场的形成。1992 年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证券委
员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开始逐步纳入全国统一监管框架,全国性市场
由此开始发展。中国证券市场在监管部门的推动下,建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初步形成了证券市场的法规体系。1993 年国务院先后颁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
管理暂行条例》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此后又陆续出台若干法规和行政规章,
初步构建了最基本的证券法律法规体系。1993 年以后,B 股、H 股发行出台,
债券市场品种呈现多样化,发债规模逐年递增。与此同时,证券中介机构在种类、
数量和规模上迅速扩大。1998 年,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撤销,中国证监会成为中
国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部门,并在全国设立了派出机构,建立了集中统一的证券
期货市场监管框架,证券市场由局部地区试点试验转向全国性市场发展阶段。
第三阶段:依法治市和市场结构改革。1999 年至 2004 年是证券市场依法治
市和规范发展的过渡阶段。1999 年 7 月《证券法》实施,以法律形式确认了证
券市场的地位,奠定了我国证券市场基本的法律框架,使我国证券市场的法制建
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2001 年,证券业协会设立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这
一阶段,证券监管机构制定了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法》(2003 年)在内的一系
列的法规和政策措施,推进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改善,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不断
改革完善股票发行和交易制度,促进了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对外开放。
第四阶段:深化改革和规范发展。2004 年至 2008 年是改革深化发展和规范
发展阶段,以券商综合治理和股权分置改革为代表事件。2004 年 2 月,国务院
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证券市场的
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是资本市场定位发展的纲领性文件。2004 年 5 月
起深交所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块,是证券市场制度创新的一大举措。
2005 年 4 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股权分置改革后 A 股进
入全流通时代,大小股东利益趋于一致。2006 年 1 月,修订后的《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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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正式施行。同月,中关村高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制企业开始进入代办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2006 年 9 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批准成立,有力推
进了中国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完善了中国资本市场体系结构。
第五阶段: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创新发展。2009 年 10 月创业板的推出
标志着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框架基本建成。2010 年 3 月、2010 年 4 月,融资融
券和股指期货的推出为资本市场提供了双向交易机制,这是中国证券市场金融创
新的又一重大举措。2012 年 8 月、2013 年 2 月,转融资和转融券业务陆续推出,
有效地扩大了融资融券发展所需的资金和证券来源。2013 年 11 月,中国共产党
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全会提出的对金融领域的改革,将为
证券市场带来新的发展机遇。2013 年 11 月 30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
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新一轮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正式启动。2013
年 12 月,新三板准入条件进一步放开,新三板市场正式扩容至全国。2014 年 5
月,证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就进一步推
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建设现代投资银行、支持业务产品创新、推进监管转
型 3 部分提出了 15 条意见。2015 年 11 月,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推进全国股转系统创新发展具有重
要指导意义。2015 年 12 月 27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
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该《决
定》的实施期限为两年,自 2016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中国证监会负责抓紧制定
注册制配套规则。我国 A 股发行注册制改革能够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继续稳步向
前推进。
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深化,新三板、
股指期货等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的推进,中国证券市场逐步走向成熟,证券市场
为中国经济提供投融资服务等功能将日益突出和体现。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全行业共有 131 家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总资产为
6.14 万亿元,净资产为 1.85 万亿元,净资本为 1.58 万亿元,托管证券市值 40.33
万亿元;2017 年全行业合计实现营业收入 3,113.28 亿元,120 家公司实现盈利。
1
在当前围绕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激发市场创新活力,拓展市场广度深度,扩大
1
数据来源:证券业协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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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双向开放等政策的积极引导下,我国证券行业面临巨大的发展机遇。
(二)行业管理体系
1、行业监管体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目前我国证券业实施的是以中国证监会依法进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为主、
证券业协会和交易所等自律性组织对会员实施自律管理为辅的行业管理体制。
(1)中国证监会的集中统一监管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中国证监会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
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中国证监会在对证券市场实施
监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①研究和拟订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
关法律、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制定有关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规章、规
则和办法;
②垂直领导全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
理有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
③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债券和国务院确定由证监会负责的债券
及其他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管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批准企
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
④监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规必须履行有关义务的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
⑤监管境内期货合约的上市、交易和结算;按规定监管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
货业务;
⑥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按规定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归口
管理证券业、期货业协会;
⑦监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期
货结算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审批基金托管机构的
资格并监管其基金托管业务;制定有关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办法并
组织实施;指导中国证券业、期货业协会开展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⑧监管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股票、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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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发行可转换债券;监管境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到境外设立证券、期货机构;
监管境外机构到境内设立证券、期货机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
⑨监管证券期货信息传播活动,负责证券期货市场的统计与信息资源管理;
⑩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中
介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律师事务所、律师及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
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活动;
依法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罚;
归口管理证券期货行业的对外交往和国际合作事务;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2)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证券业协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业自律性组织,属于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接受中国证
监会和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中国证券业协会章程》第二章明确
规定了协会以下三方面的主要职责:
①依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行使下列职责: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证券法
律、行政法规;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中国证监会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收集整理证券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的
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
生的证券业务纠纷进行调解;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
究;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
予纪律处分;
②依据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规定,行使下列职责:制定证券业
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对会员及其从业人员进行自律管理;负责证券业从业人员
资格考试、执业注册;负责组织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其他特定
岗位专业人员的资质测试或胜任能力考试;负责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及
其管理的股票配售对象进行登记备案工作;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其他职责;
③依据行业规范发展的需要,行使下列自律管理职责:推动行业诚信建设,
开展行业诚信评价,实施诚信引导与激励,开展行业诚信教育,督促和检查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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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行公告义务;组织证券从业人员水平考试;推动行业开展投资者教育,组
织制作投资者教育产品,普及证券知识;推动会员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能
力的提高,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开展行业科学技术奖励,组织制订行业技术标
准和指引;组织开展证券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代表中国证券业加入相关国际组织,
推动相关资质互认;其他涉及自律、服务、传导的职责。
(3)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按照《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
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证券交易所的主要职责范围包括:
①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
②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③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
④组织、监督证券交易;
⑤对会员进行监管;
⑥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
⑦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⑧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⑨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职能。
除上交所、深交所外,股转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
易场所。股转公司为其运营管理机构,经营范围包括:组织安排非上市股份公司
股份的公开转让;为非上市股份公司融资、并购等相关业务提供服务;为市场参
与人提供信息、技术和培训服务。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证券公司是证券市场重要的中介机构,在我国证券市场的培育和发展过程中
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提高证券公司质量,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实现证券
行业的规范发展,我国已逐步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行业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内
容涵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证券行业的基本法律、国务院制定的有关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及各自律机构颁布的部门规章、准则、规范性文件等。
分类/范围 相关法律法规
综合类 《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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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范围 相关法律法规
《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
定》、《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
组织管理
定》、《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

《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风险控
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证券公
公司治理与合规风 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
控 度指引》、《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指引》、《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
指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系统指引》、《证券公司
全面风险管理规范》等
《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人员管理与资格管 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
理 规定》、《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

《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限
制证券买卖实施办法》、《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指引》、《证券公司开
证券经纪 立客户账户规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
则》、《境内及境外证券经营机构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管理暂行规定》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券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投资银行 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
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业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优先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
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优先股试点业务实施细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管 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
理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指
新三板 引(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
引(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
(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细则(试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试行)》等
《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指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
证券自营 管理试行办法》、《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
规定》等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固定收益 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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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范围 相关法律法规
《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等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
务实施细则》、《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券公司客
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
资产管理 业务管理规定》、《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信
息披露指引》、《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
调查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等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
融资融券 制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
《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
转融通
通业务规则(试行)》等
股票质押式回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约定购回式
购、约定购回
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
式证券交易
《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
控制指导意见》等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
投资咨询 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
《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等
《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指引》、《证券公司为期货公
期货 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
交易指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
《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
直接投资
司管理规范》等
柜台交易与金 《证券公司柜台交易业务规范》、《证券公司金融衍生品柜台交易业务
融衍生品 规范》、《证券公司金融衍生品柜台交易风险管理指引》等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人民币合格境外机
QFII/RQFII
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等
《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技术指引》、《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信息技术指
IT 治理 引》、《证券公司集中交易安全管理技术指引》、《证券公司网上证券信
息系统技术指引》、《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试
行)》等
《关于证券公司信息公示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管理
信息披露
办法》等
《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建立金融期货投资
投资者保护 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证券公司
营业部投资者教育工作业务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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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业主要壁垒
证券行业兼属知识密集型及资本密集型行业,存在较高的进入壁垒,包括行
业准入壁垒、资本壁垒以及人才壁垒。
1、行业准入壁垒
根据《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相关政策法规,我国证券行业的准入管
制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设立证券公司需要获得相关监管部门的行政许可。《证券法》中规定:
“设立证券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证券监
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其次,证券公司经营各项证券业务需要取得相应的业务经营许可证。《证券
法》规定:“未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证券公司不得经营证券业务。”同时,
证券公司经营单项具体业务,还需要根据相关业务管理办法获取相应资格。
此外,外资参股我国证券公司受到一定限制。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外资参股
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对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设立条件、业务范围、股东的资格
条件和持股比例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
2、资本壁垒
证券业对资本规模的要求较高,不仅初始投资规模较大,而且经营中风险控
制指标要求严格,从而构成了证券行业的资本壁垒。
《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
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5,000 万元;证券公司从
事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
最低限额为 1 亿元;证券公司从事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
其他证券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5 亿元。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与净
资本最低限额要求。其中: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
2,000 万元;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
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 5,000 万元;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
务,同时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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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 1 亿元;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
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两项及两项以上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 2 亿元。
同时,为了有效的防范风险,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关于调整证券公司净资本
计算标准的规定》、《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对证券公司的净
资本计算标准、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予以进一步细
化。
3、人才壁垒
专业化人才对于证券行业必不可少,人力资本一直是证券行业的核心要素之
一。首先,根据证券业协会的要求,从业人员需要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其次,证
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投资顾问等需要取得相应资格才能从事相关
业务;同时,证券公司申请开展具体单项业务,必须具有一定规模的相应业务专
业人员;此外,证券行业的快速创新对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进一步提高了证券行业的人才壁垒。
(四)行业竞争格局
1、盈利模式较为单一,同质化程度较高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以
及证券自营业务等。根据证券业协会的统计,2017 年,证券业代理买卖证券业
务净收入、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以及证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6.37%、12.34%、27.66% 2,不同证券公司盈利模式差异
化程度较低,经营同质化较为明显。
随着证券公司对创新业务的积极探索及不断推进,近年来,各项创新业务不
断推出,收入贡献逐渐加大,未来创新业务占证券公司总收入的比例将会不断提
高,盈利模式单一的局面将得到改善。
2、行业集中度高,部分证券公司在细分领域树立竞争优势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部分证券公司不断扩大市场份额,谋求各项业务
的全面、综合发展,致力于成为大型综合性证券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
数据来源:证券业协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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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券公司数量为 129 家,其中以营业收入计的前三十大证券公司的营业收
入、净资产、总资产、净资本和净利润等财务指标(根据证券业协会公布的经审
计数据)及其市场份额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营业收入 总资产 净资产 净资本 净利润
排名前十证券公司小计 3,082.95 43,578.69 11,702.92 10,630.55 967.42
全行业合计 3,987.69 57,557.85 16,153.05 14,777.15 1,222.03
排名前十证券公司的行
77.31% 75.71% 72.45% 71.94% 79.17%
业比重
与此同时,部分券商则不断巩固和完善其在某项业务或某个区域的竞争优
势,通过产业链的深挖和特色化经营,致力于成为在细分市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
证券公司。
3、证券行业对外开放正有序推进,竞争更为激烈
快速发展的中国资本市场吸引了众多大型外资证券公司。《外资参股证券公
司设立规则》实施后,各大外资证券公司陆续通过合资等方式取得了国内证券业
务资格并开展经营,与国内证券公司展开了正面竞争。随着证券行业对外开放程
度的不断加深,将有更多国际金融机构进入中国资本市场,其在专业化程度、国
际化运作经验等方面的优势明显,特别是在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领域
将对中国本土证券公司形成冲击。
4、证券行业内外部环境变化,产生新的竞争格局
随着金融市场的竞争加剧,银行、保险、基金、信托公司利用其客户、渠道
等方面的优势逐步进入以资产管理等为主的相关业务领域。此外,互联网金融的
渗入一方面将快速打破过去证券公司的渠道覆盖和区域优势,另一方面也将推动
包括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研究业务的交叉服务和产品整合,
促使证券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
(五)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我国证券业总体上仍以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和自营业务等传统业务
为主,行业利润水平与我国证券市场变化趋势紧密相关,而我国证券市场行情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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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宏观经济环境、国家政策、产业发展状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着一定的波动
性和周期性。十几年来,我国股票市场经历了数次景气周期,由此也导致了证券
业整体利润水平的波动。
2006 年前,上证指数从 2001 年 6 月的阶段性最高点 2245 点下跌至 2005 年
6 月的阶段性最低点 998 点,受市场震荡影响,证券行业整体亏损。2006 年后,
中国宏观经济保持了良好的增长态势,随着证券公司风险控制能力与综合治理能
力的提升以及股权分置改革的推进落实,证券行业连续十年实现盈利,2006 年
也成为全行业扭亏为盈的重要转折点,期间各年净利润随经济基本面和政策基本
面也呈现一定波动走势。根据中国证券期货统计年鉴数据及证券业协会统计,
2008 年受全球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行业净利润较上年下降 62.10%;2009 年,
国内股票市场回暖,证券行业净利润较 2008 年增长 86.61%;2010 年至 2012 年
的三年间,受证券经纪业务竞争加剧导致佣金率下降以及 IPO 暂停等因素的影
响,各年行业净利润同比下降 16.15%、50.31%和 14.82%。2013 年以来,在市场
趋势向好、交易活跃度提升以及融资融券等创新业务快速发展的推动下,证券行
业盈利能力再度回升。2014 年随着股票市场新一轮行情的推进,证券行业实现
净利润 965.54 亿元,相对于 2013 年的 440.47 亿元同比增长 119.21%,呈现翻倍
增长。2015 年上半年的市场行情带来证券行业新一轮繁荣,虽然上证指数从 2015
年 6 月底开始进入调整时期,但交易量依然保持了较高的水平。2015 年,证券
行业实现净利润 2,439.83 亿元,较 2014 年同比增长 157.23%。2016 年,证券行
业实现净利润 1,234.45 亿元,较 2015 年下降 49.40%。2017 年,全球经济延续复
苏态势,国内经济内在动能正在修复,GDP 同比增长 6.9%,A 股市场从震荡到
结构性牛市,市场分化显著,根据证券业协会统计的未经审计的 2017 年证券公
司经营数据,我国证券行业实现净利润 1,129.95 亿元,同比下降 8.47%。 3
(六)影响我国证券行业发展的因素
1、有利因素
(1)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近年来,全球经济形势波动起伏,我国经济发展也面临着较多的不确定性,
3
数据来源:《中国证券期货统计年鉴 2014》、证券业协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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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国经济继续保持了稳定增长的趋势。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6 年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我国 2012 年至 2016 年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速分别为
7.9%、7.8%、7.3%、6.9%、6.7%,虽然增速逐步放缓,但仍保持较高水平,2016
年国内生产总值达 744,127 亿元;2012 年至 2016 年,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从 16,510 元提高到 23,821 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7.61%。2017 年,国民经济稳中
向好,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 6.9%。 4
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为证券公司业务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平稳发展的
经济大环境为我国企业持续盈利提供了契机,刺激了企业的融资需求。同时,随
着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居民资产配置调整和财富管理转型的需求日
益旺盛,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资产在我国居民财产中的比重不断提高。证券
市场需求和供给的扩大,有利于业务规模的进一步增长。
(2)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与导向
近年来,我国政府对于金融服务业和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加
大。
2014 年 5 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新“国九条”),表示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多层次资
本市场体系,对于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拓宽企业和居民投融资渠道、优化资
源配置、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2015 年 11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强调加快发展股转系统的重要意义,明确股转系统
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的战略定位,确定股转系统下一步转型发展的方向和重
点,对推进股转系统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2016 年中国证监会提出“依法、全面、从严”的监管思路,同时指出资本
市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改革方向。
2017 年 3 月 5 日国务院发布《2017 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化多层次资
本市场改革,完善主板市场基础性制度,积极发展创业板、新三板,规范发展区
域性股权市场。2017 年 10 月 18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指
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
4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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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显示了高层深化金融体系改革、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
展的决心。
在积极的产业政策导向和良好的政策环境下,证券市场为国民经济服务的深
度和广度都将得到提升。作为证券市场最主要的参与主体,证券公司将获得广阔
的发展空间。
(3)证券行业的创新发展
近年来,融资融券、股指期货、场外市场业务等新业务在证券市场相继推出,
行业创新业务发展进入加速期。
2012 年 5 月,中国证券业创新大会召开,既是对既有创新成果的总结,又
为未来的创新发展明确了方向,大会提出了关于提高证券公司理财类产品创新能
力、加快新业务新产品创新进程、放宽业务范围和投资方式限制、推动分支机构
组织创新、鼓励证券公司发行上市和并购重组等具体措施。自 2012 年始,中国
证监会等监管机构陆续出台创新政策,并已逐步得到落实。2014 年 5 月,中国
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从建设现代投资
银行、支持业务产品创新、推进监管转型三个方面就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
新发展提出意见。
随着证券行业新政的陆续颁布,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大,融资渠道
进一步拓宽,创新能力进一步释放,资本市场环境进一步改善,有利于证券公司
改善收入结构,增强盈利能力,提升整体实力。
(4)监管转型
2013 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坚持以市场化、法治化为导向,进一步推进监管
转型,将监管重心由事前审批、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简化、取消部分行
政审批事项,加强制度建设和市场修复,强化制度规则执行。
2014 年中国证监会共取消 13 项行政审批事项,对提高证券公司业务效率产
生了积极作用。2015 年中国证监会全年共取消行政审批 9 项,发布的重要法规
主要涉及新股发行改革推进、并购重组和再融资审核机制优化、公司债券市场化
改革、股票期权试点以及内地与香港基金产品互认等多个方面。在加强市场建设
和促进行业发展方面,新股发行机制改进和注册制改革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优
先股试点进一步扩大,再融资和并购重组配套融资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券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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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化改革明显提速,期货及衍生品市场功能亦稳步拓展。2016 年证监会简政放
权、转变监管职能工作又迈新步伐,共取消行政审批 4 项。
在监管转型的背景下,市场效率将大幅提高,证券公司将具有更大的创新自
由度,资本市场实现更加多样化、均衡化的发展,优质证券公司可以结合自身情
况形成有特色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差异化经营;另一方面,中国证监会将更重视
事中、事后的监管,市场规则、监管机制将更加完善,对证券公司的合规经营将
提出更高要求,为资本市场平稳运行和投资者利益提供有力保障。
2、不利因素
(1)业务和经营对传统业务的依赖较大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收入来源仍然以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证券自营
等传统业务为主。同时,我国证券公司盈利模式较为单一,同质化竞争问题比较
突出。近年来,国内证券公司正在通过开展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等业务实现利润
来源的多元化和经营模式的差异化,逐步优化传统业务占主导地位的经营及盈利
模式。但总体而言,收入结构的优化仍需要一个过程,证券公司业务和经营对传
统业务的依赖性仍然较大。
(2)资本规模偏小,抵御风险能力不足
除少数大型券商外,我国证券公司普遍资本规模偏小,仍以中小券商为主。
证券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较低的资本规模,不仅会降低证券公司的风险抵御
能力,同时也会限制公司的市场竞争力。随着证券市场发展的持续深入,证券公
司的经营风险将不断加大,由此对证券公司资本规模和风险控制的要求也愈发提
高。一旦证券市场出现不利行情、证券公司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抵御风险能力较
弱的证券公司则会受到较大的影响。
(3)专业人才储备不足
证券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更是人才密集型行业,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
行业发展的核心力量,但我国证券行业普遍存在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人员流
动性过大的问题。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及创新业
务的不断开展,对于高素质的证券公司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需求将更加迫切。
(4)混业化和国际化竞争加剧
目前,我国已有多家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进入我国的外资证券经营机构大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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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全球经营和混业经营背景,其在专业化程度、国际化运作经验等方面的优势
明显,特别是在投资银行业务和高端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领域将对国内证
券公司形成冲击。此外,随着对混业经营限制的逐步放开,商业银行、保险公司
等开始向证券业渗透。由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在资金规模、客户资源、渠道
等方面的巨大优势,其对证券业的不断渗透,将对证券公司产生威胁。国际化和
混业化竞争带给国内证券公司的压力也越来越明显。
(七)行业发展趋势
在我国经济取得重大成就、同时面临经济转型重大变局的今天,我国证券行
业在服务实体经济、行业发展方面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规范化、多元化、
互联网化、国际化的业务发展新格局正在形成。
1、经营规范化
随着证券市场基础性制度逐步完善、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监管机
制的建立,证券业的风险意识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并逐步进入规范发展阶段。在
证券业创新转型大背景下,证券行业监管机制、证券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各业
务规范运作等基础制度建设正积极推进,并将为行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奠定
坚实的基础,行业经营将更加规范。
2、业务多元化
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持续推进以及证券业的改革、创新和发展,证券
公司的经营范围和业务空间大大拓展,新业务、新产品层出不穷。在经营传统业
务的基础上,证券公司逐步开展融资融券、做市业务、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并购
融资等资本投资和资本中介业务,这将带来业务模式、盈利模式和收入结构的转
型升级,开创传统业务和创新业务协同发展的新局面。
3、互联网证券发展提速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改变了传统金融行业的经营理念,近年来,证券行业积
极推进“互联网+”战略,一方面,多项支持政策出台为互联网证券营造了良好
的发展环境;另一方面,证券公司继续推进传统业务的互联网改造,通过线上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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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顾问、账户体系、组织架构、跨界合作等多维创新加快了互联网证券尤其是移
动证券的发展步伐。同时,其他互联网机构也在加紧发展证券业务链,互联网发
展进入深度融合阶段。
4、国际化稳步拓展
伴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快和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推进,我国证券公司
开拓国际业务市场和加强国际化合作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在香港市场上,内资证
券公司在股票承销和财务顾问等业务方面取得明显进展,资产管理规模持续扩
容。继香港市场后,部分证券公司还进一步加快在欧美成熟市场的扩张和整合。
证券公司的国际化发展有利于形成国内外业务的良性互补,同时也是证券公
司打造核心竞争力、提升国际影响力的重要方向。
三、公司的竞争地位
(一)公司市场地位及主要竞争对手
近年来,公司通过不断增强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综合竞争实力,经营业绩实
现了稳步增长,成长为具有独特区域优势的综合性证券公司。据证券业协会公布
的证券公司 2014~2016 年年度经营业绩排名情况,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
营业收入、净利润排名如下: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万元) 排名 金额(万元) 排名 金额(万元) 排名
总资产 2,540,570 55 4,171,309 36 2,170,712 46
净资产 920,633 48 922,225 40 458,405 52
净资本 779,893 51 774,828 42 362,005 51
营业收入 149,231 58 286,102 51 133,443 56
净利润 53,276 48 135,783 46 53,264 49
资料来源:证券业协会(口径:2014 年、2015 年证券业协会披露上述数据口径均为单家公
司;2016 年披露的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净利润为专项合并,营业收入为合并口径。
专项合并是指证券公司及其证券类子公司数据口径)
在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证券公司财务指标中,除以上指标外,截至 201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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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证券经纪业务方面,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席位租赁)、客
户资金余额分别位列第 43 名和第 46 名;投资银行业务方面,投资银行业务净收
入、股票主承销家数、债券主承销家数等排名分别位列第 60 名、第 33 名和第
60 名;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排名第 55 位;融资融
券业务方面,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排名第 37 位。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公布的 2016 年、2017 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中均被评为 A
类 A 级。
公司处于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主要竞争对手为资产规模、盈利能力等排名
行业前列的证券公司,以及在某项业务或某个区域等细分市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
部分证券公司。
(二)公司的竞争优势
1、经营风格稳健
公司创建于 1990 年,在业务经营、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等各项
工作中,公司秉承“稳健、规范、勤俭、和睦”的企业精神,形成了“正统、正
规、正道”的企业文化和稳健的经营管理风格,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证券行业经营
管理经验。历经二十多年的发展,员工人数已从不足 10 人增加到 1,700 余人,
分支机构从南京地区 1 家发展为遍布全国各大主要中心区域的过百家,业务范围
从单一的国债交易扩大到经纪、投行、资管、自营等综合类业务。自公司成立以
来,保持着从未亏损、持续盈利的优秀经营业绩。2015 年、2016 年、2017 年,
南京证券分别实现净利润 14.13 亿元、4.94 亿元、4.12 亿元。
2、区位优势明显
江苏省是中国最富庶的地区之一,全省综合经济实力一直处于全国前列。根
据《2017 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2017 年江苏省实现地
区生产总值 85,900.9 亿元;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8,171.5 亿元;年末全省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 129,942.9 亿元;全年证券市场完成交易额 30 万亿元。
年末全省境内上市公司 382 家,省内上市公司通过首发、配股、增发、可转债、
公司债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筹集资金 2,115.8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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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作为总部在南京的综合性证券公司,牢牢把握区域经济发达及资本市场
快速发展带来的契机,对各项业务进行了针对性布局。在经纪业务方面,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 86 家证券营业部,其中 42 家证券营业部位于江
苏省内,占公司营业部总数的 48.84%。
在发挥江苏区域优势的基础上,公司在宁夏地区开设 15 家营业部及 1 家分
公司,网点遍布了宁夏地区绝大部分地级市,公司在宁夏市场有较强的定价能力,
区域领先竞争优势明显,同时,在北京、上海、重庆、广东、浙江、云南、福建、
山东、湖南、陕西、江西等省市的中心城市设有 29 家营业部及 6 家分公司。公
司以长三角地区为核心,以宁夏为中西部地区战略立足点,向全国拓展业务的区
域布局已形成。
3、管理团队专业、稳定
公司管理团队拥有丰富的金融、证券行业管理经验,大都成长自公司各个业
务领域,熟悉资本市场和公司情况,对公司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高度认同。公司
的管理层倡导市场化的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严守合规经营理念,持续强化决策
效率和执行能力。管理团队根据公司情况,制定了积极进取及符合实际的发展战
略。管理团队重视业务创新对于中型证券公司厚积薄发、赶超行业领先的积极作
用,着力完善创新成果转化落实的机制。
2005 年末,公司受中国证监会委托托管西北证券,充分发挥成熟的管理经
验和优秀的管理能力,妥善解决了西北证券资产处置、规范经营、人员安置等一
系列风险问题,并顺利收购西北证券所有营业网点,实现公司“走出长三角,走
向全中国”的战略目标。
公司的管理团队一直保持稳定,为切实执行公司的中长期战略发展提供了保
障,带领公司有效地应对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和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并实现了
公司稳定快速发展。
4、经纪业务奠定良好发展基础
证券经纪业务作为一项渠道驱动型的传统业务,多年来是公司的优势业务。
公司高度重视高净值客户的开发服务工作,充分挖掘客户投融资需求,引入外部
理财产品并拓宽理财产品销售渠道;顺应客户投资习惯与需求,探索网络营销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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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建立健全客户分级分类管理,扩大投资顾问业务的试点规模,统一服务营销,
创新客户服务工作。根据证券业协会的统计,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代理买卖证
券业务净收入(含席位租赁)(合并口径)排名分别位列行业 42 位和 43 位,为
行业中位数水平。报告期内,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分别为 191,020.50 万元、
77,694.95 万元、56,844.25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3.67%、51.81%、
41.06%,为公司营业收入的重要来源。
5、信用交易业务稳健发展,成为公司业绩新的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以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为主的创新业务正在形成
新的业务驱动力量,对公司经营业绩的贡献也越来越大。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84 家分支机构具备融资融券业务资格。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融资融
券余额分别为 78.87 亿元、55.36 亿元、55.88 亿元,利息收入分别为 7.12 亿元、
4.48 亿元、4.15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3.74%、29.87%、29.96%。报
告期各期末,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融出资金分别为 4.19 亿元、8.80 亿元、
22.84 亿元。
(三)公司的竞争劣势
1、净资本规模有待提高
目前中国证监会实施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监管,净资本规模
是证券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大小的重要体现,也是决定公司业务规模的核心因素。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净资本为 74.17 亿元,净资本规模不足已直接影
响了本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创新业务布局和盈利水平提升,在较大程度上制约了
公司的发展。
2、收入结构尚待优化
目前,本公司的业务收入仍然主要来源于证券经纪等传统业务,报告期内公
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5.64%、39.62%和 30.36%。
今后,本公司将进一步扩大多元化业务收入规模,优化公司收入结构,增强抵御
市场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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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作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公司业务范围涵盖了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证券自营、
资产管理等传统业务类型,并积极开拓创新业务,同时通过全资子公司巨石创投
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业务,通过控股子公司南证期货、宁夏股交中心从事期货业务、
股权托管等业务。公司主营业务的分类如下表所示:
证券经纪业务 含 证券代理买卖、金融产品代销、期货中间介绍
投资银行业务 含 股票承销与保荐、债券发行承销、财务顾问
证券自营业务 含 权益类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投资、证券衍生品投资
资产管理业务 含 集合资产管理、定向资产管理
信用交易业务 含 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期货业务 含 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其他业务 含 股权投资、研究业务、股权托管、基金管理业务等
公司经过多年积累,凭借良好的经营业绩和规范的管理,获得了监管机构和
行业的广泛认可,市场影响力不断提升,近年来公司获得了众多荣誉。
获奖年份 奖项名称 颁奖机构 颁发部门性质
2011 全国文明单位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党政机关
《期货日报》创刊于 1994
年 9 月,是中国期货市场权
威的新闻中心和信息载体;
《证券时报》创立于 1993
《期货日报》、《证券时报》、《新
“中国最具成长性期货公 年,是人民日报社主管主办
2012 财富》联合举办的第五届中国最
司”(南证期货) 的全国性财经证券类日报;
佳期货经营机构评选
《新财富》杂志由 广东省新
闻出版局信息中心和全景网
络有限公司主管主办的大型
财经月刊
2012 年度中国债券信息网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2013 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
投稿机构前十名 司
2012 年度投资者教育工作
江苏省证券业协会 地方性证券业自律组织
先进单位优秀组织奖
新浪财经创建于 1999 年 8
新浪财经、国泰君安证券联合举
最具投顾实力券商 月,在财经类网站中占有超
办的“新浪首届投资顾问大赛”
过三分之一的市场份额
《期货日报》创刊于 1994
年 9 月,是中国期货市场权
《期货日报》、《证券时报》联合
“中国最具成长性期货公 威的新闻中心和信息载体;
举办的第六届中国最佳期货经
司”(南证期货) 《证券时报》创立于 1993
营机构评选
年,是人民日报社主管主办
的全国性财经证券类日报
2010-2012 年度市级文明单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 党政机关

2010-2012 年度江苏省文明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 党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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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会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中华全国总工会 事业单位
2013 年度投资者教育工作
江苏省证券业协会 地方性证券业自律组织
先进单位优秀组织奖
2014
平 安 金 融 示 范 单 位 南京市平安金融创建活动领导
党政机关
(2011-2013 年度) 小组
第一财经(CBN)是中国最
具影响力、品种最完整的财
第一财经新三板“华新奖”评委
年度金融企业最佳表现奖 经媒体集团,隶属于中国第

二大传媒集团——上海东方
传媒集团(SMG)
第一财经(CBN)是中国最
具影响力、品种最完整的财
金融企业最佳表现奖 第一财经 经媒体集团,隶属于中国第
二大传媒集团——上海东方
传媒集团(SMG)
中金在线是一家集财经资
讯、投资服务、互联网金融、
移动新媒体及技术研发于一
体的大型互联网企业。公司
新三板优秀做市商 中金在线
运营的中金在线网站于
2005 年 1 月正式上线,是全
国三大垂直财经门户网站之

中国共产党南京市委员会机
金融优质服务奖 《南京日报》
2015 关报
南京金融圈首届 315 口碑 中国共产党南京市委员会机
《南京日报》
榜上榜企业 关报
诚信单位(2013-2014 年度) 南京市消费者协会 地方性社会组织
本届高峰论坛由北京科创企
业投融资联盟、中关村高新
技术企业协会、中国企业报
中国新三板导刊联合主办;
中国科创企业投融资高峰论坛
2014 年度新三板十佳最具 深圳云海科创投资管理公
会务组、北京科创企业投融资联
影响力券商 司、三板汇(北京)投资顾问

有限公司承办;CCTV 证券
资讯频道、中国网、深圳市
深山老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负责协办
2014 年度反洗钱考核 B 类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党政机关
评级
“开放式业务私有云平台”
项目荣获 2015 年度南京市 南京市人民政府 党政机关
金融创新奖励
全国文明单位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党政机关
2015 年度南京金融业服务
南京市总工会、南京金融发展促
2016 小微企业竞赛活动有功单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进会

南京市五一劳动奖状 南京市总工会 事业单位
2013-2015 年度市级文明单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 党政机关
位标兵
2013-2015 年度江苏省文明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
党政机关
单位 会
新一代交易系统建设上线
深交所 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
有功单位“突出贡献奖”
平 安 金 融 创 建 活 动 南京市平安金融创建活动领导 党政机关
(2014-2016 年度)先进集 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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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江苏金融系统银行
证券保险综合业务技能竞
中国金融工会江苏工作委员会 事业单位
赛证券综合业务技能类团
体一等奖
2016 年下半年银行间债券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全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市场优秀信用债尝试做市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是银行间市场的自律组织;
机构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
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简称交
易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总
行直属事业单位
双创孵化专项债券产品荣
南京市总工会、南京金融发展促
获 2016 年度服务小微企业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进会
优秀金融产品奖
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机房设
备应用分会是国内唯一一个
2017
在机房技术与管理领域的应
2016 年度中国数据中心优 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机房设备
用技术研究与推广的学术组
秀项目实施奖 应用分会
织,是国内最权威的机房技
术与管理领域的信息交流平
台和专业咨询机构。
全国文明单位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党政机关
券商中国由中国内地三大证
券报之一的证券时报运营,
2017 年优秀证券公司 APP
券商中国 致力于提供最新的境内外证
评选突破创新奖
券行业资讯、业务动向和政
策风向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所获荣誉与奖项的颁发单位主
要包括党政机关或者与发行人所处行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证券行业
自律性组织以及全国性证券交易所,上述颁发单位授予的荣誉、奖项具有权威性。
(一)证券经纪业务
1、业务概况
证券经纪业务主要包括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及代销金融产品等业务。其中,代
理买卖证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通过证券营业部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要求代理
客户买卖证券从而获取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代销金融产品业务是指证券公
司接受金融产品发行人的委托,为其销售金融产品或者介绍金融产品购买人的行
为。此外,公司证券经纪业务还包括期货中间介绍、代理还本付息、分红派息、
证券代保管、鉴证以及代理登记开户等服务。
证券经纪业务作为一项渠道驱动型的传统业务,多年来是公司的优势业务。
公司积极推进证券经纪业务创新转型,在非现场开户业务、股票期权经纪业务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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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港股通等领域进行探索和实践,效果初显。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证券
经纪业务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191,020.50 万元、77,694.95 万元和 56,844.25 万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 15 家分公司、86 家营业部;公司证券经纪
业务拥有客户数 111.25 万户,托管客户资产共 1,847.70 亿元。
公司充分挖掘区域业务机会,在江苏拥有较为明显的网点布局先发优势;同
时,在全国范围设立了宁夏、深圳、上海、北京、云南、重庆等 15 家分公司,
通过人才招聘本地化,缩短决策链条,提升决策效率,提高异地网点的本地化水
平,积极开拓当地市场。目前,公司的证券经纪业务在江苏省内具备了较强的竞
争优势,并在宁夏建立起领先竞争优势。
2、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1)影响公司证券经纪业务经营业绩水平的主要因素及变化情况
经纪业务是公司的传统优势业务,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公司证券经
纪业务分部营业收入分别为 191,020.50 万元、77,694.95 万元、56,844.25 万元,
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3.67%、51.81%、41.06%。报告期内,影响
公司经纪业务业绩水平的主要因素是市场交易量、交易佣金率等。
① 报告期市场交易量波动情况较大
根据 Wind 的统计数据,2015 年、2016 年、2017 年,沪深市场 A 股股票交
易金额分别为 253.30 万亿元和 126.51 万亿元、111.76 万亿元,同比变动率分别
为 243.36%、-50.05%、-11.66%。报告期内,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分别
为 16.69 亿元、5.94 亿元、4.20 亿元,与股票市场成交情况基本同步。在经历 2015
年股票市场震荡、年成交金额创出历史最高水平之后,2016 年以来股票市场进
入调整期,成交量萎缩,股票交易量波动是造成公司经纪业务收入变化的最主要
原因。
② 佣金率水平不断下滑
报告期内,行业平均净佣金率 0.50‰、0.38‰、0.34‰,在全行业佣金竞争
激烈的影响下,公司平均净佣金率分别为 0.51‰、0.37‰、0.32‰,呈逐年下降
趋势,佣金率水平的下降对公司经纪业务收入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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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代理买卖证券业务金额及市场份额如下:
单位:亿元,%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交易额 份额 交易额 份额 交易额 份额
股票 13,178.97 0.593 16,279.77 0.639 32,798.63 0.644
基金 197.03 0.100 252.55 0.114 572.84 0.188
债券 505.76 0.703 376.12 0.728
6,666.26 0.126
债券回购 5,722.55 0.131 5,548.92 0.234
数据来源:wind,因 2017 年 wind 数据披露口径调整,仅能获取债券和债券回购合并数据。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受我国境内市场环境变化影响而波动,由于境内资本市场
整体环境起伏较大,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规模也产生了较大波动。报告期内,
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的市场份额存在一定幅度的下滑。
1)江苏省内证券经纪业务竞争状况、发展趋势以及行业比较情况
①竞争状况
江苏省是全国经济大省,随着江苏省内证券经纪业务的快速发展,各证券公
司在江苏省内的营业部数量稳步增长,经纪业务行业竞争不断加剧。2015 年末、
2016 年末和 2017 年末,江苏省开展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数量分别为 83 家、92
家和 92 家;江苏省开展经纪业务的营业部数量分别为 647 家、751 家和 919 家。
项目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江苏省开展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数量 92 92
江苏省开展经纪业务的营业部数量 919 751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江苏省证券业协会
②发展趋势
江苏省经济实力雄厚,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GDP)
一直稳居全国第二位。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江苏省证券经纪业务股票、
基金成交金额分别为 374,533.67 亿元、205,896.43 亿元和 184,404.67 亿元;江苏
省证券经纪业务客户数量分别为 1,044.93 万户、1,306.17 万户和 1,504.94 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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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分别为 201.28 亿元、85.93 亿元和 67.10 亿元,具体数
据如下: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江苏省股票、基金成交金额(万亿元) 18.44 20.59 37.45
江苏省证券经纪业务客户数量(万户) 1,504.94 1,306.17 1,044.93
江苏省证券经纪业务收入(亿元) 67.10 85.93 201.28
数据来源:江苏省证券业协会
③江苏省主要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市场占有率变化情况
江苏省证券经纪业务的竞争格局相对稳定,省内几大证券公司在经纪业务市
场占有率中排名靠前。报告期内,公司营业部数量在江苏省排名前四位,股票、
基金成交金额在江苏省排名前五位,证券经纪业务客户数量在江苏省排名前五
位,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在江苏省排名前五位,托管客户资产及保证金规模在江苏
省排名前五位,市场占有率保持基本稳定。
江苏省主要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市场占有率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指标 占比 占比 占比
公司 数量 公司 数量 公司 数量
(%) (%) (%)
华泰 华泰 华泰
105 11.43 103 13.72 97 14.99
证券 证券 证券
东吴 东吴 东吴
95 10.34 82 10.92 75 11.59
江苏省 证券 证券 证券
证券营 国联 国联 国联
56 6.09 47 6.26 40 6.18
业部数 证券 证券 证券
量(家) 南京 南京 南京
50 5.44 45 5.99 38 5.87
证券 证券 证券
申万 申万 申万
31 3.37 30 3.99 31 4.79
宏源 宏源 宏源
江苏省 华泰 华泰 华泰
6.51 35.32 7.42 36.02 13.34 35.62
股票、基 证券 证券 证券
金成交 东吴 东吴 东吴
1.78 9.65 1.93 9.35 3.37 8.99
金额(万 证券 证券 证券
亿元) 国联 国联 国联
0.98 5.30 1.24 6.01 2.34 6.25
证券 证券 证券
海通 南京 南京
0.79 4.26 0.97 4.70 1.89 5.03
证券 证券 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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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 申万 申万
0.76 4.13 0.83 4.01 1.68 4.48
证券 宏源 宏源
华泰 华泰 华泰
489.95 32.56 448.13 34.31 360.45 34.50
证券 证券 证券
东吴 东吴 东吴
证券经 101.67 6.76 92.36 7.07 85.00 8.13
证券 证券 证券
纪业务
海通 海通 海通
客户数 99.57 6.62 86.81 6.65 61.56 5.89
证券 证券 证券

国联 国联 国联
(万户) 79.55 5.29 67.28 5.15 60.64 5.80
证券 证券 证券
南京 南京 南京
60.04 3.99 57.38 4.39 53.03 5.07
证券 证券 证券
华泰 华泰 华泰
16.22 24.18 21.48 25.00 49.54 24.61
证券 证券 证券
东吴 东吴 东吴
8.55 12.74 11.08 12.90 26.54 13.19
证券经 证券 证券 证券
纪业务 国联 国联 国联
4.25 6.34 5.94 6.91 15.18 7.54
收入 证券 证券 证券
(亿元) 南京 南京 海通
3.67 5.47 4.67 5.43 11.05 5.49
证券 证券 证券
海通 海通 南京
3.43 5.12 4.34 5.06 10.96 5.45
证券 证券 证券
华泰 华泰 华泰
9,207.81 33.26 8,345.12 33.50 8,964.81 34.82
证券 证券 证券
东吴 东吴 东吴
托管客 3,094.13 11.18 2,935.09 11.78 3,748.51 14.56
证券 证券 证券
户资产
中信 南京 中信
及保证 1,391.44 5.03 1,222.40 4.91 1,571.43 6.10
证券 证券 证券
金规模
海通 中信 南京
(亿元) 1,263.25 4.56 1,140.13 4.58 1,116.80 4.34
证券 证券 证券
南京 海通 国联
1,147.01 4.14 1,048.05 4.21 979.65 3.80
证券 证券 证券
数据来源:江苏省证券业协会
注:营业部数量为各券商向江苏省证券业协会报送经纪业务数据的会员数量,2017 年 12 月 31 日南京证券
向该协会报送经纪业务数量的会员为 42 家证券营业部和 8 家分公司。
④公司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排名在江苏省内位居前五位,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营业部数量在江苏省占有率为 5.44%,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客户数
量在江苏省占有率为 3.99%,托管客户及保证金规模在江苏省内占有率为 4.14%。
2017 年,公司股票、基金成交金额在江苏省内占有率为 4.13%,证券经纪业务收
入在江苏省内占有率为 5.47%。公司的证券经纪业务在江苏省内具备了一定的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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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优势。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指标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数量(家) 50 45
江苏省内营业部数量 市场份额 5.44% 5.99% 5.87%
市场排名 4 4
金额(亿元) 7,618.90 9,678.88 18,853.99
江苏省内股票、基金成
市场份额 4.13% 4.70% 5.03%
交金额
市场排名 5 4
数量(万户) 60.04 57.38 53.03
江苏省内证券经纪业
市场份额 3.99% 4.39% 5.07%
务客户数量
市场排名 5 5
金额(万元) 36,700.98 46,682.05 109,614.60
江苏省内证券经纪业
市场份额 5.47% 5.43% 5.45%
务收入
市场排名 4 4
金额(亿元) 1,147.01 1,222.40 1,116.80
江苏省内托管客户及
市场份额 4.14% 4.91% 4.34%
保证金规模
市场排名 5 3
⑤公司经纪业务江苏地区占有比例较高的原因、合理性、未来发展及变化趋
势和可能
首先,江苏地区是公司总部所在地,作为本地券商,公司布局较早,充分利
用本土资源优势深耕江苏市场,在江苏地区建立良好的客户基础,积累了大量优
质客户。同时,公司较早完成了在江苏地区的网点布局。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省内营业部达 42 家,占公司总营业部数量的 48.84%。
其次,江苏省是我国经济最为发达和富裕的省份之一,经济繁荣、市场活跃,
经济持续保持较快增长。2017 年江苏省 GDP 总额已达到人民币 8.59 万亿元 5,
GDP 总额在全国全部省份及直辖市中位列第二名。江苏省内优质企业众多,且
上市公司资源丰富,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江苏省共有 A 股上市公司 386 家,
5
数据来源:江苏省统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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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总市值合计达到 4.07 万亿元 6,在全国属于上游水平,为公司经纪业务的持续扩
张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江苏省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本活跃,聚集了较多高
净值人群,且省内投资者投资意识强,投资需求旺盛且交易活跃,为公司经纪业
务提供了良好的客户资源保障。公司将继续深耕江苏市场,公司经纪业务在江苏
地区仍有发展空间。
2)宁夏地区证券经纪业务竞争状况、发展趋势以及行业比较情况
①竞争状况
报告期内,各证券公司积极拓展宁夏地区证券市场,加速了在宁夏地区经纪
业务的布局,行业竞争也不断加剧。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末,宁夏地
区开展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数量分别为 21 家、26 家和 31 家;宁夏地区开展经
纪业务的营业部数量分别为 39 家、42 家和 55 家。
项目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宁夏地区开展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数量 31 26
宁夏地区开展经纪业务的营业部数量 55 42
数据来源:Wind 资讯、宁夏证券期货基金业协会
②发展趋势
2015 年至 2017 年,宁夏地区股票、基金成交金额从 8,466.22 亿元下滑至
3,662.88 亿元;证券经纪业务客户数量从 44.92 万户增长至 68.07 万户;证券经
纪业务收入分别为 8.25 亿元、3.20 亿元、2.49 亿元。具体数据如下: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宁夏地区股票、基金成交金额(亿元) 3,662.88 4,347.07 8,466.22
宁夏地区证券经纪业务客户数量(万户) 68.07 55.54 44.92
宁夏地区证券经纪业务收入(亿元) 2.49 3.20 8.25
数据来源:宁夏证券期货基金业协会
③宁夏地区主要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市场占有率变化情况
宁夏地区证券经纪业务的竞争格局变化较大,由于各大证券公司积极开拓宁
夏地区证券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报告期内,公司在证券营业部数量、股票、基
6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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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成交金额、证券经纪业务客户数量、证券经纪业务收入、托管客户资产规模等
指标均在宁夏地区保持第一位,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指标 占比 占比 占比
公司 数量 公司 数量 公司 数量
(%) (%) (%)
南京 南京 南京
15 27.27 14 33.33 14 35.90
证券 证券 证券
银河 申万 申万
5 9.09 2 4.76 2 5.13
证券 宏源 宏源
证券营
长江 西南 西南
业部数 3 5.45 2 4.76 2 5.13
证券 证券 证券
量(家)
申万 银河 银河
2 3.64 2 4.76 2 5.13
宏源 证券 证券
西南 长江 华泰
2 3.64 2 4.76 1 2.56
证券 证券 证券
南京 南京 南京
1,892.79 51.67 2,409.69 55.43 5,272.23 62.27
证券 证券 证券
华泰 华泰 华泰
418.76 11.43 468.34 10.77 946.13 11.18
股票、基 证券 证券 证券
金成交 银河 银河 银河
250.73 6.85 319.64 7.35 681.52 8.05
金额(亿 证券 证券 证券
元) 申万 申万 申万
203.36 5.55 247.29 5.69 345.31 4.08
宏源 宏源 宏源
国泰 平安 平安
162.31 4.43 141.99 3.27 245.16 2.90
君安 证券 证券
南京 南京 南京
305,264 44.85 292,531 52.67 281,286 62.62
证券 证券 证券
平安 华泰 华泰
证券经 57,111 8.39 42,896 7.72 38,244 8.51
证券 证券 证券
纪业务
银河 平安 银河
客户数 48,679 7.15 41,460 7.47 33,220 7.40
证券 证券 证券

华泰 银河 平安
(户) 47,782 7.02 39,224 7.06 23,356 5.20
证券 证券 证券
长江 招商 招商
38,541 5.66 16,351 2.94 10,887 2.42
证券 证券 证券
证券经 南京 南京 南京
14,874.43 59.69 20,960 65.55 60,411.8 73.18
纪业务 证券 证券 证券
收入 银河 华泰 华泰
1,515.20 6.08 1,961.77 6.14 5,562.67 6.74
(万元) 证券 证券 证券
华泰 银河 银河
1,496.75 6.01 1,903.37 5.95 4,725.91 5.72
证券 证券 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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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 申万 国泰
1,189.25 4.77 1,408.09 4.40 1,958.82 2.37
宏源 宏源 君安
中信 国泰 平安
1,115.33 4.48 1,004.22 3.14 1,681.91 2.04
建投 君安 证券
南京 南京 南京
144.93 27.02 154.06 31.34 191.56 47.56
证券 证券 证券
海通 银河 银河
托管客 115.89 21.61 85.52 17.40 64.66 16.06
证券 证券 证券
户资产
华泰 华泰 华泰
及保证 57.66 10.75 82.71 16.82 48.34 12.00
证券 证券 证券
金规模
银河 中信 中信
(亿元) 51.44 9.59 46.01 9.36 24.79 6.16
证券 证券 建投
中信 中信 长江
38.83 7.24 25.35 5.16 14.82 3.68
建投 建投 证券
数据来源:宁夏证券期货基金业协会
④公司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部数量,股票、基金成交金额,证券经纪业务客户数量,
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和托管客户资产及保证金规模等指标在宁夏地区内均排名同
行业第一位。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营业部数量在宁夏地区占有率为
27.27%,证券经纪业务客户数量在宁夏地区占有率为 44.85%,托管客户资产及
保证金规模在宁夏地区占有率为 27.02%。2017 年,公司股票、基金成交金额在
宁夏地区占有率为 51.67%,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在宁夏地区占有率为 59.69%。公
司的证券经纪业务在宁夏地区具备了领先优势。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指标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数量(家) 15 14
宁夏地区营业部数量 市场份额 27.27% 33.33% 35.90%
市场排名 1 1
金额(亿元) 1,892.79 2,409.69 5,272.23
宁夏地区股票、基金成
市场份额 51.67% 55.43% 62.27%
交金额
市场排名 1 1
数量(户) 305,264 292,531 281,286
宁夏地区证券经纪业
市场份额 44.85% 52.67% 62.62%
务客户数量
市场排名 1 1
宁夏地区证券经纪业 金额(万元) 14,874.43 20,960.00 60,4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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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收入 市场份额 59.69% 65.55% 73.18%
市场排名 1 1
金额(亿元) 144.93 154.06 191.56
宁夏地区托管客户及
市场份额 27.02% 31.34% 47.56%
保证金规模
市场排名 1 1
⑤公司经纪业务宁夏地区占有比例较高的原因、合理性、未来发展及变化趋
势和可能
宁夏地区是原西北证券总部所在地,是当时本地唯一法人券商,公司通过托
管西北证券经纪类资产并最终完成收购,从而较早布局宁夏市场。截至目前公司
营业部数量,股票、基金成交金额等证券经纪业务指标在宁夏地区内仍居同行业
首位,公司在宁夏地区经纪业务领域保持着较为明显的区域优势。由于区域内竞
争日趋激烈、公司资本规模相对较低、融资成本相对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在宁
夏地区市场份额有一定幅度下滑。随着更多券商的不断进入,公司市场份额有不
断被侵蚀的可能,未来仍有一定下滑空间。但公司将进一步增强竞争力,依靠公
司区位优势和经纪业务的传统优势,尽力避免公司市场份额下滑。
3)报告期内公司代理买卖股票基金交易按信用交易和非信用交易口径情况
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代理买卖股票、基金成交金额按信用交易与非信用交易区分
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信用交易 940.18 7.03% 1,159.29 7.01% 3,449.87 10.34%
非信用交易 12,435.81 92.97% 15,373.03 92.99% 29,921.60 89.66%
合计 13,375.99 100.00% 16,532.32 100.00% 33,371.47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信用交易和非信用交易的净佣金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信用交易 0.256‰ 0.308‰ 0.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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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信用交易 0.324‰ 0.371‰ 0.522‰
合计 0.319‰ 0.366‰ 0.506‰
注:信用交易口径净佣金费率=与融资融券业务相关的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因融资融券业务产生的证
券交易金额;
非信用交易口径净佣金费率=(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与融资融券业务相关的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
收入)/(公司股票基金交易额‐因融资融券业务产生的证券交易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代理买卖股票基金交易的非信用交易净佣金费率与信用交易
净佣金费率均呈现下降趋势,公司非信用交易净佣金费率高于信用交易净佣金费
率。
公司与同行业信用交易和非信用交易净佣金费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可比公司 口径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股票、基金成交金额 - 6,010.41
信用交易 占比 - 17.85%
净佣金费率(‰) - 0.67
股票、基金成交金额 - 27,658.80
非信用交
中原证券 占比 - 82.15%

净佣金费率(‰) - 0.62
股票、基金成交金额 - 33,669.21
合计 占比 - 100%
净佣金费率(‰) - 0.63
股票、基金成交金额 - 3,075.51
信用交易 占比 - 7.75%
净佣金费率(‰) - 0.78
股票、基金成交金额 - 36,587.03
非信用交
东莞证券 占比 - 92.25%

净佣金费率(‰) - 0.61
股票、基金成交金额 - 39,662.54
合计 占比 - 100%
净佣金费率(‰) - 0.63
财通证券 信用交易 股票、基金成交金额 1,345 3,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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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 3.96% 5.51%
净佣金费率(‰) 0.51 0.61
股票、基金成交金额 32,586 58,334
非信用交
占比 96.04% 94.49%

净佣金费率(‰) 0.29 0.38
股票、基金成交金额 33,931 61,736
合计 占比 100% 100%
净佣金费率(‰) 0.30 0.40
数据来源:相关公司招股说明书,其中中原证券和东莞证券仅披露了 2015 年的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非信用交易净佣金率高于信用交易净佣金率,其主要原因为:
①公司资产额 50 万元以下的客户数量远高于资产额 50 万元以上的客户数
量,该类客户虽然其股票、基金成交金额占比为 51.90%、51.27%和 53.60%,但
其贡献的毛佣金收入占比高达 64.63%、61.78%和 62.76%,毛佣金率分别为
0.89‰、0.67‰和 0.60‰,显著高于资产额 50 万元以上的客户,具体情况见下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账户内客户非信用交易分资产级别交易情况如下:
2015 年 股票、基金成交金额 毛佣金收入 毛佣金率
客户数(户)
(‰)
资产级别 金额(亿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0~50 万 408,357 11,595.32 51.90 102,860.56 64.63 0.89
50 万以上 31,159 10,745.19 48.10 56,280.72 35.37 0.52
总计 439,516 22,340.51 100.00 159,141.29 100.00 0.71
(续)
2016 年 股票、基金成交金额 毛佣金收入 毛佣金率
客户数(户)
(‰)
资产级别 金额(亿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0~50 万 309,224 5,940.91 51.27 39,778.09 61.78 0.67
50 万以上 26,521 5,645.60 48.73 24,610.66 38.22 0.44
总计 335,745 11,586.50 100.00 64,388.75 100.00 0.56
(续)
2017 年 股票、基金成交金额 毛佣金收入 毛佣金率
客户数(户)
(‰)
资产级别 金额(亿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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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 万 288,750 5,045.07 53.60 30,266.73 62.76 0.60
50 万以上 25,189 4,366.92 46.40 17,961.42 37.24 0.41
总计 313,939 9,411.99 100.00 48,228.15 100.00 0.51
注 1:基于数据的可得性,表格交易佣金和佣金率为毛佣金收入和毛佣金率。
注 2:客户数、股票、基金成交金额、佣金收入按当年实际发生交易进行统计,下同。
2015 年至 2017 年,公司资产额 50 万元以下的普通账户中客户数量分别为
408,357 户、309,224 户和 288,750 户,占普通账户客户数量的比例分别为 92.91%、
92.10%和 91.98%。资产额 50 万元以下的客户构成了公司最主要的客户群体,由
于议价能力相对较弱,该部分客户普通账户交易佣金率显著高于公司资产额 50
万元以上高净值客户。
②公司信用交易客户大多为高净值核心客户,客户资金实力雄厚。2015 年
至 2017 年,公司信用交易客户日均资产规模分别为 99.08 万元、68.26 万元和 64.98
万元,与非信用交易客户相比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和公司商定的佣金率普遍低
于非信用交易客户。
③客户信用账户中,客户信用交易佣金率高于非信用交易佣金率。因信用交
易需向公司融资才能进行信用交易,公司有一定定价能力,对于同一信用客户公
司能够对信用交易业务制定高于非信用业务的佣金率政策。
报告期内,发行人信用账户中信用交易和非信用交易的净佣金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信用账户中信用交易 0.256‰ 0.308‰ 0.376‰
信用账户中非信用交易 0.211‰ 0.242‰ 0.294‰
对于同一信用客户,其信用账户中信用交易净佣金率高于其非信用交易净佣
金率,且报告期内两者均呈逐年下降趋势。
4)报告期内公司净佣金费率持续下降原因、未来变动趋势以及对公司盈利
能力影响及相关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行业的平均净佣金率情况如下:
时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行业平均净佣金率(‰) 0.34 0.38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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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公司平均净佣金率(‰) 0.32 0.37 0.51
注 1:平均净佣金费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股票和基金交易金额之和;
注 2: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行业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以及 2015 年公司代理买卖
证券业务净收入来源于证券业协会;2016 年和 2017 年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为审计
数字;股票和基金交易金额均来源于 wind。
①报告期内公司净佣金率持续下降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净佣金率分别为 0.51‰、0.37‰和 0.32‰,呈持续下降趋势,
主要系:A.行业竞争加剧。证券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传统业务,特别是证券经纪
业务。依赖经纪业务的单一收入结构,导致证券公司严重的同质化竞争。同时,
伴随着网点数量的增加、“一人多户”的放开以及互联网金融的爆发式增长,经纪
业务行业竞争加剧,行业净佣金费率持续加速下滑。B.行业发展趋势。证券经纪
业务是证券公司的传统通道业务,随着证券行业不断发展,传统通道业务收入逐
步收窄,经纪业务佣金率水平持续逐渐下降。
②公司净佣金率的未来变动趋势
随着证券行业的不断发展,传统通道业务收入将逐渐收窄,证券经纪净佣金
率预计将会继续下降。随着营业网点数量的快速增加,互联网和证券行业相结合
并迅速发展,非现场开户方式等政策的实施,助推经纪业务打破区域限制,预计
公司净佣金率存在进一步下降的可能性。
③净佣金率持续下降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及相关风险
证券经纪业务收入主要取决于公司经纪业务客户交易规模和净佣金费率。报
告期内,公司净佣金费率不断下降,公司证券经纪业务营业收入和证券经纪业务
营业利润呈先升后降的趋势。2015 年,由于资本市场升温,股票、基金成交金
额大幅提升,公司证券经纪业务营业收入为 191,020.50 万元,比 2014 年增长了
121.82%;公司证券经纪业务营业利润为 138,919.14 万元,比 2014 年增长了
176.14%。随着 2016 年沪深股市进入稳步发展期,股票、基金成交金额有所下降,
与 2015 年相比,2016 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营业利润减少了 104,047.16 万元,下
降幅度为 74.90%。2017 年,公司经纪业务营业收入因市场股票、基金成交金额
减少而下降,经纪业务营业利润较上年减少了 19,968.33 万元,下降幅度为
57.26%。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经纪业务的占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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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公司净佣金率(‰) 0.32 0.37 0.51
证券经纪业务营业收入(万元) 56,844.25 77,694.95 191,020.50
营业收入(万元) 138,456.27 149,961.13 300,006.96
证券经纪业务营业收入/营业收
41.06 51.81 63.67
入(%)
证券经纪业务营业利润(万元) 14,903.65 34,871.98 138,919.14
营业利润(万元) 53,971.59 64,364.33 189,146.53
证券经纪业务营业利润/营业利
27.61 54.18 73.45
润(%)
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
44,093.19 61,653.72 169,160.62
收入(万元)
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
收入/证券经纪业务营业收入 77.57 79.35 88.56
(%)
由于经纪业务营业利润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较高,如果未来公司经纪业务
规模不能保持增长,随着净佣金率的下降,可能会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5)公司证券经纪业务营业利润率变动情况、原因及同行业对比情况
①公司证券经纪业务营业利润率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经纪业务营业利润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证券经纪业务收入 56,844.25 77,694.95 191,020.50
证券经纪业务成本 41,940.60 42,822.97 52,101.36
证券经纪业务营业利润 14,903.65 34,871.98 138,919.14
证券经纪业务营业利润率 26.22% 44.88% 72.72%
②公司证券经纪业务营业利润率变动原因
营业部是轻资本型交易场所,在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大幅变动的情况下,证券
经纪业务成本不会同比例变化。证券经纪业务成本以职工薪酬、营业税金和租金
为主,日常的运营费用相对稳定,且人工成本增长有限,故证券经纪业务营业利
润率主要受经纪业务收入变化影响。2015 年,证券经纪业务收入的大幅上涨
121.82%,2015 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营业利润率大幅上升至 72.72%。2016 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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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司证券经纪业务营业收入较 2015 年下降了 59.33%,导致证券经纪业务营业利润
率下降至 44.88%。2017 年,公司经纪业务营业利润率相对下降,主要原因系经
纪业务收入的减少。2017 年沪深两市股票、基金成交金额同比下降 12.67%,受
市场成交量减少的负面影响,加上佣金费率的持续下降,公司经纪业务收入同比
下降 26.84%,最终导致经纪业务营业利润率在 2017 年降至 26.22%。
③与同行业证券经纪业务利润率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同行业证券经纪业务利润率的情况如下:
单位:%
序号 证券代码 公司名称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1 000686.SZ 国元证券 34.43 51.70 70.09
2 000750.SZ 国海证券 23.73 27.41 60.52
3 000783.SZ 东兴证券 34.09 42.42 63.16
4 002500.SZ 华安证券 39.73 52.87 70.27
5 002673.SZ 西部证券 59.37 39.27 45.82
6 002736.SZ 东北证券 47.01 55.22 73.56
7 600030.SH 西南证券 37.04 15.45 65.39
8 600109.SH 国金证券 46.07 61.55 57.83
9 600369.SH 山西证券 9.16 41.52 63.68
10 600837.SH 太平洋 40.66 49.69 58.81
11 600958.SH 中原证券 28.82 41.73 54.02
12 601555.SH 东吴证券 37.05 55.64 62.81
13 601688.SH 华泰证券 61.45 54.12 67.42
14 601198.SH 第一创业 29.00 21.96 43.74
15 601881.SH 中国银河 56.46 50.28 48.62
平均 38.94 44.06 60.38
发行人 26.22 44.88 72.72
数据来源:上市证券公司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基于数据可得性,同行业可比公司 2017 年数据涵
盖时间范围为 2017 年 1~6 月。
证券行业证券经纪业务营业利润率在报告期内呈下降趋势,公司与行业变动
趋势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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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江苏、宁夏地区外经纪业务开展情况
①江苏、宁夏地区外营业部开展情况
单位:家
项目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公司江苏、宁夏地区外营业部数量 29 28
②江苏、宁夏地区外营业部盈利能力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江苏、宁夏地区外共开设的营业部家数为
29 家,其中 17 家营业部实现盈利,12 家营业部亏损。
③江苏、宁夏地区外经纪业务未来规划
公司在立足江苏、宁夏传统优势区域市场基础上,将优先布局全国各大中型
城市及东部地区经济发达的县域城市,同时对网点密集区进行优化,进一步完善
公司营业网点结构。
④江苏、宁夏地区外经纪业务相关风险
公司在江苏、宁夏地区外设立营业网点开展证券经纪业务,具有投入成本较
高,盈利周期相对较长的风险。公司在江苏、宁夏地区外开展证券经纪业务,面
临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区域外分支机构传统证券经纪业务盈利空间越来越小。
受市场推广、品牌宣传、人才引进、客户资源等方面不确定性因素影响,短期内
新设网点存在亏损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3)代销金融产品
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公司开展代销基金和资产管理产品等业务,以满足不
同客户在资产配置、财富管理的需求。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公司代销金
融产品业务净收入分别为 231.15 万元、1,301.14 万元和 1,553.42 万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上线销售的场外开放式基金达 961 只,代销其他金融产品
(除开放式基金)共 172 只。
①2017 年末主要的场外开放式基金相关情况
2017 年,公司上线销售的场外开放式基金中实现净收入 20 万元以上的产品
共计 13 只,合计实现净收入 1,055.17 万元,占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净收入的
67.93%,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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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 基金 基金 上线代销 期末保有
产品名称 销售金额 净收入
号 代码 类型 日期 份额/万份
1 华安智增 160421 混合型 2016/08/10 - 11,578.50 370.98
2 富安达长盈 002584 混合型 2016/04/08 4,129.72 11,056.88 219.56
3 富安达新动力 001659 混合型 2016/11/09 6,428.25 213.16 75.98
4 华夏研究精选 004686 股票型 2017/08/07 8,465.47 2,462.81 55.82
5 富安达消费主题 004549 混合型 2017/07/03 7,550.09 1,569.07 49.72
6 中邮军民融合 004139 混合型 2017/03/06 6,593.75 264.35 49.72
7 银华鑫盛定增 501022 混合型 2016/08/24 - 3,481.11 44.52
8 易方达大健康 001898 混合型 2017/08/28 7,298.20 2,073.88 42.32
9 易方达量化策略 002216 混合型 2017/10/30 3,970.35 3,930.11 40.04
10 兴全轻资产 163412 混合型 2016/07/21 1,913.83 75.15 33.22
11 华夏聚惠 FOF 005218 混合型 2017/09/28 4,654.56 2,845.85 27.29
12 富安达策略精选 710002 混合型 2012/03/19 2,451.93 64.40 24.27
13 兴全和润分级 163406 混合型 2016/07/21 369.61 44.54 21.73
合计 1,055.17
②代销其他金融产品数量增长的原因
公司代销其他金融产品主要为为兴业银行“天天万利宝”系列和南京银行“珠
联璧合”系列银行理财产品。兴业银行“天天万利宝”系列银行理财产品于 2016 年
7 月上线销售,南京银行“珠联璧合”系列银行理财产品于 2016 年 8 月上线销售。
由于公司代销的银行理财产品线丰富、期限灵活,能满足广大客户的投资需求,
客户对其认知度和认同度逐步提高,销售的产品只数稳步提升。2016 年销售银
行理财产品 171 只,期末存续 104 只;2017 年公司销售银行理财产品 448 只,
期末存续 170 只。2017 年期末存续的银行理财产品较上年增加了 66 只。
(4)期货中间介绍业务
公司于 2008 年 4 月取得期货中间介绍业务资格,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共有 59 家营业部获准开展期货中间介绍业务。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公司实现期货中间介绍业务收入 67.9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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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90 万元和 107.65 万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开立期货账户 2,024
户,其中金融期货账户 240 户。
3、业务组织架构
公司构建了“总部—分公司—营业部”三级管理架构,以分公司为中心对各
营业部进行区域管理。总部经纪条线有经纪业务管理总部、营销管理中心、信用
交易管理部、场外业务管理总部等四个业务部门。
经纪业务管理总部主要负责分支机构的归口管理,经纪业务相关的业务运
营、督导检查和绩效考核,为通道业务和非通道业务提供运营保障,制定、分解、
考核通道业务的年度目标任务。
公司经纪业务组织架构图如下所示:
公司分管领导
经纪业务管理总部 营销管理中心 信用交易管理部 场外业务管理总部
15 家分公司
86 家营业部
4、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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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 投 资 签署开 开立证 接 受 提 供 撤 销 撤销第三 客
业 者 教 户协议、 券账户 客 户 交 割 指定、 方存管关 户
部 育、风 开立资 委托 单据 转 托 系 销
险 揭 金账户 管 户
示、适
存 当 性
管 测评 办 理 第 三 方 撤销第三方存
银 存管 管

公 向登记公 发 送 集 中 提 交
司 司发送开 客 户 清算 交 易
总 户申请 交 易 所
部 指令


登记公 交易所 登记公 完 成

、 司实时 撮合成 司发送 撤 指
登 开户 交回报 清算数 定、转
记 据 托管


5、营销服务模式
(1)营销模式
为适应多变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司改变以经纪业务通道客户为营销主体的思
路,转而以公司整体业务协同发展的“大营销”为目标,通过改变营销客户单一
靠通道收费的服务模式,改为全方位为客户提供通道、财务顾问、投融资等全方
位服务,协助客户“经营”资产,实现客户与公司双赢的营销模式,努力打造公
司经纪业务差异化的竞争优势,以提升本公司市场占有率。
①营销理念转型
营销理念转型,就是由单一的为客户提供交易通道服务逐步向依托本公司各
业务平台,为客户提供通道、财务顾问、投融资等全方位“经营”资产、财富管
理的营销转型。通过以客户的需求为营销导向,由推销变为“大营销”,实现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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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与公司的双赢,从而提升公司经纪业务的竞争优势。
②“网点营销+互联网营销”的营销手段
公司经纪业务采取“网点营销+互联网营销”的营销手段,加大公司分支机
构实体网点建设,紧跟金融互联网趋势,推动互联网营销。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分支机构已达 101 家,覆盖多个省市自治区,为公司经纪业务网点
营销的持续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公司充分发挥现有线下网点与互联网线上业务的契
合点,借助微信、微博等营销手段以及互联网开户、线下业务线上化等良好的客
户体验,扩大目标客户群体,延伸服务客户的触角。
③“渠道营销+营销队伍”的营销体系
公司经纪业务采取“渠道营销+营销队伍”的营销体系,既有益于拓展营销
渠道,又有益于建立内部营销序列员工和外部经纪人相辅相成的营销队伍。公司
将继续发挥渠道营销优势,加大引进机构客户力度,加强与公募基金、私募基金
在产品销售的合作,通过代销基金等各类理财产品积累机构客户资源。
(2)服务模式
公司经纪业务服务以客户需求为中心,采取客户分级、分类服务的策略,突
出适当性管理原则。2011 年公司依托“经纪业务综合服务平台”构建了“金罗
盘”移动理财终端,将“统一认证、客户分级、分类服务”的理念落于实处,实
现了营销和服务的有效衔接。
①建立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的经纪服务模式
公司以快捷的证券交易通道服务为基础,依靠总部研究所的咨询研究实力,
按照客户分级、分类服务原则,打造“金罗盘”服务品牌,不断创新产品、创新
服务,建立了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的服务模式,通过有效的信息推送渠道,向客户
持续不断地提供投资咨询和产品,实现客户资产的保值增值,不断提升本公司的
客户服务能力,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和黏合度。
②深化客户服务工作,提高客户服务水平
公司经纪业务制定了统一的客户服务准则和操作流程,规范、统一公司各部
门、各分支机构及员工的客户服务活动,为服务体系的有序运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公司通过“95386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鑫易通”网上交易、“金罗盘”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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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终端、“在线客服”、电子邮件、短信以及客户经理亲自拜访等多种方式为
客户提供了全面、高效、准确的证券经纪业务服务。
③深化投资顾问服务
公司设立了研究所策略研究小组,积极开展投资顾问业务。投资顾问负责根
据市场的变化,给客户提供资产结构调整建议、财务计划书、投资组合建议等,
帮助客户规避风险。各分支机构客服人员在全面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基础上为客
户提供全方位的基础服务,积极落实适当性管理要求,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推
荐与之相匹配的产品和服务。
(二)投资银行业务
1、业务概况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与保荐、上市公司再融资
承销与保荐,公司债、企业债等债券的发行与承销,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兼并收
购、改制辅导及股权激励等财务顾问业务,股转系统挂牌推荐、持续督导及并购
重组、融资业务等。目前,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业务关联为基础,一个客户、
一系列产品、综合服务的全业务链统一服务体系正在形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主
要由投资银行业务总部、固定收益总部和股转业务总部负责开展。
2、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1)影响投资银行业务经营业绩水平的主要因素及变化情况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收入主要来源于股票、债券等证券的承销和保荐业务以
及财务顾问业务。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分部营业收入
分别为 13,774.57 万元、25,679.96 万元、8,972.35 万元,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4.59%、17.12%、6.48%。报告期内,影响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业绩水
平的主要因素是市场行情、项目数量等。
2015 年,公司投资银行分部营业收入较 2014 年增长 3,379.75 万元,主要系
本年完成多家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债券承销。另外,公司新三板挂牌推
荐业务的发展较快,财务顾问业务收入增长迅速。
2016 年,公司完成 2 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同时在债券承销、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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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权融资、并购重组、优先股保荐与承销以及新三板推荐挂牌等业务持续取得
较好发展,当期实现营业收入 25,679.96 万元。
2017 年,公司投资银行分部营业收入为 8,972.35 万元,主要来源于公司债
券承销收入、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及并购重组、新三板推荐挂牌、持续督导及股权
融资等财务顾问收入等。
(2)股票承销与保荐业务
2004 年,公司获得保荐机构资格,成为中国第一批保荐机构。报告期内,
公司作为承销商和保荐机构共完成 2 单 IPO 项目、8 单再融资项目,作为分销商
完成 1 单 IPO 项目,累计股票承销 127.82 亿元,股票承销与保荐业务累计收入
为 12,050.10 万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保荐
代表人 12 名。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审保荐主承销项目 4 单,过会待发行保荐
主承销项目 2 单。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完成的股票承销与保荐情况如下:
单位:次、万元
首次公开发行 再融资
承销类
期间 承销 承销保荐收 承销 承销保荐
型 承销金额 承销金额
数 入 数 收入
主承销 - - 84.34 1 300,000.00 486.79
2017 年
分销 1 100.00 4.72 - - -
主承销 2 39,020.00 3,858.87 5 611,050.00 4,325.38
2016 年
分销 - - - - - -
主承销 - - - 2 328,000.00 3,290.00
2015 年
分销 - - - - - -
主承销 2 39,020.00 3,943.21 8 1,239,050.00 8,102.17
合计
分销 1 100.00 4.72 - - -
(3)债券发行承销业务
公司的债券发行承销业务由固定收益总部负责、投资银行业务总部协同开
展,主要业务品种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以及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
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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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的债券承销业务收入分别为 5,091.10 万元和 10,340.74 万元、
1,736.11 万元,共完成债券承销 480 次(含分销),债券承销规模累计达 700.53
亿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债券承销情况如下:
单位:次、万元
公司债 企业债 其它固定收益产品
承销
期间
类型 承销 承销 承销 承销 承销 承销 承销 承销 承销
次数 金额 收入 次数 金额 收入 次数 金额 收入
主承销 5 220,000.00 1,301.89 - - - 2 130,000.00 183.96
2017 年
分销 - - - 3 - 2.83 29 234,500.00 247.43
主承销 8 571,000.00 5,257.70 3 350,000.00 3,000.75 3 428,000.00 813.77
2016 年
分销 1 5,600.00 3 4 - 5.77 133 1,736,000.00 1,259.74
主承销 4 164,000.00 2,564.00 - - - 3 350,000.00 -
2015 年
分销 2 6,875.00 3.38 1 2,222.22 2.00 279 2,807,128.24 2,521.72
主承销 17 955,000.00 9,123.59 3 350,000.00 3,000.75 8 908,000.00 997.73
合计
分销 3 12,475.00 6.38 8 2,222.22 10.60 441 4,777,628.24 4,028.89
注:其他固定收益产品包括短期融资券、金融债、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等,以及为本
公司发行的证券公司次级债和公司债券。
(4)财务顾问业务
公司财务顾问业务主要包括企业改制辅导、并购重组、股转系统挂牌推荐、
持续督导及股权融资等。公司积极拓展并购重组业务,取得了相应成效。报告期
内,公司先后为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金
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等
企业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提供财务顾问服务。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公司
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分别为 5,395.50 万元、7,549.06 万元、6,659.34 万元。
公司于 2007 年取得代办股份转让业务主办券商业务资格,为非上市股份公
司股份报价转让提供挂牌和再融资等相关服务。2013 年 3 月,公司取得作为主
办券商在股转系统从事推荐业务和经纪业务资格。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累计完成推荐挂牌企业 78 家,行业排名第 55 位。
公司系首批获得做市商资格的主办券商之一,自 2014 年 8 月启动做市业务,
已为 93 家挂牌公司提供做市服务,有效提升了挂牌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和价值发
现能力。公司积极跟进已挂牌公司的再融资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完成 37 家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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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公司的 58 次定向增资,募集资金 19.54 亿元。
3、业务组织架构
投资银行业务总部及其下属业务部门负责股票承销与保荐、资产重组、财务
顾问等投资银行业务的承揽和承做,股转业务总部负责股转业务的统一管理,并
购业务部牵头开展并购业务的承揽承做,投资银行运营内控部负责投资银行业务
的质量控制,四部门并列为公司一级部门。投资银行业务总部下设九个业务部门
和综合管理部、资本市场部两个中、后台管理部门。投资银行运营内控部独立运
作,负责对投资银行业务进行全面的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
投资银行业务总部组织架构:
分管副总裁 分管副总裁
并购业务部 投资银行业务总部 股转业务总部 投资银行运营内控部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业 苏 无 资 综
务 务 务 务 务 务 务 州 锡 本 合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业 业 市 管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务 务 场 理
部 部 部 部
固定收益总部下设三个债权融资业务部门及综合管理岗、风控合规岗等两个
后台支持岗位。
债权融资业务部门负责固定收益类产品的开发设计、承揽承做和上市兑付、
信息披露,同时开展固定收益类产品融资的财务顾问项目的承揽承做、协助做好
固定收益类产品的上市推荐和销售工作。
4、业务流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与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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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终止 可以重新启动 项目终止 实施辅导 辅导验收
否 否 签订
开展详
辅导
是否符合备 是 是否符合评 是 细尽调
项目调研 备案立项 尽职调查 申请评审立项 协议
案立项条件 审立项条件 申报材
进行
料制作
辅导
签订协议

内核反馈 现场检查底
项目终止
意见回复 稿是否充分
否 是

材料封卷 是
发审会审核 反馈回复 报证监 签订承销 是否通过内 申请内核
获取批文 会审核 保荐协议 核
可以重新启动

项目终止
制定并报
送发行方 询价、路演 配售、发行 持续督导 项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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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市公司再融资承销与保荐
可以重新启动 项目终止

立项 开展详
初步尽职 是否符合评 是 小组 细尽调
项目承揽 备案立项 申请评审立项
调查 审立项条件 出具 申报材
意见 料制作
签订协议 否
内核反馈 现场检查底
项目终止
意见回复 稿是否充分
否 是

材料封卷 是 发审会审核 反馈回复 报证监 签订承销 是否通过内 申请内核
获取批文 会审核 保荐协议 核
可以重新启动

项目终止
制定并
报送发 询价、路演 配售、发行 持续督导 项目结束
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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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并购重组
可以重新启动 项目终止

立项 开展详
签订保密 初步尽职 是否符合评 是 小组
项目承揽 备案立项 申请评审立项 细尽调
协议 调查 审立项条件 出具 申报材
意见 料制作
签订财务 否
顾问协议
现场检查底
项目终止
稿是否充分


材料封卷 是 是
重组委审核 反馈回复 报证监会 内核反馈 是否通过内 申请内核
获取批文 审核 意见回复 核
可以重新启动

项目终止
实施重组 持续督导 项目结束
方案 (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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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转系统挂牌
项目终止 可以重新启动 项目终止
否 否 评审
开展详
是 是 立项
筛选目标 是否符合备 备案立项 初步尽职调查 是否符合评 细尽调
小组
企业 案立项条件 审立项条件 申报材
出具
料制作
意见
签订财务
顾问协议 否
现场检查底
项目终止
稿是否充分


是 是
股转公司审 报股转公司 内核反馈 是否通过内 申请内核
反馈回复
核 审核 意见回复 核
可以重新启动

项目终止
股转公司
出具同意 后续股份登记 持续督导 项目结束
挂牌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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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债券发行承销
立项评审委
项目承揽 尽职调查 项目开发 申请立项
员会评审
不通过 通过
不通过
项目终止
通过 确定发
固定收益产品发
签订承销协议 项目实施
行审核委员会审 行方案
发行申报 监管审核 产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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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营销服务模式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贯彻市场化经营理念,着力培育成长性好、经营风格稳
健、发展潜力大的多层次优质客户资源,保证投资银行业务的稳健发展。同时,
公司秉承与企业共成长的理念,根据客户所处不同发展阶段和行业属性、企业
特征,提供股权融资、债务融资、兼并收购以及各类财务顾问业务等全方位服
务。
营销模式上,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加强与地方政府、银行、行业协会、投资
机构、其他中介机构等合作,延伸客户服务的价值链,提升投资银行业务创造
价值的空间,赢得丰富的客户资源。
公司构建了稳固的股票承销体系,与投资者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企
业直接融资提供了有力保障,并依托专业的定价能力和承销实力,推动投资银
行业务的持续发展。
(三)证券自营业务
1、业务概况
证券自营业务主要指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买卖有价证券,并自行承担风险
和收益的投资行为。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根据投资品种的不同,分为权益类证券
自营业务、固定收益类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衍生品及其他自营业务,分别由投
资管理总部、固定收益总部、金融衍生品部负责。权益类证券自营业务的投资
范围包括股票、基金、新三板做市等。固定收益类证券自营业务的投资范围包
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等。证券衍生品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包括期权、股指期
货等证券衍生品。
2、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自营业务坚持稳健的经营风格,秉承“控制规模和风险,
通过多元化的盈利模式,以绝对收益为核心,获取适度的超额收益”的投资方
针,取得较好的投资业绩。报告期内,公司自营业务规模及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1-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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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自营业务投资规模 209,007.53 500,700.43 256,851.39
其中:股票 31,832.52 49,867.08 53,355.01
债券 81,263.92 80,033.81 80,813.18
基金 7,753.19 6,778.76 8,247.61
衍生产品及其他 88,157.91 364,020.76 114,435.58
自营业务投资收益总额 20,103.55 -981.01 74,014.85
收益率 9.62% -0.20% 28.82%
注 1:上表中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自营业务投资规模=报告期内各月末自营证券占用资金之和/报告期月数;
自营业务投资收益总额=自营证券投资收益+期末结存证券浮动盈亏-期初结存证券浮动
盈亏+自营业务相关的利息收入-自营业务相关的利息支出;
收益率=自营业务投资收益总额/自营业务投资规模×100%。
注 2:股票自营包含股票及新三板做市交易;其他主要为集合理财产品、信托产品、收益
互换产品、银行理财产品等。
(1)影响公司证券自营业务经营业绩水平的主要因素及变化情况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公司证券自营业务分部营业收入分别为 72,267.62
万元、10,162.94 万元、23,876.33 万元,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4.09%、6.78%、17.24%,报告期内,影响公司证券自营业务业绩水平的主要
因素是市场行情、投资策略、投资规模等。
2015 年,公司根据市场趋势适度扩大了股票投资规模,同时,随着净资本
的积累和债券市场的发展,公司择机进行债券建仓,债券投资规模大幅增加并
取得了较好收益,公司自营业务总体平均回报率(母公司口径)为 28.82%。
2016 年初股市震荡、大盘下跌,随后股市止跌并伴随震荡调整,导致公司
2016 年权益类证券投资产生一定亏损;同时,2016 年债券市场面临较大信用风
险,第 4 季度开始债券市场大幅调整,公司固定收益类投资收益较上年出现一
定下降。2016 年公司自营业务总体平均回报率(母公司口径)降低至-0.20%。
2017 年,在全面严监管,金融去杠杆的大环境下,A 股市场处于区间震荡
状态,整体呈现结构化行情,公司根据市场环境调整个股配置,权益类证券实
现投资收益率 15.71%,债券市场整体疲弱,市场风险偏好整体仍处于下降的过
程中,2017 年,公司自营业务总体平均回报率(母公司口径)为 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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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权益类证券自营业务
公司根据市场变动适时调整权益类证券自营业务的投资策略,在风险可测、
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进行资产配置与投资组合。
公司与同行业公司权益类自营业务回报率水平的比较情况如下:
投资收益率
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长城证券 11.53% 1.15% 62.47%
中原证券 - - 34.27%
华安证券 - - 48.89%
东莞证券 - - -23.60%
财通证券 - -8.27% 98.01%
浙商证券 - 6.54% 21.23%
中信建投证券 2.55% 1.73% 62.46%
天风证券 6.66% 2.10% 49.97%
华西证券 7.61% -3.66% 9.04%
南京证券 15.71% -18.51% 61.58%
注:(1)同行业公司数据来源于其最近披露的招股说明书;(2)公司权益类证券自营业务包括股票、基
金;(3)因数据可得性,中信建投证券、天风证券、华西证券2017年数据涵盖时间范围为2017年1~6月。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公司权益类自营业务回报率水平变动趋势大体一
致。2015 年,公司根据市场变动适时调整权益类证券自营业务的投资策略,在
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进行资产配置与投资组合,取得了较为稳健
的经营业绩,投资收益率为 61.58%。2016 年全年上证综指和深证成指分别下降
12.31%和 19.64%,成交量较 2015 年萎缩,公司权益类证券投资在市场调整的
背景下,产生一定亏损,2016 年权益类证券投资收益率为-18.51%。2017 年,
公司根据市场环境调整个股配置,权益类证券实现投资收益率 15.71%。
(3)固定收益类证券自营业务
①固定收益类证券自营业务交易方式
公司固定收益类自营业务主要的交易方式包括现券交易、债券质押式回购、
债券买断式回购、信用拆借。其中,现券交易系通过债券买卖实现差价收入;
债券质押式正回购、债券买断式正回购系指以债券质押或买断的方式融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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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约定一定期限后回购,同时支付资金融入期间的利息;债券质押式逆回购、
债券买断式逆回购系指以质押式或买断式方式持有债券并融出资金,同时赚取
资金融出期间的利息;信用拆借系指公司以信用方式融入资金,补充短期资金
流动性。公司通过以上交易方式开展固定收益类自营业务。
②报告期内,公司固定收益类自营业务金额、回报率水平、对同类收益的
贡献程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债券投资规模(a) 81,263.92 80,033.81 80,813.19
债券投资总收益(b=c+d+e-f) 3,760.76 1,486.09 31,212.86
其中:债券投资收益(c) 11,147.44 19,840.32 30,715.3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d) -4,104.04 -13,498.49 8,442.04
利息收入(e) 3,602.51 9,771.06 8,400.89
利息支出(f) 6,885.16 14,626.80 16,345.38
投资收益率(g=b/a) 4.63% 1.86% 38.62%
自营业务收益总额(h) 20,103.55 -981.01 74,014.85
固定收益类自营业务收益占比
18.71% -151.49% 42.17%
(i=b/h)
注1:债券投资规模为母公司口径,债券投资规模=报告期内各月末自营证券占用资金之和/报告期月数。
注2:债券投资收益包括债券持有期间利息收入、债券的买卖价差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债券的账面价
值与市场公允价值的差额部分;利息收入指债券逆回购产生的利息收入;利息支出指债券正回购、同业拆
借等产生的利息支出。
③比较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业务的回报率水平及差异原因
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长城证券 5.50% 22.17% 32.62%
中原证券 - - 21.47%
华安证券 - - 21.04%
东莞证券 - - 20.44%
财通证券 - 8.17% 18.31%
浙商证券 - 5.91% 9.84%
中信建投证券 2.52% 2.93%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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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证券 4.74% 4.03% 32.65%
华西证券 3.10% 5.93% 16.34%
南京证券 4.63% 1.86% 38.62%
注:(1)同行业公司数据来源于其最近披露的招股说明书;(2)因数据可得性,中信建投证券、天风证
券、华西证券2017年数据涵盖时间范围为2017年1~6月。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收益类自营业务收益率水平变化趋势与同行业公司变
化趋势一致,但受自营业务投资策略、投资规模、投资标的等因素的影响,不
同公司固定收益类自营业务收益率水平存在一定差异。
(4)证券衍生品自营业务及其他
公司在加强对衍生品研究的基础上,证券衍生品自营业务重点关注 ETF 期
权等业务,同时利用股指期货对现货持仓套期保值操作,有效规避市场系统性
风险。公司于 2015 年 1 月成为上交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开通股票期权自营
业务交易权限,有效推动了公司证券衍生品自营业务的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衍生品自营业务及其他”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衍生产品及其他 88,157.91 364,020.76 114,435.58
其中:衍生产品保证金 1,106.84 2,589.28 1,794.40
其他 87,051.07 361,431.48 112,641.18
报告期内,“其他”除参与证金公司投资外,主要为集合理财产品、信托
产品、收益互换产品、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其他明细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证金公司投资 19,080.50 114,483.00 38,161.00
北信利通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750.00 1,666.67
南京证券神州 4 号股票精选集合资产
600.98 608.48 1,105.98
管理计划
南京证券神州铂金 1 号集合资产管理
- - 119.20
计划
富安达-南证-富睿 4 号专项资产管理
- - 2,500.00
计划
龙兴 506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501.25 3,921.67 5,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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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6,110.00 4,260.00 1,250.00
宝通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750.00 - -
宝通 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425.00 316.67 -
第一创业证券股票质押 40 号定向资产
9,250.00 3,083.33 -
管理计划受益权转让合同
富安达-南证量化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6,666.67 - -
银行理财 39,666.67 234,008.33 62,833.33
合计 87,051.07 361,431.48 112,641.18
由于公司合计出资人民币 11.45 亿元,参与投资证金公司专户,导致 2016
年投资规模明显高于 2015 年和 2017 年。公司与其他投资该专户的证券公司按
投资比例分担投资风险、分享投资收益。2017 年 2 月,公司收回对证金公司专
户的投资。
(5)公司自营业务规模占净资本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自营业务规模占净资本比例
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长城证券 26.84% 18.61% 15.16%
中原证券 - - 33.32%
华安证券 - - 36.22%
东莞证券 - - 37.17%
财通证券 - 38.05% 27.62%
浙商证券 - 78.78% 56.56%
中信建投证券 84.37% 52.83% 58.29%
天风证券 35.29% 55.84% 42.15%
华西证券 38.40% 33.47% 23.83%
南京证券 28.18% 64.20% 28.49%
注:(1)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其最近披露的招股说明书;(2)因数据可得性,中信建投证券、天
风证券、华西证券2017年数据为2017年6月末数据。
2015 年至 2017 年,公司自营业务规模占净资本比例的变化趋势和上述同
行业公司整体变化趋势基本一致。公司自营业务规模占净资本比例低于上述同
行业公司整体水平,系因公司自营业务规模较小。未来,随着公司可运用资金
的增加,公司将视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营业务发展策略调整自营业务投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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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务组织架构
公司建立了相对集中、权责统一的投资决策机制,投资决策机构主要包括
董事会—投资决策机构—自营业务部门三个层级。
董事会是自营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在严格遵守监管法规中关于自营业务
规模、风险容忍度、风险限额等风险控制指标规定基础上,根据公司资产、负
债、损益和资本充足等情况确定自营业务规模、可承受的风险限额等,并以董
事会决议的形式决策。自营业务相关管理职责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室负责。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自营业务投资运作的决策管理机构,对总裁室负责。其
负责确定具体的资产配置策略、投资事项和投资品种等。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
研究所提供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和自营业务部门提供的市场分析报告在例会上
确定近期投资策略及仓位配置。
投资管理总部、固定收益总部、金融衍生品部为自营业务的日常执行机构,
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仓位配置范围内,从证券池中选择标的证券构造投资
组合或从策略池中选择合适的策略进行投资。
4、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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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益类证券自营业务

证券投资决策委员会 确定证券持仓比例、资产配置方案

评审重大证券投资项目
审定资产配置提案
提交资产配置提案
形成资产配置决议
审批超过授权额度的重大投资项目
研究报告

投资建议
基 获取稳定持续的投资收益
础 研究所 投资管理总部

券 研究需求
池 控制投资风险、规范交易行为
构 行业公司研究
建 业绩检讨 绩效考评

维 加强与外部门业务沟通联系
出差实地调研


实时监控

风控合规专员 投资经理岗 构建投资组合

止损预警 实地调研重点品种
成交回报 交易指令 投资组合跟踪
资金划拨

投资组合评价
划款单
成交单

综合管理员 交易员 核实指令
会 执行指令
计 划拨资金


指令反馈
报送财务报表
指定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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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收益类证券自营业
根据客户的需求或自有券种向
其他市场成员询价
与资金专员确定实际可占用的
交易额度
达成交易意向 形成持仓
提交审批 填写划款单 如需要拨款
交易审批
交易前台输入交易要素或核对
如系统故障无法发送报价时,
否 对手发来的交易指令、生成现 否 如需撤销交易,出具书面说明
填写应急指令
券交易买卖成交单并打印
后台交易经办
跟踪交易进程、保证券款的按
时收付
交易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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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证券衍生品自营业务
量化分析师
反馈、要求提供补充 量化投资策略报告
材料
投资策略小组
完善投资报告
否决或修改
投资计划

分析市场环境
监督 否
风控专员
审核
风险管理部 成交回报
风险审查
同意 签字确认
投资决策委员会
部门决策权限 部门决策权限
范围外 范围内

审核
通知
金融衍生品部
通知
投资经理

技术支持 委托
信息技术管理总部
集中交易系统
监控
风险管理部
监控 下单
风控专员

结算存管中心
清算
成交结果
监控
风险管理部
监控

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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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风险控制模式
公司通过建立健全防火墙制度,确保自营业务与公司其他业务在人员、信息、
账户、资金、会计核算上严格分离。自营业务的投资决策、投资操作、风险监控
的机构和职能相互独立;账户管理、资金清算、会计核算等后台职能由独立的部
门或岗位负责,从而形成了自营业务前、中、后台相互制衡的有效监督机制。同
时公司采取逐日盯市、止盈止损等制度防范业务风险。
(四)资产管理业务
1、业务概况
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根据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客户资产进
行经营,为客户提供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管理服务的行为。本公司资产管理
业务由资产管理总部负责开展,主要包括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和定向资产管理业
务。
公司于 2003 年 12 月获得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2004 年初,公司资产管
理总部成立。2008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发行第一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神州 1 号
增强型基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后续逐步推广发行了神州系列的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2012 年 7 月,公司第一只定向受托资产管理计划开始运作。近年来公司
定向受托资产管理计划发展迅速,成为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主要收入来源。
2、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2013 年以来,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稳健发展,受托资产管理规模、业务净收
入稳步提高。自 2015 年始,公司将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重心放在主动管理产品
方面,管理规模迅速扩大。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规
模为 3.10 亿元,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规模为 400.31 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及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受托资金管理规模 4,034,052.54 3,611,155.09 2,712,4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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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其中: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30,986.89 57,452.54 60,779.09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4,003,065.65 3,553,702.55 2,651,644.33
平均受托管理资金 3,642,352.22 3,506,367.50 2,238,218.56
其中: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50,757.20 63,614.75 60,132.91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3,591,595.02 3,442,752.75 2,178,085.65
受托资金总体损益 81,530.40 83,814.94 58,165.58
平均受托资金管理收益率(%) 2.24 2.39 2.60
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母公司) 8,023.77 10,376.16 5,643.83
注 1:受托资金管理规模指报告期末受托资金管理净值
注 2:平均受托管理资金指报告期内各产品日均份额之和
注 3:受托资金总体损益指报告期平均受托资金规模-报告期平均受托管理资金
注 4:平均受托资金管理收益率指受托资金总体损益/平均受托管理资金
(1)影响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经营业绩水平的主要因素及变化情况
资产管理业务主要依靠产品的市场吸引力和管理水平拓展规模,并通过管理
费或业绩报酬或二者结合的方式来获取收入。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公司
资产管理业务分部营业收入分别为 5,653.83 万元、10,388.42 万元、8,026.63 万元,
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88%、6.93%、5.80%。报告期内,影响公司
资产管理业务业绩水平的主要因素是产品的受托资产管理规模、管理费率、业绩
报酬率等。
①资管产品管理规模持续增长、管理费率保持较高水平
2015~2016 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稳健发展,受托资产管理规模、业务净收
入稳步提高,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费收入呈持续增长态势,主要系公司定向资产管
理规模的迅速增长,带动了管理费收入的快速上升。2017 年,公司定向资产管
理费收入略有下降,主要系公司部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费收取方式发生变
化,由固定管理费改为固定管理费加业绩报酬,整体管理费率有所下调。
②资产管理业务发展势头良好,业绩报酬存在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为银行客户提供个性化的定制服务,2016 年,公司
资产管理业务业绩报酬主要来源于 4 只定向资产管理产品。2015 年至 2016 年,
债券市场行情整体上涨,直接推动了将受托资金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定向资
产管理产品经营业绩上升,致使公司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获得了较大金额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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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报酬,2017 年,债券市场震荡下跌,公司多只主动管理型定向资产管理产品
的业绩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浮动管理费或业绩报酬收取条件,公司实现业绩报酬
2,751.57 万元。
(2)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受托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共 4 只,涵盖混合类、现金管
理类、固定收益类等领域。
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的内容等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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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产品类 期末产品规模(万元) 期末单位净值(元) 累计单位派现
产品名称 成立日期
号 型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额(元)
南京证券神州 2 号稳健增值 固定收益
1 2009.11.05 2,827.07 3,064.03 3,296.12 1.0052 1.0609 1.0826 0.3580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类
南京证券神州 3 号灵活配置
2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 混合类 2011.02.01 4,474.34 4,537.40 6,619.71 0.9556 0.9384 1.2559 0.2315
合同
南京证券神州 4 号股票精选
3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 混合类 2012.09.21 3,617.43 3,563.12 5,193.53 0.9574 0.9249 1.2835 0.2550
合同
南京证券神州天添利集合资 现金管理
4 2013.01.24 20,068.05 46,288.00 45,669.72 1.0000 1.0000 1.0000 -
产管理合同 类
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的主要投资对象、合同主要条款等相关信息如下:
主要投资对象(期末市值) 合同主要条款
序号 产品名称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管理费率(%) 业绩报酬条款
银行存款 2,242.19 万元,买
南京证券神州 2 号稳健增
1 买入返售证券 2,295.01 万元 入返售金融资产 1,400.00 万 基金投资 3,172.39 万元 0.80 注1
值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南京证券神州 3 号灵活配
股票投资 1,370.93 万元,基 股票投资 2,930.4,7 万元,银
2 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 股票投资 2,495.70 万元 1.50 注2
金投资 1,397.37 万元 行存款 2,356.03 万元
产管理合同
南京证券神州 4 号股票精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400.00
股票投资 2,015.28 万元,买 股票投资 2,544.40 万元,银
3 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 万元,股票投资 1,079.36 万 1.20 注3
入返售证券 1,000.00 万元 行存款 1,789.67 万元
产管理合同 元
银行存款 25,000.41 万元,买
南京证券神州天添利集 买入返售证券 17,760.80 万 银行存款 25,603.92 万元,
4 入返售金融资产 21,504.09 万 0.00 注4
合资产管理合同 元,银行存款 2,501.07 万元 基金投资 20,113.37 万元

注 1:当委托人申请退出或本集合计划期满清算时,管理人根据年化收益率(R)提取业绩报酬(E),业绩报酬从退出(或清算)资产中提取,按累进方式计算,以现金支付。具
体计算方法如下:当 R 小于或等于 7%时,管理人不提取业绩报酬;当 R>7%时,E=退出份额×参与日单位净值×(R-7%)×20%×(持有天数÷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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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当委托人申请退出或本集合计划期满清算时,管理人根据年化收益率(R)提取业绩报酬(E),业绩报酬从退出(或清算)资产中提取,按累进方式计算,以现金支付。具
体计算方法如下:当 R 小于或等于 8%时,管理人不提取业绩报酬;当 8%<R≤20%时,E=退出份额×参与日单位净值×(R-8%)×15%×(持有天数÷365);当 20%<R≤30%,E=退
出份额×参与日单位净值×[(20%-8%)×15%+(R-20%)×25%]×(持有天数÷365);当 R>30%,E=退出份额×参与日单位净值×[(20%-8%)×15%+(30%-20%)×25%+(R-30%)×35%]×(持有
天数÷365)。
注 3:当委托人申请退出或本集合计划清算时,管理人根据其年化收益率(R)提取管理人业绩报酬(E),业绩报酬从退出(或清算)资产中提取,以现金支付。业绩报酬的提取
以管理人提供的计算数据为准,托管人据此进行账务处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当 R 小于或等于 8%时,管理人不提取业绩报酬;当 R>8%时,E=退出份额×参与日单位净值×(R-8%)
×20%×(持有天数÷365)。
注 4:集合计划分红和计划终止时,管理人对委托人计提年化收益率超过活期利率×1.5 的部分提取业绩报酬,具体为:超过活期利率×1.5 的部分提 30%,超过(活期利率×1.5+1%)
的部分提 70%。
(3)定向资产管理产品
除传统的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外,公司根据不同类型客户的资产配置需求,提供各类债券、资产证券化、权益及对冲基金产品等定
向资产管理产品及个性化定制服务。报告期内,公司运作的定向资产管理产品共 31 只,报告期各期末,定向资产管理规模分别为 265.16
亿元、355.37 亿元、400.31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定向资产管理产品的内容等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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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产品规模(万元) 期末单位净值(元)
序号 合同编号 成立日期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1 南证定向 002 2012.12.14 4,050.13 49,040.74 163,439.95 1.0031 1.2512 1.0660
2 NZ-GH-JN2013D002 2013.03.05 67.41 158,277.45 176,846.94 - 1.0018 1.0014
(DX)
3 2013.03.13 1,329,900.52 1,653,334.83 1,499,016.25 1.0182 1.0380 1.0299
NZ-GH-JN2017D001
(DX)NZ-PA-HF 资管
4 2013.03.29 - 25.77 47,500.82 - - 1.0742
2013 第 1 号
南证-民生-合同 2013
5 2013.03.29 83.73 83.12 82.52 - - -
年第 2 号
NZ-GF-XM2013D00
6 2013.07.29 0.02 0.02 0.02 - - -
1
(DX)NZ-ZH-HF2013
7 2014.02.11 - 0.27 0.27 - - -
D001
8 NZ-ZX2014D001 2014.02.13 - 0.00 0.00 - - -
9 NZ-GF-WS2014D001 2014.02.27 1.14 1.13 78,655.06 - - 1.0020
(DX)
10 2014.03.28 - 0.89 40,719.04 - - 1.0180
NZ-NB-GZ2014D001
11 (DX)NZ-JY-201402 2014.05.19 21,687.06 44,673.96 8,555.44 1.0040 1.0017 1.0065
(DX)
12 2014.06.19 - 83.57 82.96 - - -
NZ-GZ2014D001
1-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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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X)
13 2014.06.03 - 0.03 10,373.26 - - 1.0373
NZ-GZ2014D002
(DX)
14 2015.03.11 457,133.55 506,895.72 263,415.33 1.0090 1.0242 1.0146
NZ-SZS2014D001
15 NZ-NH2015D001 2015.04.25 101,907.55 102,606.86 109,778.46 1.0191 1.0261 1.0978
(DX)
16 NZ-NY-WZ2015D00 2015.05.20 488,312.23 86,477.77 35,340.23 0.9513 0.9745 1.0266
1
(DX)
17 NZ-NY-XM2015D00 2015.07.28 0.48 0.47 205,833.71 - - 0.9999
1
(DX)
18 2015.11.17 19,178.93 34,265.38 2,003.67 1.0837 1.0479 1.0000
NZ-NX2015D001
(DX)
19 2015.11.24 0.03 289,943.07 9,999.48 - 0.9998 0.9999
NZ-NY2015D001
(DX)
20 2016.02.04 179,502.58 171,841.50 - 1.0181 1.0111 -
NZ-GY2015D001
21 NZ-ZJNS2017D001 2016.03.25 50,000.64 50,000.22 - 1.0000 1.0000 -
(DX)南京-工行-合
22 2016.04.01 61,141.18 30,786.34 - 1.0190 1.0262 -
同 2016 第 1 号
23 NZ-WX2016D001 2016.04.29 296,992.33 152,189.23 - 1.0303 1.0218 -
24 NZ-ZJ2016D001 2016.07.01 108,028.10 100,711.80 - 1.0803 1.0071 -
宁证向日葵 1 号资管
25 2016.09.27 280,836.88 92,422.24 - 1.0037 1.0013 -
【2016】001
1-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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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证浙商 1 号资管
26 2016.12.16 135,638.23 30,040.14 - 1.0126 1.0013 -
【2016】001
(DX)
27 2014.08.22 - - 0.92 - - -
NZ-NY-2014D001
(NX)NZ-ZZ2016D00
28 2017.01.24 51,190.76 - - 1.0238 - -
29 NZ-CQ【2017】D001 2017.06.16 372,336.86 - - 1.0118 - -
30 NZ-SZS2017D001 号 2017.11.08 0.15 - - - - -
NZ-QN[2017]D001
31 2017.12.20 45,075.15 - - 1.0017 - -

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定向资产管理产品的主要投资对象、合同主要条款等相关信息如下:
主要投资对象(期末市值) 合同主要条款
序号 合同编号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管理费率(%) 业绩报酬条款
2014 年 1 月 27 日前按前一日委托资
产净值的 0.07%年费率计提,2014 年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 信托产品投资 90,000.00 万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 1 月 27 日后按前一日委托资产净值的
1 南证定向 002 24,845.70 万元,信托产品 元,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无
4,037.43 万元 0.05%年费率计提,2015 年 1 月 22
投资 20,000.00 万元 68,972.70 万元
日后按前一日委托资产净值的 0.03%
年费率计提
2014 年 3 月 14 日-2014 年 6 月 3 日按
信托产品投资 158,000.00 信托产品投资 158,000.00 前一日委托资产净值 0.07%年费率计
2 NZ-GH-JN2013D002 银行存款 66.94 万元 无
万元 万元 提,其余各期按前一日委托资产净值
的 0.02%年费率逐日计提
(DX) 债券投资 1,569,654.03 万 债券投资 2,026,872.90 万 债券投资 1,743,209.98 万
按照本资产管理前一日资产净值的
3 元,卖出回购证券款 元,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元,卖出回购证券款 注1
NZ-GH-JN2017D001 0.20%计提
533,962.31 万元 541,014.78 万元 571,740.78 万元
1-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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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X)NZ-PA-HF 资管 收益权转让投资 44,220.00 按第 i 期委托资产本金的 0.05%年费
4 - 银行存款 25.77 万元 无
2013 第 1 号 万元 率逐日计提
南证-民生-合同 2013 按第 i 期委托资产本金的 0.05%年费
5 银行存款 83.71 万元 银行存款 83.10 万元 银行存款 82.50 万元 无
年第 2 号 率逐日计提
产品成立后,按照本资产管理前一日
资产净值的 0.07%,2014 年 3 月 13
日后,按照本资产管理前一日资产净
6 NZ-GF-XM2013D001 银行存款 0.02 万元 银行存款 0.02 万元 银行存款 0.02 万元 无
值的 0.05%,2015 年 1 月 22 日后按
照本资产管理前一日资产净值的
0.03%
(DX)NZ-ZH-HF2013D 按第 i 期委托资产本金的 0.05%年费
7 - 银行存款 0.27 万元 银行存款 0.27 万元 无
001 率逐日计提
按第 i 期委托资产本金的 0.03%年费
8 NZ-ZX2014D001 - 银行存款 0.18 元 银行存款 0.18 元 无
率逐日计提
收益权转让投资 78,500.00 按第 i 期委托资产本金的 0.04%年费
9 NZ-GF-WS2014D001 银行存款 1.14 万元 银行存款 4.85 万元 无
万元 率逐日计提
报告期初,按第 i 期委托资产本金的
(DX) 收益权转让投资 40,000.00 0.05%年费率逐日计提,2014 年 7 月
10 - 银行存款 0.89 万元 无
NZ-NB-GZ2014D001 万元 10 日后,按第 i 期委托资产本金的
0.03%年费率逐日计提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非固定管理费费率(息差方式计提管
11 (DX)NZ-JY-201402 无
21,600.00 万元 44,600.00 万元 8,500.00 万元 理费)
产品成立时按第 i 期委托资产本金的
(DX) 0.05%年费率逐日计提,2014 年 7 月
12 - 银行存款 83.56 万元 银行存款 82.95 万元 无
NZ-GZ2014D001 2 日后第 i 期委托资产本金的 0.03%
年费率逐日计提
(DX) 收益权转让投资 10,000.00 按第 i 期委托资产本金的 0.05%年费
13 - 银行存款 0.03 万元 无
NZ-GZ2014D002 万元 率逐日计提
产品成立后,按前一日委托资产净值
(DX) 债 券 投 资 607,550.00 万 债券投资 490,241.93 万元 超额收益部分的
的 0.3%年费率逐日计提,2015 年 12
14 债券投资 608,349.78 万元 元,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卖 出 回 购 证 券 款
NZ-SZS2014D001 月 4 日后,按前一日委托资产净值的 20%
18,258.32 万元 240,269.58 万元
0.2%年费率逐日计提 0.20%
1-1-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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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 券 投 资 131,903.60 万 债券投资 144,841.20 万元, 超额收益部分的
按委托资产本金的 0.2%年费率逐日
15 NZ-NH2015D001 债券投资 127,274.93 万元 元,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卖出回购证券款 40,886.87
计提,未达到业绩基准不提取 20%
34,803.47 万元 万元
产品成立后,按每日委托资产本金余
(DX) 债券投资 65,000.00 万元,
额的 0.03%年费率逐日计提,2016 年
16 债券投资 370,025.15 万元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 债券投资 35,000.00 万元 无
NZ-NY-WZ2015D001 5 月 1 日后,按每日委托资产本金余
20,330.00 万元
额的 0.02%年费率逐日计提
(DX) 银行票据投资 205,852.97 按第 i 期委托资产本金的 0.03%年费
17 银行存款 0.48 万元 银行存款 0.47 万元 无
NZ-NY-XM2015D001 万元 率逐日计提
(DX) 债券投资 17,698.00 万元 按第 i 期委托资产本金的 0.03%年费
18 债券投资 33,268.00 万元 债券投资 1,990.42 万元 无
NZ-NX2015D001 率逐日计提
理财产品投资 250,000.00
(DX) 万元,信托投资 30,000.00 收益权转让投资 10,000.00 按每日委托资产本金金额的 0.03%年
19 银行存款 0.03 万元 无
NZ-NY2015D001 万元,收益权转让投资 万元 费率逐日计提
10,000.00 万元
(DX) 债券投资 281,395.14 万元 债 券 投 资 249,094.34 万 超额收益部分的
按照本资产管理前一日委托资金余
20 元,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
NZ-GY2015D001 额的 0.2%年费率计提 20%
98,006.65 万元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投资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投资 按第 i 期委托资产本金或初始委托资
21 NZ-ZJNS2017D001 - 无
50,000.00 万元 50,000.00 万元 产金额的 0.04%年费率逐日计提
(DX)南京-工行-合同 债券投资 73,599.00 万元 债券投资 40,671.60 万元,
按第 i 期委托资产本金的 0.2%年费率
22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 注2
2016 第 1 号 逐日计提
11,299.16 万元
产品成立后,按本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债 券 投 资 190,263.88 万
前一日资产净值的 0.2%年费率计提,
23 NZ-WX2016D001 债券投资 374,467.48 万元 元,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 注3
2016 年 7 月 20 日后,按当日实收资
43,928.28 万元
本的 0.2%年费率逐日计提
债 券 投 资 122,772.10 万 按本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前一日资产 超额收益部分的
24 NZ-ZJ2016D001 债券投资 140,292.50 万元 元,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 净值的 0.2%年费率计提,未达到业绩
25,397.31 万元 基准不提取 20%
宁证向日葵 1 号资管 债券投资 271,194.62 万元 以前一日委托资产实收资本为基数,
25 债券投资 89,388.18 万元 - 无
【2016】001 按照 0.03%的年化管理费率收取
1-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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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证浙商 1 号资管 按第 i 期委托资产本金的 0.05%年费
26 债券投资 127,720.81 万元 债券投资 28,925.60 万元 - 无
【2016】001 率逐日计提
(DX) 按第 i 期委托资产本金的 0.03%年费
27 - - 银行存款 0.92 万元 无
NZ-NY-2014D001 率逐日计提
按当日委托资产本金余额(实收资
28 (NX)NZ-ZZ2016D001 债券投资 69,651.22 万元 - - 注4
本)的 0.2%年费率计提
以每日日委托资产实收资本为基数,
29 NZ-CQ【2017】D001 债券投资 368,000.03 万元 - - 无
按照 0.025%的年费率收取
30 NZ-SZS2017D001 号 银行存款 0.15 万元 - - 按实收资本的 0.2%年费率计提 无
买 入 返 售 证 券 44,981.15 超额收益部分的
31 NZ-QN[2017]D001 号 - - 按委托资产本金的 0.09%年费率计算
万元 10%
注 1:业绩报酬(浮动管理费)具体计算方法如下:H2={【MIN(V1-V0,V2-V0)】+E0-E1}×20%,H2 为浮动管理费,E0 为截至浮动管理费计算日,本计划 2017 年 3 月 12 日
实收资本已提取的在委托资产追加当日至 2017 年 3 月 12 日期间收益,E1 为本计划 2017 年 3 月 13 日至浮动管理费计算日期间累计未提取收益,V0 为 2017 年 3 月 12 日(含当日),
按成本法计算的可分配收益,V1 为浮动管理费计算当日,按成本法计算的可分配收益,V2 为浮动管理费计算当日,按市价法计算的可分配收益与估值增值之和。
注 2:超额业绩报酬提取日:指本资产管理计划第 i 期委托资产计划终止日(或提前赎回日)。在每一个超额业绩报酬提取日,管理人对委托资产净值超过委托资产本金以每期业绩
基准计提的本金和收益的部分收取超额业绩报酬。委托人应在《起始资产运用申请书》、《第 i 期委托资产运用申请书》中写明该期委托资产业绩比较基准与业绩报酬分配比例。管
理人超额业绩报酬计算公式如下:
=∑[委托资产净值-管理费-∑[Pi×(Ei×Ai/365+1)]]×Ri%
其中:
委托资产净值为超额业绩报酬提取日前一交易日/合同终止日的委托资产净值,Pi 为投入的第 i 期委托资产本金,i 为存续的委托资产期数,Ei 为第 i 期委托资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Ai 为上一次超额业绩报酬提取日至本次超额业绩报酬提取日之间的实际天数(当第 i 期委托资产本金追加日期晚于上一次超额业绩报酬提取日时,Ai 取孰短的天数);Ri 为第 i 期
委托资金在当前委托期内,管理人的超额业绩报酬分配比例。
注 3:管理人业绩报酬=(超额收益-风险准备金)*20%。
注 4:管理人业绩报酬=(超额收益-风险准备金)*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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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产管理业务收入情况分析
①以自有资金购买部分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的决策依据及原因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87 号)第二十七条规定:“证券公司可以自有资金参与本公司设立的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司
以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计划,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或
者其他授权程序的批准。
2011 年 4 月 13 日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关于设立神州铂金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南京证
券铂金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公司作为管理人在推广期期末认购该计划成立
规模(含管理人自有资金认购部分)的 3%,最多不超过 1000 万元;管理人自有
资金参与的份额及收益不对委托人在本集合计划中投资的本金或收益承担任何
补偿责任;管理人的自有资金在存续期内不退出,但按照集合计划管理合同约定
取得的现金分红部分除外;管理人的自有资金参与的份额享有与其他委托人份额
相同的分红权和收益权,承担与计划份额相对应损失的责任。
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一定份额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既可以与客户共享
产品利益与风险,提高客户信赖度和产品竞争力,也能满足自有资金投资配置需
求,通过持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获得相应的收益。
②以自有资金购买部分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的回报率水平及与可比产品的比
较情况、差异原因
南京证券神州铂金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间为 2012 年 5 月 7 日至
2015 年 5 月 6 日,初始成立规模为 186,590,642.58 元,成立时发行人以自有资金
认购规模为 5,597,719.28 元,占比 3%。铂金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到期后,发
行人作为管理人向委托人分配截至清算结束日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全部剩余财
产。
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的集合资管产品南京证券神州铂金 1 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按照投资对象划分属于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产品,报告期内符合这
1-1-279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条件的可比产品是南京证券神州 3 号灵活配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南京证券神州铂金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 2015 年 5 月 6 日终止,截至 2015
年 5 月 6 日,南京证券神州铂金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累计收益率为 53.73%,
南京证券神州 3 号灵活配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累计收益率为 51.59%,两者不存
在明显差异。
③公司报告期内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具体构成、各部分变动情况和原因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管理费收入 5,580.88 6,994.04 4,817.41
其中:①集合产品管理费收入 127.32 139.48 239.92
②定向产品管理费收入 5,453.56 6,854.56 4,577.49
业绩报酬收入 2,751.57 3,477.15 826.42
其中:①集合产品业绩报酬收入 683.69 405.91 611.32
②定向产品业绩报酬收入 2,067.88 3,071.24 215.10
合计 8,332.45 10,471.19 5,643.83
2012 年 10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
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在证券公司资产管理的审批制度、投资范围、产品设
计和流动性等方面进行了修订,监管政策的放松为公司资产管理产品数量和规模
的快速扩张提供了机遇。2017 年,公司响应“金融回归本源”的监管要求,公司
的资产管理产品正由通道业务向主动管理业务转型。2015~2017 年公司资产管理
业务营业收入(母公司口径)分别为 5,643.83 万元、10,471.19 万元、8,332.45
万元。
2015~2016 年,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费收入呈增长态势,主要系公司定向资产
管理规模的迅速增长,带动了管理费收入的快速上升,2017 年,公司定向资产
管理费收入略有下降,主要系公司部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费收取方式发生变
化,由固定管理费改为固定管理费加业绩报酬,整体管理费率有所下调。具体情
况为:2017 年,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费收入略有下降,主要系因原合同到期,管
理 人 、 委 托 人 、 托 管 人 于 2017 年 重 新 签 订 的 合 同 编 号 为 “ ( DX )
NZ-GH-JN2017D001 ” 的 定 向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约 定 固 定 管 理 费 率 由 0.3% 降至
0.2% ,导致该计划实现的管理费收入较 2016 年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同时该产
1-1-280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品一直是公司管理的受托资产管理规模最大的定向产品,2015 年、2016 年、2017
年末该产品规模分别为 1,499,016.25 万元、1,653,334.83 万元、1,329,900.52 万元,
占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末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受托资产总规模的比例分
别为 56.53%、46.52%、33.22%,该产品固定管理费率的下降导致 2017 年公司定
向资产管理费收入整体略有下降。
2015~2016 年,债券市场行情整体上涨,直接推动了将受托资金投资于银行
间债券市场的定向资产管理产品经营业绩上升,公司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获得
了较大金额的业绩报酬。2017 年,公司实现业绩报酬 2,751.57 万元,较 2016 年
有所下降,主要系债券市场震荡下跌,公司多只主动管理型定向资产管理产品的
业绩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浮动管理费或业绩报酬收取条件。
④管理费、管理规模与管理费费率的关系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日平均受托资金管理
11,088.73 11,864.34 19,153.92
规模(a)
集合产品 管理费收入(b) 127.32 139.48 239.92
平均管理费率水平
1.15% 1.18% 1.25%
(c=b/a)
日平均受托资金管理
3,412,532.31 3,433,119.93 2,225,132.58
规模(a)
定向产品 管理费收入(b) 5,453.56 6,854.56 4,577.49
平均管理费率水平
0.16% 0.20% 0.21%
(c=b/a)
注1:集合产品的平均受托管理资金规模为收取管理费的各集合产品日均资产净值之和,因南京证券神州天
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南京证券神州质押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约定不收取管理费,故集合产品的日
平均受托资金管理规模不包含上述产品。
注2:定向产品的日平均受托管理资金规模为根据管理费计提方式计算收取管理费的各定向产品日均资产份
额或净值之和。
2015 年~2017 年,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平均管理费率分别为 1.25%、
1.18%、1.15%,呈下降趋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生的管理费收入与日平均受
托管理资金规模呈正相关关系。报告期内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费收入逐年
下降,主要系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于权益类证券市场,2015
下半年至 2017 年,权益类证券市场处于下行以及涨跌分化状态,集合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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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的投资者赎回动机增强,规模有所缩减,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费收入呈
现逐步下降趋势。
2015 年~2017 年,公司管理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产生的管理费收入与平均受
托管理资金规模呈正相关关系。报告期内,2015 年~2016 年,公司管理的定向资
产管理计划平均管理费率分别为 0.21%、0.20%,主要系:第一,公司充分发挥
资产管理投研团队优势,能够贡献较多收入的主动管理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逐步
增多;第二,债券市场行情的整体上涨提供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客户委外投资需
求的增加使公司管理的资金规模不断扩大;第三,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人员齐备,
系统完善,业务流程规范,充分满足了银行客户的资产配置需求,积累了一定的
优质客户资源,保证管理费率维持在较高水平,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费收
入整体呈现快速上升的趋势。2017 年,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平均管理费费率
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部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费收取方式发生变化,由固定
管理费改为固定管理费加业绩报酬,整体管理费率有所下调。
⑤业绩报酬与收益、业绩报酬率总体关系
A、报告期内,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业绩报酬与收益、业绩报酬率关系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1 收益总额(a) 1,449.08 -1,695.39 3,208.74
2 业绩报酬(b) 683.69 405.91 611.32
业绩报酬率水平
3 47.18% -23.94% 19.05%
(c=b/a)
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总额=∑产生业绩报酬的各个集合产品每年的利润总额。利润总额取自集合产品
经营业绩表。
报告期内,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业绩报酬率水平波动较大,主要受市场行
情影响。公司 2015 年业绩报酬收入来源主要系:第一、“南京证券神州天添利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在 2015 年市场行情较好的情况下,受托资金规模和投资规模大
幅增加,实现业绩报酬 402.00 万元;第二、受益于 2015 年权益类市场行情的上
涨,“南京证券神州质押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南京证券神州铂金 1 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均实现了业绩报酬,业绩报酬金额分别为 10.77 万元、146.79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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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2016 年“南京证券神州天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受托资金规模和投资规模
进一步小幅增加,实现业绩报酬 405.57 万元,但受“南京证券神州 3 号灵活配置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南京证券神州 4 号股票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权
益类证券投资收益为负的影响,2016 年的业绩报酬率为负。2017 年,公司实现
业绩报酬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南京证券神州天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实
现业绩报酬的金额为 683.69 万元,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业绩报酬率为 47.18%。
B、报告期内,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业绩报酬与收益、业绩报酬率关系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1 区间累计收益总额(a) 27,819.01 38,718.39 5,449.15
2 业绩报酬(b) 2,067.88 3,071.24 215.10
3 业绩报酬率水平(c=b/a) 7.43% 7.93% 3.95%
注: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区间累计收益总额=∑产生业绩报酬的各个定向产品资产净值-∑产生业绩报酬的各
个定向产品资产份额+∑已提取的委托资产收益(如有)。
报告期内,公司自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取得的业绩报酬收入与区间收益总额呈
正相关关系。2016 年、2017 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定向产品业绩报酬收入相对 2015
年大幅增长,原因如下:第一、公司采用固定管理费加浮动业绩报酬收取方式的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数量持续增加。2015 年,公司有 2 只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合
同中约定了业绩报酬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随着银行委外业务的快速发展,管
理人适当获得业绩报酬逐步成为行业共识。2016 年,公司采用固定管理费加浮
动业绩报酬收取方式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数量增加到 6 只。2017 年,该类产品
进一步增加到 9 只,为 2016 年、2017 年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业绩报酬收入相
对 2015 年大幅增长提供了前提条件。
第二、自 2013 年开始运作首只银行委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公司立足自身
优势,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固定收益类投资为主,配置流动性较好的信用债并持
有到期。2015 年~2016 年,债券市场行情整体上涨,直接推动了将受托资金投资
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经营业绩上升。根据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合
同约定,2016 年,公司有 4 只采用固定管理费加浮动业绩报酬收取方式的定向
资产管理计划在当年获得业绩报酬,较 2015 年业绩报酬收入增长显著。201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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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市场震荡下跌,公司有 5 只采用固定管理费加浮动业绩报酬收取方式的定向
资产管理计划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业绩报酬收取条件,业绩报酬收入金额较 2016
年有所下滑。
实现业绩报酬的大额定向资管计划业绩报酬、收益等情况如下:
年份 合同编号 业绩报酬金额(万元) 区间累计收益金额(万元)
(NX)NZ-ZZ2016D001 96.59 1,298.68
(DX)NZ-GY2015D001 118.35 3,176.33
2017 年
NZ-WX2016D001 219.29 9,055.09
NZ-SZS2014D001 1,633.65 14,288.91
合计 2,067.88 27,819.01
(DX)NZ-GY2015D001 52.53 5,206.07
NZ-WX2016D001 86.56 2,808.80
2016 年
NZ-SZS2014D001 1,023.50 17,255.30
NZ-NH2015D001 1,908.66 13,448.22
合计 3,071.24 38,718.39
2015 年 NZ-SZS2014D001 215.10 5,449.15
合计 215.10 5,449.15
报告期内均实现较大金额业绩报酬的定向产品是 NZ-SZS2014D001 定向资
产管理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平均受托资金管理规模 511,696.70 527,971.26 172,339.37
区间累计收益金额 14,288.91 17,255.30 5,449.15
超额收益金额 8,168.24 5,117.49 1,075.49
业绩报酬金额 1,633.65 1,023.50 215.10
注:业绩报酬提取方法为该计划超额收益金额×20%
报告期内,NZ-SZS2014D001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2016 年、2017 年相对 2015
年业绩实现大幅增长,主要系 2016 年债券市场行情整体上涨,同时该产品平均
受托资金管理规模大幅增加,产品经营业绩和业绩报酬实现大幅增长,公司实现
业绩报酬 1,023.50 万元。2017 年,债券市场震荡下跌,委托人下调业绩比较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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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产品经营业绩小幅下降至 14,288.91 万元,产品收益扣除业绩基准后超额收
益取得 8,168.24 万元,当年公司收取该产品业绩报酬 1,633.65 万元。
除 NZ-SZS2014D001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报告期内均实现业绩报酬外,
NZ-NH2015D001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于 2016 年实现较大金额业绩报酬,主要原因
系 2016 年债券市场行情整体上涨,该产品实现业绩报酬 1,908.66 万元;2017 年
债券市场持续调整,该产品未实现业绩报酬。
3、业务组织架构
资产管理总部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副总经理各一名,共下设市场
推广部、集合投资部、固定收益投资部、研究策划部、中央交易室、运营管理部
6 个二级部门;各个二级部门设负责人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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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总部业务组织架构如下:
资产管理总部
市场推广部 集合投资部 固定收益投资部 研究策划部 中央交易室 运营管理部
营 产 渠 客 信 投 投 投 投 宏 股 债 基 集 定 估 清 风 系
销 品 道 户 息 资 资 资 资 观 票 券 金 合 向 值 算 控 统
策 设 拓 服 披 主 主 主 主 研 研 研 研 交 交 会 员 合 管
计 展 务 露 办 办 办 办 究 究 究 究 易 易 计 规 理

人 人 人 人 人 助 助 员 员 员 员 员 员 专 员
员 员 员 员 员 理 理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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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业务流程
客户需求调查
产品立项
经纪业务管理总部
产品相关材料制作
营销管理中心
分支机构
签署合同 代销机构
资金交付 资金托管机构
资产管理计划成立 监管机构备案
是 资产管理业务 未通过 放弃
重大投资项目 投资决策委员会 项目

通过
投资主办人
下达交易指令
中央交易室 日终清算
执行交易指令
信息披露
计划终止 估值 终止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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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决策过程如下:
总裁室
授权
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
审定提案、形成决议 形成资产配置提案
研究报告、投资建议
研究策划部 集合投资部、固定
研究需求 收益投资部

投资指令 成交回报 产


中央交易室 风



估值、清算指令 人

运营管理部
5、营销服务模式
(1)营销模式
资产管理总部统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营销工作,由资产管理总部下设的市
场推广部负责具体营销事项,包括营销渠道的开拓和管理、营销活动的策划和开
展、产品和品牌的推广以及相应服务工作。
目前,公司主要依靠自身团队,在全国范围内采取直接拜访的方式,获得机
构客户资金,以成立定向资管产品的形式对受托资金进行主动管理或通道运作,
突出以客户为导向的“差异化”、“个性化”服务,近年来,产品数量和受托规
模均得到较快增长。公司存量集合产品仍依靠传统渠道进行销售,但规模较小,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对传统经纪系统和零售端的依赖度较低。
(2)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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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结合自身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及运营模式实际情况,采取以产品为导向的
“统一普遍式”和以客户为导向的“分类个性化”并行的服务模式。以产品为导
向的“统一普遍式”服务是指根据每个产品合同的约定,客户均可定期或不定期
的享有相应的基本服务,包括基本信息服务、高端探讨交流会等。以客户为导向
的“分类个性化”服务是指在详细了解客户的财产与收入状况、风险认知与承受
能力和投资偏好等情况的基础上对客户分层,为分层客户提供适合的个性化服
务,如公司通过设计符合客户风险偏好的,以投资银行间和交易所信用债为主的
定向产品满足银行等金融机构客户近年来不断增长的理财资金委外需求;通过设
计以优质上市公司股票质押为投资标的定向产品,积极寻找资金方,为多家上市
公司提供了高效的融资服务;同时以定向产品积极对接企业的增持计划或员工持
股计划,配合各类企业完成阶段性发展计划和融资安排。
(五)信用交易业务
1、业务概况
证券信用交易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或出借证券,并收取担保物
的经营活动。公司目前拥有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股票质押
式回购交易等信用业务资格。公司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等信用交易业
务自推出以来持续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逐渐成为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
2、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1)影响公司信用交易业务经营业绩水平的主要因素及变化情况
公司信用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和约
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业务。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公司信用交易业务分部
营业收入分别为 67,030.75 万元、44,191.75 万元、49,835.77 万元,占公司同期营
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2.34%、29.47%、35.99%。报告期内,影响公司信用交易
业务经营业绩水平的主要因素系融资融券特别是融出资金的规模、股票质押式回
购交易业务的融资规模、利息收入等。
①融资规模的变动
2015 年,证券市场持续走强,交易活跃度不断上升,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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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随之扩大,信用业务营业收入快速增长。2016 年,证券市场总体呈震荡走势,
市场交易量萎缩,客户融资意愿降低,投资者交易信心不足,公司融资融券业务
规模在此背景下有所降低。2017 年,证券市场维持震荡涨跌分化走势,市场交
易量进一步下降,自下半年以来 A 股市场出现结构性牛市行情,客户融资意愿
有所回升,全年融资融券平均规模同比仍有所下降。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本期持
续增长,融资规模大幅增加。
②利息收入的变动
公司信用业务收入主要是融资融券利息收入。2015 年公司融资融券利息收
入大幅增加,主要系 2015 年 A 股市场行情较好,客户融资融券需求增加,公司
抓住机遇加大对融资融券业务的投入力度,融资融券余额提升至 2015 年末的
788,680.90 万元。2016 年,股票市场整体处于低迷状态,市场融资融券业务整体
规模不断降低,公司的融资融券利息收入也受到影响。2017 年,证券市场维持
震荡、涨跌分化走势,受公司融资融券平均规模和平均利率下降影响,公司的融
资融券利息收入小幅下降。
(2)融资融券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
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公司融资业务通过为客户提供资金
向客户收取资金占用费以及交易佣金;融券业务通过为客户提供证券,向客户收
取证券占用费及交易佣金。
公司于 2012 年 5 月取得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后迅速全面开展该项业务。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84 家分支机构具备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开立信用账
户 26,871 户,授信总额 350.47 亿元,融资融券余额 55.89 亿元,客户总体维持
担保比例为 261.77%。
报告期内,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融资融券户数(户) 26,871 26,182 25,476
融资融券客户开户占比 2.42% 2.47%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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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余额(万元) 558,853.15 553,560.09 788,680.90
其中:融资余额(万元) 558,849.07 553,553.38 788,673.15
融券余额(万元) 4.08 6.72 7.75
平均融资融券金额(万元) 20.80 21.14 30.96
保证金比例 100% 100% 100%
期末平均担保比例 261.77% 320.65% 316.47%
利息收入(万元) 41,479.67 44,786.09 71,219.56
融资 5.8%~8.6% 5.9%~8.6% 7.6%~8.6%
利率水平
融券 - 10.6% 7.8%~10.6%
平均利率 7.77% 8.16% 8.56%
注:融资融券客户开户占比=期末信用账户数量/期末普通账户数量;
平均融资融券金额=期末融资融券余额/期末信用账户数量;
期末平均担保比例=期末客户担保物价值/负债总额,其中,期末担保物价值=期末信用账户当前余额+收市
证券市值,负债总额=收市融资负债金额+收市融券负债金额+收市费用负债+收市其他负债+融资应付利息;
平均利率=融资融券年利息/融资融券交易日日均余额。
(3)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
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
的交易。公司于 2013 年 7 月获得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权限。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营业部家
50 27

融出资金(万元) 228,406.29 88,025.68 41,914.74
出质证券市值(万元) 594,505.90 404,080.49 280,889.48
1)报告期内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关于融入方资质审查、标的证券管理、
标的证券市场风险监控等相关风险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如下:
①融入方资质审查
发行人根据《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客户资质管理
办法(试行)》,针对客户性质分别制定不同的准入条件进行融入方资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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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公司准入条件的客户,对申请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客户开展资质审
查,通过计算信用风险度分值后,确定客户的信用风险等级,信用等级审查未通
过的客户,不能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同时,发行人还建立客户信用等
级重检机制,在客户的资信情况发生变更时,需重新发起客户资质的评定,保持
客户资质管理的持续性。
②标的证券管理
发行人根据《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式回购证券交易业务标的证券评级
管理办法》,由研究所依据标的证券基本面、市场波动、行业分类等因素制定标
的证券选择标准和拟定标的证券折算率计算方案,并结合市场行情进行动态调
整。质押式回购证券交易标的证券选择标准、折算率计算方案、标的证券和相应
折算率及其变更情况作为历史记录保存。
③标的证券市场风险监控措施
发行人对标的证券的市场风险监控措施主要由信用交易管理部和分支机构
进行执行,主要监控措施包括:
a.日常实时监控:指定专人通过管理系统对客户的履约能力进行实时监控,关
注履约保障比例的变化等;
b.重大事件及行为紧急跟踪:当标的证券跌幅或连续三日跌幅达到预警指标
时,由分支机构对其进行重点监控,同时向客户发送风险提示;在履约保障比例
等于或低于最低线时,由风险监控岗向融入方发送补充交易或提前购回通知,要
求融入方在指定的日期前完成履约保障交易或提前购回的申请;
c.及时违约处置措施:风险监控岗发现客户违约的,及时通知信用管理岗,
暂停新增的信用交易业务并调整客户的信用评级(资质评级)和最高授信额度(交
易额度),并采取后续措施以维护公司权益。
2)报告期内,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各期末融入方家数、平均融资金额、
平均质押率水平、利率水平及平均利率等情况如下: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指标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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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融入方家数(家) 91 49
平均融资金额(万元) 2,509.96 1,796.44 2,095.74
平均质押率水平 41.03% 29.14% 17.10%
利率水平 5%~7% 5%~8.5% 7%~9%
平均利率 5.70% 6.47% 7.92%
注:平均融资金额=期末融资金额/期末融入方家数;
平均质押率水平=期末融资金额/期末质押标的证券市值;
平均利率=股票质押式回购利息/股票质押式回购日均余额。
由于上市公司董监高及持股 5%以上大股东融资需求旺盛,同时股票质押式
回购业务以往主要通过银行或信托公司等渠道进行融资,手续繁琐,期限较长,
证券公司手续简单、融资效率较高。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逐步成为上市公司股东
融资的重要渠道之一,市场总体质押融资规模呈现快速增长的格局。公司股票质
押式回购业务也随市场行情呈现稳健增长的态势。2015 年末到 2017 年末,公司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融入方家数从 20 家增长至 91 家,平均融资余额从 2,095.74
万元增长至 2,509.96 万元,平均质押率水平从 17.10%增长至 41.03%,公司股票质
押式回购业务余额由 4.19 亿元增长至 22.84 亿元。
(4)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以约定价格向指定交易的证券
公司卖出特定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另一约定价格购回的交易行为。
公司于 2013 年 2 月获得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交易权限。
报告期内,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营
7 7
业部家数
累计签约客户数(户) 12 12
融出资金(万元) 0 0
待购回标的证券市值(万元) 0 0
由于之后推出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对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具有
一定替代效应,公司约定购回式业务在报告期内不再继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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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转融通业务
转融通业务是证券公司向证金公司借入资金和证券并用于融资融券业务的
一项经营活动。2013 年 4 月公司获准成为转融通业务试点。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转融通业务授信额度为 22 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转融资各期期末余额均为零,公司转融券各期期末余额均为
零。
(6)报告期内,公司对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监控和调整机
制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情况
①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监控和调整机制的具体内容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
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制指引》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证券登
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
办法》、《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逐日盯市与强制平仓指引》、《南
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
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对信用业务实行集中统一
管理,建立了完备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
A、融资融券业务
在内部控制体系方面,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融资融券业务决策与授权体系,实
行“董事会—信用交易业务决策委员会—业务执行部门和业务监督部门—分支机
构”四级决策、执行机制。其中,董事会负责审批融资融券的总规模;信用交易
业务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融资融券业务操作流程,根据融资融券业务开展和市场
情况,在董事会审批的总规模内,分别确定融资和融券的规模;信用交易管理部
负责融资融券业务的具体管理和运作,风险管理部作为业务监督部门对融资融券
的规模进行实时监控,根据融资融券业务开展情况、公司自身财务状况及相关业
务规模监管指标,及时向信用交易业务决策委员会和董事会提出调整融资融券规
模的方案;业务执行部门和业务监督部门按职责分工会同信用交易管理部开展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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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融券业务的运营和管理工作;分支机构在公司总部的集中监控下,按照公司的
统一规定和决定,具体负责客户征信、签约、开户、保证金收取和交易执行、风
险监控等业务操作。
在风险控制体系方面,公司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融资融券业务规模监控和
调整机制。公司信用交易管理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净资本相关指标、信用
业务风险控制等因素提出各类信用业务规模确定或调整的计划;业务监督部门根
据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结合净资本及公司业务发展对净资本的影响情况对信用
业务提出的规模确定或调整的计划进行压力测试并提供测试报告;经公司信用交
易业务决策委员会批准后,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B、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在内部控制体系方面,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决策与授
权体系,实行“董事会—信用交易业务决策委员会—业务执行部门和业务监督部
门—分支机构”四级决策、执行机制。其中,董事会负责审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易业务的风险限额和业务总规模;信用交易业务决策委员会负责确定业务发展规
划,审批客户资格标准、重大交易阀值、期限和利率的确定原则等事项;信用交
易管理部作为业务执行部门,负责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管理和运营,对股
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规模进行实时监控,根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规模
使用、业务开展、市场变化情况及公司自身财务状况,及时向信用交易业务决策
委员会和董事会提出规模调整的方案;业务执行部门和业务监督部门按职责分工
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运营和管理工作;分支机构在公司总部的集中监
控下,按照公司的统一规定和决定,具体负责客户征信、协议签署、交易录入、
风险监控等业务操作。
在风险控制体系方面,公司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规模监控和调整机制。根据监管要求和自身情况,合理制定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业务规模相关指标的公司预警标准;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规模监控与净资
本风险控制指标监控相结合,并根据相关指标变化情况,及时预警并调整股票质
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规模。
②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监控和调整机制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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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融资融券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严格遵守上述融资融券业务规模监控和调整内
容。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均控制在董事会审批的总规模内,融资融券规模占净资本
比例、单一客户和单一证券的融资、融券的金额占净资本的比例等风险控制指标
均符合相关预警和监管指标,融资融券规模的调整均已履行相关审批决策程序并
进行压力测试。报告期内,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模监控和调整情况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主要规模监控指标如下:
单位:%
指标 预警标准 监管标准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融资融券的金额/净资本 ≤320 ≤400 75.35 70.77 101.49
单一客户融资规模与净资本 ≤4.00 ≤5.00 1.67 1.67 1.68
单一客户融券规模与净资本 ≤4.00 ≤5.00 0.00 0.00 0.00
接受单只担保股票市值与该
≤16.00 ≤20.00 1.41 2.08 3.21
股票总市值
注:1.“融资融券的金额/净资本”预警和监管标准采用 2016 年新规标准,之前无相关要求,且新规标准中“融
资融券的金额”包括股票质押规模,此处未包括股票质押规模。
2.“单一客户融资规模/净资本”不包括股票质押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融资融券业务规模的调整情况如下:
规模(亿元) 信用交易业务
期间 董事会
总规模 融资规模 融券规模 决策委员会
第一届董事会第
2014 年 100 95 5 第二十七次会议
十八次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
2015 年 157 150 7 201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第二十二次会议
≤净资 第一届董事会
2015 年 - - 2015 年第五次会议
本4倍 第二十四次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
2016 年 140 - - 2016 年第一次会议
第三十二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17 年 140 - - 2017 年第一次会议
八次会议
B、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严格遵守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
监控和调整内容。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均控制在董事会审批的总规模内,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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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占净资本比例、单一融入方累计融资余额占净资本的比例
等风险控制指标均在相关预警和监管指标之下,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的调整
均已履行相关审批决策程序并进行压力测试。报告期内,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
务规模的监控和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
预警标 监管标
指标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准 准
自有资金出资的股票质押式
- 150 30.80 11.29 5.38
回购业务规模/净资本
单一融入方累计融资余额/净
4 5 2.94 3.15 2.01
资本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的调整情况如下:
期间 规模(亿元) 信用交易业务决策委员会 董事会
2015 年 30 第二十七次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15 年 45 201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16 年 40 2016 年第一次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2017 年 50 2017 年第一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7)信用业务行业比较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融资融券规模的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名称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东北证券 81.93 8.26% 75.68 -27.79% 104.80
太平洋 23.93 10.23% 21.71 -27.95% 30.13
国海证券 60.65 -6.84% 65.10 -28.59% 91.17
中原证券 57.38 -2.60% 58.91 -27.41% 81.15
山西证券 52.39 1.65% 51.54 -24.87% 68.60
平均值 55.26 1.23% 54.59 -27.38% 75.17
发行人 55.89 0.95% 55.36 -29.81% 78.87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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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情况与行业整体趋势保持一致。
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末,公司融资融券余额分别为 78.87 亿元、
55.36 亿元和 55.89 亿元,2016 年和 2017 年分别较上年末增长-29.81%和 0.95%。
2016 年末公司融资融券余额较上年末减少了 29.81%,其主要原因一方面
2016 年 A 股市场呈现持续盘整走势,证券市场交易量萎缩,客户融资意愿降低,
公司融资融券余额出现下降;另一方面,公司为防控风险在融资融券业务开展过
程中偏向于稳健。
2017 年末公司融资融券余额较上年末增长 0.95%,其主要原因是 2017 年下
半年 A 股市场出现结构性牛市行情,客户融资意愿有所回升。
报告期各期末,同行业可比公司自有资金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余额规模的情
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名称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东北证券 68.22 2.90% 66.30 107.58% 31.94
太平洋 91.94 -9.14% 101.19 -1.05% 102.26
国海证券 64.06 26.73% 50.55 162.32% 19.27
中原证券 - - 26.73 40.98% 18.96
山西证券 14.62 192.99% 4.99 -78.58% 23.30
平均值 59.71 19.54% 49.95 27.60% 39.15
发行人 22.84 159.48% 8.80 110.02% 4.19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半年报、证券公司招股说明书。基于数据可得性,同行业可比公司 2017 年
数据时间范围为 2017 年 6 月末,中原证券未披露 2017 年 6 月 30 日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余额数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余额分别为 4.19 亿元、8.80 亿元和 22.84
亿元,呈现持续增长态势,与可比证券公司的发展趋势基本一致。报告期内因股
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灵活性较高,逐步成为上市公司股东融资的重要渠道之一,客
户融资需求较大,参与意愿较强,公司股票质押融资规模逐步增加;同时,公司
严控信用业务风险,与可比证券公司相比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整体规模仍较小。
3、业务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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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总裁室


信用交易业务决策委员会
业务监督
业务执行
合 稽 风 计 网 研 投 经 营
规 核 险 划 信 络 信 结 究 资 纪 销
管 部 管 财 用 金 息 算 所 管 业 管
理 理 务 交 融 技 存 理 务 理

部 部 部 易 部 术 管 总 管 中
管 总 中 部 理 心


理 部
心 总

部 部


分支机构

4、业务流程
(1)融资融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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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信用交易业务人员 征信
分支机构负责人
信用交易管理部信用管理岗 授信
根据申请额度情况不同,可能需要相
关部门、决策机构审批
分支机构信用交易业务人员 合同录入
信用交易管理部信用管理岗 合同复核
分支机构信用交易业务人员 开立信用证券账户
计划财务部 融资 融券 投资管理总部
提供可融出资金 业务 业务 提供可融出证券
信用交易管理部风险监控岗 逐日盯市 分支机构
信用交易管理部风险监控岗 客户
强制
信用交易管理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 平仓
审批
信用交易管理部风险处置岗
资金归还 证券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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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初始交易 延期购回
分支机构信用交易业务人员 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
分支机构负责人
信用交易管理部信用管理岗
分支机构信用交易业务人员 征信
分支机构负责人
信用交易管理部信用管理岗 授信 授信
根据申请额度情况不同,需相
关部门、决策机构审批
分支机构信用交易业务人员 权限申请 业务申请 分支机构信用交易业务人员
分支机构负责人 分支机构负责人
额度申请
信用交易管理部信用管理岗 信用交易管理部交易执行岗
标的证券入池 资金申请
分支机构信用交易业务人员 合同录入 补充质押
分支机构负责人
信用交易管理部交易执行岗 合同审核
交易执行 信息变更
信用交易管理部风险监控岗 逐日盯市 违约处置
提前购回 正常购回 部分解除质押 部分购回
业务申请 分支机构信用交易业务人员 交易申请
交易执行 分支机构柜台主管 交易执行
分支机构负责人
信用交易管理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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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
初始交易
分支机构信用交易业务人员 征信
分支机构负责人
信用交易管理部信用管理岗 授信
根据申请额度情况不同,需相
关部门、决策机构审批
分支机构信用交易业务人员 权限申请
分支机构负责人
额度申请
信用交易管理部信用管理岗
标的证券入池 资金申请
分支机构信用交易业务人员 交易申请 补充交易
分支机构负责人
信用交易管理部交易执行岗 交易审核
交易执行
信用交易管理部风险监控岗 逐日盯市 违约处置
提前购回 延期购回 正常购回
业务申请 分支机构信用交易业务人员 交易申请
交易执行 分支机构柜台主管 交易执行
分支机构负责人
信用交易管理部审核

5、营销服务模式
公司信用交易业务由信用交易管理部负责组织管理和协调,营销管理中心制
定营销推广政策,分支机构根据分支机构所在地特色对营销方案进行优化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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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过程坚持风控合规首位制度,遵循七大监管底线,关注客户适当性管理等,
通过对客户资质、证券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需求的综合判断,向其提
供可行的产品解决方案。
(六)期货业务
1、业务概况
公司通过子公司南证期货开展期货业务。南证期货是经证监会批准成立的专
业期货经营机构,是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
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的会员单位。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
数据,2015 年、2016 年南证期货手续费收入在全国期货公司中排名分别位列第
83 名、第 86 名,处于行业中位数水平。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 2017 年期货公
司分类评级结果,2017 年南证期货分类评级结果为 BB 级。
2、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南证期货主要从事期货经纪业务,于 2011 年 11 月、2015 年 1 月分别取得
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及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报告期内,南证期货经营情况如下:
(1)期货经纪业务
报告期内,南证期货经纪业务发展稳定。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南证期
货在南京设有中心营业部、产业客户部、金融机构部 3 个总部业务团队,在常州、
苏州、无锡等地设有 9 家营业部。
报告期内,南证期货经纪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成交金额(亿元) 4,469.11 5,693.70 20,182.23
成交手数(万手) 842.90 1,451.50 1,492.41
手续费收入(万元) 3,031.35 3,819.43 4,042.64
(2)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南证期货围绕着融入公司的全金融业务平台战略开展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为
客户提供一揽子咨询、交易、风险管理等方案,积累风险业务及各种创新业务经
验。近两年来,南证期货陆续试水开发相关风险管理产品,在期权、期货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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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冲方面进行有益尝试。
(3)资产管理业务
南证期货资产管理中心成立于 2015 年 5 月,致力于为金融机构、产业客户
和高净值客户提供不同收益风险特征的产品和多样化的服务,在有效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实现客户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南证期货资
产管理中心管理一只在运作的主动管理型产品,受托资产规模 2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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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务组织架构
股东会
监事会
董事会
总部业务部门
首席风险官
总经理室
合规稽核部
异地分支机构
交 结 客 研 电 营 工
行 财 信 易 算 户 究 资 商 投 销 会 党
政 务 息 风 交 服 发 产 运 资 管 办 建
管 会 技 控 割 务 展 管 营 咨 理 公 办
理 计 术 部 部 部 部 理 中 询 中 室 公
部 部 中 中 心 中 心 室



心 心 心

4、经营模式
随着国内期货行业的不断发展和成熟,南证期货正在由以通道业务为主的传
统期货经纪商,向能够提供期货经纪业务、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等业务在内的期
货及衍生品领域的金融服务供应商转型。南证期货将进一步拓宽业务范围和业务
渠道,力争实现规模和收益的稳步增长。
(七)私募投资基金业务
1、业务概况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巨石创投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巨石创投于 2012 年
5 月成立,目前注册资本 3 亿元,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的财
务顾问服务;设立直投基金,进行股权投资;将闲置资金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的
国债、投资级公司债、货币市场基金、央行票据等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证券,
以及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者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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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巨石创投以 161 万元自有资金投资江苏龙虎网科技信息股份有限
公司,持有其 1.12%的股份,该项目于 2016 年 12 月顺利实现退出。
2016 年,巨石创投分别出资 4,750.00 万元、510.00 万元设立巨石金川、巨
石西部两家基金管理公司。巨石金川先后投资 464 万元和 360 万元,持有秦皇岛
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1.24%股权、江苏和源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3.43%股
权,上述两项目分别于 2017 年 11 月、12 月全部转让。目前,巨石金川、巨石
西部两家基金管理公司注销手续正在办理中。
根据证券业协会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发布<证券公司私募投资
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及<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的通知》(中证协
发[2016]253 号),原直投子公司巨石创投已规范为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根据
证券业协会于 2017 年 4 月 7 日公示的第一批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名单,
巨石创投成为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根据证券业协会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公示的第一批证券公司及其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等规范平台名单,巨石创投可
以据此办理有关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2017 年 11 月,巨石创投作为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完成南京东南巨石价值成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备案,
2017 年 12 月,巨石创投作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完成南京巨石高投股权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备案,巨石创投在上述两只基金中出资比例均为 18%,且均担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巨石创投将按照《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开
展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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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务流程图
不符合要求
项目信息收集
符合要求
初步调查
未通过立项
立项评审
通过立项
尽职调查
不符合风控要求
风险评估
符合风控要求
不进行投资
投资决策
进行投资
投资实施与投后管理 资料库
继续持有
退出决策
不再持有
实施退出
(八)研究业务
1、业务概况
公司的研究业务主要由研究所负责,目前定位以内部服务为主,为营业部提
供研究咨询服务并统一管理公司的投资顾问,为证券投资、资产管理业务提供研
究支持,为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融资类业务提供定价服
务,为公司的战略发展提供建议与研究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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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下设宏观研究、策略研究、行业公司、金融工程 4 个部门,目前已覆
盖申万行业分类标准中的 28 个一级行业,每个行业重点跟踪不超过 20 家公司,
目标公司以江苏、浙江、安徽、上海等地区为主,每位研究员跟踪的公司不超过
30 家。研究所在做好基础研究的基础上,以定价能力为核心,向公司相关业务
部门提供研究支持服务,以研究价值转化为业务价值,努力实现研究推动业务发
展。
2、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1)研究人员构成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研究所员工总数为 22 人,其中所长 1 名、所
长助理 1 名;研究员 18 名,包括研究员 8 名、助理研究员 10 名;行政人员 2
名。研究人员年龄及学历结构如下表所示:
研究所研究人员年龄结构:
年龄段(岁) ≤30 31-40 ≥40
人数(人) 13 3
比例(%) 59.09 13.63 27.27
研究所研究人员学历结构:
学历 博士 硕士 本科
人数(人) 1 18
比例(%) 4.55 81.81 13.63
(2)具体业务情况
公司研究所构建了全方位的研究咨询服务体系,紧密围绕客户需求,构建了
以研究管理平台为基础,短信微信平台、实时股评系统为支撑的全方位研究咨询
服务系统。研究所资讯产品丰富,《投资晨报》、《新闻选股》、《融资融券日
报》等为投资者提供即时资讯,了解市场动态;周度、月度、季度、年度策略把
握市场脉络,引领投资方向。此外,在严格履行合规报备流程的前提下,公司研
究所积极参加省内有影响力的公共媒体证券栏目,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形象与影响
力。
研究所的行业研究覆盖全部申万行业分类标准一级行业,并建立了内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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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综合评价体系”,为公司证券投资、资产管理、新三板做市等业务提
供有力的研究支持与定价服务。行业研究团队由点及面深入调研上市公司,建立
并完善具有成长性、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标的股票池。研究员通过日常的研究与
持续跟踪,不断提升对行业发展和竞争格局的研判能力,对股票质押式回购、约
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业务标的提供价值评估。
研究所推出了独具特色的个性化服务提升客户体验。研究所通过大型策略
会、沙龙、远程路演、委托课题、联合调研、一对一等模式为客户提供多层次、
多样化的服务,向核心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
研究所积极参与并完成公司内部、行业协会、南京市政府的各项研究任务。
研究所持续跟进资本市场发展动态,为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提供支持。同时,通过
参与行业协会以及南京市政府组织的课题研究,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扩大了
公司的研究品牌影响力,提升了公司的知名度。报告期内,公司研究人员荣获的
奖项情况如下:
获奖
评奖单位 获奖课题名称 获奖等级 获奖人员
时间
江苏省国际 优秀课题报告二等
2015
金融学会 奖
李剑锋、祁嫣然
江苏省金融 系统性风险下的期权定价 优秀金融论文三等
2016
学会 及实证分析 奖
南京金融学 优秀调研论文一等
2016 李剑锋、祁嫣然
会 奖
南京金融业优秀金
南京金融发
2016 融理论研究成果一 步国旬、李心
展促进会
等奖 丹、方立兵、陈
江苏省金融 投资者融资融券行为与市 优秀金融论文三等 君君、王粟旸
2016 场质量的优化
学会 奖
江苏省国际 优秀课题报告二等 步国旬、李心
2016
金融学会 奖 丹、陈君君
南京金融发 南京金融业优秀金
2016 展促进会 融理论研究成果二
科技进步促进南京市经济
等奖 步国旬、沙璠
社会发展的机制研究
江苏省金融 优秀调研论文表彰
2016
学会 奖
江苏省金融
2016 - 先进学会工作者 陈君君
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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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金融业优秀金
互联网金融背景下证券行
2017 融理论研究成果一 步国旬、徐静雅
业创新发展研究
南京金融发 等奖
展促进会 南京金融业优秀金
证券公司发挥资本中介功
2017 融理论研究成果三 李剑锋、陈君君
能参与区域股权市场建设
等奖
互联网金融背景下证券行 优秀调研论文三等
2017 步国旬、徐静雅
业创新发展研究 奖
中国人口流动对经济发展 优秀调研论文二等
2017 南京金融学 李剑锋、李晞萌
影响的实证模型研究 奖

步国旬、李心
投资者融资融券行为与市 优秀调研论文一等
2017 丹、方立兵、陈
场质量的优化 奖
君君
江苏省国际 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助力 优秀课题报告一等 步国旬、陈君
2017
金融学会 “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 奖 君、徐静雅
(3)研究业务经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究费用支出及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研究费用 756.44 811.62 931.48
公司营业收入 138,456.27 149,961.13 300,006.96
研究费用占公司营收比重(%) 0.55 0.54 0.31
注:研究费用为研究所业务及管理费用
3、业务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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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研究部 宏观经济研究岗
行业公司部 行业公司研究岗
研究所 策略研究部 市场策略研究岗
基金研究岗
金融工程部 固定收益研究岗
金融衍生品研究岗
综合管理岗
4、业务流程
证券研究报告是研究所业务的基本产品,公司研究所发布研究报告基本业务
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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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准备材料
撰写研究报告
普通报告:宏观报告、策略报 关键报告:公司深度报告、
告、债券报告、快报、周报、 公司调研报告、新股分析报
月报、数据产品等 告、行业深度报告、季报、
中期及年度策略报告
专业委员会集体质量审核
研究负责人质量审核 合规专员审查备案
报告入库
报告对内发布

五、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办公设
备等。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原值为 127,394.60 万元,
累计折旧为 27,912.99 万元,账面价值为 99,481.61 万元,成新率为 78.09%。
单位:万元
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1,105.81 14,842.15 86,263.66 85.32%
运输设备 3,624.59 3,325.56 299.03 8.25%
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 22,664.20 9,745.28 12,918.92 57.00%
合计 127,394.60 27,912.99 99,481.61 7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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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成新率=账面价值/原值*100%
1、自有房产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自有房产共计 63 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平方米

房屋产权证号 房屋坐落地址 建筑面积

房权证兴庆区字第 2013000941
1 兴庆区文化东街 36 号-14 号办公楼 549.70

房权证兴庆区字第 2013000059
2 兴庆区文化东街 36 号-14 号办公楼 2,533.61

吴忠市房权证市区字第 利通区中央大道众禾一号商网 1 号商
3 256.83
00100527 号 业房
吴忠市房权证市区字第
4 利通区中央大道众禾一号商网 2 号 126.69
00100528 号
吴忠市房权证市区字第 利通区中央大道众禾一号商网 3-2 号
5 1,795.33
00100504 号 商业房
石房权证大武口区字第
6 大武口区鸣沙路 79 幢 C 区 301 号 1,504.11
D201300485 号
房权证兴庆区字第 2013000060
7 兴庆区民族北街 15 号 4,474.15

苏(2017)连云港市不动产权第 海州区海连中路国安商城一期 2 楼 0
8 1,510.62
0046446 号 号-20 号
苏(2017)连云港市不动产权第 海州区海连中路国安商城一期 2-21
9 785.94
0046870 号 号至 2-30 号
沪房地黄字(2013)第 001057 南车站路 69 弄 1 号 2 层、3 号 404、
10 1,571.75
号 405 室
沪房地黄字(2013)第 001058
11 南车站路 69 弄 1 号 4 层 472.15

沪房地黄字(2015)第 000835
12 西藏南路 1332 号 5 层 584.26

沪房地黄字(2015)第 000841 斜土东路 240-248 号、西藏南路 1332
13 2,088.28
号 号
14 南通房权证字第 130031024 号 姚港路 10 号 2,592.74
镇房权证字第
15 中山东路 288 号 1 幢第 1 至 3 层 1,746.38
0201006217100110 号
镇房权证字第
16 中山东路 288 号 1 幢第 4 层 601.55
0201006218100110 号
17 熟房权证虞山字第 13000705 号 吉祥商城 1 幢 6,302.30
18 锡房权证字第 WX1000661198 号 五爱北路 97-4-1 8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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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锡房权证字第 WX1000661200 号 五爱北路 97-4-2 133.90
20 锡房权证字第 WX1000661202 号 五爱北路 97-4-3 108.60
21 锡房权证字第 WX1000661205 号 五爱北路 97-4-4 94.09
22 锡房权证字第 WX1000661206 号 五爱北路 97-4-5 124.36
23 锡房权证字第 WX1000661207 号 五爱北路 97-4-6 134.15
24 锡房权证字第 WX1000661208 号 五爱北路 97-4-7 118.76
25 宁房权证白变字第 395701 号 常府街 33 号 1,686.67
26 宁房权证六变字第 293202 号 六合区大厂新华路 139 号 5,702.00
苏(2017)宁玄不动产权第
27 玄武区龙蟠路 9 号 201、301 室 1,243.44
0001560 号
28 宁房权证玄变字第 450118 号 龙蟠路 9 号 202 室 599.89
29 宁房权证玄变字第 400724 号 大钟亭 8 号 1,408.14
30 宁房权证玄变字第 401014 号 大钟亭 8 号 2,475.96
31 宁房权证玄变字第 401015 号 大钟亭 8 号 2,880.03
32 宁房权证玄变字第 401016 号 大钟亭 8 号 1,916.19
长乐路 226 号长乐花园 07-08 幢一层
33 宁房权证秦变字第 324138 号 1,889.78
及负一层
34 宁房权证秦变字第 324141 号 长乐路 226 号长乐花园 01 幢 1 号-9 1,069.64
35 宁房权证秦变字第 324139 号 长乐路 226 号长乐花园 01 幢 1 号-11 697.90
长乐路 226 号长乐花园 01 幢 1 号-4,
36 宁房权证秦变字第 324136 号 2,563.47
1 号-7,1 号-8
37 宁房权证下变字第 352357 号 热河路 8 号 1,310.53
38 宁房权证下变字第 352358 号 热河路 8 号 1,471.01
39 宁房权证白变字第 395556 号 中山南路 101 号 23 层 516.91
淳溪镇北岭路 98 号 5 幛 3 单元 601
40 高房权证淳变字第 026102 号 136.31

房权证兴庆区字第 2013000058 兴庆区高尔夫家园 7 号楼 2 单元 602
41 262.38
号 室
石房权证大武口区字第 大武口区裕民北路帝景家园 4 幢 2 单
42 134.63
D201300486 号 元 601,2 单元 601 号
石房权证大武口区字第 大武口区裕民北路帝景家园 4 幢 2 单
43 134.63
D201300484 号 元 602,2 单元 602 号
44 宁房权证六变字第 293203 号 六合区大厂周洼新村 27 幢 503 室 72.83
45 宁房权证六变字第 293200 号 六合区大厂周洼新村 27 幢 504 室 7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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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宁房权证鼓变字第 467604 号 鼓楼四条巷 25 号 2 幢 103 室 122.42
47 宁房权证鼓变字第 467602 号 鼓楼四条巷 25 号 2 幢 201 室 124.71
48 宁房权证鼓变字第 467605 号 南阴阳营 1 号 208 室 56.50
沪房地杨字(2013)第 013582
49 许昌路 899 号 66.58

沪房地长字(2013)第 010717
50 荣华西道 58 弄 13 号 375.00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0210239246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洛溪新城裕景
51 248.73
号 花园西区 1 街 113 号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0210239245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洛溪新城裕景
52 249.48
号 花园西区 1 街 115 号
53 101 房地证 2013 字第 02996 号 渝中区华一路 15 号 B 幢 11-4# 29.43
54 101 房地证 2013 字第 02991 号 渝中区华一路 15 号 B 栋 11-7# 111.03
朝阳区北四环东路 108 号千鹤家园 3
55 X 京房权证朝字第 1460398 号 116.12
号楼 25 层 2501
朝阳区北四环东路 108 号千鹤家园 3
56 X 京房权证朝字第 1462241 号 171.97
号楼 25 层 2502
朝阳区北四环东路 108 号千鹤家园 3
57 X 京房权证朝字第 1462289 号 109.00
号楼 25 层 2503
朝阳区北四环东路 108 号千鹤家园 3
58 X 京房权证朝字第 1462452 号 171.97
号楼 25 层 2507
朝阳区北四环东路 108 号千鹤家园 3
59 X 京房权证朝字第 1460410 号 116.38
号楼 4 层 401
沪房地长字(2013)第 010706
60 哈密路 1680 号 35 幢 217.34

苏(2017)连云港市不动产权第
61 海州区国安商城 2 号楼 1 单元 601 室 96.06
0046303 号
苏(2017)连云港市不动产权第
62 海州区国安商城 2 号楼 1 单元 602 室 96.06
0046440 号
苏(2017)连云港市不动产权第
63 海州区国安商城 2 号楼 2 单元 601 室 96.06
0046437 号
注 1:除第 61~63 项房产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南京证券连云港通灌南路证券营业部外,其余房
产的房屋所有权人均为南京证券。
发行人自有房产、土地使用权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具体情况如下:
(1)北京千鹤家园
发行人持有的北京朝阳区北四环东路 108 号千鹤家园 3 号楼 25 层 2501、
2502、2503、2507 以及 3 号楼 4 层 401 房产没有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证。根据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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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9 月 17 日颁发的《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原外销商品房土地登记有关问题的
通知》,目前北京市只对 386 个“外销”商品房项目的购房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
证,如购房人申请办理上述“外销”商品房之外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目前土地主
管部门暂时不予受理;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商品购房人,在暂时没有取
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形下,不影响购房人对房屋的合法处分和管理,凭《房
屋所有权证》依法可以办理房屋买卖、出租、抵押手续。上述房产不在受理办证
的“外销”商品房范围内,故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但不影响南京证券合法处分和
管理上述房产。
根据上述房产的房屋产权证记载,房屋性质为商品房。根据发行人的确认,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上述房产未发生过权属争议纠纷。
(2)南京金融城办公大楼
根据南证有限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购置总部办公楼计划的议案》、南京证券与南京金融城签署的《商
品房预售合同》,南京证券向南京金融城购买南京市建邺区河西 45 号地块金融
城 5 号楼 101(含一层至三十三层、屋面层)室,建筑面积为 39,325.88 平方米,
购买单价为 13,500 元/平方米,总价为 53,089.94 万元。
根据南京证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购置公司办公
大楼裙楼的议案》、南京证券与南京金融城签署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南京证
券向南京金融城购买南京市建邺区河西 45 号地块金融城 6 号楼 302(含三层、
四层)室,建筑面积为 1,813.98 平方米,购买单价为 18,000 元/平方米,总价为
3,265.16 万元。
发行人南京金融城办公大楼于 2017 年 3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述房产
产权证书正在办理过程中,不存在权属争议纠纷。
(3)南京金融城自有车位
根据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南京证券向南京金融城购买不超过 400 个车位,
车位定价参照周边市场通行价格,具体金额与南京金融城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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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9 月 28 日,南京证券和南京金融城签订《南京金融城地下停车位转
让协议》,南京证券向南京金融城购买南京金融城购买地下停车位 120 个,转让
总价为 2,515.2 万元。
根据向南京金融城有关人员访谈,以及发行人的确认,上述车位产权证书正
在办理过程中,不存在权属争议纠纷。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经核查认为:
1、上述三处房产尚未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书系当地政策和正在办
理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2、上述三处房产为商品房性质,不存在使用农用地的情形;
3、上述三处房产至今未发生过纠纷争议,亦未曾影响发行人的实际使用,
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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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租赁房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租赁 133 处房产,详见下表:
单位:平方米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房屋坐落地址 房屋产权证号 面积 租赁期限
南京市溧水区康利商业广 苏(2016)宁溧不动产权第 0011095、
南京证券南京溧水
1 袁昌平 场,门牌号为 C-105 楼上楼 0004776 号,宁房权证溧转字第 257.00 2017.03.15-2022.03.14
中大街证券营业部
下、C-106 楼上、C-107 楼上 2093414 号
南京市浦口区柳州南路 5 号
2 南京证券 刘绪田、董国燕 大华锦绣华城乐美颂花园商 宁房权证浦转字第 433689 号 62.17 2017.09.15-2018.09.14
业社区用房 112 室
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宁房预售合
3 南京证券 马万金 128.92 2016.08.15-2021.08.14
119 号 3 幢 4 室一层 字 2011118541 号)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新亭
江苏景枫投资控股集
4 南京证券 路 9 号市政天元城 18 幢 105 宁房权证江变字第 JN00339390 号 97.50 2016.06.11-2019.06.10
团有限公司

南京世丰物业管理有 南京市鼓楼区云南北路 28 号
5 南京证券 宁房权证鼓转字第 353761 号 1,000.00 2016.11.30-2018.11.29
限公司 1 号楼 4 层
南京市中山北路 202 号省总
江苏省职工科技活动 宁房权证鼓初字第 282838、282839
6 南京证券 工会大院内,科技楼及裙楼 1,722.00 2008.10.16-2023.10.15
中心 号
底层,局部二层
南京证券南京高淳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 淳溪镇宝塔路证券 高淳县淳溪镇宝塔路 5 号 高房权证淳变字第 0001936 号 400.00 2017.10.01-2019.09.30
司高淳支行
营业部
南京证券江苏省连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连云港市赣榆县青口镇黄海
8 云港市赣榆区黄海 赣房权证青字第 Q00001814 号 521.00 2017.07.21-2018.07.20
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路工行城北支行二楼
路证券营业部
南京证券连云港墟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连云区中华西路交通银行连
9 连房权证连字第 L00114348 号 500.00 2017.01.01-2021.12.31
沟中华西路证券营 司连云港分行 云支行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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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部
南京证券临沂通达 临沂市城市建设综合 临沂市通达路 36 号城建.时
10 临房权证兰山区字第 000121417 号 318.55 2016.09.15-2019.09.14
路证券营业部 开发有限公司 代广场一楼东端
宿迁市宿城区黄河路 200 号
南京证券宿迁黄河
11 韩士伟、曹绪娥 兴鸿名城北幢 2 区 107-1 室, 宿房权证宿城区字第 6388、6389 号 105.92 2016.07.01-2019.06.30
路证券营业部
107-2 室
南京证券徐州民主 徐州市财苑房地产经 徐州市鼓楼区锦绣茗都商办 国房权证徐州字第 SY0064150、
12 134.07 2016.08.15-2018.08.14
北路证券营业部 营开发有限公司 楼 1 号楼 1-111,1-113,1-114 SY0064152、SY0064153 号
南京证券扬中江洲
13 张红娣 三茅镇江洲南路 8 号 309 室 扬房权证三茅镇字第 14400385 号 118.80 2017.11.12-2020.11.11
南路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扬中市江洲南路 8 号
南京证券扬中江洲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4 (一楼 1 间,二楼 3 间,四 扬房字第 81800064 号 519.80 2016.01.01-2018.12.31
南路证券营业部 限公司扬中市支行
楼一套住宅)
南京证券镇江丹阳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5 丹阳市水关路 丹房权证云阳字第 01035000 号 164.00 2016.07.10-2018.07.09
水关路证券营业部 限公司丹阳市支行
南京证券镇江句容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句容市华阳镇宝塔路(一层、 句房权证华阳镇字第 01004000、
16 169.31 2015.10.01-2020.09.30
宝塔路证券营业部 限公司句容市支行 二层) 01003999 号
江阴市人民中路 289-2 号江
南京证券江阴人民 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
17 阴泓昇商务大厦 17 楼半层、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010211855 号 1,362.13 2014.01.01-2020.06.30
中路证券营业部 有限公司
18 楼整层
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 江阴市人民中路 289-2-C 座 8
18 南京证券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010211855 号 65.00 2010.10.01-2020.09.30
有限公司 号房
南京证券宜兴教育 无锡宜兴宜城街道教育西路
19 任燕、刘志君 宜房权证宜城字第 1000063476 号 204.70 2016.08.01-2019.07.31
西路证券营业部 21 号 803 室
澄杨路 206 号云亭街道绮山
20 南京证券 周其昌 松桥雅园 6 号 101、102/106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fys10113053 号 225.25 2016.08.01-2019.07.31
区位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
常房权证新字第 00636271、
21 南京证券 袁佳、周文斌 路 101 号常发豪庭花园商业 2 197.14 2013.07.01-2018.06.30
00636271-1 号
号楼 17-2
1-1-319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南京证券金坛东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常州市金坛区东环二路
22 金坛市房权证常金字第 017980 号 250.00 2017.07.01-2022.06.30
大街证券营业部 司常州分行 206-1 号
溧阳市嘉丰房地产开 溧阳市溧城镇罗湾路 302 号
23 南京证券 溧房权证溧阳字第 152150 号 184.33 2016.07.01-2019.06.30
发有限公司 西边壹间 1-2 层
南京证券盐城分公 江苏悦达贸易股份有 江苏省盐城市解放南路 261 盐房权证市区都字第 001138、
24 220.00 2016.10.01-2019.09.30
司 限公司 号 102 室部分、301 室 001139 号
建湖新华书店有限责 建湖县人民路西侧建湖书城
25 南证有限 建房权证建湖字第 71125 号 795.00 2011.01.01-2018.12.31
任公司 五楼整一层
南京证券盱眙淮河 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盱城淮
26 丁健全、施惠珍 盱房权证 34 盱城字第 00446-582 号 253.36 2017.10.01-2018.10.01
北路证券营业部 河北路(商贸中心)I-34
南京证券苏州分公 广运机电(苏州)有限 苏州圆融时代广场 23 幢 206
27 苏房权证园区字第 00363154 号 338.29 2016.06.17-2019.06.16
司 公司 室
吴江松陵镇笠泽路 吴江松陵镇笠泽路 110 号 401
28 秦怡 吴房权证松陵字第 01066939 号 460.00 2014.07.01-2019.06.30
证券营业部 商铺
南京证券张家港步 杨舍镇城南股份合作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东环
29 张房权证杨字第 0000371237 号 1,293.66 2017.07.01-2023.06.30
行街证券营业部 社 路 68 号(城南大厦)
南京证券苏州分公 苏州市工业园区雅戈尔潇邦
30 李明 苏房权证园区字第 00342684 号 88.00 2017.05.10-2018.05.09
司 75#2203
南京证券南通中南 中南世纪城 14 栋 1205 室、 南通房权证字第 11328635、
31 王建峰、陆美娟 213.98 2017.05.01-2019.04.30
世纪城证券营业部 1206 室 11328639 号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 19
南京证券北京分公 北京杰盛华物业管理 号院 1 号楼-2 至 15 层 101 大
32 X 京房权证朝字第 872491 号 675.00 2017.04.01-2022.03.31
司 有限责任公司 厦甲段四层
M08/M11/M15/M17/M10 号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 19
南京证券北京东三 北京杰盛华物业管理 号院 1 号楼-2 至 15 层 101 大
33 X 京房权证朝字第 872491 号 602.00 2017.04.01-2022.03.31
环南路证券营业部 有限责任公司 厦甲段四层
M02/M06/M05/M07/M09 号
南京证券北京南大 北京怀都糖业烟酒有 北京市怀柔区南大街 25 号楼
34 X 京房权证怀字第 010409 号 116.80 2017.08.01-2018.07.31
街证券营业部 限公司 1 层 25-1
1-1-320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南证有限杭州庆春 杭州市新塘路元华旺座中心
35 章水根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06475881 号 380.32 2012.08.01-2020.07.31
东路证券营业部 B 栋 1401 室
南证有限杭州庆春 杭州市新塘路元华旺座中心
36 章天兴、陈莉莉 杭房权证江移字第 06488961 号 379.78 2012.08.01-2020.07.31
东路证券营业部 B 栋 1402 室
南京证券宁波锦寓 宁波骏达进出口有限 宁波市鄞州区锦寓路 672 号
37 鄞房权证钟字第 200707503 号 975.00 2014.08.15-2019.08.14
路证券营业部 公司 第三层商铺
上海兆力投资管理有 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 878 号
38 南京证券 沪房地徐字(2003)第 019922 号 667.00 2013.01.01-2018.12.31
限公司 B座
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 738 号
39 南京证券 安徽省纺织工业协会 沪房地浦字(2001)第 122849 号 123.51 2015.02.01-2020.01.31
裕安大厦 1307 室
南京证券上海浦东
上海市浦东新区下南路 886
40 新区下南路证券营 陆家平、施莉蓉 沪房地浦字(2010)第 027451 号 92.54 2016.07.22-2019.07.21
号一层
业部
南京证券绍兴新昌
浙江丰岛股份有限公
41 人民西路证券营业 浙江新昌县人民西路 172 号 新房权证 2011 字第 02670 号 414.00 2017.01.01-2021.12.31


南昌市西湖区洪城路 778 号
南京证券江西分公 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 赣(2016)南昌市不动产权第
42 星河国际写字楼 2127、2128 364.16 2016.11.08-2020.11.07
司 研究院 1040682、1040684 号

南昌市西湖区洪城路 778 号
南京证券南昌洪城 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 赣(2016)南昌市不动产权第
43 星河国际写字楼 21 楼 2129、 364.16 2016.11.08-2020.11.07
路证券营业部 研究院 1040678、1038558 号
2130 室
九江市浔阳区九龙街步红花
南京证券九江九龙
44 庐江华 园东区高住楼 111-112 号门 九房权证浔字第 119866、119868 号 108.00 2016.07.21-2018.07.20
街证券营业部

南京证券九江九龙 开发区京九大道维也纳春天
45 于德胜 九房权证浔字第 114779 号 120.91 2018.01.15-2019.01.14
街证券营业部 6 栋 2 单元 504 室
湖北凯天国际集团有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139 号
46 南京证券 武房房字第 002-00820 号 680.00 2017.03.01-2022.02.28
限公司 凯盟大厦三楼 310 室
南京证券昆明丹霞 云南美城房地产开发 保利六合项目第 1 号写字楼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许昆字
47 1,329.68 2016.07.01-2021.06.30
路证券营业部 有限公司 第 4 层整层 (2014026)号)
1-1-321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 145 号
南京证券楚雄双建 楚雄市房权证东瓜字第 00150557、
48 史永明 (格瑞时代酒店综合楼一层 261.80 2016.09.01-2021.08.31
路证券营业部 00150558 号
3 号、4 号商铺)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北方
南京证券深圳分公 深圳市易尚北方大酒
49 大厦第 4 层东侧 415 房、416 深房地字第 3000696688 号 510.00 2017.01.01-2022.12.31
司 店有限公司
房和 417 房
南京证券深圳分公 深圳市易尚北方大酒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北方
50 深房地字第 3000696688 号 129.00 2015.04.01-2020.03.31
司 店有限公司 大厦 0421
南京证券深圳分公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住宅区 1
51 李松 深房地字第 3000733246 号 67.83 2018.01.01-2018.12.31
司 栋 101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北方
南京证券深圳深南 深圳市易尚北方大酒 深房地字第 3000696686、
52 大厦第 3 层和第 4 层东侧部 1,538.72 2017.01.01-2022.12.31
中路证券营业部 店有限公司 3000696688 号

南京证券深圳深南 深圳市易尚北方大酒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北方
53 深房地字第 3000696688 号 129.00 2015.04.01-2020.03.31
中路证券营业部 店有限公司 大厦 0422
南京证券深圳深南 深圳市易尚北方大酒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北方
54 深房地字第 3000696691 号 180.00 2018.01.01-2018.12.31
中路证券营业部 店有限公司 大厦 0518
南京证券深圳深南 深圳市易尚北方大酒 深圳市福田区北方大厦 7 楼
55 深房地字第 3000696696 号 35.00 2017.04.01-2018.03.31
中路证券营业部 店有限公司 720B
南京证券深圳深南 深圳市易尚北方大酒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北方 深房地字第 3000696634 号、深房地
56 74.72 2017.04.01-2018.03.31
中路证券营业部 店有限公司 大厦 1811、2004 房 字第 3000696636 号
南京证券福州华林 福州市华林路 201 号华林大
57 陈铭钦 榕房权证 R 字第 0663296 号 682.50 2017.07.01-2022.06.30
路证券营业部 厦 10 层 01 室
南京证券广州先烈 广州市建兴装饰工程 天河区体育西路 111-115 号
58 穗房地证字第 0489156、0489157 号 397.40 2014.11.01-2020.11.30
中路证券营业部 有限公司 10 楼 C2-D1
南京证券广州体育 越秀区先烈中路 81 号之二
59 庞鸿明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0120339551 号 66.26 2018.01.10-2019.01.09
西路证券营业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
邕房权证字第 01982549、01982550
60 南证有限 邓恒光 区竹溪大道 36 号青湖中心 2 739.00 2010.12.01-2018.11.30

楼 0201 号、0213 号
1-1-322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南京证券宁德福鼎 福建省福鼎市天湖路 258 号 鼎房权证 TS 字第 120093、133592
61 林建彬、杨小玲 130.80 2017.07.21-2018.07.20
天湖路证券营业部 A 栋 4 号、5 号 号
南京证券宁德福鼎 福鼎市桐城鹭虹花园 3 幢 507
62 朱斌 鼎房权证 TS 字第 101580 号 134.00 2017.08.11-2018.08.10
天湖路证券营业部 室
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市软件产
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
63 南京证券 业基地第 2 栋裙楼 02 层 07 深房地字第 4000615074 号 1,196.08 2015.12.14-2020.12.13
公司

南京证券重庆分公 重庆台庆房地产综合 重庆市渝中区较场口 88 号得
64 房权证 100 字第 100391 号 261.47 2017.10.01-2020.09.30
司 开发有限公司 意世界 A 塔 5-02 号房
重庆市渝中区较场口 88 号得
南京证券重庆较场 重庆台庆房地产综合
65 意世界 A 裙 5-02、A 裙 6-02 房权证 100 字第 100391 号 737.73 2017.10.01-2020.09.30
口证券营业部 开发有限公司
号铺位
南京证券重庆义学 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 重庆市渝北区义学路 2 号第 201 房地证 2006 字第 59509、59508、
66 851.54 2016.06.25-2020.01.08
路证券营业部 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四层 59611、59510 号
南京证券重庆分公 渝北区龙溪街道松牌路 523
67 文征 201 房地证 2005 字第 04706 号 426.20 2014.05.26-2019.05.25
司 号金龙商厦 1 幢 1 单元 5-2
南京证券西安高新 协同软件集团股份有 西安市高新二路 12 号协同大 西安市房权证高新区字第
68 253.00 2016.08.16-2018.08.15
二路证券营业部 限公司 厦 4F-D 座 1 号 1075106006-22-2-10000
南京证券石嘴山富 宁夏荣尚投资有限公 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宁河园
69 石房权证惠农区字第 H201303179 号 715.84 2015.01.01-2019.12.31
强西路证券营业部 司 13 栋 1 号
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团结西
70 南京证券 杨洁 路延伸段北侧星海花园北园 房权证平字第 2013-43055 号 266.01 2013.06.01-2018.05.31
3 号商住楼 2#-B
南京证券中卫证券 宁夏中博房地产开发 宁夏中卫市鼓楼南街美利城
71 中卫房权证卫字第 010854 号 638.66 2017.03.31-2020.03.30
营业部 有限公司 市风景商业楼六层
南京证券银川凤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2 凤凰北街 21 号 银房权证兴庆区字第 2006033492 号 1,200.00 2017.01.01-2017.12.31
北街证券营业部 司银川市金凤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南京证券银川新华
73 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 银川市新华东街 43 号 银房权证兴庆区字第 2006033545 号 683.14 2018.01.01-2020.12.31
东街证券营业部

1-1-323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南京证券银川正源 银川市兴庆区锦绣园 24 号楼
74 贺耀程 银房权证兴庆区字第 2008006593 号 518.07 2015.06.10-2018.06.10
南街证券营业部 14 号营业房 1-3 层
南京证券固原证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固原市原州区中山北街 227
75 固原市房权证房字第 009429-31 号 630.00 2018.01.01-2020.12.31
营业部 限公司固原支行 号工商银行办公楼三楼
同心县豫海镇利民街荣世商
南京证券宁夏分公 宁夏荣世房地产开发 同心县房权证豫海镇字第 20131073
76 业广场 9 号楼 8-17 号营业房 205.13 2017.01.15-2020.01.15
司 有限公司 号
8 号一楼
南京证券吴忠同心 同心县豫海镇豫海南街新华 同心县房权证豫海镇字第
77 周晓娟 119.87 2017.12.09-2018.12.09
利民街证券营业部 书店 1 号楼 2-501 201400048 号
南京证券吴忠迎宾 中央大道西侧利通小寨子花
78 张仪 吴利房权证市区字第 00070657 号 85.41 2017.04.01-2018.03.31
大街证券营业部 园一号楼 1131 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388
上海宏嘉房地产开发
79 南京证券 号宏嘉大厦写字楼 23 层 01、 沪房地浦字(2011)第 060397 号 417.31 2017.09.27-2020.09.30
有限公司
07 单元
深圳市易尚北方大酒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北方
80 南京证券 深房地字第 3000696770 号 157.20 2017.03.01-2018.02.28
店有限公司 大厦第 11 层 1105、1128
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
无锡硕平投资管理有 苏(2016)无锡市不动产权第 0085614
81 南京证券 一街 15 号平安财富中心办公 127.34 2018.02.01-2021.01.31
限公司 号
楼第 10 层 04 单元
上海浦发大厦置业有 上海市浦东南路 588 号 13 楼
82 南京证券 沪房地浦字(2009)第 006331 号 171.30 2017.10.09-2019.10.08
限公司 B室
长乐路 226 号长乐花园 1 幢 1
83 南证期货 南京证券 宁房权证秦转字第 264569 号 2,561.47 2014.01.01-2018.12.31
号-4,1 号-7,1 号-8
长沙市岳麓区绿地时代广场
84 南证期货 刘立文 长房产证岳麓字第 715217252 号 115.36 2017.08.01-2019.07.31
6 栋 1916 房
北大资源(湖北)资产
南证期货汉口营业 解放大道路 1 号国际大厦(亚
85 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 武房权证江字第 2009006792 号 240.70 2017.05.21-2018.05.20
部 洲广场)B 栋 11 层 ABC 室
公司
南证期货南昌营业 南昌天河投资有限责 南昌市叠山路 119 号天河大
86 洪房权证东字第 500337 号 171.24 2017.10.16-2018.10.15
部 任公司 厦 10 楼 A 座 01-04 房
1-1-324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南证期货扬州营业 扬州市文昌中路 6 号,首席
87 潘永珠 扬房权证广字第 2011007929 号 103.86 2017.09.25-2018.09.24
部 国际大厦 A 座 713 室
南证期货北海营业 北海大道中 24 号中鼎时代空
88 彭礼斌 北房权证(2006)字第 00088685 号 229.44 2017.09.01-2018.08.31
部 间商住楼一单元 1102 号
南证期货无锡营业 无锡市太湖西大道 2288 号华
89 谭百印 锡房权证字第 wx1000429420 号 126.50 2017.09.10-2018.09.10
部 仁逸景国际大厦 6 楼 F 座
苏(2016)常州市不动产权第
0072935 号、苏(2016)常州市不动
南证期货常州营业 常州市怀德中路 48-1003、 产权第 0072935-1 号、苏(2016)常
90 程焕龙、程宇涵 138.17 2017.09.15-2018.09.14
部 1004 州市不动产权第 0072945 号、苏
(2016)常州市不动产权第
0072945-1 号
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
南证期货苏州营业 苏(2017)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权第
91 顾晓华 新区启月街 288 号建屋紫金 109.85 2017.11.05-2018.03.04
部 0074689 号
东方 12 层 1210 室
南京市玄武区国有资 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92 巨石创投 产投资管理控股(集 699-1 号徐庄软件园管委会 宁房权证玄初字第 287906 号 100.00 2017.05.11-2018.05.10
团)有限公司 行政服务中心 3 楼 322 室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路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
93 宁夏股交中心 219 号,宁夏建材大厦第 18 房权证金凤区字第 2015081273 号 1,119.07 2017.04.20-2022.04.19
限公司
层整层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 南京市栖霞区尧佳路 7 号上
94 南京证券 宁房权证栖初字第 388515 号 166.82 2016.04.11-2018.03.17
府尧化办事处 城风景北苑 17 幢 17-2 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95 南京证券 香格里大道 1261 号 丽江市房权证古城字第 0007541 号 70.00 2017.04.01-2018.03.31
限公司丽江分行
96 南京证券 国资集团 中山南路 311 号 -- 2,490.00 2008.12.25-2028.12.24
南京证券靖江骥江 靖江新华书店有限责 靖江市骥江路 276 号靖江书 苏(2017)靖江不动产权第 0017116
97 670.00 2016.08.01-2019.07.31
路证券营业部 任公司 城四楼 号
南京证券榆林定边 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新区献
98 王林山 -- 70.00 2016.08.01-2019.08.01
献忠路证券营业部 忠路荣泰小区 6-7 号商业房
1-1-325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层
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新区献
南京证券榆林定边
99 王林山 忠路荣泰小区 6-7 号商业房 -- 125.00 2016.07.31-2019.07.31
献忠路证券营业部
二层
南京证券银川燕鸽 宁夏承庆源洁能综合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燕庆街
100 -- 605.00 2018.01.01-2018.12.31
湖证券营业部 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179 号商业房
苏州现代传媒广场投 苏州大道东 265 号写字楼 29
101 南京证券 -- 375.00 2017.01.01-2020.02.29
资管理有限公司 楼G座
南京证券盐城建湖
102 县人民路证券营业 季建生 建湖镇湖中菜场南侧 房权证建房证建湖字第 8101 号 121.31 2017.09.01-2018.08.31

南京证券长沙韶山 湖南鑫远投资集团有 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 31 号
103 长房权证天心字第 714324905 号 65.93 2017.05.01-2020.04.30
北路营业部 限公司 尚玺苑 20 栋 104 号
南京证券长沙韶山 湖南鑫远投资集团有 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 31 号
104 长房权证天心字第 714324947 号 342.52 2017.05.01-2020.04.30
北路营业部 限公司 尚玺苑 20 栋 610 号
南京证券石嘴山富 宁夏荣尚投资有限公 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宁和园
105 石房权证惠农区字第 H201303188 号 99.67 2018.01.01-2020.12.31
强西路证券营业部 司 13 栋 2 单元 202 室
南京证券石嘴山富 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宁和园
106 牛翠英 石房权证惠农区字第 H201403042 号 99.67 2018.01.01-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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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固原证券 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景园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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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束一飞、曹兰芳 丹房权证云阳字第 01056571 号 129.87 2017.08.08-2018.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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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6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南京证券盐城分公 盐城市盐都区潘黄镇跃进居 苏(2017)盐城市不动产权第
112 张强 50.51 2017.09.04-2018.09.03
司 委会月湖花城 20 幢 1204 室 0016372 号
南京证券北京分公 北京市怀柔区南华园二区 34
113 司金生 X 京房权证怀字第 014313 号 91.37 2017.08.01-2018.07.31
司 号楼 2 层 2-202
南京证券西安高新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 15 号 陕(2017)西安市不动产权第
114 崔纪福 49.32 2017.06.27-2018.06.26
二路证券营业部 1 幢 32403 室 1207045 号
南京证券银川湖滨 宁夏宏远房地产开发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 宁(2017)兴庆区不动产权第
115 579.70 2017.09.01-2022.09.01
东街证券营业部 集团有限公司 354 号 0053622 号
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 69 号清 苏(2017)宁建不动产权第 0014430
116 南京证券 陈正琴 66.71 2017.07.01-2018.06.30
荷园北园 11 幢 3403 室 号
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北路 59 号
苏(2017)宁浦不动产权第 0090243
117 南京证券 吴建民、陈红梅 大华锦绣华城爱美颂花园 63.41 2017.11.15-2022.11.14

01-110 室
南京市鼓楼区清凉门大街
118 南京证券 丁娟 宁房权证鼓转字第 433192 号 144.29 2017.10.01-2022.09.30
56-7 号
南京证券无锡分公 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北路 56 号 苏(2017)泰州不动产权第 0010484
119 刁日平 170.00 2017.10.25-2022.10.24
司 103 室 号
南京证券常州分公 常州市湖塘镇花园街 128 号 苏(2016)常州市不动产权第
120 张建良、丁伯仙 124.03 2017.10.15-2022.10.14
司 G1-11 2020029 号
昆山市开发区长江北路 400
南京证券苏州分公 昆山市创业投资有限
121 号长江大厦一楼北侧部分房 昆房权证开发区字第 301250061 号 230.00 2018.01.01-2020.12.31
司 公司

南京证券南通分公 南通市海安县海安镇黄海大 苏(2016)海安县不动产权第
122 王应来、王又萱 142.37 2017.11.01-2022.10.31
司 道(中)98 号 1 幢 20 室 0002298 号
南京证券南通分公
123 司姚港路证券营业 吴丽萍 南通市青年路新村 26-203 室 南通房权证字第 150026498 号 54.17 2017.11.01-2018.10.31

南京证券南通分公 南通市万濠星城 23 幢 1407 苏(2017)南通市不动产权第
124 张金全 99.00 2017.11.10-2018.11.09
司 室 0024339 号
南京证券云南分公 保定市莲池区复兴中路 1531
125 陈旭然 -- 325.00 2017.10.01-2020.09.30
司 号世纪华庭底商商铺
1-1-327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 190 号
南京证券深圳分公 汕头市东泽贸易有限
126 帝豪花园 1 幢 111、211 号房 粤房地权证汕字第 100018437 号 182.82 2017.11.30-2022.11.29
司 公司
复式
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西一段
南京证券重庆分公 四川宏凌投资有限公
127 31 号附 106、107、108、109、 成房权证监证字第 4854865 号 197.92 2017.12.01-2022.11.30
司 司
110、111、112 号
南京证券常州分公 常州市新北区雅居乐 2 幢 408 苏(2016)常州市不动产权第
128 黄春梅 54.11 2018.01.01-2018.12.31
司 室 0078437 号
南京证券杭州新塘 杭州市江干区景芳六区
129 陈金龙 杭房权证江改字第 0104819 号 55.54 2018.01.06-2019.01.05
路证券营业部 2-2-403
南京证券上海分公 桐乡市时代广场商业 桐乡市梧桐街道庆丰北路 浙(2016)桐乡市不动产权第
130 260.00 2017.10.25-2020.10.24
司 发展有限公司 1-7、1-8 号 0009564 号
南京证券盱眙淮河 江苏省淮安市盱眙镇东阳路
131 郑梦媛 -- 43.81 2018.01.05-2019.01.04
北路证券营业部 2 号 15A-2-02
南京证券宿迁黄河 宿迁市质量技术监督 宿迁市楚街技术监督局一楼 苏(2016)宿迁市不动产权第
132 180.00 2017.11.13-2022.11.12
路证券营业部 局 大门西侧 0035779 号
133 南京证券 南京金融城 南京金融城一期地下停车位 -- -- 2017.03.31-2018.03.31
注 1: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国资集团自愿将第 96 项房产无偿提供给南证有限使用,使用期限为 20 年;
注 2:第 72 项租赁房产的租赁合同已届期,续租手续正在办理中;
注 3:第 133 项租赁房产为公司向南京金融城租赁总部 258 个地下停车位,租赁面积无法精确统计。
1-1-328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除第 133 项公司总部车位租赁外,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租赁房产共计 132 处,总租赁面积为 49,830.64 平方米。其中,123 处租
赁房产的出租人已提供房产证、买卖合同、预售许可证等合法有效的房屋权属证
明;9 处房产(第 96 项、第 98~101 项、第 108 项、第 110 项、第 125 项、第 131
项)的出租人未能提供房屋权属证明,合计租赁面积为 4,847.91 平方米,占总租
赁面积的 9.73%。除第 110 项租赁房产的出租人未能出具承诺书外,上述其他租
赁房产的出租人均已向公司承诺,如发生权属纠纷,愿意承担相关损害赔偿责任。
上述 9 处房产未能提供房屋权属证明的原因如下:
(1)发行人向南京金信房地产开发公司承租南京市秦淮区长乐路 226 号 01
幢第五层房产,南京金信房地产开发公司尚未办理房屋权属证明;
(2)发行人向国资集团承租中山南路 311 号房产,因历史原因,国资集团
至今未能办理房屋产权证;
(3)发行人向王林山承租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新区献忠路荣泰小区 6-7 号
商业房一层房产,该房屋权属证明正在办理中;
(4)发行人向王林山承租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新区献忠路荣泰小区 6-7 号
商业房二层房产,该房屋权属证明正在办理中;
(5)发行人向宁夏承庆源洁能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承租宁夏银川市兴庆
区燕庆街 179 号商业房房产,宁夏承庆源洁能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石油
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下属公司,产权归属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
限公司统一管理,其无法提供房屋权属证明;
(6)发行人向苏州现代传媒广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租苏州工业园区苏州
大道东 265 号写字楼 29 楼 G 座房产,因房屋权属证明正在办理中,苏州现代传
媒广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房屋权属证明;
(7)发行人向姚秀承租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景园盛世华都 39 号楼 2 单元 201
室房产,因房屋权属证明正在办理中,姚秀未能提供房屋权属证明;
(8)发行人向陈旭然承租保定市莲池区复兴中路 1531 号世纪华庭底商商铺
房产,因房屋权属证明正在办理中,陈旭然未能提供房屋权属证明;
(9)发行人向郑梦媛承租江苏省淮安市盱眙镇东阳路 2 号 15A-2-02 房产,
因等待开发商集体办理相关权属证明,郑梦媛未能提供房屋权属证明。
1-1-329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经核查认为:
(1)上述房产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明,系出租方或产权方的原因,发行人
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2)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材料或相关方的说明,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各分
支机构租赁的房产,不存在涉及使用农用地的情形。
(3)上述未取得房屋权属证明的租赁房产占发行人全部租赁面积的 9.73%,
比例不高,可替代性强,自承租以来,未产生任何纠纷,亦未曾影响发行人及其
控股子公司的实际使用,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本
次发行上市的实质障碍。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域名、软件使用权、交易
席位费等。
1、土地使用权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共计 55 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平方米
序 使用权 取得
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座落地址 终止日期
号 面积 方式
银国用(2013)第 07695 兴庆区文化东街 36 号-14
1 927.80 2048.05.05 出让
号 号办公楼
吴国用(2013)第 60019 吴忠市迎宾大街、古城路路
2 365.42 2043.06.13 出让
号 口东南角
吴国用(2013)第 60020 吴忠市迎宾大街、古城路路
3 144.67 2043.06.13 出让
号 口东南角
石国用(2013)第 60039
4 游艺西街以南、鸣沙路西 419.47 2046.06.27 出让

银国用(2013)第 07696
5 兴庆区民族北街 15 号 1,006.20 2048.05.05 出让

苏(2017)连云港市不 海州区海连中路国安商城
6 528.00 2037.09.22 出让
动产权第 0046446 号 一期 2 楼 0 号-20 号
苏(2017)连云港市不 海州区海连中路国安商城
7 321.40 2037.09.22 出让
动产权第 0046870 号 一期 2-21 号至 2-30 号
沪房地黄字(2013)第 南车站路 69 弄 1 号 2 层、3
8 182.50 -- 出让
001057 号 号 404、405 室
沪房地黄字(2013)第
9 南车站路 69 弄 1 号 4 层 54.80 -- 转让
001058 号
1-1-330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沪房地黄字(2015)第
10 西藏南路 1332 号 5 层 96.00 2047.08.27 出让
000835 号
沪房地黄字(2015)第 斜土东路 240-248 号、西藏
11 343.10 2047.08.27 出让
000841 号 南路 1332 号
苏通国用(2013)第
12 崇川区姚港路 10 号 812.90 2036.04.02 出让
01050007 号
镇国用(2013)第 674 镇江市中山东路 288-1 号一
13 716.50 2034.12.31 出让
号 至四层
常国用(2013)第 03005
14 吉祥商城 1 幢 1,553.45 2038.12.14 出让

锡北国用(2012)第
15 五爱北路 97-4-1 3.30 2052.08.15 出让
009124 号
锡北国用(2012)第
16 五爱北路 97-4-2 5.40 2052.08.15 出让
009123 号
锡北国用(2012)第
17 五爱北路 97-4-3 4.30 2052.08.15 出让
009122 号
锡北国用(2012)第
18 五爱北路 97-4-4 3.80 2052.08.15 出让
009121 号
锡北国用(2012)第
19 五爱北路 97-4-5 5.00 2052.08.15 出让
009120 号
锡北国用(2012)第
20 五爱北路 97-4-6 5.40 2052.08.15 出让
009119 号
锡北国用(2012)第
21 五爱北路 97-4-7 4.80 2052.08.15 出让
009118 号
宁白国用(2013)第
22 白下区常府街 33 号 326.83 2035.04.04 出让
02556 号
宁六国用(2013)第
23 六合区大厂新华路 139 号 2,247.10 2042.03.04 出让
01909P 号
苏(2017)宁玄不动产 玄武区龙蟠路 9 号 201、301
24 104.09 2044.02.07 出让
权第 0001560 号 室
宁玄国用(2016)第
25 玄武区龙蟠路 9 号 202 室 76.37 2044.02.07 出让
01552 号
宁玄国用(2013)第
26 玄武区大钟亭 8 号 550.11 2046.10.07 出让
03325 号
宁玄国用(2013)第
27 玄武区大钟亭 8 号 639.88 2046.10.07 出让
03326 号
宁玄国用(2013)第
28 玄武区大钟亭 8 号 425.74 2046.10.07 出让
03327 号
宁玄国用(2013)第
29 玄武区大钟亭 8 号 312.70 2046.10.07 出让
03328 号
宁秦国用(2013)第 秦淮区长乐路 226 号长乐
30 586.82 2048.11.19 出让
02029 号 花园 07-08 幢一层及负一层
宁秦国用(2013)第 秦淮区长乐路 226 号长乐
31 213.80 2048.11.19 出让
02031 号 花园 01 幢 1 号-9
宁秦国用(2013)第 秦淮区长乐路 226 号长乐
32 139.50 2048.11.19 出让
02032 号 花园 01 幢 1 号-11
秦淮区长乐路 226 号长乐
宁秦国用(2013)第
33 花园 01 幢 1 号-4,1 号-7, 512.40 2048.11.19 出让
02030 号
1 号-8
1-1-331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宁下国用(2013)第
34 下关区热河路 8 号 652.62 2040.12.21 出让
02389 号
宁下国用(2013)第
35 下关区热河路 8 号 732.53 2040.12.21 出让
02390 号
宁白国用(2013)第 白下区中山南路 101 号 23
36 41.87 2061.08.12 出让
02552 号 层
宁高国用(2013)第 淳溪镇北岭路 98 号 5 幢 3
37 53.20 2072.08.27 出让
00313 号 单元 601 室
银国用(2013)第 07964 兴庆区高尔夫家园 7 号楼 2
38 43.73 2053.12.10 出让
号 单元 602 室
石国用(2014)第 1861 大武口区游艺西街北、青山
39 52.44 2074.05.19 出让
号 北路西
石国用(2014)第 1862 大武口区游艺西街北、青山
40 52.44 2074.05.19 出让
号 北路西
宁六国用(2015)第 六合区大厂周洼新村 27 幢
41 11.93 -- 出让
04447 号 503 室
宁六国用(2015)第 六合区大厂周洼新村 27 幢
42 11.93 -- 出让
04446 号 504 室
宁鼓国用(2013)第 鼓楼区四条巷 25 号 2 幢 103
43 29.93 2064.10.27 出让
03798 号 室
宁鼓国用(2013)第 鼓楼区四条巷 25 号 2 幢 201
44 30.49 2064.10.27 出让
03796 号 室
宁鼓国用(2013)第
45 鼓楼区南阴阳营 1 号 208 室 14.98 2079.02.15 出让
03800 号
沪房地杨字(2013)第
46 许昌路 899 号 3.20 -- 出让
013582 号
沪房地长字(2013)第
47 荣华西道 58 弄 13 号 551.00 2062.02.28 出让
010717 号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洛溪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48 新城裕景花园西区 1 街 113 182.30 2063.12.10 出让
0210239246 号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洛溪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49 新城裕景花园西区 1 街 115 182.30 2063.12.10 出让
0210239245 号

101 房地证 2013 字第 渝中区华一路 15 号 B 幢
50 7,198.90 2043.04.22 出让
02996 号 11-4#
101 房地证 2013 字第 渝中区华一路 15 号 B 栋
51 7,198.90 2043.08.22 出让
02991 号 11-7#
沪房地长字(2013)第
52 哈密路 1680 号 35 幢 433.40 2062.10.29 出让
010706 号
苏(2017)连云港市不 海州区国安商城 2 号楼 1 单
53 28.90 2067.09.22 出让
动产权第 0046303 号 元 601 室
苏(2017)连云港市不 海州区国安商城 2 号楼 1 单
54 28.90 2067.09.22 出让
动产权第 0046440 号 元 602 室
苏(2017)连云港市不 海州区国安商城 2 号楼 2 单
55 28.90 2067.09.22 出让
动产权第 0046437 号 元 601 室
注 1:第 8 项土地使用权中,南车站路 69 弄 1 号 2 层的取得方式为转让;
注 2:第 50 项、第 51 项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权面积为共有使用权面积;
注 3:除第 53~55 项土地使用权人为南京证券连云港通灌南路证券营业部外,其余土地使用
1-1-332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权人均为南京证券。
2、商标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的 10 项注册商标情况如下:
序 类
商标 注册号 有效期限 核定使用商品
号 别
金融信息;资本投资;基金投资;
2012.02.14 金融服务;金融分析;金融咨询;
1 8836178 36
-2022.02.13 证券和公债经纪;期货经纪;证券
交易行情;有价证券的发行
金融信息;资本投资;基金投资;
2012.03.28 金融服务;金融分析;金融咨询;
2 8836187 36
-2022.03.27 证券和公债经纪;期货经纪;证券
交易行情;有价证券的发行
2012.03.14
3 9082520 35 寻找赞助
-2022.03.13

保险;银行;资本投资;金融服务;
2012.02.07 金融分析;有价证券的发行;金融
4 9082521 36
-2022.02.06 赞助;证券和公债经纪;不动产管
理;担保
无线电广播;电报通讯;电讯信息;
光纤通讯;电讯设备出租;卫星传
2012.01.28
5 9082522 38 送;电子公告牌服务(通讯服务);
-2022.01.27
远程会议服务;提供数据库接入服
务;语音邮件服务
2012.08.28
6 9140172 35 寻找赞助
-2022.08.27

保险;银行;资本投资;金融服务;
2014.06.28 金融分析;发行有价证券;金融赞
7 12005247 36
-2024.06.27 助;证券和公债经纪;不动产管理;
担保
资本投资;基金投资;金融管理;
2016.06.07 证券交易行情;金融服务;股票和
8 16730016 36
-2026.06.06 债券经纪;期货经纪;股票经纪服
务;经纪;金融咨询
资本投资;基金投资;金融管理;
2016.06.07 证券交易行情;金融服务;股票和
9 16730123 36
-2026.06.06 债券经纪;期货经纪;股票经纪服
务;经纪;金融咨询
2016.10.28
10 16729981 36 资本投资;金融服务
-2026.10.27
3、域名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 12 项域名情况如下:
1-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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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域名 注册人 到期日期
1 njzq.cn 2019.03.17
2 njzq.com.cn 2026.01.21
南京证券
3 南京证券.mobi 2026.06.29
4 南京证券.com 2027.01.07
5 nzfco.com 2020.11.06
6 nzfco.com.cn 南证期货 2020.11.06
7 nzfco.cn 2020.11.06
8 jushict.com 2018.05.10
9 jushict.cn 巨石创投 2018.06.11
10 jushict.com.cn 2018.06.11
11 china-nxee.com 2020.06.30
宁夏股交中心
12 ninlt.com 2020.10.13
4、软件使用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软件使用权价值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价值
软件 8,650.46 5,618.00 3,032.46
软件许可相对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本次发行中
介机构及其负责人、签字人员、发行人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关联关系,不存在纠纷争议,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5、交易席位费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上交所拥有 43 个 A 股交易席位,2 个 B
股交易席位;在深交所拥有 18 个 A 股交易席位,2 个 B 股交易席位。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南证期货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拥有 5 个交易席位,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拥有 5 个交易席位,在郑州商品交易所拥
有 5 个交易席位,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拥有 6 个交易席位。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交易席位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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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价值
交易席位费 431.21 431.21 -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披露真实、完整,且均在有效期内。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所需知识产权。发行人及
其控股子公司相关知识产权均已办理相关注册、登记手续,合法有效,不存在权
属瑕疵和纠纷,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或纠纷情形。
六、公司持有的业务许可文件
本公司所处的证券行业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
日,公司及分支机构所从事的业务均已获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书或资格
证书。
(一)公司及子公司的设立及业务经营
1、公司的设立及业务经营
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同意成立南京市证券公司的批复》(银复[1990]356号)
批准,南京市证券公司于1990年11月23日设立。
经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南京市证券公司增资改制的批复》(银办函
[1996]391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京市证券公司增资改制的批复》(证监
机字[1998]45号)批准,南京市证券公司于1999年8月3日改制为南京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2]1217号)批准,南证有限于2012年9月29日整体变更为南京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南证期货的设立及业务经营
1995年3月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湖北省金龙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批复》
(证监期审字[1995]28号),认定金龙期货符合期货经纪公司的标准,同意其申
请工商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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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995年5月19日,南证期货前身金龙期货注册成立。
3、巨石创投的设立及业务经营
2012年2月28日,江苏证监局出具《关于对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直接
投资业务的无异议函》(苏证监函[2012]82号),对南京证券出资20,000万元设立
全资子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无异议。
2012年5月25日,巨石创投注册成立。
4、宁夏股交中心的设立及业务经营
2015年5月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出具《关于做好宁夏股权交
易场所筹建工作的函》(宁金融函字[2015]80号),同意南京证券作为主要发起人,
牵头组建宁夏股权交易场所(具体名称另行确定);由南京证券尽快组成筹备组,
确定股东及股份构成,制定公司章程,完成筹备及设立申请工作,确保2015年上
半年正式运营。
2015年6月1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宁夏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宁证函[2015]92号),同意宁
夏股交中心开业运营。
2015年6月23日,宁夏股交中心注册成立。
(二)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1、本公司持有中国证监会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
许可证》。
序号 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 经营范围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1 南京证券 91320100134881536B
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
2、本公司下属 15 家分公司均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
可证》。
序号 (分)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 经营范围
管理本公司在西北地区的证券营业部;证券
1 宁夏分公司 91640000684233314A 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
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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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管理华南地区的证券营业部;经营华南地区
2 深圳分公司 91440300691197964U
的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限承揽)
经营江苏省连云港、徐州、宿迁、扬州以及
3 连云港分公司 91320700596936976B
山东省的证券承销与保荐
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
4 上海分公司 9131000059640948XG 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限承
揽);证券资产管理(限承揽)
经营公司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
5 北京分公司 91110101080543004G
省、内蒙古自治区的证券承销与保荐
证券承销与保荐(仅限项目承揽、项目信息
6 重庆分公司 915001030801643381
传递与推荐、客户关系维护等辅助工作)
管理云南、贵州、湖南的证券营业部;经营
7 云南分公司 915300000776468469
公司在云南、贵州的证券承销与保荐
8 苏州分公司 91320594079881671B 证券承销与保荐
9 无锡分公司 91320200079889614K 经营公司在无锡、泰州市的证券承销与保荐
10 常州分公司 9132040007987376X3 证券承销与保荐
11 镇江分公司 9132110007827719X8 经营公司在镇江市的证券承销与保荐
12 盐城分公司 913209130782789266 证券承销与保荐
13 南通分公司 9132060007824892XU 证券承销与保荐
14 南京分公司 91320100MA1MFCL23C 证券承销与保荐
证券承销与保荐(限承揽);与证券交易、
15 江西分公司 91360100MA35GPG04H 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资产管
理(限承揽)
3、本公司下属 86 家证券营业部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
许可证》。
序号 营业部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 经营范围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1 南京大钟亭证券营业部 913201007681611278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2 南京常府街证券营业部 91320100X090019669
荐;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
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3 南京长乐路证券营业部 91320100745382947W
荐;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
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4 南京中山南路证券营业部 9132010074536567X9
荐;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
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5 南京中山北路证券营业部 91320100733157929A
荐;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
融产品
1-1-337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6 南京云南北路证券营业部 913201007388995696
荐;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
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7 南京龙蟠路证券营业部 91320100X08968817K
荐;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
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8 南京热河路证券营业部 91320100738899657L
荐;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
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9 南京新华路证券营业部 91320100834984691F
荐;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
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10 南京软件大道证券营业部 91320100580487555A
荐;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
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南京高淳淳溪镇宝塔路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11 91320118690417152L
券营业部 荐;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
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12 镇江中山东路证券营业部 913211007168654483
荐;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
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13 扬中江洲南路证券营业部 91321182692129779B
荐;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
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14 金坛东环二路证券营业部 91320413555861760R
荐;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
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15 无锡五爱北路证券营业部 91320200667607126J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16 江阴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 913202817539441538
荐;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
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17 常熟吉祥商城证券营业部 91320581720551134P
荐;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
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18 张家港步行街证券营业部 91320582743110745J
荐;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
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吴江松陵镇笠泽路证券营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19 91320509681101121B
业部 荐;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
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20 靖江骥江路证券营业部 913212825558751773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荐;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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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21 南通姚港路证券营业部 91320600750536074U
荐(限承揽);证券资产管理(限承揽);融
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连云港通灌南路证券营业
22 91320700838989908Q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连云港墟沟中华西路证券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23 91320700695482543A
营业部 荐;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
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连云港赣榆黄海路证券营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24
业部 荐;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
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25 徐州解放北路证券营业部 913203005703929824
荐;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
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盐城建湖县人民路证券营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26
业部 荐;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
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北京东三环南路证券营业
27 911101056631274083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28 上海南车站路证券营业部 913101018322040302
荐;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
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29 上海番禺路证券营业部 91310104832658200K
荐(限承揽);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
销;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荐(仅限项目承揽、项目信息传递与推荐、
30 上海西藏南路证券营业部 91310101662426705Q
客户关系维护等辅助工作);融资融券;证
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
绍;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代
销;融资融券;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
31 杭州新塘路证券营业部 91330100662314826L
有关的财务顾问;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
与保荐(仅限于项目承揽)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32 宁波锦寓路证券营业部 91330212695050484J
荐;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
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证券
33 南昌洪城路证券营业部 91360100566284524T
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34 福州华林路证券营业部 913501006603898597 荐业务项目的推介和承揽;融资融券;证券
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
务;代销金融产品
1-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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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证
35 广州体育西路证券营业部 914401016618169206
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
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36 深圳深南中路证券营业部 91440300661048853R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证
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证
37 深圳科园路证券营业部 91440300661007787D
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
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代
销;融资融券;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
38 南宁竹溪大道证券营业部 91450103695478536M 有关的财务顾问;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
与保荐(项目承揽、项目信息传递与推荐、
客户关系维护等辅助工作)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39 昆明人民西路证券营业部 9153000079724866XY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证
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40 重庆较场口证券营业部 91500103660894660M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证
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41 重庆义学路证券营业部 91500112552006048E 荐(仅限项目承揽、项目信息传递与推荐、
客户关系维护等辅助工作);融资融券;证
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荐;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
42 银川民族北街证券营业部 916400007882434452
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荐。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
43 银川文化东街证券营业部 916400007882434377
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荐;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
44 银川湖滨东街证券营业部 9164000078824347XF
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荐;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
45 银川新华东街证券营业部 91640000788243496A
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荐;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
46 银川凤凰北街证券营业部 91640000788243525M
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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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荐。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
47 银川怀远西路证券营业部 91640000788240252Q 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以
上经营范围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48 银川正源南街证券营业部 91640000694302504T
荐;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
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荐。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
49 银川燕鸽湖证券营业部 91640000684230973R 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以
上经营范围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荐;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
50 吴忠迎宾大街证券营业部 91640300788241730K 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需
经审批和许可的,凭审批手续和许可证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荐;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
51 中卫证券营业部 91640500694318186F 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有
效期至 2017 年 4 月 3 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荐;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
52 固原证券营业部 91640400694318282K
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荐;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
53 石嘴山大武口证券营业部 91640200788241546N
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石嘴山富强西路证券营业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54 91640200788241538U
部 荐;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
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镇江句容宝塔路证券营业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55
部 荐;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
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56 盱眙淮河北路证券营业部 913208300586107179
荐;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
融产品
石嘴山平罗团结西路证券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投资活动
57
营业部 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
1-1-341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
金融产品。(以上项目按照许可证核准范围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镇江丹阳水关路证券营业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58 9132118107824390XJ
部 荐;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
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南京溧水康利广场证券营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59 91320117075879793D
业部 荐;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
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60 南京新亭路证券营业部 91320115075893835A
荐;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
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61 南京尧佳路证券营业部 91320113075886424G
荐;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
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62 南京柳洲南路证券营业部 91320111075891813R
荐;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
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63 宜兴教育西路证券营业部 913202820782964707
荐;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
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
64 临沂通达路证券营业部 91371302081761564T 问;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
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
间介绍业务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65 宿迁洪泽湖路证券营业部 91321302078266458C
荐;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
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上海浦东新区下南路证券
66 91310115078147811E 荐(限承揽);证券资产管理(限承揽);融
营业部
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
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与证券
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
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证券 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67
营业部 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为
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
服务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绍兴新昌人民西路证券营
68 9133062407971315X6 荐;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
业部
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
销金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69 九江九龙街证券营业部 91360403079026245G
荐;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
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
1-1-342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销金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宁德福鼎天湖路证券营业 荐业务项目的推介和承揽;证券资产管理业
70 91350982079752212K
部 务项目的推介和承揽;融资融券;证券投资
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代销
金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71 北京南大街证券营业部 911101160805456678 荐;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
销金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榆林定边献忠路证券营业
72 91610825081714506W 荐(限承揽);证券资产管理(限承揽);融

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
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荐(仅限项目承揽、项目信息传递与推荐、
客户关系维护等辅助工作);证券资产管理
73 重庆松牌路证券营业部 91500112080174122T
(仅限项目承揽、项目信息传递与推荐、客
户关系维护等辅助工作);融资融券;证券
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
务;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代
销;融资融券;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
有关的财务顾问;代销金融产品;证券资产
74 长沙湘府西路证券营业部 91430100081364120H 管理(仅限项目承揽、项目信息传递与推荐、
客户关系维护等辅助工作);证券承销与保
荐(仅限项目承揽、项目信息传递与推荐、
客户关系维护等辅助工作)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荐业务的项目承揽、项目信息传递与推荐、
75 楚雄永安路证券营业部 91532300080449317C 客户关系维护等辅助工作;证券资产管理业
务的项目承揽、项目信息传递与推荐、客户
关系维护等辅助工作;融资融券;证券投资
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丽江香格里大道证券营业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76
部 荐;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
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91320913MA1MFG6G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资产管
77 盐城解放南路证券营业部
3C 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
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91320594MA1MFERD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资产管理
78 苏州时代广场证券营业部
7Q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91320411MA1MFELE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资产管
79 常州太湖东路证券营业部
71 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
融产品
1-1-343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南通中南世纪城证券营业 91320600MA1MFCA1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80
部 5J 荐(限承揽);证券资产管理(限承揽);证
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91320481MA1MQLLX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81 溧阳罗湾路证券营业部
1B 荐;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
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91610131MA6TYQ5G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82 西安高新二路证券营业部
39 荐;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
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91320281MA1MR4X4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83 江阴澄杨路证券营业部
X5 荐;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
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吴忠同心利民街证券营业 91640324MA75XRMK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84
部 13 荐;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
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91320105MA1NHUY9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85 南京江东中路证券营业部
46 荐;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
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91420103MA4KT8NX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
86 武汉新华路证券营业部
9X 荐;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
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4、子公司南证期货持有中国证监会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颁发的《经营证券
期货业务许可证》。
序号 公司/营业部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 经营范围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
1 南证期货 91320000100021917U
资咨询
5、子公司南证期货 9 家营业部均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
序号 公司/营业部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 经营范围
1 南证期货汉口营业部 91420000780908916E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
2 南证期货南昌营业部 91360100769786049L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
3 南证期货北海营业部 914505025522772948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
4 南证期货扬州营业部 913200005525339564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
5 南证期货无锡营业部 91320000567845303J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
6 南证期货常州营业部 91320000589953479E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
7 南证期货苏州营业部 9132000005868787XA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
8 南证期货长沙营业部 91430100MA4L11NWX2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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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9 南证期货连云港营业部 91320706MA1QFMJ64N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
(三)其他重要业务资质
1、南京证券
(1)中国证监会于 2002 年 3 月 12 日出具“证监信息字[2002]3 号”《关于
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十五家证券公司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的批复》,核准
南证有限开展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
(2)中国证监会于 2003 年 4 月 17 日出具“编号 03-Z06”《中华人民共和
国经营股票承销业务资格证书》,核准南证有限开展经营股票承销的业务资格。
(3)中国人民银行于 2003 年 10 月 23 日出具“银复[2003]116 号”《中国
人民银行关于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 8 家证券公司成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市场成员的批复》,同意南证有限从事同业拆借业务。
(4)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 2003 年 12 月 25 日出具“中汇交发[2003]369
号”《关于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交易系统的通知》,
同意南证有限参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组织的信用拆借交易。
(5)中国证监会于 2003 年 12 月 30 日出具“证监机构字[2003]270 号”《关
于批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批复》,批准南证有限从
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资格。
(6)中国证监会于 2004 年 8 月 2 日出具“证监基金字[2004]116 号”《关
于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批复》,核准南证
有限开办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
(7)上交所于 2004 年 12 月 3 日出具《关于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符合国
债买断式回购交易参与标准的回函》,同意南证有限参与上交所国债买断式回购
业务。
(8)上交所于 2005 年 7 月 29 日出具《关于同意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
展“上证基金通”业务的函》,核准南证有限“上证基金通”业务资格。
(9)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6 年 2 月 28 日出具“中国结算
函字[2006]11 号”《关于同意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结算参与人的批复》,同意南证有限成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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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司结算参与人。
(10)上交所于 2007 年 8 月 22 日出具“上证会字[2007]52 号”《关于确认
我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商资格的函》,确认南证有限符合上交所固
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商资格。
(11)证券业协会于 2007 年 11 月 27 日出具“中证协函[2007]417 号”《关
于授予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函》,授予南证有限从事代办股份
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
(12)证券业协会于 2007 年 11 月 27 日出具“中证协函[2007]418 号”《关
于授予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函》,授予南证有限报价转让
业务资格。
(1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8 年 2 月 1 日出具“中国结算
函字[2008]14 号”《关于同意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甲类结算参与人的批复》,同意南证有限成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甲类结算参与人。
(14)中国人民银行于 2008 年 3 月 6 日出具“银发[2008]71 号”《中国人
民银行关于浙商银行等 17 家金融机构从事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的通知》,同意
南证有限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资格。
(15)中国证监会于 2008 年 4 月 11 日出具“证监许可[2008]526 号”《关
于核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的批复》,核准
南证有限为湖北省金龙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南证期货前身)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
资格。
(16)上交所于 2008 年 6 月 6 日出具证号为“A00025”《大宗交易系统合
格投资者资格证书》,授予南证有限上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合格投资者资格。
(17)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 2008 年 9 月 12 日出具“中市协发
[2008]48 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通知书》,接受南证有限为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
(18)江苏证监局于 2009 年 11 月 9 日出具“苏证监机构字[2009]470 号”
《证券经纪人制度现场核查意见书》,对南证有限实施证券经纪人制度无异议。
(19)江苏证监局于 2010 年 3 月 22 日出具“苏证监函[2010]70 号”《关于
对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无异议函》,对南证有限为南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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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货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无异议。
(20)江苏证监局于 2010 年 4 月 19 日出具“苏证监函[2010]120 号”《关
于对南京证券继续经营外汇业务无异议的函》,对南证有限持续经营外汇业务无
异议。
(21)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 2011 年 3 月 7 日出具“中市协备[2011]65
号”《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交易商备案通知书》,接受南证有限关于信用风险缓释
工具交易商的备案。
(22)江苏证监局于 2011 年 5 月 3 日出具“苏证监函[2011]176 号”《关于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备案材料的确认函》,同意南证有限开
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23)江苏证监局于 2011 年 6 月 1 日出具“苏证监函[2011]218 号”《关于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下单客户多银行服务的无异议
函》,对南证有限开展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下单客户多银行服务无异议。
(24)江苏证监局于 2011 年 9 月 9 日出具“苏证监函[2011]391 号”《关于
南京证券自营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备案函》,对南证有限自营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的备案材料无异议。
(25)江苏证监局于 2012 年 2 月 28 日出具“苏证监函[2012]82 号”《关于
对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的无异议函》,对南证有限出资 2 亿
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无异议。
(26)中国证监会于 2012 年 5 月 3 日出具“证监许可[2012]614 号”《关于
核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批复》,核准南证有限变更业务
范围,增加融资融券业务。
(27)证券业协会于 2012 年 6 月 11 日出具“中证协函[2012]382 号”《关
于反馈证券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实施方案专业评价结果的函》,
通过了南证有限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实施方案。
(28)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于 2012 年 9 月 12 日出具“苏保
监复[2012]712 号”《关于核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的批
复》,核准南证有限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核准的险种为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
险、人寿保险、企业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
(29)江苏证监局于 2012 年 9 月 25 日出具“苏证监函[2012]428 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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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于南京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备案函》,对南证有限资产管理业
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无异议。
(30)深交所于 2012 年 10 月 26 日出具会员编号为“000053”《深圳证券
交易所会员资格证书》,授予南京证券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
(31)江苏证监局于 2012 年 11 月 1 日出具“苏证监函[2012]488 号”《关
于对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更换证券业务外汇经营许可证无异议的函》,对南京
证券更换《证券业务外汇经营许可证》无异议。
(32)上交所于 2012 年 11 月 6 日出具会员编号“0010”《上海证券交易所
会员资格证书》,授予南京证券上交所会员资格。
(33)国家外汇管理局于 2012 年 12 月 10 日颁发“汇资字第 SC201227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业务外汇经营许可证》,准许南京证券按照批准的范围经
营外汇业务。
(34)江苏证监局于 2013 年 1 月 31 日出具“苏证监函[2013]30 号”《关于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业务参与利率互换交易的无异议函》,对南京证券自
营业务参与利率互换交易无异议。
(35)深交所于 2013 年 2 月 2 日出具“深证会[2013]21 号”《关于约定购
回式证券交易权限开通的通知》,同意南京证券开通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
(36)江苏证监局于 2013 年 2 月 5 日出具“苏证监机构字[2013]56 号”《关
于核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的批复》,核准南京证
券业务范围增加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37)上交所于 2013 年 2 月 28 日出具“上证会字[2013]25 号”《关于确认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的通知》,确认南京证券的约定
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初期业务规模为 10 亿元。
(38)股转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21 日出具“股转系统函[2013]76 号”《主办
券商业务备案函》,同意南京证券作为主办券商在股转系统从事推荐业务和经纪
业务。
(39)证金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6 日出具“中证金函[2013]129 号”《关于
申请参与转融通业务的复函》,同意南京证券作为转融通业务借入人参与转融资
业务。
(40)上交所于 2013 年 7 月 25 日出具“上证会字[2013]119 号”《关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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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认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权限的通知》,确认南京证券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权限,初期业务规模为 30 亿元。
(41)深交所于 2013 年 7 月 25 日出具“深证会[2013]64 号”《关于股票质
押式回购交易权限开通的通知》,同意南京证券开通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权限。
(4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29 日出具《代理证券
质押登记业务资格确认函》,同意南京证券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资格。
(43)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 2013 年 10 月 11 日出具“中市协备
[2013]1283 号”《债券回购交易主协议备案通知书》,接受南京证券签署的《中
国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交易主协议(2013 年版)》备案。
(4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 2013 年 10 月 22 日出具“中市协备
[2013]1310 号”《承销团协议(2013 年版)备案通知书》,接受南京证券签署
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协议文本(2013 年版)》
备案。
(45)证券业协会于 2014 年 2 月 21 日出具证书号码为“0052”《中国证券
业协会会员证》,确认南京证券证券业协会会员资格。
(46)证金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17 日出具“中证金函[2014]149 号”《关于
参与转融券业务试点的通知》,同意南京证券参与转融券业务。
(47)深交所于 2014 年 6 月 20 日出具“深证会[2014]59 号”《关于扩大转
融通证券出借交易业务试点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授予南京证券向深交所申请
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权限的资格。
(48)股转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2 日出具“股转系统函[2014]778 号”《主办
券商业务备案函》,同意南京证券作为做市商在股转系统从事做市业务。
(49)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5 年 10 月 21 日颁发机构编码为
“32000013488153600”《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核准南京证券的保险兼
业代理业务资格,代理险种:商业机动车辆保险、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企业财
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传统寿险、新型寿险(分红型)、新型寿险(万能型)
新型寿险(投资连结型)、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有效期至 2018 年 9 年 12
日。
(50)上交所于 2014 年 7 月 30 日出具“上证函[2014]395 号”《关于确认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权限的通知》,确认南京证券的转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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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通证券出借交易权限。
(51)证券业协会于 2014 年 10 月 14 日出具“中证协函[2014]634 号”《关
于同意开展柜台市场试点的函》,同意南京证券开展柜台市场试点。
(52)上交所于 2014 年 10 月 14 日出具“上证函[2014]660 号”《关于同意
开通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的通知》,同意开通南京证券 A
股交易单元的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
(53)证券业协会于 2014 年 12 月 26 日出具“中证协函[2014]809 号”《关
于同意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的函》,同意南京证券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
(5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16 日出具“中国结算
函字[2015]47 号”《关于期权结算业务资格有关事宜的复函》,同意南京证券期
权结算业务资格申请。
(55)上交所于 2015 年 1 月 20 日出具“上证函[2015]110 号”《关于南京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的通知》,同意南京
证券成为上交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并开通股票期权经纪、自营业务交易权限。
(56)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出具证书编号“16151033”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审查确认南京证券具备从事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备案条件,有效期至 2018 年 4 月 19 日。
(57)深交所于 2015 年 5 月 21 日出具“深证函[2015]220 号”《关于同意
南京证券开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融资业务试点的函》,同意南京证券开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融资业务试点。
(58)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9 日出具“证
保函[2015]324 号”《关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的
无异议函》,对南京证券开展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无异议。
(59)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 日出具“中债字
[2016]17 号”《关于公布 2016 年企业债券直接投资人名单的通知》,公布南京
证券为企业债券直接投资人。
(60)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出具《关于开通南京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尝试做市业务权限的通知》,开通南京证券尝试
做市业务。
(61)深交所于 2016 年 11 月 4 日出具“深证会[2016]330 号”《关于同意
1-1-350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开通财达证券等会员单位深港通下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的通知》,同意开通南京
证券相关交易单元的深港通下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
2、南证期货
(1)中国证监会于 1995 年 3 月 3 日出具“证监期审字[1995]21-31 号”《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武汉太平洋等 11 家期货公司的批复》,核准湖北省
金龙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南证期货前身)的经营范围。
(2)中国证监会于 2007 年 10 月 23 日出具“证监期货字[2007]222 号”《关
于核准湖北省金龙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的批复》,核准湖北
省金龙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南证期货前身)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
(3)中国证监会于 2007 年 12 月 20 日出具“证监期货字[2007]354 号”《关
于核准湖北省金龙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金融期货交易结算业务资格的批复》,核准
湖北省金龙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南证期货前身)从事金融期货交易结算业务资格。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于 2008 年 1 月 4 日出具“中金所会准字[2007]061
号”《会员资格批准通知书》,批准湖北省金龙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南证期货前
身)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结算会员资格申请。
(5)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于 2008 年 1 月 4 日出具“会员号 139”《交易结
算会员证书》,接收湖北省金龙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南证期货前身)为中国金融
期货交易所交易结算会员。
(6)上海期货交易所于 2008 年 12 月 1 日出具编号“0330812010381”《上
海期货交易所会员证书》,接收南证期货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
(7)大连商品交易所于 2008 年 12 月 19 日出具“会员号 0178”《大连商
品交易所会员证书》,批准南证期货获得大连商品交易所会员资格。
(8)郑州商品交易所于 2009 年 3 月 25 日出具编号“0081”《郑州商品交
易所会员证书》,接收南证期货为郑州商品交易所会员。
(9)中国证监会于 2011 年 11 月 7 日出具“证监许可[2011]1775 号”《关
于核准南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批复》,核准南证期货期
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10)证券业协会于 2013 年 4 月 16 日出具证书号码为“0546”的《中国证
券业协会会员证》,接收南证期货为证券业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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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国期货业协会于 2015 年 1 月 14 日出具“中期协备字[2015]6 号”
《关于南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予以登记的通知》,对南证期货的资
产管理业务予以登记。
(12)中国期货业协会于 2015 年 5 月出具“No.G01126”《中国期货业协
会会员证书》,核准南证期货的会员资格,会员类型为普通会员。
( 13 ) 上 海 国 际 能 源 交 易 中 心 于 2017 年 6 月 5 日 出 具 “ No :
0982017060580381”《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证书》,接收南证期货为上海
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
3、巨石创投
(1)证券业协会于 2013 年 1 月 24 日出具证书号码为“0428”的《中国证
券业协会会员证》,接收巨石创投为证券业协会会员。
(2)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 2013 年 7 月 5 日通过了南京证券直投子公
司巨石创投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产品备案管理系统的报备。
(3)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出具证书编号为
“00011645”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证书》,接收巨石创投为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有效期至 2019 年 10 月 26 日。
(4)证券业协会于 2017 年 4 月 7 日公示第一批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
司名单,巨石创投成为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
(5)证券业协会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公示第一批证券公司及其私募投资基
金子公司等规范平台名单,巨石创投可以据此办理有关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产
品备案。
4、巨石西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通过了南京证券直投业务下属
机构巨石西部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产品备案管理系统的报备。
5、巨石金川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通过了南京证券直投业务下属
机构巨石金川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产品备案管理系统的报备。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获得的主要业务资质
许可均处于有效期,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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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按照相关资质许可开展业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股交中心存在对外提供短期融资借款情况
外,公司及其他控股子公司符合相关资质许可的条件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资质许
可开展业务,不存在超出资质许可范围开展业务或存在出租、出借、借用相关资
质许可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资质许可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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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公司独立性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
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经营证券业务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与国资集团、紫
金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资产有效分离。
2、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的总裁、副总裁、总工程师、财务总监、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董事
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建立了独立
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地做出财务决策。发行人在银行单独开立
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号的情况。
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缴纳义务,不存在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纳税的情况。
4、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证券法》等规定,设立了以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基础的公司治理结构,聘任了总裁、副总裁、总工程
师、财务总监、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已建
立适应自身发展需要和市场规范要求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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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各管理机构在人员、办公场所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均完全独立,不存在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合署办公的情况。
5、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独立自主地开展证券经营业务,各项业务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和独立的
经营场所。公司的业务独立于国资集团、紫金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国资
集团、紫金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无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有关公司独立性的上述情况真实、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
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资产管理;证
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子公司南证期货的经营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
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本公司子公司宁夏股交中心的经营范围为:为企业办理股权集中登记托管,
提供确权、非交易过户、挂失、查询、分红派息和股权质押登记服务;为企业股
权、债权、资产支持证券和其他权益类产品及金融产品的挂牌、交易、鉴证、过
户、结算及咨询和信息发布等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为企业和投资人提供相关
培训、财务顾问、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服务;其他经监管部门核准的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子公司巨石创投的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的财务顾问服务;
设立直投基金,进行股权投资;将闲置资金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的国债、投资级
公司债、货币市场基金、央行票据等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证券,以及证券投
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者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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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石创投子公司巨石西部的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投资与股权
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投资基金、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资管理及
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巨石创投子公司巨石金川的经营范围为: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
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控股股东紫金集团的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管理;
财务咨询、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国资集团的经营范围为:授权资产的营运与监管、资本运
营、资产委托经营、产权经营、项目评估分析、风险投资、实业投资、项目开发、
物业管理、不良资产处置、债权清收、财务顾问及其他按法律规定可以从事的和
市政府委托的相关经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紫金集团及国资集团均为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以国有资产资本运营为主
业,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与本公司主营业务存在明显差别。本公司与紫金
集团和国资集团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的同业竞争状况
公司控股股东紫金集团、实际控制人国资集团控制的主要企业的经营范围与
发行人存在部分重合,具体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对外投资、并购、重组;资产管理;组建、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
资基金;资产收购、管理、处置;科技孵化器投资及运营;财务、
1 紫金资管
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资金信托;2、动产信托;3、不动产信托;4、有价证券信托;
5、其它财产或财产权信托;6、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
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7、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
2 紫金信托 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8、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
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9、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业务;10、
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11、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
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12、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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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从事同业拆借;1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的其他业务。(外资比例低于 25%)(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股权托管中 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托管;资产管理;信息咨询及相关服务。(依法
3
心有限责任公司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现代农业实业投资与建设;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及相关技术服务、
咨询;农业科研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中介、农业科技企业孵化服
务;农业休闲旅游产品的设计、开发;农业园观光服务;仓储服
南京新农科创投 务;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花卉苗
4
资有限责任公司 木种植;农产品初加工;初级农产品、保健食品、日用品销售;
食品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紫金创投基 创业投资;基金管理;资产管理;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或个人
5 金管理有限责任 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财务顾问。(依法须经
公司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紫金科技创 创业投资业务;企业管理咨询;资产管理;财务顾问;投资咨询。
6
业投资有限公司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市信息化投 信息化项目投资;建设工程管理及咨询服务;资产管理;股权投
7
资控股有限公司 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市紫金科技 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创业投资、提供融资性担保、开
8 小额贷款有限公 展金融机构业务代理以及经过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
司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青源壹号创 创业投资、投资咨询、合同能源管理及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9
业投资有限公司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市高新技术 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投资及项目管理;提供与上述经营项目相关
10 风险投资股份有 的投资咨询、技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限公司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高科新创投 实业投资、创业投资、证券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依法须经批
11
资有限公司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紫金资管主要从事金融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国有资本投资管理等业务。紫
金资管作为政府的投资主体,投资领域涉及城市重大基础设施、能源、高新技术、
科技园区、金融证券、交通等。紫金资管未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紫
金资管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紫金信托主要从事信托业务。根据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要
求,证券公司和信托公司分属不同的监管部门监管。紫金信托未从事与发行人相
同或相似的业务。紫金信托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南京股权托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系南证有限和南京产权交易中心经南京市
发改委、南京市国资委批准于 2007 年 7 月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 200 万元,
双方各占 50%,主要从事南京地区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托管业务,目前为紫金集团
的全资子公司。南京证券子公司宁夏股交中心成立于 2015 年 6 月,是经宁夏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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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主要从事宁夏地区企业挂牌服
务、股权管理服务等。虽然南京证券曾经为南京股权托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发起
人,但 2009 年即不再持有其股权,不影响发行人以及宁夏股交中心的独立性;
南京股权托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资产、人员、业务和技术、采购销售渠道、客
户、供应商等方面与发行人以及宁夏股交中心相互独立,与宁夏股交中心在服务
区域、服务定位、监管机构等亦不同,与发行人及宁夏股交中心不存在同业竞争。
南京新农科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现代农业产
业投资和农业专业服务平台建设,未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本公司
不存在同业竞争。
南京紫金创投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受托基金管理及运营业务,具
体负责管理并运营其母公司南京紫金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旗下的省市引导基
金、南京紫金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南京市科技创业发展基金等。虽然其与本公司
子公司巨石西部、巨石金川存在业务相似,但其侧重于政府引导类基金,区别于
发行人所从事的市场化运营的投资基金,在监管上也区别于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
公司下设的基金管理机构,因此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南京紫金创投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和技术方面与发行人独立,在采
购销售渠道、客户、供应商等方面不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
股权投资方面,下表所列企业与本公司业务存在相似之处。
公司名称 主要定位或投资领域
南京紫金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直接投资、引导基金合作、天使项目投资。
信息产业链战略性股权投资;城市信息化项目投资;信
南京市信息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息化相关载体建设及运营;资产运营管理。
南京市紫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
从事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创业投资。

南京青源壹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主要投资领域为需要节能的高耗能企业。
南京市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股份有
重点投资科技创新型项目。
限公司
以财务投资为主,核心业务定位于重点投资成才期、具
南京高科新创投资有限公司
有发展潜力的企业。
虽然上表所列企业与本公司业务在股权投资方面存在相似之处,但股权投资
作为企业资本运作的惯常方式具有普遍性,尤其是上表企业与本公司具有不同的
业务定位、投资领域或投资对象,监管上也区别于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下设
的基金管理机构。因此,上述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上表企业在历史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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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资产、人员、业务和技术方面与发行人独立,在采购销售渠道、客户、供应
商等方面不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
综上,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国资集团、紫金集团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就避免与
发行人发生同业竞争的事宜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含本公司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企业,下同)目前不存在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所规定的与发行人(含发行人直接、间接控制的公
司、企业,下同)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
二、本公司未来不会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或境
外自行或与他人合资、合作、联营、投资、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所规定的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针对发行人下属
投资公司的拟投资项目,本公司保证将不与其竞争该等投资机会。
三、本公司未来不会向与发行人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
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营销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机密。
四、本公司不会利用对发行人控制关系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充分尊重和保证发行人的独立经营和自主决策。
本承诺将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不再控制发行人或者发行人从证券交易所退市为
止。在承诺有效期内,如果本公司违反本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及
时向发行人足额赔偿相应损失。”
三、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及中国证监会、
上交所的规定,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主要关联方包括:
1、本公司控股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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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紫金集团和实际控制人国资集团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
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部分。
2、本公司的子公司、合营及联营企业
本公司的子公司、合营及联营企业均为公司关联方。其中,本公司的子公司、
直接合营及联营企业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六、公司的控股和直接参股企业情况”部分。
3、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新工集团 208,014,970 8.41
2 凤凰置业 200,207,344 8.09
3 南京交投 174,726,409 7.06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
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部
分。
4、国资集团和紫金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
国资集团和紫金集团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均为公司关联方。其中,
国资集团和紫金集团控制的一级子公司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
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
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一级企业情况”部分。
5、其他关联方
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包括:
(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其
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
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上述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由其
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
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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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资集团、紫金集团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接或者间接
控制的,或由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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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交易
说明:公司与独立董事兼任独立董事的其他单位之间发生的交易,未披露为
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
关联方在公司下属营业部开设证券投资账户,公司向其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
务,收取交易手续费及佣金、支付资金存放利息。
①代理买卖证券余额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国资集团 0.45 9.99 46.60
紫金集团 21.03 0.07 0.05
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5.79 1.84 5.44
南京新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0.02 46.27 20.26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0.08 0.08 343.69
南京国资资产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0.00 0.00 0.00
南京金谷创客空间中心 0.00 0.00 0.00
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 38.83 31.61 25.43
南京市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0.95 167.81 157.41
南京市市民卡有限公司 0.00 0.00 0.00
南京新农科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0.07 0.07 0.07
紫金资管 0.13 0.00 0.00
南京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0.06 0.06 0.06
南京白宫大酒店 0.03 0.03 0.03
南京农垦 0.01 0.01 35.65
新工集团 0.04 0.04 114.64
富安达基金[注 1] 928.97 30.05 24,46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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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南京长发 0.56 61.07 156.44
南京中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0.06 0.06 0.06
关联自然人 46.68 64.79 390.90
合计 1,063.76 413.83 25,764.71
占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比例 0.15% 0.04% 1.80%
注 1:该余额系由富安达基金设立并作为管理人的资产管理计划形成。
②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紫金集团 1.81 - 0.26
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64 0.40 15.26
南京市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4.00 4.84
南京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 - 0.77
南京商业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 - 0.00
南京白宫大酒店 - - 0.00
紫金资管 - - 12.12
南京国资资产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 - 0.18
南京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0.01
南京农垦 - - 10.61
新工集团 - 0.06 0.05
富安达基金[注 1] 99.07 104.46 156.16
南京长发 0.01 1.16 4.89
关联自然人 7.26 10.02 24.22
合计 111.78 120.08 229.35
占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及佣金比例 0.18% 0.15% 0.11%
注 1:该交易系由富安达基金设立并作为管理人的资产管理计划形成。
A.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定价受客户类型、资金量、交易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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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品种等因素所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定价均参照行业标准进行协商确
定。
品种 定价情况
网上开户统一定价为 0.3‰,分支机构开展业务时根据客户资金
股票、基金
权限进行申请调整
债券 债券现券标准佣金 0.2‰
债券回购 回购按标准佣金收取
B.公允性分析
报告期内,按股基、债券回购分别对关联方、非关联方的交易数据分析,具
体情况如下:
2015 年:
单位:万元
关联方
项目 非关联方
个人 机构 合计
客户数(个) 31 14 45 442,108
股基成交额 48,437.20 478,799.95 527,237.15 331,031,175.34
股基交易佣金 24.13 187.17 211.29 206,408.72
股基佣金率 0.0498% 0.0391% 0.0401% 0.0624%
债券回购成交额 7,945.25 1,765,120.00 1,773,065.25 35,856,523.25
债券回购交易佣金 0.09 17.97 18.06 464.43
债券回购佣金率 0.0011% 0.0010% 0.0010% 0.0013%
2016 年:
单位:万元
关联方
项目 非关联方
个人 机构 合计
客户数(个) 23 5 28 341,805
股基成交额 23,425.32 162,046.67 185,471.99 163,687,257.15
股基交易佣金 9.99 68.83 78.81 82,76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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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基佣金率 0.0426% 0.0425% 0.0425% 0.0506%
债券回购成交额 2,555.90 4,087,201.90 4,089,757.80 38,760,357.80
债券回购交易佣金 0.04 41.24 41.27 465.10
债券回购佣金率 0.0014% 0.0010% 0.0010% 0.0012%
2017 年:
单位:万元
关联方
项目 非关联方
个人 机构 合计
客户数(个) 4 22 26 320,086
股基成交额 17,608.50 114,756.43 132,364.93 131,271,566.14
股基交易佣金 7.21 100.06 107.26 64,602.00
股基佣金率 0.0409% 0.0872% 0.0810% 0.0492%
债券回购成交额 8,055.91 366,532.19 374,588.10 53,030,427.00
债券回购交易佣金 0.05 4.47 4.52 728.49
债券回购佣金率 0.0006% 0.0012% 0.0012% 0.0014%
注 1:2017 年,公司代理关联方债券交易成交额为 0.24 万元,按标准佣金率收取手续费;
注 2:2017 年,公司代理关联方机构客户股基佣金率有所提高,主要原因系代理关联方机构
客户股基交易中产品结构发生改变,部分低佣金率产品 2017 年到期终止后交易规模及佣金
占比减少,导致关联方机构客户整体股基佣金率较上年有所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收取代理买卖股基、债券回购的手续费及佣金与第
三方相比具有以下特点:关联交易规模占比极低,关联交易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
收入金额占比不具有重要性;关联交易平均佣金率与非关联方相比,不存在明显
差异。
③代理买卖证券存款利息支出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国资集团 0.04 0.23 0.40
紫金集团 1.74 0.69 1.73
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7 0.09 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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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南京新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0.06 0.16 0.06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0.00 0.38 1.19
南京国资资产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 - 0.01
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 0.12 0.10 0.07
南京市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0.20 7.54 1.48
南京新农科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0.00 0.00 0.00
紫金资管 0.13 0.06 0.35
南京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0.00 0.01 0.05
南京商业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 - 0.00
南京白宫大酒店 0.00 0.00 0.00
南京农垦 0.01 0.01 0.09
新工集团 0.00 0.11 0.19
富安达基金[注 1] 6.55 19.19 62.55
南京长发 0.07 0.78 0.75
南京中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0.00 0.00 0.00
关联自然人 0.24 0.56 0.70
合计 10.53 29.91 70.26
占代理买卖证券利息支出比例 0.35% 0.74% 1.22%
注 1:该交易系由富安达基金设立并作为管理人的资产管理计划形成。
报告期内,公司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关联方证券账户资金存放利
息,与第三方采用的利率一致,该关联交易具有公允性。
综上所述,公司为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定价具有公允性。
(2)向关联方支付三方存管费
关联方南京银行系公司三方存管合作银行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向其支付的三
方存管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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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 14.93 13.05 17.73
占三方存管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比例 0.96% 0.71% 0.59%
①定价依据
公司与南京银行执行的三方存管费率主要基于存管通道、存管资金余额等因
素制定。
②公允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向非关联可比存管银行的支付存管费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管银行名称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4% 0.14% 0.14%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9% 0.09% 0.09%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0% 0.10% 0.10%
南京银行 0.10% 0.10% 0.10%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支付三方存管费与第三方执行的存管费水平无明显
差异,该关联交易具有公允性。
(3)向关联方出租证券交易席位
发行人向关联方富安达基金出租证券交易席位,并按交易金额收取席位佣金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富安达基金 61.55 799.45 363.16
占席位租赁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比
12.18% 84.94% 18.03%

注:2017 年,公司向关联方富安达基金收取的席位佣金有所减少,主要原因系富安达基
金管理的产品在公司交易席位上交易规模的大幅减少所致。
①定价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富安达基金收取交易席位佣金参照市场标准,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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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富安达基金签署的《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佣金率收取情况分别为:
A.股票类的席位佣金=买(卖)成交金额×1‰-买(卖)经手费、证管费-证券
结算风险基金;B.债券现货和债券回购不计交易佣金,交易产生的经手费和证管
费由富安达基金缴纳;C.权证类的席位佣金=买(卖)成交金额×1‰-买(卖)
经手费、证管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结算费用。
②公允性分析
公司与富安达基金上述席位租赁佣金的约定与公司向第三方出租证券交易
席位的收费标准无重大差异,席位租赁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定价具有公允性。
(4)代销关联方管理的金融产品
公司受关联方委托代理销售其金融产品,收取的代销金融产品手续费及佣金
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南京银行 103.74 14.80 -
富安达基金 451.79 536.31 40.72
合计 555.53 551.11 40.72
占代销金融产品手续费及佣金
35.76% 42.34% 17.62%
收入比例
①定价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为关联方提供代销金融产品的定价情况具体如下:
关联方 产品类型 代销手续费标准
代销公募基金手续费收入主要包括认购费、申购费、赎回
费分成、客户维护费及销售服务费客户维护费等,收费具
体标准:认购费为 1,000 元/笔~1.2%,申购费为 1,000 元/
公募基金
富安达基金 笔~1.5%,赎回费分成比例为 40%,赎回费为 0~1.5%;
客户维护费以代销基金每日保有量为基数,年费率为
0.03%~0.35%;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0.4%。
资产管理计划 按资产管理计划初始净值采用一次性 1%或年费率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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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收取销售服务费。
按代销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金额收取年费率 0.3%的代销
南京银行 银行理财产品
手续费
②公允性分析
公司与关联方上述代销费用的约定与公司为第三方代销金融产品的收费标
准无重大差异,代销金融产品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定价具有公允性。
(5)向关联方提供投资银行业务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提供投资银行服务收取的承销、保荐及财务顾问
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南京银行 341.98 2,679.51 2,920.00
新工集团 - - 50.00
富安达基金[注] 132.67 138.80 42.73
南京国资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849.06 -
紫金信托 789.59 - -
合计 1,264.24 3,667.37 3,012.73
占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
14.26% 14.15% 22.36%
入比例
注:该交易系由富安达基金及其子公司富安达资管形成。
1)定价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收取的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参照市场标
准,并根据项目执行的工作量、实际募集规模、市场行情、项目竞争情况以及客
户议价能力等多因素确定。
2)公允性分析
针对公司为南京银行、南京国资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投资银行服务进行
公允性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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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为南京银行提供投资银行服务
A.承销与保荐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为南京银行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2016 年非公开发
行优先股、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等提供投资银行服务,均采取联合保荐或承销形式,
将公司与联席保荐/承销机构保荐及承销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联席保荐/承销
投资银行业务服务 南京证券 合计
机构
一、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承销保荐费 2,920.00 4,380.00 7,300.00
承销金额 320,000.00 480,000.00 800,000.00
承销保荐费率 0.9125% 0.9125% 0.9125%
二、2016 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首
期)
承销保荐费 1,014.30 1,190.70 2,205.00
承销金额 245,000.00 245,000.00 490,000.00
承销保荐费率 0.414% 0.486% 0.45%
三、2016 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二
期)
承销保荐费 1,075.00 1,075.00 2,150.00
承销金额 250,000.00 250,000.00 500,000.00
承销保荐费率 0.43% 0.43% 0.43%
四、2016 年第一期二级资本债券
主承销费 150.00 1,350.00 1,500.00
承销佣金 348.00 652.00 1,000.00
承销费合计 498.00 2,002.00 2,500.00
承销金额 348,000.00 652,000.00 1,000,000.00
承销费率 0.143% 0.307% 0.25%
注:受“营改增”政策影响,上述保荐、承销费合同金额为含增值税金额。
公司为南京银行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2016 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提
供的投资银行服务定价水平与联席保荐机构相同或相近,不存在明显差异,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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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具有公允性。
根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二级资本债券承销协议》,发行承销
费用包括主承销费用和销售佣金,其中主承销费制定的依据系基于各主承销商权
利义务所约定,公司享有 10%的比例;销售佣金按各主承销商实际承销规模进行
分配,公司收取的承销佣金率均为 0.10%(销售佣金/承销金额),与其他第三
方承销商执行同一收费标准。公司为南京银行发行二级资本债券提供投资银行服
务收费标准与其他牵头主承销商及 2 家联席主承销商无实质差异,该关联交易具
有公允性。
B.财务顾问服务
根据公司与南京银行签署的《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4 年
-2016 年度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顾问协议》,公司向南京银行承销盐城
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承销顾问服务,并按
总承销费(扣除 0.10%的销售佣金)的 25%收取承销顾问费。公司与南京银行定
价标准与同类型交易水平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公允性。
②为南京国资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投资银行服务
2016 年,公司为南京国资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提供投资银行服务,
选取与公司主承销的可比客户发行同类债券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债券名称 债券发行人 承销费 承销额 承销费率
关联方:
16 宁置业 南京国资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900.00 150,000.00 0.60%
非关联方:
16 海动迁 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 900.00 100,000.00 0.90%
16 连房政 连云港房政置业有限公司 720.00 90,000.00 0.80%
注:受“营改增”政策影响,上述承销费为含增值税金额。
公司收取的南京国资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承销费率低于其他可比
债券,主要系项目承揽阶段议价及竞争情况、实际尽职调查及承销工作投入情况
等差异造成,基于市场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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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为紫金信托提供投资银行服务
公司向紫金信托融银 111 号单一资金信托产品、紫金信托睿金 130 号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提供咨询服务,收取咨询服务费年费率为 0.20%~0.50%,与紫金信托
同类型第三方产品收取的咨询费标准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公允性。
3)报告期内向关联方提供投资银行服务内容、相关交易合理性及持续性
①投资银行服务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的投资银行服务主要包括:提供承销、保荐及
财务顾问相关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服务内容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保荐服务 - - 2,920.00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承销保荐服务 - 2,028.45 -
南京银行
二级资本债券承销服务 - 469.81 -
定向债务工具承销顾问服务 341.98 181.25 -
提供集团重组、收购兼并、产权架构方
新工集团 - - 50.00
面的财务顾问服务
向关联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提供财
富安达基金 132.67 138.80 42.73
务顾问服务
南京国资投资置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服务 - 849.06 -
业有限公司
向关联方管理的信托产品提供咨询顾
紫金信托 789.59 - -
问服务
合计 1,264.24 3,667.37 3,012.73
②交易合理性及持续性
公司作为南京市本土证券公司,多年来深耕投资银行领域,向关联方提供的
投资银行服务均系基于正常经营活动,具有合理性、公允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的投资银行服务主要系承销与保荐、财务顾问
服务,与向第三方提供的服务相比不具有特殊性。关联交易的发生主要取决于关
联方对相关服务实际需求、公司对客户开发及维护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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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与关联方进行债券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债券自营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关联方名称
买入全价 买入净价 卖出全价 卖出净价
南京银行 6,707.51 6,694.74 30,191.79 29,460.26
合计 6,707.51 6,694.74 30,191.79 29,460.26
(续)
2016 年
关联方名称
买入全价 买入净价 卖出全价 卖出净价
南京银行 37,931.38 37,119.45 48,136.94 47,638.51
紫金信托 2,081.00 2,020.00 14,074.46 13,937.45
合计 40,012.38 39,139.45 62,211.40 61,575.97
(续)
2015 年
关联方名称
买入全价 买入净价 卖出全价 卖出净价
南京银行 91,237.51 90,499.56 102,100.79 100,464.91
紫金信托 - - 7,024.14 6,870.65
合计 91,237.51 90,499.56 109,124.93 107,335.56
1)定价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债券自营交易系银行间债券买卖交易,双
方基于市场行情以协商的价格交易。
2)公允性分析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债券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交易收益率及与其他同类
交易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债券交易为银行间市场现券交易,根据是否
当日买入并卖出将交易分类为撮合类现券交易和非撮合类现券交易。撮合类现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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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收益率和非撮合类现券交易的年化交易收益率与其他同类交易对比的具体
情况如下:
①撮合类现券交易
撮合交易是指公司从上家机构买入债券,当日再卖给下家机构,以获取投资
收益,撮合交易卖出收益率情况受当日市场行情及该债券供给需求波动影响。
A.2015 年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收益 同类交
债券交易内容 买入/卖出 交易金额 同类交易收益率
名称 率 易占比
银行间债券现
南京银行 卖出 5,612.25 0.041801% 0.03% 0.001881%-0.029401%
券交易
银行间债券现
南京银行 卖出 3,104.14 0.00% 0.02% 0.00%-0.048617%
券交易
银行间债券现
南京银行 卖出 10,300.68 0.00% 0.06% 0.002027%-0.039158%
券交易
银行间债券现
南京银行 卖出 10,300.68 0.00% 0.06% 0.002027%-0.039158%
券交易
银行间债券现
南京银行 卖出 10,099.81 0.003069% 0.05% 0.002015%-0.020012%
券交易
银行间债券现
南京银行 卖出 6,299.03 0.004096% 0.03% 0.002015%-0.020012%
券交易
银行间债券现
南京银行 卖出 5,388.09 0.003805% 0.03% 0.002015%-0.020012%
券交易
银行间债券现
南京银行 卖出 9,999.45 0.00% 0.05% 0.001029%-0.009407%
券交易
银行间债券现
南京银行 卖出 9,998.91 0.00% 0.05% 0.001029%-0.009407%
券交易
银行间债券现
南京银行 卖出 9,999.45 0.00% 0.05% 0.001029%-0.009407%
券交易
银行间债券现
南京银行 卖出 9,998.91 0.00% 0.05% 0.001029%-0.009407%
券交易
银行间债券现
南京银行 卖出 9,999.39 0.00% 0.05% 0.001964%-0.005581%
券交易
银行间债券现
南京银行 买入 10,099.81 0.004888% 0.05% 0.003349%-0.005078%
券交易
银行间债券现
紫金信托 卖出 4,025.18 0.00% 0.02% 0.001395%-0.037127%
券交易
紫金信托 银行间债券现 卖出 2,998.96 0.002301% 0.02% 0.00%-0.036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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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
银行间债券现
南京银行 买入 10,056.62 0.002486% 0.05% 0.00%-0.082681%
券交易
银行间债券现
南京银行 买入 10,056.62 0.002486% 0.05% 0.00%-0.082681%
券交易
B.2016 年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 同类交
债券交易内容 买入/卖出 交易金额 交易收益率 同类交易收益率
称 易占比
银行间债券现券
南京银行 卖出 9,733.10 0.221385% 0.02% 0.00%-0.214143%
交易
银行间债券现券
南京银行 卖出 5,810.45 0.090540% 0.01% 0.00%-0.214143%
交易
银行间债券现券
南京银行 卖出 5,066.02 0.004047% 0.01% 0.00%-0.107983%
交易
银行间债券现券
南京银行 卖出 3,197.02 0.004786% 0.01% 0.00%-0.894110%
交易
银行间债券现券
南京银行 卖出 2,106.84 0.001329% 0.01% 0.00%-0.029014%
交易
银行间债券现券
紫金信托 买入 2,081.00 0.002883% 0.00% 0.00%-1.015016%
交易
银行间债券现券
紫金信托 卖出 2,083.09 0.002880% 0.00% 0.00%-0.106098%
交易
银行间债券现券
南京银行 卖出 5,069.70 0.004241% 0.01% 0.00%-0.018511%
交易
银行间债券现券
南京银行 卖出 1,086.34 0.008930% 0.00% 0.00%-0.018334%
交易
银行间债券现券
南京银行 买入 3,042.54 0.004437% 0.01% 0.00%-0.136345%
交易
银行间债券现券
紫金信托 卖出 11,991.37 0.001001% 0.03% 0.00%-0.003702%
交易
银行间债券现券
南京银行 卖出 3,102.90 0.003868% 0.01% 0.00%-0.011369%
交易
银行间债券现券
南京银行 卖出 2,973.62 0.004036% 0.01% 0.00%-0.030366%
交易
银行间债券现券
南京银行 买入 14,869.02 0.000000% 0.04% 0.00%-0.040653%
交易
C.2017 年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 债券交易内容 买入/卖出 交易金额 交易收益率 同类交 同类交易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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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称 易占比
银行间债券现券
南京银行 买入 2,711.23 0.003320% 0.02% 0.00%-0.023590%
交易
银行间债券现券
南京银行 卖出 10,129.74 0.102774% 0.06% 0.00%-0.105430%
交易
银行间债券现券 0.001451%-0.005
南京银行 买入 996.28 0.003045% 0.00%
交易 166%
注:同类交易收益率选取公司与第三方同一交易日撮合交易收益率。
②非撮合类现券交易
非撮合类现券交易即公司买入债券后持有一段时间后再卖出,由此获取一定
投资收益,按持有期限和买卖差价后折算出年化收益率,并选取与关联交易持有
期限类似、交易日期相近的交易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A.2015 年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 买入/ 同类交易占 交易年化 同类交易年
债券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
称 卖出 比 收益率 化收益率
南京银行 银行间债券现券交易 买入 10,291.58 0.08% 3.60% 3.47%-6.33%
南京银行 银行间债券现券交易 买入 3,068.43 0.02% 3.59% 3.47%-6.33%
南京银行 银行间债券现券交易 买入 4,226.80 0.03% 3.60% 3.47%-6.33%
南京银行 银行间债券现券交易 买入 5,217.68 0.04% 3.60% 3.47%-6.33%
南京银行 银行间债券现券交易 买入 5,261.20 0.04% 3.60% 3.47%-6.33%
南京银行 银行间债券现券交易 卖出 1,000.01 0.01% 0.23%注 -
南京银行 银行间债券现券交易 买入 10,002.69 0.08% 3.77% 1.97%-6.35%
南京银行 银行间债券现券交易 买入 29,987.04 0.23% 1.98% 1.59%-7.37%
注:该笔债券交易系公司 2015 年 1 月 20 日通过分销购入的 15 宁沪高 SCP001,于 2015 年
1 月 21 日卖予南京银行,债券卖出全价为 100.02 元,卖出净价为 99.99 元,当日中债估值
(净价)(来源于 wind 资讯)为 100.02 元,卖出净价较中债估值实际差异率为 0.03%,差
异较小。
B.2016 年
单位:万元
买入/ 同类交易占 交易年化 同类交易年
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
卖出 比 收益率 化收益率
南京银行 银行间债券现券交易 卖出 9,990.95 0.03% 3.41% 2.1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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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 银行间债券现券交易 买入 5,105.55 0.02% 5.43% 2.46%-6.59%
南京银行 银行间债券现券交易 买入 4,913.03 0.01% 5.43% 2.46%-6.59%
南京银行 银行间债券现券交易 买入 5,041.06 0.02% 5.43% 2.46%-6.59%
南京银行 银行间债券现券交易 买入 4,960.18 0.02% 5.42% 2.46%-6.59%
C.2017 年
单位:万元
买入/ 同类交易占 交易年化 同类交易年
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
卖出 比 收益率 化收益率
南京银行 银行间债券现券交易 卖出 5,116.32 0.06% 5.43% 2.46%-6.59%
南京银行 银行间债券现券交易 卖出 4,923.39 0.06% 5.43% 2.46%-6.59%
南京银行 银行间债券现券交易 卖出 5,051.70 0.06% 5.43% 2.46%-6.59%
南京银行 银行间债券现券交易 卖出 4,970.65 0.06% 5.42% 2.46%-6.59%
南京银行 银行间债券现券交易 买入 3,000.00 0.03% 0.03%注 0.01%-0.03%
注:该笔债券交易系公司 2017 年 2 月 27 日自南京银行按面值分销购入 17 盐城东方 SCP001,
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卖予第三方,卖出全价为 99.95 元,取得分销手续费收入 2.25 万元,公
司取得的综合交易收益率为 0.03%,与同类交易年化收益率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现券交易收益率或年化收益率与同类交易相
比无重大差异,具有公允性。
综上,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债券交易占公司同类交易占比较低,系在公开市
场中进行的正常交易,具有合理性。
(7)向关联方支付或收取利息收入、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收取或支付关联方其他业务利息收入、投资收益或利息支出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关联方名
交易类型
称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金额 金额 金额
易比例 易比例 易比例
资金存放业务利息
南京银行 1,251.74 6.13% 3,091.73 9.79% 2,121.21 5.97%
收入、投资收益
债券回购业务利息 - - 2.87 0.02% 1.46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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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
资金拆入业务利息
- - 3.76 0.30% 87.87 0.87%
支出
富安达基
- - - - 1,790.00 15.10%
金[注 1]
南京银行 固定收益凭证利息
- - 530.25 7.21% 1,403.75 11.84%
[注 2] 支出
关联自然
- - 1.14 0.02% 9.82 0.08%

富安达基
融资融券收益权转 - - 878.70 14.37% 6,142.13 24.67%
金[注 1]
让利息支出
南京银行 - - 3,578.78 58.52% 11,148.89 44.78%
注 1:该交易系由富安达基金子公司富安达资管及其设立并作为管理人的资产管理计划形
成;
注 2:该交易系由南京银行及其子公司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并作为管理人的资产管理
计划形成。
1)在关联方存放资金收取利息、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将部分资金存放于南京银行,主要包括:活期存款、协议存
款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
A.定价依据
公司系证券金融机构,经纪业务、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各项主营业务
均与国有大型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城商行等多家银行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公司与南京银行合作系基于正常经营需要,各类交易利率定价主要采用询价、协
商等通行机制,实际执行利率受资金水平、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所影响。
B.公允性分析
a.同业活期存款
公司存放于南京银行的资金包括客户资金和自有资金。
根据公司与南京签订的《南京银行三方存管协议》,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按存
管利率 1.62%~2.25% 7、1.62%、1.62%收取客户资金存放利息收入,与公司其他
合作的存管银行执行的客户资金存放利率及变动趋势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7
公司自 2015 年 4 季度开始与南京银行合作的三方存管利率由 2.25%调整为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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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开立的南京银行自有资金账户因使用性质不同利率存在差异,利率大小
主要受资金存放规模、存放周期所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自有资金存放南京银行
活期存款平均利率 8分别为 2.21%、1.78%、0.79%,其中 2015 年 6 月、10 月公
司分别通过发行公司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定向募集股份等方
式募集资金,公司选取南京银行作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协议约定存放利率为
1.36%、2.30%,2015 年南京银行自有资金存放平均利率大幅增加;2016 年、2017
年募集账户余额下降后,平均利率有所降低。扣除募集账户存放利息后,公司自
有资金存放南京银行活期存款平均利率 0.69%、0.63%、0.65%,变动幅度较小。
公司存放于南京银行活期存款利率与公司同期存放于非关联方同业活期存款利
率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公允性。
b.协议存款
根据公司与南京银行签署的《外汇定期存款协议》,公司将部分美元、港币
资金存放于南京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2015 年和 2016 年美元定期存款利率分别
为 3.0%和 1.93%,港币定期存款利率分别为 0.90%和 0.90%。报告期内,南京银
行对外币存款利率进行了调整,公司存放于南京银行的外币定期存款利率系南京
银行同期执行的外币存款定价标准,符合市场原则。2017 年公司未发生上述关
联交易。
c.理财产品
2015 年下半年以来,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缩减自营、融资融券等业务规模
后,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投资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其中,公司购买南京银行理财
产品主要包括南京银行对外公开发行的“日日聚金”、“月安享”、“双月盈”
等系列产品,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率与同一产品其他认购人相同,取得的理财产
品收益率与公司认购的其他非关联方理财产品收益率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
公允性。
2)债券回购支付利息
8
自有资金存放同业平均利率=自有资金存放于南京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投资收益÷自有资金存放于南京
银行日均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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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定价依据
公司与南京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债券回购交易系融资行为,债券回
购利率参照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加权平均利率为基准,通过自主询价方式产
生。
B.公允性分析
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与南京银行及第三方进行的债券回购交易对比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回购利 回购期 同类交易 同类交易
年度 交易类型 交易金额
率 限(天) 占比 回购利率
3.20%-
债券质押式回购 9,800.00 3.63% 1 0.05%
3.55%
2015
3.20%-
债券质押式回购 4,900.00 3.63% 1 0.02%
3.55%
2.10%-
债券质押式回购 2,000.00 2.65% 2 0.01%
2.80%
2016
2.45%-
债券质押式回购 20,000.00 4.70% 1 0.07%
5.00%
注:同类交易回购利率选取与关联方交易时间、回购期限相同或相近的第三方债券回购交易
进行对比。
通过对比公司与第三方的同类型债券回购交易利率,公司与南京银行进行的
债券回购交易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公司向南京银行支付的债券回购利息支出具
有公允性。
2017 年公司未发生上述关联交易。
3)其他资金拆借支付利息
①定价依据
其他资金拆借包括拆入资金、发行固定收益凭证、融资融券收益权转让等方
式向南京银行及富安达基金等关联方借入资金并支付利息,融资利率系依据市场
资金供需水平、认购对象、融资期限等条件所制定。
②公允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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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拆入资金
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通过在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向南京银行拆入短期资
金(期限一般短于 7 天)并支付相应拆借利息,实际拆借平均利率分别为 2.80%
和 2.29%,与公司向第三方银行同期拆借利率水平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公
允性。2017 年公司未发生上述关联交易。
B.发行固定收益凭证
2015 年和 2016 年,南京银行、富安达基金子公司富安达资管所管理的资产
管理计划认购公司发行的固定收益凭证,公司按发行的固定收益凭证合同约定向
其支付利息。关联方认购公司发行的固定收益凭证与非关联方认购的同期固定收
益凭证执行的利率一致,具有公允性。2017 年公司未发生上述关联交易。
C.融资融券收益权转让
融资融券收益权转让系公司以开展的融资融券业务产生的债权为收益权标
的,向资金提供方融入资金的融资行为。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向南京银行、
富安达基金子公司富安达资管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通过融资融券收益权转让融
资的平均利率分别为 6.23%、6.17%,与公司同期通过融资融券收益权转让向非
关联方支付的利率水平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公允性。2017 年公司未发生
上述关联交易。
(8)管理关联方为委托人的资产管理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因管理南京银行作为委托人的资产管理计划而向其收取的资
产管理费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南京证券-南京银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 - 4.77
南京证券-南京银行定向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26.59 50.38 0.31
南京证券-广发银行-南京银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9.98 24.89 57.07
南证稳赢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1.50 1.62 -
合计 38.07 76.89 62.15
1-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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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占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比例 0.46% 0.74% 1.12%
1)定价依据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为其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管理费率参照行业同类业务标
准,并依据实际投资标的、主动管理水平等因素协商制定。
2)公允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为上述资产管理计划收取的管理费率情况如下:
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南京证券-南京银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 - 0.03%
南京证券-南京银行定向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0.03% 0.03% 0.03%
南京证券-广发银行-南京银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0.03% 0.03% 0.03%
南证稳赢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0.08% 0.08% -
公司管理的第三方可比资产管理计划收取的管理费率如下:
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南京证券-广发银行-厦门银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0.03% 0.03% 0.03%
南京证券-宁夏银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0.03% 0.03% 0.03%
民生-南证 2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0.05% 0.05% 0.05%
南证期货-长乐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0.10% 0.10%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收取的管理费率标准与管理的第三方
委托的同类型、规模相近的资产管理计划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公允性。
3)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定向资产管理服务主要内容、相关合同条款,承担的
责任义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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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 定向资产管理计 委托资产
成立时间 投资范围 管理费
称 划名称 (万元)
投资范围:现金、银行存款、债权类资产、 管理费按每期委托资产本金或初始委托
南京证券-南京 2014.8.22 信托计划、信托收益权、存款收益权、应收 资产金额的 0.03%年费率计算,具体计算
南京银行 银行定向资产管 25,000 (2016.12.7 已 账款收益权、票据资产、信贷资产、委托贷 方法如下:管理费=委托资产本金或初始
理计划 终止) 款、福费廷资产、委托人认可的其他投资品 委托资产金额×0.03%×存续天数/365。
种;投资比例为 0-100%。
投资范围:现金、银行存款、不违反相关法
律法规的货币市场工具、符合监管要求的商
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
票)、债权类资产、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 管理费费率为 0.03%/年。管理费按日计
南京证券-南京 划、票据资产、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 算,管理人的管理费总额为委托资产管理
南京银行 银行定向 2 号资 290,000 2015.11.24 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各类债券、 期间每日管理费之和,计算方法为:
产管理计划 ABS、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票据、存款、信用 管理费总额=∑(每日委托资产本金余额
等)受(收)益权、应收债权、委托债权、 ×0.03%/365 天)。
存单质押式回购、两融资产收益权、股票质
押式回购等固定收益工具和委托人认可的其
他投资品种;投资比例为 0-100%。
投资范围:现金、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 管理费按前一日委托资产净值 0.03%年费
通知存款以及大额存单);货币市场基金; 率计提,每日计提,按季支付。计算方法
南京证券-广发
银行间市场各类债券;票据资产;信用证; 如下:
银行-南京银行
南京银行 36,823.77 2012.12.14 资产支持证券;银行理财产品、集合资产管 H=E×0.03%÷当年天数;
定向资产管理计
理计划、信托计划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以 H 为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

及中国证监会、银监会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 E 为前一日的委托资产净值
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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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投资于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 本计划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委托资产净值
2016.4.11 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厦门信托-扬州广陵 1504 的 0.08%的年费率按日计提,按季度汇总
江苏股交 南证稳赢 1 号资
2,900.00 (2017.8.22 已 号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资金为 支付。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计算公式如
中心 产管理计划
终止) 2,800 万元;投资于期货的交易保证金不超过 下: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前一日委托资
100 万。 产净值×年管理率÷365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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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定向资产管理合同中,发行人作为管理人所承担的主要义务为:
(1)办理本合同备案及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手续;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审慎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委托
资产,不得从事有损委托人利益的行为。保障委托人委托资产的安全的、完整,
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委托资产;
(3)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能力的人员进行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
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委托资产;
(4)应当为委托人建立业务台账,按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估值
方法指引》的相关规则进行会计核算,与托管人定期对账,及时准确办理委托资
产的清算交收;
(5)依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委托人提供对账单等资料,说明报告
期内委托资产的配置状况、价值变动、交易记录等情况,对账单中采用的相关数
据应以管理人与托管人的对账结果为准;
(6)发生可能影响委托人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提前或在上述重大事项发
生后 3 个工作日告知委托人;
(7)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为委托人提供委托资产运作情况的查询
服务;
(8)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委托资产与自有资产相互独立,不同的委托人的委托资产相互独
立,对所管理的不同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投资;
(9)除法律法规、本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委托资产为管理人
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未经委托人事前书面同意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委托资
产。
(10)依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接受委托人和托管人的监督;
(11)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委托资产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
(12)保存委托资产管理业务活动的全部会计资料、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
1-1-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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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合同、委托人资料、交易记录等文件、资料和数据 20 年以上;
(13)公平对待所管理的不同财产,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委托资产及其他当事
人利益的活动;
(14)本合同终止时,及时将委托资产清算后的剩余资产返还给委托人;
(15)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资产因第三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而遭受损失或可能
遭受损失的,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委托人积极进行对外追偿或采取措施;
(16)管理人应依照委托人的指示或要求,配合委托人通过行使追索权、提
起诉讼、仲裁或其他方式积极变现委托资产,委托资产无法变现的,管理人有权
将委托资产原状返还给委托人;
(17)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本合
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9)纳入合并范围内的资产管理计划向关联方支付资产管理费
单位:万元
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富安达-南证-富睿 4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 2.81
富安达-南证量化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19.46 - -
2015 年,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富安达-南证-富睿 4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向
关联方富安达基金支付管理费,管理费计算标准为:按每日存续委托资金×0.1%
计提每日管理费,于收益分配日支付。
2017 年,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富安达-南证量化 1 号资产管理计划向关联
方富安达基金支付管理费,管理费的计算标准为:按前一日委托财产净值×0.3%
计提每日管理费,每日计提,按季支付。
上述管理费计提条款与富安达基金向第三方收取管理费标准相比,不存在重
大差异,具有公允性。
(10)向关联方提供私募基金管理服务
2017 年,子公司巨石创投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分别出资 1,800 万元、9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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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发起设立南京东南巨石价值成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南
巨石”)、南京巨石高投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巨石高投”),
认缴出资比例均为 18%。根据《基金合伙协议》约定,巨石创投作为普通合伙人
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是基金的管理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在投资决策委员会
成员中委派比例为 2/5,可以对基金日常运作及决策施加重大影响。根据《资产
托管协议》、《委托管理协议》,巨石创投分别按实际出资总额收取 1.00%、1.20%
的基金管理费,2017 年度巨石创投分别向东南巨石、巨石高投收取基金管理费
14.41 万元、6.11 万元。
巨石创投收取的管理费费率系参照市场通行标准,并与其他基金合伙人协商
确定,关联交易定价不存在重大异常。
(11)认购(申购)和赎回关联方管理并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认购(申购)和赎回关联方管理并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理
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关联方名称 产品名称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期末持有份额
富安达现金通货币市场证券投
19,160.36 19,160.36 -
资基金 B
富安达健康人生灵活配置混合
- 499.90 -
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安达基金 富安达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
- 999.90 -
[注] 证券投资基金
富安达-大朴汇升定增 2 号专项
- 1,000.58 -
资产管理计划
富安达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
1,999.87 500.00 1,499.87
证券投资基金
南京银行 理财产品 167,961.00 168,091.50 22,646.50
合计 189,121.22 190,252.24 24,146.37
注:该交易系公司及子公司认购富安达基金及其子公司富安达资管管理的产品,下同。
(续)
2016 年
关联方名称 产品名称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期末持有份额
富安达基金 富安达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
- 1,057.81 -
[注] 资基金
1-1-387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富安达现金通货币市场证券投
37.83 2,093.02 -
资基金 B
富安达健康人生灵活配置混合
- - 499.90
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安达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
999.90 - 999.90
证券投资基金
富安达-大朴汇升定增 1 号专项
- 100.00 -
资产管理计划
富安达-大朴汇升定增 2 号专项
1,000.58 - 1,000.58
资产管理计划
富安达卓越三十四号专项资产
- 5,000.00 -
管理计划
南京银行 理财产品 482,507.00 510,450.00 22,777.00
合计 484,545.31 518,700.83 25,277.38
(续)
2015 年
关联方名称 产品名称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期末持有份额
富安达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1,057.81 500.00 1,057.81
基金
富安达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
- 180.00 -
证券投资基金
富安达现金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
92.24 1,356.36 2,055.19
基金 B
富安达健康人生灵活配置混合型
富安达基金 999.90 500.00 499.90
证券投资基金
富安达-大朴汇升定增 1 号专项
- - 100.00
资产管理计划
富安达-安达 6 号专项资产管理
- 150.00 -
计划
富安达卓越三十四号专项资产管
5,000.00 - 5,000.00
理计划
南京银行 理财产品 104,920.00 54,200.00 50,720.00
合计 112,069.95 56,886.36 59,432.90
1)定价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以基金公司当日公布的申购价格认购关联方管理的证券投资
基金、货币基金,以面值认购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相应份额。
2)公允性分析
公司认购的证券投资基金、货币基金申购价格系富安达基金对外公布的价
格,与第三方申购价格一致,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产品份额单位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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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1 元,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3)所购关联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的主要内容、投资对象、相关收益率与
其他同类产品比较情况及差异原因和合理性,相关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合规情况
A.购买关联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富安达基金(包括其子公司富安达资管)管理的资产管
理计划的主要内容、投资对象、相关收益率情况列明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收
产品名称 类型 持有时间 投资对象 投资成本 备注
益率
参考年化
富安达-安达 6 号专 主要投资于股权收益
融资类 2013.12-2015.1 150.00 7.21% 收益率为
项资产管理计划 权
7.2%
主要投资于定向增发
的股票以及定增类股
票、新股申购、金融
及石化行业的可转
债、股指期货、国债
逆回购、货币市场基
金、银行存款、投资
富安达-大朴汇升 于定向增发的基金管
定增 1 号专项资产 投资类 2014.6-2016.3 理公司特定客户的资 100.00 48.14%
管理计划 产管理计划、投资于
定向增发的证券公司
特定客户的资产管理
计划和投资于定向增
发的信托计划、现金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
徐州华美琦悦企业管
富安达卓越三十四 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 参考年化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 融资类 2015.12-2016.6 的新三板股票“赛特 5,000.00 3.23% 收益率为
划 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7.2%
公司”的股票收益权
主要包括参与上市公
司定增、其他权益类
富安达-大朴汇升 资产、固定收益类资
2016.5
定增 2 号专项资产 投资类 产、现金类资产,期 1,000.58 -0.09%
至 2017.12
管理计划 货等金融衍生品,金
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
案发行的金融产品。
B.同类型产品对比情况
选取与关联方管理的存续时间相近(前后 3 个月)、投资对象类似(投资对
象包含股权收益权或参与定增)的产品进行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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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产品存续期 投资对象 累计收益率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
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
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
会批准上市的股票)、一级市场新股
或增发的股票、固定收益类资产(国
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 41.50%(截至
富国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
2014.6 至今 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 2016.3.25 累计收
证券投资基金
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 益率)
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等)、衍生工具(权证、股指
期货等)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富安达-恒丰银行-锦绣 36
2015.10 至今 江西四创投资公司的股权收益权 年化收益率 7.0%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权益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现
金类资产,期货及期权等金融衍生 -0.01%(截至
汇升定增量化融创 1 号 2016.5 至今 品,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 2017.12.22 累计收
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益率)
其他投资品种。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关联方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系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取
得的收益率与同类型产品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交易具有合理性。
C.相关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
2015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
计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对公司 2015 年购买关联方资产管理
计划等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2016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的议案》,确认了公司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所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交易不真实、定价不公允及影响公司独立性
及日常经营的情形。
2017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
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的议案》。
综上,相关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是合规的。
(12)租赁关联方房产
报告期内,公司南京中山南路证券营业部场所系租用国资集团位于南京市中
山南路 311 号的房产,面积为 2,490 平方米。该房产系国资集团 2002 年增资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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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所投入,由国资集团于 2008 年 12 月用现金置换房产出资。为保证公司经营场
所长期稳定,国资集团与公司已签署《协议书》,将该房产无偿提供给公司使用,
使用期限为 20 年。该出资置换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之“(二)公司历史沿革及股本形成情
况”部分。
根据赶集网数据显示,南京市中山南路 311 号周边办公楼商用房租赁标准区
间为 1.56 元/平方米/天~3.29 元/平方米/天,估算公司租赁同等面积每年需支付
租金费用为 141.78 万元~299.01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业务及管理费、净利润比
重分别为 0.17%~0.36%、0.34%~0.73%,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13)物业及车位管理服务
根据公司与南京金融街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
太平戴维斯”)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金融城地下停车位管理服务协议》,
第一太平戴维斯为公司总部大楼(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89 号南京金融城 5 号
楼)提供物业管理及车位管理服务。物业服务费用包括服务酬金、物业服务费(人
力成本)、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服务费及其他物业服务发生的费用,2017 年
公司向第一太平戴维斯采购的物业服务费用为 597.59 万元,代收代缴的水电费、
空调能源费为 442.42 万元,车位管理服务费为 64.25 万元。
①定价依据
第一太平戴维斯为南京金融城物业服务供应商,公司与第一太平戴维斯产生
的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服务费系按市场原则制定,代收代缴的水电费、空调能
源费系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等通行收费标准。
②公允性分析
根据《物业服务合同》、《金融城地下停车位管理服务协议》的规定,公司
支付的物业服务费、车位管理服务费各项收费标准与南京金融城其他办公大楼相
一致,代收代缴的水电费、空调能源费系代收代缴性质费用,采用统一定价方式,
公司与第一太平戴维斯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14)保安服务
根据公司与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签署的《保安服务合同》,
公司部分南京地区分支机构委托其提供保安服务,报告期内保安费分别为 106.09
万元、121.66 万元和 135.5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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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定价依据
公司向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支付保安费系按照市场原则,并考虑当地保安
人员平均薪酬标准制定。
②公允性分析
根据《保安服务合同》的规定,保安费按实际服务保安人员数量以及保安月
工资计算,公司向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支付的保安费标准与非关联方相比不存
在重大差异,具有公允性。
(15)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薪酬总额 662.42 1,086.93 2,322.14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①投资北信利通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014 年 3 月,公司与南京银行共同投资北信利通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以下简称“北信利通”),公司作为投资顾问认购 3,500 万次级份额,南京银
行认购 30,000 万优先级份额。2014 年 9 月,公司和南京银行各自赎回 1,500 万
元、12,000 万信托份额。2015 年 9 月,公司和南京银行各自赎回 1,000 万、9,000
万信托份额。2016 年 10 月,公司和南京银行各自赎回 1,000.00 万、9,000.00 万
信托份额。
综合考虑所享有结构化主体的可变回报,以及所承担的敞口风险等因素,公
司将北信利通纳入 2015 年和 2016 年合并范围。2015 年和 2016 年,北信利通计
提的应付南京银行优先级利息分别为 937.36 万元和 349.42 万元。2017 年,公司
收回所认购的全部份额及其收益,不再持有或享有结构化主体权益或权利,北信
利通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②投资北京信托宝通 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016 年 11 月,公司与南京银行共同投资北京信托宝通 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以下简称“宝通 3 号”),其中公司作为投资顾问认购 1,900.00 万次级份额,
南京银行认购 17,100.00 万优先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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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虑所享有结构化主体的可变回报,以及所承担的敞口风险等因素,公
司将宝通 3 号纳入 2016 年合并范围。2016 年宝通 3 号计提的应付南京银行优先
级利息为 133.99 万元。2017 年,公司收回所认购的全部份额及其收益,不再持
有或享有结构化主体权益或权利,宝通 3 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报告期期末上述交易产生的余额参见本节之“(三)关联方资金、往来余额”
之 3、其他关联方交易往来款余额。
(2)向关联方购入办公大楼
经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
公司向关联方南京金融城购买位于南京市建邺区河西 45 号地块金融城 5 号楼和
裙楼作为办公楼。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5 号楼、裙楼(金融城
6 号楼 302(含三层、四层)室)合同价款分别为 53,089.94 万元、3,265.16 万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支付购房款 52,685.96 万元。
2014 年 9 月,根据公司与南京金融城签署的《南京金融城 5#楼“受托代建
室内精装修及机电工程”服务合同》,公司委托南京金融城负责南京金融城 5 号
楼室内精装修和机电工程,公司按照投资总额的 3%费率(监理费除外)向南京
金融城支付代建服务费,合同估算代建服务费金额为 450 万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 360 万元。
①定价依据
公司向南京金融城购买房产、委托代建服务系基于市场价格,并由双方协商
确定。
②公允性分析
A.购买房屋
公司向南京金融城购买金融城 5 号楼及 6 号楼裙楼(3-4 层)与非关联方购
买的金融城相同地块其他商务楼对比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总价 单价
购买方 办公楼位置 2
(m ) (万元) (元/ m )
南京证券 金融城 5 号楼 39,325.88 53,089.94 13,500.00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
金融城 6 号楼 64,502.40 87,078.24 13,500.00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金融城 7 号楼 35,000.00 47,250.00 13,500.00
有限公司江苏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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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营业部
江苏省信用再担保
金融城 3 号楼 45,700.00 61,695.00 13,500.00
集团有限公司
金融城 6 号楼裙楼
南京证券 1,813.98 3,265.16 18,000.00
(3~4 层)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 金融城 6 号楼裙楼
1,518.14 2,960.37 19,500.00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 层)
公司购买的金融城 5 号楼单价为 13,500 元/m2,与非关联方江苏紫金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
司购买金融城相同地块的其他商务楼单价相同。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金融城 6 号楼裙楼 102(含一层、
二层)(金融营业厅)作为其总部营业厅,具有店铺商业价值,单价为 19,500
元/m2,略高于公司购买的 6 号楼裙楼 302(含三层、四层)单价。
B.装修代建服务
根据公司与南京金融城签署的《室内精装修和机电安装工程委托代理服务合
同》,代理服务费费率为根据代理服务方式、代理服务内容累计为 3%(监理费
除外),计价基础为投资总额。公司向南京金融城支付的代建服务费与非关联方
付南京金融城的委托代建服务费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购买方 投资总额 代建服务费率 代建服务费
南京证券 15,000.00 3% 450.00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000.00 3% 540.00
公司向南京金融城支付的代建服务费率,与非关联方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的费率相同。
综上,公司与非关联方向金融城购买办公楼及支付代建服务费执行的标准相
同或相近,关联交易具有公允性。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向关联方购买办公大楼并委托
代建服务等关联交易系基于正常经营所需,定价合理、公允。发行人向关联方南
京金融城购买房产等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内外部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发行人已制定并实施了减少关联交易的有效措施,内部控制健全并被有效执
行。
(3)向关联方购买及租赁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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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
向关联方南京金融城购买不超过 400 个车位。根据公司与南京金融城签订的《南
京金融城地下停车位转让协议》,公司向南京金融城购买 120 个地下停车位,转
让价款为 2,512.20 万元;根据公司与《南京金融城地下停车位租赁协议》,公司
向南京金融城租赁 258 个地下停车位,2017 年地下停车位租赁费为 93.91 万元。
①定价依据
公司向南京金融城购买及租赁地下停车位系参照周边市场通行价格,并由双
方协商确定。
②公允性分析
根据《南京金融城地下停车位转让协议》、《南京金融城地下停车位租赁协
议》的规定,公司支付的停车位转让价款、车位租赁收费标准与南京金融城其他
非关联办公大楼相一致,公司与南京金融城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4)关联担保事项
2016 年 8 月,公司与国资集团签订《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担保协议》,由国资集团为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
债券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依法支付的
费用。保证期间为债券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债券规模 18 亿以上的担
保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2016 年 11 月 24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50 号),核准公司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额总值不超过 36 亿元的公司债券。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公开发行面值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因已发
行公司债券额度未达到前述担保协议约定的支付担保费用条件,公司未向国资集
团支付担保费用。
(5)向关联方购买及出售资产管理计划受益权
2016 年 12 月,公司与南京银行签订《资产管理计划受益权转让协议》。公
司将持有的“第一创业证券股票质押 40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全部受益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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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利和义务以 37,197.03 万元价格转让给关联方南京银行,转让时委托资产
总额 37,000 万元,公司转让取得收益 197.03 万元。
①交易背景
2016 年末债券市场波动较大,非银机构融资难度有所增加,公司考虑到年
末流动性管理需要,上述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公司自营持仓中占用资金较多,且
无法在市场上进行质押融资,公司经与南京银行友好协商,将该资产管理计划转
让至南京银行。
②交易公允性
上述转让价格系按转让日该资产管理计划净值制定,超出委托资产部分系该
资产管理计划已计提的应收客户股票质押利息,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第一创业证券股票质押 40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成立日期 2015 年 11 月 30 日
投资对象 股票质押式回购
委托资产总额 37,000.00
付息日至处置日前已计提应收利息 203.69
付息日至处置日期间管理费、托管费 6.66
处置日前资产管理计划净值 37,197.03
2017 年 2 月,公司与南京银行签订《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转让协议》,公
司以 37,620.26 万元价格受让南京银行持有的“第一创业证券股票质押 40 号定向
资产管理计划”的全部收益权及其他权利和义务。
①交易背景
2017 年 2 月,南京银行公开出售上述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考虑到债券市场
波动相对平稳,市场流动性有所缓解,以及该资产管理计划收益率较高,久期较短,
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业绩较好且质押标的股为全流通,公司评估其市场风险和信
用风险均可控,经公司决策通过后,向南京银行购入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②交易公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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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价格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第一创业证券股票质押 40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成立日期 2015 年 11 月 30 日
投资对象 股票质押式回购
委托资产总额 37,000.00
付息日至购买日前已计提应收利息 641.23
付息日至购买日期间管理费、托管费 20.97
购买日前资产管理计划净值 37,620.26
公司转让价格与所持有资产管理计划净值一致,关联交易具有公允性。
(6)对南证期货、富安达基金的增资事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南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对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增资的议案》。
1)紫金集团对南证期货增资
2017 年 12 月 28 日,南证期货增资相关方签署了增资协议书,约定紫金集
团以 6,200 万元认缴南证期货 3,222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具体增资相关事宜请参
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
“(二)公司历史沿革及股本形成情况”部分。
2018 年 2 月 2 日,江苏证监局作出《关于核准南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变更
股权的批复》(苏证监许可字[2018]3 号),核准南证期货本次增资。
2018 年 2 月 27 日,南证期货已收到紫金集团缴纳的 6,200 万元全部增资款,
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3,222 万元,其余 2,978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后续增资事宜正在办理过程中。
2)公司对富安达基金增资
2017 年 11 月 25 日,富安达基金作出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富
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 2017 年 12 月 6 日签订的《富安
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富安达基金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合
计人民币 5.3 亿元,增资所涉资金分两期到位,2017 年 12 月 8 日前到位 2.25 亿
元,2018 年 6 月 8 日前到位 3.0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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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向富安达基金支付第一期增资款 1.1025 亿
元。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或相关关联方
正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原则定价,定价合理、公允。
立信会计师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确认和计量,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或相关关联方正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依
据市场原则定价,定价合理、公允。
(三)关联方资金、往来余额
1、资金存款余额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业务性质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南京银行 资金存放 18,879.17 13,179.82 41,887.12
占公司银行存款余
3.03% 1.49% 3.58%
额比例
2、关联方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负债类金融工具余额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业务性质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南京银行[注 1] 认购固定收益凭 - - 30,000.00

关联自然人 - - 110.00
富安达基金
融资融券收益权 - - 30,000.00
[注 2]
转让
南京银行 - - 220,000.00
注 1:该余额系由南京银行及其子公司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并作为管理人的资产管理
计划形成;
注 2:该余额系由富安达基金子公司富安达资管及其设立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形成。
3、其他关联方交易往来款余额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款项性质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南京金融城 在建工程‐办公大楼款 - 52,685.96 52,685.96
其他负债‐应付办公大楼款 3,637.28 3,669.14 4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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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关联方名称 款项性质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其他负债‐应付车位款 2,489.34 - -
其他负债‐代建服务费 84.91 - -
第一太平戴维
其他负债‐物业服务费等 50.87 - -

南京银行 其他负债‐三方存管费 0.43 0.75 -
应收款项‐应收咨询顾问费 2.66 - -
紫金信托
其他负债‐预收咨询顾问费 94.35 - -
富安达基金 应付款项‐产品管理费 7.47 - -
南京银行 - 17,234.10 9,142.40
其他负债‐应付纳入合并范
紫金集团[注] 围特殊目的主体其他收益人 957.43 924.93 1,283.54

国资集团[注] 1,936.20 1,870.47 2,595.68
注:该余额系紫金集团、国资集团认购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神州 4 号”份额形
成。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经营所需,符合正常的商业条件和一
般的商业惯例,关联交易的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格或与非关联第三方交易价格执
行,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经常性关联交易实现的收入或损益占公司同期营
业收入或利润总额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五)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1、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和程序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为公司的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提供
担保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 20%,且不得在股票承销过程中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或向以买卖股票为目的的客户贷款提供担保。公司下列对外担保,须经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一)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二)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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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
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
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一)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会
议需要关联股东到会进行说明的,关联股东有责任和义务到会如实作出说明。
(二)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和不参与投票表决的事项,由会议主持人在会议开
始时宣布。”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
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应当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或报告有关交易信息。
......”
“第一百二十九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
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
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
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2、根据《公司章程(草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本公司关
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和程序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四十六条 公司不得为公司的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须遵守有
关证券公司、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公司下列对外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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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
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
会审批。”
“第四十七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
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交易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八十四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
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
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一)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会
议需要关联股东到会进行说明的,关联股东有责任和义务到会如实作出说明。
(二)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和不参与投票表决的事项,由会议主持人在会
议开始时宣布。”
“第一百二十九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
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应当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或报告有关交易信息。
董事会有权审批、决定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10%
以上但不超过 50%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等交易事项。公司进行
上述交易事项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按照交易类别在连续十二个月内
累计计算。
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的 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由独立董事认可
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但本章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重大关联交易
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第一百三十九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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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
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
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3、根据《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和程序的相关规
定如下:
“第二十五条 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或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
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按本办法第二十六条应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十六条 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由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向股东大会提交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
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重大
关联交易。公司拟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提供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的证券服务机构对交易标的出具的审计或者评估报告。对于第六章所述与日
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二)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七条 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其他关联交易由公司总裁办公会决
定。总裁办公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存在关联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
“第三十二条 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六条所述的重
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由过半数的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
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三十三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同时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形成
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报告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出具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三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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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
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
应当将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下列关联股东应当回避
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
4、根据《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本公
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和程序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二十五条 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或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
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按本办法第二十六条应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十六条 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由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向股东大会提交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
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重大
关联交易。公司拟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提供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的证券服务机构对交易标的出具的审计或者评估报告。对于第六章所述与日
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二)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七条 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其他关联交易由公司总裁办公会决
定。总裁办公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存在关联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
“第三十二条 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六条所述的重
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由过半数的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
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三十三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同时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形成
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报告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出具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三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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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
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
应当将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程序情况及独立董事的评价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确认了公司报告期内所
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不存在交易不真实、定价不公允及影响公司独立性及日常经营的情
形。
2017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
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7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关
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 2017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评价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独
立董事认为,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允,关联交易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
之情形。
(七)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规范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紫金集团、
实际控制人国资集团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新工集团、凤凰置业、
南京交投已分别出具《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紫金集团承诺
“一、本公司及控制附属企业(包括本公司目前或将来有直接或间接控制权
的任何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及该等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的任何
下属企业或单位)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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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手续,保证不通过交易、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
保和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侵占发行人资金、资产,或者利用控制权操纵、指使发
行人或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方式从事损害发行人及其他
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本承诺将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不再控制发行人或者发行人从证券交易
所退市为止。在承诺有效期内,如果本公司违反本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
公司将及时向发行人足额赔偿相应损失。
三、本公司保证本承诺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由于承诺不实给发行人及其
他利益相关者造成的相关损失。”
2、公司实际控制人国资集团承诺
“一、本公司及控制附属企业(包括本公司目前或将来有直接或间接控制权
的任何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及该等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的任何
下属企业或单位)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
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手续,保证不通过交易、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
保和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侵占发行人资金、资产,或者利用控制权操纵、指使发
行人或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方式从事损害发行人及其他
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本承诺将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不再控制发行人或者发行人从证券交易
所退市为止。在承诺有效期内,如果本公司违反本承诺给发行人及其他利益相关
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以现金方式及时向发行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进行足额赔
偿。
三、本公司保证本承诺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由于承诺不实给发行人及其
他利益相关者造成的相关损失。”
3、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
“一、本公司及控制附属企业(包括本公司目前或将来有直接或间接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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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任何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及该等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的任何
下属企业或单位)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
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手续,保证不通过交易、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
保和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侵占发行人资金、资产,或者利用控制权操纵、指使发
行人或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方式从事损害发行人及其他
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本承诺将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不再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或者发行
人从证券交易所退市为止。在承诺有效期内,如果本公司违反本承诺给发行人造
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及时向发行人足额赔偿相应损失。
三、本公司保证本承诺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由于承诺不实给发行人及其
他利益相关者造成的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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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简要情况
(一)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1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的
人数应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目前公司董事会由 15 名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 5 名,均具有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董事会设
董事长 1 名,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超过 6 年。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 15 名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任职资格批复
序号 姓名 职务 本届任期 提名单位
文件
证监机构字
[2003]188号、
1 步国旬 董事长 2016.5-2019.5 董事会
苏证监函
[2013]201号
证监机构字
2 王海涛 副董事长 2016.5-2019.5 董事会
[2007]104号
苏证监机构字
3 李剑锋 董事 2016.5-2019.5 董事会
[2013]464号
苏证监机构字
4 陈 峥 董事 2016.5-2019.5 董事会
[2007]165号
苏证监机构字
5 肖 玲 董事 2016.5-2019.5 董事会
[2014]294号
苏证监许可字
6 毕 胜 董事 2017.5-2019.5 董事会
[2017]20号
苏证监机构字
7 代士健 董事 2016.5-2019.5 董事会
[2015]39号
苏证监机构字
8 李小林 董事 2016.5-2019.5 董事会
[2013]508号
苏证监机构字
9 孙 隽 董事 2016.5-2019.5 董事会
[2013]509号
苏证监机构字
10 吴 斐 董事 2016.5-2019.5 董事会
[2016]89号
苏证监机构字
11 李心丹 独立董事 2016.5-2019.5 董事会
[2012]414号
1-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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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证监机构字
12 陈传明 独立董事 2016.5-2019.5 董事会
[2012]413号
苏证监机构字
13 孙文俊 独立董事 2016.5-2019.5 董事会
[2014]419号
苏证监机构字
14 张 宏 独立董事 2016.5-2019.5 董事会
[2016]62号
苏证监机构字
15 李明辉 独立董事 2016.5-2019.5 董事会
[2015]130号
各位董事的简历如下:
1、步国旬,男,195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
员,硕士,正高级经济师,律师资格。先后在长航南京物资供应站、中燃总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工作,历任南证有限总经理助理、副总裁、董事、总裁,
南京证券董事、总裁。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王海涛,男,1961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
员,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南京晨光机械厂工程师、团委书记,共青团南京市
委常委、研究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南京市信托投资公司经理、副总经理,南京
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南京市投资公司总经理,南京紫金投
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国资集团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国资集团
董事长,紫金集团董事长,本公司副董事长。
3、李剑锋,男,196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
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江苏教育学院人事处副主任科员、团委干事,南
证有限上海业务部副经理、上海业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投资部副经理(主
持工作)、连云港营业部经理、证券投资部经理、研究发展部经理、党委委员、
副总裁,南京证券党委委员,富安达基金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
总裁。
4、陈峥,女,1968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高
级经济师。历任上海星火制浆造纸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南京市国际信托投资
公司信托部经理,国资集团金融资产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南京紫金
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紫金集团副总经理,紫金信托董事、总裁。现
任紫金集团董事、总经理,紫金信托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5、肖玲,女,1976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
本科。先后在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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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部工作,历任江苏恒生工贸实业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
限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助理、证券事务部副经理,新工集团投资规划部副经理、
投资规划部总经理。现任新工集团投资发展部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6、毕胜,男,1973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
硕士,经济师。历任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干事、平安保险江苏分公
司(产险)文员、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长助理、投资部部
长、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江苏
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本公司董事。
7、代士健,男,1977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
员,硕士。历任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证券部法律事务员,江苏现代资产投资管
理顾问有限公司投行一部副经理,南京交投投资发展部、资本运营部、法律事务
部等部门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南京交投董事会秘书、综合办公室主任,本
公司董事。
8、李小林,男,196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
党员,硕士,正高级经济师。历任南京市投资公司高级项目经理、投资部副经理、
资产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紫金集团纪委书记。现任紫金集团董事、副总
经理,紫金资管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9、孙隽,女,1980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
硕士。历任南京国资资产处置有限公司业务部助理项目经理,国资集团投资管理
部助理业务主管、业务主管、经理助理,紫金集团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紫
金集团职工代表监事、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10、吴斐,男,198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
员,硕士,律师。历任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主管,哈尔滨电机厂
(镇江)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法务部部长、党委组织部部长、南京钢
铁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副部长。现任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联席
部长,本公司董事。
11、李心丹,男,1966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
党员,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
授、教授,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院长,曾为耶鲁
大学访问学者。现任南京大学—牛津大学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教授,本公司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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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董事。
12、陈传明,男,1957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
党员,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南京市铁心桥公社大队会计,中国社会科
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实习员,南京大学管理学系教师、系主任、商学
院副院长、管理学院院长、商学院党委书记。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本公司
独立董事。
13、孙文俊,男,196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
党员,博士,一级律师。历任江苏省供销合作社总社科员、副科长,江苏金达律
师事务所业务部主任,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14、张宏,男,1960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
员,硕士,高级经济师。先后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武汉军区空军第 21 团战士,北
京 618 厂工人,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国际业务部副
总经理,北京国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监事长。
现任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15、李明辉,男,1974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
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厦门大学会计系讲师、副教授,
南京大学会计学系副教授。现任南京大学会计学系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 7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3 名,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监事 4 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
设主席 1 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 7 名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任职资格批复
序号 姓名 职务 本届任期 提名单位
文件
证监机构字
1 陈 晏 监事会主席 2016.5-2019.5 监事会
[2003]188号
苏证监机构字
2 黄 涛 监事 2016.5-2019.5 监事会
[2014]346号
苏证监机构字
3 吴 捷 监事 2016.5-2019.5 监事会
[2016]123号
1-1-410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苏证监机构字
4 周坚宁 监事 2016.5-2019.5 监事会
[2014]429号
苏证监机构字
5 穆 康 职工代表监事 2016.5-2019.5 职工大会
[2013]641 号
苏证监机构字
6 胡晨顺 职工代表监事 2016.5-2019.5 职工大会
[2015]59号
苏证监机构字
7 闻长兵 职工代表监事 2016.6-2019.5 职工大会
[2016]154号
各位监事的简历如下:
1、陈晏,女,1960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
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作为知青下乡,历任南京丝织厂工程师、厂长助理,南证
有限直属营业部副经理、直属营业部经理、南京大钟亭营业部经理、经纪业务管
理部经理、总经理、副总裁,南京证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
记、监事会主席。
2、黄涛,女,1972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
本科。先后在南京造漆厂老色漆车间、杭州经营部工作,历任南京天龙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部科员,南京龙华汽车涂料有限公司财务部科员,南京化学工业总公司
(原南京化工局)财务部科员,南京化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
新工集团财务管理部副经理。现任新工集团财务管理部总经理,本公司监事。
3、吴捷,女,1969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
硕士。历任宿迁市水产技术指导站水产技术员,宿迁市水产局人事科干事,南京
市老山林场党群部副主任、纪委副书记,南京市山西路百货大楼财务部经理助理、
监察审计室副主任,南京农垦党群部人力资源主管、资产运营部副经理、资产运
营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南京农垦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
4、周坚宁,女,1959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
员,大专,高级会计师。历任江南光学仪器厂财务科会计员,南京市仪器仪表工
业公司财务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会计师,南京长发投资部科长、审计监察
处副处长、审计监察处处长、计划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副总经
理,曾兼任南京市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执行评委。现任南京长发党委副书记、
总经理,本公司监事。
5、穆康,男,197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
硕士。历任南证有限直属证券营业部、南京大厂证券营业部、南京建康路证券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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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业部基层员工、镇江中山东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连云港通灌南路证券营业
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连云港分公司总经理,南京证券连云港分公司总经理、经
纪业务管理总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信用交易管理部总经理。
6、胡晨顺,男,197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
员,本科。历任原南京市白下区日用杂品公司会计,南证有限南京城北证券营业
部业务员、交易员、计划财务部总账会计、张家港步行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
杭州庆春东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南京证券杭州新塘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稽
核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督办公室(监察室)主任。
7、闻长兵,男,197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
员,硕士。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连云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江苏信托投资公司连
云港办事处工作,历任南证有限连云港通灌南路证券营业部市场部经理、总经理
助理、副总经理、连云港墟沟中华西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南京证券连云港墟
沟中华西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连云港分公司总经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 9 名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本届任期 任职资格批复文件
苏证监机构字[2013]646号、
1 李剑锋 总裁 2016.5-2019.5
苏证监函[2014]42号
2 夏宏建 副总裁 2016.5-2019.5 苏证监机构字[2012]23号
3 秦 雁 副总裁 2016.5-2019.5 苏证监机构字[2011]442号
4 黄锡成 副总裁 2016.5-2019.5 苏证监机构字[2014]450号
5 江念南 总工程师 2016.5-2019.5 苏证监机构字[2014]206号
副总裁、
6 邱 楠 2016.5-2019.5 苏证监机构字[2009]480号
董事会秘书
7 刘 宁 财务总监 2016.5-2019.5 证监机构字[2007]55 号
苏证监机构字[2008]429 号、
8 校 坚 合规总监 2016.5-2019.5
苏证监函[2008]389 号
9 赵贵成 首席风险官 2016.5-2019.5 苏证监机构字[2014]367号
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1、李剑锋,见董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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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夏宏建,男,197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
党员,硕士,金融理财师。历任南证有限连云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南京大厂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南京大钟亭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证券投资部总经理、业务总监兼宁夏管理总部总经理、业务总监兼营销管理总部
总经理、总裁助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3、秦雁,男,197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
员,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南证有限南京中山东路证券营业部员工、研究发展
部研究员、研究发展部经理助理、研究所副所长及所长、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
总裁助理,富安达基金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金融衍生品部总
经理、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
4、黄锡成,男,196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
员,硕士,律师资格。历任江苏省建设委员会政策法规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
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南京特派办综合处主任科员、副处长,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
监管二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及处长、上市公司监管一处处长。2012 年 4 月至
2016 年 6 月期间,任中国证监会第四、五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现任本
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5、江念南,男,196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
员,博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南京监狱技术科工程师、副科长,南京国际信托投
资公司证券部工程师,南证有限电脑中心工程师、副总经理、电脑中心总经理、
技术总监,南京证券电脑中心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技术总
监、信息技术总部总经理。
6、邱楠,男,1967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
硕士。历任南京市秦淮区商业局工委办公室干事、局团委书记,南证有限发行部
副经理、投资银行一部副经理、研究发展部副经理、投资银行一部经理、办公室
主任,南京证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巨石创投董事长。现任本公司
党委委员、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7、刘宁,女,196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
员,硕士,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历任南京市审计局金融审计处科员、副主
任科员、主任科员,南证有限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计划财务部总
经理、财务总监,南京证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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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校坚,男,197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
员,硕士,律师。先后在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工作,历任华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南证有限法律顾问、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风险管理
部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合规管理部总经理、合规总监。现任本公司合
规总监、合规管理部总经理。
9、赵贵成,男,1964 年 4 月 1 日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
共党员,本科,高级经济师。先后在江苏省电子元器件工业公司、江苏省电子工
业厅及江苏省电子器材公司工作,历任南证有限南京鸿利证券营业部副经理、南
京大厂证券营业部经理、常熟吉祥商城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西北证券托管组福州
华林路证券营业部托管小组组长、经纪业务管理部总经理、营销管理总部总经理、
期货 IB 业务部总经理、信用交易管理部总经理、业务总监兼任宁夏分公司总经
理,南京证券业务总监兼任宁夏分公司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
首席风险官。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

(一)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
在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
在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关系及兼职情况
(一)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关系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均
不存在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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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兼职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兼职情况如
下:
在其他单位任职
在本公司
姓名 任职单位与
任职
单位名称 职务 本公司的关

国资集团 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
紫金集团 董事长 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控
南京金融城 董事长
制的企业
控股股东控
南京国资混改基金有限公司 董事长
制的企业
本公司副董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事长任董事
的企业
本公司副董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事长任董事
王海涛 副董事长 的企业
本公司副董
南京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
董事长 事长任董事

长的企业
本公司副董
中国东方航空江苏有限公司 董事 事长任董事
的企业
本公司副董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事长任副董
事长的企业
本公司副董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
董事 事长任董事
公司
的企业
李剑锋 董事、总裁 宁夏股交中心 董事长 控股子公司
紫金集团 董事、总经理 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控
紫金信托 董事长
陈峥 董事 制的企业
本公司董事
南京银行 董事 任董事的企

本公司董事
肖玲 董事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任董事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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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
中航工业南京轻型航空动力
董事 任董事的企
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
瑞恒医药科技投资有限责任
董事 任董事的企
公司

本公司董事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毕胜 董事 任高级管理
公司 书
人员的企业
代士健 董事 南京交投 董事会秘书 5%以上股东
紫金集团 董事、副总经理 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控
紫金资管 董事长
制的企业
南京国资资产处置有限责任 控股股东控
董事长、总经理
公司 制的企业
本公司董事
南京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董事 任董事的企

本公司董事
华能南京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董事 任董事的企

李小林 董事
本公司董事
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 董事 任董事的企

本公司董事
华能金陵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董事 任董事的企

本公司董事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董事 任董事的企

本公司董事
华能南京热电有限公司 董事 任董事的企

孙隽 董事 紫金集团 职工代表监事 控股股东
本公司董事
南京国资绿地金融中心有限
董事 任董事的企
公司

本公司董事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9 董事 任董事的企
有限公司

南京紫金融资租赁有限责任 控股股东控
董事
公司 制的企业
南京股权托管中心有限责任 控股股东控
董事
公司 制的企业
9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于 2018 年 1 月 17 日核准孙隽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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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联合产权(科技)交易 控股股东控
董事
所有限责任公司 制的企业
南京紫金投资信用担保有限 控股股东控
董事
责任公司 制的企业
南京市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股 控股股东控
董事
份有限公司 制的企业
亚东复星亚联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 无
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股份
监事 无
有限公司
江苏南钢钢材现货贸易有限
监事 无
公司
吴斐 董事 江苏南钢钢材加工配送有限
监事 无
公司
上海金益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监事 无
南京鑫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监事 无
南京金业康物业服务有限公
监事 无

南京大学—牛津大学金融创
院长、教授 无
新研究院 10
永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无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李心丹 独立董事
千百度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无
利得科技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无
本公司独立
山金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董事任董事
的企业
南京大学商学院 教授 无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
独立董事 无
有限公司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陈传明 独立董事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上海德汇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孙文俊 独立董事 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 教授 无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律师 无
10
纯学术机构、非组织行政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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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独立
南京卓成润佳财富管理有限
董事 董事任董事
公司
的企业
能拓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无
本公司独立
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董事长 董事任董事
长的企业
张宏 独立董事
本公司独立
北京融达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董事任董事
的企业
南京大学商学院 教授 无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李明辉 独立董事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协鑫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南京轨道交通系统工程有限
监事会主席 无
公司
黄涛 监事
南京邦盛新工股权投资基金
监事 无
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南京农垦 副总经理
控制的企业
本公司监事
南京老山营养保健品有限公
董事 任董事的企
吴捷 监事 司

本公司监事
南京农垦出租汽车有限责任
董事 任董事的企
公司

本公司监事
南京长发 董事、总经理 任董事兼总
经理的企业
本公司监事
武宁长宁林业科技开发有限
执行董事 任执行董事
公司
的企业
本公司监事
周坚宁 监事 南京长江联合贸易有限公司 董事长 任董事长的
企业
本公司监事
南京长江投资产业有限责任
董事长、总经理 任董事长、总
公司
经理的企业
本公司监事
南京九通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任董事长的
企业
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
夏宏建 副总裁 董事 参股公司
公司
刘宁 财务总监 南证期货 监事会主席 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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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石创投 监事 全资子公司
富安达基金 监事会主席 参股公司
南证期货 董事 控股子公司
校坚 合规总监
巨石创投 董事 全资子公司
南证期货 董事 控股子公司
宁夏股交中心 监事会主席 控股子公司
赵贵成 首席风险官
巨石西部 执行董事 控股子公司
巨石创投 董事 全资子公司
四、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对外
投资情况(上市的股票、公开发行的债券等交易性证券除外)。
五、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一)2017 年,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收入的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在 是否在关联公司
序 在发行人处领
类别 姓名 职务 发行人 领薪及关联公司
号 取收入金额
处领薪 名称
董事 1 步国旬 董事长 是 60.80 否
2 王海涛 副董事长 否 - 是,紫金集团
3 李剑锋 董事、总裁 是 57.79 否
4 陈 峥 董事 否 - 是,紫金集团
5 肖 玲 董事 否 - 是,新工集团
是,江苏凤凰置业
6 毕 胜 董事 否 -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7 代士健 董事 否 - 是,南京交投
8 李小林 董事 否 - 是,紫金集团
9 孙 隽 董事 否 - 是,紫金集团
10 吴 斐 董事 否 - 否
11 李心丹 独立董事 是 9.60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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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2 陈传明 独立董事 是 9.60 否
13 孙文俊 独立董事 是 9.60 否
14 张 宏 独立董事 是 9.60 否
15 李明辉 独立董事 是 9.60 否
16 陈 晏 监事会主席 是 45.07 否
17 黄 涛 监事 否 - 是,新工集团
是,南京农垦产业
18 吴 捷 监事 否 -
(集团)有限公司
监事 是,南京长江发展
19 周坚宁 监事 否 -
股份有限公司
20 穆 康 职工代表监事 是 38.12 否
21 胡晨顺 职工代表监事 是 36.24 否
22 闻长兵 职工代表监事 是 33.06 否
23 夏宏建 副总裁 是 40.60 否
24 秦 雁 副总裁 是 41.50 否
25 黄锡成 副总裁 是 40.88 否
其他
26 江念南 总工程师 是 41.50 否
高级
管理 副总裁、
27 邱 楠 是 40.89 否
人员 董事会秘书
28 刘 宁 财务总监 是 47.00 否
29 校 坚 合规总监 是 44.13 否
30 赵贵成 首席风险官 是 46.84 否
合计 662.42
注:2017 年,公司内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终奖尚未发放,高管人员的绩效薪
酬将按照有关规定延期支付;本年度上述人员无非现金薪酬。
(二)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所享受的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公司为在公司任职并领薪的除独立董事外的 14 名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
员依法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
公积金。
根据《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在公司任职并领薪的除独立
董事外的 14 名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均参与了公司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
根据该年金计划,公司缴费在本公司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 1/12 以内计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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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和员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公司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 1/6。公司缴费划入
个人账户的比例根据员工对企业经营业绩贡献的大小,结合员工的岗位责任确
定,适当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公司缴费按年度一次性提取;个人缴费按
月提取,由公司在工资中代扣。
根据《南京市关于发放职工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综[1998]968
号),公司为 1998 年 12 月 1 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南京地区职工由公司缴费逐月计
发住房补贴。2017 年度住房补贴率为 18%,补贴额为职工月工资额(基数同缴
存公积金基数)与住房补贴率之积。按月计发的住房补贴进入个人在住房基金管
理中心开设的住房补贴个人账户,按公积金管理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公司已为
合规总监校坚按月计发住房补贴,其余在公司任职并领薪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
13 名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不符合相关条件未享有住房补贴。
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待遇和退休金安排。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所作承诺及
其履行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与公司签订任
何重大商务协议。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本公司相关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
承诺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本公司及相关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之“(二)关于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预案”。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本公司及相
关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之“(五)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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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
示”之“二、本公司及相关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之“(六)关于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赔偿投资者
损失的承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教育的专项
承诺如下:“公司上市后,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各项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结合证券公司特点,在定期报告中充分披露客户资产保护状
况,以及由证券公司业务特点所决定的相关风险及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情况、公
司合规管理、业务开展等信息;并切实采取有关措施,强化对投资者的风险揭示
和风险教育。”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除本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外,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作出过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承诺。
七、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均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核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现任董监高人员任职均履行了
相应监管审批程序,具有合法任职资格。发行人独立董事的任职符合《关于进一
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以及《关于开展党政领导
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关于独立董事任职等相关规
定。
八、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一)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南京证券第一届董事会由 15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步国旬、王海
涛、李剑锋、陈峥、肖玲、齐世洁、孙福平、李小林、孙隽、张杭生、郑蔼梅、
李心丹、陈传明、孙文俊、赵顺龙,其中步国旬为董事长,王海涛为副董事长,
郑蔼梅、李心丹、陈传明、孙文俊、赵顺龙为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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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5 年 2 月 25 日,南京证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孙福
平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选举代士健为公司董事。
2015 年 4 月 16 日,南京证券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同意郑蔼梅辞去公
司独立董事职务。
2015 年 5 月 29 日,南京证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选举
李明辉为公司独立董事。
2016 年 5 月 12 日,南京证券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选举步国旬、王海涛、李剑锋、陈峥、肖
玲、齐世洁、代士健、李小林、孙隽、吴斐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李
心丹、陈传明、孙文俊、张宏、李明辉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步国旬为董事长,王海涛为副董事长。
2017 年 5 月 18 日,南京证券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
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选举毕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
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变动的具体原因如下:
时间 会议 变更事项 变动原因
孙福平不再担任董事,选举 因孙福平退休,股东南京
2015年第一次临
2015.2.25 交投更换代士健为提名董
时股东大会 代士健为董事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
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
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
2014年年度股东 郑蔼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2015.4.16 题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以
大会
及江苏省委组织部的相关
意见,郑蔼梅辞去独立董
事职务
2015年第二次临 选举李明辉为公司独立董事
2015.5.29 独立董事成员补充
时股东大会
选举步国旬、王海涛、李剑 因张杭生退休,股东南京
锋、陈峥、肖玲、齐世洁、 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更换吴
代士健、李小林、孙隽、吴 斐为提名董事;赵顺龙应
2015年年度股东
2016.5.12 斐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教育部规范高校领导“社
大会
事,选举李心丹、陈传明、 会兼职”的要求,辞去独立
孙文俊、张宏、李明辉为第 董事职务,补选张宏为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立董事
2017.5.18 2016年年度股东 齐世洁不再担任董事,选举 因齐世洁退休,股东凤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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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 毕胜为董事 置业更换毕胜为提名董事
发行人报告期内董事会成员的变动主要系个人到龄退休、任期届满、股东单
位工作调整以及根据规定规范社会兼职等原因所引起。10 名非独立董事中包括
董事长步国旬、副董事长王海涛以及董事兼总裁李剑锋等 7 名非独立董事均未发
生变化。公司董事的上述变化不构成董事的重大变化。
(二)监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南京证券第一届监事会由 7 名监事组成,分别为陈晏、张丽珉、
黄涛、周国新、周坚宁、李颉、穆康,其中、张丽珉、李颉、穆康为职工代表监
事。
2015 年 1 月 20 日,南京证券召开职工大会,同意张丽珉不再担任职工代表
监事,选举胡晨顺为职工代表监事。
2016 年 5 月 12 日,南京证券召开职工大会,决定推选穆康、胡晨顺、闻长
兵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16 年 5 月 12 日,南京证券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
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选举陈晏、黄涛、吴捷、周坚宁为第二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南京证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
晏为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报告期内发行人监事会成员变动原因如下:
时间 会议 变更事项 变动原因
张丽珉不再担任职工代表监 因张丽珉工作调动,公司职工
南京证券职
2015.1.20 事,选举胡晨顺为职工代表监 大会选举胡晨顺为职工代表监
工大会
事 事
南京证券职 穆康、胡晨顺、闻长兵为第二 因李颉工作安排,公司职工大
2016.5.12
工大会 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会选举闻长兵为职工代表监事
2015 年度股 陈晏、黄涛、吴捷、周坚宁为 因周国新工作安排,股东南京
2016.5.12
东大会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农垦更换吴捷为提名监事
发行人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的变动主要系个人到龄退休、所在股东单位及发
行人工作调整等原因所引起,上述监事的变动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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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南京证券共有 9 名高级管理人员,其中李剑锋担任总裁,夏宏建、
秦雁、黄锡成担任副总裁,刘宁担任财务总监,校坚担任合规总监,邱楠担任董
事会秘书,江念南担任总工程师,赵贵成担任首席风险官。
2015 年 2 月 3 日,南京证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意聘任邱
楠为公司副总裁。
2016 年 5 月 12 日,南京证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李剑
锋为公司总裁,聘任夏宏建、秦雁、黄锡成、邱楠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江念南为
公司总工程师,聘任刘宁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校坚为合规总监,聘任赵贵成为
公司首席风险官,聘任邱楠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报告期内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原因如下:
时间 会议 变更事项 变动原因
第一届董事会 聘任邱楠为副总裁 公司增设职位
2015.2.3
第二十次会议
聘任李剑锋为总裁,聘任夏宏建、秦雁、黄
锡成、邱楠为副总裁,聘任江念南为总工程
第二届董事会 -
2016.5.12 师,聘任刘宁为财务总监,聘任校坚为合规
第一次会议
总监,聘任赵贵成为首席风险官,聘任邱楠
为董事会秘书
发行人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未发生变化,除 1 名高级管理人员因公司
增设管理职位外,其余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均未变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变
化不构成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未对本公司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变动均具有合理理由,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成员保持稳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未对公司业务发展、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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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概述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证券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健全、清晰、有效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
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转规范、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总
裁工作细则》和《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公司治理的规章制度,明确了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总裁及董事会秘书的权责范围、决策程
序和工作细则等事项,为公司治理结构的依法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公司董
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等三个专门
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明确了职责和决策程序。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
建立健全及运作情况
(一)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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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本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超过本章程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董事会审批权限的对外投资、
收购出售资产等重大交易事项;
(14)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扣除客户保证金)30%的事项;
(15)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6)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7)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其他事项。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规定:“未经有权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机
构或个人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否则应限期改正;未改正前,
相应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事项作
了明确的规定。
3、股东大会的运作
自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股东大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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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的合法权益。股份公司自 2015 年以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共召开 15 次股
东大会,前述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 召开时间 内容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
1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02.25
事会董事的议案》等 1 项议案
审议通过《二〇一四年度董事会工
2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2015.04.16
作报告》等 12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及追
3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05.29 加发行(借入)次级债的议案》等 2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在全
4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07.27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
开转让的议案》等 5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
5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08.11
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等 5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确定南京证
6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09.17 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议
案》等 2 项议案
审议通过《二〇一五年度董事会工
7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2016.05.12
作报告》等 15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南京证券股份
8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09.09 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
案》等 3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9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11.24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
的议案》等 5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10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01.20 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
的议案》等 12 项议案
审议通过《二〇一六年度董事会工
11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2017.05.18
作报告》等 14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
12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10.10 及一期关联交易的议案》等 4 项议

审议通过《关于南证期货有限责任
13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11.29
公司增资的议案》等 2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14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01.11
案》等 1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
15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01.26
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 2 项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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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1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5 名。
1、董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借入次级债务;
(9)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10)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1)决定公司国内外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设立或撤销;
(12)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和合规总监;根据总裁的提名,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事项;
(13)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4)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5)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6)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审议总裁的年度工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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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17)审议公司半年度、年度合规报告;
(18)审议公司风险管理基本制度、风险指标体系及相关报告;
(19)审议公司反洗钱政策;
(20)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2、董事会议事规则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董事
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召开、记录、决议以及决议的执行
等事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3、董事会运作情况
自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选聘、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公司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等重大事宜均作出有效
决议。股份公司自 2015 年以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董事会共召开 27 次会议,
前述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 召开时间 内容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相关董事和全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15.02.03 体高级管理人员 2014 年度述职考评
情况的报告》等 8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南京证券股份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2 2015.02.15 有限公司 2012~2014 年度财务报告>

的议案》等 2 项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审议通过《二〇一四年度总裁工作
3 2015.03.27
议 报告》等 16 项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审议通过《关于追加发行收益凭证
4 2015.05.14
议 的议案》等 4 项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审议通过《关于增资扩股的议案》
5 2015.06.26
议 等 5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在全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6 2015.07.10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

开转让的议案》等 10 项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审议通过《关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
7 2015.07.24
议 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等 8 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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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8 2015.08.24 二〇一五年度中期合规报告》等 6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确定南京证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9 2015.08.31 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议

案》等 4 项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审议通过《关于购置公司办公大楼
10 2015.09.25
议 裙楼的议案》等 2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南京证券股份
11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2015.12.14 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
办法>的议案》等 3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内部董事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12 2016.01.21 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度薪酬绩效

的议案》等 3 项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审议通过《二〇一五年度总裁工作
13 2016.04.18
议 报告》等 17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
14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6.05.12 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等 5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六年半年度
15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6.08.22
报告》等 10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基金托管业务
16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6.09.13 及设立资产托管部的议案》等 2 项
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启动 A 股 IPO 申报
17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6.10.13
相关工作的议案》等 2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18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6.11.04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
方案的议案》等 7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19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6.12.30 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
的议案》等 22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董事和全
20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7.03.01 体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度述职考评
情况的报告》等 1 项议案
审议通过《二〇一六年度总裁工作
21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7.04.26
报告》等 25 项议案
审议通过《二〇一七年半年度报告》
22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7.08.24
等 5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
23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7.09.19 期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的
议案》等 5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南证期货有限责任
24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7.11.10
公司增资的议案》等 4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南京证券股份
25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7.12.25 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实施办法>的议
案》等 5 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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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26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8.01.09
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有关
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 3 项议案
审议通过《二〇一七年度总裁工作
27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8.02.23
报告》等 22 项议案
4、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等专门
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工作细则,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专门委员会成
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专门委员会成员具有与专门委员会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
工作经验。审计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中的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
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中,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且从事会计工作
5 年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开展工作,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咨询意
见,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
机构提供专业意见,由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专门委员会会议由各专门
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主持,专门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
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1)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 7 名董事组成,现任成员包括王海涛、李剑锋、李
小林、陈峥、毕胜、肖玲、吴斐,其中王海涛任主任委员。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对合规
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基本政策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对合规管理和风险
管理的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对需董事会审议的重大决策的风
险和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对需董事会审议的公司风险容忍
度、风险限额等风险指标体系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对需董事会审议的合规报告
和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股份公司自
2015 年以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 17 次会议,
前述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 召开时间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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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议 召开时间 内容
第一届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质押式报价回购
1 2015.01.28
理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交易业务的议案》等 4 项议案
审议通过《第一届董事会合规与风险
第一届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
2 2015.03.17 管理委员会二〇一四年度工作报告》
理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等 3 项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 审议通过《关于追加发行收益凭证的
3 2015.05.11
理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议案》等 3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黄金现货合约自
第一届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
4 2015.07.08 营业务并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等 1
理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项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 审议通过《二〇一五年度中期合规报
5 2015.08.14
理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告》等 5 项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 审议通过《关于购置办公大楼裙楼的
6 2015.09.18
理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议案》等 2 项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 审议通过《关于向南京巨石创业投资
7 2015.12.11
理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等 1 项议案
审议通过《第一届董事会合规与风险
第一届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
8 2016.04.08 管理委员会二〇一五年度工作报告》
理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等 7 项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 审议通过《二〇一六年度中期合规报
9 2016.08.12
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告》等 6 项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基金托管业务及
10 2016.09.09
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设立资产托管部的议案》等 1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
第二届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 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南京证券股份有
11 2016.11.01
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等 2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南京证券股份有
第二届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
12 2017.03.17 限公司落实全面风险管理要求工作方
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案>的议案》等 1 项议案
审议通过《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
第二届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
13 2017.04.14 员会二〇一六年度工作报告》等 9 项
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 审议通过《二〇一七年度中期合规报
14 2017.08.14
理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告》等 2 项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5 2017.09.15
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等 1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南京证券股份有
第二届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
16 2017.12.21 限公司合规管理实施办法>的议案》等
理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3 项议案
审议通过《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
第二届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
17 2018.02.13 员会二〇一七年度工作报告》等 9 项
理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议案
(2)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现任成员包括李明辉、张宏、孙隽,其中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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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任主任委员。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监督年度审计工作,
就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判断,提交董事会审议;
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并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执业行为;负责内部审
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股份公司自 2015 年以来
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13 次会议,前述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
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 召开时间 内容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1 2015.02.14 司 2012-2014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等 1
会第五次会议
项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二〇一四年度工作
2 2015.03.14
会第六次会议 报告》等 7 项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融资融券业务坏账准
3 2015.07.08
会第七次会议 备计提比例的议案》等 2 项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审议通过《关于购置公司办公大楼裙楼的
4 2015.09.21
会第八次会议 议案》等 1 项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审议通过《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
5 2016.04.08
会第九次会议 一五年度工作报告》等 6 项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审议通过《二〇一六年半年度报告》等 2
6 2016.08.12
会第一次会议 项议案
审议通过《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7 2016.09.09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第二次会议
等 1 项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
8 2016.12.26
会第三次会议 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等 5 项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一六年
9 2017.04.14
会第四次会议 度工作报告》等 8 项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审议通过《二〇一七年半年度报告》等 2
10 2017.08.14
会第五次会议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11 2017.09.15 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的议案》等 2 项
会第六次会议
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审议通过《关于南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增
12 2017.11.07
会第七次会议 资的协议》等 2 项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审议通过《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
13 2018.02.13
会第八次会议 一七年度工作报告》等 7 项议案
(3)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现任成员包括孙文俊、步国旬、代士健、
1-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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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心丹、陈传明,其中孙文俊任主任委员、步国旬任副主任委员。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和程序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人选,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对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对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股份公司自 2015 年以来
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1 次会议,前述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
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 召开时间 内容
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提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
1 2015.01.20
名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事的议案》等 3 项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提 听取 10 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管
2 2015.02.03
名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4 年度的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考评
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提 审议通过《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
3 2015.03.06
名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会二〇一四年度工作报告》等 4 项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提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
4 2015.05.11
名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立董事的议案》等 1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
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提
5 2016.01.21 管理人员 2015 年度绩效薪酬的议案》等
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1 项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提 审议通过《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
6 2016.04.08
名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会二〇一五年度工作报告》4 项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 听取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2016
7 2017.03.01
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年度述职,对述职人员进行了考评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 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二〇
8 2017.04.14
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一六年度工作报告》等 4 项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补助标准的议
9 2017.09.15
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案》等 1 项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 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二〇
10 2018.02.13
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一七年度工作报告》等 2 项议案
对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提 评,并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一七年度董事、
11 2018.02.23
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高管人员薪酬及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等
1 项议案
(三)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由 7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
事 3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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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5)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7)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监事会议事规则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对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通知、议事方式及决议等事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3、监事会运作情况
自公司设立以来,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股份公司自 2015 年以来至本招
股意向书签署日,监事会共召开 12 次会议,前述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 召开时间 内容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相关监事 2014 年
1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5.02.03
度述职考评情况的报告》等 1 项议案
审议通过《二〇一四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2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5.03.27
告》等 6 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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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相关监事 2015
3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6.01.21
年度绩效薪酬的议案》等 2 项议案
审议通过《二〇一五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4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6.04.18
告》等 7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5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6.05.12
主席的议案》等 1 项议案
审议通过《二〇一六年半年度报告》等
6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6.08.22
1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
7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6.12.30 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的议案》等
3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相关监事 2016 年
8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7.03.01
度述职考评情况的报告》等 1 项议案
审议通过《二〇一六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9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7.04.26
告》等 7 项议案
审议通过《二〇一七年半年度报告》等
10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7.08.24
2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
11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7.09.19 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的议案》等
3 项议案
审议通过《二〇一七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12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8.02.23
告》等 7 项议案
(四)独立董事
1、独立董事设置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中小股东权益,保证董事会
决策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3 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从事会计工作 5
年以上的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条
件、选举和更换、权利和义务及工作保障等事项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目前,公司有 5 名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比例达 1/3 以上,其
中李明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要求。
2、独立董事发挥的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
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职权,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从不同方面和不同专业角度对
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以及公司发展提出了许多意见与建议,对董事会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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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
用,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
责。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主
要职责包括: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公布,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制定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组
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
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知悉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等,或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相关规定的决策时,应当提醒相关人员,并及
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保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资料;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报告期内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1、2016 年 1 月 19 日,南京市秦淮地方税务局对南证期货出具《税务行政
处罚决定书》(宁地税秦罚[2016]10 号),对南证期货在 2010 年 12 月 1 日至
2011 年 5 月 31 日期间存在未按规定正确计算导致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8,696.72 元的行为,对南证期货处应扣未扣“工资薪酬”个人所得税税款百分
之五十的罚款,计 19,348.36 元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
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
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鉴于南证期货受到的行政处罚
为个人所得税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在上述规定的行政处罚的情节中属于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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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低档的处罚;且根据南证期货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南京市秦淮地方税务局于
2017 年 1 月 12 日出具的《证明》,南证期货“从纳税所属期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今暂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相关事
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南证期货已进行了整改,不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经
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2、2017 年 6 月 15 日,江苏省盱眙县国家税务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
书(简易)》(盱国税简罚[2017]481 号),对南京证券盱眙淮河北路证券营业
部未按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2017-03-01 至 2017-04-30 未按规定报送
开票数据的行为处以 310 元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62 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
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
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鉴于发行人该证券营业部受到的行政处罚为 2,000 元以下的罚款,在上述规定的
行政处罚的情节中不属于情节严重的处罚;且根据发行人该证券营业部所在地税
务主管机关盱眙县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出具的《情况说
明》,发行人该证券营业部“2017-03-01~2017-04-30 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开具发票的数据,罚款金额 310 元,已改正,此罚款为 2,000 元以下,不属于情
节严重处罚。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暂未发现其他违法违章。”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相关事
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发行人已进行了整改,不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
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3、2017 年 7 月 24 日,江苏省南京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
决定书》(宁地税稽罚[2017]104 号),对巨石创投少代扣代缴 2014 年和 2015
年个人所得税共计 48,254.58 元的行为,处以应扣未扣税款 0.5 倍罚款计 24,127.29
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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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
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鉴于巨石创投受到的行政处罚
为个人所得税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在上述规定的行政处罚的情节中属于受到
较低档的处罚;且根据江苏省南京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出具的
《证明》,相关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相关事
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巨石创投已进行了整改,不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经
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4、2017 年 8 月 23 日,长沙市雨花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
书(简易)》(长雨国税简罚[2017]4194 号),对发行人长沙韶山北路证券营业
部逾期未报税的行为处以 400 元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
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
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
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
款。”鉴于发行人该证券营业部受到的行政处罚为 2,000 元以下的罚款,在上述
规定的行政处罚的情节中不属于情节严重的处罚;且根据长沙市雨花区国家税务
局于 2018 年 2 月 5 日出具的《证明》,该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相关事
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发行人已进行了整改,不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
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四、公司资金的占用与担保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公司不存
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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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管理层对内控制度的自我评价意见及注册会计师对公司
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之“二、内部控制情况”
之“(七)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八)会计师对于本公
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意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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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
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
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推进合规管理、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与架构、不断
强化员工风险意识,建立了多层次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公司各项业
务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稳健发展。
一、风险管理
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和业务开展情况,建立了与公司自身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全
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组织、制度体系,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及风险管
理措施等。同时,公司建立了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风险管理信息技术系统,覆盖
各风险类型、业务条线、各个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对风险进行计量、汇总、
监控和预警,确保公司各项业务风险事项的及时预警和处置。
(一)风险管理的目标
根据“追求风险可控下的合理收益”的风险管理理念,公司风险管理的目标
是:建立适应监管要求和创新业务发展需要的现代风险管理体系,确保业务风险
的可测、可控、可承受,以实现公司稳健规范、基业长青的经营目标,具体包括:
1、制订并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2、确保业务发展和经营运作在风险承受能力的范围内寻求收益最大化;
3、确保公司对各项业务和分支机构、子公司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4、确保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各项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
(二)风险管理的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遵循全面性、审慎性、有效性、独立性、适时性的原则,确保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效贯彻和执行。
1、全面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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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应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控制内容覆盖所有业务、部门和人
员,控制流程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以确保不存在风险管
理的空白或漏洞。
2、审慎性原则
公司应制定合理的风险管理政策,健全与净资本相适应的业务规模调整机
制,建立科学的业务风险监控指标及各项风险控制措施,确保将各项业务风险控
制在公司可承受的范围内。
3、有效性原则
公司应按照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原则来设置各部门和各岗位;前台业务运
作与后台管理支持适当分离;对于不相容的业务岗位或职能分别由不同人员担
任。
4、独立性原则
承担风险管理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应独立于公司其他业务部门开展工作;承
担风险控制的岗位应相对独立于实际操作的业务岗位。
5、适时性原则
风险管理应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以
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三)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
构由五个层级构成,分别为: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设的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总
裁室及其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首席风险官;风险管理部、合规管理部、财务
部门、稽核部门、办公室等后台管理部门;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及其
内设风控合规专员。
1、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工作,监督
实施、决定公司各项业务风险管理的基本目标和原则,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对公司
各项业务重大风险事项进行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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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建立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机
制,审定公司风险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对公司各项业务重大风险的监督与控制,
确保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3、首席风险官负责推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指导、协调风险管理部及
相关后台职能管理部门、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的风险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公司
各项业务及整体所面临各类风险的监测、评估、管理、控制与报告工作,为公司
董事会、经营管理层战略发展与业务决策提供风险管理建议和意见,指导、督促
和检查各部门、分支机构的风险管理工作。
4、风险管理部在首席风险官的领导下,负责对公司经纪、自营、资产管理、
投资银行、创新等各业务的风险管理。督促各部门、分支机构制定相应的风险防
范措施、控制程序及管理制度,完善业务风险管理流程,健全事前、事中和事后
三道风险控制防线。对业务的总体风险水平及重要风险点进行实时监控、分析评
估和出具风险报告,监督检查相关内控制度、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
5、与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相关的后台职能管理部门包括:
(1)合规管理部管理各项业务的合规风险,对相关业务的制度、流程进行
合规性审查和合规有效性评估。
(2)财务部门根据监管要求和业务实际发展需要,调配资金,并配合风险
管理部管理流动性风险。
(3)办公室负责对外信息披露,公司层面的授权管理和公司声誉风险的管
理。
(4)人力资源部配合风险管理部、合规管理部对各部门、分支机构和相关
责任人全面风险管理的执行情况给予相应奖惩。
(5)稽核部门对各部门、分支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事后稽核,督促风险管
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6、各业务部门、各分支机构负责本部门、分支机构各项业务风险的事前、
事中和事后监控的具体工作,设置风控合规专员,负责具体落实董事会合规与风
险管理委员会下达的风险管理任务,对于日常业务经营过程中实际发生、发现和
潜在的风险事项负责及时处理,并保持与公司风险管理部的日常沟通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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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险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备的风险管理制度,由上至下覆盖各类风险、各项业务,
为公司日常风险管理工作提供明确的依据和指导原则。依据公司确立的《全面风
险管理纲要》,公司针对各风险类别制订了《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市场风
险管理办法》、《信用风险管理办法》、《操作风险管理办法》等制度,并按照
各种业务分别制定了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达 30 余项,做到公司业务的全覆盖。
为有效管控公司净资本等风控指标,公司专门制定了《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实
施细则》、《风险控制指标压力测试管理办法》,以明确风险监控、敏感性分析
及压力测试等工作要求。公司制定《风险事项处理办法》、《风险事项报告制度》
等制度,规范了公司重大风险事件的报告路径、流程及处置机制。完善的风险管
理制度为公司业务的稳健开展和经营风险的可控提供了保障。
(五)风险管理的指标体系及处置机制
1、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制定有年度风险偏好、风险
容忍度和风险限额等风控指标体系,并经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审批后逐级分
解执行。公司的风控指标体系按照市场、信用、操作、流动性风险类别及经纪、
自营、资产管理、融资等业务条线设立相应的风控指标;同时,公司还按照监管
要求,设立了完善的净资本等风控指标。严密的指标体系成为公司风险管理的有
力抓手,也为公司经营风险的有效管控奠定了基础。
2、公司按公司、预警、监管三级标准,对风控指标进行预警和管理,以确
保公司经营中各种风险的及时发现、预警和处置。监管标准和预警标准指证监会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标准,公司标准是公司结合自身发
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及市场变化,在不低于证监会预警标准的基础上,经公司
董事会审核确定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
3、公司按日常报告和风险报告建立有健全的日报、月报、半年报、年报风
险报告机制。日常报告包括:公司风险管理部每日和每月向公司经营管理层报送
的《风险监控日报》和《风险监控月报》;每月向当地证监局报送《月度风险控
制指标动态监控报告》;每半年向公司全体董事、全体股东作出的关于净资本、
流动性等风险控制指标具体情况和达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每年向监管部门和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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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报送年度综合压力测试报告等。风险报告是指风险管理部在日常监控中,发
现一项或多项风控指标出现超标或接近超标时,或发现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并影响
风控指标监控的事项时,及时向首席风险官报告,由首席风险官视风险重要程度
向公司领导报告。
4、公司建立有科学有效的压力测试工作机制。公司压力测试包括定期压力
测试和专项压力测试。定期压力测试主要为年度综合压力测试,由行业协会统一
设定压力情景统一组织实施;专项压力测试则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相关规定在公
司开展重大业务或面临潜在重大风险时进行,如开展重大或创新业务、进行重大
投资决策、重大现金支出及净资本等风控指标监控显示公司经营存在重大风险时
等,旨在严控风险,为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5、公司建立了净资本的补足机制。根据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实施
细则》的有关规定,当相关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且无法通过调整使其达
到规定标准时,公司即启动净资本补充机制。公司补足净资本的途径主要包括内
部资产调整、外部融资等。内部资产调整主要包括:(1)按照要求足额提取一
般风险准备金及其他各项公积金,并由股东大会确定公司利润分配的比例,确保
净资本能够得到持续补充;(2)通过调整资产结构,在净资产规模基本不变的
情况下,优化资产组合,提高净资本占净资产的比例,增加净资本。外部融资包
括公司增资扩股及向外部投资者发行次级债、公司债等方式。
(六)风险管理信息技术系统
公司已建成与业务复杂程度和风险指标体系相适应的风险管理信息技术系
统,现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能够实现对各业务数据进行有效采集,满足公司对各业
务线条、风险类型的监测,实现各业务风险及风险类型的有效监控、预警和处置。
1、公司建立了恒生净资本、流动性风险动态监控系统,并及时根据监管要
求的变化,进行升级改造,对公司净资本、流动性、风险资本准备等监管指标实
施有效的监测和管理,并通过敏感性分析和压力测试等手段,及时评估分析业务
和市场变化对指标的影响,确保了公司监管指标在任一时点的合规达标。
2、公司建立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的量化分析和限额管理系统,支持按照
风险类型、业务条线、机构、客户和交易对手等多维度风险展示和报告;建设的
综合压力测试系统,支持综合压力测试工作,评估各种不利情景下公司风险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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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实现自动化报表功能。
3、公司上线了恒生资产管理综合业务平台,对证券投资业务、资产管理业
务、场外市场相关业务等业务进行日常市场风险监控。该系统可以获取公司所持
有金融工具的成本、浮动盈亏等数据,具备股票期权、商品期货、国债期货、做
市等创新业务的风险控制和管理功能模块,并支持对公司层面或资产组合层面等
多层次的风险指标进行监控。
4、公司建立和使用了衡泰系统对固定收益二级市场交易业务进行综合管理。
通过该系统可获取债券估值、交易成本、浮动盈亏、债券久期等数据,对债券持
仓集中度、估值偏离度等风险监控指标进行识别与监控,确保风险可控。
5、公司采用了恒生经纪业务风险管理系统,实现对集中交易、异常交易、
核算对账、营销人员营销行为、基金营销等日常交易和行为的有效实时监控和预
警,并能够从交易系统、清算系统以及银证往来系统等不同的数据源自动采集数
据,即时勾稽比对,发现异常,及时预警,确保对客户资产安全的有效监控和异
常交易及违规行的及时预警和处置。
6、公司建立了恒生融资融券监控系统,实现对融资融券业务包括融资规模、
融券规模、担保物价值、维持担保比例、融资融券业务集中度等指标的实时监控,
并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及时预警;通过设立相关预警阀值,对业务日常交易行为
实施有效监控,确保了业务风险的及时预警和处置。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证券期货业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
护定级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自 2011 年起开始推进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
作,将公司重要信息系统进行了定级备案,其中集中交易和网上交易系统等 2 个
系统定级为三级等级保护系统,公司网站、融资融券系统等 8 个系统以及子公司
南证期货的期货交易结算等 4 个系统定级为二级等级保护系统。公司针对三级等
级保护系统和有重大变动的二级系统,每年聘请具有测评资质的第三方测评机构
进行测评,并根据等级保护测评结果进行加固。公司于 2015 年获得江苏省信息
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先进单位”称
号,2017 年获得江苏省信息网络安全协会颁发的“优秀会员单位”称号。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结果如下:
序 信息系统 是否 是否 安全保护 等级保护测评分数
备案编号
号 名称 定级 备案 等级 2017 201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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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交易
1 是 是 32010827001-00007 第三级 85.1 80.3 78.08
系统
证券集中
2 是 是 32010827001-00008 第三级 85.11 84.8 82.61
交易系统
公司网站
3 是 是 32010827001-00006 第二级 88.8 - 87.41
系统
融资融券
4 是 是 32010827001-00009 第二级 - 87.8 -
系统
法人结算
5 是 是 32010827001-00003 第二级 - - 83.84
系统
风险控制
6 是 是 32010827001-00004 第二级 85.6 - 84.65
系统
经纪业务
7 是 是 32010827001-16001 第二级 87 - 81.98
服务平台
客户关系
8 是 是 32010827001-00010 第二级 - 87.4 -
管理系统
资产管理
9 是 是 32010827001-00002 第二级 - 87.6 -
系统
自营投资
10 是 是 32010827001-00001 第二级 - 84.6 -
系统
期货交易 基本 基本 基本
11 是 是 320100000040002 第二级
结算系统 符合 符合 符合
注:安全保护等级为三级的信息系统每年进行测评,安全保护等级为二级的信息系统
每三年或发生较大变更时进行测评。
(七)风险管理措施
公司依据制定的《全面风险管理纲要》,分别针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
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对相关风险因素的识别与评估、防
范与控制、报告与处置等进行了规定。
1、市场风险的管理
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是公司的持仓组合由于相关市场的不利变化而导致损
失的风险。公司的市场风险主要源于权益类投资、固定收益类投资、衍生品投资
等,主要集中于公司投资管理总部、固定收益总部和资产管理总部等业务部门。
目前,公司主要从风险评估、投资决策、流程控制、风险隔离四个方面来控
制公司的市场风险:
(1)风险评估:公司采取敏感性分析和压力测试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
公司的市场风险承受能力进行测试,确保公司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开展相应业
务。公司建立了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对收益率曲线风险、期权性风险、股票价格
风险等市场风险进行有效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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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决策:公司分别设立证券投资决策委员会、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
员会和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各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公司总裁室负责,负
责制定公司业务投资策略,确定证券投资持仓比例及资产配置方案等。
(3)流程控制:公司采取规模控制、授权管理和止盈止损控制等措施来控
制市场风险:公司董事会每年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确定自营、固定收益等业务的
年度投资规模,确保在风险可承受的范围内开展业务;公司董事会对投资决策委
员会、投资业务部门按照投资规模、投资范围分级授权,并且在投资策略、投资
具体品种的决策方面相分离,确保业务各环节的有效制衡;公司通过止盈止损控
制单项投资的风险,避免单项投资亏损过大情况的出现,同时通过设定总的风险
容忍度来规避系统性市场风险。
(4)风险隔离:公司通过建立隔离墙制度,对各项业务实施人员、信息、
物理、财务、账户等方面的隔离,防止某项业务的市场风险蔓延到公司其他业务
模块,防止利益冲突或不正当利益输送。
此外,公司风险管理部通过考虑各类业务投资的风险收益情况,制定了各类
业务的风险限额、风险容忍度系列指标,使用专业风险管理工具对各类业务的市
场风险状况进行独立的监控、测量和管理。当发生接近或超过风险限额情况时,
风险管理部及时向相关部门及领导发送预警或风险提示,协助并监督业务部门实
施应对措施。
2、信用风险的管理
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无法履约或履约能力下降而为公司带来
损失的风险。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融资融券类业务、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约
定式购回交易、经纪业务代理客户买卖证券、固定收益投资、合同履行等方面。
公司主要采取加强客户征信管理、加强固定收益投资控制及强化合同管理等
方式控制信用风险:
(1)融资融券业务中,在加强客户征信管理的同时建立了单一客户授信额
度、单一担保证券规模等业务信用风险限额,以及逆周期对客户融资保证金比例
和担保证券折算率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融资融券业务的稳健开展。
(2)股票质押回购和约定式购回交易中,公司制定有标准化的业务交易协
议,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处理措施;建立对单一客户、单一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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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规模的控制,对客户资信、担保品等进行审慎评估并动态管理,落实盯市和担
保品追加机制,以有效规避业务信用风险。
(3)经纪业务代理客户买卖证券中,公司建立证券交易实时监控系统,对
客户异常交易行为、证券账户异常行为、新股上市初期异常交易行为等进行实时
监控,对监控系统显示的实时预警指标和查询类指标,区分重要程度及时逐级妥
善处理。
(4)固定收益投资中,选择资本实力强,盈利状况好,管理和运作规范、
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减少不良交易对手产生的风险;对债券的发行人
及其担保人的资产实力进行分析,跟踪研究发行人的偿债能力,规避兑付风险。
(5)公司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严格贯彻公司的有关制度,实行分级审批,
加强法律和合规审核,防止欺诈或不公平条款产生的合同风险。
3、流动性风险的管理
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期债务、
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的风险。公司主要通过完善财
务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净资本预警机制、动态监控等措施控制流动性风险:
(1)建立健全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预警机制,严格按
照监管部门风险控制指标规定比例开展有关业务,确保风险控制指标及有关财务
指标持续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健
全财务指标考核体系;严格执行资金调拨、资金运用的授权审批制度,加强资金
筹集的计划管理。
(3)公司积极开展资金缺口管理,通过测算资金流量缺口,有效管理支付
风险。
(4)公司拓展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避免由于融资渠道过于集中或融资方式
过于单一而导致的筹资困难。
(5)公司建立了流动性风险指标动态监控系统,做到实时监控和防范公司
流动性风险。
4、操作风险的管理
业务操作风险是指各项业务因经营模式选择不当或操作失误对公司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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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如操作流程设计不当或矛盾,内部控制未落实等。业务操作风险涉及公司
各项业务,包括经纪业务、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等,公司主
要通过下列措施控制操作风险:
(1)建立并完善各项业务制度、操作流程和对应的业务表单,明确各业务
的操作规范。
(2)公司专门制定了操作风险管理制度,对公司业务开展中各类操作风险
的识别、评估、防范和控制作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强化了各类别操作风
险的管理。
(3)明确界定各部门、分支机构及不同工作岗位职责和权限,体现重要部
门、关键岗位之间分离、制衡及相互监督的原则。
(4)建立健全授权管理制度,明确授权的范围、方式、权限、时效和责任,
并建立相应的授权反馈和修正机制,确保授权管理的有效落实。
(5)及时做好创新业务风险的识别与控制,通过制度先行措施规范业务操
作流程。
(6)建立内部控制管理学习培训体系,组织各项内控制度的培训,加强员
工职业道德教育。
二、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遵循《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和《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对企业内部控制的
要求,从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控制活动与措施、信息沟通与反馈、
监督与评价等方面构建了全范围、一体化的内部控制体系。
(一)内部控制体系建立的总体目标
1、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3、保障客户及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4、保证公司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的可靠、完整、及时;
5、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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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
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
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
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内部控制环境
1、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
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断规范和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了权力、决策、执行、监督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相互制衡、
协调运转的治理体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分别是权力机构、
决策机构、监督机构、执行机构,“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对公司的各级部
门和各项业务都实施了有效的管理控制。
(1)公司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能够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
地位,并充分行使权利。股东大会每年定期召开年度会议,主要职责包括审议董
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发展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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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现有 15 名董
事,其中独立董事 5 名。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负责,建立和完
善内部控制制度,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董事会设立了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
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共三个专门委员会,并下设董事会秘书负责
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3)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负责对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及检查,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
现有 7 名监事。
(4)公司管理层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在人力资源管理中不断完善符合公司实际的招聘、录用、考核、晋升等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制定了劳动合同制实施办法、员工招录管理办法、员工证券
业执业资格管理办法、员工休假、考勤管理办法、员工培训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
度,并结合市场情况完善薪酬激励机制,吸引、留住优秀人才。为提升员工的工
作能力和职业素养,公司不断完善员工培训体系,加强对员工的专业技能培训、
职业道德教育以及合规知识培训。为强化公司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公
司制订了《办公电脑 IP 地址和 MAC 地址备案规则(试行)》、《员工基金账
户备案规则(试行)》及《敏感岗位员工亲属信息报备试行办法》等制度,并在
此基础上建立相关技术系统,对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进行监控,防范违规风险。为
防范人为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公司对分支机构负责人、分支机构财务主管及信
息技术主管等风险较高的岗位,采取垂直管理、强制休假、轮岗、离任稽核等管
理措施,控制和防范风险。
同时,为进一步夯实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础,有效支撑公司战略实现及各项
业务的快速开展,强化岗位管理体系对业务发展的支持,公司于 2016 年聘请专
业机构开展定岗定编职级工作,对各部门岗位进行梳理,此工作帮助公司建立一
个衡量岗位价值的统一标准,便于员工理解公司的价值标准,从而使员工明确自
己的职业发展和晋升途径,以此促进人力资源战略的实现。
3、社会责任
公司遵纪守法,合规经营,高度重视社会责任,以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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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为企业发展目标,力争实现
客户信赖、员工自豪、股东满意、社会尊重。
公司积极承担起社会责任,并贯通到公司整个日常经营过程中。一是充分发
挥大投行专业优势,积极提供综合服务,竭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为地方实体经
济的发展与繁荣不断贡献力量。二是用心服务好广大投资者,加大信息系统投入,
积极推动公司“金罗盘”移动理财终端、“阳光微厅”、投资顾问等系统的建设,
通过专业服务的提升,把客户利益优先、维护投资者利益理念落到实处。三是认
真履行社会责任,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精神,通过资本扶贫、产业
扶贫、公益扶贫等多种方式,助推国家级贫困县宁夏同心县脱贫攻坚。积极参与
南京市“万名党员帮万户”活动,对江宁横山社区进行结对帮扶,投入帮扶资金
近 60 万元。积极响应中国证券业协会号召,向山西省隰县午城镇寺坡村扶贫电
站建设项目捐赠建设资金 75 万元。作为全国文明单位,与淮安市花桥村开展“城
乡结对、文明共建”活动。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荣获“江苏省文明
单位”、“南京市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称号。
4、企业文化
公司始终秉承“正统、正规、正道”的企业文化,贯彻“以制度治企、以制
度管人、以制度办事”的经营管理理念,切实强化企业管理、业务开展、合规经
营、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坚持“制度是保障、体系是基础、文化是根本”
的合规建设方针和“合规创造价值,合规从高层做起”的合规理念,通过组织合
规培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和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加强合规文化建设,提
升员工合规意识,营造了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四)主要业务的内部控制
1、证券经纪业务
公司建立健全了经纪业务组织架构。公司对分支机构实行总部-分公司-营
业部的管理模式,营业部已全部纳入分公司管理,以分公司为依托,整合地区资
源优势,因地制宜,强化对证券营业部的管理,有利于促进降本增效,推动经纪
业务创新转型。公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营销管理中心及合规、风控、稽核部门
定期或不定期对分支机构运营情况实施检查。分支机构岗位设置方面,公司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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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严格执行岗位制衡机制,公司对经纪业务前、中、后台业务和岗位进行有效分
离,对不相容岗位实行双人双责和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并通过风控岗位监控、
层级审批、总部集中审核等手段强化对单人单岗业务的管理;公司建立了业务权
限审批制度,对业务权限采取角色化管理、分级管理、对口管理、管理留痕等管
理措施;营业部财务经理和电脑人员由总部直接委派管理。2017 年,根据证监
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所有
分支机构均设置风控合规专员,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和合规风控部门,对所在单位
的内部控制进行全面把控。
公司建立健全了经纪业务管理制度体系。根据最新的监管要求,为进一步强
化内部管理,完善制度体系,规范工作流程,公司对经纪业务相关制度进行及时
修订。2017 年,公司根据适当性管理新规要求,对公司柜台开户业务、网上开
户业务、见证开户业务、分级基金、港股通、股票期权、ETF 基金、创业板、风
险警示与退市整理股票、全国股转系统、开放式基金代销等制度进行了修订。经
纪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均能按照公司现有制度和业务流程开展各项业务。
公司建立了经纪业务内控平台,风险管理部门、分支机构等通过技术系统对
客户证券交易、资金划转、资金冻结解冻等业务进行实时监控,并积极配合交易
所的市场监察工作。监控系统对公司经纪业务客户每日的交易活动进行实时数据
采集和展现,对客户资产安全情况进行监控,发现异常的资金流转或证券转移、
异常交易及违规行为等情况时,及时进行调查和问询,必要时要求当事人作出书
面承诺或说明。
公司建立健全了客户管理和服务工作机制。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和客户
适当性管理工作,将投资者教育工作贯穿于业务的全过程,做好日常投资者教育
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各项主题宣传活动。同时,狠抓客户适当性管理,对投资者
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充分评估,建立分类管理为核心的客户管理和服务制度,强化
投资者风险揭示和客户回访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分支机构适当性管理定期
自查四次,每季度一次。同时,根据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及市场监管形势,公司
组织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港股通业务、股票期权业务等多次业务专项自查。通
过多次专项自查,对分支机构重点业务适当性管理工作执行落实情况进行了查验
摸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导分支机构进行了整改,帮助分支机构抓住了日常适
当性管理工作的重点。公司及分支机构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对于客户投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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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及时接待并上报公司营销管理中心及合规部门,妥善处理;加强交易佣
金管理。要求分支机构按规定测算并合理制订交易佣金标准;对持股比例超过上
市公司股份总数 5%的账户实施重点监控,积极配合交易所的市场监察工作;妥
善保管和使用客户档案,公司发布实施了《经纪业务客户电子档案管理办法》,
对客户电子档案的分类和范围、扫描上传、审核统计以及使用等事项作出明确规
定,稳步推进存量客户档案电子化工作,加强档案管理。公司完善了客户投诉处
理制度,建立了客户投诉、纠纷处理机制。公司及分支机构向客户公布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等信息,客户可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投诉。针对不同的投诉,公司责成有
关部门、分支机构及时予以妥善处理。
公司建立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机制。公司先后制订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指引》、
《证券经纪人客户异常交易监控指引》、《证券经纪人客户回访规定》、《证券
经纪人客户投诉和纠纷处理规定》等 12 项管理制度,规范开展证券经纪人各项
管理工作。公司不断强化制度约束,加强合规监督,防范证券经纪人的违规风险。
公司对证券经纪人招录、委托合同签署、培训、执业行为管理等均规定了严格的
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并在技术系统中强制留痕,最大程度地控制各类风险。公
司建立了经纪人信息查询系统、证券经纪人客户异常交易监控系统以及执业支持
系统等技术系统,加强经纪人管理,为经纪人执业提供支持。此外,公司风险管
理部等部门通过监控系统对证券经纪人所招揽客户的交易情况进行监控,营销管
理中心和相关分支机构对证券经纪人客户进行回访,确保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证
券经纪人的违规风险;合规管理部门根据相关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制度规定对证券
经纪人的管理工作、证券经纪人的执业行为进行合规检查,监督相关监管规定和
公司制度的贯彻和落实,防范违规风险;稽核部对公司相关部门及分支机构的证
券经纪人管理情况进行稽核,实施事后监控。公司一整套的科学管理,为证券经
纪人制度的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公司积极推进股票期权业务,建立了完善的制度体系,积极落实监管部门关
于股票期权适当性管理相关要求。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股票期权业务分支机
构管理办法(试行)》、《股票期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与《股票
期权经纪业务操作规程(试行)》,对分支机构开展股票期权业务的条件、场所、
期权专员岗人员的资质条件、股票期权业务开户资质条件与办理流程作了重新规
定。此外,公司亦组织分支机构对股票期权开户业务进行自查并落实整改、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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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两年一次的股票期权业务后续评估,重点对投资者身份证有效期、风险承受能
力级别、开户时的资质、CIF 股票期权开户业务相关影像资料进行了自查。通过
制度建设、自查自纠、后续评估,公司股票期权业务的运营和管理工作得以进一
步梳理和强化。
港股通业务建立了完善的制度体系和业务流程。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修订
了《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深港通下港股通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
《深港通下港股通经纪业务管理办法》、《港股通业务合规管理办法(试行)》、
《深港通下港股通经纪业务操作规程》、《港股通业务投资者教育工作制度》等
制度,确保港股通业务稳步有序开展。
2、投资银行业务
公司建立健全了投资银行管理制度体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制度覆盖了项目
承揽、立项、辅导、尽职调查、材料制作、市场推广、持续督导以及保荐档案管
理等业务环节,建立健全了投资银行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制定和修订
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推荐注册管理办法》、《投资银行业务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为适应最新监管趋势的要求,公司还制定及修订了
《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基本制度》、 固定收益产品发行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投资银行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固定收益总部债券簿记建
档发行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对相关环节的要求和流程进行了完善。
公司建立了投行业务风险控制体系。公司建立了包括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
内核小组、投资银行运营内控部、风险管理部及合规管理部等在内的投行业务风
险控制组织体系。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对投行业务的重大风险进行监督、控制和
处置。内核小组对项目尽职调查情况进行问核,督促项目人员切实履行尽职调查
职责,并通过召开会议研究、组织对投行项目核查等途径揭示和控制风险;投资
银行运营内控部对项目全过程实施持续监督和质量控制,协助项目组处理项目实
施过程中的疑难事项,负责召集立项评审和内核会议,审核项目各个阶段的工作
底稿、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等各项文件,并落实内核小组意见;风险管理部
门在正式开展业务前按规定对风险控制指标进行敏感性分析和压力测试;合规管
理部门指派专人对投行项目合同等文件进行审查,参加内核会议及项目现场核
查,对项目运作情况进行监督。风险控制工作覆盖了投资银行业务的主要业务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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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通过对项目实施全程管理,有效防范业务风险。
公司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信息隔离制度。投行业务部门在业务、物理、
人员隔离方面严格执行公司信息隔离相关方制度要求,并与其它存在利益冲突的
业务部门之间保持相对封闭和独立,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的知情范围,防范内幕信
息的传递。及时向公司合规管理部报备员工信息;严格遵守时点要求在信息隔离
墙系统添加限制名单和观察名单,并履行跨墙审批流程;组织、督促内幕信息知
情人填写《上市公司内幕情况登记表》,告知保密义务和责任,对内幕信息知情
人进行统一管理。
公司建设并上线了“大投行业务管理系统”,设置项目管理、人员管理、合
规管理、财务与合同管理、综合管理等多个功能模块,以实现部门日常管理的线
上化和留痕化,减少各项管理流程中的操作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对“大投行业
务管理系统”中的财务、合同、合规、工作底稿管理等模块功能进行了改进和完
善,进一步提升部门内控管理实效。
此外,公司建立了较为严密的内部审核工作规则与流程,实施严格的投行项
目质量评价体系和风险控制机制,在核查项目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
基础上制作和报送项目文件,确保项目开展合法合规。公司根据规定加强包括保
荐代表人在内的投行从业人员合规培训,提升其合规执业意识,并通过合规检查
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完善投资银行业务的内部控制。
3、证券自营业务
公司建立了相对集中、权责统一的自营业务管理组织体系。公司建立了包括
董事会、证券投资决策委员会及自营业务部门在内的三级决策管理体制。董事会
确定自营规模、风险限额等指标,并授权总裁室负责自营业务的投资运作管理。
证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订自营业务投资策略,确定证券投资持仓比例及资产
配置方案,评审自营业务重大项目等。投资管理总部在投资决策委员会规定的仓
位配置范围内进行投资操作。投资管理总部下设做市业务部,做市业务在董事会
授权的投资规模范围内,确定投资限额及做市品种。公司金融衍生品部根据公司
董事会及投决会确定的业务总体策略,具体负责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开展,并负责
业务的前端风险控制工作,制定具体操作方案,在操作过程中进行必要的策略优
化,在权限范围内向交易员发出指令,交易员执行指令。合规管理部、稽核部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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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对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自营账户的管理由稽核部门负
责,会计核算和资金调度由计划财务部负责;自营业务部门内部的投资组合制订、
交易指令执行、资金核算、合规风控等岗位相互分离,由不同人员负责并相互制
衡;公司在投资业务与经纪、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研究咨询及信用交易等其他
业务之间建立隔离机制,防范利益冲突。
公司建立了自营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在自营业务管理体系、
投资决策、业务操作规范、风险控制等方面建立了完善的制度体系。针对金融衍
生品业务,公司制订了《商品期货自营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金融衍生品部业
务管理细则(试行)》、《量化投资业务流程(试行)》等制度,规范公司自营
衍生品业务的开展。针对公司开展的个股期权业务,公司制定了《股票期权自营
业务管理办法》、《股票期权自营业务资金与保证金操作规程》等制度,形成了
完备的制度体系,强化相关制度的贯彻落实,确保业务合规开展。2016 年,公
司制定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交易行为管理办法》,规范全国
股转系统做市业务交易流程,强化风险管理;同时,公司对《投资管理总部业务
管理细则》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加强投资管理总部的业务发展及规范管理,确保
自营业务合规运作、风险可控。2017 年,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和业务开展需求对
自营业务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和修订《金融衍生品策略投资风险管理指
引》、《金融衍生品部期权业务风险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做市商业务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交易行为管理办
法》等制度,通过制度的修订工作,使得工作规范和标准更加明确,并确保其可
操作性。
公司加强了对自营业务的风险控制。通过事前风险评估、事中风险监测、事
后风险处置等措施对自营业务开展中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
风险进行管控。市场风险方面,公司风险管理部和部门风控合规专员运用压力测
试、测算模型等方法进行事前风险评估,以及事中风险监测,当单只品种证券投
资出现亏损达到一定幅度时,风控合规专员或风险管理部向投资经理发出止损预
警,并报部门负责人或投资决策委员会。流动性风险方面,公司对自营投资单个
投资品种或单只证券的投资额度均规定了严格的授权层级和比例限制;对于低流
动性投资品种(债券、银行理财等)采取规避或低持仓、持有到期策略。信用风
险方面,公司制定并执行证券池制度,明确自营部门只能交易证券池范围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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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对债券发行人和债券本身的信用评级、担保情况、企业性质和基本面等进行
评估,防控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方面,公司要求自营业务部门的投资指令和交易
指令严格分开,研究、交易、估值、清算等岗位严格分开,交易系统操作权限严
格管理,以防控风险事项的发生。公司投资管理部门严格执行信息隔离制度,在
内部机构、决策、人员、设备系统、办公环境、账户、资金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
措施确保隔离有效落实,与其他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部门间保持相对封闭和独
立。公司建立了自营账户审批和稽核机制,严禁变相自营、账外自营及出借账户;
自营业务使用自有资金及依法筹集的资金,所需资金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后方
可调度;自营部门财务人员实行委派制,由自营部门和财务部门双重管理,加强
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自营业务风险敞口和止损情况的联动分析与监控机制,建
立了自营业务监控系统,风险管理部门通过技术系统对自营业务操作进行监控,
发现异常及时预警;证券投资及资产管理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业务风险进行研究并
及时召开会议确定应对策略;风险管理部门在确定自营投资规模时,进行风险评
估和压力测试,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高度关注业务风险,及时向自营部门提交风
险评估报告或风险揭示书,指导风险防范工作。合规管理部门根据相关监管要求
以及公司制度规定对自营业务进行合规检查,监督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制度的贯
彻和落实,防范违规风险;稽核部通过不定期稽核实施事后监控。
4、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资产管理总部作为独立的资产管理业务部门统一管理客户资产管理业
务,资产管理业务与自营业务、证券经纪业务及投资银行等业务在账户、人员、
信息、办公场所、会计核算等方面完全隔离,且严格禁止资管产品账户与公司自
营账户之间发生交易,确保客户资产与公司资产相分离。资产管理总部内设市场
推广部、集合投资部、固定收益投资部、研究策划部、中央交易室、运营管理部
等二级部门,分别负责客户开发与客户服务、集合产品投资、定向产品投资、宏
观分析与行业研究、交易指令执行、产品估值与清算等工作,保证资产管理前、
中、后台各业务环节相互分离,各岗位职责明确。对于直接参与投资指令执行、
交易、资金运用等风险较为集中的岗位实行双人负责制;对于单人、单岗处理的
业务,由该岗位的上级主管履行监督职责,并由部门风控合规专员监控其业务操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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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新制订、修
订了《资产管理总部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尽职调查工作制度(试行)》、《资产管
理总部债券入池及后续跟踪管理办法(暂行)》、《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客户开发
与客户服务办法》等制度,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建设对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决策流程、
交易执行、风险控制、会计核算、市场营销、客户档案管理、客户投诉处理及合
规管理等各业务环节的工作规范和标准予以明确。
公司加强了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风险决策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资
产管理业务的风险控制工作,对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管理情况、投资决策程序的
合规性、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对不同资产管理产
品单独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客户资金均由银行托管;合规管理部对
资产管理的各个业务环节进行合规指导,发表合规意见,并对资产管理总部从业
人员的执业行为合规性进行检查和监控,防范利益输送、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
为;风险管理部对资产管理业务各产品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协助资产
管理总部识别和控制业务运作过程中面临的各项风险;公司稽核部对资产管理业
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稽核检查,及时将内部审计结果反馈至公司董事会及资产
管理业务最高决策机构;资产管理总部设置风控合规专员,专门负责本部门业务
的合规监督和风险控制工作;通过共同监督资产管理业务的规范运作,确保符合
监管规定和计划说明书要求,保护投资者利益。
5、信用交易业务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用交易业务管理组织体系。公司建立了包括董事会、信
用交易业务决策委员会、业务执行部门和业务监督部门及分支机构四个层级在内
的信用交易业务决策授权体系。董事会负责制订信用交易业务基本管理制度,决
定有关部门的设置及职责,确定业务规模;信用交易业务决策委员会负责制订业
务操作流程,选择可从事该业务的营业部,确定相关业务标准;信用交易管理部
负责信用交易业务的具体管理和运作,确定对具体客户的授信额度,对营业部的
业务操作进行审批、复核和监督;业务执行部门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根据
各自的业务分工和职责开展工作;营业部在公司总部的集中监控下,按照制度规
定,具体负责客户征信、签约、开户、交易执行、风险监控等业务操作。
公司建立了信用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体系。公司制订了《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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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融资融券业务操作指引》、《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管理工作指引》、《约
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管理办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客户适当性管理
办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交易管理办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
务风险管理工作指引》等多项制度,对信用交易业务的管理架构以及业务流程、
结算流程、会计核算、风险控制、客户服务及信息披露等各业务环节、操作流程
予以明确和规范。2016 年,公司制定、修订了《融资融券业务客户信用评级与
授信管理办法》、《融资融券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融资融券业务逐
日盯市与强制平仓指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风险管理工作指引》共 4
项制度,针对信用交易业务的管理、开户、评级、授信、监控、黑名单等整个业
务链,全面梳理和补充了相关制度内容,2017 年,公司修订了《客户信用账户
管理办法》、《融资融券业务客户信用评级与授信管理办法》、《融资融券业务
合同管理办法》、《融资融券业务操作指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客户
资质管理办法(试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交易操作指引(试行)》;
制定了《信用交易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强化了客户资质管理工作、风
险承受能力测评与匹配的相关标准和流程,从准入环节严控业务风险。
公司加强了信用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在信用交易业务与资产管理、自
营以及投资银行等业务之间建立隔离机制,防范利益冲突;对信用交易业务实行
由总部集中管理的业务模式,实行集中交易、集中清算,客户信用资金账户由存
管银行第三方存管,通过专用交易单元、专用账户实施封闭运作;实施严格的投
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以及征信审批程序,营业部在对客户进行征信调查、风险揭
示等必要程序,并经审核确定其符合标准后,方为客户办理开户手续;建立了信
用交易业务交易系统,设置有关监控指标和阀值,对客户信用交易进行监控和预
警;风险管理部门通过独立的信用交易业务风险监控系统地对信用交易业务及客
户风险状况、客户异常交易等进行实时监控,发现异常及时对信用交易管理部进
行风险预警,确保业务风险可控。风险管理部还增加了控制指标,对信用账户单
一证券集中度实施控制。
6、固定收益业务
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包括债券销售、交易及投资业务、财富中心业务和债权融
资业务,建立了包括董事会、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自营业务部门三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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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体制。年度固定收益投资规模由董事会决策,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
负责制订投资策略、确定债券投资持仓比例及资产配置方案以及对重大债券投资
项目实施进行评审,固定收益总部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债券交易及投资
业务在决策审批上实行“交易复核-交易审核-交易审批”的“三步走”原则。交
易员在系统中提请发起交易后,由指定专人对交易指令进行复核,完成后由风控
合规专员予以审核并评估风险,通过后由投资决策人员进行审批后方可执行。财
富中心主要负责机构客户金融产品投资的投资咨询业务,为机构客户提供投资顾
问服务,对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判断、风险揭示、签订投顾协议后提供投顾建
议,并定期对客户进行回访。债券融资业务按制度对业务流程进行了细化,对发
行承销项目实施合理的项目进度跟踪、风险节点控制、方案设计管理以及材料制
作质量控制等。
公司加强了固定收益业务的制度体系。2016 年,公司制定、修订了《固定
收益总部债权融资业务工作底稿管理办法》、《固定收益总部投资顾问业务管理
办法(试行)》、《固定收益总部交易业务管理办法》、《固定收益总部投资业
务管理办法》、《固定收益总部销售业务管理办法》及《固定收益总部产品定价
与配售管理办法》等制度,2017 年,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密切跟踪行业监管趋势,
制定和修订制度 15 项。债券交易方面,修订并完善交易和结算、参团和分销、
头寸管理、应急交易、转托管业务、大宗交易和固定收益平台交易等方面的办理
流程和要求。债券销售与承销业务方面,修订并完善了簿记建档发行业务、债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固定收益产品发行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方面制度。内控管
理方面,修订并完善了部门内部控制、从业人员管理、信息隔离墙、档案管理等
方面的管理要求,通过对管理制度的梳理、修订和补充,强化了制度建设,形成
了较为完善的固定收益制度体系。
公司加强了固定收益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固定收益总部在公司授权范
围内开展业务,对超过授权范围业务,按照公司审批程序审核后实施。公司固定
收益总部与其他业务部门之间保持绝对的物理隔离,跨部门、跨业务条线的业务
决策机构建立并执行严格的回避制度,严格执行跨墙管理制度,以防可能产生的
利益冲突和业务风险。固定收益总部设风控合规专员,负责对每笔交易的风险予
以审核,定期对持仓债券的评级变化、久期、估值等进行评估,每日向公司风控
和计划财务部报备交易数据,每月出具监管报表、自营债券分类评级表以及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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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报表。公司风险管理部通过风险容忍度、风险限额等风险指标体系,对固定收
益业务设置了相应的风控阀值,加强了风险管理。
7、场外市场业务
公司建立完善了场外市场业务管理制度体系和业务流程。公司根据报价系统
的业务规则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制度对公司的业务流程进行了整理和优化,特别是
对产品的发行和到期兑付流程进行了标准化规范,并加以细化,对产品发行和到
期兑付过程中的每个操作流程的时间点做了明确规定,有效防范了业务风险,提
高了工作效率和合规有效性。
公司加强了场外市场业务的风险控制。一方面,加强场外市场产品质量的风
险控制。对于外部引进的产品,公司相关部门会先进行产品供应商的资质审查。
供应商通过审核后,公司将召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决策委员会会议,以保证产品
的合规、风险可控、优质,最终方可发行;对于公司自行创设的产品,由创设部
门根据市场情况、公司的实际情况,在风险可控的原则下设计、创设产品和风险
等级自评,研究所就创设产品进行尽职调查、风险等级初评,风险管理部对风险
等级进行复评,有相关条线的业务管理、决策委员会审议,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
风险可控;另一方面,加强了场外市场服务的风险控制。对于申请参与场外市场
的客户,分支机构业务人员会针对客户开展投资者教育和风险揭示等工作,在为
客户介绍场外市场相关基础知识的同时,为客户揭示场外市场存在的特有风险,
与客户签订场外市场开户的相关协议,进行风险揭示,并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最后为客户开立场外市场产品账户。在客户购买产品时,应确认客户的风险承受
能力与产品的风险等级相对应。此外,根据监管要求,公司做好场外业务事后报
备工作,公司明确场外业务管理总部作为场外业务信息报备的归口管理部门,负
责对公司所开展的各类场外业务进行梳理、分类,并组织、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进
行备案与报告工作。2017 年,公司共完成 12 次定期报告的申报工作,进一步完
善与落实持续备案与报告的工作机制和工作要求,为公司场外市场业务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奠定了基础。
8、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公司制定了代销金融产品制度体系。2016 年,公司制定、修订了《分支机
构金融产品销售业务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代销金融产品业务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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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管理工作指引》、《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委托人资格审核办法》及《代销金融产
品业务客户投诉处理制度》等制度,2017 年,为全面落实《证券期货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修订与补充客户适当性管理、客户回访与投诉
等系列制度,发布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双录操作指引(试
行)》、《客户回访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明确了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开展
过程中,全面、持续了解客户,综合评估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对投资者进行分
类管理,对金融产品或服务进行风险评估的具体要求及流程;建立投资者与金融
产品或服务的匹配机制;健全客户回访检查、评估与销售隔离、培训考核、执业
规范、监督问责等内控机制。
公司加强了代销金融产品业务的合规风险防范。公司加强信息披露管理,落
实客户适当性管理及客户回访机制,适时向投资人披露产品运行状况及风险匹配
情况,严格执行客户投诉处理工作。公司设立多种受理客户投诉的渠道,在官方
网站、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客户投诉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在营销管理总部
客户部门设立专门投诉人工坐席,并建立了客户投诉书面及电子档案,按规定保
存期限进行保管。切实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9、期货 IB 业务
公司建立了期货 IB 业务管理组织体系。公司指定经纪业务管理总部专门负
责期货 IB 业务的管理和协调工作。相关营业部按照规定建立了分工明确的期货
IB 业务管理架构。营业部负责人、期货 IB 业务人员及电脑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共
同负责期货 IB 业务开展中的有关工作。营业部负责人全面负责营业部期货 IB 业
务的管理工作,营业部指派两名期货 IB 业务人员,负责期货 IB 业务办理、审核
及相互复核等工作,电脑人员负责营业部期货 IB 业务相关软硬件设备的架设、
调试与维护等工作。
公司建立健全了期货 IB 业务制度体系。2016 年,公司制定、修订了《期货
中间介绍业务实施细则》和《期货中间介绍业务管理办法》、《分支机构期货投
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细则》等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期货 IB 业务制度体系。
公司加强了期货 IB 业务合规风险控制。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54 家营业部获准开展 IB 业务。公司各证券营业部设置相对独立的 IB 业务办理
区域,与证券业务场所相对分离,并配备必要的设施和技术系统,按规定公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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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信息;对开户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加强风险揭示和投资者教育工作,依法对申
请开立股指期货账户的客户进行培训、知识测试和综合评估,依法为客户提供协
助开户等相关服务;公司合规管理部门对期货 IB 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合规检查,
对于发现的问题予以督促改进。
10、研究咨询业务
公司建立健全了研究咨询业务管理制度体系。公司在原有制度体系基础上,
不断健全完善业务管理制度体系。2016 年,公司印发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适
当性管理细则》,修订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 项制度,2017 年,
公司修订了《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与媒体合作管理办法》、《证券分析师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等制度,对投资者分类管理的服
务体系、规范证券投资顾问的管理等内容作出了更为全面详细的规定。
公司加强了研究咨询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在研究所与自营、资产管理和投
资银行等其他业务之间建立信息隔离机制,建立了观察清单和隔离清单制度,防
范利益输送;加强对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和执业行为的管理和监督,发布研究报告
的研究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从业资格;公司按照规定对重点研究报告进行审核,
并及时将研究报告所涉及证券录入信息隔离系统,根据情况对资产管理及自营等
部门在规定时间内采取限制交易等措施,防范合规风险。
11、创新业务
公司高度重视创新业务的风险控制工作。在申请开展创新业务前,公司进行
充分的前期市场调研,对创新业务的合规性、可行性以及相关风险因素进行全面
分析论证;董事会、管理层按监管要求和公司制度规定依法作出有关决策;在业
务开展前,公司制订相关制度流程和风险控制措施,并报合规总监或合规管理部
门进行合规审查;风险管理部门按照监管规定开展敏感性分析和压力测试等工
作,协助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作出决策。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申报和开展了私募
基金综合服务业务、PB 业务、机构业务、融资业务债券收益权转让及远期受让
(或回购)等创新业务。公司根据新业务要求,及时拟定相关业务方案,对业务
的风险进行评估、监控、报告和处置。
2017 年上半年,公司对《主经纪商业务投资管理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进行了修订,加强 PB 系统使用流程管理,规范 PB 系统相关操作人员申请、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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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注销业务权限的办理流程,确保 PB 系统的高效运行和主经纪商业务的顺利
开展。此外,公司还加强对 PPP 业务和海外发行债券业务的研究。
12、结算存管业务
公司建立完善了结算存管制度,明确结算存管中有关交易清算、资金汇划交
收、资金存放、资金余额核对、逐日盯市、风险管理、日常监控等各项业务环节
规定,加强了对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管理,确保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安全性和
流动性。
公司加强了结算存管业务的风险控制。资金交收方面,能够统筹安排资金,
合理调配,划付工作经双人操作,完成申请、授权、审批、发送流程。会计核算
完整及时、准确,做到日清月结;结算存管中心负责公司所有业务的清算、资金
交收、核算、协助司法执行等各项业务,重要岗位配置 A、B 角,业务开展严格
遵守各项制度,符合业务流程规范。所有人员操作流程均有留痕。操作人员权限
分配合理,工作职责明确,工作流程清晰;会计凭证资料齐全、全部装订成册,
存档保管;工作日志能够做到按系统、按业务逐项记录,工作日志等业务资料保
存完整。公司能够有效防范交易清算、交收、核算风险,保证各项业务合规开展。
13、会计系统
公司建立了财务会计控制体系。依据会计法、会计准则及相关财经制度的要
求,公司在财务管理、税务管理、会计核算、会计信息系统管理、会计信息披露、
资金管理等方面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规定的要求,设置工作岗位,规范相应岗位职责,
对业务流程进行梳理、优化和完善,从而加强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制订了《财务预算管理办法(试
行)》,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对未来经营环境进行分析预测,以价值形式确定预
算期内经营目标,并分解下达到公司内部各经济单位。公司明确了《费用管理暂
行办法》等财务管理制度,对总部及各分支机构的预算执行和费用列支管理流程
进行规范,确保对公司经营事项进行全过程控制。
公司制订了《总部增值税管理制度》、《分支机构增值税管理制度》、《增
值税会计核算办法》等税务管理制度,明确了总分支机构增值税进项发票管理、
销项开票管理、纳税申报管理等事项管理流程及职责,防范增值税涉税风险,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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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公司增值税税务管理,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履行增值税纳税义务。
公司建立了会计核算和会计信息系统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制定了《会计核算
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基本会计核算制度;明确了金融工具及长期股
权投资的分类、确认、计量标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认定标准,融资融券业
务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等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同时设置科学的财务会计组织
架构,配备合格财务会计专业人员,规范会计核算操作流程,确保各个财务岗位
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确保各个业务遵循健全、完整的审批授权程序。公司制订
了《财务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设立专人专岗负责财务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
护,从技术手段上,确保了会计信息审核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监督检查流程、制度
的有效运行。
公司建立了财务信息披露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明确了财务报告编制管理规
范,建立了完善的财务报告编制流程,以保证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信息内容完整、
数字准确、披露及时。
公司建立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加强资金内控管理,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在自有资金管理、自有资金头寸管理、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债务融资管理、
同业拆借业务管理、网上银行划款管理、债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等方面建立了相
应的规章制度,在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严格分离的基础上,对公司自有资金实行
集中管理、分级控制,根据流动性风险监管要求,结合业务资金需求,统筹资金
来源、扩大融资渠道,实施流动性管理。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对自有资金实行集
中、统筹管理。由计划财务部负责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对自有资金统一调度,各业
务部门在风险限额内,依据业务资金授权与审批使用资金。二是制订年度资金预
算、融资计划,提前筹划融资规模、融资方式。公司对日、周、月大额资金需求
实行预报,在考虑业务资金实际使用的基础上,充分预计未来现金流入、流出量
以及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压力,结合年度融资计划确定未来 1-3 个月具体融资方
案,确保日常流动性充足,满足支付需求。三是加强负债管理,将融资渠道管理、
融资对手关系维护作为负债管理的重要环节,不断扩大授信范围、规模,提高融
资来源的多元化、稳定程度,降低负债成本,满足融资需要。四是强化流动性管
理,成立了流动性风险应急小组,对流动性风险事件明确了应急处置原则、程序、
措施,并由风险管理部组织应急计划制定、演练、评估,最大程度减少流动性风
险事件造成的危害。报告期内,公司对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管理进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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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等工作进行明确,以符合监管要
求。
公司计划财务部下设资金管理部,负责自有资金的集中管理、控制、结算、
筹集以及流动性管理。通过建立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从制度、岗位分工、前中后
台流程、以及不相容的职责相分离等方面,来实现对资金的内部控制。
公司监事会、内部稽查部门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等依据《公司章程》和相关规
定对公司财务进行有效地检查监督,并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专业的审计意见。公
司财务报告正式出具后,将按规定程序报送监管部门,并及时在指定媒体上披露。
14、信息系统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系统组织体系,从组织架构、制度、管理等方面,采
取各种措施加强信息系统管理。公司设立信息技术总部,行使信息技术支持和管
理等职能,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开发维护、日常管理与技术支持等工
作。分支机构设置专职电脑部经理,负责分支机构信息系统日常维护,电脑部经
理实施总部委派制,从而加强总部对分支机构技术工作的管理。
公司遵循安全、实用、可操作性原则,制定了信息系统的管理规章、操作流
程、岗位手册和风险控制等各项制度,从人员管理、设备管理、软件管理、数据
管理、机房安全、操作安全、病毒防范、防黑客攻击、事故防范与应急处理等各
个方面强化对信息技术系统的规范化管理。
公司重视信息系统,对系统建设与安全加固持续投入。2017 年 4 月,公司
新数据中心正式启用并完成了新旧数据中心割接迁移工作,为公司未来信息系统
的发展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公司建立了功能全面的监控系统,对业务系统风
险进行全面监控、管理,集中风险监控系统可以根据设定的阀值,对业务操作和
交易中的风险进行实时监控,以有效防范业务风险的发生。建设了自动化运维系
统,将开闭市流程标准化,对集中交易、开户、风控等多个系统进行改造扩容,
降低系统风险,建立了独立测试环境,从设备到网络接入实现完全物理隔离,测
试数据进行脱敏处理,测试系统做到合理规划、安全接入,并在用户端采取了严
格的安全控制措施,确保业务测试与生产系统的完全隔离,防范操作风险。公司
重视适当性管理工作,针对适当性管理工作的要求,持续对包括集中交易、股票
期权、融资融券、网上开户、网上交易、手机交易、金罗盘等 21 套系统进行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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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扩容,新建适当性管理系统、双录系统、统一电子协议等 3 套系统。公司根据
各业务部门实际需求和行业各项新业务的开展,陆续完成了深圳新一代建设上
线、cif3 系统升级、微厅系统上线、投顾系统上线,智能客服系统建设等多项信
息系统建设上线工作。同时,还自主开发完成了 MOT 系统,使得客户体验得到
了很大提升,自主开发完成了苹果版手机 OA 软件,并交付内部测试。公司持续
进行网络及信息系统安全加固,严格按照证监会和公安部颁布的信息系统安全等
级保护管理制度执行,每年按照等保要求,对信息系统评估定级,对等保三级以
上的系统进行第三方测评,根据测评结果及时进行安全加固与整改,升级完善了
病毒防范体系,选择成熟可靠的防病毒产品进行整体部署,外聘安全服务团队,
对公司信息系统定期进行扫描渗透,及时发现系统隐患并进行加固排除。公司进
一步完善备份系统的建设,建立了完善的应急切换与保障体系。完善业务系统的
审计留痕功能,对所有业务操作进行完整的留痕,以便追溯。应用系统的风险业
务权限采用需用时向公司申请、用后及时收回的方法进行管理。
公司实施严格的系统权限管理、人员管理与数据管理。系统设计、软件开发
等技术人员与实际业务操作人员相互独立,禁止同一人同时掌管操作系统口令和
数据库管理系统口令。所有应用系统操作柜员均采用实名制并按最小化原则赋予
权限,所有赋权过程必需经复核才能生效。做到人员离岗管理,人员离岗必须办
理离岗手续,明确其离岗后的保密义务,退还全部技术资料,并立即在相关应用
系统中停用其柜员账号。公司对业务数据实施严格的安全保密管理,建立信息数
据的即时保存和备份制度,并坚持信息数据的定期查验制度;公司重视信息系统
运维人员技能提升,定期开展技术人员学习培训,定期开展灾备切换、系统应急
处理等各项模拟演练操作,提高技术人员业务熟练性和业务技能。
15、子公司管理
公司重视对子公司的管控,通过对主要负责人及高管的任职审批、重大事项
的报告、董事的委派等措施,以确保子公司的规范经营。2016 年 3 月,公司专
门制定下发了《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从治理结构、人事管理、经营管理、
财务管理、合规风控、事项报告等六个方面,进一步全面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
同时,还下发了《关于做好子公司合规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子公司向公
司合规管理部报备制度和对外报告。2016 年 8 月,公司下发了《关于做好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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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人事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做好公司所属子公司的人事管理。目前,
公司还通过建立合规风控联席会议机制,以加强相互间合规风控信息的沟通与交
流;以不定期现场或非现场合规风控检查方式,掌握子公司业务开展的合规风控
情况;通过建立日常信息报送和重大事项报告机制,及时掌握子公司经营情况。
随着监管形势的变化与要求,公司加大了合规检查的广度与力度。2016 年
初公司制订的检查计划中,明确将子公司列入年度的合规检查范围。按照计划,
对子公司进行了全面现场检查。10 月份,在公司党委的统一安排下,又再次对
南证期货、宁夏股权中心等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确保子公司合规经营。2017
年初公司制订的检查计划中,明确将子公司列入年度的合规检查范围。按照计划,
对子公司进行了全面现场检查,确保子公司合规经营。
16、关联交易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关联交易内部控制机制。公司已根据外部法律法规,在公
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对关联人、关联关系、关联交易进行了明
确界定,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程序、表决回避制度、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进
行了规范,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并给予充分、及时的披露。一是公司按照《公
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将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二是对
于日常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按规定将其提交独立董事由其发表独立
意见;三是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交易回避表决机制。公司董事会审
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公司相关关联交易的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交易定价公允,未发生可能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17、反洗钱
公司建立了反洗钱制度体系。公司制定了《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办法》、
《洗钱风险自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
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大额交易及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反洗钱内部审
计制度》、《反洗钱宣传培训管理办法》、《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
及《反洗钱业务档案管理与保密工作细则》等制度,2017 年,公司结合最新的
监管规定与结合证券行业特点,进一步梳理现行反洗钱内控制度与工作流程,修
订了《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大额交易及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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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自评估管理办法》,要求将可疑交易监测工作贯穿于业务办理的各个环节,
同时,公司研究交易监测标准与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系统,完善反洗钱监测
体系,全面升级反洗钱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系统,形成了公司完备的反洗钱
内控制度体系。
公司建立了专门的反洗钱信息系统。反洗钱系统大额可疑交易模块根据设定
的监控指标和阀值对大额交易和异常交易进行预警。可疑交易预警经过分支机
构、合规管理部及经纪业务管理总部三级复核,确保及时发现可疑交易和大额交
易,并按规定向监管部门报送有关报告。公司秉承全面性、分级管理、适时性、
同一性与保密原则开展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
合的方式,计量和评估客户风险等级。公司利用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系统辅
助完成风险等级划分的初评工作。公司客户账户管理系统自动提示反洗钱客户风
险等级与黑名单等信息,实现了业务系统与反洗钱管理系统的联动。
公司切实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反洗钱的日常监控及相关
报告工作;相关业务开展过程中,对客户信息和客户资料严格审核,确保对客户
的身份识别符合监管要求;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切实做好反洗钱内部审计
工作;在公司内外积极开展反洗钱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组织专项宣传活动,派发
宣传资料、接受咨询等方式,在公司员工及投资者中大力宣传反洗钱的监管要求
和工作意义。指导相关业务部门与分支机构开展日常反洗钱培训。同时,将各部
门、分支机构的反洗钱培训、反洗钱制度建设等纳入公司合规检查的范围,对于
发现的问题,均要求提交整改报告。
18、对外担保
公司严格依据外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对外担保的控制和管理。为
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公司在章程中明确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
保事项的决策权限,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19、印章和合同控制
公司印章管理遵循保管、使用及审批适当分离和制衡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印
章管理办法》,对公司印章刻制、印章保管、印章使用、分公司公章及营业部公
章等进行严格管理。公司公章、公司合同专用章、公司负责人名章等公司层面印
章由办公室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公司财务专用章及财务往来使用的公司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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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章由计划财务部负责人授权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和公司负责人名章由不同人
员保管,公司部门公章由部门负责人授权专人保管,除 4 家传统分公司公章及其
所辖营业部公章由分公司负责人授权专人统一保管外,其它分支机构的公章由经
纪业务管理总部负责人授权专人保管。关于营业部业务印章管理,制定实施了《营
业部经纪业务印章管理办法》,对营业部业务章的刻制、使用及保管等流程作出
了明确规定。
公司修订了《合同管理办法》,对合同订立、审批、履行、变更、保管与调
阅、监督与检查等各环节内容与程序进行规范与细化,明确了公司各部门的合同
管理职责。新增公司格式合同、示范合同内容,对合同审批流程进行梳理,规定
资产购置类合同用印须提交招投标文件证明其程序合法。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
更、中止、终止及违约事项的处理进行规范,同时对合同的归档管理、合同检查
制度进行了系统性规定,完善了公司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有效防范合同法
律风险。
(五)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沟通、汇报及反馈机制,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公司内控
部门、各业务及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通过风险报告、财务报告、业务报告等形
式,总结、沟通和讨论业务运营及风险状况,使公司能及时掌握各业务及分支机
构经营状况。公司各项业务及管理制度中,对各层级的报告路径、层级、范围进
行了明确规定,确保信息能够及时有效的传递。公司通过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
电子邮件等多种信息工作平台,传递和留存内部信息。
公司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进行研究决策;公司定期召
开经营分析会议,通报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举措,部署工作安排;相关业务部门
定期向管理层提交业务经营数据或报表,使管理层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
况;公司创新发展办公室每季度统计各部门重点业务完成情况,使公司管理层及
时了解各部门工作的完成情况;合规总监对公司合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定期或
不定期向董事会、监管部门报告公司的合规经营情况;首席风险官负责公司的全
面风险管理工作,就公司的风险控制情况定期向公司董事会和监管部门报告;稽
核部门按规定向管理层报送稽核报告,使管理层及监管部门及时了解稽核所发现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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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建立了客户投诉、纠纷处理机制。公司及分支机构向客户公布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等信息,客户可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投诉。针对不同的投诉,公司责成有
关部门、分支机构及时予以妥善处理。
公司指定专人担任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的相关事项。公司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监管规定,按期编制年度报告、合规报告及
有关监管报表等文件,依法办理信息披露、报送等相关事宜。
(六)内部监督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通过召开会议审
议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履行财务监督职责;监事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列席董
事会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进行监督。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公司的合规管
理与风险控制情况、薪酬水平及内部审计等事项进行监督。
公司合规总监对合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就公司合规情况定期向公司董事会
和监管部门报告。公司设合规管理部履行合规咨询、合规审查、合规检查、合规
监测、合规培训等管理职责,就合规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风险督促有关部门
或分支机构予以整改,并定期提交报告。
公司首席风险官负责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向经理层提交风险管理定期
报告,反映风险识别、评估结果和应对方案,对重大风险提供专项评估报告,确
保董事会、经理层及时、充分了解公司风险状况。公司设立风险管理部,由专人
对经纪业务、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
等进行实时监控,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有关部门或分支机构予以整改。
公司在相关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设置风控合规专员,负责本部门或机构的合规监
督与风险管理职责,督促业务人员合规开展业务。
稽核部门通过实施现场稽核、离任稽核等方式,对业务开展的规范情况进行
检查,发现和披露业务风险并向管理层提交有关报告,督促业务部门或分支机构
改进不足,确保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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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起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止,未有影响内部
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发生。
(八)会计师对于本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意见
立信会计师出具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
字【2016】530031 号),审核结论如下:南京证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出具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
字【2017】第 ZH10285 号),审核结论如下:南京证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
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出具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
字【2017】第 ZH30030 号),审核结论如下:南京证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
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出具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
字【2018】第 ZH30003 号),审核结论如下:南京证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
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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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
立信会计师受本公司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本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合并资
产负债表,2017 年、2016 年、2015 年的利润表、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合
并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 ZH3000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本节披露及引用的财务会计信息若无特别说明,均引自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审
计报告。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关键审计事项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财会
【2013】26 号”《关于印发<证券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和附注>的通知》以及中国
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2014 年修订)和《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2013 年)的披露规
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关键审计事项
立信会计师在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的描述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 2017 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
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
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
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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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的确认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主要会计政 我们对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的确认实施的
策、会计估计”之“(二十五)收入确认”所 相关审计程序中包括如下:
述的会计政策、“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
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
目注释”之(三十九)及“十六、母公司财
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之(十五)。
在抽样的基础上,检查客户服务协议,并
2017 年南京证券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占
复核系统初始设置数据,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
营业收入总额比例 45.20%。
合相关协议的约定条款以及根据企业会计准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主要包括经纪业务 则制定的收入确认政策;
收入、资产管理业务收入、承销及保荐业
就经纪业务收入,将南京证券交易量系统
务收入及财务顾问业务收入等。
数据与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相关数据进行
资产管理业务收入、承销及保荐业务 核对;同时抽取客户样本,复核客户佣金收入
收入及财务顾问业务收入于提供相应服务 计算过程,并将客户佣金率与系统相应数据、
且南京证券根据相关客户服务协议的条款 客户服务协议进行核对。
有权收取相关款项时确认,确认时点会涉
就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在抽样的基础上,
及评估南京证券何时有权收取相关款项的
根据资产管理规模和相关资产管理合同中约
重大管理层判断。
定的管理费率,复核 2017 年确认的资产管理
由于营业收入是南京证券关键业绩指
业务收入;
标之一,且就此使得收入确认存在可能错
就 2017 年已确认收入的承销及保荐业务
报的固有风险,我们将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和财务顾问业务的交易,在抽样的基础上执行
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以下程序:
- 获取 2017 年各项目进度明细表,向项
目组询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并检查监管机构
或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公开信息,以确定所选取
项目的完成情况;
- 在了解 2017 年各项目进度基础上,将
已确认的手续费收入与相关客户服务协议的
具体条款进行核对,以评价相关收入是否已于
2017 年进行恰当确认;
为评价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手续费及
佣金收入交易是否确认于恰当的会计期间,选
取样本执行以下程序,包括:(1)将经纪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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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系统中以交易日为基础自动计算的经纪
业务收入与该收入的账面金额进行比较;(2)
就资产管理业务收入、承销及保荐业务收入及
财务顾问业务收入,检查客户服务协议中有关
收入性质、计算标准和收入确认时点的条款;
针对与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相关交易的关键信
息技术系统,利用本所信息技术专家的工作,
评价所选取的该系统内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
计和运行有效性;并对与该系统相关的信息技
术一般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价,包
括对程序和数据的访问、程序变更及系统运行
的关键内部控制。抽取 2017 年部分营业部及
客户样本,重新计算一定期间内客户佣金收
入,并与系统数据进行核对。
(二)结构化主体的合并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主要会计政 我们对结构化主体合并范围的确定实施
策、会计估计”之(五)所述的会计政策及 的相关审计程序中包括如下: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测试南京证券在确定结构化主体是否纳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由南京证券 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时建立的相关内
发起设立并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权 部控制是否得到有效实施;
益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 48,728.17 万元;
查阅相关合同等文件,并从南京证券对结
由南京证券发起设立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
构化主体拥有的权力、从结构化主体享有的可
结构化主体权益账面价值分别为
变回报以及运用权力影响回报金额的能力等
4,049,158.59 万元。
方面评价管理层作出的判断是否合理。
在确定结构化主体是否纳入合并财务
报表的合并范围时,南京证券管理层根据
相关合同条款,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控
制”的定义,对南京证券是否控制结构化主
体作出判断。上述判断具有一定的复杂性
和主观性,且结果与财务报表广泛相关,
因此我们将南京证券结构化主体的合并识
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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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资产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资产:
货币资金 623,434.54 883,013.28 1,170,095.56
其中:客户存款 565,287.52 762,302.46 1,030,648.14
结算备付金 190,248.96 230,472.20 512,591.44
其中:客户备付金 170,405.55 209,963.76 472,095.77
拆出资金 - - -
融出资金 557,172.52 551,892.72 786,307.1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195,769.15 220,360.86 402,633.01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48,933.48 373,351.20 576,218.48
应收款项 548.38 677.14 282.82
应收利息 17,361.29 17,576.67 28,009.4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存出保证金 32,632.41 39,065.60 23,116.1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47,127.81 250,075.83 690,671.77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股权投资 24,257.50 9,758.17 9,914.45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99,481.61 31,162.64 26,146.13
在建工程 - 64,831.84 54,225.34
无形资产 3,032.46 3,375.44 3,311.71
商誉 584.52 584.52 584.52
递延所得税资产 4,220.71 5,675.92 1,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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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其他资产 5,349.36 3,962.80 5,722.95
资产总计 2,350,154.69 2,685,836.80 4,291,534.07
(续)
单位:万元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负债:
短期借款 -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165,391.00 - 34,499.00
拆入资金 - - 3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 5,772.01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105.1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85,938.11 262,160.83 1,156,484.50
代理买卖证券款 705,222.55 935,823.82 1,433,794.94
代理承销证券款 95.37 10.83 578.8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应付职工薪酬 16,123.73 20,905.66 22,544.21
应交税费 8,405.92 10,766.88 21,856.65
应付款项 703.40 740.19 760.11
应付利息 6,630.60 15,818.36 23,916.13
预计负债 54.18 1,300.84 1,548.12
递延收益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169,717.98 420,000.00 557,296.00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731.54 1,294.69 8,060.87
其他负债 51,009.67 83,238.42 72,751.04
负债合计 1,410,129.22 1,757,832.53 3,364,090.37
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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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股本 247,399.95 247,399.95 247,399.95
其他权益工具 - - -
资本公积 407,244.90 407,244.90 407,244.90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1,036.80 3,423.15 15,394.56
盈余公积 32,562.17 28,476.57 23,149.00
一般风险准备 125,970.74 117,717.01 106,969.19
未分配利润 124,522.36 120,541.40 124,371.06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936,663.32 924,802.99 924,528.66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3,362.16 3,201.28 2,915.03
所有者权益合计 940,025.48 928,004.27 927,443.6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350,154.69 2,685,836.80 4,291,534.07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一、营业收入 138,456.27 149,961.13 300,006.96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64,669.08 101,580.08 192,236.11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
47,097.37 65,441.70 173,203.25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8,866.92 25,486.27 13,470.78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8,294.42 10,438.87 5,550.75
利息净收入 44,859.22 31,122.21 25,946.0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5,011.76 27,995.48 74,163.9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1,152.65 1,204.29 1,264.34
业的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6.94 729.82 286.67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3,277.69 -12,313.28 6,462.67
“-”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88.27 195.92 155.14
其他业务收入 580.85 650.91 7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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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其他收益 239.00 - -
二、营业支出 84,484.68 85,596.80 110,860.43
税金及附加 1,620.10 4,512.88 18,294.21
业务及管理费 82,317.76 81,159.66 90,539.98
资产减值损失 546.81 -75.75 2,026.24
其他业务成本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53,971.59 64,364.33 189,146.53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196.14 1,138.70 439.97
减:营业外支出 813.75 660.11 1,992.2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54,353.98 64,842.93 187,594.25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3,132.83 15,470.95 46,278.8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41,221.16 49,371.98 141,315.41
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41,221.16 49,371.98 141,315.41
l.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41,221.16 49,371.98 141,315.41
“-”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 - -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41,221.16 49,371.98 141,315.41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41,060.28 49,355.73 141,302.68
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160.88 16.25 12.73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4,459.95 -11,971.41 7,560.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4,459.95 -11,971.41 7,560.97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
- - -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l.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 - -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 - -
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4,459.95 -11,971.41 7,560.97
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378.32 -1,360.57 1,325.20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1-1-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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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4,081.63 -10,610.84 6,235.77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 - -
部分
5.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36,761.20 37,400.57 148,876.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36,600.32 37,384.32 148,863.65
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160.88 16.25 12.73
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20 0.71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20 0.71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2,107.37 169,625.76 -
净增加额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增
1,756.09 435,443.82 -
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
190,841.05 261,576.46 385,114.53
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47,773.87 - 324,460.50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 235,119.77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
- - 540,026.07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8,116.32 1,540.88 65,796.65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0,594.70 1,103,306.69 1,315,397.75
1-1-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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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购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资 - - 67,926.50
金净增加额
购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资金
- - 572,692.01
净增加额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 30,000.00 151,2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 691,594.72 -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5,295.69 - 255,375.24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
230,601.28 497,971.12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
34,548.91 50,122.92 104,514.17
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56,900.25 57,452.90 48,892.61
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2,571.63 46,465.04 61,174.21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26,348.55 39,445.55 22,184.65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6,266.31 1,413,052.24 1,283,959.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05,671.61 -309,745.55 31,438.3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 - -
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22.79 16.40 1,487.64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79 16.40 1,487.64
投资支付的现金 13,725.00 - 8,86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6,423.51 18,223.49 20,854.64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 - -
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 0.08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148.51 18,223.49 29,714.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0,125.72 -18,207.08 -28,227.0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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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70.00 347,339.7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
- 270.00 -
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267,001.00 - 598,944.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30,000.00 18,697.00 -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7,001.00 18,967.00 946,283.7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51,610.00 171,795.00 166,189.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57,311.10 75,050.85 43,942.74
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
- - -
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61,896.28 13,565.95 11,505.84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0,817.37 260,411.80 221,637.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73,816.37 -241,444.80 724,646.1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188.27 195.92 155.14
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299,801.97 -569,201.52 728,012.55
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113,485.48 1,682,687.00 954,674.45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13,683.50 1,113,485.48 1,682,687.00
余额
1-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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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2017 年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 所有者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 其他综合收 一般风险准 益 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具 益 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247,399.95 - 407,244.90 - 3,423.15 28,476.57 117,717.01 120,541.40 3,201.28 928,004.27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247,399.95 - 407,244.90 - 3,423.15 28,476.57 117,717.01 120,541.40 3,201.28 928,004.27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 - - -4,459.95 4,085.59 8,253.73 3,980.96 160.88 12,021.21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4,459.95 - - 41,060.28 160.88 36,761.2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股本 - - - - - - - - - -
1、所有者投入股本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 - - - - - - - - - -
1-1-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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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 所有者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 其他综合收 一般风险准 益 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具 益 备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4,085.59 8,253.73 -37,079.32 - -24,740.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4,085.59 - -4,085.5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8,253.73 -8,253.73 - -
3、对所有者的分配 - - - - - - - -24,740.00 - -24,740.00
4、其他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五)其他 - - - - - -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247,399.95 - 407,244.90 - -1,036.80 32,562.17 125,970.74 124,522.36 3,362.16 940,025.48
1-1-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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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6 年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 所有者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 其他综合收 一般风险准 益 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具 益 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247,399.95 - 407,244.90 - 15,394.56 23,149.00 106,969.19 124,371.06 2,915.03 927,443.69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247,399.95 - 407,244.90 - 15,394.56 23,149.00 106,969.19 124,371.06 2,915.03 927,443.69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 - - -11,971.41 5,327.58 10,747.82 -3,829.66 286.25 560.57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11,971.41 - - 49,355.73 16.25 37,400.5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股本 - - - - - - - - 270.00 270.00
1、所有者投入股本 - - - - - - - - 270.00 27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 - - - - - - - - -

1-1-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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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 所有者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 其他综合收 一般风险准 益 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具 益 备
4、其他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5,327.58 10,747.82 -53,185.39 - -37,109.99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5,327.58 - -5,327.5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10,747.82 -10,747.82 - -
3、对所有者的分配 - - - - - - - -37,109.99 - -37,109.99
4、其他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五)其他 - - - - - -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247,399.95 - 407,244.90 - 3,423.15 28,476.57 117,717.01 120,541.40 3,201.28 928,004.27
(3)2015 年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
1-1-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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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 所有者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 其他综合收 一般风险准 益 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具 益 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190,000.00 - 121,749.27 - 7,833.59 9,570.67 79,591.76 52,524.15 4,818.18 466,087.61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190,000.00 - 121,749.27 - 7,833.59 9,570.67 79,591.76 52,524.15 4,818.18 466,087.61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57,399.95 - 285,495.63 - 7,560.97 13,578.32 27,377.44 71,846.92 -1,903.14 461,356.08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7,560.97 - - 141,302.68 12.73 148,876.3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股本 57,399.95 - 285,495.63 - - - - - -1,915.87 340,979.70
1、所有者投入股本 57,399.95 - 286,999.75 - - - - - -1,915.87 342,483.83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 - - - - - - - - -

4、其他 - - -1,504.13 - - - - - - -1,504.13
(三)利润分配 - - - - - 13,578.32 27,377.44 -69,455.76 - -28,500.00
1-1-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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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 所有者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 其他综合收 一般风险准 益 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具 益 备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13,578.32 - -13,578.32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27,377.44 -27,377.44 - -
3、对所有者的分配 - - - - - - - -28,500.00 - -28,500.00
4、其他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五)其他 - - - - - -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247,399.95 - 407,244.90 - 15,394.56 23,149.00 106,969.19 124,371.06 2,915.03 927,443.69
1-1-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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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资产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资产:
货币资金 569,949.72 820,501.22 1,113,895.84
其中:客户存款 519,696.52 707,454.14 979,497.95
结算备付金 192,324.19 237,351.84 516,804.19
其中:客户备付金 170,405.55 209,963.76 472,095.77
拆出资金 - - -
融出资金 557,172.52 551,892.72 786,307.1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159,733.97 143,812.87 337,511.12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38,615.41 366,781.20 576,218.48
应收款项 612.46 981.62 466.33
应收利息 15,943.86 15,511.22 25,243.4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存出保证金 995.26 794.15 462.7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33,461.60 237,949.72 689,778.91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股权投资 69,659.39 57,863.17 38,019.45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99,155.37 30,766.52 25,697.04
在建工程 - 64,831.84 54,225.34
无形资产 2,446.28 2,780.53 2,633.69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82.85 5,668.75 1,702.60
其他资产 4,960.24 3,083.07 2,342.86
资产总计 2,249,213.12 2,540,570.42 4,171,309.09
(续)
1-1-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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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负债:
短期借款 -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166,391.00 - 34,499.00
拆入资金 - - 3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 5,772.01 -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105.1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85,938.11 262,160.83 1,156,484.50
代理买卖证券款 648,646.28 867,027.00 1,379,974.69
代理承销证券款 95.37 10.83 578.8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应付职工薪酬 15,417.27 20,188.56 21,807.47
应交税费 8,204.09 10,354.56 21,526.45
应付款项 643.29 705.96 441.85
应付利息 6,661.48 15,818.36 23,916.13
预计负债 54.18 1,300.84 1,548.12
递延收益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169,717.98 420,000.00 557,296.00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710.26 1,294.69 8,056.62
其他负债 14,512.53 15,303.43 12,954.40
负债合计 1,317,097.00 1,619,937.06 3,249,084.0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47,399.95 247,399.95 247,399.95
其他权益工具 - - -
资本公积 408,921.81 408,921.81 408,921.81
1-1-493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927.72 3,705.45 21,462.93
盈余公积 32,562.17 28,476.57 23,149.00
一般风险准备 125,574.74 117,403.56 106,748.40
未分配利润 118,585.17 114,726.01 114,542.97
所有者权益合计 932,116.13 920,633.36 922,225.0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249,213.12 2,540,570.42 4,171,309.09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一、营业收入 132,371.76 149,924.65 286,388.20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61,291.28 98,029.39 188,654.51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44,223.90 61,856.39 169,228.55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
8,971.30 25,678.97 13,773.60
收入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
8,023.77 10,376.16 5,643.83
收入
利息净收入 43,579.35 31,231.81 29,874.6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3,471.14 25,580.83 60,774.9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1,149.53 1,204.29 1,264.34
的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4.37 729.82 286.67
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3,524.68 -6,610.23 5,778.43
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88.27 195.92 155.14
其他业务收入 689.20 767.10 863.82
其他收益 - - -
二、营业支出 79,255.38 80,324.18 104,625.94
税金及附加 1,559.36 4,421.23 18,024.80
业务及管理费 77,151.69 76,380.04 84,574.96
资产减值损失 544.33 -477.08 2,026.18
1-1-494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其他业务成本 - - -
三、营业利润(损失以“-”号
53,116.39 69,600.46 181,475.59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087.26 1,103.41 426.33
减:营业外支出 736.05 650.70 1,991.8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53,467.59 70,053.17 180,196.78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2,611.66 16,777.40 44,413.5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40,855.93 53,275.77 135,783.24
填列)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
40,855.93 53,275.77 135,783.24
损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
- - -
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633.17 -17,757.48 12,137.20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 - -
的其他综合收益
l.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
- - -
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4,633.17 -17,757.48 12,137.20
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378.32 -1,360.57 1,325.20
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4,254.86 -16,396.90 10,811.99
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
- - -
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
- - -

5.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36,222.76 35,518.29 147,920.43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22 0.68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22 0.68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1-495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 - 181,103.12 -
加额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增加
3,298.78 446,102.89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179,748.41 248,356.32 372,857.16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51,521.93 - 323,260.49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 235,119.77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566,095.9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443.60 1,623.23 33,894.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6,012.71 1,112,305.34 1,296,108.40
购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资金净 17,699.19 - 79,675.41
增加额
购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资金净
- - 565,092.19
增加额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 30,000.00 151,2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 685,024.72 -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5,295.69 - 255,375.24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218,380.73 512,947.69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34,814.99 50,194.71 104,514.1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53,864.20 54,754.88 46,491.35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1,595.33 45,588.03 60,620.2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24,920.45 22,008.92 19,883.1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6,570.57 1,400,518.95 1,282,851.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0,557.86 -288,213.61 13,256.6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410.00 - -
1-1-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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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 - -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16.37 16.40 1,484.8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26.37 16.40 1,484.80
投资支付的现金 11,025.00 20,000.00 11,92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6,186.14 17,999.83 20,293.23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 - -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211.14 37,999.83 32,213.2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784.78 -37,983.43 -30,728.4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344,399.7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
- - -
资收到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268,001.00 - 598,944.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8,001.00 - 943,343.7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51,610.00 171,795.00 167,579.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55,139.24 75,050.85 38,509.11
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
- - -
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3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7,049.24 246,845.85 206,088.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048.24 -246,845.85 737,255.5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188.27 195.92 155.14
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295,579.14 -572,846.97 719,938.9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1,057,853.06 1,630,700.03 910,761.06

1-1-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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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762,273.91 1,057,853.06 1,630,700.03

1-1-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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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2017 年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
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 其他综合收 一般风险准 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具 益 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247,399.95 - 408,921.81 - 3,705.45 28,476.57 117,403.56 114,726.01 920,633.36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247,399.95 - 408,921.81 - 3,705.45 28,476.57 117,403.56 114,726.01 920,633.36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 - - -4,633.17 4,085.59 8,171.19 3,859.16 11,482.77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4,633.17 - - 40,855.93 36,222.7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股本 - - - - - - - - -
1、所有者投入股本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1-1-499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 其他综合收 一般风险准 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具 益 备
(三)利润分配 - - - - - 4,085.59 8,171.19 -36,996.78 -24,740.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4,085.59 - -4,085.59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8,171.19 -8,171.19 -
3、对所有者的分配 - - - - - - - -24,740.00 -24,740.00
4、其他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247,399.95 - 408,921.81 - -927.72 32,562.17 125,574.74 118,585.17 932,116.13
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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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6 年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
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 其他综合收 一般风险准 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具 益 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247,399.95 - 408,921.81 - 21,462.93 23,149.00 106,748.40 114,542.97 922,225.06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247,399.95 - 408,921.81 - 21,462.93 23,149.00 106,748.40 114,542.97 922,225.06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 - - -17,757.48 5,327.58 10,655.15 183.05 -1,591.70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17,757.48 - - 53,275.77 35,518.2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股本 - - - - - - - - -
1、所有者投入股本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5,327.58 10,655.15 -53,092.72 -37,109.99
1-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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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 其他综合收 一般风险准 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具 益 备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5,327.58 - -5,327.58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10,655.15 -10,655.15 -
3、对所有者的分配 - - - - - - - -37,109.99 -37,109.99
4、其他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247,399.95 - 408,921.81 - 3,705.45 28,476.57 117,403.56 114,726.01 920,633.36
1-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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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5 年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
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 其他综合收 一般风险准 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具 益 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190,000.00 - 121,922.06 - 9,325.73 9,570.67 79,591.76 47,994.70 458,404.92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190,000.00 - 121,922.06 - 9,325.73 9,570.67 79,591.76 47,994.70 458,404.92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57,399.95 - 286,999.75 - 12,137.20 13,578.32 27,156.65 66,548.27 463,820.13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12,137.20 - - 135,783.24 147,920.4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股本 57,399.95 - 286,999.75 - - - - - 344,399.70
1、所有者投入股本 57,399.95 - 286,999.75 - - - - - 344,399.7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13,578.32 27,156.65 -69,234.97 -28,500.00
1-1-503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 其他综合收 一般风险准 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具 益 备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13,578.32 - -13,578.32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27,156.65 -27,156.65 -
3、对所有者的分配 - - - - - - - -28,500.00 -28,500.00
4、其他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247,399.95 - 408,921.81 - 21,462.93 23,149.00 106,748.40 114,542.97 922,225.06
1-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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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本次申报期间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为金融企业,不具有明显可识别的营业周期。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
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
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
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
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
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
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
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
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
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
权益。
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
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1-1-505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
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
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
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
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
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
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
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
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
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
产负债表的当期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当期期末的收入、费用、
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当期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
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
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
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
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
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
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
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当期期末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当期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
金流量表。
1-1-506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
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
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
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
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
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
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
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
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
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
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
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
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
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
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B.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
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
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
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
1-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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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
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
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
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
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C.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
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D.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
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
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
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
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
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7、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本公司收到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放在存管银行的专门账户上,与自有资金
分开管理,同时确认为一项负债,与客户进行相关的结算。
本公司接受客户委托通过证券交易所代理买卖证券,与客户清算时如买入证
券成交总额大于卖出证券成交总额,按清算日买卖证券成交价的差额,加代扣代
缴的印花税和应向客户收取的佣金等手续费减少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如买入证券
成交总额小于卖出证券成交总额,按清算日买卖证券成交价的差额,减代扣代缴
的印花税和应向客户收取的佣金等手续费增加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本公司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的款项在与清算代理机构清算时,按规定缴纳的经
手费、证管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等相关费用确认为手续费支出,按规定向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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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的手续费,在与客户办理买卖证券款项清算时确认为手续费收入。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
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
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
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
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
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
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9、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
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公司
及其子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
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b.初始确认时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
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
理;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
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
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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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
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b.公司
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
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
报告;c.《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允许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与嵌入衍生工具相关的混合工具。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
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
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
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投资时确定,在
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③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本公司持有的其他企
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
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以及未被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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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非衍生金融工具。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
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
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
出,计入当期损益。
⑤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
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
形式的原则。本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
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
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
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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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
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
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
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
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
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
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
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公允价值计量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
的报价包括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
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额的价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
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
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
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
用不可观察输入值。本公司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公允价值的估值原则为:
股票类金融资产: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以发行价计算;首次公开发行有
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价
为基础进行估值;已上市流通股票按照期末收盘价作为公允价值。
基金类金融资产:封闭型基金,其公允价值参照成份类股票公允价值的计算
方法;开放型基金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以资产负债表日公布的最新净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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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
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类金融资产:包括国债、企业债、可转债、金融债等,
按最近收盘价作为公允价值。
银行间市场和场外交易债券类金融资产:包括国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
特种金融券和中央银行票据等,按中债估值计算。
信托产品类金融资产:有交易价的,按收盘价作为公允价值;无交易价的,
按信托产品估值作为公允价值。
创设发行认购权证时,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反映为交易性金融负债,期末,
认购权证按认购权证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加权平均价计量,前后两个会计期末加权
平均价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如遇认购权证的加权平均价显著偏离按 B-S
期权定价模型计算确定的价值,本公司按 B-S 期权定价模型计算确定的价值计
量。
创设发行认沽权证时,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反映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会计期末,认沽权证按认沽权证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加权平均价计量,前后两个会
计期末加权平均价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如遇认沽权证的加权平均价显著偏
离按 B-S 期权定价模型计算确定的价值,本公司按 B-S 期权定价模型计算确定的
价值计量。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
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
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期末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
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在活跃市场中没
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
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
融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
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A.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
a.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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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
c.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
步;
d.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因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债务工具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其他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发生减值的情况。
B.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
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
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如果单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出现较大
幅度下降,超过其持有成本的 50%,则可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
应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如果单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
持续下降,虽没有达到上述降幅,但本公司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包括但不
限于公允价值波动幅度、下降幅度、趋势等)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
性的且持续下跌时间达一年以上,也可以认定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已发生减
值,应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其减值损失。
上段所述“成本”按照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
金和已摊销金额确定;“公允价值”根据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确定,除非该项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存在限售期。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
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
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
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7)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并以其公
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
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份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
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普通的衍生金融工具主要基于市场普遍采用的估值模型计算公允价值。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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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型的数据尽可能采用可观察市场信息。复杂的结构性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主要来源于交易商报价。
10、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坏账的确认标准
坏账是本公司无法收回或者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本公司由于发生
呆账、坏账而产生的损失,经批准后确认为坏账损失,其确认标准为:
①如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款项;
②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既无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
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
③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及财产(包括保险
赔款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款项;
④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款项;
⑤其他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等。
(2)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
采用备抵法核算。
(3)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
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在具有
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
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②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依据、坏账准备计提
方法
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认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以账龄确定组合
特定款项组合 应收款项中与证券交易结算相关的款项、金融资产申购款、购房预付款等
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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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特定款项组合 单独测试,无特别风险的不计提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龄 确定组合的依据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0.30%
1~2 年 10.00%
2~3 年 20.00%
3 年以上 100.00%
③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
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包括: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
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
④融出资金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融资融券业务形成的债权采用以下方法计提坏账准备:资产负债表日未能按
期收回并已形成风险的融资类债权(涉及科目为融出资金、约定购回和股票质押
回购方式形成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按照个别认定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未按
期收回融资类债权转入应收融资融券款超过 30 天,且该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
100%,按应收融资融券款与客户帐面资产价值(计算维持担保比例方法)的差
额全额计提。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以及未形成风险的融资类债权,按照资产负
债表日融资余额的 3‰计提坏账准备。
11、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
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
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
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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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
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
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
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
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
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
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
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
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
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
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
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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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
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
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
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
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
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
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
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
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
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
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
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
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
投资损失。
③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
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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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
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
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
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
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
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
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
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
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
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
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
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
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12、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
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
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
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
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本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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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13、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方法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年限
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电子及办公设备。
(3)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
等确定。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
必要支出构成。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之
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前提下,换入的固定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
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固定资产的
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
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公允价
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4)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
根据固定资产原值、扣除残值按预计使用年限,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已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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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固定资产减值的固定资产按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后的固定资产价值在剩余尚可
使用年限内提取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净残值率、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35 年 3% 2.77%~9.7%
运输设备 6年 3% 16.17%
电子及办公设备 3~5 年 3% 19.40%~32.33%
(5)固定资产的处置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6)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
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
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
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
使该固定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
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
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固定资
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14、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1)在建工程类别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
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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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
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
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
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
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
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在建工程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
组的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
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
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5、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的各项费用,
以实际发生额入账,按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其中:
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
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1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
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
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
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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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
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
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
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
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
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
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
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
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
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
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
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
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
利率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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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
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17、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交易席位费、软件等。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
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
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
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
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
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
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不予摊销。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各报告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本公司购入的交易席位费按直线法在 10 年内进行摊销。
18、商誉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其初始成本是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
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商誉在其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处置时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商誉不摊销,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19、买入返售与卖出回购证券业务
(1)买入返售证券业务
买入返售交易分为买断式或质押式,买断式是指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以
一定的价格向交易对手买入相关资产(包括债券和票据等),合同或协议到期日,
再以约定价格返售相同之金融产品。质押式是指作为质押权人,在交易对手将债
券出质时,融出资金,质押到期日,以约定价格收回资金并返还出质债券。买入
返售业务按买入返售相关资产时实际支付的款项入账,在资产负债表“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列示。约定购回和质押回购融出资金业务其实质是为客户提供融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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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参照质押式买入返售业务会计核算处理。
(2)卖出回购证券业务
卖出回购交易分为买断式或质押式,买断式是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以一
定的价格将相关资产(包括债券和票据)出售给交易对手,合同或协议到期日,
再以约定价格回购相同之金融产品。质押式是指将债券向交易对手出质时,获取
资金,质押到期日,以约定价格支付资金并收回出质债券。卖出回购业务按卖出
回购相关资产时实际收到的款项入账,在资产负债表“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列
示。卖出的金融产品仍按原分类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相关科目内,并按照相关的
会计政策核算。报价回购融入资金业务其实质是质押融资业务,参照质押式卖出
回购业务会计核算核算处理。
20、除金融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外的其他主要资产的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
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
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
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
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
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
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
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
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
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
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
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
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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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
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1、职工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
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
给予的补偿,计入当期损益。
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等
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
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
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本公司解
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属于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的除外。
本公司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收益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
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
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
年金计划。本公司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公司缴费每年不超过公
司上年度工资总额的 1/12。公司和参加人个人缴费之和不超过公司上年度工资总
额的 1/6。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
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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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22、预计负债
本公司涉及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时,如该等事项很可能需
要未来以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
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
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
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
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
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
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
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
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
面价值。
23、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
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
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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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
值计量。本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进行股份支付的,职工出资认购股票,股票在达到
解锁条件并解锁前不得上市流通或转让;如果最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
未能达到,则本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票。本公司取得职工认购限制性
股票支付的款项时,按照取得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
就回购义务全额确认一项负债并确认库存股。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
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为基
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
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
行调整。但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对于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行权条件是市场条
件或非可行权条件,此时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
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
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
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
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
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
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
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
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
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
允价值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
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担负债的
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增加相应负债。在相关负债
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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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当期损益。
24、利润分配
本公司当年实现的税后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按 10%提取法定公积
金,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 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
根据《证券法》、财政部颁布实施的《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
42 号)文件和证监机构字【2007】320 号《关于证券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工作
的通知》文件的规定,本公司按税后利润的 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
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实施指南》(财金【2007】23 号)及证监机构
字【2007】320 号《关于证券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规定,
本公司按税后利润的 10%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
公积金;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和交易风
险准备金后,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方案进行分配。
本公司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金和交易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证券交易的损
失。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股
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 25%。
25、收入确认
交易已经发生并完成,相关的收入已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且预计与交
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其相应的交易成本按权责发生制可以可靠地
确认,即确定收入实现。
(1)手续费收入
按中国证监会及沪、深交易所规定执行,于代理买卖证券交易日予以确认。
(2)证券承销、保荐及财务顾问业务收入
以全额承购包销方式出售代发行的证券在将证券转售给投资者时,按发行价
格抵减承购价及相关发行费用后确认为证券承销收入;以余额承购包销或代销方
式进行承销业务的证券于发行结束后,与发行人结算发行价款时,按约定收取的
手续费抵减相关发行费用后确认。
发行保荐、财务顾问业务、投资咨询业务收入,于服务已经提供及收取金额
可以合理估算时予以确认。
(3)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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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业务中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于委托资产管理合同到期与委托单位结
算收益或损失时,按合同约定计算确认收入;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每月按受托资产
规模和合同约定的费率计算确认收入。
(4)利息收入
在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收到时,按资金使用时间
和约定的利率确认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在当期到期返售时,按返售价格与买入价格的差额确认为
当期收入;在当期没有到期的,期末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提利息,确认为当期收
入。
融资业务,按照融出资金金额确认债权,根据客户实际使用资金及使用时间,
按每笔融资交易计算并确认相应的融资利息收入。
(5)投资收益
本公司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期间取得的红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当期收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
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取得的价款与原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的和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
计入投资收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
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
(6)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
26、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会计处理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
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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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的长期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
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按照相关资
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
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
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
减相关成本。
27、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
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
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
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
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
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
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
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
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
净额列报。
28、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①本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
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本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本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本公司将该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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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②本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
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本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
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本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
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①融资租入资产:本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
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
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本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
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
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②融资租出资产: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
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
赁收入。本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
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29、融资融券业务核算办法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其卖出,并
由客户交存相应担保物的经营活动,具体可以分为融资业务和融券业务:
融资业务,按照融出资金金额确认债权,根据客户实际使用资金及使用时间,
按每笔融资交易计算并确认相应的融资利息收入;
融券业务,在本公司融出证券时不做金融资产转移处理,根据客户实际卖出
证券市值及使用时间,按每笔融券交易计算并确认相应的融券利息收入。
30、代理发行证券核算办法
(1)对于以全额包销方式进行代理发行证券的业务,在按承购价格购入待
发售证券时,确认一项资产,本公司将证券转售给投资者时,按承销价格确认为
证券承销收入,按已承销证券的承购价格结转承销证券的成本。承销期结束后,
如有未售出的证券,按承销价格转为本公司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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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代理发行证券的业务,本公司在收到代发行
人发售的证券时,只在专设的备查账簿中登记承销证券的情况。承销期结束后,
如有未售出的证券,按约定的承销价格转为本公司的自营证券或长期投资。代发
行证券的手续费收入在承销业务提供的相关服务完成时确认为收入;
(3)对于代销方式进行代理发行证券的业务,本公司在收到代发行人发售
的证券时,只在专设的备查簿中登记承销证券的情况。代发行证券的手续费收入
在承销业务提供的相关服务完成时确认为收入;
(4)对于代转承销费用,本公司将在发行项目立项之前的相关费用计入当
期损益科目。在项目立项之后,本公司将可单独辨认的发行费用计入待转承销费
用科目,待项目成功发行后,结转损益。所有已确认不能成功发行的项目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
31、代兑付债券业务核算办法
本公司接收委托对委托方发行的债券到期进行兑付时,在代兑付债券业务提
供的相关服务完成时确认收入。
32、资产管理业务核算办法
本公司开展的资产管理业务包括定向资产管理业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和专
项资产管理业务。为满足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信息披露要求,
本公司参照基金管理公司对基金产品的财务核算和报表编制的要求,对本公司开
展的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单独进行财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表。
33、期货经纪业务核算办法
(1)质押品的管理与核算方式
本公司只接受能实际控制的标准仓单为质押品,对进入交割期的仓单可冲抵
部分保证金,并建立备查簿管理。对质押品的核算依据期货交易所的标准进行核
算。
(2)实物交割的核算方法
按交割月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核算,每月清算,月底无余额。
34、风险准备的计提
控股子公司南证期货按照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 5%提取交易损失准备金。
提取的交易损失准备金计入“业务及管理费”科目核算。
35、持有待售资产和终止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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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待售资产确认标准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本公司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
售;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
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
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2)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初始及后续计量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等相关规定计量首次划分为持有待
售类别前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
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
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本公司在初始计量
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
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
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
产生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处置组时,首先按照相关规定计
量处置组中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然后按照持有待
售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本公司先抵减处置组中商
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符合持有待售准则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
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的,本公司根据处
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
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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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
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
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
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
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
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
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
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应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
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应当继续予以确认。
(3)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
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
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36、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
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
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本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1)本公司的母公司;
(2)本公司的子公司;
(3)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对本公司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7)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8)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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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本公司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0)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
37、分部报告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
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
成部分: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
评价其业绩;
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
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存在相似经济特征且同时在以下方面具有相同或
相似性的,可以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1)各单项产品或劳务的性质;
(2)生产过程的性质;
(3)产品或劳务的客户类型;
(4)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方式;
(5)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受法律、行政法规的影响。
38、重要会计政策的确定依据以及会计估计中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

(1)重要会计政策运用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
本公司重要会计政策的确定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等配套文件,作为本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详见本
章节“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①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需在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层持有意图和金融资产的性质对
金融资产进行分类,由于不同金融资产类别的后续计量方法存在很大差异,因此
金融资产的分类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影响。
②合并范围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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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对结构化主体是否控制及纳入合并范围作出重大判断,该项判断结果
会影响会计核算方法及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公司在评估控制时,需要考虑:A.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权力;B.参与被投
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的可变回报;C.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
的金额。
本公司在评估对结构化主体拥有的权力时,通常考虑下列四方面:
A.在设立被投资方时的决策及本集团的参与度;
B.相关合同安排;
C.仅在特定情况或事项发生时开展的相关活动;
D.本集团对被投资方做出的承诺。
本公司在判断是否控制结构化主体时,还需考虑本公司的决策行为是以主要
责任人的身份进行还是以代理人的身份进行。考虑的因素通常包括本公司对结构
化主体的决策权范围、其他方享有的实质性权利、本公司的报酬水平、以及本公
司因持有结构化主体的其他利益而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等。
(2)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①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除存在活跃市场、且资产负债表日有成交市价的投资品种,本公司对下列证
券均确定了估值方法,详见本章节“三、发行人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
会计估计”之“9、金融工具”之“(5)、公允价值计量”。
A.对于虽存在活跃市场,但资产负债表日无成交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
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本公司将指定专门部门在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采用适当
的估值技术,审慎确定该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
B.交易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等;
C.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
D.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
E.对交易明显不活跃的、交易市价无法真实反映投资品种价值的或交易所停
止交易的投资品种等。
②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的减值
本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
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则计提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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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其中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这些金融资产包括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本公司
对有减值迹象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根据预计现金流量的现值估计减值金额;对有
减值迹象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根据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估计减值金
额。具体详见本章节“三、发行人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
“9、金融工具”之“(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
③商誉的减值
本公司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测试商誉的减值。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
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具体详见本章节“三、发行人报告期内采用的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20、除金融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外的其他
主要资产的减值”。
④结算资金余额的坏账准备
结算资金往来包括应收及其他应收款项、融出资金等。本公司对结算资金往
来,单独或按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根据预计未来的现金流量计算可收回金额,估
计减值准备。对于融资融券业务形成的债权按照个别认定法和组合计提法计提坏
账准备。具体详见本章节“三、发行人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之“10、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四、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说明
(一)会计政策变更
1、公司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
终止经营》
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颁布财会【2017】13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
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文件,
要求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1)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会计政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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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
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文件中涉及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相关规定。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颁布的《会计会
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相关规定,并于
2017 年 5 月 28 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相关事项。变更后会计政策详见本章节“三、
发行人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35、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未产生影响。
2、公司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颁布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文件,并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1)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政府补助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财会
【2016】3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
的通知》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政府补助会计准则,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单独列报
“其他收益”项目,列示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项目;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
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该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并自 2017 年 1 月 1 日发生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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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其他收益 239.00
营业外收入 -239.00
3、公司执行的财会【2017】30 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
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颁布财会【2017】30 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文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金融企业应
当根据金融企业经营活动的性质和要求,比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
整。上述政策对公司报告期财务报表的影响情况如下:
(1)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受影响的合并报表项目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期间 名称 金额
(1)在合并利润表中分别增加列示 2015 年 持续经营净利润 141,315.41
“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 2016 年 持续经营净利润 49,371.98
利润”,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2017 年 持续经营净利润 41,221.16
营业外支出 -0.71
2015 年 营业外收入 -287.38
(2)在合并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
资产处置收益 286.67
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
营业外收入 -729.82
业外收入”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 2016 年
资产处置收益 729.82
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
营业外支出 -0.78
相应调整。
2017 年 营业外收入 -7.72
资产处置收益 6.94
(2)报告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期间 名称 金额
(1)在利润表中分别增加列示“持 2015 年 持续经营净利润 135,783.24
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 2016 年 持续经营净利润 53,275.77
润”,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2017 年 持续经营净利润 40,85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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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支出 -0.71
2015 年 营业外收入 -287.38
(2)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
资产处置收益 286.67
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
营业外收入 -729.82
收入”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 2016 年
资产处置收益 729.82
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
营业外支出 -0.77
整。
2017 年 营业外收入 -5.15
资产处置收益 4.37
(二)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其内容
公司开展的融资类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和约定
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实质是公司以客户提供的质押物作担保向客户提供贷款,
类似银行的信贷业务。公司所承担的是融资客户的信用风险和质押证券市场价格
持续下行的市场风险,及质押证券被司法冻结、被强制执行等流动性风险、法律
风险。
随着 2015 年股票市场的波动,绝大部分质押资产价格下跌。鉴于谨慎性原
则,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对融资类业务所对应的债权减值
准备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变更前公司融资类业务减值准备计提方法为:资产负债表日未能按期收回并
已形成风险的融资类债权按照个别认定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未按期收回融资
类债权转入应收融资融券款超过 30 天,且该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 100%,按应
收融资融券款与客户帐面资产价值(计算维持担保比例方法)的差额全额计提。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以及未形成风险的融资类债权(包括融出资金、约定购回
和股票质押回购方式形成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科目),按照资产负债表日融资
余额的 1‰计提减值准备。
变更后公司融资类业务减值准备计提方法为:资产负债表日未能按期收回并
已形成风险的融资类债权按照个别认定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未按期收回融资
类债权转入应收融资融券款超过 30 天,且该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 100%,按应
收融资融券款与客户帐面资产价值(计算维持担保比例方法)的差额全额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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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以及未形成风险的融资类债权(包括融出资金、约定购回
和股票质押回购方式形成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科目),按照资产负债表日融资
余额的 3‰计提减值准备。
2、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
本报告期内融资类业务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的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均采用
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2015 年融资类业务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增加 2015 年度资产减值损失
1,661.18 万元,增加 2015 年 12 月 31 日融出资金减值准备 1,577.35 万元,逆回
购业务中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减值准备 83.83 万元,减少 2015 年 12 月 31 日所
有者权益 1,661.18 万元。
五、税项
(一)公司主要适用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20%、15%
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
增值税 3%、5%、6%、17%
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
营业税 各项应税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净额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5%、7%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3%、2%

(二)主要税种政策
1、所得税
(1)本公司所得税的计算缴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57 号《关
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执行。公司总部
和各分支机构全面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
企业所得税征收办法。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
收政策的通知》,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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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15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
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
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根据财税【2011】76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
所得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
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企业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所
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5)根据财税【2017】23 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公司依据《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
办法》(证监发[2006]65 号)的有关规定,作为结算会员按人民币普通股和基金
成交金额的十万分之三、国债现货成交金额的十万分之一、1 天期国债回购成交
额的千万分之五、2 天期国债回购成交额的千万分之十、3 天期国债回购成交额
的千万分之十五、4 天期国债回购成交额的千万分之二十、7 天期国债回购成交
额的千万分之五十、14 天期国债回购成交额的十万分之一、28 天期国债回购成
交额的十万分之二、91 天期国债回购成交额的十万分之六、182 天期国债回购成
交额的十万分之十二逐日交纳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
除;依据《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7 号、第 124 号)的
有关规定,按营业收入 0.5%—5%缴纳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准予在企业所得
税税前扣除。本项规定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执行。
(6)根据财税【2017】23 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公司控股子公司南证期货依据《期
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3 号)和《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财商字〔1997〕44 号)的有关规定,从收取的交易手续费收入减去应付期货
交易所手续费后的净收入的 5%提取的期货公司风险准备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
税前扣除;依据《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38 号、第 129
号)和《关于明确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缴纳比例有关事项的规定》(证监会财政
部公告〔2016〕26 号)的有关规定,从收取的交易手续费中按照代理交易额的
亿分之五至亿分之十的比例(2016 年 12 月 8 日前按千万分之五至千万分之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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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缴纳的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在基金总额达到有关规定的额度内,准予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本项规定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执
行。
(7)根据财税【2011】58 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西部
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文件,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银川市金凤区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文件,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股
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公司)2017 年度享受减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收
政策。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
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免征;根据银川市金凤区国家税务局《税务事
项通知书》文件,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公司)2017 年
度享受应纳企业所得税中地方分享部分减免征收税收优惠政策。
(9)根据财税【2015】99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
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61 号《关
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
文件,自 2015 年 10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 20 万元
到 30 万元(含 30 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用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
方式,其所得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预缴或汇算清缴企业
所得税。根据财税【2017】43 号《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
的通知》文件,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
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 30 万元提高至 50 万元,对年纳税所得额低于 50 万元(含
50 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
缴纳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
(1)根据国务院令第 36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和财税【2016】36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自 2016 年 5 月 1 日开始,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
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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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按照 3%、5%、6%、17%的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其中公司出租不动产
适用简易征收销项税率为 5%,公司出售废旧物品销项税率为 17%,公司的小规
模纳税人销项税率为 3%,除此之外的其他应税收入的增值税税率为 6%。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57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
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
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 3 万元(含 3 万元)的,自 2014 年 10 月 1 日起,免征
增值税或营业税。
(3)根据财税【2016】36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过渡政策的规定,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符合
条件的统借统还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4)根据财税【2016】46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
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金融机构开展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
品以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5)根据财税【2016】70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
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金融机构开展的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同业代付、
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持有金融券以及同业存单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
值税。
(6)根据财税【2016】36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免征增值税。
3、营业税
(1)根据财税【2001】2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金融、保险
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从 2003 年起按营业收入的 5%计缴。
(2)根据国税发【2002】9 号《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金融
机构往来利息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
围,不征收营业税。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 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
税收政策的通知》,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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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5)根据财税【2004】203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本市场有关
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自 2005 年 1 月 1 日起,准许证券公司代收的经手费、过
户费、监管费等从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按扣除后净额纳税;准许期货经纪
公司为期货交易所代收的手续费从其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
(6)根据财税【2006】172 号《关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营业税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证券公司上缴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从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扣
除。
(7)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63 号《关于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有关
营业税问题的公告》,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不再按股票、债券、外汇、
其他四大类来划分,统一归为“金融商品”,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
差,在同一纳税期内可以相抵,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若相抵后仍出现负差的,可结转下一个纳税期相抵,但在年末仍出现负差的,不
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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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公司子公司情况
持股比例(%) 是否合并报表
注册资本
层级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万元)
直接 间接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1-1 南证期货 南京 期货经纪业务 12,575.00 100.00 是 是 是
1-2 巨石创投 南京 股权投资 30,000.00 100.00 是 是 是
1-2-1 巨石金川 南京 投资管理 5,000.00 95.00 是 是 -
1-2-2 巨石西部 宁夏 投资管理 1,000.00 51.00 是 是 -
1-3 宁夏股交中心 银川 股权登记托管 6,000.00 51.00 是 是 是
1-3-1 巨石金川 南京 投资管理 5,000.00 5.00 是 是 -
1-3-2 巨石西部 宁夏 投资管理 1,000.00 22.00 是 是 -
注:2017 年 12 月 28 日,南证期货增资相关方签署了增资协议书,约定紫金集团以 6,200 万元认缴南证期货 3,222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2018 年 2 月 27 日,
南证期货收到紫金集团缴纳的 6,200 万元全部增资款,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3,222 万元,其余 2,978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此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南证期货
持股比例变更为 7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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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构化主体
是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结构化主体名称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南京证券神州 4 号股票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是 是 是
宝通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是 是 是
北信利通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第 2 期投资组
- 是 是

龙兴 506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 是 是
尚书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 是 -
宝通 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是 -
富安达-南证量化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是 - -
(1)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及其应用指南相关
规定,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
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控制,是指投资方拥
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
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公司在评估公司作为结构化主体的投资方是否具备控制权、是否因参与被投
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是否有能力运用其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
报金额时主要考虑以下方面:
①在设立结构化主体时的决策及作为投资方的参与程度
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通常为公司作为管理人或者投资
顾问并以自有资金参与,且自有资金参与比例较高(取决于可变回报等因素)。
②可变回报
可变回报通常包括公司或子公司因向结构化产品提供管理服务、投资顾问服
务等获得的决策者报酬和其他利益:前者包括各种形式的结构化产品管理费(含
各种形式的固定管理费和业绩报酬等)、投资顾问费,还可能包括以销售费、托
管费以及其他各种服务收费的名义收取的实质上为决策者报酬的收费;后者包括
各种形式的直接投资收益,提供信用增级或支持等而获得的补偿或报酬,因提供
信用增级或支持等而可能发生或承担的损失,与结构化产品进行其他交易或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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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结构化产品其他利益而取得的可变回报,以及销售费、托管费和其他各种名目
的服务收费等。其中,提供的信用增级包括担保(例如保证结构化产品投资者的
本金或收益、为结构化产品的债务提供保证等)、信贷承诺等;提供的支持包括
财务或其他支持,例如流动性支持、回购承诺、向结构化产品提供融资、购买结
构化产品持有的资产等。
③公司作出的承诺
公司作为管理人或者投资顾问同时又以自有资金持有产品份额的,如合同安
排中约定,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为限对其他投资人持有份额
承担有限补偿亏损责任或持有的产品份额为劣后级,该承诺会影响公司的可变回
报风险,由此会使得公司更有动机获取更多权利以主导结构化主体的相关活动。
如出现此种情况,公司综合考虑各方面产生的风险问题,再决定是否将该产品作
为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④其他情况
除分析与结构化产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各项合同安排的实质,还分析结构化
产品成本与收益是否清晰明确,交易定价(含收费)是否符合市场或行业惯例,
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公司最终承担结构化产品损失的情况等。
(2)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具体情况
①神州 4 号股票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012 年 9 月,公司作为管理人设立南京证券神州 4 号股票精选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神州 4 号”),同时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部分份额。
公司根据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为限为其他投资人承担担保责任,并在存续期内
公司自有资金不得退出(除监管要求之外),公司在承担额外风险的同时取得
超额投资收益,并且公司作为管理人可以主导神州四号相关活动获取相应可变
回报,因此公司享有对“神州 4 号”的控制权,将其纳入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合并报表范围。
②“北信利通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第 2 期投资组合
2014 年,公司以自有资金 3,500 万元认购“北信利通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第 2 期投资组合全部次级份额,“北信利通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第 2 期投资组
合投资对象主要为银行间市场及交易所债券,根据合同约定公司担任“北信利通
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第 2 期投资组合的投资顾问,持有的次级份额承担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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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并享有超额收益。公司享有对“北信利通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第 2 期投资
组合的控制权,将“北信利通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第 2 期投资组合纳入 2015
年和 2016 年合并报表范围。2017 年,公司收回“北信利通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
托”第 2 期投资组合所认购全部份额及其收益,期末不再持有或享有结构化主体
权益或权利,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③“龙兴 506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2015 年,公司以自有资金 5,005 万元认购“龙兴 506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
下简称“龙兴 506 号”)全部份额,根据合同约定享有其全部收益及承担其全部风
险;“龙兴 506 号”投资对象为“宝通 2 号”全部次级份额,根据合同约定公司担任
“宝通 2 号”的投资顾问,通过“龙兴 506 号”持有的次级份额承担劣后风险并享有
超额收益。公司享有对“龙兴 506 号”和“宝通 2 号”的控制权,将“龙兴 506 号”
和“宝通 2 号”纳入 2015 年、2016 年合并报表范围。2017 年,公司收回“龙兴 506
号”所认购全部份额及其收益,期末不再持有或享有结构化主体权益或权利,不
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④“尚书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2016 年,公司以自有资金 11,040 万元认购“尚书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
下简称“尚书 1 号”)全部份额,根据合同约定享有其全部收益及承担其全部风险。
“尚书 1 号”投资对象包括购买“宝通 2 号”次级份额 3,000 万元、投资公司债券
8,040 万元。公司享有对“尚书 1 号”的投资达到控制权条件,将“尚书 1 号”纳入
2016 年合并报表范围。2017 年,公司收回“尚书 1 号”所认购全部份额及其收益,
期末不再持有或享有结构化主体权益或权利,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⑤“宝通 3 号集合资金信托”
2016 年,公司以自有资金 1,900 万元认购“宝通 3 号集合资金信托”全部次级
份额,根据合同约定公司享有投资建议权,持有的次级份额承担劣后风险并享有
超额收益。公司享有对“宝通 3 号集合资金信托”的控制权,将“宝通 3 号集合资
金信托”纳入 2016 年合并报表范围。2017 年,公司收回“宝通 3 号集合资金信托”
所认购全部份额及其收益,期末不再持有或享有结构化主体权益或权利,不再纳
入合并报表范围。
⑥宝通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017 年 4 月,公司以自有资金 5,000 万元认购北京信托宝通 2 号集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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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宝通 2 号”)全部次级份额,根据合同约定公司担任
“宝通 2 号”的投资顾问,持有的次级份额承担劣后风险并享有超额收益。公
司享有对“宝通 2 号”控制权,将“宝通 2 号”纳入 2017 年合并报表范围。
⑦富安达-南证量化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2017 年 5 月,公司以自有资金 10,000 万元认购“富安达-南证量化 1 号”资
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量化 1 号”)全部份额,根据合同约定享有其全部收益
及承担其全部风险。公司享有对“量化 1 号”控制权,将“量化 1 号”纳入 2017
年合并报表范围。
(3)“神州 3 号”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未将管理的神州 3 号灵活配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
“神州 3 号”)纳入合并范围,主要原因系①公司未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不享
有对“神州 3 号”权益收益或者承担权益相关风险;②虽然 2017 年公司向“神
州 3 号”收取的管理人报酬占其当年经营盈利超过 30%,但由于“神州 3 号”投
资标的主要是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经营业绩受市场波动影响显著,资产管理计划
实现业绩较低导致公司收取的“神州 3 号”管理人报酬占其累计经营盈利比重较
高,同时公司向“神州 3 号”所收取的管理费费率和业绩报酬条款与公司其他同
类型产品无显著差异,符合市场通行原则;③公司未向“神州 3 号”承担担保责
任等额外风险。综合考虑各因素影响,公司对“神州 3 号”未达到控制权条件,
“神州 3 号”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对上述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系基于对控制条件
的认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系基于对控制
权的判断,发行人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结构化主体财务报表编制方法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立信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将享有控制权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报表范
围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证券公司
会计核算、年报披露及审计工作的通知》(会计部函[2013]45 号)相关规定,相
关编制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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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1、2017 年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结构化主体变化情况
2017 年 2 月,公司与南京银行签订《第一创业证券股票质押 40 号定向资
产管理计划受益权转让合同》,公司受让南京银行在《第一创业证券股票质押
40 号定向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40 号定向资管合同”)项下全部受益
权及其他所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成为 40 号定向资管合同唯一受益人;综
合考虑公司所享有的结构化主体可变回报,以及所承担的敞口风险等因素,自
受让日起,公司将上述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2017 年 6 月,公司与江阴
华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资产管理计划受益权转让协议》,江阴华中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受让公司在 40 号定向资管合同项下全部受益权及其他所有的权
利和承担的义务,自转让日起,公司不再将上述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
2017 年 5 月,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富安达-南证量化 1 号”资产管理计
划全部份额,综合考虑本公司所享有的结构化主体可变回报及所承担的敞口风
险等因素,将上述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
2017 年,公司收回“北信利通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第 2 期投资组合、
“龙兴 506 号”、“宝通 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尚书 1 号”定向资产管理
计划所认购全部份额及其收益,期末不再持有或享有上述结构化主体权益或权
利,上述结构化主体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2016 年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结构化主体变化情况
2016 年,子公司巨石创投与宁夏股交中心共同出资设立巨石金川、巨石西
部,实际持股比例超过 50%,纳入合并范围。
2016 年,公司作为投资顾问并以自有资金投资“尚书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
划、“宝通 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综合考虑公司所享有的结构化主体可变回报,
以及所承担的敞口风险等因素,将上述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
2016 年 11 月,公司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签订《第一创业证券股票质押 40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受益权转让合同》,公司受让西藏信托有限公司在《第一创
业证券股票质押 40 号定向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40 号定向资管合同”)项
下全部受益权及其他所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成为 40 号定向资管合同唯一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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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人;综合考虑公司所享有的结构化主体可变回报,以及所承担的敞口风险等因
素,自受让日起,公司将上述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2016 年 12 月,公司与
南京银行签订《资产管理计划受益权转让协议》,南京银行受让公司在 40 号定向
资管合同项下全部受益权及其他所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自转让日起,公司不
再将上述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
3、2015 年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结构化主体变化情况
2015 年,公司出资设立宁夏股交中心,持股比例为 51%,纳入合并范围。
2015 年,公司作为投资顾问并以自有资金投资“龙兴 506 号”定向资产管理
计划,综合考虑公司所享有的结构化主体可变回报,以及所承担的敞口风险等因
素,将上述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
2015 年,公司本年处置所持有的“富安达-南证-富睿 4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全部份额,不再将该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
4、公司收回相关资管计划或信托计划相关背景情况、买卖差价及投资损益
情况
(1)收回相关资管计划或信托计划相关背景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提高投资收益水平,利用成本较低、流动性较强的银行资
金投资结构化信托产品,公司投资的结构化信托产品投资标的均为债券。
公司投资的结构化信托产品主要管理模式为:信托合同约定投资标的债券的
主体评级及比例;产品随着信托金额的申购开始运作,到期进行信托份额的赎回。
产品运作期间优先级按照约定收益率获取投资收益,产品到期时扣除优先级本息
及管理费、保管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收益归属次级。产品的投资顾问按照与管
理人签订的协议约定的内容对产品提供债券投资的策略建议,按照协议约定,产
品管理人有权不执行投资顾问的建议。
公司于 2015 年分别通过龙兴 506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东北证券尚书 1 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购买北京信托宝通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次级。根据信托合同
约定,次级份额应当于特别开放日赎回,2017 年 4 月,公司通过定向资管计划
在特别开放日赎回宝通 2 号信托计划次级。
公司于 2014 年投资北信利通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次级,同时于 2016
年 10 月 18 日特别开放日开始赎回北信利通信托计划,在收回本金和获取投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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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后,产品到期终止。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9 日申购北京信托宝通 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次级,申
购时即约定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到期赎回终止计划,此信托计划按约定到期赎
回终止。
(2)公司投资信托计划或资管计划买卖差价及投资损益情况
公司投资信托计划或资管计划买卖差价即公司赎回与申购价格差价,系公司
投资各产品期间产生的损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的信托计划及资管计划的投资损益情况如下:
2015 年:
单位:万元
公司持有部分 产品
结构化产品
份额 投资收益 份额 投资收益
北信利通 1,000.00 807.61 10,000.00 1,744.97
宝通 2 号 5,000.00 5,968.75 47,825.00 10,275.04
合计 6,000.00 6,776.36 57,825.00 12,020.01
2016 年:
单位:万元
公司持有部分 产品
结构化产品
份额 投资收益 份额 投资收益
北信利通 1,000.00 457.34 10,000.00 806.76
宝通 2 号 8,000.00 -1,295.41 49,422.00 1,179.19
宝通 3 号 1,900.00 48.70 19,000.00 182.69
尚书 1 号 8,040.00 94.03 8,040.00 94.03
合计 18,940.00 -695.34 86,462.00 2,262.67
注:2016 年公司享有的“宝通 2 号”投资收益为-1,295.41 万元,系产品投资收益在扣除优先
级利息后产生亏损所致。
2017 年:
单位:万元
公司持有部分 产品
结构化产品
份额 投资收益 份额 投资收益
宝通 2 号 5,000.00 76.12 35,000.00 1,647.12
宝通 3 号 1,900.00 344.52 19,000.00 1,07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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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 1 号 8,040.00 334.01 8,040.00 334.01
合计 14,940.00 754.65 62,040.00 3,056.24
七、发行人主要财务和监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资产负债率 42.85% 46.97% 67.5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1.76% 44.99% 66.96%
净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71.71% 81.78% 202.67%
自营证券比率(母公司) 3.27% 17.47% 31.59%
长期投资比率 2.58% 1.05% 1.07%
固定资本比率 10.58% 10.34% 8.67%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
0.32% 0.36% 0.36%
占净资产的比例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总资产利润率 5.00% 5.42% 13.04%
营业费用率 59.45% 54.12% 30.18%
每股收益(元) 0.17 0.20 0.71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0.43 -1.25 0.16
(元)
注:上述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代理买卖证券款)/(总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
(2)净资产负债率=(总负债-代理买卖证券款)/净资产;
(3)自营证券比率=期末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投资规模/期末净资产;
(4)长期投资比率=长期投资期末账面价值/期末净资产;
(5)固定资本比率=(固定资产期末净值+期末在建工程)/期末净资产;
(6)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
使用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7)总资产利润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期初和期末(总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证
券款)的平均余额;
(8)营业费用率=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9)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当期普通股股份加权平均数。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指标
期间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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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 稀释每股
益(元) 收益(元)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42% 0.17 0.17
2017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4.38% 0.16 0.16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36% 0.20 0.20
2016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5.26% 0.20 0.20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4.24% 0.71 0.71
2015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24.37% 0.71 0.71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三)主要监管指标(母公司口径)
2016 年 6 月 16 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版)》(证监会令第 125 号)和《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证
监会公告【2016】10 号),上述规定自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依据上述规定,
公司 2016 年、2017 年及重述后的 2015 年主要监管指标如下:
风险监控指标
预警标 监管标
项目
准 准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核心净资本(万元) - - 741,683.36 744,892.69 786,458.57
附属净资本(万元) - - - 35,000.00 115,000.00
净资本(万元) - - 741,683.36 779,892.69 901,458.57
净资产(万元) - - 932,116.13 920,633.36 922,225.06
各项风险资本准备
- - 167,581.98 163,159.10 292,242.14
之和(万元)
表内外资产总额
- - 1,610,457.23 1,682,421.28 2,797,662.38
(万元)
风险覆盖率 ≥120% ≥100% 442.58% 478.00% 308.46%
资本杠杆率 ≥9.6% ≥8% 46.06% 44.35% 28.17%
流动性覆盖率 ≥120% ≥100% 742.43% 701.57% 730.32%
净稳定资金率 ≥120% ≥100% 143.85% 147.57% 129.58%
净资本/净资产 ≥24% ≥20% 79.57% 84.71% 97.75%
净资本/负债 ≥9.6% ≥8% 110.97% 103.76% 48.28%
净资产/负债 ≥12% ≥10% 139.46% 122.49% 4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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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
≤80% ≤100% 4.11% 20.63% 19.62%
其衍生品/净资本
自营非权益类证券
及其衍生品/净资 ≤400% ≤500% 57.84% 58.78% 135.21%

八、分部报告
本公司的业务活动按照产品及服务类型分为: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信用交易业务、期货经纪业务。报告分部获得收
入来源的主要产品及服务类型如下:
报告分部 业务类型
证券经纪业务 证券代理买卖业务、期货 IB 业务
权益类证券投资业务、债券及相关衍生品投资业务、权益类衍生品
证券自营业务
投资业务
股权融资业务、债券销售业务、债券及结构化融资业务、相关财务
投资银行业务
顾问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信用交易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约定式购回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期货经纪业务 商品期货经纪业务、金融期货经纪业务
本公司资金由计划财务部对外筹集并分配至各个业务部门。管理层监督各个
分部的经营成果,以此作为资源分配和业绩考核的评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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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2017 年公司经营按业务类型的分部报告
单位:万元
项目 证券经纪业务 证券自营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 信用交易业务 公司总部及其他 期货经纪业务 分部间相互抵消 合计
一、营业收入 56,844.25 23,876.33 8,972.35 8,026.63 49,835.77 -10,233.69 5,321.93 -4,187.31 138,456.27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44,223.90 - 8,971.30 8,026.63 - 410.37 3,028.49 8.39 64,669.08
利息净收入 12,808.62 -3,244.66 1.06 - 49,835.77 -14,139.28 1,974.35 -2,376.62 44,859.22
投资收益 - 23,843.32 - - - 2,562.65 - -1,394.21 25,011.76
其他收入 -188.27 3,277.68 - - - 932.58 319.09 -424.87 3,916.21
二、营业支出 41,940.60 4,864.39 7,121.90 2,894.47 1,250.57 22,603.38 4,184.36 -374.99 84,484.68
三、营业利润(亏损) 14,903.65 19,011.95 1,850.46 5,132.16 48,585.20 -32,837.07 1,137.57 -3,812.32 53,971.59
四、资产总额 721,382.71 590,988.26 6,615.47 2,775.38 832,050.08 1,276,101.98 79,747.73 -1,159,506.90 2,350,154.69
五、负债总额 658,432.43 494,649.07 2,924.18 2,813.53 783,464.88 414,422.73 63,208.95 -1,009,786.56 1,410,129.22
六、补充信息
1、折旧和摊销费用 1,648.36 133.95 50.49 43.64 74.38 5,754.93 277.09 - 7,982.84
2、资本性支出 1,641.32 37.21 20.61 11.24 137.04 24,126.20 232.48 - 26,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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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2016 年公司经营按业务类型的分部报告
单位:万元
项目 证券经纪业务 证券自营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 信用交易业务 公司总部及其他 期货经纪业务 分部间相互抵消 合计
一、营业收入 77,694.95 10,162.94 25,679.96 10,388.42 44,191.75 -20,805.06 5,524.16 -2,876.01 149,961.13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61,856.39 - 25,678.97 10,388.23 - 174.34 3,819.43 -337.28 101,580.08
利息净收入 15,603.74 -4,345.67 1.00 0.19 44,191.75 -23,669.97 1,599.06 -2,257.90 31,122.21
投资收益 - 26,821.89 - - - 1,193.65 10.64 -30.70 27,995.48
其他收入 195.92 -12,313.28 - - - 1,496.92 95.03 -211.22 -10,736.63
二、营业支出 42,822.97 9,019.47 10,401.07 4,282.91 1,932.75 13,352.41 4,300.80 -515.58 85,596.80
三、营业利润(亏损) 34,871.98 1,143.47 15,278.90 6,105.52 42,259.00 -34,157.48 1,223.37 -2,360.42 64,364.33
四、资产总额 927,516.82 648,890.09 11,361.56 2,267.77 681,276.50 1,340,855.41 94,813.90 -1,021,145.25 2,685,836.80
五、负债总额 876,313.95 524,244.06 567.76 2,429.73 648,967.33 463,915.13 79,116.42 -837,721.85 1,757,832.53
六、补充信息
1、折旧和摊销费用 1,729.75 163.86 69.79 36.68 50.23 2,299.89 272.49 - 4,622.68
2、资本性支出 974.73 8.20 24.28 36.10 - 19,628.33 212.54 - 20,884.17
1-1-559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2015 年公司经营按业务类型的分部报告
单位:万元
项目 证券经纪业务 证券自营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 信用交易业务 公司总部及其他 期货经纪业务 分部间相互抵消 合计
一、营业收入 191,020.50 72,267.62 13,774.57 5,653.83 67,030.75 -48,383.05 6,156.69 -7,513.94 300,006.96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69,228.55 - 13,773.60 5,653.83 - 2.80 4,042.64 -465.31 192,236.11
利息净收入 21,636.82 -7,369.89 0.97 - 67,030.75 -51,349.65 2,101.55 -6,104.47 25,946.07
投资收益 - 73,174.84 - - - 1,813.30 - -824.16 74,163.98
其他收入 155.14 6,462.67 - - - 1,150.49 12.50 -120.00 7,660.80
二、营业支出 52,101.36 7,775.65 4,297.57 1,757.74 4,484.70 35,579.34 5,449.74 -585.66 110,860.43
三、营业利润(亏损) 138,919.14 64,491.97 9,477.00 3,896.09 62,546.05 -83,962.40 706.95 -6,928.28 189,146.53
四、资产总额 1,437,805.79 998,677.03 6,483.91 940.07 903,145.26 1,805,426.79 75,569.85 -936,514.62 4,291,534.07
五、负债总额 1,390,710.22 882,099.85 178.06 1,037.48 842,250.54 977,161.13 60,788.43 -790,135.33 3,364,090.37
六、补充信息
1、折旧和摊销费用 2,088.09 104.75 62.74 59.52 83.87 2,144.80 166.56 - 4,710.33
2、资本性支出 2,092.21 10.53 17.52 26.53 - 29,300.61 106.10 - 31,553.49
1-1-560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九、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
性损益(2008)》(证监会公告〔2008〕第 43 号)的要求,根据立信会计师出
具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专项审
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 ZH30006 号),公司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
益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
-49.52 664.32 237.93
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707.52 471.88 121.56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
241.69 247.28 -1,548.12
事项产生的损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
- 11.40 -
值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271.36 -175.06 -77.00
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 273.19
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628.33 1,219.81 -992.41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9.27 301.20 -248.10
税后非经常性净损益合计 519.05 918.61 -744.3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非经常性净损
385.81 911.26 -744.31

本公司作为证券经营机构,持有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金融工具均属于本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因此
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等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等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均不作为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
2015 年,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为-1,548.12 万元,
主要系 2015 年末发行人因两项未决诉讼形成的或有事项而计提预计负债
-1,300.84 万元和-247.28 万元。上述两项未决诉讼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十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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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6 年底,发行人预计负债减少 247.28 万元,系 2016 年重庆全鼎投资合同
纠纷案终审胜诉所致。2017 年底,发行人预计负债为 54.18 万元,主要系石某集
资诈骗案和解支付 1,004.98 万元,并将差额 295.87 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由于
新增一起石某集资诈骗诉讼案,计提预计负债 54.18 万元。2017 年新增石某集资
诈骗诉讼案详情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五、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十、主要资产情况
(一)货币资金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库存现金 1.60 3.23 5.71
人民币 1.60 3.23 5.71
银行存款 623,432.94 883,010.05 1,170,089.84
公司自有资金存款 57,223.35 119,549.04 138,807.91
公司信用资金存款 922.07 1,158.55 633.79
客户资金存款 500,436.69 680,008.76 868,521.92
其中:人民币 491,832.76 670,090.55 856,320.59
美元(折合为人民币) 6,935.71 8,244.41 10,106.92
港币(折合为人民币) 1,668.22 1,673.80 2,094.40
客户信用资金存款 64,850.84 82,293.70 162,126.22
其中:人民币 64,850.84 82,293.70 162,126.22
美元(折合为人民币) - - -
港币(折合为人民币) - - -
其他货币资金 - - -
人民币 - - -
合计 623,434.54 883,013.28 1,170,095.56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中无抵押、质押、冻结等有
限制流动及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1-1-562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结算备付金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公司备付金 19,843.42 20,508.44 40,495.67
公司自有备付金 19,843.42 20,508.44 40,495.67
其中:人民币 19,843.42 20,508.44 40,495.67
美元(折合为人民币) - - -
港币(折合为人民币) - - -
公司信用备付金 - - -
其中:人民币 - - -
美元(折合为人民币) - - -
港币(折合为人民币) - - -
客户备付金 170,405.55 209,963.76 472,095.77
客户普通备付金 140,088.50 170,765.12 413,585.29
其中:人民币 137,829.68 168,352.28 411,948.75
美元(折合为人民币) 1,684.08 1,574.30 761.14
港币(折合为人民币) 574.74 838.53 875.40
客户信用备付金 30,317.05 39,198.63 58,510.48
其中:人民币 30,317.05 39,198.63 58,510.48
美元(折合为人民币) - - -
港币(折合为人民币) - - -
合计 190,248.96 230,472.20 512,591.44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结算备付金余额中无抵押、质押、冻结等
有限制流动及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三)融出资金
1、按类别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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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融资融券业务融出资金 558,849.07 553,553.38 788,673.15
孖展融资 - - -
减:减值准备 1,676.55 1,660.66 2,366.02
融出资金净值 557,172.52 551,892.72 786,307.13
2、按账龄分析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6.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比例 计提比 比例 计提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例(%) (%) 例(%)
1~3 个月 285,535.63 51.09 856.61 0.30 359,372.48 64.92 1,078.12 0.30
3~6 个月 121,996.22 21.83 365.99 0.30 67,374.44 12.17 202.12 0.30
6~12 个月 44,576.79 7.98 133.73 0.30 22,885.67 4.13 68.66 0.30
1 年以上 106,740.43 19.10 320.22 0.30 103,920.79 18.77 311.76 0.30
合计 558,849.07 100.00 1,676.55 0.30 553,553.38 100.00 1,660.66 0.30
(续)
单位:万元
2015.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1~3 个月 614,101.32 77.87 1,842.30 0.30
3~6 个月 66,804.79 8.47 200.41 0.30
6~12 个月 107,767.04 13.66 323.30 0.30
1 年以上 - - - -
合计 788,673.15 100.00 2,366.02 0.30
3、融资融券业务担保物信息
单位:万元
担保物类别 2017.12.31 公允价值
货币资金 69,789.67
1-1-564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债券 796.56
基金 2,692.24
股票 1,621,789.29
合计 1,695,067.75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一位客户融出资金逾期平仓后未偿还,未偿
还余额 66.56 万元已转入应收款项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项目
投资成本 公允价值 投资成本 公允价值 投资成本 公允价值
股票 26,852.07 29,158.75 35,645.36 35,170.49 58,451.66 61,490.60
债券 171,639.86 165,930.05 190,403.87 184,365.67 337,442.98 340,120.81
基金 673.10 680.35 868.12 824.70 1,020.77 1,021.60
合计 199,165.03 195,769.15 226,917.35 220,360.86 396,915.41 402,633.01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有承诺条件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如下:
限售条件或变现 2017.12.31
项目
方面的其他重大限制 公允价值(万元)
债券 正回购业务质押 89,134.39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中无融出证券情况。
(五)衍生金融工具
单位:万元
2017.12.31
套期工具 非套期工具
项目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
名义金额 名义金额
资产 负债 资产 负债
权益衍生工具 - - - 2,222.37 - -
1-1-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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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业务 - - - 2,222.37 - -
权益互换业务 - - - - - -
股指期权业务 - - - - - -
利率衍生工具 - - - - - -
国债期货业务 - - - - - -
利率互换业务 - - - - - -
其他衍生工具 - - - 12,445.37 - 105.16
场内期权业务 - - - 11,266.26 - 105.16
场外期权业务 - - - - - -
场内商品期货合约 - - - 1,179.11 - -
场外商品期货合约 - - - - - -
汇率互换合约 - - - - - -
合计 - - - 14,667.75 - 105.16
(续)
2016.12.31
套期工具 非套期工具
项目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
名义金额 名义金额
资产 负债 资产 负债
权益衍生工具 - - - 2,459.12 - -
股指期货业务 - - - 2,459.12 - -
权益互换业务 - - - - - -
利率衍生工具 - - - - - -
利率互换业务 - - - - - -
其他衍生工具 - - - - - -
场内期权业务 - - - - - -
场外期权业务 - - - - - -
场内商品期货合约 - - - - - -
场外商品期货合约 - - - - - -
汇率互换合约 - - - - - -
合计 - - - 2,459.12 - -
1-1-566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续)
2015.12.31
套期工具 非套期工具
项目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
名义金额 名义金额
资产 负债 资产 负债
权益衍生工具 - - - 595.96 - -
股指期货业务 - - - 595.96 - -
权益互换业务 - - - - - -
利率衍生工具 - - - - - -
利率互换业务 - - - - - -
其他衍生工具 - - - - - -
场内期权业务 - - - - - -
场外期权业务 - - - - - -
场内商品期货合约 - - - - - -
场外商品期货合约 - - - - - -
汇率互换合约 - - - - - -
合计 - - - 595.96 - -
在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下,公司所持有的股指期货、商品期货、国债期货合
约产生的持仓损益,已经结算并包括在结算备付金中。因此,衍生金融工具项下
的股指期货、商品期货、国债期货合约形成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与相关业务的
暂收暂付款(结算所得的持仓损益)之间按抵销后的净额列示,为人民币 0 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有卖出商品期权合约 4,000 手,收取期权
费 122.74 万元,公允价值变动 17.58 万元。
(六)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按标的物类别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股票 228,406.29 88,025.68 41,914.74
1-1-567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债券 121,212.40 285,589.59 534,429.48
其中:国债 45,338.07 41,480.00 17,430.00
同业存单 - - 26,372.33
金融债 5,061.07 105,887.96 136,788.60
其他债 70,813.26 138,221.64 353,838.55
小计 349,618.70 373,615.27 576,344.22
减:减值准备 685.22 264.08 125.74
合计 348,933.48 373,351.20 576,218.48
2、按业务类别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 - -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228,406.29 88,025.68 41,914.74
其他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21,212.40 285,589.59 534,429.48
小计 349,618.70 373,615.27 576,344.22
减:减值准备 685.22 264.08 125.74
合计 348,933.48 373,351.20 576,218.48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按剩余期限分类
单位:万元
期限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1 个月以内 14,469.31 1,428.00 1,000.00
1~3 个月 37,158.99 19,050.00 19,500.00
3~12 个月 131,801.99 56,407.68 20,035.06
12 个月以上 44,976.00 11,140.00 1,379.68
合计 228,406.29 88,025.68 41,914.74
(2)其他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按剩余期限分类
单位:万元
期限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1 个月以内 121,212.40 260,858.03 503,446.50
1-1-568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3 个月 - 19,709.12 30,982.98
3~12 个月 - 5,022.45 -
12 个月以上 - - -
合计 121,212.40 285,589.59 534,429.48
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担保物
单位:万元
类别 2017.12.31
股票 536,341.17
债券 122,060.39
合计 658,401.56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中部分债券被用作卖出回购等
业务的质押物,公允价值为 32,920.75 万元,质押到期日为 2018 年 1 月 2 日和
2018 年 1 月 4 日。
(七)应收款项
1、应收款项类别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6.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单项金额重大
并单项计提坏
- - - - - - - -
账准备的应收
款项
单项金额虽不
重大但单项计
66.56 10.69 66.56 100.00 66.56 8.78 66.56 100.00
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 556.06 89.31 7.69 1.38 691.92 91.22 14.78 2.14
款项
其中:按账龄分
析法计提坏账
555.90 89.28 7.69 1.38 691.14 91.12 14.78 2.14
准备的应收款

采用其他
方法计提坏账 0.16 0.03 - - 0.78 0.10 - -
准备的应收款
1-1-569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合计 622.63 100.00 74.25 758.48 100.00 81.34
单位:万元
2015.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
- - - -
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
64.06 18.18 64.06 100.00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288.27 81.82 5.45 1.89
款项
其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
288.27 81.82 5.45 1.89
准备的应收款项
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
- - - -
准备的应收款项
合计 352.33 100.00 69.51
2、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为融资业务
客户款,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日期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原因
强制平仓仍未收回的款
2017.12.31 66.56 66.56 100.00
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强制平仓仍未收回的款
2016.12.31 66.56 66.56 100.00
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强制平仓仍未收回的款
2015.12.31 64.06 64.06 100.00
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3、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6.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1 年以内 501.96 90.30 1.51 0.30 560.16 81.05 1.68 0.30
1~2 年 46.09 8.29 4.61 10.00 130.97 18.95 13.10 10.00
2~3 年 7.86 1.41 1.57 20.00 - - - -
1-1-570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 年以上 - - - - - - - -
合计 555.90 100.00 7.69 - 691.14 100.00 14.78 -
单位:万元
2015.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240.97 83.59 0.72 0.30
1~2 年 47.30 16.41 4.73 10.00
2~3 年 - - - -
3 年以上 - - - -
合计 288.27 100.00 5.45 -
4、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6.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交易清算款 0.16 100.00 - - 0.78 100.00 - -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款项余额中无持本公司 5%(含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八)应收利息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存款利息 1,034.42 1,505.27 1,214.40
债券投资利息 7,798.57 8,570.99 13,477.93
融资融券业务利息 8,018.34 6,705.02 11,452.87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利息 280.71 683.25 904.41
债券逆回购业务利息 629.24 512.15 959.82
减:坏账准备 400.00 400.00 -
合计 17,361.29 17,576.67 28,009.43
1-1-571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逾期未收回的“15 云峰 PPN001”债券应
收利息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400 万元,具体请参见本节“十七、其他重要事项”。
(九)存出保证金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交易保证金 26,865.70 38,059.88 21,927.31
其中:人民币 26,605.69 37,783.13 21,626.31
美元(折合为人民币) 176.42 187.30 175.33
港币(折合为人民币) 83.59 89.45 125.67
信用保证金 0.02 0.02 -
结算保证金 1,005.69 1,005.69 1,006.88
履约保证金 4,761.00 - 182.00
合计 32,632.41 39,065.60 23,116.18
(十)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万元
2017.12.31
项目
初始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股票 1,388.97 924.89 - 2,313.86
债券 195,820.81 -2,510.92 - 193,309.89
基金 6,704.69 248.80 - 6,953.49
资产管理计划 - - - -
信托产品 - - - -
理财产品 34,646.50 - - 34,646.50
收益互换产品 - - - -
融出证券 2.73 1.35 - 4.08
其他权益投资 9,900.00 - - 9,900.00
合计 248,463.70 -1,335.89 - 247,127.81
(续)
1-1-572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6.12.31
项目
初始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股票 1,140.43 978.05 - 2,118.48
债券 57,434.34 2,067.49 - 59,501.84
基金 9,228.73 91.41 - 9,320.14
资产管理计划 1,000.58 7.00 - 1,007.58
信托产品 - - - -
理财产品 52,777.00 - - 52,777.00
收益互换产品 114,483.00 961.08 - 115,444.08
融出证券 5.46 1.26 - 6.72
其他权益投资 9,900.00 - - 9,900.00
合计 245,969.54 4,106.29 - 250,075.83
(续)
2015.12.31
项目
初始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股票 8,016.36 3,809.12 - 11,825.49
债券 237,421.49 12,441.05 - 249,862.54
基金 4,271.28 872.26 - 5,143.54
资产管理计划 5,100.00 17.00 - 5,117.00
信托产品 - - - -
理财产品 293,220.00 - - 293,220.00
收益互换产品 114,483.00 1,112.46 - 115,595.46
融出证券 5.57 2.18 - 7.75
其他权益投资 9,900.00 - - 9,900.00
合计 672,417.70 18,254.07 - 690,671.77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变现受到限制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变现收到限制的业务类型 公允价值
债券 债券回购业务 124,512.26
基金 融资融券业务 4.08
1-1-573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变现收到限制的业务类型 公允价值
合计 124,516.34
(十一)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合营企业投资 - - -
联营企业投资 24,257.50 9,758.17 9,914.45
长期股权投资合计 24,257.50 9,758.17 9,914.45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
长期股权投资净值 24,257.50 9,758.17 9,914.45
1-1-574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万元
2017 年增减变动
被投资单位 2016.12.31 其他 宣告发放 计提 2017.12.31
追加 减少 权益法下确认 其他综合收 其
初始投资 权益 现金股利 减值
投资 投资 的投资损益 益调整 他
变动 或利润 准备
一、合营企业 - - - - - - - - - - -
二、联营企业 9,758.17 16,812.00 11,025.00 - 1,152.65 -378.32 - - - - 24,257.50
富安达基金 9,758.17 14,112.00 11,025.00 - 1,149.53 -378.32 - - - - 21,554.39
南京东南巨石价值
成长股权投资基金 - 1,800.00 - - 2.84 - - - - - 1,802.84
(有限合伙)
南京巨石高投股权
投资中心(有限合 - 900.00 - - 0.27 - - - - - 900.27
伙)
合计 9,758.17 16,812.00 11,025.00 1,152.65 -378.32 24,257.50
(续)
2016 年增减变动
被投资单位 2015.12.31 其他 宣告发放 计提 2016.12.31
追加 减少 权益法下确认 其他综合收 其
初始投资 权益 现金股利 减值
投资 投资 的投资损益 益调整 他
变动 或利润 准备
1-1-575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合营企业 - - - - - - - - - - -
二、联营企业 9,914.45 14,112.00 - - 1,204.29 -1,360.57 - - - - 9,758.17
富安达基金 9,914.45 14,112.00 - - 1,204.29 -1,360.57 - - - - 9,758.17
合计 9,914.45 14,112.00 - - 1,204.29 -1,360.57 - - - - 9,758.17
(续)
2015 年增减变动
被投资单位 2014.12.31 其他 宣告发放 计提 2015.12.31
追加 减少 权益法下确认 其他综合收 其
初始投资 权益 现金股利 减值
投资 投资 的投资损益 益调整 他
变动 或利润 准备
一、合营企业 - - - - - - - - - - -
二、联营企业 7,324.91 14,112.00 - - 1,264.34 1,325.20 - - - - 9,914.45
富安达基金 7,324.91 14,112.00 - - 1,264.34 1,325.20 - - - - 9,914.45
合计 7,324.91 14,112.00 - - 1,264.34 1,325.20 - - - - 9,914.45
2017 年 12 月 31 日长期股权投资余额较 2016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增加 14,499.33 万元,增幅为 148.59%,主要系(1)公司同比例对
富安达基金增资 11,025 万元,持股比例不变;(2)子公司巨石创投分别出资 1,800 万元、900 万元发起设立南京东南巨石价值成长股
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南京巨石高投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均为 18%。
1-1-576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十二)固定资产
单位:万元
电子设备及办公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运输设备 合计
设备
原值
2014.12.31 31,606.75 3,544.93 13,693.67 48,845.36
本年增加 983.35 175.42 2,126.79 3,285.56
本年减少 110.00 120.06 1,881.68 2,111.74
2015.12.31 32,480.11 3,600.29 13,938.78 50,019.18
本年增加 - - 8,137.89 8,137.89
本年减少 555.29 - 2,209.46 2,764.75
2016.12.31 31,924.81 3,600.29 19,867.21 55,392.32
本年增加 69,180.99 81.62 5,722.12 74,984.74
本年减少 - 57.32 2,925.13 2,982.46
2017.12.31 101,105.81 3,624.59 22,664.20 127,394.60
(续)
电子设备及办公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运输设备 合计
设备
累计折旧
2014.12.31 10,370.60 3,111.15 9,516.96 22,998.71
本年增加 1,041.94 211.47 1,611.47 2,864.89
本年减少 54.16 117.87 1,818.52 1,990.55
2015.12.31 11,358.38 3,204.75 9,309.92 23,873.05
本期增加 1,034.13 109.45 1,619.01 2,762.59
本期减少 267.07 - 2,138.89 2,405.96
2016.12.31 12,125.44 3,314.20 8,790.04 24,229.68
本年增加 2,716.71 66.96 3,194.57 5,978.23
本年减少 - 55.60 2,239.33 2,294.93
2017.12.31 14,842.15 3,325.56 9,745.28 27,912.99
(续)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及办公 合计
1-1-577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设备
减值准备
2014.12.31 - - - -
本年增加 - - - -
本年减少 - - - -
2015.12.31 - - - -
本期增加 - - - -
本期减少 - - - -
2016.12.31 - - - -
本年增加 - - - -
本年减少 - - - -
2017.12.31 - - - -
(续)
电子设备及办公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运输设备 合计
设备
账面价值
2015.12.31 21,121.72 395.54 4,628.86 26,146.13
2016.12.31 19,799.37 286.09 11,077.18 31,162.64
2017.12.31 86,263.66 299.03 12,918.92 99,481.61
2017 年 12 月 31 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 2016 年末增加 68,318.98 万元,主
要系本期新办公大楼投入使用,由在建工程转入其他长期资产,以及公司购入地
下停车位所致。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无抵押、质押、担保、置换等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未出现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增加的固定资产中无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无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
固定资产。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有部分房屋及建筑物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其账面价值为 68,098.32 万元,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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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鹤家园 3 号 2501 室 101.88 根据 2009 年 9 月 17 日颁发的《北京市国土资源
局关于原外销商品房土地登记有关问题的通
北京千鹤家园 3 号 2502 室 150.88
知》,目前北京市只对 386 个“外销”商品房项目
北京千鹤家园 3 号 2503 室 95.63 的购房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如购房人申
请办理上述“外销”商品房之外房屋的土地使用
北京千鹤家园 3 号 2507 室 150.88
权证,目前土地主管部门暂时不予受理。公司千
北京千鹤家园 3 号 0401 室 102.11 鹤家园等 5 处房产在 386 个“外销”商品房之外。
新办公大楼 65,159.58 产证尚在办理过程中
新办公大楼地下停车位 2,337.34 产证尚在办理过程中
合计 68,098.32
(十三)在建工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新办公楼 - 64,831.84 54,225.34
其中:购房款 - 56,355.10 53,089.94
装修款 - 5,793.24 1,135.40
设备款 - 2,683.50 -
合计 - 64,831.84 54,225.34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建工程余额增加至 54,225.34 万元,主要原因系预付购
房款、装修款转入在建工程。
2017 年 12 月 31 日在建工程余额为 0,系新办公楼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
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
(十四)无形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席位费 软件 合计
原值
2014.12.31 431.21 5,287.81 5,719.02
本年增加 - 1,954.74 1,954.74
1-1-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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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减少 - 119.70 119.70
2015.12.31 431.21 7,122.86 7,554.06
本年增加 - 1,514.63 1,514.63
本年减少 - 1,221.11 1,221.11
2016.12.31 431.21 7,416.37 7,847.57
本年增加 - 1,234.09 1,234.09
本年减少 - - -
2017.12.31 431.21 8,650.46 9,081.66
(续)
项目 交易席位费 软件 合计
累计摊销
2014.12.31 390.71 2,850.50 3,241.20
本年增加 18.00 1,102.85 1,120.85
本年减少 - 119.70 119.70
2015.12.31 408.71 3,833.65 4,242.35
本年增加 18.00 1,432.90 1,450.90
本年减少 - 1,221.11 1,221.11
2016.12.31 426.71 4,045.43 4,472.14
本年增加 4.50 1,572.56 1,577.06
本年减少 - - -
2017.12.31 431.21 5,618.00 6,049.20
(续)
项目 交易席位费 软件 合计
减值准备
2014.12.31 - - -
本年增加 - - -
本年减少 - - -
2015.12.31 - - -
本年增加 - - -
本年减少 - - -
2016.12.31 - - -
1-1-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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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加 - - -
本年减少 - - -
2017.12.31 - - -
(续)
项目 交易席位费 软件 合计
账面价值
2015.12.31 22.50 3,289.21 3,311.71
2016.12.31 4.50 3,370.94 3,375.44
2017.12.31 - 3,032.46 3,032.46
2015 年 12 月 31 日无形资产余额较 2014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833.89 万元,增
加幅度为 33.65%,主要系软件使用权增加所致。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形资产无抵押、质押、担保、置换等情况。
(十五)商誉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南证期货 584.52 584.52 584.52
合并商誉系公司非同一控制下收购湖北省金龙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南证期货
前身)支付对价超出其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部分,具体计算过程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收购湖北省金龙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支付对价 4,185.00
购买日享有的湖北省金龙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可辨
3,600.48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非同一控制下形成的合并商誉 584.52
减:已摊销 -
减值准备 -
已转销 -
净额 584.52
1-1-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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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未出现商誉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净值的情况,无
需计提减值准备。
(十六)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坏账准备 95.40 67.96 45.14
融出资金减值准备 419.14 415.17 591.5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171.30 66.02 31.4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
- 349.53 -
损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33.97 6.29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 - -
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 15.64
应付职工薪酬 3,187.35 4,414.76 632.40
预计负债 13.54 325.21 387.0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
- 30.99 -
损益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合计 4,220.71 5,675.92 1,703.15
2016 年 12 月 31 日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较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增加
3,972.77 万元,主要原因为应付职工薪酬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内尚未发放产生
暂时性差异。
十一、主要负债情况
(一)应付短期融资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短期固定收益凭证 165,391.00 - 34,499.00
合计 165,391.00 - 34,499.00
1-1-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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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拆入资金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银行拆入资金 - - -
非银行金融机构拆入资金 - - 30,000.00
转融通融入资金 - - -
合计 - - 30,000.00
(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按标的物类别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股票 - - -
债券 235,938.11 262,160.83 846,484.50
其中:国债 30,000.00 16,095.60 181,880.00
金融债 - 76,511.23 96,572.85
同业存单 80,235.84 - 38,896.70
短期融资券 9,900.00 22,013.88 130,570.82
中期票据 40,538.13 59,478.20 296,544.15
公司债 75,264.15 88,061.92 102,019.97
融资融券收益权转让 50,000.00 - 310,000.00
合计 285,938.11 262,160.83 1,156,484.50
2、按业务类别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债券质押式回购 170,953.00 144,526.10 295,362.00
债券买断式回购 64,985.11 117,634.73 551,122.50
融资融券收益权转让 50,000.00 - 310,000.00
1-1-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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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85,938.11 262,160.83 1,156,484.50
3、债券质押式回购融入资金按照剩余期限列示:
单位:万元
期限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1 个月内 170,953.00 144,526.10 295,362.00
1~3 个月 - - -
合计 170,953.00 144,526.10 295,362.00
4、债券买断式回购融入资金按照剩余期限列示:
单位:万元
期限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1 个月内 64,985.11 97,925.60 551,122.50
1~3 个月 - 19,709.12 -
合计 64,985.11 117,634.73 551,122.50
5、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担保物信息列示: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标的物类别 2017.12.31 公允价值
债券质押式回购 债券 179,981.11
债券买断式回购 债券 66,586.28
融资融券收益权转让 融资融券收益权 54,577.22
合计 301,144.61
(四)代理买卖证券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经纪业务
个人客户 597,883.72 790,733.24 1,148,548.14
机构客户 42,487.99 62,796.89 123,120.57
信用业务
1-1-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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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个人客户 64,850.84 82,293.70 162,126.22
机构客户 - - -
合计 705,222.55 935,823.82 1,433,794.94
个人客户 662,734.56 873,026.94 1,310,674.37
机构客户 42,487.99 62,796.89 123,120.57
(五)代理承销证券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代理承销基金款 95.37 10.83 578.81
代理承销债券款 - - -
合计 95.37 10.83 578.81
2015 年 12 月 31 日代理承销证券款主要系公司代理承销的各类基金款大幅
增加所致;2016 年 12 月 31 日代理承销证券款减少至 10.83 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代理承销基金款为 95.37 万元,系公司收到的客户赎回基金结算款有所增
加。
(六)应付职工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短期薪酬 14,306.05 19,421.27 20,669.72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1,817.68 1,484.39 1,874.48
辞退福利 - - -
合计 16,123.73 20,905.66 22,544.21
(七)应交税费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1-1-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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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所得税 3,034.02 7,850.13 11,802.99
营业税 19.53 15.78 4,891.60
增值税 1,056.17 706.0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90.10 108.58 342.65
教育费附加 64.28 77.45 251.23
个人所得税 2,829.41 712.13 2,580.90
代扣代交利息税 486.04 415.95 346.78
投资者保护基金 803.41 849.48 1,670.92
其他 22.96 31.37 -30.42
合计 8,405.92 10,766.88 21,856.65
(八)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清算款 524.03 356.60 508.98
代理业务款 145.84 141.57 136.32
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 3.13 6.78 11.66
结构化主体管理人等报酬 28.03 38.01 52.84
经纪手续费 2.37 197.23 -
设备物资款 - - 50.31
合计 703.40 740.19 760.11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应付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
股份股东的款项。
(九)应付利息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客户资金存款利息 58.48 81.82 135.80
拆入资金利息 - - -
1-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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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其中:转融通融入资金利息 - - -
次级债券利息 478.30 11,462.68 11,165.60
固定收益凭证利息 4,782.80 0.00 6,877.38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利息 - 3,900.00 3,780.00
公开发行公司债利息 922.52 - -
融资融券收益权转让利息 82.50 - 1,554.27
债券回购利息 267.42 298.85 403.08
其他 38.57 75.00
合计 6,630.60 15,818.36 23,916.13
(十)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公允 502.23 - 1,293.23
价值变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 1,032.86 4,563.52
值变动
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
3.97 5.55 -

固定资产折旧 204.05 168.47 177.08
合并报表未实现收益 21.28 87.81 2,027.04
合计 731.54 1,294.69 8,060.87
2016 年 12 月 31 日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较 2015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6,766.18
万元,主要原因为可供出售资产持仓规模下降,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原确认
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出,同时合并结构化主体未实现收益下降,相应的递延所得
税负债减少;2017 年 12 月 31 日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较 2016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563.15 万元,主要系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同比下降,相应的递延
所得税负债减少。
1-1-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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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所有者权益情况
(一)股本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股份总额 247,399.95 247,399.95 247,399.95
2015 年 10 月,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定向发行股份募集
资金人民币 344,399.70 万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57,399.9503 万元,增加资本
公积 286,999.75 万元。
(二)资本公积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股本溢价 407,244.90 407,244.90 407,244.90
其中:投资者投入的资本 408,921.81 408,921.81 408,921.81
与少数股东的权益性
-1,676.92 -1,676.92 -1,676.92
交易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资本公积余额较 2014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285,495.63 万元,
增加幅度为 234.49%,主要系公司定向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超过股本部分计入资本
公积。
(三)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34.88 343.44 1,704.01
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1,001.92 3,079.72 13,690.55
变动
合计 -1,036.80 3,423.15 15,394.56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其他综合收益余额较 2015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11,971.41
万元,下降幅度为 77.76%,主要系公司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所致;2017 年 12 月 31 日其他综合收益余额较 2016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4,459.95 万元,主要系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减
1-1-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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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所致。
(四)盈余公积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法定盈余公积 32,562.17 28,476.57 23,149.00
任意盈余公积 - - -
合计 32,562.17 28,476.57 23,149.00
公司按照当期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五)一般风险准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一般风险准备 64,632.47 60,464.33 55,044.09
交易风险准备 61,338.27 57,252.68 51,925.10
合计 125,970.74 117,717.01 106,969.19
公司按照当期实现净利润的 10%分别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交易风险准备,子
公司南证期货按当期实现的净利润的 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六)未分配利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年初未分配利润 120,541.40 124,371.06 52,524.15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41,060.28 49,355.73 141,302.68
的净利润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085.59 5,327.58 13,578.3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4,168.14 5,420.24 13,799.11
提取交易风险准备 4,085.59 5,327.58 13,578.32
对股东的分配 24,740.00 37,109.99 28,500.00
转增股本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124,522.36 120,541.40 124,371.06
(七)少数股东权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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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股交中心 3,091.62 2,930.38 2,915.03
巨石西部 270.53 270.90 -
合计 3,362.16 3,201.28 2,915.03
2015 年 12 月 31 日少数股东权益系公司本年设立宁夏股交中心,公司出资
3,060 万元,公司持股 51%;少数股东出资 2,940 万元,持股 49%。
十三、历次验资、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历次验资和资产评估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
况”之“四、公司历次验资、设立以来的资产评估情况”的有关内容。
十四、或有事项
(一)公司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案件
因公司南京常府街证券营业部原柜台员工石某利用其为公司员工身份,虚构
可为客户代为买卖基金、帮忙理财的名义实施诈骗,并于 2013 年 12 月 17 日被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定集资诈骗罪和诈骗罪成立。
2017 年 4 月,张某、宫某等七名自然人分别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由
起诉公司及公司南京常府街证券营业部,要求赔偿其共计 541,766.60 元。截至本
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樊某等 5 名原告所涉案件已处于开庭审理阶段,另 2 人所
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 2017 年计提预计诉讼损失 54.18
万元。
2017 年公司净利润为 41,221.16 万元,或有事项中计提的诉讼损失 54.18 万
元,占公司净利润比例为 0.13%。公司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案件对公司经
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二)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或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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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承诺事项
(一)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向南京金融城购置办公大楼,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
公司已支付款项 52,685.96 万元,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未来经营期间合计尚需
支出款项 3,669.14 万元。根据已签订办公大楼装修及设备采购、车位转让等合同
文件,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未来经营期间合计需支出款项 7,054.74
万元。
根据公司签订的《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公司参与富安达基
金增资并认缴出资额 25,970 万元,其中第一期出资已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到
位,第二期出资 14,945 万元约定于 2018 年 6 月 8 日前到位。
(二)经营租赁承诺事项
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
司未来最低应支付的租金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租赁期限 最低租赁付款额
1 年以内 3,381.35
1~2 年 2,479.13
2~3 年 1,961.63
3 年以上 1,704.72
合计 9,526.83
(三)对外资产质押承诺
公司部分债券(其中包含买断式回购的债券)被用作卖出回购业务的质押物,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质押品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余额
卖出回购证券协议 285,9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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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品价值 301,144.61
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的债券 89,134.3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债券 124,512.2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中的债券 32,920.75
融资融券收益权 54,577.22
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与重庆市全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2012 年,公司与重庆市全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因重庆市
全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未按约履行义务,公司未向其支付合同价款。2014 年,
重庆市全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
合同价款及相关利息合计 4,945,561.25 元。2016 年 5 月 27 日,南京市玄武区人
民法院作出“(2014)玄商初字第 839 号”《民事判决书》,判处公司败诉,公
司应支付合同价款及相关利息。2016 年 7 月,公司就重庆市全鼎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合同纠纷案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6 年 12 月 5 日,南京市中
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苏 01 民终 6599 号”《民事判决书》,撤销南京市玄
武区人民法院(2014)玄商初字第 839 号民事判决,驳回重庆市全鼎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的诉讼请求。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2017 年 12 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公司下发传票及应诉通知书等,因重
庆市全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
院已立案审查。2018 年 2 月 1 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2017】苏民申 4328
号《民事裁定书》,驳回重庆全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2、2017 年度分红事项
2018 年 2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二〇一七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不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该议案尚需南京证券 2017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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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重要事项
(一)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单位:万元
本期公允 计入权益的
本期计提的
项目 2016.12.31 价值变动 累计公允价 2017.12.31
减值准备
损益 值变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220,360.86 3,160.61 - - 195,769.15
益的金融资产(不
含衍生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24.46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40,175.83 - -1,335.89 - 237,227.81
金融资产小计 460,536.68 3,136.15 -1,335.89 - 432,996.96
投资性房地产
上述合计 460,536.68 3,136.15 -1,335.89 - 432,996.96
金融负债 5,772.01 141.53 - - 105.16
(续)
本期公允 计入权益的
本期计提的
项目 2015.12.31 价值变动 累计公允价 2016.12.31
减值准备
损益 值变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402,633.01 -12,274.10 - - 220,360.86
益的金融资产(不
含衍生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84.76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80,771.77 - 4,106.29 - 240,175.83
金融资产小计 1,083,404.79 -12,189.33 4,106.29 - 460,536.68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上述合计 1,083,404.79 -12,189.33 4,106.29 - 460,536.68
金融负债 - -123.95 - - 5,772.01
(续)
计入权益的
本期公允价 本期计提的
项目 2014.12.31 累计公允价 2015.12.31
值变动损益 减值准备
值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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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310,472.53 4,547.55 - - 402,633.01
益的金融资产(不
含衍生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1,915.12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0,387.98 - 18,254.07 -55.78 680,771.77
金融资产小计 400,860.51 6,462.67 18,254.07 -55.78 1,083,404.79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上述合计 400,860.51 6,462.67 18,254.07 -55.78 1,083,404.79
金融负债 - - - - -
(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履行社会责任,在公益性方面的投入金额及构成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内容 金额
支持永宁建设捐赠 300.00
市委“万名党员干部帮万家”活动溧水春节慰问物资 1.71
赛虹桥敬老院电脑捐赠 0.50
玄武门街道贫困家庭捐赠 3.90
2015 年
“安全知识进校园我为孩子捐本书”捐赠 4.87
龙袍街道帮扶款 75.00
雨花台区慈善协会捐款 3.95
慰问高楼门社区贫困户捐款 4.40
2016 年 救助困难群众捐款 1.60
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捐款 200.00
溧水区晶桥镇孔家村扶贫款 10.00
证券行业扶贫专项基金捐款 15.00
南京关爱好人捐赠 30.00
阜宁、射阳 6.23 灾区捐款 100.00
江苏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赠 1.50
南京市玄武区益生儿童发展基金会捐赠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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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彭阳县草庙乡周庄村扶贫捐赠 6.00
“安全知识进校园我为孩子捐本书”捐赠 0.37
向湖北省慈善总会抗洪救灾捐款 0.10
“一司一县”捐款 212.00
救助困难群众捐款 26.93
捐赠(“一司一县”帮扶) 120.00
支部送温暖 0.29
松潘县扶贫助学资金 29.08
2017 年
“五四”活动慰问关爱老人 0.07
见义勇为基金捐款 50.00
贫困区帮扶款 453.86
捐资助学款 0.60
合计 1,656.72
(三)其他事项
1、“15云峰PPN001”债券违约事项
2015年,公司通过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购入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云峰集团)非公开发行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即“15云峰PPN001”债券
4,995万元,票面价值为5,000万元,记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上述债券发行日2015年1月23日,到期日2017年1月22日,
票面利率8%。2017年1月22日,云峰集团发布公告:由于受能源主产业市场低迷,
导致云峰集团财务状况恶化,资金流动性紧张,同时云峰集团实际控制人绿地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解除与云峰集团托管关系,引起金融机构挤兑。截至2017年1月
22日,云峰集团未能筹措足额偿债资金,不能按期偿付“15云峰PPN001”到期本
息债务。根据云峰集团经营状况和谨慎性原则,公司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
月31日持有的“15云峰PPN001”债券估值为零,同时全额计提应收利息坏账准备
400万元。
“15 云峰 PPN001”债券违约对公司利润表的具体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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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 2015 年/2015.12.31 2016 年/2016.12.3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资产负债表核算科目
融资产
购买日期 2015 年 1 月 22 日
初始持有成本 4,995.00 4,995.00
利润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0.50 -5,075.50
利润表-投资收益-持有金融资产取得的
376.99 23.01
收益
利润表-资产减值损失(应收利息) - 400.00
报告期内,除“15云峰PPN001”债券违约事项外,发行人不存在类似持仓债
券违约的情形。
2、2017年9月18日,巨石创投董事会作出决议,因根据证券业协会、中国证
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发布的《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关
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子公司规范整改有关工作意见的函》、《关于对照调整证券
公司子公司整改方案的通知》等政策规定,巨石西部和巨石金川已无存在必要和
可能,且为确保巨石创投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按法定程序对巨石西部和巨
石金川予以解散和注销。经巨石西部和巨石金川股东会决议,巨石西部和巨石金
川将自主清算。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上述公司自主清算工作尚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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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结合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相关的财务、业务数据对
公司近三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进行了讨论和分析。
本节财务数据除特别说明外,均为合并财务报表口径。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
额分别为 4,291,534.07 万元、2,685,836.80 万元和 2,350,154.69 万元。
根据资产权属类别,公司资产可分为客户资产和自有资产。
1、客户资产
客户资产包括客户存款和客户结算备付金。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12 月 31 日,客户资产余额分别为 1,502,743.91 万元、972,266.22
万元和 735,693.07 万元,占各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5.02%、36.20%和
31.30%。报告期内,客户资产呈现出金额较大、逐年递减的特点,主要原因系:
①证券经纪业务目前仍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公司业务构成特点决定客户资产在
公司资产中比重较大;②客户资金余额的波动与证券市场行情景气度、证券投资
品类和途径的丰富程度直接相关,报告期内证券市场行情波动导致客户资金流
出。
2、自有资产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自有资
产分别为 2,788,790.16 万元、1,713,570.58 万元和 1,614,461.63 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自有资产总额较上年末减少 1,075,219.57 万元,主
要是证券市场持续走低,沪深两市融资融券规模随之下降,同时公司本期缩减了
自营规模,导致融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别较年初减少 234,414.41 万元,
182,272.16 万元,202,867.28 万元和 440,595.9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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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自有资产总额较上年末减少 99,108.95 万元,主要
原因系 2017 年债券市场走势震荡下跌,公司自营业务规模进一步缩减,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分别较年初减少
24,591.71 万元、24,417.72 万元;同时公司到期兑付前期发行的次级债、公司债
等有息负债,自有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 62,563.80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623,434.54 26.53 883,013.28 32.88 1,170,095.56 27.27
其中:客户存款 565,287.52 24.05 762,302.46 28.38 1,030,648.14 24.02
结算备付金 190,248.96 8.10 230,472.20 8.58 512,591.44 11.94
其中:客户备付金 170,405.55 7.25 209,963.76 7.82 472,095.77 11.00
融出资金 557,172.52 23.71 551,892.72 20.55 786,307.13 18.3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195,769.15 8.33 220,360.86 8.20 402,633.01 9.38
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48,933.48 14.85 373,351.20 13.90 576,218.48 13.43
应收款项 548.38 0.02 677.14 0.03 282.82 0.01
应收利息 17,361.29 0.74 17,576.67 0.65 28,009.43 0.65
存出保证金 32,632.41 1.39 39,065.60 1.45 23,116.18 0.5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47,127.81 10.52 250,075.83 9.31 690,671.77 16.09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24,257.50 1.03 9,758.17 0.36 9,914.45 0.23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固定资产 99,481.61 4.23 31,162.64 1.16 26,146.13 0.61
在建工程 - - 64,831.84 2.41 54,225.34 1.26
无形资产 3,032.46 0.13 3,375.44 0.13 3,311.71 0.08
商誉 584.52 0.02 584.52 0.02 584.52 0.01
递延所得税资产 4,220.71 0.18 5,675.92 0.21 1,703.15 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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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5,349.36 0.23 3,962.80 0.15 5,722.95 0.13
合计 2,350,154.69 100.00 2,685,836.80 100.00 4,291,534.0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项目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库存现金 1.60 0.00 3.23 0.00 5.71 0.00
银行存款 623,432.94 100.00 883,010.05 100.00 1,170,089.84 100.00
其中:自有存款 58,145.42 9.33 120,707.59 13.67 139,441.70 11.92
客户存款 565,287.52 90.67 762,302.46 86.33 1,030,648.14 88.08
其他货币资金 - - - - - -
合计 623,434.54 100.00 883,013.28 100.00 1,170,095.56 100.00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报告期各期末,客户存款占货
币资金的比例分别为 88.08%、86.33%和 90.67%,是货币资金主要组成部分,其
余额受证券市场行情、投资者交易需求的转变影响。
其中,2015 年上半年 A 股市场拉升,证券成交量屡次创出历史新高;2015
年下半年以来 A 股市场下跌后趋于企稳,年末客户资金仍保持较高的水平。2016
年,证券市场呈震荡走势,证券成交量缩小,客户资金存款流出,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客户存款余额较 2015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268,345.68 万元,同比下降
26.04%。2017 年,证券市场维持震荡、涨跌分化走势,客户资金余额较上年末
减少 197,014.94 万元。
2、结算备付金
结算备付金指公司或公司代理客户进行证券交易而存入交易所指定的清算
代理机构以满足资金清算与交付需要的款项,是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另一组成部
分。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对结算
备付金账户及结算备付金进行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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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结算备付金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自有备付金 19,843.42 10.43 20,508.44 8.90 40,495.67 7.90
客户备付金 170,405.55 89.57 209,963.76 91.10 472,095.77 92.10
合计 190,248.96 100.00 230,472.20 100.00 512,591.44 100.00
公司结算备付金以客户备付金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客户备付金余额分别为
472,095.77 万元、209,963.76 万元和 170,405.55 万元,占公司结算备付金的比例
分别为 92.10%、91.10%和 89.57%。
2016 年 12 月 31 日,客户备付金余额较 2015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262,132.02
万元,主要原因系 2016 年证券市场呈震荡走势,证券市场投资者交易意向持续
低迷,导致客户资金下降。2017 年 12 月 31 日,证券市场维持震荡、涨跌分化
走势,投资者交易活跃度下降,客户结算备付金余额较 2016 年末减少 39,558.21
万元。
3、融出资金
融出资金系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向客户出借的资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融出
资金净值分别为 786,307.13 万元、551,892.72 万元和 557,172.52 万元。2015 年,
投资者交易意愿较强,公司通过发行多种筹资工具筹集资金扩大融资融券规模,
融出资金余额大幅提高;2016 年初,证券市场出现调整,沪深两市融资融券余
额减少后全年维持在 9,000 亿元上下,公司融资融券规模下降,融出资金余额有
所降低。2017 年,证券市场维持震荡、涨跌分化格局,融资融券业务自 2017 年
下半年以来有所回暖,公司融资融券期末余额较上年末增加 5,295.69 万元。
(1)融出资金具体账龄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3 个月以内 285,535.63 51.09 359,372.48 64.92 614,101.32 77.87
3~6 个月[注] 121,996.22 21.83 67,374.44 12.17 66,804.79 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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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个月 24,990.41 4.47 12,423.99 2.24 92,025.15 11.67
9~12 个月 19,586.38 3.50 10,461.69 1.89 15,741.89 2.00
12~15 个月 23,573.90 4.22 42,944.33 7.76 - -
15~18 个月 15,506.10 2.77 17,229.84 3.11 - -
18~21 个月 3,772.45 0.68 30,134.80 5.44 - -
21~24 个月 2,300.95 0.41 13,611.82 2.46 - -
24~27 个月 22,043.27 3.94 - - - -
27~30 个月 10,269.96 1.84 - - - -
30~33 个月 15,928.82 2.85 - - - -
33~36 个月 13,344.97 2.39 - - - -
合计 558,849.07 100.00 553,553.38 100.00 788,673.15 100.00
注:不包含账龄为 3 个月的融出资金余额,包含账龄为 6 个月的融出资金余额;下同。
报告期内公司融出资金余额账龄呈现上升趋势。2015 年 7 月 1 日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及两市交易所发布的修订后《融资
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文件,允许对符合条件的客户开展合约展期操作;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6 日下发了《关于调整融资融券业务有关事项的公告》文件,规定
自 2015 年 7 月 6 日起开始受理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合约展期申请,每次展
期期限不超过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目前为六个月),展期次数不做限制。根
据该规定,公司自 2015 年 1 月开始的融资融券交易存在展期的情况,与实际账
龄相一致。
(2)融出资金逐步增加的具体原因、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两融合约展期系客户根据行情判断并结合自身投资需求的自主行
为,合约展期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能有效延长客户该笔投资的结算周期。如合约
到期前客户未进行展期,则客户须在合约到期时偿还融资负债及利息,通常偿还
负债需要卖出标的融资证券,从而导致客户投资收益(或亏损)因交易了结而固
化,不符合多数客户的投资预期。因此,自两融合约展期业务开展以来,客户在
合约到期时展期需求较为强烈,部分融出资金账龄存续时限因展期持续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超过 12 个月的融出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个,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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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项目
合约金额 数量/金额 占比 数量/金额 占比 数量/金额 占比
客户数量 1,371 95.21 1,169 93.30 - -
100 万以下
融出资金余额 70,205.28 65.77 61,934.23 59.60 - -
客户数量 65 4.51 79 6.30 - -
100~500 万
融出资金余额 33,772.36 31.64 37,745.03 36.32 - -
客户数量 4 0.28 5 0.40 - -
500 万以上
融出资金余额 2,762.80 2.59 4,241.53 4.08 - -
客户数量 1,440 100.00 1,253 100.00 - -
合计
融出资金余额 106,740.43 100.00 103,920.79 100.00 - -
注 1:合约金额 100 万以下统计不含 100 万;合约金额 100~500 万统计包含 100 万,不含 500
万;合约金额 500 万以上统计包含 500 万;
注 2:通常单个客户存在对应多笔合约情形。
如上表所示,2015 年末公司无账龄在 12 个月以上的融资客户;2017 年末超
过 12 个月以上融出资金余额较 2016 年末小幅增加。其中,2016 年末、2017 年
末融出资金余额中主要为 100 万元以下融资融券合约金额及 100~500 万合约金
额,余额占比分别为 59.60%、36.32%和 65.77%、31.64%。2016 年末、2017 年
末融资融券合约金额在 500 万以上合约金额占比分别为 4.08%、2.59%,占比较
低。受证券交易活跃度下降的影响,公司 2017 年末 100~500 万、500 万以上合
约金额占比较 2016 年末有所下降。
(3)融资融券业务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①融资融券业务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制定依据,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相关比例
设定依据
融资融券业务,是公司根据对客户的征信或尽职调查,向客户出借资金或者
证券,并收取担保品的交易行为。公司所承担的是融资客户的信用风险和质押证
券市场价格持续下行的市场风险,及质押证券被司法冻结、被强制执行等流动性
风险、法律风险。为应对融资融券业务相关风险,公司制定了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具体计提标准如下:
A.资产负债表日未能按期收回并已形成风险的融资类债权按照个别认定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未按期收回融资类债权转入应收融资融券款超过 30 天,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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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 100%,按应收融资融券款与客户帐面资产价值(计算
维持担保比例方法)的差额全额计提;
B.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以及未形成风险的融资类债权(包括融出资金、约
定购回和股票质押回购方式形成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科目),按照资产负债表
日融资余额的 3‰计提坏账准备。
②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公司与可比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减值准备计提比例分别如下:
证券公司 融资融券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东北证券 2‰
太平洋证券 5‰
山西证券 2‰
国海证券 2‰
客户维持担保比例超过 200%时,计提比例为 2.5‰;
中原证券
客户维持担保比例未超过 200%时,计提比例为 5‰。
南京证券 3‰
数据来源:上市证券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
公司对融资融券业务按融出资金余额的 3‰计提,与可比上市证券公司相比
处于中等水平;各证券公司对于融资融券业务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存在差异,主要
原因系证券公司对自身业务风控措施的管理及损失评估水平的不同。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管理需求,对融出资金坏账准备计提
的会计估计进行了调整,有关情况参见“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之“四、主要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说明”之“(二)会计估计变更”。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均为交易
性金融资产,无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具体构
成及变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品种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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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品种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股票 29,158.75 14.89 35,170.49 15.96 61,490.60 15.27
其中:成本 26,852.07 13.72 35,645.36 16.18 58,451.66 14.52
公允价值变动 2,306.68 1.18 -474.88 -0.22 3,038.94 0.75
债券 165,930.05 84.76 184,365.67 83.67 340,120.81 84.47
其中:成本 171,639.86 87.67 190,403.87 86.41 337,442.98 83.81
公允价值变动 -5,709.82 -2.92 -6,038.20 -2.74 2,677.83 0.67
基金 680.35 0.35 824.70 0.37 1,021.60 0.25
其中:成本 673.10 0.34 868.12 0.39 1,020.77 0.25
公允价值变动 7.25 0.00 -43.42 -0.02 0.83 0.00
合计 195,769.15 100.00 220,360.86 100.00 402,633.01 100.00
其中:成本 199,165.03 101.73 226,917.35 102.98 396,915.41 98.58
公允价值变动 -3,395.88 -1.73 -6,556.49 -2.98 5,717.60 1.42
(1)金融资产分类的原则和执行情况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金融资产分类的会计政策: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对
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公司自营部门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进行自营操作,公司日常投资业务须经投
资研究分析、投资决策、决策执行和风险控制等环节。公司建立了相对集中、权
责对应的四级投资决策与授权体系,由董事会确定证券投资规模,经营层对自营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组成、运行以及重大自营投资议案、相关自营业务制度进行
审批确认,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投资决策管理,自营业务部门在以上授权范围内
具体开展业务。金融资产分类是根据初始交易时对该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
能力来进行划分。
权益类证券投资上,公司从公开市场购入的证券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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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若有证明公司持有其目的并非为赚取差价则将其
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目的的指定由投资经理提出,需经部门负责人以
及适当决策权限审核确认。
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上,所有交易都录入交易系统进行审核及审批,交易员
在系统中提请发起交易,发起交易时需要在系统中将所需交易要素录入系统,具
体要素包括:债券名称、代码、交易面值、净价价格、交易日期、按照持有意图
进行分类的金融资产科目等并提交审批,提交审批后的交易由指定专人对交易指
令进行复核,通过复核后由风控合规专员予以审核相关要素的合规性并评估风
险,通过风控合规专员审核后的交易由决策人员进行审批后方可执行。无法通过
系统完成审批的交易,须根据相关规定执行书面审批流程。
在实际操作中,公司金融资产分类的执行如下:
1)将购入的投资目的为短期持有并获取投资收益的股票、债券及基金等金
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将持有意图为长期持有(一般为 1 年及 1 年以上)的股票、债券及基金
等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将申购的股票、基金等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公司投资的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互换产品以
及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股权等,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账面
价值分别为 402,633.01 万元、220,360.86 万元和 195,769.15 万元。报告期内,公
司遵循稳健经营特点和价值投资策略并根据市场行情适时调配投资标的,债券类
固定收益品种所占投资比例分别为 84.47%、83.67%和 84.76%。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减少 182,272.76 万元,减少幅度达到 45.27%,主要变动来
自于:①2016 年股票市场呈震荡走势,公司根据市场变化缩减部分权益类投资
规模,股票投资减少 26,320.11 万元;②2016 年末债券市场大幅调整,公司积极
应对,债券投资规模缩减至 184,365.67 万元,较 2015 年末减少 155,755.14 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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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减少 24,591.71 万元,减少幅度为 11.16%。其中,股票投资
上受证券市场总体震荡、涨跌分化走势影响,股票市场交易风险加大,公司股票
投资规模有所降低;债券投资方面,本期货币政策收紧,债券市场继续调整,信
用风险加大,公司降低了对公司债等投资规模,并增加配置同业存单等低风险固
定收益品种。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综合收益率及与同
行业比较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一、股票及基金
平均投资规模[注 1] 38,627.60 46,721.22 52,165.91
投资收益[注 2] 3,988.39 -9,905.98 32,579.33
投资收益率 10.33% -21.20% 62.45%
二、债券
平均投资规模 167,882.57 451,966.16 461,541.91
投资收益 9,724.55 12,574.55 36,752.19
投资收益率 5.79% 2.78% 7.96%
三、其他
平均投资规模 - 175.00 -
投资收益 - 10.64 -
投资收益率 - 6.08%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合计
平均投资规模 206,510.17 498,862.38 513,707.82
投资收益 13,712.95 2,679.22 69,331.52
投资收益率 6.64% 0.54% 13.50%
注 1:平均投资规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每月成本合计/12;
注 2:投资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产生的收益总额(包括
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
数据可得的证券公司金融资产综合收益率比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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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业证券公 投资收益率
项目
司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股票及基金 - -22.28% -20.58%
东莞证券
债券 - 2.26% 9.17%
股票 - -8.20% 97.82%
基金 - -43.12% 407.41%
财通证券
债券 - 8.17% 18.31%
其他 - 0.94% 8.11%
股票 - 6.54% 21.23%
浙商证券 固定收益产品 - 5.91% 9.84%
金融衍生品 - -7.22% 33.31%
股票及基金 - -5.51% 34.27%
中原证券 债券 - 6.20% 21.47%
其他 - 2.56% 0.96%
股票 - -27.75% 82.18%
债券 - 7.88% 21.04%
华安证券 基金 - 6.37% -2.24%
理财产品 - 1.12% 14.25%
其他 - -18.43% -25.52%
股票 13.54% -13.36% 11.61%
华西证券 债券类 3.10% 5.93% 16.34%
基金 2.64% 5.28% 4.43%
股票 7.40% 3.96% 60.54%
基金 2.63% -1.53% 41.06%
天风证券
债券 4.74% 4.03% 32.65%
资管产品 -3.23% 10.36% 11.77%
中信建投证券 股票 6.75% 0.97% 172.83%
基金 1.82% 1.96% 12.70%
固定收益产品 2.52% 2.93% 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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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2.37% 3.58% 11.02%
股票及基金 10.33% -21.20% 62.45%
南京证券 债券 5.79% 2.78% 7.96%
其他 - 6.08% -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各证券公司招股说明书,其中东莞证券选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投资收益率,其他证券公司未单独披露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投资收益率,选取金融资产综合收益率进行对比;东莞证券、中原证券、
华安证券 2016 年各投资收益率未公布,列示其 2016 年 1~6 月数据;华西证券、天风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尚未披露 2017 年度各投资收益率,列示其 2017 年 1~6 月数据。部分可比证券
公司未披露其 2017 年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投资收益率。
报告期内,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综合收益
率变动幅度较大,主要与证券市场行情波动有关。其中,公司报告期内股票及基
金投资收益率分别为 62.45%、-21.20%和 10.33%,处于行业中等水平;报告期内
公司债券投资收益率变动趋势各证券公司基本保持一致。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指公司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
证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主要包括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
交易和其他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交易。报告期内,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按业
务类别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 - - - - -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228,406.29 65.33 88,025.68 23.56 41,914.74 7.27
其他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交易 121,212.40 34.67 285,589.59 76.44 534,429.48 92.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合计 349,618.70 100.00 373,615.27 100.00 576,344.22 100.00
约定购回/股票质押式回购减
685.22 264.08 125.74
值准备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值 348,933.48 373,351.20 576,218.48
(1)各类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交易方式、内容
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中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均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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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交易业务,其中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客户以约定价格向公司卖
出标的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客户按照另一约定价格从证券公司购回标的
证券的交易行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客户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
他证券质押,向公司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行为。
其他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交易为公司债券逆回购业务,指公司根据回购协议先
行买入债券再以固定价格售回出借资金以获取利息收入的业务,包括债券质押式
回购和债券买断式回购两种交易方式。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债券逆回购交易融出
资金进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主要业务流程、内控措施
①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A.主要业务流程
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主要业务流程请参见本招股
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之“(五)信用交
易业务”有关业务流程情况。
B.内控措施
a.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Ⅰ.制度建设
公司建立健全约定购回式业务制度体系,先后制定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管理办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客户适当性
管理办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客户资质管理办法》、《约定购回式证
券交易业务标的证券管理办法》、《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用交易业务信息披
露和日常报告管理办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标的证券特殊事项处理安
排》以及《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对约定购回式证券交
易进行规范。
Ⅱ.决策审批
公司对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实行总部的集中统一管理,按照董事会—业
务决策机构—业务执行部门和业务监督部门—分支机构的四级体制开展约定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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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的决策、授权和业务执行。
Ⅲ.客户适当性管理
客户在提交开户申请时应按照公司规定提交充分的资质证明材料并进行适
当性评估,根据要求以双录的形式对适当性匹配情况进行确认。对于客户提交的
资质证明材料,分支机构进行初审核实,并进行客户资质评审,由信用交易管理
部进行复审核实并评级。信用交易管理部信用管理岗审核分支机构报送的相关材
料,如有必要,与客户联系并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
Ⅳ.交易管理
客户在通过公司的资质评审,并与公司签署《客户协议》、《风险揭示书》
和《客户协议讲解底稿》后,方可进行交易。分支机构业务人员将客户签署的《客
户协议》交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分支机构业务人员在交易系统中
提交交易权限申请,且上传《客户协议》、《风险揭示书》和《客户协议讲解底
稿》的相关影像,经信用交易管理部复核通过后,分支机构业务人员将协议纸质
版本寄送至报送信用交易管理部。
客户进行初始交易前,分支机构业务人员与客户就初始交易日期、购回期限、
标的证券及其数量、初始交易成交金额、购回利率和购回交易成交金额等进行初
步协商,指导客户签署《交易协议书》,并呈报总部审批。
Ⅴ.风险控制
公司对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建立二级逐日盯市监控体系。第一级为分支机构
业务监控,第二级为信用交易管理部业务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健全约定购
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的风险监控体系,实施独立的风险控制,定期或不定期出具约
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风险评估报告;合规管理部定期与不定期地对约定购回式
证券交易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以确保公司相关制度的有效执行和业务开展
的合规性。稽核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的事前事中事后
的内部控制环节进行全面稽核,检查各部门对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制度执行
及履职情况,出具稽核报告。
b.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Ⅰ.制度建设
公司建立健全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制度体系,先后制定了《南京证券股票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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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管理办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交易操作指引》、《股
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客户资质管理办法》、《股票质押式回购证券交易业务标
的证券评级管理办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风险管理工作指引》、《股
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结算管理办法》、《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用交易业务
信息披露和日常报告管理办法》以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项目评估与尽职
调查工作管理办法》等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规范。
Ⅱ.决策审批
公司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实行总部的集中统一管理,按照“董事会—
业务决策机构—业务执行部门和业务监督部门—分支机构”的四级体制开展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决策、授权和业务执行。
Ⅲ.客户适当性管理
客户在提交业务资格申请时应按照公司规定提交充分的资质证明材料并进
行适当性评估,根据要求以双录的形式对适当性匹配情况进行确认。对于客户提
交的资质证明材料,分支机构进行初审核实,并进行客户资质评审,信用交易管
理部进行复审核实并评级,符合要求的客户才可开展业务。信用交易管理部信用
管理岗审核分支机构报送的相关材料,如有必要,与客户联系并进行实地考察,
了解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
Ⅳ.交易管理
客户通过公司的资质评审后,与公司签署《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
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风险揭示书》、《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讲解底
稿》,之后方可进行交易。分支机构业务人员将客户签署的《业务协议》交分支
机构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分支机构业务人员在交易系统中提交交易权限申
请,且上传《业务协议》、《风险揭示书》和《业务协议讲解底稿》的相关影像,
由信用交易管理部复核通过后,分支机构业务人员将协议纸质版本寄送信用交易
管理部。
客户进行初始交易前,分支机构业务人员与客户就融出方名称、初始交易日
期、购回期限、标的证券及其数量、初始交易金额、购回利率和购回金额等进行
初步协商,指导客户签署《交易协议书》,并由分支机构呈报公司总部审批。
Ⅴ.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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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建立三级逐日盯市监控体系。第一级为分支
机构业务监控,第二级为信用交易管理部业务监控,第三级为风险管理部业务监
控。公司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纳入风险管理体系管理,建立股票质押式回
购交易业务的集中风险监控系统,对该业务进行实时监控和风险量化分析,严格
控制业务中的客户信用风险、营运和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市场风险以及其他各
类风险。
②债券逆回购交易
A.主要业务流程
公司债券回购业务包括债券正回购交易(卖出回购)、债券逆回购交易(买
入返售),交易场所主要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与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
主要业务流程如下:
a.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交易流程
资金头寸岗每日核对头寸
销售交易部负责人审批
回购指令
后台资金清算
交易完成
b.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交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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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头寸岗每日统计当日资金需
求,进行交易前询价
回购交易审批
下达回购指令
结算清算岗回购首期结算清算
回购交易结束、成交单归档
N日后
结算清算岗到期清算和资金划拨
B.内控措施
Ⅰ.制度建设
公司建立健全债券回购各项制度,先后制定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
收益总部交易业务管理办法》及《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总部债券回购
交易流程》等规章制度对债券回购业务予以规范。
Ⅱ.决策审批
固定收益总部在董事会、总裁室的授权范围内从事债券回购业务,并建立了
包括董事会、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固定收益总部三级投资决策体制。交易
业务的授权原则是集中授权、逐级审批。审批采取在公司给定授权框架内部门集
中授权的方式进行,逐级审批后方可实施。交易发起后,须先报销售交易部负责
人审批后,再由固定收益总部负责人、公司分管副总裁、公司总裁视情况分别在
各自授权范围内行使审批权。
Ⅲ.交易管理
债券回购交易和执行实行双重复核制度,所有交易管理系统中发起的交易由
指定人员就交易要素进行实质性复核,完成复核后还需在系统中予以确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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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的前台执行须严格按照交易管理系统中提交并通过的要素进行,任何人不得
擅自修改交易已约定的要素。交易过程中如遇有重大市场变化,须调整交易计划,
应在交易系统中撤销原交易申请并重新提交交易审批并完成相关的交易复核、审
核及审批流程。
Ⅳ.风险控制
风险管理部负责监督业务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控制与管理,并对相关业务实施
净资本等风险指标监控。固定收益总部风控合规专员在风控职能上接受风险管理
部垂直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就部门风险管理工作向风险管理部及本部门负责人报
告。
(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 576,344.22 万元、
373,615.27 万元和 349,618.70 万元。报告期内未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股票
质押式回购余额分别为 41,914.74 万元、88,025.68 万元和 228,406.29 万元,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较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主要区别在于无需交易过户,不产生佣
金、印花税等费用,标的证券可以为处于限售期、停牌股票。2016 年 12 月 31
日股票质押式回购融出资金余额较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增加 46,110.94 万元,
主要系 2016 年股票质押式回购规模继续增加,存续客户数量较快增加所致。2017
年 12 月 31 日,股票质押式回购余额较上年末增加 140,380.61 万元,增长幅度达
到 159.48%,系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灵活性较高,逐步成为上市公司股东融资的
重要渠道之一,客户融资需求较大,参与意愿较强,公司股票质押融资规模持续
增长。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账龄分布情况及担
保物价值情况参见“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之“十、主要资产情况”之“(六)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他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交易主要系公司进行的债券逆回购交易,2015 年,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调配闲置资金,公司债券逆回购业务规模较上年有所
提高。2016 年,证券市场持续震荡,自 4 季度以来债券市场大幅调整,公司及
时缩减投资规模,债券逆回购余额相应减少。2017 年,在金融市场“去杠杆、
严监管”的背景下,货币政策中性偏紧,债券市场走势整体下行,信用风险、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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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风险加大,公司进一步缩减债券逆回购投资规模,债券逆回购余额较上年末减
少 164,377.19 万元。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中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和约定购回式业务计提减
值准备,有关情况如下:
①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
公司开展的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式业务,是公司根据对客户的征信或
尽职调查,向客户出借资金或者证券,并收取担保品的交易行为。公司所承担的
是融资客户的信用风险和质押证券市场价格持续下行的市场风险,及质押证券被
司法冻结、被强制执行等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基于对上述风险的判断,公司
制定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式业务相关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具体如下:
A.资产负债表日未能按期收回并已形成风险的融资类债权按照个别认定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未按期收回融资类债权转入应收融资融券款超过 30 天,且
该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 100%,按应收融资融券款与客户帐面资产价值(计算
维持担保比例方法)的差额全额计提;
B.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以及未形成风险的融资类债权(包括融出资金、约
定购回和股票质押回购方式形成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科目),按照资产负债表
日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式业务融出资金余额的 3‰计提坏账准备。
②同行业证券公司对比情况
可比证券公司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分别如下:
按融资余额计提坏账准备比例
证券名称
约定购回式业务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东北证券 3‰ 5‰
太平洋 8‰ 1%
国海证券 3‰ 5‰
山西证券 3‰ 5‰
客户维持担保比例超过 200%时,计提
中原证券 未明确 比例为 2.5‰;客户维持担保比例未超过
200%时,计提比例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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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上市证券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和约定购回式业务在实际开展过程中通过客户适当性
管理、标的证券管理、风控指标管理等多项措施防范损失风险。公司约定购回式
业务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3‰,与其他上市证券公司对比相近;股票质押式回购业
务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3‰,高于中原证券对正常客户的融出资金余额减值准备计
提比例,低于其他可比证券公司。公司与其他可比证券公司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差
异主要原因在于证券公司自身业务风控措施的管理及损失评估水平的不同。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存在逾期情况。
6、应收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资管产品管理费、应收交易清算款、
应收融资业务客户资金和应收承销保荐及财务顾问费等,具体构成及变动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收资管产品管理费 539.40 86.63 356.17 46.96 236.27 67.06
应收交易清算款 0.16 0.03 0.78 0.10 - -
应收融资业务客户资金 66.56 10.69 66.56 8.78 64.06 18.18
应收承销保荐及财务顾问费 4.00 0.64 334.96 44.16 52.00 14.76
应收资产登记托管等款项 8.33 1.34 - - - -
其他业务 4.17 0.67 - - - -
余额合计 622.63 100.00 758.48 100.00 352.33 100.00
坏账准备 74.25 81.34 69.51
净值 548.38 677.14 282.82
(1)应收款项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款项余额分别为 352.33 万元、758.48 万元和 622.63 万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款项期末余额前五名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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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
单位名称 关联关系 余额 账龄 款项性质
(%)
南京证券-无锡农商定向
非关联方 163.27 1 年以内 26.22 资产管理费
资产管理计划
南京证券-贵阳农商定向
非关联方 110.32 1 年以内 17.72 资产管理费
资产管理计划
1~2 年,2~3 逾期未偿还
两融业务客户 非关联方 66.56 10.69
年 融出资金
南京证券-南京银行-温州 1 年以内,1~2
非关联方 51.77 8.32 资产管理费
银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年,2~3 年
南京证券-工商银行-江南
非关联方 45.99 1 年以内 7.39 资产管理费
农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 437.92 70.33
(2)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款项的回收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期后收回金额
项目 2015.12.31 2018 年 1
2016 年 2017 年 合计

资管产品管理费 236.27 228.10 0.31 - 228.41
融资业务客户资金 64.06 11.40 - 11.40
交易清算款 - - -
承销保荐及财务顾问费 52.00 52.00 - 52.00
合计 352.33 291.50 0.31 - 291.82
单位:万元
期后收回金额
项目 2016.12.31
2017 年 2018 年 1 月 合计
资管产品管理费 356.17 302.23 - 302.23
融资业务客户资金 66.56 -
交易清算款 0.78 0.78 - 0.78
承销保荐及财务顾问费 334.96 334.96 - 334.96
合计 758.48 637.97 - 63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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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期后收回金额
项目 2017.12.31
2018 年 1 月
资管产品管理费 539.40 267.30
融资业务客户资金 66.56 -
交易清算款 0.16 0.16
承销保荐及财务顾问费 4.00 -
应收资产登记托管等款项 8.33 -
其他业务 4.17 4.17
合计 622.63 271.63
2015 年 12 月 31 日,应收款项余额中资管产品管理费余额尚未收回款项中
尚有 7.86 万元尚未在期后收回,主要原因系该资管产品合同约定为管理费支付
为产品终止清算时一次性支付,尚未达到支付时点;应收融资客户资金余额 64.06
万元,系 2015 年两名融资业务客户出现违约,其中一名融资客户应收款项 11.40
万元于 2016 年收回。
2016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资管产品管理费于 2017 年期间已收回 302.23 万元,
回收比例达到 84.85%;应收承销保荐及财务顾问费和应收交易清算款均已于期
后收回。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款项余额中应收资管产品管理费余额 539.40 万元
已收回 267.30 万元,应收账款余额回收比例为 43.63%。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款项余额中应收资管产品管理费根据合同约
定需委托期限届满或合同终止时支付,公司负责资管产品的日常运作,应收资管
产品管理费具有可回收性;应收款项余额中应收融资客户款项 66.56 万元,系公
司融资融券客户强制平仓卖出担保物后仍未收回的融资款,金额较小,公司已全
额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承销保荐费及财务顾问费等款项预计在项目完成后可完成
收回。
(3)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制定依据,根据账龄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比例设定
依据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针对证券行业特点制定应收款项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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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政策,信用特征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并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不重
大但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①公司对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
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②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
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包括: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
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
③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依据、坏账准备计提
方法
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认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以账龄确定组合
应收款项中与证券交易结算相关的款项、金融资产申购款、购
特定款项组合
房预付款等
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特定款项组合 单独测试,无特别风险的不计提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龄 确定组合的依据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0.30%
1~2 年 10.00%
2~3 年 20.00%
3 年以上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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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可比上市证券公司应收款项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比例计提情况如下:
账龄 东北证券 中原证券 国海证券 太平洋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1% 0.5% 0.5% 0.5%
1~2 年 10% 5% 10% 10%
2~3 年 20% 10% 15% 20%
20%、30%、
3 年以上 50% 50% 50%
50%
数据来源:可比上市证券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账龄在 1 年以内坏账准
备计提比例略低于其他可比证券公司;账龄在 1~2 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东北证
券、国海证券、太平洋证券一致,高于中原证券;账龄在 2~3 年坏账准备计提比
例与东北证券、太平洋证券一致,高于中原证券、国海证券;公司账龄 3 年以上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均高于其他可比证券公司。综上,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
行业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是谨慎、合理的。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计
提坏账准备金额为 74.25 万元,其中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款项金额合计 66.56 万
元,均为融资融券业务信用欠款。坏账准备金额占应收款项余额的比例为
11.93%,应收款项坏账损失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
7、应收利息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利息按类别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存款利息 1,034.42 5.82 1,505.27 8.37 1,214.40 4.34
债券投资利息 7,798.57 43.91 8,570.99 47.68 13,477.93 48.12
融资融券业务利息 8,018.34 45.15 6,705.02 37.30 11,452.87 40.89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利息 280.71 1.58 683.25 3.80 904.41 3.23
债券逆回购业务利息 629.24 3.54 512.15 2.85 959.82 3.43
应收利息余额合计 17,761.29 100.00 17,976.67 100.00 28,009.43 100.00
减:坏账准备 400.00 400.00 -
应收利息账面价值 17,361.29 17,576.67 28,0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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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收利息主要包括存款利息、债券投资利息、融资融券业务利息、股票
质押式回购业务利息和债券逆回购业务利息等。
2016 年 12 月 31 日应收利息余额较 2015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10,432.76 万元,
主要系 2016 年末债券市场大幅调整,公司缩减债券类投资规模,债券投资及债
券逆回购应收利息余额随之分别减少 4,906.94 万元和 447.67 万元;同时证券市
场持续震荡,公司融资融券规模有所降低,应收融资融券业务利息减少 4,747.85
万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利息坏账准备系公司通过纳入合并范围的结
构化主体投资的“15 云峰 PPN001”债券到期违约,对已计提的应收利息全额计
提坏账准备,详见“第十一节财务与会计”之“十七、其他重要事项”。
8、存出保证金
公司存出保证金包括交易保证金、信用保证金、结算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报告期内,公司存出保证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交易保证金 26,865.70 82.33 38,059.88 97.43 21,927.31 94.86
其中:人民币 26,605.69 81.53 37,783.13 96.72 21,626.31 93.55
美元(折合为人民币) 176.42 0.54 187.30 0.48 175.33 0.76
港币(折合为人民币) 83.59 0.26 89.45 0.23 125.67 0.54
信用保证金 0.02 0.00 0.02 0.00 - -
结算保证金 1,005.69 3.08 1,005.69 2.57 1,006.88 4.36
履约保证金 4,761.00 14.59 - - 182.00 0.79
合计 32,632.41 100.00 39,065.60 100.00 23,116.1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存出保证金余额分别为 23,116.18 万元、39,065.60 万元和
32,632.41 万元。其中,交易保证金为存出保证金主要构成部分,包括证券交易
保证金及期货交易保证金,报告期内交易保证金占存出保证金的比例分别为
94.86%、97.43%和 82.33%。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结算保证金余额主要为公司子公司南证期货存放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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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结算担保金,履约保证金系南证期货代理客户向期货
交易所办理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业务形成的可用于期货交易的保证金。
9、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具体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按公允价值计量
1、股票投资 2,313.86 0.94 2,118.48 0.85 11,825.49 1.71
其中:成本 1,388.97 0.56 1,140.43 0.46 8,016.36 1.16
公允价值变动 924.89 0.37 978.05 0.39 3,809.12 0.55
减值准备 - - - - - -
2、债券投资 193,309.89 78.22 59,501.84 23.79 249,862.54 36.18
其中:成本 195,820.81 79.24 57,434.34 22.97 237,421.49 34.38
公允价值变动 -2,510.92 -1.02 2,067.49 0.83 12,441.05 1.80
减值准备 - - - - - -
3、基金投资 6,953.49 2.81 9,320.14 3.73 5,143.54 0.74
其中:成本 6,704.69 2.71 9,228.73 3.69 4,271.28 0.62
公允价值变动 248.80 0.10 91.41 0.04 872.26 0.13
减值准备 - - - - - -
4、资产管理计划 - - 1,007.58 0.40 5,117.00 0.74
其中:成本 - - 1,000.58 0.40 5,100.00 0.74
公允价值变动 - - 7.00 - 17.00 -
减值准备 - - - - - -
5、信托产品 - - - - - -
其中:成本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减值准备 - - - - - -
6、理财产品 34,646.50 14.02 52,777.00 21.10 293,220.00 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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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其中:成本 34,646.50 14.02 52,777.00 21.10 293,220.00 42.45
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减值准备 - - - - - -
7、收益互换产品 - - 115,444.08 46.16 115,595.46 16.74
其中:成本 - - 114,483.00 45.78 114,483.00 16.58
公允价值变动 - - 961.08 0.38 1,112.46 0.16
减值准备 - - - - - -
8、融出证券 4.08 0.00 6.72 0.00 7.75 0.00
其中:成本 2.73 0.00 5.46 0.00 5.57 0.00
公允价值变动 1.35 0.00 1.26 0.00 2.18 0.00
融出证券坏账准备 - - - -
二、按成本计量
1、其他权益投资 9,900.00 4.01 9,900.00 3.96 9,900.00 1.43
其中:成本 9,900.00 4.01 9,900.00 3.96 9,900.00 1.43
减值准备 - - - - - -
合计 247,127.81 100.00 250,075.83 100.00 690,671.77 100.00
其中:成本 248,463.70 100.54 245,969.54 98.36 672,417.70 97.36
公允价值变动 -1,335.89 -0.54 4,106.29 1.64 18,254.07 2.64
减值准备 - - - - - -
融出证券坏账准备 - - - - - -
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核算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管理计划、理财
产品、其他权益投资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690,671.77 万元、250,075.83 万元和 247,127.81 万元。
(1)报告期内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股票投资(不包含融出证券中股票投资)
账面价值分别为 11,825.49 万元、2,118.48 万元和 2,313.86 万元,主要系申购的
新股和持有的不以短期持有为目的的股票投资。其中,2015 年期间股票投资增
加较快,主要系由于证券市场整体走好,公司持有的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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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2016 年 12 月 31 日,股票投资余额较上年末减少 9,707.20 万元,主要系公
司处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所取得的股票所致。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投资
的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票投资规模有所增加。
公司债券投资品种主要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公
司根据资产配置需求、市场利率水平调整债券投资的规模。2016 年,债券市场
信用风险加大,公司缩减债券质押式回购投资规模,相应减持债券以降低潜在债
券市场投资风险,可供出售债券投资账面价值较 2015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190,360.71 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券投资规模较上年末
增加 138,386.47 万元,主要系 2017 年四季度以来债券市场利率加速上行,公司
增持部分信用评级较高、收益稳定的债券,拟长期持有。
为充分运用资金、提高资金回报率,公司投资于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该
部分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2015 年下半年以来,受证券市场波
动影响,公司缩减自营规模后将闲置资金投资于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导致 2015
年 12 月 31 日理财产品投资余额大幅增加。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拆入资金、
固定收益凭证等债务融资工具陆续到期,公司赎回理财产品导致其余额较上年末
减少 240,443 万元。
收益互换产品系公司为维护证券市场稳定,投资于证金公司成立的专户产
品,投资规模为 114,483.00 万元,用于投资二级市场蓝筹股 ETF 等。2017 年 2
月,公司收回对证金公司专户的投资。
其他权益投资系公司投资的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
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其主要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持股比例
被投资单位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
江苏股权交易中心 12.00 2,400.00 2,400.00 2,400.00
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
0.66 5,000.00 5,000.00 5,000.00
份有限公司
证通股份有限公司 0.99 2,500.00 2,500.00 2,500.00
合计 9,900.00 9,900.00 9,900.00
(2)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综合收益率及与同行业比较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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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一、股票及基金
平均投资规模[注 1] 7,129.22 12,400.03 12,931.68
投资收益[注 2] 2,531.91 -1,364.22 6,741.33
投资收益率 35.51% -11.00% 52.13%
二、债券
平均投资规模 113,728.31 79,002.73 161,518.22
投资收益 794.32 -3,164.12 15,678.36
投资收益率 0.70% -4.01% 9.71%
三、其他
平均投资规模 88,871.83 379,321.98 104,524.87
投资收益 6,381.58 10,461.25 4,451.66
投资收益率 7.18% 2.76% 4.2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合计
平均投资规模 209,729.37 470,724.74 278,974.77
投资收益 9,707.82 5,932.91 26,871.35
投资收益率 4.63% 1.26% 9.63%
注 1:平均投资规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每月成本合计/12(不包含其他权益投资);
注 2: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总额(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及公允价值变动等)。
报告期内,公司可供出售资产平均投资规模、平均投资收益率受证券市场影
响有所波动,具体情况如下:
股票及基金投资上,公司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收益率分别为
52.13%、-11.00%和 35.51%。其中,A 股市场 2015 年上半年呈现上涨走势,公
司结合自身投资策略把握市场机会逐步配置相应权益类投资规模,股票及基金平
均投资规模达到 12,931.68 万元,受证券市场行情影响,公司取得较好的投资回
报,2015 年实现股票及基金投资收益率 52.13%。2016 年 A 股市场持续震荡,证
券交易规模降低,公司股票及基金投资规模未有较大调整,受证券市场下跌影响,
公司股票及基金投资收益产生一定亏损,当年实现股票及基金投资收益率为
-11.00%。2017 年,证券市场维持震荡走势,呈现结构化行情,公司股票及基金
平均投资规模较 2016 年有所降低,同时公司在部分长期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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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转股条件后处置转股取得的股票,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2017 年股票及基
金投资收益率为 35.51%。
债券投资上,公司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收益率分别为 9.71%、
-4.01%和 0.74%。2015 年,债券市场持续走牛,公司加大对国债、可转债及同业
存单等品种的投资规模,债券投资收益率有所降低;2016 年,债券市场信用风
险加大,4 季度产生大幅调整,公司及时缩减投资规模,债券投资产生一定亏损。
2017 年,债券市场整体走势疲弱,公司在缩减交易类债券投资规模的同时,注
重通过行业筛选、信用评估等策略选取部分低风险债券进行投资,进入 2017 年
四季度后债券市场收益率快速上行,公司增持部分信用评级较高、收益稳定的债
券拟获取长期稳定收益,当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券投资收益率为 0.7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其他投资主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收
益互换产品等。其中,2015 年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投资收益主要系银行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当年实现其他投资收益率 4.26%。2016 年,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其他投资平均规模大幅增加,主要系 2015 年 9 月公司划付资金 114,483.00 万
元到证金公司专户中,主要用于投资二级市场 ETF 等,同时 2015 年下半年以来
证券市场调整,公司及时缩减自营规模后增加了对银行理财产品的配置,导致
2016 年投资规模大幅增加,2016 年其他投资收益率下降至 2.76%。2017 年,公
司收回证金公司收益互换产品投资,其他投资平均投资规模下降至 88,871.83 万
元,同时公司取得证金公司收益互换投资收益 4,079.39 万元,其他投资投资收益
率增加至 7.18%。
数据可得的证券公司的金融资产综合收益率比较情况:
同行业证券公 投资收益率
项目
司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股票及基金 - 4.85% 22.26%
东莞证券 债券 - 4.40% 12.28%
其他 - 2.47% 7.16%
财通证券 股票 - -8.20% 97.82%
基金 - -43.12% 407.41%
债券 - 8.17%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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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0.94% 8.11%
股票 - 6.54% 21.23%
浙商证券 固定收益产品 - 5.91% 9.84%
金融衍生品 - -7.22% 33.31%
股票及基金 - -5.51% 34.27%
中原证券 债券 - 6.20% 21.47%
其他 - 2.56% 0.96%
股票 - -27.75% 82.18%
债券 - 7.88% 21.04%
华安证券 基金 - 6.37% -2.24%
理财产品 - 1.12% 14.25%
其他 - -18.43% -25.52%
股票 13.54% -13.36% 11.61%
华西证券 债券类 3.10% 5.93% 16.34%
基金 2.64% 5.28% 4.43%
股票 7.40% 3.96% 60.54%
基金 2.63% -1.53% 41.06%
天风证券
债券 4.74% 4.03% 32.65%
资管产品 -3.23% 10.36% 11.77%
股票 6.75% 0.97% 172.83%
基金 1.82% 1.96% 12.70%
中信建投证券
固定收益产品 2.52% 2.93% 9.45%
其他 2.37% 3.58% 11.02%
股票及基金 35.51% -11.00% 52.13%
南京证券 债券 0.70% -4.01% 9.71%
其他 7.18% 2.76% 4.26%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各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预披露或发行招股的招股说明书,
其中东莞证券选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率,其他证券公司未单独披露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的投资收益率,选取金融资产综合收益率进行对比;东莞证券、中原证券、华安证券未
披露 2016 年各金融资产投资收益率,列示其 2016 年 1~6 月数据;华西证券、天风证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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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建投证券尚未披露 2017 年度各投资收益率,列示其 2017 年 1~6 月数据。部分可比公司未
披露 2017 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收益率。
与其他证券公司相比,公司各类投资收益率与行业变动趋势相一致,符合证
券市场的波动情况。
(3)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计提政策及计提情况
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
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财
务会计信息”之“三、发行人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9、金
融工具”之“(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
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各项目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A.股票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股票投资未出现公允价值低于成
本时间持续在 12 个月以上,或下跌超过其持有成本 50%(包含 50%)的情况,
因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股票投资未发现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B.债券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结合持有债券发行人信用状况,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债券
投资未发现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C.基金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基金投资未出现公允价值低于成
本时间持续在 12 个月以上,或下跌超过其持有成本 50%(包含 50%)的情况,
因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基金投资未发现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D.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互换产品、融出证券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
收益互换产品、融出证券等公允价值波动较小,未出现公允价值低于成本时间持
续在 12 个月以上,或下跌超过其持有成本 50%(包含 50%)的情况,因此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中的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收益互换产品、融出证券等未发现
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E.按成本计量的其他权益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的按成本计量的其他权益投资分别为江苏股权交易
中心、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复核被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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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企业定期财务数据,该等企业均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不存在导致减值迹象的情
形,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4)报告期各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集合资管计划、专项资管计划、信
托计划具体构成和主要投资方向、公允价值确认依据
①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2015.12.31 公允价值确定依
产品名称 投资对象
公允价值 据
主要投资于定向增发的股票以
及定增类股票、新股申购、金融
及石化行业的可转债、股指期
货、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
富安达-大朴汇升定 银行存款、投资于定向增发的基 2015.12.31 大朴汇
增 1 号专项资产管 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的资产管 117.00 升定增 1 号单位
理计划 理计划、投资于定向增发的证券 净值为 1.209 元
公司特定客户的资产管理计划
和投资于定向增发的信托计划、
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徐州华美琦悦企业管理咨询有
富安达卓越三十四 2015.12.31 卓越三
限公司持有的新三板股票“赛特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 5,000.00 十四号单位净值
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划 为1元
票收益权
②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2016.12.31 公允价值确定
产品名称 投资对象
公允价值 依据
主要包括参与上市公司定增、其
富安达-大朴汇升定 他权益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 2016.12.31 大朴汇
增 2 号专项资产管 产、现金类资产,期货等金融衍 1,007.58 升定增 2 号单位
理计划 生品,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 净值为 1.006 元
发行的金融产品。
10、其他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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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 766.15 14.32 1,526.55 38.52 3,504.52 61.24
预付账款 2,225.08 41.60 738.93 18.65 781.20 13.65
长期待摊费用 2,079.73 38.88 1,413.17 35.66 1,197.36 20.92
待摊费用 70.65 1.32 47.94 1.21 98.44 1.72
应收股利 - - - - 1.43 0.02
期货会员资格 140.00 2.62 140.00 3.53 140.00 2.45
其他[注] 67.75 1.27 96.22 2.43
合计 5,349.36 100.00 3,962.80 100.00 5,722.95 100.00
注:根据 2016 年 12 月 3 日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6】22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
处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2016 年 5 月 1 日开始“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待抵扣进项税额”、
“待认证进项税额”期末借方余额重分类至本科目。相关事项请参见本节“二、盈利能力分
析”之“(四)营业支出”中 1、税金及附加内容。
(1)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主要核算各类定金、保证金及备用金和其他往来款项等。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3,504.52 万元,主要系支付给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申购款 3,000 万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关联方关系 余额 占比(%) 款项性质
南通滨海园区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500.00 46.58 投标保证金
投保基金待弥补已激活账户款 非关联方 67.07 6.25 垫付款
深圳市易尚北方大酒店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2.71 3.98 房租押金
上海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1.71 3.89 房租押金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4.36 2.27 房租押金
合计 675.86 62.96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中无应收持有公司 5%以上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
(2)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主要系公司预付的中介机构上市费用、房租、物业费等各项经营支
出。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预付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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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关联方关系 余额 占比(%) 款项性质
预付公司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528.30 23.74
市费用
预付公司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关联方 216.98 9.75
市费用
预付公司上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非关联方 127.36 5.72
市费用
张家港市商业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110.43 4.96 预付租金款
扬州嘉卉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90.09 4.05 预付装修款
合计 1,073.16 48.23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付账款余额中无预付持有公司 5%以上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款项。
(3)长期待摊费用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是租入固定资产的装修费、布线费及房屋使用权摊销
等。报告期各期末,长期待摊费用余额分别为 1,197.36 万元、1,413.17 万元和
2,079.73 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长期待摊费用余额较上年增加 666.56 万元,
主要系公司上海南车站路证券营业部、南京长乐路证券营业部及武汉新华路证券
营业部等装修费增加所致。
长期待摊费摊销年限确定方式如下:
1、装修费、布线费:租赁房产的装修费、布线费,按照按剩余租赁期与租
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自有房产的装修费、布线费,
按照 5 年进行摊销。
2、房屋使用权摊销:取得房屋使用权时,如有明确的使用权期限,按照使
用权期限确定待摊年限;如无明确的使用权期限,则参照固定资产中“房屋及建
筑物”类的折旧年限确定待摊年限。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长期待摊费用包括三处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①宁夏银川市怀远西路 77 号
西夏区怀远西路 77 号(原西夏区怀远西路 5 号)房产系发行人怀远西路证
券营业部目前正在使用的经营场所,为原西北证券营业部营业楼。该处房产对应
的土地使用权归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所有。
1996 年 12 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与北京恒通租赁公司签署《租赁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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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约定: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将怀远西路部分闲置土地租赁给北京恒
通租赁公司使用,租赁期限 1997 年 1 月 1 日至 2031 年 12 月 31 日止,共计 35
年;北京恒通租赁公司可自建营业或办公写字楼;因经营的需要使用 35 年期满
后,北京恒通租赁公司不继续租用,无偿交还部队,其他设备,排除贵重物品外
在租赁期满后无偿转给部队。经部队认可,北京恒通租赁公司以宁夏西北经济投
资开发有限公司(系北京恒通租赁公司在宁夏开展业务需要成立,与北京恒通租
赁公司实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名义办理房产证。1999 年 11 月,宁夏西北经济
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宁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北证券前身)签署《房地产买卖
契约》,将怀远西路 5 号营业楼(3,180.07 平方米)转让给宁夏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2007 年 12 月,西北证券破产清算组将该处营业楼的剩余 24 年使用权进行
拍卖,由南证有限以 607 万元竞拍取得,并由怀远西路营业部使用至今。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处房产账面余额为 361.77 万元,待摊期限为 10.42
年。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取得该处房产的房屋产权证书,但因土
地使用权归属于部队,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②南京市钓鱼巷 3 幢
公司拥有“宁房权证白变字第 395894 号”、“宁房权证白变字第 395895 号”房
产证对应钓鱼巷 3 幢 7 号 601、602 室及 8 号 601、602 室房产。经南京市白下区
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对钓鱼巷 03 幢进行电增容和加层改造的批复》白房局[93]13
号)批准,1993 年 11 月 12 日南京市白下区房产经营公司与南京市证券公司签
订《集资改造助建协议书》,由南京市证券公司出资 65 万元加层改造白下区钓鱼
巷 03 幢住宅房屋,同意六层加层中除南面一小间产权归南京市房产经营公司所
有,其余加层部分产权归南京市证券公司所有。发行人已取得该房屋的上述产权
证书,但无相应土地使用权证。根据该产权证书记载,房屋建筑面积合计 246.2
平方米。目前该处房产处于闲置状态。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处房产账面余额为 1.92 万元,已摊销完毕。
③上海市静安区武定西路 1398 弄
上海市静安区武定西路 1398 弄 1A、1F 鑫阳公寓系 1999 年 12 月宁波发展
信托投资公司为抵销其所欠公司 200 万元证券回购本金而向公司转让之房产,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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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原件尚未找到,目前该房产无法办理过户至公司名下的相关手续。目前
该房产作为发行人外派至上海的员工宿舍使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处房产账面余额为 100.22 万元,待摊年限为 18
年。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上述未取得房屋或土地产权证书的房
产,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不存在使用农用地,不存在纠纷争议,对发行人生产
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障碍。
11、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781.63 24.87 671.85 25.87 180.57 6.7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685.22 21.80 264.08 10.17 125.74 4.71
融出资金减值准备 1,676.55 53.34 1,660.66 63.96 2,366.02 88.54
合计 3,143.40 100.00 2,596.59 100.00 2,672.3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准备主要为坏账准备、融出资金减值准备。2015
年,随着融出资金规模逐年增长,融出资金减值准备大幅增加。2016 年,坏账
准备增加主要系计提的应收利息坏账准备;同时,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模有所下
降,应计提的融出资金减值准备随之减少。2017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部
分应收款项账龄增加、股票质押式回购余额上升,相应计提的减值准备较年初有
所增加。
12、资产的其他组成部分
本公司的衍生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等资产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
息”之“十、主要资产情况”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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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构成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付短期融资款 165,391.00 11.73 - - 34,499.00 1.03
拆入资金 - - - - 30,000.00 0.8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 - 5,772.01 0.33 - -
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105.16 0.01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85,938.11 20.28 262,160.83 14.91 1,156,484.50 34.38
代理买卖证券款 705,222.55 50.01 935,823.82 53.24 1,433,794.94 42.62
代理承销证券款 95.37 0.01 10.83 0.00 578.81 0.02
应付职工薪酬 16,123.73 1.14 20,905.66 1.19 22,544.21 0.67
应交税费 8,405.92 0.60 10,766.88 0.61 21,856.65 0.65
应付款项 703.40 0.05 740.19 0.04 760.11 0.02
应付利息 6,630.60 0.47 15,818.36 0.90 23,916.13 0.71
预计负债 54.18 0.00 1,300.84 0.07 1,548.12 0.05
应付债券 169,717.98 12.04 420,000.00 23.89 557,296.00 16.57
递延所得税负债 731.54 0.05 1,294.69 0.07 8,060.87 0.24
其他负债 51,009.67 3.62 83,238.42 4.74 72,751.04 2.16
合计 1,410,129.22 100.00 1,757,832.53 100.00 3,364,090.3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3,364,090.37 万元、1,757,832.53 万元
和 1,410,129.22 万元。代理买卖证券款是公司负债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其
占各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2.62%、53.24%和 50.01%。
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后,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930,295.43 万元、822,008.70 万元和
704,906.67 万元,主要原因系 2015 年期间,证券市场总体呈上涨趋势,为支持
自营业务、信用交易及其他资本中介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通过多种融资渠道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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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资金,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及应付债券等项目余
额在报告期内大幅增加;2016 年,受证券市场震荡影响,证券交易活跃度下降,
公司调整策略缩减自营规模,相应归还有息负债,负债总额相应减少。2017 年,
证券市场景气度下降,代理买卖证券款较年初有所降低;同时公司已发行的公司
债、次级债等负债到期兑付,负债总额进一步下降。
1、应付短期融资款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固定收益凭证 165,391.00 100.00 - - 34,499.00 100.00
合计 165,391.00 100.00 - - 34,499.0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发行短期固定收益凭证作为补充短期资金需求的来源之
一。2015 年,公司累计发行 15 期短期固定收益凭证,发行规模共计 111,648 万
元。2017 年,公司累计发行 25 期短期固定收益凭证,发行规模共计 167,001 万
元。
2、拆入资金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转融通融入资金 - - - - - -
银行间市场拆入资金 - - - - 30,000.00 100.00
合计 - - - - 30,000.00 100.00
(1)报告期各期公司分别向证金公司转融通融入资金和银行间市场同业拆
入资金的发生额、平均余额、利率水平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一、转融通融入资金
借入发生额 - - 210,200.00
归还发生额 - - 33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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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余额 - - -
平均余额 - - 136,002.74
利率水平 - - 5.80%~6.30%
二、银行间同业拆借融入
资金
借入发生额 1,539,800.00 3,109,000.00 3,518,000.00
归还发生额 1,539,800.00 3,139,000.00 3,548,000.00
期末余额 - - 30,000.00
平均余额 28,472.88 45,038.36 45,200.00
利率水平 2.59%~3.70% 2.02%~3.30% 1.04%~6.00%
注:平均余额=∑(各年度拆入资金的每日余额)/当年天数;
(2)各类业务交易方式、内容、主要业务流程、内控措施
①转融通融入资金
A.交易方式、内容
转融通业务,是指证金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证券公
司,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由证金公司指定利率,公司按照证金
公司约定的利率并提供保证金或保证券借入资金用于融资融券业务。
B.主要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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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内控措施
Ⅰ.制度建设
公司建立健全了转融通融入资金业务制度体系,制定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债务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交易管理
办法》、《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风险控制制度》等文件,防范和控制
风险,稳健、有序开展转融通业务。
Ⅱ.投资决策
董事会是转融通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授权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公司
债务融资工作小组审批相关部门的资金需求,计划财务部负责发出转融资交易指
令。
Ⅲ.交易执行
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时,与证金公司签订转融通业务合同,约定转融通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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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数额、期限、费率、保证金比例、违约责任等事项。信用交易管理部负责按照
交易指令进行转融资借入和展期的申报,结算存管中心负责按照计划财务部提供
的划付指令和证券金融公司发送的交收通知,进行转融资归还申报。公司转融通
业务需在恒生系统中进行,根据证金公司确定的转融资和转融券期限,在规定的
交易日期和交易时间开展交易申报、撤单。
Ⅳ.财务核算
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相关的岗位人员均单独设置,不得兼任,会计核算由专
职核算人员进行。计划财务部负责管理公司融入的资金,并妥善保存转融通交易
记录和有关的文件、账目、原始凭证、报表等资料。
Ⅴ.偿付管理
计划财务部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的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结合公司偿债能
力、资金结构等情况,对转融通融资本金、利息的偿付做出计划安排,确保款项
偿付符合融资合同或协议的规定。
Ⅵ.风险控制
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资产负债管理要求,确定各项债务融资的风险限
额,并由风险管理部建立风险评估模型,组织实施压力测试和风险监测,分析可能
的风险并组织相关部门拟定应对预案。公司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等相关部门
定期或不定期对资产和负债进行负债期限配置分析、资金缺口分析、利率敏感性
分析、平均流动率分析等风险分析,结合利率变动趋势和公司风险承受度,适时调
整资产负债结构,降低公司资金风险。
②拆入资金
A.交易方式、内容
银行间市场同业拆入资金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及经法人授权的金
融分支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行为,目的在于调剂头寸及临时性资金拆
借,以询价方式进行,自主谈判,逐笔成交,拆借资金清算一律以转账方式结算。
B.主要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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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内控措施
Ⅰ.制度建设
公司建立健全了的银行间市场同业拆入资金业务制度体系,制定了《南京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业拆借
业务管理办法》等,规范和指导资金拆入业务,防范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Ⅱ.投资决策
公司自营部门、信用交易管理部等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投资管理总部、固定
收益总部、信用交易管理部等相关部门的资金需求,计划财务部根据公司投资决
策委员会批准的额度负责在同业拆借市场进行资金的拆借业务。
Ⅲ.交易执行
公司开展同业拆借业务时,需逐笔订立交易合同,交易合同的内容应详细约
定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计划财务部负责发出经审批后的报价指令,并跟踪拆
借资金成交、到账情况。公司同业拆借交易须在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电子交易系
统中进行,公司同业拆借交易对手需是《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中市场准入规定的
金融机构。计划财务部指定专人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时间内,根据中国人民银
行规定,定期通过同业中心电子信息系统披露本公司财务报表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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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财务核算
公司同业拆借相关岗位人员均单独设置,不得兼任,会计核算由专职核算员
进行。计划财务部负责管理公司的拆入资金,并妥善保存拆借交易记录和有关的
文件、账目、原始凭证、报表等资料。
Ⅴ.偿付管理
计划财务部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的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结合公司偿债能
力、资金结构等情况,对同业拆借本金、利息的偿付做出计划安排,确保款项偿
付符合融资合同或协议的规定。
Ⅵ.风险控制
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资产负债管理要求,确定各项债务融资的风险限
额,并由风险管理部建立风险评估模型,组织实施压力测试和风险监测,分析可能
的风险并组织相关部门拟定应对预案。公司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等相关部门
定期或不定期对资产和负债进行负债期限配置分析、资金缺口分析、利率敏感性
分析、平均流动率分析等风险分析,结合利率变动趋势和公司风险承受度,适时调
整资产负债结构,降低公司资金风险。
(3)证金公司转融通融入资金和银行间市场拆入资金余额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为满足融资融券等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分别向证
金公司转融通融入资金和银行间市场同业拆入资金。2015 年 12 月 31 日,拆入
资金余额为 30,000 万元,为银行间市场拆入资金,2015 年下半年以来证券市场
调整,融资融券业务规模降低,公司归还上年转融通借入资金;2016 年至 2017
年,受证券市场持续震荡影响,公司自营、信用交易等业务规模降低,逐步归还
债务融资后,拆入资金日均规模有所降低。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5,772.01 100.00 - -
其中:债券 - - 5,772.01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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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5,772.01 100.00 - -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是公司在银行间市场买入返售后卖出金融债的套利交易。2017 年,该笔卖出
金融债到期已购回,公司取得投资收益-3.63 万元。
4、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报告期内,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国债 30,000.00 10.49 16,095.60 6.14 181,880.00 15.73
金融债 - - 76,511.23 29.18 96,572.85 8.35
同业存单 80,235.84 28.06 - - 38,896.70 3.36
短期融资券 9,900.00 3.46 22,013.88 8.40 130,570.82 11.29
中期票据 40,538.13 14.18 59,478.20 22.69 296,544.15 25.64
公司债 75,264.15 26.32 88,061.92 33.59 102,019.97 8.82
融资融券收益权
50,000.00 17.49 - - 310,000.00 26.81
转让
合计 285,938.11 100.00 262,160.83 100.00 1,156,484.50 100.00
(1)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类别、交易方式、内容
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主要包括债券回购方式融资(即债券正回购)和融
出资金收益权转让融资。其中,债券正回购业务是指公司按照回购协议先行卖出
再按固定价格回购债券而进行融资的业务;融资融券收益权转让业务是指公司通
过转让融资融券业务债权收益权给对手方进行融资,在合同约定回购期满后,再
以合同约定的价格回购融资融券收益权。固定收益自营业务中配置资产的筹措资
金来源主要采取债券回购等方式,而信用交易业务中通过将融出资金收益权转让
可以获取较低成本资金,两种方式均为通过合理运用财务杠杆,借入市场中低成
本资金,进而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2)各类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主要业务流程、内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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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债券正回购业务
公司债券正回购主要业务流程、内控措施请参见本节“(一)资产结构分析”
之“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中债券回购业务主要业务流程、内控措施。
②融资融券收益权转让业务
A.主要业务流程
B.内控措施
Ⅰ.制度建设
公司建立健全了的融资融券收益权转让融入资金业务制度体系,制定了《南
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规范和指导融资
融券收益权转让业务,防范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Ⅱ.决策审批
公司董事会对融资融券收益权融资以及其他债务融资的总体规模以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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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控制指标等进行审议和决策;公司债务融资工作小组审批相关部门的资金需
求,创新发展办公室负责发出融资融券收益权融资交易指令。
Ⅲ.交易执行
创新发展办公室根据经批准的债务融资方案,按照规定程序与融资对象订立
融资融券收益权转让融资合同,并跟踪合同履行情况。融资合同和协议应当具备
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要求的必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种类、用途、金额、期
限、利率、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合规管理部对债务融资合同的合法合
规性进行审核。计划财务部依据签署的融资协议,跟踪融资融券收益权融入资金
到账情况。
Ⅳ.偿付管理
计划财务部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的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结合公司偿债能
力、资金结构等情况,对融资融券收益权融资本金、利息的偿付做出计划安排,
确保款项偿付符合融资合同或协议的规定。
Ⅴ.风险控制
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资产负债管理要求,确定各项债务融资的风险限
额,并由风险管理部建立风险评估模型,组织实施压力测试和风险监测,分析可能
的风险并组织相关部门拟定应对预案。公司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等相关部门
定期或不定期对资产和负债进行负债期限配置分析、资金缺口分析、利率敏感性
分析、平均流动率分析等风险分析,结合利率变动趋势和公司风险承受度,适时调
整资产负债结构,降低公司资金风险。
(3)报告期各期各类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变动情况及原因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各类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业务类别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债券正回购业务 235,938.11 -10.00 262,160.83 -69.03 846,484.50 17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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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收益权转让 50,000.00 - - -100.00 310,000.00 55.00
合计 285,938.11 9.07 262,160.83 -77.33 1,156,484.50 127.25
2015 年,A 股市场逐渐回暖并在 2015 年上半年呈现上涨走势,证券市场交
易活跃,同时债券市场持续上涨,公司为支持自营业务、信用交易业务快速发展,
通过债券回购和融出资金收益权转让融入资金规模相应增加,其中债券正回购业
务融资余额分别增长 174.03%,公司从 2014 年开始通过融资融券收益权转让融
资,201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达到 310,000 万元,公司各项业务开展资金需求大幅
增长,导致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大幅增长。
2016 年,证券市场行情持续震荡,债券市场信用风险加大,公司调整缩减
自营规模,到期归还融资融券收益权转让的融入资金以降低财务杠杆,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全部归还融资融券收益权转让融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
产款余额为 262,160.83 万元,较上年末减少 894,323.67 万元。
2017 年,债券市场持续调整,公司缩减债券正回购规模至 235,938.11 万元,
同时公司通过融资融券收益权转让累计融入资金 80,000 万元。
5、代理买卖证券款
报告期内,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经纪业务 640,371.71 90.80 853,530.13 91.21 1,271,668.72 88.69
信用交易业务 64,850.84 9.20 82,293.70 8.79 162,126.22 11.31
合计 705,222.55 100.00 935,823.82 100.00 1,433,794.94 100.00
代理买卖证券款是公司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产品而收到的
款项。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受证券市场行情波动、投资者投资渠道、行业竞争程
度等多种因素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分别为 1,433,794.94 万元、935,823.82
万元和 705,222.55 万元,其中 2015 年上半年,证券市场整体走强,投资者交易
意愿提升,代理买卖证券余额有所提升。2015 年下半年及 2016 年以来,证券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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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经过数次调整并震荡,投资者交易规模下降,受此影响,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持续减少。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12 月 31 日信用交易业务
占代理买卖证券款的比例分别为 11.31%、8.79%和 9.20%。受融资融券业务快速
发展的影响,2015 年期间公司信用交易业务的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及比重持续
上升;2016 年,受到证券市场去杠杆的影响,2016 年 12 月 31 日信用交易业务
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和比重相应降低。2017 年,证券市场维持震荡走势,信用
交易业务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有所降低。
6、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的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薪酬 14,306.05 88.73 19,421.27 92.90 20,669.72 91.69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3,409.03 83.16 18,657.28 89.25 19,101.20 84.73
职工福利费 - - - - -0.18 0.00
社会保险费 6.02 0.04 2.36 0.01 952.20 4.22
其中:医疗保险费 5.87 0.04 2.14 0.01 952.05 4.22
工伤及生育保险费 0.15 0.00 0.22 0.00 0.15 0.00
住房公积金 0.28 0.00 0.80 0.00 0.07 0.00
工会经费 890.72 5.52 760.84 3.64 616.28 2.73
职工教育经费 0.00 0.00 0.00 0.00 0.14 0.00
住房补贴 - - 0.00 - -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1,817.68 11.27 1,484.39 7.10 1,874.48 8.31
基本养老保险 10.90 0.07 5.16 0.02 1.87 0.01
失业保险费 0.16 0.00 0.16 0.00 0.40 0.00
企业年金缴费 1,806.62 11.20 1,479.08 7.08 1,872.22 8.30
辞退福利 - - - - - -
合计 16,123.73 100.00 20,905.66 100.00 22,544.21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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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主要系计提的工资、奖金等,其中 2015 年,公司业
绩大幅提升,职工绩效奖金计提金额大幅增加,导致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大幅增长。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较上年末减少
1,638.54 万元、4,781.93 万元,主要系受行情波动影响,公司业绩下降,应计提
的绩效奖金随之减少。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的构成及期后支付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期后支付金额
项目 2017.12.31 余额
2018 年 1 月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3,409.03 114.29 13,294.74
基本养老保险 10.90 10.90 -
医疗保险费 5.87 5.87 -
失业保险费 0.16 0.16 -
工伤保险费 0.15 0.15 -
生育保险费 -0.00 -0.00 -
企业年金缴费 1,806.62 - 1,806.62
住房公积金 0.28 0.28 -
职工福利费 - - -
工会经费 890.72 - 890.72
职工教育经费 0.00 0.00 -
合计 16,123.73 131.64 15,992.09
注: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付职工薪酬余额 16,123.73 万元主要系计提的职工年终奖金、企业
年金等,2018 年 1 月期间年终奖尚未发放,企业年金暂未缴付。
(续)
单位:万元
期后支付金额
项目 2016.12.31 余额
2017 年 2018 年 1 月 小计
工资、奖金、
18,657.28 15,524.61 - 15,524.61 3,132.67
津贴和补贴
基本养老保险 5.16 5.16 - 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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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费 2.14 2.14 - 2.14 -
失业保险费 0.16 0.16 - 0.16 -
工伤保险费 0.12 0.12 - 0.12 -
生育保险费 0.10 0.10 - 0.10 -
企业年金缴费 1,479.08 1,474.89 - 1,474.89 4.19
住房公积金 0.80 0.80 - 0.80 -
职工福利费 - - - - -
工会经费 760.84 259.84 - 259.84 501.00
职工教育经费 0.00 0.00 - 0.00 -
合计 20,905.66 17,267.80 - 17,267.80 3,637.86
(续)
单位:万元
期后支付金额
项目 2015.12.31 2018 年 余额
2016 年 2017 年 小计
1月
工资、奖金、
19,101.20 17,055.39 1,236.41 - 18,291.80 809.40
津贴和补贴
基本养老保
1.87 1.87 - - 1.87 -

医疗保险费 952.05 952.05 - - 952.05 -
失业保险费 0.40 0.40 - - 0.40 -
工伤保险费 0.08 0.08 - - 0.08 -
生育保险费 0.07 0.07 - - 0.07 -
企业年金缴
1,872.22 1,867.80 - - 1,867.80 4.42

住房公积金 0.07 0.07 - - 0.07 -
职工福利费 -0.18 -0.18 - - -0.18 -
工会经费 616.28 225.36 - - 225.36 390.92
职工教育经
0.14 0.14 - - 0.14 -

合计 22,544.21 20,103.06 1,236.41 - 21,339.47 1,204.74
7、应交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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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应交税费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企业所得税 3,034.02 36.09 7,850.13 72.91 11,802.99 54.00
营业税 19.53 0.23 15.78 0.15 4,891.60 22.38
增值税 1,056.17 12.56 706.01 6.56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90.10 1.07 108.58 1.01 342.65 1.57
教育费附加 64.28 0.76 77.45 0.72 251.23 1.15
个人所得税 2,829.41 33.66 712.13 6.61 2,580.90 11.81
代扣代缴利息税 486.04 5.78 415.95 3.86 346.78 1.59
投资者保护基金 803.41 9.56 849.48 7.89 1,670.92 7.64
其他 22.96 0.27 31.37 0.29 -30.42 -0.14
合计 8,405.92 100.00 10,766.88 100.00 21,856.65 100.00
公司应交税费主要包括应交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为客户和职工代扣代缴部分)、代扣代缴利息税等。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交税费余额为 10,766.88 万元,较上年末减少
11,089.77 万元,主要系,①本期业绩受市场行情影响,企业所得税计提金额相
应减少;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
通知》(财税[2016]36 号文),公司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
税试点范围,不再缴纳营业税,相应应交营业税余额大幅减少。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交税费余额为 8,405.92 万元,较上年末减少
2,360.96 万元,主要系受证券市场持续震荡,本期业绩同比下降,计提的应交所
得税减少。
8、应付款项
应付款项主要包括清算款、代理业务款、结构化主体管理人等报酬、经纪手
续费和设备物资款等。报告期内,公司应付款项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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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交易清算款 524.03 74.50 356.60 48.18 508.98 66.96
代理业务款 145.84 20.73 141.57 19.13 136.32 17.93
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 3.13 0.44 6.78 0.92 11.66 1.53
结构化主体管理人等报酬 28.03 3.98 38.01 5.13 52.84 6.95
经纪手续费 2.37 0.34 197.23 26.65 - -
设备物资款 - - - - 50.31 6.62
合计 703.40 100.00 740.19 100.00 760.11 100.0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款项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款项类别 余额 占比(%) 交易内容
未登记待支付
清算款 524.03 74.50
红利
代理业务款 145.84 20.73 代理业务款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3.09 1.86 信托管理费
富安达基金 7.47 1.06 管理人报酬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36 0.62 信托托管费
合计 694.79 98.78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款项余额中无应付持有 5%以上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款项。
9、应付利息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利息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客户资金存款利息 58.48 0.88 81.82 0.52 135.80 0.57
拆入资金利息 - - - - - -
其中:转融通融入资金
- - - - - -
利息
次级债券利息 478.30 7.21 11,462.68 72.46 11,165.60 4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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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收益凭证利息 4,782.80 72.13 - - 6,877.38 28.76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利息 - - 3,900.00 24.65 3,780.00 15.81
公开发行公司债利息 922.52 13.91 - - - -
融资融券收益权转让利
82.50 1.24 - - 1,554.27 6.50

债券回购利息 267.42 4.03 298.85 1.89 403.08 1.69
其他 38.57 0.58 75.00 0.47
合计 6,630.60 100.00 15,818.36 100.00 23,916.13 100.00
公司应付利息包括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拆入资金利息、次级债券利息、固定
收益凭证利息、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利息、融资融券收益权转让利息和债券回购利
息等。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开展各项业务资金需求,通过多种筹资渠道取得相对
低成本资金以提高投资回报率。其中,2015 年,自营业务和信用业务规模大幅
扩大,融资规模相应增加,应付利息余额逐年增加。2016 年,证券市场调整,
公司及时缩减自营、融资融券业务规模,融资规模随之降低,导致应付利息余额
有所减少。2017 年,应付利息余额较上年末减少 9,187.75 万元,主要系本期到
期兑付前期发行的公司债、次级债等,相应应付利息余额大幅减少。
10、预计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预计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预计诉讼损失 54.18 100.00 1,300.84 100.00 1,548.12 100.00
合计 54.18 100.00 1,300.84 100.00 1,548.1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预计负债余额均为因未决诉讼而确认的预计诉讼损失,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对公司的财务影响参
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之“十四、或有事项”。
11、应付债券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债券构成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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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次级债券 70,000.00 41.24 300,000.00 71.43 300,000.00 53.83
公司债券 99,717.98 58.76 120,000.00 28.57 120,000.00 21.53
长期固定收益凭证 - - - - 137,296.00 24.64
合计 169,717.98 100.00 420,000.00 100.00 557,296.0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债券主要包括次级债券、公司债券和长期固定收益凭证。
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通过借入长期资金,合理调配各项债务
的期限结构,降低公司短期资金筹措压力。2016 年,公司发行的长期固定收益
凭证陆续到期偿还。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发行的次级债“15 南京 01”、
“15 南京 02”、非公开发行公司债“15 宁证 01”到期,公司通过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 万元,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 4.88%,发行费
用 300 万元,实际利率为 4.99%。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仍存续的债券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债券
债券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 票面利率 发行面值
类型
次级债 14 南京债 2014.11.19 2018.11.19 5.80%注 70,000.00
公司债 17 南京 01 2017.10.24 2022.10.23 4.88% 100,000.00
合计 170,000.00
注:前两年利率固定为 5.80%,债券存续期限的第 2 年末,公司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 0 至
100 个基点(含本数),即债券存续期后两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2 年票面年利率加
上公司上调的基点,并固定不变。
12、其他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代兑付债券款 349.67 0.69 351.75 0.42 351.75 0.48
应付股利 2,245.90 4.40 7,598.05 9.13 6,280.29 8.63
其他应付款 11,860.58 23.25 7,373.04 8.86 6,296.16 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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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账款 434.91 0.85 556.44 0.67 43.41 0.06
期货风险准备金 1,985.70 3.89 1,834.61 2.20 1,643.96 2.26
待兑付债券款 36.66 0.07 36.66 0.04 36.66 0.05
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
34,096.24 66.84 65,487.87 78.68 58,098.81 79.86
其他收益人款
合计 51,009.67 100.00 83,238.42 100.00 72,751.04 100.00
公司其他负债主要由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和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其他
收益人款等项目组成。其中,2016 年 12 月 31 日其他负债余额较 2015 年末余额
增加 10,487.38 万元,主要为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余额增加,同时本期新增 2
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所致。2017 年 12 月 31 日,其他负债余额较 2016 年
末余额减少 32,228.74 万元,主要系本年减少 4 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相应应付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其他收益人款余额有所减少。公司报告期内合
并范围变化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之“六、合并财务
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应付股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股利余额分别为 6,280.29 万元、7,598.05 万元和
2,245.90 万元。
公司股东山东泰祥所持股份处于司法冻结程序中,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已分配未领取的股利金额分别为 410.09 万元、410.09 万元和 273.39 万元。
紫金资管、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石化集
团扬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尚未领
取报告期期初股利。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股利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余额 占比(%)
紫金集团 595.16 26.50
紫金资管 105.00 4.68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69.49 7.55
山东泰祥 1,230.27 54.78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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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食品公司 1.95 0.09
南京友谊华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93 0.13
南京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10.56 0.47
中国石化集团扬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1.20 1.39
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99.34 4.42
合计 2,245.90 100.00
注:中国石化集团扬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已
改制更名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扬子石化分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
理有限公司金陵石化分公司。
公司已通知紫金集团、紫金资管、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化纤股份有
限公司、南京市食品公司、南京友谊华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集团
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扬子石化分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金
陵石化分公司等股东单位领取股利,但其未及时前来办理领取手续。南京市国际
信托投资公司已破产,无法领取股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紫金集团、紫金资管、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市食品公司、南京友谊华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
管理有限公司扬子石化分公司的股利已领取完毕。公司已再次通知除山东泰祥、
南京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外其他未领取股利的股东尽快领取相关股利。
(2)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内,其他应付款余额主要包括应付新办公大楼及车位款、工程及装修
款、员工承担部分社会保险费、企业年金及个人所得税、应付银行三方存管费、
应付经纪人风险金、应付供应商和其他业务往来款项等。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款项类别 余额 占比(%) 交易内容
新办公大楼款、
南京金融城 6,211.53 52.37
车位款等
北京捷通机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786.01 6.63 工程款
南京华典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778.50 6.56 装修款
深圳市深装总装饰工程工业有限公司 598.92 5.05 装修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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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世纪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593.37 5.00 装修款
合计 8,968.32 75.61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中无应付持有 5%以上表决权
股份的股东款项。
(3)预收账款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收账款余额 434.91 万元中登记托管服务费
207.43 万元系子公司宁夏股交中心提供定向债务工具登记、托管、兑息、兑付、
转让等服务预收的服务费。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金额较大的预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款项类别 余额 占比(%) 交易内容
中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7.43 47.70 定向融资服务费
紫金信托 94.35 21.69 咨询顾问费
宁夏吉元冶金集团有限公司 21.54 4.95 定向融资服务费
合计 323.33 74.34
13、负债的其他组成部分
本公司的代理承销证券款、递延所得税负债等负债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
股意向书“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之“十一、主要负债情况”的相关内容。
(三)偿债能力及流动性分析
根据《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公司制定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管理办法》、《南京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头寸管理暂行办法》、《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管理
办法(试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纲要》、《流动性风险
管理办法》等制度,对公司的偿债能力、流动性水平、资产与负债匹配性等相关
方面进行全面内控控制。
1、偿债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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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董事会是债务融资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对债务融资总体规模、公司
债券和次级债等重要债务融资事项以及相关风险控制指标等进行审议和决策。
公司成立债务融资工作小组,对债务融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具体负责公司
年度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筹措方案的拟定,落实公司债券、次级债券等重要债务融
资事项。
公司自有资金实行集中存放、统一调拨,由计划财务部对公司自有资金来源
和运用统一管理,计划财务部全面负责执行公司融资管理计划,依据年度资金预
算计划,协调安排公司资金需求,开展现金流管理,满足业务需要;并协助风险
管理部开展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的制定、演练和评估、压力测试。
风险管理部负责制定与公司流动性管理相关的风险管理办法与流程,通过监
控系统进行风险监控;建立流动性风险评估模型,组织实施压力测试和风险监测,
分析可能的风险并组织相关部门拟定应对预案;对公司流动性风险和风险限额指
标执行情况进行独立监控,定期统计和汇总,提出相应的风险管理建议。
报告期内,资本中介业务迅速发展,公司通过发行次级债、公司债券、固定
收益凭证以及开展债券质押式回购、融资融券收益权转让等多渠道融资,支持各
项业务发展,公司资产与负债规模情况与经营方针和融资策略直接相关。
报告期内,母公司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1.76% 44.99% 66.96%
注:资产负债率=(总负债‐代理买卖证券款)/(总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
2015 年公司抓住市场行情,进一步扩大债务融资规模,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款余额增加 647,585.02 万元,发行各类债券和收益凭证导致应付债券余额增加
487,296 万元。同时,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定向增发股票募集
资金 344,399.70 万元,进一步扩充公司资本实力。201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
率与上期末基本保持稳定。
2016 年,证券市场呈震荡走势,证券投资者交易意愿下降,公司为应对资
本市场震荡走势,按期偿还融资融券收益权转让款等有息负债,有效降低了财务
杠杆;同时公司为防范流动性风险及债券市场信用风险,及时缩减债券回购规模,
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
2017 年,债券市场走弱,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加大,公司缩减债券自营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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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同时本年已发行的公司债及次级债到期,公司按期兑付,2017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下降至 41.76%。
报告期内,可比上市证券公司(规模与公司相近)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情
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
证券名称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太平洋 69.44 65.13 71.95
东北证券 72.10 73.78 79.18
国海证券 75.64 74.68 62.08
山西证券 68.67 65.74 54.81
中原证券 63.87 60.78 66.81
可比公司平均值 69.94 68.02 66.97
本公司 41.76 44.99 66.96
数据来源:可比上市证券公司财务报表、Wind 资讯,证券公司样本来源 2015 年度证券业协
会证券公司业绩排名;
注 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代理买卖证券款)/(总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
注 2:可比上市证券公司尚未披露 2017 年度报告数据,取其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17 年三
季报)对比。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与上市证券公司平均水平
相当,与行业总体发展一致。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为 44.99%、41.76%,大幅低于可比上市证券公司平均水
平,主要系 2016 年 4 季度以来,债券市场大幅调整,公司基于稳健经营考虑,
降低自营规模的同时相应缩减债券回购规模,降低有息负债比例所致。
2、流动性分析
公司坚持稳健的财务政策,积极管理资产流动性。公司对流动性风险监管指
标进行实时监控,汇总分析相关流动性风险信息,定期进行压力测试,评估公司
的资金支付能力与日内结算风险。风险管理部通过流动性风险日报,对支付风险
与结算风险状态进行监测与报告。同时,公司对相关指标设置了预警阀值,当超
过阀值时,风险管理部将独立向公司经营管理层相关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进行风险
警示,并由相关的管理部门进行适当操作以将公司的流动性风险调整到公司允许
的范围内,制定应急方案,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防范流动性风险。应急方案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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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头寸归集、债务融资、资产变现、股权融资等。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及主要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1,467,635.47 90.91 1,584,319.26 92.46 2,677,281.91 96.00
长期资产 146,826.15 9.09 129,251.32 7.54 111,508.25 4.00
资产总额合计[注 1] 1,614,461.63 100.00 1,713,570.58 100.00 2,788,790.16 100.00
流动负债 483,393.29 68.58 316,174.75 38.46 1,290,639.41 66.86
非流动负债 221,513.38 31.42 505,833.95 61.54 639,656.03 33.14
负债总额合计[注 1] 704,906.67 100.00 822,008.70 100.00 1,930,295.43 100.00
流动比率 3.04 5.01 2.07
流动性覆盖率(母公
742.43% 701.57% 730.32%
司)[注 2]
净稳定资金率(母公
143.85% 147.57% 129.58%
司)[注 2]
注 1:以上资产统计不包含客户资金,负债统计不包含代理买卖证券款;
注 2:根据 2016 年证监会修订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版)》,公
司 2016 年、2017 年及重述后的 2015 年主要监管指标已经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
【2017】第 ZH10287 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H30035 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H30007
号《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净资本及风控指标专项审计报告》审定。
根据资产流动性,公司资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长期资产,其中公司流动资产
主要包括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融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应收利息、存出保证金和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不包括其他长期权益投资)。公司建立多层次的流动性资产体系,
报告期内流动资产(不含客户资金)占自有资产总额比例均达到 90%以上,资产
结构较为合理,流动性较强。公司通过合理调配资产负债期限,建立流动性补给
机制,报告期内发行公司债券、长期固定收益凭证等非流动负债,增强资金的稳
定性,其中,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负债余额中流动负债占比较 2015 年末大幅
下降,流动比率大幅上升;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发行的次级债、公司债
到期兑付后导致长期负债有所降低,公司流动比率下降至 3.04。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7 年 12 月 31 日,流动性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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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母公司)分别为 730.32%、701.57%和 742.43%,净稳定资金率(母公司)
分别为 129.58%、147.57%和 143.85%,高于监管要求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
金率均需不低于 100%的标准。
综合来看,公司资产流动性水平较高、短期偿债能力逐渐增强,具备良好的
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
3、资产与负债匹配性
公司自有资产主要来源于自营业务、信用业务的开展,包括融出资金、各类
金融资产等。其中自营业务形成的资产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债券逆回购业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
金融资产变现能力较强;信用业务形成的资产包括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到期期限以 6 个月内为主。
与自营业务资产相匹配的外部资金来源主要是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限在
3 个月以内),及公司债、次级债等筹资资金;与信用业务资产相匹配的外部资
金来源主要是融资融券收益权转让、公司债、次级债、固定收益凭证、转融通融
入资金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项外部债务工具到期情况具体如下:
金额(万元)
日期 债务项目
3 个月以内 3~6 个月 6 个月~1 年 1 年以上 合计
融资融券收益权
140,000.00 130,000.00 40,000.00 - 310,000.00
转让
2015年12
公司债 - - - 120,000.00 120,000.00
月31日
次级债 - - - 300,000.00 300,000.00
固定收益凭证 3,642.00 52,122.00 116,031.00 - 171,795.00
2016年12 公司债 - 120,000.00 - - 120,000.00
月31日 次级债 100,000.00 130,000.00 - 70,000.00 300,000.00
融资融券收益权
- 50,000.00 - - 50,000.00
转让
2017年12
公司债 - - - 100,000.00 100,000.00
月31日
次级债 - - 70,000.00 - 70,000.00
固定收益凭证 64,468.00 100,923.00 - - 165,391.00
2015 年,受证券市场交易活跃影响,公司自营业务、信用交易业务规模持
续增长,公司通过融资融券收益权转让、固定收益凭证、次级债、公司债等方式
筹集外部资金以支持各项业务发展,各项债务融资规模大幅增加;2016 年,证
券市场持续震荡,公司自营业务、信用交易业务规模有所降低,公司及时归还各
项债务融资;2017 年,公司已发行的公司债、次级债陆续到期,公司通过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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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收益凭证、融资融券收益权转让融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等方式借入资金,
保障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报告期内,公司负债规模变动与资产规模相匹配。
同时,公司通过发行次级债、公司债,合理调配长短期债务期限,资产与负
债期限匹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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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经营业绩概况
证券公司作为证券市场主要参与者,承担着促进直接资金融通、服务实体经
济的作用,主要收入均来自于证券市场,因此宏观经济波动、政府调控措施、行
业监管环境等外部因素都可能对证券行业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同时,随着近年来
创新业务的不断发展和规范,各证券公司业绩差异化程度逐渐显现。
2015 年上半年证券市场延续上年末上涨行情,沪深股基成交量屡屡创出历
史新高;下半年受多重因素影响,市场短期内下滑。在此背景下,公司以风险控
制为前提积极推进经纪业务转型,主要开展投资银行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资产
管理业务、新三板做市等各项经营业务。201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00,006.96
万元、净利润 141,315.41 万元。
2016 年,证券市场呈现震荡的走势,投资者交易意愿有所降低,证券交易
规模较同期下滑,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信息,129 家证券公司全年实现营业
收入 3,279.94 亿元,同比下降 42.97%;2016 年全年实现净利润 1,234.45 亿元,
同比下降 49.57%。公司 2016 年证券经纪、自营以及信用交易等业务条线的营业
收入较 2015 年有所下降;与此同时,公司在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加大
开拓力度,债券承销业务成为公司新的增长点。2016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9,961.13 万元,净利润 49,371.98 万元。
2017 年,国内经济整体运行平稳,证券市场在去杠杆、去通道及严监管的
大环境下维持震荡、涨跌分化格局,市场交易活跃度下降,沪深两市交易量同比
下降,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信息,证券公司未经审计报表显示,131 家证券
公司当期实现营业收入 3,113.28 亿元,同比下降 5.08%;当期实现净利润 1,129.95
亿元,同比下降 8.47%。2017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8,456.27 万元、净利润
41,221.16 万元,其中经纪业务、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等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同比降低,利息净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有所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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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营业收入 138,456.27 -7.67 149,961.13 -50.01 300,006.96 111.08
营业支出 84,484.68 -1.30 85,596.80 -22.79 110,860.43 59.23
营业利润 53,971.59 -16.15 64,364.33 -65.97 189,146.53 160.88
利润总额 54,353.98 -16.18 64,842.93 -65.43 187,594.25 149.90
净利润 41,221.16 -16.51 49,371.98 -65.06 141,315.41 154.40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1,060.28 -16.81 49,355.73 -65.07 141,302.68 154.85
其他综合收益 -4,459.95 -62.74 -11,971.41 -258.33 7,560.97 -17.52
综合收益总额 36,761.20 -1.71 37,400.57 -74.88 148,876.38 130.05
报告期内,2015 年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呈增长趋势,公司的盈利能力大
幅提升;2016 年受证券市场整体下滑影响,公司收入、净利润较上年显著降低。
2017 年,证券市场维持震荡、涨跌分化走势,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一定下滑。
(二)营业收入(按会计核算口径划分)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00,006.96 万元、149,961.13
万元和 138,456.27 万元。2015 年受证券市场持续走强,营业收入总额大幅增长,
伴随 2016 年行情呈震荡走势,证券交易规模降低,营业收入随之下降,2017 年
营业收入受证券市场低迷影响进一步下降;2015~2016 年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
于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利息净收入和投资收益,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比
超过 60%。2017 年,受经纪业务持续下降、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快速增长及有
息负债利息支出的降低,利息净收入占比大幅增加至 32.4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会计核算口径划分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64,669.08 46.71 101,580.08 67.74 192,236.11 64.08
其中:经纪业务 47,097.37 34.02 65,441.70 43.64 173,203.25 5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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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银行业务 8,866.92 6.40 25,486.27 17.00 13,470.78 4.49
资产管理业务 8,294.42 5.99 10,438.87 6.96 5,550.75 1.85
利息净收入 44,859.22 32.40 31,122.21 20.75 25,946.07 8.65
投资收益 25,011.76 18.06 27,995.48 18.67 74,163.98 24.7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1,152.65 0.83 1,204.29 0.80 1,264.34 0.42
企业的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 6.94 0.01 729.82 0.49 286.67 0.1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77.69 2.37 -12,313.28 -8.21 6,462.67 2.15
汇兑收益 -188.27 -0.14 195.92 0.13 155.14 0.05
其他业务收入 580.85 0.42 650.91 0.43 756.32 0.25
其他收益 239.00 0.17 - - - -
合计 138,456.27 100.00 149,961.13 100.00 300,006.96 100.00
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经纪业务 47,097.37 72.83 65,441.70 64.42 173,203.25 90.10
其中:证券经纪业务 44,093.19 68.18 61,653.72 60.69 169,160.62 88.00
期货经纪业务 3,004.18 4.65 3,787.97 3.73 4,042.64 2.10
投资银行业务 8,866.92 13.71 25,486.27 25.09 13,470.78 7.01
资产管理业务 8,294.42 12.83 10,438.87 10.28 5,550.75 2.89
基金管理业务 20.52 0.03 - - - -
投资咨询业务 - - 109.44 0.11 - -
股权托管业务 309.68 0.48 95.37 0.09 2.80 0.00
其他业务 80.17 0.12 8.44 0.01 8.52 0.00
合计 64,669.08 100.00 101,580.08 100.00 192,236.11 100.00
报告期各期内,公司分别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92,236.11 万元、
101,580.08 万元和 64,669.08 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4.08%、
67.74%和 46.71%,是证券公司营业收入的重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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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 2014 年增加 103,789.41 万元,主要系:
①2015 年上半年股票指数攀升,投资者交易活跃,而下半年开始股票市场下跌,
证券市场各主要参与者积极应对,全年成交量较上年大幅增加,公司证券经纪业
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 2014 年增加 98,050.78 万元;②公司进一步加强投资银
行业务开拓力度和扩大资产管理规模,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
2014 年增加 3,208.49 万元,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 2014 年增加
2,598.20 万元。
2016 年,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 2015 年减少 90,656.03 万元,主要系
证券市场整体震荡,证券交易规模同比下降,导致公司本期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
显著下滑。相比于经纪业务收入下降,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继续稳
健增长,2016 年度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和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及
佣金净收入较 2015 年分别增加 12,015.49 万元、4,888.12 万元。
2017 年,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为 64,669.08 万元,其中证券市场本期维
持震荡、涨跌分化格局,市场交易活跃度下降,行业佣金率进一步下降,导致证
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下降;受 IPO 发行节奏平稳、再融资新规
影响规模有所下降,同时债券市场发行利率上行,公司部分储备投资银行项目尚
未完成,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为 8,866.92 万元;资产管理业务受监
管新政策影响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规模有所降低,同时债券市场震荡下跌,公司多
只主动管理型定向资产管理产品的业绩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浮动管理费或业绩报
酬收取条件,资产管理规模及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实现 8,294.42 万元。
(1)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作为证券公司主要收入来源,经纪业务分为证券经纪业务和期货经纪业务,
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主要包括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交易单元席位
租赁收入、代销金融产品业务收入。报告期内,公司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68,502.47 88,326.21 220,637.84
证券经纪业务 65,498.29 84,538.24 216,59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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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63,439.66 82,295.60 214,349.71
交易单元席位租赁 505.21 941.15 2,014.32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1,553.42 1,301.49 231.17
期货经纪业务 3,004.18 3,787.97 4,042.64
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21,405.10 22,884.52 47,434.59
证券经纪业务 21,405.10 22,884.52 47,434.59
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21,405.10 22,884.17 47,434.57
交易单元席位租赁 - - -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 0.35 0.02
期货经纪业务 - - -
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47,097.37 65,441.70 173,203.25
证券经纪业务 44,093.19 61,653.72 169,160.62
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42,034.56 59,411.44 166,915.14
交易单元席位租赁 505.21 941.15 2,014.32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1,553.42 1,301.14 231.15
期货经纪业务 3,004.18 3,787.97 4,042.64
①证券经纪业务净收入变动情况及原因
A.证券营业部家数、托管客户数量及证券交易金额情况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证券营业部(家) 86 84
证券托管客户数量(户) 1,112,457 1,061,169 1,011,029
其中:个人(户) 1,108,734 1,057,443 1,007,358
机构(户) 3,723 3,726 3,671
股基交易金额(亿元) 13,375.99 16,532.32 33,371.47
平均净佣金率(‰) 0.32 0.37 0.51
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44,093.19 61,653.72 169,160.62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部家数、证券托管客户数量呈持续增长趋势。其中,2015
年受证券市场交易活跃影响,公司证券托管证券客户数量较 2014 年增加 1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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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户,代理股基交易金额较 2014 年增加 23,707.85 亿元,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手续
费佣金收入大幅增长;2016 年,证券市场持续震荡,投资者交易意愿下降,公
司代理买卖股基交易金额下降至 16,532.32 亿元;2017 年,证券市场维持震荡、
涨跌分化态势,市场交易规模萎缩,公司代理买卖股基交易金额为 13,375.99 亿
元。受“一人多户”政策、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影响,证券行业竞争加剧,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行业整体平均佣金率分别为 0.50‰、0.38‰和 0.34‰,公
司平均佣金率的变动与证券行业佣金率趋势相一致。
B.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证券经纪业务手续
65,498.29 -22.52 84,538.24 -60.97 216,595.20 150.08
费收入
其中:代理买卖证
63,439.66 -22.91 82,295.60 -61.61 214,349.71 149.85
券业务
证券经纪业务手续
21,405.10 -6.46 22,884.52 -51.76 47,434.59 211.19
费支出
其中:代理买卖证
21,405.10 -6.46 22,884.17 -51.76 47,434.57 211.19
券业务
证券经纪业务手续
44,093.19 -28.48 61,653.72 -63.55 169,160.62 137.03
费净收入
其中:代理买卖证
42,034.56 -29.25 59,411.44 -64.41 166,915.14 136.59
券业务
a.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变动情况
2015 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较 2014 年增加 129,984.15 万
元,较 2014 年增长 150.08%。全年来看,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全年代理买卖证券
交易量累计达到 39,296.50 亿元,较上年增幅达到 183.77%。
2016 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84,538.24 万元,较 2015 年
减少 132,056.96 万元。2016 年证券市场整体呈震荡走势,公司全年代理买卖证
券成交量为 22,760.62 亿元,较 2015 年全年下降 16,535.89 亿元,受此影响公司
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较大幅度下滑。
2017 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65,498.29 万元,较 2016 年
减少 19,039.95 万元。2017 年证券市场维持震荡、涨跌分化格局,证券市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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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下降,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交易量下降为 13,375.99 亿元,同时平均佣金率进
一步下降,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有所下滑。
b.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主要系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手
续费及佣金支出,包括过户费、经手费、证管费、三方存管费及证券经纪人佣金
等支出,其中三方存管费主要与客户资金存款余额及利率相关,其他支出受代理
买卖证券成交量、各类费率等因素所直接影响。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手续费及佣金
支出 2015 年较 2014 年增长幅度为 211.19%,2016 年较 2015 年下降幅度为
51.76%,2017 年较 2016 年下降 6.46%,与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波动趋势相一致。
总体来看,报告期内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与支出、净收入与证券交易量、
佣金率的变动趋势均保持一致。
②期货经纪业务净收入变动情况及原因
A.期货营业部家数、托管客户数量及期货交易金额、期货经纪收入情况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期货营业部(家) 9 8
期货托管客户数量(户) 16,748 15,658 14,522
其中:个人(户) 16,428 15,344 14,225
机构(户) 320 314
期货交易金额(亿元) 4,469.11 5,693.70 20,182.23
其中:金融期货 330.85 315.02 14,975.15
商品期货 4,138.26 5,378.68 5,207.08
期货经纪业务净收入(万元) 3,004.18 3,787.97 4,042.64
公司期货业务由子公司南证期货开展。报告期内,南证期货营业部增加 1
家;期货托管客户数量持续增长,个人与机构客户数量均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内,
公司商品期货的交易金额未有大的变动,公司期货交易金额的变动主要受金融期
货交易的影响。2015 年公司代理期货成交金额达到 20,182.23 亿元,较 2014 年
增加 76.01%,来源于金融期货成交额的大幅增加。2015 年 9 月开始,中国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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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交易所推出了一系列的限制交易措施,抑制通过股指期货、程序化交易做空
行为,主要包括:(1)2015 年 9 月 2 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公告《关于调整
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监管标准的通知》中规定“股指期货当天最多开仓 10 手”,限
制股指期货的开仓规模;(2)同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公告《关于调整股指期
货手续费标准的通知》中将“各合约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
分之二十三”,即将股指期货平今仓交易手续费由原来成交金额的万分之 1.15 提
高到了万分之 23,股指期货平今仓手续费提高了 20 倍,大幅提高了交易成本。
受此影响 2016 年公司代理期货交易金额较 2015 年降低 71.79%。2017 年,期货
市场交易金额下滑,公司商品期货交易金额有所降低。
B.期货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一、商品期货
交易、交割手续费收入 1,613.72 2,436.48 1,790.92
期货交易所手续费返还、减收 1,383.47 1,305.12 562.15
二、金融期货
交易、交割手续费收入 6.99 46.37 1,569.73
期货交易所手续费返还、减收 - - 119.83
合计 3,004.18 3,787.97 4,042.64
报告期内,公司期货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为 4,042.64 万元、
3,787.97 万元和 3,004.18 万元,包括交易、交割手续费收入和期货交易所手续费
返还、减收。手续费收入波动受期货交易佣金水平及代理期货交易成交额直接影
响。期货交易所为培育期货市场、支持会员单位发展,会酌情对会员单位给予手
续费返还和减收,具体金额与各会员单位上缴期货交易所手续费收入情况、主要
交易品种的活跃程度有关。
2015 年,期货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 2014 年增加 6.82%,主要系
受期货行业佣金竞争影响,商品期货、金融期货佣金率有所降低;商品期货成交
额虽然较 2014 年降低 21.77%,但金融期货成交额大幅增加 211.26%,综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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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期货经纪手续费收入有所增加。
2016 年,期货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较 2015 年减少 6.30%,主要原因
系:①受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管控措施对交易的直接影响,公司金融期货成交
额大幅减少,金融期货交易、交割手续费收入显著减少;②商品期货本年交易活
跃,期货交易所为抑制过度投机提升交易手续费佣金标准,公司本年商品期货交
易、交割手续费收入较 2015 年增加 36.05%;③2016 年商品期货返还、减收手续
费收入大幅增加;④受金融企业执行“营改增”政策影响,公司手续费收入自 2016
年 5 月开始为不含税金额,导致手续费收入有所减少。
2017 年,期货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为 3,004.18 万元,其中商品期货
交易、交割手续费收入受期货成交金额下降有所减少,期货交易所手续费返还、
减收收入实现 1,383.47 万元。金融期货经纪业务收入进一步下降,主要系 2017
年 2 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将股指期货手续费率下调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期货经纪业务净收入的变动情况与相应期货交易金额变动趋
势相一致。
(2)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投资银行业务收入 8,866.92 25,912.49 13,473.78
其中:证券承销业务 2,038.94 17,085.37 8,081.10
保荐服务业务 273.02 1,439.62 300.00
财务顾问业务 6,554.96 7,387.50 5,092.68
投资银行业务支出 - 426.23 3.00
其中:证券承销业务 - 395.09 3.00
保荐服务业务 - - -
财务顾问业务 - 31.13 -
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 8,866.92 25,486.27 13,470.78
其中:证券承销业务 2,038.94 16,690.28 8,078.10
保荐服务业务 273.02 1,439.62 300.00
财务顾问业务 6,554.96 7,356.36 5,09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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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银行业务作为证券公司营业收入主要组成部分,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公司分别实现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3,470.78 万元、25,486.27
万元和 8,866.92 万元,2015 年~2016 年收入逐年增长主要得益于公司大力开拓
IPO、债券承销、并购重组及新三板挂牌等业务。2017 年,公司部分储备的投资
银行项目尚未完成,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有所下降。
①投资银行人员规模及构成情况:
单位:人
学历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博士生 2 2
研究生 110 112
本科 64 56
本科以下 4 4
合计 180 174
其中:保荐代表人 12 15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人员规模持续增加,与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开展情况
相符。
②投资银行项目开展及储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项目开展及储备情况如下:
单位:个
项目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股票保荐及承销 19 5
其中:IPO 13 3
再融资 6 2
债券承销 11 9
财务顾问 37 28
合计 67 42
注:1、项目开展及储备指公司已签署相关协议正在执行尚未完成的项目;
2、财务顾问包括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三板推荐挂牌、ABS(收
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财务顾问业务;下同。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对投资银行业务的开拓力度,2015 年投资银行项目开
展及储备数量较 2014 年大幅增加;2016 年投资银行项目开展及储备项目有所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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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主要系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推荐挂牌业务数量有所减少。2017 年,在 IPO 审
核加快、发行节奏平稳以及再融资放缓的背景下,公司 IPO 储备及开展数量大
幅增加,并购重组等财务顾问业务保持稳定发展。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项目的储备
及开展有序进行,正成为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持续增长的动力来源。
③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变动情况
2015 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 2014 年增长 3,208.49 万
元,主要系本年完成多家上市公司再融资、债券承销。另外,公司新三板挂牌推
荐业务的发展较快,财务顾问业务收入增长迅速。
2016 年,公司完成 2 单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同时在债券承销、股权融资、
优先股保荐与承销以及新三板推荐挂牌等业务继续取得较好发展,当期实现手续
费及佣金净收入 25,486.27 万元。
2017 年,公司实现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8,866.92 万元,其中
股票承销与保荐业务上,公司负责保荐的南京医药、罗莱生活再融资项目已过会
待发行;债券承销业务上,公司完成 5 单公司债和 2 单金融债主承销项目;财务
顾问业务上,公司完成 1 单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财务顾问项目,并完成 1 单现金收
购资产财务顾问项目、1 单 ABS(资产支持证券)财务顾问项目和 7 单新三板挂
牌项目等。
(3)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受托资金规模 3,994,973.51 3,519,394.10 2,633,217.78
其中: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27,757.77 54,311.24 53,968.48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3,967,215.73 3,465,082.87 2,579,249.30
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 - -
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 8,294.42 10,438.87 5,550.75
其中: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772.99 502.45 756.69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7,521.43 9,936.43 4,794.07
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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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受托资金规模指报告期末公司受托资金余额。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实现
5,550.75 万元、10,438.87 万元和 8,294.42 万元。其中,2015 年~2016 年资产管理
业务净收入实现持续增长,主要来源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定向
资产管理费收入逐年增加。2017 年,受监管部门对资管通道业务的限制政策影
响,公司通道类定向资管规模有所降低,同时债券市场震荡下跌,公司多只主动
管理型定向资产管理产品的业绩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浮动管理费或业绩报酬收取
条件,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小幅下滑。
2、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净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利息收入 75,424.75 91,189.36 118,383.47
存放金融同业利息收入 20,429.54 31,567.87 35,539.93
其中:自有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4,918.49 12,208.89 8,165.71
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15,511.05 19,358.98 27,374.22
融资融券利息收入 41,479.67 44,786.09 71,219.5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13,515.54 14,760.88 11,619.63
其中:约定购回利息收入 - - 1.02
股票质押回购利息收入 9,780.45 4,972.77 3,200.20
拆出资金利息收入 - - -
其他 - 74.52 4.35
利息支出 30,565.53 60,067.15 92,437.40
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支出 3,029.18 4,022.63 5,765.2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 5,934.52 13,369.02 14,950.29
其中:报价回购利息支出 - - -
短期借款利息支出 255.23 245.76 225.00
拆入资金利息支出 964.97 1,258.48 10,076.60
其中:转融通利息支出 - - 8,55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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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长期借款利息支出 - - -
固定收益凭证利息支出 4,786.92 7,356.24 11,854.98
次级债券利息支出 6,840.62 18,122.08 14,740.65
融资融券收益权转让利息支出 2,085.46 6,115.03 24,896.08
公司债利息支出 4,240.50 7,320.00 3,780.00
纳入合并范围特殊目的主体其他权益人款利
2,407.50 2,257.90 6,148.53
息支出
其他 20.64
利息净收入 44,859.22 31,122.21 25,946.07
公司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分别实现利息净收入 25,946.07 万元、
31,122.21 万元和 44,859.22 万元,占各年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8.65%、20.75%和
32.40%,利息净收入已成为公司营业收入中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利息收入主要包括存放金融同业利息收入、融资融券利息收入、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等。利息支出主要包括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支出、卖出回购金
融资产利息支出、拆入资金利息支出、应付固定收益凭证利息支出、长短期融资
债券利息支出、融资融券收益权转让利息支出、纳入合并范围特殊目的主体其他
权益人款利息支出等。
(1)同业存放利息
存放同业存款利息收入来源于自有资金和客户资金,其中自有资金主要包括
银行活期存款、协议存款及银行理财等,客户资金存款为公司客户存放在存管账
户的资金,上述自有资金及客户资金利息与利息率及存款规模直接相关。
2015 年,证券市场在走高后有所调整,公司缩减规模后,为充分调动闲置
资金,配置低风险的协议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导致其规模增加,同时公司挂牌
新三板后定向募集资金大幅增加了自有资金规模;2016 年,公司在缩减自营、
信用交易等业务规模后相应降低融资规模,公司整体自有资金规模较 2015 年有
所下降;2017 年,公司自有资金利息收入有所下降,主要系本期以自有资金兑
付部分次级债、公司债后银行理财规模降低,相应利息收入大幅减少所致。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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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内公司存放在银行的同业活期存款利率存在一定下降;协议存款和银行理财产
品的平均利率基本维持在 3%~5%区间。协议存款利率水平主要受当期存款利率、
货币政策以及流动性等多重因素影响。2015 年央行先后实施了五次降息降准,
且公司协议存款主要发生于 10 月份和 11 月份,故 2015 年公司协议存款平均利
率相对较低;2016 年下半年以来,受金融市场资金流动性趋紧、利率市场化发
展以及货币政策等因素影响,资金利率处于上升通道中,故 2016 年和 2017 年公
司协议存款利率呈持续上升趋势。
存放金融同业利息收入和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支出受客户存放在证券公司资
金余额所影响,与证券市场景气度直接相关。报告期内,客户资金存款日均规模
分别为 1,738,016.19 万元、1,230,152.16 万元和 914,834.51 万元。2015 年,证券
市场总体成交活跃,投资者交易意愿较强烈,客户资金余额的增长带来利息收入
与利息支出持续增长。2016 年,证券市场呈震荡走势,投资者信心不足,客户
资金流出导致相应利息收入和支出均有所下降。2017 年,受证券市场持续震荡
影响,公司客户资金平均规模下降至 914,834.51 万元,客户资金利息收入与利息
支出均小幅下降。报告期内,存放同业客户资金存款收取的利息收入平均利率分
别为 1.58%、1.57%和 1.70%,2015 年较 2014 年有所下降,主要系受监管政策影
响,2015 年部分三方存管银行对客户资金存管利率下调所致;存放同业客户资
金支付的利息支出平均利率分别为 0.33%、0.33%和 0.33%,保持稳定。
公司自有资金、客户资金存款交易规模及利息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一、自有资金存放同业
1、活期存款
活期存款日均余额 103,322.16 108,226.95 230,121.62
利息收入 1,784.29 2,088.30 4,671.69
平均利率 1.73% 1.93% 2.03%
2、协议存款
协议存款日均余额 42,767.12 67,188.79 37,620.35
利息收入 1,870.86 2,273.58 1,22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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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利率 4.37% 3.38% 3.27%
3、银行理财
理财产品日均余额 34,410.32 221,188.52 71,337.01
利息收入 1,263.33 7,847.01 2,264.22
平均利率 3.67% 3.55% 3.17%
二、客户资金存款
客户存款日均余额 914,834.51 1,230,152.16 1,738,016.19
利息收入 15,511.05 19,358.98 27,374.22
平均利率 1.70% 1.57% 1.58%
利息支出 3,029.18 4,022.63 5,765.27
平均利率 0.33% 0.33% 0.33%
(2)资本中介业务利息
A.融资融券利息、股票质押式回购利息、约定购回式利息
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约定购回式业务等信用业务利息收入
与公司信用业务规模直接相关,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信用业务融出资金规
模 11分别为 830,587.89 万元、641,579.06 万元和 787,255.36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约定购回式交易规模
及利息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一、融资融券业务
融资融券日均余额 533,764.74 548,618.24 831,867.47
利息收入 41,479.67 44,786.09 71,219.56
平均利率 7.77% 8.16% 8.56%
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股票质押式回购日均余额 171,450.06 76,868.07 40,387.10
利息收入 9,780.45 4,972.77 3,200.20
平均利率 5.70% 6.47% 7.92%
11
信用业务融出资金规模包括融资融券融出资金、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及约定式购回融出资金等期末余额,
不扣除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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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约定购回式业务
约定购回式日均余额 - - 11.78
利息收入 - - 1.02
平均利率 - - 8.63%
2015 年公司融资融券规模逐渐增加,融资融券利息收入、股票质押式回购
利息收入快速增长。2016 年,证券市场持续震荡,沪深两市融资融券余额较 2015
年有所减少,2016 年公司实现的信用业务利息收入有所下降。2017 年,证券市
场维持震荡、涨跌分化走势,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及利息收入均小幅下降。股
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报告期内持续增长,相应利息收入显著增加。约定购回式业务
因需交易过户逐渐被股票质押式回购所替代,报告期内约定购回式利息收入逐渐
减少。
B.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投资规模与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融资规模受债券市场行
情和公司投资策略所决定。报告期内,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交易规模及利息率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债券逆回购业务
债券逆回购日均余额 87,331.60 281,164.44 188,752.29
利息收入 3,735.09 9,788.11 8,418.41
平均利率 4.28% 3.48% 4.46%
报告期内,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具体交易规模及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日均
159,762.03 539,607.08 522,996.71
余额
利息支出 5,934.52 13,369.02 14,950.29
平均利率 3.71% 2.48% 2.86%
公司 2015 年~2016 年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投资规模、卖出回购金融资产融资
规模均持续上升,平均利率均存在一定下降,相应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较同期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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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有所增加和减少。2017 年债券市场持续调整,公司基于稳健的投资政策,进
一步缩减债券回购规模,相应利息收入与利息支出大幅降低,同时受货币政策收
紧影响,债券回购收益率存在一定回升。
(3)有息负债利息支出
公司根据自身投资需求通过运用筹资工具从外部拆借资金。2015 年期间,
公司先后通过拆入资金、发行固定收益凭证、长短期融资债券及融资融券收益权
转让等方式融入资金,相应利息支出均有所增加;2015 年证券市场震荡以来,
公司及时调整筹资工具存续规模,在逐步偿还部分有息负债后,2016 年有息负
债的利息支出有所降低;2017 年,公司已发行的部分公司债、次级债到期,相
应的利息支出进一步减少。具体说明如下:
A.短期借款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利息支出分别为 225.00 万元、245.76 万元和 255.23 万
元。短期借款利息支出系公司为保障债券自营业务资金清算交收,调剂资金头寸,
由合作银行提供资金透支服务而支付的资金借款利息及透支额度承诺费。主要包
括:
2015 年,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签署《国内非银行
金融机构人民币结算账户透支业务合同》,透支额度为 5 亿元,单笔透支交易的
透支利率为透支当日隔夜 SHIBOR+120BP,账户透支额度费用为 80 万元/年;2017
年,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签署《国内非银行金融机构人
民币结算账户透支业务合同》,透支额度为 3 亿元,单笔透支交易的透支利率为
透支当日隔夜 SHIBOR+120BP,账户透支额度费用为 48 万元/年。
2015 年,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账户透支
协议》,透支额度为 3 亿元,单笔透支交易宽限期为 5 天,宽限期年化利率为
18%,账户透支额度费用为 150 万元/年。2017 年 2 月,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中资金融机构人民币结算账户透支业务合同》,
透支额度为 2 亿元,单笔透支交易宽限期为 5 天,宽限期年化利率为 18%,账户
透支额度费用为 60 万元/年。2017 年 8 月,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京分行续签《中资金融机构人民币结算账户透支业务合同》,透支额度为 3
亿元,罚息日利率为 0.05%,账户透支管理费为 120 万元/年;2017 年 12 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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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续签《中资金融机构人民币结算账
户透支业务合同》,透支额度为 2 亿元,账户透支额度费用为 80 万元/年,罚息
日利率为 0.05%。
2017 年,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兴业银行同业客户
法人账户日间透支协议书》,账户透支承担费=当日累计发生透支总额×当日隔夜
SHIBOR 利率×0.6。
B.拆入资金利息支出
拆入资金利息支出包括同业拆借资金利息支出和证金公司转融通拆入资金
利息支出,报告期内拆借规模及利息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一、同业拆借利息
同业拆借资金日均余额 28,472.88 45,038.36 45,200.00
利息支出 964.97 1,258.48 1,525.81
平均利率 3.39% 2.79% 3.38%
二、转融通拆入资金利息
转融通拆入资金日均余额 - - 136,002.74
利息支出 - - 8,550.79
平均利率 - - 6.29%
报告期内公司同业拆借资金主要用于临时性资金调配,因此平均规模变动较
小,2015 年~2016 年期间由于市场资金利率整体下行导致同业拆借资金利息支出
逐年下降,2017 年受货币政策收紧影响,同业拆借利率有所上升。
公司于 2015 年因融资融券业务开展需要向证金公司借入资金,其中 2015
年转融通利息支出大幅增加系证券市场迅速走高的同时融资融券业务规模迅速
提高,公司相应增加转融通拆入资金规模所致。报告期内转融通借入资金利率基
本稳定;2016 年、2017 年公司未向证金公司转融通拆入资金。
C.次级债、公司债券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发行次级债券、公司债券所承担的利息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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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次级债券利息支出 6,840.62 18,122.08 14,740.65
公司债利息支出 4,240.50 7,320.00 3,780.00
合计 11,081.12 25,442.08 18,520.65
2017 年,公司发行的次级债“15 南京 01”、“15 南京 02”以及 2015 年非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到期,次级债、公司债利息支出较 2016 年大幅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已发行的公司债、次级债券相应的金额及利息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债券
债券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 发行面值 票面利率
类型

14 南京债 2014.11.19 2018.11.19 70,000.00 5.80%
次级债 15 南京 01 2015.03.03 2017.03.02 100,000.00 5.90%
15 南京 02 2015.04.17 2017.04.16 130,000.00 6.05%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5.06.26 2017.06.25 120,000.00 6.00%
(第一期)
公司债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7.10.24 2022.10.23 100,000.00 4.88%
(17 南京 01)
合计 520,000.00
注:14 南京债前两年利率固定为 5.80%,债券存续期限的第 2 年末,公司可选择调整票面
利率 0 至 100 个基点(含本数),即债券存续期后两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2 年票面
年利率加上公司上调的基点,并固定不变。报告期内,公司未对 14 南京债利率进行调整。
2017 年 1~6 月,15 南京 01、15 南京 02 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均已到期兑付。
D.固定收益凭证利息支出
公司自 2014 年 9 月开始发行收益凭证产品,产品类型均为固定收益型,期
限结构包括短期(包括 3 个月、5 个月、6 个月、9 个月),中长期(包括 12 个
月、15 个月、18 个月)等。发行收益凭证产品因客户参与起点低、发行方式灵
活,正成为公司重要融资工具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发行短期和长期固定收益凭
证规模及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一、短期固定收益凭证
短期固定收益凭证日均余额 96,370.57 8,748.15 100,603.71
利息支出 4,786.92 544.85 6,540.63
平均利率 4.97% 6.23% 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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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长期固定收益凭证
长期固定收益凭证日均余额 - 113,639.19 88,028.62
利息支出 - 6,811.39 5,314.35
平均利率 - 5.99% 6.04%
E.融资融券收益权转让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受融资融券业务积极开展的推动,公司在拓展融资渠道上通过与
银行开展融资融券收益权转让方式融入资金,融资融券收益权转让筹资规模及利
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融资融券收益权转让日均
38,575.34 99,444.44 400,027.78
余额
利息支出 2,085.46 6,115.03 24,896.08
平均利率 5.41% 6.15% 6.22%
2015 年融资融券收益权转让利息支出大幅增加,主要系融资融券业务快速
发展下,公司融资融券收益权转让融资规模的大幅增加;2015 年下半年以来,
证券市场调整后维持震荡的总体走势,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模随之有所下降,
2016 年融资融券收益权转让融资日均规模缩减至 99,444.44 万元,2017 年融资融
券收益权转让融资日均规模进一步降低为 38,575.34 万元;2015 年~2016 年公司
通过融资融券收益权转让方式融资平均利率总体维持稳定,2017 年融资利率有
所下降。
3、投资收益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 74,163.98 万元、27,995.48
万元和 25,011.7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4.72%、18.67%和 18.06%,
投资收益在营业收入中占比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152.65 1,204.29 1,264.34
金融工具投资收益 23,859.11 26,791.19 72,89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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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其中: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 20,648.48 28,449.83 40,702.9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10,287.21 23,579.14 33,831.97
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361.27 4,870.70 6,870.96
—衍生金融工具 - - -
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收益 3,210.64 -1,658.65 32,196.7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265.12 -8,625.82 31,047.15
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525.39 7,362.99 9,326.65
—衍生金融工具 -576.24 -395.81 -8,177.1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3.63 - -
负债
合计 25,011.76 27,995.48 74,163.98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主要为公司根据参股的富安达基金取得的
经营收益按持股比例折算享有的份额。
金融工具投资收益主要分为金融工具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处置金融工具取
得的收益。金融工具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包括公司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及衍
生金融工具等产生的分红、利息等,与金融工具的投资品种、投资规模有较大的
相关性;处置金融工具产生的收益为处置价格与购入成本的差价。由于公司及时
把握证券市场行情,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增加了投资规模,金融工具持有收益
2015 年较 2014 年增加 87.69%,2016 年受证券市场震荡影响,公司逐步缩减投
资规模,2016 年较 2015 年全年降低 30.10%;2017 年金融工具持有收益有所降
低,主要来源于公司债券投资规模下降,债券利息收益降低。金融工具处置收益
受证券市场行情波动、投资品种配置的影响。2016 年,受年初股指下滑影响及
证券市场震荡下跌,同时四季度以来债券市场大幅调整,本期处置金融资产出现
亏损;2017 年,公司金融工具处置收益实现 3,210.64 万元,主要系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处置收益。
2017 年,公司投资收益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 10,3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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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主要系债券利息、银行理财收益、收益互换凭证收益等,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股票红利 - 0.37 0.02
债券利息 4,238.94 1,913.69 6,598.46
基金红利 3.09 - 33.98
理财收益 2,039.84 2,956.64 238.51
收益互换凭证收益 4,079.39 - -
合计 10,361.27 4,870.70 6,870.96
其中,2017 年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金额为
4,238.94 万元,相比 2016 年增加 2,325.26 万元,主要是公司根据 2017 年下半年
债券市场收益率上升,申购或者自二级市场购入高信用、高评级的债券拟长期持
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规模较上年有所增加,相应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增加。
2017 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银行理财收益为 2,039.84 万元,
较 2016 年减少 916.80 万元,主要原因系本年公司银行理财规模有所下降所致。
2017 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互换凭证收益 4,079.39 万
元主要系公司参与投资于证金公司收益互换专户产生的收益,公司于 2017 年
赎回该收益互换凭证。
4、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6.94 729.82 286.67
其中:非经常性损益 6.94 729.82 286.67
报告期各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 286.67 万元、729.82 万元和 6.94
万元,系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处置损益等。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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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3,160.61 -12,274.10 4,547.55
资产变动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负债
123.95 -123.95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88 84.76 1,915.12
合计 3,277.69 -12,313.28 6,462.67
报告期各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 6,462.67 万元、-12,313.28 万
元和 3,277.69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15%、-8.21%和 2.37%。
2015 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 2014 年增加 4,017.62 万元,主要系:①本年
公司增加自营规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仓浮盈
4,547.55 万元;②证券市场在 2015 年震荡,公司为对冲风险而持有的期货合约
取得浮盈 1,915.12 万元。
2016 年,公司实现公允价值变动亏损 12,313.28 万元,主要系持仓证券价格
下跌,公司自营持仓产生浮亏所致。
2017 年,公司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价
格上升,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 3,277.69 万元。
6、汇兑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收益分别为 155.14 万元、195.92 万元和-188.27 万元,
汇兑损益主要受公司外币存款规模及外币汇率所直接影响。2017 年,汇兑收益
产生损失主要系人民币升值,公司持有的美元及港币外币汇率下降导致。
7、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39.00 - -
根据财会【2017】15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
补助>的通知》文件,公司将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统一在“其他收益”
科目中列示。2017 年,其他收益 239.00 万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股交中心收
到的企业挂牌服务补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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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营业收入(按业务分部口径)
公司业务主要分为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资产管理
业务、信用交易业务、期货经纪业务、公司总部及其他业务。各业务分部的主要
组成部分如下:
业务分部 组成部分
证券经纪业务 分公司及营业部
投资银行业务 投资银行总部、固定收益总部债券承销业务
投资管理总部、固定收益总部自营业务、金融衍生品部、纳入合并报
证券自营业务
表的结构化产品
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总部、南证期货资产管理业务
信用交易业务 信用交易管理部
期货业务 南证期货
公司总部及其他 公司其他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各项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证券经纪业务 56,844.25 41.06 77,694.95 51.81 191,020.50 63.67
投资银行业务 8,972.35 6.48 25,679.96 17.12 13,774.57 4.59
证券自营业务 23,876.33 17.24 10,162.94 6.78 72,267.62 24.09
资产管理业务 8,026.63 5.80 10,388.42 6.93 5,653.83 1.88
信用交易业务 49,835.77 35.99 44,191.75 29.47 67,030.75 22.34
公司总部及其他业务 -10,233.69 -7.39 -20,805.06 -13.87 -48,383.05 -16.13
期货经纪业务 5,321.93 3.84 5,524.16 3.68 6,156.69 2.05
分部间相互抵消 -4,187.31 -3.02 -2,876.01 -1.92 -7,513.94 -2.50
合计 138,456.27 100.00 149,961.13 100.00 300,006.96 100.00
根据公司收入结构可以看出,证券经纪业务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随着公司
大力推进各项业务共同发展,2015~2016 年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和信用
交易业务的收入占比总体呈上升趋势;2017 年证券自营业务、信用交易业务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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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同比增长。
1、证券经纪业务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分别为 191,020.50 万元、
77,694.95 万元和 56,844.25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3.67%、51.81%
和 41.06%。其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作为主要部分,与代理买卖证券
交易成交量和执行的佣金率直接相关。
(1)代理买卖证券交易量
报告期内,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交易量及市场份额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之“(一)证券经纪业务”有关内
容。2015 年,受证券市场交易量规模逐步放大的影响,公司股票、债券、基金
和债券回购代理买卖证券交易金额稳步提升,实现 39,296.50 亿元。2016 年,证
券市场震荡下跌,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交易额下降至 22,760.62 亿元。2017 年,证
券市场维持震荡、涨跌分化格局,市场交易活跃度下降,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交易
额为 20,042.26 亿元。
(2)净佣金费率
报告期内,公司净佣金费率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
“四、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之“(一)证券经纪业务”有关内容。受到证券公司市
场竞争加剧和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影响,证券公司的佣金率报告期内总体呈下降趋
势。公司的佣金水平波动与行业发展所趋同,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公司
净佣金费率水平分别为 0.51‰、0.37‰和 0.32‰。
公司作为江苏省内最早成立的证券公司,多年来已在省内布局完成诸多网
点,设立了宁夏、深圳、上海、北京、云南、重庆等 15 家分公司,已在宁夏地
区和江苏地区建立起较大的区位优势。报告期各期内,公司来源于江苏地区和宁
夏地区营业网点的证券经纪业务合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为 130,540.35 万
元、47,781.97 万元和 33,922.23 万元,合计占该类收入比例分别为 77.14%、77.25%
和 76.71%。报告期内,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分部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按地区分布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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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收入金额 比例 收入金额 比例 收入金额 比例
江苏地区 23,869.88 53.98 32,839.73 53.09 81,112.47 47.93
宁夏地区 10,052.35 22.73 14,942.24 24.16 49,427.88 29.21
上海地区 2,576.47 5.83 3,258.10 5.27 8,710.49 5.15
广东地区 1,656.43 3.75 2,053.30 3.32 5,967.12 3.53
云南地区 1,574.01 3.56 2,162.06 3.50 6,246.37 3.69
北京地区 728.63 1.65 1,137.09 1.84 3,860.40 2.28
其他地区 3,766.14 8.52 5,463.89 8.83 13,903.83 8.22
合计 44,223.90 100.00 61,856.39 100.00 169,228.55 100.00
2、投资银行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包括 IPO、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债券承
销、新三板推荐挂牌等综合服务。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公司投资银行业
务分部实现收入分别为 13,774.57 万元、25,679.96 万元和 8,972.35 万元,占当期
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59%、17.12%和 6.48%。
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具体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公
司的主营业务情况”之“(二)投资银行业务”有关内容。
3、证券自营业务
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权益类证券投资业务、固定收益投资业务以
及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投资标的包括股票、基金、债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
产品及其他金融衍生工具等。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收
入分别为 72,267.62 万元、10,162.94 万元和 23,876.33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24.09%、6.78%和 17.24%。
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具体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公
司的主营业务情况”之“(三)证券自营业务”有关内容。
4、资产管理业务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5,653.83
万元、10,388.42 万元和 8,026.63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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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3%和 5.80%。2015 年~2016 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持续增长,成为公司业务新
的增长点;2017 年,受债券市场震荡下跌影响,公司多只主动管理型定向资产
管理产品的业绩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浮动管理费或业绩报酬收取条件,公司资产管
理业务有所下滑。
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注重提升产品研发能力,设计满足不同客户、不同层次
需求的产品,以此提升竞争力。报告期内,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同
时公司定向产品中主动管理型产品占比超出市场平均水平,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
力。
5、信用交易业务
公司的信用业务主要为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
资本中介型业务,近年来成为证券公司营业收入主要增长点。2015 年期间,证
券市场持续走强,交易活跃度不断上升,公司信用业务规模随之扩大,信用业务
营业收入快速增长。2016 年,证券市场总体呈震荡走势,投资者交易信心不足,
沪深两市融资融券余额由年初最高的 11,615.28 亿元下降至最低 8,209.08 亿元,
公司信用交易业务规模在此背景下有所降低。2017 年,证券市场震荡、涨跌分
化,投资者交易活跃度下降,融资融券业务受此影响全年整体存在小幅下滑;股
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报告期内持续增长,融资规模大幅增加。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公司信用业务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67,030.75 万元、44,191.75 万元和
49,835.77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2.34%、29.47%和 35.99%。
6、期货经纪业务
公司通过南证期货开展期货及相关业务,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实现
营业收入分别为 6,156.69 万元、5,524.16 万元和 5,321.93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 2.05%、3.68%和 3.84%。
(四)营业支出
公司营业支出包括税金及附加、业务及管理费、资产减值损失和其他业务成
本,其中占营业支出比重较大的项目为业务及管理费、税金及附加等。报告期内,
公司的营业支出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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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税金及附加 1,620.10 1.92 4,512.88 5.27 18,294.21 16.50
业务及管理费 82,317.76 97.44 81,159.66 94.82 90,539.98 81.67
资产减值损失 546.81 0.65 -75.75 -0.09 2,026.24 1.83
其他业务成本 - - - - - -
合计 84,484.68 100.00 85,596.80 100.00 110,860.43 100.00
1、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营业税 34.45 2,994.94 16,335.94
城建税 457.29 665.56 1,139.34
教育费附加 325.52 474.71 818.93
其他税金 802.84 377.69 -
合计 1,620.10 4,512.88 18,294.21
占营业收入比例 1.17% 3.02% 6.10%
占营业支出比例 1.92% 5.27% 16.50%
公司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其他税金。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公司税金及附加分别为 18,294.21 万元、4,512.88
万元和 1,620.10 万元。公司税金及附加计税依据以各期营业收入为基础,因此
2015 年税金及附加随着营业收入的增加而持续增长;2016 年由于公司营业收入
规模下降、证券公司施行“营改增”政策等因素,税金及附加金额随之减少。2017
年,公司税金及附加金额较上年减少幅度较大主要系“营改增”政策后不再缴纳
营业税,营业税减少所致。
2、业务及管理费
业务及管理费系公司营业支出主要项目,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公司
业务及管理费分别为 90,539.98 万元、81,159.66 万元和 82,317.7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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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及管理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职工薪酬 52,118.31 63.31 55,807.51 68.76 57,444.74 63.45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1,323.72 1.61 1,491.95 1.84 4,291.52 4.74
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 4,506.05 5.47 3,670.01 4.52 3,495.67 3.86
固定资产折旧费 5,978.23 7.26 2,762.59 3.40 2,864.25 3.16
邮电通讯费 2,497.82 3.03 2,664.42 3.28 2,356.93 2.60
电子设备运转费 2,164.53 2.63 2,182.46 2.69 2,136.00 2.36
业务招待费 1,834.32 2.23 1,731.12 2.13 2,026.38 2.24
交易所设施使用费 1,282.59 1.56 1,276.07 1.57 1,851.67 2.05
咨询费 637.23 0.77 741.39 0.91 1,707.27 1.89
水电费 931.11 1.13 701.77 0.86 1,445.79 1.60
其他 9,043.84 10.99 8,130.37 10.02 10,919.74 12.06
合计 82,317.76 100.00 81,159.66 100.00 90,539.98 100.00
(1)营业费用率
业务及管理费占比情况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占营业收入比例(%) 59.45 54.12 30.18
2015 年,业务及管理费占营业收入比例呈持续下降趋势,主要是因为证券
市场走势良好,公司各业务收入持续增长,营业收入增长幅度超过业务及管理费
用的增长幅度,同时公司严格执行经营预算管控各项支出,加强了成本控制。2016
年,证券市场景气度下降导致公司营业收入下滑,受长期资产折旧、摊销以及租
赁费等固定性支出的影响,公司营业费用率增加。2017 年,营业费用率上升至
59.45%,主要系营业收入同比下滑,同时业务及管理费受固定资产折旧费增长而
有所增加所致。
(2)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包括公司为员工支付的职工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费等各项薪酬
支出。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职工薪酬分别为 57,444.74 万元、55,807.51
万元和 52,118.31 万元,占业务及管理费的比例分别为 63.45%、68.76%和 6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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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业务及管理费的主要组成部分。
公司职工工资主要由基本工资和特殊岗位津贴、绩效奖金和福利性津贴组
成。其中,基本工资与岗位责任相适应,与个人业绩所联系。根据各业务条线的
市场差异性,基本工资体系由公司高管序列、证券投资序列、资产管理序列、研
究序列、中后台序列、投资银行序列、分支机构等序列组成;绩效奖金与公司经
济效益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公司根据年度经济效益情况测算年度绩效奖金
总额,并依据不同业务条线的考核结果计算发放绩效奖金。
2015 年,公司职工薪酬总额增加,主要系公司业绩随市场上涨而持续增加,
相应计提的绩效奖金大幅增加,同时公司加强队伍建设,员工数量逐年增加,薪
酬总额随之增长。2016 年,公司经纪业务、自营等业务受市场低迷影响显著下
降,同时公司在投资银行、资产管理业务业绩取得较快增长,综合影响下根据业
绩考核的绩效奖金较 2015 年有所减少。2017 年,受证券市场低迷影响,公司经
营业绩较上年有所下降,员工薪酬降低至 52,118.31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严格
按照薪酬管理办法计提和发放薪酬,薪酬波动与实际经营业绩实现情况一致。
(3)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①投资者保护基金缴纳规定
《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实施办法》(证监发【2007】50 号)
第六条规定,“按照《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应当按
其营业收入的 0.5~5%向保护基金公司缴纳保护基金。营业收入是指在利润表中
列报的营业收入。”;第七条规定:“证券公司缴纳保护基金实行差别缴纳比例。
保护基金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的监管分类,确定各证券公司缴纳保护
基金的具体比例,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并按年进行调整。”
②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证券公司分类评级
A A BBB
结果
缴纳比例确认依据 证保发〔2017〕59 号 证保发〔2016〕59 号 证保发〔2015〕99 号
缴纳证券投资者保
1.00% 1.00% 1.50%
护基金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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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母公司口
132,371.76 149,194.83 286,101.53
径)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
1,323.72 1,491.95 4,291.52

报告期内,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合规管理水平风险管
理能力逐步提升,在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结果逐年争先进位,2015 年~2017 年分
别为 BBB、A 和 A。根据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2017
年度出具的“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证保发〔2015〕99
号、证保发〔2016〕59 号、证保发〔2017〕59 号),公司 2015 年~2017 年缴纳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比例分别为 1.50%、1.00%和 1.00%。报告期内,公司证
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分别为 4,291.52 万元、1,491.95 万元和 1,323.72 万元。
(4)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
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为公司各证券营业部经营场所租赁支出,报告期各期
内,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总体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新设营业部数量增加及
租赁成本上升。2017 年,物业管理费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新办公大楼本期投入
使用增加的物业费。
报告期内,公司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具体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房屋租赁费 3,233.61 3,346.63 3,197.77
物业管理费 990.52 226.86 222.66
其他 281.93 96.52 75.24
合计 4,506.05 3,670.01 3,495.67
公司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主要为房屋租赁费用,按租赁期加权租赁面积
计算的单位租金的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房屋租赁费(万元) 3,233.61 3,346.63 3,197.77
加权租赁面积(平方米) 44,365.25 45,161.56 44,703.06
单位加权租赁面积租金
728.86 741.04 715.34
(元/平方米)
报告期内,公司租赁房产按租赁期为权重的加权租赁面积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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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03.06 平方米、45,161.56 平方米和 44,365.25 平方米。2016 年,公司新增 8
家营业部开业,导致加权租赁面积较 2015 年有所增加;2017 年公司南京金融城
新办公大楼建成投入使用,南京地区部分职能部门搬入总部,导致租赁面积有所
减少。
(5)固定资产折旧费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费分别为 2,864.25 万元、2,762.59 万元和
5,978.23 万元。2017 年固定资产折旧费较上年同比增加 116.40%,主要系公司南
京金融城总部办公大楼于 2017 年投入使用,相应折旧费用增加所致。
(6)交易所设施使用费
报告期内,公司交易所设施使用费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内容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交易所通信服务费 458.71 422.86 452.97
交易单元使用费、流速费和
816.29 845.27 1,388.51
流量费
交易所讯道费 2.23 7.05 6.14
其他 5.37 0.89 4.06
合计 1,282.59 1,276.07 1,851.67
发行人 2015 年~2017 年交易所设施使用费分别为 1,851.67 万元、1,276.07
万元和 1,282.59 万元,主要包括交易所收取的通信服务费以及交易单元使用费、
流速费和流量费。交易所通信服务费为发行人支付上交所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和
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的通信服务费。交易单元使用费、流速费和流量费变
动主要受报告期内发行人代理买卖股票基金的交易额影响,与报告期内发行
人代理买卖股票、基金交易额的变化相一致。
(7)咨询费
报告期内,公司咨询费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主要内容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新三板等发行中介费及相关费
财务顾问费 475.06 645.83 1,569.58
用;管理咨询、融资咨询、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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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税务咨询等相关费用
数据服务费 软件数据及系统终端服务费用等 116.46 73.98 74.81
法律服务费 律师费、司法调解费及相关费用 19.81 15.19 18.00
工程审核、造价咨询、招标代理、
其他 25.89 6.39 44.89
项目评审、招聘服务等相关费用
合计 637.23 741.39 1,707.27
报告期内,财务顾问费是咨询费的主要组成部分,2015 年~2017 年占比分
别为 91.93%、87.11%和 74.55%。
财务顾问费主要核算为公司新三板挂牌等服务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以及
公司管理咨询、融资咨询、薪酬咨询、税务咨询等相关费用。2015 年财务顾
问费较高主要系公司新三板挂牌定增向主办券商支付的挂牌服务费 1,308.00
万元。
(8)其他
业务及管理费的其他主要包括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差旅费、公杂费、业务宣
传费、机动车辆运营费、修理费、安全防卫费等项目。2015 年期间,随着公司
各项业务迅速发展,上述各项费用增加,2016 年、2017 年,公司业绩受证券市
场行情影响下滑,公杂费、业务宣传费等多项支出下降。
3、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坏账损失 109.78 491.28 103.86
融出资金减值准备 15.89 -705.36 1,832.7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421.14 138.33 89.66
合计 546.81 -75.75 2,026.24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坏账损失、融出资金减值准备、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 2,026.24 万元、-75.75 万元和 546.81 万元,主要为坏账
损失和融资业务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考虑,报告期内管理层根据证券市场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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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动情况对其减值会计估计进行了合理调整,参见“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之
“四、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说明”之“(二)会计估计变更”。
(五)营业利润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 189,146.53 万元、64,364.33
万元和 53,971.59 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证券经纪业务 14,903.65 27.61 34,871.98 54.18 138,919.14 73.45
证券自营业务 19,011.95 35.23 1,143.47 1.78 64,491.97 34.10
投资银行业务 1,850.46 3.43 15,278.90 23.74 9,477.00 5.01
资产管理业务 5,132.16 9.51 6,105.52 9.49 3,896.09 2.06
信用交易业务 48,585.20 90.02 42,259.00 65.66 62,546.05 33.07
公司总部及其他业务 -32,837.07 -60.84 -34,157.48 -53.07 -83,962.40 -44.39
期货经纪业务 1,137.57 2.11 1,223.37 1.90 706.95 0.37
分部间相互抵消 -3,812.32 -7.06 -2,360.42 -3.67 -6,928.28 -3.66
合计 53,971.59 100.00 64,364.33 100.00 189,146.5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主要来源于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投资银
行业务和信用交易业务等。结构上看,随着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
信用交易业务等持续发展,公司营业利润结构得到优化,盈利质量不断提升。证
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与证券市场景气度直接相关,2015 年市场交易活跃,
其营业利润占比较高,公司不断加强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和信用交易业
务拓展力度,上述业务正成为公司盈利来源稳定增长点。2016 年,受证券市场
震荡影响,公司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营业利润较上年分别减少
104,047.16 万元、63,348.50 万元;同时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营业利
润较 2015 年分别增加 5,801.90 万元、2,209.43 万元。2017 年,证券市场维持震
荡、涨跌分化走势,交易活跃度下降,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实现营业利润 14,903.65
万元;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受有关政策影响,相应营业利润有所下滑;
证券自营业务、信用交易业务有所增长,主要来自于自营业务有序开展和股票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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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式回购规模的持续上升,当期分别实现营业利润 19,011.95 万元、48,585.20 万
元。
1、2016 年业绩同比下降的原因
2015 年、2016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00,006.96 万元和 149,961.13 万元,
营业利润分别为 189,146.53 万元和 64,364.33 万元,2016 年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较上年分别同比下降 50.01%和 65.97%。
2015 年、2016 年公司各业务分部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的构成及变动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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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2016 年营业收 营业利润 2016 年营业利
2016 年营业收 2016 年营业收 2016 年营业利 2016 年营业利
项目 入同比增加额 润同比增加额
入同比增加额 入同比变动 润同比增加额 润同比变动
2015 年 2016 年 占比 2015 年 2016 年 占比
证券经纪业务 191,020.50 77,694.95 -113,325.55 75.53% -59.33% 138,919.14 34,871.98 -104,047.16 83.38% -74.90%
证券自营业务 72,267.62 10,162.94 -62,104.68 41.39% -85.94% 64,491.97 1,143.47 -63,348.50 50.77% -98.23%
投资银行业务 13,774.57 25,679.96 11,905.40 -7.93% 86.43% 9,477.00 15,278.90 5,801.90 -4.65% 61.22%
资产管理业务 5,653.83 10,388.42 4,734.59 -3.16% 83.74% 3,896.09 6,105.52 2,209.43 -1.77% 56.71%
信用交易业务 67,030.75 44,191.75 -22,838.99 15.22% -34.07% 62,546.05 42,259.00 -20,287.04 16.26% -32.44%
期货经纪业务 6,156.69 5,524.16 -632.52 0.42% -10.27% 706.95 1,223.37 516.41 -0.41% 73.05%
公司总部及其他 -48,383.05 -20,805.06 27,577.99 -18.38% -57.00% -83,962.40 -34,157.48 49,804.92 -39.91% -59.32%
分部间相互抵消 -7,513.94 -2,876.01 4,637.93 -3.09% -61.72% -6,928.28 -2,360.42 4,567.85 -3.66% -65.93%
合计 300,006.96 149,961.13 -150,045.83 100.00% -50.01% 189,146.53 64,364.33 -124,782.20 100.00% -65.97%
数据来源:取自公司分部报告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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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50.01%,营业利润同比下降 65.97%,营业收
入和营业利润同比下滑主要由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信用交易业务等业
绩降低引起的,2016 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信用交易业务营业
收入分别减少 113,325.55 万元、62,104.68 万元、22,838.99 万元,分别占营业收
入总减少额的 75.53%、41.39%、15.22%,2016 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
业务和信用交易业务营业利润分别减少 104,047.16 万元、63,348.50 万元、
20,287.05 万元,分别占营业利润总减少额的 83.38%、50.77%、16.26%。证券经
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信用交易业务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变动分析如下:
(1)证券经纪业务
2016 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分别较上年减少 113,325.55
万元和 104,047.16 万元,变动幅度分别为-59.33%和-74.90%。证券经纪业务经营
业绩主要受证券市场走势及波动直接影响,根据沪深交易所统计数据,2016 年
沪深两市股基交易量较 2015 年同比减少 48.75%,行业平均净佣金率为同比下降
24%。在此行业背景下,2016 年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交易金额为 22,760.63 亿元,
同比减少 16,535.88 亿元,同比降低 42.08%;2016 年公司平均净佣金率为 0.37‰,
同比下滑 27.45%,与证券行业变动趋势相符。
(2)证券自营业务
2016 年,公司证券自营业务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分别较上年减少 62,104.68
万元和 63,348.50 万元,变动幅度分别为-85.94%和-98.23%。公司证券自营业务
经营业绩的下降主要系自营业务投资收益降低所致;固定收益类与权益类自营情
况如下:
在固定收益类投资方面,2015 年债券市场处于牛市行情,公司加大对固定
收益类品种投资规模,2015 年公司各类金融资产债券平均投资规模
达到
623,060.13 万元,取得债券投资收益总额 13为 46,205.10 万元。2016 年,伴随债
券市场信用风险逐渐加大,4 季度债券市场经历大幅调整,公司固定收益类自营
12
各类金融资产债券平均投资规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月均债券持仓成本;
13
债券投资收益总额=债券投资收益+债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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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采取主动收缩策略,整体规模逐步回落,2016 年各类金融资产债券平均投
资规模降至 530,968.89 亿元,债券投资收益总额为 19,783.99 万元。
在权益类投资方面,公司各类金融资产权益类平均投资规模 为 65,097.59
万元,权益性投资收益总额 15为 38,300.11 万元。2016 年,全年 A 股市场震荡,
成交量萎缩,公司 2016 年各类金融资产权益类平均投资规模为 59,121.25 万元,
较 2015 年有所降低,公司当年实现的权益类投资收益为-7,657.35 万元。
(3)信用交易业务
2016 年,公司信用交易业务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分别较上年减少 22,838.99
万元和 20,287.04 万元万元,变动幅度分别为-34.07%和-32.44%。公司信用交易
业务经营业绩下降主要系融资融券规模降低所致。
2015 年、2016 年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模与证券行业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变动幅度
融资融券日均余额 融资融券日均余额
全行业 8,981.52 13,882.41 -35.30%
公司 54.86 83.19 -34.05%
数据来源:行业数据取自 wind 资讯,采用交易日融资融券余额进行计算。
2015 年上半年,A 股市场行情上涨,投资者交易活跃,证券市场融资融券
余额持续上升;2015 年下半年开始,由于受到监管部门“去杠杆”政策影响,A 股
市场有所调整,证券市场融资融券业务规模随之下降。2016 年,A 股市场持续
震荡,证券市场交易量萎缩,证券市场融资融券余额维持较低水平。在此背景下,
公司 2016 年融资融券日均余额较上年同比减少了 34.05%,符合市场变动趋势。
2、2017 年证券自营业务、信用交易业务增长的具体原因
(1)证券自营业务
2017 年,公司证券自营业务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分别较上年增加 13,713.39
万元和 17,868.48 万元,变动幅度分别为 134.94%和 1,562.65%。公司证券自营业
14
各类金融资产权益类平均投资规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月均股票及基金持仓成本;
15
权益类投资收益总额=股票及基金投资收益+股票及基金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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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经营业绩的上升主要系自营业务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固定收益类与权益类自营情况如下:
在固定收益类投资方面,2017 年各类金融资产债券类平均投资规模为
281,610.88 万元,较上年减少 249,358.00 万元。其中,2017 年债券市场持续走弱,
公司缩减交易类债券投资规模,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规模减少至 167,882.57
万元,同时进入 2017 年四季度后债券市场收益率快速上行,公司增持部分信用
评级较高、收益稳定的债券,2017 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券平均投资规模增加
至 113,728.31 万元。受债券市场行情影响,公司 2017 年债券类投资收益总额实
现 15,097.29 万元,较上年减少 4,686.70 万元。
在权益类投资方面,2017 年各类金融资产权益类平均投资规模为 45,756.82
万元,较上年减少 13,364.43 万元;公司 2017 年权益类投资收益实现 6,415.99 万
元,较上年增加 14,073.34 万元。其中,2017 年证券市场呈现震荡、结构化行情,
公司股票市场交易风险加大,公司交易性权益类平均投资规模缩减至 38,627.60
万元,在结构化行情的背景下公司权益类投资开展情况较好,当年实现交易性权
益类投资收益总额 3,988.39 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同时公司处置部分可转债转
股的股票,导致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权益类平均投资规模减少至 7,129.22 万
元,实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收益总额 2,427.60 万元。
(2)信用交易业务
2017 年,公司信用交易业务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分别较上年增加 5,644.01
万元和 6,326.20 万元,变动幅度分别为 12.77%和 14.97%。公司信用交易业务经
营业绩同比增加主要系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2017 年,公司融券融券业务收入实现 41,479.67 万元,同比下降 7.38%,主
要系受证券市场交易活跃度下降影响,公司融资融券日均余额 533,764.74 万元较
2016 年有所减少,同时融资融券业务利率有所下降,导致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
入小幅下降;同时本年度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受交易灵活等优势影响,交易规模
大幅增加,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日均余额增加至 171,450.06 万元,较上年增
加 94,581.99 万元,公司当年实现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利息收入 9,780.45 万元,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利息收入大幅增加导致信用业务较 2016 年同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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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业整体变化情况及趋势
2015 年下半年以来,受证券行业“去杠杆”政策、市场流动性趋紧等多重因
素影响,证券市场持续震荡,交易规模萎缩。根据沪深交易所统计数据,2016
年沪深两市股基交易量 138.53 万亿元,证券行业盈利水平相应下滑,根据中国
证券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6 年证券行业 129 家证券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279.94 亿元,较 2015 年 125 家证券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5,751.55 亿元相比,
降幅达 42.97%;2016 年 125 家证券公司实现净利润 1,234.45 亿元,较 2015 年下
降 49.40%。
2015 年、2016 年与公司规模相近的上市证券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金额
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证券简称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增幅
营业收入 449,190.00 674,576.02 -33.41%
东北证券
营业利润 159,939.98 339,746.34 -52.92%
营业收入 383,758.12 495,915.72 -22.62%
国海证券
营业利润 139,917.09 243,675.05 -42.58%
营业收入 202,681.10 400,435.53 -49.38%
中原证券
营业利润 95,897.22 191,112.26 -49.82%
营业收入 234,562.51 383,850.03 -38.89%
山西证券
营业利润 69,884.49 199,702.24 -65.01%
营业收入 180,397.23 274,337.07 -34.24%
太平洋
营业利润 75,848.96 144,177.58 -47.39%
营业收入 149,961.13 300,006.96 -50.01%
南京证券
营业利润 64,364.33 189,146.53 -65.97%
数据来源:上市证券公司 2016 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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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6 年,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变动幅度与可比上市证券公司相比,变
动趋势相一致,符合证券行业波动的特点。
(六)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
1、营业外收入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公司营业外收入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政府补贴 468.52 471.88 121.56
个人所得税返还 391.08 400.79 314.42
无法支付应付款及其他 336.54 266.03 4.00
合计 1,196.14 1,138.70 439.97
报告期各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439.97 万元、1,138.70 万元和 1,196.14
万元,主要为政府补贴、个人所得税返还及其他等。
2016 年,无法支付应付款及其他收入 259.40 万元系公司涉诉案件本年二审
判决胜诉后,将原一审败诉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计提的诉讼损失重新确认为营业
外收入。2017 年,无法支付应付款及其他收入主要系公司涉诉案件本期与原诉
人达成和解,已计提的预计负债损失超出支付的和解款部分转入营业外收入。公
司涉诉案件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六节其他重要事项”之“五、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的相关内容。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公司营业外收入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23%、1.77%和 2.22%,对公司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政府补贴主要是各政府部门给予的补贴、奖励等款项。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56.46 6.94 65.50 9.92 48.74 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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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捐赠支出 680.82 83.66 581.57 88.10 394.32 19.79
预计负债诉讼损失 54.18 6.66 - - 1,548.12 77.71
其他 22.30 2.74 13.04 1.98 1.06 0.05
合计 813.75 100.00 660.11 100.00 1,992.25 100.00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1,992.25 万元、660.11
万元和 813.75 万元,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预计负债诉讼损失和捐赠
支出等。2015 年营业外支出大额增加,主要系公司根据未决诉讼一审判决情况
计提的诉讼损失。2017 年,预计负债损失系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涉诉案件计
提的诉讼损失,具体诉讼事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六节其他重要事项”之
“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的相关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履行社会责任,逐年加大公益性捐赠支出,具体捐赠事
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之“十七、其他重要事项”之“(二)
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七)利润总额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公司的利润总额分别为 187,594.25 万元、
64,842.93 万元和 54,353.98 万元。
(八)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构成情况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当期所得税费用 10,880.21 22,672.95 44,469.10
递延所得税费用 2,252.61 -7,202.00 1,809.75
合计 13,132.83 15,470.95 46,278.85
所得税费用分为当期所得税费用与递延所得税费用。2015 年所得税费用较
2014 年增加 26,757.87 万元,主要系当期利润总额大幅增加,当期所得税费用随
之增加。2016 年所得税费用较 2015 年减少 30,807.90 万元,主要原因为:①利
润总额减少,当期所得税费用相应下降;②由于公司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递
延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减少 9,011.75 万元。2017 年,公司经营业绩同比下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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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期所得税费用随之减少;同时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降低导致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减少,本期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至 2,252.61 万元。
(九)净利润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141,315.41 万元、49,371.98
万元和 41,221.16 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41,302.68 万
元、49,355.73 万元和 41,060.28 万元。
(十)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
和损失。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分别为 7,560.97 万元、-11,971.41 万元和-4,459.95 万元,具体
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378.32 -1,360.57 1,325.20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081.63 -10,610.84 6,235.77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4,459.95 -11,971.41 7,560.97
税后净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
- - -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459.95 -11,971.41 7,560.97
1、其他综合收益的确认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财政部财会【2014】7 号),
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
和损失。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应当根据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分为下列两类列
报:
(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主要包括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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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等;
(2)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主要包括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
成的利得或损失、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形成的利得或损
失、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外币财务报表
折算差额等。
2、2016 年其他综合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确认的充分性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均为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以后会计
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2016 年,公司其他综合收益税后
净额为-11,971.41 万元,其中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以后会计期间在满
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为 1,360.57 万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为-10,610.84
万元。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确认以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合并利润
表中其他综合收益为基础,公司按持股比例享有其中的份额。2016 年富安达基
金合并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为-2,776.68 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 49%
应享有的其他综合收益份额为-1,360.57 万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确认依据为报告期各期
末公司投资的各类股票、基金、债券等核算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公允价值变动的准确性取决于对该类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估计的合理性,针对各类
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
息”之“三、发行人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 9、金融工具
中说明的“公允价值估值原则”。2016 年 A 股市场持续震荡,公司缩减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规模,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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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应转出,2016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为 4,106.29 万元,
较上年末减少 14,147.78 万元(减少额中 75%冲减其他综合收益 10,610.84 万元,
25%部分需冲减递延所得税负债)。
综上,公司其他综合收益的确认是充分的。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发行人其他综合收益的确认具有充分性及准确性,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2016 年其他综合收益税后金额是准确的。
立信会计师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确定和计量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公允价值,依据是充分的;2016 年公司所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税后金额
是准确的。
三、发行人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现金流量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0,594.70 1,103,306.69 1,315,397.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6,266.31 1,413,052.24 1,283,959.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671.61 -309,745.55 31,438.36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79 16.40 1,487.6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148.51 18,223.49 29,714.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25.72 -18,207.08 -28,227.07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7,001.00 18,967.00 946,283.7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0,817.37 260,411.80 221,637.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3,816.37 -241,444.80 724,646.1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188.27 195.92 155.14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99,801.97 -569,201.52 728,012.5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13,683.50 1,113,485.48 1,682,68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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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22,107.37 169,625.76 -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1,756.09 435,443.82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90,841.05 261,576.46 385,114.53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47,773.87 - 324,460.50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 235,119.77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540,026.0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116.32 1,540.88 65,796.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0,594.70 1,103,306.69 1,315,397.75
购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67,926.50
期损益金融资产资金净增加额
购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资金净增加额 - - 572,692.01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 30,000.00 151,200.00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5,295.69 - 255,375.24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 691,594.72 -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230,601.28 497,971.12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34,548.91 50,122.92 104,514.1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6,900.25 57,452.90 48,892.61
支付的各项税费 22,571.63 46,465.04 61,174.2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348.55 39,445.55 22,184.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6,266.31 1,413,052.24 1,283,959.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671.61 -309,745.55 31,438.36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1,438.36
万元、-309,745.55 万元和-105,671.61 万元,其变动主要来源于代理买卖证券业
务现金净增加、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拆入资金及回购业务融入资金
的净增加等现金流量项目流入与流出。其中,代理买卖证券的现金流量作为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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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金流量的主要组成部分,与证券市场行情强弱、投资者交易意愿高度相关,
但不对公司自有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2015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31,438.36 万元,与上年同比大幅减
少,主要系:①2015 年证券全年成交量较 2014 年有所增加带来当年收取利息、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的 现 金 流 入 385,114.53 万 元 , 代 理 买 卖 证 券 款 资 金 净 流 入
540,026.07 万元,同时本年通过回购业务融入资金 324,460.50 万元,综合各因素
的影响,本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1,315,397.75 万元。②证券市场活跃,公司根
据经营策略继续扩大自营、融资融券等业务的规模,并适时运营财务杠杆提高投
资回报率,购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资金净增加额、
购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资金净增加额以及融出资金净增加额分别达到 67,926.50
万元、572,692.01 万元、255,375.24 万元。③本年盈利大幅增加,相应支付的各
项营业支出均伴随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的提升而大幅增加。
2016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09,745.55 万元,主要系自 2016 年
以来,证券市场维持震荡,投资活跃程度较低,导致代理买卖证券现金净流出为
497,971.12 万元;同时公司根据市场行情缩减自营业务规模,处置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为 169,625.76 万元、处置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净增加额为 435,443.82 万元,公司缩减债券回购等有息负债融资规模,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为 691,594.72 万元;两市融资融券余额受证券市场影响有
所减少,融出资金净减少额为 235,119.77 万元。
2017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05,671.61 万元,本期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产生净流出,主要原因为:①证券市场维持震荡,投资者信用不足,受股
市低迷影响,代理买卖证券现金流出 230,601.28 万元,同时 2017 年下半年以来
融资融券业务回暖导致融出资金净减少额流出 5,295.69 万元;②债券市场自 2016
年 4 季度以来走弱,信用风险、市场风险逐步加大,公司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资金净增加额、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资金净增加
额、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分别流入 22,107.37 万元、1,756.09 万元、47,773.87
万元。
其中,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组成情况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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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房租及咨询收入 459.32 650.91 743.82
营业外收入 900.28 889.98 439.97
其他收益 239.00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84.54 - 312.95
存出保证金 6,433.18 - 64,180.59
其他 - - 119.31
合计 8,116.32 1,540.89 65,796.6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组成情况为: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现金支付业务及管理费 24,640.46 21,091.68 21,782.48
营业外支出 703.12 585.20 394.32
代理承销证券款 - 567.98 -
存出保证金 - 15,949.41 -
往来款 1,004.98 1,251.28 7.85
合计 26,348.55 39,445.55 22,184.65
报告期内,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情况如下:
2015 年: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主要原因
净利润 141,315.41
融资融券余额增加,本年计提相应的
加:资产减值准备 2,026.24
减值准备大幅增加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 主要系计提的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折
2,864.25
折旧 旧
无形资产摊销 1,120.85 主要系计提的软件使用权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558.68 主要系计提的装修费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237.93 本年处置固定资产产生的利得
证券市场行情上行,公司金融资产持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6,462.67
仓规模增加,金融资产浮盈大幅增加
公司发行固定收益凭证、次级债、公
利息支出 36,524.17
司债及合并结构化主体优先级份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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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支出
公司按持股比例享有的富安达基金的
投资损失 -1,264.34
投资损益份额
期末融出资金减值准备增加及计提预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853.97
计负债,致使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
证券市场行情上行,公司金融资产持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2,663.72 仓规模增加,金融资产浮盈大幅增加,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
-87,612.93
净减少 证券市场行情上行,公司提高股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582,013.66 债券等金融资产持仓规模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529,393.02
证券市场行情上行,本年融资融券余
主要项目:融出资金减少 -255,375.24
额大幅增加
证券市场行情上行,债券质押式和买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少 -323,124.52
断式逆回购业务规模扩大
证券市场行情上行,融资融券业务和
应收利息减少 -13,398.20 债券持仓余额增加,相应应收利息增

存出保证金减少 64,180.59 本年转融通保证金减少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1,052,203.57
整体证券市场行情上行,债券质押式
主要项目: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增加 647,585.02
和买断式正回购业务规模扩大
整体证券市场行情上行,投资者活跃
代理买卖证券款增加 540,026.07
程度增加,客户资金规模增加
拆入资金增加 -151,200.00 本期偿还转融通融入资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438.36
2016 年: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主要原因
净利润 49,371.98
融资融券余额下降,本年冲回已计提
加:资产减值准备 -75.75
的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 主要系计提的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折
2,762.59
折旧 旧
无形资产摊销 1,450.90 主要系计提的软件使用权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09.35 主要系计提的装修费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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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664.32 本年处置固定资产产生的利得
市场行情下行,持有的金融资产公允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12,313.28
价格下降产生亏损
公司发行固定收益凭证、次级债、公
利息支出 35,056.23 司债及合并结构化主体优先级份额的
利息支出
公司按持股比例享有的富安达基金的
投资损失 -1,204.29
投资损益份额
主要系职工薪酬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金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3,966.58
额增加
主要系债券期末持仓规模下降,应纳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3,235.42
税暂时性差异减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
169,998.06
净减少 市场行情下行,公司降低金融资产持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减少 426,448.16 仓规模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432,867.39
主要项目:融出资金减少 235,119.77 市场行情下行,融资融券业务规模下降
市场行情下行,公司缩减债券逆回购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少 202,728.95
业务规模
融资融券业务和债券持仓规模下降,
应收利息减少 10,032.76
应收利息金额降低
存出保证金减少 -15,949.41 期末期货货币保证金增加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1,431,277.14
市场行情下行,公司缩减债券正回购
主要项目: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增加 -894,323.67
业务规模
市场行情下行,投资者活跃程度下降,
代理买卖证券款增加 -497,971.12
客户资金规模减少
拆入资金增加 -30,000.00 公司本年到期偿还拆入资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9,745.55
2017 年: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主要原因
净利润 41,221.16
主要系本年股票质押式回购余额大幅
加:资产减值准备 546.81
增加,计提的减值准备相应增加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 主要系计提的房屋及建筑物、电子设
5,978.23
折旧 备及办公设备折旧
1-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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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摊销 1,577.06 主要系计提的软件使用权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27.54 主要系计提的装修费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6.94 本年处置固定资产产生的损益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56.46 本年报废固定资产产生的损失
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3,302.15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市场价格上升产
生浮盈
公司发行固定收益凭证、次级债、公
利息支出 18,275.54 司债及合并结构化主体优先级份额的
利息支出
按持股比例享有的富安达基金等参股
投资损失 -1,152.65
公司的投资损益份额
主要系职工薪酬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金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1,782.90
额减少
主要系公司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469.71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市场
价格上升,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
债券市场震荡下跌,信用风险加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
27,752.32 公司降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净减少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债券持仓规模
2017 年 4 季度债券收益率快速上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减少 -2,494.16 公司增持高信用、高评级的债券拟长
期持有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24,952.76
主要系 2017 年下半年以来融资融券
主要项目:融出资金减少 -5,295.69
业务回暖,融出资金规模有所上升
债券市场震荡下跌,公司缩减债券逆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少 23,996.58
回购业务规模
存出保证金减少 6,433.18 期末期货货币保证金减少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221,756.21
因业务发展需要,两融收益权转让融
主要项目: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增加 23,777.29 资增加,导致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增

证券市场呈分化走势,两市交易量同
代理买卖证券款增加 -230,601.28 比下降,投资者活跃程度下降,客户
资金余额有所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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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决诉讼达成和解,本年支付前期计
预计负债增加 -1,246.67
提的诉讼预计损失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 本年到期清偿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5,648.06
益金融负债增加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年经营效益下降,应付未付的职工
应付职工薪酬增加 -4,781.93
绩效奖金减少
本年经营效益下降,应交所得税额减
应交税费增加 -1,962.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671.61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产生差异主要来
源于长期资产折旧与摊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筹资活动利息支出、经营性应收项目及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变
动等项目,与公司实际经营活动开展情况相一致,具有合理性。
保荐机构、立信会计师经核查后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额与净利润存在的差异与公司实际开展的经营活动情况相符,具有合理性。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 - -
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79 16.40 1,487.6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79 16.40 1,487.64
投资支付的现金 13,725.00 - 8,86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6,423.51 18,223.49 20,854.64
产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0.0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148.51 18,223.49 29,714.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25.72 -18,207.08 -28,227.07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包括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等;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包括投资支付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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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等。2015 年、2016 年
和 2017 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8,227.07 万元、-18,207.08
万元和-20,125.72 万元,其中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系公司处置固定资
产取得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参股单位支付的投资
款,同时 2015 年公司购买子公司南证期货少数股东持有的股权而支付的股权收
购款,2017 年,公司对参股公司富安达基金同比例增资 11,025.00 万元;巨石创
投分别出资 1,800 万元、900 万元发起设立南京东南巨石价值成长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南京巨石高投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内分别为 20,854.64 万元、18,223.49 万元和
6,423.51 万元,主要系公司购建新办公楼所支付的购房款、装修款项及地下车位
款等。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70.00 347,339.7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 270.00 -
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267,001.00 - 598,944.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000.00 18,697.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7,001.00 18,967.00 946,283.7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51,610.00 171,795.00 166,189.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7,311.10 75,050.85 43,942.7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 - -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1,896.28 13,565.95 11,505.8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0,817.37 260,411.80 221,637.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3,816.37 -241,444.80 724,646.12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包括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发行债券收到
的现金等;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包括偿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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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等,收到或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
系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其他收益人资金款的现金流量变动。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724,646.12
万元、-241,444.80 万元和-173,816.37 万元。在债务融资方面,公司通过发行收
益凭证、次级债和公司债等,兼顾长短期资金安排和市场利率走势,合理调配债
券期限结构, 2015 年,公司通过发行固定收益凭证、次级债和公司债,分别筹
集资金 248,944 万元、230,000 万元和 120,000 万元。在股权融资方面,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定向增发股份募集资金
344,399.70 万元,为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充实了资本金。2016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出 241,444.80 万元,主要系证券市场呈震荡走势,公司到期归还部分债务
资金,主要包括短期固定收益凭证 34,499 万元、长期固定收益凭证 137,296 万元。
2017 年,公司已发行的部分次级债及公司债部分到期,公司通过发行固定收益
凭证筹集资金 167,001 万元,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0 万元。
四、发行人资本性支出计划
(一)报告期内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投资参股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在建工
程、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等,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权益投
- - 7,500.00
资[注 1]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注 2] 13,725.00 - 1,360.00
固定资产 10,192.47 8,137.89 3,285.56
在建工程[注 3] - 10,606.50 17,291.34
无形资产 1,194.52 1,514.63 1,954.74
长期待摊费用 1,094.11 625.15 161.85
合计 26,206.10 20,884.17 31,553.49
注 1:2015 年,公司出资 5,000 万元取得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0.66%的股权、
出资 2,500 万元持有证通股份有限公司 0.99%的股权。
注 2:2015 年,公司收购南证期货少数股东股权,支付股权转让款 1,360 万元;2017 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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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对参股公司富安达基金同比例增资 11,025.00 万元,巨石创投分别出资 1,800 万元、900
万元发起设立南京东南巨石价值成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南京巨石高投股权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均为 18%。
注 3:在建工程系公司办公大楼购房款及装修支出等。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要量
报告期内,公司向南京金融城购置办公大楼。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
公司已支付款项 52,685.96 万元,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未来经营期间合计尚需
支出款项 3,669.14 万元。根据已签订办公大楼装修及设备采购、地下停车位转让
协议等合同文件,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未来经营期间合计需支出款
项 7,054.74 万元。
根据公司签订的《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公司参与富安达基
金增资并认缴出资额 25,970 万元,其中第一期出资已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到
位,第二期出资 14,945 万元约定于 2018 年 6 月 8 日前到位。
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重大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及其对公司
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的影响参见“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之“十四、或有事项”。
本公司涉及的重大期后事项参见“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之“十六、资产
负债表日后事项”,该等期后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不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
六、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遵循稳健经营的原则,各项业务有序开展,其中财务状况分
析、盈利能力分析具体参见招股意向书本节“一、财务状况分析”及“二、盈利
能力分析”有关内容。
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大幅增加公司的营运资本,公司将借此提
高各项业务规模,并积极推动传统业务转型,不断优化业务及收入结构,实现未
来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同时,公司净资本规模将得到进一步夯实,有利于改
善公司财务结构,抗风险能力也将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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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一)本次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数量不超过 82,466.65 万股。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运营资金,
以扩大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发
行股票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有所增长,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有利于
增强公司财务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然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逐步投入并
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募集资金项目产生效益之前,公司利润实现
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公司现有业务。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有所增长的情况
下,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等即期回报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
险。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
险。
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参见
“第十四节募集资金运用”相关部分。
(二)本次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公司按照将南京证券建设成为“规模适度、平台高效、业绩显著、特色鲜明”
的一流现代金融企业的核心业务战略目标,制定了“4+1”业务组合的发展规划。
2015 年,公司各业务条线全力创收增效,努力拓展盈利空间,超额完成年度目
标任务,保持了公司持续盈利、稳定回报的记录,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公司的业务发展主要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业
务经营风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的风险等多种风险。为此,公司建立了较为完
备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风险管理部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纲要》,针对市场风
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以及操作风险分别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针对各业
务类别分别制定了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共 40 余项,覆盖全部业务和环节。
针对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运用本次募
集资金,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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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中长期股东价值回报:
1、突出创收节支,把实现持续盈利作为发展的首要任务
针对当前市场风险仍未完全释放的现状,公司必须一手抓创收增效,一手抓
降本节支,确保收入和利润持续稳定增长,保持公司持续盈利、稳定回报的优良
业绩。公司将盘活用好资金,完善内部银行机制,放大自营资金收益,进一步强
化流程管理,建立更加科学、更加符合公司三级管理模式的现代流程管理体系,
全面强化业务协同合作,全面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另一方面,公司将合理控制公
司运营成本,加强预算管理,压缩不合理的开支,并坚持节约、实用、环保的原
则,努力降低公司新大楼未来的运行成本。
2、优化业务结构,把创新协同作为发展的主要举措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将业务结构性调整优化
上升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及时跟进互联网金融服务,推动线下业务线上化。
通过整合业务资源,公司将努力打造全业务链机构服务模式,为机构客户提供股
权、债券融资、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做市、股份转让及托管等一揽子、一站式
综合服务。同时,公司将大力推进部门协同,深化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合作协
同机制、业务对接方式,简化管理流程,提高协作效率,努力形成业务协同发展
效应。
3、强化合规经营,把规范稳健运营作为发展的根本保证
公司将不断强化风险管控意识,通过升级现有风控平台、加强创新业务风险
研究和控制、健全风险管理体系等多种方式不断完善业务风险的防范措施,使风
控能力与业务发展向匹配,确保相关创新业务的平稳开展。公司还将不断强化员
工守法合规意识,持续做好公司制度建设工作及执业行为合规培训,加大审计稽
核和监督检查力度,让全体员工树立“主动风控、全员风控、守法合规”的理念。
4、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市后适用的《南京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制定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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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公司将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
使用募集资金,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本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
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
诺: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其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同意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
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
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基于客观假设,对即期回报摊
薄情况进行了合理的预计;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填补回报的具体
措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
诺。发行人预计即期回报摊薄情况的方法合理,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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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的承诺事项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八、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至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审计截
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模式,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证
券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信用交易业务、期货业务、私募投资基金业务等各
项业务经营情况,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业务许可文件等情况、税收政策等
在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
事项。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处于正常的发展状态,未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变情形。
公司2018年3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1~3月合并及公司利润
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但已经立信会计师审阅,并出具了“信会
师报字【2018】第ZH30035号”审阅报告。经审阅的财务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的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3.31 2017.12.31
资产总计 2,421,094.61 2,350,154.69
负债总计 1,470,098.29 1,410,129.22
所有者权益合计 950,996.32 940,025.4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合计 947,872.32 936,663.32
2、合并利润表的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32,958.40 36,839.55
营业支出 18,086.51 18,697.12
营业利润 14,871.90 18,142.43
利润总额 14,910.09 18,090.77
净利润 11,072.70 13,595.22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040.33 13,59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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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 1~3 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1,006.87 13,633.82
益后的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11,241.37 7,603.00
3、合并现金流量表的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 1~3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188.88 35,769.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94.23 -3,447.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9.11 -130,003.6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16.3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6,297.41 -97,681.95
4、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项目和金额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 1~3 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
2.47 -
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
51.02 93.62
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8.88 -145.28

所得税的影响数 -11.15 12.91
非经常性损益金额 33.46 -38.74
5、2018 年半年度经营业绩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当前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预计 2018 年半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6.08 亿元至 7.11 亿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10.54%至 4.53%;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1.94 亿元至 2.33 亿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20.08%至-3.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3 亿元至 2.32 亿元,较
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18.89%至-2.54%。公司分析主要变动原因为:(1)证券市
场涨跌分化,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成交量同比下降,公司预计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
及佣金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2)在证券市场严监管、去杠杆的趋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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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预计自营业务各类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公司经
营状况变动情况与行业变化情况基本保持一致,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未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
上述 2018 年半年度经营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
算的结果,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亦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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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综合战略目标
公司的战略目标是将南京证券建设成为“规模适度、平台高效、业绩显著、
特色鲜明”的一流现代金融企业。
2014 年 5 月 9 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发〔2014〕17 号”《关于进一步促进资
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4 年 5 月 13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监发〔2014〕
37 号”《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2015 年 12 月 27 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2016 年中国证监会提出“依
法、全面、从严”的监管思路,同时指出资本市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
的改革方向、2017 年 3 月 5 日国务院发布《2017 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化
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完善主板市场基础性制度,积极发展创业板、新三板,规
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2017 年 10 月 18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报
告指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显示了高层深化金融体系改革、推动资本市场健
康发展的决心。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南京证券坚持把握新时代机遇,直面竞
争挑战,走出一条特色化、可持续的创新发展之路。南京证券结合自身特点和现
阶段发展情况,明确了把南京证券建设为“规模适度、平台高效、业绩显著、特
色鲜明”的一流现代金融企业战略目标,提出了目前阶段“转型”和“突破”的
核心发展思路,即:严格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监管要求,积极推进在渠道、
产品、服务和运营模式的转型,进行大零售业务、大投行业务、投资业务、资产
管理业务的组合,实现在机制改革和资本市场布局的突破,为南京证券企业转型
发展指明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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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各项业务发展规划
(一)大零售业务
在巩固现有通道业务基础上,以财富管理作为主动发掘业务机会及黏住客户
的核心,以融资融券等类贷款为主要收入增长驱动,以互联网金融作为转型的助
推器,强化财富管理的服务能力。在客户分层方面,加强对零售客户的细分和洞
察,基于细分客户的价值主张有针对性的制定营销和服务策略;在产品种类方面,
制定面向零售客户的金融产品体系规划,以财富管理为核心,围绕客户需求整合
经纪、信用交易、资产管理、基金、期货、直投等综合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满
足其不同风险偏好、期限要求、投资习惯以及适应不同市场环境的综合金融产品、
服务选择;在服务方式方面,推进基于互联网的财富管理模式创新,立足于传统
金融服务与互联网平台的整合,以统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依托大数据和智慧引擎
技术,建设面向零售客户的个性化、智能化在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及高净值
客户辅助服务平台和培育挖掘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协同的财富管理模式。
(二)大投行业务
推进以项目制为主的传统投行业务向围绕目标客户提供综合服务的大投行
模式转型;整合证券承销、财务顾问、新三板等服务能力,深入挖掘客户价值;
进一步明确业务定位,完善服务布局,以并购重组为切入点,为上市公司提供专
业、高效的金融服务,并积极拓展上市公司再融资、股权激励等其他业务;着力
开发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和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客户,提升新三板挂牌与做市、股
权和债权融资、并购重组等全业务链的综合服务能力。
此外,公司将加强对资产证券化等业务的研究,积极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和利
润增长点。
(三)投资业务
依托投资业务平台,以构建提供稳定、绝对收益的高效投资平台为目标,加
大量化投资的研究和运用,培养和提升资本市场投资的核心能力,逐步形成“趋
势投资”与“量化投资”相结合的自营投资组合,提高获取绝对收益的能力。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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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已有的新三板业务优势,精选优质客户,提高新三板做市业务的盈利水平;同
时,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公司拟顺应市场发展并积极参与另类投资,在严格
做好风险控制的基础上,设立专门的子公司从事另类投资业务。
(四)资产管理业务
推进“零售与机构”、“融资与投资”多管齐下的发展模式,打造满足客户
投融资需求的综合业务平台,发挥资产管理的桥梁作用,与各业务充分协同,整
合投融资两端资源,为不同类型客户提供个性化、多元化的综合服务;在统一的
产品规划下,形成与银行、保险、信托、基金、期货及其他金融机构管理的差异
化产品布局,特别是在融资端突破,重点开发非通道类的融资资管产品,通过与
经纪、固定收益、投行、信用交易等业务的协同合作,实现与实体经济融资需求
的对接;加强复杂产品设计、投后管理(包括对资产的持续跟踪、监控等)等方
面的专业能力建设,发展融资型专项计划;在深入理解高端客户需求的基础上,
与财富管理投顾服务充分协同,依托传统渠道和新兴渠道(柜台交易市场),加
大产品营销力度。
三、拟定上述目标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一)国家经济持续稳定、良性发展的大环境不变,宏观经济“稳中向好”,
在降低增速的同时仍保持平稳较快的增长;
(二)国家金融体系运行平稳,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
证券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三)国家政策层面深化金融体系改革、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大方向不
变,国务院发布的“国发〔2014〕17 号”《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中相关政策和意见逐步得以落实,改革红利得到持续释放;
(四)未发生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公司造成经营管理的重大不利
影响;
(五)公司能够实现一定规模的股权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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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键业务支持规划
为确保战略目标和业务发展计划的实现,南京证券将重点推进如下四方面举
措:
(一)深化改革与组织转型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中明确提出了“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2014 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
提出“有序实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和规范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
参股”。在证券行业“内外开放”的大背景下,面对百舸争流的竞争格局,南京
证券建立市场化的管理和激励机制是提升竞争力的关键。
在深入理解国企改革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的基础上,南京证券将发挥自身优
势,大胆尝试推进机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者,借助战略投资者的资源和管理经
验,增加企业活力,推动业务发展,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治理机制。同时,把握
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契机,建立市场化的人才激励和约束机制。
组织变革方面,南京证券将进一步落实“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明确总部
各部门专业定位,在总部层面逐步形成创新驱动下的“大营销”、“大产品”和
“大运营”三大组织体系。1、在“大营销”体系方面,强化对零售和机构客户
的营销管理。针对零售客户,在现有营销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将成立零售与网络
金融部,重点关注零售客户管理、财富管理与互联网金融推进三大核心职能,为
以大零售为核心的战略落地提供有效支撑。针对机构客户,将成立机构业务部,
定位为服务整合机构客户资源的部门,在了解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协调整合内外
部业务资源,满足机构客户个性化的投融资需求。2、在“大产品”体系方面,
强化资管、固收、投行、信用交易、投资、柜台交易市场专业能力和协同运作,
不断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3、在“大运营”体系方面,将整合运营管
理、风控合规、人力资源、财务管理、信息技术、行政办公等后台能力,为业务
运营提供高效、可靠的支撑与保障。4、以创新发展办公室和研究所作为贯穿“大
营销”、“大产品”及“大运营”三大体系的综合部门,从战略规划、经营计划
管理、跨部门协调、产品创新及创新管理、行业研究等角度,为三大体系的整合
协同和有序运转提供专业领域建议和管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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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拓宽融资渠道,扩充资本实力
目前券商融资手段正趋于多样化,南京证券将结合自身情况和特点,综合运
用各类股权和债权融资手段,合理补充资本。
1、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方面,将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和推进资本市场布局为主要手段,有
效补充净资本,并通过平台的搭建从更长远角度解决南京证券发展的资金需求。
把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机遇,引入拥有雄厚资金实力,能够为企业未来发展
提供充足资金的“资金型”战略投资者,补充南京证券的资本金,实现机制改革
和资本扩充的“双丰收”。同时,改制上市是南京证券在资本市场布局的核心突
破。通过上市帮助南京证券进行资本扩充,提升企业品牌形象,获得广阔的再融
资空间。
2、债权融资
在债权融资方面,南京证券将结合自身业务发展,采用短期融资、公司债券、
长期次级债等传统债权融资工具以及发行收益凭证等新融资渠道相结合的方式,
在综合考虑融资成本、规模上限、审批流程等因素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债权融
资方式组合。
收益凭证拥有期限灵活、限制条件少、兼具融资工具和理财产品属性等特点,
将是南京证券未来拓展债权融资渠道的重点方向。
(三)强化团队建设,扩充人才队伍
证券行业服务水平从根本上取决于从业者的能力和素质。“既要做业务、又
要带队伍”、“找对人、培养人、留住人”是未来南京证券团队建设的重点。南
京证券将发挥中型券商机制相对灵活的优势,进一步完善现有的人才管理体制,
提前进行人才储备和布局。在人才获取方面,通过多种渠道获取所需人才,针对
如互联网金融、财富管理等特定领域尝试跨行业、跨地域选择优秀人才;运用能
力素质模型和职业生涯通道等专业工具,为专业人才的培养、晋升、发展提供明
确的指引和标准;在人才激励方面,建立灵活的、多样化的激励体系,满足不同
层面员工的需求,同时结合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积极探索股权激励等长效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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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的应用。
(四)提升信息化水平,以新技术促进业务发展
南京证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化建设对业务发展的支持乃至推进作用,特别是
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将 IT 提升到战略高度,平衡短期“急用先行”
和长期战略任务之间的关系。除了为业务发展提供高效、可靠的技术支持服务外,
南京证券将结合战略目标从中长远角度进行信息统一规划,进一步加强互联网金
融平台、客户关系管理平台、大数据平台、智慧引擎平台等重点平台的建设、优
化工作,通过新兴技术手段创造潜在的业务机会。
五、实现上述规划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一)市场和政策环境变化
国内资本市场从改革开放初建以来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与成熟资本市场相比
发展水平仍较低,正处于不断完善和成熟的阶段,一方面发展空间巨大,另一方
面也呈现出波动性较大的特征。特别是现阶段证券公司以传统通道为主要业务收
入的结构尚未完全改变,大市场环境对券商收入仍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政策层
面,2014 年 5 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
2014 年 5 月 13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
见》、2015 年 12 月 27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
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2016
年,证监会提出“依法、全面、从严”的监管思路,同时指出资本市场“市场化、
法治化、国际化”的改革方向、2017 年 3 月 5 日国务院发布《2017 年政府工作
报告》,提出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2017 年 10 月 18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
次全国代表大报告指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
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显示了高层深化金融体系改革、
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决心,也为中国证券行业迎来新的重大发展机遇。南京
证券的战略和业务发展计划是根据目前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国家政策及行业监管
政策导向制定的,如果未来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导向乃至资本市场发生较大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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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而公司又无法有效应对,将直接影响业务发展计划的实现。
(二)推进机制转变
在证券行业“内外开放”的大背景下,券商在牌照、区域等方面的垄断优势
将逐步被打破,未来的竞争将更加趋向市场化。面对百舸争流的竞争格局,如何
进一步加强对市场的适应能力、激发活力并提升竞争力成为券商面临的主要挑战
之一;在充分竞争的环境下如果公司仍沿用老的机制和思路,不能有效进行转变,
将无法及时跟上市场步伐,将直接影响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计划的实现。
(三)资本实力
伴随战略的推进,南京证券的业务结构也将不断优化,逐步改变目前以传统
通道业务为主的业务结构,重点发展资本中介业务(如信用交易、做市、场外市
场业务等),提高其在总收入中的占比,要实现这一点需要充足的资本金作为保
障。如果南京证券未能按照预期计划通过公开发行股票或其他融资手段获取充足
的资本金,将可能影响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四)人才队伍
证券行业是典型的知识密集型行业,特别是伴随“自主创新”的推进,券商
服务水平从根本上取决于从业者的能力和素质,人才队伍是券商发展不可或缺的
重要因素。从南京证券业务发展计划落实的角度,无论是现有业务的转型发展还
是创新业务的推进,对人才队伍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需要根据转型创新
需求在竞争激烈的人才市场获取所需的人才,另一方面要有效留住有能力、 有
经验的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因此,如果南京证券在业务转型创新的过程中人才
队伍未能及时跟进或者出现人才断层,将对业务目标的实现带来较大的影响。
六、业务发展规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南京证券业务发展计划是在对中国资本市场和证券行业趋势深入研究和分
析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南京证券业务现状、自身优势及面临的挑战,同时借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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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领先同行业公司的经验形成的。
通过战略和业务发展计划的落地实施,南京证券在现有市场定位和业务发展
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战略转型,以创新为主要驱动力,优化业务结构,逐步改变目
前以传统通道业务为主的经营模式,重点发展资本中介业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
点,同时强化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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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量
2016 年 11 月 24 日,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 A 股
发行上市方案,2018 年 1 月 26 日,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公司本次 A 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为 247,399.9503 万股,本次拟发行 27,502 万股,不超过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
额的 10.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的
具体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或者按照中国证监会认可
的其他方式确定,募集资金总量将根据询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乘以发行股数
确定。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
运营资金,以扩大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
力。根据公司发展目标,计划重点使用方向如下,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一)促进证券经纪业务的发展和转型升级
证券经纪是公司传统业务。为应对激烈的行业竞争,公司将运用本次募集资
金促进相关业务发展和转型升级。公司将进一步增加渠道网点数量,优化网络布
局,提高公司营业部的部均交易量和市场占有率,在未来三年打造一支适应公司
发展需要、高水平、高质量的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理财客服和运营保障团队,
建成有市场竞争力的经纪业务理财服务系列产品、市场营销模式和技术支持平
台,不断优化客户结构,形成核心竞争力,完成经纪业务的战略转型。
(二)扩大融资融券等资本中介和资本业务投入
相比其他证券业务,我国资本中介和资本业务仍有较大成长空间。报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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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等信用业务发展较快,是公司利润的稳定增
长点,但是与其他中大型券商相比,公司业务规模较小,业务收入占比不高,需
进一步提升规模和转化率。公司将持续加大资本中介业务投入力度,在坚持统一
决策、分级授权、集中运作、控制风险,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
公司将根据证券市场情况增加证券自营业务规模,进行资产配置与投资组合,实
现投资收益的最大化,同时大力加强研究队伍建设,从宏观研究与行业研究角度
把握投资方向,指导投资决策。
(三)促进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和做大做强
投资银行业务是公司重点发展的主要业务之一,是公司的重要收入来源。投
资银行业务对证券公司的资本规模有较高要求。本次发行后,公司将大力建设投
资银行高端人才队伍,并通过更多元化的产品和服务种类、更丰富的经验和更先
进的信息技术系统,构筑全业务综合服务能力和业务创新能力,增强承销能力,
提高投资银行的品牌知名度。
(四)加强研究部门基础数据库和招揽高素质人才
研究水平正成为衡量券商是否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指标。本次发行上
市后,公司将增加对研究部门的投入,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持续提升研究
员队伍的专业素质,提升公司的整体研究水平,更好适应业务发展需要。
(五)增加对信息技术建设的投入
信息技术系统对证券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起着重要的支撑和牵引作用,
本公司将有效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后,公司将科学合理、
适时有序地增加对信息技术投入,募集资金的运用将包括构建或完善客户服务平
台、信息技术运行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公司数据中心、做好互联网金融的配套、
建立和完善异地灾备中心、引进和培养优秀的专业信息技术人才等方面,同时做
好信息技术系统的统筹规划,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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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大对子公司的投入
公司现有 5 家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参见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
况”之“六、公司的控股和直接参股企业情况”。本次发行后,公司将进一步加
大对相关子公司的资本投入,全力支持各类业务的发展,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公
司制定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账后将存放
于经发行人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
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四、董事会对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面对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市场环境,南京证券以“规模适度、平台高效、业绩
显著、特色鲜明”的一流现代金融企业为战略目标,坚持把握新时代机遇,直面
竞争挑战,走出一条特色化、可持续的创新发展之路。经过多年的锐意进取,公
司经营能力逐年提高,资产质量保持优良。公司将充分利用本次发行的有利时机,
抓住中国资本市场大发展所带来的机遇,努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继续
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一)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建立了较为完备的风险
控制体系,具备了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公司资产质量优良,财务状况良好,盈
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公司符合《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
法》等法规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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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公开发行符合国家及行业的政策导向
根据 2004 年《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的要求,“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促进资本市场稳定
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该文件同时明确提出,要“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或发行债券筹集长期资金”。2008 年,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
证监会、保监会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金融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提出要进一步提升证券业的综合竞争力,积极引导和支持证券公司在风险可测、
可控的前提下开展创新活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改善盈利模
式,提高直接融资比重。2014 年 5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
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就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从建设现代投
资银行、支持业务产品创新和推进监管转型等方面提出了 15 条意见。2014 年 9
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分别发布《关于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的通
知》、《证券公司资本补充指引》,要求证券公司应当重视资本补充工作,通过
IPO、增资扩股等方式补充资本,确保业务规模与资本实力相适应,公司总体风
险状况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因此,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三)本次募集资金的管理运营安排
根据公司发展目标,本次募集资金管理运营安排计划重点使用方向如下,并
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1、促进证券经纪业务的发展和转型升级;
2、扩大融资融券等资本中介和资本业务投入;
3、促进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和做大做强;
4、加强研究部门基础数据库和招揽高素质人才;
5、增加对信息技术建设的投入;
6、加大对子公司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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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
系及发行人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的需要
公司近年来加快发展步伐,一方面夯实传统业务、提升市场竞争力,另一方
面积极准备和开展各类创新业务,扩展发展空间,资本密集型的行业特点决定了
公司在持续发展和创新发展中,对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公司目标是致力成为“规
模适度、平台高效、业绩显著、特色鲜明”的一流现代金融企业。通过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同时,可搭建起持续的资本市场平台,扩大公司
资本规模,优化股本结构,推动各项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对人才
的吸引力,打造和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2、增强公司资本实力的需要
近年来,随着经济高速增长以及一系列资本市场改革措施的成功实施,我国
资本市场已进入全新发展阶段,资本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市场竞争也不断加剧。
证券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国内较多证券公司已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
资,增强了资本实力,提升了市场地位。目前公司资本规模偏小,难以满足公司
加快业务转型、拓展业务空间和提升市场竞争力的需求。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可以直接扩充公司资本金,同时还可以利用杠杆效应进一
步带动债权融资和总资产规模的扩张,符合政策要求和公司资本规划,有利于公
司扩充资本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
3、优化业务结构及增强盈利能力的需要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公司将提升经纪业务竞争能力,加大资本中介和资本
业务投入,促进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增强研究部门研究力量建设,加强信息技术
建设。本次募集资金运用适应公司各项主要业务的发展需求,能够促进公司业务
结构的优化和盈利模式的完善,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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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发行人从事募投项目在
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
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资产管理;证
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
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运营资金,以扩大业务规模,优
化业务结构,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不会发生
重大变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的经营活动、技术水平、管理能力
相适应。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
理能力等相适应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2,350,154.6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为 936,663.32 万元,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
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00,006.96
万元、149,961.13 万元和 138,456.27 万元,报告期内盈利状况较好,且募集资金
到位后将进一步补充公司资本金,支撑各项业务有序开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
财务状况相适应。
公司作为南京市本土证券公司,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稳健经营,公司已建立
并完善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信用交易业务
等主要业务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
本稳定,本次募集资金补充公司资本金后将促进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提高市场竞
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
3、公司在人员、市场等方面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作为证券公司核心生产力,高素质人才是公司持续盈利、扩大经营业绩的关
键因素。为保证效率,本次拟募投项目所需的大部分员工将以内部培养为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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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进行择优选拨,根据募投项目的特点、管理运营模式,制定人员培养计
划,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运行。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式员工总数为 1,718 人,其中经纪业务人
员 1,006 人,研究业务人员 32 人,投行业务人员 180 人,其他人员 500 人。未
来,公司还将根据市场情况不断从校园、社会中招聘优秀人员,壮大公司人才实
力。因此,公司拥有充足、优秀、结构合理的员工储备以保障募投项目的有效实
施。
(2)市场储备
我国证券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区域到全国,在过去 20 多年间得到
了迅速的发展。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全行业共有 131 家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总资产为
6.14 万亿元,净资产为 1.85 万亿元,净资本为 1.58 万亿元,托管证券市值 40.33
万亿元;2017 年,全行业合计实现营业收入 3,133.28 亿元,120 家公司实现盈利。
16
在当前围绕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激发市场创新活力,拓展市场广度深度,扩大
市场双向开放等政策的积极引导下,我国证券行业面临巨大的发展机遇。
因此,我国证券市场无论是市场规模、市场活跃度还是市场筹资额都拥有良
好的发展前景;同时,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时间恰逢了互联网金融迅速兴起、证
券业蓬勃发展,有助于公司在互联网金融及证券业的行业发展中抓住机遇,取得
长足进步。以上因素,为本次募投项目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储备。
六、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
运营资金,以扩大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
力,本次募集资金不涉及导致同业竞争的具体项目,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不
利影响。
16
数据来源:证券业协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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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将大幅增加公司的营运资本,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
进一步发展主营业务,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的战略规划
将得到有效实施,净资本规模将进一步得到夯实,公司创新业务发展空间也将提
升,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将显著增强。但是,募集资金投入到实现相应的利润
增长需要一定的周期,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可能会受到经济环境、市场因素和
公司资金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影响,无法在短时间内迅速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具
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八、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一)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南京证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
资本金,增加营运资金,扩大业务规模,不涉及生产、制造项目或土地资源的使
用,南京证券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
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
(二)发行人律师意见
经核查,南京证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
资本金,增加营运资金,扩大业务规模,不涉及生产、制造项目或土地资源的使
用,南京证券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
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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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报告期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一)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发行前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适用于证券公司的一般风险准备金、交
易风险准备金等专项准备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
5%-10%的任意公积金。
公司在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适用于证券公司的一般风险准备金、交易风
险准备金等专项准备金后,根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按照股东
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的部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并应确保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不低于《证券
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预警标准。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适用于证券公
司的一般风险准备金、交易风险准备金等专项准备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或
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
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或者转为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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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 25%。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为: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持续发展;
(2)公司税后利润的各项分配比例,由董事会视公司的经济效益,根据本
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经股东大会决议后执行。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投资规划
和长期发展的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
批准。
(3)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公司分配股利时,依照同股同权的
原则,按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实施。
(4)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分配股利,并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应
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报告期股利分配情况
1、2015 年 4 月 16 日,南京证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二〇一四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 2014 年度不分配利润,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年末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
2、2015 年 8 月 11 日,南京证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利
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 2015 年 1 月至 5 月未分配利润向 2015 年 5 月 31 日
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实施分红,拟为 0.15 元/股,共分配现金红利 285,000,000.00
元,剩余 1 月至 5 月未分配利润及期初余额转至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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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6 年 5 月 12 日,南京证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
五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股东分配现金红利 371,099,925.45 元。
4、2017 年 5 月 18 日,南京证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二〇一六年
度利润分配议案》,同意以公司 2016 年末总股本 2,473,999,503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股分配现金股利 0.1 元(含税),共派送现金红利合计 247,399,950.30
元。尚未分配的利润 674,876,610.96 元转入下一个年度。
5、2018 年 2 月 23 日,南京证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二
〇一七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不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该议案尚需南京证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在《公司章程
(草案)》中明确了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
的法定公积金,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时,可以不
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适用于证券公司的一般风险准备金、交
易风险准备金等专项准备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
5%-10%的任意公积金。
公司在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适用于证券公司的一般风险准备金、交易风
险准备金等专项准备金后,根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按照股东
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的部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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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并应确保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不低于《证券
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预警标准。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适用于证券公
司的一般风险准备金、交易风险准备金等专项准备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或
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
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或
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 25%。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
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认真论证利润分配条件、比例和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的基础上,每三年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根据本章
程的规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
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
和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
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
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
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当董事会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
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或者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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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
联系,就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
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2、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公司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
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
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相关规定及政
策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
进行详细论证。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
过,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会做出的调整
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及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会予以纠正。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前,应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和联系,就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事宜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
决通过,并且相关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时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
(二)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及条件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将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根据各股
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2、股利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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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应充分考虑公司净资本充足率、业务发展情况等
因素。在公司盈利、符合证券公司净资本等监管要求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
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3、发放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
在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时,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
上以及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资
本公积为正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根据相关规定扣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部分)的 20%。
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发放股票股利;公司发放股票股
利应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公司在面临净资本约束或现金流不足时
可考虑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的,应结
合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股本规模,充分考虑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因素。
4、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上述第(3)规
定处理。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可以进行年度或中期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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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投入于公司
主营业务。”
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前三年(含上市当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公司战
略发展规划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股东的合
理诉求、公司现金流状况等因素,结合行业监管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草
案)》的要求,并充分考虑证券行业特点,审慎确定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利润分
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符合净资本监管要求以及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
发展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应充分考虑公司净资本充足率、业务发展情况等因素。
在公司盈利、符合证券公司净资本等监管要求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
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
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三、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可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进行利润分配,留存的未分配滚存利润由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
毕后的新老股东按上市后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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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及投资者服务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定了《南京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上市后,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
规关于信息披露的各项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结合证券公司特点,在定期报
告中充分披露客户资产保护状况,以及由证券公司业务特点所决定的相关风险及
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情况、公司合规管理、业务开展等信息;并切实采取有关措
施,强化对投资者的风险揭示和风险教育。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董事会办公室具体承
担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邱楠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 号
联系电话:025-83367888
传真号码:025-83367377
电子信箱:office@njzq.com.cn
二、重大合同
本节所称的重大合同是指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金额重大(交易金额超
过 1,000 万元)或者非金额重大但对本公司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
重要影响的合同或协议。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
的重大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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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银行业务合同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大投资银行业务合
同如下:
1、承销保荐及财务顾问协议
序号 公司名称 合同名称
国联证券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保荐协议
1
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承销协议
山东新能泰山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
2 发电股份有限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协议
公司
宁波双林汽车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
3 部件股份有限
大资产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协议
公司
南京银行股份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证券股份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
4
有限公司 币普通股之保荐协议
广州市昊志机
5 电股份有限公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保荐与承销协议

2、债券承销协议
序号 公司名称 合同名称
海安县城建开
2016 年南通市海安县城市停车场建设一期工程项目收益专项债
1 发投资有限责
券承销协议
任公司
南通滨海园区
2016 年南通滨海园区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双创孵化专项债券承销
2 控股发展有限
协议
公司
贵州省珠江源
3 投资开发有限 2016 年贵州省珠江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承销协议
责任公司
南京新明经济 南京新明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承销
4
开发有限公司 协议
昆明城市管网
昆明城市管网设施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公
5 设施综合开发
司债券之承销协议
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交通控股
6 2017 年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有限公司
江苏省冶金设 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
7
计院有限公司 券承销协议
南京江北新城
南京江北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债权融资计划承销协议、补充协
8 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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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兴农村
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绿色金融债券承销
9 商业银行股份
团协议
有限公司
三胞集团有限
10 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健康与养老产业专项债券承销协议
公司
(二)资产管理合同
1、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重大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名称 期末产品规模 管理人/托管人

南京证券神州 2 号稳健增值集合 管理人:南京证券
资产管理合同、南京证券神州 2 2,827.07
1
号稳健增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 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托管协议
南京证券神州 3 号灵活配置集合 管理人:南京证券
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南
2 4,474.34
京证券神州 3 号灵活配置集合资 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管理计划资产托管协议
南京证券神州 4 号股票精选集合 管理人:南京证券
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南
3 3,617.43
京证券神州 4 号股票精选集合资 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 公司
南京证券神州天添利集合资产管 管理人:南京证券
4 理合同、证券公司现金管理产品 20,068.05
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托管协议
责任公司
2、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期末产品规模排名前十的定向
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期末产品
序号 合同编号 管理人/托管人
规模
管理人:南京证券
1 (DX)NZ-GH-JN2017D001 1,329,900.52
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江苏省分行
2 (DX)NZ-NY-WZ2015D001 488,312.23 管理人:南京证券
1-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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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产品
序号 合同编号 管理人/托管人
规模
托管人:南京银行
管理人:南京证券
3 NZ-SZS2014D001 457,133.55
托管人:南京银行
管理人:南京证券
4 NZ-CQ[2017]D001 372,336.86
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重庆市分行
管理人:南京证券
5 NZ-WX2016D001 296,992.33
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分行
管理人:南京证券
宁证向日葵 1 号资管【2016】
6 280,836.88
001 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京分行
管理人:南京证券
7 (DX)NZ-GY2015D001 179,502.58
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分行
管理人:南京证券
宁证浙商 1 号资管【2016】
8 135,638.23
001 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浙江省分行
管理人:南京证券
9 NZ-ZJ2016D001 108,028.10
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江苏省分行
管理人:南京证券
10 NZ-NH2015D001 101,907.55
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信用交易类业务合同
1、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合同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交易规模排名前十的股票质押
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融入方 合同标的 待偿还本金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江阴***钢铁制 江阴银行
1 21,769.41 2016.10.14 2019.10.14
品有限公司 (002807)
新朋股份
2 宋* 18,700.00 2017.04.07 2018.04.02
(002328)
1-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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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和软件
3 姚* 13,835.28 2016.09.23 2018.09.20
(300339)
沃森生物
4 陈** 9,990.00 2017.10.16 2018.01.12
(300142)
襄阳***科技有 双林股份
5 9,900.00 2016.05.04 2018.05.04
限公司 (300100)
昊志机电
6 汤** 9,900.00 2017.12.11 2019.04.28
(300503)
上海**投资中心 蓝帆医疗
7 9,550.00 2017.04.12 2018.04.12
(有限合伙) (002382)
易德龙
8 王* 9,000.00 2017.08.18 2020.07.31
(603380)
润和软件
9 周** 7,956.50 2016.10.19 2018.10.17
(300339)
新朋股份
10 宋* 6,300.00 2017.04.07 2018.04.02
(002328)
2、融资融券业务合同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交易规模排名前十的融资融券
业务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同相对方 收市融资负债金额 开户日期
1 郭** 12,998.09 2015.01.15
2 李** 9,797.01 2014.12.15
3 樊** 7,198.77 2012.06.26
4 吕** 6,380.85 2013.08.13
5 肖** 5,571.27 2014.12.16
6 卢** 4,335.05 2014.08.27
7 吴** 4,224.95 2014.09.23
8 卢* 4,177.42 2016.11.09
9 张* 3,964.78 2012.06.07
10 肖** 3,734.03 2015.03.09
(四)融资合同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中资
1-1-748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金融机构人民币结算账户透支业务合同》,由该行向公司提供透支借款服务,透
支额度为 2 亿元。
(五)其他合同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超过 1,000 万的其他重
要合同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合同主体 合同名称 合同金额
1 南京证券/南京金融城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53,089.94
南京证券/深圳市深装总装饰股份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965.60
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
南京证券/南京华典建筑装饰工程
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214.56
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
南京证券/广东世纪达装饰工程有
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380.09
限公司/南京金融城
南京证券/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
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388.00
公司/南京金融城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南京证券/北京捷通机房设备工程
6 数据中心机房项目所需设备 4,598.14
有限公司
及相关服务合同
7 南京证券/南京金融城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3,265.16
南京证券/南京金融城/南京金融街
南京金融城地下停车位转让
8 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服务有限公 2,515.20
协议

南京证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
9 25,970.00
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富安达 资协议
基金
南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增资
10 南京证券/紫金集团 6,200.00
协议书
除上述合同外,公司自营业务、第三方存管、理财投资等业务存在大量的金
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交易协议,此类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且交易频繁,
故不作为重大合同逐一披露。
1-1-749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未偿还债券情况
(一)次级债券
依据《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51 号),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16 日召开 2012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借入或发行次级债的
议案》,同意公司借入或发行次级债,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2014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发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次级债券(简
称“14 南京债”),发行总额为 7 亿元,票面利率 5.80%,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调
后 2 年票面利率选择权,债券期限为 4 年;2015 年 3 月 3 日,公司发行南京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次级债券(第一期)(简称“15 南京 01”),发行总额为
10 亿元,票面利率 5.90%,债券期限为 2 年;2015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发行南京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次级债券(第二期)(简称“15 南京 02”),发行总额
为 13 亿元,票面利率 6.05%,债券期限为 2 年。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15
南京 01、15 南京 02 已到期兑付,14 南京债尚未到期,待偿还的次级债余额为 7
亿元。
(二)公司债券
1、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5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
发行公司债券及追加发行(借入)次级债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额度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 40%;非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完毕后公司负债总额不超过监管部门预警指标。2015 年 6
月 25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第一期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 12 亿元,票面利率 6.00%,
期限为 2 年。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到期偿还非公开发行第一期公司
债券。
2、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意见的函》(上证债(审)[2016]370 号)及中国证监会《关
1-1-750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于核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6]2850 号),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额总值不超过 36 亿元
人民币公司债券。2017 年公司公开发行债券票面总额 10 亿元,采用固定利率形
式,票面利率 4.88%,发行费用 300 万元,实际利率 4.99%。本期债券的计息期
限自 2017 年 10 月 24 日起至 2022 年 10 月 23 日止,若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计
息期限自 2017 年 10 月 24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23 日止,未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
期限自 2017 年 10 月 24 日起至 2022 年 10 月 23 日止。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待偿还的公司债券余额为 10 亿元。
四、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发行人所涉诉讼案件案由及诉讼进展情况
发行人所涉诉讼案件与石某诈骗及集资诈骗案相关。发行人南京常府街证券
营业部原柜台员工石某于 2007 年至 2008 年间利用其为南证有限员工身份的便
利,以代为买卖基金、帮忙理财的名义骗取樊某、宫某等人共计 126.23 万元人
民币;同时,2009 年至 2011 年间,石某及其共犯姚某共同预谋,由姚某伪造两
枚南证有限公章,共同骗取常某、王某、吴某等人共计 3,284.54 万元人民币。2013
年 4 月 11 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2012)宁刑二初字第 19 号《刑
事判决书》,判决认定石某构成诈骗罪和集资诈骗罪。2013 年 12 月 17 日,江
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2013)苏刑二终字第 0020 号《刑事裁定书》,维持
原判。
1、常某、王某等 43 名自然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基于发行人原营业部柜台员工石某实施集资诈骗罪的事实,2013 年,常某、
王某等 43 名自然人认为发行人及发行人南京常府街营业部存在监管失职,先后
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由起诉发行人及发行人南京常府街证券营业部,要求
赔偿其共计 1,300.84 万元(本金)以及相应利息。
1-1-751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4 年 9 月,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启动对其中两名原告(常某,王某)
相关诉讼案件的审理工作,案件进展情况如下:(1)王某所诉案件正在审理中,
尚未作出一审判决;(2)2016 年 2 月 6 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对常某诉南
京证券案作出“2013 玄民初字第 1940 号”《民事判决书》:由公司常府街证券营
业部赔偿常某本金及利息损失 8,237,641.16 元(利息计算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以及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以 7,984,644.8 元为本金,按同期银行五年期存款基准
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的利息的 70%;本公司对公司常府街证券营业部上述债
务承担清偿责任。2016 年 3 月 7 日,本公司及公司常府街证券营业部依法向南
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期,常某亦向法院提起上诉。2016 年 8 月 29 日,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苏 01 民终 3728 号”《民事裁定书》,
撤销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2013 玄民初字第 1940 号”《民事判决书》,将案
件发回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重审。2017 年 3 月 16 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开庭重审此案。
此外,除上述两名原告之外的其他 41 名原告的相关诉讼,南京市玄武区人
民法院已于 2015 年 2 月 12 日下达“(2015)玄民初字第 266 号”、“(2015)玄
民初字第 267 号”、“(2015)玄民初字第 268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上述两
名原告之外的其他 41 名原告所诉案件中止审理。
2017 年,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对发行人与上述 43 名原告就诉讼事宜进行
了调解。2017 年 6 月 16 日,发行人与上述 43 名原告就争议事项达成调解协议,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就争议事项分别制作了《民事调解书》。根据各《民事调
解书》内容,发行人应向上述 43 名原告合计赔偿本金及利息共计 1,004.98 万元,
同时承担部分案件受理费 5.54 万元,合计 1,010.52 万元。2017 年 6 月 23 日,发
行人已支付了上述款项。
2、张某、宫某等 7 名自然人财产损害纠纷
因公司南京常府街证券营业部原柜台员工石某利用其为公司员工身份,虚构
可为客户代为买卖基金、帮忙理财的名义实施诈骗,2017 年 4 月,张某、宫某
等 7 名自然人分别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由起诉公司及公司南京常府街证券
营业部,要求赔偿其共计 54.18 万元。
1-1-752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樊某等 5 名原告所涉案件已处于开庭审理阶
段,另 2 人所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 2017 年计提预计诉
讼损失 54.18 万元。
(二)公司与重庆全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2012 年,公司与重庆市全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因重庆市
全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未按约履行义务,公司未向其支付合同价款。2014 年,
重庆市全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
合同价款及相关利息合计 4,945,561.25 元。2016 年 5 月 27 日,南京市玄武区人
民法院作出“(2014)玄商初字第 839 号”《民事判决书》,判处公司败诉,公司
应支付合同价款及相关利息。2016 年 7 月,公司就重庆市全鼎投资咨询有限公
司合同纠纷案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6 年 12 月 5 日,南京市中级
人民法院作出“(2016)苏 01 民终 6599 号”《民事判决书》,撤销南京市玄武区
人民法院(2014)玄商初字第 839 号民事判决,驳回重庆市全鼎投资咨询有限公
司的诉讼请求。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2017 年 12 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公司下发传票及应诉通知书等,因重
庆市全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
院已立案审查。2018 年 2 月 1 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苏民申 4328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重庆市全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
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涉及重大
诉讼或仲裁事项,并且均未涉及任何刑事诉讼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紫金集团、实际控制人国资集团
不存在可能导致所持公司股权发生变更或可能影响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且尚未了
结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1-1-753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1-1-754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s
步国旬 王海涛 李剑锋
s
陈 峥 肖 玲 毕 胜
s
代士健 李小林 孙 隽
s
吴 斐 李心丹 陈传明
s
孙文俊 张 宏 李明辉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755
1-1-755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s
陈 晏 黄 涛 吴 捷
s
周坚宁 穆 康 胡晨顺
s
闻长兵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756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s
李剑锋 夏宏建 秦 雁
s
黄锡成 江念南 邱 楠
s
刘 宁 校 坚 赵贵成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757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s
章亚平
保荐代表人: s
夏建阳 李永伟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s
范 力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758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意
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s
范 力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759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s
姚志勇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760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
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
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s
张 隽 雷丹丹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s
黄宁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年 月 日
1-1-761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
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
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
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s
孙晓爽 孙淑平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s
朱建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762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声明
根据《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证监会计
字[2003]13 号)“第三条 除本规定第七条外,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为某一相关
机构提供审计服务,不得超过五年”,高民因担任南京证券签字注册会计师已满
五年,需更换签字注册会计师,本所指派孙淑平负责南京证券 2017 年半年报及
后续的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由孙晓爽、高民变更为孙晓爽、孙淑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763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一)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
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
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
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s
马文彩 徐晓斌
资产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 s
王顺林
江苏金证通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764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关于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离职的声明
本机构于 2011 年 10 月 20 日出具的《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改组股份有限
公司项目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立信永华评报字(2011)第 170 号)承
担评估业务的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为马文彩、徐晓斌。由于马文彩已从本公司离
职,资产评估机构声明由徐晓斌签署。
江苏金证通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765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更名声明
江苏立信永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 20 日出具了《南
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改组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立信
永华评报字(2011)第 170 号)。后因银信资产评估公司收购江苏立信永华资产
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并将其作为子公司,其评估机构资质和法人主体地位不
变。江苏立信永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6 日更名为江苏
银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后又为了适应市场发展,积极引进高端人才
与战略投资者的需要,经财政部、证监会、江苏省财政厅的批准,本公司名称于
2017 年 9 月由“江苏银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金证通
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相关“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及 “证券业资产
评估资格证书”也于 2018 年 1 月 17 日全部变更完毕。
江苏金证通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766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二)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
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
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
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s
韩小伟 谢劲松
资产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 s
胡 智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767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三)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
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
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
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s
郜建强 陈 蓓
资产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 s
王顺林
江苏金证通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768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更名声明
江苏银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了《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拟收购南京金梦都工贸集团公司所持有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50 万股股
权价值评估报告》(苏银信评报字(2016)第 077 号)。为了适应市场发展,积
极引进高端人才与战略投资者的需要,经财政部、证监会、江苏省财政厅的批准,
本公司名称于 2017 年 9 月由“江苏银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变更为
“江苏金证通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相关“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及“证
券业资产评估资格证书”也于 2018 年 1 月 17 日全部变更完毕。
江苏金证通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769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六、验资机构声明(一)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
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s
孙晓爽 高 民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s
朱建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770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六、验资机构声明(二)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
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s
孙晓爽 张爱国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s
朱建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771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八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在指定网站上
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可在本公司或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所在
的办公地点查阅。
三、查阅时间
工作日 9:00-11:30,14:00-17:00。
1-1-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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