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National Nuclear Power Co., Ltd.
(发行人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四巷一号)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
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副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38.91亿股(约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最终
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与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仅限于公司发行新股,不存在
公司现有股东向投资者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老股)
的情形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3.39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5年6月2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的总股本: 不超过155.6543亿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承诺:自本公司A
股份流通限制、股东对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 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承诺: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
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本公司A
股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本公司如有分红、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
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
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中核集团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票
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公司其他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中国远洋运输
(集团)总公司和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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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
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本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时,由本公司国有股股东中国核工
业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
团)总公司和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转由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
事会将承继上述公司的禁售期义务。
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副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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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
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
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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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
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16.7443亿股,本次拟由本公司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不超过38.91亿股,本次发行仅限于公司发行新股,不存在公司现有股东向
投资者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老股)的情形,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155.6543亿股。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核集团承诺:自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
市流通和转让。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本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
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价格,中核集团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
长六个月。
本公司其他股东中国三峡集团、中远集团和航天投资承诺:自本公司A股股
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
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二、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
(财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国资委以《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及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82号)
批复,在本公司完成A股发行并上市后,按此次发行389,100万股的10%计算,将
中核集团、中国三峡集团、中远集团和航天投资分别持有的37,742.6430万股、
389.1190万股、389.1190万股和235.3056万股(合计38,756.1866万股)划转给社保
基金理事会。若本公司实际发行A股数量调整,中核集团、中国三峡集团、中远
集团和航天投资应划转给社保基金理事会的本公司股份数量相应按照实际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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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作出调整。
三、根据本公司于2012年4月17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
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前后的新老股东(包括现有股东和将来持有本
次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根据本公司发行上市进
度,至公司本次上市前,董事会还可以结合相关期间审计情况拟定利润分配方案,
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公司于2015年4月3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中国核电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1,610,000,000.00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完成该等现金股利的派
发。
四、经2012年4月17日召开的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2012
年5月31日召开的本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2月25日召开的本公
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修订的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所列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
方式、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并优
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2.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公
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3.在
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利润分配原
则,当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的,不得发放股票股利。董事会负有提出现金分红提案
的义务,对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中的未分配部分,董事会应当说明使用计划安
排或原则;4.董事会因公司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未提出现金分
红提案的,董事会应在利润分配预案中披露原因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5.若
董事会认为公司未来成长性较好、每股净资产偏高、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
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符合公司现金
分红政策的前提下,制定股票股利分配预案;6.公司一般采用年度分红的方式
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和资金需求等状况提出中期利
润分配预案;7.公司应合法行使股东权利使子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保证
公司能实施当年的现金分红方案。公司的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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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
的现金分红政策: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
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 公司发展阶段
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
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此外,公司制订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股东分红回报中长期规划》,并经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综合考虑
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等因素,董事会认为在上市后三年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在上述期间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每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到40%。
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章 股利
分配政策”的相关内容。
五、本公司主要通过子公司运营业务,根据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在编制母公司报表时,对子公司的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母公司层面,子公司宣告分配股利或利润时,
确认为投资收益。因此,合并财务报表的盈利指标更能反映本公司的盈利能力,
而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及可供分配的利润会对本公司的利润分配能力(包
括现金支付能力)产生影响。如果子公司未能在本公司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宣告分
派股利,将导致母公司报表和合并报表的盈利指标(例如净利润)存在一定差异。
六、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章 风险因素”,并特别提醒投
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核电发展政策调整风险
国家对核电发展的方针政策历经了“适度发展核电”、“积极推进核电建设”
阶段。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日本福
岛核事故发生后,2011年3月1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严格审批新上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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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项目,抓紧编制核安全规划,调整完善核电发展中长期规划,核安全规划批准
前,暂停审批核电项目包括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2012年3月,《2012年国务院
政府工作报告》重申“安全高效发展核电”的方针政策。2012年3月,在首尔核
安全峰会上,我国再次提出坚持科学理性的核安全理念,增强核能发展信心,正
视核能安全风险,增强核能安全性和可靠性,推动核能安全、可持续发展等主张。
2012年5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
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2012年10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
讨论通过了《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再次讨论并通过《核电安全规划
(2011-2020年)》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2014年1月20
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1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对2014年能源工作进行部署,
明确将适时启动核电重点项目审批。2014年6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能源发
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明确在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确保安全的
前提下,适时在东部沿海地区启动新的核电项目建设,研究论证内陆核电建设;
到2020年,核电装机容量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
当国家核电政策调整时,将对本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税费政策变动风险
本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包括: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电行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税〔2008〕38号)规定,核力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自核电机组正式商业
投产次月起15个年度内,统一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返还比例分三个阶段逐
级递减。具体返还比例为: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5个年度内,返还比例为已入
库税款的75%;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的第6至第10个年度内,返还比例为已入
库税款的70%;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的第11至第15个年度内,返还比例为已入
库税款的55%;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满15个年度以后,不再实行增值税先征后
退政策。2014年度、2013年度及2012年度,公司获得增值税返还分别为181,029.78
万元、183,266.84万元及180,973.24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9.38%、
30.09%及34.40%。
根据《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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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规定,于2007年12月31日前经国务院核准的
核电站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可在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起,按新税法规定计算的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期间内,自2008年1月1
日起享受其剩余年限的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2012年度,秦山二核、秦山三核完
成相关备案手续,收回以前年度应减免的所得税优惠款20,713.90万元。2013年度,
江苏核电收回以前年度应减免的所得税优惠款161,179.58万元;秦山二核3号、4
号机组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14年度,秦山二核3号、4号机组经营所
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4年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享受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5号)的规定,秦山二核享
有可按每一发电机组为单位计算的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本年度一次性收
回以前补退所得税款11,759.59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
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6号)规定,本公司自2008年1月1日后经国
务院新核准的核电站新建项目,其投资经营的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
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
征收企业所得税。2014年,本公司新投产的方家山核电1号机组、福清核电1号机
组经营所得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漳州能源于2014年4月经福建省云霄县国家税务局审核,风力发电项目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实施条例八十七条、八十九条法
定优惠条件,自2013年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2014年度、2013年度及2012年度,公司在役机组获得的所得税减免优惠(包
括收回的以前年度应减免的所得税优惠款)的总金额分别为22,076.58万元、
170,325.32万元及43,149.38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58%、27.97%和
8.20%。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所享受的增值税及所得税优惠金额占公司利润总额的
比重较高,对公司利润产生重要影响,如未来政策到期或政策变化导致公司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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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则公司的盈利水平将可能受到影响。
此外,公司根据《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
综〔2010〕58号)的要求,对于2010年10月1日起投入商运满五年的压水堆核电
机组按实际上网电量0.026元/千瓦时提取并上交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秦山三核
属重水堆核电机组,不适用《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
法》,公司暂按发电量提取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提取标准为0.02元/千瓦时。如
未来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提取比例发生变化,则公司的盈利水平将可能受到影
响。如未来国家有权部门出台相关规定,要求秦山三核上交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
则公司将面临一次性现金支出的压力。
(三)电力体制改革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和销售,固定成本占营业总成本比重较大,上网电
价和上网电量是影响公司盈利水平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受
到政府的严格监管,上网电量受电力需求及调度影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核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
价格﹝2013﹞1130号),2013年1月1日以后投产的核电机组实行标杆上网电价政
策,根据目前核电社会平均成本与电力市场供需状况,全国核电标杆上网电价确
定为0.43元/千瓦时;全国核电标杆上网电价高于核电机组所在地燃煤机组标杆上
网电价(含脱硫、脱硝加价)的地区,新建核电机组投产后执行当地燃煤机组标
杆上网电价;全国核电标杆上网电价低于核电机组所在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的地区,承接核电技术引进、自主创新、重大专项设备国产化任务的首台或首批
核电机组或示范工程,其上网电价可在全国核电标杆电价基础上适当提高,具体
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家发改委核批;全国核电标杆上网电价保持相
对稳定,国家发改委将根据核电技术进步、成本变化、电力市场供需状况变化等
情况对核电标杆电价进行评估并适时调整;2013年1月1日以前投产的核电机组的
上网电价仍按原规定执行。上述核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的实施将影响公司目前在
建及未来新建的核电机组在投产后的实际收益。
根据2015年3月15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的若干意见》,我国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和路径是:在进一步完善政企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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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网分开、主辅分开的基础上,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
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
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可能导致公司的上网电
价和上网电量发生变化,并对公司经营状况产生一定影响。
(四)运营成本增加风险
随着外部经济形势的发展,核电厂运营成本也不断提高,如燃料成本、人力
成本、材料及备品备件成本等持续攀升,其中燃料成本是营业成本的重要组成部
分,其价格波动将影响公司的运行成本,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2014年度、2013年度及2012年度,公司燃料成本分别为263,287.71万元、
262,254.59万元及251,248.40万元,占营业总成本比重分别为17.86%、17.36%及
17.18%。
(五)利率及汇率风险
因核电项目建设需要,公司自金融机构借入大量借款。截至2014年12月31日,
本公司全部银行借款为14,834,715.47万元,其中以美元列示的银行借款为美元
450,140.57万元(折合人民币2,754,410.14万元),以欧元列示的银行借款为欧元
63,131.86万元(折合人民币470,685.91万元),以瑞士法郎列示的银行借款为瑞
士法郎2,669.39万元(折合人民币16,741.05万元),占全部银行借款比重分别为
18.57%、0.43%及0.02%。
2014年度、2013年度及2012年度,公司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分别为226,377.57
万元、246,719.03万元及256,371.49万元,占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的比重为18.80%、
19.15%及21.22%;资本化的利息支出分别为533,480.06万元、401,814.66万元及
321,100.51万元。
2014年度、2013年度及2012年度,公司汇兑净收益分别为37,995.55万元、
50,559.22万元及8,924.12万元,分别占利润总额比重为6.17%、8.30%及1.70%。
贷款利率波动将直接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及项目建造成本造成影响。此外,公
司存在较多以美元、欧元、瑞士法郎等外币结算的借款,人民币与外币间的汇率
变动对公司的盈利水平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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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核电项目建设风险
核电项目建设需要具有资质并富有经验的团队,其中包括基础科研、设计、
施工建造队伍、总承包商及设备制造商。当遇到设计、建设力量不足、设备材料
供应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问题时,将可能造成核电项目工期延误。
与其他常规电厂相比,核电工程建设的安全和质量要求高、技术难度大、接
口管理复杂,各方面都要遵循核安全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设计、采购、制造、施
工和调试等领域的计划、协调、控制和接口产生偏差均可能导致质量隐患和工程
延误。核电工程建设周期长,工程投资大,因不断提高技术水平的自身要求及核
安全标准的提高,可能造成设计、设备制造等方面的工期延误,进而造成投资超
概算。另外,经济环境改变、通货膨胀、汇率变化等因素也会造成核电工程面临
很多不确定性,进而影响项目的盈利能力和收益水平,因此对工程进度控制和投
资控制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七)核电前期项目开发风险
为进一步拓展市场、实现高效持续发展,公司积极开展包括湖南桃花江、辽
宁徐大堡等项目在内的核电前期工作,储备厂址。但由于核电项目开发的特殊性,
从厂址普选、初步可行性研究、获得国家发改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可行
性研究、直至国务院最终核准核电项目需要较长时间,公司需投入较多资金;根
据《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家将科学布局项目,对新建厂址进行全面复
核,“十二五”时期只安排沿海厂址;《201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明确,适时
启动核电重点项目审批,稳步推进沿海地区核电建设,做好内陆地区核电厂址保
护;《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明确在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
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时在东部沿海地区启动新的核电项目建设,研究论证内陆
核电建设。受国家核准政策变化、核电发展环境、区域电力需求等影响,公司无
法保证所有的厂址前期开发结果均能满足核电站厂址要求或按照目前规划的进
度开展工作以及最终获得政府的核准。
如公司目前开展的核电前期项目、尤其是内陆核电项目无法按照规划的进度
开展工作,将存在计提减值准备等风险,并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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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A股发行募集资金将主要运用于核电项目建设,该等项目的建设进
度和盈利情况将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的影响。
虽然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具有
良好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基础,但由于核电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可能面临国家政策变化、市场因素变化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等,导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出现工期延误、实际投资总额超过投资概算等情形,进而造成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存在实施效果与预期值产生偏离的风险。
此外,公司在建的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为世界首个采用美国AP1000技术的
核电项目。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设计、关键设备制造等因素影响,在工程进度
及投资控制等方面面临挑战。
(九)核安全风险
尽管核电厂在选址、设计、建造、运行和退役中按核安全法规要求建立了质
量保证体系,并在实施过程中接受国家核安全局等监管当局的监督,但设备系统
故障和人因失误仍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极端事故条件下发生放射性事故,放射性
物质可能泄露。预防事故发生和事故处理会影响公司的经营和收益。此外,非本
公司原因导致的核安全事件也可能造成国家政策的调整,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和
收益。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本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提示投资
者关注本招股说明书已披露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2015年1-3月,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客户和
供应商较为稳定,整体经营环境未发生较大变化。2015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636,261.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06%;2015年1-3月,公司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559.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0.78%。
本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但信永中和对本公司2015年第一
季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审阅报告》
(XYZH/2014A6038-9)。经审阅的财务信息具体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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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
本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董事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本公司2015年第一
季度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八、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在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本公司A股股
票连续20个交易日(第20个交易日为“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如在该20个交易
日期间公司披露了新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则该等20个交易日的期限需自
本公司披露新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的收盘价低于本
公司披露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如有分红、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
现变化的事项的,则相应调整每股净资产,下同),且在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增持或回购相关规定的情形下,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
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将启动稳定公司股
价的措施。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次数不超过2次。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将根据公司及
市场情况,采取一项或同时采取多项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措施实施时应以
维护公司上市地位,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为原则,遵循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控股股
东、本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可采取的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包括
但不限于:
1、本公司可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组织公司的业绩发
布会或业绩路演等投资者沟通活动,积极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
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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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股东将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的20个交易日内,就其是否有增持
公司A股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本公司并由本公司进行公告,具体增持计划的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本公司A 股股票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及完成期限等
信息,控股股东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
3、如控股股东未如期公告其具体增持计划,或明确告知本公司其无增持计
划的,则公司董事会将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的3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会
议审议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并通知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
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回购目的、方式,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回购股份
的种类、数量及其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回购期限,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管理层对回购股份对公司
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的影响的分析报告,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原
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
4、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在符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
股票相关规定并获得必要批准的情况下,增持本公司A股股票,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各自累计增持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其上一年度自公司获得的薪酬总额的
10%。
5、本公司还可以制定其他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并在履行必要的审批
程序之后实施。
相关主体公告具体增持计划后,该具体增持计划应予实施,不得撤回;公司
股东大会通过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后,该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应予以实施,非经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不得撤回。
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详细内
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一、上市后三年内
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九、本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承诺事项
(一)本公司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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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本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
行的全部新股。自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本招股说明书存在前
述情形之日起的三十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回购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计划并通知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回购计划的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回购方式、回购期限、完成时间等信息,回购价格为本公司A股股票的市
场价格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可的其他价格。
如本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
者因此而实际发生并能举证证实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
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或司法
机关的有效裁决所认定的为准。
本公司关于本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的详细内容,请参见
本招股说明书“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二、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的
承诺”的相关内容。
(二)控股股东的承诺
1、关于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流通限制、自愿锁定、减持及持股意向的承诺
除因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国家有权部门的要求而需进行股权划转、转
让、企业合并、分立等导致中核集团所持本公司股票发生变动的情况外,中核集
团承诺:
(1)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至本公司股票在A股上市前,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
司股票。
(2)自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本公司A
股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价格(期间本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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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中核集团持有的
本公司A股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3)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二年内,中核集团减持本公司A股股票的总量不超
过本公司总股本的3%,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减持本公司A股股票的总量不超过本公
司总股本的2%,中核集团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
或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减持本公司A股股票,并依法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减持价格不低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本公司如有分红、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
中核集团将在实施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本公司进行公告。
(4)自本公司股票在A股上市之日起,中核集团可根据国家有权部门及中核
集团的战略安排、本公司经营情况及股价情况,适时增持部分本公司股票。
中核集团关于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流通限制、自愿锁定、减持及持股意向的承
诺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
人股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2、关于本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如本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中核集团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
原限售股份。自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本招股说明书存在前述
情形之日起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中核集团将公告回购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方
式、回购期限、完成时间等信息,回购价格为本公司A股股票的市场价格或国务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可的其他价格。
如本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中核集团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核集团关于本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的详细内容,请参
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控股股东的重要承诺及其
履行情况”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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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招股说明书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并能举证证实的直
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
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或司法机关的有效裁决所认定的为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二、发行
人及相关责任主体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四)证券服务机构的承诺
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因本公司未能依照适
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
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
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
或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副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因本公司未能依照适用的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公司
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
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的承诺:“如因本所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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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
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
损失的,本所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审计机构及验资机构承诺:“如因本所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A股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
造成实际损失的,本所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
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资产评估机构的承诺:“如因本公司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A股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
造成实际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
法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土地评估机构的承诺:“如因本公司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A股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
造成实际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
法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的承诺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章 发行人基
本情况”之“十二、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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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重大事项提示................................................................................................................4
第一章 释义..............................................................................................................23
一、基本术语 ..........................................................................................................23
二、行业术语 ..........................................................................................................26
第二章 概览..............................................................................................................29
一、发行人简介 ......................................................................................................29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30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30
四、本次发行主要情况 ..........................................................................................31
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32
第三章 本次发行概况..............................................................................................34
一、本次 A 股发行的基本情况 .............................................................................34
二、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 ......................................................................................35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及人员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38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39
第四章 风险因素......................................................................................................40
一、政策风险 ..........................................................................................................40
二、业务与财务风险 ..............................................................................................44
三、市场风险 ..........................................................................................................46
四、管理风险 ..........................................................................................................47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48
六、核安全风险 ......................................................................................................49
七、不可抗力风险 ..................................................................................................49
八、业绩下滑风险 ..................................................................................................49
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5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51
二、发行人设立及重组改制情况 ..........................................................................51
三、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56
四、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58
五、发行人组织结构和控股及参股子公司情况 ..................................................66
六、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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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79
八、职工持股情况 ..................................................................................................81
九、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81
十、控股股东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84
十一、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86
十二、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的承诺 ..................................................................88
第六章 业务与技术..................................................................................................92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92
二、核电行业的基本情况 ......................................................................................93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116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122
五、本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33
六、本公司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36
七、本公司特许经营权情况及经营资质 ............................................................156
八、本公司技术及研发情况 ................................................................................157
九、建造和运行质量控制情况 ............................................................................158
第七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160
一、同业竞争 ........................................................................................................160
二、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162
三、关联交易决策机制 ........................................................................................203
四、报告期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评价 ................................................................206
五、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207
第八章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9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9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214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关系及兼职情况 ........................214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217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17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公司签定的协议、所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218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218
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近三年内变动情况 ....................................218
第九章 公司治理....................................................................................................221
一、概述 ................................................................................................................221
二、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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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26
四、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29
五、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31
六、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32
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运行情况 ........................................................233
八、本公司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 ....................................................................236
九、发行人资金被占用及为关联方担保情况 ....................................................236
十、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说明 ............................236
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238
一、会计报表 ........................................................................................................238
二、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265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266
四、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266
五、税(费、政府性基金)项 ............................................................................293
六、非经常性损益 ................................................................................................296
七、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297
八、最近一期末主要负债情况 ............................................................................305
九、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308
十、现金流量 ........................................................................................................310
十一、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或有事项、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及其他重
要事项 .................................................................................................................... 311
十二、财务指标 ....................................................................................................313
十三、资产评估情况 ............................................................................................314
十四、验资情况 ....................................................................................................317
第十一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318
一、财务状况分析 ................................................................................................318
二、盈利能力分析 ................................................................................................339
三、现金流状况分析 ............................................................................................356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358
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期后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359
六、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未来趋势分析 ............................................................359
七、股东未来分红回报分析 ................................................................................361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365
第十二章 业务发展目标........................................................................................368
一、公司的总体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 ................................................................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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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的具体发展任务 ....................................................................................369
三、制定和实现上述发展计划的假设条件及实施上述计划可能遇到的困难 371
四、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372
五、本次发行对实现上述发展目标的作用 ........................................................372
第十三章 募集资金运用........................................................................................374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及投资项目概况 ....................................................374
二、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不足时的安排 ................................................................375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375
四、本次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376
五、募集资金的运用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390
第十四章 股利分配政策........................................................................................391
一、公司现行的股利分配政策 ............................................................................391
二、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情况 ........................................................................391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392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392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394
第十五章 其他重要事项........................................................................................396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服务 ................................................................................396
二、重大合同 ........................................................................................................397
三、对外担保情况 ................................................................................................402
四、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402
第十六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403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403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406
发行人律师声明 ....................................................................................................408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409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410
土地评估机构声明 ................................................................................................ 411
验资机构声明 ........................................................................................................412
第十七章 附录和备查文件....................................................................................413
一、备查文件 ........................................................................................................413
二、文件查阅时间、地点 ....................................................................................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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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名词具有下列含义:
一、基本术语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用以描述资产与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指 业务情况时,根据文意需要,还包括中国核能电
股份公司、中国核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控股股东、中核集团 指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三峡集团 指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中远集团 指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航天投资 指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经2012年4月17日召开的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
会通过,并经2012年5月31日召开的本公司201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2月25日召开的本公
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2014年8月26日召开的公司
《公司章程(草案)》 指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5年2月16日召
开的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的《中
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生效
中核核电 指 中核核电有限公司
中核运行 指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秦山一核 指 秦山核电有限公司,原秦山核电公司
秦山二核 指 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
秦山三核 指 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
江苏核电、田湾核电 指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三门核电 指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
福清核电 指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海南核电 指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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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江核电 指 湖南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
辽宁核电 指 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三明核电 指 福建三明核电有限公司
河南核电 指 中核河南核电有限公司
漳州能源 指 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
河北核电 指 中核华电河北核电有限公司
秦山核电有限公司所属的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
方家山核电 指
方家山核电工程
中核浙能 指 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
金辰实业 指 连云港金辰实业有限公司
山东核电 指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
工程公司 指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财务公司 指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原子能公司 指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中核建中 指 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中核北方 指 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武汉运行公司 指 中核武汉核电运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部 指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税务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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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防科工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国防科工委 指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社保基金理事会 指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中电联 指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
中广核集团 指
限公司
中广核电力 指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电投集团 指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华能集团 指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大唐集团 指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华电集团 指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A股发 公司本次发行不超过36.51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
指
行、本次公开发行 股)的行为
2005年10月27日最新修订、于2006年1月1日生效
《公司法》 指
并经后续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05年10月27日最新修订并于2006年1月1日生效
《证券法》 指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除特别注明的币种外,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亿元
保荐机构、联席保荐机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构、保荐人
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商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信永中和
资产评估机构 指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土地评估机构 指 北京中资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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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术语
一个重原子的原子核分裂为两个或更多较轻原子
核裂变、裂变 指 核、并在分裂时释放两到三个次级中子和巨大能
量的过程
原子的组成部分,位于原子的中央,占有原子的
原子核 指
绝大部分质量,由质子和中子组成
具有相同质子数而中子数不同的同一元素的不同
同位素 指
核素
核反应产物之一又引起同类核反应继续发生、并
链式反应 指
逐代延续进行下去的过程
冷却剂将堆芯热量带出堆外以供利用,本身被冷
冷却剂 指 却返回堆内重新循环。冷却剂可以是气体或液体
物质
慢化剂 指 热中子堆内用于降低快中子能量的材料
轻水 指 由氕和氧组成的化合物,分子式H2O
重水 指 由氘和氧组成的化合物,分子式D2O
自然界中存在的铀,其成分中U-235占0.711%,其
天然铀 指
它主要为U-238,占99.235%
主要由燃料芯体和包壳组成、反应堆内以燃料为
主要组分的结构上最小的独立部件。形状有棒、
燃料元件 指
管、板和球等,其相应燃料元件被称为燃料棒、
燃料管、燃料板和燃料球等
在反应堆内烧过的核燃料,燃耗深度已达到设计
卸料燃耗,从堆中卸出且不再在该反应堆中使用
乏燃料 指 的核燃料组件(即乏燃料组件)中的核燃料。其
中有未裂变和新生成的易裂变核素、未用完的可
裂变核素、许多裂变产物和超铀元素
西屋公司开发的二环路新一代压水型反应堆,采
AP1000 指 用非能动安全设施和简化的电厂设计,电功率125
万千瓦,设计寿命60年
法马通和西门子联合开发的四环路新一代压水型
EPR 指
反应堆,电功率160万千瓦,设计寿命60年
CP300 指 中核集团自主设计的30万千瓦的压水堆
中核集团吸收国际压水堆先进技术,自主设计的
CP600 指
60万千瓦二代改进型压水堆
中核集团吸收国际压水堆先进技术,自主设计的
CP1000 指
100万千瓦二代改进型压水堆
反应堆的心脏,装在压力容器中间,它是核裂变、
堆芯 指
控制、冷却等功能部件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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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依赖外来的触发和动力源,而靠自然对流、重
非能动安全系统 指
力、蓄压势等自然本性来实现安全功能的系统
核电站安全壳内的核反应堆及与反应堆有关的各
核岛 指 个系统的统称。核岛的主要功能是利用核裂变能
产生蒸汽
核电厂的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设施和所在厂房
常规岛 指
的统称
系统实际安装的发电机组额定有功功率的总和,
装机容量 指
以千瓦(KW)、兆瓦(MW)、吉瓦(GW)计
核电厂在满功率或接近满功率下长期运行、承担
基本负荷、基荷 指
电网中恒定功率的运行方式
可发电量(电厂可控的范围内所能产生的发电量)
与参考发电量(在基准环境条件(机组环境条件
能力因子 指 的年平均值或典型值)下机组满功率连续运行所
能够产生的发电量;除非设计修改影响到,否则
参考发电功率永远不变)的比值,用%表示
年发电利用小时数 指 年发电量除装机容量
反应堆运行累积值,一个反应堆运行一年为一堆
堆年 指
年
上网电价 指 发电企业与购电方进行上网电能结算的价格
为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国家在经营期电价的基
地区标杆电价 指 础上,对新建发电项目实行按区域或省平均成本
统一定价的电价政策
发电厂在上网电量计量点向电网输入的电量,即
上网电量 指
发电厂向电网企业出售的电量
为了对潜在的人为差错和机械故障进行弥补,核
心是提供多层保护,包括设置多重屏障以防止放
纵深防御 指 射性物质释入环境。它还包括在这些屏障不能完
全奏效时为保护公众和环境免受危害而进一步采
取的措施
平均可用率 指 发电机组每年带功率运行时间与每年总时间的比
人体各组织或器官的当量剂量与相应的组织权重
有效剂量 指
因子的乘积的累计和
即环境本底值,在不受污染的情况下,环境组成
各要素,如大气、水体、岩石、土壤、植物、农
本底 指 作物、水生生物和人体组织中与环境污染有关的
各种化学元素的含量及其基本的化学成份。由所
处环境所形成的较稳定的辐射水平或声量
由特定的单一事件或起因导致若干装置或部件功
共因故障 指
能失效的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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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设计反应堆或核能装置保护措施时所设想的危
最大可信事故 指 害性最严重的事故,预期在反应堆寿期内可能发
生的最严重的单一事故
2011年3月11日,在日本发生9.0级地震并引发海啸
日本福岛核事故 指 袭击福岛核电厂而导致的INES(国际核能事件分
级表)7级严重核事故
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三同时 指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一罐混凝土浇灌日,是一个核电站建设的第一
FCD 指
个里程碑节点,标志着核电站正式开工建设
BOP 指 外围厂房和系统
HAF 指 核安全法规的拼音缩写
世界核电营运者协会的英文简称,该组织是一个
非盈利的民间组织,通过同行评估、信息交流和
WANO 指
良好实践推广等活动来改进核电厂的安全运行管
理水平
本招股说明书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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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概述
中文名称: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ina National Nuclear Power Co., Ltd.
注册资本: 1,167,443万元
法定代表人: 钱智民
成立日期: 2008年1月21日
变更设立日期: 2011年12月31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四巷一号
(二)业务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涵盖核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与管理,核电运
行安全技术研究及相关技术服务与咨询业务。
本公司是目前国内投运核电和在建核电的主要投资方,主要子公司包括中核
运行,以及秦山一核、秦山二核、秦山三核、江苏核电、三门核电、福清核电、
海南核电、辽宁核电、三明核电、桃花江核电、河南核电、漳州能源、河北核电
等13家核电项目公司。
根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2014年全国核电运行情况报告》,2014年全国核电
总发电量为1,305.80亿千瓦时;2014年度本公司控股核电站发电量为527.66亿千瓦
时。本公司控股的投运核电装机容量为977.3万千瓦,拥有在建机组容量1,161.15
万千瓦1,其中在建核电机组容量1,159.2万千瓦,计划自2015年起陆续投产,公
司装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控股核电装机容量份额
为国内市场第一。
1
漳州能源云霄青径风电场项目目前处于临时运营阶段,该项目总投资 1.76 亿元,建设规模为 1.95 万千
瓦,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3 台 1.5MW 级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和配套的风电场内集电线路,1 座 35KV 回流
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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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中核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
重要骨干企业,其前身是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历经第二机械工业部、核工业部)。
作为国家核科技工业的主体,中核集团拥有完整的核科技工业体系,目前主要从
事核电业务、核燃料循环业务、核能技术研发与服务等。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核集团的总资产为3,910.90亿元,净资产(不含少
数股东权益)为731.48亿元,201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74.2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净利润为45.34亿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本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表2.1: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资产 2,236,118.32 1,979,256.70 1,759,884.00
非流动资产 20,008,545.18 17,492,914.28 15,381,710.58
资产总计 22,244,663.50 19,472,170.98 17,141,594.59
流动负债 2,307,656.16 2,619,281.07 2,515,755.81
非流动负债 15,280,558.97 12,702,829.54 11,083,338.09
负债合计 17,588,215.13 15,322,110.62 13,599,093.90
股东权益合计 4,656,448.37 4,150,060.36 3,542,500.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246,238.22 2,011,225.37 1,839,755.08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表2.2: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营业总收入 1,880,074.37 1,808,093.00 1,775,043.19
营业利润 414,632.39 321,855.19 316,760.02
利润总额 616,148.57 609,017.66 526,013.09
净利润 515,696.55 512,091.58 457,251.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47,174.20 247,593.35 210,9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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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表2.3: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4,316.02 932,924.60 1,142,845.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40,777.92 -2,343,802.88 -2,285,409.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2,908.82 1,295,921.83 1,026,236.48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917.15 2,160.01 308.3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92,529.77 -112,796.44 -116,019.4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10,230.48 417,700.71 530,497.15
(四)主要财务指标
表2.4: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比率 0.97 0.76 0.70
速动比率 0.45 0.35 0.3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3.18% 36.70% 41.48%
资产负债率(合并) 79.07% 78.69% 79.33%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
0.33% 0.17% 0.16%
占净资产比例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9.21 11.63 14.28
存货周转率(次/年) 1.01 1.23 1.2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204,424.98 1,288,101.99 1,208,372.30
利息保障倍数 1.59 1.99 2.0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0.82 0.85 1.0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08 -0.10 -0.11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之“十二、财
务指标”的相关内容。
四、本次发行主要情况
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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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数及占发行后 不超过38.91亿股(约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最终
总股本的比例: 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与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仅限于公司发行新股,不存在
公司现有股东向投资者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老股)
的情形
每股发行价格: 3.39元/股
定价方式: 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股票发行价格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方式
发行方式: 采用向战略投资者配售、网下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或中国证监会核
准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和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A股证券账户的中
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中国法律、法规和公
司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购买者除外);中国证监
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
执行
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经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2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2012年度股东大会、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3年度股东大会、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38.91亿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A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下述项目:
表2.5:
初步设计
序 机组容量 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立项和环保批复文件 概算建成价
号 (万千瓦) 资金(亿元)
(亿元)
发改能源〔2008〕2956号
福建福清核电工程(一期) 2×108 287.59 9.48
环审〔2008〕379号
1
发改能源〔2010〕3055号
福建福清核电工程(二期) 2×108 227.92 17.60
环审〔2010〕433号
发改能源〔2009〕974号
2 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 2×125 408.26 14.28
环审〔2009〕1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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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
序 机组容量 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立项和环保批复文件 概算建成价
号 (万千瓦) 资金(亿元)
(亿元)
发改能源〔2010〕806号
3 海南昌江核电工程 2×65 213.46 11.47
环审〔2010〕72号
发改能源〔2012〕4060号
4 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工程 2×112.6 406.98 39.17
环审〔2012〕363号
5 补充流动资金 - - - 41.76
合计 - 1,037.2 1,544.21 133.76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核电项目实施主体均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募集
资金到位后,拟作为实施主体的资本金,由本公司按出资比例分期分批向实施主
体以增资的方式投入;各实施主体的其他股东将根据约定按出资比例同步增资。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可以利用自有资金等进行
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置换先期投入资金及支付项目建设剩余款项。
虽然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具有
良好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基础,但由于核电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可能面临国家政策变化、市场因素变化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等,导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出现工期延误、实际投资总额超过投资概算等情形,进而造成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存在实施效果与预期值产生偏离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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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A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股数及占发行后 不超过38.91亿股(约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最终
总股本的比例: 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与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仅限于公司发行新股,不存在公
司现有股东向投资者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老股)的
情形
每股发行价格: 3.39元/股
定价方式: 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股票发行价格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方式
发行市盈率: 22.29倍(每股收益按201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0.1521元(同发行市盈率口径)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1.92元(按本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2.28元(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
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按
本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发行市净率: 1.49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发行方式: 采用向战略投资者配售、网下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或中国证监会核准
的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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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对象: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和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A股证券账户的中国
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须
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购买者除外);中国证监会或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由主承销商牵头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
的方式承销本次发行的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 1,319,049.0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299,169.79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合计约19,879.21万元,其中:
承销及保荐费用17,431.00万元
律师费用485.00万元
会计师费用634.00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00.00万元
印花税及发行上市手续费929.21万元
二、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智民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四巷一号
电话:010-6855 5988
传真:010-6855 5984
联系人:罗小未、刘杰
互联网网址:www.cnnp.com.cn
电子信箱:cnnp_zqb@cnnp.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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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电话:010-6083 8888
传真:010-6083 6960
保荐代表人:王晓辉、黄艺彬
项目经办人:王逸松、张展、李中杰、鲁锡锋、庄小璐、闫立罡、杨予桑、
疏安建、方堃、何申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电话:010-5832 8888
传真:010-5832 8954
保荐代表人:丁晓文、顾科
项目协办人:刘汗青
项目经办人:汤双定、高天宇、王珏、张培鹏
(三)副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电话:010-8513 0588
传真:010-6560 8451
项目经办人:相晖、张林、徐建红、田荣骥、金旭、杨光、王青松、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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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凯
(四)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朱小辉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电话:010-5776 3888
传真:010-5776 3777
经办律师:吴冠雄、周世君、池晓梅
(五)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叶韶勋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八号富华大厦A座九层
电话:010-6554 2288
传真:010-6554 7190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晓英、孙彤
(六)资产评估机构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宏新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7层A1
电话:010-8835 7168
传真:010-8835 7169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邸雪筠、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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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土地评估机构
北京中资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春雷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7层A2
电话:010-8835 7080
传真:010-8835 7169
经办注册土地评估师:李晓红、王东
(八)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 8888
传真:021-6880 4868
(九)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
电话:021-6887 0587
传真:021-5875 4185
(十)收款银行
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1层
电话:010-6083 7019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及人员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
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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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时间: 2015 年 5 月 27 日至 2015 年 5 月 28 日
网下申购日期及缴款日期: 2015 年 6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2 日
网上申购日期及缴款日期: 2015 年 6 月 2 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5 年 6 月 1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2015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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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风险因素
一、政策风险
(一)核电发展政策调整风险
国家对核电发展的方针政策历经了“适度发展核电”、“积极推进核电建设”
阶段。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日本福
岛核事故发生后,2011年3月1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严格审批新上核
电项目,抓紧编制核安全规划,调整完善核电发展中长期规划,核安全规划批准
前,暂停审批核电项目包括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2012年3月,《2012年国务院
政府工作报告》重申“安全高效发展核电”的方针政策。2012年3月,在首尔核
安全峰会上,我国再次提出坚持科学理性的核安全理念,增强核能发展信心,正
视核能安全风险,增强核能安全性和可靠性,推动核能安全、可持续发展等主张。
2012年5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
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2012年10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
讨论通过了《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再次讨论并通过《核电安全规划(2011-2020
年)》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2014年1月20日,国家能源局印
发《201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对2014年能源工作进行部署,明确将适时启动
核电重点项目审批。2014年6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2014-2020年)》,明确在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时在
东部沿海地区启动新的核电项目建设,研究论证内陆核电建设;到2020年,核电
装机容量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
当国家核电政策调整时,将对本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税费政策变动风险
本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包括: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电行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税〔2008〕38号)规定,核力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自核电机组正式商业
投产次月起15个年度内,统一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返还比例分三个阶段逐
级递减。具体返还比例为: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5个年度内,返还比例为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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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税款的75%;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的第6至第10个年度内,返还比例为已入
库税款的70%;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的第11至第15个年度内,返还比例为已入
库税款的55%;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满15个年度以后,不再实行增值税先征后
退政策。2014年度、2013年度及2012年度,公司获得增值税返还分别为181,029.78
万元、183,266.84万元及180,973.24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9.39%、
30.09%及34.40%。
根据《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规定,于2007年12月31日前经国务院核准的
核电站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可在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起,按新税法规定计算的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期间内,自2008年1月1
日起享受其剩余年限的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2012年度,秦山二核、秦山三核完
成相关备案手续,收回以前年度应减免的所得税优惠款20,713.90万元。2013年度,
江苏核电收回以前年度应减免的所得税优惠款161,179.58万元;秦山二核3号、4
号机组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14年度,秦山二核3号、4号机组经营所
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4年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享受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5号)的规定,秦山二核享
有可按每一发电机组为单位计算的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本年度一次性收
回以前补退所得税款11,759.59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
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6号)规定,本公司自2008年1月1日后经国
务院新核准的核电站新建项目,其投资经营的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
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
征收企业所得税。2014年,本公司新投产的方家山核电1号机组、福清核电1号机
组经营所得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漳州能源于2014年4月经福建省云霄县国家税务局审核,风力发电项目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实施条例八十七条、八十九条法
定优惠条件,自2013年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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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2013年度及2012年度,公司在役机组获得的所得税减免优惠(包
括收回的以前年度应减免的所得税优惠款)的总金额分别为22,076.58万元、
170,325.32万元及43,149.38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58%、27.97%和
8.20%。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所享受的增值税及所得税优惠金额占公司利润总额的
比重较高,对公司利润产生重要影响,如未来政策到期或政策变化导致公司不能
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则公司的盈利水平将可能受到影响。
此外,公司根据《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
综〔2010〕58号)的要求,对于2010年10月1日起投入商运满五年的压水堆核电
机组按实际上网电量0.026元/千瓦时提取并上交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秦山三核
属重水堆核电机组,不适用《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
法》,公司暂按发电量提取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提取标准为0.02元/千瓦时。如
未来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提取比例发生变化,则公司的盈利水平将可能受到影
响。如未来国家有权部门出台相关规定,要求秦山三核上交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
则公司将面临一次性现金支出的压力。
(三)划拨用地政策调整风险
根据《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及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
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44号),
公司以划拨方式使用的生产经营土地符合保留划拨用地目录,可以继续以划拨方
式使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以划拨方式取得并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的土地共计98宗,面积为8,887,776.04平方米。不排除随着国家划拨用地政策的调
整,原有划拨用地可能面临需要转为出让用地的风险。同时,公司亦无法保证现
有在役及在建核电项目外的新建扩建核电项目能继续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
权,存在增加公司土地使用成本的可能。
(四)电力体制改革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和销售,固定成本占营业总成本比重较大,上网电
价和上网电量是影响公司盈利水平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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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政府的严格监管,上网电量受电力需求及调度影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核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
价格﹝2013﹞1130号),2013年1月1日以后投产的核电机组实行标杆上网电价政
策,根据目前核电社会平均成本与电力市场供需状况,全国核电标杆上网电价确
定为0.43元/千瓦时;全国核电标杆上网电价高于核电机组所在地燃煤机组标杆上
网电价(含脱硫、脱硝加价)的地区,新建核电机组投产后执行当地燃煤机组标
杆上网电价;全国核电标杆上网电价低于核电机组所在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的地区,承接核电技术引进、自主创新、重大专项设备国产化任务的首台或首批
核电机组或示范工程,其上网电价可在全国核电标杆电价基础上适当提高,具体
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家发改委核批;全国核电标杆上网电价保持相
对稳定,国家发改委将根据核电技术进步、成本变化、电力市场供需状况变化等
情况对核电标杆电价进行评估并适时调整;2013年1月1日以前投产的核电机组的
上网电价仍按原规定执行。上述核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的实施将影响公司目前在
建及未来新建的核电机组在投产后的实际收益。
根据2015年3月15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的若干意见》,我国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和路径是:在进一步完善政企分开、
厂网分开、主辅分开的基础上,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
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
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可能导致公司的上网电
价和上网电量发生变化,并对公司经营状况产生一定影响。
(五)国家环保要求变化风险
公司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
条例》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业务经营活动,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
等监管部门对公司环保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公司控股的核电机组满足现行环保监管要求。如果国家环保相关政策要求提
高,公司可能加大环保方面投入,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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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务与财务风险
(一)运行风险
核电站是一个高科技能源工程,系统构成复杂,安全和技术标准要求高,在
核电站安全稳定运行方面,对系统/设备的可靠性、人员的技能水平、运行管理的
体系和核安全文化意识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要求。
在核电站运行过程中,可能由于设备老化故障、程序缺陷和人员失误等原因,
影响核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同时,由于输出电网故障、强台风等原因,可能影
响核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严重时可能导致事故。以上运行风险会对公司的盈利
水平产生影响。
(二)核电项目建设风险
核电项目建设需要具有资质并富有经验的团队,其中包括基础科研、设计、
施工建造队伍、总承包商及设备制造商。当遇到设计、建设力量不足、设备材料
供应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问题时,将可能造成核电项目工期延误。
与其他常规电厂相比,核电工程建设的安全和质量要求高、技术难度大、接
口管理复杂,各方面都要遵循核安全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设计、采购、制造、施
工和调试等领域的计划、协调、控制和接口产生偏差均可能导致质量隐患和工程
延误。核电工程建设周期长,工程投资大,因不断提高技术水平的自身要求及核
安全标准的提高,可能造成设计、设备制造等方面的工期延误,进而造成投资超
概算。另外,经济环境改变、通货膨胀、汇率变化等因素也会造成核电工程面临
很多不确定性,进而影响项目的盈利能力和收益水平,因此对工程进度控制和投
资控制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三)核电前期项目开发风险
为进一步拓展市场、实现高效持续发展,公司积极开展包括湖南桃花江、辽
宁徐大堡等项目在内的核电前期工作,储备厂址。但由于核电项目开发的特殊性,
从厂址普选、初步可行性研究、获得国家发改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可行
性研究、直至国务院最终核准核电项目需要较长时间,公司需投入较多资金;根
据《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家将科学布局项目,对新建厂址进行全面复
核,“十二五”时期只安排沿海厂址;《201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明确,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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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核电重点项目审批,稳步推进沿海地区核电建设,做好内陆地区核电厂址保
护;《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明确在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
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时在东部沿海地区启动新的核电项目建设,研究论证内陆
核电建设。受国家核准政策变化、核电发展环境、区域电力需求等影响,公司无
法保证所有的厂址前期开发结果均能满足核电站厂址要求或按照目前规划的进
度开展工作以及最终获得政府的核准。
如公司目前开展的核电前期项目、尤其是内陆核电项目无法按照规划的进度
开展工作,将存在计提减值准备等风险,并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运营成本增加风险
随着外部经济形势的发展,核电厂运营成本也不断提高,如燃料成本、人力
成本、材料及备品备件成本等持续攀升,其中燃料成本是营业成本的重要组成部
分,其价格波动将影响公司的运行成本,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2014年度、2013年度及2012年度,公司燃料成本分别为263,287.71万元、
262,254.59万元及251,248.40万元,占营业总成本比重分别为17.86%、17.36%及
17.18%。
(五)利率及汇率风险
因核电项目建设需要,公司自金融机构借入大量借款。截至2014年12月31日,
本公司全部银行借款为14,834,715.47万元,其中以美元列示的银行借款为美元
450,140.57万元(折合人民币2,754,410.14万元),以欧元列示的银行借款为欧元
63,131.86万元(折合人民币470,685.91万元),以瑞士法郎列示的银行借款为瑞
士法郎2,669.39万元(折合人民币16,741.05万元),占全部银行借款比重分别为
18.57%、0.43%及0.02%。
2014年度、2013年度及2012年度,公司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分别为226,377.57
万元、246,719.03万元及256,371.49万元,占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的比重为18.80%、
19.15%及21.22%;资本化的利息支出分别为533,480.06万元、401,814.66万元及
321,100.51万元。
2014年度、2013年度及2012年度,公司汇兑净收益分别为37,995.55万元、
50,559.22万元及8,924.12万元,分别占利润总额比重为6.17%、8.30%及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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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率波动将直接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及项目建造成本造成影响。此外,公
司存在较多以美元、欧元、瑞士法郎等外币结算的借款,人民币与外币间的汇率
变动对公司的盈利水平造成影响。
(六)弃置费计提不足风险
核电站弃置费用是核电站经过经济寿命周期运行结束退役时的处置与治理
费用,包括核设施封存、监护、设备拆除、清洗去污以及最终处置等费用。目前
国内已投运核电机组一般按项目总投资或核电站竣工决算在线固定资产原值的
10%计提核电站弃置费用,并按照现值计入固定资产。
如未来已计提的弃置费不足以覆盖全部弃置费用时,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
影响。
三、市场风险
(一)宏观经济风险
与大多数行业一样,电力行业发展及盈利水平与经济周期的相关性较为显
著。当国民经济增速放缓时,工业生产及居民生活电力需求减少,用电的负荷减
少使得电厂发电机组利用小时数下降,直接影响到电厂的生产经营以及盈利能
力。
虽然核电作为清洁新能源,目前国内政策支持核电优先上网,但若电力需求
总量出现大幅度缩减,公司仍将面临上网电量下降的风险,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风险
由于核电产业的特殊性,我国核电投资控股资质仍未放开,截至本招股说明
书签署之日,我国只有中核集团、中广核集团和中电投集团可以作为国内核电建
设(不含研究堆、示范工程)的控股投资方。2007年5月22日,国家核电技术有
限公司揭牌成立,致力于专门引进、消化、吸收第三代核电技术;中电投集团与
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的重组将进一步加剧重组后的主体与中核集团、中广核集
团在国内外核电建设方面的竞争。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等电力集团也
大力开拓核电市场,纷纷以参股的形式参与核电项目建设,成为核电领域潜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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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者。
如核电投资控股资质放开,新的投资方将进入核电市场,在项目选址、人才
引进等领域对公司造成挑战,公司面临市场份额下降、人才流失等风险。
四、管理风险
(一)控股股东控制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核集团持有本公司97.00%
的股份,本次A股发行后,中核集团仍将持有本公司不低于70.33%的股份,可能
对本公司的董事人选、经营决策、投资方针、公司章程及股利分配等重大事项的
决策予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
虽然本公司已经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但由于中核集团的
部分利益可能与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完全一致,因而可能会促使本公司作出的决定
不能最大程度的满足所有股东的利益,抑或直接利用控股股东地位对本公司控股
及参股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从而有可能引发控股股东控制的风险。
(二)关联交易风险
本公司从事的核电项目开发、投资、建设、运营与管理等业务与中核集团及
其下属的其他关联方从事的核燃料、核废物处理等业务是上下游关系,本公司与
中核集团及其下属的其他关联方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交易。
尽管本公司已与中核集团及其下属的其他关联方签订了关联交易协议,包括
但不限于《委托贷款协议》、《燃料组件加工服务协议》、《采购代理协议》、
《技术服务协议》、《技术开发协议》、《工程建设承包服务协议》、《金融服
务协议》、《天然铀/浓缩铀采购框架协议》和《核燃料组件采购供应协议》等,
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交易定价方式和交易金额等进行了约定,但如果本公司未能
及时履行关联交易的相关决策和批准程序,或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不能严格按照公
允的价格顺利执行,则可能损害本公司和本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控股子公司控制风险
由于本公司资产规模较大,控股子公司较多,从而增加本公司经营决策、组
织管理与协调以及风险控制的难度。对此,本公司将通过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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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内部管理体制与控制模式来发挥协同效应,并积极推进核电运营领域的专业
化、标准化改革,以打造核心能力、提高竞争力为目标,实现公司卓越、可持续
发展目标。若本公司实施的内部管理体制与控制模式、专业化改革措施无法充分、
及时地满足本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需求,则将使本公司的业务、业绩及发
展前景受到不利影响。
(四)控股子公司利润分配减少风险
由于本公司作为控股型公司不直接从事经营活动,主要业务由控股子公司完
成。因此,控股子公司向本公司分派的利润直接影响本公司向股东派发股息的能
力。鉴于控股子公司向本公司分派利润的能力受到其可供分配利润、现金流状况、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等的限制,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利润分配减少,则会对本公司
向股东派发股息的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A股发行募集资金将主要运用于核电项目建设,该等项目的建设进
度和盈利情况将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的影响。
虽然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具有
良好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基础,但由于核电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可能面临国家政策变化、市场因素变化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等,导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出现工期延误、实际投资总额超过投资概算等情形,进而造成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存在实施效果与预期值产生偏离的风险。
此外,公司在建的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为世界首个采用美国AP1000技术的
核电项目。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设计、关键设备制造等因素影响,在工程进度
及投资控制等方面面临挑战。
(二)净资产收益率短期摊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将大幅度提高。但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至完工产生收益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公司上市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在
短期内会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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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核安全风险
尽管核电厂在选址、设计、建造、运行和退役中按核安全法规要求建立了质
量保证体系,并在实施过程中接受国家核安全局等监管当局的监督,但设备系统
故障和人因失误仍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极端事故条件下发生放射性事故,放射性
物质可能泄露。预防事故发生和事故处理会影响公司的经营和收益。此外,非本
公司原因导致的核安全事件也可能造成国家政策的调整,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和
收益。
七、不可抗力风险
地震、台风、海啸、洪水、战争、社会动乱等不可抗力可能会对公司的财产、
人员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八、业绩下滑风险
公司是目前国内投运核电和在建核电的主要投资方,近几年,随着公司上网
电量的持续提高,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净利润保持稳定。从当前面临的内外
部环境看,公司近期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以下因素影响:
(1)报告期内,公司所享受的增值税返还及所得税减免优惠金额占公司利
润总额的比重较高,2014年度、2013年度及2012年度,公司获得增值税返还分别
为181,029.78 万元、183,266.84万元及180,973.24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
别为29.39%、30.09%及34.40%;公司获得所得税减免优惠(包括收回的以前年度
应减免的所得税优惠款)的总金额分别为22,076.58万元、170,325.32万元及
43,149.38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58%、27.97%和8.20%。如国家税
费政策变化,导致公司不能继续享受现有的增值税返还和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
则公司的盈利水平将可能受到一定影响;
(2)如国民经济增速放缓,工业生产及居民生活电力需求减少,用电的负
荷减少使得电厂发电机组利用小时数下降,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生产经营以及盈
利能力;
(3)随着外部经济形势的发展,核电厂运营成本可能有所提高,如燃料成
本、人力成本、材料及备品备件成本等,其中燃料成本是营业成本的重要组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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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其价格波动将影响公司的运行成本,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4)因核电项目建设需要,公司自金融机构借入大量借款,贷款利率波动
将直接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及项目建造成本造成影响。按照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
日的人民币借款合同余额及费用化部分的借款金额测算,利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
动对公司2015年的损益和权益(不含增加工程投资部分)的税后影响如下:
2015年度
项目 利率变动
对净利润的影响 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人民币固定利率合同 增加1% 减少净利润2,216.42万元 减少权益2,216.42万元
人民币固定利率合同 减少1% 增加净利润2,216.42万元 增加权益2,216.42万元
此外,公司存在较多以美元、欧元、瑞士法郎等外币结算的借款,人民币与
外币间的汇率变动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将造成一定影响。按照公司截至2014年12月
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公司2015年的损益和权益(不
含增加工程投资部分)的税后影响如下:
2015年度
项目 汇率变动
对净利润的影响 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美元外币 对人民币升值1% 减少净利润8,299.71万元 减少权益8,299.71万元
加元外币 对人民币升值1% 减少净利润339.66万元 减少权益339.66万元
欧元外币 对人民币升值1% 减少净利润1,106.45万元 减少权益1,106.45万元
美元外币 对人民币贬值1% 增加净利润8,299.71万元 增加权益8,299.71万元
加元外币 对人民币贬值1% 增加净利润339.66万元 增加权益339.66万元
欧元外币 对人民币贬值1% 增加净利润1,106.45万元 增加权益1,106.45万元
综上,尽管截至目前公司所属行业的国家政策、经营模式等均未发生较大变
化,但当税费政策变动、宏观经济下行、运营成本增加、利率及汇率变动等风险
因素个别或共同发生时,公司经营业绩将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公司2015年全
年营业利润及净利润较2014年可能存在下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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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ina National Nuclear Power Co., Ltd.
中文简称: 中国核电
法定代表人: 钱智民
成立日期: 2008年1月21日
变更设立日期: 2011年12月31日
注册资本: 1,167,443万元
董事会秘书: 罗小未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四巷一号
邮政编码: 100045
联系电话: 010-6855 5988
传真号码: 010-6855 5984
互联网网址: www.cnnp.com.cn
电子信箱: cnnp_zqb@cnnp.com.cn
经营范围: 核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与管理,核电运行安全技
术研究及相关技术服务与咨询业务
二、发行人设立及重组改制情况
(一)设立方式
经国务院同意,2011年12月12日,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同意中核集团核电业务
整体改制上市方案。本公司于2011年12月31日由中核核电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
限公司。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中核核电有限公司2008年1月至2011年3月审计报告》
( XYZH/2009A6024-3B ), 截 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 , 本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为
7,582,857,869.24元。2011年12月16日,中核核电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作出决
议,决定变更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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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2011年3月31日,由中核核电全体4名股东作为发起人,以中核核电经审计的净
资产7,582,857,869.24元中的7,582,000,000元折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每股面额1
元,共计7,582,000,000股,其余857,869.24元净资产计入资本公积。各股东以其持
有的中核核电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认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持股比例不变。
2011年12月19日,国务院国资委以《关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核电业务重组
改制设立股份公司财务审计结果复核意见的函》(国资评价〔2011〕1429号),同
意中核集团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基础,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于2011年12月28日作出的《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1〕1458号),中核核电
以2011年3月31日的净资产758,285.79万元按照1:0.9999的比例折为股本,折股后
股份公司总股本为758,200万股。具体为:
表5.1:
序号 股东名称 认购股份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出资方式
1 中核集团(SS) 735,454 97.00% 净资产折股
2 中国三峡集团(SS) 7,582 1.00% 净资产折股
3 中远集团(SS) 7,582 1.00% 净资产折股
4 航天投资(SS) 7,582 1.00% 净资产折股
合计 758,200 100.00% -
注:SS代表国有股东(下同)。
2011年12月29日,国务院国资委作出《关于设立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的批复》(国资改革〔2011〕1460号),同意中核集团联合中国三峡集团、中远集
团和航天投资共同设立中国核电。
2011年12月29日,信永中和出具了“XYZH/2009A6024-4号”《中国核能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确认本公司的出资已经全部缴足。
2011年12月30日,中国核电召开了创立大会,并于2011年12月31日在工商总
局完成了注册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100000000041468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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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起人基本情况
1. 中核集团
中核集团成立于1999年,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
干企业,主要从事核电业务、核燃料循环业务、核能技术研发与服务等。截至本
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中核集团持有工商总局颁发的注册号为10000000003194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内容如下:
注册资金:1,998,738万元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孙勤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1号
主营业务:核电业务、核燃料循环业务、核能技术研发与服务等。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核集团的总资产为3,910.90亿元,净资产(不含少
数股东权益)为731.48亿元,201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74.2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净利润为45.34亿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 中国三峡集团
中国三峡集团成立于1993年9月18日,是以大型水电开发与运营为主的清洁
能源集团,主营业务是水电工程建设与管理、电力生产、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截
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中国三峡集团持有工商总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10000000001505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内容如下:
注册资金:14,953,671.13956万元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卢纯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
主营业务:三峡工程建设和经营管理;住宿经营的管理。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国三峡集团的总资产为4,638.82亿元,净资产(不
含少数股东权益)为2,366.63亿元,201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含少数股东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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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205.78亿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 中远集团
中远集团成立于1983年10月22日,是以国际航运、物流码头和船舶修造为主
业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中远集团持有工商总局颁
发的注册号为10000000000143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内容如下:
注册资金:410,336.7万元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马泽华
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六号
主营业务:承担国际间海上客、货运输业务、接受国内外货主订舱、承租、
期租船舶业务、承办租赁、建造、买卖船舶、集装箱及其维修和备件制造业务;
仓储、代运、多式联运和门到门运输业务;从事经核准的境外期货业务。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远集团的总资产为3,599.42亿元,净资产(不含少
数股东权益)为1,191.13亿元,201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含少数股东损益)为
34.84亿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 航天投资
航天投资成立于2006年12月29日,是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授权的投资管理
主体、资本运作和战略合作的平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航天投资持有
工商总局颁发的注册号为11000000226389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
内容如下:
注册资金:742,500万元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陶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6号航天科技大厦4层
主营业务: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航天科技成果的转化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卫星应用系统产品、电子通讯设备、软件产品的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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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系统集成;物业管理。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航天投资的总资产为123.28亿元,净资产(不含少数
股东权益)为112.34亿元,201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含少数股东损益)为7.59
亿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在设立本公司进行重组改制前,中核集团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
的主要业务
在设立本公司前,主要发起人中核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为核电业务、核燃料循环业务、核能技术研发与服务等。
中核集团拥有的主要资产为经营上述业务相关的资产和权益。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系由中核核电整体变更而来,承继了中核核电的全部资产和业务。本
公司设立时从事的主要业务与中核核电及本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一致,主要从事
核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与管理,核电运行安全技术研究及相关技术
服务与咨询业务等。
公司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在公司变更设立前后没有发生
变化。
(五)在发行人成立之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
务
自本公司成立以来,除核电业务已投入本公司以外,中核集团的主营业务未
发生重大变化。
除持有本公司的股权外,中核集团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业务情况请参见本章
“六、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六)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发
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本公司改制设立前后业务流程没有变化,具体业务流程图请参见本招股说明
书“第六章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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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
况
本公司成立以来,与中核集团之间存在包括工程建设承包服务,核燃料采购
与设备进口代理,燃料组件加工,存款、贷款、委托贷款等金融服务,技术服务
等关联交易,就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已和中核集团及其控股的子公司签署了《工
程建设承包服务协议》、《采购代理协议》、《天然铀/浓缩铀采购框架协议》、
《燃料组件加工服务协议》、《核燃料组件采购供应协议》、《金融服务协议》、
《委托贷款协议》、《技术服务协议》和《技术开发协议》等关联交易协议。
上述关联关系及交易在发行人设立后未发生变化,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
明书“第七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方与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
(八)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本公司由中核核电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设立后,本公司完整承继了中核
核电的全部资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中核核电的资产或权利的变更手
续均已完成。
三、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本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均与控股股东中核集团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
本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经营性资产,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
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
商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与中核集团之间的
资产产权关系清晰,资产独立于中核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人员独立
本公司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报酬及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独立招聘
员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或聘任产生。
本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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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亦均未在中核
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本公司的财务人员均专职在本公司工作并领
取薪酬,未在中核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
本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并建立健全了独立
的财务核算体系、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完整的财务管理体系,独立进行财务决
策。本公司在银行单独开立基本账户,不存在与中核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
用银行账户的情形,也不存在中核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干预本公司资金使用
的状况。本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单独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
股东单位混合纳税的现象。
本公司设有总会计师 1 人(卓宇云先生),由董事会聘任,为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并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财务资产部,履行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全面
预算管理、融资与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税收与保险、电价与内部价格管理职能。
财务资产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办法和计划,组织指导
各成员公司财务部门的日常工作,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为业务发
展提供支持。
公司本部财务资产部关键人员包括颜志勇先生(主持部门工作)、洪猛先生
(负责会计核算工作)、桂纯女士(负责出纳工作)。该等人员与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亦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属各专业委员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决策、
经营管理及监督机构,明确了各机构的职权范围,建立了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
结构和适合自身业务特点及业务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拥有独立的职能部门,公
司各职能部门之间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管理机构与控股股东的机构不存在上下级关系及混合经
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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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业务独立
本公司主要从事核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与管理,核电运行安全
技术研究及相关技术服务与咨询业务,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
经营的能力:
1. 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经营决策权和实施权,从事的经营业务独立于中
核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2. 拥有从事业务经营所需的相应资质;
3. 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开展业务所必需的人员、资金、设备和配套设
施,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包括产、供、销系统在内的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
能够顺利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具有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4. 与中核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也不存在显
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四、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
1. 2008年1月设立中核核电
本公司的前身为中核核电。为适应我国核电安全高效发展的战略要求,积极
推进核电业务专业化经营,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核集团于2007年12月11日签发了
《关于设立中核核电有限公司的决定》(中核体发〔2007〕85号),决定独资设
立中核核电。
中核核电于2008年1月21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一
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经营范围是核电投资与管理,核电运行安全技
术研究及相关服务与咨询业务,中核集团为其唯一股东,持有其100%股权。
2008年1月21日,中核核电取得了工商总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为1000001004146。
为实现核电产业的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避免同业竞争,中核集团将其
持有的下属核电业务板块企业秦山一核、秦山二核、秦山三核、江苏核电、三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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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福清核电、海南核电、桃花江核电、辽宁核电、三明核电和山东核电的股
权全部划转给中核核电。其中,以2008年1月31日为基准日无偿划转秦山一核
100%股权、秦山二核50%股权、秦山三核51%股权、江苏核电50%股权、三门核
电51%股权和福清核电51%股权;以2010年3月31日为基准日无偿划转海南核电
51%股权和山东核电5%股权;以2010年6月30日为基准日无偿划转桃花江核电
50%股权、辽宁核电50%股权和三明核电51%股权。
2. 2011年3月中核集团增资
根据中核集团于2010年12月30日签发的《关于下达中核核电有限公司2010年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的通知》(中核财发〔2010〕319号),中核集团
向中核核电增加出资15亿元。中核核电于2011年3月24日在工商总局办理了工商
变更登记,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5.5亿元。
3. 2011年3月增资扩股
中核核电的控股股东中核集团于2011年3月15日签发了《关于对中核核电有
限公司开展增资扩股工作的通知》(中核体发〔2011〕20号),决定对中核核电
开展增资扩股工作。
2011年3月21日,中核核电的控股股东中核集团和中国三峡集团、中远集团、
航天投资共同签署了《中核核电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约定以2010年6月30日
为基准日,以中核核电经评估净资产作为作价依据,进行增资扩股。中国三峡集
团、中远集团、航天投资各出资24,444万元(其中1,6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
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分别持有中核核电1.00%的股权。中核核电于2011年3月28
日在工商总局办理了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59,800万
元。
完成上述增资扩股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表5.2: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1 中核集团(SS) 155,000 97.00%
2 中国三峡集团(SS) 1,600 1.00%
3 中远集团(SS) 1,6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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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4 航天投资(SS) 1,600 1.00%
合计 159,800 100.00%
4. 2011年12月整体变更
经国务院同意,2011年12月12日,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同意中核集团核电业务
整体改制上市方案。
2011年12月15日,中核集团与中国三峡集团、中远集团及航天投资签署了《中
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共同作为发起人以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
设立本公司,以各自持有的中核核电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认购本公司的股份。
2011年12月28日,国务院国资委作出《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筹)
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1〕1458号),中核核电以2011年
3月31日的净资产758,285.79万元按照1:0.9999的比例折为股本,折股后股份公司
总股本为758,200万股,具体如下:
表5.3:
序号 股东名称 认购股份数(万股) 股权比例 出资方式
1 中核集团(SS) 735,454 97.00% 净资产折股
2 中国三峡集团(SS) 7,582 1.00% 净资产折股
3 中远集团(SS) 7,582 1.00% 净资产折股
4 航天投资(SS) 7,582 1.00% 净资产折股
合计 758,200 100.00% -
2011年12月29日,国务院国资委作出《关于设立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的批复》(国资改革〔2011〕1460号),同意中核集团联合中国三峡集团、中远集
团和航天投资共同设立中国核电。
2011年12月30日,本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并于2011年12月31日在工商总局
完成了注册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100000000041468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 2012年3月增资扩股
根据本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向中核集团、中国三
峡集团、中远集团和航天投资发行股份方式增加注册资本67,010万元。本次发行
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1元/股,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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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数量为67,010万股。其中,中核集团以货币资金方式认购65,000万股;中国三
峡集团以货币资金方式认购670万股;中远集团以货币资金方式认购670万股;航
天投资以货币资金方式认购670万股。
本公司于2012年3月30日在工商总局办理了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变更
后的注册资本为82.521亿元。
2012年5月30日,国务院国资委作出《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有
股权管理及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2〕301号),同意本公
司增资扩股后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各股东同比例现金增资后,本公司总股本为
825,210万股。其中,中核集团持有800,454万股,占总股本的97.00%;中国三峡
集团、中远集团和航天投资各持8,25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均为1.00%。具体股权
结构如下:
表5.4:
设立时 本次增资 本次增资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 认购股份数 持有股份数 股权比例
(万股) (万股) (万股)
1 中核集团(SS) 735,454 65,000 800,454 97.00%
2 中国三峡集团(SS) 7,582 670 8,252 1.00%
3 中远集团(SS) 7,582 670 8,252 1.00%
4 航天投资(SS) 7,582 670 8,252 1.00%
合计 758,200 67,010 825,210 100.00%
6. 2012年12月增资扩股
根据本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向中核集团、中国三
峡集团、中远集团和航天投资发行股份方式增加注册资本228,867万元。本次发行
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1元/股,发行股票
的数量为228,867万股。其中,中核集团以货币资金方式认购222,000万股;中国
三峡集团以货币资金方式认购2,289万股;中远集团以货币资金方式认购2,289万
股;航天投资以货币资金方式认购2,289万股。
本公司于2012年12月27日在工商总局办理了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变更
后的注册资本为105.4077亿元。
2013年1月30日,国务院国资委作出《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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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管理及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3〕40号),同意本公司
增资扩股后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各股东同比例现金增资后,本公司总股本为
1,054,077万股。其中,中核集团持有1,022,454万股,占总股本的97.00%;中国三
峡集团、中远集团和航天投资各持10,541万股,占总股本比例均为1.00%。具体
股权结构如下:
表5.5:
本次增资前 本次增资 本次增资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 认购股份数 持有股份数 股权比例
(万股) (万股) (万股)
1 中核集团(SS) 800,454 222,000 1,022,454 97.00%
2 中国三峡集团(SS) 8,252 2,289 10,541 1.00%
3 中远集团(SS) 8,252 2,289 10,541 1.00%
4 航天投资(SS) 8,252 2,289 10,541 1.00%
合计 825,210 228,867 1,054,077 100.00%
7. 2013年12月增资扩股
根据本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向中核集团、中国三
峡集团、中远集团和航天投资发行股份方式增加注册资本41,200万元。本次发行
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1.0009元/股,发行
股票的数量为41,200万股。其中,中核集团以货币资金方式认购39,964万股;中
国三峡集团以货币资金方式认购412万股;中远集团以货币资金方式认购412万
股;航天投资以货币资金方式认购412万股。
本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在工商总局办理了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变更
后的注册资本为109.5277亿元。
2014年3月5日,国务院国资委作出《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
权管理及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4〕102号),同意本公司
增资扩股后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各股东同比例现金增资后,本公司总股本为
1,095,277万股。其中,中核集团持有1,062,418万股,占总股本的97.00%;中国三
峡集团、中远集团和航天投资各持10,953万股,占总股本比例均为1.00%。具体
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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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6:
本次增资前 本次增资 本次增资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 认购股份数 持有股份数 股权比例
(万股) (万股) (万股)
1 中核集团(SS) 1,022,454 39,964 1,062,418 97.00%
2 中国三峡集团(SS) 10,541 412 10,953 1.00%
3 中远集团(SS) 10,541 412 10,953 1.00%
4 航天投资(SS) 10,541 412 10,953 1.00%
合计 1,054,077 41,200 1,095,277 100.00%
8. 2014年12月增资扩股
根据本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向中核集团、中国三
峡集团、中远集团和航天投资发行股份方式增加注册资本72,166万元。本次发行
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1.00元/股,发行股
票的数量为72,166万股。其中,中核集团以货币资金方式认购70,000万股;中国
三峡集团以货币资金方式认购722万股;中远集团以货币资金方式认购722万股;
航天投资以货币资金方式认购722万股。
本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在工商总局办理了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变更
后的注册资本为116.7443亿元。
2015年2月6日,国务院国资委作出《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
权管理及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82号),同意本公司增
资扩股后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各股东同比例现金增资后,本公司总股本为
1,167,443万股。其中,中核集团持有1,132,418万股,占总股本的97.00%;中国三
峡集团、中远集团和航天投资各持11,67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均为1.00%。具体股
权结构如下:
表5.7:
本次增资前 本次增资 本次增资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 认购股份数 持有股份数 股权比例
(万股) (万股) (万股)
1 中核集团(SS) 1,062,418 70,000 1,132,418 97.00%
2 中国三峡集团(SS) 10,953 722 11,675 1.00%
3 中远集团(SS) 10,953 722 11,675 1.00%
1-1-63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本次增资前 本次增资 本次增资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 认购股份数 持有股份数 股权比例
(万股) (万股) (万股)
4 航天投资(SS) 10,953 722 11,675 1.00%
合计 1,095,277 72,166 1,167,443 100.00%
(二)本公司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除本章“四、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一)发行人股
本形成及其变化”所述之股权划转外,本公司自设立日起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
日止,本公司未进行任何重大资产重组。
(三)历次股本变化验资情况
1. 第一次验资
2008年1月14日,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审验字〔2008〕第8001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08年1月10日,中核核电已收到中核集
团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5,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2. 第二次验资
2011年3月24日,信永中和出具“XYZH/2010A6068号”《中核核电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1年3月23日,中核核电已收到中核集团缴
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150,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截至2011年3月23日,中核核电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155,000万元,累计
实收资本为155,000万元。
3. 第三次验资
2011年3月25日,信永中和出具“XYZH/2009A6024-2号”《中核核电有限公
司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1年3月24日,中核核电已收到中国三峡
集团、中远集团、航天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4,800万元,全
部为货币出资。
截至2011年3月24日,中核核电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159,800万元,累计
实收资本为159,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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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四次验资
2011年12月29日,信永中和出具“XYZH/2009A6024-4号”《中国核能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筹)2011年12月29日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1年12
月29日,本公司已将原中核核电的账面净资产折合为实收资本(股本)758,200
万元。
5. 第五次验资
2012年3月30日,信永中和出具“XYZH/2011A6061号”《中国核能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2012年3月29日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2年3月29日,中
国核电已收到中核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65,000万元、中国三峡
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670万元、中远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670万元、航天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670万元,合
计67,01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截至2012年3月29日,中国核电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825,210万元,累计
实收资本为825,210万元。
6. 第六次验资
2012年12月26日,信永中和出具“XYZH/2012A6047号”《中国核能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2012年12月25日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2年12月25日,
中国核电已收到中核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22,000万元、中国三
峡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289万元、中远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
本(实收资本)2,289万元、航天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289万
元,合计228,867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截至2012年12月25日,中国核电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1,054,077万元,累
计实收资本为1,054,077万元。
7. 第七次验资
2013年12月30日,信永中和出具“XYZH/2013A6049号”《中国核能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2013年12月27日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3年12月27日,
中国核电已收到中核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39,964万元、中国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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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412万元、中远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
本(实收资本)412万元、航天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412万元,
合计41,2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截至2013年12月27日,中国核电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1,095,277万元,累
计实收资本为1,095,277万元。
8. 第八次验资
201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出具“XYZH/2014A9039-1号”《中国核能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2月31日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4年12月31
日,中国核电已收到中核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70,000万元、中
国三峡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722万元、中远集团缴纳的新增注
册资本(实收资本)722万元、航天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722万
元,合计72,166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国核电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1,167,443万元,累
计实收资本为1,167,443万元。
五、发行人组织结构和控股及参股子公司情况
(一)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1. 组织结构图
本公司已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制定了相应
的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机构及其职责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
九章 公司治理”的相关内容)。本公司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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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
股东大会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监事会
风险与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安全与环境委员会
总经理 财金委员会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总 计 市 工 运 财 人 安 党 证 审
经 划 场 程 行 务 力 全 群 券 计
建 生 资 资 质 工 法 监
理 发 开
设 产 产 源 量 作 务 察
工 展 发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作 部 部
部
2. 职能部门设置情况
本公司建立了完整的管理体系,设置了11个职能部门。本公司内部各个部门
的主要职能如下:
(1)总经理工作部:主要职能为督办协调、秘书文书事务、本部保卫、保
密与国家安全、档案管理、国际合作与外事管理(包括IAEA事务)、公共关系
管理、本部实物资产管理、办公及后勤保障。
(2)计划发展部:主要职能为战略规划、投资与资产管理、计划与绩效考
核管理、经营情况分析、组织机构管理、管理制度与内控体系建设、体制改革与
创新、信息管理与信息化、共管委事务。
(3)市场开发部:主要职能为业务拓展与市场开发、新项目投资价值分析
与核准申请、市场开发管理体系建设与有效性评价、新公司设立、厂址资源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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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府资源维护、电力销售管理。
(4)工程建设部:主要职能为工程建设前期准备、工程管理体系建设及有
效性评价、在建工程“四大控制”、机组调试与竣工验收、项目建设评估、工程
技术评价与经验反馈、设备国产化管理。
(5)运行生产部:主要职能为运行管理、维修与设备管理、科研与技术管
理、生产准备与生产培训、采购与库存管理。
(6)财务资产部:主要职能为财务会计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融资与资金
管理、成本控制、税收与保险、电价与内部价格管理。
(7)人力资源部:主要职能为人才开发与培训、劳动关系及薪酬福利、干
部(包括董监事)管理、员工绩效考核、三定(岗位标准、员工职级、员工定额)
标准管理。
(8)安全质量部:主要职能为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环境保护与应急管理、
辐射防护与放射性废物管理、经验反馈和同行评估、标准化管理、WANO活动管
理。
(9)党群工作部:主要职能为党建与群团工作、新闻宣传与舆情管控、公
众沟通、科普宣传、企业文化、品牌建设、思想政治与精神文明建设、荣誉管理、
社会责任、信访维稳。
(10)证券法务部:主要职能为公司治理体系建设与规范运作(包括成员公
司)、“三会”相关事务(包括成员公司)、市值管理、资本运作、证券监管机
构沟通与联络、投资者关系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律事务、合同管理。
(11)审计监察部:主要职能为全面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纪检、监察、内
控监督与评价。
(二)发行人的控股及参股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主要控股及参股公司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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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2: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0% 97.00% 1.00% 1.00%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00% 72% 50% 51% 50% 51% 51% 51% 50% 50% 51% 51% 51% 51% 50% 5%
中 秦 核 秦 江 三 福 海 湖 中 福 中 中 中 中 山
核 山 电 山 苏 门 建 南 南 核 建 核 核 核 核 东
核 核 秦 第 核 核 福 核 桃 辽 三 河 国 华 浙 核
电 电 山 三 电 电 清 电 花 宁 明 南 电 电 能 电
运 有 联 核 有 有 核 有 江 核 核 核 漳 河 能 有
行 限 营 电 限 限 电 限 核 电 电 电 州 北 源 限
管 公 有 有 公 公 有 公 电 有 有 有 能 核 有 公
理 司 限 限 司 司 限 司 有 限 限 限 源 电 限 司
有 公 公 公 限 公 公 公 有 有 公
限 司 司 司 公 司 司 司 限 限 司
公 司 公 公
司 司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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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不断加强公司治理、积极完善内控机制,强化对控股子公司的有效
管控、提升对参股子公司的运营水平。为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决策、经营管理,
建立重大事项的备案及报请制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制定了《控股子公司
管理制度》,在重大事项批准和备案制度、财务管理、信息管理、人事管理等方
面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控力度;为加强对控股及参股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
事会等决策监督机构的有效管理和积极参与,公司制定了《中国核电成员公司“三
会”管理办法》、《中国核电成员公司“三会”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子公司及直接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 直接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0年9月19日 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0万元
浙江省海盐县核电秦山联营公司厂前区BX楼二
持股比例 100% 住所
至五层
核电生产和管理与相关技术服务,设备及系统的调试、维修服务,培训服务;劳务
经营范围
派遣。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14.12.31 2014.12.31 2014年
(未经审计)
51,271.93 19,883.07 9,700.19
(2)秦山核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4年6月30日 注册资本 501,338.05万元 实收资本 501,338.05万元
持股比例 本公司持股比例为72%,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8%。
住所 浙江省海盐县武原镇新桥南路东侧
核能发电;核电站设备设施有关的机械、电气、仪表维修及校验、技术改造、调试
服务;机械配件加工服务;应急广播和通讯的安装、调试、维修服务;环境应急技
经营范围
术服务;核电技术和技能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附设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另核)。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14.12.31 2014.12.31 2014年
(未经审计)
2,758,763.06 535,421.01 11,729.17
(3)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88年7月20日 注册资本 520,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520,000.00万元
本公司持股比例为50%,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申能股份有
持股比例 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2%,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上海
禾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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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浙江省海盐县武原镇核电新村
投资兴建并营运和管理秦山二核核电厂;承担六十万压水堆核电站的标准化和推广
经营范围
业务。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14.12.31 2014.12.31 2014年
(未经审计)
2,332,899.22 843,706.49 210,434.82
(4)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7年1月31日 注册资本 100,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0.00万元
本公司持股比例为51%,上海禾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申能股份有
持股比例 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江苏省新能
源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
住所 浙江省海盐县
经营范围 秦山核电三期工程两台70万千瓦级压力重水堆核电机组的建设和营运,培训服务。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14.12.31 2014.12.31 2014年
(未经审计)
1,256,522.23 572,620.18 121,432.80
(5)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7年12月11日 注册资本 384,637.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037.00万元
本公司持股比例为50%,上海禾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江苏省国信
持股比例
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
住所 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中路28号
核力发电、电力销售;核电厂址开发、核电站建设、营运管理;核电站建设、运行
经营范围 和维修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进口业务;核电管理、建
设和生产人员知识与技能培训。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14.12.31 2014.12.31 2014年
(未经审计)
3,860,568.21 839,486.62 193,315.41
(6)三门核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5年4月17日 注册资本 733,950.00万元 实收资本 806,221.80万元
本公司持股比例为51%,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中电投核电
持股比例 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4%,华电集团持股比例为10%,中核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为5%。
住所 三门县健跳镇三门核电厂区
根据国家审批,开发建设三门核电站;生产、销售电力电量及相关产品(凭许可证
经营范围
经营);开发和提供核电相关的技术服务;从事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14.12.31 2014.12.31 2014年
(经信永中和审计)
4,104,011.07 798,733.8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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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6年5月16日 注册资本 748,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892,000.00万元
本公司持股比例为51%,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9%,福建省投资
持股比例
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10%。
住所 福清市三山镇
根据国家审批,开发建设运营福清核电站工程;生产、销售电力电量及相关产品;
经营范围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
技术除外。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14.12.31 2014.12.31 2014年
(未经审计)
4,720,293.69 901,679.80 9,430.26
(8)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年12月3日 注册资本 205,933.40万元 实收资本 382,430.00 万元
本公司持股比例为51%,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华能核电开
持股比例
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9%。
住所 海南省海口市滨贸路1号信恒大厦19-28楼
经营范围 核电站的建设、运营和管理;生产、销售电力及相关产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14.12.31 2014.12.31 2014年
(未经审计)
1,929,729.45 382,430.00 0.00
(9)湖南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年5月21日 注册资本 102,570.40万元 实收资本 105,164.00万元
本公司持股比例为50%,华润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5%,中国长江电
持股比例
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
住所 湖南省益阳市长益路36号
核电站的建设、运营和管理;生产、销售电力电量及相关产品;技术咨询、技术服
经营范围
务。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14.12.31 2014.12.31 2014年
(经信永中和审计)
415,448.75 105,164.00 0.00
(10)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年5月16日 注册资本 116,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116,000.00万元
本公司持股比例为50%,中国大唐集团核电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4%,江苏省国信
持股比例 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2%,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中核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
住所 兴城市兴海南路114号
经营范围 核电站建设、运营和管理;生产、销售电力电量及相关产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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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14.12.31 2014.12.31 2014年
(经信永中和审计)
494,848.28 109,717.24 0.00
(11)福建三明核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0年4月26日 注册资本 9,520.00万元 实收资本 9,520.00万元
本公司持股比例为51%,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40%,三明
持股比例
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持股比例为9%。
住所 三明市梅列区江滨新村44幢
核电站的建设、运营和管理;生产、销售电力电量及相关产品;技术咨询、技术服
经营范围
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14.12.31 2014.12.31 2014年
(未经审计)
37,251.39 9,520.00 0.00
(12)中核河南核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0年12月29日 注册资本 10,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00万元
本公司持股比例为51%,中电投核电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0%,河南投资集团有限
持股比例
公司持股比例为9%。
住所 南阳市卧龙区中州路109号
经营范围 对核电业的投资。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14.12.31 2014.12.31 2014年
(未经审计)
18,118.96 10,000.00 0.00
(13)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年11月28日 注册资本 13,296.00万元 实收资本 21,957.00 万元
持股比例 本公司持股比例为51%,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持股比例为49%。
住所 漳州市云霄县莆美镇中国电信大楼六楼(生产场所位于云霄县列屿镇)
电力项目的前期工作、建设和经营,包括核电、风电、水电多种形式的电源;电力、
经营范围
热力的生产和销售;电力技术咨询、服务。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14.12.31 2014.12.31 2014年
(未经审计)
112,887.83 22,063.96 10.66
(14)中核华电河北核电有限公司
中核华电河北核电有限公司为一家于2014年8月1日新设立的公司,尚未开展
实际经营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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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2014年8月1日 注册资本 12,290.00万元 实收资本 6,363.30万元
本公司持股比例为51%,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9%,河北建投能
持股比例
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
住所 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海政路中国银行海兴支行三楼
核电站的建设、运营和管理;生产、销售电力电量及相关产品;技术咨询、技术服
经营范围
务。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14.12.31 2014.12.31 2014年
(未经审计)
18,901.28 6,180.00 0.00
2. 间接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连云港金辰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0年10月26日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万元
本公司所属江苏核电持有持股比例为98%,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持股比例
2%。
住所 连云区海棠路28号
许可经营项目:以下限分支机构按许可经营:餐饮服务;住宿服务;预包装食品销
售;境内职业介绍。
一般经营项目:废旧物资回收;烟零售;代购汽车票、火车票、飞机票;境内劳务
经营范围 派遣;房屋出租;环保绿化工程施工;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汽车、装璜装饰材料、
金属材料、机械设备、钢材、电子器材、汽车配件、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农副产
品、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电脑耗材、家具、化工材料、劳保用品、日用品、通讯
器材销售;物业管理服务;室内装潢服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包装(三级)。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14.12.31 2014.12.31 2014年
(未经审计)
3,916.44 986.40 11.97
3. 直接持股的合营公司基本情况
(1)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年2月7日 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0万元
持股比例 本公司持股比例为50%,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
住所 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281号金峰大厦2006室
经营范围 核电、清洁能源及相关项目的开发技术、技术咨询和服务。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14.12.31 2014.12.31 2014年
(经信永中和审计)
6,038.72 5,00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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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直接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1)山东核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4年9月9日 注册资本 642,572.00万元 实收资本 945,245.00万元
本公司持股比例为5%,中电投核电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5%,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
持股比例 公司持股比例为10%,烟台蓝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中国国电集团
公司持股比例为5%,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
住所 烟台市高新区港城东大街15号
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仅限为船舶提供码头);货物装卸、仓储、物流服务(仅
经营范围 限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核能发电(仅限筹建),货物、技术的进出口(国
家禁止的除外),核电技术研发、核电技术服务,核电技术培训等。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14.12.31 2014.12.31 2014年
(经信永中和审计)
4,076,809.16 945,245.00 0.00
注:上述子公司的财务数据均为合并口径数据,其中净资产为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净利
润为扣除少数股东损益。
六、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核集团,持有本公司97.00%的股份,中核集团为由国
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中核集团的基本情况参见本章“二、
发行人设立及重组改制情况”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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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情况
表5.8: 单位: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1 净利润2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住所 主营业务
2014.12.31 2014.12.31 2014年
核电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服务;与工程相关的
设备采购、材料订货、施工管理、试车调试、人员
中国核电工程有 北京市海淀区西
1 1985.01.17 28,000.00 培训;工程总承包;核电工程以及其他核工程的前 554,106.27 161,525.55 27,452.90
限公司 三环北路117号
期项目策划、项目咨询服务;工程设计、勘察、环
境评价、工程监理等
中国中原对外工 北京市海淀区花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承包境外及境内工程、
2 1983.06.04 24,422.212123 584,485.87 64,862.81 16,785.14
程有限公司 园路B3号 进出口业务等
小型多用途模块式核动力堆的技术开发、投资、建
中核新能源有限 北京市海淀区阜
3 2011.03.28 10,000.00 设及运行;生产、销售(海水)淡化水、热力等相 14,850.00 -798.00 0.00
公司 成路43号12层
关产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核电站、核动力役前和在役检查技术开发与服务;
中核核电技术服 武汉东湖开发区 核电工程技术服务;核动力仿真技术和产品开发;
4 2010.12.24 1,000.00 1,038.03 1,008.04 8.54
务有限公司 民族大道1021号 核电工程软件开发;核动力运行技术支持;核电技
术服务培训以及技术转让等
江苏省苏州市浒
中核苏阀科技实 工业用阀门设计、制造、销售;金属制品、电机产
5 1997.07.02 38,341.7593 关工业园浒杨路 182,207.11 107,290.27 7,193.72
业股份有限公司 品的设计、制造、加工、销售等
81号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装置、核计量仪器、核医学仪器、
西安市小寨东路
6 西安核仪器厂 1989.09.12 8,710.77 辐射防护检测仪器、同位素应用仪器、核电站技术 61,822.00 24,342.00 4,180.00
108号
相关的研发、制造、销售、设计、安装等
西安市未央区北 核电、核化工及机械设备(包括炼化、化工及化肥、
西安核设备有限
7 2001.04.10 22,001.00 郊徐家湾渭滨街5 轻工及制造、环境保护、消防设备)的设计、制造 119,788.71 0.00 -4,472.52
公司
号 等
核燃料经营管理;核燃料加工设施建设、工程研究
中国核燃料有限 北京市西城区三
8 1983.6.24 164,780.00 与设计;核燃料加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 5,798,836.00 978,801.00 94,577.00
公司 里河南三巷一号
务等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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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 净资产1 净利润2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住所 主营业务
2014.12.31 2014.12.31 2014年
北京市东城区和
中核地质勘查管
9 2011.04.01 1,000.00 平里七区14号办 放射性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的投资 24,916.83 1,073.58 123.28
理有限公司
公楼
中核第四研究设 石家庄市体育南 核工业行业甲级、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市政行
10 1993.12.06 5,637.13 43,919.00 12,004.00 1,819.00
计工程有限公司 大街261号 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等
中国国核海外铀 北京市西城区三 国外铀资源的勘探、勘察设计、工程建设的投资与
11 1989.05.29 81,186.26 296,733.00 40,034.00 -90.00
业有限公司 里河南三巷1号 管理;勘察设计、工程建设等
核安全保障;核设施维持、维护、检修、整治;核
中核四川环保工 四川省广元市市
12 2006.05.30 500.00 设施退役和放射性废物治理咨询服务;放射性废物 508,695.38 1,155.00 0.38
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区三堆镇
接收、处理和处置等
许可经营项目:天然铀、核电站与研究堆乏燃料的
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核电厂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
中核清原环境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 的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及核设施退役的实施业
13 术工程有限责任 1995.01.06 5,000.00 76,768.30 7,397.53 554.27
北街乙1号 务;一般许可项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公司
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销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
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工程与铀钚混合氧化物燃料制
中核瑞能科技有 北京市房山区长 造工程的选址、设计、施工、投资与管理;核电站
14 2011.05.09 1,000.00 10,960.85 926.06 0.00
限公司 阳镇长于路甲3号 乏燃料元件的储存与后处理的管理;乏燃料处理与
再循环的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等
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销售
北京市西城区新 Ⅱ类、Ⅲ类放射装置;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
中国同辐股份有
15 1983.01.31 20,000.00 街口外大街甲18 场所;Ⅱ类、Ⅲ类医用高能射线设备、医用核素设 322,035.00 161,540.00 35,958.00
限公司
号 备、注射穿刺器械,软件;Ⅱ类;临床检验分析仪
器等
中国中核宝原资 北京市西城区南 资产管理;核工业民品的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
16 1988.01.20 9,725.50 565,618.76 181,388.37 7,181.29
产控股公司 礼士路3A号 核产业的配套服务;物业经营管理等
中核汇能有限公 北京市海淀区阜 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潮汐发电、
17 2011.11.14 154,884.00 665,989.00 164,648.00 -166.00
司 成路43号 火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维护等
中国原子能工业 北京市西城区华 进出口业务、举办经济技术展览会、对外经济贸易
18 1982.01.15 6,459.10 4,421,759.00 213,713.00 75,341.00
有限公司 远街9号楼 资讯服务及技术交流;招标代理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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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 净资产1 净利润2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住所 主营业务
2014.12.31 2014.12.31 2014年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
中核财务有限责 北京市西城区三 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
19 1997.07.21 200,960.00 3,921,794.94 366,850.12 46,950.70
任公司 里河南四巷1号 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的委托
贷款及委托投资等
中核产业基金管
北京市西城区三
20 理(北京)有限公 2011.07.04 8,000.00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 8,075.93 8,071.73 19.94
里河南四巷一号
司
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规划、设计、勘察、可行性研究、
核工业第二研究 北京市海淀区马
21 1993.01.21 785.30 环境评价、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咨询;各种压 16,691.06 5,868.25 61.50
设计院 神庙1号
力容器及非标设备的设计、销售等
广东省汕头市澄
广东东方锆业科 生产销售锆系列制品及陶瓷机构制品,有色金属加
22 1995.11.10 41,396.40 海区莱美路宇田 295,652.27 132,776.02 363.84
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生产、销售
科技园
西安核设备制造 西安市未央区北 机械设备制造、铁路专用线工用,机电产品、仪器
23 1982.11.15 6,606.00 7,257.83 549.72 0.00
厂 郊徐家湾 仪表、备品备件的制造、销售
研究、开发、生产各种铀化学制品、化工产品(以
中核金原铀业有 北京市西城区三
24 1995.11.27 14,800.00 上危险化学品除外),建材、轻工纺织品、电子产 785,021.00 223,746.00 19,514.00
限责任公司 里河南三巷一号
品的生产、销售,机械制造,进出口业务
中核控制系统工 北京经济技术开 核工程数字化仪表控制系统开发、系统集成与销
25 2008.08.18 10,000.00 36,616.64 21,314.57 2,625.00
程有限公司 发区宏达南路3号 售、系统安装调试与维修
注1: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注2:不含少数股东损益。
注3:以上公司中,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审计;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数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其他公司2014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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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控股股东中核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
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公司A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公司本次A股发行前总股本为116.7443亿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38.91亿股
A股。若按本次发行38.91亿股A股来测算,本次发行前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
如下表所示:
表5.9:
本次A股发行前 本次A股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中核集团 1,132,418.0000 97.00% 1,094,675.3570 70.33%
中国三峡集团 11,675.0000 1.00% 11,285.8810 0.73%
中远集团 11,675.0000 1.00% 11,285.8810 0.73%
航天投资 11,675.0000 1.00% 11,439.6944 0.73%
社保基金理事会 - - 38,756.1866 2.49%
其他A股投资者 - - 389,100.0000 25.00%
合计 1,167,443.0000 100.00% 1,556,543.0000 100.00%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
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国资委以《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及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82号)批
复,在本公司完成A股发行并上市后,按此次发行389,100万股的10%计算,将中
核集团、中国三峡集团、中远集团和航天投资分别持有的37,742.6430万股、
389.1190万股、389.1190万股和235.3056万股(合计38,756.1866万股)划转给社保
基金理事会。若本公司实际发行A股数量调整,中核集团、中国三峡集团、中远
集团和航天投资应划转给社保基金理事会的本公司股份数量相应按照实际发行
数量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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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前十大自然人股东和战略投资者
本次发行前,中核集团、中国三峡集团、中远集团和航天投资共同持有本公
司100%的股份。四家股东情况请参见本章“二、发行人设立及重组改制情况”
的相关内容。
公司无其他自然人股东和战略投资者。
(三)本次发行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本公司本次发行前的发起人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除因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国家有权部门的要求而需进行股权划转、转
让、企业合并、分立等导致中核集团所持本公司股票发生变动的情况外,本公司
控股股东中核集团承诺:
1、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至本公司股票在A股上市前,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股票。
2、自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本公司A股
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
格(期间本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中核集团持有的本公
司A股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3、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二年内,中核集团减持本公司A股股票的总量不超过
本公司总股本的3%,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减持本公司A股股票的总量不超过本公司
总股本的2%,中核集团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
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减持本公司A股股票,并依法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减持价格不低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本公司如有分红、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中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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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将在实施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本公司进行公告。
如中核集团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中核集团所持本公司A股股票的锁定期限
将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或者在已解除锁定的情况下再次被锁
定六个月;如因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中核集团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
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并能举证证实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
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
确定的赔偿方案或司法机关的有效裁决所认定的为准。
4、自本公司股票在A股上市之日起,中核集团可根据国家有权部门及中核集
团的战略安排、本公司经营情况及股价情况,适时增持部分本公司股票。
本公司股东中国三峡集团、中远集团和航天投资承诺:自本公司A股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
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
企〔2009〕94号),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时,由本公司国有股股
东中核集团、中国三峡集团、中远集团和航天投资转由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
公司国有股,社保基金理事会将承继上述公司的禁售期义务。
八、职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职工直接或间接持股的情况,也
不存在工会、职工持股会、信托及委托持股等情况。
九、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结构
1. 员工人数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岗员工为9,594人。
2. 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员工专业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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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10:
专业构成 员工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百分比
管理人员 1,863 19.42%
行政人员 895 9.33%
技术人员 1,965 20.48%
生产人员 4,233 44.12%
财务人员 161 1.68%
其他人员 477 4.97%
合计 9,594 100.00%
3. 员工受教育程度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员工学历构成如下:
表5.11:
学历构成 员工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百分比
博士 12 0.13%
硕士 617 6.43%
本科 7,449 77.64%
大专 1,149 11.98%
中专 93 0.97%
高中及以下 274 2.86%
合计 9,594 100.00%
4. 员工年龄分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员工年龄构成如下:
表5.12:
年龄 员工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百分比
30岁及以下 4,537 47.29%
31岁至40岁 2,857 29.78%
41岁至50岁 1710 17.82%
51岁及以上 490 5.11%
合计 9,594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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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国家和各地方的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并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政策
实行了住房制度改革,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
(三)公司员工薪酬情况
1、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及执行情况
公司制订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中国核能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制度》等制度,遵循战略导向、市场导向、绩效导向、
公平导向原则并合法合规进行薪酬管理。公司实行年薪制、岗位(职位)工资制
和协议工资制三种薪酬制度,公司本部及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
学习期员工、未上岗员工及特殊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制;其他员工实行岗位(职位)
工资制。公司实行计划预算考核一体化管理体系,员工收入与组织绩效和个人绩
效考核结果联动,充分调动各级人员的积极性。
公司报告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平均薪酬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5.13: 单位:万元/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高级管理人员 66.38 64.60 57.60
其他员工 20.42 19.29 18.01
注: 上述数据均为税前薪酬数据。
公司报告期内除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其他员工薪酬与公司本部及在役核电机
组所处地区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5.14: 单位:万元/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除高管外员工 20.42 19.29 18.01
北京地区 - 6.95 6.27
浙江地区 - 4.45 4.01
江苏地区 - 5.80 5.13
福建地区 - 4.93 4.50
数据来源:北京地区平均工资水平数据取自《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
1-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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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局关于公布 2012 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
市统计局关于公布 2013 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2014 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尚未公
布。
浙江地区平均工资水平数据取自《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 2012 年全省
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 2013 年全省在岗职
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2014 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尚未公布。
江苏地区平均工资水平数据取自《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 2013 年度社
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 2014 年度社会保险有关
基数的通知》, 2014 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尚未公布。
福建地区平均工资水平数据取自《福建省统计局关于发布 2012 年福建省城镇单位在岗
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的通告》、《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 2013 年全省城镇单
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2014 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尚未公布。
2、公司未来薪酬管理的具体措施
公司未来将按照薪酬政策公平公开、目标薪酬水平与市场接轨、实际收入与
绩效挂钩等原则加强薪酬管理。通过建立并实施包括管理、业务、技术、运行、
技能等序列的标准职位体系及薪酬体系,统一成员公司工资体系、薪酬结构及目
标薪酬水平;按照运行电站、在建电站、前期开发项目对成员公司工资总额进行
分类管理,通过增加业绩工资比例、增加季度考核环节等措施,增强薪酬的激励
作用;定期开展薪酬市场对标,根据对标结果调整各职级员工目标薪酬,确保薪
酬水平的市场竞争力。
十、控股股东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自愿锁定、减持及持股意向的承诺
中核集团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自愿锁定、减持及持股意向的承诺见本
章“七、发行人股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中核集团与本公司的业务存在任何实质或潜在的竞争,本公司与中核
集团签订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中核集团也作出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
于《避免同业竞争协议》、《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的主要内容和履行情况请参
1-1-84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阅本招股说明书“第七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一、同业竞争”的相关内
容。
(三)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减少及规范中核集团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中核集团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
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函》的主要内容和履行情况请参见本招
股说明书“第七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五、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
施”的相关内容。
(四)关于本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如本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中核集团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
原限售股份。自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本招股说明书存在前述
情形之日起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中核集团将公告回购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方
式、回购期限、完成时间等信息,回购价格为本公司A股股票的市场价格或国务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可的其他价格。
如本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中核集团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本招股说明书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中核集团非因不可抗力原因自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或司法机关作出认定之日起的三十个交易日内未开始履行上述承诺,则本公
司有权将与中核集团履行上述承诺相等金额的应付中核集团现金分红予以扣留,
直至中核集团完成上述承诺的履行。
(五)关于未能履行其他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中核集团未能履行其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过程中所作出的其他
公开承诺,则中核集团所持本公司A股股票的锁定期限将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
自动延长六个月,或者在已解除锁定的情况下再次被锁定六个月;如因此给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中核集团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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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在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本公司A股股
票连续20个交易日(第20个交易日为“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如在该20个交易
日期间公司披露了新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则该等20个交易日的期限需自
本公司披露新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的收盘价低于本
公司披露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如有分红、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
现变化的事项的,则相应调整每股净资产,下同),且在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增持或回购相关规定的情形下,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
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将启动稳定公司股
价的措施。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次数不超过2次。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将根据公司及
市场情况,采取一项或同时采取多项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措施实施时应以
维护公司上市地位,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为原则,遵循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控股股
东、本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可采取的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包括
但不限于:
1、本公司可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组织公司的业绩发
布会或业绩路演等投资者沟通活动,积极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
行沟通。
2、控股股东将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的20个交易日内,就其是否有增持
公司A股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本公司并由本公司进行公告,具体增持计划的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本公司A 股股票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及完成期限等
信息,控股股东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
3、如控股股东未如期公告其具体增持计划,或明确告知本公司其无增持计
划的,则公司董事会将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的3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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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审议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并通知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
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回购目的、方式,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回购股份
的种类、数量及其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回购期限,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管理层对回购股份对公司
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的影响的分析报告,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原
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
4、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在符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
股票相关规定并获得必要批准的情况下,增持本公司A股股票,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各自累计增持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其上一年度自公司获得的薪酬总额的
10%。
5、本公司还可以制定其他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并在履行必要的审批
程序之后实施。
相关主体公告具体增持计划后,该具体增持计划应予实施,不得撤回;公司
股东大会通过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后,该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应予以实施,非经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不得撤回。
(三)终止实施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情形
自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
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本公司A股股票连续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
2、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方案将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将违反
当时有效的相关禁止性规定的,或者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
股份将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四)相关约束措施
1、如控股股东已公告其具体增持计划,达到实施条件但未能实际履行的,
则本公司将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控股股
东履行其增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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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股东应支持本公司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如控股股东在
公司股东大会上对公司董事会根据本预案的要求提出的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投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则本公司有权将与拟回购金额等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
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控股股东支持公司实施股份回购。
3、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公告其具体增持计划,达到实施条件但未
能实际履行的,则本公司将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款
予以暂时扣留,直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增持义务。
(五)其他说明
1、任何对本预案的修订均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未来新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
本预案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相应职责。
十二、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的承诺
(一)发行人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
行的全部新股。自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本招股说明书存在前
述情形之日起的三十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回购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计划并通知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回购计划的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回购方式、回购期限、完成时间等信息,回购价格为本公司A股股票的市
场价格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可的其他价格。
如本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
者因此而实际发生并能举证证实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
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或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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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的有效裁决所认定的为准。
如本招股说明书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自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或司法机关作出认定之日起的三十个交易日内未开始履行上述承诺,则本公司
董事长应在公司履行承诺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十个交易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并通
过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或赔偿投资者损失的决议。如董事长未能召
集董事会或董事会未能通过相关决议,投资者可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等主体依法履行职责,直至公司履行该等承诺。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招股说明书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并能举证证实的直
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
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或司法机关的有效裁决所认定的为准。
如本招股说明书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自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或司法机关作出认定之日起的三十个交易日内未开始履行上述承诺,则中国核电
有权暂停发放本人应得的薪酬、补贴等各类现金收入,直至本人完成上述承诺的
履行。
(三)证券服务机构的承诺
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因本公司未能依照适
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
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
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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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副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因本公司未能依照适用的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公司
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
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的承诺:“如因本所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
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
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
损失的,本所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审计机构及验资机构承诺:“如因本所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A股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
造成实际损失的,本所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
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资产评估机构的承诺:“如因本公司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A股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
造成实际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
法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土地评估机构的承诺:“如因本公司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A股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
造成实际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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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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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业务与技术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一)主营业务情况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核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与管理,核电运行
安全技术研究及相关技术服务与咨询业务。
(二)主要产品
本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电力。本公司是目前国内投运核电和在建核电的主要投
资方。根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2014年全国核电运行情况报告》,2014年全国核
电总发电量为1,305.80亿千瓦时,2014年度本公司控股核电站发电量为527.66亿千
瓦时。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控股的投运核电装机容量为977.3万千
瓦,拥有在建机组容量1,161.15万千瓦2,其中在建核电机组容量1,159.2万千瓦,
计划自2015年起陆续投产,公司装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截至2014年12月31日,
本公司控股核电装机容量份额为国内市场第一。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在役核电机组情况如下:
表6.1: 单位:万千瓦
机组名称 投入商业运行时间 装机容量3
秦山一核机组 1994年4月
秦山一核方家山核电1号机组 2014年12月 108.9
秦山一核方家山核电2号机组 2015年2月 108.9
秦山二核1号机组 2002年4月
秦山二核2号机组 2004年5月
秦山二核3号机组 2010年10月
秦山二核4号机组 2011年12月
2
漳州能源云霄青径风电场项目目前处于临时运营阶段,该项目总投资 1.76 亿元,建设规模为 1.95 万千
瓦,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3 台 1.5MW 级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和配套的风电场内集电线路,1 座 35KV 回流
站。
3
装机容量为《电力业务许可证》所记载的装机容量,其中福清核电 1 号机组为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
出具的《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1 机组临时运营的意见》所载装机容量,方家山核电 2 号机组尚在办理《电
力业务许可证》,其商运装机容量为《方家山电厂并网调度协议》所载装机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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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组名称 投入商业运行时间 装机容量3
秦山三核1号机组 2002年12月 72.8
秦山三核2号机组 2003年7月 72.8
江苏核电1号机组 2007年5月
江苏核电2号机组 2007年8月
福清核电1号机组 2014年11月 108.9
合计 - 977.3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在建核电机组情况如下:
表6.2:
机组容量 计划投入
核电项目
(万千瓦) 商业运行时间
福建福清核电工程一期2号机组 108 2015年
福建福清核电工程二期3号机组 108 2016年
福建福清核电工程二期4号机组 108 2017年
福建福清核电工程三期5号机组 115 2020年
福建福清核电工程三期6号机组 115 2020年
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1号机组 125 2017年
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2号机组 125 2017年
海南昌江核电工程1号机组 65 2015年
海南昌江核电工程2号机组 65 2016年
田湾核电站3号机组 112.6 2018年
田湾核电站4号机组 112.6 2018年
合计 1,159.2 -
注:在建机组指已经获得国务院核准,并取得国家核安全局颁发建造许可证的机组。
(三)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的变化情况
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没有发生变化。
二、核电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核能发电原理与主要堆型
核电是利用核反应堆中核裂变所释放出的热能进行发电的方式。在核裂变过
程中,快中子经慢化后变为慢中子,撞击原子核,发生受控的链式反应,产生热
能,生成蒸汽,从而推动汽轮机运转。核电站与我们常见的火力发电站一样,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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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蒸汽推动汽轮机做功,带动发电机发电。它们的主要不同在于蒸汽供应系统。
火电厂依靠燃烧化石燃料(煤、石油或者天然气)释放的化学能将水变成蒸汽,
核电站则依靠核燃料的核裂变反应释放的核能将水变成蒸汽。除反应堆外,核电
站其他系统的发电原理与常规火力发电站相仿。
各种核电堆型的区别主要在于反应堆的冷却剂和中子慢化剂的不同。按照冷
却剂的不同可分为轻水堆、重水堆、气冷堆等,按照中子慢化剂的有无,可分为
热中子堆、快中子堆。
图6.1:各堆型冷却剂和慢化剂对应情况
目前世界上核电站采用的反应堆有压水堆、沸水堆、重水堆、石墨气冷堆、
石墨水冷堆以及快中子增殖堆等,但比较广泛使用的是压水堆。压水堆以普通水
作冷却剂和慢化剂,是目前世界上最普遍的商用堆型。
压水堆(PWR,pressurized water reactor):使用加压轻水(即普通水)作冷
却剂和慢化剂,且水在堆内不沸腾的核反应堆,燃料为浓缩铀。压水堆核电站由
核岛和常规岛组成,核岛中的大型设备是蒸汽发生器、稳压器、主泵和堆芯,常
规岛主要包括汽轮机组及二回路其它辅助系统,与常规火电厂类似。
沸水堆(BWR,boiling water reactor):沸水堆是以沸腾轻水为慢化剂和冷却
剂并在反应堆压力容器内直接产生饱和蒸汽的动力堆。沸水堆与压水堆同属轻水
堆,都具有结构紧凑、安全可靠、建造费用低和负荷跟随能力强等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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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水堆(PHWR,pressurized heavy water reactor):重水堆是以重水作慢化剂
的反应堆,可以直接利用天然铀作为核燃料。重水堆可用轻水或重水作冷却剂。
石墨气冷堆(GCR,gas cooled reactor):用石墨慢化、二氧化碳或氦气冷却
的反应堆,目前仅存于英国。近期的研究集中在氦气冷却的高温气冷堆(HTGR,
high temperature gas-cooled reactor)上。
石墨水冷堆(LWGR,light-water cooled graphite moderated reactor):石墨水
冷堆是以石墨为慢化剂、水为冷却剂的热中子反应堆,目前仅存于俄罗斯。
快中子增殖堆(FBR,fast breeder reactor):由快中子引起链式裂变反应所释
放出来的热能转换为电能的核电站。快堆在运行中既消耗裂变材料,又生产新裂
变材料,而且所产可多于所耗,能实现核裂变材料的增殖。
根据国际原子能机构的统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球堆型情况如下图:
图6.2:全球堆型情况
单位:台
数据来源:国际原子能机构Power Reactor Information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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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压水堆为例对核能发电的原理进行说明:
图6.3:核能发电原理(以压水堆为例)
核燃料在反应堆内发生裂变而产生大量热能,高温高压的一回路冷却水把这
些热能带出反应堆,并在蒸汽发生器内把热量传给二回路的水,使它们变成蒸汽,
蒸汽推动汽轮机带动发电机发电。
一回路:反应堆堆芯因核燃料裂变产生巨大的热能,高温高压的冷却水由主
泵泵入堆芯带走热量,然后流经蒸汽发生器内的传热U型管,通过管壁将热能传
递给U型管外的二回路,释放热量后又被主泵送回堆芯重新加热再进入蒸汽发生
器。水这样不断的在密闭的回路内循环,被称为一回路。
二回路:蒸汽发生器U型管外的二回路水受热变成蒸汽,蒸汽推动汽轮机发
电机做功,把热能转换为电力;做完功后的蒸汽进入冷凝器冷却,凝结成水返回
蒸汽发生器,重新加热成蒸汽。这个回路循环被称为二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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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水堆核电站主要由核岛、常规岛和电站配套设施(BOP)等组成。
图6.4:核岛及常规岛
灰色建筑物为核岛,圆柱体建筑物内安装了核反应堆, 白色建筑为常规岛,安装
长方体建筑物为燃料厂房 了汽轮机和发电机组
核岛由核反应堆厂房和核辅助厂房构成,其中核反应堆厂房的安全壳是核电
站的重要安全构筑物。安全壳一般为带有半圆形顶的圆柱体钢筋混凝土建筑,能
够承受地震、台风等各种外部冲击,是核电站的第三道安全屏障,确保反应堆的
放射性物质不释放到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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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5:反应堆厂房剖面
(二)核电行业发展历史简介
自1954年6月27日前苏联奥布宁斯克(Obninsk)核电站首次利用核能发电以
来,世界核电至今已有近60年的发展历史。从世界范围内看,核电发展主要经历
四个阶段:起步发展阶段、迅速发展阶段、缓慢发展阶段和逐渐复苏阶段。
1. 起步发展阶段:1954 - 1965年,世界核电发展进入起步发展阶段。在此期
间,世界共有38个机组投入运行,核反应堆属于早期原型反应堆,归为第一代核
电技术。比较典型的核电站包括:1954年前苏联建成世界上第一座核电站—5000
千瓦实验性石墨沸水堆;1956年英国建成4.5万千瓦原型天然铀石墨气冷堆核电
站;1957年美国建成6万千瓦原型压水堆核电站;1962年法国建成6万千瓦天然铀
石墨气冷堆;1962年加拿大建成2.5万千瓦天然铀重水堆核电站。
2. 迅速发展阶段:1966 - 1980年,由于全球石油危机爆发,世界核电发展进
入迅速发展阶段。在此期间,共有200多台机组投入运行,均采用第二代核电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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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美国成批建造50 - 110万千瓦的压水堆、沸水堆;前苏联建造100万千瓦石墨
堆和44万千瓦、100万千瓦WWER型压水堆;法国和日本等国引进并消化美国的
压水堆和沸水堆技术。
3. 缓慢发展阶段:1981 - 2000年,由于经济发展减缓导致电力需求下降,尤
其受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事故的影响,世界核电事业进入缓慢发展阶段,西方国
家调整核电政策,发展速度明显减缓。但在亚洲,中国、印度和韩国等国仍持续
发展核电。
4. 逐渐复苏阶段:进入21世纪以来,鉴于世界能源紧张、电力需求上升、温
室气体减排压力增加,同时核电安全运行业绩持续改善,世界各国重新积极规划
核电发展,核电进入逐渐复苏阶段。欧美发达国家开发出先进轻水堆核电站,第
三代核电技术取得重大进展。
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以后,引起全球对核电安全性的思考和担忧。虽然个别
国家在核电发展上举棋不定,但因核电对世界能源供应的不可或缺性,大部分国
家仍选择继续发展核电,如美国核管理委员会(NRC)在多年停滞后重启核电计
划,于2012年2月批准新建核电站;法国、芬兰、英国、荷兰、波兰等国亦表态
不会放弃发展核电,世界核电发展呈现出有进有退的新格局。日本福岛核事故并
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核电大国发展核电的态势,只是对核电机组设计和运行安全提
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三)世界核电技术发展历程
从第一座核电站建成至今,核电技术发展历程如下:
第一代核电技术:主要集中在美国、前苏联、英国、法国等少数几个国家,
联邦德国和日本由于被禁止在二战后10年内进行核研究,因而核能技术应用起步
较晚。这阶段典型的核电机组堆型包括:英国和法国建造的一批“美诺克斯”天
然铀石墨气冷堆,前苏联早期建造的轻水冷却石墨慢化堆,美国早期建造的压水
堆和沸水堆。第一代核电站目前基本已退役,它们有以下一些共同点:建于核电
开发期,因此具有研究探索的试验原型堆性质;设计比较粗糙,结构松散,尽管
机组发电容量不大,一般在30万千瓦之内,但体积较大;设计中没有系统、规范、
科学的安全标准作为指导和准则,因而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发电成本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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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6:第一代核电技术——早期原型堆
前苏联奥布宁斯克(Obninsk)核电站
第二代核电技术:按照比较完备的核安全法规和标准以及确定论的方法考虑
设计基准事故的要求而设计的,主要有压水堆、沸水堆、重水堆、石墨水冷堆和
改进型气冷堆等。目前全世界范围正在运行的绝大部分商用核电站均采用第二代
核电技术,其中压水堆、沸水堆和重水堆分别占目前总机组数的61%、21%和10%。
图6.7:第二代核电技术——商用核动力反应堆
秦山二核实景图
第三代核电技术:在第二代核电技术设计和运行经验反馈的基础上,结合技
术工业的发展,提出新的安全理念、安全方法和安全要求,开发了一批具有更高
安全性、更好经济性的第三代核电技术堆型。第三代核电技术的设计目标要求比
第二代核电技术具有更好的安全性和经济性,尤其是非能动安全系统和严重事故
应对措施, 可减缓严重事故的风险,从而使堆芯熔化和放射性物质大量释放的概
率进一步降低。
目前,第三代核电技术堆型在安全、设计上已趋成熟,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将
是第三代核电技术和第二代核电技术并存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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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8:第三代核电技术——先进轻水反应堆
三门核电效果图
第四代核能系统:2000年,美国首次提出了第四代反应堆计划,即规划在2030
年左右投入市场的新一代核能系统。在经济性、安全性、核废物处理和防止核扩
散方面有重大的进展,将成为未来核能复兴的主要技术。
(四)全球核电行业基本情况
根据《2014年BP世界能源统计》的数据4显示,在全球能源消费中,核能占
世界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约为4.42%,在世界能源结构中有着重要地位。
图6.9:全球能源来源情况
数据来源:《2014年BP世界能源统计》
根据《2014年BP世界能源统计》及世界核协会的数据显示,2013年全球总发
4
《2014 年 BP 世界能源统计》的数据统计口径为截至 2013 年末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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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量为23.13万亿千瓦时,其中核电发电量为2.36万亿千瓦时,占比为10.20%。
图6.10:全球电力来源情况
数据来源:《2014年BP世界能源统计》、世界核协会
根据世界核协会(World Nuclear Association, WNA)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
年末,全球共有13个国家和地区核电占总发电量的比重超过20%,其中法国的核
电比重高达73.3%,多个欧洲国家的能源供给高度依赖核电,而我国核电占发电
量的比重仅为2.10%,在各核电国家中处于较低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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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1:世界各国和地区核电比重情况图
数据来源:世界核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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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世界核协会的数据显示,2013年全年,全球核电发电量为2.36万亿千瓦
时,其中美国核电发电量为7,902亿千瓦时,居全球首位。
图6.12:世界各国和地区2013年核电发电量情况图
单位:亿千瓦时
数据来源:世界核协会
根据世界核协会的统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球在建和拟建核电站情况
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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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3:世界各国和地区在建和拟建核电站情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
单位:台
数据来源:世界核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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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我国核电行业基本情况
我国是世界上少数几个拥有比较完整的核工业体系的国家之一。1955年1月,
中央作出了中国要发展原子能事业的战略决策,创建我国的核工业。1958年我国
建成了第一座研究性重水反应堆和第一台回旋加速器,标志着我国进入了原子能
时代。而后相继建立了铀水冶厂、同位素分离厂、铀转换厂、核燃料元件制造厂、
后处理厂和一批研究设计院所。为推进核能的和平利用,上世纪七十年代国务院
做出了发展核电的决定,经过多年努力,我国核电从无到有,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自1983年确定压水堆核电技术路线以来,目前在压水堆核电站设计、设备制造、
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定的能力,为实现规模化发展奠定
了基础。
1. 核电发电情况
根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2014年全国核电运行情况报告》,2014年全国累计
发电量为54,638.00亿千瓦时,其中核电总发电量为1,305.80亿千瓦时,约占全国
总发电量的2.39%。
表6.3:我国历年来核电发电量情况
单位:亿千瓦时
年份 总发电量 核电发电量 发电量占比
1993 8,364.29 - 0.00%
1994 9,278.78 140.43 1.51%
1995 10,069.48 128.45 1.28%
1996 10,796.58 143.39 1.33%
1997 11,342.04 144.18 1.27%
1998 11,576.97 141.01 1.22%
1999 12,331.41 148.33 1.20%
2000 13,684.82 167.37 1.22%
2001 14,838.56 174.72 1.18%
2002 16,541.64 264.89 1.60%
2003 19,052.08 438.54 2.30%
2004 21,943.52 504.69 2.30%
2005 24,975.26 530.88 2.13%
2006 28,498.55 548.44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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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总发电量 核电发电量 发电量占比
2007 32,643.97 628.63 1.93%
2008 34,510.13 692.19 2.01%
2009 36,811.86 700.50 1.90%
2010 42,277.71 747.42 1.77%
2011 47,305.82 872.01 1.84%
2012 49,865.25 983.18 1.97%
2013 53,473.51 1,120.57 2.10%
2014 54,638.00 1,305.80 2.39%
数据来源: 中国电力年鉴1993-2011》、中电联《2012年电力统计基本数据》、中电联《2013
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快报》、中国核能行业协会《2014年全国核电运行情况报告》
2. 核电分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我国共有在役核电机组共23台,均分布在沿海
地区,形成了浙江秦山、广东大亚湾和江苏田湾三个核电基地,同时福建、辽宁
等地区均有部分核电项目投产。另外,福建、辽宁、山东、海南、广西等地的核
电项目正加紧建设。
图6.14:我国核电站分布情况
红沿 河核电
山东 核电
江苏核电
秦山 一核
秦山二核
秦山三核
三门核电
在建 核电机组
福清核电
在役 核电机组 宁德核电
大亚湾核 电
岭澳一期
岭澳二期
防城港核电 海南核电 台山核电
阳江核 电
资料来源:中国核能行业协会《2014年全国核电运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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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核电行业的监管和主要的法律法规
1. 核电行业的监管
国务院对核电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进行整体把握,提供指导意见。根据2004
年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核电站属于需要经国务院负责核查和批
准重大投资项目。除国务院外,核电行业主要受以下单位的监管:
(1)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2)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
(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局
2. 核电行业专有法律法规
(1)核电行业基本监管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
监督管理条例》、《民用核设施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等HAF系列核安全法规是
核电行业的主要的监管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于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法律适
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在核设施选址、建造、运行、
退役和核技术、铀(钍)矿、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过程中发生的放射性污染的
防治活动;国家对放射性污染的防治,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安
全第一的方针;国家鼓励、支持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利用,推
广先进的放射性污染防治技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于1986年10月29日颁布实
施,该条例适用范围包括核动力厂(核电厂、核热电厂、核供汽供热厂等),核
动力厂以外的其他反应堆(研究堆、实验堆、临界装置等),核燃料生产、加工、
贮存及后处理设施,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设施,其他需要严格监督管理的核
设施。该条例强调民用核设施的选址、设计、建造、运行和退役必须贯彻“安全
第一”的方针;必须有足够的措施保证质量,保证安全运行,预防核事故,限制
可能产生的有害影响;必须保障工作人员、公众和环境不致遭到超过国家规定限
值的辐射照射和污染,并将辐射照射和污染减至可以治理达到的尽量低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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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适用范围
包括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
对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核行
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该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工作。
(2)核电生产经营涉及的法规
1987年6月1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规定国家对核材
料实行许可证制度。2012年3月1日施行的《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放射
性废物的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减量化、无害化和妥善处置、永久安全的原则;国
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核电事故应急涉及的法规
1993年8月4日颁布的《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该条例适用于可能或
者已经引起放射性物质释放、造成重大辐射后果的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除上述法律法规外,核电行业涉及的法律法规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
(七)核电行业竞争情况
1. 核电行业的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鉴于安全对于核电行业的特殊性及核电技术的复杂性,需要有经验积累、有
专业人才的核电运营商负责开发、建设、运营。目前我国经国务院正式核准的核
电项目(除示范工程、研究堆外)由中核集团、中广核集团和中电投集团负责控
股开发、建设、运营,行业准入门槛较高。
我国现有的所有在役核电项目,由本公司和中广核电力分别负责运营。
表6.4:我国在役核电站情况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
装机容量 首台机组 投入商业运行时间 主要持股方
项目
(万千瓦) 开工时间 第一台机组 第二台机组 /管理方
秦山一核 31 1985年3月. 1994年4月 不适用 中国核电
大亚湾核电 2×98.4 1987年8月 1994年2月 1994年5月 中广核电力
秦山二核1、2号 2×65 1996年6月 2002年4月 2004年5月 中国核电
岭澳一期 2×99 1997年5月 2002年5月 2003年1月 中广核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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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机容量 首台机组 投入商业运行时间 主要持股方
项目
(万千瓦) 开工时间 第一台机组 第二台机组 /管理方
秦山三核 2×72.8 1998年6月 2002年12月 2003年7月 中国核电
江苏核电1、2号 2×106 1999年10月 2007年5月 2007年8月 中国核电
岭澳二期 2×108.6 2005年12月 2010年9月 2011年8月 中广核电力
秦山二核3、4号 2×66 2006年4月 2010年10月 2011年12月 中国核电
中广核电力
红沿河核电1、2号 2×111.9 2007年8月 2013年6月 2014年5月
(非控股)
中广核电力
宁德核电1、2号 2×108.9 2008年2月 2013年4月 2014年5月
(非控股)
阳江核电1号 108.6 2008年12月 2014年3月 不适用 中广核电力
福清核电1号 108.9 2008年11月 2014年11月 不适用 中国核电
方家山核电1、2号 2×108.9 2008年12月 2014年12月 2015年2月 中国核电
数据来源:中国核能行业协会《中国核能年鉴(2012年卷)》、《年度核电运行情况(2013
年度)》、《2014年全国核电运行情况报告》
自2008年以来,我国核电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福建福清核电工程、浙江三门
核电一期工程、海南昌江核电工程、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工程、红沿河核电工
程、宁德核电工程、阳江核电工程、台山核电工程、防城港核电工程和山东海阳
核电工程陆续开工,使目前在建核电机组容量约3,000万千瓦。
除中核集团和中广核集团外,中电投集团作为投资方之一参与了秦山二核、
秦山三核、江苏核电、三门核电、辽宁红沿河核电等核电项目。2009年,中电投
集团控股的山东海阳核电工程获得国务院核准,这标志着新的核电竞争格局的开
始。
2. 行业内的主要企业和主要企业的市场份额
如前述,我国现有的所有在役核电项目主要由本公司和中广核电力分别负责
运营。根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2014年全国核电运行情况报告》,2014年全国核
电发电量为1,305.80亿千瓦时;2014年本公司控股核电站发电量527.66亿千瓦时,
占比约为40.41%。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控股核电装机容量份额为国内市
场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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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进入核电行业的主要障碍
(1)行政准入壁垒
鉴于国家对于核安全、环保的高度重视,我国政府对核电项目及业主采取核
准、发放许可证、执照等方式,对投资主体进入市场进行管理。我国对核电厂的
监管实施许可证制度。国家核安全局对核电厂选址、建造、首次装料、运行以及
退役等各阶段的安全工作进行审评和监督,颁发相应的许可证件或批准文件,并
实施驻厂监督;环境保护部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进行审查。此外,环境保护部还
对运行核电厂的辐射环境实施监督性监测。根据2004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投资
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的有关规定,对于核电项目由原来的政
府审批制改为现在的核准制,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审查其项目申请报
告,并报国务院核准。同时国家对核电的原料、电能上网进行调配。原国防科工
委、国家发改委等单位是该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家制定核电产业政策,
控制着核电业的价格和进入机制,并制定相应标准。
(2)技术壁垒
核电行业是技术密集型的行业,涉及核物理、化学、材料、运行、维修、性
能监督、环境污染监测、辐射防护等多个领域。核电厂的建设,需要综合权衡安
全性、技术先进性、经济性和工程可实施性要求,符合核安全法规要求,采用成
熟的技术和经过验证的技术;要符合技术经济性原则,满足造价总体控制目标;
要符合总体进度要求,包括开工条件、建造周期等方面。上述各点对于核电开发
商的技术基础及管理水平要求较高,有着很高的技术壁垒。
(3)人才壁垒
核电行业是技术密集型的行业,需要高素质的专业人员。核电设施的建设和
运行,需要严格按照质量保证大纲执行,对于人员的素质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核
电行业核心骨干人员培训的时间较长,需求量很大。其中反应堆的操纵员必须按
照核安全法规的要求,通过国家能源局组织的考试,才可获得国家核安全局颁发
的执照,之后才能进行反应堆的操纵。
(4)资金壁垒
核电行业是资金密集型的行业,对选址、设计、建安、设备采购和制造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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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要求较高,建设周期长,项目资金投入较大。此外,在福岛核事故后,国家对
环保、核安全提出更高的要求,核电企业在安全、环保等相关辅助设施的投资可
能进一步加大,提高了投资核电行业的资金壁垒。
(八)核电行业的利润率水平较为稳定
影响核电行业利润水平的主要因素包括:电力销售价格、利用小时、工程造
价、利率、汇率、核燃料成本、人工成本、计提的乏燃料后处理费用等。在以上
因素中,电力销售价格、利用小时、工程造价、计提的乏燃料后护理费等较为固
定,而核燃料成本、人工成本对营业成本的影响相对较小,故整体而言,在安全
稳定运行情况下,在电力销售价格确定后,核电行业的毛利率较为稳定。
(九)影响核电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 影响核电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经济增长带动电力需求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全社会对电力的需求不断增长。据中电联《2014年全
国电力工业统计快报》,2014年全社会用电量5.52万亿千瓦时,总装机容量13.60
亿千瓦。据其预测,至2015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将达到5.99-6.57万亿千瓦时。
电力需求的迅速增长将有利于促进对电力行业的发展。
(2)节能减排压力凸显核电优势
随着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压力与日俱增,我国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势在必行。
中央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并指出,必须把建设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
核电作为技术成熟的清洁能源,与火电相比,不排放二氧化硫、烟尘、氮氧
化物和二氧化碳等物质;与水电、风电相比,较少受自然条件的约束,发电规模
稳定;与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相比,发电规模大。从现有技术条
件分析,核电作为一种可供大规模利用的能源形式,具有不可替代的综合优势。
2009年9月22日,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我国表示将进一步加强节能、
提高能效工作,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核能,争取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
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2012年3月,在韩国首尔核安全峰会上,我国再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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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坚持科学理性的核安全理念,增强核能发展信心,正视核能安全风险,增强核
能安全性和可靠性,推动核能安全、可持续发展等主张。2013年实施的《能源发
展“十二五”规划》要求加快建设现代核电产业体系,打造核电强国,到2015年,
运行核电装机达到4,000万千瓦,在建规模1,800万千瓦。201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
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规划到2020年核电装机容量达
到5,800万千瓦,在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
(3)政策支持提升发展空间
目前,核电在我国电力结构中的比例仍然很小;根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2014
年全国核电运行情况报告》,截至2014年12月31日,核电装机占全国电力总装机
容量的比重仅为1.49%,2014年核能发电量占全国总发电量的比重仅为2.39%,与
国际平均水平相比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核电建设有利于提升国家整体装备制造
水平,对此国家给予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鼓励并支持核电行业发展,包
括:核力发电企业增值税先征后退、所得税优惠等。
(4)运行方式及优先调度保障运行效率
核电站一般是按照带基本负荷运行的方式进行设计,为保障机组运行稳定,
核电机组基本不参与电网调峰。
根据《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在电力调度上,核电作为清洁能源,
调度顺序优先于燃煤、燃气、燃油等火电机组。因此核电机组的年发电利用小时
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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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5:各类型发电机组利用小时情况
单位:小时/年
数据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2. 影响核电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日本福岛核事故的综合影响
①部分国家政策转向,影响政府决策:在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后,欧洲内部对
于发展核电长期存在争议。此次日本福岛核事故更是使得原先支持核电的国家如
德国、瑞士、意大利等国政策转向,宣布逐步放弃核电。以上情况对我国核电的
发展政策可能会产生一定影响。
②核电安全标准提高,增加企业成本:日本福岛核事故后,世界更加关注核
电安全性。我国核安全监管部门正在对核安全法规、标准进行修订,提高核电厂
设计和建设的安全标准,并要求运行和在建核电厂对照标准进行整改,这些技术
改进可以提高核电厂整体安全水平,但可能增加核电建设、运营成本。
(2)关键设备制造水平的制约
近年来,虽然我国核电在自主设计、自主建造和设备制造等领域进步明显,
核电装备国产化大幅提高,但是一些关键部件、材料、技术的研发和制造与国际
先进水平相比存在一定差距,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自主化的进程和在建项目工程
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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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行业特征
1. 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我国核电技术起步于自主创新,并吸收了先进国家发展核电的有益实践和美
国三哩岛核事故、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事故的经验教训。秦山核电站为中国大陆
首座核电站,由我国自主设计、建造并于1991年12月并网发电,实现了我国大陆
核电“零”的突破。总体来说,我国核电目前的整体技术水平处于第二代改进型
阶段,同时引进了第三代核电技术并进行小批量的建设。
为进一步提高我国核电技术水平,在二代改进型基础上,结合消化吸收引进
的第三代核电技术,研发我国自主化的第三代核电技术,同时开展第四代核能系
统的开发和研究。
2. 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建造方面,核电站的建造需要履行行政审批手续,并取得《民用核设施建造
许可证》,方可开工建设。
采购方面,核电行业主要原材料为核燃料,需要通过向有核燃料专营资质的
供应商采购获得。
生产运营方面,我国实行核电运行许可制度,核电企业需要获得国务院核安
全监管部门批准颁发的《民用核设施运行许可证》,另外还需要获得《电力业务
许可证》。
销售方面,核电企业所发电量按照《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的规定优
先并入各地电网,上网电价由国家有权部门批准及调整。
3. 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核电全年发电较为平均,并不具备显著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十一)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系
核电行业的上游主要是核燃料循环产业、核电设备制造产业等。
核燃料循环包括核燃料进入反应堆前的制备和在反应堆中的裂变及乏燃料
处置的整个过程。核燃料循环的前端包括铀矿探采、矿石加工、铀的提取、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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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浓缩、燃料组件制造等;核燃料循环的后端包括对电厂放射性废物的处理、
乏燃料的贮存和处置等。
核电设备主要包括:核岛设备、常规岛设备、辅助系统设备。辅助系统设备
包括维持电厂正常运行所需的系统、专设的安全设施和系统、放射性废物处理系
统等。
核燃料循环产业的发展情况直接影响公司运行成本,而核电设备制造产业的
发展水平及制造能力等因素关系到建造工期、工程造价,间接影响公司运行成本。
目前,中核集团已形成完整的核燃料循环产业链,能够为公司稳定生产提供坚实
后盾;核电主设备制造国产化率逐步提高,已建立较完整的核电设备制造体系,
能够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有效降低设备造价。
核电行业的下游产业主要是通过电网公司向终端用户售电。随着经济持续稳
定发展,电力需求保持旺盛,预期核电行业将延续较好的发展态势。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公司的竞争优势
1. 控股股东优势传承,掌握自主化技术
公司作为中核集团核电业务平台,传承了中核集团在核领域多年积累的人
才、经验、技术、文化,始终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将核安全作为企业发展
的生命线并放在第一位。
公司所属秦山核电站于1985年开工并于1991年并网发电,已安全运行超过20
年,是我国第一座自主设计、建造的核电站,结束了我国大陆无核电的历史,被
誉为“国之光荣”。公司控股的秦山二核是我国第一座自主设计、建造、运营和
管理的大型商用核电站,充分汲取国内外核电建设经验,在设计、建造、调试等
方面实施了多项重大技术改进和创新,有效提高核电站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
实现自主化的跨越。
公司一直以来坚持走自主化路线,配合国家的核电自主化整体安排,实现核
电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掌握多项核心技术。秦山三核商运后,在引进技术的基
础上,通过自身研发改造,使机组出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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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山一核自主创新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堆芯水下检修专业技术,此技术填补了
国内核电检修领域的空白,标志着公司已经掌握了堆内高难度的水下检修技术。
秦山三核发挥重水堆优势,通过自主创新实现了钴60同位素生产和回收铀研发、
应用,创造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近年来,中核集团联合其他单位研发“华龙一号”三代核电技术,该技术是
在我国三十余年核电科研、设计、制造、建设和运行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
际三代核电非能动安全的先进理念,深刻汲取福岛核事故教训,满足国际最先进
的法规标准而研发的三代核电机型,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目前,本公司下属
的首次采用“华龙一号”三代核电技术的福清核电5、6号机组工程已经国务院批
准。
2. 控股股东全产业链支撑,协同效应显著
控股股东中核集团建立了完整的核工业体系,是国内核燃料循环专营供应
商,并具有较强的核环保工程和核技术应用的专业力量。中核集团是唯一拥有完
整核燃料循环产业、能够实现闭式循环的特大型中央企业。国家授权中核集团对
核燃料、铀产品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实行专营。历经多年经验累积,中核集团在
核电技术开发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核电是中核集团核产业链中一环,中核
集团的全产业链优势可给予本公司大力支持,成为本公司持续发展的坚强后盾。
通过多年实践,中核集团形成了完善的核安全管理、核事故应急、技术后援
体系和一支核安全技术队伍,在核电机组的安全运行、环境保护、放射性废物处
理等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
3. 多种堆型、技术互补,避免共因故障
公司目前在役和在建的机组堆型较多,其中压水堆包括CP300、CP600、
CP1000、WWER-1000、AP1000、华龙一号等,重水堆包括CANDU-6。堆型的
多样化使得公司技术经验丰富,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单一技术可能发生的共
因故障。
表6.5:公司各堆型情况
装机容量
公司及机组 堆型 型号 状态
(万千瓦)
秦山一核 秦山核电站 1×31 压水堆 CP300 在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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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机容量
公司及机组 堆型 型号 状态
(万千瓦)
方家山核电 2×108.9 压水堆 CP1000 在役
秦山二核 1、2号 2×65 压水堆 CP600 在役
秦山二核 3、4号 2×66 压水堆 CP600 在役
秦山三核 1、2号 2×72.8 重水堆 CANDU-6 在役
江苏核电 1、2号 2×106 压水堆 WWER-1000 在役
江苏核电 3、4号 2×112.6 压水堆 WWER-1000 在建
三门核电 1、2号 2×125 压水堆 AP1000 在建
首台
福清核电 1至4号 4×108 压水堆 CP1000
在役
福清核电 5、6号 2×115 压水堆 华龙一号 在建
海南核电 1、2号 2×65 压水堆 CP600 在建
注:福清核电1号机组正式商运后的装机容量为108.9万千瓦。
此外,基于各堆型建设运行的需要,公司得以与全球核电大型供应商保持紧
密联系,积累知识和经验,借鉴和融合各种堆型优势,进一步吸收和创新。这有
利于公司与国际接轨,加快推进核电“走出去”,与核电技术服务形成良性互动,
进一步提高在国际核电市场的地位。
4. 人才队伍经验丰富,培养机制完善
第一,本公司具有较为充足的经验丰富的人才队伍。中国核电各成员公司在
多年的发展中,已培养和造就了一支高素质的核电厂工程建设管理、生产运行和
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实际载体,是未来进行核电规模化建设、
推动产业大发展最重要的人才源泉,是公司最重要的竞争优势之一。
第二,员工受教育程度高、技术能力强。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本科及
以上学历的员工为8,078人,占全部员工比例达到84.20%;公司各核电厂拥有的
高级操纵员达366名。中国核电积极参与国际活动,派专人以联络工程师身份在
WANO东京中心工作,2008年以来,每年向WANO支援数十名经验丰富的专家参
与各国的同行评估及技术支持活动,为各国核电运行、建造领域经验共享与技术、
管理能力的提升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第三,人才培养机制完善。本公司均拥有较强的技术培训力量,有所需的软
件和硬件条件。各电厂均建有模拟机房,是国内操纵员培训的主要基地。秦山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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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基地建立了机组装换料培训装置,部分阀门、泵等实体或者模拟体,机电仪技
能培训设施、设备,安全授权培训教室及防人因试验装置等。此外本公司还与国
内外培训机构有广泛的交流合作。
5. 良好的运行业绩,体现管理优势
各核电运营商每年会根据WANO提供的性能指标数据,对核电机组的运行情
况进行排名,以此反映各运行核电机组的运行管理水平。通过十四个单项指标以
及由选定的十个单项指标加权计算出来的综合指数以及由此产生的机组排名能
够客观的反映核电厂的运营管理水平,同时这些数据也是全世界核电企业相互对
比的一个通用标准。
截至2014年底,公司已投入商业运行的核电机组世界排名大部分处于前列,
属性能优秀机组。
表6.6:公司各机组截至2014年底的性能指标综合指数及世界排名情况
全部参评的 其中:
机组名称 综合指数
381台机组排名 46台重水堆排名
秦山一核 92.84 102 不适用
秦山二核1号机组 90.82 118 不适用
秦山二核2号机组 88.18 141 不适用
秦山二核3号机组 100.00 1 不适用
秦山二核4号机组 93.65 91 不适用
秦山三核1号机组 96.47 66
秦山三核2号机组 100.00 1
江苏核电1号机组 97.84 45 不适用
江苏核电2号机组 97.66 48 不适用
公司在确保核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一方面对标WANO
指标先进核电站,与国际一流企业深入交流,寻找短板,制定计划,学习先进技
术和管理经验,努力提高机组运行业绩;另一方面深化核电专业化改革,推进建
立技术和管理标准化、专业化体系,制定统一技术管理标准,形成标准化复制输
出能力,以期降低整体管理成本,形成规模效益。
6. 高度重视安全,形成完善的核安全体系
核安全是核工业的生命线,控股股东及本公司始终坚持把核安全放在一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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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的首位,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方针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
管理原则,强化以核安全为核心的企业管理理念。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核安全法规,
遵守核安全监督和环境监督相关制度,将核安全保障贯穿于核电站的选址、设计、
设备制造、建设、安装、调试、运行直到退役等各个环节。各电厂都建立了行之
有效的质量保证、安全监督体系,通过掌握核电厂寿期全过程的关键环节,确保
多道安全屏障的完整性,保证了核安全和核电厂的安全可靠运行。
7. 成本结构稳定,盈利保障能力强
核电呈现明显的建设期投入高,运营期投入低的特点。公司成本构成中,折
旧及计提的乏燃料后处理费占营业成本比重约为45%-50%,修理费、人工成本约
为20%-25%,燃料成本约为20%-25%。
因国家对清洁能源采取优先上网政策,核电机组发电水平稳定,这种固定成
本高、变动成本低的成本结构使得公司单位发电成本变动受外部因素影响较小。
同时公司现有在役机组能够维持较高的电价水平,具备较好的盈利能力。
表6.7:公司运营机组电价与地区标杆电价的比较
单位:元/千瓦时
机组名称 上网电价 地区标杆电价 差额
秦山一核 0.4200 0.4453 0.0253
秦山二核1、2号机组 0.4140 0.4453 0.0313
秦山二核3、4号机组 0.4300 0.4453 0.0153
秦山三核1、2号机组 0.4640 0.4453 -0.0187
江苏核电1、2号机组 0.4550 0.4096 -0.0454
方家山核电1、2号机组 0.4300 0.4453 0.0153
福清核电1号机组 0.4300 0.4075 -0.0225
注1:上网电价为含税价。地区标杆电价指截至2015年4月20日的地区燃煤机组安装脱
硫、脱硝、除尘标杆电价。自2015年4月20日起,浙江地区标杆电价由0.4580元/千瓦时调整
为0.4453元/千瓦时,江苏地区标杆电价由0.4310元/千瓦时调整为0.4096元/千瓦时,福建地区
标杆电价由0.4379元/千瓦时调整为0.4075元/千瓦时。
注2:秦山二核1、2号机组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9月24日的上网电价为0.393元/千瓦时,
经物价主管部门批准,2013年9月25日起上网电价调整为0.414元/千瓦时;江苏核电1、2号机
组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的上网电价为0.445元/千瓦时,经物价主管部门批准,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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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7月1日起上网电价调整为0.455元/千瓦时;经物价主管部门批准,方家山核电1、2号机组
的上网电价为0.43元/千瓦时。福清核电1号机组的上网电价为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
善核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所确定的全国核电标杆上网电价0.43元/千瓦时。
注3:经批准,处于临时运营阶段的漳州能源云霄青径风电场(1.95万千瓦)的上网电
价为0.61元/千瓦时。
在电量优先上网、电价具有一定竞争力、固定成本稳定的情况下,公司的盈
利保障能力强。此外,核电项目寿期通常为40-60年,而项目偿还银行贷款期通
常为项目投产后15-20年,利息支出将随项目还款进度下降,项目收益呈现走高
趋势。
8. 项目储备充足,持续发展空间广阔
公司现已投产的核电装机总容量为977.3万千瓦,在建核电装机总容量为
1,159.2万千瓦,未来几年内将陆续投产;公司已取得国家发改委同意开展前期工
作的项目机组数量达到12台,机组容量超过1,300万千瓦,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
供基础。
(二)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与主要竞争对手
公司目前国内主要竞争对手为中广核电力,具体请参见本章“二、核电行业
的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中电投集团投资控股了山东海阳核电项目,参
股了秦山二核、秦山三核、江苏核电、三门核电、辽宁红沿河核电等核电项目;
同时,根据相关媒体报道,中电投集团与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重组事宜已获得
国务院批准。由于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承担着专门引进、消化、吸收第三代核
电技术的职能,该等重组完成后,重组后的主体将在继续保有中电投集团所控股、
参股的核电项目外,还将在第三代核电技术的开发及项目投资方面占得一定的先
机。随着重组后的主体在未来所控股、参股的核电项目数量的增长,重组后的主
体将成为公司未来的竞争对手之一。
公司目前面临的市场竞争情况请参见本章“二、核电行业的基本情况”的相
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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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核能电力生产及销售。此外还提供核电对外技术服务等。
目前,本公司所属秦山一核、秦山二核、秦山三核、江苏核电、福清核电1
号机组及秦山一核下属的方家山核电1、2号机组已经投产,漳州能源云霄青径风
电场(1.95万千瓦)已经投入临时运营。报告期内本公司电力生产情况如下:
表6.8: 单位:亿千瓦时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公司名称
发电量 上网电量 发电量 上网电量 发电量 上网电量
秦山一核 26.23 24.41 23.03 21.59 28.44 26.59
秦山二核 202.35 189.79 203.70 191.12 201.62 188.90
秦山三核 116.88 108.18 119.17 110.31 116.27 107.55
江苏核电 167.67 156.92 166.86 156.10 162.41 151.90
方家山核电1号 4.20 3.96 - - - -
福清核电1号 10.33 9.61 - - - -
漳州能源云霄
0.37 0.36 0.21 0.20 - -
青径风电场
合计 528.03 493.23 512.97 479.32 508.74 474.94
注1:发电量和上网电量之间的差异主要为厂用电;
注2:方家山核电2号机组于2015年2月正式商业运行。
最近三年本公司在役机组能力因子情况如下:
表6.9:
机组能力因子(%)
机组名称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秦山一核 92.69 81.61 99.94
1号机组 83.53 85.79 85.24
2号机组 85.01 88.74 79.68
秦山二核
3号机组 92.00 93.50 90.10
4号机组 89.77 84.28 95.81
1号机组 96.16 89.91 96.26
秦山三核
2号机组 90.14 99.86 9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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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组能力因子(%)
机组名称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1号机组 89.83 90.70 86.78
江苏核电
2号机组 91.11 89.14 87.77
注:机组商业运行一年以上开始计算能力因子,福清核电1号机组、方家山核电1、2号
机组分别于2014年11月、2014年12月和2015年2月正式商运,暂无统计。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主营业务类别收入与成本情况如下:
表6.10: 单位:万元
2014年 2013年 2012 年
分行业或分产品 电力 技术 电力 技术 电力 技术
生产 服务 生产 服务 生产 服务
主营业务收入 1,860,783.51 11,052.16 1,794,266.29 6,438.04 1,765,792.12 757.84
主营业务成本 1,123,161.32 9,162.56 1,151,333.95 5,469.67 1,055,826.99 915.30
主营业务毛利 737,622.19 1,889.61 642,932.35 968.37 709,965.13 -157.45
主营业务毛利率 39.64% 17.10% 35.83% 15.04% 40.21% -20.78%
(二)本公司生产工艺流程图
图6.16:核电站主要工艺流程原理(以压水堆为例)
压水堆核电厂是通过装载在反应堆堆芯中的核燃料,在中子的轰击下发生裂
变,产生巨大的核裂变能,并以热能的形式释放出来,使堆芯中的反应堆冷却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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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路水)加热升温,通过一回路管道循环流经蒸汽发生器一次侧,把热量传
递给蒸汽发生器二次侧的二回路水,汽化成饱和蒸汽,经主蒸汽管道流到常规岛
汽轮机的高压缸和低压缸作功,推动了汽轮机高速转动,带动了同轴相连的发电
机,把热能转换成机械能,再由机械能转换成电能。
(三)主要经营模式
1. 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包括核燃料(包括天然铀、浓缩铀)、重水等材料。
本公司通过原子能公司采购天然铀并委托进行转换和浓缩,委托核燃料加工
厂进行燃料组件加工。以上采购和加工通常采取预付定金,货到后付清余款的方
式。由于核燃料的加工周期较长,通常提前两三年组织采购。
各电厂运行和维护所需的备品备件、材料等采购,由其按照规定的程序实施,
以满足核电机组生产运行需求。
公司关注采购成本管理,通过优化采购计划管理、提高集中批量采购、与供
应商建立稳定合作关系等方法,保持采购价格的相对稳定,实现了降本增效,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规范了采购合同文本和招标流程,对建设项目、重要设备
等货物的采购采用招标方式,完善了采购管理和控制。
2. 生产模式
公司在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的基础上组织经授权的人员操纵机组进行生
产发电。压水堆电厂需要定期进行换料大修,更换新燃料,消除重要缺陷,完成
重大技术改造。在机组运行阶段,电厂要组织巡检、试验、检查和检修,保证机
组的安全稳定运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编制完整的管理程序、技术程序等组
成的文件体系来规范部门职责和接口流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建立涵盖技能
培训、授权培训、操纵员培训和模拟机培训的完整的培训体系,保证电厂生产和
管理人员的技能与业务水平的提升。因此,保证良好的设备状况、建立完整的程
序体系、培养高素质的人员队伍是公司进行安全、高效生产的基本模式。
3. 销售模式
公司所生产的电力销售给电网公司。秦山一核销售至浙江省电力公司,与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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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省电力公司签订五年期购售电合同。秦山二核和秦山三核销售至华东电网有限
公司,在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的基础上,每五年签订购售电合同,同时每年签订年
度购售电合同确认书。江苏核电销售至江苏省电力公司,在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的
基础上,每五年签订购售电合同,同时每年签订年度购售电合同确认书。公司电
费收入通常每月与上述电网公司结算一次。在建核电项目将在并网发电前与当地
电网签订购售电合同。
(四)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1. 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及其占本公司营业收入的百分比如下表
所示:
表6.11: 单位:万元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项目
主营业务收入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占比
电力生产 1,860,783.51 98.97% 1,794,266.29 99.24% 1,765,792.12 99.48%
技术服务 11,052.16 0.59% 6,438.04 0.36% 757.84 0.04%
合计 1,871,835.67 99.56% 1,800,704.33 99.59% 1,766,549.96 99.52%
2. 报告期内向主要客户合计的销售额占当期销售总额的百分比
公司客户高度集中,为国家电网公司华东分部、江苏省电力公司、浙江省电
力公司和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2014年、2013年和2012年,公司自上述电网
公司取得的销售收入分别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总额的98.88%、99.20%和99.48%。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参见下表:
表6.12: 单位:万元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比 销售收入 占比 销售收入 占比
国家电网公司
1,128,513.94 60.02% 1,115,310.72 61.68% 1,092,767.57 61.56%
华东分部
江苏省电力公司 609,993.87 32.45% 601,206.82 33.25% 577,589.43 32.54%
浙江省电力公司 87,148.77 4.64% 77,156.58 4.27% 95,435.12 5.38%
国网福建省电力
33,272.43 1.77% - - - -
有限公司
合计 1,858,929.02 98.88% 1,793,674.12 99.20% 1,765,792.12 9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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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不含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五)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1. 公司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发电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是核燃料及少量重水等材料,需对外采购。本
公司消耗的能源主要包括汽油柴油以及自当地电网购入供设备启动及其他运维
所需的电力。本公司原材料及能源供货渠道顺畅,能够及时保证生产需要,价格
基本稳定。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原材料及能源的消耗及其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
例参见下表:
表6.13: 单位:万元
原材料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和能源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核燃料 263,287.71 23.25% 262,254.59 22.67% 251,248.40 23.78%
其他材料 60,763.98 5.37% 53,860.09 4.66% 44,178.95 4.18%
汽油柴油 3,248.86 0.29% 3,466.03 0.30% 4,731.96 0.45%
外购电力 991.49 0.09% 1,823.57 0.16% 1,201.64 0.11%
小计 328,292.04 28.99% 321,404.28 27.78% 301,360.95 28.52%
2. 报告期内向前五名原材料及能源供应商采购情况
2014年、2013年和2012年,本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及能源的金额
分别为33.34亿元、27.94亿元和22.67亿元,分别占同期公司采购原材料及能源金
额的72.76%、76.75%和74.49%。报告期内,本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及
能源的金额占当期采购原材料及能源的金额的比例情况参见下表:
表6.14: 单位:万元
2014年度
供应商 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中核集团(包括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297,933.42 65.03%
俄TVEL核燃料公司 31,162.92 6.80%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连云港石油分公司 1,729.32 0.38%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348.70 0.29%
中石油嘉兴石油分公司 1,209.53 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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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前五大供应商小计 333,383.89 72.76%
2013年度
供应商 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中核集团(包括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244,276.68 67.11%
俄TVEL核燃料公司 20,778.00 5.71%
俄罗斯Central Design Bureau of Machine 8,760.68 2.41%
四川新火炬化工有限公司 3,851.38 1.06%
深圳市凯士康实业有限公司 1,689.65 0.46%
2013年前五大供应商小计 279,356.39 76.75%
2012年度
供应商 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中核集团(包括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199,695.62 65.61%
俄TVEL核燃料公司 21,002.40 6.90%
俄罗斯Central Design Bureau of Machine 2,199.14 0.72%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连云港石油分公司 1,955.43 0.64%
中国船舶燃料连云港有限公司 1,894.06 0.62%
2012年前五大供应商小计 226,746.65 74.49%
(六)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客户的权益关系
在本公司的前五大供应商中,中核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除此之外,本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主要关联方和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与上述
供应商及客户既无关联,也没有拥有其任何权益。
(七)安全及环保情况
1. 核安全情况
核技术应用由于其自身的技术特点,存在核安全风险,即核材料的放射性可
能对人体造成辐射危害,核事故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公司在核电厂核安全管理上
遵循“纵深防御”的基本核安全理念,同时在核电厂推广应用概率安全分析技术,
公司所有核电厂在世界核运营者协会排名逐年提高,保持了良好的运行核安全业
绩。
我国虽然较早开始核技术开发应用,但是应用核能发电比国际上晚了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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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因此公司的核电厂技术上采用的是经过充分考验的成熟技术路线,标准上也
采用的是当时最严格的技术标准,公司随时跟踪国际上的技术发展,对运行电厂
老旧设备进行技术更新和改造,新技术的应用都必须经过充分的验证,从而从技
术角度保证了公司核电厂的本质安全。
我国实施严格的核电许可证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核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公司的核电厂从选址、设计、设备制造、现场建造、调试、运行乃至退役都在接
受核安全当局的监管,从现场建造开始所有现场日常工作还要接受地方监督站的
驻场监督。公司组建安全总监体系对电厂的建设和运行进行独立监督,公司所有
核电厂从选址阶段开始就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层发布安全质量政策,在电
厂内部设置核安全部门和质量保证部门开展独立的内部安全、质量监督,所有与
核安全相关的活动都要根据批准的大纲和程序开展,保证“凡事有章可循,凡事
有人负责,凡事有人检查,凡事有据可查”,从而从制度上保证了电厂的安全建
设和运营。
为了应对潜在的核事故,我国建立了电厂、地方政府、国家三级的核应急体
系。中核集团作为我国核工业的支柱企业是国家核应急支援体系中重要支持力
量,公司承担了集团核电厂核事故应急支援队和核电厂核事故应急基地的建设任
务。各电厂建立核事故应急待命体系,开展一系列的专项和综合应急演习,应急
力量常备不懈,确保了公司的核电厂随时应对不时之需。
公司充分认识到核电厂虽然采用了大量的现代科技,但是人的因素至关重
要。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公司发布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卓越核安全文化八大
原则”,培养全员安全至上的理念,同时组织对电厂安全文化评估及开展经验反
馈活动,持续提高电厂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各级员工在决策、管理和具体工
作中贯彻“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主动防范潜
在事故的发生。
2. 环保情况
公司始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工作要求,秉承环境友
好型绿色能源企业宗旨,坚持“以人为本、透明开放”的环保管理理念,认真组
织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公众参与活动,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建设和投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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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和设备,建立完整有效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在各项建设和生产活动
中严格执行,定期上报核电厂运行状况和各项环境保护监测数据,积极配合各级
监管部门开展环保监督和检查活动,确保严格遵守各项排放总量限值规定,核电
厂建设和运行期内未发生环境事件,各项环境保护指标处于良好受控状态,各项
环境监测数据表明周围辐射环境本底未发生变化。
1)核电厂建设过程对环境的影响
核电厂在选址建造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对环境的影响,一般建在周边人口较少
的地区,边界周围人口较少,对社会环境的影响十分有限。核电厂建设过程对环
境的影响主要包括社会环境影响、施工扬尘和噪声影响、水土流失、海洋环境影
响以及陆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2)核电厂运行时的辐射安全情况
(1)公众的辐射影响
在各核电项目建设之前,均需要对所在地正常运行期间气态和液态放射性流
出物所致公众最大个人有效剂量进行测量,对关键照射途径进行甄别,并确认关
键核素。考虑到核电建设分期分批进行,在开始建设第一台机组时,就必须设定
公众个人最大有效剂量约占个人年有效剂量控制目标值,为核电厂的后续发展留
有足够的环境容量。
在核电站投运前国家核安全局审查批准其放射性流出物排放限值,并对每个
厂址的排放总量进行控制。运行期间每个核电厂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对所有气
态流出物进行连续监测并对其中每种核素进行总量控制,对液态流出物按照“槽
式排放”进行排放监测,经监测分析确认其各项控制指标达标后方可进行排放,
未达标流出物送净化系统进行净化处理后重新监测,直至达标后方可排放。同时,
核电厂定期将所有排放数据和环境监测结果分析报告向各级监管部门进行报告,
并接受来自于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性监测,以确保严格落实国家环境保护
规定。目前公司各运行核电厂运行生产情况和周围环境监测主要数据均向社会和
公众公布,接受来自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核电站产生的辐射对公众生活影响较小,其与日常生活常见辐射量对比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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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15: 单位:mSv(毫西弗)
活动 辐射量
住在核电站周围/年 0.01
国家核安全法规要求核电站在正常运行
0.25
工况下对周围居民产生的年辐射剂量
北京-欧洲乘飞机往返一次 0.04
胸部透视/次 0.02
水、粮食、蔬菜、空气/年 0.25
宇宙射线/年 0.45
土壤/年 0.15
住在砖房/年 0.75
我国某些高本底地区/年 3.70
数据来源: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
(2)核电厂事故应对
核电厂从设计上对各种基准事故进行了防范,专门配置了专用的安全系统和
设备。这些系统和设备在核电厂正常运行期间始终处于备用状态,当机组偏离正
常运行状态进入异常情况时,这些专门安全系统将自动投入运行,确保反应堆停
堆后衰变产生的余热能够自动导出,反应堆始终处于安全状态。这些安全系统的
设计按照“纵深防御”的理念进行设计,并保持足够的冗余度和多重性,确保应
对每种事故工况均保证有多重不同种类的安全屏障。目前在建的三代核电机组,
使用了不需要能源驱动的安全系统(非能动系统),进一步保证了事故工况下的
安全功能完整可靠。另外,核电厂还针对事故准备了应急预案,以在事故发生时
使用各种技术和管理手段缓解事故后果。上述安全系统和功能通过细致的核安全
审查,并在投运后定期进行重新审查,以确保这些安全功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国务院关于核事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国函〔2007〕64号)对核
电站的营运者在发生核事故所造成的事故损害的赔偿责任及金额进行了规定;核
事故损害的应赔总额超过规定的最高赔偿额的,国家提供一定的财政补偿。对非
常核事故造成的核事故损害赔偿,需要国家增加财政补偿金额的由国务院评估后
决定。公司就此赔偿风险已经购买了核第三者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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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放射性物质运输
我国对场外放射性物质运输有着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在放射性物质运输前,
运输方制订运输方案,说明运输物质特性、包装容器性能、运输技术要求、应急
响应预案等内容,并完成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交国家核安全局进行安全
审评,经国家核安全局正式批复同意后方可开展放射性物质的运输,实施运输前
还将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在运输过程中公司还将加强监测和控制,接受沿途各
省环境保护部门和监测机构的监督,确保放射性物质的运输安全。
(4)散热系统运行的影响
在核电站运行期间,由于蒸汽做功后冷却产生余热经冷却水带入周围海域,
从理论上而言可能对周围海域的特定范围产生一定的温升效应。该效应在核电厂
各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以物理模型或数学模型进行计算,并结合已经运行的
同类型参考电站的实测数据加以核实,确保满足我国对于温排水的标准。国家核
安全局对核电厂温排水的分析结果组织专家审查和认可,核电厂在运行期间定期
开展温排水效应监测并向国家核安全局进行报告,截至目前公司所属核电厂温排
水效应控制在很小的范围内,未对周围水体生物产生可观察的影响。
3)核电厂运行时的其他环境影响
核电厂运行对环境的其它影响主要是生活污水及化学物质的排放,排放量较
少。核电厂运行期间排出含化学物质的各种废水,除循环冷却水氯化处理的余氯
外,其余废水因其所含化学物质数量较少,而且在标准规定的控制浓度以下,所
以化学物质排放不会对核电厂所在海域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相比较常规火电厂而言,核电厂没有洗煤废水排放及煤炭燃烧后的二氧化碳
及二氧化硫排放,从而大大降低了对环境水和空气的污染。
4)核电厂弃置时的弃置费用情况
核电站在经济寿命周期(一般为40-60年)运行结束退役时,其处置与治理
费用,包括核设施封存、监护、设备拆除、清洗去污以及最终处置等金额较大,
需要在其生产运行期间进行预提,作为预计负债管理,称为弃置费。公司核电站
弃置费用终值按项目总投资的10%计取,并按照现值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报告
期内,公司弃置费计提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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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16: 单位:万元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已计提的弃置费余额
113,112.72 78,229.21 72,548.65
3. 安全及环保合规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经营,严格执行国家核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核
电设施的建设与生产。核电站从选址、设计、建造到调试、运行和退役的各个阶
段都有严密的质量保证大纲,每一阶段的每项具体活动都建立了有效运行质量保
证体系,保留质量保证记录,以证明电站的建设和运行符合法规、标准的要求。
公司所有核电厂均通过了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评审。
公司的核设施及在建核电站在福岛事故后,都接受了由国家核安全局、国家
能源局、中国地震局联合组织的核安全检查。安全检查的总体结论是:我国在核
电厂设计、建造和运行方面较好地吸收了国际成熟经验,具备一定的后发优势。
运行核电厂满足我国现行核安全法规和国际原子能机构最新标准的要求,具备完
备的应对设计基准事故的能力,也具备一定的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能力,安全风
险处于受控状态,运行核电厂的安全是有保障的。我国在建核电厂满足我国现行
核安全法规和国际原子能机构最新标准的要求,在选址、设计、制造、建设、安
装和调试等各环节均实施了有效管理,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工程建造满足设
计要求,总体质量受控。
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对公司的《环境保护核查技术报告》进行了核
查,委托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环境保护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对发
行人的核安全和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复核,并征求了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
监督站、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的意见。2012年8
月1日,环境保护部出具《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环保核查情况的函》(环函﹝2012﹞188号),核查意见认为:
(1)中国核电下属7家生产企业均按照我国核安全法律法规进行选址、设计、
建造和运行,经核查未发现违反我国核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
(2)中国核电下属7家生产企业均按照我国环保法律法规开展有关生产活
动,经核查未发现违反我国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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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审查单位和审评单位回复意见及我部所开展的审评、监督、监测结
果显示,中国核电拟上市生产企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未发现不适于为其
出具上市环保合规证明文件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受到安全及环保方面的处罚。
4. 比照日本福岛核事故的特别说明
在堆型方面,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为沸水堆机组,而公司拥有不同堆型的核
电机组,运行机组有我国的CP300、CP600、俄罗斯的WWER-1000、加拿大的
CANDU-6等核电机组,在建机组有美国的AP1000、我国的ACP1000等,机组的
多样性提高了公司应对外部事件的抗风险能力。
在选址方面,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易受到地震和海啸影响,而公司所有核电
厂均严格按照国家核安全法规要求进行项目选址工作,通过严格的厂址筛选和比
选,对选址方案进行专业评估和审评以确保各厂址不在地震带附近,另外我国大
陆架向太平洋均匀延伸,没有陡坡,因此我国近海海域不具备发生地震海啸的海
洋条件。
除了机组和选址的固有差异外,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建设于20世纪60年代,
时间较为久远。而我国核电站的建设始于80年代,是在吸收了美国三哩岛核事故
和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事故的经验教训基础上设计建设的,固有的安全水平更
高。
五、本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固定资产原值为11,593,597.80万元,累计折旧
为3,706,917.71万元,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账面价值为7,886,680.09万元。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
办公设备及其他,具体情况参见下表:
表6.17: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项目 固定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成新率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资产 7,748.62 - - 7,748.62 100.00%
房屋、建筑物 2,337,953.96 612,946.62 - 1,725,007.34 7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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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项目 固定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成新率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 9,019,944.59 2,979,552.64 - 6,040,391.95 66.97%
运输工具 40,280.57 25,762.43 - 14,518.15 36.04%
电子设备 5,090.48 3,685.57 - 1,404.91 27.60%
办公设备 97,037.91 63,762.02 - 33,275.89 34.29%
其他 85,541.66 21,208.43 - 64,333.24 75.21%
合计 11,593,597.80 3,706,917.71 - 7,886,680.09 68.03%
注:成新率=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原值
(一)生产设备情况
本公司在役电厂电力生产的设备主要包括压力容器、汽轮机、发电机、主泵、
蒸汽发生器等,目前各种设备运行情况良好,有关情况参见下表:
表6.18: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先进程度
压力容器 11 国内先进
汽轮机 11 国内先进
发电机 11 国内先进
主泵 32 国内先进
蒸汽发生器 32 国内先进
稳压器 11 国内先进
反应堆厂房环吊 11 国内先进
控制棒驱动机构 11 国内先进
安注箱 11 国内先进
(二)房屋建筑物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各子公司自有和租赁的房屋总建筑面积共计
1,778,038.79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1. 自有房屋
(1)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拥 有 的 房 产 建 筑 面 积 共 计
1,752,368.4 平 方 米 , 其 中 已 经 办 理 并 取 得 房 屋 产 权 证 的 共 1,204 处 , 面 积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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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6,400.21平方米。
(2)房屋抵押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上述房屋未有设置抵押的情况。
(3)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因工程项目未竣工验收,目前不具
备办证条件的房产面积为519,007.29平方米;其他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房产面积
为36,978.90平方米。
2. 租赁使用的房屋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租赁使用的房屋共19处,总建筑面
积为25,652.39平方米。
表6.19:
建筑面积
序号 承租人 出租人 房屋位置 租赁期限
(平方米)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
2015年1月1日至
1. 中国核电 中核集团 四巷1号综合办公楼二 2,012.90
2015年12月31日
层、三层
浙江省海盐县武原
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省 2012年10月10日至
2. 中核运行 镇秦山大道国际教 892.40
海盐县人民武装部 2015年10月9日
育训练中心
海盐县朝阳东路32号
2012年8月1日至
3. 三门核电 宋云彪 建设银行总行小区 168.00
2015年7月31日
2幢101室
宁波市银河湾小区 2012年11月1日至
4. 三门核电 于泾纬 147.25
8#楼202室 2015年10月31日
宁波市银河湾小区 2012年11月1日至
5. 三门核电 刘兵 147.25
8#楼302室 2015年10月31日
宁波市银河湾小区 2012年11月1日至
6. 三门核电 何飞军 147.25
8#楼402室 2015年10月31日
南宁市青秀区祥宾路16
号广西力元建设监理有
2013年10月1日至
7. 海南核电 黄平森、黄勤 限公司埌东生活区高层 139.16
2015年9月30日
办公住宅综合楼2单元
2703号房
广州市众胜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2014年1月1日至
8. 海南核电 351.21
房地产有限公司 418号901号房 2018年12月31日
南宁市青秀区 2014年5月10日至
9. 海南核电 胡艳影 134.98
金州路19号D东1单元8号 2015年5月9日
沈阳军区兴城疗养 辽宁省兴城市兴海南路 2014年9月1日至
10. 辽宁核电 4,780.00
院温泉疗养区 114号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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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序号 承租人 出租人 房屋位置 租赁期限
(平方米)
辽宁省兴城市海滨乡方 2013年5月2日至
11. 辽宁核电 赵国旭 110.00
安村103号 2015年5月2日
南阳梅溪宾馆有限 南阳市卧龙区中州路109 2014年4月1日至
12. 河南核电 630.00
责任公司 号 2017年3月31日
云霄莆美电信大楼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 2013年10月1日至
13. 漳州能源 六层、十层、十一层和10 3,330.00
公司云霄分公司 2015年9月30日
套宿舍
福建迅捷通信技术
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楼 2014年9月1日至
14. 漳州能源 服务公司 1,200.00
四层及五层部分 2017年8月31日
漳州分公司
云霄县列屿镇 2014年6月15日至
15. 漳州能源 列屿镇人家村幸福园 725.00
人家村村民委员会 2019年6月14日
2014年6月1日至
16. 漳州能源 张锦生 云霄县迎宾门公寓1-9层 1867.25
2017年5月31日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
冠龙(福建)投资 2014年3月30日至
17. 漳州能源 观风亭街6号恒力金融 449.74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0日
中心15层01办公室
2014年11月1日至
18. 福清核电 林友风 福建省福清市乾丰公寓 1,270.00
2014年12月31日
福建省福清市江滨路24 2014年10月1日至
19. 福清核电 福清市天河宾馆 7,150.00
号福清市天河宾馆 2014年12月31日
该等租赁使用的房屋权属清晰,租赁合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租赁关系合法有效。
六、本公司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一)土地使用权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拥有11,495,230.56平方米的土地使
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各子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307宗、共计面
积183,507.85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已全部获发出让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各子公司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98
宗,用途为核电站及配套设施用地,面积共计8,887,776.04平方米,占本公司及各
子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面积的78.20%,扣除暂未办理权属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后占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面积的97.98%,已全部获发划拨用地《国有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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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使用权证》。
(3)暂未办理权属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秦山一核、江苏核电、福清核电面积合计为2,294,348.67
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因地上建筑为在建工程,尚未进行竣工决算,暂未办理土地证。
(4)土地使用权抵押情形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前述的土地未有设置抵押的情况。
(二)知识产权
1. 商标
(1)自有注册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及各公司共持有42项注册商标。上述商
标的商标注册证均在有效期内,本公司及子公司享有该等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表6.20:
核定使用
序号 注册商标 注册人 注册证号 注册有效期限
商品类别
2003年4月21日至
1 秦山一核 3034010 39
2023年4月20日
2003年4月21日至
2 秦山一核 3034011 39
2023年4月20日
2003年4月21日至
3 秦山一核 3034012 39
2023年4月20日
2009年9月7日至
4 秦山二核 5377001 39
2019年9月6日
2010年7月7日至
5 秦山二核 5377004 1
2020年7月6日
2009年8月21日至
6 秦山二核 5377006 1
2019年8月20日
2009年9月7日至
7 秦山二核 5377007 39
2019年9月6日
2009年9月7日至
8 秦山二核 5377008 41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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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使用
序号 注册商标 注册人 注册证号 注册有效期限
商品类别
2009年10月28日至
9 秦山二核 5377009 37
2019年10月27日
2009年9月7日至
10 秦山二核 5377010 42
2019年9月6日
2009年8月21日至
11 秦山二核 5377011 1
2019年8月20日
2009年9月7日至
12 秦山二核 5377012 42
2019年9月6日
2009年9月7日至
13 秦山二核 5377013 39
2019年9月6日
2009年10月28日至
14 秦山二核 5377014 37
2019年10月27日
2009年9月7日至
15 秦山二核 5377015 41
2019年9月6日
2003年1月14日至
16 秦山三核 1960271 39
2023年1月13日
2010年11月7日至
17 秦山三核 6870669 41
2020年11月6日
2010年12月14日至
18 秦山三核 6870670 41
2020年12月13日
2010年9月28日至
19 秦山三核 6870671 41
2020年9月21日
2010年7月21日至
20 秦山三核 6870672 11
2020年7月20日
2010年9月14日至
21 秦山三核 6870673 39
2020年9月13日
2010年9月14日至
22 秦山三核 6870674 39
2020年9月13日
2010年7月7日至
23 秦山三核 6870675 1
2020年7月6日
1-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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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使用
序号 注册商标 注册人 注册证号 注册有效期限
商品类别
2010年9月14日至
24 秦山三核 6870676 42
2020年9月13日
2010年7月7日至
25 秦山三核 6870677 4
2020年7月6日
2010年7月7日至
26 秦山三核 6870678 4
2020年7月6日
2010年7月7日至
27 秦山三核 6870679 4
2020年7月6日
2010年7月21日至
28 秦山三核 6870680 11
2020年7月20日
2010年7月21日至
29 秦山三核 6870681 11
2020年7月20日
2010年7月7日至
30 秦山三核 6870682 1
2020年7月20日
2010年7月7日至
31 秦山三核 6870683 1
2020年7月6日
2010年9月28日至
32 秦山三核 6870684 42
2020年9月27日
2010年12月14日至
33 秦山三核 6870685 42
2020年12月13日
2010年6月7日至
34 三门核电 6165775 39
2020年6月6日
2010年12月7日至
35 桃花江核电 7443718 41
2020年12月6日
2010年12月14日至
36 桃花江核电 7443719 39
2020年12月13日
2010年10月14日至
37 桃花江核电 7443720 4
2020年10月13日
2010年12月14日至
38 桃花江核电 7443721 42
2020年12月13日
2010年10月28日至
39 桃花江核电 7443722 37
2020年10月27日
1-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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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使用
序号 注册商标 注册人 注册证号 注册有效期限
商品类别
2010年12月14日至
40 桃花江核电 7443723 39
2020年12月13日
2010年10月14日至
41 桃花江核电 7443724
2020年10月13日
2010年10月28日至
42 桃花江核电 7443725 40
2020年10月27日
(2)许可使用的商标
截至2014年12月31日,通过许可使用方式从中核集团获得部分注册商标的许
可使用权,该等许可已获得《商标使用确认函》。根据确认函,中核集团同意发
行人在完成并取得注册新商标前可以无偿使用其部分注册商标。有关该等商标使
用许可的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
联方与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
2. 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共持有206项专利,
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6.21:
专利 专利 授权 他项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号 证书号
类型 申请日 公告日 权利
中核核电运
一种增加死管段 实用 ZL 2012 2 2012 年 12 2013 年 5
1 行管理有限 第 2919495 号 无
内部压力的结构 新型 0665567.7 月3日 月 22 日
公司
一种放射性过滤 中核核电运
实用 ZL 2012 2 2012 年 12 2013 年 6
2 器滤芯的屏蔽设 行管理有限 第 2996014 号 无
新型 0715669.5 月 21 日 月 26 日
备 公司
一种反应堆控制 中核核电运
实用 ZL 2012 2 2012 年 12 2013 年 6
3 棒系统电源柜电 行管理有限 第 2996655 号 无
新型 0699097.6 月 17 日 月 26 日
流调整系统 公司
中核核电运
一种虹吸破坏管 实用 ZL 2012 2 2012 年 12 2013 年 6
4 行管理有限 第 2997106 号 无
水流探测器 新型 0703887.7 月 18 日 月 26 日
公司
中核核电运
核电厂中压移动 实用 ZL 2012 2 2012 年 12 2013 年 6
5 行管理有限 第 2997836 号 无
柴油发电车 新型 0668375.1 月3日 月 26 日
公司
一种核辐射距离 实用 中核核电运 ZL 2012 2 2012 年 12 2013 年 6
6 第 2998219 号 无
模拟演示装置 新型 行管理有限 0717364.8 月 21 日 月 26 日
1-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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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专利 授权 他项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号 证书号
类型 申请日 公告日 权利
公司
一种核辐射屏蔽 中核核电运
实用 ZL 2012 2 2012 年 12 2013 年 11
7 效果模拟演示装 行管理有限 第 3238295 号 无
新型 0715395.X 月 21 日 月6日
置 公司
一种放射性废物 中核核电运
实用 ZL 2012 2 2012 年 12 2013 年 11
8 桶的稳定连接装 行管理有限 第 3239019 号 无
新型 0717361.4 月 21 日 月6日
置 公司
中核核电运
实用 ZL 2012 2 2012 年 12 2013 年 11
9 一种屏蔽罐小车 行管理有限 第 3239071 号 无
新型 0715681.6 月 21 日 月6日
公司
中核核电运
一种超声探头夹 实用 ZL 2013 2 2013 年 6 月 2013 年 12
10 行管理有限 第 3304891 号 无
具 新型 0330139.3 7日 月 11 日
公司
辐照后破损燃料 秦山核电有 ZL 2006 1 2006 年 6 月 2011 年 11
11 发明 第 860417 号 无
组件修复工艺 限公司 0087598.8 16 日 月9日
秦山核电有
压水堆核电站绕
限公司; 常
组无连接点棒位 ZL 2007 1 2007 年 12 2011 年 3
12 发明 州电站辅机 第 747645 号 无
探测器线圈整体 0301271.0 月 18 日 月 16 日
总厂有限公
绕制方法
司
毛细管用抽真空 秦山核电有 ZL 2007 1 2007 年 11 2011 年 3
13 发明 第 745809 号 无
充液装置 限公司 0166532.2 月6日 月9日
辐照监督管安装
秦山核电有 ZL 2009 1 2009 年 9 月 2011 年 11
14 位置度水下测量 发明 第 861203 号 无
限公司 0169941.7 11 日 月9日
方法及装置
水下用模块化吊 秦山核电有 ZL 2009 1 2009 年 9 月 2011 年 8
15 发明 第 826997 号 无
具 限公司 0169943.6 11 日 月 17 日
大型构件水下精
秦山核电有 ZL 2009 1 2009 年 9 月 2011 年 8
16 确安装基准放大 发明 第 825393 号 无
限公司 0169945.5 11 日 月 17 日
方法
隔离变压器式多
级电压输出可移 秦山核电有 ZL 2009 1 2009 年 10 2012 年 1
17 发明 第 901619 号 无
动式三相稳压电 限公司 0180586.3 月 21 日 月 25 日
源
水下电火花加工 秦山核电有 ZL 2009 1 2009 年 11 2011 年 11
18 发明 第 861251 号 无
电极多功能夹具 限公司 0207188.6 月 13 日 月9日
上海核工程
一种燃料棒更换 研究设计院; ZL 2008 1 第 860324 2008 年 4 月 2011 年 11
19 发明 无
装置用夹头 秦山核电有 0094289.2 号 25 日 月9日
限公司
T 形结构桁架安 秦山核电有
ZL 2009 1 2009 年 8 月 2012 年 6
20 装位置误差的调 发明 限公司;上海 第 977427 号 无
0162552.1 3日 月 27 日
整方法 交通大学
1-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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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专利 授权 他项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号 证书号
类型 申请日 公告日 权利
水下空间曲面测 秦山核电有 ZL 2009 1 2009 年 11 2012 年 6
21 发明 第 978061 号 无
量装置 限公司 0226274.1 月 27 日 月 27 日
辐照监督管支撑
秦山核电有 ZL 2009 1 2009 年 9 月 2012 年 8
22 定位结构的拆除 发明 第 1018406 号 无
限公司 0169944.0 11 日 月8日
方法
辐照监督管定位
秦山核电有 ZL 2009 1 2009 年 9 月 2012 年 8
23 支撑结构位置度 发明 第 1032029 号 无
限公司 0169942.1 11 日 月 29 日
调整方法及装置
辐照监督管定位
秦山核电有 ZL 2009 1 2009 年 12 2012 年 8
24 支撑结构水下安 发明 第 1030672 号 无
限公司 0266195.3 月 31 日 月 29 日
装方法
辐照监督管支承
秦山核电有 ZL 2009 1 2009 年 9 月 2012 年 5
25 定位结构的水下 发明 第 947026 号 无
限公司 0176987.1 25 日 月 16 日
定位装置
堆芯核测系统中
子通量测量指套 秦山核电有 ZL 2009 1 2009 年 12 2012 年 11
26 发明 第 1082527 号 无
管更换工艺及其 限公司 0250094.7 月4日 月 21 日
专用设备
水下电火花高精 秦山核电有 ZL 2009 1 2009 年 12 2012 年 10
27 发明 第 1060236 号 无
度孔成形方法 限公司 0259799.5 月 24 日 月 10 日
将燃料棒更换工
具准确定位在被 秦山核电有 ZL 2011 1 2011 年 10 2013 年 6
28 发明 第 1224844 号 无
抽取燃料棒上的 限公司 0309823.9 月 13 日 月 26 日
定位装置
反应堆厂房电视
监视系统的摄像 实用 秦山核电有 ZL 2006 2 2006 年 11 2007 年 11
29 第 976272 号 无
及照明的控制装 新型 限公司 0159765.0 月 30 日 月 14 日
置
反应堆燃料装卸 实用 秦山核电有 ZL 2006 2 2006 年 11 2007 年 12
30 第 996381 号 无
料机 新型 限公司 0159770.1 月 30 日 月 26 日
便携式焊接止回 实用 秦山核电有 ZL 2008 2 2008 年 11 2009 年 10
31 第 1291672 号 无
阀在线试验装置 新型 限公司 0179198.4 月 27 日 月 14 日
实用 秦山核电有 ZL 2008 2 2008 年 11 2009 年 10
32 充气式密封塞 第 1292023 号 无
新型 限公司 0179199.9 月 27 日 月 14 日
远距离可拆装夹 实用 秦山核电有 ZL 2009 2 2009 年 9 月 2010 年 8
33 第 1494182 号 无
紧装置 新型 限公司 0217080.0 25 日 月4日
快速可拆接头机 实用 秦山核电有 ZL 2009 2 2009 年 9 月 2010 年 10
34 第 1570905 号 无
械手装置 新型 限公司 0174892.1 17 日 月 27 日
实用 秦山核电有 ZL 2009 2 2009 年 9 月 2010 年 8
35 吊篮防异物装置 第 1494175 号 无
新型 限公司 0216327.7 11 日 月4日
远距离拆装防脱 实用 秦山核电有 ZL 2009 2 2009 年 9 月 2010 年 8
36 第 1494176 号 无
落螺栓 新型 限公司 0216328.1 11 日 月4日
水下快速拆装连 实用 秦山核电有 ZL 2009 2 2009 年 9 月 2010 年 6
37 第 1468805 号 无
接组件 新型 限公司 0216329.6 11 日 月 23 日
1-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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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专利 授权 他项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号 证书号
类型 申请日 公告日 权利
用于水下电火花
实用 秦山核电有 ZL 2009 2 2009 年 8 月 2010 年 5
38 的柔性化接地装 第 1445310 号 无
新型 限公司 0175710.2 31 日 月 26 日
置
水下异物打捞机 实用 秦山核电有 ZL 2009 2 2009 年 8 月 2010 年 8
39 第 1494163 号 无
械手装置 新型 限公司 0175709.X 31 日 月4日
反应堆吊兰法兰
实用 秦山核电有 ZL 2009 2 2009 年 8 月 2010 年 5
40 面通孔孔径精确 第 1430287 号 无
新型 限公司 0167909.0 3日 月 19 日
测量装置
秦山核电有
水下快拆式底部 实用 限公司; ZL 2009 2 2009 年 7 月 2010 年 4
41 第 1394048 号 无
定位扶持装置 新型 上海交通大 0167470.1 24 日 月 14 日
学
水下螺栓防松帽 实用 秦山核电有 ZL 2009 2 2009 年 7 月 2010 年 5
42 第 1430704 号 无
压紧装置 新型 限公司 0167478.8 24 日 月 19 日
水下定位销安装 实用 秦山核电有 ZL 2009 2 2009 年 7 月 2010 年 5
43 第 1429700 号 无
装置 新型 限公司 0167477.3 24 日 月 19 日
水下快拆装置长 秦山核电有
距离导轨安装精 实用 限公司; ZL 2009 2 2009 年 7 月 2010 年 5
44 第 1444308 号 无
度的间接测量装 新型 上海交通大 0167475.4 24 日 月 26 日
置 学
水下螺纹紧固装 实用 秦山核电有 ZL 2009 2 2009 年 7 月 2010 年 8
45 第 1502123 号 无
置 新型 限公司 0167476.9 24 日 月 11 日
水下间隙测量塞 实用 秦山核电有 ZL 2009 2 2009 年 7 月 2010 年 5
46 第 1445531 号 无
尺装置 新型 限公司 0167474.X 24 日 月 26 日
水下螺纹成型装 实用 秦山核电有 ZL 2009 2 2009 年 7 月 2010 年 5
47 第 1444527 号 无
置 新型 限公司 0167473.5 24 日 月 26 日
反应堆吊篮法兰 实用 秦山核电有 ZL 2009 2 2009 年 7 月 2010 年 5
48 第 1432442 号 无
面孔距测量装置 新型 限公司 0167472.0 24 日 月 19 日
秦山核电有
一种高辐射环境 实用 限公司; ZL 2009 2 2009 年 7 月 2010 年 5
49 第 1424507 号 无
水下伺服电机 新型 上海交通大 0167471.6 24 日 月 19 日
学
水下剖面测量装 实用 秦山核电有 ZL 2009 2 2009 年 12 2010 年 11
50 第 1589587 号 无
置 新型 限公司 0268793.X 月 31 日 月 17 日
秦山核电有
高辐射环境下水
实用 限公司; ZL 2009 2 2009 年 12 2010 年 9
51 下输送及操作系 第 1539951 号 无
新型 上海交通大 0268792.5 月 31 日 月 15 日
统的控制装置
学
一种变送器反冲 实用 秦山核电有 ZL 2009 2 2009 年 11 2010 年 8
52 第 1494249 号 无
液装置 新型 限公司 0279193.3 月 16 日 月4日
一种核电站防渗 实用 秦山核电有 ZL 2009 2 2009 年 11 2010 年 8
53 第 1494250 号 无
漏海水泵内涂层 新型 限公司 0279194.8 月 16 日 月4日
1-1-143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专利 专利 授权 他项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号 证书号
类型 申请日 公告日 权利
一种主泵密封泄 实用 秦山核电有 ZL 2010 2 2010 年 12 2011 年 6
54 第 1844506 号 无
漏流流量计 新型 限公司 0650043.1 月9日 月 29 日
一种水下螺纹紧 实用 秦山核电有 ZL 2010 2 2010 年 12 2011 年 9
55 第 1939071 号 无
固装置 新型 限公司 0650053.5 月9日 月 21 日
上海核工程
一种燃料棒更换 实用
研究设计院; ZL 2009 2 2009 年 9 月 2010 年 8
56 装置用的测力装 新型 第 1494137 号 无
秦山核电有 0176365.4 3日 月4日
置
限公司
上海核工程
一种燃料棒更换 实用
研究设计院; ZL 2009 2 第 1429689 2009 年 9 月 2010 年 5
57 装置的驱动切换 新型 无
秦山核电有 0176364.X 号 3日 月 19 日
部件
限公司
一种用于核燃料
组件骨架螺母锁 实用 秦山核电有 ZL 2011 2 2011 年 10 2012 年 7
58 第 2260484 号 无
紧的水下操作装 新型 限公司 0389363.0 月 13 日 月4日
置
一种具有可调节
实用 秦山核电有 ZL 2011 2 2011 年 10 2012 年 7
59 配重功能的倾翻 第 2279085 号 无
新型 限公司 0389344.8 月 13 日 月4日
篮
一种用于核燃料
组件修复工艺的 实用 秦山核电有 ZL 2011 2 2011 年 10 2012 年 7
60 第 2284817 号 无
柔性水下操作装 新型 限公司 0389076.X 月 13 日 月4日
置
一种可分离式移 实用 秦山核电有 ZL 2011 2 2011 年 10 2012 年 7
61 第 2264153 号 无
动燃料篮 新型 限公司 0388938.7 月 13 日 月4日
一种用于辐照后
实用 秦山核电有 ZL 2011 2 2011 年 10 2012 年 7
62 核燃料单棒检查 第 2265616 号 无
新型 限公司 0389047.3 月 13 日 月4日
的装置
用于辐照后燃料 实用 秦山核电有 ZL 2011 2 2011 年 10 2012 年 7
63 第 2277304 号 无
组件的翻倒装置 新型 限公司 0389287.3 月 13 日 月4日
一种用于核燃料
实用 秦山核电有 ZL 2011 2 2011 年 10 2012 年 7
64 组件修复工艺的 第 2262237 号 无
新型 限公司 0389290.5 月 13 日 月4日
工作平台
一种用于核燃料
组件骨架螺母拆 实用 秦山核电有 ZL 2011 2 2011 年 10 2012 年 7
65 第 2270403 号 无
装的水下操作装 新型 限公司 0388906.7 月 13 日 月4日
置
一种具有联锁功 实用 秦山核电有 ZL 2011 2 2011 年 10 2012 年 7
66 第 2282060 号 无
能的倾翻装置 新型 限公司 0389080.6 月 13 日 月4日
一种具有检查功
实用 秦山核电有 ZL 2011 2 2011 年 10 2012 年 9
67 能的燃料棒更换 第 2391161 号 无
新型 限公司 0389372.X 月 13 日 月5日
装置
燃料组件或燃料
棒贮存容器中燃 秦山核电有 ZL 2011 1 2011 年 10 2013 年 7
68 发明 第 1235196 号 无
料棒的定位方法 限公司 0309922.7 月 13 日 月 17 日
及装置
1-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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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专利 授权 他项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号 证书号
类型 申请日 公告日 权利
一种用于抓取核
燃料组件端部配 秦山核电有 ZL 2011 1 2011 年 10 2013 年 11
69 发明 第 1297247 号 无
件的水下操作装 限公司 0309810.1 月 13 日 月6日
置
用于在水下进行
实用 秦山核电有 ZL 2011 2 2011 年 10 2012 年 10
70 设备翻转、自锁 第 2470949 号 无
新型 限公司 0389373.4 月 13 日 月 24 日
的倾翻驱动机构
压水堆核电站控
制棒驱动机构的 核电秦山联 ZL 2006 1 2006 年 9 月 2010 年 5
71 发明 第 623337 号 无
在线诊断及故障 营有限公司 0152151.4 15 日 月 19 日
诊断方法
核反应堆达临界 核电秦山联 ZL 2006 1 2006 年 10 2011 年 5
72 发明 第 769792 号 无
状态模拟方法 营有限公司 0140880.8 月 13 日 月4日
核电秦山联
营有限公司;
核二级电动 V 型 ZL 2008 1 2008 年 5 月 2010 年 12
73 发明 中核苏阀科 第 717353 号 无
闸阀 0097967.0 20 日 月 22 日
技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
压水堆核电厂故
核电秦山联 ZL 2009 1 2009 年 11 2011 年 12
74 障相关组件处置 发明 第 888146 号 无
营有限公司 0207191.8 月 13 日 月 28 日
全套工器具
压水堆核电站装 核电秦山联 ZL 2009 1 2009 年 11 2011 年 8
75 发明 第 825729 号 无
卸料模拟机系统 营有限公司 0207192.2 月 13 日 月 17 日
用于一次中子源
实用 核电秦山联 ZL 2008 2 2008 年 2 月 2008 年 12
76 组件吊装中的屏 第 1143492 号 无
新型 营有限公司 0005886.9 28 日 月 10 日
蔽装置
核电秦山联
营有限公司;
一次中子源棒装
实用 中国同位素 ZL 2008 2 2008 年 3 月 2008 年 12
77 料水桶式防护装 第 1148723 号 无
新型 公司;中国核 0005378.0 13 日 月 17 日
置
动力研究设
计院
核电秦山联
营有限公司;
核一级高 Cv 值旋 实用 ZL 2008 2 2008 年 5 月 2009 年 3
78 中核苏阀科 第 1188055 号 无
启式止回阀 新型 0114474.9 20 日 月 11 日
技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
核电秦山联
营有限公司;
核一级升降式止 实用 ZL 2008 2 2008 年 5 月 2009 年 3
79 中核苏阀科 第 1188573 号 无
回阀 新型 0114473.4 20 日 月 11 日
技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
核电秦山联
营有限公司;
实用 ZL 2008 2 2008 年 5 月 2009 年 3
80 一种电动阀 中核苏阀科 第 1188570 号 无
新型 0114475.3 20 日 月 11 日
技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
1-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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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陕鼓动
力股份有限
整体全封闭离心 实用 ZL 2008 2 2008 年 9 月 2009 年 7
81 公司;核电秦 第 1250513 号 无
风机机组 新型 0030194.X 5日 月8日
山联营有限
公司
大连大高阀
核级大口径铸钢
实用 门有限公司; ZL 2008 2 2008 年 10 2009 年 7
82 全流通旋启式止 第 1262409 号 无
新型 核电秦山联 0218758.2 月 30 日 月 29 日
回阀
营有限公司
大连大高阀
核一级大口径锻
实用 门有限公司; ZL 2008 2 2008 年 11 2009 年 9
83 钢全流通旋启式 第 1277396 号 无
新型 核电秦山联 0218907.5 月3日 月9日
止回阀
营有限公司
大连大高阀
旋启式止回阀阀 实用 门有限公司; ZL 2008 2 2008 年 11 2009 年 7
84 第 1258316 号 无
瓣悬挂结构 新型 核电秦山联 0218908.X 月3日 月 22 日
营有限公司
一种压水堆核电
实用 核电秦山联 ZL 2010 2 2010 年 12 2011 年 8
85 站一次中子源组 第 1893197 号 无
新型 营有限公司 0665638.4 月 17 日 月 17 日
件定位装置
一种压水堆核电
实用 核电秦山联 ZL 2010 2 2010 年 12 2011 年 9
86 站一次中子源棒 第 1947104 号 无
新型 营有限公司 0665651.X 月 17 日 月 21 日
导向装置
一种核燃料组件 实用 核电秦山联 ZL 2011 2 2011 年 5 月 2011 年 11
87 第 1994464 号 无
模拟标尺 新型 营有限公司 0144340.3 9日 月9日
核电秦山联
一种核燃料组件
实用 营有限公司; ZL 2011 2 2011 年 10 2012 年 6
88 单边小靴帮装料 第 2250851 号 无
新型 中国核动力 0388822.3 月 13 日 月 20 日
辅助装置
研究设计院
核电厂冷却水系 秦山第三核 ZL 2006 1 2006 年 10 2008 年 8
89 发明 第 420271 号 无
统用缓蚀剂 电有限公司 0140788.1 月 11 日 月 13 日
异种金属焊缝超 秦山第三核 ZL 2008 1 2008 年 12 2011 年 8
90 发明 第 827396 号 无
声爬波检测方法 电有限公司 0183107.9 月 11 日 月 17 日
破损燃料定位检 秦山第三核 ZL 2006 1 2006 年 6 月 2010 年 9
91 发明 第 677830 号 无
测方法 电有限公司 0087597.3 16 日 月 15 日
防止镍基焊材焊
接奥氏体不锈钢 秦山第三核 ZL 2009 1 2009 年 10 2012 年 10
92 发明 第 1061222 号 无
产生热裂纹的焊 电有限公司 0209593.1 月 30 日 月 10 日
接方法
实用 秦山第三核 ZL 2006 2 2006 年 5 月 2007 年 8
93 方形冰塞夹套 第 929450 号 无
新型 电有限公司 0116333.1 25 日 月1日
汽机盘车增力装 实用 秦山第三核 ZL 2007 2 2007 年 8 月 2008 年 5
94 第 1057294 号 无
置 新型 电有限公司 0175564.4 31 日 月 28 日
用于封堵核电站 实用 秦山第三核 ZL 2007 2 2007 年 12 2008 年 10
95 第 1110476 号 无
蒸汽发生器主管 新型 电有限公司 0311094.X 月 21 日 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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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的气囊
核电站仪控综合 实用 秦山第三核 ZL 2007 2 2007 年 12 2008 年 10
96 第 1106979 号 无
培训装置 新型 电有限公司 0310328.9 月 11 日 月1日
用于装卸料机桥
架丝杆齿轮箱安 实用 秦山第三核 ZL 2007 2 2007 年 9 月 2008 年 8
97 第 1086766 号 无
装及拆卸的工具 新型 电有限公司 0175661.3 25 日 月 20 日
组件
装卸料机分离器 实用 秦山第三核 ZL 2007 2 2007 年 11 2008 年 12
98 第 1144760 号 无
电位计校验装置 新型 电有限公司 0305305.9 月 30 日 月 10 日
中国核电工
程有限公司;
钴调节棒转运容 实用 秦山第三核 ZL 2010 2 2010 年 9 月 2011 年 3
99 第 1723102 号 无
器 新型 电有限公司; 0532890.8 17 日 月 16 日
中国核动力
研究设计院
中国核电工
程有限公司;
放射性物质转运
实用 秦山第三核 ZL 2010 2 2010 年 9 月 2011 年 4
100 容器用气动翻转 第 1754716 号 无
新型 电有限公司; 0532908.4 17 日 月 13 日
装置
中国核动力
研究设计院
装卸料仪控测试 实用 秦山第三核 ZL 2011 2 2011 年 5 月 2011 年 12
101 第 2052833 号 无
校验仪 新型 电有限公司 0141676.4 6日 月 28 日
一种丝杆导程差 实用 秦山第三核 ZL 2009 2 2009 年 10 2010 年 8
102 第 1494166 号 无
测量工具 新型 电有限公司 0220615.X 月 30 日 月4日
一种调节棒驱动 实用 秦山第三核 ZL 2010 2 2010 年 11 2011 年 6
103 第 1833688 号 无
结构 新型 电有限公司 0587349.7 月1日 月 22 日
秦山第三核
电有限公司;
伸缩式视频检查 实用 中核武汉核 ZL 2010 2 2010 年 3 月 2010 年 12
104 第 1639957 号 无
装置 新型 电运行技术 0139685.5 11 日 月 29 日
股份有限公
司
实用 秦山第三核 ZL 2009 2 2009 年 10 2010 年 8
105 继电保护校验台 第 1494213 号 无
新型 电有限公司 0220613.0 月 30 日 月4日
便携式氚鼓泡取 实用 秦山第三核 ZL 2010 2 2010 年 4 月 2010 年 11
106 第 1590241 号 无
样装置 新型 电有限公司 0149341.2 2日 月 17 日
钴调节棒更换模 实用 秦山第三核 ZL 2010 2 2010 年 12 2011 年 8
107 第 1890427 号 无
拟演练台架 新型 电有限公司 0683385.3 月 28 日 月 17 日
40V 电源模块校 实用 秦山第三核 ZL 2009 2 2009 年 10 2010 年 8
108 第 1494214 号 无
验台 新型 电有限公司 0220614.5 月 30 日 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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乏燃料干式贮存 实用 秦山第三核 ZL 2011 2 2011 年 10 2012 年 7
109 第 2279301 号 无
筒取样干燥装置 新型 电有限公司 0388899.0 月 13 日 月4日
上海核工程
改进型重水堆乏
实用 研究设计院; ZL 2011 2 2011 年 7 月 2012 年 3
110 燃料干式贮存模 第 2148138 号 无
新型 秦山第三核 0272439.1 29 日 月 28 日
块
电有限公司
上海核工程
重水堆乏燃料干
实用 研究设计院; ZL 2011 2 2011 年 7 月 2012 年 3
111 式贮存屏蔽运输 第 2146735 号 无
新型 秦山第三核 0272485.1 29 日 月 28 日
容器
电有限公司
核反应堆厂房水
实用 江苏核电有 ZL 2008 2 2008 年 11 2009 年 10
112 闸门充气式密封 第 1291072 号 无
新型 限公司 0177103.5 月5日 月 14 日
胶条
半销孔扩孔对中 实用 江苏核电有 ZL 2008 2 2008 年 11 2009 年 10
113 第 1291426 号 无
装置 新型 限公司 0177730.9 月 20 日 月 14 日
消防探头防水盖 实用 江苏核电有 ZL 2008 2 2008 年 12 2009 年 10
114 第 1296533 号 无
板 新型 限公司 0182468.7 月 31 日 月 21 日
控制棒活动部件 实用 江苏核电有 ZL 2009 2 2009 年 3 月 2010 年 2
115 第 1359321 号 无
泄漏检测回路 新型 限公司 0146035.0 25 日 月 17 日
蒸汽发生器汽水
发明 江苏核电有 ZL 2009 1 第 885052 2009 年 3 月 2011 年 12
116 失配量的测量方 无
专利 限公司 0119390.3 号 25 日 月 28 日
法
一种起吊易弯曲 实用 江苏核电有 ZL 2009 2 2009 年 6 月 2010 年 4
117 第 1395132 号 无
管状物体的吊具 新型 限公司 0160279.4 22 日 月 21 日
卧式蒸汽发生器
实用 江苏核电有 ZL 2009 2 2009 年 8 月 2010 年 5
118 集流管或传热管 第 1427845 号 无
新型 限公司 0161595.3 6日 月 19 日
的吹扫装置
卧式蒸汽发生器
实用 江苏核电有 ZL 2009 2 2009 年 8 月 2010 年 5
119 吹扫装置的支承 第 1444076 号 无
新型 限公司 0161594.9 6日 月 26 日
法兰装置
卧式蒸汽发生器
实用 江苏核电有 ZL 2009 2 2009 年 8 月 2010 年 5
120 吹扫装置的伸缩 第 1442096 号 无
新型 限公司 0161593.4 6日 月 26 日
风管装置
江苏核电有
限公司、中国
核电工程有
分系统供水的分 实用 ZL 2010 2 2010 年 3 月 2010 年 11
121 限公司、中国 第 1589428 号 无
流装置 新型 0130997.X 15 日 月 17 日
电力工程顾
问集团东北
电力设计院
江苏核电有
限公司、中国
控制厂区前池纳
实用 核电工程有 ZL 2010 2 2010 年 3 月 2010 年 11
122 潮量的拍板门装 第 1589430 号 无
新型 限公司、中国 0131010.6 15 日 月 17 日
置
电力工程顾
问集团东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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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计院
控制棒系统安全
实用 江苏核电有 ZL 2011 2 2011 年 3 月 2011 年 11
123 壳内电缆接头的 第 1992440 号 无
新型 限公司 0068531.6 15 日 月9日
连接装置
一种控制棒系统
实用 江苏核电有 ZL 2011 2 2011 年 3 月 2011 年 11
124 安全壳内电缆接 第 1991755 号 无
新型 限公司 0068534.X 15 日 月9日
头连接装置
一种分时多通道 实用 江苏核电有 ZL 2011 2 2011 年 3 月 2011 年 11
125 第 1993052 号 无
信号切换装置 新型 限公司 0070065.5 17 日 月9日
一种 DCS 系统信
实用 江苏核电有 ZL 2011 2 2011 年 3 月 2011 年 11
126 号传输模件性能 第 1996551 号 无
新型 限公司 0070091.8 17 日 月9日
检测装置
控制棒驱动机构
实用 江苏核电有 ZL 2011 2 2011 年 3 月 2011 年 11
127 动力电源切换模 第 1989892 号 无
新型 限公司 0068530.1 15 日 月9日
件测试台架
一种降低停堆断
路器定期试验误 实用 江苏核电有 ZL 2011 2 2011 年 3 月 2011 年 9
128 第 1940823 号 无
动率的控制装置 新型 限公司 0070468.X 17 日 月 21 日
装置
主泵附属系统管 实用 江苏核电有 ZL 2011 2 2011 年 3 月 2011 年 11
129 第 1993555 号 无
线法兰接口 新型 限公司 0068535.4 15 日 月9日
控制棒系统安全
实用 江苏核电有 ZL 2011 2 2011 年 3 月 2011 年 11
130 壳内电缆接头连 第 1993538 号 无
新型 限公司 0068532.0 15 日 月9日
接装置
大气压参考点取 实用 江苏核电有 ZL 2010 2 2010 年 5 月 2011 年 3
131 第 1724749 号 无
压装置 新型 限公司 0184313.4 10 日 月 16 日
一种水轮机泵组 实用 江苏核电有 ZL 2011 2 2011 年 3 2011 年 12
132 第 2051633 号 无
动力水阀门管线 新型 限公司 0075381.1 月 21 日 月 28 日
密度式硼浓度仪
江苏核电有 ZL 2008 1 2008 年 12 2012 年 5
133 在线清洁及标定 发明 第 947704 号 无
限公司 0191778.X 月 31 日 月 23 日
系统
一种耐腐蚀长寿
实用 江苏核电有 ZL 2012 2 2012 年 3 月 2012 年 10
134 期大型电机冷却 第 2459965 号 无
新型 限公司 0077924.8 5日 月 10 日
器及其换热系统
一种凝结水精处
实用 江苏核电有 ZL 2012 2 2012 年 2 月 2012 年 10
135 理非氨化加旁路 第 2457199 号 无
新型 限公司 0055705.X 21 日 月 10 日
运行系统
一种可用于反应
堆冷却剂丧失事 实用 江苏核电有 ZL 2012 2 2012 年 2 月 2012 年 10
136 第 2459191 号 无
故工况的电缆连 新型 限公司 0055080.7 20 日 月 10 日
接件装置
一种蒸汽发生器 实用 江苏核电有 ZL 2012 2 2012 年 2 月 2012 年 10
137 第 2460014 号 无
供水系统 新型 限公司 0055678.6 20 日 月 10 日
1-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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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凝结水精处
实用 江苏核电有 ZL 2012 2 2012 年 2 月 2013 年 1
138 理混床阴阳树脂 第 2614574 号 无
新型 限公司 0055308.2 21 日 月2日
分离过滤器
一种主泵径向止
实用 江苏核电有 ZL 2012 2 2012 年 6 月 2013 年 2
139 推轴承冷却润滑 第 2707207 号 无
新型 限公司 0311029.8 28 日 月 13 日
回路的稳压系统
一种主泵轴承冷
却回路稳压系统 实用 江苏核电有 ZL 2012 2 2012 年 6 月 2013 年 3
140 第 2784051 号 无
的防氮气泄漏水 新型 限公司 0309096.6 28 日 月 20 日
封装置
一种反应堆安全
实用 江苏核电有 ZL 2013 2 2013 年 2 月 2013 年 8
141 壳内电缆老化管 第 3108386 号 无
新型 限公司 0080779.3 22 日 月 14 日
理平台
一种反应堆安全
实用 江苏核电有 ZL 2013 2 2013 年 2 月 2013 年 8
142 壳内的电缆连接 第 3108841 号 无
新型 限公司 0083132.6 22 日 月 14 日
装置
一种核电站用反
实用 江苏核电有 ZL 2013 2 2013 年 2 月 2013 年 8
143 应堆压力容器模 第 3110336 号 无
新型 限公司 0086742.1 26 日 月 14 日
拟试验平台
一种直插式凝汽 实用 江苏核电有 ZL 2013 2 2013 年 3 月 2013 年 8
144 第 3110392 号 无
器泄露监测装置 新型 限公司 0108124.2 11 日 月 14 日
一种 DCS 系统处
实用 江苏核电有 ZL 2013 2 2013 年 3 月 2013 年 11
145 理器模件功能验 第 3238308 号 无
新型 限公司 0117512.7 14 日 月6日
证装置
一种真空状态下
实用 江苏核电有 ZL 2013 2 2013 年 5 月 2013 年 11
146 材料动态吸附系 第 3238912 号 无
新型 限公司 0279386.5 21 日 月6日
数测量装置
一种可抗电磁干
实用 江苏核电有 ZL 2013 2 2013 年 3 月 2013 年 11
147 扰的反应堆保护 第 3238927 号 无
新型 限公司 0130386.9 20 日 月6日
系统驱动装置
利用首炉堆芯备
用燃料组件提高 福建福清核 ZL 2011 1 2011 年 3 月 2013 年 3
148 发明 第 1156037 号 无
反应堆燃料安全 电有限公司 0049701.0 1日 月 20 日
性的方法
一种汽轮机隔板 实用 ZL 2012 2 2012 年 8 月 2013 年 3
149 中核运行 第 2785980 号 无
支架 新型 0411748.7 20 日 月 20 日
一种检测汽轮机
与凝汽器之间膨 实用 ZL 2012 2 2012 年 8 月 2013 年 3
150 中核运行 第 2786086 号 无
胀节性能的气囊 新型 0411321.7 20 日 月 20 日
装置
一种核电站机械
实用 中核运行、 ZL 2013 2 2013 年 07 2014 年 1
151 防人因失误培训 第 3351097 号 无
新型 秦山二核 0453431.4 月 26 日 月1日
装置
一种可自动泄压
的主蒸汽隔离阀 实用 中核运行、 ZL 2013 2 2013 年 7 月 2014 年 3
152 第 3437958 号 无
执行机构快关液 新型 秦山二核 0454653.8 26 日 月5日
压系统
1-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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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压力容器密 实用 中核运行、 ZL 2013 2 2013 年 8 月 2014 年 3
153 第 3436381 号 无
封环托架 新型 秦山二核 0486863.5 9日 月5日
更换液体区域控
实用 中核运行、 ZL 2013 2 2013 年 8 月 2014 年 3
154 制系统液位控制 第 3437698 号 无
新型 秦山三核 0489766.1 12 日 月5日
阀定位器反馈杆
一种连续性注蜡 实用 ZL 2013 2 2013 年 6 月 2014 年 1
155 中核运行 第 3351352 号 无
装置 新型 0332779.8 8日 月1日
中核运行、中
核通风净化系统
实用 国辐射防护 ZL 2013 2 2013 年 12 2014 年 6
156 压力检漏试验装 第 3620630 号 无
新型 研究院、秦山 0892814.1 月 31 日 月 18 日
置
二核
一种大型止回阀
实用 中核运行、 ZL 2013 2 2013 年 12 2014 年 6
157 阀瓣水平拆装专 第 3621372 号 无
新型 秦山一核 0839881.7 月 18 日 月 18 日
用装置
一种压力容器 C
实用 中核运行、 ZL 2013 2 2013 年 12 2014 年 6
158 型密封环安装工 第 3620898 号 无
新型 秦山二核 0848178.2 月 20 日 月 18 日
具
一种孔塞抓取工 实用 中核运行、 ZL 2013 2 2013 年 10 2014 年 3
159 第 3478733 号 无
具 新型 秦山二核 0631603.2 月 14 日 月 26 日
一种大口径压力
密封阀阀盖水平 实用 中核运行、 ZL 2013 2 2013 年 12 2014 年 6
160 第 3622307 号 无
拆装一体式专用 新型 秦山一核 0839883.6 月 18 日 月 18 日
装置
一种核电站乏燃
实用 ZL 2013 2 2013 年 11 2014 年 4
161 料水池液位测量 中核运行 第 3547842 号 无
新型 0724428.1 月 15 日 月 30 日
装置
一种气态放射性
监测取样管线凝 实用 ZL 2013 2 2013 年 3 月 2014 年 4
162 江苏核电 第 3490676 号 无
结水去除成套设 新型 0122985.6 18 日 月 02 日
备
卧式离心泵抬轴 实用 ZL 2013 2 2013 年 11 2014 年 4
163 江苏核电 第 3547367 号 无
装置 新型 0760811.2 月 26 日 月 30 日
一种安全壳隔离 实用 ZL 2013 2 2013 年 10 2014 年 4
164 江苏核电 第 3549226 号 无
系统旁路逆止阀 新型 0657951.7 月 24 日 月 30 日
一种安全壳隔离 实用 ZL 2013 2 2013 年 10 2014 年 4
165 江苏核电 第 3548643 号 无
系统旁路逆止阀 新型 0661011.5 月 24 日 月 30 日
一种含硼放射性 实用 ZL 2013 2 2013 年 11 2014 年 4
166 桃花江核电 第 3520746 号 无
废水处理装置 新型 0707757.5 月 11 日 月 16 日
一种可拆分式堆
ZL 2010 1 2010 年 12 2014 年 10
167 内构件维护维修 发明 秦山一核 第 1490581 号 无
0580760.6 月9日 月1日
支架
一种核电厂汽轮
ZL 2010 1 2010 年 12 2014 年 3
168 发电机汽封块汽 发明 秦山二核 第 1355707 号 无
0594546.6 月 17 日 月5日
封齿修齿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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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专利 授权 他项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号 证书号
类型 申请日 公告日 权利
一种核电厂一回 秦山二核、中
实用 ZL 2007 2 2007 年 12 2008 年 10
169 路阀门泄露检测 国核动力研 第 1106994 号 无
新型 0310597.5 月 13 日 月1日
用堵塞 究设计院
汽轮机轴瓦标高 实用 中核运行、秦 ZL 2014 2 2014 年 6 月 2014 年 11
170 第 3899765 号 无
测量专用工具 新型 山二核 0315791.2 13 日 月5日
垂直管道喷砂器 实用 中核运行、秦 ZL 2014 2 2014 年 6 月 2014 年 11
171 第 3901302 号 无
收放装置 新型 山二核 0314266.9 13 日 月5日
励磁机晃度测量 实用 中核运行、秦 ZL 2014 2 2014 年 6 月 2014 年 11
172 第 3900870 号 无
专用工具 新型 山二核 0314251.2 13 日 月5日
压缩空气启动型
应急柴油机空气 实用 中核运行、秦 ZL 2014 2 2014 年 6 月 2014 年 11
173 第 3899868 号 无
分配器力矩校验 新型 山二核 0313642.2 13 日 月5日
工具
大型露天变压器
实用 中核运行、秦 ZL 2014 2 2014 年 6 月 2014 年 11
174 区域火灾消防联 第 3902429 号 无
新型 山二核 0314181.0 13 日 月5日
动控制装置
一种临时制硼装 实用 中核运行、秦 ZL 2013 2 2013 年 12 2014 年 7
175 第 3698337 号 无
置 新型 山二核 0894719.5 月 31 日 月 23 日
一种对开半环式 实用 中核运行、秦 ZL 2014 2 2014 年 7 月 2014 年 12
176 第 3982850 号 无
引漏环 新型 山三核 0360042.1 1日 月 10 日
江苏核电、中
选择性进流水温
国水利水电
平抑装置及其水 ZL 2011 1 2011 年 8 月 2013 年 8
177 发明 科学研究院, 第 1255558 号 无
温数值模拟预报 0226317.3 8日 月 14 日
中国核电工
方法
程有限公司
新型安全壳隔离 实用 江苏核电有 ZL 2007 2 2007 年 12 2008 年 10
178 第 1123050 号 无
系统旁路逆止阀 新型 限公司 0310330.6 月 11 日 月 29 日
反应堆双层安全
实用 江苏核电有 ZL 2007 2 2007 年 12 2008 年 12
179 壳贯穿件套管同 第 1144712 号 无
新型 限公司 03103293 月 11 日 月 10 日
轴度调整尺
控制棒综合试验 ZL 2011 1 2011 年 3 月 2014 年 7
180 发明 江苏核电 第 1445547 号 无
方法 0067628.X 21 日 月 23 日
一种凝结水精处
理混床阴阳树脂 ZL 2012 1 2012 年 2 月 2014 年 7
181 发明 江苏核电 第 1446148 号 无
分离过滤器及其 0038599.9 21 日 月 23 日
控制方法
一种厚渣石层场
ZL 2011 1 2011 年 3 月 2014 年 8
182 地预制桩施工方 发明 江苏核电 第 1470548 号 无
0063914.9 17 日 月 27 日
法
核电站安全壳环
实用 ZL 2014 2 2014 年 2 月 2014 年 7
183 形缝防水及检查 江苏核电 第 3699357 号 无
新型 0085026.6 27 日 月 23 日
装置
一种双层安全壳
实用 ZL 2014 2 2014 年 3 月 2014 年 7
184 设备闸门密封泄 江苏核电 第 3698118 号 无
新型 0096951.9 4日 月 23 日
漏监测装置
1-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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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专利 授权 他项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号 证书号
类型 申请日 公告日 权利
一种汽轮机胀
实用 ZL 2014 2 2014 年 3 月 2014 年 7
185 差、阀位仪表校 江苏核电 第 3697900 号 无
新型 0096953.8 4日 月 23 日
验装置
一种汽轮机胀差
实用 ZL 2014 2 2014 年 3 月 2014 年 7
186 及轴位移仪表便 江苏核电 第 3699771 号 无
新型 0096757.0 4日 月 23 日
携式校验台
一种循环海水泵 实用 ZL 2014 2 2014 年 3 月 2014 年 7
187 江苏核电 第 3699154 号 无
轴封装置 新型 0101563.5 6日 月 23 日
一种红外对射火
实用 ZL 2014 2 2014 年 3 月 2014 年 7
188 灾探测器反光板 江苏核电 第 3697684 号 无
新型 0101677.X 6日 月 23 日
防凝结水装置
一种安全仪控系
实用 ZL 2014 2 2014 年 3 月 2014 年 7
189 统信号采集模件 江苏核电 第 3698639 号 无
新型 0099676.6 6日 月 23 日
供电分配装置
一种控制棒驱动
实用 ZL 2014 2 2014 年 3 月 2014 年 7
190 机构交流供电模 江苏核电 第 3698730 号 无
新型 0100424.0 6日 月 23 日
件测试装置
核电厂数字化仪
控系统设计过程 实用 ZL 2014 2 2014 年 3 月 2014 年 7
191 江苏核电 第 3699213 号 无
设计接口管理平 新型 0110966.6 12 日 月 23 日
台
一种强迫风冷离 实用 ZL 2014 2 2014 年 3 月 2014 年 7
192 江苏核电 第 3698686 号 无
相封闭母线外壳 新型 0112526.4 12 日 月 23 日
江苏核电、川
一种低压应急电 实用 ZL 2014 2 2014 年 3 月 2014 年 8
193 开电气股份 第 3743338 号 无
源接口设备 新型 0141013.6 26 日 月 13 日
有限公司
江苏核电、川
一种中压应急电 实用 ZL 2014 2 2014 年 3 月 2014 年 8
194 开电气股份 第 3745591 号 无
源接口设备 新型 0141933.8 26 日 月 13 日
有限公司
一种核电站用控 实用 ZL 2014 2 2014 年 3 月 2014 年 8
195 江苏核电 第 3767310 号 无
制棒抓取机构 新型 0112503.3 13 日 月 27 日
一种用于换料监
实用 ZL 2014 2 2014 年 3 月 2014 年 8
196 测探测器气压试 江苏核电 第 3767092 号 无
新型 0098411.4 5日 月 27 日
验的压力容器
一种绝对位移探 实用 ZL 2014 2 2014 年 3 月 2014 年 8
197 江苏核电 第 3766201 号 无
测器固定装置 新型 0109999.9 12 日 月 27 日
一种汽轮机胀差 实用 ZL 2014 2 2014 年 3 月 2014 年 8
198 江苏核电 第 3766703 号 无
测量仪表 新型 0095958.9 4日 月 27 日
拉锁式排沙管清 实用 ZL 2014 2 2014 年 3 月 2014 年 8
199 江苏核电 第 3766250 号 无
淤装置 新型 0102208.X 6日 月 27 日
一种核电站液态
实用 江苏核电、清 ZL 2014 2 2014 年 3 月 2014 年 8
200 放射性废物固化 第 3766283 号 无
新型 华大学 0110948.8 12 日 月 27 日
体包装容器
一种用于换料监 实用 ZL 2014 2 2014 年 3 月 2014 年 10
201 江苏核电 第 3830886 号 无
测探测器安装的 新型 0110250.6 12 日 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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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专利 授权 他项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号 证书号
类型 申请日 公告日 权利
滑轮
一种核电站气象
实用 ZL 2014 2 2014 年 3 月 2014 年 10
202 信息应急预警成 江苏核电 第 3829087 号 无
新型 0152873.X 31 日 月1日
套设备
一种核反应堆压
实用 ZL 2014 2 2014 年 3 月 2014 年 11
203 力容器密封圈制 江苏核电 第 3900820 号 无
新型 0095959.3 4日 月5日
作装置
一种反应堆保护
实用 ZL 2014 2 2014 年 3 月 2014 年 11
204 命令逻辑处理模 江苏核电 第 3902075 号 无
新型 0111879.2 12 日 月5日
件测试装置
滚动轴承装配培
实用 ZL 2014 2 2014 年 5 月 2014 年 12
205 训与在线检测平 江苏核电 第 3982314 号 无
新型 0246751.7 14 日 月 10 日
台
装卸料机抓具防 实用 ZL 2014 2 2014 年 7 月 2014 年 12
206 海南核电 第 3979888 号 无
人因应急工具 新型 0416038.2 25 日 月 10 日
(三)海域使用权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的海域使用权情况如下:
表6.22:
许可 发证 发证
证照名称及编号 被许可人 许可内容
期限至 机关 日期
项目名称:秦山核电厂扩建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 秦山一核 (方家山核电工程);用海类型:
2062年 国家 2012年
使用权证书》(国海证 (方家山 一级类工业用海、二级类电力工
4月16日 海洋局 5月31日
2012A33042400438号) 核电工程) 业用海;宗海面积:204.2612公
顷;海域等别:四等
项目名称: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
司秦山二期工程3,000吨级海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 海盐县
重件码头工程;用海类型:一级 2033年 2013年
使用权证书》(国海证 秦山二核 海洋与
类交通运输用海、二级类港口用 1月15日 1月16日
2013D33042400152号) 渔业局
海;宗海面积3.6843公顷;海域
等级:四等
项目名称:田湾核电站航道;用 连云港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
海类型:一级类交通运输用海、 2048年 市海洋 2008年
使用权证书》(国海证 江苏核电
二级类航道用海;宗海面积: 7月31日 与渔业 10月6日
083200503号)
31.63公顷;海域等别:四等 局
项目名称:田湾核电站取水明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 延伸工程;用海类型:一级类工 江苏省
2061年 2011年
使用权证书》(国海证 江苏核电 业用海、二级类电力工业用海; 海洋与
12月30日 12月31日
2011B32072103905号) 宗海面积:76.8416公顷;海域等 渔业局
别: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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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 发证 发证
证照名称及编号 被许可人 许可内容
期限至 机关 日期
项目名称:田湾核电站温排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
用海类型:一级类工业用海、二 2048年 国家 2014年
使用权证书》(国海证 江苏核电
级类电力工业用海;宗海面积: 7月31日 海洋局 4月9日
2014C32070301666号)
681.3795公顷;海域等别:四等
项目名称:江苏省田湾核电站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 建工程3、4号机组项目;用海类
2060年 国家 2014年
使用权证书》(国海证 江苏核电 型:一级类工业用海、二级类电
4月11日 海洋局 5月30日
2014A32070300520号) 力工业用海;宗海面积:11.8959
公顷;海域等别:四等
项目名称:江苏省田湾核电站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 建工程3、4号机组项目;用海类
2060年 国家 2014年
使用权证书》(国海证 江苏核电 型:一级类工业用海、二级类电
4月11日 海洋局 5月30日
2014A32070300543号) 力工业用海;宗海面积:
1,570.5849公顷;海域等别:四等
项目名称:江苏省田湾核电站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 建工程3、4号机组项目;用海类
2060年 国家 2014年
使用权证书》(国海证 江苏核电 型:一级类工业用海、二级类电
4月11日 海洋局 5月30日
110000-20140051号) 力工业用海;宗海面积:122.0430
公顷;海域等别:四等
项目名称:江苏省田湾核电站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 建工程3、4号机组项目;用海类
2060年 国家 2014年
使用权证书》(国海证 江苏核电 型:一级类工业用海、二级类电
4月11日 海洋局 5月30日
110000-20140053号) 力工业用海;宗海面积:2.5555
公顷;海域等别:四等
项目名称: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
程;用海类型:一级类工业用海、 2060年 国家 2010年
使用权证书》(国海证 三门核电
二级类电力工业用海;宗海面积: 12月27日 海洋局 12月27日
101100117号)
13.4307公顷;海域等别:五等
项目名称:三门核电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
用海类型:一级类工业用海、二 2060年 国家 2010年
使用权证书》(国海 三门核电
级类电力工业用海;宗海面积: 12月27日 海洋局 12月27日
证:101100118号)
276.4390公顷;海域等别:五等
项目名称:福建福清核电一期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
程;用海类型:一级类工业用海、 2061年 国家 2011年
使用权证书》(国海 福清核电
二级类电力工业用海;宗海面积: 6月28日 海洋局 6月27日
证:111100059号)
3.4996公顷;海域等别:三等
项目名称:福建福清核电一期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
程;用海类型:一级类工业用海、 2061年 国家 2011年
使用权证书》(国海 福清核电
二级类电力工业用海;宗海面积: 6月28日 海洋局 6月28日
证:111100058号)
69.2579公顷;海域等别:三等
项目名称:福建福清核电一期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
程;用海类型:一级类工业用海、 2061年 国家 2011年
使用权证书》(国海 福清核电
二级类电力工业用海;宗海面积: 6月28日 海洋局 6月28日
证:111100057号)
59.3827公顷;海域等别:三等
项目名称:福建福清核电一期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
程;用海类型:一级类工业用海、 2061年 国家 2011年
使用权证书》(国海 福清核电
二级类电力工业用海;宗海面积: 6月28日 海洋局 6月28日
证:111100056号)
0.9450公顷;海域等别: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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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 发证 发证
证照名称及编号 被许可人 许可内容
期限至 机关 日期
项目名称:福建福清核电一期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
程;用海类型:一级类工业用海、 2061年 国家 2011年
使用权证书》(国海 福清核电
二级类电力工业用海;宗海面积: 6月28日 海洋局 6月28日
证:111100055号)
8.3248公顷;海域等别:三等
项目名称:福建福清核电一期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
程;用海类型:一级类工业用海、 2061年 国家 2011年
使用权证书》(国海 福清核电
二级类电力工业用海;宗海面积: 6月28日 海洋局 6月28日
证:111100054号)
14.1375公顷;海域等别: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 项目名称:福建福清核电厂厂平 福建省
2058年 2008年
使用权证书》(国海 福清核电 一期工程;用海类型:填海;宗 海洋与
3月16日 3月17日
证:083570005号) 海面积:48.43公顷 渔业局
项目名称:福建福清核电一期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
程;用海类型:一级类工业用海、 2061年 国家 2012年
使用权证书》(国海证 福清核电
二级类电力工业用海;宗海面积: 6月28日 海洋局 11月21日
2012A35018100938号)
1,057.7174公顷;海域等别:三等
项目名称:海南昌江核电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
用海类型:一级类工业用海、二 2062年 国家 2014年
使用权证书》(国海证 海南核电
级类电力工业用海;宗海面积: 8月10日 海洋局 1月14日
2014A46903100031号)
24.1023公顷;海域等别:六等
项目名称:海南昌江核电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
用海类型:一级类工业用海、二 2062年 国家 2014年
使用权证书》(国海证 海南核电
级类电力工业用海;宗海面积: 8月10日 海洋局 1月14日
2014A46903100046号)
12.0482公顷;海域等别:六等
七、本公司特许经营权情况及经营资质
本公司经营核电业务均已取得所必须的、相应的经营资质,具体情况如下:
表6.23:
证照名称 编号 被许可人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至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秦山一核 国家能源局
2028年 2015年
电力业务许可证 1841708-00529 (含方家山 发电类 浙江监管
12月4日 1月27日
核电1号) 办公室
2028年 国家电力 2008年
电力业务许可证 1841708-00530 秦山二核 发电类
12月4日 监管委员会 12月5日
2027年 国家电力 2011年
电力业务许可证 1841707-00409 秦山三核 发电类
9月20日 监管委员会 6月27日
2027年 国家电力 2011年
电力业务许可证 1841607-00408 江苏核电 发电类
9月20日 监管委员会 7月8日
秦山核电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 国核安证字 秦山一核、 2017年 国家 2014年
(300MWe
核设施运行许可证 第1414号 中核运行 12月31日 核安全局 12月4日
压水堆机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 国核安证字 秦山二核、 秦山第二核 2017年 国家 2014年
核设施运行许可证 第1415号 中核运行 电厂1号机组 12月31日 核安全局 12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 国核安证字 秦山二核、 秦山第二核 2017年 国家 2014年
核设施运行许可证 第1416号 中核运行 电厂2号机组 12月31日 核安全局 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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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名称 编号 被许可人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至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 国核安证字 秦山二核、 秦山第二核 2017年 国家 2014年
核设施运行许可证 第1417号 中核运行 电厂3号机组 12月31日 核安全局 12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 国核安证字 秦山二核、 秦山第二核 2017年 国家 2014年
核设施运行许可证 第1418号 中核运行 电厂4号机组 12月31日 核安全局 12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 国核安证字 秦山三核、 秦山第三核 2017年 国家 2014年
核设施运行许可证 第1419号 中核运行 电厂1号机组 12月31日 核安全局 12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 国核安证字 秦山三核、 秦山第三核 2017年 国家 2014年
核设施运行许可证 第1420号 中核运行 电厂2号机组 12月31日 核安全局 12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 国核安证字 田湾核电站 2045年 国家 2010年
江苏核电
核设施运行许可证 第1004号 一号机组 10月18日 核安全局 5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国核安证字 田湾核电站 2047年 国家 2010年
江苏核电
用核设施运行许可证》 第1005号 二号机组 3月16日 核安全局 5月28日
注1:方家山核电1、2号机组、福清核电1号机组需要在首次满功率运行之日起,经12个
月的试运行后向国家核安全局申请办理民用核设施运行许可证。
注2:福清核电1号机组已取得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于2014年12月5日出具的《福
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1机组临时运营的意见》(闽监能资管临运[2014]53号),同意临时运
营,有效期为三年。
注3:方家山核电2号尚在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
注4:在建核电机组尚不具备申请条件。
根据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于2014年12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核
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云霄青径风电场1#~13#机组临时运营延续的意见》(闽监能
资管临运[2014]50号),同意漳州能源云霄青径风电场13台机组临时运营延续三
年。
八、本公司技术及研发情况
本公司设立时,承接了控股股东中核集团原有的与核电生产主业相关的生产
技术和研发能力,在此基础上,本公司坚持以科技为先导,不断加强研究开发工
作。
根据自身发展规划,本公司及成员公司均设有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科研
项目的立项审查、可行性报告评审、阶段性成果评审、项目验收、内外部专家的
成果鉴定等工作;形成统一组织、分类指导、分层次管理的科技工作管理体系。
本公司的研究开发工作的目的主要为提高运行机组安全、可靠性,降低人员
工作强度,改进工作环境,缩短换料检修关键路径时间,降低生产成本,减少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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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排放及环境影响等,从而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以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
收、再创新和推广应用为基础,努力提高核电设备安全及管理水平;以科学技术
研究为着力点,重点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和制约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
本公司自2008年成立以来,取得了一批重要科技成果,包括田湾核电站海水
取排水工程创新设计及应用、事故后安全壳过滤排气系统(EUF)研发、核电国
产化材料等效性论证、核电应急柴油机机械超速保护装置校验台研制与应用、利
用秦山三核CANDU-6重水堆生产钴60同位素、异种钢焊缝缺陷分析及安全性评
价和对策研究、全数字化仪控系统的改进与创新、田湾核电站卧式蒸汽发生器吹
扫工艺的创新及应用等。
本公司正在实施的研发项目包括:长周期燃料循环和新型燃料组件引入专项
研究(田湾)、秦山二核堆芯长燃料循环研究、固体废物处理系统(TES)、乏燃
料干式贮存优化、等效天然铀燃料在秦山三核重水堆上全堆应用、压水堆回收铀
作为重水堆燃料的技术研发及示范验证、利用重水堆进行医用同位素生产、增设
RCW检修备用系统、田湾核电站压力容器辐照监督、大型柔性基础汽轮发电机组
的振动特性研究、压水堆燃料元件设计制造技术(秦山二厂)、ACP1000三代核
电技术及核电设计与分析软件研发等。
该等研发项目将有助于提高公司核电机组的安全性和运行能力,如长周期燃
料循环将延长大修周期,提高机组能力因子,减少大修成本,提高机组整体经济
效益。
报告期内,本公司研究与开发支出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表6.24: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研究与开发支出 25,719.87 39,165.35 25,698.63
占营业收入比例 1.37% 2.17% 1.45%
九、建造和运行质量控制情况
(一)综合
中国核电在经营过程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建设和运
行让国家和社会安心、让公众和股东放心的核电站。中国核电以开发清洁、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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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为目标,始终坚持将安全发展、保护环境放在工作首要地位,从公司本部到
各成员单位,都建立了完整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开展了安全、质量、环境管理
体系认证,各核电厂始终按照国家核安全法规要求开展建设和运营,确保自身安
全质量保证大纲有效运作。
(二)选址和建设
从核电厂选址和设计建造阶段开始,中国核电委托有资质的工程总包、勘察、
设计、制造、建造、监理单位,根据国内外适用的技术标准,采用经过充分验证
的技术,进行厂址筛选、设计、设备制造、厂房建造、设备设施安装及调试等工
作,所有参与核电厂建设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加工制造单位、建设单位、安
装调试单位、监理单位等都要制定和实施与其承担任务相适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核电厂根据供应商提供物项或服务的复杂性、成熟性、在安全和运行上的重要性
等,对物项和服务进行分级验证和控制,慎重处理不符合项和设计变更,确保所
有物项和服务的质量。
(三)运行
在核电厂运行阶段,从操作员的培养和使用,到运行和维修规程的制定和使
用,都严格执行质量保证大纲的要求。各成员单位一方面认真开展预防性维修、
机组大修,提升设备的可靠性和机组的本质安全水平,另一方面积极开展自我评
估、管理评审、同行评估、经验反馈等,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持续完善电
厂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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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本公司和控股股东的关系
中核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发行前持有本公司97.00%的股权。本次发行
完成后,中核集团持有的股份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将不低于70.33%,仍为本
公司的控股股东。
为实现中核集团核电业务重组改制之目的,中核集团对其核电业务进行了重
组,将所持各核电公司股权划入中核核电,并引入其他投资者对中核核电增资扩
股,中核集团在中核核电增资扩股完成后联合其他发起人,将中核核电整体变更
为股份公司。
本次重组改制完成后,中核集团及其所属除中国核电外的其他单位主要从事
核燃料循环、核能技术研发与服务等,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
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主要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本公司主要从事核电项目的开发、投资、
建设、运营与管理,核电运行安全技术研究及相关技术服务与咨询业务,上述业
务详情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章 业务与技术”的相关内容。
(二)本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同业竞争情况
中核集团在本次重组改制完成后,保留在中核集团的下属企业从事的业务主
要为核燃料循环业务及其他业务,该等业务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除上述情况外,根据国务院国资委2014年3月13日下发的《关于中国广核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4〕119号),中
核集团持有中广核电力4.9%的股份。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中核集团持有
中广核电力3.70%的股份。中广核电力的控股股东为中广核集团,中核集团仅持
有其少数股权,其运作独立于中核集团,中核集团持有中广核电力的股份不会导
致其与本公司构成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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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1. 《避免同业竞争协议》
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中核集团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2014年8
月26日,本公司与中核集团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对之前签署的《避免
同业竞争协议》进行了修改。根据该协议,除重组时保留的业务外,中核集团及
其附属企业将不从事与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并给予本
公司对中核集团收购其新业务机会的选择权等。具体如下:
除中广核电力股权外,中核集团确认其自身及附属企业目前没有从事或参与
对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并承诺不会并促使其附属企业
不会:
(1)在中国境内,单独或与他人,以投资、并购、联营、合营、合作、合
伙、承包或租赁经营、参股等形式从事或参与与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企业构成竞
争的业务或活动;
(2)在中国境内,支持本公司或本公司附属企业以外的他人从事与本公司
及本公司附属企业构成竞争的业务;
(3)以其他方式介入与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企业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除上述承诺外,如果中核集团或其附属企业发现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
的新业务机会,将立即书面通知本公司,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
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本公司或本公司的附属企业。如果中核集团或其附属企业
经本公司同意获得上述新业务机会,则在协议有效期内,中核集团或其附属企业
拟向第三方转让、出售、出租、许可使用或以其它方式转让或允许使用上述新业
务时,本公司具有优先受让权。
该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效力直至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为止(以较早为
准):
(1)中核集团及其任何附属企业直接和/或间接(合并计算)持有本公司股
份之和低于30%;
(2)本公司股份终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但本公司的股票因任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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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停止买卖除外)。
2.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2011年12月31日,中核集团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2014年8月26日,
中核集团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对之前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进行了修改。该承诺函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有效期内,除持有中广核电力股权外,中核
集团将不以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参股等形
式从事与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将促使其所属企
业不经营导致与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企业主营业务产生竞争性的业务;
(2)履行中核集团在《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中的所有相关义务以及承诺,
包括但不限于在《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有效期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许可,通过委
托管理、出让等方式由本公司或无关联关系第三方实际控制或收购部分或全部中
广核电力股权;授予本公司有关新业务机会的优先选择权以及优先受让权;
(3)中核集团将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证上述各项承诺的落实,包括但不限
于通过有关内部决议、签署相关协议,满足《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以及《避免
同业竞争协议》的相关约定。
该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对中核集团持续有效,直至《避免同业竞争协
议》终止时为止。
二、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照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本
公司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披露如下:
1.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中核集团持有本公司97.00%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与本公司的关联
关系为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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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单位
中核集团直接及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以外的单位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具体如
下表所示:
表7.1:
序号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1 中核地质勘查管理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 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4 耒阳东锆新材料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5 澳大利亚东锆资源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6 铭瑞锆业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7 朝阳东锆新材料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8 中核金原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9 新疆中核天山铀业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0 湖南核工业建设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1 中核赣州金瑞铀业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2 蓝山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3 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4 中核韶关锦原铀业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5 广西南宁新原核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6 中核北方铀业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7 赤峰中核铀业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8 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9 河北圣雪大成唐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0 中核抚州金安铀业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1 中核弋阳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2 中核乐安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3 中核通辽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4 中核东胜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5 贵州核工业新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6 中核韶关金宏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7 西安中核蓝天铀业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8 四川中核铀业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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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29 中核浙江衢州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0 中核二七二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1 甘肃金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2 中核沽源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3 鄂尔多斯市中核石化铀业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4 中国国核海外铀业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5 中核海外铀业控股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6 中核国际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7 中核资源开发(尼日利亚)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8 金兴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9 中核资源(纳米比亚)开发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40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41 上海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42 中国原子能工业北京储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43 中国原子能工业广州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44 香港原能工业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45 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46 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47 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48 成都中核高通同位素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49 中核同辐(四川)辐射技术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50 中核同辐(长春)辐射技术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51 中核同兴(北京)核技术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52 北京核二院比尼新技术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53 北京中同蓝博临床检验所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54 北京北方生物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55 中国同位素深圳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56 深圳市中核海得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57 安徽养和医疗器械设备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58 中国同位素上海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59 张家港市中核华康辐照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60 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61 浙江横店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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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62 徐州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63 四川原子高通药业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64 武汉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65 北京双原同位素技术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66 北京原子高科金辉辐射技术应用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67 郑州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68 长沙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69 济南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70 重庆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71 广州市原子高科同位素医药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72 杭州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73 天津原子高科同位素医药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74 上海原子科兴药业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75 北京原子高科服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76 南京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77 沈阳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78 厦门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79 中核(北京)期刊出版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80 中核海南海原开发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81 苏州中核华东辐照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82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83 中核产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84 中国中核宝原资产控股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85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86 上海光华爱而美特仪器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87 上海光华劳动保障服务事务所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88 上海光华仪表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89 中国核工业物资供销上海核电器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90 中国核工业物资供销上海核电器材公司秦山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91 上海浦原对外经贸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92 中国核工业物资供销华东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93 上海浦原进出口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94 上海中核仪表自控系统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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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95 深圳中核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96 北京中核创新产业基地管理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97 广州中核商贸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98 惠阳中核辉新化纤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99 协和港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00 深圳市中核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01 中核核电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02 深圳市金瑞中核电子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03 中核深圳凯利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04 中核深圳凯利核能服务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05 中核凯利(深圳)人才顾问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06 成都中核凯利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07 中核凯利(深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08 深圳意中利实业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09 大连中核凯利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10 无锡中核凯利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11 阳江中核凯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12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苏州阀门厂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13 湖南核工业宏华机械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14 北京利华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15 江油核宝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16 中国核工业物资供销中南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17 中国核工业电机运行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18 北京京宝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19 中核(郑州)储运贸易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20 深圳市兴鑫源实业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21 中国核工业秦皇岛长城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22 秦皇岛金龙源大酒店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23 中核(三河)燕宁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24 三河市核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25 甘肃昆仑生化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26 青岛中核兴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27 中核(北京)核仪器厂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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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128 北京日兴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29 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30 中国核燃料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31 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32 中核(汕头)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33 西部新锆核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34 中核(天津)机械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35 中核四〇四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36 秦皇岛核城旭腾小企业创业基地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37 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38 中核陕铀汉中工程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39 中核陕铀汉中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40 北京五和会凌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41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42 乐山红华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43 四川峨边西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44 成都宏翔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45 乐山市金口河新村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46 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47 上海高泰稀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48 四川省宜宾宝盛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49 四川欣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50 成都华西宾馆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51 成都建中锂电池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52 成都建中香料香精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53 大理建中香料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54 中核核电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55 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56 中核新能源莆田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57 中核瑞能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58 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59 中核汇海风电投资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60 云霄汇海风电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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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序号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161 中海油新能源玉门三十里井子风电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62 中海油新能源二连浩特风电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63 中海油新能源化德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64 中海油新能源东方风电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65 中海油新能源琦泉平阴风电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66 中海油新能源威海风电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67 中海油新能源潍坊风电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68 中海油新能源玉门风电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69 核工业第五研究设计院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70 郑州核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71 中核甘肃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72 中核英利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73 内蒙古中核清静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74 新疆中核风电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75 哈密中核风电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76 富川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77 福建中核风电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78 福建莆田中核风电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79 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中科索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80 临城晶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81 中核河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82 方城七顶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83 中核新能核工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84 核工业第七研究设计院上海浦东分院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85 核工业第七研究设计院建设监理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86 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87 包头华源众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88 包头光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89 中核包头核燃料元件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90 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91 甘肃兰核电控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92 甘肃柴家峡水电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93 西安核仪器厂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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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序号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194 中核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95 北京中光探测器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96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97 苏阀福斯核电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98 苏州中美锻造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99 中核苏阀横店机械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00 苏州中核苏阀球阀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01 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02 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03 中核四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04 河北荣丰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05 河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06 河北四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07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08 河南核净洁净技术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09 北京四达贝克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10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11 成都核总谷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12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成都环境评价中心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13 成都核总核动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14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科技开发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15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第三研究所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16 成都海龙工程建设咨询监理部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17 成都海光核电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18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19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北戴河休养所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20 北京原丰科技开发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21 北京国原新技术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22 北京原科同位素工程技术开发中心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23 北京核都汇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24 北京市雷克机电工程技术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25 北京艾瑞斯水墨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26 北京埃索特核电子机械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1-169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序号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227 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28 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华核新技术开发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29 天津市亚光高新科技开发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30 中核(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31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32 核工业辐射安全教育培训中心太原接待部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33 山西中辐核仪器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34 山西中辐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35 中国核科技信息与经济研究院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36 中国原子能出版传媒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37 北京金光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38 核工业第八研究所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39 上海宝银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40 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41 四川核工业西物工程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42 乐山市嘉蓉园林工程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43 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成都科技开发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44 成都普泰光电薄膜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45 成都同创材料表面新技术工程中心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46 成都普斯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47 核动力运行研究所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48 中核武汉核电运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49 武汉汇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50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51 北京核地科技发展中心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52 北京核地环境评价中心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53 北京中核北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54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55 北京达瑞森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56 北京博瑞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57 北京市科原工程设计所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58 核工业衡阳设计院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59 核工业大连应用技术研究所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1-170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序号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260 大连中核科技开发中心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61 大连中核辐射技术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62 核工业计算机应用研究所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63 中核核信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64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65 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66 核工业总医院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67 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高新区医院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68 苏州新区华苏经济贸易发展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69 核工业四一九医院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70 核工业四一七医院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71 核工业四一六医院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72 北京核工业医院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73 中国核工业地质局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74 北京中核大地矿业勘查开发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75 新疆中核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76 新疆中核大地和丰矿业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77 放射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78 华业地学科技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79 核工业二一六大队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80 新疆核工业工贸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81 新疆中和紫石矿业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82 青河县擎天矿业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83 青河县道乐矿业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84 核工业二四三大队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85 赤峰中核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86 核工业二〇八大队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87 包头二零八地质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88 包头市核聚鑫管业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89 内蒙古乌拉特中旗图古日格金矿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90 核工业二九〇研究所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91 韶关二九〇研究所技术服务部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92 核工业二八〇研究所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1-171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序号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293 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94 核工业二四〇研究所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95 核工业二三〇研究所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96 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97 陕西中核大地实业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98 核工业航测遥感中心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99 石家庄腾航商贸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00 北京中核和平里招待所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01 核工业湖南矿冶局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02 湖南中核勘探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03 核工业云南矿冶局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04 核工业新疆矿冶局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05 核工业广东矿冶局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06 核工业甘肃矿冶局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07 核工业江西矿冶局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08 江西核工业经济技术开发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09 核工业管理干部学院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10 北京兴核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11 核工业研究生部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12 核工业二二一离退休人员管理局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13 北京顺原科技开发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14 四川核工业服务局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15 陕西核工业服务局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16 核工业郑州干休所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17 核工业西安干休所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18 核工业档案馆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19 《中国核工业报》社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20 北京中核南礼士路宾馆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21 核工业机关服务中心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22 核工业科技开发咨询中心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23 西安核设备制造厂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1-172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其中,报告期内与本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企业如下:
表7.2:
序号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1 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 中核(北京)核仪器厂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4 西安核仪器厂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5 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6 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7 中核四〇四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8 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9 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0 中核抚州金安铀业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1 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2 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3 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4 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5 上海浦原对外经贸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6 中核深圳凯利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7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8 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9 核工业第五研究设计院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0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1 核动力运行研究所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2 核工业航测遥感中心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3 中国核工业报社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4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5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6 核工业计算机应用研究所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7 核工业管理干部学院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8 核工业研究生部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29 核工业总医院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0 北京四达贝克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1-173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序号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31 河南核净洁净技术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2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3 上海中核维思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4 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5 上海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6 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7 山西中辐核仪器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8 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39 核工业二〇八大队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40 中核四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41 中国核科技信息与经济研究院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42 中国原子能出版传媒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43 中核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44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45 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高新区医院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46 核工业科技开发咨询中心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47 核工业江西矿冶局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48 核工业云南矿冶局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49 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50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51 中核核信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52 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53 成都海光核电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54 深圳中核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55 贵州核工业新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56 河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57 中核凯利(深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58 中核浙江衢州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中核集团控制
1-1-174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3.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方,具体情况如下:
表7.3:
持股比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直接 间接
1 运行公司 100.00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 秦山一核 72.00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 秦山二核 50.00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4 秦山三核 51.00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5 江苏核电 50.00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6 三门核电 51.00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7 福清核电 51.00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 海南核电 51.00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9 桃花江核电 50.00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0 辽宁核电 50.00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1 三明核电 51.00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2 河南核电 51.00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3 漳州能源 51.00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4 河北核电 51.00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5 金辰实业 98.00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4.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是本公司的关联方,具体情况如下:
表7.4:
注册资本 本公司持股比例
企业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关联关系
(万元) (%)
浙江省 本公司
中核浙能 核电开发 5,000 直接持股50%
杭州市 合营企业
北 京冶 核技术 发展 秦山一核
北京市 技术服务 100 间接持股48%
有限责任公司 合营企业
中核同兴(北京)核 秦山三核
北京市 科研 3,000 间接持股49%
技术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中 核武 汉核电 运行 湖北省 制造、技术 间接持股 秦山一核
4,900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市 服务 20.41% 联营企业
秦山一核、
集团内结 秦山二核、
财务公司 北京市 算及金融 200,960 间接持股11.78% 秦山三核
服务 的联营企
业
本公司
山东核电 山东 核电开发 642,572 直接持股5%
联营企业
1-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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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本公司的关
联自然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核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
切的家庭成员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上述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本公司的主要关联自然人及其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如下: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单位
表7.5:
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 兼职职务
的企业、单位
钱智民 董事长 中核集团 总经理
俞培根 副董事长 中核集团 副总经理
吕华祥 董事 - -
董事、
陈 桦 - -
总经理
中核集团 总经理助理
李晓明 董事 工程公司 董事长
中核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长
高 峻 董事 - -
中国三峡集团 副总经理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
张 诚 董事
北京长电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中国长电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
独立董事
丁中智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外部董事
(报告期后已卸职)
独立董事
何建坤 - -
(报告期后已卸职)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 外部董事
吴松生 独立董事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公司
荣忠启 独立董事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白萍 - -
(报告期后新任职)
独立董事
周世平 - -
(报告期后新任职)
1-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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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 兼职职务
的企业、单位
监事会主席
王世鑫 财务公司 董事
(报告期后已卸职)
监事会主席
赵强 - -
(报告期后新任职)
林红华 监事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孟瑜磊 监事 航天投资 副总经理
孙彦辉 监事 - -
职工代表监事
张宗安 - -
(报告期后已卸职)
职工代表监事
胡华涛 - -
(报告期后已卸职)
职工代表监事
何骞 - -
(报告期后新任职)
职工代表监事
李忠涛 - -
(报告期后新任职)
吴秀江 副总经理 - -
何小剑 副总经理 中核浙能 董事长
马明泽 副总经理 山东核电 董事
谢嘉杰 副总经理 - -
刘 敬 副总经理 - -
副总经理、 财务公司 董事
卓宇云
总会计师 中广核电力 董事
罗小未 董事会秘书 - -
(2)中核集团其他主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
表7.6:
姓名 在中核集团职务 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外部企业 兼职职务
孙勤 董事长 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杨长利 副总经理 - -
李季泽 总会计师 - -
曹述栋 副总经理 - -
黄敏刚 职工董事 - -
栾韬 职工监事 - -
吴恒 职工监事 - -
注1:兼职的中核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已涵盖在前述“2.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单位”,此
处“兼职的企业”仅披露其兼职的中核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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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上表不含中核集团的外部董事、外部监事。
(3)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关联自然人没有直接或间接控制其
他企业。
6. 持有本公司重要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企业
持有本公司重要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具体情况如
下:
表7.7:
序号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持有秦山一核28%股权、秦山二核20%股权、
1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秦山三核10%股权、三门核电20%股权、辽
宁核电10%股权
2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秦山二核12%股权、秦山三核10%股权
持有秦山二核10%股权、江苏核电20%股权、
3 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辽宁核电12%股权
持有秦山二核6%股权、秦山三核20%股权、
4 上海禾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江苏核电30%股权
5 中电投核电有限公司 持有三门核电14%股权、河南核电40%股权
6 华电集团 持有三门核电10%股权
7 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福清核电39%股权
8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福清核电10%股权、三明核电40%股权
9 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 持有海南核电19%股权
10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海南核电30%股权
(二)最近三年的经常性关联交易
1. 工程建设承包服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工程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见下表:
表7.8: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关联方
占同类交 占采购总 占同类交 占采购总 占同类交 占采购总
金额 金额 金额
易比例 额比例 易比例 额比例 易比例 额比例
工程公司 1,294,322.75 78.06% 41.29% 1,122,474.63 68.80% 36.79% 1,131,567.16 65.86% 31.92%
报告期内公司与工程公司关联交易较为稳定,其中2014年有所上升,主要原
因是工程公司作为总承包商的核电项目陆续进入建设高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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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2012年5月31日与工程公司签订《工程建设承包服务协议》。根据该
协议,工程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福清、方家山、海南、田湾、辽宁徐大堡等核电项
目工程建设总承包服务、承包服务,设计与技术支持服务等;本着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及国家相关取费标准确定。公司于2012年3
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于2012年4月17日召开
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股东中核集团回避表决。公司独立
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对《工程建设承包服务协议》等协议
进行了审议,上述事项的审议、决策流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上述关联交易系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客观形成的,具有必要性
和连续性,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实施。
福清核电于2013年2月与工程公司签订《福建福清核电5、6号机组工程总承
包合同》。根据该合同,福清核电将福建福清核电5、6号机组工程总承包任务委
托给工程公司。
辽宁核电于2013年3月与工程公司签订《徐大堡核电一期工程总承包合同》。
根据该合同,辽宁核电将徐大堡核电1、2号机组工程总承包任务委托给工程公司。
公司于2014年1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福建福
清核电5、6号机组工程总承包合同》、《徐大堡核电一期工程总承包合同》,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于2014年2月25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协议,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已对《福建福清核电5、6号机组工程
总承包合同》、《徐大堡核电一期工程总承包合同》进行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的审议、决策流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1-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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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上述《福建福清核电5、6号机组工程总承包合同》、《徐大堡核电一期
工程总承包合同》交易价格参照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或类似服务或以公司作为
采购方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做能获得的中标价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的情况。
上述《工程建设承包服务协议》于2014年12月31日到期,2015年2月16日本
公司与工程公司签订《工程建设承包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工程公司向本公
司及本公司的下属企业提供核电项目工程建设总承包服务、承包服务、设计与技
术支持服务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及国家相
关取费标准确定;于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工程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
司的下属企业提供工程建设总承包服务、承包服务、设计及技术支持服务而形成
的关联交易发生额将分别不高于150亿元、160亿元及170亿元。公司于2015年2月
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2015-2017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于2015年2月16日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
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对公司新增的2015-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进行了事前审核予以
认可,同意公司与关联方签署2015-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2)董事会审议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
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
避,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且关联股东应当就相关议案回
避表决;
(3)我们认为,公司新增预计的2015-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是公司因正
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遵循了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或
定价方法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
构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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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核燃料采购与设备及技术进口代理
由于核燃料专营限制,目前国内除原子能公司外,仅中广核集团全资子公司
中广核燃料有限公司具备核燃料进口资质,其进口范围为“经营本集团核电站所
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境外铀资源合作项目下获得的天然铀”。因此,本公
司仅可通过原子能公司采购天然铀并委托进行转换和浓缩。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原子能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见下表:
表7.9: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占同类交 占采购总 占同类交 占采购总 占同类交 占采购总
金额 金额 金额
易比例 额比例 易比例 额比例 易比例 额比例
原子能 采购货物 337,798.46 73.18% 10.78% 459,051.46 76.13% 15.05% 367,899.12 74.44% 10.38%
公司 1,255.35 100.00% 0.04% 7,020.95 100.00% 0.23% 515.26 100.00% 0.01%
接受劳务
合计 339,053.81 - 10.82% 466,072.41 - 15.28% 368,414.38 - 10.39%
注:此处采购货物占发行人同类交易的比例,“同类交易”包括了:当期发行人从原子
能公司采购的核燃料及委托中核建中、中核北方进行燃料组件加工服务的发生额,国外引进
机组从国外采购的核燃料的发生额,以及国内机组委托原子能公司从国外采购的备品备件。
报告期内公司与原子能公司的关联交易出现波动,主要原因是各核电公司根
据核电机组的投产运行安排相应开展核燃料订购储备工作;其中2013年向原子能
公司采购货物的金额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为新机组的投产提前采购首炉核燃料
款所致。
本公司于2012年5月22日与原子能公司签订《采购代理协议》。根据该协议,
原子能公司向本公司提供核燃料供应及服务、设备及技术进口代理服务等;本着
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核燃料供应及服务交易价格参照同等条件下原
子能公司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等或类似服务的价格;设备及技术进口代理服务收
费按照国家物价局有关进口代理手续费的收取办法执行。公司于2012年3月27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于2012年4月17日召开2011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股东中核集团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
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对《采购代理协议》等协议进行了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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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上述事项的审议、决策流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上述关联交易系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客观形成的,具有必要性
和连续性,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实施。
本公司于2012年12月与原子能公司签订《天然铀/浓缩铀采购框架协议》。该
协议适用2013年至2020年本公司所需的全部铀产品的供应与交货。公司于2013年
3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
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于2013年3月26日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股东中核集团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已对《天然铀/浓缩铀采购框架协议》进
行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流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上述关联交易系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客观形成的,具有必要性
和连续性,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实施。
上述《采购代理协议》于2014年12月31日到期,2015年2月16日本公司与原
子能公司签订《采购代理协议》,根据该协议,原子能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的
下属企业提供核燃料供应及服务、设备及技术进口代理服务等;本着公平、公正、
公开、合理的原则,核燃料供应及服务交易价格参照在同等条件下原子能公司向
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等或类似服务的价格;设备及技术进口代理服务收费按照国家
物价局有关进口代理手续费的收取办法执行。于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
原子能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下属企业提供的核燃料供应及服务发生额将分
别不高于40亿元、50亿元及70亿元,提供的设备及技术进口代理服务发生额将分
别不高于0.30亿元、0.35亿元及0.40亿元。公司于2015年2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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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2015-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于2015年2月16日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1)我们对公司新增的2015-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进行了事前审核予以
认可,同意公司与关联方签署2015-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2)董事会审议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
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
避,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且关联股东应当就相关议案回
避表决;
(3)我们认为,公司新增预计的2015-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是公司因正
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遵循了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或
定价方法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
构成不利影响。
3. 燃料组件加工
由于燃料组件加工专营限制,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国内仅中核建中
和中核北方具备加工燃料组件的资质及能力。
报告期内该等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表7.10: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交易
关联方 占同类 占采购 占同类 占采购 占同类 占采购
内容 金额 交易比 总额比 金额 交易比 总额比 金额 交易比 总额比
例 例 例 例 例 例
中核 接受
89,548.35 25.44% 2.86% 59,900.16 14.40% 1.96% 83,194.07 22.23% 2.35%
建中 劳务
中核 接受
38,369.99 10.90% 1.22% 28,376.41 6.82% 0.93% 35,958.93 9.61% 1.01%
北方 劳务
合计 127,918.34 36.34% 4.08% 88,276.56 21.22% 2.89% 119,153.00 31.84% 3.36%
注:此处接受燃料组件加工劳务发生额占发行人同类交易的比例,“同类交易”包括了:
当期发行人从原子能公司采购的核燃料及委托中核建中、中核北方进行燃料组件加工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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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额,国外引进机组从国外采购的核燃料的发生额。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核建中及中核北方关联交易出现波动。2013年度关联交易
发生额较2012年度减少,主要原因是:部分在建项目于2012年基本完成了首炉燃
料组件的采购和委托加工服务,2013年度合同采购量较少;秦山一核、秦山二核、
秦山三核受生产经营计划及采购合同进度安排影响,2013年度采购量较少;2013
年度江苏核电向俄罗斯燃料元件公司采购部分成品燃料组件,减少了与中核建中
的委托加工服务。2014年度关联交易发生额较2013年度增加,主要原因是:2014
年度公司根据核电机组的投产运行安排增加了燃料组件的委托加工服务。
本公司于2012年5月22日与中核集团签订《燃料组件加工服务协议》。根据该
协议,中核集团的成员单位向本公司提供所需燃料组件的加工服务;本着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燃料组件加工服务价格参照中核集团成员单位向独立第三方
提供同等或类似服务的价格。公司于2012年3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于2012年4月17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
案,关联股东中核集团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对《燃料组件加工服务协议》等协议
进行了审议,上述事项的审议、决策流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上述关联交易系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客观形成的,具有必要性
和连续性,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实施。
本公司于2012年12月与中国核燃料总公司签订《核燃料组件采购供应协议》。
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委托中国核燃料总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中核建
中、中核北方等中国核燃料总公司所属的核燃料组件制造加工企业)向本公司负
责经营管理的全资和控股的核电企业提供2013—2020年期间除本协议签订日之
前已明确由国外供应外的全部核燃料组件。公司于2013年3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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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于2013年3月26日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关联
股东中核集团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已对《核燃料组件采购供应协议》进行
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流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上述关联交易系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客观形成的,具有必要性
和连续性,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实施。
上述《燃料组件加工服务协议》于2014年12月31日到期,2015年2月16日本
公司与中国核燃料有限公司签订《燃料组件加工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中国
核燃料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含中核建中、中核北方)向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下属
企业提供所需燃料组件的加工服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参
照中国核燃料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等或类似服务的价格;于
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中国核燃料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向本公司及本
公司的下属企业提供加工服务形成的关联交易发生额将分别不高于18亿元、15亿
元及40亿元。公司于2015年2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签署2015-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于2015年
2月16日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股东回避
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对公司新增的2015-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进行了事前审核予以
认可,同意公司与关联方签署2015-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2)董事会审议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
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
避,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且关联股东应当就相关议案回
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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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们认为,公司新增预计的2015-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是公司因正
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遵循了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或
定价方法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
构成不利影响。
4. 存款、贷款、委托贷款等金融服务
报告期内关联方借款情况如下:
表7.11: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借入款项 偿还款项
关联方
借入金额 占比 偿还金额 占比
中核集团 1,303,634.29 28.20% 569,851.41 23.86%
财务公司 700,000.00 15.14% 585,600.00 24.52%
合计 2,003,634.29 43.35% 1,155,451.41 48.39%
2013 年度
借入款项 偿还款项
关联方
借入金额 占比 偿还金额 占比
中核集团 870,612.00 19.77% 523,800.00 20.41%
财务公司 747,900.00 16.98% 576,700.00 22.47%
合计 1,618,512.00 36.75% 1,100,500.00 42.89%
2012 年度
借入款项 偿还款项
关联方
借入金额 占比 偿还金额 占比
中核集团 745,032.23 15.77% 289,689.00 8.82%
财务公司 1,173,029.00 24.83% 1,003,213.00 30.53%
合计 1,918,061.23 40.60% 1,292,902.00 39.34%
报告期内关联方存款情况如下:
表7.12: 单位:万元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关联方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财务公司 存款余额 218,905.26 42.91% 157,158.28 37.64% 92,563.13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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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关联方利息收支情况如下:
表7.13: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关联方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利息
中核集团 118,635.05 15.61% 92,543.54 14.27% 57,081.77 9.88%
支出
利息
财务公司 69,134.98 9.10% 69,148.12 10.66% 57,197.71 9.90%
支出
利息
财务公司 3,685.91 51.91% 8,133.25 70.90% 5,302.36 76.46%
收入
本公司于2012年6月4日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财
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交易款项的收付;委托贷款;内部转账、结算;吸收存款;
贷款、融资租赁及担保业务等服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公司在财
务公司存款利率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基准利率执行;财务公
司向本公司发放的贷款利率按照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贷款基准利率
执行;财务公司提供其他业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
平。公司于2012年3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于
2012年4月17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股东中核集团
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对《金融服务协议》等协议进行了审
议,上述事项的审议、决策流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上述关联交易系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客观形成的,具有必要性
和连续性,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实施。
该关联交易协议于2014年12月31日到期,2015年2月16日本公司与财务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下属企业提供交易款项的收付;委托贷
款;内部转账、结算;吸收存款;授信业务;公司(企业)债券发行承销;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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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风险管理咨询;融资顾问;财务顾问咨询;外汇结售汇;外汇资金集中及
外汇市场相关产品等服务。
(2)交易双方的定价原则和依据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
价格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
(3)财务公司吸收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下属企业存款的存款利率按照不低于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类存款基准利率、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下属企业存放在国内
商业银行的同类存款利率以及财务公司给予中核集团其他成员公司的同类存款
利率执行。
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下属企业提供贷款的贷款利率按照不高于本
公司及本公司的下属企业从国内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贷款利率以及财务公司给
予中核集团其他成员公司的同类贷款利率执行。
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下属企业提供其他业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
内其他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4)于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下属企业在财
务公司存款的年日均额上限分别为90亿元、150亿元及150亿元,财务公司向本公
司及本公司的下属企业提供的日均自营贷款上限分别为170亿元、190亿元及210
亿元,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下属企业在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财务公司给
予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下属企业的贷款日均余额。
公司于2015年2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
2015-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于2015年2月16
日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对公司新增的2015-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进行了事前审核予以
认可,同意公司与关联方签署2015-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2)董事会审议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
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
避,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且关联股东应当就相关议案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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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表决;
(3)我们认为,公司新增预计的2015-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是公司因正
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遵循了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或
定价方法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
构成不利影响。
本公司于2012年5月22日与中核集团签订《委托贷款协议》。根据该协议,中
核集团通过具有资格的金融机构向本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本着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中核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利率按照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
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公司于2012年3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于2012年4月17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关联股东中核集团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对《委托贷款协议》等协议进行了审
议,上述事项的审议、决策流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上述关联交易系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客观形成的,具有必要性
和连续性,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实施。
该关联交易协议于2014年12月31日到期,2015年2月16日本公司与中核集团
签订《委托贷款协议》,根据该协议,中核集团通过具有资格的金融机构向本公
司及本公司的下属企业提供委托贷款。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
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协议约定,中核集团向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下属
企业提供委托贷款的贷款利率按照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同本公司及本公
司的下属企业提供的同类贷款利率以及给予中核集团其他成员公司的同类贷款
利率执行。于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中核集团向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下
属企业提供委托贷款的年日均贷款余额将分别不高于330亿元、380亿元及43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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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公司于2015年2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
2015-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于2015年2月16
日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对公司新增的2015-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进行了事前审核予以
认可,同意公司与关联方签署2015-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2)董事会审议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
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
避,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且关联股东应当就相关议案回
避表决;
(3)我们认为,公司新增预计的2015-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是公司因正
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遵循了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或
定价方法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
构成不利影响。
5. 技术服务
报告期内该等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表7.14: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占同类 占采购 占同类 占采购 占同类 占采购
金额 交易比 总额比 金额 交易比 总额比 金额 交易比 总额比
例 例 例 例 例 例
中国核动力 接受劳务 18,612.72 41.24% 0.59% 10,711.88 34.53% 0.35% 3,945.68 14.73% 0.11%
研究设计院
采购商品 1,408.62 0.10% 0.04% 3,836.75 0.24% 0.13% 551.25 0.05% 0.02%
核动力运行 接受劳务 2,384.22 5.28% 0.08% 1,494.02 4.82% 0.05% 1,681.90 6.28% 0.05%
研究所
采购商品 - - - 98.67 0.54% 0.00% 185.00 0.63% 0.01%
武汉运行公 接受劳务 9,922.57 21.98% 0.32% 9,214.06 29.70% 0.30% 9,430.53 35.21% 0.27%
司
采购商品 3,837.19 0.21% 0.12% 7,683.66 0.41% 0.25% 7,012.96 0.47% 0.20%
合计 36,165.31 - 1.15% 33,039.05 - 1.08% 22,807.33 - 0.66%
本公司于2012年5月22日分别与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核动力运行研究所
1-1-190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及武汉运行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协议》。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及其子公司、核
动力运行研究所及武汉运行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运行和现场的技术服务、工程服务
及监管的技术支持等服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该等交易价格参照上
述公司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等或类似服务的价格,以及本公司作为采购方以比价
的方式所能获得的与其提供技术和服务相符的价格。公司于2012年3月27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日常
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于2012年4月17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股东中核集团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
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对《技术服务协议》等协议进行了审
议,上述事项的审议、决策流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上述关联交易系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客观形成的,具有必要性
和连续性,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实施。
该关联交易协议于2014年12月31日到期,2015年2月16日本公司分别与中国
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核动力运行研究所及武汉运行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协议》,
根据该协议,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及其子公司、核动力运行研究所及武汉运行
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提供运行和现场的技术服务、工程服务及监管的
技术支持等服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该等交易价格参照上述公司向
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等或类似服务的价格,以及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作为采购
方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所能获得的中标价。于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中
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及其子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形成
的关联交易发生额将分别不高于3.5亿元、4.5亿元及5.5亿元,核动力运行研究所
向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形成的关联交易发生额将分别不高于
0.3亿元、0.35亿元及0.4亿元,武汉运行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提供技术
服务形成的关联交易发生额将分别不高于3亿元、4亿元及4亿元。公司于2015年2
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2015-2017年度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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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于2015年2月16日召开2015年度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
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对公司新增的2015-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进行了事前审核予以
认可,同意公司与关联方签署2015-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2)董事会审议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
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
避,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且关联股东应当就相关议案回
避表决;
(3)我们认为,公司新增预计的2015-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是公司因正
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遵循了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或
定价方法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
构成不利影响。
6. 其他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采购货物及接受劳务
表7.15: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交易 占发行人 占发行人 占发行人
关联方 占采购总 占采购总 占采购总
内容 金额 同类交易 金额 同类交易 金额 同类交易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中核苏阀科技 采购货物 1,603.79 0.09% 0.05% 1,557.04 0.08% 0.05% 1,766.85 0.12% 0.05%
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 接受劳务 - - - - - - 0.14 0.00% 0.00%
中核四川环保
工程有限责任 接受劳务 1,635.37 3.62% 0.05% 1,299.69 4.19% 0.04% 90.91 0.29% 0.00%
公司
成都海光核电
技术服务有限 接受劳务 1,027.67 2.28% 0.03% - - - - - -
公司
核工业计算机 接受劳务 1,279.00 0.07% 0.04% 711.86 0.05% 0.02% 3,900.44 0.24% 0.11%
应用研究所 18.84 0.00% 0.00% 225.45 0.01% 0.01% 1,200.60 0.10% 0.03%
采购货物
西安核设备有 采购货物及
4,341.00 0.13% 0.14% 56.00 0.00% 0.00% 723.00 0.03% 0.02%
限公司 接受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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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中国原子能科 接受劳务 1,677.24 0.09% 0.05% 1,545.13 0.11% 0.05% 512.05 0.03% 0.01%
学研究院 29.98 0.17% 0.00% 179.81 0.98% 0.01% - - -
采购货物
中核控制系统
接受劳务 2,010.07 0.11% 0.06% 58.50 0.00% 0.00% - - -
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辐射防护 接受劳务 4,459.33 9.88% 0.14% 3,014.18 9.72% 0.10% 1,799.49 6.72% 0.05%
研究院 547.08 3.03% 0.02% 289.98 1.58% 0.01% 125.23 0.43% 0.00%
采购货物
中核第四研究
设计工程有限 接受劳务 1,687.99 0.09% 0.05% 4,373.82 0.33% 0.14% 17.94 0.00% 0.00%
公司
河南核净洁净
采购货物 1,043.78 0.06% 0.03% 747.71 0.04% 0.02% 408.60 0.03% 0.01%
技术有限公司
采购货物及
西安核仪器厂 6,804.16 0.36% 0.21% 2,180.47 0.12% 0.07% 4,745.76 0.31% 0.14%
接受劳务
中国中原对外
接受劳务 2,142.47 0.12% 0.07% 4,457.61 0.34% 0.15% - -
工程有限公司
中核集团 接受劳务 17,946.08 44.53% 0.57% 17,682.04 45.15% 0.58% 15,586.57 49.69% 0.44%
采购货物及
其他 8,278.49 - 0.26% 5,920.87 - 0.19% 5,216.17 - 0.15%
接受劳务
合计 56,532.35 - 1.80% 44,300.14 - 1.45% 36,093.75 - 1.02%
其中,发行人与中核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发行人于2012年5月22日与中核集团签署《技术开发协议》,根据该协议,中
核集团及其成员单位于2012-2014年向发行人及其成员公司提供先进的核电设计
技术、燃料元件设计制造、核电在役运行维护、检修、延寿技术等研究开发服务。
发行人于2012年3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
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于2012
年4月17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股东中核集团回避
表决。发行人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①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对《技术开发协议》等协议进行了审议,
上述事项的审议、决策流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②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③上述关联交易系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客观形成的,具有必要性和连
续性,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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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于2014年2月25日与中核集团签署《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研究项目合
同书》。根据该协议,发行人委托集团进行ACP1000三代核电技术及核电设计与
分析软件研发重点科技专项研究。2014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该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2014年2月25日,公司召开2013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意
见如下:
①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已对《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研究项目合同
书》(ACP1000三代核电技术及核电设计与分析软件研发重点科技专项)进行审
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流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②上述《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研究项目合同书》(ACP1000三代核电技术及
核电设计与分析软件研发重点科技专项)合同系《ACP/6001000三代核电技术重
点科技专项》合同的续签,为公司核电技术应用所需,由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确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技术开发协议》于2014年12月31日到期,2015年2月16日本公司与中
核集团签订《技术开发协议》,根据该协议,中核集团其成员单位于2015-2017年
度向发行人及其成员公司提供先进的核电设计技术及关键设备制造技术、核燃料
技术、核电在役运行维护、检修、延寿技术,辐射防护等研究开发服务。公司于
2015年2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2015-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于2015年2月16日召开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
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①我们对公司新增的2015-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进行了事前审核予以认
可,同意公司与关联方签署2015-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②董事会审议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核
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
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且关联股东应当就相关议案回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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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③我们认为,公司新增预计的2015-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是公司因正常
经营需要而发生的,遵循了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或定
价方法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
成不利影响。
(2)提供劳务
表7.16: 单位:万元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占发行人 占发行人 占发行人
金额 同类交易 金额 同类交易 金额 同类交易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中国中原对外工
提供劳务 9,813.10 84.77% 4,515.80 65.64% 400.00 13.89%
程有限公司
中核同兴(北京)
提供劳务 1,508.18 100.00% 3,389.66 100.00% 2,799.92 100.00%
核技术有限公司
其他 提供劳务 663.73 - 1,034.53 - 538.23 -
合计 11,985.01 - 8,939.98 - 3,738.15 -
(3)租赁
根据《租赁协议》,本公司自2010年起向中核集团租赁办公场所,交易价格
以市场租金水平为基础协商确定。2014年、2013年及2012年,该等关联交易金额
分别为336.94万元、327.17万元及156.66万元。
本公司之子公司秦山二核将自备码头出租给工程公司,合同租赁期限为2010
年6月1日至2014年6月1日。2014年、2013年及2012年,该等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
100.00万元、200.00万元及200.00万元。
(4)商标使用
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无偿使用集团注
册商标的确认函》,中核集团在本公司完成并取得注册新商标之前允许本公司无
偿使用注册商标。
(5)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14年、2013年及2012年,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分别为674.30万元、669.00
万元及519.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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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经常性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2014年、2013年及2012年,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的金额分别为11,985.01万
元、8,939.98万元及3,738.15万元,占当期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64%、0.49%
及0.21%。
2014年、2013年及2012年,本公司自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金额分别
为1,853,992.58万元、1,754,162.78万元及1,678,035.61万元,其中:
(1)2014年、2013年及2012年,工程公司提供总承包服务的金额分别为
1,294,322.75万元、1,122,474.63万元及1,131,567.16万元,占当期在建工程发生额
的比重分别为48.09%、47.34%及48.12%。
(2)公司自原子能公司、中核建中和中核北方采购核燃料。2014年、2013
年及2012年,计入营业总成本的燃料费用占当期营业总成本比重分别为17.86%、
17.36%及17.18%。
(3)2014年、2013年及2012年,公司自其他关联方采购商品、服务的金额
分别为203,598.97万元、271,521.79万元及179,416.21万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比
重分别为13.81%、17.97%及12.27%。
(三)最近三年偶发性关联交易
1. 收购漳州能源
2012年3月27日,本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收购中
核集团所持漳州能源51%股权事宜。该等股权已经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拟转让所持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
估报告书》(中资评报〔2012〕104号)予以评估。上述评估结果已获中核集团国
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
2012年3月27日,本公司与中核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方
式取得该等股权,转让价格为1,020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收购价款
已支付完毕,漳州能源股东变更工商登记已办理完毕。
2. 担保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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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17: 单位:万元
担保金额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币种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人民币) 经履行完毕
中核集团 秦山二核 美元 24,087.67 1996.10.16 2018.5.3 否
浙江浙能电力
秦山二核 美元 4,817.53 1996.10.16 2018.5.3 否
股份有限公司
申能股份
秦山二核 美元 2,890.52 1996.10.16 2018.5.3 否
有限公司
江苏省国信
资产管理集团 秦山二核 美元 2,408.77 1996.10.16 2018.5.3 否
有限公司
中核集团 秦山三核 美元 42,694.12 1997.1.20 2018.7.20 否
浙江浙能电力
秦山三核 美元 8,371.40 1997.1.20 2018.7.20 否
股份有限公司
申能股份
秦山三核 美元 8,371.40 1997.1.20 2018.7.20 否
有限公司
中核集团 秦山三核 美元 1,546.80 1997.4.14 2016.4.15 否
浙江浙能电力
秦山三核 美元 303.29 1997.4.14 2016.4.15 否
股份有限公司
申能股份
秦山三核 美元 303.29 1997.4.14 2016.4.15 否
有限公司
3. 三项资产划转及委托管理
根据2008年1月秦山一核改制时,中核集团与秦山一核签署的《资产无偿划
转协议》、2009年12月签署的《三项资产委托管理协议》,秦山一核于2009年12月
31日按账面价值将其持有的浦发银行股权、2006记账式国债、银华保本增值基金
(以下简称“三项资产”)无偿划转给中核集团,同时中核集团委托秦山一核代
为管理三项资产,并约定将三项资产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股利、利息、
分红等)作为中核集团支付给秦山一核的委托管理费用,中核集团不再另行支付
秦山一核任何费用。
三项资产于2009年12月31日划转时的账面价值为16,612.91万元。于2014年、
2013年及2012年,秦山一核取得的管理费收入分别为1,141.30万元、1,050.41万元
及714.29万元。
4. 三门核电项目工程服务
三门核电工程采用 AP1000 技术建设,由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及美国西屋
联合体负责实施自主化依托项目的工程设计、工程建造和项目管理,并于2007 年
签署该自主依托项目核岛供应合同。基于此,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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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核工程有限公司经授权,于2009年2月与三门核电分别签署了《三门核电一期
工程核岛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和《三门核电一期工程核岛设备供应合同》,国核
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承包方提供建安工程建设、专用器具、文件、服务、项目管理
及培训服务等。
执行上述合同在2014年、2013年及2012年产生的交易金额分别为138,798.89
万元、181,440.10万元及123,970.85万元,2014年末、2013年末及2012年末应付账
款余额分别为63,634.64万元、35,505.27万元及2,904.19万元。2014年9月20日之后,
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已不再构成关联关系5。
5. 承接中核集团前期项目
2011年9月19日,中核集团已将下属的核电前期项目的开发管理职能全部移
交中国核电,并于2012年6月27日出具了《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关于核电前期开
发业务的承诺函》。在此基础上,本公司于2012年12月18日与中核集团签署了《核
电前期开发业务移交协议》,承接中核集团25个核电前期项目的开发管理权及该
等项目对应的权利、权益、责任及义务。截止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完成承
接工作,承接项目25个,合计金额21,363.40万元。
6.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入股秦山一核
经中国核电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中国核电向秦山一核作出股东决定,秦
山一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分别减少160,119.879764万元、160,119.879764万元。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大华验字[2013]02006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3年4月19日,秦山一核已减少实收资本160,119.879764万元并减少中国核电的
出资额160,119.879764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分别为360,963.40万元、
360,963.40万元。秦山一核于2013年4月22日完成了该次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在上述减资的基础上,经中国核电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中国核电向秦山
一核作出股东决定,由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秦山核电进行增资。2013年
4月9日,中国核电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秦山核电签署了《增资协议书》,
根据评估结果(该评估结果已经中核集团备案),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
5
发行人原董事长孙勤担任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孙勤于 2013 年 9 月 20 日辞去发行人董事长职务,
根据关联方认定的相关规定,在孙勤辞去发行人董事长职务起的 12 个月后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与发行人
不再构成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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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出资162,000.00万元认缴秦山一核新增的注册资本140,374.65万元,其余部分
计入资本公积,秦山一核的注册资本将由360,963.40万元增至501,338.05万元,其
中中国核电出资360,963.40万元(占72%),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40,374.65万元(占28%)。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大华验字[2013]02011号”
《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3年5月24日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认缴的出资
已经审验到位。秦山一核于2013年5月31日完成了该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7. 江苏核电为乏燃料运输容器采购垫资
为确保田湾核电站安全运行,保证田湾核电站乏燃料容器2015年底采购到
货,2016年初具备乏燃料外运条件,根据江苏核电与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
责任公司签署的《田湾核电站乏燃料运输容器采购垫资协议》及补充协议,江苏
核电向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田湾核电站乏燃料运输容器采
购所需的部分资金,截至2014年末及2013年末,该等应收款项余额分别为
11,180.00万元和8,944.00万元。
8. 桃花江核电项目设备采购合同转让
由于桃花江核电项目受内陆核电政策影响,同时为满足辽宁核电徐大堡核电
项目一期工程需要,根据公司战略部署,2013年4月27日,桃花江核电与辽宁核
电、工程公司、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签署了《桃花江核电与徐大堡核电项目
AP1000设备转让协议》:桃花江核电将其用于1、2号机组的、已签订的核主岛设
备以及其他经论证后可用于沿海厂址的设备采购合同转让至辽宁核电以用于徐
大堡核电项目,工程公司及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负责与设备供货商进行设备转
让的谈判、合同签订及执行等工作;设备转让费用包括设备款、设计与技术服务
费、转让设备发生的管理费用及前述三项发生的财务费用,按2013年3月31日为
费用结算日期,设备转让总费用为85,060.56万元,其中的38,148.50万元由辽宁核
电向工程公司支付后,再由工程公司支付给桃花江核电(其中由中国核动力研究
设计院负责采购的设备的转让费用29,263.40万元由工程公司在收到辽宁核电付
款后支付给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后,再由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支付给桃花江
核电),其余款项由辽宁核电直接支付给桃花江核电;该等被转让的设备所涉及
的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39.58亿元。截至2013年末,该应收外部关联方款项余额为
38,147.83万元,截止2014年末桃花江核电已收回应收外部关联方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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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辽宁核电少数股东之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根据辽宁核电股东会决议,辽宁核电股东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安排其子公司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向辽宁核电发放委托贷款;辽宁核电与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2012
年7月6日、2012年12月13日及2014年1月17日签署三份《借款合同》,江苏省国际
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向辽宁核电发放委托贷款合计20,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三年。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委托贷款余额为20,000万元,就该借款辽宁核电于2014年
度、2013年度和2012年度分别支付利息1,332.29万元、694.95万元和721.09万元。
10. 浙江象山金七门、龙游项目移交
根据本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18日签署的《浙江核电
及能源相关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本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中核浙
能,主要负责开展象山金七门、龙游核电项目和其他能源相关项目开发等工作。
双方协议规定,成立中核浙能之后将本公司负责开发的象山、龙游、海岛核电项
目前期发生的费用,经过一定的审计和评估程序后,由中核浙能承继。
2013年10月24日本公司下属三门核电与浙西核电项目筹建处、工程公司、浙
江省电力设计院签署的《<中核浙江三门湾核电项目初可研工程总承包合同>权利
义务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三门核电将《中核浙江三门湾核电
项目初可研工程总承包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浙西核电项目筹建处,浙西核
电项目筹建处承担三门核电在《转让协议》项下已向工程公司、浙江省电力设计
院支付的合同款889.25万元,以及三门核电在开发厂址过程中已发生的各项管理
费用、财务费用、日常费用等。2014年3月27日,浙西核电项目筹建处、中核浙
能、工程公司与浙江省电力设计院签署了《<中核浙江三门湾核电项目初可研工
程总承包合同>权利义务再转让协议》,浙西核电项目筹建处将《转让协议》项下
权利义务转让给中核浙能。
(四)关联方往来余额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往来余额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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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联方应收账款
表7.18: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中核同兴(北京)核技术有限公司 - 1,781.69 1,971.35
武汉运行公司 130.00 - -
工程公司 377.47 - 10.72
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 4,084.57 - -
应收账款小计 4,592.04 1,781.69 1,982.08
应收账款关联方余额占期末余额的比例 1.94% 1.04% 1.42%
2.关联方预付账款
表7.19: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西安核仪器厂 320.45 2,183.90 436.67
原子能公司 113,232.58 88,271.75 44,915.94
中核建中 1,013.53 4,197.04 3,710.58
中核北方 1,077.49 4,336.88 -
其他 1,859.14 2,019.04 1,394.70
预付账款小计 117,503.18 101,008.61 50,457.90
预付账款关联方余额占期末余额的比例 69.88% 60.62% 42.30%
3.关联方其他应收款
表7.20: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工程公司 19,227.20 40,955.62 509.85
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1,180.00 8,944.00 -
原子能公司 1,675.24 533.68 32,185.21
上海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927.78 1,812.54 1,291.41
其他 329.14 45.95 35.25
其他应收款小计 33,339.36 52,291.78 34,021.73
其他应收款关联方余额占期末余额的比例 32.79% 35.94% 2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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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联方其他非流动资产
表7.21: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原子能公司 700.00 - -
西安核仪器厂 1,183.84 - -
其他 948.9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小计 2,832.7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关联方余额占期末余额的比例 0.38% - -
5.关联方应付账款
表7.22: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工程公司 208,528.62 218,639.21 197,680.28
原子能公司 16,282.68 1,534.95 15,100.93
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 - 6,044.80 1,889.06
中核建中 14,272.06 7,132.70 -
中核北方 - - 1,867.08
其他 8,454.09 5,940.64 4,006.95
应付账款小计 247,537.45 239,292.31 220,544.29
应付账款关联方余额占期末余额的比例 45.13% 47.98% 50.01%
6.关联方其他应付款
表7.23: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中核集团 - - 4.55
原子能公司 176.80 111.55 141.96
工程公司 72.32 78.10 15.95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61.80 134.32 5,907.09
其他 655.33 156.89 1,688.11
其他应付款小计 966.24 480.85 7,757.66
其他应付款关联方余额占期末余额的比例 4.17% 1.33% 2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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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联方预收账款
表7.24: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西安核仪器厂 3.50 3.50 3.50
中核集团 4.98 - -
预收账款小计 8.48 3.50 3.50
预收账款关联方余额占期末余额的比例 0.47% 0.59% 0.56%
8.关联方长期应付款
表7.25: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中核集团 837,600.00 557,000.00 300,000.00
长期应付款小计 837,600.00 557,000.00 300,000.00
长期应付款关联方余额占期末余额的比例 74.82% 66.70% 52.28%
9.关联方存贷款
表7.26: 单位:万元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关联方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财务公司 存款余额 218,905.26 42.91% 157,158.28 37.64% 92,563.13 17.46%
财务公司 应收利息余额 8.90 0.73% 13.61 3.23% 247.57 78.16%
财务公司 贷款余额 1,481,580.00 9.99% 1,367,180.00 10.57% 1,195,980.00 10.77%
财务公司 应付利息余额 2,422.77 3.19% 2,317.30 2.92% 2,094.30 2.55%
中核集团 委托贷款余额 1,663,958.14 11.22% 1,210,775.26 9.36% 1,120,963.26 10.10%
中核集团 应付利息余额 5,504.38 7.25% 5,470.88 6.89% 3,785.87 4.61%
注:本表不含辽宁核电少数股东之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往来余额。
三、关联交易决策机制
本公司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管理制度中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一)关联交易的原则
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的原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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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2. 符合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主要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
3. 关联方如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回避表决;
4. 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
避;
5.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
当聘请专业评估师、独立财务顾问。
(二)关联交易的披露与决策权限
1. 公司上市后,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或与关联法人拟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当及时披露。
2. 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3. 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
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或为关联人及持股5%以下的股东提供担保,公司应
当提供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证券服务机构对交易标的出具的审计
或者评估报告,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
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三)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与回避制度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
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
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
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1. 为交易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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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
3. 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该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职;
4. 为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5. 为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
密切的家庭成员;
6.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基于其他理由认定的,其独立商业判断
可能受到影响的董事。
(四)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与回避制度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股东大会决议中应当充分记载非
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在会议召开前依照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确定关联股东的范围,对是否属于关联股东难以判
断的,应当向公司聘请的专业中介机构咨询确定。董事会秘书应当在会议开始前
将关联股东名单通知会议主持人,会议主持人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宣布关
联股东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可以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依照大会程序向到会股东
阐明其观点,但在投票表决时应主动回避,不参与投票表决;关联股东未主动回
避表决,参加会议的其他股东或主持人有权要求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回
避后,由其他股东根据其所持表决权进行表决。
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应当载入会议记录。
上述关联股东包括下列股东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
1. 为交易对方;
2. 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
3. 被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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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
5. 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
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和影响的股东;
6. 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可能造成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股
东。
(五)关联交易的监督
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的3%以上的关联交易或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
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
问出具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四、报告期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评价
本公司最近三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
办法》等规定的程序;其中,根据审批权限就需要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关
联交易均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就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关联交易发表意见,认为发行人与关联
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审议程序进行了确认或批准,
交易价格或定价方法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
2012年至2014年期间,工程公司、原子能公司及中核集团向发行人提供的工
程建设承包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及技术开发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存在关联交易发
生金额超出预计金额的情况,具体如下:
表7. 27: 单位:亿元
序 所属 预计 超出 超出
协议对方 协议名称
号 年度 金额 金额 比例
工程建设承包服
1 2012 年度 工程公司 110.00 3.16 2.87%
务协议
2 2013 年度 中核集团 技术开发协议 1.75 0.02 1.14%
3 2013 年度 原子能公司 采购代理协议 0.35 0.35 100.00%
上述关联交易发生金额超出预计金额的情况,主要由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
关联交易协议在执行中存在跨期情况,且受项目进展及支付进度影响,导致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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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发生金额较预计金额发生了调整。
公司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关联
交易超出金额的审批权限,于2015年2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就
上述关联交易发生金额超出预计金额的情况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
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该等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的部分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关联交
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符合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协
议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
2. 董事会审议该等日常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核能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
3. 2012-2014年度超出预计金额部分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充分,定
价公允;发行人已就该等关联交易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分别
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程序完备。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
公允,符合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发行人已就该等关联交易
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分别回避表决,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独
立意见,程序完备。
五、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公司将始终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本公司将进
一步采取以下措施,来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1. 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
2. 对于确有必要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确定价格,
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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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核集团出具《承诺函》,承诺中核集团及其直接、间接
控制的公司、企业将尽力减少及规范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
减少或必要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保
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中核集团如违反上述关于规范与发行人之间关联交易的承
诺,中核集团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取得股东分红,同时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如
因未履行有关规范关联交易之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
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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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职工
代表董事1名。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
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不得超过2届。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现任11名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8.1:
姓名 职务 本届任期 提名人
钱智民 董事长 2015年4月至2018年4月 中核集团
俞培根 副董事长 2015年4月至2018年4月 中核集团
吕华祥 董事 2015年4月至2018年4月 中核集团
陈 桦 董事 2015年4月至2018年4月 中核集团
李晓明 董事 2015年4月至2018年4月 中核集团
高 峻 董事 2015年4月至2018年4月 中核集团
张 诚 董事 2015年4月至2018年4月 中国三峡集团
白 萍 独立董事 2015年4月至2018年4月 中核集团
吴松生 独立董事 2015年4月至2018年4月 中核集团
周世平 独立董事 2015年4月至2018年4月 中核集团
荣忠启 独立董事 2015年4月至2018年4月 中核集团
本公司全体董事简历如下:
钱智民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研究
员级高级工程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
特殊津贴,现任中国核电董事长,中核集团党组副书记、总经理。钱智民先生
历任岭澳核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广核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党组副书
记、总经理,党组书记、董事长,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俞培根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研究员级
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核电副董事长,中核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秦山一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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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山二核、秦山三核、三门核电董事长。俞培根先生历任秦山一核总经理,中核
集团核电部主任,中电投集团核电部主任,中电投集团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吕华祥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研究
员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中国核电董事。吕华祥先生
历任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核工业建设
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
核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陈桦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研究员
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中国核电董事、总经理,江苏
核电董事长,福清核电董事长,中核运行执行董事,WANO理事、WANO东京
中心理事。陈桦先生历任中国核工业总公司核电局运营处副处长、处长、核电
局局长助理,秦山三核副总经理,中核集团核电部副主任、主任,中核集团总
经理助理。
李晓明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研究
员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中国核电董事,中核集团总
经理助理、核动力事业部主任,工程公司董事长、中核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董
事长。李晓明先生历任核工业第四研究设计院院长,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院
长,工程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高峻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工程
师,现任中国核电董事,中核集团政研企管部主任。高峻先生历任中国核仪器
设备公司副处长、副主任,中国宝原工贸公司企业管理处副处长,中核集团政
研体改部副处长、处长、副主任、主任。
张诚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研究员
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核电董事,中国三峡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
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长电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
长电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诚先生历任三峡水力发电厂厂长、党委书
记,中国三峡集团总经理助理。
白萍女士,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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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国核电独立董事,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主席,中航商用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白萍女士历任中航第二
集团公司财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中航工业集团财务管理部部长、副总会计师。
吴松生先生,194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会
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国核电独立董事,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兵器分会副会长,
中国会计学会兵工分会副会长,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外部董事,舒泰神(北京)
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松生先生历任中国北方工业公司总会计师,
中国兵工物资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重庆长安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
北方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香港银华国际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周世平先生,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工
程师。现任中国核电独立董事。周世平历任上海电力工业局生技处副处长,上海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电投华东分公司总经理,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经济师,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荣忠启先生,194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级经济师,注册会
计师。现任中国核电独立董事,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荣启忠先
生历任航天3531厂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航天工业总公司经营发展局副局长,国
防科工委体改司巡视员兼副司长。
(二)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监事会由6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为2
名,由公司职工通过民主方式选举产生。监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现任6名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8.2:
姓名 职务 本届任期 提名人
赵 强 监事会主席 2015年4月至2018年4月 中核集团
林红华 监事 2015年4月至2018年4月 中远集团
孟瑜磊 监事 2015年4月至2018年4月 航天投资
孙彦辉 监事 2015年4月至2018年4月 中核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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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本届任期 提名人
何 骞 职工代表监事 2015年4月至2018年4月 中国核电职工大会
李忠涛 职工代表监事 2015年4月至2018年4月 中国核电职工大会
本公司全体监事简历如下
赵强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
师、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核电监事会主席,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财务部副主任。
赵强先生历任中核集团人事劳动局校教育处副处长、投资经营部董事监事处副处
长、财务审计部投融资处副处长、财会部预算处处长、资金处处长,江苏核电总
会计师。
林红华女士,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现任中国
核电监事,中远集团财务部总稽核、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林红华女士历
任中远集团计财部资金处副处长、海外财务处副处长、处长、财金部海外财务处
处长,中远(澳洲)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五星航运代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孟瑜磊女士,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经
济师,现任中国核电监事,航天投资副总经理。孟瑜磊女士历任亿阳集团总裁助
理,中国天地卫星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市场营销部总经理,北京航天卫星应
用总公司副总经理。
孙彦辉女士,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高级会计
师,现任中国核电监事。孙彦辉女士历任中核集团财会部事业处副处长、处长、
财会部会计处处长,河南核电监事。
何骞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
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现任中国核电职工代表监事、中国核电证券法务部副
经理、福清核电监事、桃花江核电监事、山东核电监事。何骞女士历任中核集团
财会部产权管理处副处长,中国核电财务资产部一级主管、高级主管。
李忠涛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经济
师,现任中国核电职工代表监事、审计监察部高级主管、辽宁核电监事、中核浙
能监事。李忠涛先生历任辽宁玺铭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北京天华
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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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8.3:
姓名 职务 任职时间
陈 桦 总经理 2008年1月起
吴秀江 副总经理 2014年1月起
何小剑 副总经理 2011年12月起
马明泽 副总经理 2014年1月起
谢嘉杰 副总经理 2014年1月起
刘 敬 副总经理 2010年1月起
卓宇云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2010年1月起
罗小未 董事会秘书 2012年3月起
注:公司于2015年4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工作尚未完成,在考评工作完成之前,第二届董事会暂不选聘新
的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
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陈桦先生,简历请参见本章“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内容。
吴秀江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研究员
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中国核电副总经理、党委书记,
辽宁核电董事长、桃花江核电董事长、漳州能源董事长。吴秀江先生历任江苏核
电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商务部主任,江苏核电总经理、
党委副书记、江苏核电董事。
何小剑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研究
员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中国核电副总经理,海南核
电董事长,三明核电董事长,中核浙能董事长。何小剑先生历任秦山一核运行
部副主任、主任,秦山一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中核
运行总经理、山东核电董事。
马明泽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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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中国核电副总经理、河南核电
董事长、河北核电董事长、山东核电董事。马明泽先生历任秦山一核总经理助理
兼生产计划部经理、副总经理,中核运行秦山一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
核运行副总经理兼秦山一厂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谢嘉杰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研究
员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中国核电副总经理、秦山三核
董事。谢嘉杰先生历任秦山三核副总经理,中核运行秦山三分公司总经理、党委
副书记,中核运行副总经理兼秦山三厂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刘敬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研究员级高
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中国核电副总经理,三门核电董事。
刘敬先生历任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三室副主任,江苏核电总工程师助理、设计
管理处处长、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中核集团核电部副主任,江苏核电董事,
海南核电董事。
卓宇云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会
计师,现任中国核电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辽宁核电监事会主席,中核运行监事,
海南核电监事,财务公司董事,中广核电力董事。卓宇云先生历任秦山三核财务
处副处长、处长、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中核集团财会部副主任。
罗小未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经济师,
现任中国核电董事会秘书。罗小未先生历任中核集团办公厅副处级秘书、秘书处
副处长,国防科工委办公厅副处级秘书,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副处级秘书、正处级
秘书,中核集团党组秘书、办公厅秘书处处长。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
属不存在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关系及兼职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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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不存在亲属关系。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
况如下表所示:
表8.4:
在本公司 兼职单位与本公
姓名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任职 司的关联关系
钱智民 董事长 中核集团 总经理 控股股东
中核集团 副总经理 控股股东
秦山一核 董事长 控股子公司
俞培根 副董事长 秦山二核 董事长 控股子公司
秦山三核 董事长 控股子公司
三门核电 董事长 控股子公司
江苏核电 董事长 控股子公司
福清核电 董事长 控股子公司
董事、
陈 桦 中核运行 执行董事 控股子公司
总经理
WANO 理事 无
WANO东京中心 理事 无
总经理助理、
中核集团 核动力事业部 控股股东
主任
李晓明 董事 同一控股
工程公司 董事长
股东控制
同一控股
中核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长
股东控制
政研企管部
高 峻 董事 中核集团 控股股东
主任
本公司的董事担
中国三峡集团 副总经理 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公司
本公司的董事担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 任高级管理人员
张 诚 董事
的公司
本公司的董事担
北京长电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任董事的公司
本公司的董事担
中国长电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
任董事的公司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无
白 萍 独立董事 中航商用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
监事会主席 无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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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公司 兼职单位与本公
姓名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任职 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兵器分会 副会长 无
中国会计学会兵工分会 副会长 无
吴松生 独立董事 本公司的董事担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 外部董事
任董事的公司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 本公司的董事担
独立董事
限公司 任董事的公司
本公司的董事担
荣忠启 独立董事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任董事的公司
监事会
赵 强 中核集团 财务部副主任 控股股东
主席
中远集团 财务部总稽核 无
林红华 监事 本公司的监事担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任董事的公司
本公司的监事担
孟瑜磊 监事 航天投资 副总裁 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公司
福清核电 监事 控股子公司
职工代表
何 骞 桃花江核电 监事 控股子公司
监事
山东核电 监事 参股子公司
职工代表 辽宁核电 监事 控股子公司
李忠涛
监事 中核浙能 监事 合营企业
桃花江核电 董事长 控股子公司
吴秀江 副总经理 辽宁核电 董事长 控股子公司
漳州能源 董事长 控股子公司
海南核电 董事长 控股子公司
何小剑 副总经理 三明核电 董事长 控股子公司
中核浙能 董事长 合营企业
河南核电 董事长 控股子公司
河北核电 董事长 控股子公司
马明泽 副总经理 参股子公司、本
公司的高级管理
山东核电 董事
人员担任董事的
公司
谢嘉杰 副总经理 秦山三核 董事 控股子公司
刘 敬 副总经理 三门核电 董事 控股子公司
卓宇云 副总经理、 辽宁核电 监事会主席 控股子公司
总会计师
中核运行 监事 控股子公司
海南核电 监事 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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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公司 兼职单位与本公
姓名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任职 司的关联关系
同一控股
财务公司 董事
股东控制
本公司的高级
中广核电力 董事 管理人员担任
董事的公司
注: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兼职情况。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任
何与本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的对外投资。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14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及子公司领取薪酬情况如
下表所示:
表8.5: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2014年报酬总额
钱智民 董事长 未在本公司及子公司领薪
俞培根 副董事长 未在本公司及子公司领薪
吕华祥 董事 未在本公司及子公司领薪
陈 桦 董事、总经理
李晓明 董事 未在本公司及子公司领薪
高 峻 董事 未在本公司及子公司领薪
张 诚 董事 未在本公司及子公司领薪
丁中智 独立董事 3.5
何建坤 独立董事 10.5
吴松生 独立董事 10.5
荣忠启 独立董事 未在本公司及子公司领薪
王世鑫 监事会主席 未在本公司及子公司领薪
孙彦辉 监事 4.8
林红华 监事 未在本公司及子公司领薪
孟瑜磊 监事 未在本公司及子公司领薪
张宗安 职工代表监事
胡华涛 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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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2014年报酬总额
吴秀江 副总经理
何小剑 副总经理
马明泽 副总经理
谢嘉杰 副总经理
刘 敬 副总经理
卓宇云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罗小未 董事会秘书
合计 657.3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公司签定的协议、所作承诺及其
履行情况
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与本公司签订了《劳
动合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签订包括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在内的重大商务合同的情况。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近三年内变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近三年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情况如下:
(一)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孙勤、吕华祥、俞培根、陈桦、李晓明、
黄敏刚、张诚、李泽忠,其中孙勤为公司董事长,李泽忠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2012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次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俞培根担任公司副董
事长;
2012年3月27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丁中智、王玉
庆、何建坤、高名湘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12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王玉庆、高名湘因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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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选举宋思忠、赵成昆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1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黄敏刚因工作
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宋思忠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选举钱智民
担任公司董事,吴松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1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选举钱智民担任公司
副董事长,俞培根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2013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同意赵成昆因个人原因辞去
公司独立董事职务,选举荣忠启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13年9月20日,孙勤因工作职务调整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呈,辞去公司董
事长及董事职务;
201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选举钱智民担任公司
董事长,俞培根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2013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高峻担任公司
董事;
2013年12月1日,李泽忠因工作职务调整辞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职务。
因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经届满,经2015年4月3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年度
股东大会选取及职工民主推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包括:钱智民、俞培根、
吕华祥、陈桦、李晓明、高峻、张诚、白萍、吴松生、周世平、荣忠启。其中白
萍、周世平为新任独立董事,而丁中智、何建坤未再担任独立董事。
(二)监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监事会成员包括:王世鑫、孙彦辉、丰金华、孟瑜磊、张宗
安、胡华涛,其中王世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宗安、胡华涛为公司职工代表监
事;
2013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同意丰金华因工作原因辞去
公司监事职务,选举林红华担任公司监事。
因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已经届满,经2015年4月3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年度
股东大会选取及职工民主推选,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包括:赵强、林红华、孟瑜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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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彦辉、何骞、李忠涛,其中赵强为新任监事,何骞、李忠涛为新任职工监事,
而王世鑫未再担任监事,张宗安、胡华涛未再担任职工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6名,包括:总经理陈桦,副总经理马飞、
何小剑、张涛、刘敬、卓宇云,其中卓宇云兼任公司总会计师;
2012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聘任罗小未担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
2013年9月24日,张涛因工作职务调整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呈,辞去公司副
总经理职务;
2014年1月30日,马飞因退休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014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聘任吴秀江、马明
泽、谢嘉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因第一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已经届满,经2015年4月3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考
评工作尚未完成,在考评工作完成之前,第二届董事会暂不选聘新的高级管理人
员,由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
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均为正常的人事变动,主要为进
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进行的增选、调整,以及因工作职务调整、个人原
因、换届而出现的相关变动。公司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均履行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生对公司
的持续经营和本次发行上市构成不利影响的重大变动。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变动均为正常的人事变动,且履行了相关的人事变动程序,未发生对公
司的持续经营和本次发行上市构成不利影响的重大变动,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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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公司治理
一、概述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草案)》,建立健全了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并在董事会下设董事
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董事会安全与环境委员会及董事会财金委员会等五个专门委员会,制定了相
应的实施细则,明确了权责和决策程序。前述公司治理制度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
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与该等要求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自成立以来均能够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实施细则的规定,独立有效运作并切实履行相应的职
责和义务,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制度的情况。
二、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于2011年12月30日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
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职权、召集、提案、通知、召开、
表决和决议等方面均做了具体规定。
(一) 股东大会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
事项;
3. 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4.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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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 修改《公司章程》;
11.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 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保事项;
13. 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4.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15.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6.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7.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2.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的30%的担保;
5.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担保;
6.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二)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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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2.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3.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4.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股东大会的召集
1. 董事会提议召集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董事长主持,但依《公司章程》规定由监事会或
符合条件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的除外。
2. 独立董事提议召集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 监事会提议召集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
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10日
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4.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集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
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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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
大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
主持。
(四)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 股东大会的提案
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
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
充通知,并注明临时提案的内容。
2. 股东大会的通知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书面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
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
(五)股东大会的召开
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依
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行使表决权。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六)股东大会的表决与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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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股东大会决议中应当充分记载非
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七)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共召开16次股东大会,历次股东大会召
开时间、出席情况具体如下:
表9.1: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出席情况
1 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 2011年12月30日 全体股东(股东代表)出席
2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2年3月27日 全体股东(股东代表)出席
3 2011年度股东大会 2012年4月17日 全体股东(股东代表)出席
4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2年5月31日 全体股东(股东代表)出席
5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2年10月26日 全体股东(股东代表)出席
6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2年12月18日 全体股东(股东代表)出席
7 2012年度股东大会 2013年3月26日 全体股东(股东代表)出席
8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年8月15日 全体股东(股东代表)出席
9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年10月10日 全体股东(股东代表)出席
10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年12月20日 全体股东(股东代表)出席
11 2013年度股东大会 2014年2月25日 全体股东(股东代表)出席
12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年7月15日 全体股东(股东代表)出席
13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年8月26日 全体股东(股东代表)出席
14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年12月25日 全体股东(股东代表)出席
15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年2月16日 全体股东(股东代表)出席
16 2014年度股东大会 2015年4月3日 全体股东(股东代表)出席
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规范,对公司非
职工代表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利润分配
方案的制定、首次公开发行的决策和募集资金投向等重大事宜做出了有效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内容和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不存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
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等要求行使职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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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于2011年12月30日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
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职权、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
和决议等方面均做了具体规定。
(一)董事会构成
公司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
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
选举产生。
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二)董事会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8.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事项
和奖惩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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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 其他应由董事会决议的事项及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
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董事会的召集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
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
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四)董事会的通知
董事会于董事会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送达、挂号邮件或传真等书
面方式。通知的时限为:会议召开前3日。
(五)董事会的表决与决议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但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提供
担保事项作出决议,还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通过。
董事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
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
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
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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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董事会运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共召开21次董事会,历次董事会召开具
体情况如下:
表9.2: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召开方式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1年12月30日 现场
2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2年3月12日 通讯
3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2年3月27日 现场
4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2年5月7日 通讯
5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2年5月31日 通讯
6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2年10月12日 现场
7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2年12月3日 通讯
8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3年3月6日 现场
9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3年7月31日 通讯
10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3年9月25日 现场
1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3年12月5日 通讯
12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4年1月30日 现场
13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4年4月24日 通讯
14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4年6月30日 通讯
15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4年8月11日 现场
16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4年12月10日 通讯
17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15年2月1日 通讯
18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15年2月28日 现场
19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15年3月5日 通讯
20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5年4月3日 现场
2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5年5月8日 通讯
公司历次董事会均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各项决议均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
过。董事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规范,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选聘、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等事宜均做出了有效决策。
董事会决议内容和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不存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违
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等要求行使职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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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于2011年12月30日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
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的职权、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
和决议等方面均做了具体规定。
(一)监事会构成
公司监事会现由6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4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
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二)监事会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职权主要包括:
1. 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 检查公司财务;
3.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予以纠正;
5.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
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 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 依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9.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监事会的召集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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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如有)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议。
(四)监事会的通知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 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2. 事由及议题;
3. 发出通知的日期。
(五)监事会的表决与决议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六)监事会运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共召开11次监事会,历次监事会召开具
体情况如下:
表9.3: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召开方式
1 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1年12月30日 现场
2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2年3月27日 现场
3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2年10月12日 现场
4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3年3月6日 现场
5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3年9月25日 现场
6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4年1月30日 现场
7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4年6月30日 通讯
8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4年8月11日 现场
9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5年2月1日 通讯
10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5年2月28日 现场
11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5年4月3日 现场
公司历次监事会均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各项决议均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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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监事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规范。监事会决议内容和签
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五、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为完善公司董事会结构,加强董事会的决策功能,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
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相关要求分别于2011年12月30日、2012年4月17日召开创立
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和2011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及《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聘任与职权、履行职责的保障等事项
做了具体规定。
公司董事会设有4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独立董事分别担任了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董事会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安全与环境委员会的委员会主席。
(一)独立董事的聘任与职权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对公司独立董事聘任规定如下: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
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
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除《公司法》、其他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独立董
事还具有以下特别职权:
1. 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
2.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以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和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3.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
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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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情况
公司自聘任独立董事以来,独立董事均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要求,独立履职、勤勉尽责,通过不定期听取各项汇报,对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等进行调研、定期查询公司经营数据等方式,及时并深入了解公司战略发
展、日常经营、重大投资等各项情况,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公司独立董事积极
参加公司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公司治
理等事项均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与规范化运
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
告期内,本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决议事项未提出过异议。
六、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分别于2011年12月30日、2012年4月17日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
会和2011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及任免等事项做了具体规定。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
1. 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包括组织筹备、参加公司董事
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并列席监事会会议;公司上市
后,推动公司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事项,推动公司承担社会责
任;推动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2. 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包括保管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名册,公司股东持股资料,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公司上市后,督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遵守公司股
份买卖相关规定;
3. 协助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
程》,以及公司上市时上市协议中关于其法律责任的内容;
4. 公司上市后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
间的沟通和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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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公司上市后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及内幕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督
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
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
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6. 公司上市后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
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信息披露资料;
7. 公司上市后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包括公司未公开重大
信息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
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同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8. 《公司法》、公司规章制度和公司上市后相应的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
他职责。
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董
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安全与环境委员会及董事会财金委员
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一)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2012 年 3 月 27 日,经本公司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
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15 年 4 月 3 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选举钱智民、陈桦、高峻、张诚、周世平、荣忠启为第二届董事
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钱智民先生担任委员会主席。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
划进行研究并决定是否提请董事会审议;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对公司重
大新增投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对外谈判、尽职调查、合作意向及合同
签订等事宜进行研究,并决定是否提交董事会审议;对公司合并、分立、清
算,以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决定是否提请董事会审议;
在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批准实施后,对其实施过程进行监控和跟踪管理;董事
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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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就
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及重要投资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向董事会出具相应的审核意
见。
(二)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
2012年3月27日,经本公司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设
立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2015年4月3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选举吴松生、吕华祥、李晓明、白萍、荣忠启为第二届董事会风
险与审计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吴松生先生担任委员会主席。
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
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
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对公司的内控制度
的健全和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和变更提出
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董事会授权的其他相关事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共召开9次会议,就
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关联交易事项、聘请审计机构、公司预算执行情况及内部
控制有效性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向董事会出具相应的审核意见。
(三)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2 年 3 月 27 日,经本公司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
设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丁中智担任委
员会主席,成员包括丁中智、俞培根、李泽忠、何建坤、宋思忠。
2012 年 5 月 31 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原独立
董事宋思忠辞去董事职务,选举吴松生为第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
2013 年 12 月 1 日,李泽忠辞去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职务,自此不再担任第
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15 年 4 月 3 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周世平、
俞培根、白萍、吴松生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
周世平先生担任委员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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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工作范围,参照同地区、同行业或竞争对手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研究和审查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每年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根据评价结果拟定年度薪酬方案、进一
步奖惩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监督方案的具体落实;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进行
评价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评价董事会下属各委员会的结构,并推荐
董事担任相关委员会委员,提交董事会批准;建立董事和高管人员储备计划并随
时补充更新;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
议,就提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并向董事会出具相应的审核意见。
(四)董事会安全与环境委员会
2012年3月27日,经本公司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设
立董事会安全与环境委员会;2015年4月3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选举俞培根、陈桦、李晓明、张诚、荣忠启为第二届董事会安全与环
境委员会成员,俞培根先生担任委员会主席。
董事会安全与环境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研究和拟定公司安全与环境
的相关政策;审查公司对安全和环境法规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执行情况;协助董事
会处理涉及员工、签约方、公共区域有关安全、环境方面的事务;董事会授权的
其他事宜。
(五)董事会财金委员会
2012年3月27日,经本公司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设
立董事会财金委员会;2015年4月3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选举吕华祥、李晓明、白萍、周世平为第二届董事会财金委员会成员,吕华
祥先生担任委员会主席。
董事会财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财务管理体系建设和财务战略
进行研究并决定是否提请董事会审议;对公司资本运营发展规划、资本市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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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和策略进行研究并决定是否提请董事会审议;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资金需求
量,对证券市场融资和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等重大融资事项进行研究,并决定
是否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在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批准实施后,对其实施过程
进行监控和跟踪管理;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八、本公司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
本公司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被任何国家机关及行
业主管部门予以重大处罚的情形。
九、发行人资金被占用及为关联方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以借款、代偿
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违规占用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进行担保的情
况。
十、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说明
(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组织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的基础上,制定了包括《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
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授权管理规定》、《控
股子公司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
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
追究制度》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在内的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实
现了对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子公司管理、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有效控制,形成了规范的
管理体系。
组织结构方面,公司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为
基础的法人治理架构,以及与公司业务相适应的组织结构。公司下设11个职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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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各部门有明确的管理职责和权限,部门内部进行合理分工,以确保公司安全
生产和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序开展,以及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
(二)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自我评估,并于2015年2月1日出
具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价意见如下:
“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合理,内控制度已
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并得以有效执行。”
(三)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对本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XYZH/2014A6038-2)。信永中和认
为:“中国核电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14年12月31日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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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
一、会计报表
信永中和审计了中国核电财务报表,包括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
日、201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14年度、2013年度、
2012年度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
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审计报告》
(XYZH/2014A6038-1)。
本章的财务会计数据和相关的分析说明反映了本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以下分析所涉及的数据及口径若无特别说
明,均依据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会计资料,按合并报表口径披露。投资
者若想详细了解本公司过去三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请阅
读备查文件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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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表10.1: 单位:元
资产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102,304,824.50 4,177,007,122.92 5,304,971,491.3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 - -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4,000,000.00
应收账款 2,368,768,896.49 1,716,077,224.89 1,393,251,292.29
预付款项 1,681,595,391.48 1,666,215,905.76 1,192,726,798.88
应收利息 12,167,491.47 4,213,319.08 3,167,380.13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1,016,837,254.39 1,454,902,164.53 1,278,167,961.24
存货 11,981,307,653.27 10,593,158,794.98 8,256,922,814.06
划分为持有代售的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62,156,500.00 162,156,500.00 162,156,500.00
其他流动资产 36,045,179.45 18,835,951.30 3,475,807.80
流动资产合计 22,361,183,191.05 19,792,566,983.46 17,598,840,045.7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12,697,500.00 112,697,500.00 384,208,638.22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44,705,377.37 41,950,487.71 39,354,560.84
长期股权投资 956,465,674.42 823,764,155.52 622,422,086.59
投资性房地产 30,945,302.15 29,708,772.87 31,018,467.09
固定资产 78,866,800,881.11 51,869,445,279.61 54,907,825,907.85
在建工程 110,744,422,732.54 114,657,511,024.17 91,875,855,008.29
工程物资 332,394,705.42 301,081,087.14 538,224,627.20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258,261,142.09 177,296,249.42 178,699,928.90
开发支出 451,649,165.05 291,874,912.34 142,348,560.63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585,817,209.69 681,496,329.56 839,887,404.34
递延所得税资产 337,805,219.21 331,976,026.31 305,117,189.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7,363,486,862.23 5,610,340,950.22 3,952,143,463.13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0,085,451,771.28 174,929,142,774.87 153,817,105,842.27
资产总计 222,446,634,962.33 194,721,709,758.33 171,415,945,88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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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单位: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207,684,300.00 6,957,300,000.00 6,336,321,335.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 -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5,484,985,680.89 4,987,312,370.90 4,409,905,639.68
预收款项 17,972,188.87 5,954,560.62 6,251,017.02
应付职工薪酬 195,389,616.84 181,176,689.89 139,818,529.13
应交税费 1,131,617,028.15 1,020,727,982.78 1,081,985,657.18
应付利息 759,210,264.52 793,736,965.96 821,825,019.06
其他应付款 231,460,755.81 362,218,136.30 314,153,542.4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880,300,654.69 10,796,198,112.40 9,141,669,554.64
其他流动负债 1,167,941,096.45 1,088,185,924.90 2,905,627,809.85
流动负债合计 23,076,561,586.22 26,192,810,743.75 25,157,558,103.9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34,434,209,430.69 111,815,719,470.87 98,237,014,904.52
应付债券 5,473,818,038.77 5,456,846,454.71 5,440,773,623.46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长期应付款 11,195,133,664.73 8,350,513,907.09 5,738,625,411.36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30,930,000.00 217,276,639.04 247,203,333.00
专项应付款 41,346,176.91 33,670,000.00 19,000,000.00
预计负债 1,173,339,467.01 824,504,452.60 767,698,849.12
递延收益 3,403,856.9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253,409,056.64 329,764,505.39 383,012,952.35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51,777.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2,805,589,691.65 127,028,295,429.70 110,833,380,850.81
负债合计 175,882,151,277.87 153,221,106,173.45 135,990,938,954.78
股东权益:
股本 11,674,430,000.00 10,952,770,000.00 10,540,77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3,793,676,109.20 3,793,520,268.08 3,639,692,859.52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29,764,205.86 -17,920,448.33 39,553,42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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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储备 129,567,148.77 141,152,747.53 95,092,851.26
盈余公积 1,390,023,758.80 1,173,937,030.72 936,836,590.38
未分配利润 5,504,449,367.65 4,068,794,130.00 3,145,605,038.7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2,462,382,178.56 20,112,253,728.00 18,397,550,760.64
少数股东权益 24,102,101,505.90 21,388,349,856.88 17,027,456,172.61
股东权益合计 46,564,483,684.46 41,500,603,584.88 35,425,006,933.25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22,446,634,962.33 194,721,709,758.33 171,415,945,88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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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并利润表
表10.2: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8,800,743,680.86 18,080,929,983.64 17,750,431,901.51
其中:营业收入 18,800,743,680.86 18,080,929,983.64 17,750,431,901.51
二、营业总成本 14,742,117,511.71 15,108,672,252.02 14,621,371,497.81
其中:营业成本 11,373,377,766.84 11,620,559,198.39 10,608,703,779.39
营业税金及附加 351,656,432.10 343,662,162.16 336,610,266.92
销售费用 69,769,036.06 79,846,671.85 112,127,124.43
管理费用 989,489,964.62 982,713,890.38 1,006,727,232.54
财务费用 1,961,698,361.28 1,993,299,415.16 2,551,363,347.82
资产减值损失 -3,874,049.19 88,590,914.08 5,839,746.7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7,697,742.28 246,294,152.67 38,539,751.6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84,051,145.06 70,403,559.68 30,532,933.51
投资收益
三、营业利润(损失以“-”号
4,146,323,911.43 3,218,551,884.29 3,167,600,155.37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2,055,636,025.59 3,692,274,380.93 2,161,868,964.9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4,339,006.74 28,414,248.70 187,726.99
减:营业外支出 40,474,227.02 820,649,700.35 69,338,210.9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5,758,604.86 55,269,071.11 21,857,958.9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6,161,485,710.00 6,090,176,564.87 5,260,130,909.37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004,520,244.56 969,260,796.41 687,618,142.8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5,156,965,465.44 5,120,915,768.46 4,572,512,766.57
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471,741,965.73 2,475,933,518.56 2,109,179,600.51
少数股东损益 2,685,223,499.71 2,644,982,249.90 2,463,333,166.0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8,515,341.28 -59,244,264.69 -18,775,990.59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
-11,843,757.53 -44,364,256.73 -15,381,171.41
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13,928,700.00 12,427,200.00 -28,114,600.00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13,928,700.00 12,427,200.00 -28,114,600.00
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 - -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2,084,942.47 -56,791,456.73 12,733,428.59
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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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084,942.47 14,417.95 4,104,218.11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 -56,805,874.68 8,629,210.48
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
- - -
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6.其他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6,671,583.75 -14,880,007.96 -3,394,819.18
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5,138,450,124.16 5,061,671,503.77 4,553,736,775.9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
2,459,898,208.20 2,431,569,261.83 2,093,798,429.10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2,678,551,915.96 2,630,102,241.94 2,459,938,346.88
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26 0.235 0.256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26 0.235 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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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表10.3: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1,318,083,640.74 20,808,023,997.54 20,416,633,212.89
收到的税费返还 2,225,841,137.30 3,592,108,255.04 1,663,063,596.57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289,690,417.14 223,336,311.91 159,024,087.11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833,615,195.18 24,623,468,564.49 22,238,720,896.5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992,835,238.10 6,726,084,936.33 4,195,079,613.3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1,720,488,205.86 1,746,980,746.36 1,657,261,539.20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980,387,076.33 5,656,178,751.54 4,459,454,515.3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596,744,445.96 1,164,978,126.13 498,470,557.44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290,454,966.25 15,294,222,560.36 10,810,266,225.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43,160,228.93 9,329,246,004.13 11,428,454,671.2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6,563,836.05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6,343,656.50 215,444,104.69 56,089,401.7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81,639,595.58 31,588,201.12 52,947.69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 - -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290,497,651.73 45,307,847.69 103,515,209.64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28,480,903.81 458,903,989.55 159,657,559.1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3,784,991,870.11 23,703,977,704.41 22,742,214,879.68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89,730,000.00 163,900,000.00 61,25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 - 10,200,000.00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261,538,208.19 29,055,065.78 200,090,538.00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136,260,078.30 23,896,932,770.19 23,013,755,417.6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407,779,174.49 -23,438,028,780.64 -22,854,097,858.5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167,328,700.00 4,459,229,351.34 4,569,980,02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2,445,668,700.00 4,046,858,240.00 2,261,210,020.00
收到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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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43,416,763,312.95 41,467,158,468.36 45,246,317,081.16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2,862,397,230.72 2,659,896,609.15 2,071,098,752.88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9,446,489,243.67 48,586,284,428.85 51,887,395,854.0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3,879,674,991.95 25,659,739,857.47 32,860,980,049.9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0,530,360,352.98 9,774,478,514.98 8,512,500,845.68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2,495,390,000.00 2,214,400,000.00 2,113,000,000.00
股利、利润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207,365,742.57 192,847,755.68 251,550,207.81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617,401,087.50 35,627,066,128.13 41,625,031,103.4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29,088,156.17 12,959,218,300.72 10,262,364,750.5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39,171,509.03 21,600,107.35 3,083,638.47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25,297,701.58 -1,127,964,368.44 -1,160,194,798.2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177,007,122.92 5,304,971,491.36 6,465,166,289.6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102,304,824.50 4,177,007,122.92 5,304,971,49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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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表10.4:2014年中国核电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 10,952,770,000.00 3,793,520,268.08 -17,920,448.33 141,152,747.53 1,173,937,030.72 4,068,794,130.00 21,388,349,856.88 41,500,603,584.88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 -
其他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10,952,770,000.00 3,793,520,268.08 -17,920,448.33 141,152,747.53 1,173,937,030.72 4,068,794,130.00 21,388,349,856.88 41,500,603,584.88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
721,660,000.00 155,841.12 -11,843,757.53 -11,585,598.76 216,086,728.08 1,435,655,237.65 2,713,751,649.02 5,063,880,099.58
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11,843,757.53 - - 2,471,741,965.73 2,678,551,915.96 5,138,450,124.16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
721,660,000.00 155,841.12 - - - - 2,541,770,184.08 3,263,586,025.20
本
1.股东投入普通股 721,660,000.00 - - - - - 2,541,668,700.00 3,263,328,7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 - - - - - - -
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
- - - - - - - -
益的金额
4.其他 - 155,841.12 - - 101,484.08 257,325.20
(三)利润分配 - - - - 216,086,728.08 -1,036,086,728.08 -2,495,390,000.00 -3,315,39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216,086,728.08 -216,086,728.0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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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3.对所有者(或股东)
- - - - - -820,000,000.00 -2,495,390,000.00 -3,315,390,000.00
的分配
4.其他 - - - - - -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11,585,598.76 - - -11,180,451.02 -22,766,049.78
1.本年提取 - - - 72,764,858.40 - - 67,808,562.71 140,573,421.11
2.本年使用 - - - -84,350,457.16 - - -78,989,013.73 -163,339,470.89
(六)其他 - - - -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11,674,430,000.00 3,793,676,109.20 -29,764,205.86 129,567,148.77 1,390,023,758.80 5,504,449,367.65 24,102,101,505.90 46,564,483,684.46
1-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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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5:2013年中国核电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 10,540,770,000.00 3,639,692,859.52 39,553,420.69 95,092,851.26 936,836,590.38 3,145,605,038.79 17,027,456,172.61 35,425,006,933.25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 -
其他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10,540,770,000.00 3,639,692,859.52 39,553,420.69 95,092,851.26 936,836,590.38 3,145,605,038.79 17,027,456,172.61 35,425,006,933.25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
412,000,000.00 153,827,408.56 -57,473,869.02 46,059,896.27 237,100,440.34 923,189,091.21 4,360,893,684.27 6,075,596,651.63
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44,364,256.73 - - 2,475,933,518.56 2,630,102,241.94 5,061,671,503.77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
412,000,000.00 153,827,408.56 -13,109,612.29 -1,794,422.13 - 14,356,012.99 3,899,388,617.41 4,464,668,004.54
本
1.股东投入普通股 412,000,000.00 156,073,631.34 - - - - 3,891,155,720.00 4,459,229,351.34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 - - - - - - -
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
- - - - - - - -
益的金额
4.其他 - -2,246,222.78 -13,109,612.29 -1,794,422.13 14,356,012.99 8,232,897.41 5,438,653.20
(三)利润分配 - - - - 237,100,440.34 -1,567,100,440.34 -2,214,400,000.00 -3,544,4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237,100,440.34 -237,100,440.3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
- - - - - -1,330,000,000.00 -2,214,400,000.00 -3,544,400,000.00
的分配
4.其他 - - - - - - - -
1-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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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47,854,318.40 - - 45,802,824.92 93,657,143.32
1.本年提取 - - - 70,394,026.71 - - 67,182,969.29 137,576,996.00
2.本年使用 - - - -22,539,708.31 - - -21,380,144.37 -43,919,852.68
(六)其他 - - - -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10,952,770,000.00 3,793,520,268.08 -17,920,448.33 141,152,747.53 1,173,937,030.72 4,068,794,130.00 21,388,349,856.88 41,500,603,58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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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6:2012年中国核电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 8,232,000,000.00 3,674,907,964.08 - 73,329,789.16 727,463,584.82 1,150,969,246.61 13,047,612,039.27 26,906,282,623.94
加:会计政策变更 - -60,251,975.28 54,934,592.10 - - 94,829,197.23 14,780,268.64 104,292,082.69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 -
其他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8,232,000,000.00 3,614,655,988.80 54,934,592.10 73,329,789.16 727,463,584.82 1,245,798,443.84 13,062,392,307.91 27,010,574,706.63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
2,308,770,000.00 25,036,870.72 -15,381,171.41 21,763,062.10 209,373,005.56 1,899,806,594.95 3,965,063,864.70 8,414,432,226.62
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15,381,171.41 - - 2,109,179,600.51 2,459,938,346.88 4,553,736,775.98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
2,308,770,000.00 25,036,870.72 - - - - 2,257,366,795.88 4,591,173,666.60
本
1.股东投入普通股 2,308,770,000.00 - - - - - 2,251,010,020.00 4,559,780,02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 - - - - - - -
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
- - - - - - - -
益的金额
4.其他 - 25,036,870.72 - - - - 6,356,775.88 31,393,646.60
(三)利润分配 - - - - 209,373,005.56 -209,373,005.56 -775,010,000.00 -775,01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209,373,005.56 -209,373,005.5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
- - - - - - -775,010,000.00 -775,010,000.00
的分配
4.其他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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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21,763,062.10 - - 22,768,721.94 44,531,784.04
1.本年提取 - - - 70,240,878.52 - - 62,439,252.85 132,680,131.37
2.本年使用 - - - -48,477,816.42 - - -39,670,530.91 -88,148,347.33
(六)其他 - - - -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10,540,770,000.00 3,639,692,859.52 39,553,420.69 95,092,851.26 936,836,590.38 3,145,605,038.79 17,027,456,172.61 35,425,006,9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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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表10.7: 单位:元
资产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06,727,746.41 1,055,622,947.06 2,414,512,417.7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 -
预付款项 50,786.50 - 77,005.50
应收利息 13,840,032.81 5,796,070.39 1,642,700.52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16,726,244.75 1,036,601.22 433,870.22
存货 -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477,796,500.00 862,156,500.00 314,156,500.00
其他流动资产 - - -
流动资产合计 1,515,141,310.47 1,924,612,118.67 2,730,822,493.9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366,812,300.00 480,640,000.00 315,640,000.00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19,777,081,400.36 17,210,332,100.36 15,671,483,061.99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2,505,317.53 1,786,159.54 1,265,229.03
在建工程 136,100,498.50 134,375,898.50 161,427,398.50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1,791,327.92 1,943,958.68 2,085,951.92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284,290,844.31 17,829,078,117.08 16,151,901,641.44
资产总计 21,799,432,154.78 19,753,690,235.75 18,882,724,1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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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单位: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300,000,000.00 1,300,000,000.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 - -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54,785,100.00 74,137,300.00 -
预收款项 - - -
应付职工薪酬 7,353,660.61 6,359,606.73 3,467,249.05
应交税费 1,160,759.82 929,286.90 600,363.39
应付利息 237,978,819.51 237,835,819.47 246,599,160.06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8,657,981.58 24,431,254.27 191,508,740.5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0,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1,759,936,321.52 1,643,693,267.37 442,175,513.0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应付债券 5,473,818,038.77 5,456,846,454.71 7,240,773,623.46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5,473,818,038.77 5,606,846,454.71 7,390,773,623.46
负债合计 7,233,754,360.29 7,250,539,722.08 7,832,949,136.47
股东权益:
股本 11,674,430,000.00 10,952,770,000.00 10,540,77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1,228,980.58 1,228,980.58 857,869.24
减:库存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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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592,001,881.39 375,915,153.31 138,814,712.97
未分配利润 2,298,016,932.52 1,173,236,379.78 369,332,416.71
股东权益合计 14,565,677,794.49 12,503,150,513.67 11,049,774,998.9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1,799,432,154.78 19,753,690,235.75 18,882,724,1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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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母公司利润表
表10.8: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 - -
减:营业成本 -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 -
销售费用 - - -
管理费用 82,441,224.63 76,382,375.08 109,897,778.50
财务费用 376,634,741.59 314,172,990.98 347,305,359.75
资产减值损失 -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619,910,642.41 2,761,521,281.19 799,915,371.7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 - -
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损失以“-”号填
2,160,834,676.19 2,370,965,915.13 342,712,233.49
列)
加:营业外收入 32,604.63 38,488.28 45,602.46
减:营业外支出 -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2,160,867,280.82 2,371,004,403.41 342,757,835.95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2,160,867,280.82 2,371,004,403.41 342,757,835.95
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 - -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 -
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 - -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 - -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 - -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 - -
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
- - -
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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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6.其他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2,160,867,280.82 2,371,004,403.41 342,757,835.95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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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表10.9: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805,919.00 69,958,506.62 23,949,858.9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805,919.00 69,958,506.62 23,949,858.9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2,190,349.77 20,724,004.81 694,667.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5,369,176.28 23,674,171.62 17,077,475.48
支付的各项税费 4,087,859.93 6,923,725.78 763,290.0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2,143,648.91 16,889,624.90 20,530,686.2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3,791,034.89 68,211,527.11 39,066,118.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985,115.89 1,746,979.51 -15,116,259.8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00,000,000.00 1,761,178,321.63 5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615,381,192.69 2,763,303,002.23 2,060,887,854.8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 - -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 - -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251,788.5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36,632,981.19 4,524,481,323.86 2,110,887,854.8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40,767,299.00 71,217,328.36 32,306,960.00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768,561,600.00 4,013,027,360.00 3,428,996,78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 - 10,200,000.00
金净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8,646.95 309,192.00 162,345,038.9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09,377,545.95 4,084,553,880.36 3,633,848,778.9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7,255,435.24 439,927,443.50 -1,522,960,924.1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721,660,000.00 412,371,111.34 2,308,77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300,000,000.00 1,300,000,000.00 1,627,5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21,660,000.00 1,712,371,111.34 3,936,27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300,000,000.00 1,800,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187,675,520.00 1,709,576,875.00 1,175,241,666.67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150,000.00 3,358,130.00 9,243,985.00
1-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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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00,825,520.00 3,512,935,005.00 1,184,485,651.6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9,165,520.00 -1,800,563,893.66 2,751,784,348.3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 - -
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8,895,200.65 -1,358,889,470.65 1,213,707,164.3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55,622,947.06 2,414,512,417.71 1,200,805,253.3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06,727,746.41 1,055,622,947.06 2,414,512,41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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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表10.10:2014年中国核电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0,952,770,000.00 1,228,980.58 - - 375,915,153.31 1,173,236,379.78 12,503,150,513.67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其他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10,952,770,000.00 1,228,980.58 - - 375,915,153.31 1,173,236,379.78 12,503,150,513.67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721,660,000.00 - - - 216,086,728.08 1,124,780,552.74 2,062,527,280.82
(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2,160,867,280.82 2,160,867,280.82
(二)股东投入和减
721,660,000.00 - - - - - 721,660,000.00
少资本
1.股东投入普通
721,660,000.00 - - - - 721,660,000.00
股
2.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 - - - - - -
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216,086,728.08 -1,036,086,728.08 -820,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216,086,728.08 -216,086,728.08 -
2.对股东的分配 - - - - -820,000,000.00 -820,000,000.00
4.其他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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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四)股东权益内部
- - - - - - -
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 - - - - - -
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 - - - - - -
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 - - - - - -
亏损
4.其他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1.本年提取 - - - - - - -
2.本年使用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11,674,430,000.00 1,228,980.58 - - 592,001,881.39 2,298,016,932.52 14,565,677,79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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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11:2013年中国核电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0,540,770,000.00 857,869.24 - - 138,814,712.97 369,332,416.71 11,049,774,998.92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其他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10,540,770,000.00 857,869.24 138,814,712.97 369,332,416.71 11,049,774,998.92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412,000,000.00 371,111.34 - - 237,100,440.34 803,903,963.07 1,453,375,514.75
(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2,371,004,403.41 2,371,004,403.41
(二)股东投入和减
412,000,000.00 371,111.34 - - - - 412,371,111.34
少资本
1.股东投入普通
412,000,000.00 371,111.34 - - - - 412,371,111.34
股
2.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 - - - - - -
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237,100,440.34 -1,567,100,440.34 -1,330,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237,100,440.34 -237,100,440.34 -
2.对股东的分配 - - - - - -1,330,000,000.00 -1,330,000,000.00
4.其他 - - - - -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
- - - - - - -
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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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1.资本公积转增
- - - - - - -
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 - - - - - -
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 - - - - - -
亏损
4.其他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1.本年提取 - - - - - - -
2.本年使用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10,952,770,000.00 1,228,980.58 - - 375,915,153.31 1,173,236,379.78 12,503,150,5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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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12:2012年中国核电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8,232,000,000.00 857,869.24 - - 104,538,929.37 60,850,364.36 8,398,247,162.97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其他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8,232,000,000.00 857,869.24 - - 104,538,929.37 60,850,364.36 8,398,247,162.97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2,308,770,000.00 - - - 34,275,783.60 308,482,052.35 2,651,527,835.95
(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342,757,835.95 342,757,835.95
(二)股东投入和减
2,308,770,000.00 - - - - - 2,308,770,000.00
少资本
1.股东投入普通
2,308,770,000.00 - - - - - 2,308,770,000.00
股
2.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 - - - - - -
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34,275,783.60 -34,275,783.6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34,275,783.60 -34,275,783.60 -
2.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
4.其他 - - - - -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
- - - - - - -
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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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1.资本公积转增
- - - - - - -
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 - - - - - -
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 - - - - - -
亏损
4.其他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1.本年提取 - - - - - - -
2.本年使用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10,540,770,000.00 857,869.24 - - 138,814,712.97 369,332,416.71 11,049,774,99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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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本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
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并基于本章“四、主要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及变化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如下表:
表10.13:合并报表范围及控制子公司权益比例
子公司 主要 业务 持股比例(%)
注册地 取得方式
名称 经营地 性质 直接 间接
秦山一核 浙江 浙江省海盐县 电力生产 72.00 同一控制下合并
秦山二核 浙江 浙江省海盐县 电力生产 50.00 同一控制下合并
秦山三核 浙江 浙江省海盐县 电力生产 51.00 同一控制下合并
江苏省连云港市
江苏核电 江苏 电力生产 50.00 同一控制下合并
连云区
江苏省连云港市
金辰实业 江苏 劳务服务 98.00 同一控制下合并
连云区
三门核电 浙江 浙江省三门县 电力生产 51.00 同一控制下合并
福清核电 福建 福建省福清市 电力生产 51.00 同一控制下合并
桃花江核电 湖南 湖南省益阳市 电力生产 50.00 同一控制下合并
海南核电 海南 海南省海口市 电力生产 51.00 同一控制下合并
三明核电 福建 福建省三明市 电力生产 51.00 同一控制下合并
辽宁核电 辽宁 辽宁省兴城市 电力生产 50.00 同一控制下合并
河南核电 河南 河南省南阳市 电力生产 51.00 新设
福建省漳州市
漳州能源 福建 电力生产 51.00 同一控制下合并
云霄县
运行公司 浙江 浙江省海盐县 核电运行 100.00 新设
河北核电 河北 河北沧州市 电力生产 51.00 新设
注: 金辰实业为中国核电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江苏核电的持股比例为98%,中国原子
能工业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2%。
本公司报告期内新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公司情况如下:
1-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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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14:
纳入期间 公司名称 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 持股比例(%)
2012年度 漳州能源 企业合并 51%
2014年度 河北核电 新设 51%
本公司不存在拥有半数以下表决权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亦不存在拥有
表决权超过半数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被投资单位。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一)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一年。
(三)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
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
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
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
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
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
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
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
1-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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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
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
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
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五)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
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
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
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
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
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
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
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例如: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
合并报表时,视同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
制比较报表时,以不早于本公司和被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
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
将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为避免对
被合并方净资产的价值进行重复计算,本公司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
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本公司和被合并方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
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净资产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
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和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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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公司取得
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
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
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例如: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
制合并报表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
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与其
相关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
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购买日所属
当期转为投资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
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
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
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
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
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
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
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
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 。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
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
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
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
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
投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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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的合营安排包括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对于共同经营项目,本公司作
为共同经营中的合营方确认单独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持有
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根据相关约定单独或按份额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与共
同经营发生购买、销售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交易的,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
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
(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公司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
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
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外币业务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 外币交易
本公司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资产负债表涉及的外币项目按下列规定折算:
(1)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折算差
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
产生的折算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计入购建或生产的资产成本外,属于筹建期间的
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2)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
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所产生的折算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
额。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
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
中的收入与和费用项目采用报告期间的日平均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外币报表折
算差额,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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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币现金流量表的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采用年初资产负债表日的即
期汇率折算,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采用年末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
算,其他项目采用报告期间的日平均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现金流量表折算
差额在“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单独列示。
(九)金融工具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
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
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 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
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
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
外: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
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
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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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
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
的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
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
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资产持
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
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 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资本公积;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
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
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
入其他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
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
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
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
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放
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2)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
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
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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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
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
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
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
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
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
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
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
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
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
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做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
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
提减值准备。
2)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
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
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
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
试。
3)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期末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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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其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在活跃市场
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
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
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
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
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
性的,确认其减值损失,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累计损失一并转
出计入减值损失。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客观证据
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
① 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
③ 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
让步;
④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 因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债务工具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 其他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况。
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
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
过50%(含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则表明其
发生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
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
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
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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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套期工具
1.套期包括现金流量套期等。
2. 对于满足下列条件的套期工具,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1) 在套期
开始时,公司对套期关系(即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有正式指定,并
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2) 该套期预
期高度有效,且符合公司最初为该套期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3) 对预期
交易的现金流量套期,预期交易很可能发生,且必须使公司面临最终将影响损益
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4) 套期有效性能够可靠地计量;5) 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
进行评价,并确保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高度有效。
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认定其高度有效:1) 在套期开始及以后期
间,该项套期预期会高度有效地抵销套期指定期间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或
现金流量变动;2) 该套期的实际抵销结果在80%至125%的范围内。
3. 套期会计处理
现金流量套期
1) 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
无效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公司随后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
一项金融负债的,原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该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该预期交易使公司
在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将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相
关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且该预期
交易使公司随后确认一项资产或负债的,原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利得或
损失,在该资产或负债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现金流量套期,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在被套
期预期交易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十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本公司将下列情形作为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确认标准:债务单位撤销、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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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
内无法偿付债务等;债务单位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5年;其他确凿证据表明
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
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期末按账龄分析法并结合个别认定
法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经本公司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列作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对中核集团内的应收款项和中核集团外单项金额重大(超过类别金额5%或
500万元(含)以上)的应收款项,按单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当存在客观
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所有款项时,根据其未来现金
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对中核集团外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按账龄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
以前年度相同账龄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
本年度各项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年度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表10.15:
账龄 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 3%
一至二年 5%
二至三年 20%
三至五年 50%
五年以上 100%
(十二)存货
本公司存货包括核燃料、重水、备品备件、战略备件、在途物资、委托加工
物资、其他(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在库专业原料按
先进先出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并转为在役专业原料,在役专业原料按每一会计期间
的发电量占该项专业原料预计发电总量的比例摊销计入当期成本;领用或发出其
他材料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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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战略备品备件从购入
的次月起在15年与核电机组剩余寿命孰短的期间内平均摊销计入制造费用,领用
时按摊余价值转入成本费用。战略备品备件,指核电站专用、价值较大、需要专
门加工定做且期限较长、可能在主机寿命周期内并未使用且无转让价值、若不储
备存在造成巨大损失风险的备品备件。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
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
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
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
跌价准备。
(十三)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依据是:某资产在当前状态下仅根据出售此类
资产的通常和惯用条款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经营管理机构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
分作出决议、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并且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
成。
(十四)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
业的投资。
本公司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
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
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
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
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
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
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公司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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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
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
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的
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
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
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的初始
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
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
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
资成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
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成
本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
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
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
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
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做调整,在处置该
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采用公允价值核算的,原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合并日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
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
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
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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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核算。
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
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
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他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
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
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
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
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
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
例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
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
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
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
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
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
大影响的,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
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
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本公司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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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
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
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
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十五)投资性房地产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
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本公司目前的投资性房地产全部为已出租的房屋建
筑物。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
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
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
残值率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
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如下:
表10.16:
类别 折旧年限(年)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30 5 3.17
当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则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
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
则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
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
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
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六)固定资产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
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超过2,000元的有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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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和其他,按其
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的价值,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买价和进口关税
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
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
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融资租赁
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
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核电站预计弃置费用按照现值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
预计弃置费用是核电站经过经济寿命周期运行结束退役时的处置与治理费
用,包括核设施封存、监护、设备拆除、清洗去污以及最终处置等费用。核电站
预计弃置费用终值按项目总投资的10%计取。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修理支出、更新改造支出等,符合固定资
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公司对所
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核电设备采用工作量法、其他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
提折旧,按预计的使用年限或工作量,对核电设备按核电机组、其他固定资产按
单项资产按月计算折旧,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本公
司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分类折旧年限、折旧率如下:
表10.17:
序号 类别 折旧年限(年)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1 房屋建筑物 10-40年 0-5 10.00-2.38
2 机器设备 5-30年 0-5 20.00-3.17
3 办公设备 4-5年 0-5 25.00-19.00
4 运输工具 5-10年 0-5 20.00-9.50
5 其他固定资产 3-20年 0-5 33.33-4.75
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的计算公式如下:
核电机组预计总工作量=∑(机组功率×24小时×365天×预计使用年限×负荷
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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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残值率)-已计提折旧]/(预
计总工作量-截止上月已完成工作量)
当月应计提折旧额=当月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当月实际发电量
根据测算,该等核电设备若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与工作量法计提折旧
相比,公司于2014年度、2013年度及2012年度,全年将减少折旧额分别为37,557.61
万元、34,488.50万元及28,785.88万元。
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工作量、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
核,如有改变则进行调整,并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
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七)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自营建筑工程按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
接施工费等计量;出包建筑工程按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所
安装设备的价值、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在建
工程成本还包括应当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
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
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作调整,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八)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
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
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
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
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
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本公司核电站自开展前期工作至建设期结束(除非正常中
断外),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全部予以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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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
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
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
的加权平均利率,确定资本化金额。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通常指1年以上)的购
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
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
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
开始。
(十九)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等,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
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
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专利技术、非专利技
术和其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
益。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
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
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
命并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
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自行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其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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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
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
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二十)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
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下列迹象时,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
值,本公司将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
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测试的,
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基础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
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资产的可收回金
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以下情况属于资产可能存在减值的迹象: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
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
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
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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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
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
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二十一)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当期及以后各期承担的摊销期限
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
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
当期损益。
(二十二)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福利。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
短期带薪缺勤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
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企业年金等,按照公司承
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
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
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本公司为已经离退休但没有建立企业年金的员工支付统
筹外费用,即在员工离、退休后,按月发放生活补贴等,补贴的金额根据员工为
本公司服务的时间及有关补贴政策确定。这些统筹外费用属于一项设定福利计
划,对符合《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
企[2009]117号)和《财政部关于中央企业重组中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财务管理问
题的通知》(财企[2010]84号)的规定、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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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按预计未来支付金额的现值确认为预计负债并从净资产中预留,其余部分
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辞退福利是指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包括本公司决定在职
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不论职工愿意与否,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本公
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以及本公司实施
的内部退休计划。
(1)辞退福利的确认原则:本公司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
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
建议。
(2)辞退福利的计量方法:对于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根据计划条
款规定拟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数量、每一职工的辞退补偿等计提应付职工薪酬;
对于自愿接受裁减的建议,首先预计将会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再根据预计
的职工数量和每一职工的辞退补偿等计提应付职工薪酬。
(3)辞退福利的确认标准:对于分期或分阶段实施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
自愿裁减建议,在每期或每阶段计划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将该期或该阶段
计划中由提供辞职福利产生的预计负债予以确认,计入该部分计划满足预计负债
确认条件的当期管理费用;对于符合规定的内退计划,按照内退计划规定,将自
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之间期间、企业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
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预计负债,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二十三)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
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公司
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
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
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
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每个资产负
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有改变则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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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最佳估计数。
(二十四)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
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
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
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
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
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
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
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
费用,相应调整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
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
除外),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即视同剩余等待期内的股权支付计划已经全部满足
可行权条件,在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当期确认剩余等待期内的所有费用。
(二十五)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
收入,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 销售商品收入
本公司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本公司既没有
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
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主要是指销售电力而收取的扣除增值税后的电费收入,
本公司在销售电力给客户时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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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提供劳务收入
本公司在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劳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
能流入本公司、劳务的完成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在资
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
劳务收入,完工百分比按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认;提供劳
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已经
发生的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
成本;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
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本公司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
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实现。
(二十六)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包括从政府无偿取得与资产相关的和与收益相关的货币性资产或
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本公司的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
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
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公司则根据用途按照上述原则进
行判断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对从政府有关部门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于本公司
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以及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对政府补助相关文件中有
明确规定处理方法的,按政府补助相关文件中规定的处理方法处理;对政府补助
相关文件中没有规定处理方法的,按以下方法进行处理:
(1)对于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
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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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
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
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存在确凿证据表
明该项补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
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
元)计量。
(二十七)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
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
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
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当预
计到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时,
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
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二十八)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本
公司作为承租方,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
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
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将两者的差额确认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承租方的租金在租赁
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本公司作为出租方的租
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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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乏燃料后处理费
乏燃料是指在反应堆内燃烧过的核燃料,燃耗深度已达到设计卸料燃耗,从
堆中卸出且不再在该反应堆中使用的核燃料组件(即乏燃料组件)中的核燃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产生放射
性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其产生的
放射性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后,送交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并承担处置费
用。”核电企业对此核废料卸出处理后送交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并承担
处置费用,称为乏燃料后处理费。
本公司已投入商业运行的秦山一核、秦山二核、江苏核电、福清核电是压水
堆核电机组,从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工业及信息化
部颁布《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58
号),投入商业运行满五年的核电机组,按上网电量提取并缴纳乏燃料处理处置
基金,不再提取乏燃料后处理费。
本公司已投入商业运行的秦山三核是重水堆核电机组,不适用《核电站乏燃
料处理处置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按发电量提取乏燃料后处理费,提取
标准为0.02元/千瓦时。
(三十)安全生产费用
根据《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1号)第十九条、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办法》,本公司按实际销售收
入的0.75%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用于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开支。
(三十一)核电站建设期间特殊事项
根据核电行业惯例,各核电项目在前期准备阶段以及建设期发生的费用支
出,均全部纳入项目概算或竣工决算范围,且项目概算和竣工决算获得了国家有
关部门的批准。本公司在核电站建设期间不编制损益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计
入在建工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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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表10.18: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2014 年,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等一系列会计准则,本公司
公司第一届第十七次董事 说明 1
在编制 201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准
会会议批准。
则,并按照有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
2014 年,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
9 号—职工薪酬》等一系列会计准则,本公司在编
公司第一届第十七次董事 说明 2
制 201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准则,
会会议批准。
并按照有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
2014 年,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一系列会计准则,本公司
公司第一届第十七次董事 说明 3
在编制 201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准
会会议批准。
则,并按照有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
由于经济事实的变化,对财务公司具有重大影响,
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
因此对其投资由原采用成本法核算改为权益法核 说明 4
公司管理层批准。
算。
说明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梳理,其中对于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
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
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
算。本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4年比较报表已重新表述,
对2013年、2012年资产负债表中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进行追溯
调整,具体影响金额见下表。
说明2:本公司现有离退休人员的离职福利采用受益计划,每年度由于精算
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即精算
利得或损失已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采用追溯
调整法进行了调整,2014年比较报表已重新表述。对2013年、2012年资产负债表
的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以及对各年度利润表中的管理费用项目进行了追溯
调整,具体金额影响见下表。
说明3:本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对离退休人员离职福利的列报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了调整,2014年比较报表已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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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表述。对2013年、2012年资产负债表的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预计负债项目进行
了追溯调整,具体影响金额见下表。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列报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了调整,2014年比较报表
已重新表述。对2013年、2012年资产负债表的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项目进行
了追溯调整,具体影响金额见下表。
说明4:由于本公司已实际合并管理秦山一核、秦山二核、秦山三核的对外
投资,秦山一核、秦山二核、秦山三核合并计算使本公司成为财务公司的第二大
股东;加之共同派出两名董事,对财务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因此,对财务公司的
投资由原采用成本法核算改为权益法核算。2014年比较报表已重新表述,并对
2013年、2012年资产负债表长期股权投资、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
润、少数股东权益以及对各年度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
影响金额见下表。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的说明如下:
表10.19: 单位: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受影响的项目 (2013 年度)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资产合计 194,573,445,636.71 148,264,121.62 194,721,709,758.3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6,897,500.00 5,800,000.00 112,697,500.00
长期股权投资 681,300,033.90 142,464,121.62 823,764,155.52
负债合计 153,221,106,173.45 - 153,221,106,173.45
其中: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217,236,639.04 217,236,639.04
预计负债 1,041,781,091.64 -217,236,639.04 824,544,452.60
所有者权益合计 41,352,339,463.26 148,264,121.62 41,500,603,584.88
其中:资本公积 3,763,013,225.79 30,507,042.29 3,793,520,268.08
其他综合收益 - -17,920,448.33 -17,920,448.33
未分配利润 3,984,884,669.27 83,909,460.73 4,068,794,130.00
少数股东权益 21,336,581,789.95 51,768,066.93 21,388,349,856.88
损益表
其中:管理费用 963,083,890.38 19,630,000.00 982,713,890.38
投资收益 228,229,745.62 18,064,407.05 246,294,152.67
净利润 5,122,481,361.41 -1,565,592.95 5,120,915,76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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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2 月 31 日
受影响的项目 (2013 年度)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 -78,853,340.17 19,609,075.48 -59,244,264.69
(续表)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受影响的项目 (2012 年度)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资产合计 171,291,163,902.14 124,781,985.89 171,415,945,888.0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78,658,638.22 5,550,000.00 384,208,638.22
长期股权投资 503,190,100.70 119,231,985.89 622,422,086.59
负债合计 135,990,938,954.78 - 135,990,938,954.78
其中: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247,203,333.00 247,203,333.00
预计负债 1,014,902,182.12 -247,203,333.00 767,698,849.12
所有者权益合计 35,300,224,947.36 124,781,985.89 35,425,006,933.25
其中:资本公积 3,683,635,735.12 -43,942,875.60 3,639,692,859.52
其他综合收益 - 39,553,420.69 39,553,420.69
未分配利润 3,035,326,296.63 110,278,742.16 3,145,605,038.79
少数股东权益 17,008,563,473.97 18,892,698.64 17,027,456,172.61
损益表
其中:管理费用 1,039,267,232.54 -32,540,000.00 1,006,727,232.54
投资收益 54,385,038.00 -15,845,286.33 38,539,751.67
净利润 4,555,818,052.90 16,694,713.67 4,572,512,766.57
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 8,822,466.48 -27,598,457.07 -18,775,990.59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前期差错更正和影响
本期采用追溯重述法的前期会计差错明细如下:
表10.20 单位:元
会计差错 受影响的各个比
2013 年累积影 2012 年累计影
更正的 处理程序 较期间报表项目
响数 响数
内容 名称
应交税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应交税费 5,550,417,782.05 3,916,769,284.93
余额负数 理委员会监管要求以
其他流动资产 1,592,977.90 1,975,807.80
重分类 及《财政部关于印发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其他非流动资产 5,548,807,634.25 3,914,793,47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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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差错 受影响的各个比
2013 年累积影 2012 年累计影
更正的 处理程序 较期间报表项目
响数 响数
内容 名称
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
理规定〉的通知》(财
其他应收款 17,169.90
会〔2012〕13 号)文件、
本公司董事会审批
属于购建
长期资产 预付账款 -61,533,315.97 -37,349,986.00
形成的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付款项余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额进行了
重分类调 其他非流动资产 61,533,315.97 37,349,986.00
整
五、税(费、政府性基金)项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一)增值税
本公司电力销售收入和修理修配劳务收入适用增值税,销项税率为17%。购
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不动产在建工程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摩托车、游艇
除外)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
抵减进项税后的余额。本公司在建核电机组购进的设备和物资的进项税额将在核
电机组发电后予以抵扣。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
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本公司子公司秦山
一核、秦山二核、秦山三核、中核运行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
试点,发生的技术服务、研发服务收入缴纳增值税,税率均为6%。2012年12月1
日之前发生的技术服务、研发服务收入缴纳营业税,税率为3%、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电行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8〕38号),本公司核电机组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不逾15个年度的,实行增
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返还比例分三个阶段逐级递减。具体返还比例为:(1)自正
式商业投产次月起5个年度内,返还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75%;(2)自正式商业
投产次月起的第6至第10个年度内,返还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70%;(3)自正式
商业投产次月起的第11至第15个年度内,返还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55%;(4)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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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满15个年度以后,不再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二)营业税
本公司提供建筑安装劳务收入、资金使用费收入以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外
的交通运输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技术服务、研发服务收入适用营业税,建
筑安装劳务适用税率为3%,资金使用费收入以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外的交通
运输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技术服务、研发服务收入适用税率为5%。
本公司子公司中核运行运行劳务收入根据《浙江省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办
法》(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0号),按取得劳务收入减去提供劳务人员
相关人工成本的差额计缴营业额。
(三)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均以缴纳的增值税、营
业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城市建设维护税适用税率分别为7%、5%;教育
费附加适用费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适用费率为2%。
(四)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企业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为2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电行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税〔2008〕38号),本公司正式商业投产核电机组取得的先征后退增值税退税款,
专项用于还本付息,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
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的规定,本
公司子公司秦山二核、秦山三核、江苏核电于2007年12月31日前经国务院核准的
核电站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可在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起,按新税法规定计算的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期间内,自2008年1月1
日起享受其剩余年限的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
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6号)规定,本公司自2008年1月1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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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新核准的核电站新建项目,其投资经营的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
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5号)的规定,对企业享受公共设施
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予以补充,本公司下属新建核电项目投资经营所得,可
按每一批次为单位计算所得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漳州能源于2014年4月经福建省云霄县国家税务局审核,风力发电项目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实施条例八十七条、八十九条法
定优惠条件,自2013年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2014年度、2013年度及2012年度,公司在役机组获得的所得税减免优惠(包
括收回的以前年度应减免的所得税优惠款)的总金额及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如
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单位名称 当年度 收到的以前 当年度 收到的以前 当年度 收到的以前
企业所得税 年度企业所得 企业所得税 年度企业所得 企业所得税 年度企业所得
减免金额 税减免金额 减免金额 税减免金额 减免金额 税减免金额
秦山二核 10,314.32 11,759.59 9,125.14 - 22,435.49 11,934.51
秦山三核 - - - - - 8,779.38
江苏核电 - - - 161,179.58 - -
漳州能源 2.67 - 20.60 - - -
合计 22,076.58 170,325.32 43,149.38
利润总额 616,148.57 609,017.66 526,013.09
占比 3.58% 27.97% 8.20%
(五)房产税
本公司自用的房产从价计征房产税,以房产原值的70%为计税依据,适用税
率为1.2%;出租的房产从租计征房产税,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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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工业及信息化部颁布的《核电站乏燃料处理
处置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58号),自2010年10月1日起,
本公司已投入商业运行五年以上的压水堆核电机组,按实际上网销售电量征收乏
燃料处理处置基金,征收标准为0.026元/千瓦时。
六、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
益(2008)》的有关规定,信永中和出具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
度、2013年度、201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专项说明》(XYZH/2014A6038-5)。
公司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如下表:
表10.21: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1,419,598.12 -26,854,822.41 -21,670,231.96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
- - -
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不包括与公
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 117,595,894.42 1,611,795,774.33 208,487,933.66
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
- - -
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
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
- - -
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
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
- - -
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
- - -
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
- - -
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
- - -
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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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
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 171,440,016.57 -
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 - -
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11,707,119.50 11,051,520.81 332,959.28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
- - -
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
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 - - -
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11,413,018.32 10,504,052.18 7,142,896.8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108,687,710.28 -551,873,830.06 94,254,090.71
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4,892,023.22 -134,681,462.79 -
小计 223,092,121.18 1,091,381,248.63 288,547,648.56
减:所得税影响额 28,186,306.40 93,513,732.68 21,166,088.97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94,905,814.78 997,867,515.95 267,381,559.5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90,783,189.90 410,682,195.35 133,471,583.13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104,122,624.88 587,185,320.60 133,909,976.46
净额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2,367,619,340.85 1,888,748,197.96 1,975,269,624.05
股东的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对净利润的影响6 3.78% 19.49% 5.85%
七、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22,446,634,962.33元,主要包括
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
长期待摊费用等。
(一)货币资金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货币资金明细情况如下:
6
指合并口径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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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22: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现金 1,004,713.97
银行存款 5,101,200,110.53
其他货币资金 100,000.00
合计 5,102,304,824.50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18,196,621.31
(二)应收账款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按类别列示的明细情况如下:
表10.23: 单位: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比例 计提比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 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
2,355,043,614.96 99.42 - - 2,355,043,614.96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 - - -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
13,725,281.53 0.58 - - 13,725,281.53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2,368,768,896.49 100.00 - - 2,368,768,896.49
(三)存货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货明细情况如下:
表10.24: 单位:元
2014年12月31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核燃料 2,838,138,948.62 - 2,838,138,948.62
重水 165,297,452.87 - 165,297,452.87
备品备件及材料 3,497,524,363.20 172,072,830.07 3,325,451,533.13
战略备件 366,372,523.47 - 366,372,523.47
在途物资 454,250,025.71 - 454,250,025.71
委托加工物资 4,819,708,658.77 - 4,819,708,658.77
其他 12,101,363.50 12,852.80 12,088,510.70
合计 12,153,393,336.14 172,085,682.87 11,981,307,6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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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表10.25: 单位: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06 铁路债第二期 5,761,800.00 - 5,761,800.00
06 铁路债第一期 1,016,700.00 - 1,016,700.00
2009 记账式 12 期国债 100,119,000.00 - 100,119,000.00
杭州娃哈哈美食城股
1,050,000.00 - 1,050,000.00
份有限公司
嘉兴市商业银行 4,500,000.00 - 4,500,000.00
广东亚仿科技股份有
250,000.00 - 250,000.00
限公司
合计 112,697,500.00 - 112,697,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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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如下:
表10.26: 单位:元
本期增减变动
2013 年 2014 年
权益法下 宣告发放 计提 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 12 月 31 日 追加 减少 其他综合 其他权益 其 12 月 31 日
确认的 现金股利或 减值 期末余额
余额 投资 投资 收益调整 变动 他 余额
投资损益 利润 准备
一、合营企业 2,514,492.95 25,000,000.00 - 735,288.89 - - 371,588.39 - - 27,878,193.45 -
北京冶核技术发
2,514,492.95 - - 735,288.89 - - 371,588.39 - - 2,878,193.45 -
展有限责任公司
中核浙能能源有
- 25,000,000.00 - - - - - - - 25,000,000.00 -
限公司
二、联营企业 821,249,662.57 64,730,000.00 - 83,315,856.17 3,294,658.72 257,325.20 44,260,021.69 - - 928,587,480.97 -
中核武汉核电运
行技术股份有限 32,133,000.33 - - 13,215,612.72 - - - - - 45,348,613.05 -
公司
中核同兴(北京)
27,682,540.62 - - 14,775,164.79 - 56,997.20 10,072,021.69 - - 32,442,680.92 -
核技术有限公司
中核财务有限责
407,664,121.62 - - 55,325,078.66 3,294,658.72 200,328.00 34,188,000.00 - - 432,296,187.00 -
任公司
山东核电有限公
353,770,000.00 64,730,000.00 - - - - - - - 418,500,000.00
司
合计 823,764,155.52 89,730,000.00 - 84,051,145.06 3,294,658.72 257,325.20 44,631,610.08 - - 956,465,67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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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固定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表10.27: 单位:元
项目 土地资产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 办公设备 其 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 2013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77,486,196.00 18,420,655,946.70 64,444,826,788.02 368,729,172.77 48,854,226.78 886,902,537.19 539,866,350.74 84,787,321,218.20
2.本年增加金额 - 4,962,458,001.62 25,921,456,646.86 38,895,796.01 2,709,931.02 140,336,646.04 327,701,869.35 31,393,558,890.90
(1)购置 - - 385,518,043.81 26,058,560.33 2,595,057.53 88,543,109.09 174,711,281.22 677,426,051.98
(2)在建工程转入 4,962,458,001.62 25,535,938,603.05 12,837,235.68 114,873.49 51,793,536.95 152,990,588.13 30,716,132,838.92
(3)企业合并增加 - - - - - - - -
3.本年减少金额 3,574,341.00 166,837,514.19 4,819,224.28 659,378.07 56,860,061.50 12,151,598.06 244,902,117.10
(1)处置或报废 3,574,341.00 166,837,514.19 4,819,224.28 659,378.07 56,860,061.50 12,151,598.06 244,902,117.10
4. 201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77,486,196.00 23,379,539,607.32 90,199,445,920.69 402,805,744.50 50,904,779.73 970,379,121.73 855,416,622.03 115,935,977,992.00
二、累计折旧
1. 2013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5,463,060,659.74 26,456,887,269.36 226,060,310.61 31,884,573.33 596,148,710.57 143,834,414.98 32,917,875,938.59
2.本年增加金额 667,738,983.71 3,477,269,923.31 36,117,963.97 5,948,627.31 95,643,180.36 70,488,362.27 4,353,207,040.93
(1)计提 667,738,983.71 3,477,269,923.31 36,117,963.97 5,948,627.31 95,643,180.36 70,488,362.27 4,353,207,040.93
3.本年减少金额 1,333,417.79 138,630,748.58 4,554,007.89 977,472.35 54,171,700.12 2,238,521.90 201,905,868.63
(1)处置或报废 1,333,417.79 138,630,748.58 4,554,007.89 977,472.35 54,171,700.12 2,238,521.90 201,905,868.63
4. 201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6,129,466,225.66 29,795,526,444.09 257,624,266.69 36,855,728.29 637,620,190.81 212,084,255.35 37,069,177,110.89
三、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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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土地资产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 办公设备 其 他 合计
1. 2013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 - - - - -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 - - - - -
(1)计提 - - - - - -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 - - -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
4. 201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1. 2013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77,486,196.00 12,957,595,286.96 37,987,939,518.66 142,668,862.16 16,969,653.45 290,753,826.62 396,031,935.76 51,869,445,279.61
2. 2014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77,486,196.00 17,250,073,381.66 60,403,919,476.60 145,181,477.81 14,049,051.44 332,758,930.92 643,332,366.68 78,866,800,8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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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在建工程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建工程明细情况如下:
表10.28: 单位: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核电前期项目 136,100,498.50 - 136,100,498.50
秦山一核方家山项目 6,574,728,314.25 - 6,574,728,314.25
秦山一核生产基建及技改项目 107,395,072.27 - 107,395,072.27
秦山二核 3、4 号机组后续工程 242,449,250.24 - 242,449,250.24
秦山二核生产基建工程 89,015,444.17 - 89,015,444.17
秦山三核生产基建工程 104,455,605.84 - 104,455,605.84
海南昌江核电工程 17,370,512,224.27 - 17,370,512,224.27
江苏核电生产基建工程 351,682,250.45 - 351,682,250.45
江苏核电 3-4 号机组 10,279,733,434.91 - 10,279,733,434.91
江苏核电 5-6 号机组 2,514,238,300.29 520,512,820.00 1,993,725,480.29
江苏核电 7-8 号机组 25,173,264.00 - 25,173,264.00
湖南桃花江核电工程项目 3,466,350,539.96 - 3,466,350,539.96
三门核电 1、2 号机组 34,527,760,001.21 - 34,527,760,001.21
三门核电 3、4 号机组 2,226,522,984.40 - 2,226,522,984.40
福建三明核电项目 358,059,810.82 - 358,059,810.82
漳州能源项目 713,935,997.26 - 713,935,997.26
福清核电 1、2 号机组 10,381,756,755.81 - 10,381,756,755.81
福清核电 3、4 号机组 15,040,591,464.83 - 15,040,591,464.83
福清核电 5、6 号机组前期项目 1,834,002,799.39 - 1,834,002,799.39
辽宁核电一期项目 4,642,566,802.54 - 4,642,566,802.54
河南核电一期工程 137,947,380.00 - 137,947,380.00
河北沧州核电项目 139,957,357.13 - 139,957,357.13
合计 111,264,935,552.54 520,512,820.00 110,744,422,732.54
本公司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章 管
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的相关内容。
(八)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形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1-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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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29: 单位: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计算机软件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 2013 年 12 月 31
175,164,506.67 73,795.00 74,723,715.58 1,994,500.00 251,956,517.25
日余额
2.本年增加金额 48,776,760.78 - 51,699,885.14 186,000.00 100,662,645.92
(1)购置 48,776,760.78 - 49,098,420.49 186,000.00 98,061,181.27
(2)内部研发 - - 2,601,464.65 - 2,601,464.65
(3)企业合并增加 - - -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 - -
(1)处置 - - - - -
4. 2014 年 12 月 31
223,941,267.45 73,795.00 126,423,600.72 2,180,500.00 352,619,163.17
日余额
二、累计摊销
1. 2013 年 12 月 31
31,625,405.54 67,047.41 42,378,721.09 589,093.79 74,660,267.83
日余额
2.本年增加金额 8,061,891.91 5,284.07 11,450,249.07 180,328.20 19,697,753.25
(1)计提 8,061,891.91 5,284.07 11,450,249.07 180,328.20 19,697,753.25
3.本年减少金额 - - - - -
(1)处置 - - - - -
4. 2014 年 12 月 31
39,687,297.45 72,331.48 53,828,970.16 769,421.99 94,358,021.08
日余额
三、减值准备
1. 2013 年 12 月 31
- - - - -
日余额
2.本年增加金额 - - - - -
(1)计提 - - -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 - -
(1)处置 - - - - -
4. 2014 年 12 月 31
- - - - -
日余额
四、账面价值 - - - - -
1. 2013 年 12 月 31
143,539,101.13 6,747.59 32,344,994.49 1,405,406.21 177,296,249.42
日账面价值
2. 2014 年 12 月 31
184,253,970.00 1,463.52 72,594,630.56 1,411,078.01 258,261,142.09
日账面价值
(九)长期待摊费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1-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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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30: 单位:元
本年
2013 年 2014 年
项目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其他
12 月 31 日余额 12 月 31 日余额
减少
操纵员培训费 - 64,112,685.95 1,925,984.21 - 62,186,701.74
初装重水 681,169,747.83 - 157,539,239.88 - 523,630,507.95
金辰公司租入
142,589.07 - 142,589.07 - -
资产改造费
其他 183,992.66 - 183,992.66 - -
合计 681,496,329.56 64,112,685.95 159,791,805.82 - 585,817,209.69
八、最近一期末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负债总额为175,883,453,197.87元,主要包括
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长期借款、应付债
券、长期应付款和预计负债等。
(一)短期借款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短期借款按类别的情况如下:
表10.31: 单位:元
借款类别 2014年12月31日
质押借款 80,000,000.00
抵押借款 -
保证借款 -
信用借款 7,127,684,300.00
合计 7,207,684,300.00
(二)应付账款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付账款的情况如下:
表10.32: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5,484,985,680.89
其中:1 年以上 1,238,765,428.33
(三)预收款项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预收款项的情况如下:
1-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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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33: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17,972,188.87
其中:1 年以上 3,359,161.00
(四)应付职工薪酬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的情况如下:
表10.34: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短期薪酬 183,783,933.04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11,605,683.80
辞退福利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合计 195,389,616.84
(五)应交税费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交税费的情况如下:
表10.35: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增值税 261,696,601.85
营业税 16,889,146.16
企业所得税 451,960,365.75
个人所得税 33,114,833.54
城市维护建设税 15,721,852.25
房产税 10,389,340.03
土地使用税 559,841.47
教育费附加 8,359,320.18
地方教育附加 5,562,098.99
印花税 5,203,309.36
水利建设基金 1,573,681.69
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 310,499,518.52
应缴场外核应急费用 10,087,118.36
合计 1,131,617,028.15
1-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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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
通知》(财会〔2012〕13号)的规定,本公司将应交税费中负数余额重分类调整
至其他流动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已遵循《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中的可比性原则进行追溯调整。
(六)长期借款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长期借款按类别的情况如下:
表10.36: 单位:元
借款类别 2014年12月31日
质押借款 9,035,336,516.85
抵押借款 -
保证借款 4,507,191,655.64
信用借款 120,891,681,258.20
合计 134,434,209,430.69
(七)应付债券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付债券的情况如下:
表10.37: 单位:元
债券名称 面值总额 发行日期 期限 发行金额 2014年12月31日
2011 年 第 一
2,000,000,000.00 2011-2-24 5年 2,000,000,000.00 1,992,342,975.00
期中期票据
2011 年 第 二
2,000,000,000.00 2011-3-17 5年 2,000,000,000.00 1,992,000,759.09
期中期票据
2012 年 第 一
1,500,000,000.00 2012-3-7 5年 1,500,000,000.00 1,489,474,304.68
期中期票据
合计 5,500,000,000.00 5,500,000,000.00 5,473,818,038.77
(八)长期应付款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长期应付款的情况如下:
表10.38: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初装重水费 297,156,268.70
乏燃料处置费 2,432,691,681.65
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融资款 89,285,7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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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中核集团代融资款 8,376,000,000.00
合计 11,195,133,664.73
(九)预计负债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预计负债的情况如下:
表10.39: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固定资产弃置费 1,131,127,161.20
预计江苏核电5、6号机组合同补偿款 42,212,305.81
合计 1,173,339,467.01
九、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公司合并范围的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如下所示。
(一)股本
表10.40: 单位:元
股东名称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中核集团 11,324,180,000 10,624,180,000.00 10,224,540,000.00
中远集团 116,750,000 109,530,000.00 105,410,000.00
中国三峡集团 116,750,000 109,530,000.00 105,410,000.00
航天投资 116,750,000 109,530,000.00 105,410,000.00
合计 11,674,430,000 10,952,770,000.00 10,540,770,000.00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201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拨款)的通知》,本公司于2012年12月25日收到中核集团划转的国有资本金并
形成股本222,000万元;根据《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公司于2012年12月25日收到中国三峡集团、
中远集团及航天投资投入的资本金并形成股本6,867万元。该两项新增股本业经信
永中和验证,验资报告文号:XYZH/2012A6047。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关于下达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2013年中央国有资本经
营预算(拨款)的通知》,本公司于2013年12月收到中核集团划转的国有资本金
40,000万元并形成股本39,964万元;根据《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
1-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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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公司于2013年12月收到中国三
峡集团、中远集团及航天投资投入的资本金1,237.11万元并形成股本1,236万元。
该两项新增股本业经信永中和验证,验资报告文号:XYZH/2013A6049。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关于下达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2014年中央国有资本经
营预算(拨款)的通知》, 本公司于2014年12月收到中核集团划转的国有资本金
70,000万元并形成股本70,000万元;根据《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公司于2014年12月收到中国三
峡集团、中远集团及航天投资投入的资本金722万元并形成股本722万元。该两项
新增股本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验资报告文号:
XYZH/2014A9039-1。
(二)资本公积
表10.41: 单位:元
2013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项目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余额 余额
1.资本(股本)溢价 156,931,500.58 - - 156,931,500.58
2.其他资本公积 3,636,588,767.50 155,841.12 - 3,636,744,608.62
(1)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
30,572,543.93 155,841.12 - 30,728,385.05
变动
(2)未行权的股份支付 - - -
(3)原制度资本公积转入 3,606,016,223.57 - - 3,606,016,223.57
(4)其他 - - -
合计 3,793,520,268.08 155,841.12 - 3,793,676,109.20
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变动增加155,841.12元,系秦山一核、秦山二核、秦山
三核权益法核算其联营单位其他权益变动变动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
表10.42: 单位:元
2012年12月31 2013年12月31
项目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日余额 日余额
1.资本(股本)溢价 857,869.24 156,073,631.34 - 156,931,500.58
2.其他资本公积 3,638,834,990.28 3,435,208.89 5,681,431.67 3,636,588,767.50
(1)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
34,975,858.13 3,435,208.89 7,838,523.09 30,572,543.93
变动
(2)未行权的股份支付 - - - -
(3)原制度资本公积转入 3,603,859,132.15 - -2,157,091.42 3,606,016,2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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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31 2013年12月31
项目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日余额 日余额
(4)其他 - - - -
合计 3,639,692,859.52 159,508,840.23 5,681,431.67 3,793,520,268.08
资本(股本)溢价增加156,073,631.34元,系本公司股东增资及秦山一核引进
新股东溢价投入所致。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变动3,435,208.89元,系秦山一核、秦
山二核、秦山三核权益法核算其联营单位其他权益变动变动归属于本公司的部
分。本期减少5,681,431.67元,系秦山一核引入股东减少归属于母公司的其他资本
公积所致。
表10.43: 单位:元
2011年12月31日 本年 2012年12月31日
项目 本年增加
余额 减少 余额
1.资本(股本)溢价 857,869.24 - - 857,869.24
2.其他资本公积 3,613,798,119.56 25,036,870.72 - 3,638,834,990.28
(1)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
9,938,987.41 25,036,870.72 - 34,975,858.13
变动
(2)未行权的股份支付 - - -
(3)原制度资本公积转入 3,603,859,132.15 - - 3,603,859,132.15
(4)其他 - - -
合计 3,614,655,988.80 25,036,870.72 - 3,639,692,859.52
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变动增加25,036,870.72元,系秦山一核、秦山二核、秦
山三核权益法核算其联营单位其他权益变动变动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
十、现金流量
本公司报告期内的简要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表10.44: 单位:元
项 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43,160,228.93 9,329,246,004.13 11,428,454,671.2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407,779,174.49 -23,438,028,780.64 -22,854,097,858.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29,088,156.17 12,959,218,300.72 10,262,364,750.5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9,171,509.03 21,600,107.35 3,083,638.47
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25,297,701.58 -1,127,964,368.44 -1,160,194,798.29
对于现金流量的分析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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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三、现金流状况分析”的相关内容。
十一、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或有事项、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或有事项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二)承诺事项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有已签订但未支付的约定大额发包合同支出
共计5,594,779.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表10.45: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已付金额 未付金额
秦山一核方家山项目 2,149,253.65 1,961,366.89 187,886.76
秦山二核扩建工程 1,242,521.15 1,207,886.41 34,634.74
江苏核电工程 3,408,764.11 999,930.04 2,408,834.07
三门核电工程 2,606,474.31 1,780,338.31 826,136.00
福清核电工程 3,482,547.00 2,920,774.56 561,772.44
海南核电工程 1,460,000.00 1,138,617.55 321,382.45
桃花江核电工程 1,420,466.34 250,470.22 1,169,996.11
辽宁核电工程 130,919.73 61,981.59 68,938.14
漳州核电工程 39,294.00 24,095.00 15,199.00
合计 15,940,240.29 10,345,460.57 5,594,779.71
除上述承诺事项外,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重大承诺事项。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于2015年2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鉴于本公司各成员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率不
统一,执行统一方案后可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满足本公司上市信息披露及
建设统一标准信息化平台需要,同时有利于公司内部各电站财务对标,自2015年
1月1日起,本公司统一执行新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本
次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追溯调整。由于本公司主要发电
资产是按照产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剔除2014年新增发电机组,以2014年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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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为基数经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本公司未来利润总额影响不大。
(四)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差错更正和影响
本公司前期差错更正和影响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 四、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三十一)重要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变更”。
2、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等待核准的核电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表10.46: 单位:万元
序号 核电项目 账面余额
1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7-8 号机组 2,517.33
2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 3-4 号机组 222,652.30
3 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5-6 号机组 183,400.28
4 湖南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项目 346,635.05
5 辽宁核电一期项目 464,256.68
6 福建三明核电有限公司项目 35,805.98
7 河南核电一期工程 13,794.74
8 漳州能源项目 71,393.60
9 河北沧州核电项目 13,995.74
10 核电前期项目 13,610.05
合计 1,368,061.75
3、截至2014年12月31日,在建机组预计的工程拖期情况
表10.47:
序号 拖期工程名称 预计工程拖期时间(月)
1 福清 2 号机组 10.6
2 方家山 2 号机组 3.6
3 三门 1 号机组
4 三门 2 号机组
5 海南 1 号机组
6 海南 2 号机组 5.5
7 福清 3 号机组
注:方家山核电2号机组已于2015年2月正式商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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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金计划
本公司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
障部令第20号)和当地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办法以及企业年金方案,
对在册的试用期满的且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实施企业年金。企业年金资金
由公司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公司缴纳部分作为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十二、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表10.48: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比率 0.97 0.76 0.70
速动比率 0.45 0.35 0.3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3.18% 36.70% 41.48%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79.07% 78.69% 79.33%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
0.33% 0.17% 0.16%
净资产比例
项 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9.21 11.63 14.28
存货周转率 1.01 1.23 1.2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204,424.98 1,288,101.99 1,208,372.30
利息保障倍数 1.59 1.99 2.0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0.82 0.85 1.0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08 -0.10 -0.11
计算公式: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资产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总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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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
销额+无形资产摊销额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
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9号—净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修订)的规定,本公司近三年的净
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表10.49:
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
报告期利润 报告期 基本每 稀释每
净资产收益率
股收益 股收益
2014年度 11.61% 0.226 0.22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2013年度 12.86% 0.235 0.235
润
2012年度 13.04% 0.256 0.256
2014年度 11.12% 0.216 0.2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2013年度 9.81% 0.179 0.179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12年度 12.21% 0.240 0.240
十三、资产评估情况
(一)公司资产评估情况
1. 2011年3月中核核电增资扩股时的资产评估
以201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中核核电于评估
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资产评估,出具了《中核核电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
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资评报〔2011〕38号)。在以持续经营和公开市场为前提
下,本次评估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并以资产基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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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出的结果作为评估报告的最终评估结论。根据该《评估报告书》,截止评估基
准日2010年6月30日,中核核电有限公司评估前账面总资产为951,805.14万元,总
负 债 为 195,435.52 万 元 , 净 资 产 为 756,369.62 万 元 , 评 估 后 的 总 资 产 价 值 为
2,752,157.30万元,总负债为195,435.52万元,净资产为2,556,721.78万元,增值额
为1,800,352.16万元,增值率为238.03%。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长期股权投资增
值1,800,352.83万元。
根据中核集团2011年3月16日出具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
2011002),上述评估结果已获得中核集团的备案。
具体评估结果见下表:
表10.50: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140,730.98 140,730.98 - -
非流动资产 811,074.16 2,611,426.32 1,800,352.16 221.97
其中:持有至到期投资 19,000.00 19,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792,048.09 2,592,400.92 1,800,352.83 227.30
固定资产 26.07 25.40 -0.67 -2.55
资产总计 951,805.14 2,752,157.30 1,800,352.16 189.15
流动负债 15,435.52 15,435.52 - -
非流动负债 180,000.00 180,000.00 - -
负债合计 195,435.52 195,435.52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756,369.62 2,556,721.78 1,800,352.16 238.03
2. 整体变更时的资产评估
以2011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整体变更前的中
核核电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资产评估,出具了《中国核工业集
团公司核电业务重组改制并上市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资评报〔2011〕246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在以持续经营和公开市场
为前提下,本次评估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并对两种
方法得出的结果加以分析比较,并以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作为评估报告的最终评估
结论。根据该《评估报告书》,截止评估基准日2011年3月31日,中核核电有限公
司评估前账面总资产为1,573,518.55万元,总负债为815,232.76万元,净资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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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8,285.79万元,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为3,751,914.46万元,总负债为815,232.76
万元,净资产为2,936,681.70万元,增值额为2,178,395.91万元,增值率为287.28%。
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长期股权投资增值2,178,461.41万元。
该资产评估报告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核电业务重
组改制并上市项目资产评估结果核准的批复》(国资产权〔2011〕1446号)的核
准。
本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资产账面价值没有按照上述评估结果进行
调整。
具体评估结果见下表:
表10.51: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614,576.54 614,515.67 -60.87 -0.01
非流动资产 958,942.01 3,137,398.79 2,178,456.78 227.17
其中:持有至到期投资 11,000.00 11,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947,592.87 3,126,054.28 2,178,461.41 229.89
固定资产 142.39 130.98 -11.41 -8.01
无形资产 206.75 213.53 6.78 3.28
资产总计 1,573,518.55 3,751,914.46 2,178,395.91 138.44
流动负债 241,158.46 241,158.46 - -
非流动负债 574,074.30 574,074.30 - -
负债合计 815,232.76 815,232.76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758,285.79 2,936,681.70 2,178,395.91 287.28
(二)土地使用权评估情况
1. 2011年3月中核核电增资扩股时的土地使用权评估
中核集团委托北京中资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以201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
准日,对中核核电增资扩股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价格进行评估,为中核集团依法
进行土地资产处置提供土地使用权价格依据。2011年3月16日,北京中资房地产
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土地估价报告》〔中资房评报字(2010)177号〕。
根据上述《土地估价报告》,在评估基准日时纳入评估范围的土地共81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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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核集团下属各级公司以划拨或者出让方式取得,土地总面积7,049,261.666平
方米,评估总地价178,576.83万元。其中,以保留划拨方式使用的土地共55宗,
土地总面积6,613,937.02平方米,评估划拨总地价126,465.45万元;以出让方式取
得的土地共26宗,土地总面积435,324.646平方米,评估出让总地价52,111.38万元。
2. 整体变更时的土地使用权评估
为以中核核电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本公司,中核集团委托北京中资房地
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以2011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中核集团核电业务重
组改制并上市项目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价格进行评估,为中核集团依法进行土地
资产处置提供土地使用权价格依据。2011年7月15日,北京中资房地产土地评估
有限公司出具了《土地估价报告》〔中资房评报字(2011)059号〕。
根据上述《土地估价报告》,在评估基准日时纳入评估范围的土地共86宗,
由中核集团下属各级公司以划拨或者出让方式取得,土地总面积7,051,754.666平
方米,评估总地价177,565.04万元。其中,以保留划拨方式使用的土地共60宗,
土地总面积6,616,430.02平方米,评估划拨总地价123,342.86万元;以出让方式取
得的土地共26宗,土地总面积435,324.646平方米,评估出让总地价54,222.18万元。
十四、验资情况
公司历次验资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
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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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结合2012年、2013年及2014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对报告期
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和资本性支出进行如下讨论和分析。
投资者阅读本章内容时,应同时参考本招股说明书“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中
的相关财务报告及其附注的内容。
本章内容可能含有前瞻性描述,该类前瞻性描述包含了部分不确定性事项,
可能与公司的最终经营成果不一致。投资者阅读本章节时,应同时参考本招股说
明书“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的相关内容,以及本次发行经信永中和审计的财
务报表及附注。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1. 资产构成及其变化的总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及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表11.1: 单位:万元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合计 2,236,118.32 10.05% 1,979,256.70 10.16% 1,759,884.00 10.27%
非流动资合计 20,008,545.18 89.95% 17,492,914.28 89.84% 15,381,710.58 89.73%
资产总计 22,244,663.50 100.00% 19,472,170.98 100.00% 17,141,594.5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增长较快,2012年至2014年资产总额复合增长率达到
13.92%,主要增长动力来自核电项目建设。报告期内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占比
较为稳定。作为资本密集型行业,公司非流动资产,特别是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
占资产总额比重较高。
2. 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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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2: 单位:万元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510,230.48 22.82% 417,700.71 21.10% 530,497.15 30.14%
应收票据 - - - - 400.00 0.02%
应收账款 236,876.89 10.59% 171,607.72 8.67% 139,325.13 7.92%
预付账款 168,159.54 7.52% 166,621.59 8.42% 119,272.68 6.78%
应收利息 1,216.75 0.05% 421.33 0.02% 316.74 0.02%
应收股利 - - - - - -
其他应收款 101,683.73 4.55% 145,490.22 7.35% 127,816.80 7.26%
存货 1,198,130.77 53.58% 1,059,315.88 53.52% 825,692.28 46.92%
一年内到期的
16,215.65 0.73% 16,215.65 0.82% 16,215.65 0.92%
非流动资产
其他 3,604.52 0.16% 1,883.60 0.10% 347.58 0.02%
流动资产合计 2,236,118.32 100.00% 1,979,256.70 100.00% 1,759,884.0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结构相对较为稳定,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
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存货组成,2014年末、2013年末及2012年末,五项合计占
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99.06%、99.06%及99.02%。2014年末公司流动资产较2013
年末增加256,861.62万元,增幅为12.98%。2013年末公司流动资产较2012年末增
加219,372.69万元,增幅为12.47%。
(1)货币资金
2014年末、2013年末及2012年末,公司货币资金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22.82%、21.10%及30.14%。
2014 年 末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较 2013 年 末 增 加 92,529.77 万 元 , 增 幅 为
22.15%,主要原因是:一方面2014年公司为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增加了当年货币
资金筹措,另一方面由于新机组的投产增加了经营活动现金流入。2013年末货币
资金余额较2012年末减少112,796.44万元,降幅为21.2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为降低利息支出,公司减少了货币储备。
(2)应收账款
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电力销售款。按照合约要求,电力公司通常采取
跨月结算方式,即本月对上月发电收入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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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较2013年末增加65,269.17万元,增幅为38.03%,增加
的主要原因是:福清核电1号机组、方家山核电1号机组于2014年并网发电,增加
了对电网公司的应收账款。201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较2012年末增加32,282.59万
元,增幅为23.1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2年末提前收回部分电费;2013年秦
山二核1、2号机组及江苏核电1、2号机组上网电价提高。
A. 应收账款风险分类
表11.3: 单位:万元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
并单项计提坏 235,504.36 99.42% - - 171,016.80 99.66% - -
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
征组合计提坏 - - - - - - - -
账准备
单项金额虽不
重大但单项计 1,372.53 0.58% - - 590.92 0.34% - -
提坏账准备
合计 236,876.89 100.00% - - 171,607.72 100% - -
B. 于2014年12月31日无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C. 201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单位款项。
D.报告期各期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表11.4: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总额的比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国家电网公司华东分部 非关联方 123,998.54 1 年以内 52.35%
江苏省电力公司 非关联方 67,585.60 1 年以内 28.53%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1,790.83 1 年以内 13.42%
浙江省电力公司 非关联方 7,286.71 1 年以内 3.08%
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 关联方 4,084.57 1 年以内 1.72%
合计 234,746.25 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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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总额的比例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国家电网公司华东分部 非关联方 91,784.02 1 年以内 53.48%
江苏省电力公司 非关联方 67,537.99 1 年以内 39.36%
浙江省电力公司 非关联方 9,719.14 1 年以内 5.66%
中核同兴(北京)
关联方 1,781.69 1 年以内 1.04%
核技术有限公司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93.96 1 年以内 0.11%
漳州供电公司
合计 171,016.80 99.65%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江苏省电力公司 非关联方 66,151.06 1 年以内 47.48%
国家电网公司华东分部 非关联方 60,785.56 1 年以内 43.63%
浙江省电力公司 非关联方 9,595.88 1 年以内 6.89%
中核同兴(北京)
关联方 1,971.35 1 年以内 1.41%
核技术有限公司
中电投江西核电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75.49 1 年以内 0.34%
合计 138,979.35 99.75%
(3)预付款项
公司的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核燃料、战略备品备件、设备以及工程款。
2014年末公司预付款项较2013年末增加1,537.95万元,增幅为0.92%。2013
年末公司预付款项较2012年末增加47,348.91万元,增幅为39.70%,增加的主要原
因是:根据换料周期及核燃料加工周期,预付核燃料采购款增加。
(4)其他应收款
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增值税返还款,前期项目垫付款、乏燃料运输
容器采购垫付款、工程代垫款及代理设备进口环节的相关费用支出等。
2014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较2013年末减少43,806.494万元,降幅为30.11%,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加强应收增值税退税款管理,缩短回款周期;同时桃
花江核电收回设备转让款。2013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较2012年末增加17,673.42万
元,增幅为13.8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桃花江核电根据《桃花江核电与徐大堡
核电项目AP1000设备转让协议》确认应收设备转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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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其他应收款风险分类
表11.5: 单位:万元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
并单项计提坏 97,960.63 95.68% - - 135,820.97 92.92% - -
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
征组合计提坏 1,967.81 1.92% 700.87 35.62% 1,590.62 1.09% 682.03 42.88%
账准备
单项金额虽不
重大但单项计 2,456.16 2.40% - - 8,760.66 5.99% - -
提坏账准备
合计 102,384.59 100.00% 700.87 - 146,172.24 100.00% 682.03 -
B.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表11.6: 单位:万元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541.44 3.00% 16.24 832.11 3.00% 24.96
1至2年 767.20 5.00% 38.36 77.38 5.00% 3.87
2至3年 3.00 20.00% 0.60 17.93 20.00% 3.59
3至4年 8.72 50.00% 4.36 21.65 50.00% 10.82
4至5年 12.29 50.00% 6.14 5.53 50.00% 2.77
5年以上 635.16 100.00% 635.16 636.02 100.00% 636.02
合计 1,967.81 700.87 1,590.62 682.03
C. 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单位的欠款
表11.7: 单位:万元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单位名称
欠款金额 计提坏账金额 欠款金额 计提坏账金额
中核集团 20.43 - 20.43 -
合计 20.43 - 2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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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表11.8: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期末余额的
比例
财政部驻江苏省财政监察
非关联方 19,549.91 1年以内 19.09%
专员办事处
16,227.20 1年以内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关联方 18.78%
3,000.00 1年以内
连云港中核房地产开发有
非关联方 12,518.12 1-2年 12.23%
限公司
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
关联方 11,180.00 1-2年 10.92%
限责任公司
浙西核电项目筹建处 非关联方 12,310.00 1-5年 12.02%
合计 74,785.23 73.04%
(5)存货
公司的存货主要为核燃料、重水、备品备件及材料、在途物资、委托加工物
资和战略备件等。
2014年末公司存货余额较2013年末增加138,814.89万元,增幅为13.10%,主
要原因是:公司为满足新机组运行需要而增加采购和委托加工的核燃料。2013年
末公司存货余额较2012年末增加233,623.60万元,增幅为28.29%,增加的主要原
因是:在建项目为满足投运所需采购首炉核燃料,增加委托加工物资。
表11.9: 单位:万元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核燃料 283,813.89 - 187,465.25 - 287,962.26 -
重水 16,529.75 - 14,693.73 - 11,580.47 -
备品备件及材
349,752.44 17,207.28 312,990.13 17,162.61 283,975.96 8,184.58
料
战略备件 36,637.25 - 27,928.25 - 27,855.35 -
在途物资 45,425.00 - 40,906.79 - 54,736.52 -
委托加工物资 481,970.87 491,099.70 - 166,513.36 -
-
其他 1,210.14 1.29 1,395.94 1.29 1,252.93 -
合计 1,215,339.33 17,208.57 1,076,479.77 17,163.89 833,876.86 8,18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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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①核燃料变动
核电站存货中的核燃料包括在库核燃料(到货但未装入反应堆的部分)和在
役核燃料(装入反应堆的部分)两部分。在役核燃料从装料后,在一个循环周期
内呈递减趋势,至下一次换料前减少至0。核燃料的变动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
是由于换料时点导致的年底在役核燃料差异,另一部分是由于核燃料提前采购导
致的在库核燃料增加。
2014年核燃料较2013年增加96,348.64万元,主要原因是:福清核电1号机组
于2014年11月投运,增加在役核燃料22,719.10万元;方家山核电1号机组于2014
年12月投运,同时方家山核电2号机组核燃料到库,增加在役及在库核燃料
63,458.21万元;其他在役核电机组由于换料时点及发电情况差异,增加到货及在
役核燃料10,171.33万元。
2013年核燃料较2012年减少100,497.01万元,主要原因是:秦山一核、江苏
核电2013年度核燃料于2012年底提前到货,增加2012年在库核燃料,同时由于机
组换料时点差异,导致2013年核燃料余额比2012年分别减少13,978.78万元和
56,825.07万元;秦山三核由于换料时点及采购单价等差异,导致期末核燃料余额
减少27,409.52万元;秦山二核由于换料时点及发电情况差异,导致期末核燃料余
额减少2,283.65万元。
②委托加工物资变动
核电站存货中的委托加工物资主要为委托燃料组件加工公司加工的核燃料
组件,各公司根据其在役机组换料周期、在建机组投产进度,安排其各年度首炉
及换料核燃料组件的加工采购,导致各年度委托加工物资余额出现波动。
2014年委托加工物资较2013年减少9,128.83万元,主要原因是:方家山核电1
号机组于2014年底投运,委托加工物资转入核燃料而减少61,031.05万元;福清核
电1号机组于2014年底投运,部分委托加工物资转入核燃料,同时增加1、2号机
组首次及二次换料及3、4号机组首炉核燃料组件采购,增加委托加工物资
32,444.82万元;三门核电、海南核电增加首炉核燃料组件采购,从而增加委托加
工物资分别1,999.64万元和9,423.94万元;其他在役核电机组由于换料进度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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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换料核燃料组件采购,增加委托加工物资余额8,033.82万元。
2013年委托加工物资较2012年增加324,586.34万元,主要原因是:福清核电、
三门核电将在建工程中核算的首炉核燃料调整至委托加工物资,分别增加委托加
工物资131,375.21万元和69,442.05万元;方家山核电、海南核电根据投产进度,
分别增加首炉核燃料组件采购4,356.61万元和21,947.96万元;江苏核电由于2012
年核燃料组件提前到货,委托加工物资余额为0,因此2013年核燃料组件采购增
加84,044.38万元;其他在役核电机组由于换料进度差异,新增换料核燃料组件采
购,增加委托加工物资余额13,420.14万元。
③备品备件及材料变动
核电站备品备件及材料是为了保证核电站日常运行及大修理所储备的各类
构件、零部件及材料。
2014年备品备件及材料较2013年增加36,762.31万元,2013年备品备件及材料
较2012年增加29,014.17元,主要原因是:秦山二核3、4号机组分别于2010年底、
2011年底投入商运,公司逐步补充备品备件储备量;同时,秦山一核、秦山二核、
秦山三核、江苏核电在运的机组,由于技术改造、原备件消耗、预防性储备等原
因提高了备品备件储备量。
B. 报告期内各期末,本公司存货金额及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大,主要原因
是根据核燃料采购、加工的周期,通常在建核电项目需根据其投产进度,在投产
前2年左右进行首炉核燃料的采购以及委托加工,同时在役机组亦需要根据其每
年换料进度,提前2年左右进行换料的采购及委托加工,从而导致报告期内各期
末存货金额及占比较大。同时,核电项目为满足大修理及日常检修、运营之需,
需提前进行各项备品备件的采购和储备。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广核电力的存货情况对比如下:
表11.10: 单位: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本公司 中广核电力 本公司 中广核电力 本公司 中广核电力
财务数据比较
存货 1,198,130.77 933,735.90 1,059,315.88 838,429.50 825,692.28 751,384.30
流动资产 2,236,118.33 4,214,990.40 1,979,256.70 2,176,079.10 1,759,884.00 2,709,59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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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本公司 中广核电力 本公司 中广核电力 本公司 中广核电力
合计
存货占流动
53.58% 22.15% 53.52% 38.53% 46.92% 27.73%
资产的比例
经营数据比较
控股在役
装机容量 868.40 720.80 650.60 612.20 650.60 612.20
(万千瓦)
控股在建
装机容量 1037.20 543.00 1,253.20 651.60 1,253.20 651.60
(万千瓦)
注:中广核电力数据取自中广核电力全球发售募集书、2014年度全年业绩公告,下同
本公司存货金额及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大于中广核电力,主要原因在于如下几
方面:
①报告期内各期末,本公司控股的在役核电装机容量、在建核电机组容量均
高于中广核电力,本公司为在役核电站采购的核燃料及在建核电站采购的首炉核
燃料的金额高于中广核电力;
②本公司在建项目较多,投资活动净现金流出金额较大,导致公司货币现金
较少,在建工程金额较大,流动资产金额及占总资产的比重均小于中广核电力,
尤其是2014年末中广核电力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募集现金净额273.89亿港元,
导致其流动资产远大于本公司;
③上述两个因素叠加,导致本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末存货的金额及占流动资产
的比例大于中广核电力;
④本公司与中广核电力于2014年末、2013年末、2012年末存货余额的比例分
别为1.28、1.26及1.10,于2014年末、2013年末、2012年末控股在役核电装机的比
例分别为1.20、1.06及1.06,两家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末存货余额比例与在役控股装
机比例基本接近,反映两家公司每单位控股装机容量所对应的存货金额基本一
致。
3. 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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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11: 单位:万元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1,269.75 0.06% 11,269.75 0.06% 38,420.86 0.25%
长期应收款 4,470.54 0.02% 4,195.05 0.02% 3,935.46 0.03%
长期股权投资 95,646.57 0.48% 82,376.42 0.47% 62,242.21 0.40%
投资性房地产 3,094.53 0.02% 2,970.88 0.02% 3,101.85 0.02%
固定资产 7,886,680.09 39.42% 5,186,944.53 29.65% 5,490,782.59 35.70%
在建工程 11,074,442.27 55.35% 11,465,751.10 65.55% 9,187,585.50 59.73%
工程物资 33,239.47 0.17% 30,108.11 0.17% 53,822.46 0.35%
无形资产 25,826.11 0.13% 17,729.62 0.10% 17,869.99 0.12%
开发支出 45,164.92 0.23% 29,187.49 0.17% 14,234.86 0.09%
长期待摊费用 58,581.72 0.29% 68,149.63 0.39% 83,988.74 0.55%
递延所得税资产 33,780.52 0.17% 33,197.60 0.19% 30,511.72 0.20%
其他非流动资产 736,348.69 3.68% 561,034.10 3.21% 395,214.35 2.57%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008,545.18 100.00% 17,492,914.28 100.00% 15,381,710.5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结构较为稳定,主要由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组成,
2014年末、2013年末及2012年末,二项合计占非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94.77%、
95.20%及95.43%。2014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较2013年末增加2,515,630.90万元,
增幅为14.38%。2013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较2012年末增加2,111,203.69万元,增幅
为13.73%。核电行业为资本密集型行业,因此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投资规模较大。
(1)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
表11.12: 单位:万元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土地资产 7,748.62 0.10% 7,748.62 0.15%
房屋、建筑物 1,725,007.34 21.87% 1,295,759.53 24.98%
机器设备 6,040,391.95 76.59% 3,798,793.95 73.24%
运输工具 14,518.15 0.18% 14,266.89 0.28%
其他 99,014.03 1.26% 70,375.54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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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固定资产合计 7,886,680.09 100.00% 5,186,944.53 100.00%
2014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较2013年末增加2,699,735.56万元,增幅为52.05%,
主要原因是:福清核电1号机组、方家山核电1号机组于2014年投产,在建工程结
转为固定资产。2013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较2012年末减少303,838.06万元,降幅为
5.53%。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内公司的在建工程主要包括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方家山核电工程),
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福建福清核电工程,海南昌江核电工程,田湾核电站3、
4号机组工程,核电前期及其他改扩建项目等。
表11.13: 单位:万元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
657,472.83 5.94% 1,841,136.36 16.06%
(方家山核电工程)
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 3,452,776.00 31.18% 3,068,537.09 26.76%
福建福清核电工程 2,542,234.82 22.96% 3,359,369.17 29.30%
海南昌江核电工程 1,737,051.22 15.69% 1,359,239.62 11.85%
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
1,027,973.34 9.28% 615,200.63 5.37%
工程
核电前期及其他改扩建
1,656,934.05 14.96% 1,222,268.22 10.66%
项目
在建工程合计 11,074,442.27 100.00% 11,465,751.10 100.00%
注:方家山核电2号机组已于2015年2月正式商运。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为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和可供出售权益
工具。
2014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2013年末没有变化。2013年末公司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较2012年减少27,151.11万元,降幅为70.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秦山一
核出售其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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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发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开发支出主要为长周期燃料循环和新型燃料组件引入专项研
究、人财物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等开发支出。
2014年末公司开发支出较2013年末增加15,977.43万元,增幅为54.74%,增加
的主要原因是:人财物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长周期燃料循环和新型燃料组件引
入专项研究等项目开发支出的增加。2013年末公司开发支出较2012年增加
14,952.64万元,增幅为105.0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长周期燃料循环和新
型燃料组件引入专项研究开发支出增加。
(5)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及预付工程项目
款。
2014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13年末增加175,314.59万元,增幅为
31.2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各子公司机组建设项目持续施工、采购设备与工程
物资,导致暂时无法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金额以及预付基建期工程款、设备款持
续增长。2013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12年增加165,819.75万元,增幅为
41.9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各子公司机组建设项目持续施工、采购设备与工程
物资,导致暂时无法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金额持续增长。
(二)负债结构分析
1. 负债构成及其变化的总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的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表11.14: 单位: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合计 2,307,656.16 13.12% 2,619,281.07 17.09% 2,515,755.81 18.5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280,558.97 86.88% 12,702,829.54 82.91% 11,083,338.09 81.50%
负债总计 17,588,215.13 100.00% 15,322,110.62 100.00% 13,599,093.9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结构以非流动负债为主。2014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2013
年末增加2,266,104.51万元,增幅为14.79%。2013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2012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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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1,723,016.72万元,增幅为12.67%。公司负债总额逐年增加,主要原因是:
随核电工程建设投入,公司相应扩大了负债类融资规模。
2. 流动负债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表11.15: 单位:万元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720,768.43 31.23% 695,730.00 26.56% 633,632.13 25.19%
应付账款 548,498.57 23.77% 498,731.24 19.04% 440,990.56 17.53%
预收账款 1,797.22 0.08% 595.46 0.02% 625.10 0.02%
应付职工薪酬 19,538.96 0.85% 18,117.67 0.69% 13,981.85 0.56%
应交税费 113,161.70 4.90% 102,072.80 3.90% 108,198.57 4.30%
应付利息 75,921.03 3.29% 79,373.70 3.03% 82,182.50 3.27%
其他应付款 23,146.08 1.00% 36,221.81 1.38% 31,415.35 1.25%
一年内到期的
688,030.07 29.82% 1,079,619.81 41.22% 914,166.96 36.34%
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16,794.11 5.06% 108,818.59 4.15% 290,562.78 11.55%
流动负债合计 2,307,656.16 100.00% 2,619,281.07 100.00% 2,515,755.81 100.00%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4年末公司流
动负债总额较2013年末减少311,494.72万元,降幅为11.89%。2013年末公司流动
负债总额较2012年末增加103,525.26万元,增幅为4.12%。
(1)短期借款
公司的短期借款为信用借款和质押借款。
2014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2013年末增加25,038.43万元,增幅为3.60%,增加
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为补充流动资金而增加了短期银行贷款。2013年末公司短期
借款较2012年末增加62,097.87万元,增幅为9.8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鉴于较高
的发行成本,公司以短期借款替代原计划发行的中期票据。
(2)应付账款
公司的应付账款主要是应付工程设备款、应付核燃料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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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末公司应付账款较2013年末增加49,767.33万元,增幅为9.98%,增加
的主要原因是:在建核电工程根据合同节点确认工程及设备款,同时根据机组投
产进度增加应付核燃料款。2013年末公司应付账款较2012年末增加57,740.67万
元,增幅为13.0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建核电工程根据合同节点确认工程及
设备款。
(3)应付职工薪酬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应付工资、应付社会保险费、应付住房公积金、应
付补充医疗保险费、应付工会及职工教育经费。
2014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较2013年末增加1,421.29万元,增幅为7.84%,增
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规模增加导致工资总额增加,应付职工薪酬相应增加。
2013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较2012年末增加4,135.82万元,增幅为29.58%,增加
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总额未支付挂账数增加。
(4)应交税费
公司应交税费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乏燃料处理
处置基金等。
2014年末公司应交税费较2013年末增加11,088.90万元,增幅为10.86%,主要
原因是:2014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导致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2013年末公司应交
税费较2012年末减少6,125.77万元,降幅为5.66%,主要原因是:田湾核电2013
年12月缴纳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减少应交税费。
(5)其他应付款
2014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2013年末减少13,075.74万元,降幅为36.10%,减
少的主要原因是:2013年末暂估的处于清关流程的设备进口环节关税于2014年完
成缴纳,同时漳州核电支付了应付股东方的项目筹建垫资款。2013年末公司其他
应付款较2012年末增加4,806.46万元,增幅为15.3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海关
核定三门核电海关进口环节税费年底暂缓征收,漳州核电增加应付股东方项目筹
建垫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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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流动负债
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融资券及利率掉期交易。
2014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较2013年末增加7,975.52万元,增幅为7.33%,增
加的主要原因是:秦山二核、秦山三核于2013年5月发行的总计9亿元的短期融资
券于2014年5月到期,并分别于2014年12月和9月发行了总计10亿元的短期融资
券。
2013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较2012年末减少181,744.19万元,降幅为62.55%,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秦山二核、秦山三核及江苏核电于2012年发行的27亿元短期
融资于2013年到期,减少了其他流动负债;另外,秦山二核于2013年5月发行4亿
元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为365天,秦山三核于2013年5月发行5亿元短期融资券,
发行期限为365天。
3. 非流动负债构成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的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表11.16: 单位:万元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借款 13,443,420.94 87.98% 11,181,571.95 88.02% 9,823,701.49 88.63%
应付债券 547,381.80 3.58% 545,684.65 4.30% 544,077.36 4.91%
长期应付款 1,119,513.37 7.33% 835,051.39 6.57% 573,862.54 5.1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3,093.00 0.15% 21,727.66 0.17% 24,720.33 0.22%
专项应付款 4,134.62 0.03% 3,367.00 0.03% 1,900.00 0.02%
预计负债 117,333.95 0.77% 82,450.45 0.65% 76,769.88 0.69%
递延收益 340.39 0.00%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25,340.91 0.17% 32,976.45 0.26% 38,301.30 0.35%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5.18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280,558.97 100.00% 12,702,829.54 100.00% 11,083,338.09 100.00%
2014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总额为15,280,558.97万元,主要为长期借款、应付
债券、长期应付款等,三者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合计为98.89%。
2014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较2013年末增加2,577,729.43万元,增幅为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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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较2012年末增加1,619,491.46万元,增幅为14.61%;增
加的主要原因是:核电项目建设投入引致债务融资规模提高。
(1)长期借款
公司的长期借款主要包括信用借款、保证借款及质押借款。
2014年末公司长期借款较2013年末增加2,261,849.00万元,增幅为20.23%;
2013年末公司长期借款较2012年末增加1,357,870.46万元,增幅为13.82%;增加
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核电项目建设投入的增加,公司提高长期借款融资规模。
(2)应付债券
2011年2月,公司发行中核核电有限公司2011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额
为人民币20亿元,利率为5.41%,票据期限为5年。
2011年3月,公司发行中核核电有限公司2011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额
为人民币20亿元,利率为5.34%,票据期限为5年。
2012年3月,公司发行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行额为人民币15亿元,利率为4.86%,票据期限为5年。
该等中期票据的发行费用按实际利率法逐年摊销。
(3)长期应付款
公司长期应付款主要包括初装重水费、已计提尚未缴纳的乏燃料处理处置资
金、中核集团福建福清核电(3-4号机组)工程项目代融资款以及融资租赁款。
表11.17: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初装重水费 29,715.63 45,844.84 65,490.76
乏燃料处置费 243,269.17 222,206.55 198,371.78
中核集团代融资款 837,600.00 557,000.00 300,000.00
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
8,928.57 10,000.00 10,000.00
司融资租赁款
合计 1,119,513.37 835,051.39 573,862.54
根据初装重水合同,相关采购费用以机组开始运行后15年为期,逐年支付。
根据《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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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号),自2010年10月1日起投入商运满五年的压水堆核电机组按实际上网电量
0.026元/千瓦时提取并上交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秦山三核属重水堆核电机组,
不适用上述办法,公司暂按0.02元/千瓦时的标准提取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计入
长期应付款。
根据2011年6月中核集团、福清核电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中
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福建福清核电(3-4号机组)工程项目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
以及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与福清
核电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代理行受托支付协议》,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作为放款人,中核集团作为借款人,为福建福清核电(3-4号机组)工程项
目借款;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作为代理行,负责审查福清核电
(项目用款人)贷款发放条件、审核资金支付依据,并负责贷款资金安排。
(4)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计入设定受益计划的离职后福利。
表11.18: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23,093.00 21,720.66
辞退福利 - 7.00
其他长期福利 - -
合计 23,093.00 21,727.66
公司设定受益计划系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
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和《财政部关于中央企业重组中退休人员统
筹外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10〕84号),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公
司从净资产中预提的离退休人员补充退休后福利,根据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公司将该离退休人员补充退休后福利确认为设定受益
计划。
(5)预计负债
公司预计负债主要为预提的核电站弃置费用。
核电站弃置费用是核电站经过经济寿命周期运行结束退役时的处置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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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包括核设施封存、监护、设备拆除、清洗去污以及最终处置等费用。核电
站弃置费用终值按项目总投资的10%计取,并按照现值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表11.19: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指标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3.18% 36.70% 41.48%
资产负债率(合并) 79.07% 78.69% 79.33%
流动比率 0.97 0.76 0.70
速动比率 0.45 0.35 0.37
指标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204,424.98 1,288,101.99 1,208,372.30
利息保障倍数 1.59 1.99 2.09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之“十二、财
务指标”的相关内容。
1. 资产负债率分析
公司2014年末、2013年末及2012年末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9.07%、
78.69%及79.33%,资产负债结构较为稳定,这与公司所属的行业特征和融资结构
相关,核电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根据国家核准,通常采取20%资本金和80%
负债的融资结构,因此整体资产负债率接近80%,负债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较高。
2. 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分析
核电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较低,同时短期借款
及工程类应付款项等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重相对较高,因此流动比率较低。
由于核电行业特殊性,核燃料组件生产周期较长并需储备大量备品备件,存
货在流动资产中占比较大,因此速动比率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持续优化,短期偿债能力逐渐提高。
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及利息保障倍数
核电行业产生经营性现金流量的能力较强。2014年、2013年及2012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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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120.44亿元、128.81亿元及120.84亿元;公司的利息
保障倍数分别为1.59倍、1.99倍及2.09倍;公司经营产生的利润能够满足利息支付
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下降的主要原因在于公司根据核电在建项目
工程及付款进度而增加借款规模,导致利息支出增长较快,而由于大多数机组尚
在建设过程中,未能形成产能,导致公司同期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的增加幅度小
于利息支出的增长幅度。
(四)资产管理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表11.20:
指标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9.21 11.63 14.28
存货周转率(次/年) 1.01 1.23 1.29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09 0.10 0.11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之“十二、财
务指标”的相关内容,下同。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总收入÷总资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1. 应收账款周转率
表11.21: 单位:次/年
公司名称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水电行业
长江电力(600900.SH) 16.69 15.91 18.71
火电行业
华能国际(600011.SH) 8.68 9.00 9.00
大唐发电(601991.SH) 7.27 7.64 7.82
国电电力(600795.SH) 7.82 8.66 8.82
华电国际(600027.SH) 9.21 9.54 10.31
上海电力(600021.SH) 7.26 8.11 7.75
火电平均值 8.05 8.59 8.74
火电中值 7.82 8.66 8.82
核电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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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中广核电力(1816.HK) 8.73 10.50 9.43
本公司 9.21 11.63 14.28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注:本公司选取电力行业代表性上市公司相关财务数据为参考,进行对比分析,下同。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略有下滑,但略高于核电同业水平,与电网
公司跨月结算的行业惯例基本相符。其中2014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2013年,主
要原因是福清核电1号机组、方家山核电1号机组于2014年底并网发电,增加了对
电网公司的应收账款,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略有下滑。2013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低
于2012年,主要原因是2012年末提前收回部分电费。
2. 存货周转率
表11.22: 单位:次/年
公司名称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水电行业
长江电力(600900.SH) 22.59 21.84 24.83
火电行业
华能国际(600011.SH) 14.28 15.25 15.42
大唐发电(601991.SH) 13.22 12.16 10.74
国电电力(600795.SH) 18.07 16.64 12.31
华电国际(600027.SH) 15.37 15.61 16.22
上海电力(600021.SH) 26.26 23.28 20.40
火电平均值 17.44 16.59 15.02
火电中值 15.37 15.61 15.42
核电行业
中广核电力(1816.HK) 1.15 1.08 1.16
本公司 1.01 1.23 1.29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有所下滑,与核电同业水平接近,与大型火电发
电及水电发电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相比则较低,这是因为核电行业具有特殊性,核
燃料组件生产周期和使用周期较长,期末存货中委托加工及在途部分较高;此外,
鉴于维修备件对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性,公司需储备大量备品备件。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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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下降的主要原因在于公司为新机组投产增加了存货的采购和
储备;而由于大多数机组尚在建设过程中,未能形成产能,导致公司同期主营业
务成本的增加幅度小于存货的增长幅度。
3. 总资产周转率
表11.23: 单位:次/年
公司名称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水电行业
长江电力(600900.SH) 0.18 0.15 0.16
火电行业
华能国际(600011.SH) 0.47 0.52 0.52
大唐发电(601991.SH) 0.24 0.27 0.30
国电电力(600795.SH) 0.25 0.30 0.29
华电国际(600027.SH) 0.38 0.39 0.38
上海电力(600021.SH) 0.39 0.45 0.48
火电平均值 0.35 0.39 0.39
火电中值 0.38 0.39 0.38
核电行业
中广核电力(1816.HK) 0.14 0.14 0.15
本公司 0.09 0.10 0.11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略有下降,与大型火电发电及水电发电上市公
司平均水平相比偏低。总资产周转率下降的主要原因在于公司在报告期内持续增
加对核电机组建设项目的投资,总资产增长较快;而由于大多数机组尚在建设过
程中,未能形成产能,导致公司同期收入的增加幅度小于总资产的增长幅度。
公司管理层认为:
从资产规模变化趋势看,公司报告期内资产规模逐年上升,与公司报告期内
持续增加核电机组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相匹配;从资产结构变化趋势看,公司的
资产结构保持稳定,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与公司所处核电
行业的资本密集型行业特征相符。
从负债规模变化趋势看,公司报告期内负债总额逐年上升,与公司报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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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核电机组建设,逐步扩大项目融资规模的实际情况相匹配;从负债结构变
化趋势看,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在80%以内,短期债务占比较低,
公司负债结构基本合理。
公司偿债能力符合公司所处阶段及实际业务运营的特点。公司与多家大型商
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着长期的业务关系,并可通过发行债券等债
务融资工具获得充足的资金支持。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下降,
偿债能力将得到提升,公司的财务风险下降,资本结构进一步优化,这将为公司
未来持续、快速的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符合行业特点。未来随着核电机组的陆续建成投产、
公司对应收账款及存货管理的进一步加强,公司主要资产周转指标将逐步改善。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表11.24: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1,871,835.67 1,800,704.33 1,766,549.96
其他业务收入 8,238.69 7,388.67 8,493.23
营业收入合计 1,880,074.37 1,808,093.00 1,775,043.19
主营业务成本 1,132,323.88 1,156,803.62 1,056,742.28
其他业务成本 5,013.90 5,252.30 4,128.10
营业成本合计 1,137,337.78 1,162,055.92 1,060,870.38
2014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13年增加71,981.37万元,增幅为3.98%,增加的主
要原因是:福清核电1号机组、方家山核电1号机组分别于2014年11月和12月正式
商运,发电量增加;秦山二核1、2号机组及江苏核电1、2号机组于2013年下半年
上网电价提高。2013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12年增加33,049.81万元,增幅为1.86%,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3年度发电量增加,秦山二核1、2号机组及江苏核电1、2
号机组上网电价提高。
2014年公司营业成本较2013年下降24,718.14万元,降幅为2.13%,减少的主
要原因是:公司开展成本精益化管理,维修费、日常运维费、材料备件消耗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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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同时核燃料成本略有下降。2013年公司营业成本较2012年增加101,185.54万
元,增幅为9.5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大、小修次数增加及大、小修等外委服
务价格上涨,原材料价格上涨;江苏核电自2012年6月开始提取乏燃料处理处置
基金;发电量增加导致成本随之增加。
1.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的产品分布
表11.25: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2014 年度
电力销售 1,860,783.51 99.41% 1,123,161.32 99.19%
技术咨询 11,052.16 0.59% 9,162.56 0.81%
合计 1,871,835.67 100.00% 1,132,323.88 100.00%
2013 年度
电力销售 1,794,266.29 99.64% 1,151,333.95 99.53%
技术咨询 6,438.04 0.36% 5,469.67 0.47%
合计 1,800,704.33 100.00% 1,156,803.62 100.00%
2012 年度
电力销售 1,765,792.12 99.96% 1,055,826.99 99.91%
技术咨询 757.84 0.04% 915.30 0.09%
合计 1,766,549.96 100.00% 1,056,742.28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电力销售。公司在销售电力予客户时确认收入。
该等收入确认标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及行业惯例。
2. 主营业务收入的地区分布
表11.26: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地区名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上海市 1,128,698.74 60.30% 1,115,310.72 61.94% 1,092,767.57 61.86%
江苏省 609,993.87 32.59% 601,206.82 33.39% 577,589.43 32.70%
浙江省 87,148.77 4.66% 77,156.58 4.28% 96,192.96 5.45%
其他地区 45,994.29 2.46% 7,030.21 0.39% - -
合计 1,871,835.67 100.00% 1,800,704.33 100.00% 1,766,549.96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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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营业务收入增减变化的情况及原因
2014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2013年增加71,131.34万元,增幅为3.95%,增加
的主要原因是:福清核电1号机组、方家山核电1号机组分别于2014年11月和12月
正式商运,发电量增加。2013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2012年增加34,154.37万元,
增幅为1.9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3年度发电量增加,2013年秦山二核1、2
号机组及江苏核电1、2号机组上网电价提高。
公司与中广核电力最近三年电力销售业务营业收入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11.27: 单位:万元
本公司 中广核电力
项目
电力销售业务营业收入 增/降幅 电力销售业务营业收入 增/降幅
2014 年 1,860,783.51 3.71% 1,932,738.30 18.81%
2013 年 1,794,266.29 1.61% 1,626,780.30 -1.49%
2012 年 1,765,792.12 14.18% 1,651,417.40 10.30%
(1)2014年度、2013年度及2012年度,公司电力销售业务营业收入分别同
比增加66,517.22万元、28,474.17万元和219,329.10万元,增幅分别为3.71%、1.61%
和14.18%。
(2)2014年度、2013年度及2012年度,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广核电力的电力
销售业务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加305,958.00万元、-24,637.10万元和154,251.70万
元,增幅分别为18.81%、-1.49%和10.30%。
本公司及中广核电力的电力销售业务营业收入在2012年均有约10%的增长,
2013年相对保持稳定,2014年由于中广核电力新机组投入商业运营且投产时间早
于本公司从而带来电力销售业务营业收入增长幅度较大。上述电力销售业务营业
收入的变动趋势差异主要由于各年度上网电量及上网电价的变动所致,具体如下
表所示:
表11.28:
本公司 中广核电力7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493.23 479.32 474.94 413.74 521.76 441.57 451.13 405.19
7
不包括合营、联营电站的发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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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 中广核电力7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平均单价(元/千瓦时) 0.3773 0.3743 0.3718 0.3738 0.3704 0.3684 0.3661 0.3695
就本公司而言,2012年,受益于秦山二核4号机组投产、上网电量提高,本
公司电力销售营业收入出现14.18%的增长。2013年,本公司上网电量较为平稳,
受益于秦山二核1、2号机组及江苏核电1、2号机组上网电价提高,电力销售业务
收入持续增长。2014年,受益于福清核电1号机组、方家山核电1号机组分别于2014
年11月和12月正式商运,上网电量增加;同时,福清核电1号机组、方家山核电1
号机组取得较高的上网电价(0.43元/千瓦时),公司平均电价保持稳定增长,因
此2014年公司电力销售业务收入持续增长。
就中广核电力而言,2012年,受益于岭澳二期2号机组投产、上网电量提高,
电力销售营业收入增长10.30%。2013年,上网电量有所下降,导致其电力销售收
入出现略微下降。2014年,由于阳江核电1号于2014年3月正式商运,上网电量出
现较大增长,同时平均上网电价提高,因此电力销售收入出现较大增幅。
4、公司主要产品定价机制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和销售。目前,我国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受到政府的
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的有关规定,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由国家
发改委批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核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
价格﹝2013﹞1130号),2013年1月1日以后投产的核电机组实行标杆上网电价政
策,根据目前核电社会平均成本与电力市场供需状况,全国核电标杆上网电价确
定为0.43元/千瓦时;全国核电标杆上网电价高于核电机组所在地燃煤机组标杆上
网电价(含脱硫、脱硝加价)的地区,新建核电机组投产后执行当地燃煤机组标
杆上网电价;全国核电标杆上网电价低于核电机组所在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的地区,承接核电技术引进、自主创新、重大专项设备国产化任务的首台或首批
核电机组或示范工程,其上网电价可在全国核电标杆电价基础上适当提高,具体
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家发改委核批;全国核电标杆上网电价保持相
对稳定,国家发改委将根据核电技术进步、成本变化、电力市场供需状况变化等
情况对核电标杆电价进行评估并适时调整;2013年1月1日以前投产的核电机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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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电价仍按原规定执行。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于2013年5月2日出具的《福建省物价局关于云霄青径风电
场上网电价的复函》(闽价商[2013]191号),云霄青径风电场项目上网电价为0.61
元/千瓦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4]3008号)的规定,对陆上风电继续实行分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
政策。将第I类、II类和III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钱,调整
后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49元、0.52元和0.56元;第IV类资源区风电
标杆上网电价维持现行每千瓦时0.61元不变。漳州能源云霄青径风电场属于第IV
类资源区,其上网电价仍维持每千瓦时0.61元。
目前,公司在役发电机组的上网电价如下表所示:
表11.29:
机组名称 含税上网电价(元/千瓦时)
秦山一核 0.4200
方家山核电1、2号机组 0.4300
秦山二核1、2号机组 0.4140
秦山二核3、4号机组 0.4300
秦山三核1、2号机组 0.4640
江苏核电1、2号机组 0.4550
福清核电1号机组 0.4300
漳州能源云霄青径风电场 0.6100
(二)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及各业务毛利率及毛利情况如下:
表11.30: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毛利 毛利 毛利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占比 占比 占比
主营业务 739,511.80 39.51% 99.57% 643,900.72 35.76% 99.67% 709,807.68 40.18% 99.39%
其中:
737,622.19 39.64% 99.31% 642,932.35 35.83% 99.52% 709,965.13 40.21% 99.41%
电力销售
技术咨询 1,889.61 17.10% 0.25% 968.37 15.04% 0.15% -157.45 -20.78% -0.02%
其他业务 3,224.79 39.14% 0.43% 2,136.36 28.91% 0.33% 4,365.13 51.40% 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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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毛利 毛利 毛利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占比 占比 占比
总计 742,736.59 39.51% 100.00% 646,037.08 35.73% 100.00% 714,172.81 40.23% 100.00%
公司2014年综合毛利较2013年增加96,699.51万元,增幅为14.97%,综合毛利
率较2013年度提高3.78个百分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电力业务收入提高而成本降
低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1)电力业务收入增加
2014年,由于福清核电1号机组、方家山核电1号机组投产,公司发电量增加,
同时福清核电1号机组、方家山核电1号机组取得高于公司以往平均上网电价的上
网电价水平,以及不同区域上网电量的不同,公司每度电实现的收入提高0.78%,
电力销售业务增加66,517.22万元,增幅为3.71%。
(2)电力业务成本降低
2014年,公司每度电对应的成本较2013年降低5.20%,电力业务成本较2013
年减少28,172.63万元,降幅2.45%,主要原因如下:日常运维及非资本性变更改
造减少13,655.70万元,主要是由于各在役机组运维项目、小修项目减少,同时变
更改造投入减少;大修费用减少7,061.55万元,主要是由于大修项目减少,其中
秦山一核2014年大修为年度大修,而2013年大修为五年度大修;安防质保费减少
5,333.08万元,主要是由于福岛整改项目大多数在2013年结算,2014年度发生的
安防质保费减少;管理性费用等其他主营业务成本,由于精益化管理有所下降。
公司2013年综合毛利较2012年减少68,135.73万元,降幅为9.54%,综合毛利
率较2012年降低4.50个百分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电力业务成本提高所致。2013
年,尽管受益于部分机组电价提高,公司每度电实现的收入较2012年提高0.68%,
但公司每度电对应的成本较2012年提高8.05%,公司电力业务成本较2012年增加
95,506.96万元,增幅为9.05%,主要原因如下:核燃料成本增加11,748.69万元,
主要是由于江苏核电核燃料采购批次单价上升。计提乏燃料处置基金增加
20,608.68万元,主要是依据《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压水堆核电机组在商业运行满5年之后计提乏燃料处置基金的规定,江苏核
电1、2号机组于2012年5月和8月商业运行满5年开始计提乏燃料处置基金,而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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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则全年计提。日常运维及非资本性变更改造增加30,575.77万元,主要是由于运
维项目、小修项目增加,同时变更改造投入增加。大修费用增加22,061.74万元,
主要是由于大修次数及天数变化,其中秦山一期2013年为五年大修,而2012年根
据维修工期安排无大修;秦山二期2013年4台机组均大修,而2012年仅3台机组大
修;同时各在役机组大修维修项目变化导致费用增加。安防质保费增加8,303.10
万元,主要是由于福岛整改项目大部分于2013年结算,安全生产支出增加。管理
性费用等其他主营业务成本由于物价、人工成本上涨导致有所增加。
本公司综合毛利率与电力行业代表性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表11.31:
公司名称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水电行业
长江电力(600900.SH) 63.10% 57.99% 63.70%
火电行业
华能国际(600011.SH) 25.04% 23.14% 16.30%
大唐发电(601991.SH) 30.05% 28.11% 21.75%
国电电力(600795.SH) 28.28% 26.72% 21.84%
华电国际(600027.SH) 27.88% 23.39% 16.01%
上海电力(600021.SH) 21.74% 21.84% 17.39%
火电平均值 26.60% 24.64% 18.66%
火电中值 21.74% 23.39% 17.39%
核电行业
中广核电力(1816.HK) 49.24% 47.63% 47.16%
本公司 39.51% 35.73% 40.23%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有所波动,略低于核电同业水平,主要原因在于
公司综合折旧率高于同行业;公司综合毛利率低于大型水电发电上市公司,高于
大型火电发电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这是因为核电行业在上网电价政策、电力调度
顺序、发电原理、成本构成等方面与水电行业及火电行业存在较大差异。
报告期内,本公司综合毛利率略低于中广核电力,主要是主营业务综合毛利
率较低所致,具体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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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折旧率差异
本公司的折旧政策为:核电设备采用工作量法、其他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
法计提折旧,按预计的使用年限或工作量,对核电设备按核电机组、其他固定资
产按单项资产按月计算折旧,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分类折旧年限、折旧率如下:
表11.32:
序号 类别 折旧年限(年)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1 房屋建筑物 10-40 0-5 10.00-2.38
2 机器设备 5-30 0-5 20.00-3.17
3 办公设备 4-5 0-5 25.00-19.00
4 运输工具 5-10 0-5 20.00-9.50
5 其他固定资产 3-20 0-5 33.33-4.75
中广核电力的折旧政策为:核设施包括核电站及设备,采用生产单位法按
10-40 年的估计可使用年期折旧;物业、厂房及设备(核设施及在建工程除外)
经计入其估计残值后以直线法按以下年限计算折旧:
表11.33:
序号 类别 折旧年限(年)
1 楼宇 剩余土地租赁期限与使用年限20-40年中的较短者
2 厂房及机器 10-40
3 汽车
4 办公及电子设备
2012-2014年,本公司及中广核电力折旧金额及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情况
如下:
表11.34: 单位:万元
本公司 中广核电力
项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折旧金额 435,320.70 423,243.46 416,783.04 - 246,093.40 259,361.60
报告期初固定资
8,478,732.12 8,371,444.20 8,325,352.97 - 8,172,498.70 8,098,002.70
产原值
综合折旧率 5.13% 5.06% 5.01% - 3.01%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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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 中广核电力
项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计入主营业务成
408,366.89 402,292.79 398,259.32 262,593.20 224,012.80 241,267.60
本的折旧金额
计入主营业务成
本的折旧占主营 21.82% 22.34% 22.54% 12.78% 13.09% 13.94%
业务收入比例
计入主营业务成
本的折旧占主营 36.06% 34.78% 37.69% 25.25% 25.00% 26.36%
业务成本比例
计入主营业务成
本的折旧占主营 55.22% 62.48% 56.11% 26.03% 26.66% 28.65%
业务毛利比例
注:中广核电力未披露 2014 年度固定资产折旧情况明细。
由于综合折旧率的差异,导致本公司的折旧金额高于中广核电力,折旧金
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高于中广核电力约 8-9 个百分点,是公司综合毛利率低于
中广核电力的主要原因。
(2)乏燃料处置基金计提差异
2012-2014年,本公司及中广核电力计提的乏燃料处置基金情况如下:
表11.35: 单位:万元
本公司 中广核电力
项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计提金额 94,455.30 94,617.69 74,009.08 77,045.40 73,181.70 78,696.10
占主营业务
5.05% 5.25% 4.19% 3.75% 4.28% 4.55%
收入比例
占主营业务
8.34% 8.18% 7.00% 7.41% 8.17% 8.60%
成本比例
占主营业务
12.77% 14.69% 10.43% 7.60% 8.98% 9.65%
毛利比例
本公司2014年、2013年计提乏燃料处置基金的金额高于中广核电力,计提金
额占主营收入比例高于中广核电力约1个百分点。根据《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
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58号)的要求,自2010年10月1日起,
投入商运满五年的压水堆核电机组按实际上网电量0.026元/千瓦时提取并上交乏
燃料处理处置基金(秦山三核属重水堆核电机组,不适用《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
置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公司暂按发电量提取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提
取标准为0.02元/千瓦时)。2013年度、2014年度,由于本公司投入商运满五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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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装机容量高于中广核电力,导致本公司计提的乏燃料处置基金的金额高于中
广核电力。
(三)利润来源分析
表11.36: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营业利润 414,632.39 67.29% 321,855.19 52.85% 316,760.02 60.22%
营业外收支净额 201,516.18 32.71% 287,162.47 47.15% 209,253.08 39.78%
其中:增值税返还 181,029.78 29.39% 183,266.84 30.09% 180,973.24 34.40%
利润总额 616,148.57 100.00% 609,017.66 100.00% 526,013.09 100.00%
减:所得税 100,452.02 96,926.08 68,761.81
净利润 515,696.55 512,091.58 457,251.28
注:比例是指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公司净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产生的营业利润,核力发电企业增值税返还
政策亦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较大。
2014年公司净利润较2013年增加3,604.97万元,增幅为0.70%。2013年公司净
利润较2012年增加54,840.30万元,增幅为11.9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江苏核电
收回以前年度应减免的所得税优惠款及汇兑收益增加。
(四)经营成果变化原因分析
表11.37: 单位:万元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营业收入 1,880,074.37 3.98% 1,808,093.00 1.86% 1,775,043.19
减:营业成本 1,137,337.78 -2.13% 1,162,055.92 9.54% 1,060,870.38
营业税金及附加 35,165.64 2.33% 34,366.22 2.09% 33,661.03
销售费用 6,976.90 -12.62% 7,984.67 -28.79% 11,212.71
管理费用 98,949.00 0.69% 98,271.39 -2.39% 100,672.72
财务费用 196,169.84 -1.59% 199,329.94 -21.87% 255,136.33
资产减值损失 -387.40 -104.37% 8,859.09 1417.03% 583.97
投资收益 8,769.77 -64.39% 24,629.42 539.07% 3,85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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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营业利润 414,632.39 28.83% 321,855.19 1.61% 316,760.02
加:营业外收入 205,563.60 -44.33% 369,227.44 70.79% 216,186.90
减:营业外支出 4,047.42 -95.07% 82,064.97 1083.55% 6,933.82
利润总额 616,148.57 1.17% 609,017.66 15.78% 526,013.09
减:所得税费用 100,452.02 3.64% 96,926.08 40.96% 68,761.81
净利润 515,696.55 0.70% 512,091.58 11.99% 457,251.28
公司报告期内期间费用金额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变动情况如下:
表11.38: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销售费用 6,976.90 0.37% 7,984.67 0.44% 11,212.71 0.63%
管理费用 98,949.00 5.26% 98,271.39 5.44% 100,672.72 5.67%
财务费用 196,169.84 10.43% 199,329.94 11.02% 255,136.33 14.37%
期间费用合计 302,095.74 16.07% 305,586.00 16.90% 367,021.77 20.68%
注:比例指期间费用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本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期间费用逐年下降,如下表所示:
表11.39: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销售费用 6,976.90 -12.62% 7,984.67 -28.79% 11,212.71
管理费用 98,949.00 0.69% 98,271.39 -2.39% 100,672.72
财务费用 196,169.84 -1.59% 199,329.94 -21.87% 255,136.33
期间费用合计 302,095.74 -1.14% 305,586.00 -16.74% 367,021.77
营业收入 1,880,074.37 3.98% 1,808,093.00 1.86% 1,775,043.19
2014年公司期间费用较2013年减少3,490.26万元,降幅为1.14%,减少的主要
原因是:公司加强成本精益化管理,利息支出及销售费用下降。
2013年公司期间费用较2012年减少61,435.77万元,降幅为16.74%,减少的主
要原因是:人民币升值导致汇兑收益大幅增加;同时加强成本精益化管理,管理
费用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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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销售费用
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包括:秦山一核、秦山二核、秦山三核根据《华东区域
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华东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
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两个细则》”)等规定向华东电网缴纳的考核
费和辅助服务费,及秦山二核、秦山三核根据购售电合同缴纳的接网费。
2014年销售费用较2013年减少1,007.77万元,降幅为12.62%,下降的主要原
因是:秦山二核、秦山三核上网电量减少,导致依据《两个细则》缴纳的费用及
接网费下降。
2013年销售费用较2012年减少3,228.04万元,降幅为28.79%,下降的主要原
因是:秦山二核3、4号机组的接网费未以协议形式明确,公司自2013年起未计提
秦山二核3、4号机组的接网费。
2. 管理费用
公司的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薪酬、固定资产折旧、研究与开发费用、
税金以及无形资产摊销等。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情况如下:
表11.40: 单位:万元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管理人员薪酬 26,646.00 26.93% 25,562.21 26.01% 24,362.95 24.20%
折旧费 10,671.52 10.78% 10,933.50 11.13% 10,597.60 10.53%
研究与开发费用 24,307.61 24.57% 24,041.66 24.46% 23,521.89 23.36%
税金 10,769.57 10.88% 9,896.40 10.07% 9,384.82 9.32%
修理费 3,583.60 3.62% 3,209.78 3.27% 3,006.86 2.99%
核电项目前期开发费 2,695.39 2.72% 2,851.81 2.90% 5,220.66 5.19%
其他 20,275.31 20.49% 21,776.04 22.16% 24,577.95 24.41%
合计 98,949.00 100.00% 98,271.39 100.00% 100,672.72 100.00%
报告期内管理人员薪酬占管理费用比重基本稳定。2014年职工薪酬较2013年
增加1,083.79万元,增幅为4.2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随着福清核电1号机组、
方家山核电1号机组的投产,管理人员费用列支渠道变化。2013年职工薪酬较2012
年增加1,199.26万元,增幅为4.9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随公司规模增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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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人数增加。
2014年研究与开发费用较2013年增加265.95万元,增幅为1.11%;2013年研究
与开发费用较2012年增加519.77万元,增幅为2.2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研发
费用根据研发进度分期投入金额的变化所致。
2014年核电项目前期开发费较2013年减少156.42万元,降幅为5.48%。2013
年核电项目前期开发费较2012年减少2,368.85万元,降幅为45.37%,变动的主要
原因是:公司2012年承接中核集团核电前期项目及项目开发业务,一次性将累计
的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开发费用计入管理费用,2013年将当年发生的开发费用计
入管理费用。
3. 财务费用
公司的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支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情况如下:
表11.41: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利息支出 226,377.57 246,719.03 256,371.49
减:利息收入 4,436.94 9,758.85 5,858.19
利息净支出 221,940.64 236,960.18 250,513.31
汇兑净损失 -37,995.55 -50,559.22 -8,924.12
其他 12,224.75 12,928.98 13,547.15
财务费用合计 196,169.84 199,329.94 255,136.33
2014年公司财务费用较2013年减少3,160.11万元,降幅为1.59%,减少的主要
原因是:一方面,秦山二核、秦山三核、江苏核电随着项目贷款余额下降,利息
支出下降,同时公司实现的汇兑收益少于2013年;另一方面,公司下属方家山核
电1号机组、福清核电1号机组于2014年底投产,停止利息资本化,增加当期财务
费用;综合上述因素,2014年公司财务费用较2013年有所减少。
2013 年公司财务费用较 2012 年减少 55,806.39 万元,降幅为 21.87%,减少
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随着人民币相对于美元升值速度加快,公司以美元结
算的外币借款带来的汇兑收益大幅增加;另一方面,在役机组项目贷款余额下
降,利息支出随之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广核电力的营业收入与期间费用的变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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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如下表所示:
表11.42: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销售及分销开支 404.90 -1.41% 410.70 10.79% 370.70
行政开支 146,459.30 42.59% 102,715.40 11.97% 91,733.50
财务费用 320,415.30 14.29% 280,358.80 -10.07% 311,750.50
期间费用合计 467,279.50 21.85% 383,484.90 -5.04% 403,854.70
营业收入 2,079,328.70 19.74% 1,736,501.60 -1.20% 1,757,507.80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中广核电力的营业收入与期间费用的变化情况不尽相
同,主要原因如下: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销售费用逐年下降;而中广核电力的销售费用较为平稳。
本公司销售费用高于中广核电力,主要原因是:本公司销售费用包括依据《两个
细则》向电网缴纳的考核费和辅助服务费,及秦山二核、秦山三核根据购售电合
同缴纳的接网费;而中广核电力的销售费用不包括接网费。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费用较为平稳;而中广核电力的行政开支有所上升,
主要原因是由于在役机组规模变动所致:报告期内,本公司除2014年底有2台新
机组投运外,无新增在役机组,同时本公司积极开展成本精益化管理,管理费用
逐年下降;中广核电力阳江核电1号于2014年3月投运,行政开支有较为明显上升。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财务费用逐年下降;中广核电力的财务费在2013年下降,
其变化趋势与本公司一致,其财务费用于2014年上升,主要原因是:随着中广核
电力下属阳江核电1号于2014年3月投入商业运行,停止利息资本化,导致该公司
财务费用上升。
综上,本公司的销售费用构成不同于中广核电力,导致本公司与中广核电力
的销售费用变动趋势不一致;管理费用取决于公司管理的在役机组规模,二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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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趋势符合其管理的在役机组规模变动情况;财务费用则取决于公司的债务规
模、资本化率、平均利率水平、汇兑损益等综合因素,导致本公司与中广核电力
的财务费用变动趋势不一致。
4. 利润表其他项目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1)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表11.43: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坏账损失 -387.40 270.74 486.23
存货跌价损失 - 6,769.00 97.75
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1,819.36 -
合计 -387.40 8,859.09 583.97
2014年度公司坏账损失为-387.4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账龄分析法范围
内的应收款项减少,致使计提坏账准备为负数。
2013年度及2012年度公司分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769.00万元及97.75万元,
主要原因是:公司在存货清查过程中,对于备品备件因部分陈旧过时、毁损等原
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2)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表11.44: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8,405.11 7,040.36 3,053.29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5.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364.66 420.06 800.68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7,144.00 -
合计 8,769.77 24,629.42 3,853.98
2014年度公司投资收益较2013年度减少15,859.64万元,降幅为64.39%;2013
年度公司投资收益较2012年度增加20,775.44万元,增幅为539.07%;变动的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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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是:2013年度秦山一核处置所持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同时权益法核算
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略有波动。
(3)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情况如下:
表11.45: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433.90 2,481.42 18.77
政府补助 192,789.37 344,729.31 201,822.03
其中:增值税返还 181,029.78 183,266.84 180,973.24
所得税优惠返还 11,759.59 161,179.58 20,713.90
其他收入 11,340.33 21,656.70 14,346.09
营业外收入小计 205,563.60 369,227.44 216,186.90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575.86 5,526.91 2,185.80
对外捐赠 97.45 86.88 128.70
其他支出 374.11 76,451.18 4,619.33
营业外支出小计 4,047.42 82,064.97 6,933.82
营业外收支净额 201,516.18 287,162.47 209,253.08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电行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税〔2008〕38号)规定,核力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自核电机组正式商业
投产次月起15个年度内,统一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返还比例分三个阶段逐
级递减。具体返还比例为: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5个年度内,返还比例为已入
库税款的75%;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的第6至第10个年度内,返还比例为已入
库税款的70%;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的第11至第15个年度内,返还比例为已入
库税款的55%;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满15个年度以后,不再实行增值税先征后
退政策。
2014年度、2013年度及2012年度,公司获得增值税返还分别为181,029.78万
元、183,266.84万元及180,973.24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9.38%、
30.09%及34.40%。
根据《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的规定,秦山二核、秦山三核、江苏核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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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07年12月31日前经国务院核准的核电站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可在该项目取
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按新税法规定计算的企业所得税“三免
三减半”优惠期间内,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其剩余年限的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
2012年度,秦山二核、秦山三核完成相关备案手续,收回以前年度应减免的
所得税优惠款20,713.90万元。2013年度,江苏核电收回以前年度应减免的所得税
优惠款161,179.58万元。
2014年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享受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5号)的规定,秦山二核享有
可按每一发电机组为单位计算的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本年度一次性收回
以前补退所得税款11,759.59万元。
2014年度营业外收入其他项主要为江苏核电根据我国与俄罗斯政府间协议
及补充协议,按照约定偿还债务享受的折扣优惠。2013年度营业外收入其他项主
要为秦山一核乏燃料处理处置资金免缴金额8,856.61万元;江苏核电根据我国与
俄罗斯政府间协议及补充协议,按照约定偿还债务享受的折扣优惠。2012年度营
业外收入其他项主要为江苏核电根据我国与俄罗斯政府间协议及补充协议,按照
约定偿还债务享受的折扣优惠。
2014年度营业外支出其他项主要为河南核电建设项目停工期间发生的管理
维护费用。2013年度营业外支出其他项主要为江苏核电根据《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与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协议》支付的战略合作协议款,以及桃花江核电和
河南核电建设项目停工期间发生的管理维护费用。
(五)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其占净利润比例如下:
表11.46: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247,174.20 247,593.35 210,917.96
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0,412.26 58,718.53 13,391.00
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占
4.21% 23.72% 6.35%
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比例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236,761.93 188,874.82 197,526.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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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层认为: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上网电价和上网电量决定,由于核电运行安全的要
求,机组将保持带基本负荷运行,收入相对稳定并可预期,2013年受秦山二核4
号机组投产、秦山二核1、2号机组及江苏核电1、2号机组调高上网电价等因素影
响,2014年受福清核电1号机组投产、方家山核电1号机组投产等因素影响,报告
期内呈现上升。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受折旧费用、燃料成本、人工成本、乏燃料处理处置
基金、机组大修及日常检修费等因素影响。其中2014年度公司加强成本精益化管
理,维修、日常运维费、材料备件消耗量下降,同时核燃料成本略有下降,导致
主营业务成本有所下降。2013年度受人工成本小幅上升、燃料成本上涨、乏燃料
处理处置基金费用上升、大小修次数及费用增加等因素综合影响,导致公司主营
业务成本上涨。总的来说,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水平的因素比较明确并可预期,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预计将保持稳定。
公司期间费用主要为财务费用及管理费用。公司信誉良好并充分利用中核集
团的集团化融资优势,可以优惠利率取得金融机构贷款,在一定程度上节约公司
利息支出,降低财务费用。公司通过加强成本精益化管理,控制管理费用规模。
核力发电企业增值税返还政策亦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大。该等返还依据《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电行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38号),
按照入库税款的确定比例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持续15年,具有可预期性。
公司谨慎和稳健地计提各项准备,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与资产质量实
际状况相符,公司资产整体质量优良。
公司的盈利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较为稳定,并在2014年新机组投产后有较大增长。
三、现金流状况分析
表11.47: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4,316.02 932,924.60 1,142,845.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40,777.92 -2,343,802.88 -2,285,40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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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2,908.82 1,295,921.83 1,026,236.48
汇率变动的影响 -3,917.15 2,160.01 308.3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2,529.77 -112,796.44 -116,019.48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
2014 年 度 、 2013 年 度 及 2012 年 度 ,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的 现 金 净 流 入 分 别 为
954,316.02万元、932,924.60万元及1,142,845.47万元。
其中,2014年度,公司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131,808.36万元;
收到的税费返还为222,584.11万元;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支出现金699,283.52万
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72,048.82万元;支付各项税费498,038.71
万元。
2013年度,公司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80,802.40万元;收到的
税费返还为359,210.83万元;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支出现金672,608.49万元;支付
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74,698.07万元;支付各项税费565,617.88万元。
2012年度,公司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41,663.32万元;收到的
税费返还为166,306.36万元;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支出现金419,507.96万元;支付
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65,726.15万元;支付各项税费445,945.45万元。
2014年公司经营现金净流入较2013年增加21,391.42万元,增幅为2.29%,增
加的主要原因是:福清核电1号机组、方家山核电1号机组投产使得销售商品、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有 所 增 加 。 2013 年 公 司 经 营 现 金 净 流 入 较 2012 年 减 少
209,920.87万元,降幅为18.3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建项目采购首炉核燃料
及运行项目运营成本增加导致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
2014 年 度 、 2013 年 度 及 2012 年 度 ,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的 现 金 净 流 出 分 别 为
2,340,777.92万元、2,343,802.88万元及2,285,409.79万元。
其中,2014年度、2013年度及2012年度,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分 别 为 2,378,499.19 万 元 、 2,370,397.77 万 元 及
2,274,221.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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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公司投资现金净流出较2013年减少3,024.96万元,降幅为0.13%。2013
年公司投资现金净流出较2012年增加58,393.09万元,增幅为2.56%,增加的主要
原因是:在建项目投资增加。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
2014 年 度 、 2013 年 度 及 2012 年 度 ,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的 现 金 净 流 入 分 别 为
1,482,908.82万元、1,295,921.83万元及1,026,236.48万元。
其中,2014年度,公司吸收投资收到现金316,732.87万元,新增借款收到现
金4,341,676.33万元;偿还债务支付现金2,387,967.50万元;分配股利和偿付利息
支付现金1,053,036.04万元。
2013年度,公司吸收投资收到现金445,922.94万元,新增借款收到现金
4,146,715.85万元;偿还债务支付现金2,565,973.99万元;分配股利和偿付利息支
付现金977,447.85万元。
2012年度,公司吸收投资收到现金456,998.00万元,新增借款收到现金
4,524,631.71万元;偿还债务支付现金3,286,098.00万元;分配股利和偿付利息支
付现金851,250.08万元。
2014年公司筹资现金净流入较2013年增加186,986.99万元,增幅为14.43%,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核电在建项目工程及付款进度,增加借款规模。2013
年公司筹资现金净流入较2012年增加269,685.36万元,增幅为26.28%,增加的主
要原因是:受借款到期日期影响,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减少。
公司管理层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利润水平提高的同时资
金能够正常回笼,为业务的拓展和债务的偿付能力提供了有效保证。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是核电工程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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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48: 单位:亿元
项目 初步设计概算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秦山核电厂扩建工程
272.17 41.19 23.52 36.18
(方家山核电工程)
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 408.26 39.01 29.72 47.74
福建福清核电工程 515.51 61.74 71.35 81.51
海南昌江核电工程 213.46 37.78 39.51 37.74
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工程 406.98 41.28 29.55 16.08
合计 1,816.38 221.00 193.65 219.25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未来公司安排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其他核电项
目。其中,募集资金投向项目5个,分别为福建福清核电工程(一期)2号机组、
福建福清核电工程(二期)、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海南昌江核电工程以及田
湾核电站3、4号机组工程;其他项目主要包括核电项目开发及核电项目前期工作,
如三门核电3、4号机组、福清核电5、6号机组、辽宁徐大堡核电、漳州核电、河
北核电、桃花江核电等。
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期后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五章 其他重要事
项”之“四、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的相关内容。
公司的重大担保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五章 其他重要事项”之
“三、对外担保情况”的相关内容。
其他或有事项和期后事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之
“十一、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或有事项、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及其他重
要事项”的相关内容。
六、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未来趋势分析
(一)核电行业发展前景向好
目前我国电力供需形势依然偏紧,电力缺口较大。核电作为一种清洁能源,
技术已经成熟,安全可靠性得到了实践验证,经济性好,能够大规模的提供稳定
电能,加快核电发展,发挥核电在电力供应中的更大作用,是我国电力发展的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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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选择,是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与国际平均水平相比,我国核电装
机占比及核能发电占比均有大幅提升的空间。
公司将充分获益于整体行业发展,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
(二)加强经营管理以优化成本支出
1. 强化工程建设管理
核电工程建设质量、造价及进度将对公司营运效率、折旧费用水平、财务费
用等产生直接影响。公司将充分利用二十多年的核电工程建设管理经验,加强工
程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四大控制监督,充分考虑影响工程建设质量和建设进
度的因素,严格控制概算,对进度、造价进行指标管理,并通过购买建安险等多
渠道多手段控制核电工程建设风险。
2. 提升专业化运营优势
随着专业化运营的深入,公司将逐步建立技术和管理的标准化体系,制定统
一的技术管理标准,加强精细化管控能力,形成标准化的复制输出能力,降低整
体管理成本,形成规模效益,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3. 追求安全高效运营
核安全是核电发展的生命线。随着世界范围内对核安全的不断重视,核电安
全标准及要求不断提高。公司将提高进一步安全生产意识,加强项目建设和生产
过程的安全流程控制,加大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投入,包括安全生产设备购置、
定期检修和技术改进等,虽短期内成本可能略有上升,但核电机组的安全稳定运
行得到保障。
公司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通过一系列措施提高运营效率,包括:
(1)对标国际、寻找短板。通过对标国际一流企业和WANO指标先进电站、
分领域找到技术和管理短板;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学习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尽量缩短大修工期,努力提高机组能力因子。
(2)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建立“计划-预算-考核-薪酬”联动机制;构
建中国核电一体化的预算管理组织架构;制定中国核电统一的预算管理制度和流
程体系,保障预算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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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进成本精益管理。积极构建以核安全为前提的低成本竞争优势。通
过设定当期和中长期成本控制目标,推进成本目标管理;通过制定成本核算导则、
成本开支标准等,推进成本标准化管理;通过开发成本模型,推进成本精细化管
理;通过内外部成本对标,梳理业务流程,寻找成本动因,持续优化改进。
上述措施有助于提高公司盈利水平,提升公司竞争能力。
4. 控制汇率利率风险
因核电项目建设需要,公司自金融机构借入大量借款,其中部分为外币借款。
为防范汇率及利率变动风险,对于汇率风险敞口部分,公司将通过存量重组、增
量控制、适度使用多种风险对冲工具的方式降低汇率波动影响;对于利率风险敞
口部分,公司将通过发行固息债券等多种融资手段降低利率波动影响。
(三)募集资金到位将改善财务状况、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目前项目资金大量依赖银行借款,公司资产负债水平较高,财务风险增
加,公司融资能力受到一定影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财务状况将
得到有效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更趋合理,财务安全边际提高,融资能力进一
步增强。同时,随着募投项目的逐步完工投产,公司的盈利水平将进一步提高。
募集资金运用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章 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内容。
(四)行业壁垒及竞争格局影响
鉴于国家对核安全的重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我国只有中核集团、
中广核集团和中电投集团可以作为国内核电建设(不含研究堆、示范工程)的控
股投资方。如未来核电投资控股资质放开,新的投资方进入核电市场,将可能造
成公司所处核电行业竞争加剧。公司将进一步发挥在技术、人才和规模等方面的
优势,加大业务开拓力度,维持并力争扩大竞争优势。
七、股东未来分红回报分析
(一)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了保障股东利益,明确公司发行上市后对新老股东合理权益的回报,增加
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可预见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案)》
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于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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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3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中长期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1.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社会
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
和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并结合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
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
者持续、稳定、科学、积极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
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原则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
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保证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利润分配原则,当年未进行
现金分红的,不得发放股票股利。若董事会认为公司未来成长性较好、每股净资
产偏高、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
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前提下,制定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一般采用年度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
和资金需求等状况提出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应合法行使股东权利使子公司以
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保证公司有能力实施当年的现金分红方案。
3.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符合公司章程的前
提下,根据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和中小股东的意见,由公司董事会结合
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资金需
求,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
4、公司的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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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 公司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
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和中小股东的意见,
制定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公司董事会
未作出现金分红方案,或者董事会作出的现金分红方案不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
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的利润
分配方案进行监督,当董事会未按公司章程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做出现金利
润分配方案,或者董事会做出的现金利润分配方案不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规定的,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会予以纠正。
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时,董事会应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并由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发表意见。
董事会重新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方可执行,上述股东大会应当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中小股东参与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提供便利。
6. 股东分红回报中长期规划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中长期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和听取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
有)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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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主的利润分配原则。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百分之三十。
7. 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具体计划
上市后三年,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
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当年未进行现金分红
的,不得发放股票股利。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以及预计上市时间等因素,董事会认为在上市后三年公司发展阶段属
于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在上述期间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每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董事会负有提出现金分红提案的义务,对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中未分配部
分,董事会应当说明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董事会因公司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
金支出等事项未提出现金分红提案的,董事会应在利润分配预案中披露原因及留
存资金的具体用途。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当按公司章程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履行
决策程序。公司接受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和中小股东对公司分红的建议
和监督。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合理性分析
公司结合未来业务发展目标,在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资金需求、资产负债结
构、投资项目回报、未来现金分红执行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了股东回报规划。
包括:
第一,国家明确了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的方针政策,预期公司
未来将持续出现大规模资本性开支,维持公司持续成长。
第二,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在80%左右,需调整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财
务安全边界,降低财务风险,提升股东价值。
第三,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后续核电项目建设等方面,以保障公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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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发展,提高公司核心业务竞争能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与股东共享公司高成长带来的收益。
第四,公司控股的各核电公司已在其公司章程中约定,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
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各核电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
分配利润的80%;公司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资金管理能力,有足够能力支付股东
股利。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信永中和对本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无保留结
论的《审阅报告》(XYZH/2014A6038-9)。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本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董事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
人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本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以下201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数据未经审计但已经信永中和审阅,2014年一
季度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表11.49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03.31 2014.12.31
资产总计 22,971,542.58 22,244,663.50
负债合计 18,117,443.24 17,588,215.13
股东权益合计 4,854,099.33 4,656,448.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364,085.17 2,246,238.22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表11.50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3月 2014年1-3月 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 636,261.91 438,633.05 45.06%
营业利润 205,621.18 85,966.94 139.19%
利润总额 253,054.45 134,047.69 8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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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年1-3月 2014年1-3月 同比变动
净利润 215,914.59 109,787.38 96.6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15,559.87 52,341.54 120.78%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115,348.02 52,143.04 121.21%
所有者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表11.51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3月 2014年1-3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8,501.09 212,832.2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7,351.47 -536,941.8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331.03 360,451.63
(四)非经营性损益的主要项目和金额
表11.52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3月 2014年1-3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7.44 -70.32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319.49 288.6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32 23.0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55.96 -20.63
小计 267.64 220.80
所得税影响额 80.90 60.3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5.11 -38.0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非经常性净损益 211.86 198.50
(五)主要经营情况
2015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6,261.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06%,
主要原因是秦山一核方家山1号、2号和福清核电1号机组分别于2014年12月15日、
2015年2月12日、2014年11月22日投入商业运行而使上网电量增加所致。
2015年1-3月,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559.87万元,较上年
同期增长120.78%,主要原因包括:新投入商业运行的核电机组检修成本较老机
组低且无需计提提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等,导致公司毛利率增加;2015年第一季
度汇兑收益大于利息支出,使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2015年1-3月,公司的客户未发生变化,仍为国家电网公司华东分部、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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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电力公司、浙江省电力公司和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2015年1-3月,公司原材料及能源的前五名供应商为中核集团(包括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RUSATOM SERVICE、ABB(HONG KONG)、中国船舶燃料连云
港有限公司及上海核康电气有限公司。公司向中核集团(包括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采购的主要内容为核燃料及备品备件;RUSATOM SERVICE、 ABB(HONG
KONG)、中国船舶燃料连云港有限公司为公司报告期内的供应商,公司向该等三
家供应商采购的主要内容为备品备件或燃油,2015年1-3月的采购金额分别为
633.16万元、619.91万元和405.38万元;上海核康电气有限公司为公司2015年新增
的供应商,公司向其采购的主要内容未备品备件,2015年1-3月的采购金额为
226.15万元。
综上,2015年1月-3月,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
要客户和供应商较为稳定,整体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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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的总体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
(一)公司总体发展目标
公司始终坚持“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的方针,努力以更安全、
更环保、更高效的方式开展核电建设和生产运营,确保在役核电站安全高效运行,
在建核电站安全高质量建设,持续为社会提供安全可靠能源、为公众创造清洁低
碳生活,追求经济、社会和环境三者的和谐发展,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企业与社会和谐发展,为人类生存改善做出表率。
公司希望到2020年,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持续盈利能力、抵御风险能力不断
增强,为股东、公司员工和社会创造更大价值,成为学习型、创新型、有朝气和
追求卓越的世界一流核能发电公司。
(二)公司发展战略
“十二五”到2020年,公司将实行规模化、标准化、国际化三大战略。
1. 规模化战略
公司一方面将积极开发核电项目,扩大核电资产规模;另一方面将积极开展
管理输出,扩大核电运营与技术服务规模。争取通过规模化快速发展,不断提高
公司的市场份额、拓宽战略联盟、扩大资源共享领域、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实现
市场领先。逐步转变单纯依靠新建项目的“纯刚性”增长模式,努力实现同时依
靠增加新项目和强化经营、内部挖潜的“刚柔并重”增长模式。
2. 标准化战略
公司争取实现经营专业化、管理专业化、人才专业化,专业标准化、标准精
益化,通过细化专业分工,形成分工合理、权责明确、成套的专业化技术和管理
体系;通过专业领域持续改进,推动公司运营质量、运营效率、运营安全的不断
提升,实现专业领先。
公司将对标世界一流核电公司,通过咨询和业务辅导,逐步形成中国核电标
准化管理体系,实现安全、业绩和成本标准化;有效整理核电前期开发、工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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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运营管理各环节,形成可成套输出的全流程管理标准。
3. 国际化战略
公司将努力提高管理机制的科学性,融合先进经验,培育核心竞争力,实现
一流的运营业绩;并逐步建立积极进取的企业文化,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核电
品牌,通过开发海外市场,参与国际合作,发挥企业影响力。
(三)公司的规划目标
1. 规模容量目标
“十二五”后两年到2020年,本公司除实现在建机组陆续投产外,争取每年
新开工核电机组数占到国家当年新开工机组总数的一半左右,逐步提高中国核电
在全国核电的市场份额。
2. 厂址储备目标
做好现有厂址保护,积极开展新核电厂址研究论证,为后续核电的可持续发
展提供充足的厂址资源保障。
3. 发电运行指标
2015年,公司将力争继续保持平均负荷因子90%以上的目标,控制机组正常
年度(换料)大修工期及非计划停堆(机)次数,运行指标达到WANO中值以上,
部分运行指标达到WANO先进水平。
二、公司的具体发展任务
为了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本公司在如下重点领域规划了主要任务:
(一)安全质量管理
建立、完善安全总监体系,推动实施联合质保监查,建立、运行并保持符合
现行核安全法规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鼓励成员单位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
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制定、完善达标考核标准,督促各成员单位完成安全生产标
准化建设并通过考核达标;加强协调与管控,保证运行核电厂安全质量、环境保
护、职业安全等各项指标良好受控;充分利用WANO等平台,推动经验反馈活动,
促进成员单位的持续改进和管理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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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电新项目开发
紧扣国家核电发展规划主基调,有序开展核电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每年安排
开工机组占国家当年新开工总数一半左右,实质性开展重点项目的开工准备工
作。现阶段重点厂址放在沿海地区,同时做好条件良好的内陆厂址保护工作。严
格按照最新的法规标准开展厂址选择工作,确保厂址满足选址条件和建设要求。
(三)工程建设管理
在建核电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四大控制均保持良好受控状态。工程
管理的精益化、信息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核电工程建设安全指标达到集
团公司考核目标,现场HSE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事故未遂率持续降低。现
场土建、安装工作杜绝发生重大不符合项,设备制造重大不符合项发生率呈下降
趋势,质量保证体系运转良好,质量事件发生率总体上持续降低。工程建设管理
能力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加强业主核心管理能力建设。
(四)发电与运行管理
2015年力争继续保持平均负荷因子90%以上的目标,控制机组正常年度(换
料)大修工期及非计划停堆(机)次数。确保现役核电厂安全、可靠、经济运行,
运行指标达到WANO中值以上,部分运行指标达到WANO先进水平。
(五)科技管理
大力推进公司科技研发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建立健全公司科技创新工作体
系,以提高机组安全稳定性能、提高机组负荷因子和经济效益为总体目标,紧密
结合核电的技术特点和实际需要来确定科技攻关课题,紧紧围绕核电运行中系统
与设备存在的缺陷,开展科技创新工作。
(六)财务管理
提升公司大规模融资能力,控制项目融资成本;控制资产负债率,防范财务
风险;加强成本控制,优化成本结构;推进财务标准化建设,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构建财务共享中心,促进财务转型。
(七)供应链与采购管理
到2015年,实现中国核电统一采购管理,逐步扩大集中采购范围,建立整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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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电采购管理体系,实现“一个体系、一套流畅、二级(本部/成员单位)采
购管理模式”,使公司形成集中统一、精益高效、持续改进、具有核电特色的采
购工作新格局。
(八)品牌管理
树立中国核电安全清洁、高效环保、勇担社会责任的上市核电企业形象。树
立核电安全运行的业绩标杆;打造值得信赖的高素质团队;发挥在世界核电领域
影响力。以一流的运行业绩、高标准的技术与人才输出,创建社会公众广泛认知、
认可的核电品牌。
(九)国际合作
以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核电品牌为目标,不断提高公司在国内同行、国际
市场上的影响力和地位,吸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培育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培育
国际化人才,建立国际合作人才库,输出核电运营(管理、检测、维修、培训、
运行)技术和经验,向国际组织(IAEA、WANO等)输送人才;通过广泛开展
国际合作和对标,提高运行机组能力和建设工程的管理水平;有针对性地开展海
外项目投资、核电管理和技术人才培训,使中国核电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际
化一流企业。
三、制定和实现上述发展计划的假设条件及实施上述计划可能遇到的
困难
(一)制定和实现上述发展计划的假设条件
1. 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稳定,宏观经济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2. 与核电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无重大不利变化;
3. 国家财政、货币政策、外汇市场及资本市场不会发生对公司运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的变化;
4. 国内电力市场的需求及供给不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5. 公司所拥有的主要竞争优势继续发挥应有作用;
6. 公司能够按计划筹集未来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且相关项目均能够顺利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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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7. 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实施上述计划可能遇到的困难
1. 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后,我国核电发展的整体监管环境更加严格;一方面
国家对核电安全性和先进性的标准继续提高,对在役和在建核电项目的安全提出
更高要求;另一方面公众对涉核项目关注度的进一步提高,将影响我国核电的发
展政策制定、项目审批及建设环境;上述情况有可能影响公司业务发展计划的实
施。
2. 核能应用需要可靠的产业链保障体系,需要与相关专业公司的共同配合,
并受到国家工业体系整体发展水平的影响。核电项目的顺利实施,对核燃料供应、
核电工程项目设计和建设、核电关键设备的制造及乏燃料的处置有较高的要求。
目前我国部分关键核电技术设备尚未实现国产化,在某些不利状况下,如发生外
部技术封锁,公司的生产运营及项目建设将受到制约。
3. 核电是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建造周期长,安全技术要求高,对
资金需求较大,可能给企业生产运营带来较大资金压力。
4.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和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将有所扩张,
公司在安全生产、规范运营、内部控制、精细化管理和人力资源保障等方面都将
面临更大的挑战,可能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影响。
四、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业务发展计划综合考虑了现有业务的实际情况、积累的核电业务建设及
经营管理经验、融资能力和未来市场发展趋势等因素,是对现有业务审慎、合理
的预期。公司发展计划的实施,将扩展现有业务的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的市场开
发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并进
一步巩固公司在国内核电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五、本次发行对实现上述发展目标的作用
本次发行对公司实现上述发展目标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
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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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次发行将为公司建立境内直接融资平台,通过上市融资筹集核电项目发
展资金,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改善生产要素配置,为
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为国家绿色能源发展与节能减排提供支持。
2. 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主要用于投资建设公司核电项目。募投项目的投产将
大幅提升本公司的主营业务规模,有助于实现本公司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
3. 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业务清晰、经营独立
的企业运行体系和经营制衡机制,有效提升公司风险管控能力和公司治理水平,
增强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4. 本次发行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社会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提高在国际
国内的市场地位,有益于公司的业务推广,增强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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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及投资项目概况
经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2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2012年度股东大会、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3年度股东大会、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38.91亿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A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下述项目:
表13.1:
初步设计
序 机组容量 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立项和环保批复文件 概算建成价
号 (万千瓦) 资金(亿元)
(亿元)
发改能源〔2008〕2956号
福建福清核电工程(一期) 2×108 287.59 9.48
环审〔2008〕379号
1
发改能源〔2010〕3055号
福建福清核电工程(二期) 2×108 227.92 17.60
环审〔2010〕433号
发改能源〔2009〕974号
2 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 2×125 408.26 14.28
环审〔2009〕178号
发改能源〔2010〕806号
3 海南昌江核电工程 2×65 213.46 11.47
环审〔2010〕72号
发改能源〔2012〕4060号
4 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工程 2×112.6 406.98 39.17
环审〔2012〕363号
5 补充流动资金 - - - 41.76
合计 - 1,037.2 1,544.21 133.76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核电项目实施主体均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募集
资金到位后,拟作为实施主体的资本金,由本公司按出资比例分期分批向实施主
体以增资的方式投入;各实施主体的其他股东将根据约定按出资比例同步增资。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可以利用自有资金等进行
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置换先期投入资金及支付项目建设剩余款项。
虽然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具有
良好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基础,但由于核电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可能面临国家政策变化、市场因素变化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等,导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出现工期延误、实际投资总额超过投资概算等情形,进而造成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存在实施效果与预期值产生偏离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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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不足时的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量按照上述项目资金需求的轻重缓急投
入。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
筹资金解决。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一)有利于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在建核电项目的投资,所投资项目全部建成投
产后,公司控股的装机容量将增加1,037.2万千瓦,公司的主营业务规模、发电能
力、盈利水平等将得到全面提升。
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中的核电机组均采用成熟的二代改进型核
电技术或三代核电技术。二代改进型核电技术已被证明为经济、成熟、安全的核
电技术;三代核电技术则采用了先进的非能动安全技术,更加提升了核电项目的
安全性。对上述核电技术的掌握和应用是公司核电运营能力的整体体现,并为公
司后续新建核电项目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
的建成将有效地提升公司的整体装备及技术水平,是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必要
条件。
(二)有利于满足经济发达地区不断增长的电力需求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位于华东及华南等经济发达地区,上述地区经济
发展较快,电力需求总量较大且增速较快,能源自给率较低且对外依存度较大;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上述地区在今后较长时期内的用电负荷仍将保持较高
水平的增长速度;预计该地区的能源供需缺口将进一步加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可以有效缓解华东及华南地区由于经济高速
增长带来的电力供需紧张的局面,对保持上述地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
义。
(三)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及社会资源优化配置
目前华东及华南地区的电力供应以火电为主,煤炭的大量消耗使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及烟尘灰渣的排放量呈上升趋势,部分地区被国家划定为酸雨和二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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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污染双控区,同时,上述地区的石化能源匮乏,发电用煤主要依靠外地调入,
由此带来的煤炭运输问题导致地区运力长期紧张。
核电为清洁能源,没有烟尘和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向大气排放,有利于环境
保护,适合经济发展迅速但环保压力较大的地区;核电的燃料用量小,换料周期
长,对运力的需求较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能够促进上述区域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
发展,并能有效地缓解上述地区的运力紧张问题,有利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有利于带动我国核电相关装备制造业的发展
核电相关产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核电设备设计与制造的技术含量高,质
量要求严,产业关联度高,涉及材料、冶金、化工、机械、仪器制造等众多行业。
加快核电相关产业的发展,有利于在国内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促进技术创新,对
提高我国制造业整体工艺、材料和加工水平将发挥重要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核电项目将加快我国核电相关产业的技术消化和
再创新,其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三门核电项目有利于我国全面掌握三代
核电工程设计和设备制造技术,并促进我国建立起三代核电技术标准和规范体
系,加快实现核电设备制造的国产化,推动相关装备制造业的技术改进。
四、本次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福建福清核电工程
1. 项目概况
福建福清核电工程位于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前薛村歧尾山前沿,三面环海,
东北侧与陆地接壤。福建福清核电工程规划建设6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一次
规划、分期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将运用于福清核电一期工程(1、2号机组)和二
期工程(3、4号机组),建设4台百万千瓦级二代改进型压水堆核电机组。
2. 项目经营模式及组织方式
本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福清核电负责具体实施,本公司、华电福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福清核电51%、39%和
1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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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方正,住所为福州市鼓楼区五四
路111号宜发大厦25层,注册资本84.0796152亿元,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力生产、销
售;电力建设;电力技术、管理咨询,电力资源综合利用,环保及其它高新技术
开发。该公司是华电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翁若同,住所为福州市湖
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4层,注册资本100亿元,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对电力、燃气、
水的生产和供应、铁路运输等行业或项目的投资、开发;对银行、证券、信托、
担保、创业投资以及省政府确定的省内重点产业等行业的投资;对农业、林业、
酒店业、采矿业的投资;房地产开发;资产管理。该公司为福建大型国有独资公
司。
福清核电一期、二期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福清核电作为业主公司
将负责福建福清核电工程的工程建设及运营,负责筹集资金支付项目建设期间所
发生的费用,并对工程的总承包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项目的总承包商将承担项
目总承包范围内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技术与环境控制的项目管理责任,
完成从设计、采购、建安、调试、移交运行等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工作,并对福
清核电的商业运行、竣工验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等工作。
3. 项目的核准及实施进展情况
根据《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福清核电一期工程核准的请示的通知》(发
改能源〔2008〕2956号),福清核电一期工程已于2008年10月7日获得核准。
根据《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福建福清核电3至4号机组工程的请示的
通知》(发改能源〔2010〕3055号),福清核电二期工程已于2010年12月29日获得
核准。
福建福清核电工程1号机组已于2008年11月开工建设,并于2014年11月正式
商运,2号机组已于2009年6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15年建成投产。福建福清核电
工程3号机组已于2010年12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16年建成投产,4号机组已于
2012年11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17年建成投产。
4. 项目投资及经济效益分析
福清核电一期工程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建成价)为287.59亿元,具体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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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表所示:
表13.2: 单位:亿元
费用名称 初步设计概算
工程费用(含工程其他费用) 230.72
首炉核燃料费 11.52
基本预备费 4.44
工程基础价合计 246.67
价差预备费 -
工程固定价合计 246.67
建设期财务费用 40.92
工程建成价合计 287.59
按照核电标杆上网电价430元/兆瓦时(含税)测算,福清核电一期工程资本
金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不低于核准投资估算中所确定的预期收益率9%,项
目预期经济效益良好。
福清核电二期工程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建成价)为227.92亿元,具体构成
如下表所示:
表13.3: 单位:亿元
费用名称 初步设计概算
工程费用(含工程其他费用) 180.70
首炉核燃料费 12.46
基本预备费 7.52
工程基础价合计 200.68
价差预备费 0.67
工程固定价合计 201.35
建设期财务费用 26.56
工程建成价合计 227.92
按照核电标杆上网电价430元/兆瓦时(含税)测算,福清核电二期工程资本
金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不低于核准投资估算中所确定的预期收益率9%,项
目预期经济效益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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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项目的技术方案及核燃料供应情况
福清核电一、二期工程采用百万千瓦级二代改进型技术,建设4台百万千瓦
级核电机组。
项目运用成熟的百万千瓦级三环路压水堆核电站技术,以同类型在役电站为
参考电站,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经济性;工程设计上采用了确定论、工程判断和
概率论相结合的方法,符合国家核安全法规的要求;并借鉴了近期压水堆核电站
建造经验和运行经验反馈进行适当改进,进一步提高了电站的安全性能。同时,
项目应用了一体化分布式仪控设计和先进的主控制室设计、采用先进燃料组件、
半转速汽轮发动机组等先进设备,具备负荷跟踪能力,技术上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电站设计寿命为40年,平均可用率不低于82%。
福清核电一、二期工程核燃料组件由国内厂家供应,福清核电已签署核燃料
供应合同。
6. 项目的环境保护情况
本项目对环境影响主要包括社会环境影响、大气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和辐
射环境影响等。福清核电一、二期工程在设计中对核电厂产生的“三废”(废物、
废液、废气)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三废”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法
规和标准的要求。核电站正常运行和发生最大可信事故时,周围居民最大照射有
效剂量和集体剂量均低于国家规定的限值。循环冷却水温排放方案在设计上满足
国家标准要求。
福清核电一期工程已于2008年10月13日获得环境保护部《关于福建福清核电
厂一期工程一、二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设计阶段)的批复》(环审〔2008〕
379号)。福清核电二期工程已于2010年12月30日获得环境保护部《关于福建福清
核电厂3、4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设计阶段)的批复》(环审〔2010〕433号)。
7. 项目的核安全与应急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核安全局已颁发了福清
核电一、二期工程民用核设施建造许可证。福清核电工程采用“纵深防御”的设
计思路和相关安全措施来确保核电站在正常运行和事故工况下的核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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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在事故情况下及时有效采取应急响应措施,控制事故状态发展,防止或最
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后果或危害,福清核电按照核安全法规要求开展了应急准备工
作,包括建立应急组织,建设应急控制中心、技术支持中心和环境监测系统等应
急设施。福清核电将按要求编制应急计划并在首次装料前上报国家核安全局审
批。
8. 项目用地情况
通过对人口分布、厂址附近工业及军事设施、水文、气象、地震、地质等条
件分析,项目的厂址区适宜建设核电站。福清核电一期工程建设用地已经国土资
源部以《关于福清核电厂一期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09〕1227号)
批准;福清核电二期工程建设用地已经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源部关于福清核电
3至4号机组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12〕588号)批准。
(二)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
1. 项目概况
浙江三门核电工程厂址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健跳镇猫头山半岛,三面环
海,西面与陆地接壤。三门核电工程规划建设6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一次规
划、分期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将运用于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建设2台百万千
瓦级AP1000三代压水堆核电机组。
2. 项目经营模式及组织方式
本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三门核电负责具体实施,本公司、浙江浙能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中电投核电有限公司、华电集团和中核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三门
核电51%、20%、14%、10%和5%股权。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吴国潮,住所为杭州市天目山路
152号浙能大楼2楼,该公司为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为118.37062387亿元,经营范
围为电力开发,经营管理,电力及节能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节能产品销售,
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监理,电力设备检修。实业投资,资产管理。
该公司是浙江省属能源类国有企业。
中电投核电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严嘉鹏,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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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号院3号楼,注册资本为100.4294287081亿元,经营范围为投资开发核电项目及
资本运作;管理、经营核电资产;核电站建设、运行、维护;技术咨询与服务。
该公司是中电投集团的子公司。
华电集团的法定代表人为云公民,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注册资本为147.9241亿元,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与电力相关
的煤炭等一次能源开发;相关专业技术服务。该公司是2002年底国家电力体制改
革时组建的五家全国性国有独资发电企业集团之一。
中核投资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艾轶伦,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
街8号国润大厦16层,注册资本为14,545万元,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
管理咨询;信息咨询;市场调查。该公司是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
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采用核岛工程总承包模式,由总承包商负责核岛部分
的设计、设备采购和建设施工;三门核电作为业主负责常规岛、电站配套设施等
部分的设备采购、施工建设以及工程管理,并整体负责工程的项目管理、协调和
调试工作。
3. 项目的核准及实施进展情况
根据《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的请示的通知》
(发改能源〔2009〕974号),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已于2009年4月15日获得核
准。
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1号机组已于2009年4月开工建设,2号机组已于2009
年12月开工建设,均计划于2017年建成投产。
4. 项目投资及经济效益分析
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建成价)为408.26亿元。具体
构成如下表所示:
表13.4: 单位:亿元
费用名称 初步设计概算
工程费用(含工程其他费用) 324.70
首炉燃料费 14.84
基本预备费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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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名称 初步设计概算
工程基础价合计 350.87
价差预备费 4.32
工程固定价合计 355.19
建设期财务费用 53.08
工程建成价合计 408.26
三门核电一期工程为全球首个采用美国设计的AP1000三代压水堆核电技术
建设的核电项目,受关键设备制造及设计固化影响,工程进度和投资控制面临较
大挑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工程延误、人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进口环节关
税增加等因素影响,预计项目的建成价可能进一步增加。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核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
价格﹝2013﹞1130号)规定:“全国核电标杆上网电价低于核电机组所在地燃煤
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地区,承接核电技术引进、自主创新、重大专项设备国产化
任务的首台或首批核电机组或示范工程,其上网电价可在全国核电标杆电价基础
上适当提高,具体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我委核批。”
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为世界首个采用AP1000三代压水堆核电技术的核电
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核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
于在标杆电价基础上提高的条件。
根据项目核准投资估算中的预期收益率9%测算,如项目建成价最终增加
20%,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的上网电价为 510元/兆瓦时(含税), 发行人将在
该项目建设末期,依据上述政策开展上网电价的申报工作。
5. 项目的技术方案及核燃料供应情况
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采用AP1000三代二回路压水堆核电技术,建设2台百
万千瓦级核电机组。AP1000采用先进的非能动安全系统技术;与目前运营及其他
在建的压水堆核电站相比,AP1000在工程设计和运行方面进行了多项改进,最重
要的改进是采用非能动安全系统设计技术,提升了电厂的安全性,简化了电厂系
统、设备及电厂的运行,减少了电厂的维护需求。电站设计寿命60年,机组平均
可用率93%。
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首炉核燃料由西屋电气公司提供,后续换料将由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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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家供应。
6. 项目的环境保护情况
本项目对环境影响主要包括社会环境影响、大气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和辐
射环境影响等。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在设计中对核电厂产生的“三废”采取了
相应的处理措施,“三废”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核
电站正常运行和发生最大可信事故时,周围居民最大照射有效剂量和集体剂量均
低于国家规定的限值。循环冷却水温排放方案在设计上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已于2009年4月1日获得环境保护部《关于三门核电一
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设计阶段)的批复》(环审〔2009〕178号)。
7. 项目的核安全与应急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核安全局已向三门核电
颁发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民用核设施建造许可证。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采用
AP1000三代型压水堆核电技术,具有“非能动安全”特性,即在事故工况下可利
用自然力实现系统安全功能,将预防和缓解严重事故作为设计基准,应用成熟技
术和设备等措施,降低了发生人为错误的可能性,使核电站安全性、可靠性和机
组可利用率得到提高。
为在事故情况下及时有效采取应急响应措施,控制事故状态发展,防止或最
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后果或危害,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按照核安全法规要求开展
了应急准备工作,包括建立应急组织,建设应急控制中心、技术支持中心和环境
监测系统等应急设施。三门核电将按要求编制应急计划并在首次装料前上报国家
核安全局审批。
8. 项目用地情况
通过对人口分布、厂址附近工业及军事设施、水文、气象、地震、地质等条
件分析,项目的厂址区适宜建设核电站。浙江三门核电一期工程建设用地已经国
土资源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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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海南昌江核电工程
1. 项目概况
海南核电项目的厂址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濒临北部湾。本次募
集资金将运用于海南昌江核电工程,采用CP600二代改进型压水堆技术建设2台65
万千瓦级核电机组。
2. 项目经营模式及组织方式
本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核电负责具体实施,本公司、华能核电开发有
限公司及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海南核电51%、19%及30%股权。
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王永福,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甲23号,注册资本为1亿元,经营范围为核电的投资、开发、生产、上网送电;
核电及相关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曹培玺,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复
兴门内大街6号(华能大厦),该公司为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为144.2038344亿元,
经营范围为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电厂;开发、投资、经营以出口为主的其他相
关企业;热力生产及供应。根据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审计报告披露,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最终控股母公司为华能集团。
海南昌江核电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由国内工程总承包商负责设计、设
备采购、建设施工和调试工作。具体的工程组织方式参见本章“四、本次A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之“(一)福建福清核电工程”的相关内容。
3. 项目的核准及实施进展情况
根据《印发国家发改委关于核准海南昌江核电项目的请示的通知》(发改能
源〔2010〕806号),海南昌江核电项目已于2010年4月19日获得核准。
海南昌江核电工程1号机组已于2010年4月开工建设,2号机组已于2010年11
月开工建设,计划分别于2015年、2016年建成投产。
4. 项目投资及经济效益分析
海南昌江核电工程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建成价)为213.46亿元。具体构成
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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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3.5: 单位:亿元
费用名称 初步设计概算
工程费用(含工程其他费用) 175.24
首炉核燃料费 10.15
基本预备费 4.46
工程基础价合计 189.85
价差预备费 0.84
工程固定价合计 190.69
建设期财务费用 22.77
工程建成价合计 213.46
按照核电标杆上网电价430元/兆瓦时(含税)测算,海南昌江核电工程资本
金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8.56%,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良好。
鉴于海南电网容量相对较小,为了保证电站电量的消纳,需同步建设包括跨
海联网二期工程和琼中抽水蓄能工程等配套项目,根据其建设计划,目前预计建
成投用时间与本项目建成投用时间存在1-2年的时间差,将对项目投产初期负荷
因子产生一定影响。
5. 项目的技术方案及核燃料供应情况
海南昌江核电工程项目采用65万千瓦二环路压水堆核电站技术,建设2台单
机容量65万千瓦压水堆核电机组。项目以秦山二核为参考电站,设计参照秦山二
核扩建工程,通过应用成熟的技术,并借鉴近期压水堆核电站建造经验和运行经
验反馈进行了适当改进,形成了具有一定先进水平的压水堆核电站方案,具有良
好的安全性和经济性。电站设计寿命为40年,平均可用率不低于82%。
海南昌江核电工程核燃料组件由国内厂家供应,海南核电已签署核燃料供应
合同。
6. 项目的环境保护情况
本项目对环境影响主要包括社会环境影响、大气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和辐
射环境影响等。海南昌江核电工程在设计中对核电厂产生的“三废”采取了相应
的处理措施,“三废”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核电站
正常运行和发生最大可信事故时,周围居民最大照射有效剂量和集体剂量均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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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的限值。循环冷却水温排放方案在设计上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海南昌江核电工程已于2010年2月8日获得环境保护部《关于海南昌江核电厂
一、二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设计阶段)的批复》(环审〔2010〕72号)。
7. 项目的核安全与应急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核安全局已向海南核电
颁发了海南昌江核电工程民用核设施建造许可证。海南昌江核电工程采用“纵深
防御”的设计思路和相关安全措施来确保核电站在正常运行和事故工况下的核安
全。
为在事故情况下及时有效采取应急响应措施,控制事故状态发展,防止或最
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后果或危害,海南昌江核电工程按照核安全法规要求开展了应
急准备工作,包括建立应急组织,建设应急控制中心、技术支持中心和环境监测
系统等应急设施,海南核电将按要求编制应急计划并在首次装料前上报国家核安
全局审批。
8. 项目用地情况
通过对人口分布、厂址附近工业及军事设施、水文、气象、地震、地质等条
件分析,项目的厂址区适宜建设核电站。海南昌江核电工程建设用地已经国土资
源部《关于海南昌江核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10〕671号)批准。
(四)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工程
1. 项目概况
田湾核电站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东北部高公岛乡田湾村,东临黄海。规划建
设八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田湾核电站一期工程已建设两台单机容量
106万千瓦的俄罗斯WWER-1000型压水堆核电机组。本次募集资金将运用于田湾
核电站3、4号机组工程,建设2台百万千瓦级WWER-1000压水堆核电机组。
2. 项目经营模式及组织方式
本项目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核电负责具体实施,本公司、上海禾曦能源
投资有限公司和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江苏核电50%、30%
和2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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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上海禾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是中电投集团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
高伟俊,住所为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1688号10楼1015室,注册资本5,001.69万
元,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
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经江苏省政府批准,在江苏省国际信托
投资公司和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础上组建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集团。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董启彬,住所为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注册资本200亿
元,经营范围为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转让、投资、企业托
管、资产重组以及经批准的其他业务,房屋租赁。
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由俄罗斯工程承包商负责核岛设计和主要设备供货,
由国内工程承包商负责其它部分的设计和工程总承包。
3. 项目的核准及实施进展情况
根据《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江苏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的请示的通
知》(发改能源〔2012〕4060号),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项目已于2012年12月26
日获得核准。
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工程3号机组已于2012年12月开工建设,4号机组已于
2013年9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18年建成投产。
4. 项目投资及经济效益分析
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工程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建成价)为406.98亿元。
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表13.6: 单位:亿元
费用名称 初步设计概算
工程费用(含工程其他费用) 332.72
首炉核燃料费 14.89
基本预备费 9.16
工程基础价合计 356.77
价差预备费 2.47
工程固定价合计 3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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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名称 初步设计概算
建设期财务费用 47.74
工程建成价合计 406.98
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采用俄罗斯WWER-1000型压水堆核电技术,满足三
代核电安全技术标准。项目建设是中俄战略合作关系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加强中
俄两国政治关系,同时提高我国核电自主研发设计和设备制造能力。该项目位于
经济发达且发展速度较快的江苏省,当地对电量和电价具备良好的消纳能力。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核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
价格﹝2013﹞1130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具备向国家主管部门争取高于全国核
电标杆电价的条件。发行人将在项目建设末期,根据有关政策开展上网电价的申
报工作。如按照目前国家核电标杆上网电价430元/兆瓦时(含税)测算,田湾核
电站3、4号机组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税后)为7.41%,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良
好。
5. 项目的技术方案及核燃料供应情况
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以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为参考电站进行建设,项目
将采用俄罗斯WWER-1000压水堆技术方案,通过应用新技术,采用新标准,并
结合经验反馈进行适当的改进,形成了具有一定先进水平的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
电站方案。作为核电国产化驱动项目,WWER-1000压水堆技术方案的主要技术
指标比国际上现有百万千瓦级在役核电站有明显提高:项目为四环路压水堆型单
机布置核电站,专设四通道安全设施,并采用了双层安全壳,具有良好的安全性
和经济性;电站的仪控系统为先进的全数字化分布式计算机控制系统,具备负荷
跟踪能力及抗甩负荷能力,技术上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电站设计寿命为40年,平
均可用率不小于87%。
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初始堆芯装料和前三次换料的燃料组件将由俄罗斯提
供,后续燃料循环的燃料组件将由国内厂家供应。
6. 项目的环境保护情况
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工程已于2012年12月26日获得环境保护部《关于田湾
核电厂三、四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造阶段)的批复》(环审〔2012〕3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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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项目的核安全与应急
通过对人口分布、厂址附近工业及军事设施、水文、气象、地震、地质等条
件分析,项目的厂址区适宜建设核电站。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工程已上报《厂
址安全分析报告》,国家核安全局已完成技术审评工作。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
实现了多项重大技术改进,如采用双层安全壳结构、全数字化仪控系统,增设堆
芯熔融物捕集器等,满足国际现行的核安全和辐射安全标准要求,符合我国核安
全法规、标准。
为在事故情况下及时有效采取应急响应措施,控制事故状态发展,防止或最
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后果或危害,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工程按照核安全法规要求
开展了应急准备工作,包括建立应急组织,建设应急控制中心、技术支持中心和
环境监测系统等应急设施。江苏核电将按要求编制应急计划并在首次装料前上报
国家核安全局审批。
8. 项目用地情况
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工程将在田湾核电站一期项目已征土地上扩建,项目
用地已经国土资源部《关于江苏连云港核电站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1998〕
432号)批准。
(五)补充流动资金
除投入上述核电建设项目的资本金外,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41.76亿元补
充流动资金,以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财务结构并满足公司核电建设前期的投入
需求。
1. 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公司近年来进入了核电项目的建设高峰期,资本性支出较大。公司较为依赖
债务融资进行长期建设和投资,导致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较高。截至2014年12月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别为79.07%、0.97
及0.45,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偏高、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均偏低。本次募集资金到
位后,公司将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运营资金,以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优化
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为公司实现战略发展目标提供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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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满足核电建设前期投入需求
公司的核电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建设过程复杂,前期资金量投入大等特点,
项目的前期工作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量较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
取得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并开展前期工作的核电项目包括田湾核电项目5、6号机
组、辽宁徐大堡核电一期工程、浙江三门核电项目3、4号机组等项目。本次募集
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于上述核电项目前期工作支出。
五、募集资金的运用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大幅提升、资产负债结构将得到相应
改善,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将得到明显的增强。短期内,由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投入及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本次A股发行将摊薄公司的每股收益及
净资产收益率;但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陆续投产及项目效益的逐步体现,公
司的整体利润水平将大幅提升。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紧密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并正
式运营后,公司在役装机容量及业务经营规模将大幅提升;这将进一步提升公司
的竞争力及市场影响力,并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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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现行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本公司股利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经股
东大会批准通过后实施。
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
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
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
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
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
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
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
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
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于2012年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合计880,000,000.00元;公司于2013
年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合计1,330,000,000.00元;公司于2014年向全体股东派
发现金股利820,000,000元。
公司于2015年4月3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核电2014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1,610,000,000.00元;截至本招股说明
书签署之日,公司已完成该等现金股利的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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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本公司于2012年4月17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上市
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前后的新老股东(包括现有股东和将来持有本次公
开发行股份的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根据本公司发行上市进度,
至公司本次上市前,董事会还可以结合相关期间审计情况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并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本公司上市
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
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
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
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
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
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
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
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
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
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
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
的派发事项。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
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公司实施持续、稳定、
科学、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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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1.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法律法规
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
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 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3.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利润
分配原则,当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的,不得发放股票股利。董事会负有提出现金分
红提案的义务,对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中的未分配部分,董事会应当说明使用
计划安排或原则;
4. 董事会因公司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未提出现金分红提案
的,董事会应在利润分配预案中披露原因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
5. 若董事会认为公司未来成长性较好、每股净资产偏高、公司股票价格与公
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符合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前提下,制定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6. 公司一般采用年度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
的盈利和资金需求等状况提出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7. 公司应合法行使股东权利使子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保证公司能实
施当年的现金分红方案。
公司的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
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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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1.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利润分配方案;
2.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3. 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分红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董事会作出的现金利润分
配方案不符合本章程规定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
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4.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监督,当董事会未按本章程做
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董事会做出的现金利润分配方案不符合本章程规定
的,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会予以纠正;
5. 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时,董事会应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并由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发表意
见。董事会重新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方可执行;股东大会应当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中小股东参与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提供便利。”
另外,为了保障股东利益,明确公司发行上市后对新老股东合理权益的回报,
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
明度、可预见性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
制订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中
长期规划》,并经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
明书“第十一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七、股东未来分红回报分析”的相关
内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
可持续发展,注重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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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权益;公司章程及招股说明书对利润分配事项的规定和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股利分配决策机制健全、有效,有利于保
护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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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服务
(一)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服务的部门
本公司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部门为证券法务部,联系方式如
下:
联系人:罗小未、刘杰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四巷一号
邮政编码:100045
电话:010-6855 5988
传真:010-6855 5984
电子信箱:cnnp_zqb@cnnp.com.cn
(二)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相关制度
1.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指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确保信息
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并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登
记,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上述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以及监管部门要求
定期披露的其他文件。当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将立即披露临时报告,说明事件的起因、
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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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制
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包括:充分披露信息原则、合规披露信息原
则、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诚实守信原则、高效低耗原则、互动沟通原则。
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的发展战略,包
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
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
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公司依
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
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
大股东变化等信息;企业文化建设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重大合同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中的重大合同如下:
(一)核燃料采购合同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中,且合同金额为5亿元以
上的燃料采购合同共计9份。
表15.1:
公司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对方 金额
签约主体
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方家山核 原子能公司、
1 秦山一核 6.75亿元
电工程)燃料组件采购合同 中核建中
秦山核电方家山换料浓缩铀采
2 秦山一核 原子能公司 6.43亿元
购子合同
3 秦山二核浓缩铀采购子合同 秦山二核 原子能公司 5.98亿元
4 秦山二核浓缩铀采购子合同 秦山二核 原子能公司 8.29亿元
福清核电工程燃料组件采购合 原子能公司、
5 福清核电 6.70亿元
同 中核建中
福清核电工程燃料组件采购合 原子能公司、
6 福清核电 7.00亿元
同 中核建中
7 福清核电工程浓缩铀采购合同 福清核电 原子能公司 19.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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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对方 金额
签约主体
海南昌江核电工程燃料组件采 原子能公司、中核
8 海南核电 5.46亿元
购合同 建中
海南昌江核电工程浓缩铀采购
9 海南核电 原子能公司 9.77亿元
合同
(二)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及建造合同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中,且合同金额或实际已发
生金额超过10亿元以上的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及建造合同共计16份。
表15.2:
公司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对方 金额
签约主体
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方家山
1 秦山一核 工程公司 175.01亿元
核电工程)工程总承包合同
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工程承
2 江苏核电 工程公司 162.50亿元
包合同
俄罗斯原子能建
11.67亿
3 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总合同 江苏核电 设出口股份有限
欧元
公司(ASE)
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主仪控 1.65亿欧元
4 江苏核电 CASS联合体
系统采购合同 +1.40亿元
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FCD前
5 江苏核电 工程公司 30.31亿元
总承包框架合同
福建福清核电1、2号机组工程
6 福清核电 工程公司 182.10亿元
总承包合同
福建福清核电3、4号机组工程
7 福清核电 工程公司 166.15亿元
总承包合同
福建福清核电5、6号机组工程
8 福清核电 工程公司 -
总承包合同
三门核电一期工程核岛建筑安 国核工程
9 三门核电 37.80亿元
装承包合同 有限公司
三门核电一期工程核岛设备供 国核工程
10 三门核电 48.70亿元
应合同 有限公司
国家核电技术有
三门核电项目3、4号机组工程 限公司、国核工程
11 三门核电 32.80亿元
承包的框架协议 有限公司、上海核
工程研究设计院
西屋电气公司、美
国西屋工业产品
核电自主化依托项目AP1000核 14.20亿
12 三门核电 国际公司、
岛合同 美元8
石威亚洲公司、石
威国际公司
8
该合同实际发生金额以后续历次变更及最终结算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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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对方 金额
签约主体
三菱重工业株式
10.86亿人民
三门核电一期工程常规岛设备 三门核电有 会社、哈尔滨动力
13 币+2.91亿美
供应合同 限公司 设备股份有限公
元
司
三门核电厂1、2号机组常规岛 浙江省火电建设
14 三门核电 10.52亿元9
建安总承包施工合同 公司
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工
15 海南核电 工程公司 134.73亿元
程总承包合同
辽宁徐大堡核电1、2号机组总
16 辽宁核电 工程公司 -
承包合同
(三)售电合同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中的售电合同共计10份:
表15.3:
序号 合同名称 公司签约主体 合同对方
秦山一核购售电合同(2011年
1 秦山一核 浙江省电力公司
至2015年)
秦山一核2014年度《购售电合 国网浙江省
2 秦山一核
同》补充协议 电力公司
秦山一核(方家山核电)2014 国家电网公司
3 秦山一核
年1号机组购售电合同 华东分部
秦山二核2014年1、2号机组购 国家电网公司
4 秦山二核
售电合同 华东分部
秦山二核2014年3、4号机组购 国家电网公司
5 秦山二核
售电合同 华东分部
国家电网公司
6 秦山三核2014年购售电合同 秦山三核
华东分部
田湾核电购售电合同(2011年
7 江苏核电 江苏省电力公司
至2015年)
8 江苏核电2014年度购售电合同 江苏核电 江苏省电力公司
福建省电力有限
9 云霄青径风电场购售电合同 漳州能源
公司漳州电业局
国网福建省电力
10 福清核电1号机组购售电合同 福清核电
有限公司
(四)借款合同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中的,且合同金额为50亿元
以上的借款合同共计9份:
9
该合同实际发生金额以后续历次变更及最终结算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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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5.4:
公司签约主体/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对方 金额
用款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
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在
俄罗斯
1 中国合作建设核电站和 江苏核电 25亿美元
联邦政府
俄罗斯向中国提供政府
贷款的协议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
2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 福清核电 128.03亿元
有限公司
福建福清核电工程1-2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3 机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福清核电 有限公司福州鼓楼 53亿元
(人民币) 支行
福建福清核电工程1-2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4 机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福清核电 53亿元
有限公司福清支行
(人民币)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
5 固定资产银团借款合同 福清核电 有限公司、中国进出 120亿元
口银行、财务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三门核电项目一期工程
6 三门核电 有限公司浙江省 80亿元
人民币长期贷款合同
分行
三门核电项目一期工程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
7 三门核电 10亿美元
现汇贷款合同 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三门核电一期工程人民
8 三门核电 有限公司浙江省分 60亿元
币长期贷款合同
行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海南
固定资产银团借款合同
9 海南核电 省分行、中国进出口 151.60亿元
(人民币)
银行、财务公司、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五)财产保险合同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中的,且对本公司生产经营
有重大影响的财产保险合同共计15份:
表15.5:
公司签约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对方
主体
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方家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山核电工程)建筑安装工程
1 秦山一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险协议
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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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签约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对方
主体
秦山核电有限公司核物质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
2 秦山一核
损失险保险单 股份有限公司
秦山核电有限公司核第三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
3 秦山一核
者损失险保险单 股份有限公司
秦山一核2014-2015年度运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
4 秦山一核
营期核物质损失保险批单 股份有限公司
秦山一核2014-2015年度运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
5 营期核第三者责任险保险 秦山一核
股份有限公司
批单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
秦山一核2014年机损险及
6 秦山一核 盐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
财产综合险保险单
有限公司海盐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江苏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
江苏田湾核电项目3-4号机 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中
7 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 江苏核电 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单 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分公司、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
公司
江苏核电核第三者责任险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
8 江苏核电
保险单 苏省分公司
江苏核电核物质损失险保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
9 江苏核电
险单 苏省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福清核电一期工程建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10 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 福清核电
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者责任险保险协议
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福清核电3-4号机组建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11 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 福清核电 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者责任险保险协议 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福建分公司
福建福清核电项目1-2号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
组运营期核物质损失险、核
12 福清核电 建省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
第三者责任险、底层财产一
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切险、公众责任险保险协议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三门核电一期工程建筑安 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13 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 三门核电 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任险保险协议 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银
保险有限公司
三门核电3-4号机组前期工
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附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
14 三门核电
加第三者责任保险文本保 江分公司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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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签约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对方
主体
海南昌江核电厂一期工程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项目主体工程建筑安装工 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15 海南核电
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保险协议 司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
况。
四、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一)发行人、发行人的子公司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
可预见的对本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业务活动及未来前景产生重大影响的重
大诉讼、仲裁。
(二)持有发行人5%及以上股权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
仲裁案件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不存在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作为一
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不存在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
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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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钱智民 俞培根 吕华祥
陈 桦 李晓明 高 峻
张 诚 白 萍 吴松生
周世平 荣忠启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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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监事签字:
赵 强 林红华 孟瑜磊
孙彦辉 何 骞 李忠涛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04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陈 桦 吴秀江 何小剑
马明泽 谢嘉杰 刘 敬
卓宇云 罗小未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05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王晓辉 黄艺彬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王东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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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丁晓文 顾 科
项目协办人:
刘汗青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程宜荪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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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
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
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吴冠雄 周世君 池晓梅
负责人:
朱小辉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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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
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
审计报告、内控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
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晓英 孙彤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叶韶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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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
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
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
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邸雪筠 张 杰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张宏新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10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土地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土地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
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土地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土地评估
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土地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
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土地评估师:
李晓红 王东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冯春雷
北京中资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11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
要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
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由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
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晓英 孙彤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叶韶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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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附录和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发行保荐书;
2. 为本次发行而编制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3.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4. 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股票发行的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6. 公司章程(草案);
7.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8.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以上文件将在指定网站披露,并将陈放于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
办公场所,以备投资者查阅。
二、文件查阅时间、地点
(一)查阅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 : 30—11 : 30,下午1 : 00—3 : 00。
(二)查阅地点
发行人: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四巷1号
联系人:罗小未、刘杰
联系电话:010-6855 5988
信息披露网址:www.cnnp.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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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6层
联系人:黄艺彬、杨予桑
联系电话:010-6083 8888
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联系人:刘汗青
联系电话:010-5832 8888
副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3层
联系人:张林、田荣骥
联系电话:010-8513 0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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