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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国联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20-07-13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住所: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〇年七月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 47,571.90 万股
发行价格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20 年 7 月 21 日
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不超过 237,811.90 万股,其中 A 股不超过 193,547.90 万股,H
发行后的总股本
股 44,264 万股
境内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 不超过 193,547.90 万股
境外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 44,264 万股
公司控股股东国联集团及其控制的国联信托、国联电力、民生
投资、一棉纺织、华光股份等 6 家股东承诺,自公司 A 股股票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及间接
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等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 威孚高科、新业建设等 2 家股东承诺,自公司 A 股股票上市之
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 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
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
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金鸿通信、新纺实业、新发集团以及宜兴金发等 4 家股东承诺,
自公司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保荐机构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0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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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和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价值和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的,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者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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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需要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做扼要提
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当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重大风险揭示

(一)证券市场行情波动风险

证券市场变化受国际经济形势、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市场成熟度
和境外金融市场波动以及投资者结构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较强的周期性、波
动性特征。证券市场的波动主要表现为价格和成交量的波动,二者之间又互相影
响,从而产生较为复杂多变的波动形态。证券市场行情的波动对证券公司的经纪
业务、证券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信用交易业务等各项业务
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并且这种影响还可能产生叠加,进一步放大证券公司的
经营风险。公司收入和利润来源于各项证券相关业务,与证券市场成交额和市场
指数等因素具有较强的相关性,经营业绩变动幅度较大。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262,535 千元、989,719 千元和 1,619,381 千元,实现
净利润 373,648 千元、50,588 千元和 521,343 千元。


综上,若未来证券市场处于较长时间的不景气周期,或证券市场出现剧烈波
动的极端情形下,本公司的盈利水平可能出现较大波动,存在显著下降的风险。


(二)行业竞争风险

随着证券市场的逐步放开,行业竞争十分激烈。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我国共有证券公司 133 家。同时,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发
展时间尚短,证券公司主要业务仍然由证券经纪等传统业务构成,业务同质化现
象比较严重。公司的行业竞争主要来自国内其他证券公司的竞争、外资证券公司
的竞争和来自其他金融机构的挑战,如公司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及时提高服务品
质和管理水平、快速提升资本实力、抓住发展机遇,将可能面临业务规模萎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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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盈利能力下滑等风险。


(三)与公司业务经营相关的风险

1、证券经纪业务风险


证券经纪业务是公司的传统主要业务之一。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公
司证券经纪业务分部实现的收入分别为 545,211 千元、398,413 千元和 476,036 千
元,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3.18%、40.26%和 29.40%。证券市场交
易量的波动、市场份额的变化、交易佣金率的变化、业务和客户主要集中于江苏
等因素均将对本公司的证券经纪业务收入产生重要影响。


2、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投资银行业务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投
资银行业务分部收入分别为 237,137 千元、253,309 千元和 304,202 千元,占当期
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8.78%、25.59%和 18.79%。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存在
发行政策变化的风险、保荐风险和承销风险。


3、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随着国内资产管理需求的不断增长及公司的不断拓展,资产管理业务也在逐
步发展。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实现的手续费及佣金净
收入(会计核算口径)分别为 56,658 千元、61,177 千元和 64,989 千元,占当期公
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49%、6.18%和 4.01%。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主要
包括产品投资风险、竞争风险和分级产品承担有限补偿风险。


4、证券自营业务风险


证券自营业务(证券投资业务)也是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证券投资业务分部收入分别为 216,223 千元、-14,695 千元和
430,916 千元,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7.13%、-1.48%和 26.61%。公
司证券自营业务风险主要包括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投资产品的内含风险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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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决策不当风险。截至 2020 年一季度末,公司自营业务持仓股票属于受疫
情影响较大行业的股票持仓成本合计为 76,442 千元,整体规模较小,虽然国内
疫情控制妥当,但仍然存在疫情对部分行业企业经营的影响,进而影响公司证
券投资业务。


5、信用交易业务风险


公司目前的信用交易业务包括融资融券、转融通、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等。
公司虽然已建立健全了信用交易业务风险管控机制,但在业务开展中仍不可避
免存在客户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6、私募股权投资业务风险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国联通宝下设的股权投资基金开展股权投资业务。开
展股权投资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投资失败和投资难以退出风险。


(四)财务风险

公司的财务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和净资本管理风险。在公司业务经营
中有可能存在资产负债期限严重错配、投资银行业务大额包销或信用交易业务
规模过大等问题。而上述问题一旦发生,如果不能及时以合理的成本获得足额
资金,将会给公司带来流动性风险。目前,我国证券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实施
以净资本及流动性风险防范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管理,证券市场行情的变
动、业务经营中的突发事件等均会影响到本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的变化,当风险
控制指标不符合监管要求时,公司的业务开展将会受到限制,在极端情况下,
甚至被取消部分业务资格。在此情况下,如果本公司不能及时调整业务规模和
资产结构使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监管标准,将可能失去一项或多项业务
资格,给业务经营及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五)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公司经营业绩大幅波动,2018 年度经营业绩大幅下滑主要系受市场
行情影响,公司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投资业务下滑以及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53,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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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元等综合因素影响所致,相关影响业绩波动的因素已经消除,但若未来证券市
场处于较长时间的不景气周期,或证券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极端情形下,本公司
的经营业绩仍可能出现较大波动的风险。


公司经营面临本招股意向书中描述的行业风险、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财
务风险等多重风险因素。相关风险在极端情况或多个风险叠加发生的情况下,
将可能导致公司上市当年营业利润较上年下滑 50%以上,甚至不排除未来公司
经营业绩出现亏损的可能。


(六)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增加
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由于募集
资金使用并全部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募集资金使用产生效益之
前,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公司现有业务,如果公司原有各项业
务的盈利水平未实现足够的提升,在公司股本及所有者权益因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而增加的情况下,预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的每股收益(基本每
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度将有所下降。由于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一定
时间,本次发行完成后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
险。


二、本公司及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其他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国联集团及其控制的国联信托、国联电力、民生投资、
一棉纺织、华光股份等 6 家股东的承诺


国联集团及其控制的国联信托、国联电力、民生投资、一棉纺织、华光股
份等 6 家股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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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国联证券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国联证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国联证券回购该等股份;


(2)国联证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国联证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监管部门对发行人股东持股期限有其他要求,以监管部门的意见为准。


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国联证券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
国联证券股票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国联证券所有,如本公
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国联证券,则国联证券有权按照本公司应上交国联证
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应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


2、威孚高科及金鸿通信、新纺实业、新发集团、新业建设以及宜兴金发
等 6 家股东的承诺


威孚高科、新业建设等 2 家股东承诺:


“(1)自国联证券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国联证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国联证券回购该等股份;


(2)国联证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国联证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监管部门对发行人股东持股期限有其他要求,以监管部门的意见为准。


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国联证券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
国联证券股票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国联证券所有,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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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国联证券,则国联证券有权按照本公司应上交国联
证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应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


金鸿通信、新纺实业、新发集团以及宜兴金发等 4 家股东承诺:


“自国联证券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国联证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国联证券回购该等股份。


如监管部门对发行人股东持股期限有其他要求,以监管部门的意见为准。


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国联证券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
国联证券股票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国联证券所有,如本公
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国联证券,则国联证券有权按照本公司应上交国联证
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应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


(二)股东关于上市后股份减持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国联集团的承诺


国联集团承诺:“(1)如果在股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国联证券股
票的,将认真遵守国资管理部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
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本公司减持国联证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
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
转让方式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等;


(3)本公司减持国联证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
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持有国联证券的股
份低于 5%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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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果在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拟减持国联证券股票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国联证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5)如果在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公司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国
联证券股份总数的 5%;如果在股票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数量视需要
而确定;


(6)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减持声明擅自减持国联证券股份的,所获收益
归国联证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
个交易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国联证券指定账户;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上述减持声明的具体原因并向国联证
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持有的国联证券股份自本公司违反上述
减持声明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本公司如违反本承诺函载明的承诺擅自减持国联证券股份的,本公司承诺
违规减持国联证券股票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国联证券所有,
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国联证券,则国联证券有权按照本公司应上交
国联证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应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


2、公司控股股东国联集团控制的国联信托、国联电力、民生投资、一棉
纺织、华光股份等 5 家股东的承诺


国联信托、国联电力、民生投资、一棉纺织、华光股份等 5 家股东承诺:


“(1)如果在股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国联证券股票的,将认真遵
守国资管理部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
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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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减持国联证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
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
转让方式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等;


(3)本公司减持国联证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
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持有国联证券的股
份低于 5%时除外;


(4)如果在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拟减持国联证券股票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国联证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5)如果在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公司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国
联证券股份总数的 1%;如果在股票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数量视需要
而确定;


(6)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减持声明擅自减持国联证券股份的,所获收益
归国联证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
个交易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国联证券指定账户;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上述减持声明的具体原因并向国联证
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持有的国联证券股份自本公司违反上述
减持声明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本公司如违反本承诺函载明的承诺擅自减持国联证券股份的,本公司承诺
违规减持国联证券股票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国联证券所有,
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国联证券,则国联证券有权按照本公司应上交
国联证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应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


(三)稳定股价预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
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强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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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东、管理层诚信义务,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本公司拟定了《国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 A 股股价预案》并经
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及第二次 H 股
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稳定 A 股股价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本公
司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
情况导致本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
同),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
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则本公司及相关方将依法根据本公司内部审批程序所
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稳定本公司股价。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本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


①如本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触发本公司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义务。本公司董事会应
在触发前述义务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内制定并公告本公司稳定股价方案。本公
司稳定股价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本公司股票的方案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本公司股票上市地规则)规定的其他方案。具体方案将
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本公
司的内部审批程序和所适用的外部审批程序。


②若本公司采取回购本公司股票方案的,股份回购预案将包括但不限于回
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区间、回购资金来源、回购对本公司股价及本公司经营
的影响等内容。本公司应在股份回购预案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完成本公司的内部审批程序,履行相关法律、
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其他相关程序并取得所需的相关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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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方案。本公司应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及/或其他
合法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本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原则上不低于 1,000
万元,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
金的净额。


(2)控股股东稳定股价的措施


①如本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触发本公司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义务。在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包括本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规定的前提下,控
股股东应在触发增持义务后 15 个交易日内就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书面
通知本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期限等信息,
并由本公司进行公告。


②控股股东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
金原则上不低于 1,000 万元;单次及/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公司股本总额的 2%(如前述单次增持金额与本项冲突的,按本项执行)。


(3)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下同,以下
简称“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措施


①如本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触发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份的义务。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包括本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规定的前
提下,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触发增持义务后 15 个交易日内就增持
本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本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
格区间、完成期限等信息,并由本公司进行公告。


②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自本公司领取薪酬总额(税后)的 15%,但不超
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自本公司领取的薪酬总额(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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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
份,并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后,本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增持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在履行完毕前述任一稳定股价措施或者该等措施停止之日起的 240 个交易
日内,公司及控股股东、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措
施的义务自动解除。从履行完毕前述任一稳定股价措施或者该等措施终止之日
起的第 241 个交易日开始,如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及控股股东、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需要按照前述程序和要求履行增持或回购义务。


3、约束措施


(1)公司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公司未能履行或未按期履行稳定股价承诺,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
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
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
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2)控股股东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控股股东未能履行或未按期履行稳定股价承诺,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
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同意在履行完毕相关承诺前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
属于控股股东的部分,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不可
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
护投资者利益。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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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或未按期履行稳定股价承
诺,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应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给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
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4、其他


在《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
司 A 股股价预案》有效期内,新聘任的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国
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 A 股股价
预案》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并按同等标准履行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其他承诺义务。对于本公司拟聘任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获得提名前书面同意履行前述承诺和义务。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国联集团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国联集团承诺:


“(1)如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
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2)如经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招
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且本公司有过错的,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按照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决定或者裁定,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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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承诺函载明上述承诺内容,自愿接受监督机关、社会
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内容,则
国联证券有权将应付本公司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公司实际履行上
述各项承诺义务为止。”


2、发行人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1)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
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 5 个交易日内启动与股份回购有关的程序,回购本公司本
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A 股新股,具体的股份回购方案将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本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和外部审批
程序。回购价格不低于本公司股票发行价。如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有利润分
配、送配股份、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回购的股份包括本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 A 股新股及其派生股份,上述股票发行价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2)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
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公司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包括本公司上市地上
市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经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
认定,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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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法规的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决定或者裁定,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但有证据证明无过错的除外。


如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可自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决定或者裁定下
发之日起扣留相关人员应得薪酬或报酬,直至相关人员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为
止。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因任期届满未连选连任或被调职等非主
观原因除外)而拒绝履行上述因职务职责而应履行的承诺。”


(五)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
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三、本次发行中介机构承诺

(一)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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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
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
赔偿投资者损失。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
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二)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承诺

联席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
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本次发行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的承诺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所作为国联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出具了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7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及非经常性损益专项说明(以下统称“报告及说明”)。若因本
所出具的上述报告及说明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承诺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
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上述承诺为本所的真实意思表示,本所自愿接受监管机构、
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所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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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四、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及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2016 年 9 月 19 日,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内资股类别
股东会议及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除进行年度利润
分配之外,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发行上市日前本公司的滚存未分配
利润将由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
规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在《公
司章程》(草案)中明确了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
司在营业收入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时,可以在满足前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2、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
期利润分配。


3、在确保满足监管规定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每一
年度实现的盈利在依法提取风险准备金、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有可分
配利润的,可以进行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
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三)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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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6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根据《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分红
回报规划》,在 A 股上市后三年,公司将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
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
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若公司净资本负债率等未达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标准的,不向股东
分配利润。在确保满足监管规定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每
一年度实现的盈利在依法提取风险准备金、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有可
分配利润的,可以进行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
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在营业收入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
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前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关于本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五节股利分配政
策”的有关内容。


五、其他提醒投资者关注的事项

1、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及香港联交所批准,本公司在境外首次公开发行
40,240 万股 H 股股票,并于 2015 年 7 月 6 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票简
称:国联证券,股票代码:01456。本公司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当地监管
要求披露有关数据和信息。由于境内和境外会计准则和监管要求存在差异,本
招股意向书与本公司已经在境外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 H 股招股说明书、年度报
告、中期报告等在内容和格式等方面存在若干差异,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


2、财政部于 2017 年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一系列通知(包
括财会[2017]7 号、财会[2017]8 号、财会[2017]9 号及财会[2017]14 号),公司
作为境外上市企业,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修订后
的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公司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衔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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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 2018 年 1 月 1 日)的新账
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8 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第七十三条:“在本准则施行
日,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
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的规定,公司未对
2018 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


六、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及主要财务
信息

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
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模式,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证券
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信用交易业务等各项业务经营情况,主要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业务许可文件等情况、税收政策等在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均未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公司 2020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 1-3 月合并及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但已经发行人会计师德勤华永会计师
事务所审阅,并出具了德师报(阅)字(20)第 R00034 号的审阅报告。经审阅的财务
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3/31 2019/12/31
资产总计 37,470,481 28,419,403
负债合计 29,173,844 20,352,077
股东权益 8,296,637 8,067,32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8,296,637 8,067,326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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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495,097 577,211
营业利润 313,377 389,806
利润总额 310,502 391,349
净利润 229,311 295,38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9,311 295,3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229,951 293,241
东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 1-3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22,662 4,296,45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146 -198,88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58,149 443,22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551,644 4,534,61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802,477 13,536,355


4、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 1-3 月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50 2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
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 3,971 3,290
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捐赠支出 -5,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25 -457
支出
所得税影响额 214 -71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影
-640 2,143
响净额

2020 年 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495,097 千元,实现净利润为 229,311
千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9,951 千元。公司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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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同期下降 14.2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同比下降 22.37%。公司经营正常,业绩变动与证券市
场波动相关。具体情况详见“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 公司财务报
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及主要财务信息”。


5、2020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信息

目前证券市场整体平稳,公司核心业务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根据公司当前
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预计 2020 年半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8.30 亿元至 9.10 亿
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2.52%至 6.8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13 亿
元至 3.61 亿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12.16%至 1.3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13 亿元至 3.62 亿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
-11.21%至 2.46%。

2020 年上半度的财务预测数据系公司基于目前的初步测算结果,不代表最终
实现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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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目录

本次发行概况 ................................................................................................................. 1

发行人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重大风险揭示 .............................................................................................................................. 3

二、本公司及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
相关约束措施 ..................................................................................................................................... 6

三、本次发行中介机构承诺 ............................................................................................................ 16

四、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及股利分配政策 ......................................................................................... 17

五、其他提醒投资者关注的事项 ..................................................................................................... 19

六、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及主要财务信息 ....................................................... 20


目录................................................................................................................................ 23

第一节 释义 ................................................................................................................. 29

第二节 概览 ................................................................................................................. 33

一、本公司基本情况 ........................................................................................................................ 33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35

三、本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35

四、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37

五、募集资金运用 ............................................................................................................................ 38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9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39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时间安排 ................................................................................................. 40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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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四、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 42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43

一、行业风险.................................................................................................................................... 43

二、与公司业务经营相关的风险 ..................................................................................................... 45

三、公司管理风险 ............................................................................................................................ 52

四、财务风险.................................................................................................................................... 55

五、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 56

六、其他风险.................................................................................................................................... 56


第五节 公司基本情况 ................................................................................................. 58

一、基本情况.................................................................................................................................... 58

二、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 58

三、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75

四、公司股本情况 ............................................................................................................................ 79

五、历次验资及资产评估情况 ......................................................................................................... 85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 87

七、公司组织结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 ................................................................................... 100

八、公司的控股和参股公司 .......................................................................................................... 109

九、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114

十、公司的独立运营情况 .............................................................................................................. 129

十一、相关责任主体重要承诺 ....................................................................................................... 130

十二、公司专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 131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135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概况 .............................................................................................................. 135

二、我国证券行业的基本情况 .......................................................................................................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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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公司的竞争地位 ...................................................................................................................... 148

四、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 151

五、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232

六、主要业务资质 .......................................................................................................................... 273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283

一、同业竞争.................................................................................................................................. 283

二、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 292


第八节 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 310

一、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简要情况 ................................................................................... 310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 316

三、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 316

四、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关系 ........................................................................ 317

五、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机构任职情况 ................................................................ 317

六、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 318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所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319

八、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 319

九、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320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323

一、概述 ......................................................................................................................................... 323

二、股东大会制度及其运行情况 ................................................................................................... 323

三、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及其运行情况.................................. 327

四、监事会制度及其运行情况 ....................................................................................................... 342

五、总裁及高级管理人员制度及其履职情况 ................................................................................ 344

六、报告期内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 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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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七、公司资金的占用与担保情况 ................................................................................................... 349


第十节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 350

一、风险管理.................................................................................................................................. 350

二、内部控制.................................................................................................................................. 359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 ........................................................................................... 389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关键审计事项 ................................................................................... 389

二、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 393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407

四、税项说明.................................................................................................................................. 472

五、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473

六、发行人主要财务和监管指标 ................................................................................................... 481

七、分部报告.................................................................................................................................. 485

八、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489

九、主要资产情况 .......................................................................................................................... 489

十、主要负债情况 .......................................................................................................................... 523

十一、或有事项 .............................................................................................................................. 540

十二、历次验资、资产评估情况 ................................................................................................... 540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540

十四、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 541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 542


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545

一、财务状况分析 .......................................................................................................................... 545

二、经营业绩及利润表重要项目分析 ........................................................................................... 581

三、发行人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 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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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四、发行人资本性支出计划 .......................................................................................................... 658

五、公司未来股东回报规划 .......................................................................................................... 659

六、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 663

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 663

八、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及主要财务信息 ..................................................... 667


第十三节 业务发展目标 ........................................................................................... 671

一、公司发展目标及发展计划 ....................................................................................................... 671

二、发展计划依据的假设条件和面临的困难 ................................................................................ 678

三、发展计划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 679


第十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 680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量 .......................................................................................................... 680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内容、投资情况 ................................................................................... 680

三、募集资金运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683

四、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 683

五、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 683

六、本次募投项目的批准备案情况 ............................................................................................... 685

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 685

八、补充营运资金的必要性 .......................................................................................................... 686

九、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 687

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687

十一、前次募集资金运用 .............................................................................................................. 688


第十五节 股利分配政策 ........................................................................................... 690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 690

二、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情况 ................................................................................................... 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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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 692

四、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692

五、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 694


第十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695

一、信息披露及投资者服务 .......................................................................................................... 695

二、重大合同.................................................................................................................................. 695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的有关情况 ................................................................................................... 702

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703

五、公司控股股东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707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707


第十七节 有关声明 ................................................................................................... 708

一、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709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713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 716

四、审计机构声明 .......................................................................................................................... 717

五、评估机构声明 .......................................................................................................................... 718


第十八节 备查文件 ................................................................................................... 723

一、备查文件 .................................................................................................................................. 723

二、查阅时间 .................................................................................................................................. 723

三、查阅地点 .................................................................................................................................. 723

四、信息披露网站 .......................................................................................................................... 723




1-1-28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指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前身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联证券、本集团
本次发行、本次 A 股发 国联证券根据本招股意向书所载条件在中国首次公开发行

行、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行为
中国境内发行并在境内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以人民币
A股 指 标明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是境内上
市内资股
无锡市国资委 指 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无锡工商局 指 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无锡证券 指 无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前身无锡市证券公司

无锡证券有限 指 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前身无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联证券有限 指 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联期货 指 国联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国联集团 指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国联信托 指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市地方电力公司,2018 年 12 月更名为无锡市国联地方
无锡电力 指
电力有限公司
无锡市国联地方电力有限公司,由无锡市地方电力公司更
国联电力 指
名而来
一棉纺织 指 无锡一棉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无锡一棉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前身无锡国联纺织集团有限公
国联纺织 指

民生投资 指 无锡民生投资有限公司

国联环保 指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 6 月更名为无锡华光
华光股份 指 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内 A 股上市公司,证券代
码:600475
金鸿通信 指 无锡金鸿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新纺实业 指 江苏新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内 A 股上市公司,
威孚高科 指
证券代码:000581
无锡市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6 年 12 月更名为无锡市
新区发展 指
新发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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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由无锡市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
新发集团 指
司更名而来
无锡市新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由无锡市新业建设发展公
新业建设 指
司更名而来
宜兴资产 指 宜兴市资产经营公司
宜兴市金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由宜兴市资产经营公
宜兴金发 指
司更名而来
国联通宝 指 国联通宝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国联创新 指 无锡国联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国联香港 指 国联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华英证券 指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英证券外资股东苏格兰皇家银行公众有限公司( The
苏格兰皇家银行 指
Royal Bank of Scotland plc)
中海基金 指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联证券拥有的并在公
分支机构 指
司登记机关注册登记设立的分公司和证券营业部的统称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德勤会
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 指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
江苏中天、评估机构 指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指 经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后在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股份的公司
证券公司通过出资设立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者设立的
直接投资 指 投资基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者债权投资,或者对与股
权投资、债权投资有关的投资基金进行投资的经营活动
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
融资融券 指
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和息费的经营活动
证券公司从中证金借入其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
转融通 指
用于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
证券公司以自主支配的资金或证券,在证券的一级市场和二
证券投资业务、证券自
指 级市场上从事以赢利为目的并承担相应风险的证券买卖的
营业务
行为,该业务由本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
2018 年 10 月 22 日《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定 管理办法》等规定实施前发行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及

向资产管理产品 2018 年 10 月 22 日之后发行设立的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018 年 10 月 22 日,该项业务产品名称发生变化
证券公司受托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的经营活动,是
IB、中间介绍 指
“Introducing Broker”的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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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是“Initial Public Offering”的缩写

IT 指 信息技术,是“Information Technology”的缩写
万得资讯,是一款面向各类金融投资机构、研究机构和学
Wind 指
术机构等不同类型机构用户的互联网大数据金融终端
一款面向各类金融投资机构、研究机构和学术机构等不同
Choice 指
类型机构用户的互联网大数据金融终端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以
股指期货 指
股票价格指数为标的的金融期货合约
新三板、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新三板业务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做市等业务
发行人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国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指
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发行人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国
《公司章程》(草案) 指 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实施
财政部 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 (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
新金融工具准则 指
移 (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修订) 》
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修订) 》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首次执行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新租赁准则 指 2018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简称“新
租赁准则”。
江苏省国资委 指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证协、证券业协会 指 中国证券业协会

国家税务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商标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国家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江苏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江苏省工商局 指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中证金 指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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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证券法、《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但文中另有所指的
元、千元、万元 指
除外
特别说明:本招股意向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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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
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本公司基本情况

(一)概况

中文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olian Securities Co.,Ltd.


中文简称:国联证券


英文简称:Guolian Sec


注册资本:1,902,400,000 元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成立日期:1999 年 1 月 8 日


住所: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
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为
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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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由国联证券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国联证券有限前身为无锡证券有限,
无锡证券有限系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无锡证券改制而来。


无锡证券有限成立于 1999 年 1 月 8 日,系经 1998 年 1 月 21 日中国人民
银 行 无锡分行《关于无锡市证 券公司增资扩股有关事项的批复》(锡银管
[1998]15 号)、1998 年 11 月 19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无锡市证券公司增资
改制的批复》(证监机字[1998]38 号)批准,由无锡证券增资改制设立的证券
公司。成立时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


2002 年 1 月 29 日,经中国证监会于 2001 年 12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
无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及增资扩股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1]303
号)批准,公司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增至 100,000 万元,公司名称更名为“国
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8 年 5 月 26 日,经无锡市国资委于 2007 年 12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国
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设立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锡国资权
[2007]53 号)、中国证监会于 2008 年 3 月 3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国联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322 号)核准,国联证
券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公司名称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为 150,000 万元。


中国证监会于 2015 年 5 月 26 日出具了《关于核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024 号),核准公司发行境外
上市外资股事项。经香港联交所最终批准,公司在境外共发行 40,240 万股 H
股,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8.00 港元。2015 年 7 月 6
日,公司境外发行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票简称:国联证券,股票代
码:01456,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50,000 万元增至 190,240 万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43,901,329 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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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2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390,137,552 20.51
3 无锡市国联地方电力有限公司 266,899,445 14.03
4 无锡民生投资有限公司 73,500,000 3.86
5 无锡一棉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72,784,141 3.83
6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9,113,656 1.53
7 无锡金鸿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24,000,000 1.26
8 江苏新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2,500,000 1.18
9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000,000 0.95
10 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 11,645,463 0.61
11 无锡市新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5,822,731 0.31
12 宜兴市金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1,455,683 0.08
13 H 股股东 442,640,000 23.27
合计 1,902,400,000 100.00
注 1:2017 年 6 月,华光股份吸收合并国联环保,吸收合并完成后,国联环保注销,国联环
保持有的公司全部 1.53%股份由国联集团控股的华光股份继承。
注 2:2019 年 11 月,宜兴市资产经营公司更名为宜兴市金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国联集团持有公司 54,390.13 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28.59%,
国联集团同时通过控制的企业国联信托、国联电力、民生投资、一棉纺织以及
华光股份间接持有公司 83,243.48 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43.76%,合计持有公
司 137,633.61 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72.35%,为公司控股股东。


无锡市国资委是代表无锡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依法行使对市
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职能,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的地方国有资产管理
机构,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本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数据

1、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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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资产总额 28,419,403 21,283,776 24,065,998
负债总额 20,352,077 13,634,592 16,473,426
股东权益 8,067,326 7,649,184 7,592,57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8,067,326 7,649,184 7,592,572


2、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1,619,381 989,719 1,262,535
营业利润 687,513 71,003 512,643
利润总额 686,485 71,652 516,678
净利润 521,343 50,588 373,64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21,343 50,588 361,4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515,551 44,994 355,409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经审计的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96,784 -275,789 -6,669,0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550 -216,825 703,9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9,287 -490,233 2,509,06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249,091 -969,242 -3,481,00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250,833 9,001,742 9,970,984


(二)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7.83% 47.39% 50.36%
净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37.11% 90.09% 101.43%
自营证券比率(母公司) 7.90% 9.83% 9.92%
每股净资产(元/股) 4.24 4.02 3.99
长期投资比率 1.29% 1.48% 1.65%
固定资本比率 1.09% 1.25%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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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总资产利润率 5.87% 2.91% 5.01%
营业费用率 57.65% 76.35% 58.04%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 2.00 -0.14 -3.51
注(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代理买卖证券款)/(总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
注(2):净资产负债率=(总负债-代理买卖证券款)/净资产;
注(3):自营证券比率=期末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投资规模/期末净资产;
注(4):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注(5):长期投资比率=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账面价值/期末净资产;
注(6):固定资本比率=(固定资产期末净值+期末在建工程)/期末净资产;
注(7):总资产利润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期初和期末(总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的平均余额;
注(8):营业费用率=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注(9):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三)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单位:元
加权平均
基本每
期间 项目 净资产收
股收益
益率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64% 0.27
2019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56% 0.27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66% 0.03
2018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59% 0.02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77% 0.19
2017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69% 0.19
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
为报告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NP 为报告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
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
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
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 为因其他交
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
份数。


四、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 47,571.9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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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元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符合资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的
除外)


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牵头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发行的
股票


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五、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增加营运资
金,发展主营业务。根据公司发展目标,计划重点使用方向如下,并根据市场
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序号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重点使用方向

优化营业网点布局,实现对全国主要中心城市的全覆盖,同时在重点拓展区域进
1
一步加密营业网点,提高经纪业务市场占有率水平。

2 通过补充资本加快推动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等资本中介业务发展。

3 在风险可控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度增加自营业务投资规模,提高投资回报。

加大对资产管理业务的投入,提升产品创设能力和投资管理能力,扩大资产管理
4
规模。
积极培育场外市场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等创新业务,扩大收入来源,优化收
5
入结构。
增加对子公司的资本投入,扩大业务规模,推动子公司快速发展。同时加快现代
6
证券控股集团建设,择机设立或收购证券相关机构及资产。

7 加强风控体系和 IT 系统建设,充分发挥其对各项业务发展的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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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不超过 47,571.90 万股,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后总股本
发行股数
的 20.00%;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发行价格 【】元/股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计算,每股收
益按发行人【】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发行市盈率
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
本计算)
4.2406 元(按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司股东权益除以发行前股份总数计算)
【】元(按【】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后除以本次发
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实施战略配售
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
发行方式 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
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发行对象 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 A 股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
投资者(因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的除外)
通过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
定价方式
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由主承销商牵头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
承销方式
次发行的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元和【】元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8,372.12 万元(不含增值税),其中,
发行费用概算 承销费 7,086.79 万元;保荐费 360.00 万元;审计、验
资费 169.81 万元;律师费 66.04 万元;用于本次发行
的信息披露费 556.60 万元,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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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88 万元
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时间安排
询价推介日期 2020 年 7 月 15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0 年 7 月 20 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 2020 年 7 月 21 日
网上网下缴款日期 2020 年 7 月 23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住所: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电话:0510-82833209


传真:0510-82833124


联系人:王捷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 号


电话:025-83367279


传真:025-5771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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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王刚、胡磊


项目协办人:刘兆印


项目经办人:陈斌、王嵛、程桂军、石定军、许叶舟、端义成、陆冰燕


(三)联席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无锡市金融一街 10 号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电话:010-58113009


传真:010-58113030


项目经办人:杨惠荃、马岩、高晓轩、李帅、胡俊


(四)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李强


住所: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


电话:021-52341668


传真:021-52433320


经办律师:刘维、承婧艽


(五)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付建超


住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电话:021-6141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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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马庆辉、韩健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电话:021-58708888


传真:021-58899400


(七)申请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八)收款银行:招商银行南京雨润大街支行


户名: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025900017310515


四、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华英证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发
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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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资料
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行业风险

(一)证券市场行情波动风险

证券市场的变化受国际经济形势、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市场
成熟度和境外金融市场波动以及投资者结构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较强的
周期性、波动性特征。证券市场的波动主要表现为价格和成交量的波动,二
者之间又互相影响,从而产生较为复杂多变的波动形态。


价格指数方面,在国内经济持续高涨的宏观环境下,上证综指从 2005 年
6 月的 998 点起步,到 2007 年 10 月创下 6,124 点的历史高点,受美国次贷危
机的影响,此后上证综指迅速下跌,2008 年 10 月跌至最低 1,664 点,累计跌
幅为 72.83%。2009 年 8 月逐步反弹至 3,478 点,此后震荡下行,2013 年 6 月
上证综指走低至 1,849 点。持续低迷近 1 年多,从 2014 年下半年开始,在市
场资金杠杆的影响下股市行情持续上涨,上证综指于 2015 年 6 月涨至 5,178
点,此后市场大幅波动,至 2016 年 1 月跌至 2,638 点。2016 年至 2017 年,
在整体股市行情低迷背景下,上证综指持续震荡。2018 年,上证综指由 1 月
最高点 3,587 点持续震荡下行,至 2018 年 10 月跌至最低点 2,449 点。2019 年市
场行情回暖,上证综指于 1 月份逐步止跌走高,至 4 月最高点达到 3,288 点,此
后至 12 月持续在 3,000 点附近调整,2019 年全年上证指数累计涨幅达 22.30%。


股票市场成交量方面也呈现大幅波动特征。根据 Wind 资讯,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我国股票市场日均成交额分别为 4,584.26 亿元、3,691.90 亿元、
5,202.14 亿元。2018 年全年股票市场日均成交额较 2017 年全年同比下降
19.47%,2019 年全年股票市场日均成交额较 2018 年全年同比增长 4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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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行情的波动对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投资银行
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信用交易业务等各项业务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并
且这种影响还可能产生叠加,进一步放大证券公司的经营风险。根据证券业
协会统计数据,2008 年-2019 年,全行业净利润分别为 482.00 亿元、932.71
亿元、775.57 亿元、393.77 亿元、329.30 亿元、440.21 亿元、965.54 亿元、
2,447.63 亿元、1,234.45 亿元、1,129.95 亿元、666.20 亿元和 1,230.95 亿元,
全行业经营业绩变动幅度较大。


公司收入和利润来源于各项证券相关业务,与证券市场成交额和市场指
数等因素具有较强的相关性,经营业绩变动幅度较大。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262,535 千元、989,719 千元和 1,619,381 千元,
实现净利润 373,648 千元、50,588 千元和 521,343 千元。若未来证券市场处于
较长时间的不景气周期,或证券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极端情形下,本公司的
盈利水平可能出现较大波动,存在显著下降的风险。


(二)行业竞争风险

随着证券市场的逐步放开,行业竞争十分激烈。根据证券业协会统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我国共有证券公司 133 家。同时,由于我国证券市
场发展时间尚短,证券公司主要业务仍然由证券经纪等传统业务构成,业务
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公司的行业竞争主要来自下面三方面的竞争和挑战:


1、来自国内其他证券公司的竞争


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部分国内证券公司通过兼并收购、增资扩股、
IPO、借壳上市等方式充实了资本金,业务范围进一步拓展,盈利来源趋于多
元化。也有部分证券公司在特定地域、特定业务类型等方面形成了比较竞争
优势。如公司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快速提高资本实力、抓住发展机遇,将可
能面临业务规模萎缩、盈利能力下滑等经营压力。


2、来自外资证券公司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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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外资金融机构在国内证券市场的参与程
度将进一步深入,证券行业的竞争也将进一步加剧。外资证券公司在品牌影
响、营销能力、管理能力、技术水平、资本实力等方面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
其海外承销、跨市场运作经验也较为丰富。如公司不能继续保持并强化业已
形成的竞争优势,不能及时提高服务品质和管理水平、提升资本实力,则存
在客户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3、来自其他金融机构的挑战


近年来,国内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通过各种金融产品和
业务的开拓创新,向证券公司传统业务领域不断渗透。特别是商业银行在资
本实力、资产规模、品牌影响、网点覆盖等方面比证券公司具有明显的竞争
优势,若未来我国金融分业经营政策逐步放松,甚至完全放开,其他金融机
构可能对证券公司经营带来严峻挑战。


(三)行业监管风险

证券行业是受到严格监管的行业,证券公司各项业务的经营与开展均涉
及国家多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监管。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变
化将对证券业的经营环境和竞争格局产生影响,进而对本公司的各项业务产
生较大影响。若本公司未能及时适应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可能导
致本公司业务面临拓展受限、经营成本增加、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二、与公司业务经营相关的风险

(一)证券经纪业务风险

证券经纪业务是公司的传统主要业务之一。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
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分部实现的收入分别为 545,211 千元、 398,413 千元和
476,036 千元,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3.18%、40.26%和 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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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交易量的波动、交易佣金率的变化、业务和客户主要集中于江苏等
因素均将对本公司的证券经纪业务收入产生重要影响。


1、证券市场交易量的波动带来的风险


证券市场交易量波动幅度较大。根据上交所、深交所统计数据,2017 年
全年日均交易金额为 5,010.97 亿元,2018 年全年日均交易金额为 4,138.53 亿
元,较 2017 年全年日均交易金额下降 17.41%。2019 年全年证券市场股票基
金日均交易金额为 5,599.31 亿元,较 2018 年全年日均交易金额增长 35.30%。


2017 年公司日均交易金额为 55.44 亿元,2018 年公司股票基金日均交易
金额为 39.64 亿元,较 2017 年全年日均交易金额下降 28.50%。2019 年公司股
票基金日均交易金额为 54.59 亿元,较 2018 年同比增长 37.70%,证券市场交
易量直接影响证券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给公司经营带来
风险。


2、交易佣金率及市场份额变化带来的风险

随着券商新设网点的不断增加、“一人三户”政策的推行以及互联网金融的
快速发展,证券经纪业务竞争趋于白热化,行业佣金率水平呈现下滑。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整理,2017 年证券公司
平均净佣金率为 0.34‰,2018 年证券公司平均净佣金率下降至 0.31‰,2019 年
证券公司平均净佣金率下降至 0.29‰。2017 年公司的平均净佣金率为 0.29‰,
2018 年公司平均净佣金率下降至 0.27‰,2019 年公司平均净佣金率下降至
0.25‰。报告期,公司股票基金成交金额市场份额分别为 0.55%、0.48%和 0.49%,
股票基金成交金额市场占有率 2018 年较 2017 年同比下降,2019 年较 2018 年已
有所提高;公司股票成交金额市场份额分别为 0.60%、0.53%和 0.51%,同比下
降但下降幅度趋缓。

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的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为 3.95 亿
元、2.64 亿元和 3.35 亿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31.27%、26.67%和
20.66%。虽然报告期内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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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呈下降趋势,但公司净佣金率、股票成交金额市场份额的下降,仍可能对公司
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业务和客户主要集中于江苏的风险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全国共设有证券营业部 87 家,其中,
在江苏省内设有证券营业部 60 家,占公司营业部总数的 68.97%。根据江苏证
监局数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各证券公司在江苏省共设有证券营业部
947 家,公司证券营业部占比为 6.34%。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来
源于江苏省内营业网点的证券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实现的手续费及佣金净
收入(含总部分摊)分别为 32,108.61 万元、21,427.38 万元和 27,219.46 万元,
占公司证券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实现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比例分别为
81.32%、81.18%和 81.34%,相对比例较大。此外,公司主要通过营业部为证
券经纪客户提供各种服务并进行客户关系管理,受公司证券营业部主要分布
于江苏省影响,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亦主要集中于江苏省。


若其他券商在江苏省内增加营业网点,以及互联网金融对传统经纪业务
的冲击,江苏地区的竞争会加剧,从而导致公司面临客户流失和经营业绩下
降的风险。


(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投资银行业务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公
司投资银行业务分部收入分别为 237,137 千元、253,309 千元和 304,202 千元,
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8.78%、25.59%和 18.79%。投资银行业务
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风险:


1、发行政策变化的风险


证券公司承销保荐业务的开展受发行市场环境的影响较大。宏观经济形
势、产业政策的变化以及资本市场的波动都对发行政策的制定执行有较大的
影响。当市场环境不好的时候,甚至可能会导致发行的暂停,从而对投资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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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务产生不利影响。未来,发行市场环境变化仍将影响公司保荐和承销业
务的开展,进而影响公司总体投资银行业务收入水平。


2、保荐风险


公司在开展保荐业务时,可能存在为客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
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导致
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暂停甚至取消保荐资格的风险。也可能存在因对客户
的尽职调查不完善、对客户改制上市和融资方案设计不合理等原因,导致客
户发行申请不予核准或不予注册的情况发生,从而遭受财务和声誉双重损失
的风险。


3、承销风险


在实施证券承销时,若因对客户前景和市场系统性风险判断出现偏差或
发行方案本身设计不合理,导致股票发行价格或债券的利率和期限设计不符
合投资者的需求,或出现对市场走势判断失误、发行时机掌握不当等情形,
公司将可能承担因发行失败或者大比例包销而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三)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随着国内资产管理需求的不断增长及公司的不断拓展,资产管理业务也
在逐步发展。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实现的手续费
及佣金净收入(会计核算口径)分别为 56,658 千元、61,177 千元和 64,989 千
元,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49%、6.18%和 4.01%。公司资产管
理业务的风险主要包括产品投资风险、竞争风险和分级产品承担有限补偿风
险。


1、产品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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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证券市场景气程度、投资证券品种内含风险和投资决策等因素的影响,
资产管理产品的收益率水平可能无法达到投资者或产品持有人的预期,使得
本公司存在经营业绩下滑及声誉受损的风险。


2、竞争风险


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参与最广泛的业务之一。除证券公司和基金管
理公司外,商业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也均在开展各种类型的理财或客户资产
管理业务,从而加剧了该业务的竞争,给相关业务开展带来竞争压力。若公
司不能在产品设计、市场推广、投资能力等方面取得一定优势,资产管理业
务的后续发展存在一定程度的下滑风险。


3、分级产品以自持风险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补偿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持有人提供信用增级
的方式为自持资管计划份额,并根据合同约定以公司认购的份额为限对优先
级份额持有人或其他份额持有人提供有限补偿,根据该安排,公司根据合同
条款而承担补偿义务所面临的最大风险敞口为公司自持份额的账面价值(净
值)。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投资管理的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中存在直接或间接对优先级份额认购者提
供信用增级安排条款的资产管理计划均为公司以自持风险级份额净值为限承
担对优先级的有限补偿,最终投资风险和损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担。各报告期
末,该等资管计划产品规模(份额)分别为 128,439.93 万份、73,860.00 万份
和 45,915.11 万份。其中,由公司持有自身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风险级份额(次
级份额)分别为 19,917.59 万份、11,535.53 万份和 6,671.48 万份,对应的风险
敞口分别为 26,489.01 万元、15,475.02 万元和 9,888.11 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前
述产品份额占公司全部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比例分别为 5.06%、3.07%和 1.18%,
产品规模相对较小且呈现下降趋势。该等以自持风险级份额净值为限承担有
限补偿的安排在资管新规出台前是全行业设立结构化产品普遍采用的增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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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随着资管新规的施行,全行业根据监管要求落实整改,该类资管产品规
模在逐渐缩小。


2016 年 7 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
(中国证监会公告 [2016]13 号)正式施行后,公司新设立的资管产品均无前
述信用增级条款安排。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两只存续结构化资产管理产品以自持风
险级份额净值为限承担对优先级有限补偿。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两
只存续结构化资产管理产品主要分散投资了流动性好、评级高的债券以及流
动性较好的其他产品。若因公司前述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资产管理计划产
品投资决策出现重大失误或市场行情持续波动下行等因素导致产品投资收益
大幅下降甚至出现投资亏损,则在极端情况下,公司承担的最大损失为参与
自身发起的资产管理计划中的风险敞口。届时,公司将因以自持风险级份额
净值为限承担对优先级有限补偿相关条款安排而面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四)证券自营业务风险

证券自营业务(证券投资业务)也是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2017 年、
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证券投资业务分部收入分别为 216,223 千元、-14,695
千元和 430,916 千元,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7.13%、-1.48%和
26.61%。公司证券自营业务风险主要包括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投资产品
的内含风险及投资决策不当风险。


1、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证券市场的走势受到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国际证券市场波动及投资者
心理预期变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容易产生较大幅度和频繁波动;与此同时,
当前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品种和金融工具较少,对冲机制不够完善,金融避
险工具品种不够丰富。因此,本公司证券自营业务面临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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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产品的内含风险


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品种主要包括股票、基金、债券、衍生产品等。
不同的投资品种内含的风险不同,如债券可能面临信用评级下降导致债券价
格下跌的风险、股票可能面临因基本面恶化等因素导致股票价格下跌的风险,
随着公司交易品种范围的进一步扩大,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投资产品内含风
险加大,可能导致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收益大幅下降甚至出现投资亏损。


3、投资决策不当风险


由于证券市场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公司面临因对经济金融市场形势判
断失误、证券投资品种选择失误、证券交易操作不当、证券交易时机选择不
准、证券投资组合不合理等情况而带来的决策风险。


(五)信用交易业务风险

公司目前的信用交易业务包括融资融券、转融通、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等。公司虽然已建立健全了信用交易业务风险管控机制,但在业务开展中仍
不可避免存在客户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1、客户信用风险


若出现信用交易业务客户维持担保比例或履约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且未
能按约定追加担保物或采取履约保障措施、客户到期不偿还负债、市场交易
出现极端情况等原因,信用交易客户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可能会导致本公司
出现资金损失。此外,客户信用账户若被司法冻结,本公司也可能面临无法
及时收回债权的风险。


2、利率风险


公司融出资金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结合公司营
运成本和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而随着信用交易业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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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议价能力逐渐增强,以及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下行,可能导致公司信用交
易业务利差逐步收窄,公司信用交易业务存在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公司信用交易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带来持续的资金需求,若公司不能及时
筹集相应的资金,将可能带来流动性风险。


(六)私募股权投资业务风险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国联通宝下设的股权投资基金开展股权投资业务。
开展股权投资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投资失败和投资难以退出风险。


1、投资失败风险


股权投资业务决策主要基于对所投资企业的技术水平、经营能力、市场
潜力和行业发展前景的研判,如果出现判断失误,或者投资对象发生经营风
险,均可能导致投资项目失败,进而使本公司遭受损失。


2、投资难以退出风险


股权投资业务的投资周期较长,在此期间股权投资项目难以退出,而我
国资本市场与发达资本市场相比仍存在退出方式较为单一的问题,这在一定
程度增加了股权投资业务的经营风险。


三、公司管理风险

(一)合规风险

合规风险是指公司因未能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规则、自律性组织
制定的有关准则以及适用于公司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
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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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 2016 年出台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公
司 2017 年末持有一种非权益类证券的规模与其总规模的比例为 43.33%,不符
合“不超过 20%”的监管要求,主要系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29 日受让浙商期货有
限公司持有的湖州金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券“12 金泰 01”,初始投资规模占
发行总规模的 43.33%。该投资行为发生在《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
规定》对非权益类证券持有比例的监管要求出台以前,不违反当时的监管要
求,湖州金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2 日被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
院裁定破产重整,2017 年 9 月 28 日,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
划,终止重整程序,执行重整计划。2018 年 1 月 22 日,公司收到债权享有的
分配清偿款共计 392,118.13 元,该事件至此已完结。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和
2019 年 12 月末,公司持有一种非权益类证券的规模与其总规模的比例最大值
均为 15.83%,已符合监管要求。除此之外,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各期末均符合
监管要求。


如果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从业人员未能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
相关规定、业务准则,将会承受法律风险或者监管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
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撤销相关业务许可、责令关闭等。公司还可能因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而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
业务活动,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新业务,限制分配红利,限制向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和提供福利,限制转让财产或者在财产上
设定其他权利,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责令
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限制有关股东行使股东权利,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
机构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


若公司受到处罚或被采取监管措施,将对公司的业务开展、财务状况或
公司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风险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是证券公司经营发展的重要前提和
保证。虽然本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备的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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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业务始终处于动态发展的环境中,用以识别、监控风险的模型、数
据、信息难以一直保持准确和完整,相关管理风险的政策及程序也存在滞后、
失效或无法预见所有风险的可能。同时任何内部控制措施都存在其固有局限,
有可能因其自身的变化或者内部治理结构及外界环境的变化、风险管理当事
人对相关业务风险的认识不足或对现有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等原因而导致风
险的发生。上述风险的发生将可能会给公司带来损失及造成其他不利影响。


(三)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指在公司运营过程中,由于不恰当或失效的内部流程、人员和
系统或外部事件导致公司发生损失的风险。操作风险广泛存在于各个业务部
门,由于各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差异化较大,对操作风险控制的程度和要求也
不同。特别是近年来新业务的拓展使得公司业务流程日益复杂,风险管理能
力和人员素质差异较大,涉及的操作风险管理难度显著提高。因此公司存在
因操作风险控制不力,从而给公司的声誉、经营活动带来重大不利影响的风
险。


(四)职业道德风险

证券行业的员工道德风险相对其他行业更为突出。在公司经营中的某些
环节,少数公司员工可能存在玩忽职守、故意隐瞒风险、未经授权或超过权
限的交易等因信用、道德缺失引发的不当行为。若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并防范,
则可能导致公司声誉和财务状况受损,甚至引发赔偿、诉讼或监管处罚的风
险。


(五)人力资源管理风险

证券行业的竞争关键在于人才的竞争。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
国内外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以及私募基金通过提供优厚的薪资或者股权激励
措施吸引人才,加剧了人才的竞争,公司面临优秀人才流失的风险。同时,
证券行业的不断发展对人才的知识更新和高端专业人才的储备提出了更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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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尽管公司建立了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但仍存在人才储备跟不上业务发
展的风险。


(六)信息技术风险

信息技术在证券公司业务和管理的诸多方面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包括集
中交易、网上交易、资金结算、三方存管、客户服务等。本公司证券经纪、
信用交易、证券自营和资产管理等业务开展高度依赖于信息系统。若公司的
信息系统和通信系统出现故障、重大干扰或潜在的不完善因素,将会使本公
司的正常业务受到干扰或导致数据丢失;第三方业务关联机构,如三方存管
银行、电信运营商等出现技术故障也会使本公司的正常业务受到影响。


此外,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信息技术创新的不断涌现,公司需要不
断投入资金进行信息系统升级和更新,以保持技术先进性和竞争中的有利地
位,这将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如果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地改进和提升信息系
统,公司的竞争力和经营业绩均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公司的财务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和净资本管理风险。


(一)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期债
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的风险。2017 年、2018
和 2019 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证券包销金额为 38.68 万元、235.47 万元和 0 万
元。2017 年末、2018 年末及 2019 年末,公司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
净资本比例分别为 5.15%、9.38%和 87.13%,报告期各期末,信用业务融资及
融券的金额与净资本的比例分别为 135.80%、123.07%和 97.00%,未来如果证
券投资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出现投资判断失误,以及出现投资银行业务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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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余额包销、信用交易业务规模过大等问题,如果不能及时以合理的成本获
得足额资金,将会给公司带来流动性风险。


(二)净资本管理风险

目前,我国证券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实施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
险控制指标管理,资本实力已经成为证券公司衡量抵御风险能力的重要依据,
更是监管部门监管证券公司的重要指标。证券市场行情的变动、业务经营中
的突发事件等均会影响到本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的变化,当风险控制指标不符
合监管要求时,公司的业务开展将会受到限制,在极端情况下,甚至被取消
部分业务资格。在此情况下,如果本公司不能及时调整业务规模和资产结构
使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监管标准,将可能失去一项或多项业务资格,
给业务经营及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五、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公司经营面临本节中描述的行业风险、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财务风险
等多重风险因素。相关风险在极端情况或多个风险叠加发生的情况下,将可
能导致公司上市当年营业利润较上年下滑 50%以上,甚至不排除未来公司经
营业绩出现亏损的可能。


六、其他风险

(一)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增
加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由于
募集资金使用并全部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募集资金使用产生
效益之前,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公司现有业务,如果公司原
有各项业务的盈利水平未实现足够的提升,在公司股本及所有者权益因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而增加的情况下,预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的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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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度将有所下降。由于公司业务
的发展需要一定时间,本次发行完成后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
短期内下降的风险。


(二)重大诉讼或仲裁风险

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若公司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客户自身的期望,或
者公司在业务操作中未能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将面临被
客户或其他第三方投诉甚至诉讼、仲裁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或声誉
造成不利影响。


(三)大股东控制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国联集团直接持有国联证券 28.59%的股权,
并通过其控制的企业国联信托、国联电力、民生投资、一棉纺织及华光股份
间接控制国联证券 43.76%的股权,合计控制国联证券 72.35%的股权,为国联
证券的控股股东。如果国联集团利用其控股股东地位,违反相关规定对公司
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施加不当影响,可能会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
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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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olian Securities Co.,Ltd.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注册资本:190,240 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成立日期:1999 年 1 月 8 日


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135914870B


邮政编码:214121


电话:0510-82833209


传真:0510-82833124


互联网网址:http://www.glsc.com.cn


公司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
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
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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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设立方式及发起人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08 年 3 月 3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322 号),国联证券有限整
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5 亿元。


2008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取得无锡工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册号:320200000009279),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设立时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6,046.00 37.36
2 国联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40,201.50 26.80
3 无锡市地方电力公司 27,502.50 18.34
4 无锡国联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7,500.00 5.00
5 无锡民生投资有限公司 7,350.00 4.90
6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2.00
7 无锡金鸿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2,400.00 1.60
8 江苏新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250.00 1.50
9 无锡威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00.00 1.20
10 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 1,200.00 0.80
11 无锡市新业建设发展公司 600.00 0.40
12 宜兴市资产经营公司 150.00 0.10
合计 150,000.00 100.00


(二)本公司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公司由国联证券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国联证券有限前身为无锡证券有限,
无锡证券有限系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无锡证券改制而来。


无锡证券系经 1992 年 9 月 4 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成立无锡市证券公司
的批复》(银复[1992]363 号)、1992 年 10 月 15 日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
《转发<关于成立无锡市证券公司的批复>的通知》(苏银发[1992]596 号)批
准设立的证券公司。1992 年 11 月 12 日,无锡证券取得了中国人民银行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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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许可证书》(银金管字第 08-0682 号)。1992 年 11 月 19 日,无锡证券
领取了无锡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13591487-0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册资本为 3,200 万元,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经营范围为:主营:代理证券
发行、证券还本付息和红利的支付业务;自营及代理证券买卖业务;办理证
券代保管、签证、过户、咨询业务;办理证券兑现和证券抵押贷款业务;兼
营:办理证券投资业务;经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


1、公司前身无锡证券有限设立


无锡证券有限系由无锡证券增资改制而来。


1997 年 2 月 21 日,无锡市人民政府下发《市政府关于同意市证券公司股
权变动和落实挂靠单位的批复》(锡政发[1997]48 号),为加强对地方金融机
构的管理,无锡证券与无锡市人民银行脱钩,行政隶属无锡市财政局;证券
业务接受无锡市证券期货监督管理办公室、人民银行无锡分行的监管;同意
无锡证券股权结构调整和增资扩股方案。


1998 年 1 月 21 日,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分行出具《关于无锡市证券公司增
资扩股有关事项的批复》(锡银管[1998]15 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
行《关于无锡市证券公司增资扩股有关事项的批复》(苏银复[1998]15 号),
同意无锡证券增资扩股方案,名称变更为“无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
后的注册资本金为 5,000 万元,并核准相关股东资格和出资额。


1998 年 10 月 14 日,无锡公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锡会验
[98]86 号),对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确认无锡证券变更前注册资本和投入资
本分别为 32,000,000 元和 32,024,278.91 元,截至 1997 年 12 月 31 日,无锡证
券已增加投入资本 71,720,000 元,变更后的投入资本总额为 103,744,278.91 元,
其中实收资本为 50,000,000 元,资本公积为 53,744,278.91 元。


1998 年 11 月 19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无锡市证券公司增资改
制的批复》(证监机字[1998]38 号),批复如下:(1)核准无锡证券的增资
扩股方案,同意公司更名为“无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核准公司注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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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为 5,000 万元。经无锡公证会计师事务所验证(锡会验[98]86 号),5,000
万元注册资本已足额到位,并核准以下股东和出资额:无锡市财政局 1,475 万
元,无锡威孚股份有限公司 800 万元,无锡市信托投资公司 500 万元,无锡
锅炉厂 500 万元,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500 万元,无锡小天鹅股份
有限公司 500 万元,无锡市邮电局 400 万元,无锡市新业建设发展公司 100
万元,无锡市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100 万元,无锡市燃料总公司 50 万元,无锡
市机电设备公司 50 万元,宜兴市财政局 25 万元。(3)核准《无锡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章程》等事项。


1999 年 1 月 8 日,无锡证券有限取得无锡工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号:3202011104135),成立时,无锡证券有限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证券的承销;证券的自营买
卖、证券交易的代理、证券的抵押融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财务顾问、基
金与资产管理。


此次增资改制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无锡市财政局 1,475.00 29.50
2 无锡威孚股份有限公司 800.00 16.00
3 无锡市信托投资公司 500.00 10.00
4 无锡锅炉厂 500.00 10.00
5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10.00
6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10.00
7 无锡市邮电局 400.00 8.00
8 无锡市新业建设发展公司 100.00 2.00
9 无锡市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2.00
10 元锡市机电设备公司 50.00 1.00
11 无锡市燃料总公司 50.00 1.00
12 宜兴市财政局 25.00 0.50
合计 5,000.00 100.00
注(1):2000 年 11 月 28 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名称变更证明》,无锡证券
有限股东“无锡威孚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无锡威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2):根据江苏邮电管理局出具的《关于撤销无锡邮电局成立无锡邮政局和无锡电信局
及启动新机构印章的通知》(苏邮 1998(935)号),无锡邮电局被撤销,成立无锡邮政局和无
锡电信局。1998 年 12 月 18 日,无锡邮政局和无锡电信局出具《资产证明》,原无锡邮电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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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本公司出资在邮电分营后,归无锡邮政局持有。


公司前身无锡证券有限的设立履行了相关程序、注册资本已足额到位,
不存在潜在的纠纷和疑义。


2、2002 年 1 月,股权转让、增加注册资本及公司名称变更


2001 年 10 月 30 日,无锡证券有限召开 200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无锡市机电设备公司、无锡市燃料总公司、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小天
鹅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威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与国联集团,无锡邮政局与无锡信立邮政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财
政局与无锡吟春大厦总公司,宜兴市财政局与宜兴资产的股权转让行为,具
体股权转让情况如下:

转让 出资 转让 金额
签订 合同日期 转让 方 受让 方
额( 万元) (万 元)
无锡市机电设备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
1999 年 5 月 18 日 50 120
公司 团)有限公司
无锡市燃料总公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
1999 年 10 月 28 日 50 150
司 团)有限公司
无锡信立邮政发展有
2001 年 8 月 12 日 无锡邮政局 400 1,600
限责任公司
2001 年 8 月 12 日 无锡市财政局 无锡吟春大厦总公司 716 2,864
2001 年 8 月 14 日 宜兴市财政局 宜兴市资产经营公司 25 100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
2001 年 8 月 17 日 无锡市财政局 759 3,036
团)有限公司
无锡小天鹅股份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
2001 年 8 月 18 日 500 2,000
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
无锡威孚高科技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
2001 年 8 月 18 日 500 2,000
股份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
无锡市太极实业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
2001 年 8 月 18 日 500 2,000
股份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


根据无锡市国资委 1999 年 10 月 10 日下发的《关于同意组建无锡水星集
团和无锡水星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锡国资委发[1999]第 9 号),无锡锅炉
厂划入无锡水星集团有限公司。原无锡锅炉厂投资于本公司 500 万元出资额
归无锡水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次股东会批准了该股权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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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本次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增至 100,000 万元;
公司名称变更为“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增资包括:以公积金及未分配利润 11,650 万元转增注册资本;无锡
市信托投资公司以证券类净资产 25,136 万元出资;其余 58,214 万元由 12 家
新老股东以现金出资。具体增资情况如下:

新增出资情况(万元)
股东名称
货币 资产 转增资本 合计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6,544.53 - 5,496.47 32,041.00
无锡市信托投资公司 - 25,136.00 1,165.00 26,301.00
无锡市地方电力公司 18,335.00 - - 18,335.00
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 - 5,000.00
无锡庆丰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 - 5,000.00
无锡吟春大厦总公司 479.72 - 1,668.28 2,148.00
无锡水星集团有限公司 335.00 - 1,165.00 1,500.00
无锡信立邮政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68.00 - 932.00 1,200.00
江苏新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 - 1,500.00
无锡威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0 - 699.00 900.00
无锡联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
467.00 - 233.00 700.00
公司
无锡市新业建设发展公司 67.00 - 233.00 300.00
宜兴市资产经营公司 16.75 - 58.25 75.00
合计 58,214.00 25,136.00 11,650.00 95,000.00
注(1):2001 年 3 月 8 日,公司向无锡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要求转呈<无锡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重组方案>的请示》,请求无锡市人民政府审核《无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方案》,并
转呈江苏省人民政府和中国证监会。2001 年 3 月 19 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向江苏省人民政府出具
《关于请求核准并转报无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方案的请示》(锡政发[2001]56 号),拟以无
锡证券有限为主体,吸收合并无锡地区信托投资公司下属的证券营业部,同时吸收其他社会法人
股份进行增资扩股。2001 年 5 月 10 日,中国证监会向江苏省人民政府出具《关于苏州市、无锡
市信托投资公司与所属证券营业部分业问题的复函》,同意无锡市信托与证券分业方案,无锡证
券有限进行增资扩股,由无锡市信托投资公司以所属证券营业部折股投入。2001 年 6 月 5 日江
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向无锡市人民政府出具了《转发中国证监会<关于苏州市、无锡市信托投资
公司与所属证券营业部分业问题的复函>的通知》。2001 年 7 月 18 日,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
心支行出具《关于无锡市信托投资公司所属证券营业部折股投入无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锡银复[2001]113 号),同意无锡市信托投资公司将所属的三家营业部以折股方式投入无锡证
券有限。
注(2):无锡联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系由无锡市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更名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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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1 年 7 月 25 日出具的苏公会
评报字(2001)第 0045 号评估报告书,截至评估基准日 2001 年 6 月 30 日,
无锡证券有限净资产为 22,104.40 万元。该资产评估项目已经无锡市国有资产
管理办公室于 2001 年 6 月 12 日备案。


根据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1 年 9 月 20 日出具的苏公会评
报字(2001)第 0044 号评估报告书,截至评估基准日 2001 年 6 月 30 日,无
锡市信托投资公司折股投资而涉及证券业务的相关资产评估净值为 25,136.04
万元。该资产评估项目已经无锡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于 2001 年 7 月 9 日备
案。


2001 年 12 月 15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无锡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股权变更及增资扩股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1]303 号),批复如下:(1)
同意公司股权变更及增资扩股的方案;(2)核准公司注册资本金由 5,000 万
元增至 100,000 万元,其中公积金及未分配利润 11,650 万元转增股本,无锡市
信托投资公司以证券类净资产 25,136 万元出资;其余部分由有关企业以现金
出资;(3)同意以下公司的入股资格及出资额:国联集团 34,400 万元;无锡
市信托投资公司 26,801 万元;无锡电力 18,335 万元;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
公司 5,000 万元;无锡庆丰集团有限公司 5,000 万元;无锡吟春大厦总公司 2,864
万元;无锡水星集团有限公司 2,000 万元;无锡市信立邮政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600 万元;新纺实业 1,500 万元;无锡威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00 万元;
无锡联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800 万元;新业建设 400 万元;宜兴资
产 100 万元。(4)同意公司名称更名为“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事项。


2002 年 1 月 10 日,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苏公
W[2002]B002 号),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证。该验资报告同时说明,截至当
时,无锡市信托投资公司尚未办妥有关资产出资涉及的产权转移手续,并承
诺按照有关规定办妥有关手续。上述未办妥产权转移手续的资产为位于无锡
市西横街 53 号面积为 124.48 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以及位于无锡市梁溪路 28
号的土地使用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已完成前述房屋所有权
和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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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年 1 月 29 日,就本次股权转让、增加注册资本及公司名称变更事宜,
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此次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4,400.00 34.40
2 无锡市信托投资公司 26,801.00 26.80
3 无锡市地方电力公司 18,335.00 18.34
4 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5.00
5 无锡庆丰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5.00
6 无锡吟春大厦总公司 2,864.00 2.86
7 无锡水星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2.00
8 无锡市信立邮政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600.00 1.60
9 江苏新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1.50
10 无锡威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00.00 1.20
11 无锡联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800.00 0.80
12 无锡市新业建设发展公司 400.00 0.40
13 宜兴市资产经营公司 100.00 0.10
合计 100,000.00 100.00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上述无锡市机电设备公司、无锡市燃料总公司与
国联集团的股权转让,公司均未提供国资监管部门批准文件以及评估报告及
评估备案文件,但上述股权转让方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受让方为国有独资企
业,其股权转让均为国有企业之间的转让。国联证券的相关股权变更依法办
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且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股权结构已经江苏
省国资委 2008 年 3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
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苏国资复[2008]26 号)确认。因此,前述股权转
让未对国有权益产生影响,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不构成实质性
障碍。


3、2003 年 3 月股权受让


2002 年 7 月 2 日,无锡工商局新区分局核准注销公司股东无锡联合高新
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该公司清算报告,由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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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受让无锡联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800 万元出资额
(0.8%股权)。


2002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02 年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股权受
让事项。


2002 年 8 月 28 日,无锡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出具《情况说明》,同
意由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受让无锡联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
司投资于公司的 800 万股股权。


2003 年 3 月 10 日,就本次股权受让事宜,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受让后,国联证券有限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4,400.00 34.40
2 无锡市信托投资公司 26,801.00 26.80
3 无锡市地方电力公司 18,335.00 18.34
4 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5.00
5 无锡庆丰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5.00
6 无锡吟春大厦总公司 2,864.00 2.86
7 无锡水星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2.00
8 无锡市信立邮政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600.00 1.60
9 江苏新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1.50
10 无锡威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00.00 1.20
11 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 800.00 0.80
12 无锡市新业建设发展公司 400.00 0.40
13 宜兴市资产经营公司 100.00 0.10
合计 100,000.00 100.00
注:根据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03 年 1 月 3 日、2003 年 1 月 24 日、2005 年 2 月 21 日、
2005 年 11 月 21 日出具的《公司变更核准通知书》,公司股东“无锡吟春大厦总公司”更名为“无
锡市吟春大厦商贸有限公司”,“无锡市信托投资公司”更名为“国联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无
锡水星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庆丰集团有限公司”更名
为“无锡国联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4、2006 年 12 月,股权受让、无偿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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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年 1 月 2 日,无锡市信立邮政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金鸿通信签署《股
权转让协议》,无锡市信立邮政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有的公司 1.6%股权
(1,600 万元出资额)以 1,600 万元转让给金鸿通信。


2006 年 1 月 17 日,无锡市吟春大厦商贸有限公司与国联集团签署《股权
转让合同》,无锡市吟春大厦商贸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公司 2,864 万元出资无
偿转让给国联集团。


2006 年 6 月 15 日,无锡市国资委出具《关于无锡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划转的批复》(锡国资权[2006]101 号),同意无锡市吟春大厦商贸有限
公司将所持有的公司 2,864 万元出资无偿划转给国联集团。


2006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
述股权转让、无偿划转事项。


2006 年 12 月 8 日,就本次股权转让、无偿划转事宜,公司完成了工商变
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无偿划转后,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7,264.00 37.26
2 国联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6,801.00 26.80
3 无锡市地方电力公司 18,335.00 18.34
4 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5.00
5 无锡国联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5.00
6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2.00
7 无锡金鸿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1,600.00 1.60
8 江苏新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1.50
9 无锡威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00.00 1.20
10 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 800.00 0.80
11 无锡市新业建设发展公司 400.00 0.40
12 宜兴市资产经营公司 100.00 0.10
合计 100,000.00 100.00


5、2007 年 4 月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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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 11 月 15 日,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民生投资签署《股权
转让合同》,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国联证券有限 4,900 万元出
资额以 7,840 万元转让给民生投资。


同日,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国联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合同》,
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国联证券有限 100 万元出资额以 160 万
元转让给国联集团。


2007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民
生投资受让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4.9%股权。


2007 年 4 月 2 日,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7,364.00 37.36
2 国联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6,801.00 26.80
3 无锡市地方电力公司 18,335.00 18.34
4 无锡国联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5.00
5 无锡民生投资有限公司 4,900.00 4.90
6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2.00
7 无锡金鸿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1,600.00 1.60
8 江苏新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1.50
9 无锡威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00.00 1.20
10 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 800.00 0.80
11 无锡市新业建设发展公司 400.00 0.40
12 宜兴市资产经营公司 100.00 0.10
合计 100,000.00 100.00
注:根据 2007 年 8 月 7 日无锡工商局出具的《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公司股东“国
联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国联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6、2008 年 5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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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07 年 12 月 17 日,无锡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
更设立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锡国资权[2007]53 号),核准国联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设立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
国联证券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国联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2008 年 1 月 17 日,国联集团、国联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无锡电力、民生
投资、国联纺织、国联环保、金鸿通信、新纺实业、无锡威孚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新业建设、宜兴资产共同签署了
《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对国联证券有限进行改制,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


2008 年 1 月,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08 年 1 月 18 日,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国联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苏中资评报
字(2008)第 1001 号),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07 年 9 月 30 日,国联
证券有限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235,635.22 万元。


2008 年 3 月 3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322 号),核准国联证券有限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更名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折合的
实收股本总额 15 亿元。


2008 年 3 月 27 日,江苏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筹)
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苏国资复[2008]26 号),批复如下:(1)
国联证券有限按 2007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
司;(2)国联证券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已按规定进行了资产评
估并经江苏省国资委备案(备案编号:苏国资评备[2008]3 号)。其国有股权
管理的申报程序和材料符合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的规定;(3)根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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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苏公 W[2008]A014 号),
截至 2007 年 9 月 30 日国联证券有限净资产为 1,922,372,534.08 元,同意按 1:
0.7803 的比例折合为 1,500,000,000 股作为国联证券的股本总额;(4)原则同
意无锡市国资委提出的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为
1,500,000,000 股,其中国联集团(SS)持有 560,460,000 股,占总股本的 37.36%;
国联信托有限责任公司(SS)持有 402,015,000 股,占总股本的 26.80%;无锡
电力(SS)持有 275,025,000 股,占总股本的 18.34%;国联纺织(SS)持有
75,0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5.00%;国联环保(SS)持有 30,000,000 股,占总
股本的 2.00%;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SS)持有 12,000,000 股,占
总股本的 0.80%;新业建设(SS)持有 6,0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0.40%;宜
兴资产(SS)持有 1,5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0.10%。


2008 年 5 月 16 日,国联证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审议
通过了《关于设立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及《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


2008 年 5 月 17 日,根据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
告》(苏公 W[2008]B043 号),截至 2008 年 5 月 16 日,国联证券的注册资
本已由各股东缴足。


2008 年 5 月 26 日,国联证券取得无锡工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320200000009279),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国联证券设立时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6,046.00 37.36
2 国联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40,201.50 26.80
3 无锡市地方电力公司 27,502.50 18.34
4 无锡国联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7,500.00 5.00
5 无锡民生投资有限公司 7,350.00 4.90
6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2.00
7 无锡金鸿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2,400.00 1.60
8 江苏新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250.00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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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9 无锡威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00.00 1.20
10 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 1,200.00 0.80
11 无锡市新业建设发展公司 600.00 0.40
12 宜兴市资产经营公司 150.00 0.10
合计 150,000.00 100.00
注(1):根据公司章程及《发起人协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322 号)中核准的股东“无锡民生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应为“无锡民生投资有限公司”;核准的股东“无锡威孚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应为“无锡威孚高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该等名称不一致对公司的合法有效设立以及相应股东作为公司的发起人的主
体资格无影响。
注(2):2008 年 7 月,国联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注(3)2018 年 12 月,无锡市地方电力公司更名为“无锡市国联地方电力有限公司”。
注(4):2010 年 9 月,无锡威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注(5):2014 年 12 月,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更名为“无锡市新区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


7、2015 年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


2015 年 1 月 5 日,国联证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在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中国证监会于 2015 年 5 月 26 日出具了《关于核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024 号),核准公司发行境
外上市外资股事项。经香港联交所最终批准,公司在境外共发行 40,240 万股
H 股,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8.00 港元。2015 年 7 月
6 日,公司境外发行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票简称:国联证券,股票
代码:01456。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下发的《关于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及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
产权[2015]96 号),国联集团、国联信托、无锡电力、国联纺织、国联环保、
新区发展、新业建设和宜兴资产分别将持有的 16,558,671 股、11,877,448 股、
8,125,555 股、2,215,859 股、886,344 股、354,537 股、177,269 股和 44,317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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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股份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上述 8 家国有股东划转由全
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股份合计为 40,240,000 股。


2015 年 7 月 31 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
天验字[2015]第 956 号),对公司截至 2015 年 7 月 6 日因向境外投资者首
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募集资金而新增的注册资本和股本情况进行了
审验。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190,240 万元。


本次发行完成后,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43,901,329 28.59
2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390,137,552 20.51
3 无锡市地方电力公司 266,899,445 14.03
4 无锡民生投资有限公司 73,500,000 3.86
5 无锡国联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72,784,141 3.83
6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9,113,656 1.53
7 无锡金鸿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24,000,000 1.26
8 江苏新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2,500,000 1.18
9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000,000 0.95
10 无锡市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1,645,463 0.61
11 无锡市新业建设发展公司 5,822,731 0.31
12 宜兴市资产经营公司 1,455,683 0.08
13 H 股股东 442,640,000 23.27
合计 1,902,400,000 100.00
注(1):无锡国联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 月更名为“无锡一棉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注(2):无锡市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更名为“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


8、2017 年 6 月,华光股份吸收合并国联环保并继承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经江苏省国资委 2016 年 10 月 18 日出具的《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同意华光
股份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苏国资复〔2016〕98 号)
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2 月 8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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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限公司吸收合并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7〕185 号)核准,2017 年 6 月,华光股份吸收合并国联环保,
2017 年 8 月,华光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吸收合并后,国联环保注销,国
联环保持有的公司全部 1.53%股份由华光股份继承。


吸收合并前,国联集团持有国联环保 100%股权,国联环保持有公司 1.53%
股份,吸收合并后,国联集团持有华光股份 72.11%股份,华光股份持有公司
1.53%股份,吸收合并前后,国联集团直接、间接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皆为
72.35%,未发生变化。


本次股东变更完成后,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43,901,329 28.59
2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390,137,552 20.51
3 无锡市地方电力公司 266,899,445 14.03
4 无锡民生投资有限公司 73,500,000 3.86
5 无锡一棉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72,784,141 3.83
6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9,113,656 1.53
7 无锡金鸿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24,000,000 1.26
8 江苏新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2,500,000 1.18
9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000,000 0.95
10 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 11,645,463 0.61
11 无锡市新业建设发展公司 5,822,731 0.31
12 宜兴市资产经营公司 1,455,683 0.08
13 H 股股东 442,640,000 23.27
合计 1,902,400,000 100.00


9、无锡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司历史沿革的确认函


无锡市人民政府于 2017 年 5 月 17 日出具了《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及股权界定的请示》(锡政发[2017]97 号),
确认国联证券历史沿革中的产权界定、股权转让等资产处置事项真实、有效,
均符合当时有关政策规定,不存在损害国有集体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权属
纠纷或潜在纠纷及国有、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况;今后,如果产生相关的经济、
法律纠纷,由无锡市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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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 2017 年 9 月 6 日出具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确
认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合规性的函》(苏政办函[2017]68
号),确认国联证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并经主管部门批准,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

要业务

本公司由国联证券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国联集团、
国联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无锡电力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未发生变化。


(四)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业务

1、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


本公司由国联证券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本公司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
经营证券业务的相关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证券业务所需的房屋等固定资
产以及交易席位等无形资产。


2、成立时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根据监管部门核准,本公司成立时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证券(含境内上
市外资股)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
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的承销(含主承销);证券投资
咨询(含财务顾问);客户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五)改制前后本公司的业务流程变化及联系

本公司系由国联证券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整体变更前后,本公司的业务
情况及业务流程未发生实质变化。具体业务流程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
务与技术”之“四、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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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六)成立以来,在业务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

及演变情况

本公司由国联证券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自成立以来,在业务经营方面与
主要发起人完全分开,不存在依赖主要发起人的情形。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具
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部分。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本公司系由国联证券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公司设立后整体承继原国联证
券有限所有资产。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发起人作为出资投入公司
的资产已完成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三、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主要
资产重组情况如下:


(一)设立国联通宝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09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同意成立直
接投资业务子公司。


2009 年 12 月 8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对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
直接投资业务试点的无异议函》(机构部部函[2009]535 号),核准国联证券
出资 2 亿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国联通宝开展直接投资业务。


2010 年 1 月 12 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
告》(苏公 W[2010]B002 号),经其验证,截至 2010 年 1 月 12 日,国联通
宝注册资本已足额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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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0 年 1 月 18 日,国联通宝在无锡工商局完成设立登记。


(二)设立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0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与
苏格兰皇家银行成立中外合资投资银行业务子公司。


2010 年 11 月 8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设立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564 号),核准公司与苏格兰皇家银行共同出资
设立华英证券。


2011 年 2 月 21 日,国家商务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
证书》(商外资资审字[2010]0026 号)。


华英证券注册资本为 80,0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国联证券出资 53,360.00
万元,占比 66.70%;苏格兰皇家银行出资 26,640.00 万元,占比 33.30%。


2011 年 3 月 31 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
告》(苏公 W[2011]B031 号),经其验证,截至 2011 年 3 月 30 日,华英证
券注册资本已足额到位。


2011 年 4 月 20 日,华英证券在无锡工商局完成设立登记。


(三)出售国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

国联期货前身为无锡市金属材料股份有限总公司经纪公司,成立于 1993
年,1993 年更名为无锡市金万达期货经纪公司,2002 年更名为无锡国联期货
经纪有限公司,2008 年更名为国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至公司出售国联期货
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前,国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
各股东出资额及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如下:

出资额占注册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本比例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200 86% 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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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00 10% 货币
无锡市国联物资投资有限公司 800 4% 货币
合计 20,000 100% ——


2013 年 4 月 23 日,国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二次股东会,
同意公司将其持有的国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全部 17,2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国
联集团,股权转让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转让价格以经评估的
净资产值为基准。


2013 年 5 月 22 日,江苏省国资委出具《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同意协议转让
国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86%股权的批复》(苏国资复[2013]55 号)批准了上
述股权转让行为。


2013 年 6 月 17 日,公司与国联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向其转让持
有的全部国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17,200 万元出资额,转让价格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该部分股权评估值人民币 22,402.09 万元(苏中资评报字[2013]第 1030
号《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转让价格为 22,402.09 万元。


2013 年 8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国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变
更股权的批复》(证监期货字[2013]1101 号),对上述事项予以核准。


2013 年 9 月 6 日,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国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
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国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国
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各股东出资额及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出资方式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9,200 96% 货币
无锡市国联物资投资有限公司 800 4% 货币
合计 20,000 100% ——


(四)设立香港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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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6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成立香港子公司的相关议案;2016 年 6 月 22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1122 号),决定对该行政许可
申请予以受理。


2019 年 12 月 12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国联证券(香港)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2817 号),核准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子公司国
联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港币 3 亿元。


2020 年 2 月 27 日,国联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取得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
注册处出具的《公司注册证明书》。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香港子公司注册后的后续准备工作正在进行
中,尚未开展业务。


(五)收购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少数股权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和无锡市国资委(锡国资投核字
[2016]53 号)批复,2017 年 7 月 6 日,公司与苏格兰皇家银行签订《关于华
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中 33.3%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其持有的
全部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6,640.00 万元出资额,转让价格以经备案的该部
分股权评估值 37,229.40 万元(苏中资评报字[2016]第 C2086 号《资产评估报
告》)为依据,转让价格为 35,400.00 万元。


2017 年 7 月 10 日,华英证券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同意苏格
兰皇家银行与公司签订的上述股权转让协议。


2017 年 7 月 19 日,江苏证监局出具《关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
东有关意见的复函》(苏证监函[2017]341 号),对上述事项予以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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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7 年 7 月 24 日,商务部外资司出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注销回执》,
同意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因转为内资企业提前终止并注销外商投资企业批
准证书。


2017 年 9 月 22 日,华英证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更为国联证券全资子
公司。


(六)设立无锡国联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江苏证监局《关于核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批复》(苏证监许可字〔2017〕29 号),2019 年 7
月 9 日,公司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无锡国联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目前主要从
事科创板跟投业务。


四、公司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东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比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类别 持股数量(股)
例(%)
1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内资股 543,901,329 28.59
2 HKSCC NOMINEES LIMITED H股 442,495,400 23.26
3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内资股 390,137,552 20.51
4 无锡市国联地方电力有限公司 内资股 266,899,445 14.03
5 无锡民生投资有限公司 内资股 73,500,000 3.86
6 无锡一棉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内资股 72,784,141 3.83
7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内资股 29,113,656 1.53
8 无锡金鸿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内资股 24,000,000 1.26
9 江苏新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资股 22,500,000 1.18
10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资股 18,000,000 0.95
注:表中“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为代
表多个股东持有。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十大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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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POON KAI LOK 12,500 0.0007
2 HO HO TAK 6,500 0.0003
3 LEUNG CHUN KIN 6,500 0.0003
4 CHAN TSZ LEUNG 6,000 0.0003
5 HO KAM CHUEN 5,000 0.0003
6 LIU YUK HAR 5,000 0.0003
7 TAI WAN SANG 4,500 0.0002
8 LEUNG YUN CHEONG 4,000 0.0002
8 TSANG SUNG YIN 4,000 0.0002
8 WONG KIT CHING ANNE 4,000 0.0002
8 YAN HAK HUNG 4,000 0.0002
注:以上H股股东数据资料通过Computershare Hong Kong Investor Services Limited(香港中
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得,未统计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为持有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二)国有股转持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
企〔2009〕94 号)和《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同意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
持的批复》(苏国资复[2016]100 号),公司本次发行 A 股并上市后,按本次
发行股份上限 634,130,000 股计算,公司国有股东国联集团、无锡电力(已更
名“国联电力”)、民生投资、一棉纺织、国联环保、新区发展(已更名“新
发集团”)、新业建设和宜兴资产(已更名“宜兴金发”)应分别将持有的
公司股份 24,719,705 股、12,130,280 股、3,340,492 股、3,307,957 股、1,323,183
股、529,273 股、264,637 股和 66,159 股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上述 8 家国有股东划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股份合计为
45,681,686 股。


国联信托为混合所有制国有股东,不直接转持国联证券股份,由国联信
托国有出资人以上缴分红资金的方式履行转持义务,上缴金额为其 4 家国有
出资人转持股份数量 16,289,743 股与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之乘积。其中,国联
集团转持股份数量 11,676,719 股、国联环保转持股份数量 1,729,884 股、国联
电力转持股份数量 1,441,570 股、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转持股份数量
1,441,57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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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若公司实际发行 A 股数量低于发行上限 634,130,000 股,国有股东转持股
份数量及国联信托的国有出资人上缴金额按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2017 年 6 月,华光股份吸收合并国联环保,2017 年 8 月,华光股份完成
工商变更登记。吸收合并后,国联环保注销,国联环保持有的公司 1.53%股份
由国联集团控股的华光股份继承。


国联信托为公司混合所有制国有股东,国联环保持有的 9.76%国联信托股
份亦因前述吸收合并由华光股份继承。此外,经 2017 年 5 月 26 日中国银监
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苏银监复
[2017]92 号)批准,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8.13%国联信托
股份分别转让给国联集团 4.065%股权及国联集团控制的国联电力 4.065%股
权,变更前后,国联集团皆为国联信托控股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后,无锡市
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国联信托股份。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国联集团的承诺,国联环保的国有股转持义务由国联
集团履行,即国联环保原承诺的 1,323,183 股国有股转持义务由国联集团履行,
同时,国联环保作为国联信托原国有出资人以上缴分红资金的方式履行的转
持义务,亦由国联集团履行,上缴金额为 1,729,884 股与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之
乘积。


此外,根据国联集团及国联电力的承诺,原应由国联信托原国有股东无
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履行的国有股转持义务,由国联信托股份受让方
国联集团及国联电力按照股份受让比例履行,即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
司原以上缴分红资金的方式履行的转持义务,由国联集团及国联电力履行,
国联集团及国联电力上缴金额均为 720,785 股与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之乘积。


原已经《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同意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的批
复》(苏国资复[2016]100 号)批准的公司国有股东转持义务总数量不变。其
中,公司本次发行 A 股并上市后,国联集团合计将持有的公司股份 26,042,888
股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公司其他国有股东国联电力、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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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投资、一棉纺织、新发集团、新业建设和宜兴资产(已更名“宜兴金发”)
履行的国有股转持义务不变,上述国有股东划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持有的股份合计仍为 45,681,686 股。公司混合所有制国有股东国联信托的国
有出资人国联集团以上缴分红资金的方式转持股份数量合计为 14,127,388 股,
国联电力以上缴分红资金的方式转持股份数量合计为 2,162,355 股,国联信托
国有出资人转持股义务合计仍为 16,289,743 股。


上述国有股转持义务的变更已经 2017 年 11 月 23 日江苏省国资委《江苏
省国资委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义务及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
限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事项的批复》(苏国资复[2017]60 号)批准。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
知》(国发〔2017〕49 号)规定,自该方案印发之日起,《国务院关于印发
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1〕22 号)
和《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
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94 号)等现行
国有股转(减)持政策停止执行。按照前述规定,在本次发行上市时,公司
上述国有股东不再根据《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
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94 号)转持公司的相关股份。


公司上述国有股东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
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 号)及后续颁布的相关配套规则的
规定,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三)本次发行前后的股东持股情况

本 次 发 行 前 ,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1,902,400,000 股 。 本 次 拟 发 行 不 超 过
475,719,000 股,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20%,则本次发行后总
股本为不超过 2,378,119,000 股。按照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 475,719,000 股
计算,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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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发行前 发行后
序 份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号 性 持股数量(股)
(%) (股) (%)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
1 SS 543,901,329 28.59 543,901,329 22.87
公司
2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SS 390,137,552 20.51 390,137,552 16.41
无锡市国联地方电力有限公
3 SS 266,899,445 14.03 266,899,445 11.22

4 无锡民生投资有限公司 SS 73,500,000 3.86 73,500,000 3.09
5 无锡一棉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SS 72,784,141 3.83 72,784,141 3.06
6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SS 29,113,656 1.53 29,113,656 1.22
7 无锡金鸿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LS 24,000,000 1.26 24,000,000 1.01
8 江苏新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LS 22,500,000 1.18 22,500,000 0.95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
9 LS 18,000,000 0.95 18,000,000 0.76
限公司
10 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 SS 11,645,463 0.61 11,645,463 0.49
无锡市新业建设发展有限公
11 SS 5,822,731 0.31 5,822,731 0.24

宜兴市金发资产经营管理有
12 SS 1,455,683 0.08 1,455,683 0.06
限公司
13 H 股股东 — 442,640,000 23.27 442,640,000 18.61
14 社会公众投资者 — —— —— 475,719,000 20.00
总股数 1,902,400,000 100.00 2,378,119,000 100.00
注(1):上表中股份性质标识含义:SS 即 State-owned Shareholder,标识的含义为国有
股东;LS 即 Legal-person Shareholder,标识的含义为社会法人股股东。
注(2):2016 年 5 月,国联集团全资子公司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无锡民
生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该事项于 2016 年 6 月 3 日在无锡市国资委完成评估备案,并
于 2016 年 6 月 23 日完成工商变更。根据江苏省国资委 2016 年 8 月 8 日出具的《关于无锡
民生投资有限公司加设国有股东标识的批复》(苏国资复[2016]71 号),受让完成后,民生
投资成为国有股东,民生投资加设“SS”标识。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国联集团合计控制国联证券 72.35%的股权,
为国联证券的控股股东。按照目前拟定的发行方案,在本次发行 A 股并上市
后,国联集团直接及间接控制国联证券的股权比例将被稀释至 57.87%。国联
集团的控股地位不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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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前各股东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的持股

比例

本公司股东国联信托、国联电力、民生投资、一棉纺织及华光股份为公
司控股股东国联集团控制的企业,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国联集团持有
国联证券 28.59%的股权,国联信托、国联电力、民生投资、一棉纺织及华光
股份合计持有国联证券 43.76%的股权,具体各股东持股比例及股东之间关联
关系参见本节“七、公司组织结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之“(一)外部组织
结构图”相关内容。


(五)股份流通限制和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本公司股东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
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本公司及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其他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之“(一)股份流通限制
和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六)股份质押或其他争议情况说明

1、质押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质
押情况如下:

质押股份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质权人 质押登记日
(万股) 比例
国联信托股
无锡民生投资有限公司 7,350 3.86% 2016年04月18日
份有限公司
注:无锡民生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国联集团全资子公司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冻结及其他争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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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
存在冻结及其他争议情况。


综上,虽然本公司的股东民生投资存在上述股权质押情况,但民生投资
与质权人国联信托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国联集团控制的企业,上述股权质押不
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本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历次验资及资产评估情况

(一)历次验资情况

1、1999 年无锡证券有限设立


1998 年 10 月 14 日,无锡公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锡会验
[98]86 号),对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确认无锡证券变更前注册资本和投入资
本分别为 32,000,000 元和 32,024,278.91 元,截至 1997 年 12 月 31 日,无锡证
券已增加投入资本 71,720,000 元,变更后的投入资本总额为 103,744,278.91 元,
其中实收资本为 5,000 万元,资本公积为 53,744,278.91 元。


2、2002 年无锡证券有限增资


2002 年 1 月 10 日,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苏公
W[2002]B002 号),经其验证,无锡证券有限原注册资本 5,000 万元,截至
2002 年 1 月 10 日,无锡证券有限已将资本公积 5,420 万元、盈余公积 437 万
元及未分配利润 5,793 万元合计 11,650 万元转增资本,并收到无锡市信托投资
公司以经审计后证券类资产投资 25,136 万元,收到各股东以货币资金投资
58,214 万元,合计新增注册资本 95,00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


3、2008 年国联证券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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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5 月 17 日,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苏
公 W[2008]B043 号),经其验证,截至 2008 年 5 月 16 日,本公司已将截至
2007 年 9 月 30 日国联证券有限的净资产 1,922,372,534.08 元折合股份 15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其中人民币 150,000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股本),
其余 422,372,534.08 元作为资本公积。


4、2015 年国联证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2015 年 7 月 31 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
天验字[2015]第 956 号),经其验证,截至 2015 年 7 月 6 日,本公司通过
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收到本次增加出资港币现金 3,097,326,346.74
元,折合人民币 2,443,976,327.16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402,400,000.00 元,
公司首次发行 H 股后总股本增加至人民币 190,240 万元。


(二)历次资产评估情况

1、2002年无锡证券有限增资扩股


2001 年 7 月 25 日,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无锡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增资扩股资产评估报告书》(苏公会评报字[2001]第 0045 号),经
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01 年 6 月 30 日,无锡证券有限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22,104.40 万元。


2、2008年国联证券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08 年 1 月 18 日,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国联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苏中资评报
字[2008]第 1001 号),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07 年 9 月 30 日,国联证
券有限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235,635.2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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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


(一)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国联集团直接持有国联证券 28.59%的股权,
并通过其控制的企业国联信托、国联电力、民生投资、一棉纺织及华光股份
间接控制国联证券 43.76%的股权,合计控制国联证券 72.35%的股权,为国联
证券的控股股东。


1、基本情况


国联集团成立于 1997 年 12 月 16 日,是无锡市国资委出资设立并授予国
有资产投资主体资格的国有企业集团,法定代表人为许可,注册资本为 80 亿
元,住所为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经营范围为从事资本、资产经营;利用自
有资金对外投资;贸易咨询;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国联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无锡市国资委 560,000.00 70.00
无锡市国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40,000.00 30.00
合计 800,000.00 100.00


3、主要财务数据


国联集团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251,68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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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3,274,301.40
净利润 184,209.28


4、控制的一级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国联集团下属主要一级企业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国联集团持股比例
1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72.11%
2 无锡一棉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3 无锡一棉投资有限公司 46.00%
4 无锡市第三棉纺织厂 100.00%
5 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6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69.92%
7 国联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54.72%
8 无锡市国有资产投资开发总公司上海公司 100.00%
9 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0.00%
10 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0.00%
11 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12 无锡市国联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80.00%
13 无锡国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55.00%
14 无锡赛诺资产管理中心 100.00%
15 江苏小天鹅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16 锡洲国际有限公司 100.00%
17 锡联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18 无锡市太工疗养院有限公司 43.66%
注(1):2017 年 6 月,华光股份吸收合并国联环保,国联环保注销,吸收合并后,国联集团
持有华光股份 72.11%股份。


(1)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 无锡市城南路 3 号
法定代表人 蒋志坚
注册资本 55,939.2211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0 年 12 月 26 日
电站锅炉、工业锅炉、锅炉辅机、水处理设备、压力容器的设计研发、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制造、销售;利用自有资金对环保行业、能源
经营范围
行业、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及相关产业进行投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成套发电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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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气脱硫脱硝成套设备的设计研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制造、销
售、安装;金属材料、机械配件的销售;环保工程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I 级锅炉(参数不限)安
装、改造、维修;房屋租赁;起重机械安装、维修(凭有效资质证书
经营);煤炭的销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光股份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9 月 30 日/2019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13,867.11
净资产 554,604.86
净利润 38,460.65
注:华光股份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数据暂未披露。


(2)无锡一棉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国联大厦
法定代表人 周晔珺
注册资本 34,182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80 年 04 月 15 日
纺纱、织布、印染、家用纺织制成品、服装及其他缝纫制品的制造、
加工、销售;皮棉、纺织机械设备与配件的销售;铸件合金加工;纺
织设备修理与安装;房屋、机械设备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自营
经营范围
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进
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棉纺织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5,043.05
净资产 89,271.42
净利润 4,288.22


(3)无锡一棉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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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 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东亭镇团结中路 21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晔珺
注册资本 6,000 万美元
成立日期 2005 年 12 月 16 日
1、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2、受其所投资企业的
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
协助或代理其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
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
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
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
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3、在中
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
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4、为其投资者提供咨
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
询服务;5、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一棉投资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7,494.23
净资产 93,265.23
净利润 2,436.55


(4)无锡市第三棉纺织厂

类型 全民所有制
住所 锡沪西路 300 号 4 楼
法定代表人 金国祥
注册资本 5,911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80 年 04 月 15 日
棉纱、棉布制造、加工;机电加工;房屋租赁;设备租赁;纺织设备
安装;纺织技术服务;针纺织品及原料(不含棉花、蚕茧)、皮棉的
经营范围
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市第三棉纺织厂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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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878.10
净资产 3,942.49
净利润 93.96


(5)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 华伟荣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8 年 03 月 25 日
对金融行业进行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46,717.26
净资产 472,323.48
净利润 27,855.49


(6)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详见本节“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之“(三)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7)国联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 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 秦顺达
注册资本 4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3 年 04 月 30 日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依法须
经营范围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联期货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1-91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91,218.35
净资产 75,027.32
净利润 2,579.64


(8)无锡市国有资产投资开发总公司上海公司

类型 全民所有制
住所 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 98 号甲楼 402 室
法定代表人 张飙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4 年 03 月 08 日
房地产开发及经营,系统内物业管理,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
危险品)、纺织原料、建筑装潢材料、建筑五金、五金交电、机电设
经营范围 备、汽车配件、百货、服装销售,房地产咨询服务(除经纪),附设:
超市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无锡市国有资产投资开发总公司上海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476.76
净资产 6,377.00
净利润 115.74


(9)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一街 8 号 18 楼
法定代表人 刘清欣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8 年 09 月 22 日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
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
经营范围 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
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
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成员单位产品
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除股票投资以外类有价证券投资。(依法须

1-1-92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04,155.05
净资产 70,281.05
净利润 7,131.10


(10)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 汤兴良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3 年 05 月 16 日
江苏省内金融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从事企业资产的并购、重组(法
律法规禁止的除外);对外投资;受托资产管理;企业项目策划;企
经营范围 业上市、风险管理服务;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资管理
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企业破产清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41,508.67
净资产 650,379.10
净利润 60,248.87


(11)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 华伟荣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2 年 05 月 28 日
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
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93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39,478.15
净资产 543,978.28
净利润 -30,184.35


(12)无锡市国联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无锡新吴区科技园四区 105-1 号
法定代表人 马海疆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0 年 12 月 13 日
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资产重组咨询、财务顾问、信息咨询服务。(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市国联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6,427.18
净资产 18,160.34
净利润 1,061.30


(13)无锡国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200 号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 E1-202
法定代表人 马海疆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6 年 09 月 21 日
投资管理、创业投资;产业投资(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
经营范围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国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1-1-94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2,533.08
净资产 29,233.03
净利润 3,163.09


(14)无锡赛诺资产管理中心

类型 全民所有制
住所 西横街 35 号
法定代表人 项莉
注册资本 21,725.13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0 年 01 月 04 日
对自有资产及财政授权委托管理资产的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
经营范围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赛诺资产管理中心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6,390.66
净资产 29,679.09
净利润 1,109.51


(15)江苏小天鹅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无锡市惠钱路 67 号
法定代表人 何方
注册资本 19,707.35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5 年 12 月 27 日
家用电器的生产和销售、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经营范围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小天鹅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693.95
净资产 15,739.25
净利润 799.28

1-1-95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6)锡洲国际有限公司

类型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Suite 1901-2 19/F Shui On Center 6-8 Harbour Road Wanchai HK
公司编号 0420583
成立日期 1993 年 5 月 18 日
经营范围 证券及其他投资


锡洲国际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6,433.00
净资产 86,814.63
净利润 4,075.35


(17)锡联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别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Suite 1901-2 19/F Shui On Center 6-8 Harbour Road Wanchai HK
公司编号 1068912
成立日期 2006 年 8 月 23 日
经营范围 投资控股


锡联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244.58
净资产 6,244.58
净利润 -21.87


(18)无锡市太工疗养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无锡市滨湖区中犊山(原太湖疗养院内)
法定代表人 章彦
注册资本 20,235.06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2 年 4 月 8 日
经营范围 医院诊疗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疗养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健

1-1-96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康体检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营养健康咨询服务;餐饮服务;住宿
服务;舞厅、卡拉 OK 厅的娱乐服务;酒店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
面向成年人开展的培训服务(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
棋牌服务;健身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食品(不含食盐
批发)、卷烟、雪茄烟、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的销售;国内旅游经营
服务;票务代理(不含铁路客票);自有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
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市太工疗养院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868.34
净资产 13,895.51
净利润 269.91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无锡市国资委,无锡市国资委成立于 2005 年 1 月,
办公地址为无锡市新金匮路 1 号市民中心 6 号楼,无锡市国资委是无锡市政
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依法行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职能,承担国有
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的地方国资管理机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无锡市国资委直接监管的除发行人控股股东国联
集团以外的一级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
(万元)
主要从事无锡市公共环境建设、太湖新
无锡城市发
城开发和保障房建设业务,是无锡市城
1 展集团有限 2008.05.26 1,188,398.06
市建设的投融资平台、城市建设重大项
公司
目的运营平台。
是无锡市产业发展投融资平台,主要根
无锡产业发
据市政府产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要
2 展集团有限 1995.10.05 472,067.10
求,以实业为依托,培育战略新兴产业,
公司
促进无锡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无锡市市政 主要从事城市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城市
3 公用产业集 2003.05.29 1,094,188.19 自来水、污水、燃气等)的建设、投资
团有限公司 与运营。
1-1-97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无锡君来酒
主要从事酒店的经营与管理,是无锡接
4 店管理集团 1984.06.05 23,223.69
待中外来宾的主要窗口之一。
有限公司
无锡地铁集 主要从事城市轨道交通的投资、建设、
5 2008.11.24 570,000.00
团有限公司 运营与管理。
作为无锡市太湖新城投融资、建设、管
无锡市太湖
理主体,主要从事太湖新城中心区内的
6 新城发展集 2007.03.08 2,041,074.84
道路、环境、公共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土
团有限公司
地资源的建设和开发经营。
景区旅游资源开发;文化艺术交流活
动、策划;旅游项目开发;对文化旅游项
无锡灵山文
目投资管理;酒店管理、酒店业务咨询;
化旅游集团
7 2000.04.26 200,000.00 国内贸易;游园服务(限灵山景区内)、自
有限公司
有房产租赁;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
策划;创意文化咨询、工程管理服务、
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类)。
无锡市建设 作为市政府项目投资主体,主要从事市
8 发展投资有 1991.06.15 1,841,304.49 政道桥、环境绿化、重点水利、太湖水
限公司 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工作。
作为自主经营的法人主体,在市国资委
无锡市国发
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国有资本运作活
9 资本运营有 2018.06.28 1,000,000.00
动。定位为无锡市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
限公司
平台、国有资本布局调整平台。
无锡市体育
主要从事无锡市体育产业统筹、体育场
10 产业发展集 2016.12.23 20,100.00
馆运营、新兴体育领域拓展等。
团有限公司
无锡绿洲建 主要从事经市政府授权的土地前期开
11 设投资有限 2008.10.27 928,932.21 发及整理、绿化服务、房屋拆迁、基础
公司 工程施工及相关国有资产管理。
无锡市文化 主要从事无锡市文化旅游资源综合开
12 旅游发展集 2013.12.19 612,600.00 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及市属公园景区
团有限公司 运营维护等。
无锡市交通
主要从事受托经营、管理市属交通国有
13 产业集团有 2001.12.07 574,546.00
资产。
限公司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1、国联信托


国联信托成立于 1987 年 1 月 13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 亿元。法定代
表人为周卫平,住所为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第 10 至 11 楼。经
1-1-98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营范围为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
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
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
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
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
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国联信托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9,757 69.92
无锡市国联地方电力有限公司 36,585 12.20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9,268 9.76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4,390 8.13
合计 300,000 100.00


国联信托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37,733.46
净资产 451,155.64
净利润 42,235.10


2、国联电力


国联电力成立于 1986 年 3 月 11 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9506 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马桂彬,住所为无锡市金融一
街 8 号。经营范围为分布式光伏发电,房屋租赁服务,煤炭的销售,贸易咨
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国联电力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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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1,950.60 100.00


国联电力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8,552.51
净资产 58,536.74
净利润 1,879.75


七、公司组织结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

(一)外部组织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外部组织结构图如下:




1-1-100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内部组织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图如下:



1-1-101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职能部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设立了 19 个职能部门,其设置和主要
职责如下:

序号 部门 主要职责
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公司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处理董
1 董事会办公室 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日常事务,承担公司三会会议管理,履行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等工作。
办公室作为公司行政事务的执行和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各类
文件的印发和收文传阅、整理、归档工作;印章证照使用、
2 办公室
管理工作;行政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对外联络和会务、接
待、行政后勤等工作。
人力资源部作为公司人力资源的管理部门,承担公司干部管
3 人力资源部 理、招聘录用、培训开发、绩效考核、薪酬福利、员工关系
管理等职能。
财务会计部作为公司财务管理业务的执行/管理部门,组织
4 财务会计部
财务活动和财务核算,负责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考核、
1-1-102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分析工作;配合业务部门处理涉税业务等工作。
审计监察部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和建议等职能,对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进行检查监督;对公司部门及分支
机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职责履
5 审计监察部
行情况、公司主要业务的风险管理过程和内部控制方法进行
检查;对风险管理的独立性和总体有效性进行评价;对公司
和子公司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追责。
财富管理总部作为公司财富管理业务的管理部门,承担金融
产品配置销售、理财规划、私募业务、信用交易、金融衍生
6 财富管理总部
品等业务职能,以根据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进行个性化资产
配置,实现客户资产的长期保值增值。
互联网金融部作为公司总部业务部门,主要负责通过互联网
渠道,运用互联网企业经营模式,建立健全公司面向互联网
7 互联网金融部
的业务体系,促进互联网开户、网上理财产品销售、网上证
券交易、网上投资顾问等基础证券业务的开展等工作。
机构业务部致力于培育、开发和维护公司的机构客户,积极
8 机构业务部 打造机构客户服务体系,规划机构业务发展战略。同时协助
分公司对接其他金融机构,提供专业化的机构业务服务。
研究所作为公司研究业务的执行部门,承担公司宏观经济研
9 研究所 究、投资策略开发、行业趋势、公司深度研究和专题研究等
职责。
信息技术总部作为公司信息技术管理部门,承担公司信息系
统的规划、建设、管理及运行保障等业务职能,负责公司信
10 信息技术总部
息系统基础设施平台、数据、应用等各层面的管理及运维保
障。
运营管理总部作为公司业务发展的中台运营支持部门,履行
11 运营管理总部
交易执行、估值核算、清算交收等职能。
证券投资部作为公司自有资金投资(含新三板做市)的执行
12 证券投资部
部门,承担公司自有资金保值增值的任务。
资产管理部致力于产品设计、项目开拓和投资运作等工作,
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投资管理以及融资服务;指导各分支机
13 资产管理部
构开展业务承揽工作,并做好资产管理业务的战略规划及业
务管理工作。
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合规管理目标,按照公司规定及合规负责
14 合规法务部
人的安排履行合规管理工作职责。
在公司总体发展战略框架下,推动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监测、
评估、报告公司整体风险水平,并为业务决策提供风险管理
15 风险管理部
建议,协助、指导和检查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子公司的风险
管理工作。
负责香港子公司筹备等前期基础性工作;综合负责公司国际
16 国际业务部
业务的规划与实施。
公司党委的日常办事机构,处理党委会日常事务,落实公司
17 党委办公室
党建工作,完善党员队伍建设等。
18 固定收益部 搭建固定收益业务平台;制订并完善公司固定收益业务相关
1-1-103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制度、管理流程和有关操作细则;固定收益相关客户的开发
和日常维护工作,为客户提供固定收益业务相关的产品设计
和做市服务;固定收益业务相关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等。
组织制订公司股权衍生品业务发展战略;制订和落实公司股
权衍生品业务相关的制度、管理流程和有关操作细则;为客
户提供二级市场股权解决方案、场外衍生品的产品设计和交
19 股权衍生品业务部
易做市服务;开展交易所市场相关产品的做市、策略交易、
量化交易和量化产品投资;股权衍生品业务相关的日常运营
管理工作等。


(四)分支机构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设立了 13 家分公司,87 家证券营业部。
公司分支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公司分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分公司名称 成立日期 营业场所

国联证券宜兴
1 2013 年 02 月 08 日 宜兴市宜城街道人民南路 168 号
分公司
国联证券上海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 2014 年 03 月 11 日
分公司 3704、3705、3706 单元
国联证券北京
3 2014 年 03 月 13 日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 4 楼 12 层 1203
分公司
国联证券江阴
4 2014 年 05 月 09 日 江阴市大桥北路 18-20 号
分公司
国联证券无锡
5 2015 年 05 月 27 日 无锡市中山路 153 号
分公司
国联证券南京 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 248 号南京金融城 4 号楼
6 2015 年 06 月 18 日
分公司 2301、2302、2303 室
国联证券苏州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 269 号星座商务广场 1 幢
7 2015 年 11 月 03 日
分公司 1805 室
国联证券深圳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腾飞路龙岗创投大厦 502
8 2016 年 03 月 01 日
分公司 单元
国联证券湖南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光路 125 号当代滨江苑第
9 2016 年 09 月 01 日
分公司 11 栋、12 栋 801-810
国联证券西南 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 365 号 1 栋 18 层 1810、1811
10 2016 年 09 月 20 日
分公司 号
国联证券常州
11 2017 年 03 月 29 日 常州市钟楼区北大街玉隆花园 8 幢 503-506 室
分公司
12 国联证券苏北 2017 年 05 月 17 日 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街道金融城 1 幢 2407、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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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 室(CND)
国联证券湖北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9 号办公楼商业裙房长城汇
13 2017 年 12 月 29 日
分公司 T1 栋 35 层 R3 单元


公司共拥有 87 家证券营业部,分布在全国 14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具体如下:


序号 地区 营业部名称 成立日期 营业场所

无锡县前东街证券
1 江苏省 1994 年 09 月 13 日 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
营业部
无锡人民东路证券
2 江苏省 1994 年 04 月 19 日 无锡市人民东路 29 号一楼
营业部
无锡湖滨路证券营
3 江苏省 1995 年 03 月 10 日 无锡市湖滨路 153 号
业部
无锡梁溪路证券营
4 江苏省 1997 年 08 月 29 日 无锡市滨湖区梁溪路 28 号
业部
无锡中山路证券营
5 江苏省 1999 年 07 月 06 日 无锡市中山路 153 号
业部
无锡新区长江北路
6 江苏省 2001 年 06 月 18 日 无锡市新区长江北路 97 号
证券营业部
无锡洛社镇人民南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南
7 江苏省 2001 年 07 月 17 日
路证券营业部 路天奇城 47 号三楼
无锡金太湖证券营
8 江苏省 2007 年 12 月 27 日 无锡市中山路 931 号
业部
无锡华夏南路证券 无锡市锡山区华夏南路
9 江苏省 2009 年 08 月 24 日
营业部 11-2500
无锡玉祁镇湖西路 无锡市玉祁镇湖西路 170、
10 江苏省 2013 年 07 月 29 日
证券营业部 172 号
无锡安镇锡东大道
11 江苏省 2013 年 07 月 29 日 无锡市安镇锡东大道 3056 号
证券营业部
无锡梅村镇锡义路 无锡市梅村街道锡义路 388
12 江苏省 2013 年 07 月 30 日
证券营业部 号市民中心大楼一层
无锡马山梅梁路证 无锡市马山梅梁路南侧圣园
13 江苏省 2013 年 08 月 01 日
券营业部 商业街 212-1 号
无锡东港镇锡港西 无锡锡山区东港镇锡港西路
14 江苏省 2014 年 01 月 15 日
路证券营业部 40-11、40-12
无锡钱桥大街证券 无锡惠山区钱桥大街 181、
15 江苏省 2014 年 01 月 21 日
营业部 183 号
无锡硕放镇政通路 无锡市新区硕放街道政通路
16 江苏省 2014 年 03 月 03 日
证券营业部 5号
17 江苏省 无锡万顺路证券营 2016 年 09 月 27 日 无锡市滨湖区万科城市花园

1-1-105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业部 四区 82-12
无锡金融一街证券
18 江苏省 2016 年 10 月 25 日 无锡市金融一街 6 号
营业部
无锡胡埭镇安泰路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富安商
19 江苏省 2017 年 12 月 28 日
证券营业部 业广场 A 区 13-9
无锡锡北镇泉山路
20 江苏省 2017 年 12 月 29 日 无锡市锡北镇泾和苑 15 号
证券营业部
无锡惠山新城政和 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 182
21 江苏省 2017 年 12 月 29 日
大道证券营业部 号 104、106-2、204
无锡太湖新城瑞景 无锡市滨湖区瑞景道华憬佳
22 江苏省 2018 年 07 月 05 日
道营业部 苑 69-2、69-3
宜兴人民南路证券 宜兴市宜城镇人民南路 168
23 江苏省 1999 年 07 月 16 日
营业部 号
宜兴阳羡东路证券 宜兴市宜城街道阳羡东路
24 江苏省 2009 年 07 月 14 日
营业部 193、195 号
宜兴丁蜀镇解放路 宜兴市丁蜀镇解放路悦和花
25 江苏省 2013 年 08 月 05 日
证券营业部 园 1 幢 21 号
宜兴张渚镇桃溪路 宜兴市张渚镇桃溪路 35、37
26 江苏省 2013 年 08 月 05 日
证券营业部 号
宜兴官林镇官新街 宜兴市官林镇官新街 101、
27 江苏省 2013 年 08 月 05 日
证券营业部 102 室
宜兴光明西路证券 宜兴市宜城街道神马小区 6
28 江苏省 2013 年 08 月 06 日
营业部 号楼
宜兴和桥镇西横街
29 江苏省 2013 年 08 月 06 日 宜兴市和桥镇西横街 241 号
证券营业部
宜兴解放东路证券 宜兴市宜城街道解放东路
30 江苏省 2016 年 07 月 26 日
营业部 280-17 号
宜兴高塍镇振兴路 宜兴市高塍镇振兴路 188-27、
31 江苏省 2018 年 06 月 04 日
证券营业部 28、29 号
宜兴徐舍镇新河路 宜兴市徐舍镇聚缘名居(西
32 江苏省 2018 年 06 月 04 日
证券营业部 区)新河路商铺 36-38 号
江阴大桥北路证券
33 江苏省 1994 年 05 月 07 日 江阴市大桥北路 18-20 号
营业部
江阴申港路证券营 江阴市临港街道申港路 349
34 江苏省 2013 年 08 月 06 日
业部 号
江阴华士镇新生路
35 江苏省 2014 年 03 月 07 日 江阴华士镇新生路 168 号
证券营业部
江阴周庄西大街证 江阴市周庄镇周庄西大街
36 江苏省 2016 年 08 月 02 日
券营业部 616 号
江阴青阳府前路证
37 江苏省 2016 年 12 月 19 日 江阴市青阳镇府前路 101 号
券营业部
江阴长泾虹桥北路
38 江苏省 2018 年 05 月 31 日 江阴市长泾镇虹桥北路 47 号
证券营业部

1-1-106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南京太平南路证券 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 333
39 江苏省 2003 年 05 月 19 日
营业部 号
南京湛江路证券营 南京市鼓楼区湛江路 59-12
40 江苏省 2015 年 06 月 12 日
业部 号
南京团结路证券营 南京市浦口区团结路 8 号中
41 江苏省 2016 年 12 月 07 日
业部 海万锦花园 25 幢 02、03 室
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 4 号青
南京秦淮路证券营
42 江苏省 2018 年 01 月 02 日 春水岸 2 幢 103 室(江宁开
业部
发区)
苏州解放西路证券
43 江苏省 2009 年 12 月 17 日 苏州市解放西路 114、116 号
营业部
昆山萧林路证券营
44 江苏省 2016 年 08 月 15 日 昆山市萧林路 699 号 34
业部
常熟海虞北路证券 常熟市金沙江路 11 号中汇商
45 江苏省 2016 年 10 月 18 日
营业部 业广场 101、127
张家港市杨舍镇檀宫庄园 55
张家港南苑东路证
46 江苏省 2018 年 05 月 18 日 幢南苑东路 105 号,J105 门
券营业部

常州衡山路证券营 常州市新北区荣盛锦绣华府
47 江苏省 2009 年 02 月 25 日
业部 29 幢 5 号、6 号、7 号
常州武宜中路证券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新城南
48 江苏省 2016 年 09 月 14 日
营业部 都 305-1 幢 301 号
常州北大街证券营 常州市钟楼区北大街玉隆花
49 江苏省 2016 年 12 月 09 日
业部 园 8 幢 503-506 室
南通工农路证券营
50 江苏省 2009 年 02 月 10 日 南通市工农路 486 号
业部
徐州市环城路证券 徐州市鼓楼区环城路 167 号
51 江苏省 2011 年 03 月 11 日
营业部 北江大厦二层
泰州济川东路证券 泰州市海陵区济川东路 99 号
52 江苏省 2009 年 12 月 18 日
营业部 106 室
盐城解放南路证券 盐城市解放南路永基广场
53 江苏省 2010 年 08 月 31 日
营业部 133、224-226、319-321 室(3)
扬州新城河南路证 扬州市新城河南路 38 号雅居
54 江苏省 2011 年 03 月 09 日
券营业部 乐花园商业 109 室
连云港苍梧路证券 连云港市海州区龙河大厦一
55 江苏省 2010 年 08 月 24 日
营业部 楼 A1 号
淮安北京北路证券 淮安市北京北路 100 号河韵
56 江苏省 2010 年 09 月 07 日
营业部 大厦 701 室
镇江市檀山路 8 号申华国际
镇江檀山路证券营
57 江苏省 2007 年 12 月 27 日 冠城 60 幢第 2 层 206、207
业部

丹阳金陵西路证券 丹阳市开发区金陵西路 188
58 江苏省 2015 年 06 月 04 日
营业部 号

1-1-107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海门长江南路证券 海门市海门街道长江南路 30
59 江苏省 2014 年 09 月 09 日
营业部 号
宿迁洪泽湖路证券 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 130
60 江苏省 2018 年 09 月 27 日
营业部 号
北京农大南路证券 北京市海淀区厢黄旗 2 号楼
61 北京市 2003 年 04 月 16 日
营业部 一层 X05-4-01
北京建材城西路证 北京市昌平区建材城西路 87
62 北京市 2010 年 05 月 07 日
券营业部 号 2 号楼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乙
北京石景山路证券
63 北京市 2011 年 03 月 18 日 18 号院 2 号楼 12 层 1505、
营业部
1506、1507、1508、1509
北京朝阳门南大街 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 2
64 北京市 2015 年 08 月 14 日
证券营业部 号银河搜侯中心 1 层 50105
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路
北京马家堡东路证
65 北京市 2017 年 04 月 10 日 168 号院 6 号楼 1 层 21 号底
券营业部

上海田林路证券营 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 140 号
66 上海市 1997 年 11 月 18 日
业部 16 幢 1 层 D1 室
上海邯郸路证券营
67 上海市 1998 年 02 月 17 日 上海市邯郸路 98 号
业部
上海港俞路证券营
68 上海市 2015 年 07 月 13 日 上海市青浦区港俞路 865 号
业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崮山路 538
上海张杨路证券营
69 上海市 2018 年 01 月 16 日 号、张杨路 2399 号 1 幢 803
业部

烟台迎春大街证券
70 山东省 2010 年 09 月 03 日 莱山区迎春大街 163 号
营业部
淄博淄城路证券营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淄城路
71 山东省 2010 年 10 月 12 日
业部 573 号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
青岛上实中心证券
72 山东省 2018 年 05 月 31 日 路 195 号上实中心 T6 号楼 2
营业部
单元 203 户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 207
广州滨江东路证券
73 广东省 2003 年 06 月 10 日 号三层 07 之一、213 号三层
营业部
01-05 单元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
深圳壹方中心证券 社区 N12 区新湖路 99 号壹方
74 广东省 2011 年 03 月 16 日
营业部 中心北区三期 B 塔 1806、
1807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
深圳益田路证券营 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75 广东省 2017 年 03 月 16 日
业部 4504、4403-A(复式 2 层)
和 4501-A

1-1-108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广西壮
南宁民族大道证券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143
76 族自治 2010 年 05 月 20 日
营业部 号德瑞大厦综合楼 4 楼

广西壮 桂林市秀峰区滨江路 16 号可
桂林滨江路证券营
77 族自治 2011 年 03 月 22 日 高漓江 21 号商务办公楼 1#3
业部
区 楼 1-10
杭州飞云江路证券 杭州市上城区赞成中心西楼
78 浙江省 2003 年 06 月 24 日
营业部 1601、1602、1603 室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
大连人民路证券营
79 辽宁省 2014 年 01 月 28 日 15 号国际金融大厦 8 层 E2
业部

南昌北京东路证券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
80 江西省 2010 年 04 月 30 日
营业部 东路 98 号第 1-3 层
长沙芙蓉中路证券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
81 湖南省 2010 年 05 月 13 日
营业部 426 号中财大厦四层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
长沙松桂园证券营 路一段 469 号湖南新闻大厦
82 湖南省 2017 年 12 月 28 日
业部 第 15 层 C1、C2、C3 区写字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屯路
长沙万家丽中路证
83 湖南省 2018 年 07 月 09 日 街道万家丽中路一段 99 号万
券营业部
家丽国际 MALL16 楼 1627-2
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五红
重庆五红路证券营
84 重庆市 2010 年 04 月 21 日 路 60 号附 3 号长安华都 7 幢
业部
3-1
成都锦城大道证券 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 666 号 3
85 四川省 2014 年 04 月 04 日
营业部 幢 14 层 7 号
宿松孚玉西路证券 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孚玉镇
86 安徽省 2017 年 12 月 22 日
营业部 孚玉西路 366 号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468 号
武汉新华路证券营
87 湖北省 2018 年 05 月 28 日 时代财富中心 14 层(5)办
业部



八、公司的控股和参股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投资控股国联通宝、华英证券、国联
创新和国联香港 4 家子公司,公司投资参股中海基金、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
限责任公司以及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3 家公司。


(一)控股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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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国联通宝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7 楼 700
法定代表人 杨明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0 年 1 月 18 日
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经营范围
活动)
注: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关于发布<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及<证
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的通知》(中证协发[2016]253 号),本公司对国联通宝进行整
改,将其主营业务规范为私募投资基金业务,2017 年 12 月 18 日,国联通宝列入中国证券业协
会网站公示的第四批整改方案经联合机制审查认可的证券公司及其私募基金子公司等规范平台
名单,国联通宝可以据此办理有关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2018 年 4 月 23 日,国联通
宝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更为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国联通宝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100.00


国联通宝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项目
(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资产总额 235,662
净资产 233,359
营业收入 13,978
净利润 11,286


国联通宝发起设立的纳入公司报表合并范围内的企业情况如下:

序 认缴资本
企业名称 执行事务合伙人 经营范围 出资比例
号 (万元)
无锡国联通宝创 国联通宝资本投资
利用自有资金对外
1 新成长壹号投资 140 有限责任公司(委派 16.67%
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 代表:秦顺达)
嘉兴宝满投资合 国联通宝资本投资
实业投资、投资管
2 伙企业(有限合 2,100 有限责任公司(委派 29.17%
理。
伙) 代表:杨春柳)


1-1-110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无锡国联通宝创新成长壹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注销,嘉兴
宝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在注销过程中。


2、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一街 10 号无锡金融中心 5 层 03、04 及 05 部分
法定代表人 姚志勇
注册资本 8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1 年 4 月 20 日
1、股票(包括人民币普通股、外资股)和债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
经营范围 债券)的承销与保荐;2、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华英证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0 100.00
注:2017 年 7 月 6 日,公司与苏格兰皇家银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其持有的全部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6,640.00 万元出资额,2017 年 9 月 22 日,华英证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变更为国联证券全资子公司。


华英证券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项目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资产总额 1,108,545
净资产 978,195
营业收入 275,840
净利润 35,775


3、无锡国联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7 楼 706
法定代表人 敬松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9 年 7 月 9 日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对外投资、创业投资、实业投资、股权投资。(依法
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111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无锡国联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9 日设立的另类投资子
公司,主要从事科创板跟投业务,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2019 年 11 月 6 日,
国联创新取得了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资格。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国联
创新暂未投资具体项目。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国联创新未实缴注册资本。


4、国联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类型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香港湾仔骆克道 3 号 12 楼
公司编号 2919199
成立日期 2020 年 2 月 27 日
经营范围 证券、证券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业务、金融业务中间介绍、自营业务等

国联香港系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注册的香港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
股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国联香港尚未开展业务。


(二)参股公司情况

1、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68 号 2905-2908 室及 30 层
法定代表人 杨皓鹏
注册资本 14,666.67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4 年 3 月 18 日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
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中海基金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6,100.00 41.59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00.00 33.41
法国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66.67 25.00
合计 14,666.67 100.00
注:2017 年 1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将公司持有的中海基金
全部 4,900 万元出资额公开挂牌转让,股权转让以 2017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2017 年 11

1-1-112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月 24 日,无锡市国资委出具锡国资企[2017]50 号《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中海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同意前述公开挂牌转让行为。2018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同意终止中海基金股权挂牌转让。


中海基金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项目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资产总额 37,011.00
净资产 32,652.00
营业收入 14,917.18
净利润 215.68


2、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南京市庐山路 188 号 11 层
法定代表人 胡智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3 年 7 月 4 日
为非上市公司股权、债券、资产和相关金融及其衍生品的批准募集挂
牌、登记、托管、交易、融资、结算、过户、分红、质押等提供场所、
经营范围 设施和服务,组织和监督交易市场活动,发布市场信息,代理本交易
市场内挂牌产品买卖服务,为市场参与方提供咨询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400.00 52.0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00.00 12.00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00.00 12.00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00.00 12.00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00.00 12.00
合计 20,000.00 100.00


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1-1-113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6,673.93
净资产 31,361.39
营业收入 8,291.62
净利润 2,778.20


3、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9 号(金融街 B 区 5 号地)B 幢 8 层 B808
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注册资本 755,024.4469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3 年 2 月 27 日
提供以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产品的报价、发行与转让服务;提供证券
公司柜台市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私募市场的信息和交易联网服
务,并开展相关业务合作;提供以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产品的登记结
算和担保品第三方管理等服务;管理和公布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
务系统相关信息,提供私募市场的监测、统计分析服务;制定机构间
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业务规则,对其参与人和信息披露义务人进
经营范围
行监督管理;进行私募市场和私募业务的开发、推广、研究、调查与
咨询;建设和维护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技术系统;经中国
证券业协会授权和证监会依法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有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5,000 万股,占其股本总额的 0.66%。


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57,236.40
净资产 817,807.37
营业收入 2.24
净利润 6,379.98


九、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1-1-114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员工基本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员工总数为 1,597 人。员工
的基本情况如下:


1、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人数(名) 1,597 1,604 1,644
增长率 -0.44% -2.43% 9.09%


2、按员工专业构成分类

专业 人数(名) 占员工人数的比例
管理人员 220 13.78%
业务人员 1,344 84.16%
行政人员 33 2.07%
合计 1,597 100.00%


3、按员工最高受教育程度分类

最高受教育程度 人数(名) 占员工人数的比例
研究生及以上 546 34.19%
大学本科 964 60.36%
大学专科 83 5.20%
大专以下 4 0.25%
合计 1,597 100.00%


4、按员工年龄结构分类

年龄结构 人数(名) 占员工人数的比例
30 以下 545 34.13%
31-40 746 46.71%
41-50 239 14.97%
51-60 67 4.20%
合计 1,597 100.00%


(二)员工的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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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以及地方政府在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有关规定,在无锡市和各地分支机构所在
城市社会保障机构为在册员工办理了各项社会保险和其他保障,包括基本养老保
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在册员
工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具体如下:


1、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在册员工总人数 1,597 1,604 1,644
已缴纳人数 1,588 1,599 1,637
已缴纳人数占比 99.44% 99.69% 99.57%
未缴纳人数 9 5 7
12 月新入职,次年 1 12 月新入职,次年 1 12 月新入职,次年 1
未缴纳原因
月办完手续后缴纳 月办完手续后缴纳 月办完手续后缴纳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缴纳总额(千元) 68,954 70,653 65,767


2、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在册员工总人数 1,597 1,604 1,644
已缴纳人数 1,588 1,599 1,635
已缴纳人数占比 99.44% 99.69% 99.45%
未缴纳人数 9 5 9
1 人为外籍人员;8 人 2 人为外籍人员,3 2 人为外籍人员,7
未缴纳原因 为 12 月入职,次年 1 人为当年 12 月入职, 人为当年 12 月入职,
月补缴 次年 1 月补缴 次年 1 月补缴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缴纳总额(千元) 30,352 29,303 27,801


3、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企业和个人缴纳比例的具体情况

项目 主体 缴费基数 缴纳主体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国联证券 月实际工资 单位 16.00% 19.00% 19.00%
养老保险
无锡总部、 月实际工资 个人 8.00% 8.00% 8.00%
医疗保险 无锡分公 月实际工资 单位 7.60% 7.90% 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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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主体 缴费基数 缴纳主体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司、无锡 22 月实际工资 个人 2.00% 2.00% 2.00%
家证券营 月实际工资 单位 0.50% 0.50% 0.50%
失业保险 业部、华英 月实际工资 个人 0.50% 0.50% 0.50%
证券、国联
工伤保险 月实际工资 单位 0.15% 0.15% 0.30%
通宝
生育保险 月实际工资 单位 0.80% 0.80% 0.80%
月均工资 单位 12.00% 12.00% 12.00%
公积金
月均工资 个人 12.00% 12.00% 12.00%
月实际工资 单位 16.00% 19.00% 19.00%
养老保险
月实际工资 个人 8.00% 8.00% 8.00%
月实际工资 单位 9.00% 9.00% 9.00%
医疗保险
江阴分公 月实际工资 个人 2.00% 2.00% 2.00%
司及江阴 6 月实际工资 单位 0.50% 0.50% 0.50%
失业保险
家证券营 月实际工资 个人 0.50% 0.50% 0.50%
工伤保险 业部 月实际工资 单位 0.24% 0.24% 0.30%
生育保险 月实际工资 单位 0.80% 0.80% 0.80%
月均工资 单位 12.00% 12.00% 12.00%
公积金
月均工资 个人 12.00% 12.00% 12.00%
月均工资 单位 16.00% 19.00% 19.00%
养老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8.00% 8.00% 8.00%
月均工资 单位 8.00% 9.00% 9.00%
医疗保险
宜兴分公 月均工资 个人 2.00% 2.00% 2.00%
司及宜兴 月均工资 单位 0.50% 0.50% 0.50%
失业保险
10 家证券 月均工资 个人 0.50% 0.50% 0.50%
工伤保险 营业部 月均工资 单位 0.40% 0.40% 0.40%
生育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80% 0.80% 0.80%
月均工资 单位 12.00% 12.00% 12.00%
公积金
月均工资 个人 12.00% 12.00% 12.00%
月均工资 单位 16.00% 20.00% 20.00%
养老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8.00% 8.00% 8.00%

上海分公 月均工资 单位 9.50% 9.50% 9.50%
医疗保险
司及上海 4 月均工资 个人 2.00% 2.00% 2.00%
家证券营 月均工资 单位 0.50% 0.50% 0.50%
失业保险
业部、华英 月均工资 个人 0.50% 0.50% 0.50%
工伤保险 证券上海 月均工资 单位 0.16% 0.10% 0.20%
生育保险 分公司 月均工资 单位 1.00% 1.00% 1.00%
月均工资 单位 12.00% 12.00% 12.00%
公积金
月均工资 个人 12.00% 12.00% 12.00%
北京分公 月均工资 单位 16.00% 19.00% 19.00%
养老保险
司及北京 1 月均工资 个人 8.00% 8.00%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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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主体 缴费基数 缴纳主体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家证券营 月均工资 单位 10.00% 10.00% 10.00%
医疗保险 业部、华英 2%+3 元互 2%+3 元互2%+3 元互
月均工资 个人
证券北京 助医疗 助医疗 助医疗
分公司 月均工资 单位 0.80% 0.80% 0.80%
失业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0.20% 0.20% 0.20%
工伤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20% 0.20% 0.20%
生育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80% 0.80% 0.80%
月均工资 单位 12.00% 12.00% 12.00%
公积金
月均工资 个人 12.00% 12.00% 12.00%
月均工资 单位 16.00% 19.00% 19.00%
养老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8.00% 8.00% 8.00%
月均工资 单位 10.00% 10.00% 10.00%
医疗保险 2%+3 元互 2%+3 元互2%+3 元互
月均工资 个人
北京其他 4 助医疗 助医疗 助医疗
家证券营 月均工资 单位 0.80% 0.80% 0.80%
失业保险
业部 月均工资 个人 0.20% 0.20% 0.20%
工伤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20% 0.20% 0.20%
生育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80% 0.80% 0.80%
月均工资 单位 12.00% 12.00% 12.00%
公积金
月均工资 个人 12.00% 12.00% 12.00%
月均工资 单位 13.00% 13.00% 14.00%
养老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8.00% 8.00% 8.00%
月均工资 单位 3.00% 3.00% 2.00%
医疗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2.00% 2.00% 2.00%
苏州分公 月均工资 单位 0.50% 0.50% 1.00%
失业保险
司 月均工资 个人 0.50% 0.50% 0.50%
工伤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15% 0.15% 0.20%
生育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80% 0.80% 1.00%
月均工资 单位 12.00% 12.00% 12.00%
公积金
月均工资 个人 12.00% 12.00% 12.00%
月均工资 单位 16% 13.00% 14.00%
养老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8% 8.00% 8.00%
月均工资 单位 9% 3.00% 2.00%
医疗保险
张家港 1 家 月均工资 个人 2%+5 元 2.00% 2.00%
证券营业 月均工资 单位 0.5% 0.50% 1.00%
失业保险
部 月均工资 个人 0.5% 0.50% 0.50%
工伤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4% 0.15% 0.20%
生育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8% 0.80% 1.00%
公积金 月均工资 单位 12% 12.00%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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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主体 缴费基数 缴纳主体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月均工资 个人 12% 12.00% 12.00%
月均工资 单位 16% 19.00% 19.00%
养老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8% 8.00% 8.00%
月均工资 单位 9% 9.00% 9.00%
医疗保险 2%+5 元互 2%+5 元互2%+5 元互
月均工资 个人
助医疗 助医疗 助医疗
苏州 1 家证
月均工资 单位 0.5% 0.50% 0.50%
失业保险 券营业部
月均工资 个人 0.5% 0.50% 0.50%
工伤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075% 0.075% 0.20%
生育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8% 0.80% 0.50%
月均工资 单位 12% 12.00% 12.00%
公积金
月均工资 个人 12% 12.00% 12.00%
月均工资 单位 16.00% 19.00% 19.00%
养老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8.00% 8.00% 8.00%
月均工资 单位 7.00% 8.00% 8.00%
医疗保险 2%+60 元大 2 %+60 元 2 %+60 元
月均工资 个人
病补助 大病补助 大病补助
昆山 1 家证
月均工资 单位 0.50% 0.50% 0.50%
失业保险 券营业部
月均工资 个人 0.50% 0.50% 0.50%
工伤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30% 0.60% 0.80%
生育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80% 0.80% 0.50%
月均工资 单位 12.00% 12.00% 12.00%
公积金
月均工资 个人 12.00% 12.00% 12.00%
月均工资 单位 16.00% 19.00% 19.00%
养老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8.00% 8.00% 8.00%
月均工资 单位 8.50% 7.50% 8.50%
医疗保险 2%+5 元医 2%+5 元医2%+5 元医
月均工资 个人
疗补助 疗互助 疗互助
常熟 1 家证
月均工资 单位 0.50% 0.50% 0.50%
失业保险 券营业部
月均工资 个人 0.50% 0.50% 0.50%
工伤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20% 0.50% 0.80%
生育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80% 0.80% 0.50%
月均工资 单位 12.00% 12.00% 12.00%
公积金
月均工资 个人 12.00% 12.00% 12.00%
单位 13.00%
月实际工资 13.00% 13.00%
(非深户)
养老保险 深圳分公 单位 14.00%
月实际工资 14.00% 14.00%
司 (深户)
月实际工资 个人 8.00% 8.00% 8.00%
医疗保险 月实际工资 单位 5.20% 6.20% 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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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主体 缴费基数 缴纳主体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月实际工资 个人 2.00% 2.00% 2.00%
固定基数 单位 0.70% 0.70% 1.00%
失业保险
固定基数 个人 0.30% 0.30% 0.50%
工伤保险 月实际工资 单位 0.07% 0.14% 0.14%
生育保险 月实际工资 单位 0.45% 0.45% 0.50%
月均工资 单位 12.00% 12.00% 12.00%
公积金
月均工资 个人 12.00% 12.00% 12.00%
单位 13.00%
月实际工资 13.00% 13.00%
(非深户)
养老保险 单位 14.00%
月实际工资 14.00% 14.00%
(深户)
月实际工资 个人 8.00% 8.00% 8.00%
月实际工资 单位 5.20% 6.20% 6.20%
医疗保险 深圳 2 家证 月实际工资 个人 2.00% 2.00% 2.00%
券营业部
固定基数 单位 0.70% 0.70% 1.00%
失业保险
固定基数 个人 0.30% 0.30% 0.50%
工伤保险 月实际工资 单位 0.07% 0.14% 0.14%
生育保险 月实际工资 单位 0.45% 0.45% 0.50%
月均工资 单位 12.00% 12.00% 12.00%
公积金
月均工资 个人 12.00% 12.00% 12.00%
单位
月实际工资 13.00% 13.00% 13.00%
(非深户)
养老保险 单位
月实际工资 14.00% 14.00% 14.00%
(深户)
月实际工资 个人 8.00% 8.00% 8.00%

医疗保险 华英证券 月实际工资 单位 5.20% 6.20% 6.20%
深圳分公 月实际工资 个人 2.00% 2.00% 2.00%
司 固定基数 单位 0.56% 0.70% 1.00%
失业保险
固定基数 个人 0.30% 0.30% 0.50%
工伤保险 月实际工资 单位 0.07% 0.14% 0.14%
生育保险 月实际工资 单位 0.45% 0.45% 0.50%
月均工资 单位 12.00% 12.00% 12.00%
住房公积金
月均工资 单位 12.00% 12.00% 12.00%
月均工资 单位 16.00% 19.00% 19.00%
养老保险
南京分公 月均工资 个人 8.00% 8.00% 8.00%
司及南京 4 月均工资 单位 9.00% 9.00% 9.00%
医疗保险
家证券营 月均工资 个人 2.00% 2.00% 2.00%
业部 月均工资 单位 0.50% 0.50% 0.50%
失业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0.50% 0.50%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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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主体 缴费基数 缴纳主体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工伤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08% 0.10% 0.20%
生育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80% 0.80% 0.80%
月均工资 单位 12.00% 12.00% 12.00%
公积金
月均工资 个人 12.00% 12.00% 12.00%
月均工资 单位 16.00% 19.00% 19.00%
养老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8.00% 8.00% 8.00%
月均工资 单位 8.00% 8.00% 8.00%
医疗保险
湖南分公 月均工资 个人 2.00% 2.00% 2.00%
司及长沙 3 月均工资 单位 0.70% 0.70% 0.70%
失业保险
家证券营 月均工资 个人 0.30% 0.30% 0.30%
工伤保险 业部 月均工资 单位 0.40% 0.50% 0.50%
生育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70% 0.70% 0.70%
月均工资 单位 12.00% 12.00% 12.00%
公积金
月均工资 个人 12.00% 12.00% 12.00%
月均工资 单位 16.00% 19.00% 19.00%
养老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8.00% 8.00% 8.00%
月均工资 单位 6.50% 6.50% 6.50%
医疗保险
西南分公 月均工资 个人 2.00% 2.00% 2.00%
司及成都 1 月均工资 单位 0.60% 0.60% 0.60%
失业保险
家证券营 月均工资 个人 0.40% 0.40% 0.40%
工伤保险 业部 月均工资 单位 0.10% 0.14% 0.14%
生育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80% 0.80% 0.60%
月均工资 单位 12.00% 12.00% 12.00%
公积金
月均工资 个人 12.00% 12.00% 12.00%
月均工资 单位 14.00% 14.00% 14.00%
养老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8.00% 8.00% 8.00%
月均工资 单位 10.50% 11.50% 11.50%
医疗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2.00% 2.00% 2.00%
杭州 1 家证 月均工资 单位 0.50% 0.50% 0.50%
失业保险
券营业部 月均工资 个人 0.50% 0.50% 0.50%
工伤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20% 0.20% 0.20%
生育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1.20% 1.00% 1.00%
月均工资 单位 12.00% 12.00% 12.00%
公积金
月均工资 个人 12.00% 12.00% 12.00%
月均工资 单位 16.00% 18.00% 18.00%
养老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8.00% 8.00% 8.00%
烟台 1 家证
月均工资 单位 7.00% 7.00% 7.00%
医疗保险 券营业部
月均工资 个人 2.00% 2.00% 2.00%
失业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70% 0.70% 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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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主体 缴费基数 缴纳主体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月均工资 个人 0.30% 0.30% 0.30%
工伤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24% 0.24% 0.24%
生育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1.00% 1.00% 0.50%
月均工资 单位 12.00% 12.00% 12.00%
公积金
月均工资 个人 12.00% 12.00% 12.00%
月均工资 单位 16.00% 18.00% 18.00%
养老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8.00% 8.00% 8.00%
月均工资 单位 7.00% 7.00% 7.00%
医疗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2.00% 2.00% 2.00%
月均工资 单位 0.70% 0.70% 0.70%
失业保险 淄博 1 家证
月均工资 个人 0.30% 0.30% 0.30%
券营业部
工伤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30% 0.30% 0.30%
生育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1.00% 1.00% 1.00%
一次性养老 月均工资 单位 0.6% 0.60% 0.60%
月均工资 单位 12.00% 12.00% 12.00%
公积金
月均工资 个人 12.00% 12.00% 12.00%
月均工资 单位 16.00% 18.00% 18.00%
养老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8.00% 8.00% 8.00%
月均工资 单位 8.00% 8.00% 8.00%
医疗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2.00% 2.00% 2.00%
大连 1 家证 月均工资 单位 0.50% 0.50% 0.50%
失业保险
券营业部 月均工资 个人 0.50% 0.50% 0.50%
工伤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40% 0.40% 0.40%
生育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1.20% 1.20% 1.20%
月均工资 单位 12.00% 12.00% 12.00%
公积金
月均工资 个人 12.00% 12.00% 12.00%
月均工资 单位 16.00% 19.00% 19.00%
养老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8.00% 8.00% 8.00%
月均工资 单位 7.50% 8.00% 8.00%
医疗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2.00% 2.00% 2.00%
常州分公
月均工资 单位 0.50% 0.50% 0.50%
失业保险 司及常州 3
月均工资 个人 0.50% 0.50% 0.50%
家营业部
工伤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20% 0.20% 0.40%
生育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80% 0.80% 0.80%
月均工资 单位 12.00% 12.00% 12.00%
公积金
月均工资 个人 12.00% 12.00% 12.00%
月均工资 单位 14.00% 14.00% 14.00%
养老保险 广州 1 家证
月均工资 个人 8.00% 8.00% 8.00%
券营业部
医疗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6.50% 7.00% 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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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主体 缴费基数 缴纳主体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月均工资 个人 2.00% 2.00% 2.00%
月均工资 单位 0.80% 0.80% 0.80%
失业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0.20% 0.20% 0.20%
工伤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06% 0.20% 0.20%
生育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85% 0.85% 0.85%
月均工资 单位 12.00% 12.00% 12.00%
公积金
月均工资 个人 12.00% 12.00% 12.00%
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市均工资 单位 0.26% 0.26% 0.26%
月均工资 单位 16.00% 19.00% 19.00%
养老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8.00% 8.00% 8.00%
月均工资 单位 9.00% 9.00% 9.00%
医疗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2.50% 2.50% 2.50%
镇江 1 家证 月均工资 单位 0.50% 0.50% 0.50%
失业保险
券营业部 月均工资 个人 0.50% 0.50% 0.50%
工伤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48% 0.48% 0.60%
生育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50% 0.50% 0.50%
月均工资 单位 12.00% 12.00% 12.00%
公积金
月均工资 个人 12.00% 12.00% 12.00%
月均工资 单位 16.00% 19.00% 19.00%
养老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8.00% 8.00% 8.00%
9.00%+6.1 9.00%+5.7
月均工资 单位 9%+6.5 元
元 元
医疗保险
2.00%+18.4 2.00%+17
月均工资 个人
丹阳 1 家证 2%+19.5 元 元 元
券营业部 月均工资 单位 0.50% 0.50% 0.50%
失业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0.50% 0.50% 0.50%
工伤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64% 0.64% 0.80%
生育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50% 0.50% 0.50%
月均工资 单位 12.00% 12.00% 12.00%
公积金
月均工资 个人 12.00% 12.00% 12.00%
月均工资 单位 16.00% 19.00% 19.00%
养老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8.00% 8.00% 8.00%
月均工资 单位 6.00% 6.00% 6.00%
医疗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2.00% 2.00% 2.00%
南昌 1 家证
月均工资 单位 0.50% 0.50% 0.50%
失业保险 券营业部
月均工资 个人 0.50% 0.50% 0.50%
工伤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10% 0.10% 0.20%
生育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50% 0.50% 0.50%
公积金 月均工资 单位 12.00% 12.00%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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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主体 缴费基数 缴纳主体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月均工资 个人 12.00% 12.00% 12.00%
月均工资 单位 16.00% 19.00% 19.00%
养老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8.00% 8.00% 8.00%
月均工资 单位 9.50% 9.00% 9.00%
医疗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2%+5 元 2%+5 元 2%+5 元
重庆 1 家证 月均工资 单位 0.50% 0.50% 0.50%
失业保险
券营业部 月均工资 个人 0.50% 0.50% 0.50%
工伤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30% 0.60% 0.60%
生育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50% 0.50% 0.50%
月均工资 单位 12.00% 12.00% 12.00%
公积金
月均工资 个人 12.00% 12.00% 12.00%
月均工资 单位 16.00% 19.00% 19.00%
养老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8.00% 8.00% 8.00%
月均工资 单位 6.00% 6.00% 7.00%
医疗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2.00% 2.00% 2.00%
南宁 1 家证 月均工资 单位 0.50% 0.50% 0.50%
失业保险
券营业部 月均工资 个人 0.50% 0.50% 0.50%
工伤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20% 0.40% 0.40%
生育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1.30% 1.30% 0.80%
月均工资 单位 12.00% 12.00% 12.00%
公积金
月均工资 个人 12.00% 12.00% 12.00%
月均工资 单位 16.00% 19.00% 19.00%
养老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8.00% 8.00% 8.00%
月均工资 单位 8.50% 8.50% 8.50%
医疗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2.00% 2.00% 2.00%
桂林 1 家证 月均工资 单位 0.50% 0.50% 0.50%
失业保险
券营业部 月均工资 个人 0.50% 0.50% 0.50%
工伤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10% 0.20% 0.20%
生育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50% 0.50% 0.50%
月均工资 单位 12.00% 12.00% 12.00%
公积金
月均工资 个人 12.00% 12.00% 12.00%
月均工资 单位 16.00% 19.00% 19.00%
养老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8.00% 8.00% 8.00%
月均工资 单位 8.00% 8.00% 8.00%
医疗保险 南通 1 家证 月均工资 个人 2.00%+10 2.00%+10
2%+10 元
券营业部 元 元
月均工资 单位 0.50% 0.50% 0.50%
失业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0.50% 0.50% 0.50%
工伤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20% 0.20% 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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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主体 缴费基数 缴纳主体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生育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1.00% 1.00% 0.50%
月均工资 单位 12.00% 12.00% 12.00%
公积金
月均工资 个人 12.00% 12.00% 12.00%
月均工资 单位 16.00% 19.00% 19.00%
养老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8.00% 8.00% 8.00%
月均工资 单位 8.50% 9.50% 9.50%
医疗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2.00% 2.30% 2.00%
月均工资 单位 0.50% 0.50% 0.50%
失业保险 泰州 1 家证
月均工资 个人 0.50% 0.50% 0.50%
券营业部
工伤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30% 0.30% 0.60%
已并入 已并入
生育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50%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12.00% 12.00% 12.00%
公积金
月均工资 个人 12.00% 12.00% 12.00%
月均工资 单位 16.00% 19.00% 19.00%
养老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8.00% 8.00% 8.00%
8.00%+6
月均工资 单位 8.00%+6 元 8.00%+6 元
医疗保险 元
苏北分公 月均工资 个人 2.00% 2.00% 2.00%
司及
月均工资 单位 0.50% 0.50% 0.50%
失业保险 盐城 1 家证
月均工资 个人 0.50% 0.50% 0.50%
券营业部
工伤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23% 0.23% 0.45%
生育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90% 0.90% 0.50%
月均工资 单位 12.00% 12.00% 12.00%
公积金
月均工资 个人 12.00% 12.00% 12.00%
月均工资 单位 16.00% 19.00% 19.00%
养老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8.00% 8.00% 8.00%
月均工资 单位 8%+8 元 8.00%+8 元 8.00%
医疗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2.00% 2.00% 2.00%
淮安 1 家证 月均工资 单位 0.50% 0.50% 1.00%
失业保险
券营业部 月均工资 个人 0.50% 0.50% 0.50%
工伤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10% 0.10% 0.20%
生育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90% 0.90% 0.50%
月均工资 单位 12.00% 12.00% 12.00%
公积金
月均工资 个人 12.00% 12.00% 12.00%
月均工资 单位 16.00% 19.00% 19.00%
养老保险 连云港 1 家
月均工资 个人 8.00% 8.00% 8.00%
证券营业
月均工资 单位 7%+6 元 7.00%+6 元 7.00%
医疗保险 部
月均工资 个人 2.00% 2.00%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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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主体 缴费基数 缴纳主体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月均工资 单位 0.50% 0.50% 0.50%
失业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0.50% 0.50% 0.50%
工伤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10% 0.10% 0.20%
生育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1.00% 1.00% 1.00%
月均工资 单位 12.00% 12.00% 12.00%
公积金
月均工资 个人 12.00% 12.00% 12.00%
月均工资 单位 16.00% 19.00% 19.00%
养老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8.00% 8.00% 8.00%
月均工资 单位 7.50% 9.00% 9.00%
医疗保险 2.00%+6
月均工资 个人 2.00%+6 元 2.00%+6 元

扬州 1 家证
月均工资 单位 0.50% 0.50% 0.50%
失业保险 券营业部
月均工资 个人 0.50% 0.50% 0.50%
工伤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40% 1.20% 1.20%
生育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50% 0.50% 0.50%
月均工资 单位 12.00% 12.00% 12.00%
公积金
月均工资 个人 12.00% 12.00% 12.00%
月实际工资 单位 16.00% 19.00% 19.00%
养老保险
月实际工资 个人 8.00% 8.00% 8.00%
月实际工资 单位 9.00% 9.00% 9.00%
医疗保险
月实际工资 个人 2.00% 2.00% 2.00%
徐州 1 家证 月实际工资 单位 0.50% 0.50% 0.50%
失业保险
券营业部 月实际工资 个人 0.50% 0.50% 0.50%
工伤保险 月实际工资 单位 0.40% 0.40% 0.40%
生育保险 月实际工资 单位 1.00% 1.00% 1.00%
月均工资 单位 12.00% 12.00% 12.00%
公积金
月均工资 个人 12.00% 12.00% 12.00%
月均工资 单位 16.00% 19.00% 19.00%
养老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8.00% 8.00% 8.00%
月均工资 单位 8.00% 8.00% 8.00%
医疗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2%+10 元 2.00%+10 2.00%+10
元 元
海门 1 家证
月均工资 单位 0.50% 0.50% 0.50%
失业保险 券营业部
月均工资 个人 0.50% 0.50% 0.50%
工伤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20% 0.20% 0.80%
生育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1.00% 1.00% 0.50%
月均工资 单位 12.00% 12.00% 12.00%
公积金
月均工资 个人 12.00% 12.00% 12.00%
养老保险 湖北分公 月均工资 单位 16.00% 19.00%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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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主体 缴费基数 缴纳主体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司及武汉 月均工资 个人 8.00% 8.00% 8.00%
营业部 月均工资 单位 8.00% 8.00% 8.00%
医疗保险 2.00%+7
月均工资 个人 2%+7 元 2.00%+7 元

月均工资 单位 0.70% 0.70% 0.70%
失业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0.30% 0.30% 0.30%
工伤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10% 0.20% 0.48%
生育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70% 0.70% 0.70%
月均工资 单位 12.00% 12.00% 12.00%
公积金
月均工资 个人 12.00% 12.00% 12.00%
月均工资 单位 16.00% 19.00% 尚未设立
养老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8.00% 8.00% 尚未设立
月均工资 单位 6.5%+8 元 6.50%+8 元 尚未设立
医疗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2.00% 2.00% 尚未设立
宿松 1 家证 月均工资 单位 0.50% 0.50% 尚未设立
失业保险
券营业部 月均工资 个人 0.50% 0.50% 尚未设立
工伤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10% 0.20% 尚未设立
生育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1.00% 1.00% 尚未设立
月均工资 单位 12.00% 12.00% 尚未设立
公积金
月均工资 个人 12.00% 12.00% 尚未设立
月均工资 单位 16.00% 19.00% 尚未设立
养老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8.00% 8.00% 尚未设立
月均工资 单位 7.00% 8.00%+8 元 尚未设立
医疗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2.00% 2.00% 尚未设立
月均工资 单位 0.50% 0.50% 尚未设立
失业保险 宿迁 1 家证
月均工资 个人 0.50% 0.50% 尚未设立
券营业部
工伤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20% 0.10% 尚未设立
生育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1.00% 0.90% 尚未设立
月均工资 单位 12.00% 12.00% 尚未设立
公积金
月均工资 个人 12.00% 12.00% 尚未设立
月均工资 单位 16.00% 18.00% 尚未设立
养老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8.00% 8.00% 尚未设立
月均工资 单位 8.80% 8.80% 尚未设立
医疗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2.00% 2.00% 尚未设立
青岛 1 家营
月均工资 单位 0.70% 0.70% 尚未设立
失业保险 业部
月均工资 个人 0.30% 0.30% 尚未设立
工伤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05% 0.10% 尚未设立
生育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1.50% 1.50% 尚未设立
公积金 月均工资 单位 12.00% 12.00% 尚未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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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主体 缴费基数 缴纳主体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月均工资 个人 12.00% 12.00% 尚未设立
月均工资 单位 16.00% 尚未设立 尚未设立
养老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8.00% 尚未设立 尚未设立
月均工资 单位 7.50% 尚未设立 尚未设立
医疗保险
月均工资 个人 2.00% 尚未设立 尚未设立
华英证券 月均工资 单位 0.60% 尚未设立 尚未设立
失业保险
(成都) 月均工资 个人 0.40% 尚未设立 尚未设立
工伤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16% 尚未设立 尚未设立
生育保险 月均工资 单位 0.80% 尚未设立 尚未设立
月均工资 单位 12.00% 尚未设立 尚未设立
公积金
月均工资 个人 12.00% 尚未设立 尚未设立


同时,为提高员工的福利保障水平,公司还为在册员工提供企业年金、职工
住院医疗互助险等福利。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和当地社会保险相关规定为在册员工足额缴
纳社保,不存在需要补缴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未为员工缴纳住房
公积金的情形,主要系:1、相关员工为外籍人员,不属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
例》规定的需要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城镇居民;2、公司未为个别处于试用期的员
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为该等人员进行了补缴。


公司控股股东国联集团亦已出具承诺:“如因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管理
部门要求或决定,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需要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
或住房公积金,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因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或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承诺人愿无条件代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
司、分支机构承担所有相关补缴或赔付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规定为在册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存在因违反
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实行全员合
同制用工。在其他用工方式方面,公司不存在劳务派遣的情形,但报告期内公
司分支机构对少量从事保洁、安保等工作的人员采用非全日制用工方式。根据
劳社部发〔2003〕12 号《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等规定,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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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应当为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由于社保管理部门通常不允许单位
为员工单独参保工伤保险,故公司存在未为相关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缴纳工伤保
险的情形,但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中约定发行人支付的小时工资中已包含劳动者
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公司已足额支付工资,且公司目前已为非全日制用工
办理了雇主责任险用以替代工伤保险。


十、公司的独立运营情况

本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与股东完全分开,具有
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

本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相关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包括房
产、交易席位、经营许可证、域名以及电子信息设备等,与股东的资产分开,
不存在本公司股东违规占用本公司资金、资产及其它资源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

本公司设置了独立于控股股东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制定了独立的劳动、
人事、工资制度。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总裁、副总裁、合规总
监、首席风险官、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首席信息官等高级管理人员没有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
他职务,也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本公司
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本公司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产生,并经证券监管机构核准任职资格。


(三)财务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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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根据现行会计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独立、完整的
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
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未与控股股东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
账户。本公司及下属各核算单位均独立建账,并按本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
度,对其发生的各类经济业务进行独立核算。本公司在银行独立开设账户,
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结算。本公司独立办理了税务登记并依法独立进行
纳税申报和缴纳。本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四)机构独立

本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同时建立了独立完整的内部组织结构,各部门之间
职责分明、相互协调,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
的企业之间机构完全分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合署办
公、混合经营的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其它关联方干预本公司机构设置的
情况。


(五)业务独立

本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主要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
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
销;融资融券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同时,本公司
通过控股子公司华英证券和国联通宝分别从事投资银行和直接投资业务(私
募股权投资业务)。本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
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十一、相关责任主体重要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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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国联集团及相关方已与本公司签署《不竞争协议》等承
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一、同业
竞争”之“(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二)股份流通限制和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本公司股东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
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本公司及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其他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之“(一)股份流通限制
和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三)关于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教育的专项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承诺:“公司上市后,将严格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各项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结合证券
公司特点,在定期报告中充分披露客户资产保护状况,以及由证券公司业务
特点所决定的相关风险及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情况、公司合规管理、业务开
展等信息;并切实采取有关措施,强化对投资者的风险揭示和风险教育。”


(四)其他重要承诺

相关责任主体的其他重要承诺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
之“二、本公司及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及“三、本次发行中介机构承诺”。


十二、公司专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的统一部
署,完成了机构监管专项工作和基础性制度建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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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规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公司建立了在董事会领导下,由合规总监、合规法务部和部门合规风控
岗组成的逐级管理、权责分明的合规管理架构体系。董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
的合规性负最终责任,合规总监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落实有关公司合规管
理政策和相关决议,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
行审查、监督和检查,领导合规管理部门落实公司合规管理各项制度。合规
法务部在合规总监的领导下,承担公司合规管理和法律事务等工作,建立并
完善了合规审核、合规咨询、合规制度建设、法律事务、合规检查、授权的
执行情况等合规管理机制。公司加强合规风控人员工作的独立性,在各部门
各分支机构及子公司设立专、兼职的合规风控人员。为进一步做好合规管理
工作,合规法务部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不断对人员配置及职能分工等进行调
整及明确。


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及业务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合规管理制度。公司修订了
《国联证券内控制度管理办法》,主要对公司各类制度的起草、发布、修订、
废止等流程进行了规范,进一步落实各部门在制定内控制度中的合规管理职
能,修订或新增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国联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审查与咨询管理办法》、《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
司合规管理制度》、《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检查办法》、《国联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管理细则》等合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
范公司相关业务的合规开展。


(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情况

自 2007 年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制度以来,公司先后与工商
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
浦发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上海银
行、南京银行、江苏银行和平安银行等银行签署了第三方存管协议,并开通
了与上述银行的第三方存管业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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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工作,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构建了“管理制度—管理办法—业务流程”三级制度体系,
通过《国联证券客户资金登记结算管理制度》、《国联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
金第三方存管结算交收管理办法》、《国联证券客户资金清算管理办法》、
《国联证券结算业务应急处理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规范日常三方存管业务
工作。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独立于公司自有资金,在封闭的基础上安全、完整地
运行。通过组织体系、账户体系、结算托管体系、核算体系、交易体系、划
付体系、监控体系在各自独立完善的基础上相互制衡,确保客户资金保持安
全、完整、透明、可控、可查的状态。


(三)账户规范情况

2008 年以来,公司积极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账户规范日
常监管的通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账
户日常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要求,逐步建立账户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
完善账户管理制度和流程。


为加强账户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防范风险,公司制定了《国联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账户管理制度》、《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户业务细则》
等制度,保证账户的规范性。为防止不合格账户的开立,公司建立一系列制
度,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杜绝此类账户的开立,主要涉及《国联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账户业务规程》。


(四)风险控制指标实时动态监控机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中国证券业协会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系统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风险控制
指标动态监控系统(以下简称“动态监控系统”)的组织与制度保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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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系统建设等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备的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机制,实现了
对风险控制指标的动态监控,保证了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规定。


公司根据整体风险偏好,建立了风控指标体系,对风险进行定性定量分
析,通过全面风险管理系统进行日常市场风险量化管理。通过该系统进行关
键风险指标计算,实施压力测试与情景分析,监控公司相关风险。


(五)压力测试机制建设和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公
司开展压力测试工作的运行机制,评估重大压力情景对公司净资本及经营状
况的影响,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压力测试
指引(试行)》、《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和《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
管理指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面临的风险及主要业务开展情况,公
司制定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压力测试工作制度》。


公司压力测试分为定期压力测试和不定期压力测试。定期压力测试主要
包括年度综合压力测试、季度压力测试。不定期压力测试主要包括流动性专
项压力测试、各业务专项压力测试等。公司风险管理部牵头组织实施公司压
力测试,审慎选取压力测试因子和压力情景进行专项业务压力测试,根据压力
测试结果,结合监管指标、财务压力等进行分析,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关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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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投资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信用交易业务等。同时,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华英证券和国
联通宝分别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含新三板业务)和直接投资业务(私募股权
投资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国联创新从事科创板跟投业务。


二、我国证券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我国证券市场简要发展历程

20 世纪 70 年代末开始的经济体制改革,推动了我国证券市场的萌生与发
展。1990 年 12 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成立和 1991 年 7 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诞
生,标志着我国全国性证券市场的初步形成。


1992 年 10 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成立,标志着中国资本市
场逐步纳入全国统一监管框架,中国证券市场在监管部门的推动下,建立了
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初步形成了证券市场的法规体系。


1996 年,我国开始实行银证分离,规定了分业经营的模式。1998 年,国
务院证券委员会撤销,中国证监会成为中国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部门,并在
全国设立了派出机构,建立了集中统一的证券期货市场监管框架,证券市场
由局部地区试点试验转向全国性市场发展阶段。1999 年 7 月《证券法》实施,
以法律形式确认了证券市场的地位,奠定了我国证券市场基本的法律框架,
使我国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2004 年 8 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中国证监会启动了为期 3 年
的证券公司综合治理,有效化解了行业多年积累的风险,逐步建立了以净资
本为核心的风险监控、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公司合规管理等基础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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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监管法规和监管制度渐成体系,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明显
提高。2005 年 4 月,中国证监会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工作,至 2007 年初步完成,
实现了大小股东利益的一致性,解决了证券市场的基础性问题。


2009 年 10 月,创业板的推出标志着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框架基本建成。
2013 年 12 月,新三板准入条件进一步放开,新三板市场正式扩容至全国,标
志着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2015 年股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为了证券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中国证
监会及相关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证券行业的监管,证券市场进入了全面从
严监管阶段。


2019 年 1 月 23 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设立科创板并试
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和实施意见,科创板的推出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多层次
的资本市场体系建设。


2019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证券法》,新《证券法》从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
显著提高证券违法违规成本、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完
善证券交易制度、建立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修改和完
善,进一步完善了证券市场基础制度。


经过 20 多年的发展,不论是从上市公司的数量,还是从融资金额、投资
者数量等方面,中国资本市场均已具备了相当的规模。根据 Wind 资讯,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中国沪深两市共有上市公司(A、B 股)3,777 家,总市
值达到 59.29 万亿元,流通市值 48.35 万亿元。证券市场投资者规模日益壮大,
根据中登公司统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沪、深股票投资者数量达 15,975.24
万户。中国证券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企业转制、改善融资结构、加速
经济发展等方面正在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我国证券行业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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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证券行业监管体制


目前我国对证券行业的监管体制分为两个层次:中国证监会作为国务院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是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主管部
门,依法对全国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中国证券业协会和
证券交易所等行业自律组织对会员实施自律管理。


(1)中国证监会的集中统一监管


经国务院授权,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
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并承担以下具体职责:依法制定有关
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行使审批或者核准权;依法对证券
的发行、上市、交易、登记、存管、结算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证券发行人、
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制定从事证券业务人
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依法监督检查证券发行、上市和交
易的信息公开情况;依法对证券业协会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依法对违反
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其他职责。


(2)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和各地方证券业协会是证券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中证协
实行会员制,会员主要是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或从事证券行业的服务机构。
中证协履行如下职责: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证券法律、行政法规;依法维护
会员的合法权益,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收集整理证
券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的从业人
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
的证券业务纠纷进行调解;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
研究;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协会章程的,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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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给予纪律处分;证券业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各地方证券业协会对
本地证券公司进行自律管理。


(3)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
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进入证券交易所参与集中交易的,必须是证券交易所
的会员。我国证券交易所目前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
交易所的主要职责如下: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制定和修改证
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审核、安排证券上市交易,决定证券暂停上市、恢复
上市、终止上市和重新上市;提供非公开发行证券转让服务;组织和监督证
券交易;对会员进行监管;对证券上市交易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
监管;对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上市、交易等提供服务的行为进行监管;管理
和公布市场信息;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以及中国
证监会许可、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职能。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证券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主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1)法律


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关于证券行业的相关立法,主要
包括:《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


(2)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关于证券行业的相关立法,主要
包括:《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证券期
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


(3)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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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指监管机构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相关准
则、规定等,主要内容包括行业准入管理、业务监管、日常监管等方面。

监管项目 主要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行业准入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
券市场禁入规定》、《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等

证券经纪 《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证
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
《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等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投资银行 交易所优先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优先股试点
业务实施细则》、《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关
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
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业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
务 《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上市公司分拆所属
监 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等

《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证
证券自营 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指引》、《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交易指引》等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
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
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
资产管理
法》、《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
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
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等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内
部控制指引》、《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转融通业务
规则》、《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 年修订)》、
信用交易
《上交所发布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深交
所发布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证券公司参
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指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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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
投资咨询 规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
业规范》、《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等

《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证券公司另类投资
直接投资
子公司管理规范》等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
业务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
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细则》、《全国中小企
新三板 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
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保荐业务管理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试行)》、《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
选层挂牌规则(试行)》等

《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指引》、《证券公司为期
期货 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
股指期货交易指引》等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
基金 务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公司
子公司管理规定》等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人民币合格境
QFII/RQFII/QDII 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
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等

《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
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
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
《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
日常监管 《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治理准则(试行)》、《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
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证券公司
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




(三)行业竞争格局

1、证券公司数量众多,行业集中度呈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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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证券公司数量增加较多,业务竞争日趋激烈。根据中国证
券业协会统计数据及上市公司年报数据显示,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我国
证券公司中前五大证券公司总资产占全行业比重为 39.15%,随着我国证券行
业发展,行业整合将不断加速,未来行业集中度将会不断提高。


2、业务种类相对单一,同质化竞争程度较高


我国证券公司业务范围趋同,业务种类相对单一,收入主要来自证券经
纪、投资银行和证券自营三项业务。尽管近年来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融资融
券等业务实现了快速发展,但总体上来讲,我国证券公司盈利模式的差异化
尚不显著,同质化竞争比较严重。


根据证券业协会的统计,2019 年证券业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席
位租赁)、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以及证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1.85%、10.47%、33.89%。尽管行业有较高的进入
壁垒,但因主要业务所提供的服务及产品差异不明显,行业存在较为激烈的
价格竞争。


3、资本实力为行业竞争的关键因素


目前中国证监会实施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监管,其中,
净资本规模成为影响我国证券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根
据证券业协会统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全行业平均每家证券公司的总
资产、净资产及净资本分别为 545.86 亿元、151.88 亿元及 121.80 亿元。相比
商业银行及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我国证券公司资产规模偏小。以净资本为
核心的风险监管体系,对证券公司开展各项新业务所应具备的净资本规模提
出了更高的要求,具备较强资本实力且经营合规的公司拥有更大的发展优势。
这将有利于资源向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优质券商集中。


(四)行业进入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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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证券行业受到监管机构较为严格的监管,
同时证券行业也是典型的资本密集型和人才密集型行业。对于国内证券公司
而言,行业准入管制、资本规模门槛和人才门槛是进入证券行业的三大壁垒。


1、行业准入管制


为保证证券行业的健康发展,便于对证券行业进行集中统一监管,目前
世界上很多国家对证券行业实行行业准入制度。我国对证券行业的准入管制
较为严格,《证券法》、《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外商投资
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证券公司分支
机构监管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对从事证券行业所必须满
足的要求作出了规定。


2、资本规模门槛


证券业属于资本高度密集型行业,监管部门已经建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
的证券公司风险管理机制,对证券公司的净资本规模提出较高的要求。


《证券法》对证券公司从事不同业务所需要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进行了
明确规定。例如,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5,000 万元;从事证
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融资融券、证券做市交易、其他证券业务之
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1 亿元;从事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
融资融券、证券做市交易、其他证券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为 5 亿元。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
与净资本最低限额要求。


3、人才门槛


证券行业是人才密集型行业,复合型、专业型的人才对于证券行业必不
可少,人力资本一直是证券行业的核心要素之一。首先,证券公司的设立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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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续,必须满足法定最低证券从业人员数量的要求。其次,证券公司的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任职资格,并具备相应的
知识结构和专业能力。第三,证券公司开展单项具体业务,必须有规定数量
的相应业务的专业人员。除满足以上法定要求外,证券公司主要通过为客户
提供专业化的金融服务和产品获取收益,其竞争更多地表现为人才的竞争,
这要求证券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来保持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
力。


(五)行业经营特征和利润水平变动趋势

1、经营特征


(1)波动性和周期性


我国证券市场的实际走势呈现出较强的波动性和周期性,受此影响,我
国证券行业的经营情况也呈现出波动性和周期性特征。




2007-2019 年证券行业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波动图(单位:亿元)


据中国证券期货统计年鉴数据及证券业协会统计,2007 年至 2019 年,证
券行业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2,847.49 亿元、1,251.00 亿元、2,050.41 亿元、1,911.02
亿元、1,359.50 亿元、1,294.71 亿元、1,592.41 亿元、2,602.84 亿元、5,751.55
亿元、3,279.94 亿元、3,113.28 亿元、2,662.87 亿元和 3,604.83 亿元;分别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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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净利润 1,320.46 亿元、482.00 亿元、932.71 亿元、775.57 亿元、393.77 亿
元、329.30 亿元、440.21 亿元、965.54 亿元、2,447.63 亿元、1,234.45 亿元、
1,129.95 亿元、666.20 亿元和 1,230.95 亿元,行业经营波动性和周期性明显。


(2)盈利模式单一,对传统经纪业务的依赖程度较高


与境外发达市场相比,我国资本市场的金融产品较少,证券公司的盈利
模式较为单一,收入主要来自传统业务特别是经纪业务、自营业务,根据中
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统计,2019 年我国证券行业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
入(含席位租赁)及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合计占全部营业收入比重
为 55.74%,证券公司的业务结构与盈利模式没有显著差异,经营同质化较为
明显。近年来,我国证券公司正纷纷通过发展融资融券、资产管理、直接投
资等业务,实现收入结构的多元化和盈利模式的差异化,逐步拓展盈利渠道。


2、行业利润水平变动趋势


我国证券公司主要业务受大盘指数的影响较大,导致行业的利润变动受
市场的波动影响较大。


报告期内,2017 年全年大盘指数震荡分化,2017 年全行业实现净利润
1,129.95 亿元,比 2016 年减少 8.47%。2018 年全年大盘指数震荡下跌,2018
年全行业实现净利润 666.20 亿元,比 2017 年减少 41.04%。2019 年大盘指数
回暖,2019 年全行业实现净利润 1,230.95 亿元,较 2018 年同期同比增长
84.77%。


(六)影响我国证券行业发展的因素

1、有利因素


(1)中国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是证券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经过改革开放 30 多年的发展,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
经济体。虽然近年来增长速度放缓,但仍保持较高水平。根据国家统计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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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的《2018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我国 2011 年至 2018 年国内
生产总值的增速分别为 9.5%、7.7%、7.7%、7.3%、6.9%、6.7%、6.9%和 6.6%,
2018 年国内生产总值已达 900,309 亿元;2011 年至 2018 年,全国居民人均可
支配收入从 14,551 元提高到 28,228 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9.93%。


证券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息息相关,一方面宏观经济持续增长促进了
企业效益的改善,带来更多的投融资需求;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增长,居
民的可支配收入增加,居民的资产管理及股票、债券的投资需求会增加。证
券公司作为沟通资金供求的中介,其本身也会随着经济的增长而发展。


(2)有利的行业政策导向


中国证券市场成立伊始就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支持,近年来,国家对于证
券业的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加大。


2012 年 9 月 17 日,《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提出:十二五期
间将着力推进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显著增强证券业竞争力,加强监管,
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维护资本市场安全和稳定运行,充分发挥证券业在全面
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013 年 11 月 15 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指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
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2014 年 5 月 8 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
见》提出:将加快建设多渠道、广覆盖、严监管、高效率的股权市场,规范
发展债券市场,拓展期货市场,着力优化市场体系结构、运行机制、基础设
施和外部环境,到 2020 年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规范透明、稳健高
效、开放包容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2016 年 3 月 7 日,《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指出:积极培育公开透明、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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杠杆率。创造条件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发展多层次股权融资市场,深化创
业板、新三板改革,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建立健全转板机制和退出机
制。完善债券发行注册制和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加快债券市场互联互通。


2017 年 7 月 14 日至 15 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把发展直接融资
放在重要位置,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
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2019 年 3 月 1 日,证监会发布《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科创板的设立进
一步完善了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3)证券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日臻完善


以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结束为标志,证券行业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变革,整
个证券行业的经营理念和政策环境都发生了根本性改变,证券行业步入了外
部市场约束和内控约束并举的良性发展轨道。


(4)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有利行业的健康发展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的规模不断壮大,参与证券投资的人数
越来越多,证券市场已经与广大投资者以及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发生着越来
越密切的联系。一旦疏于监管,则市场就会发生大起大落,甚至发生流动性
缺失的情况。为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必须要加强监管,依法监管,从严监
管,全面监管,只有监管才能保证改革的措施顺利实施。


2、不利因素


(1)资本规模偏小


我国经济总量已高居全球第二,但作为金融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证券行业,
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相比,整体规模仍然偏小。我国证券公司经历了将近 30 年的
发展,不断通过 IPO、并购重组等方式扩大资本规模,同时业务种类也日益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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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与国际大型投资银行相比,我国证券公司不论是资产规模还是营业收入,都存
在较大差距。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及 Wind 统计数据,2019 年我国证券公司的
营业收入合计为 516.73 亿美元,总资产规模为 10,406.81 亿美元(前述两数据
按 2019 年 12 月 31 日汇率换算)。同期,美国高盛、摩根士丹利营业收入分
别为 354.81 亿美元、414.19 亿美元,总资产规模分别为 9,929.68 亿美元、
8,954.29 亿美元。我国证券公司整体规模仍然偏小,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较
弱。


(2)社会直接融资所占比重偏低


长期以来,银行借贷是企业融资的主渠道,直接融资所占比重偏低。在中国
经济迈入新常态之际,“扩大直接融资比重,降低社会融资成本”是中国金融体制
改革的目标之一。虽然国家不断加大金融体制改革力度,优化金融结构,积极发
展直接融资,但总体来看,我国金融体系的直接融资比重仍然偏低,在经济社会
发展中的作用发挥还不充分,还难以完全适应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需求。


(3)国际化布局协同效应有待提高


目前国内证券公司在推进自身国际化发展的过程中,尚未把境内机构和境外
的分支机构有机地联结起来,境内机构和境外分支机构目前更多的是专注于从事
所在地的证券业务,两者之间的协同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国内证券公司背
靠中国境内的庞大资本市场,应发挥好境内外的协同效应,实现境内境外业务有
效互联互通,更好满足国内客户境外投资与融资的需求。


(七)行业发展趋势

未来几年中国经济仍将呈现稳定发展态势,这为证券行业的发展提供了
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层面的大力支持、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理财
意识的增强以及资本市场的全面监管,将推动资本市场保持健康、稳定发展
的格局,未来中国证券行业发展的空间依然广阔。


1、业务发展规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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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监管,2016 年 6 月 16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
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
险控制指标体系,证券公司的业务规模将直接取决于证券公司的资本规模。
近年来,部分优质证券公司通过 IPO 等途径增强了公司实力和净资本规模,
随着行业的发展,业务逐步向净资本规模大的公司集中。通过良性循环,优
质证券公司将实现业务发展的规模化。


2、收入结构多元化


传统的证券公司的收入主要依靠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证券自营业务。
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完善,证券公司收入结构单一的现状逐步发生
改变,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质押式回购交易、股指期货、直接投资、代销
金融产品、新三板等领域已成为证券公司新的收入来源。国内证券公司业务
多元化的趋势是必然的,收入结构也将趋于平衡和改善。


3、证券服务国际化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进一步放开,以及国内企业海外业务的拓展,产生对
跨境或境外投资银行、财务顾问、资产管理、投融资和各类风险对冲的需求,
这就要求国内的证券公司提高国际金融服务能力,以满足国际业务的需求。
通过自身业务结构的转变和国际业务线的延伸,国内证券公司能够参与的国
际市场份额将会不断增加,且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中稳占一席之地。


三、公司的竞争地位

(一)公司市场地位

根据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证券公司会员 2017 年和 2018 年经营业绩排名数据,
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五项指标行业排名如下表所
示:

项目 2018 年排名 2017 年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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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 62 60
净资产 60 62
净资本 51 50
营业收入 62 59
净利润 61 48
资料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注:2017 年和 2018 年各年末行业证券公司数量分别为 131 家、131 家,表中数据为专项合
并后的排名,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2019 年行业排名暂未公布。


2018 年,公司各项业务指标行业排名如下表所示:

指标名称 2018 年排名 口径
客户资金余额 44 专项合并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含席位租赁) 49 专项合并
代理销售金融产品收入 52 专项合并
承销与保荐业务收入 41 专项合并
股票主承销佣金收入 33 专项合并
债券主承销佣金收入 41 专项合并
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收入 38 专项合并
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 45 专项合并
股票质押利息收入 32 专项合并
证券投资收入 87 专项合并
资料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二)公司的竞争优势

1、香港成功上市为公司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奠定基础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及香港联交所批准,本公司在境外首次公开发行 40,240
万股 H 股股票,并于 2015 年 7 月 6 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香港上市
后,社会影响力和行业知名度不断提升,各项业务得到较快发展。资本实力
的增强为公司业务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2、独特的区位优势


公司总部位于江苏省无锡市,目前主要经营场所在无锡市及江苏省内其
他地区。江苏省是中国的经济大省,无锡市是江苏省的经济强市。2018 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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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GDP 总量达到 92,595.40 亿元,位列全国第二位;根据《2018 年无锡
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无锡市 GDP 总量和人均 GDP(按常住人
口计算)分别为 11,438.62 亿元和 17.43 万元,位列江苏省第三位和第二位。在
储蓄存款占居民资产配置中的比例逐步下降、房地产行业高位调整的背景下,
证券资产在居民资产配置中的比例将逐步上升,且仍有较大上升空间。公司
深耕经济发达的江苏及华东市场,培育了忠实且稳定增长的客户群体。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 87 家营业部,有 60 家位于江苏省,其中 38 家
位于无锡市,无锡市及江苏省良好的经济基础及活跃的金融环境有力地促进
了公司的业务发展。随着公司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分支机构的设立和发
展,公司将开辟更大的业务发展区域,实现公司整体的跨越式发展。


3、优秀的产品研发能力和持续优化的业务结构


公司注重提升产品和服务的研发水平,具备优秀的产品研发能力。公司
打造了完善的互联网交易服务平台,在行业内较早推出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产
品,并及时抓住业务机会,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式回购等新型资本中介业务
获得了较快发展。同时公司推出了不同类型的资产管理计划,以满足客户多
样化需求。在服务方式方面,公司由单纯提供通道服务逐步向客户需求分析、
投资顾问、资产配置、提供多样化金融产品的现代综合金融服务转型。


报告期内,公司在充分保证传统经纪业务发展的同时,积极推动信用交
易、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证券自营等各项业务的开展,业务结构得到持续
优化。


4、稳健、高效的经营管理和审慎的风险管控


公司多年来坚持稳健发展的经营理念,稳步推动经营模式转型升级,优
化公司收入结构和利润来源,实现了连续多年盈利,是目前我国证券公司中
自成立以来(1999 年至今)连续盈利的少数券商之一。报告期内,公司不断
提高营运效率,强化成本控制。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数据,2017 年及 2018
年成本管理能力行业排名分别位居 17 位、16 位。公司在 2017 年分类评价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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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中获评 BBB 级,公司 2018 年及 2019 年在中国证监会公布的证券公司分类
评价结果中获评 A 级。


公司将全面风险管理作为实现和保障业务发展的重要手段,坚守合规底
线,在各业务条线设立严格的风险控制体系,采取事前审查评估、事中监控
及风险处置等措施,规范各项制度和流程,以确保各项业务合规运行、风险
可控。审慎的风险管控风格、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是公司实现稳健经营
目标的重要支撑。


5、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和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公司的高级管理团队在证券和金融服务行业拥有丰富经验和卓越的管理
能力,并在证券及金融服务行业拥有多年的管理经验,能深刻理解行业发展
趋势,做出准确的商业判断,及时捕捉商机和审慎调整业务策略。


公司中层管理团队在中国证券行业拥有多年的经验,并拥有很强的执行
能力。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薪酬考核激励机制,并构建高端人才引进、中层干
部在职培训、后备干部管理能力培训、提高新员工入职门槛的立体化人力资
源模型,为公司引入和培养了大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为公司的转型发展提
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三)公司的竞争劣势

当前证券行业形成了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行业监管体系,资本规
模与证券公司的发展潜力、业务规模和竞争实力息息相关。经过多年的发展,
特别是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后,公司的综合实力和资本规模有了较大的提高,
但是与业内大型证券公司相比,本公司的净资本规模仍不能满足业务发展需
要。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净资本为 74.61 亿元(母公司口径),制
约了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通过本次 IPO,公司将快速提升资本金规模,有
效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


四、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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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大力推进包括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资产管理、信用交易、研究
等在内的全牌照业务体系建设的同时,通过子公司华英证券和国联通宝分别
从事投资银行(含新三板业务)和直接投资业务(私募股权投资业务),通
过全资子公司国联创新从事科创板跟投业务。


(一)证券经纪业务

证券经纪业务是公司营业收入的重要来源,公司经纪业务围绕“做大客
户基数、做大客户资产”的战略目标,以“散户机构化、服务产品化”为发
展主线,以客户为中心,紧抓客户需求,致力优化业务系统,打造适合公司
自身财富管理业务的发展特色,增强公司主动服务能力。


公司经纪业务立足于无锡及江苏市场,深耕华东市场,同时在全国范围
内实现有效布局。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 13 家分公司及 87 家证
券营业部,87 家营业部中江苏省内 60 家,江苏省外 27 家,主要分布在上海、
北京、浙江等 14 个省(市、自治区),构成了以无锡及江苏省为重心,向其
他省、市、自治区不断辐射的格局。江苏为中国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良好
的经济基础及活跃的金融环境有力地促进了公司的业务发展。


根据江苏证监局数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各证券公司在江苏省共
设有证券营业部 947 家,公司证券营业部占比为 6.34%。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来源于江苏省内营业网点的证券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实现的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含总部分摊)分别为 32,108.61 万元、21,427.38 万元和
27,219.46 万元,占公司证券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实现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
入比例分别为 81.32%、81.18%和 81.34%。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客户 116.54 万户。根据中国证券业协
会公布的数据,2018 年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含席位租赁,专项合并
口径)行业排名第 49 位。


公司证券经纪业务主要获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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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时间 奖项 颁奖单位或媒体
2019 年 etf 知识大赛“优秀组织奖”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9 年 2019 投保工作“最佳组织奖”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9 年 2019 年度会员投教菁英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 年度会员优秀投教团队提
2019 年 深圳证券交易所
名奖
2019 年 《投知微课堂》宏观类三等奖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 年 《投知微课堂》财务指标三等奖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 年 “平安金融”示范单位 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
2017 年投资者保护 H5 大赛优秀
2018 年 江苏证券业协会
作品奖
2017 年度投资者教育与保护系
2018 年 上海证券交易所
列活动,最佳图文奖铜奖
2018 年 “股东来了”优秀组织奖 江苏省证券业协会
2018 年 2018“投教新锐百强” 上海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诉求处理优秀案例二等
2018 年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 年 国家级投资者教育基地称号 中国证监会
江苏省首批省级投资者教育基
2017 年 江苏证监局
地称号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
2017 年 2016 年投资者调查优秀营业部



1、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纪业务分为代理买卖证券业务、销售金融产品业务、期
货 IB 业务、投资咨询服务等四项主要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①市场份额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是经纪业务的传统主要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代理客
户买卖证券业务金额及市场份额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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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市场份额 成交 市场份额 成交 市场份额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A股 13,095.79 0.51 9,512.87 0.53 13,403.10 0.60
B股 6.63 0.56 6.49 0.51 11.15 0.57
基金 216.44 0.12 113.41 0.06 113.62 0.06
债券 77.51 0.05 24.48 0.02 14.33 0.01
回购 8870.26 0.19 7,982.73 0.17 11,036.64 0.21
合计 22,266.64 - 17,639.98 - 24,578.84 -
注(1):成交金额数据为母公司口径双边交易金额,B 股已折成人民币;
注(2):市场份额=(各种类成交金额合计<双边>/2)/对应种类市场成交金额<市场成
交金额根据沪深交易所数据整理>


报告期内,公司 A 股成交金额市场份额同比下降但下降幅度趋缓,公司
及行业股票成交金额增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行业股票成交金额(亿元) 1,269,322.37 41.49% 897,132.14 -19.80% 1,118,559.58
公司股票成交金额(亿元) 13,102.42 37.64% 9,519.36 -29.04% 13,414.25


2018 年公司股票成交金额降幅大于行业降幅,2019 年公司股票成交金额
增幅低于行业增幅,是公司 A 股成交金额市场份额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主
要系机构客户交易金额占比较小,低于行业水平,根据 2018 年《上海证券交
易所统计年鉴》,自然人投资者的买卖净额占 2017 年总买卖净额的比例为
82.01%,机构占比 17.99%,其中专业机构占 14.76%。在指数波动幅度比较大
的时候,往往散户参与交易的意愿不高,机构则能起到一个“稳定器”的作用。
因此,由于公司机构客户对股票成交金额贡献度小,低于行业水平,造成公
司 2018 年股票成交金额下降幅大于行业降幅,导致 2018 年 A 股成交金额市
场份额同比下降幅度较大。报告期内,公司机构客户和个人客户股票交易金
额统计如下所示:

单位:亿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个人客户 12,971.88 99.00% 9,375.18 98.49% 13,120.93 97.81%
机构客户 130.55 1.00% 144.18 1.51% 293.32 2.19%
合计 13,102.43 100.00% 9,519.36 100.00% 13,414.25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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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数据公司根据监管报表统计,上表个人客户中包含产品户,产品户包括证券公
司资管计划、信托产品、证券投资基金等依法设立的证券投资产品。若不含产品户,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个人客户交易金额分别为 13,114.67 亿元、9,310.16 亿元和 12,823.09 亿元,
占比分别为 97.77%、97.80%和 97.87%;上表机构客户中不含产品户,若含产品户,机构客
户交易金额分别为 299.58 亿元、209.21 亿元和 279.34 亿元,占比分别为 2.23%、2.20%和 2.13%。


与个人投资者相比,机构客户在资金规模、投资能力及风险承受能力等
方面均拥有较大优势,因此机构客户特别是专业机构能有力提升证券公司股
票成交金额,公司积极开拓机构客户,机构客户数量稳步增长,2017 年末至
2019 年末公司机构客户数量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6.92%,机构客户的增长未来
可以为公司投行业务、资管业务、信用业务等业务发展提供支持,但是能够
为公司带来活跃交易量的专业机构客户数量当前仍然较少,机构客户对公司
股票成交金额的贡献有限。


公司将继续加强对机构客户市场的开拓,截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公司
机构客户数从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 2,931 户增长至 2,961 户;托管资产规模
从 232 亿元增长至 245 亿元。未来公司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做强机构客户规模,
特别是专业机构客户规模,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A、细分客群,制定场景化营销服务方案


当前公司的机构客群覆盖实体企业及上市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私募基
金、信托机构等各类主体,不同的客群存在不同的业务需求。未来公司将进
一步细分各类客群,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资产配置方案与服务方案,以此增
强客户粘性。


B、丰富公司机构客户产品与服务工具


公司将继续完善产品结构层次,满足不同机构客户群体的产品配置需求。
通过更加丰富的产品线提升资产配置能力,构建公司产品配置销售优势,持
续优化交易行情及私募相关的业务系统,打造领先的交易服务与支持能力。


C、加强渠道资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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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继续加强与各类行业协会、公募、私募机构、创投机构等第三方
机构深度合作,紧密追踪市场热点,了解客户需求,探讨合作机会,实现资
源共享。


D、打造专业私募业务团队,构建私募业务生态链


未来公司将打造专业的私募业务团队,推进私募业务落地,建立种子基
金、量化 FOF 投资等私募业务生态链,全面提升私募业务服务能力,从而进
一步推动私募机构客户的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基金、债券产品市场占有率整体呈现上升趋势;公司回
购客户主要系公司股票基金客户,2018 年公司回购产品成交金额市场份额较
2017 年同比下降,2019 年较 2018 年同比上升,主要系基于市场行情变化、
自身风险偏好和流动性需求等因素,公司回购客户对该类产品配置规模变化
所致。


当前公司以向客户提供综合财富管理为主要目标,努力改变传统经纪业
务单纯依靠成交额以及佣金的局面,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取得中国证监
会机构部《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试点开展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有关事项
的复函》,有利于公司加快向财富管理转型的步伐。


②佣金率


2017 年公司平均净佣金率为 0.29‰,2018 年公司平均净佣金率为 0.27‰,
较 2017 年度下滑 6.90%,2019 年,公司平均净佣金率为 0.25‰。报告期内,
公司的平均净佣金率及佣金收入情况如下: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行业平均净佣金率(‰) 0.29 0.31 0.34
公司平均净佣金率(‰) 0.25 0.27 0.29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数据整理;
注(1):行业平均净佣金率=当年全部证券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之和/市场股票基
金交易额,行业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席位租赁;
注(2):公司平均净佣金率=公司证券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业务佣金净收入/公司股票基
金交易额,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佣金净收入不含席位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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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60 2.95 4.18
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佣金净
3.35 2.64 3.95
收入


按照股票、基金、债券等产品分类,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别产品净佣金率
列示如下: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股票 0.265‰ 0.289‰ 0.307‰
基金 0.271‰ 0.233‰ 0.270‰
债券 0.139‰ 0.137‰ 0.137‰
债券回购 0.013‰ 0.014‰ 0.013‰


报告期内,公司基金类产品净佣金率在逐年下降后已逐渐企稳。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股票净佣金率分别为 0.307‰、0.289‰、0.265‰,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股票净佣金率分别较往年同期同比下降 5.86%和 8.30%。报
告期内,公司债券及债券回购类产品净佣金率基本保持稳定,其中,债券回
购类产品净佣金率稳定主要系该类交易品种市场参与度较股票、基金市场参
与度低,同行业竞争激烈程度相对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净佣金率持续下降原因、未来变动趋势以及公司净佣金率
持续下降对公司盈利能力影响及相关风险如下:


A、报告期内公司净佣金率持续下降的主要原因


a、行业平均佣金率水平持续下降


证券经纪业务是证券公司的传统通道业务,随着证券行业不断发展,传
统通道业务费率水平逐步收窄,行业平均净佣金率水平呈下降趋势,在此背
景下公司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佣金收费标准,2017 年-2019 年公司平均佣金率亦
呈持续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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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及公司统计数据,整个行业平均净佣金
率从 2017 年的 0.34‰下降至 2019 年的 0.29‰;公司平均净佣金率亦从 2017
年的 0.29‰下降至 2019 年的 0.25‰。


b、经纪业务行业竞争加剧


证券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传统业务,特别是证券经纪业务等。这种单一
的收入结构,导致证券公司严重的同质化竞争。2013 年 3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放宽证券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多家
证券公司积极在全国范围内设立营业部;随后,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台规则允许非现场开户,证券公司营业部的经营将
不再受地域限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2014 年以来,互联网和证券行业逐渐
融合并迅速发展,2015 年 4 月 13 日起,我国 A 股市场放开个人账户限制并
允许一人多户,这些因素进一步加剧行业竞争并导致行业整体佣金率水平持
续下降。


B、公司净佣金率未来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随着证券行业的不断发展,传统通道业务费率水平逐渐收窄,
证券经纪净佣金率不断下降,特别是互联网和证券行业相结合并迅速发展,
助推经纪业务打破区域限制,在各券商激烈竞争背景下,公司净佣金率逐年
下滑。


C、公司净佣金率持续下降对公司盈利能力影响及相关风险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是公司证券经纪业务营业收入的
主要来源,另一方面,证券经纪业务实现的营业利润占公司的营业利润比例
较高,具体数据如下: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净佣金率(‰) 0.25 0.27 0.29
股票基金成交金额(亿元) 13,318.86 9,632.77 13,527.87
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
3.35 2.64 3.95
入(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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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经纪业务营业利润(亿元) 1.46 0.71 2.14
营业收入(亿元) 16.19 9.90 12.63
营业利润(亿元) 6.88 0.71 5.13
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
20.66% 26.67% 31.27%
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百分比
证券经纪业务营业利润占公司营
21.30% 100.23% 41.72%
业利润百分比


2019 年,证券经纪业务分部营业利润为 1.46 亿元,较 2018 年同期 0.71
亿 元 同 比 增 长 105.73% , 证 券 经 纪 业 务 营 业 利 润 占 公 司 营 业 利 润 比 例 为
21.30%,2019 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营业利润占总营业利润比重与 2017 年、2018
年相比下降,净佣金率的下降对公司盈利能力的不利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得到
缓解,但是仍不排除未来因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导致公司净佣金率下降的风
险,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为克服上述不利影响,公司未来计
划在巩固传统优势区域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对分支机构的经营考核,重点拓
展人均 GDP 或人均储蓄率较高的市场区域;同时,公司计划进一步加强投资
咨询服务等财富管理业务的开拓,积极推动经纪业务从传统通道服务向综合
财富管理的转型。


(2)代销金融产品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经纪业务部门销售的主要产品包括公
司自主研发的资产管理产品及第三方金融产品,其中第三方金融产品主要为
第三方基金产品(主要为货币基金、股票基金及债券基金)和第三方信托产
品。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销售第三方金融产品所得收入分别为
525 万元、817.6 万元及 1,079.0 万元。


公司将进一步加快产品引进工作,丰富金融产品结构体系,打造金融产
品超市,满足多层次客户多样化需求。


(3)期货 IB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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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增加客户粘性,满足客户多元投资理财的需求,同时也是为了拓展
公司业务,经公司申请,2008 年 3 月 31 日,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08]478 号
文核准公司期货中间介绍业务资格。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期货
IB 业务获得的中介费分别为 67.18 万元、41.55 万元及 58.09 万元。


(4)投资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服务业务为公司经纪业务转型积极发展的业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 75 个分支机构相关投顾人员为客户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经纪业务通过为客户提供投资咨询服务收
取的投资顾问收入分别为 101.85 万元、69.28 万元和 105.98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具有较强的区域竞争优势,证券托管客户数量
逐年增加,公司积极推动向综合财富管理的转型,为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可持续发
展奠定了重要基础,具体如下:


(1)公司经纪业务在江苏省内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公司经纪业务立足于无锡及江苏市场,深耕华东市场,同时在全国范围
内实现有效布局。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 13 家分公司及 87 家证
券营业部,87 家营业部中江苏省内 60 家,已构成了以无锡及江苏省为重心,
向其他省、市、自治区不断辐射的格局。


江苏为中国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2018 年,江苏省 GDP 总量达到 92,595.4
亿元,位列全国第二位。良好的经济基础及活跃的金融环境有力地促进了公司的
业务发展。江苏省报告期内经纪业务发展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9 年度/末 2018 年度/末 2017 年度/末
全国证券公司在江苏省营业部家数
947 928 887
(家)
江苏省营业部家数占全市场营业部
- 8.65% 8.53%
家数比重
江苏省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成交金额
609,284.16 482,368.03 468,733.19
(亿元)
江苏省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成交金额 4 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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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全市场证券成交额比重排名
江苏省经纪业务客户数量(万户) 1,751.02 1,624.02 1,504.94
江苏省经纪业务客户数量占全市场
10.96% 11.09% 11.23%
客户数量比重
江苏省证券经纪业务收入(亿元) 64.45 49.51 67.10
江苏省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占全市场
8.18% 7.94% 8.17%
证券经纪业务收入比重
注(1):以上数据根据中国证监会、江苏证券业协会、Wind 和中登公司统计数据整理;
注(2):全市场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口径为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全行业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净收入(含席位租赁;
注(3): 2019 年全市场营业部家数未公布。


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江苏地区共设营业部数量分别
为 887 家、928 家、947 家,江苏省证券经纪业务客户数量分别为 1,504.94 万
户、1,624.02 万户和 1,751.02 万户;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江苏省证券
经纪业务证券成交金额分别为 468,733.19 亿元、482,368.03 亿元和 609,284.16
亿元;江苏省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分别为 67.10 亿元、49.51 亿元和 64.45 亿元。


报告期内,江苏省证券经纪业务的竞争格局相对稳定,省内几大证券公
司在经纪业务市场占有率中排名靠前。报告期内,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
股票基金成交金额、营业部数量、证券经纪业务客户数量在江苏省排名均位
于前列。公司的证券经纪业务在江苏省内具备了较强的竞争优势。


江苏省主要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市场占有率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指标 占比 占比 占比
公司 数量 公司 数量 公司 数量
(%) (%) (%)
华泰 华泰 华泰
15.05 23.35 12.08 24.40 16.22 24.18
证券 证券 证券
东吴 东吴 东吴
8.68 13.47 6.30 12.72 8.55 12.74
证券 证券 证券
证券经纪业
国联 国联 国联
务收入(亿 3.77 5.85 2.95 5.96 4.25 6.34
证券 证券 证券
元)
海通 海通 南京
3.18 4.94 2.50 5.05 3.67 5.47
证券 证券 证券
申万 南京 海通
2.82 4.38 2.29 4.63 3.43 5.12
宏源 证券 证券
江苏省股 华泰 6.88 35.23 华泰 5.02 34.15 华泰 6.51 3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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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指标 占比 占比 占比
公司 数量 公司 数量 公司 数量
(%) (%) (%)
票、基金成 证券 证券 证券
交金额(万 东吴 东吴 东吴
1.86 9.53 1.46 9.93 1.78 9.65
亿元) 证券 证券 证券
国联 海通 国联
0.94 4.81 0.74 5.03 0.98 5.30
证券 证券 证券
海通 国联 海通
0.83 4.25 0.69 4.69 0.79 4.26
证券 证券 证券
南京 南京 南京
0.72 3.70 0.55 3.74 0.76 4.13
证券 证券 证券
华泰 华泰
- - - 93 10.02 93 10.48
证券 证券
东吴 东吴
- - - 91 9.81 90 10.15
证券 证券
江苏省证券
国联 国联
营业部数量 - - - 60 6.47 53 5.98
证券 证券
(家)
南京 南京
- - - 47 5.06 42 4.74
证券 证券
申万 申万
- - - 31 3.34 31 3.49
宏源 宏源
华泰 华泰 华泰
541.43 30.92 503.53 31.01 489.95 32.56
证券 证券 证券
海通 海通 东吴
120.15 6.86 109.25 6.73 101.67 6.76
证券 证券 证券
证券经纪业
平安 东吴 海通
务客户数量 112.35 6.42 107.58 6.62 99.57 6.62
证券 证券 证券
(万户)
东吴 国联 国联
110.74 6.32 86.79 5.34 79.55 5.29
证券 证券 证券
国联 南京 南京
89.47 5.11 62.17 3.83 60.04 3.99
证券 证券 证券
注:各证券公司营业部数量来源于各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其他数据来源于江苏省证
券业协会,证券经纪业务收入系营业部手续费收入,各家证券公司 2019 年年报未公布,2019 年
营业部数量数据暂未提供。


2019 年,公司前十大营业部经纪业务营业收入、税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序号 营业部名称 经纪业务营业收入 税前利润
1 宜兴人民南路证券营业部 54,824 43,765
2 无锡中山路证券营业部 50,151 41,320
3 无锡梁溪路证券营业部 44,123 3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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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无锡人民东路证券营业部 27,414 21,647
5 无锡湖滨路证券营业部 26,644 19,376
6 无锡县前东街证券营业部 26,140 19,110
7 上海邯郸路证券营业部 25,753 20,305
8 江阴大桥北路证券营业部 14,480 10,618
9 无锡金太湖证券营业部 13,215 8,135
10 无锡新区长江北路证券营业部 12,239 8,207
合计 294,983 228,322
注(1):按照证券经纪业务营业收入高低排名,下同。
注(2):序号 9 无锡五爱北路营业部于 2019 年更名为无锡金太湖证券营业部。


2018 年,公司前十大营业部证券经纪业务营业收入、税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序号 营业部名称 经纪业务营业收入 税前利润
1 宜兴人民南路证券营业部 44,111 33,860
2 无锡中山路证券营业部 39,885 30,328
3 无锡梁溪路证券营业部 34,301 25,105
4 无锡县前东街证券营业部 22,438 14,266
5 无锡湖滨路证券营业部 21,683 13,664
6 无锡人民东路证券营业部 21,616 14,870
7 上海邯郸路证券营业部 21,086 15,043
8 江阴大桥北路证券营业部 12,167 7,351
9 无锡五爱北路证券营业部 11,042 5,164
10 无锡新区长江北路证券营业部 9,075 4,791
合计 237,404 164,442


2017 年,公司前十大营业部证券经纪业务营业收入、税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序号 营业部名称 经纪业务营业收入 税前利润
1 宜兴人民南路证券营业部 66,854 51,954
2 无锡中山路证券营业部 54,911 45,169
3 无锡梁溪路证券营业部 48,494 38,882
4 无锡湖滨路证券营业部 33,400 25,309
5 无锡县前东街证券营业部 32,508 23,942
6 无锡人民东路证券营业部 32,081 25,326
7 上海邯郸路证券营业部 28,431 22,134
8 江阴大桥北路证券营业部 19,232 13,710
9 无锡五爱北路证券营业部 16,652 10,716
10 无锡新区长江北路证券营业部 12,365 7,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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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44,928 265,117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公司前十大营业部经纪业务收入金
额分别为 344,928 千元、237,404 千元和 294,983 千元,占公司证券经纪业务
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63.26%、59.59%和 61.97%,是证券经纪业务业绩主要来
源。


(2)公司经纪业务不断强化网点布局、努力向综合财富管理服务转型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拓展人均 GDP 或人均储蓄率较高的市场区域,新设
了常州分公司、苏北分公司、湖北分公司等多家分公司及北京马家堡东路证
券营业部、深圳益田路证券营业部、长沙松桂园证券营业部、宿松孚玉西路
证券营业部等多家营业部,2017 年末、2018 年末及 2019 年末,公司营业部
家数分别为 76 家、87 家及 87 家;公司客户数分别为 102.44 万户、111.32 万
户及 116.54 万户,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6.66%,随着公司对重点区域布局的不
断深入,公司经纪业务客户群体有望进一步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活跃客户中江苏省内和省外客户比重基本保持稳定。报
告期各期末,公司活跃客户数量及在江苏省内外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地区 统计项目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活跃客户数(万户) 23.27 22.78 27.21
江苏省内
占总活跃客户比重 81.12% 81.07% 80.74%
活跃客户数(万户) 5.41 5.32 6.49
江苏省外
占总活跃客户比重 18.88% 18.93% 19.26%
活跃客户合计(万户) 28.68 28.10 33.70
注:活跃客户指当年有股票、基金交易的客户,数据来源于公司内部统计。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培育了一批忠实的客户群体,2017 年末、2018 年
末及 2019 年末,公司开户年限 3 年以上的客户数量分别为 58.11 万户、78.03
万 户 和 87.37 万户 ,占 经纪业务客户数量 比重分别 为 56.73%、 70.10%和
74.97%,客户数量及占比均呈上升趋势。具体占比如下: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项目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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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户) (万户) (万户)
证券经纪客户数 116.54 100.00% 111.32 100.00% 102.44 100.00%
其中:开户年限 3-5 年
29.59 25.39% 23.30 20.93% 4.77 4.66%
客户数
开户年限 5-10
13.64 11.70% 14.68 13.19% 15.83 15.45%
年客户数
开户年限超过
44.14 37.88% 40.05 35.98% 37.51 36.62%
10 年客户数
3 年以上合计
87.37 74.97% 78.03 70.10% 58.11 56.73%
客户数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投资咨询服务等财富管理业务的开拓,积极推
动经纪业务从传统通道服务向综合财富管理的转型。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共有 75 个分支机构相关投顾人员为客户提供投资咨询服务。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经纪业务通过为客户提供投资咨询服务收取的投资顾问收
入分别为 101.85 万元、69.28 万元和 105.98 万元。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试点开展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有关事项的复函》,系全国首批取得该项
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也是其中唯一一家中型证券公司,公司据此可以开展
基金投资顾问业务。


该项业务资格有利于公司加快向财富管理转型的步伐,公司可借助基金
投顾业务的开展培育客户长期资产配置的理念,通过建立不同类型的组合投
资策略,满足投资者基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下的预期收益,提升客户满意度,
通过专业的顾问服务改变目前以佣金为主的收入结构,追求收入结构的多元
化和稳定性,最终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是财富管理转型的方向,能实现客户资产保值增值和
公司收益增长为统一目标的盈利模式,实现公司与客户共赢共成长。同时公
司借助基金投资顾问业务创新业务模式,快速做大客户规模。


(3)公司经纪业务机构客户数量稳步增长,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相较于国外成熟的证券市场,我国证券市场交易呈现散户活跃、零售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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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为主的特征。与机构客户相比,散户在资金规模、交易稳定性等方面均存
在较大的劣势,面对波动的市场环境,机构客户在行情低迷时的交易量比散
户更为稳定,从而一定程度上平滑了市场交易额萎缩给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带
来的冲击。随着经纪业务佣金竞争的加剧,主要证券公司均将优质机构客户
作为客户资源开拓的重点方向,向机构客户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的同时,
逐步形成差异化经营和服务优势,构建自身经纪业务核心竞争力。


在上述背景下,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加强机构客户的开发和维护,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经纪业务中机构客户数量分别为 2,564
户、2,770 户和 2,931 户,年均复合增长率 6.92%。未来,公司将做大公司经
纪业务机构客户基数,调整优化公司经纪业务客户结构,推行私募基金引入
策略,快速提升公司股票基金市场占有率,推动经纪业务良性、稳健发展。


2、业务组织架构及业务流程


(1)业务组织架构


公司的经纪业务具体由公司的财富管理总部进行组织管理,业务组织架
构如下图:


财富管理总部



金 投 私 私 融 金
融 综
融 顾 募 人 资 业 合
产 业 业 银 融 衍 务
生 管
品 务 务 行 券 中 理
部 部 部 部 部 品 心
部 部



前台业务部门 后台管理部门




(2)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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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务管理及营销模式


(1)管理模式


财富管理总部总体上实行“分管总裁或财富管理业务发展委员会-财富管
理总部总经理-二级部门总经理”的三级决策体系。依据《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财富管理总部部门岗位职责》、《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发
展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将相应的事项提交至对应的决策层级进行决策,
财富管理业务发展委员会为经纪业务最高决策机构,对重大事项作最终决策;
但对关系公司全局的特别重大事项,财富管理业务发展委员会作出决策后须
报总裁办公会议批准后实施。


公司的经纪业务组织决策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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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销模式


①以客户服务为中心,实行客服营销一体化


随着券商竞争日趋激烈,交易佣金率水平不断降低,公司在传统营销模
式的基础上,实行客服营销一体化,一方面大力开发新客户资源,扩大市场
占有率,另一方面,提高后续服务的质量,打造一支高素质、高能力、高绩
效的理财顾问队伍,提供全面优质的理财服务,加快推进经纪业务向财富管
理方向转型。


②优化营业网点布局,扩大营销网络


证券营业网点是经纪业务的主要营销服务渠道。公司不断优化线下营业
网点布局,布局新型网点,扩大营销网络,提高市场占有率。在已有网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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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进行网点优化布局,深耕华东优质市场,强化区域优势;在经济发达
的省会城市以及核心区域新设分支机构,逐步覆盖全国市场。


③推行线下向线上的营销服务转型


公司建立了功能完善的非现场业务办理咨询服务体系,包括网上营业厅、
国联尊宝(理财版)手机 APP 以及国联证券官方微信,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
务。同时,公司积极尝试互联网广告和微信宣传等新型营销方式,参与新环
境下的市场竞争。


④因地制宜,实行差异化营销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共有 13 家分公司
和 87 家营业部,不同地区的经济、人文、投资需求各有不同,故各地区分支
机构的营销策略会体现一定的差异化。目前,公司主要采用总部统一营销激
励与分支机构本地化、个性化营销策划方案相结合的营销模式。


⑤完善的客户适当性服务体系


公司分支机构在与投资者签订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开户时,对投资者
进行初次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通过临柜办理业务、电话回访、发送短信对风
险测评已过期客户要求重新测评风险承受能力。在销售金融理财产品时,分
支机构事先向投资者告知所提供的服务和产品的风险特征,按照规定程序提
供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服务或产品。


⑥重点发展投资顾问团队,推动经纪业务转型


经纪业务竞争将向综合实力竞争转变,由相对单纯的价格竞争向增值服务竞
争转变,由提供单一化的投资产品向提供多元化的投资服务转变。公司在财富管
理转型发展的大方向指引下,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素质高、执行力强、积极向上的
财富经理团队,为客户提供差异化的服务。公司财富管理总部下设投顾业务部,
统一制定和落实公司投顾业务发展方案并建立一支专业化的总部投顾团队,为客
户和分支机构投顾提供服务和业务支持。分支机构建立投资顾问服务团队,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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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部的平台和资源,针对客户的具体需求提供个性化和标准化的投顾服务。
此外,公司财富管理总部从产品、运营、系统、团队四个维度加快推进“大投
顾”体系建设,大幅提升公司投顾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力争尽快将其打造为口
碑好、后劲足、可持续的优势特色业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获得
投资顾问资格总人数为 302 人。


(二)投资银行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之一,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华英证券从事
投资银行业务。2011 年 4 月,公司在原投资银行业务的基础上与苏格兰皇家
银行共同设立华英证券,注册资本 8 亿元,公司占其 66.70%的股份。华英证
券专门从事投资银行相关业务,业务范围涵盖股票保荐及发行承销、债券发
行承销、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等。


2017 年 7 月 6 日,公司与苏格兰皇家银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向苏
格兰皇家银行收购其持有华英证券 33.3%的股权。2017 年 9 月 22 日,华英证
券完成上述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收购完成后,华英证券成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


华英证券 2011 年 4 月成立,经过 2011 年及 2012 年两年的积累和发展,
2013 年开始实现盈利。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华英证券设有北京、上海、
深圳、华中四家分公司,共有员工 276 人,包括具有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
师(CPA)、律师等专业资格的各类人才。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各年度证券公司会员财务指标情况排名,
2018 年,公司在全行业证券公司股票主承销佣金收入(专项合并)排名中居
第 33 名,在证券公司债券主承销佣金收入(专项合并)排名中居第 41 名,
在证券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收入(专项合并)排名中居第 38 名。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部函(2019)2623 号《关于加强投行
业务工作底稿管理相关工作的函》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各证券公司
承揽的投行类项目应使用底稿电子化管理系统进行底稿管理,不具有底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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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化管理系统的不得承揽投行类项目。华英证券投行业务工作底稿电子化管
理系统已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正式上线运行,该系统的运营将进一步保障公
司投行项目的工作质量,进一步发挥底稿支撑信息披露、防范项目风险的作
用。


1、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1)股票承销及保荐业务


报告期内,华英证券的股票承销及保荐业务主要包括 IPO 业务和上市公
司再融资业务(含重组配套融资)。2017 年,华英证券全年完成保荐主承销
项目 1 单,为 IPO 项目。2018 年,华英证券完成 1 单 IPO 联合主承销项目。
2019 年,华英证券完成 1 单重组配套融资项目。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华英证券在审主承销项目 3 单,2 单为 IPO 承
销保荐项目,1 单为再融资承销保荐项目。


报告期内,华英证券股票承销情况如下:

承销金额
期间 承销净收入(万元) 备注
(亿元)
2019 年 65.00 7,500.00 重组配套融资承销 1 家。

2018 年 8.34 4,301.89 主承销家数: 家,为 IPO 联合主承销。
主承销家数:1 家,为 IPO 主承销。此
2017 年 4.27 3,754.72
外重组配套融资承销 1 家。
注:2017 年、2019 年重组配套融资承销金额包含联合承销金额。


(2)债券发行承销业务


2017 年,华英证券完成债券主承销项目 12 单。2018 年,华英证券完成
债券主承销项目 9 单。2019 年,华英证券完成债券主承销项目 21 单,较 2018
年增加 12 单。


报告期内,华英证券债券承销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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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销金额
期间 承销净收入(万元) 备注
(亿元)
主承销家数:21 家;其中,公司债主
承销 17 单,企业债主承销 2 家,次级
2019 年 169.42 9,999.46
债主承销 1 家,债券融资计划副主承
销 1 家。
主承销家数:9 家;其中,公司债主
2018 年 71.40 8,588.49
承销 6 家,企业债 3 家。
主承销家数:12 家;其中,公司债主
2017 年 97.60 8,800.48 承销 8 家,企业债 4 家(含项目收益
债 2 家)。
注:分期发行的债券根据发行期数统计发行家数。


(3)财务顾问业务


在平衡好股权和债权业务的同时,华英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向多元化方向
发展,开辟经营收入多渠道来源。在财务顾问业务方面,除专注于上市公司
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改制、辅导财务顾问等传统业务外,华英证券积极尝试
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各类财务顾问业务,丰富业务类型,为客户提供
全方位金融服务。


总体上,华英证券业务多元化势头良好,开辟了新的收入、利润来源。
报告期内,华英证券经营情况如下表:

期间 财务顾问共计实现净收入(万元) 备注
其中,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1
2019 年度 5,424.00
单。
其中,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1
2018 年度 3,521.26
单。
其中,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2017 年度 1,486.42
完成 1 单。


报告期,公司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积极储备投行项目尤其是 IPO 项目,
打造精品投行项目,塑造投行品牌,为投行业务的可持续盈利能力打下了坚
实的基础,具体情况如下:


在人才储备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人员规模持续增加,为公司
投资银行业务的开展打下良好基础。华英证券投资银行人员规模及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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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所示。

单位:人
学历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博士生 3 4 3 1
研究生 177 156 143 131
本科 85 54 43 31
本科以下 11 10 8 7
合计 276 224 197 170
其中:保荐代表人 25 22 23 18
准保荐代表人 30 23 13 12


在项目储备方面,在当前 IPO 快速发展的市场环境下,华英证券在强化
债券承销业务的同时进一步开拓股票承销项目尤其是 IPO 项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债券承销业务方面已取得批文、待发行债券 22 单,待发行规模
465 亿,申报在审债券项目 12 单;股票保荐承销业务方面,申报在审项目 3
单,IPO 主承销在审项目 2 单,再融资在审项目 1 单。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项目开展及储备情况如下:

单位:个
项目 已立项项目 已签署合作协议项目

股票保荐及承销 23 21

其中:IPO 20 18

再融资 3 3

债券承销 63 40

财务顾问 78 54

合计 164 115
注:财务顾问包括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三板推荐挂牌、ABS(收
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财务顾问业务。


公司总部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江苏及无锡地区经济基础完善,融资需求
旺盛。根据 Wind 统计,2019 年,江苏省新增 A 股上市公司数量 31 家,累计
A 股上市公司数量 427 家,新增数量位居全国第二,累计总数位居全国第三。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无锡共有 A 股上市公司数量 78 家,总数位居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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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报告期内,公司利用区域基础优势,积极开发无锡、江阴、宜兴地区
市场,未来江苏及无锡地区良好的资本市场环境,将为华英证券投行业务的
项目储备提供丰富的项目资源。


在打造精品投行项目方面,2017 年,国企混改项目华光股份吸收合并母
公司、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首发上市等均有一定影响力。华英证
券债券业务团队具备丰富的债券融资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在 2017 年“去
杠杆”持续深入,债券市场发行家数和发行规模均大幅萎缩,利率高企环境
下,华英证券把握发行窗口,承销了多只低利率债券,如“17 即墨旅投债”票
面利率仅为 5.35%,2019 年华英证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完成可续期公司债项
目—京东方永续债的成功发行,创造了可续期公司债单期发行规模记录。华
英证券投行影响力不断提高,2017 年获得“中国区突破并购投行君鼎奖”、“高
成长先锋投行”等多项社会荣誉。2018 年,华英证券荣获“2018 中国区五星扶
贫债券项目君鼎奖”、“2018 年最佳一司一县结对帮扶案例奖”。2019 年,在《国
际金融报》举办的“2019 国际先锋投行高峰论坛”上,华英证券荣获“2019 高
成长先锋投资银行”和“2019 最佳并购重组项目”两项大奖。


2、业务组织架构及业务流程


(1)业务组织架构


华英证券组织架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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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务内部审核流程


①普通立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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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普通内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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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务管理及经营模式


(1)管理模式


华英证券设立董事会、监事。董事会下设经理层,经理层设总经理办公
会和发行委员会。经理层中合规负责人负责合规风控部工作。经理层设立分
公司、十六个业务部门、资本市场部、业务管理部、合规风控部、财务部、
综合管理部,公司同时设立项委员会、内核委员会对项目进行管理。2018 年
以来,华英证券根据《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对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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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制度进行修订或新增,进一步完善了内控体系建设和合规流程设计,有效
地防范了投资银行业务的相关风险。


(2)经营模式


华英证券业务开展以客户需求为立足点。在区域布局上,华英证券主要
以北京、上海、深圳、武汉和无锡五地为中心,面向全国重点区域开展投资
银行业务;在产品服务上,华英证券在做精做强传统股权融资、债权融资、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等业务同时,强调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
金融服务,以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客户粘性和拓展业务来源;在市场开拓
上,华英证券在充分挖掘自身客户资源的基础上,加强与公司其他业务部门
的战略协同,积极培育潜在的客户资源。


(三)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之一,2002 年 7 月,公司获得受托投资管
理业务资格,资产管理业务开始起步。2009 年 2 月,江苏证监局出具苏证监
函[2009]18 号文,同意公司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1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2015
年 5 月获得受托管理保险资金业务资格。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品种主要包括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即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与客户签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将客户资产交由负责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
的指定商业银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证
券公司等其他资产托管机构进行托管,通过专门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
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即公司与客户签订定向资产管理合同,接受单一客
户委托,通过专门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即公
司与客户签订专项资产管理合同,针对客户的特殊要求和基础资产的具体情
况,设定特定投资目标,通过专门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1
本招股意向书中描述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定向资管管理产品”是指 2018 年 10 月 22 日《证券期货经
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实施前发行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及 2018 年 10 月 22 日之
后发行设立的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018 年 10 月 22 日,该项业务产品名称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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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获得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资格以来,公司一直秉持着“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的投资导向和“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宗旨,致力于打造全方位综合性的资产管
理体系。报告期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持续快速发展。


1、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受托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及收益情况如下: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平均受托资产管理规模(万元) 3,737,049.78 2,241,627.76 2,453,022.09
其中: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731,176.53 760,145.05 795,349.26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2,884,877.30 1,399,482.71 1,564,339.50
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120,995.95 82,000.00 93,333.33
平均受托资产管理资金(万元) 3,740,858.46 2,259,450.03 2,487,761.52
其中: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722,637.70 759,675.00 808,197.38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2,896,935.35 1,417,765.86 1,586,224.24
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121,285.41 82,009.17 93,339.89
受托资金总体损益(万元) 3,808.68 17,822.27 34,739.43
平均受托资产管理收益率 0.10% 0.80% 1.42%
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万元)(母
7,069.92 7,030.93 6,978.98
公司口径)
注(1):平均受托资产规模指报告期各月末受托资产管理份额的算术平均值;
注(2):平均受托管理资金指报告期各月末产品净值的算术平均值;
注(3):受托资金总体损益指报告期平均受托管理资金-报告期平均受托资产规模;
注(4):平均受托资产管理收益率指受托资金总体损益/平均受托资产规模;
注(5):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指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母公司口径)。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共 36 只,按照
受托规模,公司管理的前十大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的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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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单位净值 累计净值 受托规模(万
产品简称 产品类型 成立日期 管理费率 业绩报酬
号 (元) (元) 元)
1 比亚迪 1 号 权益类 2015-06-23 0.8671 0.8671 179,114.69 0.08% 无
每日剩余收益 100%计入业绩报酬。每季度
末最后一个工作日,管理人有权提取不超过
2 金如意 7 号 固定收益类 2013-05-24 1.0000 1.0000 130,742.04 0.20%
业绩报酬的 50%,剩余部分计入风险准备
金。
本集合计划分红时和集合计划终止时,管理
人对分红权益期集合计划年化收益率超过
3 现金添利 1 号 固定收益类 2013-01-15 1.0000 1.0000 68,666.37 -
分红权益期加权平均活期存款利率的部分,
提取其中的 50%作为业绩报酬。
4 汇富 1 号 固定收益类 2013-04-09 1.1120 1.4422 33,558.73 0.60% 无
本集合计划业绩报酬计提日为本集合计划
收益分配日、委托人份额退出日和集合计划
终止日。在业绩报酬计提日,若委托人在该
期内的实际年化收益率小于或等于该期业
5 玉如意年年发 固定收益类 2018-11-21 1.0060 1.0688 22,324.24 0.30%
绩计提基准,管理人不计提业绩报酬;若委
托人在该期内的实际年化收益率大于该期
业绩计提基准,管理人将对实际收益超过业
绩计提基准部分计提 60%作为业绩报酬。
本集合计划业绩报酬计提日为本集合计划
收益分配日、委托人份额退出日和集合计划
终止日。在业绩报酬计提日,若委托人在该
玉如意年年发 期内的实际年化收益率小于或等于该期业
6 固定收益类 2018-12-07 1.0055 1.0701 19,612.16 0.30%
2号 绩计提基准,管理人不计提业绩报酬;若委
托人在该期内的实际年化收益率大于该期
业绩计提基准,管理人将对实际收益超过业
绩计提基准部分计提 60%作为业绩报酬。
7 玉如意 9 号 固定收益类 2018-10-31 1.0267 1.0738 16,221.29 0.30% 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日和集合计划终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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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提取当期业绩计提基准以上部分的
60%作为业绩报酬。
管理人在本集合计划清算、收益分配时计算
对应份额当期年化收益率,提取超过对应业
8 国富 26 号 固定收益类 2018-05-03 1.0041 1.1327 15,250.08 0.60%
绩报酬计提基准以上收益部分的 90%作为
业绩报酬。
管理人在本集合计划清算、收益分配时计算
对应份额当期年化收益率,提取超过对应业
9 国富 25 号 固定收益类 2018-05-03 1.0038 1.1324 14,750.06 0.60%
绩报酬计提基准以上收益部分的 90%作为
业绩报酬。
本集合计划业绩报酬计提日为本集合计划
收益分配日、委托人份额退出日和集合计划
终止日。在业绩报酬计提日,若委托人在该
玉如意年年发 期内的实际年化收益率小于或等于该期业
10 固定收益类 2018-12-26 1.0023 1.0649 13,831.81 0.30%
3号 绩计提基准,管理人不计提业绩报酬;若委
托人在该期内的实际年化收益率大于该期
业绩计提基准,管理人将对实际收益超过业
绩计提基准部分计提 60%作为业绩报酬。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受托管理的定向资产管理产品共 65 只,按照受托规模,公司管理的前十大定向资产管理产品
的相关信息如下:

序号 产品简称 成立日期 受托规模(万元) 管理费率 业绩报酬
1 汇鑫 64 号 2019-09-26 288,693.27 0.05% 无
2 汇鑫 10 号 2018-10-25 272,504.50 0.04% 无
3 汇鑫 43 号 2019-03-22 199,401.86 0.04% 无
4 汇鑫 39 号 2019-02-28 185,774.41 0.085% 无
5 汇盈 45 号 2016-06-01 175,000.00 0.05%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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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产品简称 成立日期 受托规模(万元) 管理费率 业绩报酬
6 汇鑫 26 号 2019-02-27 152,946.42 第 1-4 期:0.065%;第 5-6 期:0.08% 无
自第三期委托资产完成追加并
开始运作之日起,每满一年为一
第 1 期:38 万/年;第 2 期:19 万/年;第 3 期:20 个业绩报酬计提期,管理人可收
7 汇盈 125 号 2018-08-22 140,636.19
万/年 取第三期委托资产取得的绝对
收益 600 万以上部分的 10%作为
业绩报酬。
8 汇盈 129 号 2018-12-11 134,102.60 0.05% 无
9 汇鑫 17 号 2018-11-15 126,255.62 第 1 期 0.042% 第 2-4 期:0.05% 无
委托资产年化收益率超过 6%的
10 汇鑫 8 号 2018-08-24 122,986.70 0.40%
部分计提 10%的业绩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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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管业务中存在单一资管计划下设不同期
限子份额的产品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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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净
产品运作 主要投资
存续规模 产品设计是 各类子份 值)占所
序 存续份额 杠杆(总 标的(股票 各类子份
产品名称 设立日 到期日 (净值) 万 否有优先劣 子份额名称(存续) 额运作周 有资管
号 (万份) 资产/净 /固定收益 额期数
元) 后安排 期 产品比
资产) /混合)

国联金如意 7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A1、
1周 2
A2 份额
国联金如意 7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B1
4周 1
份额
国联金如意 7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C1、
13 周 7
C4、C5、C7、C11、C12、C29 份额
国联金如意 7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
318、320、322、324、326、328、331、 6月 11
国联金如 334、336、338、340 期份额
意 7 号集 2013 年 5 无固定存 国联金如意 7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
1 130,742.04 130,742.04 否 1.02 固定收益 5月 3 3.36%
合资产管 月 24 日 续期 316、332、335 期份额
理计划 国联金如意 7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
4月 3
327、339、341 期份额




国联金如意 7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
3月 6
342、344、345、346、347、348 期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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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金如 国联金如意 6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
1月 4
意 6 号集 2013 年 5 无固定存 325、326、327、328 期份额
2 12,058.56 12,356.39 是 1.27 固定收益 0.31%
合资产管 月 23 日 续期 国联金如意 6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
2月 1
理计划 329 期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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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述单一资管下设不同期限子份额产品符合设立时的法律法规要求,但
随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
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的出台,公司上述单一资管下设不同期限子份额产品存在整改之处,截至本招
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上述产品现存的整改计划如下: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8 年 4 月 27 日联合印发《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
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公司
上述单一资管计划下设不同期限子份额的两只产品不符合《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具体而言,两只产品均未在合同中明示产品类型、投资比例等约定,与《指导意
见》第四条的要求不符合;两只产品均含有多期份额,与《指导意见》第十五条
的要求不符合;金如意 7 号存在净值化管理问题,不符合《指导意见》第十八条
关于金融资产计量原则的相关规定;金如意 6 号属于结构化产品,其关于分级及
存在计提优先级份额收益的表述与《指导意见》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不符合。


公司已根据监管要求对上述两只存续产品制定了整改方案并于 2018 年 7 月
6 日报送至江苏证监局,整改方案主要为:①针对两只产品按照《指导意见》存
在“产品分类及明示产品类型”问题,公司计划通过公告说明产品类型、投资比例
范围,2018 年 9 月底前完成公告。②针对金如意 7 号净值化管理问题,公司计
划对该等产品的结构(包括估值计量方法)进行改造,改造后的产品将成为单期
限份额的净值型产品。③针对上述两只产品存在分期份额及金如意 6 号产品分级
等问题,公司计划逐步缩减产品规模,提高资金端久期,降低资产端久期,严控
资金端和资产端的久期错配程度,并将两只产品改造为单一份额产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在官网公告了两只产品的产品类型、投资
比例范围等信息,根据后续新的整改方案,金如意 7 号改造将在 2020 年底前完
成,金如意 6 号改造将在 2020 年三季度完成,具体整改方案详见下文。


(2)根据证监会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颁布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
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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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指引》”),该新规规定了过渡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金如意 6 号及金如意
7 号除根据《指导意见》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外,还需要根据《操作指引》的要求
进行整改,公司已根据监管要求将相关整改方案报送至江苏证监局后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报送了新的整改计划,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产品 问题 主要整改计划
金如意 6 号于 2020 年一季度末前、金如意 7 号于 2020
年三季度末前完成如下工作:
(1)根据监管要求,公司内部完成制度梳理并正式
发布;
(2)确认修改后的合同要素;
(3)确认公司后台系统能否满足新产品的估值要求、
金如意 6 号 风险准备金计提账户的开立是否完成;
属于大集合产品,
(4)相关产品投资主办通过基金经理考试;
根据《操作指引》,
(5)确认销售已符合公募基金的要求;
需在 2020 年 12 月
2020 年一季度金如意 6 号完成验收申请文件制作并
31 日前对标公募
申请验收,金如意 7 号于 2020 年三季度完成。
基金进行管理,新
2020 年三季度金如意 6 号在取得核查验收确认函后
开展的投资应当
进行合同变更流程并启动产品合同整改程序,使其在
遵守公募基金法
投资范围、投资限制、产品销售、份额交易与申购赎
定投资范围和投
回、份额登记、投资运作、估值核算、信息披露、风
资限制,加强投资
险准备金计提等方面符合公募基金相关规定。金如意
组合的流动性风
7 号在 2020 年第四季度前完成上述操作。
险管理,并按照公
整改期间,新开展的投资严格遵守公募基金法定投资
募基金的有关规
范围和投资限制,并加强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管
定计提风险准备
理。金如意 6 号将根据资产到期情况逐步收缩规模;
金如意 7 号 金。
金如意 7 号总体收缩安排会根据资产到期情况而定,
如遇当月到期资产到期规模较小的情况,该月产品份
额可不进行收缩。
金如意 6 号力争在 2020 年三季度前完成合同变更,
届时产品将变更为净值型固收类产品。金如意 7 号力
争在 2020 年第四季度末完成合同变更,产品将成为
净值型固收类产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前述金如意 6 号和金如意 7 号资管产品自《操作
指引》公布之日起新开展的投资均已严格遵守公募基金法定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要求,其它整改事项正在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中。


综上,前述相关整改事项均系根据最新监管规定作出的整改,公司已按照整
改方案进行整改,具体整改仍在有序进行中。除前述整改事项外,公司还存在部
分资管产品根据资管新规进行整改的情况,该等产品均设立于资管新规出台前,
公司目前正在根据资管新规的要求,对存在问题的资管计划进行逐项整改。资管
新规出台后,公司新设的资管产品均符合新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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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务组织架构及业务流程


(1)业务组织架构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组织架构图如下:




(2)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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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务管理及营销模式


(1)管理模式


在组织架构上,公司设资产管理部具体负责不同类型资产管理业务的运
作,资产管理部下设北京金融市场部、无锡金融市场部、上海金融市场部、
深圳金融市场部、产品部、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企业金融部、项目投
资部、公募部、研究部、质量控制部、内控管理部十三个二级部门。内控管
理部主要负责部门日常合规管理、风险监控、信息披露及绩效考核,质量控制
部主要负责负责对非标类项目的审核与质量控制以及存续期间相关审核及投
后事宜;四个金融市场部主要负责资金端的引入和项目承揽;权益投资部、
固定收益部、项目投资部、企业金融部、公募部主要负责受托资产的投资管
理,最大限度的实现受托资产的保值增值,产品部主要负责创新产品设计与
开发、产品承做支持等工作,研究部主要负责建立和维护适用于所有资管产
品的投资对象备选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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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资决策上,公司设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发展委员会对相关产品的投
资决策进行管理。该委员会下设重大资管投资标的决策委员会并授权其领导
下的资产管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及投资经理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履行
资产管理业务各类投资决策事务的职责。其中,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发展委员
会成员包括:分管(副)总裁、首席风险官、财务部总经理、财富管理总部
总经理、合规法务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运营管理总部总经理、资
产管理部总经理;重大资管投资标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分管(副)总裁、首
席风险官、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有关专业人员;资产管理投资决策委员会成
员包括:资产管理部负责人(包含一、二级部门负责人)、各资产类别投资
总监(含主任委员指定的投资经理)及部门合规风控人员。具体投资流程为
在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发展委员会的领导下,重大资管投资标的决策委员会在
公司资产管理总体发展计划的约束下,根据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发展委员会的
授权,决定下属投资权限体系及投资限制;资产管理投资决策委员会结合金
融市场状况,在符合公司相关制度及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决定产品资产配置
方案,审议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投资总监主要在资管投决
会授权范围内审批各类产品的投资策略和投资计划,并监督执行;投资经理
在资产管理部研究人员对具体投资品种的深入研究并提出投资建议的前提
下,根据前述各级投资决策机构的决议或制度约定的权限范围内进行日常投
资操作。交易员依据投资主办的投资指令在各产品专有席位实施投资交易。


(2)营销模式


个性化服务上,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拥有专业的投研团队和完善的风控体
系,能为顾客打造定制化理财产品。公司为机构客户提供具有特色的个性化
增值服务,对个人客户提供以控制风险为核心的定向投资管理服务。


在渠道建设及推广方式上,公司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沟通,挖掘业
务合作点;同时拓展其他资金渠道,探索潜在的合作业务。公司集合资管计
划主要通过全国营业网点和第三方代销机构进行推广,理财顾问分析客户需
求,物色集合、定向、专项资管产品的潜在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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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三板业务

新三板业务是公司发展较快的业务。公司于 2011 年 1 月取得了中国证券
业协会批准的主办券商业务资格,并于 2013 年 3 月、2014 年 8 月分别取得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的从事推荐业务和做市业务资
格。公司新三板业务主要包括:推荐公司在股转系统挂牌及持续督导、实施
挂牌企业定向发行与提供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服务、为挂牌企业提供做市服务
等。相应的收入来源主要为推荐挂牌收入、财务顾问服务收入以及做市业务
收入。公司新三板业务原由场外市场部负责开展,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决议,公司撤销场外市场部,由华英证券承接新三板推荐挂牌、持
续督导及财务顾问业务,由公司证券投资部承接新三板做市业务。2019 年 8
月 26 日,华英证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的从事
推荐业务资格,华英证券负责开展新三板推荐挂牌、持续督导及财务顾问业
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新三板业务人员 21 人,其中包括 11 名注
册会计师,4 名律师,硕士学历人员占 33%。


1、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三板业务具体开展情况如下所示:


(1)挂牌业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推荐挂牌企业达 130 家(含已摘牌企
业 41 家),市场排名第 34 位;其中基础层为 85 家,创新层 4 家。具体情况
如下表: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合计
推 数量
2 7 19 66 30 5 1 130
荐 (单)

排名 28 23 36 26 43 57 31 34

基 数量
85
础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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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 排名 34
创 数量 4
新 (单)
层 排名 49
注(1):推荐挂牌数量排名来源及基础及创新层排名均来源于 Choice;
注(2):新三板业务分层管理从 2016 年 6 月起正式实施。

(2)股票发行、做市、并购重组等增值业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协助 89 家企业完成股票发行业务,总
规模达到 242,100.96 万元,市场排名第 53 位。同时完成并购重组业务 16 单。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 83 家挂牌企业提供做市服务(含已退市或
已变更为协议转让企业),市场排名第 48 位。股票发行、做市业务具体情况
如下表: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合计
数量
股 5 18 25 31 9 1 89
(单)

规模(万
9,595 30,541 99,130 89,294 13,190 350 242,100
元)

行 规模排
50 52 37 39 68 63 53

数量
做 0 2 22 34 24 1 83
(单)

排名 - 36 21 43 50 52 48
注:股票发行规模排名来源于 Choice、做市数量及排名来源于 Wind。

2、业务组织架构及业务流程


(1)业务组织架构


华英证券下设业务八部开展新三板推荐挂牌、财务顾问及持续督导业务。华
英证券业务八部组织架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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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务流程


①推荐挂牌业务流程




②挂牌公司股票发行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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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务管理及经营模式


(1)管理模式


华英证券下设的一级部门业务八部是公司新三板业务的主要执行、管理
部门,承担推荐挂牌业务、发行重组并购、持续督导等业务职能。华英证券
在公司层面设立内核部门,项目组与业务部门、业务管理部、公司内核部门
与公司合规风控部等共同形成了新三板业务权责明确、相互制衡、有效监督
的三道内部控制防线。


公司对做市业务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在证券投资部下设二级部门——做市
业务部。做市业务决策采取三级管理,形成层次分明、职责明确的分级授权
体系:一级管理指公司董事会,其作为最高决策机构,决策和控制做市业务
的整体规模和风险偏好;二级管理指做市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根据董事会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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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的业务规模和风险限额,审议做市业务的做市标的和资产配置政策,对公
司分管总裁及做市业务部进行授权;三级管理指做市业务部,其在授权范围
内,根据公司《做市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及《做市业务操作规程》指引,从
事做市业务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2)经营模式


公司以新三板挂牌业务为基础,大力发展新三板融资、并购及做市业务,
“以专业赢得信任,以价值获得尊重”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在新三板挂牌业务方面,进行渠道建设,开拓项目来源;同时,优先选
择具有高增长潜力的企业,在提供挂牌服务同时,为企业提供融资、并购等
服务。


在新三板做市业务方面,把握市场走向,挖掘高成长企业标的,遴选优
质做市项目,为其提供做市服务与流动性管理服务;同时,与其他金融企业
在项目选取、后续服务方面进行全方位合作,为做市企业创造价值。


(五)证券自营业务

证券自营业务(证券投资业务)是公司收入和利润来源之一。公司自 2001
年起进行证券自营业务,公司证券自营业务由证券投资部、固定收益部及股
权衍生品业务部负责,根据投资品种的不同,建立了专业投资团队。目前主
要从事权益类投资、固定收益类投资和量化及衍生品类投资,分别由证券投
资部、固定收益部和股权衍生品业务部三个业务部门分管负责。其中,权益
类投资主要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基金等证券品种,权益类投资以具有中长期
上升空间的蓝筹股为主。固定收益类业务主要涵盖银行间、交易所债券投资
及衍生品对冲策略交易。量化及衍生品投资坚持风险中性的投资理念,主要通
过股指期货、期权等品种进行风险对冲和投资。


1、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自营业务规模及收益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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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千元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投资规模 3,395,694 2,742,304 1,273,519
其中:股票 621,256 714,763 549,610
基金 197,973 6,059 25,339
债券 1,819,837 504,045 311,069
其他 756,628 1,517,437 387,502
投资损益合计 430,916 -14,695 216,223
收益率 12.69% -0.54% 16.98%
注(1):投资规模=报告期内各投资品种成本的月均余额;
注(2):投资损益合计=证券投资业务分部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利息净收入;
注(3):投资收益不含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注(4):收益率=投资损益合计/投资规模;
注(5):其他含理财产品、收益互换和回购等。

报告期内,公司权益类证券自营业务以风险可控、稳定收益为目标,紧
密跟踪市场并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投资策略。2018 年,公司股票投资规模
较 2017 年度有所上升;2019 年,在股票市场行情趋好的背景下,公司把握市
场时机,取得了较好的收益,报告期,公司股票投资规模基本保持稳定。


公司固定收益类证券自营业务坚持风险可控下适度杠杆的灵活 操作策
略,并根据债券市场的行情,及时确定和调整投资规模。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债券投资月均规模分别为 311,069 千元、504,045 千元和 1,819,837
千元。2019 年,公司加大债券投资力度,投资规模提升较快。

截至 2020 年一季度末,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的股票持仓成本为 405,773 千元,
根据证监会行业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证监会行业分类 股票持仓成本 占比
制造业 203,721 50.21%
其中: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39,406 9.71%
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2,117 7.92%
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1,306 7.72%
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2,165 5.46%
制造业-汽车制造业 15,490 3.82%
采矿业 98,499 24.27%
其中:采矿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65,090 16.0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9,789 9.81%
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上运输业 39,438 9.7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0,944 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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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1,371 2.80%
金融业 7,604 1.8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718 1.66%
批发和零售业 5,709 1.4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19 0.25%
房地产业 392 0.1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6 0.00%
合计 405,773 100.00%

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的股票持仓主要为制造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政业,持仓成本合计占比达到 84.29%。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关于
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中提及的受疫情影
响较大的行业为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行业,公司持仓股票
属于前述通知中提及的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证监会行业分类)为批发和零售
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公司合计股票持仓成本为
76,442 千元,整体规模较小,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投资策略,以
降低疫情影响。

截至 2020 年一季度末,公司股票持仓成本为 405,773 千元,较 2019 年一季
度的股票月均持仓成本 894,629 千元下降 54.64%,较 2019 年全年的股票月均持
仓成本 621,256 千元下降 34.69%,公司逐步降低了股票持仓规模,国内股票市场
行情的波动对公司自营业务的影响逐步降低。


根据公司 2020 年一季度未经审计数据显示,公司证券投资业务实现的营
业收入 155,332 千元,证券投资业务实现营业利润 149,488 千元。


2、业务组织架构及业务流程


(1)业务组织架构


公司证券自营业务组织架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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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务流程


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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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务管理及经营模式


(1)管理模式


公司证券自营业务建立了集中领导、科学决策、分级管理、适度授权、
有效监控、及时反馈的管理体制和规范、有序、高效的运作机制,按照董事
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证券投资部/固定收益部/股权衍生品业务部的三级管理
体系进行投资决策管理。


董事会是公司证券自营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在严格遵守监管法规中关
于证券投资业务规模等风险控制指标规定基础上,根据公司资产、负债、损
益和资本充足等情况确定证券自营业务总规模、可承受的风险限额等。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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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委员会是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运作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确定具体的资产
配置策略、投资事项和投资品种等,对公司分管总裁及证券投资部、固定收
益部和股权衍生品业务部总经理进行授权,并对其投资活动进行监控。证券
投资部、固定收益部和股权衍生品业务部是公司证券自营业务的执行机构,
根据授权从事证券自营业务的具体运作。


(2)经营模式


证券投资部、固定收益部和股权衍生品业务部承担运用自有资金,通过
自有账户从事证券市场投资的职责。证券自营业务追求风险可控下的合理收
益,紧密跟踪市场,深入投研,加强价值分析,并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投
资策略。


权益类投资以风险可控、稳定收益为目标,主要从事新股申购、定向增
发和二级市场买卖等方面的投资业务。投资策略上注重对基本面的研究和调
研,审慎选择低估值、高成长性的证券品种。


固定收益类业务,主要涵盖银行间、交易所固定收益产品的投资、做市
交易及固定收益衍生品对冲策略交易。投资上注重对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变
化的跟踪,坚持风险可控下适度杠杆的灵活操作策略。投资品种以短期及中
期、中高信用评级债券为主。


量化及衍生品业务运用金融衍生品及金融工程技术,坚持风险中性的投
资理念,适当尝试,稳健操作。


(六)信用交易业务

公司信用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转融通、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业务。报告期,公司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和融资融
券业务为代表的信用交易业务得到稳健发展,已成为公司的重要收入和利润
来源之一,有效改善了公司的业务结构和收入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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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12 年 5 月获得融资融券业务资格,2012 年 7 月起开始从事融资
融券业务。在融资业务方面,公司向有意为购买证券而筹资的经纪客户提供
证券质押融资,从而协助其借助杠杆增加投资收益。在融券业务方面,本公
司向经纪客户借出公司持有的证券,从而使客户可以利用市场上潜在的卖空
机会获取投资收益。


公司财富管理总部下设的融资融券部是融资融券业务的执行部门,公司
主要通过营业部为证券经纪客户提供融资融券等服务并进行客户关系管理,
受公司证券营业部主要分布于江苏省影响,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亦主要集中于
江苏省。


公司于 2013 年 1 月获得转融资业务资格,2014 年 6 月获得转融券及证券
出借业务资格。通过转融通业务,公司向客户出借来自中证金的资金或者证
券,增加了融资融券业务的资金和证券源。转融通业务包括转融资业务和转
融券业务。


公司于 2013 年 3 月获得上交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的交易权限,
2013 年 4 月获得深交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的交易权限,2013 年 7 月获
得上交所及深交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权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业务的开展进一步扩大了公司信用交易业务。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相较于
约定购回式业务在融资便捷性、灵活性和可操作性方面具有较大优势,2015
年 10 月起公司暂停约定购回式业务的开展。


1、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1)融资融券业务


①融资融券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已成为公司收入和利润重要来源之一,公司转融通业
务主要为融资融券业务提供资金及证券来源,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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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分支机构数量(个) 89 77 76
融资融券余额(亿元) 46.65 29.72 46.40
其中:融资余额 46.45 29.64 46.23
融券余额 0.20 0.08 0.17
融资融券市场份额(%) 0.395 0.419 0.449
融资融券业务收入(千元) 261,591 289,781 322,669
注(1):融资融券市场份额等于该年度各月末融资融券余额市场份额占比平均值。
注(2):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收入包含融资业务利息收入及融券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截至 2019 年 12 月末,公司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共计 21,607 户,授信额度
共计 491.43 亿元;期末融资融券余额为 46.65 亿元,其中,融资余额为 46.45
亿元,融券余额为 0.20 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数及授信额度均呈逐年增长趋势,具体
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信用账户数 21,607 20,187 18,968
授信额度(亿元) 491.43 463.38 454.09


融资融券客户数的不断增加,为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长期发展提供了坚实
的客户基础。


报告期内,融资融券业务规模与公司最接近的四家上市公司业务收入情
况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名称
金额(万元) 增幅(%) 金额(万元) 增幅(%) 金额(万元)
南京证券 - - 36,898.00 -11.05 41,479.67
西部证券 - - 34,904.28 -11.88 39,609.46
第一创业 - - 21,648.27 -12.65 24,784.46
山西证券 - - 36,312.85 -10.32 40,492.70
平均值 - - 32,440.85 -11.34 36,591.57
国联证券 26,159.1 -9.73 28,978.1 -10.19 32,266.9
注(1):数据源于各证券公司公布的年报、半年报、招股说明书;
注(2):融资融券业务规模排名依据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7 年会员经营排名数据;
注(3):同行业证券公司未公布 2019 年年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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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收入规模变化趋势与同等规模上市证券公
司较为一致。


2017 年度,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实现业务收入 322,669 千元。2018 年度,
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实现业务收入 289,781 千元,较 2017 年度同比下降 10.19%,
主要系市场持续低迷及利率下降所致。2019 年,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收入 261,591
千元,较 2018 年同期同比下降 9.73%,主要原因系虽然受市场行情回暖影响
公司 2019 年末融资融券余额较 2018 年末大幅增加,但是 2019 年公司融资融
券业务日均余额仍不及 2018 年同期水平,且 2019 年平均利率水平较 2018 年
同比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客户的开户数量及占比、平均融资融券金额、
保证金比例和平均担保比例、利率水平及平均利率水平如下:

日期 2019 年度/末 2018 年度/末 2017 年度/末
期末客户开户数量 21,607 20,187 18,968
客户开户占比 1.85% 1.81% 1.85%

平均融资融券 融资 90.47 64.45 92.43
金额(万元) 融券 32.01 14.60 21.17
融资 不低于 100% 不低于 100% 不低于 100%
保证金比例
融券 不低于 50% 不低于 50% 不低于 50%
平均担保比例 278.99% 236.16% 265.05%
8.35%为上限的浮动 8.35%为上限的浮动 8.35%为上限的浮动
融资
利率 利率 利率
利率水平
10.35%为上限的浮 10.35%为上限的浮 10.35%为上限的浮
融券
动利率 动利率 动利率
平均利率 7.66% 7.75% 8.01%
注(1):客户开户占比=期末融资融券客户开户数量/期末普通账户数量;
注(2):平均融资金额=期末融资余额/期末存在融资合约客户数量,平均融券金额=期末融
券余额/期末存在融券合约客户数量;
注(3):平均担保比例为期末有融资融券负债的所有客户的总资产与总负债的比值;
注(4):平均利率(按 360 日计算)=融资融券收入/融资融券日均余额。

②融资融券业务减值准备计提政策


2017 年,公司融资融券风险准备具体测试及计提政策、制定依据如下所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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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融资融券开展过程中通过客户适当性管理、征授信管理、标的证
券管理、风控指标管理及维持担保比例的盯市管理等一系列措施进行严格的
风险控制,能够有效避免融资类业务重大损失的发生,但随着业务规模的不
断扩大及市场的波动,此融资类业务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等方
面的风险逐渐增加。因此,基于审慎性原则及对融资融券业务风险情况的考
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
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公司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相关规定,制定了融资融券风险准备计提政策,具体的融资融券风险准备
测试及计提政策如下: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已形成风险的融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先按个别
基础复核客户所提供的资金及证券抵押品的价值判断是否出现减值,再按组
合基础进行评估。公司定期复核融出资金减值方法及假设,以减少预计损失
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异。


A、单独计提


公司对融资类业务的客户进行甄别和认定,对于有充分客观证据、可识
别具体损失的融资类业务项目,根据客户状况和可能损失金额,分析交易对
手的信用等级、偿债能力、抵押品、担保比例等因素,采用专门的方法对资
产进行单独减值测试,依次计提专项减值准备。


B、组合计提


对于未计提专项减值准备的融资类业务,根据融资类业务资产分类结合
维持担保比例情况,按照资产负债表日融资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减值,具体
比例为融出资金余额的 0.3%。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信用业务减值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
准备。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资产为不同组别。公司采用的共
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资产类型、信用风险评级、担保物类型、初始确认
日期、剩余合同期限、债务人所处行业、担保品相对于金融资产的价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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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
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
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
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
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
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信用业务金融资产,
公司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信用损失为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
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信用业务金融资产的信用损
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转融通业务


2017 年公司通过转融通融入资金 9 亿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剩余
6 亿元未归还。2018 年上半年公司归还转融通负债 6 亿元并通过转融通新融
入资金 6 亿元,2018 年下半年,新融入的资金已全部归还。2019 年,公司通
过转融通拆入资金 2 亿元。


(3)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①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于 2013 年 7 月获得上交所及深交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权限,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稳健发展,逐渐成为公司收入和利润重
要来源之一。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接的在深交所待购回初始交
易金额为 22.15 亿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接的在上交所待购回初始交易金额为
3.72 亿元。


报告期内,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与公司最接近的四家上市证券公司报告
期内利息收入情况如下:

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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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金额 金额
增幅(%) 增幅(%)
(万元) (万元) (万元)
华西证券 - - 28,257.79 13.74 24,844.41
中原证券 - - 23,362.17 17.50 19,882.49
华安证券 - - 27,743.57 57.54 17,610.68
浙商证券 - - 32,238.01 107.34 15,548.65
平均值 - - 27,900.39 43.29 19,471.56
国联证券 34,003.5 -1.69 34,587.1 116.21 15,996.7
注(1):数据源于各证券公司公布的年报、半年报、招股说明书;
注(2):业务规模排名依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 2017 年会员经营排名数据;
注(3):同行业证券公司未公布 2019 年年报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利息收入与同等规模上市证券公司股票
质押式回购业务平均利息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2017 年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利息收入为 15,996.7 万元,2018 年,公司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利息收入为 34,587.1 万元,较 2017 年同比增长 116.21%,
主要原因系 2018 年度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及平均利率上升所致。2018
年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利息收入增幅高于同等规模上市证券公司平均值,但
利息收入规模与可比上市证券公司相比没有重大差异。


2019 年,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实现的利息收入 34,003.5 万元,较 2018
年同比下降 1.69%,主要原因系虽然公司 2019 年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平均利率
较 2018 年同比上升,但是规模较 2018 年同比大幅下降,出于化解业务风险需要,
2019 年末,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金融资产规模为 27.50 亿元,较 2018 年末的 57.44
亿元下降 52.12%。


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于融入方资质审查、标的证券管理、标的证券市场风
险监控等相关风险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沪深交易所及登记公司相关规定制定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全面
规范公司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融入方资质审查、标的证券管理、标的证券
市场风险监控等方面的工作。2019 年,公司进一步强化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的审核标准,明确要求承揽属地原则,提高了标的证券、融资人准入门槛和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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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业标准等。另一方面,公司进一步加强业务风险分类管理,确保股票质押式回
购业务整体风险可防可控。


A、融入方资质管理


公司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融入方设定较为严格的准入条件,对客户
的基本情况、资产规模、偿债能力、信用状况、风险承受能力进行严格审查,
进而有效防止风险承担能力和投资经验不足的客户介入股票质押式回购业
务,确保将该业务提供给适当的投资者,公司对客户的资质进行动态跟踪,
并根据资质变化进行评级调整。


B、标的证券管理


公司根据标的证券的基本面、流动性风险和市场波动性和集中度风险等
因素,确定标的证券池及质押率水平,并根据标的证券的最新情况及时有效
对标的证券范围及质押率做出调整和相应处理。


C、标的证券市场风险监控


公司从标的证券范围的确定、质押比例、交易履约保障比例管理、交易
额度管理等方面建立一套监督机制来控制信用交易中的市场风险,做出评估
并提出相应控制措施。业务部门及合规风控部门实施逐日盯市和实时监控制
度,及时通知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最低履约保障比例的客户提前购回或
者进行补充质押,对于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采取履约保障措施的客户启动违
约处置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各期末融入方家数、平均融资金额、
平均质押率水平、利率水平及平均利率等情况如下:

期末融入 平均融资金 平均利
日期 平均质押率 利率水平
方家数 额(万元) 率
2019 年度/2019 年末 67 3,860.74 38.64% 6.50%-15.00% 8.38%
2018 年度/2018 年末 110 5,166.14 38.97% 5.10%-10.00% 7.24%
2017 年度/2017 年末 490 1,058.79 40.07% 5.00%-9.80% 5.70%
注(1):平均融资金额=期末股票质押初始交易金额/期末融入方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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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公司根据新规要求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 15 时起停止初始交易金额低于 500 万元的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故 2018 年末该类业务仅剩部分存续业务,2018 年及以后统计未包含
该部分业务。
注(3):2019 年末/度统计数据不含已完成质押股票处置的中南文化和东方网络对应的股质
业务。

③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平仓风险分析


2018 年 1 月 18 日,监管部门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
(试行)》(以下简称“《业务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股票质
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以下简称“《业务办法》”),证监会下发
的《关于督促做好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防范有关工作》,要求各证券公司执
行证券业协会、沪深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修订的《业务
办法》等规定。根据要求,《业务办法》自 2018 年 3 月 12 日起实施,《业务办
法》实施前已存续的合约可以按照《业务办法(试行)》规定继续执行,无需提
前购回,且可以延期购回,有助于市场平稳过渡。“质押新规”一方面通过控制
质押率尽可能降低平仓风险,另一方面通过限制质押集中度避免风险事件集中爆
发,有利于防范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风险。


为鼓励和帮助市场主体主动化解风险,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交所、深交所
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发布了《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主要
内容包括:1、融入方股票质押回购违约,确需延期以纾解其信用风险的,若累
计回购期限已实际满 3 年或者 3 个月内将满 3 年,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延期后
累计的回购期限可以超过 3 年;2、新增股票质押回购融入资金全部用于偿还违
约合约债务的,不适用《业务办法》关于单一融出方及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上限、
股票质押率上限等规定。该等最新监管政策有利于纾解上市公司股东流动性压
力,进一步防范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续存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风险分析如下:


质押回购业务面临的风险主要与融资客户的信用和质押式回购履约保障比
例相关。平仓风险大小主要受质押回购业务履约保证金比例水平所影响。


A、公司作为融出方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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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作为融出方续存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平均
履约保障比例 320.38%,履约保障比例水平较高,所有存续业务履约保障比例均
高于平仓线标准,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风险可控。


公司于 2019 年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综合考虑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风险
情况,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减值测试,经测试,转回减值损失共计 983.88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 0.61%。对公司财务报告和经营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B、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作为融出方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作为融出方的存续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中,除标的证券华昌达以及华闻传媒对应的 3 笔股票质押合约
外,发行人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作为融出方的其他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履约保障
比例均高于警告线,该部分交易平仓风险较小。前述 3 笔股票质押交易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履约保障比例低于交易平仓线。因触及平仓线后融资人未按约定
采取履约保障措施,构成实质性违约。根据相关合同约定,如因资金融入方违约
等原因导致委托资产或委托人损失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风险或责任。公
司非该笔交易资金融出方,上述交易资金损失风险由实际资金融出方承担,对公
司财务报告及经营状况影响较小。


综上,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作为融出方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中,
所有存续业务履约保障比例均高于平仓线,公司作为融出方存续的股票质押式回
购业务平均履约保障比例为 320.38%,履约保障比例水平较高,公司股票质押式
回购业务风险可控;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作为资金融出方的股票质押式回购
交易中有三笔合约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平仓线,公司不是资金融出方,资金损失风
险由实际资金融出方承担。


④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及执行情况


2017 年,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制定依据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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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开展过程中通过客户适当性管理、征授信管
理、标的证券管理、风控指标管理及维持担保比例的盯市管理等一系列措施
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能够有效避免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重大损失的发生,
但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及市场的波动,此融资类业务在信用风险、市场
风险、法律风险等方面的风险逐渐增加。因此,基于审慎性原则及对股票质
押式回购业务风险情况的考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关
于证券公司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制定了股票
质押式回购业务风险准备计提政策,具体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风险准备测
试及计提政策如下: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已形成风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所形成的债权,
先按个别基础复核客户所提供的资金及证券抵押品的价值判断是否出现减
值,再按组合基础进行评估。公司定期复核融出资金减值方法及假设,以减
少预计损失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异。


A、单独计提


公司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客户进行甄别和认定,对于有充分客观证
据、可识别具体损失的股票质押式回购项目,根据客户状况和可能损失金额,
分析交易对手的信用等级、偿债能力、抵押品、担保比例等因素,采用专门
的方法对资产进行单独减值测试,依次计提专项减值准备。


B、组合计提


对于未计提专项减值准备的股票质押式回购项目,根据资产分类结合维
持担保比例情况,按照资产负债表日融资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减值,具体比
例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余额的 0.3%。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信用业务减值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
准备。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资产为不同组别。公司采用的共
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资产类型、信用风险评级、担保物类型、初始确认
日期、剩余合同期限、债务人所处行业、担保品相对于金融资产的价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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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
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
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
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
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
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信用业务金融资产,
公司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信用损失为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
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信用业务金融资产的信用损
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融出方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减值计提情况:


A、2017 年度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初始交易金额 500 万元以下的股票质押式回
购合约中履约保障比例最低为 141.35%,所有合约履约保障比例均高于对应的平
仓线标准。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初始交易金额 500 万元(含)以上的股票质
押式回购合约中履约保障比例均高于对应的平仓线标准,履约保障比例最低为
145.83%。


2017 年度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存在违约事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处置数量 融出资金(万 违约处置金
违约处置日期 标的证券 质押率
(股) 元) 额(万元)
2017/1/20 乐视网 50% 2,300 8.30 8.67
2017/2/6 永太科技 50% 34,900 33.00 33.81
2017/2/8 迪马股份 45% 105,000 37.00 40.23
2017/2/8 晨化股份 40% 1,100 1.20 1.47
2017/4/26 协鑫集成 50% 5,200 2.10 2.17
2017/4/26 协鑫集成 50% 2,500 1.00 1.03
2017/4/26 协鑫集成 50% 2,600 1.02 1.05
2017/6/6 百合花 40% 2,600 5.33 5.38
2017/6/6 百合花 40% 1,300 2.49 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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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融出资金为期末初始交易金额。


公司上述违约事件均已于 2017 年度收回融出资金,2017 年末,公司不存处
于违约状态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2017 年度,公司不存在因违约事件导致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融出资金未收
回的情形,经测试,无需专项计提减值准备,2017 年度未发生实际信用损失,
且 2017 年末,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履约保障比例较高,但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
对于未计提专项减值准备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按照资产负债表日融资余
额的 0.3%计提减值,2017 年末公司共计提减值准备 15,562 千元。相关减值准备
的计提充分、合理,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


B、2018 年度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初始交易金额 500 万元以下的股票质押式回
购业务存续合约中,所有合约履约保障比例均高于对应的平仓线标准,履约保障
比例最低为 130.09%。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初始交易金额 500 万元(含)以上的股票质
押式回购合约中除标的证券东方网络、和晶科技、华明装备和中南文化对应的 6
笔交易外,其他合约履约保障比例均高于对应的平仓线标准,除前述低于平仓线
的 6 笔交易外,履约保障比例最低为 132.93%。


2018 年末,标的证券东方网络、和晶科技、华明装备和中南文化对应的 6
笔回购交易融资人未按约定提前购回或补充质押而处于违约状态。前述 6 笔违约
交易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质 减值准 剩余最大
初始交易 减值准备
序 融资余额 履约保障 平仓 押数 备计提/ 风险敞口
标的证券 金额(万 计提(万
号 (万元) 比例 线 量/总 融资余 /融资余
元) 元)
股本 额 额

1 东方网络 8,100.00 8,522.88 136.63% 150% 4.55% 1,207.52 14.17% 85.83%

2 和晶科技 2,432.30 2,454.93 130.37% 160% 1.98% 276.74 11.27% 8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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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质 减值准 剩余最大
初始交易 减值准备
序 融资余额 履约保障 平仓 押数 备计提/ 风险敞口
标的证券 金额(万 计提(万
号 (万元) 比例 线 量/总 融资余 /融资余
元) 元)
股本 额 额

3 和晶科技 994.24 996.28 132.32% 160% 111.27 11.17% 88.83%

4 华明装备 10,513.42 11,022.06 145.73% 150% 4.50% 2,775.37 25.18% 74.82%

5 中南文化 9,480.00 9,916.82 49.35% 140% 5,813.94 58.63% 41.37%
3.47%
6 中南文化 8,570.00 8,978.50 52.14% 140% 5,193.61 57.84% 42.16%

合计 41,891.47 15,378.45

注:1、剩余最大风险敞口=融资余额-减值准备;
2、履约保障比例=(市值+股利+其他担保物)/融资余额

2018 年度除上述 6 笔违约交易外,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发生的违约事
件均已收回融出资金,2018 年末,除上述 6 笔交易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处于违
约状态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2018 年,公司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期末存续股
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单项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新减值模型采用三阶段模型,
一般认为履约保障比例达到预警线则表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需要转移至第二阶
段,当履约保障比例达到平仓线、出现逾期或预计通过强制平仓仍然无法收回本
金时则转移至第三阶段。


2018 年末,公司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余额按其所处阶段的不同分别评估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累计计提减值准备 18,174.56 万元,占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期末融资余额比重为 3.16%。其中,处于第一阶段的股票质押业务融资余额合计
419,372.32 万元,减值准备金额合计 1,683.89 万元,减值计提比例为 0.40%;处
于第二阶段的融资余额合计 113,123.57 万元,减值准备金额合计 1,112.21 万元,
减值计提比例为 0.98%。第三阶段的融资余额合计 41,891.47 万元,减值金额为
15,378.45 万元,减值计提比例为 36.71%。第三阶段减值金额占全部股票质押业
务减值准备金额比例为 84.62%,是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减值准备的主要构成部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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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末,处于第三阶段的为前述东方网络、和晶科技、华明装备和中南
文化对应的 6 笔违约交易,累计计提减值准备 15,378.45 万元,其中东方网络、
和晶科技和华明装备对应的 4 笔交易,履约保障比例较高,公司考虑期后可回收
性后均足额计提减值准备。中南文化对应的 2 笔交易担保物价值与债权的覆盖率
水平较低,该两笔交易公司分别提减值准备 5,813.94 万元、5,193.61 万元,分别
占其对应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期末融资余额比重为 58.63%,57.84%,前述第
三阶段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担保物价值高于剩余最大风险敞口,减值准备的计提
充分、合理。


C、2019 年度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存续合约初始交易金额
均在 500 万元以上,所有合约履约保障比例均高于对应的平仓线标准,履约保障
比例最低为 143.58%。


2019 年公司未新增因违约导致融出资金未收回事件,且存续违约事件均得
到相应处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述于 2018 年末处于违约状态的东方网
络、华明装备、和晶科技和中南文化对应的 6 笔交易中,和晶科技、华明装备对
应的 3 笔交易,公司根据合同约定通过处置标的股票、收取保证人代偿款项等方
式已收回全部本金及已计提利息,公司转回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 3,163.38 万元,
其中,和晶科技两笔交易转回信用减值损失 388.01 万元,华明装备交易转回信
用减值损失 2,775.37 万元。


东方网络对应的两笔交易中,2019 年 9 月 26 日至 27 日公司对持有的全部
质押股权进行司法拍卖,共计收回 5,216.64 万元,未收的金额为 3,306.23 万元,
2019 年度公司补充计提 2,098.71 万元减值准备,未收回部分已经全额计提减值
准备。中南文化对应的两笔交易中,2019 年 9 月 4 日,江阴市人民法院出具执
行裁定,将中南重工质押给公司的全部中南文化股票合计 4,882.23 万股以 1.4 元
/股合计 6,835.12 万元直接抵债给公司,并于 2019 年 9 月 5 日完成过户,未收金
额为 12,060.20 万元,2019 年度公司补充计提 1,052.65 万元,未收回部分已经全
额计提减值准备。2019 年 9 月 5 日起,公司将前述直接抵债给公司的中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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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2019 年 9 月 5 日至 2019 年末公司陆续卖出 2,789
万股前述中南文化股票,共收到 3,951.82 万元,确认投资收益 44.30 万元,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剩余中南文化股票 2,093.23 万股。


前述于 2018 年末处于违约状态的东方网络、华明装备、和晶科技和中南文
化对应的 6 笔交易 2019 年末减值准备合计转回 12.02 万元。


2019 年末,公司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按其所处阶段的不同分别评估计算
预期信用损失,截至 2019 年末累计计提减值准备 17,190.68 万元,占股票质押式
回购业务期末融资余额比重为 6.25%。


截至 2019 年末,处于第一阶段的股票质押业务融资余额合计 166,264.48 万
元,减值准备金额合计 605.29 万元,减值计提比例 0.36%;处于第二阶段的股票
质押业务融资余额合计 93,378.86 万元,减值准备金额合计 1,218.96 万元,减值
计提比例 1.31%。


2019 年公司未新增因违约导致融出资金未收回事件,2019 年末公司股票质
押式回购业务履约保障比例均高于平仓线标准,公司未新增处于第三阶段股票质
押业务。2019 年末,第三阶段股票质押业务融资余额合计 15,366.43 万元,系前
述于 2018 年末处于违约状态的东方网络、中南文化对应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于 2019 年处置后未收回部分,公司已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2019 年度公司股票质押业务减值准备转回 983.88 万元,第一段减值准备转
回 1,078.60 万元,第二阶段减值准备较 2018 年增加 106.74 万元;第三阶段减值
准备转回 12.02 万元。2019 年度公司股票质押业务减值准备转回主要原因系:一
方面,2019 年公司未新增因违约导致融出资金未收回事件,且存续违约事件得
到相应处置。另一方面,公司股票质押业务规模降低及履约保障比例整体上升,
出于化解业务风险需要,2019 年末公司股票质押业务规模较 2018 年末大幅下降
52.12%;2019 年末公司履约保障比例在 150%以上的股票质押业务规模占比为
93.25%,履约保障比例在 200%以上的占比在 71.60%,2018 年末公司履约保障
比例在 150%以上的股票质押业务规模占比为 91.26%,履约保障比例在 200%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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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占比在 43.93%,2019 年末比 2018 年末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履约保障比
例提升较快,公司股票质押业务风险降低。


2019 年末,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进行减值准备测算并计提减值,符
合会计准则要求,减值准备的计提充分、合理。


综上,公司相关减值准备的计提充分、合理,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


2、业务组织架构及业务流程


(1)业务组织架构


公司财富管理总部融资融券业务、转融通业务等信用交易业务的组织架
构如下图所示:




(2)业务流程


融资融券业务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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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务管理及营销模式


(1)管理模式


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转融通业务等信用业务的决策与授权体系按照“董事
会—业务决策机构—业务执行部门—分支机构”的四级体制设立和运作。业务
决策机构包括总裁办公会、财富管理业务发展委员会及下设信用业务审核小
组。董事会负责制定业务发展战略,审议基本管理制度框架,确定业务总规
模等。总裁办公会领导财富管理业务发展委员会执行和落实董事会关于融资
融券等业务的决议。财富管理业务发展委员会在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
领导下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审议决策。信用业务审核小组经财富管理业务发
展委员会授权行使相关职责。财富管理总部下设融资融券部是融资融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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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融通业务等信用业务的执行部门。分支机构在公司总部的集中监控下,按
照公司统一决策和规定,负责客户征信、签约、开户、保证金收取等业务操
作。公司各相关部门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参与融资融券等业务管理,履行相应
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对信用交易业务规模监控和调整机制的具体内容和实施
情况如下:


①信用交易业务规模监控和调整机制的具体内容


公司建立了完备的信用交易业务组织管理、决策授权、制度和流程、风
险管理等内部控制体系。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券
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
险管理指引》、《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用风险管理办法》、《国
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制度》、《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
资融券业务风险管理办法》、《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盯市与
平仓管理办法》、《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管理办法》、《国联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风险管理办法》、《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指引》等制度,对信用交易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和全面
监督,从而保障公司各类信用交易业务科学、高效、有序的开展和运营。


A、融资融券业务


在内部控制体系方面,公司对融资融券业务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决策,
融资融券业务的决策与授权体系按照“董事会—业务决策机构—业务执行部门
—分支机构”的架构设立和运行。其中,董事会负责制定融资融券业务的发展
战略,确定融资融券的总规模;业务决策机构负责执行和落实董事会关于融
资融券业务的决议,在董事会确定的融资融券业务规模额度内,根据宏观经
济形势、市场运行特点、公司净资本规模、自有货币资金规模、证券持有规
模以及公司信用情况的变化,调整融资融券业务的实际开展计划和规模;业
务执行部门负责融资融券业务的具体管理和运作,拟定融资融券业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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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和规模;分支机构在公司总部的集中监控下,按照公司的统一规定和决
定,具体负责客户征信、签约、开户、保证金收取和交易执行等业务操作。


在风险控制体系方面,公司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构建融资融券风险管理
体系,将风险控制的要求贯穿于融资融券业务的各个环节,建立以净资本为
核心的融资融券业务规模监控和调整机制。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和自身财务状
况,合理确定向全体客户、单一客户和单一证券的融资、融券的金额占净资
本的比例等风险控制指标,并根据指标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融资融券业务规
模。公司合规风控部门通过融资融券风险监控系统对公司融资融券的标的证
券与担保品、维持担保比例、总量监控、明细业务、客户授信、信用账户、
资本监控、风险客户监控、异常交易进行非现场监控;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
定期进行压力测试,对净资本、流动性、资产负债等主要财务指标进行监测,
并根据指标变化情况,建议公司及时调整融资融券业务规模。


B、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在内部控制体系方面,公司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实行集中管理、统一
决策,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决策与授权体系按照“董事会—业务决策机构—
业务执行部门—分支机构”的架构设立和运行。其中,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股
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发展战略,确定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业务决策机构
在董事会确定的总规模内,确定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实际运作规模,
在董事会的决策框架内落实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发展政策、发展计
划,审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具体规章、操作流程;业务执行部门负责
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管理、运作,根据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使用、
业务开展、市场变化情况及公司自身财务状况,及时向上级提出规模调整的
方案;各分支机构在公司总部的集中管理下,按照公司的统一规定行使客户
资质审查、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及时与客户沟通等总部授权的一线风险监
管职责。


在风险控制体系方面,公司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构建股票质押式回购业
务风险管理体系,将风险控制的要求贯穿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各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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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规模监控和调整机制。公司
根据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变化情况,综合考虑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市场
风险状况以及风险控制水平和承受能力,动态调整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总、
分规模。公司合规风控部门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监控系统对公司股
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总规模、单一证券集中度、单一客户集中度等指标进
行非现场监控,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定期进行压力测试,对净资本、流动性、
资产负债等主要财务指标进行监测,并根据指标变化情况,建议公司及时调
整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规模。


C、转融通业务


在内部控制体系方面,公司对转融通业务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决策,转
融通业务的决策与授权体系按照“董事会—业务决策机构—业务执行部门—分
支机构”的架构设立和运行。其中,董事会负责确定转融通业务的总规模上限;
业务决策机构在董事会确定的转融通业务规模额度内,根据宏观经济形势、
市场运行特点、公司净资本规模、自有货币资金规模、证券持有规模以及公
司信用情况的变化,调整相关转融通业务的实际开展计划和规模,确定转融
通的期限、融资利率和融券费率;业务执行部门负责转融通业务的具体管理
和运作;分支机构在公司总部的集中监控下,按照公司的统一规定和决定,
协助业务执行部门对转融通证券出借人进行适当性管理、开发与维护,协助
对证券出借人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等业务操作。


在风险控制体系方面,公司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构建转融通业务风险管
理体系,将风险控制的要求贯穿于转融通业务的各个环节,建立以净资本为
核心的转融通业务规模监控和调整机制。公司建立、健全转融通业务风险监
控指标体系,实时监控转融通业务的总、分规模及业务风险水平,合理控制
转融通业务实际开展规模。公司合规风控部门通过转融通风险监控系统对公
司转融通业务规模及集中度、保证金比例、出借人管理及业务明细进行非现
场监控,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定期进行压力测试,对净资本、流动性、资产
负债等主要财务指标进行监测,并根据指标变化情况,建议公司及时调整转
融通业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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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信用交易业务规模监控和调整机制的实施情况


A、融资融券业务及转融通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严格遵守上述融资融券业务及转
融通业务规模监控和调整内容。融资融券及转融通规模的调整均已履行相关
审批决策程序并进行压力测试。融资融券业务及转融通业务规模均控制在董
事会审批的总规模内,融资融券规模占净资本比例、单一客户和单一证券的
融资、融券的金额占净资本的比例等风险控制指标均符合相关预警和监管指
标要求。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及转融通主要规模监控指标情况如下:

预警标准 监管标准 2019 年 末 2018 年 末 2017 年末
指标
(%) (%) (%) (%) (%)
融资融券的金额/净资本 ≤300 ≤400 62.53 42.95 64.31
对单一客户融资(含融券)
≤3.99 ≤5 3.10 2.14 2.80
业务规模与净资本的比例
接受单只担保股票市值与
≤16 ≤20 3.66 2.75 14.98
该股票总市值比例
注:报告期各期末单一客户融资(含融券)业务规模与净资本的比例和接受单只担保股票市
值与该股票总市值的比例取自第一名的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及含转融通业务规模的主要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时间 调整规模 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15 日 100 亿(其中转融通 50 亿)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8 年 3 月 12 日 130 亿(其中转融通 50 亿)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19 年 3 月 27 日 105 亿(其中转融通 50 亿)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B、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严格遵守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规模监控和调整内容。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的调整均已履行相关审批决
策程序并进行压力测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均控制在董事会审批的总
规模内,自有资金出资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与净资本比例等风险控制
指标均符合相关预警和监管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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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主要规模监控指标情况如下:

预 警 标 监 管 标 2019 年 末 2018 年 末 2017 年 末
指标
准(%) 准(%) (%) (%) (%)
自有资金出资的股票质
押式回购业务规模/净资 - ≤150 34.67 82.45 71.91

单一融入方累计融资余
≤3.99 ≤5 3.35 3.61 3.46
额/净资本

除上述监管指标外,2018 年 1 月 12 日证券业协会、沪深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修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
办法(2018 年修订)》(以下简称《业务办法》),《业务办法》自 2018 年
3 月 12 日起实施。《业务办法》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要求的新增监管指标
如下所示:


a、证券公司作为融出方的,单一证券公司接受单只 A 股股票质押的数量
不得超过该股票 A 股股本的 30%,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作
为融出方的,单一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接受单只 A 股股票
质押的数量不得超过该股票 A 股股本的 15%。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存续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均满足上述监管指标要
求。


b、单只 A 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超过 50%。因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
于约定数值,补充质押导致超过上述比例或超过上述比例后继续补充质押的
情况除外。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存续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中,存在 1 笔交易单只
A 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超过 50%,该笔交易为公司作为融出方的股票质
押式回购交易,该笔交易为“质押新规”施行后新增的交易,但该笔交易在交易
当时对应的标的证券全市场质押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均小于 50%,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笔交易对应的标的证券全市场质押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大于 50%,主要
原因系其他证券公司对标的证券进行补充质押所致,本公司交易符合“质押新
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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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股票质押率上限不得超过 60%。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存续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均满足上述监管指标要
求。


d、融入方首笔初始交易金额不得低于 500 万元,此后每笔初始交易金额
不得低于 50 万元。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 15 时起停止初始交易金额低于 500 万元的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以后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融入方首笔初始交易金
额不低于 500 万元,首笔以后每笔初始交易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的主要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时间 调整规模 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15 日 自有资金≤43 亿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7 年 7 月 10 日 自有资金≤83 亿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8 年 3 月 12 日 自有资金≤70 亿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19 年 3 月 27 日 自有资金≤90 亿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2)营销模式


融资融券等业务营销服务工作由公司总部统一牵头组织,各分支机构具
体开展营销服务活动。分支机构依据总部业务推广计划,进行业务市场拓展
和营销推广,分支机构协助总部进行数据统计、客户需求调研与行为分析。
在总部的指导下,开展投资者教育计划,维系客户关系并对业务进行有效跟
踪。同时,通过公司总部、各地分支机构配合,开展投资者教育、培训等方
式将普通客户发展为信用客户。通过与银行、信托、证券、期货、基金、保
险、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合作,推动资源整合,拓宽客户资源。股票质押
式回购交易业务方面,公司加强对上市公司大股东等长期投资者业务推介,
成立专业高素质团队开展对机构客户的针对性服务和管理,为机构客户多元
化的投资需求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内容。


(七)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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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接投资业务(私募股权投资业务)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国联通宝开展直接投资业务。目前国联通宝业务主
要为设立并管理基金开展股权投资业务,在《关于发布<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
金子公司管理规范>及<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的通知》(中证协
发[2016]253 号)等文件实施前,国联通宝直接投资业务包括以自有资金开展股
权投资业务,以及设立基金开展股权投资业务。国联通宝成立于 2010 年 1 月,
注册资本 2 亿元。2009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取得了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关
于对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试点的无异议函》,2014 年 4
月 22 日,国联通宝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发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登记证书》。


国联通宝依托公司品牌、信息、资源,以及综合金融服务方面的协作优
势,广泛建立信息渠道,运用自有资本,主要对江苏无锡拟挂牌或已挂牌新
三板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适当向全国辐射。国联通宝现有专职员工 5 人,
投资团队拥有多年投资经验。


国联通宝发起设立并运作了三个基金,分别为无锡国联领翔中小企业成
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国联通宝创新成长壹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和嘉兴宝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担任一般合伙人(GP)。另外作
为有限合伙人入股无锡锡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并担任其财务顾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无锡国联通宝创新成长壹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已注销,嘉兴宝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在办理注销手续中。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国联通宝通过自有资金和管理的直投基金投资
了 8 个项目,累计投资 9,000 万元,实现 7 个项目的顺利退出(含 1 个项目部
分退出),并实现累计收益 2,131.59 万元。其中,2010 年 11 月国联通宝以 1,300
万元投资的无锡太湖阳山水蜜桃科技有限公司 26%股权,于 2014 年顺利实现
退出,投资收益率为 19.62%;2013 年 8 月国联通宝以 616 万元投资的无锡创
科源激光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6.542%股权,于 2015 年 11 月顺利实现退出,投
资收益率为 31.53%;2015 年 6 月创新成长壹号基金投资的东莞市盛雄激光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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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有限公司 5.4795%股权,于 2016 年 12 月顺利实现退出,投资收益为 64.40%;
2015 年 9 月创新成长壹号基金投资的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87%
股权,于 2017 年 4 月顺利实现退出,投资收益为 65.88%;2015 年 6 月创新
成长壹号基金投资的无锡富瑞德测控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6%股权,于 2018 年 5
月顺利退出,投资收益为-24.55%;2016 年 3 月国联领翔基金投资的无锡科睿
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14%股权,于 2019 年 4 月顺利实现退出,投资收
益率为 23.21%;国联领翔基金投资的赛尔通信服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47%
股权,于 2019 年 4 月顺利实现退出,投资收益率为 29.76%;2016 年 3 月嘉
兴宝满投资基金投资的无锡科睿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14%股权,于 2019
年 4 月顺利实现退出,投资收益率为 23.21%。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关于发布<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
理规范>及<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的通知》(中证协发[2016]253
号),公司将原下属直投子公司国联通宝规范为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国联
通宝不再开展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直接股权投资业务。国联通宝根据监管要求
对原存续的自有资金直接股权投资业务及管理的基金等存量业务进行整改,
2017 年 12 月 18 日,国联通宝列入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示的第四批整改方
案经联合机制审查认可的证券公司及其私募基金子公司等规范平台名单,国
联通宝可以据此办理有关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2018 年 4 月 23 日,
国联通宝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更为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国联通宝规范为
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尚未设立私募投资基金开展股
权投资业务。


2、研究业务


(1)研究所概况


公司的研究业务主要由研究所负责。研究所下设大健康、大消费、化工
材料、宏观策略、先进制造、TMT、大环保等研究组,大部分研究员具备丰
富的相关行业研究从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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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研究所获得《证券市场周刊》 “金种子 10 指数擂台赛” 2017 年一季
度第二名、三季度第三名的成绩;在 2017 年首届中国证券分析师“金翼奖”
评选中获得策略研究行业第四名和公用事业行业第五名;福布斯发布 2018 中
国最佳分析师 50 强榜,研究所环保新能源分析师上榜;在同花顺 iFind(2018)
最佳分析师评选中,获得计算机行业最佳分析师第一名;在 2018 年中国证券
分析师“金翼奖”评选中,获得交通运输行业第一名。


截至 2019 年 12 月末,公司研究所员工总数为 35 人,学历层次包括博士、
硕士、本科,其中,硕士学历以上人员占 86%以上。研究人员 26 人,研究所
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分析师)资格的人员共 24 人。公司研究所主要分为
研究及后台支持两个板块。


报告期内,研究所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共计 4,795 篇(其中 2017 年 1,908
篇、2018 年 1,812 篇、2019 年 1,075 篇)。


(2)业务组织架构




(3)业务流程


公司研究所发布研究报告基本业务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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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业务模式


公司研究所目前主要为公司业务开展提供研究支持,同时积极拓展卖方
研究业务。


在人才建设方面,逐步建立起外部专家团队、研究所自身人才队伍、实
习生队伍的三级金字塔型架构,并形成一支有梯度、有自我造血功能的研究
队伍。建立并完善了招聘考核激励制度,更好地实现招人、用人、留人。


在研究方向方面,以区域研究为特色,对重点产业、优势行业进行深入
的分析跟踪,重点打造和培育医药、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新型消费等为
主的行业研究。


在业务互动方面,实现以研究带动业务的良性循环,研究所与各业务部
门形成互动,做好投资研究、定价及相关衍生服务。


3、另类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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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7 月 9 日,公司出资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无锡国联创新投资有限
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为利用自有资金从事科创板跟投业务,2019 年 11 月 6 日,
无锡国联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取得了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资格。截至本招股意
向书签署日,无锡国联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暂未投资具体项目。


4、信息系统建设


(1)信息技术的组织管理概况


公司建立了由公司管理层、信息技术治理委员会、信息技术总部和各相
关部门共同组成的信息技术管理组织体系,制订并有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
度、操作流程,严格各项风险控制措施。信息技术治理委员会是公司经营管
理层下设的议事机构,主要负责对重大信息技术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公司信
息技术总部负责统一信息系统规划、开发、支持、服务,负责公司交易系统
的运行工作,确保中心机房安全运行。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 IT 投入总金额分别为 8,856.68 万元、
9,655.68 万元和 11,685.78 万元。


(2)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总体如下:


①集中交易系统建设


集中交易系统开展了分级基金适当性管理、适当性管理新规、结算优化、
非居民涉税报送、网络投票、股票质押新规、CDR、沪伦通、科创板、深圳
期权、新三板改革等一系列技术改造以及新业务上线工作。同时,为更好地
服务基金代销客户,公司使用多金融平台为基金代销业务提供更多、更强的
技术支持。


②集中运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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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运营系统是为了满足开展运营模式改革,优化资源投入,统一业务
受理的需求而建设的系统。集中运营系统开展分级基金适当性、适当性管理
新规、非居民涉税报送、居民身份核查、企业信息核查、手机号码核查、CDR
权限管理、科创板权限管理、期权账户管理、新三板改革等一系列的业务准
入条件、适当性要求、业务流程的改造和新业务功能的上线工作。此外,公
司根据实际需要,开展了协议签署无纸化改造并对接第三方 CA 认证,上线移
动展业平台,并启动数字化智慧运营规划,引入金融科技赋能业务运营,智
能客服、智能外呼在公司全面应用。


③融资融券系统


融资融券系统公司开展了适当性管理新规、结算优化、CDR、沪伦通、
科创板等一系列技术改造和新业务上线。除此以外,融资融券系统还上线了
UFK 内存风控系统用于两融盘中实时风控盯市,并在深圳托管机房部署两融
UFT 极速交易系统满足客户交易速度的要求。


④网上证券系统


网上证券系统及时跟进了分级基金适当性管理、适当性管理新规、网络
投票、股票质押新规、CDR、沪伦通、科创板、深圳期权、新三板改革等一
系列技术改造以及新业务上线工作。2019 年,网上证券系统根据中证信息的
统一安排,组织开展了行业监测平台对接和客户端防外挂破解改造工作,提
前完成信息报送和破解客户端接入阻断工作。


⑤投资管理系统


投资管理系统开展了电子合同改造、非居民涉税信息处理、开基业务数
据接口审计改造、沪深结算优化、估值电子对账、增值税改造、CDR、科创
板、期货穿透式监管、深圳期权、新三板改革等一系列改造和新业务上线工
作。同时,为满足资产管理业务产品数据报送需要,上线了统一报送平台中
的人行报送、证监会 CISP 报送功能。2019 年上线了衡泰利率资产业务管理系
统,支持固收业务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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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网络系统建设


公司网络系统分为生产网、办公网和测试网三部分。其中,生产网承载
生产业务系统,以交易系统为核心,通过主备专线模式连接交易所等外部单
位,为客户提供各类交易相关业务服务;办公网承载公司办公业务系统,以
OA 系统为核心,为公司提供日常办公服务;测试网承载各类业务系统的测试
环境,各项业务测试工作均在测试网开展。主中心机房和灾备机房分别部署
波分设备,通过主备 10G 光纤链路实现双中心高速、稳定的网络连接。通过
商用监控软件和自主开发监控软件相结合,实现网络设备和线路的监控全覆
盖,对网络设备的性能、接口(线路)流量、事件等监控信息做到邮件、短
信实时告警。


⑦基础设施建设


公司主中心机房为自建机房,机房区域总面积约 850 平米,其中机柜区
域面积约 330 平米,配置标准机柜 105 个。主中心机房建设参照《电子信息
系统机房设计规范》A 类机房建设标准和 TIA-942 第三级部分标准,配置 A/B
两路市电输入及一路柴油发电输入、双机 UPS 机组及蓄电池组;配置 N+2 冗
余恒温恒湿精密空调、气体灭火系统;配置防雷接地、安防门禁、视频监控、
动力环境监控等其他辅助管理系统。公司灾备机房为 IDC 租赁机房,机房区
域面积约 140 平米,配置标准机柜 56 个。


公司信息系统建设取得较好成果,完成极速交易系统的升级换代并在沪
深两地机房同时部署,Level-2 高速行情沪深两地同步落地,讯投 QMT、宏汇
综合交易终端等专业客户端工具先后上线,策略平台、算法平台从无到有,
从有到优。


金融科技的应用助力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移动展业平台的投产使得上
门服务客户更加便利高效;网上营业厅、掌上营业厅使得客户足不出户便能
完成业务的办理;智能客服、智能外呼的应用大幅提升效率和体验的同时降
低了人力投入的成本;大数据的应用一方面使得我们更加了解客户,另一方
面也为客户提供了多种类型的数据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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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技术主要建设规划


①明确信息技术发展战略目标。根据公司未来三年经营目标和业务发展
战略,确定信息技术发展战略目标为:在适应业务发展的基础上推动业务发
展,不断提升信息技术专业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对证券业务特别是新业务的
支持能力,不断提升技术和业务的融合创新能力,使金融科技成为公司创新
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和重要驱动力量。


②进一步构建集中统一的信息技术管理体系。加强对信息技术人员、预
算、规划、项目立项、需求、系统建设的集中统一管理,推动公司层面信息
技术资源优化整合,提升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调整优化信息系统
项目立项、需求收集评估、系统建设实施等工作流程,明确相关各方职责,
构建需求部门、技术部门、使用部门密切配合、责任共担的分工协作体系。


③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根据业务目标,重点推进机构客户交易、互联网
客户运营、固定收益、股权衍生品、资产管理、统一数据平台等信息系统建
设,支持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提升内部管理效能。


④推进数据治理体系建设,持续建设、优化现有大数据平台,提升平台
的支撑能力。


⑤保障信息系统运行安全。持续推进主灾数据中心切换运行、信息系统
应急对抗演练、信息系统安全防护等各项工作。从优化系统架构、规范管理
流程、健全运行监控、强化应急处置四个方面,不断提升运维技术人员的专
业技能和战斗力,防范信息安全事件,保障信息系统的可靠性、可用性、安
全性。


五、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1-232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及其他设备、交通运输设备。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类别 原值 折旧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55,303 100,659 54,644 35.19%
机器及其他设备 184,460 151,255 33,205 18.00%
交通运输设备 6,467 6,179 288 4.45%
合计 346,230 258,093 88,137 25.46%


1、自有房产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分支机构共有自有房产 46 处,
建筑面积为 33,955.73 平方米,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出租等用途。公司有部分
自有房产出租或租赁他人房产后转租情况,该部分房产租赁获得的租金收入
较少,对公司营业收入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已经取得了上述全部自有房产
的房屋产权证明,自有房产不存在权属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用途
锡房权证滨湖字
无锡湖滨路证券营业部;
第 无锡市滨湖区湖滨路 153
1 国联证券 5,458.16 其中 940m2 部分用于出
WX1000097466 号


锡房权证惠山字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 无锡洛社镇人民南路证
2 国联证券 第 HS1000342131 88.59
南路天奇城 47-301 券营业部

锡房权证惠山字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 无锡洛社镇人民南路证
3 国联证券 第 HS1000342127 55.56
南路天奇城 47-302 券营业部

锡房权证惠山字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 无锡洛社镇人民南路证
4 国联证券 第 HS1000342130 47.49
南路天奇城 47-303 券营业部

锡房权证惠山字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 无锡洛社镇人民南路证
5 国联证券 第 HS1000342128 49.46
南路天奇城 47-304 券营业部

锡房权证惠山字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 无锡洛社镇人民南路证
6 国联证券 第 HS1000342116 45.32
南路天奇城 47-305 券营业部

锡房权证惠山字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 无锡洛社镇人民南路证
7 国联证券 第 HS1000342114 43.75
南路天奇城 47-306 券营业部



1-1-233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用途
锡房权证惠山字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 无锡洛社镇人民南路证
8 国联证券 第 HS1000342119 43.75
南路天奇城 47-307 券营业部

锡房权证惠山字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 无锡洛社镇人民南路证
9 国联证券 第 HS1000342115 59.32
南路天奇城 47-308 券营业部

锡房权证惠山字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 无锡洛社镇人民南路证
10 国联证券 第 HS1000342122 53.14
南路天奇城 47-309 券营业部

锡房权证惠山字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 无锡洛社镇人民南路证
11 国联证券 第 HS1000342126 39.86
南路天奇城 47-310 券营业部

锡房权证惠山字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 无锡洛社镇人民南路证
12 国联证券 第 HS1000342129 37.12
南路天奇城 47-311 券营业部

锡房权证惠山字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 无锡洛社镇人民南路证
13 国联证券 第 HS1000342121 66.67
南路天奇城 47-312 券营业部

锡房权证惠山字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 无锡洛社镇人民南路证
14 国联证券 第 HS1000342113 50.35
南路天奇城 47-313 券营业部

锡房权证惠山字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 无锡洛社镇人民南路证
15 国联证券 第 HS1000342120 50.35
南路天奇城 47-314 券营业部

锡房权证惠山字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 无锡洛社镇人民南路证
16 国联证券 第 HS1000342123 50.35
南路天奇城 47-315 券营业部

锡房权证惠山字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 无锡洛社镇人民南路证
17 国联证券 第 HS1000342117 50.35
南路天奇城 47-316 券营业部

锡房权证惠山字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 无锡洛社镇人民南路证
18 国联证券 第 HS1000342118 50.35
南路天奇城 47-317 券营业部

锡房权证惠山字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 无锡洛社镇人民南路证
19 国联证券 第 HS1000342124 50.35
南路天奇城 47-318 券营业部

锡房权证惠山字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 无锡洛社镇人民南路证
20 国联证券 第 HS1000342125 27.40
南路天奇城 47-319 券营业部

锡房权证南长字
第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东路 29 无锡人民东路证券营业
21 国联证券 2,366.66
WX1000097463 号 部

沪房地杨字
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 98 号 上海邯郸路证券营业部;
22 国联证券 (2008)第 3,112.40
甲 其中 400m2 用于出租
025526 号

1-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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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用途
沪房地杨字
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 98 号
23 国联证券 (2008)第 267.36 上海邯郸路证券营业部

025527 号
锡房权证新区字
第 无锡市新吴区太湖花园二 无锡新区长江北路证券
24 国联证券 1,151.67
WX1000097458 区 306B 营业部

烟房权证莱字第 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 烟台迎春大街证券营业
25 国联证券 1,335.44
L014569 号 163 号内 305 号 部
宜房权证宜城字 宜兴市宜城街道神马小区 宜兴光明西路证券营业
26 国联证券 2,332.32
第 A0074442 号 6 号楼 部
锡房权证崇安字
第 无锡市梁溪区中山路 153
27 国联证券 3,395.01 无锡中山路证券营业部;
WX1000097451 号(一、二层)

锡房权证崇安字
第 无锡市梁溪区中山路 153
28 国联证券 3,138.01 无锡中山路证券营业部;
WX1000097470 号(三、四层)

锡房权证崇安字
第 无锡市梁溪区中山路 153
29 国联证券 825.84 无锡中山路证券营业部
WX1000097475 号(五层)

锡房权证崇安字
第 无锡市梁溪区中山路 153
30 国联证券 816.82 国联证券无锡分公司
WX1000097454 号(十六层)

锡房权证滨湖字
第 无锡梁溪路证券营业部;
31 国联证券 无锡市滨湖区梁溪路 28 号 3,869.06
WX1000108999-1 其中 238.92m2 用于出租

锡房权证滨湖字
第 无锡梁溪路证券营业部;
32 国联证券 无锡市滨湖区梁溪路 28 号 1,842.79
WX1000108999-2 70.58m2 用于出租

锡房权证滨湖字

33 国联证券 无锡市滨湖区梁溪路 28 号 49.99 无锡梁溪路证券营业部
WX1000108999-3

宜房权证宜城字 宜兴市宜城街道阳羡东路 宜兴阳羡东路证券营业
34 国联证券 1,174.02 2
第 A0081234 号 193、195 号 部;其中 449m 用于出租
锡房权证字第
无锡市梁溪区西横街
35 国联证券 WX1000964891 124.48 无锡市五爱北路 60 号
53-301

桂(2017)桂林市 桂林市秀峰区滨江路 16 号
36 国联证券 不动产权第 可高漓江 1 号商务办公楼 172.83 桂林滨江路证券营业部
0018279 号 3-1 号办公
1-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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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用途
桂(2017)桂林市 桂林市秀峰区滨江路 16 号
37 国联证券 不动产权第 可高漓江 1 号商务办公楼 102.32 桂林滨江路证券营业部
0017586 号 3-2 号办公
桂(2017)桂林市 桂林市秀峰区滨江路 16 号
38 国联证券 不动产权第 可高漓江 1 号商务办公楼 62.26 桂林滨江路证券营业部
0017873 号 3-3 号办公
桂(2017)桂林市 桂林市秀峰区滨江路 16 号
39 国联证券 不动产权第 可高漓江 1 号商务办公楼 61.03 桂林滨江路证券营业部
0017580 号 3-4 号办公
桂(2017)桂林市 桂林市秀峰区滨江路 16 号
40 国联证券 不动产权第 可高漓江 1 号商务办公楼 60.99 桂林滨江路证券营业部
0017578 号 3-5 号办公
桂(2017)桂林市 桂林市秀峰区滨江路 16 号
41 国联证券 不动产权第 可高漓江 1 号商务办公楼 71.12 桂林滨江路证券营业部
0018278 号 3-6 号办公
桂(2017)桂林市 桂林市秀峰区滨江路 16 号
42 国联证券 不动产权第 可高.漓江 1 号商务办公楼 71.12 桂林滨江路证券营业部
0017470 号 3-7 号办公
桂(2017)桂林市 桂林市秀峰区滨江路 16 号
43 国联证券 不动产权第 可高漓江 1 号商务办公楼 60.99 桂林滨江路证券营业部
0017965 号 3-8 号办公
桂(2017)桂林市 桂林市秀峰区滨江路 16 号
44 国联证券 不动产权第 可高漓江 1 号商务办公楼 61.03 桂林滨江路证券营业部
0017590 号 3-9 号办公
桂(2017)桂林市 桂林市秀峰区滨江路 16 号
45 国联证券 不动产权第 可高漓江 1 号商务办公楼 62.26 桂林滨江路证券营业部
0017963 号 3-10 号办公
苏(2016)宜兴不
宜兴市宜城街道王府综合
46 国联证券 动产权第 950.22 宜兴人民南路营业部
楼三楼 3-15 轴
0006606 号

2、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房产的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分支机构共计租赁房产 108 处,
共计 62,818.97 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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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租赁 使用机
出租方 房产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租赁期限
号 方 构
苏(2018)无锡市不动产权第 0104974 号; 苏
(2018)无锡市不动产权第 0104816 号; 苏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无锡国联 (2018)无锡市不动产权第 0104979 号; 苏
国联 国联证 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 2020 年 01 月 01 日
1 新城投资 (2018)无锡市不动产权第 0104981 号; 苏 12,003.12
证券 券 7-9 楼、12、16 楼(含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有限公司 (2018)无锡市不动产权第 0104982 号; 苏
4、5 楼分摊)
(2018)无锡市不动产权第 0104990 号; 苏
(2018)无锡市不动产权第 0105006 号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无锡国联
国联 国联证 太湖新城滨湖区金融 2020 年 01 月 01 日
2 新城投资 锡房权证字第 WX1000994657 号 1,722.71
证券 券 一街 6 号东北侧裙房 3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有限公司
层部分面积
无锡金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无锡国联
国联 融一街 锡房权证字第 WX1000994624 号;锡房权证字 太湖新城滨湖区金融 2020 年 01 月 01 日
3 新城投资 317.21
证券 证券营 第 WX1000994630 号 一街 6 号东北侧裙房 1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有限公司
业部 层部分面积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
上海世纪
国联 上海分 大道 1198 号世纪汇办 2018 年 02 月 01 日
4 汇置业有 沪(2017)浦字不动产权第 107222 号 828.38
证券 公司 公楼一座 37 层 04、05、 至 2021 年 01 月 31 日
限公司
06 单元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
北京昆庭
国联 北京分 外大街 208 号中粮置地 2019 年 08 月 16 日
5 资产管理 京央(2019)市不动产权第 0000400 号 1,488.63
证券 公司 广场 A 塔 4 层 401-403 至 2022 年 08 月 15 日
有限公司
单元
国联
证券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
丁福胜、 苏州分 2019 年 05 月 01 日
6 苏州 苏房权证园区字第 00534650 号 区旺墩路 269 号星座商 169.01
高桂珍 公司 至 2020 年 04 月 30 日
分公 务广场 1 幢 1805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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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租赁 使用机
出租方 房产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租赁期限
号 方 构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深圳市新
国联 深圳分 深房地字第 3000494926 号、深房地字第 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 2015 年 12 月 01 日
7 世界投资 527.22
证券 公司 3000494922 号、深房地字第 3000494925 号 中心 4504、4403-A(复 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
有限公司
式 2 层)、4501-A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
无锡人
无锡物惠 人民东路 29 号惠山区
国联 民东路 2020 年 01 月 01 日
8 资产经营 锡房权证南长字第 20070856 号 工业大厦主楼二楼办 250.00
证券 证券营 至 2020 年 06 月 30 日
有限公司 公区南侧客服办公用
业部

无锡人
无锡禾舟
国联 民东路 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 2020 年 01 月 01 日
9 培训有限 锡房初登字第 32020300500804034011100039 号 526.00
证券 证券营 清扬路 313 号 101 至 2026 年 06 月 30 日
公司
业部
无锡金
国联 郑圣锦、 太湖证 江苏省无锡市中山路 2019 年 01 月 01 日
10 苏(2017)无锡市不动产权第 0085856 号 336.96
证券 林秀钦 券营业 931 号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国联
证券
无锡县
县前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
前东街 2019 年 01 月 01 日
11 东街 国联人寿 苏(2017)无锡市不动产权第 0168118 号 县前东街 168 号国联大 2747.00
证券营 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
证券 厦一层、二层
业部
营业

国联 江苏通宇 无锡华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证券 房地产开 夏南路 2015 年 07 月 20 日
12 锡房权证字第 XS1000557029 号 华夏南路 11 号丰汇欢 860.00
无锡 发有限公 证券营 至 2021 年 07 月 19 日
乐广场内二楼
华夏 司 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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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租赁 使用机
出租方 房产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租赁期限
号 方 构
南路
证券
营业

国联
证券
无锡 无锡风水 无锡马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马山 隆国际置 山梅梁 2018 年 06 月 01 日
13 锡房权证字第 WX1000730105 号 梅梁路南侧圣园商业 70.00
梅梁 业有限公 路证券 至 2020 年 05 月 31 日
街商铺 212 号-1 号商铺
路证 司 营业部
券营
业部
无锡梅
无锡香梅 村镇锡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
国联 2018 年 04 月 11 日
14 投资发展 义路证 锡房权证字第 XQ1000935096 号 梅村镇锡义路 388 号市 98.00
证券 至 2021 年 04 月 10 日
有限公司 券营业 民中心大楼一层

无锡安
华其泉、 镇锡东
国联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2018 年 11 月 01 日
15 华敏芳、 大道证 锡房权证锡山字第 XS1000086842 号 246.27
证券 安镇锡东大道 3056 号 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
姚月娟 券营业

国联
无锡玉
证券
祁镇湖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
无锡 沈明栋、 锡房权证字第 HS1000549958 号、锡房权证字第 2019 年 04 月 25 日
16 西路证 玉祁镇湖西路 170、172 198.60
玉祁 沈明涛 HS1000549961 号 至 2021 年 04 月 24 日
券营业 号
镇湖

西路


1-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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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租赁 使用机
出租方 房产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租赁期限
号 方 构
证券
营业

无锡钱
国联 张亚军、 桥大街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 2019 年 04 月 01 日
17 苏 2018 无锡市不动产权第 0158214 号 61.35
证券 袁久美 证券营 钱桥大街 181 号 至 2024 年 03 月 31 日
业部
无锡硕
中国农业 放镇政
国联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 2019 年 11 月 25 日
18 银行无锡 通路证 锡房权证新字第 65046935 号 40.00
证券 硕放街道政通路 5 号 至 2022 年 11 月 24 日
新吴支行 券营业

国联
证券
宜兴 宜兴官
官林 林镇官
缪峰、史 宜房权证官林字第 1000082698 号;宜房权证官 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 2019 年 05 月 15 日
19 镇官 新街证 89.04
春南 林字第 E0000526 号 官新街 101、102 室 至 2021 年 05 月 14 日
新街 券营业
证券 部
营业

国联
证券 宜兴和
宜兴 桥镇西
私房,有房产证,无房产证号,土地号为宜土分 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 2019 年 01 月 15 日
20 和桥 祁乐平 横街证 110.13
字(2006)第 022000001、022000002 号 西横街 241 号 至 2022 年 01 月 14 日
镇西 券营业
横街 部
证券


1-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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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租赁 使用机
出租方 房产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租赁期限
号 方 构
营业

国联
证券
宜兴 宜兴张
张渚 渚镇桃
夏真荣、 宜房权证张渚字第 D0003123 号、宜房权字张渚 江苏省宜兴市张渚镇 2019 年 12 月 01 日
21 镇桃 溪路证 110.60
刘国琴 字第 1000015519 号 桃溪路 35、37 号一层 至 2020 年 03 月 31 日
溪路 券营业
证券 部
营业

国联
证券
宜兴 宜兴张
张渚 渚镇桃
江苏省宜兴市张渚镇 2019 年 09 月 21 日
22 镇桃 吴玉华 溪路证 苏(2018)宜兴不动产第 0011288 号 195.84
渚钢路 258 号 至 2022 年 09 月 20 日
溪路 券营业
证券 部
营业

江阴分
国联
公司、江
证券
沈敏、丁 阴大桥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013113315 号、澄房权证江阴 江苏省江阴市大桥路 2016 年 10 月 01 日
23 江阴 1,750.00
盛 北路证 字第 013113314 号 18、20 号 至 2026 年 09 月 30 日
分公
券营业


国联 江阴申 江苏省江阴市临港街 2019 年 09 月 10 日
24 陈豪 房权证澄字第 fsg0000808 号 179.47
证券 港路证 道申港路 349 号一层 至 2022 年 09 月 09 日


1-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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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租赁 使用机
出租方 房产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租赁期限
号 方 构
券营业

江阴
华士 江阴华
江阴新世
镇新 士镇新
界经营管 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 2020 年 01 月 01 日
25 生路 生路证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fhs10022051 号 220.00
理有限公 新生路 168 号一层 至 2020 年 04 月 30 日
证券 券营业

营业 部

江阴
华士 江阴华
镇新 江阴佳旺 士镇新
苏(2017)江阴市不动产权第 0043554 号、苏 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 2019 年 09 月 01 日
26 生路 置业有限 生路证 224.68
(2017)江阴市不动产权第 0043436 号 人民路 100、101 号 至 2024 年 09 月 30 日
证券 公司 券营业
营业 部

苏州解
江苏省苏州市解放西
国联 放西路 2015 年 11 月 10 日
27 周建元 苏房权证姑苏字第 10514322 号 路 168 号 114、116 号 527.58
证券 证券营 至 2020 年 11 月 09 日
商铺
业部
国联
证券
常州 常州衡
通江 山路证 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 2018 年 10 月 11 日
28 孙华娟 苏 2018 常州市不动产权第 0099990-1 号 135.48
大道 券营业 锦绣华府 29-7 至 2028 年 10 月 10 日
证券 部
营业



1-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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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租赁 使用机
出租方 房产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租赁期限
号 方 构
国联
证券
常州 常州衡
通江 山路证 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 2018 年 10 月 11 日
29 赵建琴 苏 2018 常州市不动产权第 0099933 号 246.9
大道 券营业 锦绣华府 29-6 至 2028 年 10 月 10 日
证券 部
营业

国联
证券
常州 常州衡
通江 山路证 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 2018 年 10 月 11 日
30 俞凯 苏 2018 常州市不动产权第 0095956-1 号 206.7
大道 券营业 锦绣华府 29-5 至 2028 年 10 月 10 日
证券 部
营业

国联
证券
镇江 中国建设 镇江檀 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
南门 银行股份 山路证 镇房权证京字第 1101004429100110 号;镇房权 檀山路 8 号中华国际冠 2015 年 04 月 01 日
31 409.60
大街 有限公司 券营业 证京字第 1101004432100110 号 城 60 幢第 2 层 206、207 至 2020 年 03 月 31 日
证券 镇江分行 部 室
营业

国联 南京湛
证券 江路证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 2018 年 04 月 01 日
32 洪静 宁房权证鼓转字第 389900 号 73.55
南京 券营业 湛江路 59-12 号 至 2021 年 03 月 31 日
湛江 部


1-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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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租赁 使用机
出租方 房产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租赁期限
号 方 构
路证
券营
业部
国联
证券
南通工
南通 南通国泰
农路证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 2017 年 12 月 15 日
33 工农 创业投资 南通房权证字第 12112336 号 487.5
券营业 工农路 486 号 301-310 至 2020 年 12 月 14 日
路证 有限公司

券营
业部
泰州市鑫 泰州济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
国联 龙房地产 川东路 2018 年 12 月 08 日
34 泰房权证海陵字第 1000022208 号 济川东路 99#-106 号东 855.90
证券 开发有限 证券营 至 2023 年 12 月 07 日
侧 1-2 层
公司 业部
盐房权证市区字第 098124 号、盐房权证市区字
盐城解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
曹春、陈 第 098131 号、盐房权证市区字第 098140 号、盐
国联 放南路 解放南路永基广场 80 2010 年 08 月 01 日
35 宝国、陈 房权证市区字第 098143 号、盐房权证市区字第 1,325.53
证券 证券营 号 133、224-226、 至 2020 年 07 月 31 日
楠 098148 号、盐房权证市区字第 098169 号、盐房
业部 319-321 室
权证市区字第 098198 号
连云港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
国联 陈喜、张 苍梧路 连房新共字第 X00196132G 号、房权证连新民字 2016 年 05 月 16 日
36 区苍梧路 6 号龙河大厦 379.00
证券 明 证券营 第 00096478 号 至 2021 年 05 月 15 日
一层 A1、A2(部分)
业部
国联
扬州新 江苏省扬州市经济开
证券
城河南 发区新城河南路 38 号 2019 年 06 月 01 日
37 扬州 王艳 苏 2018 扬州市不动产权第 0001431 号 279.96
路证券 雅居乐花园 A 区商业 至 2029 年 05 月 31 日
文汇
营业部 1-109
西路

1-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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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租赁 使用机
出租方 房产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租赁期限
号 方 构
证券
营业

国联
证券
徐州 徐州环
中山 城路证 江苏省徐州市环城路 2017 年 3 月 01 日
38 张军庭 徐房权证鼓楼字第 82195 号 500.00
北路 券营业 167 号 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
证券 部
营业

国联
证券
北京 北京肇嘉 北京农
首体 基物业管 大南路 北京市海淀区厢黄旗 2 2019 年 05 月 25 日
39 X 京房权证海字第 412219 号 195
南路 理有限公 证券营 号楼 1 层 X05-4-01 至 2024 年 05 月 24 日
证券 司 业部
营业

北京建
北京市昌平区建材城
国联 材城西 2010 年 03 月 15 日
40 高军 X 京房权证昌字第 560918 号 西路 87 号上奥世纪中 1,136.40
证券 路证券 至 2020 年 05 月 14 日
心 2 号楼 2 单元 21 层
营业部
国联
北京石 X 京房权证石字第 061819 号、X 京房权证石字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
证券 北京首控
景山路 第 061821 号、X 京房权证石字第 061823 号、X 山路乙 18 号院 2 号楼 2017 年 01 月 20 日
41 石景 物业管理 528.95
证券营 京房权证石字第 061832、X 京房权证石字第 12 层(05、06、07、08、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山路 有限公司
业部 061834 号 09)
证券


1-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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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租赁 使用机
出租方 房产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租赁期限
号 方 构
营业

国联
证券
大连国泰 大连人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
大连
房地产开 民路证 人民路 15 号国际金融 2019 年 01 月 09 日
42 人民 大房权证中单字第 2004200584 号 236.63
发有限公 券营业 大厦(暂定名)写字楼 至 2020 年 01 月 08 日
路证
司 部 8 层 E2 单元写字间
券营
业部
国联
证券
上海锦和 上海田
上海
商业经营 林路证 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 2018 年 07 月 01 日
43 漕宝 沪(2018)徐字不动产权第 017119 号 386.89
管理股份 券营业 140 号 16 号东 1F-1A 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
路证
有限公司 部
券营
业部
上海港
上海振浦
国联 俞路证 上海市青浦区青浦镇 2015 年 05 月 01 日
44 置业发展 沪房地青字(2006)第 010015 号 194.28
证券 券营业 港俞路 865 号 至 2020 年 04 月 30 日
有限公司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0820216276 号、粤房地权证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广州滨
广东新中 穗字第 0820216279 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滨江东路滨江明珠苑
国联 江东路 2011 年 01 月 01 日
45 国船厂有 0820216280 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0820216281 三层 207 号 07 之一、 1,121.61
证券 证券营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限公司 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0820216282 号、粤房地 213 号 01、02、03、04、
业部
权证穗字第 0820216283 号 05 单元
国联 中财招商 长沙芙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2013 年 03 月 08 日
46 证券 投资集团 蓉中路 长房权证天心字第 710219238 号 芙蓉中路三段 426 号中 564.39
至 2023 年 03 月 07 日
长沙 有限公司 证券营 财大厦四层

1-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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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租赁 使用机
出租方 房产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租赁期限
号 方 构
韶山 业部
南路
证券
营业

国联
证券
南昌 南昌北
盛建华、 洪房权证西字第 1000090714 号、洪房权证西字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
北京 京东路 2016 年 03 月 01 日
47 卢冰、李 第 1000032100 号、洪房权证西字第 466967 号、 区北京东路 98 号华赣 1,036.56
东路 证券营 至 2022 年 02 月 28 日
芳 洪房权证西湖区字第 1000298530 号 大厦 1-3 层
证券 业部
营业

国联
证券
重庆五
重庆 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
红路证 2015 年 03 月 01 日
48 五红 曾蔺平 渝 2016 渝北区不动产权第 00367502 号 道五红路 60 号附 3 长 500.00
券营业 至 2020 年 02 月 29 日
路证 安华都 7 幢 3-1

券营
业部
成都锦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国联 城大道 锦城大道 666 号奥克斯 2019 年 03 月 01 日
49 杜小华 成房权证监证字第 3995837 号 314.07
证券 证券营 财富广场 3 幢 14 层 7 至 2024 年 02 月 29 日
业部 号
广西德瑞 南宁民
广西省南宁市民族大
国联 房地产开 族大道 邕房权证字第 01944389 号、邕房权证字第 2018 年 02 月 06 日
50 道 143 号德瑞大厦综合 1,246.96
证券 发有限公 证券营 01960143 号 至 2023 年 02 月 05 日
楼4楼
司 业部


1-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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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租赁 使用机
出租方 房产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租赁期限
号 方 构
常州武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
国联 宜中路 2016 年 07 月 01 日
51 曹浩中 常房权证武字第 01137649 号 湖塘镇新城南都 305-1 384.00
证券 证券营 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
幢 301 号
业部
国联
江阴周
证券
邹云飞、 庄西大 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 2019 年 06 月 01 日
52 江阴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 fhs10065740 号 231.80
邹芳 街证券 西大街 616 号 至 2022 年 05 月 31 日
分公
营业部

国联
宜兴解
证券
放东路 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 2019 年 02 月 1 日
53 宜兴 牟俊良 宜房权证宜城字第 1000141829 号 270.46
证券营 道解放东路 280 号-17 至 2022 年 01 月 31 日
分公
业部

国联
常熟海
证券 江苏省常熟市金沙江
朱文彬、 虞北路 熟房权证虞山字第 15011718 号、熟房权证虞山 2016 年 08 月 01 日
54 苏州 路 11 号中汇商业广场 166.73
缪国霞 证券营 字第 15011714 号 至 2021 年 09 月 15 日
分公 101、127
业部

国联
江阴青
证券
徐金华、 阳府前 江苏省江阴市青阳镇 2019 年 09 月 01 日
55 江阴 房权证澄字第 fqy0002206 号 175.89
黄玲惠 路证券 府前路 101 号 至 2022 年 08 月 31 日
分公
营业部

国联 长沙松
湖南日报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
证券 桂园证 2019 年 06 月 20 日
56 新闻培训 长房权证开福字第 00311536 号 湖南新闻大厦第 15 层 270.44
长沙 券营业 至 2020 年 06 月 19 日
中心 C1、C2、C3 区写字间
松桂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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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租赁 使用机
出租方 房产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租赁期限
号 方 构
园证
券营
业部
中海振兴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国联 (成都) 西南分 中海国际中心 F 座 2019 年 07 月 15 日
57 成房权证监证字第 4459958 号 275.98
证券 物业发展 公司 1810 单元及 1811 单元 至 2022 年 07 月 14 日
有限公司 部分
华英
北京建机
证券 华英证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
天润资产 2016 年 07 月 01 日
58 北京 券北京 X 京房权证朝字第 1111382 号 外大街 8 号 IFCA 座 10 1,057.54
管理有限 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
分公 分公司 层 1002-1003 单元
公司

华英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
证券 上海世纪 华英证
大道 1198 号世纪汇办 2018 年 02 月 01 日
59 上海 汇置业有 券上海 沪(2017)浦字不动产权第 107222 号 1120.30
公楼一座 37 层 01、02、 至 2021 年 01 月 31 日
分公 限公司 分公司
07 单元

华英
证券 深圳市新 华英证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2015 年 12 月 01 日
60 深圳 世界投资 券深圳 深房地字第 3000494925 号 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纪 884.91
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
分公 有限公司 分公司 中 4501-B

中海振兴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华英 (成都) 华英证 中海国际中心 F 座 18 2019 年 07 月 15 日
61 成房权证监证字第 4459958 号 160.00
证券 物业发展 券 层 12 单元及 11 单元部 至 2022 年 07 月 14 日
有限公司 分
国联 解斌、成 常州北 常房权证字第 00219999 号;常房权证字第 常州市北大街玉隆花 2016 年 10 月 1 日
62 507.75
证券 红、吴建 大街营 00220001 号;常房权证字第 00548755 号;常房 园 8 幢 503-506 室 至 2021 年 10 月 1 日

1-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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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租赁 使用机
出租方 房产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租赁期限
号 方 构
龙、赵文 业部、常 权证字第 00548750 号
敏 州分公

北京马
北京匠心
国联 家堡东 北京市马家堡东路 168 2019 年 12 月 17 日
63 置业有限 X京房权证丰字第 263882 号 241.95
证券 路证券 号院 6 号楼 21 号底商 至 2022 年 12 月 16 日
公司
营业部
武汉洪顶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9
国联 湖北分 2017 年 04 月 08 日
64 置业有限 鄂(2016)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 0024540 号 号长城汇物业的 T1 号 138.40
证券 公司 至 2020 年 04 月 07 日
公司 写字楼第 39 层 R3 单元
盐城市市区世纪大道 5
国联 苏北分 2017 年 02 月 01 日
65 戴克锋 苏(2017)盐城市不动产权第 0001743 号 号盐城金融城 1 幢 205.00
证券 公司 至 2023 年 01 月 31 日
2-2407 室
盐城市市区世纪大道 5
国联 吉旭静、 苏北分 2017 年 02 月 01 日
66 苏(2017)盐城市不动产权第 0004127 号 号盐城金融城 1 幢 214.96
证券 钱晓晨 公司 至 2023 年 01 月 31 日
2-2408 室
无锡锡
无锡市金
北镇泉
国联 顺房地产 无锡市锡北镇泾和苑 2017 年 03 月 01 日
67 山路证 锡房权证字第 XS1000969468 号 256.28
证券 开发有限 15 号 至 2022 年 02 月 28 日
券营业
公司

国联
宜兴高
证券 宜房权证高塍字第 1000051727 号、宜房权证高
塍振兴 宜兴市高塍镇振兴路 2017 年 04 月 10 日
68 宜兴 徐家圆 塍字第 1000051720 号、宜房权证高塍字第 149.87
路证券 188-27、28、29 号 至 2020 年 04 月 09 日
分公 1000051721 号
营业部

国联 宜兴徐 宜房权证徐舍字第 1000088487 号、宜房权证徐 宜兴市徐舍镇聚缘名 2017 年 05 月 10 日
69 钱秀敏 212.8
证券 舍新河 舍字第 1000088488 号 居(西区)新河路商铺 至 2020 年 05 月 09 日

1-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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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租赁 使用机
出租方 房产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租赁期限
号 方 构
宜兴 路证券 四 36-38 号
分公 营业部

国联
上海张
证券 上海个盈 上海市浦东新区崮山
杨路证 2017 年 07 月 01 日
70 上海 置业有限 沪房地浦字(2016)第 057904 号 路 538 号张杨路 2399 326.17
券营业 至 2020 年 06 月 30 日
分公 公司 号 1 幢 8 楼 03 室


无锡胡
埭镇安
国联 周黎明、 无锡市胡埭镇富安商 2017 年 05 月 01 日
71 泰路证 锡房权证字第 WX1001012510 号 233.19
证券 许勤英 业广场 A 区 13-9 至 2022 年 04 月 30 日
券营业

无锡惠
无锡惠山 山新城 锡房权证惠山字第 HS1000404754 号、锡房权证
国联 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 2017 年 06 月 01 日
72 经济发展 政和大 惠山字第 HS1000404924 号、锡房权证惠山字第 260.00
证券 道 182 号 1、2 层 至 2022 年 05 月 31 日
有限公司 道证券 HS1000404733 号
营业部
武汉洪顶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9
华英 华英证 2017 年 04 月 08 日
73 置业有限 鄂(2016)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 0024540 号 号长城汇物业的 T1 号 506.92
证券 券 至 2020 年 04 月 07 日
公司 写字楼第 39 层 R5 单元
武汉洪顶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9
华英 华英证 2019 年 1 月 8 日
74 置业有限 鄂(2016)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 0024540 号 号长城汇 T1 号写字楼 297.52
证券 券 至 2020 年 4 月 7 日
公司 第 39 层 R6 单元
中海振兴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华英 (成都) 华英证 交子大道 365 号中海国 2017 年 11 月 15 日
75 成房权证监证字第 4459958 号 246.06
证券 物业发展 券 际中心 F 座 18 层 09 单 至 2020 年 11 月 14 日
有限公司 元

1-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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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租赁 使用机
出租方 房产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租赁期限
号 方 构
上海世纪 华英证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
华英 2017 年 12 月 16 日
76 汇置业有 券上海 沪(2017)浦字不动产权第 107222 号 大道 1198 号世纪汇办 431.89
证券 至 2021 年 01 月 31 日
限公司 分公司 公楼一座 37 层 03 单元
上海世纪 华英证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
华英 2019 年 1 月 1 日
77 汇置业有 券上海 沪(2017)浦字不动产权第 107222 号 大道 1198 号世纪汇办 171.59
证券 至 2021 年 1 月 31 日
限公司 分公司 公楼一座 37 层 08 单元
宿松孚
国联 玉西路 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 2017 年 07 月 15 日
78 邓玉英 房地权松房证字第 20061935 号 374.50
证券 证券营 孚玉镇孚玉中路 至 2022 年 07 月 14 日
业部
国联
张家港
证券 张家港市杨舍镇檀宫
葛顶红、 南苑东 2017 年 10 月 1 日
79 苏州 张房权证杨字第 0000304069 号 庄园 55 幢南苑东路 200.19
缪向阳 路证券 至 2022 年 09 月 30 日
分公 105 号 J105 门面
营业部

国联
证券
杭州 杭州金汇 杭州飞
杭州市上城区赞成中
中山 房地产开 云江路 杭房权证上字第 15205863 号、杭房权证上字第 2017 年 12 月 1 日
80 心西楼 1601、1602、 609.43
北路 发有限公 证券营 15205864 号、杭房权证上字第 15205865 号 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
1603
证券 司 业部
营业

国联
南京太
证券 江苏鎏源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太
平南路 2017 年 8 月 1 日
81 南京 实业有限 宁房权证白转字第 267791 号 平南路 333 号 1 栋 106、 593.66
证券营 至 2027 年 7 月 31 日
太平 公司 206
业部
南路

1-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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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租赁 使用机
出租方 房产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租赁期限
号 方 构
证券
营业

长沙万
长沙志发
国联 家丽中 长沙万家丽中路一段 2018 年 03 月 01 日
82 实业有限 长房权证芙蓉字第 715207662 号 313.00
证券 路证券 99 号 16 楼 1627-2 至 2024 年 03 月 01 日
公司
营业部
武汉市中 武汉新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国联 联房地产 华路证 2018 年 02 月 01 日
83 鄂 2017 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 0039499 号 468 号写字楼第 14 层 277.76
证券 开发有限 券营业 至 2023 年 03 月 31 日
05 号写字间
公司 部
青岛上
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
国联 实中心 鲁(2018)青岛市崂山区不动产权第 0014465 2018 年 04 月 01 日
84 赵雅慧 路 195 号上实中心 T6 401.72
证券 证券营 号 至 2024 年 03 月 31 日
号楼 2 单元 203 户
业部
深圳壹
壹方置业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
国联 方中心 粤(2018)深圳市不动产权字第 0085896 号、粤 2018 年 06 月 15 日
85 (深圳) 道新湖路壹方中心 B 394.06
证券 证券营 (2018)深圳市不动产权字第 0085889 号 至 2021 年 06 月 14 日
有限公司 座 18 楼 06、07 单位
业部
锡房初登字第 32021100600783532002800194
号;锡房初登字第
无锡国联 32021100600783532002800207 号;锡房初登字 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一
华英 华英证 2020 年 01 月 01 日
86 新城投资 第 3202110060078353200280024X 号;锡房初登 街 10 号无锡金融中心 2497.81
证券 券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有限公司 字第 32021100600783532002800215 号;锡房初 5 层 01-06 单元部分
登字第 32021100600783532002800223 号;锡房
初登字第 32021100600783532002800231 号
国联 江阴长 2018 年 1 月 22 日
87 陈建龙 苏(2018)江阴市不动产权第 0000755 号 长泾镇虹桥北路 47 号 236.00
证券 泾虹桥 至 2021 年 1 月 21 日

1-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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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租赁 使用机
出租方 房产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租赁期限
号 方 构
江阴 北路证
分公 券营业
司 部
海门长
江苏省海门市长江南
国联 杨泽华、 江南路 2019 年 02 月 15 日
88 苏 2018 海门市不动产权第 0033261 号 路运杰龙馨家园商铺 209.28
证券 戚华英 证券营 至 2024 年 02 月 14 日
30 号
业部
宿迁洪
国联 宿迁市科 泽湖路 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 2018 年 09 月 20 日
89 宿房权证宿城区字第 24248 号 200.45
证券 学技术局 证券营 路 130 号 至 2021 年 9 月 19 日
业部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
江苏资产 国联证 苏(2019)宁建不动产权第 0028983 号、苏(2019)
国联 庐山路 248 号南京金融 2020 年 01 月 01 日
90 管理有限 券南京 宁建不动产权第 0029070 号、苏(2019)宁建不 624.05
证券 城 4 号楼 2301、2302、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 分公司 动产权第 0028986 号
2303
江苏资产 苏(2019)宁建不动产权第 0028983 号、苏(2019)
华英 华英证 南京市金融城一期 4 号 2020 年 01 月 01 日
91 管理有限 宁建不动产权第 0029070 号、苏(2019)宁建不 157.78
证券 券 楼 23 层局部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 动产权第 0028986 号
无锡东
港镇健
国联 苏(2018)无锡市不动产权第 0089522 号、苏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 2019 年 08 月 01 日
92 严姚健 康路证 175.54
证券 (2018)无锡市不动产权第 0089525 号 锡港西路 40-11、40-12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券营业

无锡江南
大学国家 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
华英 华英证 2019 年 8 月 16 日
93 大学科技 锡房权证滨湖字第 WX1000402774 号 道 2018 号 1 号楼 402 356
证券 券 至 2026 年 8 月 15 日
园有限公 室



1-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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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租赁 使用机
出租方 房产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租赁期限
号 方 构
国联
证券
宜兴 宜兴人
人民 民南路 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 2017 年 07 月 18 日
94 崔俊瑞 无房产证,出租方已出具承诺 4,000.00
南路 证券营 道人民南路 168 号 至 2027 年 7 月 17 日
证券 业部
营业

国联
证券
宜兴 宜兴丁
丁蜀 蜀镇解 江苏省宜兴市丁蜀镇
2019 年 04 月 25 日
95 镇解 孙行大 放路证 无房产证,出租方已出具承诺 解放中路 70、72 号悦 85.00
至 2022 年 04 月 24 日
放路 券营业 和花园店面
证券 部
营业

国联
证券
北京 北京朝
朝阳 阳门南 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
田峰源、 2015 年 06 月 08 日
96 门南 大街证 无房产证,出租方已出具承诺 胡同 2 号银河搜侯中心 154.04
李艳芳 至 2020 年 07 月 07 日
大街 券营业 1 层 50105
证券 部
营业

国联 淄博淄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 2019 年 09 月 01 日
97 高淑杰 无房产证,出租方已出具承诺 839.00
证券 城路证 淄城路 573 号 至 2022 年 0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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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租赁 使用机
出租方 房产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租赁期限
号 方 构
券营业

昆山萧
国联 林路证 江苏省昆山市萧林路 2016 年 07 月 01 日
98 姚泉林 无房产证,出租方已出具承诺 143.88
证券 券营业 699 号-32 至 2021 年 07 月 31 日

无锡万
无锡万科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国联 顺路证 2016 年 09 月 15 日
99 房地产有 无房产证,出租方已出具承诺 万科城市花园四区项 184.30
证券 券营业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限公司 目 82-12 号商铺

国联
南京团
证券 南京市团结路 8 号中海
钟道林、 结路证 2016 年 10 月 01 日
100 南京 无房产证,出租方已出具承诺 万锦花园 25 幢商铺 156.31
钟道凤 券营业 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分公 02、03 室


长沙市岳麓区滨江片
国联
区含光路当代滨江苑
证券
湖南分 第 11 栋、12 栋 8 层 801、 2017 年 02 月 25 日
101 湖南 田鸫 无房产证,出租方已出具承诺 414.54
公司 802、803、804、805、 至 2023 年 02 月 25 日
分公
806、807、808、809、

810 房
国联
证券
淮安北
淮安 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
吴延赞、 京北路 2017 年 04 月 16 日
102 北京 无房产证,出租方已出具承诺 北京北路 100 号河韵大 690.00
苏香 证券营 至 2022 年 04 月 15 日
北路 厦 7 楼和 1 楼
业部
证券
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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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租赁 使用机
出租方 房产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租赁期限
号 方 构

南京秦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国联 淮路证 2019 年 06 月 01 日
103 时金华 无房产证,出租方已出具承诺 秣陵街道秦淮路 4 号青 83.27
证券 券营业 至 2022 年 05 月 31 日
春水岸 2 栋 103 号

无锡市滨 无锡太
国联 湖区华庄 湖新城 无锡市华憬佳苑 69-2、 2018 年 06 月 11 日
104 无房产证,出租方已出具承诺 284.74
证券 街道办事 瑞景道 69-3 号 至 2023 年 06 月 10 日
处 营业部
无锡钱
国联 丁文明、 桥大街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 2019 年 04 月 01 日
105 无房产证,出租方已出具承诺 61.35
证券 是丽琴 证券营 钱桥大街 183 号 至 2024 年 03 月 31 日
业部
国联
证券
中国邮政
丹阳 丹阳金
集团公司 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
金陵 陵西路 2018 年 07 月 01 日
106 江苏省丹 无房产证 发区金陵西路 188 号一 88.50
西路 证券营 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
阳市分公 楼
证券 业部

营业

国联
证券 镇江檀 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
江苏申华
镇江 山路证 檀山路 8 号国际冠城 2015 年 05 月 01 日
107 置业有限 无房产证 36.00
南门 券营业 60 幢一楼过厅一部及 至 2020 年 04 月 30 日
公司
大街 部 地下室楼梯间
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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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租赁 使用机
出租方 房产证编号 房屋坐落 面积(m2) 租赁期限
号 方 构
营业

国联 深圳市龙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
证券 岗区城市
深圳分 道腾飞路龙岗创投大 2018 年 04 月 01 日
108 深圳 建设投资 无房产证 318.75
公司 厦 502 单元 B 座 18 楼 至 2023 年 03 月 31 日
分公 集团有限
06、07 单位
司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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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租赁房产中第 94 至第 108 号共 15 处租赁房产,出租方尚未取得《房
屋所有权证》或其他产权证明文件,其中第 94 至第 105 号共 12 处租赁房产
的出租方已出具承诺,如承租人由于租赁该无房屋所有权证的租赁物业而遭
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的处罚、搬迁的所有成本、搬迁对正常生产
经营造成的损失等),出租方将向承租人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就该等租赁物业,发行人律师认为,若出租方未拥有该等房屋的所有权,
则出租方无权出租该等房产,在此情况下,若第三方对该等房屋的所有权或
出租权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继续承租该等房产。根据
发行人的确认,该等租赁房屋主要用于发行人及其营业部、下属子公司办公
或经营,面积小,可替代性强,在同等条件下可在较短时间内寻找到符合要
求的可替代租赁房产,且有关开支亦不会重大;且其中 12 项租赁房屋的出租
方已出具相关承诺:其有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分租赁物业并取得相关收益,
如国联证券、其营业部或华英证券由于租赁无《房屋所有权证》的租赁物业
而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的处罚、搬迁的所有成本、搬迁对正常
生产经营造成的损失等),出租方将全额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据此,发行人
律师认为,该等租赁不会对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保荐机构认为,上述无房产权属证明文件的 15 处租赁房产中,第 101 号、
108 号房产系分别用于公司湖南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办公场所,其余 13 处系
用于营业部营业场所,上述房产可替代性强,若该等租赁房产发生权属纠纷
影响相关机构正常使用,可以及时寻找替代场所,且该等租赁房产的大部分
出租方采取了相应补救措施从而尽可能避免发行人遭受损失,因此,公司及
分支机构部分租赁房产无权属证明文件及未取得转租许可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上述 108 项租赁房屋中,103 项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手续。


发行人律师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该等未办理
租赁备案的情形不影响相关租赁合同的合法有效性,承租方有权按照相关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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赁合同在租赁期限内使用该等租赁物业。上述房屋租赁未经备案登记的情形
不会对本次发行及上市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构成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实质
性法律障碍。


目前公司租用国联集团控制的企业无锡国联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拥有的无
锡金融一街国联金融大厦 8 号楼的 7-9、12、16 层(含 4、5 层均摊部分)和
无锡金融一街 6 号东北侧裙房 3 层部分房屋作为公司总部用房,租赁面积为
13,725.83 平方米,租赁期限到期时间均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保证公司总
部的正常办公需要,经公司与无锡国联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商谈,无锡国联新
城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租赁给国联证券的相关房产租赁合同到期后,
本公司将无条件优先满足国联证券的租赁需求,与国联证券签订续租合同直
至国联证券因自身原因不再租赁为止,租赁面积由国联证券确定,租赁价格
参考当年本公司租赁给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的价格而确定。”


据此,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总部办公场所采用租赁的方式获得对公司未
来的持续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构成实质性
障碍。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承租方所有租赁关联方房产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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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

序 租赁面
承租人 出租人 租赁用途 租赁房产 租赁期限
号 积(m
无锡国联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 9,978.04 金融一街 8 号,7-9 楼、12 楼,含 4、5 楼分摊 2017.01.01-2017.12.31
1 国联证券 无锡国联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及办公 317.21 金融一街 6 号,东北侧裙房 1 层部分面积 2017.01.01-2017.12.31
无锡国联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及办公 1,722.71 金融一街 6 号,东北侧裙房 3 层部分面积 2017.01.01-2017.12.31
2 国联证券 无锡赛诺资产管理中心 经营及办公 2,600 无锡市五爱北路 60 号 2017.01.01-2017.12.31
3 县前东街营业部 国联集团 经营及办公 2,950 县前东街 168 号 2010.01.01-2029.12.31
注:公司租赁国联集团无锡市县前东街区域的房产产权已于 2017 年 10 月变更为国联人寿。


2018 年:

序 租赁面积
承租人 出租人 租赁用途 租赁房产 租赁期限
号 (m
金融一街 8 号,7-9 楼、12 楼,含 4、5 楼分
无锡国联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 9,912.55 2018.01.01-2018.12.31

经营及办
国联证券 无锡国联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317.21 金融一街 6 号,东北侧裙房 1 层部分面积 2018.01.01-2018.12.31
1 公
经营及办
无锡国联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1,722.71 金融一街 6 号,东北侧裙房 3 层部分面积 2018.01.01-2018.12.31

华英证券 无锡国联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 1,054.61 金融一街 10 号,5 层 03、04 及 05 部分 2018.06.01-2019.12.31
经营及办
2 国联证券 无锡赛诺资产管理中心 2,600 无锡市五爱北路 60 号 2018.01.01-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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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前东街营 经营及办
3 国联人寿 2,950 县前东街 168 号 2010.01.01-2029.12.31
业部 公
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 248 号南京金融城 4 号
4 国联证券 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 624.05 2018.09.20-2019.12.31
楼 2301、2302、2303 室
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 248 号南京金融城 4 号
5 华英证券 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 157.78 2018.10.01-2019.12.31
楼 23 层局部面积


2019 年:

序 租赁面积
承租人 出租人 租赁用途 租赁房产 租赁期限
号 (m
金融一街 8 号,7-9 楼、12 楼、16 楼,含 4、
无锡国联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 12,003.12 2019.01.01-2019.12.31
5 楼分摊
国联证券
1 无锡国联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 317.21 金融一街 6 号,东北侧裙房 1 层部分面积 2019.01.01-2019.12.31
无锡国联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 1,722.71 金融一街 6 号,东北侧裙房 3 层部分面积 2019.01.01-2019.12.31
华英证券 无锡国联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 1,054.61 金融一街 10 号,5 层 03、04 及 05 部分 2018.06.01-2019.12.31
2 国联证券 无锡赛诺资产管理中心 商业办公 2,600 无锡市五爱北路 60 号 2019.01.01-2019.06.30
县前东街营
3 国联人寿 办公 2,747 县前东街 168 号 2019.01.01-2029.12.31
业部
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 248 号南京金融城 4 号
4 国联证券 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 624.05 2018.09.20-2019.12.31
楼 2301、2302、2303 室
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 248 号南京金融城 4 号
5 华英证券 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 157.78 2018.10.01-2019.12.31
楼 23 层局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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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9 年 12 月末,公司作为承租方的关联租赁占公司租赁总面积比
例为 31.95%。报告期内,公司作为承租方的关联租赁租金支出占各报告期内
利润总额比例列示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关联租金支出 13,831 14,620 975
营业收入 1,262,535 989,719 1,619,381
利润总额 516,678 71,652 687,513
关联租金/营业收入 1.10% 1.48% 0.06%
关联租金/利润总额 2.68% 20.40% 0.14%
注: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首次执行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的新租赁准则,租
金支出核算口径发生变化,租金支出科目仅核算包括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及低价值租赁资产确认
的租金支出。此外,201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期间,相关使用权资产的折旧费合计为人
民币 12,486 千元,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合计为人民币 2,768 千元。

报告期内,除 2018 年因公司利润下滑,导致关联租金支出占利润总额比重
提高外,其他年度公司关联租赁租金支出占利润总额比重均极小。


报告期内,公司承租房屋产生的关联租赁定价与同地段市场公允租赁价格比
较如下:


①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一街区域


国联证券租赁房产明细如下:

租金价格(元/
承租方 房屋位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日m2)
金融一街 8 号, 实际租金 2.32 2.26 2.26
7-9 楼,含 4、5 当地同类房屋日
楼分摊 2.00-3.05 2.00-3.05 2.00-3.05
租金区间
金融一街 8 号, 实际租金 2.32 2.26 2.26
12 楼,含 4、5 当地同类房屋日
楼分摊 2.00-3.05 2.00-3.05 2.00-3.05
国联证 租金区间
券 金融一街 8 号, 实际租金 2.32 该年度未租 该年度未租
16 楼,含 4、5 当地同类房屋日
楼分摊 2.00-3.05 - -
租金区间
金融一街 6 号, 第三层: 第三层: 第三层:
2.50 2.50 2.50
东 北 侧 裙 房 部 实际租金
第一层: 第一层: 第一层:
分面积
3.50 3.50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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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层: 第三层: 第三层:
当地同类房屋日 2.00-3.05 2.00-3.05 2.00-3.05
租金区间 第一层: 第一层: 第一层:
2.55-4.05 2.55-4.05 2.55-4.05
金融一街 10 号, 实际租金 2.10 2.10 该年度未租
华英证
5 层 03、04 及 当地同类房屋日
券 2.00-3.05 2.00-3.05 -
05 部分 租金区间

②无锡市五爱北路及县前东街区域


国联证券租赁房产明细如下:

租金价格(元/
承租方 房屋位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日m2)
实际租金 1.05 1.04 1.00
国联证券/五 无锡市五爱
当地同类房屋日
爱北路营业部 北路 60 号 0.65-1.20 0.65-1.20 0.65-1.20
租金区间
实际租金 1.05 0.98 0.98
县前东街营业 县前东街 168
当地同类房屋日
部 号国联大厦 0.75-1.70 0.75-1.70 0.75-1.70
租金区间
注: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五爱北路房产到期后未续租。

③南京市建邺区金融城区域


国联证券租赁房产明细如下:

租金价格(元/
承租方 房屋位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日m2)
南京市建邺区 该年度未
实际租金 4.50 4.50
庐山路 248 号 租
国联证券 南京金融城 4
当地同类房屋
号 楼 2301 、 4.0-5.0 4.0-5.0 -
日租金区间
2302、2303 室
南京市建邺区 该年度未
实际租金 4.50 4.50
庐山路 248 号 租
华英证券 南京金融城 4
当地同类房屋
号楼 23 层局 4.0-5.0 4.0-5.0 -
日租金区间
部面积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租赁价格与同地段市场公允租赁价
格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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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交易席
位费、商标、域名等。


1、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拥有使用权的土地共计 40 宗,总面积
约共计为 19,329.35 平方米,发行人已就该等土地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权属
证书,该等土地使用权均未设置抵押或其他形式的权利限制,具体情况如下:




1-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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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 是否存
土地面
序号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证号 土地坐落 规划用途 用权类 终止日期 在他项
积(m2)
型 权利
1 国联证券 锡滨国用(2008)第 437 号 湖滨路 153 号 1,923.80 商业用地 出让 2040/3/28 否
惠山区洛社镇天奇城
2 国联证券 锡惠国用(2010)第 51530 号 3.76 商业用地 出让 2046/7/31 否
47-319
惠山区洛社镇天奇城
3 国联证券 锡惠国用(2010)第 51529 号 6.91 商业用地 出让 2046/7/31 否
47-318
惠山区洛社镇天奇城
4 国联证券 锡惠国用(2010)第 51528 号 6.91 商业用地 出让 2046/7/31 否
47-317
惠山区洛社镇天奇城
5 国联证券 锡惠国用(2010)第 51527 号 6.91 商业用地 出让 2046/7/31 否
47-316
惠山区洛社镇天奇城
6 国联证券 锡惠国用(2010)第 51526 号 6.91 商业用地 出让 2046/7/31 否
47-315
惠山区洛社镇天奇城
7 国联证券 锡惠国用(2010)第 51525 号 6.91 商业用地 出让 2046/7/31 否
47-314
惠山区洛社镇天奇城
8 国联证券 锡惠国用(2010)第 51524 号 6.91 商业用地 出让 2046/7/31 否
47-313
惠山区洛社镇天奇城
9 国联证券 锡惠国用(2010)第 51523 号 9.15 商业用地 出让 2046/7/31 否
47-312
惠山区洛社镇天奇城
10 国联证券 锡惠国用(2010)第 51522 号 5.09 商业用地 出让 2046/7/31 否
47-311
惠山区洛社镇天奇城
11 国联证券 锡惠国用(2010)第 51521 号 5.47 商业用地 出让 2046/7/31 否
47-310
惠山区洛社镇天奇城
12 国联证券 锡惠国用(2010)第 51520 号 7.29 商业用地 出让 2046/7/31 否
47-309
惠山区洛社镇天奇城
13 国联证券 锡惠国用(2010)第 51519 号 8.14 商业用地 出让 2046/7/31 否
47-308
惠山区洛社镇天奇城
14 国联证券 锡惠国用(2010)第 51518 号 6.00 商业用地 出让 2046/7/31 否
47-307



1-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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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 是否存
土地面
序号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证号 土地坐落 规划用途 用权类 终止日期 在他项
积(m2)
型 权利
惠山区洛社镇天奇城
15 国联证券 锡惠国用(2010)第 51517 号 6.00 商业用地 出让 2046/7/31 否
47-306
惠山区洛社镇天奇城
16 国联证券 锡惠国用(2010)第 51516 号 6.22 商业用地 出让 2046/7/31 否
47-305
惠山区洛社镇天奇城
17 国联证券 锡惠国用(2010)第 51515 号 6.79 商业用地 出让 2046/7/31 否
47-304
惠山区洛社镇天奇城
18 国联证券 锡惠国用(2010)第 51514 号 6.52 商业用地 出让 2046/7/31 否
47-303
惠山区洛社镇天奇城
19 国联证券 锡惠国用(2010)第 51513 号 7.64 商业用地 出让 2046/7/31 否
47-302
惠山区洛社镇天奇城
20 国联证券 锡惠国用(2010)第 51512 号 12.15 商业用地 出让 2046/7/31 否
47-301
21 国联证券 锡南国用(2008)第 239 号 人民东路 29 号 409.50 商业用地 出让 2038/11/23 否
22 国联证券 锡国用(2008)第 06012681 号 太湖花园二区 306B 164.50 商业用地 出让 2046/10/25 否
莱山区迎春大街 163 其他商服
23 国联证券 烟国用(2013)第 2241 号 271.07 出让 2049/7/15 否
号内 305 号 用地
宜兴市宜城街道神马
24 国联证券 宜国用(2008)第 41600823 号 541.70 商业用地 出让 2037/7/21 否
小区 6 幢 1、2、3 层
中山路 153 号(第一、
25 国联证券 锡国用(2008)第 01004879 号 402.20 商业用地 出让 2043/2/8 否
二层)
中山路 153 号(第三、
26 国联证券 锡国用(2008)第 01004876 号 371.80 商业用地 出让 2043/2/8 否
四层)
27 国联证券 锡国用(2008)第 01004878 号 中山路 153 号(五层) 97.80 商业用地 出让 2043/2/8 否
中山路 153 号(十六
28 国联证券 锡国用(2008)第 01004877 号 96.70 商业用地 出让 2043/2/8 否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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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 是否存
土地面
序号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证号 土地坐落 规划用途 用权类 终止日期 在他项
积(m2)
型 权利
住宅、商
29 国联证券 沪房地杨字(2008)第 025526 号 邯郸路 98 号甲 5,871.00 业、办公 出让 2048/4/7 否
用地
商务金融
30 国联证券 锡滨国用(2015)第 004366 号 梁溪路 28 号 5,668.00 出让 2037/8/17 否
用地
商务金融
31 国联证券 锡滨国用(2015)第 004428 号 梁溪路 28 号 7 号楼 143.40 出让 2037/8/17 否
用地
商务金融
32 国联证券 锡滨国用(2015)第 004431 号 梁溪路 28 号 8 号楼 133.00 出让 2037/8/17 否
用地
商务金融
33 国联证券 锡滨国用(2015)第 004432 号 梁溪路 28 号 9 号楼 429.70 出让 2037/8/17 否
用地
商务金融
34 国联证券 锡滨国用(2015)第 004433 号 梁溪路 28 号 11 号楼 26.00 出让 2037/8/17 否
用地
商务金融
35 国联证券 锡滨国用(2015)第 004434 号 梁溪路 28 号 12 号楼 26.50 出让 2037/8/17 否
用地
城镇住宅
36 国联证券 锡北国用(2015)第 002248 号 西横街 53-301 20.70 出让 2066/10/20 否
用地
宜兴市宜城街道阳羡 批发零售
37 国联证券 宜国用(2009)第 41602748 号 74.20 出让 2042/5/31 否
东路 193、195 号 用地
宜兴市宜城街道阳羡
城镇住宅
38 国联证券 宜国用(2009)第 41602747 号 东路 193、195 号 2-4 235.80 出让 2072/5/31 否
用地

苏(2016)宜兴不动产权第 宜城街道王府综合楼
39 国联证券 288.30 商服用地 租赁 2048/9/20 否
0006606 号 三楼 3-15 轴




1-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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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 是否存
土地面
序号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证号 土地坐落 规划用途 用权类 终止日期 在他项
积(m2)
型 权利
桂林市秀峰区滨江路
桂(2017)桂林市不动产权第 16 号可高漓江 1 号 其他商服
国联证券 出让 2047/6/9 否
0018279 号 商务办公楼 3-1 号办 用地/办公

桂林市秀峰区滨江路
桂(2017)桂林市不动产权第 16 号可高漓江 1 号 其他商服
国联证券 出让 2047/6/9 否
0017586 号 商务办公楼 3-2 号办 用地/办公

桂林市秀峰区滨江路
桂(2017)桂林市不动产权第 16 号可高漓江 1 号 其他商服
国联证券 出让 2047/6/9 否
0017873 号 商务办公楼 3-3 号办 用地/办公
共有宗

40 地面积
桂林市秀峰区滨江路
2,002.00
桂(2017)桂林市不动产权第 16 号可高漓江 1 号 其他商服
国联证券 出让 2047/6/9 否
0017580 号 商务办公楼 3-4 号办 用地/办公

桂林市秀峰区滨江路
桂(2017)桂林市不动产权第 16 号可高漓江 1 号 其他商服
国联证券 出让 2047/6/9 否
0017578 号 商务办公楼 3-5 号办 用地/办公

桂林市秀峰区滨江路
桂(2017)桂林市不动产权第 16 号可高漓江 1 号 其他商服
国联证券 出让 2047/6/9 否
0018278 号 商务办公楼 3-6 号办 用地/办公





1-1-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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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 是否存
土地面
序号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证号 土地坐落 规划用途 用权类 终止日期 在他项
积(m2)
型 权利
桂林市秀峰区滨江路
桂(2017)桂林市不动产权第 16 号可高.漓江 1 号 其他商服
国联证券 出让 2047/6/9 否
0017470 号 商务办公楼 3-7 号办 用地/办公

桂林市秀峰区滨江路
桂(2017)桂林市不动产权第 16 号可高漓江 1 号 其他商服
国联证券 出让 2047/6/9 否
0017965 号 商务办公楼 3-8 号办 用地/办公

桂林市秀峰区滨江路
桂(2017)桂林市不动产权第 16 号可高漓江 1 号 其他商服
国联证券 出让 2047/6/9 否
0017590 号 商务办公楼 3-9 号办 用地/办公

桂林市秀峰区滨江路
桂(2017)桂林市不动产权第 16 号可高漓江 1 号 其他商服
国联证券 出让 2047/6/9 否
0017963 号 商务办公楼 3-10 号 用地/办公
办公




1-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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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0 件,具体情况
如下:

序 著作 首次发表
登记号 软件全称 软件简称 登记日期
号 权人 日期
证券核心业务
国联 网 QoS 监测和 2008 年 2 月 2009 年 9
1 2009SR040171 GLSC-Expert
证券 安全管理系统 1日 月 17 日
软件(V1.0)
国联集团旗下
国联 2016 年 10 2018 年 5
2 2018SR311764 国联证券理财 国联通
证券 月4日 月8日
平台 V1.0
基于多样性数
国联 据的高性能数 2018 年 8 月 2018 年 11
3 2018SR949418 -
证券 据计算平台 25 日 月 27 日
(V1.0)
国联 国联股票开户 国联股票开 2019 年 1 月 2019 年 4
4 2019SR0359089
证券 助手软件 V4.0 户助手 10 日 月 20 日
基于 CEP 引擎
国联 的行情数据智 尊宝智能数 2019 年 12
5 2019SR1258291 未发表
证券 能计算平台 据平台 月2日
V1.0
基于 MPP 大数
国联 2019 年 12
6 2019SR1258283 据平台的金融 BI 系统 未发表
证券 月2日
BI 系统 V1.0
基于多渠道的
国联 多渠道推送 2019 年 12
7 2019SR1258015 统一消息推送 未发表
证券 系统 月2日
中心系统 V1.0
基于用户增值
国联 服务的智能运 尊宝运营管 2019 年 07 2019 年 12
8 2019SR1258308
证券 营管理平台 理平台 月 28 日 月2日
V1.0
基于多品种的
国联 一站式金融产 产品管理中 2019 年 12
9 2019SR1257870 未发表
证券 品管理中心系 心 月2日
统 V1.0
基于多终端的
国联 产品销售系 2019 年 12
10 2019SR1258003 金融产品销售 未发表
证券 统 月2日
运营系统 V1.0

3、交易席位



1-1-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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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上交所拥有 86 个交易单元,在深交所
拥有 70 个交易单元,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拥有 1 个股转交易单元。


4、商标


(1)自有商标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在境内拥有的注册商标基本情况
如下:

序 核定使用商品/核定服
商标名称 注册人 注册证号 有效期限
号 务项目
基金投资、金融贷款、
金融分析、金融服务、
国联证券 7263764 证券交易行情、金融咨 2010.10.07~2030.10.06
1
询、期货经纪、有价证
券的发行、证券和公债
经纪、金融信息。
保险经纪、保险咨询、
证券交易行情、税审服
务、有价证券的发行、
华英证券 10099423 与信用卡有关的调查、 2013.07.07~2023.07.06
2
证券和公债经纪、金融
管理、基金投资、金融
评估。(保险、银行、
不动产)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香港地区共拥有 2 项注册商标,具体情
况如下:

序号 商标 拥有人 注册号 货物/服务说明 期限
保险、金融事务;
2014.10.29~
1 国联证券 303182166 货币事务;不动
2024.10.28
产事务
保险、金融事务;
2014.10.29~
2 国联证券 303182157 货币事务;不动
2024.10.28
产事务


(2)商标使用权




1-1-272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目前所使用的注册商标“ ”由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许可
使用。


该“ ”图形标识系由国联集团通过招标的方式在 2000 年从自然人孔庆
华处取得,国联集团作为未注册图形商标使用,并许可国联证券使用。根据
2015 年 1 月 30 日国联集团与国联证券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国联集
团授予国联证券于 2015 年 2 月 1 日至 2018 年 1 月 31 日无偿使用该图形商标
的权利,且约定该图形商标经注册为注册商标后,国联证券可继续按照《商
标许可使用合同》使用注册后的商标。2016 年 2 月 24 日,国联集团通过其全

资子公司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申请人,将“ ”图形商标提交
注册申请,该商标已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通过国家商标局的审定并获准注册,
注册号为:19149788,注册类别为第 36 类金融事务、不动产管理、典当担保。


2017 年 9 月 22 日,公司与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联集团重
新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将注册

商标“ ”许可公司无偿使用,许可使用范围为第 36 类商品或服务,许可
使用期间为 2017 年 9 月 22 日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许可期间结束后,公司
有权单方面要求延续相关许可合同。


5、域名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域名情况如下:

序号 域名 注册单位/人 注册时间 到期时间
1 glsc.com.cn 国联证券 2001 年 9 月 8 日 2020 年 9 月 8 日
2 i95570.com.cn 国联证券 2013 年 9 月 2 日 2021 年 9 月 2 日
3 huayingsc.com 华英证券 2011 年 4 月 15 日 2021 年 4 月 15 日
4 guolianzunbao.cn 国联证券 2018 年 1 月 16 日 2023 年 1 月 16 日
5 guolianzunbao.com.cn 国联证券 2018 年 1 月 16 日 2023 年 1 月 16 日
6 guolianzunbao.com 国联证券 2018 年 1 月 16 日 2023 年 1 月 16 日
7 guolianzunbao.net 国联证券 2018 年 1 月 16 日 2023 年 1 月 16 日


六、主要业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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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国联证券主要业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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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国联证券持有的主要业务资质包括:

序号 持有主体 资质/许可/批文名称 许可内容 证书编号 颁证机关 颁发时间 有效期
关于同意爱建证券等期权经营
2019 年 12 月
1 国联证券 机构开通股票期权业务交易权 股票期权业务交易权限 深证会[2019]47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无
6日
限的通知
关于同意场外期权业务二级交 中证协函[2018]658 2018 年 12 月
2 国联证券 场外期权业务二级交易商 中证协 无
易商备案的函 号 6日
关于同意开通国信证券等会员
开通公司交易单元的深港通 2016 年 11 月
3 国联证券 单位深港通下港股通业务交易 深证会[2016]326 号 深交所 无
下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 3日
权限的通知
2016 年 3 月
4 国联证券 IPO 网下投资者名录 IPO 网下合格投资者 无 中证协 无
29 日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 中国证券投资基 2018 年 2 月 2020 年 2 月
5 国联证券 会员类别:普通会员 00011683
证书 金业协会 23 日 22 日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
中国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业务 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 2016 年 12 月
6 国联证券 91320200135914870B 中国证监会 无
许可证 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 22 日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
融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短消息类服务 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5 年 11 月 2020 年 6 月 7
7 国联证券 号[2010]00143-A012
接入代码使用证书 95570 工业和信息化部 6日 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同意国联
工信部信管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5 年 9 月 2020 年 6 月 7
8 国联证券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 继续使用 95570 号码
[2015]465 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 16 日 日
95570 号码的批复


1-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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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持有主体 资质/许可/批文名称 许可内容 证书编号 颁证机关 颁发时间 有效期
投资管理人受托管理保险资金 投资管理人受托管理保险资 中国保险监督管 2015 年 5 月
9 国联证券 无 无
报告表 金资格 理委员会 25 日
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
中国证券投资者 2015 年 5 月
10 国联证券 展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的无 开展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 证保函[2015]164 号 无
保护基金公司 11 日
异议函
关于同意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 中证协函[2015]115 2015 年 3 月 3
11 国联证券 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 中证协 无
试点的函 号 日
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
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
权交易参与人,并开通股票 2015 年 1 月
12 国联证券 为上海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参 上证函[2015]65 号 上交所 无
期权经纪、自营业务交易权 16 日
与人的通知

关于同意开通国联证券股份有
开通公司 A 股交易单元的港 2014 年 10 月
13 国联证券 限公司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的 上证函[2014]629 号 上交所 无
股通业务交易权限 13 日
通知
全国中小企业股
作为做市商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转系统函 2014 年 8 月 6
14 国联证券 主办券商业务备案函 份转让系统有限 无
股份转让系统从事做市业务 [2014]1168 号 日
责任公司
关于参与转融券业务试点的通 中证金函[2014]134 中国证券金融股 2014 年 6 月
15 国联证券 转融券业务试点资格 无
知 号 份有限公司 17 日
中国证券登记结
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资格确 2013 年 11 月
16 国联证券 从事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 无 算有限责任公司 无
认函 25 日
登记托管部
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权限 开通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权 2013 年 7 月
17 国联证券 深证会[2013]63 号 深交所 无
开通的通知 限 15 日
关于确认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 开通 23 亿元的股票质押式回 上证会字[2013]104 2013 年 7 月
18 国联证券 上交所 无
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权 购业务交易权限 号 11 日


1-1-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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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持有主体 资质/许可/批文名称 许可内容 证书编号 颁证机关 颁发时间 有效期
限的通知
关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 开通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 2013 年 4 月
19 国联证券 深证会[2013]41 号 深交所 无
开通的通知 限 24 日
关于确认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
开通 5 亿元的约定购回式证 2013 年 3 月
20 国联证券 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的 上证会字[2013]36 号 上交所 无
券交易权限 27 日
通知
关于核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
苏证监机构字 2013 年 1 月
21 国联证券 司增加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 从事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江苏证监局 无
[2013]42 号 30 日
的批复
从事 5 亿元授信额度内的转
关于申请参与转融通业务的复 2013 年 1 月
22 国联证券 融通业务,保证金比例档次 中证金函[2013]15 号 中证金 无
函 18 日
为 20%
关于核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 证监许可[2012]702 2012 年 5 月
23 国联证券 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中国证监会 无
司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批复 号 24 日
关于国联证券开展客户资金第
开展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下 苏证监函[2011]251 2011 年 6 月
24 国联证券 三方存管下单客户多银行服务 江苏证监局 无
单客户多银行服务 号 24 日
的无异议函
关于授予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 中证协函[2011]030 2011 年 1 月
25 国联证券 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 中证协 无
务资格的函 号 27 日
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
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和集 2009 年 2 月
26 国联证券 券资产管理业务备案材料的确 苏证监函[2009]18 号 江苏证监局 无
合资产管理业务 10 日
认函
证书号码:0054 2019 年 12 月
27 国联证券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证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资格 中证协 无
会员代码:132031 10 日
28 国联证券 大宗交易系统合格投资者资格 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 A00021 上交所 2008 年 6 月 6 无


1-1-277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持有主体 资质/许可/批文名称 许可内容 证书编号 颁证机关 颁发时间 有效期
证书 统合格投资者资格 日
关于核准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
为无锡国联期货经纪有限公 证监许可[2008]478 2008 年 3 月
29 国联证券 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 中国证监会 无
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号 31 日
务资格的批复
关于同意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成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成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中国结算函字 2008 年 2 月 1
30 国联证券 中登公司 无
责任公司甲类结算参与人的批 责任公司甲类结算参与人 [2008]17 号 日

关于国联证券申请创新类证券 中证协函[2007]312 2007 年 9 月 7
31 国联证券 评审为创新类证券公司 中证协 无
公司评审的意见函 号 日
32 国联证券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证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 会员编号:000204 深交所 2007 年 4 月 无
2007 年 4 月
33 国联证券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证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 会员编号:0023 上交所 无
27 日
关于反馈规范类证券公司评审 中证协函[2005]249 2005 年 12 月
34 国联证券 评审为规范类证券公司 中证协 无
意见的函 号 22 日
关于同意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 代理基金管理公司办理“上证 2005 年 7 月
35 国联证券 无 上交所会员部 无
司开展“上证基金通”业务的函 基金通”业务 29 日
江苏省证券业协 2005 年 7 月 每年缴纳会
36 国联证券 江苏省证券业协会会员证书 江苏省证券业协会会员资格 JS005
会 29 日 费
关于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
从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 证监基金字[2004]91 2004 年 6 月
37 国联证券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 中国证监会 无
销业务 号 23 日
格的批复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华龙证券有
2002 年 10 月
38 国联证券 限责任公司等 18 家证券公司成 从事同业拆借业务 银复[2002]303 号 中国人民银行 无
25 日
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


1-1-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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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持有主体 资质/许可/批文名称 许可内容 证书编号 颁证机关 颁发时间 有效期
员的批复
关于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 证监机构字[2002]305 2002 年 10 月
39 国联证券 股票主承销商资格 中国证监会 无
票主承销商资格的批复 号 9日
关于核准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
证监机构字[2002]215 2002 年 7 月
40 国联证券 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资格的批 从事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 无
号 14 日

关于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
证监信息字[2002]3 2002 年 3 月
41 国联证券 十五家证券公司网上证券委托 开展网上证券委托业务 中国证监会 无
号 12 日
业务资格的批复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主要业务资质

1、华英证券主要业务资质

序号 持有主体 资质/许可/批文名称 许可内容 证书编号 颁证机关 颁发时间 有效期
股票(包括人民币普通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 外资股)和债券(包括政府 2018 年 9 月
1 华英证券 91320214717884755C 中国证监会 无
业务许可证 债券、公司债券)的承销与 18 日
保荐
华英证券
2016 年 6 月 每年缴纳会
2 北京分公 北京证券业协会会员 北京证券业协会会员资格 无 北京证券业协会
17 日 费

华英证券
深证协会(2016)033 2016 年 6 月 7 每年缴纳会
3 深圳分公 深圳证券业协会入会登记表 深圳证券业协会会员资格 深圳证券业协会
号 日 费




1-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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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持有主体 资质/许可/批文名称 许可内容 证书编号 颁证机关 颁发时间 有效期
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 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 2015 年 2 月
4 华英证券 无 中证协 无
统登记服务协议 系统资格 16 日
5 华英证券 会员证(第四届) 会员级别:一般会员 144 中国国债协会 2013 年 12 月 无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中市协会[2012]140 中国银行间市场 2012 年 8 月
6 华英证券 无
员资格通知书 会员 号 交易商协会 13 日
江苏省证券业协 2012 年 3 月 每年缴纳会
7 华英证券 江苏省证券业协会会员复函 江苏省证券业协会会员资格 JS008
会 24 日 费
2011 年 11 月
8 华英证券 会员资格证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 会员编号:0108 上交所 无
20 日
证书号码:0399
2011 年 7 月 4
9 华英证券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证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 中证协 无

会员代码:132150
关于核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 证监许可[2011]1027 2011 年 6 月
10 华英证券 经营证券保荐业务 中国证监会 无
司保荐机构资格的批复 号 30 日
关于同意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成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成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中国结算函字 中国证券登记结 2011 年 6 月
11 华英证券 无
责任公司乙类结算参与人的批 责任公司乙类结算参与人 [2011]23 号 算有限责任公司 16 日

关于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 中国外汇交易中
参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中汇交公告[2011]37 2011 年 6 月 9
12 华英证券 司等 14 家机构加入全国银行间 心、全国银行间同 无
心组织的债权交易 号 日
债券交易系统的公告 业拆借中心
关于同意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
2011 年 5 月
13 华英证券 司成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 深证复[2011]2 号 深交所 无
18 日
批复
中国人民银行全国银行间债券 准予中国人民银行全国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上 2011 年 5 月
14 华英证券 无 无
市场准入备案通知书 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 海总部 13 日

1-1-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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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持有主体 资质/许可/批文名称 许可内容 证书编号 颁证机关 颁发时间 有效期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综合业务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投资 北京金融资产交 2017 年 3 月
15 华英证券 无 无
平台业务 者、副主承销商 易所 27 日
无锡市上市公司协会会员登记 无锡市上市公司协会会员、 无锡市上市公司 2017 年 7 月 每年缴纳会
16 华英证券 无
表 监事单位 协会 19 日 费
华英证券
上海市证券同业公会会员申请 上海市证券同业 2018 年 1 月 每年缴纳会
17 上海分公 上海市证券同业公会会员 无
入会登记表 公会 25 日 费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 具备从事军工涉密业务咨询 国家国防科技工 2018 年 1 月
18 华英证券 161713001 3年
密条件备案证书 服务安全保密备案条件 业局 12 日
华英证券
湖北省证券期货业协会入会申 湖北省证券期货业协会会员 湖北省证券期货 2018 年 10 月 每年缴纳会
19 华中分公 无
请表 资格 业协会 23 日 费

全国中小企业股
股转系统函 2019 年 8 月
20 华英证券 主办券商业务备案函 从事推荐挂牌业务 份转让系统有限 无
[2019]4059 号 26 日
责任公司

2、国联通宝主要业务资质

序号 持有主体 资质/许可/批文名称 许可内容 证书编号 颁证机关 颁发时间 有效期
2019 年 10 月
中国证券投资基 2017 年 10 月
1 国联通宝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证书 观察会员 00011642 26 日(正在办
金业协会 27 日
理续期)
开展私募证券投资、股权投
中国证券投资基 2014 年 4 月 22
2 国联通宝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 资、创业投资等私募基金业 P1001002 无
金业协会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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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号码:0419 2013 年 1 月 24
3 国联通宝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证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 中证协 无
会员代码:700009 日
关于对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 允许成立直接投资业务子 机构部部函 中国证监会机构 2009 年 12 月 8
4 国联证券 无
直接投资业务试点的无异议函 公司并开展直接投资业务 [2009]535 号 监管部 日

3、国联创新主要业务资质

序号 持有主体 资质/许可/批文名称 许可内容 证书编号 颁证机关 颁发时间 有效期
证书号码:1416 2019 年 11 月
1 国联创新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证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资格 中证协 无
会员代码:813068 06 日

4、发行人的分支机构


发行人的分支机构均持有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1-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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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

1、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国联集团直接持有国联证券 28.59%的股权,并
通过其控制的企业国联信托、国联电力、民生投资、一棉纺织及华光股份间接
控制国联证券 43.76%的股权,合计控制国联证券 72.35%的股权,为国联证券
的控股股东。


无锡市国资委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无锡市国资委是代表无锡市政府履
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依法行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职能,承担国有资产保
值增值责任的地方国资管理机构。


2、本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同业竞争状况


国联集团是无锡市国资委出资设立并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资格的国有
企业集团,国联集团的经营范围为从事资本、资产经营;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
资;贸易咨询;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国联集团自身不直接从事任何与本公司存在竞争的证券业务。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国联集团自身不存在同业竞争。


3、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同业竞争状况


无锡市国资委为无锡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为根据无锡市人民政
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无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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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资产的管理工作,其本身并无任何生产经营行为。除国联证券及其子公司外,
无锡市国资委未控制其他从事证券业务的公司。


无锡市国资委仅行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无锡市国资委所监管企业的
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皆由各企业独立进行,公司控股股东国联集团系具备国有
资产投资主体资格的国有企业集团,对授权范围内的子公司按出资额履行出资
者代表的职责,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享有重大决策、资本收益等投资主
体权利。因此,从国资管理来看,公司系由国联集团按照公司治理要求通过行
使股东权利履行国有出资者代表的职责。此外,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改革国
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9 号,)“政府授权出资人
代表机构按照出资比例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科学界定出资人代表
机构权责边界。国有企业享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和充分的经营自主权,承担国
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无锡市国资委实际控制人的身份主要体现为履行国资
监管职责,不干涉所监管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决策,同受其控制的企业之间无
法因此而形成利益冲突和利益倾斜。


综上,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无锡市国资委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
争。


(二)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同业竞争情况

除本公司外,国联集团未控股或参股其他证券公司,但其控制的部分其他
企业经营与本公司相似的业务,具体如下:


1、国联集团直接控制的国联信托所从事的信托业务、国联集团直接控制的国
联期货所从事的资产管理业务与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均属于受托资产管理业务范
畴,但不存在同业竞争。


信托业务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是按照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
的体制,分属不同的监管部门监管,国联信托的信托业务与本公司资产管理业
务在业务性质、运作模式以及从事具体业务所遵循的法律法规等方面存在明显
区别。
1-1-284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国联期货与公司分属于不同类别的金融机构,在具体运作模式、业务流程、
操作规程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期货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人员属于期货从
业人员,因此必须取得期货从业资格,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从业人员须取
得证券从业资格;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优势主要在于期货、期权等金融
衍生品投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优势主要在于权益类、固定收益类证
券投资产品以及资产证券化等业务,因此,根据自身的经营优势,两者的经营
侧重点不一样,目标客户群也不尽相同,与证券公司相比,期货公司的客户通
常具有显著的较高的风险承受能力。


由于受托资产管理业务的市场广度非常大,参与机构众多,商业银行、证
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管理公司
以及大量第三方理财机构均开展类似业务,因此,国联信托、国联期货从事受
托资产管理业务,不会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造成损害,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
争。


2、国联集团控制的部分企业所从事的股权投资业务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联
通宝从事的直接投资业务2存在相似性,但不存在同业竞争。


国联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国联信托、国联信托子公司无锡国联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无锡国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从事
股权投资业务。但上述企业与国联通宝均不存在同业竞争。


国联信托、无锡国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所从事的股权投资业务需取得中国
银保监会的许可,受中国银保监会的监督管理。无锡国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
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所从事的股权投资业务属于非许可类的一般经营项目,
不属于需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许可的业务。而发行人直接投
资业务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许可,业务的开展受中国证监会等证券行业监管机
构的监督管理。


2
根据监管要求,国联通宝已规范为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国联通宝规范前直接投资业务包括以自有资金开
展股权投资业务,以及设立基金开展股权投资业务。规范后国联通宝业务为设立基金开展股权投资业务。



1-1-285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信托公司的固有业务进行股权投
资仅限于金融类公司股权。国联信托除投资全资子公司无锡国联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外,主要投资参股了多家银行及国联证券的股权,无锡国联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主要围绕信托业务开展业务,受中国银保监会的监督管理。无锡国联金融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国联集团的金融平台持股公司,其直接股权投资业务以投
资控股金融类或金融相关公司股权为主,主要包括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征
信公司、产权交易所及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等,无锡国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国
联集团开展股权投资业务的主要平台,其业务主要定位于根据无锡市的产业政
策、财政资金引导政策等政策性目标以及出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获取投
资回报开展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国联通宝的直接投资业务主要系通过参与市
场化的投资项目,以退出赚取投资差价为目的。


除少数特殊行业外,企业开展股权投资无需取得政府主管部门许可,因此
一般企业皆有可能开展股权投资业务,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以及多层次资本市
场的逐步建立,股权投资业务已成为一般企业的通常业务,该项业务具有普遍
性;直接投资业务市场规模庞大,市场参与者众多,存在大量的投资目标,国
联集团控制的部分企业从事股权投资不会对发行人利益造成损害。


就直接投资业务方面,国联集团承诺,针对发行人直接投资业务的拟投资
项目或项目机会,国联集团保证将不与其竞争该等投资项目或项目机会。如有
“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提供国联集团,国联集团给与发行人优先选择权。具
体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一、同业竞争”之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之“3、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综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在直接投
资业务方面不存在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1、《不竞争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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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同业竞争,本公司与国联集团及其控制企业国联信托、国联电力、
国联纺织(现为“一棉纺织”)、国联环保、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承诺方”)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签订了《不竞争协议》,主要内容
如下:


(1)不竞争承诺。除承诺方及其控股企业在公司于联交所主板上市前已
经开展的资产管理业务及协议约定的例外情形外,在协议的有效期内,承诺方不
会并将促使其控股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方及或代表其他
方,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租赁经营、代
理、参股或借贷等形式,或以委托人、受托人或雇员身份或其他身份,直接或
间接投资、参与、从事及/或经营与不竞争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于
该等业务中拥有任何权益。承诺方也不会利用其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地位从
事任何有损于本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利益的竞争行为。


据《不竞争协议》关于不竞争业务的释义:“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企业的
主要业务包括:①证券经纪;②投资银行,包括向机构客户提供股权融资、债
权融资和财务顾问服务,作为主办券商为公司进入新三板提供挂牌推荐服务,
并在新三板开展做市业务;③资产管理(期货相关资产管理除外);④信用交
易,包括融资融券及其他类型的资本中介型业务,如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约
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⑤证券投资。”


(2)优先选择权。如有任何有关直接投资的业务机会提供予承诺方或其
控股企业,而该业务机会与不竞争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新直接投资业务
机会”),承诺方或其控股企业应在知悉该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之日起的 7 日内
以书面方式通知或促使其控股企业在前述期间以书面方式通知本公司并向本
公司提供所有关于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的文件和资料以协助本公司评估该新
直接投资业务机会,如果该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的资料有任何重大变化,承诺
方或其控股企业应在知悉该等变化之日起的 7 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本公司。本
公司有权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的 30 日内以书面形式决定是否接受该新直接
投资业务机会。若本公司决定接受该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并在上述期限内书面
通知承诺方,承诺方或其控股企业将协助本公司(及/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以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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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诺方或其控股企业获给予的条件、较优惠条件或本公司(及/或其任何附属公司)
可接受的条件取得该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


国联通宝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决策专家库负责审议、考虑及决定
是否接受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但于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中持有权益、在控股
股东或其控股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或与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有关联的投资决
策专家库的任何成员,须放弃参与决策过程。投资决策专家库将基于多项因素
(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股东的最大利益、业务规模、业务前景、预计的盈利能
力、投资价值以及许可及批准要求),以考虑是否接纳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


(3)优先受让权。在《不竞争协议》有效期内,若承诺方或其控股企业
计划向第三方转让、出售、出租或许可经营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准许经营新直
接投资业务机会的情况下,本公司有权优先收购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承诺方
或其控股企业在计划向第三方转让、出售、出租或许可经营或以其他方式转让
或准许经营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前,须事先向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书面通知
须附上转让、出售、出租或许可经营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准许经营的条款,以
及本公司作出投资决定合理所需的资料。本公司应该在收到书面通知后 30 日
内予以回复。承诺方或其控股企业在收到本公司回复前,不会向任何第三方表
述其转让、出售、出租或许可经营该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
准许经营该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的意向。倘本公司书面通知承诺方或其控股企
业不行使优先受让权或未在上述期限内回复承诺方,则承诺方或其控股企业可
以按照通知所载条款向第三方转让、出售、出租或许可经营该新直接投资业务
机会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准许经营该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


本公司独立董事负责审议、考虑及决定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但于该拟收
购的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中持有权益及与优先受让权有关联的任何独立董事
须放弃参与决策过程。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基于多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规
模、业务前景、预计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以及许可及批准要求),以考虑是
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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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承诺方的进一步承诺。①当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投资决策专家库或
审计师要求时,承诺方及/或控股企业会提供一切所需资料以便本公司的独立董
事、投资决策专家库或审计师审阅承诺方及其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遵守及执行
本协议的情况。②承诺方及/或控股企业同意本公司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
要求在半年报、年报和公告中披露独立董事所做有关承诺方及/或控股企业遵守
及执行本协议的决定。③承诺方及/或控股企业会每半年向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投资决策专家库及/或审计师就遵守本协议的情况作出声明,以便本公司根据上
市规则(指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在半年报、年报以及公告中作出披露。


(5)协议的生效和终止。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即告生效。在下述情况
发生之日(以较先者为准)起终止效力:①本公司的新股被撤销或终止在联交所
上市(但任何原因以致本公司的股票暂停买卖者除外);②承诺方及其关联方
(不包括本公司及/或控股子公司)不再持有(不论直接或间接)本公司股权权
益;③承诺方及其关联方(不包括本公司及/或控股子公司)共同(不论直接或
间接)行使或控制行使本公司股东大会少于 30%投票权且没有能力控制本公司
董事大部分成员的组成,或不再按任何所适用的法规、规则的规定被视为本公
司的控股股东。


2、《股权收购选择权协议》


为避免同业竞争,本公司与国联集团、国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签订了《股权收购选择权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购买选择权。本公司有权(通过其自身或通过其任何附属公司)向
国联集团及/或其附属公司收购部分或全部的国联期货股权,本公司独立董事可
在购买选择权行权期(自本公司所有新股在联交所主板上市之日起至协议终
止)内,作出是否行使购买选择权的决策。


在本公司独立董事考虑作出行权决策时,国联集团承诺其将根据本公司独
立董事的要求提供或促使其附属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业务信息及
国联期货的财务业绩。


1-1-289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国联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向本公司出售的部分或全部相关股权应无任何权
利负担,国联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以及国联期货应配合本公司进行一切与该等股
权转让有关的必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促使国联期货中国联集团及/或其附属公
司委派于国联期货的相关董事就该等股权转让的交易表决同意、签署相关交易
文件、促使国联期货就该等股权转让取得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许可及备案登
记等。


若国联集团及/或其附属公司在购买选择权行权期内拟向第三方出售部分
或全部相关股份,在同等条件下,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拥有优先受让权。


若本公司独立董事作出行权决策决定行使购买选择权,其应该在作出该等
决策的 5 个工作日内向国联集团及/或其附属公司发出一封书面通知。该通知应
特别说明以下内容:①购买的主体;②本公司决定向国联集团及/或其附属公司
购买部分或全部相关股权;③明确签署有关购买部分或全部相关股权的收购协
议的时间;④明确完成相关股权转让手续的时间。


在行使购买选择权时,由本公司(通过其自身或通过其任何附属公司)向
国联集团及/或其附属公司所支付用于购买相关股权的整体价格应由各方参考
第三方估价公司对当时国联期货的净资产所作出的评估进行协商确定。


(2)协议的生效和终止。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即告生效。在下述情况
发生之日(以较先者为准)起终止效力:①本公司的新股被撤销或终止在联交所
上市(但任何原因以致本公司的股票暂停买卖者除外);②国联集团及其关联
方不再持有(不论直接或间接)本公司股权权益;③国联集团及其关联方共同
(不论直接或间接)行使或控制行使本公司股东大会少于 30%投票权且没有能
力控制本公司董事大部分成员的组成,或不再按任何所适用的法规、规则的规
定被视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3、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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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8 年 5 月 25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国联集团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声明与承诺函》,就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同业竞争事宜,进一步作出如下声明与
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集团未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国
联证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并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2)本公司作为国联证券控股股东期间,本集团将严格遵守《证券公司
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的要
求,不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国联证券及其控制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
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通过新设或收购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控股从事前述
业务的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3)就直接投资业务方面,本公司进一步承诺:针对国联证券直接投资
业务的拟投资项目或项目机会,本集团保证将不与其竞争该等投资项目或项目
机会。如有任何有关直接投资的业务机会提供予本集团,而该业务机会与国联
证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以下简称“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本集团应在知
悉该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之日起的 7 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国联证券并向国联证
券提供所有关于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的文件和资料以协助国联证券评估该新
直接投资业务机会;国联证券有权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的 30 日内以书面形
式决定是否接受该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若该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有任何重大
变化,本集团应在知悉该等变化之日起的 7 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国联证券,国
联证券前述 30 日回复期限自其收到该重大变化通知之日起重新起算。若国联
证券决定接受该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并在上述期限内书面通知本集团,本集团
将协助国联证券及/或其任何附属企业以本集团获给予的条件、较优惠条件或国
联证券及/或其任何附属企业可接受的条件取得该新直接投资业务机会。


(4)本集团将严格履行《不竞争协议》的约定事项及本承诺函的承诺事
项,每年度对本集团履行《不竞争协议》和本承诺函的情况予以汇总和自查,
避免与发行人或其控制的附属企业发生同业竞争。


(5)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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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①在国联证券或国联证券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与国联证券存在同业竞争情形时,国联证券或国联证券半数以上的
独立董事有权向本公司书面询证,本公司应在接到书面询证后 10 个工作日内
作出书面解释。如国联证券或国联证券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在收到本公司的书面
解释后仍认为存在同业竞争情形的,本公司应与国联证券或国联证券半数以上
独立董事共同将相关事宜提交有权监管机构认定。如有关监管机构认定本公司
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确实存在与国联证券同业竞争情形的,本公司将按照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在该认定作出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向国联证券提出解决同业竞争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从事
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将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优先转让给国联证券,并由国联
证券、本公司及其他相关主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内部制
度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外部审批程序(如需要)后予以实施。


②如果本集团违反本承诺或《不竞争协议》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公司
将及时向发行人足额赔偿相应损失。


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按照同样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上述承诺及《不竞争协议》在本公司作为国联证券控股股东期间有效,至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等规则的规定无须向国联证券承担避免
同业竞争义务时终止。


二、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及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本公司主要关联方包括: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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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国联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资委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
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
之“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之“(一)公司控
股股东”及“(二)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


2、公司的子公司、联营企业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之
“八、公司的控股和参股公司”之“(一)控股公司情况”。


本公司联营企业为中海基金及无锡国联领翔中小企业成长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


3、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公
司基本情况”之“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之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部分。


4、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国联集团直接控制的企业,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公司基
本情况”之“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之“(一)
公司控股股东 4、控制的一级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国联集团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其中,报告期内公司与国联
集团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存在关联交易的企业主要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无锡国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91320211585501571B
2 无锡市国联物流有限公司 91320206679839709U
3 无锡国联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913202116730292978
4 无锡佳福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 91320200607911775E
5 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91320200550268191W
6 无锡市国联产权交易经纪有限公司 91320200136001512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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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7 无锡市高新技术产权交易经纪有限公司 913202007945954632
8 无锡市股权登记托管中心有限公司 91320200668972176P
9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913202005884753728
10 无锡国联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1320200725180221X
11 无锡联合融资担保股份公司 91320200135932948P
12 无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91320200323897983L
13 无锡国联和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91320200MA1M983C7C
14 无锡联合中小企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91320200MA1UXPX12U
15 无锡太湖饭店有限公司 913202006079116795
16 无锡联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1320206MA1MB7L28L
17 无锡苏新产业优化调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1320292MA1YMC379N
18 无锡金匮档案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91320202788874191J
注(1):序号 11 对应的关联方原名称为“无锡市联合中小企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变更为现名称。


5、其他关联方


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包括:


(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
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
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


(2)上述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由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
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中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企业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关联关系
无锡市国发资本运营
1 91320200MA1WT2T81J 董事华伟荣兼任董事长
有限公司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
2 911100006336940653 董事、总经理葛小波曾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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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 新纺实业 91320200136203747D 董事刘海林任总经理兼执行董事
国联科陆无锡新动力 91320200MA1MMUD62
4 国联集团实施重大影响
有限公司 M
农银国联无锡投资管
5 913202115837141353 国联集团实施重大影响
理有限公司
无锡国联创投基金企
6 91320200596985735E 国联集团实施重大影响
业(有限合伙)
无锡国联浚源创业投
7 91320200553819024U 国联集团实施重大影响
资中心(有限合伙)
无锡现代农业发展产
8 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 9132020008694452XB 国联集团实施重大影响
合伙)
9 国联人寿 91320200323539940F 国联集团实施重大影响
10 江阴热电有限公司 913202811422166403 国联集团实施重大影响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11 914403001017814402 董事、总经理葛小波曾任高管



(二)重要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证券经纪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证券经纪业务服务收入明细及占对应期间同
类交易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业务种类 关联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国联集团 <1 0.00% 1,061 0.29% - -
无锡国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678 0.14% - - 79 0.01%
国联期货 581 0.12% 398 0.11% 632 0.12%
代理买卖证 其他关联方 751 0.16% 867 0.23% 747 0.14%
券业务 关联法人合计 2,010 0.42% 2,326 0.63% 1,458 0.27%
关键管理人员及其亲属 19 0.00% 22 0.01% 28 0.01%
关联自然人合计 19 0.00% 22 0.01% 28 0.01%
小计 2,029 0.42% 2,348 0.63% 1,486 0.27%
代销金融产 关联法人合计 4,037 37.41% 3,757 45.95% 1,408 26.83%
品业务 小计 4,037 37.41% 3,757 45.95% 1,408 26.83%
交易单元席 关联法人合计 3,490 24.53% 3,748 16.66% 3,415 18.76%
位租赁 小计 3,490 24.53% 3,748 16.66% 3,415 18.76%
合计 9,557 1.89% 9,853 2.45% 6,309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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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的证券经纪业务包括代理买卖证券业务、代
销金融产品业务和交易单元席位租赁。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向关
联方提供证券经纪业务实现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分别为 6,309 千元、9,853 千元
和 9,557 千元,占对应期间公司同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11%、2.45%和 1.89%,
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0.50%、1.00%和 0.59%,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① 代理买卖证券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业务的交易种类主要为股票、
场内基金以及国债回购等。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代
理买卖证券实现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分别为 1,486 千元、2,348 千元和 2,029 千
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 0.12%、0.24%和 0.13%。


报告期内,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的交易佣金率分布区间主要为:A、股
票类:0.015%-0.3%;B、场内基金:0.01%-0.3%;C、国债回购:采用交易所
标准佣金费率的上限计收,特殊佣金费率在标准基础上按 0.1-0.8 不等的折扣计
提;D、债券:0.002%-0.02%;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收取的证券经纪交易
佣金率参照市场化水平确定,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②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的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主要系为中海基金、华
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销证券投资基金、为国联信托代销国联创富等系列信托
产品。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为关联方代销金融产品实现的手续费
及佣金收入分别为 1,408 千元、3,757 千元和 4,037 千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
重分别为 0.11%、0.38%和 0.25%。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中海基金提供代销基金服务的收费标准主要为:
认购费率 1,000 元/笔(定额),0.08%-1.2%(比例);申购费率 1,000 元/笔(定
额),0.08%-1.5%(比例)。公司与关联方中海基金之间的认购费、申购费分
成比例为 100%,赎回费分成比例为 50%,销售服务等年费率为 0.08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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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类最低为 0.06%;C 类最高为 1%);公司向关联方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代销基金服务的收费标准主要为:认购费率 1,000 元/笔(定额),0.08%-1.2%
(比例);申购费率 1,000 元/笔(定额),0.08%-1.5%(比例)。公司与关联
方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认购费、申购费分成比例为 100%,赎回费分
成比例为 20%,销售服务等年费率为 0.05%-0.6%;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国
联信托提供代销信托产品费率主要按实际销售金额的 0.1%-1.2%计提。报告期
内,公司为关联方代销金融产品的收费标准符合市场化定价原则,公司代销金
融产品业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③ 交易席位租赁


2017 年,公司向关联方中海基金提供交易席位租赁实现的手续费及佣金收
入为 3,415 千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0.27%;2018 年,公司向关联方中
海基金及国联人寿提供交易席位租赁实现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合计为 3,748 千
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0.38%;2019 年,公司向关联方中海基金、华夏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国联人寿提供交易席位租赁实现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为
3,490 千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0.22%。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中海基金提供交易席位租赁费率主要为:A、股
票类,按成交金额的 0.1%计提;B、债券类,按成交金额的 0 或 0.01%计提;
C、港股通业务,按成交金额的 0.08%计提;公司向关联方华夏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提供交易席位租赁费率主要为:A、股票类,按成交金额的 0.1%或 0.08%
计提;B、债券类,按成交金额的 0%计提;C、港股通业务,按成交金额的 0.08%
计提;公司向关联方国联人寿提供交易席位租赁费率主要为:A、股票类,按
成交金额的 0.02%计提;B、基金类,按成交金额的 0.018%计提。报告期内,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交易席位租赁参考非关联第三方的租赁费率施行,公司交易
席位租赁业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2)资产管理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资产管理业务收入明细及占对应期间同类交
易的比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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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联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国联集团 50 0.08% 89 0.14% 1,869 3.19%
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16 0.93% 191 0.30% - -
国联人寿 242 0.37% 2 0.00% - -
其他关联方 388 0.58% 374 0.60% 236 0.40%
关联法人合计 1,296 1.96% 656 1.04% 2,104 3.59%
关键管理人员与亲属 94 0.14% 107 0.17% 164 0.28%
关联自然人合计 94 0.14% 107 0.17% 164 0.28%
合计 1,390 2.10% 763 1.21% 2,269 3.87%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实现的收入
分别为 2,269 千元、763 千元和 1,390 千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0.18%、
0.08%和 0.09%,占比较低,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资产管理协议/合同的相关规定,按受托资产管理净值
情况收取管理费,按管理资金收益情况收取业绩报酬。关联方认购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的费率和其他条款与其他投资者认购时的费率及条款相同,公司向关联
方提供的定向资产管理服务收取的费用参考同期受托资产规模相近的非关联
第三方收取的费用确定,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3)投资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投资银行业务产生的收入明细及占对应期间
同类交易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联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无锡市国资委 75 0.10% 19 0.03% 236 0.49%
华光股份 265 0.35% 5,811 8.39% 1,887 3.93%
国联信托 2,208 2.94% 574 0.83% 471 0.98%
其他 397 0.53% 3,022 4.36% 226 0.47%
财务顾问收入合计 2,945 3.92% 9,426 13.60% 2,820 5.87%
国联集团 13,019 7.27% 5,660 4.74% - -
华光股份 - - - - 12,264 10.82%
证券承销收入合计 13,019 7.27% 5,660 4.74% 12,264 10.82%
合计(注) 15,964 6.22% 15,086 7.84% 15,084 9.08%
注:合计数占同类交易的比例计算分母为投资银行业务实现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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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的投资银行业务产生的收入主要为财务顾问
收入和承销业务收入。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投资银
行业务产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分别为 15,084 千元、15,086 千元和 15,964 千
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20%、1.52%和 0.99%,对报告期内公司的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2017 年度,公司向华光股份提供投资银行业务分别实现财务顾问及承销收
入为 1,887 千元和 12,264 千元,系由子公司华英证券作为华光股份重大资产重
组(吸收合并国联环保)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实现的服务收益;2018 年度,公
司向国联集团收取证券承销费收入 5,660 千元,系由子公司华英证券作为国联
集团 2018 年公司债主承销商获取的债券承销服务收益;向华光股份收取财务
顾问费收入为 5,811 千元,主要系华英证券向华光股份提供吸收合并后的产业
整合服务等财务顾问服务以及公司担任国联华光供热收益权绿色资产支持专
项计划管理人,负责办理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相关交易主体和基础资产尽职调
查、管理专项计划资产等财务顾问事宜;2019 年,公司向国联集团收取证券承
销费收入 13,019 千元,系由子公司华英证券作为国联集团 2019 年公司债主承
销商获取的债券承销服务收益;向国联信托收取财务顾问费收入为 2,208 千元,
主要系公司向其提供项目推荐、尽职调查等实现的服务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承销及财务顾问等服务的定价标准主要依据
项目的具体内容并参考行业一般水平和市场行情确定。


(4)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租赁收支明细及占同类交易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联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租赁收入
国联人寿 1,653 36.19% 3,525 57.73% 2,784 51.36%
其他关联方 1,097 24.03% 1,126 18.44% 1,062 19.59%
租赁收入合计 2,750 60.22% 4,651 76.17% 3,846 70.95%
租赁支出
无锡国联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 - 12,054 17.30% 11,642 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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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集团 - - - - 1,075 1.82%
国联人寿(注) - - 1,495 2.15% 358 0.60%
其他关联方 1,078 34.36% 1,071 1.54% 756 1.28%
租赁支出合计 1,078 34.36% 14,620 20.98% 13,831 23.38%
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无锡国联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2,159 24.00% - - - -
国联人寿 606 6.74% - - - -
其他关联方 3 0.03% - - - -
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合计 2,768 30.77% - - - -
注:公司租赁国联集团无锡市县前东街区域的房产产权已于 2017 年 10 月变更为国联人寿。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租赁主要为房屋及附属公共设施
设备的租赁。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关联租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
重分别为 0.30%、0.47%和 0.17%;2017 年和 2018 年,关联租赁支出占营业收
入的比重分别为 1.10%和 1.48%。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首次执行日”)起执
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
赁准则”)。新租赁准则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
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
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
关联方租赁房产形成使用权资产合计人民币 52,030 千元,租赁负债合计人民币
53,238 千元。2019 年度相关使用权资产的折旧费合计为人民币 12,486 千元,
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合计为人民币 2,768 千元,此外,2019 年度租赁支出合计
人民币 1,078 千元,系与关联方的短期租赁对应租金支出,主要为公司向无锡
赛诺资产管理中心、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租赁房产支出,上述费用合计占对
应期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01%。报告期内,公司关联租赁收支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情况具体详见本招股
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五、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一)主要固
定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房屋租赁定价符合房屋所在地房
屋租赁价位水平,公司关联租赁定价公允。


(5)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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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关键管理人员指有权利并负责进行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包
括董事、监事、总裁、主管各项事务的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
行使类似政策职能的人员。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关键管理人员的税前固定薪酬总额分别
为 5,055 千元、4,370 千元和 4,471 千元;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全
薪履职的董事、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监事考核税前薪酬总额
分别为 1,879 千元、1,522 千元和 11,410 千元。


(6)其他


①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子公司华英证券向国联人寿购买员工保险
费支出分别为 886 千元、587 千元和 12 千元,占对应期间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
分别为 0.17%、0.82%和 0.00%。


②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自营业务投资股指期货向国联期货支
付的期货交易手续费分别为 18 千元、99 千元和 38 千元,占对应期间公司利润
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0.003%、0.138%和 0.006%。


③投资顾问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与国联期货之间产生的投资顾问费用净
支出分别为 476 千元、521 千元和 844 千元,占对应期间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
分别为 0.09%、0.73%和 0.12%。


④物业管理


2017 年,公司向无锡国联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锡赛诺资产管理中心
支付物业管理费共 2,268 千元,占对应期间利润总额的比重为 0.44%;2018 年
及 2019 年,公司向无锡国联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锡赛诺资产管理中心
等关联方支付物业管理费分别为 2,841 千元和 3,863 千元,占对应期间利润总
额的比重分别为 3.96%和 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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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向关联方买卖债券


于 2019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债券金额累计人
民币 141,440 千元,与关联方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之产品买卖债券金额
累计人民币 31,198 千元,向关联方买卖债券金额占公司全年同类业务比例为
0.34%,占比较小。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债券交易系银行间、交易所债券
买卖交易,双方基于市场行情以协商的价格开展交易,均系在公开市场中进行
的常规交易,具有合理性。


上述其他关联交易产生的净损益占对应期间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均较低,
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


3、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联方名称 类型及内容
金额 金额 金额
国联通宝 证券经纪业务 - - 60
收入合计 - - - 60
华英证券 发行次级债支出 4,528 - -
华英证券 发行短期公司债支出 - - 1,415
华英证券 发行公司债支出 - 9,623 13,019
支出合计 - 4,528 9,623 14,434

报告期内,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整体
的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


(三)关联方往来余额

1、公司与关联方往来余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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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千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客户存款 国联集团 7,995 7,522 20,372
无锡国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6,742 1 1
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
12,638 6,479 3,220

无锡市太工疗养院有限公司 - <1 5,690
无锡赛诺资产管理中心 8,955 585 290
无锡市国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552 5,531 -
客户存款
无锡现代农业发展产业投资基
7 15 3,087
金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苏新产业优化调整投资合
32,425 - -
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关联法人 2,243 2,219 791
关联自然人 2,273 2,643 2,287
备付金 国联期货 14,768 33,797 15,732
存出保证金 国联期货 - 13,877 -
应付押金及保证金 国联期货 80 80 80
预付账款 无锡国联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 202 -
应收押金及保证金 无锡国联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479 409 -
应付押金及保证金 国联人寿 50 50 50
应收财务顾问费 华光股份 - 1,000 -
应付租金 国联人寿 - 1,853 358
应收管理费和佣金 国联集团 - - 20
应收管理费和佣金 无锡市太工疗养院有限公司 - - 8
租赁负债 国联人寿 10,632 - -
租赁负债 无锡国联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42,606 - -
合同负债 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3 - -

2、公司持有关联方发行证券及产品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账面价
值为人民币 243 千元,持有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货币基金及 ETF 等产
品账面价值合计为人民币 55,464 千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持有关联方发行证
券或产品。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关联交易收入占对应期间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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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3.07%和 1.83%,公司关联交易支出(不含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占对应
期间营业支出的比重分别为 2.33%、2.02%和 0.92%。此类关联交易金额较小,
占当期同类型交易的比重较低,因此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


(五)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公司已于 2015 年 7 月 6 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现行《公司章程》等
公司治理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和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了适应 A+H
两地上市的要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和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1、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和程序的相关
规定如下:


“第 7.10 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
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
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
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第 8.03 条应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审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担保;


……。


公司不得为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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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15 条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
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


“第 8.51 条公司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时,应充分反映中小
股东的意见,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在公司股东单独或者与关联方合并持有公
司 50%以上股权的,董事、监事的选举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度。


本条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在选举 2 名以上的董事、监事时,
每一有表决权的股份拥有与公司章程规定当选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总人数相等的投票表决权。股东既可以把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分
散选举数人,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监事的一项制度,累积投票制
同样适用于独立董事的选任。”


“第 8.59 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但是,该关联交易事项涉及本章程
规定股东大会需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时,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除本条规定及本章程另有规定外,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应以普通决议通
过。


第 8.60 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如果公司股票上市的交易所
的上市规则有要求,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该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披
露其利益,并应回避和放弃其表决权,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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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或决议应注明股东不投票表决的原因;股东大
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权情况。”


“第 10.11 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

涉及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的,
按照证券监管机关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办理。”


“第 10.26 条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法人和自然人有关联关
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
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
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
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 11.05 条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
事的职权外,独立董事还拥有以下特别职权:


(一)按照中国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股票上市地法律和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对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相关程序;


……

(六)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
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第(一)款时,按照中国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公司股票上市地法律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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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07 条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

(五)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
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0.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
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

(七)公司关联方以资抵债的方案”


“第 12.04 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会议上没有表决权。


上述经营决策事项涉及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
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按照证券监管机关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
则办理。”


“第 14.13 条监事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召开程序的合法性、
关联董事表决的回避及董事会决议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是否
符合公司实际需要等事宜进行监督。”


2、根据《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关联交易审批权
限与决策程序如下:


“第十一条根据境内上市规则,需经董事会审议,并应由公司及时披露的关
联交易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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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之间的单次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 万元的关联交
易;或者,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就同一标的或者与同一关联自然人在连续 12 个
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在人民币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单次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0 万元且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


(三)公司与关联法人就同一标的或者与同一关联自然人在连续 12 个月
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在 3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


第十二条根据境内上市规则,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叁仟(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五(5%)以上
的(公司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除应当及时披露外,
公司还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按照境内相关
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但对于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项至第(十五)项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公司应当在关联交易的公告中特别载明:“此项交易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第十三条根据境内上市规则,总经理办公会决定以下关联交易事项: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之间的单次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 万元以下的关
联交易,且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就同一标的或者与同一关联自然人在连续 12 个
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在人民币 30 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单次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0 万元以下的关联
交易,且公司与关联法人就同一标的或者与同一关联法人在连续 12 个月内达
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在人民币 300 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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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程序情况及独立董事的评价意


公司最近三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评价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均为满足公
司日常经营需要,是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之上的,关联交易价格或定价方法
合理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及诚实信用原则,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已经采取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有效措施。


公司对于关联交易的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的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平
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的,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发
行人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属于影响发行人独立性或显失公允的关联
交易。


(七)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为维护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现行的《公司章程》、《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及
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等规章制度中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和程
序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确保交易的价格公允,并给
予充分、及时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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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简要情况

(一)董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共有 9 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由全体董
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
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 6 年。本届董事会成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公司职务 本届任期 提名人

1 姚志勇 董事长 2019.06-2022.06 董事会

2 葛小波 执行董事、总裁兼财务负责人 2019.10-2022.06 董事会

3 华伟荣 董事 2019.06-2022.06 董事会
4 周卫平 董事 2019.06-2022.06 董事会
5 刘海林 董事 2019.06-2022.06 董事会
6 张伟刚 董事 2019.06-2022.06 董事会
7 卢远瞩 独立董事 2019.06-2022.06 董事会
8 吴星宇 独立董事 2019.06-2022.06 董事会
9 朱贺华 独立董事 2019.06-2022.06 董事会
注:①公司本届董事会经公司 2019 年 6 月 13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②根据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葛小波先生在公司的任职期
限自完成监管部门任职备案程序,符合监管规定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
其正式履职前,由原执行董事彭焰宝先生继续履行执行董事职务,由杨明先生代为履行总裁
和财务负责人职责。2019 年 10 月,葛小波先生的任职备案取得江苏省证监局的无异议函。

本公司董事简历如下:


姚志勇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
曾任公司前身无锡市证券公司业务员、驻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员及营业部办
公室主任,无锡市国联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证券研究部经理及副总
经理,国联集团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无锡市国联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兼总经理,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及战略发展部总经理,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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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锡洲国际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国联
集团副总裁,国联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2012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3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目前
兼任华英证券董事长。


葛小波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
自 1997 年进入中信证券,曾任投资银行部经理、高级经理,A 股上市办公室副主
任,风险控制部副总经理和执行总经理,交易与衍生产品业务部、计划财务部、
风险管理部、海外业务及固定收益业务行政负责人,执行委员会委员、财务负责
人、首席风险官;曾兼任中信证券国际、CLSAB.V.、华夏基金、中信证券投资、
中信产业基金等公司董事,中国证券业协会国际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海外委员
会副主任委员。现任中国证券业协会代表、第六届会员监事。2019 年 10 月至今
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兼财务负责人。目前兼任华英证券、中海基金董事。


华伟荣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
高级会计师。曾任无锡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科科员、综合计划科科员、综合计划科
副科长,无锡市信托投资公司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公司董事、总
裁,国联集团董事、副总裁,中海基金董事长,国联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无锡国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无锡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无锡市宝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无锡
市德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无锡联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国联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无锡国
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国联集团总裁,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长、总裁,无锡市国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08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周卫平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
曾任无锡市探矿机械总厂会计,无锡恒达证券公司财务部经理,无锡市信托投资
公司上海邯郸路营业部副经理,无锡市信托投资公司开信证券营业部副经理、经
理,本公司县前东街营业部总经理,本公司经纪业务部总经理,无锡国联期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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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有限公司总经理,国联集团财务部经理,无锡国联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
尚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CEO、CFO。现任国联信托董事长。2016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刘海林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学士。曾
任江苏新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人员、车间主任、副总经理。现任新纺实业总
经理兼执行董事。2008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张伟刚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曾任
无锡邮电局县分局办公室主任、锡南中心局支局长,无锡邮政局通信发展公司物
业公司经理,无锡邮政局通信发展公司总经理,无锡邮政局经营服务部及多经办
副主任,无锡邮政局电信业务分局局长,无锡邮政通信发展公司总经理,金鸿通
信总经理,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后勤服务中心主任。现任中国邮政集
团公司无锡市分公司新吴区分局经理。2016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卢远瞩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曾
任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助理教授、副教授,北京富基融通科技有
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教授,北京辰
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吴星宇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持有中国
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证书、中国律师资格证书、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
证书。曾任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职员,上海证券交易所执行经理,南京奥特佳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安徽
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山鹰国际控
股股份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同仁
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朱贺华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荷兰银行亚
洲企业融资有限公司企业融资董事,香港 MyRice.com 联合首席执行官兼联合创
始人,汇丰投资银行董事,上海世纪创投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联合能源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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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67.HK)主席助理,Troy Solar(2468.HK,已退市)首席财务官,直通电讯控股
有限公司(8337.HK)独立董事,中国金石矿业控股(1380.HK)独立董事,中国智能
电气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338.HK)独立董事,经络
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行政总裁。现任道富资本有限公司合伙人,京东方精电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监事会共有 5 名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2 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
设主席 1 名,监事会主席由三分之二以上监事会成员选举产生。监事每届任期三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本届监事会成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公司职务 本届任期 提名人
1 江志强 监事会主席 2019.06-2022.06 监事会
2 周卫星 监事 2019.06-2022.06 监事会
3 任俊 监事 2019.06-2022.06 监事会
4 沈颖 职工代表监事 2019.06-2022.06 职工代表大会
5 虞蕾 职工代表监事 2019.06-2022.06 职工代表大会


本公司监事简历如下:


江志强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
曾任本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资产
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及公司副总裁。现任中海基金董事。2017 年 3 月
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周卫星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学士。
曾任威孚高科证券处副处长、处长兼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威孚高科董事会秘书
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3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任俊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
曾任无锡市商业银行对公会计、客户经理及消费信贷主管,无锡金霸王机车科
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长,江苏金山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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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经理,无锡住商高新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无锡市新区总工会副主席,
现任新发集团副总经理,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7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沈颖女士,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
会计师。曾任无锡市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财务科职员,本公司证券营业部财务经
理、财务会计部财务主管。现任本公司审计监察部稽核经理。2016 年 6 月至今
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虞蕾女士,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
会计师。曾任本公司证券营业部出纳、稽核审计部审计员、证券营业部财务经
理及财务会计部总账会计。现任本公司财务会计部核算部负责人。2016 年 6 月
至今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公司职务
1 葛小波 总裁兼财务负责人
2 杨明 副总裁
3 尹红卫 副总裁
4 李钦 副总裁
5 马群星 副总裁
6 徐法良 合规总监
7 陈兴君 首席风险官
8 王捷 董事会秘书
9 汪锦岭 首席信息官
注:2019 年 11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作出决议,聘任尹红卫、李钦、马群
星担任公司副总裁。2020 年 2 月,尹红卫、李钦的任职资格取得江苏证监局的核准;根据中国证
监会《关于取消或调整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18 号),
根据新《证券法》,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起,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或调整,证券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由监管部门事前核准改为事后备案,据此,马群星即日起正式
履行公司副总裁职责。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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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小波先生,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兼财务负责人,简历请参见本章节“(一)
董事”介绍。


杨明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与投资硕士。
曾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兼投资经理,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级
业务副总裁,国联证券董事会秘书。2016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目前兼
任国联通宝董事长、总经理。


尹红卫女士,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任湖北商业专科学校教师,海南光盛实业有限公司会计,海南证券交易中心经
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天同证券深圳营业部副总经理,中信证券深圳营
业部总经理、深圳分公司总经理、财富管理部执行总经理。2019 年 4 月入职国
联证券任本公司首席财富官,2020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


李钦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曾
就职于中信证券风险管理部,曾任方正证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行政负责人。
2019 年 4 月入职国联证券,2019 年 7 月任无锡国联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2020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


马群星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硕士。曾
任锡山有机化工二厂助理工程师、技术科副科长,上海爱建引发剂有限公司设
备工程师、工艺工程师,新美亚电路(无锡)有限公司制程主管,索尔维投资
有限公司(罗地亚合并)中国区市场经理、亚太采购经理,2014 年 6 月入职国
联证券,曾任国联证券研究所首席研究员、副所长。现任本公司研究所所长。
2020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


徐法良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任本公司证券营业部财务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本公司稽核审计部总经理,
国联期货监事会主席,华英证券合规总监。2007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合规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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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兴君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学士,
中级会计师。曾任国联集团财务部职员,国联期货财务部经理,本公司财务会
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首席风险官及监事会主席,国联集团财务会计部总经
理助理,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无锡微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江苏小天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无锡市国联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无锡
市民卡有限公司监事,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太湖数字出版有
限公司董事,国联通宝首席风险官。2017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首席风险官。


王捷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曾
任中信证券人力资源部总监、执行总经理、董事总经理、部门行政负责人,中
信控股公司总裁办公室总经理助理,中信证券(山东)人力资源总监,上海恺讯
咨询资深合伙人。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9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会秘书。


汪锦岭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高
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巢湖分行科员,NEC 中国研究院副研究员,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部门总经理助理,中国证监会研究员,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中心 B 角、执行总经理。2019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首
席信息官。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
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
亲属均不存在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
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的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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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
均不存在亲属关系。


五、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机构任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机
构的任职情况如下: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在本公司
姓名 任职单位与
任职情况 任职单位 职务
本公司的关系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全资子公司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裁 控股股东
姚志勇 董事长
国联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全资子公司

执行董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参股公司
葛小波 代表、第
事、总裁
中国证券业协会 六届会 无
员监事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总裁 控股股东
董事长、
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总裁
华伟荣 董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
无锡市国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董事长

董事、总
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周卫平 董事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股东
总经理
刘海林 董事 江苏新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兼执行 股东
董事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无锡市分公司
张伟刚 董事 经理 无
新吴区分局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经济与管理研
教授 无
究院
独立董
卢远瞩 独立董事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 独立董

公司 事
吴星宇 独立董事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副总裁 无
兼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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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秘书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 独立董

司 事
独立董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无

道富资本有限公司 合伙人 无
朱贺华 独立董事 独立董
京东方精电有限公司 无

监事会主
江志强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参股公司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董事会
周卫星 监事 股东
司 秘书
副总经
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

任俊 监事
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股份有限 董事长、

公司 总经理
董事长、
杨明 副总裁 国联通宝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总经理
李钦 副总裁 无锡国联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全资子公司


六、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19 年,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税前收入的情
况如下:

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数额(万 是否在关联方领取薪
姓名 在本公司的职务
元) 酬
姚志勇 董事长 - 是
葛小波 执行董事、总裁 328.82 否
华伟荣 董事 - 是
周卫平 董事 - 是
刘海林 董事 - 是
张伟刚 董事 - 否
卢远瞩 独立董事 12.00 否
吴星宇 独立董事 12.00 否
朱贺华 独立董事 6.00 否
江志强 监事会主席 146.48 否
周卫星 监事 - 否
任俊 监事 - 否
沈颖 职工代表监事 23.46 否
虞蕾 职工代表监事 34.72 否
杨明 副总裁 142.48 否
尹红卫 副总裁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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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钦 副总裁 - 否
马群星 副总裁 - 否
徐法良 合规总监 192.48 否
陈兴君 首席风险官 125.98 否
王捷 董事会秘书 187.88 否
汪锦岭 首席信息官 217.71 否
注(1):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包括税前工资、奖金、津贴
等;
注(2):2019 年 10 月起,葛小波担任公司董事、总裁;2019 年 6 月起,朱贺华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王捷、汪锦岭分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首席信息官;
注(3):2019 年 11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聘任尹红卫、李钦、马群星担任公司副总裁。尹
红卫、李钦的任职资格于 2020 年 2 月取得江苏证监局的核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取消或调整
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18 号),根据新《证券法》,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起,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或调整,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资格由监管部门事前核准改为事后备案,据此,马群星即日起正式履行公司副总裁职责。
此 3 人 2019 年未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所
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均与本公司签署了董事、监事服务合同,本公司内部董
事、职工代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与本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除上述合同外,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签署重大商
务合同,不存在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等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涉及任
何重大诉讼或者仲裁事项,亦均未涉及刑事诉讼。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要承诺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公
司基本情况”之“十一、相关责任主体重要承诺”相关内容。


除上述本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外,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
未作出过任何形式的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承诺。


八、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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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资格均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核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


(一)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为姚志勇、彭焰宝、华伟荣、周卫平、
刘海林、张伟刚、王巍、陈清元、李柏熹。其中,姚志勇为董事长,王巍、陈
清元、李柏熹为独立董事。


2017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卢远瞩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巍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2018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吴星宇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清元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2019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
姚志勇、葛小波、华伟荣、周卫平、刘海林、张伟刚、卢远瞩、吴星宇、朱贺
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卢远瞩、吴星宇、朱贺华为独立董事。同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作出决议,选举姚志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长。


(二)监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为周卫星、沈颖、虞蕾。其中,沈颖、
虞蕾为职工代表监事。


2017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江志强、
任俊为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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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作出决议,选举江志强为
监事会主席。


2019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江
志强、周卫星、任俊为公司监事,与 2019 年 5 月 15 日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
代表监事沈颖、虞蕾组成第四届监事会。2019 年 6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作出决议,选举江志强为监事会主席。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彭焰宝为公司总裁;李正全为公司副总
裁、董事会秘书;江志强、杨明为公司副总裁;徐法良为公司合规总监;陈志
颖为公司财务总监;陈兴君为公司首席风险官。


2017 年 1 月 17 日,江志强辞去本公司副总裁职务。


2017 年 1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作出决议,聘任秦顺达
为公司副总裁。


2018 年 1 月 16 日,秦顺达辞去本公司副总裁职务。


2018 年 11 月 5 日,李正全申请辞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


2018 年 11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作出决议,聘任公
司副总裁杨明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9 年 6 月 13 日,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即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作出决
议,聘任葛小波为公司总裁兼财务负责人;聘任杨明为公司副总裁;聘任王捷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徐法良为公司合规总监;聘任陈兴君为公司首席风险
官;聘任汪锦岭为公司首席信息官。


2019 年 11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作出决议,聘任尹红卫、
李钦、马群星为公司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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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未对本公司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
响。


发行人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选举、任命及变更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独立董事的职权范围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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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概述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证券公司
治理准则》、《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
《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
了《公司章程》,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选举或者聘任董事、独立
董事、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法人治理架构,形成了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
效的公司治理机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制定了《公司章程》的基
础上,还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
规则》、《独立董事制度》、《总裁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和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公司治理的规章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总裁及董事会秘书的权责范围、决策程序和工作
细则等事项,为公司治理结构的依法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股东大会制度及其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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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11、对公司聘用、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13、审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14、审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监事会或股东的提案;


15、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事项;


16、审议根据交易所上市规则要求股东大会审议的交易事项;


17、审议公司章程所列对外担保事项;


18、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9、批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员工的持股方案;


20、审议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其他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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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须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批的,经审批后生效;涉
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应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股东通过认购、受让公司股权或以持有公司股东的股权及其他方式,
持有公司股权的比例可能达到或超过公司注册资本 5%时,应事先告知公司,
并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批准手续后,方可正式持有相应比例的股
份。公司股东应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
经批准,持有或者实际控制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责令
其限期改正;改正前,相应股权不具有表决权;如上述股东一年内无法取得国
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股东资格,应出让相应股权。


公司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上一
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召开。如发生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
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董事会、监事
会提议召开等情形时,董事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不能召集或者不召集会议的,监
事会召集。监事会不召集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股东大会会议由
监事会召集的,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
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主持。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自行召集的,由
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
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议案。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通
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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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1、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2、发行公司债券;


3、公司的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


4、公司章程修改;


5、回购本公司股票;


6、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购买或出售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达到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交易;


7、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8、发行任何种类的股票、认股证和其他类似证券;


9、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10、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以
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但是,该关联交易事项涉及公司章
程规定股东大会需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时,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如果公司股票上市地交易所的上市规
则有要求,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该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披露其利益,
并应回避和放弃其表决权,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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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或决议应注明股东不投票表决的原因;股东大会决议的
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权情况。


在公司发行不同种类股份的情况下,持有不同种类股份的股东,为类别股
东。公司拟变更或者废除类别股东的权利,应当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和
经受影响的类别股东在按公司章程规定分别召集的类别股东会议上通过方可
进行。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中,对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召集、提案和通知、出席
和登记、召开、表决和决议、会议记录等事项作了明确的规定。


(三)股东大会的运作

自报告期开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 7 次会议,
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议事方式以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
度及其运行情况

(一)董事会制度及其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1、董事会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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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制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方案;


(8)制订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和解散方案;


(9)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10)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设置;


(11)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合规总
监、首席风险官;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首
席信息官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人员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奖惩
事项;


(12)制订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预案;


(13)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4)制定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


(15)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6)制订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17)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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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制订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方案;


(19)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20)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范围以外的公司对外担保
事项;


(21)推进风险文化建设;审议批准公司的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以及重
大风险限额;审议公司定期风险评估报告;建立与首席风险官的直接沟通机制;


(22)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的交易所的上市规则
所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履行以下合规管理职责:


(1)审议批准公司合规管理总体目标和基本政策;


(2)审议批准公司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及公司合规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
职责;


(3)决定聘任、解聘、考核合规总监,决定其薪酬待遇,确保合规总监
履职的独立性,建立与合规总监的直接沟通机制;


(4)审议批准合规总监提交的年度合规报告,确保合规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


(5)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作出评价,督促解决合规管理中存在的问
题;


(6)决定解聘对发生重大合规风险负有主要责任或者领导责任的高级管
理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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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 4 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大约每季度召开一次,
于会议召开 10 个工作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及合规总监。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董事长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1)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2)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联名提议时;


(3)监事会提议时;


(4)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提议时;


(5)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6)紧急情况下,总裁提议时;


(7)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要求召开时。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日 5 日以前以书面形式通
知全体董事及合规总监。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
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
明。


2、董事会议事规则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董
事会议事规则》。其中,对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方式、提案的提出与征集、通知
及会前沟通、出席、召开、表决、决议和会议记录以及决议的执行和反馈等事
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3、董事会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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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自报告期开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25 次会议,
董事会召集程序、议事方式以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及其运行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及提名委员
会等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职权范围及程序。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
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具备适当的资历或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
才并且从事会计工作五年以上。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主席必须是独
立董事。


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各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1、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提名,
经董事会批准产生。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董事长担任。现任成员包括姚志勇
先生、葛小波先生、华伟荣先生、周卫平先生和朱贺华先生 5 名委员,其中姚
志勇先生担任主席。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1)对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进行研究及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开展业内交流与调研,掌握宏观经济和证券行业发展动态及趋势并
准备有针对性的策略报告;


(3)初步审阅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及战略性资本配置方案,并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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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公司章程或风险控制委员会职权范围及程序所规定的须经董事会
及风险控制委员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5)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
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6)评估各类业务的协调发展状况,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7)审议重大组织调整和机构布局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8)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9)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
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
过。


自报告期开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战略委员会召开了 9 次会议,
其召集、提案、召开、主持和决议等事项均符合委员会职权范围及程序的有关
规定。


2、风险控制委员会


风险控制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
提名,经董事会批准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至少
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现任成员包括姚志勇先生、华伟荣先生、周卫平先生、刘
海林先生和吴星宇先生 5 名委员,其中姚志勇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吴星宇先生
为独立董事。


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1)对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基本政策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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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3)对需董事会审议的重大决策的风险和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进行评估
并提出意见;


(4)对需董事会审议的定期合规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意
见;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6)除上述所列的各项职责之外,由公司自身承担风险或实质承担风险
的重大项目(单一项目标的金额或对同一实际控制人投融资的总额超过公司净
资产 5%的投融资项目)和特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类投融资、权益
类投融资、担保项目等),需经风险控制委员决议通过。


上述“特定项目”指:


①房地产投融资项目以及实际控制人为房地产商的其他各类投融资项目;


②各级地方政府平台公司的投融资项目;


③投融资主体或项目标的在公司住所以外的项目。


风险控制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
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
必须经参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自报告期开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召开了 10
次会议,其召集、提案、召开、主持和决议等事项均符合委员会职权范围及程
序的有关规定。


3、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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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至少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且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从事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工作 5 年以上。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
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并主持委员会会议。


现任成员包括吴星宇先生、卢远瞩先生和朱贺华先生 3 名委员,其中吴星
宇先生担任主席,三人均为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1)监督财务和其他报告、及按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内部监控的效能
和外聘核数和内部核数是否足够等向董事会提供独立意见,以协助董事会完成
其责任;


(2)确保遵守适当的会计原则及汇报实务;


(3)主要负责就认可独立核数师(外聘核数师)的委任、重新委任及罢
免向董事会提供建议、批准外聘核数师的薪酬及聘用条款,及处理任何有关外
聘核数师辞职或辞退该核数师的问题;


(4)就财务和其它汇报、内部监控、外部及负责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
计人员)的责任和董事会不时决议的其它相关事宜,作为其它董事、外聘核数
师及内部审计人员之间沟通的汇集点;


(5)按适用的标准检讨及监察外聘核数师是否独立客观及核数程序是否
有效。委员会应于核数工作开始前先与外聘核数师讨论核数性质及范畴及有关
申报责任,并在多个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审核时,协调其关系。


(6)就外聘核数师提供非核数服务制定政策,并予以执行。就此条文而
言,“外聘核数师”包括与负责核数的公司处于同一控制权、所有权或管理权之
下的任何机构,或一个合理知悉所有有关资料的第三方,在合理情况下会断定
该机构属该负责核数的公司的本土或国际业务的一部分的任何机构。委员会应
就任何须采取行动或改善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就可采取的步骤提出建议。委
员会应确保外聘核数师提供非核数服务时不会损害其独立性或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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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监察本公司的财务报表以及年度报告及账目、半年度报告及(若拟
刊发)季度报告(包括董事会报告、主席报告和管理层讨论和分析)的完整性,
并审阅报表及报告所载有关财务申报的重大意见。


(8)检讨向外聘核数师、内部审计人员及本公司股东在审核与监管等方
面有关企业的陈述;


(9)与外聘核数师和内部核数人员检讨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管理、内部
监控(包括财务、营运和合规监控)的政策和程序之足够性,和在董事会签署将
包括在年报内之任何声明前,检讨该声明书;


(10)检讨和监察本公司的财务监控的成效,以及(除非有另设的董事会辖
下风险委员会或者董事会本身会明确处理)检讨本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


(11)与管理层讨论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确保管理层已履行职责建立
有效的系统。讨论内容应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会计及财务汇报职能方面的
资源、员工资历及经验是否足够,以及员工所接受的培训课程及有关部门预算又
是否充足;


(12)主动或应董事会的委派,就有关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事宜的重要调
查结果及管理层对调查结果的响应进行研究;


(13)如本公司设有内部审核功能,须确保内部审计人员和外聘核数师的
工作得到协调;也须确保内部审核功能在本公司内部有足够资源运作,并且有
适当的地位;以及检讨及监察其成效;


(14)检讨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财务及会计政策及实务;


(15)检查外聘核数师给予管理层的《审核情况说明函件》,外聘核数师
就会计纪录、财务账目或监控系统向管理层提出的任何重大疑问及管理层作出
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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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确保董事会及时回应于外聘核数师给予管理层的《审核情况说明函
件》中提出的事宜;


(17)就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
守则条文第 C.3 条所载的事宜向董事会汇报。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负责,按照
公司章程的规定向董事会提交提案;


(18)考虑与董事会共同制定有关本公司雇用外聘核数师职员或前职员的
政策,并监察应用该等政策的情况。委员会就此应可考虑有关情况有否损害或
看来会损害外聘核数师在核数工作上的判断力或独立性;


(19)凡董事会不同意委员会对甄选、委任、辞任或罢免外聘核数师事宜
的意见,委员会应在《企业管治报告》中列载委员会阐述其建议的声明,以及
董事会持不同意见的原因;


(20)检讨本公司设定的以下安排: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雇员可暗中就财
务汇报、内部监控或其他方面可能发生的不正当行为提出关注。委员会应确保
有适当安排,让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对此等事宜作出公平独立的调查及采取适
当行动;


(21)担任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外聘核数师之间的主要代表,负责监察
二者之间的关系;


(22)出席本公司的股东周年大会,并须在股东周年大会中回答提问;


(23)研究其他由董事会界定的课题。


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应与外聘核数师
会面两次,其中至少一次应在管理层不在场的情况下与外聘核数师会面。


自报告期开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了 16 次
会议,其召集、提案、召开、主持和决议等事项均符合委员会职权范围及程序
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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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薪酬及提名委员会


薪酬及提名委员会至少由 3 名董事组成,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
担任,负责召集并主持委员会会议。


现任成员包括卢远瞩先生、吴星宇先生和华伟荣先生 3 名委员,其中卢远
瞩先生担任主席。


就公司薪酬方面的事务,委员会职责如下:


(1)就其他执行董事的薪酬建议咨询主席及/或行政总裁;


(2)就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全体薪酬政策及架构,及就设立正
规而具透明度的程序制订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因应董事会所订企业方针及目标而检讨及批准管理层的薪酬建议;


(4)向董事会建议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此应包括
非金钱利益、退休金权利及赔偿金额(包括丧失或终止职务或委任的赔偿);


(5)就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6)考虑同类公司支付的薪酬、须付出的时间及职责、以及本公司及其
附属公司内其他职位的雇用条件;


(7)检讨及批准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其丧失或终止职务或委任而须
支付的赔偿,以确保该等赔偿与合约条款一致;若未能与合约条款一致,赔偿
亦须公平合理,不致过多;


(8)检讨及批准因董事行为失当而解雇或罢免有关董事所涉及的赔偿安
排,以确保该等安排与合约条款一致;若未能与合约条款一致,有关赔偿亦须
合理适当;


(9)确保任何董事或其任何联系人不得参与厘定他自己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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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就任何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成员及其董事或拟担任董事者签订任何
服务合约检讨及告知股东(身份是董事并在该等服务合约中有重大利益的股东
及其联系人者除外)有关条款是否公平合理,就有关合约是否符合本公司及其
股东整体利益提出意见,并就股东该如何表决而提出意见。


就公司提名方面的事务,委员会职责如下:


(1)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包括技能、知识及经验
方面),并就任何为配合本公司的策略而拟对董事会作出的变动提出建议;


(2)物色具备合适资格可担任董事的人士,并挑选提名有关人士出任董
事或就此向董事会提供意见;


(3)制定提名政策;


(4)评核本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5)就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以及董事(尤其是主席及行政总裁)继任计
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薪酬及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自报告期开始至本招股意向书
签署日,本公司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会召开了 11 次会议,其召集、提案、召
开、决议等事项均符合委员会职权范围及程序的有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制度及其运行情况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
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
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曾具备
注册会计师(CPA)、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
等四类资格之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本公司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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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但连续任职不得超
过 6 年。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
合下列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
格;


(2)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
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
则;


(4)具有五年以上证券、金融、法律、经济、会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正直诚实,品行良好;


(6)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时间和精力;


(7)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从事证券工作 10 年
以上或曾担任金融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 8 年以上的人员,学历要求可以放宽
至大专);


(8)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除享有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赋予
的董事职权以外,还享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特别职权:


(1)按照中国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股票上市地法律和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对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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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5)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6)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
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截至目前,本公司独立董事为吴星宇先生、朱贺华先生、卢远瞩先生。


(四)董事会秘书制度及其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
董事会委任,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秘书可以由公司董事或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兼任。当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兼任时,如某一行为应由董事及董
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士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是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的自然人,董事会秘书
的任职资格如下: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2)从事证券工作 3 年以上,或者金融、法律、会计工作 5 年以上(具
有证券、金融、经济管理、法律、会计、投资类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
员,从事证券、金融、经济、法律、会计工作的年限可以适当放宽);


(3)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以及其他承担证券
监管职能的专业监管岗位任职 8 年以上的人员,可以豁免证券从业资格的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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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从事证券工作 10 年以
上或曾担任金融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 8 年以上的人员,学历要求可以放宽
至大专);


(5)曾担任证券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不少于 2 年,或者曾担任金融
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不少于 4 年,或者具有相当职位管理工作经历;


(6)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资质测试;


(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交易
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
定;


(2)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数据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
沟通;


(3)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
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4)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
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5)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证券交易
所有关问询;


(6)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培
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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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
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予以
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8)保证公司有完整的组织文件和记录;


(9)确保公司依法准备和递交有权机构所要求的报告和文件;


(10)保证公司的股东名册妥善设立,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
的人及时得到有关记录和文件;


(11)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交易
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
任,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公司不得无故解聘董事会秘书,董
事会秘书的变动必须事先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说明原因并公告,并
通知境内外上市地有关监管机构。公司董事会终止聘任前任董事会秘书的同
时,须按规定的程序和手续重新聘任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为王捷先生。


四、监事会制度及其运行情况

公司设监事会。《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由股东
大会选举的监事 3 名,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 2 名,监事会设监事
会主席 1 名,其任免应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监事会主席召集
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的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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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
罢免的建议;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合规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生
重大合规风险负有主要责任或者领导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
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5)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6)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
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


(7)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8)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9)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10)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
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的,可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帮助复
审;


(11)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查董事会和经理层在风
险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并督促整改;


(12)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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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公司监事为江志强先生、周卫星先生、任俊先生、沈颖女士、虞蕾女士。
其中,江志强先生担任监事会主席。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自报告期开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监事会共召开 13 次会议,前述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等事
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总裁及高级管理人员制度及其履职情况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裁对董事会负责。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前应取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
裁、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但兼任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
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财务总监、首席信息官
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人员。


根据公司章程,总裁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首席信息官以及实际履
行上述职务的人员;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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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9)紧急情况下,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10)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合规管理目标,对合规运营承担责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总裁为葛小波先生,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为杨明先生、陈兴君先生、徐法良先生、王捷先生、汪锦岭先生、尹红卫女士、
李钦先生、马群星先生。


六、报告期内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一)行政处罚

1、2018 年 12 月 29 日,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向公司出具《行政处
罚决定书》(锡银罚字[2018]22 号),对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的行为,责令公司限期改正,并处以 45 万元罚款。公司已积极进行整改并按时缴
纳了上述罚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1〕第 3 号)
第 13 条,“重大行政处罚”包括下列各项:(1)较大数额的罚款(包括中国人
民银行中心支行决定的 50 万元以上人民币罚款);(2)责令停业整顿;(3)吊
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4)对其他情况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公司上述处罚金额未达到 50 万元的标准,不属于前述重大行政处罚,且上述罚款
金额占公司当年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数据、
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处罚,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出具说明确认:根据《中国人
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该处罚决定书所作出的行政处罚不属于
重大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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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保荐机构认为上述行政处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不会构成重大不
利影响。


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鉴于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对发行人本次
作出的处罚金额为 45 万元,未达到 50 万元的标准,故不属于上述“重大行政处罚”,
发行人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而受到的上述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
为,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法律障碍。


2、国联证券宿迁洪泽湖路证券营业部因未按期申报个人所得税及印花税,分
别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5 月 7 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出具的“宿税三简罚[2019]240 号、216919 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
被分别处以人民币 400 元、200 元罚款的简易处罚。该营业部分别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5 月 7 日缴纳完毕上述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
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
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
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
下的罚款。”鉴于发行人该营业部受到的行政处罚为罚款 400 元、200 元,罚款
金额较小,在上述规定的行政处罚的情节中属于受到较低档的处罚;且根据国家
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出具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并经
公司确认,上述罚款属于简易处罚,且全部罚款已缴纳完毕。


据此,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宿迁洪泽湖路证券营业部受到的
上述简易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不会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


(二)监管措施

1、2017 年 4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就发行人信息技术、交易单元
的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原因,向发行人出具了《关于对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
责令改正并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的决定》([2017]13 号)行政监管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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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决定书,对发行人采取责令改正并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监督管理措施,
发行人已按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报送了整改报告和合规检查报告。


2018 年 5 月 25 日,江苏证监局出具《江苏证监局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行政监管措施整改情况的意见函》(苏证监函[2018]337 号),确认:对于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所指出的问题,公司均进行了针对性整改,取得了一定的效
果。


(1)报告期,发行人信息系统事故(故障)情况


无。


(2)发行人主要信息系统接收认证、评估、审计、检查等情况


A、认证、评估情况


2015 年 6 月 12 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外部接入信息系统评估认
证规范》,根据该规定,证券公司使用外部接入信息系统,应当经中国证券业协
会(以下简称协会)评估认证,自该规范下发之日起,证券公司不得接入新的未
经评估认证的外部信息系统。自 2015 年 6 月 12 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
司外部接入信息系统评估认证规范》之日起,公司未接入新的外部信息系统,未
出现因接入新的外部信息系统需中国证券业协会评估、认证的情形。


2018 年 9 月,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信息系统评估报告》。根据该报告,公司在信息系统方面存在未建立异地备
份中心、日志记录功能及分析报告不全面的不足。公司针对发现的不足已经采取
了相应应对措施:目前已经建立了同城灾难备份中心,且运行状态良好;目前使
用两种技术手段替代数据库服务器 AIX 操作系统的主机日志记录功能,能够及时
发现对系统的非授权访问,并全局了解系统的运行情况。公司认为上述发现对于
本公司的日常业务运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B、审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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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公司 IT 治理,加强合规管理,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范风
险,公司审计监察部对公司 2019 年度信息技术系统进行了审计,出具了相应审计
报告。


公司信息技术总部已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在信息技术治理、
机房管理、网络管理、运维管理、数据治理、分支机构管理、合规管理及风险控
制等方面符合行业信息技术规范要求。信息技术总部应认真学习相关行业监管要
求及行业标准,加强分支机构信息技术人员培训管理,促使公司信息技术管理的
依法合规和稳健发展。


2、2017 年 8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就华英证券作为江苏金鑫建材
有限公司 2014 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未及时发现其未按照约定用途
使用募集资金行为,出具了《关于对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的决定》([2017]38 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要求华英证券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增强守法合规意识,对存在的问题切实进行整改。针对违规行为,华英证券采取
了相应整改措施并按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报送了自查整改报告。华英证
券就该事项未再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进一步监管措施。


3、2017 年 11 月 8 日,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就华英证券作为崇州市兴旅景
区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主承销商及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的主承销商与受托管理人,未能有效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管理及信息披露工作,
出具了《关于对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7]30
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针对违规行为,华英证券采取了相应整改措施并按要
求向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报送了自查整改报告。华英证券就该事项未再受到监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进一步监管措施。


4、2020 年 1 月 14 日,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就华英证券作为山东龙力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力生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
套募集资金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 2016 年 7 月至 2017 年
10 月间未及时发现龙力生物违规挪用募集资金的情况,重组执业中部分尽职调查
工作不规范,部分工作底稿保存不完整的情况,出具了《关于对华英证券有限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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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公司及张国勇、范光峥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0]3 号)的监管措
施决定书,针对违规事项,华英证券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就该事项未再受到监管
部门的进一步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


前述监管措施为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证券行业的日常监管措施,并
非行政处罚。


据此,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前述行业监管措施不会对发行人的经
营及本次发行及上市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公司资金的占用与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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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一、风险管理

(一)风险管理目标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与公司自身发展战略相适应的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为公司各类风险可测、可控和可承受提供合理保证,保障
公司稳健经营。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可操作的管理制度、健全的组织架
构、可靠的信息技术系统、量化的风险指标体系、专业的人才队伍、有效的风
险应对机制。


(二)风险管理的原则

公司实现全面风险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应覆盖所有部门、分支机构及子公司,应能够涵盖
所有业务和所有环节中的各类风险;公司应在开展新产品、新业务之前制定适
当的风险管理程序和控制方法,实现风险管理全覆盖。


2、一致性原则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目标与业务发展目标相一致,风险管理的目的在于为业
务发展提供有效的内控环境,保障业务健康发展。


3、独立性原则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应建立独立的组织架构和政策程序,应确保风险管
理部及其他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和风险管理评估监督部门具有高度独立性,不受
外部因素的干扰,以保持客观性、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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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适应性原则


风险管理工作应当与公司业务范围、经营规模、组织架构和风险状况等相
适应,并随着市场、技术、监管及法律环境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和完善。公司
应当定期评估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依据评估结果及时改进风险管理工作。


5、集中与分散相统一原则


集中是指公司不同的风险管理组织最终都应该向董事会负责;分散是指在
风险集中管理的大框架下,不同类型的风险可以交由不同的专业机构来管理。
集中和分散相统一有利于在充分发挥专业化管理的同时整体管控各类风险。


(三)公司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架构包括四个层级:董事会及风险控制委员会、高级管
理层及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部及其他风险管理职能部门、部门内设的风
险管理组织。公司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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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会及风险控制委员会


董事会对公司的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董事会主要履行以下职责:推进风
险文化建设;审批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聘任首席风险官;对公司风险
管理的重大事项如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重大风险限额、信息披露等进行审
批;审议评价风险管理报告及实施情况等。董事会可以授权其下设的风险控制
委员会履行其全面风险管理的部分职能。


2、高级管理层(包括首席风险官)及风险管理委员会


公司高级管理层承担在经营管理中组织落实全面风险管理各项工作的责
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并适时调整;


(2)建立健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经营管理架构,明确各部门在风险管
理中的职责分工,建立部门之间有效制衡、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


(3)建立完备的信息技术系统和数据质量控制机制;


(4)建立涵盖风险管理有效性的全员绩效考核体系;


(5)根据董事会审批的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及重大风险限额等,制定
具体的风险管理执行方案,确保其有效落实;对其进行监督,及时分析原因,
并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进行处理;


(6)定期评估公司整体风险和各类重要风险管理状况,解决风险管理中
存在的问题并向董事会报告。


公司在高级管理层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重大经营项目和
创新业务的风险评估,审批风险管理的操作流程和细则;审批一定范围内的风
险超限;对公司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能分工和调整;协调公司风险管理
职能部门之间、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配合,保证风险管理职能
部门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对公司风险管理过程的效果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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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首席风险官,首席风险官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任免。
首席风险官的主要职责有:


(1)组织实施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2)审查批准公司风险管理规划和风险计量方法、模型以及指标,并确
保所承担的风险不超过既定的限额;


(3)组织制定公司内部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政策,评估重大的市场、信用、
流动性等风险;


(4)组织对业务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调查和质询;对发
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及时向公司总裁报告,并对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整改意
见;对于重大风险隐患或风险隐患整改未达标的,有权向董事会及其风险控制
委员会或监事长进行报告。


3、风险管理部及其他风险管理职能部门


公司其他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包括:合规法务部、财务会计部、信息技术总
部、运营管理总部、办公室、审计监察部等。


风险管理部及其他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有:贯彻法律法规及规范
准则,拟定风险管理制度和程序,提交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总裁办公会审查
批准;负责研究开发风险管理的各种方法和工具,对估值与风险计量模型的有
效性进行检验和评价,建立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及预警机制,确保各种风险管理
控制措施适当、有效,使各项业务操作符合法律规范和公司风险管理政策;评
估公司开展新产品、新业务的风险情况,设计风险管理流程和控制措施,对业
务制度和流程进行审查;负责相关风险的日常监控工作,监测相关业务部门和
分支机构对公司风险管理制度、风险限额、授权管理体系的遵守情况,记录监
控情况;对风险行为进行及时记录、报告与处置。开展压力测试与敏感性分析,
并实施事后检验和有效性评估;向公司高级管理层(含首席风险官)提供独立
的风险管理报告及其他有关风险管理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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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和子公司下设的风险管理组织


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和子公司是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对风险管理承
担直接责任。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和子公司负责人应当全面了解并在决策中
充分考虑与业务相关的各类风险,及时识别、评估、应对、报告相关风险;各
部门指定专人协助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1)华英证券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华英证券的风险管理架构包括: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首席风险官、风险
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职能如下:


董事会对全面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对全面风险管理承担主要
责任;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在首席风险官的领导下负责全面风险管理的具体实施
工作;华英证券各部门、分支机构承担风险管理的第一线责任,在各自的业务
范围内履行风险管理职责。华英证券推行稳健的风险文化,每一名员工对风险
管理有效性承担勤勉尽责、审慎防范、及时报告的责任,全员参与风险管理工
作。


(2)国联通宝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为了规范国联通宝业务运作,指导公司业务内部运营风险管理,明确内部
风险管理架构,国联通宝制定了《国联通宝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运营风险控
制制度》,并经其董事会通过。国联通宝的风险控制组织体系共分为五个层级:
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首席风险官、合规风控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具体
职能如下:


①董事会负责推进国联通宝风险文化建设、审议批准国联通宝全面风险管
理的基本制度、审议国联通宝风险控制报告、任免首席风险官、建立与首席风
险官的直接沟通机制等。


②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国联通宝风险终端控制,包括投资项目的全面风险
监控、决策重大风险项目处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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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首席风险官负责根据国联通宝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建立和完善国
联通宝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联通宝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负责对
业务开展全过程的风险进行识别管理、监督、检查,提高国联通宝风险管理的
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负责组织对国联通宝重大投资决策、重大项目和创新业
务等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规划,为国联通宝决策提供支持;对国联通宝业
务开展过程中发现的风险因素进行调查和质询,及时向相关业务负责人提出整
改建议;负责建立有效的风险预防和应对机制,并组织推动国联通宝风险管理
团队和风险管理文化的建设;代表国联通宝接受监管部门的合规风险检查,并
组织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负责组织对国联通宝风险项目的处置,对国联
通宝日常经营活动涉及的法律诉讼事务的处置等。


④合规风控部门负责职能业务范畴内的风险管理程序制度的建立,审核和
识别职能范畴内的风险并监督改进,及时向首席风险官和国联通宝高管报告业
务部门在业务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风险问题,对预提交董事会审批的事项进行
风险评价;在业务决策过程中独立出具专业意见并/或审核,主要包括制定相关
风险标准,要求业务部门在业务中按照风险标准发现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
上报,以及对项目退出进行风险监控,出具风险控制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业
务相关合同、投资协议等进行审核;负责职能范畴的风险教育和培训等。


⑤业务部门负责部门内部以及配套的相关运作部门的风险控制措施执行,
对各自部门的风险事件承担直接责任;业务部门应当严格遵守风险管理制度、
流程和限额,配合和支持风险控制部门的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将
本部门的风险信息进行报告,确保风险控制过程中的信息透明;根据合规风控
部制定的风险标准,监督项目运行,发现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并及时报送合规风
控部等。


(四)风险管理制度

本公司制订了一系列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
发展,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制定了
《国联证券全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包括全面风险管理定义、总体目标、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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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组织架构和职能、基本程序、方法与工具、应急处置、评估与考核等。该
制度涵盖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的各项要求,也符合公司
风险管理的内在需求,有助于提升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使公司风险管理迈上
新的台阶,进入全面风险管理时代。


公司制定的《国联证券信用风险管理办法》、《国联证券操作风险管理办
法》、《国联证券市场风险管理办法》、《国联证券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等
分别明确了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的管理原则、
组织架构和职责、评价机制、监控流程、报告等;公司印发的《国联证券风险
控制指标监控管理实施细则》加强了风险控制指标体系的监管,明确了净资本
补足机制、敏感性分析、风险控制指标体系的有效性评估等。


为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公司压力测试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压
力测试工作质量和效率,公司制定了《国联证券压力测试工作制度》,明确了
压力测试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压力测试流程、压力测试的报告、应对措施和检
查评估机制等。


为保障公司持续规范发展,防范合规风险,推动公司合规文化建设,公司
建立了一系列比较完善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国联证券合规管理基本制度》
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的合规责任、合规总监的职责及公司各部门的
合规责任等。为了提高公司员工遵纪守法意识,防止责任事故、重大差错、违
规违纪事件和违法案件的发生,公司制定了《国联证券员工违规处罚及领导责
任追究制度》,明确了员工违反不同制度的处罚责任及相关的领导责任追究。


公司除分业务制定风控合规管理办法外,还印发了《国联证券突发事故应
急处置总体预案》、《国联证券信息系统应急管理办法》、《国联证券结算业
务应急管理办法》、《国联证券期货中间介绍业务应急预案及处理办法》等,
明确处理各业务突发事件的组织机构与职责、应急预案的启动、应急处置响应
程序等。


(五)风险管理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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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股市价格、商品价格、利率、汇率等)的不利
变动而导致公司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公司市场风险主要来自于证券自营、资
产管理业务和做市业务等,主要表现为利率风险、股票价格风险、汇率风险。


为控制市场风险,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方法:(1)敏感度分析,公司通过
不同的敏感度参数设定限额控制及调整金融产品的市场风险,确保整个组合风
险在预期范围内;(2)集中性控制,公司在各层级执行资本限额(包括业务
及产品),并通过限制市场风险敞口方式控制风险承受能力,公司每年调整资
本限额,以反映市场行情、业务状况及公司风险承受水平的变化;(3)在险
价值方法,公司使用每日在险价值评估风险敞口及公司债务、股权投资相对的
或绝对风险,并及时监控公司相关风险限额;(4)压力测试及情景分析,公
司采用压力测试及情景分析来监控风险敞口;(5)随着公司国际化的拓展,
汇率风险逐步显现。公司将保持对外汇市场的持续关注,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和
内部管理,谨慎开展境外融资。如计划开展境外业务时将考虑通过外汇远期、
期权对冲等一系列措施对冲、缓释汇率风险,以支持公司境外业务的开拓。


2、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交易对手没有履行契约中的义务而造成公司经济损
失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对手方信用风险(违约风险)、担保品风险等。


交易对手方信用风险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约定契约中的义务而对公司
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公司通过分析交易对手的各项财务指标来判断交易对手
的经济实力,包括流动资金、负债水平、稳定收入来源以及股票市值等因素,
出具评估报告。


担保品风险指参与抵押的担保品的兑付能力是否能覆盖项目本身需要承
担的违约暴露。公司开展的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等信用交易业务会面临此类风
险。因此,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和个股的风险对担保品的价值做周期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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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流动性风险管理


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期债务、
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的风险。公司自营、资产管
理、融资融券、信用交易业务的快速发展都对流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有效应对和管理流动性风险,公司采取如下措施:(1)高效管理资金
来源、融资安排及资金配置;(2)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及融资能
力,同时考虑经营过程中所涉及流动性风险及其他相关风险,确定各项业务的
流动性风险偏好、正常流动性水平及流动性风险限额;(3)在资金运用达到
流动性限额时进行压力测试,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各业务线的流动性风险敞口在
授权阈值以内;(4)建立充足的流动性储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提供额外资
金来源。


4、操作风险管理


操作风险指在公司运营过程中,由于不恰当或失效的内部流程、人员和系
统或外部事件导致公司发生损失的风险。


针对操作风险,公司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定期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估工作;风险管理部设置专人负责操作风险,规范优化相关业务流
程;整理统计操作风险事件发生频率及相应损失以建立损失数据库;此外,公
司通过内部培训、年度考核等多种方式不断强化各岗位人员的行为适当性与操
作规范性;并建立应急风险处置预案并定期演练,确保设备、数据、系统的安
全,防范因信息系统故障而导致的突发性、大范围的操作风险。


5、合规风险管理


合规风险是指公司因未能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规则、自律性组织制
定的有关准则、以及适用于公司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
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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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经建立了有效、完善的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及合规管理组织体系。为
了推进公司的合规管理,公司成立了合规法务部,并通过与各个监管部门沟通
而探索合规管理的各种有效模式。公司合规法务部同时通过合规监测、合规检
查、合规审查、合规督导和合规培训等方式对公司运营中遇到的合规风险实施
有效和全面的控制。


6、集中度风险管理


集中度风险是由于业务单一造成的同一来源风险敞口过大导致的风险。公
司通过在不同层面上设定阈值进行有效限额管理,通过加强和健全集中度风险
的识别、度量、监测、报告制度,完善集中度风险压力测试制度,根据压力测
试的结果,设定风险警戒线,对集中度风险进行提示、预警,进而形成一套集
中度风险防控的机制。


7、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由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公司
负面评价的风险。


公司通过舆情监控系统对公司声誉风险实施动态监测管理,重点关注业务
开展过程中可能引发声誉风险的因素,内部组织机构变化、政策制度变化、财
务指标变动、系统调整等可能引发的声誉风险因素、新闻媒体报道、网络舆情
动向、客户投诉、内外部审计和监管部门合规检查等揭示出的声誉风险因素,
以及涉及司法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等可能引发的声誉风险因素。


二、内部控制

(一)内部控制目标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二)内部控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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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
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专业委员会和管理层构成的权责分
明、相互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监
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公司总裁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相关决议。公司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
员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中,分别按规定配置了独立董事,按照
相关议事规则召集会议。公司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可有效保证董事会、
监事会和合规总监对管理层的监督,降低经营管理决策风险。报告期内,公司
各项会议的通知方式、表决程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合规管理架构


公司建立了“董事会—合规总监—合规法务部—部门合规风控岗”的合规管
理组织体系。董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负最终责任;合规总监对内向董
事会汇报,对外向监管部门汇报,负责指导合规法务部落实公司合规咨询、合
规审核、合规监测、合规考核、合规检查、合规培训等合规管理工作;部门合
规风控岗具体执行合规风控工作。


公司建立了《国联证券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国联证券合规审查及咨询
管理办法》、《国联证券员工违规处罚及领导责任追究制度》等合规管理制度,
通过办公网向员工及时发布最新的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各种形式的合
规培训,合规培训涵盖新员工合规培训、合规管理人员培训、员工执业行为培
训等内容。公司希望通过宣传和合规培训,使“合规人人有责,合规创造价值”
的理念深入公司的企业文化。


3、信息隔离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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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敏感信息的不当流转和使用,防范内幕交易和管理利益冲突,公司
建立了《国联证券信息隔离墙管理办法》、《国联证券跨墙管理实施细则》、
《国联证券静默期制度》、《国联证券保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内部
信息隔离组织与管理。通过人员隔离、物理隔离、信息隔离、资金隔离、跨墙
管理、名单管理以及静默期管理等措施将内部信息隔离落实到各项业务活动
中,保障公司合法合规经营管理。报告期内,分管内控部门的公司领导不兼管
业务部门,承担不同职能的业务部门具有独立的办公场地和人员;财务会计部
对各项业务分别进行独立会计核算;证券自营业务、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
等的资金相互分离。公司建立了信息隔离系统,采用系统实施对限制名单和观
察名单的管理,并对公司发布研究咨询信息、证券投资交易和投资银行业务等
行为进行控制,实现了业务信息在公司各业务之间的有效隔离。


4、授权控制


为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形成公司内部各级科学合理、权责匹配的决
策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激励与约束机制,依照“分级授权、有限授权、规范操作、
授权跟踪、责任共担”的授权原则,制定了《国联证券授权管理办法》,建立内
部授权管理体系。公司通过授权管理,使各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在授权管理范
围内,落实内控制度的规定,实施经营业务计划,管理公司日常事务。公司的
授权控制包括法人治理层面、经营层面、人员岗位层面,实行逐级授权管理,
各层面在职权授权范围内进行工作。各部门根据岗位设置,制定《岗位说明书》,
明确岗位设置目的、岗位职责、报告关系,明晰岗位之间前、中、后台相互制
约关系,通过制度规范和系统管理,实现了对各项业务进行全面控制。合规法
务部对公司授权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不适用的授权提出调整意见,
对于越权行为及时发现并提出处理建议。报告期内,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业
务部门及分支机构未发生超越授权范围的情形。


5、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坚持人才强企战略,始终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在人才引进、培养、
使用、开发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理念、政策和措施,构建和完善了具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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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为助推公司做强做大提供科学的人才管理与人才资
源支持。具体包括:


(1)坚持“机会均等、公平竞争、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断建立
完善统一、规范、标准的人才招聘与配置机制,促进人力资源结构合理优化。
为提高招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及时对年度招聘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以期发现
招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可以改进的经验;为协助分
支机构引入人才、提升人才队伍建设水平,修订并完善了《关于分支机构人员
聘用的指导意见》,为分支机构建设财富管理人才队伍给予指导;为满足公司
业务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积极组织推进相关部门高端、核心岗位的招聘工
作。


(2)为促进员工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公司一直重视员工培训并持续推进
相关工作。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要求,统筹各部门培训需求,积极做好全员
培训计划的制定;进一步加强培训制度与平台建设工作:为提高培训管理效率,
修订《国联证券员工培训积分管理办法》、《国联证券内部讲师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支持岗管理办法》、制定《国联证券跨部门培训管理办法》,并组
织相应培训。制定《国联证券员工在线学习平台管理办法》,以充分发挥公司
在线学习平台的作用;组织实施形式多样的各种培训活动:新员工入职培训、
先进事迹交流会、新任干部系列培训、专业技能培训、行业职业培训、管培生
专项培训等,有效提升了各级人员的综合素质。尤其重视对员工合规意识、在
岗知识及技能水平的培训提升,分别组织了全员学习适当性管理办法、主要业
务部门员工定期参加集团综合金融培训、投研部门路演技能提升培训等。


(3)不断完善绩效考核机制。采取定量与定性结合、过程与结果并重的
考核形式,结合 360 度评议及合规风险管理的考核,以真实、准确的数据为依
据,综合评价公司各部门及全员年度工作业绩和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科
学公正的完成年度绩效奖励的分配工作。根据公司发展规划,通过设立关键业
绩指标,将年度经营业绩及目标任务合理分解至部门,并制定相应的部门年度
绩效考核方案;针对分公司的考核,在以做大客户基数、做大客户资产的指导
思想下,制定了《国联证券分支机构综合业务考核管理办法》,作为对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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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公平公正的奖励
分配制度,通过制定《国联证券项目激励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司有关机构业
务项目的实施范围、项目奖励的对象、收入认账和奖励分配方式等内容。


(4)公司修订完善《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级体系管理办法》,按照
业绩导向,通过细化完善职级任职要求,完善职级调整运行规则,形成更合理、
更市场化的员工职级管理机制,适应公司未来人力队伍发展和引进优秀人才之
需。


(5)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以企业
年金、大病互助互济方式为补充,建立多层次的福利保障体系;通过走访、面
谈等方式不定期了解员工工作和生活动态,及时解决员工遇到的困难,听取员
工对公司、部门及个人发展的意见;对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制度办法适时进行
修订完善,如制定加班管理办法,规范员工的加班管理。制定《国联证券新员
工租房补贴实施细则》,在保持公司对异地人才吸引力同时减轻新员工租房经
济负担;积极协调、促进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人力资源部通过 OA 办公系统定期发布《人力资源简报》,及时反映公司
在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等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制度和操作流程方面的执行
落实情况。


6、内控制度建设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准则的变化及公司发展规划需要,以及现行制度实际
执行适用情况等,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修订、完善,持续加强对公司制度体系的
规范,以确保公司内控制度的有效性。报告期内,公司为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加强反洗钱工作,组织进行了相关制度及工作细则的修订工作,进一步建
立健全公司内控制度;同时,为了落实合规管理新规的相关要求,对《国联证
券合规管理基本制度》等一系列合规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及制定工作。目前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包括基本管理制度、业务流程、操作标准和部
门岗位职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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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风险识别与评估

公司制定了《国联证券全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明确了履行风险识别和
评估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董事会对公司的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董事会
授权其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公司高级管理层
承担在经营管理中组织落实全面风险管理各项工作的责任;风险管理委员会主
要负责对公司重大经营项目和创新业务的风险评估,审批风险管理的操作流程
和细则,审批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超限,对公司风险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能分工和
调整;公司首席风险官协助公司总裁开展对公司各项业务的风险管理,领导公
司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开展工作;公司风险管理部门根据风险分类和职能分
工,分别履行对风险的识别、计量、管控、报告等具体工作;公司各业务部门、
分支机构负责人主要负责及时识别、评估、应对、报告相关风险,接受公司风
险管理部门的独立监督,承担业务决策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并对风险管
理的有效性承担直接责任。


公司要求各部门在开展经营管理活动之前及过程中,全面、系统、持续地
收集和分析可能影响实现经营目标的内外部信息,识别业务面临的风险及可能
引发的后果,并对每一个重要业务提出风险识别报告。公司风险管理部门指导
业务部门或职能部门开展内外部信息的收集工作和风险的初始识别工作,建立
风险识别的方法和相应的报告机制,及时并持续的进行更新。为了保证风险识
别分析的准确程度,风险管理部门在成本效益原则的前提下,对业务部门或职
能部门的初始识别结果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分析和复核确认,根据风险的来
源、特征、形成条件和潜在影响揭示其性质、类型及可能引发的后果,并按业
务、部门和风险类型等进行分类。风险管理部下设内核部,履行公司投资银行
类业务内核职责,控制公司新三板等业务的风险。


公司风险管理部门根据风险的性质、类型、影响程度和发生可能性建立评
估标准,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计量并进行等
级评价或量化排序,确定重点关注和优先控制的风险,在执行过程中,公司风
险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业务种类、风险敞口的性质,选择适合自身管理需要的风
险计量和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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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业务部门及风险管理部门最终根据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的结果,采取
与公司风险偏好相适应的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接受、风险控制等应对策
略。


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内部设立的合规风控员对所在部门业务风险的监测
情况、各项制度流程、风险限额和指标遵守及风险事件的相关情况,及时向公
司风险管理部门、上级管理部门报送。


(四)内部控制活动与措施

公司建立了包括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信用交易业务、
场外市场业务、投资银行业务等各项业务内控制度,加强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监
控和提示,主要业务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1、经纪业务内部控制情况


在业务的组织与管理方面,公司总部对分支机构岗位统一了权限标准,按
照匹配性、合规性、最小化原则,实行按岗赋权管理模式。对分支机构负责人
实行强制休假制、对分支机构财务管理人员实行委派制度。分支机构实行前后
台岗位分离,涉及账户管理、适当性管理、营销管理、档案管理、投诉纠纷、
合规风险管理等重要事项明确职责。


在监督管理方面,公司对经纪业务制度和流程进行梳理。风险管理部及合
规法务部通过集中监控系统监控、专项检查等方式识别发现的合规或风险事
项,以多种方式督促关注或整改。


在安全保障方面,制定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
计划地对分支机构开展安全检查。分支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建立营业场所安全
保障机制,与当地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人员建立联系,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应
急处理预案,并组织演练。报告期内,没有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故、重大突发
事件和重大客户纠纷等影响营业部正常运行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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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方面,公司建立封闭运行、集中管理的客户交易
结算资金管理体系,实现客户资金与公司自有资金的严格分离;公司将客户交
易结算资金纳入第三方存管体系,实现客户资金封闭运行、客户资金多方核对,
确保客户资产的安全性,有效防止客户资产被挪用现象的发生。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客户服务制度,推进客户服务水平的提升。公司
业务中心、分支机构回访人员及时对新开户和存量客户进行客户回访,确保客
户信息的有效性和完整性。通过开展风险提示、合规回访、营销专项回访等各
类型客户回访工作,加强了客户风险防范意识。公司已严格按照《国联证券客
户投诉纠纷管理办法》的要求,针对客户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上报、考核
进行全面留痕管理。


2、证券自营业务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按照“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证券投资部/固定收益部/股权衍生品
业务部”的三级管理体制,加强对证券投资业务风险控制。董事会是公司证券投
资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证券投资业务的规模和可承受的风险限额;投资
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证券投资业务运作的最高管理机构,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制订
证券投资业务的资产配置策略、投资品种范围和重点投资事项;证券投资部/
固定收益部/股权衍生品业务部是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的具体执行机构,在证券投
资决策委员会所授权的投资范围内,负责具体投资项目的决策和执行工作,并
进行必要的内部风险控制。证券投资设置“独立交易室”,建立门禁制。公司证
券投资、清算、核算部门及风险管理部门相互分离、相互监督。财务会计部负
责资金账户管理、会计核算以及资金的安排调度;运营管理总部负责证券账户
管理、清算管理;风险管理部负责对证券投资业务的操作及风险控制指标进行
实时监控,发现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风险处置。合规法务部、审计监察部定
期或不定期对证券投资业务的经营合规性和内控有效性进行现场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自营债券投资交易业务,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底正式上
线了"恒生 FIM 版"债券投资管理系统,将债券业务审批、业务要素录入与备案、
业务风险监测管理等功能统一纳入系统管理,并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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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设置业务规模、杠杆比例、集中度及价格偏离度等指标,以有效防范和控制
债券投资过程中的风险,确保自营债券交易业务符合新的监管要求。2019 年下
半年,公司为规范自营投资科创板业务,发布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业务科创板投资实施细则》,从投资授权、标的股票池的管理、投资流程、风
险控制以及应急机制等方面对科创板投资做出了制度安排,保障科创板投资业
务合法合规运行。同时,为保证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及股权衍生品业务管理工作
高效、有序进行,强化风险意识,有效提升风险控制能力,固定收益部及股权
衍生品业务部分别制定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管理制度》、《国
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衍生品业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业务制度及实施细
则,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


报告期内证券投资部、固定收益部、股权衍生品业务部根据业务发展变化
需要,加强合规风险控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严格控
制投资额度和杠杆比例,未发生重大差错或责任事故等风险事件。


3、信用交易业务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建立了信用交易业务组织管理、决策授权、制度和流程、风险管理等
内部控制,建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信用交易业务规模监控和调整机制。在组
织和决策授权方面,公司对信用交易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管理体制按照“董
事会--业务决策机构--业务执行部门--分支机构”的架构建立。


授权管理实行业务部门与中后台部门相互分离原则、业务与技术分离原
则、审批与授权分离原则、授权与监控分离等原则。信用交易管理制度和流程
涵盖了征信与授信、信用账户管理、担保物管理、逐日盯市及强制平仓管理、
回访与投诉处理等各业务环节。信用交易业务管理部门按照制度规定履行对具
体客户的授信额度等日常审批、复核和监督职责。在风险管理方面,公司严格
遵守交易规则,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交易执行岗及风险管理岗对业务总量、
业务明细、单一证券集中度、盯盘预警、到期合约预警等多个实时监控模块进
行监控。合规法务部及风险管理部、审计监察部定期或不定期对信用交易业务
管理部门开展业务检查,及时识别信用交易业务的各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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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公司进一步优化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评审决策机制,强化了公
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审核标准,加强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风险分类管
理,该等措施进一步提升了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风险控制能力。截至本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如
下:


(1)制度体系建设


公司建立健全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制度体系,根据最新规定修订了《国联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国联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信息管理办法(暂行)》、《国联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信用评级办法(暂行)》、《国联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融入方尽职调查办法(暂行)》、《国联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暂行)》、《国
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客户服务管理办法(暂行)》、
《 国 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标的证券管理办法(暂
行)》、《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投诉纠纷管理办法
(暂行)》、《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暂行)》、《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信息隔离墙管
理办法(暂行)》等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加强业务风险管控。


(2)决策审批控制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决策与授权体系按照“董事会—业务决策机构—业
务执行部门—分支机构”的架构设立和运行。业务决策机构主要包括总裁办公
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及股票质押式回购项目评审内核小组等。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发展战略,确定股票质押式回购
业务规模;业务决策机构在董事会确定的总规模内,确定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
业务的实际运作规模。业务决策机构中总裁办公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关于股
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有关决议,在董事会确定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总规
模内,确定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运作规模。总裁办公会及下设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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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管理委员会是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主要决策机构,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
合法、合规、有序地开展工作。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项目融入方合计融资余额
授权成立股票质押式回购项目评审内核小组。融入方合计融资余额在 5,000 万
元以下的,由股票质押式回购项目评审内核小组审批通过后由分管总裁审批;
融入方合计融资余额在 5,000 万元(含)至 1 亿元(不含)的,经股票质押式
回购项目评审内核小组审议通过后由分管总裁审批,分管总裁审批通过后由风
险管理委员会审批;融入方合计融资余额在 1 亿元(含)以上的,经股票质押
式回购项目评审内核小组、分管总裁、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总裁办公
会审议。


(3)合理确定业务规模


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
建立健全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风险控制机制,并持续符合以下风险控制
指标要求:


若公司分类评价结果为 A 类,自有资金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
150%;若分类评价结果为 B 类,自有资金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 100%;
若分类评价结果为 C 类及以下的,自有资金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
50%。


公司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市场状况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对风
险限额指标实行动态管理。公司根据年度分类评价结果,经过净资本、流动性
等风险控制指标压力测试,结合市场状况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拟定年度股票质
押交易业务规模,初始交易金额 500 万元以下的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不新增
规模,存量到期赎回。


(4)融入方准入管理


公司建立健全融入方尽职调查制度,确定资质审查标准和信用评估指标,
对融入方的身份、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信用状况、担保状况、资金用途、风
险承受能力等进行尽职调查和有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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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在提交业务资格申请时应按照公司规定提交充分的资质证明材料并
进行适当性评估,根据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对客户资质匹配情况进行确认。对于
客户提交的基本情况调研、持股情况核查、财务情况调查、资金运用调查、风
险因素及其他事项调查等资质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客户才可开展业务。公司
业务执行部门审核分支机构报送的相关材料,如有必要,与客户联系并进行实
地考察,了解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同时要求融入方承诺融入资金用于实体
经济生产经营,不得流向淘汰类产业,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环境保护政策
的项目或进行证券交易、申购新股等,并通过资金跟踪管理等方式加强融出资
金监管。


(5)质押股票管理


公司建立健全质押股票管理制度,制定质押股票筛选标准或准入条件、质
押率上限、具体项目质押股票质押率确定机制、质押股票集中度管理机制等,
并明确调整机制,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其适用性进行评估和更新。


公司根据质押股票种类、交易场所、流动性、估值水平、已质押比例等因
素,审慎确定质押股票质押率的上限。公司综合考虑融入方资质、质押股票种
类、交易期限、近期价格涨跌幅、估值情况、流动性情况、所属上市公司的行
业基本面等因素,对具体项目的质押股票质押率进行动态管理。公司对同一质
押股票质押率进行差异化管理。以有限售条件股票作为质押股票的,原则上质
押率应当低于同等条件下无限售条件股票的质押率;交易期限较长的质押股
票,原则上质押率应当低于同等条件下交易期限较短的质押股票的质押率。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根据相关规则被锁定的股票、
国有股、金融股、含税的个人解除限售股等特殊股票作为质押股票的,公司建
立相匹配的风险管理制度。质押股票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有的根据相关规则被锁定的股票的,公司对其当年度已减持的数量和比例、仍
可减持的数量和比例等进行动态评估;质押股票为国有股或金融股的,公司核
查融入方是否已按相关规定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


(6)贷后跟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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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定业务持续管理制度,对待购回交易进行持续跟踪管理,并根据待
购回初始交易金额、风险大小等因素对具体交易项目进行分类持续管理。


公司建立健全盯市机制,并确定各项盯市指标。在待购回期间,相关部门
跟踪质押股票的价格波动情况,承揽人、承做人负责开展贷后管理工作,持续
关注可能对质押股票价格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及时评估融入方的履约保障能
力,并及时将情况报送业务执行部门。


公司根据融入方、质押股票的不同情况,设置差异化的履约保障比例。在
待购回期间,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约定最低比例的,公司按照协议约定,
及时通知融入方追加担保物、提前购回或者采取其他履约保障措施。质押股票
部分解除质押后,履约保障比例仍应不低于约定的比例。质押股票被有关机关
冻结的,公司及时向融入方了解其资信状况,并按照协议约定要求融入方采取
相应措施。


公司制定融入方持续管理制度,承揽人、承做人在待购回期间采取以实地
调研、现场访谈为主,以电话访谈、邮件访谈、委托调研等为辅的多种形式定
期或者不定期对融入方进行回访,了解可能影响融入方偿还能力的有关因素,
对其偿还能力进行评估跟踪。公司可以根据待购回初始交易金额、风险大小等
因素对融入方进行分类持续管理。


(7)违约处置管理


公司已在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协议等业务相关文件中与融入方约定违约
情形、处置方式等并建立健全违约处置管理办法,分支机构负责人、项目承揽
人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第一责任人,业务执行部门、合规法务部、风险管理
部、运营管理总部、分支机构等部门联合协作处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事
宜。


违约事项发生后,分支机构负责人、承揽人负责与客户、上市公司、当地
政府沟通协调,业务执行部门、合规法务部、风险管理部根据约定及沟通情况
制定违约处置方案,包括处置担保物的种类、方式、数量和时间等。若出现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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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方违约需要强制平仓时,业务执行部门在进行相关报备即告知流程后指令运
营管理总部准备进入强制平仓流程,同时按照要求报送交易所,并按《股票质
押式回购违约处置及卖出流程》进行强制平仓;若出现无法通过场内平仓处置
时,业务执行部门、合规法务部、风险管理部应及时启动司法程序进行处置。
违约处置完毕后,业务执行部门及运营管理总部将处置结果及时通知交易各方
并报告相关交易场所。业务执行部门、风险管理部制作违约处置报告,并存档
备查。


(8)业务风险管理


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定期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开展情况进行风险监测
和评估,对相关风险计量模型的有效性进行验证和评价,并及时报告公司有关
部门和人员。风险管理部定期根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开展和市场变化情
况,对业务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压力测试。


公司建立健全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信息隔离墙制度和利益冲突防
范机制,有效防范和管理以自有资金参与的交易和其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或者定向资产管理客户参与的交易、不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者定向资产管理
客户参与的交易之间的利益冲突。


公司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实现融入资金与融出资金的合理匹
配,加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股票质
押式回购交易,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建立健全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易的风险控制机制。公司根据融入方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质押股票市值变
动、质押股票集中度以及重大风险事件等因素,审慎评估待购回交易的风险程
度,合理划分风险等级,并相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了一系列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相关内
部控制制度并根据《质押新规》相关要求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作了进一步修订,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4、资产管理业务内部控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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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资质齐备、手续齐全,资产管理业务所有人员均已
取得证券从业人员资格。公司董事会作为资产管理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
和授权年度业务的整体规模和风险限额;公司设立了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发展委
员会,对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规模、投资战略、产品推广方案等业务总体
发展计划、业务管理制度、风险控制等进行决策管理。公司设立了业务评审委
员会,作为公司所有金融产品创设和金融产品销售的最高审核机构,对涉及资
产管理业务的有关产品进行审核。


资产管理部下设前、中、后台十三个二级部门,并按岗位职责进行合理的
岗位分工,制订了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流程。前台为北京、上海、深圳、无锡
四个市场团队,主要负责资金端的引入和项目承揽;中台为权益投资部、固定
收益部、企业金融部、项目投资部、公募部、产品部、研究部,其中,权益投
资部、固定收益部、项目投资部、企业金融部、公募部主要负责受托资产的投
资管理,最大限度的实现受托资产的保值增值,产品部主要负责创新产品设计
与开发、产品承做支持等工作;后台为质量控制部和内控管理部,其中,质量
控制部主要负责对非标类项目的审核与质量控制以及存续期间相关审核事宜
及投后事宜,内控管理部主要负责部门日常合规管理和风险监控、信息披露及
绩效考核。研究部主要负责建立和维护适用于所有资管产品的投资对象备选
库。


资产管理业务运营维护和交易工作由运营管理总部负责,运营管理总部下
设产品服务部、清算交收部和交易管理部三个二级部门,分别负责资管产品的
估值核算、资金交收、交易管理。财务工作由公司财务会计部委派至资产管理
部的人员负责,实行单独业务条线管理,分工明确责任清晰。


公司严格业务的各项信息隔离措施,防止敏感信息的不当流转和使用,防
范内幕交易和利益冲突,防止不当利益输送。资产管理部设内控管理部负责日
常合规管理与风险监控工作,并对资产管理产品的合规性、持仓结构、投资规
模、投资绩效和盈亏等情况进行监控。公司合规法务部和风险管理部负责对资
产管理业务的产品设立流程、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合同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核。
审计监察部负责对资产管理业务的经营和内部控制进行常规审计或专项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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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积极贯彻落实证监会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发布的《证券期货经营机
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定的各项要求,在私募资产管理业
务的季报和年报中增加了对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分析,并增加
了合规负责人、风控负责人和总经理的签署。


公司自上述新规实施日之后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新设立的资产管
理计划,全部符合新规的各项规定。对于新规施行之前的存续产品,由资产管
理部组织开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自查整改工作。公司将严
格按照过渡期要求对不符合新规要求的产品进行整改规范。报告期内,公司的
资产管理业务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或责任事故等情
况,业务管理守法合规、风险可控。


报告期内,公司已将资管业务风险纳入公司统一管控范围,已建立健全有
效的风险内控制度和技术体系并有效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已将资产管理业务纳入公司的统一管控范围


公司实施全面风险管理,通过有效管理风险,把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纳入
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流程中,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能够涵盖包括资产管理业
务所有业务和所有环节中的风险,并能够识别所面临的各类风险。


①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根据监管要求,公司建立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采取分层管理、集中与分
散相统一的管理模式,建立全面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架构
包括四个层级:董事会及风险控制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及风险管理委员会、风
险管理部及其他风险管理职能部门、部门内设的风险管理组织。


董事会对公司的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董事会授权其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
会全面负责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公司高级管理层承担在经营管理中组织落实
全面风险管理各项工作的责任,同时,公司在经营管理层设立风险管理决策机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重大经营项目和创新业务的风险评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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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的操作流程和细则等。公司风险管理部及其他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根据
风险分类和职能分工,分别履行对风险的识别、计量、管控、报告等具体工作。
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子公司设立合规风控员或合规风控联络人,协助所在
机构负责人开展风险识别、评估、应对和报告等相关工作。


根据公司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图,资产管理部作为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第四层
级部门下设内控管理部,内控管理部主要负责部门日常合规管理和风险监控工
作。


②风险管理制度


公司制订了一系列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从制度层面将资产管理业务纳入
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内。公司制定了《国联证券全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
规定了资产管理部门及其他业务部门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中所承担的责任和
作用。公司制定了《国联证券信用风险管理办法》、《国联证券操作风险管理
办法》、《国联证券市场风险管理办法》、《国联证券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等相关制度,明确了资产管理业务及其他业务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类风
险的管理原则、评价机制、监控流程等。公司印发了《国联证券风险控制指标
监控管理实施细则》、《国联证券压力测试工作制度》等,规范了包括资管业
务在内的各类业务的风险监控要求、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压力测试流程等。公
司制定了《国联证券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国联证券合规审查及咨询办法》
等各类合规相关制度,明确了资产管理部门及其他业务部门的合规责任。公司
还印发了《国联证券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总体预案》、《国联证券信息系统应急
管理办法》等,明确了处理资产管理业务在内的各类业务突发事件的组织机构
与职责、应急预案的启动、应急处置响应程序等。


③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控制


公司建立多层次的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控制体系,具体包括:公司风险管理
委员会对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进行评估管理,对风险控制制度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发展委员会对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规
模、投资战略、产品推广方案等业务总体发展计划、业务管理制度、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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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进行决策管理;产品筹设方面,公司设立了业务评审委员会,作为公司所有
金融产品创设和金融产品销售的审核决策机构,对涉及资产管理业务的有关产
品进行审核,主要针对募集规模超过一定范围或结构复杂的产品;合规与风险
管理方面,合规法务部和风险管理部履行资产管理业务的合规管理与风险监控
总体工作,对资产管理各项业务及项目事前开展合规咨询、审查并出具书面合
规与风险评审报告及检查报告,深入业务前端履行合规风控职责;事中通过实
施权限管理、前端控制、风险阈值监控等手段控制操作风险;事后进行合规检
查及考核,制定检查底稿和合规考核标准,落实内部问责及责任追究机制;资
产管理部内部设立二级部门内控管理部,主要负责部门业务前端的内控管理工
作,主要参与部门资管项目初审、对资管产品的投资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
复核投资主办投资权限额度,监督投资交易的过程和结果;财务清算方面,公
司财务会计部、运营管理总部通过资金清算与证券存管、会计核算、业务复核
等环节及时揭示风险,反馈信息。信息系统方面,公司在总部层面通过交易系
统、内控平台对资产管理业务各项风险阈值进行设置,对异常情况进行及时监
控。


综上所述,公司已将资产管理业务纳入公司的统一管控范围。


(2)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已建立健全有效的风险内控制度和技术体系并有
效执行


①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和技术体系


公司制定了《国联证券风险控制指标监控管理实施细则》、《国联证券压力
测试工作制度》、《国联证券内控制度管理办法》及《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
户资产管理业务制度》、《国联证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交易管理制度》、《国联
证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管理制度》、《国联证券资产管理产品评审管理办法》、
《国联证券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国联证券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等各
类规章制度,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开展中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技术体系要求
作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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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风险管理制度,2019
年,资产管理部修订了《国联证券资产管理计划代理销售机构管理办法》、《国
联 证 券 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固定收益类资产研究与投资管理办
法》、《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权益类资产研究与投资管理
办法》、《国联证券资产证券化业务聘请第三方实施细则》、《国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会计核算工作管理办法》、《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
管产品压力测试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


②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及技术体系的执行情况


A、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主要包括市场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合规风
险管理、操作风险管理、信用风险管理等方面,公司按照事前风险识别评估、
事中风险跟踪和监控、事后检验与绩效评定的流程,对资产管理业务风险进行
管理,确保资产管理业务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


资产管理部根据监管要求,及时新增或修订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制度、流程,
并定期梳理业务运作流程,完善相应制度,适时增加岗位人员,加强项目管理
和流程控制,以提高运作效率及防范操作风险。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资质齐
备、手续齐全,资产管理业务所有人员均已取得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董事会作
为资产管理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和授权年度业务的整体规模和风险限
额;公司设立了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发展委员会,对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规
模、投资战略、产品推广方案等业务总体发展计划、业务管理制度、风险控制
等进行决策管理。公司设立了业务评审委员会,作为公司所有金融产品创设和
金融产品销售的最高审核机构,对涉及资产管理业务的有关产品进行审核。


公司严格执行各业务的各项信息隔离措施,防止敏感信息的不当流转和使
用,防范内幕交易和利益冲突,防止不当利益输送。合规法务部和风险管理部
对资产管理业务开展系统性的合规管理及风险控制,审查资产管理部的制度流
程,对产品设立、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合同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核,通过系统
权限设置及风险阀值管理,控制资产管理业务运作过程中的风险,以开展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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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检查,落实合规考核形式,落实事后的监督管理;资产管理部设有内控管
理部负责日常内控管理工作,并对资产管理产品持仓结构、投资规模、投资绩
效和盈亏等情况进行监控;审计监察部负责对资产管理业务的经营和内部控制
进行常规审计或专项稽核,进而最大限度降低资产管理业务的违规风险。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
况良好,各项规定得到了有效执行。


B、技术体系执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一套完整有效的技术体系对资产管理业务开展的各个环节进
行风险控制。


投资决策方面,公司投向标类资产的资产管理计划均通过恒生 O32 基金投
资管理系统进行指令下单、交易执行,恒生 O32 基金投资管理系统内设置白名
单,投资标的经过审批进入白名单后方可进行投资。资产管理部向风险管理部
提供资管产品最新监管法规要求和各资产管理计划的合同条款,风险管理部在
恒生 O32 基金投资管理系统上对相关阀值进行设置,恒生 O32 基金投资管理系
统自动监控资管产品运作过程中的各类风控指标;另一方面,公司内控平台对
资产管理业务的主要异常情况进行监控,从而进一步控制异常情形对公司业务
经营的影响。


隔离墙与利益冲突方面,公司建立信息隔离墙机制,恒生 O32 基金投资管
理系统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与证券自营等业务之间实行有效隔离,从而防范内
幕交易,避免利益冲突,恒生 O32 基金投资管理系统设有反向交易开关,账户
间、部门间禁止反向交易。


产品申购赎回方面,公司通过控制交易参数确保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申购、
赎回交易信息的安全及准确。公司资产管理部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向运营管理
总部提供资管产品合同信息,由运营管理总部根据合同信息制作参数表并将其
发送给相关系统参数管理员进行参数设置。交易参数设置主要涉及三个系统:
代销端柜台系统、中登公司份额登记过户系统参数平台以及管理人份额登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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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系统参数平台,三类平台在客户交易时进行独立控制,客户委托需同时通过
三系统的系统参数校验方能交易成功。


产品运营方面,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的主要运营流程如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运
营衔接流程、集合资管计划新份额发行或开放期设置流程、集合资管计划收益
分配、份额折算流程、投资主办变更流程、资管计划信息披露流程、资管计划
终止流程、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或展期)运营衔接流程、资产管理计划报
告汇总管理流程、资管计划交易账户开立/销户/变更流程等均通过公司办公自
动化系统进行各级审批,从而有效控制操作风险。


估值核算方面,产品核算岗根据资产管理部提供的产品合同,在资产估值
与会计核算系统内建账并录入相关参数,资产估值与会计核算系统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相关要求对各类资管产品进行估值核算。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各项流程技术体系得到了充分有
效的执行。


5、研究咨询业务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设立证券研究所,对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行为、分析师实行集中统一管
理。公司制定了《国联证券发布研究报告管理办法》,建立了证券研究报告研
究管理平台。研究所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实行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核,证券研究报
告必须经过研究所质量控制小组并经合规系统进行隔离检测后才能对外发布。
证券研究报告的制作、审核、发布及研究业务的相关流程记录,均按监管部门
规定要求,保存在国联证券研究管理平台。公司加强了证券分析师培训,持续
提升证券分析师的职业操守、合规意识和专业服务能力。


公司建立、健全了《国联证券信息隔离墙管理办法》,对因业务需要知悉
内幕信息的人员,实行有效的跨墙审批措施,并通过公司网站等途径披露静默
期。为防范虚假信息传播、误导投资者、以及利益冲突等风险,公司与媒体合
作、参与公众媒体及报告会、通过媒体开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等均由公司统一
安排,并按审批流程报备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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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研究所、合规法务部共同负责与研究业务有关的信息隔离事宜。公司
研究所、人力资源部共同对公司分析师执业资格进行管理。


6、场外市场业务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建立了《国联证券从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管理制
度》、《国联证券从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操作规程》、《国
联证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核工作管理办法》、《国联证券场外市场部--推荐挂
牌业务操作指引》、《国联证券推荐挂牌业务执业质量评价暂行办法》等规章
制度,对场外业务流程各个阶段、各环节的工作内容及风险防范作了具体规定。
公司对场外市场业务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场外市场业务相关决策、授权与执行
体系。公司原通过设立场外市场部,负责开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推荐
挂牌业务、做市业务等业务。


公司在开展推荐挂牌业务工作中,依照《国联证券场外市场部--推荐挂牌
业务操作指引》、《国联证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核工作管理办法》等规范要求,
始终坚持尽职尽责,严格把控项目质量。每个挂牌项目设有专门的项目工作小
组,负责该申报项目的推荐挂牌工作。项目小组成员由注册会计师、律师及行
业分析师组成,并指定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统筹安排,全面核查后出具尽职调查
报告。完整、真实、准确地反映整个推荐挂牌企业合法合规事项、财务状况、
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治理情况,判断企业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公司设立内核委
员会作为公司股转系统推荐业务的审核机构。公司推荐挂牌项目均签署财务顾
问协议,协议经公司内部审批流程通过。


公司对做市业务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做市业务决策采取三级管理,形成层
次分明、职责明确的分级授权体系:一级管理指公司董事会,其作为最高决策
机构,决策和控制做市业务的整体规模和风险偏好;二级管理指做市投资决策
委员会,其根据董事会批准的业务规模和风险限额,审议做市业务的做市标的
和资产配置政策,对公司分管总裁及做市业务部进行授权;三级管理指做市业
务部,其在授权范围内,根据公司《做市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及《做市业务操
作规程》指引,从事做市业务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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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定了跨墙管理制度和业务隔离制度,明确了做市业务人员的行为规
范及独立性。相关人员均已签署自律承诺书,对本人从事的业务合法合规性承
担责任。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撤销场外市场部,由华
英证券承接新三板推荐挂牌、持续督导及财务顾问业务。华英证券建立了《华
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业务操作指引》、《华英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工作制度》、《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公众公
司推荐业务持续督导工作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华英证券将严格执行
相关制度要求并不断加强新三板业务内部控制建设。


7、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由控股子公司华英证券负责经营管理。2017 年 9 月,
华英证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英证券设置总经理室,负责管理公司日常
经营活动,下设总经理办公会和发行委员会。同时,总经理室下设立项委员会
和内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项目进行管理。


公司已经与华英证券之间建立了有效的信息隔离机制。华英证券已建立投
资银行业务管理制度,统一项目立项的标准,规范了业务从立项、内核、流程
管理及档案管理等阶段的操作规程。华英证券已经建立相应的承销管理办法,
明确组织与分工、承销方案的制定、路演推介、发售及登记等相关内容,并制
定相关措施进行风险管理。每个项目均按照业务流程规范操作,执行授权审批
制度,并受业务管理部(原质量控制部)与合规风控部的监督及审核。


2020 年 1 月 14 日,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就华英证券作为山东龙力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力生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
募集资金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期间未及时发现龙力生物违规挪用募
集资金的情况,以及部分尽职调查工作不规范等事项,出具了《关于对华英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张国勇、范光峥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3 号)的
监管措施决定书,针对违规事项,华英证券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就该事项未再
受到监管部门的进一步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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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该等事项,公司已制定或修订了尽职调查、持续督导和底稿管理等相
关业务制度,并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近年来,随着证券行业加强对证券
公司合规、风险和投行业务内控的监管,华英证券已采取一系列举措,设立了
有效的内控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了投行业务内控三道防线,能够防范投行业务
重大风险。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强投行业务风险管理,督促业务部门严格执行
各项尽职调查、持续督导和底稿等具体管理制度,提高投行业务执业质量,防
范投行业务风险。


8、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的直投业务(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由全资子公司国联通宝负责经营管
理。国联通宝设立了董事会,董事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国联通宝日常经营
由总经理主持工作,由董事会任免首席风险官负责组织实施国联通宝的全面风
险管理工作。国联通宝内部设置投资部、财务部、合规风控部、综合部等部门,
其中财务部相关岗位由母公司相应部门协助执行。母公司对国联通宝合规风控
部进行监管全覆盖。


公司已经与国联通宝及其下属机构、管理的基金之间建立了有效的信息隔
离机制。国联通宝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投资者进行适当性管理,确立了解投资者
投资经验、收益预期和风险承受能力的程序和方法,明确合格投资者的筛选标
准。国联通宝已经建立相应的投资管理制度,明确投资领域、投资策略、投资
方式、投资限制、决策程序、投资流程、投后管理、投资退出等相关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关于发布<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
理规范>及<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的通知》(中证协发[2016]253
号),公司将原下属直投子公司国联通宝变更为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国联通宝
计划以后不再开展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直接股权投资业务。国联通宝已按相关要
求进行规范整改,国联通宝已列入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示的第四批整改方案
经联合机制审查认可的证券公司及其私募基金子公司等规范平台名单,国联通
宝可以据此办理有关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相关工商变更已经全部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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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另类投资业务


公司的另类投资业务由全资子公司国联创新负责经营管理,2019 年 7 月 9
日,国联创新正式成立。国联创新设立董事会,并设置一名监事;国联创新日
常经营活动由总经理主持,并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任命合规及风险管理负责
人,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国联创新的全面合规、风险管理工作。公司对国联创新
合规、风控部门进行全覆盖管理。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国联创新尚未正式开展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尚
在建设中,将拟订相关制度规范投资对象、投资比例、投资规模及限制、决策
机制、投资跟踪管理、投资业务流程、投资退出等方面内容;并拟订相关合规
及风险管理制度,公司将国联创新的合规与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防范国联创新相关业务的合规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
风险等各项风险。


10、创新业务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加强对创新业务的风险控制管理,努力把好新业务、新产品入口关,
形成了有效的创新管理机制,明确了公司创新活动工作流程。公司坚持制度和
业务流程先行的管理理念,事前理清新业务流程和风险特点,制定相应业务管
理制度、操作流程和岗位职责。公司建立新产品开发、调研、审核等评价和决
策机制,制定《国联证券创新业务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加强项目的前
期论证和法律审查,努力实现风险管理“可测、可控、可承受”的目标。


11、资金管理与会计控制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并施了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实行资金的统一管理,客户资金和自有资金分开管理,客户证券交易结算
资金存款实行专户存储、专户管理。对证券自营业务、信用交易业务、资产管
理业务及其他业务所需资金,从审批、划拨到使用都有明确的规定。对于重大
投资或大额资金划付,均在事前开展分析测试工作,分析其对公司净资本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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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程度。公司财务会计部规定分支机构不留现金,全部通过银行结算划转,从
源头上杜绝了分支机构从事资金拆借、借贷等融资活动。为控制资金运用中的
各种风险,公司建立总部集中监控系统,可以及时发现异常操作,进行风险预
警,防范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等情况发生。


公司内部各级核算机构由财务部门统一垂直领导,建立了财务审批、费用
报销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会计档案保管、财务交接等制度,形成较为完整的
会计控制制度体系,明确界定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管理绩效考核等规定。各
核算单位设有财务主管、出纳岗位,负责会计核算、业务统计、财务分析、财
务报告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12、信息系统控制情况


公司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建立了由
信息技术治理委员会、信息技术总部组成信息系统管理组织体系,制订并有效
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操作流程,严格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公司重视 IT 系统
软硬件投入,重视信息技术人员、设备、软件、数据、机房安全、病毒防范、
防黑客攻击、技术资料、操作安全、事故防范与处理、系统网络等的管理。严
格划分软件设计、业务操作和技术维护,严格执行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标准
及数据的授权修改流程。公司信息技术总部负责统一信息系统规划、开发、支
持、服务,负责公司交易系统的运行工作,确保中心机房安全运行。通过分公
司专职信息技术人员及营业部兼职信息技术人员,对本公司营业部计算机系统进
行管理。为加强信息系统的风险管理,公司建立灾备机房,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或根据监管部门要求不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13、反洗钱工作情况


公司制定《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制度》、《国
联 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身份 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细
则》、《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管理细则》、《国联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细则》等反洗钱内控制度,公司
及分支机构建立了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反洗钱组织体系。各级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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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人为反洗钱工作第一责任人,合规法务部负责反洗钱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
制度、指导监督、培训检查等工作;各级反洗钱岗位根据公司统一的反洗钱工
作要求,做好客户身份识别、风险等级划分、客户身份资料保存、可疑交易核
查、向人民银行报送监管报告、组织反洗钱业务培训等反洗钱相关工作。


公司在各项业务开展过程中,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规范和完善客
户账户信息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加强客户
身份重新识别工作,全面落实账户规范工作。不再为持有一代居民身份证的客
户办理新开户和临柜各项业务,对于原留存一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的存量客
户,采取有效手段通知客户前来更新相关身份信息资料,并对账户采取相关限
制措施。


2018 年 9 月 20 日至 10 月 22 日,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对公司履
行反洗钱义务情况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指出公司在 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期间履行反洗钱义务中存在客户身份识别不到位的情况,并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出具了检查意见书,公司在收到意见书后积极开展分析自查工作,
制定整改计划,从反洗钱组织管理方面及客户身份识别方面两方面采取了相应
整改措施,并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向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递交了《国
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反洗钱现场检查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2018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决定书》(锡银罚
字[2018]22 号),就检查发现责令公司限期改正,并处以人民币 45 万元罚款的
行政处罚。同时对公司相关责任人员处以人民币 2 万元的罚款。公司及相关责
任人员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已在限期内缴纳罚款。公司认为上述事项对与财务
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不构成重大影响。


14、子公司管理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有 3 家,分别为:国联通宝、
华英证券和国联创新。公司注重控股子公司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内控体系等
建设。鉴于 3 家子公司从事的金融业务均具有较高风险特征,公司通过向子公
司派驻董事、监事,督促子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和内控制度,聘请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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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所进行审计监督,及时掌握子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管理、投资管理、审计监
督、考核奖罚等方面的情况,促进控股子公司的规范运作。


15、关联交易控制情况


为规范与公司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公司已制定《关联(连)
交易管理办法》,明确划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
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公司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关联
方及其附属公司的非经营资金占用的行为,并持续建立防止控股股东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对于日常经营中可以预计的关联交易,按制度规定进行
审批,并按规定进行公开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相关关联交易的批准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
的要求。


16、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权属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在《公司章程》、《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中已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宜。


17、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
管理层是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
决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作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五)信息与沟通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召开会议
决策并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报告等情况。公司
总裁办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经营管理事项、分析经营管理情况、部署各项
工作要求。公司运用 OA 办公系统发布公司主要管理制度与业务流程、通知公
告等事项,及时上传监管部门、自律组织、交易所等发布的管理规范和管理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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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公司建立健全了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公司网站、分支机构经营场所均对外
公布公司投诉电话、投诉邮箱,客户也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
公司、分支机构、95570 客服中心进行投诉。


为满足外部监管要求和内部管理需要,公司建立《国联证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对公司应当披露的各类信息披露文件的原则、内容,以及未公开重大
事件的内部流转、传递、审核程序、保密措施等进行明确的规定,并在实际工
作中形成了合规、有效、安全的信息沟通与披露机制。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按
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规定,做好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报送、接待
股东来访咨询等工作。公司指定专人按照交易所、证监会及自律组织的规定,
定期或不定期上传监管信息、会员机构信息和业务信息。公司合规总监与合规
法务部负责信息披露的分层次合规审查;对外报送材料、宣传资料等由合规法
务部事先审核。公司重大事项、重大业务、证券监管机构要求公司报送的材料
由合规总监进行合规审查,并出具合规审查意见。


(六)内部监督

公司建立了由监事会、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风险管理部、合规法务部、
审计监察部等组成的内部监督体系。监事会通过召开会议审议公司财务报告、
经营管理工作报告,履行监督职责;监事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对公司重
大事项的决策进行监督。合规总监独立于管理层运作,对公司合规经营进行监
督,协助董事长分管合规法务部和协助董事长分管审计监察部。首席风险官负
责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合规法务部、风险管理部分别履行合规管理、风险控制
等内部监督职能,根据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的要求,对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履
行合规管理、风险控制职责,定期向监管部门、公司管理层提交相关报告。审
计监察部组织对各项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跟踪。报告期内,公司
各项内部监督职能履行良好,分支机构及各业务部门能够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规
章制度,未发生重大违规事项。


(七)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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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本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且这
些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无重大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具体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八)发行人会计师关于内部控制的审核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0)第 E00003 号),审核结论为:国联证
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表内部控制。


(九)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

2020 年 2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出具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监管意见书的函》(机构部函[2020]330 号),
认为:“根据日常监管情况,截至 2019 年 12 月底,国联证券净资本等风险控制
指标最近 18 个月持续符合规定标准。未发现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存在重
大缺陷。未发现公司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事项
正被我会立案调查。”


此外,公司于 2015 年 7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上市以后,公司严格
按照香港《公司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内幕消息披露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水平,提高风险管控意识,增强风险管理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内控运行良好,
未收到任何香港监管机构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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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公司聘请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本公司
(本节中本集团特指国联证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
2018 年度、2017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
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德师报(审)
字(20)第 S0000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节引用的财务会计信息若无特别说明,均引自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审计报告。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关键审计事项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团执行财政部颁布并生效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
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 号)及相关规定。


此外,本集团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
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以及《关于印发<证券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编制的特别规定
(2018)>的通知》(会计部函[2018]590 号)等适用的相关规定披露有关财务信
息。


本集团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
报》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于 2018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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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键审计事项

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的描述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是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 2019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
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会计师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会计师确定下
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应对措施
1、结构化主体的合并(适用 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
在确定结构化主体是否应纳入合并财务 对于上述事项,会计师实施了以下主要
报表范围时,国联证券管理层需就是否对结 审计程序予以应对:
构化主体存在控制作出重大判断,因此会计
(1)了解管理层在确定结构化主体是否
师将该事项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纳入合并范围时采用的程序及控制;
确定合并范围时,国联证券将满足控制
(2)根据 2019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7
定义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其合并报表范围。判
年度内新设立或者持有份额比例或条款有
断是否存在控制包括三个要素:(1)拥有对被
变动之结构化主体的相关合同协议及其他
投资方的权力;(2)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
相关投资服务协议,检查管理层于评估结构
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以及(3)有能力运用其对
化主体的合并标准时所使用的文件资料;
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的金额。

(3)评估管理层就国联证券对上述结构
国联证券在多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
化主体是否存在控制以及是否需纳入财务
资基金等结构化主体中担任资产管理人或作
报表合并范围所作判断的合理性。
为投资者持有权益。国联证券综合考虑其本
身直接或间接享有权利而拥有的权力,评估
所持有结构化主体连同享有的管理人报酬所
产生的可变回报的风险敞口是否足够重大以
致表明其对结构化主体拥有控制,而需将结
构化主体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和未纳入合
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详情参见财务报表附
注六、1(2)和附注九、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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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应对措施
2、融出资金、股票质押式回购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适用 2019 年度、2018 年度)


国联证券从事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式回 对于上述事项,会计师实施了以下主要
购业务。国联证券管理层确定融出资金、股 审计程序予以应对:
票质押式回购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时需作
(1)了解和评价国联证券融出资金、股票
出重大判断和估计,因此会计师将该事项确
质押式回购金融资产的减值会计政策,以及
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国联证券管理层针对预期信用损失建立的
国联证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融 程序及相关内部控制;
出资金、股票质押式回购金融资产的损失准
(2)评估国联证券在运用预期信用损失
备。国联证券在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时,需确
模型确定融出资金、股票质押式回购金融资
定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及已减值的标准、选择
产损失准备的过程中运用的判断及假设的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适当模型、假设和参数,
适当性及合理性,包括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
包括阶段划分、违约概率、违约风险敞口、
标准、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模型、假设和参
违约损失率,以及确认模型中需要使用的前
数,以及模型中使用的前瞻性信息;
瞻性信息。

(3)选取样本,检查管理层做出的假设和
如财务报表附注七、3 所述,2019 年 12
选择的参数,包括阶段划分、违约概率、违
月 31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国联证券融
约损失率、预期未来现金流量、融资人和担
资融券业务形成的融出资金账面余额合计分
保人的财务状况以及担保物的可变现情况;
别为人民币 4,644,542 千元及 2,963,836 千元,
减值准备余额分别为人民币 6,145 千元及
(4)检查国联证券管理层对融出资金、股
10,019 千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七、7 所述,
票质押式回购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计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算过程。
国联证券股票质押业务形成的股票质押式回
购金融资产账面余额合计分别为人民币
2,750,098 千元及 5,743,874 千元,减值准备
余额分别为人民币 171,907 千元及 181,746 千
元。
3、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评估(适用 2017 年度)
国联证券管理层评估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对于上述事项,会计师实施了以下主要
投资是否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存在减值迹象时 审计程序予以应对:
需作出重大判断,因此会计师将该事项确定
(1) 了解国联证券管理层识别具有减值
为关键审计事项。
迹象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所采用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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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应对措施
序及控制;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
具投资,国联证券管理层需要对公允价值相 (2) 评估国联证券管理层就可供出售权
较初始确认的投资成本而言是否发生严重或 益工具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所作出的判
非暂时性下跌,作出相应判断。对于在活跃 断;
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3) 检查国联证券管理层对可供出售权
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国联证券管理层
益工具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计算过程;
需要评估投资对象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4)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权
益工具投资,根据市场数据抽样检查国联证
如财务报表附注七、11 中所示,截至 2017
券管理层使用的数据,包括市价及公允价值
年 12 月 31 日,国联证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持续下跌并低于初始投资成本的持续时间;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941,158 千元,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
(5)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
具投资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03,235 千元。
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投资,通过检查被投资单位近期财务资料以
了解其财务状况,评估管理层对未来现金流
量折现所确定现值的适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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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资产
货币资金 9,304,971 5,408,625 6,607,151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 6,547,713 4,027,017 4,655,092
结算备付金 2,100,538 2,030,925 2,656,833
其中:客户备付金 1,740,470 1,705,172 2,272,606
融出资金 4,638,397 2,953,817 4,609,34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2,362,037
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8,222,946 2,985,93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426,927 7,398,421 6,053,173
应收款项 92,969 25,091 39,385
应收利息 - - 220,896
存出保证金 64,634 72,494 106,29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1,060,315
长期股权投资 104,201 113,562 125,448
固定资产 88,137 95,452 98,599
使用权资产 171,929 - -
无形资产 50,297 35,894 26,582
商誉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38,149 80,117 21,477
其他资产 115,308 83,448 78,471
资产总计 28,419,403 21,283,776 24,065,998
负债
应付短期融资款 1,309,033 629,364 2,820,000
拆入资金 200,285 - 6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1,707,115
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 1,080,462 1,151,165 -
衍生金融负债 - 94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692,992 10,014 297,910
代理买卖证券款 8,212,333 5,594,621 6,879,052
应付职工薪酬 259,074 120,731 157,882
应交税费 23,782 30,087 51,846
应付款项 222,399 116,992 25,154
合同负债 3,544 7,512
应付利息 - - 103,080
应付债券 5,145,995 5,944,158 3,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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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租赁负债 172,65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63 3,342 -
预计负债 1,869 - -
其他负债 26,496 25,666 31,387
负债合计 20,352,077 13,634,592 16,473,426
股东权益
股本 1,902,400 1,902,400 1,902,400
资本公积 2,163,661 2,163,661 2,163,661
其他综合收益 - - 3,414
盈余公积 548,961 500,372 485,621
一般风险准备 734,655 679,992 662,472
交易风险准备 694,522 641,759 624,328
未分配利润 2,023,127 1,761,000 1,750,67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8,067,326 7,649,184 7,592,572
少数股东权益 - - -
股东权益合计 8,067,326 7,649,184 7,592,57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8,419,403 21,283,776 24,065,998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619,381 989,719 1,262,535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673,750 551,722 639,171
其中:
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359,649 294,629 418,304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245,652 192,356 163,908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64,989 61,177 56,658
利息净收入 497,373 476,971 483,519
其中:利息收入 863,806 883,729 757,869
利息支出 366,433 406,758 274,350
投资收益/(损失) 215,228 -23,338 218,576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 6,599 -11,514 -80,912
其他收益 8,564 6,765 4,83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212,503 -42,678 -64,016
汇兑收益/(损失) 6,044 13,605 -24,971
其他业务收入 5,732 6,627 5,64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187 45 -226
二、营业支出 931,868 918,716 749,892
税金及附加 10,709 9,126 9,742
业务及管理费 933,595 755,698 732,785
资产减值损失 - - 7,365
信用减值损失/(转回) -12,436 153,892 -
三、营业利润 687,513 71,003 512,643
加:营业外收入 1,557 1,960 5,510
减:营业外支出 2,585 1,311 1,475
四、利润总额 686,485 71,652 516,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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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减:所得税费用 165,142 21,064 143,030
五、净利润 521,343 50,588 373,64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521,343 50,588 373,648
持续经营净利润 521,343 50,588 373,648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521,343 50,588 373,64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21,343 50,588 361,492
少数股东损益 - - 12,156
六、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27 0.03 0.19
七、其他综合收益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
- - -56,910
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 - -56,910
税后净额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
- - -56,910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 -58,046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
- - 1,136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 - -
后净额
八、综合收益总额 521,343 50,588 316,73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521,343 50,588 304,58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12,156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581,728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633,272 -
交易性金融负债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746,182 1,660,500 1,644,707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200,000 - 6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6,915,008 - -
代理买卖证券增加的现金净额 2,617,712 - -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 1,801,477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9,299 143,138 44,7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598,201 4,238,387 2,871,162
拆入资金的净减少额 - 600,000 -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 900,476 4,878,578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1,659,302 - 256,93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 - 272,455
益的金融负债净减少额
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4,889,111 - -
交易性金融负债净减少额 119,417 592,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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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买卖证券减少的现金净额 - 1,284,431 2,747,012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11,310 228,088 276,77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07,011 514,230 564,042
支付的各项税费 249,957 160,823 269,02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5,309 233,415 275,3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801,417 4,514,176 9,540,2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96,784 -275,789 -6,669,04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5,96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5,748 6,541 38,000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到的现金 - - 1,154,899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收到的现金 6,337,941 688,22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696 817 2,256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70,345 695,586 1,195,155
投资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购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的现金 6,230,115 830,192
购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支付的现金 - - 430,59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84,680 82,219 60,612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314,795 912,411 491,2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550 -216,825 703,95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 -
现金
发行债券及短期融资款收到的现金 2,660,000 3,000,000 5,120,6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60,000 3,000,000 5,120,6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780,000 3,200,000 1,800,600
偿还租赁负债支付的现金 77,026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12,261 290,233 456,93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354,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69,287 3,490,233 2,611,53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9,287 -490,233 2,509,06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6,044 13,605 -24,97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3,249,091 -969,242 -3,481,002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001,742 9,970,984 13,451,986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250,833 9,001,742 9,970,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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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2019 年度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千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目 少数股东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交易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权益
一、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
1,902,400 2,163,661 - 500,372 679,992 641,759 1,761,000 - 7,649,184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8,081 - -8,081
二、2019 年 1 月 1 日余额 1,902,400 2,163,661 - 500,372 679,992 641,759 1,752,919 - 7,641,10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 - 48,589 54,663 52,763 270,208 - 426,223
(一)净利润 - - - - - - 521,343 - 521,343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521,343 - 521,343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四)利润分配 - - - 48,589 54,663 52,763 -251,135 - -95,12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48,589 - - -48,58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 - - - - 54,663 - -54,663 - -
3、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 - - - - - 52,763 -52,763 - -
4、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95,120 - -95,120
四、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
1,902,400 2,163,661 - 548,961 734,655 694,522 2,023,127 - 8,067,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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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8 年度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千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目 少数股东权 股东权益合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交易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益 计
一、2017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1,902,400 2,163,661 3,414 485,621 662,472 624,328 1,750,676 - 7,592,572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3,414 - - - 9,438 - 6,024
二、2018 年 1 月 1 日余额 1,902,400 2,163,661 - 485,621 662,472 624,328 1,760,114 - 7,598,59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 - 14,751 17,520 17,431 886 - 50,588
(一)净利润 - - - - - - 50,588 - 50,588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50,588 - 50,588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1、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四)利润分配 - - - 14,751 17,520 17,431 -49,70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14,751 - - -14,75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 - - - - 17,520 - -17,520 - -
3、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 - - - - - 17,431 -17,431 - -
4、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四、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1,902,400 2,163,661 - 500,372 679,992 641,759 1,761,000 - 7,649,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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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7 年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千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目 其他综 盈余公 一般风 交易风 未分配利 少数股 股东权益
股本 资本公积
合收益 积 险准备 险准备 润 东权益 合计
一、2017 年 1 月 1 日余额 1,902,400 2,178,478 60,324 446,098 614,098 575,954 1,791,791 327,027 7,896,170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14,817 -56,910 39,523 48,374 48,374 -41,115 -327,027 -303,598
(一)净利润 - - - - - - 361,492 12,156 373,648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56,910 - - - - - -56,910
综合收益总额 - - -56,910 - - - 361,492 12,156 316,738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1、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四)利润分配 - - - 39,523 48,374 48,374 -402,607 - -266,336
1、提取盈余公积 - - - 39,523 - - -39,523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 - - - - 48,374 - -48,374 - -
3、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 - - - - - 48,374 -48,374 - -
4、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266,336 - -266,336
(五)其他 - -14,817 - - - - - -339,183 -354,000
1、因对子公司持股比例变更的影响(附注九、2) - -14,817 - - - - - -339,183 -354,000
三、2017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1,902,400 2,163,661 3,414 485,621 662,472 624,328 1,750,676 - 7,59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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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资产
货币资金 8,483,061 4,703,699 5,565,355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 6,547,713 4,027,017 4,655,092
结算备付金 2,091,545 2,029,140 2,651,397
其中:客户备付金 1,740,470 1,705,172 2,272,606
融出资金 4,638,397 2,953,817 4,609,34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 - 380,162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7,213,777 1,453,49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818,589 7,129,921 5,868,683
应收款项 21,896 18,512 28,190
应收利息 - - 168,767
存出保证金 64,222 72,074 105,84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777,416
长期股权投资 1,287,975 1,332,557 1,437,370
固定资产 86,680 93,029 96,599
使用权资产 149,190 - -
无形资产 50,217 35,754 26,382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775 83,923 36,771
其他资产 104,563 58,043 59,689
资产总计 27,044,887 19,963,962 21,811,962
负债
应付短期融资款 1,309,033 629,364 2,820,000
拆入资金 200,285 - 600,000
衍生金融负债 - 94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685,993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8,212,333 5,594,621 6,879,052
应付职工薪酬 176,112 81,030 110,284
应交税费 9,506 27,152 49,553
应付款项 196,916 116,675 22,827
合同负债 893 3,127 -
应付利息 - - 102,714
应付债券 5,136,934 5,926,406 3,780,368
租赁负债 149,974 - -
预计负债 4,655 7,291 7,786
其他负债 19,680 18,029 25,984
负债合计 19,102,314 12,404,635 14,398,568
股东权益
股本 1,902,400 1,902,400 1,902,400
资本公积 2,177,342 2,177,342 2,177,342
其他综合收益 - - -3,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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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盈余公积 548,961 500,372 485,621
一般风险准备 706,829 656,340 641,500
交易风险准备 666,696 618,107 603,356
未分配利润 1,940,345 1,704,766 1,607,049
股东权益合计 7,942,573 7,559,327 7,413,39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7,044,887 19,963,962 21,811,962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347,489 913,809 1,135,175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452,068 402,579 521,616
其中:
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359,649 294,629 418,304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18,260 34,074 33,152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70,699 70,309 69,790
利息净收入 443,102 427,167 439,878
其中:利息收入 821,253 836,572 699,276
利息支出 378,151 409,405 259,398
投资收益/(损失) 219,934 118,555 195,061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 1,372 -9,311 -77,763
其他收益 7,497 3,727 2,99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213,402 -58,499 -4,800
汇兑收益/(损失) 6,044 13,605 -24,970
其他业务收入 5,642 6,627 5,62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200 48 -226
二、营业支出 700,649 747,808 595,319
税金及附加 8,947 7,800 8,607
业务及管理费 705,766 585,275 576,101
信用减值损失/(转回) -14,064 154,620 -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 113 -
资产减值损失 - - 10,611
三、营业利润 646,840 166,001 539,856
加:营业外收入 1,077 1,960 3,318
减:营业外支出 2,445 290 4,394
四、利润总额 645,472 167,671 538,780
减:所得税费用 159,580 20,158 143,551
五、净利润 485,892 147,513 395,22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485,892 147,513 395,229
1、持续经营净利润 485,892 147,513 395,229
六、其他综合收益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
- - -57,857
净额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
- - -57,857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 - - 1,136

1-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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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 -58,993
七、综合收益总额 485,892 147,513 337,372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
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200,000 - 6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6,650,248
代理买卖证券增加的现金净额 2,617,712 - -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 1,801,477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514,972 1,404,560 1,457,54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8,996 142,270 43,5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081,928 3,348,307 2,101,057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 600,000 -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 518,870 4,181,758
代理买卖证券减少的现金净额 - 1,284,431 2,747,012
购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46,899
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购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5,472,847 231,477 -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1,659,302 - 256,930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06,869 188,311 262,53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75,212 385,993 380,084
支付的各项税费 228,511 135,387 229,70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1,040 180,300 219,5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083,781 3,524,769 8,324,4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98,147 -176,462 -6,223,39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86,086 192,278 164,51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1,830 98,671 35,116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到的现金 - - 897,707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收到的现金 6,319,236 721,61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403 812 423
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437,555 1,013,375 1,097,760
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的现金 38,000 62,450 497,000
购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的现金 6,214,115 830,19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82,797 74,373 57,315
付的现金
购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支付的现金 - - 194,43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334,912 967,015 748,7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643 46,360 349,01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发行债券及短期融资款收到的现金 2,660,000 3,000,000 5,12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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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60,000 3,000,000 5,120,6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780,000 3,200,000 1,800,600
偿还租赁负债支付的现金 58,365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12,261 299,856 469,95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50,626 3,499,856 2,270,5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0,626 -499,856 2,850,04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6,044 13,605 -24,97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2,516,208 -616,353 -3,049,308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297,399 8,913,752 11,963,060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813,607 8,297,399 8,91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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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2019 年度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千元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交易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1,902,400 2,177,342 - 500,372 656,340 618,107 1,704,766 7,559,327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7,526 -7,526
二、2019 年 1 月 1 日余额 1,902,400 2,177,342 - 500,372 656,340 618,107 1,697,240 7,551,80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 - 48,589 50,489 48,589 243,105 390,772
(一)净利润 - - - - - - 485,892 485,892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485,892 485,892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四)利润分配 - - - 48,589 50,489 48,589 -242,787 -95,12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48,589 - - -48,589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 - - - - 50,489 - -50,489 -
3、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 - - - - - 48,589 -48,589 -
4、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95,120 -95,120
四、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1,902,400 2,177,342 - 548,961 706,829 666,696 1,940,345 7,942,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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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8 年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千元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交易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2017 年 12 月 31 日余
1,902,400 2,177,342 -3,874 485,621 641,500 603,356 1,607,049 7,413,394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3,874 - - - -5,454 -1,580
二、2018 年 1 月 1 日余额 1,902,400 2,177,342 - 485,621 641,500 603,356 1,601,595 7,411,81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 - 14,751 14,840 14,751 103,171 147,513
(一)净利润 - - - - - - 147,513 147,513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147,513 147,513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1、股东投入资本 - - - - - - - -
(四)利润分配 - - - 14,751 14,840 14,751 -44,342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14,751 - - -14,751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 - - - - 14,840 - -14,840 -
3、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 - - - - - 14,751 -14,751 -
4、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 -
四、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
1,902,400 2,177,342 - 500,372 656,340 618,107 1,704,766 7,559,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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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7 年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千元
其他综合收 一般风险准 交易风险准 股东权益合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益 备 备 计
一、2017 年 1 月 1 日余额 1,902,400 2,177,342 53,983 446,098 601,977 563,833 1,596,725 7,342,358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 -57,857 39,523 39,523 39,523 10,324 71,036
(一)净利润 - - - - - - 395,229 395,229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57,857 - - - - -57,857
综合收益总额 - - -57,857 - - - 395,229 337,372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1、股东投入资本 - - - - - - - -
(四)利润分配 - - - 39,523 39,523 39,523 -384,905 -266,336
1、提取盈余公积 - - - 39,523 - -39,523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 - - - - 39,523 - -39,523 -
3、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 - - - - - 39,523 -39,523 -
4、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266,336 -266,336
三、2017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1,902,400 2,177,342 -3,874 485,621 641,500 603,356 1,607,049 7,413,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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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2、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集团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
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
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
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
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
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
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
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
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和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
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
未经调整的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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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
观察的输入值。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
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其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
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
公积中的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
负债和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
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
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
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
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誉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
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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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
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
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
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
失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


对于本集团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自购买日(取得控制权
的日期)起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
量表中。


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
会计期间厘定。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于合并时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
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
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
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
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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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
制权的交易,作为权益性交易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
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
与支付/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
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
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
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
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
投资收益。


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
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
小的投资。


7、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因该
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
差额,除:(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
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2)为了规避外汇风险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
额按套期会计方法处理;(3)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如股票)产生的汇兑差
额以及可供出售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
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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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
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
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
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8、金融工具


8.1.2019 年度及 2018 年度金融工具会计政策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
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本集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收入准则”)确认的未包含重大融资
成分应收账款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初始确认的应收账
款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1) 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集团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
行后续计量。


①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
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
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


该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时或终
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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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
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
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
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
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
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
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
适用于金融资产)。


本集团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下列情况
外,本集团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A、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自初始确认起,
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B、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
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
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
信用减值,本集团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
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
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则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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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减值损失或利得、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及
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以外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
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将金融资产不可撤
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对该等金融资产进行
后续计量,并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
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④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
工具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进行指定后,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综合收益中进行确认,该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
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集团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集团收取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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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股利的金额
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以及贷款承诺以预期
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
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
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集
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
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
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
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作为减值
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
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
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
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
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
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①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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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
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
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贷款承诺,本集团在应用金融
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集团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A、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以及逾期天数;


B、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C、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
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D、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E、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F、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
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
影响违约概率;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集团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集
团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②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
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
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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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
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F、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
实。


③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集团对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项目,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
其信用损失,本集团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
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损失。本集团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
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
担保物类型、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债务人所处行业、担保品相对于
金融资产的价值等。


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A、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应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
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B、对于未提用的贷款额度承诺,信用损失应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
贷款的情况下,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
的现值。本集团对贷款承诺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与其对该贷款承诺提用情况
的预期保持一致。


C、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
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
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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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
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
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
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④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
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3)金融资产的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
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
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
控制。


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
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
确认该被转移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本集团按照下列方式对相关负
债进行计量:


A、被转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
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
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摊余成本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
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摊余成本,相关负债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B、被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
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
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公允价值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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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公允价值,该权利和义务的公允价值应为按独立
基础计量时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针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将所转
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
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针对被本集团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
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
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
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和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
资产整体,因资产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在收到时确认为负债。


(4)金融负债的分类及计量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
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
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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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始确认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
于该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和计量方面不一
致的情况;B、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
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
本集团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C、符合条件的包含嵌入衍生工具
的混合工具。


交易性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
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
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
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
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
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
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
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
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集团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
的,本集团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
处理。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
金融负债及贷款承诺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
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
量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计算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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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算的该金融
负债的账面价值,本集团根据将重新议定或修改的合同现金流量按金融负债的
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确定。对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所产生的所有成本或费
用,本集团调整修改后的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在修改后金融负债的剩余期
限内进行摊销。


(5)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
部分。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
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本集团终止
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
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
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
处理。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
从权益中扣减。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
响股东权益总额。


(7)衍生工具与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汇率互换合同、利率互换合同及
外汇期权合同等。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
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指定为套期工具且套期高度有效的衍生工具,其公
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将根据套期关系的性质按照套期会计的要求确定
计入损益的期间外,其余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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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的混合合同,若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
本集团不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
用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会计准则规定。


若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
团将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


A、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紧密相关。


B、与该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C、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的,本集团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规定对混
合合同的主合同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无法根据嵌入衍生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对
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可靠计量的,该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混
合合同公允价值和主合同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使用了上述方法后,该嵌
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仍然无法单独计量的,本
集团将该混合合同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
具。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
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
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8.2.2017 年度金融工具会计政策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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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
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实际利率法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
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
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
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集团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
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
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常规方
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
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B、初始确认时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
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
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
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
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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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
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
况;B、本集团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
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
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C、符合条件的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
入计入当期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
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③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
衍生金融资产。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
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
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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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
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
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
利,计入投资收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非上市实体权益工具
投资,按照成本计量。


2017 年,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金融资产进
行初始分类,期后未发生金融资产重分类的情形;公司作为境外上市并采用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账面金融资产按照新准则的规定进行了相应的分类,具体分
类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之“三、发行人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主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
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
产发生减值,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能够对
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①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各项事项: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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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本集团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
作出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
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包括:


a、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或提供的抵质押物的变现价值与能力逐
步恶化;


b、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
况;


G、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
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H、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即于资产负债表
日,若一项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 50%,或低于其
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


I、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按照该金融
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
损失)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
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
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但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
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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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
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
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
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
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
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③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
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
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
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
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
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
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④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
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
其账面价值减记至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
的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一
经确认不予转回。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会
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对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
金融资产减值政策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金融资产减值政策谨慎。


(4)金融资产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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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
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
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
制。


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
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
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
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
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
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及计量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
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
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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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A、承担该金融负
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回购;B、初始确认时即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
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
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
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
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可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
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和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
况;B、本集团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负债所在
的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
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C、符合条件的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
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
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财务担保
合同负债外的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
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
部分。本集团(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
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
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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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
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
后续计量。除指定为套期工具且套期高度有效的衍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形
成的利得或损失将根据套期关系的性质按照套期会计的要求确定计入损益的期
间外,其余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部分衍生工具因每日无负
债结算确认的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与相关的衍生工具暂收暂付款之间按
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
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
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
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
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
处理。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
从权益中扣减。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
响股东权益总额。


9、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


9.1.2019 年度及 2018 年度会计政策


(1)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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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对应收款项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采用简化方法,
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有关预期信用损
失的会计政策,详见本节会计政策部分“8、金融工具、8.1.2019 年度及 2018 年
度金融工具会计政策”。


(2)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其他应收款项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采用三阶段模型计量预期
信用损失,依据相关项目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信用损失
准备按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或者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提。有关
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政策,详见本节会计政策部分“8、金融工具、8.1 2019 年
度及 2018 年度金融工具会计政策”。


9.2.2017 年度会计政策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 单项金额在 100 万元及以上的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认定为单
或金额标准 项金额重大。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单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独进行减值测试,对于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及其他应收款,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但单项计提的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根据其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3)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


①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对于经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应收
款项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中再进行评估,如无减值迹象不计提
坏账准备。2017 年末,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分为账龄组合及
特定款项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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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确定组合,以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比例
如下:

账龄 应收款项计提比例(%)
0-6 个月(含 6 个月,以下同) 0
6 个月-1 年 5
1-2 年 10
2-3 年 50
3 年以上 100

特定款项组合的确定依据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往来款项、与证券交易结算相
关的款项、应收席位费、资产管理业务应收所管理产品的管理费及佣金、应收
承销保荐费及财务顾问费、应收股利。针对特定款项组合,如无减值迹象,不
计提坏账准备。


②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其他应收款及单项金额重大经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
值的其他应收款按照余额百分比法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5%。


10、长期股权投资


(1)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
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
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
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
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
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
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
潜在表决权因素。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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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
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
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
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
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
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
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
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
进行初始计量。对于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
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是指本集
团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
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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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对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
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
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
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
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
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
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
股权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
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
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
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
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
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
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
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
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
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
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
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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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
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
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
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
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序号 类别 折旧年限(年)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1 房屋及建筑物 30 0%-5% 3.17%-3.33%
2 机器设备及其他设备 2-5 0%-5% 19.00%-50.00%
3 交通运输设备 6 0%-5% 15.83%-16.67%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
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其他说明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
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
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
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2、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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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本集团的无形资产包括交易席位费、软件等,其中交易席位费的摊销期限为 10
年,软件摊销年限为 2-5 年。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
对其原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
形资产不予摊销。


每个会计年度末,本集团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
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3、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及处置组


当本集团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
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分类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
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集团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
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持有待售的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减记
账面价值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
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恢复以前减记的金额,
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
期损益,但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
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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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分
类为持有待售的部分自分类为持有待售之日起不再采用权益法核算。


14、资产处置损益的列报


本集团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
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
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在“资产处置收
益”项目列报。


15、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
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16、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
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
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
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
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
减值测试。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
行。即,自购买日起将商誉的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到能够从企业合并
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如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
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
首先抵减分摊到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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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
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7、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根据协议承诺将于未来某确定日期按确定价格返售的金融资产不在资产负
债表内予以确认。买入该等资产所支付的成本,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列示。买入价与返售价之间的差额在协议期内按实际利率法确认,计
入利息收入。


2017 年末,公司对于未计提专项减值准备的融资类业务(融资融券业务、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按照资产负债表日融
资余额的 0.3%计提减值。


① 约定购回式业务


公司自 2015 年 10 月起暂停约定购回式业务的开展,各报告期末公司约定
购回式业务待购回初始交易金额均为零,故报告期内公司无约定购回式业务减
值。


②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A、2017 年


截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已上市的证券公司中,20 家明确组合计提比例的同
行业上市公司中,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组合计提减值比例低于或等于 0.3%的有
4 家,10 家未明确组合比例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中,2017 年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和约定购回式业务合计测算计提减值比例低于或等于 0.3%的家数为 3 家。公司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减值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计提减值比例相比存有一
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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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建立了完备的信用交易业务组织管理、决策授权、制度和流程、风险
管理等内部控制体系。其中,在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方面公司根据沪深交易所
及中登公司相关规定制定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全面规范公司开展股票质押
式回购业务的融入方资质审查、标的证券管理、标的证券市场风险监控等方面
的工作。2017 年,公司不存在因违约事件导致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融出资金未
收回的情形,经测试,无需专项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 2013 年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至 2015 年,不存在因违约事件导致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融出资金未收回的情形,2015 年末所有股票质押式回购业
务履约保障比例均高于对应的平仓线标准,履约保障金水平比例较高,存续股
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较小,故公司 2015 年结合自身股票质押
式回购业务发展、风险管理及同行业情况将组合计提减值比例设定为 0.3%,
2016 年及 2017 年,不存在因违约事件导致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融出资金未收
回的情形,2016 年及 2017 年末,所有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履约保障比例均高
于对应的平仓线标准,履约保障金水平比例较高,经评估后 2016 年及 2017 年
维持组合计提比例 0.3%不变。随着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不断扩展,公司
将结合市场波动及发生违约的历史数据情况,定期复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减
值测试的方法和假设,以减少预计损失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异。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结合历史数据、自身
融资类业务的发展规模、风险控制运行结果及市场波动风险,并参考同行业上
市证券公司对融资类债权减值计提情况制定公司融资类业务减值计提政策。该
项减值符合谨慎性原则。

B、2019 年度及 2018 年度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除东方网络、和晶科技、华明装备和中南文化
4 只股票对应的 6 笔质押式回购业务处于第三阶段外,其他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尚处于第一或第二阶段,且除前述 4 只股票对应的股质外,相关业务期末履约保
障比例均高于平仓线。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将每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期末
余额综合考虑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风险敞口等因素进行测试,并累计计提减
值准备 181,746 千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其中,前述四只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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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的股质交易累计计提减值准备为 153,785 千元,占前述四只股票对应的股质
交易期末合计余额的比例为 36.72%。截至 2019 年末,于 2018 年末处于违约状态
的华明装备及和晶科技股票质押业务公司已收回全部本金及利息;东方网络及中
南文化股票质押标的股票均进行了司法处置,未收回部分公司已经全额计提了坏
账准备。2019 年公司未新增因违约导致融出资金未收回事件。截至 2019 年末,
公司股票质押业务减值准备余额为 171,907 千元。2019 年度公司股票质押业务减
值准备转回 9,839 千元,其中第一、二阶段减值准备合计转回 9,719 千元,第三阶
段减值准备转回 120 千元,主要原因系 2019 年度股票质押业务规模缩减 52.12%
以及股票市场行情回暖履约保障比例提升。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计提减值准备具
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之
“(六)信用交易业务”。

公司与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均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
减值准备,与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减值计提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于 2018
年末、2019 年 6 月末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占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的比重
区间分别为 0.29%-2.87%和 0.05%-15.85%。公司 2018 年末及 2019 年末,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占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的比重分别为 2.40%和 4.78%,根
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融资类业务合约进行单
项测试并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由于不同公司各具体单项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不同,
单项计提减值准备亦不相同,但与同行业对应期间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的上
市公司相比,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
值准备占买入返售资产的比重分布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买入返售减值准备占买入返
售债权余额比重区间内,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审慎。


(2)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根据协议承诺将于未来某确定日期按确定价格回购的已售出的金融资产不
在资产负债表内予以终止确认。出售该等资产所得的款项,在资产负债表中作
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列示。售价与回购价之间的差额在协议期内按实际利率
法确认,计入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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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融资融券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本集团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
其卖出,并由客户交存相应担保物的经营活动。本集团发生的融资融券业务,
分为融资业务和融券业务两类。


本集团对融出的资金,确认应收债权,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融出资金,
并确认相应利息收入;用于融出的证券,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融出的证券,不终止确认该证券,仍按原金融资产类
别进行会计处理,并确认相应收入。


为融资业务向证券金融公司借入的资金,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拆入资金列
示,按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确认利息支出。目前本公司尚未开展转融券业务。

(1)2017 年


2017 年末,公司对于未计提专项减值准备的融资融券业务,按照资产负债
表日融资余额的 0.3%计提减值。


截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已上市的证券公司中,20 家明确组合计提比例的同
行业上市公司中,融资融券业务组合计提减值比例低于或等于 0.3%的有 12 家,
10 家未明确组合比例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中,经测算,融资融券计提减值比例低
于或等于 0.3%的有 5 家,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组合计提减值比
例相近,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减值政策符合谨慎性原则。

(2)2019 年度及 2018 年度


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对融资融券业务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
失准备,公司根据“三阶段法”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全部续存的融资类业务合
约进行单项测试。经测试: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除 1 笔融资融券业务
处于第三阶段外,其他融资融券业务尚处于第一或第二阶段,且相关业务期末
履约维持担保比例均高于 130%。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将每笔融资融券业务
的期末余额综合考虑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风险敞口等因素进行测试,并计
提减值准备 10,019 千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均处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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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或第二阶段,且市场行情回暖、流动性增加,相关业务期末履约维持担保
比例上升,公司计提减值准备 6,145 千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与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均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
提减值准备,与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融出资金减
值计提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8 年
末 、 2019 年 6 月末融 出资 金 减 值 准 备占融 出资 金余 额的 比重区 间分 别为
0.19%-4.55%和 0.04%-4.07%。公司 2018 年末及 2019 年末,融出资金减值准备
占融出资金余额比重分别为 0.34%和 0.13%,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
司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融资类业务合约进行单项测试并计提预期信用损
失,由于不同公司各具体单项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不同,单项计提减值准备亦
不相同,但与同行业对应期间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的上市公司相比,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融出资金减值准备占融出资金余额的
比重分布在同行业上市公司融出资金减值准备占融出资金余额比重区间内;公
司融资融券业务风险小且据历史业务开展情况来看,违约客户较少,公司的客
户分散,担保物具有较充足的流动性,即使到平仓线,执行抛售发生损失的金
额也较小。2017 年及 2018 年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强制平仓后未收回资金分别为
31 千元和 63 千元,已经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19 年度,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不
存在实际损失情形,公司融出资金减值准备减值计提谨慎。


19、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核算办法


本集团代理客户买卖证券收到的代理买卖证券款,全额存入本集团指定的
银行账户;本集团在收到代理买卖证券款的同时确认为一项负债,与客户进行
相关的结算。


本集团接受客户委托通过证券交易所代理买卖证券,如买入证券成交额大于
卖出证券成交额,按买卖证券成交价的差额,加代扣代缴的印花税和应向客户收
取的佣金等手续费减少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如买入证券成交总额小于卖出证券成
交总额,按买卖证券成交价的差额,减代扣代缴的印花税和应向客户收取的佣金
等手续费增加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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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
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
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本集团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
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
职工薪酬金额,确认相应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
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
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
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
成本或费用时。


21、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
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
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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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则以预计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
计数。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
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
的账面价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
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具有以
下特征:(1)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即或有事项的现存状况是过去交易或事
项引起的客观存在;(2)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即或有事项的结果是否发生具有不
确定性,或者或有事项的结果预计将会发生,但发生的具体时间或金额具有不确
定性;(3)由未来事项决定。即或有事项的结果只能由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
不发生才能决定。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1)
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发
生的可能性概率通常超过 50%);(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
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在预计最佳估计数,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
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
定,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
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2017 年末、2018 年末,公司不存在需要确认预计负债的情形。2019 年末,
因汇垠华合诉讼案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按照最佳估计原则确认了
186.85 万元的预计负债。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预计负债的会计处理保持谨慎,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要求,预计负债计提充分、依据合理。


22、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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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2019 年度及 2018 年度收入会计政策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
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
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
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集团
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履
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
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集团履约
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
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
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
点确认收入。


集团按照分摊至各个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
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
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
或合同负债。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
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
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
务。


本集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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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代买卖证券业务收入在代买卖证券交易日确认为收入。


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在本集团履行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在符合相关收入确认条件时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比例计算
并确认。


(2)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在本集团履行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22.2.2017 年度收入会计政策

(1)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于服务已经提供且收取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按权
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其中:


①代买卖证券业务收入在代买卖证券交易日确认为收入。


②证券承销及保荐业务收入于服务已经提供且收取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时按协议约定的金额或比例确认收入。


③财务顾问业务收入及投资咨询业务收入在相关服务提供后,按合同约定
方式确认当期收入。


④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在相关服务提供后,按合同约定方式确认当期收入。
基础费率管理费收入依据合同约定的基数和年费率按照权责发生制计算确认;
业绩报酬于资产管理计划终止时、分红时或投资者退出时,根据资产管理计划
合同约定计算并确认。


(2)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按照使用本集团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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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在服务提供时,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23、政府补助


本集团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该准则修订对于本集团申报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
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
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
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
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
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
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
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
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
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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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
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
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4、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
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
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
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
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
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或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
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
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
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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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
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集团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
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
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
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
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就相关租赁交易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相关租赁负债的,就租赁整体交
易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确认递延所得税。本集团以使
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的净额为基础评估暂时性差异,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
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
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
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
转回。


(3)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
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
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
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
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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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指本集团接受委托负责经营管理客户资产的业务,包
括定向资产管理业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本集团受托经营资产管理业务,比照证券投资基金核算,独立建账,独立
核算。


本集团按合同规定比例计算的应由本集团享有的收益,确认收入。


26、租赁


26.1.2019 年度租赁会计政策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
合同。对于首次执行日后签订或变更的合同,在合同开始/变更日,本集团评估该
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集团不重新评
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①租赁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一项或多项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各项单独租赁
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
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为便于实务操作,如果本集团能够合理预期将具有类似特征的租赁作为一
个组合进行会计处理与对该组合中的各单项租赁分别进行会计处理相比不会对
财务报表产生显著的影响,本集团将具有类似特征的租赁作为一个组合进行会
计处理。


②使用权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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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
权资产。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集团使用的起始
日期。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
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集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集团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
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账面
价值。


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
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
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使用
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进行会计处理。


可退回的租赁押金:


本集团支付的可退回的租赁押金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初始确认时公允
价值与名义金额的差额视为额外的租赁付款额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成本。


③租赁负债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
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
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
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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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相关的款项,包括:


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
金额;


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C、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的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D、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需支付的款项;


E、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
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
相应的使用权资产:


A、因租赁期变化或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本集团按变动后
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B、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或者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者比
例发生变动,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
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


④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对房屋及建筑物及机器设备的短期租赁以及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
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
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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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
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


⑤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
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
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
团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
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①租赁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分摊的基础为租赁部分
和非租赁部分各自的单独价格。


②可退回的租赁押金


本集团收到的可退回的租赁押金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初始确认时公允
价值与名义金额的差额视为承租人支付的额外的租赁收款额。


③租赁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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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
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④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
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
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收款额,在
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⑤转租赁


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将原租赁及转租赁合同作为两个合同单独核算。
本集团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
行分类。


⑥租赁变更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
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6.2.2018 年、2017 年租赁会计政策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
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
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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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
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
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7、利润分配


本公司当年实现的税后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提取法定公积金、
一般风险准备金、并按财政部及证监会等监管机构规定的比例按年度净利润之
10%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后,余额按股东大会批准方案进行分配。本公司法定
盈余公积金根据公司年度净利润的 10%提取,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 50%
时,可以不再提取。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 10%计提风险准备金,自 2018 年 11
月起,本公司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
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每月按照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费收入的 10%计提风险
准备金。


(二)主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1)其他收益列示


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本集团将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
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作为其他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对于上述列报项
目的变更,本集团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相应调整。

单位:千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期间 名称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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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 合并报表
其他收益 - 313
2017 年 营业外收入 - -313
营业利润 - 313

(2)本集团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基于其合同现金流
量特征及企业管理该等资产的业务模式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大类别。取消了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
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原分类。权益工具投资一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
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减值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减值的要求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
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应收
账款、合同资产以及特定未提用的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新金融工具准则要
求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以替代原先的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新减值模型要求采
用三阶段模型,依据相关项目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信用损
失准备按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或者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提。对于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租赁应收款存在简化方法,允许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确认减值准备。


套期会计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提升了套期会计的适用性,将套期会计和企
业风险管理更加紧密结合。


根据财政部通知,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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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准则。因此,本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自该
日起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确认、计量和报告本集团的金融工具。


于 2018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
的,本集团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
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集团不进行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8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
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于 2018 年 1 月 1 日本集团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详见
下表。


2018 年 1 月 1 日首次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汇总表

单位:千元
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

重分类 重新计量
按原准则 按新金融工
列示的账 自原分类 自原分类 自原分 预期 从成本计 对权益法 具准则列示
为可供出 为以公允 类为应 信用损 量变为公 核算长期
面价值 的账面价值
项目 售金融资 价值计量 收/应付 失(注 4) 允价值计 股权投资
2017 年 12 产转入 且其变动 利息转 量(注 1) 影响(注 2018 年 1 月
月 31 日 (注 1) 计入当期 入(注 3) 5) 1日
损益的金
融资产转
入(注 2)
货币资金 6,607,151 - - 3,707 - - - 6,610,858
融出资金 4,609,341 - - 138,349 -1,029 - - 4,746,66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2,362,037 - -2,362,037 - - - - -
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60,315 2,362,037 60,234 - 17,899 - 3,500,48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053,173 - - 18,606 -7,663 - - 6,064,116
应收账款 39,385 - - - -12 - - 39,373
应收利息 220,896 - - -220,896 - - - -
其他资产 78,471 - - - -668 - - 77,80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60,315 -1,060,315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125,448 - - - - - -372 125,076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477 - - - 2,344 -4,475 - 19,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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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

重分类 重新计量
按原准则 按新金融工
列示的账 自原分类 自原分类 自原分 预期 从成本计 对权益法 具准则列示
为可供出 为以公允 类为应 信用损 量变为公 核算长期
面价值 的账面价值
项目 售金融资 价值计量 收/应付 失(注 4) 允价值计 股权投资
2017 年 12 产转入 且其变动 利息转 量(注 1) 影响(注 2018 年 1 月
月 31 日 (注 1) 计入当期 入(注 3) 5) 1日
损益的金
融资产转
入(注 2)
应付短期融资款 2,820,000 - - 35,877 - - - 2,855,877
拆入资金 600,000 - - 8,925 - - - 608,92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297,910 - - 366 - - - 298,276

应付利息 103,080 - - -103,080 - - - -
应付债券 3,800,000 - - 57,912 - - - 3,857,912
其他综合收益 3,414 -2,430 - - - - -984 -
未分配利润 1,750,676 2,430 - - -7,028 13,424 612 1,760,114


注 1:自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入

于 2018 年 1 月 1 日,人民币 1,060,315 千元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其中,人民币 103,235
千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
资,于以前期间根据原金融工具准则按照成本计量。于 2018 年 1 月 1 日对该部分股权投资采
用公允价值计量导致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增加人民币 17,899 千元,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为减少递延所得税资产人民币 4,475 千元。

注 2:自原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转入

在新准则下,“交易性金融资产” 科目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记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在原准则下金额为人民币 2,362,037 千元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记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按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因此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注 3:自原分类为应收/应付利息转入

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应收/应付利息科目核算已到期但尚未发放/支付的利息。本集团
2017 年 12 月 31 日之应收/应付利息余额均为计提余额,故于 2018 年 1 月 1 日将其余额进行
重分类。其中应收利息中人民币 3,707 千元由定期存款产生重分类至货币资金,人民币 138,349
千元重分类至融出资金,人民币 60,234 千元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人民币 18,606 千元重
分类至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付利息中人民币 35,877 千元重分类至应付短期融资款,人民币
8,925 千元重分类至拆入资金,人民币 366 千元重分类至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人民币 57,912
千元重分类至应付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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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4:预期信用损失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减值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于 2018 年 1 月 1 日,由于采
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减少融出资金账面价值人民币 1,029 千元,减少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人民币 7,663 千元,减少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人民币 12 千元,减少其
他资产账面价值人民币 668 千元,由此造成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影响金额为增加人民币 2,344
千元,合计减少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7,028 千元。

注 5:对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影响

于 2018 年 1 月 1 日,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对本集团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下
的被投资单位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调整,由此减少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人民币 372 千元,
其中原记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人民币 984 千元转入留存收益,对未分配利润产生的净影响为增
加人民币 612 千元。

本集团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等项目根据原金融工具准则确认
的损失准备与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确认的信用损失准备的调节情况详见下表。


2018 年 1 月 1 日信用损失准备的调节表

单位:千元
按原准则确认的 重新计量预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目 重分类
减值准备 期损失准备 确认的损失准备
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融出资金坏账准备 13,901 - 1,029 14,93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坏账准备 15,562 - 7,663 23,225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 12 12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872 - 668 1,540
合计 30,335 - 9,372 39,707


于 2018 年 1 月 1 日,本集团首次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集团资产、负债和
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千元
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影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 月 1 日

货币资金 6,607,151 3,707 6,610,858
融出资金 4,609,341 137,320 4,746,66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500,485 3,500,48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2,362,037 -2,362,037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053,173 10,943 6,064,116
应收账款 39,385 -12 39,373
应收利息 220,896 -220,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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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60,315 -1,060,315
长期股权投资 125,448 -372 125,076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477 -2,131 19,346
其他资产 78,471 -668 77,803
对资产影响总额 21,177,694 6,024 21,183,718
应付短期融资款 2,820,000 35,877 2,855,877
拆入资金 600,000 8,925 608,92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97,910 366 298,276
应付利息 103,080 -103,080 -
应付债券 3,800,000 57,912 3,857,912
对负债影响总额 7,620,990 - 7,620,990
其他综合收益 3,414 -3,414 -
未分配利润 1,750,676 9,438 1,760,114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总额 1,754,090 6,024 1,760,1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1,754,090 6,024 1,760,114



(3)本集团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修订前的收入准则简称“原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 5 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
多的指引。对于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期期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公司予以简
化处理,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
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新收入准则
对公司期初留存收益及当期财务报表数据未产生重大影响。


①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异及新收入准则对收入确认的影响


A、投资银行业务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包括证券承销业务、保荐业务及财务顾问业务,原收入
准则下,公司根据项目进度、项目节点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根据新收入
准则的规定,公司在确认收入时将投资银行业务的合同所包含的履约义务分为
某一时段内履行或在某一时点履行。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当以下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时,公司判断履约义务
为某一时段内履行:


a、履约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成果具有不可替代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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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荐业务及财务顾问业务相关的服务通常是针对客户的特定需求及
具体情况而量身定制的,受限于合同条款或实际可行性的缘故,客户通常无法
将公司所提供服务的成果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履约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成果具
有不可替代用途。


b、 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在整个合同期间内,因客户或其他方原因终止合同的情况下,公司有权就
累计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能够补偿已发生成本和合理利润的款项且该权利
具有法律约束力,则表明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已完成的履约部分
收取款项。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合同均包括合同终止条款,若其中约定公司于
合同终止后有权要求客户支付款项,以补充已发生成本及合理利润的收取补偿
的,公司判断该合同条款符合上述 b 条件。


公司已将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保荐业务及财务顾问业务合同所包含
的履约义务确定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应当在其提供服务的期
间内按照适当的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与原准则会计政策按照项目进度确认收入
不存在重大差异。


对于财务顾问业务中的持续督导服务,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受益于督
导服务的经济利益,公司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与原准
则会计政策按照项目进度确认收入不存在重大差异。


对于承销业务,公司在客户证券承销发行完成时确认收入,与原准则会计
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有少量投行业务合同未明确在合同终止的情况下,可以就已完成的履
约部分获得客户补偿已发生成本和合理利润款项的权利,在新收入准则下,不
满足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的条件,该等合同的履约义务完成时点系项目完成
或预计无需履约的时点。相应地,公司在合同履约期间内所收取的款项应计入
合同负债,于履约义务完成的时点确认收入,相关金额并不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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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证券经纪业务、信用交易业务、证券投资业务、资产管理与投资业务
业务等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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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入准则对公司证券经纪业务、信用交易业务、证券投资业务、资产管理与投资业务等业务分部的收入确认政策亦未产
生重大影响,分析过程列示如下:
序 业务 是否适用 某一时段/时点 执行新收入准则后的 与原政策是否
收入类型 履约义务
号 分部 新收入准则 履行履约义务 收入确认政策 存在重大差异
手续费及佣金 - 公司接受客户委托,根据客户 于代理买卖证券 于代理买卖证券交易完成时,按证券交易量及合同
是 无
代理买卖证券 投资指令代其买卖证券。 交易完成时 约定的费率确认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 - 公司向客户(如基金管理公司) 于客户使用交易 于客户使用交易单元完成证券交易时,并根据与客
证券经 交易单元席位租 出租证券交易所交易单元,由 是 单元完成证券交 户确认的证券交易量及合同约定的费率确认收入。 无
1
纪业务 赁 客户进行证券交易使用。 易时
公司接受客户(金融机构)委托, 于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交易完成时,按销售量(或申赎/
手续费及佣金 - 于代理销售金融
代理销售其发行或管理的金融 是 转换费)及合同约定的费率(或分成比例)确认收入。 无
代销金融产品 产品交易完成时
产品。
公司向客户借出资金以提供融 否–适用金融
利息收入 — — —
资服务。 工具准则
信用交 在合同约定的期
2
易业务 手续费及佣金 - 限内,将证券出借 于合同存续期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证券金额与
公司向客户借出证券。 是 无
融出证券 给客户,客户到期 费率确认手续费收入。
返还证券。
利息收入
公司持有的权益工具或债务工
证券投 投资收益 否–适用金融
3 具合同,履行合同中约定的投 — — —
资业务 公允价值变动收 工具准则
资人义务。

于合同存续期内,
公司接受客户委托,根据合同
在合同存续期内, (1) 固定管理费按照受托管理资产的规模或净值及
手续费收入 约定的方式、条件及要求,管
是 持续提供资产管 合同约定的费率确认手续费收入; 无
资产管 - 资产管理 理客户资产,为客户提供投资
理服务 (2) 业绩报酬仅当公司确定其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
4 理与投 管理服务。
转回时,按照合同约定的计算方法确认手续费收入。
资业务
利息收入 公司持有的权益工具或债务工 否–适用金融
投资收益 具合同,履行合同中约定的投 工具准则或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 资人义务。 长期股权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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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业务 是否适用 某一时段/时点 执行新收入准则后的 与原政策是否
收入类型 履约义务
号 分部 新收入准则 履行履约义务 收入确认政策 存在重大差异
益 资准则
否–适用金融
公司持有的权益工具或债务工
利息收入 工具准则或
具合同,履行合同中约定的投 — — —
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
5 其他 资人义务。
资准则
公司向客户出租房屋建筑物的 否–适用租赁
其他业务收入 — — —
使用权。 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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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新收入准则对公司业务模式及合同条款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对公司业务模式不产生影响。


公司已在 2018 年及以后年度的投资银行服务的合同制式文本中明确约定
在合同终止的情况下的公司收款权利,相关合同条款举例如下:


“6.1 本协议一经签订,原则上不得解除。如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调整或
其他原因需要对本协议进行终止,则甲方应按照乙方的工作量,向其支付相应
的服务款项且甲方已经支付的款项不予退还。”


③假定 2017 年初实施新收入准则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假定 2017 年初实施新收入准则,对公司 2017 年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未产生重大影
响,不需要编制备考财务报表。


(4)租赁


本集团自 2019 年 1 月 1 日(“首次执行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修订前的租赁准
则简称“原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的识别、分
拆和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在租赁期开始日
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
了承租人对租赁的后续计量,增加了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并增加了相关披露要求。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集团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
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对首次执行日之后签订或变更的合同,本集团按照新租赁准则中租赁的定义
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新租赁准则依据合同中一方是否让渡了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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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来确定合同是否为租
赁或者包含租赁。


①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除低价值租赁外的经营租赁,本集团根据每项租赁选择
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A、将于首次执行日后 12 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B、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C、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D、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本集团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
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E、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
—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
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F、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租赁变更的,本集团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
计处理。


G、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集团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
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
选择按照下列两者之一计量使用权资产:


--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本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承租人增
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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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日留存收益及
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集团于 2019 年 1 月 1 日确认租赁负债人民币 206,380 千元、使用权资产人
民币 203,148 千元。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集团采用首次执行日增量
借款利率折现后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该等增量借款利率的加权平均值为 4.52%。


本集团于 2019 年 1 月 1 日确认的租赁负债与 2018 年度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
大经营租赁承诺的差额信息如下: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19 年 1 月 1 日
一、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营租赁承诺 210,052
按首次执行日增量借款利率折现计算的租赁负债 164,724
加:合理确定将行使的续租选择权 42,196
减:确认豁免——短期租赁 526
确认豁免——低价值资产租赁 14
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的与原经营租赁相关的租赁负债 206,380
二、2019 年 1 月 1 日租赁负债 206,380


2019 年 1 月 1 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构成如下:

人民币千元
项目 注 2019 年 1 月 1 日
使用权资产: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确认的使用权资产 201,759
重分类预付租金 1 1,389
合计 203,148
注 1:本集团租赁房屋建筑物的预付租金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作为预付款项列报。首次
执行日,将其重分类至使用权资产。


按类别: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19 年 1 月 1 日
房屋建筑物 202,155
车辆 993
合计 203,148


②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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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首次执行日
后仍存续的转租赁进行重新评估和分类,对于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作为一项新的
租赁处理外,本集团对于作为出租人的租赁不做过渡调整,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
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于首次执行日,对于本集团已签订但租赁期尚未开始的针对现有出租资产的
续租合同,视同于首次执行日对现有租赁合同进行变更处理。该项变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的资产负债表没有影响,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变更后的租赁收款额
在变更后的租赁期内采用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


自首次执行日起,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在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
该变更对自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集团 2019 年 1 月 1 日未分配利润的影响列示如下: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租赁准则的影响
首次应用新租赁准则对未分配利润的税前影响 -10,775
所得税影响 2,694
合计 -8,081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集团 2019 年 1 月 1 日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
下:

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调整 2019 年 1 月 1 日
资产:
使用权资产 - 203,148 203,148
递延所得税资产 80,117 2,694 82,811
其他资产 83,448 -10,041 73,407
负债:
租赁负债 - 206,380 206,380
其他负债 25,666 -2,498 23,168
股东权益:
未分配利润 1,761,000 -8,081 1,752,919


2、会计估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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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和会计估计所采
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集团需
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
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
础上作出的。实际的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的估计存在差异。


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
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
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和估计,这些判断和估计会影响收入、
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
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
进行重大调整。


在应用本公司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
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1、应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


合并范围的确定


评估本集团是否控制被投资单位或结构化主体时须考虑所有事实及情况。
控制的定义包含以下三项要素:A.拥有对被投资者的权力;B.通过参与被投资
者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及 C.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者的权力影响其回报
的金额。倘若有事实及情况显示上述一项或多项要素发生了变化,则本集团需
要重新评估其是否对被投资单位或结构化主体构成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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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因
素而设计的主体。对于本集团管理的结构化主体(如资产管理计划等),本集团
会评估所持有结构化主体权益连同享有的管理人报酬所产生的可变回报的最大
风险敞口是否足够重大以致表明本集团对结构化主体拥有控制权。在评估时,
本集团需要估计结构化主体收益率、管理费、业绩报酬以及持有份额等可变因
素,进而评估本公司享有的可变回报及其可变性,以分析判断本集团是否达到
控制标准。若本集团对管理的结构化主体拥有控制权,则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
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会计估计中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资产负债表日,会计估计中很可能导致未来期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作出
重大调整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性主要有:


(1)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对没有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
值。本集团使用的估值方法包括相同或相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和现金流贴现
模型分析等,估值方法中会运用如利率收益率曲线等可观测输入值以确定公允
价值。当可观察的市场数据无法获得时,将对估值方法中的重大不可观察信息
做出估计并在估值中最大程度上利用可观察市场数据。本集团需对诸如自身和
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这些相关因素假
设的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适用 2017 年度)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发生
“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本集团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计提减值准备。本集
团确定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很大程度上依
赖于管理层的判断。本集团需区分不同投资品种及交易市场,根据其公允价值低
于成本的程度和持续期间进行判断。一般情况下,单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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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价值低于成本达到 50%或以上,或持续超过 12 个月或以上,则表明该投资存在
减值的客观证据。


本集团对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股权投资进行定
期和不定期的投后管理,及时跟踪被投资单位经营情况。对识别出的具有减值迹
象的投资,本集团对其未来现金流量作出估计,并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
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本集团在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过程中,会综合考
虑被投资单位所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的重大变化,被投资单位
的经营能力,可能的退出渠道以及与被投资单位的谈判结果等因素,并作出重大
判断。


对于债权类投资,需评估投资对象的财务状况和短期业务展望,包括行业
状况、技术变革、信用评级、违约率和对手方的风险。


(3)融资类业务债权的减值(适用 2017 年度)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已形成风险的融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含融出
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科目),先按个别基础复核客户所提供的资金及证券
抵押品的价值判断是否出现减值,再按组合基础进行评估。本集团定期复核融
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方法及假设,以减少预计损失与实际损失之
间的差异。


(4)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实现主要取决于未来的实际盈利及暂时性差异,并有赖
于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定。如未来实际产生的盈利少于预期,亦或主管税务机关
的认定与预期不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将被转回,并确认在转回发生期间
的合并利润表中。


(5)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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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
定的不确定性。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
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6)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适用 2019 年度及 2018 年度)


本集团对融出资金、股票质押式回购等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根据资产账面价值与考虑了预期信用损
失后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差额,计量减值准备金额。融出资金及股票质押式
回购的信用风险评估涉及较高程度的估计和不确定性。当实际未来现金流小于
预期现金流,可能导致产生重大减值损失。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需要作出以下重大判断及估计:


信用风险的显著增加: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减值准备的确认为第一阶段资
产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信用损失
准备,第二阶段或第三阶段资产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
损失的金额计量其的信用损失准备。当初始确认后风险显著增加时,资产进入
第二阶段。在评估资产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会考虑定性和定量
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


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资产组合:当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
金融工具根据共同风险特征分类。本集团持续评估信用风险是否相似的适当性,
以确保如果信用风险特征发生变化,可以对资产进行合理的重新划分。这或会
导致设立新的组合或将资产重分类至某个现存资产组合,以更好地反映该资产
组合相似的风险特征。当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时,资产从第一阶段转入第二阶段。
但是在资产组合中,即使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计量基础未发生变化,仍旧以 12
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或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由于资产组合的信
用风险发生变化也会导致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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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的模型及假设:本集团使用多种模型及假设来估计预期信用损失。本
集团通过判断来确定每一类型金融资产最合适的模型,以及模型中使用的假设,
包括信用风险的关键驱动因素相关的假设。


前瞻性信息:本集团使用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这些信息基于对不同经济驱动因素未来走势的假设,以及这些经济驱动因素如
何相互影响的假设。


违约概率:违约概率是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指标。违约概率指于给定
时间范围内,采用历史数据、假设及预期未来状况计算出的违约可能性的估计。


违约损失率:违约损失率是对违约造成的损失程度的估计。它是到期合同
现金流量与本集团预期收到的考虑了抵押物及整体信用增级后的现金流量之间
的差异。


四、税项说明

(一)所得税

本公司及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率为 25%。本集团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所
得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实施条例》。所得税的计算和缴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57 号《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的通
知执行。


(二)其他主要税项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注 1) 6%/3%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7%/5%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5%
注 1:增值税计税依据系以税收法规计算确定的销售额按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
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增值税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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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一)合并范围的确定

评估本集团是否控制被投资单位或结构化主体时须考虑所有事实及情况。
控制的定义包含以下三项要素:1、拥有对被投资者的权力;2、通过参与被投
资者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及 3、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者的权力影响其
回报的金额。倘若有事实及情况显示上述一项或多项要素发生了变化,则本集
团需要重新评估其是否对被投资单位或结构化主体构成控制。


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因
素而设计的主体。对于本集团管理的结构化主体(如资产管理计划等),本集团
会评估所持有结构化主体权益连同享有的管理人报酬所产生的可变回报的最大
风险敞口是否足够重大以致表明本集团对结构化主体拥有控制权。在评估时,
本集团需要估计结构化主体收益率、管理费、业绩报酬以及持有份额等可变因
素,进而评估本公司享有的可变回报及其可变性,以分析判断本集团是否达到
控制标准。若本集团对管理的结构化主体拥有控制权,则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
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报告期内,公司对担任管理人且持有产品份额的资产管理产品进行了评
估,在综合考虑公司拥有的投资决策权、可变回报的敞口及运用投资决策权影
响可变回报等因素后,将公司拥有控制权的资产管理产品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标准如下:


1、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公司担任资产管理产品的管理人,可以决定
或影响产品的投资组合;


2、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公司作为投资人或管理
人,通过持有份额享有权益(包括优先级和劣后级)收益、管理产品收取管理
费、业绩报酬及作出亏损补偿承诺而享有可变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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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能力运用其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的金额:公司通过担任产
品的管理人等角色,决定或影响产品的投资组合,从而影响到可变回报。公司
享有的预期可变回报占资产管理产品总体预期可变回报的量级重大(通常以可
变回报占比大于 30%作为判断重大的标准)或承担大部分可变回报的变动性;
公司在产品设立及存续期内,持续按照以上原则定期评估公司的结构化主体的
合并依据。


公司未持有资产管理产品的份额,或虽持有资产管理产品的份额但未形成
控制资产管理计划的,报告期内不纳入合并范围。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情况及合并判断标准具体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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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自有份额占比(注 1)
产品分 投资级 管理费
序号 产品名称 次级份额比 业绩报酬 合并依据
级 别 总规模比例 率

存在 1,000 万有限补亏条款,根
R>活期存款利息
据对投资范围的分析,认为有限
1 现金添利 1 号 不分级 / 1.46% / 无 (r),E=K[(R-r)×50%]×(
补亏条款有可能承担绝大部分损
T÷365)
失,导致可变回报比例高于 30%。
2 汇富 1 号 分级 次级 15.31% 100.00% 0.60% 无
R>8.5%,E=K[(R-8.5%) 持有全部次级,承担几乎所有可
3 金如意 6 号 分级 次级 12.41% 100.00% 0.80% ×100%]×(T÷365)(2016 变回报的变动性
/7 起)
享有业绩报酬收益等可变回报,
享有的预计可变回报占其整体预
R>8%,E=K[(R-8%)×20
4 量化启明 1 号 不分级 / 13.18% / 2.00% 计回报的比例超过 30%,管理人
%]×(T÷365)
能够决定该计划的投资运营,影
响可变回报的金额。
持有全部份额,享有全部可变回
5 东吴汇赢 106 号 / / 100.00% / / / 报;能够决定或影响投资活动,
从而影响可变回报。
持有较为重大的权益比例,享有
业绩奖励收益等可变回报,并能
嘉兴宝满投资合伙
6 / / / / / / 通过担任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或投
企业(有限合伙)
资决策人,决定或影响投资标的,
从而影响可变回报。
持有全部份额,享有全部可变回
R>4.1%,E=K[(R-4.1%)
7 汇鑫 70 号 不分级 / 100.00% / 0.20% 报;能够决定或影响投资活动,
×20%]×(T÷365)
从而影响可变回报。
注 1:总规模比例系自有总份额占产品总规模比例;次级份额比例系自有次级份额占总次级份额比例。
注 2: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嘉兴宝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已完成清算,正在办理注销手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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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自有份额占比
产品 投资 管理
序号 产品名称 (注 1) 业绩报酬 合并依据
分级 级别 费率
总规模 次级份
比例 额比例
存在 1,000 万有限补亏条款,根据对投资
R> 活 期 存 款 利 息
不分 范围的分析,认为有限补亏条款有可能承
1 现金添利 1 号 / 1.91% / 无 (r),E=K[(R-r)有总份额
级 担绝大部分损失,导致可变回报比例高于
占产品总÷365)
30%。
2 汇富 1 号 分级 次级 15.74% 100.00% 0.60% 无
R>8.5%,E=K[(R-8.5%) 持有全部次级,承担几乎所有可变回报的
3 金如意 6 号 分级 次级 15.36% 100.00% 0.80% 动性有限补亏条款有可 变动性
能承担绝(2016/7 起)
持有全部份额,享有全部可变回报;能够
4 东吴汇赢 106 号 / / 100.00% / / / 决定或影响投资活动,从而影响可变回
报。
持有较为重大的权益比例,享有业绩奖励
收益等可变回报,并能通过担任基金的普
5 嘉兴宝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29.17% / / /
通合伙人或投资决策人,决定或影响投资
标的,从而影响可变回报。
注 1:总规模比例系自有总份额占产品总规模比例;次级份额比例系自有次级份额占总次级份额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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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产品 投资 自有份额占比
管理
序号 产品名称 总规模 次级份额 业绩报酬 合并依据
费率
分级 级别 比例 比例
存在 1,000 万有限补亏条款,根
据对投资范围的分析,认为有限
不分 R>活期存款利息
1 现金添利 1 号 / 2.00% / 无 补亏条款有可能承担绝大部分
级 (r),E=K[(R-r)×50%]×(T÷365)
损失,导致可变回报比例高于
30%。
2 汇富 1 号 分级 次级 15.37% 100.00% 0.60% 无
R>8.5%,E=K[(R-8.5%)×100%]
3 金如意 6 号 分级 次级 16.30% 100.00% 0.80%
×(T÷365)(2016/7 起) 持有全部次级,承担几乎所有可
R>8.5%,E=K[(R-8.5%)×100%] 变回报的变动性
4 玉如意 2 号 分级 次级 10.61% 100.00% 0.50%
×(T÷365)(2016/4/29 起)
5 华润信托睿致 108 号 分级 次级 14.53% 100.00% / /
次级份额以资产净值为限,承担
R>10%,E=K[(R-10%)×20%]×( 对优先级有限补偿责任,享有的
6 定增宝 3 号 分级 次级 15.67% 15.67% 1.50%
T÷365) 预计可变回报占其整体预计回
报的比例超过 30%
持有全部份额,享有全部可变回
7 东吴汇赢 106 号 / / 100.00% / / / 报;能够决定或影响投资活动,
从而影响可变回报。
8 嘉兴宝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29.17% / / / 持有较为重大的权益比例,享有
业绩奖励收益等可变回报,并能
9 无锡国联通宝创新成长壹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16.67% / / / 通过担任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或
投资决策人,决定或影响投资标
10 无锡国联通元创新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93.33% / / /
的,从而影响可变回报。
注 1:总规模比例系自有总份额占产品总规模比例;次级份额比例系自有次级份额占总次级份额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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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子公司情况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期末 持股 表决权
业务性质及经营范 注册资本 是否合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实际出资额 比例 比例
围 (万元) 并报表
(万元) (%) (%)
国联通宝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无锡 股权投资 20,000 20,000 100.00 100.00 是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无锡 证券承销与保荐 80,000 88,760 100.00 100.00 是
(以下简称“华英证券”)
无锡国联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注
有限责任公司 无锡 股权投资 50,000 - 100.00 100.00 是
1)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期末 持股 表决权
业务性质及经营范 注册资本 是否合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实际出资额 比例 比例
围 (万元) 并报表
(万元) (%) (%)
国联通宝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无锡 股权投资 20,000 20,000 100.00 100.00 是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无锡 证券承销与保荐 80,000 88,760 100.00 100.00 是
(以下简称“华英证券”)

注 1:2019 年 7 月 9 日,本公司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无锡国联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尚未完成出资,持股比例及表
决权比例均按认缴比例计算。

注 2:本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6 日与苏格兰皇家银行订立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 3.54 亿元收购苏格兰皇家银行持有的华英证券剩余 33.30%股权。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关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有关意见的复函》(苏证监函[2017]341 号),对该股权受让原则上无异
议。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商务部外资司出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注销回执》,华英证券转为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提前终止并注销,2017
年 9 月 22 日,华英证券变更工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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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1)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千元
业务性质 本公司和/或
注册 是否合
名称 类型 及经营范 其子公司期末
地 并报表
围 实际出资额
汇富 1 号 资产管理计划 无锡 证券投资 73,980 是
现金添利 1 号 资产管理计划 无锡 证券投资 10,000 是
金如意 6 号 资产管理计划 无锡 证券投资 16,388 是
量化启明 1 号 资产管理计划 无锡 证券投资 1,400 是
东吴汇赢 106 号 资产管理计划 苏州 债权投资 19,764 是
嘉兴宝满投资合伙企业(有
有限合伙企业 嘉兴 创业投资 - 是
限合伙)(注)
汇鑫 70 号 资产管理计划 无锡 证券投资 500,000 是
注: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嘉兴宝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已完成清算,正在办理
注销手续中。

(2)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千元
本公司和/或
业务性质
其子公司期 是否合并
名称 类型 注册地 及经营范
末实际出资 报表


汇富 1 号 资产管理计划 无锡 证券投资 101,548 是
现金添利 1 号 资产管理计划 无锡 证券投资 10,000 是
金如意 6 号 资产管理计划 无锡 证券投资 38,306 是
东吴汇赢 106 号 资产管理计划 苏州 债权投资 19,764 是
嘉兴宝满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 嘉兴 创业投资 3,360 是
(有限合伙)

(3)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千元
业务性质 本公司和/或其
注册 是否合
名称 类型 及经营范 子公司年末实
地 并报表
围 际出资额
汇富 1 号 资产管理计划 无锡 证券投资 154,411 是
现金添利 1 号 资产管理计划 无锡 证券投资 10,000 是
金如意 6 号 资产管理计划 无锡 证券投资 52,070 是
玉如意 2 号 资产管理计划 无锡 证券投资 2,905 是
定增宝 3 号 资产管理计划 无锡 证券投资 10,000 是
东吴汇赢 106 号 资产管理计划 苏州 债权投资 22,785 是
华润信托睿致 108 号 信托计划 深圳 债券投资 17,000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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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国联通宝创新成长壹
有限合伙企业 无锡 创业投资 1,400 是
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无锡国联通元创新成长投
有限合伙企业 无锡 创业投资 - 是
资中心(有限合伙)(注)
嘉兴宝满投资合伙企业(有
有限合伙企业 嘉兴 创业投资 3,360 是
限合伙)
注:无锡国联通元创新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国联通宝资本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7 日设立,持股比例 93.33%,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完成工商信息登记。截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无锡国联通元创新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尚未收到实际注资,尚未开展
实质性经营活动。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无锡国联通元创新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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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主要财务和监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7.83% 47.39% 50.36%
净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37.11% 90.09% 101.43%
自营证券比率(母公司) 7.90% 9.83% 9.92%
每股净资产(元/股) 4.24 4.02 3.99
长期投资比率 1.29% 1.48% 1.65%
固定资本比率 1.09% 1.25% 1.30%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总资产利润率 5.87% 2.91% 5.01%
营业费用率 57.65% 76.35% 58.04%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 2.00 -0.14 -3.51
注(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代理买卖证券款)/(总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
注(2):净资产负债率=(总负债-代理买卖证券款)/净资产;
注(3):自营证券比率=期末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投资规模/期末净资产;
注(4):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注(5):长期投资比率=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账面价值/期末净资产;
注(6):固定资本比率=(固定资产期末净值+期末在建工程)/期末净资产;
注(7):总资产利润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期初和期末(总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的平均
余额;
注(8):营业费用率=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注(9):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二)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单位:元
加权平均
基本每
期间 项目 净资产收
股收益
益率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64% 0.27
2019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56% 0.27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66% 0.03
2018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59% 0.02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77% 0.19
2017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69% 0.19
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
为报告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NP 为报告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
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
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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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 为因其他交
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
数。


(三)风险控制指标(母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及主要业务需满足的主要监管指标如下:


指标 序 2017 年度/年 2018 年度/年 2019 年度/
指标名称 监管标准
类型 号 末 末 末

风险覆盖率(净资本/
1 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 369.17% 400.80% 387.76% ≥100%
和)
2 资本杠杆率 38.24% 40.70% 32.65% ≥8%
3 流动性覆盖率 256.51% 926.74% 253.38% ≥100%
4 净稳定资金率 149.25% 177.84% 158.17% ≥100%
5 净资本/净资产 97.32% 91.54% 93.94% ≥20%
6 净资本/负债 95.95% 101.61% 68.51% ≥8%
7 净资产/负债 98.59% 111.00% 72.93% ≥10%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
8 10.19% 10.74% 8.41% ≤100%
券衍生品/净资本
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
公司 9 5.15% 9.38% 87.13% ≤500%
其衍生品/净资本
及各
类业 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
务监 10 的成本与净资本的比 1.11% 1.17% 0.83% ≤30%
管指 例

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
11 的市值与其总市值的 2.33% 2.51% 3.26% ≤5%
比例
持有一种非权益类证
12 券的规模与其总规模 43.33% 15.83% 15.83% ≤20%
的比例
融资及融券的金额与
13 135.80% 123.07% 97.00% ≤400%
净资本的比例
对单一客户融资(含
14 融券)业务规模与净 3.46% 3.61% 3.35% ≤5%
资本的比例
接受单只担保股票市
15 值与该股票总市值比 14.98% 2.75% 3.66%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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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资金出资的股票
16 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 71.91% 82.45% 34.67% ≤150%
净资本
单只集合计划参与证
17 券回购融入资金余额/ ≤40% ≤40% ≤40% ≤40%
该计划资产净值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
定》(2016 年),对于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股票类、混
合类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不得超过 1 倍,固定收
益类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不得超过 3 倍,其他类
18 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不得超过 2 倍;结构化资产
管理计划的总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 140%,非结构
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即“一对多”)的总资产占净资产的比
例不得超过 200%,公司在该法规出台后所有新增的资产管
理计划均符合上述规定。
注(1):序列 10-12、14-15、17 监管指标按照最大值口径计算;
注(2):数据口径为当年度报送监管部门报表母公司口径;
注(3):序列 13“融资及融券的金额”指融资融券业务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总融资及
融券金额;
注(4):序列 14“对单一客户融资(含融券)业务”包括融资融券业务及股票质押式回购
业务;
注(5):序号 17 针对大集合产品。

上述序列 12 所持非权益类证券规模比例系根据证监会 2016 年出台的《证券
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要求新增,公司该监管指标 2017 年末数值超过
监管标准,主要原因系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29 日受让浙商期货有限公司持有的湖
州金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券“12 金泰 01”,初始投资规模占发行总规模的
43.33%,湖州金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依约在 2014 年 7 月 10 日兑付本金和利息,
且于 2015 年 3 月 12 日被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裁定破产重整,2017 年 9 月 28
日,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执行重整计划。
公司已就该事项向江苏证监局做了报告并说明。根据重整计划,普通债权 10 万元
以下部分清偿比例为 20%,10 万元以上部分清偿比例为 5%。公司享有普通债权
金额 7,542,362.55 元,应享有分配清偿款金额为 392,118.13 元。2018 年 1 月 22 日,
公司已收到上述分配清偿款,该事件至此已完结。


公司持有的“12 金泰 01”债券规模与其总规模比例超过监管指标的情况发生
在《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对非权益类证券持有比例的监管要求
出台以前,不违反当时的监管要求。财务处理方面,公司将持有的“12 金泰 01”
债券初始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科目;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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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计量中,其估值变化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予以反映。2014 年,债券
本息逾期事件发生,公司结合债务人经营情况等信息综合分析后,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及其后的各期间内已将该债券的公允价值减记为零。除此之外,公司各项
监管指标各期末均符合监管要求。

随着证券市场基础性制度逐步完善、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监管机
制的建立,证券业的风险意识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并逐步进入规范发展阶段。反
映负债水平及流动性的主要监管指标如下表所示:

2019 年 12 月 2018 年 12 月 2017 年 12 月 预警标 监管标
指标
行业 公司 行业 公司 行业 公司 准 准
资本杠杆率 23.06% 32.65% 24.27% 40.70% 26.13% 38.24% ≥9.6% ≥8%
净资本/负债 41.36% 68.51% 45.90% 101.61% 48.85% 95.95% ≥9.6% ≥8%
净资产/负债 51.60% 72.93% 55.15% 111.00% 57.28% 98.59% ≥12% ≥10%
净资本/净资产 80.16% 93.94% 83.24% 91.54% 85.28% 97.32% ≥24% ≥20%
流动性风险覆盖
277.39% 253.38% 341.72% 926.74% 316.80% 256.51% ≥120% ≥100%
率(LCR)
净稳定资金率
145.22% 158.17% 154.38% 177.84% 140.28% 149.25% ≥120% ≥100%
(NSFR)
自营权益类证券
及其衍生品/净资 22.86% 8.41% 17.89% 10.74% 22.59% 10.19% ≤80 ≤100%

自营非权益类证
券及其衍生品/净 181.84% 87.13% 159.72% 9.38% 113.64% 5.15% ≤400% ≤500%
资本
融资及融券的
金额与净资本 91.66% 97.00% - 123.07% - 135.80% ≤320% ≤400%
的比例
注 1: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2019 年行业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业协会内部文件《证券
公司 2019 年 12 月财务经营情况简报》;
注 2:资本杠杆率=核心净资本/表内外资产总额;
注 3:流动性风险覆盖率=优质流动性资产/未来 30 日内现金净流出;
注 4:净稳定资金率=可用稳定资金/所需稳定资金;
注 5:融资及融券(含股质)/净资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净资本/负债、净资产/负债、资本杠杆率等指标均高于行
业平均水平,公司负债规模相对较低,整体比较稳健。

流动性覆盖率(优质流动性资产/未来 30 日内现金净流出),显示了短期流
动性资产和短期负债的比例,报告期各期末,均远高于监管指标 100%要求,公司
偿还短期流动性负债压力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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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期债务、履
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的风险。

2017 年末、2018 年末及 2019 年末,公司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
本比例分别为 5.15%、9.38%和 87.13%,虽然公司该项指标远低于行业,但 2019
年末上升很快,未来如果证券投资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出现投资判断失误,将
会给公司带来流动性风险。

信用业务融资及融券的金额与净资本的比例分别为 135.80%、123.07%和
97.00%,虽然该指标逐年下降,且远低于监管标准,但 2019 年末仍略高于行业,
未来如果信用交易业务规模过大,如果不能及时以合理的成本获得足额资金,将
会给公司带来流动性风险。


七、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
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本集团的主要分部为证券经纪业务、信用交
易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证券投资业务、资产管理与投资业务及其他业务。分
部会计政策与合并财务报表会计政策一致。分部收入与支出按各分部的实际收
入和费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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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9 年度公司经营按业务类型的分部报告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资产管理与 分部间相互
证券经纪业务 信用交易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 证券投资业务 其他 合计
投资业务 抵减
一、营业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59,649 3,077 250,563 - 64,989 - -4,528 673,750
利息净收入 116,407 282,742 17,964 30,204 23,372 25,582 1,102 497,373
投资收益 - - 21,400 198,565 -6,109 1,372 - 215,228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12,824 202,147 -2,468 - - 212,503
其他 -20 - 1,451 - 94 19,002 - 20,527
营业收入合计 476,036 285,819 304,202 430,916 79,878 45,956 -3,426 1,619,381
二、营业支出 -329,622 4,348 -233,997 -9,758 -28,946 -333,893 - -931,868
三、营业利润(亏损) 146,414 290,167 70,205 421,158 50,932 -287,937 -3,426 687,513
四、资产总额 8,003,055 7,967,010 1,142,611 7,257,153 1,497,399 3,639,860 -1,087,685 28,419,403
五、负债总额 7,631,297 7,294,716 124,184 3,784,743 1,121,590 392,121 3,426 20,352,077
六、补充信息:
1.长期股权投资 - - - - 3,999 100,202 - 104,201
2.折旧和摊销费用 57,663 160 25,206 432 2,376 54,630 - 140,467
3.资本性支出 59,618 493 6,832 967 2,312 50,566 - 120,788
4.信用减值损失 100 -13,712 52 98 1,514 -488 - -1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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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 年度公司经营按业务类型的分部报告

单位:千元
2018 年度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证券经纪业 资产管理与 分部间相互
信用交易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 证券投资业务 其他 合计
务 投资业务 抵减
一、营业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94,629 1,110 204,428 - 61,178 - -9,623 551,722
利息净收入 103,461 260,632 22,931 49,125 15,558 23,339 1,925 476,971
投资收益 - - 12,248 -2,908 -23,367 -9,311 - -23,338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10,668 -60,912 7,566 - - -42,678
其他 323 - 3,034 - - 23,685 - 27,042
营业收入合计 398,413 261,742 253,309 -14,695 60,935 37,713 -7,698 989,719
二、营业支出 -327,245 -164,581 -180,190 -3,236 -23,456 -220,008 - -918,716
三、营业利润(亏损) 71,168 97,161 73,119 -17,931 37,479 -182,295 -7,698 71,003
四、资产总额 5,360,314 9,240,650 1,036,678 2,920,801 1,621,604 2,191,474 -1,087,745 21,283,776
五、负债总额 5,135,640 7,053,999 57,930 28,698 1,163,960 186,667 7,698 13,634,592
六、补充信息:
1.长期股权投资 - - - - 14,732 98,830 - 113,562
2.折旧和摊销费用 18,026 182 3,527 16 803 41,803 - 64,357
3.资本性支出 28,028 - 8,518 399 4,280 40,994 - 82,219
4.信用减值损失 - 154,415 -74 - -639 190 - 153,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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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7 年度公司经营按业务类型的分部报告

单位:千元
2017 年度及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投资银行业 资产管理与投 分部间相互
证券经纪业务 信用交易业务 证券投资业务 其他 合计
务 资业务 抵减
一、营业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418,304 - 178,708 - 56,593 - -14,434 639,171
利息净收入 126,535 259,114 27,913 8,434 12,554 47,490 1,479 483,519
投资收益 - - 27,909 212,589 55,841 -77,763 - 218,576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1,682 -4,800 -60,898 - - -64,016
其他 372 - 925 - 25 -16,037 - -14,715
营业收入合计 545,211 259,114 237,137 216,223 64,115 -46,310 -12,955 1,262,535
二、营业支出 -331,331 -25,055 -178,774 11,893 -25,228 -202,812 1,415 -749,892
三、营业利润(亏损) 213,880 234,059 58,363 228,116 38,887 -249,122 -11,540 512,643
四、资产总额 6,402,279 10,876,245 1,323,288 1,723,058 2,405,760 2,423,173 -1,087,805 24,065,998
五、负债总额 6,292,781 7,835,454 272,103 48,772 1,790,282 222,494 11,540 16,473,426
六、补充信息:
1.长期股权投资 - - - - 16,945 108,503 - 125,448
2.折旧和摊销费用 24,201 1,585 2,225 578 2,514 26,049 - 57,152
3.资本性支出 16,627 24 2,559 14 65 41,323 - 60,612
4.资产减值损失 1 13,212 12,267 -19,700 1,655 -70 - 7,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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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87 45 -22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
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 9,599 7,947 6,128
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捐赠支出 -180 -418 -66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1,883 -115 3,404
和支出
所得税影响额 -1,931 -1,865 -2,16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39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5,792 5,594 6,083
影响净额

作为证券经营机构,公司将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款和
应收款项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工具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认定为经常
性损益项目。


九、主要资产情况

(一)货币资金

1、按类别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库存现金 - - -
银行存款 9,304,957 5,408,467 6,606,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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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客户资金 6,547,713 4,027,017 4,655,092
自有资金 2,757,244 1,381,450 1,951,758
其他货币资金 14 158 301
合计 9,304,971 5,408,625 6,607,151

2、按币种列示

2019/12/31
项目
原币金额(千元) 折算率 折人民币金额(千元)
库存现金
人民币 - 1.0000 -
客户资金存款
人民币 6,474,816 1.0000 6,474,816
港币 17,434 0.8958 15,617
美元 8,211 6.9762 57,280
自有资金存款
人民币 2,461,148 1.0000 2,461,148
港币 314,865 0.8958 282,056
美元 2,013 6.9762 14,040
其他货币资金
人民币 14 1.0000 14
合计 9,304,971

(续)

2018/12/31
项目
原币金额(千元) 折算率 折人民币金额(千元)
库存现金
人民币 - 1.0000 -
客户资金存款
人民币 3,946,016 1.0000 3,946,016
港币 19,332 0.8762 16,938
美元 9,334 6.8632 64,063
自有资金存款
人民币 1,092,971 1.0000 1,092,971
港币 313,482 0.8762 274,673
美元 2,012 6.8632 13,806
其他货币资金
人民币 158 1.0000 158
合计 5,408,625

(续)

2017/12/31
项目
原币金额(千元) 折算率 折人民币金额(千元)
库存现金
人民币 - 1.0000 -
客户资金存款
人民币 4,553,713 1.0000 4,55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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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币 21,277 0.8359 17,786
美元 12,793 6.5342 83,593
自有资金存款
人民币 1,694,213 1.0000 1,694,213
港币 300,203 0.8359 250,940
美元 1,011 6.5342 6,605
其他货币资金
人民币 301 1.0000 301
合计 6,607,151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
H 股 IPO 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分别折合人民币 282,837 千元、275,437 千元、
262,248 千元,该等资金的使用需遵循本集团 H 股招股说明书承诺的使用用途。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
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分别为港币 19 千元、港币 19 千元、港币 18 千元,分别
折人民币 17 千元、16 千元、15 千元。


(二)结算备付金

各报告期末,结算备付金明细情况如下:

2019/12/31
项目
原币金额(千元) 折算率 折人民币金额(千元)
自有备付金
人民币 210,684 1.0000 210,684
客户备付金
人民币 1,726,681 1.0000 1,726,681
港币 1,462 0.8958 1,310
美元 1,789 6.9762 12,479
自有信用备付金
人民币 149,384 1.0000 149,384
合计 2,100,538

(续)

2018/12/31
项目
原币金额(千元) 折算率 折人民币金额(千元)
自有备付金
人民币 157,737 1.0000 157,737
客户备付金
人民币 1,686,793 1.0000 1,686,793
港币 3,315 0.8762 2,906
美元 2,254 6.8632 15,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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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信用备付金
人民币 168,016 1.0000 168,016
合计 2,030,925

(续)

2017/12/31
项目
原币金额(千元) 折算率 折人民币金额(千元)
自有备付金
人民币 153,662 1.0000 153,662
客户备付金
人民币 2,251,173 1.0000 2,251,173
港币 4,311 0.8359 3,604
美元 2,729 6.5342 17,829
自有信用备付金
人民币 230,565 1.0000 230,565
合计 2,656,833
注:信用备付金反映为融资融券业务资金清算与交收而存入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款项。


(三)融出资金

各报告期末,融出资金明细情况如下:


1、按类别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融资融券业务融出资金 4,644,542 2,963,836 4,623,242
减:减值准备 6,145 10,019 13,901
融出资金净值 4,638,397 2,953,817 4,609,341

2、按交易对手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机构 98,385 24,272 227,449
个人 4,546,157 2,939,564 4,395,793
减:减值准备 6,145 10,019 13,901
合计 4,638,397 2,953,817 4,609,341

3、融资期限明细情况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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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3 个月以内 1,288,129 27.74 1,618 26.33
3-6 个月 804,574 17.32 574 9.34
6 个月以上 2,551,839 54.94 3,953 64.33
合计 4,644,542 100.00 6,145 100.00

(续)


2018/12/31
项目
账面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3 个月以内 533,521 18.00 396 3.95
3-6 个月 142,375 4.80 25 0.25
6 个月以上 2,287,940 77.20 9,598 95.80
合计 2,963,836 100.00 10,019 100.00

(续)

2017/12/31
项目
账面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比例(%)
3 个月以内 1,801,417 38.96 5,404 38.87
3-6 个月 434,741 9.40 1,304 9.38
6 个月以上 2,387,084 51.64 7,193 51.75
合计 4,623,242 100.00 13,901 100.00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如下:

单位:千元
2017/12/31
项目
公允价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中:债券 2,120,482
股票 69,693
基金 121,862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其中:债券 -
资产支持证券 50,000
股票 -
合计 2,362,037
注(1):本集团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部分资产支持证券进行管理、评价,因此将其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注(2):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无已融出证券。


(五)交易性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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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千元
2019/12/31 2018/12/31
公允价值 成本 公允价值 成本
项目
分类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分类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债券 6,736,418 6,683,338 1,744,022 1,709,905
股票 560,417 500,372 702,125 831,493
基金 321,740 303,964 307,061 302,074
资管计划 218,538 218,609 26,956 30,330
理财产品 66,007 66,000 50,053 50,000
非上市股权投资 99,742 86,994 118,245 96,994
资产支持证券及其他 220,084 238,151 37,468 43,057
合计 8,222,946 8,097,428 2,985,930 3,063,853
注(1):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含已融出股
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20,650 千元及 7,736 千元,拟融出股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33,443 千
元及 11,547 千元,无融券违约情况。
注(2):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在卖出回购
协议下作为担保物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4,103,880 千元及 10,515 千元。
注(3):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未持有存在限售条件的股
票。
注(4):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因参与投资本集团受托管理的产
品及合同安排而流动性受限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7,801 千元及 26,956 千元。


(六)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按标的物和业务类别


报告期内,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按标的物类别列示
股票 2,750,098 5,743,874 5,187,245
债券 848,736 1,836,294 881,490
减:减值准备 171,907 181,747 15,562
合计 3,426,927 7,398,421 6,053,173
按业务类别列示
股票质押式回购 2,750,098 5,743,874 5,187,245
交易所质押式买入返售 371,414 1,157,123 604,000
交易所协议式买入返售 148,656 83,690 39,700
银行间质押式买入返售 328,666 595,481 237,790
减:减值准备 171,907 181,747 15,562
合计 3,426,927 7,398,421 6,053,173

2、按剩余期限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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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质押式回购的剩余期限

单位:千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持有比例 持有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持有比例(%)
(%) (%)
1 月以内 372,175 13.53 454,968 7.92 59,392 1.14
1-3 月 550,393 20.01 1,117,829 19.46 851,057 16.41
3 月-1 年 1,412,428 51.36 3,356,103 58.43 2,811,005 54.19
1 年以上 415,102 15.10 814,974 14.19 1,465,791 28.26
合计 2,750,098 100.00 5,743,874 100.00 5,187,245 100.00
减:减值准备 171,907 181,746 15,562
净额 2,578,191 5,562,128 5,171,683

(2)银行间与交易所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


本集团银行间与交易所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均为三个月以内,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减值准备余额小于人民币 1 千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集团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 1 千元,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未计提减值准备。


(七)衍生金融工具

单位:千元
非套期工具
项目 公允价值
名义金额
资产 负债
2019/12/31
权益衍生工具:
股指期货合约(注1) - - -
合计 - - -
2018/12/31
权益衍生工具:
股指期货合约(注1) 126,151 - -
50ETF期权合约 93,500 - 940
合计 219,651 - 940
2017/12/31
权益衍生工具:
股指期货合约(注1) - - -
50ETF期权合约 - - -
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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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集团进行的股指期货为每日无负债结算。本集团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7 年 12
月 31 日无股指期货合约持仓。2018 年 12 月 31 日所持有的股指期货合约产生的持仓损益每日通
过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备付金账户转入或转出。因此,衍生金融资产项下的股指期货与相关
的股指期货暂收暂付款(结算所得的持仓损益)抵销后无余额。

衍生金融工具项下的股指期货合约按抵销后的净额列示,为人民币零元。
抵销前衍生金融资产/负债与股指期货的暂收/暂付款的年末/期末金额如下:


单位:千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衍生金 衍生金融 衍生金 衍生金融
项目 衍生金融资 衍生金融负
融资产/ 负债/暂付 融资产/ 负债/暂付
产/暂收款 债/暂付款
暂收款 款 暂收款 款
股指期货合约 - - - 4,326 - -


(八)应收款项

1、应收款项类别明细情况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应收手续费及佣金 8,199 4,420 2,283
应收资产管理费及申购款 62,809 14,058 35,958
应收交易所清算款项 22,032 4,067 1,051
其他 - 2,573 93
减:坏账准备 71 27 -
合计 92,969 25,091 39,385
占资产总额比例 0.33% 0.12% 0.16%

2、应收款项账龄分析


各报告期末,公司应收款项余额按账龄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1 年以内 92,868 99.82% 24,926 99.24% 37,928 96.30%
1-2 年 172 0.18% 192 0.76% 1,457 3.70%
合计 93,040 100.00% 25,118 100.00% 39,38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总资产比例比均在 0.33%以内,
金额和占比较小。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经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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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简化模型评估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71 千元及人民币
27 千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应收款项经评估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2017 年末,公司应收款项性质均为应收交易所清算款项、资产管理业务应
收管理费及佣金、应收席位费、应收承销保荐费及财务顾问费、应收股利,该
等款项可收回性较强,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低。


2017 年末,经单项测试后,公司应收款项未发生减值迹象,不计提单项坏
账准备;在组合计提部分,公司应收款项经评估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与同行业上市证券公司相比,在单项计提部分,由于不同公司各具体单项
资产的实际信用损失不同,单项计提减值准备亦不相同。在组合计提部分,2017
年末,国泰君安、东兴证券、山西证券、西南证券、浙商证券、广发证券、国
海证券、光大证券等上市证券公司组合计提比例均为 0。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
比,2017 年末,公司应收款项减值计提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要求。


公司作为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
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应收款项以预期信
用损失为基础于 2018 年末及 2019 年末确认了损失准备,符合新金融工具准则
的规定。


3、应收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名称/性质情况


(1)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占应收款项
单位名称 金额(千元) 账龄 坏账准备 性质或内容 总 额 比 例
(%)
上海证券交易所 16,031 1 年以内 - 应收清算款 17.23
深圳证券交易所 6,001 1 年以内 - 应收清算款 6.45
无锡太湖城传感信息
3,360 1 年以内 34 应收承销款 3.61
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1,637 1 年以内 - 应收管理费
海普瑞 1 号 1.82
52 1-2 年 - 应收管理费
汇盈 40 号 972 1 年以内 - 应收管理费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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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1-2 年 - 应收管理费

(2)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占应收款项总
单位名称 金额(千元) 账龄 坏账准备 性质或内容
额比例(%)
深圳证券交易所 3,785 1 年以内 - 应收清算款 15.07
海富通添益货币 B 2,158 1 年以内 - 应收股利 8.59
海普瑞 1 号 1,606 1 年以内 - 应收管理费 6.39
信立泰 1 号 1,174 1 年以内 - 应收管理费 4.67
华光股份 1,000 1 年以内 10 应收财务顾问费 3.98


(3)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占应收款项总额
单位名称 金额(千元) 账龄 坏账准备 性质或内容
比例(%)
国富 2 号 2,389 1 年以内 - 应收管理费 6.06
国富 1 号 2,112 1 年以内 - 应收管理费 5.36
海普瑞 1 号 1,644 1 年以内 - 应收管理费 4.17
定增尊享 1 号 1,394 2 年以内 - 应收管理费 3.54
信立泰 1 号 1,297 1 年以内 - 应收管理费 3.29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无应
收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九)应收利息

单位:千元
项目 2017/12/31
存放金融同业 3,707
融资融券业务 138,349
债券投资 60,23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8,606
合计 220,896


(十)存出保证金

单位:千元
2019/12/31
项目
原币金额 折算率 折人民币金额
交易保证金
人民币 44,994 1.0000 44,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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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币 500 0.8958 448
美元 270 6.9762 1,883
信用保证金
人民币 17,309 1.0000 17,309
合计 64,634

(续)
2018/12/31
项目
原币金额 折算率 折人民币金额
交易保证金
人民币 63,118 1.0000 63,118
港币 500 0.8762 438
美元 270 6.8632 1,853
信用保证金
人民币 7,085 1.0000 7,085
合计 72,494

(续)


2017/12/31
项目
原币金额 折算率 折人民币金额
交易保证金
人民币 57,173 1.0000 57,173
港币 500 0.8359 418
美元 270 6.5342 1,763
信用保证金
人民币 46,936 1.0000 46,936
合计 106,290


(十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按投资类别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 2017/12/31
公允价值
初始成本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变动
以公允价值计量
股票(注 1) 683,578 -9,837 -36,304 637,437
其中:已融出证券 8,160 10,035 -1,047 17,148
证券公司资管计划(注 2) 99,779 11,282 - 111,061
理财计划 50,000 - - 50,000
基金 141,633 1,793 -766 142,660
债务工具 22,785 - -6,863 1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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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成本计量
其他股权投资 104,914 - -1,679 103,235
合计 1,102,689 3,238 -45,612 1,060,315
注(1):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中含拟融出股票的账面价值分
别为人民币 7,719 千元。2017 年度,本公司未发生融券违约欠款的情况。
注(2):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因参与投资本集团受托管理的产品及合同安排而流动
性受限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 41,947 千元。

2、各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成本(摊余成本)、公允价值、累计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单位:千元
可供出售权益 可供出售债务
2017 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合计
工具 工具
权益工具的成本/债务工具的摊余成本 1,079,904 22,785 1,102,689
公允价值 1,044,393 15,922 1,060,315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3,238 - 3,238
已计提减值金额 38,749 6,863 45,612


(十二)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截至各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账面明细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联营企业 104,201 113,562 125,448
减:减值准备 - - -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104,201 113,562 12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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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1)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2019 年度

权益法下
增加 其他综 现金分红 期末持股 期末表决 减值
核算方 投资成本 2019/1/1 减少投资 确认的投 2019/12/31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 合收益 比例 权比例 准备
法 资收益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 千元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权益法 49,000 98,830 - - 1,372 - - 100,202 33.409 33.409 -
无锡国联领翔中小企业成
权益法 4,040 14,732 - -15,960 5,227 - - 3,999 35.82 35.82 -
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减:减值准备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113,562 - -15,960 6,599 - - 104,201

②2018 年度

权益法下确
增加 减少 其他综 期末持股 期末表决 减值
核算方 投资成本 2018/1/1 认的投资收 现金分红 2018/12/31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 投资 合收益 比例 权比例 准备
法 益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 千元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权益法 49,000 108,141 - - -9,311 - - 98,830 33.409 33.409 -
无锡国联领翔中小企业成
权益法 20,000 16,935 - - -2,203 - - 14,732 33.33 33.33 -
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减:减值准备 - -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125,076 - - -11,514 - - 113,562 - - -
注:本集团于 2018 年 1 月 1 日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日减少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人民币 372 千元。

③2017 年度

1-1-501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权益法下确
增加 减少 其他综 期末持股 期末表决 减值
核算方 投资成本 2017/1/1 认的投资收 现金分红 2017/12/31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 投资 合收益 比例 权比例 准备
法 益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 % 千元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权益法 49,000 199,162 - - (77,763) 1,136 14,032 108,503 33.409 33.409 -
无锡国联领翔中小企业成
权益法 20,000 20,094 - - (3,149) - - 16,945 33.33 33.33 -
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减:减值准备 - -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219,256 - - (80,912) 1,136 14,032 125,448 - - -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被投资单位向本集团转移资金的能力未受到限制。


(2)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经营情况


①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基金主要经营范围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
营)。报告期内,中海基金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营业收入 14,917.18 18,732.23 24,589.17
净利润 215.68 -2,395.77 -22,628.76
注: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度数据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②无锡国联领翔中小企业成长投资中心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国联领翔主要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公司全
资子公司国联通宝持有国联领翔 33.33%出资份额,国联领翔 2019 年 12 月以减资的形式向合伙人分配,导致国联通宝持有比例变更为
35.82%。报告期内,国联领翔的经营情况如下:
1-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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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营业收入 1,598.75 -652.20 78.72
净利润 1,565.10 -664.94 -946.01
注: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度数据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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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固定资产

1、各报告期末,固定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房屋及建筑 机器设备及其他 交通运输设
项目 合计
物 设备 备
一、账面原值
1.2019/1/1 余额 155,303 178,785 8,467 342,555
2.本期增加金额 - 18,154 246 18,400
3.本期减少金额 - 12,479 2,246 14,725
4.2019/12/31 余额 155,303 184,460 6,467 346,230
二、累计折旧
1.2019/1/1 余额 95,129 143,690 8,284 247,103
2.本期增加金额 5,530 19,534 141 25,205
3.本期减少金额 - 11,969 2,246 14,215
4.2019/12/31 余额 100,659 151,255 6,179 258,093
三、账面价值
1.2019/1/1 账面价值 60,174 35,095 183 95,452
2.2019/12/31 账面价值 54,644 33,205 288 88,137


(续)
房屋及建筑 机器设备及其他 交通运输设
项目 合计
物 设备 备
一、账面原值
1.2018/1/1 余额 155,303 163,443 8,753 327,499
2.本期增加金额 - 23,878 - 23,878
3.本期减少金额 - 8,536 286 8,822
4.2018/12/31 余额 155,303 178,785 8,467 342,555
二、累计折旧
1. 2018/1/1 余额 89,599 131,086 8,215 228,900
2.本期增加金额 5,530 20,367 355 26,252
3.本期减少金额 - 7,763 286 8,049
4.2018/12/31 余额 95,129 143,690 8,284 247,103
三、账面价值
1.2018/1/1 账面价值 65,704 32,357 538 98,599
2.2018/12/31 账面价值 60,174 35,095 183 95,452


(续)

1-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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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及建筑 机器设备及其他 交通运输设
项目 合计
物 设备 备
一、账面原值
1.2017/1/1 余额 155,303 162,055 9,419 326,777
2.本期增加金额 - 18,485 - 18,485
3.本期减少金额 - 17,097 666 17,763
4.2017/12/31 余额 155,303 163,443 8,753 327,499
二、累计折旧
1.2017/1/1 余额 84,069 129,034 8,102 221,205
2.本期增加金额 5,530 16,701 746 22,977
3.本期减少金额 - 14,649 633 15,282
4.2017/12/31 余额 89,599 131,086 8,215 228,900
三、账面价值
1.2017/1/1 账面价值 71,234 33,021 1,317 105,572
2.2017/12/31 账面价值 65,704 32,357 538 98,599


2、暂时闲置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

集团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尚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十四)使用权资产

单位:千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交通运输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 2019/1/1 余额 307,217 1,752 308,969
2.本年增加金额 36,108 - 36,108
3.本年减少金额 3,031 - 3,031
4. 2019/12/31 余额 340,294 1,752 342,046
二、累计折旧
1. 2019/1/1 余额 105,062 759 105,821
2.本年增加金额 64,854 666 65,520
3.本年减少金额 1,224 - 1,224
4. 2019/12/31 余额 168,692 1,425 170,117

1-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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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账面价值
1. 2019/1/1 账面价值 202,155 993 203,148
2. 2019/12/31 账面价值 171,602 327 171,929


本集团租赁了多项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和交通运输设备,租赁期为

1-10 年。租赁条款系在个别基础上磋商,包括各种不同条款及条件。在厘定

租期及评估不可撤回期间的长度时,本集团应用合同的定义并厘定合同可强

制执行的期间。


2019 年度,本集团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合计人民币 80,164 千元。


2019 年度,本集团计入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为人民币

2,789 千元、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为人民币 349 千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除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押金作为租入资产

的担保权益外,租赁协议不附加任何其他担保条款。租入资产不可被用于借

款担保。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已签署协议,但尚未达到租赁期开始日

的租赁。


(十五)无形资产

各报告期末,无形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交易席位费 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19/1/1 余额 600 129,960 130,560
2.本期增加金额 - 46,571 46,571
3.本期减少金额 - 22,437 22,437
4.2019/12/31 余额 600 154,094 154,694
二、累计摊销
1.2019/1/1 余额 460 94,206 94,666
2.本期增加金额 60 32,108 32,168

1-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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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期减少金额 - 22,437 22,437
4. 2019/12/31 余额 520 103,877 104,397
三、账面价值
1.2019/1/1 账面价值 140 35,754 35,894
2. 2019/12/31 账面价值 80 50,217 50,297


(续)
项目 交易席位费 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18/1/1 余额 600 112,724 113,324
2.本期增加金额 - 34,199 34,199
3.本期减少金额 - 16,963 16,963
4.2018/12/31 余额 600 129,960 130,560
二、累计摊销
1. 2018/1/1 余额 400 86,342 86,742
2.本期增加金额 60 24,827 24,887
3.本期减少金额 - 16,963 16,963
4.2018/12/31 余额 460 94,206 94,666
三、账面价值
1.2018/1/1 账面价值 200 26,382 26,582
2.2018/12/31 账面价值 140 35,754 35,894


(续)
项目 交易席位费 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17/1/1 余额 600 105,224 105,824
2.本期增加金额 - 23,489 23,489
3.本期减少金额 - 15,989 15,989
4.2017/12/31 余额 600 112,724 113,324
二、累计摊销
1.2017/1/1 余额 340 77,859 78,199
2.本期增加金额 60 24,472 24,532
3.本期减少金额 - 15,989 15,989
4.2017/12/31 余额 400 86,342 86,742
三、账面价值
1.2017/1/1 账面价值 260 27,365 27,625
2.2017/12/31 账面价值 200 26,382 26,582


(十六)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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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千元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衍生金融工具 - 4,329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 - 10,038
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3,531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 - 45,612
应付职工薪酬 69,100 26,120 37,293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743 1,710 87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171,907 181,747 15,562
融出资金减值准备 6,145 10,019 13,901
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 9,293 - -
纳入合并范围的资管产品中本公司应
8,714 - -
享有的未分配利润
其他 5,563 8,778 14,570
合计 273,465 326,234 137,848


(续)

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衍生金融工具 - 1,082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 - 2,510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3,382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 - 11,403
应付职工薪酬 17,275 6,530 9,323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686 427 21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42,977 45,437 3,890
融出资金减值准备 1,536 2,505 3,475
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 2,323 - -
纳入合并范围的资管产品中本
2,178 - -
公司应享有的未分配利润
其他 1,391 2,195 3,643
合计 68,366 81,558 34,462



1-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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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千元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5,518 15,60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 -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3,238
衍生金融工具 - - -
纳入合并范围的资管产品中
- 3,524 48,700
本公司应享有的未分配利润
合计 125,518 19,133 51,938


(续)
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交易性金融资产 31,380 3,902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 -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810
衍生金融工具 - - -
纳入合并范围的资管产品中
- 881 12,175
本公司应享有的未分配利润
合计 31,380 4,783 12,985


2、经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递延所得税资产 38,149 80,117 21,477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63 3,342 -


(十七)其他资产

1、按类别列示其他资产情况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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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其他应收款 7,950 11,949 16,567
预付租金及其他款项 12,008 20,105 26,933
长期待摊费用 42,232 40,097 29,173
预交所得税 45,093 2,996 4,115
其他 8,025 8,301 1,683
合计 115,308 83,448 78,471
注:本集团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按新租赁准则确认和计量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因此截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预付租金及其他款项中无预付租金。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明细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其他应收款项余额 10,693 13,659 17,439
减:坏账准备 2,743 1,710 872
其他应收款净值 7,950 11,949 16,567


(2)其他应收款账龄情况

单位:千元
2019/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1,301 12.16 13
1-2 年 2,381 22.27 235
2-3 年 3,216 30.08 622
3 年以上 3,795 35.49 1,873
合计 10,693 100.00 2,743


(续)
2018/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4,099 30.01 41
1-2 年 3,835 28.08 253
2-3 年 2,392 17.51 166
3 年以上 3,333 24.40 1,250
合计 13,659 100.00 1,710


1-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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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2017/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9,573 54.89 479
1-2 年 2,921 16.75 146
2-3 年 2,235 12.82 112
3 年以上 2,710 15.54 135
合计 17,439 100.00 872


(3)其他应收款按种类计提坏账情况

单位:千元
2019/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10,693 100.00 2,743
合计 10,693 100.00 2,743


(续)
2018/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13,659 100.00 1,710
合计 13,659 100.00 1,710


(续)
2017/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7,439 100.00 872
合计 17,439 100.00 872


(4)其他应收账款前五名明细情况


①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千元、%
占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所欠金额 账龄 坏账准备 欠款性质
项总额比例
1,547 1-2 年 155 租赁押金
上海世纪汇置业有限公司 30.62
1,727 2-3 年 345 租赁押金
1-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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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机天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593 3 年以上 796 租赁押金 14.90
深圳市新世界投资有限公司 1,357 3 年以上 678 租赁押金 12.69
185 1 年以内 2 租赁押金
20 1 年以内 <1 应收保证金
武汉洪顶置业有限公司 6.42
466 2-3 年 93 租赁押金
16 2-3 年 3 应收保证金
70 1 年以内 1 应收保证金
无锡国联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4.48
409 1-2 年 41 租赁押金


②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千元、%
坏账 占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所欠金额 账龄 欠款性质
准备 项总额比例
1,547 1 年以内 15 租赁押金
上海世纪汇置业有限公司 25.71
1,965 1-2 年 129 租赁押金
北京建机天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593 2-3 年 319 租赁押金 11.66
507 2-3 年 101 租赁押金
深圳市新世界投资有限公司 9.93
850 3 年以上 9 租赁押金
547 1-2 年 55 租赁押金
武汉洪顶置业有限公司 4.38
51 1-2 年 5 应收保证金
无锡国联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409 1 年以内 4 租赁押金 2.99

注:和记黄埔地产(上海)陆家嘴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更名为上海世纪汇置业有限公司。


③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千元、%
所欠金 坏账 占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账龄 欠款性质
额 准备 项总额比例
和记黄埔地产(上海)陆家嘴有限
4,870 1 年以内 243 租赁押金 27.93
公司
北京建机天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593 1-2 年 80 租赁押金 9.13
深圳市新世界投资有限公司 1,356 1-3 年以内 68 租赁押金 7.78
仲量联行测量师事务所(上海)有
707 1-3 年以内 35 租赁押金 4.05
限公司
547 1 年以内 30 租赁押金 3.43
武汉洪顶置业有限公司
51 1 年以内 应收保证金


3、长期待摊费用


1-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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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1 本期增加额 本期摊销额 其他减少额 2019/12/31
租入固定资产改
39,784 19,709 17,261 - 42,232
良支出
其他 313 - 313 - -
合计 40,097 19,709 17,574 - 42,232


(续)
项目 2018/1/1 本期增加额 本期摊销额 其他减少额 2018/12/31
租入固定资产改
29,173 23,620 13,009 - 39,784
良支出
其他 - 522 209 - 313
合计 29,173 24,142 13,218 - 40,097


(续)
项目 2017/1/1 本期增加额 本期摊销额 其他减少额 2017/12/31
租入固定资产
20,178 18,638 9,643 - 29,173
改良支出


(十八)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情况

各报告期末,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转出(核
2019/1/1 本期计提 转回 2019/12/31
销)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710 1,234 - -201 2,743
融出资金减值准备 10,019 - -3,874 - 6,14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181,747 - -9,840 - 171,907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7 44 - - 71
合计 193,503 1,278 -13,714 -201 180,866


(续)
项目 转出(核
2018/1/1 本年计提 转回 2018/12/31
销)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540 170 - -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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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出资金减值准备 14,930 - -4,815 -96 10,01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23,225 158,522 - - 181,747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2 15 - - 27
合计 39,707 158,707 -4,815 -96 193,503


(续)
项目 转出(核
2017/1/1 本年计提 转回 2017/12/31
销)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748 124 - - 87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121,595 18,205 -24,125 -70,063 45,612
融出资金减值准备 13,099 802 - - 13,90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203 12,359 - - 15,562
合计 138,645 31,490 -24,125 -70,063 75,947


截至 2019 年末、2018 年末及 2017 年末本集团商誉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2019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7 年度商誉减值准备均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情况具体会计政策如下:


2017 年度资产减值计提会计政策:

项目 计提依据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
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其他应收款及单项金额重大经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
其他应收款按照余额百分比法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5%。
坏账损失 2017 年末,应收款项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分为账龄组合及特
定款项组合。账龄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确定组合,以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
备;针对特定款项组合,如无减值迹象,不计提坏账准备。特定款项组合的确
定依据为与证券交易结算相关的款项、应收席位费、资产管理业务应收所管理
产品的管理费及佣金、应收承销保荐费及财务顾问费、应收股利。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
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
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
的余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
减值损失
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
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
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迹象: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即于资产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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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日,若一项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 50%,或低于
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依据;对于划
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股权投资,按照预期现金流量
折现后的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
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
及融出资金减值损
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

进行减值测试。
2017 年末,公司对于未计提专项减值准备的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易业务,按照资产负债表日融资余额的 0.3%计提减值。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金

融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应通过“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核算,不再通

过“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具体计提会计政策如下:

项目 计提依据
公司对应收款项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采用简化方法,按照相
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坏账损失 公司其他应收款项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采用三阶段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
失,依据相关项目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信用损失准备按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或者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提。
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融出资金、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
要求采用三阶段模型,依据相关项目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
信用损失准备按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或者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
提。
公司将融资融券业务融出资金、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划分为信用风险未显
著增加、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已发生信用减值等三个阶段,分别计算减值,一
般认为当履约保障比例达到预警线,或出现其他信用风险发生显著增加的迹象,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则表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需要转移至“第二阶段”;当履约保障比例达到平仓线、
及融出资金减值损 出现逾期或预计通过强制平仓仍然无法收回本金的,分类为第三阶段资产。
失 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A、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以及逾期天数;
B、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C、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
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D、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E、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F、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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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
违约概率。
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计算结果计提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公
式为 ECL=EAD*PD*经 DF 折现后的 LGD,EAD 为风险敞口,即客户在公司负
债总额(融资金额加上截至到资产负债表日的应收利息),PD 为违约概率,LGD
为违约损失率,DF 为折现因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71 0.04% 27 0.01%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743 1.52% 1,710 0.88% 872 1.1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 - - - 45,612 60.06%
融出资金减值准备 6,145 3.40% 10,019 5.18% 13,901 18.3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171,907 95.05% 181,747 93.92% 15,562 20.49%
合计 180,866 100.00% 193,503 100.00% 75,947 100.00%

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主要为其他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融出资

金以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中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是主要构成。

1、坏账准备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其他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分别为 872 千元、1,710 千元和 2,743 千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 27 千元和 71 千元。

截至 2017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经单项测试后未发生减值迹

象,不计提单项坏账准备;在组合计提部分,公司其他应收款按照余额百分比法

组合计提减值准备;2017 年末公司应收款项性质均为应收交易所清算款项、应

收席位费、资产管理业务应收管理费及佣金、应收承销保荐费及财务顾问费、应

收股利等来款项,均属于公司会计政策规定的特定款项组合类别,经测试,无减

值迹象,不计提坏账准备。

截至 2018 年末、2019 年末,公司对应收款项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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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采用简化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

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其他应收款项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

采用三阶段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依据相关项目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发

生显著增加,信用损失准备按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或者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

用损失进行计提。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截至 2017 年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明细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7/12/31
初始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
股票 683,578 -9,837 -36,304 637,437
其中:已融出证券 8,160 10,035 -1,047 17,148
证券公司资管计划 99,779 11,282 - 111,061
理财计划 50,000 - - 50,000
基金 141,633 1,793 -766 142,660
债务工具 22,785 - -6,863 15,922
以成本计量
其他股权投资 104,914 - -1,679 103,235
合计 1,102,689 3,238 -45,612 1,060,315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 45,612 千元。

截至 2017 年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工具减值主要为股票和基金的减值,2017 年末

减值准备余额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比例为 81.27%,公司对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是否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进行测试,以判断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指于

资产负债表日,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 50%,或低于

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2017 年末公司投资的部分股票和基金触

及减值条件,股票和基金合计计提减值准备余额为 37,070 千元。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公

司根据评估投资对象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环境结果,判断投资成本的可收回性。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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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小于投资成

本,则将差额部分确认为减值损失,且不得转回。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

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司 2017 年末计提减值准备余额

1,679 千元。

对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公司根据评估投资对象的财务状况和短期业务展望

的结果,通过预期现金流量折现后的净现值作为其公允价值的估计,并以此计提

减值准备。对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2017 年末计提减值准备余额为 6,863 千元。

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采用新金融工具分类与计量政策,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科目不再适用。

3、融出资金减值准备

各报告期末,融出资金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融资融券业务融出资金 4,644,542 2,963,836 4,623,242
减:减值准备 6,145 10,019 13,901
融出资金净值 4,638,397 2,953,817 4,609,341

2017 年末、2018 年末及 2019 年末,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融出资金减值准备分

别为 13,901 千元、10,019 千元和 6,145 千元。

(1)2017 年度

2017 年末,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融出资金存在一笔强制平仓后应收未收债权,

公司已全额计提 31 千元单项减值准备。除此之外,2017 年度,公司融资融券业

务融出资金未发生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公司对于未计提专项减值准备的融

资融券业务融出资金,按照资产负债表日融资余额的 0.3%计提减值。

(2)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执行财政部新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运用预

期信用损失模型,按照资产的信用风险变化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业务逐笔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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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预期损失,前瞻性地反映融出资金业务的信用风险。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融出资金计提减值准

备余额分别为 10,019 千元及 6,145 千元,计提比例分别为 0.34%和 0.13%。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除 1 笔融资融券业务处于第三阶段外,其他

融资融券业务尚处于第一或第二阶段,且相关业务期末履约维持担保比例均高于

平仓线;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减值计提比例下降,主要

原因系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均处于第一或第二阶段,且市场行情回暖相关业务期末

履约维持担保比例和交易量上升。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将每笔融资融券业务的

期末余额综合考虑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风险敞口等因素进行测试,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融资融券业务风险小且据历史业务开展情况来看,违约客户较少,公司

的融资融券客户分散,担保物具有较充足的流动性,即使到平仓线,执行抛售发

生损失的金额也较小。2017 年及 2018 年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强制平仓后未收回资

金分别为 31 千元和 63 千元,已经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19 年度,公司融资融

券业务不存在实际损失情形。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股票质押式回购 2,750,098 5,743,874 5,187,245
交易所和银行间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848,736 1,836,294 881,490
减:减值准备 171,907 181,747 15,562
合计 3,426,927 7,398,421 6,053,173

报告期内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所和银行间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股票质押式回购是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主要构成部分。

2017 年末、2018 年末及 2019 年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余额分

别为 15,562 千元、181,747 千元和 171,907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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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所和银行间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17 年 12 月 31 日,交易所和银行间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均为一

个月以内,未计提减值准备。

截至 2018 年末、2019 年末,公司对交易所和银行间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按照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减值准备余额小于人民币 1 千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计提减值准备

人民币 1 千元。

(2)股票质押式回购

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中股票质押业务,2017 年末,公司无违约事件、未

出现减值迹象,经测试无需计提专项计提减值准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股票质押

业务融资余额的 0.3%计提减值,减值准备余额为 15,562 千元。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执行财政部新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运用预

期信用损失模型,按照资产的信用风险变化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业务逐笔资产

计量预期损失,前瞻性地反映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信用风险。

①2018 年度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中标的证券东方网络、

和晶科技、华明装备和中南文化对应的 6 笔交易,融资人未按约定提前购回或补

充质押而处于违约状态。除前述 6 笔交易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处于违约状态的股

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截至 2018 年末,除 6 笔交易履约保障比例均低于对应的平

仓线标准外,其他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履约保障比例均高于对应的平仓线标准。

2018 年末,公司对处于不同阶段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逐笔计算预期信用

损失,累计计提减值准备 181,746 千元,占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期末融资余额比

重为 3.16%。

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算减值损失,综合考虑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

折现因子等因素。截至 2018 年末,处于第一阶段的股票质押业务融资余额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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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3,723 千元,减值准备金额合计 16,839 千元,减值计提比例为 0.40%;处于

第二阶段的股票质押业务融资余额合计 1,131,236 千元,减值准备金额合计 11,122

千元,减值计提比例为 0.98%。

公司第三阶段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减值金额为 153,785 千元,占减值准备

金额比例为 84.62%,是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减值准备的主要构成。公司将前述 6

笔违约交易划分为第三阶段计提减值。

2018 年末,前述第三阶段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担保物价值高于剩余最大风

险敞口,对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进行减值准备测

算并计提减值,符合会计准则要求,减值准备的计提充分、合理。

②2019 年度

2019 年公司未新增因违约导致股质业务融出资金未收回事件。2019 年末,

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履约保障比例均高于平仓线标准。

2019 年末,公司对处于不同阶段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逐笔计算预期信用

损失,累计计提减值准备 171,907 千元,占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期末融资余额比

重为 6.25%。

截至 2019 年末,处于第一阶段的股票质押业务融资余额合计 1,662,644 千元,

减值准备金额合计 6,053 千元,减值计提比例 0.36%;处于第二阶段的股票质押

业务融资余额合计 933,789 千元,减值准备金额合计 12,189 千元,减值计提比例

1.31%。2019 年末,第三阶段股票质押业务融资余额合计 153,665 千元,系前述

于 2018 年末处于违约状态的东方网络、中南文化对应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于

2019 年处置后未收回部分,公司已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2019 年度公司股票质押业务减值准备转回 9,839 千元,其中第一阶段减值准

备转回 10,786 千元,第二阶段减值准备增加 1,067 千元;第三阶段减值准备转回

120 千元。2019 年度公司股票质押业务减值准备转回,主要原因系:一方面,2019

年公司未新增因违约导致融出资金未收回事件,且存续违约事件得到相应处置,

其中,前述 2018 年末处于违约状态的和晶科技、华明装备对应的 3 笔交易,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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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已收回全部本金及已计提利息。另一方面,公司股票质押业务规模降低及履约

保障比例整体上升,2019 年末公司股票质押业务规模较 2018 年末大幅下降

52.12%。公司股票质押业务风险降低。


综上,针对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处理,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证券公

司金融工具减值指引》等相关规定,制定了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政策,明确了金

融资产减值测试和减值计提的具体原则及方法。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政

策的要求,及时对相关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采用明确的减值计提方法计算

减值准备,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保持谨慎,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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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主要负债情况

(一)应付短期融资款

各报告期末,应付短期融资款账面余额明细情况如下:


1、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千元
类型 简称 面值 发行日期 期限 发行金额 到期日期/实际偿付日 票面利率 2019/1/1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2019/12/31
收益凭证 诚鑫 40 号 30,000 2018 年 5 月 30 日 229 30,000 2019 年 1 月 14 日 5.10% 30,905 59 30,964 -
收益凭证 诚鑫 42 号 50,000 2018 年 6 月 20 日 215 50,000 2019 年 1 月 21 日 5.10% 51,362 140 51,502 -
收益凭证 诚鑫 43 号 40,000 2018 年 6 月 27 日 208 40,000 2019 年 1 月 21 日 5.10% 40,068 117 40,185 -
收益凭证 诚鑫 45 号 20,000 2018 年 6 月 26 日 302 20,000 2019 年 4 月 24 日 5.10% 20,528 316 20,844 -
收益凭证 诚鑫 46 号 30,000 2018 年 7 月 19 日 214 30,000 2019 年 2 月 18 日 5.05% 30,689 199 30,888 -
收益凭证 诚鑫 47 号 100,000 2018 年 8 月 2 日 201 100,000 2019 年 2 月 19 日 5.00% 102,082 671 102,753 -
收益凭证 诚鑫 48 号 70,000 2018 年 9 月 3 日 184 70,000 2019 年 3 月 6 日 4.60% 71,059 565 71,624 -
收益凭证 诚鑫 49 号 50,000 2018 年 10 月 11 日 181 50,000 2019 年 4 月 10 日 4.50% 50,505 610 51,115 -
收益凭证 诚鑫 50 号 100,000 2018 年 10 月 11 日 181 100,000 2019 年 4 月 10 日 4.60% 101,033 1,248 102,281 -
收益凭证 诚鑫 51 号 30,000 2018 年 10 月 11 日 181 30,000 2019 年 4 月 10 日 4.00% 30,270 325 30,595 -
收益凭证 诚鑫 52 号 100,000 2018 年 10 月 18 日 210 100,000 2019 年 5 月 15 日 4.20% 100,863 1,553 102,416 -
收益凭证 诚鑫 53 号 300,000 2019 年 3 月 11 日 18 300,000 2019 年 3 月 29 日 3.30% - 300,488 300,488 -


1-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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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凭证 诚鑫 54 号 200,000 2019 年 3 月 12 日 17 200,000 2019 年 3 月 29 日 3.50% - 200,326 200,326 -
收益凭证 诚鑫 55 号 30,000 2019 年 3 月 19 日 153 30,000 2019 年 8 月 18 日 3.80% - 30,478 30,478 -
收益凭证 诚鑫 56 号 30,000 2019 年 4 月 16 日 183 30,000 2019 年 10 月 15 日 3.50% - 30,526 30,526 -
收益凭证 诚鑫 57 号 300,000 2019 年 9 月 25 日 183 300,000 2020 年 3 月 25 日 3.50% - 302,819 - 302,819
小计 1,480,000 1,480,000 629,364 870,440 1,196,985 302,819
19 国联
短期融资券 1,000,000 2019 年 10 月 21 日 91 1,000,000 2020 年 1 月 20 日 3.15% - 1,006,214 - 1,006,214
CP001
合计 2,480,000 2,480,000 629,364 1,876,654 1,196,985 1,309,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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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千元
期限 到期日期/实际偿付
类型 简称 面值 发行日期 发行金额 票面利率 2018/1/1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2018/12/31
(天) 日
收益凭证 诚鑫 16 号 50,000 2017 年 6 月 27 日 296 50,000 2018 年 4 月 19 日 4.50% 50,074 666 50,740 -
收益凭证 诚鑫 17 号 300,000 2017 年 7 月 13 日 365 300,000 2018 年 7 月 13 日 5.30% 307,449 8,451 315,900 -
收益凭证 诚鑫 18 号 300,000 2017 年 7 月 11 日 184 300,000 2018 年 1 月 11 日 5.00% 307,110 452 307,562 -
收益凭证 诚鑫 19 号 300,000 2017 年 9 月 28 日 180 300,000 2018 年 3 月 27 日 5.25% 304,099 3,668 307,767 -
收益凭证 诚鑫 20 号 300,000 2017 年 11 月 7 日 365 300,000 2018 年 11 月 6 日 5.20% 302,308 13,292 315,600 -
收益凭证 诚鑫 22 号 30,000 2017 年 11 月 28 日 91 30,000 2018 年 2 月 27 日 4.70% 30,131 220 30,351 -
收益凭证 诚鑫 23 号 300,000 2017 年 11 月 28 日 181 300,000 2018 年 5 月 28 日 5.50% 301,537 6,690 308,227 -
收益凭证 诚鑫 26 号 300,000 2017 年 12 月 20 日 275 300,000 2018 年 9 月 20 日 5.75% 300,567 12,429 312,996 -
收益凭证 诚鑫 28 号 20,000 2017 年 12 月 20 日 90 20,000 2018 年 3 月 20 日 5.30% 20,035 227 20,262 -
收益凭证 诚鑫 24 号 300,000 2017 年 12 月 22 日 364 300,000 2018 年 12 月 20 日 5.60% 300,460 16,294 316,754 -
收益凭证 诚鑫 29 号 20,000 2017 年 12 月 25 日 90 20,000 2018 年 3 月 25 日 4.90% 20,019 223 20,242 -
收益凭证 诚鑫 30 号 100,000 2017 年 12 月 27 日 182 100,000 2018 年 6 月 27 日 5.40% 100,074 2,619 102,693 -
收益凭证 诚鑫 31 号 40,000 2018 年 1 月 25 日 151 40,000 2018 年 6 月 25 日 5.30% - 40,877 40,877 -
收益凭证 诚鑫 32 号 50,000 2018 年 1 月 25 日 209 50,000 2018 年 8 月 22 日 5.00% - 51,432 51,432 -
收益凭证 诚鑫 33 号 30,000 2018 年 3 月 4 日 93 30,000 2018 年 6 月 5 日 4.80% - 30,367 30,367 -
收益凭证 诚鑫 34 号 80,000 2018 年 3 月 22 日 90 80,000 2018 年 6 月 20 日 5.00% - 80,986 80,986 -
收益凭证 诚鑫 35 号 30,000 2018 年 3 月 26 日 92 30,000 2018 年 6 月 26 日 5.20% - 30,393 30,393 -
收益凭证 诚鑫 38 号 30,000 2018 年 4 月 18 日 181 30,000 2018 年 10 月 16 日 5.30% - 30,788 30,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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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凭证 诚鑫 36 号 30,000 2018 年 5 月 8 日 153 30,000 2018 年 10 月 8 日 4.95% - 30,622 30,622 -
收益凭证 诚鑫 39 号 30,000 2018 年 5 月 21 日 98 30,000 2018 年 8 月 27 日 4.90% - 30,395 30,395 -
收益凭证 诚鑫 40 号 30,000 2018 年 5 月 30 日 229 30,000 2019 年 1 月 14 日 5.10% - 30,905 - 30,905
收益凭证 诚鑫 41 号 30,000 2018 年 6 月 8 日 94 30,000 2018 年 9 月 10 日 4.80% - 30,371 30,371 -
收益凭证 诚鑫 42 号 50,000 2018 年 6 月 20 日 215 50,000 2019 年 1 月 21 日 5.10% - 51,362 - 51,362
收益凭证 诚鑫 43 号 40,000 2018 年 6 月 27 日 208 40,000 2019 年 1 月 21 日 5.10% - 41,046 978 40,068
收益凭证 诚鑫 44 号 30,000 2018 年 6 月 22 日 185 30,000 2018 年 12 月 24 日 4.80% - 30,730 30,730 -
收益凭证 诚鑫 45 号 20,000 2018 年 6 月 26 日 302 20,000 2019 年 4 月 24 日 5.10% - 20,528 - 20,528
收益凭证 诚鑫 46 号 30,000 2018 年 7 月 19 日 214 30,000 2019 年 2 月 18 日 5.05% - 30,689 - 30,689
收益凭证 诚鑫 47 号 100,000 2018 年 8 月 2 日 201 100,000 2019 年 2 月 19 日 5.00% - 102,082 - 102,082
收益凭证 诚鑫 48 号 70,000 2018 年 9 月 3 日 184 70,000 2019 年 3 月 6 日 4.60% - 71,059 - 71,059
收益凭证 诚鑫 49 号 50,000 2018 年 10 月 11 日 181 50,000 2019 年 4 月 10 日 4.50% - 50,505 - 50,505
收益凭证 诚鑫 50 号 100,000 2018 年 10 月 11 日 181 100,000 2019 年 4 月 10 日 4.60% - 101,033 - 101,033
收益凭证 诚鑫 51 号 30,000 2018 年 10 月 11 日 181 30,000 2019 年 4 月 10 日 4.00% - 30,270 - 30,270
收益凭证 诚鑫 52 号 100,000 2018 年 10 月 18 日 210 100,000 2019 年 5 月 15 日 4.20% - 100,863 - 100,863
小计 3,320,000 3,320,000 2,343,863 1,082,534 2,797,033 629,364
短期公司
17 国联 D1 500,000 2017 年 7 月 11 日 274 500,000 2018 年 4 月 11 日 5.00% 512,014 6,736 518,750 -

合计 3,820,000 3,820,000 2,855,877 1,089,270 3,315,783 629,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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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千元
期限 到期日期/实际偿
类型 简称 面值 发行日期 票面利率 2017/1/1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2017/12/31
(天) 付日
收益凭证 诚鑫 16 号 50,000 2017 年 6 月 27 日 296 2018 年 4 月 19 日 4.50% - 50,000 - 50,000
收益凭证 诚鑫 18 号 300,000 2017 年 7 月 11 日 184 2018 年 1 月 11 日 5.00% - 300,000 - 300,000
收益凭证 诚鑫 17 号 300,000 2017 年 7 月 13 日 365 2018 年 7 月 13 日 5.30% - 300,000 - 300,000
收益凭证 诚鑫 19 号 300,000 2017 年 9 月 28 日 180 2018 年 3 月 27 日 5.25% - 300,000 - 300,000
收益凭证 诚鑫 20 号 300,000 2017 年 11 月 7 日 365 2018 年 11 月 6 日 5.20% - 300,000 - 300,000
收益凭证 诚鑫 21 号 200 2017 年 11 月 14 日 7 2017 年 11 月 20 日 4.50% - 200 200 -
收益凭证 诚鑫 22 号 30,000 2017 年 11 月 28 日 91 2018 年 2 月 27 日 4.70% - 30,000 - 30,000
收益凭证 诚鑫 23 号 300,000 2017 年 11 月 28 日 181 2018 年 5 月 28 日 5.50% - 300,000 - 300,000
收益凭证 诚鑫 25 号 400 2017 年 12 月 19 日 7 2017 年 12 月 25 日 5.00% - 400 400 -
收益凭证 诚鑫 26 号 300,000 2017 年 12 月 20 日 275 2018 年 9 月 20 日 5.75% - 300,000 - 300,000
收益凭证 诚鑫 28 号 20,000 2017 年 12 月 20 日 90 2018 年 3 月 20 日 5.30% - 20,000 - 20,000
收益凭证 诚鑫 24 号 300,000 2017 年 12 月 22 日 364 2018 年 12 月 20 日 5.60% - 300,000 - 300,000
收益凭证 诚鑫 29 号 20,000 2017 年 12 月 25 日 90 2018 年 3 月 25 日 4.90% - 20,000 - 20,000
收益凭证 诚鑫 30 号 100,000 2017 年 12 月 27 日 182 2018 年 6 月 27 日 5.40% - 100,000 - 100,000
小计 2,320,600 - 2,320,600 600 2,320,000
短期公司
17 国联 D1 500,000 2017 年 7 月 11 日 274 2018 年 4 月 11 日 5.00% - 500,000 - 500,000

合计 2,820,600 - 2,820,600 600 2,8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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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拆入资金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转融通融入资金 200,285 - 600,000
合计 200,285 - 600,000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单位:千元
项目 2017/12/31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1,707,115

其中:合并结构化主体其他份额持有人利益(注) 1,707,115
合计 1,707,115
注:系因本集团能控制而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其他份额持有人利益。本集
团将该类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系这些结构化主体
相对应的金融资产主要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指定可以明显减少由于这些结
构化主体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和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四)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1,080,462 1,151,165
融负债
其中:合并结构化主体其他份额持有人利益(注) 1,080,462 1,151,165
合计 1,080,462 1,151,165
注:系因本集团能控制而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其他份额持有人利益。本集
团将该类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系这些结构化主体
相对应的金融资产主要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指定可以明显减少由于这些结
构化主体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和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五)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1)按标的物类别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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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 3,692,992 10,014 297,910
合计 3,692,992 10,014 297,910
(2)按业务类别列示
质押式卖出回购 3,692,992 10,014 297,910
合计 3,692,992 10,014 297,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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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买卖证券款

截至各报告期末,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明细情况如下: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折合人民
折合人民 折合人民
原币千元 折算率 币 原币千元 折算率 原币千元 折算率
币千元 币千元
千元
个人客户
人民币 7,754,440 1.0000 7,754,440 5,314,484 1 5,314,484 6,072,394 1 6,072,394
港币 15,626 0.8958 13,998 19,076 0.8762 16,714 21,766 0.8359 18,195
美元 9,707 6.9762 67,715 11,195 6.8632 76,834 14,294 6.5342 93,399
机构客户
人民币 376,175 1.0000 376,175 186,589 1 186,589 695,064 1 695,064
港币 - 0.8958 - - 0.8762 - - 0.8359 -
美元 1 6.9762 5 - 6.8632 - - 6.5342 -
合计 8,212,333 5,594,621 6,879,052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

团代理买卖证券款中分别含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人民币 646,093 千元、

487,950 千元及 617,854 千元。按机构和个人列示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普通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款
机构 362,983 182,030 691,384
个人 7,203,257 4,924,641 5,569,814
小计 7,566,240 5,106,671 6,261,198
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
机构 13,197 4,559 3,681
个人 632,896 483,391 614,173
小计 646,093 487,950 617,854
合计 8,212,333 5,594,621 6,879,052


(七)应付职工薪酬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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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短期薪酬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19,720 505,185 366,860 258,045
职工福利费 - 20,546 20,546 -
社会保险费 184 8,515 8,510 189
其中:医疗保险费 183 7,606 7,603 186
其他社会保险费 1 909 907 3
住房公积金 220 30,348 30,352 216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2 6,989 6,994 7
小计 120,136 571,583 433,262 258,457
二、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 564 59,960 59,940 584
失业保险费 31 506 504 33
企业年金 - 13,305 13,305 -
小计 595 73,771 73,749 617
合计 120,731 645,354 507,011 259,074


(续)
项目 2018/1/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8/12/31
一、短期薪酬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56,516 340,455 377,251 119,720
职工福利费 325 19,530 19,855 -
社会保险费 191 8,464 8,471 184
其中:医疗保险费 162 7,657 7,636 183
其他社会保险费 29 807 835 1
住房公积金 231 29,292 29,303 220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7 6,371 6,366 12
小计 157,270 404,112 441,246 120,136
二、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 560 61,712 61,708 564
失业保险费 47 458 474 31
企业年金 5 10,797 10,802 -
小计 612 72,967 72,984 595
合计 157,882 477,079 514,230 120,731


(续)
项目 2017/1/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7/12/31
一、短期薪酬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54,161 335,458 433,103 156,516
职工福利费 - 19,527 19,202 325
社会保险费 229 7,759 7,797 191

1-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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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医疗保险费 163 7,054 7,055 162
其他社会保险费 66 705 742 29
住房公积金 232 27,800 27,801 231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3 7,576 7,582 7
小计 254,635 398,120 495,485 157,270
二、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 549 57,568 57,557 560
失业保险费 48 412 413 47
企业年金 29 10,563 10,587 5
小计 626 68,543 68,557 612
合计 255,261 466,663 564,042 157,882


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计划,分别按

员工所在机构属地政策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此外,本集团参加企业年金计

划,根据该等计划,本集团按员工上年工资的 8%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

述缴存费用外,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八)应交税费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企业所得税 6,953 6,897 13,947
个人所得税 7,324 19,577 32,015
增值税 7,797 2,591 4,399
城市维护建设税 552 188 442
教育费附加 395 133 316
其他 761 701 727
合计 23,782 30,087 51,846


(九)应付款项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应付待清算款项 219,720 114,325 20,336
代付客户现金股利 2,285 2,251 2,392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295 317 2,327
其他 99 99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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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22,399 116,992 25,154


(十)应付利息

单位:千元
项目 2017/12/3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 366
拆入资金利息 8,925
其中:转融通融入资金利息 8,925
应付短期融资款利息 35,877
应付债券利息 57,912
合计 10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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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应付债券

各报告期末,应付债券账面余额明细情况如下:


1、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千元
到期日期/ 票面 2019/1/1 本年增加 2019/12/31
类型 简称 面值 发行日期 期限(天) 发行金额 本年减少额
实际偿付日 利率 账面余额 额 账面余额
收益凭证 诚鑫 37 号 300,000 2018 年 4 月 18 日 547 300,000 2019 年 10 月 17 日 5.70% 312,087 13,539 325,626 -
小计(注 1) 300,000 300,000 312,087 13,539 325,626 -
公司债(注 2) 17 国联 01 1,000,000 2017 年 8 月 24 日 1096 1,000,000 2020 年 8 月 24 日 5.00% 1,017,808 50,000 50,000 1,017,808
公司债(注 2) 17 国联 02 800,000 2017 年 9 月 14 日 730 800,000 2019 年 9 月 14 日 4.95% 811,826 27,774 839,600 -
公司债(注 2) 17 国联 03 500,000 2017 年 11 月 16 日 730 500,000 2019 年 11 月 16 日 5.30% 503,340 23,160 526,500 -
公司债(注 2) 18 国联 01 700,000 2018 年 2 月 6 日 730 700,000 2020 年 2 月 6 日 5.65% 735,649 39,550 39,550 735,649
公司债(注 5) 18 国联 02 1,000,000 2018 年 4 月 25 日 730 1,000,000 2020 年 4 月 24 日 5.60% 1,038,510 56,000 56,000 1,038,510
小计 4,000,000 4,000,000 4,107,133 196,484 1,511,650 2,791,967
长期次级债(注 4) 16 国联 C1 1,500,000 2016 年 7 月 29 日 1826 1,500,000 2021 年 7 月 29 日 3.89% 1,524,938 58,350 58,350 1,524,938
长期次级债(注 6) 19 国联 C1 800,000 2019 年 3 月 27 日 1095 800,000 2022 年 3 月 27 日 4.74% - 829,090 - 829,090
小计 2,300,000 2,300,000 1,524,938 887,440 58,350 2,354,028
合计 6,600,000 6,600,000 5,944,158 1,097,463 1,895,626 5,145,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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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千元
期限 到期日期/ 票面 2018/1/1 本年减 2018/12/31
类型 简称 面值 发行日期 发行金额 本年增加额
(天) 实际偿付日 利率 账面余额 少额 账面余额
收益凭证 诚鑫 37 号 300,000 2018 年 4 月 18 日 547 300,000 2019 年 10 月 17 日 5.70% - 312,087 - 312,087
小计(注 1) 300,000 300,000 - 312,087 - 312,087
公司债(注 2) 17 国联 01 1,000,000 2017 年 8 月 24 日 1096 1,000,000 2020 年 8 月 24 日 5.00% 1,017,808 50,000 50,000 1,017,808
公司债(注 2) 17 国联 02 800,000 2017 年 9 月 14 日 730 800,000 2019 年 9 月 14 日 4.95% 811,826 39,600 39,600 811,826
公司债(注 2) 17 国联 03 500,000 2017 年 11 月 16 日 730 500,000 2019 年 11 月 16 日 5.30% 503,340 26,500 26,500 503,340
公司债(注 2) 18 国联 01 700,000 2018 年 2 月 6 日 730 700,000 2020 年 2 月 6 日 5.65% - 735,649 - 735,649
公司债(注 5) 18 国联 02 1,000,000 2018 年 4 月 25 日 730 1,000,000 2020 年 4 月 24 日 5.60% - 1,038,510 - 1,038,510
小计 4,000,000 4,000,000 2,332,974 1,890,259 116,100 4,107,133
长期次级债(注 4) 16 国联 C1 1,500,000 2016 年 7 月 29 日 1826 1,500,000 2021 年 7 月 29 日 3.89% 1,524,938 58,350 58,350 1,524,938
合计 5,800,000 5,800,000 3,857,912 2,260,696 174,450 5,94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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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千元
到期日期/ 2017/1/1 账 2017/12/31
类型 简称 面值 发行日期 期限(天) 票面利率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实际偿付日 面价值 账面余额
收益凭证 诚鑫 7 号 200,000 2015 年 4 月 24 日 727 2017 年 4 月 20 日 6.40% 200,000 - 200,000 -
收益凭证 诚鑫 8 号 100,000 2015 年 4 月 30 日 727 2017 年 4 月 26 日 6.36% 100,000 - 100,000 -
小计(注 1) 300,000 300,000 - 300,000 -
公司债(注 2) 17 国联 01 1,000,000 2017 年 8 月 24 日 1,096 2020 年 8 月 24 日 5.00% - 1,000,000 - 1,000,000
公司债(注 2) 17 国联 02 800,000 2017 年 9 月 14 日 730 2019 年 9 月 14 日 4.95% - 800,000 - 800,000
公司债(注 2) 17 国联 03 500,000 2017 年 11 月 16 日 730 2019 年 11 月 16 日 5.30% - 500,000 - 500,000
小计 2,300,000 - 2,300,000 - 2,300,000
长期次级债(注 3) 14 国联债 1,500,000 2014 年 10 月 31 日 1,096 2017 年 10 月 31 日 6.20% 1,500,000 - 1,500,000 -
长期次级债(注 4) 16 国联 C1 1,500,000 2016 年 7 月 29 日 1,826 2021 年 7 月 29 日 3.89% 1,500,000 - - 1,500,000
合计 5,600,000 3,300,000 2,300,000 1,800,000 3,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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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系本公司通过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等发行的期限大于一年的收益凭证。

注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7]1381 号),本公司分别发行如下公司债券:

(1)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发行 2017 年第一期公司债,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期限为 3 年,票面利率为 5.00%,简称“17 国联 01” ,该债券于 2017

年 9 月 5 日在上海交易所挂牌上市,代码为“143254”。

(2)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发行 2017 年第二期公司债,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8 亿元,期限为 2 年,票面利率为 4.95%,简称“17 国联 02”,该债券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在上海交易所挂牌上市,代码为“143288”。

(3)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发行 2017 年第三期公司债,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5 亿元,期限为 2 年,票面利率为 5.30%,简称“17 国联 03”,该债券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在上海交易所挂牌上市,代码为“143382”。

(4)于 2018 年 2 月 6 日发行 2018 年第一期公司债,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7 亿元,期限为 2 年,票面利率为 5.65%,简称“18 国联 01”,该债券于 2018 年

2 月 14 日在上海交易所挂牌上市,代码为“143468”。

注 3:本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并于 2014 年 10 月 31 日发行完成,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5 亿元,期限为 3 年,

票面利率为 6.2%。2014 年 11 月 1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签发《关于接收国联证券借入次级债备案文件的回执》。2014 年 12 月 18 日

该次级债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简称“14 国联债”,证券代码“123311”。该债券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兑付;

注 4:本公司 2016 年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并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发行完成,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5 亿元,期限为 5 年,票面利率为

3.89%。2016 年 8 月 15 日该次级债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简称“16 国联 C1"证券代码“135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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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5:根据上海交易所《关于对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8]92 号),本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非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期限为 2 年,票面利率为 5.60%,简称“18 国联 02”,该债券于 2018 年 5 月 7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代码为“150319”。

注 6:本公司 2018 年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并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发行完成,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8 亿元,期限为 3 年,票面利率为 4.74%。

2019 年 4 月 8 日该次级债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简称“19 国联 C1”,证券代码“15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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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合同负债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预收投行业务费用 3,544 7,512
合计 3,544 7,512


(十三)租赁负债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租赁负债—应付租赁款本金 191,250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18,600
合计 172,650


租赁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1 年以内 64,725
1-2 年 37,147
2-5 年 54,250
5 年以上 16,528
合计 172,650


(十四)其他负债

各报告期末,其他负债账面余额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其他应付款 25,495 25,666 29,609
预收款项 1,001 - 1,778
合计 26,496 25,666 31,387


其中,其他应付款明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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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代扣款项 921 306 71
应付外聘经纪人风险金 4,864 6,101 6,334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注) 3,824 4,116 9,815
应付第三方存管费 6,607 3,601 4,071
预提费用 2,265 4,423 2,530
应付资管产品投资者红利 4,654 4,951 6,040
其他 2,360 2,168 748
合计 25,495 25,666 29,609
注: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系本公司及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
证监发[2007]50 号文《关于印发〈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实施办法(试行)〉
的通知》、中国证监会机构部部函[2007]268 号文《关于发布实施〈证券公司分类监管工
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按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2019 年度的计提比例是 0.5%,2018
年度的计提比例是 1%、2017 年度的计提比例是 1.5%。


十一、或有事项

报告期公司一笔股票质押业务因融资人违约,公司进行违约处置,收回

全部本息、违约金及费用。2019 年 11 月,前述股票质押业务当事人以股票质

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为由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退赔相关

款项,涉案金额 55,517 千元。2019 年 12 月,法院开庭审理,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案尚未判决。公司于 2019 年末确认了预计负债 1,869 千元。


十二、历次验资、资产评估情况

历次验资和资产评估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公司基本情况”之

“五、历次验资及资产评估情况”的有关内容。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债券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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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本公司完成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一

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票面利率为 2.95%,期限

为 91 天。


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本公司完成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8 亿元,票面利率为 4.13%,

期限为 3 年。


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于 2020 年 1 月爆发以来,对肺炎疫情的防

控工作正在全国范围内持续进行。本公司将切实贯彻落实由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

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的各项要求,强化金融对

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


目前,国内证券市场运行平稳,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但肺炎疫情可能将

对部分省市和部分行业的企业经营以及整体经济运行造成一定影响,从而可

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资本市场、证券市场、证券行业以及本公司的部分业

务。而影响程度将取决于疫情防控的情况、持续时间以及各项国家经济和行

业调控政策的实施。


本公司认为资本市场深化改革方向不变,疫情影响不改变证券行业整体

发展趋势。本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肺炎疫情发展情况和各项调控政策,积极

应对其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方面的影响。


2019 年 12 月 31 日至合并财务报表报出日之间,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

存在其他重大期后事项。


十四、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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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

表中的净利润和净资产不存在差异。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千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受限原因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存出保证金 6,503 - 33,574 转融通担保物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卖出回购和转融通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 - 716,237
担保物
益的金融资产
卖出回购和转融通
交易性金融资产 4,171,893 10,515 -
担保物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142,499 转融通担保物
合计 4,178,396 10,515 892,310

报告期内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及占比情况:
单位:千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受限原因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存出保证金 6,503 10.06% - - 33,574 31.59% 转融通担保物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卖出回购和转融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 - 716,237 30.32%
通担保物
金融资产
其中:债券 - - - - 690,432 32.56% 卖出回购担保物
股票 - - - - 25,805 37.03% 转融通担保物
卖出回购和转融
交易性金融资产 4,171,893 50.73% 10,515 0.35% - -
通担保物
其中:债券 4,103,880 60.92% 10,515 0.60% - - 卖出回购担保物
股票 68,013 12.14% - - - - 转融通担保物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142,499 13.44% 转融通担保物
其中:股票 - - - - 142,499 22.35% 转融通担保物
注:公司开展转融通拆入资金时,根据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要求质押了相应的股票
资产作为转融通担保物;开展债券正回购业务时,公司根据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相关规定质
押了相关债券资产作为卖出回购担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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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限制债券资产占比

2017 年末,公司受限制的 37 支质押债券公允价值为 690,432 千元,在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科目核算,占 2017 年末该金融资

产账面价值比例为 30.32%,占该金融资产中债券的比例为 32.56%。

2018 年末,公司受限制 1 支债券公允价值为 10,515 千元,在交易性金融资

产科目核算,占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比例为 0.35%,占该金融资产中的债券的比

例为 0.60%。

2019 年末,公司受限制 75 支质押券公允价值为 4,171,893 千元(含 2 支股

票),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占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比例为 50.73%,其

中债券占对应金融资产中的债券的比例为 60.92%。

2、受限制资产相关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述质押券受到限制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向银行间及交易所市

场的交易对手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业务借入资金而需要质押相关金融资产所

致。

2017 年末、2018 年末及 2019 年末,公司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借入资金余

额分别为 297,910 千元、10,014 千元和 3,692,992 千元,2019 年末卖出回购金融

资产款余额增加较大,主要系 2019 年公司加大了对债券业务的投资,增加了债

券正回购业务规模所致。2019 年末,公司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占净

资本为 87.13%,远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 189.38%(2019 年上半年末)。


报告期各期末,受限制的债券资产占公司持有的债券资产比例分别为

32.56%、0.60%和 60.92%。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第

二十一条,回购期间,交易双方不得动用质押的债券,故相关金融资产在卖出方

面受到一定的限制,但在质押期间的利息收益仍为公司享有。报告期各期末,公

司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借入的资金剩余期限均在 30 日以内,前述各报告期末

受限制的质押券均于到期后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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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币货币性项目

折人民币千 2018/12/3 折人民币 折人民
项目 2019/12/31 折算汇率 折算汇率 2017/12/31 折算汇率
元 1 千元 币千元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 10,224 6.9762 71,320 11,346 6.8632 77,869 13,804 6.5342 90,198
港币 332,299 0.8958 297,673 332,814 0.8762 291,611 321,480 0.8359 268,726
结算备付金
其中:美元 1,789 6.9762 12,479 2,254 6.8632 15,473 2,729 6.5342 17,829
港币 1,462 0.8958 1,310 3,315 0.8762 2,906 4,311 0.8359 3,604
存出保证金
其中:美元 270 6.9762 1,883 270 6.8632 1,853 270 6.5342 1,763
港币 500 0.8958 448 500 0.8762 438 500 0.8359 418
其他应收款
其中:美元 2 6.9762 14 2 6.8632 14 2 6.5342 14
港币 2 0.8958 2 2 0.8762 2 2 0.8359 2
其他应付款
其中:美元 96 6.9762 671 61 6.8632 419 3 6.5342 23
港币 337 0.8958 302 108 0.8762 95 148 0.8359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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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结合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相关的财务、业务数据
对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进行了讨论和分析。本
节财务数据除特别说明外,均为合并财务报表口径。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
货币资金 9,304,971 32.74 5,408,625 25.41 6,607,151 27.45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 6,547,713 23.04 4,027,017 18.92 4,655,092 19.34
结算备付金 2,100,538 7.39 2,030,925 9.54 2,656,833 11.04
其中:客户备付金 1,740,470 6.12 1,705,172 8.01 2,272,606 9.44
融出资金 4,638,397 16.32 2,953,817 13.88 4,609,341 19.1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 - - - 2,362,037 9.81
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8,222,946 28.93 2,985,930 14.0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426,927 12.06 7,398,421 34.76 6,053,173 25.15
应收款项 92,969 0.33 25,091 0.12 39,385 0.16
应收利息 - - 220,896 0.92
存出保证金 64,634 0.23 72,494 0.34 106,290 0.4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 - - - 1,060,315 4.41
长期股权投资 104,201 0.37 113,562 0.53 125,448 0.52
固定资产 88,137 0.31 95,452 0.45 98,599 0.41
使用权资产 171,929 0.60
无形资产 50,297 0.18 35,894 0.17 26,582 0.11
商誉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38,149 0.13 80,117 0.38 21,477 0.09
其他资产 115,308 0.41 83,448 0.39 78,471 0.33
资产总计 28,419,403 100.00 21,283,776 100.00 24,065,998 100.0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24,065,998 千元、21,283,776 千元和 28,419,403 千元。报告
期内,公司资产可划分为客户资产和自有资产。其中,客户资产包括客户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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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客户结算备付金。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客户资产分别为 6,927,698 千元、5,732,189 千元和 8,288,183 千
元,占对应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8.79%、26.93%和 29.16%。


在扣除客户资产后,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自有资产分别为 17,138,300 千元、15,551,587 千元和
20,131,220 千元。报告期内,公司的自有资产规模受业务发展直接影响,而业
务的拓展与国内证券市场的整体行情紧密相关。2018 年,国内证券市场行情
持续震荡、下行,根据 Wind 统计,2018 年股票市场成交量较 2017 年下降 6.77%,
成交额较 2017 年下降 19.80%,公司 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较 2017 年下降
21.61%。截至 2018 年末,公司自有资产较 2017 年末减少 1,586,713 千元,下
降 9.26%;2019 年度,国内证券市场行情回暖,根据 Wind 统计,股票市场成
交量较 2018 年增长 54.69%,成交额较 2018 年同期增长 41.49%,公司积极抢
抓市场行情机遇,实现营业收入 1,619,381 千元,较 2018 年增长 63.62%。截
至 2019 年末,公司自有资产较 2018 年末增长 29.45%。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融出
资金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构成,前述资产项目合计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97.02%。


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
融资产基于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及企业管理该等资产的业务模式分类为“以摊
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大类别。
在新准则下,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于 2018 年 1 月 1 日,公司将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末,公司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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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构成,五项资产占比 97.62%
和 97.45%。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项目的构成与变动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库存现金 - - - - - -
银行存款 9,304,957 100.00% 5,408,467 100.00% 6,606,850 100.00%
其中:客户存款 6,547,713 70.37% 4,027,017 74.46% 4,655,092 70.46%
自有存款 2,757,244 29.63% 1,381,450 25.54% 1,951,758 29.54%
其他货币资金 14 0.00% 158 0.00% 301 0.00%
合计 9,304,971 100.00% 5,408,625 100.00% 6,607,151 100.0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客
户存款占公司货币资金的比例分别为 70.46%、74.46%和 70.37%,是公司货币
资金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公司客户存款的规模变化与我国证券市场行
情的关联度较高。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客户存款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628,075 千元,降幅为 13.49%,主要原因系沪深两市持续震荡、下行,
二级市场整体交易量下降所致。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客户存款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2,520,696 千元,增幅为 62.59%,主要原因系 2019 年证券
市场行情回暖,客户存款增加。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扣
除客户存款后的公司自有货币资金分别为 1,952,059 千元、1,381,608 千元和
2,757,258 千元。其中,2018 年末公司自有货币资金较 2017 年末减少 29.22%,
主要系公司交易所、银行间质押式买入返售规模扩大,以及偿还外部债务融资
等导致自有资金净流出显著增加。2019 年末,公司自有货币资金较 2018 年末
增长 99.57%,主要系公司整体经营业绩较好、股票质押式回购规模缩减等导
致自有资金净流入显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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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算备付金


报告期内,公司结算备付金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自有备付金 210,684 10.03% 157,737 7.77% 153,662 5.78%
客户备付金 1,740,470 82.86% 1,705,172 83.96% 2,272,606 85.54%
信用备付金 149,384 7.11% 168,016 8.27% 230,565 8.68%
合计 2,100,538 100.00% 2,030,925 100.00% 2,656,833 100.0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结算备付金分别为 2,656,833 千元、2,030,925 千元和 2,100,538 千元。其中,
客户备付金占结算备付金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85.54%、83.96%和 82.86%,是公
司结算备付金的主要构成部分。


3、融出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融出资金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融出资金 4,644,542 100.13% 2,963,836 100.34% 4,623,242 100.30%
减:减值准备 6,145 0.13% 10,019 0.34% 13,901 0.30%
融出资金净值 4,638,397 100.00% 2,953,817 100.00% 4,609,341 100.00%

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2018 年 1 月 1 日,公司将应收利息中的 138,349
千元重分类至融出资金,重分类后公司融出资金余额为 4,761,591 千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融出资金余额较 2018 年初减少 1,797,755 千元,降
幅 37.76%,主要系证券市场行情低迷,客户融资融券需求降低。2019 年度证
券市场行情回暖,客户融资融券需求增加,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融
出资金余额较 2018 年末增加 1,680,706 千元,增幅 56.71%。


2017 年末、2018 年末及 2019 年末,公司融资融券减值准备分别为 13,901
千元、10,019 千元和 6,145 千元。其中,公司 2017 年融资融券业务存在一笔
强制平仓后应收未收债权,公司已全额计提 31 千元单项减值准备,201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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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于未计提专项减值准备的融资类业务,根据融资类业务资产分类结合维
持担保比例情况,按照资产负债表日融资余额的 0.3%计提减值。2018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对融出资金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坏账准备。2018 年末强制
平仓后应收未收债权为 63 千元,已经全额计提减值准备;2019 年度,公司融
资融券业务不存在实际损失情形。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17 年末,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及明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交易性金融资产 2,312,037 97.88%
其中:债券 2,120,482 89.77%
股票 69,693 2.95%
基金 121,862 5.16%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50,000 2.12%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50,000 2.12%
股票 - -
合计 2,362,037 100.00%

2017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的账面价值为 2,362,037 千元,债券投资(含非上市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下
同)的账面价值占比为 91.89%。报告期内,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债券投资为主。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不存在投资同一证券但在不同类金融资产科目下核算的情形。


5、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千元
2019/12/31 2018/12/31
公允价值 成本 公允价值 成本
项目
分类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分类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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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 6,736,418 6,683,338 1,744,022 1,709,905
股票 560,417 500,372 702,125 831,493
基金 321,740 303,964 307,061 302,074
资管计划 218,538 218,609 26,956 30,330
理财产品 66,007 66,000 50,053 50,000
非上市股权投资 99,742 86,994 118,245 96,994
其他 220,084 238,151 37,468 43,057
合计 8,222,946 8,097,428 2,985,930 3,063,853

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在新准则下,公司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记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2,985,930 千元,
相比 2018 年年初交易性金融资产 3,500,485 千元减少 514,555 千元,下降
14.70%;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8,222,946
千元,较 2018 年末增加 5,237,016 千元,增幅 175.39%,主要原因系债券投资
业务增加所致。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7 年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分类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千元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
1、股票 637,437 60.12%
其中:成本 683,578 -
公允价值变动 -9,837 -
减值准备 -36,304 -
2、基金及专户 142,660 13.45%
其中:成本 141,633 -
公允价值变动 1,793 -
减值准备 -766 -
3、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111,061 10.47%
其中:成本 99,779 -
公允价值变动 11,282 -
减值准备 - -
4、债务工具及信托计划 15,922 1.50%
其中:成本 22,7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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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变动 - -
减值准备 -6,863 -
5、理财计划 50,000 4.72%
其中:成本 50,000 -
公允价值变动 - -
减值准备 - -
二、以成本计量
1、其他股权投资 103,235 9.74%
其中:成本 104,914 -
减值准备 -1,679 -
合计 1,060,315 100.00%
其中:成本 1,102,689 -
公允价值变动 3,238 -
减值准备 -45,612 -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1,060,315
千元。其中,股票、基金及专户及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的账面价值合
计占比为 84.05%,是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主要构成部分。2017 年内,公
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变化主要与股票、基金及专户和证券公司资
产管理计划投资的变化有关。2017 年,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股票投资主
要为自营投资、新三板做市持有的股票以及融出证券等。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股票的投资成本为 683,578 千元。


2017 年,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主要为投资自
有及第三方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证券公司资产管
理计划投资成本为 99,779 千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中基金及专户的投资成本为 141,633 千元。截至 2017 年末,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中基金及专户投资全部为基金投资。


2017 年,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各项目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债务工具及信托计划,2017 年公司收回东吴汇赢 106 号资管计划部分投
资,经测试转回减值准备 24,125 千元。截至 2017 年末,该项投资减值准备为
6,863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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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投资减值准备为 36,304 千元,主要
系 2017 年国内证券市场行情较 2016 年未出现显著下滑,公司持有的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股票投资符合减值条件的情形减少,以及处置部分股票转出减值
准备所致。


2017 年公司因处置恒生 H 股、300ETF 及较大部分 50ETF 基金转出对应
已计提减值准备,截至 2017 年末公司基金与专户减值准备为 766 千元。


2017 年,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其他权益投资主要系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计量。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7/12/31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成本 占比
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4,000 22.88%
无锡锡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074 4.84%
无锡富瑞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7,920 7.55%
无锡国联通宝创新成长壹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股权 7,920 7.55%
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47.66%
嘉兴宝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股权 10,000 9.53%
合计 104,914 100.0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其他股权投资成本为
104,914 千元。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
工具投资,公司根据评估投资对象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环境结果,判断投资成
本的可收回性。2017 年公司计提减值准备 1,679 千元,系子公司国联通宝根
据被投资企业无锡锡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实际经营情况谨慎性计提
的减值准备。除此之外,2017 年,该类股权投资未发生减值迹象,投资成本
与账面价值相同。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 日将 1,060,315 千元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科目。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取消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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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按业务类别列示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按标的物类别列示
股票 2,750,098 80.25% 5,743,874 77.64% 5,187,245 85.69%
债券 848,736 24.77% 1,836,294 24.82% 881,490 14.56%
减:减值准备 171,907 5.02% 181,747 2.46% 15,562 0.26%
合计 3,426,927 100.00% 7,398,421 100.00% 6,053,173 100.00%
按业务类别列示
股票质押式回购 2,750,098 80.25% 5,743,874 77.64% 5,187,245 85.69%
交易所质押式买入返售 371,414 10.84% 1,157,123 15.64% 604,000 9.98%
交易所协议式买入返售 148,656 4.34% 83,690 1.13% 39,700 0.66%
银行间质押式买入返售 328,666 9.59% 595,481 8.05% 237,790 3.93%
减:减值准备 171,907 5.02% 181,747 2.46% 15,562 0.26%
合计 3,426,927 100.00% 7,398,421 100.00% 6,053,173 100.00%

以业务类别进行分类,报告期内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质
押式回购、交易所和银行间买入返售。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分别为
6,068,735 千元、7,580,168 千元和 3,598,834 千元。其中,股票质押式回购账
面余额占比分别为 85.47%、75.78%和 76.42%,是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主
要构成部分。


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2018 年 1 月 1 日,将应收利息中的 18,606 千元重
分类至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重分类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为 6,087,341 千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较 2018 年初增加
1,492,827 千元,增幅 24.52%,主要系公司 2018 年银行间及交易所买入返售
业务等业务增长所致。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
较 2018 年末减少 3,981,334 千元,降幅 52.52%,主要系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
账面余额下降 52.12%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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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余额分别为 15,562 千元、181,747 千元和 171,907
千元。

截至 2020 年一季度末,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三阶段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股票质押业务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股票质押业务规模 1,755,868 615,968 153,665 2,525,502
阶段金额占比 69.53% 24.39% 6.08% 100.00%
减值准备金额 5,619 11,417 153,665 170,701
减值计提比例 0.32% 1.85% 100.00% 6.76%

2020 年一季度,公司继续压缩股票质押业务规模,2020 年一季度末股票质
押业务规模为 25.26 亿元,较 2019 年末减少 2.25 亿元,下降 8.17%,其中处于
第三阶段的资产为 2018 年发生违约的东方网络、中南文化股票质押业务未收回
部分,均已在 2019 年末全额计提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已经减记为 0,2020 年一
季度公司未新增需划分为第三阶段的股票质押业务。截至 2020 年一季度末,公
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履约保障比例均高于平仓线标准。

2020 年一季度,公司股票质押业务转回信用减值损失 1,206 千元,主要原因
系公司股票质押业务规模下降所致。

1、第一阶段减值情况

截至 2020 年一季度末,公司处于第一阶段股票质押业务规模为 1,755,868 千
元,减值准备金额 5,619 千元,减值比例为 0.32%。公司第一阶段股票质押业务
履约保障比例均高于预警线,其中达到预警线 1.5 倍以上的占比 64.15%,整体减
值风险较小,减值准备计提充足。

2、第二阶段减值情况

截至 2020 年一季度末,公司处于第二阶段股票质押业务规模为 615,968 千元,
减值准备金额为 11,417 千元,减值比例为 1.85%,较 2019 年末减值比例 1.31%
有所提高,主要原因系减值比例相对较小的部分项目 2020 年 1 季度因履约保障
比例回升,从第二阶段转入第一阶段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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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截至 2020 年一季度末,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履约保障比例均高于 130%;
就单笔超过 40,000 千元的大额股票质押业务,履约保障比例均在 150%以上,整
体履约保障比例较高,且均高于平仓线,不存在大额减值和强制平仓风险。

综上,2020 年一季度末,公司股票质押业务各个阶段的融资余额相应的减
值准备计提充足,不存在大额减值风险、强制平仓情形或潜在风险。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运用预期
信用损失模型,按照资产的信用风险变化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业务逐笔资产计
量预期损失,前瞻性地反映股票质押式回购及融出资金业务的信用风险。公司将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划分为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已发生信
用减值等三个阶段,分别计算减值。

截至 2018 年末,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三阶段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股票质押业务规模 4,193,723 1,131,236 418,915 5,743,874
阶段金额占比 73.02% 19.69% 7.29% 100.00%
减值准备金额 16,839 11,122 153,785 181,746
减值计提比例 0.40% 0.98% 36.71% 3.16%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三阶段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股票质押业务规模 1,662,644 933,789 153,665 2,750,098
阶段金额占比 60.46% 33.95% 5.59% 100.00%
减值准备金额 6,053 12,189 153,665 171,907
减值计提比例 0.36% 1.31% 100.00% 6.25%

公司与同行业证券公司股票质押业务第一、二阶段减值计提比例对比情况如
下: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公司名称 第一阶段减 第二阶段减值 一阶段、二 第一阶段减 第二阶段减 一阶段、二

值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 阶段差异 值计提比例 值计提比例 阶段差异

1 海通证券 0.09% 1.17% 1.08% 0.11% 0.65% 0.54%
2 中国银河 0.10% - - 0.21% 1.52% 1.31%
3 东方证券 0.18% 1.38% 1.20% 0.11% 1.34% 1.23%
4 华泰证券 0.25% 1.00% 0.75% 0.25% 1.76%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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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浙商证券 0.23% 0.51% 0.28% - - -
6 南京证券 0.50% 1.00% 0.50% - - -
7 红塔证券 0.12% 2.66% 2.54% 0.20% 0.28% 0.08%
平均值 0.21% 1.29% 1.06% 0.18% 1.11% 0.93%
国联证券 0.36% 1.31% 0.95% 0.40% 0.98% 0.58%
注 1:中国银河 2019 年末无处于第二阶段的股票质押业务。
注 2:浙商证券、南京证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且未披露 2019 年初的三阶段
信息。

2019 年末公司股票质押业务第一、二阶段减值计提比例差异幅度和同行业
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基本一致。

2018 年末公司股票质押业务第一、二阶段减值计提比例较接近,一、二阶
段差异幅度为 0.58%,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8 年末第一、二阶段减值计提比例的
差异幅度在 0.08%-1.51%,其中,红塔证券、海通证券一、二阶段减值计提比例
差异幅度小于公司,公司与同行业证券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 2018 年末第一、二阶段的减值计提比例比较接近的原因系 2018 年市场
行情较差,股票走势连创新低,股票质押业务项目履约保障比例下行,导致 2018
年末第一阶段的项目中高于预警线但低于 1.5 倍预警线的比重高达 68.03%,接近
预警线的项目较多;一般情况下,公司以履约保障比例达到预警线为第二阶段判
断标准,因此 2018 年末第一阶段的风险水平比较接近于第二阶段。


综上,公司股票质押业务第一、二阶段减值计提比例差异幅度与同行业证券
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 2018 年末处于第一、二阶段的股票质押业务减值计
提比例接近,主要原因系公司 2018 年末第一阶段的风险水平比较接近于第二阶
段,具有合理性。


8、应收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款项的构成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收手续费及佣金 8,199 8.81% 4,420 17.60% 2,283 5.80%
应收资产管理费及申购款 62,809 67.51% 14,058 55.97% 35,958 91.30%
应收交易所清算款项 22,032 23.68% 4,067 16.19% 1,051 2.67%
其他 - - 2,573 10.24% 93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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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93,040 100.00% 25,118 100.00% 39,385 100.00%
减:坏账准备 71 27 -
应收款项账面价值 92,969 25,091 39,385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应收款项账面价值分别为 39,385 千元、25,091 千元和 92,969 千元。报告期
内,公司应收款项主要为资产管理业务的管理费、交易所清算费等。2017 年
末,公司应收款项中应收股利主要系纳入合并范围的现金添利 1 号资产管理
计划应收货币基金红利。截至 2018 年末,公司应收款项主要为资产管理业务
的管理费以及手续费及佣金等。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较 2018
年末增加 270.53%,主要系应收资产管理费及申购款和应收清算款增加所致。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坏账准备,截至 2018
年末,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27 千元;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应收款项
计提坏账准备 71 千元。


9、应收利息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利息按类别列示明细如下:


单位:千元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存放金融同业 3,707 1.68%
融资融券业务 138,349 62.63%
债券投资 60,234 27.2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8,606 8.42%
合计 220,896 100.00%

公司应收利息来源于存放金融同业、融资融券业务、债券投资及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业务。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利息余额为 220,896 千
元。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应收利息余额为
零。


10、存出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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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存出保证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交易保证金 47,325 73.22% 65,409 90.23% 59,354 55.84%
人民币 44,994 69.61% 63,118 87.07% 57,173 53.79%
港币 448 0.69% 438 0.60% 418 0.39%
美元 1,883 2.91% 1,853 2.56% 1,763 1.66%
信用保证金 17,309 26.78% 7,085 9.77% 46,936 44.16%
人民币 17,309 26.78% 7,085 9.77% 46,936 44.16%
合计 64,634 100.00% 72,494 100.00% 106,290 100.00%
注:上表中港币、美元对应金额已折合为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存出保证金包括交易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其中,交易保
证金主要为证券交易保证金;信用保证金主要为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而存放于信
用交易账户的保证金。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存出保证金账面余额分别为 106,290 千元、72,494 千元和 64,634 千元。截
至 2018 年末,公司存出保证金较 2017 年末下降 31.80%,主要系信用保证金
减少所致;2019 年末,公司存出保证金较 2018 年末下降 10.84%,主要系交
易保证金下降所致。


11、其他资产

单位:千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应收款 7,950 6.89% 11,949 14.32% 16,567 21.11%
预付租金及其他 12,008 10.41% 20,105 24.09% 26,933 34.32%
长期待摊费用 42,232 36.63% 40,097 48.05% 29,173 37.18%
预交所得税 45,093 39.11% 2,996 3.59% 4,115 5.24%
其他 8,025 6.96% 8,301 9.95% 1,683 2.14%
合计 115,308 100.00% 83,448 100.00% 78,471 100.0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其他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78,471 千元、83,448 千元和 115,308 千元。其中,
2018 年末公司其他资产较 2017 年末增加 6.34%,主要系长期待摊费用增加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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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2019 年末公司其他资产较 2018 年末增加 38.18%,主要系预交所得税增
加所致。


2017 年-2018 年,公司其他资产主要包括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和长期待
摊费用等,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交所得税占比较高。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待摊费用合计占其他资
产的比重分别为 58.29%和 62.37%,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长期待摊费
用和预交所得税合计占其他资产的比重为 75.73%,是其他资产的主要构成部
分。


(1)其他应收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款项性质主要为保证金、押金等。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的账面
价值分别为 16,567 千元、11,949 千元和 7,950 千元。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及应收前五名明细情况详见本招
股意向书“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之“九、主要资产情况”之“(十六)其他资
产”中其他应收款相关章节。


(2)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租入营业场所的改良支出。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
良支出余额分别为 29,173 千元、40,097 千元和 42,232 千元。


12、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71 0.04% 27 0.01%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743 1.52% 1,710 0.88% 872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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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 - - - 45,612 60.06%
融出资金减值准备 6,145 3.40% 10,019 5.18% 13,901 18.3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171,907 95.05% 181,747 93.92% 15,562 20.49%
合计 180,866 100.00% 193,503 100.00% 75,947 100.00%

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主要为其他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融
出资金以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
关要求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关于公司减值准备的计提政
策,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之“三、发行人报告期内采用
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相关章节表述。


(1)坏账准备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其
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分别为 872 千元、1,710 千元和 2,743 千元;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余额
27 千元和 71 千元。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 45,612 千元。
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采用新金融工具分类与计量政策,取消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科目。


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迹象出现及消除的具体情况


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现以下情况,则公司认为该资产出现减值迹象:


对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
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
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 50%;“非暂时性下跌”
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 12 个月。随着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回升,减值
迹象相应逐渐消除。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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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当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表明该可供出
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当上述各方面情况改善,减值迹象相应逐渐消除。


对于可供出售债权类投资,在评估投资对象的财务状况和短期业务展望
后,当在行业状况、技术变革、信用评级、违约率和对手方风险等方面出现
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则认为出现减值迹象。当上述各方面情
况改善,减值迹象相应逐渐消除。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
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
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
减值损失后的余额。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
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
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可供出售
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减值准备转回的依据和金额


2017 年,公司主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金融工具减值相关的会
计政策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计提与转回情况进行测试与判断。


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主要包括股票、基金及专户投
资。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是否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进行测试,以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是否
发生减值。同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的权益投资一旦计提减值准备,不得通过损益转回;当处置已计提减值的
权益投资,相应的减值准备予以转出。2017 年,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测试的具体流程如下:


测试一:公允价值下跌是否严重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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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wind 资讯等外部信息及相关判断确认权益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
允价值。将公允价值与投资成本比较,当公允价值较投资成本跌幅超过 50%,
则认定该资产本会计期间内出现减值迹象,减值金额为期末公允价值与投资
成本差额。将减值金额与前期已确认的减值准备进行比较,若减值金额大于
前期已确认的减值准备,则将减值金额与前期已确认的减值准备差额确认为
当期减值损失;若减值金额小于前期已确认的减值准备,则无需计提,前期
确认的减值准备不转回。


测试二:公允价值下跌是否为非暂时性下跌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账面资产的持有时间是否超过 12 个月,如否,则
判断为持有期间少于 12 个月;如是,则进一步判断最近 12 个月公允价值的
最高值是否超过投资成本,如超过,则判断为暂时性下跌。如期末账面资产
持有期间超过 12 个月,且最近 12 个月公允价值的最高值未超过投资成本,
则认为存在减值迹象,需计提减值准备。


上述情况下,公司对减值金额的认定如下:


(投资成本单价-期末公允价值单价)*min(当前持有数量、上年同期持
有数量)


将本期经测试的减值金额与前期已确认的减值准备进行比较,若减值金
额大于前期已确认的减值准备,则将减值金额与前期已确认的减值准备差额
确认为当期计提减值损失;若减值金额小于前期已确认的减值准备,则无需
计提,前期确认的减值准备不通过损益转回。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
资,公司根据评估投资对象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环境结果,判断投资成本的可
收回性。当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
值小于投资成本,则将差额部分确认为减值损失,且不得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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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2017 年公司投资的部分股票
和基金触及减值条件,减值准备余额为 37,070 千元;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
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司 2017 年计提减值准备
1,679 千元,系子公司国联通宝根据被投资企业无锡锡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实际经营情况谨慎性计提的减值准备。报告期公司对减值迹象的判断、
减值准备的计提的会计处理符合公司政策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可供出售
权益工具的减值准备已足额计提。


对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公司根据评估投资对象的财务状况和短期业务
展望的结果,通过预期现金流量折现后的净现值作为其公允价值的估计,并
以此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已确认减值准备的金融资产,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
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
减值损失予以转回。


对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2017 年公司收回汇赢 106 号资管计划投资成本
的 77.94%,经测试 2017 年末减值金额小于前期已确认的减值准备,于当期转
回减值准备 24,125 千元。截至 2017 年末,该项资产减值准备为 6,863 千元。
报告期公司对减值迹象的判断、减值准备的计提及转回的会计处理符合公司
政策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准备已足额计提。


(3)融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截至 2017 年末,融出资金减值准备为 13,901 千元,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
值准备为 15,562 千元;截至 2018 年末,融出资金减值准备为 10,019 千元,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为 181,747 千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融出
资金减值准备为 6,145 千元,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为 171,907 千元。


①融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迹象出现及消除的具体情况


2017 年,公司融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 年),当融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对应的债务人出现以下情况,则公司认为该资产出现减值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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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发
生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
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
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
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G.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融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中股票质押业
务产生的债权,先按个别基础复核客户所提供的资金及证券抵押品的价值判
断是否出现减值,再按组合基础进行评估。对于有充分客观证据,可识别具
体损失的融资类业务项目,公司根据客户具体状况和可能损失金额,分析交
易对手的信用等级、偿债能力、抵押品、担保比例等因素,对资产进行单独
减值测试,依此计提专项减值准备,减值损失按账面价值与按原实际利率折
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计算。对于未计提专项减值准备的
融资类业务,根据融资类业务资产分类情况结合维持担保比例情况进行组合
评估,当认为存在减值风险,则于资产负债表日计提减值准备。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根据新修订的金融工具准则对融出资金及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准备。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
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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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A.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以及逾期天数;


B.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C.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
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D.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E.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F.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
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
响违约概率;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
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对上述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
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
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融出资金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减值准备转回的依据和
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的融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2019/1/1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 本期转出 2019/12/31
项目 人民币千 人民币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元 元
融出资金减值准备 10,019 - -3,874 - 6,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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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81,747 - -9,840 - 171,907
减值准备
合计 191,766 - -13,714 - 178,052

(续)

2018/1/1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 本期转出 2018/12/31
项目 人民币千 人民币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元 元
融出资金减值准备 14,930 - -4,815 -96 10,01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3,225 158,522 - - 181,747
减值准备
合计 38,155 158,522 -4,815 -96 191,766
注:2018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减值政策的要求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
提减值准备。

2017/1/1 本年计提 本年转回 2017/12/31
项目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融出资金减值准备 13,099 802 - 13,90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203 12,359 - 15,562
合计 16,302 13,161 - 29,463


2017 年末,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存在一笔强制平仓后应收未收债权,公司
已全额计提 31 千元单项减值准备。除此之外,2017 年度,公司融资融券业务
及股票质押业务未发生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在组合评估中,公司融资融
券业务及股票质押业务于 2017 年度按融资余额 0.3%计提组合减值准备。


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中银行间与交易所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
均为一个月以内,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未计提减值准备。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根据新修订的金融工具准则对融出资金及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准备,将 2017 年 12 月 31 日存
续的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分别调增 1,029 千元、7,663 千元。
2018 年度,公司通过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融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进行
减值评估,其中,对融出资金转回减值准备 4,815 千元,转出减值准备 96 千
元,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中股票质押业务计提减值准备 158,521 千元,银行间
与交易所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 千元,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
准备合计 158,522 千元。2019 年度,公司对融出资金转回减值准备 3,874 千元;
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转回减值准备 9,840 千元,其中股票质押业务减值准备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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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9,839 千元,银行间与交易所逆回购业务减值准备转回金额 1 千元。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和融出资金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三、发行人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
“(一)主要会计政策”之“17、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及“18、融资融券
业务”。


2019 年度,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减值转回 3,874 千元,主要原因系 2018 年
12 月 31 日处于第三阶段的 1 笔融资融券业务因客户偿还部分融资金额且客户
账户资产增长,履约维持担保比例上升从而减值转回,同时股票市场行情回暖,
流动性增加,公司整体融资融券业务客户履约保障比例上升;2018 年度,公
司对融出资金转回减值准备 4,815 千元,主要原因系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融出资金余额较 2018 年初下降 37.76%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对融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减值准
备的计提的会计处理符合公司政策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融出资金及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已足额计提。


(4)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各项资产中的债券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债券投资均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
后续计量中,其估值变化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予以反映,相关债券的
违约风险已在债券的公允价值中予以合理评估,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债券投资中,公司自营投资的“12 蒙农科”
因发生实质性违约,无法到期偿还本金和利息。公司已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对 “12 蒙农科”的投资估值均调整为 0,确认“12 蒙农科”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830.25 万元,各报告期末“12 蒙农科”债券账面价值均为 0。除 “12 蒙农科”
外,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债券投资不存在违约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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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持有的债券中,除前述自营投资的 “12 蒙农科”
外,已到期债券均已兑付本息,尚未到期的债券均正常付息,且信用评级较
高,本息兑付风险较小。


13、资产的其他组成部分


公司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所得
税资产等资产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之
“九、主要资产情况”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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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构成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金额 占比(%)
(%)
应付短期融资款 1,309,033 6.43 629,364 4.62 2,820,000 17.12
拆入资金 200,285 0.98 - - 600,000 3.6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 - - - 1,707,115 10.36
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 1,080,462 5.31 1,151,165 8.44 - -
衍生金融负债 - - 940 0.01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692,992 18.15 10,014 0.07 297,910 1.81
代理买卖证券款 8,212,333 40.35 5,594,621 41.03 6,879,052 41.76
应付职工薪酬 259,074 1.27 120,731 0.89 157,882 0.96
应交税费 23,782 0.12 30,087 0.22 51,846 0.31
应付款项 222,399 1.09 116,992 0.86 25,154 0.15
合同负债 3,544 0.02 7,512 0.06
应付利息 - - - - 103,080 0.63
应付债券 5,145,995 25.28 5,944,158 43.60 3,800,000 23.07
租赁负债 172,650 0.85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63 0.01 3,342 0.02 - -
预计负债 1,869 0.01 - - - -
其他负债 26,496 0.13 25,666 0.19 31,387 0.19
负债合计 20,352,077 100.00 13,634,592 100.00 16,473,426 100.0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6,473,426 千元、13,634,592 千元和 20,352,077 千元。对应
各报告期末,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分别为 6,879,052 千元、5,594,621 千元和
8,212,333 千元,占对应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1.76%、41.03%和 40.35%。
代理买卖证券款是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证券所收到的款项,独
立于公司自有资金,其波动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构成实质性影响。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扣
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后的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9,594,374 千元、8,039,971 千元和
12,139,744 千元。为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补充经营活动资金流,公司通
过发行收益凭证、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转融通拆入资金等方式进行债务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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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后的公司负债较 2017
年末减少 1,554,403 千元,降幅 16.20%,主要系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产
品其他份额持有人权益减少、债券正回购业务持仓规模及外部债务净融资规模
减少所致。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后的公司负债较 2018
年末增加 4,099,773 千元,增幅 50.99%,主要系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短
期融资券等规模增加所致。


1、应付短期融资款


各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短期融资款的账面余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收益凭证 302,819 23.13% 629,364 100.00% 2,320,000 82.27%
短期公司债 - - - - 500,000 17.73%
短期融资券 1,006,214 76.87% - - - -
合计 1,309,033 100.00% 629,364 100.00% 2,820,00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融资方式主要包括发行短期融资券、短期公司债和
收益凭证。上述短期债务融资有效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道,及时满足了短期
流动资金周转的需求。


(1)收益凭证


2017 年度,公司新增发行面值为 23.206 亿元的诚鑫系列短期收益凭证,
本期偿还 0.006 亿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付短期收益凭证为 23.20
亿元。2018 年,公司新增 10.83 亿元的诚鑫系列短期收益凭证,本期偿还 27.97
亿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付短期收益凭证 6.29 亿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应付短期收益凭证 3.03 亿元。


(2)短期公司债


2017 年,公司发行 5 亿元 17 国联 D1 短期公司债,截至 2018 年末已经到
期偿还,2018 年末及 2019 年末,短期公司债券余额均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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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短期融资券


2019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发行 10 亿元短期融资券,期限 91 天,到期日
为 2020 年 1 月 20 日,已经到期偿还。


2、拆入资金


各报告期末,公司拆入资金的账面余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转融通拆入资金 200,285 100.00% - - 600,000 100.00%
合计 200,285 100.00% - - 600,000 100.00%

2017 年度,公司向中证金新增转融通拆入资金 9 亿元,截至 2017 年末公
司转融通拆入资金未偿还余额为 6 亿元。截至 2018 年末,公司转融通拆入资
金余额为 0;2019 年末,公司转融通拆入资金余额为 200,285 千元。


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报告期内,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占比
(1)按标的物类别列示
债券 3,692,992 100.00% 10,014 100.00% 297,910 100.00%
合计 3,692,992 100.00% 10,014 100.00% 297,910 100.00%
(2)按业务类别列示
质押式卖出
3,692,992 100.00% 10,014 100.00% 297,910 100.00%
回购
合计 3,692,992 100.00% 10,014 100.00% 297,910 100.00%

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2018 年 1 月 1 日,公司将应付利息中 366 千元重
分类至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重分类后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 298,276 千
元。2018 年末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较 2017 年末下降 96.64%,主要系 2018
年度债券正回购业务减少所致。2019 年末,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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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2,992 千元,主要系公司加大了对债券业务投资,增加了债券正回购业务
规模所致。


4、代理买卖证券款


报告期内,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项的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经纪业务 7,566,240 92.13% 5,106,671 91.28% 6,261,198 91.02%
其中:个人客户 7,203,257 87.71% 4,924,641 88.02% 5,569,815 80.97%
机构客户 362,983 4.42% 182,030 3.25% 691,383 10.05%
信用交易业务 646,093 7.87% 487,950 8.72% 617,854 8.98%
其中:个人客户 632,896 7.71% 483,391 8.64% 614,173 8.93%
机构客户 13,197 0.16% 4,559 0.08% 3,681 0.05%
合计 8,212,333 100.00% 5,594,621 100.00% 6,879,052 100.00%

(1)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款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传
统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分别为 6,261,198 千元、5,106,671 千元和
7,566,240 千元,占代理买卖证券款的比重分别为 91.02%、91.28%和 92.13%,
是代理买卖证券款的主要构成部分。报告期内,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款的
波动与国内证券市场交易的活跃程度密切相关。2018 年证券市场震荡、下行,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较 2017 年末减
少 18.44%;2019 年度,国内证券市场行情回暖,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较 2018 年末增长 48.16%。


(2)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占比分别为 8.98%、8.72%和 7.87%。


2018 年证券市场持续震荡弱势格局,截至 2018 年末,信用交易代理买卖
证券款余额较 2017 年末减少 21.03%;2019 年,证券市场行情回暖,截至 2019
年末,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较 2018 年末增长 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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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的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薪酬 258,457 99.76% 120,136 99.51% 157,270 99.61%
设定提存计划 617 0.24% 595 0.49% 612 0.39%
合计 259,074 100.00% 120,731 100.00% 157,88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一、短期薪酬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58,045 99.60% 119,720 99.16% 156,516 99.13%
职工福利费 - - - - 325 0.21%
社会保险费 189 0.07% 184 0.15% 191 0.12%
其中:医疗保险费 186 0.07% 183 0.15% 162 0.10%
其他社会保险费 3 0.00% 1 0.00% 29 0.02%
住房公积金 216 0.08% 220 0.18% 231 0.15%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7 0.00% 12 0.01% 7 0.00%
小计 258,457 99.76% 120,136 99.51% 157,270 99.61%
二、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 584 0.23% 564 0.47% 560 0.35%
失业保险费 33 0.01% 31 0.03% 47 0.03%
企业年金 - - - - 5 0.00%
小计 617 0.24% 595 0.49% 612 0.39%
合计 259,074 100.00% 120,731 100.00% 157,882 100.0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157,882 千元、120,731 千元和 259,074 千元,截至 2018
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 2017 年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减少 23.53%,系受证
券行情持续震荡、下行影响,公司业绩下降,应计提绩效奖金减少所致;截至
2019 年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 2018 年末增长 114.59%,主要系公司 2019 年经营
业绩较好,计提奖金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应付奖金。年度奖金年末计提,
次年年初发放,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员工奖金公司根据递延发放奖金的具
体政策延期发放。截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公司对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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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应付职工薪酬中应付奖金期后发放金额分别为 150,447 千元、104,770 千元
和 158,050 千元,已完成大部分支付,未支付部分将于期后按照公司政策陆续发
放。


除应付奖金外,公司各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中,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年金等则根据公司政策及相关政策规定计提并于
各期末次年年初支付。


6、应付债券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债券的账面余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公司债 2,791,967 54.26% 4,107,133 69.10% 2,300,000 60.53%
次级债券 2,354,028 45.74% 1,524,938 25.65% 1,500,000 39.47%
长期收益凭证 - - 312,087 5.25% - -
合计 5,145,995 100.00% 5,944,158 100.00% 3,800,00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发行次级债、长期收益凭证等融资方式改善债务期限
结构,以满足公司业务拓展的资金增长需求。


2017 年度,公司偿还诚鑫 7 号和诚鑫 8 号全部长期收益凭证 3 亿元,以
及 15 亿元 14 国联次级债,本期新增发行 23 亿元 17 国联公司债。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债券面值为 38 亿元。


2018 年度,公司发行 18 国联 01、18 国联 02 公司债券,合计 17 亿元,
另发行 3 亿元、期限 547 天的固定收益凭证。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2018 年
1 月 1 日,公司将应付利息中的 57,912 千元重分类至应付债券,重分类后公
司应付债券账面价值为 3,857,912 千元。截至 2018 年末,公司应付债券较年
初增加 54.08%,主要系 2018 年公司新增公司债等长期债务融资所致。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应付债券较 2018 年末下降 13.43%,主要系公司长
期收益凭证及部分公司债券到期偿还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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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应付款 25,495 96.22% 25,666 100.00% 29,609 94.34%
预收款项 1,001 3.78% - - 1,778 5.66%
合计 26,496 100.00% 25,666 100.00% 31,387 100.0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其他负债余额分别为 31,387 千元、25,666 千元和 26,496 千元。其中,其他
应付款占对应期末其他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94.34%、100.00%和 96.22%,是公
司其他负债的主要构成部分。其中,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其他负债余额
较 2017 年末下降 18.23%,主要系公司其他应付款减少所致。根据新租赁准则
要求,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调整后其他负债金额为 23,168 千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其他负债余额较 2019 年初增长 14.36%,主要系预收款项增加
所致。


各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代扣款项 921 3.61% 306 1.19% 71 0.24%
应付外聘经纪人风险金 4,864 19.08% 6,101 23.77% 6,334 21.39%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3,824 15.00% 4,116 16.04% 9,815 33.15%
应付第三方存管费 6,607 25.91% 3,601 14.03% 4,071 13.75%
预提费用 2,265 8.88% 4,423 17.23% 2,530 8.54%
应付资管产品投资者红利 4,654 18.25% 4,951 19.29% 6,040 20.40%
其他 2,360 9.26% 2,168 8.45% 748 2.53%
合计 25,495 100.00% 25,666 100.00% 29,60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投资者保护基金、第三方存管费、经
纪人风险金、预提费用、资管产品投资者红利等。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负债占公司其他应付款的比重
分别为 97.23%、90.36%和 87.13%。其中,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系公司根据《关
于印发〈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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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发[2007]50 号)及《关于发布实施〈证券公司分类监管工作指引(试行)〉
的通知》(中国证监会机构部部函[2007]268 号)的规定,按营业收入的一定
比例计提。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度,公司投资者保护基金计提比例分
别为 1.50%、1.00%和 0.50%。


8、负债的其他组成部分


本公司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
债、应交税费、应付款项、应付利息、递延所得税负债等负债的详细情况,请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财务会计信息”之“十、主要负债情况”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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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比较数据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资产负债表项
目变动的原因、依据及合理性

除本节(一)资产结构分析及(二)负债结构分析中主要资产与主要负债
项目分析外,公司报告期内比较数据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资产负债表其他
项目的主要内容及变动原因分析如下:


1、无形资产


公司无形资产 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增长 40.13%,2018 年末较 2017 年
末增加 35.03%,主要系公司软件购置、升级所致。


2、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递延
所得税资产分别为 38,149 千元、80,117 千元、21,477 千元;递延所得税负债
分别为 1,163 千元、3,342 千元和 0 千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在满足抵销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系因已计提尚未
支付的工资及计提的减值准备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主
要系因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纳入合并范围的
资管产品中本公司应享有的未分配利润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实施财政部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该科目已
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4、交易性金融负债


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 2018 年末较 2018 年初减少 32.57%,主要系纳入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其他份额持有人权益减少所致。


5、衍生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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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衍生
金融负债分别为零千元、940 千元、零千元。其中,2017 年公司衍生金融工具
持仓到期后未予以续做,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衍生金融负债为零,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衍生金融负债持仓为 940 千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衍生金融负债持仓为 0 千元。


6、应交税费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交税费分别为 30,087
千元、51,846 千元。其中,2018 年末,公司应交税费较 2017 年末减少 41.97%,
主要系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减少所致。


7、应付款项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付
款项分别为 222,399 千元、116,992 千元、25,154 千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款项较 2017 年末增加 365.10%,主要系应付清算款增加 462.18%
所致;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款项较 2018 年末增长 90.10%,主
要系应付待清算款项增加所致。


8、应付利息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付利息分别为 103,080 千元。其中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实施财政部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将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
付利息重分类调整。


9、合同负债


2018 年,公司采用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
入》,预收投行业务手续费 7,512 千元分类确认为合同负债。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同负债为 3,544 千元,较 2018 年末下降 52.82%,主要系预
收投行业务费用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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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其他综合收益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其他综合收益分别为 3,414 千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综合收益为零。


11、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首次执行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使用权资产
171,929 千元,租赁负债金额为 172,650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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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偿债能力及流动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及其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7.83% 47.39% 50.36%
资产负债率(合并) 60.08% 51.25% 55.82%
注:资产负债率=(总负债-代理买卖证券款)/(总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为 47.39%,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略有下降。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为 57.83%,资产负债率提升主要系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短期融资
券等规模增加所致。


根据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及专项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20)第 S00010
号,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流动性覆盖率(母公司)和净稳定资金率
(母公司)分别为 253.38%和 158.17%,均高于 100.00%的监管指标,具备良
好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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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业绩及利润表重要项目分析

(一)经营业绩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营业收入 1,619,381 63.62% 989,719 -21.61% 1,262,535
营业支出 931,868 1.43% 918,716 22.51% 749,892
营业利润 687,513 868.29% 71,003 -86.15% 512,643
利润总额 686,485 858.08% 71,652 -86.13% 516,678
净利润 521,343 930.57% 50,588 -86.46% 373,64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21,343 930.57% 50,588 -86.01% 361,492

2019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1,619,381 千元,较 2018 年的营业收入
增长 63.62%,较 2017 年的营业收入 1,262,535 千元增长 28.26%;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为 521,343 千元,较 2018 年的增长 930.57%,较 2017 年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361,492 千元上涨 44.22%。2019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净利润增长幅度均高于证券行业(平均)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主要来源于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信用交易、证券自
营(证券投资)以及资产管理等业务,公司经营业绩的波动趋势与国内证券市
场整体的变动情况紧密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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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资本市场在去杠杆、去通道及严监管的大环境下总体运行平
稳。国内证券市场具体表现为:一级市场融资结构发生变化,IPO 发行提速,
再融资增速放缓,公司债、企业债发行规模收缩明显;二级市场证券投资者
交易活跃度下降,经纪业务交易佣金率持续下行;债券市场延续调整态势以
及新三板推荐挂牌增速放缓等。2017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
1,262,535 千元和 373,648 千元。


2018 年度,国内证券市场行情持续震荡、下行。上证综指由年初的 3,307.17
点下跌至 2018 年末的 2,493.90 点,下跌 813.27 点,跌幅 24.59%;深证成指
累计下跌 3,800.66 点,跌幅 34.42%。2018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989,719
千元,较 2017 年同期减少 21.61%,从业务分部口径看,公司投资银行业务、
其他业务分部及信用交易业务分部实现的营业收入均较 2017 年上升,但证券
经纪业务分部、证券投资业务分部呈现下降态势;从会计口径看,2018 年公
司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及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较 2017 年分别增
加 17.36%和 7.98%,但公司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较 2017 年减少 29.57%,
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较 2017 年减少 220,576 千元,降幅 142.71%。
公司净利润为 50,588 千元,较 2017 年下滑 86.46%,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下
降以及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53,892 千元等综合因素影响所致。


2019 年度,国内证券市场行情回暖,上证综指由年初的 2,493.90 点上涨
至 2019 年末的 3,050.12 点,上涨 556.22 点,涨幅 22.30%;深证成指累计上
涨 3,190.98 点,涨幅 44.08%。2019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1,619,381 千
元,较 2018 年增长 63.6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521,343 千元,较 2018
年同期增长 930.57%,较 2017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61,492 千元上
涨 44.22%。2019 年,公司积极抢抓市场行情机遇,努力推进各项业务发展,
呈现了良好的增长态势。从业务分部口径看,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分部收入同
比增长 19.48%,信用交易业务分部收入同比增长 9.20%,证券投资业务分部
收入同比增长 3,032.40%,资产管理与投资业务分部收入同比增长 31.09%,投
资银行业务分部收入同比增长 20.09%;从会计口径看,2019 年度,公司投资
收益 215,228 千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12,503 千元,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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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损益)同比增加 493,747 千元,较 2018 年增长 747.92%;经纪业务手续
费净收入同比增加 65,020 千元,较 2018 年增长 22.07%;投资银行业务净收
入(承销与保荐、财务顾问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合计 245,652 千元)同比增加
53,296 千元,较 2018 年增长 27.71%,是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经营业绩较 2018
年上涨的重要因素。


影响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下滑的主要因素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投资
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均已于 2019 年实现明显增长。影响 2018 年经营业
绩的信用交易业务,因市场行情回暖及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2019 年
未新增违约导致股质业务融出资金未收回事项,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风
险可控,发展平稳。


1、同行业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与证券行业(平均)的营业收入和净
利润的波动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营业收入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名称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证券行业(平均) 27.10 33.34% 20.33 -14.47% 23.77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 - - 20.29 -18.47% 24.89
国联证券 16.19 63.62% 9.90 -21.61% 12.63
净利润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名称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证券行业(平均) 9.26 81.99% 5.09 -41.04% 8.63
可比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
- - 1.05 -81.12% 5.54
东(平均)
国联证券 5.21 930.57% 0.51 -86.46% 3.74
国联证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5.21 930.57% 0.51 -86.01% 3.61
注(1):“证券行业(平均)”计算公式为证券行业当年总营业收入(净利润)/证券行业当
年家数,证券行业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业协会行业数据公告;
注(2):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增长率按千元为单位计算;
注(3):可比上市公司为国金证券、中原证券、华安证券、第一创业证券、西南证券、太
平洋证券和国海证券,2019 年年报未披露。

(1)波动趋势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与同行业的波动方向均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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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波动幅度方面


①营业收入


A、2019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幅度高于证券行业(平均)的增长幅度。


与全行业相比,2019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构成明细及增减变动情况
如下:


单位:亿元
2019 年度营业收入明细同行业对比
科目 证券行业(平均) 国联证券
金额 占比 增长率 金额 占比 增长率
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净收
5.92 21.85% 24.44% 3.49 21.54% 21.79%
入(含席位租赁)
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 3.63 13.39% 28.50% 2.46 15.17% 27.71%
投资咨询净收入 0.28 1.05% 18.25% 0.00 0.02% -84.41%
资产管理净收入 2.07 7.63% -1.45% 0.65 4.01% 6.23%
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 9.18 33.89% 50.35% 4.28 26.41% 747.92%
利息净收入 3.49 12.86% 112.56 4.97 30.71% 4.28%
其他 2.53 9.33% -4.78%% 0.34 2.12% -5.31%
合计 27.10 100.00% 33.34% 16.19 100.00% 63.62%
注(1):证券行业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业协会行业数据公告;
注(2):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包含承销与保荐净收入以及财务顾问净收入;
注(3):“占比”计算公式为证券行业明细科目(平均)收入/证券行业(平均)营业
收入、公司明细科目收入/公司营业收入。

从会计口径看,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净收入(含席位租赁)、投资收
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及利息净收入是证券行业的主要收
入来源,公司前述主要业务收入均实现同比增长,其中收入占比较高的投资
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增长幅度高于证券行业平均增幅,是公司 2019 年营业
收入增幅高于行业平均增幅的主要原因。


2019 年,公司抓住市场行情机遇,实现投资收益 215,228 千元,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212,503 千元,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 2018 年同期
增长 747.92%,远高于证券行业平均增长率,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大幅上涨主要原因是 2019 年证券自营业务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为 400,712 千元,较 2018 年增加 464,532 千元,同比增长 727.88%。证券自营
业务投资实现了较好的收益,其中,股票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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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281,146 千元,债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 78,451 千元,基
金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817 千元,其中股票投资收益是公司
2019 年证券自营业务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主要构成;2019 年
公司加大了对债券业务的投资力度,债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较 2018 年增加 42,503 千元,同比增长 118.23%。


2019 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席位租赁)同
比增长 21.79%,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同比增长 27.71%,与行业增长幅度基本
一致。


B、2018 年公司营业收入下滑幅度高于证券行业(平均)水平。

2018 年,公司营业收入下滑幅度大于同行业水平,主要原因系公司投资
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下滑幅度大于同行业下滑幅度,于 2019 年,公司投
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已实现同比增长,且增幅远高于行业平均。
与全行业相比,2018 年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构成明细及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18 年度营业收入明细同行业对比
科目 证券行业(平均) 国联证券
金额 占比 增长率 金额 占比 增长率
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净收
4.76 23.41% -24.06% 2.86 28.94% -30.65%
入(含席位租赁)
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 2.82 13.89% -27.40% 1.92 19.44% 17.36%
投资咨询净收入 0.24 1.18% -7.18% 0.02 0.25% 564.05%
资产管理净收入 2.10 10.33% -11.35% 0.61 6.18% 7.98%
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 6.11 30.05% -7.05% -0.66 -6.67% -142.71%
利息净收入 1.64 8.07% -38.28% 4.77 48.19% -1.35%
其他 2.66 13.06% 51.56% 0.36 3.67% 480.96%
合计 20.33 100.00% -14.47% 9.90 100.00 -21.61%
注(1):证券行业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业协会行业数据公告; %
注(2):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包含承销与保荐净收入以及财务顾问净收入;
注(3):“占比”计算公式为证券行业明细科目(平均)收入/证券行业(平均)营业收入、
公司明细科目收入/公司营业收入。

2018 年,公司实现的利息净收入较 2017 年同期下降 1.35%,略有下滑。

公司投资咨询净收入 2018 高于同行业同期平均增长水平,报告期内,投
资咨询业务净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占比及占同行业营业收入的比重均较
低,对业绩变动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资管业务净收入(资产管理业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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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及佣金净收入)2018 年增长率为 7.98%,高于行业平均增长率-11.35%。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
为 4.49%、6.18%和 4.01%,占比相对较低,规模较小,不是公司业绩变动的
主要原因。

公司证券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席位租赁)2018 年下降
幅度略高于同行业平均,但与同行业差距不大。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公司证券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席位租赁)占营业收入比重
分别为 32.72%、28.94%和 21.54%,是公司重要收入来源。证券投资者活跃度
降低及经纪业务平均佣金率下行,是 2018 年公司和行业证券经纪业务代理买
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根据上交所、深交所统计数据,2018 年
证券市场股票基金日均交易金额为 4,138.53 亿元,较 2017 年全年日均交易金
额下降 17.41%;整个行业平均净佣金率从 2017 年的 0.34‰下降至 2018 年的
0.31‰,公司平均净佣金率亦从 2017 年的 0.29‰下降至 2018 年的 0.27‰。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承销与保荐、财务顾问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合计)2018 年同比增长率为 17.36%,高于行业平均增长率-27.40%,2018 年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实现增长,主要系证券承销业务、财务顾问业务手
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 2017 年同期增长所致。

2018 年公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66,016 千元,较 2017
年减少 220,576 千元,同比下降 142.71%,主要系 2018 年国内证券市场行情
持续震荡、下行,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63,820
千元,较 2017 年减少 271,609 千元,同比下降 130.71%,其中,股票投资收
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为-81,956 千元,较 2017 年减少 237,757 千元,
同比下降 152.60%是主要原因。公司自营总规模较小,公司股票等自营权益类
证券规模、债券等自营非权益类证券规模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尤其是债券等自营非权益类证券规模远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2018 年末,公
司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占净资本比例 10.74%,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
值 17.27%;公司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占净资本比例为 9.38%,同
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为 172.91%。2018 年公司债券投资规模远低于同行业上
市公司平均规模,导致公司债券投资收益未能对公司自营业务实现有效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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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公司加大了对债券业务的投资力度,2019 年末公司自营非权益类证券
及证券衍生品占净资本比例提升为 87.13%,随着公司逐步加大债券投资力度
以及 IPO 补充资本金扩大债券投资规模,公司投资业务波动幅度将有效降低。

综上,报告期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变动情况是影响公司
营业收入与行业平均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不一致的重要原因。2018 年公司投资
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下降幅度明显大于同行业,是公司 2018 年度营
业收入下降幅度高于行业平均的主要原因。2019 年度,公司投资收益(含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已实现大幅增长且增幅远高于证券行业平均增长率,是公
司 2019 年度营业收入增幅高于行业平均的主要因素。

②净利润

2019 年度,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 930.57%,高于证券行业(平均)增长
率 81.99%,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幅度高于证券行业(平均)增长幅度。


2018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为-86.46%,净利润下降幅度高于行业平均净
利润下降幅度,主要系 2018 年公司营业收入下降幅度高于行业平均营业收入
下降幅度及公司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53,892 千元所致。2018 年末公司股票质
押式回购业务累计计提减值准备 181,746 千元,其中标的证券中南文化对应的
交易确认减值准备 110,076 千元,是公司 2018 年信用减值损失金额较大的原
因。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和
净利润增减波动对比如下:

①2018 年与 2017 年比较,公司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
润增减波动情况

归属于母公司股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东净利润
000750.SZ 国海证券 -20.16% -74.04% -80.53%
002797.SZ 第一创业 -9.31% -69.50% -70.59%
600109.SH 国金证券 -14.22% -14.90% -15.89%
600369.SH 西南证券 -10.34% -68.85% -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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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09.SH 华安证券 -8.15% -11.40% -14.77%
601099.SH 太平洋证券 -69.73% -1153.07% -1237.14%
601375.SH 中原证券 -23.19% -81.61% -85.12%
可比上市公司可比指标平均值的增长率 -18.47% -79.53% -81.12%
- 国联证券 -21.61% -86.46% -86.01%
注:数据来源于 wind
②2019 年与 2018 年同期比较,公司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
净利润增减波动情况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营业收入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000750.SZ 国海证券 68.16% 578.63%
002797.SZ 第一创业 - -
600109.SH 国金证券 - -
600369.SH 西南证券 - 345%-375%
600909.SH 华安证券 - 100%-120%
601099.SH 太平洋证券 - 4.4-5.28 亿区间;同比扭亏为盈
601375.SH 中原证券 - -
- 国联证券 63.62% 930.57%
注 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
注 2:报告期可比上市公司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证券公司业绩排名数据为基础,从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两方面衡量,分别选取总资产排名、净利润排名与本公司最接近的上市证券公司
作为公司的可比上市公司,分别为国金证券、中原证券、华安证券、第一创业证券、西南证券、
太平洋证券和国海证券。

波动趋势方面: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减变动方向与可比上
市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变动方向基本保持一致。


波动幅度方面:2018 年及 2019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幅度与可
比上市公司各不相同。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对比情况: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000750.SZ 国海证券 2.83% 0.54% 2.75%
002797.SZ 第一创业 2.42% 1.41% 4.85%
600109.SH 国金证券 3.14% 5.28% 6.62%
600369.SH 西南证券 2.60% 1.20% 3.49%
600909.SH 华安证券 4.35% 4.47% 5.39%
601099.SH 太平洋证券 3.56% -11.99% 0.99%
601375.SH 中原证券 2.38% 0.66% 4.24%
平均值 3.04% 0.22% 4.05%
- 国联证券 4.56% 0.66% 4.77%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尚未披露。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6 月,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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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6%和 4.56%,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平均数 4.05%、
0.22%和 3.04%。2019 年度,公司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为 6.64%。


3、发行人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变化及未来持续盈利能力分



公司业务主要分为证券经纪业务、信用交易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证券投
资业务、资产管理与投资业务等,按照业务分部口径分类,报告期内,公司各
项业务收入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证券经纪业务分部 476,036 29.40% 398,413 40.26% 545,211 43.18%
信用交易业务分部 285,819 17.65% 261,742 26.45% 259,114 20.52%
投资银行业务分部 304,202 18.79% 253,309 25.59% 237,137 18.78%
证券投资业务分部 430,916 26.61% -14,695 -1.48% 216,223 17.13%
资产管理与投资业务分部 79,878 4.93% 60,935 6.16% 64,115 5.08%
其他 45,956 2.84% 37,713 3.81% -46,310 -3.67%
分部间相互抵减 -3,426 -0.21% -7,698 -0.78% -12,955 -1.03%
合计 1,619,381 100.00% 989,719 100.00% 1,262,535 100.00%
注:分部间营业收入抵减系子公司华英证券为国联证券承销债券产生承销收入与国联证券的
利息支出之间的抵销。

报告期内,公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及证券投资业务三项传统业务中,
经纪业务一直是公司最重要的收入来源,证券投资业务受证券市场的影响波动
较大,但公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及证券投资业务三项传统业务收入合计
占报告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79.09%、64.36%和 74.79%,占比较高,与行业
基本保持一致。此外,信用交易业务分部收入成为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的重要
来源,符合行业发展趋势。报告期公司业务结构与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1)证券经纪业务分部


2017 年及 2018 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分部实现的收入分别为 545,211 千
元及 398,413 千元,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3.18%及 40.26%,2019 年公
司证券经纪业务分部收入 476,036 千元,较 2018 年增长 19.48%,分部收入占
营业总收入的比重为 29.40%,报告期占比较高。报告期内,证券经纪业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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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为 418,304 千元、294,629 千元和 359,649 千元,占证
券经纪业务分部的比重分别为 76.72%、73.95%及 75.55%,一直是公司证券经
纪业务分部主要收入来源。


2018 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 2017 年同比下降,主要
系受市场行情影响、交易活跃度降低,以及竞争加剧导致行业及公司佣金率下
滑所致;在市场行情趋好及公司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的背景下,2019 年公
司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 2018 年增长 22.07%。报告期内,公司
证券经纪业务具有较强的区域竞争优势,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股票基金成
交金额、营业部数量、证券经纪业务客户数量在江苏省排名均位于前列。报告
期内,公司证券托管客户数量逐年增加,2017 年末、2018 年末及 2019 年末,
公司营业部家数分别为 76 家、87 家和 87 家;公司客户数分别为 102.44 万户、
111.32 万户和 116.54 万户,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6.66%。公司积极推动向综合财
富管理的转型,经纪业务机构客户数量稳步增长,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
及 2019 年末,公司经纪业务中机构客户数量分别为 2,564 户、2,770 户和 2,931
户,年均复合增长率 6.92%,为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可持续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四、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之“(一)证券经纪业
务”。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经纪业务经营绩效,公司未来拟采取以下措施:


①做好区域分析,整合公司资源,拓展主攻方向


各分支机构以区域经营的概念贯穿于整个工作,并根据市场变化定期做好
区域分析,明确自身的主攻方向与具体工作。充分利用现有公司资源,提升整
合资源的能力,尤其利用好公司 APP、微信端等线上资源以及金融科技手段,
了解客户群体的显性、隐形需求,深度挖掘发展机会,充分发挥苏南地区高质
量客户资源优势,大力拓展北京、上海、深圳、浙江等区域市场,快速在当地
构建起领先的市场地位。


②强化分支机构考核,提升分支机构业务开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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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不断强化对分支机构的经营考核,加强对分支机构各项经营活动的
过程性考核并提高主要经营指标的更新、公示频率,对经营业绩优良的分支机
构及时向全公司推广成功经验,对经营指标不理想的分支机构要求其总结不足
并制定好下阶段的具体改进措施。针对分支机构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实际困难,
公司总部层面加强沟通协调,确保经纪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将不断加强对分支
机构经营数据的分析,及时了解经营活动中存在的不足。


③打造客户分类分层服务体系


鉴于核心客户和高净值客户对公司的价值贡献,公司将创新打造分类分层
客户服务体系,通过标准化服务与私人订制式服务相结合模式,着力加大对核
心客户,尤其是高净值客户的服务力度和维度,提升客户体验,增强客户粘性,
为存量客户“再开发”夯实基础。针对普通客户,公司将依托线上平台为其提
供快捷的自助服务、稳定的交易通道和多元化的产品服务。针对核心客户,公
司将覆盖多元化产品服务、定期联络、财富沙龙及客户联谊活动。针对高净值
客户,提供专属服务、综合金融服务规划方案、个性化和私密化服务。


④加强开发维护私募基金等机构客户


公司将在散户主导市场逐渐转换为机构主导市场的形势下,做大公司经纪
业务机构客户基数,调整优化公司经纪业务客户结构,推行私募基金引入策略,
快速提升公司股票基金市场占有率,推动经纪业务良性、稳健发展。


根据公司私募基金引入专项规划要求,公司未来将联合包括经纪业务在内
的多个部门、分支机构,成立私募基金专项工作小组,梳理私募基金服务框架,
制定私募基金引入机制、标准及考核方案,推动私募基金引入工作开展。公司
制定了《机构经纪业务专项激励管理办法》,增加对分支机构引入私募基金的
考核与激励机制,鼓励分支机构积极引入私募基金,提高经纪业务机构客户数
量,进而提升公司经纪业务市场整体竞争力。


⑤进一步探索投顾业务模式,提高投顾服务客户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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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在经纪业务转型的大方向指引下,继续深入发展投资顾问团队,为
客户提供差异化的服务。完善和优化客服营销一体化体系,积极开展营销活动,
逐步打造一支优秀的理财顾问团队。在分支机构客服营销一体化的基础上,积
极优化客服营销一体化方案,在加强金融产品销售等基础服务的同时,提供包
括个股咨询、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等投顾服务。


公司将继续在总部及分支机构中选拔优秀投顾人才,在全公司范围内整合
优秀投顾资源,通过国联尊宝 APP 中投顾模块,为线上客户提供高效、广泛
的专业投顾服务。公司初步建立了一只专业化的总部投顾团队,积极打造投顾
服务品牌,搭建标准化的投顾服务产品体系,提高投顾服务能力。同时,公司
通过智能客服“金多多”实现 7×24 小时全时段在线智能机器人解答,弥补夜间
服务空缺,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未来,公司将以高级或资深投顾的差异
化专业服务为核心,为各类客户带来专业化、定制化的体验。


(2)投资银行业务分部


投资银行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之一,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投
资银行业务分部收入分别为 237,137 千元、253,309 千元及 304,202 千元,占
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8.78%和 25.59%和 18.79%。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收入主要来源于股票、债券等证券的承销和保荐业务
以及财务顾问业务。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分部中证
券承销业务、证券保荐业务及财务顾问业务合计实现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
别为 163,908 千元及 192,356 千元及 245,652 千元,占投资银行业务分部比重
分别为 69.12%、75.94%及 80.75%。其中,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证券
承销和保荐业务实现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投资银行业务分部收入比重分
别为 48.87%、48.58%和 56.92%,财务顾问业务实现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
比分别为 20.25%、27.35%和 23.83%,证券的承销和保荐业务以及财务顾问业
务一直是公司投资银行分部的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投资银行人员规模持续增加。截
至 2019 年 12 月末,华英证券共有员工 276 人,其中保荐代表人 25 名,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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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投资银行业务的开展打下良好基础;华英证券在强化债券承销业务的同时
进一步开拓股票承销项目尤其是 IPO 项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债券承
销业务方面已取得批文、待发行债券 22 单,待发行规模 465 亿,申报在审债
券项目 12 单;股票保荐承销业务方面,申报在审项目 3 单,其中,IPO 主承
销在审项目 2 单,再融资在审项目 1 单。报告期内,华英证券打造了多个有
一定影响力的精品投行项目,不断塑造投行品牌。人员、项目的积累为投行
业务的可持续盈利能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公司的主要业务情况”之“(二)投资银行业务”。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经营绩效,公司未来拟采取以下措施:


① 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报告期内,华英证券引进了多名保荐代表人及拥有丰富项目经验的人员,截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员工 276 名,丰富的人才储备为公司投行业务
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未来,一方面,华英证券计划在符合自身业务发展规模的基础之上,继续引
进保荐代表人和有一定项目经验或项目资源的业务骨干,充实人才核心团队;另
一方面,华英证券将不断加强内部员工专业能力培养,通过部门培训、项目小组
研讨等方式构建学习型组织,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成长,从而不断提高全
员平均专业素质水平。


②打造精品投行,塑造自身行业影响力


未来,华英证券在做大 IPO、并购重组、再融资与债券业务等基础业务的
同时,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作为特色突破点,提升华英证券在并购重组
市场的影响力,并带动其他业务的发展。同时,积极探索财务顾问创新业务,
加强产品创设能力和销售能力建设,多渠道创造营收来源。在已成功完成申通
快递借壳上市、国企混改项目华光股份吸收合并母公司、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
公司 A 股首发上市等有一定影响力的项目基础上,继续打造精品投行项目,不
断塑造自身的行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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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利用区域优势,不断加快股权业务发展


华英证券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江苏及无锡地区经济基础较好,企业有较
强的股权融资需求。2018 年末,江苏省 GDP 总量达到 92,595.40 亿元,位列
全国第二位;无锡市 GDP 总量 11,438.62 亿元。根据 Wind 统计,2019 年,江
苏省新增 A 股上市公司数量 31 家,累计 A 股上市公司数量 427 家,新增数量
位居全国第二,累计总数位居全国第三。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无锡共有
A 股上市公司数量 78 家,总数位居全国第十。


未来,华英证券在面向全国重点区域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同时,将重点深耕
无锡地区,再辐射至江苏市场,华英证券将进一步夯实无锡股权业务团队建设;
进一步服务无锡市国企改革,深化开拓无锡市属国有企业投行业务;进一步加强
与无锡市各区政府、金融办、上市公司协会等部门的常态化沟通,以论坛、培训
等形式服务无锡地区企业,对接资本市场需求;进一步利用自身专业的服务水平
及国联证券综合金融服务的整体优势来应对外部激烈的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强对
无锡本地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的研究和梳理,以研究支撑业
务发展。


④发挥综合金融优势,探索新业务模式


华英证券将深化综合金融发展理念,与国联证券在平台服务、机构业务、产
业基金等方面积极探索更多新的合作模式。


⑤强化债券销售能力,加强债券风险管理


基于对政策、市场的研判,销售工作仍将是未来一段时间债券业务的重点。
华英证券将提升优质债券承揽能力,补充销售强手,扩充和完善销售客户网络,
加强研究和市场判断力,打造债券销售核心竞争力,完善债券业务部门与债券销
售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提前做好债券适销性评估,确保取得批文项目如期成功
发行。同时,华英证券将持续加强债券业务的风险管理,切实保证公司债券业务
的合法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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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证券投资业务分部


2017 年及 2018 年,公司证券投资业务分部实现收入分别为 216,223 千元及
-14,695 千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7.13%及-1.48%。2019 年,公司证券投
资业务分部实现收入为 430,916 千元,较 2018 年增长 3,032.40%,分部收入占营
业收入的比重为 26.61%。公司证券投资业务分部收入主要来源于公司证券投资
部、固定收益部的证券自营业务,公司证券自营业务目前主要从事权益类投资、
固定收益类投资和量化及衍生品类投资。


2017 年,公司自营业务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为 207,789 千元,其中,
实现的投资收益 212,589 千元。2018 年,国内证券市场行情持续震荡、下行。上
证综指由年初的 3,307.17 点下跌至 2018 年末的 2,493.90 点,累计下跌 813.27 点,
跌幅 24.59%;深证成指累计下跌 3,800.66 点,跌幅 34.42%。受证券市场震荡下
行的影响,公司自营业务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为-63,820 千元,其中,
实现的投资收益为-2,908 千元。2019 年市场行情趋好,公司把握市场机遇,积极
调整投资策略,公司自营业务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400,712 千元、自营
业务实现投资收益 198,565 千元,分别较 2018 年同比增长 727.88%和 6,928.23%。
公司自营业务规模及收益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
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之“(五)证券自营业务”。


公司自营业务呈现一定波动性,但除 2018 年外,自营业务实现的投资收
益均为正收益。公司建立了一套系统的自营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规模控制、决策授权、交易品种限制、不相容岗位分离、止盈止损、信息隔离
和风险监控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自营业务可能面临的风险能进行有效防控和管
理,保障了自营业务的持续经营。


(4)信用交易业务分部


报告期内,公司以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为代表的信用交易业
务得到稳健发展,已成为公司的重要收入和利润来源之一,有效改善了公司的业
务结构和收入结构。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信用交易业务分部实现的
收入分别为 259,114 千元、261,742 千元和 285,819 千元,占总营业收入的比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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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为 20.52%、26.45%和 17.65%。报告期,公司信用交易业务分部收入主要是利
息净收入。


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受证券交易市场行情影响较大,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收入分别为 322,669 千元、289,781 千元及 261,591 千元。
为应对市场行情对融资融券业务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挖掘潜在客户,加
强市场开拓,融资融券开户分支机构数量由 2017 年末的 76 家增加到 2019 年 12
月末的 89 家。报告期内,公司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数及授信额度均呈逐年增长趋
势,信用账户数、授信额度分别从 2017 年末的 18,968 户、454.09 亿元增长到 2019
年末的 21,607 户、491.43 亿元。融资融券客户数的不断增加,为公司融资融券
业务的长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客户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稳健发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2018 年公司股票质押式回
购业务实现利息收入 345,871 千元,较 2017 年度同比增长 116.21%,2019 年,
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实现利息收入 340,035 千元,较 2018 年同比下滑 1.69%。
2018 年度,受证券市场波动影响,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出现因违约导致融
出资金未全部收回事件,但该等事件涉及标的股票仅四只,已足额计提减值准备,
2019 年,前述违约回购业务均得到相应处置,公司未新增因违约导致股质业务
融出资金未收回的事件。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票质押以自有资金出
资项目平均履约保障比例 320.38%,履约保障比例水平较高,公司股票质押式回
购业务风险可控。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新规的施行,将促进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可持续
发展。未来公司信用交易业务将本着决策科学化、管理精细化、操作标准化、推
广精准化的目标,在做好业务风险管控的同时,实现对业务的精细化管理、对客
户的精准营销以及资金的精准投放。


(5)资产管理与投资业务分部


2017 年及 2018 年,公司资产管理与投资业务分部实现的收入分别为 64,115
千元及 60,935 千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08%及 6.16%,2019 年,资产
管理与投资业务分部实现收入为 79,878 千元,较 2018 年增长 31.09%,分部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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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4.93%,报告期占比较小。


公司资产管理与投资业务分部收入主要来源于资产管理业务与直接投资业
务。资产管理业务主要依靠产品的市场吸引力和管理水平来拓展管理规模,并通
过收取管理费或业绩报酬的方式来获取收入。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
及佣金净收入(会计口径)分别为 56,658 千元、61,177 千元及 64,989 千元。2017
年及 2018 年,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平均受托资产管理规模分别为 1,564,339.50
万元及 1,399,482.71 万元,2019 年,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平均受托资产规模为
2,884,877.30 万元,较 2018 年增长 106.14%,系公司主动管理产品规模大幅增长
所致。报告期内,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平均受托资产管理规模分别为 795,349.26
万元、760,145.05 万元及 731,176.53 万元,报告期集合资管受托规模略微下降但
基本稳定。未来,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将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资
管产品规模,努力提高资管产品投资管理能力,积极探索资产证券化、FOF 等创
新型资产管理产品,提升资产管理业务的收入占比。


直接投资业务方面,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国联通宝开展直接投资业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国联通宝通过自有资金和管理的直投基金投资了 8 个项目,
累计投资 9,000 万元。实现 7 个项目的顺利退出(含 1 个项目部分退出)。国联
通宝已规范为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未来将加快发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为公司
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6)其他业务分部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其他业务分部实现的收入分别为-46,310
千元、37,713 千元及 45,956 千元,2018 年公司其他业务分部收入较 2017 年增加
84,023 千元,主要系港币兑人民币升值等导致公司汇兑收益较 2017 年增加 38,576
千元。2019 年,公司其他业务分部收入较 2018 年增加 8,243 千元,主要系对中
海基金确认的投资损益较 2018 年增加 10,683 千元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结构与盈利模式没有明显变化,且 2019 年,公司证券经
纪业务分部、证券投资业务分部、信用交易业务分部和资产管理与投资业务分部、
投资银行业务分部等各分部均较 2018 年均实现同比增长,持续盈利能力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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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已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拥有较强的风险管理能力,
为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净资本等主要风
险控制指标达标情况良好。


公司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顺利完成使得公司境外影响力和行业知名度得
到了提升,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公司在香港设立
国联证券(香港)有限公司的批复。未来,公司将以香港子公司为立足点,加快
公司境外平台的建设,实现公司的国际化经营,尽快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营业收入(按会计核算口径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会计核算口径核算的营业收入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673,750 41.61% 551,722 55.75% 639,171 50.63%
利息净收入 497,373 30.71% 476,971 48.19% 483,519 38.30%
投资收益 215,228 13.29% -23,338 -2.36% 218,576 17.3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12,503 13.12% -42,678 -4.31% -64,016 -5.07%
汇兑收益 6,044 0.37% 13,605 1.37% -24,971 -1.98%
资产处置收益 187 0.01% 45 0.00% -226 -0.02%
其他收益 8,564 0.53% 6,765 0.68% 4,833 0.38%
其他业务收入 5,732 0.35% 6,627 0.67% 5,649 0.45%
合计 1,619,381 100.00% 989,719 100.00% 1,262,53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含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利息净收入。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度,前述收入
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01.17%、97.27%和 98.73%。


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经纪业务 359,649 53.38% 294,629 53.40% 418,304 65.44%
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334,634 49.67% 263,955 47.84% 394,851 61.78%
交易单元席位租赁 14,225 2.11% 22,498 4.08% 18,203 2.85%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10,790 1.60% 8,176 1.48% 5,250 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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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银行业务 245,652 36.46% 192,356 34.86% 163,908 25.64%
其中:证券承销业务 170,466 25.30% 119,282 21.62% 111,118 17.38%
证券保荐业务 2,687 0.40% 3,787 0.69% 4,774 0.75%
财务顾问业务 72,499 10.76% 69,287 12.56% 48,016 7.51%
投资咨询业务 383 0.06% 2,457 0.45% 370 0.06%
资产管理业务 64,989 9.65% 61,177 11.09% 56,658 8.86%
其中: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37,234 5.53% 42,789 7.76% 31,541 4.93%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26,449 3.93% 18,128 3.29% 25,023 3.91%
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1,306 0.19% 260 0.05% 94 0.01%
其他 3,077 0.46% 1,103 0.20% -69 -0.01%
合计 673,750 100.00% 551,722 100.00% 639,17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主要来自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和投资咨询业务等。其中,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度,公
司 经 纪 业 务 实 现 的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净 收 入 占 比 分 别 为 65.44% 、 53.40% 和
53.38%,传统经纪业务是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以及营业收入的重要贡献
因素。


2018 年,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 2017 年减少 87,449 千元,降幅为
13.68%,其中:(1)证券经纪业务。2018 年国内股票市场持续低迷,受证券
行业经纪业务平均佣金率持续下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影响,2018 年公司
证券经纪业务实现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 2017 年同期减少 123,675 千元,
降幅为 29.57%;(2)投资银行业务。2018 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实现的手
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 2017 年增加 28,448 千元,增幅为 17.36%,主要系公司
证券承销业务、财务顾问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 2017 年有所增加。(3)
资产管理业务。公司 2018 年资产管理业务实现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 2017
年增加 4,519 千元,增幅为 7.98%,主要系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增加所
致。


2019 年度,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 2018 年增加 122,028 千元,增幅
为 22.12%,其中:(1)证券经纪业务。2019 年度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实现的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 2018 年增加 65,020 千元,增幅为 22.07%;(2)投资
银行业务。2019 年度,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实现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 2018
年增加 53,296 千元,增幅为 27.71%,主要原因系 2019 年证券承销收入增加
所致;(3)资产管理业务。公司 2019 年度资产管理业务实现的手续费及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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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收入较 2018 年增加 3,812 千元,增幅为 6.23%,主要系公司定向资产管理
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2、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净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利息收入 863,806 100.00% 883,729 100.00% 757,869 100.00%
其中:货币资金及结算备
207,902 24.07% 190,863 21.60% 255,967 33.77%
付金利息收入
其中:自有资金利息收入 56,416 6.53% 61,303 6.94% 96,781 12.77%
客户资金利息收入 151,486 17.54% 129,560 14.66% 159,186 21.00%
融出资金利息收入 258,514 29.93% 288,671 32.67% 322,669 42.58%
买入返售利息收入 397,390 46.00% 404,195 45.74% 179,233 23.65%
其中:股票质押回购利息
340,035 39.36% 345,871 39.14% 159,967 21.11%
收入
其他回购利息收入 57,355 6.64% 58,324 6.60% 19,266 2.54%
利息支出 366,433 100.00% 406,758 100.00% 274,350 100.00%
其中:代理买卖证券款利
29,683 8.10% 25,910 6.37% 32,232 11.75%
息支出
卖出回购利息支出 13,051 3.56% 8,862 2.18% 20,075 7.32%
应付短期融资款利息支出 16,654 4.54% 89,270 21.95% 36,963 13.47%
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297,463 81.18% 260,696 64.09% 172,583 62.91%
其中:次级债券利息支出 87,440 23.86% 58,350 14.35% 133,783 48.76%

拆入资金及其他利息支出 586 0.16% 22,020 5.41% 12,497 4.56%
其中:转融通利息支出 285 0.08% 22,015 5.41% 12,490 4.55%
租赁利息支出 8,996 2.46% - - - -
利息净收入 497,373 476,971 483,519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收入主要包括存放金融同业利息收入、融资融券(融
出资金)利息收入和买入返售业务利息收入,公司利息支出主要包括客户资金
存款、卖出回购、短融券和收益凭证、次级债和转融通利息等利息支出。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度,公司实现利息净收入分别为 483,519 千元、476,971
千元和 497,373 千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8.30%、48.19%和 30.71%,
利息净收入已成为公司重要的收入来源。


2018 年,公司实现的利息净收入较 2017 年减少 6,548 千元,降幅为 1.35%。
其中,利息收入较 2017 年增加 16.61%,公司利息支出较 2017 年增加 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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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支出增加主要原因系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及收益凭证利息费用支出增长所
致。


2019 年度,公司实现的利息净收入较 2018 年增加 20,402 千元,增幅为
4.28%。其中,利息收入较 2018 年下降 2.25%,公司利息支出较 2018 年同期
下降 9.91%,利息支出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转融通拆入资金利息支出、应付短
期融资款利息支出等下降所致。


3、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
6,599 3.07% -11,514 49.34% -80,912 -37.02%
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的投资收益
金融工具持有期间
63,398 29.46% 58,683 -251.45% 17,985 8.23%
取得的分红和利息
其中: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 133,223 60.95%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6,845 54.29% 100,505 -430.65%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23,968 10.97%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 - - - -139,206 -63.69%
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 -53,447 -24.83% -41,822 179.20% - -
处置收益 145,231 67.48% -70,507 302.11% 281,503 128.79%
其中: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 88,192 40.35%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0,859 56.15% -53,809 230.56%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192,080 87.88%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
衍生金融工具 24,372 11.32% -16,698 71.55% 1,231 0.56%
合计 215,228 100.00% -23,338 100.00% 218,576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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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度,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 218,576 千元、-23,338
千元和 215,228 千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7.31%、-2.36%和 13.29%,
其中,2018 年公司投资收益较 2017 年下滑 110.68%,主要系 2018 年公司处
置金融工具产生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2019 年度,公司投资收益为 215,228
千元,较 2018 年增长 1,022.22%,主要系公司处置金融工具产生的投资收益
增加所致。


公司投资收益主要包括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金融工具持有期间取得的
收益以及处置金融工具产生的投资收益。其中:


(1)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主要来自公司参股的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及子公司国联通宝投资收益及股权转让收益。其中,2017 年公司该项投资
收益为-80,912 千元,主要系 2017 年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无锡国联领翔中
小企业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经营亏损导致公司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显
著下降所致。其中:


①2017 年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亏损主要系其承担其管理的中海惠
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惠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担保义务发
生营业外支出 36,936.53 万元所致。因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亏损导致公
司 2017 年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为-77,763 千元。


②2017 年无锡国联领翔中小企业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经营亏损主要
系其投资的风险项目江苏药兴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不善,根据谨慎性原则
将 1,000 万元投资成本全额计提减值所致。因无锡国联领翔中小企业成长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经营亏损导致公司 2017 年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为-3,149 千
元。


2018 年,公司按照权益法对联营企业确认的投资损失较 2017 年减少
85.77%,主要系联营企业中海基金经营亏损金额大幅减少所致。其中,2018
年公司确认中海基金的投资收益为-9,311 千元,公司确认国联领翔中小企业
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投资收益为-2,203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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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公司按照权益法对联营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6,599 千元,
较 2018 年增加 18,113 千元,其中,2019 年度公司确认中海基金的投资收益
为 1,372 千元,公司确认无锡国联领翔中小企业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投资
收益为 5,227 千元。


(2)金融工具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主要来自于公司自有账户及纳入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结构化产品投资的股票、债券及基金等产生的利息、分红。其中,
2018 年,公司持有金融工具期间取得的分红和利息较 2017 年增加 40,698 千元,
增幅为 226.29%,主要系 2018 年公司应付结构化其他份额所有人分红及利息
减少所致。2019 年度,公司持有金融工具期间取得的分红和利息较 2018 年同
期增加 4,715 千元,增幅为 8.03%,主要系 2019 年度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
资产分红、利息增加所致。


(3)处置金融工具产生的投资收益,主要受证券市场行情波动及公司资
产配置品种、规模影响,与购入成本与处置时的公允价值相关。受证券市场行
情下行影响,2018 年,公司处置金融工具产生的投资收益为-70,507 千元,同
比减少 352,010 千元,同比下降 125.05%,是公司 2018 年投资收益下滑的主要
原因;受证券市场行情回暖影响,2019 年度,公司处置金融工具产生的投资
收益为 145,231 千元,同比增加 215,738 千元,增幅 305.98%,是公司投资收
益增加的主要原因。


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 - - - -11,030 17.23%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3,441 95.74% -43,409 101.71% - -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4,329 2.04% -4,329 10.14% -99 0.1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 - - - -52,887 82.62%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 4,733 2.23% 5,060 -11.86% - -
合计 212,503 100.00% -42,678 100.00% -64,016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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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度,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64,016 千
元、-42,678 千元和 212,503 千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07%、-4.31%
和 13.12%。


2018 年,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42,678 千元,同比增加 21,338 千元,
增幅为 33.33%,主要系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其他份额持有人
享有的权益减少,其对应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 2017 年增加 57,947 千元。


2019 年度,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 212,503 千元,同比增加 255,181 千
元,增幅为 597.92%,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较 2018 年增加所致。


5、汇兑收益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度,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24,971 千元、13,605
千元和 6,044 千元。其中,2018 年公司汇兑损益为 13,605 千元,较 2017 年-24,971
千元增长 154.48%,主要系港币兑人民币汇率上升所致;2019 年度,公司汇
兑损益为 6,044 千元,较 2018 年下降 55.58%,主要系港币兑人民币汇率升值
幅度有所下降所致。


6、其他业务收入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度,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5,649 千元、6,627
千元和 5,732 千元。2018 年,公司其他业务收入较 2017 年同期增长 17.31%,
主要系租赁收入增加所致;2019 年度,公司其他业务收入较 2018 年下降
13.51%,主要系租赁收入同比下降所致。


7、资产处置收益


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新颁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7 年起将出售划分为持
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
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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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由在“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项目列报,变更为在“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报。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度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226 千元、45 千
元和 187 千元。


8、其他收益


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
规定,公司 2017 年起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3,907 千元,按照经济业
务实质,记入“其他收益”科目。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
行会计处理,该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公司将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
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作为其他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对于上述列报项
目的变更,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相应调整。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度,公司其他收益金额分别为 4,833 千元、6,765
千元和 8,564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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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营业收入(按业务分部口径)

公司业务主要分为证券经纪业务、信用交易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证券
投资业务、资产管理与投资业务及其他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分部的收
入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证券经纪业务分部 476,036 29.40% 398,413 40.26% 545,211 43.18%
信用交易业务分部 285,819 17.65% 261,742 26.45% 259,114 20.52%
投资银行业务分部 304,202 18.79% 253,309 25.59% 237,137 18.78%
证券投资业务分部 430,916 26.61% -14,695 -1.48% 216,223 17.13%
资产管理与投资业务分部 79,878 4.93% 60,935 6.16% 64,115 5.08%
其他 45,956 2.84% 37,713 3.81% -46,310 -3.67%
分部间相互抵减 -3,426 -0.21% -7,698 -0.78% -12,955 -1.03%
合计 1,619,381 100.00% 989,719 100.00% 1,262,535 100.00%


以业务分部进行分类,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证券经纪业务分部、投资银
行业务分部、信用交易业务分部、证券投资业务分部以及资产管理与投资业务
分部。其中,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度,证券经纪业务分部实现收入占
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3.18%、40.26%和 29.40%,是公司收入的主要业务贡
献分部。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行由传统通道服务向财富管理转型策略,同时,
公司积极推行多元化发展战略,在巩固传统经纪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其他各
项业务,有效地改善了报告期内公司的收入结构。资本中介业务、投资银行
及证券投资等业务实现的收入已逐步成为公司新的营业收入增长点 ;公司
2018 年投资银行业务、其他业务分部及信用交易业务分部较 2017 年同期上升,
其他分部受市场行情持续、震荡下行影响,均呈现一定程度的下滑;2019 年
度,公司抢抓市场行情机遇,证券经纪业务分部营业收入增长 19.48%,证券
投资业务分部收入增长 3,032.40%,信用交易业务分部收入增长 9.20%,资产
管理与投资业务分部收入增长 31.09%,投资银行业务分部增长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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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经纪业务分部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分部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59,649 75.55% 294,629 73.95% 418,304 76.72%
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334,634 70.30% 263,955 66.25% 394,851 72.42%
交易单元席位租赁 14,225 2.99% 22,498 5.65% 18,203 3.34%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10,790 2.27% 8,176 2.05% 5,250 0.96%
利息净收入 116,407 24.45% 103,461 25.97% 126,535 23.21%
其他 -20 0.00% 323 0.08% 372 0.07%
合计 476,036 100.00% 398,413 100.00% 545,211 100.00%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度,证券经纪业务分部收入分别为 545,211 千
元、398,413 千元和 476,036 千元。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比分别为
76.72%、73.95%和 75.55%,是证券经纪业务分部收入的主要部分。


报告期内,证券经纪业务分部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主要来自代理买卖证
券、交易单元席位租赁以及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1)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度,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证券
经纪业务分部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2.42%、66.25%和 70.30%。报告期内,代
理买卖证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主要受证券成交额和佣金率等因素的影响,而
成交额与国内证券市场的行情波动情况密切相关。


根据 Wind 数据统计 2018 年全年股票市场日均成交额较 2017 年全年同比
下降 19.47%,2019 年全年股票市场日均成交额较 2018 年全年 同比增长
40.91%。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分部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018
年较 2017 年同期减少 130,896 千元,降幅为 33.15%;2019 年度较 2018 年增
加 70,679 千元,增幅 26.78%。公司经纪业务分部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手续费及佣
金净收入(含席位租赁)较去年同期增长 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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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成交金额、公司经纪业务平均佣金率及行业
的平均佣金率水平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公司的主营
业务情况”之“(一)证券经纪业务”部分。


(2)交易单元席位租赁收入


交易单元席位租赁收入主要系公司向基金公司出租本公司的交易席位,基
金公司按交易席位发生交易量的一定比例向公司支付的租金。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度,公司实现交易单位席位租赁收入分别为 18,203 千元、22,498
千元和 14,225 千元,占证券经纪业务分部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34%、5.65%、
2.99%。


(3)代销金融产品业务收入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度,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实现的手续费及佣金收
入分别为 5,250 千元、8,176 千元、10,790 千元,占证券经纪业务分部总收入
的比重分别为 0.96%、2.05%和 2.27%。


按区域划分,2017 年度、2018 年及 2019 年度证券经纪业务分部实现的代
理买卖证券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
术”之“四、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之“(一)证券经纪业务”部分。


2、证券投资业务分部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投资业务分部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利息净收入 30,204 7.01% 49,125 -334.30% 8,434 3.90%
投资收益 198,565 46.08% -2,908 19.79% 212,589 98.32%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2,147 46.91% -60,912 414.51% -4,800 -2.22%
其他 - - - - - -
合计 430,916 100.00% -14,695 100.00% 216,223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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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业务分部收入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利息净收
入。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度,证券投资业务分部实现收入分别为 216,223
千元、-14,695 千元和 430,916 千元。其中,投资收益占比分别为 98.32%、19.79%
和 46.08%。


受证券市场波动影响,报告期内证券投资业务分部实现的投资收益呈现一
定波动性。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度,证券投资业务分部实现投资收益分
别为 212,589 千元、-2,908 千元和 198,565 千元。2018 年,公司自营业务投资
受股票指数大幅下跌影响,投资收益为 -2,908 千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
-60,912 千元;2019 年度,公司自营业务投资受市场行情回暖影响,投资收益
为 198,565 千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 202,147 千元,合计同比增加 464,532
千元。


公司证券投资业务规模及收益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
术”之“四、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之“(五)证券自营业务”。


3、投资银行业务分部


投资银行业务分部包括华英证券投资银行业务以及新三板业务。报告期
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分部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50,563 82.37% 204,428 80.70% 178,708 75.36%
利息净收入 17,964 5.91% 22,931 9.05% 27,913 11.77%
投资收益 21,400 7.03% 12,248 4.84% 27,909 11.77%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2,824 4.22% 10,668 4.21% 1,682 0.71%
其他 1,451 0.48% 3,034 1.20% 925 0.39%
合计 304,202 100.00% 253,309 100.00% 237,137 100.00%


投资银行业务分部收入主要包括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利息净收入、投资
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度,投资银行业务分部
实现收入分别为 237,137 千元、253,309 千元和 304,202 千元。其中,手续费
及佣金净收入占比分别为 75.36%、80.70%和 82.37%,是主要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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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投资银行业务分部实现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主要源于证券承
销业务、证券保荐业务及财务顾问业务,明细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证券承销业务 170,466 68.03% 119,282 58.35% 111,118 62.18%
证券保荐业务 2,687 1.07% 3,787 1.85% 4,774 2.67%
财务顾问业务 72,499 28.94% 69,287 33.89% 48,016 26.87%
内部抵销及其他 4,911 1.96% 12,072 5.91% 14,800 8.28%
合计 250,563 100.00% 204,428 100.00% 178,708 100.00%


(1)证券承销业务


报告期内,证券承销业务主要由股票承销和债券承销构成。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度,公司证券承销业务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为 111,118
千元、119,282 千元和 170,466 千元,占投资银行业务分部手续费及佣金净收
入的比重分别为 62.18%、58.35%和 68.03%。


2018 年,公司投行业务实现证券承销业务净收入 119,282 千元,较 2017
年增加 8,164 千元,同比增长 7.35%。其中,2018 年股票承销净收入较 2017
年增加 5,472 千元,增长 14.57%;债券承销净收入较 2017 年增加 2,691 千元,
增长 3.66%。


2019 年度,公司投行业务实现证券承销业务净收入 170,466 千元,较 2018
年同期增加 51,184 千元,同比增长 42.91%,其中股票承销净收入增加 31,981
千元,增长 74.34%;债券承销净收入增加 19,203 千元,增长 25.18%。


(2)证券保荐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保荐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 IPO 及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保荐
业务。2017 年度、2018 年及 2019 年度,投资银行业务分部实现的保荐业务手
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为 4,774 千元、3,787 千元和 2,687 千元。


(3)财务顾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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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财务顾问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企业改制、收购兼并、重大
资产重组以及新三板推荐挂牌与持续督导等业务。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度,投资银行业务分部实现的财务顾问净收入分别为 48,016 千元、69,287
千元和 72,499 千元。其中,境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净收入占比分别
为 3.93%、15.71%和 7.55%。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债券承销单数及承销金额、并购重组业务单数及实
现净收入情况具体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公司的主
营业务情况”之“(二)投资银行业务”。


4、资产管理与投资业务分部


报告期内,资产管理与投资业务分部实现的收入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64,989 81.36% 61,178 100.40% 56,593 88.27%
利息净收入 23,372 29.26% 15,558 25.53% 12,554 19.58%
投资收益 -6,109 -7.65% -23,367 -38.35% 55,841 87.1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468 -3.09% 7,566 12.42% -60,898 -94.98%
其他 94 0.12% - - 25 0.04%
合计 79,878 100.00% 60,935 100.00% 64,115 100.00%


资产管理与投资业务分部主要包括资产管理业务、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
产品以及子公司国联通宝直投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利
息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17 年度、2018 年及 2019 年度,
资产管理与投资业务分部实现的收入分别为 64,115 千元、60,935 千元和 79,878
千元。


(1)资产管理业务

报告期内,资产管理业务包括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和专项
资产管理业务。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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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25,126 29,005 35,273
定向资产管理产品 26,320 17,815 22,704
管理费
专项资产管理产品 1,306 260 94
小计 52,753 47,080 58,071
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17,818 22,831 9,388
业绩报酬 定向资产管理产品 128 313 2,319
小计 17,946 23,144 11,707
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 85 11
申赎费
小计 - 85 11
合计 70,699 70,309 69,789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产品收取的管理费与受托资产规模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类别 项目
金额 幅度 金额 幅度 金额
集合资产管 平均受托资产规模 7,311,765 -3.81% 7,601,451 -4.43% 7,953,493
理产品 管理费 25,126 -13.37% 29,005 -17.77% 35,273
定向资产管 平均受托资产规模 28,848,773 106.14% 13,994,827 -10.54% 15,643,395
理产品 管理费 26,320 47.74% 17,815 -21.53% 22,704
注:平均受托资产规模指报告期各月末受托资产管理份额的算术平均值。


①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产生的管理费与业绩报酬明细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管理费 26,320 99.52% 17,815 98.27% 22,704 90.73%
业绩报酬 128 0.48% 313 1.73% 2,319 9.27%
合计 26,448 100.00% 18,128 100.00% 25,023 100.00%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产生的管理费
收入分别为 22,704 千元、17,815 千元和 26,320 千元,占对应期间定向资产管
理计划产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90.73%、98.27%和 99.52%。
2019 年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 26,320 千元较 2018 年的 17,815 千元增
长 47.74% , 主 要 系 公 司 2019 年 定 向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平 均 受 托 资 产 规 模
28,848,773 千元较 2018 年增长 106.14%所致。由于各报告期内产品的构成不
同,且不同类型的产品管理费率差异较大,导致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产
品的管理费增幅与平均受托资产管理规模增幅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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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取得的业绩报酬为 313 千元,较 2017
年同期减少 86.51%,主要系 2018 年到期清算的定向资管产品取得的业绩报酬
较 2017 年减少,以及 2018 年较大部分新增定向资管产品尚未满足业绩报酬计
提条件所致;2019 年,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取得的业绩报酬为 128 千元。
报告期,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取得的业绩报酬占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及佣金
收入总额的比重很小。

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实现的业务收入明细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管理费 25,126 58.51% 29,005 55.86% 35,273 78.96%
业绩报酬 17,818 41.49% 22,831 43.97% 9,388 21.02%
申赎费 - - 85 0.16% 11 0.03%
合计 42,944 100.00% 51,921 100.00% 44,672 100.00%

2018 年,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实现的管理费收入为 29,005 千元,较 2017
年同期减少 17.77%,主要系 2018 年部分集合资管产品到期清算,集合资管产
品管理规模减少所致;2019 年,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实现的管理费收入为
25,126 千元,较 2018 年减少 13.37%,主要系部分费率较高的集合资管产品管
理规模减少所致。

2018 年,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取得的业绩报酬为 22,831 千元,较 2017
年同期增加 143.20%,主要系公司 2018 年续存管理的部分固定收益类集合资
管产品、新增管理的部分以债权收益权为主要投向的集合资管产品计提的业绩
报酬增加,以及 2018 年部分集合资管产品到期清算确认业绩报酬所致;2019
年,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取得的业绩报酬为 17,818 千元,较 2018 年减少
21.96%,主要系公司部分业绩报酬较高的集合资管产品 2019 年未达到业绩报
酬计提基准所致。

③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2018 年 7 月,公司发行并管理“国联华光供热收益权绿色资产支持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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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该计划以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供热收费收益权为基础资产;2019 年,
公司新增“民族-国联-扬州虹桥坊酒店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和“国联证券-国泰
租赁第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上述专项
资产管理计划实现的管理费收入分别为 94 千元、260 千元和 1,306 千元。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存续 3 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2)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产品


报告期内,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产品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
一节财务会计信息”之“五、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之“(二)子公司情况 2、结构
化主体”章节。

(3)直投业务(私募股权投资业务)

公司直投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国联通宝经营。报告期内,公司对具有资
本升值潜力的非上市公司进行直接股权投资或通过投资股权投资基金间接投
资非上市公司等,并通过股份转让的方式获取资本收益。国联通宝股权投资明
细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之
“(七)其他业务”相关章节表述。


报告期内,国联通宝实现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投资收益 8,361 586 3,703
占营业收入比重 0.52% 0.06% 0.29%


5、信用交易业务分部


报告期内,信用交易业务分部收入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利息净收入 282,742 98.92% 260,632 99.58% 259,114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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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 - - - -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077 1.08% 1,110 0.42% - -
合计 285,819 100.00% 261,742 100.00% 259,114 100.00%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度,信用交易业务分部实现的收入分别为
259,114 千元、261,742 千元和 285,819 千元,以利息净收入为主。报告期内,
信用交易业务分部利息净收入主要来自融资融券业务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报告期内,信用交易业务分部实现的收入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融资融券业务 261,591 43.48% 289,781 45.49% 322,669 66.86%
股票质押式回购 340,035 56.52% 345,871 54.41% 159,967 33.14%
合计 601,626 100.00% 634,542 100.00% 482,636 100.00%
注:融资融券业务收入含融券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融资融券业务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产生的收入分别为
322,669 千元、289,781 千元和 261,591 千元。


根据 Wind 数据统计,沪深两市融资融券余额,2018 年末较 2017 年末减
少 26.36%,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增长 34.88%;公司信用交易业务分部融资
融券业务融出资金余额 2018 年末较 2017 年末减少 35.89%,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增加 56.71%,与市场波动趋势保持一致。


2018 年,公司融资融券收入 289,781 千元,较 2017 年度同比下降,主
要系市场持续低迷及利率持续下行所致;2019 年度,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收入
261,591 千元,较 2018 年同比下降 9.73%,主要系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日均余额
不及 2018 年同期水平及利率有所下降综合影响所致。


(2)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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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2018 年及 2019 年度,信用交易业务分部股票质押式回购业
务实现的利息收入分别为 159,967 千元、345,871 千元和 340,035 千元。报告
期内,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发展迅速,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利息收入已经成
为公司信用交易业务分部的重要收入来源。其中,2018 年,公司股票质押回
购业务实现的利息收入较 2017 年同期增加 185,904 千元,增幅 116.21%,主
要系 2018 年度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及平均利率上升所致。2019 年度,
公司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实现的利息收入较 2018 年减少 5,836 千元,下降 1.69%,
主要系 2019 年度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规模下降所致。


(四)营业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税金及附加 10,709 1.15% 9,126 0.99% 9,742 1.30%
业务及管理费 933,595 100.19% 755,698 82.26% 732,785 97.72%
资产减值损失 - - - - 7,365 0.98%
信用减值损失 -12,436 -1.33% 153,892 16.75% - -
合计 931,868 100.00% 918,716 100.00% 749,892 100.00%


公司营业支出主要包括税金及附加、业务及管理费、资产减值损失和其他
业务成本。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度,公司营业支出分别为 749,892 千元、
918,716 千元和 931,868 千元。其中,业务及管理费占当期营业支出的比例为
97.72%、82.26%和 100.19%,是公司营业支出的主要组成部分。


1、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及管理费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645,354 69.13% 477,079 63.13% 466,663 63.68%
折旧与摊销 140,467 15.05% 64,357 8.52% 57,152 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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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费 3,138 0.34% 69,667 9.22% 59,168 8.07%
差旅费 17,679 1.89% 17,121 2.27% 22,152 3.02%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7,555 0.81% 10,556 1.40% 18,634 2.54%
办公费用 28,051 3.00% 22,772 3.01% 17,910 2.44%
业务招待费 12,734 1.36% 11,400 1.51% 14,021 1.91%
其他 78,617 8.42% 82,746 10.95% 77,085 10.52%
合计 933,595 100.00% 755,698 100.00% 732,785 100.00%


(1)营业费用率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业务及管理费分别为 732,785 千元、755,698
千元和 933,595 千元,对应期间营业费用率(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分别为
58.04%、76.35%和 57.65%。其中,2018 年,公司营业费用率 76.35%,主要系公
司 2018 年业务及管理费用略有上升,而营业收入较 2017 年下降 21.61%所致;
2019 年,公司营业费用率有所下滑,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长 63.62%大于业务
及管理费用的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营业费用率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600030.SH 中信证券 37.00% 41.13% 39.25%
601211.SH 国泰君安 39.63% 45.07% 38.92%
600837.SH 海通证券 28.69% 39.48% 34.57%
601688.SH 华泰证券 44.32% 50.70% 46.19%
000776.SZ 广发证券 38.73% 49.91% 43.85%
600999.SH 招商证券 43.78% 50.04% 45.77%
000166.SZ 申万宏源 34.55% 45.48% 51.13%
002736.SZ 国信证券 39.04% 45.59% 43.22%
601066.SH 中信建投 49.14% 51.58% 51.08%
601881.SH 中国银河 45.64% 50.84% 50.33%
600958.SH 东方证券 34.71% 48.91% 52.25%
601788.SH 光大证券 49.79% 66.44% 53.20%
601377.SH 兴业证券 42.69% 70.29% 59.52%
000783.SZ 长江证券 59.45% 82.12% 62.07%
601108.SH 财通证券 64.11% 64.86% 51.91%
601901.SH 方正证券 58.31% 70.19% 68.54%
601198.SH 东兴证券 52.57% 57.10% 55.91%
000728.SZ 国元证券 47.71% 57.94% 50.71%
600109.SH 国金证券 57.36% 61.04% 64.53%
601878.SH 浙商证券 36.27% 45.27% 3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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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26.SZ 华西证券 42.93% 52.37% 50.44%
601555.SH 东吴证券 41.08% 46.44% 43.39%
002673.SZ 西部证券 40.14% 65.65% 52.20%
000686.SZ 东北证券 28.32% 30.97% 42.32%
600369.SH 西南证券 59.67% 64.87% 68.03%
600909.SH 华安证券 38.79% 54.06% 52.38%
601375.SH 中原证券 49.21% 60.77% 49.90%
002500.SZ 山西证券 24.61% 20.54% 32.96%
002797.SZ 第一创业 57.45% 82.21% 70.35%
000750.SZ 国海证券 47.35% 73.52% 68.59%
601990.SH 南京证券 48.09% 68.75% 59.45%
601099.SH 太平洋 55.12% 286.92% 83.43%
行业平均 44.88% 62.53% 52.34%
国联证券 57.65% 76.35% 58.04%
注:数据来源于 wind 资讯。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采用 2019 年 1-6 月数据。


与同行业境内上市公司相比,公司营业费用率与同行业差异不大。


(2)职工薪酬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职工薪酬支出分别为 466,663 千元、477,079
千元和 645,354 千元,占业务及管理费的比例分别为 63.68%、63.13%和 69.13%,
是业务及管理费的主要组成部分,符合证券行业的特点。


①公司薪酬政策及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国联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职位管理与
生涯发展指引》、《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级体系管理办法》、《国联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管理办法》、《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入递延支
付管理办法》、《国联证券年度考核考评办法》、《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绩效
考核管理办法》、《国联证券年度部门绩效考核指引》等制度,对薪酬标准制定、
绩效考核、发放原则等进行了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薪酬管理体系。公司薪酬
架构主要由岗位工资及福利、绩效奖励构成。

岗位工资及福利是薪酬构成中相对固定的部分,每个岗位都对应有一个职级
职等范围和相应的工资标准。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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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以企业年金、大病互助互济方式为补充,建立多层次的福利保障体系,岗
位工资当月计算计提,当月发放。


绩效奖励包括年度绩效奖励和项目奖等。绩效奖励与公司利润及部门、员工
的工作业绩挂钩,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按照不同评价方法考核绩效,总体原则是
奖励先进且兼顾公平。公司年度绩效奖励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分配,年末计提并于
次年年初发放,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员工奖金根据行业规定和公司递延发放政策
延期发放。控股子公司的绩效奖励政策参考公司薪酬政策,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确
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薪酬制度,对员工进行入职定级定薪,按照岗
位对应的薪酬标准发放岗位工资及福利,绩效奖励与公司利润及部门、员工的工
作业绩挂钩,公司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按照奖金发放政策进行发放,公司薪酬制度
得到有效执行。报告期内,公司各级别、各类岗位的员工平均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人均实际核发税前薪酬
级别 岗位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包括董事长、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高层 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财务总监及总裁助 134.01 62.21 72.58
理等
包括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助
中层 理及一般二级部门经理及子公司高级管理 63.94 45.28 54.70
人员等
包括业务主管、员工及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员工 20.32 18.09 18.09



②职工薪酬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未来将继续遵循以能力、业绩为导向,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不断优化对
人员的分类考核,建立完善与各类人才相适应的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完善薪酬
分配与绩效考核结果的挂钩机制,加大绩效奖励在总薪酬中的比重,在“效率优
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指导下,逐步拉大不同业绩、不同贡献员工的绩效差距,
充分体现员工个人收入与贡献、绩效挂钩的收入分配和奖励机制。未来员工薪酬
水平变化趋势与公司总体业绩变化趋势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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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及管理费中“其他”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邮电通讯费 28,396 28,708 27,869
物业管理费 13,234 11,275 9,838
业务宣传费 2,647 3,823 1,583
水电费 5,404 6,584 6,733
广告费 1,850 2,207 2,931
会议费 1,148 1,009 1,182
咨询费 6,626 8,217 9,789
董事会费 2 - -
其他(财产保险费、聘请中介机构、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19,310 20,923 16,107
行业会费等)
资管计划相关费用 - - 1,053
合计 78,617 82,746 77,085


2、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具体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城市维护建设税 5,170 48.28% 4,132 45.28% 4,366 44.82%
教育费附加 3,680 34.36% 2,944 32.26% 3,134 32.17%
其他 1,859 17.36% 2,050 22.46% 2,242 23.01%
合计 10,709 100.00% 9,126 100.00% 9,74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度,公司税金及附加支出分别为 9,742 千元、9,126 千元
和 10,709 千元,占对应期间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0.77%、0.92%和 0.66%。


3、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


2017 年度,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7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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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占比
坏账损失 124 1.6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5,920 -80.3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12,359 167.81%
融资融券业务减值损失 802 10.89%
合计 7,365 100.00%


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 年度 占比 2018 年度 占比
坏账损失 1,278 -10.28% 185 0.1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9,840 79.13% 158,522 103.01%
融资融券业务减值损失 -3,874 31.15% -4,815 -3.13%
合计 -12,436 100.00% 153,892 100.00%


2017 年,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 7,365 千元。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
施财政部 2017 年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减值政策,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以替代
原先的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并调整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公司按照预期信用减
值模型对应收款项(含其他应收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融资融券计提信用
减值损失。2018 年度,公司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 153,892 千元,其中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减值损失为 158,522 千元,是公司 2018 年信用减值损失金额较大的
原因;2019 年度,公司转回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 12,436 千元,主要为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转回信用减值损失 9,840 千元,系 2019 年股票质押业务规模缩减
以及股票市场行情回暖履约保障比例提升所致。2019 年度融资融券业务减值
损失转回 3,874 千元。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制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
并依据计提政策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五)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

财政部 2017 年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7)30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7 年将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
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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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而
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在“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报。


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
规定,公司 2017 年将原计入“营业外收入”中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调整记入利润表中“其他收益”科目。公司采用未来适用
法进行会计处理,未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公司将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
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作为其他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对于上述列报项
目的变更,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相应调整。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收入明细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政府补助 1,035 66.47% 1,182 60.31% 1,295 23.50%
其他 522 33.53% 778 39.69% 4,215 76.50%
合计 1,557 100.00% 1,960 100.00% 5,51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情
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金融企业各类扶持和补贴 - - 1,200
其他 1,035 1,182 95
合计 1,035 1,182 1,295
注:以上政府补贴项目均与收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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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17 年、2018 度及 2019 年度收取的政府补助中,与日常活动相
关的金额分别为 4,833 千元、6,765 千元及 8,564 千元,计入其他收益。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度,公司获得政府补助(含计入“营业外收入”
和“其他收益”)分别为 6,128 千元、7,947 千元和 9,599 千元。其中,2017
年,公司政府补助收入主要为新设金融机构开办费奖励、支持省级分支机构聚
集奖励、鼓励直接融资财政奖补、稳岗补贴及房租补贴等;2018 年,公司政
府补助收入主要为开办奖励资金、发展专项资金及房租补贴等;2019 年度,
公司政府补助收入主要为发展专项资金及房租补贴等。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5,510 千元、1,960
千元及 1,557 千元,占对应期间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07%、2.74%和 0.23%,
对公司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捐赠支出 180 6.96% 418 31.88% 664 45.02%
未决诉讼 1,869 72.30% - - - -
其他 536 20.74% 893 68.12% 811 54.98%
合计 2,585 100.00% 1,311 100.00% 1,475 100.00%
注:2019 年度未决诉讼事项具体详见本招股书或有事项部分。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度,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1,475 千元、1,311
千元和 2,585 千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29%、1.83%和 0.38%,对公司
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利润总额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度,公司的利润总额分别为 516,678 千元、71,652
千元和 686,485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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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当期所得税费用 123,205 74.61% 78,406 372.23% 145,620 101.81%
递延所得税费用 42,483 25.73% -57,429 -272.64% 6,477 4.53%
以前年度调整 -546 -0.33% 87 0.41% -9,067 -6.34%
合计 165,142 100.00% 21,064 100.00% 143,03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的变动主要受营业利润的影响。2018 年,公
司所得税费用较 2017 年同期下滑 85.27%,主要原因系公司经营业绩下滑影响
所致;2019 年度,公司所得税费用较 2018 年增长 684.00%,主要原因系公司
经营业绩增长所致。


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会计利润 686,485 71,652 516,678
按 25%的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171,621 17,913 129,170
不可抵扣费用的纳税影响 1,786 4,859 25,377
非应纳税收入的纳税影响 -7,719 -1,795 -2,450
以前年度调整 -546 87 -9,067
合计 165,142 21,064 143,030


报告期内,公司的所得税具体缴纳比例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财
务会计信息”之“四、税项说明”的相关内容。公司按照适用税率计提并缴纳税
款,不存在其他重大纳税调整事项。


(八)净利润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度,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373,648 千元、50,588
千元和 521,343 千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361,492 千元、
50,588 千元和 521,343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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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利润指标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营业利润 687,513 71,003 512,643
利润总额 686,485 71,652 516,678
净利润 521,343 50,588 373,6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515,551 44,994 367,167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99.22%、
99.09%和 100.15%,营业外收支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较低。因此,在不考虑所
得税费用影响的前提下,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与营业利润的波动原因保持一致。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按业务分部口径分类的营业利润贡献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业务分部
金额 占比 增长率 金额 占比
证券经纪业务 146,414 21.30% 105.73% 71,168 100.23%
信用交易业务 290,167 42.21% 198.65% 97,161 136.84%
投资银行业务 70,205 10.21% -3.99% 73,119 102.98%
证券投资业务 421,158 61.26% 2,448.77% -17,931 -25.25%
资产管理与投资业务 50,932 7.41% 35.89% 37,479 52.79%
其他 -287,937 -41.88% -57.95% -182,295 -256.74%
分部间相互抵减 -3,426 -0.50% 55.49% -7,698 -10.84%
合计 687,513 100.00% 868.29% 71,003 100.00%


(续)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业务分部
金额 占比 增长率 金额 占比
证券经纪业务 71,168 100.23% -66.73% 213,880 41.72%
信用交易业务 97,161 136.84% -58.49% 234,059 45.66%
投资银行业务 73,119 102.98% 25.28% 58,363 11.38%
证券投资业务 -17,931 -25.25% -107.86% 228,116 44.50%
资产管理与投资业务 37,479 52.79% -3.62% 38,887 7.59%
其他 -182,295 -256.74% 26.83% -249,122 -48.60%
分部间相互抵减 -7,698 -10.84% 33.29% -11,540 -2.25%
合计 71,003 100.00% -86.15% 512,643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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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公司营业利润较 2017 年同期减少 441,640 千元,降幅 86.15%。2018
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分部营业利润较 2017 年增长 25.28%,但受投资者活跃度
低迷及证券行业经纪业务平均佣金率持续下行影响,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分部实现
的营业利润较 2017 年下降 66.73%;公司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计提的预期信用
损失增加导致信用交易业务分部实现的营业利润较 2017 年下降 58.49%以及受
2018 年受证券市场持续低迷的影响,证券投资业务分部实现的营业利润较 2017
年下降 107.86%。前述因素是公司 2018 年度营业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


2019 年,公司营业利润较 2018 年增加 616,510 千元,增幅 868.29%。2019
年,公司积极抢抓市场行情机遇,证券投资业务分部营业利润较 2018 年增长
2,448.77%;证券经纪业务分部营业利润较 2018 年增长 105.73%;信用交易业务
营业利润较 2018 年增长 198.65%,主要系公司信用交易业务利息净收入增长、
信用减值损失较 2018 年转回所致;资产管理与投资业务分部营业利润较 2018
年增长 35.89%;前述因素是公司 2019 年营业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


鉴于证券行业特殊性,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及其他营业外收支
项目。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税后影响额分别为 6,481
千元、5,594 千元和 5,792 千元,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净利润同比变动率分别
为-86.46%和 930.5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比变动率分别为-87.75%
和 1,045.82%,变动幅度一致,均受营业利润波动影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波动原因与净利润波动原因一致。


(九)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

2019 年度及 2018 年度,公司无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项目。

2017 年度,公司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本年变动
2017/1/ 本年所得 减:前期计入 税后归 2017/12/
项目 减:所得 税后归属于
1 税前发生 其他综合收益 属于少 31
税影响 母公司股东
额 当期转入损益 数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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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公允 60,476 122,284 -19,349 199,679 -58,046 - 2,430
价值变动
权益法享有
-152 1,136 - - 1,136 - 984
的收益份额
合计 60,324 123,420 -19,349 199,679 -56,910 - 3,414


2017 年,公司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主要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和权益法享有的收益份额两部分构成。2017 年,公司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
额(其他综合收益本年变动)分别为-56,910 千元。2017 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导致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为-58,046 千元,主要系 2017 年公司持
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导致本期其他综合收益所得税前发生额为
122,284 千元,但同时因公司 2017 年处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导致前期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本期结转至损益金额为 199,679 千元,最终抵减了本期其他综合收
益税后净额的增加。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
定,公司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 (含减值) 进行衔接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
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 (即 2018 年 1 月 1 日) 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
额计入 2018 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截至 2018 年 1 月 1 日公司调整后
的其他综合收益余额为零。同时,公司按照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
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对金融资产重新分类后,公司 2018 年、2019 年期间无分类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2018 年、2019 年公
司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为零。


(十)报告期比较数据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利润表项目变

动的原因、依据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利润表比较数据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项目内容及变
动原因分析详见本节(一)经营业绩概况至(九)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章节相
关科目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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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变动情况、业务发展及健全

内控的改善措施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报告期,公司利润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营业收入 1,619,381 63.62% 989,719 -21.61% 1,262,535
营业支出 931,868 1.43% 918,716 22.51% 749,892
营业利润 687,513 868.29% 71,003 -86.15% 512,643
利润总额 686,485 858.08% 71,652 -86.13% 516,678
净利润 521,343 930.57% 50,588 -86.46% 373,64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21,343 930.57% 50,588 -86.01% 361,492

随着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国内证券市场具有明显周期性特征,公司经营业绩
的波动趋势与国内证券市场整体的变动情况紧密相关。




2019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1,619,381 千元,较 2018 年增长 63.6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21,343 千元,较 2018 年增长 930.57%;2018 年
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989,719 千元,较 2017 年同期减少 21.61%,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0,588 千元,较 2017 年减少 86.01%。

2、业绩波动的原因及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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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来源于证券经纪、投资银行、信用交易、证券投资
(证券自营)以及资产管理等业务,公司各项业务的营业收入金额及变动情况如
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金额 占比 增长额 金额 占比 增长额 金额 占比
证券经纪业务 476,036 29.40% 77,623 398,413 40.26% -146,798 545,211 43.18%
信用交易业务 285,819 17.65% 24,077 261,742 26.45% 2,628 259,114 20.52%
投资银行业务 304,202 18.79% 50,893 253,309 25.59% 16,172 237,137 18.78%
证券投资业务 430,916 26.61% 445,611 -14,695 -1.48% -230,918 216,223 17.13%
资产管理与投资
79,878 4.93% 18,943 60,935 6.16% -3,180 64,115 5.08%
业务
其他业务分部 45,956 2.84% 8,243 37,713 3.81% 84,023 -46,310 -3.67%

分部间相互抵减 -3,426 -0.21% 4,272 -7,698 -0.78% 5,257 -12,955 -1.03%

合计 1,619,381 100.00% 629,662 989,719 100.00% -272,816 1,262,535 100.00%

报告期,资产管理与投资业务、其他业务分部营业收入占比较小,证券经纪
业务、证券投资(证券自营)、投资银行业务、信用交易业务营业收入占比较高,
其中,信用交易业务营业收入波动幅度不大,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变化主要受
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投资(证券自营)、投资银行业务影响。

2019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63.62%,主要系 2019 年国内证券市场行情
回暖,公司积极抢抓市场行情机遇,努力推进各项业务发展,各项业务均呈现了
良好的增长态势。其中,公司证券投资业务分部收入同比增长 445,611 千元,证
券经纪业务分部收入同比增长 77,623 千元,投资银行业务分部收入同比增长
50,893 千元,是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

2018 年度,国内证券市场行情持续震荡、下行。上证综指由年初的 3,307.17
点下跌至 2018 年末的 2,493.90 点,下跌 813.27 点,跌幅 24.59%;深证成指累计
下跌 3,800.66 点,跌幅 34.42%。受此影响,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21.61%,
2018 年度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分部营业收入同比下滑 146,798 千元、证券投资业务
分部同比下滑 230,918 千元是公司营业收入下滑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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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经纪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分部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59,649 75.55% 294,629 73.95% 418,304 76.72%
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334,634 70.30% 263,955 66.25% 394,851 72.42%
交易单元席位租赁 14,225 2.99% 22,498 5.65% 18,203 3.34%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10,790 2.27% 8,176 2.05% 5,250 0.96%
利息净收入 116,407 24.45% 103,461 25.97% 126,535 23.21%
其他 -20 0.00% 323 0.08% 372 0.07%
合计 476,036 100.00% 398,413 100.00% 545,21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经纪业务营业收入变动主要系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手续费
变动所致。2019 年度公司证券经纪业务营业收入较 2018 年增加 77,623 千元,增
幅 19.48%,主要系 2019 年度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 2018 年
增加 70,679 千元,增幅 26.78%;2018 年度公司证券经纪业务营业收入较 2017
年减少 146,798 千元,降幅 26.92%,主要系 2018 年度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手续费
及佣金净收入较 2017 年同期减少 130,896 千元,降幅为 33.15%;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变动主要受代理买卖证券交易金额
和净佣金费率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代理客户买卖证券交易金额及净佣金率列示如下:

单位:亿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成交 成交 成交
净佣金率 净佣金率 净佣金率
金额 金额 金额
股票 13,102.42 0.265‰ 9,519.36 0.289‰ 13,414.25 0.307‰
基金 216.44 0.271‰ 113.41 0.233‰ 113.62 0.270‰
债券 77.51 0.139‰ 24.48 0.137‰ 14.33 0.137‰
回购 8,870.26 0.013‰ 7,982.73 0.014‰ 11,036.64 0.013‰

报告期内,代理买卖股票及代理回购交易产生的成交金额是公司代理客户买
卖证券交易金额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中代理回购交易的净佣金率极低,产生的手
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少,故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主要系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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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客户买卖股票产生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主要受股票交易金额和股票净佣金
率影响。

2019 年度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 2018 年增加 70,679
千元,主要原因系 2019 年度国内证券市场行情回暖,二级市场证券投资者交易
活跃度提高,全行业股票交易金额较 2018 年增加 41.49%,公司代理客户买卖股
票交易金额较 2018 年增加 37.64%,公司股票交易总额与国内证券市场交易总额
变化基本保持一致。

2018 年度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 2017 年减少
130,896 千元,主要系:①2018 年度国内证券市场行情持续震荡、下行,投资者
交易活跃度降低,公司代理客户买卖股票交易金额较 2018 年减少 29.04%;②随
着券商新设网点的不断增加、“一人三户”政策的推行以及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
展,证券经纪业务竞争趋于白热化,行业佣金率水平呈现下滑,在此背景下,公
司股票净佣金率由 2017 年的 0.307‰,下降至 2018 年的 0.289‰,股票交易金额
的下降及股票净佣金率的下滑导致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下降幅度较大,进而导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营业收入下滑。

2)证券投资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投资业务分部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利息净收入 30,204 7.01% 49,125 -334.30% 8,434 3.90%
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00,712 92.99% -63,820 434.30% 207,789 96.10%
其中:投资收益 198,565 46.08% -2,908 19.79% 212,589 98.32%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2,147 46.91% -60,912 414.51% -4,800 -2.22%
其他 - - - - - -
合计 430,916 100.00% -14,695 100.00% 216,22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投资业务营业收入变动主要系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变动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投资业务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明细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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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千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投资收益 198,565 49.55% -2,908 4.56% 212,589 102.3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2,147 50.45% -60,912 95.44% -4,800 -2.31%
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00,712 100.00% -63,820 100.00% 207,789 100.0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01,464 25.32% 13,368 -20.95% 155,773 74.97%
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79,682 44.84% -95,324 149.36% 27 0.01%
股票小计 281,146 70.16% -81,956 128.42% 155,800 74.98%
债券投资收益 60,329 15.06% 2,639 -4.13% 17,416 8.38%
债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8,122 4.52% 33,309 -52.19% -4,728 -2.28%
债券小计 78,451 19.58% 35,948 -56.33% 12,688 6.11%
基金投资收益 12,401 3.09% 62 -0.10% -1,322 -0.64%
基金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416 2.10% -1,740 2.73% - -
基金小计 20,817 5.19% -1,678 2.63% -1,322 -0.64%
其他 20,298 5.07% -16,134 25.28% 40,623 19.55%
合计 400,712 100.00% -63,820 100.00% 207,789 100.00%
其他:主要系理财产品、收益互换、股指期货合约、50ETF 期权合约等收益。

2019 年,公司证券投资业务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 2018 年增
加 464,532 千元,同比大幅增长,其中,股票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为 281,146 千元,债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 78,451 千元,基金投
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817 千元,股票、债券、基金投资收益(含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均实现同比增长,其中,股票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较 2018 年同比增长 363,102 千元,是公司 2019 年证券投资业务投资收益(含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增长的主要原因,主要系 2019 年度,国内证券市场行情回暖,
上证综指由年初的 2,493.90 点上涨至 2019 年末的 3,050.12 点,上涨 556.22 点,
涨幅 22.30%;深证成指累计上涨 3,190.98 点,涨幅 44.08%。公司抓住市场机遇,
股票投资实现了较好的收益。

2018 年,公司证券投资业务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同比减少
271,609 千元。其中,股票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为-81,956 千元,
债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为 35,948 千元,基金投资收益(含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为-1,678 千元,虽然债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较 2017 年增加 23,260 千元,但股票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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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 2017 年减少 237,757 千元,是公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下降主
要原因。主要系 2018 年度,国内证券市场行情持续震荡、下行。上证综指由年
初的 3,307.17 点下跌至 2018 年末的 2,493.90 点,下跌 813.27 点,跌幅 24.59%;
深证成指累计下跌 3,800.66 点,跌幅 34.42%。受此影响,股票投资业务收益的
下降幅度较大。

公司自营总规模较小,公司股票等自营权益类证券规模、债券等自营非权益
类证券规模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尤其是债券等自营非权益类证券规
模远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2018 年末,公司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占净
资本比例 10.74%,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 17.27%;公司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证
券衍生品占净资本比例为 9.38%,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为 172.91%。2018 年公
司债券投资规模远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规模,导致公司债券投资收益未能对
公司自营业务实现有效补充。

3)投资银行业务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分部实现收入分别为 237,137
千元、253,309 千元和 304,202 千元,实现逐年增长,主要系证券承销业务、证
券保荐业务及财务顾问业务等业务实现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加所致,报告
期,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证券承销业务 170,466 68.03% 119,282 58.35% 111,118 62.18%
证券保荐业务 2,687 1.07% 3,787 1.85% 4,774 2.67%
财务顾问业务 72,499 28.94% 69,287 33.89% 48,016 26.87%
内部抵销及其他 4,911 1.96% 12,072 5.91% 14,800 8.28%
合计 250,563 100.00% 204,428 100.00% 178,708 100.00%

2019 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分部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 2018 年同期增长
22.57%,主要系公司证券承销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增长 51,184 千元所
致,报告期内,证券承销业务主要由股票承销和债券承销构成。其中 2019 年股
票承销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增加 31,981 千元,增幅 74.34%;债券承销手续
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增加 19,203 千元,增幅 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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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分部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 2017 年同期增长
14.39%,主要系公司财务顾问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增长 21,271 千元,
以及证券承销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增长 8,164 千元,其中,2018 年股票
承销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 2017 年增加 5,472 千元,增幅 14.57%;债券承销手
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 2017 年增加 2,691 千元,增幅 3.66%。

(2)公司营业支出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税金及附加 10,709 1.15% 9,126 0.99% 9,742 1.30%
业务及管理费 933,595 100.19% 755,698 82.26% 732,785 97.72%
资产减值损失 - - - - 7,365 0.98%
信用减值损失 -12,436 -1.33% 153,892 16.75% - -
合计 931,868 100.00% 918,716 100.00% 749,892 100.00%
注: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财政部 2017 年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减值政策,采用预
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在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核算。

2019 年度营业支出为 931,868 千元,较 2018 年度增加 1.43%,虽然随着 2019
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业务及管理费较 2018 年度增加 177,897 千元,但信用减
值损失较 2018 年度减少 166,328 千元,导致公司 2019 年度较 2018 年度营业支
出变动幅度不大。

2018 年营业支出为 918,716 千元,较 2017 年增加 22.51%。其中,业务及管
理费保持稳定,减值损失较 2017 年增加 146,527 千元,减值损失的增加是公司
2018 年度营业支出变动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亦是公司 2018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净利润下降的重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千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坏账损失 1,278 -10.28% 185 0.12% 124 1.6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 - - - -5,920 -8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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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9,840 79.13% 158,522 103.01% 12,359 167.81%
融资融券业务减值损失 -3,874 31.15% -4,815 -3.13% 802 10.89%
合计 -12,436 100.00% 153,892 100.00% 7,365 100.00%

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
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以替代原先的已发生
信用损失模型,2018 年度,公司减值损失金额为 153,892 千元,其中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减值损失为 158,522 千元,是公司 2018 年减值损失金额较大的原因。2018
年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较大的主要原因是信用交易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
交易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58,521 千元,主要系 2018 年末,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
业务中标的证券东方网络、和晶科技、华明装备和中南文化对应的 6 笔交易,融
资人未按约定提前购回或补充质押而处于违约状态,6 笔交易减值准备余额为
153,785 千元。

2019 年度,公司转回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 12,436 千元,主要为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转回信用减值损失 9,840 千元,其中,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转回信用减值
损失 9,839 千元,主要系,一方面,2019 年公司未新增因违约导致融出资金未收
回事件,且存续违约事件得到相应处置,其中,前述 2018 年末处于违约状态的
和晶科技、华明装备对应的 3 笔交易,公司已收回全部本金及已计提利息。另一
方面,公司股票质押业务规模降低及履约保障比例整体上升,公司股票质押业务
风险降低。

综上所述,2019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521,343 千元,较 2018
年同期增长 930.57%,主要原因是 2019 年公司各项业务营业收入均同比增长,
尤其证券投资业务增长幅度较大,导致公司营业收入较 2018 年增长 63.62%。2018
年度,国内证券市场行情持续震荡、下行,受此影响,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润为 50,588 千元,较 2017 年下滑 86.01%,主要系 2018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
2017 年同期减少 21.61%,以及营业支出同比增加 22.51%所致。其中,证券经纪
业务营业收入、证券投资业务营业收入同比下滑是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同比下
降的主要原因;信用交易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计提减值损失较大是 201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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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营业支出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

3、相关影响因素是否已消除,是否会对发行人经营业绩长期造成不利影响,
相关风险因素是否已充分披露。

(1)证券市场中长期平稳向好,证券行业保持稳健发展态势

2018 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金融市场改革对于金融全局的重要作用,
指出“资本市场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要通过深化改革,打
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在此基础上,中国证
监会在落实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健全多层次市场体系、完善交易制度等方面加
快改革,国内证券行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2019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证券法》,新《证券法》从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显著提
高证券违法违规成本、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完善证券交易
制度、建立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修改和完善,进一步完善
了证券市场基础制度。2020 年 2 月 14 日,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再融资制度做了修
订,新规的出台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融资效率,缓解中小企业的资金面压力。上
述一系列制度改革措施的出台进一步促进了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

2019 年度,国内证券市场行情回暖,上证综指由年初的 2,493.90 点上涨至
2019 年末的 3,050.12 点,上涨 556.22 点,涨幅 22.30%;深证成指累计上涨 3,190.98
点,涨幅 44.08%。

2020 年一季度受全球经济波动及疫情等因素影响,国内证券市场行情虽然
出现一定的波动,但投资者活跃度进一步提高,根据 Wind 资讯提供的数据,2020
年一季度全市场股票市场成交金额为 498,858.73 亿元,较 2019 年一季度
339,619.13 亿元增长 46.89%。目前,国内疫情防控进展良好,经济复苏趋势明显,
且国内已出台一系列对冲政策,证券市场中长期平稳向好趋势不变,证券行业基
本面将继续维持稳健发展的趋势。

(2)影响公司 2018 年业绩下滑的主要因素已经消除

影响公司 2018 年经营业绩下滑的主要因素是公司 2018 年证券经纪业务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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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证券投资业务同比下滑幅度较大,以及信用交易业务股票质押业务计提减
值损失较大导致 2018 年度营业支出同比增加。

1)影响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下滑的证券经纪业务营业收入 2019 年已实现
同比增长

2019 年度公司证券经纪业务营业收入较 2018 年增加 77,623 千元,增幅
19.48%,证券经纪业务发展良好,主要系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
收入较 2018 年增加 70,679 千元。影响证券经纪业务营业收入的主要因素公司股
票交易金额 2019 年较 2018 年同期增长 37.64%。2020 年 1-2 月公司股票成交金
额市场占有率为 0.51%与 2019 年保持稳定。

当前公司以向客户提供综合财富管理为主要目标,努力改变传统经纪业务单
纯依靠成交额以及佣金的局面,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 75 个分支机
构相关投顾人员为客户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公司利用自身区位优势,以财富管理
为抓手,通过专业的资产配置能力和营销服务能力做大基础客户规模。报告期内,
公司客户数量稳步增长,2017 年末、2018 年末及 2019 年末,公司客户数分别为
102.44 万户、111.32 万户及 116.54 万户,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6.66%,截至 2020
年一季度末,公司客户数进一步增长至 118.75 万户。2019 年以来公司大力推进
私募业务,通过加强信息技术系统建设、资金支持、产品评价等方面不断完善私
募产业链,已吸引了如平方和、林园、鸣石、石锋、泛函、无量、华觉等市场上
知名的私募,尤其是量化私募机构来公司落户交易,在私募客群间建立了一定市
场品牌。2019 年至今,公司共落地私募投资基金 84 户,存续规模 10.6 亿元,其
中 2020 年至今新落户私募投资基金 21 户,存续规模 3.35 亿元。(以上规模数
据不含股权投资)。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试点开展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有关事项的复函》,系全国首批取得该项业务资格
的证券公司,也是其中唯一一家中型证券公司,公司据此可以开展基金投资顾问
业务。该项业务资格有利于公司加快向财富管理转型的步伐。

2)影响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下滑的证券投资业务营业收入 2019 年已实现
明显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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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证券投资业务营业收入较 2018 年增加 445,611 千元, 同比大幅增长,
主要系公司证券投资业务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 2018 年增加 464,532
千元,报告期内,除 2018 年下滑较大外,公司证券投资业务均取得了较好的收
益,2018 年公司证券投资业务营业收入下滑较大,主要系受市场影响,股票投
资收益下滑较大所致。2018 年公司股票投资月均规模、债券投资月均规模分别
为 714,763 千元及 504,045 千元,债券投资规模较小,2019 年公司加大债券投资
力度,公司债券投资月均规模为 1,819,837 千元,债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较 2018 年增加 42,503 千元,同比增长 118.23%,投资品种结构得到改
善,有利于平滑投资收益波动。

公司一直在优化资金交易类布局。公司降低方向性股票自营的投资规模,减
少股票市场波动对于收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强化固定收益部和股权衍生品业
务。在固定收益方面,公司在控制信用风险和基点价值的前提下适当扩大规模,
通过各类交易获得相对稳定的回报。在股权衍生品业务方面,未来通过各类做市
交易和产品设计获得稳定收入。该等业务的风险相关性较低,有利于公司分散风
险,减少投资收益的波动。

3)影响 2018 年经营业绩的信用交易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已得到有
效控制

2018 年信用交易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58,521 千元,
是 2018 年营业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司主动排查化解业务风险,逐步压缩股
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总体规模。2019 年末,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为
2,750,098 千元,较 2018 年末的 5,743,874 千元下降 52.12%。公司 2019 年末,未
新增违约导致股质业务融出资金未收回事项。2019 年公司股票质押业务履约保
障比例提升,2019 年末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履约保障比例均高于平仓线标
准,履约保障比例在 150%以上的股票质押业务规模占比为 93.25%,履约保障比
例在 200%以上的占比在 71.60%,公司股票质押业务风险已得到有效控制。

2019 年度公司股票质押业务减值准备转回 9,839 千元,大幅计提减值的情形
已经消除。

(3)主要业务条线经营全面发展,行业地位稳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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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秉承“诚信、稳健、开放、创新”的经营理念,依托区位优势,不断提高
服务实体经济投融资需要和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求的能力,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全
面、均衡发展,2019 年公司积极抢抓市场行情机遇,各项业务均呈现了良好的
增长态势,2019 年除前述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投资(证券自营)业务外,投资
银行业务、信用交易业务、资产管理与投资业务收入均实现了增长,其中,投资
银行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50,893 千元,信用交易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24,077 千元,
资产管理与投资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18,943 千元。各项业务的全面发展,有利于
降低经营风险、提高可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中证协的证券公司经营数据统计表,2019 年全年,母公司营业收入排
名行业第 69 位,净利润排名行业第 51 位。2020 年 1-2 月,母公司营业收入排名
行业第 56 位,净利润排名行业第 44 位,行业排名稳步提升。

综上所述,证券行业基本面将保持稳健发展的趋势,影响业绩波动的因素已
经消除,主要业务条线经营全面发展,行业地位稳步提高,影响因素不会对发行
人经营业绩长期造成不利影响。

4、针对业务发展和健全内控的改善措施

导致报告期内经营业绩下滑的主要业务为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信用交
易业务。

(1)证券经纪业务

针对证券经纪业务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主要采取以下针对业务发展和健
全内控的改善措施:

1)业务发展措施

A、发挥线上、线下渠道优势,做大基础客户规模

公司在维护与完善现有渠道资源的同时,通过 APP 和微信的运营活动、功
能服务,吸引自然增长的客户;通过金融科技手段了解客户群体的显性、隐性需
求,深度挖掘发展机会。公司各分支机构不断加强区域分析,同时公司不断强化
对分支机构的经营考核,充分发挥苏南地区高质量客户资源优势,大力拓展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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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深圳、浙江等区域市场,帮助公司快速在当地构建起领先的市场地位。报
告期内,公司经纪业务客户数量稳步增长,2017 年末、2018 年末及 2019 年末,
公司客户数分别为 102.44 万户、111.32 万户及 116.54 万户,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6.66%。

B、丰富完善产品体系,提升资产配置能力,构建公司产品配置销售优势

公司不断加强产品评价体系及资产配置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员工培训,提升
员工资产配置服务能力,打造公司财富管理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外
部产品引入比例,以客户为中心,满足不同类型客户的需求,2019 年以来,公
司紧抓科创板业务发展契机,积极销售科创板主题基金,推出科创打新基金;同
时,公司积极引入市场排名靠前的公募债券基金产品,引导存量固收理财资金向
公募化净值型债基转移。报告期内,随着产品供给的不断丰富及资产配置力度的
逐步加强,公司销售第三方金融产品所得收入呈稳步增长趋势,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分别为 525 万元、817.6 万元及 1,079.0 万元。

C、强化客户差异化管理,优化客户体验,提升公司投顾服务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强化对客户的差异化管理,重点挖掘高净值客户群体潜
在需求,公司通过智能客服平台、投顾平台等优化客户服务体验。2019 年以来,
公司协同分支机构举办高净值客户沙龙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对高净值客户的
服务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投顾团队建设,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投顾人
数稳步增长,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关于国联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试点开展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有关事项的复函》,公司据此可以开展基
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未来公司可借助基金投顾业务的开展培育客户长期资产配
置的理念,通过建立不同类型的组合投资策略,满足投资者基于自身风险承受能
力下的预期收益,提升客户满意度,通过专业的顾问服务改变目前以佣金为主的
收入结构,追求收入结构的多元化和稳定性,最终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D、加强机构客户开发,大力发展私募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加强机构客户的开发和维护,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
末和 2019 年末,公司经纪业务中机构客户数量分别为 2,564 户、2,770 户和 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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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年均复合增长率 6.92%。公司制定了私募基金引入的专项规划,2018 年,公
司制定了《机构经纪业务专项激励管理办法》,增加对分支机构引入私募基金的
考核与激励机制,鼓励分支机构积极引入私募基金,未来,公司将继续做大公司
经纪业务机构客户基数,调整优化公司经纪业务客户结构,推行私募基金引入策
略,提升公司股票基金市场占有率,推动经纪业务良性、稳健发展。

2)健全内控措施

A、提升自身风险管理能力,促进经纪业务平稳发展

公司经纪业务积极研究市场风险,提前防范,另一方面加强与风险管理部、
合规法务部以及分支机构的沟通协作,及时搜集、分类汇总、有效传递市场负面
信息,动态排查风险点、压力测试并匹配应对风控策略,不断总结风险管理经验
及完善风险控制措施,尝试建立风险量化管理体系模型,提前预防各类风险,不
断提升风险控制能力。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客户权益,积极实施多种有
效措施,防范业务风险,做到风险可测、可控和可承受。

B、持续推进业务流程标准化

公司持续优化经纪业务标准化业务流程,建设集中业务智能运营体系。报告
期内,公司依靠金融科技建设,通过业务运营中台统一管理公司各渠道业务流程,
逐步实现手机端、电脑端、ipad 端业务流程无差别化运行。未来,公司在符合合
规要求的前提下,梳理并逐一优化线下业务运营流程,多渠道并进,加快分阶段
实现线下业务线上流程化集中办理,实现分支机构受理服务后总部统一集中办
理。公司将采取人工智能手段,辅助完成业务流程中的人工办理节点,协同信息
技术总部上线智能双录,智能见证,智能审核等,进一步提高业务准确率,简化
业务办理流程,提升前后台运营效率。

C、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公司持续加强经纪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按照定量或定性的方法评估和划
分产品服务的风险等级,并严格落实不同风险特征产品或服务与客户匹配工作;
同时,公司不断加强投资者适当性跟踪管理,定期根据客户投资情况等进行后续
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相应调整。报告期内,针对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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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业务、基金投顾业务,公司制定并发布了《国联证券科创板业务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办法》、《国联证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办法》,协同信息技术总部、互联网金融部完成了相关业务办理渠道权限开通功
能的开发,增加相关投资者教育、风险揭示、知识测评、资产变动前置筛查等功
能,确保投资者符合相关业务适当性规定。

(2)信用交易业务

针对信用交易业务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主要采取以下针对业务发展和健
全内控的改善措施:

1)业务发展措施

A、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发展措施

自 2018 年市场波动、信用交易业务平仓风险暴露以来,公司积极化解以股
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为代表的信用交易业务相关风险,逐步降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
务整体规模,截至 2019 年末,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为 27.50 亿元,较
2018 年末的 57.44 亿元下降 52.12%。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做优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客户结构和项目质量。公司股
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将重点关注优质上市公司,以具备行业成长性和稳健经营能力
的企业为重点展业目标,以服务客户为核心稳健经营,建立以控制整体信用风险
为基础的展业逻辑,为客户设计合理的业务方案,实现与客户的多方位合作。

B、融资融券业务发展措施

a、以客户为中心,聚焦高净值、机构等客户群体,优化客户结构

公司将继续以客户服务为中心,持续优化客户结构,深入了解目标客户需求,
根据客户情况、交易目的等综合评估,重点关注高净值、机构、私募客户的个性
化需求,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客户定制服务,提供多种方案协助
分支机构业务落地。

b、多部门进行联动,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融资融券客户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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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打造互联网化业务受理模式,不断优化完善业务流程标准,实现业务
受理线上线下全覆盖,提高办理效率,提升客户体验感和满意度。公司将结合先
进券商 APP 客户端服务经验,汇总分支机构相关需求,陆续推进实施基础客户
服务、市场信息推送、账户持仓分析、个股风险提示和个性化交易通道等功能。
为满足客户极速交易的需求,公司将助力分支机构引入高频交易客户群体,深化
发展融资融券业务,增强市场竞争力,积极实现融资融券快速交易系统项目。

c、制定融资融券业务利率分级定价管理体系,提高业务的定价能力和核心
竞争力

为保障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顺利开展,有效应对未来的市场竞争及提升客户
服务质量,适应利率市场化定价的形势,公司将给予分支机构全方位的业务支持,
同时进一步加强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定价管理,提高业务的定价能力和核心竞争
力,科学有效地实施利率分级审批,制定融资融券业务利率分级定价管理体系。

2)健全内控措施

A、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健全内控措施

a、根据股质新规等要求完善业务制度

公司不断加强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内控制度建设。2018 年初,《股票质押
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 年修订)》及证券业协会修订的《证券
公司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股质新规”)等一系列
新规颁布,公司根据新规要求及业务发展需要及时修订了相关制度,制定了《国
联证券融入方尽职调查办法》、《国联证券标的证券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
提高标的证券融入方准入门槛,优化了业务开展流程,加强了事前、事中及事后
的审查。2019 年,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一步强化了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
业务的审核标准,进一步完善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贷后管理流程。

b、优化决策机制及业务评审

2019 年公司考虑市场行情变化等因素,公司进一步优化了股票质押式回购
业务评审决策机制,包括:所有股质项目均需要合规法务部及风险管理部发表评
审意见;根据融资金额的大小划分三层决策机构,在原有的评审内核小组审议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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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上增加融入方累计融资金额 5,000 万元以上项目需经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要
求,1 亿元以上项目的决策机构由产品审核委员会更改为总裁办公会;公司明确
了股票质押现场审议制度,融入方累计融资金额 3,000 万元以上或经评估后认为
需现场审议的均召开现场评审。未来,公司将根据市场行情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
需要,持续不断优化决策机制及业务评审,确保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稳健、持续
发展。

c、加强风险项目处置

公司将不断加强对相关风险项目的处置力度。为有效应对和化解公司股质业
务项目风险,细化风险应对和处置流程,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工作内容,提高风
险处置效率,公司于 2018 年出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风险项目处置方案》,
明确了各部门在股质业务风险处置过程中的职责,制定了风险项目处置相关流程
和应对措施。针对违约项目,公司成立了专项处置小组,负责研究制定风险处置
方案并组织落实,处置方案有效推进了风险处置工作。2019 年公司进一步加强
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风险分类管理,优化了风险项目的跟踪机制,进一步降
低了风险项目的发生概率。

B、融资融券业务健全内控措施

公司不断加强融资融券业务运营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在业务办理方面,公
司通过恒生 BOP 系统,逐步实现更加高效、便捷的移动端两融展业,以系统自
动化、标准化为基础,在业务合规的前提下,提升业务效率及客户体验。在交易
方面,公司上线了信用账户大宗交易模块,用于系统化、标准化处理信用账户大
宗交易,模块的上线,有利于满足公司高净值客户交易需求。

公司不断优化融资融券业务风险控制措施,根据市场出现的高风险证券特点
及时归纳总结,按照风险程度的不同采取分层应对控制策略,积极防范和化解风
险隐患。公司实施逆周期管理,根据公司担保证券模型评级结果以及市场变化情
况,动态调整证券状态、折算率、保证金比例等参数。公司启用板块及单一集中
度管理措施,根据客户综合性评估结果,设置维持担保比例、集中度等差异化措
施,有效管控融资融券业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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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证券自营业务

针对证券自营业务投资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主要采取以下针对业务
发展和健全内控的改善措施:

1)业务发展措施

A、深入投研分析,加强投资策略运用

公司证券自营业务紧密跟踪市场,深入投研,加强价值分析,并根据市场变
化适时调整投资策略。权益类投资策略上不断注重对基本面的研究和调研,审慎
选择低估值、具有中长期上升空间的蓝筹股为主,同时选择部分估值合理、成长
性确定的证券品种。债券投资策略上不断注重对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变化的跟
踪,把握市场收益率水平的变化,坚持风险可控下适度杠杆的操作策略,投资品
种以中短久期、中高信用评级债券为主,通过对市场收益率水平的判断来调整债
券的持仓规模和久期。量化及衍生品投资坚持风险中性的投资理念,适当尝试,
稳健操作,主要通过股指期货、期权等品种进行风险对冲,策略上包括股指期货
期现套利、阿尔法策略、期权备兑策略等。

B、提高债券类等品种投资规模,平滑投资收益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是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
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主要组成部分,相较于股票投资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
债券投资更具备低风险、低收益、单笔规模较大的特点。公司于 2019 年设立固
定收益部,加大对债券类产品的投资,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债券投资
月均规模分别为 311,069 千元、504,045 千元和 1,819,837 千元。2019 年债券投资
规模提升较快。

报告期内,公司已逐步组建了一支专业的债券投资团队,业务人员具有丰富
的资本市场经验,固定收益部以做市业务、交易业务、中央交易室为三大基本板
块,研究业务从宏观、信用、策略和产品设计四个维度打造 FICC 投研体系,未
来,公司将继续重点扩大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投资规模,适度提高公司的经营杠杆,
提升公司整体投资收益的水平和稳定性。在股权衍生品业务方面,未来通过各类
做市交易和产品设计获得稳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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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健全内控措施

公司不断完善公司证券自营业务的内控制度建设,并通过完善相关系统,加
强证券自营业务的运营流程管控。报告期内,在制度建设方面,公司根据业务开
展情况制定了《国联证券自营业务科创板投资实施细则》、《国联证券场外期权
业务管理制度》、《国联证券固定收益部业务管理办法》等,修订了《国联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自营债券投资交易业务管理办法》。在系统建设方面,公司固定收
益部根据债券投资交易业务需要,采购上线了衡泰债券交易系统,系统包含了账
户管理、交易对手方管理、交易审批、风险控制、交易执行及确认等功能,覆盖
了债券交易的各个环节,实现交易过程全流程留痕。


公司证券自营业务在追求收益的同时,不断加强投资内部风险的控制,完
善投资风险的管理。针对权益类证券投资,公司通过股指期货对其中的系统性风
险进行对冲,公司预先制定好套保方案并适时调整,当市场指数达到方案中设定
的指数位时,进行卖出或者买入套保;当指数出现快速下跌时,直接卖出指数期
货套保。公司通过止盈止损机制对个券风险进行风险控制,当风险控制部门发出
预警时,投资经理均需要给出投资和处置建议;当个股上涨达到投资经理设置的
目标价时,则执行止盈卖出操作。针对债券类证券投资,在系统性风险方面,公
司对其中相对明确的利率波动,通过国债期货、利率互换等衍生产品进行对冲;
在信用风险方面,公司主要通过前端控制和后端跟踪来控制,在买入前会对债券
发行人进行较为全面的信用分析,并选择中高评级的债券进行投资,买入后会对
债券发行人财务和资信状况做好跟踪;在流动性风险方面,公司通过购买中高评
级债券来确保持有资产可质押,同时在常规的资金紧张阶段,主动拉长正回购期
限来规避流动性风险。针对量化及衍生品投资,相关投资风险主要在于模型或策
略的有效性上,公司投资经理根据市场的变化不断地对策略进行优化,以提高有
效性,降低收益回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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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598,201 4,238,387 2,871,1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801,417 4,514,176 9,540,2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96,784 -275,789 -6,669,04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70,345 695,586 1,195,15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314,795 912,411 491,2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550 -216,825 703,95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60,000 3,000,000 5,120,6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69,287 3,490,233 2,611,53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9,287 -490,233 2,509,06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6,044 13,605 -24,97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249,091 -969,242 -3,481,002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581,728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633,272
交易性金融负债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746,182 1,660,500 1,644,707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200,000 - 6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6,915,008 - -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 1,801,477 -
代理买卖证券增加的现金净额 2,617,71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9,299 143,138 44,7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598,201 4,238,387 2,871,162
拆入资金的净减少额 - 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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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 900,476 4,878,578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1,659,302 - 256,93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 - 272,455
益的金融负债净减少额
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4,889,111 - -
交易性金融负债净减少额 119,417 592,713 -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 1,284,431 2,747,012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11,310 228,088 276,77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07,011 514,230 564,042
支付的各项税费 249,957 160,823 269,02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5,309 233,415 275,3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801,417 4,514,176 9,540,2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96,784 -275,789 -6,669,049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373,648 千元、50,588 千
元和 521,343 千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669,049 千元、
-275,789 千元和 3,796,784 千元。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产生较大差异,主要原因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金融资产(2017 年)、交易性金融资产(2018 年及 2019 年度)、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7 年)、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等主要经营
活动流量项目大幅变动不影响公司净利润;(2)公司资产减值准备(2017 年)、
信用减值损失(2018 年及 2019 年度)、长期资产折旧与摊销、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等非付现项目及筹资性质利息支出等非经营活动营业支出等利润表项目不
产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 37.97 亿元、-2.76 亿元及-66.69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5.21 亿元、0.51 亿元
和 3.74 亿元;2019 年 1-6 月、2018 年度、2017 年度上市证券公司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数为 108.02 亿元、72.11 亿元及-200.82 亿元;净利润
平均数为 15.95 亿元、18.40 亿元、31.42 亿元。2018 年上市证券公司经营活
动现金流量净额平均数为正,与公司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 2018 年度公司偿
还了 6 亿元的转融通拆入资金,导致“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科目金额与
上市公司存在明显差异,公司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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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具有合理性。2017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变动趋势与同行业上市
证券公司保持一致,公司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大具
有合理性。2019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7.97 亿元,与证券
行业趋势一致。


2017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6,669,049 千元,现金流量净
额为负值主要系受国内证券市场延续震荡、分化的影响,公司 2017 年营业收
入下降导致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减少,以及部分业务
现金净流出较高所致。其中,2017 年因证券投资者活跃度下降导致公司代理
买卖证券业务现金净流出 2,747,012 千元,因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扩
增等导致回购业务现金净流出 4,878,578 千元。


2018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275,789 千元,现金流量净
额为负值主要系因 2018 年证券投资者活跃度进一步降低,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现金净流出 1,284,431 千元,开展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业务等导致回购业务现金
净流出 900,476 千元,以及 2018 年偿还向中证金的拆入资金导致现金净流出
600,000 千元所致。


2019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为 3,796,784 千元,呈现现金
净流入,主要原因系 2019 年投资者活跃度上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现金净流
入 2,617,712 千元,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产生现金流入 6,915,008 千元,转
融通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200,000 千元等现金流入增加,此外公司增加交易性金
融资产投资导致现金流出 4,889,111 千元,融出资金业务规模增加导致现金流
出 1,659,302 千元等综合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波动情形与原因主要如下:


(1)代理客户买卖证券


2017 年,证券市场持续震荡、分化,投资者活跃度降低,公司代理买卖
证券现金净流出 2,747,012 千元;2018 年,受证券市场行情持续低迷、投资者
活跃度降低的影响,公司代理买卖证券现金净流出 1,284,431 千元;2019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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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证券市场行情回暖、投资者活跃度上升影响,公司代理买卖证券现金净流入
2,617,712 千元。


报告期内,代理买卖证券款的现金净流量是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变动的主要原因。但因客户资金存款属于客户资产,独立于公司自有资金,代
理买卖证券款的现金流量波动对公司自身的现金支付能力不构成实质影响。


(2)利息与手续费及佣金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度,公司利息净收入与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合
计分别为 1,122,690 千元、1,028,693 千元和 1,171,123 千元,由此带来的经营
活动现金流入净增加额(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减去支付利息、手续
费及佣金的现金)分别为 1,367,929 千元、1,432,412 千元和 1,534,872 千元,
净收入与资金流两者的总体变动趋势保持一致。报告期内,利息净收入与手续
费及佣金净收入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是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改善的重要因
素之一。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2017 年,公司适时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投资以及持有期间取得分红和利息收入均导致经营性资金流入,经营活动现
金流表现为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分别为 581,728 千元。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采用新金融工具分类与计量准则,交易性金融
资产科目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18 年,
公司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现金净流入为 633,272 千元;公司向纳入合并范
围的结构化主体其他持有人支付分红及利息等导致交易性金融负债减少
592,713 千元。2019 年度,公司债券投资业务增加,导致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
净减少额产生现金净流出为 4,889,111 千元;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其他
方权益减少导致交易性金融负债净减少额为 119,417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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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融资融券业务、回购及拆入资金


2017 年上半年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模缩减,但下半年公司融资融券业务
规模回升,导致公司 2017 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 256,930 千元;2018 年,公
司融出资金净减少额为 1,801,477 千元;2019 年度,公司融出资金净增加额为
1,659,302 千元,主要系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回购业务资金主要系公司通过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及卖出回购
资产进行资金融通所产生;拆入资金主要通过转融通和同业拆借方式产生。
2017 年,公司通过转融通方式向中证金拆入资金导致本期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为 6 亿元;因公司 2017 年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扩增等导致本期回购业务
现金净流出 4,878,578 千元;2018 年,公司回购业务现金净流出 900,476 千元,
主要系公司买入返售业务规模增加等导致;2019 年度,公司回购业务资金净
增加额产生现金流入 6,915,008 千元,主要系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下
降及卖出回购资产债券正回购规模增加所致。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5,96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5,748 6,541 38,000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到的现金 - - 1,154,899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收到的现金 6,337,941 688,22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696 817 2,256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70,345 695,586 1,195,155
投资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购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的现金 6,230,115 830,192
购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支付的现金 - 430,59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84,680 82,219 60,612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314,795 912,411 49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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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550 -216,825 703,952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703,952 千元、-216,825 千元和 55,550 千元。2017 年,公司购置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与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现金净额为 724,308 千元,占对应期间公
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比重分别为 102.89%;2018 年,公司处置
投资目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收到的现金 688,228 千元,占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额的
98.94%,购置投资目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的现金 830,192 千元,占投资活动
现金流出额的 90.99%;2019 年度,公司处置投资目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收到的
现金 6,337,941 千元,占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额的 99.49%,购置投资目的交易性
金融资产支付的现金 6,230,115 千元,占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额的 98.66%,是公
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的主要组成部分。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
- - -

发行债券及短期融资款收到的现金 2,660,000 3,000,000 5,120,6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60,000 3,000,000 5,120,6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780,000 3,200,000 1,800,6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12,261 290,233 456,934
偿还租赁负债支付的现金 77,02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354,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69,287 3,490,233 2,611,53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9,287 -490,233 2,509,066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509,066 千元、-490,233 千元和-609,287 千元。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筹资活动
来满足各类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其中,2017 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51.206 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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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主要系公司 2017 年新增发行 23.206 亿元诚鑫系列短期收益凭证,5 亿元
国联 17 短期公司债以及 23 亿元国联公司债所致;2018 年,公司发行债券及
短期融资款收到的现金为 3,000,000 千元,主要系公司发行公司债及诚鑫系列
收益凭证募集的资金; 2019 年度,公司发行债券及短期融资款收到的现金为
2,660,000 千元,主要系公司发行公司债及诚鑫系列收益凭证募集的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以及分配股
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其中,公司报告期内向股东分配股利情况参
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五节股利分配政策”之“二、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情
况”;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度,公司偿还次级债、收益凭证等各类债务
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18.006 亿元、32 亿元和 27.80 亿元。


(四)报告期比较数据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现金流量表项

目变动的原因、依据及合理性

报告期,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比较数据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项目主要
原因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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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千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备注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 - 581,728 注释 1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633,272 - 注释 1
交易性金融负债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746,182 1,660,500 1,644,707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200,000 - 600,000 注释 3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6,915,008 - - 注释 4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 1,801,477 - 注释 6
代理买卖证券增加的现金净额 2,617,712 - - 注释 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9,299 143,138 44,727 注释 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598,201 4,238,387 2,871,162
拆入资金的净减少额 - 600,000 - 注释 3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 900,476 4,878,578 注释 4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1,659,302 - 256,930 注释 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272,455 注释 2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净减少额
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4,889,111 - - 注释 1
交易性金融负债净减少额 119,417 592,713 - 注释 2
代理买卖证券减少的现金净额 - 1,284,431 2,747,012 注释 5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11,310 228,088 276,77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507,011 514,230 564,042

支付的各项税费 249,957 160,823 269,025 注释 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5,309 233,415 275,3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801,417 4,514,176 9,540,2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96,784 -275,789 -6,669,04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5,960 - - 注释 1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5,748 6,541 38,000 注释 10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到的现
- - 1,154,899 注释 9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收到的现金 6,337,941 688,228 - 注释 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696 817 2,256 注释 11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70,345 695,586 1,195,155
购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的现金 6,230,115 830,192 注释 9
购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支付的现
- - 430,591 注释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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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84,680 82,219 60,612 注释 12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314,795 912,411 491,20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550 -216,825 703,95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发行债券及短期融资款收到的现
2,660,000 3,000,000 5,120,600 注释 1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60,000 3,000,000 5,120,6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780,000 3,200,000 1,800,600 注释 15
偿还租赁负债支付的现金 77,026 - - 注释 1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412,261 290,233 456,934 注释 17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354,000 注释 1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69,287 3,490,233 2,611,53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9,287 -490,233 2,509,06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6,044 13,605 -24,971 注释 19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3,249,091 -969,242 -3,481,002
/(减少)额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001,742 9,970,984 13,451,986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250,833 9,001,742 9,970,984

注释 1:2017 年度,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现金净增加额为 581,728 千元。

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18 年度,公司处置
交易性金融资产导致现金净增加额为 633,272 千元;2019 年度,公司购买交易性
金融资产导致现金净减少额为 4,889,111 千元,主要系公司加大了对债券投资所
致。

注释 2:2017 年度,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净减
少额为 272,455 千元。

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已经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2018 年度,公司交易
性金融负债的净减少额为 592,713 千元,主要系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结构化
主体减少导致现金净流出;2019 年度,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净减少额为 119,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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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元,主要系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其他方权益减少所致。

注释 3:2017 年度,拆入资金净增加额为 600,000 千元,系公司为满足融资
融券业务发展的需求向中证金转融通拆入资金所致;2018 年,公司偿还向中证
金的转融通拆入资金导致现金净流出 600,000 千元;2019 年度,公司拆入资金净
增加额为 200,000 千元,系为满足融资融券业务发展的需求向中证金转融通拆入
资金所致。

注释 4:2019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7 年度,回购业务产生的现金流分别为
净流入 6,915,008 千元、净流出 900,476 千元及净流出 4,878,578 千元。报告期内,
公司回购业务现金净流量变动主要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业
务相关。其中,2019 年,公司回购业务现金净流入为 6,915,008 千元,主要系公
司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规模下降及债券正回购规模增加所致;2018 年回购业务现
金净流出规模同比减少 81.54%,主要系公司 2018 年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的
净增长幅度低于 2017 年,以及债券正回购业务规模的缩减幅度低于 2017 年所致。

注释 5:2019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7 年度,公司代理买卖证券分别为净流
入 2,617,712 千元、净流出 1,284,431 千元及 2,747,012 千元。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公司代理买卖证券现金流量均表现为现金净流出,主要系受国内证券市场
持续低迷影响,证券投资者活跃度降低导致现金净流出。2018 年公司代理买卖
证券现金净流出较 2017 年减少 53.24%,主要系报告期内证券投资者的交易变动
敏感度持续降低所致。2019 年度,公司代理买卖证券现金流量表现为净流入
2,617,712 千元,主要系证券市场回暖,吸收客户资金增加所致。

注释 6:2019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7 年度,融出资金净变动所产生的现金
流分别为净流出 1,659,302 千元、净流入 1,801,477 千元及净流出 256,930 千元。
报告期内,融出资金现金净流量变动主要与融资融券业务相关。其中,公司 2019
年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增加导致现金净流出;公司 2018 年融资融券业务规模缩减
导致现金净流入;公司 2017 年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增加导致现金净流出。

注释 7:2018 年度及 2017 年度,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净流入分
别为 143,138 千元及 44,727 千元。2018 年同比增加 220.03%,主要系公司存出保
证金及清算款项的现金流变动以净额列示于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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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入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净流出中,因各年净额的流向不同而导致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净流入增减变动。

注释 8:2019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7 年度,支付的各项税费所产生的现金
流出分别为 249,957 千元、160,823 千元及 269,025 千元。2019 年同比增长 55.42%;
2018 年同比减少 40.22%,主要均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波动所致。

注释 9:2017 年度,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到的现金流入为 1,154,899 千
元;购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支付的现金流出为 430,591 千元。

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
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
目,并取消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2018 年度,公司处置投资目的交易性金融
资产收到的现金为 688,228 千元,购置投资目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的现金为
830,192 千元。2019 年度,公司处置投资目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收到的现金为
6,337,941 千元,购置投资目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的现金为 6,230,115 千元。

注释 10:2019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7 年度,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分
别为 15,748 千元、6,541 千元和 38,000 千元。2019 年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 2018
年同比增加 140.76%,主要系公司证券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分红和利息增加所
致;2018 年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 2017 年减少 82.79%,主要系公司证券投资持
有期间取得的分红和利息减少所致。

注释 11:2018 年度及 2017 年度,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所产生的现金净流入分别为 817 千元及 2,256 千元。2018 年同比减少 63.79%,
主要与处置固定资产净值和利得的各期波动有关。

注释 12:2018 年度及 2017 年度,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82,219 千元及 60,612 千元。2018 年同比增加 35.65%,主要系
2018 年公司购置软件及电子设备等支出增加所致。

注释 13:2019 年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5,960 千元,为收回国联领翔因减
资而向投资方分配的投资款。

注释 14:2018 年度及 2017 年度,发行债券及短期融资款收到的现金流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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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为 3,000,000 千元及 5,120,600 千元。2018 年同比减少 41.41%,主要系公司新
增发行的短期债务融资规模较 2017 年减少所致。

注释 15:2018 年度及 2017 年度,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流出分别为 3,200,000
千元及 1,800,600 千元。2018 年同比增加 77.72%,主要系公司偿还短期债务融资
规模增加所致。

注释 16: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根据准则规定,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及利息所支付的
现金应当计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2019 年,公司偿还租赁负债支付的现金为
77,026 千元。

注释 17:2019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7 年度,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所产生的现金流出分别为 412,261 千元、290,233 千元及 456,934 千元。其中,2019
年同比增加 42.04%,主要系公司偿付股利支出增加所致;2018 年同比减少
36.48%,主要系公司 2017 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导致 2018 年公司股利支付金额
较 2017 年减少。

注释 18:2017 年度,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54,000 千元,主要
系公司 2017 年购买子公司华英证券少数股东股权支付的资金。

注释 19:2019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7 年度,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分别为现金净流入 6,044 千元、13,605 千元及现金净流出 24,971 千元。
其中,2019 年度,汇兑收益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同比减少 55.58%,主要
系港币对人民币升值幅度小于 2018 年同期所致;2018 年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的影响由 2017 年的现金净流出转为净流入,主要系 2018 年港币对人民币
升值,公司汇兑损益较 2017 年增加所致。


四、发行人资本性支出计划

(一)报告期内资本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资本性支出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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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千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固定资产 18,400 23,878 18,485
无形资产 46,571 34,199 23,489
长期股权投资 - - -
长期待摊费用 19,709 24,142 18,638
其中: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19,709 23,620 18,638
合计 84,680 82,219 60,612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性支出主要为购置软件及电子设备、对公司信息系
统软、硬件的升级改造、对外投资以及对租赁营业场所的装修支出等。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要量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对电子信息系统的投入、香
港子公司的投入等。


五、公司未来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提高股东回报水平,完善和履行现金分红政策,明确公司对股东
的合理投资回报规划,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
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国联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规划制定的原则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
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在分
配股利时所依据的税后可分配利润根据下列两个数据按孰低原则确定:(1)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的累计税后可分
配利润数;(2)以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按照国
际会计准则或者境外主要募集行为发生地会计准则调整的财务报表中的累计
税后可分配利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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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股利分配应兼顾公司的长
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在兼顾持续盈利、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
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二)制定利润分配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制定着眼于公司现阶段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分析
并充分考虑以下重要因素:


1、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落实监管要求


履行公司的社会和法律责任,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投资者提供合
理的投资回报。


落实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的监管要求。中国证
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进
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健全现金分红制度,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保持
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2、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


公司经营业绩良好,盈利能力较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
后,将根据当年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持续和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


3、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


公司目前正处在快速发展阶段,各项业务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并具备
广阔的成长空间,需要充足的资本金作为未来发展的保证。公司将充分考虑各
种因素的影响,在确定股利分配政策时,使其能够满足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
续发展。


4、股东要求和意愿
1-1-660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将充分考虑各股东的要求和意愿,既重视对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投资者对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期望。股利分配具体方案
(包括现金分红比例、是否采取股票股利分配方式等)将由股东大会根据公司
当年经营的具体情况及未来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确定并审议通过。


5、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


目前,公司可通过发行普通股、债务工具和利润留存等方式扩大资本金规
模,其中利润留存是公司目前资本金扩大的重要方式之一。公司在确定股利政
策时,将综合考虑公司合理的资本结构、资本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6、资本需求


公司需符合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净资本负债率的监管要求。公司的利润
分配政策需充分考虑公司的资本负债率水平,在资本负债率满足监管要求和长
远发展的前提下,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的分红政策应充分考虑符合
证券公司监管要求、维护股东分红需求、保障公司应对经营和财务不确定等方
面因素。


(三)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方案

1、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按本年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交易风险
准备金,用于弥补证券交易的损失,不得用于分红、转增资本,再提取利润的
10%列入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
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
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
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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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可以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
例分配。


2、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期间间隔


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
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
分配。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
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若公司净资本负债率等未达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标准的,不向股东
分配利润。在确保满足监管规定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每
一年度实现的盈利在依法提取风险准备金、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有可
分配利润的,可以进行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
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在营业收入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
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前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区分不同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四)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并确保每
三年应制订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就未来三年的分红政策进行规划。公司董事会
在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时,应通过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和吸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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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董事会制订的分红政策及三年
股东回报规划报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
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
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董事会应做专题论述,详细论
述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政策变更事项时,应充分考虑中小股东
的意见。


六、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资产流动性强,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在保持传统证券经纪业务竞争优势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信用交
易、投资银行等业务,不断优化业务模式和盈利结构,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在财务状况方面,公司净资产、净资本规模将大幅增加,
公司抗风险能力有望得到进一步加强;在盈利能力方面,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业
务结构,增强收入的可持续性和盈利的稳定性,实现由传统通道型券商向现代
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的转型。公司的未来业务发展目标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十三节业务发展目标”的相关分析。


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
相关填补措施,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切实履行公司摊薄即期回
报填补措施的承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就上述事项通过了《国
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并经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及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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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在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后,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
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一)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数量不超过 63,413 万股。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增加营运资金,发展
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由于募集资金使用并全部
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募集资金使用产生效益之前,公司利润实
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公司现有业务,如果公司原有各项业务的盈利水平未
实现足够的提升,在公司股本及所有者权益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而增加的情况
下,预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的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
股收益)较上年度将有所下降。


(二)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已经针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了详细
的分析和论证,详见“第十四节募集资金运用”之“二、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内
容、投资情况”和“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相

关资源储备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增加营运资
金,发展主营业务。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运用详见“第十四节募集资金运用”
之“二、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内容、投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和市场状况确定合理的资
金使用计划,以取得良好的投资效益。公司现有业务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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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具备良好的积累,能够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针对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运用本次
募集资金,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注重中长期股东价值回报:


1、提高日常运营效率,合理控制运营成本


公司以矩阵式管理为方向,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司整体运行效率为目
标,不断优化完善管理流程,提升管理效能;公司以“客户互联网化、业务互
联网化、管理互联网化”为目标,大力推进“互联网+”企业运作模式,提升业务
开展和内部管理的效率。公司将持续优化资源配置,严控费用开支,合理控制
运营成本。


2、优化收入结构,扩大业务规模、提高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将抓住证
券行业转型升级的有利时机,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加快推动融资融券、股票
质押式回购等资本中介业务发展,积极培育场外市场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业务
等创新业务,加快现代证券控股集团建设,推动公司收入结构的多元化和综合
化发展,降低经营风险,有效减缓证券行业周期性特征对证券公司收入造成的
波动性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利用募集资金,优化营业网点布局,
适度增加自营业务投资规模,加大对资产管理业务的投入,支持子公司业务发
展并加强风控体系和 IT 系统建设。从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提高持续
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强化风险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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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把全面风险管理作为实现和保障业务发展的重要手段,持续加强全面
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声誉风险等领域的风险管理能力,加强重点领域的风险
防控,持续做好重点领域的风险识别、计量、监控、处置和报告,全面提高公
司的风险管理能力。


4、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相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及《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制定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公司将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合
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5、保持稳定的股东回报政策


《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
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分红
回报规划》,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


本公司高度重视保护股东权益,将继续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本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
证。


(五)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

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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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
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八、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及主要财务
信息

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审计截
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模式,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证
券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信用交易业务等各项业务经营情况,主要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业务许可文件等情况、税收政策等在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均未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公司 2020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 1-3 月合并及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但已经发行人会计师德勤华永会计师
事务所审阅,并出具了德师报(阅)字(20)第 R00034 号的审阅报告。经审阅的财务
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3/31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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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37,470,481 28,419,403
负债合计 29,173,844 20,352,077
股东权益 8,296,637 8,067,32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8,296,637 8,067,326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495,097 577,211
营业利润 313,377 389,806
利润总额 310,502 391,349
净利润 229,311 295,38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9,311 295,3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229,951 293,241
东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 1-3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22,662 4,296,45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146 -198,88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58,149 443,22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551,644 4,534,61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802,477 13,536,355


4、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 1-3 月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50 2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
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 3,971 3,290
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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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 1-3 月
捐赠支出 -5,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25 -457
支出
所得税影响额 214 -71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影
-640 2,143
响净额

2020 年 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495,097 千元,实现净利润为 229,311
千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9,951 千元。公司 2020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同期下降 14.2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同比下降 22.37%。

2020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支出为 181,720 千元,较 2019 年同期下降 3.03%,
公司净利润下滑系营业收入下降所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14.23%主要原因为公
司 2020 年一季度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较去年同期下滑 38.20%,主要系受
全球经济波动及疫情等因素影响,2020 年一季度股票市场行情远弱于 2019 年一
季度单边快速上涨行情,股票自营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下降较大所致,但
债券自营投资取得较好收益,有效降低了股票市场行情对公司自营业务的影响。
在其他业务方面,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增长 25.40%,投
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增长 59.21%,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同比增长 38.80%,公司经营正常,业绩变动与证券市场波动相关。


5、2020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信息


2020 年一季度国内证券市场行情虽然出现一定的波动,但进入二季度以来,
我国宏观经济持续改善,市场流动性保持充裕,上证综指 2020 年 4 月份累计上
涨 109.78 点,涨幅 3.99%,深证成指上涨 759.48 点,涨幅 7.62%;在市场成交
额方面,根据 Wind 资讯统计,2020 年 1-4 月全市场股票市场日均成交额为
7,980.71 亿元,同比增长 24.05%;在一级市场发行方面,根据 Wind 资讯统计,
2020 年 1-4 月 A 股股权融资 IPO 合计募集资金 972.08 亿元,同比增长 183.79%。
债券融资方面,2020 年 1-4 月我国债券市场合计发行债券 16,469 只,合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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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168,832.36 亿元,同比增长 19.63%。目前证券市场整体平稳,公司经营环
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正常,核心业务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根据公司当前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预计 2020 年半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8.30 亿元至 9.10 亿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2.52%至 6.88%;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3.13 亿元至 3.61 亿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12.16%至
1.3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13 亿元至 3.62
亿元,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11.21%至 2.46%。

2020 年上半度的财务预测数据系公司基于目前的初步测算结果,不代表最
终实现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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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发展目标及发展计划

(一)公司战略目标

公司将继续秉承“诚信、稳健、开放、创新”的经营理念,依托区位优势,
不断提高服务实体经济投融资需要和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求的能力,推动公司
各项业务全面、均衡发展,实现由传统通道型券商向现代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
的转型。公司将不断提升自身品牌形象和市场影响力,力争综合实力进入行业
中等偏上水平,盈利能力、资本实力、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营指标稳步上升,
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风险控制能力持续增强,进而成为一家盈利能力强、具
有自身特色的优质中大型券商。


为了实现上述战略目标,本公司制定了下列几个方面的措施:


1、贯彻落实区位优势战略,重点加强分公司建设


通过实施区位优势战略,复制无锡区域成功经验,拓展全国市场,实现公
司整体的跨越式发展。为此,公司总部层面科学制定分公司筹建标准,做好相
关规划研究,同时修订完善制度流程,加快实施各项管理权限的合理下放,实
现管理重心下移,推动业务下沉。分公司层面以机构业务为突破口,以打造公
司利润中心为目标,扎根当地,积极拓展各项业务,全面满足客户需求。


2、加大资源投入,稳健推进转型发展


打造大财富管理体系,推进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业务转型。经纪业务从佣
金收费模式向资产账户收费的模式不断迈进,加快培养具备全球视野和专业资
产配置能力的客户经理团队,为客户提供专业的综合财富管理服务。加速业务
拓展,打造大资本中介服务体系,构建固定收益业务模式、股权衍生品业务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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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和证券金融业务模式,实现交易的多元化。加强对资本中介型业务的统一管
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3、积极完善产品线,着力打造优势业务


公司总部产品部门加强政策研究与市场研究,不断丰富产品线内容,持续
提升产品竞争力。在产品研发的基础上,编制产品手册并持续更新完善,加强
产品培训和业务指导,为分公司业务人员展业提供有力支撑。具体业务方面,
着力打造包括公司理财服务、信用交易业务、投资及投资管理、市政融资业务、
企业“新三板”挂牌融资与投资一体化服务、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在内的多项优
势业务,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和行业竞争力。


4、打造 A+H 双融资平台,开展各类资本运作


以香港上市为契机,加强资本运作,积极利用境外上市平台的融资功能,
同时启动回归 A 股计划,力争早日实现 A +H 两地上市融资计划,进一步壮
大公司资本实力。同时,通过设立和收购相结合的手段,逐步拓宽经营范围;
紧跟行业创新步伐,加快启动国际化战略。


5、主动探索管理机制创新,提升综合效益


财务管理方面,主动改变内部核算体系,加快建立以公司财务会计部为核
心,各分公司、业务条线为点的矩阵式财务核算体系,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准
确可靠的财务支持。同时,建立公司内部资金计价中心,通过优化资本配置,
提高资本使用效率,提升盈利能力。风险管理方面,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完善制度流程,建设高效信息技术系统,实现对各类风险的全面识别、量化评
估、决策建议、监测预警和及时报告。


6、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


坚持“以价值创造者为本”的核心理念,将员工为公司创造的价值、为客户
创造的价值,作为人才考核评价的最重要指标,建立以此为导向的考核激励体
系。同时,结合新一轮国企改革,积极探索多种激励方式。通过改进考核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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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充分发挥人的价值,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才培养方面,实现对
人才的分层分类培养。重点打造“高素质、高能力、高绩效”的理财顾问队伍、
“专业技能过硬、客户服务贴心”的机构业务队伍、“具备价值发现能力、定价
议价能力和市场资源广泛”的投研人才队伍。


(二)各项业务发展计划

1、证券经纪业务


(1)优化网点建设,覆盖全国市场


公司将主要从三方面入手:在经济发达的省会城市以及核心区域新设分支
机构;深耕江苏及华东优质市场,强化区位优势;在已设立网点的区域,进行
网点优化布局,建立区域优势。


(2)增强金融产品销售能力


进一步加快产品引进工作,丰富金融产品结构体系,打造金融产品超市,
满足多层次客户多样化需求。公司将主要从三方面入手:一是努力打造一支强
有力的销售团队,建立完备供销网络,及时有效地反馈客户需求信息;二是在
坚守合规底线的前提下加强公司各部门的联动,打造一体化的综合金融平台,
使客户得到一站式金融服务;三是增强产品引入能力,拓宽产品引入渠道,进
一步加强与外部金融单位的业务合作,丰富产品类型,努力为高端客户量身定
制个性化产品。


(3)增强创新能力,加快财富管理业务转型升级


公司将提升财富管理业务创新能力,通过使用智能科技化应用手段,为不
同类型和不同需求的客户,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公司将加快传统经纪业务向
财富管理业务的转型速度,以提升用户体验为目标,优化整合各业务系统和办
理流程,采用集中运营、风险集中把控的新模式提升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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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营销服务模式上,实现“同质化”向“差异化”转变,重点推进投资顾问团
队建设,建立专业的投资顾问服务平台,通过创新专业投资分析工具,从资产
配置、风险管理、投资者教育等方面为投顾赋能,提升投资顾问服务质量和水
平,满足客户多元化的投资需求,实现客户财富的保值增值,加快财富管理转
型。

2、投资银行业务


(1)做大做强现有业务,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华英证券抓住科创板战略机遇,持续储备科创板项目;紧抓 IPO 等股权
基础业务,同时积极拓展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其他业务,加大非牌照
类财务顾问业务探索,促进投资银行业务的全面发展;在债券业务方面,及时
关注债券市场变化,加强内部债券业务审核和风险控制,稳健发展债券融资业
务,助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同时,华英证券将充分发挥与公司的战略协同效
应,在坚守合规底线的前提下延伸服务链条、丰富业务类型,为客户提供全方
位金融服务。


(2)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增强销售能力


华英证券将进一步加大对现有核心客户的维护工作,关注挖掘客户需求,
整合公司及国联集团资源优势,挖掘业务机会;针对不同区域、行业的客户,
连同公司各分支机构进行重点覆盖、培育和突破;以培训为切入口,与政府、
金融办、平台公司等合作,对接潜在客户。同时,华英证券将进一步加强低评
级债券和股票的销售变现能力,提升优质债券承揽能力,补充销售强手,扩充
和完善客户网络,拓展核心客户群,完善多样化销售手段,提升研究和市场判
断力,持续提高公司销售能力。


(3)强化业务和合规风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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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英证券将建立健全前台执行、中台审核、后台服务紧密配合的全方位合
规风控机制,细化完善全业务流程管理,提高全员合规、风控意识,将业务风
险降至最低。


3、私募股权投资业务


(1)完善基金管理,提高品牌知名度


国联通宝将根据《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的规定进一步
做好国联通宝下属基金的管理工作,加大并购基金等拓展业务,提高品牌知名
度。继续深入挖掘无锡本地及周边优质企业,摸索推进新业务的开展,积极利
用公司综合服务优势,挖掘和服务高净值客户的资产配置意愿,充分整合资源,
实现价值共享。


(2)打造差异化竞争能力


国联通宝将进一步理顺分配政策,落实外部激励制度,以做大做强为目的,
实现各方互利共赢;另一方面,国联通宝将充分依托和利用公司各分公司、各
部门资源,发挥证券公司投融资综合优势,逐步实现差异化竞争。

4、资产管理业务


(1)扩大资产管理规模,推动资管业务全面发展


公司将继续紧抓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资管业务在公司
转型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开发具有公司特色的商业模式,以扩大资产管理
规模为基础,提高主动管理型产品规模的业务占比,提高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公司将着力发展固收、权益、量化等标类业务,增强主动管理能力,努力推进
资产管理业务的全面发展。


(2)提升产品研发管理能力,丰富产品种类


公司通过严格、科学地筛选优秀人才,壮大投研队伍,同时加强内部培训,
挖掘投研潜力。另外,针对特定的业务类型,积极引进外部成熟的高端投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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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进一步提升团队整体投研能力。加强资产管理业务与经纪业务的联动,通
过分析客户的风险偏好、投资理念、资金流动性等特征,创新设计不同类别的
产品,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实际需求。


(3)秉承稳健的投资理念,加强风险管控


资产管理业务发展过程中伴随着各种风险,公司一贯秉承稳健的经营理念
和投资理念,在产品转型和持续创新过程中,将风险控制渗透到业务发展的各
个阶段,建立创新业务风险审查标准,加强风险管理,完善分类分级管理与授
权制度。


5、信用交易业务


(1)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发展信用交易业务


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专业化、信息化管理来支撑信用交易业务平台,
逐步积累业务经验,不断满足客户投资策略多样化的需求,吸引大型专业客户,
提升普通账户向信用账户转换的速度与效率。逐步将投资者教育活动与投资理
念推广拓展至线上,并且重点向风险承受能力较高、投资经验较为丰富的客户
提供更为专业、系统的投资策略建议。逐步实现融资融券业务与期权、期货、
可转债等多种金融工具相结合。


(2)积极拓展客户资源,拓宽客户合作渠道


公司将重点针对上市公司大股东等长期投资者进行业务推介,成立专业高
素质团队加强对机构客户的针对性服务和管理,为机构客户多元化的投资需求
提供更为专业化的服务内容。同时,公司将坚持推进跨界合作,加强与境内外
银行、信托、证券、期货、基金、保险、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合作,推动资
源整合,拓宽客户资源。此外,公司将借助中证金平台做好渠道建设,打通转
融券供给端和需求端连接渠道,拓展新的机构客户。

(3)强化风险管理,进一步降低业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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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风险控制,努力提高全员风险防范意识,形成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将信用交易业务风险管理与实施流程再造、完善内部控制及推进专项治理三方
面有机结合,制定出规范化、信息化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实现风险管理对业
务发展和业务扩张的“硬约束”,完全实现业务发展、风险控制和效益增长的和
谐统一。同时,打造以市场为导向的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在业务创新发展中
提升风险控制体系的实用性、可操作性。


5、场外市场业务


新三板业务原来属于公司场外市场部开展的业务,华英证券承接后将继续
加强渠道建设,增加客户基数,提高新三板项目签约企业数量,在大力推进推
荐挂牌业务的同时,积极挖掘企业在资本运作、收购兼并、股权融资等方面的
市场潜力,开启面向创新型、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多元化资本市场服务。在做市
业务方面,公司将加大对新三板优质挂牌企业的做市投入,实现盈利模式多样
化。同时,探索并参与场外市场业务,适时适度加大对场外市场业务的投入。


在合规风控方面,公司将根据市场发展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业务流程、
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从技术上量化风险,将执业风险降到最低。公司将进一
步加强项目立项审核,完善内核程序,提高内核质量与效果,做好对项目的动
态监控。


6、证券自营业务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自营业务部门将根据宏观经济走势及市场行情
的变化,并结合公司净资本水平,适度做大投资规模,建立风险可控、收益稳
定的投资组合。同时,积极培育和提升投资团队投资管理水平,努力提高公司
收益水平。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将在产品设计、中介交易和解決方案方面打造公
司特色,为客户提供差异化服务;股权衍生品业务将积极建设具备一流投资交
易、产品创设和解決方案能力的股票交易平台,为机构销售、投资银行和财富
管理等业务带来更多的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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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进一步完善集中领导、科学决策、分级管理、适度授权、有效监控、
及时反馈的证券投资管理体制和规范、有序、高效的运作机制,控制投资风险,
提高投资收益,使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7、互联网金融业务


公司将坚持“一个战略、两大核心、三项创新”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战略。
“一个战略”即聚焦互联网,坚持线上线下协同发展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战略。“两
大核心”即打造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和构建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两大核心板
块。“三项创新”即基于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与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实现客户服
务创新、金融产品创新和营销渠道创新。围绕以上目标不断完善公司各项互联
网基础设施,强化公司互联网品牌建设,打造独具特色的互联网金融产品。


二、发展计划依据的假设条件和面临的困难

(一)依据的假设条件

1、国家宏观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社会、政治和法律环境形势稳定、
处于正常发展状态,且没有发生对公司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不可抗力事
件;


2、证券行业处于正常发展状态,国家对证券公司的政策不会有重大的不
可预期的改变;


3、国家金融体制总体稳定,财政金融政策相对稳定和连续,资本市场平
稳健康发展,证券市场不会出现重大调整;


4、公司预测的风险得到有效防范,且不会发生其他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
根本性影响的风险;


5、本次融资能够顺利完成;


6、没有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见因素对公司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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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现上述发展计划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1、证券市场周期变化的影响


证券市场运行情况与经济整体走势紧密相关,受宏观经济政策影响较大,
行业呈现出周期性波动特征。作为证券市场的中介服务机构,证券公司的业务
开展与证券市场的发展密切相关,公司上述发展计划是根据目前的宏观经济发
展趋势、资本市场运行情况制定的。若未来证券市场发生较大波动,公司如果
不能有效应对该种波动和变化,将致使公司发展计划的完成情况受到证券市场
周期变化的影响。

2、行业竞争加剧


我国证券行业正处于革新和稳步发展期,各项业务制度不断推出和更新。
传统业务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国内各证券公司都将面临如何保持各项业务持续
发展的问题,而多项新业务的推出又会进一步加剧行业竞争。如果公司采取的
措施不能有效地促进各项业务的发展,将很可能受到同行业竞争对手的冲击。


三、发展计划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是基于公司目前的行业地位、资产规模、业务特点、竞
争优势、人才储备,结合宏观经济状况、证券市场环境和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
制定的。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的有效实施,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增强现有业务竞争
力,提高公司现有业务水平和经营规模,弥补业务发展不足,使现有业务运作
和发展规划形成良性互动,为股东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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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量

本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内
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及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A 股发行上
市方案。公司拟发行数量不超过 47,571.90 万股,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后总股
本的 20%。实际发行的总规模将根据本公司资本需求情况、本公司与监管机
构沟通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等决定。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量将根据询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乘以发行股数
确定。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内容、投资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增加营运资
金,发展主营业务。公司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资本金的金额不超
过 193,808.46 万元,最终发行规模将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根据公司
发展目标,结合现有业务的发展情况,本次募集资金计划重点使用方向如下,
同时根据市场变化将可能对使用方向作相应调整:

序号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重点使用方向

优化营业网点布局,实现对全国主要中心城市的全覆盖,同时在重点拓展区域进
1
一步加密营业网点,提高经纪业务市场占有率水平。

2 通过补充资本加快推动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等资本中介业务发展。

3 在风险可控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度增加自营业务投资规模,提高投资回报。

加大对资产管理业务的投入,提升产品创设能力和投资管理能力,扩大资产管理
4
规模。
积极培育场外市场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等创新业务,扩大收入来源,优化收
5
入结构。
增加对子公司的资本投入,扩大业务规模,推动子公司快速发展。同时加快现代
6
证券控股集团建设,择机设立或收购证券相关机构及资产。

7 加强风控体系和 IT 系统建设,充分发挥其对各项业务发展的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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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化营业网点布局,实现对全国主要中心城市的全覆盖,同时在重点
拓展区域进一步加密营业网点,提高经纪业务市场占有率水平。


经纪业务是证券公司的传统业务,也是本公司最重要的收入来源。为了应
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本公司需进一步发展和优化经纪业务。为此,本公司拟对
现有证券营业部进行调整优化,完善对营业网点的整体战略布局,实现对全国
主要中心城市的全覆盖,同时在重点拓展区域进一步加密营业网点,提高经纪
业务市场占有率水平。在优化布局的同时,本公司营业网点也逐步加强服务能
力,向客户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理财服务,以提升营业网点的渠道服务和增
值服务能力,将各营业网点逐步向综合营销与服务平台转变。


2、通过补充资本加快推动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等资本中介业务发
展。


资本中介业务具有风险可控、收益稳定的特征,对于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完善公司的金融服务,整合公司的客户资源,改善公司的盈利模式具有重大的
意义。资本中介业务属于资本消耗型创新业务,业务规模的扩大需要相应规模
的资本金支持。公司拟进一步加大投入,促进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等资
本中介业务的发展。


3、在风险可控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度增加自营业务投资规模,提高
投资回报。


本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证券自营业务风险控制及投研体系,具备了提高
证券自营业务规模的管理能力。本公司拟进一步扩充资本,以便在风险可控的
前提下根据市场条件适时扩大自营业务规模,建立风险可控、收益稳定的投资
组合,提升公司收益水平。


4、加大对资产管理业务的投入,提升产品创设能力和投资管理能力,扩
大资产管理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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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内居民收入的增加,未来资产管理业务有望保持快速增长。目前本
公司已成功设立并运作了多支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及定向资产管理产品。本公司
计划利用本次募集资金在未来全面加大对资产管理业务产品开发、销售和投研
管理方面的投入力度,并加大资金支持,树立自身品牌,使资产管理业务成为
本公司重要的利润增长点。


5、积极培育场外市场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等创新业务,扩大收入来
源,优化收入结构。


场外市场业务主要包括新三板挂牌及做市、柜台市场交易、场外衍生品交
易等。公司目前已储备了丰富的客户资源,未来将继续做大新三板业务规模。
公司后续将加大对新三板优质挂牌企业的做市投入。考虑到新三板做市业务属
于资本中介业务,需要占用自有资金为市场提供流动性支持,公司拟使用本次
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进一步扩大新三板业务做市规模。同时,投资者大量的
风险管理需求将带动衍生产品的快速发展,公司将适时适度加大对柜台市场交
易和场外衍生品交易的投入。


6、增加对子公司的资本投入,扩大业务规模,推动子公司快速发展。同
时加快现代证券控股集团建设,择机设立或收购证券相关机构及资产。


公司投资银行等业务由下属子公司开展。报告期内,子公司业务水平逐步
提升,并与母公司各项业务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
将继续加大对子公司的支持力度,不断完善组织架构和业务体系。同时为了加
快现代证券控股集团建设,在机会成熟时设立或收购其他证券相关机构及资
产。


7、加强风控体系和 IT 系统建设,充分发挥其对各项业务发展的支撑作用。


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构建行之有效的风险应对机制将为实现公司
稳健经营的目标提供保障。信息技术系统对公司业务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创新起
着重要的支撑和牵引作用。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公司将加强风控合规能力和信
息技术系统建设,助力公司各项业务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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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运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
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
部用于补充资本金,增加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不涉及生产、制造项目或土
地资源的使用,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
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相关规定。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根据现行有效的项目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
其他规范性文件,发行人募集资金拟投向的项目不需在项目核准机关进行核准
或备案。发行人的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四、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公司 2016 年 7 月 29 日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
资金到账后将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
后一个月内将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


五、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已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用途的议
案》,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认为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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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建立了较为完备的风险控制
体系,具备了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同时,公司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财务状
况良好,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重大违法行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管理办法》之规定。


(二)本次公开发行符合国家及行业的政策导向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拓宽
证券公司融资渠道”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
内容,该文件同时提出要“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或发行债
券筹集长期资金”。


《关于金融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进一步提升证券业的
综合竞争力。积极引导和支持证券公司在风险可测、可控的前提下开展创新活动,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改善盈利模式,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2011 年 3 月发布的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对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
配置的功能和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对证券行业找准定位、明确任务、
实现创新发展提出了更加迫切的需求。


2012 年 5 月召开的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则明确了我国证券业下一个阶
段发展的“路径图”,并计划从鼓励证券公司发行上市和并购重组等 11 个方面出
台措施支持合规证券公司通过多种途径充实资本,支持证券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
提下,探索创新模式。


2014 年 9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的通知》,
鼓励证券公司多渠道补充资本,并清理取消有关证券公司股权融资的限制性规
定。


随着证券行业监管政策的逐步调整以及以净资本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方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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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深化,不断出台政策支持证券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探索
新型融资工具,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扩充净资本。因此,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上述募集资金运用已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和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与公司的现有经营规模、财
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匹配,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推进各项业务
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为股东和投资
者创造持续稳定的回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是可行的。


六、本次募投项目的批准备案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增加营运资金,
发展主营业务,不涉及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不存在违
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批备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已经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符合行业政策和公司战略要求

中国证监会《关于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的通知》(证券基金机构
监管部部函[2014]1352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资本补充指引》(中
证协发[2014]168 号)等文件要求,证券公司应当重视资本补充工作,通过 IPO
上市、增资扩股等方式补充资本,确保业务规模与资本实力相适应,公司总体
风险状况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2016 年 6 月 16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
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
险控制指标体系,证券公司的业务规模将直接取决于证券公司的资本规模。近
年来,部分优质证券公司通过 IPO 等途径增强了公司实力和净资本规模,随
着行业的发展,业务逐步向净资本规模大的公司集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
补充资本金,符合政策要求和公司战略要求,有利于公司扩充资本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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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快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的需要

证券行业是与资本规模高度相关的行业,资本规模是影响证券公司持续盈
利能力、风险抵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关键因素。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要求,
证券公司部分业务的资格取得和业务规模直接与净资本相挂钩,净资本实力业
已成为证券公司做大做强做全业务的必要条件。虽然 2015 年公司在境外首次
公开发行 H 股,增强了资本实力,但与国内领先同行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
在国内证券行业传统业务竞争加剧、资本中介业务快速发展的趋势下,公司目
前的净资本水平制约着业务拓展。因此,补充净资本已经成为本公司顺利开展
各项现有业务和创新业务的前提条件,也是决定公司在未来市场竞争地位的关
键因素。


(三)提高公司抵御风险能力的需要

近年来,证券公司业务发展迅速,融资融券等信用交易类业务发展较快,
证券公司融资渠道得到拓宽,财务杠杆水平有所提高。此外,随着金融混业经
营趋势的发展、资本市场的波动以及宏观经济增速的放缓,证券公司业务经营
风险上升。目前,国内证券行业实行以净资本为核心的动态监管模式,资本实
力已经成为证券公司衡量抵御风险能力的重要依据。证券行业作为资金密集型
行业,其抵御风险的能力与资本规模直接关联。只有不断扩大资本规模,全面
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才能有效防范和化解证券行业所面临的各类风险。
因此,公司需要增强资本实力,提高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抵御风险的能力。


八、补充营运资金的必要性

证券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
理办法》对证券公司各项业务的资本规模提出了具体要求,证券公司的业务规模
直接取决于证券公司的资本规模。近年来,部分优质证券公司通过 IPO 等途径增
强了公司实力和资本规模,随着行业的发展,业务逐步向资本规模较大的公司集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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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背景下,虽然经过多年的发展,特别是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后,公司
的综合实力和资本规模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与业内大型证券公司相比,公司的
资本规模仍然有较大的差距。未来公司计划一方面继续巩固传统的经纪业务,另
一方面不断加快资本中介业务及其他创新业务的发展,实现收入结构的多元化,
这就需要公司持续不断的补充资本规模。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可进一步扩大公
司资本规模,推动各项业务发展,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九、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增加营运资
金,发展主营业务,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对公司的独立性
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以下直接影响:


1、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将增加,净资产收
益率将相应发生变化;


2、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本将进一步增加,有利于公司扩大业
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发展主营业务,有效提升公司的经营实力和抗风险能
力;


3、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可能在短时间内无法提升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
水平,但长期看来,有利于增强资本实力及推进各项业务的发展,从而有利于
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为股东和投资者创造持续稳
定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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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将根据自身战略规划及发展情况,合理配置本次发行的募集资
金,及时补充公司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保障各项业务的有序
开展。


十一、前次募集资金运用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5 年 5 月 26 日批准同意,本公司在境外首次公开发行
40,240 万股 H 股股票,并于 2015 年 7 月 6 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股票代
码为 01456,每股发行价格为港币 8.00 元。2015 年 7 月 31 日,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
第 956 号),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H 股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


根据 H 股招股说明书(招股章程),本公司在境外首次公开发行 H 股股
票募集资金运用包括下列内容:(1)约 45%用于发展融资融券业务;(2)
约 20%用于发展其他资本中介服务;(3)约 15%用于证券投资业务;(4)
约 10%用于互联网交易业务;(5)约 10%用于运营资本及其他一般企业用途。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调
整境外首次公开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将原募集资金中约 10%拟用于
互联网交易业务的部分变更为用于对香港子公司的资本金投入,剩余资金用于
支付其筹备期各项费用或补充母公司流动资金,其余资金用途没有改变。


根据本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截至 2015 年 7 月 6 日止,本公司已完成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票的
发行,股款以港币现金缴足,净募集资金总额计港币 3,097,326,346.74 元,折
合人民币 2,443,976,327.16 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未结汇募集资金计港币
5,900.00 元,累计使用已结汇募集资金计人民币 2,343,975,641.46 元,按照实
际结汇情况折算总计人民币 2,343,980,616.51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港币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合计港币 314,661,335.97 元,人民币募集资金银行
账 户 余 额 计 人 民 币 963,047.17 元 , 按 照 期 末 汇 率 折 合 人 民 币 总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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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836,671.94 元 ; 其 中 港 币 募 集 资 金 银 行 账 户 利 息 收 入 部 分 计 港 币
2,740,067.57 元,人民币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利息收入部分计人民币 540,162.95
元,利息收入部分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人民币总计 2,994,715.48 元。


2020 年 2 月 21 日,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 2015 年 7 月 6 日 H 股募
集资金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出具了《审核报告》(德师
报(核)字(20)第 E00004 号),认为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
行字[2007]500 号)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
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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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前公
司股利分配的政策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按本年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交易风
险准备金,用于弥补证券交易的损失,不得用于分红、转增资本,再提取利润
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
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
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
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不得在未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
润。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
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
公司资本。但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
本的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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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可以以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形式分配股利。


4、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6、公司在分配股利时所依据的税后可分配利润根据下列两个数据按孰低
原则确定:


(1)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的累计
税后可分配利润数;


(2)以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按照国际会计
准则或者境外主要募集行为发生地会计准则调整的财务报表中的累计税后可
分配利润数。


2019 年 6 月 13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制定
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有关上
市公司应订有派付股息的政策的要求,公司修订利润分配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本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普通股股东的利润不少于当年
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0%。


二、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情况

2017 年 6 月 29 日,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国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总股本 190,240 万股为基数,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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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股分配 1.4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26,633.60 万元。截至 2017 年
8 月 28 日,前述股利已实际分配完毕。


2018 年 6 月 15 日,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国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17 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


2019 年 6 月 13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国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总股本 190,24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分配 0.5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9,512 万元。截至 2019 年 8 月
12 日,前述股利已实际分配完毕。


2020 年 2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国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9 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本决议
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2016 年 9 月 19 日,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内资股类
别股东会议及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除进行年
度利润分配之外,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发行上市日前本公司的滚存
未分配利润将由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
有。


四、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
规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在《公
司章程》(草案)中明确了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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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
司在营业收入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时,可以在满足前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2、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
期利润分配。


3、在确保满足监管规定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每一
年度实现的盈利在依法提取风险准备金、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有可分
配利润的,可以进行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
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4、公司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现金分红的
时间、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
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
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
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
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公司利润分
配方案的情况和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5、如公司当年有可分配利润但未做出现金分红方案,董事会应就不进行
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
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公司应为股东提供
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6、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该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该报告期内公司满
足监管规定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有可分配利润但公司董事会
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并详细说明未分红
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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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政策变更事项时,应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
意见。


五、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2016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根据《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
年分红回报规划》,在 A 股上市后三年,公司将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
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
分配。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
利润分配。


若公司净资本负债率等未达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标准的,不向股东
分配利润。在确保满足监管规定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每
一年度实现的盈利在依法提取风险准备金、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有可
分配利润的,可以进行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
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在营业收入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
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前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区分不同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
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
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董事会应做专题论述,详细论
述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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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及投资者服务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公司秘书和证券事务
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或根据董事会秘书的授权从事信息披露事务。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执行机构。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方式如
下:


联系人:王捷


办公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电话:0510-82833209


传真:0510-82833124


电子信箱:glsc-ir@glsc.com.cn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承诺:“公司上市后,将严格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各项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结合证券
公司特点,在定期报告中充分披露客户资产保护状况,以及由证券公司业务
特点所决定的相关风险及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情况、公司合规管理、业务开
展等信息;并切实采取有关措施,强化对投资者的风险揭示和风险教育。”


二、重大合同

本节所称的重大合同,是指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正在履行或
将要履行的金额重大(标的金额超过 500 万元)或虽非金额重大但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或协议。本公司的重大
合同如下:


(一)保荐业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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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华英证券签署的正在履行的有
重大影响的保荐业务合同具体如下:

序号 合同名称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
1
民币普通股(A 股)之保荐协议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
与上市之保荐协议



(二)承销业务合同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华英证券签署的正在履行的重
大承销业务合同具体如下:

序号 合同名称

天全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天全县国有资产经
1
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成都市蜀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 2019 年成
2
都市蜀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成都憬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2018 年成都市新津县城
3
市停车场建设项目非公开发行项目收益债券之承销协议

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无锡市市政公
4
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无锡市国联发展
5
(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苏州电器科学
6
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仁怀市茅台文化旅游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2018 年
7
仁怀市赤水河谷旅游度假区工程建设项目非公开发行项目收益债券之承销协议

青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2018
8
年项目收益债券之承销协议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9
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之承销协议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1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

11 成都武侯产业发展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武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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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同名称

产业发展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

成都市瀚宇投资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市瀚宇投资有限公司
12
非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

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牵头
13 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柳州市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

潍坊市文化旅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2019
14
年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

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牵头主
15 承销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签订的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
16
承销商并代表承销团)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
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

17 铜仁市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成都市羊安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市羊安新城
18
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保障性住房)之承销协议

如皋市经济贸易开发总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如皋市经济贸易开发总
19
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

重庆开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牵
20 头主承销商)及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关于重庆开乾投资(集
团)2019 年非公开发行扶贫专项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盱眙经发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承销
21
商)签订的盱眙经发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启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
22 席主承销商)及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关于启东国有资产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23 江苏博融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公司债券主承销协议

武汉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工业控股集团有限
24
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首次发行 2,000 万
25
股每股面值 1.00 元之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承销协议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6
境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


1-1-697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合同名称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2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主承销协议



(三)财务顾问业务合同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华英证券无正在履行的重大
财务顾问业务合同。


(四)资产管理合同

1、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规模排名前十位
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如下:

序号 合同名称 管理人/托管人

国联比亚迪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 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金如意 7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 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现金添利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资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国联汇富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 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管理合同 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玉如意年年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资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国联玉如意年年发 2 号集合资产管理 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国联玉如意 9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 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8 国联国富 26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 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698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合同名称 管理人/托管人

管理合同 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国联国富 2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 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
管理合同 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国联玉如意年年发 3 号集合资产管理 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公司正在履行的管理费排名前十位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如
下:

序号 合同名称 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

委托人: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汇鑫 8 号定向资产管
1 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海普瑞 1 号定向资产
2 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委托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汇鑫 10 号定向资产
3 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代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
国联信立泰 1 号定向资产
4
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委托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汇融 55 号定向资产
5 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国联汇融 40 号定向资产 委托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699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合同名称 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

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委托人: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汇鑫 26 号单一资产
7 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国联汇盈 45 号定向资管
8 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委托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国联汇盈 40 号定向资产
9 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合 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汇鑫 39 号单一资产
10 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五)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合同

公司正在履行的债权数额排名前十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情况
如下表:

债权数额
序号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融入方
(万元)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扬州东方
1 0001291 易业务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集团有限 25,000
(初始交易) 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2 0001296 易业务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潘** 19,000
(初始交易)

北京厚德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义民投资
3 0001227-1 易业务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15,000
管理有限
(初始交易)
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4 0001285 唐* 12,000
易业务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1-1-700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债权数额
序号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融入方
(万元)

(初始交易)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5 0001116 易业务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仲** 10,700
(初始交易)

上海双创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金磐企业
6 0001361 易业务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管理合伙 10,000
(初始交易) 企业(有限
合伙)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7 0001322 易业务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周** 10,000
(初始交易)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宜兴鹏鹞
8 0001302 易业务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投资有限 10,000
(初始交易) 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宜兴鹏鹞
9 0001328 易业务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投资有限 10,000
(初始交易) 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江苏华宏
10 0001285 易业务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实业集团 9,300
(初始交易) 有限公司



(六)其他重大合同

1、重要租赁协议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执行的年租金超过 500
万元的租赁协议如下表所示。


出租方 房屋坐落 面积(m2) 房屋租金 租赁期限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太
无锡国联新
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 7-9 年租金为 10,17 2020/1/1-20
1 城投资有限 12,003.12
楼、12 楼、16 楼(含 4、 8,508 元 20/12/31
公司
5 楼分摊)
北京建机天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 2016/7/1-2019/6/3 2016/7/1-20
2 1,057.54
润资产管理 大街 8 号 IFC A 座 10 层 0,租金为 450 元/ 21/6/30
1-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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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房屋坐落 面积(m2) 房屋租金 租赁期限

有限公司 1002-1003 单元 建筑平米/月;

2019/7/1-2021/6
/30,租金为 500
元/建筑平米/月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
道 1198 号世纪汇办公楼 华英证券租 华英证券月租金
上海世纪汇
一座 37 层,其中华英证 赁:1,120.30; 为 466,838.35 元; 2018/2/1-20
3 置业有限公
券租赁第 01、02、07 单 国联证券租 国联证券月租金 21/1/31

元,国联证券租赁第 05、 赁:828.38 为 345,192.85 元
05、06 单元。
北京昆庭资
中粮置地广场 A 塔 4 层 月租金为 625,22 2019/8/16-2
4 产管理有限 1,488.63
401-403 单元 4.60 元 022/8/15
公司


2、服务框架协议


2017 年 12 月 11 日,公司与国联集团签订《证券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公司向国联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证券经纪及期货 IB、资产管理、代理销售金
融产品、财务顾问及证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国联集团及其关联方为公
司提供信托计划管理及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3、上市保荐协议及承销协议


2016 年 12 月 2 日,公司与南京证券签订《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保荐协议》及《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承销协议》;2019 年 4 月 15 日,
公司与南京证券签订《<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
在主板上市之保荐协议>之补充协议》。南京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之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将负责推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股票承销及持
续保荐督导工作。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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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之情形。


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涉及的标
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如下:


(一)公司与内蒙古奈伦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纠纷案


2012 年 11 月 9 日,公司认购了内蒙古奈伦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內蒙古奈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提
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券到期后发生违约,公司向华
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2015 年 8 月,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作出裁决,裁决内蒙古奈伦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债券本金
840 万元,另行支付违约赔偿金、延期补偿金和支付债券利息(利息计至内蒙
古奈伦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履行完毕全部支付义务之日)等,此裁决为终局
裁决。截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尚未执行完毕。


(二)公司与广州汇垠华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张桂珍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纠纷案


2017 年 2 月 12 日,公司与广州汇垠华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
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合同编号:0001087)以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易协议书》,并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前述协议约定广州汇
垠华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提供其所持有的 2,277 万股华明装备(002270.SZ)
限售流通股票进行质押,公司向其融出资金 12,200 万元,初始交易日为 2017 年
2 月 14 日,购回交易日为 2019 年 2 月 14 日,回购年利率为 5.5%,张桂珍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办理强制执行公证,2017 年 2 月 14 日,该质押式回购初始
交易完成。


因广州汇垠华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张桂珍先后构成违约,公司向公
证处申请并取得了公证执行证书([2018]京精城执字第 00007、00008 号)。2018
1-1-703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年 6 月 4 日,公司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广州汇垠华合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与张桂珍支付未偿还本金 11,850 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
违约金、债权实现费用等。


2018 年 6 月 13 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执行裁定书》([2018]粤
01 执 2796 号),裁定:查封、扣押、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广州汇垠华合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张桂珍价值 120,515,366.89 元的财产。


2018 年 11 月 12 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广州汇垠华合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的申请出具《执行裁定书》([2018]粤 01 执异 538 号、[2018]粤 01
执异 580 号),因公证处在办理公证时违反法定公证程序,裁定不予执行公证
书和执行证书。2018 年 11 月 29 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
([2018]粤 01 执 2796 号),裁定终结本案执行。


此后,公司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广州汇垠华合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请求判令后者偿还本金及利息并支付违约金等。因公司后续收回全部本
金、利息及违约金,2019 年 8 月 27 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公司申请,
裁定准许公司撤诉。


此外,公司向无锡市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保证人张桂珍对主协
议项下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予偿付;因部分实现债权的费用未收回,2019
年 8 月 26 日,公司向无锡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书,将仲裁标的金额变更为
1,000,000 元。后因公司收到张桂珍汇款 1,000,000 元,2019 年 9 月 16 日,无
锡仲裁委员会根据公司申请裁定准许公司撤回本案。


2019 年 9 月 20 日,张桂珍以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为由,向无锡市中级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向第三人汇垠华合退赔多收取的款项和损失等合计
55,517,046.9 元。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件。2019 年 12 月 30 日,无
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


截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本案尚在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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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桂珍对公司的诉讼,诉讼涉案金额占公司 2019 年 12 月末总资产的比例
为 0.2%,占比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与彭朋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案


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司与彭朋签署《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含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合同编号:0001129),约定:彭朋以其所
持有的 2,100 万股东方网络(002175.SZ)限售流通股票进行质押,向公司融入
资金 12,000 万元,初始交易日为 2017 年 4 月 27 日,购回交易日为 2018 年 4 月
26 日,利率为 5.4%,2017 年 4 月 27 日,该质押式回购初始交易完成。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与彭朋签署《补充协议》,确认已归还本金合计 3,800 万元,剩
余本金 8,200 万元(后彭朋又归还 100 万元),购回交易日变更为 2019 年 4 月 25
日。


后因彭朋构成违约,2019 年 1 月 4 日,公司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请求:彭朋、韦越萍(彭朋配偶)偿还借款本金 8,100 万元,以及相应的利
息、违约金、债权实现费用等;彭敏(连带责任保证人)、黄勇(连带责任保证
人)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予以偿付。2019 年 1 月 9 日,无锡市中级
人民法院受理了本案。


2019 年 2 月 26 日,公司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依法
强制执行彭朋未偿还本金 8,100 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债权实现费
用等,该法院于 4 月 2 日受理。


2019 年 8 月 23 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彭朋
质押给公司的 3,432 万股东方网络股票。该等股票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进行了
司法拍卖。2019 年 12 月 3 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程序。


2019 年 7 月 13 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韦越萍以其与彭
朋的夫妻共同财产归还公司借款本金 8,100 万元及相应利息, 彭敏对上述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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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黄勇以其与彭敏的夫妻共同财产对彭敏的债务承担连带清
偿责任。


截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公司已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
案仍在进行过程中。


(四)公司作为管理人代表“国联汇盈 80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与西藏
风网科技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案


2016 年 5 月 30 日,公司与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人,以下简
称“民生加银”)签署了《国联汇盈 80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合
同》(以下简称:汇盈 80 号合同),公司作为管理人管理汇盈 80 号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管理方式为管理人根据委托人出具的《投资指令》管理和运用委托
资产,投资范围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委托人同意并授权管理人代表委托人
签署股票质押式回购相关法律文件。


2016 年 12 月 26 日,公司(代表国联汇盈 80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与西
藏风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风网”)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业务协议》及相应《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西藏风网以其持有的 1,774
万股华闻传媒(股票代码:000793)股票质押向公司融入资金 8,750 万元,并
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根据前述协议约定,该交易初始交
易日为 2016 年 12 月 29 日,购回交易日为 2019 年 12 月 27 日,回购年利率为
6.53%。2016 年 12 月 29 日,该质押式回购初始交易完成。


后因西藏风网构成违约,公司按照约定协助委托人进行违约处置,向无锡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西藏风网偿还公司融资本金 8,750 万元及相应
利息、违约金、债权实现费用等。2019 年 9 月 25 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受
理了本案,并根据公司的申请,出具保全裁定,冻结西藏风网银行存款等财产。
2019 年 12 月 16 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


根据汇盈 80 号合同约定,管理人是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签署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业务协议,股票质押式回购的相关法律后果应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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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对管理人根据委托人的《投资指令》从事的投资行为承担完全后果,自行
承担投资风险,并处理相关纠纷。管理人签署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等
法律文件并按照该等文件约定履行义务不构成管理人为股票质押式回购及资
金融入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如因资金融入方违约等原因导致委托资产或委
托人损失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风险或责任。


截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本案尚在审理过程中。


五、公司控股股东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


截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国联集团不存在可能导致所持公司
股权发生变更或可能影响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且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
项。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
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涉及重大诉
讼或仲裁事项,并且均未涉及任何刑事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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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有关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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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姚志勇 葛小波 华伟荣




周卫平 刘海林 张伟刚




卢远瞩 吴星宇 朱贺华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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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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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江志强 周卫星 任 俊




虞 蕾 沈 颖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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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除董事以外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杨 明 尹红卫 李 钦




徐法良 王 捷 汪锦岭




陈兴君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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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刘兆印




保荐代表人:
王 刚 胡 磊




法定代表人:
李剑锋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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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意
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
夏宏建




董事长:
李剑锋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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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姚志勇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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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
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
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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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
的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本所对国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019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非经常
性损益的专项说明、本所对国联证券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
控制出具的审核报告及本所对国联证券 H 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出具的审核报告(以下统称“报告及说明”)的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有关报告及
说明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
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由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及说明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
向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完整准确地引用由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及说明而导致在相
应部分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及说明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事务所负责人: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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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五、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
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
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
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柴季华 周卓豪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何宜华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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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发行保荐书


2、财务报表及其审计报告


3、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6、公司章程(草案)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 9:00-11:00,14:00-17:00。


三、查阅地点

本次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直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查阅本招股意向
书和备查文件,也可以到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办公地点查阅本招股意
向书和备查文件。


四、信息披露网站

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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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gls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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