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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首次公开发行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08-01-21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A首次公开发行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
国贸大厦2座28层 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票数量: 不超过1,525,333,400股
每股面值: 1元
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08年1月25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3,258,663,400股
其中: A股不超过9,152,000,400股
H股4,106,663,000股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煤集团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自本公司A股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08年1月15日
重要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1、根据本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A股发行前本公司可供分配
利润(扣除2007年中期利润分配后)将按持股比例分配予所有在A股发行中获得
股份的新股东和现有股东。根据A股发行方案的进度,董事会将基于股东的批准以
及相关财务的审计,对该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调整。在任何情况下,该利润分配方案
的开始日不早于2007年7月1日。2007年9月1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07年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07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2007年11月9日,公司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7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以中国企业会
计准则确定的本公司2007年中期可供分派利润1,048,784,318元全部分派予公司现
有股东。该等股息分派以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1,173,333万股为基数进行,每股分
派股息0.0894元。公司于2007年11月26日将H股股东的股息资金汇至代理公司
专门账户,由代理公司经专门账户于2007年12月3日前向各H股股东账户派发相
应的股息额,同时公司将中煤集团应得股息汇至中煤集团账户。由于公司审议本次
利润分配的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和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日均在2007年6月30日之后,
因此本公司截至2007年6月30日的未分配利润中并未扣除上述2007年中期利润分
配的数额。
2、由于本公司的大部分收入来自煤炭及其相关业务,本公司的业务及经营业绩
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内外煤炭市场的供求情况。因此,本公司面临着较大的行业
周期性和价格波动的风险。
3、煤炭开采业务受地质状况及其他自然现象的影响,在生产过程中易产生安全
隐患,因此本公司不能完全排除因安全事故的发生而导致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受到
影响的可能性。
4、本公司收入主要来自煤炭业务,因此本公司对煤炭资源具有较强的依赖性,本公司现有煤炭储量会随着本公司的开采而减少,若本公司不能加大煤炭资源的储备,则本公司的持续发展将受到不利影响。
5、2007年3月10日,山西省人民政府颁布了《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管理办法》,规定自2007年3月起,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原煤开采的单位和个人,按原煤产量每吨14至20元计提并缴纳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根据该管理办法,公司2007年上半年共计缴纳人民币32,730.8万元,2007年下半年预计缴纳人民币53,277.9万元,全年共计缴纳约86,008.7万元,占全年预测营业成本的比例为4%。2007年11月15日,山西省人民政府颁布了《山西省煤矿转产发展资金提取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及《山西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提取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山西省境内从事煤炭开采的各类企业分别按原煤产量每吨5元和10元提取和储存转产发展资金及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根据上述两办法,公司预计2007年10月至12月三个月将提取人民币约26,600万元。假设2008年全年公司原煤产量与2007年公司预计原煤产量持平,公司预计2008年全年以此标准应缴纳可持续发展基金约99,000万元,提取转产发展资金约35,000万元,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约70,000万元,共计约204,000万元,将比2007年度增加成本约91,400万元。另外,经国务院批准,2007年2月1日起,国税总局提高了焦煤的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山西省由原统一征收的每吨3.2元上调至每吨8元。目前上述税费的征收和调整对公司2007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而且实施的影响自2008年起将全面得以体现,国家或地方政府也可能进一步制定导致本公司成本费用上升的有关政策,从而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6、2004至2006年度,公司的运输费用分别为35.51亿元、38.44亿元、51.98亿元,呈逐年增加趋势,年复合增长率20.99%。运输费用大幅上升的原因是由于公司煤炭销售结构发生了变化,下水煤的销售量增加较大。平朔矿区的大部分煤炭销售经由大秦线铁路运输至秦皇岛港下水,再转运至上海、华东等地,虽然下水煤扩大了公司煤炭的销售范围,但下水煤的运费较高,导致公司总体运输费用提高。2004至2006年度,平朔矿区的原煤产量占公司同期原煤总产量的比例分别为76.01%、80.11%和83.32%,未来仍有可能继续增加。如果运输费用上涨,或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导致运输费用不能全部或大部分转嫁给下游客户,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7、本公司于2006年8月22日成立,而本公司合并利润表乃假设本公司按照重组方案所形成的组织架构在2004年1月1日已经存在,且在截至2006年8月21日止期间一直以独立法人的形式从事相关业务的情况下编制而成。因此本公司2004年度及2005年度的合并利润表为模拟业绩,而2006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包括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6年8月21日止期间的模拟合并经营业绩以及公司成立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本公司的实际合并经营业绩。
8、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目前规模最大、技术先进的煤化工项目。本公司已对项目涉及的关键技术进行了充分论证,并慎重选择了国内外较成熟的技术应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然本公司已就项目涉及的技术转让事宜与相关技术持有单位进行了洽谈,但还尚未完成转让程序。技术转让如不能按计划完成,则可能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9、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大规模的工程建设以及员工培训等,组织工作量大,新的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对员工的技术水平及操作能力要求较高。此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时间紧、要求高,建设中的管理尤为重要,如果公司在项目组织、质量控制、成本管理等方面实施不力,将对项目的实施和未来运作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第一章 释义
本招股意向书中除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一、定义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指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中煤集团 指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
全民所有制企业,其前身为中国煤炭进出口总公司,
成立于1981年12月重组中的煤矿、合作煤 指 中煤集团经营的五个地方煤矿,即东坡煤矿、唐山矿 沟煤矿、杨涧煤矿、担水沟煤矿和西沙河煤矿上海能源 指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其A股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本公司拥有其62.43%的股权大屯矿区 指 位于江苏省的煤矿区,由姚桥、孔庄、徐庄和龙东
煤矿组成,由上海能源经营离柳矿区 指 位于山西省的煤矿区,包括沙曲井工矿,由华晋焦
煤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中煤集团龙化 指 中煤黑龙江煤炭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出口权 指 煤炭出口国营贸易经营权南梁矿区 指 位于陕西省的煤矿区,包括南梁井工矿,由陕西南
梁矿业有限公司经营平朔矿区 指 位于山西省的煤矿区,主要由安太堡露天矿、安家
岭露天矿和安家岭井工矿组成中国、我国、国内、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本招股意向书中,如无特别说国境内 明,不包括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总局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环保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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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国家税务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土资源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关总署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建设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矿产资源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普华永道 指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计署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统计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铁道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联 指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本招股意向书、本招股 指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书 票招股意向书》《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指 指本公司于2006年8月18日创立大会通过的、经
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经不时修订补充的公司章程《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A股 指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中国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
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民币
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根据本招股意向书所载条件公开发行A股的
行为H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1.00元的境外上市外资股,
以港币认购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H股发行 指 发行人于2006年12月首次公开发行H股以及超额
配售H股的行为内资股 指 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股份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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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二、专业用语释义JORC规则 指 指"澳大利亚矿产资源和矿石储量报告标准",是在澳
大利亚向公众报告勘探结果、矿产资源和矿石储量
的标准、建议和指导原则,是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
接受的储量报告标准百万吨死亡率 指 每生产100万吨原煤所发生的死亡人数剥采比 指 露天开采过程中,剥离量与有用矿产量的比值,单
位是立方米/吨剥离层 指 又称"剥离物",露天采场内的表土、岩层和不可采矿
体长壁开采法 指 以长壁工作面采煤为主要标志的采煤方法,用液压
支架来支护工作面顶板,用采煤机等破煤和装煤,
通过井巷系统用输送机运煤的采煤工艺;其特点是
生产效率高、资源回收率高、安全可靠地质资源量 指 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地质报告提供的查明煤炭资
源的全部,包括探明及控制的内蕴经济的资源量和
推断的内蕴经济的资源量动力煤 指 又称"汽煤"或"锅炉煤",适用于锅炉燃烧,产生热力
的煤发热值 指 单位质量的煤完全燃烧时所产生的热量,以每磅英
制热单位(BTU/lb)、每千克千卡(千卡/千克)或
每千克百万焦耳(MJ/kg)表示;总发热值包括水分蒸
发所释放的热力;净发热值假设所有水分处于蒸发
状态复垦 指 对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因挖损、坍塌、占压及污
染等破坏土地及植被环境采取整治措施,恢复其经
济价值,达到可供利用的状态,并改善周围环境所
进行的综合工程挥发分 指 煤样在规定条件下隔绝空气加热,并进行水分校正
后的质量损失灰分 指 煤样在规定条件下完全燃烧后所得的残留物回采率 指 又称"采出率",采出煤量占动用储量的百分率焦煤、主焦煤 指 变质程度较高的烟煤;单独炼焦时,生成的胶质体
热稳定性好,所得的焦炭的块度大、裂纹少且强度
高1/3焦煤 指 介于焦煤、肥煤和气煤之间含中等或较高挥发分的
强粘结性煤;单独炼焦时,能产生强度较高的焦炭洁净煤技术 指 煤炭在开发和利用过程中旨在减少污染与提高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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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率的加工、燃烧转化及污染控制技术精煤 指 又称"洗精煤",泛指经过分选获得的高质量煤炭产品井工开采法 指 利用井筒和地下巷道系统开采煤炭或其矿产品的开
采方法(例如长壁开采法、房柱开采法和短壁(连
续)开采法)井工矿 指 又称"地下矿",地下开采的矿山可采储量 指 按JORC规则所指的可采储量,为探明的煤炭资源
中经济上具有开采价值的储量可售储量 指 可采储量及预可采储量扣除开采、洗选损失后,可
于特定质量条件销售予客户的煤炭储量控制的煤炭资源 指 吨数、密度、形状、物理特征、级别及矿物含量可
合理可靠估计的煤炭资源部分,估计基于运用适当
技术露头、探槽、探井、采区及钻孔等地点搜集的
勘探、取样及测试资料;该等地点因过于宽阔或不
能适当分离而无法确定地质及/或资源级别的延续
性,但其距离的接近程度足以假设具有连续性离岸价 指 离岸价格,不包含离开发货地点后的保险费及运费炼焦煤 指 能炼制成焦的单种烟煤硫分 指 煤炭中硫的含量。不同煤层的硫分可能不同,而同
一煤层内的硫分也可能有所不同。"低硫"煤炭有多种
定义,但通常指硫分为1%或以下的煤炭露井联采法 指 为降低生产成本和提高资源利用率,在同一井田通
过使用露天和井工开采两种采煤方法联合开采、合
理配采的方法露天矿 指 露天开采的矿山露天开采法 指 直接从地表揭露并采出煤炭或其他矿产品的开采方
法毛煤 指 煤矿生产出来未经任何加工处理的煤煤层 指 沉淀岩系中赋存的层状煤体煤矸石 指 又称"废石",煤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岩石统称,包括
混入煤中的岩石,巷道掘进排出的岩石,采空区中
垮落的岩石,工作面脱落的岩石以及选煤过程中排
出的碳质岩等煤炭 指 古代植物遗体经成煤作用后转变成的固体可燃矿产煤炭储量 指 探明的及控制的煤炭资源中,经济上具有开采价值
的部分,包括矸石混入及为开采、洗选损失所做的
准备;煤炭储量按照可靠程度分为预可采煤炭储量
及可采煤炭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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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煤炭资源 指 按JORC规则所指的煤炭资源,是指可通过进一步
勘探、编制开采计划等行为,将其中部分确定为煤
炭储量的全部查明煤炭资源,包括探明、控制和推
断的煤炭资源末煤 指 粒度大于0mm小于等于13mm的煤粘结指数 指 又称"G指数",以在规定条件下烟煤加热后粘结专用
无烟煤的能力为表征的烟煤粘结性指标配煤 指 各单种煤按照一定比例混合的作业过程,调节混合
后的煤炭产品在化学成分、燃烧性质或生产质量方
面更为统一商品煤 指 规格、质量符合一定要求,进入市场的煤探明的煤炭资源 指 吨数、密度、形状、物理特征、级别及矿物含量可
估计且可靠程度很高的煤炭资源部分,估计基于详
细及可靠的勘探、取样及测试数据来进行,该等资
料是运用适当技术露头、探槽、探井、采区及钻孔
等地点搜集得来的跳汰洗煤、跳汰 指 在垂直脉动为主的介质中实现分选的重力选煤方法推断的煤炭资源 指 吨数、级别及矿物含量可估计但可靠程度较低的煤
炭资源。根据地质证据和假设但未经证实的地质及/
或资源级别的连续性进行推断,并基于运用适当技
术在矿区地点以露头、探槽、探井、钻孔等方式搜
集的地质资料来进行估计,该等资料可能有限或其
质量及可靠程度尚未确定瓦斯 指 在煤炭行业,习惯上指煤层气或矿井瓦斯,是在煤
的生成和变质过程中伴生的无毒、无味、无色气体,
主要成分为甲烷,达到一定浓度后,遇明火可发生
燃烧或爆炸选煤厂、洗煤厂 指 从事将采出的煤经人工或机械处理除去非煤物质并
按需要分成不同质量、规格产品的过程的工厂烟煤 指 煤化程度高于褐煤而低于无烟煤的煤,其特点是挥
发分产率范围宽,单独炼焦时从不结焦到强结焦均
有,燃烧时有烟一次能源 指 存在于自然资源中而未经任何人工转化或变化的能
源预可采储量 指 按JORC规则所指的预可采储量,为在控制的煤炭
资源中及(在若干情况下)探明的煤炭资源中的经
济上具有开采价值的储量原煤 指 从毛煤中选出规定粒度的矸石(包括黄铁矿等杂物)
以后的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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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资源利用率 指 现有煤矿中可利用量占资源总量的百分比重介旋流器洗煤、重介 指 在密度大于水的重介质悬浮液中,利用物质密度差洗煤法 异实现分选的洗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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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第二章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一)公司简介
本公司是经国务院同意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国资改革[2006]176号文批准,由中煤集团以其主要经营性资产出资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2006年8月22日,国家工商总局核发了注册号为100000100404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8,000,000,000元,法定代表人为经天亮。
本公司于2006年12月发行H股3,733,330,000股,并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2007年6月4日,本公司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为11,733,330,000元。
目前,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所持股份数 股份性质 股权比例
中煤集团 7,626,667,000股 国有股 65.00%
H股股东 4,106,663,000股 境外上市外资股 35.00%
总计 11,733,330,000股 100.00%(二)业务概况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煤炭的生产销售及贸易、焦炭等煤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煤矿装备制造以及煤矿设计等其他业务。
以2006年收入和原煤产量计,本公司是中国第二大煤炭企业。本公司拥有丰富的煤炭储量、先进的开采和洗煤技术及设施,并不断扩展煤炭生产业务。2004年、2005年、2006年和2007年1-6月,本公司的煤炭业务所得收入分别为133.81亿元、211.49亿元、218.10亿元和121.31亿元。
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公司的煤炭资源量为93.97亿吨,可采和预可采储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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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34.71亿吨。根据公司目前拥有的可采和预可采储量以及2006年的自产原煤产量推算,公司预期可于未来52年实现稳定生产。本公司主要销售优质动力煤和炼焦煤。本公司的五个矿区位于华东、华北和西北地区,由九座井工矿及三座露天矿组成,其中安太堡露天矿和安家岭露天矿均是中国最大的露天矿之一。本公司的各座煤矿及选煤厂均处于优越位置,毗邻本公司客户或拥有便捷的交通网络和设施。本公司自产原煤产量在2004年、2005年、2006年及2007年1-6月分别为3,973万吨、5,012万吨、6,649万吨和3,905万吨。2004年至2006年,本公司自产原煤产量的年复合增长率为29.37%,远超过同期中国原煤总产量9.30%的年复合增长率。
公司所拥有的质量优良的煤炭产品,数量丰富、品种多样的煤炭储量,以及洗选和混配煤炭的专业知识,可为公司在国内外市场带来竞争优势,并可为今后发展的创造良好的基础。
本公司也是中国最大的煤炭贸易服务提供商之一。本公司依靠已建立的中国最具实力的煤炭销售和营销网络、完善的港口服务设施和一流的专业队伍,可获得第一手煤炭市场信息,能迅速适应煤炭市场的变化。
作为一家以煤炭生产销售及贸易为核心业务的综合型煤炭企业,本公司还从事其他相关业务的多元化组合,以辅助本公司的煤炭业务。本公司所经营的焦化业务是中国最大的与钢铁企业没有附属关系的焦化业务之一,包括生产和销售焦炭等煤化工产品;按2006年收入和产量计算,本公司还拥有中国最大的煤矿装备业务;此外,本公司还经营煤矿设计和运输等服务。本公司相信,延伸至这些业务提高了本公司的煤炭生产销售及贸易能力,有效地拓宽了本公司所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范围,增强了本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本公司是全球规模最大和最具竞争力的煤炭企业之一,致力于发展成为煤炭生产、煤化工、煤矿装备制造三大核心业务突出,产业链协调发展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现代化能源公司。二、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简介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唯一发起人为中煤集团。中煤集团目前持有本公司7,626,667,000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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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中煤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其前身中国煤炭进出口总公司是于1981年12月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2006年2月24日,国务院国资委作出《关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重组改制并境外上市方案的批复》(国资改革
[2006]176号),同意授予中煤集团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资格。
中煤集团现持有国家工商总局于2007年9月6日颁发的注册号为1000001000085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873,358.2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经天亮,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煤炭的批发经营(有效期至2010年6月30日);煤炭出口业务。一般经营项目:煤炭的勘探、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加工、煤炭焦化和制气、煤层气开发、电力生产、电解铝生产和铝材加工,煤矿机械设备制造、科研、设计、工程和设备招标、工程勘察、工程建设施工和监理、咨询服务等项目的投资与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进出口业务。矿产品和机械设备的销售;焦炭制品的销售"。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5,528,865.1 5,205,177.5
负债合计 2,340,979.3 2,404,918.0
股东权益合计 3,187,885.8 2,800,259.5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2,901,229.9 2,654,544.6
少数股东权益 286,655.9 145,714.9(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截至2007年6月
2006年度 2005年度 2004年度
30日止6个月
营业收入 1,692,987.8 2,834,672.8 2,608,151.5 1,787,852.8
营业利润 305,284.3 358,467.0 381,577.5 234,695.9
利润总额 309,804.8 389,944.4 381,873.3 234,515.4
净利润 244,189.4 288,575.5 321,319.5 177,538.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7,808.3 271,675.8 306,646.6 164,714.3
少数股东损益 16,381.1 16,899.7 14,672.9 12,8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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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三)主要财务指标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流动比率 2.29 1.94速动比率 2.02 1.75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9.37 33.32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36 /存货周转率(次) 3.5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11 0.46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1.19 1.19四、本次发行情况
1. 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 每股面值:1.00元
3. 发行规模:不超过1,525,333,400股
4. 发行价格:【】元
5.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6.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A股股东账户的中国
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投资者(中国、法规、规则和政策禁止者除外)
7. 预计发行时间表:
询价推介时间:2008年1月21日—2008年1月23日
网下申购及缴款日期:2008年1月24日—2008年1月25日
网上申购及缴款日期:2008年1月25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2008年1月29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2008年2月1日五、募集资金用途
经本公司于2007年7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2007年第三次会议、2007年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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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月7日召开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07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2007年第四次会议批准及授权,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1、鄂尔多斯2500万吨/年煤矿、420万吨/年甲醇、300万吨/年二甲醚及配套工程项目
2、黑龙江1000万吨/年煤矿、180万吨/年甲醇、60万吨/年烯烃及配套工程项目
剩余资金将用作补充本公司一般性用途的流动资金或收购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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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第三章 本次发行概况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 每股1.00元发行数量 不超过1,525,333,4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1.51%每股发行价 【】元(本公司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
确定发行价格区间,根据网下累计投标询价情况,并参考当时
的市场情况讨论后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发行市盈率 【】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除以2007年盈利预测对应的
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预测净利润 51.04626亿元(本公司2007年经审阅的盈利预测报告中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后每股收益 0.189元(本公司2006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按发行
1,525,333,400股上限计算)发行后预测每股收益 0.385元(本公司预测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按发行
1,525,333,400股上限计算)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2.473元(按本公司2007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本公司2007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总股
本,按发行1,525,333,400股上限计算)发行市净率 【】倍(按最终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计算)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A股股东账户
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
规则和政策禁止者除外)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发行费用概算 项目 金额(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 【】
审计费用 【】
律师费用 【】
股份登记及托管等其他费用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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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1. 发行人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经天亮
联系人: 周东洲
电话: 010-8225 6482
传真: 010-8225 64792.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8楼
法定代表人: 汪建熙
保荐代表人: 姚旭东、石芳
项目主办人: 江畅
项目经办人: 章肖明、单俊葆、陈镔、毕伟伟、赵璧、梁锦、
柳欣宇
电话: 010-6505 1166
传真: 010-6505 1156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2-6层
法定代表人: 肖时庆
保荐代表人: 司宏鹏、王大勇
项目主办人: 柳治
项目经办人: 汪民生、程亮、张悦、黄寒
电话: 010-6656 8888
传真: 010-6656 88573. 分销商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张翼
电话: 021-68761616-8029
分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汪烽
电话: 021-23219499
分销商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万新
电话: 010-66276901
分销商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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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联系人: 许冰梅
电话: 010-68059588-6061
分销商 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磊、吴明
电话: 021-58788888-330;309
分销商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王汉魁
电话: 010-85253961
分销商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张小奇、张闻晋
电话: 0755-82130556;82130572
分销商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王磊、任佳
电话: 010-66229111/9115
分销商 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田蓉
电话: 0531-81283738
分销商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林
电话: 010-88321692
分销商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张利
电话: 0571-87782041
分销商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金犇
电话: 0755-824921914. 承销商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
写字楼A座40层
负责人: 王玲
联系人: 杨小蕾
电话: 010-5878 5588
传真: 010-5878 55665. 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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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杨绍信
联系人: 封和平、沈畅
电话: 021-6123 8888
传真: 021-6123 88006. 发行人验资机构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 杨绍信
联系人: 封和平、沈畅
电话: 021-6123 8888
传真: 021-6123 88007.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
大厦36楼
电话: 021-5870 8888
传真: 021-5889 94008. 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电话: 021-6880 8888
传真: 021-6880 48689. 收款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营业室
中国银行北京东安门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西四支行营业部
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上述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三、有关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1. 询价及推介时间 2008年1月21日—2008年1月23日2. 网下申购及缴款日期 2008年1月24日—2008年1月25日3. 网上申购及缴款日期 2008年1月25日4.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08年1月29日5.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200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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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风险因素一、市场风险(一)行业周期性和价格波动的风险
由于本公司的大部分收入来自煤炭及其相关业务,本公司的业务及经营业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内外煤炭市场的供求情况。国内外煤炭及其相关产品市场经常交替出现需求增长和供应过剩现象。这种供求波动由众多本公司控制范围之外的因素造成。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世界和中国的经济和政治条件及其它能源的竞争;煤炭需求大的行业(电力和钢铁行业等)的增长率及扩张速度。此外,上网电价的调控和全国铁路运输能力的分配,也可能间接影响国内煤炭价格。
此外,公司焦化业务的收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内外焦炭市场的供求状况。而焦炭产业主要依赖钢铁企业的需求,如钢铁产业投资和产能调控,钢铁价格和产量下跌,可能会导致焦炭需求的降低,从而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本公司是国内最大的煤矿装备制造商之一。目前,本公司大部分煤矿装备销售给国内的主要煤炭生产企业。煤矿装备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受煤炭开采行业发展的影响,如市场对煤炭的需求大幅减少,则煤炭开采行业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从而降低其对本公司煤矿装备的需求,进而对本公司的煤矿装备制造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尽管本公司目前凭借自身的资源禀赋、开采技术、产品质量以及国内外的营销网络等因素形成了一定的竞争优势,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但本公司仍然面临着较大的行业周期性和价格波动的风险。(二)市场竞争风险
中国煤炭市场竞争激烈。煤炭行业的竞争来自多个方面,包括资源赋存、煤种、煤质、生产能力、产品再造能力、价格、运输成本以及品牌认知等。本公司在国内外市场与其它大型煤炭开采企业和煤炭贸易企业竞争。这些国内外竞争对手在煤炭资源、市场控制力、生产技术等方面,可能比本公司更具优势,部分国内煤炭开采企业亦不断进行区域整合。激烈的市场竞争有可能导致本公司的收入及盈利能力受到不利影响。二、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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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一)生产安全风险
煤炭开采业务受地质状况及其他自然现象的影响,在生产过程中易产生安全隐患,这主要包括:煤矿地质构造复杂而带来的水害、顶板垮落、冲击地压,煤炭开采带来的瓦斯或煤尘爆炸,煤岩突出、煤层自然发火、有害气体涌出以及周边小煤矿滥采乱掘造成的风险等。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对煤炭行业安全管理的力度不断加大,但安全风险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统计,2006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生产安全事故95起,其中煤矿企业就占了39起,而2006年全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则达到4,746人。
2004年、2005年、2006年和2007年1-6月,本公司煤炭生产的百万吨死亡率分别是0.15、0.08、0.076和0.046,远低于中国煤炭行业同期的3.08、2.836、2.04和1.73。尽管本公司已积累多年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但不能完全排除因安全事故的发生而导致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受到影响的可能性。(二)对煤炭资源依赖的风险
本公司收入主要来自煤炭业务,因此本公司对煤炭资源具有较强的依赖性,本公司能否对现有煤矿进行成功勘探和开发以及获得有价值的煤炭资源,将直接影响到本公司未来的生存和发展。本公司现有煤炭储量会随着本公司的开采而减少,同时随着本公司煤炭开采能力的逐步提高,若本公司不能加大煤炭资源的储备,则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发展前景造成不利影响。另外,本招股书中披露的煤炭储量数据是依据现有地质资料所做的估计,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三)煤炭运输风险
铁路运输是本公司运输煤炭的主要方式。煤炭产品运输主要受制于铁路运输能力。尽管本公司属于铁路部门重点保障的客户,当地铁路部门每年安排的运输计划基本能够满足本公司的需要,但随着本公司业务的发展,本公司不能保证用于运输煤炭产品的主要铁路干线的运输能力将继续满足本公司的经营需要。如果本公司未能取得足够的铁路运输能力,或是无法在恶劣天气或不受本公司控制的其它原因(例如事故、运输能力的限制或者其它事件)造成运输中断时获得经济上可行的替代铁路的其它运输方式运输煤炭,则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会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2004至2006年度,公司的运输费用分别为35.51亿元、38.44亿元、51.9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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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呈逐年增加趋势,年复合增长率20.99%。运输费用大幅上升的原因是由于公司煤炭销售结构发生了变化,下水煤(指最终通过水路运输的煤炭)的销售量增加较大。公司平朔矿区的大部分煤炭销售经由大秦线铁路运输至秦皇岛港下水,再转运至上海、华东等地,虽然下水煤扩大了公司煤炭的销售范围,但下水煤的铁路运输距离较长,运费较高,导致公司总体运输费用提高。2004至2006年度,平朔矿区的原煤产量分别为3,020万吨、4,015万吨和5,540万吨,年复合增长率35.44%,占公司同期原煤总产量的比例分别为76.01%、80.11%和83.32%,占比逐年增加。由于平朔矿区部分煤矿仍在开发建设过程中,今后该矿区煤炭产量和销量的占比仍将继续增加。虽然由于平朔矿区的煤矿品质较好、回采率较高以及开采技术先进,对公司整体营业成本的降低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且公司的运输费用可以通过销售价格的提高全部或大部分转嫁给下游客户,但如果运输费用上涨,或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导致运输费用不能全部或大部分转嫁给下游客户,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四)销售风险
本公司煤炭产品的销售主要面向电力、钢铁、建材以及化工化肥等行业,2004年、2005年、2006年和2007年1-6月,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总额分别占同期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31.24%、26.41%、28.14%和26.45%。对主要客户的销售虽然给本公司带来了稳定的收入,但如果其中某一行业或某一客户由于国家政策的调整、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或自身经营状况不佳而导致对本公司产品的需求或付款能力降低,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将可能因此受到不利影响。(五)大股东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前,中煤集团持有本公司65.00%的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中煤集团将持有本公司不低于57.52%的股份,仍为本公司的绝对控股股东。中煤集团可以凭借其控股地位,通过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的方式决定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作为控股股东,中煤集团的利益可能会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六)关联交易风险
尽管本公司已经建立了独立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国家政策、历史渊源等客观因素的制约,本公司与中煤集团仍存在煤炭出口代理、土地与房屋租赁、综合原料及服务互供等方面的关联交易。虽然本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但仍存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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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煤集团利用其控股地位影响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的可能性。若中煤集团通过关联交易侵占本公司利益,则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其他股东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三、政策风险(一)政府监管风险
公司的业务受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和地方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若本公司在经营中未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或因国家有关部门修改相关法律法规而本公司未能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则可能引起本公司被处罚,甚至可能导致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被推迟或中断,从而可能对本公司的业务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经国务院国函[2006]52号文批准,《关于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的意见》于2006年6月15日正式生效实施,提出了在山西开展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建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和建立煤炭转产发展基金的试点。公司根据2007年3月10日山西省人民政府颁布的《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管理办法》,自2007年3月按原煤产量每吨14至20元计提并缴纳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2007年上半年共计缴纳人民币32,730.8万元,2007年下半年预计缴纳人民币53,277.9万元,全年共计缴纳约86,008.7万元,占全年预测营业成本的比例为4%。根据2007年11月15日山西省人民政府颁布的《山西省煤矿转产发展资金提取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及《山西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提取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公司预计2007年将分别按原煤产量每吨5元和10元提取10月至12月三个月的转产发展资金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共计人民币约26,600万元。虽然本公司在上述管理办法出台之前即已自行列支相关费用,用于转产培训和环境保护支出,该部分支出自2007年10月起开始从公司提取的转产发展资金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账户支出,且公司将努力通过相应提高煤炭价格将上述两项政策性费用转嫁给下游客户,但上述管理办法的出台仍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盈利状况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假设2008年全年公司原煤产量与2007年公司预计原煤产量持平,公司预计2008年全年以此标准应缴纳可持续发展基金约99,000万元,提取转产发展资金约35,000万元,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约70,000万元,共计约204,000万元,将比2007年度增加成本约91,400万元。另外,经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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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自2007年2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提高了焦煤的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山西省由原统一征收的每吨3.2元上调至每吨8元,为此,公司在2007年上半年增加交纳资源税约420万元,占同期公司营业成本的0.04%。公司作为资源开发利用型企业,国家或地方政府可能进一步制定导致本公司成本费用上升的有关政策,从而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二)环保风险
本公司的业务涉及煤炭生产和焦炭等煤化工产品生产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矿井水、煤矸石、煤层气、噪声、煤尘、二氧化硫等都对区域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煤矿井下采掘可能会造成地表沉陷。我国政府目前正趋于更为严格地执行有关环保的法律及法规,并可能通过和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标准,进而增加公司在环保方面的支出,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三)税收政策风险
1、税收优惠
目前,本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享有多种不同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均低于普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若上述控股子公司、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现时享有的税收优惠待遇降低或被终止,则本公司的实际税率可能增加,进而可能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2、出口税
为进一步鼓励与资源相关的商品和有益于新技术开发的商品的进口,以及控制涉及高能耗和高污染的资源和产品的出口,2006年11月1日起生效的海关总署2006年第63号公告规定本公司出口的部分煤炭须缴纳5%的暂定出口税;2007年6月1日起生效的海关总署2007年第22号公告规定本公司出口的焦炭须缴纳15%的暂定出口税。如果该类煤炭与焦炭的出口税率进一步提高,可能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3、出口配额风险
目前,我国的煤炭出口实行国有专营制度,本公司已委托具有煤炭出口专营权的中煤集团非独家代理本公司煤炭的出口,同时,本公司也已取得焦炭的出口配额。一旦中煤集团在煤炭出口专营权或本公司在焦炭出口配额方面发生不利变化,则可能会对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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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四、财务风险(一)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净资产将大幅增加,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固定资产项目的投资,该等项目前期投入大、建设周期相对较长、投资回收相对较慢,在短期内难以产生相应的收益,因此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二)内部控制风险
本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措施的发展进程很大程度上与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吻合。由于本公司业务范围不断延伸、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尽管本公司已不断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但仍然可能因内部控制的缺陷而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五、募集资金运用的风险(一)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面较广、建设周期较长,项目的进度、运营以及收益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另外,本公司的投资项目可能因多项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因素延迟或者受到重大影响,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监管批准及许可证、市场环境、技术、管理和环保等方面,从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发展前景带来重大不利影响。(二)进入新业务领域的风险
本公司拟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甲醇、二甲醚、烯烃等项目,业务范围将拓展到煤气化等煤化工新领域。尽管本公司有从事煤炭和焦化业务的丰富经验,并为上述煤化工产品的生产经营做了充分的准备,但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仍可能因项目运作不善而遭受不利影响。(三)项目合资它方不能进一步提供资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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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鄂尔多斯2500万吨/年煤矿、420万吨/年甲醇、300万吨/年二甲醚及配套工程项目涉及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和内蒙古满世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合作(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章募集资金运用")。虽然上述三家合资方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且本公司与上述三家合资方已经达成协议,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安排项目公司的资本金,并按照各自出资比例通过股东委托贷款、为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等方式解决项目公司除资本金以外的资金需求,但仍然存在上述三家合资方不能根据协议进一步提供资金,使项目不能顺利进行,从而为项目的实施和未来效益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四)项目技术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目前规模最大、技术先进的煤化工项目。本公司已对项目涉及的关键技术进行了充分论证,并慎重选择了国内外较成熟的技术应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然本公司已就项目涉及的技术转让事宜与相关技术持有单位进行了洽谈,但还尚未完成转让程序。技术转让如不能按计划完成,则可能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五)项目管理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大规模的工程建设以及员工培训等,组织工作量大,新的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对员工的技术水平及操作能力要求较高。此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时间紧、要求高,建设中的管理尤为重要,如果公司在项目组织、质量控制、成本管理等方面实施不力,将对项目的实施和未来运作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六、其他风险(一)汇率变动风险
本公司的国外销售收入和国外设备及零部件采购均以外币结算,并有一定数量的外币贷款。因此,汇率的波动可能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的影响。2005年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我国改革后的人民币汇率政策,即"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揽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改革后的汇率形成机制更加市场化,汇率的波动幅度可能更大,从而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二)亚太地区经济变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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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的业务包括煤炭、焦炭和煤矿装备的海外销售,而境外客户主要是亚太地区的国家和地区,例如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等。当亚太地区整体经济恶化时,境外客户的订货量可能大量减少,因而可能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同时,本公司面临着国际性业务固有的各种额外风险,主要包括:在某些亚洲法律制度下执行协议及收取应收款项会有困难;外币汇率的波动可能对本公司在亚洲的资产和投资价值产生负面影响;实施外汇控制或其它限制。上述任何风险都可能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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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 发行人中文名称: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COAL ENERGY COMPANY LIMITED
2. 注册资本: 11,733,330,000元
3. 法定代表人: 经天亮
4. 成立日期: 2006年8月22日
5. 住所: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
6. 电话: 010-8225 6483/5
7. 传真: 010-8225 6484
8. 境外股票上市地:香港联交所
9. H股股票代码: 1898
10. 互联网网址: http://www.chinacoalenergy.com
11. 电子邮箱: IRD@chinacoal.com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一)设立方式及发起人
2006年2月24日,经国务院同意并经国务院国资委以国资改革[2006]176号《关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重组改制并境外上市方案的批复》批准,中煤集团进行重组并独家发起设立本公司。
中联以2005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对中煤集团出资投入本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并于2006年4月18日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06]第88号《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重组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中煤集团出资的净资产值为1,182,655.32万元。国务院国资委于2006年7月31日出具国资产权[2006]928号《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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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对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重组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予以核准的批复》,对上述资产评估结果予以核准确认。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于2006年8月3日下发的国资产权[2006]944号《关于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中煤集团上述出资经评估的净资产值按67.64%折为股本,计为800,000万股国家股(每股面值1元),全部由中煤集团持有,382,655.32万元计入本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2006年8月14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国资改革[2006]1048号《关于设立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本公司设立。2006年8月18日,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设立本公司及批准公司章程的决议。2006年8月22日,国家工商总局核发了注册号为100000100404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二)本公司设立时的改制重组情况
本公司的独家发起人为中煤集团。
1、发行人设立前,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在本公司设立前,中煤集团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
(1)煤炭生产业务
本公司设立前,中煤集团拥有的主要煤矿包括九座运营中的煤矿和三座在建的煤矿及十二个洗煤厂。
(2)煤炭贸易业务
本公司设立前,中煤集团全资拥有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是中国最大的煤炭出口商之一,从事煤炭贸易和出口业务。
(3)焦化业务
本公司设立前,中煤集团有五家焦化厂,所经营的焦化业务是中国最大的独立于钢铁企业的焦化业务之一。
(4)煤矿装备制造业务
本公司设立前,中煤集团有三家煤矿装备制造厂,是中国最大的煤矿装备制造商。
(5)煤矿设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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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设立前,中煤集团有两家煤矿设计院,从事煤矿设计服务。
(6)煤矿建设业务
本公司设立前,中煤集团有四家煤矿建设公司,从事煤矿建设服务。
(7)煤层气开发业务
本公司设立前,中煤集团有一家煤层气开发公司,从事煤层气开发。
(8)其他非核心业务
除上述主营业务外,中煤集团还拥有其他非核心业务,包括酒店服务和其他经营等。
2、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根据《重组协议》,中煤集团将其所属的与煤炭生产销售及贸易、焦炭等煤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煤矿装备制造以及煤矿设计等其他业务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平朔煤炭工业公司、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的主要经营性资产与负债、中煤集团本部的部分资产与负债,以及中煤集团所拥有的相关股权注入本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及负债
1)中煤集团本部与煤炭产业相关的管理和业务部门及其相关资产、负债
2)平朔煤炭工业公司拥有的与煤炭生产业务有关的资产及其负债,包括:
a) 下属企业平朔煤炭工业公司运输公司的资产及其负债;
b) 下属企业平朔矿区劳动服务公司的资产及其负债;
c) 下属企业平朔煤炭工业公司生活服务公司的资产及其负债;
d) 下属企业平朔物资供应公司的资产及其负债;
e) 社保中心、职工服务中心、保卫处和救护消防中心的资产及其负债。
3)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拥有的与煤炭生产、煤炭贸易业务有关的资产及其负债,
包括:
a) 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秦皇岛分公司的资产及其负债;
b) 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日照分公司的资产及其负债;
c) 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青岛分公司的资产及其负债;
d) 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天津分公司的资产及其负债;
e) 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黑龙江分公司的资产及其负债。
33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2)股权
中煤集团与煤炭产业相关的股权投资为:
1)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
2)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
3)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
4)中煤焦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95%的股权(天津中煤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该公
司其余5%的股权);
5)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青岛有限公司10%的股权(中煤进出口公司持有该
公司其余90%的股权);
6)中国煤炭开发总公司平朔第一煤炭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西中煤平朔安太堡
煤炭有限责任公司)80%的股权;
7)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上海能源60.35%的国有股权(中国
煤炭进出口公司另持有2.08%的股权一并注入本公司,该等国有股权变动已
于2006年8月3日经国务院国资委以国资产权[2006]944号文批准,并于2006
年9月28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6]215号文关于豁免本公司的全
面要约收购义务的核准);
8)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60%的股权(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该公司
其余40%的股权);
9)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50%的股权。
平朔煤炭工业公司拥有的与煤炭生产相关股权投资为:
1)山西平朔安家岭露天煤炭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朔州市平朔路达铁路运输有限公司37.5%的股权;
3)山西平朔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0%的股权;
4)大同路达铁路运输有限公司6.7%的股权;
5)朔州平木煤炭加工有限公司0.32%的股权(山西平朔安家岭露天煤炭有限公
司持有其余99.68%的股权)。
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拥有的与煤炭生产、煤炭贸易业务有关的股权投资为:
1)上海中煤华东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34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2)中煤连云港进出口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3)华光资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4)中国煤炭工业秦皇岛进出口有限公司95%的股权;
5)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92.6%的股权;
6)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日照有限公司90%的股权;
7)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青岛有限公司90%的股权;
8)天津中煤进出口有限公司90%的股权;
9)秦皇岛中煤储运有限公司78.43%的股权;
10)秦皇岛中煤港能煤炭加工有限公司75%的股权;
11)朔州中煤平朔能源有限公司51%的股权;
12)陕西南梁矿业有限公司23%的股权;
13)国投中煤同煤京唐港口有限公司21%的股权;
14)大同中煤出口煤基地建设有限公司19%的股权;
15)大同路达铁路运输有限公司6.7%的股权;
16)大同中新能源有限公司5%的股权;
17)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8%的股权;
18)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0.00001%的股权。
以上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和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进入本公司的资产权益已经中煤集团出具的资产划转文件批准并在国务院国资委办理完毕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3)土地使用权及矿业权
1)土地使用权
2006年2月24日,国务院国资委以国资改革[2006]176号《关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重组改制并境外上市方案的批复》同意授予中煤集团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资格。在此基础上,2006年3月29日,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函[2006]232号文核准中煤集团在重组过程中的土地处置总体方案。2006年7月14日,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函[2006]409号《关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重组改制土地资产处置的批复》核准中煤集团本次重组改制涉及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和土地处置方式。根据前述批文,中煤集团全资下属企业使用的部分土地由中煤集团授权经营并作价出资投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公司使用的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划拨土地,由本公司以保留划拨方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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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以保留划拨方式处置的土地已获得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
2)矿业权
2006年7月19日,国土资源部及财政部作出财建[2006]366号《关于同意将山西平朔安家岭露天煤炭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采矿权进行资本化处置的通知》,批准中煤集团在重组过程中将持有的矿业权进行资本化处置并将经评估确认的采矿权价款投入本公司。
(4)商标
平朔煤炭工业公司的商标注册号为1696230、1696229、1278001、1278002、1278003、1278004、1759438、1759439共8个商标随煤炭业务投入本公司。由于上述商标为煤炭类商标,其商品的销售对象相对固定,客户认定的是商品煤的发热量和含杂质量等,该等商标实际只起标识作用且登记注册费用很小,因此未予以单独评估。
3、在发行人成立后,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在发行人成立后,中煤集团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重组中的煤矿,包括东坡煤矿、唐山沟煤矿、杨涧煤矿、担水沟煤矿和西沙河煤矿;煤矿建设及土木工程建设业务;煤层气开发业务;煤气和甲醇业务;少量海外贸易业务;综合贸易及房地产经营等其他业务。
4、改制前中煤集团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发行人
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本公司设立时,中煤集团已将其绝大部分煤炭的生产销售及贸易、焦炭等煤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煤矿装备制造及煤矿设计等其他业务投入本公司,因此本公司继续沿用改制前中煤集团的业务流程(除煤炭的出口)(具体业务流程详见"第六章业务与技术"的相关内容)。本公司根据风险管理与安全生产的要求,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实务规定。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煤炭出口权不可转让,因此,本公司已与中煤集团签订相关协议,委托中煤集团作为本公司的非独家煤炭出口及销售代理。
5、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本公司成立后,业务独立运营,但与中煤集团之间仍存在一些关联交易。中煤集团为本公司提供原料供应、生活服务、土地使用权和房屋租赁、商标许可、煤炭及焦炭出口代理、煤炭供应及煤矿建设服务;本公司为中煤集团提供生产物料、为中煤集团的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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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炭及焦炭出口业务提供独家及排他的配套服务,并为中煤集团提供煤矿设计服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请详见"第七章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2007年1月,本公司已取得焦炭出口资格及配额,自行从事焦炭出口。除此之外,本公司与中煤集团在生产经营方面的其他关联关系未发生变化。
6、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中煤集团作为出资投入本公司的股权已完成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作为出资投入本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及矿业权已经完成过户手续;作为出资投入本公司的实物资产已经办理移交手续;无偿投入本公司的商标已经完成过户手续。
原由中煤集团签订的主要业务合同需要办理合同主体变更为本公司的,已取得该等合同相对方就合同主体变更出具的书面同意函;涉及需要就贷款主体变更(包括改制)、贷款主体名称变更、担保人变更以及合同主体变更取得债权银行同意、通知债权银行或者取得其他重大合同相对方同意的,已经取得该等债权银行和合同相对方出具书面同意函;涉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投入公司,该等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股东已出具书面同意函并放弃其优先购买权。
7、公司独立运营能力
(1)业务独立
本公司已具备完整、独立的整体销售相关资源,包括广泛的营销网络、综合港口设施、稳定的客户基础、知名品牌及宝贵市场经验。本公司亦拥有自身开展业务所需的相关证照,包括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资格证、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等,但根据相关现行法律法规不可转让的煤炭出口权除外。因此,本公司生产经营业务体系独立、完整且能面向市场独立经营,具有独立自主地开展业务的能力,拥有独立的经营决策权和实施权。本公司从事的经营业务独立于中煤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尽管本公司与中煤集团仍存在若干关联交易,但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并不依赖于该等关联交易。
(2)资产独立
本公司设立时,中煤集团已将其煤炭生产销售及贸易、焦炭等煤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煤矿装备制造和煤矿设计等其他业务的绝大部分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包括股权投入本公司。上述资产具有明晰的产权关系、不存在法律纠纷和或有负债。本公司与中煤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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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之间的资产产权关系清晰,资产完全独立于中煤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不存在以资产和权益为中煤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资产、资金被中煤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3)人员独立
本公司设立时,相应资产所对应的管理、经营、生产人员也随同进入本公司。该等人员已经与中煤集团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与公司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从而保证了公司人员的独立。公司在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要求,实现了人员单独管理、工资报表单独编制、工资单独发放、费用单独核算、社会保险独立计提上缴。公司严格执行人事管理制度。截至目前,本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中煤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之外的职务,本公司的财务人员也均未在中煤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4)机构独立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明确了职权范围,建立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公司已建立完整的内部组织架构,由多个明确分工而各负其责的职能部门,组织机构健全完整,运作正常有序,能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本公司还制定了一套全面的内部控制制度,以促进本公司业务的有效经营。
(5)财务独立
本公司设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体系。本公司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具有独立的会计账簿,不存在中煤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干预本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本公司已在银行开立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中煤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三、本公司股本结构的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一)公司设立时的股本形成
本公司由中煤集团独家发起设立,设立时的股本总额为8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全部由中煤集团持有,股权性质为国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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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二)H股发行并上市
1、H股发行的具体内容及履行的法定程序
经本公司2006年8月23日召开的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国务院国资委签发的国资改革[2006]1134号《关于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转为境外募集公司的批复》、中国证监会签发的证监国合字[2006]27号《关于同意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批准,并经香港联交所同意,本公司于2006年在境外首次公开发行H股3,733,330,000股(含超额配售486,956,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05港元,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1898敚技式鹪诳鄢⑿蟹延煤蟮木欢钤嘉郾?44.64亿元。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于2006年9月1日出具的国资产权[2006]1109号《关于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及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于2006年9月8日出具的社保基金股[2006]18号《关于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到香港上市有关问题的函》,本公司在首次发行H股时按照融资额的10%减持国家股,将中煤集团持有本公司的37,333.3万股划转给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
H股发行上市后,本公司的总股份数为11,733,330,000股,包括7,626,667,000股内资股及4,106,663,000股H股(含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所持本公司的373,333,000股H股),分别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5.00%和35.0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4,546,919,355.29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3,733,330,000元,资本公积金10,813,589,355.29元。
2007年6月4日,国家工商总局向本公司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类型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敚⒉嶙时竞褪凳兆时镜羌俏?1,733,330,000元。
上述H股发行后,本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
股东 所持股份数 股权比例
中煤集团(SS) 7,626,667,000股 65.00%
H股股东 4,106,663,000股 35.00%
总计 11,733,330,000股 100.00%
注:SS指State-owned shareholder,即国家股股东。
除上述股本变化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的股本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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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2、H股发行对发行人业务、管理层、实际控制人及经营业绩的影响
H股发行未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管理层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H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用于项目建设、银行贷款的偿还和营运资金的补充,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自设立以来,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四、设立时发起人出资及设立后历次验资情况(一)公司设立时的验资情况
2006年8月3日,普华永道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6)第103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6年8月3日,公司已经收到中煤集团缴纳的第一期注册资本合计254,643.18万元,此次出资全部为货币资金,占注册资本的32%。
2006年10月24日,北京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京新联谊验字(2006)第002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6年9月28日,公司已收到中煤集团缴纳的第二期注册资本合计545,356.82万元,此次出资全部以净资产出资。
至此,本公司的注册资本80亿元已全部到位。(二)H股发行后的验资情况
根据普华永道于2007年4月17日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7)第020号验资报告,截至2006年12月29日,本公司发行H股3,246,374,000股募集的资金为港币12,760,852,588.61元,按港币1元兑人民币1.00680元计算折合人民币12,847,626,386.21元;行使超额配售权发行H股486,956,000股募集的资金为港币1,902,968,291.54元,按港币兑人民币1.00467元计算折合人民币1,911,855,153.46元。在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等上市费用212,562,184.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546,919,355.29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3,733,330,000元,资本公积金10,813,589,355.29元。(三)公司设立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中煤集团对本公司的出资按照资产评估值入账。该出资的评估值已经取得国务院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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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资委国资产权[2006]928号文的核准。五、本公司组织结构和管理架构(一)本公司组织结构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机构及其职责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章公司治理")。本公司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股东大会
审核委员会
监事会
薪酬委员会
董事会 董事会秘书
战略规划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安全、健康和环保委员会
管理层
办 战 人 经 财 研 生 安 科 法 投 资 审 总 煤 董
公 略 力 营 务 究 产 全 技 律 资 本 计 调 炭 事
室 规 资 管 部 室 技 健 发 事 者 运 部 度 销 会
划 源 理 术 康 展 务 关 营 室 售 秘
部 部 部 部 环 部 部 系 部 中 书
保 部 心 处
部(二)公司各部门的主要职能:
董事会秘书处:主要负责管理和保存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重要文件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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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协助完成董事会秘书归口负责的公司信息发布工作;参与向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提供公司有关文件和资料;参与公司资本运营、资本市场融资方案的设计与实施工作等。
办公室:主要负责办公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协助管理层组织日常办公和总值班工作,督促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负责调研工作,起草报告、总结、重要文件和会议纪要工作,收集和整理企业信息;负责公文处理、档案管理、证照和印信管理等。
战略规划部:主要负责战略规划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拟订公司整体战略和阶段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与管理,指导、审查、监督所属企业战略规划的制定与实施;负责跟踪、收集、分析和研究国内外宏观经济政策和相关产业政策及国内外竞争对手重大经济运行活动和经营指标,提出战略调整和业务发展建议;负责重大投资计划、资本性支出、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的汇总、审核和报批等。
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组织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建设;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和配置,建立并维护员工效绩考核管理体系,组织或参与考核;负责拟订总部及所属企业薪酬制度;拟定并实施员工培训计划等。
经营管理部:主要负责运营制度和业务流程管理体系建设,负责企业资源规划(ERP)系统方案设计并组织实施;负责制订企业年度经营目标,组织编制全面预算方案,监督、考核年度全面预算执行情况;负责业绩管理工作和经营管理分析工作等。
财务部:主要负责财务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组织实施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实施资金集中管理,协调全系统财务业务信息化建设;负责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工作,审核所属企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研究提出利润分配方案;负责监督和分析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等。
研究室:主要负责围绕公司改革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和长期性问题,组织开展跟踪和超前研究,为公司提供政策建议和决策意见;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经济和产业政策对公司经济运行和改革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并提出对策建议等。
生产技术部:主要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生产、建设、技术改造、设备更新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制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质量标准相关合同进行审核和签署;负责组织研究解决重大生产技术问题和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指导生产企业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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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安全健康环保部:主要负责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节能降耗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法律法规;制定相关年度考核指标并组织考核工作;负责安全、环保工作的检查与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监督检查应急管理工作等。
科技发展部:主要负责技术创新体系和制度建设,督导所属企业技术中心、科研机构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科技规划和科技计划,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负责科技项目管理,审核科研项目立项、研发、监督、项目验收和评价;负责组织科技项目成果转化和科技成果的引进、推广应用等。
法律事务部:主要负责法制体系和制度建设,指导、协调、监督公司及所属企业法制建设工作;参与制订公司重要规章制度并出具法律意见;对公司及所属企业重大经营管理决策提供专项法律意见;负责合同管理、法律诉讼工作、工商登记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等。
投资者关系部:主要负责信息收集工作,跟踪分析公司股东结构、主要股东持股量的变化;及时掌握和了解资本市场和新闻媒体对公司及可比公司的评价;负责投资者关系维护工作,组织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等投资者关系活动;接待日常投资者来访、来电和来函咨询并应对或有投诉,及时将投资者意见和建议反馈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等。
资本运营部:主要负责跟踪和了解境内外资本市场动态,对公司和可比公司的资本市场表现、经营业绩和发展战略等进行跟踪与分析,就公司股票交易、股权结构、公司战略、市场价值提升等定期提交研究报告并提出相关建议;负责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资本市场状况,研究制订并牵头组织实施增发新股、配股、分拆上市以及发行债券等资本运作方案等。
审计部:主要负责内部审计体系和制度建设,编制和实施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组织开展企业内部资产财务和经济活动审计,分析和监控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参与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测试及评价;负责专项调查和专项审计工作等。
总调度室:主要负责产运销日常调度,督促检查企业产运销计划落实,及时发现和协调处理问题;负责生产经营及相关信息的调度、收集、分析整理、分流处理和跟踪,定期编报调度信息和分析报告,统一调度系统标准,参与调度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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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掌握生产趋势和主要设备安全运行状况;负责安全调度及重大事故管理等。
煤炭销售中心:主要负责收集和研究煤炭营销市场信息,制定煤炭营销战略、年度煤炭营销策略和营销计划,对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分析,提出改进方案;负责公司自产煤炭产品、自营煤炭产品客户市场的营销策划、销售执行和售后服务;承办煤炭出口合同、委托代理合同和销售合同的起草,并按有关规定对煤炭采购与销售相关合同进行审核和签署等。(三)本公司主要控股和参股子公司
本公司与主要控股和参股子公司的股权关系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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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中煤集团 H股股东
65% 35%
中煤能源
100%
煤炭生产与贸易业务 煤炭相关业务 煤机业务 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焦化业务
50% 100% 62.43% 100% 100% 60% 100% 100% 78% 100% 100% 100% 65.73% 50% 100% 100% 100% 95%
90% 10%
天津中煤 天华 山 上 山 中 中 中 中 朔 中 中 中 中 抚 中 天 北 中 津晋 西 海 西 进出口有限公司 国 煤 煤 煤 州 煤 煤 煤 煤 顺 国 津 京 煤 中焦 炭中 大 平 煤 40%
90% 招 能 西 市 邯 张 北 设 煤 煤 中 中 焦
有煤 煤 屯 有朔 中国煤炭工业进出 10% 炭 标 有源 责安 格 责郸 限
责家 责京 备 责矿 炭 煤 有煤 化 5% 煤
限 进有 平 能 限安 口集团日照有限公 公开 有 限黑 任设 公瑞 任煤 口 任煤 成 任电 公海 公煤 限中 公控限 责朔 司源 出
公家 司 司发 限 公龙 公计 司特 公矿 任
公煤 公矿 套 公机 司外 司矿 公装 司股责 任 口
安 股 司岭 92.6% 7.4% 有 责 司江 司工 实 司机 矿 司机 有 司制 开 机 司机 有任 公太 份 露 中国煤炭工业进出 限 任 煤 程 业 械 司机 械 限 造 发 电 械 限 有
司堡 有 天 口集团黑龙江有限公 责 公 化 有 有 械 有 有 有 物 责 限
煤 限 煤 公司 有 公 有 公司 任 司 工 限 限 限 有 限 司 限 限 限 资 任
公 炭 司
5% 37%
大同中新能源有
限公司
100%
75% 65% 99.68% 华光资源有限公司
100% 45% 75% 60% 70% 95% 51% 100% 100%
上 100% 中煤连云港进出 75% 41% 32% 100% 100% 73.63% 93.3%
海 朔
江 大 州 口有限公司
苏 屯 平 连 大 中 中 西 灵 河 灵 汾 山 中
0.32% 100% 西 石 北 灵
石 阳 西 煤 石 北 中
大 能 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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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 谷 江 煤 化 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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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 发 有 有限公司 司能 基 业 任国 司工 务 司工 有 焦
有 司鑫 焦 公中 化 公煤 香 )
公 有 限 煤 地 有 公际 程 程 限 化 焦 化 司煤 有 司气 港 有
司 限 公 炭 建 司技 有 限 有 责 有 化 有
限 京 限 发 ) 限
公 司 75% 秦皇岛中煤 加 设 限 术 限 责 限 任 限 有 达 责 电 有 责
司 港能煤炭加工有限公司 工 有 公 咨 责 任
限 责 公 公
司 公 限 责 焦 任 有 限 任
任 限
有 公 询 任 司 任 司 司 责 公 化 公 责 公 公
51% 限 司 有 公 公 任 司 有 司 任 司 司
朔州中煤平朔
能源有限公司
95% 19% 23%
中国煤炭工业秦皇岛
进出口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
100% 中国煤炭工业进出
口集团青岛有限公 40% 37.5% 30% 27% 21%

太 山 浙
原 朔 西 江
煤 州 平 浙 国
气 市 朔 能 投
化 有平 煤 中 中

公龙 限朔 矸 任煤 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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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司达 司发 司山 公煤
源 铁 电 煤 司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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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 运 限 有 港
有 输 责 限 口
限 任 责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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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的主要控股和参股子公司的简要情况如下:序 注册及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元)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号 主要生产基地
山西中煤平朔安太堡1 1991-07-08 983,329,000 山西省朔州市 本公司持有100% 煤炭开采、洗选
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平朔安家岭露天2 1997-11-27 538,747,400 山西省朔州市 本公司持有100% 煤炭开采、洗选
煤炭有限公司
煤炭贸易;(红土镍矿、氧化锌、锰
中煤连云港进出口有3 1991-07-05 75,000,000 江苏省连云港市 本公司持有100% 矿等)矿产品进出口业务;国内货运
限公司
代理
煤炭、焦炭进出口服务,国内煤炭销
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4 1999-06-02 10,000,000 山东省青岛市 本公司持有100% 售业务(煤炭批发,有效期至2008
集团青岛有限公司
年12月31日)
上海中煤华东有限公5 2005-05-26 100,000,000 上海市 本公司持有100% 煤炭销售和商务结算
司6 华光资源有限公司 1998-05-08 500,000澳元 澳大利亚悉尼 本公司持有100% 贸易、投资
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 设备进出口贸易,国内贸易,煤制品7 1981-02-17 52,930,000 北京市 本公司持有100%
任公司 进出口服务,会展及技术咨询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 勘察设计;工程总承包;工程技术咨8 1989-12-21 192,263,500 陕西省西安市 本公司持有100%
限责任公司 询服务
煤矿机械装备设计与制造;煤矿机械
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9 1988-04-26 513,726,100 北京市 本公司持有100% 装备维修与服务;煤矿机械装备国内
限责任公司
外贸易
中煤能源黑龙江煤化10 2007-06-22 50,000,000 黑龙江省依兰县 本公司持有100% 甲醇和油页岩的生产销售(在建)
工有限公司
中国煤炭工业秦皇岛 本公司持有95%,中煤集团下属企业11 1999-05-17 15,000,000 河北省秦皇岛市 煤炭进出口服务及国内贸易
进出口有限公司 中煤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
中煤焦化控股有限责 本公司持有95%,本公司的子公司天 煤化工(含煤焦化)及煤炭、燃气发12 2003-08-15 100,000,000 北京市
任公司 津中煤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5% 电项目的投资与管理、进出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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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持有92.6%,本公司的子公司
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13 1999-05-26 5,000,000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煤炭贸易
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
7.4%
天津中煤进出口有限 本公司持有90%,本公司的子公司中 煤炭出口执行、内贸煤自营和仓储业14 1999-04-30 10,000,000 天津市
公司 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0% 务
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 本公司持有90%,本公司的子公司中 煤炭出口执行、煤炭内贸、水煤浆、15 1999-05-18 10,000,000 山东省日照市
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0% 焦炭和煤焦油贸易
秦皇岛中煤储运有限 本公司持有78.43%,中国煤炭运销总16 1989-11-14 40,903,000 河北省秦皇岛市 仓储和铁路过轨费收取
公司 公司持有21.57%
秦皇岛中煤港能煤炭 本公司持有75%,中煤能源香港有限17 1999-08-25 3,545,200美元 河北省秦皇岛市 煤炭加工
加工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25%
本公司持有62.43%,上海宝钢国际经
济贸易有限公司持有1.53%,上海煤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 煤炭生产与运输、坑口发电、铝冶炼18 1999-12-29 722,718,000 上海市 气制气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持有
限公司 与加工
0.29%,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持有
0.14%,其他A股股东持有35.61%
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 本公司持有60%,中国煤炭开发有限19 2001-12-28 10,000,000 北京市 招标代理业务
司 责任公司持有40%
本公司持有51%,同煤集团朔州煤运
有限公司刘家口煤炭集运站持有
朔州中煤平朔能源有20 2004-02-17 150,000,000 山西省朔州市 25%,大同路达铁路运输有限责任公 煤炭洗选、加工和销售
限公司
司持有19%,朔州平朔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持有5%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 本公司持有50%,山西焦煤集团公司 煤炭开采、加工、销售(原煤、精煤、21 2001-02-23 519,870,000 山西省柳林市
司 持有50% 焦炭及副产品),电力生产
本公司持有23%,本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华光资源有限公司持有32%,陕西
榆林煤炭出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南梁矿业有限公22 1999-02-05 68,750,000 陕西省府谷县 持有26%,海南京铁实业贸易开发总 煤炭开采及销售

公司持有10%,宁波富兴电力燃料有
限公司持有5%,陕西省煤炭运销(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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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持有19%,本公司的全资子公
大同中煤出口煤基地23 2000-08-08 125,000,000 山西省大同市 司华光资源有限公司持有41%,大同 煤炭洗选、加工及销售
建设有限公司
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0%
本公司持有5%,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华光资源有限公司持有37%,大同市
大同中新能源有限公24 2001-08-27 161,000,000 山西省大同市 上深涧煤炭集运站持有33%,浙江富 煤炭洗选、加工及销售

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持有15%,海南
京铁实业贸易开发总公司持有10%
朔州平木煤炭加工有 本公司持有0.32%,山西平朔安家岭25 2003-07-04 31,300,000 山西省朔州市 商品煤洗选、运输及相关产业
限公司 露天煤炭有限公司持有99.68%
本公司的子公司中煤焦化控股有限责
河北中煤旭阳焦化有 任公司持有45%,邢台旭阳焦化有限26 2003-11-21 100,000,000 河北省邢台县 焦炭、煤焦化产品的生产销售
限公司 公司持有45%,德龙钢铁有限公司持
有10%
朔州市格瑞特实业有 本公司持有78%,山西偏关县金鑫冶27 2004-08-20 425,409,000 山西省朔州市 煤矸石发电
限公司 炼有限公司持有22%
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 本公司的子公司中煤焦化控股有限责28 2007-08-21 200,000,000 山西省灵石县 甲醇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任公司 任公司持有100%
本公司通过中煤焦化控股有限责任公
灵石县中煤九鑫焦化29 2004-01-02 50,000,000 山西省灵石县 司间接持有75%,灵石县九鑫煤化厂 焦炭制造、洗选精煤、汽车货运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25%
本公司通过中煤焦化控股有限责任公
汾阳市中煤龙泉焦化30 2003-09-29 50,000,000 山西省汾阳市 司间接持有60%,汾阳市龙泉铸造焦 焦炭、洗煤生产、贸易、汽车运输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持有40%
本公司通过中煤焦化控股有限责任公
山西省太谷县中煤京 司间接持有70%,太谷县京泰煤焦有 焦炭、洗精煤的生产和贸易;发电;31 2003-10-29 14,920,000 山西省太谷县
达焦化有限公司 限公司持有29%,山西恒维达清洁型 煤焦化产品的生产和贸易;汽车运输
焦炉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持有1%
本公司通过中煤焦化控股有限责任公
中煤牡丹江焦化有限 司间接持有95%,本公司通过中国煤 经销煤炭、焦炭、洗煤及煤加工;煤32 2003-04-21 15,000,000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责任公司 炭工业进出口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间 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
接持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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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通过中煤焦化控股有限责任公
灵石县中煤焦化煤气 司间接持有51%,山西省灵石中凯实33 2004-11-11 1,000,000 山西省灵石县 煤气发电,电力销售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业有限公司持有40%,灵石县九鑫煤
化厂持有9%
北方焦化香港有限公 本公司通过中煤焦化控股有限责任公 自营和代理进出口商品贸易、焦炭及34 2004-07-14 100,000美元 香港
司 司间接持有100% 化产品的生产、投资、销售、仓储
一般贸易活动,主要包括焦炭、煤炭
中煤(美国)有限责任 本公司通过中煤焦化控股有限责任公 (仅限进口)、铁矿石、煤化工产品35 2006-03-22 1,000,000美元 美国
公司 司间接持有100% 等原材料的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
租船等
西安中安印务有限责 本公司通过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 其他印刷品印刷;销售出版及印务设36 1995-09-27 807,700 陕西省西安市
任公司 任公司间接持有73.63% 备及提供相关服务。
本公司通过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
西安梅隆控制工程有 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输变电工37 1997-01-28 3,000,000 陕西省西安市 任公司间接持有93.3%,中煤陕西中
限责任公司 程;计算机监控及通讯工程。
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有6.7%
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 本公司通过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 勘察设计、工程总承包、工程技术咨38 2006-06-23 55,362,800 河北省邯郸市
限责任公司 任公司间接持有100% 询服务。
本公司通过中煤连云港进出口有限公
连云港中煤环能煤炭39 1999-12-27 5,000,000 江苏省连云港市 司间接持有75%,中煤能源香港有限 煤炭除杂、分选
加工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25%
煤矿工作面运输设备、转载设备及破
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 本公司通过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 碎设备研发、设计、制造与贸易;冶40 2000-05-16 202,530,000 河北省张家口市
有限责任公司 任公司间接持有100% 金、电力、环保装备研发、设计、制
造与贸易
煤矿支护设备(轻型液压支架、单体
中煤邯郸煤矿机械有 本公司通过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 液压支柱等)研发、设计、制造;煤41 2006-06-06 142,710,000 河北省邯郸市
限责任公司 任公司间接持有100% 矿支护设备(轻型液压支架、单体液
压支柱等)贸易
煤矿支护设备(液压支架)研发、设
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 本公司通过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42 1981-01-24 99,730,300 北京市 计、制造与贸易;煤矿支护设备(液
限责任公司 任公司间接持有100%
压支架)配件制造与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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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本公司通过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
抚顺煤矿电机制造有 316,000,000 矿用电机研发、设计、制造与国内外43 2007-04-06 辽宁省抚顺市 任公司间接持有50%,辽宁煤炭实业
限责任公司 实收资本 贸易;矿用电机维修服务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0%
125,490,000
本公司通过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
中煤设备成套有限公 招标业务;煤矿机械装备成套服务;44 1993-12-08 4,308,300 北京市 任公司间接持有65.73%,国投资产管
司 煤矿机械、矿用钢材国内外贸易。
理公司持有34.27%
天津中煤煤矿机电有 本公司通过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 矿用掘进设备配件贸易;矿用掘进设45 1991-01-07 10,109,300 天津市
限公司 任公司间接持有100% 备维修服务。
本公司通过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
江苏大屯铝业有限公46 2002-04-16 29,670,000美元 江苏省徐州市 司间接持有75%,中煤能源香港有限 电解铝及阳极碳素的生产与销售

公司持有25%
中国煤炭工业国际技 本公司通过中国煤炭开发有限公司间47 1988-03-18 21,197,700 北京市 咨询服务、展览及技术交流业务
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接持有100%股权
大型成套综采、综掘设备、备件出口,
中国煤炭海外开发有 本公司通过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 达产或包产任务;海外井巷工程施48 1981-04-04 4,167,200 北京市
限公司 任公司间接持有100% 工、设备安装、技术服务,以及备件
贸易。
北京中煤中装机械物 本公司通过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49 1993-09-09 3,510,600 北京市 钢材贸易;煤矿机械维修服务。
资有限公司 任公司间接持有100%
本公司通过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
上海大屯能源技术开50 2007-06-27 2,000,000 上海市 司间接持有65%,上海普德科技发展 技术开发与咨询
发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持有35%
山西平朔煤矸石发电 本公司持有30%,山西国际电力集团 电力及附属产品生产、销售、电力技51 2002-12-10 129,250,000 山西省朔州市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持有70% 术咨询与服务
朔州市平朔路达铁路 本公司持有37.5%,大同路达铁路运 铁路货物运输、铁路设备维修、铁路52 2005-05-19 10,000,000 山西省朔州市
运输有限公司 输有限责任公司持有62.5% 技术咨询服务
本公司持有21%,国投交通公司持有
国投中煤同煤京唐港 27%,大同煤矿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3 2005-06-16 200,000,000 河北省唐山市 煤炭装卸、堆存服务
口有限公司 20%,唐山港口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20%,津唐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2%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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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本公司持有40%,太原煤气化股份有
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 900,000,000 生产和销售煤炭、焦炭及其他相关产54 2006-09-08 山西省太原市 限公司持有42%,太原煤炭气化(集
发展有限公司 实收资本 品
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8%
300,000,000
本公司持有27%,浙江省能源集团有
注册资本 限公司持有43%,三林万业(上海)
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 800,000,000 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浙江兴55 2007-06-05 浙江省舟山市 煤炭采购与销售
电有限责任公司 实收资本 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8%,北京力勤投
200,000,000 资有限公司持有7%,舟山中昌海运有
限责任公司持有5%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2007年6月30日2007年6月30日 2007年1-6月 2006年12月31日2006年12月31日 2006年度
公司名称
号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总资产1 净资产1 净利润1
1 山西中煤平朔安太堡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529,000 274,832 6,930 596,078 278,454 28,094
2 山西平朔安家岭露天煤炭有限公司 838,849 326,183 7,763 891,063 304,287 37,257
3 中煤连云港进出口有限公司 24,793 8,668 112 27,624 8,555 2,297
4 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青岛有限公司 7,696 1,766 2 6,952 1,736 1,384
5 上海中煤华东有限公司 345,828 295,487 100,440 248,282 195,066 77,934
6 华光资源有限公司 31,702 22,363 -338 32,199 22,626 2,290
7 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70,335 5,833 361 44,405 5,446 1,535
8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6,044 21,583 1,820 33,551 19,511 2,846
9 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167,882 78,889 9,235 100,878 53,129 13,662
10 中煤能源黑龙江煤化工有限公司 5,000 5,000 0 - - -
11 中国煤炭工业秦皇岛进出口有限公司 106,347 36,861 990 77,529 2,793 6,840
51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12 中煤焦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75,401 54,542 3,921 256,719 49,151 26113 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 9,239 876 -140 13,241 982 18214 天津中煤进出口有限公司 21,962 5,797 574 17,737 5,220 1,54115 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21,059 8,799 158 22,828 2,009 3,11616 秦皇岛中煤储运有限公司 2,445 425 225 2,584 666 -1,48217 秦皇岛中煤港能煤炭加工有限公司 7,643 6,794 138 7,731 6,656 53018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471,000 249,178 20,165 443,194 239,987 43,20019 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071 2,016 538 3,047 1,478 68220 朔州中煤平朔能源有限公司 35,463 6,008 -919 37,705 3,349 -8,86321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 312,258 -25,792 13,887 307,339 -4,486 16,26722 陕西南梁矿业有限公司 35,456 26,549 1,358 34,538 25,191 2,44923 大同中煤出口煤基地建设有限公司 28,721 22,717 1,853 39,535 20,816 1,11124 大同中新能源有限公司 41,021 24,666 -940 44,946 25,573 3,82425 朔州平木煤炭加工有限公司 34840 2169 2680 35225 510 265726 河北中煤旭阳焦化有限公司 91,289 20,789 8,071 170,547 28,262 9,73127 朔州市格瑞特实业有限公司 64,678 42,541 0 55166 42541 028 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 - - -29 灵石县中煤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135,467 2,411 378 131,884 572 52330 汾阳市中煤龙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32,146 -2,744 -4,312 30,963 -122 -3,90131 山西省太谷县中煤京达焦化有限公司 30,044 -5,278 -1,044 28,394 -5,130 -2,77332 中煤牡丹江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30,441 2,773 806 30,779 1,302 -102
52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33 灵石县中煤焦化煤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603 184 93 376 86 5134 北方焦化香港有限公司 22,135 4,135 5,323 15,648 3,055 3,67835 中煤(美国)有限责任公司 661 661 -32 782 710 -7236 西安中安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147 96 3 143 93 737 西安梅隆控制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712 366 21 2,397 344 5038 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3,743 6,264 383 17,784 5,618 82239 连云港中煤环能煤炭加工有限公司 306 299 -13 320 313 -2740 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154,576 42,966 6,230 133,386 26,287 6,88541 中煤邯郸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21,706 12,973 -50 24,718 14,878 56042 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116,643 18,157 2,894 92,179 14,940 3,84143 抚顺煤矿电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52,716 25,480 721 - - -44 中煤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5,734 480 72 5,726 434 2845 天津中煤煤矿机电有限公司 3,473 1,181 3 3,001 1,021 9746 江苏大屯铝业有限公司 165,629 37,399 13,476 150,764 23,923 3,66647 中国煤炭工业国际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004 2,314 169 2,738 2,145 32348 中国煤炭海外开发有限公司 4,172 696 -23 9,866 657 2,39949 北京中煤中装机械物资有限公司 7,833 736 203 7,722 533 13650 上海大屯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30 130 0
- - -
注1:上述2006年度财务数据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普华永道在审计本公司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时,对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均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
53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参股公司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 2007年6月 2007年6月 2007年 是否经 2006年12月 2006年12月 2006年度
公司名称 审计机构号 30日总资产 30日净资产1 1-6月净利润 审计 31日总资产 31日净资产 净利润
朔州市平朔路达铁路运输 大同万通会计师事
1 18,904 1,326 166 否 11,122 2,195 1,150
有限公司 务所有限公司
山西平朔煤矸石发电有限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2 113,843 13,727 1,137 否 75,355 12,590 527
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国投中煤同煤京唐港口有 中瑞华恒信会计师
3 209,804 86,040 0 否 153,746 86,040 0
限公司 事务所
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 北京立信会计师事
4 30,033 30,000 0 否 30,029 30,000 0
有限公司 务所
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
5 89,816 20,000 0 否 - - - -
限责任公司
54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六、发起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一)发起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中煤集团是本公司的唯一发起人、持有5%以上的股东及控股股东,其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中煤集团目前持有本公司7,626,667,000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65%。
中煤集团前身为中国煤炭进出口总公司,是于1981年12月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主要从事煤炭产品的进出口业务。1992年,中国煤炭进出口总公司更名为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总公司;1997年更名为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1998年,平朔煤炭工业公司、中国煤炭销售运输总公司、中国地方煤矿总公司及中煤生产技术开发公司并入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
1999年至2003年,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再次进行重组。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煤矿工程机械装备集团公司、北京煤矿机械厂、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公司、中国煤炭综合利用集团公司、中国煤炭物产集团公司及中煤建设集团公司在这段期间内并入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在上述重组后,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于2003年更名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中煤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成立时间: 1981年12月26日
注册资本: 873,358.2万元
实收资本: 873,358.2万元
注册地: 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中煤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全资拥有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煤炭生产及贸易、煤化工、煤层气开发、坑口发电、煤矿建设、煤机制
主营业务:
造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
中煤集团的财务状况如下:
截至2006年12月31日,中煤集团的总资产为7,847,375万元、净资产为2,326,601万元,2006年度的净利润为251,751万元(以上数据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55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审计)。截至2007年6月30日,中煤集团的总资产为7,686,038万元、净资产为2,294,534万元,2007年1-6月的净利润为161,00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简介
平朔煤炭工业公司
100%
100% 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煤黑龙江煤炭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57.92%
100% 中煤第一建设公司
100% 中煤第五建设公司
中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100%
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
100%
100% 中煤建设集团公司
100% 中煤生产技术开发公司

务 中 上海中国煤炭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院 煤 53.79%
国 集
中煤南方能源有限公司
资 团 81.03%

中煤深圳公司
100%
中煤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95.3%
中国地方煤矿总公司
100%
中国煤炭物产集团公司
100%
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50%
北京中煤机械装备公司
100%
中煤能源香港有限公司
100%
中日石炭株式会社
100%
欧洲发展有限公司
100%
56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除本公司外,中煤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注册地及 中煤集团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元) 主要生产经营地 持股比例
1 平朔煤炭工业公司 1990-10-06 740,848,000 山西省朔州市 100% 为平朔矿区煤矿生产提供后勤服务
金属冶炼与加工、产品服务与贸易、机械
2 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88-09-07 137,570,000 江苏省徐州市 100%
修造、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
黑龙江省哈尔滨
3 中煤黑龙江煤炭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001-12-21 1,737,340,000 57.92% 煤炭、城市煤气、甲醇

4 中煤第一建设公司 1973-04-01 302,881,000 河北省邯郸市 100% 矿山工程施工、机电安装
5 中煤第五建设公司 1987-12-05 300,833,000 江苏省徐州市 100% 矿山工程施工、房屋建筑施工、机电安装
6 中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1953-02 239,305,000 河北省邯郸市 100% 矿山建筑安装、城市公用与民用建筑安装
7 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 1988-11-30 565,611,000 北京市 100% 地方联合煤矿项目的投资、改造
8 中煤建设集团公司 1993-07-15 114,522,000 北京市 100% 矿山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煤矿、洗煤厂、机修厂、电厂、矿区专用
9 中煤生产技术开发公司 1993-07 234,282,000 北京市 100%
铁路等改扩建及技术改造,矿山水害治理10 上海中国煤炭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1994-11-24 496,400,000 上海市 53.79% 酒店经营11 中煤南方能源有限公司 1984-12-12 120,000,000 广东省深圳市 81.03%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煤炭贸易12 中煤深圳公司 1991-05-18 49,930,000 广东省深圳市 100% 贸易及物业经营管理13 中煤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998-09-14 15,800,000 北京市 95.3% 酒店经营、物业管理、出租车运营
资产经营;煤矿安全评价、技术咨询、技14 中国地方煤矿总公司 1983-10 711,447,000 北京市 100%
术服务;煤机电产品及材料的销售15 中国煤炭物产集团公司 1993-02 147,433,000 北京市 100% 金属材料、机电产品、矿产品贸易16 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1996-05-13 100,000,000 北京市 50% 煤层气资源开发与利用
矿用电器、煤矿机电设备设计、生产与销17 北京中煤机械装备公司 1992-12-17 1,680,000 北京市 100%
售18 中煤能源香港有限公司 1986年 260,000美元 香港 100% 煤炭进出口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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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19 中日石炭株式会社 1996年 440,000美元 日本 100% 煤炭进出口贸易
20 欧洲发展有限公司 1989年 65,000美元 比利时 100% 煤炭进出口贸易
除本公司外,中煤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 2007年6月 2007年6月 2007年1-6 是否经审计 2006年12月 2006年12月 2006年度 是否经审计
公司名称号 30日总资产 30日净资产 月净利润 (审计机构) 31日总资产 31日净资产 净利润 (审计机构)
岳华会计师事
1 平朔煤炭工业公司 68,540 15,987 1,990 否 67,091 13,995 1,825 务所有限责任
公司
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
2 138,154 60,550 -3,379 否 146,524 62,616 -3,110 同上
任公司
中煤黑龙江煤炭化工(集
3 344,147 136,796 1,187 否 302,846 135,854 -20,505 同上
团)有限公司
4 中煤第一建设公司 115,456 25,774 3,096 否 101,857 22,678 6,302 同上
5 中煤第五建设公司 155,864 35,183 4,381 否 131,727 29,427 7,249 同上
6 中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112,295 14,532 829 否 105,558 12,585 447 同上
7 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 174,617 87,852 111 否 280,221 86,338 -402 同上
8 中煤建设集团公司 74,988 11,583 259 否 69,799 11,325 397 同上
9 中煤生产技术开发公司 45,828 23,867 821 否 47,137 20,852 1,117 同上
上海中国煤炭大厦有限责10 50,492 42,531 1,288 否 48,829 41,243 2,025 同上
任公司11 中煤南方能源有限公司 29,883 14,610 301 否 28,833 14,309 553 同上12 中煤深圳公司 1775 -6209 -14 否 1,776 -6,195 -150 同上13 中煤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4,099 1,653 34 否 3,335 1,620 73 同上14 中国地方煤矿总公司 9,639 -47,177 -192 否 9,646 -46,815 -858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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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中嘉会计师事15 中国煤炭物产集团公司 21,077 -48,669 -127 否 22,004 -48,541 -287 务所有限责任
公司
岳华会计师事16 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58,034 35,648 263 否 58,695 35,385 314 务所有限责任
公司17 北京中煤机械装备公司 16,689 11,352 -383 否 16,960 11,776 -132 同上
147,455 61,660 414 111,225 57,048 14,247 恒健会计师事18 中煤能源香港有限公司 否
港币 港币 港币 港币 港币 港币 务所
48,135 30,833 4,519 43,834 26,314 83019 中日石炭株式会社 否 否
日元 日元 日元 日元 日元 日元
39 38 1520 欧洲发展有限公司1 - - - - 否
美元 美元 美元
注1:欧洲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1月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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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
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中煤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七、发行人的股本情况(一)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以及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比例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1,733,330,000股,按照本次发行A股上限1,525,333,400股计算,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为13,258,663,400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1.51%。具体的股权比例如下图所示: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中煤集团(SS) 7,626,667,000 65.00% 7,626,667,000 57.52%
公众投资者 4,106,663,000 35.00% 5,631,996,400 42.48%
其中:A股 0 0 1,525,333,400 11.51%
H股 4,106,663,000 35.00% 4,106,663,000 30.97%
合计 11,733,330,000 100.00% 13,258,663,400 100.00%(二)公司前十名股东
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股份类 占类别股 占总股本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别 比例(%) (%)
1 中煤集团(SS) 7,626,667,000 内资股 100.00000 65.00002
2 HKSCC Nominees Limited 3,981,900,000 H股 96.96194 33.93666
3 Ideal Offer Limited 95,998,000 H股 2.33762 0.81817
HSBC Nominees(Hong
4 3,677,000 H股 0.08954 0.03134
Kong) Limited
5 Tam Chiu Luen 220,000 H股 0.00536 0.00188
6 Ng Bun Suen 150,000 H股 0.00365 0.00128
7 Chu Shu Ping 141,000 H股 0.00343 0.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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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8 Fox Wing Po 80,000 H股 0.00195 0.00068
Signal Media and
9 Communications Holdings 64,000 H股 0.00156 0.00055
Limited
10 Tong Cheung Shing 56,000 H股 0.00136 0.00048(三)本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根据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显示,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均为H股流通股股东,均未在本公司任职,该等股东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持股数量 占类别股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序号 股东
(股) (%) (%)
1 Tam Chiu Luen 220,000 0.00536 0.00188
2 Ng Bun Suen 150,000 0.00365 0.00128
3 Chu Shu Ping 141,000 0.00343 0.00120
4 Fok Wing Po 80,000 0.00195 0.00068
5 Tong Cheung Shing 56,000 0.00136 0.00048
6 Tsu Koon 56,000 0.00136 0.00048
7 Li Man Yee Stella 50,000 0.00122 0.00043
8 Wong Kam Fat Tony 48,000 0.00117 0.00041
9 Poon Wai See 40,000 0.00097 0.00034
10 So Hong To 32,000 0.00078 0.00027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四)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1、战略投资者
2006年11月7日,First Reserve Corporation及First Reserve Corporation管理的一个私人股本基金FR XI Offshore AIV, L.P.(揊R Fund敚┖虯MCI Capital L.P.(揂MCI敚┯氡竟炯氨竟綡股发行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和摩根士丹利添惠亚洲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配售协议。根据该协议,FR Fund和AMCI分别以本公司H股发行价认购10,000万美元和2,500万美元的本公司H股。本公司H股的发行价为4.05港元,采用7.80港元兑1.00美元的汇率,由FR Fund和
61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AMCI分别认购的H股总数分别为191,996,000股和47,999,000股H股,分别占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1.64%和0.41%。
First Reserve Corporation是一家全球性私人股本公司,总部在美国,在战略业务规划(尤其是能源业)方面具有专业知识。根据战略配售协议,First Reserve Corporation承诺,只要F R Fund或其全资附属公司持有任何本公司的H股,该公司将继续担任F RFund的投资经理。F R Fund是在开曼群岛成立的有限合伙人公司。
AMCI由American Metals & Coal International, Inc.的创办人兼单一股东HansMende和Fritz Kundrun管理。American Metals & Coal International, Inc.是一家全球性煤炭和资源公司,总部在美国,在战略业务规划(尤其是煤炭业)方面具有专业知识。
F R Fund和AMCI各自同意,除非战略配售协议另有约定,未经本公司及本公司H股主承销商事先书面同意:(1)其不会于H股上市日后18个月内("禁售期")处置任何根据战略配售协议认购的H股,但向其任何全资附属公司(继续承担禁售期处置限制)转让有关H股除外;及(2)于禁售期后,其在处置其根据战略配售协议认购的任何H股之前须先通知本公司,且须尽一切合理努力确保任何有关处置不会使本公司H股市场陷于混乱。
2、企业投资者
2006年11月29日,本公司与数名企业投资者("企业投资者")订立企业配售协议,他们同意按本公司H股发行价共同认购25,000万美元的本公司H股。本公司H股的发行价为4.05港元,采用7.80港元兑1.00美元的汇率,由企业投资者共同认购的H股总数为479,990,000股,占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4.09%;企业投资者各认购H股为95,998,000股,各占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0.82%。
本公司的企业投资者包括: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周大福代理人有限公司、中信泰富有限公司及荣智健先生、兆基财经企业有限公司。
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由其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Ideal Offer Limited以本公司H股发行价认购5000万美元的本公司H股。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其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物业发展及投资、酒店及服务式套房营运、物业及项目管理以及证券投资。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以本公司H股发行价认购5000万美元的本公司H股。
62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包括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及纽约证交所上市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是全国最大的商业保险集团之一,自2003年起一直为《财富》全球500强公司。除通过子公司巩固和发展人寿保险及相关资产管理业务外,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专注于资金管理及新业务发展。
周大福代理人有限公司以本公司H股发行价认购5000万美元的本公司H股。周大福代理人有限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主要从事投资控股业务,由郑裕彤博士全资实益拥有。
中信泰富有限公司及荣智健先生分别通过其全资持有的公司以本公司H股发行价认购2500万美元的本公司H股。荣智健先生是中信泰富有限公司的主席。中信泰富有限公司是香港联交所的上市公司,其主营业务包括钢制造、物业发展及投资、发电、航空、隧道、通讯及分销汽车及消费品。
兆基财经企业有限公司由其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Futec Limited以本公司H股发行价认购5000万美元的本公司H股。兆基财经企业有限公司由Lee Financial (Cayman)Limited(李兆基博士为其主要股东)全资拥有。
各企业投资者均为独立第三方,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各企业投资者已同意,未经本公司及本公司H股主承销商事先书面同意,不会于H股上市后12个月期间内任何时间直接或间接处置根据企业配售协议认购的任何H股(或持有任何H股的任何公司或实体的任何权益),但向其任何全资附属公司或就Ideal Offer Limited而言,可转让给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受让人继续承担12个月禁售期处置限制)转让有关H股除外。(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未知本公司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中煤集团承诺:自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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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八、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一)员工构成情况
截至2007年6月30日,公司在册员工人数为52,174人,比2006年12月31日增加了37人。本公司员工按年龄、学历、专业分布类别划分的情况如下:
截至2007年6月30日
类别 细分类别
员工数量 占总人数比例(%)
30岁及30岁以下 11,095 21.27
31岁至40岁 16,707 32.02
年龄构成 41岁至50岁 17,748 34.01
50岁以上 6,624 12.7
总计 52,174 100.00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87 0.55
大学本科 4,449 8.53
学历构成 大学专科 6,718 12.88
专科以下 40,720 78.05
总计 52,174 100.00
管理人员 4,963 9.51
工程技术人员 9,132 17.50
其中:研究开发人员 376 0.72
专业构成 销售人员 878 1.68
生产人员 30,995 59.41
其他辅助人员 6,206 11.89
总计 52,174 100.00(二)员工社会保障情况
本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计划,并根据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纳相关费用。九、持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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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持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中煤集团。(一)中煤集团的重要承诺
1、 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中煤集团承诺:自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的股份。
2、 改制重组本公司的相关承诺
根据中煤集团与本公司签署的于2006年9月5日生效的《重组协议》,中煤集团将相关资产和业务注入本公司,保证该等资产和业务的合法、有效并可交付。如由于违反其在《重组协议》中的陈述和保证并造成本公司的损失,中煤集团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3、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可能存在的任何实际或潜在同业竞争,中煤集团已与本公司于2006年9月5日签署《不竞争协议》。根据该《不竞争协议》,中煤集团已承诺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本公司及附属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中煤集团进一步承诺,如中煤集团或其附属企业发现任何与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新业务机会,应尽力促使将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本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本公司有选择权和优先受让权。
为避免甲醇业务方面潜在的同业竞争,中煤集团已与本公司于2007年9月14日签署《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中煤集团承诺在中煤集团龙化现有甲醇业务的基础上,不再发展甲醇或其他任何可能与本公司煤化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并择机或者应本公司的要求将目前持有的中煤集团龙化全部股权或其与甲醇生产销售相关的经营性资产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转让给本公司;若本公司甲醇项目投产时,上述转让尚未进行,则中煤集团龙化届时生产的所有甲醇将全部通过由本公司买断的方式对外销售。(二)中煤集团重要承诺的履行情况
除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尚未开始履行外,中煤集团自作出相应的承诺之日起,一直遵守并履行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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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业务和技术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一)经营范围与主营业务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煤炭批发(有效期至2009年8月10日)。一般经营项目:煤炭、铁路、港口、新能源项目的投资与管理;煤化工、煤焦化、煤层气、电力生产、电解铝生产和铝材加工的投资与管理;煤矿机械设备研发、制造与销售;工程设计、勘察、建设施工、招投标代理、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矿产品应用开发与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物业管理。"
目前,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包括煤炭的生产销售及贸易,焦炭等煤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煤矿装备制造以及煤矿设计等其他业务。(二)主要产品和服务
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包括煤炭、焦炭和煤矿装备。煤炭按用途可分为动力煤和炼焦煤;焦炭按用途可分为冶金焦炭和铸造焦炭;煤矿装备主要为井下采运系统的成套设备。公司提供的主要服务包括煤炭贸易、煤矿设计等其他煤炭相关服务。(三)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的变化情况
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没有发生变化。二、煤炭行业的基本情况
煤炭是全球最重要的能源之一。《2007年英国石油统计评论》数据显示,2006年全球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相当于108.79亿吨油当量,其中煤炭占28.41%,而石油和天然气各占35.76%和23.67%。
中国"富煤、贫油、少气"的地质条件决定了煤炭作为中国基础能源的战略地位。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煤炭工业是关系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基础产业《。2007年英国石油统计评论》数据显示,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生产国,2006年国内原煤产量为23.80亿吨,即12.12亿吨油当量,占全球煤炭总产量的39.35%。中国也是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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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上最大的煤炭消费国,2006年国内煤炭消费量为11.91亿吨油当量,占国内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70.20%,占全球煤炭消费总量的38.55%。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不会发生变化。
中国煤炭行业具有储量丰富,产量、需求和运力快速增长以及价格形成机制日益市场化的特征。(一)煤炭行业的监管和主要的法律法规
1、 煤炭行业的监管
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原为国家煤炭工业部,国家煤炭工业部撤销后,煤炭行业目前主要受以下部门的监管:
(1) 国务院
国务院负责核查和批准2004年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认定的煤炭类重大投资项目。此外,国务院还对煤炭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进行整体把握,提供指导意见和建议。
(2)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为煤炭行业制定行业政策和投资方针,对煤炭项目进行审批或核准,同时还与商务部共同管理煤炭出口行为和出口配额,此外,国家发改委还负责评估和执行煤炭和电力价格之间的定价联动机制。
(3)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负责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的授予,矿业权转让和租赁的审批,并负责矿权价款和储量评估结果的审核。
(4) 国家环保总局
国家环保总局负责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负责对重污染行业企业的生产对环境的影响作出核查和评价。
(5)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行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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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职能的行政机构。其依法行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权,负责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6)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是经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和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全国煤炭行业综合性社团组织,主要负责制定煤炭行业的相关行业标准,同时发挥着联系政府、指导行业、服务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 煤炭行业的法律法规
煤炭行业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煤炭法》、《煤矿企业安全施工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等。此外,由于煤炭产品的特殊性,其生产、流通等环节均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严格管制,企业进行煤炭采掘生产必须持有《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和《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等,进行煤炭销售必须持有《煤炭经营资格证书》等。(二)煤炭行业竞争情况
1、 煤炭行业的竞争格局
中国煤炭行业的特点是市场集中度较低,小型煤炭生产企业众多,而具有一定规模的煤炭生产企业数量比较少。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全国国有煤炭企业以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煤炭企业总计6,224户。其中,年产量超过1,000万吨的企业只有32家,产量合计102,838万吨。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我国最大的十家煤炭生产企业的煤炭产量总和约5.95亿吨,仅占全国总产量的约25%。
目前,我国煤炭行业市场化程度已较高,煤炭价格的形成机制逐步实现了由计划向市场过渡的过程。1993年以前,原煤炭工业部和国家物价局对煤炭价格实行政府定价。从1993年起,政府逐步放开了煤炭市场价格,实行价格双轨制。对于电力行业计划内用煤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当时的国家计划经济委员会确定指导价,由企业协商定价,政府出面协调;而对于计划外电力用煤及其他行业用煤的煤炭价格实行市场定价。从2002年开始,国家放开了电煤指导价格,实行市场定价。但在2006年之前,国家仍通过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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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时措施干预和控制动力煤价格的异常波动,从而导致主要用户的动力煤合约价格普遍低于煤炭现货市场价格。2006年12月,国家发改委宣布取消对动力煤价格的临时干预活动,彻底放开了包括主要用户合约价格在内的动力煤价格的控制。目前,政府干预仅体现在出口配额以及电力行业与煤炭行业在电煤价格方面争议的协调上。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煤炭行业整合力度,推进实施了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战略。国家规划了陕西省、山西省和其它地区的13个大型煤炭生产基地,计划在未来三到五年内创建若干个最低产能达1亿吨的大型煤炭企业。这13个大型煤炭生产基地涉及14个产煤省区,包括98个主要产煤矿区,煤炭资源总量大约为8,528亿吨,约占全国煤炭资源总量的84%。"十五"期间建设的大中型煤矿,主要分布在大型煤炭基地内。2005年,大中型煤矿产量占54%,比2000年上升7个百分点;在建煤矿中,大中型煤矿规模占82%。目前,已形成3000万吨级以上的煤炭企业10家,其中,亿吨级特大型企业集团1个,5000万吨级的大型企业4个。
根据《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目标:"十一五"期间,全国新开工大中型煤矿将主要分布在大型煤炭基地内,大型煤矿产量将达到14.5亿吨;大型煤炭基地产量将达到22.4亿吨,煤炭产量占全国的56%;将形成6-8个亿吨级和8-10个5000万吨级大型煤炭企业集团,煤炭产量占全国的50%以上。
国家将继续对煤炭生产基地进行资源整合以实现煤炭集中生产并推动煤炭行业的结构调整,发展大型生产基地和培育大型企业集团。通过这些改革和整合,煤炭行业将实现资源的优化分配,逐步形成较为集中的市场态势。
2、 进入煤炭行业的主要障碍
进入煤炭行业主要面临以下障碍或壁垒:
(1) 资源壁垒
资源壁垒是进入煤炭行业的主要障碍。煤炭资源为国家所有,任何进入煤炭行业的投资主体,必须取得国家授予的煤炭资源开发权。同时,煤炭资源又具有明显的固定地域性、不可再生性,可供企业开采的煤炭资源将日益减少。
(2) 行政许可壁垒
国家对于煤炭行业实施重点控制,开采煤炭需要取得采矿权,还需取得包括采矿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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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资格证、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等证照。同时,煤炭生产销售还要符合国家环保法规、矿产资源规划、产业政策、煤矿建设布局等的要求。
(3) 技术壁垒
我国煤炭生产的机械开采程度正在逐步提高,对高新适用技术和装备的要求越来越高。大中型露天开采要求专业技术与综合技术的有机结合,未来大型露天开采将逐步采用高效率和低成本的电铲-移动式破碎站-运输皮带的连续或半连续开采法。在井工矿的开采中,高生产效率、高安全性和高回收率的大规模开采愈发依赖于采用先进的大型综合机械化工艺。这些技术都将提高进入煤炭行业的壁垒。随着国家对煤炭资源利用率、生产安全和环保方面的要求日益提高,煤炭开采、洗选和资源回收利用方面的高新技术和装备已被广泛应用。这些技术和装备要求也提高了进入煤炭行业的壁垒。
(4) 资金壁垒
进行煤炭资源开采,对资金投入的要求较高。首先,煤炭生产需要支付高昂的资源取得成本。其次,煤炭资源自然赋存的地域特性决定了煤矿建设往往伴随有交通、水、电等生产配套工程的建设,项目资金投入较大。此外,随着国家对环保、安全的日益重视,煤炭生产对安全、环保等相关辅助设施的投资也在逐步加大。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12部委于2006年10月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将一律不再审批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项目。更高的生产规模门槛进一步提高了投资煤炭行业的资金壁垒。(三)煤炭行业的市场供求情况
1、 煤炭供给情况
煤炭是我国最重要的一次能源。我国的煤炭储量丰富,但分布不均衡。我国目前的可采煤炭储量居世界第三,仅次于美国和俄罗斯。根据《2007年英国石油统计评论》所载,我国于2006年底拥有1,145亿吨可采煤炭储量,占全球可采煤炭储量的12.60%。在查明资源储量中,晋陕蒙宁占67%;新甘青和云贵川渝占20%;其它地区占13%。与国外主要采煤国家相比,我国煤炭资源开采条件属中等偏下水平,可供露天开采的资源较少,开采条件良好的煤田主要集中在新疆、宁夏部分地区和由山西、陕西和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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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西部所组成的"三西地区"。三西地区的煤炭生产具有良好的地理条件,区内的煤炭储量具有煤质优良、煤种丰富的优点,但由于当地消费量小、距离主要客户和港口远,这些地区的优质煤炭储量尚未得到充分的开发。地处中国经济较发达的沿海地区的苏皖鲁豫的煤炭储量也具有煤质优良、煤种丰富的优点,并接近运输设施,但这些省份的煤炭储量仅仅占中国煤炭储量的不足10%,相对较少。
"十五"期间,中国的原煤总产量由2001年的13.82亿吨增加至2006年的23.80亿吨,年复合增长率达11.49%。根据《煤炭工业"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到2010年:从生产总量看,我国煤炭产量将达到26亿吨,其中大型煤矿产量14.5亿吨,比重占56%;中型煤矿产量4.5亿吨,比重占17%;小型煤矿数量控制在1万处,产量控制在7亿吨以内,比重占27%。从产品结构看,主要增加优质动力用煤和优质高炉喷吹用煤生产,适度增加优质炼焦用煤和无烟块煤生产,控制高硫高灰煤炭生产。从生产布局看,稳定调入区生产规模,增加调出区开发规模,适度开发自给区资源,煤炭调出区的晋陕蒙宁区产量13.15亿吨,比2005年增加3.25亿吨,占全国增量的82.2%。
2000年至2006年我国原煤产量的变化如下图:
2000-2006年我国原煤产量(万吨标准煤)
250,000
200,000
150,000
100,000
50,000
0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数据来源:《2005年中国煤炭工业统计年鉴》、《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 煤炭需求情况
我国不但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生产国,同时也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消费国,约占世界煤炭消费总量的38.55%。
我国经济近几年的持续增长导致能源需求急剧上升。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1年至2006年,我国实际国内生产总值的年复合增长率达13.81%。同期,一次能源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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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总量的年复合增长率达11.17%。2006年我国的煤炭消费量达23.70亿吨。《煤炭工业"十一五规划"》预计,到2010年国内煤炭需求将达到26亿吨。
目前我国的煤炭消费结构呈现多元化的特点,电力、钢铁、建材和化工化肥4个行业是主要耗煤产业,四大行业煤炭消费量约占总消费量的70%左右,其中电力行业煤炭消费量占总消费量的50%以上。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统计,2001年和2006年的燃煤发电总量分别达到12.06亿千瓦时和28.34亿千瓦时,耗煤6.46亿吨和11.43亿吨,发电耗煤以年复合增长率11.5%的速度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煤炭运销协会的统计,我国生铁年产量由2001年的1.45亿吨增至2006年的4.04亿吨,分别耗煤1.79亿吨和4.02亿吨,钢铁生产耗煤以年复合增长率14.4%的速度增长;2001年和2006年,我国的水泥产量分别为6.30亿吨和12.04亿吨,分别耗煤2.58亿吨和3.5亿吨,建材行业耗煤以年复合增长率5.2%的速度增长;2001年和2006年中国的化肥产量分别达到3,400万吨和5,305万吨,化工行业耗煤分别为0.91亿吨和1.37亿吨,化工行业耗煤以年复合增长率7.05%的速度增长。
近年来国际原油价格高涨,涨幅远远高于同期的煤炭价格涨幅,煤炭对原油等其他能源的替代效应日益明显,同时考虑到我国多煤少油的自然禀赋条件,发展煤化工、减少原油进口依存度,正日益成为我国的战略选择。我国正逐步发展以煤炭为主要原材料的煤化工产业,生产高附加值的煤化工产品,预计到2020年,煤化工行业需煤量合计2.52亿吨,将成为未来煤炭需求新的增长点。
中国煤化工行业发展目标(万吨)
7,000 6,600
6,000
5,000
3,800
4,000
3,000
3,000
2,000
2,000 1,600
1,200
1,000 800
1,000 500 500
150 140
0
煤制油 煤制烯烃 煤制甲醇 二甲醚
2010 201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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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数据来源:《煤化工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2000年至2006年我国煤炭消费量的变化如下图:
2000-2006年我国煤炭消费总量(万吨标准煤)
250,000
200,000
150,000
100,000
50,000
0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数据来源:《2005年中国煤炭工业统计年鉴》、《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四)煤炭行业的利润率水平
影响煤炭行业利润水平的主要因素包括:煤炭销售价格、煤炭开采及洗选成本、运输成本和相关税费等。煤炭销售价格的高低直接影响了行业利润率的水平;原材料、人员工资、运输费用等可变成本是影响行业利润的另一主要因素;国家对煤炭行业税费政策的调整也会直接影响煤炭行业的成本,进而影响煤炭行业的利润率。目前我国针对煤炭企业的特殊税费主要包括:资源税、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维简费、安全生产基金以及一些地方性煤炭资源相关税费等。
近年来,煤炭行业的盈利能力及回报水平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行业利润收入增长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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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主要煤炭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
500 16.00%
450 14.51%
14.00%
400 12.75%
12.00%
350 11.01%
300 9.54% 10.00%
8.74%
250 8.07% 8.00%
200 6.00%
150
4.00%
100
50 2.00%
0 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平均净利润(百万)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数据来源:根据天相数据库和公司年报整理
盈利能力及回报率上升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煤炭需求旺盛和煤炭价格形成机制日益市场化所带来的煤炭销售价格稳步上升;二是煤炭产量提升和行业整合加速所带来的以成本节约为表现的规模效应。(五)影响煤炭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 影响煤炭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 国民经济和下游行业的持续高速增长为煤炭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市场
需求
相关研究表明,我国煤炭消费与经济增长存在显著的因果关系,二者相关系数为0.5-0.6。根据国家"十一五"规划,我国国民经济在未来数年仍将保持年均7.5%的高速增长,这将为煤炭行业的持续稳定增长提供根本动力。
电力、钢铁、建材和化工化肥等煤炭行业下游产业的快速发展是煤炭行业持续景气的直接原因。同时,受国际石油价格持续上涨的影响,目前石油价格已超过了其与煤炭的合理比价。石油消费将向其可替代品进行转移,这也将增加对煤炭的需求。此外,煤炭液化和气化等新技术的发展创新为煤炭成为洁净能源创造了条件,为煤炭产业开拓了更为广阔的市场需求。
(2) 中国富煤贫油少气的地质条件决定了煤炭作为我国基础能源的战略地位
我国资源禀赋的特点是富煤、贫油、少气。《2007年英国石油统计评论》数据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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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截至2006年底,我国探明的石油储量仅占世界总量的1.35%,按照当年产量计算,可以开采12.10年;探明的天然气储量仅占世界总量的1.35%,按照当年产量计算,可以开采41.82年;而煤炭储量占世界总量的12.60%,按照当年产量计算,可以开采48.11年。因此,从资源保证年限角度看,煤炭是我国能源安全和经济安全的基础,在中国能源发展战略格局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丰富的煤炭资源能够为我国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提出我国能源发展格局是"以煤炭为主体,以电力为中心"。根据资源条件和国民经济发展趋势,可以预见,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中的主体地位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发生根本性改变。
(3) 宏观政策规划为煤炭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坚实的制度保障
2005年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到2010年将小煤矿控制在1万处的目标。通过实施资源整合与关闭淘汰,现有生产和在建的小型煤矿生产能力将由2005年的10.8亿吨,压减到2010年的7亿吨以内,减少3.8亿吨。
2007年1月,国家出台了《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规划明确提出了我国煤炭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是:以煤炭整合、有序开发为重点,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强化管理、保障安全,改小建大、优化结构,依靠科技、促进升级,深度加工、洁净利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
为实现这一目标,国家将推行一系列配套措施,主要涉及健全宏观调控体系,推进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和煤炭企业整合,优先发展煤炭科技教育,加强煤矿安全综合治理,发展循环经济和保护矿区环境,提高矿工劳动保障和生活水平,解决煤矿历史遗留问题等七个方面。
(4) 煤炭科技创新为煤炭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劲的内生增长动力
现代科学技术的新成果已广泛应用到煤炭领域。例如从煤炭开采技术来看,国内外先进企业已在煤炭生产工艺综合机械化的基础上,借助微电子技术和信息技术的新成果,向进一步自动化方向发展,伴随而来的则是生产效率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大幅提高。我国煤炭企业整体技术和装备水平较低,煤炭低技术水平开采量过大,非机械化采煤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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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占60%,特别是乡镇和个体煤矿大都是非机械化开采,生产的集约化程度很低。大力开发和应用高新技术,为改变目前落后状况,提高煤炭企业竞争力,提供了有力支持。
2、 影响煤炭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煤炭资源的不可再生性
煤炭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随着其总量的逐渐减少和国家资源有偿使用政策的日益严格,煤炭资源取得成本将日益增加。
(2)煤炭生产的安全性问题
煤炭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存在着水、火、瓦斯、顶板、煤尘等多种安全生产隐患。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对企业的正常运行造成重大影响。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对煤炭行业安全管理的力度不断加大,但安全风险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统计,2006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生产安全事故95起,其中煤矿企业就占了39起,而2006年全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则达到4,746人。
(3)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对煤炭的替代
随着新技术的发展,天然气、风力、太阳能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和绿色能源正逐步对传统的煤炭、石油等一次能源形成替代。这种趋势可能导致煤炭在一次能源中的比重下降。
(4)大量小煤矿的存在给煤炭行业的发展造成阻碍
大量小煤矿的存在给我国煤炭行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阻碍。一方面,相当数量小煤矿的掠夺式开采给有限的煤炭资源带来了严重的破坏;另一方面,大量小煤矿的存在和运营也对煤炭行业的竞争秩序造成了破坏。(六)行业特征
1、 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煤炭行业技术水平整体呈现参差不齐、相对较低的特点,中小型煤炭企业技术水平较低的同时,行业内的部分大型企业已经具备国际先进技术水平。我国煤炭资源开采条件在世界主要产煤国家中属于中等偏下,而机械化程度也相对较低。目前,我国采煤机械化程度平均只有40%左右,国有重点煤矿也不到75%,而美国、澳大利亚等主要产煤国采煤机械化程度则高达到100%。与此同时,大中型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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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生产设备老化,小型矿井生产技术装备水平极低,乡镇煤矿生产工艺落后,浪费资源现象严重。
世界煤炭行业技术水平发生了很大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拥有世界先进采煤技术和设备的国家,通过技术改造,实现了集中高效生产。高新技术的应用改变了煤炭工业的面貌,发达国家在实现煤炭生产工艺综合机械化的基础上,向遥控和自动化发展,煤炭工业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及技术密集型转化;二是洁净煤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受到各国越来越广泛的重视。煤炭是可清洁利用的资源,煤炭在洗选中可以脱除50%-80%的灰分,脱除30%-40%硫分,烟气净化技术可实现燃烧后脱硫90%以上。日本、美国和欧盟国家先后研究开发洁净煤技术,已进入工业化应用阶段。
2、 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我国对于煤炭行业准入实施控制,开采煤炭需取得包括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资格证、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等证照;销售煤炭需要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等证照。
煤炭企业在取得上述证照并满足各项生产销售条件的情况下从事生产,根据自身的生产能力和资源所有情况,以及市场的供求情况安排生产和销售。
3、 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煤炭行业的周期性主要受宏观经济周期、下游行业的经济周期和煤矿投资、建设周期影响。由于运输费用在煤炭最终销售价格中所占比例较高,煤炭企业的产品销售具有一定的区域性。此外,受到冬季供暖需求的影响,煤炭行业还具有一定的季节性,下半年相对处于市场需求的旺季。(七)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系
作为基础能源行业,煤炭行业主要受下游行业的影响。目前我国的煤炭消费结构呈现多元化的特点,电力、钢铁、建材和化工化肥四个行业是主要耗煤产业,四大行业煤炭消费量约占总消费量的70%左右,其中电力行业煤炭消费量占总消费量的50%以上。由于煤炭行业集中度低,而电力行业集中度高,煤炭行业与电力企业在以往的价格博弈过程中往往处于劣势地位。随着我国煤炭行业的不断整合和煤炭供给的日益紧缺,煤炭企业对下游行业的议价能力正在逐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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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煤炭行业的景气度与下游行业的景气度有密切关系。下游行业的发展将带动对煤炭的需求,目前我国宏观经济的强劲增长带来了对电力、钢材、建材和化工化肥四大行业的旺盛需求,上述四大行业的增长将持续推动煤炭行业的发展。(八)煤炭的出口
我国煤炭的主要出口市场包括日本、韩国及台湾省。日本是世界煤炭的主要进口国之一,《2007年英国石油统计评论》数据显示,2006年日本共消耗了1.19亿吨油当量的煤炭,而本国煤炭产量仅为70万吨油当量。日本为满足其日益增长的发电和其它工业需求,预计将继续进口大量煤炭。与日本一样,韩国对煤炭的需求主要靠进口满足。2006年韩国共消费了5,480万吨油当量的煤炭,而本国煤炭产量仅为126万吨油当量。在台湾省,2006年的煤炭消费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34.3%。由于台湾省煤炭的储量极为有限,煤炭产量很低,也主要靠进口煤炭满足需求。
由于我国毗邻亚太地区主要煤炭进口国家或地区,我国煤炭企业在国际煤炭市场拥有得天独厚的竞争优势。国际市场上对我国煤炭的需求巨大而稳定。但随着国家对资源出口逐渐采取调控政策,于2006年9月取消了煤炭出口退税并进而于2006年11月对炼焦煤的出口征收关税,预计未来我国的煤炭出口将呈下降的趋势。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一)公司的竞争优势
1、 公司是中国第二大煤炭企业,具有持续增长的潜力
以2006年收入和原煤产量计,公司是中国第二大煤炭企业。公司拥有丰富的煤炭储量、先进的开采、洗煤技术和设施,并不断扩展煤炭生产业务。2004年、2005年、2006年和2007年1-6月,公司的煤炭业务所得收入分别为133.81亿元、211.49亿元、218.10亿元和121.31亿元,自产原煤产量分别为3,973万吨、5,012万吨、6,649万吨以及3,905万吨。2004年至2006年,公司自产原煤产量的年复合增长率为29.37%,远超过同期中国原煤总产量9.30%的增长率。
公司是以煤炭生产销售及贸易为核心业务的综合型煤炭企业。在保持该主业领先地位的同时,公司也积极开拓和发展与煤炭生产相关的其他业务,如焦炭等煤化工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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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生产销售、煤矿装备制造和煤矿设计等。通过全面而均衡地发展煤炭业务和其他相关业务,公司在实现内涵增长的同时有效的分散了经营风险。此外,公司充足的煤炭资源储备、通过经营焦化业务所积累的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公司发展大型煤化工项目的支持使公司在进一步延伸煤化工产业链、做大做强煤化工产业方面具有优势。煤化工业务的发展将为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持续发展的潜力。
国家自1999年以来颁布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关闭或限制地方煤矿生产企业的经营,并鼓励大型煤炭生产企业合并和转营,以解决地方小型煤矿开采业务的资源使用率低、环境保护和安全措施不足等问题。作为我国最具规模的综合型煤炭生产企业之一,公司所经营的煤矿是国家指定的全国13个大型煤炭基地中的晋北基地和晋中基地的核心煤炭生产企业。同时,公司的控股股东中煤集团是国内仅有的两家国务院国资委直属的大型煤炭生产企业之一。公司可充分利用有利的法规和市场条件,通过联合、改造地方小型煤矿迅速扩大公司的煤炭生产能力,推动公司实现持续的增长,进一步推动公司的发展。
2、 公司拥有数量丰富、质量优良且品种多样的煤炭储量,以及先进的洗选和混
配煤炭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煤炭产品
公司的原煤储量丰富。截至2007年6月30日,煤炭可采和预可采储量为34.71亿吨,居于国内第二位。根据公司煤炭的可采和预可采储量和2006年自产原煤产量推算,公司预期可于未来52年实现稳定生产。这些煤炭储量储藏于五个矿区的十二座煤矿,其中安太堡露天矿和安家岭露天矿均是我国最大的露天矿之一。
公司的原煤质量优良。公司大部分煤炭储量位于地质条件有利、易于开采的地区。平朔矿区作为我国最大的动力煤产品出口基地之一,所生产的动力煤质量优良,具有热值高和灰熔点高的特点。国内许多电力企业的设计用煤,都以公司平朔矿区及晋北基地其它煤矿生产的煤炭质量为标准。此外,离柳矿区沙曲矿生产的炼焦煤,为国家指定的对国家经济发展具有极高价值的稀有珍贵矿产资源,其开采和生产均受到国家高度重视。
公司的煤炭产品品种齐全。公司所经营的九座在产煤矿生产动力煤和炼焦煤。凭借优质原煤、先进技术和丰富经验,公司十二家选煤厂可依据电力、冶金、建筑和化工等行业的规格,对公司自产的煤炭与向其他煤炭生产企业购入的煤炭进行洗选和混配。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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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强的混配能力大大丰富了公司所能提供的产品,并提高了其商业价值。此外,公司也能借着多样化的煤炭产品组合,避免对单一煤种的依赖,从而尽量降低市场风险。
公司质量优良的煤炭产品,数量丰富、品种多样的煤炭储量以及洗选和混配煤炭的专业技术,增强了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优势,并作为日后发展的基础。
3、 凭借丰富的市场经验、广泛的品牌认知度、稳定的煤炭供应、完善的运输设
施和稳固的客户关系,公司拥有国内最具实力的煤炭销售和营销网络之一
公司具有丰富的煤炭销售和营销资源,包括遍布全国的销售和营销网络、稳定的第三方煤炭供应、完善的运输设施和宝贵的市场经验。
成就公司品牌认知度和客户满意度的关键因素,是公司的市场知识和信誉,是公司可一如既往的为客户提供各种各样符合其需求的产品的能力。公司的平朔品牌煤炭产品受到了国内及国际客户的一致好评。凭借着丰富的煤炭销售经验、对客户个别需求的了解、与长期客户的密切关系以及先进的洗选和混配煤炭技术,公司能够为客户提供一系列量身定做的煤炭产品,从而有助于公司获得客户的长期支持和信赖。公司还与国内其它主要的煤炭生产企业紧密合作,从这些生产企业采购煤炭,与公司自产煤炭进行洗选和混配,使公司生产的产品种类更加丰富。
公司以北京为总部,在秦皇岛、天津、青岛、日照、连云港等我国沿海主要煤炭运输口岸建立了完善的分销网络,能迅速地对客户需求做出反应,并有效地调配公司的分销能力。此外,凭借地处上海的上海中煤华东有限公司的区域优势,公司能够有效提升对华东地区客户的服务质量、提高市场信息的收集能力并可充分享受上海浦东新区的优惠政策。以分销网络范围、可用港口总数和港口运输力计算,公司在国内煤炭行业处于领先地位。通过总部的统一管理,公司将广大的销售网络与强劲的营销能力相结合,并策略性地协调销售业务及价格、质量控制、运输和检验等客户服务。这些安排不但改善公司的销售和营销效率,也为公司的客户节省成本。
公司已与众多客户建立长期关系。公司与多家国内外客户签订了三年以上的长期供应协议。2007年、2008年和2009年,公司煤炭长期供应协议销售总量分别为5,530万吨、5,850万吨和6,280万吨。除了在长期煤炭销售市场建立良好的根基以外,凭借自身丰富的煤炭产品和稳定的供应,公司也在煤炭现货市场中建立了良好信誉,并以此持续不断的扩大客户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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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因素使公司的网络脱颖而出,成为我国最具实力的煤炭销售和营销网络。同时,公司的控股股东中煤集团为我国最大煤炭出口商,在亚太地区的煤炭出口市场中持续占据重要地位,而公司为中煤集团的独家煤炭出口服务提供商,这将继续推动公司国内煤炭销售和出口代理服务业务,使公司可持续为国内外客户服务。
4、 公司的煤矿处于有利的地理位置,具有区域和交通优势,能够按时、经济及
有效率地供应公司生产的煤炭产品
煤矿及煤炭生产设施距离客户及运输网络(如铁路及港口)的远近,对煤炭生产企业的发展和运营至关重要。公司的主要煤矿,特别是平朔和大屯两个主要矿区均处于有利的地理位置,交通便利。
公司最大的矿区平朔矿区位于国家指定全国13个大型煤炭基地之一的晋北基地,是华北和西北煤炭生产省份的主要煤矿中距离主要煤炭装运港口最近的矿区之一。基于晋北基地的重要性,国家兴建了大秦铁路线。就运输能力而言,大秦铁路线是我国最大的煤炭运输铁路专用线,主要用于从晋北基地向外运输煤炭。大秦铁路线将我国华北和西北地区的煤炭生产基地与沿海地区的主要煤炭装运港口和公司的若干主要客户相连接。国家计划于2010年前进一步增强大秦铁路线的年运输能力,这将进一步确保公司平朔矿区的运输能力。除大秦铁路线之外,平朔矿区也可通过其它主要地区性和全国性铁路,与秦皇岛港、天津港等主要煤炭装运港口及若干主要客户建立直接运输连接。公司目前拥有并经营晋北基地的五座万吨列车煤炭装运站,有效保证了公司拥有足够的铁路运输能力,提升了公司的效率,大大降低公司的运输费用。
大屯矿区位于东部沿海地区,是少数邻近快速增长的工业中心和华东(包括上海)煤炭消费区的矿区之一。大屯矿区经由上海大屯能源拥有和经营的180公里专用煤炭运输铁路线,与陇海铁路线相连,其煤炭产品可直接运送至连云港等华东主要煤炭装运港口。因此,大屯矿区地理位置优越,能以最具成本效益且及时的方式将煤炭产品送达公司客户。
5、 公司拥有国内最大的两座露天矿,并利用先进的开采技术和循环再用技术,
实现了资源利用率最大化,同时加强了对环境的保护
资源利用率不但是衡量煤炭开采企业效率的有效依据,也是评估其环境保护水平的重要指标。公司拥有的安太堡露天矿和安家岭露天矿均是国内最大的安全高效露天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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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一。2006年,这两座露天矿的原煤产量分别占同期公司自产原煤总产量的20.57%和19.32%。露天矿具有高回采率的特点,公司实现的资源利用率远高于国内同行业平均水平。平朔矿区露天方式开采回采率大于95%;井工方式开采回采率大于75%。安家岭煤矿采用露井联采方式,可增加资源利用率,并增加公司产品品种。平朔矿区的煤层具有埋藏浅、稳定、厚度大和倾角小的特点。在未来,国家将采取严格政策推行实施有偿使用煤炭资源计划,因此,公司相信露天矿将体现出更加巨大的经济价值。
公司也注重资源的循环再利用,并致力于通过使用各种先进设备和技术加强对环境的保护。例如,公司利用煤炭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煤、煤矸石和煤泥,用于电厂发电,而电力用于支持自身煤炭生产或销售给当地电网。
公司在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占据领先地位,公司管理层将继续专注于持续不断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公司相信能够进一步提升环境保护能力,遵守国家颁布的日益严格的环保标准,并降低任何有关环境保护的潜在附加成本等风险。
6、 公司为全国最大的煤矿装备制造商,具有优秀的煤矿设计能力,是国内产业
链最完善的综合型煤炭企业,这不但可增加公司收入,也有助于核心业务的
持续发展
公司还提供煤矿装备制造、煤矿设计、矿井施工咨询等和煤炭生产相关的业务与服务。凭借这些能力和专长,公司可确保本身煤矿的发展和维护。
以2006年的销售收入计算,公司是全国最大的煤矿装备制造商。公司从事煤矿装备制造的下属公司经营历史悠久,拥有丰富经验和先进技术。公司所属的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和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内最知名的两家煤矿装备制造公司,在全国煤矿装备制造商中名列前茅。2007年上半年,其主导的煤机产品-重型刮板输送机国内市场占有率达41%;高端液压支架国内市场占有率达28%。与此同时,公司还积极寻求对国内外优势互补企业的并购重组。通过对抚顺电机厂的战略性重组,公司成功弥补了在煤矿电机,特别是隔爆电机产品上的空白;通过对英国帕森斯链条公司主要资产和技术的收购,公司一举成为全球最大的重型矿用链条制造企业。
公司拥有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两家煤矿设计企业。两家公司在国内煤矿和大型公共工程设计服务方面享有盛誉。
此外,公司还有能力为国内外各井工矿企业提供机械化井工矿所不可或缺的综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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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务,包括设计、安装、检测、检修和系统集成服务等。基于公司对我国煤炭行业的了解和经验,以及有效的成本控制能力,公司所制造的煤矿装备和所提供的相关配套服务非常适合我国的矿井,并被市场广泛接受。
在国家明确提出发展大型煤炭井下综合采掘、提升和洗选设备以及大型露天矿设备,实现大型综采、提升和洗选设备国产化的情况下,公司可享受拥有煤矿设计、施工咨询和煤矿装备制造能力所带来的煤矿建设和生产优势。
7、 公司的管理团队拥有丰富的行业和管理经验,可有效地管理业务,并带来最
高股东价值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拥有煤炭生产、贸易及其它煤炭相关业务领域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士组成,平均业内经验超过20年。公司的管理团队具备有关行业经营的重要知识,能够把握市场机遇,制订有利的经营战略,评估并管理风险,执行各项管理和生产措施,增加公司整体利润,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二)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
公司在煤炭国内市场和出口市场面临竞争。
1、 国内市场
目前国内煤炭市场大量煤炭生产企业竞争激烈,国有大型煤炭企业没有占据全国生产的主导地位。我国前五大和十大煤炭生产企业(均包括中煤集团在内)分别只占2006年国内原煤总产量的18.1%和25.6%。
受较高的运输费用制约,国内煤炭市场主要按地区划分。公司以可靠及时的交付、优质的客户服务、良好的煤炭质量和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参与市场竞争。
公司在国内的主要竞争者为大型动力煤生产企业,主要包括: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等。在我国华北地区和西北地区的主要产煤省份的各大煤矿中,公司的平朔矿区是最接近最终客户的矿区之一,而公司的大屯矿区更是位于我国最大的煤炭需求中心之一的心脏地带。除了大型煤炭生产企业外,公司与邻近公司客户的小型煤炭生产企业也存在一定程度的竞争。
煤炭进口对公司和其它国内煤炭生产企业带来的竞争较为有限,2006年进口煤炭只占国内煤炭消耗量的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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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吨
公司自产原煤产量 占全国产量比例 公司商品煤销量 占全国销量比例
2004年 3,973 2.0% 8,010 4.1%
2005年 5,012 2.3% 9,220 4.5%
2006年 6,649 2.8% 8,588 4.0%
2、 出口市场
公司主要通过中煤集团向日本、韩国和台湾省等国家和地区出口煤炭。这些市场的煤炭消耗量大且煤炭储量少,因而需要大量进口煤炭。在海外销售方面,公司主要与澳大利亚和印度尼西亚的大型煤炭公司以及中国的煤炭出口商竞争。其中某些竞争者拥有比公司更强大的资金、营销和分销能力等其它资源。但与国内竞争对手相比,公司拥有更稳固的客户基础及销售渠道;而与海外竞争者相比,公司拥有运输距离较短和成本较低的优势。2006年,公司共出口煤炭2,707万吨,占全国煤炭出口总量6,330万吨的42.8%。(三)主要竞争者的简要情况
公司主要竞争者的简要情况如下表:
2006年原煤产量 2006年商品煤销量 2006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6年净利润
名称
(万吨) (万吨) (万元) (万元)中国神华能源
14,560 17,110 6,424,000 1,643,600股份有限公司*
大同煤业
1,326 1,171 391,165 48,109股份有限公司
兖州煤业煤
3,605 3,466 1,322,430 174,934股份有限公司数据来源:各公司2006年年报*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数据摘自其首次公开发行A股招股说明书四、主营业务情况(一)主要产品用途
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包括煤炭、焦炭、煤矿装备,提供的主要服务包括煤炭贸易、煤矿设计等其他煤炭相关服务。
1、 煤炭产品
公司生产的煤炭产品按用途分为动力煤和炼焦煤。其中动力煤主要供电厂发电,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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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焦煤主要用于冶炼焦炭。
公司根据客户要求在自己的选煤厂将自产煤炭和外购煤炭进行混配,以达到特定的发热量规格并形成独特的化学和物理成分,所需的成分根据煤炭的用途如发电、冶炼或其它用途而各有不同。公司根据客户需要生产各种煤炭产品,按煤炭特征分类主要包括:
发热值 硫分 灰分 水分 灰溶点 挥发分
粘结指数
(千卡/千克) (%) (%) (%) (摄氏度) (%)
动力煤
平朔一号 5,800 - 1.0 17.0 9.0 1,400 30.5
平朔二号 5,500 - 1.3 20.0 9.0 1,400 30.0
平朔三号 5,000 - 1.2 26.0 9.0 1,400 28.0
平朔四号 4,000 - 1.3 36.0 9.0 1,400 24.0
平朔五号 4,900 - - 27.0 9.0 1,400 28.0
平朔六号 5,200 - 1.1 21.0 11.5 1,400 30.0
大屯动力煤 5,500 - 1.0 21.5 8.0 1,400 38.0
南梁动力煤 6,000 - 0.4 10.0 12.5 1,150 33.0
主焦煤
华晋冶金用煤 - >50 <0.5 <10.0 10.0 - 18.0-21.0
1/3焦煤
大屯冶金用煤 - >65 0.75 7.5 13.0 - 37.0
2、 焦炭产品
公司生产的焦炭产品主要包括冶金焦炭和铸造焦炭。其中冶金焦炭作为催化剂用于钢铁等冶金行业,铸造焦炭则作为催化剂用于精密铸造产品的生产。
3、 煤矿装备产品
公司生产的煤矿装备主要为井下采运系统的成套设备,包括刮板输送机、液压支架、采煤机和刨煤机等,上述设备都用于井工矿的生产。除制造采运设备外,公司是国内少数能够为国内外井工矿提供包括设计、制造、安装及调试服务等全面开采服务的综合集成服务提供商之一。
4、 煤炭贸易服务
公司提供的煤炭贸易服务面向电力企业、钢铁企业、焦化企业和其它煤炭经销商等,并主要集中在电力行业。公司从国内外煤炭生产企业采购煤炭,然后转售给上述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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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煤矿设计服务
公司拥有全国甲级煤矿设计单位,面向全国大型煤炭企业,提供包括露天矿、井工矿矿区开采计划编制等煤矿设计服务。(二)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1、 原煤生产工艺流程图
(1) 井工矿生产工艺流程
采煤工作面采煤 工作面破碎转载 工作面顺槽胶带
机截割落煤 机 输送机
掘进工作面掘进 掘进巷道胶带输 盘区运输巷胶带
机落煤 送机 输送机
主要运输巷胶带 主斜井胶带输送 地面选煤
井底煤仓
输送机 机 厂
(2) 露天矿生产工艺流程
露天矿坑钻机打
电铲装车 卡车运输
钻煤层爆破松动
胶带输送
地面破碎转载点 选煤厂

2、 煤炭洗选工艺流程图(以重介洗煤法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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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煤
溢流 底流
重介旋流器
脱介筛 脱介筛
磁选 磁选
循环介质
分级脱水 分级脱水
浮选
精煤 末煤 矸石(三)主要经营模式
1、 采购模式
公司独立进行材料采购,签订相关合同。
2、 生产模式
公司设立时,中煤集团将原煤生产、加工洗选及重要辅助生产设施等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负债完整投入公司。公司生产经营体系独立、完整。
3、 销售及定价模式
(1) 煤炭产品的销售
公司主要通过铁路运输方式将煤炭销售予客户。公司除在矿区拥有4条自有铁路专用线将公司所产煤炭输送至国家铁路干线外,还在秦皇岛港拥有1条铁路专用线将本公司储煤场与大秦线港口段相连。公司主要通过部署于北京、华北地区、华东地区及主要煤炭销售港口的集中销售团队,开展煤炭销售和贸易业务,公司在离柳矿区和大屯矿区生产的少量煤炭产品则分别通过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能源的销售团队销售。公司根据以往与客户进行的交易经验、销售量、客户现时的财务状况及当时市况等因素确定客户的付款方法。对新客户和短期客户,公司一般要求在付运前全数缴付款项。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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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来,公司从未遇到任何重大收款问题。
公司的煤炭销售分为内销和出口。
1) 内销
公司的国内销售主要由公司自身的销售团队进行,主要销售公司自产原煤、公司选煤厂洗出的洗精煤以及向其它生产企业采购的原煤和洗精煤。公司集中协调全公司的销售和营销资源,全面利用自身庞大的销售渠道、广大的客户网络以及丰富的行业知识和经验,销售公司自产的煤炭产品并进行国内煤炭贸易,同时还支持在秦皇岛港、天津港、青岛港、日照港和连云港等主要煤炭港口的煤炭转运及出口服务。
公司在国内市场销售煤炭采取长期合同和现货市场两种销售方式。长期销售合同的最低期限通常不少于一年,并有年度价格决定条款。现货市场销售通常约定计划在不超过一年期间内购买的数量和购买时间。
长期销售合同的签订主要通过煤炭订货会进行。全国煤炭订货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就2001年全国订货有关问题发出的通知》(计综合[2000]2382号),自2001年后,每年的全国煤炭订货会经原国家计划经济委员会、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研究决定,并委托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具体主办,全国煤炭订货仅限于经审查确认资格的重点煤矿和重点用户之间进行选择和签署合同。在国家取消发电用煤炭的价格管制后,国内煤炭价格于2002年起主要由市场主导。但在2006年之前,国家仍继续实行临时措施,干预和控制动力煤价格的异常波动,从而导致主要用户的动力煤合约价格普遍低于煤炭现货市场价格。2006年12月27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取消对动力煤价格的临时干预活动,彻底放开了包括主要用户合约价格在内的动力煤价格的控制。
目前,公司决定价格时会考虑相关地方煤炭市场的价格(包括运输费)、煤炭的等级和质量、煤炭销量以及与客户的关系是否长久和稳定等多方面因素。公司的长期合同条款包括与价格调整机制、煤炭质量要求、煤炭数量、许可供应来源、将来的监管变更、续约选择权、不可抗力、合同终止与转让有关的条款。根据销售的地区和客户的类型划分,公司的煤炭价格主要包括坑口价、离岸价、目的港船上交货价(DES)及成本加运费价(CFR)。公司内销自产动力煤的长期合同和现货市场的历史销售价格和销量如下表:
单位:金额为元/吨;销量为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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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1-6月
价格 销量 占比 价格 销量 占比 价格 销量 占比 价格 销量 占比
长期合同销售 256 2,545 85.7% 296 3,275 88.2% 291 3,636 86.0% 324 2,653 89.1%
现货市场销售 158 425 14.3% 229 439 11.8% 340 590 14.0% 361 324 10.9%
总计 242 2,970 100% 288 3,714 100% 298 4,226 100% 328 2,977 100%
截至2007年6月30日,公司与中国最大五家发电集团中的4家签订了动力煤销售长期合同。根据国内长期销售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公司同意在2007年、2008年和2009年向这些国内客户分别供应动力煤约2,665万吨、2,850万吨和3,100万吨。
2) 出口
中国煤炭出口采取煤炭出口专营权形式,并且煤炭出口专营权仅授予国有企业。因此,公司的煤炭出口通过委托中煤集团代理的方式进行,公司需向中煤集团支付煤炭出口代理费。公司的集中销售团队管理所有向海外客户进行的煤炭产品销售。公司的海外客户主要是位于亚太区的国家和地区,包括日本、韩国和台湾省等。公司的出口合同期限通常为1到5年。期限较长的合同一般不包括价格条款,价格条款每年通过磋商确定。在某些情况下,买方有权在双方同意的预设范围内对年度或月度的数量进行调整。公司在符合合同规定的交付、供应和煤质要求方面拥有良好的纪录。
海外客户的主要付款方式是以美元计价的信用证和电汇付款,煤炭出口价格通常按装货港离岸价销售。
(2) 焦炭等煤化工产品的销售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煤焦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专设的销售和营销团队在国内和海外市场销售焦炭等煤化工产品。该公司负责产品的定价和客户销售合同的签订。通过实施集中管理制度,包括集中销售和营销团队,公司能够显著减少重复营销工作和公司下属企业之间的潜在竞争。在中煤焦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焦炭出口资格前,公司焦炭的出口也通过控股股东中煤集团代理。
(3) 煤矿装备的销售
公司的工作面成套设备销售由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套装备部负责,单机设备销售由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各生产企业负责。煤矿装备的销售合同一般采用双方协商、招投标和议标等方式进行,销售价格相应的由双方协商或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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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确定。公司煤矿装备销售以内销为主。
(四)公司销售情况
1、 产能、产量和销量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收入扣除分部间交易后的金额及其占本公司营业收入的百
分比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07年
比重 2006年 比重 2005年 比重 2004年 比重
1-6月煤炭业务 1,213,075.30 71.65% 2,181,022.00 76.94% 2,114,942.10 81.09% 1,338,102.40 74.84%焦化业务 214,024.90 12.64% 208,892.10 7.37% 162,953.80 6.25% 207,153.00 11.59%煤矿装备
147,410.50 8.71% 238,577.20 8.42% 194,711.30 7.47% 150,971.00 8.44%制造业务其他业务 118,477.10 7.00% 206,181.50 7.27% 135,544.30 5.20% 91,626.40 5.13%
合计 1,692,987.80 100.00% 2,834,672.80 100.00% 2,608,151.50 100.00% 1,787,852.80 100.00%
(1) 煤炭业务
本公司自产原煤产量在2004年、2005年、2006年及2007年1-6月分别为3,973
万吨、5,012万吨、6,649万吨和3,905万吨。自2004年至2006年,本公司自产原煤产
量的年复合增长率为29.37%。而且,本公司经营十二家洗煤厂,其中九家临近本公司
的煤矿,另外三家策略性的设在山西省内主要的煤炭集运中心,通过这些下属洗煤厂,
将公司煤矿生产的原煤与购自其它煤炭生产企业的煤炭进行洗选、混配。通过向其它煤
炭企业购买原煤,公司能够提高商品煤产量,并满足客户多样化的产品需求。
公司的自产商品煤销量和煤炭贸易量及占商品煤总销量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吨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1-6月
销量 占比 销量 占比 销量 占比 销量 占比
自产商品煤 4,690 58.5% 5,100 55.3% 5,459 63.6% 3,382 81.1%
买断贸易 1,000 12.5% 2,110 22.9% 1,244 14.5% 122 3.0%
进出口服务 2,320 29.0% 2,010 21.8% 1,885 21.9% 662 15.9%
总计 8,010 100.0% 9,220 100.0% 8,588 100.0% 4,166 100.0%
其中公司自产商品煤中动力煤和炼焦煤的销售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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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吨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1-6月
销量 占比 销量 占比 销量 占比 销量 占比
动力煤 4,466 95.2% 4,844 95.0% 5,129 94.0% 3,306 97.8%
炼焦煤 224 4.8% 256 5.0% 330 6.0% 76 2.2%
总计 4,690 100.0% 5,100 100.0% 5,459 100.0% 3,382 100.0%
公司自产商品煤的国内外销售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吨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1-6月
销量 占比 销量 占比 销量 占比 销量 占比
国内销售 3,175 67.7% 3,952 77.5% 4,517 82.7% 3,046 90.1%
海外销售 1,515 32.3% 1,148 22.5% 942 17.3% 336 9.9%
总计 4,690 100.0% 5,100 100% 5,459 100% 3,382 100.0%
由上述煤炭销量情况可以看出,公司自产动力煤的国内销售占公司整个煤炭销售的比例最高,该部分煤炭销售的价格变化趋势如下表:
单位:元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1-6月
长期合同销售 256 296 291 324
现货市场销售 158 229 340 361
均价 242 288 314 328
(2) 焦化业务
截至2007年6月30日,公司的焦化厂及配套设施的年产能达到450万吨焦炭。公司5家焦化厂的生产能力及产量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吨
2007年
产能 2004年产量 2005年产量 2006年产量
1-6月产量
九鑫厂 200 - 4.16 78.35 59.58
京达厂 50 - 11.93 16.44 12.73
龙泉厂 40 4.87 9.10 18.48 9.20
牡丹江厂 40 16.72 22.30 34.62 18.16
旭阳厂 120 7.62 67.34 85.02 5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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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除进行自产焦炭销售外,还进行焦炭贸易。2004年、2005年、2006年及2007
年1-6月,公司分别销售了共99万吨、130万吨、220万吨和189万吨焦炭。
公司焦炭的海内外销售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1-6月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国内销售 28,053.30 13.4% 63,524.90 39.0% 107,699.80 51.6% 114,107.40 53.3%海外销售 180,558.00 86.6% 99,428.90 61.0% 101,192.30 48.4% 99,917.50 46.7%
总计 208,611.30 100.0% 162,953.80 100.0% 208,892.10 100% 214,024.90 100.0%
(3) 煤矿装备制造业务
公司煤矿装备的产能会随不同的产品生产安排而有所变化,公司主要煤矿装备业务
的年产量为:煤矿工作面输送设备和支护设备18万吨,其中煤矿工作面输送设备8万
吨、液压支架8万吨、其他支护设备2万吨;煤矿防爆电机100万千瓦。2004年、2005
年、2006年及2007年1-6月,公司分别销售了11万吨、14万吨、16万吨和10万吨煤
矿装备。
2、 主要客户情况
公司主要的客户包括电力企业、钢铁企业、建材企业和化工化肥企业。2004年、
2005年、2006年和2007年1-6月,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总额分别为558,443
万元、688,888万元、797,711万元和447,744万元,分别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
31.24%、26.41%、28.14%和26.45%。公司不存在销售比例超过销售总额50%的单一客
户。
(五)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1、 煤炭业务
除向其他煤炭生产企业采购某些用于混配的煤炭外,公司的主要原材料还包括设施
配件、柴油、采矿用炸药及顶板支架等。这些材料的来源广泛,供应充足,公司已与主
要原材料供货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所采购的大部分材料的供货商都是可替代
的,因此,公司在获得足够原料供应方面不存在任何困难。公司获煤炭业务供货商授予
的信贷期一般为十日至一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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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煤炭生产使用的主要能源为水和电力。其中水源主要为地下水,供应充足。电力供应除部分来自于国家或地方电网外,公司在各主要矿区都建立了自备发电厂,利用矿区自身生产的部分煤炭发电以降低电力供应的成本。此外,为提高资源利用率以及改善环境保护,公司还在平朔等矿区建立了煤矸石发电厂,利用煤炭生产中产生的煤矸石发电。
近年来,公司煤炭生产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价格基本呈上升趋势。
2、 焦化业务
公司焦化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为炼焦煤。公司采购的炼焦煤主要来自于各焦化厂附近的煤矿,其价格受行业景气度和季节性的影响,波动幅度较大。以公司炼焦煤主产地山西省为例:2005年,山西炼焦煤价格在4月份达到470元/吨左右的顶峰,随后持续大幅回落,降幅达90-120元/吨,到年底维持在了350元左右;2006年,山西炼焦煤价格全年变化不大;进入2007年,山西炼焦煤价格出现了持续上涨,9月份价格约为490元/吨,较去年年底上涨了近150元/吨。
3、 煤矿装备制造业务
公司煤矿装备制造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为各类钢材。输送设备主要原材料为板材、合金结构钢、链条钢等,支护设备主要原材料为板材、优钢、无缝钢管等,煤矿防爆电机主要原材料为板材、硅钢片、电磁线等。
近几年,原材料价格总体呈上升趋势,尤其是2007年以来,钢材价格上升较快。其中:
液压支架用量比较大的中厚板2004年吨单价为5,334元,2005年为5,534元,2006年为5,209元。2007年6月末的价格为6,384元/吨,比上年增长了21%。
无缝管2004年吨单价为6,675元,2005年为7,330元,2006年为7,190元。2007年6月末的价格为7,890元/吨,比上年增长了10.2%。
板材WH60A(用于输送设备)2004年吨单价为6,850元,2005年为6,258元,2006年为5,560元。2007年6月末的价格为5,898元/吨,比上年增长了6%。
链条钢23MnNiMoCr54(用于输送设备)2004年吨单价为10,600元,2005年为22,200元,2006年为22,300元。2007年6月末的价格为21,050元/吨,比上年下降了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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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要供应商
2004年、2005年、2006年和2007年1-6月,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额分别为12.09亿元、26.95亿元、21.89亿元和14.89亿元,分别占同期公司采购额(不包括资本化部分)的11.33%、16.60%、17.39%和25.11%。公司不存在采购比例超过采购总额50%的单一供应商。
5、 公司原材料占营业成本的比重
2007年1-6月 2006年 2005年 2004年原材料成本(万元) 605,200 1,086,381 1,259,230 716,378营业成本(万元) 959,247 1,684,723 1,635,087 998,819占比(%) 63% 64% 77% 72%(六)与主要供应商、客户的权益关系
2006年本公司向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采购金额为4.63亿,占同期公司采购额(不包括资本化部分)的3.68%,为本公司第四大供应商。2007年1-6月本公司向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采购金额为2.51亿,占同期公司采购额(不包括资本化部分)的4.23%,为本公司第五大供应商。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以及主要关联方和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与公司前五大客户和前五大供应商既无关联,也没有拥有其任何权益。(七)环保情况
公司的业务符合一系列国家和省级的关于废水和废气排放、有害物质和废弃物管理、采后采矿区域的复垦和复填、地下水水质和可利用性的环保法律和法规。公司致力于环境保护,在业务的各方面都遵守环保的相关法规。公司所有新建或改建项目均做出环境可行性研究和环境影响评估。兴建项目的污染防控装置的设计、建设和调试都与项目同步进行。新设施投入使用前,污染控制和废物处理设施都会经环保部门检查,且于达标后方可投入使用。公司生产经营符合环境监管的要求。
公司的主要生产矿区,包括平朔矿区、离柳矿区、大屯矿区、南梁矿区等均按照国家相关环保规定和要求取得了边界噪音、瓦斯排放物及水排放的省级营运环境许可证,并有当地政府发出的地下水抽取许可证等。各个矿区也都定期向相关环境机关提交个别环境报告,定期接受相关环境机关的抽样检查。至今,公司上述主要矿区的煤矿均未因违反环境规定而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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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环境监管体制日臻成熟的同时,公司持续投资于环境保护和控制系统。公司已在业务中采取了很多环保措施,安装了精密的减排设备,以尽量减低公司的业务对环境的影响。公司制定全面的水管理和节约措施,包括使用地表径流和地下水防尘。公司也在所有选煤厂安装了封闭式的水循环系统和水处理设施,大大减少了洗煤过程中的用水量。公司将选煤厂的废煤、尾煤和煤泥用于发电,供本身使用和售予当地电网,以避免其污染环境。
公司所属各焦化企业,均按照国家及地方环保政策要求,按照设计及环评批复的要求针对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及固体废弃物污染采取了治理措施,建设了各项环保治理设施,包括煤焦场封闭、烟气脱硫、焦炉煤气及余热发电、污水、废水处理、消烟除尘等环保设施,各项环保措施完善,环保设施比较先进。
公司发电厂采用高效低排放的循环流化床锅炉,大大减少了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公司所有发电厂都设置高效微粒过滤和脱硫设备。公司回收焦化过程中产生的绝大部分焦炉煤气,并将这些焦炉煤气用作焦化炉和发电厂的燃料。公司将继续坚持实施废物处置和处理措施,执行严格的环保规定。
除了相关政府部门的定期检查外,公司对生产企业实施例行和定期检查。公司在各家主要附属公司中建立了专职部门,负责监督公司生产经营行为是否符合相关环境法律及法规。所有新煤矿和工厂在开始兴建前都必须做出环境影响评估。
2004年、2005年、2006年和2007年1-6月,公司为遵照地方及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所支付的费用支出分别约为2.61亿元、1.98亿元、2.44亿元及1.48亿元。预计在未来,为了符合国家对煤炭生产企业不断提高的环保要求,公司的环保支出将呈上升趋势。
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近三年未有因严重违反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7年12月29日出具了《关于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环函[2007]520号),同意本公司通过上市环保核查。(八)安全情况
煤炭开采业务受地质状况及其他自然现象的影响,在生产过程中易产生安全隐患,这主要包括:瓦斯爆炸;煤矿地质构造复杂而形成的积水、煤尘爆炸;顶板垮落;煤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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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自然发火现象等风险。
为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建立了成熟的安全管理体系,坚持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完善安全生产设施。2004年、2005年、2006年和2007年1-6月,公司煤炭生产的百万吨死亡率分别是0.15、0.08、0.076和0.046,远低于我国煤炭行业同期的3.08、2.836、2.04和1.73。报告期内,公司的所有煤矿未发生任何重大及以上事故。
1、公司安全体系建设情况
(1)加大安全投入,大力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装备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做到专款专用。近三年公司用于安全方面的投入逐年加大,不断更新安全设施和安全装备。预计在未来,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为了符合国家对煤炭生产企业不断提高的安全要求,公司将继续增加安全投入。
(2)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制定并落实经常性和专项安全培训计划。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培训教育的规定,公司下属各级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员工岗前培训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率均达到100%。
(3)建立长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公司为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建立长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建立了以煤矿安全监察为重点的统一派驻的安全监察体系,实行下属生产企业的安全监察局长派驻制;加强公司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实现三级监控系统联网和实时监控;加强安全监察机构与队伍的建设,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素质和准入门槛,逐步提高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比例;分季度、有重点地开展安全督导、安全大检查、安全专项治理等安全监察系列活动,重点监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重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评价和危险预知预警活动,组织各级生产单位开展危险预知预防工作,从根本上消灭事故隐患。
(4)强化现场生产技术管理
公司建立了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为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公司采取派驻专家组对基础薄弱的重点生产单位以生产、技术、安全管理调研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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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式,指导企业全面改善基础管理。公司要求各级生产单位完善各项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禁违规审批;坚持现场带班和跟班制度,及时排查和解决现场实际问题;对要害部位、高危地段的生产施工实施安全专盯,指派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员专门负责现场全过程安全监督。
(5)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公司在各级生产企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补充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结构合理、相互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使应急预案相关职能部门及其人员明确应急工作程序,具备应急处置和协调能力,所有从业人员都能了解应急预案的有关内容,掌握基本的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应急知识。
(6)严肃责任追究
公司严肃责任追究,实施安全隐患问责制度。凡在各级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均按照有关规定对导致隐患的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处理,对导致同类隐患反复出现的责任人加重处罚。公司对所有违章行为一律按未遂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追究责任,凡因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导致死亡事故的,对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人员一律开除,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对所有生产安全伤亡事故一律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凡因现场管理混乱、基础制度不健全、规程措施不落实等导致死亡事故的,追究二级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7)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公司大力弘扬“安全为天、生命至尊”的安全理念,开展安全理念、制度和行为文化建设,努力实现员工由被动管理向自主管理的转变,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理念和经验,发挥安全生产的先进示范作用。推行班前会“安全六必讲”制度,必讲上一班安全情况和遗留问题,必讲对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必讲当班安全技术措施,必讲跟班干部的主要责任,必讲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要求,必讲可能发生问题的处理措施。为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公司组织开展矿区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巡回展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8)有针对性的防治自然灾害,避免安全事故
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中,公司根据各矿露天和井下不同的生产条件,严格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把“一通三防”放在最优先、最紧迫、最重要的位置来抓,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按需保证资金投入,优化通风系统,强化超前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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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落实管理措施,完善监测监控系统,确保了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健康发展。
2、公司防范安全隐患的具体安全措施
(1)瓦斯防范措施
公司下属煤矿全部装备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公司、二级企业和煤矿三级联网,重点对瓦斯、一氧化碳、风速等参数进行在线实时监测。矿井实行分区通风,各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都有独立的回风道,井下局部通风实现“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做到自动切换。在设计和施工时控制盲巷的产生,严格按规程封闭和启封密闭墙,严格执行瓦斯抽、排的管理规定,特别是因主要通风机停运转或其它原因造成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瓦斯超限,排放时执行瓦斯排放分级制度,按要求进行排放。瓦斯检测员、测风员和各单位安检员进行巡回检查,对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监控。下井人员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在规定的地点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此外,公司还在瓦斯含量较高的煤矿建立地面瓦斯发电站,补齐瓦斯抽放与治理所需的各种设备设施,引进千米防突钻机,采用联合钻孔技术进行瓦斯排放,提高瓦斯抽放率,释放瓦斯压力,消除煤层瓦斯至可开采水平,从根本上防治瓦斯。
(2)水害防范措施
公司下属各煤矿成立了防治水机构,有专职的防治水技术人员和专业的探防水队伍,配备有防治水专用仪器。公司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则和“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开展防治水工作,并根据不同类型的水源实施有针对性的措施,保证将井下水形成的安全隐患降到最低。对于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公司针对主要含水地段建立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针对强含水层、富含水区域和存在积水的采空区,选择合理的开采方法,减少矿井涌水量和留设防水煤柱,优化采掘布局和工作面设计,避免把开切眼位置布置在断层附近的设计。对承压强含水层,采取专项工程在地面或井下打专门钻孔和利用专门疏水巷道进行疏放排水,以降低含水层的水位和水压,或疏干局部区域,完善井下防水闸门和水闸墙等防治水设施,及时清挖、修复井下各处水仓和排水沟。加强防水闸门、排水设备检查维修工作,保证排水系统设备完好。另外,公司各矿在采掘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有计划有目的的对老空积水进行疏放,各矿都有完善的水害隐患排查制度,并配备有探水钻机,可有效的疏放老空区积水。
(3)火灾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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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煤矿建立了灌浆、注氮、均压等防灭火系统,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皮带运输机等设备的保护装置监控系统,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在相关地点配备了足量有效的消防器材及物资。公司各煤矿还装备有移动注氮装备、束管检测,实现了采空区埋管观测,采取防止漏风、预防性灌浆、阻化剂和惰性气体等防灭火技术及措施,强化易自燃发火地点和密闭的火区监测、电气设备防爆检查、易燃物品管理、落实临时停电及井上下火灾防治措施;按规定观测采空区密闭、稳定的火区密闭、盲巷密闭、采煤工作面上下隅角及回风巷等可能发火地点,并进行取样化验分析,定期进行采空区密闭墙内外压差测定;井下全部使用阻燃皮带和阻燃风筒,井下机电硐室及其回风巷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采区变电所、绞车房等主要硐室实现独立通风。
(4)煤尘防范措施
公司下属各煤矿装备了防尘管路系统、地面防尘蓄水池、采煤机(掘进机)喷雾降尘装置、粉尘测定仪、专业粉尘化验室等多套煤尘处理系统,采取了煤层注水,湿式打眼,喷雾洒水,净化水幕,巷道冲尘,隔爆水袋棚,防尘口罩,定期测尘等综合防尘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
(5)顶板灾害防范措施
公司下属各煤矿认真制定切合本矿实际的顶板支护措施,对井下所有巷道支护情况进行巡回检查,落实预防顶板冒落等各项技术措施,有效防止了顶板事故。公司主要采用锚索支护的方法,加强巷道的维修和维护,同时采用综采支架连续观察记录仪,研究掌握顶板变化规律。公司使用综采支架工作阻力远距离监测系统,实现了网上在线查询工作面支架支护状况;公司进行的深部井巷支护研究,使矿井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技术有了较大提高。五、公司所属煤矿情况
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公司的煤炭资源量为93.97亿吨,其中探明的煤炭资源量和控制的煤炭资源量共47.34亿吨,在此基础上,公司可采储量和预可采储量为34.71亿吨。公司拥有的推断的煤炭资源量超过40亿吨,在对现有煤炭储量开采的同时,公司持续加大勘探力度,将推断的煤炭资源量转为探明的煤炭资源量或控制的煤炭资源量以增加煤炭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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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矿区的煤炭储量如下:
单位:百万吨
可采储量 预可采储量 可采和预可采储量 可售储量
平朔矿区 1,115 1,331 2,446 1,992
离柳矿区和乡宁
336 390 726 682
矿区
大屯矿区 165 84 249 214
南梁矿区 27 23 50 50
总计 1,643 1,828 3,471 2,938
截至2007年6月30日,各矿区的详细资料如下:
离柳矿区 南梁
平朔矿区 大屯矿区
和乡宁矿区 矿区
在产开发中 在产
在产煤矿 开发中煤矿 在产煤矿
煤矿 煤矿 煤矿
安太堡安家岭安家岭安太堡东露天沙曲王家岭姚桥徐庄龙东孔庄南梁
背景数据:
投产时间 1987 2001 2004 2008 2009 2004 2009 1976 1979 1987 1977 1998
矿区面积
24.0 54.7 10.7 19.2 48.7 138.4 176.7 63.8 38.4 25 44.1 19.3
(平方千米)
煤矿性质 露天 露天 井工 井工 露天 井工 井工 井工井工井工井工井工
储量数据:
可采和预可采
储量 136 669 164 496 981 407 319 149 47 22 31 50
(百万吨)
产量数据:
原煤产能
16.0 14.5 20.0 8.0 20.0 3.0 6.0 3.7 1.5 1.2 1.3 0.8
(百万吨/年)
原煤产量
(百万吨)
2004年 14.8 14.5 0.9 不适用不适用 1.6 不适用 3.4 1.4 1.2 1.2 0.8
2005年 16.4 15.0 8.7 不适用不适用 1.9 不适用 3.4 1.4 1.2 1.2 1.0
2006年 18.6 17.5 19.2 不适用不适用 2.3 不适用 3.7 1.5 1.2 1.3 1.2截至2007年6月
10.9 8.6 13.9 不适用不适用 1.1 不适用 2.0 0.8 0.6 0.7 0.5
30日止六个月
回采率数据:截至2007年6月
95% 95% 75% 不适用不适用75%不适用75% 75% 75% 75% 75%
30日止六个月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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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地图表示出了公司矿区的位置图:(一)平朔矿区
平朔矿区是国家指定的全国13个大型煤炭基地之一的晋北基地的主要矿区,生产优质动力煤。平朔矿区的在产煤矿包括两座中国最大的露天矿——安太堡露天矿和安家岭露天矿以及安家岭井工矿。公司正在平朔矿区内兴建安太堡井工矿及平朔东露天矿。
平朔矿区是华北和西北煤炭生产省中距离主要煤炭装运港口最近的矿区之一。其所产原煤经5个矿区选煤厂洗选后,通过两条铁路专用线,在5个煤炭装车站编组为万吨列车,经北同蒲、大秦铁路线直接运往主要煤炭装运港及若干位于沿海地区的主要客户。国家计划将大秦铁路线的年运输能力从目前的3亿吨增加到2010年目标能力4亿吨,与之相配套,平朔矿区另有三个煤炭装车站于2006年试运营,这将进一步提升平朔矿区的煤炭运输能力。
平朔矿区主要煤矿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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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太堡露天矿
安太堡露天矿主要运用电铲、卡车开采法进行开采。其所产原煤经洗选后通过20.57公里的自有铁路专用线外运。安太堡露天矿由山西中煤平朔安太堡煤炭有限公司经营。
2、安家岭矿
安家岭矿包括一座露天矿和一座井工矿。公司在安家岭矿采用露井联采法,以提高回采率。安家岭露天矿以电铲、卡车开采法进行开采。安家岭井工矿由1号井和2号井组成,其与安家岭露天矿相配合,以长壁开采法进行开采。安家岭矿所产原煤经洗选后通过19.34公里的自有铁路专用线外运。安家岭矿由山西平朔安家岭露天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经营。
3、安太堡井工矿
安太堡井工矿拟于2008年投产,预计每年原煤产量将达到800万吨。公司计划就建设安太堡井工矿投资约10.13亿元。
4、平朔东露天矿
公司计划在平朔矿区建设第三座露天矿--平朔东露天矿。平朔东露天矿定于2009年投产,计划每年原煤产量达到2,000万吨。公司计划就建设平朔东露天矿投资约75.99亿元。(二)离柳矿区
离柳矿区是国家指定的全国13个大型煤炭基地之一的晋中基地的主要矿区,生产优质炼焦煤。离柳矿区生产的炼焦煤被国家指定为对国家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的稀有珍贵矿产资源。出于保护珍贵矿产资源免受过度和非法开采的目的,离柳矿区被国家指定为我国三个最具价值、质量最好的炼焦煤基地之一,受到国家资源保护和监督。公司的离柳矿区目前包括一座在产煤矿-沙曲矿,采用长壁开采法,其所产原煤经一座自有选煤厂洗选后,由全长4,356米的自有矿区铁路专用线,发送至孝柳铁路线并运往公司客户处。沙曲矿由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三)乡宁矿区
乡宁矿区也是国家指定的全国13个大型煤炭基地之一的晋中基地的主要矿区,出产焦煤、瘦煤。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拟在乡宁矿区建设王家岭井工矿。王家岭井工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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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位于乡宁矿区西南部,已于2007年4月开工建设,2010年投产,计划年产原煤为600万吨。公司计划就建设王家岭矿投资约23.11亿元。(四)大屯矿区
大屯矿区是少数邻近上海和华东地区其它工业中心的矿区之一。这些地区是快速增长和具战略性意义的重要煤炭消费市场,预计将来的动力煤和炼焦煤需求还会显著增加。公司的大屯矿区兼具煤炭生产、发电和铁路运输设施。矿区出产煤炭主要为动力煤和1/3焦煤。大屯矿区现有四座井工矿,分别为姚桥矿、徐庄矿、龙东矿和孔庄矿,均采用长壁开采法。其所产原煤除自用外,经3座自有的矿区选煤厂洗选后,通过180公里的自有矿区铁路专用线发送至客户或运输干线和枢纽。大屯矿区的煤矿由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五)南梁矿区
公司的南梁矿区位于陕西省东北部,包括一座井工矿--南梁矿。南梁矿主要使用长壁开采法生产动力煤,其所产原煤直接销售给客户。南梁矿由陕西南梁矿业有限公司经营。
为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煤炭需求并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公司对煤矿进行技术装备改造以扩大煤炭产能,2004年、2005年和2006年曾存在个别煤矿按更新改造后的产能生产而未能及时获得产能核定的情况。公司2005年和2006年的核定产能分别为4,695万吨和6,105万吨,而同期实际产量分别为5,012万吨和6,649万吨,超核定产能的比例分别为6.75%和8.91%。
存在超核定产能开采情况的煤矿主要为安太堡露天矿和安家岭露天矿,主要是由于表土剥离加快、电铲及卡车运行效率提高等原因形成,不会导致瓦斯泄漏量加大、煤尘浓度提高、井巷机电设备过载等引发安全事故的情况。公司安家岭井工矿1号井和2号井在2005年投产后,采用了先进的开采工艺,使实际生产能力超过设计能力,导致实际开采数量超出核定生产能力,公司已于2006年按照《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在实际生产能力的基础上重新申请核定了产能。公司南梁矿也存在超核定产能生产的情况,但该矿规模较小,2006年的实际产量仅占本公司全部产量的1.80%。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因超核定产能生产而受到处罚,已投产各煤矿的《煤炭生产许可证》均通过了历年年检,超核定产能生产的情况不构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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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的重大障碍。
本公司于2007年12月21日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出具了说明:本公司下属各煤
矿自2004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20日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并因此而受到处罚;
本公司下属相关煤矿申请重新核定生产能力的有关材料已经上报;煤矿安全实行分级属
地监察的原则,本公司下属各煤矿办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
资格证事宜,由煤矿所在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对此进行了确
认,证明情况属实。
就存在超核定生产能力开采的情况,本公司于2007年11月8日出具《承诺函》,
承诺:
(1)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等相关
规定,根据各煤矿生产能力变化的情况,对存在超核定生产能力生产的部分煤矿组织完
成生产能力的核定工作,同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报送核定报告并申请重新核定生产能力,自
有关主管部门完成对核定报告的审查确认工作后,依法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变更手
续。
(2)今后将依据《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等相关规定,及时根据各煤矿生产能
力变化的情况,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重新核定生产能力,并依法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
六、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07年6月30日,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构筑物及
房屋及建 运输工具
其他辅助 井巷工程 机器设备 铁路 合计
筑物 及其他
设施
原值 428,336.50 136,277.70 367,565.00 1,447,961.20 72,337.20 79,242.00 2,531,719.60
累计
63,755.60 18,065.20 126,423.50 663,598.10 23,816.80 29,450.80 925,110.00
折旧
净值 364,081.30 118,212.50 241,141.50 784,221.60 48,520.40 49,791.20 1,605,968.50财务成
85.00% 86.74% 65.61% 54.16% 67.08% 62.83% 63.43%
新率
(一)公司生产设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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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井工矿生产设备情况
截至2007年6月30日,公司有七座在产的井工矿。截至2007年6月30日,公司井工矿主要生产设备固定资产原值为332,265万元,累计折旧为116,649万元,净值为215,616万元,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名称 数量(台) 平均可安全运行时间(年)
采掘设备 486 6.5
井下运输设备 882 8.3
提升设备 942 7.0
排水设备 632 6.8
通风设备 414 7.5
合计 3,356 7.2
2、 露天矿生产设备情况
截至2007年6月30日,公司有两座在产的露天矿。截至2007年6月30日,公司露天矿主要生产设备固定资产原值为469,542万元,累计折旧为319,168万元,净值为150,374万元,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名称 数量(台) 平均可安全运行时间(年)
电铲 23 15.3
卡车 131 17.1
钻机 28 17.1
前装机 42 13.5
推土机 67 15.9
平路机 20 15.0
合计 311 15.7
3、 洗煤厂生产设备情况
截至2007年6月30日,公司共拥有和经营十二家选煤厂,其中九家邻近公司的煤矿,此外三家策略性地设在山西省内主要的煤炭集运中心。截至2007年6月30日,公司洗煤厂主要生产设备固定资产原值为304,973万元,累计折旧为124,644万元,净值为180,329万元,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名称 数量(台) 平均可安全运行时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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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带、刮板运输设备 320 7.4
筛分、破碎设备 198 8.9
重力分选设备 53 8.7
浮选机 73 9.7
脱水设备 168 7.9
浓缩设备 29 9.7
输送泵 559 7.6
介质回收设备 150 9.4
变配电设备 1,263 10.0
合计 2,813 8.8
4、 焦化厂生产设备情况
截至2007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和经营五座焦化厂。截至2007年6月30日,公司焦化厂主要生产设备固定资产原值为173,114万元,累计折旧为15,362万元,净值为157,752万元,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名称 数量(台) 平均可安全运行时间(年)
装煤车 13 14.7
推焦车 10 16.2
拦焦车 11 10.7
熄焦车 11 9.6
消烟除尘车 7 8.2
捣固机 16 11.3
煤气鼓风机 9 16.7
合计 77 12.5
5、 煤矿装备制造厂生产设备情况
截至2007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和经营四家煤矿装备制造厂。截至2007年6月30日,公司煤矿装备制造厂主要生产设备固定资产原值为43,464万元,累计折旧为12,124万元,净值为31,340万元,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名称 数量(台) 平均可安全运行时间(年)
金属切削设备 478 10.7
焊接、切割设备 391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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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350 9.4
合计 1,219 10.4(二)公司房屋建筑物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自有和租赁的房屋共计2,322项、总建筑面积为1,888,766.69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司自有房屋
公司自有房屋共计1,796项,建筑面积共计1,649,633.12平方米。
(1)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公司已经取得1,694项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总建筑面积为1,585,454.88平方米。其中1,536项、总建筑面积为1,475,318.74平方米房屋位于公司已经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其余158项、总建筑面积为110,136.14平方米房屋(占公司使用房屋总建筑面积的5.83%)位于使用权存在瑕疵的土地上。
(2)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公司拥有的房屋中尚有102项、总建筑面积为64,178.24平方米的房屋(占公司使用房屋总建筑面积的3.40%)尚未获得《房屋所有权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未有设置抵押的情况。对于公司所使用房屋位于的存在瑕疵的土地,中煤集团已在设立本公司时承诺,若因该等土地未能办妥土地使用权证书给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合营公司造成损失的,中煤集团将对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合营公司予以补偿。公司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占公司使用房屋总面积比例较低,且未有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权属争议或纠纷,该等房屋不会对本次发行并上市和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及重大法律风险。
2、 公司租赁使用的房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合营公司租赁使用的房屋共526项、总建筑面积为239,133.57平方米。其中:513项、总建筑面积为232,525.21平方米的租赁房屋,其出租方已经获得《房屋所有权证》;其他13项、总建筑面积为6,608.36平方米的租赁房屋(占使用房屋总建筑面积的0.35%),其出租方尚未获得《房屋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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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权证》。
在出租方尚未获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租赁使用房屋中,对于中煤集团出租给公司使用的上述房屋,中煤集团在发起设立本公司时承诺补偿公司因租赁房屋未能及时合法化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如有);对于中煤集团以外的第三方出租给本公司使用的上述房屋,中煤集团保证负责解决与房屋租赁相关的一切纠纷,承担纠纷解决的或与之相关的费用并补偿公司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如有)。公司经营并不依赖于上述房屋,公司租赁使用上述房屋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租赁使用的房屋尚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鉴于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非租赁行为生效的前提条件,公司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租赁使用该等房屋构成实质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七、公司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包括采矿权、探矿权、土地使用权、商标和专利等。截至2007年6月30日,公司无形资产原值为94.75亿元,净值为88.51亿元,净值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6.00%。(一)采矿权
平朔矿区、离柳矿区、乡宁矿区、大屯矿区和南梁矿区的采矿权和探矿权由负责开发上述煤矿的二级公司拥有。截至2007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的采矿权及探矿权净值为65.96亿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11.92%。
采矿权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开采 采矿权 采矿权有效期许可矿区/煤矿采矿权许可证注册持有人/证书号码 面积
方式 许可证日期 证续期日
平方
年/月 年 年/月
千米在产煤矿平朔矿区
山西中煤平朔安太堡煤炭有限责任公 2031年1安太堡 露天 24.0 2006年9月 25
司/1000000620107 月
山西平朔安家岭露天煤炭有限公司/ 2029年5安家岭 露天 54.7 1999年5月 30
1000009940011 月
山西平朔安家岭露天煤炭有限公司/ 2034年7安家岭 井工 10.7 2004年7月 30
100000041002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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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离柳矿区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 2031年9沙曲 井工 138.4 2004年12月 27
1000000420071 月大屯矿区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9年4姚桥 井工 63.8 2000年4月 29
1000000020071 月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9年4孔庄 井工 44.1 2000年4月 29
1000000020072 月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9年4徐庄 井工 38.4 2003年8月 26
1000000320025 月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9年4龙东 井工 25.0 2000年4月 29
1000000020073 月南梁矿区
陕西南梁矿业有限公司/ 2019年8南梁 井工 19.3 1999年8月 20
1000009920052 月在建煤矿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36年8安太堡 井工 19.2 2006年11月 29
1000000620127 月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 2031年9王家岭 井工 176.7 2004年12月 27
1000000420072 月
此外,公司已取得平朔东露天矿的探矿权,勘探许可证为1400000330067,开采面积48.7平方千米,发证日期为2003年5月,许可证年期为30年。目前,公司正在制定生产计划以向政府申请采矿权许可证。
本公司取得上述采矿权和探矿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1)安家岭露天矿采矿权、安家岭井工矿采矿权、安太堡露天煤矿采矿权、南梁煤矿采矿权和沙曲矿采矿权、王家岭矿采矿权等6项采矿权的评估报告经国土资源部分别以国土资采矿评认[2005]213号、国土资采矿评认[2005]214号、国土资采矿评认
[2005]275号、国土资采矿评认[2005]281号以及国土资采矿评认[2005]279号、国土资采矿评认[2005]282号《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书》予以确认后,由财政部及国土资源部以财建[2006]366号文批准中煤集团在重组过程中将其进行资本化处置并注入拟设立的本公司。
2006年3月26日,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及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煤集团十一个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以2005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上述6项采矿权的评估价值分别为133,871.96万元,20,599.67万元、91,832.07万元、11,067.59万元、104,636.71万元和156,442.57万元。其中,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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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岭露天矿采矿权、安家岭井工矿采矿权、安太堡露天煤矿采矿权和南梁煤矿采矿权在合并报表中入账原价根据前述评估结果确定为133,871.96万元,20,599.67万元、91,832.07万元和11,067.59万元;沙曲矿采矿权、王家岭矿采矿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入账原价分别为115,269.55万元、172,541.85万元,入账原价乃根据前述评估结果并相应计算递延所得税负债后确定。
(2)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姚桥煤矿采矿权、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龙东煤矿采矿权、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徐庄煤矿采矿权和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孔庄煤矿采矿权等4项采矿权经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评估并分别出具了《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姚桥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龙东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徐庄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和《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孔庄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以1999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上述4项采矿权的评估价值共为6,027.32万元。
根据国土资函[2000]322号文,国土资源部批准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经评估确认的采矿权价款共计6,027.32万元转增国家资本金。上海能源成立后,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矿转字[2000]第3号、国土资矿转字[2000]第4号、国土资矿转字[2000]第5号和国土资矿转字[2000]第6号《国土资源部采矿权转让批复》准予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上述4项采矿权转让给上海能源,入账金额为6,027.32万元。转让价款按照2000年1月1日上海能源与大屯集团签订的《矿权转让协议书》中的约定,共计6,027.32万元,分两年支付,于2000年度支付3,013.66万元,余款于2001年度付清。
2006年3月26日,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及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煤集团十一个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以2005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上述上海能源四个采矿权评估价值为97,121.83万元。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姚桥煤矿采矿权、龙东煤矿采矿权、徐庄煤矿采矿权和孔庄煤矿采矿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入账原价根据前述评估结果确定为97,121.83万元。
(3)平朔矿区东露天矿的探矿权已经于2001年6月11日获得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将平朔东露天矿田普查探矿权价款转增国家资本金的批复》(财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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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328号),同意将平朔东露天矿田普查探矿权价款转增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中煤集团的前身)的国家资本金。
2006年3月26日,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及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煤集团十一个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以2005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平朔矿区东露天矿的评估价值为69,560.48万元。2006年8月,中煤集团将经评估确认的东露天矿探矿权作价投入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入账原价为69,560.48万元。
(4)安太堡井工矿采矿权于2005年12月20日经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和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出具了《安太堡井工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以2005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安太堡井工矿采矿权的评估价值为61,928.92万元。该评估报告于2006年3月22日经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采矿评认[2006]111号予以确认,并根据国土资源部下发的《采矿权价款缴款通知书》,本公司确认该采矿权的入账原价为61,928.92万元。截至目前本公司已向国土资源部缴纳5000万元采矿权价款,剩余价款56,928.92万元将于2011年12月31日前分5年缴纳完毕。
若煤矿在采矿权期限届满后仍有剩余储量,则本公司拥有获得剩余储量的优先权,可根据矿产资源法规和相应规定申请延长采矿年限。(二)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自有使用和租赁使用的土地共计270宗、总面积49,801,467.39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1、 自有土地情况
公司自有使用的土地有166宗、总面积为46,797,794.54平方米。其中已经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有150宗、共计面积46,127,204.87平方米;尚待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的土地16宗、共计面积670,589.67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1)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88宗、共计面积3,672,284.20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目前,该等土地已全部获发出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 通过中煤集团授权经营后出资投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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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司通过中煤集团授权经营后出资投入的方式取得30宗、共计面积3,215,023.22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该等土地已全部获发授权经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 以保留划拨地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依据《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1]44号)、《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及其他相关规定,经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煤炭设施用地仍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公司通过保留划拨地方式取得32宗、共计面积39,239,897.45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
(4) 尚待履行相关法律程序的土地
公司自有使用的土地中有16宗尚待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并获得相应《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该等土地总面积为670,589.67平方米,占公司使用土地总面积的1.43%。中煤集团在发起设立本公司时承诺:若因前述土地未能办妥土地使用权证书给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合营公司造成损失的,中煤集团将对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合营公司予以补偿。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已经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未有设置抵押的情况。尚待履行相关法律程序的土地占公司使用土地总面积比例较低,且未有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权属争议或纠纷,该等土地不会对本次发行并上市和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及重大法律风险。
2、 租赁土地情况
公司租赁使用的土地104宗、共计面积3,003,672.85平方米。
上述土地中有73宗、共计面积2,107,741.81平方米土地,其出租方已经通过出让方式获得所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所签定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有效期未超过出租方依法获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期限。
其他31宗、共计面积895,931.04平方米土地,占公司使用土地总面积的1.80%,其出租方尚未通过出让方式获得出租土地的使用权或者未依照相关规定履行租赁划拨土地使用权手续。对于中煤集团出租给中煤股份使用的上述土地,中煤集团在发起设立本公司时承诺补偿公司因土地租赁未能及时合法化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如有);对于中煤集团以外的第三方出租给公司使用的上述土地,中煤集团负责解决在此过程中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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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一切纠纷,承担纠纷解决的或与之相关的费用,并补偿公司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如有)。上述土地占公司使用土地总面积比例较低,不会对本次发行并上市和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及重大法律风险。(三)公司商标及专利情况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使用中的商标105项,其中自有商标28项,许可使用商标77项。
公司通过许可使用方式从中煤集团获得115项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权(其中中煤集团已注册77项商标,其他38项商标正在申请中),该等许可均依法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框架协议》。根据协议,中煤集团同意授予公司使用上述商标10年的权利,每年收取象征性费用1元,且公司可选择自动续期。《商标使用许可框架协议》载有一项不可撤销条款,根据该条款,中煤集团未经公司的同意不得终止协议。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拥有59项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专利,均为实用新型专利,自有专有技术7项。此外,公司还有64项专利尚在申请中。八、公司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无特许经营权。九、公司技术及研究开发情况
公司设立时,承接了中煤集团原有的与主业相关的生产技术和研发能力,在此基础上,本公司坚持以科技为先导,不断加强研究开发工作。
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公司重点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煤机成套装备技术、煤炭深加工利用技术、以及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回收率和矿山环保等技术的研究开发。2004年-2006年的研发投入分别为1.96亿元、3.99亿元和4.84亿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1.11%,1.53%和1.71%,年均增长达到35.2%。
自1999年以来,公司完成国家重点科技项目16项,取得了一大批重要科技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57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奖3项;获“九五”国家技术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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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新优秀项目奖4项;煤炭工业十大科技成果4项。这些项目的研究与实施解决了企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问题,且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80%,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有力地促进了本公司的发展。
目前,本公司拥有露井联采建设与生产技术、湖下开采技术和重大煤矿装备研制技术等一批处于国内外领先水平的核心技术。
露井联采建设与生产技术为本公司独创,其首次攻克了我国浅埋深、硬顶板、硬厚煤层条件下综放开采中的顶板难冒落、顶煤难破碎和回收率低等一系列技术难题,自主研制了适应双硬、特厚煤层千万吨级能力的综放工作面支架及配套设备,形成了露天井工联采安全高效生产成套技术,解决了露天矿不采区煤炭资源的回收问题,实现了资源利用率最大化。在大屯矿区,为安全开采微山湖下的煤炭储量,通过对水体下防透水性强,顶板抗压性高的开采技术的研究,实现了湖下安全开采。针对我国煤矿特有的地质条件要求,公司设计研发了多项特有的煤矿装备生产技术。2007年上半年,公司开发出了国内目前功率最大的双速刮板输送机电机和掘进机电机,成功替代进口;成功进入了国内6米以上支架市场,成功研制出极薄煤层电液控制液压支架,其是目前国内外首创的高度最低的支架;公司还充分发挥收购的英国帕森斯公司在矿用链条方面的优势,一举成为全球最大的重型矿用链条制造企业。
本公司正在实施的重大研发项目包括:
矿井风网监控关键技术开发:该项目是国家重大技术开发项目,主要研究开发矿井监测与调控关键技术,含风窗、风门和风机风量智能调控技术,高可靠性风速、风压和风向传感技术等。项目研究成果推广应用后,可以有效地控制煤矿瓦斯、火灾等重特大事故,大幅度降低事故发生率,提高劳动生产率,将产生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重型刮板输送机关键技术研究:目前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现已完成设计、试制及出厂验收,目前正在进行工业性试验。
页岩硫化干馏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该项目已完成了页岩干馏中试装置第二阶段的试验工作。
本公司将继续坚持自主创新,实施支撑主业发展的技术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增强创新发展的内在动力,提高公司生产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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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十、公司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三家境外全资子公司,分别为华光资源有限公司、北方焦化香港有限公司和中煤(美国)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情况详见“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上述公司在境外从事少量煤炭和焦炭的转口贸易业务,对公司的业务及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十一、公司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一)煤炭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公司及所属相关企业建立健全了煤炭产品质量管理机构,负责煤炭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管理,从煤炭生产的全流程进行产品质量控制。公司积极推行煤炭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公司所属的平朔分公司、上海能源均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及所属相关煤炭生产都相应建立了《煤炭质量办法》、《煤炭质量管理与控制流程》、《矿井煤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选煤厂质量标准化标准》及相关的考核办法。各煤炭质量检验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的规程和标准。
公司推行矿井原煤、煤炭洗选、商品煤、煤炭质量信息、煤炭产品售后服务等生产全流程质量管理控制。(二)焦炭等煤化工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本公司所属的全部焦化企业均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明确了相应的质量管理部门,建立了较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体系,尤其根据行业惯例并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了焦炭和煤化工产品的详细技术标准,明确了质量检验流程和产品质量责任与义务。
针对焦化企业产品相当程度上受原料煤影响的特点,本公司实施原料煤集中采购,统一原料煤采购政策,完善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采购业务流程,严格原料煤进厂检测化验流程、标准和责任,建立了市场信息和供应商档案系统,在最大程度上优化原料煤质量。
本公司将质量控制目标列为各焦化生产企业管理层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焦化生产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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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业也逐级将质量控制目标落实到部室、车间、班、组、队,形成了上上下下重视产品质量、产品质量就是企业生命的氛围。此外,本公司还注重加强员工的质量控制技能培训,联合国家权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对新老员工轮流进行脱岗培训,鼓励员工参加国家生产操作资格证书培训和考试,努力提高质量控制技能。(三)煤矿装备产品的质量控制
本公司所属的主要煤矿装备生产企业均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拥有完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规范的质量管理制度。同时,公司采取多项切实可行的措施以确保质量控制工作的落实到位。
公司所属的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技术中心,负责指导和协调下属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活动,各下属生产企业也相应建立了质量管理、产品检验检测部门。
本公司制定了完善的质量管理办法体系,包括:《产品质量损失考核办法》、《产品总装铺试检验和用户出厂验收管理办法》、《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外协厂准入和外协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外协厂和外协产品管理办法》、《供方及采购产品管理办法》、《外协厂准入评价、协作业绩评价和现场评价标准》、《支架结构件供方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准则》、《支架立柱、支架千斤顶供方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准则》和《支架液压阀供方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准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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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一、同业竞争(一)公司与控股股东业务情况分析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能源[2005]891号文批准的平朔矿区总体规划,中煤集团负责对东坡、杨涧、担水沟、西沙河和唐山沟五个地方矿进行联合改造。由于上述五个地方矿在资产权属、矿权处置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或不完善的地方,因此在公司设立时未将上述五个合作矿纳入资产范围。目前中煤集团对上述合作矿进行改造的同时正在规范和完善上述问题,整合完毕后本公司可通过行使优先选择权或优先认购权向中煤集团收购上述煤矿,以完全消除由此产生的煤炭生产方面的同业竞争。同时,在本公司向中煤集团收购上述煤矿前,作为过渡性安排,本公司已与中煤集团订立《煤炭供应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中煤集团须促使上述煤矿的所有煤炭产品按本公司认为公平合理的正常商业条款独家供应给本公司。中煤集团已进一步承诺合作煤矿不会向任何第三方销售任何有关煤炭产品。
中煤集团持有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太原集团")47.67%的股权。太原集团成立于1983年,注册资本1,279,899,392.47元,注册地为山西省太原市。太原集团的其余股权由山西省国资委持股34.82%,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持股15.05%,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持股2.46%。山西省国资委和其他少数股东控制和拥有太原集团的大部分权益,中煤集团不持有多数控制权。太原集团的主要业务为煤炭生产、煤化工与城市燃气、坑口发电等。太原集团目前承担着为太原市约56万户居民、近2000家工业、营业、福利用户供应煤气的非盈利性社会职能,因此不适合将其股权纳入本公司。
本公司目前没有甲醇业务,但本公司将投资建设甲醇项目。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煤集团控股子公司中煤集团龙化现从事煤制甲醇及煤气的生产及销售业务,其自产煤炭全部用于煤气生产和自备电厂。中煤集团龙化是在本公司成立之后,由哈尔滨燃气化工总公司采取无偿划转的方式将下属企业哈尔滨煤炭工业公司和哈尔滨气化厂划拨给中煤集团并由中煤集团对上述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组后设立。与太原集团类似,中煤集团龙化承担了哈尔滨市部分居民的管道煤气供应、部分工商服用户的燃气供应等非盈利性社会职能,因此不适合纳入本公司。目前哈尔滨市正逐步由天然气对管道煤气进行替代,因而在其社会服务职能完全退出后,特别是在本公司甲醇项目投产后,中煤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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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解决中煤集团龙化与本公司构成的同业竞争问题。根据本公司与中煤集团签署的《避
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中煤集团在中煤集团龙化现有甲醇业务的基础上,不再发展甲醇
或其他任何可能与本公司煤化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并择机或者应本公司的要求
将目前持有的中煤集团龙化全部股权或其与甲醇生产销售相关的经营性资产按照市场
公允价格转让给本公司;若本公司甲醇项目投产时,上述转让尚未进行,则中煤集团龙
化届时生产的所有甲醇将全部通过由本公司买断的方式对外销售。
中煤集团拥有经营权的合作煤矿、持有股权的太原煤气化公司和子公司中煤集团龙
化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万元
合作煤矿 太原集团 中煤集团龙化
2007年 2007年 2007年
2006年 2006年 2006年
上半年 上半年 上半年煤炭核定产能 231.0 372.0 427.0 427.0 267.0 267.0占本公司比例 2.41% 3.88% 4.45% 4.45% 2.78% 2.78%焦炭产能 - - 170.0 170.0 - -占本公司比例 - - 37.78% 37.78% - -煤炭产量 61.2 47.1 550.8 283.4 344.7 177.5占本公司比例 0.92% 1.21% 8.28% 7.26% 5.18% 4.55%焦炭产量 - - 168.9 88.4 - -占本公司比例 - - 72.52% 55.57% - -总资产 131,460.2 208,743.9 606,528.0 656,795.0 302,489.0 344,147.0占本公司比例 2.53% 3.78% 11.65% 11.88% 5.81% 6.22%总收入 10,958.2 9,067.7 305,354.0 168,570.0 133,409.0 62,137.0占本公司比例 0.39% 0.54% 10.77% 9.96% 4.71% 3.67%净利润 12.1 396.9 -4,523.8 -480.0 -20,504.0 1,187.0占本公司比例 0.004% 0.17% -1.67% -0.21% -7.55% 0.52%
备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综上所述,目前中煤集团拥有并控制的业务和资产不存在任何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的
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不竞争协议
为了避免在未来的业务发展过程中中煤集团与本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本公司于
2006年9月5日与中煤集团签订了《不竞争协议》。根据该协议,中煤集团同意不与本
公司的主营业务竞争,并授予本公司向中煤集团收购中煤集团保留业务及新业务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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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权及优先认购权。具体如下:
1. 除中煤集团的保留业务外,中煤集团将促使中煤集团的附属企业及中煤集团持
股30%以上的参股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协助从事或参与
任何与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企业目前及今后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 中煤集团或其附属企业如发现任何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
间接竞争的新业务机会,应立即书面通知本公司,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
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本公司或本公司附属企业。
3. 对于中煤集团的保留业务和中煤集团可能获得的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
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新业务机会,本公司均有收购或以其他法律许可的方
式处置上述竞争性业务的选择权。若上述竞争性业务存在第三人优先受让权,
则中煤集团应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第三方放弃该优先受让权。
4. 若中煤集团拟处置该等保留业务和可能获得的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
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新业务机会时,中煤集团应事先书面通知本公司,且本
公司有优先受让权。
《不竞争协议》已于2006年9月5日生效,并将持续有效,直至以下的较早日期:
(a)中煤集团及其附属企业直接和/或间接(合并计算)持有本公司股份之和低于30%;或(b)本公司的股份终止在香港联交所或任何其它国际认可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但本公司的股票因任何原因暂时停止买卖除外)为止。
2、甲醇业务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为避免本公司与中煤集团在甲醇业务方面潜在的同业竞争,中煤集团在基于2006年9月5日签署的《不竞争协议》的基础上,于2007年9月14日与本公司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中煤集团承诺:
1. 在中煤集团龙化现有甲醇业务的基础上,不再发展甲醇或其他任何可能与本公
司煤化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
2. 择机或者应本公司的要求将目前持有的中煤集团龙化全部股权或其与甲醇生
产销售相关的经营性资产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转让给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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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果本公司甲醇项目投产时,上述第2项的转让尚未进行,则中煤集团龙化届
时生产的所有甲醇将全部通过本公司买断的方式对外销售;
4. 中煤集团将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证上述各项承诺的落实,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有
关内部决议、签署相关协议;
5. 本承诺一经做出将对中煤集团持续有效,直至上述同业竞争消除或者按照本公
司上市地规则的规定,中煤集团不再需要向本公司承担避免同业竞争义务时为
止,包括但不限于中煤集团不再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一)关联方
本公司目前存在的关联方主要包括:
1、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煤集团持有本公司65%的股份,是唯一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关联方。
2、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煤集团所控制的除本公司外的下属企业,是与本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其具体情况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3、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方,其具体情况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4、本公司的合营、联营企业
本公司的合营、联营企业,是与本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其具体情况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5、关联自然人
本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上述人员的具体情况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内容。(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和关联方的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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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和关联方单位的任职情况请见"第九章公司治理"的相关内容。三、关联交易(一)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情况
1、与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进行的交易
单位:万元
2007年
2006年 2005年 2004年
1-6月
煤炭的出口及销售
为出口煤炭而支付的代理费 1,852.4 3,709.6 - -
综合原料和服务互供
为生产材料和辅助服务而支付的
25,105.2 46,267.5 4,993.5 5,712.4
费用
为社会和支持服务而支付的费用 3,120.9 2,442.5 9,963.8 8,283.2
提供生产材料和辅助服务而取得
2,714.3 3,480.8 3,482.8 2,827.3
的收入
提供煤炭出口相关的服务而取得
1,024.7 4,941.4 5,457.5 4,647.9
的收入
煤矿建设和设计
为煤矿建设服务而支付的费用 21,697.2 52,070.4 19,733.4 14,493.9
物业租赁
支付的租赁费用 2,219.5 5,210.9 6,044.4 3,934.3
土地使用权
支付的租赁费用 434.5 882.3 885.3 885.3
2、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2007年
2006年 2005年 2004年
1-6月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 - 607,388.4 616,819.1
3、与合营企业进行的交易(已冲销本公司于该合营企业应占权益)
单位:万元
2007年
2006年 2005年 2004年
1-6月
销售及提供的服务
销售煤炭 - - 39,633.9 174.5
销售材料及零备件 - - 1,423.3 903.1
销售机器及设备 - - - 1,283.1
代理收入 - 929.8 1,821.1 3,506.5
采购货物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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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煤炭 1,001.0 59,902.4 17,541.0 33,333.6
4、与联营公司进行的交易
单位:万元
2007年
2006年 2005年 2004年
1-6月
销售及提供的服务
销售机器及设备 - 3,662.4 1,453.1 1,516.9
租赁物业、厂房及设备收入 5,588.7 9,867.8 7,017.9 4,160.6
利息收入 - 907.5 287.6 43.2
采购货物及服务
采购煤炭 - 1,484.6 1,341.1 1,103.5
采购材料及零部件 - - 51.7 -
运输服务 15,713.5 24,079.0 18,714.5 9,756.1
5、与中煤集团拥有经营权的若干煤矿的交易
单位:万元
2007年
2006年 2005年 2004年
1-6月
采购货物及服务
采购煤炭 8,855.5 5,489.2 13,420.0 12,340.0(二)经常性关联交易
1、主要关联交易协议及交易
(1) 煤炭供应框架协议
本公司于2006年9月5日与中煤集团签署了《煤炭供应框架协议》,协议约定:中煤集团目前不宜注入本公司的5个合作煤矿的煤矿经营权(目前主要包括杨涧煤矿、担水沟煤矿、西沙河煤矿、唐山沟煤矿及东坡煤矿)。5个合作煤矿所生产的煤炭都应独家供应和出售给本公司,中煤集团及其不时拥有运营权的所有下属煤矿企业不对除本公司或者本公司指定的机构以外的第三方销售任何下属煤矿企业所生产的煤炭。定价原则为:(1)凡有市场价的,执行市场价;(2)凡没有市场价的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市场价的,执行协议价。协议有效期为自本公司依法成立之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经本公司书面通知,协议可续展。
根据香港联交所对该协议的豁免,截至2008年12月31日的3年内,该协议的年度上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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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2007年 2008年
本公司从5个合作煤矿采购煤炭产品应付的金额40,000.0 100,000.0 120,000.0
2004年、2005年、2006年及2007年1-6月本公司就向合作煤矿采购煤炭产品而支付的费用为12,340.0万元、13,420.0万元、5,489.2万元及8,855.5万元,占同期本公司外购原煤总额的35.38%、14.80%、5.59%及13.80%。
(2) 综合原料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
本公司于2006年9月5日与中煤集团签署了《综合原料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协议约定中煤集团及其关联人将为本公司提供如下原料和服务:(1)生产元素及原料供应类:生产物料及其他相关或类似生产物料;运输(包括汽车及货车);供电及供暖;测试及机械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及(2)社会及生活服务类:治安保卫服务;职工培训;学校医疗及急救服务;养老金、失业金和医疗金管理服务、通讯服务、物业服务及其他相关或类似的生活服务。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人向中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原料和服务包括:生产物料及其他相关或类似生产物料;供电;运输及装车服务;供气;机械维修;劳务;招/投标服务;供水、供电、供热、供暖。同时,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公司为中煤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提供独家及排他的煤炭及焦炭出口配套辅助服务,包括组织货源、混配煤、协调物流、港口事务、验收和检验、单证收集和交接。定价原则为:(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2)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3)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4)前三者都没有的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交易原则的,执行协议价。在不违反定价原则的前提下,就本公司向中煤集团提供的出口配套服务,中煤集团向本公司支付的服务费费率按照每吨煤炭出口FOB价的0.8-1.3%计算。本公司和中煤集团就每月所获供应和服务应付的采购价或服务费需按每日历月以后付的方式缴付。任何一方可以在不少于三个月之前向另一方发出终止提供某种原料、产品或服务的书面通知后协议终止,但若一方无法方便地从第三方获得另一方提供的某种原料或服务,且一方需要另一方提供该种原料或服务,协议不得终止。该协议有效期追溯至本公司依法成立之日到2008年12月31日止。
根据香港联交所对该协议的豁免,截至2008年12月31日的3年内,该协议的年度上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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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2007年 2008年
本公司就中煤集团所供应的生产材料和辅助服
99,600 122,600 131,500
务应付的金额
本公司就中煤集团所供应的社会和支持服务应
8,000 9,000 10,000
付的金额
本公司向中煤集团所供应的生产材料和辅助服
3,500 5,000 5,000
务应收的金额
本公司向中煤集团所提供的煤炭出口相关服务
16,000 16,000 16,000
应收的服务费
2004年、2005年、2006年及2007年1-6月,本公司就中煤集团所供应的生产材料和辅助服务而支付的费用分别为5,712.4万元、4,993.5万元、46,267.5万元及25,105.2万元;本公司就中煤集团所供应的社会和支持服务而支付的费用分别为8,283.20万元、9,963.8万元、2,442.5万元及3,120.9万元;本公司就向中煤集团所供应的生产材料和辅助服务而取得的收入分别为2,827.3万元、3,482.8万元、3,480.8万元及2,714.3万元;本公司就向中煤集团所提供的煤炭出口相关服务而取得的收入分别为4,647.9万元、5,457.5万元、4,941.4万元及1,024.7万元。
(3) 煤炭出口外销委托代理框架协议
本公司于2006年9月5日与中煤集团签署了《煤炭出口外销委托代理框架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委托中煤集团作为非独家的煤炭出口及外销代理人,中煤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的代理服务条款应比其他出口代理商更为优惠或相同。定价原则为:按照当时相关市场收费费率确定,不高于其他出口代理商代理出口同级同类产品,按正常商业交易及一般商业条款所收取的代理费。在该原则指导下,煤炭出口、外销代理费按照下列费率标准执行:(1)出口台湾以外的市场:每吨煤出口FOB价0.7%;(2)出口、外销台湾地区市场:每吨煤出口FOB价0.7%+0.5美元/吨。协议有效期为自本公司依法成立之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经本公司书面通知,协议可续展。
根据香港联交所对该协议的豁免,截至2008年12月31日的3年内,该协议的年度上限如下:
单位:万元
2006年 2007年 2008年本公司就煤炭出口向中煤集团应付的年度代理费 7,000 7,000 7,000
2006年和2007年1-6月,本公司就煤炭出口向中煤集团支付的代理费用分别为3,709.6万元和1,85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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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煤矿建设及设计服务框架协议
本公司于2006年9月5日与中煤集团签署了《煤矿建设及设计服务框架协议》,协议约定:(1)中煤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的煤矿建设服务,包括煤矿矿井、坑道及其辅助设施的建设服务;(2)中煤集团承揽本公司分包的煤矿矿井、坑道及其辅助设施的煤矿建设工程;(3)本公司为中煤集团保留的辅助煤矿、辅助煤炭及焦炭生产业务及按国家政策由中煤集团不时进行整合改组的地方煤矿提供的设计服务。定价原则为:采用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服务提供方并确定价格;仅在另一方的投标条件优于或者不劣于其他投标方的情况下,一方才优先考虑另一方为中标方。协议有效期追溯自本公司依法成立之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
根据香港联交所对该协议的豁免,截至2008年12月31日的3年内,该协议的年度上限如下:
单位:万元
2006年 2007年 2008年本公司就中煤集团所提供煤矿建设服务应
57,000 111,000 100,500付的金额本公司向中煤集团所提供的煤矿设计服务
3,000 5,000 5,000应收的金额
2004年、2005年、2006年及2007年1-6月中煤集团就向本公司提供煤矿建设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为14,493.9万元、19,733.4万元、52,070.4万元及21,697.2万元。
(5) 土地使用权租赁框架协议
本公司于2006年9月5日与中煤集团签署了《土地使用权租赁框架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向中煤集团租赁其已通过授权经营、出让等合法方式取得的面积为2,109,731.78平方米的93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定价原则:初始年租金为885万元;在租赁期内,每满3个年度可调整租金一次,但调整前须对年租金价格比照当地类似土地使用权租赁的市场价格,并经协商后调整,调整后的价格需由独立评估师确认为市场价格或低于市场价格;另,如协议双方同意,租金可于租赁期内任何时间予以调低而不受前述须满三年的限制。协议有效期为自本公司依法成立之日起二十年止;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经本公司书面通知,协议可续期,中煤集团不得拒绝。
本公司预期截至2008年12月31日的3年内,本公司各年应付中煤集团的总年租金约为900万元,该金额即为经香港联交所豁免的年度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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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2004年、2005年、2006年及2007年1-6月本公司就向中煤集团租赁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费用为885.3万元、885.3万元、882.3万元及434.5万元。
(6) 房屋租赁框架协议
本公司于2006年9月5日与中煤集团签署了《房屋租赁框架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向中煤集团租赁其拥有的总面积为191,983.46平方米房屋。定价原则:初始年租金为7,077万元;在租赁期内,每满3个年度可调整租金一次,但调整前须对年租金价格比照当地类似土地使用权租赁的市场价格,并经协商后调整,调整后的价格需由独立评估师确认为市场价格或低于市场价格;此外,如协议双方同意,租金可于租赁期内任何时间予以调低而不受前述须满三年的限制。协议有效期为自本公司依法成立之日起十年止;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经本公司书面通知,协议可续期。
本公司预期截至2008年12月31日的3年内,本公司各年应付中煤集团的总年租金约为7,100万元,该金额即为经香港联交所豁免的年度上限。
2004年、2005年、2006年及2007年1-6月本公司就向中煤集团租赁房屋而支付的费用为3,934.3万元、6,044.4万元、5,210.9万元及2,219.5万元。
(7) 商标使用许可框架协议
本公司于2006年9月5日与中煤集团签署了《商标使用许可框架协议》,协议约定:中煤集团将在协议签署日已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和申请注册的商标许可给本公司在国内外,且在许可商标注册类别范围内使用,中煤集团有权自用或许可其附属公司使用许可商标。协议有效期自2006年8月22日起10年;在届满前一个月,经本公司书面通知中煤集团,有效期将自动延长10年;以此类推。本公司向中煤集团支付的许可使用费为1元/年。
(8) 焦炭出口委托代理框架协议
本公司于2006年9月5日与中煤集团签署了《焦炭出口委托代理框架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委托中煤集团作为非独家的焦炭出口代理人,而中煤集团对本公司的出口代理是独家代理性质。若同样具备焦炭出口资格并获得出口配额的第三方优于中煤集团的资质和条件提供相似服务,本公司有权委托该第三方提供出口代理服务。定价原则:中煤集团免费向本公司提供焦炭出口代理服务。协议有效期为自本公司依法成立之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在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获得商务部认可的焦炭出口资格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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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应的焦炭出口配额,则自本公司获得该等资格和配额之日起协议自动终止;协议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经本公司书面通知,协议可续展。
(9) 与合营公司的煤炭采购协议
本公司于2007年9月15日与大同中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煤炭采购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向大同中新能源有限公司采购煤炭产品,协议的签订并不影响双方自主选择交易对象,与第三方进行任何交易。定价原则为:凡政府有定价的,按政府定价;没有政府定价的,按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的,按市场价;没有以上指标的情况下,按协议价。在商议"协议价"时,如曾经签订过相关协议,可以参考过往交易中的价格。协议有效期为自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经协议双方同意,本协议有效期可以延长。
2004年、2005年、2006年及2007年1-6月本公司向大同中新能源有限公司采购煤炭产品而支付的费用为7,319.9万元,19,061.5万元,7,760.3万元及1,001.0万元(已冲销本公司在其应占权益后的金额),占同期本公司外购原煤总额的20.82%、21.03%、7.90%及1.56%。
(10)与联营公司的铁路线租赁及代管服务框架协议
本公司于2006年9月5日与朔州市平朔路达铁路运输有限公司("平朔路达")签署了《铁路线租赁及代管服务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平朔路达向本公司有关下属企业山西中煤平朔安太堡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及山西平朔安家岭露天煤炭有限公司租用其铁路专用线,并向其支付铁路线租赁费,山西中煤平朔安太堡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及山西平朔安家岭露天煤炭有限公司同意由平朔路达提供铁路线代管服务。定价原则为: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凡没有政府定价,按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没有以上指标的情况下,执行协议价。在商议协议价时,如曾经签订过相关协议,可参考过往交易中的价格。协议有效期为自本公司依法成立之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经双方同意,且得到香港联交所同意或本公司独立股东批准,协议有效期可延长。
根据香港联交所对该协议的豁免,截至2008年12月31日的3年内,该协议的年度上限如下:
单位:万元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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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就向平朔路达租赁铁路的应收金额 9,900 13,000 15,600
本公司相关下属企业就平朔路达提供的铁
26,400 34,600 41,600
路代管服务应付金额
2004年、2005年、2006年及2007年1-6月本公司就向平朔路达租赁铁路而收取的收入为4,160.6万元、7,017.9万元、9,867.8万元及5,588.7万元;本公司就平朔路达提供的铁路代管服务而支付的费用为9,756.1万元、18,714.5万元、24,079.0万元及15,713.5万元。
2、近三年经常性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经常性关联交易在近三年占营业成本的比例情况如下表:
2007年1-6月 2006年 2005年 2004年采购煤炭支付费用 1.03% 0.79% 1.99% 1.97%生产材料和辅助服务支付费用 2.62% 2.75% 0.31% 0.57%社会和支持服务支付费用 0.33% 0.14% 0.61% 0.83%煤炭出口代理支付费用 0.19% 0.22% - -煤矿建设服务支付费用 2.26% 3.09% 1.21% 1.45%土地使用权租赁支付费用 0.05% 0.05% 0.05% 0.09%房屋租赁支付费用 0.23% 0.31% 0.37% 0.39%铁路代管服务支付费用 1.64% 1.43% 1.14% 0.98%
上述经常性关联交易在近三年占营业收入的情况如下表:
2007年1-6月 2006年 2005年 2004年生产材料和辅助服务取得收入 0.16% 0.12% 0.13% 0.16%煤炭出口服务取得收入 0.06% 0.17% 0.21% 0.26%煤矿设计服务取得收入 - - - -铁路租赁取得收入 0.33% 0.35% 0.27% 0.23%
如上表所示,上述经常性关联交易占本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或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因此,上述经常性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影响很小。(三)偶发性关联交易
2006年9月1日,本公司与中煤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中煤集团向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平朔第一煤炭有限公司(安太堡有限公司的前身)5%的股权,转让价格为6,191万元。
上述协议签署时,中煤集团为公司的唯一股东。转让价格系依据于2006年5月22日在财政部备案的京都评报字[2006]第016号《资产评估报告》确定。依据该报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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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朔第一煤炭有限公司的评估价值为123,826.62万元。2007年2月8日,平朔第一煤炭有限公司在国务院国资委完成国有产权变更登记,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四)关联交易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
与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往来余额
应收账款 1,919.9 -
预付账款 3,384.2 -
应付账款 31,474.1 -
其他应付款 41,901.4 71,987.6
与合营企业的往来余额
(已冲销本公司于该合营企业应占权益)
应付账款 - 591.1
长期应收款 12,857.9 17,260.0
与联营公司的往来余额
应收账款 825.6 608.8
预付账款 2,724.9 328.0
其他应收款 2,015.5 2,435.6
应付账款 3,089.1 799.0
其他应付款 4,655.2 631.7四、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有关关联交易的规定如下:
1、处理关联交易的原则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的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须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1)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2)对于必须发生之关联交易,须遵循"如实披露"原则;(3)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并以协议方式予以规定。
2、关联交易的审查
在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由财务部、法律部和董事会秘书处共同处理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公司各有关部门及所属企业在其经营管理过程中,如遇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情况的,须将有关关联交易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财务部、法律事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
董事会会议应对有关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与讨论。出席会议董事可以要求公司经营层说明其是否已经积极在市场寻找就该项交易与第三方进行,从而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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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与关联人发生交易;经营层应对有关结果向董事会做出解释。当确定无法寻求与第三方交易以替代该项关联交易时,董事会应确认该项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
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做到:(1)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真实状况,包括交易标的运营现状、盈利能力、是否存在抵押、冻结等权利瑕疵和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2)详细了解交易对方的诚信纪录、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情况,审慎选择交易对方;(3)根据充分的定价依据确定交易价格;(4)遵循《上交所上市规则》的要求以及公司认为有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评估。董事会不应对所涉交易标的状况不清、交易价格未确定、交易对方情况不明朗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
3、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如该项关联交易为与公司董事或与董事有利害关系的个人或其他企业进行的,公司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召集人应在会议表决前提醒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未主动声明并回避表决的,知悉情况的董事应要求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
股东大会应对董事会提交有关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表决;在进行表决时,公司董事会及见证律师应在股东投票前,提醒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应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回避表决,其持股数不应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独立董事和出席会议监事均须对有关关联交易发表公允性意见。
4、关联交易的执行
关联交易经履行相关批准程序通过后,公司应与关联人签订有关关联交易的书面协议(或合同),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关联人交易的条件特别是价格和收付款条款一经确定,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按批准后的交易条件进行交易。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执行过程中不得自行更改交易条件,如因生产经营情况的变化而导致必须终止或修改有关关联交易协议或合同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可签订补充协议(或合同)以终止或修改原合同。
5、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下述标准的关联交易,应当及时披露:(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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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外);(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因上市地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导致对信息披露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五、发行人关于关联交易的履行程序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的说明
自本公司成立以来,本公司关联交易的批准严格遵循了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权限,关联交易合同的签署以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的表决严格遵循了利益冲突的董事或关联股东的回避制度,公司关联交易的履行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六、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及是否履行法定批准程序所发表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本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及履行法定批准程序的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1. 公司的关联交易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地的规定履行了必
要的审议程序。
2. 公司的关联交易协议是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情况下签署,关联交易定价公
允合理,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和
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七、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中煤集团没有通过保留采购、销售机构,垄断业务渠道等方式干预本公司的业务经营。本公司拥有独立的产、供、销体系,有能力独立开展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和国内销售业务(就国外销售而言,本公司已委托中煤集团作为非独家的煤炭出口代理人),按照分工协作和职权划分建立了包括产、供、销系统在内的完整组织体系,顺利组织开展煤炭开采、洗选加工与销售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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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就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与程序、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在关联交易表决中的回避制度已作出相应的规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章程》的上述规定进行了细化,就关联交易的原则、审查、决策、执行和信息披露等各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为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减少本公司与中煤集团的关联交易,本公司采取如下措施:本公司将通过优先交易及选择权及/或优先受让权及/或优先收购权的方式在中煤集团对其重组中的煤矿进行改制、重组或整合后将该等煤矿注入本公司。待上述煤矿注入本公司后,本公司无需与中煤集团发生煤炭供应的关联交易。
由于国家政策、历史渊源和其他因素的限制,本公司在煤炭出口、土地和房屋租赁、综合原料和服务互供等方面仍将会与中煤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一定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在严格依照《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关联交易的审查、决策与执行的前提下与中煤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协议的规定,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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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一、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简介(一)董事
1、董事简要情况
本公司的董事会包括九名董事,其中五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所有董事经2006年8月18日、2006年8月23日及2006年11月21日的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公司的董事任期三年,可经过重新选举或重新委任后连任。
国籍(及境 提名
姓名 性别年龄 学历 职称 现任职务 任期
外居留权) 人
教授级 董事长、 中煤经天亮 中国 男 61 大学 自2006/8开始
高级工程师 执行董事 集团
自 2006/8开始
副董事长、 (非执行董事)中煤张宝山 中国 男 53 大学 高级工程师
非执行董事 自2006/11开始集团
(副董事长)
执行董事、 中煤杨列克 中国 男 49 大学 高级工程师 自2006/8开始
总裁 集团
执行董事、
中煤
彭毅 中国 男 44 研究生 高级工程师 执行副总裁兼首自2006/8开始
集团
席财务官
教授、 中煤高尚全 中国 男 77 大学 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06/8开始
高级研究员 集团
证券从业资格注
中煤
张克 中国 男 54 大学 册会计师、 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06/8开始
集团
高级会计师
中煤彭如川 美国 男 58 研究生 - 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06/8开始
集团
教授级 董事乌荣康 中国 男 67 大学 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2006/11开始
高级工程师 会
董事李彦梦 中国 男 63 大学 高级工程师 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2006/11开始

本公司上述董事的简历如下:
经天亮,自2006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亦担任中煤集团总经理;亦兼任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贸易促进会煤炭行业分会暨国际商会煤炭行业分会副会长、中国矿业大学高级顾问及兼职教授。曾任煤炭工业部、国家能源部、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副司长,国家煤炭工业局办公厅主任兼外事司司长,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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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经先生具有深厚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并在该行业拥有超过40年的营运及管理经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于1967年11月毕业于西安矿业学院机电专业,为煤炭行业高级职业经理人。
张宝山,自2006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自2006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亦担任中煤集团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亦担任山西中煤平朔安太堡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大同矿务局矿长、副局长、局长,平朔煤炭工业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张先生熟悉煤炭开采技术,对中国煤炭行业有深刻的理解并在该行业拥有超过30年的营运及管理经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于1977年9月毕业于浙江大学液压技术应用专业,为煤炭行业高级职业经理人。
杨列克,自2006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裁;亦担任上海能源、华光资源有限公司和大同中煤出口煤基地建设有限公司的董事。曾任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总经理、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总公司货源运输部及综合计划部经理。杨先生熟悉煤炭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流程,熟悉国内国际煤炭市场,具有深厚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并在该行业拥有超过20年的生产、运营及管理经验,于1982年6月毕业于西安矿业学院(现西安科技大学)采矿工程专业,为煤炭行业高级职业经理人。
彭毅,自2006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曾任中煤集团副总经理,中南建筑设计院设计事务所所长、中南建筑设计院深圳分院副院长、中南建筑设计院财务处处长,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财务负责人,武汉格林天地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凯迪蓝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彭先生在企业管理、资本运作和财务管理方面经验丰富,于1984年7月毕业于武汉建筑材料工业学院(现武汉理工大学),并于1999年6月获得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MBA),为煤炭行业高级职业经理人。
高尚全,自2006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亦担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及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中国体改研究会会长。曾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会长,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联合国发展政策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开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高先生1982年起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从事经济体制改革分析,主持了数个研究项目,1993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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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殊津贴,于1952年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经济系。
张克,自2006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亦担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慧聪国际信息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亦担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亦担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信永方略管理咨询公司的董事长。张先生曾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首席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兼职教授,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咨询公司部门经理,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常务副主任,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永道国际合伙人,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永道中国副执行董事。张先生在审阅和分析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方面拥有超过20年的经验,曾监督多项公司国内外上市及大型管理咨询及投资项目,于工作过程中提出专业意见,对处理与内部和外部审计师有关内部控制的监管及财务报表审计拥有丰富经验,于198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
彭如川,自2006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亦担任野村国际(香港)的高级顾问;亦担任Brescia International Ltd.、Brescia International (Hong Kong) Ltd.、Artemis International Group Ltd.的董事。彭先生曾任香港联合交易所(中国)董事,香港联交所中国发展及上市推广部高级监事,在中国航空公司及美国LAREI研究所等多个机构从事投资及研究工作,拥有加州大学统计学文学硕士学位及生物统计学硕士学位。
乌荣康,自2006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亦担任中国煤炭工业协会顾问;亦担任技术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乌先生曾任淮南矿务局李一煤矿技术员、工程师、总工程师兼副矿长,1983年4月任安徽煤炭工业公司副总指挥,1986年任淮北矿务局副局长,1993年5月任国家煤炭工业部生产协调司司长,1998年7月起任国家煤炭工业局经济运行中心主任、中国煤炭企业协会会长、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乌先生具有丰富的煤炭专业知识及40多年的煤炭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经验,1961年9月毕业于淮南矿业学院采矿系。
李彦梦,自2006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处副主任、副经理、经理、黄台发电厂厂长,山东电力工业局局长助理,1994年任电力工业部建设协调司副司长、国家计委重点建设司副司长、投资司副司长、基础产业发展司司长、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2002年12月任国家电网公司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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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总经理。李先生长期在多家电力企业工作,具有丰富的国家宏观调控部门基础能源管理工作经验,1981年9月毕业于武汉水电学院电力工程系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
2、选聘情况
本公司董事的选聘情况如下:
董事经天亮、张宝山、杨列克、彭毅由2006年8月18日公司创立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高尚全、张克、彭如川由2006年8月23日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乌荣康、李彦梦由2006年11月21日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二)监事
1、监事简要情况
国籍(及境
姓名 性别年龄 学历 职称 现任职务 任期 提名人
外居留权)
中煤
都基安 中国 男 45 大学 高级工程师 监事会主席 自2006/8开始
集团
中煤
周立涛 中国 男 47 大学 高级经济师 监事 自2006/8开始
集团
中煤集
陈相山 中国 男 51 研究生 - 职工代表监事 自2006/8开始
团工会
本公司上述监事的简历如下:
都基安,自2006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亦担任中煤集团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亦担任中国矿业大学董事会副董事长、中国煤炭教育协会副理事长。都先生有长期在煤炭工业部基建司、干部司、办公厅从业的经历,1994年到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总公司工作,在企业管理、团队建设和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都先生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于1983年7月毕业于山东矿业学院(现山东科技大学)矿建专业,为煤炭行业高级职业经理人。
周立涛,自2006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会监事。亦担任中煤集团总法律顾问。周先生曾担任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总公司法律部主任。周先生熟悉中国民法、商法、国际商事通则,拥有丰富的企业法律事务经验,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周先生于1983年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专业,2000年9月完成中国矿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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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陈相山,自2006年8月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陈先生曾长期担任大同矿务局四老沟矿和大同矿务局领导职务,1995年后,历任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安太堡矿、平朔煤炭工业公司领导职务,中国煤炭物产集团公司总经理和中煤生产技术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及中煤焦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领导职务。陈先生长期在煤炭行业工作,对煤炭行业有全面的了解和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于2000年7月毕业于中央党校国际政治专业。
2、选聘情况
2006年8月18日,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都基安、周立涛为公司监事,2006年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相山为公司职工监事。(三)高级管理人员
国籍(及境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现任职务 任期
外居留权)
杨列克 中国 男 49 大学 高级工程师 执行董事、总裁 自2006/8开始
执行董事、执行副总
彭毅 中国 男 44 研究生 高级工程师 自2006/8开始
裁兼首席财务官
高建军 中国 男 48 研究生 高级工程师 副总裁 自2006/8开始
高级工程师、高
李馥友 中国 男 51 大学 副总裁 自2006/8开始
级经济师
祁和刚 中国 男 48 研究生 高级工程师 副总裁 自2006/8开始
牛建华 中国 男 44 大学 高级工程师 副总裁 自2006/8开始
董事会秘书兼联席公
周东洲 中国 男 48 研究生 副译审 自2006/8开始
司秘书
本公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如下:
杨列克先生,请参见本章"董事"部分。
彭毅先生,请参见本章"董事"部分。
高建军,自2006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亦担任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和绿色煤电有限公司的董事。曾任中煤集团总经理助理、企业发展总部总经理。高先生1993年12月加入中煤集团前曾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人事处、新技术推广处职员,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及煤炭工业部办公厅秘书,进入中煤集团后,先后担任人事部门负责人和企业发展部门负责人,2005年3月起任总经理助理。高先生长期在煤炭行业工作,对煤炭行业有全面的了解,具有丰富的企业发展战略、改制重组及项目投资的管理经验,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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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1982年毕业于山东矿业学院(现山东科技大学)采矿专业,获学士学位,1998年毕业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采矿工程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为煤炭行业高级职业经理人。
李馥友,自2006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曾任中煤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安全监察局局长、生产协调部主任,中煤黑龙江分公司总经理、中煤秦皇岛分公司总经理、中国煤炭工业秦皇岛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1995年11月加入中煤集团公司前,曾在鸡西矿务局恒山煤矿、穆棱煤矿等担任领导职务。李先生长期从事煤炭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具有深厚的煤炭行业知识并在该行业拥有超过30年运营及管理经验,于1991年6月毕业于哈尔滨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专业,为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煤炭行业高级职业经理人。
祁和刚,自2006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曾任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姚桥煤矿副总工程师、副矿长、矿长,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祁先生长期从事煤炭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具有深厚的煤炭行业知识并在该行业拥有超过30年运营及管理经验,于1986年8月毕业于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中等专科学校,2005年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工业工程专业,获硕士学位,为高级工程师,煤炭行业高级职业经理人。
牛建华,自2006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亦担任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公司副董事长。曾任中煤集团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1999年8月加入中煤集团前曾任煤炭工业部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人事处干部、煤炭工业部人事司技术干部处副处长、煤炭工业部办公厅秘书等职务。牛先生长期在煤炭行业工作,对该行业有深厚的认识,拥有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于1984年毕业于山东矿业学院(现山东科技大学)计算数学专业,获学士学位,为高级工程师,煤炭行业高级职业经理人。
周东洲,自2006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联席公司秘书。曾任中国矿业大学、国家煤炭工业部科技教育司外事干部,煤炭工业部办公厅、国家煤炭工业局秘书,中煤集团市场开发部经理、煤炭贸易本部副本部长,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周先生于1982年7月毕业于中国矿业学院(现中国矿业大学)英语专业,获学士学位,1997年5月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工程专业,获硕士学位,煤炭行业高级职业经理人。二、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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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三、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四、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
本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五、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六、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2006年度,本公司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从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领取的收入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收入(元) 领取报酬的单位
经天亮 董事长、执行董事 492,000 中煤集团
张宝山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333,000 中煤集团
2006年1-8月于中国煤炭进出口公
杨列克 执行董事、总裁 516,174
司;2006年9-12月于本公司
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 2006年1-8月于中煤集团;2006年
彭毅 389,639
兼首席财务官 9-12月于本公司
高尚全 独立非执行董事 113,000 本公司
张克 独立非执行董事 113,000 本公司
彭如川 独立非执行董事 113,000 本公司
乌荣康 独立非执行董事 50,000 本公司
李彦梦 独立非执行董事 50,000 本公司
都基安 监事会主席 399,665 中煤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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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涛 监事 313,950 中煤集团
2006年1-8月于中煤生产技术开发公
陈相山 职工代表监事 251,868 司;2006年9-12月于中煤焦化控股有
限责任公司
2006年1-8月于中煤集团;2006年
高建军 副总裁 283,124
9-12月于本公司
2006年1-8月于中煤集团;2006年
李馥友 副总裁 284,397
9-12月于本公司
2006年1-8月于上海能源;2006年
祁和刚 副总裁 424,960
9-12月于本公司
2006年1-8月于中煤集团;2006年
牛建华 副总裁 282,784
9-12月于本公司
董事会秘书兼联席公 2006年1-8月于中国煤炭进出口公
周东洲 416,834
司秘书 司;2006年9-12月于本公司七、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在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
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 兼职单位
所任职务 与发行人关系
中煤集团 总经理 控股股东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经天亮 董事长、执行董事 中国贸易促进会煤炭行业分 副会长

会暨国际商会煤炭行业分会
中国矿业大学 高级顾问、兼职教授
中煤集团 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控股股东张宝山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山西中煤平朔安太堡煤炭有
董事长 控股子公司
限责任公司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大同中煤出口煤基地建设有杨列克 执行董事、总裁 董事 控股子公司
限公司
华光资源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高尚全 独立非执行董事 无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体改研究会 会长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航空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慧聪国际信息有限公司
张克 独立非执行董事 无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副会长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董事长
信永方略管理咨询公司
野村国际(香港) 高级顾问
Brescia International Ltd.彭如川 独立非执行董事 Brescia International (Hong 无
董事
Kong) Ltd.
Artemis International 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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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d.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顾问乌荣康 独立非执行董事 无
技术咨询委员会 副主任
中煤集团 工会主席、副总经理 控股股东都基安 监事会主席 中国煤炭教育协会 副理事长

中国矿业大学 副董事长周立涛 监事 中煤集团 总法律顾问 控股股东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高建军 副总裁 董事
绿色煤电有限公司 参股子公司牛建华 副总裁 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公司 副董事长 参股子公司
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上述披露的以外,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兼职情况。八、本公司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签订的协议
本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未与本公司签署除聘用协议之外的其他任何协议。九、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无作出的重要承诺。十、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变动情况
为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2006年8月23日,本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高尚全、张克、彭如川为本公司独立董事;2006年11月21日,本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乌荣康、李彦梦为本公司独立董事。
2006年8月18日本公司创立大会选举纪喜来、曹祖民、洪宇、彭宝成为公司非执行董事,为了满足香港联交所对公司董事独立性的要求,在上述董事主动提出辞职的情况下,2006年11月22日本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上述董事辞去董事职务。
2006年11月22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06年第二次会议,选举张宝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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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公司副董事长。
除上述董事变动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成立以来均未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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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公司治理一、概述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由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化运行进一步提供了制度保证。本公司董事会下设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战略规划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与安全、健康及环保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分别在审计、人事薪酬、战略规划、提名、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方面协助董事会履行决策和监控职能。为保证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和科学性,本公司还聘请了五名独立董事,并出任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同时,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与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核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本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二、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依法运作情况(一)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的职权如下: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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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9)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11)对公司聘用、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13)审议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以上(含3%)的股东的提案;
(14)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六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5)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6)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18)股东大会可以授权或委托董事会办理除上述职权外的其他事项。
上述第(1)至第(16)项股东大会的职权不能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2、股东大会提案
股东大会议案一般由董事会负责提出。在董事会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之前,董事会秘书可向股东、监事及独立董事征集议案,并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作为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该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应负责提出议案。监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监事会应负责提出议案。
公司召开股东年会时,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含3%)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新的提案,公司应当将提案中属于股东大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列入该次会议的议程,并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新提案的内容。但该提案需于股东年会会议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送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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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股东提案外,董事会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议案或增加新的议案。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的议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3、股东大会的召集和通知
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要求的数额的三分之二时;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的股份10%以上(含10%)的股东以书面形式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或者监事会提出召开时;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出召开时。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监事会或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四十五日前发出书面通知,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以及开会的日期和地点告知所有在册股东。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送达公司。
4、股东大会的召开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股东授权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会议,公司总裁(经理)、副总裁(副经理)、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经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也可列席会议。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公司和董事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5、股东大会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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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通过:(1)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2)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3)董事会成员和股东代表监事的选举、罢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4)公司年度预、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他财务报表;及(5)除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的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1)公司增、减股本,回购本公司股份和发行任何种类股票、认股证和其他类似证券;(2)发行公司债券;(3)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以及重大收购或出售;(4)公司章程的修改;及(5)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认为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6、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自本公司设立以来,股东大会一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自公司设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共召开了6次股东大会会议(包括类别股东大会,下同)。
本公司自2006年8月18日公司创立大会以来,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规范,对公司董事、监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公司财务预算、利润分配、《公司章程》及其他主要管理制度的制订和修改、首次公开发行的决策和募集资金投向等重大事宜作出了有效决议。
本公司一直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股东大会制度。股东认真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股东大会机构和制度的建立及执行,对完善本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本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二)董事会
1、董事会的构成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5人。
2、董事会职权
本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的职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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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的业务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6) 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 拟定公司的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
式的方案;
(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 聘任或解聘公司的总裁(经理)、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根据总裁(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副经理),决定其报
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拟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12)管理公司信息披露;
(13)决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和任免有关负责人;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裁(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有关工作;
(16)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处置、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并按照证券监管机关及公司股票
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办理;
(1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所涉及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授
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作出上述决议事项,除第(6)、(7)、(11)项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外,其余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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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会的召集与通知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个工作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监事会提议时;二分之一独立董事提议时;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总裁(经理)提议时;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之前十个工作日发出通知,临时董事会会议不受通知时间的限制。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和地点可由董事会事先规定,并记录在会议记录上。若该会议记录已在下次董事会议召开前最少十个工作日前发给全体董事,则其召开毋须另行发通知给董事。董事如已出席会议,并且未在到会前或到会时提出未收到会议通知的异议,应视作已向其发出会议通知。
4、董事会的表决和决议
除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外,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必须有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之半数的董事对该提案投赞成票。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取得更多董事同意的,从其规定。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其权限范围内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的同意并做出决议。不同决议在内容和含义上出现矛盾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决议为准。
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董事会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每年定期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在需要时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自公司成立时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会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
历次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规范,对公司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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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公司已设立以下五个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战略规划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与安全、健康及环保委员会。该等委员会依据本公司董事会所制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与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核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1) 审核委员会: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审核及监督本公司的财务汇报过程。审核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均由董事会委任。审核委员会现由四名董事组成,即张克、高尚全、彭如川和张宝山,其中张克担任主席。
本公司审核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a)委任及监督本公司独立审计师的工作,并事先批准独立审计师提供的一切
非审核服务;
(b)审阅本公司年度及中期财务报告书、盈利公布、编制财务报告书所采用的
重大会计政策及实务,财务资料的备选处理方法,披露控制及披露程序的
有效性,以及有关财务报告的实务及要求的重大趋势及发展;
(c)审阅内部审核计划与人员安排,内部审核团队的组成、责任、计划、成果、
预算与人员安排,并检查本公司内部控制的要素及有效性;
(d)审阅本公司的风险评估及管理政策;
(e)建立本公司对投诉意见(关于会计、内部会计控制、审核事宜、潜在违法
行为及存有疑问的会计或审核事宜)的处理程序;
(f)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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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薪酬委员会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制定培训及薪酬政策、确定并管理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薪酬委员会现由四名董事组成,即彭如川、张克、李彦梦和彭毅,其中彭如川担任主席。
薪酬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a)制定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或方案,评估高管人员的表现向董事
会提出高管人员年度薪酬、福利和股权激励方案与建议;
(b)向董事会提出董事的薪酬、福利和股权激励方案与建议;
(c)管理及定期审核有关董事、员工、高级管理人员的长期薪酬奖励计划或股
权激励计划,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d)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 战略规划委员会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本公司已成立战略规划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为制定本公司的整体发展计划及投资决策程序。战略规划委员会现由六名董事组成,即经天亮、高尚全、李彦梦、乌荣康、张宝山以及杨列克,其中经天亮担任主席。
战略规划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a)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b)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和资本运营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c)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开支、投资及资产处置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
并提出建议;
(d)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e)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f)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4) 提名委员会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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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名委员会现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即高尚全、经天亮和乌荣康,其中高尚全担任主席。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a)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b)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c)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d)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
(e)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5) 安全、健康和环保委员会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本公司已成立安全、健康及环保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为确保本公司采用适当的绩效目标及标准,确保本公司可履行健康、安全及环境责任,同时监查本公司与安全、健康及环境问题相关的潜在责任、法规变化及技术变革。安全、健康和环保委员会现由三名董事组成,即乌荣康、张宝山和杨列克,其中乌荣康担任主席。
安全、健康和环保委员会职权如下:
(a)监督公司安全、健康与环境计划的实施,同时监查本公司与安全、健康及
环境问题相关的潜在责任、法规变化及技术变革;
(b)就影响公司健康、安全与环境领域的重大问题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c)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物业资产、员工或其他设施所发生的重大事故及责任
提出质询,并检查和督促事故的处理;
(d)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三)监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和一名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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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任监事。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的任免,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目前,本公司监事会有三名监事,其中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两名,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一名。
1、监事会职权
监事会负责监查本公司的财务,同时监督董事会及管理层人员的行为。本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其中一名成员为职工选出的职工代表,其余成员在股东大会上由股东委任。监事会其中一名成员担任监事会主席。监事会成员不得同时担任董事、总裁或首席财务官。监事的任期为三年,可经过重新选举或重新委任后连任。
根据《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检查公司的财务;
(2)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 当公司董事、总裁(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
要求前述人员予以纠正;
(4) 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
料,发现疑问的,可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帮助复查;
(5)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职责
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
(6) 向股东大会会议提出提案;
(7) 代表公司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涉或者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起诉;
(8)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2、监事会召集和通知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其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监事有权要求监事会主席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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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临时监事会。
每次监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十个工作日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通知应包括:会议日期和地点、会议期限、会议议题及发出通知的日期。
3、监事会的召开和决议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每名监事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会议,应当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监事会,委托书中应当载明授权范围。
监事会定期会议的决议及临时会议的决议均为监事会会议决议,均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
4、监事会运行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一直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公司监事会自本公司设立时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共召开了4次会议。历次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规范,对公司董事会工作的监督、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关联交易的执行、公司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重大项目的投向等重大事宜实施了有效监督。(四)独立董事
1、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公司的独立董事须满足所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独立董事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本公司目前共有五名独立董事,远超过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意见》第一条第3款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要求。
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要求,本公司独立董事分别担任审核委员会、
153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与安全、健康及环保委员会,同时在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发表独立意见:
(1) 提名、任免董事;
(2) 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 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
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5) 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6)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应对上述事项明确表示意见:
(1) 同意;
(2) 保留意见及其理由;
(3) 反对意见及其理由;
(4) 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2、本公司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情况
自本公司聘任独立董事以来,本公司独立董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勤勉尽责地履行职权,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本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以及本公司的发展提出了很多意见与建议,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对完善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本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五)董事会秘书
本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的主要工作是负责推动公司提升治理水准,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15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的职权如下:
(1) 负责公司的相关当事人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
络,保证公司依法准备和递交有权机构所要求的报告和文件;
(2) 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
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
照有关规定向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3) 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
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
(4) 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有关会议文件和资料;
(5) 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6) 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定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监事、总
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
信息泄漏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7) 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
录等,保证公司有完整的组织文件和记录,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
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记录和文件;
(8) 协助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及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中关于
其法律责任的内容;
(9) 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规章、
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及其他规定或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
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
书应将有关监事和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同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10)有关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及其他规定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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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三、发行人近三年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发行人近三年内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四、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及发行人对关联方的担保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五、管理层对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说明以及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报告(一)本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价
(1) 本公司确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证其有效性是本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本
公司业已建立各项制度,其目的是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
完整,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并及时堵塞
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
安全完整。
(2)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
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
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
具有一定的风险。
(3) 本公司业已按照财政部颁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及
内部会计控制具体规范的要求,对于2007年6月30日上述与会计报表相关的内
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进行了评价,并对执行的有效性进行了测试。
(4) 根据前述评价和测试的结果,本公司确认本公司于2007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
方面有效地保持了按照财政部颁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
及具体规范标准建立的,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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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二)注册会计师对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
2007年9月21日,普华永道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07)第441号《内部控制审核报告》,结论意见为:"我们认为,贵集团于2007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财政部颁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及内部会计控制具体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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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
本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对本公司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06年12月31日和2007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04年度、2005年度、2006年度和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6个月的合并利润表以及自2006年8月22日(公司成立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期间和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母公司利润表、2006年度和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合并现金流量表、自2006年8月22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期间和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07)第[1005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章主要提供从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及会计报表附注摘录的部分信息。一、会计报表编制基准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上报国务院同意并以《关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重组改制并境外上市方案的批复》(国资改革[2006]176号)批准的中煤集团重组改制方案,中煤集团于2006年8月22日独家发起设立了本公司。根据重组方案,中煤集团将其所属的与煤炭生产与贸易、煤焦化和煤矿装备制造等主营业务(以下简称“主营业务”)相关的平朔煤炭工业公司、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的主要经营性资产与负债、中煤集团本部的部分资产与负债,以及中煤集团所拥有的中国煤矿机械装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中煤焦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平朔第一煤炭有限公司、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注入本公司,作为唯一发起人以独家发起方式设立本公司。中煤集团保留了与其存续业务和经营有关的资产、负债及权益,主要包括:(i)若干海外贸易公司的煤炭贸易及代理服务业务;(ii)非煤炭相关业务;(iii)若干资产及负债的拥有权,包括学校、医院、办公楼、职工宿舍、银行存款,证券投资和税务负债;(iv)提供其他社会福利以及提供配套服务的业务。
本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公司按照上述重组方案所形成的组织架构在2004年1月1日起已经存在,且在截至2006年8月22日止期间一直以独立法人形式从事相关业务,并依据本公司现有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编制。
158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本公司原以2006年2月15日以前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2000年12月29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以下合称“原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财务报表。自2007年1月1日起,本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本公司属于同时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H股上市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于2007年2月1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第一号》问答十,本公司除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外,还根据取得的相关信息,对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确定的会计政策与之前按照原会计准则和制度确定的会计政策之间的其他差异,追溯调整了2004年度、2005年度及2006年度的财务报表,2004年度、2005年度及2006年度的相关数据已经按照上述追溯调整后的金额列报。
本公司设立时,中煤集团投入的净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一)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母公司及子公司和合营企业。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予以合并;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合并。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与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视同该企业合并于报告最早期间的期初已经发生,从报告期最早期间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159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且其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对合营企业采用比例合并法将合营企业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和利润按照投资
比例进行合并,内部交易按同比例抵销。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截至2007年6月30日,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及合营企业如下表所示:
经济性质 法定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或类型 代表人主要控股子公司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 煤矿机械的生产、设计、
北京市 有限责任公司 濮津公司 供应及进出口业务中煤焦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 焦炭化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有限责任公司 华祖贵
煤矿机械设备、仪器仪表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 有限责任公司 刘新忠
的进出口业务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 煤矿工程勘察、咨询、设
陕西省西安市 有限责任公司 雷鸣远公司 计和监理项目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业务 有限责任公司 曹祖民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 煤炭开采及销售 股份有限公司 刘雨忠山西平朔安家岭露天煤炭有
山西省朔州市 煤炭露天开采 有限责任公司 刘泽民限公司山西中煤平朔安太堡煤炭有
山西省朔州市 煤炭露天开采 有限责任公司 刘泽民限责任公司
煤炭的中转销售、仓储、秦皇岛中煤储运有限公司 河北省秦皇岛市 铁路过轨费及煤炭装卸等 有限责任公司 杨志清
业务中国煤炭工业秦皇岛进出口
河北省秦皇岛市 煤炭及制品批发 有限责任公司 杨志清有限公司
煤炭及经批准的其他商品中煤连云港进出口有限公司 江苏省连云港市 有限责任公司 张清明
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业务
自营和代理机械设备、矿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日
山东省日照市 产、化工、五金产品、服 有限责任公司 蒋秀杰照有限公司
装、鞋帽及技术进出口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青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山东省青岛市 有限责任公司 冷新佳岛有限公司 术的进出口业务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天津中煤进出口有限公司 天津市 有限责任公司 张绍平
术的进出口业务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黑 黑龙江省哈尔滨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有限责任公司 张西渝龙江有限公司 市 术的进出口业务秦皇岛中煤港能煤炭加工有 煤炭洗选、加工、筛选、
河北省秦皇岛市 有限责任公司 杨志清限公司 配煤业务上海中煤华东有限公司 上海市 煤炭贸易 有限责任公司 宫清超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省柳林县 煤炭开采及销售 有限责任公司 武华太朔州中煤平朔能源有限公司 山西省朔州市 煤炭生产及销售 有限责任公司 杨列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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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陕西南梁矿业有限公司 陕西省府谷县 煤炭生产加工 中外合资企业 杨列克大同中煤出口煤基地建设有
山西省大同市 煤炭洗选加工及销售 中外合资企业 杨列克限公司朔州市格瑞特实业有限公司 山西省大同市 煤炭洗选加工及销售 有限责任公司 刘占胜
煤炭产品的进出口转口和华光资源有限公司 澳大利亚 有限责任公司 -
易货贸易
煤炭生产、加工及贸易,中煤能源黑龙江煤化工有限
黑龙江省伊兰县 煤气、水、蒸汽的生产及 有限责任公司 陈志京公司
销售主要合营企业大同中新能源有限公司 山西省大同市 煤炭生产及销售 中外合资企业 杨列克河北中煤旭阳焦化有限公司 河北省邢台市 焦炭制造及销售 有限责任公司 胡志浩
2、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自2006年9月1日开始,本公司获取了一家合营公司(山西中煤平朔安太堡能源有限
公司)的剩余20%的股权,该公司之前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上采用比例合并法核算,
自2006年9月1日该公司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获得该公司的20%股权支付对价为
24,765.3万元。
自2007年1月1日起,本公司获得了若干合营公司的控制权,因此这些公司成为本公
司的子公司。相应地自2007年1月1日开始,这些原按比例合并的公司在本公司的财务报
表上全部纳入合并范围。本公司获得这些公司的控制权未支付任何对价。
本公司和辽宁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6日共同设立了抚顺煤矿电机制
造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各占50%股权,但本公司能够控制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并能据以
从中获取经济利益。辽宁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所属抚顺煤矿电机厂经评估后的国
有净资产作为出资投入抚顺煤矿电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其投入的净资产中包含货币资
金5,002.4万元。本公司投资额为15,800.0万元,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向抚顺煤
机注入了3,160.0万元,剩余款项将于2007年底之前支付。
自2007年1月1日起,上述新取得的子公司及抚顺煤矿电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详细
资料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本公司持有权益 本公司表决权
注册 业务性质
注册地 比例 比例
资本 及经营范围
直接 间接 直接 间接
朔州中煤平朔能源有 制造煤炭及
山西 15,000.0 51% - 51% -
限公司 洗煤
陕西南梁矿业有限公
陕西 6,875.0 煤矿开采 23% 32% 23% 32%

大同中煤出口煤基地 山西 12,500.0 制造煤炭及 19% 41% 19% 41%
161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有限责任公司 洗煤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
山西 51,987.7 煤矿开采 50% - 50% -司中煤设备成套有限公 提供维修
北京 2,845.2 - 65.73% - 65.73%司 服务灵石县中煤焦化煤气
灵石 100.0 发电 - 51% - 51%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抚顺煤矿电机制造有 电机制造、销
辽宁 31,600.0 50% - 50% -限责任公司 售
自2007年1月1日开始,本公司获得了一家原联营公司(河北中煤旭阳焦化有限公司)的共同控制权,该公司原来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上采用权益法核算,自2007年1月1日起对其进行比例合并。本公司获得该公司的共同控制权未支付任何对价。
这些新取得的子公司和合营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已按照管理层的最佳估计调整为暂估公允价值。该等资产和负债将在2007年下半年由有相关资格的评估师评估作价并根据最终的评估报告对其价值进行调整。三、会计报表(一)资产负债表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资产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03,447.4 1,838,809.1
交易性金融资产 97,682.6 801.4
应收票据 59,387.8 35,852.0
应收账款 391,873.5 239,339.2
预付款项 143,072.2 126,504.1
应收利息 17,750.9 -
应收股利 96.6 607.8
其他应收款 60,000.8 49,200.8
存货 293,580.6 248,188.8
流动资产合计 2,466,892.4 2,539,303.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88.0 162.7
长期应收款 34,988.9 39,106.5
长期股权投资 119,470.2 88,449.2
162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固定资产 1,605,968.5 1,533,896.0
在建工程 377,862.2 207,762.7
工程物资 6,337.7 10,334.6
无形资产 885,082.3 755,346.7
长期待摊费用 1,295.7 71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30,079.2 30,103.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061,972.7 2,665,874.3
资产总计 5,528,865.1 5,205,177.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67,116.7 185,982.7
应付票据 30,402.8 34,955.7
应付账款 393,180.0 340,325.5
预收款项 91,077.2 79,376.5
应付职工薪酬 50,491.2 44,023.0
应交税费 93,859.3 142,396.0
应付利息 31,211.1 12,233.9
应付股利 1,531.5 103,320.2
其他应付款 178,032.8 315,732.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8,453.2 50,053.9
流动负债合计 1,075,355.8 1,308,399.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939,278.9 826,959.1
长期应付款 130,817.7 99,475.6
专项应付款 4,803.7 3,846.4
预计负债 65,400.8 65,034.2
递延所得税负债 125,322.4 101,203.1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65,623.5 1,096,518.4
负债合计 2,340,979.3 2,404,918.0
股东权益
股本 1,173,333.0 1,173,333.0
资本公积 1,455,167.5 1,435,943.3
盈余公积 12,994.9 12,994.9
未分配利润 260,081.7 32,273.4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347.2 -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 2,901,229.9 2,654,544.6
少数股东权益 286,655.9 145,714.9
股东权益合计 3,187,885.8 2,800,259.5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5,528,865.1 5,205,177.5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资产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
163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24,370.4 1,573,542.7
交易性金融资产 93,923.2 -
应收票据 73.1 144.0
应收账款 90,532.8 72,133.9
预付款项 17,936.7 18,806.4
应收股利 26,165.0 58,610.6
其他应收款 634,326.8 436,854.8
存货 22,331.8 8,347.7
流动资产合计 2,009,659.8 2,168,440.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88.0 207.0
长期应收款 15,502.1 50,568.0
长期股权投资 1,362,240.5 1,292,200.5
固定资产 121,345.1 143,178.0
在建工程 114,846.3 61,032.1
无形资产 187,541.4 194,260.2
长期待摊费用 303.2 346.4
递延所得税资产 576.9 1,438.9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03,443.5 1,743,231.1
资产总计 3,813,103.3 3,911,671.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40,000.0 55,272.0
应付账款 168,554.2 174,071.4
预收款项 6,924.8 3,024.0
应付职工薪酬 11,011.6 15,617.0
应交税费 5,670.0 31,122.1
应付股利 - 1,021,210.0
其他应付款 332,246.7 481,300.5
流动负债合计 664,407.3 862,528.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36,100.0 436,100.0
专项应付款 3,750.2 3,630.2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788.8 1,021.2
非流动负债合计 455,639.0 440,751.4
负债合计 1,120,046.3 1,303,279.4
股东权益
股本 1,173,333.0 1,173,333.0
资本公积 1,480,446.3 1,479,902.3
盈余公积 12,994.9 12,994.9
未分配利润 26,282.8 -57,838.4
股东权益合计 2,693,057.0 2,608,391.8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3,813,103.3 3,911,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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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二)利润表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截至2007年6月30
项目 2006年度 2005年度 2004年度
日止6个月一、营业收入 1,692,987.8 2,834,672.8 2,608,151.5 1,787,852.8
减:营业成本 959,247.2 1,684,722.5 1,635,087.2 998,819.2
营业税金及附加 28,069.5 43,414.9 29,196.8 18,974.1
销售费用 317,685.4 552,947.6 425,593.4 381,563.8
管理费用 110,607.8 168,877.2 132,212.0 109,129.6
财务费用-净额 26,736.9 38,251.4 2,864.9 48,680.0
资产减值损失/冲回 6,112.4 -7,262.9 1,654.6 -3,267.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60,003.2 115.6 17.6 -
投资收益 752.5 4,629.3 17.3 742.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495.8 3,263.7 -682.1 -366.8
业的投资收益二、营业利润 305,284.3 358,467.0 381,577.5 234,695.9
加:营业外收入 5,001.0 37,119.2 3,405.1 4,355.7
减:营业外支出 480.5 5,641.8 3,109.3 4,536.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41.3 2,688.9 1,302.4 1,017.7三、利润总额 309,804.8 389,944.4 381,873.3 234,515.4
减:所得税费用 65,615.4 101,368.9 60,553.8 56,976.9四、净利润 244,189.4 288,575.5 321,319.5 177,538.5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
- - 2,933.7 5,489.9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7,808.3 271,675.8 306,646.6 164,714.3
少数股东损益 16,381.1 16,899.7 14,672.9 12,824.2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截至2007年6月30
2006 8 22
项目 自 年 月 日(公司成立日)
日止6个月
至2006年12月31日止期间
一、营业收入 743,086.4 453,998.3
减:营业成本 453,661.7 255,807.2
营业税金及附加 3,716.1 2,356.7
销售费用 203,540.7 154,292.0
管理费用 26,104.9 21,120.5
财务费用-净额 11,207.4 5,254.7
资产减值损失 295.7 -1,219.6
165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60,003.2 -
投资收益 10,106.2 38,612.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投
403.3 133.0
资收益二、营业利润 114,669.3 54,999.1
加:营业外收入 69.5 -
减:营业外支出 33.6 523.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2.9 22.6三、利润总额 114,705.2 54,475.8
减:所得税费用 30,584.0 8,728.5四、净利润 84,121.2 45,747.3(三)现金流量表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截至2007年6月30日
项目 2006年度
止6个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762,149.5 3,274,670.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650.9 15,09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67,800.4 3,289,769.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07,323.6 -2,203,630.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7,896.6 -236,653.2
支付的各项税费 -293,652.7 -284,299.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864.6 -26,51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41,737.5 -2,751,09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6,062.9 538,673.8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3.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528.9 2,606.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
金净额 13,116.9 12,560.6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3,578.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7,224.4 16,169.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金 -214,744.7 -377,732.1
投资支付的现金 -181,846.3 -46,285.8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7,428.7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63,828.7 -10,151.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60,419.7 -451,598.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93,195.3 -435,428.7
166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39,469.6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67,996.6 309,402.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7,996.6 1,848,871.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8,690.3 -319,812.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40,727.1 -188,439.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270.1 -53,872.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7,687.5 -562,124.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9,690.9 1,286,747.4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2,367.1 4,783.7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1,399,190.4 1,394,776.2加:期/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22,424.9 427,648.7期/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23,234.5 1,822,424.9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截至2007年6月30日
项目 2006年度
止6个月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28,645.7 567,920.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488.2 156,34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47,133.9 724,264.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74,748.6 -464,125.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6,806.9 -5,639.4
支付的各项税费 -38,705.7 -7,171.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60.4 -10,17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32,721.6 -487,11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412.3 237,149.7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42,148.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
- 3.5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514.8 31,851.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663.2 31,855.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51,405.4 -11,376.5

投资支付的现金 -188,267.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4,765.3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51,000.8 -88,106.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90,673.2 -124,24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7,010.0 -92,393.3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67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29,754.9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40,000.0 5,453.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0,000.0 1,535,208.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5,272.0 -328,557.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21,066.1 -7,125.7
支付首次公开发行费用 - -53,872.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270.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4,608.2 -389,55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608.2 1,145,652.7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2,926.5 -3,545.7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1,400,132.4 1,286,863.4加:期/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59,886.4 273,023.0期/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9,754.0 1,559,886.4四、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一)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二)外币折算
1、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股东权益中以单独项目列示。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68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四)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持有目的为短期内出售的金融资产,该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2、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12个月内将出售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4、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12个月内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或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5、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于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某项金融资产收取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与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至转
169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成本计量;应收款项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在处置时产生的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入股东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直接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
6、金融资产减值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或非暂时性下降,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五)应收款项
170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账款,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减去坏账准备后的净额列示。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所有款项时,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年度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年度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本公司向金融机构转让不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按交易款项扣除已转销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六)存货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周转材料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列示。
原材料主要包括原煤及用于煤炭生产的物料和辅助材料等,产成品主要包括煤炭成品煤、焦炭及煤矿机械装备等。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核算成本。
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按其差额计提存货减值准备。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七)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本公司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股权投资以及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171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1、子公司
子公司是指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即有权决定其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其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被投资单位。对子公司的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2、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对其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联营企业是指本公司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包含在初始投资成本中;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本公司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或有事项准则所规定的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和预计负债。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本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直接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公司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之间的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在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的权益范围内予以抵销,但该交易所转让的资产发生减值的,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
3、其他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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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当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八)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井巷工程、机器设备、铁路、运输工具及其他。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进行公司制改建时,中煤集团投入的固定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折旧除井巷工程外,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并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表所示: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房屋及建筑物 10至50年 3%至5% 1.9%至9.7%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15至30年 3%至5% 3.2%至6.5%机器设备 8至18年 3%至5% 5.3%至12.1%铁路 25至30年 3%至5% 3.2%至3.9%运输工具及其他 5至15年 3%至5% 6.3%至19.4%
井巷工程按照工作量法计提折旧。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九)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费用、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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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十)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及探矿权和软件等,以实际成本计量。公司改制时中煤集团投入的无形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
1、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20至50年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2、采矿权及探矿权
采矿权以取得成本减累计摊销列记,并采用直线法按受益期摊销。
3、软件
软件以取得成本减累计摊销列示,并采用直线法按5年摊销。
4、无形资产减值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5、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十一)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十二) 资产减值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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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十三) 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固定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十四) 借款
借款按公允价值扣除交易成本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于资产负债表日起12个月(含12个月)内偿还的借款为短期借款,其余借款为长期借款。(十五)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确认应付的职工薪酬,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内退员工福利于本公司与员工订立内退协议时或个别员工获知特定条款并符合负债的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各内退员工的条款,根据有关员工的级别、服务期限及所在区域而定。应付内退员工福利如果在超过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到期,则折现至现值。(十六) 预计负债
因开采煤炭而形成的复垦、弃置及环境清理等现时义务,其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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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益的流出,在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对于未来经营亏损,不确认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十七)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予以确认。但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不予确认。(十八) 收入确认
收入的金额按照本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按扣除增值税、商业折扣、销售折让及销售退回的净额列示。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且满足下列各项经营活动的特定收入确认标准时,确认相关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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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商品
煤炭、焦炭、煤矿装备和辅助材料及其它商品的销售收入在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时予以确认。
2、提供劳务
劳务收入于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予以确认。
3、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时间比例予以确认。
4、股息收入
股息收入于获得收取股息的权利时予以确认。
5、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于合理确保将可收到补助,且本公司将符合所有附带条件时按公允值计量。
与成本相关的政府补助均予递延,在其拟补偿的相关费用发生的期间内计入利润表。(十九) 维简费和安全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及有关政府部门的规定,自2004年4月1日起,本公司按原煤产量每吨8.5至10.5元提取维简费。此外,本公司自2004年4月1日起,露天矿按原煤产量每吨10元提取安全费用,井工矿按原煤产量每吨6至15元提取安全费用。本公司的子公司,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作为45户重点监控煤炭生产企业之一,自2006年1月1日起,按原煤产量每吨35元提取安全费用。
维简费主要用于开拓延伸、技术改造、塌陷赔偿、煤矿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零星购置等。安全费用主要用于与矿井有关的瓦斯、水火、运输等防护安全支出及设备设施更新等固定资产支出。维简费与安全费用在计提时计入生产成本及长期应付款,对属于费用性质的支出于发生时直接冲减长期应付款。属于资本性的支出,于完工时转入固定资产,并全额结转累计折旧,该项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本公司对安全费用的会计核算方法及对维简费计提和维简费支出形成费用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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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的会计核算方法和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一致。本公司对属于资本性支出的维简费支出的会计核算方法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相同;与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核算方法不完全一致,其对属于资本性的支出的维简费支出于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冲减维简费并同时增加资本公积。(二十) 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二十一)股利分配
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二十二)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和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企业合并成本。(二十三)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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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资产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公司特定相关的参数。(二十四)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
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1、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
非流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摊销列示。当发生任何事件或环境出现变化,显示账面价值可能无法收回时,就该等项目的账面价值是否发生减值予以审核。若某项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时,按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在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时,需作出多项假设,包括有关的未来现金流量及折现率。倘若未来事项与该等假设不符,可收回金额将需要作出修订,这些修订可能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2、固定资产的可使用年限
本公司的管理层对固定资产可使用年限做出估计。此类估计以相似性质及功能的固定资产在以往年度的实际可使用年限的历史经验为基准。可使用年限与以前估计的使用年限不同时,管理层将对折旧费用进行相应的调整,或者当报废或出售技术落后相关设备时相应地冲销或冲减相应的固定资产。
3、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管理层决定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所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该估计乃按其客户的信贷记录及目前的市场情况确定。管理层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前重新衡量坏账准备的金额。
4、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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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很多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的税务处理都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所得税费用时本公司需要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基于对预期的税务检查项目是否需要缴纳额外税款的估计确认相应的所得税负债。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此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转回取决于本公司于未来年度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若未来的盈利能力偏离相关估计,则须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价值作出调整,因而可能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5、对复垦、弃置及环境清理义务的估计
复垦、弃置及环境清理义务由管理层考虑现有的相关法规后根据其以往经验及对未来支出的最佳估计而确定,并将预期支出折现至其净现值。随着目前的煤炭开采活动的进行,对未来土地及环境的影响变得明显的情况下,有关成本的估计可能须不时修订。五、行业或地区分部信息(一)业务分部信息
单位:万元
2004年度
煤矿装备 分部间抵
煤炭业务 焦化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制造业务 销分部业绩营业收入 1,351,810.7 208,611.3 162,779.3 113,337.5 -48,686.0 1,787,852.8其中:
1,338,102.4 207,153.0 150,971.0 91,626.4 - 1,787,852.8对外交易收入分部间交易收入 13,708.3 1,458.3 11,808.3 21,711.1 -48,686.0 -营业费用 1,155,490.5 146,401.1 156,438.6 96,868.2 -46,711.7 1,508,486.7营业利润 196,320.2 62,210.2 6,340.7 16,469.3 -1,974.3 279,366.1其他分部资料折旧和摊销费用 69,557.6 600.4 3,339.7 8,541.7 - 82,039.4资产减值损失
-1,770.3 - -1,497.3 - - -3,267.6/转回资本性支出 138,203.2 52,085.5 4,970.1 69,170.1 - 264,428.9折旧和摊销等以外
37,572.9 - - 6.6 - 37,579.5的其他非现金费用
单位:万元
2005年度
煤炭业务 焦化业务 煤矿装备 其他业务 分部间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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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务 抵销分部业绩营业收入 2,137,608.2 162,953.8 206,734.4 155,062.0 -54,206.9 2,608,151.5其中:
2,114,942.1 162,953.8 194,711.3 135,544.3 - 2,608,151.5对外交易收入分部间交易收入 22,666.1 - 12,023.1 19,517.7 -54,206.9 -营业费用 1,769,874.1 152,841.6 197,039.1 155,738.8 -53,404.2 2,222,089.4营业利润 367,734.1 10,112.2 9,695.3 -676.8 -802.7 386,062.1其他分部资料折旧和摊销费用 72,247.9 3,238.0 3,637.8 14,794.0 - 93,917.7资产减值损失
1,778.3 - -123.7 - - 1,654.6/转回资本性支出 161,223.5 70,513.3 8,404.9 54,422.4 - 294,564.1折旧和摊销等以外
54,825.4 - - 87.7 - 54,913.1的其他非现金费用
单位:万元
2006年度及2006年12月31日
煤矿装备 分部间
煤炭业务 焦化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制造业务 抵销分部业绩营业收入 2,202,208.4 208,892.1 277,838.3 232,369.1 -86,635.1 2,834,672.8其中:
2,181,022.0 208,892.1 238,577.2 206,181.5 - 2,834,672.8对外交易收入分部间交易收入 21,186.4 - 39,261.1 26,187.6 -86,635.1 -营业费用 1,862,595.7 202,684.6 258,845.9 207,217.4 -81,381.4 2,449,962.2营业利润 339,612.7 6,207.5 18,992.4 25,151.7 -5,253.7 384,710.6分部资产及负债资产分部资产 2,129,281.0 274,258.5 242,220.6 792,957.7 -102,452.4 3,336,265.4不可分配资产 1,868,912.1资产总额 5,205,177.5负债分部负债 553,174.4 44,572.3 127,922.1 548,775.1 -94,002.0 1,180,441.9不可分配负债 1,224,476.1负债总额 2,404,918.0其他分部资料折旧和摊销费用 110,598.2 6,075.3 4,706.8 14,652.5 - 136,032.8资产减值损失
-6,474.6 - -644.4 -143.9 - -7,262.9/转回资本性支出 248,071.2 26,407.1 52,008.9 10,956.9 - 337,444.1折旧和摊销等以外的其他非现金 96,463.4 - - - - 96,463.4费用
单位:万元
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及2007年6月30日
煤炭业务 焦化业务 煤矿装备 其他业务 分部间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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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务 抵销分部业绩营业收入 1,222,067.0 214,024.9 167,524.4 149,023.2 -59,651.7 1,692,987.8其中:
1,213,075.3 214,024.9 147,410.5 118,477.1 - 1,692,987.8对外交易收入分部间交易收入 8,991.7 - 20,113.9 30,546.1 -59,651.7 -营业费用 976,478.5 200,443.3 154,371.7 141,648.1 -57,331.7 1,415,609.9营业利润 245,588.5 13,581.6 13,152.7 7,375.1 -2,320.0 277,377.9分部资产及负债资产分部资产 2,941,806.7 307,920.5 343,127.1 706,643.9 -204,159.7 4,095,338.5不可分配资产 1,433,526.6资产总额 5,528,865.1负债分部负债 622,366.2 71,432.4 159,695.1 260,195.2 -136,736.2 976,948.7不可分配负债 1,364,030.6负债总额 2,340,979.3其他分部资料折旧和摊销费用 81,580.9 4,917.1 3,424.9 9,736.4 - 99,659.3资产减值损失
3,144.7 2,402.1 617.0 -51.4 - 6,112.4/转回资本性支出 182,135.4 16,920.0 10,815.5 24,373.5 - 234,244.4折旧和摊销等以外的其他非现金 70,018.3 - - - - 70,018.3费用(二)地区分部信息
本公司的生产服务设施及其他资产主要位于中国。因此,仅列示收入的地区分析,收入按国家划分。
单位:万元
截至2007年6月30日
对外交易收入 2004年度 2005年度 2006年度
止6个月期间国内市场 1,166,601.2 2,006,640.2 2,353,937.0 1,438,572.0国际市场-亚太地区 602,385.2 574,334.1 444,427.1 227,603.6国际市场-其它地区 18,866.4 27,177.2 36,308.7 26,812.2总计 1,787,852.8 2,608,151.5 2,834,672.8 1,692,987.8六、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万元
截至2007年6
2004年度 2005年度 2006年度 月30日止6个
月期间净利润 177,538.5 321,319.5 288,575.5 244,189.4
加:处置非流动资产净损失(收益) 508.8 519.2 2,255.3 -2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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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427.2 -796.5 -906.1 1,131.6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被合并
7,958.2 4,378.7 - -
方期初至合并日的净收益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负商誉 - - 31,034.0 -
政府补助 755.5 1,611.5 3,604.8 3,109.3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2,788.9 -1,656.7 -10,782.1 -1,281.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72,549.7 318,301.7 267,880.2 240,950.4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61,303.8 304,487.0 250,981.1 224,894.6
益后的净利润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1,245.9 13,814.7 16,899.1 16,055.8
损益后的净利润七、税项
本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如下表所示:
税种 税率 税基
企业所得税 15%或33% 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
增值税 13%及17%
当期允计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资源税 2.5-8元/吨 按自产原煤及焦煤的销售量计算缴纳
营业税 3%及5% 应纳税营业额
按开采原煤的实际产量及收购未缴纳基金原煤的收购数量缴
可持续发展基金 14-20元/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新所得税法"),新所得税法将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除经特别批准外,本公司及子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将自2008年1月1日调整为25%。
除下述公司外,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境内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算缴纳:
1.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沪税普所[2001]2号批
准,上海总机构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陕国税函[2005]377号,由于2006年度和
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主营业务收入中的设计收入超过总收入
的70%,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陕西南梁矿业有限公司经榆林市国家税务局榆国税发[2003]69号文及榆国税发
[2004]14号文批准,自2003年起享受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
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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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上海中煤华东有限公司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及上海市浦东新区地方
税务局出具《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核定通知书》(浦税所[2005]455号)文及上海
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协作办公室浦府协[2005]12号文,2005年9月至12月免
交企业所得税,自2006年度起,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5. 大同中新能源有限公司经同国税函[2005]215号文批准,自2004年起执行两免
三减半优惠政策,2004年度至2005年度免交企业所得税,2006年起至2008
年度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6. 大同中煤出口煤基地建设有限公司经同国税函[2005]112号文批准,自2004年
起执行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2004年度至2005年度免交企业所得税,2006年
起至2008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7. 华光资源有限公司位于澳大利亚,根据澳大利亚税收法规,其适用的企业所得
税税率为30%。
8. 江苏大屯铝业有限公司系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根据(徐沛国税)惠字[2005]第2
号文,自2005年起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
9. 河北中煤旭阳焦化有限公司经邢台县国家税务局出具的邢县国税发[2007]2号
文批准,自2007年起享受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同时2007年
至2011年免缴外商投资企业地方所得税,2012年至2016年减半缴纳外商投资
企业地方所得税。八、资产(一)固定资产
单位:万元
房屋及 构筑物及其 运输工具及
井巷工程 机器设备 铁路 合计
建筑物 他辅助设施 其他原价
2006年
386,577.9 118,634.7 347,858.9 1,335,398.3 72,337.2 72,652.6 2,333,459.6
12月31日
2007年
428,336.5 136,277.7 367,565.0 1,447,961.2 72,337.2 79,242.0 2,531,719.6
6月30日累计折旧
2006年 52,130.0 13,915.6 100,997.5 585,624.8 22,792.0 23,769.0 799,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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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
2007年
63,755.6 18,065.2 126,423.5 663,598.1 23,816.8 29,450.8 925,110.0
6月30日减值准备
2006年
249.8 - - 84.9 - - 334.7
12月31日
2007年
499.6 - - 141.5 - - 641.1
6月30日净值
2006年
334,198.1 104,719.1 246,861.4 749,688.6 49,545.2 48,883.6 1,533,896.0
12月31日
2007年
364,081.3 118,212.5 241,141.5 784,221.6 48,520.4 49,791.2 1,605,968.5
6月30日
于2007年6月30日,净值为15,600.0万元的机器设备、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作为3,510.0万元长期借款的的抵押物。
于2006年12月31日,净值为15,742.7万元(原价37,761.3万元)的机器设备作为17,384.2万元短期借款的抵押物。
于2007年6月30日,净值为7,632.7万元(原价57,585.6万元)的房屋、建筑物及设备已提足折旧但仍在继续使用。
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计入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及营业费用的折旧费用分别为:83,331.1万元、5,559.8万元及792.4万元(2006年:102,761.3万元、8,743.8万元及1,314.6万元)。
于2006年12月31日及2007年6月30日,本公司无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二)在建工程
单位:万元
2006年 2007年 工程投入占
工程名称 预算数
12月31日 6月30日 预算的比例平朔生活区改造工程 19,016.2 1,564.4 4,927.0 27%平朔租赁站设备 9,116.0 - 7,794.1 85%平朔1号井配套选煤厂 35,265.3 106.0 2,255.4 6%平朔2号井配套选煤厂 42,606.2 947.1 11,962.9 28%平朔3号井工矿 101,332.0 20,960.7 23,965.1 24%平朔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9,729.2 5,795.8 6,879.1 71%平朔矿区供电项目 11,717.3 7,028.9 8,536.3 73%平朔矿区供热项目 18,500.0 14,572.0 15,919.5 86%平朔东露天矿 759,933.7 8,720.3 9,097.7 1%平朔露天矿设备采购 227,836.0 - 8,552.8 4%
185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大屯孔庄矿三期配套工程 12,855.1 1,322.2 1,859.2 14%大屯姚桥矿配套工程 260.8 254.3 73.6 98%大屯徐庄矿配套工程 852.7 117.9 203.3 24%大屯会议楼及北京办事处办公楼工程 5,917.8 3,843.9 5,814.7 98%大屯拓特煤机制造修理工程 9,864.0 5,166.5 5,152.1 54%大屯发电厂改造工程 10,525.0 4,878.4 5,036.6 48%大屯电厂二期筹建工程 76,190.4 22,333.5 5,735.3 32%焦化汾阳工程 2,467.3 1,326.9 1,055.0 71%焦化太古焦化改造工程 1,569.3 731.9 1,353.8 93%焦化九鑫改造工程 23,345.9 15,720.7 213.2 100%华晋沙曲矿工程 170,596.0 4,454.9 12,387.9 7%华晋选煤厂工程 54,470.0 3,454.4 7,429.7 14%华晋王家岭矿区工程 237,455.0 10,272.0 28,111.3 12%安家岭矿办公区设施改造工程 2,056.2 202.2 1,097.7 53%安家岭选煤厂改造工程 1,764.3 700.4 1,585.5 92%安家岭相关配套工程 9,030.1 2,673.8 6,566.6 73%安太堡设备采购 249,050.0 6,431.0 98,488.1 40%安太堡旧设备综合利用工程 4,942.0 271.1 1,262.3 26%安太堡矿区配套工程 15,559.0 541.7 3,613.5 25%格瑞特2 135MW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工程 140,899.0 46,485.9 63,568.4 45%陕西南梁安全改造工程 1,532.7 842.5 1,532.7 100%装备抚顺设备安装 2,046.2 - 2,046.2 100%旭阳焦炉工程 42,492.3 - 139.1 1%旭阳二期工程 53,400.0 - 1,939.3 4%旭阳铁路运输工程 15,000.0 - 829.2 11%装备集团液压支架国产化国债技术改造 9,550.0 1,356.3 4,555.8 48%装备集团液压支架重大装备本土化技术改造 8,618.0 1,457.6 2,568.4 30%装备集团下料中心技术改造 6,606.6 - 140.4 2%装备集团生产线相关改造工程 40,832.0 11,931.6 10,918.4 44%其他在建工程 3,269.1 1,295.9 2,695.0 84%总计 207,762.7 377,862.2其中: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6,969.8 4,802.9
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用于确定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为年利率5.69%。
于2007年6月30日及2006年12月31日,在建工程无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三)长期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
186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联营企业 67,314.7 59,002.4其他投资 36,857.8 14,229.1股权分置流通权 15,525.9 15,525.9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28.2 308.2长期股权投资合计 119,470.2 88,449.2
本公司的境外投资不存在长期股权投资变现及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
(1)其他投资为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其他投资主要包括本公司的子公司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对石太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5.07%的股权投资3.3亿元(2006年12月31日:1.1亿元)。
(2)对联营企业投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初始投资成本 2006年12月31日 2007年6月30日国投中煤同煤京唐港口有限公司 18,068.4 21,535.5 21,535.5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2,000.0 22,424.7 22,424.7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5,400.0 - 5,400.0山西平朔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877.5 3,776.9 13,301.0朔州平朔路达铁路运输有限公司 375.0 823.1 437.2富凯(张家口)矿业设备有限公司 80.9 159.5 221.4北京天华中瑞机械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27.4 200.6 197.0朔州市平鲁区平安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4,000.2 3,318.1 3,308.5河北中煤旭阳焦化有限公司 4,500.0 5,606.9 -其他联营企业 350.0 1,157.1 489.4总计 59,002.4 67,314.7
(3)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上海大屯于2006年1月23日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结果,本公司对上海大屯的持股比例由70.4%降低至62.43%,相应减少的所享有上海大屯的所有者权益份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第一号》问答六,转至长期股权投资。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06年12月31日 2007年6月30日联营企业 80.0 -其他投资 228.2 228.2总计 308.2 228.2(四)无形资产
单位:万元
原价 2006年12月31日 2007年6月30日
187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土地使用权 233,665.6 222,509.3 224,031.7采矿权及探矿权 711,865.0 531,307.1 659,616.4其他 1,963.6 1,530.3 1,434.2总计 947,494.2 755,346.7 885,082.3
于2007年6月30日,无抵押、质押的土地使用权。
于2007年6月30日及2006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无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制改建时,中煤集团投入的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经相关评估公司评估并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依据。其中,土地使用权由北京华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方法主要为成本逼近法和基准地价修正法;采矿权由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和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评估方法为收益法,依据矿产资源的可开采储量计算得出。(五)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现金 159.4 186.4银行存款 1,364,003.4 1,815,329.9其他货币资金 39,284.6 23,292.8总计 1,403,447.4 1,838,809.1
货币资金中包括以下外币余额: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
外币金额(万元) 汇率 折合人民币 外币金额(万元) 汇率 折合人民币美元 9,617.1 7.6155 73,239.0 8,290.0 7.8087 64,734.1港币 993,127.8 0.9744 967,703.7 1,335,685.7 1.0047 1,341,963.4日元 2,193.7 0.1617 354.7 1,908.2 0.1524 290.8欧元 1,047.6 10.2337 10,720.8 326.1 10.2665 3,347.9总计 1,052,018.2 1,410,336.2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汇率远期合同 20,883.2 173.9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73,04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权益工具投资期货合约 3,759.4 -
188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其他 - 627.5总计 97,682.6 801.4
汇率远期合同的公允价值根据合同签署银行提供的2007年6月底的汇率远期合同的市场价值确定,合同到期期间为2007年7月至2008年1月。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07年6月29日的收盘价确定,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锁定期至2008年6月。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07年6月29日的收盘价确定。该项权益工具投资的锁定期至2008年6月。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应收票据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商业承兑汇票 100.0 -银行承兑汇票 59,287.8 35,852.0总计 59,387.8 35,852.0
于2007年6月30日和2006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已用于抵押、质押的应收票据,且所有应收票据均于一年内到期。
4、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1) 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 412,650.4 256,910.7减:坏账准备 20,776.9 17,571.5应收账款净额 391,873.5 239,339.2
应收账款及相应的坏账准备分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金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一年以内 376,459.1 91% -1,221.3一到二年 17,780.7 4% -4,365.6二到三年 3,505.3 1% -1,981.0三年以上 14,905.3 4% -13,209.0总计 412,650.4 100% -20,776.9
189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2006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一年以内 219,852.0 85% -1,310.6一到二年 14,714.9 6% -2,915.1二到三年 7,020.2 3% -774.4三年以上 15,323.6 6% -12,571.4总计 256,910.7 100% -17,571.5
应收账款中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欠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应收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 1,919.9 -
于2007年6月30日应收账款前五名债务人欠款金额合计为76,557.5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19%。
应收账款中包括以下外币余额:
单位:万元
2007年12月31日 2006年12月31日
外币金额(万元) 汇率 折合人民币 外币金额(万元) 汇率 折合人民币美元 9,024.4 7.6155 68,725.3 6,710.7 7.8087 52,401.8
(2) 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 93,698.0 73,061.9减:坏账准备 33,697.2 23,861.1其他应收款净额 60,000.8 49,200.8
其他应收款及相应的坏账准备分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金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一年以内 37,627.4 40% -1,330.0一到二年 20,504.6 22% -1,130.2二到三年 4,191.4 5% -745.1三年以上 31,374.6 33% -30,491.9总计 93,698.0 100% -33,697.2
2006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一年以内 23,318.3 32% -1,325.6一到二年 21,584.2 30% -545.5
190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二到三年 3,424.5 5% -485.0三年以上 24,734.9 33% -21,505.0总计 73,061.9 100% -23,861.1
其他应收款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欠款。
于2007年6月30日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债务人欠款金额合计为15,287.0万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16%。
于2007年6月30日,本公司以4,070.0万元的其他应收款(2006年12月31日:零)质押给银行作为取得4,000.0万元长期借款的担保。
其他应收款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代垫款 15,684.3 5,938.8转让股权款 3,918.0 3,668.0保证金及抵押金 13,432.7 4,855.0公司间往来款 - 14,950.0备用金 4,885.8 3,691.6应收出口退税款 4,064.8 2,686.4其他 18,015.2 13,411.0总计 60,000.8 49,200.8
5、预付款项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一年以内 126,479.1 88% 94,512.9 75%一到二年 12,429.5 9% 30,260.0 24%二到三年 3,843.2 3% 1,289.3 1%三年以上 320.4 - 441.9 -总计 143,072.2 100% 126,504.1 100%
预付账款中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欠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预付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 3,384.2 -
于2007年6月30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为16,593.1万元(2006年12月31
191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日:31,991.2万元),主要为预付设备款和工程款项,因为设备尚未到货或工程尚未完工等原因,该款项尚未结清。
预付款项中包括以下外币余额: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
外币金额 外币金额
外币名称 汇率 折合人民币 汇率 折合人民币
(万元) (万元)美元 1,120.1 7.6155 8,530.1 - - -
6、存货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成本-
原材料 152,448.0 132,746.8
在产品 21,703.3 21,098.9
产成品 110,588.1 92,205.4
周转材料 8,915.7 2,212.2成本总计 293,655.1 248,263.3减:存货跌价准备-
周转材料 74.5 74.5存货跌价准备总计 74.5 74.5总计 293,580.6 248,188.8(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888.0 162.7(七)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是为了保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而预付给一些合营企业12,857.9万元
(2006年12月31日:17,260.0万元)和第三方22,131.0万元(2006年12月31日:21,846.5万元)的款项。这些应收款项于2006年度及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按年利率0%至5.51%计息,并将在2至4年内收回。(八) 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 303.1 346.4除铁器租赁费 380.2 -
192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其他 612.4 366.5总计 1,295.7 712.9九、负债(一)短期借款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担保借款-抵押 - 17,384.2-保证 13,000.0 64,500.0信用借款 154,116.7 104,098.5总计 167,116.7 185,982.7
短期担保借款包括:
于2006年12月31日,17,384.2万元短期借款系由净值为15,742.7万元(原价为37,761.3万元)的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
于2007年6月30日,银行保证借款13,000.0万元(2006年12月31日:64,500.0万元)系由山西焦煤集团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各提供6,500.0万元(2006年12月31日保证借款系由山西焦煤集团有限公司提供3,250.0万元以及本公司提供61,250.0万元)的保证。
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短期借款的加权平均年利率为5.48%(2006年度:5.50%)。(二)应付票据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银行承兑汇票 30,402.8 34,955.7
银行承兑汇票均于一年内到期。(三)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中应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应付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 31,474.1 -
193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于2007年6月30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为46,769.8万元(2006年12月31日:40,650.7万元),主要为应付工程及设备款,鉴于工程尚未验收完成,该等款项尚未最后结清。
应付账款中包括以下外币余额: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
外币金额 外币金额
汇率 折合人民币 汇率 折合人民币
(万元) (万元)美元 14,745.4 7.6155 112,293.6 7,410.9 7.8087 57,869.5(四)预收款项
预收款项中无预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于2007年6月30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收款项为6,198.9万元(2006年12月31日:3,896.7万元),主要为预收的煤矿装备销售款,由于对方单位井下采煤工作面尚未布置完成,要求延迟发货,所以该等款项尚未结清。
预收款项中无重大外币余额。(五)应付职工薪酬
单位:万元
2006年12月31日 2007年6月30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1,616.7 23,375.5职工福利费 5,205.5 5,572.2社会保险费 2,667.6 3,907.2其中:医疗保险费 273.8 630.1
基本养老保险 2,254.3 2,888.1
失业保险费 129.4 238.4
工伤保险费 8.5 144.6
生育保险费 1.6 6.0住房公积金 6,589.6 5,989.9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3,737.4 5,021.2农民工补助金 4,741.1 1,054.3辞退福利 7,115.0 4,597.6其他 2,350.1 973.3总计 44,023.0 50,491.2(六)应交税费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
194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应交企业所得税 18,483.4 60,277.4应交增值税 34,118.7 52,566.2应交营业税 4,830.4 3,325.8应交资源税 2,731.9 2,452.8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653.9 2,932.9应交教育费附加 1,274.5 1,220.9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6,976.2 8,288.6应交可持续发展基金 7,798.0 -应交水资源补偿费 9,364.9 7,515.9其他 5,627.4 3,815.5总计 93,859.3 142,396.0(七)应付股利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公司成立后利润期间特别股利 - 102,121.0应付少数股东股利 1,531.5 1,199.2总计 1,531.5 103,320.2
根据2006年8月23日本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股东决定向中煤集团进行一次特别股利分配,分派金额相等于本公司自2006年8月22日至2006年11月30日止期间(公司成立后的利润期间)的净利润扣除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后的余额。根据经审计的按照原企业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的财务报表确定的该特别股利金额为102,121.0万元,已在200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对中煤集团的应付股利。(八)其他应付款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应付土地坍陷赔偿 10,939.6 17,203.8应付投资款 4,500.0 125,200.5应付股票发行费用 - 18,270.1应付电力业务收购款 31,770.6 31,770.6应付维修费 16,294.1 2,833.4暂收代付款 10,186.1 13,863.0应付押金 4,963.0 3,273.0应付水电费 4,182.5 2,504.7
195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应付工程及设备款 9,571.6 7,837.3应付劳务费 18,151.5 11,297.6应付专项基金 7,199.6 2,500.7预提费用 21,736.6 4,746.8本公司成立日前期间向中煤集团的分派 - 5,426.4其他 38,537.6 69,004.3总计 178,032.8 315,732.2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自2002年8月27日生效的《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的要求,本公司须向中煤集团分派金额相等于2005年9月30日(评估基准日)至2006年8月21日(本公司成立日之前一日)之间(成立日前期间)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该差额的确定基于经审计的按照原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的财务报表。成立日前期间的净资产的差额为5,426.4万元,已在200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一项对中煤集团的负债。
其他应付款中应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应付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 41,901.4 71,987.6
于2007年6月30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91,547.0万元(2006年12月31日:32,773.2万元),主要为应付工程质保金款项,鉴于质保期尚未到期,该款项尚未结清。应付收购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电力业务的款项为31,770.7万元。
其他应付款中无大额外币余额。(九)预计负债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复垦、弃置及环境清理义务 65,400.8 65,034.2(十)长期借款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担保借款
-保证 431,600.7 379,494.2
-抵押 3,510.0 -
-质押 94,075.5 45,662.8信用借款 448,545.9 451,856.0
196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977,732.1 877,013.0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保证 35,453.2 38,653.9
-质押 3,000.0 1,500.0
-信用 - 9,900.0
38,453.2 50,053.9总计 939,278.9 826,959.1
长期借款中包括以下外币余额: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
外币金额(万元) 汇率 折合人民币 外币金额(万元) 汇率 折合人民币日元 2,864,484.9 0.0618 177,025.2 3,055,358.2 0.0656 200,431.5
于2007年6月30日,长期担保借款包括:
银行保证借款431,600.7万元(2006年12月31日:379,494.2万元)系由本公司提供357,562.9万元,山西焦煤集团有限公司提供74,037.8万元的保证(2006年12月31日:由本公司提供348,412.8万元,山西焦煤集团有限公司提供31,081.4万元的保证),利息每季度或者半年支付一次,本金应于2010年11月18日至2021年8月7日止期间内偿还。
银行抵押借款3,510.0万元(2006年12月31日:零)系以净值为15,600.0万元的机器设备、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作为抵押,利息每月或每季度支付一次,本金应于2009年6月24日至2010年3月8日止期间内偿还。
银行质押借款94,075.5万元(2006年12月31日:45,662.8万元),系以4,070.0万元其他应收款以及本公司和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华晋焦煤有限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本金应于2009年9月14日至2021年12月20日止期间内偿还。
本公司的所有长期借款的账面价值近似其各自的公允价值。
长期借款按贷款银行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国家开发银行 713,901.0 598,525.5中国银行 153,421.9 175,377.6中国建设银行 34,700.0 37,200.0
197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中国农业银行 316.0 -兴业银行 4,000.0 -中国民生银行 20,000.0 10,000.0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528.0 -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11,492.0 5,746.0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810.0 -其他 110.0 110.0总计 939,278.9 826,959.1
长期借款到期日分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一到二年 49,803.2 31,953.9二到五年 173,773.8 201,990.4五年以上 715,701.9 593,014.8总计 939,278.9 826,959.1
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长期借款的加权平均年利率为5.62%(2006年度:5.32%)。
于2007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提取的信贷额度为2,833,900.0万元(2006年12月31日:1,770,400.0万元)。(十一) 长期应付款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安全费及维简费 130,701.8 99,361.4其他 115.9 114.2总计 130,817.7 99,475.6
长期应付款到期日分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一到二年 130,493.6 99,361.4二到五年 324.1 114.2总计 130,817.7 99,475.6(十二)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万元
198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 可抵扣暂时性差 递延所得税资 可抵扣暂时性差
产 异 产 异
税法允许抵扣的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固定资 6,597.9 25,623.3 8,851.8 26,823.5
产的评估增值
可抵扣亏损 13,075.0 47,620.3 7,914.5 23,897.2
开办费 1,660.8 6,505.1 2,902.4 8,458.4
内退福利 1,151.1 4,597.6 2,344.0 7,115.0
资产减值准备 1,913.6 7,932.8 664.1 2,012.6
固定资产折旧 973.4 3,769.3 273.9 830.0
预计负债 521.0 2,084.0 478.3 1,449.3
农民工补助金 263.6 1,054.3 1,564.6 4,741.1
试运行收入 3,807.7 15,112.1 5,109.4 15,483.1
其他 115.1 436.0 - -
总计 30,079.2 114,734.8 30,103.0 90,810.2
2、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
应纳税暂时性差 应纳税暂时性差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异 异税法不允许抵扣的已入
109,533.6 434,278.9 99,853.9 302,587.5账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公允价值变动 15,787.3 60,853.9 - -其他 1.5 6.1 1,349.2 4,088.5总计 125,322.4 495,138.9 101,203.1 306,676.0
本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自2008年1月1日从33%调整为25%。由于计算递延
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所使用的税率为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按照
税法规定适用的税率,因此,对于新所得税法颁布之日已确认并预计在2008年1月1
日之后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本公司按照25%的适用税率对其账面
余额进行了调整。因税率变动引起的差额中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
部分18,680.2万元调减资本公积,15,098.2万元调减少数股东权益,其余6,039.0万元
计入了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所得税费用。
199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十、所有者权益(一)股本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发起人股份-国家持有股 762,666.7 762,666.7境外上市的H股 410,666.3 410,666.3股份总额 1,173,333.0 1,173,333.0
本公司于2006年8月22日成立时,收到中煤集团缴纳的第一期注册资本254,643.18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占注册资本的32%。本次注资由普华永道予以验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6)第103号验资报告。2006年10月24日,北京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京新联谊验字(2006)第002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6年9月28日,本公司已收到中煤集团缴纳的第二期注册资本合计545,356.82万元,此次出资全部以净资产出资。至此,本公司的普通股80亿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80亿元的股本已全部到位。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国合字[2006]27号文《关于核准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本公司于2006年12月29日完成了向境外投资者发行了3,733,330,000股H股,并在联交所挂牌上市交易。H股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增至1,173,333万元。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06]1109号《关于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及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股[2006]18号《关于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到香港上市有关问题的函》,中煤集团按融资额的10%减持国家股,将持有的本公司373,333,000股股份于发行H股时划转给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境外上市发行H股所筹集的资金业经普华永道验资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7)第020号验资报告。
自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8月22日止期间,净资产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归属于母公
少数股东权益 合计
司的净资产2004年1月1日 84,411.3 84,823.7 169,235.0
本年净利润 12,824.2 164,714.3 177,538.5
利润分配减所有者出资净额 -16,950.9 -72,247.1 -89,198.02004年12月31日 80,284.6 177,290.9 257,575.5
本年净利润 14,672.9 306,646.6 321,319.5
200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视同分派 -8,910.1 -21,191.3 -30,101.4
利润分配减所有者出资净额 -19,456.1 -202,833.7 -222,289.82005年12月31日 66,591.3 259,912.5 326,503.8
本期净利润 16,237.9 138,905.9 155,143.8
资产评估增值(扣除本公司成立日之前的折旧
41,894.8 782,577.7 824,472.5
与摊销)
利润分配减所有者出资净额 20,329.1 -11,952.7 8,376.42006年8月22日 145,053.1 1,169,443.4 1,314,496.5
其中,利润分配减所有者出资净额是指各年利润上交抵减收到中煤集团拨款以及重组剥离后的净额。(二)资本公积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股本溢价 1,435,943.3 1,435,943.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544.0 -税率变动影响的递延税项 18,680.2 -总计 1,455,167.5 1,435,943.3(三)盈余公积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法定盈余公积金 12,994.9 12,994.9(四)未分配利润
单位:万元
自2006年8月22日至2006年12
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月31日止期间期初未分配利润 32,273.4 14,619.4加:本年实现的净利润 227,808.3 132,769.9减:提取盈余公积 - 12,994.9
分配公司成立后利
- 102,121.0
润期间的特殊股利期末未分配利润 260,081.7 32,273.4
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按企业会计准则确定的当年净利润及其年初未分配利润之和,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确定的当年净利润及其年初未分配之和二者中孰低的数额,扣除当年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后的余额,作为当年向股东分配利润的最大限额。(五)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各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少数股东权益如下表所示:
201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江苏大屯铝业有限公司 9,361.6 6,369.3抚顺煤矿电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21,928.9 -中煤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174.4 -灵石县中煤焦化煤气发电有限公司 90.1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35,313.2 127,158.1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 82,671.7 -朔中中煤平朔能源有限公司 2,944.2 -陕西南梁矿业有限公司 11,947.3 -大同中煤出口煤基地建设有限公司 9,086.9 -中国煤炭工业秦皇岛进出口有限公司 1,109.1 134.8秦皇岛中煤港能煤炭加工有限公司 1,698.5 1,663.9秦皇岛中煤储运有限公司 437.3 355.4朔州格瑞特实业有限公司 9,359.0 9,359.0其他子公司 533.7 674.4总计 286,655.9 145,714.9十一、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6个月 2006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6,062.9 538,673.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93,195.3 -435,428.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9,690.9 1,286,747.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99,190.4 1,394,776.2期/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22,424.9 427,648.7期/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23,234.5 1,822,424.9十二、或有事项、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一)或有事项
本公司为若干诉讼事项的被告人,亦为日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其它法律程序的原告人。尽管目前未能决定该等诉讼或其它法律程序的结果,管理层相信,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将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二)承诺事项
1、资本性承诺事项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财务报表上确认的资本支出承诺: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
202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 254,787.2 139,996.2其他 41,449.0 75,561.2总计 296,236.2 215,557.4
2、经营租赁承诺事项
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汇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一年以内 3,120.9 9,956.3一年至二年以内 1,378.0 619.6二年至三年以内 1,378.0 619.6三年以上 16,723.7 8,657.2总计 22,600.6 19,852.7(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2007年8月30日,本公司的下属两家子公司分别与当地政府签署了一项露天煤矿征地及搬迁协议。根据此协议,本公司的两家子公司需向当地政府支付约17亿元用于征地补偿。其中于2007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5亿元,余额将在2008年6月30日之前支付。
2、本公司以截至2007年6月30日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和若干下属子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已向本公司分派的中期股利并扣除应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后的金额作为可供分配利润,经2007年9月14日召开的董事会提议向本公司股东分派2007年中期股利1,048,784,318元(每股0.0894元)。该提议尚待股东大会批准。由于以上股利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提议派发,因此本财务报表并不反映上述应付股利。十三、境内外会计报表差异情况
本公司2004、2005、2006三个会计年度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业经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203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截至2007年6月
净利润 2006年度 2005年度 2004年度
30日止6个月期间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264,863.1 317,210.9 334,347.3 224,823.3
1. -36,657.2 -67,315.6 -38,264.3 -36,655.7
维简费和安全费用调整
2. -19,737.7 -15,326.5 - -
资产重估价值调整
3.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6,311.4 - -
认定不同的调整
4. - -8,202.0 -1,686.0 -31,195.7
合并范围差异
5. - -7,894.7 - -
募股资金利息收入调整
6. 19,340.1 26,892.3 12,249.6 7,742.4
准则差异导致的递延税调整按企业会计准则 227,808.3 271,675.8 306,646.6 164,714.3
单位:万元
净资产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2,483,932.6 2,157,338.8
1.维简费和安全费用调整 -187,184.8 -150,527.6
2.资产重估价值调整 684,112.7 796,991.6
3.准则差异导致的递延税调整 -95,156.5 -164,784.1
4.股权分置流通权调整 15,525.9 15,525.9按企业会计准则 2,901,229.9 2,654,544.6调节事项说明:(1)维简费和安全费用调整:在企业会计准则下,本公司按原煤产量计提维简费及安全费用。维
简费与安全费用在计提时计入生产成本及长期应付款,对属于费用性质的支出于发生时直接
冲减长期应付款。属于资本性的支出,于完工时转入固定资产,并全额结转累计折旧,相关
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对当期提取的、尚未使用的维
简费及安全费用从利润表中予以冲回,在股东权益变动表中将相关余额列示为不可分配的储
备。(2)资产重估价值调整:在企业会计准则下,本公司于2006年8月22日根据经国有资产管理部
门确认的资产评估结果调整了相关资产价值;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本公司的重组被视为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因此采用类似权益结合法的会计方法处理,重组改制取得的各项资
产仍按账面价值核算。于2007年1月1日本公司取得若干原合营企业及一家原联营公司的控
制/共同控制权,按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对这些公司的资
产及负债已按照管理层的最佳估计调整为暂估公允价值。
204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3)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认定不同的调整:在企业会计准则下,企业间仅同受国家控制不被视
为处于同一控制下。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同受国家控制的企业被视为处于同一控制下,
相应地在这些国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企业合并被视为在同一控制下发生的企业合并。(4)合并范围差异:在企业会计准则下,本公司的财务报表视同从最早列报期间即开始按照本公
司成立时的组织架构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中并不包括剥离业务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下,若干剥离业务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仍反映在本公司截至本公司成立日
之前的合并财务报表中。(5)募股资金利息收入:在企业会计准则下,募股资金冻结期间利息收入冲减发行费用,计入资
本公积。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募股资金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被视为金融资产产生的收益
计入损益表。该事项对本公司的净资产不存在影响。(6)准则差异导致的递延税项的调整:由于上述事项的调整形成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资产负债
的账面价值与企业会计准则下的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不同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而导致的递延
税项调整。(7)股权分置流通权调整:在企业会计准则下,非流通股股东由于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支付给
流通股股东的对价在资产负债表上记录在长期股权投资中。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作为让
与少数股东的利益直接减少股东权益。十四、财务指标(一)主要财务指标(未特别注明的,以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财务指标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流动比率 2.29 1.94速动比率 2.02 1.75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9.37 33.32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36 /存货周转率(次) 3.5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40,704.90 576,445.10利息保障倍数 10.92 8.73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11 0.46每股净现金流量 -1.19 1.19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 0.05 0.06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05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计/资产总计
(4)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7)利息保障倍数=(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8)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总股本
(10)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
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的计算及披露》,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按照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净资产收益率(%)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净利润计算2007年6月30日止6个月 全面摊薄 7.85 7.75期间 加权平均 8.20 8.10
全面摊薄 10.23 9.452006年度
加权平均 / /
全面摊薄 / /2005年度
加权平均 / /
全面摊薄 / /2004年度
加权平均 / /
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按照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每股收益(元)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净利润计算2007年6月30日止6 基本每股收益 0.19 0.19个月期间 稀释每股收益 0.19 0.19
基本每股收益 0.34 0.312006年度
稀释每股收益 0.34 0.31
基本每股收益 / /2005年度
稀释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2004年度
稀释每股收益 / /
本公司于2006年8月22日成立,2006年度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是根据2006年度的净利润与2006年末净资产计算得出的。
本公司于2006年8月22日成立,2006年度的每股收益是在假设本公司于2006
206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年1月1日已发行80亿股普通股的基础上得出的。十五、盈利预测
本公司2007年度的母公司及合并盈利预测报告(包括母公司及合并盈利预测表、以及其后附的盈利预测编制基础及盈利预测编制说明)已经普华永道审核,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08)第046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本公司特别声明:“本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估计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一)盈利预测编制基础
本公司2007年度盈利预测是本公司管理层根据母公司及子公司以往年度及2007年1至11月份的财务报表所反映的实际经营业绩并对2007年12月份的实际经营业绩进行暂估的基础上,本着谨慎的原则而编制的。自2007年1月1日起,本公司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本公司属于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外提供财务报表的H股上市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财政部于2007年11月16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问答一,本公司除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外,还根据取得的相关信息,对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确定的会计政策与之前按照原会计准则和制度确定的会计政策之间的其它差异,追溯调整了本公司为A股上市目的而编制的申报财务报表中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因此,2007年度盈利预测中所列示的2006年度已审实现数已经按照上述追溯调整后的金额列报。
本盈利预测应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申报财务报表所应用的主要会计政策无任何重大的差异。(二)盈利预测表
2007年度合并盈利预测表
单位:万元
2007年度
2006年度
项 目 1至6月 7至11月 12月 合计
已审实现数
已审实现数未审实现数 估计数 预测数
207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一、营业收入 2,834,672.8 1,692,987.8 1,719,418.0 276,905.8 3,689,311.6减:营业成本 1,684,722.5 959,247.2 1,028,832.8 160,197.1 2,148,277.1
营业税金及附加 43,414.9 28,069.5 30,478.4 6,628.6 65,176.5
销售费用 552,947.6 317,685.4 301,086.0 57,401.4 676,172.8
管理费用 168,877.2 110,607.8 89,515.2 21,377.8 221,500.8
财务费用-净额 38,251.4 26,736.9 38,048.5 8,072.3 72,857.7
资产减值(损失)/冲回 -7,262.9 6,112.4 1,269.1 3,784.5 11,166.0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15.6 60,003.2 97,543.6 12,290.4 169,837.2
投资收益 4,629.3 752.5 9,889.7 943.4 11,585.6二、营业利润 358,467.0 305,284.3 337,621.3 32,677.9 675,583.5加:营业外收入 37,119.2 5,001.0 8,737.1 122.3 13,860.4减:营业外支出 5,641.8 480.5 1,281.6 259.5 2,021.6三、利润总额 389,944.4 309,804.8 345,076.8 32,540.7 687,422.3减:所得税费用 101,368.9 65,615.4 79,311.7 8,000.2 152,927.3四、净利润 288,575.5 244,189.4 265,765.1 24,540.5 534,495.0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
271,675.8 227,808.3 260,306.7 22,347.6 510,462.6

少数股东损益 16,899.7 16,381.1 5,458.4 2,192.9 24,032.4
2007年度母公司盈利预测表
单位:万元
自2006年8月22日 2007年度
(公司成立日)至2006
项 目 1至6月 7至11月 12月 合计
年12月31日止期间
已审实现数未审实现数 估计数 预测数
已审实现数一、营业收入 453,998.3 743,086.4 691,944.9 141,772.1 1,576,803.4减:营业成本 255,807.2 453,661.7 383,737.5 82,231.7 919,630.9
营业税金及附加 2,356.7 3,716.1 3,684.8 1,262.7 8,663.6
销售费用 154,292.0 203,540.7 190,404.2 38,870.0 432,814.9
管理费用 21,120.5 26,104.9 25,708.6 6,855.8 58,669.3
财务费用-净额 5,254.7 11,207.4 3,741.5 6,411.4 21,360.3
资产减值(损失)/冲回 -1,219.6 295.7 - 540.0 835.7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60,003.2 97,543.6 12,290.4 169,837.2
投资收益 38,612.3 10,106.2 85,859.3 59.1 96,024.6二、营业利润 54,999.1 114,669.3 268,071.2 17,950.0 400,690.5加:营业外收入 - 69.5 580.7 50.0 700.2减:营业外支出 523.3 33.6 168.4 5.5 207.5三、利润总额 54,475.8 114,705.2 268,483.5 17,994.5 401,183.2减:所得税费用 8,728.5 30,584.0 54,481.9 6,050.9 91,116.8四、净利润 45,747.3 84,121.2 214,001.6 11,943.6 310,066.4(三)合并盈利预测项目的预测依据和计算方法
1、营业收入
208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来自煤炭业务、焦化业务、煤矿装备制造业务及其它业务。
单位:万元
2006年度 2007年度
1至6月 7至11月 12月 合计
变动金额 变动率
已审 已审 未审
估计数 预测数
实现数 实现数 实现数煤炭业务
2,181,022.0 1,213,075.3 1,245,953.7 192,671.6 2,651,700.6 470,678.6 22%收入焦化业务
208,892.1 214,024.9 210,403.7 44,395.0 468,823.6 259,931.5 124%收入煤矿装备制造业务 238,577.2 147,410.5 155,181.0 15,046.8 317,638.3 79,061.1 33%收入其它业务
206,181.5 118,477.1 107,879.6 24,792.4 251,149.1 44,967.6 22%收入营业收入
2,834,672.8 1,692,987.8 1,719,418.0 276,905.8 3,689,311.6 854,638.8 30%合计
(1)煤炭业务收入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煤炭业务,其收入源自本公司四个矿区及独立洗煤厂的煤炭生产收入,以及煤炭贸易收入(包括买断煤炭贸易及煤炭进出口相关服务收入)。
单位:万元
2006年度 2007年度
1至6月 7至11月 12月 合计
变动金额 变动率
已审 已审 未审
估计数 预测数
实现数 实现数 实现数煤炭生产
1,724,274.8 1,157,131.5 1,142,176.7 185,123.4 2,484,431.6 760,156.8 44%收入买断煤炭
437,856.8 51,457.6 100,250.6 7,054.6 158,762.8 -279,094.0 -64%贸易收入煤炭进出口相关服 18,890.4 4,486.2 3,526.4 493.6 8,506.2 -10,384.2 -55%务收入合计 2,181,022.0 1,213,075.3 1,245,953.7 192,671.6 2,651,700.6 470,678.6 22%
在本公司2007年12月份的预测煤炭销量中,国内销量和出口销量全部是基于已签订的长期销售合同得出的。
①煤炭生产收入
2007年度
2006年度
煤炭生产 1至6月 7至11月 12月 合计 变动
变动金额
收入 已审 已审 未审 率
估计数 预测数
实现数 实现数 实现数
209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营业收入
1,724,274.8 1,157,131.5 1,142,176.7 185,123.4 2,484,431.6 760,156.8 44%
(万元)销量(万吨) 5,458.7 3,382.4 3,036.1 475.4 6,893.9 1,435.2 26%销售单价
316 342 376 389 360 44 14%
(元/吨)
本公司预测2007年度的煤炭生产收入将由2006年度的1,724,274.8万元增长44%至2,484,431.6万元,主要基于以下的情况:
预测2007年度煤炭生产业务的销量将由2006年度的5,458.7万吨增长26%,至6,893.9万吨,主要是由于2007年度煤炭市场需求旺盛,本公司下属煤矿为了更好的满足市场需求提高了原煤和商品煤的产量,同时由于大秦铁路扩建工程已经完成,进一步提高了本公司运输煤炭的能力,促进了销量的增长;
基于本公司已经签订的销售合同的单位售价,预测2007年度自产煤平均销售单价将由2006年度的316元/吨增加14%,上升至360元/吨。2007年第4季度预测销售单价有所上升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于2007年7月与主要客户签订了煤炭销售的补充协议,适当将售价提高以弥补山西省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对本公司成本造成的不利影响。
②买断煤炭贸易收入
2006年度 2007年度买断煤炭贸 1至6月 7至11月 12月 合计 变动
变动金额
易收入 已审 已审 未审 率
估计数 预测数
实现数 实现数 实现数营业收入
437,856.8 51,457.6 100,250.6 7,054.6 158,762.8 -279,094.0 -64%
(万元)销量(万吨) 1,244.3 122.1 223.4 14.3 359.8 -884.5 -71%销售单价
352 421 449 493 441 89 25%
(元/吨)
本公司预测2007年度的买断煤炭贸易收入将由2006年度的437,856.8万元下降64%至158,762.8万元,主要基于以下的情况:
预测2007年度买断煤炭贸易业务的销量将由2006年度的1,244.3万吨下降71%,至359.8万吨,主要是因为2007年度本公司进一步优化了销售结构,增加了自产商品煤的产量和销量,而相应减少了外购商品煤的销量,因此煤炭生产业务收入大幅增长,而买断煤炭贸易业务相应减少;
预测2007年度买断煤炭贸易业务的平均销售单价将由2006年度的352元/吨增长25%,至441元/吨。对单价的预测主要是根据已经签订的销售合同的需要,调整买断
210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煤炭的组成结构,导致买断贸易煤炭单位售价上升。
③煤炭进出口相关收入
2006年度 2007年度进出口相关 1至6月 7至11月 12月 合计 变动
变动金额
收入 已审 已审 未审 率
估计数 预测数
实现数 实现数 实现数营业收入
18,890.4 4,486.2 3,526.4 493.6 8,506.2 -10,384.2 -55%
(万元)销量(万吨) 1,885.5 662.3 529.1 71.6 1,263.0 -622.5 -33%单位代理费
10 7 7 7 7 -3 -30%
(元/吨)
本公司预测2007年度的进出口相关服务收入将由2006年度的18,890.4万元下降55%至8,506.2万元,主要基于以下的情况:
预测2007年度进出口相关服务业务的代理量将由2006年度的1,885.5万吨下降33%,至1,263.0万吨,主要是因为进出口代理业务的毛利远低于煤炭生产业务的毛利,随着2007年度自产煤炭销售量的增加,本公司为优化煤炭产品的销售结构,进出口相关代理业务量相应减少;
预测2007年度单位代理费将由2006年度的10元/吨下降30%,下降至7元/吨。本公司根据已经签署的相关合同中规定的代理费价格为基准进行预测。
(2)焦化业务收入
2006年度 2007年度
1至6月 7至11月 12月 合计 变动金
变动率
已审 已审 未审 额
估计数 预测数
实现数 实现数 实现数营业收入
(万元)
国内销售 107,699.8 114,107.4 159,865.9 40,895.0 314,868.3 207,168.5 192%
出口销售 101,192.3 99,917.5 50,537.8 3,500.0 153,955.3 52,763.0 52%
总计 208,892.1 214,024.9 210,403.7 44,395.0 468,823.6 259,931.5 124%销量(万吨)
国内销售 133.5 120.8 124.6 27.3 272.7 139.2 104%
出口销售 87.2 68.3 31.6 2.0 101.9 14.7 17%
总计 220.7 189.1 156.2 29.3 374.6 153.9 70%销售单价
(元/吨)
国内销售 807 945 1,283 1,498 1,155 348 43%
出口销售 1,160 1,463 1,599 1,750 1,511 351 30%
平均单价 946 1,132 1,347 1,515 1,252 306 32%
211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预测2007年度的焦化业务收入将由2006年度208,892.1万元增长124%,至468,823.6万元,主要基于以下情况预测得出:
预测2007年度焦炭销量将由2006年度的220.7万吨增加至374.6万吨,上升153.9万吨,主要是因为2007年度焦炭市场发展良好,本公司为了满足增长的对焦化产品的市场需求,相应扩大了产能,增加了产量,因此在2007年度焦炭销量大幅增加;
预测2007年度焦炭平均单价将由2006年度的946元/吨上涨32%,至1,252元/吨。2007年度受到焦炭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的影响,焦炭价格大幅上涨。本公司2007年12月份的单价是按销售合同中规定的单价为基准预测的。
(3)煤矿装备制造收入
单位:万元
2006年度 2007年度
1至6月 7至11月 12月 合计
变动金额 变动率
已审 已审 未审
估计数 预测数
实现数 实现数 实现数营业收入
国内销售 221,422.4 146,406.5 154,645.5 14,695.8 315,747.8 94,325.4 43%
出口销售 17,154.8 1,004.0 535.5 351.0 1,890.5 -15,264.3 -89%总计 238,577.2 147,410.5 155,181.0 15,046.8 317,638.3 79,061.1 33%
本公司预测2007年度的煤矿装备制造业务收入将由2006年度的238,577.2万元增加至317,638.3万元,增幅为79,061.1万元。本公司预测2007年度的煤矿装备制造业务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为:
①国内销售
2007年度煤炭生产保持持续上升的趋势,煤矿企业对煤矿设备的市场需求也随之增加。为了更好满足这些需求,本公司进一步提高了生产能力。本公司以2007年度已经签订的销售合同为基础,预计2007年度煤矿装备国内销售额比2006年度国内销售额将增加94,325.4万元,上升43%。
②出口销售
2007年12月份的出口销售是以实际已经签署的出口订单为基础预测的。2006年度出口销售收入较多主要是由于2006年度本公司完成了一个总价约为1.2亿元的出口俄罗斯的大型合同所致。
(4)其他业务收入
212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2007年度
2006年
1至6月 7至11月 12月 合计
度已审 比重 比重 变动率
已审 未审
实现数 估计数 预测数
实现数 实现数其它业务
110,053.9 53% 80,449.7 67,081.5 13,633.8 161,165.0 64% 46%收入电解铝销售收入 25,907.3 13% 7,489.5 11,341.9 1,406.3 20,237.7 8% -22%发电收入 36,761.3 18% 22,314.5 19,841.7 6,765.5 48,921.7 20% 33%煤矿设计和承包
33,459.0 16% 8,223.4 9,614.5 2,986.8 20,824.7 8% -38%收入合计 206,181.5 100% 118,477.1 107,879.6 24,792.4 251,149.1 100% 22%
①电解铝销售收入
本公司预测2007年度的电解铝销售收入将由2006年度的110,053.9万元增加到161,165.0万元,增幅为46%。主要是由于2007年度市场需求旺盛所以销量增加,导致2007年度电解铝销售收入比2006年度的销售收入增长;
②发电收入
本公司的发电收入主要是来源于本公司下属的一家电厂。该电厂的发电量首先用于满足本公司下属电解铝厂的生产需要,剩余电量才上网进行销售实现对外的发电收入。本公司预测2007年度的发电收入为20,237.7万元,比2006年度的发电收入25,907.3万元减少5,669.6万元,下降22%,其主要原因是在预计2007年度单位电价与2006年度基本持平的情况下,由于2007年度本公司下属电解铝厂的产量增长,导致自用电量增加,因而使得上网销售电量下降;
③煤矿设计和承包收入
本公司预测2007年度的煤矿设计和承包收入将由2006年度的36,761.3万元增加到48,921.7万元,增幅为33%。本公司对2007年12月份煤矿设计和承包收入的预测是以已经签署的煤矿设计合同为基准编制的。本公司预测2007年度的煤矿设计收入增加主要是因为在中国煤炭行业的产能不断提高情况下,市场对煤矿设计和承包业务的需求增加;
④其它收入
其它收入主要是除了煤炭、焦炭、煤矿装备、电力和电解铝等产品之外的产品销售收入,预测2007年度其它收入比2006年度下降约38%。
213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2、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由材料成本、人工成本、折旧及摊销、维修支出、运输费和其它成本等构成。
单位:万元
2007年度
2006年度
1至6月 7至11月 12月 合计 变动
已审 比重 比重
已审 未审 率
实现数 估计数 预测数
实现数 实现数材料成本 1,086,381.0 65% 605,200.0 636,392.8 60,588.2 1,302,181.0 61% 20%人工成本 136,179.0 8% 87,702.0 69,362.5 15,549.5 172,614.0 8% 27%折旧及摊销 96,008.0 6% 58,644.0 55,832.9 10,595.0 125,071.9 6% 30%维修支出 38,886.0 2% 34,376.0 26,074.4 3,078.6 63,529.0 3% 63%运输费用 7,954.4 0.5% 4,292.5 5,469.6 1,190.7 10,952.8 0.3% 38%安全费用 74,795.2 4.5% 46,989.1 42,431.9 9,604.0 99,025.0 5% 32%维简费 53,493.8 3% 31,661.0 27,677.8 6,174.2 65,513.0 3% 22%可持续发展 不适
0% 32,730.8 44,056.8 9,221.1 86,008.7 4%基金 - 用煤矿转产发 不适
0% 5,837.9 3,030.0 8,867.9 0.2%展资金 - - 用矿山环境恢 不适
0% 11,675.9 6,060.0 17,735.9 0.5%复治理保证金 - - 用其它 191,025.1 11% 57,651.8 104,020.3 35,105.8 196,777.9 9% 3%成本合计 1,684,722.5 100% 959,247.2 1,028,832.8 160,197.1 2,148,277.1 100% 28%
本公司预测2007年度的营业成本将由2006年度的1,684,722.5万元增加到2,148,277.1万元,增幅为28%。该预测主要基于以下情况得出:
(1)预测2007年度材料成本将由2006年度的1,086,381.0万元增加到1,302,181.0万元,增幅为20%,主要由于本公司2007年度的煤炭产量持续增长,生产消耗的材料成本随之增长;
(2)预测2007年度人工成本将由2006年度的136,179.0万元增加到172,614.0万元,增幅为27%,主要是本公司为了满足市场对煤炭需求,扩大了产量并相应增加生产人数,并根据2007年度的经济效益相应提高了员工工资水平;
(3)预测2007年度折旧及摊销成本将由2006年度的96,008.0万元增加到125,071.9万元,增幅为30%,主要是本公司为了满足生产的需求,采购了新的生产用机器设备,从而导致2007年度折旧费用增长;
(4)预测2007年度维修支出将由2006年度的38,886.0万元增加到63,529.0万元,增幅为63%,主要是本公司为了保证生产用机器设备良好状况,增加了维修支出;
214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5)预测2007年度安全费用将由2006年度的74,795.2万元增加32%至99,025.0万元,由于预测2007年原煤产量增长,安全费用也相应增长;
(6)预测2007年度的维简费将由2006年度的53,493.8万元增加22%至65,513.0万元,由于预测2007年原煤产量增长,因而维简费金额也相应增长;
(7)预测2007年度可持续发展基金为86,008.7万元。本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意见的批复》于2007年3月份开始缴纳可持续发展基金(按原煤产量每吨14至20元),可持续发展基金是以预测的原煤产量为基准进行预测的;
(8)预测2007年度煤矿转产发展资金为8,867.9万元。本公司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转产发展资金提取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于2007年10月1日开始提取煤矿转产发展资金(按原煤产量每吨5元),煤矿转产发展资金是以预测的原煤产量为基准进行预测的;
(9)预测2007年度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为17,735.9万元。本公司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提取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于2007年10月1日开始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按原煤产量每吨10元),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是以预测的原煤产量为基准进行预测的;
(10)其它费用主要包括外包土地剥离费、掘进费等其他成本项目,预测2007年度其它费用由2006年度的191,025.1万元增长至196,777.9万元,增加了3%;主要是根据2007年煤炭产量增长,预计其它生产费用随之增加。
3、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本公司分业务板块的预测营业收入、成本、毛利及毛利率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06年度 2007年度
1至6月 7至11月 12月 合计 变动
营业收入 变动金额
已审 已审 未审 率
估计数 预测数
实现数 实现数 实现数煤炭业务 2,202,208.4 1,222,067.0 1,269,983.6 197,667.0 2,689,717.6 487,509.2 22%焦化业务 208,892.1 214,024.9 210,403.7 44,395.0 468,823.6 259,931.5 124%煤矿装备制
277,838.3 167,524.4 175,542.6 31,508.7 374,575.7 96,737.4 35%造业务其它业务 232,369.1 149,023.2 125,178.2 27,091.3 301,292.7 68,923.6 30%分部间抵销 -86,635.1 -59,651.7 -61,690.1 -23,756.2 -145,098.0 -58,462.9 67%合计 2,834,672.8 1,692,987.8 1,719,418.0 276,905.8 3,689,311.6 854,638.8 30%
215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2006年度 2007年度
1至6月 7至11月 12月 合计 变动
营业成本 变动金额
已审 已审 未审 率
估计数 预测数
实现数 实现数 实现数煤炭业务 1,177,134.1 577,638.2 660,433.7 97,469.5 1,335,541.4 158,407.3 13%焦化业务 175,600.8 177,534.2 170,192.8 35,051.2 382,778.2 207,177.4 118%煤矿装备制
224,654.0 137,953.5 142,616.8 24,791.1 305,361.4 80,707.4 36%造业务其它业务 188,715.0 123,453.0 114,635.2 23,665.4 261,753.6 73,038.6 39%分部间抵销 -81,381.4 -57,331.7 -59,045.7 -20,780.1 -137,157.5 -55,776.1 69%合计 1,684,722.5 959,247.2 1,028,832.8 160,197.1 2,148,277.1 463,554.6 28%
单位:万元
2006年度 2007年度
毛利
1至6月 7至11月 12月 全年合计煤炭业务 1,025,074.3 644,428.8 609,549.9 100,197.5 1,354,176.2焦化业务 33,291.3 36,490.7 40,210.9 9,343.8 86,045.4煤矿装备制造业务 53,184.3 29,570.9 32,925.8 6,717.6 69,214.3其它业务 43,654.1 25,570.2 10,543.0 3,425.9 39,539.1分部间抵销 -5,253.7 -2,320.0 -2,644.4 -2,976.1 -7,940.5合计 1,149,950.3 733,740.6 690,585.2 116,708.7 1,541,034.5
2006年度 2007年度
毛利率
1至6月 7至11月 12月 全年平均煤炭业务 47% 53% 48% 51% 50%焦化业务 16% 17% 19% 21% 18%煤矿装备制造业务 19% 18% 19% 21% 18%其它业务 19% 17% 8% 13% 13%平均毛利率 41% 43% 40% 42% 42%
(1)煤炭业务
本公司预计2007年度煤炭业务的毛利率由2006年度的47%上升至50%,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在2007年度进一步优化了销售结构,在保证原煤产量稳步增长的基础上,提高毛利较高的自产商品煤销量的比重,降低了毛利较低的外购商品煤销量的比重;同时本公司下属矿区利用所拥有的资源质量和开采技术使得煤炭的开采效率、资源的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单位生产成本得到有效控制。在上述两个因素的共同影响下,预测2007年度平均毛利率将有所提高;
(2)焦化业务
本公司预计2007年度焦化业务的毛利率由2006年度的16%上升至18%,主要是由于2007年度焦炭产品的市场价格有较大幅度上涨,同时为了满足增长市场的需求,
216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本公司焦化业务扩大了生产规模,促使单位成本有效降低;
(3)煤矿装备制造业务
本公司预计2007年度煤矿装备制造费用的毛利率与2006年度基本持平;
(4)其它业务
本公司预计2007年度其它业务的毛利率比2006年毛利率19%下降至13%,主要是预测2007年电解铝平均售价比2006年平均售价降低导致电解铝销售毛利降低所致。
4、营业税金及其他
本公司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营业说、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和资源税等税费。由于2007年度营业收入增加,预测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也随之增加。
5、销售费用
单位:万元
2006年度 2007年度
1至6月 7至11月 12月 合计 变动
变动金额
已审 已审 未审 率
估计数 预测数
实现数 实现数 实现数
运输费 519,838.3 300,613.7 285,292.5 53,712.8 639,619.0 119,780.7 23%
员工成本 5,967.1 2,606.3 2,523.3 439.7 5,569.3 -397.8 -7%
其它 27,142.2 14,465.4 13,270.2 3,248.9 30,984.5 3,842.3 14%
合计 552,947.6 317,685.4 301,086.0 57,401.4 676,172.8 123,225.2 22%
本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运输费、销售部门的员工成本及其它费用。本公司预测2007年度销售费用为676,172.8万元,比2006年度的销售费用552,947.6万元增加123,225.2万元,上升约22%。2007年度销售费用的增加主要由于运输费增加所致,运输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伴随着2007年度预测产品销量的增长,运输的煤炭数量也相应增长,在运费单价没有较大变动的情况下,运费总额较2006年度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6、管理费用
单位:万元
2006年度 2007年度
1至6月 7至11月 12月 合计
变动金额 变动率
已审 已审 未审
估计数 预测数
实现数 实现数 实现数员工成本 77,099.8 47,685.5 27,769.9 5,226.2 80,681.6 3,581.8 5%折旧费 9,050.9 6,409.6 5,822.3 1,251.0 13,482.9 4,432.0 49%税费 25,359.3 13,367.3 14,029.6 3,267.4 30,664.3 5,305.0 21%办公费用 14,512.0 7,518.4 6,688.7 1,664.3 15,871.4 1,359.4 9%
217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修理费 5,202.8 499.0 1,926.6 2,213.0 4,638.6 -564.2 -11%租赁费 2,453.5 1,037.7 1,046.6 277.9 2,362.2 -91.3 -4%无形资产摊销 10,780.4 17,269.0 14,044.9 2,850.4 34,164.3 23,383.9 217%审计及咨询费 1,351.6 1,340.6 1,898.8 216.4 3,455.8 2,104.2 156%研究与开发费 2,565.4 518.2 3,843.6 798.0 5,159.8 2,594.4 101%其它 20,501.5 14,962.5 12,444.2 3,613.2 31,019.9 10,518.4 51%合计 168,877.2 110,607.8 89,515.2 21,377.8 221,500.8 52,623.6 31%
本公司预测2007年度管理费用为221,500.8万元,比2006年度的管理费用168,877.2万元增加52,623.6万元,上升约31%,主要基于以下情况预测得出:
(1)员工成本
预测2007年度计入管理费用的员工成本为80,681.6万元,比2006年度的77,099.8万元增加3,581.8万元,上升5%,主要是因为本公司2007年度经济效益良好,而适当增加了管理人员工资;
(2)折旧费
预测2007年度计入管理费用的折旧费为13,482.9万元,比2006年度的折旧费用9,050.9万元增加4,432.0万元,增长49%。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在2007年度增加购置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随之增加;
(3)税费
计入管理费用中的税费包括矿产资源补偿费、水资源补偿费、印花税及其它税金。由于2007年本公司业务水平增长,相应的各项税费也有所增加;
(4)办公费用
办公费用包括日常工作中发生的计入管理费用的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及水电费等。随着2007年度本公司业务的发展,相应的办公费用有所增加;
(5)无形资产摊销
本公司预测2007年度管理费用中的无形资产摊销为34,164.3万元,比2006年度的10,780.4万元增长23,383.9万元,上升217%。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于本公司成立日(2006年8月22日)将无形资产(主要为采矿权及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增值入账并开始进行摊销。2006年计入管理费用的无形资产摊销为其约4个月的摊销额,而2007年度计入的无形资产摊销为全年金额。因此2007年度的无形资产摊销相比2006年度增加较多;
(6)研究与开发费用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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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预测2007年度计入管理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为5,159.8万元,比2006年度2,565.4万元增加2,594.4万元,上升101%。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为满足长期发展的需要,在2007年度加大了对研究与开发工作的投入,其中煤矿装制造企业和煤炭生产企业研究与开发支出较多;
(7)其它
随着本公司2007年度生产及各项业务的继续增长,管理费用中包含的排污费、通讯费、劳务费等杂费都有一定幅度增长。
7、财务费用----净额
单位:万元
2006年度 2007年度
1至6月 7至11月 12月 合计
变动金额 变动率
已审 已审 未审
估计数 预测数
实现数 实现数 实现数利息费用 50,467.9 31,240.8 24,876.1 5,573.6 61,690.5 11,222.6 22%
借款利息 46,821.5 29,368.5 23,225.5 5,262.9 57,856.9 11,035.4 24%
预计负债产生的
3,646.4 1,872.3 1,650.6 310.7 3,833.6 187.2 5%
利息支出利息收入 -7,961.5 -26,628.5 -15,410.2 -4,018.0 -46,056.7 -38,095.2 478%汇兑损益 -4,783.7 21,527.5 28,219.4 6,261.9 56,008.8 60,792.5-1271%其它 528.7 597.1 363.2 254.8 1,215.1 686.4 130%合计 38,251.4 26,736.9 38,048.5 8,072.3 72,857.7 34,606.3 90%
(1)利息支出
本公司预测2007年度的利息支出将由2006年的50,467.9万元增加至61,690.5万元,上升22%,其主要是因为是自2006年至2007年中国人民银行连续上调银行贷款利率,从而导致本公司2007年度预测利息支出较2006年度有所增加。
本公司预测的2007年12月份的借款利息是基于借款合同中规定的利息率和预计的借款余额计算得出的;
(2)利息收入
本公司预测2007年度的利息收入将由2006年的7,961.5万元增加至46,056.7万元,上升478%,主要是因为本公司2006年12月19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成功,募集资金约145亿元,因而导致2007年利息收入增加。本公司预测的2007年12月份的利息收入是基于定期存款的规定利率或2007年11月30日活期存款银行利率和预计的存款余额预测得出的;
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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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汇兑损益
本公司预计2007年度将发生56,008.8万元的汇兑净损失,而2006年为汇兑净收益4,783.7万元,主要是因为2007年度由于港币较人民币持续贬值,本公司从香港募集资金带来的港币存款产生的汇兑损失,该损失部分被锁定汇率的远期外汇合同带来的收益所抵销。本公司2007年12月份的汇兑损益系根据2007年12月28日的外汇基准汇率计算得出。
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本公司的历史和预测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06年度 2007年度
1至6月 7至11月 12月 合计
变动金额
已审 已审 未审
估计数 预测数
实现数 实现数 实现数远期外汇合同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20,883.2 4,743.6 7,490.4 33,117.2 33,117.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15.6 39,120.0 92,800.0 4,800.0 136,720.0 136,604.4合计 115.6 60,003.2 97,543.6 12,290.4 169,837.2 169,721.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根据本公司所持有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变动之差确定的。
(1)本公司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与中国境内的若干银行签订了远期外汇合同。根据2007年12月28日的远期外汇牌价计算的远期外汇合同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33,117.2万元,已计入了本公司2007年度的盈利预测表;
(2)本公司持有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远洋”)的4,000万股A股股票,为2007年5月中国远洋A股发行上市时以每股8.48元的价格向本公司战略配售而获得。截止2007年12月28日(星期五),中国远洋的收盘价为每股42.66元,本公司以此计算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36,720.0万元已计入了2007年的盈利预测表。
9、营业外收入
本公司预计2007年度营业外收入将由2006年度的37,119.2万元减少23,258.8万元,降至13,860.4万元。2006年度营业外收入较高是由于2006年度本公司收购了下属一家合营公司(山西中煤平朔安太堡能源有限公司)另外的20%的股权,所取得的可辨认净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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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收购成本的差额为31,034.0万元,计入了营业外收入。
10、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根据2007年度预计的应纳税所得额,除本章"七、税项"中涉及的有关
公司按照优惠税率预测外,本公司下属其他公司的所得税费用均按照法定税率33%预
计。
11、少数股东损益
少数股东损益系根据本公司下属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它非全资子公司
的净利润及相应少数股东所持股权比例计算得出。
(四)母公司盈利预测项目的预测依据和计算方法
1、营业收入
母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煤炭贸易业务的收入和若干洗煤厂产生的煤炭销售
收入,主要的客户为母公司下属的煤炭贸易公司。
自公司成立
日至2006年
2007年度
12月31日止
期间 变动金额 变动率
1至6月 7至11月 12月 合计
已审 已审 未审
估计数 预测数
实现数 实现数 实现数营业收入
453,998.3 743,086.4 691,944.9 141,772.1 1,576,803.4 1,122,805.1 247%(万元)销量
1,683.8 2,582.2 2,296.8 420.0 5,299.0 3,615.2 215%(万吨)销售单价
270 288 301 338 298 28 10%(元/吨)
由于母公司于2006年8月22日成立,因此2006年的营业收入仅为公司成立日至
2006年12月31日止约4个月期间的营业收入。母公司预测2007年度的煤炭销量将为
5,299.0万吨,主要是由于2007年度煤炭市场需求旺盛,母公司下属煤矿为了更好的满
足市场需求提高了原煤和商品煤的产量,母公司从下属煤矿的采购量增长,促进了销量
的增长。
2、营业成本
单位:万元
自公司成立日至 2007年度 变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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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31
1至6月7至11月 12月 合计
日止期间
比重
已审 已审 未审
比重 估计数 预测数
实现数 实现数 实现数材料成本 253,512.6 99% 444,498.3 372,257.5 80,209.1 896,964.9 97.5% 254%人工成本 254.7 0.1% 434.2 778.0 174.9 1,387.1 0.2% 445%折旧及摊销 441.2 0.2% 3,405.5 2,923.8 584.8 6,914.1 0.8% 1467%维修支出 189.8 0.1% 89.1 1,079.2 50.4 1,218.7 0.1% 542%其它 1,408.9 0.6% 5,234.6 6,699.0 1,212.5 13,146.1 1.4% 833%成本合计 255,807.2 100% 453,661.7 383,737.5 82,231.7 919,630.9 100% 260%
由于母公司于2006年8月22日成立,因此2006年的营业成本仅为公司成立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约4个月期间的营业成本。母公司预测2007年度的营业成本将为919,630.9万元,主要由于母公司2007年度的煤炭销量持续增长,发生的营业成本也随之增长。
3、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单位:万元
自公司成立日至
2006年12月31 2007年度
日止期间
1至6月 7至11月 12月 全年合计
毛利 198,191.1 289,424.7 308,207.4 59,540.4 657,172.5
毛利率 44% 39% 45% 42% 42%
母公司预测2007年度的毛利率将比自2006年8月22日(公司成立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期间毛利率略有降低,由于煤炭采购以及煤炭销售大部分都是与母公司下属的煤炭贸易公司进行,所以毛利率变动不大。
4、销售费用
单位:万元
自公司成立日
至2006年12 2007年度
月31日止期间 变动
变动金额
1至6月 7至11月 12月 合计 率
已审 已审 未审
估计数 预测数
实现数 实现数 实现数
运输费 148,901.1 202,171.0 188,479.5 37,493.8 428,144.3 279,243.2 188%
员工成本 462.1 324.8 299.9 43.2 667.9 205.8 45%
其它 4,928.8 1,044.9 1,624.8 1,333.0 4,002.7 -926.1 -19%
合计 154,292.0 203,540.7 190,404.2 38,870.0 432,814.9 278,522.9 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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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由于母公司于2006年8月22日成立,因此2006年的销售费用仅为公司成立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约4个月期间的销售费用。母公司预测2007年度销售费用为432,814.9万元,主要包括运输费。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对2007年度预测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分析参见合并盈利预测项目编制说明中对该项目的分析。
6、投资收益
单位:万元
自公司成立日
至2006年12 2007年度
月31日止期间
变动金额
1至6月 7至11月 12月 合计
已审 已审 未审
估计数 预测数
实现数 实现数 实现数
子公司分配的股利
37,619.8 9,702.9 78,595.7 - 88,298.6 50,678.8
收入
应享有联营公司及
992.5 403.3 286.4 59.1 748.8 -243.7
合营公司的损益
远期外汇合同的收
- - 6,977.2 - 6,977.2 6,977.2

合计 38,612.3 10,106.2 85,859.3 59.1 96,024.6 57,412.3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子公司分配的股利收入于获得收取股利的权利时予以确认。
远期外汇合同的收益为远期外汇合同到期时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科目结转而来的投资收益。
7、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根据2007年度预计的母公司应纳税所得额,按照法定税率33%预计。十六、资产评估情况(一)设立时的资产评估
中联接受委托,对中煤集团拟投入到本公司的资产及相关负债进行了评估,并于2006年4月18日,出具了《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重组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
223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产评估报告书》(中联评报字[2006]第88号)。根据评估报告的结果,截至2005年9月30日,上述出资的净资产评估值为1,182,655.32万元。国务院国资委于2006年7月31日出具了《关于对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重组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予以核准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928号),对上述资产评估结果予以核准确认。
1、评估方法
中联遵照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主要采用成本法对中煤集团评估范围内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货币资金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对于货币资金中的外币,以清查核实的外币金额,按基准日汇率折算为等价人民币,确定评估值;对于应收账款,在核实账面数值的基础上,采用个别认定与账龄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评估其风险损失,以清查调整后账面值减去评估风险损失后的余额确定评估值;对于存货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对于流动资产项目中其他项目,如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根据各项目的明细表,以审查调整后的值为其评估值。
对于房屋建筑物、井矿工程、露天矿场、设备类资产、在建工程等,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工程物资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对于土地使用权,引用了北京华源土地评估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中煤能源集团重组改制项目土地估价全国汇总报告》中的成果;对于采矿权,引用了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及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煤集团十一个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中的成果;对于商标未予单独评估;对于长期待摊费用,以未来受益期内所享有的权益或资产为其评估值。
2、评估结果
具体评估结果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流动资产 863,073.44 863,073.44 864,274.73 1,201.29 0.14长期投资 522,976.82 522,976.82 1,134,928.25 611,951.43 117.01固定资产 65,050.64 65,050.64 71,506.89 6,456.25 9.92其中:
28,998.10 28,998.10 26,987.49 -2,010.61 -6.93
在建工程
224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建筑物 26,503.12 26,503.12 35,601.59 9,098.47 34.33
设备 9,578.77 9,578.77 8,917.81 -660.96 -6.90无形资产 5,385.90 5,385.90 206,755.58 201,369.68 3,738.83其中:
4,877.07 4,877.07 44,935.80 40,058.73 821.37
土地使用权其他资产 446.60 446.60 558.27 111.67 25.00资产总计 1,456,933.40 1,456,933.40 2,278,023.72 821,090.32 56.36流动负债 762,864.67 762,864.67 762,065.67 -799.00 -0.10长期负债 333,302.73 333,302.73 333,302.73 - -负债总计 1,096,167.40 1,096,167.40 1,095,368.40 -799.00 -0.07净资产 360,766.00 360,766.00 1,182,655.32 821,889.32 227.82
3、评估增值
本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与调整后账面值相比增值821,889.32万元,增值率227.82%,具体评估增值项目如下表所示:
(1) 无形资产增值
无形资产评估值与调整后账面值相比增201,369.68万元,增值率3,738.83%,主要是由于采矿权和土地评估增值所造成的:
1)采矿权评估增值
中煤集团作为出资直接投入到本公司的采矿权,均无账面价值,因此经评估后,本公司的采矿权大幅度增值。
2)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
中煤集团作为出资直接投入到本公司的土地,大多数为国有划拨用地,少数用地以出让方式取得,账面土地费用较少,另外还有一部分土地开发费用,在进行工程建设时,计入了工程成本中,随着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账面上没有单独显示,因此按照土地处置方案重新评估后,将各类土地的现行市场价值全部反映在了评估价值中,本公司土地使用权大幅度增值。
(2) 长期投资增值
长期投资评估值与调整后账面值相比增值611,951.43万元,增值率117.01%,主要
225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是由于本公司各子公司整体评估时增值所致,而各子公司整体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如下:
1)采矿权评估增值
本公司各子公司所拥有的采矿权中,除上海能源上市时将孔庄煤矿、姚桥煤矿、龙东煤矿、徐庄煤矿采矿权转增资本金、以及山西平朔安家岭露天煤炭有限公司新投产的井工矿在取得采矿权时将支付的采矿权款入账外,其他煤矿账面上均无采矿权价值,因此经评估后大幅度增值。
2)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
本公司各子公司的土地大多数为国有划拨用地,所以土地使用权账面值较小,在按土地使用方案重新评估后,增值较大。
3)固定资产评估增值
固定资产评估增值主要是由于安家岭和安太堡的大型采矿、运输设备和露天矿场评估增值。
(3) 建筑物增值
建筑物增值主要是由于按照重置成本法对建筑物进行评估时,建筑物造价水平提高而造成增值。(二)土地使用权评估
2006年6月8日,北京华源土地评估中心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按照地价评估的基本原则和估价程序,对中煤集团拟投入到本公司的资产、负债及股权所涉及的土地进行了评估。视情况的不同,北京华源土地评估中心有限公司选择成本逼近法、市场比较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收益还原法以及假设开发法中的两种不同估价方法进行综合分析,并出具了《中国中煤能源集团重组改制项目土地估价全国汇总报告》(华源[2006](评)字第009号-汇总)。根据该评估结果,以2005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在土地使用年限内,经评估的土地共138宗,总面积为4,505.85万平方米,总地价为278,132.95万元。其中拟授权经营的划拨土地28宗,总面积为324.22万平方米,总地价为73,871.24万元;拟保留划拨的划拨土地32宗,总面积为3,873.99万平方米,总地价为136,420.58万元;出让土地78宗,总面积为307.64万平方米,总地价为67,8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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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万元。土地评估报告已在国土资源部备案(国土资函[2006]409号)。(三)采矿权评估
2006年3月26日,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及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经评估人员现场勘查和当地市场分析,按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收益法与贴现现金流量法,对中煤集团所属拟上市的11个煤炭矿山的采矿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煤集团十一个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根据评估结果,以2005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11个采矿权的评估总价值为685,132.88万元,具体评估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序号 矿山名称 采矿权评估价值
1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姚桥煤矿采矿权 48,835.25
2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龙东煤矿采矿权 17,664.51
3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徐庄煤矿采矿权 21,915.41
4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孔庄煤矿采矿权 8,706.66
5 华晋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沙曲矿采矿权 104,636.71
6 华晋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矿采矿权 156,442.57
7 山西平朔安家岭露天煤炭有限公司采矿权 133,871.96
8 山西平朔安家岭露天煤炭有限公司井工矿采矿权 20,599.67
9 山西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安太堡露天煤矿采矿权 91,832.07
10 平朔矿区东露天矿采矿权 69,560.48
11 陕西南梁矿业有限公司南梁煤矿采矿权 11,067.59
总计 685,132.88十七、验资情况(一)公司设立时的验资情况
普华永道接受委托,对本公司注册资本第一期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06年8月3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6)第103号验资报告。根据验资报告的结果,截至2006年8月3日,公司已收到中煤集团以货币资金投入本公司的资本254,643.18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2%。
北京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对本公司注册资本第二期的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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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06年10月24日出具了京新联谊验字(2006)第002号验资报告。根据验资报告的结果,截至2006年9月28日,公司已收到中煤集团以非货币性资产投入本公司的资本928,012.14万元,其中股本545,356.82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68%,资本公积金382,655.32万元。
至此,本公司的注册资本80亿元已全部到位。(二)H股发行后的验资情况
普华永道接受委托,对本公司发行H股募集资金及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07年4月17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7)第020号验资报告。根据验资报告的结果,截至2006年12月29日,本公司发行H股410,666.30万股,其中新增发行373,333.00万股,国有股股东减持37,333.30万股。于2006年12月19日,本公司收到发行H股募集资金港币1,276,085.26万港(已扣除承销费用等境外发行费用),按照公司收到资金当日港币对人民币汇率1:1.00680计算,折合人民币1,284,762.64万元;于2006年12月29日,本公司收到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发行H股募集资金港币190,296.83万元(已扣除承销费用等境外发行费用),按照公司收到资金当日港币对人民币汇率1:1.00467计算,折合人民币191,185.52万元。扣除公司上市过程中自行发生的其它上市费用21,256.22万元后,公司发行H股募集资金净额折合1,454,691.94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373,333万元,资本公积金1,081,358.94万元,本公司变更后的累积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1,173,33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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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管理层以最近三年及一期的申报财务报表(包括2004年、2005年、2006年及2007年1-6月合并损益表,2006年12月31日及2007年6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为基础,进行本章的讨论与分析。
根据《重组协议》,本公司控股股东中煤集团以其煤炭生产贸易、煤化工、煤矿装备制造、煤矿设计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等主营业务相关的资产投入本公司,截至2005年9月30日经评估的净资产值1,182,655.32万元,折为80亿股。本公司于2006年8月22日注册成立。本章节所要分析讨论的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公司按《重组协议》所形成的组织架构和资产自2004年1月1日已经存在,且在截至目前为止的期间一直以独立法人形式从事相关业务,以保证财务报表的连续性和可比性。
本章内容可能含有前瞻性描述。该类前瞻性描述包含了部分不确定事项,可能与本公司的最终经营结果不一致。投资者阅读本章内容时,应同时参考本招股意向书"第十章财务会计信息"中的相关内容,以及本次发行经普华永道审计的申报财务报表及其附注。一、财务状况分析(一)资产及负债构成
1、资产构成分析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和2007年6月30日,本公司合并报表的资产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07年 占总资产 2006年 占总资产
6月30日 比重 12月31日 比重
流动资产合计 2,466,892.4 44.62% 2,539,303.2 48.78%
其中:货币资金 1,403,447.4 25.38% 1,838,809.1 35.33%
应收账款 391,873.5 7.09% 239,339.2 4.60%
存货 293,580.6 5.31% 248,188.8 4.77%
非流动资产合计 3,061,972.7 55.38% 2,665,874.3 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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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119,470.2 2.16% 88,449.2 1.70%
固定资产 1,605,968.5 29.05% 1,533,896.0 29.47%
在建工程 377,862.2 6.83% 207,762.7 3.99%
无形资产 885,082.3 16.01% 755,346.7 14.51%资产总计 5,528,865.1 100.00% 5,205,177.5 100.00%
由上表所示,公司在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结构相对稳定。
(1) 流动资产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截至2007年6月30日和2006年12月31日,本公司账面的货币资金分别为1,403,447.4万元和1,838,809.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38%和35.33%。本公司货币资金占总资产的比例较大,原因是公司于2006年12月底完成了H股的发行上市,在短时间内募集资金按计划仅有一部分投入了使用。
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公司账面的货币资金为1,403,447.4万元,较2006年12月31日减少了435,361.7万元,主要原因是H股募集资金陆续投入至银行贷款的偿还、平朔矿区井工矿及选煤厂等生产设施的建设以及营运资金的补充等使用环节。
2) 应收账款
截至2007年6月30日和2006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的余额分别为391,873.5万元和239,339.2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7.09%和4.60%。2007年6月30日应收账款余额较2006年底增加的原因是:公司2007年的销售量较去年有一定增长,且根据公司的交易历史和惯例,公司与主要客户的货款结算集中在年底进行,造成期中应收账款余额相对较高。
3) 存货
截至2007年6月30日和2006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分类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原材料 152,448.0 132,746.8在产品 21,703.3 21,0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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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产成品 110,588.1 92,205.4周转材料 8,915.7 2,212.2减:存货跌价准备 74.5 74.5存货净值 293,580.6 248,188.8
2007年上半年库存水平较2006年底上升的原因是,公司预计2007年的生产和销售均有一定增长,为保证正常的生产和销售,公司增加了原材料及商品的库存储备。
(2) 非流动资产
1) 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包括对联营公司的投资和其他股权投资。截至2007年6月30日及2006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的余额分别为119,470.2万元和88,449.2万元。截至2007年6月30日,长期股权投资的余额主要包括对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国投中煤同煤京唐港口有限公司及山西平朔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长期投资余额较2006年底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对石太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增加2.2亿元,其中1.1亿元为追加投资,另外1.1亿元的增加是由于原按比例合并的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额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2) 固定资产
作为资本密集型行业企业,公司的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较大,截至2007年6月30日及200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净值分别为1,605,968.5万元和1,533,896.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9.05%和29.47%。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井巷工程、机械设备、铁路及运输工具,其中机器设备和房屋建筑物的占比较高。
截至2007年6月30日及2006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的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净值 2007年6月30日 占固定资产比重 2006年12月31日 占固定资产比重房屋及建筑物 364,081.3 22.67% 334,198.1 21.79%构筑物及其他辅
118,212.5 7.36% 104,719.1 6.83%助设施井巷工程 241,141.5 15.02% 246,861.4 16.09%机器设备 784,221.6 48.83% 749,688.6 48.87%铁路 48,520.4 3.02% 49,545.2 3.23%运输工具及其他 49,791.2 3.10% 48,883.6 3.19%合计 1,605,968.5 100.00% 1,533,896.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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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建工程
截至2007年6月30日和2006年12月31日,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377,862.2
万元及207,762.7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6.83%和3.99%。
截至2007年6月30日,在建工程的余额为377,862.2万元,比2006年底增加
170,099.5万元,主要原因是49,154.6万元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的同时2007年1-6
月增加在建工程221,313.4万元,增加的项目主要包括安太堡矿建设设备采购、华晋王
家岭矿区工程等。
4)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和探矿权等。土地在投入使用前,
土地使用权以获取时支付的金额按直线法和预计使用年限进行摊销。采矿权采用直线法
按受益期进行摊销。截至2007年6月30日和2007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的净值分
别为885,082.3万元和755,346.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原按比例合并法合并的合营
公司陕西南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成为本
公司的子公司,资产和负债全额纳入合并范围,造成合并报表的采矿权增加13.5亿元。
2007年1-6月期间,无形资产的正常摊销额为9,520.9万元。
(3) 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明细
截至2007年6月30日及2006年12月31日,公司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余额如下
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坏账准备合计 54,474.1 41,432.6其中:应收账款 20,776.9 17,571.5
其他应收款 33,697.2 23,861.1存货跌价准备合计 74.5 74.5其中:周转材料 74.5 74.5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641.1 334.7其中:房屋、建筑物 499.6 249.8
机器设备 141.5 84.9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28.2 308.2合计 55,417.9 42,150.0
截至2007年6月30日于2006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的资产减值准备总额分别
232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为55,417.9万元和42,150.0万元,与同期总资产余额之比分别为1.0%和0.8%,公司资产的整体质量良好。
1) 坏账准备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所有款项时,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年度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年度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截至2007年6月30日,公司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欠款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376,459.1 91.00% 1,221.3
1至2年 17,780.7 4.00% 4,365.6
2至3年 3,505.3 1.00% 1,981.0
3年以上 14,905.3 4.00% 13,209.0
合计 412,650.4 100% 20,776.9
截至2007年6月30日,坏账准备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5.03%。公司管理层认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公司于2006年度应收账款减值损失转回6,278.4万元,其原因为:公司下属公司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华晋焦煤")2003年度核销的一笔12,556.8万元应收账款在2006年12月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民事调解后,债务人同意在未来4年内按季等额偿还,并于2006年12月偿还了第一笔还款,因此华晋焦煤于2006年度确认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12,556.8万元,并将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由于华晋焦煤2006年度为公司持股50%的合营企业,按比例合并法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因此合并财务报表中记录的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金额为6,278.4万元。
截至2007年6月30日,公司计提的其他应收坏账准备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欠款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37,627.4 40.00% 1,330.0
1至2年 20,504.6 22.00% 1,130.2
233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2至3年 4,191.4 5.00% 745.1
3年以上 31,374.6 33.00% 30,491.9
合计 93,698.0 100.00% 33,697.2
公司管理层认为,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2) 存货跌价准备
截至2007年6月30日,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74.5万元,全部为针对部分品种落后、淘汰,性能降低的周转材料计提的跌价准备。公司的生产运营正常、产品的销售情况较为理想,相关在产品和产成品没有积压、滞销现象。管理层认为,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截至2007年6月30日,公司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641.1万元,占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不到1%。计提减值准备的主要原因是:设备实际磨损远超过正常的折旧或重要部件损坏,维修费用高;房屋及建筑物的使用方式改变,预计未来产生的收益降低。管理层认为,公司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4)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截至2007年6月30日,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金额为228.2万元,全部为针对非合营或联营、公司对其无重大影响力的公司的投资计提。
(4)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1)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07年5月,公司与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配售协议,成为其发行A股的战略投资者。公司主要通过市场价格和配售价格的差异来获取投资收益。根据协议规定,公司认购4,000万股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A股股票,认购价格8.48元/股,总金额3.39亿元。作为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战略投资者,公司获配的此次发行之股票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截至2007年6月30日,该部分金融资产以2007年6月29日收盘价确定的公允价值7.30亿元在账面列示。
2007年1月15日,公司对境外上市募集尚未结汇的港币资金,采取锁定汇率与大额定期存款相结合的资产管理方式,对港币进行理财,规避港币兑人民币汇率持续走低
234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带来的风险。截至2007年6月30日,公司签订的若干未到期的汇率远期合同共锁定港币101.3亿元未结汇资金,该部分汇率远期合同以2007年6月30日市场价格确定的公允价值为2.09亿元。
2)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1992年,公司做为发起人以70,000元现金出资持有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50,000股A股股票。2004年,经股东大会批准,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中期股票股利分派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本公司持有其股数增加至352,800股。截至2007年6月30日,该部分金融资产以2007年6月29日收盘价确定的公允价值888.0万元在账面列示。
综上所述,公司的资产结构稳定、合理,反映了所处行业及公司经营发展阶段的特征,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均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国家相关规定,本着合理、谨慎的原则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充分、合理,真实反映了资产的实际质量。
2、负债构成分析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和2007年6月30日,本公司合并报表的负债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07年 占总负债 2006年 占总负债
6月30日 比重 12月31日 比重
流动负债 1,075,355.8 45.94% 1,308,399.6 54.41%
其中:应付账款 393,180.0 16.80% 340,325.5 14.15%
其他应付款 178,032.8 7.61% 315,732.2 13.13%
短期借款 167,116.7 7.14% 185,982.7 7.73%
一年内到期的
38,453.2 1.64% 50,053.9 2.08%
长期借款
非流动负债 1,265,623.5 54.06% 1,096,518.4 45.59%
其中:长期借款 939,278.9 40.13% 826,959.1 34.39%
长期应付款 130,817.7 5.59% 99,475.6 4.14%
负债合计 2,340,979.3 100.00% 2,404,918.0 100.00%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的负债结构较为稳定。截至2007年6月30日,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5.94%和54.06%;截至2006年12月31日,
235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4.41%和45.59%。其中,流动负债的主要组成为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短期借款;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和预计负债组成。
(1) 流动负债
1)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为公司流动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截至2007年6月30日及2006年12月31日,应付账款的余额分别为393,178.0万元和340,325.5万元,分别占流动负债的36.56%和26.01%。2007年度的生产和销售较2006年有较为明显的增长,对原材料的需求和采购相应增加。
2) 其他应付款
截至2007年6月30日,其他应付款的余额为178,032.8万元,较2006年底减少了137,699.4万元,降幅为43.61%。其他应付款大幅减少的原因是:2006年底应付安太堡露天煤矿的另一合作方 中国岛溪煤炭有限公司的合作终止款125,200.5万元已于2007年支付。
3) 短期借款
公司的短期借款主要由银行信用借款构成,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采购等流动资金需求。截至2007年6月30日及2006年12月31日,公司的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67,116.7万元和185,982.7万元,余额变化较小。
(2) 非流动负债
1) 长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本公司的长期借款主要为人民币、日元、美元借款,主要用于煤矿的建设和开发。截至2007年6月30日,公司长期借款的余额为939,278.0万元,较2006年底增加112,320.0万元,增幅为13.58%,主要原因为原按比例合并法进行合并的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的长期负债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额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该部分长期贷款的主要贷款方为国家开发银行,用于本公司平朔三号井工矿和沙曲矿井及其配套选煤厂的建设。
2) 长期应付款
236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长期应付款主要由计提的安全费及维简费余额组成,截至2007年6月30日及2006年12月31日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2006年12月31日
安全费及维简费 130,701.8 99,361.4
其他 115.9 114.2
长期应付款合计 130,817.7 99,475.6
公司的长期应付款主要由应付安全费和维简费组成。截至2007年6月30日和2006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的余额分别为130,817.7万元和99,475.6万元。
截至2007年6月30日,长期应付款余额较2006年底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煤炭产量增加导致未付安全费及维简费的增加。(二)现金流状况分析
单位:万元
2007年1-6月 2006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26,062.9 538,673.8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293,195.3 -435,428.7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99,690.9 1,286,747.4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2,367.1 4,783.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1,399,190.4 1,394,776.2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于2007年1-6月期间及2006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6,062.9万元和538,673.8万元。其中,于2007年1-6月期间,公司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1,762,149.5万元;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支出现金1,207,323.6万元;支付员工工资、福利等人员费用127,896.6万元;支付各项税费293,652.7万元。2006年度,公司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3,274,670.2万元;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支出现金2,203,630.9万元;支付员工工资、福利等人员费用236,653.2万元;支付各项税费284,299.5万元。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于2007年1-6月期间及2006年度,公司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37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1,293,195.3万元和-435,428.7万元。其中,2007年1-6月期间,公司因购建煤矿设备、厂房设施等固定资产、采矿权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现金214,744.7万元;股权投资支付现金181,846.3万元;初始存期超过三个月的定期存款增加962,967.3万元。2006年度,公司因购建煤矿设备、厂房设施等固定资产、采矿权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现金377,732.1万元;股权投资支付现金46,285.8万元。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于2007年1-6月期间及2006年度,公司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9,690.9万元和1,286,747.4万元。其中,2007年1-6月期间,公司新增银行贷款167,996.6万元;偿还贷款208,690.3万元;分配股利和偿付利息支付现金140,727.1万元。2006年度,公司因H股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1,539,469.6万元;取得短期和长期借款309,402.2万元;偿还贷款319,812.9万元;分配股利和偿付利息支付现金188,439.4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利润水平提高的同时资金能够正常回笼,为业务的拓展和债务的偿付能力提供了有效保证。(三)偿债能力分析
1、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公司近三年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2007年6月底 2006年 2005年 2004年
流动比率 2.29 1.94 / /
速动比率 2.02 1.75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9.37% 33.32% /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40,704.9 576,445.1 / /
利息保障倍数 10.92 8.73 8.27 6.50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0.11 0.46 / /
每股净现金流量 -1.19 1.19 / /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
(a)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b)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c)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d)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税前利润+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e)利息保障倍数=税息前利润/利息支出
由上表可知,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的偿债能力指标均较为合理。母公司口径的资产负
238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债率保持在30%以内;由于2006年底H股募集的资金到位,公司的运营资金得到了进一步充实,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由于盈利水平的逐步提高,息税折旧前利润也逐年提高,其中2007年1-6月的息税折旧前利润已接近公司2006年全年水平。
公司2004年、2005年、2006年及2007年1-6月的利息支出分别为42,634.5万元、52,514.1万元、50,467.9万元和31,240.8万元,远低于同期的息税前利润。
选取的煤炭行业上市公司2006年底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资产负债率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利息保障
股票名称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母公司口径) EBITDA(亿元) 倍数
中国神华 0.91 0.77 33.05% 341.26 11.33
璐安环能 1.38 1.31 57.03% 14.95 80.22
神火股份 0.85 0.76 66.02% 8.28 10.44
平煤天安 0.97 0.88 37.83% 16.52 51.48
大同煤业 2.11 1.98 49.35% 10.18 13.93
西山煤电 1.68 1.56 47.67% 20.18 12.27
开滦股份 0.71 0.65 52.64% 8.59 11.94
兖州煤业 2.53 2.38 20.97% 41.25 128.46
露天煤业 0.68 0.57 62.78% 6.31 13.48
平均值 1.31 1.21 40.42% 51.95 37.06
中值 0.97 0.88 38.26% 14.95 13.48
本公司 1.94 1.75 33.32% 57.64 8.73
数据来源:各公司2006年年报
*中国神华数据来源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招股说明书
2、公司的资信情况
公司的资信情况很好,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长期保持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自2006年8月22日成立以来,公司被中国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评为优质客户。公司在山西省、江苏省和河北省一直享受当地政府的政策支持,能够便捷地贷款融资。截至2007年6月30日,国家开发银行以及中国银行等商业银行对公司的授信额度总额为354.4亿元,尚可使用授信额度283.4亿元。公司融资渠道畅通,资信状况良好。(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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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选取的煤炭行业上市公司2007年上半年的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次/6个月) 应收账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总资产周转率 流动资产周转率
中国神华 7.82 3.43 0.23 0.61
璐安环能 18.04 7.55 0.41 0.61
神火股份 37.40 5.09 0.32 1.39
平煤天安 89.49 14.55 0.54 3.83
大同煤业 32.38 3.02 0.31 0.54
西山煤电 9.58 7.17 0.35 0.88
开滦股份 20.48 8.01 0.38 1.25
兖州煤业 42.82 6.69 0.34 0.76
露天煤业 4.47 5.14 0.38 1.04
平均值 29.16 6.74 0.36 1.21
中值 20.48 6.69 0.35 0.88
本公司 5.36 3.54 0.32 0.68
数据来源:各公司2007年中报*中国神华数据来源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招股说明书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
(a)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b)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c)流动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流动资产平均余额
(d)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公司资产周转能力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较低的原因是: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中有较大比重为长期合同,给予长期客户较长的付款信用期,造成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公司在销售煤炭产品之前,需要向第三方购买一定量的煤炭进行混配以满足客户对煤炭质量的要求,因此造成存货水平较高、存货周转率较低;公司于2006年底完成H股上市,募集资金140余亿元,截至目前按计划仅有少部分投入使用,造成流动资产的比重较高、流动资产周转率较低。二、盈利能力分析(一)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变化原因分析
2004年、2005年、2006年度及2007年1-6月期间,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变化情况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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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1、营业收入
公司的营业收入来自煤炭业务、焦化业务、煤矿装备制造业务及其它业务。公司的
营业收入主要来自煤炭业务,其收入源自由本公司四个矿区及独立选煤厂生产的煤炭产
品销售,以及进行煤炭贸易业务(包括买断煤炭贸易、出口相关服务及进口代理服务)。
公司的营业收入亦有部分来自焦化业务,主要包括自产焦炭的销售以及焦炭贸易服务。
公司煤矿装备制造业务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本公司生产的煤矿装备,以及提供安装
煤矿装备的总承包服务。公司同时从其它业务取得营业收入,主要包括向国内主要矿业
公司提供煤矿设计服务等。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收入扣除分部间交易后的金额及其占本公司营业收入的百
分比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07年
比重 2006年 比重 2005年 比重 2004年 比重
1-6月煤炭业务 1,213,075.3 71.65% 2,181,022.0 76.94% 2,114,942.1 81.09% 1,338,102.4 74.84%焦化业务 214,024.9 12.64% 208,892.1 7.37% 162,953.8 6.25% 207,153.0 11.59%煤矿装备
147,410.5 8.71% 238,577.2 8.42% 194,711.3 7.47% 150,971.0 8.44%制造业务其他业务 118,477.1 7.00% 206,181.5 7.27% 135,544.3 5.20% 91,626.4 5.13%
合计 1,692,987.8 100.00% 2,834,672.8 100.00% 2,608,151.5 100.00% 1,787,852.8 100.00%
2005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由2004年度的178.79亿元增长45.88%至260.82亿元,
主要原因是公司的煤炭业务收入增长77.68亿元,煤矿装备制造业务收入增长4.37亿元
及其它业务收入增长4.39亿元,但焦化业务收入减少4.42亿元,抵销了部分增长。2006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由2005年度的260.82亿元增加至283.47亿元,增长8.68%。其中
自产商品煤的国内销售、焦化、煤矿装备制造及其他业务的收入有较大增长,而煤炭出
口销售及买断贸易收入的减少则抵销了部分增幅。2007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继续保
持良好的增长势头,达到169.30亿元。
报告期内,针对煤炭、焦化、煤矿装备制造三大核心业务营业收入的逐年比较分析
如下:
(1) 煤炭业务的营业收入
2005年度,公司煤炭业务的营业收入由2004年度的133.8亿元增长58.06%至211.49
241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亿元,主要是由于国内煤炭产品的市场需求走强以及公司产能及产量提升而增长。出口销售方面,由于出口销量的下降抵销了煤炭产品出口售价上涨的因素,2005年度的出口销售收入与2004年度基本持平。
2005年度,公司煤炭产品的国内销量约为3,950万吨,较2004年度的约3,170万吨增加了24.6%。销量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煤矿及选煤厂产能扩大及产量增加。尤其是公司新建的安家岭井工矿于2005年生产的原煤达870万吨。此外,国内经济持续增长导致市场需求走强,尤其是发电、冶金、建材及化工行业的需求刺激了本公司煤炭销量增加。与此同时,公司煤炭产品的国内平均售价由每吨257元上升至每吨308元,进一步促使煤炭销售收入增长。2005年的煤炭销售价格上升,主要是由于经济增长和石油、天然气等其它能源资源的价格上涨导致近年的煤炭消费不断增加。
2005年度,为满足长期客户和新客户的需求,公司的买断煤炭贸易业务量增加了1,110万吨。买断煤炭贸易量大幅增加,进一步加强了公司在国内煤炭贸易市场的主导地位及获取煤炭货源的能力。除贸易量增加外,以买断贸易方式在国内市场销售的煤炭的平均售价由2004年度的每吨287元上升至2005年度的每吨307元,进一步促使公司买断煤炭贸易业务的总收入增加。
2006年度,煤炭业务的收入由2005年度的211.49亿元,增加到218.10亿元,增幅为3.13%。由于销量和售价的提高,煤炭产品的国内销售收入实现了较大增长,但出口销售及买断贸易收入的减少抵销了部分增幅。
2006年度,公司依靠煤炭产能和产量的提高,优化了煤炭产品的销售结构,虽然煤炭销售量从2005年的9,220万吨减少到2006年的8,588万吨,减少6.9%,但自产商品煤内销量由2005年度的3,951万吨增加到2006年度的4,773万吨,增幅为20.8%。同期公司动力煤内销平均销售价格每吨298元,较2005年度增长10元。
2006年度,由于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公司的出口销售量由2005年度的1,148万吨减少至943万吨,同比减少17.86%;买断贸易量由2005年度的2,109万吨下降至1,244万吨,同比减少41.01%;出口平均销售价格每吨394元,较2005年度减少71元。煤炭出口销售及买断贸易收入的减少抵减了国内销售收入的部分增幅。
2007年1-6月,由于公司继续积极调整产品和业务结构,减少盈利能力较低的出口销售及买断贸易业务比重,促进自产商品煤的内销量,煤炭业务收入继续保持良好的增
242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长势头。2007年1-6月,公司煤炭业务实现收入121.31亿元,自产商品煤销量3,382万吨,买断贸易量123万吨,出口销量504万吨。同期,动力煤的平均内销价格由2006年度的每吨298元增长至每吨328元,增幅10.00%;炼焦煤的平均内销价格由2006年度的每吨564元增长至每吨627元,增幅14.72%。上半年煤炭业务收入的良好表现为公司2007年全年的盈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 焦化业务的营业收入
2005年度,公司焦化业务收入由2004年度的20.71亿元下降21.34%至16.30亿元,主要由于焦炭出口销售收入的减少。由于出口配额的减少,2005年度的出口销量由2004年的76万吨下跌13.4%至66万吨。公司焦炭的出口平均售价由2004年的每吨2,377元下跌35.8%至2005年的每吨1,526元。国内销量由2004年度的23万吨增加184.5%至64万吨,主要由于市场需求的增加以及九鑫厂及京达厂两家焦化厂于2005年开始生产。公司焦炭产品的国内平均售价由2004年的每吨1,036元下跌11.6%至2005年的每吨915元。焦炭国内销售收入的增长抵减了部分出口销售收入下跌带来的影响。
2006年度,焦化业务营业收入由2005年度的16.30亿元增加到20.89亿元,增长28.16%,主要原因是公司焦化厂产量增加。2006年度焦炭销售量为220万吨,同比增长90万吨,其中自产焦炭销售165万吨,同比增长98万吨。2006年度焦炭综合平均价格为每吨927元,同比减少302元,其中焦炭内销价格每吨807元,同比减少108元;焦炭出口价格每吨1,246元,同比减少280元。焦炭价格的下跌抵减了销量增长带来的部分增幅。
2007年1-6月,公司焦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1.40亿元,超过了2006年全年该业务板块的收入水平,主要原因是公司焦化厂产量的增长使得焦炭销量相应增长以及同期焦炭销售价格的提高。2007年上半年,焦炭销售量为189万吨,其中自产焦炭销量135万吨;焦炭的平均售价由2006年度的每吨926元提高至每吨1065元。
(3) 煤矿装备制造业务的营业收入
2005年度,公司煤矿装备制造业务营业收入由2004年度的15.10亿元增长28.94%至19.47亿元,主要是市场需求的增加导致销量上升,以及公司推出的高端优质煤矿装备具有较高的售价.。
2006年度,公司煤矿装备制造业务营业收入由2005年度的19.47亿元增加至23.86
243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亿元,增长22.5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产量增加和技术含量提高,提升了市场需求,
使产品销量和价格都有所提高。
2007年1-6月,公司煤矿装备制造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4.74亿元。由于产销能力的
进一步增强以及高端产品比重的提高,煤矿装备制造业务收入保持着平稳的增长势头。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地区分布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07年
比重 2006年度 比重 2005年度 比重 2004年度 比重
1-6月国内市场 1,438,572 85% 2,353,937 83% 2,006,640 77% 1,166,601 65%国际市场-
227,604 13% 444,427 16% 574,334 22% 602,385 34%亚太地区国际市场-
26,812 2% 36,309 1% 27,177 1% 18,866 1%其它地区合计 1,692,988 100% 2,834,673 100% 2,608,152 100% 1,787,853 100%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中出口销售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原因是由于
出口煤炭、焦炭等产品的毛利率较低,公司逐步减少出口销售的数量。
2、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由材料成本、人工成本、折旧及摊销、维修支出、运输费和其他成本等构
成,其中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和运输费用是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公司报告期内成
本的业务分部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07年
比重 2006年 比重 2005年 比重 2004年 比重
1-6月
605,200.0 63% 1,086,381.1 64% 1,259,230.2 77% 716,378.0 72%
材料成本
87,702.0 9% 136,179.0 8% 115,650.0 7% 96,375.0 10%
人工成本
58,644.0 6% 96,008.0 6% 91,301.0 6% 80,263.2 8%
折旧及摊销
34,376.0 4% 38,886.0 2% 24,020.0 1% 28,524.4 3%
维修支出
4,292.5 0.4% 7,954.4 0.5% 3,577.9 0.2% 3,118.9 0.3%
运输费用
32,730.8 3% - 0% - 0% - 0%
可持续发展基

46,989.1 5% 74,795.2 4% 41,931.4 3% 22,182.7 2%
安全费
31,661.0 3% 53,493.8 3% 32,648.8 2% 17,439.0 2%
维简费
57,651.8 6% 191,025.0 11% 99,376.7 6% 51,977.0 5%
其他
959,247.2 100% 1,684,722.5 100% 1,635,087.2 100% 998,819.2 100%
合计
2005年度,公司的营业成本由截至2004年度的99.88亿元增加至163.51亿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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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幅为63.71%。营业成本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煤炭业务、焦化业务及煤矿装备制造业务的材料成本的增加。
2005年度,公司的材料成本由2004年度的71.64亿元增加75.78%至125.92亿元,主要由于公司煤炭、焦炭及煤矿装备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增加。公司煤炭业务的材料成本上升,主要是由于市场需求的增加,公司向第三方采购煤炭的数量增加以及平均采购价格上升。公司焦化业务的材料成本上升,也是由于向第三方采购用作炼焦原材料的煤炭价格及数量上升,但采购用作出口焦炭的原材料成本下调抵销了部分升幅。煤矿装备制造业务的材料成本增加,主要是由于在公司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钢材及其它原材料的成本增加。由于煤炭产量的增加,安全费及维简费由2004年度的3.96亿元增加至7.46亿元。
2006年度,公司营业成本由2005年度的163.51亿元上升到168.47亿元,上升3.03%。
营业成本的增长主要是随着公司业务的增加,员工成本、运输费用及其他费用有所上升,而材料成本的降低抵销了部分升幅。
2006年度,公司的材料成本由2005年度的125.92亿元减少至108.64亿元,降幅为13.73%。材料成本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的煤炭产能和产量增加,自给能力增强,向第三方采购煤炭的数量减少,煤炭及焦炭业务的营业成本明显下降。人工成本由2005年度的11.57亿元增加至13.62亿元,增长17.7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煤炭及焦化业务的员工工资及相关费用有所提高。运输费用由2005年度的3,577.9万元增加至7,954.4万元,增长122.3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自产煤炭产量的扩大,铁路运输量相应加大。安全费及维简费由2005年度的7.46亿元增加至12.83亿元,增长71.98%,主要是由煤炭产量的增加导致。
2007年1-6月,随着主要矿区产能和产量的提升,公司进一步积极调整产品结构,提高自产商品煤的占比,向第三方采购的煤量和占比进一步降低,成本缩减的效应显著。
3、毛利及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毛利率及综合毛利率如下表所示:
2007年1-6月 2006年 2005年 2004年煤炭业务 52.73% 46.58% 42.11% 49.06%焦化业务 17.05% 15.94% 16.57% 3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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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煤矿装备制造业务 17.65% 19.14% 16.18% 15.28%其他业务 17.16% 18.79% 8.50% 23.42%综合毛利率 43.34% 40.57% 37.31% 44.13%
上述毛利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a) 综合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b) 分部毛利率=(分部营业收入-分部营业成本)/分部营业收入
(其中:分部营业收入及成本未经抵销分部间交易)
2005年度,公司的综合毛利由2004年度的78.90亿元增长23.32%至97.31亿元。公司2005年的综合毛利率由2004年的44.13%下降至37.31%。综合毛利率的下跌主要受煤炭业务毛利率下跌的影响。2005年度,煤炭业务的毛利率由2004年度的49.06%下降至42.11%,主要原因是为满足市场旺盛的需求,公司以买断贸易方式向第三方采购的煤炭比重增加,其对营业成本的增加超过了同期商品煤平均售价及销量上升等增利因素的影响。2005年度,焦化业务毛利率由2004年的36.63%大幅下降至16.57%,主要由于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焦炭的平均售价大幅下跌所致。由于高端产品的占比增加,2005年公司煤矿装备制造业务的毛利率由2004年的15.28%增加至16.18%。
2006年度,公司的综合毛利由2005年度的97.31亿元增长14.54%至115.00亿元。公司2006年的毛利率由2005年的37.31%上升至40.57%。煤炭业务对公司综合毛利率的上升起到主要贡献作用。2006年度,煤炭业务毛利率由2005年度的42.11%上升至46.58%,主要是由于公司煤炭产量的提升从而增加了自产商品煤的占比,减少了以买断贸易方式外购的煤炭,成本降低的效果显著。与此同时,2006年度动力煤的平均销售价格较2005年有所上升。2006年度,焦化业务的毛利率为15.94%,与2005年度的16.57%基本持平,原因是焦炭平均售价的下跌抵减了销量增加的影响。2006年度,公司继续加大高端煤机产品的销售力度,煤矿装备制造业务的毛利率由2005年度的16.18%进一步上升至19.14%。
2007年1-6月,公司实现综合毛利73.37亿元,相当于2006年全年综合毛利的63.80%。公司2007年1-6月的毛利率由2006年的40.57%上升至43.34%。其中,煤炭业务的毛利率由2006年度的46.58%上升至52.73%。2006年度,公司进一步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在保证原煤产量稳步增长的基础上,提高自产商品煤的占比,以买断贸易方式向第三方采购的煤量和占比进一步降低,成本缩减的效应显著。与此同时,平朔矿区所产煤炭对公司产销量的贡献逐步加大,公司在该矿区拥有的资源质量和开采技术使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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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公司的开采效率、资源的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升,成本得到有效控制。同期,焦化、煤矿装备制造及其他业务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毛利率维持稳定。
4、销售费用
单位:万元
2007年1-6月 2006年 2005年 2004年
运输费 300,613.7 519,838.3 384,394.4 355,085.3
员工成本 2,606.3 5,967.1 4,514.2 3,278.9
其他 14,465.4 27,142.2 36,684.7 23,199.6
合计 317,685.4 552,947.6 425,593.4 381,563.8
销售费用主要是为销售煤炭及其他产品而发生的费用,其中运输费用的占比较高。2004、2005、2006年度及2007年1-6月期间,销售费用分别为38.16亿元、42.56亿元、55.29亿元和31.77亿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1.34%、16.32%、19.50%和18.77%。2005年度,销售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主要是由于商品煤平均售价上升对营业收入增长的贡献超过销量增加对营业收入增长的贡献。此外,由于2005年度煤炭出口销量减少,下水(到港)煤在销量中的比重较低,而较直达(内销)煤而言,公司销售下水煤需要承担额外的运费。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的增长基本与销量的增长保持一致。
5、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主要包括员工费用、折旧及摊销费用、维修及保养、经营租赁开支、公共设施开支、坏账准备、业务接待及交通开支以及其它杂项开支。员工费用为管理费用中的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主要为公司非生产员工的工资及福利费用等
2004、2005、2006年度及2007年1-6月期间,管理费用分别为10.91亿元、13.22亿元、16.89亿元和11.06亿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业务的增加和深入导致的员工人数和工资等费用的上升。
6、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的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07年1-6月 2006年度 2005年度 2004年度利息支出 31,240.8 50,467.9 52,514.1 42,634.5—借款利息 29,368.5 46,821.5 48,590.3 38,736.0—预计负债产
1,872.3 3,646.4 3,923.8 3,898.5生的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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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减:利息收入 26,628.5 7,961.5 6,074.2 3,106.2汇兑损失 33,643.0 7,397.1 3,406.0 10,049.3减:汇兑收益 12,115.5 12,180.8 45,655.6 1,709.2手续费 597.1 638.5 833.5 811.6出口贴息 - -109.8 -2,158.9 -合计 26,736.9 38,251.4 2,864.9 48,680.0
财务费用主要由除资本化利息外的银行借款及其它借款利息、银行手续费及汇兑损益等融资支出组成。
2005年度,公司的汇兑收益净额为4.22亿元,而2004年度的汇兑损失净额8,340万元。因此,2005年公司的财务费用由2004年的4.87亿元大幅减少94.1%至2,864.90万元。
2006年度,公司的汇兑收益净额为4,784万元,而2005年度的汇兑收益净额4.22亿元。因此,2006年本公司的财务费用由2005年的2,864.90万元大幅增加至3.83亿元。
2007年1-6月,公司的汇兑损失净额为2.15亿元,主要是由于H股募集资金于2006年底到位,人民币较港币持续升值。同期,公司的财务费用为2.67亿元。
7、投资收益
公司的投资收益主要来自享有联营公司净利润份额的收益、对其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公司发放的股利以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转让收益。
2005年度,投资收益由2004年度的742.18万元减少42倍至17.3万元。投资收益大幅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拥有45%权益的联营公司河北中煤旭阳焦化有限公司同期大幅亏损。本公司投资其它联营公司所产生的利润抵销了投资河北中煤旭阳焦化有限公司的部分亏损。
2006年度,投资收益由截至2005年度的17.30万元增加至4,629.3万元。投资收益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拥有45%权益的联营公司河北中煤旭阳焦化有限公司同期大幅盈利。
2007年1-6月,投资收益由2006年度的4,629.30万元减少至752.50万元。投资收益大幅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自2007年1月1日起公司获得了对其拥有45%权益的联营公司河北中煤旭阳焦化有限公司的控制权,故将其纳入了合并报表范围。
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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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07年1-6月 2006年度 2005年度 2004年度汇率远期合同 20,883.2 - - -交易性权益工具 39,120.0 115.6 17.6 -合计 60,003.2 115.6 17.6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期初及期末所持有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之差确定。
公司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与浦东发展银行等商业银行签订汇率远期合同若干。截至2007年6月30日,公司所持有未到期的汇率远期合同共锁定未结汇金额港币101.3亿元。截至2007年6月30日,该部分汇率远期合同的市场价格与合同签订时价格的差异2.09亿元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所持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4,000万股A股股票为2007年5月该公司A股首发上市以每股8.48元的价格向本公司战略配售而获得。截至6月29日(星期五),中国远洋(601919.SH)收盘于每股18.26元。以此确定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91亿元计入2007年1-6月期间的损益。
9、所得税费用
本公司、本公司的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均独立缴纳所得税。根据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一般企业法定所得税税率为33%。然而,部分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依法享有国家及地方税法规定若干优惠税务待遇,使得公司的实际所得税率低于33%。2004年、2005年、2006年度及2007年1-6月期间,公司的实际所得税税率分别为24.30%、15.86%、26.00%及21.18%。
2005年度,公司的所得税费用由2004年度的5.70亿元增加至6.06亿元。虽然应缴税利润增加,公司因若干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享有优惠税率使得实际所得税税率由2004年的24.30%下降至2005年的15.86%。其中,上海中煤华东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成立,根据当地主管部门的批准,2005年9-12月免征所得税。
2006年度,公司的所得税费用由2005年度的6.06亿元增加到10.14亿元,增加67.40%;实际所得税率由15.86%上升至26.00%,主要原因是自2006年度起,上海中煤华东有限公司按15%缴纳所得税,2006年之前该公司享受免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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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6月,公司的所得税费用为6.56亿元,实际税率为21.18%。
10、少数股东损益
2005年度,少数股东损益由2004年度的1.28亿元增加14.84%至1.47亿元。2006年度,少数股东损益由2005年度的1.47亿元增加14.97%至1.69亿元。2007 年 1-6月,少数股东损益为1.64亿元。
1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0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2004年度的16.47亿元增长86.16%至30.66亿元。净利润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2005年市场需求旺盛导致煤炭产品平均售价的提升,同时公司审时度势抓住市场的机遇积极扩大煤炭的产能和销量,使得营业收入有了大规模的增长。
200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2005年度的30.66亿元下降至27.17亿元。净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基本与2005年度持平的情况下,2006年因汇兑收益的大幅减少导致财务费用增加3.54亿元,由于税收优惠政策幅度的降低及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导致所得税费用增加4.08亿元。
2007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78亿元,相当于2006年度全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3.84%。2007年1-6月,由于市场价格和公司产能的提升营业收入继续保持着良好的增长势头;由于自产商品煤的比重及公司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的进一步提高,营业成本得到有效控制,规模效应进一步彰显,毛利率处于上升趋势。
此外,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对税前利润有6.00亿元的贡献。(二)同行业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比较与分析
选取的煤炭行业上市公司2006年度的盈利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股票名称 毛利率 净资产收益率
中国神华* 49.47% 26.10%
璐安环能 35.00% 22.73%
神火股份 34.00% 21.67%
平煤天安 29.00% 16.92%
大同煤业 56.00% 14.21%
西山煤电 39.00% 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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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开滦股份 36.00% 18.09%
兖州煤业 48.65% 9.70%
露天煤业 41.00% 36.88%
平均值 40.90% 20.58%
中值 39.00% 18.91%
本公司 40.57% 10.23%数据来源:各公司2006年报*中国神华数据来源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招股说明书
公司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基本持平。2006年度,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较低的原因主要为:公司于2006年12月19日在香港主板上市,募集资金净额145.47亿元,净资产规模大幅增加,由此造成2006年度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的变化趋势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04年度 2005年度 2006年度 2007年1-6月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4,714 306,647 271,676 227,808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177,291 259,913 2,654,545 2,901,230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92.91% 117.99% 10.23% 7.85%
由于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煤矿建设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周期相对较长,对应的经营效益无法在短期内体现,由此导致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三)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
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主要受煤炭的价格及销量、经营成本、财务费用、资本性支出等因素的影响。
1、煤炭产品的平均售价
本公司向海内外客户出售动力煤及炼焦煤产品。于报告期内,本公司生产的煤炭产品的平均售价如下:
单位:元/吨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1-6月
251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长期合同销售 256 296 291 319
现货市场销售 158 229 340 361
均价 242 288 314 328
影响本公司动力煤及炼焦煤产品价格的主要因素包括:中国国内市场及亚太地区煤炭市场对动力煤及炼焦煤的供求、煤炭的特点及质量、本公司煤炭生产和运输的能力以及国家有关煤炭行业的政策。
在政府取消发电用煤炭的价格管制后,国内煤炭价格自2002年起已主要由市场主导。然而,在2006年之前,中国政府仍继续实行临时措施,干预和控制动力煤价格的异常波动。国家的干预和控制及其他因素导致该期间内主要用户的动力煤合约价格普遍低于煤炭现货市场价格。2006年12月27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取消对动力煤价格的临时干预活动,彻底放开了包括主要用户合约价格在内的动力煤价格的控制。
煤炭产品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以2006年即期销售合同平均价格即340元/吨计算,在销售量和成本不变的情况下,若煤炭平均价格变动1%,将对本公司的税前利润造成约4,000万元的影响。
2、煤炭的销售量
公司的煤炭销量,包括公司生产的煤炭产品、以买断贸易方式销售的煤炭和以代理方式销售的煤炭。
影响公司煤炭销量的主要因素包括本公司的煤炭产能、市场对本公司煤炭的需求、政府分配予中煤集团的出口配额及煤炭运输能力等。
公司的煤炭销量主要依靠市场对本公司煤炭的需求,以及公司满足这些需求的能力。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大幅提高所有煤矿的产量。于2004年、2005年、2006年及2007年1-6月,公司的自产商品煤销量分别为4,690万吨、5,100万吨、5,459万吨和3,382万吨。公司煤炭产品销量的增长,主要由扩建现有煤矿和兴建新煤矿的资本性支出带动。公司目前主要生产种类繁多的动力煤及炼焦煤产品,分别供发电及炼钢之用。公司主要向国内市场的燃煤发电厂及钢铁厂,以及亚太煤炭出口市场销售本公司生产的煤炭。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使得国内的能源需求大幅提高。同时,由于亚太地区经济增长及区内燃煤发电量增加,亚太地区的煤炭需求亦随之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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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是本公司运输煤炭的主要方式。煤炭产品运输主要受制于铁路运输能力。尽管本公司属于铁路部门重点保障的客户,当地铁路部门每年安排的运输计划基本能够满足本公司的需要,但随着本公司业务的发展,本公司不能保证用于运输煤炭产品的主要铁路干线的运输能力将继续满足本公司的经营需要。如果本公司未能取得足够的铁路运输能力,或是无法在天气或不受本公司控制的其它问题(例如事故、运输能力的限制或者其它事件)造成运输中断时获得经济上可行的替代铁路的其它运输方式运输煤炭,则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会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3、煤炭的销售成本
下列因素将影响公司煤炭业务的营业成本:公司推行节约成本措施的效力、规模经济效益、先进的采矿技术的运用及本公司生产的煤炭产品的合约付运条款,例如坑口价、离岸价或到岸价。
此外,公司向第三方采购相同质量煤炭的单位成本一般较公司自产煤的单位成本为高。再者,市场价格上升和从第三方供货商采购优质煤炭的采购量也会影响公司的营业成本。因此,公司煤矿的煤炭产能及质量满足商品煤销售之需求的程度越高,成本越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四)非经常性损益等其他因素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根据本招股书"第十章第六节非经常性损益"及其他相关讨论可知,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不重大,且公司的经营成果中未有涉及合并报表之外的投资收益和少数股东权益。非经常性损益、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和少数股东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三、资本性支出分析(一)报告期内资本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2007年1-6月 2006年 2005年 2004年
182,135 248,071 161,224 138,203
煤炭业务
16,920 26,407 70,513 52,086
焦化业务
10,816 52,009 8,405 4,970
煤矿装备制造业务
24,374 10,957 54,422 69,170
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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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244 337,444 294,564 264,429合计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本性支出项目主要围绕煤炭、焦化和煤矿装备制造三大核心主业进行。其中,煤炭业务的资本性支出主要投入平朔矿区、离柳矿区、大屯矿区、南梁矿区和乡宁矿区煤矿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包括采矿权和生产设备的采购等。焦化业务的资本性支出主要投入公司下属焦化厂的改造和扩建等。(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支出计划
1、本次募集资金投向项目支出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未来计划开展以下项目的投资:鄂尔多斯2500万吨/年煤矿、420万吨/年甲醇、300万吨/年二甲醚及配套工程项目、黑龙江1000万吨/年煤矿、180万吨/年甲醇、60万吨/年烯烃及配套工程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额约567.03亿元,拟以本次募集资金投入211.87亿元。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及分析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章募集资金运用"。
2、非本次募集资金投向项目支出
另外,公司会继续跟进对平朔矿区安太堡、王家岭、东露天煤矿、选煤厂及铁路专用线等配套设施建设的投入。除煤炭等传统业务的资本性支出外,公司还将积极发展高附加值的煤化工项目,包括投入建设下属子公司中煤能源黑龙江煤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每年25万吨甲醇以及60万吨油页岩项目、下属子公司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30万吨/年焦炉气制甲醇项目、合营子公司河北中煤旭阳有限责任公司200万吨/年焦化项目二期工程等,以及循环再用和资源综合利用的项目,包括投入建设下属子公司朔州市格瑞特实业有限公司的2 135MW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等。四、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牵涉若干与日常业务经营相关的法律诉讼和其他诉讼。尽管目前无法确定这些或有事项的结果,本公司相信任何由此引起的负债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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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五、公司的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利润产生的影响
在编制申报财务报表的过程中,本公司已依据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以2007年1月1日的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为基础,并分析《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成立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2007年2月1日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中有关以前年度同时按照国内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公司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按照追溯调整的原则并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应用于上述年度的财务报表中。本公司报告期内无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重大变更。六、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取得若干合营企业控制权及联营企业的共同控制权,并按其暂估公允价值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一)对2007年6月30日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原合并范围 合并范围变更 新合并范围 合并范围变更
的影响 申报财务报表 影响的比率
A B C=A+B D=B/C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364,474.1 38,973.3 1,403,447.4 3%
交易性金融资产 97,682.6 - 97,682.6 -
应收款项 641,099.0 31,082.8 672,181.8 5%
存货 282,585.6 10,995.0 293,580.6 4%
长期应收款 34,988.9 - 34,988.9 -
长期股权投资及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 103,238.1 17,120.1 120,358.2 14%
固定资产 1,866,133.5 124,034.9 1,990,168.4 6%
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
用 746,394.8 139,983.2 886,378.0 16%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439.5 4,639.7 30,079.2 15%
资产总额 5,162,036.1 366,829.0 5,528,865.1 7%
减:借款 -1,009,558.6 -135,290.2 -1,144,848.8 12%
应付款项及预计负债 -932,203.6 -88,113.3 -1,020,316.9 9%
应付职工薪酬 -48,016.5 -2,474.7 -50,491.2 5%
递延所得税负债 -91,276.6 -34,045.8 -125,322.4 27%
负债总额 -2,081,055.3 -259,924.0 -2,340,979.3 11%
净资产 3,080,980.8 106,905.0 3,187,885.8 3%
减:少数股东权益 -179,750.9 -106,905.0 -286,655.9 37%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2,901,229.9 - 2,901,229.9 -
该合并范围的变更对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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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二)对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期间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单位:万元
2007年1-6月 原合并范围 合并范围变更 新合并范围 合并范围变
的影响 申报财务报表 更影响的比

A B C=A+B D=B/C
营业收入 1,543,650.9 149,336.9 1,692,987.8 9%
净利润 242,364.2 1,825.2 244,189.4 1%
其中:少数股东损益 -14,555.9 -1,825.2 -16,381.1 11%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27,808.3 - 227,808.3 -
该合并范围的变更对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没有影响。(三)截至2007年6月30日的暂估公允价值和原账面价值的比较情况
单位:万元
2007年6月30日 暂估公允价值 原账面价值 暂估公允价值和原账
面价值的差额
A B C=A-B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8,973.3 38,973.3 -
应收款项 31,082.8 31,082.8 -
存货 10,995.0 10,995.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7,120.1 17,120.1 -
固定资产 124,034.9 124,034.9 -
无形资产 139,983.2 32.3 139,950.9
递延所得税资产 4,639.7 4,639.7 -
资产总额 366,829.0 226,878.1 139,950.9
减:借款 -135,290.2 -135,290.2 -
应付款项 -88,113.3 -88,113.3 -
应付职工薪酬 -2,474.7 -2,474.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34,045.8 - -34,045.8
负债总额 -259,924.0 -225,878.2 -34,045.8
净资产 106,905.0 999.9 105,905.1
减:少数股东权益 -106,905.0 -999.9 -105,905.1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 - -
暂估公允价值中无形资产的增值为华晋焦煤和陕西南梁矿业有限公司的采矿权评估增值。发行人在确定该暂估公允价值时,参照了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18日出具的以2005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06]88号),考虑了该评估基准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的摊销金额,并相应计算了递延所得税负债。七、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一)本公司的财务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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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质量优良
本公司的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变现能力较强。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减值的金额较小。主要固定资产均生产在用,不存在闲置的情况,减值金额不到固定资产净值的1%。本公司资产的综合质量较好。
2、资本结构合理
本公司与若干金融机构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资信状况良好,能够便捷的利用银行借款为业务的经营和拓展提供支持。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本公司保持着较低的资产负债率水平,现金流状况良好,具有充足的偿债能力。
3、盈利能力较强
本公司凭借资源、地理、品牌和营销网络、先进技术及富有经验的管理团队等优势不断提升以煤炭业务为核心板块的经营业绩,巩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同时,焦化、煤矿装备制造等业务板块的发展与壮大为公司提升综合实力、分散经营风险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二)未来盈利能力趋势分析
1、煤炭业务的发展将得到进一步巩固
公司将按计划以现有资金推进平朔、乡宁矿区的平朔东露天矿、安太堡井工矿和王家岭矿的开发和建设,将从不同渠道获得的先进技术运用于煤炭的生产流程,进而有效的提高煤炭产量。面对国家鼓励大型煤炭基地建设的良好机遇,公司还将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下,通过购买矿权、兼并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获取新的储量资源,以保证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在煤炭产量稳步增长的基础上,公司将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减少向第三方采购而产生的额外成本。此外,随着平朔矿区优质煤矿开发和建设的深入,由高回采率和先进开采技术带来的成本节约效应将得到进一步彰显。公司仍将致力于对新型技术研发和运用的持续投入,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使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市场需求方面,电力、钢铁、建材和化工化肥等煤炭行业下游产业的快速发展将继续为煤炭行业的景气提供保障。同时,受国际石油价格持续上涨的影响,目前石油价格已超过了其与煤炭的合理比价。石油消费将向其可替代品进行转移,这也将增加对煤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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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的需求。此外,煤炭液化和气化等新技术的发展创新为煤炭成为洁净能源创造了条件,为煤炭产业开拓了更为广阔的市场需求。供给方面,作为不可再生资源,尚未开发的大型煤矿数量已经非常有限,获取新的资源储量的难度将进一步加大,煤炭产品市场供给的增长幅度将受到制约。有理由相信,在以上供求关系的互动下,煤炭产品的价格在可预见的未来将稳中有升。
结合以上内外部因素的分析,本公司的核心业务—煤炭业务的发展将得到进一步巩固。
2、煤化工业务的拓展将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
作为焦化业务的自然延伸,公司拟利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开发煤制甲醇、二甲醚、烯烃等高附加值煤化工产品,延伸现有产业链,获取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煤炭资源储量丰富,一直致力于煤炭相关产业的一体化综合开发,在技术创新、项目管理及人才储备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预计随着募集资金主要投资项目及其他在建项目的建成投产,公司的生产和销售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毛利率水平将有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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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业务发展目标一、公司的发展目标和计划(一)总体发展目标
公司将以国家行业政策为依据,以调整优化结构为重点,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突出核心业务发展,加快产业升级,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将公司建设成为煤炭生产、煤化工、煤矿装备制造三大核心业务突出,产业链协调发展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现代化能源公司。(二)未来三年的发展战略
1、 重点发展煤炭生产、煤化工和煤矿装备三大核心业务
(1) 煤炭生产业务
公司将以建设亿吨级煤炭生产企业为目标,积极开发煤炭资源,增加后备储量,建设安全高效矿井,持续提高煤炭产量,整合地方煤矿,进一步强化煤炭产业在公司主业中的核心和基础地位,提高煤炭产业竞争力。
(2) 煤化工业务
公司将抓住国家建设黄河中下游、黑东、新疆等七大煤化工基地战略机遇,以鄂尔多斯、黑龙江煤化工项目为基础,以煤焦化及精细加工、煤基醇醚燃料及烯烃为主要发展方向,将煤化工产业发展成为本公司未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3) 煤矿装备制造业务
公司将以采掘装备成套化研发、生产、供应为主,延伸产品链条,完成"三机一架+电机、电控"的产品结构布局,提升整合煤矿安全仪器设备生产,占领市场先机,缩小同国外先进企业的差距,为最终实现"世界领先"的目标夯实基础。
2、 努力完善产业链和资本链两个延伸
公司将努力完善"煤炭资源-煤矿设计-煤矿装备-煤炭生产-加工转化-产品贸易"产业主链,同时推进依靠自身积累的内涵式增长和依靠资本运营为主的外延式增长并重的发展模式,通过资本链延伸,推进产业链整合和结构优化,实现低成本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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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推动实现产业结构和管理水平的两个升级
公司将实现由煤炭生产为主向煤、化、机等多联产、深加工、高附加值的产业结构转变,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同时公司将围绕生产水平的提高,建立完善与其相适应的公司管理体系,实现管理水平的升级。(三)具体发展计划
1、 提升公司的煤炭生产能力并开拓多种渠道获取新的煤炭储量
公司计划把从不同渠道开发(包括本公司自行研发获得)的先进技术运用于煤炭生产流程,以确保公司现有煤矿及新建煤矿的高使用率,进而有效提升煤炭产量。而且,公司还致力于开发新的煤炭资源并进行新项目的建设;公司正在投资建设平朔矿区和乡宁矿区的平朔东露天矿、安太堡井工矿和王家岭矿。待该三个煤矿建成投产后,预计在2010年前,本公司的原煤总产能将超过1亿吨。
此外,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下,公司计划通过向国家申请新资源、兼并收购、合资以及其他合作方式进一步获取煤炭储量以增强本公司的竞争力。首先,公司正在利用国家鼓励大型煤炭基地建设的良好机遇,向国家申请新煤炭储量的探矿权。其次,公司还将利用国家的支持和目前有利的监管环境,继续寻求收购国内煤矿的机会。此外,公司还将积极寻求与拥有丰富煤炭储量的地方政府和国内大型煤炭生产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的机会。
2、 积极开发高附加值的煤化工产品,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将立足于国家以煤为主的能源战略,依托充足的煤炭资源储备,发挥经营焦化业务所积累的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优势,通过与国内外大型化工企业合作,重点开发煤制甲醇、二甲醚、烯烃等高附加值煤化工产品,进一步延伸煤化工产业链。此外,公司还计划进一步推广循环再用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概念以延伸产品链,充分利用现有焦化业务,从事精制萘、焦油、粗苯等副产品深加工。
3、 加大研发力度提高煤机产品的附加价值
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对研发的投入,包括成立新的国家级技术中心,培养研发人才和增加对研发经费的投入,以有效地降低生产成本和推出可满足市场需求的高价值优质煤矿装备,提高煤矿装备制造业务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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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强化销售及营销网络,优化运作流程,提高营销能力以提高市场占有率
公司计划通过扩展销售网络、强化市场研究、整合销售及营销设施等措施进一步拓展客户基础和建立卓越的品牌知名度,并提高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率;同时,扩展物流网络,扩建地区销售和客户服务中心,以进一步改进和扩展向国内外客户提供的售前售后服务。
公司将致力于控制物流成本,推广增值服务。公司还计划积极投资于重点煤炭供应商、铁路和港口,以加强对营销网络的控制。
5、 提升经营效率和控制成本以实现盈利能力最大化和保持竞争力
公司计划通过扩大生产规模、采用增加资源利用率的先进自动生产系统及强化管理控制等策略,降低单位生产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
公司将专注于建设采用自动生产系统的高产高效煤矿。公司计划继续采用全自动综采放顶煤开采设备及相关专门采矿方法等先进开采设施及技术以提高生产效率,同时加强增长潜力较高矿井的管理资源。此外,公司具备的煤矿装备制造能力和煤矿设计能力将进一步提升本公司的生产效率并降低对进口设备及服务的依赖,加强对矿井建设和煤炭生产成本的控制。
6、 改善生产安全条件、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强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安全生产是公司最重要的经营目标之一,公司为此制定了较高的生产场所安全标准并严格执行,以切实保护职工的健康与安全。2004年、2005年、2006年和2007年1-6月,本公司煤炭生产的百万吨死亡率分别是0.15、0.08、0.076和0.046,远低于中国煤炭行业同期的3.08、2.836、2.04和1.73,今后公司仍将持续不断地投资于安全生产。
同时,公司正在积极改进目前使用的技术和制度,在提高煤矿生产效率的同时,努力提高资源利用率。公司致力于洗精煤的技术研发,大力发展洗煤和配煤技术,大力开展煤矸石、煤泥、地面及地下水排放以及其他附产品的环保处理、利用。公司将在自建发电厂中推广循环流化床锅炉以提高资源利用率。
此外,公司将致力于环境保护并确保在经营的各个方面遵守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公司将针对所有新建、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可行性研究,并严格采用合适的污染物和废物排放处理设施,以符合环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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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强化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及投资决策以有效优化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执行有关财务预算、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政策规定,并通过先进的财务信息系统,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公司将进一步以集中重大投资决策权为手段,加强公司现金流量、应收账款及资本开支的审查。公司在判断投资机会时,将严格依照公司的发展策略及投资回报要求进行选择。
8、 开拓融资渠道并充分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以保障未来发展所需资金
公司将综合考虑自身的发展需要和资本市场的现实情况等因素,积极寻求借助多种融资产品实现直接融资的机会,并在适当的时机考虑进行债权融资,以充分实现杠杆效应,达到资本债务结构的最优化目标,保障公司未来发展所需的资金。二、制定和实现发展计划的假设条件、主要困难及解决措施(一)制定和实现发展计划的假设条件
1. 国内经济、政治形势稳定,宏观经济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2. 国家对煤炭行业的产业政策没有重大改变;
3. 煤炭市场稳定发展,煤炭行业、市场及铁路运输等相关领域处于正常发展状态
没有出现重大市场突变情形;
4. 公司本次发行取得成功,募集资金及时到位;
5. 没有其他将对公司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发生。(二)实现发展计划的主要困难及解决措施
为实施未来的发展目标和计划,公司需要筹措大量资金。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可初步满足公司现阶段各计划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但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发展还将面临一定的资金短缺困难。公司计划在未来通过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在内的多种融资方式,开拓多种融资渠道以解决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发展目标和计划的实现。
此外,随着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未来各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将迅速扩张,公司在制度建立、组织设计、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都将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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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临更大的挑战,特别是对高级管理人才、营销人才、研发人才和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通过切实可行的激励制度和方式,吸引并留住人才,同时建立起有效的人才培养制度,提升公司的人员素质和水平。三、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上述发展计划是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目标的要求制定的。上述发展计划的实施将拓宽公司的业务领域,实现向煤炭生产业务下游进军的目标,完善公司的煤炭产业链,并为公司的持续增长注入新的动力。上述发展计划的实现将极大提高公司现有业务水平和产业规模,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国内煤炭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四、本次发行对实现公司发展目标的作用
本次A股发行对公司实现上述发展目标和计划具有关键的作用。
本次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发展煤化工业务,包括鄂尔多斯大型国家级示范性煤化工项目。本次发行获得的资金将确保上述项目按时顺利的建设,对于公司占据中国煤化工产业的优势地位,分享中国未来煤化工行业高速增长带来的利益,完善公司的煤炭产业链,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本次发行也可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为公司通过对海内外战略性资产的并购实现外延式增长提供资金保障。此外,公司在本次发行后将建立境内直接融资平台,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道,为公司未来的高效融资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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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经本公司于2007年7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2007年第三次会议、2007年9月7日召开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07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2007年第四次会议批准及授权,本公司拟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525,333,400股,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预计总投资额 拟以募集资金序号 项目名称
(亿元) 投资额(亿元)
鄂尔多斯2500万吨/年煤矿、420万吨/年甲醇
1 357.66 41.58
及300万吨/年二甲醚项目及配套工程项目
黑龙江1000万吨/年煤矿、180万吨/年甲醇及
2 209.37 170.29
60万吨/年烯烃项目及配套工程项目
合计 567.03 211.87
以上项目按照序号的优先顺序实施。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结合实际募集资金量,采取向承担项目的子公司进行增资或委托贷款的方式实施建设。
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超过上述投资项目投资额,超过部分用作补充公司一般性用途的流动资金或收购与公司主业相关的资产。如有不足,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予以解决。
鄂尔多斯2500万吨/年煤矿、420万吨/年甲醇及300万吨/年二甲醚项目及配套工程将由本公司与其他公司共同投资开展,具体投入金额将按持股比例分摊。
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亿元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序号 项目名称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鄂尔多斯2500万吨/年煤矿、420万吨/年甲醇、
1 23.25 18.33 -
300万吨/年二甲醚及配套工程项目
黑龙江1000万吨/年煤矿、180万吨/年甲醇、60
2 25.00 83.28 62.01
万吨/年烯烃及配套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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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项目均已取得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批复,待国家发改委正式核准后实施,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批复
鄂尔多斯2500万吨/年煤矿、420万吨/年甲
1 发改办工业[2007]801号
醇、300万吨/年二甲醚及配套工程项目
黑龙江1000万吨/年煤矿、180万吨/年甲
2 发改办工业[2007]2718号
醇、60万吨/年烯烃及配套工程项目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鄂尔多斯2500万吨/年煤矿、420万吨/年甲醇、300万吨/年二甲醚项目及配套工
程项目
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特大型煤化工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北部的呼吉尔特矿区,主要包括煤矿及配套选煤厂、甲醇及二甲醚生产装置、铁路专用线及煤矸石电厂等配套设施。
本项目设计矿井建设规模为2,500万吨/年,包括葫芦素、门克庆和陕汉毛利三个矿井。其中葫芦素矿井井田面积98.1平方公里,煤炭地质资源量24.63亿吨,生产规模1,200万吨/年;门克庆矿井井田面积43.8平方公里,煤炭地质资源量11.54亿吨,生产规模600万吨/年;陕汉毛利矿井井田面积50.9平方公里,煤炭地质资源量14.18亿吨,生产规模700万吨/年;煤化工装置包括300万吨/年二甲醚及与之配套的420万吨/年甲醇生产设施,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3 13.5万千瓦,为项目生产提供蒸汽及用电。
本项目建成后,约900万吨煤炭作为原料煤和燃料煤用于煤制甲醇和二甲醚,1,500万吨精煤及末原煤外销,约100万吨为煤矸石。本项目以民用燃料和油品市场为导向,采用先进煤气化技术和二步法二甲醚合成技术,目标产品为石油替代产品,符合国家煤化工产业规划和发展重点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的国内市场地位。
本项目已经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鄂尔多斯300万吨/年二甲醚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7]801号)的批复,现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待国家发改委正式核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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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约357.66亿元,其中各项投资金额及比例如下表:
名称 投资(亿元) 比例
设备购置费 133.09 37.21%
土建工程费 51.35 14.36%
矿建工程费 14.30 4.00%
安装工程费 65.87 18.42%
预备费 28.65 8.01%
其他工程费 62.36 17.44%
铺底流动资金 2.04 0.57%
合计 357.66 100%
3、 工艺流程和主要设备选择
本项目煤矿拟采用立井开拓方式、一次采全高和放顶煤综采工作面回采技术,这些技术为本公司所拥有的成熟技术,已在本公司多个煤矿开采中应用,具有国际领先水平。本项目化工部分的关键技术主要包括煤气化技术、甲醇合成技术和二甲醚合成技术。本项目煤气化技术拟采用水煤浆加压气化技术,该技术成熟,国内应用业绩较多,已有多家企业拥有和使用,设备国产化程度高。甲醇合成技术拟采用气冷-水冷联合反应器技术,该技术发展历史较长,积累的实践经验和大型及超大型甲醇装置经验较多,热能利用合理。二甲醚合成技术拟采用二步法气 固相反应技术,该技术国内研究经验丰富,已完成百万吨级二甲醚装置工艺包设计。上述化工部分的技术已有多家单位持有,本项目将通过商业途径取得。
本项目总工艺流程描述如下:
原煤经过煤浆制备单元制成合格煤浆后,与空分来的氧气一起进入气化单元的气化炉,发生部分氧化反应,反应生成粗合成气。部分粗合成气进入反应器发生变换反应,使部分一氧化碳变换为氢气,出口气与未进入反应器的粗合成气混合,经过废热回收后进入酸性气体脱除单元。粗合成气在酸性气体脱除单元脱除含有的硫(主要以硫化氢形式存在)和部分二氧化碳。
脱硫并调好甲醇合成氢碳比的合成气与下游氢气回收单元返回的氢气混合经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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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后进入甲醇合成系统合成甲醇,合成后分离出的粗甲醇送甲醇精馏单元分离。按正常工况,粗甲醇经预塔精馏后就可送二甲醚合成单元合成二甲醚;如需要生产精甲醇产品,粗甲醇需经三塔精馏。为保证甲醇合成圈中的惰性气体含量在较低范围内,需要放出一定量的弛放气,甲醇合成圈的弛放气送入氢气回收单元回收氢气,氢气经压缩后送回合成圈前与合成气混合并循环利用。粗甲醇经过二甲醚固定床反应器合成二甲醚,出口气经精馏后得到合格二甲醚产品。
4、 主要原材料、辅料及燃料的供应情况
(1) 原料煤与燃料煤供应
本二甲醚生产项目所需原料煤由葫芦素煤矿供给末精煤,燃料煤由葫芦素煤矿、门克庆煤矿和陕汉毛利煤矿供给选煤厂煤泥、劣质煤和末原煤产品。
(2) 辅助材料供应
项目所用辅助材料主要为石灰石、变换催化剂、硫回收催化剂、甲醇合成催化剂、二甲醚催化剂、液化气、柴油等。上述辅助材料非紧俏物资,供应有保证。其中,鄂尔多斯市及邻近地区石灰石矿藏丰富,来源可靠,货源充足,能够满足本工程需要。柴油、液化气、催化剂和化学品等可外购解决。
(3) 水电供应
区内主要供电电源有乌审220kV变电站和新建查汗淖220kV变电站。在本矿区的辅助附属企业区将建设1座矿区220kV变电站,作为矿区的中心变电所,以110kV和35kV电压等级向各矿井及矿区各企业供电。
根据水利规划,矿区水源主要来自乌审旗集中供水网络,部分生活用水取用地下水。本地区水源充足,可以满足矿区生产和生活用水需要。
5、 项目建设周期及进展情况
本项目计划于2008年开工建设,建设周期为3年。项目建成投产的第1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80%,第2年全部达产。目前本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6、 主要产品和客户
(1) 主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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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矿井设计原煤生产能力约为2,500万吨/年,其中年产化工厂原料煤580万吨,化工厂燃料煤291万吨,外销精煤905万吨,外销末原煤593万吨,其他为煤矸石。
本项目煤化工的最终产品为二甲醚,年产量300万吨/年;副产品为硫磺,年产量3.2~3.6万吨;中间产品为甲醇,年产量420万吨/年,甲醇作为生产二甲醚的原料,不作为正常产品生产,但在需要的情况下也可作为最终产品生产。
(2) 主要客户
本项目所产外销精煤和末原煤主要通过铁路外运,销往京津、华东、华南及东北等地区,也可以用于出口;二甲醚产品计划通过专用管道和货轮销往华北和东北地区。
7、 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目前正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将按照环保部门的规定由地方环保局逐级上报至省级环保局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复。
(1) 污废水防治
1)矿井及选煤厂污废水防治
本项目矿井及选煤厂地面生产、生活污水总量为2,731立方米/天。
工业场地的地面生产、生活污废水排至各矿井生活污水处理站集中进行中水处理,经过处理后的水BOD5≤20mg/L,COD≤100mg/L,SS≤30mg/L,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和CJ25.1-89《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部分用于绿化和洗车,其余可用于农业灌溉、浇洒道路等。
井下排水排至各矿井工业场地井下水处理站,经深度处理达到标准后,全部回用,作为选煤厂选煤补充用水、井下消防洒水和二甲醚项目、热电车间用水。
选煤厂煤泥水采用一级闭路循环工艺,洗水闭路循环不外排。
2)化工项目污水处理
采用水煤浆气化技术的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750m3/h。出水90%回用,拟根据出水水质作为循环水补充水、工艺用水或煤矿采煤生产用水。剩余10%的排水进入氧化塘,除自然蒸发部分水外,其余用于冲洗及绿化用水。氧化塘做防渗处理,容积40,000m3。
生产废水合计为1,182.9 t/h,送往废水回用装置,其中锅炉排污水55.2t/h,循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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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排污738.6t/h,脱盐水排污383.1t/h,变换轴封冷却水6.0t/h。
(2)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锅炉烟尘和SO2防治
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烟尘、二氧化硫和工业粉尘总量控制,使排污总量达到当地环保部门的规划要求。二甲醚项目(甲醇)、葫芦素矿井选煤厂由热电车间集中供热。陕汉毛利矿和门克庆矿井工业场地单独设计供热锅炉房。
化工厂项目工业场地设计供热锅炉及化工热电项目供热锅炉,配套高效率除尘器,保证除尘效率99.8%,脱硫效率为60%,烟尘排放浓度和SO2排放浓度可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
2)扬尘污染防治
a) 对运输车辆应限载限速,对厂区内的运输道路及汽车装、卸车地点,派专人负
责经常清扫洒在地面上的散状物料,并经常洒水可起到很好的抑尘作用。
b) 对燃料贮存采用密闭的贮煤方式,在日常生产运行中则应注意加强管理,及时
清扫贮煤场和临时贮灰场周边的散落物料,为防止天气干燥等易起尘条件下的
扬尘,贮煤场设专用喷洒水系统,必要时采用洒水增湿的方法降尘。
c) 对煤炭在转载贮运和筛分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煤尘污染应设除尘装置,设集尘罩
收尘生产系统增设洒水、喷雾降尘装置,道路定期用洒水车降尘。
d) 热电车间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及设计规范要求在烟道或烟囱上留监测孔位,安装
对烟气实现24小时在线连续自动监测装置。
(3)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矿井及选煤厂固体废物是煤矸石和煤泥;热电车间的固体废物是锅炉灰渣。遵循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和环境经济理念,拟建设煤矸石烧结空心砖厂、粉煤灰砼砌块、粉煤灰烧结砖等建材项目,消耗煤矸石及锅炉灰渣。在综合利用项目未落实以前,矸石和灰渣排入排矸场堆放。场址的选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Ⅰ类要求,热电车间锅炉灰渣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Ⅱ类要求,并符合当地城乡建设规划要求。尽量不占良田,在工业区与居民区主导风向下风侧,场界500m范围内没有居民区,无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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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地质,不在环境敏感保护区范围。
化工厂项目内产生的生活垃圾,由所在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4) 噪声防治措施
1)根据功能分区的原则进行布置;本项目设备选型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低噪声设
备。
2)对化工厂项目设备噪声较大的二甲醚项目,热电项目主厂房、汽轮机间、选煤
厂主厂房筛分破碎车间等设置隔声值班室,外门、外窗设计隔声型结构。
3)矿井及选煤厂工业场地锅炉房鼓、引风机设置消声器等隔声降噪设备,对矿井
通风机排风口应设置消声扩散塔;热电项目锅炉房鼓风机、引风机噪声及锅炉
排汽噪声分别安装消声器。
4)对大功率电机加装隔声罩;块煤、矸石溜槽外周等涂吸声阻尼材料;各类振动
机械设备的基础均安装橡胶隔振垫;水泵、风机进出口端安装可曲挠软接头。
5)通过采取综合性的降噪措施,保证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
噪声标准》中Ⅱ类标准要求,敏感区噪声满足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5)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工程措施
a) 在项目建设施工期应合理调配土方,减少土方的排弃量;合理规划取土场和弃
土场,并应尽量避开雨季,以减少因地表破坏造成的水土流失。
b) 各类管沟、管线及道路工程修建,应统筹安排施工,避免反复开挖地表。
c) 为防止水土流失,矸石和灰渣应按排矸场的自然坡度分段阶梯式排放,并在排
放过程中,边排放边用推土机推平压实;排矸场的下游沟口处应设置拦渣坝,
上游处设防洪渠,以保矸石、灰渣堆的稳固与安全,减少水土流失的可能性。
2)植物措施
化工厂项目应视地形、土壤等条件采取植物措施。工业场地周围种植宽度为20~50m水保防护林,树种以乔木为主;排矸公路两侧应种植护路林带,树种以灌木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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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煤矿地表沉陷防治措施
a) 煤矿建井的同时应筹建地表移动观测站,投产后随时观察地表沉陷情况,为地
表沉陷的防治积累基础资料。工业场地、地面生产系统按Ⅰ级建筑物保护等级
留设保护煤柱;井田内的主要道路、地表水体等按相应保护等级留设保护煤柱。
b) 对受矿井开采沉陷影响的地表应进行综合整治、充填堵塞裂缝、平整土地,复
垦率应达到80~90%,以恢复耕地使用功能和防止土壤侵蚀,无法恢复的应按
国家政策对受损失的农民进行补偿。
c) 切实做好解决采煤引起地下水下降问题,采用"保水采煤方法",降低沉陷系数,
减小导水裂隙带高度,保护潜水含水层。解决好沉陷区内的人畜饮水问题,开
凿机井、建水塔及供水系统。
4)工业场地绿化
绿化是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重要措施,通过植物蓄水保土,防止水土流失,也有利于环境空气的净化。化工厂项目场地内应按不同功能区进行场地绿化,具体如下:
行政区、办公楼前及单身宿舍周围以美化为主,栽植观赏性较强的树木、花卉、绿篱,并辅以绿地;
场区主干道两侧应以高大阔叶的乔木为骨干树种,还可配栽灌木绿篱。
对产生噪声较强的生产车间四周与办公楼、行政区、住宿区之间应以乔灌相配种植防尘降噪绿化带,林带可起防风滞尘作用,绿化树种应选择适合当地气候条件的树种。
化工厂项目投产时工业场地的绿化系数应不小于25%,以满足有关的环保要求。
8、 项目选址情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970公顷,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北部的呼吉尔特矿区,矿区位于鄂尔多斯市西南部,210国道从矿区东边南北向通过,矿区东部边界区距210国道近点仅有17km。沿210国道向北约130km可至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向南约60km可至陕西省榆林市。本项目拟以出让方式取得相关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本项目将在取得项目总体规划的批复后,按照国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经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逐级上报至国土资源部进行项目土地的预审批工作,并将在国家发改委核准本项目后办理土地出让的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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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项目组织方式及进展情况
本公司与其他三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具体实施。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10月24日设立,经营范围为煤化工的前期建设,注册资本50,000万元,本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股38.75%,同为第一大股东,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2.5%,内蒙古满世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
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867.02亿元,法定代表人苏树林,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主营业务为原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贸易,原油的加工,石油产品的生产、贸易、运输、分销和营销,以及石化产品的生产、分销和贸易。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大的一体化能源化工企业之一,是中国最大的石化产品生产商和分销商,也是中国第二大原油生产商。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监管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0亿元,法定代表人李关良,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陆家嘴环路958号10楼,主营业务为电力、能源基础产业的投资开发和管理;天然气资源的投资,城市燃气管网的投资,房地产、高科技产业的投资管理。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大型综合性能源企业,2007年名列中国企业500强第286位,主要控股子公司包括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等。
内蒙古满世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股东为刘满世等,注册资本2亿元,法定代表人刘满世,注册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西召乡,主要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炭销售等业务。内蒙古满世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6月30日总资产16.72亿元,净资产7.65亿元,2006年主营业务收入12.92亿元,净利润0.85亿元,是地方大型综合性煤炭企业,2005年被中国信用调查评估中心评为"中国诚信企业",2006年在中国成长企业"非上市非国有控股企业"中排名第9位,2006年在中国私营企业纳税100强排名中列第18位,2007年在全国煤炭工业100强企业排名中列第64位,并连续多年被金融机构评为"AAA敿缎庞闷笠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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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以流动资金先行垫支项目首期资本金1.9375亿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先行补充垫支的流动资金,其后根据项目进展投入中天合创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
10、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预计投产后第二年达产,投资内部收益率为13.94%,投资回收期为8.51年。(二)黑龙江1000万吨/年煤矿、180万吨/年甲醇、60万吨/年烯烃及配套工程项目
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大型煤化工项目,位于黑龙江省鸡西市,主要包括煤矿及配套选煤厂、烯烃厂及配套甲醇生产装置、铁路专用线和热电联供电厂等生产配套设施。
本项目矿井建设规模为1,000万吨/年,包括两座煤矿,所产煤炭全部用于煤化工生产。其中一号矿井田面积约64.3平方公里,煤炭地质资源量估算量为7.8亿吨,建设规模500万吨/年;二号矿井田面积约59.2平方公里,煤炭地质资源量估算量为4.3亿吨,建设规模为500万吨/年;煤化工装置包括60万吨/年烯烃及与之配套的180万吨/年甲醇生产设施;热电联供电厂装机容量为2 30万千瓦。
本项目具备优越的建设条件,项目建成后可以缓解国内烯烃市场,尤其是聚丙烯市场多年来供不应求的市场矛盾。同时,以丰富的煤炭资源部分替代稀缺的油气资源,生产石油化工产品,符合黑龙江省东部煤电基地建设规划和公司主业发展方向,符合国家煤化工发展战略,对改变我国的能源结构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本项目已经取得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开展180万吨/年甲醇、60万吨/年烯烃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7]2718号)的批复,现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待国家发改委正式核准后实施。
2、 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209.37亿元,其中各项投资金额如下表:
名称 投资(亿元) 比例
井巷工程 3.14 1.50%
土建工程 24.63 11.76%
设备购置 94.17 4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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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32.03 15.30%
其它费用 39.52 18.87%
基本预备费 15.25 7.28%
铺底流动资金 0.64 0.30%
合计 209.37 100%
3、 主要工艺流程
本项目煤矿拟采用立井开拓方式、一次采全高和放顶煤综采工作面回采技术,这些技术为本公司所拥有的成熟技术,已在本公司多个煤矿开采中应用,具有国际领先水平。本项目化工部分的关键技术主要包括煤气化技术、甲醇合成技术和烯烃制取技术。本项目煤气化技术拟采用干煤粉加压气化技术,该技术成熟,国内应用业绩较多,已为多家企业拥有和使用,设备国产化程度高。甲醇合成技术拟采用气冷-水冷联合反应器技术,该技术发展历史较长,积累的实践经验和大型及超大型甲醇装置经验较多,热能利用合理。烯烃制取技术拟采用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开发的DMTO技术。采用该技术的60万吨/年DMTO煤制烯烃装置已经在内蒙古包头开工建设,本项目规模与上述项目相同,同样选用DMTO技术生产烯烃。本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的长期合作关系可以保证本项目取得该项技术。上述化工部分的技术已有多家单位持有,本项目将通过商业途径取得。
本项目主要工艺流程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 煤气化制取粗合成气部分
本部分主要是将原料煤制备成合格的干煤粉,进而通过气化炉制取粗合成气。
煤磨粉和干燥过程在中速磨中一次快速完成,合格的干煤粉送至煤气化工序的煤粉贮存仓。煤气化工序的生产过程是采用先进的干煤粉加压气化工艺技,将粉煤通过干煤粉加压气化炉。
(2) 甲醇合成部分
本部分主要是将煤气化装置生产的粗合成气进行精制,得到的合格合成气体在甲醇合成塔合成甲醇,为丙烯生产装置提供原料。
来自煤气化工序的粗合成气进入变换炉进行变换反应,部分一氧化碳在此转化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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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氢气。来自酸性气体脱除工序的合成气与来自氢回收的富氢气混合后经压缩机升压,再与循环气混合进入压缩机循环段进一步升压后进入气冷式合成塔,再经进出塔换热器进两台并联操作的水冷式甲醇合成塔,气体自上而下流经管内催化剂床层进行合成反应。反应气由底部出塔,经热量回收和水冷后进入甲醇分离器分离出冷凝下来的粗甲醇。甲醇分离器顶部出来的气体,一部分作为弛放气经回收工序回收氢气;其余经循环气压缩机升压返回甲醇合成塔。
从甲醇分离器底部排出的粗甲醇,送往甲醇中间罐区。来自中间罐区的粗甲醇经精馏工序处理后得到的精甲醇作为原料送至丙烯生产装置。
(3) 聚丙烯、聚乙烯生产部分
1)聚丙烯生产
聚丙烯装置由原料输送和精制系统、丙烯精制、聚合反应、树脂脱气和气体回收、添加剂系统、造粒、产品掺混,储存和输送等工艺过程组成。贮存在丙烯和乙烯罐区的原料丙烯和乙烯经精制后进入气相本体流化床反应器,聚合单体丙烯和共聚单体乙烯在流化床反应器内发生聚合反应,按不同的反应条件,可生成均聚、无规共聚及抗冲共聚三大类聚丙烯树脂。聚丙烯树脂经脱气脱出未聚合的反应单体并使残留催化剂失活后,同各种添加剂混合进入挤压造粒机,粒状聚丙烯产品经掺混后,风送至包装系统,经包装储存在聚丙烯仓库内作为最终产品销售。
2)聚乙烯生产
聚乙烯由乙烯气体通过反应器在催化剂作用下直接聚合(或预聚合),得到干燥粉料。乙烯经乙烯供应加热器加热后进入装有催化剂的脱乙炔塔,在塔中使乙炔与氢气反应,除去乙炔。除去乙炔的乙烯经中间热交换器和预热器后进入脱一氧化碳床和脱二氧化碳床。脱除操作可在常温亦可在升温条件下进行。脱除了CO和CO2的乙烯进入干燥器脱水。两个干燥器可切换运转,切换下来的干燥器用加热的氮气再生,干燥后的乙烯压缩至适宜压力后去反应系统。聚合物粉料经称量后由螺杆加料器加入混炼机,同时固体添加剂也计量进入混炼机,再进入挤出机。树脂经混炼、熔融、水下切粒、干燥后进入分选机。粗料和细料被分出后,聚乙烯颗粒风送至掺混和储存系统,再风送去包装。
4、 主要原材料、辅料及燃料的供应情况
(1) 原料煤与燃料煤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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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原料煤和燃料煤均由项目配套煤矿所产原煤经选煤厂洗选加工而成,原料煤和燃料煤由选煤厂通过胶带输送机直接运输。
(2) 辅助材料供应
本项目所用辅助材料主要为甲醇、丙烯、烧碱、石灰石、阻垢剂、活性炭、液氯、盐酸、催化剂等。上述辅助材料不是紧缺物资,通过外购可保证供应,其中甲醇和丙稀仅需原始开车时一次性外购。
(3) 水电汽供应
工厂的水源来自于拟建的大石河水库,该水库水源能满足项目生产、生活用水要求。
项目投产后工厂各装置、煤矿全年耗电量为17.59 108千瓦时,全部来自项目配套的2 30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项目开车用电由当地电网就近供给。
本项目动力车间设置5台产汽量为450t/h、2台1025t/h的高压燃煤锅炉,为全厂提供工艺、动力和生活用汽。
5、 项目建设周期及进展情况
本项目建设周期约为3年,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计划2008年开工建设。
6、 主要产品及主要市场
(1) 主要产品
本项目主要煤化工产品为烯烃,年产量60万吨,其中聚乙烯年产30万吨,聚丙稀年产30万吨;中间产品为甲醇,年产量180万吨/年,甲醇作为生产烯烃的原料,不作为正常产品生产,但在需要的情况下也可作为最终产品生产。
(2) 主要市场
本项目的产品聚乙烯制成的制品广泛用于日用、电子电器、建材、计算机、体育器械、农用薄膜、灌溉材料、医疗器械和办公等领域;聚丙稀广泛应用于包装、家电、汽车、纤维等领域。
7、 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目前正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将按照环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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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污废水防治措施
1)煤矿及选煤厂的污废水防治
煤矿部分生活污水排至污水处理站与甲醇、烯烃生产废水一并处理;部分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
选煤厂煤泥水为一级闭路循环,在选煤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细粒煤泥水进入煤泥浓缩机,经浓缩后浓缩机底流由泵打到主厂房压滤机进行过滤。浓缩机溢流和压滤机清液进入循环水池,用泵返回厂内作为循环水复用。
2)化工项目的污废水防治
甲醇及烯烃生产的污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全部送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装置设计能力为900m3/h,采用三级处理工艺,由预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组成。先用SBR生化处理工艺(序批式活性污泥法)达到一级排放标准,然后用多介质过滤器和活性炭过滤器进一步去除悬浮物质和有机物。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污水达到《污水再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02中循环水补充水水质要求。
(2) 废气防治措施
1)煤矿及选煤厂的废气防治
一号矿采暖供热利用矿井新建动力车间,二号矿新建一个锅炉房。锅炉房拟建2台10t/h蒸汽锅炉(采暖期运行)和1台4t/h蒸汽锅炉(常年运行),锅炉烟气采用麻石水膜漩流高效脱硫除尘器处理。
对煤运送过程中产生的煤尘污染,采用封闭胶带走廊系统,主厂房、筛分、破碎及转载点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另外,对易引起扬尘的道路、场地进行洒水防尘,并种植滞尘性能好的树木,形成绿化带,达到降尘目的。
2)化工项目的废气防治
碎煤仓、煤粉仓排放气采用仓顶高效袋式过滤器收尘处理,处理后的尾气中粉尘,由仓顶排放口排至大气;制粉工艺尾气经循环风机加压后大部分循环至热风炉循环使用,部分排入大气。处理后的尾气中粉尘浓度<50mg/Nm3,由气化炉框架上90米排气筒排入大气;煤气化汽提塔废气主要含硫化氢,该气体送硫酸装置处理;酸性气体汽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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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塔尾气主要含硫化氢和含微量的甲醇,由80米高排气筒排放;酸性气体脱除气主要含硫化氢,该气体送硫酸装置制硫酸;甲醇装置尾气主要含甲醇、一氧化碳、氢气等,送燃料气管网;硫酸尾气主要含二氧化硫和硫酸雾,该气体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聚丙烯装置尾气主要含颗粒物,该气体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聚乙稀装置尾气送火炬;煤气化工序气化开工炉排放气,各装置事故气均送火炬燃烧,以减少废气直接排放带来的环境污染,火炬产生的燃烧气排放。
(3)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煤矿及选煤厂的固体废物防治
本矿井固体废物主要为矸石。建井期矸石全部用于平整工业场地和筑路等,生产期间产生的矸石用于制砖或生产水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28.68t/a,由矿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选煤厂煤泥回收作为产品销售。
2)化工项目的固体废物防治
化工项目变换废催化剂、甲醇合成等废催化剂、乙烯脱氧器废催化剂,含有贵金属,送制造厂回收利用。其他固体废物拟送渣场分区处置。
运输过程中防止飞灰主要通过使用封闭式专用车辆、运灰车辆出厂前进行表面冲洗、运灰道路加强喷洒次数和清扫等措施来实现。
灰渣场运行过程的环保措施主要为:贮灰场分区、分层运行,减小堆灰过程的工作面;运到灰场的调湿灰要及时摊铺和碾压,使灰面形成具有一定厚度的硬壳层;尽量不破坏具有较强抗风蚀能力的硬壳层;设置洒水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洒水,保证灰面含水量,增大灰粒间的凝聚力,防止飞灰污染;对灰体不断形成的永久边坡地进行干砌石护面,最终灰面覆土植被;在灰场周边和运灰道路两侧植树造林,形成一定宽度的防风林带,减少风吹影响。
(4) 噪声控制措施
1)煤矿及选煤厂的噪声控制
对于生产系统中的高噪设备采用隔声罩隔声;对通风机等设备噪声设消音器,机房内壁做吸声处理;机修车间安装隔音门窗;对水泵等加减振垫、阻尼层以降低噪声值。此外在高噪声区周围设置小型专用林带,吸声防噪。对于交通噪声,除提高矿区专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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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的路面标准,避免穿过人口稠密区外,路两旁种植降噪绿化带。采取以上措施后,噪声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选煤厂准备车间对分级筛、破碎机等设备做基座减振,厂房设隔声门窗,厂房内设隔声值班室。选煤厂主厂房设计中央控制室,控制室墙壁采用隔音材料,并安装双层门窗;对振动筛、水泵加设减振垫;离心机安装隔声罩;底层低频振动设备设吸声减振基础。
2)化工项目的噪声控制
各种机电产品选用时,要求供货方将设备噪声控制在工程设计规定标准之内。各种压缩机均设置隔声罩,引风机尽量单独设在封闭房间。有些部位因生产工艺要求在设备上无法采取隔、吸、消音处理措施,设计时,在操作人员较多的场所设集中的隔声控制室,流动值班工作人员佩戴耳塞或耳罩。加强厂区绿化措施,降低噪声的传播。
(5) 场区绿化
本工程工业场地占地265公顷,绿化面积70公顷,绿化系数为30%。在噪声、粉尘污染较重的区域,如矿井工业场地、风井场地、公路两侧,进行绿化。其中厂前区为矿井重点绿化区,在办公楼前后种植观赏植物及四季常青的树木,种植整洁的草坪,间种花卉。生产区在产生粉尘较多的装车场地周围种植高低相间、枝稠叶密的树木,形成绿化带。矿井通风机房周围种植隔声和滞尘性能好、树冠较矮的树木。场内道路两侧种植高大乔木,并搭配常绿灌木和绿篱。
(6) 地表塌陷治理措施
矿区塌陷范围约90.4平方千米,最大下沉量约18.7米。对矿井工业场地采取留设保护煤柱的措施,防止塌陷。
在线路下方开采时,矿方组织人员进行观测和专职人员监视电线杆的倾斜和电线的松弛程度,及时采取调整措施,以保证正常供电。
本井田内道路等级较低,一般情况下,地表塌陷对道路行车影响不大,对个别路段破坏较严重的,需对路面进行整修,即可保证其正常行车。
8、 项目选址及土地取得情况
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鸡西市境内,距鸡东县政府所在地鸡东镇约15公里,距鸡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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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市约25公里,项目总占地面积265公顷,拟以出让方式取得相关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本项目将在取得项目总体规划的批复后,按照国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经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逐级上报至国土资源部进行项目土地的预审批工作,并将在国家发改委核准本项目后办理土地出让的有关手续。
9、 项目组织方式及进展情况
本项目将由本公司设立独资公司负责实施,目前项目公司正在筹备设立中。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拟投入73.28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以委托贷款方式投入除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外的项目投资。
10、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为12.3%,投资回收期为9.86年。三、本次以募集资金投资发展煤化工业务的考虑(一)我国煤化工行业及市场分析
1、 我国煤化工行业发展趋势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生产国,煤炭是我国的基础能源。在油气资源逐步减少、能源竞争日趋激烈、能源安全更加突出、能源结构多元发展的大背景下,以煤为原料生产化学品,生成高效洁净能源的煤化工产品,有利于实施石油替代战略缓解石油供求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根据国家《煤化工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我国将投资1万亿元发展煤化工产业,煤制油、煤基醇醚和煤基烯烃在今后15年将获得快速发展。2010年、2015年和2020年,二甲醚将达到年产500万吨、1,200万吨和2,000万吨;煤制烯烃将达到年产140万吨、500万吨和800万吨;煤制甲醇将达到年产1,600万吨、3,800万吨和6,600万吨;二甲醚和煤基烯烃两者将合计年消费甲醇1,170万吨、3,300万吨和5,400万吨。2020年前,国家计划在全国打造黄河中下游、蒙东、黑东、苏鲁豫皖、中原、云贵和新疆七大煤化工产业区,并修建宁东--榆林--鄂尔多斯--京津唐港等四大输送管线,这些输送管线将确保规划中的新型煤化工能源输送到需求地区。
2、 我国甲醇行业和市场发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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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近年来,随着甲醇传统消费领域,如甲醛、醋酸等产品的产量稳步提升,以及新兴消费领域,如醇醚燃料、甲醇制烯烃等产品的逐步应用,我国甲醇市场发展迅速,甲醇生产量和消费量均保持高速增长。2000年,我国甲醇产能只有348万吨,消费量为329万吨,而到2006年,我国甲醇产能已达1,344万吨,消费量达到968万吨。
近年来,由于煤化工国产化技术装备相继取得突破,醇醚燃料、甲醇制烯烃等新兴煤化工产业方兴未艾,再加上甲醛、醋酸等传统下游产业的稳步发展,我国甲醇需求量不断提高。预计到2010年,我国甲醇年需求量将达到1,800万吨至2,100万吨。
"十一五"期间,我国新建、拟建甲醇项目共42个(不包括二甲醚、甲醇制烯烃生产企业自身配套的甲醇生产装置)。其中,"十一五"期间可以投产的项目为35个,产能合计1,198万吨/年。预计到"十一五"末期,我国甲醇生产企业将为约200家,产能将达到2,500万吨/年至3,200万吨/年,按开工率70%计算,届时年产量将达到1,750万吨至2,240万吨。
3、 我国二甲醚市场发展分析
二甲醚是重要的化工原料,最大的潜在用途是作为城市煤气和液化石油气的代用品,有战略意义的是作为石油能源的补充,替代柴油作为汽车燃料;二甲醚可用于许多精细化学品的合成,还可以作为合成汽油和烯烃的中间体;二甲醚在制药、燃料、农药等化学工业中有许多独特的用途,可以替代部分氟氯卤代烃用作气溶胶喷射剂和制冷剂;另外,高浓度的二甲醚可用作麻醉剂。
目前,国内二甲醚生产厂家有20余家,生产能力总计超过31万吨/年,二甲醚生产装置大部分是千吨级或千吨以下的示范装置,规模小,生产成本高,污染严重。有关部门正在制定二甲醚作为民用燃料的使用标准。有关专家认为,二甲醚是适合我国能源结构的替代燃料,未来政策将支持二甲醚产业走规模化、大型化发展道路。
近年国内柴油供需矛盾突出,二甲醚具有良好的燃烧特性,是柴油良好的替代燃料,若按其取代率为5%计算,2010年可替代约505万吨。二甲醚作为车用燃料有利于缓解国内柴油供应的紧张局面,市场前景广阔;二甲醚作为替代液化石油气的民用燃料是今后10年的主要发展方向,目前已在上海、四川、山西、陕西推广使用,预计今后5年内我国将有500~1,000万吨的二甲醚作民用燃料需求。
二甲醚用途广泛,其生产应用技术已成为当今世界能源、环境和化工领域的研究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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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点,是我国未来能源技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点领域,可以带动我国新一代汽车工业、电力工业和民用燃料工业的发展。随着合成气一步法制取二甲醚工艺技术的成功和大规模工业化生产的实现,二甲醚成本可大幅下降,其下游应用领域会进一步拓展,尤其是其作为替代汽车燃料或民用燃料的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4、 我国聚乙烯、聚丙稀产品市场发展分析
(1) 我国聚乙烯市场分析
聚乙烯(PE)是由乙烯单体聚合而成的一种热塑性塑料,是当今世界上产量和消费量最大的通用塑料产品之一。聚乙烯分为LDPE(低密度聚乙烯、高压聚乙烯)、LLDPE(线形低密度聚乙烯)、HDPE(高密度聚乙烯、低压聚乙烯)等。聚乙烯树脂在我国应用十分广泛,由于性能好,加工方便,制成的制品广泛用于日用、电子电器、建材、计算机、体育器械、农用薄膜、灌溉材料、医疗器械和办公等领域。
目前,我国聚乙烯产品质量档次不高,通用树脂产量多,高档次的树脂数量少,产品存在严重的结构不合理。造成这种不合理的原因是我国装置技术水平普遍偏低,许多企业的聚乙烯生产装置大多引进的是上世纪80年代的技术。近年来,随着市场需求的增长,国内多套大型聚乙烯装置陆续建成投产,聚乙烯树脂的生产能力和产量都有大幅增长。2006年国内聚乙烯生产能力和产量分别达到650万吨/年和599万吨,分别比2005年增长18.2%和13.3%。"十一五"期间,随着我国新一轮乙烯改扩建项目的启动和大型合资企业的成立,聚乙烯产能还将有较大的增加,一些新的聚乙烯装置将陆续投产,国内聚乙烯供应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对塑料制品的需求不断增长,拉动我国聚乙烯的消费量快速增长,2006年我国聚乙烯消费量达到1,092万吨。尽管近年来我国聚乙烯树脂的生产有了较快的发展,但由于需求量的急速增加,国内市场上产品自给率一直比较低,仍然依靠进口来满足对PE的大量需求。预计到2010年,我国聚乙烯需求量将达到1,454万吨,2006~2010年年均需求增长率为5.9%。
(2) 聚丙烯市场分析
聚丙烯(PP)是世界上五大通用热塑性合成树脂之一,是主要的通用塑料产品。聚丙烯树脂具有原料来源丰富、力学性能均衡、抗冲击性优良、良好的耐化学药品性、透明性、电绝缘性、耐应力开裂性和耐磨性、易加工等优点,可以在110℃温度下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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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使用。聚丙烯增强制品具有良好的物理机械性能,可作为工程塑料使用,可制成注塑和挤出制品、纤维和薄膜,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器、日用品、家具和包装等产业部门。
目前,我国聚丙烯的产品结构不尽合理,产品主要以拉丝料和纤维料为主,通用牌号多,专用牌号少,部分高档牌号仍依赖进口。由于国内需求旺盛,未来几年内许多现有的聚丙烯树脂生产厂家有扩能计划,几个国际级的中外合资大型乙烯项目也均规划有聚丙烯树脂装置。这些新装置在经济规模上达到世界级水平,它们的建成投产将极大地提高我国聚丙烯的产量,同时改善我国聚丙烯的产品结构,改变目前我国家电、汽车等专用材料料领域被大量进口产品占有的局面。根据我国现有的聚丙烯扩建计划以及国内煤制烯烃建设计划,预计2010年,国内聚丙烯将新增生产能力约486万吨/年,届时国内聚丙烯树脂生产能力将达到1,072万吨/年。
近年我国聚丙烯消费量大幅增加,广泛应用于包装、家电、汽车、纤维等领域,是我国发展最快的通用塑料之一。2006年我国聚丙烯消费量达到890万吨,预计到2010年,我国聚丙烯需求量将达到1,260万吨,2006~2010年期间年均需求增长率为7.2%。(二)本公司发展煤化工业务的优势
1、 资源及成本优势
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公司煤炭资源量93.97亿吨,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保证了本公司发展煤炭化工业务的原料供应。
目前公司拟投资建设的鄂尔多斯420万吨/年甲醇及300万吨/年二甲醚项目和黑龙江180万吨/年甲醇及60万吨/年烯烃项目均处在大型煤炭基地,煤炭供应充足。项目所用的原料和燃料用煤利用矿区铁路专用线均可直接送达厂区,运输成本低,生产效率高。
2、 技术优势
公司拟投资建设的煤化工项目均采用了目前国内和国际的先进技术,其中:
鄂尔多斯二甲醚项目采用的气流床连续煤气化技术、酸性气体脱除技术、甲醇合成和精馏技术、二甲醚合成和精馏技术均为当今世界先进技术,各项消耗指标达到或超过了国家或行业标准。
黑龙江烯烃项目拟选择干煤粉气化技术生产甲醇合成原料气体,低压法甲醇合成技术生产甲醇,聚丙烯、聚乙烯生产技术拟引进先进工艺技术。该项目均选择大型化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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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装置,有利于实现热能的综合利用,降低能耗,节省投资,降低成本。
3、 管理经验和人才储备优势
本公司一直坚持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原则,大力发展焦炭等煤炭相关产业的一体化综合开发项目,积极推进大型煤矿及煤化工产业基地建设,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拥有充足的人才储备。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煤焦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拥有丰富的煤炭焦化及相关产品的项目管理和运作经验,为进一步发展甲醇、二甲醚、烯烃等煤化工项目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本公司2007年设立了全资子公司中煤能源黑龙江煤化工有限公司,大力引进拥有多年煤化工行业经验的中煤龙化集团公司优秀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为公司快速扩大煤化工人才储备搭建了良好平台。
同时,本公司积极吸收和借鉴国内外大型化工企业的管理经验,与中国最大的一体化能源化工企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建设鄂尔多斯煤化工项目,大大增强了本公司在煤化工方面的管理能力和人才储备。
4、 政策支持优势
我国在政策上鼓励具有先进技术的煤化工项目,在国家科技长期规划和"十一五"规划中,把有序发展煤炭,发展煤化工,促进煤炭深度加工转化作为重点。2006年7月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煤化工项目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中要求,一般不应批准年产规模在300万吨以下的煤制油项目、100万吨以下的甲醇和二甲醚项目、60万吨以下的煤制烯烃项目,提高了煤化工项目的准入标准。
本公司拟建设的黑龙江1000万吨/年煤矿、180万吨/年甲醇及60万吨/年烯烃项目位于国家重点建设的七大煤化工产业区--黑东煤化工产业区,作为大型煤化工项目,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
本公司拟建设的鄂尔多斯2500万吨/年煤矿、420万吨/年甲醇及300万吨/年二甲醚项目为大型国家级示范性煤化工项目,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煤转二甲醚项目,受到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被列入国家发改委《煤化工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该项目采用世界上最先进的工艺技术生产清洁能源二甲醚,作为城市煤气和液化气的代用品,并可作为石油能源的补充,替代柴油作为汽车燃料,对于减少石油进口,改善国家能源的安全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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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三)发展煤化工业务符合本公司的发展战略
煤化工产业是本公司的核心产业之一,也是本公司的战略支柱产业。
本公司将在进一步巩固焦化产品行业领先地位的基础上,抓住国家建设黄河中下游、黑东、新疆等七大煤化工基地的战略机遇,以煤焦化及精细加工、煤基醇醚燃料及烯烃为主要发展方向,以焦炭、煤基甲醇、煤基二甲醚、煤基烯烃为主导产品,进一步延伸煤化工产业链,做大做强煤化工产业。本公司将结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点推进焦化产业产能扩张项目建设,以及煤制甲醇、二甲醚、烯烃等项目建设,为本公司煤化工产业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础。四、前次募集资金运用(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国合字[2006]27号文批准及联交所批准,公司于2006年12月发行3,733,330,000股H股(含超额配售486,956,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港币4.05元,股款以港币缴足,计港币15,119,986,500元,折合人民币15,218,601,682.27元,扣除发行费用750,629,705.66元,连同申购资金于冻结期间所产生的利息收入78,947,378.68元,募集股款共计14,546,919,355.29元,经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7)第020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06年12月29日全部到位。(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公司正在按照公司2006年发行H股的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投入使用,实际投入所涉及使用前次募集资金项目款项共4,600,000,000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07年6月30 承诺投资额与实
项目名称 招股说明书承诺投资额
日实际投入合计 际支出差额平朔矿区未来露天矿和井工矿、相关洗煤厂和最多65%,约74亿元 200,000,000 -专用铁路线的建设偿还借款 最多25%,约28亿元 2,820,000,000 -
预计113亿元募集资金的余营运资金 1,580,000,000 -
款,约1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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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7年6月30 承诺投资额与实
项目名称 招股说明书承诺投资额
日实际投入合计 际支出差额
股票按上限发行和超额配售
发展本公司的煤炭生产
部分增加的募集资金,约32 - -
设施及配套设施
亿元
合计 约145亿元 4,600,000,000 9,900,000,000
上述募集资金的投入均发生在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的6个月期间内。于2007年6月30日,平朔矿区露天矿和井工矿、相关洗煤厂和专用铁路线仍处于在建期,因此截至2007年6月30日尚未产生收益。
由于境外上市的外资股募集资金于2006年12月29日到位,截至2007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部分为9,946,919,355.29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68.38%,本公司计划结合项目建设进度和实际用款需要使用募集资金。(三)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报
告结论
普华永道认为:"经我们审核,前次募集资金所投入项目、投资金额均按招股说明书承诺执行,上述信息披露文件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基本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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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股利分配政策一、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缴纳有关税项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 弥补亏损
2. 提取法定公积金
3. 提取任意公积金
4. 支付股东股利
上述3,4项在某一年度的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需要拟定并经股东大会审批。公司应提取利润的10%作为法定公积金,本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本公司财务报表除应当按中国会计准则及法规编制外,还应该按国际或境外上市地会计准则编制。公司在分配有关会计年度的税后利润时,以前述两种财务报表中税后利润数较少者为准。
本公司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将考虑本公司整体业务状况及策略、现金流量、财务业绩及资金需求、本公司股东的利益、税项状况、法定及监管限制以及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有关的其他因素。现时本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每年可分配利润的20%至30%拟定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可以现金或股票的形式(或同时采取两种形式)分配股利。本公司向内资股股东支付股利以及其他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在股利宣布之日后三个月内用人民币支付;公司向外资股股东支付股利及其他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在股利宣布之日后三个月内以外币支付。兑换率应以宣派股利或其他分派当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外币兑人民币的平均收市价折算,本公司需向外资股股东支付的外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办理。公司股利的分配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授权董事会实施。二、本公司最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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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公司2006年8月23日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定向中煤集团进行一次特别股利分配,分配金额相等于本公司成立之日起至H股发行验资日前的月末当日即自2006年8月22日至2006年11月30日止期间的净利润扣除提取的10%法定公积金后的余额。根据经审计的按照原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确定的该特别股利金额约为1,021,209,913.34元,已实际支付给中煤集团。
本公司根据原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2006年12月份净利润为164,808,196.65元;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确认的同期净利润为296,041,660元。根据孰低分配原则,本公司2006年12月份的净利润为164,808,196.65元,扣除10%的法定公积金后的可分配利润为148,327,376.99元。根据本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定不就本公司2006年12月份实现的可分配净利润分派股息,而是将其并入2007年形成的可分配利润一并分配。
2007年9月1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07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07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以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确定的本公司2007年中期可供分派利润1,048,784,318元全部分派予公司现有股东。该等股息分派以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1,173,333万股为基数进行,每股分派股息0.0894元。2007年11月9日,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7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07年11月26日将H股股东的股息资金汇至代理公司专门账户,由代理公司经专门账户于2007年12月3日前向各H股股东账户派发相应的股息额,同时公司将中煤集团应得股息汇至中煤集团账户。
除上述股利分配情况外,本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股利分配情况。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本公司于2007年7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2007年第三次会议和2007年9月7日召开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关于本次发行前利润的分配方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A股发行前本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扣除2007年中期利润分配后)将按持股比例分配予所有在A股发行中获得股份的新股东和现有股东。根据A股发行方案的进度,董事会将基于股东的批准以及相关财务信息的审计,对该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调整。在任何情况下,该利润分配方案的开始日不早于2007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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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其他重要事项一、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服务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实施,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事宜,协调和组织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由投资者关系部、董事会秘书处及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信息披露工作小组,负责收集、复核、整理和分析有关信息。
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周东洲;电话:82256482,传真:82256479。
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实施,由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投资者关系部是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的执行主体,协调和组织各项投资者关系工作。投资者关系部是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的责任部门和日常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开展信息披露、信息收集和投资者关系维护等方面工作。
公司投资者关系负责人:吴建;电话:82256483,传真:82256484。二、重大合同
截至2007年9月20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重大合同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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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重大设计合同序 合同金额
企业名称 合同对方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主要内容 签订日期号 (万元)1.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
陕西省神木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HT2006-027 1,230 向合同对方提供神木县石窑店矿井设计 2005.10.09
责任公司2.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
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HT2006-029 2,148 向合同对方提供红柳煤矿工程勘察设计 2005.12.09
责任公司3.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
中国神华乌海煤焦化公司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HT2006-039 1,066 向合同对方提供骆驼山煤矿设计 2005.12.21
责任公司4.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 向合同对方提供彬长矿区2 135MW煤矸石资源
陕西彬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HT2006-063 1,400 2006.04.27
责任公司 综合利用发电厂工程设计
向合同对方提供准格尔矿区龙王沟矿井及选煤5.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 厂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
鄂尔多斯市蒙华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HT2006-121 1,345 2006.10.08
责任公司 源开发利用方案、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施工图
设计6.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HT2007-044 1,622 向合同对方提供胜利煤田西二号露天煤矿设计 2007.05.30
责任公司 煤矿
为合同对方提供可研、项目申请报告、资源开发7. 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
鄂尔多斯市卓正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2006SH-44 1,188 利用方案、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施工图设计、 2006.05.15
公司
矿井及甲醇铁路专用线勘察设计及装车站设计8. 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2007SH-10 3,300 向合同对方提供李村矿井工程设计 2007.05
责任公司9. 朔州市格瑞特实业有限 向合同对方提供2 135MW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
江西省电力设计院 《发电工程勘测设计合同》 2004-F-032 2,150 2004.12
公司 的勘察设计
290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二)金额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煤炭/焦炭购销合同序 合同金额
企业名称 合同对方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主要内容 签订日期 备注号 (万元)
向合同对方提供合计950万吨煤。 2007.01.121.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 NX200709010AS0
国电燃料有限公司 煤炭买卖合同 - 07
08 年合同交货期限为
有限公司
2007.01.01-2007.12.31
向合同对方提供合计595万吨煤。 2007.01.082.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NX200709010AS0
煤炭买卖合同 - 07
07 年合同交货期限为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07.01.01-2007.12.31
向合同对方提供200万吨平朔混 2007.04.013.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 北京大唐燃料有限 2007年煤炭供需合 NX2007090349-D
-
有限公司 公司 同 TST-TY 煤。合同有效期限为
2007.01.01-2007.12.31
向合同对方提供合计40万吨煤。 2007.02.054.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 深圳市广深沙角B NX2007090755AS
煤炭买卖合同 - 07
001-03 年合同交货期限为
有限公司 电力有限公司
2007.01.01-2007.12.31
向合同对方提供合计40万吨煤。 2007.02.055.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 NX2007090755AS
煤炭买卖合同 - 07
001-01 年合同交货期限为
有限公司 公司
2007.01.01-2007.12.31
向合同对方提供120万吨平朔混 2007.04.016.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 山西省电力公司神 2007年煤炭供需合 NX2007090349-S
- 煤。合同有效期限为
有限公司 头第二发电厂 同 TED-TY
2007.01.01-2007.12.31
向合同对方提供合计80万吨煤。 2007.02.057.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 深圳市西部电力有 NX2007090755AS
煤炭买卖合同 -
001-02 合同有效期限为
有限公司 限公司
2007.01.01-2007.12.31
向合同对方提供28.8万吨京局洁 2007.03.078.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
新日铁 煤炭买卖合同 07CNJP60-AA01 - 1号煤。交货期限为
有限公司
2007.04-2008.03
向合同对方提供65万吨京局洁 2007.03.079.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
新日铁 煤炭买卖合同 07CNJP60-AA02 - 3/4号煤。交货期限为
有限公司
2007.04-2008.0310.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 新日铁 煤炭买卖合同 07CNJP60-AA03 - 向合同对方提供2.5万吨南山1号 2007.03.07
291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有限公司 煤。交货期限为2007.04-2008.0311.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 向合同对方提供7.5万吨南山2号 2007.03.07
新日铁 煤炭买卖合同 07CNJP60-AA04 -
有限公司 煤。交货期限为2007.04-2008.03
向合同对方提供焦精煤15万吨。12.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煤炭买卖合同 2007001 11,700 合同执行期为 2007.01.05
公司
2007.01.01-2007.12.31
向合同对方提供焦精煤10万吨。13.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
煤炭买卖合同 2007002 6,900 合同执行期为 2007.01.05
公司 公司
2007.01.01-2007.12.31
向合同对方提供焦精煤10万吨。14.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 山东兖矿国际焦化
煤炭买卖合同 2007005 6,900 合同执行期为 2007.01.08
公司 有限公司
2007.01.01-2007.12.31
向合同对方提供焦精煤12万吨。15.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
煤炭买卖合同 2007009 8,280 合同执行期为 2007.01.22
公司 份有限公司
2007.01.01-2007.12.31
向合同对方提供主焦煤30万吨。16.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
煤炭买卖合同 2007017 23,100 合同有效期限为 2007.01.10
公司 公司
2007.01.01-2008.03.31
10,350-17.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
煤炭买卖合同 2007042 向合同对方提供洗精煤15万吨 2007.01.14
公司 限公司 10,80018.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
煤炭买卖合同 2007043 7,700 向合同对方提供洗精煤10万吨 2007.01.14
公司 限公司
2005.01.01-2019.12.31期间向合同 2004.06.18 已获合同对方出具的《合同主体
对方供应煤炭,2005-2009年分别 变更同意函》19. 中国煤炭进出口公 浙江浙能富兴燃料 2005-2019年煤炭
- - 为700、800、1000、1250、1500
司 有限公司 长期供应合同
万吨,2009年以后每年不低于
1500万吨
2005.01.01-2009.12.31期间向合同 2004.08.09 已获合同对方出具的《合同主体20. 中国煤炭进出口公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2005-2009年煤炭
- - 对方供应煤炭,每年分别为500、 变更同意函》
司 有限公司 购销合同
600、700、850、1000万吨21. 中国煤炭进出口公 广东省电力工业燃 2005-2010年煤炭 2005.01.01-2010.12.31期间向合同 2004.11.30 已获合同对方出具的《合同主体
- -
司 料公司 长期供应合同 对方供应煤炭,每年分别为400、 变更同意函》
292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600、600、800、800、1000万吨22. 中国煤炭进出口公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 2005-2009年煤炭 2005.01.01-2009.12.31期间向合同 2004.12.22 已获合同对方出具的《合同主体
- -
司 公司 长期供应合同 对方供应煤炭,每年250万吨 变更同意函》
交货期限为 2005.01.05 已获合同对方出具的《合同主体
2005.02.01-2009.12.31。2005年度 变更同意函》23. 中国煤炭进出口公 秦皇岛秦发实业集 QFXS-20050201-0
煤炭购销合同 - 向合同对方提供煤炭400万吨,
司 团有限公司 05
2006.01.01-2009.12.31期间供煤数
量每年按10%递增
2005.01.01-2009.12.31期间向合同 2004.11.24 已获合同对方出具的《合同主体24. 中国煤炭进出口公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 2005-2009年煤炭
- - 对方提供煤炭,每年分别为385、 变更同意函》
司 有限公司 长期供应合同
600、700、800、900万吨
2005.01.01-2009.12.31期间向合同 2004.11.22 已获合同对方出具的《合同主体25. 中国煤炭进出口公 2005-2009年煤炭
国电燃料有限公司 - - 对方提供煤炭,每年分别为400、 变更同意函》
司 长期供应合同
700、1000、1000、1000万吨
2005.01.01-2007.12.31期间向合同 2004.11.30 已获合同对方出具的《合同主体26. 中国煤炭进出口公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 2005-2007年煤炭
- - 对方提供煤炭,每年分别为100 变更同意函》
司 限公司 长期供应合同
万吨
2005.01.01-2009.12.31期间向合同 2004.11.12 已获合同对方出具的《合同主体27. 中国煤炭进出口公 太仓港环保发电有 2005-2009年煤炭
- - 对方提供煤炭,2005年160万吨, 变更同意函》
司 限公司 长期供应合同
2006-2009年每年200万吨
2005.01.01-2009.12.31期间向合同 2004.12.13 已获合同对方出具的《合同主体
北京三吉利能源股28. 中国煤炭进出口公 2005-2009年煤炭 对方提供煤炭,2005年60万吨, 变更同意函》
份有限公司电力燃 - -
司 长期供应合同 2006年80万吨,2007-2009年每
料分公司
年100万吨29. 中国煤炭进出口公 江苏省电力燃料集 2005-2009年煤炭 2005.01.01-2009.12.31期间向合同 2004.11.16 已获合同对方出具的《合同主体
- -
司 团有限公司 长期供应合同 对方提供煤炭,每年150万吨 变更同意函》
2005.01.01-2009.12.31期间向合同 2004.12.03 已获合同对方出具的《合同主体30. 中国煤炭进出口公 华润电力(常熟)有限 2005-2009年煤炭 对方提供煤炭,2005-2006年每年 变更同意函》
- -
司 公司 长期供应合同 80万吨,2006-2009年每年100万
吨31. 中国煤炭进出口公 中能燃料配送有限 2005-2009年煤炭 2005.01.01-2009.12.31期间向合同 2004.09.30 已获合同对方出具的《合同主体
- -
司 公司 长期供应合同 对方提供煤炭,2005-2009年每年 变更同意函》
293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150万吨
中国煤炭工业进出 向合同对方提供电精煤13.5万吨/ 2007.02.0832. 汕头市南方水煤浆
口集团日照有限公 煤炭购销合同 ZMNMXS07007 年。交货期限为
有限公司
司 2007.03.01-2007.12.31
中国煤炭工业进出 向合同对方提供约5万吨黄陵煤。 2007.03.1933. 日照市港源水泥有
口集团日照有限公 煤炭买卖合同 ZMNMXS07006 执行期限为
限公司
司 2007.03.19-2007.12.31
内蒙古太西煤集团 向合同对方购买30万吨二级冶金 2006.12.2534. 中煤焦化控股有限
乌斯太焦化有限公 焦炭购销合同 ZM-TX-0701 焦,每月2.5万吨。交(提)货时间
责任公司
司 为2007.01-2007.12
294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三)金额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设备购销合同序 合同金额
企业名称 合同对方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主要内容 签订日期号 (万元)
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买方)1. P & H Mining 07CTKX/211
合同(电铲) 28,596,751美元 向合同对方购买电铲 2007.01.10
Equipment Inc. 928MR
安太堡露天煤矿(最终用户)
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买方)2. P & H Mining 07CTKX/211
合同(电铲) 28,803,249美元 向合同对方购买电铲 2007.01.10
Equipment Inc. 427MR
安太堡露天煤矿(最终用户)
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买方)3. 丰田通商株式 07-CTKX/221
合同(电动轮自卸卡车) 25,216,626美元 向合同对方购买电动轮自卸卡车 2007.01.11
121MR
安家岭露天煤矿(最终用户) 会社
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买方)4. 丰田通商株式 07-CTKX/22
合同(电动轮自卸卡车) 24,523,806美元 向合同对方购买电动轮自卸卡车 2007.01.11
2922MR
安太堡露天煤矿(最终用户) 会社
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买方)5. 丰田通商株式 07-CTKX/22
合同(电动轮自卸卡车) 24,523,806
0923MR 美元 向合同对方购买电动轮自卸卡车 2007.01.11
安家岭露天煤矿(最终用户) 会社
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买方)6. 丰田通商株式 07-CTKX/22
合同(电动轮自卸卡车) 24,523,806
5124MR 美元 向合同对方购买电动轮自卸卡车 2007.01.11
安太堡露天煤矿(最终用户) 会社
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买方)7. 丰田通商株式 07-CTKX/22
合同(电动轮自卸卡车) 24,523,806
5025MR 美元 向合同对方购买电动轮自卸卡车 2007.01.11
安太堡露天煤矿(最终用户) 会社
向合同对方提供205架二柱掩护式中间架、3架二柱掩8. 中国神华能源 2006SH/512C 护式机头端头支架、3架二柱掩护式机头端尾支架、213
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买卖合同 13,434.8 2006.10.30
股份有限公司 N-1 套电液控制系统含数据传输装置及其他相关配件等。交
货时间为2007.09.309. 同煤大唐塔山 煤矿机电设备购销合
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塔Z2007003 9,015.3 向合同对方提供135架放顶煤液压支架 2007.01.20
煤矿有限公司 同10. 中国神华能源
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买卖合同 B2J0725 7,616 向合同对方提供80架工作面支架 2007.03.07
股份有限公司
295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11. 宁夏煤业集团
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工业品买卖合同 B2J0729 7,972 向合同对方提供9架过渡支架、65架中间架 2007.03.26
有限责任公司12. 南京凯环科技 向合同对方提供12,000吨铝锭,合同有效期限为
江苏大屯铝业有限公司 工业品买卖合同 M200612024 21,000 2006.12.26
实业有限公司 2007.01.01-2007.12.3113. 江苏苏铝铝业
M200612016 16,800 向合同对方提供9,600吨铝锭,合同有效期限为
江苏大屯铝业有限公司 工业品买卖合同 2006.12.26
有限公司 2007.01.01-2007.12.3114. 徐州创翔机械 向合同对方提供3,600吨铝锭,合同有效期限为
江苏大屯铝业有限公司 工业品买卖合同 M200612017 6,300 2006.12.26
有限公司 2007.01.01-2007.12.31
南京艾珂嘉贸15. 向合同对方提供6,000吨铝锭,合同有效期限为
江苏大屯铝业有限公司 易实业有限公 工业品买卖合同 M200612025 10,500 2006.12.26
2007.01.01-2007.12.31
司16. 江阴金源兴铝 向合同对方提供3,600吨铝锭,合同有效期限为
江苏大屯铝业有限公司 工业品买卖合同 - 6,300 2006.12.26
业有限公司 2007.01.01-2007.12.31
296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四)金额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贷款合同
序 贷款金额
贷款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人 贷款期限 担保方式 备注
号 (万元)
2003.12.24-2023.12.23
1. 1100081042003011511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300,000 其中宽限期10年,即 信用 -
2003.12.24-2013.12.23
2006.06.26-2021.06.25
2. 1100081042006021045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29,700 其中宽限期4年,即 信用 -
2006.06.26-2010.06.25
2006.06.26-2021.06.25
3. 1100081042006011046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25,900 其中宽限期4年,即 信用 -
2006.06.26-2010.06.25
2006.12.04-2021.12.03
4. 1100081042006021073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63,400 其中宽限期4年,即 信用 -
2006.12.04-2010.12.03
2006.12.04-2021.12.03
5. 1100081042006011074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17,100 其中宽限期4年,即 信用 -
2006.12.04-2010.12.03
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授
2007年01RL字031号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额度200,000 2007.08.13-2008.08.13 保证
北京市分行 信协议
7. 1400080262004021013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20,000 1994.12.20-2021.12.20 股权质押 -
8. 1400080262003010012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36,000 1994.12.20-2020.12.20 股权质押 -
9. 1400080262004021012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131,651 1994.12.20-2021.12.20 股权质押 -
综合授
(2006)年(综)字(065)号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太原分行 授信额度33,000 2007.06.19-2008.06.19 保证
信合同
10. (2007)年(综贷)字(228)号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太原分行 6,500 2007.06.15-2007.12.14 保证 -
(2007)年(综贷)字(211)号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太原分行 6,500 2007.06-2007.11 保证 -
(2006)年(综贷)字(271)号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太原分行 20,000 2006.08.01-2008.06.19 保证 -
11. 1400080062000020010 山西平朔安家岭露天煤炭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86,600 2000.12.20-2015.12.20 保证 -
297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2005.12.20-2014.12.20
外币借款合同12. 30,539,609,140
山西平朔安家岭露天煤炭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平朔支行 -
其中宽限期1年,即 保证
2005 AJL 001 日元
年 字 号
2005.12.20-2006.12.2113. 410-2003-001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沛县支行 54,500 2003.01.01-2011.01.01 保证 -14. 410-02-002 江苏大屯铝业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沛县支行 50,000 2002.11.19-2010.11.18- 保证 -1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2007-001 河北中煤旭阳焦化有限公司 6,000 2007.03.09-2010.03.08 设备抵押 -
公司邢台住房城建支行
298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五)金额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承包合同1. 2005年11月10日,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与徐州矿
务集团有限公司张双楼煤矿(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
承接发包人选煤厂技改工程,合同金额为6,550万元。煤炭工业邯郸设计研
究院持有编号为030002-SJ的《工程设计证书》,载明煤炭行业(矿井、选
煤厂)甲级。2. 2006年7月20日,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包方)与神木汇森
凉水井矿业有限公司(发包方)签订《神木汇森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400万吨/年选煤厂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HSLK060305),工程总承
包合同范围内包括该选煤厂工程设计、设备材料购买、建筑安装、调试、
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的服务。合同金额
为12,780.85万元。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编号为260002-SJ
号《工程设计证书》,载明煤炭行业(矿井、选煤厂)甲级。3. 2006年11月15日,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包方)与黄陵矿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包方)签订《黄陵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号煤
矿选煤厂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06XMS-001),承包方与澳大利
亚约翰芬雷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共同承担黄陵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二号煤矿先煤厂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建设,合同金额为2
亿3千万元。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编号为260002-SJ号《工
程设计证书》,载明煤炭行业(矿井、选煤厂)甲级。4. 2007年6月18日,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与陕西延长
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化公司(发包人)签订《陕西延长石油(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炼化公司杨庄河炼化区供热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
2007XMS-001),承包人负责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化公司
杨庄河炼化区供热工程的设计、供货、建筑安装、分步试运及开车等。合
同金额为15,000万元。工程于2007年6月开工,2008年8月底完成72小
时试运转。5. 2006年10月16日,河北中煤旭阳焦化有限公司(发包人)与天津二十冶
299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金建设有限公司(承包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承包人负责承担发包人
焦炉工程2 55孔炭化室5.5米捣固式焦炉建筑、安装工程,合同金额为2
亿元。6. 2006年11月2日,河北中煤旭阳焦化有限公司(发包人)与中铁十局集团
济南铁路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承包人负责承担
发包人铁路专用线工程,包括专用线沿途路基、轨道、桥涵、附属设施、
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设施的施工。合同金额为6,841万元。(六)其他重大合同1. 《氧化铝买卖合同》
2005年7月25日,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甲方)与
五矿铝业有限公司(乙方)签订《氧化铝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05CN11MMAS2818AOJSDT5Y),约定乙方向甲方销售氧化铝。2006年每
月交货数量1,650吨,2007-2010年每月交货数量5,000吨,按照交货月前
一个月伦敦金属交易所高级原铝三月期货结算价的月平均价的一定比例,
作为CIFFO中国主要港口价格,交货地车板人民币价格=CIFFO中国主要
港口人民币价格 (1+当期关税税率) (1+当期增值税率)+CIFFO中
国主要港口人民币价格 当期检验检疫费率+港口包干费,总供货量26万
吨,预计合同金额10亿元。该合同有效期自2005年9月7日至2010年12
月31日。
2006年10月24日,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甲方)
与南京艾珂嘉贸易实业有限公司(乙方)签订《氧化铝买卖合同》(合同编
号:AIKA2006DTLY0610502ALA),约定乙方向甲方销售氧化铝,2007-
2011年以固定比例方式作价供货,共22万吨,预计合同金额12亿元。该
合同有效期自2006年10月24日至2011年12月31日。2. 《生产承包合同》
2004年6月22日,朔州中煤平朔能源有限公司(甲方)与大同市大中
洗选设备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签订《承包协议》,约定甲方委托乙方
对甲方拥有的刘家口选煤厂进行生产承包,为甲方加工精煤产品。甲方每
300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年向乙方提供不少于500万吨原料煤,生产费用合计11.34元/吨。该合同
有效期为十年。3. 《铁路专用线接轨及使用协议书》
2004年11月18日,中国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秦皇岛储运中心(甲方,
"秦皇岛中煤储运有限公司")与秦皇岛中油华奥销售有限公司(乙方)签
订《铁路专用线接轨及使用协议书》(合同编号:04CNQS40-60),约定乙
方支付给甲方拥有的铁路专用线的使用费按照4-6元/吨收取。该协议有效
期20年,双方约定,期满后续签10年。4. 《焦炉及其配套设施租赁合同》
2005年2月4日,中煤牡丹江焦化有限公司(承租方)与牡丹江煤焦
化有限责任公司(出租方)签订《焦炉及其配套设施租赁合同》,约定承租
方向出租方租赁JN89-33型1 45孔焦炉一座及其生产、生活和办公配套
设施。租金为360万元/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让租赁权和对
租赁物进行抵押、担保及处分。租赁期限为20年,自2003年11月4日至
2023年11月4日止,租赁期满时,允许承租方优先续租。5. 《焦炉煤气供用气合同》
2005年6月18日,河北中煤旭阳焦化有限公司(甲方)与邢台燃气有
限责任公司(乙方)签订《焦炉煤气供用气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销售焦
炉煤气。用气量为2007年7,200万立方米,2008年10,800万立方米,2009
年14,400万立方米,2010年18,000万立方米;供应工业用户的用气价格为
0.285元/立方米,民用气价格为0.385元/立方米;结算方式为双方财务部门
每月结算一次,以现汇转帐方式支付。该合同有效期自2005年6月18日
起至2010年6月17日止,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内,双方依据合同主要条
款续签新合同。6. 《朔州市格瑞特实业有限公司2 135MW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土建安
装工程施工合同》
2006年5月10日,朔州市格瑞特实业有限公司(甲方)与山东迪尔安
装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签订《朔州市格瑞特实业有限公司2 135MW煤
301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乙方负责承包甲方
2 135MW直接空冷循环流化床机组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其承包范围
为A标段-全厂安装工程及主厂房建筑工程标段-包括以本标段工程量清单
为准的建筑物、构筑物、建筑物照明、采暖、通风、空调、上下水、消防
和全厂机、炉、电、控、煤、灰、水、化系统各专业所有设备和装置性材
料的安装工程,并含常规的施工调试工作和联合试运转调试配合工作。承
包金额15,917万元。7.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战略投资者认股协议》
2007年5月28日,公司和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战略投资者认股协议》,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
认购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过程中4000
万股股份,该等股份的锁定期为此次发行之网上发行部分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公司为前述股份认购共支付33,920万元。8. 帕森斯制链技术和设备转让
2006年4月28日,中国煤炭海外开发公司(买方,现更名为“中国煤
炭海外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英国FKI工程有限公司帕森斯链条公司(卖
方)签订《矿用链条生产设备进口合同》,约定买方向卖方购买现在安装在
卖方场地的矿用链条生产设备(生产矿用链条的范围:34毫米-48毫米),
卖方向买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设备的销售价格为1,522,000英镑。本合
同的最终用户为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4月28日,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受让方)、中
国煤炭海外开发公司(作为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进口代理)
和英国FKI工程有限公司帕森斯链条公司(转让方)签订《矿用链条生产
技术知识产权转让合同》,约定:转让方同意受让方设计、制造、使用和向
全世界销售34-38毫米矿用链条产品;转让方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制造34
-38毫米矿用链条产品所需的、为转让方所掌握的全部知识、经验和技能,
包括品牌名称及标识、专利、专有技术、技术资料和技能及相关工具、工
具图纸、矿用手册等;转让方同意受让方享有在全球范围内排他的利用该
知识产权制造和销售产品的权利;转让方提供制链设备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302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以生产34-38毫米矿用链条;受让方获得转让方在美国和澳大利亚注册的
两项专利,合同含税总价为1,634,648英镑。该合同获得北京市商务局颁发
的编号为1100-52464号《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9. 《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
2007年2月12日,公司(甲方)与国家开发银行(乙方)签订《开发
性金融合作协议》,乙方承诺,在乙方授予甲方的信用等级不低于AA-的
前提下,根据乙方对甲方的信用评审结果以及甲方的“十一五”发展规划,
自2006年至2011年期间,在国家批准的乙方信贷规模内,向甲方提供政
策性贷款280亿元。具体贷款额度以乙方评审承诺额度为准。10. 《征地及搬迁总协议》
2007年8月30日,安太堡有限公司(甲方)与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
(乙方)签署《关于安太堡露天煤矿征地、搬(拆)迁补偿总协议》,约定
甲方依据矿区生产计划,征地18,289亩(实丈补偿面积)。甲方向乙方支付
该等土地补偿总费用为710,473,122元。该费用由乙方承包使用,不得再以
任何理由要求增加任何费用。目前,双方正按照《关于报国务院批准的建
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国土资源部办理建设用
地报批手续。
2007年8月30日,安家岭有限公司(甲方)与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
(乙方)签署《关于平朔安家岭露天煤矿征地、搬(拆)迁补偿总协议》,
约定甲方依据矿区生产计划,征地16,509亩(实丈补偿面积)。甲方向乙方
支付补偿总费用为989,547,628元。该费用由乙方承包使用,不得再以任何
理由要求增加任何费用。目前,双方正按照《关于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
地审查报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国土资源部办理建设用地报
批手续。
重大关联交易合同请见招股意向书"第七章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的有关内容。三、对外担保情况
303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四、诉讼与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中煤集团、公司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本公司的下属中国子公司存在5宗诉讼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未决重大诉讼,上述诉讼事项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不构成较大影响。诉讼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304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序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起诉日期 案由 标的额(万元) 进展情况 执行情况
2004年6月1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
华晋焦煤有限 西兰实业发展有限 煤炭销售合 一审判决,判决西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偿还华晋焦
1. 2004.03.23 1,964.5603 正在执行
责任公司 公司 同欠款 煤公司1,623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03.1.1至
2004.3.1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贷款利率计算)。
2006年12月30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编号
为(2006)晋民初字第4号《民事调解书》,确认:
正在执行,被告已
华晋焦煤有限 柳林县兴无煤矿有 债权债务纠 被告欠原告本息1.32亿元;被告自2007年1月1
2005.12.26 本息合计19,538 还 18,648,563.22
责任公司 限责任公司 纷(本诉) 日起分四年偿还上述本息,每年度按四个季度平均

支付,每次还款时按年利率3.6%支付新生利息;
上述债务全部以货币资金偿还。
2.
2006年12月30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编号
为(2006)晋民初字第4号《民事调解书》,确认:
柳林县兴无煤 正在执行,原告已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 债权债务纠 原告欠被告本息计1.32亿元;被告自2007年1月
矿有限责任公 2006.03 19,750 偿还18,648,563.22
公司 纷(反诉) 1日起分四年偿还上述本息,每年度按四个季度平
司 元
均支付,每次还款时按年利率3.6%支付新生利息;上
述债务全部以货币资金偿还。
经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双方于2003
年12月5日达成调解协议:由广东惠州市乡镇房
煤炭工业西安 广东惠州市乡镇房 经济合同纠 500万元现金已支
3. 2001.08 1,750 地产公司偿付煤炭工业西安设计研究院现金500万
设计研究院 地产公司 纷 付其余正在执行
元并用面积为1,893.68平方米房屋折价1,136万元
抵偿。
2007年6月20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
上海大屯能源 徐州津浦煤炭运销 煤炭销售合
4. 2007.04.16 1,483.473715 出《民事判决书》(2007)徐民二初字第0062号,判 正申请强制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同欠款
决被告偿还原告煤款14,834,737.15元。
2006年12月7日,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做
出(2006)晋中中法民初字第65号《民事判决书》,
山西省太谷县 判决被告给付原告货款计5,061,429.35元,并从
聊城市同晟商贸有 煤炭销售合
5. 中煤京达焦化 2006.07.15 506.143 2006年4月1日起至付清款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 正在执行
限公司 同欠款
有限公司 支付违约金。2007年6月8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
院作出(2007)晋民终字第127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驳回被告上诉,维持原判。
305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第十六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
介机构声明
306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经天亮) (张宝山) (杨列克)
(彭 毅) (高尚全) (张 克)
(彭如川) (乌荣康) (李彦梦)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月【】日
307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全体监事签名:
(都基安) (周立涛) (陈相山)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月【】日
308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除董事、监事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高建军) (李馥友) (祁和刚)
(牛建华) (周东洲)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月【】日
309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汪建熙
保荐代表人:
姚旭东
石 芳
项目主办人:
江 畅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007年【】月【】日
310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肖时庆
保荐代表人:
司宏鹏
王大勇
项目主办人:
柳 治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月【】日
311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颜 羽
施贲宁
张 汶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郭 斌
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
2007年【】月【】日
312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有关经审计的2004、2005及2006年度及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申报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核报告所针对的与编制申报财务报表有关的内部控制及经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完整准确地引用上述报告而导致在相应部分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封和平
沈 畅
会计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勤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7年【】月【】日
313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周 良
钱海如
郜治宇
卢 青
法定代表人:
沈琦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07年【】月【】日
314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有关验资报告的内容,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完整准确地引用上述验资报告而导致在相应部分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所出具的上述验资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燕玉
沈 畅
朱晓力
会计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勤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7年【】月【】日
315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第十七章备查文件一、本招股意向书的备查文件
1. 发行保荐书
2.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 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4. 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 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6. 公司章程(草案)
7.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8.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到本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查阅。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2:30-4:30。四、查阅网址
公司网站:http://www.chinacoalenergy.com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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