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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20-07-13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住所: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〇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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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
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及公司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
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
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
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和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发行人股票价值和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的,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
纪人、律师、会计师或者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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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需要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做扼要提
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当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重大风险揭示

(一)证券市场行情波动风险

证券市场变化受国际经济形势、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市场成熟度
和境外金融市场波动以及投资者结构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较强的周期性、波
动性特征。证券市场的波动主要表现为价格和成交量的波动,二者之间又互相影
响,从而产生较为复杂多变的波动形态。证券市场行情的波动对证券公司的经纪
业务、证券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信用交易业务等各项业务
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并且这种影响还可能产生叠加,进一步放大证券公司的
经营风险。公司收入和利润来源于各项证券相关业务,与证券市场成交额和市场
指数等因素具有较强的相关性,经营业绩变动幅度较大。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262,535 千元、989,719 千元和 1,619,381 千元,实
现净利润 373,648 千元、50,588 千元和 521,343 千元。

综上,若未来证券市场处于较长时间的不景气周期,或证券市场出现剧烈波
动的极端情形下,本公司的盈利水平可能出现较大波动,存在显著下降的风险。

(二)行业竞争风险

随着证券市场的逐步放开,行业竞争十分激烈。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我国共有证券公司 133 家。同时,由于我国证券市场
发展时间尚短,证券公司主要业务仍然由证券经纪等传统业务构成,业务同质化
现象比较严重。公司的行业竞争主要来自国内其他证券公司的竞争、外资证券公
司的竞争和来自其他金融机构的挑战,如公司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及时提高服务
品质和管理水平、快速提升资本实力、抓住发展机遇,将可能面临业务规模萎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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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客户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盈利能力下滑等风险。

(三)与公司业务经营相关的风险

1、证券经纪业务风险


证券经纪业务是公司的传统主要业务之一。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公
司证券经纪业务分部实现的收入分别为 545,211 千元、398,413 千元和 476,036 千
元,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3.18%、40.26%和 29.40%。证券市场交
易量的波动、市场份额的变化、交易佣金率的变化、业务和客户主要集中于江苏
等因素均将对本公司的证券经纪业务收入产生重要影响。


2、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投资银行业务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投
资银行业务分部收入分别为 237,137 千元、253,309 千元和 304,202 千元,占当期
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8.78%、25.59%和 18.79%。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存在
发行政策变化的风险、保荐风险和承销风险。


3、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随着国内资产管理需求的不断增长及公司的不断拓展,资产管理业务也在逐
步发展。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实现的手续费及佣金净
收入(会计核算口径)分别为 56,658 千元、61,177 千元和 64,989 千元,占当期
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49%、6.18%和 4.01%。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
主要包括产品投资风险、竞争风险和分级产品承担有限补偿风险。


4、证券自营业务风险


证券自营业务(证券投资业务)也是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证券投资业务分部收入分别为 216,223 千元、-14,695 千元和
430,916 千元,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7.13%、-1.48%和 26.61%。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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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证券自营业务风险主要包括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投资产品的内含风险及投
资决策不当风险。截至 2020 年一季度末,公司自营业务持仓股票属于受疫情
影响较大行业的股票持仓成本合计为 76,442 千元,整体规模较小,虽然国内
疫情控制妥当,但仍然存在疫情对部分行业企业经营的影响,进而影响公司证
券投资业务。


5、信用交易业务风险


公司目前的信用交易业务包括融资融券、转融通、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等。
公司虽然已建立健全了信用交易业务风险管控机制,但在业务开展中仍不可避
免存在客户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6、私募股权投资业务风险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国联通宝下设的股权投资基金开展股权投资业务。开
展股权投资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投资失败和投资难以退出风险。

(四)财务风险

公司的财务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和净资本管理风险。在公司业务经营
中有可能存在资产负债期限严重错配、投资银行业务大额包销或信用交易业务
规模过大等问题。而上述问题一旦发生,如果不能及时以合理的成本获得足额
资金,将会给公司带来流动性风险。目前,我国证券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实施
以净资本及流动性风险防范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管理,证券市场行情的变
动、业务经营中的突发事件等均会影响到本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的变化,当风险
控制指标不符合监管要求时,公司的业务开展将会受到限制,在极端情况下,
甚至被取消部分业务资格。在此情况下,如果本公司不能及时调整业务规模和
资产结构使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监管标准,将可能失去一项或多项业务
资格,给业务经营及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五)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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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报告期,公司经营业绩大幅波动,2018 年度经营业绩大幅下滑主要系受市
场行情影响,公司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投资业务下滑以及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53,892 千元等综合因素影响所致,相关影响业绩波动的因素已经消除,但若未
来证券市场处于较长时间的不景气周期,或证券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极端情形
下,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仍可能出现较大波动的风险。

公司经营面临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描述的行业风险、业务经营风险、管理
和财务风险等多重风险因素。相关风险在极端情况或多个风险叠加发生的情况
下,将可能导致公司上市当年营业利润较上年下滑 50%以上,甚至不排除未
来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亏损的可能。

(六)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增加
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由于募集
资金使用并全部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募集资金使用产生效益之
前,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公司现有业务,如果公司原有各项业
务的盈利水平未实现足够的提升,在公司股本及所有者权益因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而增加的情况下,预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的每股收益(基本每
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度将有所下降。由于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一定
时间,本次发行完成后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
险。


二、本公司及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其他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国联集团及其控制的国联信托、国联电力、民生投资、
一棉纺织、华光股份等 6 家股东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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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国联集团及其控制的国联信托、国联电力、民生投资、一棉纺织、华光股
份等 6 家股东承诺:


“(1)自国联证券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国联证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国联证券回购该等股份;


(2)国联证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国联证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监管部门对发行人股东持股期限有其他要求,以监管部门的意见为准。


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国联证券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
国联证券股票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国联证券所有,如本公
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国联证券,则国联证券有权按照本公司应上交国联证
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应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


2、金鸿通信、新纺实业、威孚高科、新发集团、新业建设以及宜兴资产
(已更名“宜兴金发”)等 6 家股东的承诺

威孚高科、新业建设等 2 家股东承诺:

“(1)自国联证券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国联证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国联证券回购该等股份;


(2)国联证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国联证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监管部门对发行人股东持股期限有其他要求,以监管部门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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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国联证券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
国联证券股票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国联证券所有,如本
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国联证券,则国联证券有权按照本公司应上交国联
证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应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

金鸿通信、新纺实业、新发集团以及宜兴金发等 4 家股东承诺:


“自国联证券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国联证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国联证券回购该等股份。


如监管部门对发行人股东持股期限有其他要求,以监管部门的意见为准。


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国联证券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
国联证券股票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国联证券所有,如本公
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国联证券,则国联证券有权按照本公司应上交国联证
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应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


(二)股东关于上市后股份减持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国联集团的承诺


国联集团承诺:“(1)如果在股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国联证券股
票的,将认真遵守国资管理部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
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本公司减持国联证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
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
转让方式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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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3)本公司减持国联证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
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持有国联证券的股
份低于 5%时除外;


(4)如果在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拟减持国联证券股票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国联证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5)如果在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公司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国
联证券股份总数的 5%;如果在股票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数量视需要
而确定;


(6)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减持声明擅自减持国联证券股份的,所获收益
归国联证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
个交易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国联证券指定账户;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上述减持声明的具体原因并向国联证
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持有的国联证券股份自本公司违反上述
减持声明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本公司如违反本承诺函载明的承诺擅自减持国联证券股份的,本公司承诺
违规减持国联证券股票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国联证券所有,
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国联证券,则国联证券有权按照本公司应上交
国联证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应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


2、公司控股股东国联集团控制的国联信托、国联电力、民生投资、一棉
纺织、华光股份等 5 家股东的承诺


国联信托、国联电力、民生投资、一棉纺织、华光股份等 5 家股东承诺:


“(1)如果在股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国联证券股票的,将认真遵
守国资管理部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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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
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本公司减持国联证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
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
转让方式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等;


(3)本公司减持国联证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
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持有国联证券的股
份低于 5%时除外;


(4)如果在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拟减持国联证券股票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国联证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5)如果在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公司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国
联证券股份总数的 1%;如果在股票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数量视需要
而确定;


(6)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减持声明擅自减持国联证券股份的,所获收益
归国联证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
个交易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国联证券指定账户;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上述减持声明的具体原因并向国联证
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持有的国联证券股份自本公司违反上述
减持声明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本公司如违反本承诺函载明的承诺擅自减持国联证券股份的,本公司承诺
违规减持国联证券股票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国联证券所有,
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国联证券,则国联证券有权按照本公司应上交
国联证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应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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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稳定股价预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
革的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强化公司股
东、管理层诚信义务,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本公司拟定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 A 股股价预案》并经公
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及第二次 H 股类
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稳定 A 股股价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本公
司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
情况导致本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
同),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
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则本公司及相关方将依法根据本公司内部审批程序所
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稳定本公司股价。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本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


①如本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触发本公司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义务。本公司董事会应
在触发前述义务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内制定并公告本公司稳定股价方案。本公
司稳定股价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本公司股票的方案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本公司股票上市地规则)规定的其他方案。具体方案将
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本公
司的内部审批程序和所适用的外部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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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若本公司采取回购本公司股票方案的,股份回购预案将包括但不限于回
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区间、回购资金来源、回购对本公司股价及本公司经营
的影响等内容。本公司应在股份回购预案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完成本公司的内部审批程序,履行相关法律、
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其他相关程序并取得所需的相关批准后,实施
股份回购方案。本公司应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及/或其
他合法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本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原则上不低于
1,000 万元,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
募集资金的净额。


(2)控股股东稳定股价的措施


①如本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触发本公司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义务。在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包括本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规定的前提下,控
股股东应在触发增持义务后 15 个交易日内就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书面
通知本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期限等信息,
并由本公司进行公告。


②控股股东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
金原则上不低于 1,000 万元;单次及/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如前述单次增持金额与本项冲突的,按本项执行)。


(3)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下同,以下
简称“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措施


①如本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触发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份的义务。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包括本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规定的前
提下,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触发增持义务后 15 个交易日内就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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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本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
格区间、完成期限等信息,并由本公司进行公告。


②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自本公司领取薪酬总额(税后)的 15%,但不
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自本公司领取的薪酬总额(税后)。


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
份,并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后,本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增持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在履行完毕前述任一稳定股价措施或者该等措施停止之日起的 240 个交
易日内,公司及控股股东、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
措施的义务自动解除。从履行完毕前述任一稳定股价措施或者该等措施终止之
日起的第 241 个交易日开始,如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
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及控股股东、负有增持义务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需要按照前述程序和要求履行增持或回购义务。


3、约束措施


(1)公司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公司未能履行或未按期履行稳定股价承诺,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
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
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
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2)控股股东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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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如控股股东未能履行或未按期履行稳定股价承诺,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
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同意在履行完毕相关承诺前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
属于控股股东的部分,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不可
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
护投资者利益。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或未按期履行稳定股价承
诺,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应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给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
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4、其他


在《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
公司 A 股股价预案》有效期内,新聘任的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 A
股股价预案》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并按同等标准履行本公司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其他承诺义务。对于本公司拟聘任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获得提名前书面同意履行前述承诺和义务。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国联集团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国联集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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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如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
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2)如经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招
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且本公司有过错的,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按照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决定或者裁定,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承诺函载明上述承诺内容,自愿接受监督机关、社会
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内容,则
国联证券有权将应付本公司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公司实际履行上
述各项承诺义务为止。”


2、发行人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1)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
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 5 个交易日内启动与股份回购有关的程序,回购本公司本
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A 股新股,具体的股份回购方案将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本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和外部
审批程序。回购价格不低于本公司股票发行价。如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有利
润分配、送配股份、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回购的股份包括本次
公开发行的全部 A 股新股及其派生股份,上述股票发行价相应进行除权除息
调整。


(2)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
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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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公司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包括本公司上市地上
市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经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
关认定,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决定或者裁定,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但有证据证明无过错的除外。


如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可自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决定或者裁定下
发之日起扣留相关人员应得薪酬或报酬,直至相关人员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为
止。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因任期届满未连选连任或被调职等非主
观原因除外)而拒绝履行上述因职务职责而应履行的承诺。”


(五)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
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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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三、本次发行中介机构承诺

(一)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的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
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
行赔偿投资者损失。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
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
责任。”

(二)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承诺

联席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
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
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本次发行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的承诺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所作为国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出具
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7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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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报告、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及非经常性损益专项说明(以下统称“报告及说明”)。
若因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及说明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承诺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
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上述承诺为本所的真实意思表示,本所自愿接受监管机构、
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所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及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2016 年 9 月 19 日,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内资股类
别股东会议及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除进行年度
利润分配之外,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发行上市日前本公司的滚存未
分配利润将由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
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在《公司章
程》(草案)中明确了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
司在营业收入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时,可以在满足前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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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
期利润分配。


3、在确保满足监管规定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每一
年度实现的盈利在依法提取风险准备金、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有可分
配利润的,可以进行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
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三)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2016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根据《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
分红回报规划》,在 A 股上市后三年,公司将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
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
配。


若公司净资本负债率等未达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标准的,不向股东
分配利润。在确保满足监管规定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每
一年度实现的盈利在依法提取风险准备金、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有可
分配利润的,可以进行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
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在营业收入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
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前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五、其他提醒投资者关注的事项

1、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及香港联交所批准,本公司在境外首次公开发行
40,240 万股 H 股股票,并于 2015 年 7 月 6 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票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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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称:国联证券,股票代码:01456。本公司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当地监管
要求披露有关数据和信息。由于境内和境外会计准则和监管要求存在差异,本
招股意向书摘要与本公司已经在境外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 H 股招股说明书、
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等在内容和格式等方面存在若干差异,本公司提请投资者
关注。


2、财政部于 2017 年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一系列通知
(包括财会[2017]7 号、财会[2017]8 号、财会[2017]9 号及财会[2017]14 号),
公司作为境外上市企业,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修
订后的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公司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衔接调
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 2018 年 1 月 1 日)
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8 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第七十三条:“在本准则
施行日,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
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的规定,公司
未对 2018 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

六、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
状况

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审计截
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经营模式,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
证券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信用交易业务等各项业务经营情况,主要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业务许可文件等情况、税收政策等在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均未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公司 2020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 1-3 月合并及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但已经发行人会计师德勤华永会计师
事务所审阅,并出具了德师报(阅)字(20)第 R00034 号的审阅报告。经审阅的财务
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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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3/31 2019/12/31
资产总计 37,470,481 28,419,403
负债合计 29,173,844 20,352,077
股东权益 8,296,637 8,067,32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8,296,637 8,067,326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495,097 577,211
营业利润 313,377 389,806
利润总额 310,502 391,349
净利润 229,311 295,38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9,311 295,3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229,951 293,241
东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 1-3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22,662 4,296,45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146 -198,88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58,149 443,22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551,644 4,534,61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802,477 13,536,355

4、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 1-3 月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50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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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 1-3 月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
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 3,971 3,290
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捐赠支出 -5,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25 -457
支出
所得税影响额 214 -71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影
-640 2,143
响净额

2020 年 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495,097 千元,实现净利润为 229,311
千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9,951 千元。公司 2020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同期下降 14.2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同比下降 22.37%。公司经营正常,业绩变动与证券
市场波动相关。

5、2020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信息

目前证券市场整体平稳,公司核心业务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根据公司当前
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预计 2020 年半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8.30 亿元至 9.10 亿
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2.52%至 6.8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13
亿元至 3.61 亿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12.16%至 1.3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13 亿元至 3.62 亿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
为-11.21%至 2.46%。

2020 年上半度的财务预测数据系公司基于目前的初步测算结果,不代表最
终实现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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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不超过 47,571.90 万股,占本次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的
发行股数
20.00%;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发行价格 【】元/股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计算,每股收
益按发行人【】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发行市盈率
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
本计算)
4.2406 元(按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司股东权益除以发行前股份总数计算)
【】元(按【】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后除以本次发
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实施战略配售
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
发行方式 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
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发行对象 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 A 股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
投资者(因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的除外)
通过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
定价方式
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由主承销商牵头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
承销方式
次发行的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元和【】元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8,372.12 万元(不含增值税),其中,
承销费 7,086.79 万元;保荐费 360.00 万元;审计、验
发行费用概算
资费 169.81 万元;律师费 66.04 万元;信息披露费 556.60
万元,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 132.88 万元
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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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olian Securities Co.,Ltd.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注册资本:190,240 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成立日期:1999 年 1 月 8 日

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135914870B

邮政编码:214121

电话:0510-82833209

传真:0510-82833124

互联网网址:http://www.glsc.com.cn


公司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
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
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本公司设立方式及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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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08 年 3 月 3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322 号),国联证券有限整体
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5 亿元。


2008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取得无锡工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册号:320200000009279),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设立时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6,046.00 37.36
2 国联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40,201.50 26.80
3 无锡市地方电力公司 27,502.50 18.34
4 无锡国联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7,500.00 5.00
5 无锡民生投资有限公司 7,350.00 4.90
6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2.00
7 无锡金鸿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2,400.00 1.60
8 江苏新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250.00 1.50
9 无锡威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00.00 1.20
10 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 1,200.00 0.80
11 无锡市新业建设发展公司 600.00 0.40
12 宜兴市资产经营公司 150.00 0.10
合计 150,000.00 100.00

(二)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业务

1、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


本公司由国联证券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本公司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经
营证券业务的相关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证券业务所需的房屋等固定资产以
及交易席位等无形资产。


2、成立时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根据监管部门核准,本公司成立时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证券(含境内上市
外资股)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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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代理登记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的承销(含主承销);证券投资咨询(含
财务顾问);客户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公司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东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比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类别 持股数量(股)
例(%)
1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内资股 543,901,329 28.59
2 HKSCC NOMINEES LIMITED H股 442,495,400 23.26
3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内资股 390,137,552 20.51
4 无锡市国联地方电力有限公司 内资股 266,899,445 14.03
5 无锡民生投资有限公司 内资股 73,500,000 3.86
6 无锡一棉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内资股 72,784,141 3.83
7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内资股 29,113,656 1.53
8 无锡金鸿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内资股 24,000,000 1.26
9 江苏新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资股 22,500,000 1.18
10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资股 18,000,000 0.95
注:表中“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为代
表多个股东持有。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十大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POON KAI LOK 12,500 0.0007
2 HO HO TAK 6,500 0.0003
3 LEUNG CHUN KIN 6,500 0.0003
4 CHAN TSZ LEUNG 6,000 0.0003
5 HO KAM CHUEN 5,000 0.0003
6 LIU YUK HAR 5,000 0.0003
7 TAI WAN SANG 4,500 0.0002
8 LEUNG YUN CHEONG 4,000 0.0002
8 TSANG SUNG YIN 4,000 0.0002
8 WONG KIT CHING ANNE 4,000 0.0002
8 YAN HAK HUNG 4,000 0.0002
注:以上H股股东数据资料通过Computershare Hong Kong Investor Services Limited(香港中
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得,未统计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为持有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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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国有股转持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
企〔2009〕94 号)和《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同意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
持的批复》(苏国资复[2016]100 号),公司本次发行 A 股并上市后,按本次发
行股份上限 634,130,000 股计算,公司国有股东国联集团、无锡电力(已更名
“国联电力”)、民生投资、一棉纺织、国联环保、新区发展(已更名“新发集
团”)、新业建设和宜兴资产(已更名“宜兴金发”)应分别将持有的公司股份
24,719,705 股、12,130,280 股、3,340,492 股、3,307,957 股、1,323,183 股、529,273
股、264,637 股和 66,159 股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上述 8 家国
有股东划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股份合计为 45,681,686 股。


国联信托为混合所有制国有股东,不直接转持国联证券股份,由国联信托
国有出资人以上缴分红资金的方式履行转持义务,上缴金额为其 4 家国有出资
人转持股份数量 16,289,743 股与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之乘积。其中,国联集团转
持股份数量 11,676,719 股、国联环保转持股份数量 1,729,884 股、国联电力转
持 股 份 数 量 1,441,570 股 、 无 锡 市 交 通 产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转 持 股 份 数 量
1,441,570 股。


若公司实际发行 A 股数量低于发行上限 634,130,000 股,国有股东转持股
份数量及国联信托的国有出资人上缴金额按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2017 年 6 月,华光股份吸收合并国联环保,2017 年 8 月,华光股份完成
工商变更登记。吸收合并后,国联环保注销,国联环保持有的公司 1.53%股份
由国联集团控股的华光股份继承。


国联信托为公司混合所有制国有股东,国联环保持有的 9.76%国联信托股
份亦因前述吸收合并由华光股份继承。此外,经 2017 年 5 月 26 日中国银监
会 江 苏监管局《关于国联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苏银监复
[2017]92 号)批准,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8.13%国联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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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股份分别转让给国联集团 4.065%股权及国联集团控制的国联电力 4.065%股
权,变更前后,国联集团皆为国联信托控股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后,无锡市
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国联信托股份。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国联集团的承诺,国联环保的国有股转持义务由国联
集团履行,即国联环保原承诺的 1,323,183 股国有股转持义务由国联集团履行,
同时,国联环保作为国联信托原国有出资人以上缴分红资金的方式履行的转
持义务,亦由国联集团履行,上缴金额为 1,729,884 股与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之
乘积。


此外,根据国联集团及国联电力的承诺,原应由国联信托原国有股东无
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履行的国有股转持义务,由国联信托股份受让方
国联集团及国联电力按照股份受让比例履行,即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
司原以上缴分红资金的方式履行的转持义务,由国联集团及国联电力履行,
国联集团及国联电力上缴金额均为 720,785 股与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之乘积。


原已经《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同意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的批
复》(苏国资复[2016]100 号)批准的公司国有股东转持义务总数量不变。其中,
公司本次发行 A 股并上市后,国联集团合计将持有的公司股份 26,042,888 股
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公司其他国有股东国联电力、民生投
资、一棉纺织、新发集团、新业建设和宜兴资产(已更名“宜兴金发”)履行
的国有股转持义务不变,上述国有股东划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的股份合计仍为 45,681,686 股。公司混合所有制国有股东国联信托的国有出
资人国联集团以上缴分红资金的方式转持股份数量合计为 14,127,388 股,国
联电力以上缴分红资金的方式转持股份数量合计为 2,162,355 股,国联信托国
有出资人转持股义务合计仍为 16,289,743 股。


上述国有股转持义务的变更已经 2017 年 11 月 23 日江苏省国资委《江苏
省国资委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义务及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
限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事项的批复》(苏国资复[2017]60 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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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
知》(国发〔2017〕49 号)规定,自该方案印发之日起,《国务院关于印发减
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1〕22 号)和《财
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94 号)等现行国有股转
(减)持政策停止执行。按照前述规定,在本次发行上市时,公司上述国有
股东不再根据《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94 号)转持公司的相关股份。


公司上述国有股东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
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 号)及后续颁布的相关配套规则的
规定,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三)本次发行前后的股东持股情况

本 次 发 行 前 ,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1,902,400,000 股 。 本 次 拟 发 行 不 超 过
475,719,000 股,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20%,则本次发行后总
股本为不超过 2,378,119,000 股。按照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 475,719,000 股
计算,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股 发行前 发行后
序 份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号 性 持股数量(股)
质 (%) (股) (%)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
1 SS 543,901,329 28.59 543,901,329 22.87
公司
2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SS 390,137,552 20.51 390,137,552 16.41
无锡市国联地方电力有限公
3 SS 266,899,445 14.03 266,899,445 11.22

4 无锡民生投资有限公司 SS 73,500,000 3.86 73,500,000 3.09
5 无锡一棉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SS 72,784,141 3.83 72,784,141 3.06
6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SS 29,113,656 1.53 29,113,656 1.22
7 无锡金鸿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LS 24,000,000 1.26 24,000,000 1.01
8 江苏新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LS 22,500,000 1.18 22,500,000 0.95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
9 LS 18,000,000 0.95 18,000,000 0.76
限公司
1-2-29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0 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 SS 11,645,463 0.61 11,645,463 0.49
无锡市新业建设发展有限公
11 SS 5,822,731 0.31 5,822,731 0.24

宜兴市金发资产经营管理有
12 SS 1,455,683 0.08 1,455,683 0.06
限公司
13 H 股股东 — 442,640,000 23.27 442,640,000 18.61
14 社会公众投资者 — —— —— 475,719,000 20.00
总股数 1,902,400,000 100.00 2,378,119,000 100.00
注(1):上表中股份性质标识含义:SS 即 State-owned Shareholder,标识的含义为国有
股东;LS 即 Legal-person Shareholder,标识的含义为社会法人股股东。
注(2):2016 年 5 月,国联集团全资子公司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无锡民
生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该事项于 2016 年 6 月 3 日在无锡市国资委完成评估备案,并
于 2016 年 6 月 23 日完成工商变更。根据江苏省国资委 2016 年 8 月 8 日出具的《关于无锡
民生投资有限公司加设国有股东标识的批复》(苏国资复[2016]71 号),受让完成后,民生
投资成为国有股东,民生投资加设“SS”标识。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国联集团合计控制国联证券 72.35%的股
权,为国联证券的控股股东。按照目前拟定的发行方案,在本次发行 A 股并
上市后,国联集团直接及间接控制国联证券的股权比例将被稀释至 57.87%。
国联集团的控股地位不会受到影响。

(四)本次发行前各股东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的持股
比例

本公司股东国联信托、国联电力、民生投资、一棉纺织及华光股份为公司
控股股东国联集团控制的企业,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国联集团持有
国联证券 28.59%的股权,国联信托、国联电力、民生投资、一棉纺织及华光
股份合计持有国联证券 43.76%的股权。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投资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信用交易业务等。同时,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华英证券和国


1-2-30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联通宝分别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含新三板业务)和直接投资业务(私募股权
投资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国联创新从事科创板跟投业务。

(二)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在大力推进包括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资产管理、信用交易、研究
等在内的全牌照业务体系建设的同时,通过子公司华英证券和国联通宝分别
从事投资银行(含新三板业务)和直接投资业务(私募股权投资业务),通过
全资子公司国联创新从事科创板跟投业务。

1、证券经纪业务


证券经纪业务是公司营业收入的重要来源,公司经纪业务围绕“做大客
户基数、做大客户资产”的战略目标,以“散户机构化、服务产品化”为发
展主线,以客户为中心,紧抓客户需求,致力优化业务系统,打造适合公司
自身财富管理业务的发展特色,增强公司主动服务能力。


公司经纪业务立足于无锡及江苏市场,深耕华东市场,同时在全国范围
内实现有效布局。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 13 家分公司及 87 家证
券营业部,87 家营业部中江苏省内 60 家,江苏省外 27 家,主要分布在上海、
北京、浙江等 14 个省(市、自治区),构成了以无锡及江苏省为重心,向其
他省、市、自治区不断辐射的格局。江苏为中国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良好
的经济基础及活跃的金融环境有力地促进了公司的业务发展。


根据江苏证监局数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各证券公司在江苏省共
设有证券营业部 947 家,公司证券营业部占比为 6.34%。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来源于江苏省内营业网点的证券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实现的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含总部分摊)分别为 32,108.61 万元、21,427.38 万元和
27,219.46 万元,占公司证券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实现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
入比例分别为 81.32%、81.18%和 8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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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客户 116.54 万户。根据中国证券业协
会公布的数据,2018 年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含席位租赁,专项合并
口径)行业排名第 49 位。

报告期内公司经纪业务分为代理买卖证券业务、销售金融产品业务、期货
IB 业务、投资咨询服务等四项主要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是经纪业务的传统主要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代理客
户买卖证券业务金额及市场份额如下:


单位:亿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成交 市场份额 成交 市场份额 成交 市场份额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A股 13,095.79 0.51 9,512.87 0.53 13,403.10 0.60
B股 6.63 0.56 6.49 0.51 11.15 0.57
基金 216.44 0.12 113.41 0.06 113.62 0.06
债券 77.51 0.05 24.48 0.02 14.33 0.01
回购 8870.26 0.19 7,982.73 0.17 11,036.64 0.21
合计 22,266.64 - 17,639.98 - 24,578.84 -
注(1):成交金额数据为母公司口径双边交易金额,B 股已折成人民币;
注(2):市场份额=(各种类成交金额合计<双边>/2)/对应种类市场成交金额<市场成
交金额根据沪深交易所数据整理>

2017 年公司平均净佣金率为 0.29‰,2018 年公司平均净佣金率为 0.27‰,
较 2017 年度下滑 6.90%,2019 年,公司平均净佣金率为 0.25‰。


(2)代销金融产品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经纪业务部门销售的主要产品包括公
司自主研发的资产管理产品及第三方金融产品,其中第三方金融产品主要为
第三方基金产品(主要为货币基金、股票基金及债券基金)和第三方信托产
品。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销售第三方金融产品所得收入分别为
525 万元、817.6 万元及 1,079.0 万元。
1-2-32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将进一步加快产品引进工作,丰富金融产品结构体系,打造金融产
品超市,满足多层次客户多样化需求。


(3)期货 IB 业务


为了增加客户粘性,满足客户多元投资理财的需求,同时也是为了拓展
公司业务,经公司申请,2008 年 3 月 31 日,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08]478 号
文核准公司期货中间介绍业务资格。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期货
IB 业务获得的中介费分别为 67.18 万元、41.55 万元及 58.09 万元。


(4)投资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服务业务为公司经纪业务转型积极发展的业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 75 个分支机构相关投顾人员为客户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经纪业务通过为客户提供投资咨询服务收
取的投资顾问收入分别为 101.85 万元、69.28 万元和 105.98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具有较强的区域竞争优势,营业部数量和
证券托管客户数量逐年增加,公司积极推动向综合财富管理的转型,为公司
证券经纪业务可持续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2、投资银行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之一,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华英证券从事
投资银行业务。2011 年 4 月,公司在原投资银行业务的基础上与苏格兰皇家
银行共同设立华英证券,注册资本 8 亿元,公司占其 66.70%的股份。华英证
券专门从事投资银行相关业务,业务范围涵盖股票保荐及发行承销、债券发
行承销、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等。


2017 年 7 月 6 日,公司与苏格兰皇家银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向苏
格兰皇家银行收购其持有华英证券 33.3%的股权。2017 年 9 月 22 日,华英证



1-2-33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券完成上述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收购完成后,华英证券成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


华英证券 2011 年 4 月成立,经过 2011 年及 2012 年两年的积累和发展,
2013 年开始实现盈利。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华英证券设有北京、上海、
深圳、华中四家分公司,共有员工 276 人,包括具有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
师(CPA)、律师等专业资格的各类人才。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各年度证券公司会员财务指标情况排名,
2018 年,公司在全行业证券公司股票主承销佣金收入(专项合并)排名中居
第 33 名,在证券公司债券主承销佣金收入(专项合并)排名中居第 41 名,
在证券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收入(专项合并)排名中居第 38 名。

(1)股票承销及保荐业务


报告期内,华英证券的股票承销及保荐业务主要包括 IPO 业务和上市公
司再融资业务(含重组配套融资)。2017 年,华英证券全年完成保荐主承销项
目 1 单,为 IPO 项目。2018 年,华英证券完成 1 单 IPO 联合主承销项目。2019
年,华英证券完成 1 单重组配套融资项目。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华英证券在审主承销项目 3 单,2 单为 IPO 承
销保荐项目,1 单为再融资承销保荐项目。


报告期内,华英证券股票承销情况如下:

期间 承销金额 备注
承销净收入(万元)
(亿元)
2019 年 65.00 7,500.00 重组配套融资承销 1 家。
2018 年 8.34 4,301.89 主承销家数: 家,为 IPO 联合主承销。
2017 年 主承销家数:1 家,为 IPO 主承销。此
4.27 3,754.72
外重组配套融资承销 1 家。
注:2017 年、2019 年重组配套融资承销金额包含联合承销金额。



(2)债券发行承销业务

1-2-34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7 年,华英证券完成债券主承销项目 12 单。2018 年,华英证券完成
债券主承销项目 9 单。2019 年,华英证券完成债券主承销项目 21 单,较 2018
年增加 12 单。


报告期内,华英证券债券承销情况如下:

期间 承销金额 备注
承销净收入(万元)
(亿元)
主承销家数:21 家;其中,公司债主
承销 17 单,企业债主承销 2 家,次级
2019 年 169.42 9,999.46
债主承销 1 家,债券融资计划副主承
销 1 家。
主承销家数:9 家;其中,公司债主
2018 年 71.40 8,588.49
承销 6 家,企业债 3 家。
主承销家数:12 家;其中,公司债主
2017 年 97.60 8,800.48 承销 8 家,企业债 4 家(含项目收益
债 2 家)。
注:分期发行的债券根据发行期数统计发行家数。

(3)财务顾问业务


在平衡好股权和债权业务的同时,华英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向多元化方向
发展,开辟经营收入多渠道来源。在财务顾问业务方面,除专注于上市公司
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改制、辅导财务顾问等传统业务外,华英证券积极尝试
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各类财务顾问业务,丰富业务类型,为客户提供
全方位金融服务。


总体上,华英证券业务多元化势头良好,开辟了新的收入、利润来源。
报告期内,华英证券经营情况如下表:

期间 财务顾问共计实现净收入(万元) 备注
其中,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1
2019 年度 5,424.00
单。
其中,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1
2018 年度 3,521.26
单。
其中,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2017 年度 1,486.42
完成 1 单。

3、资产管理业务


1-2-35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资产管理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之一,2002 年 7 月,公司获得受托投资管
理业务资格,资产管理业务开始起步。2009 年 2 月,江苏证监局出具苏证监
函[2009]18 号文,同意公司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1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2015
年 5 月获得受托管理保险资金业务资格。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品种主要包括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即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与客户签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将客户资产交由负责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
的指定商业银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证
券公司等其他资产托管机构进行托管,通过专门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
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即公司与客户签订定向资产管理合同,接受单一客
户委托,通过专门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即公
司与客户签订专项资产管理合同,针对客户的特殊要求和基础资产的具体情
况,设定特定投资目标,通过专门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自获得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资格以来,公司一直秉持着“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的投资导向和“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宗旨,致力于打造全方位综合性的资产管
理体系。报告期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持续快速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受托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及收益情况如下: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平均受托资产管理规模(万元) 3,737,049.78 2,241,627.76 2,453,022.09
其中: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731,176.53 760,145.05 795,349.26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2,884,877.30 1,399,482.71 1,564,339.50
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120,995.95 82,000.00 93,333.33
平均受托资产管理资金(万元) 3,740,858.46 2,259,450.03 2,487,761.52
其中: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722,637.70 759,675.00 808,197.38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2,896,935.35 1,417,765.86 1,586,224.24
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121,285.41 82,009.17 93,339.89
受托资金总体损益(万元) 3,808.68 17,822.27 34,739.43
平均受托资产管理收益率 0.10% 0.80% 1.42%


1
招股意向书摘要中描述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定向资管管理产品”是指 2018 年 10 月 22 日《证券期货
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实施前发行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及 2018 年 10 月 22 日
之后发行设立的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018 年 10 月 22 日,该项业务产品名称发生变化。
1-2-36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万元)(母
7,069.92 7,030.93 6,978.98
公司口径)
注(1):平均受托资产规模指报告期各月末受托资产管理份额的算术平均值;
注(2):平均受托管理资金指报告期各月末产品净值的算术平均值;
注(3):受托资金总体损益指报告期平均受托管理资金-报告期平均受托资产规模;
注(4):平均受托资产管理收益率指受托资金总体损益/平均受托资产规模;
注(5):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指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母公司口径)。

4、新三板业务


新三板业务是公司发展较快的业务。公司于 2011 年 1 月取得了中国证券
业协会批准的主办券商业务资格,并于 2013 年 3 月、2014 年 8 月分别取得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的从事推荐业务和做市业务资
格。公司新三板业务主要包括:推荐公司在股转系统挂牌及持续督导、实施
挂牌企业定向发行与提供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服务、为挂牌企业提供做市服务
等。相应的收入来源主要为推荐挂牌收入、财务顾问服务收入以及做市业务
收入。公司新三板业务原由场外市场部负责开展,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决议,公司撤销场外市场部,由华英证券承接新三板推荐挂牌、持
续督导及财务顾问业务,由公司证券投资部承接新三板做市业务。2019 年 8
月 26 日,华英证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的从事
推荐业务资格,华英证券负责开展新三板推荐挂牌、持续督导及财务顾问业
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新三板业务人员 21 人,其中包括 11 名注
册会计师,4 名律师,硕士学历人员占 33%。

报告期内,公司新三板业务具体开展情况如下所示:

(1)挂牌业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推荐挂牌企业达 130 家(含已摘牌企
业 41 家),市场排名第 34 位;其中基础层为 85 家,创新层 4 家。具体情况
如下表: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合计


1-2-37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推 数量
2 7 19 66 30 5 1 130
荐 (单)

牌 排名 28 23 36 26 43 57 31 34

基 数量 85
础 (单)
层 排名 34
创 数量 4
新 (单)
层 排名 49
注(1):推荐挂牌数量排名来源及基础及创新层排名均来源于 Choice;
注(2):新三板业务分层管理从 2016 年 6 月起正式实施。


(2)股票发行、做市、并购重组等增值业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协助 89 家企业完成股票发行业务,总
规模达到 242,100.96 万元,市场排名第 53 位。同时完成并购重组业务 16 单。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 83 家挂牌企业提供做市服务(含已退市或
已变更为协议转让企业),市场排名第 48 位。股票发行、做市业务具体情况
如下表: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合计
数量
股 5 18 25 31 9 1 89
(单)

规模(万
9,595 30,541 99,130 89,294 13,190 350 242,100
元)

行 规模排
50 52 37 39 68 63 53

数量
做 0 2 22 34 24 1 83
(单)

排名 - 36 21 43 50 52 48
注:股票发行规模排名来源于 Choice、做市数量及排名来源于 Wind。
5、证券自营业务


证券自营业务(证券投资业务)是公司收入和利润来源之一。公司自 2001
年起进行证券自营业务,公司证券自营业务由证券投资部、固定收益部及股
权衍生品业务部负责,根据投资品种的不同,建立了专业投资团队。目前主
要从事权益类投资、固定收益类投资和量化及衍生品类投资,分别由证券投

1-2-38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资部、固定收益部和股权衍生品业务部三个业务部门分管负责。其中,权益
类投资主要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基金等证券品种,权益类投资以具有中长期
上升空间的蓝筹股为主。固定收益类业务主要涵盖银行间、交易所债券投资
及衍生品对冲策略交易。量化及衍生品投资坚持风险中性的投资理念,主要
通过股指期货、期权等品种进行风险对冲和投资。

1、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自营业务规模及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投资规模 3,395,694 2,742,304 1,273,519
其中:股票 621,256 714,763 549,610
基金 197,973 6,059 25,339
债券 1,819,837 504,045 311,069
其他 756,628 1,517,437 387,502
投资损益合计 430,916 -14,695 216,223
收益率 12.69% -0.54% 16.98%
注(1):投资规模=报告期内各投资品种成本的月均余额;
注(2):投资损益合计=证券投资业务分部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利息净收入;
注(3):投资收益不含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注(4):收益率=投资损益合计/投资规模;
注(5):其他含理财产品、收益互换和回购等。

报告期内,公司权益类证券自营业务以风险可控、稳定收益为目标,紧
密跟踪市场并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投资策略。2018 年,公司股票投资规模
较 2017 年度有所上升;2019 年,在股票市场行情趋好的背景下,公司把握市
场时机,取得了较好的收益,报告期,公司股票投资规模基本保持稳定。


公司固定收益类证券自营业务坚持风险可控下适度杠杆的灵活操作策
略,并根据债券市场的行情,及时确定和调整投资规模。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债券投资月均规模分别为 311,069 千元、504,045 千元和 1,819,837
千元。2019 年,公司加大债券投资力度,投资规模提升较快。

截至 2020 年一季度末,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的股票持仓成本为 405,773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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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根据证监会行业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证监会行业分类 股票持仓成本 占比
制造业 203,721 50.21%
其中: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39,406 9.71%
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2,117 7.92%
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1,306 7.72%
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2,165 5.46%
制造业-汽车制造业 15,490 3.82%
采矿业 98,499 24.27%
其中:采矿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65,090 16.0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9,789 9.81%
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上运输业 39,438 9.7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0,944 7.6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1,371 2.80%
金融业 7,604 1.8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718 1.66%
批发和零售业 5,709 1.4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19 0.25%
房地产业 392 0.1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6 0.00%
合计 405,773 100.00%

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的股票持仓主要为制造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政业,持仓成本合计占比达到 84.29%。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关于
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中提及的受疫情影
响较大的行业为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行业,公司持仓股票
属于前述通知中提及的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证监会行业分类)为批发和零售
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公司合计股票持仓成本为
76,442 千元,整体规模较小,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投资策略,以
降低疫情影响。

截至 2020 年一季度末,公司股票持仓成本为 405,773 千元,较 2019 年一季
度的股票月均持仓成本 894,629 千元下降 54.64%,较 2019 年全年的股票月均持
仓成本 621,256 千元下降 34.69%,公司逐步降低了股票持仓规模,国内股票市场
行情的波动对公司自营业务的影响逐步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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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 2020 年一季度未经审计数据显示,公司证券投资业务实现的营
业收入 155,332 千元,证券投资业务实现营业利润 149,488 千元。

6、信用业务


公司信用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转融通、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业务。报告期,公司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和融资融
券业务为代表的信用交易业务得到稳健发展,已成为公司的重要收入和利润
来源之一,有效改善了公司的业务结构和收入结构。


公司于 2012 年 5 月获得融资融券业务资格,2012 年 7 月起开始从事融资
融券业务。在融资业务方面,公司向有意为购买证券而筹资的经纪客户提供
证券质押融资,从而协助其借助杠杆增加投资收益。在融券业务方面,本公
司向经纪客户借出公司持有的证券,从而使客户可以利用市场上潜在的卖空
机会获取投资收益。


公司财富管理总部下设的融资融券部是融资融券业务的执行部门,公司
主要通过营业部为证券经纪客户提供融资融券等服务并进行客户关系管理,
受公司证券营业部主要分布于江苏省影响,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亦主要集中于
江苏省。


公司于 2013 年 1 月获得转融资业务资格,2014 年 6 月获得转融券及证券
出借业务资格。通过转融通业务,公司向客户出借来自中证金的资金或者证
券,增加了融资融券业务的资金和证券源。转融通业务包括转融资业务和转
融券业务。


公司于 2013 年 3 月获得上交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的交易权限,
2013 年 4 月获得深交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的交易权限,2013 年 7 月获
得上交所及深交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权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业务的开展进一步扩大了公司信用交易业务。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相较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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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约定购回式业务在融资便捷性、灵活性和可操作性方面具有较大优势,2015
年 10 月起公司暂停约定购回式业务的开展。

(1)融资融券业务


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已成为公司收入和利润重要来源之一,公司转融通业
务主要为融资融券业务提供资金及证券来源,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开户分支机构数量(个) 89 77 76
融资融券余额(亿元) 46.65 29.72 46.40
其中:融资余额 46.45 29.64 46.23
融券余额 0.20 0.08 0.17
融资融券市场份额(%) 0.395 0.419 0.449
融资融券业务收入(千元) 261,591 289,781 322,669
注(1):融资融券市场份额等于该年度各月末融资融券余额市场份额占比平均值。
注(2):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收入包含融资业务利息收入及融券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截至 2019 年 12 月末,公司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共计 21,607 户,授信额度
共计 491.43 亿元;期末融资融券余额为 46.65 亿元,其中,融资余额为 46.45
亿元,融券余额为 0.20 亿元。

(2)转融通业务


2017 年公司通过转融通融入资金 9 亿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剩余
6 亿元未归还。2018 年上半年公司归还转融通负债 6 亿元并通过转融通新融
入资金 6 亿元,2018 年下半年,新融入的资金已全部归还。2019 年,公司通
过转融通拆入资金 2 亿元。

(3)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公司于 2013 年 7 月获得上交所及深交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权限,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稳健发展,逐渐成为公司收入和利润重
要来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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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接的在深交所待购回初始交
易金额为 22.15 亿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接的在上交所待购回初始交易金额为
3.72 亿元。

7、其他业务

(1)直接投资业务(私募股权投资业务)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国联通宝开展直接投资业务。目前国联通宝业务主
要为设立并管理基金开展股权投资业务,在《关于发布<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
金子公司管理规范>及<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的通知》(中证协
发[2016]253 号)等文件实施前,国联通宝直接投资业务包括以自有资金开展股
权投资业务,以及设立基金开展股权投资业务。国联通宝成立于 2010 年 1 月,
注册资本 2 亿元。2009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取得了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关
于对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试点的无异议函》,2014 年 4 月
22 日,国联通宝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发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登记证书》。


国联通宝依托公司品牌、信息、资源,以及综合金融服务方面的协作优
势,广泛建立信息渠道,运用自有资本,主要对江苏无锡拟挂牌或已挂牌新
三板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适当向全国辐射。国联通宝现有专职员工 5 人,
投资团队拥有多年投资经验。


国联通宝发起设立并运作了三个基金,分别为无锡国联领翔中小企业成
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国联通宝创新成长壹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和嘉兴宝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担任一般合伙人(GP)。另外作为
有限合伙人入股无锡锡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并担任其财务顾问,截
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无锡国联通宝创新成长壹号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已注销,嘉兴宝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在办理注销手续中。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国联通宝通过自有资金和管理的直投基金投资
了 8 个项目,累计投资 9,000 万元,实现 7 个项目的顺利退出(含 1 个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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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退出),并实现累计收益 2,131.59 万元。其中,2010 年 11 月国联通宝以 1,300
万元投资的无锡太湖阳山水蜜桃科技有限公司 26%股权,于 2014 年顺利实现
退出,投资收益率为 19.62%;2013 年 8 月国联通宝以 616 万元投资的无锡创
科源激光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6.542%股权,于 2015 年 11 月顺利实现退出,投
资收益率为 31.53%;2015 年 6 月创新成长壹号基金投资的东莞市盛雄激光设
备有限公司 5.4795%股权,于 2016 年 12 月顺利实现退出,投资收益为 64.40%;
2015 年 9 月创新成长壹号基金投资的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87%
股权,于 2017 年 4 月顺利实现退出,投资收益为 65.88%;2015 年 6 月创新
成长壹号基金投资的无锡富瑞德测控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6%股权,于 2018 年 5
月顺利退出,投资收益为-24.55%;2016 年 3 月国联领翔基金投资的无锡科睿
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14%股权,于 2019 年 4 月顺利实现退出,投资收
益率为 23.21%;国联领翔基金投资的赛尔通信服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47%
股权,于 2019 年 4 月顺利实现退出,投资收益率为 29.76%;2016 年 3 月嘉
兴宝满投资基金投资的无锡科睿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14%股权,于 2019
年 4 月顺利实现退出,投资收益率为 23.21%。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关于发布<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
理规范>及<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的通知》(中证协发[2016]253
号),公司将原下属直投子公司国联通宝规范为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国联通
宝不再开展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直接股权投资业务。国联通宝根据监管要求对
原存续的自有资金直接股权投资业务及管理的基金等存量业务进行整改,
2017 年 12 月 18 日,国联通宝列入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示的第四批整改方
案经联合机制审查认可的证券公司及其私募基金子公司等规范平台名单,国
联通宝可以据此办理有关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2018 年 4 月 23 日,
国联通宝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更为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国联通宝规范为
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尚未设立私募投资基金开展股
权投资业务。

(2)研究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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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的研究业务主要由研究所负责。研究所下设大健康、大消费、化工
材料、宏观策略、先进制造、TMT、大环保等研究组,大部分研究员具备丰
富的相关行业研究从业经验。


公司研究所获得《证券市场周刊》 “金种子 10 指数擂台赛” 2017 年一季
度第二名、三季度第三名的成绩;在 2017 年首届中国证券分析师“金翼奖”
评选中获得策略研究行业第四名和公用事业行业第五名;福布斯发布 2018 中
国最佳分析师 50 强榜,研究所环保新能源分析师上榜;在同花顺 iFind(2018)
最佳分析师评选中,获得计算机行业最佳分析师第一名;在 2018 年中国证券
分析师“金翼奖”评选中,获得交通运输行业第一名。


截至 2019 年 12 月末,公司研究所员工总数为 35 人,学历层次包括博士、
硕士、本科,其中,硕士学历以上人员占 86%以上。研究人员 26 人,研究所
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分析师)资格的人员共 24 人。公司研究所主要分为
研究及后台支持两个板块。


报告期内,研究所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共计 4,795 篇(其中 2017 年 1,908
篇、2018 年 1,812 篇、2019 年 1,075 篇)。


3、另类投资业务


2019 年 7 月 9 日,公司出资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无锡国联创新投资有限
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为利用自有资金从事科创板跟投业务,2019 年 11 月 6 日,
无锡国联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取得了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资格。截至本招股意
向书摘要签署日,无锡国联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暂未投资具体项目。


4、信息系统建设


公司建立了由公司管理层、信息技术治理委员会、信息技术总部和各相
关部门共同组成的信息技术管理组织体系,制订并有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
度、操作流程,严格各项风险控制措施。信息技术治理委员会是公司经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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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层下设的议事机构,主要负责对重大信息技术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公司信
息技术总部负责统一信息系统规划、开发、支持、服务,负责公司交易系统
的运行工作,确保中心机房安全运行。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 IT 投入总金额分别为 8,856.68 万元、
9,655.68 万元和 11,685.78 万元。

(三)公司的竞争地位

1、公司市场地位


根据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证券公司会员 2017 年和 2018 年经营业绩排名数据,
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五项指标行业排名如下表所
示:

项目 2018 年排名 2017 年排名
总资产 62 60
净资产 60 62
净资本 51 50
营业收入 62 59
净利润 61 48
资料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注: 2017 年和 2018 年各年末行业证券公司数量分别为 131 家、131 家,表中数据为专项合
并后的排名,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2019 年行业排名暂未公布。

2018 年,公司各项业务指标行业排名如下表所示:

指标名称 2018 年排名 口径
客户资金余额 44 专项合并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含席位租赁) 49 专项合并
代理销售金融产品收入 52 专项合并
承销与保荐业务收入 41 专项合并
股票主承销佣金收入 33 专项合并
债券主承销佣金收入 41 专项合并
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收入 38 专项合并
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 45 专项合并
股票质押利息收入 32 专项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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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收入 87 专项合并
资料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2、公司的竞争优势

(1)香港成功上市为公司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奠定基础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及香港联交所批准,本公司在境外首次公开发行 40,240
万股 H 股股票,并于 2015 年 7 月 6 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香港上市
后,社会影响力和行业知名度不断提升,各项业务得到较快发展。资本实力
的增强为公司业务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2)独特的区位优势


公司总部位于江苏省无锡市,目前主要经营场所在无锡市及江苏省内其
他地区。江苏省是中国的经济大省,无锡市是江苏省的经济强市。2018 年末,
江苏省 GDP 总量达到 92,595.40 亿元,位列全国第二位;根据《2018 年无锡
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无锡市 GDP 总量和人均 GDP(按常住人口
计算)分别为 11,438.62 亿元和 17.43 万元,位列江苏省第三位和第二位。在储
蓄存款占居民资产配置中的比例逐步下降、房地产行业高位调整的背景下,
证券资产在居民资产配置中的比例将逐步上升,且仍有较大上升空间。公司
深耕经济发达的江苏及华东市场,培育了忠实且稳定增长的客户群体。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 87 家营业部,有 60 家位于江苏省,其中 38 家
位于无锡市,无锡市及江苏省良好的经济基础及活跃的金融环境有力地促进
了公司的业务发展。随着公司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分支机构的设立和发
展,公司将开辟更大的业务发展区域,实现公司整体的跨越式发展。

(3)优秀的产品研发能力和持续优化的业务结构

公司注重提升产品和服务的研发水平,具备优秀的产品研发能力。公司
打造了完善的互联网交易服务平台,在行业内较早推出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产
品,并及时抓住业务机会,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式回购等新型资本中介业务
获得了较快发展。同时公司推出了不同类型的资产管理计划,以满足客户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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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样化需求。在服务方式方面,公司由单纯提供通道服务逐步向客户需求分析、
投资顾问、资产配置、提供多样化金融产品的现代综合金融服务转型。

报告期内,公司在充分保证传统经纪业务发展的同时,积极推动信用交
易、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证券自营等各项业务的开展,业务结构得到持续
优化。

(4)稳健、高效的经营管理和审慎的风险管控


公司多年来坚持稳健发展的经营理念,稳步推动经营模式转型升级,优
化公司收入结构和利润来源,实现了连续多年盈利,是目前我国证券公司中
自成立以来(1999 年至今)连续盈利的少数券商之一。报告期内,公司不断
提高营运效率,强化成本控制。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数据,2017 年及 2018
年成本管理能力行业排名分别位居 17 位、16 位。公司在 2017 年分类评价结
果中获评 BBB 级,公司 2018 年及 2019 年在中国证监会公布的证券公司分类
评价结果中获评 A 级。


公司将全面风险管理作为实现和保障业务发展的重要手段,坚守合规底
线,在各业务条线设立严格的风险控制体系,采取事前审查评估、事中监控
及风险处置等措施,规范各项制度和流程,以确保各项业务合规运行、风险
可控。审慎的风险管控风格、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是公司实现稳健经营
目标的重要支撑。

(5)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和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公司的高级管理团队在证券和金融服务行业拥有丰富经验和卓越的管理
能力,并在证券及金融服务行业拥有多年的管理经验,能深刻理解行业发展
趋势,做出准确的商业判断,及时捕捉商机和审慎调整业务策略。

公司中层管理团队在中国证券行业拥有多年的经验,并拥有很强的执行
能力。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薪酬考核激励机制,并构建高端人才引进、中层干
部在职培训、后备干部管理能力培训、提高新员工入职门槛的立体化人力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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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源模型,为公司引入和培养了大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为公司的转型发展提
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3、公司的竞争劣势


当前证券行业形成了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行业监管体系,资本规
模与证券公司的发展潜力、业务规模和竞争实力息息相关。经过多年的发展,
特别是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后,公司的综合实力和资本规模有了较大的提高,
但是与业内大型证券公司相比,本公司的净资本规模仍不能满足业务发展需
要。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净资本为 74.61 亿元(母公司口径),制约
了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通过本次 IPO,公司将快速提升资本金规模,有效
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及其他设备、交通运输设备。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类别 原值 折旧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55,303 100,659 54,644 35.19%
机器及其他设备 184,460 151,255 33,205 18.00%
交通运输设备 6,467 6,179 288 4.45%
合计 346,230 258,093 88,137 25.46%


1、自有房产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分支机构共有自有房产 46 处,
建筑面积为 33,955.73 平方米,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出租等用途。公司有部分
自有房产出租或租赁他人房产后转租情况,该部分房产租赁获得的租金收入
较少,对公司营业收入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已经取得了上述全部自有房产
的房屋产权证明,自有房产不存在权属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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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租赁房产的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分支机构共计租赁房产 108 处,
共计 62,818.97 平方米。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交易席
位费、商标、域名等。

1、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拥有使用权的土地共计 40 宗,总面积约
共计为 19,329.35 平方米,发行人已就该等土地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权属证
书,该等土地使用权均未设置抵押或其他形式的权利限制。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0 件,具体情况如
下:

序 著作 首次发表
登记号 软件全称 软件简称 登记日期
号 权人 日期
证券核心业务
国联 网 QoS 监测和 2008 年 2 月 2009 年 9
1 2009SR040171 GLSC-Expert
证券 安全管理系统 1日 月 17 日
软件(V1.0)
国联集团旗下
国联 2016 年 10 2018 年 5
2 2018SR311764 国联证券理财 国联通
证券 月4日 月8日
平台 V1.0
基于多样性数
国联 据的高性能数 2018 年 8 月 2018 年 11
3 2018SR949418 -
证券 据计算平台 25 日 月 27 日
(V1.0)
国联 国联股票开户 国联股票开 2019 年 1 月 2019 年 4
4 2019SR0359089
证券 助手软件 V4.0 户助手 10 日 月 20 日
基于 CEP 引擎
国联 的行情数据智 尊宝智能数 2019 年 12
5 2019SR1258291 未发表
证券 能计算平台 据平台 月2日
V1.0
6 国联 2019SR1258283 基于 MPP 大数 BI 系统 未发表 2019 年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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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 据平台的金融 月2日
BI 系统 V1.0
基于多渠道的
国联 多渠道推送 2019 年 12
7 2019SR1258015 统一消息推送 未发表
证券 系统 月2日
中心系统 V1.0
基于用户增值
国联 服务的智能运 尊宝运营管 2019 年 07 2019 年 12
8 2019SR1258308
证券 营管理平台 理平台 月 28 日 月2日
V1.0
基于多品种的
国联 一站式金融产 产品管理中 2019 年 12
9 2019SR1257870 未发表
证券 品管理中心系 心 月2日
统 V1.0
基于多终端的
国联 产品销售系 2019 年 12
10 2019SR1258003 金融产品销售 未发表
证券 统 月2日
运营系统 V1.0

3、交易席位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上交所拥有 86 个交易单元,在深交所
拥有 70 个交易单元,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拥有 1 个股转交易单元。


4、商标


(1)自有商标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在境内拥有的注册商标基本情况
如下:

序 核定使用商品/核定服
商标名称 注册人 注册证号 有效期限
号 务项目
基金投资、金融贷款、
金融分析、金融服务、
国联证券 7263764 证券交易行情、金融咨 2010.10.07~2030.10.06
1
询、期货经纪、有价证
券的发行、证券和公债
经纪、金融信息。
保险经纪、保险咨询、
证券交易行情、税审服 2013.07.07~2023.07.06
华英证券 10099423
2 务、有价证券的发行、
与信用卡有关的调查、
证券和公债经纪、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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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基金投资、金融
评估。(保险、银行、不
动产)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香港地区共拥有 2 项注册商标,具体情
况如下:

序号 商标 拥有人 注册号 货物/服务说明 期限
保险、金融事务;
2014.10.29~
1 国联证券 303182166 货币事务;不动
2024.10.28
产事务
保险、金融事务;
2014.10.29~
2 国联证券 303182157 货币事务;不动
2024.10.28
产事务


(2)商标使用权


公司目前所使用的注册商标“ ”由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许可
使用。


该“ ”图形标识系由国联集团通过招标的方式在 2000 年从自然人孔庆
华处取得,国联集团作为未注册图形商标使用,并许可国联证券使用。根据
2015 年 1 月 30 日国联集团与国联证券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国联集
团授予国联证券于 2015 年 2 月 1 日至 2018 年 1 月 31 日无偿使用该图形商标
的权利,且约定该图形商标经注册为注册商标后,国联证券可继续按照《商
标许可使用合同》使用注册后的商标。2016 年 2 月 24 日,国联集团通过其全

资子公司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申请人,将“ ”图形商标提交
注册申请,该商标已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通过国家商标局的审定并获准注册,
注册号为:19149788,注册类别为第 36 类金融事务、不动产管理、典当担保。


2017 年 9 月 22 日,公司与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联集团重
新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将注册商

标“ ”许可公司无偿使用,许可使用范围为第 36 类商品或服务,许可使

1-2-52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用期间为 2017 年 9 月 22 日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许可期间结束后,公司有
权单方面要求延续相关许可合同。


5、域名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域名情况如下:

序号 域名 注册单位/人 注册时间 到期时间
1 glsc.com.cn 国联证券 2001 年 9 月 8 日 2020 年 9 月 8 日
2 i95570.com.cn 国联证券 2013 年 9 月 2 日 2021 年 9 月 2 日
3 huayingsc.com 华英证券 2011 年 4 月 15 日 2021 年 4 月 15 日
4 guolianzunbao.cn 国联证券 2018 年 1 月 16 日 2023 年 1 月 16 日
5 guolianzunbao.com.cn 国联证券 2018 年 1 月 16 日 2023 年 1 月 16 日
6 guolianzunbao.com 国联证券 2018 年 1 月 16 日 2023 年 1 月 16 日
7 guolianzunbao.net 国联证券 2018 年 1 月 16 日 2023 年 1 月 16 日

(三)主要业务资质

1、国联证券主要业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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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国联证券持有的主要业务资质包括:

序号 持有主体 资质/许可/批文名称 许可内容 证书编号 颁证机关 颁发时间 有效期
关于同意爱建证券等期权经营
2019 年 12 月
1 国联证券 机构开通股票期权业务交易权 股票期权业务交易权限 深证会[2019]47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无
6日
限的通知
关于同意场外期权业务二级交 中证协函[2018]658 2018 年 12 月
2 国联证券 场外期权业务二级交易商 中证协 无
易商备案的函 号 6日
关于同意开通国信证券等会员
开通公司交易单元的深港通 2016 年 11 月
3 国联证券 单位深港通下港股通业务交易 深证会[2016]326 号 深交所 无
下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 3日
权限的通知
2016 年 3 月
4 国联证券 IPO 网下投资者名录 IPO 网下合格投资者 无 中证协 无
29 日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 中国证券投资基 2018 年 2 月 2020 年 2 月
5 国联证券 会员类别:普通会员 00011683
证书 金业协会 23 日 22 日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
中国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业务 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 2016 年 12 月
6 国联证券 91320200135914870B 中国证监会 无
许可证 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 22 日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
融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短消息类服务 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5 年 11 月 2020 年 6 月 7
7 国联证券 号[2010]00143-A012
接入代码使用证书 95570 工业和信息化部 6日 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同意国联
工信部信管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5 年 9 月 2020 年 6 月 7
8 国联证券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 继续使用 95570 号码
[2015]465 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 16 日 日
95570 号码的批复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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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持有主体 资质/许可/批文名称 许可内容 证书编号 颁证机关 颁发时间 有效期
投资管理人受托管理保险资金 投资管理人受托管理保险资 中国保险监督管 2015 年 5 月
9 国联证券 无 无
报告表 金资格 理委员会 25 日
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
中国证券投资者 2015 年 5 月
10 国联证券 展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的无 开展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 证保函[2015]164 号 无
保护基金公司 11 日
异议函
关于同意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 中证协函[2015]115 2015 年 3 月 3
11 国联证券 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 中证协 无
试点的函 号 日
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
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
权交易参与人,并开通股票 2015 年 1 月
12 国联证券 为上海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参 上证函[2015]65 号 上交所 无
期权经纪、自营业务交易权 16 日
与人的通知

关于同意开通国联证券股份有
开通公司 A 股交易单元的港 2014 年 10 月
13 国联证券 限公司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的 上证函[2014]629 号 上交所 无
股通业务交易权限 13 日
通知
全国中小企业股
作为做市商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转系统函 2014 年 8 月 6
14 国联证券 主办券商业务备案函 份转让系统有限 无
股份转让系统从事做市业务 [2014]1168 号 日
责任公司
关于参与转融券业务试点的通 中证金函[2014]134 中国证券金融股 2014 年 6 月
15 国联证券 转融券业务试点资格 无
知 号 份有限公司 17 日
中国证券登记结
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资格确 2013 年 11 月
16 国联证券 从事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 无 算有限责任公司 无
认函 25 日
登记托管部
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权限 开通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权 2013 年 7 月
17 国联证券 深证会[2013]63 号 深交所 无
开通的通知 限 15 日
18 国联证券 关于确认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 开通 23 亿元的股票质押式回 上证会字[2013]104 上交所 2013 年 7 月 无

1-2-55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持有主体 资质/许可/批文名称 许可内容 证书编号 颁证机关 颁发时间 有效期
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权 购业务交易权限 号 11 日
限的通知
关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 开通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 2013 年 4 月
19 国联证券 深证会[2013]41 号 深交所 无
开通的通知 限 24 日
关于确认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
开通 5 亿元的约定购回式证 2013 年 3 月
20 国联证券 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的 上证会字[2013]36 号 上交所 无
券交易权限 27 日
通知
关于核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
苏证监机构字 2013 年 1 月
21 国联证券 司增加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 从事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江苏证监局 无
[2013]42 号 30 日
的批复
从事 5 亿元授信额度内的转
关于申请参与转融通业务的复 2013 年 1 月
22 国联证券 融通业务,保证金比例档次 中证金函[2013]15 号 中证金 无
函 18 日
为 20%
关于核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监许可[2012]702 2012 年 5 月
23 国联证券 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中国证监会 无
司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批复 号 24 日
关于国联证券开展客户资金第
开展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下 苏证监函[2011]251 2011 年 6 月
24 国联证券 三方存管下单客户多银行服务 江苏证监局 无
单客户多银行服务 号 24 日
的无异议函
关于授予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 中证协函[2011]030 2011 年 1 月
25 国联证券 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 中证协 无
务资格的函 号 27 日
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
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和集 2009 年 2 月
26 国联证券 券资产管理业务备案材料的确 苏证监函[2009]18 号 江苏证监局 无
合资产管理业务 10 日
认函
证书号码:0054 2019 年 12 月
27 国联证券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证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资格 中证协 无
会员代码:132031 10 日

1-2-56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持有主体 资质/许可/批文名称 许可内容 证书编号 颁证机关 颁发时间 有效期
大宗交易系统合格投资者资格 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 2008 年 6 月 6
28 国联证券 A00021 上交所 无
证书 统合格投资者资格 日
关于核准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
为无锡国联期货经纪有限公 证监许可[2008]478 2008 年 3 月
29 国联证券 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 中国证监会 无
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号 31 日
务资格的批复
关于同意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成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成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中国结算函字 2008 年 2 月 1
30 国联证券 中登公司 无
责任公司甲类结算参与人的批 责任公司甲类结算参与人 [2008]17 号 日

关于国联证券申请创新类证券 中证协函[2007]312 2007 年 9 月 7
31 国联证券 评审为创新类证券公司 中证协 无
公司评审的意见函 号 日
32 国联证券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证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 会员编号:000204 深交所 2007 年 4 月 无
2007 年 4 月
33 国联证券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证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 会员编号:0023 上交所 无
27 日
关于反馈规范类证券公司评审 中证协函[2005]249 2005 年 12 月
34 国联证券 评审为规范类证券公司 中证协 无
意见的函 号 22 日
关于同意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 代理基金管理公司办理“上证 2005 年 7 月
35 国联证券 无 上交所会员部 无
司开展“上证基金通”业务的函 基金通”业务 29 日
江苏省证券业协 2005 年 7 月 每年缴纳会
36 国联证券 江苏省证券业协会会员证书 江苏省证券业协会会员资格 JS005
会 29 日 费
关于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
从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 证监基金字[2004]91 2004 年 6 月
37 国联证券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 中国证监会 无
销业务 号 23 日
格的批复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华龙证券有 2002 年 10 月
38 国联证券 从事同业拆借业务 银复[2002]303 号 中国人民银行 无
限责任公司等 18 家证券公司成 25 日
1-2-57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持有主体 资质/许可/批文名称 许可内容 证书编号 颁证机关 颁发时间 有效期
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
员的批复
关于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 证监机构字[2002]305 2002 年 10 月
39 国联证券 股票主承销商资格 中国证监会 无
票主承销商资格的批复 号 9日
关于核准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
证监机构字[2002]215 2002 年 7 月
40 国联证券 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资格的批 从事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 无
号 14 日

关于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
证监信息字[2002]3 2002 年 3 月
41 国联证券 十五家证券公司网上证券委托 开展网上证券委托业务 中国证监会 无
号 12 日
业务资格的批复

2、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主要业务资质

(1)华英证券主要业务资质

序号 持有主体 资质/许可/批文名称 许可内容 证书编号 颁证机关 颁发时间 有效期
股票(包括人民币普通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 外资股)和债券(包括政府 2018 年 9 月
1 华英证券 91320214717884755C 中国证监会 无
业务许可证 债券、公司债券)的承销与 18 日
保荐
华英证券
2016 年 6 月 每年缴纳会
2 北京分公 北京证券业协会会员 北京证券业协会会员资格 无 北京证券业协会
17 日 费

华英证券
深证协会(2016)033 2016 年 6 月 7 每年缴纳会
3 深圳分公 深圳证券业协会入会登记表 深圳证券业协会会员资格 深圳证券业协会
号 日 费

1-2-58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持有主体 资质/许可/批文名称 许可内容 证书编号 颁证机关 颁发时间 有效期
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 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 2015 年 2 月
4 华英证券 无 中证协 无
统登记服务协议 系统资格 16 日
5 华英证券 会员证(第四届) 会员级别:一般会员 144 中国国债协会 2013 年 12 月 无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中市协会[2012]140 中国银行间市场 2012 年 8 月
6 华英证券 无
员资格通知书 会员 号 交易商协会 13 日
江苏省证券业协 2012 年 3 月 每年缴纳会
7 华英证券 江苏省证券业协会会员复函 江苏省证券业协会会员资格 JS008
会 24 日 费
2011 年 11 月
8 华英证券 会员资格证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 会员编号:0108 上交所 无
20 日
证书号码:0399
2011 年 7 月 4
9 华英证券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证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 中证协 无

会员代码:132150
关于核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 证监许可[2011]1027 2011 年 6 月
10 华英证券 经营证券保荐业务 中国证监会 无
司保荐机构资格的批复 号 30 日
关于同意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成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成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中国结算函字 中国证券登记结 2011 年 6 月
11 华英证券 无
责任公司乙类结算参与人的批 责任公司乙类结算参与人 [2011]23 号 算有限责任公司 16 日

关于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 中国外汇交易中
参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中汇交公告[2011]37 2011 年 6 月 9
12 华英证券 司等 14 家机构加入全国银行间 心、全国银行间同 无
心组织的债权交易 号 日
债券交易系统的公告 业拆借中心
关于同意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
2011 年 5 月
13 华英证券 司成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 深证复[2011]2 号 深交所 无
18 日
批复


1-2-59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持有主体 资质/许可/批文名称 许可内容 证书编号 颁证机关 颁发时间 有效期
中国人民银行全国银行间债券 准予中国人民银行全国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上 2011 年 5 月
14 华英证券 无 无
市场准入备案通知书 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 海总部 13 日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综合业务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投资 北京金融资产交 2017 年 3 月
15 华英证券 无 无
平台业务 者、副主承销商 易所 27 日
无锡市上市公司协会会员登记 无锡市上市公司协会会员、 无锡市上市公司 2017 年 7 月 每年缴纳会
16 华英证券 无
表 监事单位 协会 19 日 费
华英证券
上海市证券同业公会会员申请 上海市证券同业 2018 年 1 月 每年缴纳会
17 上海分公 上海市证券同业公会会员 无
入会登记表 公会 25 日 费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 具备从事军工涉密业务咨询 国家国防科技工 2018 年 1 月
18 华英证券 161713001 3年
密条件备案证书 服务安全保密备案条件 业局 12 日
华英证券
湖北省证券期货业协会入会申 湖北省证券期货业协会会员 湖北省证券期货 2018 年 10 月 每年缴纳会
19 华中分公 无
请表 资格 业协会 23 日 费

全国中小企业股
股转系统函 2019 年 8 月
20 华英证券 主办券商业务备案函 从事推荐挂牌业务 份转让系统有限 无
[2019]4059 号 26 日
责任公司

(2)国联通宝主要业务资质

序号 持有主体 资质/许可/批文名称 许可内容 证书编号 颁证机关 颁发时间 有效期
中国证券投资基 2017 年 10 月 2019 年 10 月
1 国联通宝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证书 观察会员 00011642
金业协会 27 日 26 日
开展私募证券投资、股权投 中国证券投资基 2014 年 4 月 22
2 国联通宝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 P1001002 无
资、创业投资等私募基金业 金业协会 日

1-2-60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国联通宝 证书号码:0419 2013 年 1 月 24
3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证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 中证协 无
会员代码:700009 日
关于对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 允许成立直接投资业务子 机构部部函 中国证监会机构 2009 年 12 月 8
4 国联证券 无
直接投资业务试点的无异议函 公司并开展直接投资业务 [2009]535 号 监管部 日

(3)国联创新主要业务资质

序号 持有主体 资质/许可/批文名称 许可内容 证书编号 颁证机关 颁发时间 有效期
证书号码:1416 2019 年 11 月
1 国联创新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证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资格 中证协 无
会员代码:813068 06 日

(4)发行人的分支机构

发行人的分支机构均持有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1-2-61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1、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

(1)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国联集团直接持有国联证券 28.59%的股
权,并通过其控制的企业国联信托、国联电力、民生投资、一棉纺织及华光股
份间接控制国联证券 43.76%的股权,合计控制国联证券 72.35%的股权,为国
联证券的控股股东。


无锡市国资委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无锡市国资委是代表无锡市政府履
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依法行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职能,承担国有资产保
值增值责任的地方国资管理机构。

(2)本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同业竞争状况


国联集团是无锡市国资委出资设立并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资格的国有
企业集团,国联集团的经营范围为从事资本、资产经营;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
资;贸易咨询;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国联集团自身不直接从事任何与本公司存在竞争的证券业务。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国联集团自身不存在同业竞争。

2、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同业竞争情况

除本公司外,国联集团未控股或参股其他证券公司,但其控制的部分其他
企业经营与本公司相似的业务,具体如下:

(1)国联集团直接控制的国联信托所从事的信托业务、国联集团直接控制
的国联期货所从事的资产管理业务与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均属于受托资产管理业
务范畴,但不存在同业竞争。


1-2-62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信托业务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是按照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
的体制,分属不同的监管部门监管,国联信托的信托业务与本公司资产管理业
务在业务性质、运作模式以及从事具体业务所遵循的法律法规等方面存在明显
区别。


国联期货与公司分属于不同类别的金融机构,在具体运作模式、业务流程、
操作规程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期货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人员属于期货从
业人员,因此必须取得期货从业资格,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从业人员须取
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优势主要在于期货、期权等金融
衍生品投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优势主要在于权益类、固定收益类证
券投资产品以及资产证券化等业务,因此,根据自身的经营优势,两者的经营
侧重点不一样,目标客户群也不尽相同,与证券公司相比,期货公司的客户通
常具有显著的较高的风险承受能力。


由于受托资产管理业务的市场广度非常大,参与机构众多,商业银行、证
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管理公司
以及大量第三方理财机构均开展类似业务,因此,国联信托、国联期货从事受
托资产管理业务,不会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造成损害,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
争。

(2)国联集团控制的部分企业所从事的股权投资业务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国联通宝从事的直接投资业务2存在相似性,但不存同业竞争


国联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国联信托、国联信托子公司无锡国联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无锡国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从事
股权投资业务。但上述企业与国联通宝均不存在同业竞争。


国联信托、无锡国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所从事的股权投资业务需取得中国
银保监会的许可,受中国银保监会的监督管理。无锡国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

2
根据监管要求,国联通宝已规范为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国联通宝规范前直接投资业务包括以自有资金开
展股权投资业务,以及设立基金开展股权投资业务。规范后国联通宝业务为设立基金开展股权投资业务。

1-2-63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所从事的股权投资业务属于非许可类的一般经营项目,
不属于需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许可的业务。而发行人直接投
资业务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许可,业务的开展受中国证监会等证券行业监管机
构的监督管理。


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信托公司的固有业务进行股权投
资仅限于金融类公司股权。国联信托除投资全资子公司无锡国联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外,主要投资参股了多家银行及国联证券的股权,无锡国联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主要围绕信托业务开展业务,受中国银保监会的监督管理。无锡国联金融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国联集团的金融平台持股公司,其直接股权投资业务以投
资控股金融类或金融相关公司股权为主,主要包括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征
信公司、产权交易所及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等,无锡国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国
联集团开展股权投资业务的主要平台,其业务主要定位于根据无锡市的产业政
策、财政资金引导政策等政策性目标以及出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获取投
资回报开展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国联通宝的直接投资业务主要系通过参与市
场化的投资项目,以退出赚取投资差价为目的。


除少数特殊行业外,企业开展股权投资无需取得政府主管部门许可,因此
一般企业皆有可能开展股权投资业务,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以及多层次资本市
场的逐步建立,股权投资业务已成为一般企业的通常业务,该项业务具有普遍
性;直接投资业务市场规模庞大,市场参与者众多,存在大量的投资目标,国
联集团控制的部分企业从事股权投资不会对发行人利益造成损害。

就直接投资业务方面,国联集团承诺,针对发行人直接投资业务的拟投资
项目或项目机会,国联集团保证将不与其竞争该等投资项目或项目机会。如有
“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提供国联集团,国联集团给与发行人优先选择权。

3、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1)《不竞争协议》




1-2-64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为避免同业竞争,本公司与国联集团及其控制企业国联信托、国联电力、
国联纺织(现为“一棉纺织”)、国联环保、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承诺方”)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签订了《不竞争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①不竞争承诺。除承诺方及其控股企业在公司于联交所主板上市前已经开
展的资产管理业务及协议约定的例外情形外,在协议的有效期内,承诺方不会并
将促使其控股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方及或代表其他方,以
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租赁经营、代理、参
股或借贷等形式,或以委托人、受托人或雇员身份或其他身份,直接或间接投
资、参与、从事及/或经营与不竞争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于该等业
务中拥有任何权益。承诺方也不会利用其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地位从事任何
有损于本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利益的竞争行为。

据《不竞争协议》关于不竞争业务的释义:“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企业的
主要业务包括:①证券经纪;②投资银行,包括向机构客户提供股权融资、债
权融资和财务顾问服务,作为主办券商为公司进入新三板提供挂牌推荐服务,
并在新三板开展做市业务;③资产管理(期货相关资产管理除外);④信用交
易,包括融资融券及其他类型的资本中介型业务,如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约
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⑤证券投资。”

②优先选择权。

如有任何有关直接投资的业务机会提供予承诺方或其控股企业,而该业务
机会与不竞争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承诺方或其
控股企业应在知悉该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之日起的 7 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或促
使其控股企业在前述期间以书面方式通知本公司并向本公司提供所有关于新
直接投资业务机会的文件和资料以协助本公司评估该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如
果该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的资料有任何重大变化,承诺方或其控股企业应在知
悉该等变化之日起的 7 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有权在收到书面通
知之日起的 30 日内以书面形式决定是否接受该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若本公
司决定接受该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并在上述期限内书面通知承诺方,承诺方或
其控股企业将协助本公司(及/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以承诺方或其控股企业获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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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予的条件、较优惠条件或本公司(及/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可接受的条件取得该
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

国联通宝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决策专家库负责审议、考虑及决定
是否接受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但于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中持有权益、在控股
股东或其控股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或与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有关联的投资决
策专家库的任何成员,须放弃参与决策过程。投资决策专家库将基于多项因素
(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股东的最大利益、业务规模、业务前景、预计的盈利能
力、投资价值以及许可及批准要求),以考虑是否接纳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

③优先受让权。在《不竞争协议》有效期内,若承诺方或其控股企业计划
向第三方转让、出售、出租或许可经营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准许经营新直接投
资业务机会的情况下,本公司有权优先收购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承诺方或其
控股企业在计划向第三方转让、出售、出租或许可经营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准
许经营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前,须事先向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书面通知须附
上转让、出售、出租或许可经营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准许经营的条款,以及本
公司作出投资决定合理所需的资料。本公司应该在收到书面通知后 30 日内予
以回复。承诺方或其控股企业在收到本公司回复前,不会向任何第三方表述其
转让、出售、出租或许可经营该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准许
经营该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的意向。倘本公司书面通知承诺方或其控股企业不
行使优先受让权或未在上述期限内回复承诺方,则承诺方或其控股企业可以按
照通知所载条款向第三方转让、出售、出租或许可经营该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
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准许经营该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


本公司独立董事负责审议、考虑及决定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但于该拟收
购的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中持有权益及与优先受让权有关联的任何独立董事
须放弃参与决策过程。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基于多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规
模、业务前景、预计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以及许可及批准要求),以考虑是
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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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④承诺方的进一步承诺。①当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投资决策专家库或审计
师要求时,承诺方及/或控股企业会提供一切所需资料以便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投资决策专家库或审计师审阅承诺方及其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遵守及执行本
协议的情况。②承诺方及/或控股企业同意本公司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要
求在半年报、年报和公告中披露独立董事所做有关承诺方及/或控股企业遵守及
执行本协议的决定。③承诺方及/或控股企业会每半年向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投
资决策专家库及/或审计师就遵守本协议的情况作出声明,以便本公司根据上市
规则(指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在半年报、年报以及公告中作出披露。

⑤协议的生效和终止。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即告生效。在下述情况发生
之日(以较先者为准)起终止效力:①本公司的新股被撤销或终止在联交所上市
(但任何原因以致本公司的股票暂停买卖者除外);②承诺方及其关联方(不
包括本公司及/或控股子公司)不再持有(不论直接或间接)本公司股权权益;
③承诺方及其关联方(不包括本公司及/或控股子公司)共同(不论直接或间接)
行使或控制行使本公司股东大会少于 30%投票权且没有能力控制本公司董事大
部分成员的组成,或不再按任何所适用的法规、规则的规定被视为本公司的控
股股东。

(2)《股权收购选择权协议》

为避免同业竞争,本公司与国联集团、国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签订了《股权收购选择权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①购买选择权。本公司有权(通过其自身或通过其任何附属公司)向国联
集团及/或其附属公司收购部分或全部的国联期货股权,本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购
买选择权行权期(自本公司所有新股在联交所主板上市之日起至协议终止)内,
作出是否行使购买选择权的决策。

在本公司独立董事考虑作出行权决策时,国联集团承诺其将根据本公司独
立董事的要求提供或促使其附属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业务信息及
国联期货的财务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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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国联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向本公司出售的部分或全部相关股权应无任何权
利负担,国联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以及国联期货应配合本公司进行一切与该等股
权转让有关的必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促使国联期货中国联集团及/或其附属公
司委派于国联期货的相关董事就该等股权转让的交易表决同意、签署相关交易
文件、促使国联期货就该等股权转让取得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许可及备案登
记等。

若国联集团及/或其附属公司在购买选择权行权期内拟向第三方出售部分
或全部相关股份,在同等条件下,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拥有优先受让权。

若本公司独立董事作出行权决策决定行使购买选择权,其应该在作出该等
决策的 5 个工作日内向国联集团及/或其附属公司发出一封书面通知。该通知应
特别说明以下内容:①购买的主体;②本公司决定向国联集团及/或其附属公司
购买部分或全部相关股权;③明确签署有关购买部分或全部相关股权的收购协
议的时间;④明确完成相关股权转让手续的时间。

在行使购买选择权时,由本公司(通过其自身或通过其任何附属公司)向
国联集团及/或其附属公司所支付用于购买相关股权的整体价格应由各方参考
第三方估价公司对当时国联期货的净资产所作出的评估进行协商确定。

②协议的生效和终止。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即告生效。在下述情况发生
之日(以较先者为准)起终止效力:①本公司的新股被撤销或终止在联交所上市
(但任何原因以致本公司的股票暂停买卖者除外);②国联集团及其关联方不
再持有(不论直接或间接)本公司股权权益;③国联集团及其关联方共同(不
论直接或间接)行使或控制行使本公司股东大会少于 30%投票权且没有能力控
制本公司董事大部分成员的组成,或不再按任何所适用的法规、规则的规定被
视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关联交易情况

1、重要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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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①证券经纪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证券经纪业务服务收入明细及占对应期间同
类交易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业务种类 关联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国联集团 <1 0.00% 1,061 0.29% - -
无锡国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678 0.14% - - 79 0.01%
国联期货 581 0.12% 398 0.11% 632 0.12%
代理买卖证 其他关联方 751 0.16% 867 0.23% 747 0.14%
券业务 关联法人合计 2,010 0.42% 2,326 0.63% 1,458 0.27%
关键管理人员及其亲属 19 0.00% 22 0.01% 28 0.01%
关联自然人合计 19 0.00% 22 0.01% 28 0.01%
小计 2,029 0.42% 2,348 0.63% 1,486 0.27%
代销金融产 关联法人合计 4,037 37.41% 3,757 45.95% 1,408 26.83%
品业务 小计 4,037 37.41% 3,757 45.95% 1,408 26.83%
交易单元席 关联法人合计 3,490 24.53% 3,748 16.66% 3,415 18.76%
位租赁 小计 3,490 24.53% 3,748 16.66% 3,415 18.76%
合计 9,557 1.89% 9,853 2.45% 6,309 1.11%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的证券经纪业务包括代理买卖证券业务、代
销金融产品业务和交易单元席位租赁。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向关
联方提供证券经纪业务实现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分别为 6,309 千元、9,853 千元
和 9,557 千元,占对应期间公司同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11%、2.45%和 1.89%,
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0.50%、1.00%和 0.59%,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A、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业务的交易种类主要为股票、
场内基金以及国债回购等。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代
理买卖证券实现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分别为 1,486 千元、2,348 千元和 2,029 千
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 0.12%、0.24%和 0.13%。

报告期内,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的交易佣金率分布区间主要为:A、股
票类:0.015%-0.3%;B、场内基金:0.01%-0.3%;C、国债回购:采用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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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标准佣金费率的上限计收,特殊佣金费率在标准基础上按 0.1-0.8 不等的折扣计
提;D、债券:0.002%-0.02%;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收取的证券经纪交易
佣金率参照市场化水平确定,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B、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的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主要系为中海基金、华
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销证券投资基金、为国联信托代销国联创富等系列信托
产品。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为关联方代销金融产品实现的手续费
及佣金收入分别为 1,408 千元、3,757 千元和 4,037 千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
重分别为 0.11%、0.38%和 0.25%。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中海基金提供代销基金服务的收费标准主要为:
认购费率 1,000 元/笔(定额),0.08%-1.2%(比例);申购费率 1,000 元/笔(定
额),0.08%-1.5%(比例)。公司与关联方中海基金之间的认购费、申购费分成
比例为 100%,赎回费分成比例为 50%,销售服务等年费率为 0.085%-0.45%(A
类最低为 0.06%;C 类最高为 1%);公司向关联方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供
代销基金服务的收费标准主要为:认购费率 1,000 元/笔(定额),0.08%-1.2%
(比例);申购费率 1,000 元/笔(定额),0.08%-1.5%(比例)。公司与关联方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认购费、申购费分成比例为 100%,赎回费分成
比例为 20%,销售服务等年费率为 0.05%-0.6%;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国联
信托提供代销信托产品费率主要按实际销售金额的 0.1%-1.2%计提。报告期内,
公司为关联方代销金融产品的收费标准符合市场化定价原则,公司代销金融产
品业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C、交易席位租赁

2017 年,公司向关联方中海基金提供交易席位租赁实现的手续费及佣金收
入为 3,415 千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0.27%;2018 年,公司向关联方中
海基金及国联人寿提供交易席位租赁实现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合计为 3,748 千
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0.38%;2019 年,公司向关联方中海基金、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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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国联人寿提供交易席位租赁实现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为
3,490 千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0.22%。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中海基金提供交易席位租赁费率主要为:A、股
票类,按成交金额的 0.1%计提;B、债券类,按成交金额的 0 或 0.01%计提;
C、港股通业务,按成交金额的 0.08%计提;公司向关联方华夏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提供交易席位租赁费率主要为:A、股票类,按成交金额的 0.1%或 0.08%
计提;B、债券类,按成交金额的 0%计提;C、港股通业务,按成交金额的 0.08%
计提;公司向关联方国联人寿提供交易席位租赁费率主要为:A、股票类,按
成交金额的 0.02%计提;B、基金类,按成交金额的 0.018%计提。报告期内,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交易席位租赁参考非关联第三方的租赁费率施行,公司交易
席位租赁业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②资产管理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资产管理业务收入明细及占对应期间同类交
易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联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国联集团 50 0.08% 89 0.14% 1,869 3.19%
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16 0.93% 191 0.30% - -
国联人寿 242 0.37% 2 0.00% - -
其他关联方 388 0.58% 374 0.60% 236 0.40%
关联法人合计 1,296 1.96% 656 1.04% 2,104 3.59%
关键管理人员与亲属 94 0.14% 107 0.17% 164 0.28%
关联自然人合计 94 0.14% 107 0.17% 164 0.28%
合计 1,390 2.10% 763 1.21% 2,269 3.87%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实现的收入
分别为 2,269 千元、763 千元和 1,390 千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0.18%、
0.08%和 0.09%,占比较低,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资产管理协议/合同的相关规定,按受托资产管理净值
情况收取管理费,按管理资金收益情况收取业绩报酬。关联方认购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的费率和其他条款与其他投资者认购时的费率及条款相同,公司向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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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方提供的定向资产管理服务收取的费用参考同期受托资产规模相近的非关联
第三方收取的费用确定,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③投资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投资银行业务产生的收入明细及占对应期间
同类交易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联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无锡市国资委 75 0.10% 19 0.03% 236 0.49%
华光股份 265 0.35% 5,811 8.39% 1,887 3.93%
国联信托 2,208 2.94% 574 0.83% 471 0.98%
其他 397 0.53% 3,022 4.36% 226 0.47%
财务顾问收入合计 2,945 3.92% 9,426 13.60% 2,820 5.87%
国联集团 13,019 7.27% 5,660 4.74% - -
华光股份 - - - - 12,264 10.82%
证券承销收入合计 13,019 7.27% 5,660 4.74% 12,264 10.82%
合计(注) 15,964 6.22% 15,086 7.84% 15,084 9.08%
注:合计数占同类交易的比例计算分母为投资银行业务实现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的投资银行业务产生的收入主要为财务顾问
收入和承销业务收入。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投资银
行业务产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分别为 15,084 千元、15,086 千元和 15,964 千
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20%、1.52%和 0.99%,对报告期内公司的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2017 年度,公司向华光股份提供投资银行业务分别实现财务顾问及承销收
入为 1,887 千元和 12,264 千元,系由子公司华英证券作为华光股份重大资产重
组(吸收合并国联环保)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实现的服务收益;2018 年度,公
司向国联集团收取证券承销费收入 5,660 千元,系由子公司华英证券作为国联
集团 2018 年公司债主承销商获取的债券承销服务收益;向华光股份收取财务
顾问费收入为 5,811 千元,主要系华英证券向华光股份提供吸收合并后的产业
整合服务等财务顾问服务以及公司担任国联华光供热收益权绿色资产支持专
项计划管理人,负责办理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相关交易主体和基础资产尽职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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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查、管理专项计划资产等财务顾问事宜;2019 年,公司向国联集团收取证券承
销费收入 13,019 千元,系由子公司华英证券作为国联集团 2019 年公司债主承
销商获取的债券承销服务收益;向国联信托收取财务顾问费收入为 2,208 千元,
主要系公司向其提供项目推荐、尽职调查等实现的服务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承销及财务顾问等服务的定价标准主要依据
项目的具体内容并参考行业一般水平和市场行情确定。

④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租赁收支明细及占同类交易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联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租赁收入
国联人寿 1,653 36.19% 3,525 57.73% 2,784 51.36%
其他关联方 1,097 24.03% 1,126 18.44% 1,062 19.59%
租赁收入合计 2,750 60.22% 4,651 76.17% 3,846 70.95%
租赁支出
无锡国联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 - 12,054 17.30% 11,642 19.68%
国联集团 - - - - 1,075 1.82%
国联人寿(注) - - 1,495 2.15% 358 0.60%
其他关联方 1,078 34.36% 1,071 1.54% 756 1.28%
租赁支出合计 1,078 34.36% 14,620 20.98% 13,831 23.38%
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无锡国联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2,159 24.00% - - - -
国联人寿 606 6.74% - - - -
其他关联方 3 0.03% - - - -
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合计 2,768 30.77% - - - -
注:公司租赁国联集团无锡市县前东街区域的房产产权已于 2017 年 10 月变更为国联人寿。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租赁主要为房屋及附属公共设施
设备的租赁。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关联租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
重分别为 0.30%、0.47%和 0.17%;2017 年和 2018 年,关联租赁支出占营业收
入的比重分别为 1.10%和 1.48%。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首次执行日”)起执
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
赁准则”)。新租赁准则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

1-2-73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
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
关联方租赁房产形成使用权资产合计人民币 52,030 千元,租赁负债合计人民币
53,238 千元。2019 年度相关使用权资产的折旧费合计为人民币 12,486 千元,
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合计为人民币 2,768 千元,此外,2019 年度租赁支出合计
人民币 1,078 千元,系与关联方的短期租赁对应租金支出,主要为公司向无锡
赛诺资产管理中心、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租赁房产支出,上述费用合计占对
应期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01%。报告期内,公司关联租赁收支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房屋租赁定价符合房屋所在地房
屋租赁价位水平,公司关联租赁定价公允。

⑤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关键管理人员指有权利并负责进行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包
括董事、监事、总裁、主管各项事务的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
行使类似政策职能的人员。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关键管理人员的税前固定薪酬总额分别
为 5,055 千元、4,370 千元和 4,471 千元;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全
薪履职的董事、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监事考核税前薪酬总额
分别为 1,879 千元、1,522 千元和 11,410 千元。

⑥其他


A、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子公司华英证券向国联人寿购买员工保
险费支出分别为 886 千元、587 千元和 12 千元,占对应期间公司利润总额的比
重分别为 0.17%、0.82%和 0.00%。




1-2-74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B、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自营业务投资股指期货向国联期货
支付的期货交易手续费分别为 18 千元、99 千元和 38 千元,占对应期间公司利
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0.003%、0.138%和 0.006%。


C、投资顾问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与国联期货之间产生的投资顾问费用净
支出分别为 476 千元、521 千元和 844 千元,占对应期间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
分别为 0.09%、0.73%和 0.12%。


D、物业管理


2017 年,公司向无锡国联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锡赛诺资产管理中心
支付物业管理费共 2,268 千元,占对应期间利润总额的比重为 0.44%;2018 年
及 2019 年,公司向无锡国联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锡赛诺资产管理中心
等关联方支付物业管理费分别为 2,841 千元和 3,863 千元,占对应期间利润总
额的比重分别为 3.96%和 0.56%。


E、向关联方买卖债券


于 2019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债券金额累计人
民币 141,440 千元,与关联方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之产品买卖债券金额
累计人民币 31,198 千元,向关联方买卖债券金额占公司全年同类业务比例为
0.34%,占比较小。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债券交易系银行间、交易所债券
买卖交易,双方基于市场行情以协商的价格开展交易,均系在公开市场中进行
的常规交易,具有合理性。


上述其他关联交易产生的净损益占对应期间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均较低,
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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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3)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联方名称 类型及内容
金额 金额 金额
国联通宝 证券经纪业务 - - 60
收入合计 - - - 60
华英证券 发行次级债支出 4,528 - -
华英证券 发行短期公司债支出 - - 1,415
华英证券 发行公司债支出 - 9,623 13,019
支出合计 - 4,528 9,623 14,434

报告期内,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整体
的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

2、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关联交易收入占对应期间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18%、3.07%和 1.83%,公司关联交易支出(不含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占对应
期间营业支出的比重分别为 2.33%、2.02%和 0.92%。此类关联交易金额较小,
占当期同类型交易的比重较低,因此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

3、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程序情况及独立董事的评价意见


公司最近三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评价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均为满足公
司日常经营需要,是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之上的,关联交易价格或定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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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合理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及诚实信用原则,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已经采取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有效措施。


公司对于关联交易的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的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双方
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的,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
害发行人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属于影响发行人独立性或显失公允
的关联交易。

4、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为维护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现行的《公司章程》、《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及上
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等规章制度中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和程序
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确保交易的价格公允,并给
予充分、及时的披露。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会共有 9 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由
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 3 年,任期届
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 6 年。本届董事会成员的基本情
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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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姓名 公司职务 本届任期 提名人

1 姚志勇 董事长 2019.06-2022.06 董事会

2 葛小波 执行董事、总裁兼财务负责人 2019.10-2022.06 董事会

3 华伟荣 董事 2019.06-2022.06 董事会
4 周卫平 董事 2019.06-2022.06 董事会
5 刘海林 董事 2019.06-2022.06 董事会
6 张伟刚 董事 2019.06-2022.06 董事会
7 卢远瞩 独立董事 2019.06-2022.06 董事会
8 吴星宇 独立董事 2019.06-2022.06 董事会
9 朱贺华 独立董事 2019.06-2022.06 董事会
注:①公司本届董事会经公司 2019 年 6 月 13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②根据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葛小波先生在公司的任职期
限自完成监管部门任职备案程序,符合监管规定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
其正式履职前,由原执行董事彭焰宝先生继续履行执行董事职务,由杨明先生代为履行总裁
和财务负责人职责。2019 年 10 月,葛小波先生的任职备案取得江苏省证监局的无异议函。

本公司董事简历如下:


姚志勇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
曾任公司前身无锡市证券公司业务员、驻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员及营业部办
公室主任,无锡市国联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证券研究部经理及副总
经理,国联集团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无锡市国联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兼总经理,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及战略发展部总经理,无锡
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锡洲国际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国联
集团副总裁,国联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2012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3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目前
兼任华英证券董事长。


葛小波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
自 1997 年进入中信证券,曾任投资银行部经理、高级经理,A 股上市办公室副主
任,风险控制部副总经理和执行总经理,交易与衍生产品业务部、计划财务部、
风险管理部、海外业务及固定收益业务行政负责人,执行委员会委员、财务负责
人、首席风险官;曾兼任中信证券国际、CLSAB.V.、华夏基金、中信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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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中信产业基金等公司董事,中国证券业协会国际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海外委员
会副主任委员。现任中国证券业协会代表、第六届会员监事。2019 年 10 月至今
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兼财务负责人。目前兼任华英证券、中海基金董事。


华伟荣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
高级会计师。曾任无锡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科科员、综合计划科科员、综合计划科
副科长,无锡市信托投资公司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公司董事、总
裁,国联集团董事、副总裁,中海基金董事长,国联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无锡国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无锡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无锡市宝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无锡
市德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无锡联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国联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无锡国
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国联集团总裁,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长、总裁,无锡市国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08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周卫平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
曾任无锡市探矿机械总厂会计,无锡恒达证券公司财务部经理,无锡市信托投资
公司上海邯郸路营业部副经理,无锡市信托投资公司开信证券营业部副经理、经
理,本公司县前东街营业部总经理,本公司经纪业务部总经理,无锡国联期货经
纪有限公司总经理,国联集团财务部经理,无锡国联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
尚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CEO、CFO。现任国联信托董事长。2016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刘海林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学士。曾
任江苏新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人员、车间主任、副总经理。现任新纺实业总
经理兼执行董事。2008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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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张伟刚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曾任
无锡邮电局县分局办公室主任、锡南中心局支局长,无锡邮政局通信发展公司物
业公司经理,无锡邮政局通信发展公司总经理,无锡邮政局经营服务部及多经办
副主任,无锡邮政局电信业务分局局长,无锡邮政通信发展公司总经理,金鸿通
信总经理,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后勤服务中心主任。现任中国邮政集
团公司无锡市分公司新吴区分局经理。2016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卢远瞩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曾
任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助理教授、副教授,北京富基融通科技有
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教授,北京辰
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吴星宇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持有中国
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证书、中国律师资格证书、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
证书。曾任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职员,上海证券交易所执行经理,南京奥特佳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安徽
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山鹰国际控
股股份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同仁
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朱贺华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荷兰银行亚
洲企业融资有限公司企业融资董事,香港 MyRice.com 联合首席执行官兼联合创
始人,汇丰投资银行董事,上海世纪创投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联合能源集团
(0467.HK)主席助理,Troy Solar(2468.HK,已退市)首席财务官,直通电讯控股
有限公司(8337.HK)独立董事,中国金石矿业控股(1380.HK)独立董事,中国智能
电气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338.HK)独立董事,经络
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行政总裁。现任道富资本有限公司合伙人,京东方精电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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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监事会共有 5 名监事,其中职工代表
监事 2 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
事会设主席 1 名,监事会主席由三分之二以上监事会成员选举产生。监事每届任
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本届监事会成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公司职务 本届任期 提名人
1 江志强 监事会主席 2019.06-2022.06 监事会
2 周卫星 监事 2019.06-2022.06 监事会
3 任俊 监事 2019.06-2022.06 监事会
4 沈颖 职工代表监事 2019.06-2022.06 职工代表大会
5 虞蕾 职工代表监事 2019.06-2022.06 职工代表大会


本公司监事简历如下:


江志强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
曾任本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资产
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及公司副总裁。现任中海基金董事。2017 年 3 月
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周卫星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学士。
曾任威孚高科证券处副处长、处长兼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威孚高科董事会秘书
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3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任俊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
曾任无锡市商业银行对公会计、客户经理及消费信贷主管,无锡金霸王机车科
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长,江苏金山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务
副总经理,无锡住商高新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无锡市新区总工会副主席,
现任新发集团副总经理。2017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沈颖女士,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
会计师。曾任无锡市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财务科职员,本公司证券营业部财务经
理、财务会计部财务主管。现任本公司审计监察部稽核经理。2016 年 6 月至今
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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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虞蕾女士,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
会计师。曾任本公司证券营业部出纳、稽核审计部审计员、证券营业部财务经
理及财务会计部总账会计。现任本公司财务会计部核算部负责人。2016 年 6 月
至今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公司职务
1 葛小波 总裁兼财务负责人
2 杨明 副总裁
3 尹红卫 副总裁
4 李钦 副总裁
5 马群星 副总裁
6 徐法良 合规总监
7 陈兴君 首席风险官
8 王捷 董事会秘书
9 汪锦岭 首席信息官
注:2019 年 11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作出决议,聘任尹红卫、李钦、马群
星担任公司副总裁。2020 年 2 月,尹红卫、李钦的任职资格取得江苏证监局的核准;根据中国证
监会《关于取消或调整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18 号),根
据新《证券法》,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起,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或调整,证券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由监管部门事前核准改为事后备案,据此,马群星即日起正式履行
公司副总裁职责。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葛小波先生,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兼财务负责人,简历请参见本章节“(一)
董事”介绍。


杨明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与投资硕士。
曾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兼投资经理,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级
业务副总裁,国联证券董事会秘书。2016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目前兼
任国联通宝董事长、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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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尹红卫女士,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任湖北商业专科学校教师,海南光盛实业有限公司会计,海南证券交易中心经
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天同证券深圳营业部副总经理,中信证券深圳营
业部总经理、深圳分公司总经理、财富管理部执行总经理。2019 年 4 月入职国
联证券任本公司首席财富官,2020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


李钦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曾
就职于中信证券风险管理部,曾任方正证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行政负责人。
2019 年 4 月入职国联证券,2019 年 7 月任无锡国联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2020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


马群星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硕士。曾
任锡山有机化工二厂助理工程师、技术科副科长,上海爱建引发剂有限公司设
备工程师、工艺工程师,新美亚电路(无锡)有限公司制程主管,索尔维投资
有限公司(罗地亚合并)中国区市场经理、亚太采购经理,2014 年 6 月入职国
联证券,曾任国联证券研究所首席研究员、副所长。现任本公司研究所所长。
2020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


徐法良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任本公司证券营业部财务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本公司稽核审计部总经理,
国联期货监事会主席,华英证券合规总监。2007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合规总监。


陈兴君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学士,
中级会计师。曾任国联集团财务部职员,国联期货财务部经理,本公司财务会
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首席风险官及监事会主席,国联集团财务会计部总经
理助理,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无锡微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江苏小天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无锡市国联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无锡
市民卡有限公司监事,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太湖数字出版有
限公司董事,国联通宝首席风险官。2017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首席风险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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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王捷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曾
任中信证券人力资源部总监、执行总经理、董事总经理、部门行政负责人,中
信控股公司总裁办公室总经理助理,中信证券(山东)人力资源总监,上海恺讯
咨询资深合伙人。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9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会秘书。


汪锦岭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高
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巢湖分行科员,NEC 中国研究院副研究员,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部门总经理助理,中国证监会研究员,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中心 B 角、执行总经理。2019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首
席信息官。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
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近亲属均不存在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均不
存在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的对外投资。

(四)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相互
之间均不存在亲属关系。

(五)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机构任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
他机构的任职情况如下:

姓名 在本公司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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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情况 任职单位与
任职单位 职务
本公司的关系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全资子公司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裁 控股股东
姚志勇 董事长
国联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全资子公司

执行董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参股公司
葛小波 代表、第
事、总裁
中国证券业协会 六届会 无
员监事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总裁 控股股东
董事长、
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总裁
华伟荣 董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
无锡市国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董事长

董事、总
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周卫平 董事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股东
总经理
刘海林 董事 江苏新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兼执行 股东
董事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无锡市分公司
张伟刚 董事 经理 无
新吴区分局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经济与管理研
教授 无
究院
独立董
卢远瞩 独立董事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 独立董

公司 事
副总裁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兼董事 无
会秘书
吴星宇 独立董事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 独立董

司 事
独立董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无

道富资本有限公司 合伙人 无
朱贺华 独立董事 独立董
京东方精电有限公司 无

监事会主
江志强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参股公司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董事会
周卫星 监事 股东
司 秘书
副总经
任俊 监事 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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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股份有限 董事长、

公司 总经理
董事长、
杨明 副总裁 国联通宝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总经理
李钦 副总裁 无锡国联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全资子公司

(六)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19 年,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税前收入的情
况如下:

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数额(万 是否在关联方领取薪
姓名 在本公司的职务
元) 酬
姚志勇 董事长 - 是
葛小波 执行董事、总裁 328.82 否
华伟荣 董事 - 是
周卫平 董事 - 是
刘海林 董事 - 是
张伟刚 董事 - 否
卢远瞩 独立董事 12.00 否
吴星宇 独立董事 12.00 否
朱贺华 独立董事 6.00 否
江志强 监事会主席 146.48 否
周卫星 监事 - 否
任俊 监事 - 否
沈颖 职工代表监事 23.46 否
虞蕾 职工代表监事 34.72 否
杨明 副总裁 142.48 否
尹红卫 副总裁 - 否
李钦 副总裁 - 否
马群星 副总裁 - 否
徐法良 合规总监 192.48 否
陈兴君 首席风险官 125.98 否
王捷 董事会秘书 187.88 否
汪锦岭 首席信息官 217.71 否
注(1):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包括税前工资、奖金、津贴
等;
注(2):2019 年 10 月起,葛小波担任公司董事、总裁;2019 年 6 月起,朱贺华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王捷、汪锦岭分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首席信息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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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3):2019 年 11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聘任尹红卫、李钦、马群星担任公司副总裁。尹
红卫、李钦的任职资格于 2020 年 2 月取得江苏证监局的核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取消或调整
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18 号),根据新《证券法》,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起,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或调整,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资格由监管部门事前核准改为事后备案,据此,马群星即日起正式履行公司副总裁职责。
此 3 人 2019 年未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国联集团直接持有国联证券 28.59%的股
权,并通过其控制的企业国联信托、国联电力、民生投资、一棉纺织及华光股
份间接控制国联证券 43.76%的股权,合计控制国联证券 72.35%的股权,为国
联证券的控股股东。

1、基本情况


国联集团成立于 1997 年 12 月 16 日,是无锡市国资委出资设立并授予国
有资产投资主体资格的国有企业集团,法定代表人为许可,注册资本为 80 亿
元,住所为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经营范围为从事资本、资产经营;利用自有
资金对外投资;贸易咨询;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国联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无锡市国资委 560,000.00 70.00
无锡市国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40,000.00 30.00
合计 800,000.00 100.00


3、主要财务数据


国联集团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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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251,686.03
净资产 3,274,301.40
净利润 184,209.28


4、控制的一级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国联集团下属主要一级企业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国联集团持股比例
1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72.11%
2 无锡一棉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3 无锡一棉投资有限公司 46.00%
4 无锡市第三棉纺织厂 100.00%
5 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6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69.92%
7 国联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54.72%
8 无锡市国有资产投资开发总公司上海公司 100.00%
9 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0.00%
10 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0.00%
11 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12 无锡市国联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80.00%
13 无锡国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55.00%
14 无锡赛诺资产管理中心 100.00%
15 江苏小天鹅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16 锡洲国际有限公司 100.00%
17 锡联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18 无锡市太工疗养院有限公司 43.66%
注(1):2017 年 6 月,华光股份吸收合并国联环保,国联环保注销,吸收合并后,国联集团
持有华光股份 72.11%股份。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无锡市国资委,无锡市国资委成立于 2005 年 1 月,
办公地址为无锡市新金匮路 1 号市民中心 6 号楼,无锡市国资委是无锡市政府
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依法行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职能,承担国有资产
保值增值责任的地方国资管理机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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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资产
货币资金 9,304,971 5,408,625 6,607,151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 6,547,713 4,027,017 4,655,092
结算备付金 2,100,538 2,030,925 2,656,833
其中:客户备付金 1,740,470 1,705,172 2,272,606
融出资金 4,638,397 2,953,817 4,609,34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2,362,037
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8,222,946 2,985,93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426,927 7,398,421 6,053,173
应收款项 92,969 25,091 39,385
应收利息 - - 220,896
存出保证金 64,634 72,494 106,29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1,060,315
长期股权投资 104,201 113,562 125,448
固定资产 88,137 95,452 98,599
使用权资产 171,929 - -
无形资产 50,297 35,894 26,582
商誉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38,149 80,117 21,477
其他资产 115,308 83,448 78,471
资产总计 28,419,403 21,283,776 24,065,998
负债
应付短期融资款 1,309,033 629,364 2,820,000
拆入资金 200,285 - 6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1,707,115
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 1,080,462 1,151,165 -
衍生金融负债 - 94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692,992 10,014 297,910
代理买卖证券款 8,212,333 5,594,621 6,879,052
应付职工薪酬 259,074 120,731 157,882
应交税费 23,782 30,087 51,846
应付款项 222,399 116,992 25,154
合同负债 3,544 7,512
应付利息 - - 103,080
应付债券 5,145,995 5,944,158 3,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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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租赁负债 172,65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63 3,342 -
预计负债 1,869 - -
其他负债 26,496 25,666 31,387
负债合计 20,352,077 13,634,592 16,473,426
股东权益
股本 1,902,400 1,902,400 1,902,400
资本公积 2,163,661 2,163,661 2,163,661
其他综合收益 - - 3,414
盈余公积 548,961 500,372 485,621
一般风险准备 734,655 679,992 662,472
交易风险准备 694,522 641,759 624,328
未分配利润 2,023,127 1,761,000 1,750,67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8,067,326 7,649,184 7,592,572
少数股东权益 - - -
股东权益合计 8,067,326 7,649,184 7,592,57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8,419,403 21,283,776 24,065,998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619,381 989,719 1,262,535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673,750 551,722 639,171
其中:
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359,649 294,629 418,304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245,652 192,356 163,908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64,989 61,177 56,658
利息净收入 497,373 476,971 483,519
其中:利息收入 863,806 883,729 757,869
利息支出 366,433 406,758 274,350
投资收益/(损失) 215,228 -23,338 218,576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 6,599 -11,514 -80,912
其他收益 8,564 6,765 4,83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212,503 -42,678 -64,016
汇兑收益/(损失) 6,044 13,605 -24,971
其他业务收入 5,732 6,627 5,64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187 45 -226
二、营业支出 931,868 918,716 749,892
税金及附加 10,709 9,126 9,742
业务及管理费 933,595 755,698 732,785
资产减值损失 - - 7,365
信用减值损失/(转回) -12,436 153,892 -
三、营业利润 687,513 71,003 512,643
加:营业外收入 1,557 1,960 5,510
减:营业外支出 2,585 1,311 1,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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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四、利润总额 686,485 71,652 516,678
减:所得税费用 165,142 21,064 143,030
五、净利润 521,343 50,588 373,64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521,343 50,588 373,648
持续经营净利润 521,343 50,588 373,648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521,343 50,588 373,64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21,343 50,588 361,492
少数股东损益 - - 12,156
六、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27 0.03 0.19
七、其他综合收益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
- - -56,910
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 - -56,910
税后净额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
- - -56,910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 -58,046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
- - 1,136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 - -
后净额
八、综合收益总额 521,343 50,588 316,73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521,343 50,588 304,58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12,156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581,728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633,272 -
交易性金融负债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746,182 1,660,500 1,644,707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200,000 - 6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6,915,008 - -
代理买卖证券增加的现金净额 2,617,712 - -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 1,801,477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9,299 143,138 44,7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598,201 4,238,387 2,871,162
拆入资金的净减少额 - 600,000 -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 900,476 4,878,578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1,659,302 - 256,93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 - 272,455
益的金融负债净减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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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4,889,111 - -
交易性金融负债净减少额 119,417 592,713 -
代理买卖证券减少的现金净额 - 1,284,431 2,747,012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11,310 228,088 276,77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07,011 514,230 564,042
支付的各项税费 249,957 160,823 269,02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5,309 233,415 275,3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801,417 4,514,176 9,540,2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96,784 -275,789 -6,669,04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5,96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5,748 6,541 38,000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到的现金 - - 1,154,899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收到的现金 6,337,941 688,22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696 817 2,256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70,345 695,586 1,195,155
投资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购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的现金 6,230,115 830,192
购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支付的现金 - - 430,59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84,680 82,219 60,612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314,795 912,411 491,2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550 -216,825 703,95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 -
现金
发行债券及短期融资款收到的现金 2,660,000 3,000,000 5,120,6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60,000 3,000,000 5,120,6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780,000 3,200,000 1,800,600
偿还租赁负债支付的现金 77,026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12,261 290,233 456,93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354,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69,287 3,490,233 2,611,53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9,287 -490,233 2,509,06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6,044 13,605 -24,97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3,249,091 -969,242 -3,481,002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001,742 9,970,984 13,451,986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250,833 9,001,742 9,970,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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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87 45 -22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
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 9,599 7,947 6,128
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捐赠支出 -180 -418 -66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1,883 -115 3,404
和支出
所得税影响额 -1,931 -1,865 -2,16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39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5,792 5,594 6,083
影响净额


作为证券经营机构,公司将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款
和应收款项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工具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认定
为经常性损益项目。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和监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7.83% 47.39% 50.36%
净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37.11% 90.09% 101.43%
自营证券比率(母公司) 7.90% 9.83% 9.92%
每股净资产(元/股) 4.24 4.02 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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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投资比率 1.29% 1.48% 1.65%
固定资本比率 1.09% 1.25% 1.30%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总资产利润率 5.87% 2.91% 5.01%
营业费用率 57.65% 76.35% 58.04%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 2.00 -0.14 -3.51
注(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代理买卖证券款)/(总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
注(2):净资产负债率=(总负债-代理买卖证券款)/净资产;
注(3):自营证券比率=期末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投资规模/期末净资产;
注(4):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注(5):长期投资比率=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账面价值/期末净资产;
注(6):固定资本比率=(固定资产期末净值+期末在建工程)/期末净资产;
注(7):总资产利润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期初和期末(总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的平均余额;
注(8):营业费用率=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注(9):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2、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单位:元
加权平均
基本每
期间 项目 净资产收
股收益
益率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64% 0.27
2019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56% 0.27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66% 0.03
2018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59% 0.02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77% 0.19
2017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69% 0.19
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
为报告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NP 为报告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
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
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
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 为
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
期末的月份数。

3、风险控制指标(母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及主要业务需满足的主要监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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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序 2017 年度/年 2018 年度/年 2019 年度/
指标名称 监管标准
类型 号 末 末 末

风险覆盖率(净资本/
1 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 369.17% 400.80% 387.76% ≥100%
和)

2 资本杠杆率 38.24% 40.70% 32.65% ≥8%

3 流动性覆盖率 256.51% 926.74% 253.38% ≥100%

4 净稳定资金率 149.25% 177.84% 158.17% ≥100%

5 净资本/净资产 97.32% 91.54% 93.94% ≥20%

6 净资本/负债 95.95% 101.61% 68.51% ≥8%

7 净资产/负债 98.59% 111.00% 72.93% ≥10%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
8 10.19% 10.74% 8.41% ≤100%
券衍生品/净资本

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
9 5.15% 9.38% 87.13% ≤500%
其衍生品/净资本

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
公司
10 的成本与净资本的比 1.11% 1.17% 0.83% ≤30%
及各

类业
务监 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
管指 11 的市值与其总市值的 2.33% 2.51% 3.26% ≤5%
标 比例

持有一种非权益类证
12 券的规模与其总规模 43.33% 15.83% 15.83% ≤20%
的比例

融资及融券的金额与
13 135.80% 123.07% 97.00% ≤400%
净资本的比例

对单一客户融资(含
14 融券)业务规模与净 3.46% 3.61% 3.35% ≤5%
资本的比例

接受单只担保股票市
15 值与该股票总市值比 14.98% 2.75% 3.66% ≤20%


自有资金出资的股票
16 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 71.91% 82.45% 34.67% ≤150%
净资本

17 单只集合计划参与证 ≤40% ≤40% ≤40%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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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回购融入资金余额/
该计划资产净值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
定》(2016 年),对于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股票类、混
合类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不得超过 1 倍,固定收
益类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不得超过 3 倍,其他类
18 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不得超过 2 倍;结构化资产
管理计划的总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 140%,非结构
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即“一对多”)的总资产占净资产的比
例不得超过 200%,公司在该法规出台后所有新增的资产管
理计划均符合上述规定。
注(1):序列 10-12、14-15、17 监管指标按照最大值口径计算;
注(2):数据口径为当年度报送监管部门报表母公司口径;
注(3):序列 13“融资及融券的金额”指融资融券业务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总融资及
融券金额;
注(4):序列 14“对单一客户融资(含融券)业务”包括融资融券业务及股票质押式回购
业务;
注(5):序号 17 针对大集合产品。


上述序列 12 所持非权益类证券规模比例系根据证监会 2016 年出台的《证券
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要求新增,公司该监管指标 2017 年末数值超
过监管标准,主要原因系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29 日受让浙商期货有限公司持有的
湖州金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券“12 金泰 01”,初始投资规模占发行总规模的
43.33%,湖州金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依约在 2014 年 7 月 10 日兑付本金和利
息,且于 2015 年 3 月 12 日被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裁定破产重整,2017 年 9
月 28 日,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执行重
整计划。公司已就该事项向江苏证监局做了报告并说明。根据重整计划,普通债
权 10 万元以下部分清偿比例为 20%,10 万元以上部分清偿比例为 5%。公司享
有普通债权金额 7,542,362.55 元,应享有分配清偿款金额为 392,118.13 元。2018
年 1 月 22 日,公司已收到上述分配清偿款,该事件至此已完结。

公司持有的“12 金泰 01”债券规模与其总规模比例超过监管指标的情况发生
在《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对非权益类证券持有比例的监管要求
出台以前,不违反当时的监管要求。财务处理方面,公司将持有的“12 金泰 01”
债券初始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科目;后
续计量中,其估值变化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予以反映。2014 年,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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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本息逾期事件发生,公司结合债务人经营情况等信息综合分析后,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及其后的各期间内已将该债券的公允价值减记为零。除此之外,公司
各项监管指标各期末均符合监管要求。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结合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相关的财务、业务数
据对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进行了讨论和分析。
本节财务数据除特别说明外,均为合并财务报表口径。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
货币资金 9,304,971 32.74 5,408,625 25.41 6,607,151 27.45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 6,547,713 23.04 4,027,017 18.92 4,655,092 19.34
结算备付金 2,100,538 7.39 2,030,925 9.54 2,656,833 11.04
其中:客户备付金 1,740,470 6.12 1,705,172 8.01 2,272,606 9.44
融出资金 4,638,397 16.32 2,953,817 13.88 4,609,341 19.1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 - - - 2,362,037 9.81
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8,222,946 28.93 2,985,930 14.0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426,927 12.06 7,398,421 34.76 6,053,173 25.15
应收款项 92,969 0.33 25,091 0.12 39,385 0.16
应收利息 - - 220,896 0.92
存出保证金 64,634 0.23 72,494 0.34 106,290 0.4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 - - - 1,060,315 4.41
长期股权投资 104,201 0.37 113,562 0.53 125,448 0.52
固定资产 88,137 0.31 95,452 0.45 98,599 0.41
使用权资产 171,929 0.60
无形资产 50,297 0.18 35,894 0.17 26,582 0.11
商誉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38,149 0.13 80,117 0.38 21,477 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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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其他资产 115,308 0.41 83,448 0.39 78,471 0.33
资产总计 28,419,403 100.00 21,283,776 100.00 24,065,998 100.0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24,065,998 千元、21,283,776 千元和 28,419,403 千元。报告
期内,公司资产可划分为客户资产和自有资产。其中,客户资产包括客户存
款和客户结算备付金。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客户资产分别为 6,927,698 千元、5,732,189 千元和 8,288,183
千元,占对应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8.79%、26.93%和 29.16%。


在扣除客户资产后,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自有资产分别为 17,138,300 千元、15,551,587 千元和
20,131,220 千元。报告期内,公司的自有资产规模受业务发展直接影响,而业
务的拓展与国内证券市场的整体行情紧密相关。2018 年,国内证券市场行情
持续震荡、下行,根据 Wind 统计,2018 年股票市场成交量较 2017 年下降
6.77%,成交额较 2017 年下降 19.80%,公司 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较 2017 年
下降 21.61%。截至 2018 年末,公司自有资产较 2017 年末减少 1,586,713 千元,
下降 9.26%;2019 年度,国内证券市场行情回暖,根据 Wind 统计,股票市场
成交量较 2018 年增长 54.69%,成交额较 2018 年同期增长 41.49%,公司积极
抢抓市场行情机遇,实现营业收入 1,619,381 千元,较 2018 年增长 63.62%。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自有资产较 2018 年末增长 29.45%。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融出
资金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构成,前述资产项目合计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97.02%。


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
融资产基于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及企业管理该等资产的业务模式分类为“以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大类


1-2-98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别。在新准则下,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于 2018 年 1 月 1 日,公司将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末,公司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融
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构成,五项资产占比 97.62%
和 97.45%。

(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构成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金额 占比(%)
(%)
应付短期融资款 1,309,033 6.43 629,364 4.62 2,820,000 17.12
拆入资金 200,285 0.98 - - 600,000 3.6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 - - - 1,707,115 10.36
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 1,080,462 5.31 1,151,165 8.44 - -
衍生金融负债 - - 940 0.01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692,992 18.15 10,014 0.07 297,910 1.81
代理买卖证券款 8,212,333 40.35 5,594,621 41.03 6,879,052 41.76
应付职工薪酬 259,074 1.27 120,731 0.89 157,882 0.96
应交税费 23,782 0.12 30,087 0.22 51,846 0.31
应付款项 222,399 1.09 116,992 0.86 25,154 0.15
合同负债 3,544 0.02 7,512 0.06
应付利息 - - - - 103,080 0.63
应付债券 5,145,995 25.28 5,944,158 43.60 3,800,000 23.07
租赁负债 172,650 0.85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63 0.01 3,342 0.02 - -
预计负债 1,869 0.01 - - - -
其他负债 26,496 0.13 25,666 0.19 31,387 0.19
负债合计 20,352,077 100.00 13,634,592 100.00 16,473,426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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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6,473,426 千元、13,634,592 千元和 20,352,077 千元。对应
各报告期末,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分别为 6,879,052 千元、5,594,621 千元和
8,212,333 千元,占对应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1.76%、41.03%和 40.35%。
代理买卖证券款是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证券所收到的款项,独
立于公司自有资金,其波动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构成实质性影响。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扣
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后的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9,594,374 千元、8,039,971 千元和
12,139,744 千元。为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补充经营活动资金流,公司通
过发行收益凭证、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转融通拆入资金等方式进行债务融
资。其中,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后的公司负债较 2017
年末减少 1,554,403 千元,降幅 16.20%,主要系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产
品其他份额持有人权益减少、债券正回购业务持仓规模及外部债务净融资规
模减少所致。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后的公司负债较
2018 年末增加 4,099,773 千元,增幅 50.99%,主要系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短期融资券等规模增加所致。

(3)偿债能力及流动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及其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7.83% 47.39% 50.36%
资产负债率(合并) 60.08% 51.25% 55.82%
注:资产负债率=(总负债-代理买卖证券款)/(总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为 47.39%,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略有下降。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为 57.83%,资产负债率提升主要系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短期融资
券等规模增加所致。


根据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及专项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20)第 S00010
1-2-100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号,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流动性覆盖率(母公司)和净稳定资金率
(母公司)分别为 253.38%和 158.17%,均高于 100.00%的监管指标,具备良
好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

2、经营业绩及利润表重要项目分析

(1)经营业绩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营业收入 1,619,381 63.62% 989,719 -21.61% 1,262,535
营业支出 931,868 1.43% 918,716 22.51% 749,892
营业利润 687,513 868.29% 71,003 -86.15% 512,643
利润总额 686,485 858.08% 71,652 -86.13% 516,678
净利润 521,343 930.57% 50,588 -86.46% 373,64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21,343 930.57% 50,588 -86.01% 361,492


2019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1,619,381 千元,较 2018 年的营业收入
增长 63.62%,较 2017 年的营业收入 1,262,535 千元增长 28.26%;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为 521,343 千元,较 2018 年的增长 930.57%,较 2017 年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361,492 千元上涨 44.22%。2019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净利润增长幅度均高于证券行业(平均)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主要来源于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信用交易、证券
自营(证券投资)以及资产管理等业务,公司经营业绩的波动趋势与国内证
券市场整体的变动情况紧密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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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7 年度,资本市场在去杠杆、去通道及严监管的大环境下总体运行平
稳。国内证券市场具体表现为:一级市场融资结构发生变化,IPO 发行提速,
再融资增速放缓,公司债、企业债发行规模收缩明显;二级市场证券投资者
交易活跃度下降,经纪业务交易佣金率持续下行;债券市场延续调整态势以
及新三板推荐挂牌增速放缓等。2017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
1,262,535 千元和 373,648 千元。


2018 年度,国内证券市场行情持续震荡、下行。上证综指由年初的 3,307.17
点下跌至 2018 年末的 2,493.90 点,下跌 813.27 点,跌幅 24.59%;深证成指
累计下跌 3,800.66 点,跌幅 34.42%。2018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989,719
千元,较 2017 年同期减少 21.61%,从业务分部口径看,公司投资银行业务、
其他业务分部及信用交易业务分部实现的营业收入均较 2017 年上升,但证券
经纪业务分部、证券投资业务分部呈现下降态势;从会计口径看,2018 年公
司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及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较 2017 年分别增
加 17.36%和 7.98%,但公司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较 2017 年减少 29.57%,
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较 2017 年减少 220,576 千元,降幅 142.71%。
公司净利润为 50,588 千元,较 2017 年下滑 86.46%,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下
降以及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53,892 千元等综合因素影响所致。


2019 年度,国内证券市场行情回暖,上证综指由年初的 2,493.90 点上涨
至 2019 年末的 3,050.12 点,上涨 556.22 点,涨幅 22.30%;深证成指累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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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涨 3,190.98 点,涨幅 44.08%。2019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1,619,381 千
元,较 2018 年增长 63.6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521,343 千元,较 2018
年同期增长 930.57%,较 2017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61,492 千元上
涨 44.22%。2019 年,公司积极抢抓市场行情机遇,努力推进各项业务发展,
呈现了良好的增长态势。从业务分部口径看,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分部收入同
比增长 19.48%,信用交易业务分部收入同比增长 9.20%,证券投资业务分部
收入同比增长 3,032.40%,资产管理与投资业务分部收入同比增长 31.09%,投
资银行业务分部收入同比增长 20.09%;从会计口径看,2019 年度,公司投资
收益 215,228 千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12,503 千元,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同比增加 493,747 千元,较 2018 年增长 747.92%;经纪业务手续
费净收入同比增加 65,020 千元,较 2018 年增长 22.07%;投资银行业务净收
入(承销与保荐、财务顾问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合计 245,652 千元)同比增加
53,296 千元,较 2018 年增长 27.71%,是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经营业绩较 2018
年上涨的重要因素。


影响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下滑的主要因素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投资
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均已于 2019 年实现明显增长。影响 2018 年经营业
绩的信用交易业务,因市场行情回暖及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2019 年
未新增违约导致股质业务融出资金未收回事项,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风
险可控,发展平稳。

(2)营业收入(按会计核算口径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会计核算口径核算的营业收入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673,750 41.61% 551,722 55.75% 639,171 50.63%
利息净收入 497,373 30.71% 476,971 48.19% 483,519 38.30%
投资收益 215,228 13.29% -23,338 -2.36% 218,576 17.3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12,503 13.12% -42,678 -4.31% -64,016 -5.07%
汇兑收益 6,044 0.37% 13,605 1.37% -24,971 -1.98%
资产处置收益 187 0.01% 45 0.00% -226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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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益 8,564 0.53% 6,765 0.68% 4,833 0.38%
其他业务收入 5,732 0.35% 6,627 0.67% 5,649 0.45%
合计 1,619,381 100.00% 989,719 100.00% 1,262,53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含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利息净收入。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度,前述收
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01.17%、97.27%和 98.73%。

(3)营业收入(按业务分部口径)


公司业务主要分为证券经纪业务、信用交易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证券
投资业务、资产管理与投资业务及其他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分部的
收入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证券经纪业务分部 476,036 29.40% 398,413 40.26% 545,211 43.18%
信用交易业务分部 285,819 17.65% 261,742 26.45% 259,114 20.52%
投资银行业务分部 304,202 18.79% 253,309 25.59% 237,137 18.78%
证券投资业务分部 430,916 26.61% -14,695 -1.48% 216,223 17.13%
资产管理与投资业务分部 79,878 4.93% 60,935 6.16% 64,115 5.08%
其他 45,956 2.84% 37,713 3.81% -46,310 -3.67%
分部间相互抵减 -3,426 -0.21% -7,698 -0.78% -12,955 -1.03%
合计 1,619,381 100.00% 989,719 100.00% 1,262,535 100.00%


以业务分部进行分类,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证券经纪业务分部、投资
银行业务分部、信用交易业务分部、证券投资业务分部以及资产管理与投资
业务分部。其中,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度,证券经纪业务分部实现收
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3.18%、40.26%和 29.40%,是公司收入的主要业
务贡献分部。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行由传统通道服务向财富管理转型策略,同时,
公司积极推行多元化发展战略,在巩固传统经纪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其他各
项业务,有效地改善了报告期内公司的收入结构。资本中介业务、投资银行
及证券投资等业务实现的收入已逐步成为公司新的营业收入增长点 ;公司
2018 年投资银行业务、其他业务分部及信用交易业务分部较 2017 年同期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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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其他分部受市场行情持续、震荡下行影响,均呈现一定程度的下滑;2019 年
度,公司抢抓市场行情机遇,证券经纪业务分部营业收入增长 19.48%,证券
投资业务分部收入增长 3,032.40%,信用交易业务分部收入增长 9.20%,资产
管理与投资业务分部收入增长 31.09%,投资银行业务分部增长 20.09%。

①证券经纪业务分部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分部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59,649 75.55% 294,629 73.95% 418,304 76.72%
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334,634 70.30% 263,955 66.25% 394,851 72.42%
交易单元席位租赁 14,225 2.99% 22,498 5.65% 18,203 3.34%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10,790 2.27% 8,176 2.05% 5,250 0.96%
利息净收入 116,407 24.45% 103,461 25.97% 126,535 23.21%
其他 -20 0.00% 323 0.08% 372 0.07%
合计 476,036 100.00% 398,413 100.00% 545,211 100.00%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度,证券经纪业务分部收入分别为 545,211 千
元、398,413 千元和 476,036 千元。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比分别为
76.72%、73.95%和 75.55%,是证券经纪业务分部收入的主要部分。


报告期内,证券经纪业务分部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主要来自代理买卖证
券、交易单元席位租赁以及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②证券投资业务分部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投资业务分部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利息净收入 30,204 7.01% 49,125 -334.30% 8,434 3.90%
投资收益 198,565 46.08% -2,908 19.79% 212,589 98.32%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2,147 46.91% -60,912 414.51% -4,800 -2.22%
其他 - - - - - -
合计 430,916 100.00% -14,695 100.00% 216,223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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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业务分部收入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利息净
收入。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度,证券投资业务分部实现收入分别为 216,223
千元、-14,695 千元和 430,916 千元。其中,投资收益占比分别为 98.32%、19.79%
和 46.08%。


受证券市场波动影响,报告期内证券投资业务分部实现的投资收益呈现
一定波动性。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度,证券投资业务分部实现投资收
益分别为 212,589 千元、-2,908 千元和 198,565 千元。2018 年,公司自营业务
投资受股票指数大幅下跌影响,投资收益为-2,908 千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
-60,912 千元;2019 年度,公司自营业务投资受市场行情回暖影响,投资收益
为 198,565 千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 202,147 千元,合计同比增加 464,532
千元。

③投资银行业务分部


投资银行业务分部包括华英证券投资银行业务以及新三板业务。报告期
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分部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50,563 82.37% 204,428 80.70% 178,708 75.36%
利息净收入 17,964 5.91% 22,931 9.05% 27,913 11.77%
投资收益 21,400 7.03% 12,248 4.84% 27,909 11.77%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2,824 4.22% 10,668 4.21% 1,682 0.71%
其他 1,451 0.48% 3,034 1.20% 925 0.39%
合计 304,202 100.00% 253,309 100.00% 237,137 100.00%


投资银行业务分部收入主要包括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利息净收入、投
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度,投资银行业务
分部实现收入分别为 237,137 千元、253,309 千元和 304,202 千元。其中,手
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比分别为 75.36%、80.70%和 82.37%,是主要构成部分。

④资产管理与投资业务分部


报告期内,资产管理与投资业务分部实现的收入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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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64,989 81.36% 61,178 100.40% 56,593 88.27%
利息净收入 23,372 29.26% 15,558 25.53% 12,554 19.58%
投资收益 -6,109 -7.65% -23,367 -38.35% 55,841 87.1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468 -3.09% 7,566 12.42% -60,898 -94.98%
其他 94 0.12% - - 25 0.04%
合计 79,878 100.00% 60,935 100.00% 64,115 100.00%


资产管理与投资业务分部主要包括资产管理业务、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
化产品以及子公司国联通宝直投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利息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17 年度、2018 年及 2019 年
度,资产管理与投资业务分部实现的收入分别为 64,115 千元、60,935 千元和
79,878 千元。

⑤信用交易业务分部


报告期内,信用交易业务分部收入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利息净收入 282,742 98.92% 260,632 99.58% 259,114 100.00%
投资收益 - - - - -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077 1.08% 1,110 0.42% - -
合计 285,819 100.00% 261,742 100.00% 259,114 100.00%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度,信用交易业务分部实现的收入分别为
259,114 千元、261,742 千元和 285,819 千元,以利息净收入为主。


报告期内,信用交易业务分部利息净收入主要来自融资报告期内,信用
交易业务分部实现的收入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融资融券业务 261,591 43.48% 289,781 45.49% 322,669 66.86%
股票质押式回购 340,035 56.52% 345,871 54.41% 159,967 33.14%
合计 601,626 100.00% 634,542 100.00% 482,636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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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融资融券业务收入含融券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报告期内,信用交易业务分部实现的收入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融资融券业务 261,591 43.48% 289,781 45.49% 322,669 66.86%
股票质押式回购 340,035 56.52% 345,871 54.41% 159,967 33.14%
合计 601,626 100.00% 634,542 100.00% 482,636 100.00%
注:融资融券业务收入含融券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4)营业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税金及附加 10,709 1.15% 9,126 0.99% 9,742 1.30%
业务及管理费 933,595 100.19% 755,698 82.26% 732,785 97.72%
资产减值损失 - - - - 7,365 0.98%
信用减值损失 -12,436 -1.33% 153,892 16.75% - -
合计 931,868 100.00% 918,716 100.00% 749,892 100.00%


公司营业支出主要包括税金及附加、业务及管理费、资产减值损失和其
他业务成本。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度,公司营业支出分别为 749,892 千
元、918,716 千元和 931,868 千元。其中,业务及管理费占当期营业支出的比
例为 97.72%、82.26%和 100.19%,是公司营业支出的主要组成部分。

(5)净利润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度,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373,648 千元、50,588
千元和 521,343 千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361,492 千元、
50,588 千元和 521,343 千元。

3、发行人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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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千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598,201 4,238,387 2,871,1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801,417 4,514,176 9,540,2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96,784 -275,789 -6,669,04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70,345 695,586 1,195,15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314,795 912,411 491,2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550 -216,825 703,95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60,000 3,000,000 5,120,6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69,287 3,490,233 2,611,53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9,287 -490,233 2,509,06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6,044 13,605 -24,97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249,091 -969,242 -3,481,002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581,728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633,272
交易性金融负债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746,182 1,660,500 1,644,707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200,000 - 6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6,915,008 - -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 1,801,477 -
代理买卖证券增加的现金净额 2,617,71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9,299 143,138 44,7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598,201 4,238,387 2,871,162
拆入资金的净减少额 - 600,000 -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 900,476 4,878,578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1,659,302 - 256,93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 - 272,455
益的金融负债净减少额
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4,889,111 - -
交易性金融负债净减少额 119,417 592,713 -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 1,284,431 2,747,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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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11,310 228,088 276,77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07,011 514,230 564,042
支付的各项税费 249,957 160,823 269,02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5,309 233,415 275,3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801,417 4,514,176 9,540,2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96,784 -275,789 -6,669,049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373,648 千元、50,588 千
元和 521,343 千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669,049 千元、
-275,789 千元和 3,796,784 千元。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产生较大差异,主要原因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金融资产(2017 年)、交易性金融资产(2018 年及 2019 年度)、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7 年)、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等主要经营
活动流量项目大幅变动不影响公司净利润;(2)公司资产减值准备(2017 年)、
信用减值损失(2018 年及 2019 年度)、长期资产折旧与摊销、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等非付现项目及筹资性质利息支出等非经营活动营业支出等利润表项目不
产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 37.97 亿元、-2.76 亿元及-66.69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5.21 亿元、0.51 亿元
和 3.74 亿元;2019 年 1-6 月、2018 年度、2017 年度上市证券公司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数为 108.02 亿元、72.11 亿元及-200.82 亿元;净利润
平均数为 15.95 亿元、18.40 亿元、31.42 亿元。2018 年上市证券公司经营活
动现金流量净额平均数为正,与公司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 2018 年度公司偿
还了 6 亿元的转融通拆入资金,导致“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科目金额与
上市公司存在明显差异,公司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
大具有合理性。2017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变动趋势与同行业上市
证券公司保持一致,公司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大具
有合理性。2019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7.97 亿元,与证券
行业趋势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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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6,669,049 千元,现金流量净
额为负值主要系受国内证券市场延续震荡、分化的影响,公司 2017 年营业收
入下降导致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减少,以及部分业
务现金净流出较高所致。其中,2017 年因证券投资者活跃度下降导致公司代
理买卖证券业务现金净流出 2,747,012 千元,因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
扩增等导致回购业务现金净流出 4,878,578 千元。


2018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275,789 千元,现金流量净
额为负值主要系因 2018 年证券投资者活跃度进一步降低,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现金净流出 1,284,431 千元,开展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业务等导致回购业务现金
净流出 900,476 千元,以及 2018 年偿还向中证金的拆入资金导致现金净流出
600,000 千元所致。


2019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为 3,796,784 千元,呈现现金
净流入,主要原因系 2019 年投资者活跃度上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现金净流
入 2,617,712 千元,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产生现金流入 6,915,008 千元,转
融通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200,000 千元等现金流入增加,此外公司增加交易性金
融资产投资导致现金流出 4,889,111 千元,融出资金业务规模增加导致现金流
出 1,659,302 千元等综合影响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5,96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5,748 6,541 38,000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到的现金 - - 1,154,899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收到的现金 6,337,941 688,22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696 817 2,256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70,345 695,586 1,195,155
投资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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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的现金 6,230,115 830,192
购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支付的现金 - 430,59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84,680 82,219 60,612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314,795 912,411 491,2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550 -216,825 703,952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 703,952 千元、-216,825 千元和 55,550 千元。2017 年,公司购置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与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现金净额为 724,308 千元,占对应期
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比重分别为 102.89%;2018 年,公司
处置投资目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收到的现金 688,228 千元,占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额的 98.94%,购置投资目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的现金 830,192 千元,占投
资活动现金流出额的 90.99%;2019 年度,公司处置投资目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收到的现金 6,337,941 千元,占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额的 99.49%,购置投资目的
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的现金 6,230,115 千元,占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额的 98.66%,
是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的主要组成部分。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
- - -

发行债券及短期融资款收到的现金 2,660,000 3,000,000 5,120,6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60,000 3,000,000 5,120,6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780,000 3,200,000 1,800,6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12,261 290,233 456,934
偿还租赁负债支付的现金 77,02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354,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69,287 3,490,233 2,611,53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9,287 -490,233 2,509,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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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509,066 千元、-490,233 千元和-609,287 千元。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筹资活动
来满足各类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其中,2017 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51.206 亿
元,主要系公司 2017 年新增发行 23.206 亿元诚鑫系列短期收益凭证,5 亿元
国联 17 短期公司债以及 23 亿元国联公司债所致;2018 年,公司发行债券及
短期融资款收到的现金为 3,000,000 千元,主要系公司发行公司债及诚鑫系列
收益凭证募集的资金; 2019 年度,公司发行债券及短期融资款收到的现金为
2,660,000 千元,主要系公司发行公司债及诚鑫系列收益凭证募集的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以及分配
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度,公司偿
还次级债、收益凭证等各类债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18.006 亿元、32 亿元和
27.80 亿元。

4、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资产流动性强,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在保持传统证券经纪业务竞争优势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信用
交易、投资银行等业务,不断优化业务模式和盈利结构,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在财务状况方面,公司净资产、净资本规模将大幅增
加,公司抗风险能力有望得到进一步加强;在盈利能力方面,公司将进一步
优化业务结构,增强收入的可持续性和盈利的稳定性,实现由传统通道型券
商向现代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的转型。


(五)股利分配政策

1、本次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前公
司股利分配的政策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按本年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交易
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证券交易的损失,不得用于分红、转增资本,再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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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
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
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不得在未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
润。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
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
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
加公司资本。但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
资本的 25%。

(3)公司可以以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形式分配股利。

(4)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
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6)公司在分配股利时所依据的税后可分配利润根据下列两个数据按孰
低原则确定:




1-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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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的累计税
后可分配利润数;

②以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按照国际会计准
则或者境外主要募集行为发生地会计准则调整的财务报表中的累计税后可分
配利润数。

2019 年 6 月 13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制定利
润分配政策》议案,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有关上
市公司应订有派付股息的政策的要求,公司修订利润分配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本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普通股股东的利润不少于当年
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0%。

2、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情况

2017 年 6 月 29 日,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国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总股本 190,24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分配 1.4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26,633.60 万元。截至 2017 年 8
月 28 日,前述股利已实际分配完毕。

2018 年 6 月 15 日,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国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17 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

2019 年 6 月 13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国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总股本 190,24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分配 0.5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9,512 万元。截至 2019 年 8 月
12 日,前述股利已实际分配完毕。

2020 年 2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国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9 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本决议
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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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6 年 9 月 19 日,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内资股类
别股东会议及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除进行年度
利润分配之外,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发行上市日前本公司的滚存
未分配利润将由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
有。

4、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在《公
司章程》(草案)中明确了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在营业收入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
匹配时,可以在满足前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2)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
中期利润分配。

(3)在确保满足监管规定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每
一年度实现的盈利在依法提取风险准备金、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有
可分配利润的,可以进行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4)公司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现金分红
的时间、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
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
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
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
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
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和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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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公司当年有可分配利润但未做出现金分红方案,董事会应就不进
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
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公司应为股
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6)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该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该报告期内公司
满足监管规定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有可分配利润但公司董事
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并详细说明未
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7)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政策变更事项时,应充分考虑中小股东
的意见。

5、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2016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根据《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
分红回报规划》,在 A 股上市后三年,公司将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
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
配。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
利润分配。

若公司净资本负债率等未达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标准的,不向股
东分配利润。在确保满足监管规定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
司每一年度实现的盈利在依法提取风险准备金、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
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可以进行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在营业收入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
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前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
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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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区分不同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
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
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董事会应做专题论述,
详细论述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
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投资控股国联通宝、华英证券、
国联创新和国联香港 4 家子公司。

1、国联通宝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7 楼 700
法定代表人 杨明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0 年 1 月 18 日
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经营范围
活动)
注: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关于发布<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及<证
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的通知》(中证协发[2016]253 号),本公司对国联通宝进行整
改,将其主营业务规范为私募投资基金业务,2017 年 12 月 18 日,国联通宝列入中国证券业协
会网站公示的第四批整改方案经联合机制审查认可的证券公司及其私募基金子公司等规范平台
名单,国联通宝可以据此办理有关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2018 年 4 月 23 日,国联通
宝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更为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国联通宝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100.00


国联通宝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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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千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项目
(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资产总额 235,662
净资产 233,359
营业收入 13,978
净利润 11,286


国联通宝发起设立的纳入公司报表合并范围内的企业情况如下:

序 认缴资本
企业名称 执行事务合伙人 经营范围 出资比例
号 (万元)
无锡国联通宝创 国联通宝资本投资
利用自有资金对外
1 新成长壹号投资 140 有限责任公司(委派 16.67%
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 代表:秦顺达)
嘉兴宝满投资合 国联通宝资本投资
实业投资、投资管
2 伙企业(有限合 2,100 有限责任公司(委派 29.17%
理。
伙) 代表:杨春柳)
注:无锡国联通宝创新成长壹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注销,嘉兴
宝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在注销过程中。


2、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一街 10 号无锡金融中心 5 层 03、04 及 05 部分
法定代表人 姚志勇
注册资本 8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1 年 4 月 20 日
1、股票(包括人民币普通股、外资股)和债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
经营范围 债券)的承销与保荐;2、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华英证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0 100.00
注:2017 年 7 月 6 日,公司与苏格兰皇家银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其持有的全部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6,640.00 万元出资额,2017 年 9 月 22 日,华英证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变更为国联证券全资子公司。


华英证券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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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千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项目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资产总额 1,108,545
净资产 978,195
营业收入 275,840
净利润 35,775


3、无锡国联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7 楼 706
法定代表人 敬松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9 年 7 月 9 日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对外投资、创业投资、实业投资、股权投资。(依法
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国联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9 日设立的另类投资子
公司,主要从事科创板跟投业务,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2019 年 11 月 6 日,
国联创新取得了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资格。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
国联创新暂未投资具体项目。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国联创新未实缴注册资本。


4、国联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类型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香港湾仔骆克道 3 号 12 楼
公司编号 2919199
成立日期 2020 年 2 月 27 日
经营范围 证券、证券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业务、金融业务中间介绍、自营业务等


国联香港系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注册的香港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
股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国联香港尚未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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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和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增加营运
资金,发展主营业务。公司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资本金的金额
不超过 193,808.46 万元,最终发行规模将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根
据公司发展目标,结合现有业务的发展情况,本次募集资金计划重点使用方
向如下,同时根据市场变化将可能对使用方向做相应调整:

序号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重点使用方向

优化营业网点布局,实现对全国主要中心城市的全覆盖,同时在重点拓展区域进
1
一步加密营业网点,提高经纪业务市场占有率水平。

2 通过补充资本加快推动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等资本中介业务发展。

3 在风险可控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度增加自营业务投资规模,提高投资回报。

加大对资产管理业务的投入,提升产品创设能力和投资管理能力,扩大资产管理
4
规模。
积极培育场外市场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等创新业务,扩大收入来源,优化收
5
入结构。
增加对子公司的资本投入,扩大业务规模,推动子公司快速发展。同时加快现代
6
证券控股集团建设,择机设立或收购证券相关机构及资产。

7 加强风控体系和 IT 系统建设,充分发挥其对各项业务发展的支撑作用。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发展前景的分析

证券行业是与资本规模高度相关的行业,资本规模是影响证券公司持续
盈利能力、风险抵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关键因素。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监管
要求,证券公司部分业务的资格取得和业务规模直接与净资本相挂钩,净资
本实力业已成为证券公司做大做强做全业务的必要条件。虽然 2015 年公司在
境外首次公开发行 H 股,增强了资本实力,但与国内领先同行相比仍存在较
大的差距。在国内证券行业传统业务竞争加剧、资本中介业务快速发展的趋
势下,公司目前的净资本水平制约着业务拓展。因此,补充净资本已经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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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顺利开展各项现有业务和创新业务的前提条件,也是决定公司在未来
市场竞争地位的关键因素。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以下直接影
响:

1、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将增加,净资产收
益率将相应发生变化;

2、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本将进一步增加,有利于公司扩大业
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发展主营业务,有效提升公司的经营实力和抗风险
能力;

3、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可能在短时间内无法提升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
水平,但长期看来,有利于增强资本实力及推进各项业务的发展,从而有利
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为股东和投资者创造持
续稳定的回报。

综上,公司将根据自身战略规划及发展情况,合理配置本次发行的募集
资金,及时补充公司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保障各项业务的
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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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摘要提供的其他
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行业风险

1、证券市场行情波动风险


证券市场的变化受国际经济形势、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市场
成熟度和境外金融市场波动以及投资者结构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较强的
周期性、波动性特征。证券市场的波动主要表现为价格和成交量的波动,二
者之间又互相影响,从而产生较为复杂多变的波动形态。


价格指数方面,在国内经济持续高涨的宏观环境下,上证综指从 2005 年
6 月的 998 点起步,到 2007 年 10 月创下 6,124 点的历史高点,受美国次贷危
机的影响,此后上证综指迅速下跌,2008 年 10 月跌至最低 1,664 点,累计跌
幅为 72.83%。2009 年 8 月逐步反弹至 3,478 点,此后震荡下行,2013 年 6 月
上证综指走低至 1,849 点。持续低迷近 1 年多,从 2014 年下半年开始,在市
场资金杠杆的影响下股市行情持续上涨,上证综指于 2015 年 6 月涨至 5,178
点,此后市场大幅波动,至 2016 年 1 月跌至 2,638 点。2016 年至 2017 年,
在整体股市行情低迷背景下,上证综指持续震荡。2018 年,上证综指由 1 月
最高点 3,587 点持续震荡下行,至 2018 年 10 月跌至最低点 2,449 点。2019 年
市场行情回暖,上证综指于 1 月份逐步止跌走高,至 4 月最高点达到 3,288 点,
此后至 12 月持续在 3,000 点附近调整,2019 年全年上证指数累计涨幅达
22.30%。


股票市场成交量方面也呈现大幅波动特征。根据 Wind 资讯,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我国股票市场日均成交额分别为 4,584.26 亿元、3,691.9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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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14 亿元。2018 年全年股票市场日均成交额较 2017 年全年同比下降
19.47%,2019 年全年股票市场日均成交额较 2018 年全年同比增长 40.91%。


证券市场行情的波动对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投资银行
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信用交易业务等各项业务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并
且这种影响还可能产生叠加,进一步放大证券公司的经营风险。根据证券业
协会统计数据,2008 年-2019 年,全行业净利润分别为 482.00 亿元、932.71
亿元、775.57 亿元、393.77 亿元、329.30 亿元、440.21 亿元、965.54 亿元、
2,447.63 亿元、1,234.45 亿元、1,129.95 亿元、666.20 亿元和 1,230.95 亿元,
全行业经营业绩变动幅度较大。


公司收入和利润来源于各项证券相关业务,与证券市场成交额和市场指
数等因素具有较强的相关性,经营业绩变动幅度较大。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262,535 千元、989,719 千元和 1,619,381 千元,
实现净利润 373,648 千元、50,588 千元和 521,343 千元。若未来证券市场处于
较长时间的不景气周期,或证券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极端情形下,本公司的
盈利水平可能出现较大波动,存在显著下降的风险。

2、行业竞争风险


随着证券市场的逐步放开,行业竞争十分激烈。根据证券业协会统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我国共有证券公司 133 家。同时,由于我国证券市
场发展时间尚短,证券公司主要业务仍然由证券经纪等传统业务构成,业务
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公司的行业竞争主要来自下面三方面的竞争和挑战:

(1)来自国内其他证券公司的竞争

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部分国内证券公司通过兼并收购、增资扩股、
IPO、借壳上市等方式充实了资本金,业务范围进一步拓展,盈利来源趋于多
元化。也有部分证券公司在特定地域、特定业务类型等方面形成了比较竞争
优势。如公司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快速提高资本实力、抓住发展机遇,将可
能面临业务规模萎缩、盈利能力下滑等经营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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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来自外资证券公司的竞争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外资金融机构在国内证券市场的参与程
度将进一步深入,证券行业的竞争也将进一步加剧。外资证券公司在品牌影
响、营销能力、管理能力、技术水平、资本实力等方面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
其海外承销、跨市场运作经验也较为丰富。如公司不能继续保持并强化业已
形成的竞争优势,不能及时提高服务品质和管理水平、提升资本实力,则存
在客户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3)来自其他金融机构的挑战

近年来,国内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通过各种金融产品和
业务的开拓创新,向证券公司传统业务领域不断渗透。特别是商业银行在资
本实力、资产规模、品牌影响、网点覆盖等方面比证券公司具有明显的竞争
优势,若未来我国金融分业经营政策逐步放松,甚至完全放开,其他金融机
构可能对证券公司经营带来严峻挑战。

3、行业监管风险

证券行业是受到严格监管的行业,证券公司各项业务的经营与开展均涉
及国家多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监管。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变
化将对证券业的经营环境和竞争格局产生影响,进而对本公司的各项业务产
生较大影响。若本公司未能及时适应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可能导
致本公司业务面临拓展受限、经营成本增加、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二)与公司业务经营相关的风险

1、证券经纪业务风险

证券经纪业务是公司的传统主要业务之一。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
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分部实现的收入分别为 545,211 千元、 398,413 千元和
476,036 千元,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3.18%、40.26%和 29.40%。
证券市场交易量的波动、交易佣金率的变化、业务和客户主要集中于江苏等
因素均将对本公司的证券经纪业务收入产生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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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市场交易量的波动带来的风险

证券市场交易量波动幅度较大。根据上交所、深交所统计数据,2017 年
全年日均交易金额为 5,010.97 亿元,2018 年全年日均交易金额为 4,138.53 亿
元,较 2017 年全年日均交易金额下降 17.41%。2019 年全年证券市场股票基
金日均交易金额为 5,599.31 亿元,较 2018 年全年日均交易金额增长 35.30%。

2017 年公司日均交易金额为 55.44 亿元,2018 年公司股票基金日均交易
金额为 39.64 亿元,较 2017 年全年日均交易金额下降 28.50%。2019 年公司股
票基金日均交易金额为 54.59 亿元,较 2018 年同比增长 37.70%,证券市场交
易量直接影响证券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给公司经营带来
风险。

(2)交易佣金率及市场份额变化带来的风险

随着券商新设网点的不断增加、“一人三户”政策的推行以及互联网金融的
快速发展,证券经纪业务竞争趋于白热化,行业佣金率水平呈现下滑。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整理,2017 年证券公司
平均净佣金率为 0.34‰,2018 年证券公司平均净佣金率下降至 0.31‰,2019 年
证券公司平均净佣金率下降至 0.29‰。2017 年公司的平均净佣金率为 0.29‰,
2018 年公司平均净佣金率下降至 0.27‰,2019 年公司平均净佣金率下降至
0.25‰。报告期,公司股票基金成交金额市场份额分别为 0.55%、0.48%和 0.49%,
股票基金成交金额市场占有率 2018 年较 2017 年同比下降,2019 年较 2018 年已
有所提高;公司股票成交金额市场份额分别为 0.60%、0.53%和 0.51%,同比下
降但下降幅度趋缓。

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的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为 3.95 亿
元、2.64 亿元和 3.35 亿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31.27%、26.67%和
20.66%。虽然报告期内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
重呈下降趋势,但公司净佣金率、股票成交金额市场份额的下降,仍可能对公司
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业务和客户主要集中于江苏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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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全国共设有证券营业部 87 家,其中,在江
苏省内设有证券营业部 60 家,占公司营业部总数的 68.97%。根据江苏证监局数
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各证券公司在江苏省共设有证券营业部 947 家,
公司证券营业部占比为 6.34%。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来源于江苏省
内营业网点的证券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实现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含总部分
摊)分别为 32,108.61 万元、21,427.38 万元和 27,219.46 万元,占公司证券经纪
业务代理买卖证券实现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比例分别为 81.32%、81.18%和
81.34%,相对比例较大。此外,公司主要通过营业部为证券经纪客户提供各种
服务并进行客户关系管理,受公司证券营业部主要分布于江苏省影响,公司融资
融券业务亦主要集中于江苏省。

若其他券商在江苏省内增加营业网点,加上“一人三户”政策的推行以及互联
网金融对传统经纪业务的冲击,江苏地区的竞争会加剧,从而导致公司面临客户
流失和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2、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投资银行业务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投
资银行业务分部收入分别为 237,137 千元、253,309 千元和 304,202 千元,占当期
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8.78%、25.59%和 18.79%。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存在
以下几个方面的风险:

(1)发行政策变化的风险

证券公司承销保荐业务的开展受发行市场环境的影响较大。宏观经济形
势、产业政策的变化以及资本市场的波动都对发行政策的制定执行有较大的
影响。当市场环境不好的时候,甚至可能会导致发行的暂停,从而对投资银
行业务产生不利影响。未来,发行市场环境变化仍将影响公司保荐和承销业
务的开展,进而影响公司总体投资银行业务收入水平。

(2)保荐风险

公司在开展保荐业务时,可能存在为客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
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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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暂停甚至取消保荐资格的风险。也可能存在因对客户
的尽职调查不完善、对客户改制上市和融资方案设计不合理等原因,导致客
户发行申请不予核准或不予注册的情况发生,从而遭受财务和声誉双重损失
的风险。

(3)承销风险

在实施证券承销时,若因对客户前景和市场系统性风险判断出现偏差或
发行方案本身设计不合理,导致股票发行价格或债券的利率和期限设计不符
合投资者的需求,或出现对市场走势判断失误、发行时机掌握不当等情形,
公司将可能承担因发行失败或者大比例包销而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3、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随着国内资产管理需求的不断增长及公司的不断拓展,资产管理业务也在逐
步发展。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实现的手续费及佣金净
收入(会计核算口径)分别为 56,658 千元、61,177 千元和 64,989 千元,占当期
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49%、6.18%和 4.01%。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
主要包括产品投资风险、竞争风险和分级产品承担有限补偿风险。

(1)产品投资风险

受证券市场景气程度、投资证券品种内含风险和投资决策等因素的影响,
资产管理产品的收益率水平可能无法达到投资者或产品持有人的预期,使得
本公司存在经营业绩下滑及声誉受损的风险。

(2)竞争风险

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参与最广泛的业务之一。除证券公司和基金管
理公司外,商业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也均在开展各种类型的理财或客户资产
管理业务,从而加剧了该业务的竞争,给相关业务开展带来竞争压力。若公
司不能在产品设计、市场推广、投资能力等方面取得一定优势,资产管理业
务的后续发展存在一定程度的下滑风险。

(3)分级产品以自持风险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补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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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对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持有人提供信用增级
的方式为自持资管计划份额,并根据合同约定以公司认购的份额为限对优先
级份额持有人或其他份额持有人提供有限补偿,根据该安排,公司根据合同
条款而承担补偿义务所面临的最大风险敞口为公司自持份额的账面价值(净
值)。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投资管理的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中存在直接或间接对优先级份额认购者提供信
用增级安排条款的资产管理计划均为公司以自持风险级份额净值为限承担对优
先级的有限补偿,最终投资风险和损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担。各报告期末,该等资
管计划产品规模(份额)分别为 128,439.93 万份、73,860.00 万份和 45,915.11 万
份。其中,由公司持有自身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风险级份额(次级份额)分别为
19,917.59 万份、11,535.53 万份和 6,671.48 万份,对应的风险敞口分别为 26,489.01
万元、15,475.02 万元和 9,888.11 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前述产品份额占公司全部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比例分别为 5.06%、3.07%和 1.18%,产品规模相对较小且呈
现下降趋势。该等以自持风险级份额净值为限承担有限补偿的安排在资管新规出
台前是全行业设立结构化产品普遍采用的增信方式,随着资管新规的施行,全行
业根据监管要求落实整改,该类资管产品规模在逐渐缩小。

2016 年 7 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中
国证监会公告 [2016]13 号)正式施行后,公司新设立的资管产品均无前述信用
增级条款安排。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两只存续结构化资产管理产品以自持风险
级份额净值为限承担对优先级有限补偿。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两只存
续结构化资产管理产品主要分散投资了流动性好、评级高的债券以及流动性较好
的其他产品。若因公司前述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资产管理计划产品投资决策
出现重大失误或市场行情持续波动下行等因素导致产品投资收益大幅下降甚至
出现投资亏损,则在极端情况下,公司承担的最大损失为参与自身发起的资产管
理计划中的风险敞口。届时,公司将因以自持风险级份额净值为限承担对优先级
有限补偿相关条款安排而面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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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4、证券自营业务风险

证券自营业务(证券投资业务)也是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2017 年、
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证券投资业务分部收入分别为 216,223 千元、-14,695
千元和 430,916 千元,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7.13%、-1.48%和
26.61%。公司证券自营业务风险主要包括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投资产品
的内含风险及投资决策不当风险。

(1)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证券市场的走势受到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国际证券市场波动及投资者
心理预期变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容易产生较大幅度和频繁波动;与此同时,
当前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品种和金融工具较少,对冲机制不够完善,金融避
险工具品种不够丰富。因此,本公司证券自营业务面临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
险。

(2)投资产品的内含风险

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品种主要包括股票、基金、债券、衍生产品等。
不同的投资品种内含的风险不同,如债券可能面临信用评级下降导致债券价
格下跌的风险、股票可能面临因基本面恶化等因素导致股票价格下跌的风险,
随着公司交易品种范围的进一步扩大,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投资产品内含风
险加大,可能导致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收益大幅下降甚至出现投资亏损。

(3)投资决策不当风险

由于证券市场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公司面临因对经济金融市场形势判
断失误、证券投资品种选择失误、证券交易操作不当、证券交易时机选择不
准、证券投资组合不合理等情况而带来的决策风险。

5、信用交易业务风险

公司目前的信用交易业务包括融资融券、转融通、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等。公司虽然已建立健全了信用交易业务风险管控机制,但在业务开展中仍
不可避免存在客户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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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客户信用风险

若出现信用交易业务客户维持担保比例或履约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且未
能按约定追加担保物或采取履约保障措施、客户到期不偿还负债、市场交易
出现极端情况等原因,信用交易客户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可能会导致本公司
出现资金损失。此外,客户信用账户若被司法冻结,本公司也可能面临无法
及时收回债权的风险。

(2)利率风险

公司融出资金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结合公司营
运成本和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而随着信用交易业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客
户议价能力逐渐增强,以及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下行,可能导致公司信用交
易业务利差逐步收窄,公司信用交易业务存在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公司信用交易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带来持续的资金需求,若公司不能及时
筹集相应的资金,将可能带来流动性风险。

6、私募股权投资业务风险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国联通宝下设的股权投资基金开展股权投资业务。
开展股权投资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投资失败和投资难以退出风险。

(1)投资失败风险

股权投资业务决策主要基于对所投资企业的技术水平、经营能力、市场
潜力和行业发展前景的研判,如果出现判断失误,或者投资对象发生经营风
险,均可能导致投资项目失败,进而使本公司遭受损失。

(2)投资难以退出风险

股权投资业务的投资周期较长,在此期间股权投资项目难以退出,而我
国资本市场与发达资本市场相比仍存在退出方式较为单一的问题,这在一定
程度增加了股权投资业务的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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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三)公司管理风险

1、合规风险


合规风险是指公司因未能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规则、自律性组织
制定的有关准则以及适用于公司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
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根据证监会 2016 年出台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公
司 2017 年末持有一种非权益类证券的规模与其总规模的比例为 43.33%,不符
合“不超过 20%”的监管要求,主要系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29 日受让浙商期货有
限公司持有的湖州金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券“12 金泰 01”,初始投资规模占
发行总规模的 43.33%。该投资行为发生在《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
规定》对非权益类证券持有比例的监管要求出台以前,不违反当时的监管要
求,湖州金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2 日被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
院裁定破产重整,2017 年 9 月 28 日,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
划,终止重整程序,执行重整计划。2018 年 1 月 22 日,公司收到债权享有的
分配清偿款共计 392,118.13 元,该事件至此已完结。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和
2019 年 12 月末,公司持有一种非权益类证券的规模与其总规模的比例最大值
均为 15.83%,已符合监管要求。除此之外,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各期末均符合
监管要求。


如果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从业人员未能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
相关规定、业务准则,将会承受法律风险或者监管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
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撤销相关业务许可、责令关闭等。公司还可能因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而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
业务活动,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新业务,限制分配红利,限制向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和提供福利,限制转让财产或者在财产上
设定其他权利,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责令
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限制有关股东行使股东权利,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
机构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

1-2-132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若公司受到处罚或被采取监管措施,将对公司的业务开展、财务状况或
公司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2、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风险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是证券公司经营发展的重要前提和
保证。虽然本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备的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然而,
由于公司业务始终处于动态发展的环境中,用以识别、监控风险的模型、数
据、信息难以一直保持准确和完整,相关管理风险的政策及程序也存在滞后、
失效或无法预见所有风险的可能。同时任何内部控制措施都存在其固有局限,
有可能因其自身的变化或者内部治理结构及外界环境的变化、风险管理当事
人对相关业务风险的认识不足或对现有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等原因而导致风
险的发生。上述风险的发生将可能会给公司带来损失及造成其他不利影响。

3、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指在公司运营过程中,由于不恰当或失效的内部流程、人员和
系统或外部事件导致公司发生损失的风险。操作风险广泛存在于各个业务部
门,由于各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差异化较大,对操作风险控制的程度和要求也
不同。特别是近年来新业务的拓展使得公司业务流程日益复杂,风险管理能
力和人员素质差异较大,涉及的操作风险管理难度显著提高。因此公司存在
因操作风险控制不力,从而给公司的声誉、经营活动带来重大不利影响的风
险。

4、职业道德风险

证券行业的员工道德风险相对其他行业更为突出。在公司经营中的某些
环节,少数公司员工可能存在玩忽职守、故意隐瞒风险、未经授权或超过权
限的交易等因信用、道德缺失引发的不当行为。若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并防范,
则可能导致公司声誉和财务状况受损,甚至引发赔偿、诉讼或监管处罚的风
险。

5、人力资源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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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证券行业的竞争关键在于人才的竞争。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
国内外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以及私募基金通过提供优厚的薪资或者股权激励
措施吸引人才,加剧了人才的竞争,公司面临优秀人才流失的风险。同时,
证券行业的不断发展对人才的知识更新和高端专业人才的储备提出了更高的
要求,尽管公司建立了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但仍存在人才储备跟不上业务发
展的风险。

6、信息技术风险

信息技术在证券公司业务和管理的诸多方面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包括集
中交易、网上交易、资金结算、三方存管、客户服务等。本公司证券经纪、
信用交易、证券自营和资产管理等业务开展高度依赖于信息系统。若公司的
信息系统和通信系统出现故障、重大干扰或潜在的不完善因素,将会使本公
司的正常业务受到干扰或导致数据丢失;第三方业务关联机构,如三方存管
银行、电信运营商等出现技术故障也会使本公司的正常业务受到影响。

此外,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信息技术创新的不断涌现,公司需要不
断投入资金进行信息系统升级和更新,以保持技术先进性和竞争中的有利地
位,这将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如果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地改进和提升信息系
统,公司的竞争力和经营业绩均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公司的财务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和净资本管理风险。

1、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期债
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的风险。2017 年、2018
和 2019 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证券包销金额为 38.68 万元、235.47 万元和 0 万
元。2017 年末、2018 年末及 2019 年末,公司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
净资本比例分别为 5.15%、9.38%和 87.13%,报告期各期末,信用业务融资及
融券的金额与净资本的比例分别为 135.80%、123.07%和 97.00%,未来如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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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券投资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出现投资判断失误,以及出现投资银行业务大
额余额包销、信用交易业务规模过大等问题,如果不能及时以合理的成本获
得足额资金,将会给公司带来流动性风险。

2、净资本管理风险

目前,我国证券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实施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
标管理,资本实力已经成为证券公司衡量抵御风险能力的重要依据,更是监
管部门监管证券公司的重要指标。证券市场行情的变动、业务经营中的突发
事件等均会影响到本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的变化,当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监管
要求时,公司的业务开展将会受到限制,在极端情况下,甚至被取消部分业
务资格。在此情况下,如果本公司不能及时调整业务规模和资产结构使公司
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监管标准,将可能失去一项或多项业务资格,给业务
经营及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五)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公司经营面临本节中描述的行业风险、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财务风险
等多重风险因素。相关风险在极端情况或多个风险叠加发生的情况下,将可
能导致公司上市当年营业利润较上年下滑 50%以上,甚至不排除未来公司经
营业绩出现亏损的可能。


(六)其他风险

1、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增
加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由于
募集资金使用并全部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募集资金使用产生
效益之前,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公司现有业务,如果公司原
有各项业务的盈利水平未实现足够的提升,在公司股本及所有者权益因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而增加的情况下,预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的每股
收益(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度将有所下降。由于公司业务

1-2-135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的发展需要一定时间,本次发行完成后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
短期内下降的风险。

2、重大诉讼或仲裁风险

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若公司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客户自身的期望,或
者公司在业务操作中未能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将面临被
客户或其他第三方投诉甚至诉讼、仲裁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或声誉
造成不利影响。

3、大股东控制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国联集团直接持有国联证券 28.59%的股
权,并通过其控制的企业国联信托、国联电力、民生投资、一棉纺织及华光
股份间接控制国联证券 43.76%的股权,合计控制国联证券 72.35%的股权,为
国联证券的控股股东。如果国联集团利用其控股股东地位,违反相关规定对
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施加不当影响,可能会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
东的利益。


二、其他重要事项

本节所称的重大合同,是指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正在履行或
将要履行的金额重大(标的金额超过 500 万元)或虽非金额重大但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或协议。本公司的重大
合同如下:


(一)保荐业务合同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华英证券签署的正在履行的有
重大影响的保荐业务合同具体如下:

序号 合同名称

1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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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民币普通股(A 股)之保荐协议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
与上市之保荐协议



(二)承销业务合同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华英证券签署的正在履行的重
大承销业务合同具体如下:

序号 合同名称

天全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天全县国有资产经
1
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成都市蜀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 2019 年成
2
都市蜀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成都憬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2018 年成都市新津县城
3
市停车场建设项目非公开发行项目收益债券之承销协议

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无锡市市政公
4
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无锡市国联发展
5
(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苏州电器科学
6
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仁怀市茅台文化旅游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2018 年
7
仁怀市赤水河谷旅游度假区工程建设项目非公开发行项目收益债券之承销协议

青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2018
8
年项目收益债券之承销协议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9
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之承销协议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1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

成都武侯产业发展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武侯
11
产业发展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

成都市瀚宇投资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市瀚宇投资有限公司
12
非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

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牵头
13
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柳州市投资控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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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合同名称

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

潍坊市文化旅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2019
14
年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

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牵头主
15 承销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签订的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
16
承销商并代表承销团)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
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

17 铜仁市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成都市羊安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市羊安新城
18
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保障性住房)之承销协议

如皋市经济贸易开发总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如皋市经济贸易开发总
19
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

重庆开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牵
20 头主承销商)及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关于重庆开乾投资(集
团)2019 年非公开发行扶贫专项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盱眙经发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承销
21
商)签订的盱眙经发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启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
22 席主承销商)及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关于启东国有资产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23 江苏博融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公司债券主承销协议

武汉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工业控股集团有限
24
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首次发行 2,000 万
25
股每股面值 1.00 元之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承销协议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6
境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2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主承销协议



(三)财务顾问业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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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华英证券无正在履行的重大
财务顾问业务合同。


(四)资产管理合同

1、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规模排名前十位
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如下:

序号 合同名称 管理人/托管人

国联比亚迪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 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金如意 7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 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现金添利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资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国联汇富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 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管理合同 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玉如意年年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资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国联玉如意年年发 2 号集合资产管理 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国联玉如意 9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 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国联国富 26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 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
管理合同 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国联国富 2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 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
管理合同 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国联玉如意年年发 3 号集合资产管理 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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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公司正在履行的管理费排名前十位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如
下:

序号 合同名称 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

委托人: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汇鑫 8 号定向资产管
1 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海普瑞 1 号定向资产
2 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委托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汇鑫 10 号定向资产
3 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代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
国联信立泰 1 号定向资产
4
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委托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汇融 55 号定向资产
5 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委托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汇融 40 号定向资产
6 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委托人: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汇鑫 26 号单一资产
7 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国联汇盈 45 号定向资管
8 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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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合同名称 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
委托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国联汇盈 40 号定向资产
9 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合 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汇鑫 39 号单一资产
10 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五)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合同

公司正在履行的债权数额排名前十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情况
如下表:

债权数额
序号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融入方
(万元)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扬州东方
1 0001291 易业务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集团有限 25,000
(初始交易) 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2 0001296 易业务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潘** 19,000
(初始交易)

北京厚德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义民投资
3 0001227-1 易业务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15,000
管理有限
(初始交易)
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4 0001285 易业务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唐* 12,000
(初始交易)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5 0001116 易业务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仲** 10,700
(初始交易)

上海双创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金磐企业
6 0001361 易业务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管理合伙 10,000
(初始交易) 企业(有限
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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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债权数额
序号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融入方
(万元)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7 0001322 易业务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周** 10,000
(初始交易)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宜兴鹏鹞
8 0001302 易业务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投资有限 10,000
(初始交易) 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宜兴鹏鹞
9 0001328 易业务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投资有限 10,000
(初始交易) 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江苏华宏
10 0001285 易业务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实业集团 9,300
(初始交易) 有限公司



(六)其他重大合同

1、重要租赁协议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执行的年租金超过 500
万元的租赁协议如下表所示。


出租方 房屋坐落 面积(m2) 房屋租金 租赁期限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太
无锡国联新
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 7-9 年租金为 10,17 2020/1/1-20
1 城投资有限 12,003.12
楼、12 楼、16 楼(含 4、 8,508 元 20/12/31
公司
5 楼分摊)
2016/7/1-2019/6/3
0,租金为 450 元/
北京建机天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 建筑平米/月;
2016/7/1-20
2 润资产管理 大街 8 号 IFC A 座 10 层 1,057.54
21/6/30
有限公司 1002-1003 单元 2019/7/1-2021/6
/30,租金为 500
元/建筑平米/月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
华英证券租 华英证券月租金
上海世纪汇 道 1198 号世纪汇办公楼
赁:1,120.30; 为 466,838.35 元; 2018/2/1-20
3 置业有限公 一座 37 层,其中华英证
国联证券租 国联证券月租金 21/1/31
司 券租赁第 01、02、07 单
赁:828.38 为 345,192.85 元
元,国联证券租赁第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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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房屋坐落 面积(m2) 房屋租金 租赁期限

05、06 单元。
北京昆庭资
中粮置地广场 A 塔 4 层 月租金为 625,22 2019/8/16-2
4 产管理有限 1,488.63
401-403 单元 4.60 元 022/8/15
公司


2、服务框架协议


2017 年 12 月 11 日,公司与国联集团签订《证券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公司向国联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证券经纪及期货 IB、资产管理、代理销售金
融产品、财务顾问及证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国联集团及其关联方为公
司提供信托计划管理及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3、上市保荐协议及承销协议


2016 年 12 月 2 日,公司与南京证券签订《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保荐协议》及《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承销协议》;2019 年 4 月 15 日,
公司与南京证券签订《<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
在主板上市之保荐协议>之补充协议》。南京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之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将负责推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股票承销及持
续保荐督导工作。


(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涉及的标
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如下:


1、公司与内蒙古奈伦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纠纷案


2012 年 11 月 9 日,公司认购了内蒙古奈伦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內蒙古奈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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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券到期后发生违约,公司
向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2015 年 8 月,华南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裁决内蒙古奈伦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债
券本金 840 万元,另行支付违约赔偿金、延期补偿金和支付债券利息(利息
计至内蒙古奈伦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履行完毕全部支付义务之日)等,此
裁决为终局裁决。截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尚
未执行完毕。


2、公司与广州汇垠华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



2017 年 2 月 12 日,公司与广州汇垠华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
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合同编号:0001087)以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协议书》,并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前述协议约定广州汇垠
华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提供其所持有的 2,277 万股华明装备(002270.SZ)
限售流通股票进行质押,公司向其融出资金 12,200 万元,初始交易日为 2017 年
2 月 14 日,购回交易日为 2019 年 2 月 14 日,回购年利率为 5.5%,张桂珍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办理强制执行公证,2017 年 2 月 14 日,该质押式回购初始
交易完成。


因广州汇垠华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张桂珍先后构成违约,公司向公
证处申请并取得了公证执行证书([2018]京精城执字第 00007、00008 号)。2018
年 6 月 4 日,公司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广州汇垠华合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与张桂珍支付未偿还本金 11,850 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
违约金、债权实现费用等。


2018 年 6 月 13 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执行裁定书》([2018]粤
01 执 2796 号),裁定:查封、扣押、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广州汇垠华合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张桂珍价值 120,515,366.89 元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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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1 月 12 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广州汇垠华合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的申请出具《执行裁定书》([2018]粤 01 执异 538 号、[2018]粤 01 执
异 580 号),因公证处在办理公证时违反法定公证程序,裁定不予执行公证书
和执行证书。2018 年 11 月 29 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 [2018]
粤 01 执 2796 号),裁定终结本案执行。


此后,公司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广州汇垠华合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请求判令后者偿还本金及利息并支付违约金等。因公司后续收回全部本
金、利息及违约金,2019 年 8 月 27 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公司申请,
裁定准许公司撤诉。


此外,公司向无锡市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保证人张桂珍对主
协议项下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予偿付;因部分实现债权的费用未收回,
2019 年 8 月 26 日,公司向无锡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书,将仲裁标的金额变更
为 1,000,000 元。后因公司收到张桂珍汇款 1,000,000 元,2019 年 9 月 16 日,
无锡仲裁委员会根据公司申请裁定准许公司撤回本案。


2019 年 9 月 20 日,张桂珍以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为由,向无锡市中级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向第三人汇垠华合退赔多收取的款项和损失等合
计 55,517,046.9 元。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件。2019 年 12 月 30 日,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


截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本案尚在审理过程中。


张桂珍对公司的诉讼,诉讼涉案金额占公司 2019 年 12 月末总资产的比
例为 0.2%,占比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与彭朋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案


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司与彭朋签署《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含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合同编号:0001129),约定:彭朋以其所持有
的 2,100 万股东方网络(002175.SZ)限售流通股票进行质押,向公司融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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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 万元,初始交易日为 2017 年 4 月 27 日,购回交易日为 2018 年 4 月 26
日,利率为 5.4%,2017 年 4 月 27 日,该质押式回购初始交易完成。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与彭朋签署《补充协议》,确认已归还本金合计 3,800 万元,剩余
本金 8,200 万元(后彭朋又归还 100 万元),购回交易日变更为 2019 年 4 月 25
日。


后因彭朋构成违约,2019 年 1 月 4 日,公司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请求:彭朋、韦越萍(彭朋配偶)偿还借款本金 8,100 万元,以及相应的利
息、违约金、债权实现费用等;彭敏(连带责任保证人)、黄勇(连带责任保证
人)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予以偿付。2019 年 1 月 9 日,无锡市中级
人民法院受理了本案。


2019 年 2 月 26 日,公司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依法
强制执行彭朋未偿还本金 8,100 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债权实现费
用等,该法院于 4 月 2 日受理。


2019 年 8 月 23 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彭朋
质押给公司的 3,432 万股东方网络股票。该等股票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进行了
司法拍卖。2019 年 12 月 3 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程序。


2019 年 7 月 13 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韦越萍以其与彭
朋的夫妻共同财产归还公司借款本金 8,100 万元及相应利息, 彭敏对上述债务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黄勇以其与彭敏的夫妻共同财产对彭敏的债务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


截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公司已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仍在进行过程中。


4、公司作为管理人代表“国联汇盈 80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与西藏风
网科技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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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5 月 30 日,公司与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人,以下简
称“民生加银”)签署了《国联汇盈 80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合
同》(以下简称:汇盈 80 号合同),公司作为管理人管理汇盈 80 号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管理方式为管理人根据委托人出具的《投资指令》管理和运用委
托资产,投资范围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委托人同意并授权管理人代表委
托人签署股票质押式回购相关法律文件。


2016 年 12 月 26 日,公司(代表国联汇盈 80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与西
藏风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风网”)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业务协议》及相应《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西藏风网以其持有的 1,774
万股华闻传媒(股票代码:000793)股票质押向公司融入资金 8,750 万元,并
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根据前述协议约定,该交易初始
交易日为 2016 年 12 月 29 日,购回交易日为 2019 年 12 月 27 日,回购年利
率为 6.53%。2016 年 12 月 29 日,该质押式回购初始交易完成。


后因西藏风网构成违约,公司按照约定协助委托人进行违约处置,向无
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西藏风网偿还公司融资本金 8,750 万元及相
应利息、违约金、债权实现费用等。2019 年 9 月 25 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了本案,并根据公司的申请,出具保全裁定,冻结西藏风网银行存款等
财产。2019 年 12 月 16 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


根据汇盈 80 号合同约定,管理人是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签署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业务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的相关法律后果应由委托人承担;委托
人承诺对管理人根据委托人的《投资指令》从事的投资行为承担完全后果,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并处理相关纠纷。管理人签署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协议等法律文件并按照该等文件约定履行义务不构成管理人为股票质押式回
购及资金融入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如因资金融入方违约等原因导致委托
资产或委托人损失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风险或责任。


截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本案尚在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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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住所: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电话:0510-82833209

传真:0510-82833124

联系人:王捷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 号

电话:025-83367279

传真:025-57710546

保荐代表人:王刚、胡磊

项目协办人:刘兆印

项目经办人:陈斌、王嵛、程桂军、石定军、许叶舟、端义成、陆冰燕

(三)联席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无锡市金融一街 10 号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电话:010-58113009

传真:010-58113030

项目经办人:杨惠荃、马岩、高晓轩、李帅、胡俊

(四)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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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李强

住所: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

电话:021-52341668

传真:021-52433320

经办律师:刘维、承婧艽

(五)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付建超

住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马庆辉、韩健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电话:021-58708888

传真:021-58899400

(七)申请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八)收款银行:招商银行南京雨润大街支行

户名: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025900017310515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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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询价推介日期 2020 年 7 月 15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0 年 7 月 20 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 2020 年 7 月 21 日

网上网下缴款日期 2020 年 7 月 23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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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发行保荐书

2、财务报表及其审计报告

3、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6、公司章程(草案)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 9:00-11:00,14:00-17:00。


三、查阅地点

本次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直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查阅招股意向书
和备查文件,也可以到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办公地点查阅招股意向书
和备查文件。


四、信息披露网站

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gls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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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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