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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美凯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7-12-25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518号6楼F801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重要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
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
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
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
假不实陈述。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提示:
一、特别风险提示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并特别关注下列
风险因素:
(一)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续计量,与同行业 A 股上市公司普遍采
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方式缺乏可比性
公司将自有商场相关房屋建筑物及其对应土地使用权、专用设备及装修改造支出均
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报告期内各期投资性房地
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经营业绩影响较大,且未将投资性房地产按历史成本为基础以折
旧摊销方式计入各期损益;相比而言,同行业 A 股上市公司将其经营市场的相关物业
资产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核算,并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即
根据相关资产原值及对应预计使用年限计提相应的折旧和摊销,且无投资性房地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公司与同行业 A 股上市公司的上述会计处理方式的差异,导致公司经
营业绩等财务指标有很大程度提高,与同行业 A 股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缺乏直接可比
性。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
价值分别为 5,511,700.00 万元、6,136,100.00 万元、6,694,800.00 万元和 6,972,290.90 万
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6.24%、83.13%、82.11%和 76.51%;三年及一期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 186,227.76 万元、100,976.52 万元、175,403.23 万元和
96,043.71 万元,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8.83%、22.12%、36.53%和 33.33%,对
公司整体利润水平影响较大。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波动可能会对公司未来的经
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已对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模式计量下的财务数据进行了模拟测算,按公允价值
模式计量与按成本模式计量的主要差异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1、投资性房地产
—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6,972,290.90 6,694,800.00 6,136,100.00 5,511,700.00
—按成本模式计量 3,173,050.59 3,056,980.56 2,795,266.60 2,366,062.91
两种方法差异 3,799,240.31 3,637,819.44 3,340,833.40 3,145,637.09
两种方法差异比例 54.49% 54.34% 54.45% 57.07%
2、资产总额
—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9,113,193.78 8,153,540.41 7,381,024.24 6,391,002.72
—按成本模式计量 5,259,399.55 4,485,469.49 4,016,186.64 3,222,759.90
两种方法差异 3,853,794.23 3,668,070.92 3,364,837.60 3,168,242.82
两种方法差异比例 42.29% 44.99% 45.59% 49.57%
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3,851,779.22 3,656,585.21 3,487,887.13 2,812,062.33
—按成本模式计量 1,246,154.09 1,166,869.49 1,190,668.67 649,332.71
两种方法差异 2,605,625.13 2,489,715.72 2,297,218.46 2,162,729.62
两种方法差异比例 67.65% 68.09% 65.86% 76.91%
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204,517.11 339,718.32 322,486.74 324,305.49
—按成本模式计量 94,441.85 147,221.07 190,186.37 156,187.32
两种方法差异 110,075.26 192,497.25 132,300.37 168,118.17
两种方法差异比例 53.82% 56.66% 41.03% 51.84%
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128,640.14 207,265.18 238,694.23 218,873.47
—按成本模式计量 85,770.42 134,164.39 178,301.93 163,634.04
两种方法差异 42,869.72 73,100.79 60,392.30 55,239.43
两种方法差异比例 33.33% 35.27% 25.30% 25.24%
6、基本每股收益(未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0.56 0.94 0.96 1.08
—按成本模式计量 0.26 0.41 0.57 0.52
两种方法差异 0.30 0.53 0.39 0.56
两种方法差异比例 53.82% 56.66% 41.03% 51.84%
6、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0.35 0.57 0.71 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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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按成本模式计量 0.24 0.37 0.53 0.55
两种方法差异 0.12 0.20 0.18 0.18
两种方法差异比例 33.33% 35.27% 25.30% 25.24%
注:上表中两种方法差异比例系按两种方法差异数值占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下数值的比例计算。尾
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提请投资者作出相应投资分析和决策时,对上述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下与按成本模
式计量下的主要财务数据差异予以充分关注和考虑。
鉴于上述会计处理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确保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核算的合规、公允:
1、公司承诺将于上市后的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以及投
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股东分红的影响。公司将持续聘
请具备中国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定期报告中所披露的投资性房地产公
允价值按照国内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估;同时公司将持续聘请具备中国证券
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于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对投资性房地产的期末评估值进
行复核,从而确保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核算的合规、公允;
2、公司已制定《自有商场租赁及管理费收入监控及信息披露制度》,根据该等制度
规定,公司将于每月末汇总分析自有商场租金报表。如果发生当月公司所有自有商场的
合计租赁及管理费收入较上月下滑的,公司将核查具体情形、原因,制定相应的解决方
案和应对措施,并于次月前五个交易日之内于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披露自有商场租赁及
管理费收入下滑的情况,确保投资者及时、充分了解公司自有商场租赁及管理费收入的
变化情况及由此引发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可能下降的风险。上述《自有商场租赁及
管理费收入监控及信息披露制度》将于公司 A 股股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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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模式后续计量模拟测算,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
标将产生重大变动
公司所采用的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方式与同行业 A 股上市公司所采用的成本模式计
量方式相比,主要财务报表科目的会计处理差异如下表所示:
同行业 A 股上市公司-成本模式
项目 公司-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金额影响
计量
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其对应土地
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其对应土地 使用权、专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 物业存在评估增值
投资性房地 使用权、专用设备及装修改造 后续装修支出,账面价值按照成 的情况下,公允价
产 支出,账面价值按照公允价值 本扣除累计折旧和摊销后的净 值模式计量下金额
计量,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值计量(部分资产也可能计入固 较高;反之则较低
定资产、无形资产)
物业存在评估增值
包括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的情况下,公允价
递延所得税 动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将于 不涉及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 值模式计量下产生
资产/负债 相关资产处置时计入当期所得 变动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
税 反之则产生递延所
得税资产
同等情况下,公允
营业成本/ 不包括投资性房地产相关折旧 包括投资性房地产相关折旧和
价值模式计量下金
管理费用 和摊销 摊销
额较低
物业升值的情况
投资性房地产期末公允价值与
公允价值变 不涉及投资性房地产相关公允 下,公允价值变动
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公
动损益 价值变动损益 损益对增加利润;
允价值变动损益
反之则减少利润
物业公允价值变动
非经常性损 包括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不包括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 较大的情况下,公
益 动损益及相关所得税影响 变动损益及相关所得税影响 允价值模式计量下
金额较高
注:如合营公司、联营公司涉及投资性房地产,则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下,合营公司、联营公司的投
资性房地产亦以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
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从而影响到公司报表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等相关科目。
为了更客观地反映公司与同行业 A 股上市公司在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盈利水平
方面的实际差异,公司对相关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按照投资性房地产以成本模式后续计
量的方式进行了模拟测算,测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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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投资性房地产 3,173,050.59 3,056,980.56 2,795,266.60 2,366,062.91
资产总额 5,259,399.55 4,485,469.49 4,016,186.64 3,222,759.9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246,154.09 1,166,869.49 1,190,668.67 649,332.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94,441.85 147,221.07 190,186.37 156,187.32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85,770.42 134,164.39 178,301.93 163,634.04
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未扣除非
0.26 0.41 0.57 0.52
经常性损益)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
0.24 0.37 0.53 0.55
常性损益)
上述模拟测算的会计处理口径下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与公司实际按公允价值模
式后续计量下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产生了重大变动,具体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重大
事项提示、一、特别风险提示、(一)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续计量,
与同行业 A 股上市公司普遍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方式缺乏可比性”。
提请投资者在利用公司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分析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盈
利水平并作出相应投资分析和决策时,对上述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模式后续计量模拟测
算口径的数据予以充分关注和考虑。
(三)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波动造成大额非经常性损益的风险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
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 105,432.02 万元、83,792.51 万元、132,453.15 万元和 75,876.98
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32.51%、25.98%、38.99%和 37.10%,
因而导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差异较大。报告期
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以及享有的投资收益中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
部分,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上述非经常性损益合计金额
分别为 186,790.13 万元、106,799.96 万元、183,242.76 万元和 98,788.26 万元,占公司利
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8.95%、23.39%、38.16%和 34.28%,该部分非经常性损益在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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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出售或处置前,相应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非现实实现(产生现金流入或形成
收款权利);此外,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还包括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
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等,但合计金额占利润总额比重较小。因此,公司投
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波动,将会导致公司未来持续产生金额和变动幅度较大的非经营
性损益。
(四)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股东分红的风险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公司以自持物业经营 45 家自营商场,相关物业资产计入投资
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5,511,700.00 万元、6,136,100.00 万元、
6,694,800.00 万元和 6,972,290.9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6.24%、83.13%、
82.11%和 76.51%,为公司最主要的长期经营性资产,并且随着公司继续投资建造新的
自持物业,预计未来投资性房地产规模仍将继续增加。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
度及 2017 年 1-6 月,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 186,227.76 万元、
100,976.52 万元、175,403.23 万元和 96,043.71 万元,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8.83%、22.12%、36.53%和 33.33%,对公司整体利润水平影响较大。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受到中国宏观经济增长态势、城镇化进程、居民可
支配收入水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景气程度、以及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的消费环境
等因素的综合影响,未来若上述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动,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价值也将随之向下波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也将相应减少甚至产
生损失,从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下降
将影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从而可能会对上市后的分红产生不利影响。
(五)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及房地产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近年来,中国宏观经济增速呈现持续放缓态势,2016 年中国 GDP 同比增长 6.7%,
为 25 年来最低增速,且未来存在进一步降低的可能。经济增长的放缓可能使中国原本
预期的城镇化进程减慢,并对居民可支配收入及生活水平的提升产生不利影响,降低居
民投资及消费的信心,并导致房地产市场需求的减弱。同时,房地产行业作为我国持续
调控的基础产业,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并呈现较强的周期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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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较房地产行业而言,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受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影响相对较小,
但宏观经济形势、中国房地产市场景气度、城镇化进程、消费升级趋势等因素的上述潜
在不利变动仍可能削弱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的市场需求,从而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
定的负面影响。
(六)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中国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以及经营家居装饰及家具产品的商场竞争极为激烈。自从
2004 年我国零售业逐步对外开放之后,国际大型家居零售集团凭借其雄厚的资本实力、
较高的品牌知名度以及先进的管理和营运模式,陆续进入我国家居装饰及家具市场,并
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国内家居装饰及家具零售企业也逐步加快了规模扩张的步伐。
与此同时,覆盖家居装饰及家具业务的电子商务运营商以及行业内企业可能建立的互联
网平台都会加强行业内的竞争。
公司 2016 年度零售额占连锁家居装饰及家具商场行业的市场份额为 11.82%,占家
居装饰及家具商场行业(包括连锁及非连锁)的市场份额为 4.50%,在我国快速增长的
家居装饰及家具零售行业中占有最大的市场份额。尽管如此,面对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
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及盈利能力仍存在下降的风险。
(七)商场运营相关的风险
公司主要通过经营和管理自营商场和委管商场,为“红星美凯龙”商场的商户、消
费者和合作方提供全面服务。为保证商场的正常运营,公司及下属商场需严格把控商场
运营过程中的各项环节,主要包括:
(1)确保公司下属商场在土地获取、商场规划、施工建设及竣工验收等方面符合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满足公司内部标准规范;
(2)结合所处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能力等因素,对商场进行合理定位;
(3)对商场展位进行合理区划,有效利用可租空间;
(4)吸引合适的商户,确保招商的高效性与连贯性,维持较为合理的出租率与续
租率;
(5)为商户提供包括展位设计、员工培训、营销推广、日常管理和客户服务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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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的服务,保留优质商户;
(6)监督商场所售产品质量、送货及售后服务。对商户施加质量指引,并作为客
户代理,协调商户解决客户投诉;
(7)保证商场在施工、消防等方面的公共安全;
(8)对商场物业及基础设施进行日常维护;
(9)确保商场在项目选址、室内装修等方面符合政府及监管机构颁布的环保、节
能政策及各项法律法规。
若公司或下属商场在商场运营过程中未能就上述事项进行有效管控,将会对商场的
正常运营构成障碍,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八)流动负债偿债的流动性风险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0.49、
0.74、0.65 和 0.67;速动比率分别为 0.49、0.74、0.65 和 0.66,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
率均较低,主要由于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张,导致投入较大,且公司资产结构以投资
性房地产等非流动资产为主。上述情况将使公司的经营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如果公
司持续融资能力受到限制或者未能及时、有效地做好短期负债的偿债安排,可能面临的
偿债压力会对其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九)大额未决诉讼的风险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作为被告的单笔争议金额在人民币 1,000.00 万元以上
的尚未终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共 5 件,诉讼金额合计约 6.32 亿元。其中,公司与
长沙理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理想”)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诉讼金额
约为 5.69 亿元,占本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的比例约为 1.35%,占本公司 2016 年度利润
总额的比例约为 11.85%。该案件已于 2017 年 6 月 6 日、6 月 30 日进行了二次庭前证据
交换和质证,并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第一次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尚待人民法院依法作
出裁判;本公司可能因该案件而出现无法收回履约保证金、需向长沙理想支付违约金、
预期收益等价款或因该案件而受到其他损失,并可能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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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际控制人车建兴已于 2017 年 12 月就公司涉及的与长沙理想的诉讼纠纷事宜
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如下:“长沙理想因与股份公司的项目合作合同纠纷事宜于
2016 年 11 月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项目合作合同,
不予退还股份公司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并由股份公司向其支付违约金及预期收益等价
款。本人承诺,如因前述诉讼纠纷导致股份公司无法收回履约保证金、需向长沙理想支
付违约金、预期收益等价款或遭受其他损失的,本人将全额承担前述履约保证金、违约
金、预期收益等价款并足额补偿股份公司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并于相关判决生效之
日起 10 日内向股份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前述款项。如本人未于前述期限内向股份公司
足额支付相关款项,每逾期一日本人将按前述应付未付款项总额的万分之二向股份公司
以现金方式支付违约金。”
二、针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净利润影响较大的后续应对措施
在产业政策大力支持、行业高速发展机遇、公司专业运营能力、物业选址地段优势
等有利因素的综合保障下,公司自有商场未来具备实现稳定较高的收益水平和回报能力
的基础,从而为相关投资性房地产的稳定增值奠定了可持续性。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
投资性房地产整体公允价值预计总体上将保持增长。
(一)上市后定期报告持续披露承诺
公司承诺将于上市后的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以及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股东分红的影响。公司将持续聘请具
备中国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定期报告中所披露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按照国内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估;同时公司将持续聘请具备中国证券期货
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于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对投资性房地产的期末评估值进行复
核,从而确保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核算的合规、公允。
(二)自有商场租赁及管理费收入监控及信息披露机制
为了加强公司对自有商场租赁及管理费收入监控及信息披露活动的定期化开展和
规范化管理,公司委托总部招商管理中心,对公司全国范围内自有商场租赁及管理费水
平开展定期监控和分析工作,关注自有商场租赁及管理费水平较以前期间是否发生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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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或存在相关风险。如监控发现上述情形,招商管理中心应进一步分析:
(1)是否存在当地整体经济环境、家居消费需求的不利变动;
(2)是否存在直接市场竞争或商场运营管理问题导致商户资源流失;
(3)是否与周边竞争物业的租金单价相比存在异常差异;
(4)同类展位的租赁及管理费单价是否发生异常波动;
(5)是否发生异常撤场或空置导致相关区域租赁及管理费持续减少;
(6)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授权的异常租赁及管理费减免或优惠;等。
同时就各项可能的不利因素或异常变动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应对措施,及时管控
和干预各自有商场租赁及管理费水平的变动。
公司将于每月末汇总分析自有商场租金报表。如果发生当月公司所有自有商场的合
计租赁及管理费收入较上月下滑的,公司将核查具体情形、原因,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和应对措施,并于次月前五个交易日之内于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披露自有商场租赁及管
理费收入下滑的情况,确保投资者及时、充分了解公司自有商场租赁及管理费收入的变
化情况及由此引发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可能下降的风险。上述《自有商场租赁及管
理费收入监控及信息披露制度》将于公司 A 股股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三、股份流通限制和股东对所持股份的自愿锁定承诺
(一)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车建兴先生承诺:“在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
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在前述承诺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股份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公司股份的 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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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发行人上市
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
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
人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
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 年。
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红星控股承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
(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
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
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
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
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剩余发
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 年。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
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
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本公司将忠实履行承诺,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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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平安药房、上海晶海、上海凯星、上海弘美承诺:“在股份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之日起一年之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将忠实履行承诺,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琪、车建芳、蒋小忠、刘源金、席世昌、
李建宏、张培峰、谢坚、郭丙合、王伟、陈东辉、张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亲属储
琴华、徐国兴、陈汝及已离任高级管理人员潘平承诺:“在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承诺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所持有股份公司股份的 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
份。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发行人上市
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
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
人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
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 年。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辞任发行人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而发生变化。”
公司监事潘宁、巢艳萍承诺:“在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
(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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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在前述承诺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公司
股份的 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声明
(一)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车建兴先生承诺:
“1、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
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以确保本人的实际控制人地位。
2、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丧失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地位、
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存在对所持发行人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
可能性,但减持幅度将以此为限:(1)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本人每年转让发行
人股份不超过上年末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2)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若股份公司
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
除息调整)。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
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3)本人在实施减持时,将提前三个
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以及减持行
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以及持续经营的影响。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3、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归发行人所有。”
(二)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红星控股承诺:
“1、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本公司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
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以确保本公司对发行人的控股地位。
2、在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丧失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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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违反本公司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公司存在对所持发行人的股票实施有限减
持的可能性,但减持幅度将以此为限:(1)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每年转
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上年末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2)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若股
份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
除权、除息调整)。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公司已
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3)本公司在实施减持时,
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3、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归发行人所有。”
五、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方的承诺
(一)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
发行人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后三年内稳定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价的议案》,具体内容
如下: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以下简称“启动条件”)
自本公司 A 股股票正式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派发
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
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则公司应在 30 日内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综合采用多种方案稳定股价,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当触发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不影响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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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1 亿元。
(2)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的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
极配合并保证公司按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
公司控股股东将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
增持公司 A 股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1 亿元。增持计划完
成后的 6 个月内将不出售本次所增持的股份。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非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符合相
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A 股社会公众股份,用
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收入的 30%,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将不出售本次所增持的股份。
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非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再作为控股股东和/或职
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股价稳定的措施。
(3)增持或回购义务的解除
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则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非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可中止实施增持或回购计划。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非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履行上述增持或回购义务时,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
信息披露义务,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回购或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
件。
在本机制有效期内,公司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本机制规定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义务。对于公司拟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获得提名前书面同意
履行前述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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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方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本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后三年内稳定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价的议案》的
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公司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同时,本公司将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
按照《关于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后三年内稳定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价的议案》
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本人将严格按照发行人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后三年内稳定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价的
议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同时,本人将敦促发行人及其
他相关方严格按照《关于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后三年内稳定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股价的议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3、本公司控股股东承诺:“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发行人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后三年内稳定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价的
议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公司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同时,本公司将敦促发行人
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关于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后三年内稳定本公司人民币普
通股股价的议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4、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将严格按照发行人 201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后三年内稳定本公司人民币普通
股股价的议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同时,本人将敦促发
行人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关于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后三年内稳定本公司人民
币普通股股价的议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六、对招股意向书内容的承诺
(一)发行人对招股意向书内容的承诺
公司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若有权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本公司招股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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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
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在收到
有权部门或司法机关的书面认定后 5 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本公司将及时制定
股份回购的具体方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进行公告。回购价格按照回购公
告前 2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确定。
若因本公司招股意向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实际控制人对招股意向书内容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意向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若有权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
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
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对上述事项做出有
法律效力的认定后 60 日内启动依法购回发行人首次发行并上市时本人公开发售股份的
工作,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发行并上市的全部新股,并在前述期限内启动依法购回
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工作。购回价格以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
证监会认定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如遇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发行价格及购回股份数量应作相应调整。
若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
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
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
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三)控股股东对招股意向书内容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若有权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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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招股意向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
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承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同
时督促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
决议时,本公司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若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招股意向书内容的承诺
公司董事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有权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发行人
招股意向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
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在召开相关董事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
时,本人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若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发行人本次公开
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相关中介机构对招股意向书内容的承诺
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
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将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承诺: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
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
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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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力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律师通力律师事务所承诺:如因其未能依照现行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存在过错而导致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
其依生效的司法判决或仲裁赔偿投资者损失。
3、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申报会计师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按照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无过错的除
外。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及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完成前
公司滚存利润处置的议案》,在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可以根据董事会制定并由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利润分配;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于本次发行前滚存
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不得超
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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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3)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利润分
配原则,当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的,不得发放股票股利。董事会负有提出现金分红提案的
义务,对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中未分配部分,董事会应当说明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
(4)董事会因公司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未提出现金分红提案的,
董事会应在利润分配预案中披露原因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
(5)若董事会认为公司未来成长性较好、每股净资产偏高、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
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符合公司现金
分红政策的前提下,制定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6)公司一般采用年度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
盈利和资金需求等状况提出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7)公司应合法行使股东权利使子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保证公司有能力实
施当年的现金分红方案。
2、公司的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
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20%。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适用本项规定。
3、公司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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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利润分配方案;
(2)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3)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董事会作出的现金利润分配方案
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
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4)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监督,当董事会未按公司章程做
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董事会做出的现金利润分配方案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监
事会有权要求董事会予以纠正;
(5)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
董事会应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并由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发表意见。董事会重新制定的
利润分配政策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后方可执行;股东大会应当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中小股东
参与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提供便利。
公司向境内上市内资股股东支付现金股利和其他款项,以人民币派付。公司向外资
股股东支付现金股利和其他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以港币支付。公司向外资股股
东支付现金股利和其他款项所需的港币,按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办理。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
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八、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应对本次发行上市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针对本次发行上市可能使股东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公司将遵循和采取以下措
施,有效运用本次募集资金,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注重中长期股东价值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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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家居装饰及家具商场的经营、管理和专业咨询服务,通过自营
和委管两种模式,为“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的商户、消费者和合作方提供全方位的服
务。
公司在国内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中占据龙头地位,商场规模、市场占有率、品牌影
响力等各项指标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2016 年,公司商场零售营业额约为 706 亿元,
在中国连锁家居商场中位列第一。
未来公司将保持双轮驱动的经营模式,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战略性地拓展商场网络
及品牌组合,实现更广泛的市场区域及消费者群体覆盖,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
持续巩固公司在中国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的市场领导地位。
(2)面临的主要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面临的风险包括:中国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需求可能下降的风险、行
业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自营商场盈利能力下降风险及委管商场经营模式及网络扩张风
险。
为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继续巩固其在家居商场经营管理主业方面的竞争优势,同
时坚持加快多元化发展,降低行业需求下降、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
响;借助目前已在行业内建立的竞争优势和品牌认知度,公司将进一步深化与家居装饰
及家具厂商、经销商的合作,持续优化所经营的家居商场内的进驻品牌结构,并通过精
准营销、异业合作等方式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引导消费者更了解家居文化,使“红
星美凯龙”成为消费者心中的家居生活专家。
此外,公司还将积极深入拓展具吸引力的关联产品及服务,如互联网家装、互联网
零售等泛家居消费服务及物流配送等业务。公司将通过以上关联服务的开展提升对客户
的服务维度和服务力度,从而在未来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2、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公司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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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通过保障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实现效
益最大化;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盈利能力;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方式,尽可能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
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保障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实现效益最大化
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强化公司当前主营业务,并进行相关产业链方面
的新型业务拓展,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
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努力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效益释放,将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上市对即期回报的摊薄,符合
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
(2)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拟将本次发行上市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进一步
改善公司的资产结构和财务状况。公司将充分利用该等资金支持公司的日常经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减少银行借款,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
全、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中,在
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并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
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4)严格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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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利润
分配等条款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利润分配的形式、决策程序、现金分红的条件,
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及最低分红比例。
为明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
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制定了《红
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发行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通过制定合理的分红回报规划
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二)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
“(1)不越权干预股份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股份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股
份公司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2)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
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2、控股股东
本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1)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切实履行对发行人
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2)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
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
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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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利益输送,亦不会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股份公司利益;
(2)本人对自身日常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不会动用股份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行使自身职权以促使股份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
股份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未来股份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将行使自身职权以保障股权激励
计划的行权条件与股份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
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九、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
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若未能履行承诺事项(因相
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
除外),则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本公
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
赔偿相关损失;(3)自本公司完全消除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起 12
个月的期间内,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
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本公司未能履
行承诺事项的,则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及时、充分说明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2)向本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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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
程中所作出的全部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若未能履
行承诺事项(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
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则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的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的薪酬予以扣留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
承诺事项的,则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上及时、充分说明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2)发行人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
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控股股东
本公司控股股东承诺:“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
出的全部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若未能履行承诺事
项(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
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2)如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
司将依法赔偿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的损失。如果本公司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公司
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在本公司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
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公司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本公司未能履
行承诺事项的,则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及时、充分说明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其他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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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
任。若未能履行承诺事项(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
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则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在发行
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发行
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的薪酬或津贴予以扣留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
承诺事项的,则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上及时、充分说明未能履行承诺事项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
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十、公司自 2017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起于境内外统一披露按中国企业
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招股意向书特别提示投资者,本公司为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 H 股公司。根据香
港联交所刊发的《有关接受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公司采用内地的会计及审计准则
以及聘用内地会计师事务所的咨询意见》,于中国注册成立并于香港上市的发行人获准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财务报表。为确保境内外财务数据披露口径一致,经本公
司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在境内
外统一披露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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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其他事项提示
招股意向书特别提示投资者,本公司为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 H 股公司。由于境
内证券市场和香港证券市场存在一定差异,本次发行后公司 A 股和 H 股二级市场交易
价格未必一致,但 A 股和 H 股交易价格可能会相互影响但也未必能相互预示。此外,
本次发行均为新股发行,发行前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十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在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中披露了公司 2017 年 1-9 月
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德勤华永出具了德师报(阅)字(17)第 R00082 号《审
阅报告》。
公司 2017 年 1-9 月财务报表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出具专项声明,
保证公司 2017 年 1-9 月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72,151.8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2.91%;净
利润 304,243.2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3.1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
净利润 172,437.8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8.49%,公司业务持续增长,不存在重大不利
变化。
审计截止日后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要经营模式、经营规模、
产品/服务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
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处于正常的发展状
态,未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变情形。
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预计 2017 年度可实现营业收入约为
1,057,934 万元至 1,066,802 万元,较 2016 年度的变动幅度为 12.12%至 13.06%;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约为 213,102 万元至 228,00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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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 2016 年度的变动幅度为 2.82%至 10.01%(前述财务数据不代表公司所做的盈利预
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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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股数: 不超过 315,00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8.00%。本次
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以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为准,由公司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市场情
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五)发行前市盈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前每股收益计算,每股收
益按经审计的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除以本次
发行前总股本)
(六)发行后市盈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每股收
益按经审计的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除以本次
发行后总股本)
(七)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10.63 元(按 2017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按 2017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资产加上本次新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
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九)发行前市净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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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发行后市净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十一)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发行审核机构认可的其他方

(十二)发行对象: 符合相关资格规定的网下投资者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
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或法规禁止购买的除外)。如发行对象涉及公司的
关联方,公司将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遵守上市地上市规则
的有关要求
(十三)定价方式: 结合发行时资本市场和公司的实际情况,采用通过网下向
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或者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确
定发行价格
(十四)承销方式: 由主承销商牵头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
次发行的股票
(十五)预计募集资金: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
集资金净额为【】万元
(十六)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预计费用总额为 17,244.22 万元,包括:承销及
保荐费用 13,567.22 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 2,023.03 万元,
律师费用 662.28 万元,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668.87 万元,上市相关手续费用 305.92 万元,上市相关
材料制作费 16.89 万元。以上费用均不含对应的增值税
(十七)拟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有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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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车建兴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 518 号 6 楼 F801 室
联系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怒江北路 598 号红星世贸大厦 9 楼
联系电话: (021)5282 0220
传真: (021)5282 0272
联系人: 郭丙合、陈健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毕明建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联系电话: (010)6505 1166
传真: (010)6505 1156
保荐代表人: 谢晶欣、幸科
项目协办人: 章雨星
项目经办人: 魏奇、王晶、陈涵、邓玉婷、黄天天、王朱彦、张嘉惠
(三)副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 李晓安
住所: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楼
联系电话: (010)88086668
传真: (010)88087880
项目经办人: 徐杰、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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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副主承销商: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负责人: 沙常明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圣廷苑酒店 B 座 26 楼
联系电话: (021)80295971
传真: (021)61049870
项目经办人: 尤艳敏
(五)发行人律师:通力律师事务所
单位负责人: 俞卫锋
住所: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联系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经办律师: 王利民、陈军、高云
(六)保荐人律师: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单位负责人: 吴刚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12 号新华保险大厦 6 楼
联系电话: (010)6569 3399
传真: (010)6569 3836
经办律师: 孔鑫、申强
(七)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单位负责人: 曾顺福
住所: 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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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21)6141 1808
传真: (021)6335 0177
经办注册会计 牟正非、赵海舟
师:
(八)资产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 梅惠民
住所: 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 5F
联系电话: (021)63391088
传真: (021)63391116
经办评估师: 戴冠群、刘美玉
(九)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楼
联系电话: (021)5870 8888
传真: (021)5889 9400
(十)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 (021)6880 8888
传真: (021)6880 4868
(十一)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贸支行
户名: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及人员的权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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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
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有关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时间: 2017 年 12 月 28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8 年 1 月 2 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 2018 年 1 月 3 日
网上、网下缴款日期: 2018 年 1 月 5 日
股票上市日期: 发行后尽快申请和安排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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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中文名称: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Red Star Macalline Group Corporation Ltd.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623,917,038 元
法定代表人: 车建兴
成立日期: 2007 年 6 月 18 日
整体变更日期: 2011 年 1 月 6 日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 518 号 6 楼 F801 室
邮政编码: 201204
联系电话: 021-52820220
传真: 021-52820272
公司网址: www.chinaredstar.com
电子信箱: ir@chinaredstar.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本公司系由红星有限以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后,于 2011 年
1 月 6 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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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12 月 23 日,商务部出具《关于同意上海红星美凯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变
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10】1266 号),同意红星有限整体
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红星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相关决议及协议,全体发起人一致同意根
据德勤华永于 2010 年 8 月 17 日出具的《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10)第 P1577
号)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将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红星有限经审计的全部净资产
3,260,932,367.04 元中的 3,000,000,000.00 元计入实收资本,其余 260,932,367.04 元计入
资本公积。整体变更后的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3,000,000,000.00 元,原
红星有限各股东将按其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出资比例相应地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
2010 年 12 月 29 日,经德勤华永出具的《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0)第
0101 号)验证,截至 2010 年 12 月 23 日,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的注册资本已经按发起
人协议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足额缴纳。
2010 年 12 月 30 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2011 年 1 月 6 日,股份公司在上海
市工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注册号为 310115001019076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换发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3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外资比例低于 25%)。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为原红星有限的 17 名法人股东。红星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时,全体发起人以红星有限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全部净资产 3,260,932,367.04
元中的 3,000,000,000.00 元计入实收资本,其余 260,932,367.04 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
变更后的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3,000,000,000.00 元,原红星有限各股东
将按其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出资比例相应地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红星有限整体变
更为股份公司时的各发起人及其持股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红星控股 2,142,845,312 71.43%
2 Candlewood 277,136,972 9.24%
3 Springwood 161,759,059 5.39%
4 北京瑞邦 129,087,063 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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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5 上海美龙 56,849,998 1.90%
6 绵阳产业基金 55,323,023 1.85%
7 天津锦凯 49,790,727 1.66%
8 上海寅平 29,505,621 0.98%
9 连云港至高 27,661,518 0.92%
10 北京亚祥 18,441,003 0.62%
11 上海红美 12,659,994 0.42%
12 上海筠怡 11,617,830 0.39%
13 百年德诚 9,220,502 0.31%
14 上海兴凯 7,589,999 0.25%
15 万好万家 5,532,309 0.18%
16 平安药房 3,688,206 0.12%
17 南通乾骏 1,290,864 0.04%
合计 3,000,000,000 100.00%
本公司是由红星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红星有限的全部资产和业务均
由本公司承继。本公司成立时拥有的资产为红星有限所拥有的全部资产,主营业务为家
居商场的经营、管理和专业咨询服务。
三、发行人股本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362,391.7038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不超过
393,891.7038 万股,其中新股发行数量不超过 31,500 万股。按新股发行 31,500 万股且
无老股转让情形计算,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红星控股 2,480,315,772 68.44% 2,480,315,772 62.97%
上海晶海 56,849,998 1.57% 56,849,998 1.44%
上海弘美 12,659,994 0.35% 12,659,994 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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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上海凯星 7,589,999 0.21% 7,589,999 0.19%
平安药房 3,688,206 0.10% 3,688,206 0.09%
H 股股东 1,062,813,069 29.33% 1,062,813,069 26.98%
A 股公众股东 0 0.00% 315,000,000 8.00%
合计 3,623,917,038 100.00% 3,938,917,038 100.00%
(二)股份流通和锁定安排
本公司发行前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上海晶海、上海弘美、上海凯星、
平安药房)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持有股份公司股份的锁定期作
出承诺,详细情况请参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三、股份流通限制和股东对所持股
份的自愿锁定承诺”相关披露内容。
(三)发起人基本情况
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为原红星有限的 17 名法人股东。红星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时的各发起人及其持股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红星控股 2,142,845,312 71.43%
2 Candlewood 277,136,972 9.24%
3 Springwood 161,759,059 5.39%
4 北京瑞邦 129,087,063 4.30%
5 上海美龙 56,849,998 1.90%
6 绵阳产业基金 55,323,023 1.85%
7 天津锦凯 49,790,727 1.66%
8 上海寅平 29,505,621 0.98%
9 连云港至高 27,661,518 0.92%
10 北京亚祥 18,441,003 0.62%
11 上海红美 12,659,994 0.42%
12 上海筠怡 11,617,830 0.39%
13 百年德诚 9,220,502 0.3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4 上海兴凯 7,589,999 0.25%
15 万好万家 5,532,309 0.18%
16 平安药房 3,688,206 0.12%
17 南通乾骏 1,290,864 0.04%
合计 3,000,000,000 100.00%
(四)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H 股除外)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1 红星控股 2,480,315,772 68.44%
2 上海晶海 56,849,998 1.57%
3 上海弘美 12,659,994 0.35%
4 上海凯星 7,589,999 0.21%
5 平安药房 3,688,206 0.10%
合计 2,561,103,969 70.67%
注:除上述股东外,其余股东均为 H 股股东。
(五)股东中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本公司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六)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如下:
Candlewood、Springwood 同属于美国华平投资集团实际控制。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股东(H 股股东除外)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红星美凯龙”家居装饰及家具商场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公司的主营业务是
家居装饰及家具商场的经营、管理和专业咨询服务,从收入构成看,主要包括两大板块:
自营商场经营及管理、委管商场经营及管理;此外,公司还经营互联网家装、互联网零
售等泛家居消费服务及物流配送等业务。
(二)销售方式和销售渠道
公司主要通过经营和管理自营商场和委管商场,为“红星美凯龙”家居装饰及家具
商场的商户、消费者和合作方提供全面服务。对商场商户而言,公司提供包括设计商场
内展位、员工培训、营销和推广、日常管理和客户服务等全方面的服务。对商场消费者
而言,公司提供丰富的品牌和产品组合,提供优质的“一站式”购物体验。公司提供的
优质服务还包括“30 天无条件退货”政策、免费和信息丰富的购物指南以及家居设计
咨询。此外,公司为委管商场合作方提供从选址到商场规划设计、招商、开业策划等全
过程咨询服务和后续运营、管理服务。
(三)主要采购
本公司主要采购从事自营商场自建项目开发的土地资源、总承包服务、商场物业租
赁及主要设备采购等。
土地资源:报告期内,公司获取的土地资源主要通过政府招拍挂的方式获得。
总承包服务:公司从事自营商场自建项目开发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筋、混凝土、
墙体材料、建筑装饰材料、园林绿化材料、电线电缆等建筑材料。公司向总承包人整体
发包,再由总承包人向产品供应商采购开发建设所需的原材料,总承包人在公司的监督
和指导之下采购建筑材料。
商场物业租赁:公司通常于初步完成商场选址后,与租赁商场的物业出租人进行商
务谈判并签订物业租赁合同。
主要设备包括空调主机、电梯、变风量机组等电气设备。本公司一般向产品供应商
直接采购主要设备。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四)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目前,公司于国内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的主要竞争对手有居然之家、月星集团、金
盛集团及武汉欧亚达。2016 年,公司及这四家家居装饰及家具企业零售销售总额为 1,705
亿元,占总家居装饰及家具市场份额的 27.63%,其中,红星美凯龙的零售额为 706 亿
元,排名第一。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公司拥有的物业
1、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 82 宗已取得产权证书的国有土地,总面积约 2,620,375.97
平方米。
2、公司自有房产
(1)已取得房产证的物业情况
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已取得权属的已建成物业共计 110 处,建筑面积合计
4,555,862.38 平方米。
(2)尚未取得房产证的已建成物业情况
公司及其子公司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已建成物业共计 13 处。
(3)其他已建成物业情况
1)北京北四环商场物业情况
红星家具集团与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于 2006 年 9 月 5 日签署《合作合同书》,
约定双方利用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拥有使用权的位于北京市北沙滩 1 号院 G 地
块合作建设综合楼;根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方案调整复函,拟建项目总建筑面积
89,870.61 平方米(其中地上 7 层、地下 3 层);项目建成后,全部建筑面积由双方按
照 6.7:3.3 的比例分成,即红星家具集团分得 67%的建筑面积共计 60,213.3087 平方米
(以下简称“拟取得物业”),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分得 33%的建筑面积共计
29,657.3013 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在建设的综合楼存在的前提下(不可抗力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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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家具集团享有根据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分得的该项目竣工物业的永久性使用权;同
时为便于该项目的整体规划利用,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在项目建成后分得的 33%
的建筑面积将全部由红星家具集团返租。根据红星家具集团以及公司的确认,红星家具
集团在《合作合同书》项下对于 67%建筑面积的权益和义务实际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
环球家具享有和承担。根据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红星家具集团及公司控股子公
司北京环球家具于 2016 年 3 月 20 日签订的《补充协议》,各方同意于前述《合作合同
书》签署生效日开始,由北京环球家具自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处承租并向中国农
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支付租金,对《补充协议》签署生效前北京环球家具实际履行的相
关租赁行为,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及红星家具集团予以追认。
就上述项目用地,土地使用人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拥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
府于 2002 年 4 月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用途为科研、设计,使用权类型为
划拨,使用权面积为 174,162.45 平方米;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于 2006 年 3 月 2
日取得其主管部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
利用北沙滩 1 号院 G 地块土地建设科技展示厅及综合试验楼的复函》国管房地[2006]51
号),并于 2011 年 12 月 20 日取得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 X 京房权证朝
字第 1070781 号《房屋所有权证》,证载房屋建筑面积 89,636.55 平方米。
北京环球家具并非上述《合作合同书》的签署方,因此北京环球家具根据《合作合
同书》约定享有拟取得物业相关权益存在产生争议的可能;此外,拟取得物业对应的土
地系划拨用地,且土地用途为科研设计,与实际用于家居商场经营的用途不符,该等情
况不符合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目前北京北四环商场土地系划拨用地,且土地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上述土地使用
权存在被相应人民政府收回的可能。但考虑到发行人子公司北京环球家具非上述土地使
用权权利人,亦不拥有北四环商场物业的所有权,其仅系依据《合作合同书》的约定使
用北四环商场物业 67%的建筑面积并租赁北四环商场物业剩余 33%的建筑面积,发行
人、北京环球家具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房
屋所有权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规定的土地使用权人,根据现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北京环球家具被处以行政处罚并被要求承担主要责任的
可能性较小。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北京北四环商场实际经营使用的上述物业经营面积 56,255
平方米,2017 年 1-6 月租赁及管理收入 1.02 亿元,分别占公司经营商场总经营面积和
2017 年 1-6 月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0.42%和 2.01%,对公司实际经营的影响较小;同时,
经公司控股股东红星控股确认,红星控股将督促拟取得该物业目前的产权人中国农业机
械化科学研究院依法办理将划拨用地转为出让用地并将土地用途转为商业经营用途的
所有必要的法律程序,如因该等程序未办理完毕并导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遭受损失
的,该等损失均由红星控股承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其将督促该物业目前
的产权人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依法办理将划拨用地转为出让用地并将土地用途
转为商业经营用途(以下简称“土地变更手续”)的所有必要的法律程序并缴纳相应土
地价款,且在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有需要的情况下,其承诺将通过提供借款等方
式协助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缴纳土地性质变更所需价款以尽快完成土地变更手
续。
综上,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北京北四环商场的经营面积及 2017 年 1-6 月租赁
及管理收入占公司经营商场总经营面积及 2017 年 1-6 月营业收入的比重均较小,对公
司实际经营的影响较小;公司控股股东红星控股已就上述情况可能给发行人所造成的损
失作出了补偿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已承诺将督促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依法办理
土地变更手续并将在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有需要的情况下通过提供借款等方式
协助其尽快完成土地变更手续;且根据现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北京环球家具被处以行
政处罚可能性较小。上述情况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未构成本次发
行的法律障碍。
2)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建造了约 4,000 平方米的物业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名都、郑州红星在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等建设证照的情况下
建造了面积共计约 4,000 平方米的物业用于商场办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
法》的有关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
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
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
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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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违规建造物业面积占公司经营商场总经营面积的比重很小;南京名都及郑州红
星已停止使用该等物业,并承诺将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对上述违建物业采取相应的整改
措施;且控股股东红星控股已出具承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南京名都、郑州红星如因
前述事宜遭受处罚或支付其他赔偿金,该等罚金和赔偿金均由红星控股承担。上述违规
建造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未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4)在建物业
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建物业共计 12 处,根据各商场的建设过程文件和证照,在建物
业建筑面积合计为 1,890,739.41 平方米。
(二)公司租赁的物业
1、商场经营相关的租赁物业基本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商场经营相关的租赁物业共 26 处,租赁
面积共计 1,464,316.30 平方米。
2、商场经营租赁房屋出租前设立抵押权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上述租赁物业中,重庆南坪商场(一期 C 区)、上海金
山商场、乌海林荫商场、云南曲靖商场使用的 4 处物业,在租赁关系成立以前已被设置
抵押且尚未解除;南京中央路商场(已于 2017 年 8 月迁出)、十堰浙江路商场使用的
4 处物业,因出租方未能提供相关文件,无法确定该 4 处物业在租赁关系成立以前是否
已被设置抵押且目前是否解除;赤峰商场使用的部分物业在租赁关系成立以前已被设置
抵押,且该等在租赁关系成立以前已被设置抵押的物业中存在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
生所有权变动的情形。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包括
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导致租赁物所有权变动的情形),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但房
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除外。就上述在租
赁关系成立以前已被设置抵押的房屋或暂时无法确定抵押设置时间的房屋(相关方后来
能够证明抵押设置早于租赁关系成立),如果后续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导致所有权变
动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可能面临无法继续使用租赁物业的风险;就赤峰商场因出
租前设立的抵押权实现发生所有权变动的部分物业,租赁合同对因实现抵押权而取得产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权的新产权人无效,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面临无法继续使用租赁物业的风险。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上述租赁物业(包括在出租前设立抵押权且尚未解除的租
赁物业、无法判断出租前是否设立抵押权的租赁物业及因抵押权的实现而导致所有权变
动的物业,南京中央路商场除外)经营面积、2017 年 1-6 月产生的租赁及管理收入分别
为 292,345 平方米和 1.19 亿元,占公司经营商场总经营面积、2017 年 1-6 月营业收入的
比重分别为 2.20%和 2.36%,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较小。同时,就上述情况,发行人
控股股东红星控股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如果因上述租赁物业被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而导
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能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继续使用租赁物业进而使现有资产(不
含基于租赁合同可能产生的预期收益)遭受损失的,除可以向出租方进行追偿的部分外,
红星控股将足额补偿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遭受的该等资产损失。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上述租赁物业的合计经营面积及租赁及
管理收入占公司经营商场总经营面积及 2017 年 1-6 月营业收入的比重均较小,对公司
经营产生的影响较小。同时,发行人控股股东红星控股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如果因上述
租赁物业被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而导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能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
继续使用租赁物业进而使现有资产(不含基于租赁合同可能产生的预期收益)遭受损失
的,除可以向出租方进行追偿的部分外,红星控股将足额补偿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遭
受的该等资产损失。上述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未构成本次发行
的法律障碍。
3、商场经营租赁房屋存在的瑕疵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除北京环球家具承租的北京北四环商场外(北京北四环商
场的具体情况参见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三节、五、(一)2、(3)1)北京北四环商场物
业情况”,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租赁物业存在的其他瑕疵情况如下:
(1)南京中央路商场实际承租使用的 3 处房屋所对应的土地用途均为工业,其中
1 处房屋出租方未提供相应的产权证书或其他权属证明文件,无法确认出租方是否具备
合法权利出租该处房屋。此外,以承租方名义签署该 3 处租赁房屋相关租赁文件的均为
红星家具集团,南京装饰城实际承租该等房屋尚未取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由于南京中
央路商场当地规划调整,红星家具集团、南京中央路商场实际使用方南京装饰城已与江
苏佰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解除和补偿协议》,江苏佰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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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家具集团于 1998 年 10 月、2001 年 5 月、2001 年 7 月及 2004 年签订的全部房屋租
赁合同和补充合同自 2017 年 8 月 31 日起解除,江苏佰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意向南京
装饰城支付补偿费并相应减免租金。红星家具集团、南京装饰城已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迁出并向出租方返还了对应的物业,各方已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签署了《关于南京市
中央路 224 号房屋的交接确认书》。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南京中央路商场经营面积、
2017 年 1-6 月产生的租赁及管理收入分别为 56,064 平方米和 0.08 亿元,占公司经营商
场总经营面积、2017 年 1-6 月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0.42%和 0.16%,上述情形不会对
公司业务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北京北五环商场所使用的 2 处房屋由北京星凯京洲以及红星有限分别从北京
罗马谛家居广场有限公司以及北京朝来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根据各方签署的补充协议,
因北京朝来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注销,其全部资产由北京市朝阳来广营农工商实业总公司
运营,该房屋出租方亦相应变更为北京市朝阳来广营农工商实业总公司)承租,出租方
均未提供相应的房屋产权证书,且对应的土地均为集体土地,与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相符。
(3)阳泉大连东路商场所使用的 1 处房屋,出租方尚未取得该处房产的权证,与
有关土地及房屋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相符。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北京北五环商场、阳泉大连东路商场经营面积、2017 年
1-6 月产生的租赁及管理收入分别为 131,759 平方米和 0.67 亿元,占公司经营商场总经
营面积、2017 年 1-6 月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0.99%和 1.32%,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
较小。同时,就上述情况,发行人控股股东红星控股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如果因为上述
租赁物业的各种法律瑕疵(包括出租方未取得合法产权证明、占用土地为集体土地等)
导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遭受处罚或不能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继续使用租赁物业进而
使现有资产(不含基于租赁合同可能产生的预期收益)遭受损失的,除可以向出租方进
行追偿的部分外,红星控股将承担该等罚金并足额补偿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遭受的该
等资产损失。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北京北五环商场、阳泉大连东路商场的合计经营面积及
2017 年 1-6 月租赁及管理收入占公司经营商场总经营面积及 2017 年 1-6 月营业收入的
比重均较小,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较小。同时,发行人控股股东红星控股已出具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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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承诺如果因为上述租赁物业的各种法律瑕疵(包括出租方未取得合法产权证明、占
用土地为集体土地等)导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遭受处罚或不能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继
续使用租赁物业进而使现有资产(不含基于租赁合同可能产生的预期收益)遭受损失的,
除可以向出租方进行追偿的部分外,红星控股将承担该等罚金并足额补偿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所遭受的该等资产损失。上述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未构
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4、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目前已就上述承租的 8 处房屋办
理了租赁备案登记,尚有 18 处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
租赁合同不因未履行租赁备案登记手续而无效,因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签署的部
分房屋租赁合同虽未经备案登记,但并不影响该等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
(三)公司拥有的商标、专利、域名和软件注册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经于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权属证书的商
标共有 714 项,公司于中国境外注册的商标共计 17 项,公司被许可使用的商标共计 8
项。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共拥有 17 项专利。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注册并已办理备案手续的域名共计
15 项。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共拥有 8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
争。公司控股股东红星控股、实际控制人车建兴已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之家庭成员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
争。为避免将来可能与公司发生的同业竞争,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之家庭成员车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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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建国等已分别作出承诺。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提供委
托经营管理服务、向关联方承租或出租部分经营场所、公司向关联方收取预付卡手续费、
向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等。
(1)提供与委管商场相关的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部分关联方提供与委管商场相关的服务,并依据协议收取项目前
期冠名咨询委托管理服务收入、项目年度冠名咨询委托管理服务收入等。上述关联交易
的金额及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交易类型 占主营业 占主营业 占主营业 占主营业
金额 务收入比 金额 务收入比 金额 务收入比 金额 务收入比
重 重 重 重
项目前期冠
名咨询委托
- - - - - - 1,199.06 0.14
管理服务收

项目年度冠
名咨询委托
1,178.83 0.24 2,409.07 0.26 2,663.55 0.29 2,630.76 0.32
管理服务收

合计 1,178.83 0.24 2,409.07 0.26 2,663.55 0.29 3,829.82 0.46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与委管商场相关服
务的交易金额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 0.46%、0.29%、0.26%及 0.24%,占比较小,
未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①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与委管商场相关服务的交易明细
(a)项目前期冠名咨询委托管理服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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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关联方 占同类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金额 金额 交易比 金额 金额
易比重 1 易比重 1 易比重 1
重1
兴化星凯 - - - - - - 1,199.06 1.15
合计 - - - - - - 1,199.06 1.15
注 1:此处指占“项目前期冠名咨询委托管理服务收入”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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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项目年度冠名咨询委托管理服务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委托管理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委托经营管理年费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期限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易比重 4 易比重 4 易比重 4 易比重 4
首年 800 万元及招商佣金 300
委托经营管
2011.4.30- 万元,第二年及以后每年 550
宁波澳洋 理宁波鄞州 164.68 0.24 250.06 0.18 272.25 0.21 214.28 0.19
2021.4.29 万元,根据年度出租率、收缴
商场
率进行调整
委托经营管
2011.1.1-
扬州置业 1 理扬州润扬 每年 200 万元 94.34 0.14 197.95 0.14 200.00 0.15 200.00 0.18
2018.12.31
家具商场
每年 400 万元;自 2014 年起,
委托经营管
2011.9.29- 按照当年度实收商铺租赁合同
济宁鸿瑞 1 理济宁高新 141.51 0.21 383.07 0.28 400.00 0.31 369.00 0.33
2021.9.28 总收入乘以提取比例 7.5%计
区商场
取,但不低于 300 万元
委托经营管
2012.1.1- 每年 400 万,2014 年起,190
徐州装饰城 1 理徐州复兴 71.70 0.11 144.34 0.11 152.00 0.12 190.00 0.17
2019.12.31 万+比例,按 6%提取
一期商场
首年 800 万元及招商佣金 300
委托经营管
2013.12- 万元,第二年及以后每年 300
宁波隆凯 4 理宁波港隆 - - 86.60 0.06 93.35 0.07 300.00 0.27
2023.12 万元,根据年度出租率、收缴
商场
率进行调整
委托经营管
2012.3.24-
芜湖明辉 理芜湖明辉 每年 300 万 141.51 0.21 288.68 0.21 300.00 0.23 300.00 0.27
2032.3.24
商场
委托经营管 二期每年 400 万,2014 年起,
徐州全球家 理徐州复兴 2012.1.1- 190 万+比例,按 6%提取;三
116.98 0.17 240.57 0.18 248.00 0.19 373.28 0.33
居1 二期、三期 2019.12.31 期每年 200 万,2014 年起,120
商场 万+比例,按 6%提取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委托管理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委托经营管理年费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期限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易比重 4 易比重 4 易比重 4 易比重 4
委托经营管
1 每年 500 万元,减免至每年 300
陕西鸿瑞 理西安北二 141.51 0.21 288.68 0.21 300.00 0.23 375.00 0.33
万元
环商场
委托经营管
2014.8.23-
绿地金牛 理成都金牛 每年 400 万元 188.68 0.28 390.57 0.29 400.00 0.31 139.00 0.12
2017.8.22
商场
家居馆:第一年委托经营管理
费 200 万,第二年起,委托经
营费根据租赁合同总收入乘以
委托经营管
2014.7.26- 提取比例,不低于 150 万;
兴化星凯 1 理泰州兴化 117.92 0.17 138.56 0.10 297.95 0.23 151.17 0.13
2024.7.25 建材馆:第一年委托经营管理
商场
费 150 万,第二年起,委托经
营费根据租赁合同总收入乘以
提取比例,不低于 150 万
年平均每月达到 20 元/平方米,
委托经营管
2007.12.22- 出租率达到 95%,收缴率达到
蚌埠红星 2 理蚌埠解放 - - - - 19.04 0.02
2017.12.21 95%,可按年收取 230 万元收 - -
商场

合计 1,178.83 1.75 2,409.07 1.76 2,663.55 2.04 2,630.76 2.33
注 1:徐州装饰城、徐州全球家居、扬州置业、济宁鸿瑞、陕西鸿瑞和兴化星凯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车建兴先生的亲属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注 2:车建兴先生自 2007 年 8 月 21 日起开始担任蚌埠红星的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自 2014 年 4 月 23 日起不再担任上述职务。此处为车建兴担任该公司
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注 3:此处指占“项目年度冠名咨询委托管理服务收入”的比例。
注 4:宁波隆凯于 2016 年 11 月终止与公司的委托经营管理合作,并以非红星美凯龙品牌自行经营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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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方法
上述交易中委托经营管理服务费与项目咨询服务费在项目立项过程中有统一的定
价指导,需综合考虑城市级别、当地的房地产开发量和人口消费水平等因素来确定。
公司向关联方收取的项目咨询费参照公司与无关联第三方的交易价格水平确定,通
过谈判,按照协议约定收取。上述收费是综合考虑商场营业面积、开业时间、经营状况
等因素,经双方协商后确定的,价格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且处于公司收取委托经营管
理费的合理区间内。
③关联交易的增减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提供委托经营管理服务类关联交易金额占当期营
业收入的比重很小,并呈逐年下降趋势。其中大部分关联交易是为避免实际控制人的兄
弟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本公司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而产生的。
(2)租赁类关联交易
①公司承租关联方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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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租赁 租赁 租赁 占同类 占同类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出租方 承租方
资产 起始日 终止日 金额 交易比 金额 交易比 金额 易比重 1 金额 易比重 1
重 1(%) 重 1(%) (%) (%)
常州装饰
常州美凯龙 商场 2011.4.1 2021.3.31 813.60 1.17 1,595.07 1.17 1,550.00 1.27 1,483.50 1.17

员工
车国兴 北京世博家具 2014.1.1 2017.12.31 16.80 0.02 33.60 0.02 33.60 0.03 33.60 0.03
宿舍
金科股份 2 重庆世博家居 商场 2006.7.1 2026.12.31 - - - - 992.15 0.81 3,968.59 3.14
洪美置业 上海楷恒家居 商场 2016.5.1 2019.4.30 27.22 0.04 466.67 0.34 - - - -
上海金山
上海楷恒家居 商场 2016.5.1 2019.4.30 356.11 0.51 - - - - - -
全球家居 3
合计 1,213.73 1.74 2,095.33 1.53 2,575.75 2.10 5,485.69 4.33
注 1:此处指占公司租赁及管理成本的比例。
注 2:金科股份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世博家居商场物业出租方,本公司副总经理潘平于 2014 年 5 月至 2015 年 3 月担任其董事职务。
注 3:洪美置业于 2016 年分立并新设上海金山全球家居,分立完成后上海金山商场部分产权由上海金山全球家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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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美凯龙与常州装饰城签署《租赁合同》,向常州装饰城租赁其持有的坐落于常
州市飞龙东路 70 号的房屋作为家居商场,物业建筑面积为 40,678.21 平方米(房屋产权
证号:常房权证字第 00231363 号,土地使用权证号:常国用(2002)字第 000124 号),
租赁期为 2011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租赁费用为:第 1 年至第 3 年的房屋
租金及服务费(包括设备及停车场地使用费、检修服务费)均为 1,380 万元/年,第 4
年该等租金及服务费在第 3 年的基础上增加 10%,第 5 年后每年均在前 1 年基础上增加
3%,按月支付。常州装饰城将物业整体出租给常州美凯龙后,仅作为业主方拥有该物
业的产权,不再经营、管理该家居商场。
报告期内,北京世博家具与车国兴先后签署 4 份《租赁合同》,向车国兴租赁位于
北京市朝阳区大郊亭中街 2 号院的房屋作为员工宿舍,租赁期分别为 2014 年 1 月 1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租金均为 33.6 万元/年。
上海楷恒家居、股份公司与洪美置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上海楷恒
家居向洪美置业租赁位于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 10 街坊 70/30 的房屋作为家居商场,物
业建筑面积为 74,917.88 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沪房地金字(2013)第 010389 号),
租赁期为 2016 年 5 月 1 日起三年,租赁费用为:初始租金标准为 10 元/平方米/月,从
第二年开始租金标准可以适当上调,但租金及任何其他费用总额不超过年度上限(2016
年度:700 万元,2017 年度:900 万元,2018 年度:1,200 万元)。2017 年 1 月,洪美
置业、上海楷恒家居、上海金山全球家居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二)》,鉴
于前述房屋(实测建筑面积 74,753.54 平方米)中建筑面积为 68,678.07 平方米物业的产
权人变更为上海金山全球家居(不动产权证书编号:2017)金字不动产权第 000289 号),
故该等物业对应的权利义务转让予上海金山全球家居。2017 年 8 月 1 日,上海金山商
场全部物业对应房产证已办理至上海金山全球家居名下。2017 年 8 月 28 日,发行人与
上海红星置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已完成收购上
海金山全球家居 100%股权,上海金山商场成为发行人自有商场。
②公司向关联方出租物业
单位:万元
租赁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起始日 租赁终止日 租赁收入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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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1-6 月
南京装饰 商场
钱玉梅 2011.1.1 2017.8.31 5.22 53.98 57.87 53.00
城 铺位
商场
南京名都 钱玉梅 2011.1.1 2018.3.15 28.45 68.48 54.01 50.88
铺位
常州家世 商场
曹仲民 2012.4.1 2018.3.31 40.10 162.23 226.99 265.76
界 铺位
常州美凯 商场
曹仲民 2013.11.1 2018.3.31 0.70 1.66 0.78 0.78
龙5 铺位
商场
无锡锡山 曹仲民 2015.8.1 2015.12.31 - - 32.27 -
铺位
商场
无锡滨湖 曹仲民 2015.12.31 2016.2.6 - 4.97 - -
铺位
常州美凯 商场
张建芳 2015.8.1 2018.5.31 9.19 18.07 7.52 -
龙 铺位
常州家世 常州市家 商场
2012.6.1 2014.5.31 - - - 6.51
界 具总厂 铺位
上海楷恒 常州市家 商场
2016.5.1 2016.6.15 - 3.23 - -
家居 具总厂 铺位
合计 83.64 312.62 379.43 376.93
注 1:钱玉梅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车建兴的兄弟车建林的配偶。
注 2:曹仲民系公司执行董事及副总经理蒋小忠配偶的兄弟。
注 3:张建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车建兴的兄弟车建国的配偶。
注 4:该类关联交易金额较小,故不作同类交易占比。
注 5:曹仲民与常州美凯龙原租赁合同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到期,双方续签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
限为 2017 年 6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根据钱玉梅与南京中央路商场签署的租赁协议书,相关商场铺位租赁合同单价为
102-105 元/平方米/月;根据钱玉梅与南京卡子门商场签署的租赁协议书,相关商场铺
位租赁合同单价为 233-260 元/平方米/月;根据曹仲民与常州飞龙商场签署的租赁协议
书,相关商场铺位租赁合同单价为 82-188 元/平方米/月;根据曹仲民与无锡锡山商场签
署的租赁协议书,相关商场铺位租赁合同单价为 176 元/平方米/月;根据曹仲民与常州
装饰城商场签署的租赁协议书,相关商场铺位租赁合同单价为 35 元/平方米/月;根据曹
仲民与无锡滨湖商场签署的租赁协议书,相关商场铺位租赁合同单价为 82/平方米/月;
根据张建芳与常州装饰城商场签署的租赁协议书,相关商场铺位租赁合同单价为 39-40
元/平方米/月;根据常州市家具总厂与常州飞龙商场签署的租赁协议书,相关商场铺位
租赁合同单价为 47 元/平方米/月;根据常州市家具总厂与上海金山商场签署的租赁协议
书,相关商场铺位租赁合同单价为 75 元/平方米/月。综合上述商户经营产品品类及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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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租赁展位面积及所处楼层区位等多项因素,上述商户租赁铺位的交易价格符合各
商场向无关联第三方商户租赁铺位的租金单价水平。上述商场铺位的支付期限和方式为
按月/季度在每个租赁月/季度开始前支付当月/季度租金。
3、公司向关联方收取预付卡手续费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收入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7 年 1-6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陕西鸿瑞 星易通汇预付卡手续费收入 - 9.99 0.93 9.68
成都东泰 星易通汇预付卡手续费收入 2.82 21.23 20.53 24.64
芜湖明辉 星易通汇预付卡手续费收入 16.63 42.86 23.57 10.03
扬州凯龙管理 星易通汇预付卡手续费收入 8.06 62.09 87.28 64.01
徐州装饰城 星易通汇预付卡手续费收入 0.19 7.39 6.08 4.79
合计 27.70 143.56 138.38 113.14
注:关联交易金额较小,故不作同类交易占比。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27.30 5,574.00 4,409.70 6,156.10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股权转让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股权转让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转让时点 出让方 受让方 转让标的 交易金额 转让比例
1 2014.6 泰叶实业 本公司 苏南建筑股权 5,317.00 100
2 2014.9 星凯经管 本公司 沈阳博览家居股权 5,000.00 100
3 2015.6 星凯经管 本公司 沈阳世博家居股权 3,506.81
4 2015.11 红星地产 本公司 星龙家居股权 3,900.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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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转让时点 出让方 受让方 转让标的 交易金额 转让比例
5 2015.12 红星企发 本公司 红星实业股权 20,684.12
6 2016.5 家金所投资 红星控股 家金所股权 9,606.92
(2)家居商场资产回购及收购
报告期内,公司回购关联方持有的家居商场资产的情况请参见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四、(三)2、回购被转让公司所持有的家居商场资产”部分相关披露。
此外,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向红星企发收购了凯润置业家居商场业务分部,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转让时点 出让方 受让方 转让标的 交易金额 转让比例
凯润置业家居业务
1 2015.12 红星企发 本公司 25,800.00
分部权益
(3)提供设计咨询服务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关联方 占同类 占同类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金额 交易比 金额 交易比 金额 金额
易比重 2 易比重 2
重2 重2
兴化星凯 1 - - - - 283.02 0.59 - -
洪美置业 1 45.36 10.06 - - 385.13 0.81 - -
合计 45.36 10.06 - - 668.15 1.40 - -
注 1:上述交易系公司子公司上海鼎胜向公司关联方兴化星凯、洪美置业提供的设计咨询服务。
注 2:此处指占公司工程项目商业管理咨询费收入的比例。
(4)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期末余额 说明
2017 年 1-6 月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期末余额 说明
借入
绿地金牛 2 2,392.39 无 无 182.00 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合计 2,392.39 182.00
借出
上海名艺 3 480.00 无 无 10,240.00 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陕西鸿瑞 9 750.00 2017/6/25 2017/8/24 1,484.69 无利率
合计 1,230.00 11,724.69
2016 年度
借入
深圳红星 1 1.85 无 无 1,154.47 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绿地金牛 2 5,436.08 无 无 155.99 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合计 5,437.92 1,310.46
借出
上海名艺 3 920.00 无 无 9,760.00 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西安佳鑫 - 无 无 5.00 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武汉正达 4 7,500.00 无 无 11,709.24 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厦门宝象 6 4,650.00 无 无 4,650.00 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杭州环球家居 12,379.57 无 无 12,379.57 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合计 25,449.57 38,503.80
2015 年度
借入
深圳红星 1 3,700.00 无 无 2,424.60 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绿地金牛 2 2,116.42 无 无 1,198.97 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合计 5,816.42 3,623.58 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借出
上海名艺 3 1,440.00 无 无 8,840.00 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西安佳鑫 - 无 无 5.00 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武汉正达 4 4,209.24 无 无 4,209.24 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合计 5,649.24 13,054.24
2014 年度
借入
深圳红星 794.60 无 无 4,034.60 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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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期末余额 说明
绿地金牛 2 3,174.80 无 无 108.89 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上海置业 1,620.00 无 无 - 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合计 5,589.40 4,143.49
借出
上海名艺 3 2,380.00 无 无 8,040.00 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苏州中翔 3,954.00 无 无 9,675.16 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西安佳鑫 5.00 无 无 5.00 无利率及无固定期限
合计 6,339.00 17,720.16
注 1:该等款项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末余额均系公司收到的联营公司深圳红星预先支付
的分红款,将根据后续实际利润确认投资收益。
注 2:绿地金牛系公司委托经营管理的成都金牛商场对应项目公司,该款项 2014 年末、2015 年末、
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余额系公司于商场日常经营中暂时代为收取的商户租金等款项。
注 3:该款项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余额系公司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向合
营公司上海名艺提供的股东借款。
注 4:该款项 2015 年末及 2016 年末余额系公司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向联营公司武汉正达提供的股东
借款。
注 5:该款项 2014 年末余额系公司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向联营公司苏州中翔提供的股东借款。公司原
持有苏州中翔 33%的股份,于 2015 年 8 月收购苏州中翔 21.67%股权,持股比例由 33.33%增至 55%
实现控股,因此 2015 年末相关款项已予合并抵消。
注 6:该款项 2016 年末余额系公司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向合营公司厦门宝象提供的股东借款。
注 7:该款项 2016 年末余额系公司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向联营公司杭州环球家居提供的股东借款。
注 8:该款项系发行人因委管合作方陕西鸿瑞资金周转需要而提供的短期资金拆借,截至招股意向
书摘要签署日,该拆借款项已偿还完毕。
报告期内,本公司对上海名艺、武汉正达、苏州中翔、厦门宝象、杭州环球家居等
关联方存在较大金额的资金借出,具体情况如下:
上海名艺系公司合营项目芜湖明辉商场的管理公司,武汉正达系公司联营项目武汉
汉西商场(筹备中的委管商场)的项目公司(已于 2017 年转为发行人参股公司),苏
州中翔系公司联营项目苏州园区商场的项目公司(已于 2015 年收购成为子公司),厦
门宝象系公司合营项目厦门宝象商场的项目公司,杭州环球家居系公司的联营项目公司
(用于收购杭州伟量机电五金市场有限公司股权)。本公司对上述合营、联营及参股公
司的资金借出,系根据公司与合作方的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由各方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投
入的股东借款,用于合作项目前期开发建设投资以及开业初期营运资金支持,该等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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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通过商场开业后产生的稳定现金流或取得的经营性物业贷款予以偿还。上述资金借出
由合营、联营及参股公司各方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承担,具有真实的商业背景。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除上述已披露的资金拆借情况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与关
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除发行人 2017 年向陕西鸿瑞拆出的 750 万元资金拆借款外,本
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前述 750
万元资金拆借款金额相对较小、借款期限较短,且陕西鸿瑞已于 2017 年 7 月 3 日、2017
年 8 月 10 日分别偿还 250 万元、500 万元,相关借款已清偿完毕,该笔资金拆借未对
发行人造成重大影响。
(5)接受担保
报告期内,红星控股、红星家具集团以及车建兴、陈淑红夫妇等关联方为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部分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红星家具集团 常州家世界 5,250.00 2007 年 9 月 10 日 2017 年 10 月 27 日
红星家具集团 无锡红星 17,800.00 2008 年 10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
车建兴、红星控股、
北京世博家居 61,296.54 2012 年 10 月 9 日 2022 年 10 月 9 日
红星家具集团 3
车建兴 5 虹欣欧凯 28,000.00 2014 年 3 月 4 日 2019 年 2 月 19 日
车建兴 11 重庆博览家居 38,000.00 2016 年 6 月 8 日 2026 年 6 月 8 日
车建兴 12 天津国际博览 4,000.00 2013 年 12 月 24 日 2023 年 11 月 29 日
合计 154,346.54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红星家具集团 1 常州家世界 7,500.00 2007 年 9 月 10 日 2017 年 10 月 27 日
红星家具集团 2 无锡红星 20,000.00 2008 年 10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
车建兴、红星家具集
北京世博家具 64,217.57 2012 年 10 月 9 日 2022 年 10 月 9 日
团以及红星控股 3
车建兴、红星家具集
沈阳红星 20,862.77 2009 年 9 月 22 日 2019 年 9 月 22 日
团以及红星控股 4
车建兴 5 虹欣欧凯 30,500.00 2014 年 3 月 4 日 2019 年 2 月 19 日
车建兴 11 重庆博览家居 39,000.00 2016 年 6 月 17 日 2026 年 6 月 16 日
车建兴 12 天津国际博览 8,000.00 2013 年 11 月 29 日 2023 年 11 月 28 日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合计 190,080.34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红星控股 本公司 3,000.00 2015 年 4 月 8 日 2018 年 4 月 7 日
红星控股 本公司 8,000.00 2015 年 4 月 2 日 2016 年 3 月 30 日
红星家具集团 1 常州家世界 12,000.00 2007 年 9 月 10 日 2017 年 10 月 27 日
红星家具集团 无锡红星 26,500.00 2008 年 10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
红星家具集团 13 北京国际家具 17,500.00 2009 年 6 月 26 日 2019 年 6 月 21 日
车建兴、红星家具集团
北京世博家具 69,825.38 2012 年 10 月 9 日 2022 年 10 月 9 日
以及红星控股 3
车建兴、红星家具集团
沈阳红星 25,816.44 2009 年 9 月 22 日 2019 年 9 月 22 日
以及红星控股 4
车建兴 5 虹欣欧凯 35,000.00 2014 年 3 月 4 日 2019 年 2 月 19 日
12
车建兴 天津国际博览 43,973.30 2013 年 11 月 29 日 2023 年 11 月 28 日
合计 241,615.12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车建兴、陈淑红 6 天津建材 38,000.00 2013 年 12 月 13 日 2023 年 12 月 11 日
红星家具集团 7 常州美凯龙 1,000.00 2006 年 10 月 13 日 2015 年 12 月 30 日
红星家具集团 1 常州家世界 17,000.00 2007 年 9 月 10 日 2017 年 10 月 27 日
红星家具集团 2 无锡红星 33,000.00 2008 年 10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
红星家具集团 13 北京国际家具 22,500.00 2009 年 6 月 26 日 2019 年 6 月 21 日
车建兴、红星家具集团
北京世博家具 74,900.62 2012 年 10 月 9 日 2022 年 10 月 9 日
以及红星控股 3
车建兴、红星家具集团
沈阳红星 30,381.25 2009 年 9 月 22 日 2019 年 9 月 22 日
以及红星控股 4
车建兴 8 上海家居博览 73,442.84 2012 年 12 月 14 日 2018 年 12 月 6 日
车建兴 9 重庆博览家居 38,000.00 2013 年 1 月 21 日 2023 年 12 月 21 日
车建芳 10 重庆中坤 9,924.00 2013 年 5 月 31 日 2017 年 6 月 15 日
车建兴 5 虹欣欧凯 38,500.00 2014 年 3 月 4 日 2019 年 2 月 19 日
12
车建兴 天津国际博览 112,347.00 2013 年 11 月 29 日 2023 年 11 月 28 日
红星控股 本公司 8,970.00 2014 年 12 月 9 日 2015 年 12 月 9 日
合计 497,965.71
注 1:该借款由红星家具集团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常州家世界持有的常州飞龙商场
投资性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
注 2:该借款由红星家具集团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无锡红星持有的无锡锡山商场投
资性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 3:该借款由车建兴、红星家具集团和红星控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北京世博家具持有的北
京东四环商场投资性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并以红星世博家具的银行定期存单以及其所持有物业之
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收入及其他应收款项及应收收益提供质押担保。
注 4:该借款由车建兴、红星家具集团、红星控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沈阳红星持有的沈
阳铁西商场地下一层至地上六层在贷款期限内的全部出售款、租金收益及其他收益提供抵押担保,
以及以沈阳红星的银行定期存单提供质押担保。该借款已于 2017 年提前偿还。
注 5:该借款由车建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虹欣欧凯持有的上海吴中路商场投资性房地产
提供抵押担保。
注 6:该借款由红星家具集团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常州美凯龙持有的常州飞龙商场
投资性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
注 7:该借款由车建兴、陈淑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天津建材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提供抵
押担保,以及以天津建材所持有物业之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收入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注 8:该借款由车建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另以上海家居博览持有的上海浦东金桥商场投资
性房地产提供作为抵押担保。
注 9:该借款由车建兴提供最高额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重庆博览家居持有的重庆二郎商场
投资性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
注 10:该借款由车建芳、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重庆中坤持有的重庆涪陵项目土地
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注 11:该借款由车建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重庆博览家居持有的重庆二郎商场的投资性房
地产提供抵押担保。
注 12:该借款由车建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天津国际博览持有的天津河东商场的投资性房
地产提供抵押担保。
注 13:该借款以红星家具集团持有的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并以北京国际家具与北京环球家具在贷
款期内全部营业收入提供质押担保。
(6)提供担保
报告期内,本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北京国际家具 海尔消费金融 2 5,000.00 2015 年 8 月 4 日 2018 年 8 月 4 日
本公司 海尔消费金融 3 27,500.00 2016 年 11 月 8 日 2019 年 11 月 8 日
合计 32,500.00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 成都东泰 1 9,800.00 2012 年 2 月 24 日 2017 年 2 月 24 日
北京国际家具 海尔消费金融 2 12,500.00 2015 年 8 月 4 日 2018 年 8 月 4 日
本公司 海尔消费金融 3 12,500.00 2016 年 11 月 8 日 2019 年 11 月 8 日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合计 34,8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 成都东泰 1 17,800.00 2012 年 2 月 24 日 2017 年 2 月 24 日
北京国际家具 海尔消费金融 2 25,000.00 2015 年 8 月 4 日 2016 年 8 月 4 日
合计 42,8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 成都东泰 25,800.00 2012 年 2 月 24 日 2017 年 2 月 24 日
大连投资家居商场业
大连投资 4 53,000.00 2013 年 10 月 30 日 2023 年 10 月 30 日
务分部
星龙房地产家居商场
红星控股 5 51,900.00 2012 年 3 月 30 日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业务分部
合计 130,700.00
注 1:成都东泰为本公司的合营公司,2012 年 2 月,成都东泰以其拥有物业租赁收益权设立总金额
为 40,000.00 万元的物业收益权信托,由四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按信托合同的约定进行管理、运用
与处分;该担保系本公司为该笔信托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同时成都东泰以其持有的经营性物业收益
权质押担保、无形资产抵押担保。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注 2:海尔消费金融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国际家具的联营公司,2015 年 8 月,海尔消费金融与
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总金额为 150,000.00 万元的借款授信协议(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为
2015 年 8 月 4 日至 2016 年 8 月 4 日);该项担保系北京国际家具根据其对海尔消费金融的持股比
例,为上述授信协议所形成债务的 25%(即 37,500.00 万元)提供担保,包括为上述债务的 10%(即
15,000.0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以及以其持有海尔消费金融 25%的股权为上述债务的
15%(即 22,500.00 万元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该项担保期限为授信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后两年;截至 2017 年 6 月末,该项担保项下借款余额为 20,000.00 万元。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注 3:2016 年 11 月,海尔消费金融与海尔集团财务责任有限公司签订总金额为 250,000.00 万元的
借款授信协议(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为 2016 年 11 月 8 日至 2017 年 11 月 8 日);该项担保系本公司
根据对海尔消费金融的间接持股比例,为上述授信协议所形成债务的 25%(即 62,500.00 万元借款)
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该项担保期限为授信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截至 2017
年 6 月末,该项担保项下借款余额为 110,000.00 万元。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注 4:大连投资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将所持大连投资股权转
让给星凯经管。2012 年 10 月,星凯程鹏与星凯经管签订回购协议,向星凯经管回购大连投资所持
有的家居商场业务分部。根据相关协议,在回购完成前,因家居商场资产而产生的或与其相关的收
益及风险均应由本公司实际享有和承担,因此截至 2014 年末,尚未完成股权受让的大连投资所持
有的家居商场业务相关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存在于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而相关资产法律实体
存在于大连投资;因此,大连投资以相关资产用于对其借款的抵押担保构成本公司为大连投资提供
担保。截至 2014 年末,大连投资用于抵押担保的相关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 131,700.00 万元。
截至 2015 年末,因相关借款已全部提前偿还,上述担保已履行完毕。上述关联担保已经公司 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 5:红星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将所持有星龙房地产股权转让给红星地
产。2013 年 12 月,星凯程鹏与红星地产签订回购协议,向红星地产回购星龙房地产所持有的家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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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业务分部;2015 年 11 月,星凯程鹏收购了上述资产分立后主体星龙家居 100%股权,即完成全
部回购程序。根据相关协议,在回购完成前,因家居商场资产而产生的或与其相关的收益及风险均
应由本公司实际享有和承担,因此截至 2014 年末,尚未完成股权受让的星龙房地产所持有的家居
商场业务相关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存在于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而相关资产的法律权属存在于
星龙房地产;因此,红星控股以星龙房地产相关资产用于对其借款的抵押担保构成本公司为红星控
股提供担保。截至和 2014 年末,红星控股用于抵押担保的星龙房地产相关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
值为 111,300.00 万元。截至 2015 年末,因相关借款已全部提前偿还,上述担保已履行完毕。上述
关联担保已经公司 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1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均
系公司向相关关联方回购其所持有的家居商场业务相关资产所致,由于公司将相关家居
商场资产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而相关资产的法律权属在回购程序完成前仍存在于关
联方,因此关联方以相关资产对其借款的抵押担保构成本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截至
报告期末,上述担保所涉及借款已全部提前偿还,因此相关担保已履行完毕。
报告期内,除上述已披露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上述已披露的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均已按照公司章程及
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7)其他担保
报告期内,本公司其他担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星凯经管 1 星凯程鹏 14,239.13 2013 年 10 月 31 日 2023 年 10 月 30 日
红星控股 2 星凯程鹏 23,146.41 2012 年 12 月 30 日 2015 年 3 月 31 日
红星企发 3 星凯程鹏 27,695.41 2014 年 3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0 日
合计 65,080.95
注 1:如上表注 4 所述,大连投资和沈阳晶森分别以其家居商场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各自用于对
其借款的抵押担保。于 2012 年 10 月,星凯程鹏与星凯经管签订反担保合同,由星凯经管以支付保
证金形式向星凯程鹏就上述资产对借款的抵押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保证金按照家居商场资产对
应的抵押借款及持股比例计算。根据协议约定,随着以相关资产抵押担保取得的借款的新增及归还,
星凯程鹏应根据上述反担保保证金的计算标准向星凯经管补充收取,或返还上述反担保保证金。截
至 2014 年末,由星凯经管支付的反担保保证金金额为 14,239.13 万元,均为一年以上到期;截至 2015
年末,由星凯经管支付的反担保保证金金额为 0 万元,系大连投资、沈阳晶森相关借款已全部提前
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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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如上表注 5 所述,红星控股以星龙房地产相关家居商场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对其借款进行
抵押担保。于 2013 年 12 月,星凯程鹏与红星控股签订反担保合同,由红星控股以支付保证金形式
向星凯程鹏就上述资产对借款的抵押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保证金按照家居商场资产对应的抵押
借款及持股比例计算。根据协议约定,随着以相关资产抵押担保取得的借款的新增及归还,星凯程
鹏应根据上述反担保保证金的计算标准向红星控股补充收取,或返还上述反担保保证金。截至 2014
年末,由红星控股支付的反担保保证金余额为 23,146.41 万元,均为一年内到期;截至 2015 年末,
由红星控股支付的反担保保证金金额为 0 万元,系红星控股相关借款已全部提前偿还。
注 3:2014 年 3 月,星凯经管以星龙房地产 100%股权质押为星龙房地产取得借款。于 2013 年 12
月,红星企发与星凯程鹏就上述将取得的质押借款签订反担保合同,由红星企发以支付保证金形式
向星凯程鹏就上述股权质押资产对借款的质押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保证金按照家居商场资产对
应的质押借款及持股比例计算。截至 2014 年末,由红星企发支付的反担保保证金余额为 27,695.41
万元,均为一年以上到期;截至 2015 年末,由红星企发支付的反担保保证金金额为 0 万元,系星
龙房地产相关借款已全部提前偿还。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其他担保情况均系与家居商场资产回购所导致担保
相关的反担保保证金。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担保所涉及借款已全部提前偿还,因此相关
反担保保证金也已偿还完毕。
(8)其他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偶发性关联交易包括建筑服务、家电、建材等商品销售和知识
产权服务等,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提供服务/产品方 接受服务/产品方 交易金额 产品/服务内容
2017 年 1-6 月
和合聚众 厦门宝象 9.06 标价牌
安家网络 曹仲民 0.31 技术服务费
安家网络 钱玉梅 0.28 技术服务费
红星黄浦小贷 艺致家具 0.43 贷款利息收入
红星黄浦小贷 朱青岭 23.98 贷款利息收入
股份公司 厦门宝象 2.33 共享服务费
星易通 海尔消费金融 16.38 信息服务佣金
合计 52.77
2016 年度
和合聚众 常州家具总厂 3.43 单一品牌或产品平面、flash 广告
星和家居 常州家具总厂 0.94 服务费
红美电商 成都东泰 3.21 商品销售-家电,建材
知识产权 上海鼎幸 0.35 知识产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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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服务/产品方 接受服务/产品方 交易金额 产品/服务内容
知识产权 红星地产 20.80 知识产权服务
红美电商 洪美置业 1.43 商品销售-家电,建材
家金所 深圳红星 0.47 库存材料销售
合计 30.63
2015 年度
红美电商 成都东泰 35.25 商品销售-家电,建材
家品会 大连投资 6.84 线下商场团购活动购买赠品
红美电商 芜湖明辉 1.18 商品销售-日用家居
合计 43.27
2014 年度
苏南建筑 常州置业 88.58 建筑服务
家品会 大连投资 41.79 线下商场团购活动购买赠品
合计 130.37
(8)其他
其他关联交易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十节、三、(二)、4、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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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方往来余额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徐州装饰城 - - 3.02 0.15 2.00 - - -
徐州全球家居 - - - - - - 9.07 -
宁波隆凯 - - - - - - 20.55 -
兴化星凯 - - - - 19.12 0.96 214.55 10.73
大连投资 - - - - - - 800.25 -
红星地产 - - 0.36 -
宁波澳洋 15.59 0.78
洪美置业 45.36 2.27
合计 60.95 3.05 3.02 0.15 21.12 0.96 1,044.42 10.73
其他应收款 上海名艺 10,240.00 512.00 9,760.00 488.00 8,840.00 442.00 8,040.00 402.00
宁波澳洋 - - - - - - 179.99 9.00
宁波隆凯 1 2,400.00 120.00 2,400.00 120.00 2,424.73 121.24 0.72 0.04
西安佳鑫 5.00 2.5 5.00 0.25 5.00 0.25 5.00 0.25
武汉正达 1.03 0.52 1.03 0.05 1.03 0.05 - -
陕西鸿瑞 1,484.69 74.23 839.57 41.98 1,213.44 60.67 - -
合计 14,130.72 709.25 13,005.60 650.28 12,484.21 624.21 8,225.70 411.29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预付款项 星凯经管 - - - - - - 5,514.96 -
合计 - - - - - - 5,514.96 -
其他流动资产 朱青岭 1,000.00 - - - - - - -
艺致家具 80.00 - - - - - - -
合计 1,080.00 - - - - - - -
长期应收款 苏州中翔 - - - - - - 9,675.16 -
武汉正达 11,709.24 - 11,709.24 - 4,209.24 - - -
厦门宝象 2,250.00 - 4,650.00
杭州环球家居 12,379.57 - 12,379.57
合计 26,338.80 - 28,738.80 - 4,209.24 - 9,675.1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成都置业 2 24,770.50 - 24,770.50 - 24,770.50 - - -
合计 24,770.50 - 24,770.50 - 24,770.50 - - -
注 1: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7 年 6 月 30 日,对宁波隆凯的其他应收款主要系因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收购红星实业而带入的其对
持有 20%股权的参股公司宁波隆凯的股东借款 2,400.00 万元。
注 2: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7 年 6 月 30 日,对成都置业的其他非流动资产系向其预付的绿地金牛所持有的家居商场资产 50%股
权的首期回购价款。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付款 苏州中翔 - - - 37.12
宁波隆凯 408.45 414.67 - 307.97
宁波澳洋 72.07 97.05 36.60 7.91
星凯经管 - - 500.00 300.00
深圳红星 1,154.47 1,154.47 2,424.60 4,034.60
红星企发 3,098.90 3,098.90 36,281.18 -
红星控股 - - - 23,146.41
绿地金牛 182.00 155.99 1,198.97 108.89
沈阳置业 - - - 4.96
株洲红星 173.88
曹仲民 4.45 3.20 4.00 1.00
成都东泰 42.57 44.44 6.77 0.05
陕西鸿瑞 - 0.00 - 25.20
芜湖明辉 0.50 30.16 4.67 0.10
徐州家具装饰城 - 0.00 - 0.01
扬州凯龙 51.45 18.22 - 1.16
上海嘉展 103.10 - - -
钱玉梅 4.00 - - -
合计 5,121.97 5,190.97 40,456.80 27,975.38
长期应付款 星凯经管 - - - 14,239.13
红星企发 - - - 27,695.4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 - - 41,934.54
预收款项 陕西鸿瑞 - - - 125.00
济宁鸿瑞 42.24 92.24 99.78 299.78
宁波隆凯 - - 77.05 -
宁波澳洋 - 103.90 80.32 77.53
兴化星凯 3.20 99.20 - 163.38
阜新鑫维 - - - 1,000.00
徐州全球家居 35.54 38.56 38.72 45.79
芜湖明辉 218.42 68.42 68.42 68.42
绿地金牛 261.00 261.00 261.00 261.00
钱玉梅 11.36 4.61 2.16 17.49
红星家具总厂 - 1.37 - -
曹仲民 - 0.60 0.07 0.45
张建芳 1.66 3.01 1.51 -
扬州置业 100.00 - - -
合计 673.43 672.92 629.04 2,058.84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4、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意见
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上述主要关联交易已经股份公司股东大
会以及独立董事审核、确认。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对股份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上述主要关
联交易进行了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履行了发行人公司章
程规定的程序,审议程序合法且交易价格公允,该等资金往来对发行人及其股东利益不
存在实质性损害;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系在发行人正常经营过程中
发生,为正常商业行为,该等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履行了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审议程序合法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间接持有公 与公司的
性 出生年 任期起止 2016 年
姓名 职务 简要经历 重要兼职情况 司股份的数 其他利益
别 月 日期 薪酬情况(元)
量(万股) 关系
红星家具集团执行董事、常州装
饰城董事长、红星控股执行董
事、常州凯利执行董事、香港凯
利董事、香港美凯龙董事、上海
资管董事长、红星企发董事长、
福建置业副董事长、红星地产董
事长、成都置业董事、华运商贸
1990 年 12 月创办常州市红星家具
董事、大连投资董事、廊坊房地
城,且于 1990 年至 1994 年担任总经
董事 产董事、沈阳置业董事、上海华
理;1994 年 6 月创办红星家具,且
长、 2016.12.30- 臻拓董事、成都东泰董事长、上
车建兴 男 1966.6 于 1994 年至 2007 年担任董事长及总 8,351,348.70 228,189.05 无
总经 2019.12.29 海名艺董事长、芜湖明辉董事
经理;于 2007 年创办本公司的前身
理 长、深圳红星副董事长、上海红
红星有限,且于 2007 年至今担任董
星置业副董事长、上海嵘天董
事长及总经理。
事、重庆影业发展董事、红星影
院管理董事、红星影业发展董
事、寰宇置业董事长、上海红星
商管董事、上海萃星董事、宁波
星航董事、上海紫钰置业董事
长、西安佳鑫董事、家金所执行
董事兼总经理
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的黄浦
副董
支行及静安支行副行长、行长及党委

2016.12.30- 书记;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零售事
张琪 长、 女 1959.5 - 7,583,348.70 180.48 无
2019.12.29 业处及证券结算处处长、行长助理、
副总
副行长及党委副书记;中国工商银行
经理
私人银行部总经理及党委书记。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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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持有公 与公司的
性 出生年 任期起止 2016 年
姓名 职务 简要经历 重要兼职情况 司股份的数 其他利益
别 月 日期 薪酬情况(元)
量(万股) 关系
年 6 月加入本公司,自此担任本公司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及副总经理。
红星控股监事、常州家具总厂执
董 历任常州市红星家俱总厂的总经理;行董事、红星家具集团监事、中
事、 2016.12.30- 红星家俱集团的总经理。于 2007 年 国陈设董事、上海华臻拓董事、
车建芳 女 1968.9 3,706,348.70 19,842.53 无
副总 2019.12.29 6 月加入本公司,自此担任本公司执 上海鼎幸监事、福州红星董事、
经理 行董事及副总经理。 大连红星董事、云南红星董事
长、上海旦艺执行董事
历任红星家俱集团担任党支部书记、

党委书记及副总裁等多个职位。于
事、 2016.12.30-
蒋小忠 男 1969.1 2007 年 6 月加入本公司,并自 2012 - 5,501,348.70 451.19 无
副总 2019.12.29
年 12 月以来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
经理
副总经理。
红星企发董事、红星地产董事、
天津地博园董事、天津雍鑫董
事、上海商用物业董事长、上海
置业董事长、上海红星置业董事
历任常州市红星家俱总厂厂长;红星 长、洪美置业董事、宁波凯龙董
家俱集团副总裁。于 2007 年 6 月加 事、上海嵘天董事长、上海兮哲
2016.12.30- 入本公司,自 2010 年 12 月以来担任 合伙人、上海哲吾合伙人、重庆
徐国峰 董事 男 1966.3 - - 无
2019.12.29 本公司董事和副总经理,并自 2014 影业发展董事、红星影院管理董
年 11 月辞任副总经理后担任本公司 事、红星影业发展董事、上海红
非执行董事。 星商管董事、上海金山全球家居
董事、常州家具总厂监事、常梓
企管普通合伙人、常龙企管普通
合伙人、欣兮投资普通合伙人、
双明凯龙董事、双明凯美董事
2016.12.30- 于 1992 年 7 月至 1993 年 12 月在常 红星家具集团总经理、红星控股
陈淑红 董事 女 1972.10 1,701,348.70 - 无
2019.12.29 州市红星家俱总厂工作,主要负责金 董事、常州凯利总经理、连云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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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持有公 与公司的
性 出生年 任期起止 2016 年
姓名 职务 简要经历 重要兼职情况 司股份的数 其他利益
别 月 日期 薪酬情况(元)
量(万股) 关系
融相关的工作;1994 年 1 月至 1999 至高董事长兼总经理
年 6 月,在常州家俱建材批发中心担
任经理,主要负责业务经营;1999
年 6 月至 2007 年 6 月,担任红星家
俱集团的财务总监。于 2007 年 6 月
加入本公司,自此担任非执行董事。
上海益商董事、东莞汇商董事、
廊坊唯度董事、江苏益天董事、
上海东合董事、上海奉元董事、
上海摩亚董事、江苏富莱德董
事、东莞鸿商董事、天津凡滨董
事、上海易航董事、益商仓储(平
湖)董事、济南益新董事、成都
富园董事、东莞益招董事、上海
自 2000 年 7 月至 2005 年 8 月曾任职
易耀董事、湖北易卓董事、成都
GE Capital Real Estate 的业务发展经
易龙董事、沈阳易北董事、江苏
理;于 2005 年 9 月加入 Warburg
Joseph 易湖董事、昆山群策董事、杭州
2016.12.30- Pincus Asia LLC(美国华平投资集团
Raymond 董事 男 1977.11 明浦执行董事、西安创盛监事、 - - 无
2019.12.29 的附属公司),目前担任董事总经理
Gagnon 上海通祥执行董事、魔方(上海)
兼亚洲房地产投资业务的主管。于
公寓董事、上海魔域董事、魔方
2009 年 12 月加入本公司,自此担任
(中国)投资董事、城市魔方(北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京)公寓董事、魔方(广州)公
寓董事、魔方(南京)企业董事、
南京亿腾董事、常州麦里奇董
事、上海华靳董事、上海软通恺
睿董事、上海津创董事、上海谨
平董事、上海魅嘉董事、上海科
九董事、上海临港华平董事、无
锡奥迈特董事、南京华赟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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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持有公 与公司的
性 出生年 任期起止 2016 年
姓名 职务 简要经历 重要兼职情况 司股份的数 其他利益
别 月 日期 薪酬情况(元)
量(万股) 关系
南京华昕董事、昆山华普瑞董
事、上海盛煦董事、北京岳梧董
事、东莞易维董事、昆山福产董
事、增益供应链董事、天津盛煦
董事、天津鼎瑞董事、上海萃昌
董事、南京华煦董事、南京华勋
董事、南京华佑董事、南京华祺
董事、南京华峥董事、南京亚信
董事、重庆迪梦捷董事、魔方(深
圳)董事、城市魔方(北京)董
事、魔方亿居(杭州)董事、魔
方(成都)董事、魔方公寓管理
(武汉)董事、魔方爱居(苏州)
董事、上海锦睿董事、上海雨润
董事、易能(无锡)董事、杭州
益腾董事、上海易静董事、太仓
明崭董事、沈阳易北董事、重庆
永翔董事、无锡易中董事、全日
美实业(上海)董事、宁波易海
董事、东莞易维董事、昆山东邦
瑞丰董事、佛山易升董事、深圳
柏图董事、深圳智和董事、上海
榛歆董事、上海派振董事、上海
久甄董事、上海久骋董事、北京
融新创达董事、上海魔方董事、
上海劲宣董事、上海久勋董事、
上海久浦董事、上海久逡董事、
上海久宸董事、上海久冾董事、
深圳久舟董事、上海栋玖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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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持有公 与公司的
性 出生年 任期起止 2016 年
姓名 职务 简要经历 重要兼职情况 司股份的数 其他利益
别 月 日期 薪酬情况(元)
量(万股) 关系
世纪互联董事、武汉明聚董事、
上海隽甄董事长、
北京华平执行董事、城市魔方
(北京)公寓董事、魔方(上海)
公寓董事、上海魔域董事、魔方
(中国)投资董事、总经理、上
海劲宣董事、总经理、魔方(南
京)企业董事、总经理、上海盛
煦董事、总经理、南京亿腾董事、
天津盛煦董事、总经理、天津鼎
2003 年 8 月至 2007 年 7 月,曾于普 瑞董事、总经理、上海萃昌董事、
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 总经理、魔方(广州)公寓董事、
公司先后担任审计师及高级审计师;上海魔方董事、魔方(深圳)董
2016.12.30- 于 2009 年 7 月,加入北京华平投资 事、城市魔方(北京)董事、魔
张其奇 董事 男 1981.1 - - 无
2019.12.29 咨询有限公司(美国华平投资集团的 方亿居(杭州)董事、魔方(成
附属公司),目前担任执行董事。于 都)董事、魔方公寓管理(武汉)
2010 年 12 月加入本公司,自此担任 董事、魔方爱居(苏州)董事、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青岛魔方董事、翌成创意董事、
上海锦睿董事、总经理、魔方公
寓管理(西安)董事、魔应企业
管理董事长、上海蓝山董事、上
海魔麦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表、普乐门董事、上海熙尔董事
兼总经理、上海尊纶执行董事、
上海摩驿董事、上海懋顺执行董

自 2008 年 5 月至 2010 年 4 月,担任
独立 2016.12.30- 上海睿信董事长、上海聚英执行
李振宁 男 1953.3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发展股份有限 600,000.00 - 无
董事 2019.12.29 董事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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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持有公 与公司的
性 出生年 任期起止 2016 年
姓名 职务 简要经历 重要兼职情况 司股份的数 其他利益
别 月 日期 薪酬情况(元)
量(万股) 关系
代码:600895)的独立董事。1997
年 12 月,成立上海睿信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自此担任其董事会主席。自
2006 年 11 月以来,亦担任上海聚英
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自
2001 年 4 月以来,担任北京鑫华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于
2012 年 3 月加入本公司,并自此担
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曾任法国巴黎 HEC 管理学院会计与
管理控制系终身教授;现任中欧国际
工商学院会计学教授、副院长兼教务
长,法国凯辉会计学教席教授;现任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副院长兼教
朗诗绿色地产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
DingYua 独 立 2016.12.30- 务长、教授、朗诗绿地独立董事、
男 1969.10 所上市,证券代码:106)独立非执 800,000.04 - 无
n(丁远)董事 2019.12.29 敏华控股独立董事、法国
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
JACCAR 独立董事
会 及 薪 酬 委 员 会 成 员 、 Jaccar
Holdings(一家私人投资公司)董事。
2012 年 3 月加入本公司,并自此担
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何韦鲍顾问律师、安莉芳控股独
立董事、网龙网络独立董事、亚
洲木薯独立董事、富通科技独立
LEE , 历任香港联交所上市科经理及高级
董事、新矿资源独立董事、天福
Kwan 独立 2016.12.30- 经理、胡关李罗律师行合伙人,现任
男 1965.9 (开曼)控股独立董事、中海石 600,000.00 - 无
Hung(李 董事 2019.12.29 何韦鲍律师行顾问。自 2015 年 2 月
油化学独立董事、朗诗绿地独立
均雄) 以来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中国金洋独立董事、丰盛
机电独立董事、天宝集团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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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持有公 与公司的
性 出生年 任期起止 2016 年
姓名 职务 简要经历 重要兼职情况 司股份的数 其他利益
别 月 日期 薪酬情况(元)
量(万股) 关系
历任复旦大学会计学系副主任、海实
业控股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
市,证券代码:363)副总裁、财务
总监,首席会计师、审计部总经理及
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期间亦曾兼任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证券代
码:600837、6837)副董事长。现任
复旦大学教授、来伊份独立董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兼任上海陆
事、中国龙工独立董事、景瑞控
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独立董事、瀚华金控独立董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
独立 2016.12.30- 事、亚士创能董事、上海东方网
钱世政 男 1952.8 码:600663)、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 450,000.00 - 无
董事 2019.12.29 独立董事、上海仪电董事、南京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
莱斯董事、苏州新建元董事、上
代码:603777)、春秋航空股份有限
海陆家嘴独立董事、上海城投独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
立董事、春秋航空独立董事
代码:601021)、瀚华金控股份有限
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
号:3903)、景瑞控股有限公司(于香
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1862)和
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
所上市,股份代号:3339)的独立董
事。于 2016 年 4 月加入本公司,并
自此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监事 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常州支行、中国工
会主 商银行常州支行及常州市商业银行
席 2016.12.30- 高级人员,红星家俱集团副总裁;曾
潘宁 男 1966.7 成都置业监事 1,298,593.35 345.91 无
职工 2019.12.29 于 2007 年 6 月至 2011 年 12 月担任
代表 本公司副总经理。自 2012 年 2 月起
监事 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间接持有公 与公司的
性 出生年 任期起止 2016 年
姓名 职务 简要经历 重要兼职情况 司股份的数 其他利益
别 月 日期 薪酬情况(元)
量(万股) 关系
上海临港华平董事、上海华靳董
事、上海津创董事、上海科九董
事、上海谨平董事、上海软通恺
睿董事、上海魅嘉董事、东久(上
海)投资董事、北京岳梧董事、
南京华昕董事、南京华赟董事、
常州麦里奇董事、无锡奥迈特董
NG , 事、南京华煦董事、南京华勋董
曾任美银美林香港的投资银行部分
ELLEN 事、南京华佑董事、南京华祺董
股东 析员。现任 Warburg Pincus Asia LLC
HOI 2016.12.30- 事、南京华峥董事、南京亚信董
代 表 女 1981.2 (美国华平投资集团的附属公司)董 - - 无
YING 2019.12.29 事、重庆迪梦捷董事、东久至仁
( 吴 凯 监事 事总经理。自 2010 年 12 月起担任本
董事、深圳柏图董事、深圳智和
盈) 公司的股东代表监事。
董事、上海榛歆董事、上海派振
董事、上海久甄董事、上海久骋
董事、北京融新创达董事、昆山
华普瑞董事、上海久勋董事、上
海久浦董事、上海久逡董事、上
海久宸董事、上海久冾董事、深
圳久舟董事、上海栋玖董事、世
纪互联董事、上海隽甄董事
曾任红星家俱集团上海区总经理。自
2007 年 6 月起担任本公司第一发展
职工
2016.12.30- 中心的总经理;自 2012 年 2 月起,
巢艳萍 代 表 女 1970.11 上海弘美执行事务合伙人 793,748.70 45.21 无
2019.12.29 亦担任上海弘美投资的执行事务合
监事
伙人。自 2010 年 12 月起担任本公司
的职工代表监事。
历任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高 联储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
独立 2016.12.30-
陈岗 男 1976.1 级经理、业务董事、投行四部(上海)上海京颐 董事 165,000.00 - 无
监事 2019.12.29
总经理,中信建投证券并购融资总部 龙胜紫琦玉材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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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持有公 与公司的
性 出生年 任期起止 2016 年
姓名 职务 简要经历 重要兼职情况 司股份的数 其他利益
别 月 日期 薪酬情况(元)
量(万股) 关系
总经理助理兼上海部负责人,齐鲁证
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执行总经
理;现任复旦大学证券研究所副所
长、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
总部总经理、场外市场部总经理。于
2016 年 1 月加入本公司,任本公司
独立监事。自 2016 年 2 月开始,担
任中山证券投资事业部副总经理兼
新三板业务部总经理。
太空板业独立董事、启明星辰独
现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从事教学和 立董事、中核科技独立董事、常
独立 2016.12.30-
郑洪涛 男 1966.10 科研工作。于 2016 年 1 月加入本公 山药业独立董事、京天利独立董 165,000.00 - 无
监事 2019.12.29
司,任本公司独立监事。 事、浙江宏伟董事、索通发展独
立董事、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
历任合肥荣事达集团有限公司大客
户总监,苏宁云商股份有限公司副首
副总 2016.12.30-
李斌 男 1974.12 席运营官、兼任运营总部执行总裁。 3,083,348.76 - 无
经理 2019.12.29
于 2016 年 1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
公司副总经理。
历任常州市天宁区政府工业科科长、
计经委主任及副区长,常州市国家高
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副书记
副总 2016.12.30-
刘源金 男 1854.8 及党委委员,并兼任常州市新北区副 - 2,688,670.00 451.19 无
经理 2019.12.29
区长及区委副书记,红星家俱集团副
总裁。于 2007 年 6 月加入本公司,
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 曾任职上海中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德 海尔消费金融董事、芜湖红星基
2016.12.30-
席世昌 负责 男 1974.6 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金管理总经理、海优新材独立董 1,901,348.70 300.79 无
2019.12.29
人 2010 年 7 月加入本公司,自 2010 年 事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间接持有公 与公司的
性 出生年 任期起止 2016 年
姓名 职务 简要经历 重要兼职情况 司股份的数 其他利益
别 月 日期 薪酬情况(元)
量(万股) 关系
12 月以来担任本公司首席财务官。
历任厦门海关财务科科长、敏华控股
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
副总 2016.12.30- 公司,股份代号:01999)执行董事、
李建宏 男 1973.9 - 2,153,348.70 300.79 无
经理 2019.12.29 首席运营官和副总裁。于 2013 年 2
月加入本公司,并自 2013 年 3 月以
来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曾任职于美国惠而浦水仙公司(中
国)、上海百安居装饰建材有限公司、
副总 2016.12.30- 家得宝(中国)、百思买商业(上海)
张培峰 男 1971.11 - 1,748,348.70 180.48 无
经理 2019.12.29 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10 月加入本公
司,自 2010 年 12 月 30 日以来担任
本公司副总经理。
曾任新世界百货(中国)有限公司人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
副总 2016.12.30- 力资源及营运品质总经理。于 2011 学院导师、CCFA(中国连锁经营
谢坚 男 1970.3 2,217,586.80 180.48 无
经理 2019.12.29 年 3 月加入本公司,并自 2011 年 4 协会) 人力资源委员会主任委
月以来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员、时尚零售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曾任职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
副 总 司投资银行部、天一证券有限公司,
经 曾任红星家俱集团首席财务官助理。
理、 2016.12.30- 于2007年6月加入本公司,自2011年
郭丙合 男 1973.10 紫光乐联监事、芜湖美和监事 1,901,348.70 150.40 无
董事 2019.12.29 10月以来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自
会秘 2013年12月以来担任董事会秘书。张
书 先生于2016年4月荣获“上海市青年
五四奖章”称号。
历任武汉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
副总 2016.12.30-
王伟 男 1969.5 助理、红星家俱集团发展中心总经理 - 2,786,131.00 195.52 无
经理 2019.12.29
助理、重庆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生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间接持有公 与公司的
性 出生年 任期起止 2016 年
姓名 职务 简要经历 重要兼职情况 司股份的数 其他利益
别 月 日期 薪酬情况(元)
量(万股) 关系
广场有限责任公司及成都红星美凯
龙世博家居生活广场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西南地区及上海营运中心总
经理、总裁助理及京沪西南地区营运
中心总经理、京沪西南地区营运中心
总经理。于 2007 年 6 月加入本公司,
自 2013 年 3 月以来担任本公司副总
经理。
于 2007 年 6 月加入本公司,历任本
公司第四营运中心的总经理及山东、
副总 2016.12.30-
陈东辉 男 1976.10 东北及华北地区的总经理、总裁助理 江苏中蕴监事 1,601,348.70 197.34 无
经理 2019.12.29
及华北及东北地区总经理。自 2013
年 3 月以来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于 2007 年 6 月加入本公司。历任本
公司第四营运中心副总经理、山东及
副总 2016.12.30- 东北地区副总经理以及苏南地区总
张贤 男 1978.2 海尔消费金融监事 1,699,348.70 105.28 无
经理 2019.12.29 经理、营运推广中心总裁助理及总经
理。自 2015 年 3 月以来担任本公司
副总经理。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的简要情况
红星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红星控股成立于 2007 年 4 月 28 日,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影视文化投资,艺术文化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投
资咨询,物业管理,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家具、
建材、百货的销售。车建兴先生直接持有红星控股 92%的股权,为红星控股的实际控制
人。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红星控股直接持有本公司 2,480,315,772 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 68.44%。
(二)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车建兴先生。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车建兴先生通过红
星控股间接控制本公司 68.44%的股权。
车建兴先生,1966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80 年代末,车先生开
始了家具制造的职业生涯;1990 年 12 月创办常州市红星家具城,且于 1990 年至 1994
年担任总经理;1994 年 6 月创办红星家具,且于 1994 年至 2007 年担任董事长及总经
理;于 2007 年创办本公司的前身红星有限,且于 2007 年至今担任董事长及总经理。车
先生为陈淑红女士的丈夫及车建芳女士的哥哥。车先生是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执行委
员会会员。并于 2014 年 2 月获上海政府、上海工商业联合会及上海光彩事业促进会授
予“上海杰出之星”的荣誉称号;于 2012 年 1 月获常州政府授予“常州优秀企业家”
的荣誉称号;于 2006 年 4 月获江苏省人民政府授予“江苏省劳动模范”的荣誉称号。
九、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7,753,911,384.65 6,137,865,114.87 5,725,844,957.94 3,721,512,227.96
应收票据 4,430,000.00 900,000.00 2,200,000.00 38,970,000.00
应收账款 981,065,969.40 799,810,037.69 921,480,438.70 573,753,606.83
预付款项 286,430,534.20 164,841,803.45 92,877,459.58 172,591,311.28
其他应收款 709,557,589.69 978,680,238.37 507,046,024.24 423,487,267.20
存货 62,603,233.73 45,423,343.28 35,112,651.71 38,494,637.9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45,000,000.00 45,000,000.00 70,000,000.00 70,000,000.00
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932,272,472.71 623,564,454.04 522,911,654.49 92,864,224.78
流动资产合计 10,775,271,184.38 8,796,084,991.70 7,877,473,186.66 5,131,673,276.0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831,859,188.97 544,401,221.29 402,930,202.48 192,310,000.00
长期应收款 1,050,390,028.79 827,660,977.03 390,446,993.61 372,363,232.97
长期股权投资 1,116,151,321.53 1,012,646,573.83 804,291,587.51 791,696,206.61
投资性房地产 69,722,909,000.00 66,948,000,000.00 61,361,000,000.00 55,117,000,000.00
固定资产 143,439,768.87 141,662,812.14 137,770,650.20 152,641,926.26
在建工程 43,101,413.38 65,975,322.44 24,163,939.96 16,567,929.61
无形资产 462,172,618.91 428,854,402.41 539,266,669.64 548,915,894.28
开发支出 29,418,402.19 38,967,363.83 - -
商誉 16,592,357.41 16,592,357.41 16,592,357.41 -
长期待摊费用 210,133,391.06 171,207,612.77 194,673,837.23 220,772,336.28
递延所得税资产 844,383,498.33 594,604,457.35 361,203,636.27 334,045,474.54
其他非流动资产 3,886,115,649.42 1,948,746,010.92 1,700,429,382.11 1,032,040,954.19
非流动资产合计 80,356,666,638.86 72,739,319,111.42 65,932,769,256.42 58,778,353,954.74
资产总计 91,131,937,823.24 81,535,404,103.12 73,810,242,443.08 63,910,027,230.77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67,848,000.00 500,010,000.00 897,000,000.00 695,700,000.00
应付账款 356,244,473.31 353,219,391.21 279,540,771.46 180,171,416.63
预收款项 2,244,261,120.66 2,067,113,177.08 1,777,916,392.24 2,106,374,637.28
应付职工薪酬 263,403,301.53 540,096,177.35 389,087,990.69 389,068,467.0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交税费 603,499,297.12 453,974,032.68 495,308,598.70 393,532,438.71
应付利息 393,478,437.43 120,291,237.11 83,467,322.66 69,149,549.26
应付股利 1,556,520,023.66 138,500,000.00 28,850,000.00 3,600,000.00
其他应付款 5,539,828,985.10 5,158,966,317.83 4,759,099,439.53 4,231,850,907.1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4,912,456,713.73 4,210,031,348.15 1,910,769,581.84 2,349,405,069.17
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6,137,540,352.54 13,542,201,681.41 10,621,040,097.12 10,418,852,485.2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2,042,789,858.42 8,447,537,245.75 7,027,169,520.71 9,083,476,026.88
应付债券 8,446,688,893.07 8,434,100,693.31 7,335,010,691.53 2,861,316,674.17
长期应付款 1,485,355,881.56 1,475,711,651.18 1,377,667,906.50 1,477,573,582.45
递延收益 203,453,746.44 195,413,309.31 194,354,158.15 198,498,313.96
递延所得税负债 9,906,764,492.69 9,104,345,882.92 8,361,909,273.55 7,756,726,523.99
其他非流动负债 767,620,500.00 415,320,500.00 696,820,500.00 744,416,981.13
非流动负债合计 32,852,673,372.18 28,072,429,282.47 24,992,932,050.44 22,122,008,102.58
负债合计 48,990,213,724.72 41,614,630,963.88 35,613,972,147.56 32,540,860,587.81
股东权益:
股本 3,623,917,038.00 3,623,917,038.00 3,623,917,038.00 3,000,000,000.00
资本公积 5,602,658,955.70 5,620,013,738.96 5,626,975,204.20 227,511,620.68
其他综合收益 1,446,168,876.80 - - -
盈余公积 1,226,111,855.65 1,226,111,855.65 1,030,718,136.69 846,466,621.54
未分配利润 26,618,935,429.84 26,095,809,439.81 24,597,260,932.31 24,046,645,072.1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38,517,792,155.99 36,565,852,072.42 34,878,871,311.20 28,120,623,314.33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3,623,931,942.53 3,354,921,066.82 3,317,398,984.32 3,248,543,328.63
股东权益合计 42,141,724,098.52 39,920,773,139.24 38,196,270,295.52 31,369,166,642.9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
91,131,937,823.24 81,535,404,103.12 73,810,242,443.08 63,910,027,23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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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5,070,967,324.48 9,436,081,755.29 9,178,569,366.89 8,332,036,059.73
减:营业成本 1,374,668,202.19 2,612,767,511.67 2,241,376,575.30 2,053,465,676.84
税金及附加 152,766,772.53 413,922,513.42 603,874,439.16 544,172,522.63
销售费用 577,191,949.36 1,205,697,587.59 1,196,889,249.88 1,054,911,074.23
管理费用 468,073,572.29 935,078,887.46 742,233,444.62 773,352,803.31
财务费用 544,212,823.71 877,707,890.38 772,496,593.32 805,756,467.59
资产减值损失 104,678,298.05 572,890,325.59 210,361,330.48 73,983,012.3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960,437,111.54 1,754,032,308.00 1,009,765,173.66 1,862,277,565.47
投资收益 60,754,608.04 130,896,456.03 146,465,899.59 -45,851,599.4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54,289,350.26 136,217,986.32 132,728,945.57 20,435,223.85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其他收益 2,069,562.87 - - -
二、营业利润 2,872,636,988.80 4,702,945,803.21 4,567,568,807.38 4,842,820,468.78
加:营业外收入 21,293,807.10 119,568,976.07 109,600,635.50 122,164,506.4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
72,105.26 492,938.53 1,460,782.41 1,210,466.23
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2,457,297.08 20,997,078.41 112,073,879.43 169,135,116.3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
398,847.65 5,108,417.21 4,477,049.46 58,798,481.59
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 2,881,473,498.82 4,801,517,700.87 4,565,095,563.45 4,795,849,858.88
减:所得税费用 724,982,916.95 1,128,075,879.79 1,223,349,382.09 1,288,931,372.71
四、净利润 2,156,490,581.87 3,673,441,821.08 3,341,746,181.36 3,506,918,486.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045,171,145.99 3,397,183,234.32 3,224,867,375.35 3,243,054,851.66
者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111,319,435.88 276,258,586.76 116,878,806.01 263,863,634.51
五、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0.56 0.94 0.96 1.08
稀释每股收益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综合收益 1,606,854,307.56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3,763,344,889.43 3,673,441,821.08 3,341,746,181.36 3,506,918,486.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3,491,340,022.79 3,397,183,234.32 3,224,867,375.35 3,243,054,851.66
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272,004,866.64 276,258,586.76 116,878,806.01 263,863,634.51
综合收益总额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5,669,701,472.16 9,429,560,443.73 8,422,871,057.81 8,478,802,141.95
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889,477,719.42 653,445,383.04 387,026,706.44 317,492,290.08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559,179,191.58 10,083,005,826.77 8,809,897,764.25 8,796,294,432.0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630,107,743.32 931,576,478.69 786,783,063.70 1,003,922,180.12
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1,440,032,492.58 2,012,983,198.59 1,730,291,285.32 1,545,777,861.77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923,457,155.13 1,681,409,743.73 1,417,715,804.40 1,445,460,117.6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1,049,431,086.16 1,473,107,648.81 1,486,888,279.12 1,523,532,497.99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43,028,477.19 6,099,077,069.82 5,421,678,432.54 5,518,692,657.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516,150,714.39 3,983,928,756.95 3,388,219,331.71 3,277,601,774.54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5,000,000.00 34,567,187.71 - 40,5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
1,025,000.00 3,060,000.00 42,601,820.35 393,601.8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4,059,863.01 490,241.82 4,030,151.68 6,306,125.22
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18,327,130.52 - 4,112,177.12 -
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434,700,601.44 1,061,139,192.43 265,030,986.53 490,891,597.54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3,112,594.97 1,099,256,621.96 315,775,135.68 538,091,324.6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3,273,448,611.60 3,265,420,672.51 3,126,266,759.58 2,647,980,283.17
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472,406,136.59 569,828,606.80 383,445,000.00 187,191,815.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244,024,183.77 783,363,520.86 433,494,007.50 112,559.96
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 3,417,768.61 - 4,299,420.87
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1,321,026,400.53 1,385,951,191.70 660,279,689.43 292,912,906.82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10,905,332.49 6,007,981,760.48 4,603,485,456.51 3,132,496,985.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4,837,792,737.52 -4,908,725,138.52 -4,287,710,320.83 -2,594,405,661.17
量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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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8,957,880.00 10,000,000.00 6,070,661,506.62 5,75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
28,957,880.00 10,000,000.00 64,359,352.50 5,750,000.00
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965,365,474.60 8,123,460,188.66 9,537,850,000.00 3,704,908,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6,099,043.31 10,350,000.00 29,604,500.00 466,769,700.00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00,422,397.91 8,143,810,188.66 15,638,116,006.62 4,177,427,7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902,555,709.07 3,753,847,777.65 7,710,627,563.93 2,546,521,508.6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442,125,852.70 2,881,381,326.74 3,784,375,010.56 1,815,468,377.17
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
65,359,654.35 85,063,283.72 69,813,630.70 48,354,810.00
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52,727,600.00 239,824,396.92 1,287,562,131.08 711,154,734.12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97,409,161.77 6,875,053,501.31 12,782,564,705.57 5,073,144,619.9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603,013,236.14 1,268,756,687.35 2,855,551,301.05 -895,716,919.96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 - - -
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1,281,371,213.01 343,960,305.78 1,956,060,311.93 -212,520,806.59
增加额
加:期/年初现金及现金
5,892,424,707.42 5,548,464,401.64 3,592,404,089.71 3,804,924,896.30
等价物余额
六、期/年末现金及现金
7,173,795,920.43 5,892,424,707.42 5,548,464,401.64 3,592,404,089.71
等价物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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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2.67 -461.55 -301.63 -5,758.8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
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 1,268.66 8,592.92 6,759.93 8,723.34
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
2,746.28 5,455.58 3,724.51 1,624.03
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
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
- 35.57 244.95 -
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本期处置子公司取得的收入大于处置
时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455.99 2.08 192.96 -6,664.39
账面价值
处置联营公司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88.04 - 396.93 -21.1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年
- - - -3,477.18
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企业合并分步收购过程中原持有股权
- -840.23 223.62 0.00
部分按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 - 306.00 560.18 56.83
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
96,043.71 175,403.23 100,976.52 186,227.76
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企业享有的投资收益中联营企业及合
2,744.55 7,839.53 5,823.45 562.38
营企业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部分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
- - - -
产生的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145.38 1,690.25 -5,071.33 -7,661.60
支出
所得税影响额 -25,106.15 -46,949.26 -26,639.22 -46,900.3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186.04 -18,620.96 -3,098.36 -21,278.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
75,876.98 132,453.15 83,792.51 105,432.02
净额
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
37.10 38.99 25.98 32.51

(三)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0.67 0.65 0.74 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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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速动比率(倍) 0.66 0.65 0.74 0.49
资产负债率(合并) 53.76% 51.04% 48.25% 50.9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8.03% 62.52% 55.46% 64.04%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
1.20% 1.17% 1.55% 1.95%
比例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1.39 10.96 12.28 18.24
存货周转率(次) 50.90 64.88 60.90 42.9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351,954.46 588,926.50 556,397.29 577,381.03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5.41 4.87 4.45 5.4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0.69 1.10 0.93 1.09
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每股现金流量(元/股) 0.35 0.09 0.54 -0.07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6,391,002.72
万元、7,381,024.24 万元、8,153,540.41 万元和 9,113,193.78 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
大呈持续增长态势。2015 年末资产总额较 2014 年末增加 990,021.52 万元,升幅为
15.49%,主要由于投资性房地产及货币资金的增加所致;2016 年末资产总额较 2015 年
末增加 772,516.17 万元,升幅为 10.47%,主要由于投资性房地产的增加所致;2017 年
6 月末资产总额较 2016 年末增加 959,653.37 万元,升幅为 11.77%,主要由于投资性房
地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货币资金的增加所致。
公司资产结构较为稳定,以非流动资产为主。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 91.97%、89.33%、89.21%和 88.18%,主要
由于公司从事家居商场的经营和管理,核心经营资产为自持商场物业,该等自持物业以
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在当前经济环境和商业物业运营环境较好的情况下,其公允价值较
高,导致公司非流动资产中投资性房地产规模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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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3,254,086.06
万元、3,561,397.21 万元、4,161,463.10 万元和 4,899,021.37 万元。报告期内,随着公司
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举债能力增强,负债总额呈持续增长趋势。
2015 年末负债总额较 2014 年末增加 307,311.16 万元,升幅为 9.44%,主要由于应
付债券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所致;2016 年末负债总额较 2015 年末增加 600,065.88
万元,升幅为 16.85%,主要由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的增
加所致;2017 年 6 月末负债总额较 2016 年末增加 737,558.28 万元,升幅为 17.72%,主
要由于长期借款等有息负债及应付股利增加所致。
公司负债结构较为稳定,以非流动负债为主。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 67.98%、70.18%、67.46%和 67.06%,主要
由于公司建造家居商场需长期资金的支持,带息债务以长期借款为主,另外投资性房地
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较大,导致非流动负债在总负债中所占比例
较高。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良好。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833,203.61 万元、917,856.94 万元、943,608.18 万元和
507,096.73 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超过 98.60%。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
占比较低。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销售佣金收入(预付卡及 P2P 业务收取的手续费);
对外委托贷款以及红星黄浦小贷、红星资产管理对外发放贷款的利息收入;和合聚众的
广告服务收入;其他(包括居间采买、仓库租金、物业咨询服务费等)。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830,996.11 万元、916,162.45 万元、936,118.86 万元和 500,376.67 万元。公司主营业务
收入包括租赁及管理收入、与委托经营管理商场相关收入、商品销售及家装收入、其他
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毛利随着收入规模逐年增长,主要来源于租赁及管理收入
以及与委托经营管理商场相关收入。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上述两类业务毛利占综合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96.89%、97.50%、94.66%和 9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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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75.35%、
75.58%、72.31%和 72.89%,与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趋势一致。其他业务收入在营业收
入中的占比很低,其毛利率水平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很小。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75.32%、75.61%、72.22%和 72.72%,基本保持稳定。
3、现金流量分析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额分别为-21,252.08 万元、195,606.03 万元、34,396.03 万元和 128,137.12 万元。报告期
内,公司的现金净流量有所波动但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总体控制在较为合理的范围
内,公司的现金流管理总体较为稳健。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分别为 327,760.18 万元、338,821.93 万元、398,392.88 万元和 251,615.07 万元。报
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基本保持稳定。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分别为-259,440.57 万元、-428,771.03 万元、-490,872.51 万元和-483,779.27 万元。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大力推进商场项目建设投入产生持续的资本性支出,投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净流出规模较大。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分别为-89,571.69 万元、285,555.13 万元、126,875.67 万元和 360,301.32 万元。2014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是因为当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能
够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因此公司适度减少了新增借款融资规模;2015 年度公司筹资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 H 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首次公开
发行上市以及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所致。
4、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 2017 年 1-9 月财务报表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出具专项声明,
保证公司 2017 年 1-9 月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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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德勤华永对公司 2017 年 9 月 30 日的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17 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止期间的公司及合并利润表、2017 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止期间公司及合并
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德师报(阅)字(17)
第 R00082 号),审阅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
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2 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规定编制,未能在
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贵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 2017 年 1-9 月经审阅但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的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1,602,542.08 879,608.50
非流动资产 7,976,587.71 7,273,931.91
资产总计 9,579,129.79 8,153,540.41
流动负债 1,776,033.31 1,354,220.17
非流动负债 3,544,958.58 2,807,242.93
负债合计 5,320,991.89 4,161,463.10
所有者权益合计 4,258,137.90 3,992,077.3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3,896,046.26 3,656,585.21
(2)合并利润表的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7-9 月 1-9 月 7-9 月 1-9 月
营业收入 265,055.10 772,151.83 225,505.15 683,874.97
营业利润 139,091.86 426,355.56 96,230.39 355,614.16
利润总额 148,391.29 436,538.64 100,732.51 361,128.67
净利润 88,594.17 304,243.23 75,988.78 268,910.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9,458.05 283,975.17 64,999.02 250,641.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43,797.71 172,437.85 37,053.70 158,943.41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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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的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7-9 月 1-9 月 7-9 月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0,977.69 412,592.76 83,883.90 230,296.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777.35 -393,001.93 -55,471.99 -287,693.9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7,991.04 628,292.37 272,804.62 316,505.0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 - - -
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19,746.08 647,883.20 301,216.53 259,108.00
(4)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7-9 月 1-9 月 7-9 月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4.91 2.23 -36.69 -318.4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
3,632.88 4,901.54 4,280.49 5,199.07
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
1,120.69 3,866.97 2,359.06 3,006.25
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
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 - - - -
取得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 - - - -
收益
本期处置子公司取得的收入
大于处置时应享有的被投资 46,925.14 47,381.12 - 17.72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
处置联营公司投资产生的投
- 88.04 - -
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
子公司期/年初至合并日的 - - - -
当期净损益
企业合并分步收购过程中原
持有股权部分按公允价值计 - - - -
量产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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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7-9 月 1-9 月 7-9 月 1-9 月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
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102.50 102.50 90.94 174.00
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
投资收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
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29,470.96 125,514.67 33,985.24 119,683.58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企业享有的投资收益中联营
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性房地 1,387.78 4,132.33 1,126.32 2,614.65
产评估增值部分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
- - - -
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6,516.95 6,371.57 258.31 633.85
外收入和支出
所得税影响额 -47,865.06 -72,971.22 -9,921.99 -31,796.9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666.41 -7,852.45 -4,196.37 -7,515.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
35,660.34 111,537.32 27,945.32 91,698.19
常性损益净额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43,797.71 172,437.85 37,053.70 158,943.41
母公司的净利润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额达到 9,579,129.79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17.48%,
主要系公司货币资金增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增值所致;公司负债总额
达到 5,320,991.89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27.86%,主要系公司长期借款增加及公司商业地
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计入其他非流动负债使其他非流动负债增加所致。
2017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72,151.8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2.91%;净
利润 304,243.2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3.1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
净利润 172,437.8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8.49%,公司业务持续增长,不存在重大不利
变化。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要经营模式、经营规模、产品/服
务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
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处于正常的发展状态,未出
现重大的市场突变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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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预计 2017 年度可实现营业收入约为
1,057,934 万元至 1,066,802 万元,较 2016 年度的变动幅度为 12.12%至 13.06%;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约为 213,102 万元至 228,003 万元,
较 2016 年度的变动幅度为 2.82%至 10.01%(前述财务数据不代表公司所做的盈利预
测)。
(五)股利分配政策
1、发行人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及分配情况
(1)发行人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
①H 股上市前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本公司于 2012 年 2 月 7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的《公
司章程》,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
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
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
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
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
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
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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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
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政策,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
现金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②H 股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本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5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制定的 H
股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议案(该章程及附件自 2015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如下:
公司可以下列形式(或同时采取两种形式)分配股利:(一)现金;(二)股票。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
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
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
任意公积金。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
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2)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①2013 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本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3,0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24 元
(含税),本次实际分配利润 720,000,000 元。本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已实施完
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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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2014 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本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3,0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83 元
(含税),本次实际分配利润 2,490,000,000 元。本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已实施
完毕。
③2015 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本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3,623,917,0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47 元
(含税),本次实际分配利润 1,703,241,007.86 元。本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已实
施完毕。
④2016 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本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截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的证券变动月报表所示的已发行股本 3,623,917,038 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股利 0.42 元(含税),本次实际分配利润 1,522,045,155.96 元。本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已实施完毕。
2、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
(1)本次发行后母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一次内资股
类别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等中国境内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A 股上市后适用的《公
司章程(草案)》进行了修订。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新增修订如下: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充分考
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
公司实施持续、稳定、科学、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①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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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不得超
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b)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c)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利润分
配原则,当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的,不得发放股票股利。董事会负有提出现金分红提案的
义务,对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中未分配部分,董事会应当说明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
(d)董事会因公司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未提出现金分红提案的,
董事会应在利润分配预案中披露原因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
(e)若董事会认为公司未来成长性较好、每股净资产偏高、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
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符合公司现金
分红政策的前提下,制定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f)公司一般采用年度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
盈利和资金需求等状况提出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g)公司应合法行使股东权利使子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保证公司有能力实
施当年的现金分红方案。
②公司的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
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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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20%。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适用本款规定。
③公司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a)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利润分配方案;
(b)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c)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董事会作出的现金利润分配方案
不符合本章程规定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
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d)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监督,当董事会未按本章程做出
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董事会做出的现金利润分配方案不符合本章程规定的,监事会
有权要求董事会予以纠正;
(e)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
董事会应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并由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发表意见。董事会重新制定的
利润分配政策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后方可执行;股东大会应当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中小股东
参与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提供便利。
公司向境内上市内资股股东支付现金股利和其他款项,以人民币派付。公司向外资
股股东支付现金股利和其他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以港币支付。公司向外资股股
东支付现金股利和其他款项所需的港币,按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办理。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
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本次发行后子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除投资控股职能外,也具有实际经营业务。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
度和 2017 年 1-6 月,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65.70%、57.54%、57.68%和 6.87%,2017 年 1-6 月占比较低系由于
上半年子公司尚未进行分红所致。本公司将根据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利润实现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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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通过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程序,灵活分配子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从而保证公司
股利分配政策的有效实施。
(3)股利分配基准
鉴于本公司已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 H 股,本公司股利分配的上限为按中国会计准
则和制度与上市地会计准则确定的未分配利润数字中较低者。
(六)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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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子公司
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及持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万元) 股比例 比例 比例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家具、建筑
常州市天宁 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普通机械、五金、交电、
股份公司
1 常州美凯龙 1999.06.02 区飞龙东路 1,000 化工、百货、针纺织品、日用杂品、计算机及软 100% -
100.00%
68 号 件、办公设备的销售;场地租赁服务,物业管理,
企业管理咨询,停车场服务。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家具、建筑
常州市天宁 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普通机械、五金、交电、
股份公司
2 常州家世界 2002.04.16 区飞龙东路 500 化工原料及产品、百货、针纺织品、日用杂品、 100% -
100.00%
72 号 计算机及软件、办公用品销售;场地租赁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家具、日用
杂品、陶瓷制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销
玄武区中央 股份公司
3 南京装饰城 1999.08.13 2,000 售、柜台租赁服务;物业管理;设计、制作、代 100% -
路 224 号 100.00%
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许可证的经营项目除
外)。
家具,建材,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监控
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装饰
上海市浦东
材料,金属材料,五金,百货,针纺织品的销售,股份公司
4 上海全球家居 2005.07.11 新区临御路 15,000 100% -
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大型饭店(不含熟食 100.00%
518 号
卤味,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沙市雨花
家具,建材,化工原料及产品,装饰材料,金属
区中意一路 股份公司
5 长沙家居生活 2007.09.28 500 材料,五金、百货,针纺织品的销售,场地出租。 100% -
农博中心、绿 100.00%
(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色食品城
长沙市天心 家具,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机械产品,五
股份公司
6 长沙家居博览 2004.11.15 区芙蓉中路 300 金交电,化工产品,百货,针纺织品,日用杂品, 100% -
100.00%
二段 188 号城 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的销售,房屋出租。(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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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及持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万元) 股比例 比例 比例
市商业广场 2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楼 经营活动)
家具、建材、装饰材料(不含油漆)、五金交电、
成都市武侯 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化工原料及产品(不
股份公司
7 成都红星 2006.01.12 区佳灵路 9 号 3,000 含危险品)、百货、计算机零售及批发、自有柜 100% -
100.00%
1栋 台租赁、市场管理、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西湖区古墩
服务:市场经营管理。批发、零售:家具、家居
路 701 号紫金 股份公司
8 杭州世博家居 2008.03.19 2,000 用品、工艺美术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100% -
广场四层 D58 100.00%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管理及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自有商业设施
浦东新区绿 设备的融物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建材,股份公司
9 红星品牌管理 2009.02.25 500 100% -
科路 90 号 五金配件,日用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100.00%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业务)范围:受托经营管理商场;物业管
重庆市南岸 理;经营品牌连锁店;摊位、场地租赁;销售家
区南坪西路 具、建材(不含化学危险品)、家居饰品、家电、
股份公司
10 重庆环球家居 2009.05.21 58 号(上海城 1,000 五金、办公设备、普通机械、日用杂品(不含烟 100% -
100.00%
黄金走廊 8 号 花爆竹)、百货。(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
商铺) 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
审批前不得经营)兼营范围:无。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批发兼零售:
家具、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
重庆市北部
(不含化学危险品);销售:五金交电、金属材
新区天宫殿
料(不含稀贵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 股份公司
11 重庆世博家居 2005.08.11 街道新南路 3,000 100% -
品)、百货(不含烟花爆竹)、计算机:自有柜 100.00%
888 号(金科
台租赁;市场管理、物业管理;停车服务。(法
星城)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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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及持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万元) 股比例 比例 比例
家具、建筑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
武汉市硚口 易燃易爆物品)、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
股份公司
12 武汉红星 2010.08.20 区工农路特 1 55,287.8664 百货、针纺织品、卫生洁具批发;商业用房经营、 100% -
100.00%
号 建设、开发、租赁;物业管理(国家有专项规定
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家具、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五金、日用百
货、针纺用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
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
浦东新区金 股份公司
13 上海家居博览 2010.12.02 44,500 化学品)的销售,家具、家居用品的设计及咨询, 100% -
藏路 86 号 100.00%
室内设计咨询、商务咨询(除经纪),停车场(库)
经营。(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
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自有房屋租
赁;物业管理(凭资质经营);批发、零售:家
具、装饰建材、金属材料、普通机械、五金交电、
山东省烟台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百货、针纺织品、日 股份公司
14 烟台红星 2011.01.31 市芝罘区机 17,500 100% -
用品(除烟花爆竹)、计算机及软件、办公用品、100.00%
场路 281 号
工艺品;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企业管理;柜台
租赁、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销售家具、
建筑及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
九龙坡区迎 电、金属材料(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化工 股份公司
15 重庆博览家居 2011.06.20 28,000 100% -
宾大道 11 号 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百货、计算机,自有 100.00%
柜台租赁,市场管理,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执
业)。
长沙市岳麓 家具、五金产品、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的批发;
区银盆南路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纺织品及针织品的 股份公司
16 长沙银红家居 2011.07.22 25,000 100% -
银盆岭村民 零售;建材、装饰材料、日用百货的销售;场地 100.00%
委员会综合 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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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及持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万元) 股比例 比例 比例
楼7楼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市滨海 市场经营与管理服务;建筑材料、家用电器、装
新区塘沽新 饰装修材料(五金件、板材)、灯具、金属材料
北路 4668 号 (钨、锡、锑除外)、通用机械、五金、交电、
股份公司
17 天津家饰广场 2011.07.01 (创新创业 42,487.8664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易制毒品)、 100% -
100.00%
园内 23-B 号 日用百货、日用杂品、计算机、办公设备批发兼
商务楼中 零售、柜台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
2008B 号)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经营项目:场地租赁,物业管理服务,企业
沈阳市铁西 管理咨询、商品信息咨询、家具、建材、装饰材
股份公司
18 沈阳红星 2011.11.18 区北二东路 3,000 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百货、针纺织品批发、 100% -
100.00%
35 号 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投资信息咨询(咨询
上海市闵行 类项目除经纪),资产管理,实业投资,物业管
区中春路 理,建筑装饰建设工程专项设计,企业营销策划,股份公司
19 星凯程鹏 2011.10.28 100,000 100% -
7001 号 2 幢 3 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100.00%
楼 3066 室 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材、装潢材料、厨房用品、照明器材、日用百
货的批发,投资管理,实业投资,项目投资,资
产管理,市场营销策划,投资信息咨询、商务信
息咨询(咨询类项目除经纪),从事计算机科技、
上海市闵行
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
区中春路 股份公司
20 红星商贸 2011.12.21 5,000 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电子商务(不 100% -
7001 号 2 幢 3 100.00%
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软件开发,计算
楼 3069 室
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设计、
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及持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万元) 股比例 比例 比例
批发兼零售:家具、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
哈尔滨市松 化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装饰材料、金属
股份公司
21 哈尔滨红星 2011.12.19 北区松北一 31,000 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针纺织品、计算机 100% -
100.00%
路 38 号 及软件、办公设备;场地租赁、柜台租赁;市场
管理,物业管理。
综合商厦租赁;柜台租赁;物业管理;从事家具、
建筑材料(不含钢材)、装饰材料、五金家电、
中山市港口
金属材料(稀贵金属除外)、化工产品(不含危 股份公司
22 中山世博家居 2012.07.26 镇港口大道 14,993.9332 100% -
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及剧毒品)、日用百货的批 100.00%
15 号
发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市场设施租
沈阳市大东 赁;市场物业服务;家具、建材、装饰材料、金
股份公司
23 沈阳大东 2012.09.06 区滂江街 22 300 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办公用品、针纺 100% -
100.00%
号 织品批发、零售;家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建筑材料、装饰装潢材
无锡市滨湖 料、金属材料、五金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料(不
区太湖街道 含危险品)的销售;企业管理服务;餐饮管理服 股份公司
24 无锡家居生活 2012.10.30 53,481.7995 100% -
五湖大道 116 务;物业管理;场地租赁;室内外装饰工程的设 100.00%
号 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销售家具、建材、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品、
北京市丰台 电子产品、纺织品、电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股份公司
25 北京国际家具 2001.06.01 区西四环中 5,000 场地租赁服务;物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企业 100% -
100.00%
路 113 号 管理;营销策划;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领
取本执照后,应到区县交通局备案)
北京市朝阳 批发家具、建材、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品、
股份公司
26 北京世博家具 2004.11.12 区东四环中 2,999 电子产品、纺织品、电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 100% -
100.00%
路 193 号 备;出租商业设施;物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及持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万元) 股比例 比例 比例
企业管理;营销策划;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领取本执照后,
应到区县停车管理部门备案)
家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投资管理咨
东河区巴彦
询;商品信息咨询;为经营卖场提供设计规划及
塔拉东大街 股份公司
27 包头红星 2008.04.15 500 管理服务;场地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100% -
12 号(佳美建 100.00%
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经许可不得生产经
材城院内)
营)
家具、建材、装饰品、陶瓷制品、木制品、橱具
周市镇翠薇
的销售;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股份公司
28 昆山红星 2008.08.12 东路 518 号 100 100%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100.00%
952 室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桐乡市梧桐
街道市经济
开发区世纪 家居用品的设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股份公司
29 桐乡红星 2008.07.07 大道西侧(桐 50 家居广场市场经营管理、物业管理;受委托人委 100% -
100.00%
乡市帝豪家 托从事场地租赁、柜台租赁。
居市场开发
有限公司内)
衢州市三衢
股份公司
30 衢州红星 2008.12.03 路 190 号 1 层 100 市场经营管理服务。 100% -
100.00%
北侧
为本市场内家具、家居用品、家用电器、照明设
上海市闵行 备、卫生洁具、五金交电、建筑装饰材料、装潢
股份公司
31 欧丽洛雅 2013.04.28 区吴中路 50 材料、办公设备商品经营者提供市场管理服务。 100% -
100.00%
1388 号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武汉市汉阳 商业用房的经营、建设、开发、租赁;家具、建
股份公司
32 武汉环球家居 2013.01.22 区龙阳大道 14,993.9332 筑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 100% -
100.00%
125 号 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针纺织品、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及持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万元) 股比例 比例 比例
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批发、零售;柜台租赁;
物业管理(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
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批发家具、建
材、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品、电子产品、
针纺织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经济贸易
咨询;企业策划。(“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
北京市朝阳
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
区平房乡石 股份公司
33 北京凯隆 2013.02.28 1,000 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 100% -
各庄村奥林 100.00%
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
气体院内
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市场经营与管理服务(市场场地、占道、卫生、
消防等符合国家规定后方可经营);家具、建筑
天津市南开 材料、装饰装修材料、金属材料、机械设备(小
区黄河道与 轿车除外)、五金交电、化工(剧毒品、化学危
股份公司
34 天津时尚家居 2013.03.27 密云路交口 500 险品、易制毒品除外)、百货、针纺织品、日用 100% -
100.00%
北方城三区 杂品、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批发兼零售;自
36/37-101 有柜台租赁、场地租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
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
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家具、建筑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
合肥市庐阳
易燃易爆物品);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
区肥西路四 股份公司
35 合肥世博家居 2013.05.20 34,984.833 电、日用百货、针纺织品、计算机及软件、办公 100% -
泉花园商办 100.00%
设备;批发兼零售;场地租赁、柜台租赁;市场

管理、物业管理(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审批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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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及持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万元) 股比例 比例 比例
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家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金属材
南京市浦口 料、五金、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卫生洁具销售;
区南京海峡 物业管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施工;网上
股份公司
36 南京国际家居 2013.05.30 两岸科技工 76,401.6993 销售家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金 100% -
100.00%
业园台中路 属材料、五金、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卫生洁具。
99-50 号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商
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除专项),企业管理咨
询,投资管理,市场营销策划,计算机领域内的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
上海市普陀
算机网络工程(除专项),会务会展服务,批发:
区真光路 股份公司
37 星易通 2013.06.27 15,000 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家具、家用电器、五金交 100% -
1473 弄 3 号 4 100.00%
电、家居饰品、文化用品、劳防用品、日用百货、
层 4197 室
工艺礼品(除专项)、办公用品、厨房用品、灯
饰、电子产品、电动工具、针纺织品(除专项)。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家居用品、建筑材料、家用电器、装饰装修材料
(五金件、板材)、灯具、金属材料、通用机械、
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除
天津市北辰 外)、日用百货、日用杂品(烟花、爆竹除外)、
区果园新村 计算机、办公设备批发兼零售;柜台租赁;物业 股份公司
38 天津世贸 2013.09.05 20,000 100% -
街果园东路 2 服务;市场开发服务;市场经营与管理服务(市 100.00%
号 106 室 场用地、占地、卫生、消防等符合国家规定后方
可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证的凭
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
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及持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万元) 股比例 比例 比例
一般经营项目:批发兼零售:家具,建筑材料,
哈尔滨市道 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品),装
股份公司
39 哈尔滨西客站 2013.10.31 里区职工街 34,981.7995 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针纺 100% -
100.00%
38 号 织品,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场地租赁,柜
台租赁;市场管理,物业管理。
一般经营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不含
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业务)、商品信息咨询、企
拉萨经济技 业策划;家居商场的管理服务;商业项目投资策
术开发区 A 区 划及咨询;家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批发;
股份公司
40 家居商场管理 2014.01.16 西藏西海冷 5,000 网上销售家具、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金属材料、 100% -
100.00%
链物流有限 家居用品、日用百货及配套服务;网络科技;计
公司 306 室 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物流管理。(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家具、建材、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
学品)、金属材料、五金产品、家电、日用百货、
扬州市邗江
办公用品、针纺织品、卫生洁具销售;物业管理;
区蒋王街道 股份公司
41 扬州国际 2014.03.22 300 市场管理服务、市场设施租赁;设计、制作、代 100% -
红旗大街 1 号 100.00%
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安
A
装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本市场内家具、家用电器、灯具、卫生洁具、
上海市闵行
日用五金、日用百货、日用小商品、建筑材料、
区浦星公路 股份公司
42 上海龙美 2014.04.22 100 胶合板、办公设备的商品经营者提供市场管理服 100% -
1969 号 1 幢 100.00%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188 室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幕墙
金坛市朱林
工程、土石方工程、装饰装潢工程、园林绿化工 股份公司
43 苏南建筑 2001.08.16 镇金西工业 100% -
10,000 程、水电安装工程、公路工程、金属门窗工程的 100.00%
园龙溪路 8 号
施工;机电设备的安装;电气的安装;管道与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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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及持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万元) 股比例 比例 比例
备的安装;建设工程的管理和咨询服务;房屋、
设备、汽车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家
上海市嘉定 具、建材、装饰装修材料、钢材、卫生间用具、
区安晓路 255 厨房用品、家居用品的销售,建筑装饰装修建设 股份公司
44 住建集采 2014.08.06 2,000 100% -
号 11 幢 3 层 A 工程设计与施工,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从 100.00%
区 049 室 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家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
沈阳市铁西
电、百货、针纺织品批发、零售,自有房产、柜
区北二东路 股份公司
45 沈阳博览家居 2013.09.18 5,000 台、场地租赁,企业管理咨询,商品信息资讯, 100% -
33 甲号(13 100.00%
物业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门)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家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不含木材)、化工
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金属
甘肃省兰州
材料(不含贵稀有金属)、五金交电、日用百货、股份公司
46 兰州世博 2014.08.12 市城关区飞 3,000 100% -
针纺织品、计算机软件的批发零售;场地租赁,100.00%
雁路 1 号
柜台租赁,市场管理,物业管理(国家有专项规
定的项目审批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上海市普陀 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物业管理,自有设备
区真北路 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建材,五金、日用 股份公司
47 吉盛伟邦环球 2014.08.06 10,000 100% -
1208 号 3 层 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100.00%
303 室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疆乌鲁木
销售:家具、建筑材料、化工原料、装饰材料、
齐市水磨沟
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针纺织品、计
区昆仑东路 股份公司
48 乌鲁木齐世博 2014.12.26 5,000 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场地租赁,柜台租赁, 100% -
669 号映象南 100.00%
企业管理服务,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湖二期 17 栋 3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层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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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及持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万元) 股比例 比例 比例
长沙市开福 五金产品、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家具、建材、
区万家丽北 装饰材料、日用百货的批发;五金、家具及室内
股份公司
49 长沙世博家居 2015.07.17 路威尔士春 1,000 装饰材料、纺织品及针织品的零售;场地租赁; 100% -
100.00%
天小区 4 栋 B 柜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座 808 室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家具安装,家具维修、维护、销售,普通货运,
上海市浦东 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建筑装饰材料安装配
新区临御路 送销售(木材除外),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咨 股份公司
50 星和家居 2015.10.27 300 100% -
518 号 6 楼 询,计算机软件开发,防伪标识设计。(依法须 100.00%
FB-011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实业投资,企业管理,资产管理,物业管理,建
上海市奉贤 筑装饰建设工程专项设计,企业营销策划,图文
区柘林镇奉 设计、制作,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 股份公司
51 红星实业 2011.12.15 10,000 100% -
海路 502 号第 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日用百货的批发、100.00%
2 幢 189 室 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家居用品、家具、建材、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
上海市闵行
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
区浦星公路
品、易制毒化学品)、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 股份公司
52 星龙家居 2015.05.21 1969 号 1 幢 3,900 100% -
金交电、日用百货、针纺织品的销售,物业服务。100.00%
188 室四楼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D8006
开展经营活动)
家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机电,五金工
具,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家居用品,化工原料
上海市金山 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
股份公司
53 上海楷恒家居 2016.04.05 区杭州湾大 500 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物业管理, 100%
100.00%
道 1858 号 会展服务,品牌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
停车场管理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室内外装潢及
设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外商投资企业禁止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及持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万元) 股比例 比例 比例
限制类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批发兼零售:家具、建筑材料、化工原料(不含
四川省成都 化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装饰材料、金属
市天府新区 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针织纺品、计算机 股份公司
54 成都世博家居 2016.04.18 5,000 100%
华阳正西街 及软件、办公设备;场地租赁、柜台租赁;市场 100.00%
183 号 管理;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批发兼零售:家具、建筑材料、化工原料(不含
四川省成都 化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装饰材料、金属
市天府新区 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针织纺品、计算机 股份公司
55 成都世贸家居 2016.04.18 5,000 100%
华阳正西街 及软件、办公设备;场地租赁、柜台租赁;市场 100.00%
183 号 管理;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6F TOWER
TWO TIMES
SOUARE 1
MATHESON 1,634.6013 股份公司
56 香港红星全球家居 2015.09.18 - 100%
ST 万美元 100.00%
CAUSEWAY
BAY HONG
KONG
企业管理咨询,人工搬运服务,人工装卸服务,
上海市浦东
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仓储(除危险品),
新区临御路 股份公司
57 红星企管 2016.05.17 10,000 展览展示服务,家居用品、建材、装饰材料的销 100%
518 号-1 楼 100.00%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G8077-1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市普陀 从事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红星悦家
区中江路 879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商务(不 80.00%
58 红星网络技术 2015.03.12 - 100%
弄 12 号楼 106 3,000 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销售:家具、家 上海聚钦合伙
室 居用品、家用电器、照相器材、纺织品、针纺织 10.0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及持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万元) 股比例 比例 比例
品、服装鞋帽、箱包、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 上海集慈合伙
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 10.00%
学品)、化妆品、厨房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
品及器材、玩具、日用百货、汽车用品、汽摩配
件、工艺品(除专项)、金属制品、计算机软硬
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
接收设施)、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食用农产品
(除生猪产品),票务代理,商务信息咨询,展
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利用
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家具、五金产品、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的批发;
湖南省长沙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纺织品及针织品的
市开福区秀
零售;建材、装饰材料、日用百货的销售;场地 股份公司
59 长沙金霞 2016.08.31 峰街道宿龙 12,000 100%
租赁;市场经营管理、摊位出租。(依法须经批 100.00%
桥社区 4 楼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418 房
动)
创业投资(不得从事担保和房地产业务;不得参
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
融衍生品;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
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
拉萨经济技
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
术开发区 A 区
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
西藏西海冷 股份公司
60 红星众盈 2016.12.09 5,000 创业投资管理(不含公募基金;不得参与发起或 100%
链物流有限 100.00%
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
公司 3 层 302
品;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
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
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不得从
事房地产和担保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及持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万元) 股比例 比例 比例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上海市浦东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项目投资,实业投资。(依
股份公司
61 星荷资产管理 2016.11.21 新区绿科路 1,000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100%
100.00%
90 号 经营活动)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会展服务,舞台
上海市浦东 艺术造型策划,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
新区临御路 发布,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家具、股份公司
62 上海宇慕 2016.11.21 500 100%
518 号 6 楼 家居用品、装饰品、木制品、建筑材料、装潢材 100.00%
8087-2 室 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会展服务,舞台
上海市浦东 艺术造型策划,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
新区临御路 发布,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家具、股份公司
63 上海宇煦 2016.11.21 500 100%
518 号 6 楼 家居用品、装饰品、木制品、建筑材料、装潢材 100.00%
F8087-1 室 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会展服务,舞台
上海市浦东 艺术造型策划,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
新区临御路 发布,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家具、股份公司
64 上海宇筑 2016.11.18 500 100%
518 号 6 楼 家居用品、装饰品、木制品、建筑材料、装潢材 100.00%
F8087-3 室 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会展服务,舞台
上海市浦东 艺术造型策划,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
新区临御路 发布,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家具、股份公司
65 上海宇霄 2016.11.18 500 100%
518 号 6 楼 家居用品、装饰品、木制品、建筑材料、装潢材 100.00%
F8087-4 室 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市浦东 家居用品、家具、饰品、针纺织品、灯具、厨卫 股份公司
66 凯撒至尊 2016.12.08 20,000 100%
新区临御路 用品、建筑装潢材料、日用百货、五金交电、计 100.0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及持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万元) 股比例 比例 比例
518 号 6 楼 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办公设备的销售,市场
F8098-1 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建筑装饰建设工程专
项设计,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物业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安徽省合肥
市肥东县撮
股份公司
67 安徽腾辉 2011.11.07 镇镇龙塘华 20,000 项目投资;市场运营管理;租赁;信息咨询服务。 100%
100.00%
东国际建材
中心
洪山区雄楚
家具、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有毒有害易燃
大街 450 号名
易爆危险品)、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日
都花园南区 股份公司
68 武汉全球家居广场 2016.12.30 1,000 用百货、纺织品、卫生洁具批发;自有房屋租赁; 100%
二期城投瀚 100.00%
物业管理。(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城 603 栋 1 层
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商铺 1
一般经营项目:股权投资(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
公募或私募证券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为
拉萨经济技
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投资提供担保;不得从事
术开发区 A 区 股份公司
房地产业务)、实业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业
69 喜兆投资 2013.12.12 西藏西海冷 10,000 90.00%; 90% -
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融和经济业
链物流公司 吴业添 10.00%
务。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销售、转让私募
312 室
产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权)。(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家具、建筑
无锡市锡山 股份公司
材料、装饰材料(不含油漆、涂料)、金属材料、
经济技术开 90.00%;
70 无锡红星 1999.09.29 5,000 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危险品)、百货、针纺 90% 10%
发区团结南 常州美凯龙
织品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自有场地及设
路1号 10.00%
施租赁服务;市场设施租赁及管理服务;物业管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及持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万元) 股比例 比例 比例
理(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停车场服务;装饰装潢服务及设计(不含资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为本市场家具,建筑装饰材料,装潢材料,五金
股份公司
宝山区沪太 交电,针纺织品经营者提供管理服务,会展会务
71 上海经管 2006.08.15 2,000 90.00%; 90% -
路 1801 号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金燕 10.00%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管理咨询;出租商业用房;批发家具、建材、股份公司
北京市朝阳
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针纺织品。(依 90.00%;
72 北京企管 2008.10.08 区来广营西 300 90% 10%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北京世博家具
路 59 号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10.00%
股份公司
家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89.00%;
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 常州美凯龙
上海市普陀
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5.00%;
73 上海装饰城 2000.04.11 区真北路 5,000 89% 5%
易制毒化学品)(批发),物业管理(服务),上海新长征(集
1208 号
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团)有限公司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00%;
金燕 3.00%
销售:家具、家居用品、家用电器、照相器材、
纺织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箱包、化工原料
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
红星悦家
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化妆品、厨房用品、办
上海市普陀
公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玩具、日用百货、汽 80.00%;
74 装修公 区怒江北路
3,000 车用品、汽摩配件、工艺品(除专项)、金属制 上海合增合伙
2015.04.14 - 100%
427 号 3 楼 20.00%
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除卫
335 室
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建筑材料、装饰材
料、食用农产品(除生猪产品),家具安装,票
务代理,从事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专业领域内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及持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万元) 股比例 比例 比例
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商务信息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一般经营项目:批发零售:家具、建筑材料(不
含危险化学品和木材)、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 股份公司
西安市雁塔 学品);销售:五金交电、金属材料(不含稀贵 75.00%;
75 西安朱雀 2012.07.05 区丈八街道 20,000 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百货:计算 陕西炜华实业 75% -
办事处院内 机自由柜台租赁;市场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服务 有限公司
(凭资质证书执业)。(以上经营范围均不含国 25.00%
家规定的前置许可项目及专控、禁止项目)
华伦国际发展
自有产权场地租赁、家具、建材、装饰材料、金
沈阳市浑南 有 限 公 司
属材料、五金、百货、纺织品批发、零售。(依
76 沈阳世博家居 2014.07.07 区浑南西路 700 美元 27.00% 73% -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10 号 股份公司
经营活动)
73.00%
股 份 公 司
上海市黄浦
70.00%;北京国
区金陵东路 2 发放贷款及相关咨询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77 红星黄浦小贷 1 2016.08.15 20,000 际家具 20.00%; 70% 30%
号 25 层 2501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 京 装 饰 城

10.00%
物业管理(凭资质证经营);批发,零售:家具,
装饰建材,金属材料,普通机械,五金交电,化
济南市天桥 股份公司
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百货,针纺织品,日用
区北园大街 70.00%;
品(除烟花爆竹),计算机及软件,办公用品,
78 济南红星 2006.01.19 225 号山东石 10,260 山东芙蓉集团 70% -
工艺品;健身器材、家用电器;场地租赁服务;
材市场 E 区 1 有限公司
进出口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停车场服务。(依
号 30.00%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黑龙江省大 家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金属材 股份公司
79 大庆世博家居 2012.11.28 10,000 70% -
庆市高新区 料(稀贵金属除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 70.0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及持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万元) 股比例 比例 比例
东风路 173 号 品、易燃易爆品及剧毒品)、日用杂品销售;场 大庆旭生房地
地租赁;柜台租赁;企业管理;商务咨询。 产开发有限公
司 30.00%
廊坊市安次 批发、零售:家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 股份公司
区南龙道 33 材料(贵金属除外)、五金材料、日用百货、针 70.00%;
80 廊坊凯宏家居 2010.12.10 号红星美凯 10,000 纺织品、日用杂品、计算机及软件、配件、办公 廊坊市城区房 70% -
龙家居生活 设备、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地产开发有限
广场 柜台租赁、场地租赁。 公司 30.00%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广告信息咨询;
北京市朝阳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 股份公司
区东四环中 展示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70.00%;
81 和合聚众 2009.07.13 100 70% -
路 193 号 608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王俊杰 15.00%;
室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 郭小伟 15.00%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家具建材、股份公司
无锡市惠山
装饰品、陶瓷制品、木制品的销售。(依法须经 70.00%;
82 无锡经管 2008.12.12 区钱桥盛岸 100 70% 30%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无锡红星
西路 668 号
展经营活动) 30.00%
经销家具、建材、五金、化工原料及产品(除易
燃易爆危险品)、装潢材料、金属材料、针织品、
长春市二道 股份公司
百货;场地租赁;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83 长春红星 2013.12.16 区远达大街 6,800 70.00%; 70% -
停车场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
826 号 刘鹏 30.00%
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从事家具、建筑材料(不含钢材)、装饰材料、
股份公司
东莞市万江 五金家电、金属材料(稀贵金属除外)、化工产
70.00%
区万道路与 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及剧毒品)的
84 东莞世博家居 2015.03.17 10,000 东莞金誉房地 70% -
四环路交汇 批发兼零售业务;场地租赁、柜台租赁;市场经
产开发有限公
处 营管理、物业管理。
司 30.00%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及持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万元) 股比例 比例 比例
开展经营活动)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商务信息咨询,会展会务服务,文化艺术交流与
上海市黄浦 股份公司
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市场营销策划,计
区南苏州路 70.00%;上海家
85 家金所投资 2016.09.07 20,000 算机技术、网络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70%
373-381 号 兆企业管理有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财务咨询,项目投资,项
406J08 室 限公司 30.00%
目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市场经营与管理服务;家居、建筑材料、家用电
器、装饰装修材料(五金件、板材)、灯具、金
属材料、通用机械、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危险 股份公司
天津市河东 品及易制毒品除外)、日用百货、日用杂品、计 65.00%;
86 天津国际博览 2013.07.18 区津滨大道 31,428.57 算机、办公设备批发兼零售;柜台租赁;物业服 天津劝业场(集 65% -
164 号 务;停车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 团)股份有限公
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 司 35.00%
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市场
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
股份公司
民意调查、民意测验);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市
上海市奉贤 65.00%;上海懿
场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展
区拓林镇奉 帜商务咨询中
87 红星咨询 2011.09.28 100 览展示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 65% -
海路 502 号第 心(有限合伙)
系统内职(员)工培训,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
2 幢 134 室 15.00%;
专业施工,家居用品批发、零售,从事货物进出
朱家桂 20.00%
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云南省昆明 股份公司
国内贸易、物资供销;场地租赁,自有柜台租赁;
市盘龙区龙 63.00%;昆明滇
88 昆明迪肯 2012.06.13 100 物业服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63% -
泉街道办事 池投资有限责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处五楼 522 号 任公司 37.0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及持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万元) 股比例 比例 比例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市场设施租
赁,市场经营管理;物业管理;家具、建筑材料、
股份公司
连云港市海 家装用品、金属材料、五金、家电、化工原料及
60.00%;
89 连云港红星 2005.09.02 州区人民路 300 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日用品、针纺织品、 60% 40%
常州家世界
66 号 洁具、工艺品、办公用品销售;场地租赁,设计,
40.00%
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家具、建筑
装饰材料、化工产品、金属材料、五金、日用百
货、针纺织品、卫生洁具销售;物业管理(限制 股份公司
南京市秦淮
类项目除外);市场管理服务;市场设施租赁;60.00%;
90 南京名都 2006.10.11 区卡子门大 8,000 60% 40%
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代理(凭 南京装饰城
街 29 号
许可证经营的项目除外);建筑装饰工程;建筑 40.00%
安装工程;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市场管理、物业管理服务;市场设施、场地租赁;
股份公司
家具、建材、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百货、
沈阳市于洪 60.00%;
纺织品批发、零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依法
91 沈阳名都 2011.04.27 区黄河北大 25,500 浙江博瑞控股 60% -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街 158 号 集团有限公司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40.00%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场地租赁;
内蒙古自治 柜台租赁;市场管理;建筑材料、装饰装潢材料、股份公司
区呼和浩特 五金交电、金属材料(不含希贵金属)、化工产 60.00%;内蒙古
92 呼和浩特世博 2012.08.15 市郊区西菜 10,000 品(不含杀鼠剂等有毒、危险、爆炸化学品及原 天玺房地产开 60% -
园乡五里营 料)、日用百货、针纺织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 发有限责任公
村 助产品、办公设备、家具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司 40.00%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市奉贤 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化学品),人工搬运服务,股份公司
93 上海物流 2015.11.19 10,000 60% -
区南桥镇德 人工装卸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60.00%;苏州康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及持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万元) 股比例 比例 比例
丰路 299 弄 3 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展览展示服务,投 耐登家居有限
号 8 层 803 室 资信息咨询,金融信息服务(不得从事金融业 公司 40.00%
务),企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建筑装饰装修
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家居用品、建材、装饰材
料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批发兼零售:
家具、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木材)、装
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五金交电、
重庆市涪陵 股份公司
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危
区李渡新区 55.00%;
94 重庆中坤 2012.03.05 10,000 险化学品)、百货、计算机;自有柜台租赁;市 55% -
聚龙大道 188 中坤房地产
场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服务(凭资质证书执业)。
号 45.00%
(上述经营范围中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
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
营)
自有房屋出租;电子、机械设备及设施租赁;销
苏州工业园
售:装饰五金材料、建筑材料、家具、百货、小 股份公司
区娄葑镇板
百货、钢材、不锈钢制品;企业管理服务、企业 55.00%;杨建春
95 苏州中翔 2006.11.23 泾工业区 312 55% -
10,000 咨询服务、装饰装潢服务及设计;停车场管理经 28.33%;杨建明
国道边扬清
营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16.67%
路1号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郑州市郑东 家具,建材,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百货,股份公司
新区商都路 1 针纺织品的销售,柜台租赁服务,物业服务(凭 51.00 %;
96 郑州红星 2005.06.24 3,000 51% 9.3%
号 有效资质证经营);机动车停车场服务。 浙江名都
49.00%
郑州市郑东 企业管理咨询。 股份公司
新区商都路 1 51.00%;
97 郑州经管 2007.09.20 100 51% 9.3%
号 浙江名都
49.00%
上海市普陀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上涉及专项 股份公司
98 晶都投资 2011.09.20 1,000 51% -
区真北路 许可的除外);物业管理,建筑材料、装饰材料、51.0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及持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万元) 股比例 比例 比例
1108 号 5 楼 金属材料、五金、日用百货的批发。(企业经营 石家庄名都房
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49.00%
批发、零售;家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家用
电器、厨卫用品、灯具、金属材料、五金交电、
普通机械、百货、针纺织品、日用品(除烟花爆
盘锦市兴隆 股份公司
竹)、办公用品、工艺品;货物和技术进出口;
99 盘锦红星 2011.10.10 台区环城南 9,000 100.00%; 100% -
转售电业务;企业管理服务;企业咨询服务;物
街 198 号
业管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场地租赁并提供相
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须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家具、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普通机械、五
金交电、化工产品(危险品及易制毒品除外)、股份公司
天津市东丽 百货、针纺织品、日用杂品、计算机及软件、办 51.00%;
100 天津世博家居 2009.01.15 区津塘公路 14,200 公设备销售;自有柜台租赁、市场开发服务;物 浙江名都东丽 51% -
427 号 业服务。 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商贸有限公司
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营规定的,按规定 49.00%
办理)
各类家具、建材、日用百货、化工产品及原料(除
危险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
股份公司
上海市闵行 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针纺织
50.00%;
101 虹欣欧凯 2007.01.19 区吴中路 10,000 品的批发,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 50% -
上海虹欣实业
1388 号 1 幢 会展服务(主办、承办除外),自有商业用房租
公司 50.00%
赁,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本市场内家具,家用电器,灯具,卫生洁具,
上海市普陀 股份公司
日用五金,建筑材料,胶合板(含其他人造板),
区真北路 45.00%;
102 上海装饰市场 2004.11.26 300 日用百货,日用小商品,办公设备的商品经营者 45% 55%
1208 号、真北 上海装饰城
提供市场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
路 1058 号 55.00%
证经营)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及持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万元) 股比例 比例 比例
房地产咨询(除经纪),投资咨询(除专项除经
纪),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批发:金
上海市普陀 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股份公司
区真北路 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 40.00%;
103 新伟置业 2003.11.11 5,000 40% 60%
1263 号 1 号楼 化学品),汽车配件,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机 上海装饰城 60.
17 层 电设备,工程机械及其配件,室内装潢,物业管 00%
理,自有房屋租赁(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
北京市丰台
承办北京美凯龙家具建材市场,上市商品范围,20.00%;
104 北京家具市场 2002.12.17 区西四环中 300 20% 80%
家具,建材,五金交电,针纺织品。 北京国际家具
路 113 号
80.00%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搬运、装卸、仓储(危险品
除外)服务; 不动产租赁、展览展示服务; 企业
安徽省合肥
管理咨询; 物业管理; 建筑装饰、建设工程设计、红星企管
105 安徽腾辉物流 2009.08.13 市肥东县撮 5,000 - 100%
施工; 家居用品、建材(砂石除外)、装饰材料 100.00%
镇镇龙塘
批发、零售(含网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家俱、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通用机
械、五金交电、化工(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及
危险品除外)、百货、针纺织品、日用杂品(烟
河西区黑牛 家居商场管理
106 天津家居 2003.01.02 3,000 花爆竹除外)、计算机、办公设备批发兼零售; 100%
城道 29 号 100.00%
自有柜台租赁;市场开发服务;物业管理;机动
车停车场服务。(涉及行业审批的经营项目及有
效期限均以许可证或资质证为准)
家具、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机械、五金、
交电、化工(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日
天津市红桥 家居商场管理
107 天津建材 2002.09.30 3,800 用百货、针纺织品、日用杂品、计算机及软件、 100%
区红旗路 1 号 100.00%
办公设备批发、柜台租赁、市场经营服务、物业
管理。(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及持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万元) 股比例 比例 比例
定办理)
成都市武侯
企业管理及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建材、五金配
区武侯新城 星凯程鹏
108 成都品牌 2015.06.25 10,000 件、日用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100%
管委会武青 100.00%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路 33 号
常州美凯龙
天宁区飞龙 市场管理服务,市场设施租赁。(依法须经批准 80.00%;
109 常州市场 2005.12.14 500 - 100%
东路 68-72 号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常州家世界
20.00%
上海市闸北 红星品牌管理
区灵石路 建筑工程管理设计、建筑工程及设计。(企业经 90.00%;
110 上海鼎胜 1993.09.01 500 - 100%
741、745、747 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上海全球家居
号 6 层 615 室 10.00%
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家
具、家居用品、家用电器、照相器材、纺织品、
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箱包、化工原料及产品(除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
化学品)、化妆品、厨房用品、办公用品、体育
用品及器材、玩具、日用百货、汽车用品、汽摩
配件、工艺礼品、金属制品(除专控)、计算机、红星悦家
上海市闵行 80.00%
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
区中春路 上海聚楚合伙
111 红美电商 2011.11.24 5,000 品)、通讯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食用农 - 100%
7001 号 2 幢 3 10.00%
产品(不含生猪、牛、羊等家畜产品)的销售,
楼 3068 室 上海集彬合伙
家具安装,第三方物流服务(不得从事运输), 10.00%
票务代理,从事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
务咨询(除经纪),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
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及持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万元) 股比例 比例 比例
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卫浴、厨具、水性涂料、
五金制品、灯具、电线电缆、木材、门窗、花卉、
家居装饰用品的销售,电器设备安装(除专控),
室内外装潢及设计,仓储管理,货物运输代理,
上海市闵行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投资
区中春路 红星品牌管理
112 星家建材 2012.02.09 2,000 管理,资产管理,商务咨询(除经纪)展览展示 - 100%
7001 号 2 幢 3 100.00%
服务,建设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施
楼 3058 室
工一体化(工程类项目凭许可证资质经营),以
下分支机构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详见危险化
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
凭许可证件经营)
家具、建材、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
武进高新技 品)、室内装修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产品、百
术产业开发 货、家电、针纺织品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星凯程鹏
113 常州家频道 2012.12.13 100 - 100%
区常武南路 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 100.00%
599 号 方奶粉)的批发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承办红星美凯龙家居市场;上市商品;销售家具、
建材、日用品、五金交电、针纺织品、体育用品、
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文具用品、工艺品、机械
设备、皮革制品(不含野生动物皮张);体育运
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电脑图
北京市朝阳
文设计、制作;企业策划;工艺美术设计;服装 北京国际家具
114 北京家居市场 2012.09.21 区高井村甲 6 200 - 100%
设计;洗车服务(不含传统洗车);会议及展览 100.00%

服务;摄影服务;工程勘察设计;销售食品。(企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
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世博家具
115 北京世博广场 2007.07.06 北京市朝阳 200 承办北京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具建材广场;上市商 - 100%
100.0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及持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万元) 股比例 比例 比例
区东四环中 品为:销售建材,日用品,五金交电,工艺品,
路 193 号北化 纺织品,家居装饰及设计。
商住区中区
A88 号
物业管理;销售家具、建材、金属材料、五金交
北京市朝阳 电、电子产品、纺织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
区北沙滩 1 号 备;企业管理咨询;出租商业用房;机动车公共 北京世博家具
116 北京环球家具 2008.07.10 1,000 - 100%
院 35 号楼 7 停车场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依 100.00%
层 101 室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家具、建材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普通机械、五
金、交电、百货、针纺织品、日用杂品、计算机
常熟市古里 红星品牌管理
117 常熟红星 2009.06.09 100 及软件、办公设备的销售,场地租赁服务,物业 - 100%
镇洋蕾路 1 号 100.00%
管理及企业管理咨询,为卖场提供设计、咨询、
管理服务。
市场设施租赁、市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企业
管理咨询;建筑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
南京市建邺 施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家
区江东中路 具、建材、装饰材料,化工产品、金属材料、五 南京装饰城
118 南京家居 2009.07.01 500 - 100%
315 号 501 室 金交电、洁具、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办公用品 100.00%
(305 号) 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但国家限定或禁止企业经营进出口的商品和
技术除外)。
室内装潢及设计、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施
工一体化,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卫生洁具、厨
上海市浦东
具、五金制品、灯具、电线电缆、木材、金属门
新区临御路 星凯程鹏
119 亿家装饰 2013.06.06 2,000 窗、花卉、家居装饰用品的销售,仓储(除危险 - 100%
518 号 A8196 100.00%
品),货物运输代理,展览展示服务,从事货物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气设备安装(除专项审
批),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商务咨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及持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万元) 股比例 比例 比例
询(除经纪)。(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
许可证经营)
家居用品、家具、饰品、针纺织品、灯具、厨卫
用品、建筑装潢材料、日用百货、五金交电、计
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上海市浦东
专用产品)、办公设备的销售,企业营销策划,
新区临御路 星凯程鹏
120 悠美家 2013.07.16 2,000 展览展示服务,建筑装饰建设工程专项设计,广 - 100%
518 号 F8009 100.00%
告设计、制作、代理、利用自有媒体发布,物业

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为本市场内家具、家用电器、灯具、卫生洁具、
上海市浦东 日用五金、日用百货、日用小商品、建筑材料、
上海家居博览
121 装饰家居经管 2014.07.29 新区金藏路 50 胶合板、办公设备的商品经营者提供市场管理服 - 100%
100.00%
158 号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从事信息技术、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
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家具、
家居用品、家用电器、照相器材、针纺织品、服
中国(上海) 装鞋帽、箱包、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
自由贸易试 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
验区富特西 化学品)、化妆品、厨房用品、办公用品、体育 红美电商
122 上海红美网络 2015.04.24 100 - 100%
一路 115 号 2 用品、玩具、日用百货、汽车用品、汽摩配件、100.00%
号楼 7 层 M 部 工艺礼品、金属制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位 通讯设备(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建
筑材料、装饰材料、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牛、
羊等家畜产品)的销售,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家
具安装,第三方物流服务(不得从事运输),票
务代理,商务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及持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万元) 股比例 比例 比例
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站设计与开发;企业管理咨
太原市杏花
询;企业活动策划;组织会务;展览展示服务;
岭区府西街 9 星易通
123 星易通汇 2015.08.05 10,000 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软硬件、通信设备的开 - 100%
号1幢A座5 100.00%
发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层F号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市武侯
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家具、建筑材料、装
区二环路西 星凯程鹏
124 成都企管 2015.12.07 50,500 饰材料的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 100%
一段 6 号 7 楼 100.00%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02 号
销售:家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
五金,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监控化
上海市普陀
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物业管理,会展服务,上海装饰城
125 上海环球家居 2008.01.09 区真北路 5,000 - 100%
自有房屋租赁,停车场(库)经营(限红星美凯 100.00%
1058 号
龙商场),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从事信息技术、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
中国(上海) 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家具、
自由贸易试 家居用品、家用电器、照相器材、针纺织品、服
验区富特西 装鞋帽、箱包、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红星悦家
126 上海安家 2015.04.24 100 - 100%
一路 115 号 2 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 100.00%
号楼 7 层 N 部 化学品)、化妆品、厨房用品、办公用品、体育
位 用品、玩具、日用百货、汽车用品、汽摩配件、
工艺礼品、金属制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通讯设备(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建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及持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万元) 股比例 比例 比例
筑材料、装饰材料、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牛、
羊等家畜产品)的销售,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家
具安装,第三方物流服务(不得从事运输),票
务代理,商务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
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市武侯
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展览
区二环路西 星凯程鹏
127 成都商管 2015.12.07 50,500 展示代理;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100%
一段 6 号 7 楼 100.00%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01 号
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家
具、家居用品、家用电器、照相器材、针纺织品、
服装鞋帽、箱包、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
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
制毒化学品)、化妆品、厨房用品、办公用品、
体育用品、玩具、日用百货、汽车用品、汽摩配
中国(上海)
件、工艺礼品、金属制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
自由贸易试
设备、通讯设备(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
验区富特西 泛居网络科技
128 上海爱逛家 2015.04.22 100 施)、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食用农产品(不含 - 100%
一路 115 号 2 100.00%
生猪、牛、羊等家畜产品)的销售,室内装饰工
号楼 7 层 Q 部
程设计,家具安装,第三方物流服务(不得从事

运输),票务代理,从事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
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商务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设
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浦东新区临 为本市场内家具、家居用品、家用电器、照明设 上海全球家居
129 上海全球市场 2011.01.26 50 - 100%
御路 518 号 备、卫生洁具、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90.0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及持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万元) 股比例 比例 比例
办公设备的商品经营者提供市场管理服务。(企 上海装饰城
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10.00%
上海市宝山 实业投资;企业管理;资产管理;物业管理。(依
红星实业
130 上海祁星投资 2016.02.05 区长逸路 188 1,000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 100%
100.00%
号 768 室 经营活动)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人工搬运、人工装卸、仓储
服务(除危险化学品)、不动产租赁、展览展示
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建筑装饰、建
肥东县撮镇 红星企管
131 合肥红星物流 2016.05.31 5,000 设工程设计、施工;家居用品、建材(砂石除外)、 100%
镇龙塘村 100.00%
装饰材料批发、加工、批发、零售(含网上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投资
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人才中介服务(凭有效
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及有效期限经营);设计、
郑州市郑东 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物业服务(凭
新区商都路 1 有效资质证经营);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 烟台欣欢
132 郑州东晟 2016.12.07 500 100%
号创富国际 9 务(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 100.00%
楼 905 号 外);批发零售:家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
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除外)、金属材
料、五金交电、卫浴洁具、日用百货、针纺织品、
办公用品。
家俱,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百货,针纺
织品批兼零,代购代销;物业管理;仓储服务(除
宝山区汶水 上海经管
133 山海艺术家俱 2005.05.18 24,255 危险品及专项规定);大型饭店(不含熟食卤味); - 90%
路 1555 号 100.00%
停车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北京市朝阳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项目投资;北京国际家具
134 北京欧美商业 2011.05.12 区定福庄西 5,000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出租商业用房;批发 50.00%; - 80%
街南口(北花 家具、建材、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品、电 北京世博家具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及持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万元) 股比例 比例 比例
园农工商公 子产品、针纺织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30.00%;
司)1 楼 108 物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1、 北京市朝阳北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花园农工商公
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 司 20.00%
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
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
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幕墙建
上海市普陀 设工程设计与施工,风景园林建设工程专项设
亿家装饰
区真光路 计,机电安装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广告设计制
135 峰迪泷装饰 2013.11.20 200 80.00%; - 80%
1219 号 3 层 作,展览展示服务,会展会务服务,企业形象策
范求实 20.00%
037 室 划,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
(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建筑幕墙
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风景园林建设工程专
上海市浦东
项设计,机电专业设计,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亿家装饰
新区临御路
136 上海家鼎 2014.01.06 500 广告设计、制作,展览展示服务,会务会展服务,80.00%; - 80%
518 号 1 层
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除 邱卫东 20.00%
A8193-1 室
经纪)。(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
件经营)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财
上海市黄浦
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实业投资,企业
区南苏州路 家金所投资
137 红星资产管理 2015.09.22 5,000 管理咨询,商务咨询(除中介),企业营销策划。 - 70%
381 号 409F08 100.00%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138 长沙雅礼 2014.04.03 长沙市雨花 25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幕墙工程设 亿家装饰 - 7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及持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万元) 股比例 比例 比例
区中意一路 计与施工;风景园林建设工程设计;设计、制作、70.00%;
506 号红星美 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展览展示服务;会务 王惠斌 30.00%
凯龙三楼 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
C8096 室 咨询。(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凭许可证或
审批文件方可经营)
重庆市北部
新区天宫殿 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凭资质执业);广告设计制
街道新南街 作;展览展示服务、会展会务服务;企业形象策 亿家装饰
139 重庆家欣 2014.04.29 888 号四层红 200 划、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以上经营范 70.00%; - 70%
星美凯龙家 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 何柳苇 30.00%
居生活广场 限制的取得许可或审批后方可经营)
C-D-8002
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普通货运;装卸、搬
天津市静海 运服务;房屋租赁、展览展示服务;企业管理信
区静海镇北 息咨询;物业管理;建筑装饰、建设工程设计、上海物流
140 天津红星物流 2016.09.05 5,000 60%
华路朝阳道 1 施工;家居用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批发、零 100.00%
号 售(含网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销售家具、建材、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品、
北京国际家具
北京市朝阳 电子产品、纺织品;出租商业用房;物业管理;
51.00%;
区来广营乡 家居装饰及设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营
141 北京星凯京洲 2010.08.11 3,000 北京罗马谛家 - 51%
来广营西路 销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依法
居广场有限公
59 号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司 49.00%
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市场设施租
晶都投资
赁、市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家具、建材、化
武进高新技 51.00%;
工产品(除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室内装修
142 常州红阳 2008.01.14 术产业开发 6,000 常州市武进三 - 51%
材料、金属材料、五金、百货、针纺织品销售。
区南区 阳购物中心有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限公司 49.00%
开展经营活动)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及持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万元) 股比例 比例 比例
成都红星
市场经营管理,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及服务。50.00%;
成都市武侯
143 成都长益 1992.08.24 2,000 停车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成都长城实业 - 50%
区佳灵路 9 号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集团有限公司
50.00%
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风景园
林建设工程专项设计,建筑幕墙建设工程专业施
工,民用水电安装,机电设备的安装、维修(除 亿家装饰
上海市浦东 特种设备),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利用自有 50.00%;上海台
144 上海家倍得 2014.10.17 新区临御路 媒体发布广告,会务会展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朗企业管理中 - 50%
2,000
518 号 E501 室 市场营销策划,从事建筑装饰装修技术领域内的 心 (有限合伙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 50.00%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从事网络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房地产开发,
物业管理,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家
具的安装、销售,第三方物流服务,票务代理,
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会务
服务,家居用品、家用电器、照相器材、针纺织 上 海 鼎 识
上海市长宁
品、服装鞋帽、箱包、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 80.00%,上海聚
区广顺路 33
145 红星悦家 2016.04.22 5,000 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 尊 8.00%,上海 100%
号8幢1层
学品)、化妆品、厨房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 合祝 8.00%,上
1485 室
品、健身器材、玩具、日用百货、汽车用品、汽 海集量 4.00%
摩配件、工艺礼品、金属制品、计算机、软件及
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建材、食用农产品的销售,
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上海市浦东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星凯程鹏(普通
146 上海鼎识合伙 2016.03.29 - - 95%
新区临御路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1.0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及持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万元) 股比例 比例 比例
518 号 6 楼 上海红星商管
FB-010 (有限合伙人)
94.00% ; 周 群
(有限合伙人)
5.00%
上海市浦东 星凯程鹏(普通
新区临御路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合伙人)1.00%;
147 上海合祝合伙 2016.03.29 - - 1%
518 号 6 楼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周群(有限合伙
FB-004 人)99.00%
上海市浦东 星凯程鹏(普通
新区临御路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合伙人)1.00%;
148 上海集量合伙 2016.03.29 - - 1%
518 号 6 楼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周群(有限合伙
FB-001 人)99.00%
上海市浦东 星凯程鹏(普通
新区临御路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合伙人)1.00%;
149 上海聚尊合伙 2016.03.29 - - 1%
518 号 6 楼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周群(有限合伙
FB-007 人)99.00%
上海市浦东 星凯程鹏(普通
新区临御路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合伙人)1.00%;
150 上海聚钦合伙 2016.06.23 - - 1%
518 号 6 楼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周群(有限合伙
FB-009 人)99.00%
上海市浦东 星凯程鹏(普通
新区临御路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合伙人)1.00%;
151 上海聚楚合伙 2016.06.07 - - 1%
518 号 6 楼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周群(有限合伙
FB-008 人)99.00%
上海市奉贤 星凯程鹏(普通
区环城西路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合伙人)1.00%;
152 上海集彬合伙 2016.06.07 - 99% 1%
3111 弄 555 号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份公司(有限
2 幢-145 合伙人)99.00%
153 上海集慈合伙 2016.06.07 上海市浦东 -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星凯程鹏(普通 - 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及持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万元) 股比例 比例 比例
新区临御路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1.00%;
518 号 6 楼 周群(有限合伙
FB-003 人)99.00%
上海市浦东 星凯程鹏(普通
新区临御路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合伙人)1.00%;
154 上海合柔合伙 2016.06.07 - - 1%
518 号 6 楼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周群(有限合伙
FB-006 人)99.00%
上海市浦东 星凯程鹏(普通
新区临御路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合伙人)1.00%;
155 上海合增合伙 2016.06.06 - - 1%
518 号 6 楼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周群(有限合伙
FB-005 人)99.00%
上海市普陀
劳务派遣,人才中介,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
区真北路 股份公司
156 红星劳务 2017.01.24 200 票务代理,机动车驾驶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 100% -
1058、1108 号 100.00%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 层 304 室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人才
中介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
山东省烟台
物业管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家具、建筑装
市芝罘区机 烟台红星
157 烟台欣欢 2016.12.07 500 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 - 100%
场路 281 号 100.00%
料、五金交电、卫浴洁具、日用百货、针纺织品、
5FE108 号
办公用品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家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
青海省西宁
险化学品)、金属材料(不含贵稀金属)、五金交
市城西区西
电、日用百货、针纺织品、计算机软件批发零售;股份公司
158 西宁世博家居 2014.02.21 川南路 50 号 2 500 100% -
场地租赁;柜台租赁;市场管理;物业管理。(上 100.00%
号楼 2 单元
述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2052 室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疆伊犁州 工程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服务;股份公司
159 新疆企管 2017.01.10 10,000 100% -
霍尔果斯口 物业管理;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批发。 100.0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及持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万元) 股比例 比例 比例
岸卡拉苏河
欧陆经典小
区 11 幢
332-66 室
新疆伊犁州
霍尔果斯口
岸卡拉苏河 工程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服务;星凯程鹏
160 新疆欧丽洛雅 2017.02.22 10,000 - 100%
欧陆经典小 物业管理;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批发。 100.00%
区 11 幢
332-77 室
新疆伊犁州
霍尔果斯口
工程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服务;
岸卡拉苏河 星凯程鹏
161 霍尔果斯商管 2017.03.08 500 会展服务;商务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展览展示 - 100%
欧陆经典小 100.00%
代理;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批发。
区 11 幢
332-106 室
从事网络科技、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商务
上海市长宁 (不得从事金融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 红星悦家
区广顺路 33 布各类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摄影服务,80.00%
162 泛居网络科技 2017.02.17 3,000 - 100%
号8幢1层 会务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房地 上海合柔合伙
1455 室 产经纪,房地产咨询,自有设备租赁,市场营销 20.00%
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市沙坪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按专项
坝区土主镇 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及期限从事经营);人工搬运、
月台路 18 号 人力装卸、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不动产 红星企管
163 重庆美凯龙物流 2017.03.17 5,000 - 100%
(口岸贸易服 租赁、展览展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 100.00%
务大厦)B1 单 (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执业);建筑装饰及
元 5 楼 503-48 建设工程设计、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取得相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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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及持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万元) 股比例 比例 比例
室 政许可后方可执业);家居用品、建材(不含危
险化学品))、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
加工、批发、零售及网上销售。(以上范围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
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为所投资企业提供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
香港红星全球
品信息咨询;为经营卖场提供设计规划及管理服
家居 80.00%;
常州市东方 务;场地租赁;物业管理;家具、建筑材料(钢
164 常州商业管理 2017.03.16 45,000 常州东方新城 80%
东路 168 号 材除外)、装饰材料的批发,并提供相关配套服
建设有限公司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20.00%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装卸搬运、仓储服务(除危
陕西省咸阳
险化学品)、不动产租赁、展览展示服务;企业
市秦都区马
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建筑装饰、建设工程设计、
庄镇福景佳 红星企管
165 陕西美凯龙物流 2017.04.18 5,000 施工;家居用品、建材(砂石除外)、装饰材料 - 100%
苑保障性住 100.00%
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含网上销售)。(依法
房物管楼 304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金融信息与计算机软件专业领域内的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接受金融机构
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
包、金融知识流程外包,金融软件开发,金融数
上海市黄浦
据处理,金融设备及配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
区南苏州路 家金所投资
166 家金所金融科技 2017.05.27 10,000 设备销售(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 - 70%
373-381 号 100.00%
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投
407L01 室
资管理、咨询,资产管理,商务咨询,企业管理
咨询,财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7 南昌红星 2017.06.30 江西省南昌 3,000 商业运营管理;家具、建材、家居用品、金属材 股份公司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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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及持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万元) 股比例 比例 比例
市红谷滩新 料、五金交电、日用品、针织品的批发、零售;51.00%
区金融大街 房屋租赁;场地租赁;柜台租赁;商务信息咨询 南昌金融大街
969 号天使金 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建设开发有限
融广场 2#商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 49.00%
业办公楼 201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家具、家居用品、
装饰材料、日用百货、化妆品、珠宝首饰、纺织
品、电气设备、五金交电的销售,国际货运代理,股 份 公 司
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 55.00%;上海奢
上海市浦东
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各类广告的设计、制 丽 兹 商 务 咨 询
168 红星国际贸易 2017.04.07 新区绿科路 500 55%
作、代理、发布,会展服务,摄影摄像服务,从 中 心 ( 有 限 合
90 号
事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 伙)15.00%;朱
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依法须经批 家桂 30.00%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除金融、证券等国家专项
审批项目),工艺礼品、五金工具、鞋帽、日用
上海市金山 百货、针纺织品、皮革制品、服装辅料、床上用
区朱泾镇临 品、箱包、包装材料、纸制品、通信设备及相关 股 份 公 司
169 上海睦烨 2015.02.28 1,000 100%
源街 750 号 2 产品、电子数码产品、家居用品、金属材料、食 100.00%
幢 261D 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注 1:发行人与红星控股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持有的红星黄浦小贷全部股权转让予红星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
上述事项已经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已取得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同意,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发行人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序号 公司名称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1 常州美凯龙 52,525.86 50,441.60 36,704.54 32,563.51 4,215.82 6,234.36
2 常州家世界 97,917.88 96,928.20 66,518.71 62,633.50 3,976.38 5,994.27
3 南京装饰城 6,277.08 10,473.57 4,670.18 5,452.42 -694.82 6,616.77
4 上海全球家居 407,195.25 387,763.07 262,508.26 242,516.54 20,095.73 31,020.96
5 长沙家居生活 11,470.01 10,976.64 3,530.54 2,923.86 768.95 532.95
6 长沙家居博览 377.08 344.58 37.08 44.58 -7.50 4.72
7 成都红星 24,258.47 23,079.73 5,390.40 5,506.30 -79.89 293.61
8 杭州世博家居 33,383.19 28,669.75 20,428.24 16,784.82 3,730.64 4,479.86
9 红星品牌管理 321,535.26 297,430.06 -8,839.47 -9,239.28 -368.25 -9,196.21
10 重庆环球家居 13,387.30 12,596.36 4,992.85 2,931.60 2,211.24 4,287.87
11 重庆世博家居 24,158.60 20,422.07 7,846.67 1,586.79 6,475.85 11,753.23
12 武汉红星 157,797.24 162,430.48 64,626.05 69,333.30 -6,050.89 -2,185.09
13 上海家居博览 252,656.81 249,504.84 65,910.32 60,554.04 3,412.33 8,769.80
14 烟台红星 68,378.95 72,976.20 15,520.98 20,171.14 -2,022.55 -2,141.85
15 重庆博览家居 116,343.41 116,988.51 32,457.46 31,627.54 902.40 3,559.86
16 长沙银红家居 81,833.60 82,683.34 30,527.51 28,094.21 2,423.61 4,649.65
17 天津家饰广场 96,454.29 78,788.44 50,917.61 44,113.43 5,169.58 7,555.11
18 沈阳红星 410,772.92 277,480.89 192,145.40 186,183.26 6,225.00 13,704.63
19 星凯程鹏 164,041.69 163,923.52 105,937.35 105,922.86 14.48 58,170.19
20 红星商贸 5,110.28 5,101.89 5,128.19 5,122.15 6.05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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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序号 公司名称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1 哈尔滨红星 86,409.66 78,400.19 24,875.12 25,440.53 -1,914.34 946.03
22 中山世博家居 40,444.15 36,677.56 20,607.49 17,565.16 3,304.11 623.22
23 沈阳大东 5,244.13 5,037.47 -1,066.29 -1,033.91 -10.54 323.52
24 无锡家居生活 105,242.92 92,882.60 55,142.48 54,447.08 -832.92 1,098.71
25 北京国际家具 287,485.55 287,773.82 173,613.45 167,420.64 6,376.01 11,006.93
26 北京世博家具 332,394.25 339,478.92 198,192.09 193,178.59 5,013.51 19,097.19
27 包头红星 15.05 20.31 -4,078.74 -4,095.39 16.65 -207.66
28 昆山红星 1,176.02 1,718.76 108.57 111.83 -3.27 -2.40
29 桐乡红星 895.82 1,588.45 79.32 67.89 11.43 13.53
30 衢州红星 2.07 2.08 -887.59 -887.58 -0.01 19.20
31 欧丽洛雅 1,397.25 2,102.49 43.42 43.49 -0.07 4.29
32 武汉环球家居 91,636.15 84,234.89 8,103.77 11,533.07 -3,852.62 -3,329.96
33 北京凯隆 62.29 65.97 -784.42 -755.15 -29.27 -352.87
34 天津时尚家居 70.29 120.94 -5,737.20 -5,681.37 -55.83 -231.51
35 合肥世博家居 83,874.56 81,411.17 47,838.39 43,925.98 2,529.50 5,840.11
36 南京国际家居 119,449.33 103,224.99 87,642.83 85,423.94 -888.77 -103.45
37 星易通 28,669.62 29,203.20 15,848.97 16,003.62 -154.66 255.53
38 天津世贸 108,881.49 107,348.05 2,146.32 14,318.57 -13,154.20 -11,594.58
39 哈尔滨西客站 111,897.71 100,483.28 47,576.84 42,343.74 4,171.47 5,084.28
40 家居商场管理 17,002.62 11,716.98 5,301.38 5,315.76 -14.38 -4.17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序号 公司名称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41 扬州国际 3,853.53 3,121.20 1,428.71 944.61 525.49 731.05
42 上海龙美 657.78 941.08 -354.13 -326.29 -11.76 -97.10
43 苏南建筑 30,458.09 19,785.44 11,287.44 6,754.86 4,532.58 619.40
44 住建集采 2,978.66 1,498.10 221.17 665.06 -443.89 148.95
45 沈阳博览家居 50,787.46 50,288.63 18,328.66 18,509.35 -158.71 -307.41
46 兰州世博 50,212.05 38,509.57 3,220.76 98.81 879.15 -2,165.49
47 吉盛伟邦环球 8,906.40 - 3,679.03 - 3,179.03 -
48 乌鲁木齐世博 70,982.20 48,468.09 12,492.38 11,789.83 -1,521.01 6,847.60
49 长沙世博家居 3,310.21 2,402.02 -56.28 -52.73 -3.55 -52.19
50 星和家居 4,989.12 2,515.95 -221.47 268.34 -489.80 -31.66
51 红星实业 24,645.70 39,852.33 6,089.04 19,205.07 -893.00 -54.05
52 星龙家居 197,334.35 187,887.61 23,769.90 19,564.28 866.65 3,082.53
53 上海楷恒家居 3,988.58 3,396.54 473.23 29.68 443.55 29.68
54 成都世博家居 8,992.84 8,331.13 -126.58 -41.86 -84.72 -41.86
55 成都世贸家居 26,694.71 19,113.77 -550.45 -104.92 -445.52 -104.92
56 香港红星全球家居 35,571.77 10.62 10,944.32 10.62 -337.29 -2.35
57 红星企管 13,975.84 8,791.55 9,354.77 8,616.58 -461.81 -183.42
58 红星网络技术 3,714.63 4,268.71 3,645.09 4,105.63 -460.53 -1,381.03
59 长沙金霞 12,232.51 6,066.35 11,839.69 5,995.45 -155.76 -4.55
60 红星众盈 9.41 - -0.60 - -0.60 -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序号 公司名称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61 星荷资产管理 967.34 1,000.00 966.22 1,000.00 -33.78 -
62 上海宇慕 72,068.42 - -130.05 - -630.05 -
63 上海宇煦 52,092.30 - 392.47 - -107.53 -
64 上海宇筑 54,217.85 - 411.84 - -88.16 -
65 上海宇霄 51,849.52 - 423.28 - -76.72 -
66 凯撒至尊 19,413.91 - 19,301.54 - -698.46 -
67 安徽腾辉 50,522.62 49,596.67 -6,042.07 -4,582.76 -3,312.41 -6,729.67
68 武汉全球家居广场 29.87 - 0.00 - 0.00 -
69 喜兆投资 232,802.89 35,662.99 170,844.30 10,293.99 -135.12 -76.85
70 无锡红星 209,578.10 212,753.59 135,742.68 133,794.54 2,102.33 2,772.87
71 上海经管 40,223.46 26,850.76 9,335.77 5,185.64 4,214.33 24,296.39
72 北京企管 4,305.89 3,041.84 287.69 275.29 12.39 9.56
73 上海装饰城 249,644.63 252,105.62 150,121.81 142,613.67 7,668.81 19,743.29
74 装修公 4,929.43 5,028.16 302.26 426.77 -124.51 30.09
75 西安朱雀 5,011.32 5,016.59 3,976.24 3,981.52 -5.27 -0.01
76 沈阳世博家居 167,778.54 160,646.12 86,710.56 81,180.13 5,530.43 4,825.81
77 红星黄浦小贷 20,386.22 20,203.59 20,241.71 19,842.17 399.54 -157.83
78 济南红星 154,855.33 146,015.23 90,666.49 85,000.07 5,854.20 9,408.60
79 大庆世博家居 64,974.22 63,446.27 18,185.70 18,350.91 -165.20 -1,707.20
80 廊坊凯宏家居 83,531.02 59,902.80 30,330.35 25,488.66 3,961.40 3,661.89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序号 公司名称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81 和合聚众 956.53 999.21 -1,062.83 -672.74 -390.09 -134.33
82 无锡经管 410.70 776.83 -101.60 -97.96 -3.64 8.53
83 长春红星 106,299.42 103,523.45 44,547.33 41,315.81 1,532.55 931.42
84 东莞世博家居 45,159.62 44,784.63 3,368.51 11,341.92 -8,489.97 8,008.42
85 家金所投资 14,547.83 14,289.25 13,476.52 -711.75 188.27 -0.75
86 天津国际博览 252,986.84 246,499.79 39,372.25 38,842.71 529.55 -1,029.41
87 红星咨询 14,296.23 3,191.43 1,656.11 168.26 1,487.85 1,185.93
88 昆明迪肯 34,538.97 28,153.17 29,746.02 27,672.99 2,083.28 16.77
89 连云港红星 1,659.54 1,652.38 479.16 468.90 10.26 -26.69
90 南京名都 345,579.22 319,207.39 216,562.67 195,928.55 20,003.43 26,649.23
91 沈阳名都 105,492.95 111,556.16 12,542.56 21,931.30 -10,725.20 -3,639.88
92 呼和浩特世博 70,689.72 70,949.12 13,636.49 14,422.69 -472.09 -3,213.91
93 上海物流 5,345.74 2,246.55 5,349.59 2,198.44 -163.32 -301.56
94 重庆中坤 38,061.06 31,271.01 17,075.29 12,162.03 4,716.49 92.78
95 苏州中翔 106,758.55 107,748.25 38,269.81 37,219.42 1,050.39 18,241.70
96 郑州红星 346,476.99 335,201.98 229,681.05 212,923.09 17,213.54 22,840.47
97 郑州经管 1,279.51 928.49 227.18 218.98 8.20 20.50
98 晶都投资 11,237.74 11,226.95 755.02 787.45 -32.42 0.06
99 盘锦红星 35,310.72 35,405.52 617.78 2,317.29 -992.19 -2,041.91
100 天津世博家居 76,582.99 87,320.06 -14,557.93 -5,024.24 -9,501.99 -3,321.8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序号 公司名称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101 虹欣欧凯 160,203.23 155,437.09 35,391.57 31,408.91 4,341.38 5,212.81
102 上海装饰市场 7,671.46 23,317.59 596.86 532.95 63.91 165.33
103 新伟置业 432,239.41 388,544.99 267,595.45 230,180.78 15,972.79 29,733.52
104 北京家具市场 7,314.34 4,723.68 529.65 520.49 9.16 11.97
105 安徽腾辉物流 19,504.93 23,568.80 -2,543.17 3,257.00 -7,158.45 -386.68
106 天津家居 145,700.24 151,479.29 105,919.28 101,583.35 4,335.93 5,113.44
107 天津建材 93,778.51 94,147.01 68,840.77 67,447.88 1,392.89 4,392.54
108 成都品牌 7,785.56 5,786.78 2,935.26 2,546.71 388.55 6,834.74
109 常州市场 620.29 699.09 508.16 507.36 0.81 1.86
110 上海鼎胜 9,499.18 8,138.35 8,689.24 6,143.46 2,545.78 5,141.55
111 红美电商 3,988.12 2,990.12 -973.46 167.51 -1,140.97 263.09
112 星家建材 623.09 541.62 -7,989.89 -7,979.35 -10.54 -716.06
113 常州家频道 253.83 294.99 -732.02 -679.33 -52.69 -190.99
114 北京家居市场 4,577.78 3,526.04 219.15 128.17 90.98 16.68
115 北京世博广场 6,875.90 8,217.12 451.48 421.02 30.47 35.80
116 北京环球家具 164,236.12 144,406.08 73,423.48 58,348.23 15,282.14 -1,161.25
117 常熟红星 573.14 628.52 -327.35 -369.18 41.84 26.45
118 南京家居 37.54 37.60 -63.35 -63.30 -0.06 -1.14
119 亿家装饰 1,822.44 2,002.79 -365.07 -206.27 -158.81 -1,667.80
120 悠美家 4,179.88 4,185.89 -577.73 -161.18 -416.54 -998.23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序号 公司名称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121 装饰家居经管 4,003.20 3,114.98 87.24 78.22 9.02 19.15
122 上海红美网络 - - - - - -
123 星易通汇 10,794.35 10,810.20 9,646.44 9,753.93 -107.48 -247.38
124 成都企管 87,616.29 76,149.64 20,521.00 7,018.79 12,408.81 58,518.92
125 上海环球家居 20,061.97 19,087.47 9,790.08 7,036.56 2,815.59 1,770.08
126 上海安家 4,904.52 1,489.30 -1,436.09 -779.07 -657.02 -212.96
127 成都商管 15,878.01 10,131.82 4,495.89 1,497.20 2,998.69 1,747.20
128 上海爱逛家 2.34 0.01 -6.03 -3.18 -2.85 -3.18
129 上海全球市场 3,939.36 3,476.26 309.83 280.81 29.02 27.06
130 上海祁星投资 - - - - - -
131 合肥红星物流 3,653.12 3,722.30 3,617.66 3,722.30 -104.64 -2.70
132 郑州东晟 9.55 - 9.55 - -0.45 -
133 山海艺术家俱 316,157.05 308,662.82 234,383.80 218,662.11 15,951.53 21,405.89
134 北京欧美商业 17,458.98 17,025.39 1,650.72 1,775.44 -124.72 -232.33
135 峰迪泷装饰 0.89 97.02 -194.15 -95.88 -98.27 -25.88
136 上海家鼎 504.52 655.18 -72.97 79.49 -152.46 -25.40
137 红星资产管理 20,888.49 5,063.32 5,650.41 4,959.54 690.87 -5.77
138 长沙雅礼 1.22 30.54 -0.98 30.54 -31.52 22.22
139 重庆家欣 39.90 144.29 -176.86 -82.90 -93.96 -39.85
140 天津红星物流 4,615.18 1,613.60 4,567.84 1,669.21 -431.37 -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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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序号 公司名称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141 北京星凯京洲 8,028.59 7,879.32 -5,740.02 -3,843.02 -1,897.00 -3,886.22
142 常州红阳 44,775.75 41,909.30 -12,690.73 -14,177.74 1,487.01 -863.81
143 成都长益 162,080.88 136,995.86 93,039.21 90,650.85 2,388.37 5,526.89
144 上海家倍得 22,332.82 21,577.36 2,158.49 1,534.67 623.82 764.62
145 红星悦家 7,541.55 5,050.68 2,513.86 -2,689.50 -2,719.19 -2,689.50
146 上海鼎识合伙 4,000.04 0.04 0.00 - 0.00 -
147 上海合祝合伙 400.01 0.04 -0.03 - -0.03 -
148 上海集量合伙 200.01 0.04 -0.03 - -0.03 -
149 上海聚尊合伙 400.01 0.04 -0.03 - -0.03 -
150 上海聚钦合伙 - - - - - -
151 上海聚楚合伙 - - - - - -
152 上海集彬合伙 0.13 0.01 -0.17 -0.09 -0.08 -0.09
153 上海集慈合伙 - - - - - -
154 上海合柔合伙 - - - - - -
155 上海合增合伙 - - - - - -
156 红星劳务 200.18 - 200.20 - 0.20 -
157 烟台欣欢 10.00 - - - - -
158 西宁世博家居 31,798.94 - 6,565.42 - 6,104.66 -
159 新疆企管 59,586.87 - 21,143.76 - 21,143.76 -
160 新疆欧丽洛雅 1,000.53 - 795.26 - 79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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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序号 公司名称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161 霍尔果斯商管 23,122.19 - 12,615.61 - 12,595.61 -
162 泛居网络科技 37.48 - -61.51 - -61.51 -
163 重庆美凯龙物流 24,999.40 - 4,993.93 - -6.07 -
164 常州商业管理 7,776.06 - 6,967.76 - -2.24 -
165 陕西美凯龙物流 - - - - - -
166 家金所金融科技 - - - - - -
167 南昌红星 - - - - - -
168 红星国际贸易 37.54 - -63.35 - -0.06 -
169 上海睦烨 - - - - - -
注 1:上述发行人子公司的财务数据已经德勤华永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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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预计募集资金总量及拟投资项目
经本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批准,
本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31,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所募集资金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相关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625,000 万元,其中以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305,000.78 万元,拟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资金金额
1.1 天津北辰商场项目 106,900.00 28,047.00
1.2 呼和浩特玉泉商场项目 56,600.00 7,611.00
1.3 东莞万江商场项目 39,400.00 11,674.00
1 家居商场建设项目
1.4 哈尔滨松北商场项目 92,100.00 41,683.00
1.5 乌鲁木齐会展商场项目 80,000.00 55,985.00
小计 375,000.00 145,000.00
2 统一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60,000.00 45,000.00
3 家居设计及装修服务拓展项目 30,000.00 20,000.00
4 互联网家装平台项目 50,000.00 40,000.00
5 偿还银行借款 80,000.00 40,000.00
6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15,000.78
合计 625,000.00 305,000.78
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进行了详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项目投资计划是对拟
投资项目的大体安排,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有资金对上述项目进
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由募集资金置换发行人预先已投入该等项目的自筹资金,
并用于后续投入。
若发行人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小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量,不足部分由发
行人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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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
影响。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政府审批或备案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备案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天
津红星美凯龙世贸家居有限
1.1 天津北辰商场项目 天津世贸 公司天津红星美凯龙世博家
居广场项目备案的通知》(津
发改许可【2013】205 号)
《关于呼和浩特市红星美凯
龙商业建设项目备案的通
1.2 呼和浩特玉泉商场项目 呼和浩特世博
知》(呼发改审批字【2014】
42 号)
家居商场建设
1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项目
1.3 东莞万江商场项目 东莞世博家居 证 》 备 案 项 目 编 号:
2015-441900-72-03-005438
《关于哈尔滨红星美凯龙世
博家居广场项目申请报告予
1.4 哈尔滨松北商场项目 哈尔滨红星
以核准的通知》(哈松发改
投字【2012】35 号)
《乌鲁木齐市投资项目登记
1.5 乌鲁木齐会展商场项目 乌鲁木齐世博 备 案 证 》 ( 编 号 :
1503150741055)
《上海市外商投资项目备案
2 统一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红星美凯龙 意见表》(沪浦发改世外备
【2016】2 号)
《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3 家居设计及装修服务拓展项目 上海家倍得 意见》(沪浦发改世备【2016】
13 号)
《上海市外商投资项目备案
4 互联网家装平台项目 红星美凯龙 意见表》(沪浦发改世外备
【2016】1 号)
5 偿还银行借款 红星美凯龙 不适用
6 补充流动资金 红星美凯龙 不适用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规的说明
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公司主营及其相关业务。其中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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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商场项目、呼和浩特玉泉商场项目、东莞万江商场项目、哈尔滨松北商场项目、乌
鲁木齐会展商场项目等五个家居商场建设项目均已在当地发改委部门审批或备案;此
外,统一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家居设计及装修服务拓展项目、互联网家装平台
项目均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且均已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上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的相关规定。
四、募集资金项目发展前景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自营商场网络将进一步拓展,公司在天津、呼
和浩特、东莞、哈尔滨、乌鲁木齐等大型城市的市场份额将有所提升,从而有助于公司
巩固在家居建材流通行业的市场地位。本次家居商场建设项目与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规
划密切相关,规模的扩张将使公司品牌知名度提升,对商户的议价能力增强,有利于提
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统一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家居设计及装修服务拓展
项目、互联网家装平台项目系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拓展和有效补充,有助于与公司现
有家居商场经营业务产生协同效应,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此外,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后,将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
结构并缓解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从而提升公司的整体运营能力。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此次公开发售的股票价值时,除招股意向书及摘要中提供的其他
资料外,应慎重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若发生下述任何事项,均有可能对公司的业务、
财务状况或者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从而导致发行股票的价格波动。
一、市场风险
(一)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及房地产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近年来,中国宏观经济增速呈现持续放缓态势,2016 年中国 GDP 同比增长 6.7%,
为 25 年来最低增速,且未来存在进一步降低的可能。经济增长的放缓可能使中国原本
预期的城镇化进程减慢,并对居民可支配收入及生活水平的提升产生不利影响,降低居
民投资及消费的信心,并导致房地产市场需求的减弱。同时,房地产行业作为我国持续
调控的基础产业,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并呈现较强的周期性特征。
尽管较房地产行业而言,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受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影响相对较小,
但宏观经济形势、中国房地产市场景气度、城镇化进程、消费升级趋势等因素的上述潜
在不利变动仍可能削弱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的市场需求,从而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
定的负面影响。
(二)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中国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以及经营家居装饰及家具产品的商场竞争极为激烈。自从
2004 年我国零售业全面对外开放之后,国际大型家居零售集团凭借其雄厚的资本实力、
较高的品牌知名度以及先进的管理和营运模式,陆续进入我国家居装饰及家具市场,并
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国内家居装饰及家具零售企业也逐步加快了规模扩张的步伐。
与此同时,覆盖家居装饰及家具业务的电子商务运营商以及行业内企业可能建立的互联
网平台都会加强行业内的竞争。
公司 2016 年度零售额占连锁家居装饰及家具商场的行业市场份额为 11.82%,占家
居装饰及家具商场行业(包括连锁及非连锁)的市场份额为 4.50%,在我国快速增长的
家居装饰及家具零售行业中占有最大的市场份额。尽管如此,面对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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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及盈利能力仍存在下降的风险。
二、业务经营风险
(一)品牌声誉风险
公司“红星美凯龙”的品牌价值主要建立在客户主观认知之上,可能会因某些削弱
客户信任的事件而受到损害。例如,涉及到公司及公司业务、委管商场合作伙伴或入驻
商户的负面事件或宣传可能对公司的品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若公司未能为消费者带来
良好的服务体验,同样会降低公司的品牌价值和消费者需求,进而影响公司业务的进一
步拓展。
此外,公司品牌、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可能在公司无法及时察觉的情况下被
未经授权的第三方使用,该类对公司知识产权的擅用可能导致公司的声誉受到负面影
响,不利于公司的业务开展和业绩增长。
(二)商场运营相关的风险
公司主要通过经营和管理自营商场和委管商场,为“红星美凯龙”商场的商户、消
费者和合作方提供全面服务。为保证商场的正常运营,公司及下属商场需严格把控商场
运营过程中的各项环节,主要包括:
(1)确保公司下属商场在土地获取、商场规划、施工建设及竣工验收等方面符合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满足公司内部标准规范;
(2)结合所处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能力等因素,对商场进行合理定位;
(3)对商场展位进行合理区划,有效利用可租空间;
(4)吸引合适的商户,确保招商的高效性与连贯性,维持较为合理的出租率与续
租率;
(5)为商户提供包括展位设计、员工培训、营销推广、日常管理和客户服务等全
方面的服务,保留优质商户;
(6)监督商场所售产品质量、送货及售后服务。对商户施加质量指引,并作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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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代理,协调商户解决客户投诉;
(7)保证商场在施工、消防等方面的公共安全;
(8)对商场物业及基础设施进行日常维护;
(9)确保商场在项目选址、室内装修等方面符合政府及监管机构颁布的环保、节
能政策及各项法律法规。
若公司或下属商场在商场运营过程中未能就上述事项进行有效管控,将会对商场的
正常运营构成障碍,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三)商场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下属商场的经营业绩受到商场盈利能力与成本控制等因素的影响。
在自营商场模式下,公司主要为商户提供营销平台,无需承担存货风险。不过,由
于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的竞争非常激烈,自营商场的租赁及管理收入的收取以及出租率
将取决于商场保留现有商户并引入新的商户的能力。同时,若国内宏观经济、房地产市
场景气度等因素导致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消费需求出现阶段性向下波动,可能对商场租
金水平及出租率造成不利影响。此外,对于自建及购买商场的投资成本及财务费用、租
赁商场的租金成本以及商场经营相关的人工、能源、物业维护、市场营销、行政管理等
经营成本和期间费用的控制也将直接影响公司下属商场的经营业绩,进而影响公司的盈
利能力。近年来,我国企业人工成本、房屋租金成本不断上升,若公司不能有效控制经
营成本,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在委管商场模式下,公司在委管商场开业前根据提供的项目咨询、工程商业管理咨
询及招商服务的情况,向合作方及合作建筑商收取相关咨询服务费用,该部分收入因服
务的高附加值和稀缺性,其毛利率较高,但其持续性取决于新签委管合作协议数量及储
备项目推进实施的情况;而在商场运营期间,公司向合作方收取年度管理费(通常按固
定金额或按租金收益递增),并由合作方承担商场日常运营管理相关成本费用,该部分
收入毛利率较低,但在商场的委管期限内稳定产生。随着公司开业委管商场数量的不断
扩张,商场运营期间产生的相关收入在委管商场业务收入中的占比可能上升,委管商场
业务的毛利率水平也可能因此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此外,委管
商场存在土地、房产或其他经营瑕疵的,可能会被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整改,并对相关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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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商场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的委托经营管理商场相关收入。
(四)商场网络扩张受限的风险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公司将坚持自营与委管相结合的扩张模式,持续完善全国性
的商场网络布局。
自营商场方面,公司将继续深化其在一、二线城市的战略性布局,巩固公司在一、
二线城市的优势。若公司由于项目选址、土地获取、施工建设审批等方面的原因未能如
期推进该等扩张计划,可能会限制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增长。
此外,公司委管商场业务近年来发展迅速,未来将通过委管模式在三线及其他城市
持续扩展版图。为开设新的委管商场,公司需要寻找符合总体扩张计划且土地供应能满
足公司需求的地点,还需要寻找符合公司要求、有合作意愿且具备良好资信实力的合作
方。如果上述业务目标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阻力或无法达成,可能造成新项目开发及签约
进程放缓,或者已签约储备项目在拿地和建设过程中推进困难,从而导致部分储备项目
未能按预期进度开业运营甚至面临终止实施的风险,进而对公司委管业务的持续业绩增
长造成不利影响。
与自营商场类似,委管商场开业后通常需要几年的培育期进行业务开拓。培育期内,
合作方通过委管商场取得的租赁及管理收入通常较低,同时还需承担较高的经营成本与
期间费用,可能导致部分委管商场的盈利情况不甚理想甚至出现亏损,从而引发该等合
作方对委管商场盈利前景的担忧,进而影响其与公司间合作的持续性。此外,上述情况
可能会对公司声誉造成一定影响,从而增加公司寻找新的委管合作方的难度,进而影响
公司扩张计划的顺利推进。
(五)签约委管项目发生终止、退款及收入冲回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有 16 个已确认过项目前期冠名咨询委托管理服务收入的签约
委管项目发生终止,涉及以前年度确认收入金额合计 16,930.29 万元;其中有 11 个签约
委管项目发生项目前期冠名咨询委托管理服务收入款项退回,退款金额合计 10,540.00
万元,冲回以前年度确认收入金额合计 11,339.63 万元,占报告期内公司合计收入的比
例为 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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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签约的筹备中委管项目共计 594 个,已获取土地使用权但尚
未开工的委管项目共计 118 个,涉及预收款项合计 9,800.00 万元;其中,确认部分项目
前期冠名咨询委托管理服务收入但尚未开工的委管项目共计 113 个,涉及已确认收入合
计 102,552.39 万元、预收款项余额合计 7,400.00 万元、应收账款余额合计 17,805.00 万
元、已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合计 17,805.00 万元、应收账款净额合计 0 万元。
上述已确认部分收入的未开工项目中,有 57 个项目系于 2014 年及以前签订委托经
营管理合同,涉及已确认收入合计 59,650.94 万元、应收账款余额合计 12,585.00 万元、
已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合计 12,585.00 万元、应收账款净额合计 0 万元。
在国内宏观经济、房地产行业形势复杂变化的市场环境下,公司部分签约委管项目
未能在正常周期内开工建设,可能面临项目停滞甚至终止等重大不确定性。虽然根据合
同约定,已拿地项目不会赋予合作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咨询费的权利,
但经公司与合作方另行协商,部分终止项目可能发生款项退回及收入冲回的风险,从而
对公司的委管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扩展性业务的风险
基于全国性的零售平台和我国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中最大的商户及消费者数据库,
公司计划进一步拓展具有吸引力的关联产品及服务。依托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的品牌优
势以及家装与家居商场业务的协同效应,公司已通过控股子公司上海家倍得涉足家居设
计及装修服务,并着手建设互联网家装、互联网零售等泛家居消费服务平台。此外,在
物流配送业务等方面,公司也制定了相应的发展战略,以帮助其寻找新的业绩增长点,
并巩固其在中国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的领导地位。
与公司的商场业务相比,扩展性业务的经营模式及风险可能有所不同,而公司可能
不具备足够的运营经验来有效管理该等扩展性业务及相关风险。该等扩展性业务可能会
使公司面临新的挑战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缺乏拓展扩展性业务所需的经验、技能及专业知识;
(2)法律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及运营风险的增加;
(3)未能从扩展性业务中取得预期的投资回报;
(4)未能招聘到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支持扩展性业务的规划、设计、开发和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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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运营;
(5)新产品缺乏市场及客户认可;
(6)未能准确分析或判断扩展性业务的市场状况;
(7)未能取得充足融资以支持公司的业务扩张;
(8)未能及时增强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及 IT 系统以支持扩展性业务及多样化的产
品及服务。
如果公司经营的扩展性业务未能取得预期成果,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
及前景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七)部分自营商场租赁物业的风险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有 4 处租赁商场物业在承租前已被设置抵押且尚未解
除,有 4 处租赁商场物业无法确认在承租前是否已被设置抵押且目前是否尚未解除,有
1 处租赁商场物业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此外,3 处租赁物业(北京
北四环商场、南京中央路商场物业除外)存在房产或土地等瑕疵。上述租赁物业经营面
积合计 424,104 平方米,占公司经营商场总经营面积的比例为 3.19%;2017 年 1-6 月上
述租赁物业对应的商场收入合计 1.19 亿元,占公司对应期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2.36%。
上述在租赁关系成立以前已被设置抵押的房屋,如果后续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导致所
有权变动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将可能面临无法继续使用租赁物业的风险。租赁物业存在
房产或土地等瑕疵的,可能会被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整改、支付罚款甚至被迫迁址,进而
会对相关商场经营的持续性造成不利影响。任何上述事件的发生均会对公司的业务、财
务状况、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八)委管商场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使用权存在瑕疵或不确定性的风险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开业的委管商场中,11 处商场的土地使用权存在
权利瑕疵或不确定性,其中:有 5 处商场所对应的土地用途与实际用于家居商场经营的
用途不符;有 2 处商场系坐落于划拨土地之上,有 1 处商场系坐落于集体土地之上,且
其中 2 处商场均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另有 3 处商场的业主未能提供相关土地使用权证
或房产权证,尚无法判断其是否存在权利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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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土地用途与家居商场经营用途不符、土地性质不符及未提供产权证书的房产
(以下合称“瑕疵委管商场”)对应委管商场的经营面积合计 850,019 平方米,占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委管商场总经营面积的比例约为 10.67%,占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经
营商场总经营面积的比例约为 6.39%;前述瑕疵委管商场对应的 2017 年 1-6 月项目年
度冠名咨询委托管理服务收入合计 6,213.42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 1-6 月项目年度冠名
咨询委托管理服务收入的比例为 9.22%,占公司 2017 年 1-6 月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23%。
上述瑕疵委管商场可能会被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整改甚至被迫迁址,进而会对相关商
场经营的持续性造成不利影响。上述事件的发生均会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
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一)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续计量,与同行业 A 股上市公司普遍采
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方式缺乏可比性
公司将自有商场相关房屋建筑物及其对应土地使用权、专用设备及装修改造支出均
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报告期内各期投资性房地
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经营业绩影响较大,且未将投资性房地产按历史成本为基础以折
旧摊销方式计入各期损益;相比而言,同行业 A 股上市公司将其经营市场的相关物业
资产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核算,并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即
根据相关资产原值及对应预计使用年限计提相应的折旧和摊销,且无投资性房地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公司与同行业 A 股上市公司的上述会计处理方式的差异,导致公司经
营业绩等财务指标有很大程度提高,与同行业 A 股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缺乏直接可比
性。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
价值分别为 5,511,700.00 万元、6,136,100.00 万元、6,694,800.00 万元和 6,972,290.90 万
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6.24%、83.13%、82.11%和 76.51%;三年及一期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 186,227.76 万元、100,976.52 万元、175,403.23 万元和
96,043.71 万元,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8.83%、22.12%、36.53%和 33.33%,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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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整体利润水平影响较大。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波动可能会对公司未来的经
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已对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模式计量下的财务数据进行了模拟测算,按公允价值
模式计量与按成本模式计量的主要差异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1、投资性房地产
—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6,972,290.90 6,694,800.00 6,136,100.00 5,511,700.00
—按成本模式计量 3,173,050.59 3,056,980.56 2,795,266.60 2,366,062.91
两种方法差异 3,799,240.31 3,637,819.44 3,340,833.40 3,145,637.09
两种方法差异比例 54.49% 54.34% 54.45% 57.07%
2、资产总额
—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9,113,193.78 8,153,540.41 7,381,024.24 6,391,002.72
—按成本模式计量 5,259,399.55 4,485,469.49 4,016,186.64 3,222,759.90
两种方法差异 3,853,794.23 3,668,070.92 3,364,837.60 3,168,242.82
两种方法差异比例 42.29% 44.99% 45.59% 49.57%
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3,851,779.22 3,656,585.21 3,487,887.13 2,812,062.33
—按成本模式计量 1,246,154.09 1,166,869.49 1,190,668.67 649,332.71
两种方法差异 2,605,625.13 2,489,715.72 2,297,218.46 2,162,729.62
两种方法差异比例 67.65% 68.09% 65.86% 76.91%
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204,517.11 339,718.32 322,486.74 324,305.49
—按成本模式计量 94,441.85 147,221.07 190,186.37 156,187.32
两种方法差异 110,075.26 192,497.25 132,300.37 168,118.17
两种方法差异比例 53.82% 56.66% 41.03% 51.84%
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128,640.14 207,265.18 238,694.23 218,873.47
—按成本模式计量 85,770.42 134,164.39 178,301.93 163,634.04
两种方法差异 42,869.72 73,100.79 60,392.30 55,239.43
两种方法差异比例 33.33% 35.27% 25.30% 25.24%
6、基本每股收益(未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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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0.56 0.94 0.96 1.08
—按成本模式计量 0.26 0.41 0.57 0.52
两种方法差异 0.30 0.53 0.39 0.56
两种方法差异比例 53.82% 56.66% 41.03% 51.84%
6、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0.35 0.57 0.71 0.73
—按成本模式计量 0.24 0.37 0.53 0.55
两种方法差异 0.12 0.20 0.18 0.18
两种方法差异比例 33.33% 35.27% 25.30% 25.24%
注:上表中两种方法差异比例系按两种方法差异数值占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下数值的比例计算。尾
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提请投资者作出相应投资分析和决策时,对上述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下与按成本模
式计量下的主要财务数据差异予以充分关注和考虑。
鉴于上述会计处理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确保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核算的合规、公允:
1、公司承诺将于上市后的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以及投
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股东分红的影响。公司将持续聘
请具备中国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定期报告中所披露的投资性房地产公
允价值按照国内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估;同时公司将持续聘请具备中国证券
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于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对投资性房地产的期末评估值进
行复核,从而确保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核算的合规、公允;
2、公司已制定《自有商场租赁及管理费收入监控及信息披露制度》,根据该等制度
规定,公司将于每月末汇总分析自有商场租金报表。如果发生当月公司所有自有商场的
合计租赁及管理费收入较上月下滑的,公司将核查具体情形、原因,制定相应的解决方
案和应对措施,并于次月前五个交易日之内于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披露自有商场租赁及
管理费收入下滑的情况,确保投资者及时、充分了解公司自有商场租赁及管理费收入的
变化情况及由此引发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可能下降的风险。上述《自有商场租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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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收入监控及信息披露制度》将于公司 A 股股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
效。
(二)如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模式后续计量模拟测算,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
标将产生重大变动
公司所采用的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方式与同行业 A 股上市公司所采用的成本模式计
量方式相比,主要财务报表科目的会计处理差异如下表所示:
同行业 A 股上市公司-成本模式
项目 公司-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金额影响
计量
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其对应土地
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其对应土地 使用权、专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 物业存在评估增值
投资性房地 使用权、专用设备及装修改造 后续装修支出,账面价值按照成 的情况下,公允价
产 支出,账面价值按照公允价值 本扣除累计折旧和摊销后的净 值模式计量下金额
计量,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值计量(部分资产也可能计入固 较高;反之则较低
定资产、无形资产)
物业存在评估增值
包括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的情况下,公允价
递延所得税 动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将于 不涉及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 值模式计量下产生
资产/负债 相关资产处置时计入当期所得 变动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
税 反之则产生递延所
得税资产
同等情况下,公允
营业成本/ 不包括投资性房地产相关折旧 包括投资性房地产相关折旧和
价值模式计量下金
管理费用 和摊销 摊销
额较低
物业升值的情况
投资性房地产期末公允价值与
公允价值变 不涉及投资性房地产相关公允 下,公允价值变动
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公
动损益 价值变动损益 损益对增加利润;
允价值变动损益
反之则减少利润
物业公允价值变动
非经常性损 包括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不包括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 较大的情况下,公
益 动损益及相关所得税影响 变动损益及相关所得税影响 允价值模式计量下
金额较高
注:如合营公司、联营公司涉及投资性房地产,则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下,合营公司、联营公司的投
资性房地产亦以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
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从而影响到公司报表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等相关科目。
为了更客观地反映公司与同行业 A 股上市公司在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盈利水平
方面的实际差异,公司对相关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按照投资性房地产以成本模式后续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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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的方式进行了模拟测算,测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投资性房地产 3,173,050.59 3,056,980.56 2,795,266.60 2,366,062.91
资产总额 5,259,399.55 4,485,469.49 4,016,186.64 3,222,759.9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246,154.09 1,166,869.49 1,190,668.67 649,332.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94,441.85 147,221.07 190,186.37 156,187.32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85,770.42 134,164.39 178,301.93 163,634.04
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未扣除非
0.26 0.41 0.57 0.52
经常性损益)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
0.24 0.37 0.53 0.55
常性损益)
上述模拟测算的会计处理口径下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与公司实际按公允价值模
式后续计量下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产生了重大变动,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四节、三、财务风险、(一)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续计量,与同行业
A 股上市公司普遍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方式缺乏可比性”。
提请投资者在利用公司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分析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盈
利水平并作出相应投资分析和决策时,对上述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模式后续计量模拟测
算口径的数据予以充分关注和考虑。
(三)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波动造成大额非经常性损益的风险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
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 105,432.02 万元、83,792.51 万元、132,453.15 万元和 75,876.98
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32.51%、25.98%、38.99%和 37.10%,
因而导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差异较大。报告期
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以及享有的投资收益中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
部分,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上述非经常性损益合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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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为 186,790.13 万元、106,799.96 万元、183,242.76 万元和 98,788.26 万元,占公司
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8.95%、23.39%、38.16%和 34.28%,该部分非经常性损益在相
关投资性房地产出售或处置前,相应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非现实实现(产生现金流入或形
成收款权利);此外,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还包括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
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等,但合计金额占利润总额比重较小。因此,公司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波动,将会导致公司未来持续产生金额和变动幅度较大的非经
营性损益。
(四)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股东分红的风险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公司以自持物业经营 45 家自营商场,相关物业资产计入投资
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5,511,700.00 万元、6,136,100.00 万元、
6,694,800.00 万元和 6,972,290.9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6.24%、83.13%、
82.11%和 76.51%,为公司最主要的长期经营性资产,并且随着公司继续投资建造新的
自持物业,预计未来投资性房地产规模仍将继续增加。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
度及 2017 年 1-6 月,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 186,227.76 万元、
100,976.52 万元、175,403.23 万元和 96,043.71 万元,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8.83%、22.12%、36.53%和 33.33%,对公司整体利润水平影响较大。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受到中国宏观经济增长态势、城镇化进程、居民可
支配收入水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景气程度、以及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的消费环境
等因素的综合影响,未来若上述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动,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价值也将随之向下波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也将相应减少甚至产
生损失,从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下降
将影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从而可能会对上市后的分红产生不利影响。
(五)业绩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中国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的市场需求主要受整体经济环境及房地产市
场景气程度的影响。因此,宏观经济形势、中国房地产市场景气度、城市化进程、消费
升级趋势等因素会对公司的总体经营情况产生较大影响。市场竞争加剧、家居装饰及家
具行业整体需求变动的风险会对公司的收入产生影响,原材料及劳动力价格的上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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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内部经营管理的风险则会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成本。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全国各线城市经营着 214 家家居装饰及家具商场,同时不断
向其他区域拓展其商场网络。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
营业收入分别为 833,203.61 万元、917,856.94 万元、943,608.18 万元和 507,096.73 万元,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324,305.49 万元、322,486.74 万元、339,718.32
万元和 204,517.11 万元。若公司所处或将要进入的区域对于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的市场
需求发生变动,且上述因素的变化持续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则有可能导致公司
的经营业绩出现波动。
(六)有息负债规模较大风险
公司有息债务主要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截
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有息债务余额 2,607,235.05 万元,其中短期借款 26,784.80 万元,
长期借款 1,204,278.99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98,924.38 万元,应付债券
844,668.89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189,504.86 万元,应付融资租赁款 42,256.70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应付融资租赁款 816.43 万元。有息负债余额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
53.22%,占股东权益总额的比例为 61.87%。有息负债占负债总额和股东权益总额的比
例较高,使公司的经营存在一定的偿付风险,如果公司持续融资能力受到限制或者未能
及时、有效地做好偿债安排,可能面临的偿债压力会对其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七)流动负债偿债的流动性风险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0.49、
0.74、0.65 和 0.67,速动比率分别为 0.49、0.74、0.65 和 0.66,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
率均较低,主要由于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张,导致投入较大,且公司资产结构以投资
性房地产等非流动资产为主。上述情况将使公司的经营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如果公
司持续融资能力受到限制或者未能及时、有效地做好短期负债的偿债安排,可能面临的
偿债压力会对其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八 )受限资产规模较大风险
公司开发新自营商场项目的融资主要通过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的开发项目贷款、
固定资产融资等方式实现,融资一般以项目资产作为担保,因此整体受限资产金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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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账面价值为 5,389,395.34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59.14%。为提供合规足值的融资担保,公司已设定担保的
资产规模较大,影响公司的资产变现能力。
此外,虽然公司的声誉及信用记录良好,与多家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均保持良
好的合作关系,正常偿付银行贷款本息,但是如果因流动性不足或因借款集中到期等原
因导致公司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借款,则有可能导致受限资产被债权人申请冻结甚至处
置,公司的资产及业务经营受到不利影响。
(九)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71,165.05 万元、120,543.85 万元、142,015.90 万元和
168,131.78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54%、13.13%、15.05%和 16.58%(年
化后)。
随着公司委管业务收入规模的扩大及开发中委管商场数量的增长,由于各项目合作
方的资金状况和回款速度存在差异,部分商场于开业前确认的相关收入因开业进度延迟
等因素而未能及时回款,导致相关应收账款余额上升;部分商场还可能因各种原因推进
困难而存在项目暂停开发、终止实施的风险,造成相关应收账款产生减值损失。虽然公
司通过跟踪委管项目进展和经营状况、及时对账等机制加大回收力度,同时对合作方及
建筑商未支付款项进行审慎的减值测试,并相应计提了坏账准备,但若未来应收账款余
额持续增长但发生减值损失或已有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足,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
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十)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短期内下降的风险
公司业务目前正处于快速扩张阶段,利润增长迅速。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2.07%、10.48%、9.55%和
5.46%,同期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 1.08 元、0.96 元、0.94 元和 0.56 元。本次 A 股发行
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显著增长,并将导致公司发行当年的净资产收益率有所下
降。同时,考虑到本次发行相关的募投项目正式投入运营需要一定时间,募投项目预计
产生的盈利和效益不能在本次发行后立即全面体现,股本的增加可能在短期内摊薄每股
收益。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陆续建成并投入运营,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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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逐步回升。
四、管理风险
(一)控股权被摊薄的风险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红星控股持有公司 248,031.58 万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 68.44%。本次发行完成后,红星控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维持不变,约
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62.97%,持股比例有所下降。
此外,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红星控股持有公司股份中的 50,878.07 万股已质押,
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4%。已质押股份中,13,591.02 万股质押予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占公司总股本的 3.75%),为债务人红星企发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信托贷
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 2015 年 2 月 6 日至 2020 年 2 月 28 日;37,287.05 万股质押予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普陀支行(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9%),为债务人红星控股从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普陀支行取得的并购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 2015 年 5 月 8 日至 2018 年 5
月 7 日。若红星控股未来不能按时、全额偿付债务本息,则公司可能面临控股权被摊薄
的风险。
(二)公司快速发展引发的管理风险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经营管理的商场数量达到 214 家,分布于 28 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的 150 座城市。
公司门店网络、资产规模的扩大对公司的招商、运营、人力、财务、信息等各方面
管理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的业务素质及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
速扩大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和完善,将给
公司带来较大的管理风险。
此外,公司规模的扩张也对公司内部控制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的内
部控制水平不能随着规模扩张而持续完善,则会因内部控制风险给公司品牌、经营带来
不利影响,甚至导致公司在工商、税务等方面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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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才短缺及流失的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的发展和扩张,公司对高层次的管理人才、专业人才的需求
也将不断增加,如果公司的人才储备步伐跟不上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速度,将对公司经
营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的持续成功取决于吸引和留用合格客户服务、监督和管理人员来管理公司现有
业务经营、推动公司未来增长。中国家居装饰及家具零售业对优秀业内人才的竞争十分
激烈。公司需要与其他家居装饰及家具零售商以及整个零售业开展竞争,在全国各地区
招募熟练员工,并需要提供更高的报酬和其他福利,以便在未来吸引和留用主要人员。
若公司无法成功吸引或留用所需人员,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和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此外,公司业务的成功高度还取决于主要主管和其他主要管理层人员的持续服务。
公司目前主要主管平均在商业物业和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拥有超过十年的经验。若公司
主要成员未来无法或者不愿继续担任现职,公司可能需要寻找替代人选,从而可能产生
额外费用,并使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受到一定干扰。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公司本次 A 股发行所募集资金主要计划用于天津北辰商场、呼和浩特玉泉商场、
东莞万江商场、哈尔滨松北商场及乌鲁木齐会展商场建设项目,统一物流配送服务体系
建设,家居设计及装修服务拓展,以及互联网家装平台等项目,该等项目的开发进度和
经营情况将对公司未来几年的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结合对未来市场的预测,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审慎、充分的可行
性研究、论证,凭借公司成熟的商业模式、开发经验和多年来积累的市场基础,预期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具有良好的投资收益水平。如果家居装饰及家具行业市场形势等
外部因素发生变化,不排除部分项目存在无法如期实施或实际投资收益水平低于预期的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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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风险
(一)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经营业绩,国内外经济形势、政治环境、政府宏观调控
政策、资本市场走势、投资者的投资心理、公司 H 股股票价格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
因素都可能改变投资者的预期并影响证券市场的供求关系,进而影响整个二级市场股票
估值。基于上述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会脱离其实际价值而产生波动,
存在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对股票市场的风险和股票价格的波动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
(二)H 股股价波动可能会影响 A 股股价的风险
公司已经完成首次公开发行 H 股并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而本次 A 股发行完成
后,亦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由于 A 股和 H 股市场在交易量、流动性以及社
会公众和机构投资者的参与程度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A 股投资者和 H 股投资者在估
值方法、风险偏好、投资特点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本公司 A 股和 H 股的交易价格
未必一致。此外,公司 H 股股价的波动可能会对 A 股股价造成影响,反之亦然。
(三)同时在 A 股市场和 H 股市场挂牌上市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上市后,公司股票将同时在香港联交所和中国内地的证
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并同时遵循两地监管机构的上市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
上市后,公司 A 股投资者和 H 股投资者将分属不同的类别股东,并根据有关规定对需
履行类别股东分别表决程序的特定事项进行分类表决。H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
以及其表决结果,可能对 A 股股东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风险
公司的经营业绩主要依赖于其分布于全国的家居装饰与家具商场的正常运营。若公
司下属商场所处的区域发生地震、台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性事件,则
公司下属商场的物业、财产及人员可能会受到损害,从而影响公司下属商场的正常经营,
进而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五)大额未决诉讼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作为被告的单笔争议金额在人民币 1,000.00 万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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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尚未终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共 5 件,诉讼金额合计约 6.32 亿元。其中,公司
与长沙理想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诉讼金额约为 5.69 亿元,占本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的
比例约为 1.35%,占本公司 2016 年度利润总额的比例约为 11.85%。该案件已于 2017
年 6 月 6 日、6 月 30 日进行了二次庭前证据交换和质证,并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第一
次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尚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判;本公司可能因该案件而出现无法
收回履约保证金、需向长沙理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预期收益等价款或因
该案件而受到其他损失,并可能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车建兴已于 2017 年 12 月就公司涉及的与长沙理想的诉讼纠纷事宜
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如下:“长沙理想因与股份公司的项目合作合同纠纷事宜于
2016 年 11 月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项目合作合同,
不予退还股份公司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并由股份公司向其支付违约金及预期收益等价
款。本人承诺,如因前述诉讼纠纷导致股份公司无法收回履约保证金、需向长沙理想支
付违约金、预期收益等价款或遭受其他损失的,本人将全额承担前述履约保证金、违约
金、预期收益等价款并足额补偿股份公司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并于相关判决生效之
日起 10 日内向股份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前述款项。如本人未于前述期限内向股份公司
足额支付相关款项,每逾期一日本人将按前述应付未付款项总额的万分之二向股份公司
以现金方式支付违约金。”
七、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相关情况
(一)信息披露管理
股份公司按照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规定,公司应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办法和通知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应当真实、
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应当
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
为切实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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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
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根据《投资
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充分披露信息原则、合规披露信息原则、
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诚实守信原则、高效低耗原则及互动沟通原则等基本原则。公司董
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三)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
公司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部门为董事会秘书处。主要联系方式如下:
负责人: 郭丙合
电话: 021-2230 0896
传真: 021-5282 0272
电子信箱: ir@chinaredstar.com
八、重要合同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正在履行、且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
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情况如下:
(一)借款合同、授信合同及委托贷款合同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主要借款
合同、授信合同、委托贷款合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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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合同
借款金额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人 年利率 借款期限 担保情况
(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 浮动利率,即在基准利率水
人民币资金借款 常州美 2009.12.31 至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1 0922004 股份有限公司 2,500 平上下浮 10%,每 12 个月调
合同 凯龙 2017.12.30 保
常州武进支行 整一次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并由常州家世界以常房权证
中国建设银行 字第 00759137 号《房屋所有权
人民币资金借款 常州家 浮动利率,基准利率下浮 2009.10.28 至
2 0922001 股份有限公司 15,600 证》 项下的房屋所有权提供抵
合同 世界 10%,每 12 个月调整一次 2017.10.27
常州武进支行 押担保,红星家具集团提供最高
额为 3.25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无锡红星以锡土国用(2000)字
第 203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
浮动利率,浮动周期为 12 个 下的土地使用权和锡房权证字
120 个月,自实
中国银行股份 月,每笔提款的首期利率为 XS1000969810 号《房屋所有权
固定资产借款合 1716230D10012 无锡红 际提款日起算, 3
3 有限公司无锡 20,000 实际提款日当日中国人民银 证》 项下的房屋所有权提供抵
同 001 星 最后还款日为
锡山支行 行公布实施的 5 年以上期贷 押担保,并由股份公司作为共同
2019.12.20
款基准利率 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红星
家具集团提供最高额为 3.5 亿元
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无锡红星以锡国用(2008)第
0345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下
120 个月,自实 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在
中国银行股份
人民币借款合同 2008 年 01 字 无锡红 长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 授信总量不超过 40,000 万元额
4 有限公司无锡 2,000
及补充协议 090 号 星 5.00% 最后还款日为 度内,由股份公司作为共同债务
锡山支行
2018.12.20 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红星家具
集团提供最高额为 3.5 亿元的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5 人民币借款合同 2009 年 01 字 无锡红 中国银行股份 16,000 10 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 118 个月,自实 无锡红星以锡房权证字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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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金额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人 年利率 借款期限 担保情况
(万元)
018 号 星 有限公司无锡 5.00%,浮动周期为 12 个月 际提款日起算,XS1000969798 号《房屋所有权
锡山支行 最后还款日为 证》4 下的房屋所有权及锡国用
2017.12.20 (2001)字第 0543 号《国有土
地使用证》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提供抵押担保,在授信总量不超
过 40,000 万元额度内,由股份
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红星家具集团提供最
高额为 3.5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无锡红星以锡房权证锡山字第
XS1000104001 号《房屋所有权
120 个月,自实 证》下的房屋所有权提供抵押担
中国银行股份
人民币借款合同 2008 年 01 字 无锡红 10 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际提款日起算,保,在授信总量不超过 40,000
6 有限公司无锡 3,000
及补充协议 066 号 星 5.00%,浮动周期为 12 个月 最后还款日为 万元额度内,由股份公司作为共
锡山支行
2018.12.20 同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红
星家具集团提供最高额为 3.5 亿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 年,自实际 南京名都以宁房权证秦初字第
提款日起算(分 301272 号《房屋所有权证》项
固定资产支持融 43010129-2011 中国工商银行
南京名 基准利率,3 个月为一期, 次提款的,自首 下的房屋所有权及对应的宁秦
7 资借款合同及补 (贷款)0368 股份有限公司 35,000
都 一期一调整,分段计息。 次提款日起 国用(2007)第 07080 号土地使
充协议 号 南京城南支行
算),最后还款 用权提供抵押担保,股份公司提
日为 2021.06.01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 年,自实际
南京名都以宁房权证秦初字第
提款日起算(分
43010129-2010 中国工商银行 提款日的基准利率,3 个月 301272 号《房屋所有权证》项
固定资产支持融 南京名 次提款的,自首
8 年(城南)字 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为一期,一期一调整,分段 下的房屋所有权及对应的宁秦
资借款合同 都 次提款日起
0158 号 南京城南支行 计息。 国用(2007)第 07080 号土地使
算),最后还款
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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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金额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人 年利率 借款期限 担保情况
(万元)
2021.12.30
12 年,自实际
南京名都以宁房权证秦初字第
提款日起算(分
301272 号《房屋所有权证》项下
43010129-2009 中国工商银行 合同生效日的基准利率,3 次提款的,自首
固定资产借款合 南京名 的房屋所有权及对应的宁秦国用
9 (城南)0133 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个月为一期,一期一调整, 次提款日起
同 都 (2007)第 07080 号土地使用权
号 南京城南支行 分段计息。 算),最后还款
提供抵押担保;股份公司提供连
日为
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1.12.30
上海装饰城以沪房地普字
中国工商银行
(2004)第 014972 号《上海市
固定资产借款合 上海装 股份有限公司 5 年以上期贷款基准利率下 2009.07.30 至
10 01094000235 60,000 房地产权证》项下梅川路 1129
同 饰城 上海市分行营 浮 10.00% 2024.07.29
号 1-4 层的房屋所有权提供抵
业部
押担保
上海全球家居以沪房地浦字
交通银行股份
固定资产贷款合 3100902012M1 上海全 贷款实际发放日五年以上期 2012.06.15 至 (2015)第 013877 号《上海市
11 有限公司上海 28,200
同 00006400 球家居 贷款利率上浮 5.00% 2020.06.11 房地产权证》 项下的土地使用
市西支行
权提供抵押担保
上海全球家居以沪房地浦字
交通银行股份
固定资产贷款合 3100902012M1 上海全 贷款实际发放日五年以上期 2012.06.12 至 (2015)第 013877 号《上海市
12 有限公司上海 31,366
同 00006100 球家居 贷款利率上浮 5.00% 2020.06.11 房地产权证》 项下的土地使用
市西支行
权提供抵押担保
上海全球家居以沪房地浦字
交通银行股份
固定资产贷款合 3100902012M1 上海全 贷款实际发放日五年以上期 2012.06.26 至 (2015)第 013877 号《上海市
13 有限公司上海 12,000
同 00006600 球家居 贷款利率上浮 5.00% 2020.06.11 房地产权证》 项下的土地使用
市西支行
权提供抵押担保
山海艺术家俱以沪房地宝字
公借贷字第 中国民生银行 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
山海艺 2009.11.24 至 (2009)第 039447 号房地产权
14 借款合同 0210200920440 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基准利率调整后第一个结息
术家俱 2017.09.24 提供抵押担保,并由股份公司
0号 上海分行 日次日开始调整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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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金额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人 年利率 借款期限 担保情况
(万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新伟
中国邮政储蓄 首期利率为 6.60%,随五年 置业以沪房地普字(2013)第
YYT201102180 新伟置 2011.02.28 至
15 人民币借款合同 银行有限责任 70,000 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 004517 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2 业 2021.02.27 8
公司 调整 项下的房屋所有权以余额抵押
方式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分行提供反担保
中国邮政储蓄
固定资产借款合 YYT201202240 新伟置 五年以上期贷款基准利率, 2012.02.29 至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16 银行有限责任 20,000
同 1 业 随基准利率调整而调整 2021.02.28 海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
新伟置业以沪房地普字(2013)
公借贷字第 中国民生银行 首期利率为 6.93%,即五年
固定资产贷款借 新伟置 2011.03.31 至 第 004517 号《上海市房地产权
17 0210201120080 股份有限公司 40,000 期以上基准利率上浮 5%,按
款合同 业 2021.03.30 证》 项下的房屋所有权以余额
0号 上海分行 季调整
抵押方式提供抵押担保
车建兴、红星家具集团和红星控
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人以
X 京房权证朝其字第 529780 号
房屋所有权及其占用范围内的
京朝国用(2011 出)第 00549
BJCL1100001P 浮动贷款利率:为 5 年期以
人民币抵押贷款 东亚银行(中 号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并
及 北京世 上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10 年,自首次
18 合同及补充协议 国)有限公司 84,000 且借款人以银行定期存单以及
BJCL1100001P- 博家具 按提款日当时的相应期限档 提款之日起计
一 1 北京分行 就转租其所承租的位于北京市
次的基准利率为准
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189、191 号
的“美罗城”物业所签订租赁
合同项下的租金收入及其他应
收款项及应收收益提供质押担

中国银行股份 首期利率为实际提款日央行 自首次实际提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固定资产借款合 2013 年盘中银 盘锦红
19 有限公司盘锦 20,0000公布的 5 年以上期贷款基准 款日起 108 个 保(合同编号:为 2013 年盘中
同 司贷字 001 号 星
分行 利率上浮 15%,此后每 12 月止(应在 银司保字 001-A);盘锦华源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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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金额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人 年利率 借款期限 担保情况
(万元)
个月重新定价一次。重新定 2013.01.05 起 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
价的利率为当日央行公布的 24 个月内提清 保证担保(合同编号:2013 年
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借款) 盘中银司保字 001-B);借款人
15% 以其拥有的盘国用(2012)第
300001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项下土地提供抵押担保
借款人以其拥有的沈阳国用
(2012)第 0021 号国有土地使
辽交银铁西 交通银行股份
固定资产借款合 沈阳名 贷款实际发放日 8 年期基准 2013.08.16 至 用证项下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合
20 2013 年固贷字 有限公司辽宁 46,000
同及其补充协议 都 利率上浮 5% 2021.08.16 同编号:辽交银铁西 2013 年抵
036 号 省分行
字 036 号);股份公司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盛京银行股份 借款人以其拥有的房地产提供
固定资产借款合 8004192130000 虹欣欧 2014.02.20 至
21 有限公司上海 40,000 7.36%/年 抵押担保(合同编号
同 10 凯 2019.02.19
普陀支行 8004199313000001)
股份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浮动利率:按照每笔借款提 借款人以其拥有的武国用
中国农业银行
固定资产借款合 4201042014000 武汉环 款日单笔借款期限所对应的 2014.05.19 至 (2013)第 279 号土地使用权证
22 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同 0164 球家居 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 2020.05.19 项下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武汉汉阳支行
基准利率基础上浮 10%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借款人以其拥有的武国用
中国农业银行 提款日与借款期限相对应档 (2013)第 279 号国有土地使用
固定资产借款合 4201042014000 武汉环
23 股份有限公司 2,000 次的央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 6年 权证项下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合
同 0394 球家居
武汉汉阳支行 10% 同编号:42100220140021245)
股份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中国工商银行 贷款期限为不 股份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固定资产银团贷 武汉红 股份有限公司 每一个利率确定日当日的基 超过 70 个月, (合同编号:32020004-2014 年
24 - 70,000
款合同 星 武汉硚口支行 准利率上浮 10% 从首笔贷款资 (硚口)保字 0058 号);借款
华商银行深圳 金的提款日/生 人以其拥有的武国用(2011)第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借款金额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人 年利率 借款期限 担保情况
(万元)
科技园支行 效日起计 389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项下
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
320200037-2015 年硚口(抵)
字 0004 号)
0430100003- 中国工商银行 借款人以其拥有的宁浦国用
固定资产借款合 南京国 每一个利率确定日当日的基 自实际提款日
25 2014 年(城南) 股份有限公司 70,000 (2013)第 05412 号国有土地使
同 际家居 准利率上浮 10% 起 10 年
字 0259 号 南京城南支行 用权证项下土地提供抵押担保
股份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合同编号:
GBZ476440120130276 号);
中国银行股份
固定资产借款合 GDK476440120 中山世 按首个提款日 借款人以其拥有的中府国用
26 有限公司中山 24,000 基准利率上浮 5%
同 130276 博家居 起 96 个月 (2012)第 1101084 号《国有土
分行
地使用证》项下土地提供抵押担
保(合同编号:
GDY476440120130276 号)
股份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合同编号:保 20141270004);
中国建设银行
固定资产贷款合 合肥世 基准利率, 2014.11.26 至 借款人以其拥有的合国用
27 20141270004 股份有限公司 33,000
同 博家居 1 年为一期利率调整 2021.11.25 (2013)第 265 号《国有土地使
合肥庐阳支行
用证》项下土地提供抵押担保
(合同编号:抵 20141273004-1)
股份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合同编号:建河公保字
20150303-001 号);借款人以
建河公固字 中国建设银行
固定资产贷款合 长沙银 起息日基准利率上浮 5%,每 2015.03.03 至 其拥有的长国用(2013)第
28 20150303-001 股份有限公司 21,000
同 红家居 12 个月调整一次 2025.03.03 094936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号 长沙河西支行
项下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
号:建河公抵字 20150303-001
号)
29 固定资产借款合 2015 年中银中 大庆世 中国银行股份 25,000 实际提款日 5 年期以上基准 自首个提款日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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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金额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人 年利率 借款期限 担保情况
(万元)
同 公借字第 013 号 博家居 有限公司哈尔 利率上浮 5%,每 12 个月调 起 72 个月,最 保(合同编号:2015 年中银内
滨中银大厦支 整一次 后还款日为 银团保证字第 001 号);借款人
行 2020.12.21 以其拥有的大庆国用(2013)第
070011785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项下土地和庆房权证开发区字
第 NA769738 号房产证项下房
产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
2016 年中银内银团抵押字 001
号)
按照合同签订日总借款期限 借款人以其拥有的房地产权证
中国农业银行 8 年,最后还款
固定资产借款合 12010420150000 天津世 所对应的人民银行公布的同 项下在建工程及土地提供抵押
30 股份有限公司 24,000 日为
同 104 贸 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 担保(合同编号:
天津北辰支行 2022.12.15
10%,每 6 个月调整 12100620150000368)
借款人以其拥有的苏房权证园
区字第 00570349 号、第
00570358 号、第 00570350 号、
第 00570353 号、第 00570356
按照每笔借款提款日单笔借 号、第 00570354 号《房屋所有
中国农业银行
固定资产借款合 3201042015000 苏州中 款期限所对应的人民银行公 权证》项下房产以及苏工园国用
31 股份有限公司 45,000 114 个月
同 0189 翔 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 2014 第 42057 号、第 42066 号、
苏州相城支行
浮 15%,每 12 个月调整一次 第 42058 号、第 42061 号、第
42064 号、第 42062 号《国有土
地使用证》项下土地提供抵押担
保(合同编号:
32100620150001102)
新伟置业以其沪房地普字
公借贷字第 中国民生银行 (2013)第 004517 号《房地产
流动资金贷款借 股份公 1-5 年期基准利率上浮 5%, 2015.01.19 至
32 0210201420250 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权证》、山海艺术家俱以其沪房
款合同 司 每季度结息日的次日调整 2017.12.19
0 上海分行 地宝字(2012)第 002036 号项
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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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金额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人 年利率 借款期限 担保情况
(万元)
号:公担抵字第
02102014202501、
02102014202502 号)
每笔借款提款日与单笔借款 借款人以其拥有的武国用
中国农业银行 期限所对应的人民银行公布 6年 (2013)第 279 号国有土地使用
固定资产借款合 42010420150000 武汉环
33 股份有限公司 5,000 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 (2015.04.24 权证项下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合
同 152 球家居
武汉汉阳支行 10%,12 个月为一个调整周 起) 同编号:42100220140021245)
期 股份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每笔借款提款日与单笔借款
中国农业银行 期限所对应的人民银行公布 6年
固定资产借款合 42010420150000 武汉环 股份公司提供最高额为 55,000
34 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 (2015.05.19
同 161 球家居 万元的保证担保
武汉汉阳支行 10%,12 个月为一个调整周 起)

每笔借款提款日与单笔借款
中国农业银行 期限所对应的人民银行公布 6年
固定资产借款合 42010420150000 武汉环 股份公司提供最高额为 55,000
35 股份有限公司 5,000 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 (2015.06.29
同 197 球家居 万元的保证担保
武汉汉阳支行 10%,12 个月为一个调整周 起)

借款人以 X 京房权证丰字第
262598 号《房屋所有权证》、
京丰国用(2010 出)第 00202
以基准利率加浮动幅度确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提供最高
中国工商银行 定:基准利率为提款日中国 额为人民币 52,500 万元的抵押
0020000070-201
固定资产支持融 北京国 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浮 10 年(实际提 担保(合同编号:
36 6 年(九龙) 50,000
资借款合同 际家具 北京九龙山支 动幅度为 0;借款后,借款 款日起算) 0020000070-2015 年九龙(抵)
字 00027 号
行 利率 3 个月为一期,一期一 字 0066 号);借款人以红星美
调整,分段计息 凯龙西四环店在贷款期内的全
部租金收入提供质押担保(合同
编号:0020000070-2016 年九龙
(质)字 001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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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金额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人 年利率 借款期限 担保情况
(万元)
借款人以其持有的位于沈阳市
浑南区浑南西路 10 号的房产及
分摊土地使用权(沈房权证浑南
人民币资金贷款 AXXT(2016) 沈阳世 安信信托股份 2016.05.24 至 字第 N100072361 号房屋所有
37 49,000 4.9875%
合同 DY060-DK 博家居 有限公司 2018.05.23 权、沈阳国用(2015)第
HN00426 号土地使用权)提供
第二顺位抵押担保(合同编号:
AXXT(2016)DY060-DYHT)
借款人以京津路 312 号 201、
301、401、501 在建工程连同土
中国农业银行 合同签订日总借款期限所对
固定资产借款合 1201042016000 天津世 地使用权(房地证津字第
38 股份有限公司 3,000 应的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 5 年
同 0046 贸 113051400047 号)提供最高额
天津北辰支行 准利率基础上浮 10%
为 36,238 万元的抵押担保(合
同编号:12100620150000608)
借款人以京津路 312 号 201、
301、401、501 在建工程连同土
中国农业银行 合同签订日总借款期限所对
固定资产借款合 1201042016000 天津世 地使用权(房地证津字第
39 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应的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 5 年
同 0001 贸 113051400047 号)提供最高额
天津北辰支行 准利率基础上浮 10%
为 36,238 万元的抵押担保(合
同编号:12100620150000608)
借款人以京津路 312 号 201、
合同签订日(2016.06.23)总
301、401、501 在建工程连同土
中国农业银行 借款期限所对应的人民银行
固定资产借款合 1201042016000 天津世 地使用权(房地证津字第
40 股份有限公司 3,000 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 5 年
同 0087 贸 113051400047 号)提供最高额
天津北辰支行 浮 10%,浮动利率调整以 12
为 36,238 万元的抵押担保(合
个月为一个周期
同编号:12100620150000608)
借款人以长国用(2013)第
建河公固字 中国建设银行
固定资产贷款合 长沙银 起息日基准利率浮动,每 12 2015.03.03 至 094936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
41 20160129-001 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同 红家居 个月调整一次 2025.03.03 最高额为 25,620 万元的最高额
号 长沙河西支行
抵押担保(合同编号:建河公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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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金额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人 年利率 借款期限 担保情况
(万元)
字 20150303-001 号);股份公
司提供最高额为 56,000 万元的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建河公
保字 20150303-001 号)
借款人以沪房地普字(2004)第
014972 号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
中国工商银行 提款日借款期限所对应的人 担保(合同编号:
固定资产支持融 上海装 股份有限公司 民银行相对应档次基准贷款 2016.03.29 至 01162000414201);借款人以
42 01162000414 14,000
资借款合同 饰城 上海市分行营 利率下浮 10%,每 12 个月调 2024.07.29 2016.03.29 至 2024.07.29 期间梅
业部 整一次 川路 1129 号真北老店出租所产
生的所有租金收入提供质押担
保(合同编号:01162000414301)
借款人以 105 房地证 2015 字第
17806 号房地产权证提供最高
额为 40,000 万元的抵押担保(合
同编号:CQ21(高抵)
4.9%,放款后按中国人民银
华夏银行股份 20160006);重庆世博家居提供
固定资产借款合 CQ2110220160 重庆博 行调整后的同期基准利率确 2016.06.17 至
43 有限公司重庆 40,000 最高额为 40,000 万元的最高额
同 114 览家居 定,按年调整,调整日为周 2026.06.16
分行 保证(合同编号:CQ21(高保)
年发放日后第一个结息日
20160020);车建兴提供最高额
为 40,000 万元的个人最高额保
证(合同编号:CQ21(高保)
20160021)
天津世贸以京津路 312 号 601
合同签订日总借款期限所对 在建工程连同土地使用权(房地
中国农业银行 应的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 证津字第 113051400047 号)提
固定资产借款合 1201042016000 天津世
44 股份有限公司 5,000 准利率基础上浮 10%,浮动 4 年 供最高额为 20,500 万元的抵押
同 0118 贸
天津北辰支行 利率调整以 12 个月为一个 担保(合同编号:
周期 12100620160000157);
天津世贸以京津路 312 号 20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借款金额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人 年利率 借款期限 担保情况
(万元)
301、401、501 在建工程连同土
地使用权(房地证津字第
113051400047 号)提供最高额
为 36,238 万元的抵押担保(合
同编号:12100620150000608)
新伟置业以沪房地普字(2013)
第 004517 号房地产权为本金数
年利率为 4.9875%,如遇中 额为 57,500 万元的主债权提供
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 抵押担保(合同编号:公担抵字
公借贷字第 中国民生银行
流动资金贷款借 股份公 则自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 2016.07.27 至 第 02102016200601 号);山海
45 0210201620060 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款合同 司 布的 1-5 年期基准利率上浮 2018.07.27 艺术家俱以沪房地宝字(2012)
0号 上海分行
5%,每季度结息日的次日调 第 022036 号房地产权为本金数
整 额为 42,500 万元的主债权提供
抵押担保(合同编号:公担抵字
第 02102016200602 号);
交通银行股份 固定利率,以贷款入账日人 股份公司提供金额为 1 万元的
流动资金借款合 Z1607LN15680 股份公 2016.07.18 至
46 有限公司上海 1 行公布 LPR(人行报价)(1 保证金担保(合同编号:
同 907 司 2017.07.14
市西支行 年)期限档次加 0.05%计 C160718CA3108526)
上海全球家居以沪房地浦字
(2015)第 013877 号不动产权
(临御路 518 路、御北路 515
固定利率,贷款实际发放日
流动资金贷款合 2016X02DK31 股份公 交银国际信托 号、康杉路 51 号的房屋及对应
47 70,000 一至五年期(含五年)基准 不超过 24 个月
同 4-2 司 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为本金数额为
利率
70,000 万元的主债权提供抵押
担保(合同编号:
2016X02DK314-7)
浮动利率,以单笔贷款入账 哈尔滨红星以哈房预商字第
交通银行股份
固定资产贷款合 Z1511OR15617 哈尔滨 日人行贷款基准利率(5 年 2015.10.22 至 2016020011 号在建工程以及哈
48 有限公司哈尔 63,500
同 815 红星 以上)期限档次上浮 10%计,2028.05.07 国用(2012)第 09007579 号土
滨花园支行
按贷款入账日每 12 个月为 地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借款金额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人 年利率 借款期限 担保情况
(万元)
一个周期浮动 C1511MG2315359)
上海全球家居以沪房地浦字
(2015)第 013877 号不动产提
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
C1511MG2314926)
星龙家居以位于浦星公路 1969
浮动利率,以定价日适用的 号 1 幢 188 室沪房地闵字(2015)
招商银行股份
星龙家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5 年及 2016.12.23 至 第 069248 号不动产权提供抵押
49 借款合同 6302160827 有限公司上海 65,000
居 以上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 2026.12.23 担保(合同编号:6302160827)
杨思支行
准利率为基准利率下浮 10% 星龙家居以应收账款提供质押
担保(合同编号:6302160827)
浮动利率(基础利率定价):根
天津世贸以京津路 312 号 601
据每一周期约定的 LPR 加或
2017.6.15 还款 在建工程连同土地使用权(房地
中国农业银行 减一定点差确定,并按周期
固定资产借款合 1201042016000 天津世 2,800 万元; 证津字第 113051400047 号)提
50 股份有限公司 5,000 浮动。本合同项下利率调整
同 0156 贸 2017.12.15 还 供最高额为 20,500 万元的抵押
天津北辰支行 以六个月为一个周期,点差
款 2,200 万元 担保(合同编号:
为加 48.5bp(1bp=0.01%),
12100620160000157)
点差在借款期限内保持不变
浮动利率,以实际提款日人
中国银行股份
固定资产借款合 321335374D16 无锡家 行公布施行的 5 年以上期贷 120 个月,自实 股份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合同编
51 有限公司无锡 40,000
同 122701 居生活 款基准利率上浮 2%,每 12 际提款日起算 号:321335374BZ16122701)
锡山支行
个月为一个浮动周期
烟台红星以位于芝罘区机场路
281 号的烟房权证芝字第
浮动利率,以实际提款日为
337623 号房产证以及烟国用
2017 年烟台红 中国银行股份 起算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固定资产借款合 烟台红 20,000 108 个月,自实 (2015)第 10157 号土地证号提
52 星美凯龙借字 有限公司烟台 5 年以上中长期贷款基准利
同 星 际提款日起算 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2017
001 号 南大街支行 率,每 12 个月为一个浮动周
年红星抵字 001 号);

烟台红星以位于芝罘区机场路
281 号的烟国用(2015)第 10157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借款金额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人 年利率 借款期限 担保情况
(万元)
号土地及烟房权证芝字第
337623 号房产地下 1 层至地下 2
层)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
2017 年红星抵字 002 号)
浮动利率,以实际提款日为
起算日,每 12 个月为一个周
期,重新定价一次。人民币
借款浮动利率首期利率为实
际提款日前一个工作日全国
中国银行股份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 股份公司提供最高额为 15,000
固定资产借款合 GDK47679012 东莞世 15,000 60 个月,自实
53 有限公司东莞 贷款基准利率报价平均利率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
同 0160240 博家居 际提款日起算
分行 加 45 基点;在重新定价日, 编号:GBZ476790120160136)
与其它分笔提款一并按当日
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基准
利率报价平均利率加 45 基
点进行重新定价。
哈尔滨西客站以位于道里区城
乡路与和谐大道交角的黑
(2017)哈尔滨市不动产权第
浮动利率,以定价日使用的
2017 年哈固字 招商银行股份 2017.3.20 至 0009581 号房地产提供抵押担
哈尔滨 50,000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5 年以
54 借款合同 第 173009001 有限公司哈尔 2027.3.19 保(合同编号:2017 年哈固(抵)
西客站 上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
号 滨分行 字第 173009001 号);
以 6 个月为浮动周期
哈尔滨西客站以应收账款提供
质押担保(合同编号:2017 年
哈固(质)字第 173009001 号)
基准利率加浮动幅度确定, 成都长益以成都市武侯区佳灵
中国工商银行 10 年,自实际
固定资产支持融 2017 年(东大)成都长 35,000 基准利率为提款日与约定的 路 9 号 1 栋负 1-5 层 1 号的商业
55 股份有限公司 提款日起算 2
资借款合同 字 00024 号 益 借款期限相对应档次的中国 用房(成房权证监证字第
成都东大支行 至 2027.3.30
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浮动幅 2788956 号,2788963 号,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借款金额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人 年利率 借款期限 担保情况
(万元)
度为 0%,每 12 个月为一个 2788955 号,2788959 号,
周期,一期一调整。 2788958 号,2788957 号)及商
业用地(武国用(2011)第 16864
号,16863 号,16900 号,16901
号,16865 号,16818 号)提供
抵押担保(合同编号:2017 年
东大(抵)字 0001 号)
成都长益以应收账款提供质押
担保(合同编号:2017 年东大
(质)字 0002 号)
廊坊凯宏家居以廊坊市安次区
南龙道 33 号的廊坊市房权证廊
字第 201614700 号房屋所有权,
人民币借款浮动利率,首期 廊坊市南外环以南、龙河以北、
中国银行股份 利率为实际提款日中国人民 120 个月,自实 银河路以东、常甫路以西的廊安
固定资产借款合 廊坊凯
56 冀-07-2017-001 有限公司廊坊 23,000 银行公布施行的 5 年期以上 际提款日起算 国用(2011)第 00011 号土地使
同 宏家居
市金光道支行 贷款基准利率,每 3 个月为 至 2027.2.14 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
一个周期,重新定价一次 冀-07-2017-001(抵))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
同编号:冀-07-2017-001(保))
上海家居博览以其自 2017 年 5
月 25 日至 2032 年 5 月 25 日期
基准利率加浮动幅度确定,
间将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藏
中国工商银行 基准利率为提款日与约定的
15 年,自实际 路 86 号的红星美凯龙金桥店出
固定资产支持融 上海家 股份有限公司 125,000 借款期限相对应档次的中国
57 01172000344 提款日起算至 租所产生的所有租金收入提供
资借款合同 居博览 上海市分行营 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浮动幅
2032.5.15 质押担保(合同编号:
业部 度为下浮 10%,每 12 个月为
01172000344301);
一个周期,一期一调整。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合同编号:0117200034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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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金额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人 年利率 借款期限 担保情况
(万元)
沈阳红星以沈阳市铁西区北二
东路 35 号的铁西国用(2015)
第 0018 号土地使用权及沈房权
证中心字第 N060767641 号房屋
2017.5.18 至 所有权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
2025.5.17,本合 号:3231199317000552)
同约定的借款 沈阳博览家居以沈阳国用
盛京银行股份
盛京银行固定资 3231190217000 沈阳红 150,000 期限与实际期 (2015)第 TX00253、TX00252、
58 有限公司沈阳 4.9%
产借款合同 009 星 限不一致的,以 TX00251、TX00250、TX00249
市于洪支行
借据上标注的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沈房权证
放款日期和还 中心字第 N060626297、
款日期为准 N060626353、N060626304、
N060626298、N060626346 号房
屋所有权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
号:3231199317000553)
沈阳博览家居提供保证担保
乌行(2017) 营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业部-公司)固 乌鲁木齐银行
乌鲁木 2017.4.28 至 保(合同编号:乌行(2017)(营
59 借款合同 定/项目贷字第 股份有限公司 44,000 4.75%
齐世博 2022.4.28 业部-公司)保证字第
2017052400000 营业部支行
2017052400000283)
070 号
中国工商银行 以基准利率加浮动幅度确
上海宇 股份有限公司 定,浮动幅度为下浮 10%, 2017.6.14 至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60 并购借款合同 07172000011 31,400
慕 上海市长宁支 基准利率以一年为一期,一 2024.6.13 保(合同编号:07172000011101)
行 期一调整
中国工商银行 以基准利率加浮动幅度确
上海宇 股份有限公司 定,浮动幅度为下浮 10%, 2017.6.14 至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61 并购借款合同 07172000012 31,000
霄 上海市长宁支 基准利率以一年为一期,一 2024.6.13 保(合同编号:07172000012101)
行 期一调整
2017.6.14 至
62 并购借款合同 07172000013 上海宇 中国工商银行 31,100 以基准利率加浮动幅度确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202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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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金额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人 年利率 借款期限 担保情况
(万元)
煦 股份有限公司 定,浮动幅度为下浮 10%, 保(合同编号:07172000013101)
上海市长宁支 基准利率以一年为一期,一
行 期一调整
中国工商银行 以基准利率加浮动幅度确
上海宇 股份有限公司 32,400 定,浮动幅度为下浮 10%, 2017.6.14 至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63 并购借款合同 07172000014
筑 上海市长宁支 基准利率以一年为一期,一 2024.6.13 保(合同编号:07172000014101)
行 期一调整
香港红
星美凯 DBS Bank Ltd., 按实际提款当日的 LIBOR
BANKING
64 — 龙全球 Hong Kong 8,000 万美元 (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 1 年 —
FACILITIES
家居有 Branch 上浮 1%
限公司
注 1:该项借款的借款人原系沈阳置业(借款发生时为股份公司下属子公司),沈阳置业于 2011 年 11 月实施存续分立,分立后新设公司(即沈阳红星)
保留在股份公司体内,分立后存续公司沈阳置业被转让给星凯众程成为星凯众程持股 100%的下属子公司,根据分立方案,分立后因前述借款产生的债务
相应由沈阳红星承担。根据沈阳置业、沈阳红星以及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于 2012 年 9 月 20 日签署的补充协议,东亚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沈阳分行同意认定沈阳红星为借款合同项下的实际借款人。
注 2:常州家世界以常房权证字第 00177139 号《房屋所有权证》项下的房屋所有权提供抵押担保,该房屋所有权证已变更为常房权证字第 00759137 号《房
屋所有权证》。
注 3:无锡红星以锡房权证东亭字第 19019473 号《房屋所有权证》项下的房屋所有权提供抵押担保,该房屋所有权证已变更为锡房权证字 XS1000969810
号《房屋所有权证》。
注 4:无锡红星以锡房权证东亭字第 19031296 号《房屋所有权证》下的房屋所有权提供抵押担保,该房屋所有权证已变更为锡房权证字第 XS1000969798
号《房屋所有权证》。
注 5:上海全球家居以沪房地浦字(2012)第 010411 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该房地产权证已变更为沪房地浦字(2015)
第 013877 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注 6:上海全球家居以沪房地浦字(2012)第 010411 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该房地产权证已变更为沪房地浦字(2015)
第 013877 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注 7:上海全球家居以沪房地浦字(2012)第 010411 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该房地产权证已变更为沪房地浦字(2015)
第 013877 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注 8:新伟置业以沪房地普字(2011)第 001487 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项下的房屋所有权以余额抵押方式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提供
反担保,该房地产权证已变更为沪房地普字(2013)第 004517 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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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9:新伟置业以沪房地普字(2011)第 001487 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项下的房屋所有权以余额抵押方式提供抵押担保,该房地产权证已变更为沪房
地普字(2013)第 004517 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2、授信合同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受信人 授信人 授信金额(万元) 授信期限 担保情况
股份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
号:GBZ476440120130276 号);借款
授信业务 公司 2013SZ004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2013.01.01 至 人以其拥有的中府国用(2012)第
1 中山世博家居 24,000
总协议 号 公司中山分行 2023.12.31 1101084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土
地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
GDY476440120130276 号)
借款人以其拥有的郑房权证字
1301203454、1301203508、1301203431、
1301203444、1301203424、1301203426、
1301203425 号房屋所有权提供最高额
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抵押担保(合同
综合授信 2016 银信字第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2016.01.21 至
2 郑州红星 50,000 编号:(2016)信豫银最抵字第 1628508
合同 1628508 号 公司郑州分行 2023.12.31
号);借款人以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
1 号 1 号卖场建筑面积 88965.19 平方米
项目经营取得的全部收入提供质押担
保(合同编号:2016 信豫银最应质字第
1628508 号)
借款人以 105 房地证 2015 字第 17806
号房地产权证提供最高额为 40,000 万
元的抵押担保(合同编号:CQ21(高
抵)20160006);重庆世博家居提供最
最高额融 CQ21(融资)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2016.06.08 至
3 重庆博览家居 40,000 高额为 40,000 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资合同 20160012 公司重庆分行 2026.06.08
编号:CQ21(高保)20160020);车
建兴提供最高额为 40,000 万元的个人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CQ21(高保)
2016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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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委托贷款合同
借款金额
序号 合同编号 受托人 委托人 借款人 年利率 借款期限 担保情况
(万元)
60 个月,自提
中国银行股份有
2012 年 LXH 委字 款日起,合同
1 限公司郑州陇西 郑州红星 浙江名都 3,000 6.40% -
006 号 约定提款日为
支行
2012.7.23
60 个月,自提
中国银行股份有
2012 年 LXH 委字 款日起,合同
2 限公司郑州陇西 郑州红星 浙江名都 1,500 6.40% -
009 号 约定提款日为
支行
2012.9.17
借款人以其拥有的房
地证津字第
102021323064 号房地
哈尔滨银行股份 120 个月,自资 产权证项下土地及房
(HRBTJNK)(委 信达证券股份有
3 有限公司天津南 天津国际博览 120,000 7.59% 金使用方实际 屋提供抵押担保,股份
债协)字第 003 号 限公司
开支行 提款日起算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合同编号:天津南
开支行 2013 年企保字
第 4601-0009 号)
按照每笔借款提款日
单笔借款期限所对应
中国农业银行股 2015 年 8 月 31 大庆旭生以其持有的
0937024560000788 的人民银行公布的同
4 份有限公司上海 股份公司 大庆旭生 5,000 日至 2020 年 12 大庆红星 30%的股权
3 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
普陀支行 月 15 日 提供质押担保
浮 22%,每 12 个月
调整
2015 年 8 月 18
(2015)信银兰委 中信银行股份有
5 兰州世博 兰州南面滩 2,500 8% 日至 2016 年 8 —
贷字第 11 号 限公司兰州分行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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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金额
序号 合同编号 受托人 委托人 借款人 年利率 借款期限 担保情况
(万元)
借款人以其拥有的兰
国用(2011)第 GX0026
号、第 GX0027 号《国
2015 年 10 月
(2015)信银兰委 中信银行股份有 有土地使用证》项下土
6 兰州世博 兰州南面滩 2,000 8% 22 日至 2016 年
贷字第 16 号 限公司兰州分行 地使用权及相关在建
10 月 21 日
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合
同编号:2015 年信银兰
最抵字第 137 号)
2015 年 11 月
(2015)信银兰委 中信银行股份有
7 兰州世博 兰州南面滩 2,500 8% 25 日至 2016 年 —
贷字第 19 号 限公司兰州分行
11 月 24 日
借款人以其拥有的郑
房权证字 1301203454
、1301203508、
1301203431、
1301203444、
1301203424、
1301203426、
1301203425 号房屋所
有权提供最高额为人
(2016)信银豫委 中信银行股份有 渤海证券股份有 2016.02.03 至
8 郑州红星 25,000 5.225% 民币 50,000 万元的抵
贷字第 1690018 号 限公司郑州分行 限公司 2021.02.03
押担保(合同编号:(
2016)信豫银最抵字第
1628508 号);借款人
以郑州市郑东新区商
都路 1 号 1 号卖场建筑
面积 88965.19 平方米
项目经营取得的全部
收入提供质押担保(合
同编号:2016 信豫银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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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金额
序号 合同编号 受托人 委托人 借款人 年利率 借款期限 担保情况
(万元)
应质字第 1628508 号)
第一笔借款:
每笔借款提款日单笔
金额:4,200 万 借款人以其拥有的郑
中国农业银行股 借款期限所对应的人
3101062016000011 元;发放日期 国用(2009)第 0545
9 份有限公司上海 股份公司 河南德润 14,000 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
0 :2016.05.27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提
普陀支行 准利率上浮 10%,至
借款期限:18 供抵押担保
借款到期日;
个月)
王木水以其持有的安
中国工商银行股
2016 年(双支)委 安徽腾辉投资 2016.12.20 至 徽腾辉投资集团有限
10 份有限公司安徽 合肥世博家居 6,500 6%
借字第 000004 号 集团有限公司 2018.12.16 公司 30%的股权提供
省分行营业部
质押担保
(2016)信银兰委 中信银行股份有 2016.09.19 至
11 兰州世博 兰州高科新元 1,700 8% --
贷字第 6 号 限公司兰州分行 2017.09.18
(2016)信银兰委 中信银行股份有 2016.10.20 至
12 兰州世博 兰州高科新元 11,250 8% --
贷字第 7 号 限公司兰州分行 2017.10.19
(2016)信银兰委 中信银行股份有 2016.11.23 至
13 兰州世博 兰州高科新元 2,800 8% --
贷字第 8 号 限公司兰州分行 2017.11.22
浙江博瑞以其持有的
盛京银行股份有
2016.12.19 至 沈阳名都 40%的股权
14 8004196016000013 限公司上海普陀 新伟置业 浙江博瑞 10,000 6.02%
2017.12.18 (股权数额为 10,200
支行
万元)提供质押担保
浙江博瑞以其持有的
盛京银行股份有
2016.12.19 至 沈阳名都 40%的股权
15 8004196016000014 限公司上海普陀 新伟置业 浙江博瑞 1,000 8%
2017.12.18 (股权数额为 10,200
支行
万元)提供质押担保
24 个月,自提
中国银行股份有 款日起,合同
2016 年 LXH 委字
16 限公司郑州陇西 郑州红星 浙江名都 5,500 4.75% 约定 2016 年 8 --
001 号
支行 月 16 日起 10
日内提清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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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金额
序号 合同编号 受托人 委托人 借款人 年利率 借款期限 担保情况
(万元)
陈志福及武汉皓吉胜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
供保证担保,武汉竹叶
华夏银行股份有 山利生校园后勤服务
17 CQ2110720160246 重庆世博家居 武汉竹叶山 3,000 12% 12 个月
限公司重庆分行 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
武汉皓吉胜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 99%的股权
提供质押担保
陈志福及武汉皓吉胜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
供保证担保,武汉竹叶
华夏银行股份有 山利生校园后勤服务
18 CQ2110720160247 重庆世博家居 武汉竹叶山 3,000 12% 12 个月
限公司重庆分行 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
武汉皓吉胜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 99%的股权
提供质押担保
12 个月
华夏银行股份有
19 CQ2110720170014 重庆世博家居 武汉竹叶山 4,000 12% 2017.1.20 至 --
限公司重庆分行
2018.1.19
山西崇康食品集团有
限公司以山西崇康房
地产 95%的股权向股
上海银行股份有 山西崇康房地 2017.3.20 至 份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20 201160976 股份公司 5,000 9%
限公司浦东分行 产 2018.3.19 山西崇康食品集团有
限公司及苏俊秀就其
中 2,260 万元的部分提
供连带清偿责任。
(2017)信银兰委 中信银行股份有 2017.6.27 至
21 兰州世博 兰州高科新元 5,850 8% --
贷字第 1 号 限公司兰州分行 2018.6.26
2017.3.20-2018
22 215170045 上海银行银行股 红星资产管理 河北卓航房地 6,000 10% 朱庆林、朱凯、郭岩向
.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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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金额
序号 合同编号 受托人 委托人 借款人 年利率 借款期限 担保情况
(万元)
份有限公司福民 产开发有限公 红星资产管理提供连
支行 司 带责任保证担保。(合
同编号:
bz-zh-gr-2017001)
河北卓航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提供应收账
款质押担保(合同编号
:zh-2017001)
河南润德置业有限公
司以郑国用(2009)第
0545 号土地使用权提
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
上海银行银行股
河南中亨建设 2017.4.1-2018. 215170049)
23 215170049 份有限公司福民 红星资产管理 7,500 8%
开发有限公司 4.1 王岚、马靖、李爱国、
支行
河南润德置业有限公
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合同编号:
215170049B)
(二)物业租赁合同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主要经营性物业租赁合同情况如下表所示:
租赁面积
编号 承租方 出租方 合同签署情况 租赁地址 租赁期限
(平方米)
双方已于2011年签订《租赁
1 常州美凯龙 常州装饰城 常州市飞龙东路70号 40,678.21 2011.04.01至2021.03.31
合同》
中车集团南京七四二 双方已于1998年10月22日签署 南京市中央路224号临
2 红星家具集团 42,000.00 1999.12.01至2019.11.30
五工厂1 《租赁合同书》及1998年10月 时市场营业房及三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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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面积
编号 承租方 出租方 合同签署情况 租赁地址 租赁期限
(平方米)
28日签署《补充合同》 门面房底层
双方已于2001年5月28日签 南京市中央路224号厂区
3 7,000.00 2016.08.01至2026.07.31
署《租赁合同书》 二车间高档管车间
双方已于2001年7月1日签署 南京市中央路224号厂
4 31,500.00 2001.07.01至2021.06.30
《租赁合同书》 区三层营业用房
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
双方已于2007年6月20日签 路农博中心绿色食品城
5 红星有限 湖南现代市场 71,008.00 2007.05.01至2018.12.31
署《租赁合同》 A栋、B栋、C栋的一层
、二层、三层(A区)
长沙市韶山南路红星日
双方已于2008年5月20日签
用商品大市场A栋至J栋
6 红星有限 湖南现代市场 署《租赁合同》,此后又签 57,249.70 2008.07.01至2020.06.30
共计9栋的一层、二层、
订一系列补充协议
三层(B区)
杭州世博家居、杭州黄龙洞股
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
杭州黄龙洞股份经济 份经济合作社和杭州紫金实
7 杭州世博家居 701号紫金广场第1、3 39,604.00 2010.09.27至2029.05.22
合作社 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
、4层
27日签署《租赁协议》
2009年7月30日签订租赁合 重庆市开发路上海城
重庆嘉廷悦投资管理
8 重庆环球家居 同并于2015年1月6日签订补 二期AB区一层、负一 68,739.22 2009.11.15起20年
有限公司
充协议 层、东入口商铺
2009年7月30日签订租赁合
重庆嘉廷润投资管理 重庆市开发路上海城
9 重庆环球家居 同,并于2010年8月26日、 21,266.68 2010.04.30起20年
有限公司 一期C区一层及负一层
2015年1月6日签订补充协议
重庆市金科实业(集 重庆市高新区冉家坝金
双方于2006年5月26日签订了
团)有限公司(现名 科国际广场重庆红星美
10 重庆世博家居 《委托租赁协议》并于后续签 106,927.62 2007.01.01至2026.12.31
称为“金科地产集团 凯龙世博家居生活广场
订了补充协议
股份有限公司”) 和地下停车场
红星家具集团与中国农业机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
11 北京环球家具 械化科学研究院于于2007年 北京市北沙滩1号院 29,657.30 自营业之日10年
研究院
8月6日签署《租赁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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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面积
编号 承租方 出租方 合同签署情况 租赁地址 租赁期限
(平方米)
,北京环球家具、红星家具
集团与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
研究院于2016年3月20日签
订《补充协议》
北京罗马谛家居广场 双方2010年签署《合资合作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
12 北京星凯京洲 64,780.00 2008.08.01至2028.07.31
有限公司 经营合同》 西路59号
双方已于2010年5月签订租
北京市朝阳来广营农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
13 北京星凯京洲 赁合同并于后续签订了补充 98,137.00 2010.11.01至2025.10.31
工商实业总公司 乡北苑东路
协议
北京市东四环与广渠
双方已于2009年5月13日签 路交汇处西南角北京
北京华茂置业有限公
14 北京世博家具 署《租赁合同书》、2009年 美罗城A座地上一至五 35,235.72 2009.06.10起15年

12月10日签署《补充协议》 层(不含建设银行、肯
德基餐饮位置)
双方于2012年8月14日签订
了《房屋租赁合同》并于2012
红星品牌管理沈阳大东分 沈阳长峰房地产开发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
15 年11月1日签订了补充协议, 104,368.00 起租日至2022.5.31
公司 有限公司 22号第一层至第六层
于2017年3月签订了相关补
充协议
江苏联泰时尚购物广 双方已于2014年签订了《租 扬州市邗江区蒋王街
16 扬州国际 64,166.41 2014.04.01至2023.05.31
场置业有限公司 赁合同》 道红旗大街1号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
深圳市赛格新城市建 双方已于2013年9月30日签 道三联居委会铭豪家
17 股份公司 33,410.95 2013.10.01至2023.09.30
设发展有限公司 订了《房屋租赁合同》 居建材物流区1号楼
1-4层
双方于2014年6月签订租赁 起租日(暂定2014.11.10,
大同市胜达房地产开 山西省大同市开源街
18 红星品牌管理 合同,于2015年4月7日签订 102,800.00 以书面确认日期为准)起12
发有限责任公司 北侧A1地块
补充协议 年
达拉特旗万通房地产 双方于2015年7月1日签订相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
19 红星品牌管理、股份公司 58,337.31 2015.07.01至2019.12.31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关协议 林荫大道以北,青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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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面积
编号 承租方 出租方 合同签署情况 租赁地址 租赁期限
(平方米)
以东,新摩公路以南,
青年路以西
十堰昌林工贸有限公 双方于2014年10月30日签署 十堰市茅箭区浙江路2
20 红星品牌管理 63,000.00 2015.04.01至2023.03.30
司 合同 号
股份公司与洪美置业于2015
年9月25日签订《房屋租赁合
同》,上海楷恒家居、股份
公司与洪美置业于2016年6
洪美置业及上海金山 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 自起租日(2016.05.01)起3
21 上海楷恒家居 月21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74,917.88
全球家居 10街坊70/30 年
之补充协议》,上海金山全
球家居、上海楷恒家居与洪
美置业于后续签订《房屋租
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二》
股份公司与出租方于2016年
6月20日签订《凯旋城广场商
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
业项目之租赁合同》,并于
路与梦都大街交汇处
2016年6月20日签订《租赁合
红星品牌管理南京河西分 江苏信达置业有限公 的凯旋广场之B07号楼 租期起算日(物业交付之日
22 同之补充协议》,红星品牌 46,484.83
公司 司 第1-4层和B06号楼第1 )起12年
管理南京河西分公司、股份
层部分、2-4层的商业
公司与出租方于2016年12月
用房
签订《<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二》
股份公司、红星品牌管理 云南创森房地产开发 各方于2016年5月23日签署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
23 44,621.54 2016.01.01至2020.12.31
曲靖分公司 有限公司 《租赁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翠峰滇东电力局西侧
内蒙古亿正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赤峰百
典家具有限公司、内 各方于2016年9月1日签署《 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
24 红星品牌管理赤峰分公司 61,192.76 2016.09.01至2020.08.31
蒙古铭海商贸有限公 租赁合同》 临潢路以南
司、赤峰三徐家具有
限公司、宋玉贞、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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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面积
编号 承租方 出租方 合同签署情况 租赁地址 租赁期限
(平方米)
绍春、耿明江、丛明
志、陈志明
上海市宝山区汶水东
双方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签
路1555号红星美凯龙
25 山海艺术家俱 上海晶庭 署《租赁合同》并于后续签 50,606.17 2016.1.1-2027.4.30
宝山商场地上第五层
署补充协议
至第六层
股份公司、阳泉市豪门房地 山西省阳泉市大连东
阳泉市豪门房地产开 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红星品牌 路南侧地块上的阳泉
26 红星品牌管理阳泉分公司 46,627 2017.1.1-2021.9.5
发有限公司 管理阳泉分公司于 2017 年 3 红星美凯龙商场(不含
月签订《承包经营协议》 负一层)
注 1:根据红星家具集团与江苏佰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中车集团南京七四二五工厂)于 2017 年 6 月 8 日签署的《合同解除和补偿协议》,由于上述
南京市中央路的租赁物业(以下简称“南京中央路商场”)所在地块政府需要征收,江苏佰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红星家具集团于 1998 年 10 月 22 日、
2001 年 5 月 28 日、2001 年 7 月 1 日及后续签署的相关房屋租赁合同和补充合同自 2017 年 8 月 31 日起解除,红星家具集团及南京中央路商场的实际使
用人应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前搬迁、清空完毕其租赁、改扩建和招租使用的全部房屋并交还江苏佰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完成全部清空工作。红星家具
集团、南京装饰城已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迁出并向出租方返还了对应的物业,各方已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签署了《关于南京市中央路 224 号房屋的交接
确认书》。
注 2:股份公司、阳泉市豪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红星品牌管理阳泉分公司签订的《承包经营协议》未明确租赁面积,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阳泉大
连东路商场的经营面积为 46,627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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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合作协议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建、拟建项目涉及的尚未履行
完毕的主要项目合作协议情况如下:
1、2011 年 4 月,股份公司与浙江博瑞签署《项目合作合同》
合同约定,双方以股份公司名义参与项目土地的挂牌出让,并在成功竞得项目土地
后成立项目公司(即“沈阳名都”),以项目公司与政府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项目公司作为开发主体负责于洪区,东至黄河大街、西、北、南至用地界线的面
积约为 66,586.278 平方米的地块项目(即“沈阳于洪商场”)开发建设。项目建成后,
由股份公司委派在项目公司的管理人员对家居商场实施统一经营和管理。
2、2011 年 6 月 15 日,股份公司与河南德润签署《项目合作协议》
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开发位于郑州市二七区郑大南路以
东、大学路以西、南三环路以南、佛岗路以北面积约为 100 亩的地块,用于建设“红星
美凯龙家居广场”。项目建成后,由股份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家居商场实施统一经
营和管理。
3、2011 年 6 月 28 日,股份公司与内蒙古闻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项目合作
协议》
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开发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玉泉区面积约为 53,333 平方米的地块,用于建设“呼市玉泉区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居广
场”,由股份公司委派在项目公司的管理人员对家居商场实施统一经营和管理。根据股
份公司与内蒙古闻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天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
特世博于 2015 年 7 月 6 日签署的《项目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合作方变更为内蒙古
天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2012 年 3 月 9 日,股份公司与东莞金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书》
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开发位于东莞市万江区万道路与四
环路交汇处西北角面积约为 21.45 亩的地块,用以建设家居商场。项目建成后,由股份
公司或股份公司的品牌管理公司对家居商场实施统一经营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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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2 年 11 月 16 日,股份公司与兰州新元置业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合同》
合同约定,双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开发位于兰州高新区雁滩园区面积
约为 15,000 平方米的地块,用于建设经营家居商场。项目建成后,项目公司可以委托
股份公司的品牌管理公司对家居商场实施统一经营和管理。
6、2012 年 11 月 16 日,股份公司与兰州高科投资发展集团公司、兰州南面滩签署
《24 亩商服地块合作协议》
协议约定在满足协议约定的条件下,股份公司与兰州南面滩共同开发位于兰州高新
区雁滩园区的面积约为 16,000 平方米的地块,用于建设经营家居商场(约 8 万平方米
的家居商场)。项目建成后,股份公司将指定一家或多家关联控股公司购买其中 3.2 万
平方米家居商城,并承租 4.8 万平方米家居商场。
7、2011 年 12 月 18 日,股份公司与中坤房地产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开发位于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
李渡工业园区太白路东侧的面积约为 45 亩的地块,用于建设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项目。
项目建成后,由股份公司对家居商场实施统一经营和管理。
8、2011 年 12 月 28 日,股份公司与陕西炜华实业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框架协
议》
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开发位于西安市丈八路与朱雀路路
口西南角面积约为 74.2 亩的地块,用于建设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项目。项目建成后,
由股份公司对家居商场实施统一经营和管理。
9、2012 年 3 月 18 日,股份公司与长沙理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
合同》
合同约定,双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开发位于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与
万家丽路交汇西南角面积约为 68.7 亩的地块,用于建设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项目。项
目建成后,由股份公司提供红星美凯龙商业品牌和经营团队进行统一经营和管理。
10、2014 年 6 月 3 日,股份公司与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昆明迪肯商贸有
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协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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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开发位于羊肠片区面积约为 55.3
亩的地块,用于建设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项目。项目建成后,由股份公司对家居商场实
施统一经营和管理。
11、2009 年 8 月 2 日,红星有限与重庆宝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资合
作开发房地产合同》
合同约定,双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开发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
52 号开发区管委会西侧的面积约为 44.2 亩的地块,用于建设经营“重庆红星美凯龙宝
田家居生活广场”。项目建成后,家居商场由合资公司以“红星美凯龙”品牌对外统一
经营和管理。
12、2010 年 1 月 8 日,红星有限与广州百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
议》
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开发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
中路以南,规划路以西的面积约为 57,647 平方米的地块,用于建设红星美凯龙家居商
场项目。项目建成后,由股份公司对家居商场实施统一经营和管理。
13、2010 年 3 月 30 日,红星有限与武汉兆源投资有限公司、武汉景顺置业有限公
司签署《合作协议》
协议约定,各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开发位于武汉市龙阳大道西汉阳客
运中心对面约 45.9 亩的地块,用于建设经营“武汉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生活广场”。
项目建成后,由股份公司设立的品牌管理公司对家居商场实施统一经营和管理。
14、2010 年 12 月 6 日,红星有限与北京市朝阳北花园农工商公司签署《合作协议》
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开发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约
136 亩地块,用于建设经营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项目建成后,在协议约定的合作期内
由股份公司指定关联企业承包经营,并根据协议约定的方式向北京市朝阳北花园农工商
公司支付承包经营的包干上交款,股份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承包经营法人不能按
时足额支付上交款时由股份公司承担支付责任)。
15、2011 年 10 月 18 日,股份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世博家具与北京市隆华商贸
公司签署《合作协议》,2016 年 6 月 3 日,双方另签署《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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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开发建设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
乡域规划范围内,西临北京东方汽体厂西侧路、北临机场第二高速路面积约 120 亩的地
块,用于建设经营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项目建成后,北京世博家具与北京市隆华商贸
公司按照 80%:20%的比例对项目及项目公司股权进行分割及分担。
2016 年 6 月 3 日,北京世博家具与北京市隆华商贸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协议
约定,双方拟共同合作开发项目土地建设商业项目,项目土地为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乡
域规划范围内公租房项目 C 地块,建设用地面积约 48.9 亩(具体用地规模及建设指标
以规划、土地部门批准和出让文件为准)。根据北京市绿隔产业用地开发政策和北京市
“十三五”城市发展规划要求,双方在项目土地上合作开发建设符合北京世博家具要求
的家具商场以及其他商业地产项目。
16、2011 年 11 月 18 日,股份公司与成都新鸿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项目合
作合同》
合同约定,双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开发位于成都市双流县东升街道迎
春桥社区不少于 40,000 平方米的地块,用于建设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项目建成后,
由股份公司设立的管理公司或委派在项目公司管理人员对家居商场实施统一经营和管
理。
17、2012 年 7 月 10 日,股份公司与宁波成盈织品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协议》
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开发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机场路与联
丰路交汇处西南角华康名家私西侧的面积约为 37 亩的地块,用于建设经营“红星美凯
龙家居商场”。项目建成后,由股份公司或其指定的品牌管理公司对该家居商场实施统
一经营和管理。
18、2013 年 10 月 30 日,股份公司与绵阳市汇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项目合
作框架协议》
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开发建设位于绵阳科教创业园区八
角村九州大道以南,园兴街以西面积约为 36 亩的地块,用于建设经营“红星美凯龙家
居商场”。项目建成后,由股份公司委派在项目公司管理人员对家居商场实施统一经营
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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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12 年 4 月 12 日,股份公司与武汉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
框架协议》
协议约定,双方共同合作开发位于武汉市洪山区楚雄大道 450 号面积约 36.88 亩地
块。该项目采取定向开发建设,定向销售原则,以武汉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义进
行开发建设,待项目建设进度符合预售条件后,由武汉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给
股份公司。
20、股份公司与大庆旭生签署《项目合作协议》
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于大庆)开发建设东侧为双拥街、
南侧为世纪大道、西侧为规划路面积约为 36,620 平方米的地块,用于建设经营“红星
美凯龙家居商场”。项目建成后,由股份公司对该家居商场实施统一经营和管理。
21、2010 年 10 月 27 日,红星有限与廊坊市城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项目
合作协议》
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开发位于廊坊市南外环以南,龙河
规划路以北,银河路以东,常甫路以西面积为 37,682 平方米的地块,用于建设经营“红
星美凯龙家居商场”。项目建成后,由股份公司委派在项目公司的管理人员对该家居商
场实施统一经营和管理。
22、2015 年 9 月 12 日,股份公司与重庆美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框
架协议》
协议约定,双方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开发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山组团 C35-1-1 号地
块,面积为 48 亩,用于建设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项目。项目建成后,由股份公司以“红
星美凯龙”商业品牌资源统一招商,整体经营,委派和组建商场经营管理团队。
23、2015 年 10 月 26 日,股份公司与山西崇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
框架协议》,2016 年 10 月 10 日,股份公司、山西崇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与山西崇康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协议》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开发位于太原市
小店区龙城大街沿线东至规划路、西至规划路、北至规划路、南至龙城大街面积为 41.2
亩的地块,用于建设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项目。项目建成后,由股份公司以“红星美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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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商业品牌资源统一招商,整体经营,委派和组建商场经营管理团队。
2016 年 10 月 10 日,股份公司、山西崇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与山西崇康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协议》,在遵循上述《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原则条款的基础
上,就项目合作方式、合资公司设立、委托建设等事宜进行了进一步的约定。
24、2015 年 11 月 13 日,股份公司与重庆鲁能英大置业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
框架协议》,之后签署《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协议约定,重庆鲁能英大置业有限公司按照股份公司要求自行开发位于重庆市南岸
区茶园新区鲁能领秀域一号地块建设家居商场项目,面积约 20 亩,用于建设家居商场,
建成后的家居商场物业将销售予股份公司或股份公司指定的子公司。
25、2016 年 3 月 25 日,股份公司与厦门宝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署《厦门项目合
作协议》,2016 年 4 月 12 日签署《厦门项目合作协议补充协议》
协议约定,双方拟共同合作将位于厦门市湖里区东渡港区“象屿保税物流园区 2#
仓库”建设用地上的部分仓库物业(虎屿北路 9 号)扩建改造后经营家居商场项目,并
由项目公司负责以“红星美凯龙”品牌对家居商场进行经营管理。
26、2016 年 3 月 28 日,股份公司与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
司、江西恒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并于后续签署《项目
合作框架协议补充协议》以及《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补充协议二》
协议约定,三方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并以该合资公司为开发主体在位于南昌市西湖
区,东至子羽路、南至云锦路、西至桃花南路、北至虎威路地块约 85 亩国有出让商业
土地上投资建设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项目。
27、2016 年 3 月 28 日,股份公司与上海弘郡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豪达发展有限
公司、吴志南、陈宇文、劳松兆签署《项目合作协议》
协议约定,各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开发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
居委会水藤北围工业区面积为 41,549.8 平方米的二期土地和面积为 45,266.7 平方米的三
期土地,以及一期商场用地中约 20 亩零星地块,面积合计为 101,126 平方米,约为 150
亩的项目土地。项目建成后,按照股份公司、上海弘郡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豪达发展
有限公司各自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计算各方应分得的未售物业价值并据此分配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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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物业、地下停车场;项目公司在持有和经营未售物业时,需委托予股份公司经营管
理。
28、2016 年 7 月,股份公司与深圳仁恒星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凯地产
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道义物流有限公司签订《承包经营合作协议》。
协议约定,在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下,深圳仁恒星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位于深圳
市泥岗路兰花庙的家居商场发包予股份公司或股份公司项目公司经营使用,股份公司或
股份公司项目公司负责以“红星美凯龙”品牌独立对家居商场进行承包经营管理,并按
照协议约定向深圳仁恒星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承包经营费用。承包经营期限自经营
物业移交股份公司或项目公司且经股份公司或项目公司验收合格之日起(或股份公司、
项目公司以及股份公司委托的其他关联方提前进驻装修之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股份公司与相关合作方及深圳市红星美凯龙仁恒家居广场有限公司(项目公司)于后续
签订《承包经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在项目公司股权按协议调整完成后由项目
公司全面继受股份公司在《承包经营合作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29、2017 年 5 月,股份公司与南昌金融大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协
议》。
协议约定,在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双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改造装
修位于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以南、丰和路以东的商业物业,用于经营红星美凯龙家
居商场。项目公司设立后,南昌金融大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应将家居商场物业出租予项
目公司并签订租赁合同,由项目公司负责对家居商场进行装饰装修,以“红星美凯龙”
品牌对家居商场进行经营管理。
30、2017 年 4 月,股份公司与陕西和记万佳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协议约定,在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双方合作(包括通过成立项目公司)开发位
于陕西省西安市幸福南路(长鸣路)以东、东月路(月登阁路)以南、和记万佳家居城
以北、恒通一路以西面积约为 47.9 亩的地块,用于建设“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至尊
MALL”高端品牌家具卖场,家居商场的外立面按照“红星欧丽洛雅(OGLORIA)”
标准建造装修。
31、2017 年 4 月,股份公司与陕西佳鑫、高伟、陕西锐龙煤业有限公司、陕西华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丰泰经贸有限公司、乔伟以及西安佳和兴家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佳和兴”)
签订《合资经营合同》。股份公司、陕西佳鑫、高伟、陕西锐龙煤业有限公司、陕西
华丰泰经贸有限公司、乔伟、西安佳和兴以及西安佳鑫于后续签署了《补充协议》。
协议约定,在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下,采取发行人分步受让陕西佳鑫持有的西安佳
和兴股权、对西安佳和兴增资的方式,通过西安佳和兴共同开发位于西安市雁塔区西沣
路东侧面积为 39.891 亩的地块,用于建设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及 SOHO 公寓。家居商
场装饰工程完成后,由西安佳和兴以“红星美凯龙”商业品牌资源统一招商、整体经营。
32、2017 年 5 月,股份公司与四川以太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以太”)
签订《战略合作意向协议》。
协议约定,四川以太拟承租位于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以北、都会路以东、广和一
街以南、天府大道北以西地块的新南中心商业综合体地下一层及地上六层并连同其持有
的地上一层至地上五层物业整体出租给股份公司,用于建设家居商场以及其他商业地产
项目。协议有效期为自双方签署之日起 6 个月。
(四)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涉及合同
金额经初步估算 10,000 万元以上的主要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情况如下:
1、2008 年 4 月 2 日,红星有限与邯郸市中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建设
与经营管理合作协议》
协议约定,邯郸市中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所拥有的位于河北省邯郸市丛台路
东段的房屋(规划建设面积约 12 万平方米)以及相关设备设施的经营、管理委托给红
星有限,合同自 2008 年 4 月 2 日起生效,委托经营管理合作期为 20 年;在协议有效期
内,协议涉及的总金额初步估算约为 10,200 万元,包括委托经营费及招商佣金;双方
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2011 年 4 月 12 日,双方签署
《补充协议》,2015 年 10 月 13 日,双方签署《<项目建设与经营管理合作协议>之补
充协议二》,根据前述协议,约定红星有限经营管理的建筑面积调整为地上 1-6 层(12
万平方米)及地上和部分地下配套停车场,且确保停车场的有效车位不低于 1500 个。
2、2008 年 12 月 26 日,红星有限与香河长信家具城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经营管理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合同》
合同自 2008 年 12 月 26 日起生效,委托经营管理合作期为 20 年。2013 年 8 月 6
日,双方签署补充协议。根据前述协议,香河长信家具城有限公司委托红星有限对位于
中国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绣水街北的待建物业以及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品牌经营、管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涉及的总金额初步估算约为 18,000 万元,包括委托经营管理费
以及一次性招商佣金;双方发生争议时,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3、2010 年 8 月 31 日,红星有限与包头中益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作合同》。
2014 年 4 月 10 日,股份公司与包头中益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合作合同>之补
充协议》,2015 年 1 月 16 日,双方签署《<合作合同>之补充协议二》。根据前述合同
约定,包头中益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拟与红星有限合作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
阿尔丁大街以东黄河大街以南地块上投资建设大型家居商场,并委托红星有限按“红星
美凯龙”家居连锁商场的要求和标准经营管理上述地块上的家居商场,以及代为提供设
计、装饰、招商、经营等服务。规划建设面积约 10 万平方米。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生
效之日起计算,委托经营管理合作期为 20 年。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涉及的总金额初
步估算约为 16,500 万元,包括委托经营费、招商佣金及广告费;双方发生争议时,任
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4、2011 年 3 月 18 日,股份公司与锦州市宝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后合同主体变
更为锦州正兴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装饰和经营合同》
根据前述合同以及后续签署的补充协议,锦州宝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股份公司
按“红星美凯龙”家居连锁商场的要求和标准经营、管理位于辽宁省锦州市中央南街与
科技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上投资建设的家居商场,规划建设面积约 8 万平方米,并委托
股份公司提供装饰和设备配置工程及招商和咨询等服务;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涉及的
总金额初步估算约为 12,100 万元,包括咨询服务费、招商佣金及委托经营管理费,委
托经营管理合作期为 20 年,自家居商场开业之日起计算;双方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
均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5、2011 年 5 月 25 日,股份公司与自然人罗星及深圳欧美亚实业有限公司(后依
补充协议调整为衡阳星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装饰和经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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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8 月 28 日,股份公司与衡阳星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根据前
述合同约定,自然人罗星及深圳欧美亚实业有限公司聘请股份公司管理并经营位于衡阳
市蒸湘区船山大道和华新大道西北角的将建设的面积约 8 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物及其
附属的设备、设施、停车场、广场、屋顶、建筑物外立面等;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
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涉及的总金额初步估算约为 10,000 万元,包括项目
前期咨询费、项目商业咨询服务费、招商佣金及委托经营费;委托经营管理合作期为
15 年,自家居商场开业之日起计算;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6、2012 年 6 月 27 日,股份公司与北京东方欧美时代家居广场有限公司、北京市
东华实业公司签订《委托经营合同》
合同约定,北京市东华实业公司用位于北京市高碑店乡高井村约 61 亩集体用地的
使用权,与北京东方欧美时代家居广场有限公司合作并由其投资建设家居商场和其他配
套设施。北京东方欧美时代家居广场有限公司拟委托股份公司按“红星美凯龙”家居连
锁商场的要求和标准经营、管理经营物业,并委托其提供设计、装饰、招商、经营等服
务。建设面积约 170,524 平方米。合同有效期自该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委托经营期限
从经营物业起始之日 10 年。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涉及的总金额初步估算约为 25,000
万元,包括招商佣金、委托经营费;双方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
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7、2012 年,股份公司与南宁润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装饰和经营管理
合同》
合同约定,南宁润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设立项目公司取得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
玉林市玉东新区二环北路南侧,清湾江东侧约 400 米处约 150 亩的国有出让商业的款的
使用权并拟利用其中约 40 亩土地投资建设家具商场和其他配套设施。南宁润嘉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拟委托股份公司按“红星美凯龙”家居连锁商场的要求和标准经营、管理
经营物业,并委托其提供设计、装饰、招商和咨询等服务。规划建设面积约 8 万平方米。
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委托经营期限从经营物业起始之日 20 年。在合
同有效期内,合同涉及的总金额初步估算约为 10,800 万元,包括项目合作费、项目咨
询服务费、招商工作和招商佣金,委托经营费;双方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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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8、2009 年 10 月 13 日,华北城(天津)投资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签署《委托建设
和经营合作合同》
合同约定,华北城(天津)投资有限公司在天津市武清区华北城内 CBD 商务中心
处投资建设家居商场,规划建设面积约 15 万平方米。华北城(天津)投资有限公司拟
委托上海企管代为按红星美凯龙”家居连锁商场的要求负责设计、建设、经营。合同有
效期限从双方签章生效之日起计算,委托经营合作期为 20 年,自经营物业开业之日计
起。合同涉及的总金额初步估算约为 15,400 万元,包括项目工程咨询服务费、招商工
作和招商佣金,委托经营费;双方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
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9、2017 年 6 月 30 日,股份公司、隽豪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以及新疆企管签署
《委托经营管理框架协议》
合同约定,隽豪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拟利用位于安徽省阜阳市城南新区北至柳林
路、南至三清路,东至沙河路,西至颍州路约 40 亩土地投资建造大型家居商场(以下
简称“经营物业”)及相关配套设施,并委托股份公司按照“红星美凯龙”统一标准进
行经营管理。股份公司愿意接受隽豪投资(上海)有限公司的委托,指定红星品牌管理对
经营物业进行经营管理,并拟委托新疆企管向经营物业提供前期咨询服务。委托经营管
理合作期为 10 年,涉及费用包括开业前招商佣金、每年保底冠名委管费及提成冠名委
管费。根据发行人确认,合同涉及的总金额初步估算约为 10,500 万元,实际发生金额
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调整和最终确认。各方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金额在
2,000 万元以上的主要施工承包合同情况如下:
1、天津家饰广场(发包人)与江苏建筑工程(承包人)签署《施工承包合同》
合同约定,发包人将位于塘沽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区海缘东路以东、云山道以南“天
津红星美凯龙家居家饰生活广场”项目的土建、装饰、配套安装工程等发包给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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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呼和浩特世博(发包人)与江苏淮海建设(承包人)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及《建设工程安装、装修总承包合同》
合同约定,发包人将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的“呼和浩特红星美凯龙
商业项目”除土建结构、消防工程外的暖通、电气、机电安装、室内外装修、高档装饰
等发包给承包人。
3、哈尔滨红星(发包人)与江苏建筑工程(承包人)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发包人将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中原大道南,润和城北“哈尔滨红星美凯
龙世博家居广场施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土建、水暖、消防、电气及图纸内装饰)发
包给承包人。
4、天津世贸(发包人)与江苏建筑工程(承包人)签署《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
合同约定,发包人将位于天津市北辰区果园新村“天津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项
目桩基工程”项目的工程承包(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清单范围中的全部工程内
容)发包给承包人。
5、南京国际家居(发包人)与江苏建筑工程(承包人)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发包人将位于浦口区浦口新城总部大道北侧 01 地块,东至规划路,南
至浦口大道,西至现状,北至镇南河路的“南京红星美凯龙家居生活广场工程”项目 A
区(大中型商场)及项目地下室的工程承包(土建、安装、幕墙、装饰装修、钢结构、
网架、室外管网、道路、景观、绿化、电梯等)发包给承包人。
6、南京国际家居(发包人)与苏南建筑(承包人)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发包人将位于浦口新城总部大道北侧 01 地块,东至规划路,南至浦口大
道,西至现状,北至镇南河路的南京红星美凯龙家居生活广场(NO.2012G48 地块)项
目 B 区(商务办公楼(写字楼)、大中型商场)、C 区(酒店式公寓、大中型商场)工
程的(土建、安装、幕墙、装饰装修、钢结构、网架、室外管网、道路、景观、绿化、
电梯等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幕墙、装饰装修、钢结构和网架结构工程、电
梯安装工程、其他相关专业工程等工程内容发包给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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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安徽腾辉物流(发包人)与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签署《华
东(国际)物流园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发包人将位于合肥市肥东龙塘裕溪路与东风大道交口的华东(国际)物
流园项目的工程承包(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的土建、装修、水、电、设备安装工程)
发包给承包人。
8、乌鲁木齐世博(发包人)与苏南建筑(承包人)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发包人将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的“乌鲁木齐红星美凯龙家居
世博广场”项目的工程承包(包括土方、人防、基础、主体结构、防水降温、工程装修、
水电设备预埋安装及相应的室外配套基础工程,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有的施工内容)
发包给承包人。
9、成都世贸家居(发包方)与江苏建筑工程(承包方)签署《建设工程总承包合
同》
合同约定发包方将位于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道一心村二、四、五、七组的“成都天
府新区红星美凯龙世贸家居广场(家居商场)”项目的土建工程、外立面装饰工程、给
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空调通风工程、室内装修工程、智能化工程、电梯设
备安装工程、室外广场建设工程及绿化工程(市政绿化及屋顶绿化工程除外)等工程发
包给承包方。
10、安徽盛世鼎通物流(发包人)与江苏建筑工程(承包人)签署《建设工程施
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一
合同约定发包人将位于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龙塘新世界路的安徽腾辉物流园二期
项目的工程承包(包括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钢结构安装等工程、室外总体工程、
绿化工程等)发包给承包人。
11、合肥红星物流(发包人)与苏南建筑(承包人)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发包人将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黄栗树路与新世界路交叉口东
南地块的家具智慧物流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包括施工图中所有物流仓库、设备房、门卫
室、消防水池、室外工程等)发包给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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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西宁润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包方)与江苏建筑工程(承包方)签署《建
设工程总承包合同》
合同约定发包方将“西宁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生活广场”工程的设计、土建工程、
外立面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空调通风工程、室内装修工程、
智能化工程、电梯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外广场建设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工程发包给承包方。
(六)咨询服务合同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标的额在 1,000 万
元以上的咨询服务合同如下:
1、2017 年 5 月,成都商管与郑州华商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咨询服务协议》,
双方亦于后续与霍尔果斯红星美凯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根据该等协
议,霍尔果斯红星美凯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向郑州华商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咨询
服务,咨询服务包括市场研究、市场调研、客户调研、物业发展模型建立等,涉及合同
金额 2,000 万元。
(七)其他商业合同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标的额在 2,000 万
元以上的其他重大合同如下:
1、2011 年 12 月 15 日、2011 年 12 月 18 日,股份公司与星凯众程签署了《回购框
架协议》及《回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2015 年股份公司与成都置业签署了《绿地
集团成都金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家居商场资产回购协议》。合同具体内容参见“第五
节、四、(三)转让附带房地产开发业务公司的股权,并回购其家居商场资产”。
2、股份公司、郭献斌、杨建春、杨建明四方于 2008 年及 2009 年就苏州工业园区
家居商场项目签署相关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并在前述合作协议基础上与项目公司苏州
中翔一起于 2013 年签署《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股份公司、郭献斌、杨建春、杨建
明、苏州中翔与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园区分公司于 2015 年 8 月签署
《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四》,根据前述补充协议的约定,苏州中翔作为家居商场的开发
建设主体,将其名下家居商场委托股份公司设立的管理公司进行经营管理,期限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每个经营年度(每年的 6 月 1 日至次年的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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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公司须确保项目公司的家居商场产生相应的固定经营收益(第一年至第五年分别为
700 万元、1,700 万元、2,700 万元、2,800 万元和 3,100 万元),如果每个经营年度(每
年的 6 月 1 日至次年的 5 月 31 日)在固定经营收益之外有经营收益的,应当在每个经
营年度届满之日起 30 天内将剩余经营收益的 50%支付给项目公司。
3、泰州市苑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苑田公司”)与股份公司前身红
星有限于 2007 年签订《品牌加盟经营协议》,约定双方共同设立管理公司对苑田公司
提供的经营物业以红星美凯龙的品牌进行经营管理。在前述《品牌加盟经营协议》基础
上苑田公司、股份公司与项目管理公司泰兴红星于 2013 年共同签署《补充协议》,约
定除前述合作项目以外,股份公司可在泰州地区范围内的江苏泰州市海陵区、靖江、高
港、姜堰、兴化的五个区域内各与其他第三方以“红星美凯龙”品牌合作一个家居商场
项目,但股份公司或其指定第三方应向苑田公司支付相应的补偿款项,五个项目的补偿
金额自各项目“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店招挂牌之日起至苑田公司与股份公司终止合
作之日止依次按每年 250 万元、250 万元、250 万元、150 万元、150 万元的标准支付,
此外股份公司同意减免苑田公司自前述《补充协议》签订日次月起至双方约定的合作期
终止日止的委托经营管理费。
4、吉盛伟邦(许可人)与股份公司(被许可人)于 2014 年 5 月 16 日签订了《注
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双方约定,许可人以独家排他许可的方式许可被许可人使用其
8 个注册商标(以下简称“许可商标”),被许可人有权在其自营或受托管理方式设立
的商场及与该等商场有关的所有经营业务中使用许可商标,同时被许可人有权授予任何
第三方在家居商场产业中使用许可商标,许可期限自 2014 年 6 月 1 日至 2044 年 5 月
30 日止。作为对价,被许可人除一次性支付商标许可使用费人民币 52,500.00 万元外,
另需就用使用许可商标开设的商场按一定标准缴纳年费,年费的标准范围为人民币 100
万元每年至人民币 350 万元每年,缴纳期间为商场开业日至商场不再使用许可商标品牌
经营之日止。
5、股份公司与红星企发于 2015 年签署了《苏州凯润置业有限公司家居商场资产转
让框架协议》,股份公司以 28,244 万元对价受让凯润置业持有的家居商场资产,红星
企发应促使凯润置业进行存续分立并将家居商场资产转让至存续分立后的新设项目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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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16 年 5 月 19 日,成都世博家居与四川省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10100-2016-C-010(天府))及其补充协议,出让宗地编号
为 TF(05):2016-10,出让宗地面积 27,557.04 平方米,位于天府新区华阳街道沙河
村一、六组,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出让年限商服用地 40 年,出让价款为 5,786.984
万元,受让人应在 2016 年 12 月 24 日之前开工,在 2019 年 6 月 24 日之前竣工。
7、2016 年 5 月 19 日,成都世贸家居与四川省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10100-2016-C-009(天府)),出让宗地编号为 TF(05):
2016-09,出让宗地面积 84,738.4 平方米,位于天府新区华阳街道一心村二、四、五、
七组,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出让年限商服用地 40 年,出让价款为 14,363.1588 万元,
受让人应在 2016 年 12 月 24 日之前开工,在 2019 年 6 月 24 日之前竣工。
8、2016 年 4 月,喜兆投资与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斐资管”)签
订《合作协议》,喜兆投资、歌斐资管或其各自指定的关联主体拟分别投资歌斐资管或
其指定主体设立的两只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并由该两支基金作为委托人投资由万家共
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万家共赢唐山万力皮革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二期)”、
“万家共赢唐山万力皮革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三期)”份额;其中,歌斐资管及/或
其指定的关联方将作为投资人对其中一支基金拟出资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喜兆
投资及/或其指定的关联方将作为投资人对另一支基金拟出资人民币 10,000 万元;喜兆
投资、歌斐资管或其各自关联主体已合资成立芜湖红星美凯龙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芜湖红星投资”),芜湖红星投资将依据《合作协议》的约定作为普通
合伙入伙芜湖歌斐皓礼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歌斐皓礼”),前述两支基
金拟在适当时点作为有限合伙人加入歌斐皓礼,歌斐皓礼将下设若干特殊目的公司以投
资不同项目;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特殊目的公司完成对标的项目的投资后,应委托喜兆
投资或喜兆投资指定的相应关联方按“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的要求和标准运营管理
标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对应的物业资产)并另行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合同名
称以实际签署为准)。2016 年 4 月,喜兆投资、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歌斐红星特殊机会并购二号基金(SH8717)基金合同》,约定
设立歌斐红星特殊机会并购二号基金并以非公开方式进行募集,基金类别为契约型私募
投资基金,基金规模预计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可由基金管理人根据项目情况决定,
基金的存续期限预计为基金成立日起 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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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16 年 10 月 24 日,长沙金霞与长沙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2016000095),出让宗地编号为 CRTD20160722001,出让宗地面积 43695.22
平方米,位于开福区金霞经济开发区,土地用途为批发市场(商业),出让年期为使用
至 2056 年 10 月 21 日,出让价款为 11,716 万元,受让人应在 2018 年 6 月 1 日之前开
工,在 2020 年 6 月 1 日之前竣工。
10、2016 年 12 月 22 日,天津红星物流与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静海区国
土资源分局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TJ10232016008),出让宗
地编号为津静(挂)G2016-09,出让宗地面积 158634.5 平方米,位于静海国际商贸物流园
内朝阳道东侧,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出让年期为 50 年,出让价款为 4,290 万元,受
让人应在 2016 年 12 月 22 日起 18 个月内开工建设,在 2022 年 6 月 22 日之前竣工。
11、2016 年 10 月 21 日,合肥红星物流与肥东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2016)50),出让宗地编号为 FDG16-40,出让宗地面积 46293
平方米,位于撮镇镇黄栗树路与新世界路交口东南角,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出让年期
为 50 年,出让价款为 2,083.185 万元,受让人应在 2017 年 1 月 21 日之前开工,在 2018
年 1 月 21 日之前竣工。
12、2016 年 7 月,股份公司与天津畅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
和资本”)签署《关于合作成立红星高和家居商业地产并购基金合作备忘录》,并于 2016
年 8 月签署《红星高和家居商业地产并购基金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约定,股份公
司与高和资本拟成立红星高和家居商业地产并购基金(以下简称“母基金”)并将投资
于一、二线城市为主的家居商业地产或者其他有增值潜力的投资机会。母基金规模暂定
为 50 亿元,首期基金暂定 10.0205 亿元,股份公司或其指定的关联方认缴 1.01 亿元;
母基金的存续期限为 5+1+1 年(即母基金存续期限 5 年届满时,经母基金的投资决策
委员会审批后存续期限可延长 2 次,每次延长 1 年),投资期限为 3+1+1(即投资期 3
年期满时,经母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后投资期可延长 2 次,每次延长 1 年)。
13、2016 年 8 月 26 日,浙江省省直同人集团有限公司、天诚国际(香港)有限公
司、杭州伟量机电五金市场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以及顾家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意向
书》,根据《合作意向书》的约定,股份公司及顾家集团有限公司拟收购浙江省省直同
人集团有限公司及天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伟量机电五金市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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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股权及债权。
14、2016 年 12 月,股份公司与上海极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极
富”)签署《虹桥富力中心商品房买卖框架协议》(附签方为:上海宇煦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上海宇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宇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宇宵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根据协议约定,鉴于上海极富所开发的“虹桥富力中心”商品房已经进入预
售阶段,股份公司拟以批量购买的方式购买上海极富开发的位于申长路 1466 弄 2 号 2-8
层、5 号 2-8 层合计 163 套预售房产(以下简称“预售房产”),总建筑面积约 57,873.55
平方米,总房价款为 2,100,809,865 元,并由附签方作为商品房预售协议的实际履行主
体与上海极富签署《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根据股份公司的确认,附签方已与上海
极富就全部预售房产签订完毕《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15、2017 年 4 月 23 日,股份公司控股子公司红星国际贸易与 Heritage Home Group,
LLC 签署《MASTER DISTRIBUTOR AGREEMENT》,Heritage Home Group, LLC 授权
红星国际贸易作为 Thomasville、Drexel 及 Henredon 品牌相关家居家饰产品的总代理,
授权区域为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授权期限为自协议签署之日
起 5 年。第一个五年期限届满时,在满足协议约定的前提下,该协议将自动续期 5 年,
除非一方于期限届满前 180 日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就该协议进行续期。
九、对外担保情况
(一)对子公司的担保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股份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借款及授信合同提供担保的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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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债权额 债权确定期间
序号 合同名称 保证人 债务人 债权人 担保情况
(万元) (或担保期间)
2009.12.31 至
2017.12.30 期间内债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额
1 最高额保证合同 股份公司 常州美凯龙 有限公司常州武进 2,500.00 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 保证项下保证责任的最高限
支行 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 额为人民币 9,000 万元
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日后两年止。
2009.10.28 至
2017.10.27 期间内债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额
2 最高额保证合同 股份公司 常州家世界 有限公司常州武进 15,600.00 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 保证项下保证责任的最高限
支行 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 额为人民币 32,000 万元
合同项下的履行期限届
满日后两年止。
120 个月,自实际提款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股份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承
3 共同还款承诺函 股份公司 无锡红星 20,000.00 起 算 , 最 后 还 款 日 为
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9.12.20
2,000.00 2005.01.01 至
2018.10.27 期间内债务 在授信总量不超过 40,000 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16,000.00 人与债权人签署的授信 元额度内,股份公司作为共
4 共同还款承诺函 股份公司 无锡红星
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履 同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000.00
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5 保证合同 股份公司 南京名都 有限公司南京城南 35,000.00
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担保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6 保证合同 股份公司 南京名都 有限公司南京城南 20,000.00
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担保
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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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债权额 债权确定期间
序号 合同名称 保证人 债务人 债权人 担保情况
(万元) (或担保期间)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7 保证合同 股份公司 山海艺术家俱 30,000.00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担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08 保证合同 股份公司 盘锦红星 20,000.00
公司盘锦分行 日起两年 担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9 保证合同 股份公司 沈阳名都 46,000.00
辽宁省分行 起两年 担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主债权授信金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 股份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
10 最高额保证合同 股份公司 中山世博家居
公司中山分行 额:24,000.00 日起两年 保
2014.05 至 2020.05 期间
内,债权人与债务人办
理各类业务的主合同约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担保债权最高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1 最高额保证合同 股份公司 武汉环球家居 有限公司武汉汉阳 之日起 2 年;商业汇票
余额 55,000.00 担保
支行 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
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
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起2年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2 最高额保证合同 股份公司 武汉红星 有限公司武汉硚口 70,000
日起两年 担保
支行
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3 最高额保证合同 股份公司 合肥世博家居 有限公司合肥庐阳 27,969.50
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 担保
支行
行期限届满日后两年止
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
主合同项下最 签 订 之 日 ( 2015.03.0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股份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
高额为 至 2025.03.02)起至债
14 最高额保证合同 股份公司 长沙银红家居 有限公司长沙河西 保(合同编号:建河公保字
56,000.00 万元 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
支行 20150303-001 号)
的本金余额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
两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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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债权额 债权确定期间
序号 合同名称 保证人 债务人 债权人 担保情况
(万元) (或担保期间)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 担保(合同编号: 2015 年
15 保证合同 股份公司 大庆世博家居 公司哈尔滨中银大 25,000.00
日起两年 中 银 内 银 团 保 证 字 第 001
厦支行
号)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 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
担保(合同编号:天津南开
16 保证合同 股份公司 天津国际博览 限公司天津南开支 120,000 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支 行 2013 年 企 保 字 第
行 之日后两年止
4601-0009 号)
在无锡家居生活办妥锡
股份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合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滨 国 用 ( 2013 ) 第
17 保证合同 股份公司 无锡家居生活 40,000 同 编 号 :
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004725 号土地使用权
321335374BZ16122701)
及其上房屋抵押登记前
股份公司提供最高额为
2017.01.12 至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15,000 1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18 最高额保证合同 股份公司 东莞世博家居 2027.01.11 届满之日起
公司东莞分行 担 保 ( 合 同 编 号 :
两年
GBZ47679012016013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
19 保证合同 股份公司 廊坊凯宏家居 公司廊坊市金光道 23,000 (合同编号:冀-07-2017-001
日起两年
支行 (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25,000 主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
20 保证合同 股份公司 上海家居博览 有限公司上海市分 担 保 ( 合 同 编 号 :
次日起两年
行营业部 01172000344101)
自主合同生效之日开始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 至主合同项下的主债务 担保(合同编号:乌行(2017)
21 保证合同 股份公司 乌鲁木齐世博 44,000
有限公司营业部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再加( 营 业 部 -公 司 ) 保 证 字 第
两年时间 201705240000028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
22 保证合同 股份公司 上海宇慕 有限公司上海市长 31,400 担 保 ( 合 同 编 号 :
满之次日起两年
宁支行 07172000011101)
23 保证合同 股份公司 上海宇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31,000 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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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债权额 债权确定期间
序号 合同名称 保证人 债务人 债权人 担保情况
(万元) (或担保期间)
有限公司上海市长 满之次日起两年 担 保 ( 合 同 编 号 :
宁支行 0717200001210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
24 保证合同 股份公司 上海宇熙 有限公司上海市长 31,100 担 保 ( 合 同 编 号 :
满之次日起两年
宁支行 0717200001310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股份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
25 保证合同 股份公司 上海宇筑 有限公司上海市长 32,400 担 保 ( 合 同 编 号 :
满之次日起两年
宁支行 0717200001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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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关联公司的担保
1、北京国际家具为联营公司海尔消费金融提供担保
2015 年 8 月 4 日,北京国际家具与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编号为
BZ2015084 的《保证合同》,约定北京国际家具为海尔消费金融与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4 日签订的编号为 TYSX1508,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亿元整的《授信协
议》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5 年 8 月 4 日,北京国际家具与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编号为
ZY201508 的《质押合同》,约定北京国际家具以其所拥有的海尔消费金融 25%的股权作
为质押标的,为海尔消费金融与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4 日签订的编
号为 TYSX1508,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亿元整的《授信协议》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2、股份公司为联营公司海尔消费金融提供担保
2016 年 11 月 8 日,股份公司与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合同编号为 BI2016092
的《保证合同》,约定股份公司为海尔消费金融与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8 日签订的编号为 TYSX1609 的《授信协议》项下 25%部分的债权债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
3、因家居商场资产回购导致的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公司因向相关关联方回购其所持有的家居商场业务相关资产所致的为关联方提供担
保情况,请参见“第七节、四、(二)7、提供担保”相关披露内容。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除上述已披露的担保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
情形。
十、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一)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单笔争议金额在人民币
10,000,000 元以上的尚未终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共计 6 件。具体情况如下:
1、廖金玉、杨玉珉、黄丽金等 80 余名自然人(原告、被上诉人)诉股份公司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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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有限(被告、上诉人)、红星品牌管理(被告、上诉人)广西柳州商场物权保护纠
纷案
2012 年 11 月,廖金玉、杨玉珉、黄丽金等 80 余名自然人因物权保护纠纷以股份
公司前身红星有限、红星品牌管理为被告分别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原告诉称,原告分别合法拥有位于柳州市柳南区飞鹅路 123 号银兴商业城面
积大小不等的铺面的全部权利,在 2009 年 7 月,两被告在没有与原告商量及经过原告
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拆除了原告的铺面设施、非法占用并开设了“柳州红星美凯龙全球
家居生活广场 Mall”。为此,原告多次与两被告交涉要求两被告停止侵权均无果,两
被告继续在原告的商铺上进行经营活动至今。原告认为:原告铺面的产权合法有效,应
当受到法律保护;两被告进行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财产;两被
告擅自用原告的商铺从事经营活动,其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此请
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停止侵占、排除妨碍、搬离或向原告交还铺面、向原告赔礼道歉;
两被告赔偿侵占期间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2009 年 7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以后另行
计算);两被告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前述诉讼请求所涉及的争议金额(不含诉讼费用)
合计约为 1,510 万元。原告于 2014 年 8 月 11 日向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提交《关于增
加诉讼请求的报告》,要求两被告:支付因侵占原告铺面而延期支付赔偿金所应承担的
利息,并支付至付清赔偿金时止,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涉案铺面租金评
估费用共计 179,560 元。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并追加上海红
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广西贯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一审被告,柳州
市鼎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为一审第三人,且于 2015 年对该案作出一审民事判决,判决:
1.红星品牌管理柳州分公司向原告廖金玉、杨玉珉、黄丽金等 80 余名自然人支付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占用商铺的占用费共计约 1,300 余万元以及逾期付款利息;2.红星品牌
管理柳州分公司向原告支付从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返还商铺为止的占用费及逾期付款
利息;3.红星品牌管理柳州分公司向原告支付鉴定费共计约 20 万元;4.被告发行人、红
星品牌管理对红星品牌管理柳州分公司的支付责任承担补充连带清偿责任;5.驳回原告
其他诉讼请求。
2015 年 7 月,股份公司、红星品牌管理、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柳州
分公司、以一审原告为被上诉人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法院判令:撤销
原审判决,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原审诉讼请求或将本案发回重审;一、二审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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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2017 年 8 月,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裁定:1、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一审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2、本案发回广西壮族自治区柳
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重审。
本案现处于发回重审的一审阶段,尚待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裁判。
鉴于本案原告诉讼请求涉及之争议金额约为 1,528 万元,占股份公司于 2016 年度
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所显示利润总额的比重约为 0.32%,本案未对股份公司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未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2、南京名都(本诉原告、反诉被告)与高海霞(本诉被告、反诉原告)房屋租赁
合同纠纷案(反诉争议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2013 年 8 月,南京名都因租赁合同纠纷向高海霞提起诉讼,称本诉原告于 2012 年
与本诉被告签署《租赁协议书》,约定本诉原告将位于南京市秦淮区卡子门大街 29 号
的 D8150-8153、8155 摊位租赁给本诉被告,租赁期自 2012 年 7 月 18 日起至 2013 年 7
月 17 日止,本诉被告如续约应在租赁期满提前两个月向本诉原告重新申请签订书面租
赁协议,同等条件下,服从本诉原告新的经营布局,本诉被告优先承租。然而,本诉被
告在租赁协议到期前并未按照协议约定提前两个月向本诉原告提出续签协议申请,因此
本诉原告于租赁协议到期前发函告知本诉被告租赁协议到期不再续签,但本诉被告在租
赁协议到期后并未按照协议约定将该摊位返还本诉原告,虽经本诉原告多次主动与本诉
被告交涉,要求其迁出,但本诉被告对此不予理睬,仍继续强行占有本诉原告的上述摊
位。本诉原告据此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诉被告返还财产、
赔偿损失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并于 2014 年 1 月作出
(2013)秦民初字第 327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诉被告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腾
空并迁出位于卡子门大街 29 号本诉原告所有的 D8150-8153、8155 摊位,并判决本诉被
告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本诉原告因其占用摊位给本诉原告造成的损失 55,130 元。
前述判决作出后,南京名都、高海霞均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诉原
告上诉认为: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且租赁期限届满后,被上诉人未按约将摊位腾空交
付,应当赔偿由于非法占用摊位给上诉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本诉被告上诉认为一审法院
认定事实不清,上诉人应享有优先承租权。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4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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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2014)宁民终字第 1107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2013)
秦民初字第 3276 号《民事判决书》,发回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重审。
高海霞于 2014 年 8 月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反诉状》,向南京名都
提出反诉,称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书》约定的协议期满后,反诉原告享有同等条件下
的优先承租权,反诉被告不按协议约定保证反诉原告的优先续租权,其后采用非理性的
手段阻止反诉原告的营业和损毁了场所内的商品和装修,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反诉人的合
法权益。因此请求法院判令:反诉被告赔偿装饰装修损失 3,200,000 元,商品物品损失
5,600,000 元,停业损失 2,000,000 元;反诉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前述诉讼请求
所涉及的争议金额(不含诉讼费用)合计约为 10,800,000 元。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作出(2014)秦民初字第 327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反
诉原告)高海霞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南京名都赔偿
占用本市秦淮区卡子门大街 29 号 D8150-8153、8155 摊位期间产生的损失 55,130 元;
原告(反诉被告)南京名都家居广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被
告(反诉原告)高海霞赔偿装饰装修损失 2,565,100 元、商品和办公物品损失 2,072,051.28
元;被告(反诉原告)高海霞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取回现存放于南京义
利缘仓储有限公司仓库内的商品和办公物品(详见后附清单);驳回原告(反诉被告)
南京名都家居广场有限公司的其他本诉诉讼请求;驳回被告(反诉原告)高海霞的其他
反诉诉讼请求。
2017 年 8 月,南京名都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南京名都认为一审判决
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法律适用均存在较多错误,故在此基础上做出了错误的判决,请求:
撤销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2014)秦民初字第 3270 号民事判决第一、二、四项;改
判支持上诉人南京名都的全部诉讼请求,并驳回被上诉人高海霞的反诉全部诉讼请求;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评估费均由被上诉人承担。
2017 年 8 月,高海霞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认为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
误,严重损害其合法权益,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2014)秦民
初字第 3270 号民事判决书第五项,改判支持其停业损失 200 万元。
鉴于本案诉讼请求涉及之争议金额约为 1,080 万元,占股份公司于 2016 年度经审
计合并财务报表所显示利润总额的比重约为 0.22%,本案未对股份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未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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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南通德尔物流有限公司(原告)与股份公司(被告)(2016)苏 0691 民初 139
号合同纠纷案
2016 年 1 月 7 日,南通德尔物流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为由,以股份公司为被告向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原告于 2008 年 7 月 9 日与南京名都签订《委
托经营管理协议》,后原告、南京名都及上海红星美凯龙家居家饰品有限公司(发行人
前身)于 2009 年 8 月 9 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原告与南京名都签订的《委托经营
管理协议》中,协议主体南京名都变更为被告发行人,由被告继承南京名都在原《委托
经营管理协议》中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原告在与南京名都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
基础上,又于 2008 年 12 月 15 日与发行人签订《委托装修设计、施工管理协议书》,
在原、被告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第一条第六款约定的基础上,原告将涉案物业
的装修设计及施工管理事宜交由被告负责,原告按照协议约定于 2008 年 12 月 23 日向
被告预付工程款 1,000 万元,但是,被告在收取预付工程款后却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装
修设计及施工管理工作,同时被告也于 2014 年 1 月 17 日向原告出具《委托经营管理协
议之补充协议三》,确认装饰装修等事宜并未履行。被告在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
至今未向原告返还上述预付工程款。因此原告请求依法判决:被告返还原告预付工程款
人民币 10,000,000 元;被告赔偿原告利息损失人民币 4,000,000 元(暂计算至 2016 年 1
月 20 日止,实际计算至被告实际返还上诉款项之日止);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2016 年 1 月 13 日,原告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
对被告发行人价值 1,400 万元的财产予以诉讼保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
(2016)苏 0691 民初 139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告股份公司银行存款 14,000,000
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并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对被告股份公司在民生银行
上海市南支行的银行账户进行保全,冻结 8,413,185.58 元,因账户余额不足未冻结
5,586,914.42 元,冻结期限 12 个月,自 2016 年 1 月 18 日至 2017 年 1 月 17 日止,由平
安财保出具保函。
2016 年 11 月,南通德尔物流有限公司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交《变更
诉讼请求申请书》,申请变更诉讼请求,请求依法判决:被告返还原告预付工程款人民
币 18,000,000 元;被告赔偿原告利息损失人民币 7,000,000 元(暂计算至 2016 年 l 月 20
日止,实际计算至被告实际返还上述款项之日止);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同日,
南通德尔物流有限公司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追加财产保全,申请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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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金额由原来的 1,400 万元追加为现在的 2,500 万元。
2016 年 12 月 19 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苏 0691 民初 139
号之二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告股份公司银行存款 11,000,000 元或查封、扣押
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并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对被告股份公司在民生银行上海市南支行
的银行账户进行保全,续冻 14,000,000 元,共计冻结 25,000,000 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自 2016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9 日,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诉
讼保全担保。
2017 年 7 月 26 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苏 0691 民初 13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南通德尔物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2017 年 8 月,南通德尔物流有限公司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南通德尔
物流有限公司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撤销(2016)苏 0691
民初 139 号民事判决,改判支持南通德尔物流有限公司原审请求;一、二审诉讼费用由
股份公司负担。根据股份公司的确认,该案已经由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进行
审理,尚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判。
鉴于本案诉讼请求涉及之争议金额约为 2,500 万元,占股份公司于 2016 年度经审
计合并财务报表所显示利润总额的比重约为 0.52%,本案未对股份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未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4、股份公司(原告)与巨野县国土资源局(被告)、山东骏邑置业有限公司(第
三人)(2016)鲁 1724 民初 1597 号执行异议之诉
巨野县人民法院于 2015 年 10 月 12 日出具(2015)巨指执字第 3-3 号《执行裁定
书》,其在执行巨野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山东骏邑置业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合同纠纷一案中,裁定:冻结被执行人山东骏邑置业有限公司汇入发行人的合
作款 1,000 万元;冻结期限三年。
发行人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向巨野县人民法院提交《异议书》,异议人发行人就
巨野县人民法院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出具的(2015)巨指执字第 3-3 号《协助执行通
知书》要求发行人协助冻结山东骏邑置业有限公司 1,000 万元合作款项提出异议,异议
人发行人认为对山东骏邑置业有限公司不存在应付未付 1,000 万元款项。根据该等《异
议书》所述,异议人发行人与山东骏邑置业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14 日签署《委托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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饰和经营管理合同》,约定山东骏邑置业有限公司按“红星美凯龙”家居商场的要求和
标准经营管理家居商场,并为此目的委托异议人提供设计、装饰以及招商资源和咨询服
务,山东骏邑置业有限公司应向异议人支付一次性商业咨询服务费人民币 1,800 万元。
合同签订后,山东骏邑置业有限公司向异议人支付首期款项 1,000 万元。另依据《委托
装饰和经营管理合同》第 13.1 条第(3)款约定,若山东骏邑置业有限公司擅自终止该
合同,山东骏邑置业有限公司已向异议人支付的费用和款项不予退还,除应继续支付应
付费用外,还应向异议人支付 1,000 万元的违约金。故异议人与山东骏邑置业有限公司
合作的项目终止后,山东骏邑置业有限公司已向异议人支付的 1,000 万元,异议人将不
予退还,同时异议人保留向山东骏邑置业有限公司追究剩余债权及相应违约责任的权
利。巨野县人民法院于 2016 年 1 月 11 日出具(2015)巨执异议字第 38 号《执行裁定
书》,裁定驳回异议人发行人的执行异议。
2016 年 3 月,股份公司以执行异议之诉为案由,以巨野县国土资源局为被告,以
山东骏邑置业有限公司为第三人向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原告与山东骏邑
置业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14 日签署的《委托装饰和经营管理合同》合法成立并生效,
应受法律保护。而被告作为另案判决的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做出(2015)巨指执字第
3-3 号《执行裁定书》,并通过法院冻结查封了第三人基于《委托装饰和经营管理合同》
汇入原告的项目咨询费 1,000 万元,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利。因此请求依法判决:
撤销(2015)巨指执字第 3-3 号执行裁定书;立即停止对第三人汇入原告的商业咨询服
务费 1,000 万元的强制执行措施,并解除对上述款项的冻结手续;确认原告与第三人于
2014 年 3 月 14 日签署的《委托装饰和经营管理合同》合法有效;确认第三人汇入原告
的商业咨询服务费 1,000 万元归属原告所有,且无需退还第三人;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
担。该案已经由巨野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
根据股份公司的确认,该案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一审首次开庭,目前该案仍在一审
过程中,尚待法院依法作出裁判。
鉴于本案诉讼请求涉及之争议金额约为 1,000 万元,占股份公司于 2016 年度经审
计合并财务报表所显示利润总额的比重约为 0.21%,本案未对股份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未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5、刘萍芳、吴南杰(一审原告)与常州红阳、股份公司、莆田市映日家居有限公
司、武进高新区连天红家具销售部(一审被告)(2016)苏 0412 民初 3249 号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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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4 月 11 日,刘萍芳、吴南杰以常州红阳、股份公司、莆田市映日家居有限
公司、武进高新区连天红家具销售部为被告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 2013
年 8 月始一审原告陆续在红星美凯龙武进店订购莆田市映日家居有限公司的红木家具,
并与之签订相应《家具买卖合同》,一审原告按约支付货款后,莆田市映日家居有限公
司仅交付少部分家具,大部分红木家具以没有相应红木原料生产一直不予交付。一审原
告多次交涉要求退款及赔偿,但一审被告间推诿不予以退款和赔偿。现莆田市映日家居
有限公司、武进高新区连天红家具销售部已撤出被告一处租赁柜台。为维护合法权利,
一审原告请求法院判令:一审被告立即退还货款 2,807,812 元及逾期返还货款利息损失
(自 2015 年 8 月 30 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逾期罚息利率计算);一审
被告立即支付违约金 421,171.8 元;一审被告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一审原告三
倍价款 8,423,436 元;诉讼费用、鉴定费、公证费用等由一审被告承担。该案已经由常
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于 2017 年 3 月 2 日作出(2016)苏 0412 民初 3249 号
《民事判决书》,判决:莆田市映日家居有限公司退还刘萍芳、吴南杰货款 2,807,812
元,支付违约金 421,171.8 元,合计 3,228,983.8 元;驳回刘萍芳、吴南杰的其余诉讼请
求。
前述判决作出后,原告与被告常州红阳均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原告上
诉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法院判令:撤销一审法院第二项
判决,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常州红阳、股份公司、武进高新区连天红家具销售部对莆
田市映日家居有限公司退还给刘萍芳、吴南杰货款及违约金承担连带责任;一审诉讼费
用 25,728 元、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常州红阳上诉认为,1、一审法院认定事
实有瑕疵,应将“本案中,原告与被告莆田市映日家居有限公司在其设在被告常州红阳
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内的家具销售点订立家具买卖合同,……”纠正为“被上诉人刘
萍芳、吴南杰与莆田市映日家居有限公司订立家具买卖合同”,并请求维持原判;2、
请求判决被上诉人刘萍芳、吴南杰、莆田市映日家居有限公司承担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根据股份公司的确认,该案正在二审过程中,尚待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裁判。
鉴于本案原告请求涉及之争议金额约为 1,165 万元,占股份公司于 2016 年度经审
计合并财务报表所显示利润总额的比重约为 0.24%,本案未对股份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未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6、长沙理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诉原告,反诉被告)诉股份公司(本诉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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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原告)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
2016 年 11 月,本诉原告长沙理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合作开发合同纠纷以股份
公司为本诉被告提起诉讼,本诉原告诉称,双方于 2012 年 3 月就在长沙合作建设经营
家具建材商场项目达成合意并签订《项目合作合同》,根据该合同约定,本诉被告应当
在 2012 年 7 月 18 日前动工建设,应当在 2014 年 1 月 18 日前全部完工交付使用、开张
营业。然而本诉被告于 2012 年 11 月开挖部分土方后,就一直没有拨付建设资金进行工
程建设,给本诉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请求法院判决:解除《项目合作合同》,
本诉被告所交的 6000 万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本诉被告赔偿本诉原告违约金 1.374
亿元(违约金按该项目用地总面积市场评估价的 20%计算,具体计算方式、金额附后,
最终以司法评估审计为准);本诉被告赔偿本诉原告预期收益 1.5053 亿元(预期收益
按被告按期交付、开张营业至今原告应得收益计算,具体计算方式、金额附后,最终以
司法评估审计为准);本诉被告承担现场基坑回填处理费 300 万元(以实际发生或评估
为准);由本诉被告全部承担本案诉讼费、差旅费、调查费、律师费。长沙理想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2017 年 6 月 15 日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
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请求将第三项诉讼请求
变更为“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3.68408 亿元(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收益损失,其中直
接损失暂按 9500 万元,最终以相关部门核定为准,预期收益原诉讼请求第三项已请求
1.5053 亿元增加至 2.73408 亿元,最终按被告按期交付、开张营业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原
告应得收益计算,具体计算方式、金额附后,最终以司法评估审计为准)”;请求判令
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评估、鉴定费用。
股份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及 2017 年 5 月 13 日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
《民事反诉状》及《诉请变更申请书》,请求:1、依法判令解除股份公司与长沙理想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签署的《项目合作合同》;2、依法判令长沙理想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向股份公司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总计 120,000,000 元;3、依法判令长沙理想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股份公司在合资项目中已经投入的全部款项(不含履约保证金)共
计 62,102,417.4 元;4、依法判令长沙理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第 3 条诉讼请求金
额的 20%向股份公司支付赔偿款;5、依法判令长沙理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股份
公司的律师代理费,暂按 1,600,000 元。根据股份公司的确认,该案已经由湖南省高级
人民法院一审受理并已开庭进行审理,尚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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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车建兴已于 2017 年 12 月出具《承诺函》,承诺如下:“长沙
理想因与股份公司的项目合作合同纠纷事宜于 2016 年 11 月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项目合作合同,不予退还股份公司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
并由股份公司向其支付违约金及预期收益等价款。本人承诺,如因前述诉讼纠纷导致股
份公司无法收回履约保证金、需向长沙理想支付违约金、预期收益等价款或遭受其他损
失的,本人将全额承担前述履约保证金、违约金、预期收益等价款并足额补偿股份公司
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并于相关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向股份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
前述款项。如本人未于前述期限内向股份公司足额支付相关款项,每逾期一日本人将按
前述应付未付款项总额的万分之二向股份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违约金。”
鉴于本案原告请求涉及之争议金额约为 56,881 万元,占股份公司于 2016 年度经审
计合并财务报表所显示利润总额的比重约为 11.85%,占股份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
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所显示净资产的比重约为 1.35%,且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车建兴已
承诺如因与长沙理想的诉讼纠纷导致发行人无法收回履约保证金、需向长沙理想支付违
约金、预期收益等价款或遭受其他损失的,其将全额承担前述履约保证金、违约金、预
期收益等价款并足额补偿发行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本案未对股份公司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未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二)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原告)诉潍坊凯利、潘敖齐、谭文
君、车建兴、陈淑红、柯彩丰、侯伟刚(被告)(2015)潍商初字第 249 号金融借款合
同纠纷案
2015 年 10 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以
潍坊凯利、潘敖齐、谭文君、车建兴、陈淑红、柯彩丰、侯伟刚为被告向山东省潍坊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原告与潍坊凯利于 2011 年 1 月 22 日签订《房地产借款合
同》及《最高额抵押合同》,前述合同约定原告向潍坊凯利提供 7,800 万元借款,潍坊
凯利以其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同日,原告分别与被告潘敖齐、谭文君、车建兴、陈
淑红、柯彩丰、侯伟刚签订《保证合同》,约定被告潘敖齐、谭文君、车建兴、陈淑红、
柯彩丰、侯伟刚为潍坊凯利在前述《房地产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原告
诉称,前述合同签订后,其已于 2011 年 2 月 5 日向潍坊凯利指定账户发放贷款共计 7,800
万元,潍坊凯利分别于 2012 年 1 月 11 日、2012 年 7 月 12 日向原告偿还借款合计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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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剩余 6,700 万元未偿还。为此,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一、被告潍坊凯利偿还原告
的借款本金 67,000,000 元及利息 4,582,800.8 元(自 2014 年 9 月 21 日暂计至 2015 年 10
月 9 日),两者共计 71,585,800,8 元;二、被告潍坊凯利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 1,370,000
元;三、原告对被告潍坊凯利抵押的位于寒亭区通亭街 3100 号红星美凯龙家私凯利生
活广场 2、3、4 号楼在抵押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四、被告潘敖齐、谭文君、车
建兴、陈淑红、柯彩丰、侯伟刚对原告的第一、二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五、
诉讼费、保全费均由被告潍坊凯利、潘敖齐、谭文君、车建兴、陈淑红、柯彩丰、侯伟
刚承担。经股份公司确认,该案已获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院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作出(2015)潍商初字第 249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七名被告
在银行的存款 72,950,000 元或同等价值的财产。2017 年 5 月 9 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
人民法院作出(2015)潍商初字第 249-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被申请人车建兴名
下银行存款的冻结。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作出(2015)潍商
初字第 24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潍坊凯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
还原告借款本金 67,000,000 元及利息 4,582,800.8 元(计算至 2015 年 10 月 9 日,之后
的利息按案涉借款合同及《贷款合同要素调整协议》的约定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本金给
付之日);二、被告潍坊凯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律师代理费 800,000
元;三、原告就本判决第一、二项确定的债权,在 78,000,000 元的最高余额内,对被告
潍坊凯利抵押的潍坊建寒亭字第 00000905、00000906、00000907 号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证明项下的在建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四、被告潘敖齐、谭文君、柯彩丰、侯伟刚对本
判决第一、二项确定的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
被告潍坊凯利追偿;五、被告车建兴对本判决第一、二项确定的借款本息及律师代理费,
就本判决第二项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本判决第一、二项确定的债务数额 11.91%的范围
内,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潍坊凯利追偿;驳回
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经股份公司确认,前述判决尚待上诉期限届满后视上诉情况决定
是否发生效力。
根据股份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以及股份公司、车建兴的确认,上述事项未对车建兴
个人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原告)诉潍坊凯利、潘敖齐、谭文
君、车建兴、陈淑红、柯彩丰、侯伟刚(被告)(2016)鲁 07 民初 222 号金融借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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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纠纷案
2016 年 4 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以
潍坊凯利、潘敖齐、谭文君、车建兴、陈淑红、柯彩丰、侯伟刚为被告向山东省潍坊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 2012 年 1 月 17 日原告与潍坊凯利签订合同编号为 2012
年商开发字 001 号的《房地产借款合同》及编号为 2012 年高抵字 001 号的《最高额抵
押合同》,前述合同约定由潍坊凯利自原告处借入款项 6,000 万元,潍坊凯利以其国有
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同日,原告分别与潘敖齐、谭文君、车建兴、陈
淑红、柯彩丰、侯伟刚签订《保证合同》,约定潘敖齐、谭文君、车建兴、陈淑红、柯
彩丰、侯伟刚为潍坊凯利在前述《房地产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原告诉
称,前述合同签订后,其已于 2012 年 4 月 6 日向潍坊凯利指定账户发放贷款共计 6,000
万元,潍坊凯利在合同到期后未偿还该 6,000 万元的借款及支付自 2014 年 9 月 21 日之
后的利息,同时潘敖齐、谭文君、车建兴、陈淑红、柯彩丰、侯伟刚也均未履行相应的
保证责任。为此,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一、被告潍坊凯利偿还原告的借款本金
60,000,000 元及自 2014 年 9 月 21 日至 2015 年 10 月 9 日的利息 4,604,172.17 元,两者
共计 64,604,172.17 元;二、被告潍坊凯利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 1,300,000 元;三、原
告对被告潍坊凯利抵押的位于寒亭区通亭街 3100 号红星美凯龙家私凯利生活广场家纺
中心 6 号楼在抵押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四、被告潘敖齐、谭文君、车建兴、陈
淑红、柯彩丰、侯伟刚对原告的第一、二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五、诉讼费、
保全费均由被告潍坊凯利、潘敖齐、谭文君、车建兴、陈淑红、柯彩丰、侯伟刚承担。
该案已获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并于 2016 年 5 月 5 日作出(2016)鲁 07
民初 22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被告潍坊凯利、潘敖齐、谭文君、车建兴、
陈淑红、柯彩丰、侯伟刚在银行的存款 6,590 万元的银行存款或同等价值的财产,于 2016
年 9 月 7 日作出(2016)鲁 07 民初 222-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车建兴名下中
国民生银行上海市南支行的存款 6,600 万元及其账户余额信息。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
法院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作出(2016)鲁 07 民初 22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
被告潍坊凯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60,000,000 元及利息
4,604,172.17 元(计算至 2015 年 10 月 9 日,之后的利息按案涉借款合同及《贷款合同
要素调整协议》的约定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本金给付之日);二、原告就本判决第一项
确定的债权,在 61,750,000 元的最高余额内,对被告潍坊凯利抵押的潍坊建寒亭字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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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313 号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项下的在建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潘敖齐、
谭文君、柯彩丰、侯伟刚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
在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潍坊凯利追偿;四、被告车建兴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
借款本息,就本判决第二项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数额 11.91%
的范围内,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潍坊凯利追偿;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经股份公司确认,前述判决尚待上诉期限届满后视上诉情况
决定是否发生效力。
根据股份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以及股份公司、车建兴的确认,上述事项未对车建兴
个人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原告)诉潍坊凯利、潘敖齐、谭文
君、车建兴、陈淑红、柯彩丰、侯伟刚(被告)(2017)鲁 07 民初 389 号金融借款合
同纠纷案
2017 年 4 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以
潍坊凯利、潘敖齐、谭文君、车建兴、陈淑红、柯彩丰、侯伟刚为被告向山东省潍坊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 2010 年 9 月 19 日原告与潍坊凯利签订合同编号为 2010
年[住房开发]字 004 号《房地产借款合同》,被告向原告借款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原
告于 2010 年 10 月 3 日向潍坊凯利发放贷款 3,500 万元,2010 年 11 月 3 日向潍坊凯利
发放贷款 5,000 万元,该两笔借款到期日均为 2015 年 9 月 12 日。潍坊凯利于 2011 年 2
月 25 日归还本金 100 万元。抵押物建成后,原告与潍坊凯利签订了 16070006-2013 年
寒亭(抵)字 0013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潍坊凯利以位于寒亭区通亭街 3100 号红星
美凯龙 1 号楼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原告于
2010 年 9 月 19 日与潘敖齐、谭文君、车建兴、陈淑红、柯彩丰、侯伟刚签订《保证合
同》,约定潘敖齐、谭文君、车建兴、陈淑红、柯彩丰、侯伟刚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原告诉称,剩余借款本金 8,400 万元及利息(自 2014 年 10 月份开始欠息)已
逾期,潍坊凯利拒不偿还借款,潘敖齐、谭文君、车建兴、陈淑红、柯彩丰、侯伟刚也
未履行保证义务。为此,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一、被告潍坊凯利偿还原告的借款本
金 8,400 万元,利息 11,769,261.9 元(利息计算至 2016 年 9 月 29 日,后以 8,400 万元
为基数按 5 年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 30%计算至还清之日);二、原告对潍坊凯利抵押的
位于寒亭区通亭街 3100 号红星美凯龙 1 号楼在抵押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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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潘敖齐、谭文君、车建兴、陈淑红、柯彩丰、侯伟刚对第一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保
证责任;五、诉讼费用由被告潍坊凯利、潘敖齐、谭文君、车建兴、陈淑红、柯彩丰、
侯伟刚承担。该案已获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经股份公司确认,目前该案尚
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判。
根据股份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以及股份公司、车建兴的确认,上述事项未对车建兴
个人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三)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以
及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事项”部分披露的重大诉讼事项以外,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
人员不存在尚未终结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涉及刑事
诉讼的情况。
十一、其他事项
(一)宋小刚与胡敏毫、莫凯贻及常州红阳于 2015 年发生的产品责任纠纷案
宋小刚(原告)于 2015 年 12 月向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状》,原告
因产品责任纠纷起诉胡敏毫(被告一)、莫凯贻(被告二)及常州红阳(被告三)。根
据该等《民事诉状》所述,原告于 2014 年前往被告三商场于被告一展厅购买元亨利品
牌红木家具并签订相关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因被告一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原告与被告一于 2015 年 6 月签订补充协议,但被告一再次违约;2015 年 11 月,原告
得知被告一销售的红木家具并非元亨利品牌家具,已构成销售欺诈。原告据此诉至法院,
请求判令:(1)被告一、被告二返还原告已支付的货款 1,351,760 元;(2)被告一、
被告二支付原告赔偿款 4,055,280 元;(3)被告三对被告一、被告二的上述债务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4)该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原告为实现债权
的一切费用由三被告承担。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作出(2015)天民初字第 3320 号《民
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一、被告二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原告货款
1,351,760 元,支付原告赔偿款 4,055,280 元;(2)被告三对被告一、被告二应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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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货款和应支付的赔偿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三被
告另须负担 51,378 元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常州红阳不服前述判决,向江苏省常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7 年 4 月 7 日作出(2017)
苏 04 民终 11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常州红阳已于 2017 年 5 月 5 日向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支付 5,458,418 元执行款。
常州红阳于 2017 年 5 月 15 日向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状》,常州红
阳因追偿权纠纷请求判令胡敏毫、莫凯贻支付常州红阳各项代偿款 5,509,678 元。江苏
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于 2017 年 8 月 7 日作出(2017)苏 0402 民初 2820 号《民事
判决书》,判决胡敏毫、莫凯贻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常州红星交付代偿款 5,458,418
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 29,950 元。常州红阳已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案件目前处于法院执行程序中。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纠纷中,发行人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
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作为柜台出租者对胡敏毫、莫凯贻应返还的货款和应支付的赔偿款
承担连带责任,发行人自身不存在产品质量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上述纠纷涉及的金额
占发行人报告期末净资产及报告期内各期利润总额的比重较小,且发行人已向相关商户
进行追偿,该等事宜未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经办人或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发行人:红星美凯龙家居 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 郭丙合
021-5282 0220 021-5282 0272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路 518 号 6 楼 F801 室 陈健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010-65051166 010-65051156 章雨星
司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
副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
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 010-88086668 010-88087880 徐杰、王浩
份有限公司
心 21 楼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
副主承销商:联储证券有
路圣廷苑酒店 B 座 26 021-80295971 021-61049870 尤艳敏
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发行人律师:通力律师事 王利民、陈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021-31358666 021-31358600
务所 军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
保荐人律师:北京市通商
外大街甲 12 号新华 010-65693399 010-65693836 孔鑫、申强
律师事务所
保险大厦 6 楼
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机
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牟正非、赵
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 021-61411808 021-63350177
号 30 楼 海舟
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产评估机构:银信资产 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021-63391088 021-63391116 梅惠民
评估有限公司 号 5F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 021-58708888 021-58899400 -
上海分公司 险大厦 36 楼
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 - - -
北京市分行国贸支行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021-68808888 021-68804868 -
海证券交易所 号证券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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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时间: 2017 年 12 月 28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8 年 1 月 2 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 2018 年 1 月 3 日
网上、网下缴款日期: 2018 年 1 月 5 日
股票上市日期: 发行后尽快申请和安排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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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赴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办公地点查阅。
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00-5:00。
四、查阅网址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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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
要》之盖章页)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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