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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0-06-1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摘要
(封卷稿)
(发行人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 号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
国贸大厦2 座27 层及28 层 招商银行大厦A 层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
国际企业大厦C 座
财务顾问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金钟广场
A 座38-45 层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重要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www.sse.com.cn网站。投资者在
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目 录
第一章 重大事项提示 .........................................................................................................1
第二章 本次发行概况 .........................................................................................................3
第三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5
一、本行基本信息 .......................................................................................................... 5
二、本行简要历史沿革 .................................................................................................. 5
三、本行股本及股东的情况 .......................................................................................... 8
四、本行业务 ................................................................................................................ 11
五、本行资产权属情况 ................................................................................................ 19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 20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22
八、本行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 29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9
十、三农金融业务 ........................................................................................................ 46
第四章 募集资金运用 .......................................................................................................54
第五章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55
一、风险因素 ................................................................................................................ 55
二、其他重要事项 ........................................................................................................ 57
第六章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 58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 58
二、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 59
第七章 备查文件 ............................................................................................................... 6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
第一章 重大事项提示
I、本行拟在境内进行本次A 股发行。本行拟同步在境外进行H 股发行。
本招股意向书是本行仅为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A 股股份而披露的。除用于在中国
境内发行本行A 股股份外,本招股意向书并不构成出售任何证券的要约或对任何方发
出的购买任何证券的要约邀请。本招股意向书不得用作且不构成在任何其他司法辖区或
在任何其他情况下的要约和要约邀请。除中国境内、香港或日本之外,本行并未采取任
何行动或准许任何人在任何司法辖区公开发行本行股份,本行亦未采取任何行动或准许
任何人在中国境外的任何司法辖区分发本招股意向书。在任何其他司法辖区分发本招股
意向书或发行本行股份可能是一种受当地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行为,除非这种行为已
根据当地的证券法律法规进行注册登记或得到豁免。
就本次A 股发行,A 股投资者仅可使用本招股意向书及本行就本次A 股发行披露
的相关信息,而不得使用或依赖本行于境外依法向合资格H 股投资者披露的H 股招股
说明书及H 股发行相关信息。本行特别提示投资者:本次A 股发行与H 股发行并非互
为条件。
由于境内外会计准则和监管要求存在差异,本招股意向书与境外分发的H 股招股
说明书在内容与格式方面可能存在若干差异,敬请投资者关注。
II、经本行2010 年4 月21 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行拟将2010 年1 月1
日至2010 年6 月30 日期间的净利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及
20%的一般准备后,与期初未分配利润之和作为可供分配利润,向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含当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特别分红”)。上述特别分红所基
于的净利润按照经审计的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前六个月的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下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与银行口径净利润的较低者确定。如该
期间本行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按有关规定和各股东实际持股天数分别计算各股东应分派
的股利金额。新增股东实际持股天数自交易完成日起计算,本行将基于前述的可供分配
利润发放现金股利,并公告股利分配的实际金额。本行确认有足够的资金支付上述现金
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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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按照上述方案向发行前全体股东分配股利的基础上,本行2010 年7 月1 日至本
行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期间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本行新老股东共
享。
III、鉴于三农金融业务对本行业务的重要性,本行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三章“发
行人基本情况—三农金融业务”中披露有关三农金融业务的环境、业务开展、运营及财
务状况等内容。本行三农金融业务的运营及财务数据已包含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三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本行业务”和“发行人基本情况—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
析”等节的全行运营及财务数据中,敬请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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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 元
本次发行股数: 不超过22,235,294,000 股,占A 股和H 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
的比例不超过7.00%(未考虑本行A 股发行和H 股发行的超
额配售选择权);不超过25,570,588,000 股,占A 股和H 股
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7.87%(若全额行使本行A
股发行和H 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元
定价方式: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本行与联席主承销
商组织路演推介,在发行价格区间内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并
综合累计投标询价结果和市场走势等情况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后每股收益: 人民币【 】元(按本行【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盈率: 【 】倍(按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本次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人民币【 】元(按本行【 】年经审计净资产除以发行前总
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人民币【 】元(扣除发行费用)
发行市净率: 【 】倍(按本次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市净率: 【 】倍(按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将采取向A 股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询价对
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东账户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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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所适用的其他
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由联席主承销商牵头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
销方式承销本次发行的股票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承销及保荐费用【 】万元、律师费用【 】万元、会计师费
用【 】万元、发行手续费用【 】万元、股份托管登记费用
【 】万元、印花税【 】万元,发行费用合计【 】万元
拟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
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财政部和汇金公司承诺,自本行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财政部和汇金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财政部
和汇金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行A 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
发行股份,也不由本行回购该部分股份。财政部和汇金公司
持有的本行A 股股份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或国务院授权的证
券审批机构批准转为H 股后,转为H 股的部分将不受上述三
十六个月锁定期限制。汇金公司承诺境内外法律及监管规定
对汇金公司作为本行发起人持有的股份有锁定期限制的,从
其规定。根据本行与社保基金理事会、财政部、汇金公司四
方签署的关于社保基金理事会入股协议的约定,社保基金理
事会所持已购股份须自交易完成日起锁定五年,或自本行首
次公开发行定价日起锁定三年,以较长时间为准。在本行自
交易完成日起五年内完成首次公开发行的前提下,在锁定期
满后一年内,社保基金理事会可以转让总计不超过30%的已
购股份(包括任何由已购股份产生的分股、拆股、送股和配
股);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社保基金理事会可以转让总计
不超过60%的已购股份(包括任何由已购股份产生的分股、
拆股、送股和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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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三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本行基本信息
发行人名称(中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名称(英文):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注册资本:270,000,000,000 元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成立日期:2009 年1 月15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邮政编码:100005
电话号码:010 8510 9619
传真号码:010 8510 8557
互联网网址:www.abchina.com
电子信箱:ir@abchina.com
二、本行简要历史沿革
(一)本行的发展历史
本行的前身最早可追溯至1951年成立的农业合作银行。上世纪五十年代,本行作为
中国人民银行下属的专业银行,负责组织推动全国农村金融工作,办理国家对农业的投
资拨款和农业贷款。自1963年11月至1965年11月,本行作为国务院直属的金融机构,统
一管理国家支援农业资金的拨付和贷放,并领导农村的信用合作工作。
1979年2月后,本行相继经历了国家专业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国有控股商业
银行等不同发展阶段。上世纪九十年代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之前,本行作为一家国家专业
银行,主要任务是支持农村经济发展,领导农村信用合作社,发挥农村资金筹集和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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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渠道作用。1994年本行政策性业务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划转、1996年农村信用合作
社与本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后,本行逐步转型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坚持信贷支农的
同时,加快城市金融业务发展,成为一家网点网络覆盖城乡、服务功能齐全、品牌形象
良好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基础,提高
资产质量。1998年,财政部向本行定向发行933亿元的30年期特别国债,筹集资金用于
补充本行资本金。1999年,本行获准向新成立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剥离3,458亿元
不良资产。
200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定了本行“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
机上市”的改革原则,标志着本行进入建设现代化商业银行的新时期。本行在明确市场
定位的基础上,开展了面向“三农”金融服务试点工作,积极开拓县域市场。2008年10
月21日,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实施总体方案》,依据该
方案,本行完成了国家注资、剥离不良资产等重大财务重组事项。通过财务重组,本行
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大幅改善,资本实力和财务基础显著增强。2009年1月15日,本
行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二)财务重组情况
本行发行上市前,采取了一系列财务重组举措,主要包括:
1、不良资产剥离
2008年11月21日,经财政部批准,本行以200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按账面原值剥
离不良资产8,156.95亿元,其中可疑类贷款2,173.23亿元、损失类贷款5,494.45亿元、非
信贷资产489.27亿元,财政部以无追索权方式购买该等不良资产。对于该等不良资产,
以2007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对本行1,506.02亿元再贷款进行等额置换,其余6,650.93
亿元形成本行应收财政部款项,并自2008年1月 1日起按3.3%的年利率对应收财政部款项
余额计息。
财政部与本行设立“共管基金”,用于本行应收财政部款项本息的支付。“共管基金”
的所有权属于财政部,该基金由本行和财政部共同管理。本行受财政部委托对剥离的全
部不良资产及对应的表外应收利息进行管理和清收处置,本行依据财政部的安排收取代
理处置不良资产的手续费。“共管基金”的存续期暂定为15年,资金来源包括本行在“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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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基金”存续期内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向财政部派发的现金股利、财政部委托本行处
置不良资产的净现金回收中扣除回收费用后的部分、财政部减持本行股份获得的收入中
用于“共管基金”的部分、财政部等部门拨入的其他资金以及共管账户资金存放期间产
生的利息收入。
财政部根据不同资金来源的结算时间分期偿还本行应收财政部款项。一般而言,来
源于本行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现金股利的资金按年度偿还,处置不良资产净回收资金按
季偿还,财政部拨入的其他资金不定期偿还。至2022年12月31日,如果“共管基金”不
足以全额支付相关款项,财政部商本行并报国务院批准后,采取“共管基金”延期、给
予资金支持等方式,解决尚未支付的相关款项。
2、国家注资
2008 年10 月29 日,汇金公司向本行注入约190 亿美元资产(与1,300 亿元人民币
等值)。财政部和汇金公司于2008 年12 月12 日签署《发起人协议书》,财政部以截
至2007 年12 月31 日(评估基准日)经评估的本行净资产权益为基础,保留1,300 亿
元作为对本行的出资,汇金公司以上述向本行注入的约190 亿美元资产(与1,300 亿元
人民币等值)作为对本行的出资。
(三)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1 月13 日,银监会以《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农业银行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的批复》(银监复[2009]13 号)批准本行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
年1 月13 日向本行颁发机构编码为B0002H111000001 的金融许可证。2009 年1 月15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向本行颁发了注册号为100000000005472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本行正式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00 亿元,财政部与汇金公司作
为发起人,分别拥有本行50%的股份。
(四)发行次级债券
为进一步加强资本基础和优化资本结构,经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2009
年5 月20 日,本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次级债券,包括5+5 固定利率、5+5 浮
动利率及10+5 固定利率三个品种,筹集资金500 亿元。该次发行的次级债券使本行的
资本充足率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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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社保基金理事会入股
2010 年4 月21 日,财政部、汇金公司、本行与社保基金理事会签署《关于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的协议》。根据该协议,社保基金理事会以总金额155.20
亿元认购本行向其新发行的100 亿股股份。2010 年4 月29 日,本行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人民币2,700 亿元,财政部、汇金公司、社保基金理事会所持本行股份的比例分别约为
48.15%、48.15%、3.70%。
三、本行股本及股东的情况
(一)本行A 股和H 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本行A股和H股发行前总股本为2,700亿股。不考虑本行A股发行和H股发行的超额
配售选择权影响,假定本次发行A股22,235,294,000股,H股25,411,765,000股,则A股和
H股发行完成后本行总股本为317,647,059,000股,本行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A 股和H 股发行前 本次A 股和H 股发行后
(均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股东名称 股份类别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财政部 A股 130,000,000,000 48.15 127,705,882,344 40.20
汇金公司 A股 130,000,000,000 48.15 130,000,000,000 40.93
A 股 10,000,000,000 3.70 10,976,470,582 3.46
社保基金理事会 H 股 - - 1,317,647,074 0.41
小计 10,000,000,000 3.70 12,294,117,656 3.87
其他A 股股东 A股 - - 22,235,294,000 7.00
其他H 股股东 H股 - - 25,411,765,000 8.00
合计 270,000,000,000 100.00 317,647,059,000 100.00
本行A股和H股发行前总股本为2,700亿股。如果全额行使本行A股发行和H股发行
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假定本次发行A股25,570,588,000股,H股29,223,529,000股,则A股
和H股发行完成后本行总股本为324,794,117,000股,本行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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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A 股和H 股发行前 本次A 股和H 股发行后
(均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股东名称 股份类别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财政部 A股 130,000,000,000 48.15 127,361,764,737 39.21
汇金公司 A股 130,000,000,000 48.15 130,000,000,000 40.03
A 股 10,000,000,000 3.70 11,122,941,167 3.42
社保基金理事会 H 股 - - 1,515,294,096 0.47
小计 10,000,000,000 3.70 12,638,235,263 3.89
其他A 股股东 A股 - - 25,570,588,000 7.87
其他H 股股东 H股 - - 29,223,529,000 9.00
合计 270,000,000,000 100.00 324,794,117,000 100.00
(二)A 股发行前本行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A 股发行前,本行股东财政部、汇金公司和社保基金理事会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
(三)财政部、汇金公司和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国有股份情况
1、财政部、汇金公司和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的股份
在本次A 股发行和H 股发行完成后,财政部及汇金公司持有的全部股份将被登记
为A 股。上述股份将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并获批准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财政部和汇金公司承诺,自本行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财政部
和汇金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行A 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
行股份,也不由本行回购其持有的本行A 股股份。
财政部和汇金公司持有的本行A 股股份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或国务院授权的证券审
批机构批准转为H 股后,转为H 股的部分将不受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限制。财政部
承诺,根据《公司法》第142 条规定,自本行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以
A 股、H 股较早交易时点起算)一年内不会转让该等股份。汇金公司承诺境内外法律及
监管规定对汇金公司作为本行发起人持有的股份有锁定期限制的,从其规定。
在本次A 股发行和H 股发行完成后,社保基金理事会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全部股
份将被登记为A 股。上述股份将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并获批准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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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该等股份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或国务院授权的证券审批机构批准后亦
可转换为H 股。根据本行与社保基金理事会、财政部、汇金公司四方签署的关于社保
基金理事会入股协议的约定,社保基金理事会所持已购股份须自交易完成日起锁定五
年,或自本行首次公开发行定价日起锁定三年,以较长时间为准。在本行自交易完成日
起五年内完成首次公开发行的前提下,在锁定期满后一年内,社保基金理事会可以转让
总计不超过30%的已购股份(包括任何由已购股份产生的分股、拆股、送股和配股);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社保基金理事会可以转让总计不超过60%的已购股份(包括任何
由已购股份产生的分股、拆股、送股和配股)。
2、国有股减持
根据国家有关境内外资本市场国有股转持、减持的规定及《财政部关于中国农业银
行国有股权转持方案的批复》(财金函[2010]44 号),在本行本次A 股和H 股发行时,
财政部、汇金公司和社保基金理事会需按照本行本次A 股和H 股发行融资额的10%进
行国有股转持,转持股份划转至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每家国有股东按照在本行国有股
中所占比例计算各自应转持的股份数。财政部以转持股份方式履行转持义务,相关股份
划转社保基金理事会后,该部分股份的投票权仍由财政部行使。汇金公司以一次性上缴
资金方式履行转持义务,并应及时足额上缴中央金库。如采用外币资金上缴,按照缴纳
日汇率折算。
本行不会从国有股东向社保基金理事会划转股份或社保基金理事会日后处置该批
股份的行为中收到任何资金。
3、转让于A 股发行和H 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法》规定,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因此,本行于A股发行和H股发行前所发行的股份一般将受
此法定限制。然而,社保基金理事会在国有股转持中取得的本行H股股份,将不受此限
制。
根据有关境内国有股转持的相关规定,社保基金理事会在国有股转持中取得的本行
A股股份,由社保基金理事会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四)关于类别股东的情况
在本次A股发行和H股发行完成后,A股及H股都是本行股本中的普通股。然而,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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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合资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外,中国境内法人或自然人一般不得认购或买卖H股。至于
A股则只供中国境内法人或自然人,或合资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或符合条件的境外战略投
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买卖。本行以人民币支付所有A股股息,以港币支付所有H股股息。
另外,A股和H股根据本行章程的相关条款而被视为不同类别的股份,两类股份的
差异包括类别股份权利的条款、寄发股东通告和财务报告、争议解决、不同股东名册的
股份登记、股份转让过户方法和委任股息收款代理等事宜。此外,更改或撤销类别股东
的权利须于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批准。然而,类别股东表决的程序并
不适用于:
?? 经本行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批准,本行每隔十二个月单独或同时发行不超过
已发行的A股及H股两者各自20%的股份;
?? 本行的A股及H股的发行方案自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批准之日起十五个月内实
施完成;
?? 本行发起人和社保基金理事会获中国证监会或国务院授权的证券审批机构批准
将其股份转换为H股。
A股和H股在所有其他方面都具有同等地位,特别是对本招股意向书公告后派发股
息拥有同等权利。A股与H股一般不可互相转换,也不可互相替代,在本次发行完成后
本行A股与H股的市价有可能不同。
四、本行业务
(一)本行经营范围
本行根据《商业银行法》及人民银行的有关政策规定,按照银监会颁发给本行的《金
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002H111000001)所载明的经营范围开展业务。
(二)本行业务概况
以资产、贷款和存款总额计,本行是中国领先的商业银行。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资产总额88,825.88 亿元,占全国银行业资产总额的11.3%;贷款总额41,381.87
亿元,占全国银行业贷款总额的9.7%;存款总额74,976.18 亿元,占全国银行业存款总
额的12.3%。按2008 年税前利润计,本行位列《银行家》杂志“世界银行1000 强”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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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8 位。
以境内分支机构数量计,本行拥有大型商业银行中覆盖范围最广泛的销售网络,截
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拥有23,624 家境内机构。凭借覆盖广泛的服务网络,本行
可为全国各类公司、机构和个人客户提供全面的产品和服务。本行在诸多领域居行业领
先地位,包括:
??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拥有约3.2 亿个人客户。本行相信,以个人客户数量
计,本行是中国最大的零售银行;
?? 拥有大型商业银行中覆盖范围最广泛的境内物理网络和数量最多的ATM;
?? 2006 至2009 年,银行卡发卡总量、卡存款、借记卡消费额指标连续四年居同
业第一;
?? 2009 年,代理新单保费规模居同业第一,代理保险手续费收入居同业第二;
??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按托管的资产规模计,是国内第二大托管银行和国内
最大的保险资金托管银行;
?? 2006 年实现数据大集中,信息科技水平在国家信息化测评中心“2008 年度中国
企业信息化500 强”中排名第五。
受益于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并凭借覆盖广泛的销售网络以及客户基础,本行在城
市地区具有领先地位,并将进一步强化这一地位。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在城
市地区的贷款总额和存款总额分别为29,447.74 亿元和44,629.72 亿元,分别较2008 年
12 月31 日增长29.8%和24.6%。
在中国发展迅速的广大县域地区,本行是最重要的金融服务提供商和领导者。本行
通过位于县域地区的2,048 个县级支行和22 个二级分行营业部,向县域客户提供广泛
的金融服务,上述业务统称为三农金融业务,又称县域金融业务。本行相信,在县域地
区已有的市场领先地位、大型商业银行中最多的营业网点,将使本行显著受益于经济结
构转型、有利的国家政策以及城镇化进程。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在县域地区
的贷款总额和存款总额分别为11,934.13 亿元和30,346.46 亿元,分别较2008 年12 月
31 日增长43.4%和20.7%。
本行相信,“中国农业银行”已成为中国最知名的金融服务品牌之一。良好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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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表现为本行赢得了众多国际、国内的荣誉和奖项。2009 年,本行荣获《亚洲银行家》
杂志“现金管理成就奖(中国区域)”、《银行家》杂志“公司业务类金融产品十佳奖”。
2008 年,本行荣获VISA 国际组织评选的“业务卓越进步奖”和万事达卡国际组织评选
的“最佳产品设计奖”。
本行总部位于北京,除在中国内地开展业务外,本行还在香港、新加坡设有分行,
在纽约、伦敦、东京、法兰克福、首尔和悉尼设有代表处。此外,本行还在香港拥有全
资子公司农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和农银财务有限公司。
(三)本行的竞争优势
1、显著受益于未来中国城乡经济的协同发展
作为一家纵贯城乡,并在城市与县域两个市场均占据主流地位的大型商业银行,本
行具备通过覆盖城乡的一体化平台向客户提供全面金融产品和服务,进而把握中国未来
增长机会的独特条件。
近年来,中国经济的市场化改革进程进一步加速,城乡经济一体化程度不断提高,
经济结构转型加快,这些都将为中国未来城乡经济的长期增长提供重要的内生动力。此
外,作为未来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政府计划继续重点推动农村地区的经济发
展,并且已在实施一系列重大经济发展措施。2007 年至2009 年,中央财政预算中安排
的支农资金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9.6%。本行相信,这种趋势将在未来可预见的时
间内持续下去。受益于国家扩大内需,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加快城镇化进程与地区协调
发展的多项措施,县域经济的增长潜力已开始显现,县域生产总值占全国GDP 的比重
由2001 年的45.9%上升至2008 年的49.6%。本行相信,城镇化进程将在未来继续推动
县域经济增长,进而带动整个银行业县域金融业务的快速发展。而凭借已有的市场领先
地位,本行将显著受益于未来中国城乡经济的协同发展。
本行努力确保在城市和县域两个市场上业务的均衡发展。本行在城市和县域地区广
泛和庞大的客户基础,将使本行继续保持独有的竞争优势。
2、覆盖全国的网络体系与电子银行渠道的有机结合
本行拥有遍布全国的经营网络,分支机构数量在大型商业银行中位居首位。截至
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拥有23,624 家境内机构,覆盖全国所有城市和99.5%的县级
行政区。本行在经济发达地区亦保持较高的网点渗透率,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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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分别拥有3,116 家、2,590 家和3,355 家分支
机构,在大型商业银行中均居第一。
作为网点体系的重要补充和延伸,本行建立了功能齐全、全面渗透的电子银行交易
渠道体系,主要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ATM、非现金交易终端等。
本行还拥有以7×24 小时客户服务中心、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门户网站为代表的行业
领先的电子银行服务渠道体系。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拥有ATM41,011 台,在
大型商业银行中排名第一。2009 年,按交易笔数计,本行49.8%的业务通过电子渠道完
成。
强大的物理和电子渠道优势为本行提供了强有力的营销平台和综合化经营基础,有
利于本行开展交叉销售,为客户提供更优质、便捷、全面的服务,使得本行在存款、贷
款、结算、托管、代理、银行卡等产品和业务领域占据优势地位。
3、庞大、多元化且富有潜力的客户基础
本行通过广泛的多渠道分销网络,建立了庞大且多元化的公司和个人客户基础。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拥有约260 万个公司客户,其中有贷款余额的约6.8
万个;拥有约314.7 万个对公人民币结算账户、5.1 万个现金管理客户、2.5 万个常年财
务顾问客户。与此同时,本行不断优化客户结构,与众多大型集团、行业龙头企业、政
府部门、金融机构建立全面深入的合作关系。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与国务院
国资委下属129 家大型中央企业中的62 家企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与国内59 家保
险公司、93 家证券公司、161 家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
本行拥有中国最庞大的个人客户群体,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拥有约3.2
亿户个人客户,其中有贷款余额的约824 万户。本行还拥有优质的个人存款客户群体,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存款超过20 万元的个人客户约301 万户,其存款总额占
全行个人存款总额的比重达38.2%。庞大的客户基础使本行能够深入发掘金融产品的交
叉销售潜力。随着本行客户个人财富的进一步增长,财富管理、代理保险和投资等新型
金融服务需求将更为旺盛。
本行相信,庞大且多元化的客户基础将为本行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重要机遇,推动
本行各项业务的竞争实力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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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强大的存款基础带来稳定、低成本的资金来源
得益于遍布城乡的强大分销渠道和长期积累的客户基础,本行的负债业务在规模方
面居于同业领先地位。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的存款总额为74,976.18 亿元,根
据人民银行的统计数据,存款市场份额为12.3%;其中个人存款市场份额为16.5%,在
同业中位列第二。
本行的负债业务在结构与成本方面长期占据领先地位。存款客户结构方面,截至
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个人存款占比达到58.2%,为大型商业银行最高。以个人存款
为主的存款结构,使得本行获得了稳定增长的资金来源。存款期限结构方面,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活期存款占比为55.5%,亦为大型商业银行最高。以活期存款为主
的存款结构,使得本行存款成本在同业中保持领先优势。2009 年和2008 年,本行存款
付息率分别为1.49%和1.98%,连续保持大型商业银行中境内存款付息率的最低水平。
强大的存款基础为本行提供了稳定、低成本的资金来源,这是本行实现良好财务业
绩的重要因素。
5、快速成长的中间业务
中间业务一直是本行的发展战略重点之一,本行一体化的物理与电子银行渠道以及
日益多元化的产品服务组合,推动本行中间业务实现快速增长。2009 年,本行手续费
及佣金净收入356.40 亿元,较2008 年增长49.8%。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从2007 年的12.8%上升至2009 年的16.0%。通过产品创新、资源共享和交叉营销,
本行在结算与清算、资产托管、银行卡、代理保险等业务领域保持传统优势。
2009 年,本行人民币结算业务量234.42 万亿元。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托
管资产规模为13,913.32 亿元,居同业第二,其中托管保险资金居同业首位。此外,本
行连续四年蝉联中国最大的银行卡发卡行,发卡量已达3.65 亿张,“金穗卡”品牌深
入人心。2009 年,本行代理新单保费规模727.80 亿元,居同业首位;实现代理保险手
续费收入28.18 亿元,居同业第二。
除了传统中间业务,本行的新兴业务也实现了高速增长,对中间业务收入的贡献度
不断提升。在目前获银监会批准提供人民币理财产品的约100 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获
得基金托管服务资格的17 家商业银行中,本行均为首批获准开办业务的商业银行之一。
2007 年至2009 年,本行顾问和咨询费收入、电子银行业务收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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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307.2%和84.2%。此外,本行积极拓展资产管理、财富管理和投资银行等具有强劲
增长潜力及广泛潜在客户的业务领域。
6、持续强化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近年来,本行通过完善风险管理政策、引进先进的风险管理工具,不断强化风险管
理与内部控制能力。
本行确立了稳健型的风险管理战略,并持续推进风险管理与组织结构改革,实现全
行风险管理的集中统一,增强风险管理体系的集中性、独立性和有效性。本行致力于完
善适应本行业务特色的信用风险管理,建立了全行统一的授权、授信管理制度,并结合
行业信贷政策实施客户名单制管理,实现专家专职审贷。本行通过开发风险限额管理、
风险报告等风险管理系统,并对公司类客户实施贷款十二级分类管理、客户评级系统等,
进一步加强了风险管理工具与体系。本行制定了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计划,推进内
部评级法的实施,还将经济资本管理工具的运用从信用风险扩展至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领域。
此外,本行开始推行风险主管和风险经理派驻制试点,由一级分行向二级分行派驻
风险主管,二级分行向支行派驻风险经理。本行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努力使资产质量不断
改善,本行境内贷款组合正常贷款迁徙率从2008 年的3.35%下降到2009 年的1.65%。
本行建立和完善了内控合规体系和内部审计体系,提高了内控合规管理水平,进一
步加强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降低操作风险,减少诈骗或其他不当行为的发生。
7、领先的信息技术平台
本行是拥有国内最先进的信息技术平台的商业银行之一。本行于2006 年完全实现
数据大集中,逐步建立起以全国数据中心为核心,覆盖全国2 万多个网点,集中连接全
国17 万余柜员的集中式计算机网络。本行信息科技水平在国家信息化测评中心“2008
年中国企业信息化500 强”中排名第五。另外,本行正在建设新一代核心银行系统,将
对现有信息科技平台进行升级改造,以更好地满足本行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本行已建成了覆盖全行分支机构、支撑各个业务经营管理关键领域的管理信息系
统,有效整合了柜台、网上银行、客服系统、电话银行、手机银行、消息平台等各类客
户服务渠道,能够为本行管理层以T+1 形式提供财务和运营数据,并为本行客户提供
全面、高效、优质的服务。本行还重点建设了满足三农金融业务发展需要的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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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了三农金融业务的信息科技应用水平。
8、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
本行的管理团队年富力强、经验丰富、锐意进取。本行董事长项俊波先生历任国家
审计署副审计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等职,具有丰富的审计监督和金融宏观调控经验。
本行行长张云先生服务本行超过20 年,历任行长助理、副行长等职。本行监事长车迎
新先生历任银监会主席助理、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主席等职,具有丰富的金融监管
经验。本行高管层在金融业平均从业年限超过20 年,有丰富的银行业管理经验。本行
管理团队均具有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工作经历,熟悉银行业务的经营与管理,对中国银
行业尤其是县域金融有着深刻的认识。
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带领本行顺利完成了财务重组,并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等方
面全面推进综合化改革。在管理团队的领导下,本行的经营实力得到明显增强,财务业
绩显著提升,正朝着世界级一流商业银行的目标不断迈进。
(四)资本管理
为改善和加强资本管理,确保资本充足,根据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
管理办法》和《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等制度要求,本行制定了《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 -2012 年资本规划》,并经本行于2010 年6 月2 日召开的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资本管理的基本原则
(1)持续满足监管要求,保持合理的资本水平,实现资本充足水平与股东价值最
大化的结合。
(2)不断完善以经济资本管理为核心的价值管理体系,优化资产结构,合理配置
经济资本,覆盖各类风险,保障业务可持续健康发展。
(3)合理运用各类资本工具,优化资本总量与结构,提高资本质量,降低资本成
本。
2、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
根据本行资本管理的基本原则,在分析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监管
要求以及本行的发展战略和风险偏好,在不发生经济金融形势严重恶化等情况下,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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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2010 年至2012 年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为:
项目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核心资本充足率 ≥8.5%
资本充足率 ≥11.5%
3、资本补充机制
本行优先通过利润留存方式补充资本金。本行还可能采取多种外部补充资本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次级债券、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混合资本债券、配股、增发以及
中国银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4、资本管理措施
(1)增强盈利能力,提高内源性资本补充能力。本行将通过加快业务经营转型、
促进收入多元化以及提高运营效率等多种措施,提高本行盈利能力,同时通过确定合理
的分红比例,增强本行内源性资本积累能力。
(2)探索资本补充工具,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充分运用现行资本监管法规框架内
的各类工具和渠道,不断探索和创新资本补充工具,拓宽资本补充渠道。
(3)完善资本约束机制,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加强资本预算管理,加大经济增加
值(EVA)和风险调整后经济资本回报率(RAROC)等经济资本相关指标的考核力度。
树立资本约束意识,以经济资本约束风险资产增长。优化经济资本配置管理,引导全行
调整业务结构和资产结构,优先发展综合收益高、资本占用少的业务,降低资本消耗。
(4)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建立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建立并不断完善资本充足评估
程序,将其作为内部管理和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风险计量技术的运用,改善经济
资本计量,确保资本水平与本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及风险管理水平相匹配。
(5)加强资本规划管理,保持充足的资本水平。根据宏观经济和监管环境的变动
以及本行实施新资本协议的进展情况,结合本行业务发展的需要,及时调整资本规划,
确保资本水平与未来业务发展和风险状况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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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行资产权属情况
(一)土地使用权
截至2010 年3 月31 日,本行拥有共计27,546 宗、总面积为25,237,541 平方米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上述土地使用权中,包含:12,720 宗、总面积14,314,186 平方米以国
家作价出资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12,990 宗、总面积共计为8,959,294 平方米以
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129 宗、总面积共计为131,479 平方米以租赁方式取
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340 宗,总面积为1,101,628 平方米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
使用权;以上土地,本行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权属证明。本行另有1,367 宗、总
面积为730,954 平方米的土地,本行未能取得行政划拨、出让或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二)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2010 年3 月31 日,本行在中国(包括香港、澳门)和其他国家拥有37,619
项房屋,建筑面积共计30,457,237 平方米;租赁8,170 项房屋,建筑面积共计2,173,782
平方米。
(三)在建工程
截至2010 年3 月31 日,本行拥有共计278 项、拟建的建筑面积共计807,133 平方
米的在建工程,此外本行还拥有其他装修和附属工程,以及374 项、建筑面积共计
684,696 平方米的已签订合同的购买中物业。
(四)无形资产
截至2010 年3 月31 日,本行境内商标共计303 项,其中已注册179 项,已获受理
的注册申请124 项,境外商标共计35 项,其中已注册12 项,已获受理的注册申请23
项;本行境内专利共计29 项,其中已取得专利权2 项,已获受理的专利申请27 项;本
行境内已登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共计50 项(其中有7 项为从第三方受让取得,相关
变更手续尚在办理中);本行境内已注册并正在使用的互联网域名共计10 项;本行境
内非专利技术共计621 项。
(五)本行特许经营情况
本行及境内分支机构获得的主要业务许可情况如下:
1、金融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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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总行已取得中国银监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002H111000001)。
本行境内各分支机构已取得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和各地工商行政
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已就其从事的业务取得本行的授权文件。
2、结汇、售汇业务
根据《商业银行法》、《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
国人民银行关于结售汇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商业银行开办结汇、售汇
业务需经外汇管理局批准。根据外汇管理局于2009 年1 月21 日签发的《关于中国农业
银行变更结售汇业务资格机构名称的批复》(汇复[2009]15 号),本行已取得经营结汇、
售汇业务的批准文件。经营结售汇业务的本行境内分支机构已取得有关外汇主管部门的
批准或备案文件。
3、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本行持有中国保监会于2009 年1 月8 日颁发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机构
编号为110101100005474000),有效期至2011 年1 月8 日。经营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
本行境内各分支机构已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或正在申办过程中。其中,绝
大部分本行分支机构的上述资质证照的证载权利人已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分(支)行”,少部分尚在办理更名手续,该等名称变更手续不存在法律障碍。
此外,本行已就从事的其他业务取得了中国银监会、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外汇
管理局、中国保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鉴于财政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汇金公司不从事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本行与控
股股东财政部和汇金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及《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
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照本行的实际情况,本行的关联方包括:(i)持有本行5%以上
股份的主要股东;(ii)本行的控股子公司;(iii)本行合营及联营企业;(iv)关键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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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v)受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
他企业。
1、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
除财政部和汇金公司外,无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行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行主要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地点 股权比例(%) 主要业务
农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 100.0 投资
农银财务有限公司 香港 100.0 投资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 51.7 基金管理
克什克腾农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 51.0 银行
湖北汉川农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 50.0 银行
安塞农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 51.0 银行
绩溪农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 51.0 银行
在报告期内,本行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无重大交易,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无重大交
易余额。
3、本行合营或联营企业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本行将共同控制的企业界定为合营企
业,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行无合营企业。本行将对其虽无控制但能够施加重
大影响的实体视为联营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行主要联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地点 股权比例(%) 主要业务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 20.62 生产、加工、销售各类食
品、食用油及农产品
注: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是本行接收抵债股权形成的投资。
在报告期内,本行与联营企业之间无重大交易,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无重大余额。
4、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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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 号—关联方披露》及相关规定,关键管理人员包括本行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指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子女
以及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本行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向个人客户提供贷款等金融服务(包括提供长期贷款、短
期贷款、消费贷款、信用卡贷款、按揭、担保、第三方贷款抵押、票据贴现等)。使用
本行提供金融服务的个人客户包括本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人
士。本行预计上市后将继续向关联人士提供上述金融服务。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关系密切人士提供的金融服务参考市场利率及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
在报告期内,本行与上述关联人士之间无重大交易,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无重大
余额。
5、受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
成员不存在对本行有重大影响的受其直接控制的企业。
6、独立董事对本行关联交易的评价意见
本行最近三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已履行本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对此,独立董事
发表了如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及境内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最近三年的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近
三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符合现
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本行董事
姓 名 职 务 性别年龄 国籍 任期起止日期简要经历
项俊波
董事
长、执
行董事
男 53 中国 2009.01-2012.01
1993年至1999年任南京审计学院副院长、国
家审计署审计管理司副司长、国家审计署京
津冀特派办特派员,1999年至2002年任国家
审计署人事教育司司长,2002年2月任国家审
计署副审计长,2004年7月任人民银行副行长
(其间:2005年8月至2007年6月兼任人民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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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姓 名 职 务 性别年龄 国籍 任期起止日期简要经历
行上海总部主任),2007年6月任中国农业银
行行长。目前还担任中国银行业协会常务理
事会副会长、中国农村金融学会会长。2009
年1月至今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执行董事,负责本行的业务战略和整
体发展。
张云
副董事
长、执
行董
事、行

男 51 中国 2009.01-2012.01
曾任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副行长,广东
省分行副行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行长,
2001年3月任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助理兼人事
部总经理,2001年12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
长,2009年1月至今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负责本行
的日常整体运营和风险管理相关事宜。
杨琨
执行董
事、副
行长
男 51 中国 2009.01-2012.01
曾任中国农业银行人事教育部副主任、代理
业务部副总经理、市场开发部总经理、安徽
省分行行长,2002年1月任中国农业银行行长
助理兼安徽省分行行长,2003年11月任中国
农业银行行长助理,2004年3月任中国农业银
行副行长,2009年1月至今任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主要负责本
行的个人金融业务、银行卡、电子银行、产
品研发和信息科技相关事宜。
潘功胜
执行董
事、副
行长
男 46 中国 2010.04-2013.04
曾任中国工商银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计
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深圳市分行副行长,计
划财务部总经理、股份制改革办公室主任,
2005年10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秘书兼股份制改革办公室主任、计划财
务部总经理,2006年2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股份制改革办公室主
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07年3月任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战略管理
与投资者关系部总经理,2008年4月任中国农
业银行副行长,2009年1月至今任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2010年4月至今任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主要负
责本行的财务重组、财务会计、资产负债管
理、金融市场业务、国际业务和法律相关事
宜。
林大茂
非执行
董事 男 55 中国 2009.01-2012.01
曾任财政部外汇外事财务司外经处副处长、
财政部外汇外事司对外经济合作处副处长、
财政部外汇外事司对外经济合作处处长、财
政部涉外司外经处处长、财政部行政政法司
涉外处处长,2001年5月任财政部行政政法司
副巡视员,2009年1月至今任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张国明 非执行
董事
男 54 中国 2009.01-2012.01
曾任财政部农业司干部、财政部农业司事业
处副处长、财政部农业司事业处处长、财政
部农业司林业处处长,2006年4月任财政部农
业司副巡视员,2009年1月至今任中国农业银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4
姓 名 职 务 性别年龄 国籍 任期起止日期简要经历
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辛宝荣
非执行
董事 女 58 中国 2009.01-2012.01
曾任中国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评估中心办公
室副主任,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办公室主任,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人事部主任,2006年11
月任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顾问。目前还担任中
国资产评估协会常务理事,女评估师工作委
员会主任。2009年1月至今任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沈炳熙 非执行
董事
男 58 中国 2009.01-2012.01
曾任人民银行金融体制改革司金融市场处副
处长,人民银行政策研究室体改处兼货币政
策研究处处长,人民银行研究局货币政策研
究处处长,人民银行驻东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2003年12月任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
2009年1月任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巡视员。曾
担任日本东京大学客座研究员,目前还担任
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硕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
学、厦门大学兼职教授。2009年1月至今任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袁临江
非执行
董事 男 46 中国 2009.01-2012.01
曾任中国光大银行信贷管理部总经理助理、
中国光大银行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中国光
大银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2005年8月任中
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风险总监,2007
年12月任中国光大银行重庆分行行长,2009
年1月至今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
执行董事。
程凤朝
非执行
董事 男 50 中国 2009.01-2012.01
曾任河北省平泉县财政局副局长,河北省财
政厅办公室副主任,河北会计师事务所所长,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
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副总经
理,2001年1月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评估
管理部总经理,2006年1月任中国长城资产管
理公司天津办事处总经理,2008年8月任中国
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研究部总经理。目前
还担任北京工商大学客座教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重组委员会委员,中国资产评估协
会常务理事,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09年1月至今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非执行董事。
蓝德彰
独立董
事 男 67 美国 2009.01-2012.01
1973年至1982年任美国缅因州布兰斯维克郡
的波顿大学历史系准教授兼系主任,1982年
至1999年任JP摩根银行副总裁,JP摩根银行
亚太区房地产部主席、董事总经理,JP摩根
银行中国业务主席,JP摩根银行北京代表处
首席代表,1999年至2001年任普林斯顿大学
东亚研究系访问教授,2002年9月至2006年4
月任摩根士丹利资产服务咨询(中国)有限
公司主席, 2006 年4 月至2008 年3 月任
Countrywide Capital Markets Asia Limited董
事总经理,2008年3月至今任蓝明(北京)投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5
姓 名 职 务 性别年龄 国籍 任期起止日期简要经历
资咨询有限公司主席。还曾于2000年至2004
年任上海银行董事,2003年至2004年任南京
市商业银行董事,2005年1月至2006年6月历
任深圳发展银行非执行董事长和董事,2007
年1月至2008年9月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09年1月至今任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定旭 独立董

男 55 中国 2009.01-2012.01
曾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远东及中国区主席,
2004年10月任香港医院管理局主席。目前还
担任香港智经研究中心主席,香港总商会主
席,日本东京三菱银行大中华区首席顾问,
安永会计事务所香港及中国区高级顾问,香
港策略发展委员会委员,香港健康与医疗发
展咨询委员会委员,大珠三角项目委员会委
员,中国联合国协会董事局成员,英国牛津
大学基金会信托人。2004年被香港特别行政
区委任为太平绅士,2008年被香港特别行政
区政府颁授金紫荆星章。2009年1月至今任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邱东
独立董
事 男 52 中国 2009.01-2012.01
曾任东北财经大学校长。目前还担任中国国
情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市场调查业协会副会
长、中国统计教育学会副会长、中国国民经
济核算研究会副会长;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
划学科评审组成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
评议组(应用经济学)成员、国家统计局咨
询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经济学教学
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统计教材编审委员会
委员、全国统计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奖励委
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统计科学研究
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西安统计研究院特邀
研究员、西南财经大学兼职教授、山西财经
大学兼职教授、《统计研究》杂志编委等。2009
年1月至今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二)本行监事
姓名 职务 性别年龄 国籍任期起止日期简要经历
车迎新 监事长 男 55 中国 2009.01-2012.01
曾任人民银行卢氏县支行行长,洛阳地区分
行副行长,三门峡分行行长,信阳分行行长,
河南省分行副行长;人民银行稽核监督局副
局长,人民银行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监
察局局长;中央金融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副
书记、监察部驻金融系统监察局局长;银监
会银行监管一部主任;2005年2月任银监会主
席助理,2005年12月任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
事会主席,2009年1月至今任中国农业银行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6
姓名 职务 性别年龄 国籍任期起止日期简要经历
份有限公司监事长,负责本行的监督管理工
作。
潘晓江 股东代
表监事
男 57 中国 2009.01-2012.01
曾任财政部会计事务管理司副处长,中国注
册会计师协会副处长,财政部世界银行司副
处长、处长、副司长,财政部国际司副司长,
2000年7月任中国银行监事会副局级专职监
事、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01年11月任中
国银行监事会正局级专职监事、监事会办公
室主任,2003年7月任中国农业银行监事会正
局级专职监事、监事会办公室主任。2009年1
月至今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
表监事。
王瑜瑞
职工代
表监事 男 55 中国 2009.04-2012.04
曾任人民银行科教司基建财务处副处长、人
民银行教育司计划财务处副处长、人民银行
威海市分行副行长、人民银行会计财务司综
合业务处副处长,2000年7月任中国银河证券
公司监事会副处长,2003年8月任交通银行监
事会正处级专职监事,2004年8月任中国农业
银行监事会正处级专职监事,2008年4月任中
国农业银行监事会副局级专职监事。曾担任
第七届、第八届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西城区政协常务委员。2009年1
月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
事。2009年4月至今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王醒春
职工代
表监事 男 46 中国 2009.04-2012.04
曾任中国农业银行研究室政策研究处干部、
副处长,发展规划部政策研究处处长,发展
规划部总经理助理,市场开发部总经理助理,
1998年5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市场开发部副总
经理,2000年12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培训部副
总经理,2002年2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培训
学院副院长,2003年11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法
律事务部总经理,2006年6月任中国农业银行
法律与合规部总经理,2008年7月任中国农业
银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2009年4月至今任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贾祥森
职工代
表监事 男 55 中国 2009.04-2012.04
曾任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干部、副科长,丰
台区办事处副主任;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
行丰台区支行副行长,教育处副处长,信用
合作管理部副主任,科技处副处长,东城区
支行行长,北京市分行行长助理,1994年11
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长,2000
年12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2003年11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行
长,2008年4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审计局负责
人。2009年4月至今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7
(三)本行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国籍简要经历
张云
副董事长、
执行董事、
行长
男 51 中国参见“本行董事”
杨琨 执行董事、
副行长
男 51 中国参见“本行董事”
朱洪波
副行长、纪
委书记 男 47 中国
曾任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海南省分
行行长,江苏省分行行长,北京市分行行长,2008年4月任
中国农业银行纪委书记,2010年2月至今任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纪委书记,主要负责本行的三农金融
业务和监察相关事宜。
郭浩达 副行长 男 52 中国
曾任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苏州市分行副行长,江苏省苏州
市分行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江苏省分行行长,2008年4
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兼北京市分行行长。2003年被授
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09年1月至2010年3月任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兼北京市分行行长。2010年3月至
今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主要负责本行的
公司银行业务发展、托管业务、运营管理、结算与现金管
理相关事宜。
潘功胜 执行董事、
副行长
男 46 中国参见“本行董事”
蔡华相 副行长 男 50 中国
曾任国家开发银行人事局副局长、南昌分行行长、江西省
分行行长、营业部总经理、北京市分行行长,2008年9月任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2010年2月至今任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主要负责本行的资产处置、
安全保卫和工会相关事宜。
李振江 董事会秘书 男 39 中国
曾任人民银行办公厅政策研究处处长,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综合管理部副主任,2007年8月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
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2008年1月任中国农业银行研究室
主任,2008年10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战略管理部总经理,2009
年1月至今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
事会办公室主任、股份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四)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本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金融机构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本行章程的规定。
(五)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行控股股东及其他单位的重要任职
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杨琨先生目前担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潘功胜先生目前担任农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8
本行非执行董事张国明先生目前担任农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本行非执行董事程凤朝先生目前担任农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除上述之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
无在控股股东单位及对本行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关联法人单位任职的情况。
(六)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投资情况
1、持有本行股份情况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均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行股份的
情况。
2、对外投资情况
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与本行存在利益冲突的对外投资。
(七)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本行为同时是本行员工的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报酬包括工资、奖
金、社会保险计划、住房公积金计划和其他福利;本行的独立董事领取的报酬根据其职
责厘定;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行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未在本行领取
任何报酬。2009年、2008年及2007年,本行支付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税
前报酬总额分别约为1,737万元、841万元和871万元。其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
及为保障员工的福利,本行为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员工提供了各项由省市政
府组织的社会保险计划和住房公积金计划以及补充医疗保险等福利,本行为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缴纳的2009年、2008年及2007年的金额分别约为283万元、146万元和106
万元。
2009年、2008年及2007年,本行向报酬最高的五名员工支付的税前报酬总额分别约
为720万元、606万元和649万元。这五位最高报酬员工均为本行境内员工。
根据财政部《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审核管理办法》(财金[2010]10号)的规定,
本行董事、监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2009年绩效年薪的50%当期发放,其余50%分别于
2010、2011和2012年分三年兑现,每年兑现1/3。
除上述披露外,2009年、2008年及2007年,本行及本行子公司不存在应向本行董事
支付的款项。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9
(八)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有关协议及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行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签订重大的商务合同。
八、本行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财政部成立于1949年10月,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主管我国财政收支、税收政
策等事宜的宏观调控部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财政部持有本行股份1,300亿
股,约占本行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48.15%。财政部持有的本行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其他
有争议的情况。根据《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的协议》,财政部享有
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本行约3.70%的股份的投票权,合计享有本行约51.85%的股份的投
票权。财政部除持有本行股份外,还持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股份。
汇金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公司法》于2003年12月16日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
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为5,521.17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楼继伟先生。汇金公司的经营范
围为接受国家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汇金公司除了投资本行外,还
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作出投资。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汇金公
司持有本行股份1,300亿股,约占本行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48.15%。汇金公司持有的本
行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经审计,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本行2007 至200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数据
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单位:百万元
12 月31 日
项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30
12 月31 日
项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517,806 1,145,884 937,014
存放同业款项 61,693 62,668 16,432
拆出资金 49,435 44,479 52,49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12,176 40,017 17,205
衍生金融资产 4,678 7,151 10,20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21,093 246,370 144,848
应收利息 32,127 29,950 23,783
发放贷款和垫款 4,011,495 3,014,984 2,709,19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30,180 800,013 529,203
持有至到期投资 883,915 576,323 532,816
应收款项类投资 890,199 892,532 229,743
长期股权投资 343 347 363
固定资产 111,973 103,883 76,450
无形资产 26,642 27,000 2,1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659 17,107 11,524
其他资产 9,174 5,643 12,113
资产总计 8,882,588 7,014,351 5,305,506
1、 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百万元
12 月31 日
项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58 314 150,867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573,949 289,772 296,618
拆入资金 26,312 34,131 30,37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13,899 22,677 10,488
衍生金融负债 7,690 11,534 7,29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00,812 35,090 73,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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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12 月31 日
项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吸收存款 7,497,618 6,097,428 5,287,194
应付职工薪酬 29,938 68,144 58,349
应交税费 9,445 26,173 32,804
应付利息 66,762 66,512 44,686
预计负债 5,047 5,784 5,395
应付债券 55,179 5,150 4,154
其他负债 52,954 61,101 31,496
负债合计 8,539,663 6,723,810 6,033,11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60,000 260,000 -
实收资本 - - - - 121,612
资本公积 4,624 17,292 (4,666)
盈余公积 7,676 1,187 -
一般风险准备 10,772 64 57
未分配利润 59,817 12,022 (844,620)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70) (120) 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42,819 290,445 (727,605)
少数股东权益 106 9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342,925 290,541 (727,60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8,882,588 7,014,351 5,305,506
2、利润表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营业收入 222,274 211,189 179,237
利息净收入 181,639 193,845 157,465
利息收入 296,147 315,697 243,317
利息支出 (114,508) (121,852) (8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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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5,640 23,798 22,995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7,285 24,794 23,921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645) (996) (926)
投资收益 (908) 4,641 1,169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4)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271 (8,648) 590
汇兑损益 1,877 (2,913) (3,786)
其他业务收入 755 466 804
营业支出 (148,532) (159,118) (101,790)
营业税金及附加 (12,567) (13,223) (11,140)
业务及管理费 (95,823) (94,417) (60,076)
资产减值损失 (40,142) (51,478) (30,574)
营业利润 73,742 52,071 77,447
加:营业外收入 1,363 2,813 4,214
减:营业外支出 1,177 2,535 3,404
利润总额 73,928 52,349 78,257
减:所得税费用 8,926 896 34,470
净利润 65,002 51,453 43,7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4,992 51,474 43,787
-少数股东损益 10 (21) -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25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综合收益 (12,618) 24,926 (8,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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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综合收益总额
52,384 76,379 35,1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总额 52,374 76,400 35,14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0 (21) -
3、现金流量表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1,684,598 803,705 592,258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49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4,752 5,481
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54,901 267,081 218,56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9,085 48,336 107,43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28,584 1,123,923 923,741
客户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 (1,039,072) (392,847) (333,335)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389,037) (183,117) (262,229)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减少额 (256)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12,233)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15,898) (101,022) (78,94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3,971) (47,981) (40,812)
支付的各项税费 (37,708) (35,215) (19,30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61,434) (78,960) (44,4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49,609) (839,142) (779,0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025) 284,781 14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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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410,865 496,066 780,60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4,566 65,563 34,186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17 1,830 6,62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87,348 563,459 821,419
投资支付的现金 (1,655,801) (783,606) (913,94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19,885) (14,909) (11,73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75,686) (798,515) (925,68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8,338) (235,056) (104,2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49,950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0,117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9,950 130,11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950 130,117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49 (5,468) (3,11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 (159,264) 174,374 37,34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金额 488,564 314,190 276,84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9,300 488,564 314,190
3、现金流量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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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65,002 51,453 43,787
加:资产减值损失 40,142 51,478 30,574
固定资产折旧 9,151 9,821 6,885
无形资产摊销 1,112 1,170 41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512 432 512
已识别减值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 (1,788) (2,171) (5,95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的收益 (279) (664) (2,062)
投资利息收入 (74,657) (72,101) (39,822)
投资损益 133 (491) (35)
发行债券利息支出 1,105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271) 8,648 (590)
汇兑损益 44 1,247 806
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 1,730 (14,011) 9,619
经营性应收项目变动 (1,821,755) (589,131) (590,134)
经营性应付项目变动 1,761,794 839,101 690,7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025) 284,781 144,715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资本结构调整 - 8,395 -
确认应收财政部款项 - 665,093 -
置换向中央银行借款 - 150,60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年末余额 48,896 44,168 43,499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44,168) (43,499) (35,660)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280,404 444,396 270,691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444,396) (270,691) (241,18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159,264) 174,374 37,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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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二)主要财务指标和监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1)
年度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2)
净利润 20.53 0.25
2009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9.05 0.23
本行其他财务指标如下: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财务指标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平均资产回报率(%)(3) 0.82 0.84 0.88
成本收入比(%) 43.11 44.71 33.52
每股经营现金流量净额(4)(元) (0.08) 不适用不适用
每股现金流量净额(5)(元) (0.61) 不适用不适用
(1) 本行于2008 年进行股份制改革并于2009 年1 月15 日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上表中所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和“基本每股收益”等指标在2007 年、2008 年均不适用。
(2) 本行在报告期内未发行任何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3) 平均资产回报率=税后利润/平均资产,平均资产=(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4) 每股经营现金流量净额=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加权平均总股本。
(5) 每股现金流量净额=现金流量净额/加权平均总股本。
2、主要监管指标
下表列示了依据中国银监会颁布的,自2006 年1 月1 日起试行的《商业银行风险
监管核心指标(试行)》计算的本行相关监管指标情况。
本行数据(%)
指标类别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标准(%)
2009年12月31日 2008年12月31日 2007年12月31日
风险水平类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比例(1) 人民币 ≥25 40.99 44.79 37.04
外币 122.54 205.54 123.39
核心负债依存度(2) ≥60 67.66 74.97 66.53
流动性缺口率(3) ≥(10) (9.01) (19.08) (24.37)
信用风险 不良资产率(4) ≤4 1.49 2.27 15.87
不良贷款率(5) ≤5 2.91 4.32 23.57
单一集团客户授
信集中度(6)
≤15 25.80 34.67 不适用
单一客户贷款≤10 4.41 6.04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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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本行数据(%)
指标类别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标准(%)
2009年12月31日 2008年12月31日 2007年12月31日
集中度(7)
全部关联度(8) ≤50 0.27 0.68 不适用
市场风险 累计外汇敞口头
寸比例(9)
≤20 14.14 64.45 不适用
风险抵补类
盈利能力 成本收入比(10) ≤45 43.11 44.71 33.52
资产利润率(11) ≥0.6 0.82 0.84 0.88
资本利润率(12) ≥11 20.53 不适用 不适用
准备金充足
程度
资产减值准备充
足率(13)
>100 115.60 132.14 不适用
贷款减值准备
充足率(14)
>100 108.55 86.56 108.07
资本充足程
度 资本充足率(15) ≥8 10.07 9.41 不适用
核心资本充足
率(16)
≥4 7.74 8.04 不适用
(1) 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100%。流动性资产包括:现金、黄金、超额准备金存款、一个月内到期
的同业往来款项轧差后资产方净额、一个月内到期的应收利息及其他应收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合格贷款、一个月内
到期的债券投资、在国内外二级市场上可随时变现的债券投资和其他一个月内到期可变现的资产(剔除其中的不良
资产)。流动性负债包括:活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定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一个月内到
期的同业往来款项轧差后负债方净额、一个月内到期的已发行的债券、一个月内到期的应付利息及各项应付款、一
个月内到期的中央银行借款和其他一个月内到期的负债。
(2) 核心负债依存度=核心负债/总负债×100%。核心负债包括距到期日三个月以上(含)定期存款和发行债券以及
活期存款的50%。总负债是指资产负债表中负债总计的余额。
(3) 流动性缺口率=流动性缺口/90 天内到期表内外资产×100%。流动性缺口为90 天内到期的表内外资产减去90 天
内到期的表内外负债的差额。
(4) 不良资产率=不良信用风险资产/信用风险资产×100%。不良信用风险资产包括不良贷款和其他分类为不良资产
类别的资产,贷款以外的信用风险资产的分类标准将由银监会另行制定。
(5) 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各项贷款×100%。根据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制定的五级贷款分类制度,不良贷款指次级类
贷款、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
(6)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资本净额×100%。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是指报告
期末授信总额最高的一家集团客户的授信总额。
(7)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100%。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是指报告期末各项贷款余额
最高的一家客户的各项贷款的总额。
(8) 全部关联度=全部关联方授信总额/资本净额×100%。关联方包括关联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关联方定义指
《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定义。全部关联方授信总额是指商业银行全部关联方的授
信余额,扣除授信时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
(9) 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 累计外汇敞口头寸/资本净额×100%。累计外汇敞口头寸为银行汇率敏感性外汇资产减
去汇率敏感性外汇负债的余额。
(10) 成本收入比率=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100%。
(11) 资产利润率=净利润/资产平均余额×100%。
(12) 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
(13) 资产减值准备充足率=信用风险资产实际计提准备/信用风险资产应提准备×100%。
(14) 贷款减值准备充足率=贷款实际计提准备/贷款应提准备×100%,贷款应提准备根据人民银行相关指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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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15)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期末风险加权资产+12.5×期末市场风险资本)。于2009 年12 月31 日计算的资本充足
率未扣除计划分派予2009 年12 月31 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的2009 年度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200.00 亿元(税
前)。如资本中扣除上述计划分派的2009 年度现金股利,2009 年12 月31 日的资本充足率将为9.61%。
(16) 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净额/(期末风险加权资产+12.5×期末市场风险资本)。于2009 年12 月31 日计算的
核心资本充足率未扣除计划分派予2009 年12 月31 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的2009 年度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
200.00 亿元(税前)。如核心资本中扣除上述计划分派的2009 年度现金股利,2009 年12 月31 日的核心资本充
足率将为7.28%。
本行需遵循中国银监会颁布的中国商业银行必须保持最低4%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和
8%的资本充足率的资本充足要求。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按照中国银监会颁布
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后计算资本充足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规定计算的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
足率。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
核心资本充足率(1) 7.74% 8.04%
资本充足率(2) 10.07% 9.41%
核心资本:
实收资本/股本 260,000 260,000
盈余公积及一般风险准备 18,448 1,251
未分配利润 59,817 12,022
少数股东权益 106 96
总核心资本 338,371 273,369
附属资本:
贷款损失一般准备 66,057 37,815
长期次级债务 50,000 -
可供出售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储备 2,312 8,646
总附属资本 118,369 46,461
扣除前总资本基础 456,740 319,830
扣除:
对未合并计算的权益投资 197 347
其他扣减项(3) 16,194 -
资本净额 440,349 319,483
加权风险资产及市场风险资本调整 4,373,006 3,396,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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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1) 于2009 年12 月31 日计算的核心资本充足率未扣除计划分派予2009 年12 月31 日登记在册的全体
股东的2009 年度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200.00 亿元(税前)。如核心资本中扣除上述计划分派的2009 年
度现金股利,2009 年12 月31 日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将为7.28%。
(2) 于2009 年12 月31 日计算的资本充足率未扣除计划分派予2009 年12 月31 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的2009 年度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200.00 亿元(税前)。如资本中扣除上述计划分派的2009 年度现金股
利,2009 年12 月31 日的资本充足率将为9.61%。
(3) 指根据中国银监会2009 年颁布的《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的规定扣减的本行持有
的其他银行长期次级债务。
(三)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10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本行2010 年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0 年3 月31 日
(未审计) 2009 年12 月31 日
资产合计 9,499,487 8,882,588
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 4,316,787 4,011,495
负债合计 9,129,208 8,539,663
其中:吸收存款 8,100,382 7,497,618
股东权益合计 370,279 342,925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合计 370,154 342,819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百万元
截至3 月31 日止3 个月
项目 2010 年
(未审计)
2009 年
(未审计)
营业收入 66,172 51,857
营业支出 (34,532) (27,702)
营业利润 31,640 24,155
利润总额 31,788 24,293
净利润 24,979 18,034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970 18,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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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表重要项目分析
(1)资产
截至2009 年、2008 年和2007 年12 月31 日,本行的总资产分别为88,825.88 亿元、
70,143.51 亿元和53,055.06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6.6%和32.2%。本行资产的主要组成
部分包括发放贷款和垫款及投资。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
和投资净额分别占总资产的45.2%和29.5%。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为41,381.87 亿元,较2008 年12
月31 日的31,001.59 亿元增长33.5%,主要是由于2009 年中国政府实施积极的财政政
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本行适度加快信贷投放,加大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优质公司客户信贷投放,加大涉农客户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营销优质个人信贷客户。
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较2007 年12 月31 日的34,741.74 亿元
下降10.8%,主要是受与重组有关的处置的影响。剔除与重组有关的处置的影响,即将
已剥离资产加回至2008 年12 月31 日,本行于2008 年12 月31 日发放贷款和垫款为
38,669.27 亿元,较2007 年12 月31 日增长11.3%。
投资是本行资产组合中的第二大组成部分。截至2009 年、2008 年和2007 年12 月
31 日,本行投资净额分别为26,164.70 亿元、23,088.85 亿元和13,089.67 亿元,分别占
本行总资产的29.5%、32.9%和24.7%。本行2009 年12 月31 日的投资净额较上年末增
长13.3%,主要是由于本行加大了债券投资力度。2008 年12 月31 日的投资净额较上年
末大幅增长76.4%,主要是由于财务重组确认应收财政部款项所致。
本行资产的其他组成部分主要包括:(i)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ii)存放同业款
项;(iii)拆出资金;(iv)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负债
截至2009 年、2008 年和2007 年12 月31 日,本行的总负债分别为85,396.63 亿元、
67,238.10 亿元和60,331.11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7.0%和11.4%。吸收存款历来是本行
的主要资金来源,截至2009 年、2008 年和2007 年12 月31 日,分别占本行负债总额
的87.8%、90.7%和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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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本行负债的其他组成部分主要包括:(i)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ii)拆入资
金;(iii)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iv)应付债券;(v)向中央银行借款。
2、利润表重要项目分析
本行2009 年、2008 年和2007 年的净利润分别为650.02 亿元、514.53 亿元和437.87
亿元。2009 年净利润比2008 年增长26.3%,主要是由于:(i)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大幅
增加;(ii)其他非利息收入增加;(iii)资产减值损失和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但部分被利
息净收入减少和所得税费用增加所抵销。
2008 年净利润比2007 年增长17.5%,主要是由于利息净收入增加和所得税费用大
幅减少,但部分被业务及管理费和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所抵销。
(1)利息净收入
利息净收入是本行营业收入的最大组成部分。2009 年、2008 年和2007 年利息净收
入分别占营业收入的81.7%、91.8%和87.9%。
(2)非利息收入
本行2009 年、2008 年、2007 年的非利息收入分别为406.35 亿元、173.44 亿元和
217.72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4.3%和下降20.3%。2009 年非利息收入较2008 年增长主
要是由于:(i)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加118.42 亿元;(ii)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增加119.19
亿元;(iii)汇兑损益增加47.90 亿元,但部分被投资损益减少55.49 亿元所抵销。2008
年非利息收入较2007 年下降主要是由于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大幅下降92.38 亿元,但
部分被投资损益增加34.72 亿元所抵销。
(3)业务及管理费
2009 年,本行业务及管理费为958.23 亿元,较2008 年小幅增长1.5%。2008 年,
本行业务及管理费为944.17 亿元,较2007 年增长57.2%,主要是由于补充退休福利和
内部退养福利费用的增加。2009 年、2008 年和2007 年,本行成本收入比分别为43.11%、
44.71%和33.52%。
(4)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率为5%,营业税主要对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的利息收入以及手续费及佣金
收入征收。此外,在不同省份,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所不同,最高为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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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额的10%。2009 年,本行营业税及附加为125.67 亿元,较2008 年下降5.0%,主要由
于本行应税的利息收入有所下降所致。2008 年,本行营业税金及附加为132.23 亿元,
较2007 年增长18.7%,主要是由于本行利息收入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等营业税应税收
入的增长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主要包括贷款、投资和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损失。2009 年,本行资
产减值损失401.42 亿元,较2008 年减少113.36 亿元,下降22.0%,主要是由于投资减
值准备的转回。2009 年,本行投资减值准备转回44.28 亿元,主要是由于本行持有的可
供出售外币债券公允价值回升转回了相应的减值准备。本行2009 年的贷款减值损失
442.89 亿元,较上年增加44.31 亿元,增长11.1%,主要是由于2009 年末贷款余额大幅
增加,以及本行充分考虑经济环境各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审慎计提贷款减值准备。
2008 年,本行资产减值损失514.78 亿元,较2007 年增加209.04 亿元,增长68.4%,
主要是由于本行在地震灾区的机构和业务受损失较为严重,以及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
国内宏观经济变化,本行稳健计提了贷款减值准备。
(6)所得税费用
2009 年,本行所得税费用89.26 亿元,实际税率为12.07%,低于25%的法定税率,
主要是由于:(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重组改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
通知》(国税函[2009]374 号),本行股份制改革过程中补提以前年度应付利息未予税前
扣除部分于2008 年度汇算清缴时获得全额税前扣除并冲减所得税费用;(ii)根据税法规
定,本行持有的中国国债利息收入免缴企业所得税。
2008 年,本行所得税费用8.96 亿元,较2007 年下降97.4%。本行2008 年的所得
税费用较2007 年大幅减少主要是由于:(i)根据股份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改制过程中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39 号),同
意对本行2008 年度税前利润中用于补充资本的344.97 亿元部分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ii)根据新的所得税法规定,本行境内机构适用的法定税率从2008 年1 月1 日起由33%
降为25%。
(7)净利润
综合上述因素后,本行净利润从2007 年的437.87 亿元增至2008 年的514.53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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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增长了17.5%;从2008 年的514.53 亿元增至2009 年的650.02 亿元,增长了26.3%。
3、现金流量分析
本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包括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收取的
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以及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等。本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2009 年为净流出210.25 亿元,而2008 年为现
金净流入2,847.81 亿元,主要是由于客户贷款和垫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及
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以及其他经营性资产的增加。2008 年,本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
流入较2007 年增加1,400.66 亿元,主要是由于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的增加,但部
分被客户贷款和垫款的增加所抵销。
本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包括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以及取得投资收益收
到的现金等。本行2009 年、2008 年和2007 年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4,108.65
亿元、4,960.66 亿元和7,806.05 亿元。
2009 年,本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为499.50 亿元,主要是由于本行在2009 年5
月发行了面值为500 亿元的次级债券;本行2008 年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为1,301.17 亿
元,主要是由于本行于2008 年10 月获得了汇金公司的美元注资。
(五)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及本行章程,股利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并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制订股利分配方案,须经本行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股利分配方案须经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对股利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本行
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结束并完成相关报批程序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
项。
本行董事会依据本行的经营业绩、现金流量、财务状况、资本充足状况、发展前景、
本行股东的利益、本行对股利分配的规章制度以及其他本行董事会认为相关的因素,决
定是否分配股利及具体数额。根据《公司法》及本行章程,所有股东对股利均享有同等
权利。
根据本行章程,本行当年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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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2、提取10%作为法定公积金;
3、提取一般准备;
4、提取任意公积金;
5、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支付股东股利。
本行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本行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
金和一般准备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
本行于2009年6月17日举行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定本行2008年度不向股东派发股
息。
本行于2010年4月21日举行的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2009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根据该方案,本行按2009年度经审计的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本银行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64.89亿元,按监管要求提取一般准备383.86亿元,向2009年12月31
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宣派2009年度的现金股利人民币200亿元(税前)。按照股权比例,
财政部和汇金公司各100亿元。
本行于2010年4月21日举行的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首次公开发行完
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本行拟将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的净利
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及20%的一般准备后,与期初未分配
利润之和作为可供分配利润,向截至2010年6月30日(含当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
发现金股利(“特别分红”)。上述特别分红所基于的净利润按照经审计的截至2010年6
月30日前六个月的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与银行口径净利润的较低者确定。如该期间本行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按有关规
定和各股东实际持股天数分别计算各股东应分派的股利金额。新增股东实际持股天数自
交易完成日起计算。本行将基于前述的可供分配利润发放现金股利,并公告股利分配的
实际金额。本行确认有足够的资金支付上述现金股利。
本行在2010年4月21日举行的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批准了2010年7月1
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及2011年及2012年股利分配政策。
针对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本行拟向截至2010年度股利分配的股权
登记日在册的本行股份持有人分派现金股利。该金额按以下方法确定。在符合股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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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政策的前提下,本行以经审计的2010年度净利润扣除201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净利
润后,得出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净利润(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下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与银行口径净利润的较低者),按
35%-50%比例分派现金股利。
对2011年及2012年截至12月31日会计年度各年的利润,本行按照股利分配政策实施
分配。在符合股利分配政策的前提下,按照经审计的当期净利润(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下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与银行口径净利润的较低者)的
35%-50%向本行股份持有者分派现金股利。
(六)本行控股和参股企业
1、控股企业
(1)境内主要控股公司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由本行与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Amundi Asset
Management)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18日共同出资组建,其中本行持股
比例为51.67%,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持股比例为33.33%,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持
股比例为15.00%。公司注册地在上海,注册资本200,000,001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资产净值为131.7亿元,2009年实现经审计净利
润2,069.17万元。
湖北汉川农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8月12日,湖北汉川农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县
新河镇,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00元,由本行和当地5家企业法人共同发起,其中本
行出资10,000,000元,持股比例为50.00%。截至2009年12月31日,湖北汉川农银村镇银
行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总资产8,775.35万元,2009年实现经审计净利润168.89万元。
克什克腾农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8月15日,克什克腾农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克什克腾旗经棚镇,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600,000元,由本行和当地6家企业法人共同发
起,其中本行出资10,000,000元,持股比例为51.02%。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克什克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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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农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总资产13,068.96万元,2009年实现经审计净利润
11.71万元。
安塞农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3月18日,安塞农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县真武
洞镇,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00元,由本行和当地6家企业法人共同发起,其中本行
出资10,200,000元,持股比例为51.00%。
绩溪农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5月27日,绩溪农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
镇,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400,000元,由本行和当地1家企业法人及7个自然人共同发起,
其中本行出资15,000,000元,持股比例为51.02%。
(2)境外直接控股子公司
农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农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11日在香港注册成立。目前注册资本为港币
1,800,000,000元,为本行全资子公司。
农银财务有限公司
农银财务有限公司于1988年11月1日在香港注册成立。目前注册资本为港币
588,790,000元,为本行全资子公司。
2、本行持股20%以上的参股企业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4月27日,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湖南省常德市;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544,459,617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持有其20.62%的股份。该公司是首批农
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本行接收抵债股权形成的投资。
十、三农金融业务
本行通过位于县域地区的2,048 个县级支行和22 个二级分行营业部,向县域客户
提供广泛的金融服务,上述业务统称为三农金融业务,又称县域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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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县域地区为县级行政区划(不包括市辖区)及所辖地区,包括2,003 个建制
县和县级市(2008 年末)。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
县域地区人口总量为9.28 亿,占中国总人口的69.8%。2008 年县域地区生产总值达15
万亿元,占全国GDP 的49.6%。在国家新的经济发展战略背景下,县域地区作为扩大
内需、加快城镇化、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节点,面临重大的发展机遇,并将为
中国经济的长期增长提供最重要的内生动力。本行相信,随着县域经济增长潜力的不断
释放和县域金融营运环境的日益改善,拓展三农金融业务将为银行业分享城乡经济社会
协调发展的成果提供良好机遇。
作为县域地区主要的金融服务提供商和领导者,本行凭借强大的分销渠道、领先的
业务规模、多元化的产品服务体系以及长期服务县域市场所积累的专业经验,将充分受
益于未来县域经济的持续增长。
?? 本行拥有大型商业银行中最多的县域网点,覆盖了全国99.5%的县级行政区,
本行的12,737 个县域机构大部分位于经济较为发达的县级市所在地及县城;
?? 利用城乡联动的信息、资金、产品优势及覆盖全国的物理、电子分销渠道,本
行能有效地在县域地区推广现代金融产品并为城乡客户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
?? 本行在县域地区拥有数量庞大且定位于中高端的客户基础;
?? 本行在县域地区拥有完整的三农金融服务体系、强大的IT 系统支持,以及雄厚
的资金实力和全面的产品组合;
?? 本行拥有获得高度认知的“三农”金融服务品牌,有利于本行持续保持客户忠
诚度;
?? 本行三农金融业务的风控能力和经营效率持续改善,财务业绩强劲增长,税前
利润从2007 年的94.34 亿元增加至2009 年的209.45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到49.0%。
(一)县域经济与金融市场
本世纪初以来,县域地区作为中国城镇化、工业化和产业梯度转移的主要承载区域,
实现了持续快速的经济增长。2001 至2008 年,县域地区名义生产总值年均复合增长率
达16.8%,高于全国名义GDP15.5%的增长水平。本行相信,由于城镇化、工业化和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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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业转移以及国家支持政策等驱动因素仍将持续或强化,县域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
位将持续加强。
目前我国县域地区已经形成了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有机结合的金
融体系。过去几十年间,包括本行在内的县域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存贷款总额均经历
了持续的增长。在县域地区金融业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经营情况、资产质量持续改善,
特别是从2004 年以来,县域地区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率大幅下降。
但是,金融服务在县域地区的渗透率仍然较低,与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形成较大反
差。本行相信,县域经济的持续发展将促进金融产品和服务需求的显著增长。
(二)本行三农金融业务的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巩固本行在县域金融市场的领导地位,本行以位于县域地区的2,048 个县
级支行和22 个二级分行营业部为基础组建三农金融部,开展三农金融业务的事业部制
改革试点。本行认为,上述措施有利于本行突出战略重点、加强风险控制、提高运营效
率,同时更好地满足县域客户快速增长且日益多元化的金融需求。截至2009 年12 月
31 日,三农金融业务贷款总额和存款总额分别占全行的28.8%和40.5%。根据银监会的
统计,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本行三农金融业务贷款和存款在全国县域金融市场的
份额分别为13.6%和21.6%。
下表列示了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县域金融市场中的存款
余额、储蓄存款余额、贷款余额和营业网点数的占比情况。
各项存款余额 储蓄存款余额 各项贷款余额 营业网点数
本行 21.6% 22.1% 13.6% 12.1%
其他大型商业银行 34.0% 27.6% 33.7% 11.4%
政策性银行 0.8% 0.0% 10.5% 1.4%
农信社 22.7% 27.2% 28.9% 45.4%
邮储银行 10.8% 15.3% 0.4% 23.0%
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 10.1% 7.8% 12.9% 6.7%
县域总计 100.0% 100.0% 100.0% 100.0%
数据来源:中国银监会。
1、管理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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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本行在董事会设立“三农”金融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推动全行三农金融业务发展,
审议三农金融业务的战略规划、政策和基本管理制度。本行在高级管理层设立三农金融
部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落实董事会有关三农金融业务的战略规划、决策及具体计划,
履行绩效考评等管理职能,协调解决本行三农金融业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等。
本行成立三农金融部,对三农金融业务实施专业化经营和管理。三农金融部实行总
裁负责制,本行行长担任三农金融部总裁和管理委员会主任。重大问题经三农金融部管
理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后,提交总裁决定。
三农金融部下辖三农政策与规划部、农村产业金融部、农户金融部、三农信贷部等
专业部门,负责全行三农金融业务的政策研究、制度制定、产品研发、客户营销、信贷
管理等职责。同时,本行在总行中后台部门设立三农核算与考评中心、三农风险管理中
心、三农产品研发中心和三农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等,为三农金融部提供支持和服务。
本行在一、二级分行分别设立三农金融分部,作为三农金融业务基本经营单元的管
理机构。位于县域地区的2,048 个县级支行和22 个二级分行营业部,作为本行三农金
融部的基本经营单元,负责具体开展本行的各项三农金融业务。
本行对三农金融部实行授权经营,赋予其相对独立的经营自主权。三农金融部内部
实行逐级授权经营,明确经营责任。三农金融部在执行全行统一的管理政策制度的基础
上,在信贷管理、资源配置、绩效考核、风险管理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的管理体制。
2、市场定位
为了更好的满足县域客户多样化的需求,本行加强了对县域市场的细分。在县域对
公业务方面,目前本行将县域地区的行业龙头企业(包括其供应商、客户和经销商)作
为目标客户。在县域个人业务方面,本行以惠农卡为载体,充分发展银保、新农保、新
农合等相关业务,以扩大本行的存款、中间业务规模。本行将根据县域金融资源的分布
情况,采取梯度化的市场定位策略:
?? 网点和业务分布主要集中于县级市所在地、县城和中心集镇;
?? 加强本行东部县域和其他经济发达县域的布局;
?? 进一步重视具有重大潜力的中西部地区业务;
?? 实施重点县支行发展战略,带动全行三农金融业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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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3、客户基础和分销渠道
本行在县域地区拥有庞大的客户基础。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拥有县域个
人存款账户3.4 亿个,县域个人贷款客户360.4 万个,对公存款账户数115 万个,有贷
款余额的公司客户3.37 万个。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本行的县域客户结构在近年
来已发生根本性变化。本行过去以供销社、粮棉油收购企业和乡镇企业为主的县域客户
结构,已被新时期的优质公司客户和中高端个人客户等为主的客户结构所取代。
本行通过设立于县级市、建制县以及乡镇的物理网点、电子银行、电话银行、手机
银行、自助银行和自动取款机、客户服务中心等多种形式,构建了广覆盖、一体化的三
农金融服务渠道网络。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拥有12,737 家县域机构,覆盖全国99.5 %的县级行
政区。根据中国银监会统计,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本行县域网点数占中国县域银
行网点总数的12.1%,超过其他大型商业银行的总和。
本行亦十分重视县域地区电子渠道的建设和布局。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
在县域市场拥有15,350 台ATM、3,398 个自助银行、4,666 台自助服务终端、88,089 台
POS 机、606,823 台转账电话;网上银行客户827.8 万户,手机银行客户62.6 万户。本
行通过网上银行系统向个人客户提供小额农户贷款、个人循环贷款等县域特色产品。通
过电话银行系统提供惠农卡的账户查询、转账、投资理财、小额农户贷款等功能。本行
在成都建设的“三农”客服中心于2010 年3 月正式上线运行,作为本行三农金融产品
支援中心、信息采集与发布中心、客服总中心的备份中心。
本行加强流动服务渠道建设,在尚未实现网点覆盖的地区推广流动客户经理服务,
并适当增加电子机具投放。通过与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的合作,延伸本行惠农卡发行和受
理的渠道。
4、产品体系
本行在总行成立三农产品研发中心,在重庆设立三农产品研发分中心,负责全行三
农金融业务产品的研发;各分行根据当地客户需求,开发区域性特色产品。2009 年,
本行在全行标准产品体系的基础上,推出统一的“金益农”三农产品品牌,形成了完整
的三农金融产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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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农金融业务的资产负债分析
1、三农金融业务的资产分析
截至2009 年、2008 年和2007 年12 月31 日,本行三农金融业务总资产分别为
32,351.03 亿元、27,151.77 亿元和19,111.60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1%和42.1%。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三农金融业务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为11,934.13 亿元,
较2008 年12 月31 日增长43.4%,增速高于全行平均增速。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
三农金融业务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为8,322.78 亿元,较2007 年12 月31 日下降21.3%,
主要是受与重组有关的处置的影响。
近年来,本行三农金融业务不良贷款余额以及不良贷款率均逐年下降。不良贷款率
从2008 年12 月31 日的5.51%下降至2009 年12 月31 日的3.69%,主要是由于:(i)深
入推进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创新风险管理技术和工具,控制新不良贷款的生成;(ii)加
大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力度;(iii)加大对优质客户和重点项目的信贷投放;(iv)三农金融业
务贷款规模的扩大。不良贷款率从2007 年12 月31 日的31.91%大幅下降至2008 年12
月31 日的5.51%,主要是受与重组有关的处置的影响。
存放系统内款项指三农金融业务分部通过内部资金往来向本行其他分部提供的资
金。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三农金融业务存放系统内款项余额为19,752.26 亿元,较
2008 年12 月31 日增长 9.7%,占三农金融业务总资产的比重从66.3%下降至61.1%,
主要是由于本行加大了在县域地区的信贷投放力度。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三农金
融业务存放系统内款项余额为18,000.86 亿元,较2007 年12 月31 日增长64.6%,占三
农金融业务总资产的比重从57.2%上升至66.3%,主要是由于:(i)本行财务重组处置的
三农金融业务不良贷款置换为存放系统内款项;(ii)吸收存款的增加使得三农金融业务
可用于存放系统内的资金增加。
2、三农金融业务的负债分析
截至2009 年、2008 年和2007 年12 月31 日,本行三农金融业务总负债分别为
32,174.06 亿元、27,034.98 亿元和22,235.20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0%和21.6%。
吸收存款是本行三农金融业务的主要资金来源,截至2009 年、2008 年和2007 年
12 月31 日,吸收存款占三农金融业务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94.3%、93.0%和93.6%。截
至2009 年、2008 年和2007 年12 月31 日,三农金融业务吸收存款余额分别为30,34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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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亿 元、25,143.08 亿元和20,806.39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7%和20.8%。三农金融业务
吸收存款的快速增长主要是由于:(i)县域地区居民财富快速增长;(ii)本行发挥在县域
地区拥有的网点网络优势,加大了存款营销力度。
(四)三农金融业务的财务分析
2009 年,本行三农金融业务实现税前利润209.45 亿元,较2008 年的134.44 亿元
增长55.8%,主要是由于业务规模增加,生息资产结构改善以及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快
速增长。2008 年,三农金融业务实现税前利润134.44 亿元,较2007 年的94.34 亿元增
长42.5%,主要是由于业务规模的稳步增长和利息净收入的快速增加。
利息净收入是三农金融业务营业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2009 年、2008 年和2007
年,利息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3.1%、84.5%和79.6%。2009 年、2008 年和
2007 年,三农金融业务利息净收入分别为704.53 亿元、603.28 亿元和366.38 亿元,同
比分别增长16. 8%和64.7%。
2009 年、2008 年和2007 年,本行三农金融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为136.93
亿元、104.16 亿元和88.41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1.5%和17.8%。
2009 年、2008 年和2007 年,本行三农金融业务的业务及管理费分别为427.83 亿
元、409.36 亿元和256.45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5%和59.6%,主要是由于本行为支持
三农金融业务的发展,加大了费用和资源配置力度,业务拓展费用和人员费用有所增加,
以及2008 年精算假设变动导致补充退休福利及内部退养福利费用增加。2009、2008 和
2007 年,本行三农金融业务的成本收入比分别为50.47%、57.37%和55.74%,高于全行
的水平,主要是由于三农金融业务的点均营业收入水平低于全行。
2009 年,三农金融业务资产减值损失175.24 亿元,较2008 年增加47.00 亿元,主
要是由于三农金融业务贷款大幅增加,以及本行充分考虑宏观经济环境等各方面的不确
定因素,审慎计提贷款减值准备。三农金融业务拨备覆盖率从2008 年12 月31 日的
58.25%提高至2009 年12 月31 日的98.26%。2008 年三农金融业务资产减值损失128.24
亿元,较2007 年增加51.77 亿元,主要是由于汶川地震因素的影响,以及本行为应对
国际金融危机和宏观经济变化,稳健计提了贷款减值准备。
(五)三农金融业务其他财务指标分析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或期间本行三农金融业务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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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项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平均资产回报率(1) 0.62 0.57 不适用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16.15 14.60 19.22
成本收入比(2) 50.47 57.37 55.74
存贷比例(3) 39.33 33.10 50.81
不良贷款率(4) 3.69 5.51 31.91
拨备覆盖率(5) 98.26 58.25 94.97
贷款总额准备金率(6) 3.63 3.21 30.31
(1) 平均资产回报率=税后利润/平均资产,税后利润=税前利润×(1-全行的实际税率),平均资产=(年初资产总额+
年末资产总额)/2。
(2) 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其他非利息收入)。
(3) 存贷比例=贷款总额/存款余额。
(4) 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余额/贷款总额×100%。根据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制定的五级贷款分类制度,不良贷款指次级
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
(5) 拨备覆盖率=贷款减值准备余额/不良贷款余额。
(6) 贷款总额准备金率=贷款减值准备余额/贷款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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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A 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充实本行资本金,以支持
未来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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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投资者投资本行的股份涉及若干风险因素,并可以分为:(i)与本行贷款组合有关的
风险;(ii)与本行业务运营有关的风险;(iii)与中国银行业有关的风险;(iv)其它相关风
险。这些风险因素在招股意向书全文中有更详细的描述,现概列如下:
(一)与本行贷款组合有关的风险
1、本行目前资产质量与经营业绩反映了财务重组过程中不良资产处置的影响。
2、本行未来可能无法有效维持贷款组合的质量。
3、本行贷款减值准备可能不足以抵补贷款组合未来的实际损失。
4、本行的贷款风险集中于若干地区、行业和客户。
5、本行贷款的抵质押物或保证未必能完全保障本行免受信贷损失。
6、本行贷款组合的增长可能无法持续。
7、本行面临与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有关的风险。
(二)与本行业务运营有关的风险
1、本行可能面临与近期实施的业务经营转型相关的风险。
2、本行正在推行的三农金融业务发展和改革措施可能增加本行业务经营的风险。
3、本行不能保证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与流程以及所引入的信息技术系统能够
完全避免或抵御所有风险。
4、不断扩大的产品和服务范围可能使本行面临新的风险。
5、本行未来可能出现无法满足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要求的情况。
6、本行未必能够完全察觉和防止本行员工或第三方的欺诈或其他不当行为。
7、本行不能保证未来吸收存款增长的持续性。
8、本行的业务经营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信息科技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不断完善。
9、本行可能面临表外信贷承诺相关的信用风险。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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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本行部分自用土地和房屋的正式权属证明尚未取得,而本行部分租赁房屋也存
在无法续租的风险。
11、本行可能因未能遵守境内外监管机构的监管规定和指引而受到处罚。
12、本行无法保证能够完全预防或及时发现洗钱及其他非法或不正当活动。
13、本行面临全球金融市场的震荡及其引起的全球经济尤其是中国经济不确定性的
风险。
14、本行可能面临业务经营引致的诉讼风险,并可能由此承担潜在负债。
15、本行在衍生交易中面临交易对手的风险。
16、本行目前享有的相关优惠政策可能无法延续。
17、本行大股东能够对本行产生重大影响。
(三)与中国银行业有关的风险
1、本行面临中国银行业的激烈竞争,本行的存贷款业务可能面临资本市场等其他
投融资渠道的竞争。
2、本行面临中国银行业监管环境变化不确定的风险。
3、本行面临利率变动及其他市场风险,且本行对冲市场风险的能力有限。
4、会计政策的变更可能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带来影响。
5、本行信贷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受到国内可获得信息质量和范围的影响。
6、我国对商业银行投资组合的若干限制性规定,制约了本行追求最优投资回报及
投资组合多元化或对冲本行人民币资产相关风险的能力。
7、本行无法保证本招股意向书中有关中国经济、县域经济及银行业的统计和预测
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8、投资中国商业银行须遵守可能使投资价值受到不利影响的所有权限制。
(四)其它相关风险
1、经济环境的变化可能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发展前景产生
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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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2、本行的股利分配政策受到我国法律法规的限制。
3、本行受到国家外汇管制和人民币汇率变动的影响。
4、本行正在同步进行H 股发行并拟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上市后本行H 股股价
的波动可能会影响本行A 股的股价。
二、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贷款余额最大的前10 名借款人在本行的贷款余额合
计为989.30 亿元,约占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2.39%。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及本行分支机构标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 亿元的尚未
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共34 宗 ,涉及金额约656,065 万元。其中:本行及本行分支机
构作为原告且单笔争议标的在1 亿元以上的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共23 宗,涉及
金额约509,712 万元;其他为本行及本行分支机构作为被告的诉讼、仲裁案件。本行相
信本行已就对本行及本行分支机构提起的未决诉讼与仲裁计提了充足的准备金,截至
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针对涉及本行的法律诉讼所计提的预计负债金额为29.74 亿元。
即使对本行及本行分支机构未决的诉讼和仲裁案件的裁决不利于本行,本行预期此等案
件(单独或合计)不会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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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第六章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名称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发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
大街69号
010 8510 9619 010 8510 8557 李振江
中国国际金融有
限公司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
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010 6505 1166 010 6505 1156 方宝荣、王建阳、
许佳
联席保荐
机构(主
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
银行大厦A层
010 8458 8888 010 8486 5023 周继卫、王治鉴、
周宇
中国银河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
国际企业大厦C座
010 6656 8888 010 6656 8857 张卫东、卢于、王
联席主承丁
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010 5931 2918 010 5931 2908 万健、陈南、王培

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
厦A座38-45层
0755 82943666 0755 82943121 李丽芳、边标、吕
映霞 财务顾问
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金钟广

010 5806 7888 010 5806 7832 相文燕、周威、李
晓容
分销商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德恒律
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
富凯大厦B座12层
010 5268 2888 010 5268 2999 徐建军、吴莲花、
孙艳利
主承销商律师:北京市金杜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
号北京财富中心A座40层
010 5878 5588 010 5878 5566 杨小蕾、唐丽子、
苏峥
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30楼 010 8520 7788 010 8512 5180 郭新华、范里鸿、
顾珺、赵耀
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
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35号010 6588 1818 010 6588 2651 刘天飞、郁宁
土地评估机构:北京国地房
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17号韦伯豪C座1401
010 5166 7273 010 8857 9379 刘欣、姜安源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021 5870 8888 021 5889 9400 /
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
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
大厦
021 6880 8888 021 6880 4868 /
收款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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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汇丰银行上海分行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二、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询价推介时间: 2010 年6 月17 日-2010 年6 月23 日
网下申购及缴款日期: 2010 年7 月1 日-2010 年7 月6 日
网上申购及缴款日期: 2010 年7 月6 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0 年7 月8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2010 年7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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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到本行和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查
阅。
查阅时间:工作日9:00 - 11:00,14:00 - 17:00。
查阅网址:http://www.sse.com.cn http://www.ab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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