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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11-03-01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 号)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5,880万股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23,380万股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公有资产经营公司、控股股东
给排水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基础产业公司、电力发展公
司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东模塑科技、姚正庆、冯永朝、程颐平、
张亚军、杨伊南、张满英、钱苏、陶新如、王建林、傅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梦琴、吴振南、孙锦治、徐永兴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
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
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3)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张亚军、王建
林还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所持股份少于1,000股时不受上述比例的
限制;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则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1年【】月【】日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17,500 万股,本次拟发行5,880 万股普通股(A股),发行后总股本23,380 万股。
其中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公有资产经营公司、控股股东给排水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基础产业公司、电力发展公司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股东模塑科技、姚正庆、冯永朝、程颐平、张亚军、杨伊南、张满英、钱苏、陶新如、王建林、傅梦琴、吴振南、孙锦治、徐永兴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张亚军、王建林还承诺: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予转让;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股份少于 1,000股时不受上述比例的限制;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则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根据发行人201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由发行人全体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当年实现的利润以及截至本次发行时以前年度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三、根据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关于授予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供水特许经营权的请示>的批复》(澄政复[2010]14号),江阴市人民政府授予发行人供水业务特许经营权,有效期30年,在特许经营权有效期内,发行人在江阴市全境享有独家提供供水服务、收取水费和负责供水设施的建设、经营、维护和更新的权利;特许经营期满后,公司可报请市政府延长特许经营期限,如公司的总体服务质量和服务价格水平明显优于其他同类企业,市政府给予优先考虑。在特许期限内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调整,而调整本特许经营期限或其他条款,或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发行人无法重新获得供水特许经营权,均将给发行人在特许经营区域内持续经营供水业务带来风险。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风险:发行人本次募股资金计划投入乡镇水厂资产收购、智能水务开发及综合应用和利港水厂改扩建等3个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充分、审慎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并经过专家审慎论证,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投资效益。但是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部分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五、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公有资产经营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5,635.97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32.21%,公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子公司给排水公司持有发行人8,500 万股,占发行人现有总股本48.57%,公有资产经营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基础产业公司、电力发展公司各持有发行人600 万股,分别占发行人现有总股本3.43%。
上述四家股东合计持股15,335.97 万股,占发行人现有总股本87.63%,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可能凭借其控股地位,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分配、高级管理人员任免施加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六、作为地方性公用事业企业,发行人目前业务全部集中在江阴市。江阴市为中国百强县之首,2009年度GDP为1,713亿元(已超过4个省和14个省会城市的水平)。
依托于江阴市强大的工业经济基础和国内领先的城市化发展水平,发行人的供水业务规模已处于行业前列。根据江阴市政府的规划,"十二五"期间江阴市GDP 年均增长率约14%;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率约15%;城市化率年均提高约1%。地方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以及城市化率的稳步提升将进一步推动当地用水需求的增长,但江阴市相对较小的地域范围也会对发行人供水业务规模在当地的进一步提升形成一定制约。如未来不能有效实现供水业务的异地扩张,或成功拓展污水处理业务,发行人的成长态势将可能趋缓。
七、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经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的批复》(苏国资复[2010]28 号)批准,发行人本次发行A 股并上市后,发行人国有股东将按照本次发行实际发行股份数的10%,将其持有发行人国有股转让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八、接江阴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自来水销售价格的通知》(澄价发[2010]62号),"根据国家积极稳妥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的总体要求和《江苏省"十一五"水价改革意见》、《关于调整水资源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报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市自来水价格"。本次价格调整前后城区自来水价格如下:
单位:元/立方米
水资源
基本水 城市附加 费(含南 污水处 水利工程
用水类别 总水价
价 费 水北调 理费 水费
基金)
调整后 2.60 1.06 - 0.20 1.30 0.04
生活用水
调整前 2.40 0.99 - 0.07 1.30 0.04
工商服务业用 调整后 3.30 1.62 0.04 0.20 1.40 0.04
水 调整前 2.97 1.29 0.04 0.20 1.40 0.04
调整后 4.50 2.82 0.04 0.20 1.40 0.04
特种用水
调整前 3.87 2.19 0.04 0.20 1.40 0.04
调整后的自来水价格自2010 年9 月1 日起执行。9 月1 日后第一次抄表按原价执行,第二次抄表按新价执行。
本次水价调整将增强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并在短期内提升发行人的净资产收益率。江阴市物价部门在确定本次调价方案时已综合考虑了未来三年内电价、物价上涨及发行人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等生产经营成本增加因素。发行人自来水业务未来三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将回归行业合理水平。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风险因素"章节全文,并特别关注上述风险的描述。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11
第二节 概览 14
一、发行人简介 14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15
三、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16
四、本次发行情况 18
五、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19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20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20
二、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21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的关系 22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22
第四节 风险因素 23
一、经营风险 23
二、市场风险 27
三、政策风险 28
四、财务风险 28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29
六、人力资源风险 29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3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30
二、发行人改制和重组情况 30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变化情况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43
四、发行人验资及评估情况 59
五、发行人组织结构 60
六、发行人股东基本情况 65
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73
八、员工社会保障情况 76
九、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78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79
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 79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79
三、发行人的市场竞争地位 93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96
五、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110
六、特许经营、境外经营的情况 113
七、公司技术情况 113
八、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114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118
一、同业竞争 118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 120
三、关联交易 121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137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要情况 137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140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资情况 140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141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142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亲属关系 142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签署协议及承诺情况 143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143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143
第九节 公司治理 145
一、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45
二、公司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154
三、公司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154
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155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156
一、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156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70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71
四、分部报告 184
五、收购兼并情况 184
六、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85
七、主要长期资产情况 187
八、主要债项 189
九、股东权益情况 195
十、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 197
十一、财务报表附注中的重要事项 197
十二、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200
十三、公司盈利预测 203
十四、资产评估情况 203
十五、历次验资情况 205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7
一、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分析 207
二、盈利能力分析 221
三、资本性支出分析 232
四、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233
五、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必要性的分析 238
六、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的影响 238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239
一、公司发展战略 239
二、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计划 239
三、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及面临的主要困难 241
四、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241
五、本次募股资金对实现上述业务目标的作用 242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243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243
二、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意义 243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情况 245
四、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主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270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272
一、发行前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72
二、公司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273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273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274
一、信息披露制度及为投资者服务计划 274
二、重大合同 274
三、对外担保 282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282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283
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283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284
三、律师事务所声明 285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286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287
六、验资机构声明 288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289
一、备查文件 289
二、文件查阅时间 289
三、文件查阅地址 28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江南水务 指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改委 指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建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发行
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适用意见-
3号意见 指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公告[2008]22号)
股票 指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
本次向社会公众发行5,8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本次发行 指
票的行为
上市 指 发行人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元 指 人民币元
SS 指 State-own Shareholder,即国家股股东
报告期、报告期间、近三年 指 2008年、2009年及2010年
公司章程 指 发行人的公司章程
三会 指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 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世纪同仁 指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江苏公证 指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天评估 指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财政局 指 江阴市财政局
江阴市国资办 指 江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周庄镇政府 指 江阴市周庄镇人民政府
新桥镇政府 指 江阴市新桥镇人民政府
华士镇政府 指 江阴市华士镇人民政府
顾山镇政府 指 江阴市顾山镇人民政府
长泾镇政府 指 江阴市长泾镇人民政府
徐霞客镇政府 指 江阴市徐霞客镇人民政府
祝塘镇政府 指 江阴市祝塘镇人民政府
自来水总公司 指 江阴市自来水总公司
公有资产经营公司 指 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新国联公司 指 江阴市新国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模塑科技 指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给排水公司 指 江阴市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
江阴市基础产业总公司,现已变更为江阴市新国联基础
基础产业公司 指
产业有限公司
江阴市电力发展中心,现已变更为江阴市新国联电力发
电力发展公司 指
展有限公司
澄东供水公司 指 江阴市澄东供水有限公司
长江供水公司 指 江阴市长江供水有限公司
东方供水公司 指 江阴市东方供水有限公司
云亭供水公司 指 江阴市云亭供水有限公司
江阴市恒泰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原名江阴市给
安装公司 指 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10 年3 月5 日完成工商变

江阴市恒泰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 原江阴市给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10 年3 月5 日

公司 完成工商变更
江阴市城市治污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原名江阴市城市污
治污咨询公司 指
水处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3 日完成工商变更
市政工程公司 指 江南水务市政工程江阴有限公司
恒通公司 指 江阴市恒通排水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南闸自来水站 指 江阴市南闸自来水站
周庄自来水厂 指 江阴市周庄镇自来水厂
华士自来水厂 指 江阴市华士自来水厂
长泾自来水厂 指 江阴市长泾自来水厂
夏港自来水厂 指 江阴市夏港自来水厂
祝塘自来水有限公司 指 江阴市祝塘自来水有限公司
新桥自来水公司 指 江阴市新桥自来水公司
为民自来水服务有限公司 指 江阴市为民自来水服务有限公司
璜土澄常水厂 指 江阴市璜土澄常水厂
璜土自来水厂 指 江阴市璜土自来水厂
石庄自来水厂 指 江阴市石庄自来水厂
利港自来水公司 指 江阴市利港自来水有限公司
为解决公司长期存在的业务独立性与完整性的缺陷,
2008年11月28日公司向同一公司控制权人控制下的给
2008年业务重组 指
排水公司定向发行8,500万股股份整合其拥有的全部供
水管网资产
"十一五" 指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十二五" 指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DiameterNormal的简写,公称直径,以毫米为单位;如
DN 指
DN100即指管道的公称直径100毫米
Supervisory Control And Data Acquisition,即数据
SCADA系统 指 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是以计算机为基础的生产过程控
制与调度自动化系统
漏水巡视仪。Sebalog N是目前最先进的管网漏水全自
动监测仪,通过永久或临时安装在管道上的噪声记录仪
Sebalog N 指
(Logger)监测漏水噪声来及时发现漏水,对爆管作出超
前预报,保障管网安全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地理信息系统,是
GIS系统 指 一个基于数据库管理系统(DBMS)的分析和管理空间对
象的信息系统
综合运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和设备,集有线/无线通信、
GIS、GPS、计算机网络、智能控制、多媒体信息处理等
智能水务 指
先进技术于一体的高科技水务设备、管线监视与控制系
统。
伊普国际 指 伊普国际有限公司
首创股份 指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国中控股 指 国中控股有限公司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公司名称: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Jiangnan Water Co.,Ltd.
注册地址:江阴市延陵路224 号
邮政编码:214431
公司网址:www.jsjnsw.com
注册资本:17,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亚军
电话:0510-86276771
传真:0510-86276730
(一)发行人的设立
发行人是由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按"厂网分离"的原则,以原江阴市自来水总公司制水业务相关资产出资,联合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13位自然人于2003年7月15 日发起设立,并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注册号为:3200001105812,注册资本为9,000 万元。
2008 年11月28 日,发行人向江阴市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定向发行8,500 万股股份,整合给排水公司拥有的全部供水管网资产。发行人经营范围为自来水制售,自来水排水及相关水处理业务,供水工程的设计及技术咨询,水质检测,水表计量检测,对公用基础设施行业进行投资。发行人已在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注册号为:320000000018971,注册资本为17,500万元。
(二)发行人概况
发行人成立于2003年,主要经营自来水的制售、自来水排水及相关水处理业务。
公司目前拥有日供水能力93 万立方米,DN100 以上供水管网总长600 多公里,供水
人口超过200 万,供水规模、人均供水量及各项能耗、全员劳动生产率等指标在同行
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处于全国县级市供水行业前列。(数据来源:《城市供水统计年
鉴》(2009年))
多年来,公司立足保障民生需求,致力发展供水事业,依靠科技进步,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不断强化供水管理。公司相继开发升级了水厂集散控制系统(DCS)、供水调度信息管理系统(SCADA)、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水源自动在线监测系统等系统,采用多种新型净水工艺技术并建立先进的生产管理系统和水质检测体系。
其中公司水质检测中心为江苏省城镇供水企业一级水质化验室,并取得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具备了国家级实验室检测资质。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0、ISO14000、OHS18000 认证,有效保障和提升了公司的管理效能和运行质量。
公司一直注重提升供水服务效能,着力打造"澄水"服务品牌。公司始终秉承"用户至上、多供好水"的企业宗旨,大力弘扬"团结开拓、勤俭求实"的企业精神,严格恪守"水质以国际水平为准、供水以社会需求为准、服务以用户满意为准"的企业标准,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涵,延伸服务触角,不断深化"一站式"服务,推出了24 小时服务热线、上门服务弱势群体、大客户专项服务等举措,满足了城乡用户的需求,取得了较高的社会信誉度。公司先后荣获了"全国优秀县镇供水企业"、"全国城建规范化服务先进单位"、"中国供水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无锡和江阴市"三星级明星企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单位"、"无锡市AAA 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质量管理先进单位"、"消委会先进投诉站"、"''''三八''''红旗集体"、"十佳服务品牌"、"十佳诚信服务窗口"、"工人先锋号"、"3.15诚信单位"等称号。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一)控股股东
注册名称:江阴市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阴市长江路141-143 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20281000016802
注册资本:39,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龚国贤
经营范围:给排水工程管理服务,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限制的领域除外)
给排水公司持有发行人8,50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现有总股本48.57%,达到相对控股地位。根据江阴虹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虹会专审字[2011]第016 号审计报告,截至2010 年 12 月31 日,给排水公司总资产1,981,669,848.36 元,净资产898,034,319.45 元;2010 年营业收入489,251,150.45 元,净利润95,764,066.74元。
(二)实际控制人
注册名称: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阴市澄江镇长江路141-143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20281000009467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一鸣
经营范围:资本经营(除国家限制经营的领域外)
公有资产经营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 5,635.97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现有总股本32.21%,公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子公司给排水公司持有发行人8,500 万股,占发行人现有总股本48.57%,公有资产经营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基础产业公司、电力发展公司各持有发行人600 万股,分别占发行人现有总股本3.43%。上述四家股东合计持股15,335.97 万股,占发行人现有总股本87.63%,处于绝对控股地位。根据江阴暨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暨会审字[2011]第35 号审计报告,截至2010年12月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800,385,092.49 元,净资产 1,772,037,972.22 元;2010 年净利润215,359.175,52元 (母公司数据)。
三、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以下数据经江苏公证出具的苏公W[2011]A055 号《审计报告》审计验证。2008年、2009年、2010年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合并数据。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指标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资产总额 1,382,051,752.96 1,076,346,465.76 850,515,468.79
负债总额 907,675,412.86 668,153,241.30 483,414,814.72
股东权益 474,376,340.10 408,193,224.46 367,100,654.0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474,376,340.10 408,193,224.46 367,100,654.07
少数股东权益 - - -
(二)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营业收入 449,061,283.04 292,770,031.03 241,266,992.33
营业利润 101,867,787.50 63,690,292.42 55,885,587.53
利润总额 102,123,677.66 64,000,929.13 55,674,072.83
净利润 75,878,044.36 49,842,570.39 42,951,565.8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75,878,044.36 49,842,570.39 42,951,565.86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75,686,126.74 49,609,592.86 30,951,529.55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指标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78,103,104.86 181,505,683.88 101,340,209.23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142,272,446.10 -86,723,942.28 -47,163,617.90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81,881,551.64 -17,395,287.62 -43,325,819.11
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53,949,107.12 77,386,453.98 10,850,772.22
净增加额
(四)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4.31% 61.05% 56.84%
流动比率 0.62 0.39 0.24
速动比率 0.55 0.37 0.23
每股净资产 2.71 2.33 2.10
项目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存货周转率 10.17 30.04 68.65
应收账款周转率 13.09 13.20 13.2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元) 207,018,446.15 143,505,275.18 132,970,314.98
利息保障倍数(倍) 5.96 6.11 4.06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 1.59 1.04 0.58
每股净现金流(元) 0.31 0.44 0.06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
0.26% 0.00% 0.02%
资产的比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28% 12.83% 12.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
17.24% 12.77% 14.58%
常性损益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3 0.28 0.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3 0.28 0.25
四、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数量: 5,880万股
发行价格: 【】元/股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对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A 股股票账户的个人和
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五、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主管部门备案,并经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投资项目 资金使用量(万元) 项目批复文号
1 乡镇水厂资产收购项目 17,574.00 澄发改投[2010]132号
2 智能水务开发及综合应用项目 7,784.90 澄发改投[2010]133号
3 利港水厂改扩建项目 6,996.74 锡发改许投[2010]93号
合计 32,355.64 -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避免影响发行人业务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发行人已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已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投入共计4,079.45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实施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发行人将通过自筹解决,若资金有剩余,将用于补充发行人流动资金。
以上项目的详细情况参见"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有关内容。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股数 5,880万股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15%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倍(基于【】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发行市盈率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
2.71元(根据2010年12月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和本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次发行前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
发行市净率 【】倍
采用网下对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
发行方式
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A 股股
发行对象 票账户的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
者除外)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承销方式 采用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发行费用概算
发行费用概算约【】万元,主要包括:
承销费用 【】万元
保荐费用 【】万元
审计费用 【】万元
律师费用 【】万元
股票登记费及印花税 【】万元
路演推介及信息披露费用 【】万元
合计 【】万元
二、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发行人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江阴市延陵路224 号
法定代表人 张亚军
电 话 0510-86276771
传 真 0510-86276730
联系人 朱杰
保荐人(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 号
法定代表人 兰荣
电 话 0591-38281727
传 真 0591-38281707
保荐代表人 匡志伟、曾令羽
项目协办人 谢威
项目经办人 陈霖、张圣、田野、颜涛
律师事务所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住 所 南京北京西路26 号4-5楼
负责人 王凡
电 话 025-83232150
传 真 025-83329335
经办律师 潘岩平、许成宝
会计师事务所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 所 无锡市梁溪路28 号
法定代表人 张彩斌
电 话 0510-85888988-8311
传 真 0510-85885275-8311
经办会计师 夏正曙、徐高尚
资产评估机构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 所 常州市天宁区博爱路72号
法定代表人 何宜华
电 话 0519-88157878
传 真 0519-88155675
经办资产评估师 毛月、谢肖林、谢兴、高军华、臧国锋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 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 号
电 话 021-68870587
传 真 021-58754185
收款银行 工行联洋第二支行
户 名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账 号 1001168019013300689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 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电 话 021-68808888
传 真 021-68804868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询价及推介日期 2011 年3 月2 日至3 月4 日
定价区间公告刊登日期 2011 年3 月8 日
网下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1 年3 月8 日和2011 年3 月9 日
网上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1 年3 月9 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1 年3 月11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安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此次发售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它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发行人存在的风险如下:
一、经营风险
(一)政府对水价的管制风险
在我国,城市供水价格采取政府定价模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城市供水价格的主管部门。《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1998]1810号)规定:
"制定城市供水价格应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供水企业合理盈利的平均水平应当是净资产利润率 8-10%。具体的利润水平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征求同级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根据其不同的资金来源确定:1、主要靠政府投资的,企业净资产利润率不得高于 6%;2、主要靠企业投资的,包括利用贷款、引用外资、发行债券或股票等方式筹资建设供水设施的供水价格,还贷期间净资产利润率不得高于12%"。
《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沿用至今已十余年,其确定的单一以调控净资产利润率为目标的定价模式在保护供水企业稳定收益的同时,也限制了供水企业改进技术管理水平,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行业"优不胜劣不汰"的竞争局面。一方面,少数供水企业人员冗杂、管理粗放、工艺落后、质次价高,一些地方关于"水价"的不和谐声音不时出现;另一方面,对净资产利润率的简单限制压缩了供水企业的账面盈利,也导致了供水企业价值的长期低估。
发行人母公司2008年、2009年、2010年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8.51%、12.23%和13.20% (近三年平均为11.31%),相对较高,主要原因为发行人服务区域乡镇用水需求增长较快,且发行人管理水平及技术装备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根据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关于授予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供水特许经营权的请示>的批复》(澄政复[2010]14号),江阴市的水价调整执行以下政策:
"凡因物价水平上升而导致江南水务公司供水成本上升,而不能达到供水企业合理利润水平时,可由江南水务公司向市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水价格调整申请,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核,国家另有规定除外。政府主管部门应自收到价格调整申请后 2个月内,完成审定工作。供水价格经审定并通过价格调整相关程序后,及时作出调整","水价的调整依照法定程序,由江南水务公司事先提出调价申请,履行听证程序后,由市政府批准执行。"
目前发行人水价位于周边城市较低水平,水价向下调整的压力较小。江阴及周边城市(城区)水价情况如下:
3 工商服务业用水 3
城市 居民用水(元/m ) 3 特种用水(元/m )
(元/m )
昆山 1.40 1.80 3.70
无锡 1.90 2.45 3.40
张家港 1.45 1.80 3.20
常州 1.72 2.15 2.77
宜兴 2.00 2.32 2.42
常熟 1.45 1.95 3.65
靖江 1.45 2.25 2.50
(调整前) 1.10 1.57 2.47
江阴
(调整后) 1.30 1.90 3.10
注:1.上表价格均不含污水处理费。
2. 调整后的自来水价格自2010年9 月1 日起执行。
(二)市场集中风险
发行人目前业务全部集中在江阴市,较强的地域性对发行人未来发展有一定制约。
发行人所处江阴市为中国百强县之首,2009 年度GDP 为1,713 亿元(已超过4个省和14个省会城市的水平)。由于用水量尤其是工业用水量主要与地方工业经济发展水平相关,雄厚的工业经济基础为发行人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水务行业长期以来存在地域垄断的特点,造成了行业集中度和市场化程度较低。
为了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规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促进市政公用事业健康发展,建设部于2004 年出台了《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明确了供水等实施特许经营的项目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以及合理布局,有效配置资源的原则,鼓励跨行政区域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共享,依照公开招标的程序选择投资者或经营者。今年以来,国家连续出台鼓励垄断行业向民间资本开放的政策,江苏省政府更于近日宣布,除国家明令禁止的外,包括垄断行业在内的所有领域都将对民间资本开放。发行人向江阴以外的区域开展业务已不存在政策障碍。
随着水源水质的下降和对供水水质要求的提高,尤其是《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将在2012年7月1 日前全面实施,大量水务企业面临设备与管网升级改造的压力,部分经营状况不佳的水务企业已难以为继,地方水厂转让和新建供水项目招标的信息越来越多地见诸报端,威立雅、苏伊士、首创股份、深圳水务等行业大型企业也通过多种途径介入地方水务市场。发行人正在与江苏省内一些水务企业和地方政府就水厂收购或投资运营新建供水项目进行接洽,并已取得一定进展。发行人计划三年内要实现在江阴周边市县控制运营1家以上供水企业,日供水量超过10万立方米。介入异地水务市场将帮助发行人摆脱地域限制,实现跨越式成长。
(三)无法持续取得特许经营权的风险
根据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关于授予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供水特许经营权的请示>的批复》(澄政复[2010]14号),发行人自整合给排水公司管网资产之日起获得江阴市政府授予供水业务特许经营权,有效期30年。在特许经营权有效期内,发行人在江阴市全境享有独家提供供水服务、收取水费和负责供水设施的建设、经营、维护和更新的权利;特许经营期满后,公司可报请市政府延长特许经营期限,如公司的总体服务质量和服务价格水平明显优于其他同类企业,市政府给予优先考虑。在特许期限内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调整,而调整本特许经营期限或其他条款,或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发行人无法重新获得供水特许经营权,均将给发行人在特许经营区域内持续经营供水业务带来风险。
(四)大股东控制风险
公有资产经营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 5,635.97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现有总股本32.21%,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子公司给排水公司持有发行人8,50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现有总股本48.57%,公有资产经营公司一致行动人基础产业公司、电力发展公司各持有发行人600 万股股份,分别占发行人现有总股本3.43%,上述四家股东合计持股15,335.97万股,占发行人现有总股本87.63%,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可能凭借其控股地位,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分配、高级管理人员任免施加影响,从而影响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
发行人目前尚存在向控股股东租赁加压站及附属管网与办公用房的情况。发行人承诺:将于2013 年底前新建加压站及配套管网替代目前租赁的加压站与附属管网,并在肖山水厂自有土地上建设办公楼替代目前租赁的办公用房;在上述租赁到期后将不再租赁上述资产,也不会购买上述资产。
(五)生产依赖电力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能源全部为电力,2008年、2009年、2010年电费总额占自来水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25.14%、23.26%和22.27%。充足、稳定的电力供应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至关重要,因此公司存在生产依赖电力的风险。
电力部门将公司作为重点电力保障对象,即使在电力紧缺的情况下也会保障供电。并且江阴市供电公司在公司现有肖山水厂和小湾水厂专门设置了11 万伏和3.5万伏的高压变电站,并采用"双回路"供电方式,保证公司的能源供应。同时,公司在指挥调度中心等重点部位配备UPS 不间断电源,可以有效保证公司生产需要。
(六)产品质量风险
目前公司所有水厂的水源均直接取自长江,水量丰富、水质良好。水源水质达到国家颁发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到Ⅲ类水质标准。但随着经济发展,上游城市及周边排污量相应有所增长,若环保工作滞后,将可能导致水质下降。水质下降将增加公司供水成本,水质恶化严重甚至可能导致公司被迫更改取水口,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同时,水源水质短期内发生未预料的重大变化,也可能导致供水安全问题,进而对公司经营、企业形象带来不利影响。公司向来重视水源水质保护,严格按照江阴市政府关于"水源保护区通告"的规定,由专人负责,加强巡视、督察,做好水源卫生防护工作,通过24 小时水源水质实时在线检测,防止因污染导致水源水质短期内迅速恶化。为做好江阴市供排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导和应对突发的城市供排水安全事故,公司制定了《江阴市城市供排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有序地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妥善处理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
国家对自来水质量指标有严格的卫生标准,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自来水将给人民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影响,造成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公司历来高度重视产品质量,以"用户至上、多供好水"为企业宗旨,以"水质以国际水平为准,供水以社会需求为准、服务以用户满意为准"为企业标准,引入先进水质检测设备,严格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出厂水质综合合格率 100%,各项水质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但在生产环节中,若水源保护不当、操作失误等均将影响水质,进而导致产品质量风险。
(七)管理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实现了持续较快的发展,各项业务发展态势良好,这得益于发行人拥有丰富的水务运营、管理经验及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和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不断拓展、以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发行人业务规模和管理工作的复杂程度都将显著增大,发行人的管理能力与内部控制能否适应迅速扩大的企业规模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市场风险
(一)经济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所属的水务行业属于市政公用行业,对经济波动的敏感性相对较低。发行人服务对象主要为居民用户和企业用户,因生活用水消费的低价格敏感性,居民用水总量相对平稳并随服务人口增长而增长;企业用户用水量与经济周期呈正相关,在经济上升期,企业用水量随企业经营扩张相应增加,在经济下降期,则企业用水量相应下降。公司2008年至2010年供水量分别为22,745.30 万立方米、22,495.09 万立方米和23,970.47万立方米,由于受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年公司供水量比2008年下降了1.10%。从长期看,随着发行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推进带来的服务人口较快增长,发行人供水总量将呈稳步上升趋势,但并不能排除因短期经济剧烈波动带来发行人供水量下滑的风险。
(二)适度超前建设的风险
发行人所属的水务行业属于市政公用行业,需根据服务区域政府的规划,适度超前建设自来水厂及管网设施,以保证未来经济发展和居民用水的需求。但若建设规划超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可能导致发行人面临建设成本和运营费用上升,进而影响发行人经营业绩的风险。
三、政策风险
(一)行业管理体制、政策变化的风险
我国水务行业正在经历由政府高度垄断到逐渐开放的市场化发展阶段,2002 年以来,我国水务行业产业政策已经允许多元资本跨地区、跨行业参与市政公用企业经营,并且采取特许经营的模式从事城市供排水业务经营。随着水务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推进,行业管理体制与监管政策将出现一定的变化与调整。行业管理体制、政策的变化将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与发展带来影响。
(二)行业技术标准调整的风险
目前国家对供水行业主要实施GB5749-2006技术标准,发行人出厂水质全面符合国家标准并达到行业领先水平。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自来水质量要求也将越来越高,国家可能进一步提高自来水质量标准,而使发行人面临产业技术升级而增加技术改造支出及技术改造后仍不能满足国家新技术标准的风险。
四、财务风险
(一)偿债能力风险
截至2008年12月31 日、2009年12月31 日、2010年12月31 日,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56.84%、61.05%和 64.31%,流动比率分别为0.24、0.39和0.62,速动比率分别为0.23、0.37和0.55。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固定资产较多而应收账款及存货等流动资产偏少。2010 年发行人大力改善负债结构。2010年发行人偿还短期银行借款净额累计达16,500 万元,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均明显提高,大大降低了短期偿债能力风险。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稳定,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4.06、6.11和5.96,在可预见的期间内偿债能力有充分保障。但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仍然较高,存在一定的偿债能力风险。
(二)应收账款风险
截至2008年12月31 日、2009年12月31 日、2010年12月31 日,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014.07 万元、2,420.49 万元和4,441.70 万元,占同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37%、2.25%和3.21%。发行人各期末应收账款占同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较低。虽然单项金额重大(50 万以上)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乡镇转供水厂,资信良好,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很小,但发行人仍存在发生应收账款不能收回的风险。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率低于预期的风险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入乡镇水厂资产收购、智能水务开发及综合应用、利港水厂改扩建等3个项目,其中乡镇水厂资产收购项目拟投资17,574.00万元,占规划募集资金投向项目投资总额的 54.32%;智能水务开发及综合应用项目拟投资7,784.90 万元,占规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24.06%,利港水厂改扩建项目拟投资6,996.74 万元,占规划募集资金投向项目投资总额的21.62%。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充分、审慎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并经过专家审慎论证,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盈利能力低于预期或未能如期完成,均将影响募投项目实际盈利能力,进而降低公司经济效益。
(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08年、2009年、2010年发行人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2.18%、12.83%和 17.28%。发行人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净资产数额将大幅度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因此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的当年,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将存在下降的风险。
六、人力资源风险
随着我国水务事业的发展,水务行业对人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高层次的技术、管理人才以及高技能的技术工人成为影响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保障,人才队伍的建设对发行人的发展至关重要。若发行人在下一步发展中,人力资源建设未能相应跟进,将对发行人的持续发展构成影响。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Jiangnan Water Co.,Ltd.
注册资本:17,500万元
法人代表:张亚军
成立日期:2003年7月15 日
注册地址:江阴市延陵路224 号
邮政编码:214431
电话:0510-86276771
传真:0510-86276730
公司网址:www.jsjnsw.com
电子信箱:master@jsjnsw.com
二、发行人改制和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与发起人
1、发行人设立的具体过程
发行人是在原江阴市自来水总公司改制的基础上,由十五名股东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设立的具体过程如下:
(1)自来水总公司改制
①2002年6 月21 日,江阴市人民政府下发《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公司作为市自来水总公司出资者的通知》(澄政发[2002]93 号),将自来水总公司的国有出资全部无偿划拨给公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和管理,并将自来水总公司的出资者由市财政局变更为公有资产经营公司。
2002年9 月19 日,自来水总公司四届十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做出决议,一致通过《关于江阴市自来水总公司分立上市若干问题的说明》。
②2002年10月9 日,江苏省建设厅做出《关于同意江阴市自来水总公司改制方案的批复》(苏建城[2002]315号),同意自来水总公司的改制方案。公有资产经营公司作为自来水总公司的国有资本持股单位和主发起人,与其他十四名发起人股东(包括一名法人股东和十三名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组建以自来水生产为主营业务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2 年10 月29 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做出《关于同意江阴市自来水总公司进行股份有限公司改制的批复》(锡政发[2002]308号),同意自来水总公司进行股份有限公司改制。
③2003 年3 月4 日,自来水总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关于江阴市自来水总公司变更的协议》。协议约定国家开发银行原则同意自来水总公司提出的变更方案,并同意其提出的对国家开发银行债务划分方案。
④2003年3 月10 日,中天评估出具了《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公司拟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02]第86 号),以2002 年8 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自来水总公司部分资产账面价值27,799.90 万元,评估价值30,442.90 万元,负债账面价值20,018.51 万元,评估价值20,018.51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7,781.39万元,评估价值10,424.39万元。
2003年3 月20 日,江苏省财政厅出具《关于江阴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核准依据的批复》(苏财国资[2003]44 号),对苏中资评报字[2002]第86 号资产评估报告予以核准。
(2)发行人设立
①2003年3 月28 日,公有资产经营公司与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办签署《重组协议》。协议约定,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将其单独出资设立的自来水总公司的制水有关的经营性资产和业务折价入股,联合其他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股份公司,股份公司成立后主要从事自来水的生产经营;公有资产经营公司投入股份公司的资产经中天评估评估,截至2002 年8 月31 日,总资产30,442.90 万元,负债20,018.51万元,净资产10,424.39万元。
2003 年4 月10 日,发行人全体发起人股东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协议约定共同发起设立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9,000 万元。公有资产经营公司以其所属全资企业自来水总公司部分资产经评估核准后的净值计人民币10,424.39万元出资;其余十四名发起人股东均以货币出资,发起人全部出资统一按1:0.65576685 的折股比例折股9000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9,000 万元人民币。
②2003年4 月23 日,江苏省财政厅出具《关于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苏财国资[2003]64 号),同意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公司股本总额为9,000 万股,其中公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68,359,694 股国家股,占总股本的75.96%。
③2003年6 月29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同意设立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苏政复[2003]60 号),同意设立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9,000 万元。
④2003年7月5 日,根据江苏公证出具的《验资报告》(苏公W[2003]B113 号),截至2003年7月4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发起股东投入资本人民币13,724.39万元,其中注册资本9,000 万元,资本公积4,724.39 万元。股东以货币出资3,300 万元,经营性资产与相应负债(即净资产)出资10,424.39万元。其中,公有资产经营公司于2003年7 月4 日以其经评估核准的所属全资企业江阴市自来水总公司经分账后的经营性资产及与之相关的负债(即净资产)出资人民币10,424.39万元,并经江苏省财政厅苏财国资[2003]64 号国有股权批复同意,与其他十四名出资股东共同办理了资产与相关负债交接手续,认购68,359,694股,占总股本的75.96%。
⑤2003年7月9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筹建工作的报告》、《关于各发起人抵做股款的资产的作价报告》、《关于公司设立费用的报告》和《公司章程》等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首届董事会成员和首届监事会成员。
⑥2003年7月15 日,公司领取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0001105812,注册资本9,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自来水制售,自来水排水及相关水处理。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 (万股) 持股比例
1 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6,835.97 75.96%
2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36.15 20.40%
3 刘荣宜 52.46 0.58%
4 冯永朝 26.23 0.29%
5 程颐平 26.23 0.29%
6 张亚军 26.23 0.29%
7 杨伊南 26.23 0.29%
8 张满英 26.23 0.29%
9 钱苏 26.23 0.29%
10 陶新如 26.23 0.29%
11 王建林 26.23 0.29%
12 傅梦琴 26.23 0.29%
13 吴振南 13.11 0.15%
14 孙锦治 13.11 0.15%
15 徐永兴 13.11 0.15%
合计 9,000.00 100.00%
⑦2003 年7 月至8 月,发行人与进入发行人的原自来水总公司145名员工签署了劳动合同。
2003年8 月至11月,发行人就自来水总公司投入的资产和负债办理移交和过户手续。2003年11月6 日,江苏公证就资产和债务转移情况出具了《证明》。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自来水总公司2003 年改制时相关业务分拆、债权债务、土地处置、职工安置等均已履行必要法律程序、未发生任何纠纷,亦不存在潜在纠纷。
2、自来水总公司改制方案介绍
根据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关于要求将自来水总公司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澄公资[2002]1号),自来水总公司改制方案要点为:
(1)改制的总体思路
以自来水总公司为改制主体,以公有资产经营公司为主发起人,组建以自来水生产为主营业务的股份公司,自来水总公司所属小湾水厂、区域水厂(即"肖山水厂")等与制水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进入股份公司;其他资产、债务进入给排水公司。
(2)业务、资产、债务和人员的分割和土地处置方案
业务分割:根据改制的基本思路,股份公司主要从事自来水的生产业务;给排水公司主要从事自来水销售及管网投资业务。
资产分割:跟自来水生产业务相关的资产进入股份公司,与管网运作相关的资产及自来水总公司其他资产进入给排水公司。自来水总公司改制前流动资产21,000 万元,其中与自来水生产相关的及为保证股份公司正常运行所需的3,700 万元流动资产投入股份公司,其他17,300万元流动资产划归给排水公司;自来水总公司改制前固定资产 37,000 万元,其中与自来水生产相关的 26,300 万元投入股份公司,其他10,700万元划归给排水公司。
债务分割:债务划分的总体原则为债务跟随资产和业务,属于小湾水厂和区域水厂(即"肖山水厂")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形成的负债归股份公司,属于管网资产和其他投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形成的负债归给排水公司。自来水总公司改制前长期负债主要为国家开发银行29,500 万元贷款(包括一年内到期长期负债2,800 万元),其中19,000万元长期借款划入股份公司,其余10,500万元贷款(包括一年内到期长期负债2,800 万元)划归给排水公司;自来水总公司改制前流动负债主要为11,600万元贷款(不包括一年内到期长期负债2,800 万元),其中1,000万元流动负债划入股份公司,其余10,600万元流动负债划归给排水公司。
人员分割:人员按照资产和业务的归属划分,两个水厂的在职员工全部进入股份公司,除管理部门和两个水厂部分的其他员工全部进入给排水公司。
土地处置:原自来水总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澄江镇黄山村小湾队宗地土地使用权(小湾水厂用地)以出资方式投入股份公司,原自来水总公司以划拨方式取得的滨江东新路北宗土地使用权则待公司成立后,由公司向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出让手续。自来水总公司作为出资投入的土地使用权已经办理移交和过户手续,原自来水总公司以划拨方式取得的滨江东新路北宗土地使用权也已通过受让方式取得。
(3)股份公司的股权结构及股本设置
以公有资产经营公司为主发起人,联合模塑科技、自来水总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共同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其中,公有资产经营公司投入股份公司的总资产为30,000万元,总负债20,000 万元,净资产规模为10,000万元,占股份公司净资产74%;模塑科技以现金3,000 万元投入股份公司,占股份公司净资产22.3%;自来水总公司改制前的高级管理层部分人员(13 人)以现金500 万元投入股份公司,占股份公司净资产3.7%。
为避免股份公司股本规模过大,股份公司总股本设定为9,000 万股,所有发起人按同一比例折股,折股比例约为65%。
3、自来水总公司改制时实行"厂网分离"的政策背景
为推动市政公用事业改革,2000年前后政府主管部门曾在水务行业提倡试点"厂网分离"。1999年12 月30 日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法[1999]317号)提出"供水、供气、供热企业除管网部分要保持统一规划和国有控股经营外,其余均可通过吸收各种经济成分,改制为多元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在具备条件的大城市可采取生产和供应相分离的方式,组建一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气源、水源和热源生产、销售公司,打破独家垄断,建立平等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2002 年4 月1 日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计价格[2002]515号)进一步提出"各地可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供水和污水处理企业股份制改造试点,有条件的城市还可以进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试点,促进供水企业和污水处理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体制";2002年5 月17 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来水行业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56 号)对"厂网分离"模式下增值税抵扣问题予以明确"自2002 年6 月1 日起,对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同时,对其购进独立核算水厂的自来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按6%征收率开具)予以抵扣"。
在主管部门政策导向和税务部门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下,自来水总公司改制时也遵循了"厂网分离"模式,以制水业务相关资产为主体发起设立本公司,以供水业务相关资产为主体发起设立给排水公司。
4、自来水总公司改制分拆时相关资产、负债主要项目审计和评估情况2002年9 月18 日江苏公证对自来水总公司2002年8 月31 日、2001年12月31日、2000年12月31 日资产负债表和2002年1-8 月、2001年度、2000年度利润及利润分配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苏公W[2002]A383 号审计报告。根据该审计报告,自来水总公司改制时资产、负债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元
资产 2002.8.31 2001.12.31 2000.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7,950,915.51 140,300,154.47 81,096,313.08
应收账款 1,267,892.39 883,422.20 709,174.95
其他应收款 89,979,451.86 60,958,983.42 119,951,586.29
存货 1,370,174.71 1,548,053.25 1,500,735.59
流动资产合计 210,568,434.47 203,690,613.34 203,257,809.91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4,984,351.84 10,737,067.80 6,649,203.93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445,267,719.99 447,910,058.38 208,044,876.88
累计折旧 94,244,945.83 81,898,372.53 63,421,185.48
固定资产净值 351,022,774.16 366,011,685.85 144,623,691.40
在建工程 21,884,811.01 3,174,156.82 81,728,012.58
固定资产合计 372,907,585.17 369,185,842.67 226,351,703.98
资产总计 588,460,371.48 583,613,523.81 436,258,717.82
负债及股东权益 2002.8.31 2001.12.31 2000.12.31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 108,953,257.46 94,878,796.89 48,176,464.58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28,000,000.00 20,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143,907,015.20 119,688,002.45 53,009,730.82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267,000,000.00 280,000,000.00 200,000,000.00
负债合计 410,907,015.20 399,688,002.45 253,009,730.82
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7,553,356.28 183,925,521.36 183,248,987.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88,460,371.48 583,613,523.81 436,258,717.82
在江苏公证审计基础上,2003 年3 月10 日中天评估对自来水总公司截至2002年8 月31 日经审计调整拟进入股份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公司拟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苏中资评报字[2002]第86 号)。根据该资产评估报告,自来水总公司改制时,拟分拆进入江南水务的相关资产、负债主要项目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
一、流动资产合计 37,707,882.04 37,707,882.04 37,721,262.04 0.04
其中:货币资金 37,132,183.37 37,132,183.37 37,132,183.37 0.00
其他应收款 19,864.14 19,864.14 19,864.14 0.00
存货 555,834.53 555,834.53 569,214.53 2.41
三、固定资产 240,291,143.95 232,121,695.46 252,582,270.00 8.81
固定资产原价 273,134,937.90 264,965,489.41 293,670,200.00 10.83
减:累计折旧 32,843,793.95 32,843,793.95 41,087,930.00 25.10
固定资产净值 240,291,143.95 232,121,695.46 252,582,270.00 8.81
四、无形资产合计 - 8,169,448.49 14,125,400.00 72.91
其中:土地使用权 - 8,169,448.49 14,125,400.00 72.91
八、资产总计 277,999,025.99 277,999,025.99 304,428,932.04 9.51
九、流动负债合计 10,185,146.86 10,185,146.86 10,185,146.86 0.00
其中:其他应付款 6,930,342.43 6,930,342.43 6,930,342.43 0.00
预提费用 2,359,800.00 2,359,800.00 2,359,800.00 0.00
十、长期负债合计 190,000,000.00 190,000,000.00 190,000,000.00 0.00
其中:长期借款 190,000,000.00 190,000,000.00 190,000,000.00 0.00
十一、负债合计 200,185,146.86 200,185,146.86 200,185,146.86 0.00
十二、净资产 77,813,879.13 77,813,879.13 104,243,785.18 33.97
自来水总公司拟进入江南水务的资产和负债(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7,781.39万元,调整后账面价值为7,781.39万元,评估价值为10,424.38万元,评估增值2,643万元,增值率33.97%。评估增值2,643 万元主要来自建筑物评估增值3,157.92 万元、无形资产评估增值595.60 万元及设备评估增值-1,111.86 万元。其中,建筑物评估增值主要系重置成本法下建筑物重置成本增加所致,无形资产增值主要系土地使用权增值所致,设备减值主要系设备经济折旧所致。
5、自来水总公司改制分拆时水费分成比例和结算约定
2003年7月18 日公司与给排水公司签署《自来水销售合同》,约定公司负责自来水生产业务,给排水公司负责自来水销售业务,公司所生产自来水全部销售给给排水公司,双方结算的自来水销售价格以物价部门核定价格为准。2003年12月28 日,江阴市物价局《江阴市物价局关于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制水销售价格的批复》(澄价发[2003]258号)核定公司制水销售价格为0.65元/立方米。给排水公司自公司购得自来水后向外销售价格根据物价局核定自来水价格确定。
根据双方签署的《自来水销售合同》,每月最后一日,由双方人员联合抄表并计算确定双方本月的自来水结算量和结算金额,每月25 日前给排水公司应向公司付清上月的全额水费。
(二)发行人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及从事的主要业务发行人的主要发起人为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在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1、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公有资产经营公司成立于1993年4 月13 日,系江阴市财政局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代江阴市政府行使国有企业出资人角色,主营业务为资本经营。2002 年 6月21 日,江阴市人民政府将江阴市自来水总公司的国有出资全部无偿划拨给公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和管理。
主要发起人公有资产经营公司拥有的主要资产及从事的主要业务在公司设立前后未发生变化。
2、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模塑科技成立于1988年6 月27 日,注册资本30,904.36 万元,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塑料制品、模具、塑钢门窗、模塑高科技产品的研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实业投资,油漆喷涂,机械制造、加工,火力发电、供热,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建设,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主要发起人模塑科技拥有的主要资产及从事的主要业务在公司设立前后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由原江阴市自来水总公司改制设立,在改制设立时承继了自来水总公司与制水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负债。公司的主营业务是自来水制售、自来水排水及相关水处理,在改制设立前后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但改制前公司通过自有管网直接面对终端用户销售自来水,改制后公司主要通过关联企业给排水公司销售自来水,该种状况一直持续至2008年业务重组后方消除。
(四)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的业务流程
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其前身江阴市自来水总公司拥有完整的自来水生产与销售体系,改制设立后,发行人仅拥有自来水生产业务,其销售需通过关联方给排水公司实现,这一状况一直持续到2008 年业务重组前。发行人的具体业务流程请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五)发行人设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1、在生产经营方面与公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1)公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公司股权的形成及公司在生产经营方面与公有资产
经营公司的关联关系
2003年自来水总公司改制时,根据当时建设部等部委倡导的"厂网分离"原则,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将与制水业务相关的资产与负债投入发起设立了本公司,而将剩余的供水管网资产和江阴市城市污水处理厂 (该厂的经营性资产和业务已于2007 年被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收购)合并,组建江阴市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在公司和给排水公司成立的同时注销自来水总公司。给排水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15,000万元,其中公有资产经营公司以经评估后的净资产12,534万元出资,占83.56%,江阴市建设投资公司以货币2,466 万元出资,占16.44%。由此导致发行人成立后,主要通过同一控制人下关联方给排水公司销售自来水,在生产经营方面与公有资产经营公司之间存在持续性关联交易。
(2)给排水公司股权的演变情况及其对公司在生产经营方面与公有资产经营公
司关联关系的影响
①给排水公司股权演变情况
2004年12月23 日,公有资产经营公司与江阴市财政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给排水公司股份全部无偿转让给后者;江阴市建设投资公司与江阴市市属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为江阴市财政局全资举办的事业单位)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以2,46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股权转让协议于当日获得股东会决议通过。
2006年1月12 日,江阴市财政局与江阴市市属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给排水公司10%的股权以1,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后者。2006年1月12 日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同时股东会还决定给排水公司注册资本由15,000万元增资至27,000 万元,增资部分出资情况为:财政局以债权转股权形式出资1,792.87万元;江阴市市属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以债权转股权形式出资4,572.47 万元,另由财政局划拨专款5,634.65 万元,由江阴市市属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出资。以上增资事项已报江阴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由江阴虹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虹会验字[2006]第030 号"验资报告进行验证。本次增资完成后给排水公司注册资本27,000 万元,其中江阴市财政局出资比例为47.51%,江阴市市属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出资比例为52.49%。
2006年12月20 日,给排水公司股东会决定给排水公司注册资本由27,000 万元增资至39,000 万元,增资部分出资情况为:财政局以货币形式出资3,673.01 万元;
另由财政局划拨专款8,326.99 万元,由江阴市市属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出资。2006年12月22 日江阴暨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暨会验字[2006]第139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情况进行验证。本次增资完成后给排水公司注册资本39,000 万元,其中江阴市财政局出资比例为42.31%,江阴市市属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出资比例为57.69%。
2008年11月7 日,江阴市财政局、江阴市市属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分别与公有资产经营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给排水公司42.31%股权(原始出资额16,499.879万元)、41.25%股权(原始出资额16,088.521万元)无偿转让给后者;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于当日获得股东会决议通过。2008 年11 月17 日,江阴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江阴市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批复》(澄国资办[2008]6号)批准了给排水公司股权结构调整方案,经该等股权划转后,公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给排水公司83.56%的股权,江阴市市属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持有给排水公司16.44%的股权。
②给排水公司股权演变对公司在生产经营方面与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关联关系的
影响
虽然给排水公司经历了数次股权转让、增资,但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一直为公有资产经营公司,上述股权转让未对公司在生产经营方面与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关联关系产生影响,理由如下:
1、2004年12月23 日给排水公司股权无偿划转后,江阴市财政局、江阴市市属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即于2004年12月28 日与公有资产经营公司签订《股权托管协议》,将其持有的给排水公司股权全部委托给公有资产经营公司进行管理。《股权托管协议》明确约定"乙方(即"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在接受甲方 (即"财政局"、"江阴市市属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委托后,全权代表甲方行使股东权。具体权限包括:(1)代表甲方出席股东会,参与给排水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2)代表甲方推荐给排水公司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 (3)查阅给排水公司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4)对给排水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5)其他依据法律和甲方授权而享有的股东权利。"2006年1月25 日、2006年12月30 日协议双方在给排水公司股权发生变动后,又分别续签了上述股权托管协议。接受托管给排水公司股权期间,公有资产经营公司按照股权托管协议,行使出资人权利,对给排水公司履行管理、监督职责。
2、根据江苏省《省政府关于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审批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01]32 号),"凡与政府部门脱钩的国有企业及其国有股权,应划拨或委托给相应的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企业营运","今后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不再代行出资者职能";根据无锡市政府《市政府关于授予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批复》(锡政发[2003]9号),"同意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公司按《公司法》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并授予该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经营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行使出资者职能,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财政局、江阴市市属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将其持有的给排水公司股权委托给公有资产经营公司管理符合相关管理规定,财政局、江阴市市属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将其持有的给排水公司股权委托给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后,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已不再履行出资者职能。
3、自给排水公司设立至2004 年12月第一次股权划转前,公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给排水公司83.56%的股权,为给排水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给排水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由公有资产经营公司推荐和选任;2004年12月股权划转后,给排水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作调整,均继续由公有资产经营公司推荐的人员担任;2006 年8 月,因给排水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杨伊南、董事钱苏离职,公有资产经营公司推荐其副总经理、给排水公司董事龚国贤接任给排水公司法定代表人、其投资部经理沙建新接任给排水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其资产管理部经理缪永担任给排水公司董事,此后直至2008年11月,给排水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任何变动。
(3)2008年业务重组对公司在生产经营方面与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关联关系的影

2008 年前,发行人主要通过同一实际控制人下关联方给排水公司销售自来水,2008 年为解决公司长期存在的关联交易及业务独立性与完整性的缺陷,公司向给排水公司定向发行8,500 万股股份整合其拥有的全部供水管网资产。自此,公司拥有完整的产供销系统,直接面对终端用户销售自来水。
2、在生产经营方面与模塑科技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发行人设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模塑科技无关联关系。
(六)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发行人系以江阴市自来水总公司为主体改制设立,江阴市自来水总公司与制水业务相关全部资产及负债均由发行人承继,相关房产、机器设备等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已全部完成。
(七)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发行人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及财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研发、制造及销售系统,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
1、业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研发、供应、生产和销售的生产经营管理体系,拥有独立的商标及相关生产技术。发行人自主经营,不存在委托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进行加工、产品销售或原材料采购的情况,业务完全独立于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它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资产完整情况
发行人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资产完整独立,不存在控股股东或个人占用公司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的情况,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具有开展生产经营所必备的独立完整的资产。
3、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建立健全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建立了独立的、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制订了比较完善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各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独立运作,不受股东单位控制。
4、人员独立情况
发行人根据国家及江苏省有关企业劳动、人事和工资管理规定,制订了一整套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制度。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履行了合法程序,不存在股东单位超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形;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
5、财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发行人已取得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并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与股东单位无混合纳税现象。
发行人根据企业发展规划,自主决定投资计划和资金安排,不存在货币资金或其他资产被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为各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因此,发行人作为生产经营型企业,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研发、制造、销售系统,在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方面与发行人股东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变化情况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公司股本的形成
发行人是在原江阴市自来水总公司改制的基础上,由十五名股东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苏政复(2003)60 号),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9,000 万元,其中,公有资产经营公司于2003年7 月4 日以其经评估核准的全资企业江阴市自来水总公司经分账后的经营性资产(包括与之相关的负债)出资10,424.39万元,占总股本的75.96%;
模塑科技和其他13 位自然人股东以现金出资3,300 万元,占总股本24.04%。2003年7 月15 日,公司领取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0001105812,注册资本9,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自来水制售,自来水排水及相关水处理。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 (万股) 持股比例
1 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6,835.97 75.96%
2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36.15 20.40%
3 刘荣宜 52.46 0.58%
4 冯永朝 26.23 0.29%
5 程颐平 26.23 0.29%
6 张亚军 26.23 0.29%
7 杨伊南 26.23 0.29%
8 张满英 26.23 0.29%
9 钱苏 26.23 0.29%
10 陶新如 26.23 0.29%
11 王建林 26.23 0.29%
12 傅梦琴 26.23 0.29%
13 吴振南 13.11 0.15%
14 孙锦治 13.11 0.15%
15 徐永兴 13.11 0.15%
合计 9,000.00 100.00%
(二)发行人设立后股本变动及股权变更情况
1、2006 年的股权转让
2004 年 1 月 9 日,刘荣宜与姚正庆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双方约定以840,173.00 元的价格将刘荣宜持有的524,613 股公司股份转让给姚正庆,并约定姚正庆于协议签订七天内支付上述款项,而上述股权待公司成立满三年,股权可转让生效日起十天内(不含政府部门审批、过户登记时间)办理股权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2006 年4 月25 日,公司200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股权转让的议案》,同意自然人股东刘荣宜将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524,613股转让给自然人姚正庆,并于2006年7月31 日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手续。姚正庆的基本情况如下:
姚正庆,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生,身份证号码:
420106196705254932,住所为江苏省江阴市益家埭124号304室。受让本公司股权时任公有资产经营公司投资二部经理,现任江阴市国澄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 (万股) 持股比例
1 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6,835.97 75.96%
2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36.15 20.40%
3 姚正庆 52.46 0.58%
4 冯永朝 26.23 0.29%
5 程颐平 26.23 0.29%
6 张亚军 26.23 0.29%
7 杨伊南 26.23 0.29%
8 张满英 26.23 0.29%
9 钱苏 26.23 0.29%
10 陶新如 26.23 0.29%
11 王建林 26.23 0.29%
12 傅梦琴 26.23 0.29%
13 吴振南 13.11 0.15%
14 孙锦治 13.11 0.15%
15 徐永兴 13.11 0.15%
合计 9,000.00 100.00%
2、2006 年的国有股划转
2006年5 月24 日,公有资产经营公司与基础产业公司、电力发展公司分别签署《股权划转协议书》,约定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将其持有发行人股份中的600 万股无偿划转给基础产业公司、600 万股无偿划转给电力发展公司。
2006 年7 月18 日,公司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股东股权转让的议案》,同意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将其所持有公司1,200万股国有股权分别无偿划转给基础产业公司600 万股、电力发展公司600 万股。
2006年8 月10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批复》(苏政发[2006]69号)同意上述股权划转。
2006年9 月13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苏国资复[2006]154号)同意上述股权划转,同意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此次国有股权划转后,公司总股本仍为 9,000万股。其中公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56,359,694股,占总股本的62.62%,股权性质为国家股;基础产业公司持有600 万股,占总股本的6.67%,股权性质为国家股;电力发展公司持有600 万股,占总股本的6.67%,股权性质为国家股。本次股权划转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 (万股) 持股比例
1 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635.97 62.62%
2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36.15 20.40%
3 江阴市基础产业总公司 600.00 6.67%
4 江阴市电力发展中心 600.00 6.67%
5 姚正庆 52.46 0.58%
6 冯永朝 26.23 0.29%
7 程颐平 26.23 0.29%
8 张亚军 26.23 0.29%
9 杨伊南 26.23 0.29%
10 张满英 26.23 0.29%
11 钱苏 26.23 0.29%
12 陶新如 26.23 0.29%
13 王建林 26.23 0.29%
14 傅梦琴 26.23 0.29%
15 吴振南 13.11 0.15%
16 孙锦治 13.11 0.15%
17 徐永兴 13.11 0.15%
合计 9,000.00 100.00%
3、2008 年的业务重组
为解决公司长期存在的关联交易及业务独立性与完整性的缺陷,公司决定向同一公司控制权人控制下的给排水公司定向发行 8,500 万股股份整合其拥有的全部供水管网资产。
2008年11月3 日,中天评估出具《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评估报告书》(苏中资报字[2008]第144号),以2008年5 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公司基准日净资产为347,660,032.52 元;给排水公司基准日管网资产及相关负债评估价为328,349,969.84 元。上述评估结果经江苏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备案确认(苏国资评备[2008]26号)。
2008年11月21 日,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江阴市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的议案》,同意给排水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供水管网相关资产对公司进行增资。
2008年11月27 日,公司与给排水公司签署《认股协议书》,双方确认并同意,给排水公司的目标资产的总作价以评估报告(苏中资报字[2008]第144号)为准,为人民币328,349,969.84元;公司以经评估确定的每股净资产3.86元(苏中资评报字[2008]第 144 号)作价,向给排水公司定向发行 8,500 万股股份,全部股份作价328,100,000.00元;差额部分由公司向给排水公司支付249,969.84元现金。
2008 年11 月28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苏国资复[2008]91 号)同意江南水务及给排水公司实施本次增资扩股方案。此次增资扩股后,江南水务总股本为17,500万股。其中给排水公司(SS)持有8,500 万股,占总股本的48.57%;公有资产经营公司(SS)持有56,359,694股,占总股本的32.21%;江阴市基础产业总公司(SS)持有600 万股,占总股本的3.43%;江阴市电力发展中心(SS)持有600 万股,占总股本的3.43%。
2008 年11 月28 日,江苏公证对上述注册资本增加和变动后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W[2008]B153 号),确认截至2008年11月27 日,公司已收到给排水公司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股本)合计人民币8,500 万元。上述增资后公司股本及其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 (万股) 持股比例
1 江阴市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 8,500.00 48.57%
2 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635.97 32.21%
3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36.15 10.49%
4 江阴市基础产业总公司 600.00 3.43%
5 江阴市电力发展中心 600.00 3.43%
6 姚正庆 52.46 0.30%
7 冯永朝 26.23 0.15%
8 程颐平 26.23 0.15%
9 张亚军 26.23 0.15%
10 杨伊南 26.23 0.15%
11 张满英 26.23 0.15%
12 钱苏 26.23 0.15%
13 陶新如 26.23 0.15%
14 王建林 26.23 0.15%
15 傅梦琴 26.23 0.15%
16 吴振南 13.11 0.07%
17 孙锦治 13.11 0.07%
18 徐永兴 13.11 0.07%
合计 17,500.00 100.00%
(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有2008 年向给排水公司定向发行股份整合其拥有的全部供水管网资产(详见本节"三、(二)发行人设立后股本变动情况及股权变更情况")。
2、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资产、负债项目的审计和评估情况
(1)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资产、负债项目的审计情况
2008年9 月23 日江苏公证对公司2008年5 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08年1-5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苏公W[2008]A540 号审计报告。根据该审计报告,公司2008年5 月31 日资产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元
资产 2008.5.31 负债及股东权益 2008.5.31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60,951,115.30 短期借款 25,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收票据 应付票据
应收账款 12,332,161.04 应付账款 6,857,159.70
预付账款 334,570.89 预收账款
应收利息 应付职工薪酬 2,653,806.45
应收股利 应交税费 4,699,352.90
其他应收款 121,555.00 应付利息 1,543,373.75
存货 888,108.35 应付股利 13,008,174.7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应付款 498,724.30
其他流动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0,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74,627,510.58 其他流动负债
非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合计 94,260, 591.8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非流动负债: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借款 190,000,000.00
长期应收款 应付债券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应付款
投资性房产 专项应付款
固定资产 252,291,242.51 预计负债
在建工程 85,631,712.68 递延所得税负债
工程物资 23,926.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固定资产清理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0,000,00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负债合计 284,260,591.85
油气资产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无形资产 63,214,989.74 实收资本(或股本) 90,000,000.00
开发支出 资本公积 47,243,900.00
商誉 减:库存股
长期待摊费用 盈余公积 15,624,004.4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8,601.53 未分配利润 38,829,486.74
其他非流动资产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91,697,391.19
非流动资产合计 401,330,472.46
资产总计 475,957,983.0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475,957,983.04
2008年10月31 日江苏公证对给排水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模拟编制的2008年5月31 日供水业务的资产负债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苏公W[2008]E3105 号审计报告。
根据该审计报告,给排水公司供水业务相关资产、负债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元
资产 2008.5.31 负债及股东权益 2008.5.31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9,102,350.82 短期借款 175,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收票据 应付票据 5,598,000.00
应收账款 18,080,277.39 应付账款 21,370,720.32
预付账款 989,865.12 预收账款
应收利息 应付职工薪酬 2,697,985.67
应收股利 应交税费
其他应收款 1,585,318.00 应付利息 1,849,867.50
存货 250,000.00 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应付款 25,115,658.35
其他流动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 30,007,811.33 其他流动负债
非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合计 231,632,231.8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非流动负债: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借款
长期应收款 应付债券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应付款
投资性房产 专项应付款
固定资产 337,887,449.82 预计负债
在建工程 8,268,620.4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工程物资 14,137,419.43 其他非流动负债
固定资产清理 非流动负债合计
生产性生物资产 负债合计 231,632,231.84
油气资产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无形资产 106,666.52 实收资本(或股本)
开发支出 资本公积
商誉 减:库存股
长期待摊费用 505,914.13 盈余公积
递延所得税资产 未分配利润
其他非流动资产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59,281,649.79
非流动资产合计 360,906,070.30
资产总计 390,913,881.6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390,913,881.63
(2)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资产、负债项目的评估情况
在江苏公证审计基础上,2008年11月3 日中天评估对截至2008年5 月31 日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给排水公司所涉及的与供水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及负债的市场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苏中资评报字(2008)第144 号)。根据该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08年5 月31 日,公司的股东权益评估值为34,766.00 万元,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 (%)
一、流动资产合计 74,627,510.58 74,627,510.58 75,301,916.69 0.90
货币资金 60,951,115.30 60,951,115.30 60,951,115.30
短期投资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2,981,222.15 12,981,222.15 12,981,222.15
减:坏账准备 649,061.11 649,061.11 -100.00
应收账款净额 12,332,161.04 12,332,161.04 12,981,222.15 5.26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预付账款 334,570.89 334,570.89 334,570.89
应收补贴款
其他应收款 146,900.00 146,900.00 146,900.00
减:坏账准备 25,345.00 25,345.00 -100.00
其他应收款净额 121,555.00 121,555.00 146,900.00 20.85
存货 888,108.35 888,108.35 888,108.35
待摊费用
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劵投

其他流动资产
二、长期投资
三、固定资产 337,946,881.19 336,426,908.62 415,036,696.68 23.37
固定资产原价 344,727,225.74 341,593,689.87 466,172,300.00 36.47
其中: 设备类 105,265,511.81 105,064,134.31 132,782,700.00 26.38
建筑物类 239,461,713.93 236,529,555.56 333,389,600.00 40.95
减:累计折旧 92,435,983.23 90,822,419.93 136,791,242.00 50.61
固定资产净值 252,291,242.51 250,771,269.94 329,381,058.00 31.35
其中: 设备类 67,553,387.08 67,415,376.17 74,759,553.00 10.89
建筑物类 184,737,855.43 183,355,893.77 254,621,505.00 38.87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净额 252,291,242.51 250,771,269.94 329,381,058.00 31.35
工程物资 23,926.00 23,926.00 23,926.00
在建工程 85,631,712.68 85,631,712.68 85,631,712.68
固定资产清理
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四、无形资产合计 63,214,989.74 63,214,989.74 139,200,300.00 120.20
其中:土地使用权 63,214,989.74 63,214,989.74 128,493,200.00 103.26
其他无形资产 10,707,100.00
五、递延资产合计 1,364,571.21 2,381,711.00 74.54
开办费
长期待摊费用 1,364,571.21 2,381,711.00 74.54
六、其他长期资产
七、递延税款借项 168,601.53 168,601.53 -100.00
八、资产合计 475,957,983.04 475,802,581.68 631,920,624.37 32.81
九、流动负债合计 94,260,591.85 94,260,591.85 94,260,591.85
短期借款 25,000,000.00 25,000,000.00 25,000,000.00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6,857,159.70 6,857,159.70 6,857,159.70
预收账款
代销商品款
其他应付款 498,724.30 498,724.30 498,724.30
应付职工薪酬 2,653,806.45 2,653,806.45 2,653,806.45
应付福利费
应交税费 4,699,352.90 4,699,352.90 4,699,352.90
应付利润 13,008,174.75 13,008,174.75 13,008,174.75
应付利息 1,543,373.75 1,543,373.75 1,543,373.75
预提费用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40,000,000.00 40,000,000.00 4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十、长期负债合计 190,000,000.00 190,000,000.00 190,000,000.00
长期借款 190,000,000.00 190,000,000.00 190,0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住房周转金
其他长期负债
递延税款贷项
十一、负债合计 284,260,591.85 284,260,591.85 284,260,591.85
十二、净资产 191,697,391.19 191,541,989.83 347,660,032.52 81.51
江南水务全部权益账面价值19,169.74万元,调整后账面价值19,154.20万元,评估价值34,766.00 万元,评估增值15,611.80 万元,增值率81.51%。增值的主要原因为:因土地、房地产升值,导致建筑物评估增值7,126.56 万元、土地使用权增值7,598.53万元;因确认无形资产中自来水经营权价值960.46 万元,使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增值960.46 万元。
根据该资产评估报告,2008年5 月31 日给排水公司所涉及的与供水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及负债的市场公允价值为32,835.00 万元,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
一、流动资产合计 30,007,811.33 30,007,811.33 30,007,811.33
货币资金 9,102,350.82 9,102,350.82 9,102,350.82
短期投资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8,080,277.39 18,080,277.39 18,080,277.39
减: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净额 18,080,277.39 18,080,277.39 18,080,277.39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预付账款 989,865.12 989,865.12 989,865.12
应收补贴款
其他应收款 1,585,318.00 1,585,318.00 1,585,318.00
减: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净额 1,585,318.00 1,585,318.00 1,585,318.00
存货 250,000.00 250,000.00 250,000.00
待摊费用
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劵投

其他流动资产
二、长期投资
三、固定资产 360,293,489.65 360,293,489.65 518,880,653.83 44.02
固定资产原价 408,832,720.09 408,832,720.09 636,728,300.00 55.74
其中: 设备类 7,623,464.89 7,623,464.89 6,077,600.00 -20.28
建筑物类 401,209,255.20 401,209,255.20 630,650,700.00 57.19
减:累计折旧 70,945,270.27 70,945,270.27 140,253,686.00 97.69
固定资产净值 337,887,449.82 337,887,449.82 496,474,614.00 46.93
其中: 设备类 4,839,445.97 4,839,445.97 4,698,851.00 -2.91
建筑物类 333,048,003.85 333,048,003.85 491,775,763.00 47.66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净额 337,887,449.82 337,887,449.82 496,474,614.00 46.93
工程物资 14,137,419.43 14,137,419.43 14,137,419.43
在建工程 8,268,620.40 8,268,620.40 8,268,620.40
固定资产清理
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四、无形资产合计 106,666.52 106,666.52 10,464,566.52 9,710.54
其中:土地使用权
其他无形资产 106,666.52 106,666.52 10,464,566.52 9,710.54
五、递延资产合计 505,914.13 505,914.13 629,170.00 24.36
开办费
长期待摊费用 505,914.13 505,914.13 629,170.00 24.36
六、其他长期资产
七、递延税款借项
八、资产合计 390,913,881.63 390,913,881.63 559,982,201.68 43.25
九、流动负债合计 231,632,231.84 231,632,231.84 231,632,231.84
短期借款 175,000,000.00 175,000,000.00 175,000,000.00
应付票据 5,598,000.00 5,598,000.00 5,598,000.00
应付账款 21,370,720.32 21,370,720.32 21,370,720.32
预收账款
代销商品款
其他应付款 25,115,658.35 25,115,658.35 25,115,658.35
应付职工薪酬 2,697,985.67 2,697,985.67 2,697,985.67
应付福利费
应交税费
应付利润
应付利息
预提费用 1,849,867.50 1,849,867.50 1,849,867.5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十、长期负债合计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住房周转金
其他长期负债
递延税款贷项
十一、负债合计 231,632,231.84 231,632,231.84 231,632,231.84
十二、净资产 159,281,649.79 159,281,649.79 328,349,969.84 106.14
给排水公司所涉及的与供水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 15,928.17万元,调整后账面价值 15,928.17 万元,评估价值 32,835.00 万元,评估增值16,906.83万元,增值率106.14%。增值的主要原因为:由于钢铁建材和人工价格上升,以及评估中预计的固定资产使用年限高于企业会计估计中预计的使用年限,导致建筑物增值15,872.78万元;由于确认无形资产中管网经营权价值1,035.79万元,导致无形资产评估增值1,035.79万元。
根据评估结果,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最终确定给排水公司与供水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及负债的总作价以评估报告为准,为人民币328,349,969.84元;公司以经评估确定的每股净资产3.86 元作价,向给排水公司定向发行8,500 万股股份,全部股份作价328,100,000.00元;差额部分由公司向给排水公司支付249,969.84元现金。
(3)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资产的会计处理情况
2008年11月21 日,发行人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江阴市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的议案》。截止2008 年11 月27 日,发行人已收到江阴市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认购新增股份所支付的与供水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因此,本次合并的合并日确定为2008 年11 月27 日。
给排水公司与供水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在重组基准日(2008年5月31 日)和合并日(2008年11月27 日)的账面价值以及期间变动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2008.05.31 2008.05.31至2008.11.27 2008.11.27
项目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净增加额 净减少额
货币资金 9,102,350.82 27,236,537.94 - 36,338,888.76
应收账款 18,080,277.39 4,318,996.31 - 22,399,273.70
预付账款 989,865.12 1,488,045.00 - 2,477,910.12
其他应收款 1,585,318.00 - 616,014.16 969,303.84
存货 250,000.00 - 250,000.00 -
固定资产 337,887,449.82 - 8,614,190.71 329,273,259.11
工程物资 14,137,419.43 - 12,460,268.23 1,677,151.20
在建工程 8,268,620.40 14,949,900.34 - 23,218,520.74
无形资产 106,666.52 - 40,000.02 66,666.50
长期待摊费用 505,914.13 - 112,425.36 393,488.77
资产合计 390,913,881.63 25,900,581.11 - 416,814,462.74
短期借款 175,000,000.00 - - 175,000,000.00
应付票据 5,598,000.00 - 5,598,000.00 -
应付账款 21,370,720.32 22,212,484.46 - 43,583,204.78
预收账款 - 21,638.38 - 21,638.38
应付职工薪酬 2,697,985.67 2,358,918.14 - 5,056,903.81
其他应付款 25,115,658.35 5,926,767.63 - 31,042,425.98
应付利息 1,849,867.50 978,772.50 - 2,828,640.00
负债合计 231,632,231.84 25,900,581.11 - 257,532,812.95
净资产 159,281,649.79 - - 159,281,649.79
与重组基准日的账面价值相比,除货币资金以外的资产项目在合并日的账面价值减少133.60万元,负债项目在合并日的账面价值增加2,590.06 万元,上述项目账面价值的变动金额通过调整货币资金余额对冲,使被合并的资产负债组合净值在合并日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基准日的账面价值保持一致。因本次合并为同一控制下的业务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合并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入账,资产负债净额超出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3、被重组方给排水公司基本情况
给排水公司的基本情况参见本节"六、(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给排水公司股权演变情况参见本节"二、(五)发行人设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发行人律师认为:虽然给排水公司的股本结构及控股股东曾发生过变动,但由于公有资产经营公司一直受托管理给排水公司全部股权、推荐给排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与给排水公司重大决策等,因此,自给排水公司设立以来,公有资产经营公司作为给排水公司的控制权人从未发生变化。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后发行人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发行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同时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发行人最近 3 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2号)第二条规定的全部条件:
(1)被重组方自报告期期初起即与发行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相关情况参见本节"二、(三)发生人设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2)被重组进入发行人的业务为自来水供水业务,是发行人重组前业务的下游业务,彼此相互依存、不可分割,具有相关性;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式为公司控制权人以被重组方经营性资产对发行人进行增资,重组方式遵循了市场化原则。
5、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发行人的其他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对发行人管理层、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如下:
(1)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发行人的董事会成员为张亚军、陶炜、王建林、许剑、王育、朱杰、王荣朝、严益民、沈国泉九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200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更换第二届部分董事的议案,同意王育、陶炜辞去公司董事的职务,增选沙建新、许波为公司董事。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为王建林担任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周益献担任副总经理,朱杰担任董事会秘书。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为充实和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力量,在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基本不变的情况下,董事会聘任沙建新担任公司总经理、王建林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周益献担任副总经理、朱杰担任董事会秘书。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前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因为: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一直为公有资产经营公司。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给排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一直为公有资产经营公司(详见本节"二、(五)发行人设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且根据澄国资办[2008]6号《关于江阴市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批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公有资产经营公司业已直接持有给排水公司83.56%股权,为给排水公司控股股东。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公有资产经营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5,635.97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现有总股本32.21%,公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子公司给排水公司持有发行人8,500 万股,占发行人现有总股本48.57%,公有资产经营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基础产业公司、电力发展公司各持有发行人600 万股,分别占发行人现有总股本3.43%,上述四家股东合计持股15,335.97万股,占发行人现有总股本87.63%,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发行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属同一公司控制权人下资产重组,上述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并未导致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的影响
①对资产规模的影响
2008 年业务重组置入给排水公司供水业务相关资产负债,导致发行人资产规模迅速扩大,发行人规模效应进一步增强,同时发行人流动负债增加幅度较大,短期偿债压力相应加大。假设重大资产重组后的公司架构在2007年1月1 日即已存在,根据2007年的备考数据和实际数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发行人资产规模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备考 实际
项目 差额 增幅
(2007.12.31) (2007.12.31)
流动资产 6,047.84 4,784.63 1,263.21 26.40%
货币资金 3,990.37 3,532.27 458.10 12.97%
应收账款 1,619.54 1,111.63 507.91 45.69%
非流动资产 74,131.13 38,935.62 35,195.51 90.39%
固定资产 59,234.03 26,068.65 33,165.38 127.22%
总资产 80,178.98 43,720.24 36,458.74 83.39%
流动负债 30,389.07 8,687.98 21,701.09 249.78%
其中:短期借款 20,000.00 2,500.00 17,500.00 700.00%
非流动负债 16,000.00 16,000.00 0.00 0.00%
总负债 46,389.07 24,687.98 21,701.09 87.90%
股东权益 33,789.91 19,032.27 14,757.64 77.54%
注:备考财务数据已经江苏公证审计(下同)
②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在2008 年业务重组前,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收入来源于自来水生产业务,公司不直接面向终端用户销售自来水,而是以0.65元/吨的价格向给排水公司销售自来水;
2008年业务重组后,发行人相应增加了供水业务收入。
假设重大资产重组后的公司架构在2007年1月1 日即已存在,根据2007年的备考数据和实际数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07年度
项目
备考 实际 差额 增幅
营业收入 23,134.74 13,058.38 10,076.36 77.16%
利润总额 5,640.50 3,540.35 2,100.15 59.32%
净利润 3,999.58 2,592.93 1,406.65 54.25%
③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2008 年业务重组后发行人直接面对终端客户销售自来水,其销售毛利率相应有所提高,但同时发行人资产规模迅速扩大,导致发行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有一定幅度下降。假设重大资产重组后的公司架构在2007年1月1 日即已存在,根据2007年的备考数据和实际数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发行人盈利能力影响情况如下:
2007年度
项目
备考 实际 差额 增幅
毛利率 56.71% 48.53% 8.18% 16.8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27% 12.77% -0.50% -4.07%
四、发行人验资及评估情况
(一)历次验资情况
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十六、历次验资情况"。
(二)评估情况
发行人历次资产评估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 十五、资产评估情况"。
五、发行人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股权控制结构图
(二)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图
(三)发行人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
1、董秘办
主要负责协调组织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宜;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做好会议纪录,负责保管会议文件和记录;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资料、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名册、股东及董事持股资料以及董事会印章;对公司的资本运作、债券融资、兼并收购等提出合理建议并参与这些工作;负责制作公司的中期业绩公告、年度业绩公告及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2、审计部
在公司董事会的直接领导和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公司实际制定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管理流程和合同内审;公司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程项目审计及企业其他审计工作,并向董事会提交审计报告;拟订公司审计工作规章制度,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具体实施内部审计工作。
3、总经理办公室
主要负责协助公司领导协调处理日常行政工作,协助抓好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
统筹管理公司公共关系、宣传、综合档案、后勤服务、车队工作;对非生产性资源配备进行有效管理,并负责与其它部门、单位的协调与沟通等工作。
4、财务部
主要负责编制公司各项财务制度,制订财务考核办法及财务控制措施;制订企业的财务战略规划与年度财务计划;公司日常会计账务处理工作,编制、解释和分析企业统一的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体系,分析与报告企业经营指标和经营业绩;规范、组织企业依法纳税工作,掌握和检查企业的纳税情况;资金筹集、供应和使用管理等工作。
5、人力资源部
主要负责公司人事规章制度的规划、制定、修订和实施;编制公司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员工的招聘、录用、培训、考核、奖惩、晋升、退工、劳动合同签订等日常管理工作;设计公司薪酬方案并进行实施,组织对员工的绩效进行考核;公司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6、投资发展部
主要负责公司发展战略的研究,制定公司战略规划,并实施动态管理;公司各项政府申报的项目规划、制定、执行与推动;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兼并项目的政策、筛选、谈判、论证和组织实施工作;公司及所属企业投资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核、报批并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管,建立健全项目投资风险防范体系;公司对外长期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运作及其经营管理等工作。
7、总工办
主要负责重大工程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审核重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施工图、预算,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参与重大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签订,组织重大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
8、生产技术部
主要负责制定和管理各项企业技术标准,组织编制公司生产技术发展计划;引进新技术、采用新材料、先进设备之前的调查分析和可行性论证;审核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施工图预算及竣工图;给水管网的规划和管道调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等工作。
9、工程管理部
主要负责编制工程计划和下达施工任务;基建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签订、管理各专业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工程施工的前期准备工作及各项手续的办理和施工中的协调;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的验收工作,办理隐蔽工程签证手续等工作;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0、设备管理部
主要负责公司设备、材料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管理公司的所有设备资产和材料,从规划、设计、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整个寿命周期的全过程管理(包括仪器仪表和计量设备);调度大楼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等工作。
11、信息中心
主要负责组织拟制全公司信息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分阶段实施方案;拟制有关信息化建设的规章制度,组织协调全公司信息化宣传;公司机房及下属单位计算机及网络维护等工作。
12、质量管理部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质的各项政策、法令、标准、规程和制度;
水质净化工艺管理和水质化验、分析、监督、管理;配合各级卫生防疫部门,对水源卫生防护状况进行监督,对重大水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等工作。
13、制水管理部
主要负责公司自来水生产管理及下属小湾水厂、肖山水厂日常经营管理。
14、小湾水厂、肖山水厂
主要负责按公司下达的供水计划,根据生产技术部调度指令做好机泵调配,合理安排生产。
15、营销服务部
主要负责公司营销活动,对营业所、客户服务中心、计量检定中心、加压管理中心日常经营管理。
16、营业所
主要负责按公司年度售水和水费回收计划,组织抄收人员按期抄表收费;对用户水表的巡检,配合供水监察等部门处理违章用水等工作。
17、山观营业所、云亭营业所
主要负责辖区内的日常供水管理工作。
18、客户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对用户的投诉、业务咨询、报修、建议等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和统计工作。
19、计量检定中心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有关的计量法律、法规,制订、健全各项计量管理程序;全市一、二级水表的强制检定等工作。
20、加压管理中心
主要负责对输入增压站的进行二次消毒并通过增压后供应用户,保证水质和供水压力。
21、管网管理部
主要负责公司管网管理、维护,设计所、二次供水办公室、稽查队、管线所日常经营管理。
22、设计所
主要负责协助生产技术部制定公司输水管网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供水管网的勘察设计工作;负责全市新装、拆装、改装、移装水表业务的勘察设计工作;参与二次供水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
23、二次供水办
主要负责公司受托管理的高层供水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泵房的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组织二次供水的设计、工程验收等工作。
24、稽查队
主要负责全市公共供水管网及供水设施的稽查巡视;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影响供水的违章、违规和违法行为进行稽查处理等工作。
25、管线所
主要负责组织对供水管网系统的维护、保养、巡检工作。
(四)主要控股及参股子公司情况
1、江南水务市政工程江阴有限公司
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26 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281000259941,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江阴市滨江开发区秦望山路2 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沙建新。经营范围为供水管道工程、排水管道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供水设备、排水设备的安装;道路工程的施工;管道零配件的销售(以上项目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以上项目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截至2010 年 12 月 31 日,市政工程公司总资产为221,391,686.98 元,净资产为48,915,936.16元,2010年营业收入为82,077,528.07元,净利润为18,197,248.99 元。
2、江阴市恒通排水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20 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281000265443,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江阴市延陵路224 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沙建新。经营范围为提供排水管网和泵站的管理、建设、维护和疏通服务;污水处理相关设施的经营管理(以上项目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公司通过恒通公司的设立、运营将逐步提升排水服务业务水平,为未来介入城乡污水处理业务打下基础。截至2010年12月31 日,恒通公司总资产为38,478,085.16元,净资产为37,263,037.22 元,2010年营业收入为5,055,000.00元,净利润为1,263,037.22元。
六、发行人股东基本情况
(一)发起人
1、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公有资产经营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 5,635.97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现有总股本32.21%,并通过给排水公司间接持有8,500 万股,占发行人现有总股本48.57%,合计控制公司股权80.78%。该公司成立于1993年4 月13 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281000009467,注册资本30,000 万元,实收资本30,000 万元,住所为江阴市澄江镇长江路141-143号,经营范围为资本经营(除国家限制经营的领域外)。该公司为江阴市政府(财政局)全资持股的国有企业。
根据江阴暨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暨会审字[2011]第 35 号审计报告,截至2010年12月31 日,该公司总资产1,800,385,092.49 元,净资产1,772,037,972.22元;2010年净利润215,359.175,52元 (母公司数据) 。
2、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模塑科技持有发行人1,836.15万股股份,占发行人现有总股本10.49%。该公司成立于1988年6 月27 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000000009632,注册资本30,904.36 万元,实收资本30,904.36 万元,住所为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 号,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汽车零部件、塑料制品、模具、塑钢门窗、模塑高科技产品的研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实业投资,油漆喷涂,机械制造、加工,火力发电、供热,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建设,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模塑科技为A 股上市公司,其主要股东为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1,401.6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36.89%。
根据模塑科技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2010 年9 月30 日,该公司总资产3,421,409,212.78 元,净资产 946,386,592.92 元;2010 年 1-9 月营业收入1,395,192,844.57元,净利润88,210,733.50元 (未经审计合并数据)。
3、自然人股东
公司改制设立时,原自来水总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现金认购股份,成为公司自然人发起人。上述股东在公司设立前在自来水总公司的任职及其出资、持股情况如下:
出资额 持股数 公司设立前自然人股东在自来水总公司的任
姓名
(万元) (万股) 职情况
刘荣宜 80.00 52.46 自来水总公司前总经理(公司设立时已退休)
冯永朝 40.00 26.23 自来水总公司副总经理
程颐平 40.00 26.23 自来水总公司副书记
张亚军 40.00 26.23 自来水总公司副总经理
杨伊南 40.00 26.23 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
张满英 40.00 26.23 自来水总公司副总经理
钱苏 40.00 26.23 自来水总公司副总经理
陶新如 40.00 26.23 自来水总公司副总经理
王建林 40.00 26.23 自来水总公司副总经理
傅梦琴 40.00 26.23 自来水总公司调研员
吴振南 20.00 13.11 自来水总公司副总工程师
孙锦治 20.00 13.11 自来水总公司副总会计师
徐永兴 20.00 13.11 自来水总公司副总工程师
自然人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1)刘荣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2 年生,身份证号码:
320219421205753,住所为江苏省江阴市环西新村1栋304 室,发行人成立时刘荣宜持有发行人52.46 万股,现已转让。
(2)冯永朝: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3 年生,身份证号码:
320219194308087290,住所为江苏省江阴市绿园新村46 幢307 室,发行人成立时冯永朝持有发行人26.23 万股,现持有26.23 万股。
(3)程颐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4 年生,身份证号码:
320219195411077271,住所为江苏省江阴市虹桥北路66-1号202 室,发行人成立时程颐平持有发行人26.23 万股,现持有26.23 万股。
(4)张亚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5 年生,身份证号码:
320219195511087274,住所为江苏省江阴市黄龙三村14幢302 室,发行人成立时张亚军持有发行人26.23 万股,现持有26.23 万股。
(5)杨伊南: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 年生,身份证号码:
32021919570430727X,住所为江苏省江阴市绿园新村46 幢105室,发行人成立时杨伊南持有发行人26.23 万股,现持有26.23 万股。
(6)张满英: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5 年生,身份证号码:
320219195505037262,住所为江苏省江阴市千禧苑13幢204 室,发行人成立时张满英持有发行人26.23 万股,现持有26.23 万股。
(7)钱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 年生,身份证号码:
320219195608048511,住所为江苏省江阴市虹桥四村21 幢503 室,发行人成立时钱苏持有发行人26.23 万股,现持有26.23 万股。
(8)陶新如: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4 年生,身份证号码:
320219195402087291,住所为江苏省江阴市绿园新村46 幢107室,发行人成立时陶新如持有发行人26.23 万股,现持有26.23 万股。
(9)王建林: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 年生,身份证号码:
320219195801262771,住所为江苏省江阴市文定三村13幢403 室,发行人成立时王建林持有发行人26.23 万股,现持有26.23 万股。
(10)傅梦琴: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7 年生,身份证号码:
320219194708127263,住所为江苏省江阴市澄江新村2栋204 室,发行人成立时傅梦琴持有发行人26.23 万股,现持有26.23 万股。
(11)吴振南: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6 年生,身份证号码:
320219194608047274,住所为江苏省江阴市虹桥一村3 幢407 室,发行人成立时吴振南持有发行人13.11万股,现持有13.11万股。
(12)孙锦治: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7 年生,身份证号码:
320219194702221814,住所为江苏省江阴市虹桥三村12幢306 室,发行人成立时孙锦治持有发行人13.11万股,现持有13.11万股。
(13)徐永兴: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1 年生,身份证号码:
320219195109093270,住所为江苏省江阴市居民新村12幢802 室,发行人成立时徐永兴持有发行人13.11万股,现持有13.11万股。
(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1、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参见本节"六、(一)发起人"
2、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见本节"六、(一)发起人"
3、江阴市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
给排水公司持有发行人8,50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现有总股本48.57%。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15 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281000016802,注册资本39,000 万元,实收资本39,000 万元,住所为江阴市长江路141-143号,经营范围为给排水工程管理服务、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股东为公有资产经营公司持股83.56%,江阴市市属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持股16.44%。
根据江阴虹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虹会专审字[2011]第016号审计报告,截至2010年12月31 日,给排水公司总资产1,981,669,848.36元,净资产898,034,319.45元;2010年营业收入489,251,150.45 元,净利润95,764,066.74元。
4、江阴市新国联基础产业有限公司
江阴市新国联基础产业有限公司系由原江阴市基础产业总公司根据2010 年2 月25 日江阴市国资办下发的《关于同意江阴市基础产业总公司改制方案的批复》(澄国资复[2010]5 号),由江阴市国资办出资的国有企业改制为新国联公司(江阴市国资办独资企业)单独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基础产业公司持有发行人60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现有总股本3.43%。该公司成立于1993年12月1 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281000013656,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0,000 万元,住所为江阴市澄江街道长江路141-143 号,经营范围为煤炭的批发,电力投资,电力产品及相关产品、热力的经营,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材、金属材料的销售,电力、热力咨询服务及技术转让。
根据江阴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天衡专审字(2011)第025 号审计报告,截至2010年12月31 日,该公司总资产482,490,609.20元,净资产379,040,266.77元;2010年营业收入12,502,955.42 元,净利润1,382,284.30元。
5、江阴市新国联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江阴市新国联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系由原江阴市电力发展中心根据2010年2月25日江阴市国资办下发的《关于同意江阴市电力发展中心改制方案的批复》(澄国资复[2010]4号),由江阴市国资办出资的国有企业改制为新国联公司单独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发展公司持有发行人60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现有总股本3.43%。该公司成立于1995年2 月16 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281000010783,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0,000万元,住所为江阴市澄江街道长江路141-143号,经营范围为电力投资,电力产品及其相关产品、热力的经营,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材、金属材料的销售。该公司为法人独资有限公司,由新国联全资持有。
根据江阴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天衡专审字(2011)第013 号审计报告,截至2010年12月31 日,该公司总资产487,644,715.79元,净资产396,363,738.11元;2010年营业收入40,000.00 元,净利润434,443.18元。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相对控股股东为给排水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有资产经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2、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除发行人外,控股股东给排水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还有澄东供水公司、安装公司、治污咨询公司、长江供水公司。上述企业的基本情况为:
(1)江阴市澄东供水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7年4 月7 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81000012238,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江阴市周庄镇澄杨路1008号,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3,000 万元。该公司股权结构为给排水公司持股90%,周庄镇政府、新桥镇政府、华士镇政府分别持股2.83%,顾山镇政府持股1.5%。经营范围为自来水供应,自来水管道小型工程的安装,管道的维修、保养,给水材料的销售。该公司于2009年2 月1 日起将其主要经营性资产租赁给发行人后,已不实际从事供水业务。
根据根据江阴虹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虹会专审字[2011]第005 号审计报告,截至2010 年12月31 日,该公司总资产76,953,581.05 元,净资产69,116,504.18元;2010年营业收入7,630,675.00元,净利润4,168,036.94 元。
(2)江阴市恒泰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7年11月21 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281000018610,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江阴市滨江开发区秦望山路2 号,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300万元。公司股权结构为给排水公司全资控股。经营范围为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项目凭资质经营),自动化设备、仪器仪表、电线电缆的销售。
根据江阴虹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虹会专审字[2011]第004 号审计报告,截至2010年12月31 日,该公司总资产123,033,119.54元,净资产42,387,094.58元;
2010年营业收入45,505,504.83 元,净利润9,559,486.71元。
(3)江阴市城市治污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29 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281000018685,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江阴市环城南路65 号,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2,466 万元。公司股权结构为给排水公司全资控股。经营范围为污水处理技术的咨询。
根据江阴虹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虹会专审字[2011]第006 号审计报告,截至2010 年12月31 日,该公司总资产43,207,226.04 元,净资产42,820,167.62 元;
2010年营业收入3,800,000.00元,净利润997,592.81 元。
(4)江阴市长江供水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6 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281000015272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江阴市祝塘镇云顾路23 号,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200万元。公司股权结构为江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6%,长泾镇政府持股21.3%,祝塘镇政府持股15.9%,顾山镇政府持股8.7%,华士镇政府持股7.9%,给排水公司持股2.9%,由于在资金与业务方面长期依赖给排水公司,该公司实际上受给排水公司控制。经营范围为:供水,自来水管道安装、维修。该公司于2009年2 月1 日起将其主要经营性资产租赁给发行人后,已不实际从事供水业务。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4,068,125.57 元,净资产为43,716,697.14元,2010年营业收入为4,300,661.00元,净利润为98,666.40 元(未经审计)。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
除发行人、给排水公司外,实际控制人公有资产经营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还有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江苏省扬子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阴市场建设有限公司。上述企业的基本情况为:
(1)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28 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293000000028,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江苏省江阴市经济开发区,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12,000 万元。公司股权结构为公有资产经营公司持股63.33%,新国联持股3.33%,江苏省扬子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3.34%。经营范围为资本经营、组织区内的国有土地开发、使用权转让、基础设施建设及参与区内企业的投资建设,服装的制造、加工,标准厂房建设。
根据江阴暨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暨会审字[2011]第 16 号审计报告,截至2010年12月31 日,该公司总资产310,050,783.91 元,净资产208,699,532.43 元;
2010年净利润39,511,734.67元。
(2)江苏省扬子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9 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293000000036,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江苏省江阴经济开发区靖江园区,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0,000 万元。公司股权结构为公有资产经营公司持股90%,靖江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持股10%。经营范围为资本经营,依法组织区内的土地开发、使用权转让、基础设施建设,游艇制造。
根据江阴暨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暨会审字[2011]第 18 号审计报告,截至2010 年12 月31 日,该公司总资产2,455,637,496.84 元,净资产803,915,539.33元;2010年主营业务收入604,779,599.20元,净利润112,659,532.15元。
(3)江阴市场建设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28 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281000014657,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江阴市暨阳路7-9 号,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3,500 万元。公司股权结构为公有资产经营公司持股70%,江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会委员会持股30%。经营范围为市场开发建设,市场物业管理,市场服务。
根据江阴暨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暨会审字[2011]第 29 号审计报告,截至2010 年12月31 日,该公司总资产63,511,635.20 元,净资产51,976,794.05 元;
2010年营业收入5,859,458.00 元,净利润3,588,775.75元。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曾控制的其他企业
(1)江阴市云亭供水有限公司
云亭供水公司系成立于2005年10月19 日的转供水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给排水公司出资90 万元,江阴市东方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及自然人汤国平各出资5 万元。2008年7月2 日,因江阴市东方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12 月6 日被安装公司吸收合并,原股东江阴市东方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变更为安装公司。
云亭供水公司的主要资产-管网资产系租赁自给排水公司。2008年业务重组后,因管网资产已经并入本公司,公司不再对外租赁此项资产,因此云亭供水公司不再具备从事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2009 年10 月19 日,云亭供水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同意注销,同时成立清算组,进入注销清算程序。2009 年12 月10 日,云亭供水公司清算报告经各方股东一致确认通过,人员均已得到妥善安置;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税务已办理注销登记;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资产已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结束。2009年12月16日,云亭供水公司在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
经江阴虹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期间云亭供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09.12.31 2008.12.31
资产总额 6,512,177.30 9,107,672.87
负债总额 0 2,268,624.63
股东权益 6,512,177.30 6,839,048.24
2009年度 2008 年度
营业收入 36,200.00 14,620,258.52
营业利润 -635,468.65 2,620,777.01
利润总额 -461,792.09 2,580,833.45
净利润 -462,516.09 2,395,583.67
(2)江阴市东方供水有限公司
东方供水公司系成立于2004年6 月2 日的转供水企业,该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给排水公司出资90 万元,江阴市东方自动化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及自然人马建云各出资5 万元。2008 年7 月1 日,因江阴市东方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12月6 日被安装公司吸收合并,原股东江阴市东方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变更为安装公司。
东方供水公司的主要资产-管网资产系租赁自给排水公司。2008年业务重组后,因管网资产已经并入本公司,公司不再对外租赁此项资产,因此东方供水公司不再具备从事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2009 年8 月4 日,东方供水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同意注销,同时成立清算组,进入注销清算程序。2009 年10 月30 日,东方供水公司清算报告经各方股东一致确认通过,人员均已得到妥善安置;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税务已办理注销登记;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资产已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结束。2009 年12 月24日,东方供水公司在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
经江阴虹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期间东方供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09.12.31 2008.12.31
资产总额 11,054,054.18 12,703,270.29
负债总额 - 1,816,354.12
股东权益 11,054,054.18 10,886,916.17
2009年度 2008年度
营业收入 1,008,287.76 14,945,231.79
营业利润 -121,028.70 2,827,115.99
利润总额 93,829.53 2,773,430.00
净利润 68,616.41 2,396,921.03
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
公司发行前总股本17,500 万股,本次拟申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88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25.15%。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
股份(股) 比例(%) 股份(股) 比例(%)
江阴市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SS) 85,000,000 48.57 81,740,995 34.96
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SS) 56,359,694 32.21 54,198,793 23.18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361,471 10.49 18,361,471 7.85
江阴市新国联基础产业有限公司(SS) 6,000,000 3.43 5,769,953 2.47
江阴市新国联电力发展有限公司(SS) 6,000,000 3.43 5,769,953 2.47
姚正庆 524,613 0.30 524,613 0.22
冯永朝 262,307 0.15 262,307 0.11
程颐平 262,307 0.15 262,307 0.11
张亚军 262,307 0.15 262,307 0.11
杨伊南 262,307 0.15 262,307 0.11
张满英 262,307 0.15 262,307 0.11
钱苏 262,307 0.15 262,307 0.11
陶新如 262,307 0.15 262,307 0.11
王建林 262,307 0.15 262,307 0.11
傅梦琴 262,307 0.15 262,307 0.11
吴振南 131,153 0.07 131,153 0.06
孙锦治 131,153 0.07 131,153 0.06
徐永兴 131,153 0.07 131,153 0.06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 5,880,000 2.51
社会公众股 - - 58,800,000 25.15
合计 175,000,000 100.00 233,800,000 100.00
根据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同意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的批复》(苏国资复[2010]28号),确认公有资产经营公司等4 家发行人国有股东分别持有的共计588 万股江南水务股份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划转情况如下:
划转前持股数量 转持数量 划转后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 (股) (股)
江阴市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SS) 85,000,000 3,259,005 81,740,995
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SS) 56,359,694 2,160,901 54,198,793
江阴市基础产业总公司(SS)* 6,000,000 230,047 5,769,953
江阴市电力发展中心(SS)* 6,000,000 230,047 5,769,953
合计 153,359,694 5,880,000 147,479,694
注:其中江阴市基础产业总公司和江阴市电力发展中心已改制为江阴市新国联基础产业有限公司和江阴市新国联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二)自然人股东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自然人股东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任职情况如下:
姓名 持股数量(股) 任职情况
1 姚正庆 524,613 无
2 冯永朝 262,307 无
3 程颐平 262,307 公司党总支副书记
4 张亚军 262,307 公司董事长
5 杨伊南 262,307 无
6 张满英 262,307 无
7 钱苏 262,307 无
8 陶新如 262,307 公司党总支副书记
9 王建林 262,307 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10 傅梦琴 262,307 无
11 吴振南 131,153 无
12 孙锦治 131,153 无
13 徐永兴 131,153 无
发行人的自然人股东持股符合《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和《关于实施<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
(三)发行前各股东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给排水公司系公有资产经营公司控股子公司,给排水公司、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基础产业公司、电力发展公司同受江阴市政府控制,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公司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股权或亲属性质的关联关系。
(四)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发行人股权中不存在战略投资者持股。
(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公有资产经营公司、控股股东给排水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基础产业公司、电力发展公司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股东模塑科技、姚正庆、冯永朝、程颐平、张亚军、杨伊南、张满英、钱苏、陶新如、王建林、傅梦琴、吴振南、孙锦治、徐永兴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除上述锁定期外,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张亚军、王建林还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股份少于1,000股时不受上述比例的限制;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则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八、员工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基本情况
2008年12月31 日、2009年12月31 日,2010年12月31 日公司在册职工人数分别为330、425 人和419 人。2010年12月31 日公司员工构成情况如下:
年龄结构 人数 所占比例
30 岁以下 76 18.14%
31-40 岁 144 34.37%
41-50 岁 142 33.89%
50 岁以上 57 13.60%
合计 419 100.00%
学历结构 人数 所占比例
研究生及以上 3 0.72%
本科 94 22.43%
大专 110 26.25%
中专、高中及以下 212 50.60%
合计 419 100.00%
专业分工 人数 所占比例
管理人员 99 23.63%
销售人员 130 31.03%
生产建设人员 172 41.05%
维修人员 18 4.29%
合计 419 100.00%
(二)公司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的情况
公司目前所有在职人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地方其他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的有关规定,为全部在职员工办理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及时、足额缴纳。公司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开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依法为全部在职员工及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同时,公司实施了企业年金计划,为自愿参与的在编员工提供企业年金。
公司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均以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比例缴纳,对达到江阴市规定缴纳上限者,则按上限缴纳。目前,公司"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如下:
项目 公司缴纳比例 职工缴纳比例 说明
养老保险 20% 8%
失业保险 1% 1%
工伤保险 0.6% -
生育保险 0.6% -
公司按7%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
医疗保险 7%+1% 2% 险,同时按1%比例缴纳补充医
疗保险
公司对1998年12月1 日前参
加工作的职工按12%比例缴纳,
住房公积金 12%+13% 12%
1998年12月1 日后参加工作的
员工按25%比例缴纳
2011年1月18 日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于2007年1月以来,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各项劳动及社会保障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已按规定为劳动者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工伤、医疗、失业及女职工生育保险),及时足额缴纳各项费用,未发生因违反规定受到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2011年1月17 日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阴市分中心出具证明: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于2008 年1月以来,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已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并及时足额缴纳,未发生因违反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九、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
及履行情况
(一)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全体股东对股份锁定作了相关承诺,内容详见本节"七、(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为了避免将来发生同业竞争,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给排水公司、实际控制人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分别向发行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内容详见"第七节一、(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承诺得到了切实履行。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
(一)经营范围
根据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000000018971),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自来水制售;自来水排水及相关水处理业务;
供水工程的设计及技术咨询;水质检验;水表设计检测;对公用基础设施行业投资。
(二)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一直为自来水的制售、自来水排水及相关水处理业务。
为解决公司自设立以来在业务独立性与完整性方面的缺陷,理顺江阴市水务产业发展格局,实现公司的做大做强,公司于2008 年向同一公司控制权人控制下的给排水公司定向发行8,500 万股股份,给排水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供水管网资产认购上述股份。公司通过2008年业务重组,整合给排水公司与供水相关的业务,形成了独立、完整的产供销系统。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全部用于现有主营业务,不会造成公司主营业务的变化。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一)水务行业基本情况
水务行业是指由原水、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及水资源回收利用等构成的产业链。水资源是一切生命的源泉,是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中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和战略性经济资源。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水务行业已成为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性行业。
1、世界水务行业概况
地球上水资源的分布很不均匀,各地的降水量和径流量差异很大。全球约有三分之一的陆地少雨干旱,而另一些地区在多雨季节易发生洪涝灾害。地球淡水储量仅占地球水储量的2.5%,而参与全球水循环的动态水量又仅为淡水储量的1.6%,约为577万亿立方米。人类开发利用的主要对象是其中降落在陆地上以径流为主要形式存在的陆地淡水资源,约为43 万亿立方米。除去以暴雨和洪水形式出现的降水,真正可被人类利用的淡水资源约12.5万亿至14.5 万亿立方米,不足地球水储量的1%。全球人均易于利用的淡水约为2,000至2,500立方米。
世界工农业生产水平的进步、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全球人口的增长,使全球水资源的消耗越来越大,世界用水量逐年增长。水资源的整体稀缺,以及人们对水务行业重要性的深刻认识,都极大的促进了水务行业的快速发展。目前该行业已基本进入成熟阶段,各种供排水设施齐备,供应充足,且应用范围广泛。其中全球大部分的自来水和污水处理设施都集中在北美、澳洲、西欧及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其中北美、澳洲等地区的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已基本做到全覆盖。
2、中国水务行业概况
(1)我国水资源整体缺乏
中国是人均淡水资源贫国,其基本特点体现在:水资源可用量、人均和亩均的水资源数量极为有限,降雨时空分布严重不均,地区分布差异性极大。目前水资源短缺问题已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严重制约因素。我国年降水量约为61,900 亿立方米,相当于全球陆地总降水量的5%;地表水年径流量约为27,115亿立方米,居世界第六位。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按人均年径流量计,仅为每人每年2,100立方米,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4。从地区来看,水资源总量的81%集中分布于长江及以南地区,其中40%以上又集中在西南五省区。总的来说,我国北方属于资源型缺水地区,而南方地区水资源虽然比较丰富,但由于水体污染,水质型缺水问题也相当严重。
(2)城市供水综合生产能力增长稳定
近十年以来,我国供水综合生产能力呈稳定的增长趋势,截至2008年底,全国供水综合生产能力为2.66亿立方米/日,十年间的平均增长速度为2.45%,快于供水总量的增长速度。
年份 综合生产能力(百万立方米/日) 综合生产能力增长率(%)
1999 215.52 2.67
2000 218.15 1.22
2001 229.00 4.97
2002 235.46 2.82
2003 239.67 1.79
2004 247.53 3.28
2005 247.20 -0.13
2006 269.62 9.07
2007 257.10 -4.64
2008 266.04 3.48
平均值 242.53 2.45
资料来源:中国水网-- 《2009年中国水业市场研究报告》
(3)城市供水管网长度增长快速
从1999年到2008年,我国供水管道长度翻了一番,由23.8 万公里增长到48.0万公里,年均增长7.9%。随着供水管网的不断建设,我国供水服务的覆盖范围得以大幅提升,但管网老化引起的漏损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旧管网的升级改造也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资料来源:中国水网-- 《2009年中国水业市场研究报告》
(4)行业集中度低、盈利能力不佳
由于我国水务行业长期以来地方垄断性强、规模化不足、产权结构单一,较低的市场化程度制约了行业的发展水平。行业内长期沿用单一以调控净资产利润率为目标的定价模式,限制了水务企业改进技术管理水平,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积极性,部分企业人员冗杂、管理粗放、工艺落后,全行业盈利能力整体不佳。根据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城市供水统计年鉴》(2010年)数据,2009年供水行业亏损总额为37.53亿元。全行业盈利企业共283 家,占比15.40%,其中净利润超过3,000 万元的企业共13家,占比0.71%。
(5)水源污染与水危机引发安全供水新课题
由于2007年中国太湖、巢湖以及滇池相继爆发的蓝藻危机,2008年湖南怀化硫酸厂泄露污染饮用水造成千人中毒等一系列事件,人们开始了对"水危机"的思考。
2007年8 月22 日,国务院通过了由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建设部、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编制的《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提出了解决城市饮用水安全问题的远近期目标。其中,"十一五"期间重点解决水量不足和水质尚未达标的城市及问题突出的县级政府所在地城镇饮用水安全问题;到2020 年,全面改善设市城市和县级城镇的饮用水安全状况,建立比较完善的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
(6)水质要求的提高对供水成本提出新要求
提高供水水质要求是一个全球趋势,也是经济发展后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的必然结果。随着2007年7月《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和2006年《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颁布和实施,自来水水质检测项目由过去的35 项增加到106项,并要求在2012年7月1 日前全面达到标准。
新水质标准必将对我国现有供水设施提供出更高的改造要求。对于自来水厂来说,水质标准的提高会使其在水处理工艺与改进管理方面的成本增加。根据中国水网《2008年度中国水业市场研究》预测,"预计到2015年,因水质提高,自来水厂所面临不同程度的工艺升级改造的投资需求约为300亿元。"
(7)水务行业受上游水源水质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供水行业属于市政公用行业,上游水源水质变化会对公司供水成本产生一定影响;售水量则受用户水质要求、当地经济状况及产业结构等因素影响。随着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工业生产总值增加、服务业快速发展及居民卫生环境、用水设施的改进,行业整体售水量将保持稳定增长。
(二)行业发展趋势及行业技术水平
1、行业发展趋势
(1)市场容量增长稳定
我国目前正处于高速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阶段。2008 年,我国城市化率为45.68%,城镇人口比1991年增加了90.3%,平均每年增长5.6%。根据有关预测,我国城市化率在2030 年将达到65%以上。因此,未来几年城市用水需求量将保持稳定增长的趋势。
(2)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有较大改善空间
经过加工处理的水在管网传输过程中往往会发生漏损,在我国这一指标平均为20%左右,在发达国家可以降低到8%以内。漏损意味着大量宝贵的水资源的浪费,尤其在我国整体水资源短缺的情况下,无异于巨大损失。因此,通过降低供水过程中的漏损率来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的要求紧迫,城市供水管网在建设与升级改造方面仍有很大提升空间。
(3)资本多元化和运营市场化是行业发展的迫切要求
根据规划,国家在"十一五"期间对水务行业的直接投资需求达到5,000亿元。
而地方财政资金在巨大的城市建设投资面前,早已无能为力。因此,水务行业进一步
发展的关键,就是资本来源的专业化和社会化。(资料来源:中国水网--《2009 中
国水业市场研究报告》)
水务行业由政府主导的传统资本投资模式已走到了尽头。《关于2008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中指出要推进要素市场建设,《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中再次提出要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渠道。《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明确指出"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的改组改制,具备条件的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可以采取市场化的经营方式,向民间资本转让产权或经营权","进一步深化市政公用事业体制改革。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大力推行市政公用事业的投资主体、运营主体招标制度,建立健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
(4)水价上涨仍有空间
近期全国各地水价上调,使得水价改革预期渐热。2002年到2009年间,中国的36个重点城市的居民生活用水的自来水价格年均增长率为4.69%、污水处理费年均增长率为11.9%。(资料来源:中国水网-- 《2009 中国水业市场研究报告》)从国外一些城市供水运营较成功的经验看,居民家庭水费应与电费开支相当,居民用水的需求价格曲线在水费支出占个人收入4%左右达到均衡。而我国目前城区家庭水费、电费开支悬殊(电费几倍于水费),水消费仅占个人收入的1.2%。建设部在《城乡缺水问题研究》中指出,为促进公众节约用水,水费收入比达到2.5%-3%为宜。
因此,水价拥有较大的上涨空间。无论从我国水资源的稀缺状况还是从推进水务企业提升服务品质的合理利润要求,以及和国际水价水平进行比较来看,我国目前水价仍有较大上涨空间。
(5)价格制定模式有望转变
水务行业作为市政公用行业,长期以来一直是实行政府定价制度。但由于国家将水务行业列入"十五"期间国有资产要退出的行业之一,水务行业市场化进程发展迅速,水价制定市场化也是业内专业人士的共同预期。清华大学中国水业政策研究中心认为,未来的水价定价政策体系将使水价定价基础从传统认识中以资产确定收益转变为按照服务确定收益。
2008年10月份江苏省出台的《江苏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则明确规定了"政府鼓励发展的民办民营(含拍卖、租赁、承包、股份制等)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6)城乡一体化建设需要统筹区域供水
传统的供水模式通常是一个城市设一个自来水公司。这种模式在解决城市居民的供水需求、保障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曾发挥过积极作用。但是在80 年代以后,随着乡镇企业的兴起,水厂数量众多,分散经营,各水厂技术力量薄弱,资金有限,无法发挥规模效应。在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缺少统一规划,取水口与废水排放口犬牙交错。因此,镇、村水厂无论在解决水质和满足水量需求方面,都存在着其本身无法克服的困难。
加大城市供水管网的建设力度,发展城乡统筹的区域供水,扩大城镇供水的服务范围是保证水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的有效方式之一,符合我国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需要。
建设部近来大力推行以核心城市为中心的区域供水,充分发挥政府协调指导作用,同时运用市场配置手段,打破行政区划束缚,统筹安排,推进空间资源整合和区域基础设施的集约利用。
(7)水务行业的信息化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我国的水务行业信息化发展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住建部在《建设事业"十一五"
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要研究推广应用信息化关键技术,推进GIS、GPS 和RS 集成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提高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水平。
北京市在20世纪80年代及以前,分别建立了分析管理系统或决策支持系统,尤其是水务局成立后,建立了北京水务的数据中心和指挥中心,信息链路逐步理顺,数据共享开始推进。上海市提出了数字水务的理念,依托上海信息产业优势,顺应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以水务发展需求为导向、应用为核心,建设了覆盖全市、城乡一体的防汛自动预报决策支持系统和防汛信息服务网、水文和供排水数据采集、监控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系统。深圳市围绕实现水务现代化的发展目标,先后完成了多个水务信息化应用系统的建设。
因此,通过水务行业的信息化建设,加强水务行业信息资源整合和开发利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统一、协调的信息化标准规范,开发推广信息化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促进水务行业信息资源共享,已经成为水务行业的必然趋势。
2、行业技术水平
在供水方面,根据目前我国颁布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优于四类的水源水质可以不进行原水预处理。在制水过程中,通常采用混凝、沉淀、澄清、过滤、消毒等应用广泛且技术成熟的工艺。对于有机物污染比较严重的水源,需要采用深度处理以进一步提高自来水的出厂水质。深度处理技术工艺主要包括:生物预处理、臭氧生物活性碳处理等。
在污水处理方面,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城市污水处理工艺采用先进的二级 (强化)生物处理工艺,如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A2/O)、普通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BR工艺)、周期循环式活性污泥法(CAST)、奥贝尔氧化沟、改良型氧化沟等工艺,将污水中所含的污染物分离。
近年来,水务行业的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较为迅速,GIS、SCADA 等系统在水务行业逐渐得到了应用。该类系统通过大量的数据采集和分析,实现实时在线监控管网流量、压力等主要生产运行参数和主要进、出水水质等指标,大大提高了行业技术、服务标准和水务行业经营管理的系统化、标准化和自动化水平。
(三)行业管理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
目前我国城市供排水行业涉及的主要监管部门包括:中央及地方发改委、中央及地方财政部门、中央及地方环保部门、中央及地方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中央及地方水利部门、地方物价局、地方市政管理部门、地方卫生局、地方质监局、地方安全监督机构等。
2、行业政策
(1)国务院在2010年5 月7 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健康投资的若干意见》中指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共交通、城市园林绿化等领域。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的改组改制,具备条件的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可以采取市场化的经营方式,向民间资本转让产权或经营权","进一步深化市政公用事业体制改革。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大力推行市政公用事业的投资主体、运营主体招标制度,建立健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改进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立规范的政府监管和财政补贴机制,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产品价格和收费制度改革。"
(2)2010 年1月31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加强农村水电路气房建设,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行城乡区域供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国务院在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指出,要"加强县城和中心镇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2010年"再解决6,000 万农村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
(3)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08]30号)要求,长江三角洲地区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一体化发展,统筹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积极推进重大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增强区域发展的支撑能力","统筹城乡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协调区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构筑防洪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以及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即现住建部)在《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在完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机制的同时,提高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和区域协调机制,完成老城区的供水管网改造。完善建设事业的创新体系,提高资源利用率,提高低能耗的产业化技术水平。同时,加快城镇供水设施建设和改造,保障城市饮用水安全,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与运行监管,完善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信息系统。
2007年6 月7 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了"十一五"时期水利发展和改革的思路、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逐步建立授权管理、权责明确、补偿合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着力降低运行成本和提高运行效率;对以经营性为主的水利国有资产,要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效益,实现资产的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
(5)根据2006年12月出台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国家鼓励"资本投入节水设备(产品)生产、农业节水、工业节水改造、城市管网改造、污水处理再生利用等项目"。
(6)公司遵守的其他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法规涉及内容 主要内容
《城市供水管理条例》
《城市供水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资质管理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
《无锡市河道管理条例》
《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产品和服务质量管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
产品和服务价格 《江苏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无锡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四)行业竞争状况
1、我国水务行业总体竞争格局
(1)行业市场化程度
就目前我国水务行业整体而言,市场化程度和行业集中度均较低。由于目前的政策和法律体系,水务行业属于市政设施,地方政府仍是水业服务的最终责任主体,造成我国水务行业长期以来地方垄断性强,规模化不足,产权结构单一。随着市政公用事业的逐步放开,我国水务行业正经历由政府高度垄断到逐渐开放的市场化发展阶段。2002 年以来,我国水务行业产业政策已经允许多元资本跨地区、跨行业参与市政公用企业经营,并结合特许经营的模式从事城市供排水业务经营。但是由于长期以来的政策制约和水务行业自然垄断的特征,目前我国水务行业的市场化程度和行业集中度仍然偏低。
在经营模式方面,许多城市的自来水厂和污水处理厂主要由各地方政府授权下属市政部门或自来水公司经营管理,维持政府建、政府管、政府运营的非市场化状态。
在盈利模式方面,供水业务采用政府定价和财政补贴的模式;污水处理业务则主要依靠政府财政补贴,市场化程度较低。
正是由于中国现有供水企业区域经营分散,行业集中度低,各类水务投资公司面临巨大的潜在市场机遇。因此,具有资本优势、拥有先进管理经验,并且能够有效进行资本和管理服务输出的公司将在今后的竞争中占得先机。
(2)行业竞争状况
由于目前国内水务行业,无论是新建的自来水厂、污水厂还是原有自来水厂、污水厂的改造数量都非常巨大,国内水务市场拥有广阔的空间。加之国家政策对于社会资本进入水务市场的鼓励,水务行业形成了多种水务投资企业相互竞争的局势。
①跨国水务集团
跨国水务集团依托强大的世界级水务运营品牌,结合雄厚的资金实力和技术研发实力,在大型高端项目中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他们通过寻找合适的熟悉中国国情的战略合作伙伴,在中国建立研发中心,采用直接投资、建设-运营-移交(BOT)、合作经营、控股或收购等方式参与国内水务行业的竞争。其涉足的领域主要有:Ⅰ、城市供水,包括水厂建设、供水管网改造和水处理技术;Ⅱ、水环境治理,包括工业和生活污水处理;Ⅲ、供排水设备,包括供排水设备引进和更新、发展农业节水灌溉设备、开发利用节水型器具等。该类企业的代表主要有:威立雅水务集团、苏伊士环境集团等。
②民营企业
民营企业能够通过灵活的市场手段,在取得一定的政府支持基础上,结合本土优势及其对水务行业的深入了解,企业战略定位比较准确。同时他们在工程优化、投资成本节约方面具有优势。
③国内战略投资企业
国内战略投资企业随着近年来公司品牌形象和融资能力的迅速提高,企业竞争力得到较快提升。由于拥有长期积累的运营管理经验及天然的本土优势,该类企业在异地扩张时容易得到同业的接受,容易对规模较小的外埠市场进行整合。其中,部分国内战略投资企业已经成功转型为半专业化服务企业。
④属地公司转型企业
该类企业拥有很好的政府资源和属地的垄断经营权,在同行间的品牌影响力较大。他们通过长年的经验积累,具备了较强的运营的能力。但是该类企业由于长期的垄断经营,股权结构相对单一,竞争意识不强。虽然该类企业一般资金实力有限,融资渠道单一,但现金流较为稳定,有望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利用现有属地项目加强人才储备的同时,实现一定程度跨区域经营。
2、新进入者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国家倡导水务行业引入市场机制,但是由于该行业的特殊性,使得新进入者进入本行业仍然存在以下障碍:
(1)政策壁垒
目前政府普遍采取区域内特许经营的方式对进入水务行业的企业进行管理和限制。同时,由于水务行业为市政公用行业,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生态环境安全,各地政府对水务行业企业的投资主体、设立标准、建设规划、设施标准、运行规则、收费标准、安全标准、环保标准等方面均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资质监管。因此,水务行业的新进入者面临较高的政策壁垒。
(2)地域壁垒
水务行业属于市政公用行业,具有自然垄断的特性。水务企业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时,需要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情况、区域建设规划并结合地域特征和供求分布,统一设计和建设。各地水务企业均经过长期、因地制宜的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了一定区域内的垄断优势,使水务行业的新进入者面临较高的地域壁垒。
(3)资金壁垒
水务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该行业投资主要集中于供排水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投资金额巨大。同时,由于水务行业属于市政公用行业,企业产品、服务等的定价均受到政策管制,造成该类投资的投资回收期较长。因此,水务行业的新进入者面临较高的资金壁垒。
(五)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政策支持
水务行业是与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基础产业,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国家发改委等在历次的文件中,多次强调了水务行业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文件指出,要加大城乡的公共事业建设力度,加快建立完善的城镇供水设施,并建立保障城市饮用水安全的有效机制。在完善建设事业的创新体系,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完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机制的同时,通过实行区域供水等有效的途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资产的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因此,在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大背景及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水务行业必将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2)国家宏观经济的快速发展
虽然我国正在进行节水型社会建设,但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成长,工业生产总值的增加将带动用水量的提升。另外,随着我国第三产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益增加,服务业的耗水量必将日益增加。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卫生环境、用水设施等的改进,居民日常用水量也将稳定增长。
(3)水务行业定价及成本监审制度有望改革
我国现行的城市供水价格采取政府定价模式。制定城市供水价格应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保证供水企业合理的盈利水平。这种政府定价模式确保了公司可获得稳定的净资产收益率,但同时也存在着水价不能反映市场环境、影响公司效益、不利于资产的保值增值的缺陷。
2007 年国家发改委发布《水价成本监审办法 (试行)(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方意见。随着水务行业市场化进程的迅速发展,水价制定方式的市场化也是业内人士的共同预期。清华大学中国水业政策研究中心认为,未来的水价定价政策体系将使水价定价基础从传统认识中以资产确定收益转变为按照服务确定收益。水价制定方式的变化,将促进全行业服务质量的提高,有利于全行业的快速发展。
(4)行业市场化改革方向确立,要素流动性增强
《关于2008 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要求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权与事权,为要素市场化配置指明了改革方向。庞大的基础设施投资对资本的需求加之提高供水服务水平和资源使用效率的现实需要,行业市场化改革方向明确,资本、技术、服务、管理等要素的流动性增强将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国水务企业,将在行业的发展潮流中通过资本、技术、服务、管理等要素的输出,对一定区域内的资产进行整合,提高供水行业的服务水平,并实现供水服务的异地扩张。
(5)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动行业管理水平提高
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在我国水务行业应用已有一定基础,其中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的水务现代化已初具成效。通过水务行业的信息化建设,加强水务行业信息资源整合,提高开发利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统一、协调的信息化标准规范,开发推广信息化关键技术和产品,促进水务行业信息资源共享,推动全行业管理水平提高,给水务行业的快速发展带来机遇。
2、不利因素
(1)服务价格受政府管制
供排水价格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管制,企业只有要求进行价格调整的权利,但供排水价格调整最终由政府决定。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1998]1810号)的规定,城市供水价格应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保证供水企业的合理盈利平均水平。然而,单一以调控净资产利润率为目标的定价模式在保护供水企业稳定收益的同时,也限制了供水企业改进技术管理水平,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行业"优不胜劣不汰"的竞争局面。一方面,少数供水企业人员冗杂、管理粗放、工艺落后、质次价高,一些地方关于"水价"的不和谐声音不时出现;另一方面,对净资产利润率的简单限制压缩了供水企业的账面盈利,也导致了供水企业价值的长期低估。
(2)市场分割的限制
由于我国长期以来,水务企业主要采取各城市政府直接建设、经营、管理的模式,以及业务的自然地域性,使得水务业务受到地域限制,跨地区开拓市场存在一定难度,制约了我国水务行业的市场化程度和发展速度。
(六)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和经营特点
1、行业经营模式
目前,国内水务行业的经营模式主要有专营模式和特许经营模式。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以及《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特许经营模式将成为今后的主要发展方向。
特许经营模式的主要特点是政府通过"授予特许经营权"或"出租合同"等方式将供排水设施的运营权出包给企业,由企业负责其经营管理,政府对价格与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管。水价确定机制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并遵循以下几条原则:(1)成本补偿原则;(2)合理利润原则;(3)反映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价格原则;(4)用户公平负担原则;(5)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原则。
在特许经营模式下,政府由原来的直接运作者变为市场监管者和公众利益代表者,通过独立的监管体系和公开、公平、公正的监管制度,在保护公众利益的同时,也保障投资、运营企业的利益。
2、行业经营特点
(1)经营回报稳定性较高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工业化、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水务行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乃至维持生存不可或缺的必需品,也是大多数企业必须的投入要素。其中,自来水作为一种可替代性极小的必需品,一旦形成服务,收益和现金流都较稳定。相对来说,污水处理业务因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其服务价格与资金回收受到所在地政府财政状况影响。
(2)地域性特点较强
我国的水务企业基本脱胎于传统的地方国营水厂,受水源和管网的限制,业务的地域性较强。由于体制因素的影响,长期以来,各水务企业基于自然垄断的经济性垄断被歪曲成一种超自然的行政性垄断,水务企业的跨地区整合与发展受到限制,无法开展有效竞争。这不仅使我国水务企业的内部效率低下、资源配置不合理,而且使水务企业基于自然垄断的规模经济效益没有从根本上得到体现。随着行业市场化程度的提高,行业的地方垄断局面已被逐渐打破。据不完全统计,2010 年度国内已有2 个以上省会城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外出让了供水公司的股权。污水处理业务(BOT 项目)以及排水设施业务运营权的对外公开招标更是屡见不鲜。
(3)超前建设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由于供水设施属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周期较长,需充分考虑到城市的发展及规划;且供水设施的设计供水能力应满足城市最高日用水需求,而城市最高日用水量较日均用水量有一定差额,供水设施的超前建设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国家发改委在《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中,将供水行业的合理超前建设率暂定为20%。据统计,我国供水行业平均设施利用率在60%-65%。
三、发行人的市场竞争地位
(一)发行人市场份额情况
根据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关于授予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供水特许经营权的请示>的批复》(澄政复[2010]14号)、《江阴市城乡供水特许经营协议》,发行人获得江阴市建设局授予的供水特许经营权范围为:
区域范围--江阴市人民政府同意授予发行人供水特许经营权区域范围为江阴市全市域,该全市域系指江阴市全部辖区范围内,既包括江阴市市区,也包括江阴市所属全部乡镇。
经营范围--江阴市人民政府同意授予发行人在全市区域内享有独家提供供水服务、收取水费和负责供水设施的建设、经营、维护和更新的权利。其中,供水服务系指江南水务通过取原水加工成合格的生产、生活用水后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主要包括自来水生产、输送和销售等业务环节。并且,江阴市建设局同意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内不再批准任何个人和企业进入特许经营区域从事供水服务,确保发行人实现排他性经营。
在取得特许经营权时,发行人拥有及控制的自来水制水与供水业务在江阴市全市域的占比情况大致如下:
发行人拥有 发行人控制 其他
制水业务 95.23% 2.79%② 1.98%
供水业务① 45.16% 35.38%③ 19.46%
注:①江阴市的自来水供应全部由发行人直接供应或由发行人通过乡镇水厂转供,本处所指供水业务占比情况是指在终端用户层面发行人的供水量占比情况;
②发行人控制的制水业务资产系融资租赁的利港水厂,为本次募集资金拟收购资产;
③发行人控制的供水业务资产系融资租赁的乡镇水厂资产,为本次募集资金拟收购资产。
发行人在取得特许经营权时未控制的制水业务系由常州水厂向江阴西部区域少量乡村转供自来水,在发行人利用本次募集资金对利港水厂完成改扩建后,将全部改由利港水厂供水。届时,江阴市全市域的自来水将全部由发行人生产。
发行人在取得特许经营权时已在包括江阴市主城区和11 个乡镇独家从事供水业务,但仍有5 个乡镇由当地的乡镇水厂转供发行人自来水。在发行人取得江阴市供水特许经营权的期限内,江阴市将不再批准任何个人和企业在江阴市境内从事供水业务。根据市政府的相关计划,发行人将在2012 年底前完成对江阴市全部供水企业的整合,成为唯一在江阴市从事供水业务的企业。
(二)发行人所处区域情况
发行人所处江阴市为中国百强县之首,2009 年度GDP 为1,713 亿元,已超过4个省和14个省会城市的水平,素有"以全国万分之一的土地,千分之一的人口,创造了全国二百分之一的地区生产总值"的说法,境内已有近30家境内外上市公司,收入超百亿元企业11家,利税总额超亿元工业企业46 家,中国500 强企业9 家,中国制造业500 强企业14家。"十一五"期间,全市GDP 年均增长16%,年工业总产值已突破5000亿元。地方经济的高速发展与雄厚的工业基础为发行人业务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江阴市历来重视发展乡镇工业、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全面推动农村开发建设,强调城乡统筹发展,注重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乡镇供水事业发展基础良好,乡镇用水量占全市用水量比重近2/3。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1、业务规模
2009年公司供水总量为22,495.09 万立方米,占全国供水总量的0.64%,供水规模在全国1838家同行业企业中排名第40 位,处于前2.2%分位,已超过江苏省内大部分地级市的同行业企业和国内10个省会城市的供水规模。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09年供水业务情况比较如下:
重庆水务 洪城水业 南海发展 江南水务
供水量(万立方米) 28,980.72 29,316.00 33,866.00 22,495.09
自来水销售收入(万元) 74,566.10 16,420.31 37,726.39 28,375.17
得益于公司2008年度实施的厂网整合,公司2009年度自来水销售收入高于洪城水业(厂网分开),但公司供水业务规模小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司的供水业务售水量分别为重庆水务的77.62%、洪城水业76.73%,主要原因为公司现有市场区域相对较小。对比供水区域接近的南海发展,公司的供水业务售水量为南海发展66.42%,主要原因为公司在资金实力、资产规模等方面与上市公司相比有较大差距,供水设施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发展。考虑到用水量尤其是工业用水量与所在市场的地方工业发展水平有很大关联,结合江阴市强大的工业规模,公司在江阴市的业务规模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2、盈利能力
相对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公司的盈利能力在同行业中较为突出。公司盈利能力相关指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2009年):
营业利润(万元) 净利润(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重庆水务 107,875.42 101,490.96 14.20
洪城水业 2,990.46 2,239.52 4.24
南海发展 11,709.85 10,676.00 10.28
首创股份 39,014.00 51,594.79 9.13
武汉控股 -11,317.70 7,286.77 4.78
江南水务 6,369.03 4,984.26 12.83
数据来源:WIND 资讯金融终端、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财务报告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处于较高水平。根据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城市供水统计年鉴》数据,公司2009年度净利润指标在全国1838家同行业企业中排名第七,处于前 0.4%分位,居行业前列。考虑到公司的水价处于较低水平,公司的盈利能力相当突出。
3、技术水平
公司采用了行业领先的制水自动化控制系统和管网检漏系统,对供水管网进行有效管理和调度,并进行实时远程数据采集,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减少人为误差和失误,降低供水能耗与管网漏损,保障水质的稳定。公司的主要供水管网均为2002 年以后建设,其中大量采用了球墨铸铁管,管网质量较好,成新度较高。公司在技术装备方面的优势使得公司在漏损率、单位电耗等技术指标方面全面优于行业平均水平。
公司2009年主要生产技术指标与行业平均水平比较如下表:
项目 行业平均水平 江南水务 单位成本影响数(元/吨)
电耗(千瓦时/千米 ) 307.57 164.54 -0.14
漏损率(%) 16.23 9.59 -0.03
数据来源:《城市供水统计年鉴》(2010年)中国城镇供排水协会注:单位成本影响数,指公司在相应指标上与行业平均数据的差异对公司单位生产成本影响数额。
公司在全市范围内设立了包括水源、水厂和管网在内的水质预警系统,实现了从源头到管网水质的监测,为城市供水的安全可靠性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公司的水质检验中心能够自行检测国家水质106项标准中的83 项,并通过定期将水样送交水质检测单位检验,保证公司出厂水质完全符合GB5749-2006技术标准,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0 年科学技术项目计划>的通知》(建科[2010]64号),公司正在从事的项目--《城市智能水务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编号:2010-K7-5)已被列入住建部2010 年科学技术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将全市的供水与排水管网联成传感网,借助信息与自动控制技术,在降低供水能耗的同时实现对污水排放的实时监测,有效控制水污染。公司还在与清华大学合作建设长江水处理联合实验室,打造国内最完备的长江水处理问题综合研究与实验基地,研究设计长江中下游流域水质保障与低能耗供水的系统化解决方案。上述技术项目的实施不但可以进一步确立公司在水务行业的技术优势,对于整个长江中下游流域提升供水质量、降低供水成本也具有重要意义。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一直为自来水的制售、自来水排水及相关水处理,设有小湾水厂和肖山水厂两个水厂。公司目前两座水厂的设计产能分别为30 万立方米/日和60 万立方米/日。
根据公司统计,2010年度公司日均供水量为65.67万立方米,最高日供水量为79.20 万立方米,历史最高日供水量为79.20 万立方米。考虑到供水安全保障和供水需求持续增长等因素,公司目前的超前建设率处于较理想水平。
(二)工艺流程
公司产供销路线图如下:
公司各水厂的生产线所采用的净水工艺略有区别,其主要工艺如下:
公司的制水工艺已初步实现了自动化控制,在增强工艺控制精准性、提高生产效率、节约生产成本、规范工作标准的同时,降低了所需工人数和工人劳动强度、减少了人为的差错和失误,更好地保障了水质的稳定。同时,自动化系统高密、高频的数据采集为制水工艺的优化和更新改造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二级泵房采用变频供水技术,在确保用户水压正常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出厂水压,取得了显著节能效果。
在管网管理方面,公司建立了GIS 系统对给水管网进行有效管理,并将供水区域合理分区,距离水厂较近的城区由水厂二泵站直接供水,偏远的乡镇集中加压供水,有效降低了公司的供水能耗。
在指挥调度方面,公司采用SCADA 调度系统进行实时远程测压点数据采集,根据管网实时压力,变频调节控制二泵站压力,保证管网压力,降低能耗。
在管材选用方面,公司自2005年以后基本采用了球墨铸铁管进行管网建设。球墨铸铁管具有强度高、韧性大、密闭性能佳、抗腐蚀能力强、安装施工方便等优点。
在水质监测方面,公司在全市范围内设立了包括水源、水厂和管网在内的水质预警系统,并在全市城区管网设置了40 多个水样采样点,实现了从长江取水口到用户终端的水质全程持续监测,为城市供水的安全可靠提供了有力保证。
在管网检漏方面,公司采用技术领先的Sebalog N 管网漏水巡视仪,对全市管网巡检,重点对年代久远的管道进行监测,即时发现隐蔽漏点,有效降低管网漏损。基于先进的管网检测技术,公司制定了高于《江苏省城市供水服务质量标准》的公司社会服务承诺:发生突发性爆管,接报后,1小时内抢修人员到达现场,3 小时内止水;
无特殊情况DN300 以下的管道24 小时内修复通水,DN300-800 管道在36 小时内修复通水,800毫米及以上管道在48 小时内修复通水。
同时,公司开通了与110联动的抢修热线,以优良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服务广大市民,确保突发事件及时处理,保障管网安全运行。
(三)主要经营模式
1、特许经营权模式
根据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关于授予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供水特许经营权的请示>的批复》(澄政复[2010]14 号)文件,及江阴市建设局与江南水务签署的《江阴市城乡供水特许经营协议》,江阴市政府同意授予公司供水特许经营权,期限为30年。在此期间内,公司依据适用法律独家向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用户供水,合法经营并取得合理回报。
江阴市人民政府《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关于授予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供水特许经营权的请示>的批复》(澄政复[2010]14号),同意授予公司供水特许经营权,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市政府授予江南水务公司供水特许经营权区域范围为江阴市全境。
特许经营范围:市政府授予江南水务公司在上述区域内享有独家提供供水服务、收取水费和负责供水设施的建设、经营、维护和更新的权利。
特许经营期限:30年。
特许经营期满后,江南水务公司可报请市政府延长特许经营期限,如江南水务公司的总体服务质量和服务价格水平明显优于其他同类企业,市政府给予优先考虑。
同时,江阴市政府委托江阴市建设局实施供水特许经营权的具体事项。公司于2010年3 月与江阴市建设局签订了《江阴市城乡供水特许经营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特许经营期限:30年。
公司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
① 依据适用法律独家向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用户供水,合法经营并取得合理回报。
② 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情况,保障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水厂的运行、供水管网的正常维护以及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用户供水服务。
③ 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协议的要求满足用户用水水质、水量、水压、供水服务需求。
④ 履行协议双方约定的社会公益性义务。
收费:公司向公众用户供水的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公司按照江阴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其服务范围内的用水户收取费用。
公司在从本协议生效日开始的30年期间内,每年应向江阴市建设局交纳特许经营管理费20 万元,并于每年12月30 日前按要求交付。在特许经营期内,如调整水价收费标准,则视水价调整情况,由江阴市建设局和公司另行协商一致对特许经营管理费数额进行调整,调整应该以书面补充协议方式做出。
2、定价机制与模式
根据《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计价格[1998]1810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城市供水价格的主管部门","城市供水价格的调整,由供水企业所在的城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所在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价格和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本公司所在江阴市的供水价格,由江阴市物价局审核并报江阴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截至2010年6 月30 日,江阴市城区自来水价格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立方米
基本水 城市附 水资源费 污水处 水利工
用水类别 总水价
价 加费 (含南水北调基金) 理费 程水费
生活用水 2.40 0.99 - 0.07 1.30 0.04
工商服务业用水 2.97 1.29 0.04 0.20 1.40 0.04
特种用水 3.87 2.19 0.04 0.20 1.40 0.04
乡镇自来水价格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立方米
水利工程
用水类别 总水价 基本水价 南水北调基金 污水处理费
水费
生活用水 2.40 2.03 0.03 0.30 0.04
工商服务业用水 2.97 2.60 0.03 0.30 0.04
特种用水 3.87 3.50 0.03 0.30 0.04
根据2010年8 月20 日江阴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自来水销售价格的通知》(澄价发[2010]62 号),"根据国家积极稳妥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的总体要求和《江苏省"十一五"水价改革意见》、《关于调整水资源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报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市自来水价格"。
本次价格调整后江阴城区自来水价格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立方米
水资源
基本水 城市附加 费(含南 污水处 水利工程
用水类别 总水价
价 费 水北调 理费 水费
基金)
生活用水 2.60 1.06 - 0.20 1.30 0.04
工商服务业用水 3.30 1.62 0.04 0.20 1.40 0.04
特种用水 4.50 2.82 0.04 0.20 1.40 0.04
本次价格调整后,乡镇自来水价格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立方米
水资源费(南水 水利工程
用水类别 总水价 基本水价 污水处理费
北调基金) 水费
生活用水 2.60 2.06 0.20 0.30 0.04
工商服务业用水 3.30 2.76 0.20 0.30 0.04
特种用水 4.50 3.96 0.20 0.30 0.04
调整后的自来水价格自2010 年9 月1 日起执行。9 月1 日后第一次抄表按原价执行,第二次抄表按新价执行。
(1)水价确定与调整
公司2008年业务重组前,发行人根据2003 年7月18 日与给排水公司签署《自来水销售合同》,约定发行人负责自来水生产业务,给排水公司负责自来水销售业务,发行人所生产自来水全部销售给给排水公司,双方结算的自来水销售价格以物价部门核定价格为准。2003 年12月20 日,江阴市价格认证中心《关于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制水价格的认证报告书》(澄价证[2003]151 号)对发行人制水价格进行认证,认为"通过对2003 年制水成本的核实、审查、测算,认定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制水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0.65 元"。2003 年12月28 日,江阴市物价局《江阴市物价局关于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制水销售价格的批复》(澄价发[2003]258号)核定发行人制水销售价格为0.65元/立方米。
2008年业务重组后,公司拥有完整的自来水业务体系。根据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关于授予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供水特许经营权的请示>的批复》(澄政复[2010]14号),公司的水价制定与调整执行以下政策:
①水价的确定原则。按照国家现行法规,公司在特许经营区域内对水费的收取额应足以覆盖公司供水业务的合理成本+税金(以及法定规费)+合理利润。
②合理成本的确定。合理成本包括合理投资成本+合理经营成本。公司所属供水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应限于直接用于生产和服务,符合江阴市城市总体规划。此类投入应使公司能够具有合理的、可满足特许经营区域内人口增长需求的、适度超前的供水能力,能够提供不低于国家标准的供水水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融资成本和用于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的融资成本应当接近于同期当地银行的平均条件。公司所需采购设施数量、质量、价格和工程建设成本应当不高于同行业的、可比较的合理水平。日常经营性成本亦应根据质量标准、供水数量以及供水企业合理历史成本水平确定。
③凡因物价水平上升而导致公司供水成本上升,而不能达到供水企业合理利润水平时,可由公司向市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水价调整申请,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核,国家另有规定除外。政府主管部门应自收到价格调整申请后2个月内,完成审定工作。
供水价格经审定并通过价格调整相关程序后,及时作出调整。
④在特许经营期内,公司应接受市政府主管部门或其受托机构的财务审计。公司应保证所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⑤价格管制模式。上述"合理成本+税金(以及法定规费)+合理利润=收费价格"
所指之合理利润为公司供水业务合理利润,在特许经营期内,公司在确定供水价格时所依据的合理利润水平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得到市政府的批准。
⑥水价的调整依照法定程序,由公司事先提出调价申请,履行听证程序后,由市政府批准执行。
(2)水资源费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物价局和水利厅共同签发的《关于印发<江苏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综[2009]67 号、苏价供[2009]346 号、苏水资[2009]66 号),"公共供水自来水厂应在取水口安装计量设施;考虑公共供水的实际情况,水资源费暂按取水量扣除15%的漏损率计收,不得按照售水量或供水量征收"。
"水资源费调价后,公共供水水价尚未调整前,按省定标准价外征收;公共供水价格调整时,优先将水资源费标准一次调整到位。"报告期内,江阴市实行价外征收水资源费,由公司代收代缴,水资源费不计入公司供水成本。
(3)污水处理费
根据江阴市人民政府《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城乡供水和污水处理运营一体化工作的意见》(澄政发[2009]186 号)和江阴市物价局《关于在乡镇开征污水处理费并实行自来水同网同价销售的通知》(澄价发[2008]136号),城市污水处理费按照生活用水1.30元/立方米征收,工商服务业用水和特种用水按照1.40元/立方米征收,乡镇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0.30元/立方米。
3、手续费收入
根据公司与江阴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签订的《水资源费委托代收协议书》、与江阴市河道管理处签订的《水利工程水费委托代收协议》、与江阴市建设局签订的《污水处理费委托代收协议书》等协议,公司各项代收代缴款于收到用户缴款时计入其他应付款,全额上缴市财政时减少其他应付款,代收手续费每季度根据上述协议约定的比例向市财政局结算,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手续费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手续费收入 621.11 516.50 284.54
4、采购模式
生产业务采购按照公司采购管理相关规定执行采购。需求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请购申请,部门主管、分管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
一般常规货品采购,合同金额超过30 万元的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金额较小或紧急采购等特殊情况的货品采购,经总经理同意后,通过向合格供应商询价 (一般不少于三家)或邀请招标的方式,由分管副总经理组织确定供应商,总经理审批。
公司按照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规定的程序办理采购业务,并在采购与付款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建立完整的采购登记制度,加强请购手续、采购订单 (或采购合同,下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采购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
5、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有直供水销售模式和转供水销售模式。
直供水销售模式:公司将自来水输送至愿意接受公司供水服务的用户,并在用户端以水表计量实际售水量向接受公司供水服务的用户直接收取水费。
转供水销售模式:公司将自来水输送至各乡镇水厂,由各乡镇水厂向终端用户转供。公司根据在各乡镇水厂设置的总水表计量实际售水量,以转供水价格向各乡镇水厂收取水费。乡镇水厂按终端用户的类别,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自行分类(居民用水、工商服务业用水、特种用水)收取水费。
2010年租赁经营乡镇水厂以前,公司的自来水销售以转供水为主,其中2009年公司转供水、直供水业务收入占自来水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1.05%和38.95%;2010年租赁经营乡镇水厂后,公司自来水销售以直供水为主,2010 年转供水、直供水业务收入占自来水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29%和85.71%。
(四)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和服务的销售收入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自来水业 38,183.04 28,375.17 23,733.16
工程安装业 5,591.13 324.99 -
公共设施维护业 505.5 - -
合计 44,279.67 28,700.16 23,733.16
2、供水量与水价变动情况
公司自前身江阴市自来水总公司设立以来,供水量与水价(综合水价)变化情况如下:
注:以上水价不含增值税及污水处理费
从上图可以看出,除2009年受金融危机影响,公司供水量比2008年下降1.10%外,自从上世纪90年代初以来,公司水价(综合水价)和供水量均呈现出明显的逐年增长趋势。2009年,由于乡镇直供水比例提高,公司的综合水价较2008年有所上升。
2010年,由于自2010年9 月1 日起调整水价,公司的综合水价较2009年有所上升。
公司2010年各月供水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立方米
2010年 1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供水量 1914.46 1428.94 1937.83 1892.54 2028.96 2007.99
日均供水量 61.76 51.03 62.51 63.08 65.45 66.93
2010年 7 月 8 月 9 月 10月 11月 12月
供水量 2194.33 2316.86 2152.07 2080.38 2005.51 2010.6
日均供水量 70.78 74.74 71.74 67.11 66.85 64.86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日均供水量在1至4 月份较低,而7至9 月份较高,呈现一定的周期性。
3、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及占当期销售收入的比例
占全部营业收
时间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元) 入
的比例(%)
江阴市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 26,252,138.73 5.85
江苏三房巷热电有限公司 13,471,480.72 3.00
瀚宇博德科技(江阴)有限公司 9,852,625.10 2.19
2010年度
江阴市璜塘自来水厂 9,455,662.58 2.11
江阴市申港自来水有限公司 12,201,933.33 2.72
合计 71,233,840.46 15.86
江阴市周庄镇自来水厂 52,468,300.06 17.92
江阴市华士自来水厂 30,116,886.79 10.29
江阴市申港自来水有限公司 10,586,257.58 3.62
2009年度
江阴市新桥自来水厂 8,785,843.40 3.00
江阴市长泾自来水厂 7,326,249.11 2.50
合计 109,283,536.94 37.33
江阴市申港自来水有限公司 9,128,933.20 3.78
江阴市澄东供水有限公司 80,394,221.07 33.32
江阴市长江供水有限公司 28,692,978.36 11.89
2008年度
江阴市云亭供水有限公司 9,669,097.36 4.01
江阴市东方供水有限公司 9,989,572.24 4.14
合计 137,874,802.23 57.14
2008 年度、2009 年度和 2010 年度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的收入总额分别为13,787.48 万元、10,928.35 万元和7,123.38 万元,占公司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14%、37.33%和15.86%。其中,除2010年度向江阴市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为工程安装劳务收入外,其余均为自来水销售收入。随着公司直供水比例的逐年提高,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的收入总额在全部销售收入中的占比逐年下降。2010年度,公司对单个客户的销售收入已不超过当期全部销售收入的6%。除江阴市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没有持有公司前五大客户的股权。
(五)公司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及供应情况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长江原水。江阴地处"江尾海头",沿江深水岸线长达 35公里,水量充沛,整体水质优良,可充分满足公司供水生产的需求。供水业务汲取原水依据《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干旱或洪涝灾害不会对公司取水造成影响。
2010 年以前,公司自来水生产所需要的混凝剂主要采用三氯化铁,消毒剂主要采用液氯。上述药剂全部根据企业生产需求向生产厂商以招标的方式集中采购。公司所使用的药剂,市场供货充足,供应渠道畅通,产品质量可靠,能够满足公司生产、技术及质量等方面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药剂成本及其占同期自来水业务成本的比例情况如下:
项目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药剂成本 (元) 5,973,444.80 4,297,350.08 3,759,219.73
占自来水业务成本的比例 3.57% 3.18% 3.68%
公司经反复考察、试用、比选后,自2010年1月起,将混凝剂改用为更加适合公司情况的聚合氯化铝(PAC),上述变化对公司的产品质量和生产成本无明显影响。
2、能源动力及其供应情况
公司供排水业务所耗能源主要为电力。公司的电力供应主要由江阴市供电公司负责。由于供水生产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生态环境,电力部门将公司作为重点电力保障对象,即使在电力紧缺的情况下也会保障供电。并且江阴市供电公司在公司现有肖山水厂和小湾水厂专门设置了11万伏和3.5 万伏的高压变电站,并采用"双回路"供电方式,保证公司的能源供应。同时,公司在指挥调度等重点部位配备UPS 不间断电源,以应对突发性电力中断。
所以,非遇不可抗力的突发事件外,公司基本不存在电力短缺或中断的风险,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公司最近三年供水业务电费总额,及其占公司当期自来水业务成本的比例如下:
项目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电费总额(元) 37,271,849.73 31,446,426.36 25,647,451.24
占自来水业务成本的比例 22.27% 23.26% 25.14%
3、前5大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采购主要包括电力和管材采购。报告期内,公司向前5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占当年采购总
客户名称 金额(元) 金额的比例
(%)
江阴市供电公司 37,271,849.73 31.24
江阴市成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2,470,381.70 10.45
新兴铸管公司南京分公司 17,365,280.66 14.55
2010年度
徐州光大铸管有限公司 14,265,421.92 11.96
江阴市立信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4,512,000.00 3.78
合计 85,884,934.01 71.98
江阴市供电公司 31,446,426.36 34.22
新兴铸管公司南京分公司 24,847,775.51 27.04
圣戈班(徐州)铸管有限公司 7,060,064.76 7.68
2009年度
徐州光大铸管有限公司 4,003,135.40 4.36
江苏法尔胜新型管业有限公司 3,095,300.00 3.37
合计 70,452,702.03 76.67
江阴市供电公司 25,647,451.24 26.72%
新兴铸管公司南京分公司 9,941,610.49 10.36%
江苏永益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3,477,396.72 3.62%
2008年度
江阴市立信智能设备公司 2,896,000.00 3.02%
江阴市南闸净水剂有限公司 1,951,503.09 2.03%
合计 43,913,961.54 45.75%
上述前5名供应商均不是公司的关联方,且不存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情况(不包括最终控制人同为人民政府或国资委的情形)。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关联方,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持有上述供应商的权益。
(六)公司主要业务的技术水平
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拥有丰富的行业知识和平均超过 20 年的水务行业从业经验,在合理配置公司资源,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及人员生产效率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公司实施严格的内部管理,保证产品质量,自成立以来供水质量稳定可靠,多次获得社会各界颁发的荣誉称号。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0、ISO14000、OHS18000 认证,有效保障和提升了公司的管理效率和运行质量。公司在水价较低的条件下取得了良好的盈利,主要是基于公司在业务的各环节均具有较好的技术水平:
1、制水环节
公司所有水厂的水源均直接取自长江,水量丰富、水质良好,水源水质达到国家颁发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到Ⅲ类水质标准。公司通过与环保局的实时检测数据共享,保证了对原水水质的实时监测。公司的制水工艺已初步实现了自动化控制,在增强工艺控制精准性、提高生产效率、节约生产成本、规范工作标准的同时,降低了所需工人数和工人劳动强度、减少了人为的差错和失误,更好地保障了水质的稳定。
同时,自动化系统高密、高频的数据采集为制水工艺的优化和更新改造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2、输水环节
公司的主要供水管网均为2002年以后建设,其中大量采用了球墨铸铁管,管网质量较好,成新度较高。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供水管网GIS 系统,基本囊括了整个江阴市的管网及附属设施信息,公司还配备了专人负责GIS 系统的维护,保障了数据的不断更新。公司建立了调度系统和SCADA 系统,并在管网的关键位置上布设了70余个水压流量监测点,能够实现管网状态的动态监测。公司下属的市政公司设置有管网抢修班组,并与客服中心、调度中心实现联网,实时接受管网抢修事故并进行快速反应。管网检漏班配备有50 台先进的Sebalog 巡视仪,能够实现区域性的漏损自动检测,提高了检漏工作效率和准确性。这些技术和设施有效保障了公司输水环节的可靠性、安全性和经济性。
3、营销收费环节
公司共装配各类水表13万多块,其中对200 多个用水大用户全部装配了自动远传水表,可实现用水量的实时动态记录。对小区用户正在进行小表远传的改造,实现定期自动读取用户小区的用水量信息,节省人力成本,目前已经装配了5 万多块远传小表。公司人工抄表也全部采用了抄表机的信息化标准流程,抄表机可以和公司营销系统进行对接以上传抄表数据,保证了抄表数据的准确性。公司最新上线成功的营销系统能够有效实现水表管理、用户信息管理、合同管理、抄表数据管理、水量计费等功能,实现了整体营销业务的信息化、流程化和标准化管理。这一系列先进技术的应用保障了公司水费的正常回收,近几年水费回收率均高于99%。
4、水质检测环节
公司水质检测中心为江苏省城镇供水企业一级水质化验室,并取得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具备了国家级实验室检测资质,能够自行检测国家水质106 项标准中的83 项,并定期将水样送交水质监测单位检验,保证公司出厂水质完全符合GB5749-2006技术标准,并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七)公司的社会责任与环境保护
公司以服务社会为己任,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公司迅速派出多名主要技术人员,结合当地的水源、地理环境、用水习惯等实际情况开展调研,科学合理地确定了供水系统建设方案,严格审查相关设计文件,确保了在地震中受灾严重的绵竹市清平乡供水系统重建项目高效、优质完成。
公司一向注重环境保护,制定了"绿化环境、节能节支、排放达标、遵纪守法、持续发展、全员参与"的环境方针,并将工作落到实处。公司的区域(肖山)水厂被江苏省建设厅评为"园林式单位",小湾水厂也于2008年被无锡市绿化委员会评为"十佳园林式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公司兴建了污泥脱水系统,将制水过程中产生的污泥进行脱水处理,确保不对水源产生污染。
2011年1月19 日,江阴市环境保护局出具证明: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环境保护方面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自2008 年1月起至今未发生因环保违法而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八)公司的安全生产
公司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并将安全生产纳入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并且制定了"以人为本,不断改善员工生产、生活职业健康安全条件;遵纪守法,深入强化安全作业,努力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全员参与,人人讲安全保健康,持续提高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水平"的职工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由于公司所处行业为市政公用行业,供水安全涉及到公共安全的问题。虽然目前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环节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外界或自然因素等不可抗力仍可能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如重大水源污染、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等造成自来水供应异常、供排水管线损毁等突发事件。
为做好江阴市供排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导和应对突发的城市供排水安全事故,公司制定了《江阴市城市供排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以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详细制定了水源突发事件应急子预案、危险化学试剂突发事件应急子预案、治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等若干子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有序地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妥善处理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
2011年1月19 日,江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公司及其子公司自2008年1月以来,未发生过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也没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而受到江阴市安监局的行政处罚。
五、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2010年12月31 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房屋 70,840,046.88 21,140,306.58 49,699,740.30
建筑物 254,539,778.14 69,679,294.62 184,860,483.52
房屋装修 6,131,454.84 5,019,346.61 1,112,108.23
输水管网 618,275,067.61 65,659,577.37 552,615,490.24
机器设备 166,846,753.44 63,605,732.54 103,241,020.90
专用设备 15,844,514.16 1,492,380.50 14,352,133.66
运输工具 9,413,825.46 3,670,255.51 5,743,569.95
其他设备 8,146,869.23 2,718,211.55 5,428,657.68
合计 1,150,038,309.76 232,985,105.28 917,053,204.48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来自于公司发起人投入、自建、外购、2008年业务重组时由给排水公司投入以及公司融资租赁租入资产。
截至2010年末,给排水公司投入的主要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如下:
折旧 1997 1998-2002 2008年
类别 2003-2007年 合计
年限 之前 年 之后
输水管网 15年
-金额(万元) 2,706.39 8,279.17 15,404.37 18.20 26,408.14
-占比 10.25% 31.35% 58.33% 0.07% 100.00%
截至2010年末,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如下:
折旧 1997年 1998-2002 2008 年
类别 2003-2007年 合计
年限 之前 年 之后
房屋建筑物 20年
-金额(万元) 2,541.17 9,088.42 3,691.76 8,134.67 23,456.02
-占比 10.83% 38.75% 15.74% 34.68% 100.00%
机器设备 15年
-金额(万元) 584.09 2,089.06 848.60 6,802.35 10,324.10
-占比 5.66% 20.23% 8.22% 65.89% 100.00%
输水管网 15年
-金额(万元) 2,706.39 8,279.17 15,404.37 28,871.61 55,261.55
-占比 4.90% 14.98% 27.88% 52.25% 100.00%
从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来看,公司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和盈利能力良好。其中公司所有房屋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房屋坐落 面积(M ) 证书号 有无抵押
1 小街120号 5,920.05 房权证澄字第011900497 号 无
2 滨江东新路58号 6,728.13 房权证澄字第013100793 号 无
3 扬子江路66 号 3,639.40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013112654 号 无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及软件
截至2010年12月31 日,公司的土地所有权及软件主要有:
单位:元
摊销期
类别 原值 累计摊销 期末余额 取得方式

小湾水厂土地使用权 50年 13,938,550.70 2,119,036.50 11,819,514.20 股东投入
肖山水厂1#土地使用权 50年 38,162,000.00 5,597,093.04 32,564,906.96 受让
肖山水厂2、3#土地使用权 50年 16,685,146.40 1,418,237.07 15,266,909.33 受让
利港水厂土地使用权 50年 3,818,810.00 12,729.36 3,806,080.64 受让
市区数字化地形图软件 1年 66,666.50 66,666.50 - 股东投入
智能水务系统软件 2 年 1,629,700.00 407,425.00 1,222,275.00 购买
合计 74,300,873.60 9,621,187.47 64,679,686.13
小湾水厂土地使用权,由股东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投入,其出让年限为50年(自2002年11月4日至2052年11月3日止),面积为47,276.9平方米,原始价值为14,126,909.49元,投入时已摊销8个月,投入时账面价值13,938,550.70元。
肖山水厂1#土地使用权,由公司直接自江阴市国土资源局受让,其出让年限为50年(自2003年9月11日至2053年9月10日止),面积为148,640.8M ,原始价值为38,162,000.00元。
肖山水厂2#土地使用权,由公司直接自江阴市国土资源局受让,其出让年限为50年(自2006年10月11日至2056年10月10日止),面积为79,995.9平方米,原始价值为14,143,292.80元。
肖山水厂3#土地使用权,由公司直接自江阴市国土资源局受让,其出让年限为50年(自2006年10月11日至2056年10月10日止),面积为14,376.6平方米,原始价值为2,541,853.60元。
利港水厂土地使用权,由公司直接自江阴市国土资源局受让,其出让年限为50年(自2010年10月27 日至2060年10月26 日止),面积为9,115㎡,原始价值为3,818,810.00元。
市区数字化地形图软件系2008年11月27日吸收合并供水业务时江阴市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投入,投入时账面价值66,666.50元,按剩余使用期限12个月摊销。其原始价值400,000.00元,由江阴市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购入。
智能水务系统软件,本公司自开始投入使用时起,按2年平均摊销。
2、注册商标使用权
发行人目前拥有"CS 苏南"注册商标专用权,系发行人通过无偿受让方式取得,转让方为给排水公司。该商标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登记,注册证号为第2009313 号,注册有效期自2003年2 月21 日至2013年2 月20 日止,核定服务项目第40 类"水净化(商品截止)"。
3、特许经营权
根据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关于授予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供水特许经营权的请示>的批复》(澄政复[2010]14 号)及发行人与江阴市建设局签署的《江阴市城乡供水特许经营协议》,公司供水特许经营权的主要内容为:
公司在江阴市全境范围内享有独家提供供水服务、收取水费和负责供水设施的建设、经营、维护和更新的权利,特许经营权期限为30年;特许经营期间,公司每年应向江阴市建设局交纳特许经营管理费20 万元,如遇水价收费标准调整等情况,双方可以视情况另行协商一致对特许经营管理费数额进行调整,并以书面补充协议方式做出;公司可报请市政府延长特许经营期限,如江南水务的总体服务质量和服务价格水平明显优于其他同类企业,市政府给予优先考虑。
4、取水权
公司肖山水厂、小湾水厂各持有一张由江阴市水利农机局颁发的取水许可证,其中肖山水厂取水许可证编号为取水(澄长)字[2007]第0012 号,取水地点为长江肖山段,取水量为2.19亿吨/年,有效期限为2007年12月1 日至2012年12月01 日;
小湾水厂取水许可证编号为取水(澄长)字[2010]第0017 号,取水地点为长江小湾段,取水量为1.1亿吨/年,有效期限为2010年1月15 日至2015年1月15 日。
5、公司及其产品主要荣誉情况
公司注重提升供水服务效能,着力打造"澄水"服务品牌,先后荣获了"中国工业行业排头兵企业"、"全国城建系统规范化服务先进单位"、"中国供排水行业企业文化先进单位";无锡和江阴市"2008年度百强明星企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集体"、"2009 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十佳服务品牌"、"十佳诚信服务窗口"、"2009年度江阴市诚信单位"、"无锡市AAA 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2009-2010年度"3.15诚信单位"和2010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六、特许经营、境外经营的情况
除拥有供水业务特许经营权外,公司不存在拥有其他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未在境外进行经营活动,未拥有境外资产。
七、公司技术情况
(一)公司目前正在从事的研究项目及简要介绍
公司目前正在从事的研究项目有《城市智能水务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该研究项目依托于智能水务建设,在公司目前已经有的信息系统上,结合公司对业务发展、系统整合、信息安全等方面的需求,针对智能水务中系统协同运行技术、计算架构、管网动态调度技术等关键技术展开深入的研究,在此基础上进行系统设计,并最终建成示范工程。
该项目可以将公司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与技术加以归纳和提升,并结合信息和远程监控技术将其标准化、模块化,提升公司的技术底蕴,为实现公司"打造跨流域水务服务龙头企业"战略目标夯下坚实的基础。同时,智能水务系统在公司的应用,将大大优化公司在供水环节中的服务水平及管理调控水平,有效降低整个供水成本,缓解水价上涨的压力。
根据住建部《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0 年科学技术项目计划>的通知》(建科[2010]64 号),公司《城市智能水务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编号:
2010-K7-5)已被列入住建部2010年科学技术项目。
(二)公司的技术创新机制
公司一向注重技术创新。为鼓励员工参与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提升公司科技实力,建立激励机制、促进科技人才战略,公司制定了《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创新奖励办法》,成立了专门的经济技术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负责技术创新成果奖励的评审,对降低漏损、设备改造、工艺创新、技术革新等有显著经济效益的创新成果和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予以评审和奖励。
八、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一)质量控制标准
为提高城市供水水质,加强水质安全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依据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CJ/T206-2005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GB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CJ3020-93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公司制订了水质控制标准。在供水的各个生产环节中,公司严格把关,在报告期内,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无锡监测站对公司源水、出厂水及水样的《监测报告》中,公司出厂水质各项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的要求。
根据公司2009年获得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为公司在自来水生产和供水服务方面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 ISO9001:2008 和GB/T19001-2008 的标准。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监督审核,2010 年公司相关资质均保持有效。
(二)质量控制措施
为实现"水质以国际水平为准"的质量管理方针,公司建立了全面水质管理制度,将影响水质的各种因素全面、有效地控制起来,贯彻于产、供、销各个方面,并主要通过对水厂操作人员、处理构筑物、设备、药剂、工艺方法等影响水质的主要因素的控制,达到保证水质的目的。
1、对水处理构筑物设计进行质量管理
(1)合理选择取水口地点和水厂厂址,全面考虑周围卫生条件,并严格做到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对水源的卫生防护要求。
(2)根据原水水质、国家规范和用户对水质的要求,合理选择工艺流程和处理构筑物。
(3)合理选择设计参数。
2、对施工质量进行质量管理
(1)树立"质量第一"的观点,在施工中实行层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返工。
(2)监督工艺与土建紧密配合,把好质量关。
(3)工程竣工时,对照设计要求,严格按规定组织验收。
3、抓好水源水质管理
(1)水源防护按照江阴市政府关于"水源保护区通告"的规定,专人负责,加强巡视、督察,做好水源卫生防护工作。
(2)水源管理,加强水源水质检测,做好水源环境调查和水质评价。
4、水厂水质管理
(1)抓好中间水水质管理,合理控制混凝剂投加量,保证沉淀后水的浊度。保证进行前加氯时中间水的游离余氯量。
(2)抓好出厂水水质管理
①保证出厂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浊度等关键指标优于标准值。
②建立中间水和出厂水的统计、考核制度,将水质指标与经济责任制直接挂钩。
(3)加强净化工艺管理
①利用清水池的调节作用,做到均衡生产,保证水质的稳定。
②做好净水原材料的监督检查,严禁不合格品入库。根据需要合理确定混凝剂投加量,经济、合理、科学指导生产。
③督促做好沉淀池、澄清池的排泥,以保证水质。
④管理好滤池运行及反冲洗。
⑤控制好消毒,合理设定氯气投加量及控制值,保证消毒效果。
(4)加强净化设备管理
①对进水管、配水井定期检查、清理和疏通;药剂、溶液池、贮液池、投配池要定期洗刷池壁和池底积泥。
②定期检查滤层情况,看滤层、垫层有无水平移动,滤层表面有无局部隆起下陷,滤池有无裂缝,滤层有无泥球,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③定期检查清水库池底积泥情况,并定期清洗,清洗后需用10-20mg/L 的氯水消毒。
④输配水明渠加盖并经常检查,确保无青苔及杂物。
⑤定期检查各种机械设备运行情况并做好维护保养。
5、管网水质管理
(1)管道施工中水质管理
所有管道和配件在安装前必须将内壁的污物去掉并洗净,安装时保证沟内无水,以免管道受污染,安装完毕后冲洗消毒并进行监督检查。
(2)输水中水质管理
禁止各自备水厂的管道与自来水公司供水管连通。对管网要做好定期和不定期的放水,以使管中沉积的杂质放出。
(3)加强管网水质检验
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执行。
(4)建立用户访问制度
对用户的意见和要求尽快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提供有关部门作为新建、改建工程时提供设计方案的依据,使管网水质能满足用户要求。
6、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
生产中所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必须符合卫生安全和产品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并持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批准文件方可使用。购入的产品必须提供卫生许可证,并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入库待用。
(1)净水剂管理
质管部组织与水厂共同协商,组织小试、中试,确定净水剂品种,不随便更改,经鉴定合格后进货。
(2)滤料管理
新建或检修滤池需要的各种滤料必须由水厂化验室对样品进行质量鉴定,合格后方能批量进货。进货时,必须抽样检查,合格后方能付款。对使用的滤料要定期进行质量和数量的测定,不合格时立即加以改正。
7、水质检验及汇总
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及检验规程要求,对各过程水进行分类检验,对水质计划指标的执行情况进行统计、考核。
(三)产品质量纠纷
本着"人水和谐"的企业理念,为提高公司服务水平,公司定期举行"水厂开放日"活动,邀请社区、物业、村委、企业、商服及新闻届代表,由公司领导陪同参观公司厂区、水质检测中心、调度中心等,使客户有与水厂亲密接触的机会,让客户能够了解水的生产过程、体验水行业,并与公司进行充分的沟通。
公司专门成立了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接待和处理用户对自来水方面的投诉、来信、来访和来电等工作,保证客户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得到妥善的协调和处理。
多年来,公司秉承"用户至上,多供好水"的服务宗旨,公司多年来没有发生重大质量纠纷,受到客户的一致好评。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关于同业竞争
1、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发行人主要从事自来水制售、自来水排水及相关水处理业务,供水工程的设计及技术咨询,水质检测,水表计量检测,对公用基础设施行业进行投资;控股股东给排水公司经营范围为给排水工程管理服务、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实际控制人公有资产经营公司经营范围为资本经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营业务与公司不同,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2、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发行人控股股东给排水公司除公司外,还控制澄东供水公司、安装公司、治污咨询公司、长江供水公司(澄东供水公司、安装公司、治污咨询公司、长江供水公司详细情况参见招股书"第五节 六、(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澄东供水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为加压泵和附属管网,2009年5 月13 日澄东供水公司与公司签订资产租赁协议,将其所有的自来水加压站及相关供水管网等附属设施租赁给公司,租赁期限为2009年2 月1 日始至2014年1月31 日止,租金为每年600万元。澄东供水公司将其主要经营性资产租赁给公司后,已不实际从事供水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长江供水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为加压泵和附属管网,长江供水公司于2009 年5月13 日与公司签订资产租赁协议,将其所有的自来水加压站及相关供水管网等附属设施租赁给公司,租赁期限为2009年2 月1 日始至2014年1月31 日止,租金为每年324 万元。长江供水公司将其主要经营性资产租赁给公司后,已不实际从事供水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发行人未收购给排水公司持有的澄东供水公司和长江供水公司股权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自2009 年起"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发行人控制澄东供水公司和长江供水公司继续经营供水业务将增加供水成本。因此,发行人未收购给排水公司持有的澄东供水公司和长江供水公司股权。
安装公司经营范围为"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自动化设备、仪器仪表、电线电缆的销售"。自市政工程公司购买安装公司供水管网安装、维护业务相关资产后,安装公司已不再从事供水管网安装、维护相关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2008 年业务重组时,未将安装公司纳入重组范围的主要原因是:(1)公司2008年业务重组主要为解决公司主营业务完整性、独立性问题,而安装公司作为辅业资产在公司的业务中并不具有不可替代性,在当时未予重点考虑;(2)2007年安装公司与公司管网维修、工程安装业务关联交易额为484.59万元,占安装公司当期营业收入比重为11.98%。公司2008年度业务重组的资产评估时点为2008年5 月31 日,而从2007年的经营数据看,安装公司的经营对公司并不存在重大依赖,因此未将其纳入重组范围;(3)由于2008年安装公司与公司管网维修、工程安装业务关联交易额上升较快,达到2,586.08 万元,占安装公司当期营业收入比重也上升至40.06%。考虑到随着2009年公司加大管网建设投资力度,管网安装、维护方面支出增加明显,此外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也将加大管网安装、维护方面支出,为更好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消除与控股股东在工程安装业务方面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10月审议通过,全资设立了市政工程公司,自行从事上述业务。
治污咨询公司经营范围为污水处理技术的咨询,与公司主营业务不同,不存在同业竞争。
因此,公司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3、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公有资产经营公司除本公司、给排水公司外,还控制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江苏省扬子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阴市场建设有限公司(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江苏省扬子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阴市场建设有限公司详细情况参见招股书"第五节六、(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上述公司主营业务与公司不同,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4、与其他主要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公司其他股东有模塑科技、基础产业公司、电力发展公司(上述股东详细情况参见招股书"第五节六、(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上述公司主营业务与公司不同,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避免将来发生同业竞争,公司的控股股东给排水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分别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
1、在持有公司的控股权或实际控制权期间,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承诺人将对承诺人控股、实际控制的企业按承诺函进行监督,并行使必要的权力,促使其遵守承诺;承诺人保证承诺人及承诺人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2、在公司审议是否与承诺人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承诺人将按规定进行回避,不参与表决,如公司认定承诺人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承诺人将在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公司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承诺人无条件按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公司;
3、如违反承诺,承诺人愿赔偿公司由于违反承诺致使其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支出。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主要股东均已采取有效措施或承诺,避免与发行人的同业竞争。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关联方定义及有关披露要求,并遵循从严原则,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披露如下: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给排水公司 控股股东
公有资产经营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发行前股份5%以上的主要股东
模塑科技 股东
公司控股或参股的公司
江南水务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江阴市恒通排水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的控股或参股公司
澄东供水公司 给排水公司控股企业
长江供水公司 给排水公司控制企业
东方供水公司(已注销) 给排水公司控股企业
云亭有限公司(已注销) 给排水公司控股企业
江阴市城市治污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给排水公司控股企业
安装公司 给排水公司控股企业
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公有资产经营公司控股企业
江苏省扬子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有资产经营公司控股企业
江阴市场建设有限公司 公有资产经营公司控股企业
关联自然人
张亚军 公司董事长
沙建新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王建林 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
许剑 公司董事
许波 公司董事
朱杰 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傅涛 公司独立董事
孙勇 公司独立董事
徐钰新 公司独立董事
张春 监事会主席、恒通公司总经理
朱晓华 监事
徐梅华 监事
周益献 副总经理
王炜 财务总监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于关联方任职情况
参见招股书"第八节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三、关联交易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公司报告期间向关联方销售产品(自来水)明细如下: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关联方 发生额 占营业收 发生额 占营业收 发生额 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 入的比例 入的比例
(元) (%) (元) (%) (元) (%)
澄东供水
- - 5,475,160.38 1.87 80,394,221.07 33.87
公司
长江供水
- - 1,652,127.35 0.56 28,692,978.36 12.09
公司
云亭供水
- - - - 9,669,097.36 4.07
公司
东方供水
- - - - 9,989,572.24 4.21
公司
合计 - - 7,127,287.73 2.43 128,745,869.03 54.24
公司对关联方销售自来水按照物价局统一核定价执行。2003 年7 月9 日公司创立大会在关联方股东公有资产公司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自来水销售合同》,约定公司负责自来水生产业务,给排水公司负责自来水销售业务,公司所生产自来水全部销售给给排水公司,双方结算的自来水销售价格以物价部门核定价格为准。由于公司与给排水公司及其控股、控制的公司之间的自来水销售具有唯一性,公司一直按照《自来水销售合同》的约定向给排水公司及其控股、控制的公司销售自来水,未再另行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2、向关联方采购劳务
公司报告期间向关联方采购劳务明细如下: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 年度
交易 占同类 占同类 占同类
关联方
类型 金额(元) 交易比 金额(元) 交易比 金额(元) 交易比
例(%) 例(%) 例(%)
工程
安装公司 - - 44,340,370.09 35.08 18,492,377.11 32.76
安装
管网
安装公司 - - 9,936,864.56 41.23 7,368,391.50 37.46
维修
其他
安装公司 零星 391,576.14 7.39 350,870.21 1.46 - -
修理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劳务按照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中介机构审定的价格结算,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2009年度较2008年度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劳务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有较大幅度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2008年业务重组后,管网资产大幅增加,管网安装及维修费用相应增加。2009年11月26 日市政工程公司成立,并购买安装公司供水管网安装、维护业务相关资产后,未来公司将不再发生同类型关联交易。
3、关联租赁
公司报告期内向关联方租赁资产明细如下:
租赁资产涉及 租赁支出
租赁支出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情况 金额(账面原 租赁起始日 租赁终止日 (每月)
确定依据
值)(元) (元)
滨江秦望山路
2 号房屋
安装公司* 1,845,076.73 2009-12-01 2012-11-30 57,639.00 租赁合同
4674.66平方

延陵路224 号
安装公司 房屋3,949平 2,847,959.30 2006-01-01 2010-12-31 62,500.00 租赁合同
方米
长江路供水大
给排水有限公
楼 9,824.67 44,712,586.33 2007-01-01 2013-11-30 410,000.00 租赁合同

平方米
祝塘加压站及
长江供水公司 55,268,471.94 2009-02-01 2014-1-31 270,000.00 租赁合同
相关供水管网
周庄加压站及
澄东供水公司 96,311,412.37 2009-02-01 2010-10-31 500,000.00 租赁合同
相关供水管网
租赁合同
周庄加压站等
澄东供水公司 63,257,812.37 2010-11-01 2014-01-31 250,000.00 及资产收
资产
购协议
注:*该项租赁承租方为子公司江南水务市政工程江阴有限公司。
公司目前所使用办公场所主要系向给排水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年租金支出合计636.17 万元,占公司同期管理费用的比例也较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2009年5 月13 日澄东供水公司与发行人签订资产租赁协议,将其所有的自来水加压站及相关供水管网等附属设施租赁给发行人,租赁期限为2009 年2 月1 日起至2014年1月31 日止,租金为每年600 万元;2009年5 月13 日长江供水公司与发行人签订资产租赁协议,将其所有的自来水加压站及相关供水管网等附属设施租赁给发行人,租赁期限为2009年2 月1 日起至2014年1月31 日止,租金为每年324 万元。
上述资产租赁定价按照租赁资产的折旧加合理利润(利润率约 7%)及税费确定。其中,发行人向澄东供水公司租赁资产的年折旧为514.96 万元,加计出租方7%合理利润、8%税费后为598.92 万元,经双方协商最终确定租赁价格为600 万元每年,根据发行人与江阴市澄东供水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17 日签署的《资产收购协议》,发行人以评估价(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2010)第16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收购澄东供水公司拥有的芙蓉大道DN1400 输水管网资产,收购价款3,757.69 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10月31 日,自评估基准日起,租金标准调整为300 万元每年;发行人向长江供水公司租赁资产的年折旧为280.64 万元,加计出租方7%合理利润、8%税费后为326.40 万元,经双方协商最终确定租赁价格为324 万元每年。上述租赁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澄东、长江供水公司实际是其周边乡镇为改善用水条件自行投资设立的增压站,主要资产为加压泵房与配套管网。因长期依赖给排水公司供水,故给排水公司于2007年5 月通过单向增资(持股比例90%)的方式控股了澄东供水公司并通过控制生产经营的方式控制了长江供水公司(持股比例2.3%)。在本次租赁经营之前,澄东、长江供水公司一直通过向其周边乡镇加压转供发行人的自来水实现经营,是发行人销售自来水的一个中间环节。
发行人租赁澄东、长江供水公司资产2009年末账面净值9,043.67 万元,为发行人2009 年末总资产账面价值的8.40%、固定资产账面净值的12.16%。其中,输水管网(DN100 以上)总长度65.51 公里、2009年末账面净值 6,513.03 万元,为发行人输水管网(DN100 以上)总长度的10.56%、2009 年末输水管网账面净值的16.75%。
上述资产中,澄东供水公司的芙蓉大道DN1400 输水管(球墨铸铁管,长度9.48 公里,2009年末账面净值3,465.27 万元)为给排水公司2007年入主后建设并于2008年投入使用。除此之外,澄东供水公司的资产基本为1997年投入使用,长江供水公司的资产基本为2000 年投入使用,机器设备相对落后,输水管网全部为预应力混凝土管和玻璃钢管,材质较差。
发行人未收购澄东、长江供水公司资产而采用租赁方式的主要原因是(发行人未收购给排水公司持有的上述公司股权的原因参见本节"一、同业竞争") :
(1)虽然给排水公司在2007年控制了澄东、长江供水公司的生产经营,但澄东、长江供水公司的主要资产均在2000 年以前购置。这些固定资产使用时间已较长,且机器设备相对落后,输水管网材质较差,不符合发行人长期使用的需要;
(2)澄东供水公司的加压职能已随发行人对城乡供水主干管网的改造而逐渐弱化。由于早期建设的部分供水主干管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耐压程度较低,发行人出厂水压需控制在相对较低水平。因此,用水量较大的周庄、新桥、华士等乡镇自行建设了澄东供水公司,实行集中加压,以保障其正常用水。自2008 年开始,发行人大力推进对城乡早期供水主干管的改造,将原先的预应力混凝土管逐步更换为球墨铸铁管,管网耐压程度明显提高。同时,发行人还新建了从肖山水厂直通周庄等乡镇的供水主干管。自2009年6 月开始,周庄等乡镇的部分用户用水已由肖山水厂直接输送;
(3)澄东、长江供水公司设立于转供水体系下,其位置设置并不符合发行人城乡一体化供水的总体安排:澄东供水公司距离水厂较近而长江供水公司距离水厂较远,且均靠近东侧,造成了管网压力分配不合理,能耗较高。按照发行人的规划,发行人将在澄东和澄南片区选择与水厂距离适当的位置(见下图)新建增压站对远程供水集中加压,并在管网的部分节点辅以若干小型变频增压泵房,以将输水压力控制在合理水平,确保供水的安全与节能。
目前,发行人正在按照城乡一体化供水的总体规划开展新增压站的规划建设工作,预计于2013 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根据规划,新增压站建成投产后,除芙蓉大道DN1400 输水管资产外,澄东、长江供水公司的其他资产将不再使用。2010年12月,发行人以评估价3,756.49 万元作价向澄东供水公司购买了芙蓉大道DN1400 输水管资产(租赁澄东供水公司资产的租金相应降至300 万元每年)。上述资产购买完成后,发行人将不再购买澄东、长江供水公司的其他资产,在租赁期届满后,也不再继续租赁澄东、长江供水公司的相关资产。
保荐机构认为,虽然发行人是通过以租代购的方式控制澄东供水公司和长江供水公司资产,但并不影响发行人资产完整性与业务独立性。首先,发行人是江阴市全境独家从事供水业务的企业,因此发行人通过以租代购的方式实现对上述资产的控制是稳定的,不存在不确定性。并且上述资产在发行人同类资产中占比较小,租赁资产产生的收益对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影响也较小。发行人通过租赁的方式合法拥有澄东供水公司和长江供水公司资产的使用权,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关于发行人资产完整的要求;其次,澄东供水公司和长江供水公司的加压泵房加压只是发行人改善部分片区供水条件,降低供水能耗的一个环节,并不具有不可替代性(事实上,发行人也可以通过提高水厂的出厂水压力解决远程供水),且其资产已不符合发行人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发行人租赁两家公司相关资产是其经营层为提高经济效益做的暂时选择,在租赁期满后将不再租赁或购买上述资产。发行人的租赁行为不影响其业务的独立性;第三,发行人租赁两家公司相关资产的价格按照租赁资产的折旧加合理利润(利润率约 7%)及税费确定,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4、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公司报告期内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情况如下: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占同类交易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关联方
发生额 金额的比例 发生额 易金额的 发生额 易金额的
(%) 比例(%) 比例(%)
给排水公司 26,252,138.73 46.95 - - - -
合计 26,252,138.73 46.95 - - - -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工程安装劳务按照具备工程造价审计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后的金额结算,该项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2010 年新增该项关联交易的原因为:为保障城市商品房开发项目中自来水管网建设水平,2005 年8 月30 日起,江阴市政府将城市规划范围内商品房开发项目的自来水管网建设费列为政府代收费,由给排水公司按规定标准代收后上缴市财政,再由市财政专项拨款予给排水公司用于商品房开发项目内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
2009 年11 月26 日市政工程公司设立并购买安装公司供水管网安装、维护业务相关资产后,给排水公司已不再从事管网安装相关业务,故将商品房开发项目内自来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安装业务委托予市政工程公司实施,仅保留代收费职能。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1、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是否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已经履行
完毕
给排水公司 10,000,000.00 2007-04-20 2008-04-20 是
公有资产经营公司 15,000,000.00 2007-04-13 2008-04-12 是
给排水公司 10,000,000.00 2006-05-11 2009-05-11 是
公有资产经营公司 15,000,000.00 2007-04-4 2008-04-3 是
给排水公司 10,000,000.00 2008-05-13 2009-05-13 是
公有资产经营公司 39,000,000.00 2008-12-24 2009-12-23 是
给排水公司 62,000,000.00 2009-08-20 2009-11-03 是
给排水公司 10,000,000.00 2009-05-14 2010-05-14 是
给排水公司 100,000,000.00 2009-04-16 2010-04-16 是
给排水公司 100,000,000.00 2010-04-02 2010-10-02 是
给排水公司 100,000,000.00 2009-11-03 2010-11-02 是
给排水公司 30,000,000.00 2009-10-30 2010-10-29 是
给排水公司 20,000,000.00 2009-11-25 2010-11-24 是
给排水公司 100,000,000.00 2010-04-09 2011-04-09 否
给排水公司 100,000,000.00 2010-11-24 2011-11-23 否
给排水公司 200,000,000.00 2010-08-06 2019-08-05 否
2、公司向关联方出租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出租资产情况如下:
租赁资产涉及 月租赁
租赁收益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情况 金额(账面原 租赁起始日 租赁终止日 收益
确定依据
值)(元) (元)
东方供水公司 机器设备及管网 5,947,198.41 2007-01-01 2008-12-3145,000.00 租赁合同
云亭供水公司 机器设备及管网 7,171,825.55 2007-01-01 2008-12-3145,800.00 租赁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出租资产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且租赁收益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3、受让关联方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受让关联方资产情况如下: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关联方 交易类型 定价方式
金额(元) 金额(元) 金额(元)
澄东供水公司 工程物资转让 账面价值 10,596,004.02 -
安装公司 材料转让 评估值 11,502,612.12 -
安装公司 固定资产转让 评估值 3,737,933.00 -
澄东供水公司 输水管网转让 评估值 37,576,900.00 - -
报告期内公司受让澄东供水公司工程物资主要原因是澄东供水公司将其所有的自来水加压站及相关供水管网等附属设施租赁给公司后,已不实际从事供水业务,因此将其在建的管网(澄扬路和新桥镇南环路)及相关工程物资转让给公司,由公司继续建设。交易价格按账面价值定价,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受让安装公司材料、固定资产主要原因是市政工程公司成立以后,安装公司已不从事供水管网安装业务,故将相关资产转让给市政工程公司。交易价格根据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苏中资评报字(2009)第187号、苏中资评报字(2009)第231 号评估报告评估值定价。
根据苏中资评报字(2009)第187 号评估报告书,在评估基准日2009 年10 月31 日,安装公司拟出售资产(主要为存货、设备)账面价值798.71万元(其中存货517.86 万元,设备280.85 万元),评估后的资产价值851.08 万元(其中存货477.29万元,设备373.79 万元),评估增值率6.56%,主要原因为设备评估增值;根据苏中资评报字(2009)第231 号评估报告书,在评估基准日2009年12月19 日,安装公司拟出售资产(主要为存货)账面价值672.97 万元,评估后的资产价值672.97万元。
单位:万元
评估报告 项目 账面值 评估值/交易价格 增值率
苏中资评报字 存货 517.86 477.29 -7.83%
(2009)第187号 固定资产(设备) 280.85 373.79 33.09%
苏中资评报字
存货 672.97 672.97 -
(2009)第231 号
发行人不收购安装公司股权而是新设子公司收购安装公司固定资产和存货的主要原因是:
(1)安装公司除与发行人发生业务外还有电气设备安装等其他业务,这些业务与发行人的业务无关。因此发行人新设市政工程子公司,并收购了安装公司的部分设备与存货(主要是其为发行人相关业务购入的工程物资);
(2)发行人购买安装公司资产(包括部分设备和存货)账面价值为 1,471.68万元,占安装公司资产总额比例较小(根据2008 年度安装公司财务报表,安装公司2008 年末资产总额为14,760.92 万元),且购买资产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操作简单、风险可控。
报告期内公司受让澄东供水公司输水管网资产为芙蓉大道DN1400 输水管资产自2009 年2 月起已由公司向澄东供水公司租赁使用。因该资产材质较好、成新度高,且符合发行人城乡一体化供水规划的长期要求,为减少关联交易,公司于2010年12月向澄东供水公司购买了上述资产。根据中天评估出具的苏中资评报[2010]第 163号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10 月31 日),该目标资产评估价值为3,757.69万元,双方协商后确定收购价为3,757.69 万元。自评估基准日起,双方原签署的《资产租赁合同》中年租金由原来的600 万元/年调整为300 万元/年。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4、其他关联交易
2009年3 月、4 月给排水公司代公司支付银行借款利息2,070,200.00元,公司已于2009 年9 月归还该款项。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三)与交易相关的应收应付账款余额
报告期内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占本项
关联方 占本项目 占本项目 目余额
余额 (元) 余额的比 余额 (元) 余额的比 余额 (元)
的比例
例(%) 例(%)
(%)
应收账款:
给排水公司 - - - - - -
澄东供水公司 - - - - 6,715,264.00 33.34
云亭供水公司 - - - - 853,897.20 4.24
东方供水公司 - - - - 792,323.79 3.93
长江供水公司 - - - - 2,508,565.00 10.36
应付票据:
安装公司 - - 63,641,735.15 63.95 - -
澄东供水公司 - - 10,000,000.00 10.05 - -
应付账款:
安装公司 - - 11,693,178.81 24.70 29,086,919.20 58.29
澄东供水公司 37,576,900.00 49.91 256,606.37 0.54 - -
长江供水公司 - - 128,682.38 0.27 - -
其他应付款:
安装公司 - - 807,639.00 1.69 750,000.00 3.28
给排水公司 - - 410,000.00 0.86 703,480.11 3.08
(四)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定价公允性
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中,向关联方销售自来水沿用了2003年7 月9 日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的《自来水销售合同》,关联方股东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其余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公司向关联方销售自来水采用了物价局统一核定的价格,其余关联交易的定价均按照市场价或评估价,没有偏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关联交易是公允、合理的,不存在关联方通过关联关系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傅涛先生、孙勇先生、徐钰新先生于2011年1月25 日出具《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对公司在报告期内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自2008年1月1 日以来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按照一般市场经济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价格没有偏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关联交易是公允、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向关联方销售自来水沿用了 2003年7月9 日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的《自来水销售合同》,关联方股东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其余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五)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制度
公司分别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具体如下:
1、《公司章程》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第三十七条规定:"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第五十二条规定:"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二)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第七十五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为: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应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事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作出判断。如经召集人判断,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则召集人应书面形式通知关联股东,并在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对涉及拟审议议案的关联方情况进行披露。在股东大会召开时,关联股东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其他股东也有权向召集人提出该股东回避。召集人应依据有关规定审查该股东是否属关联股东,并有权决定该股东是否回避。关联股东对召集人的决定有异议,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也可就是否构成关联关系、是否享有表决权事宜提请人民法院裁决,但相关股东行使上述权利不影响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应予回避的关联股东可以参加审议涉及自己的关联交易,并可就该关联交易是否公平、合法及产生的原因等向股东大会作出解释和说明,但该股东无权就该事项参与表决。关联股东应予回避而未回避,如致使股东大会通过有关关联交易决议,并因此给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则该关联股东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第八十七条规定:"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第九十七条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第一百条规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建立相应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并明确董事会的权限。重大事项应严格按有关制度履行决策程序,超出董事会权限的,应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条规定:"释义,,(三)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第十九条规定:"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二)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第五十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由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董事会议事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第十三条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等事项"。
第十四条规定:"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享有下列投资、决策权限:,,(三)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在下列标准以内的事项: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不足3000 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不足5%的关联交易"。
第二十一条规定:"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
第三十一条规定:"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还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一)重大关联交易(指交易金额在三百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零点五上的关联交易。关联人的范围应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条款确定)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第三十二条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对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四)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三百万元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第三十八条规定:"董事和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十三条规定:"出现下述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因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而须回避的其他情形"。
4、《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第十八条规定:"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还应当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一)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规定:"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四)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五)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5、《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第三条规定:"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三)提供财务资助;(四)提供担保(反担保除外);(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十)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十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十二)销售产品、商品;(十三)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十四)委托或者受托销售;(十五)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十六)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十七)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
第九条规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关联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前述规定。"
第十条规定:"公司与关联人首次进行第三条第(二)项至第(五)项所列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或者以相关标的为基础预计的当年全年累计发生的同类关联交易总金额,并按照第九条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如预计达到第九条第三款规定标准的,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将预计情况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一条规定:"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下述交易,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一)一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种;(二)一方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种;(三)一方依据另一方股东大会决议领取股息、红利或者报酬;(四)任何一方参与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行为所导致的关联交易;(五)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十四条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前款所称关联股东包括下列股东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一)为交易对方;
(二)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三)被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四)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五)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和影响的股东;(六)公司认定的可能造成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股东。"
第十五条规定:"对于股东没有主动说明关联关系并回避、或董事会在未注明的关联交易,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说明情况并要求其回避。若股东对董事会的审查表示不同意见或该股东坚持要求参与投票表决的,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有其他股东表决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和应否回避,表决前,其他股东有权要求该股东对有关情况作出说明。
对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由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第二十条规定:"对符合本制度第九条须董事会批准但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由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一条规定:"召开董事会时,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当尽快向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的性质和程度,并在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时回避表决。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回避后,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十二条规定:"董事会在审议本案所述关联事项时,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自行回避,董事会也有权通知其回避。董事对要求其回避有异议的,有权要求董事会对其"不具有关联关系"进行表决。该表决须除该董事以外的其他与会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否则应认定该董事为"有关联关系的董事"。"
第二十四条规定:"除非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按照本条前款的要求向董事会作了披露,并且董事会在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该董事亦未参加表决的会议上批准了该等事项,公司有权撤销该合同、交易或者安排,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由于董事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向董事会作出真实、适当的披露,而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解除其职务,并要求其承担公司的一切损失。"
(六)公司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发行人已通过2008 年业务重组及设立市政工程子公司等方式,解决了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主要关联交易;发行人已于2010 年12 月向澄东供水公司购买了芙蓉大道DN1400 输水管资产(使租赁澄东供水公司资产的年租金下降了300 万元),发行人承诺不再购买澄东、长江供水公司的其他资产,在租赁期届满(2014年1月31 日)后,也不再继续租赁澄东、长江供水公司的相关资产(改用自建的新增压管网体系);
发行人承诺于2013 年底前在肖山水厂自有土地上自建办公楼并投入使用。届时,发行人将不再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租赁主要办公场所,也不会购买上述资产。今后,公司仍将尽量避免关联交易的发生,对于难以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要情况
(一)董事
张亚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55年11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70年至1991年在国防科工委部队服役,历任技术员、工程师、参谋、处长,1991 年至今历任江阴市自来水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董事长。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董事长,任期至2012年7月。
沙建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1 年9 月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持有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职业经理人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编号0510000000202106)。曾任江阴印染厂环保车间主任、团委书记,江阴城市污水处理厂厂长,给排水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总经理,任期至2012年7月。
王建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58 年1 月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江阴市自来水总公司小湾水厂厂长、总经理助理、江阴市自来水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第一届董事、总经理,第二届董事、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至2012年7月。
许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1 年2 月生,大专学历。曾任模塑科技董事会秘书。现任模塑科技资本管理部负责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任期至2012年7月。
许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5 年6 月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市财政局预算外资金管理结算中心副主任、市财政局稽查大队副大队长;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现任江阴市市属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资产经营科副科长,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任期至2012年7月。
朱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6 年9 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江阴市政协委员。曾任江阴新华布厂综合统计、团总支书记、厂办秘书,江阴团市委下属邦博公司信息部经理,新华证券江阴营业部散户主管、大户主管、交易部副经理、经理,公司第二届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董事会秘书,任期至2012年7月。
傅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8 年2 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哈尔滨建筑大学市政工程专业博士学位,清华大学环境工程专业硕士学位,北京大学应用化学专业学士学位。曾任国家建筑技术发展中心研究人员,建设部科技司项目官员,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信息处处长,全国住宅产业商会秘书长,亚洲开发银行城市水管理体制研究负责人,世界银行-建设部中国北方水研究负责人,建设部供水绩效评价研究负责人,亚洲银行中国缺水城市管理研究中方专家组长,世界银行提升中国城市水业发展的战略研究中方专家组长,世界银行中国城市水业政策性融资的研究中方专家组长。现任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全国环境服务业商会执行副会长,新加坡上市公司EPURE (伊普国际)独立董事,首创股份独立董事,香港上市公司国中控股独立董事,北京金城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家科技支撑项目城市综合节水管理与政策研究负责人,国家重大水专项课题污水绩效管理研究与示范负责人,环太湖城市水污染控制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课题第二负责人;现任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任期至2012年7月。
孙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0年10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主任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公认特许注册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分行信贷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九届发审委专职委员。现任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中注协破产清算委员会专家组成员;现任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任期至2012 年7月。
徐钰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3年11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士,三级律师。现任江苏天奕律师事务所主任,无锡律师协会理事,江阴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任期至2012年7月。
(二)监事
张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8 年2 月生,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工程师。曾任江阴市自来水总公司东方电脑公司副经理,江阴市自来水总公司区域水厂厂长,江阴市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江阴市城市治污技术咨询公司总经理。现任恒通公司总经理,公司第三届监事、监事会主席,任期至2012年7月。
徐梅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66 年1 月生,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江阴市自来水总公司水质检测中心副主任、站长,公司质量管理部主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监事。现任公司办公室主任、第三届监事,任期至2012年7月。
朱晓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0年6 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电力工程、工业企业管理双学士,工程师。曾任江苏省电力工业局设计工程师,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现任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监事,沈阳名华模塑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北汽模塑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第三届监事,任期至2012年7月。
(三)高级管理人员
沙建新先生,现任公司总经理,简况参见本章"(一)董事"。
王建林先生,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简况参见本章"(一)董事"。
周益献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2年12月生,大专学历。曾任江阴市自来水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公司副总经理、工会委员会主席。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工会委员会主席,任期至2012年7月。
朱杰先生,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况参见本章"(一)董事"。
王炜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72年10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江阴市工商学校教师,江阴暨阳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评估项目经理,江阴市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财务科长。现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2012年7月。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1、董事提名和选聘情况
2009 年8 月13 日,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由第二届董事会和主要股东协商提名的张亚军先生、沙建新先生、王建林先生、许剑先生、许波先生、朱杰先生、傅涛先生、孙勇先生、徐钰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傅涛先生、孙勇先生、徐钰新先生为独立董事。
2009年8 月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亚军先生为董事长。
2、监事提名和选聘情况
2009年7月3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五次会议,选举徐梅华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
2009 年8 月13 日,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由第二届监事会和主要股东协商提名的张春先生、朱晓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009年8 月13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3、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情况
2009年8 月13 日公司第三届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了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决议,聘用沙建新为总经理,王建林为常务副总经理,周益献为副总经理,朱杰为董事会秘书,王炜为财务总监。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单位:万股
2010年 2009 年 2008年 发行后
姓名 任职情况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张亚军 董事长 26.23 0.15 26.23 0.15 26.23 0.15 26.23 0.11
董事兼常务
王建林 26.23 0.15 26.23 0.15 26.23 0.15 26.23 0.11
副总经理
2010年1-6 月,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资情况
公司总经理沙建新持有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0,180股,该投资不存在与公司产生利益冲突情况。除此以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注:本节所披露对外投资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股
票等交易性投资。)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单位:元
姓名 职务 2010年度在公司薪酬 备注
张亚军 董事长 434,951.00
沙建新 董事兼总经理 440,451.00
王建林 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 352,360.96
许剑 董事 -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许波 董事 -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朱杰 董事兼董秘 264,270.00
傅涛 独立董事 60,526.32
孙勇 独立董事 60,526.32
徐钰新 独立董事 60,526.32
张春 监事会主席 220,226.00
朱晓华 监事 -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徐梅华 监事 175,600.00
周益献 副总经理 264,270.00
王炜 财务总监 264,270.00
2009年7月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09年8月13 日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决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支付标准为每年60,526.32元(税后5 万元)。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兼职单位与
姓名 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公司关系
张亚军 董事长 - - -
沙建新董事、总经理 - - -
董事、常务副
王建林 - - -
总经理
许剑 董事 模塑科技 部门负责人 股东
公有资产经营公司 办公室副主任 实际控制人
江阴市市属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资产经营科副科长 -
江阴市国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董事 -
许波 董事
江阴市华水农业水利开发建设投资 财务总监 -
有限公司
江阴市场建设有限公司 监事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
董事兼董事
朱杰 - - -
会秘书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 主任
全国环境服务业商会 执行副会长
伊普国际 独立董事
傅涛 独立董事 -
首创股份 独立董事
国中控股 独立董事
北京金城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长
孙勇 独立董事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 主任会计师 -
江苏天奕律师事务所 主任
无锡律师协会 理事
徐钰新 独立董事 -
江阴市律师协会 副会长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张春 监事会主席江阴市恒通排水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子公司
模塑科技 总经理助理、监事 股东
朱晓华 监事 沈阳明华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
北京北汽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
徐梅华 监事 - - -
周益献 副总经理 - - -
王炜 财务总监 - - -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亲属关系
公司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配偶关系、三代以内直系和旁系亲属关系。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签署协议及承诺情况
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均签有劳动合同,上述人员均未有与公司签订借款、担保协议等事宜。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亚军、王建林承诺:1、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予转让;2、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股份少于1,000 股时不受上述比例的限制;3、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则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公司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或聘任均符合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程序。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成员的变动情况
2006年7月18 日,公司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亚军、陶炜、王建林、许剑、王育、朱杰、王荣朝、严益民、沈国泉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08年业务重组完成后,2008年12月29 日公司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更换第二届部分董事的议案,同意王育、陶炜辞去公司董事的职务,增选沙建新、许波为公司的董事。
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到期,2009 年8 月13 日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由第二届董事会和主要股东协商提名的张亚军先生、沙建新先生、王建林先生、许剑先生、许波先生、朱杰先生、傅涛先生、孙勇先生、徐钰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傅涛先生、孙勇先生、徐钰新先生为独立董事。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的变动情况
2006 年7 月18 日,公司召开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朱晓华、蒋萱为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徐梅华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因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到期,2009年7月3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五次会议,选举徐梅华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2009年8 月13 日,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由第二届监事会和主要股东协商提名的张春先生、朱晓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三)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2006年7月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王建林为公司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朱杰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周益献为公司副总经理。
2008 年业务重组完成后,为充实和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力量,在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基本不变的情况下,董事会聘任沙建新担任公司总经理、王建林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09年1月22 日,公司第二届第十次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决议。
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到期,2009年8月13 日公司第三届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了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决议,聘用沙建新为总经理,王建林为常务副总经理,周益献为副总经理,朱杰为董事会秘书,王炜为财务总监。
第九节 公司治理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聘请了三名独立董事,达到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司已建立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能够保证中小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的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03 年7 月9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并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权责和运作进行了具体规定。此后,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公司修改并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和《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公司治理制度,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以及经营管理和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等做了系统的规定。
报告期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管理层均按照各自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细则规范运作,各行其责,切实保障所有股东的利益。
1、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五)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五)法律、行政法规及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2、股东大会的职权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章程;(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十二)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的事项;(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3、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前述第(三)项股份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持股数计算。
(2)股东大会召集和主持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3)股东大会通知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 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15 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各股东。
(4)股东出席会议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5)股东大会决议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四)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公司年度报告;(六)超过公司章程第一百条规定的董事会投资、决策权限外的其他重大事项;(七)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三)章程的修改;(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2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六)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6)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7)会议记录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七)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有关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核查,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所形成决议的内容及签署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合法、合规、真实、有效的。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规范运行。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1、董事会的构成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设独立董事三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2、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接到书面提议后十个工作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的股东提议时;
(三)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四)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联名提议时;(五)监事会提议时;(六)总经理提议时。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
董事和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二)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三)会议通知的发出情况;(四)出席董事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五)会议审议的提案、董事发言、对提案的表决意见;(六)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七)与会董事认为应记载的其他事项。与会董事应当代表其本人和委托其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进行签字确认。董事对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也可以发表公开声明。董事既不按前款规定进行签字确认,又不对其不同意见作出书面说明或者向监管部门报告、发表公开声明的,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的内容。董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董事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会议记录、决议、决议公告等,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核查,公司历次董事会的召开、所形成决议的内容及签署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合法、合规、真实、有效的。
(三)监事会的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1、监事会的构成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为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2、监事会的职权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二)检查公司财务;(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3、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采取举手表决方式。每名监事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决议仅可在获出席会议的过半数监事表决赞成后,方可通过。监事对于会议的议项有利害关系而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时,不得参加表决。
监事会会议应有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和决议文本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为15年。
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核查,公司监事会的召开、所形成决议的内容及签署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合法、合规、真实、有效的。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独立董事制度的设立情况
根据《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达到三分之一。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二)具有规定的独立性;(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2006 年7 月18 日,公司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荣朝先生、严益民先生、沈国泉先生为独立董事;2009 年8 月13 日,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傅涛先生、孙勇先生、徐钰新先生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2、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五)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3、独立董事的职权
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还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一)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四)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五)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六)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特别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一)提名、任免董事;(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四)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五)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4、独立董事实际发挥作用的情况
2006 年7 月18 日,公司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荣朝先生、严益民先生、沈国泉先生为独立董事;2009 年8 月13 日,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傅涛先生、孙勇先生、徐钰新先生为独立董事。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后,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公司董事会做出重大决策前,向独立董事提供足够的材料,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对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谨慎把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营管理、发展方向及发展战略的选择起到良好的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秘书设立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并获取相应的报酬。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2、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为:(一)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二)有一定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三)公司董事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但监事不得兼任;
(四)有《公司法》第57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五)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董事会秘书。
3、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准备和递交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文件,组织完成监管机构布置的任务;(二)准备和递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报告和文件;(三)按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出席董事会会议并作记录,保证记录的准确性,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负责保管会议文件和记录;(四)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包括健全信息披露的制度、接待来访、负责与新闻媒体及投资者的联系、回答社会公众的咨询、联系股东,向符合资格的投资者及时提供公司公开披露过的资料,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五)列席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向董事会秘书提供信息披露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公司在做出重大决定之前,应当从信息披露角度征询董事会秘书的意见;(六)负责信息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
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加以解释和澄清;(七)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资料、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名册、股东及董事持股资料以及董事会印章;(八)帮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本规则及股票上市协议对其设定的责任;(九)协助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交易所有关规定时,把情况记录在会议纪要上,并将会议纪要立即提交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十)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十一)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公司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在此之前,公司应当临时指定人选代行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董事会秘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终止对该董事会秘书的聘任:(一)在执行职务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三)交易所认为不宜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六)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公司2009年11月6 日第三届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设置专门委员会的议案。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委员会名称 成员
张亚军(召集人)、傅涛(独立董事)、沙建新、王建林、
战略委员会
朱杰
提名委员会 徐钰新(召集人、独立董事)、孙勇(独立董事)、许波
审计委员会 孙勇 (召集人、独立董事)、徐钰新(独立董事)、许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孙勇(召集人、独立董事)、傅涛(独立董事)、许剑
各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已按照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运作,对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二、公司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公司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制度、董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和董事会秘书制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情况。
三、公司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公司的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见"第十节十一、财务报表附注中的重要事项")。
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认为:截至2010 年12月31 日,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已建立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已得到有效执行,从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起到了有效的控制作用。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
2011 年 1 月 25 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苏公W[2011]E1024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江南水务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于2010年12月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发行人财务报表,包括2010年12月31 日、2009年12月31 日、2008年12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0年度、2009年度、2008年度的利润表,2010 年度、2009 年度、2008 年度的现金流量表,2010 年度、2009年度、2008 年度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苏公W[2011]A055 号)。
以下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审计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一)公司财务报表
1、 资产负债表(资产)
单位:元
合并数 母公司数
资产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99,880,027.30 177,880,920.18 47,534,466.20 97,424,942.97 136,775,692.09 37,534,466.20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应收票据 150,000.00 - - - - -
应收账款 44,417,043.14 24,204,943.44 20,140,692.18 41,662,043.14 24,204,943.44 20,140,692.18
预付账款 5,077,681.12 5,388,788.38 5,559,995.31 4,010,681.12 2,870,770.38 5,559,995.31
应收利息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其他应收款 5,934,843.70 1,780,362.00 1,162,413.84 5,676,917.50 1,780,362.00 1,162,413.84
存货 32,209,677.06 8,170,277.31 1,095,862.52 855,137.25 1,431,832.23 1,095,862.5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 - -
流动资产合计 287,669,272.32 217,425,291.31 75,493,430.05 149,629,721.98 167,063,600.14 65,493,430.0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8,000,000.00 - 74,000,000.00 30,000,000.00 23,047,907.48
投资性房产 - - - - - -
固定资产 917,053,204.48 743,847,147.08 687,206,258.48 913,852,165.05 740,205,526.97 674,158,351.00
在建工程 97,535,049.66 52,497,529.76 23,633,935.74 75,898,704.02 48,271,279.76 23,633,935.74
工程物资 3,085,690.26 1,495,571.92 1,701,077.20 3,085,690.26 1,495,571.92 1,701,077.20
合并数 母公司数
资产(续上表)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非流动资产(续上表):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无形资产 64,679,686.13 61,030,811.49 62,470,292.32 64,679,686.13 61,030,811.49 62,470,292.32
开发支出 - - - - - -
商誉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570,000.00 - - 570,000.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58,850.11 50,114.20 10,475.00 2,105,157.95 21,319.50 10,475.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94,382,480.64 858,921,174.45 775,022,038.74 1,134,191,403.41 881,024,509.64 785,022,038.74
资产总计 1,382,051,752.96 1,076,346,465.76 850,515,468.79 1,283,821,125.39 1,048,088,109.78 850,515,468.79
资产负债表(负债)
单位:元
合并数 母公司数
负债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5,000,000.00 250,000,000.00 200,000,000.00 85,000,000.00 250,000,000.00 200,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应付票据 35,200,000.00 99,519,351.28 - 40,200,000.00 105,519,351.28 -
应付账款 75,292,217.12 47,347,240.24 49,904,152.94 75,126,559.00 49,759,107.44 49,904,152.94
预收账款 135,749,261.83 34,978,322.58 - - - -
应付职工薪酬 19,598,196.82 17,376,272.97 8,757,976.76 16,221,853.04 15,857,186.97 8,757,976.76
应交税费 15,573,082.86 5,433,111.50 1,098,659.81 11,551,809.54 5,231,551.79 1,098,659.81
应付利息 659,245.28 674,477.50 822,044.85 659,245.28 674,477.50 822,044.85
应付股利 - - - - - -
其他应付款 59,408,262.52 47,824,465.23 22,831,980.36 129,405,643.52 47,766,826.23 22,831,980.3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0,000,000.00 55,000,000.00 35,000,000.00 40,000,000.00 55,000,000.00 35,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466,480,266.43 558,153,241.30 318,414,814.72 398,165,110.38 529,808,501.21 318,414,814.7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70,000,000.00 110,000,000.00 165,000,000.00 270,000,000.00 110,000,000.00 165,000,000.00
应付债券 - - - - - -
长期应付款 157,397,571.83 - - 157,397,571.83 - -
专项应付款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13,797,574.60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441,195,146.43 110,000,000.00 165,000,000.00 427,397,571.83 110,000,000.00 165,000,000.00
负债合计 907,675,412.86 668,153,241.30 483,414,814.72 825,562,682.21 639,808,501.21 483,414,814.72
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
单位:元
合并数 母公司数
所有者权益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75,000,000.00 175,000,000.00 175,000,000.00 175,000,000.00 175,000,000.00 175,000,000.00
资本公积 121,275,579.95 121,275,579.95 121,275,579.95 121,275,579.95 121,275,579.95 121,275,579.95
减:库存股 - - - - - -
专项储备 805,071.28 - - - - -
盈余公积 29,789,415.48 23,741,532.02 18,748,636.57 29,789,415.48 23,741,532.02 18,748,636.57
未分配利润 147,506,273.39 88,176,112.49 52,076,437.55 132,193,447.75 88,262,496.60 52,076,437.55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74,376,340.10 408,193,224.46 367,100,654.07 458,258,443.18 408,279,608.57 367,100,654.07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474,376,340.10 408,193,224.46 367,100,654.07 458,258,443.18 408,279,608.57 367,100,654.0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1,382,051,752.96 1,076,346,465.76 850,515,468.79 1,283,821,125.39 1,048,088,109.78 850,515,468.79
2、利润表
合并数 母公司数
单位:元项目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一、营业收入 449,061,283.04 292,770,031.03 241,266,992.33 388,094,955.88 289,520,108.83 146,562,719.79
减:营业成本 205,419,765.69 139,190,858.05 102,469,698.43 178,825,442.43 136,464,660.13 68,330,419.06
营业税金及附加 6,842,735.35 3,116,010.80 2,465,396.07 3,840,324.61 2,916,149.63 1,430,853.50
销售费用 29,176,075.20 10,612,583.90 4,329,615.90 29,176,075.20 10,612,583.90 567,621.00
管理费用 72,219,897.38 52,621,019.37 46,285,265.98 61,186,333.67 52,135,754.83 19,885,002.96
财务费用 33,530,395.79 23,495,888.49 29,796,728.42 33,784,130.83 23,529,794.80 16,867,838.86
资产减值损失 4,626.13 43,378.00 34,700.00 4,626.13 43,378.00 -550,367.9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 -
投资收益 - - - - -12,316.3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
二、营业利润 101,867,787.50 63,690,292.42 55,885,587.53 81,278,023.01 63,805,471.23 40,031,352.40
加:营业外收入 337,992.44 333,335.98 17,025.30 41,254.45 333,335.98 16,225.30
减:营业外支出 82,102.28 22,699.27 228,540.00 70,000.00 22,699.27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2,699.27 - - 2,699.27 -
三、利润总额 102,123,677.66 64,000,929.13 55,674,072.83 81,249,277.46 64,116,107.94 40,047,577.70
减:所得税费用 26,245,633.30 14,158,358.74 12,722,506.97 20,770,442.85 14,187,153.44 8,801,256.48
四、净利润 75,878,044.36 49,842,570.39 42,951,565.86 60,478,834.61 49,928,954.50 31,246,321.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5,878,044.36 49,842,570.39 42,951,565.86 60,478,834.61 49,928,954.50 31,246,321.22
少数股东损益 - - - - - -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43 0.28 0.25 0.35 0.29 0.32
(二)稀释每股收益 0.43 0.28 0.25 0.35 0.29 0.32
六、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75,878,044.36 49,842,570.39 42,951,565.86 60,478,834.61 49,928,954.50 31,246,321.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75,878,044.36 49,842,570.39 42,951,565.86 60,478,834.61 49,928,954.50 31,246,321.2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合并数 母公司数
项目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56,710,997.51 332,796,954.84 259,218,357.20 395,447,240.13 303,818,632.26 145,068,501.84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118,413.25 25,601,296.13 8,278,292.78 8,559,264.15 25,567,312.32 499,345.25
现金流入小计 565,829,410.76 358,398,250.97 267,496,649.98 404,006,504.28 329,385,944.58 145,567,847.0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0,300,507.47 80,021,762.96 72,107,630.76 93,674,418.18 70,164,802.85 37,673,830.5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0,515,296.06 44,430,861.10 33,113,946.98 56,572,477.04 44,397,381.10 17,627,205.82
支付的各项税费 53,649,924.51 33,575,164.60 41,631,563.44 47,627,486.22 33,575,164.60 23,420,375.8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3,260,577.86 18,864,778.43 19,303,299.57 40,621,059.40 18,800,006.93 14,757,639.39
现金流出小计 287,726,305.90 176,892,567.09 166,156,440.75 238,495,440.84 166,937,355.48 93,479,051.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8,103,104.86 181,505,683.88 101,340,209.23 165,511,063.44 162,448,589.10 52,088,795.5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55,021.15 5,000.00 - 55,021.15 5,0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9,987,683.69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现金流入小计 55,021.15 5,000.00 - 55,021.15 9,992,683.6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134,327,467.25 86,728,942.28 47,163,617.90 117,085,282.07 78,764,759.28 40,110,889.67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8,000,000.00 - - 44,000,000.00 30,000,000.00 1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现金流出小计 142,327,467.25 86,728,942.28 47,163,617.90 161,085,282.07 108,764,759.28 50,110,889.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2,272,446.10 -86,723,942.28 -47,163,617.90 -161,030,260.92 -98,772,075.59 -50,110,889.6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 - 36,088,918.92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415,000,000.00 150,000,000.00 75,000,000.00 415,000,000.00 150,000,000.00 75,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3,000,000.00 70,000,000.00 - 3,000,000.00
现金流入小计 415,000,000.00 150,000,000.00 78,000,000.00 485,000,000.00 150,000,000.00 114,088,918.92
合并数 母公司数
项目(续上表)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年度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续上表):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435,000,000.00 135,000,000.00 75,000,000.00 435,000,000.00 135,000,000.00 7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35,927,551.64 32,395,287.62 46,325,819.11 35,927,551.64 32,395,287.62 35,635,021.61
支付其它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954,000.00 - - 25,954,000.00 - -
现金流出小计 496,881,551.64 167,395,287.62 121,325,819.11 496,881,551.64 167,395,287.62 110,635,021.6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881,551.64 -17,395,287.62 -43,325,819.11 -11,881,551.64 -17,395,287.62 3,453,897.3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3,949,107.12 77,386,453.98 10,850,772.22 -7,400,749.12 46,281,225.89 5,431,803.1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4,920,920.18 47,534,466.20 36,683,693.98 83,815,692.09 37,534,466.20 32,102,663.0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8,870,027.30 124,920,920.18 47,534,466.20 76,414,942.97 83,815,692.09 37,534,466.20
4、股东权益变动表
(1)合并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10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目 减 一 少数股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 风 其 东权益 合计
资本公积 库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本) 险 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175,000,000.00 121,275,579.95 23,741,532.02 88,176,112.49 408,193,224.46
二、本年年初余额 175,000,000.00 121,275,579.95 23,741,532.02 88,176,112.49 408,193,224.46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805,071.28 6,047,883.46 59,330,160.90 66,183,115.64
(一)净利润 75,878,044.36 75,878,044.36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75,878,044.36 75,878,044.36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四)利润分配 6,047,883.46 16,547,883.46 10,5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6,047,883.46 6,047,883.46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10,500,000.00 10,500,000.0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六)专项储备 805,071.28 805,071.28
1、本期提取 820,775.28 820,775.28
2、本期使用 15,704.00 15,704.00
四、本期期末余额 175,000,000.00 121,275,579.95 805,071.28 29,789,415.48 147,506,273.39 474,376,340.10
单位:元
2009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目 : 般 少数股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风 其
资本公积 库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东权益 合计
(股本) 险 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175,000,000.00 121,275,579.95 18,748,636.57 52,076,437.55 367,100,654.07
二、本年年初余额 175,000,000.00 121,275,579.95 18,748,636.57 52,076,437.55 367,100,654.07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4,992,895.45 36,099,674.94 41,092,570.39
(一) 净利润 49,842,570.39 49,842,570.39
(二) 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49,842,570.39 49,842,570.39
(三)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四) 利润分配 4,992,895.45 13,742,895.45 8,75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4,992,895.45 4,992,895.45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8,750,000.00 8,750,000.00
4、其他
(五)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 175,000,000.00 121,275,579.95 23,741,532.02 88,176,112.49 408,193,224.46
单位:元
2008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减 一 数
项目 : 般 股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库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风 未分配利润 其 东 合计
(股本) 存 险 他 权
股 准 益

一、上年年末余额 90,000,000.00 194,116,907.61 15,624,004.45 37,908,176.15 337,649,088.21
二、本年年初余额 90,000,000.00 194,116,907.61 15,624,004.45 37,908,176.15 337,649,088.21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85,000,000.00 -72,841,327.66 3,124,632.12 14,168,261.40 29,451,565.86
(一) 净利润 42,951,565.86 42,951,565.86
(二) 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42,951,565.86 42,951,565.86
(三)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四) 利润分配 3,124,632.12 16,624,632.12 13,5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3,124,632.12 3,124,632.12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13,500,000.00 13,500,000.00
4、其他
(五)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85,000,000.00 -72,841,327.66 -12,158,672.34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85,000,000.00 -72,841,327.66 -12,158,672.34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 175,000,000.00 121,275,579.95 18,748,636.57 52,076,437.55 367,100,654.07
(2)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10 年度
项目 实收资本 所有者权益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本) 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75,000,000.00 121,275,579.95 - 23,741,532.02 88,262,496.60 408,279,608.57
二、本年年初余额 175,000,000.00 121,275,579.95 - 23,741,532.02 88,262,496.60 408,279,608.57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 - 6,047,883.46 43,930,951.15 49,978,834.61
(一) 净利润 - - - - 60,478,834.61 60,478,834.61
(二)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上述(一)和(二)小计 - - - - 60,478,834.61 60,478,834.61
(三) 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1、所有者本期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 利润分配 - - - 6,047,883.46 16,547,883.46 10,5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6,047,883.46 6,047,883.46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10,500,000.00 10,500,000.00
3、其他 -
(五)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六) 专项储备 - - - - -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四、本年年末余额 175,000,000.00 121,275,579.95 - 29,789,415.48 132,193,447.75 458,258,443.18
单位:元
2009 年度
项目 实收资本 所有者权益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本) 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75,000,000.00 121,275,579.95 - 18,748,636.57 52,076,437.55 367,100,654.07
二、本年年初余额 175,000,000.00 121,275,579.95 - 18,748,636.57 52,076,437.55 367,100,654.07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4,992,895.45 36,186,059.05 41,178,954.50
(一)净利润 49,928,954.50 49,928,954.50
(二)其他综合收益 -
上述(一)和(二)小计 - - - - 49,928,954.50 49,928,954.50
(三)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1、所有者本期投入资本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其他 -
(四)利润分配 - - - 4,992,895.45 13,742,895.45 8,75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4,992,895.45 4,992,895.45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8,750,000.00 8,750,000.00
3、其他 -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六)专项储备 - - - - -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四、本年年末余额 175,000,000.00 121,275,579.95 - 23,741,532.02 88,262,496.60 408,279,608.57
单位:元
2008 年度
项目 实收资本 所有者权益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本) 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90,000,000.00 47,243,900.00 - 15,624,004.45 37,454,748.45 190,322,652.90
二、本年年初余额 90,000,000.00 47,243,900.00 - 15,624,004.45 37,454,748.45 190,322,652.90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85,000,000.00 74,031,679.95 - 3,124,632.12 14,621,689.10 176,778,001.17
(一)净利润 31,246,321.22 31,246,321.22
(二)其他综合收益 -
上述(一)和(二)小计 - - - - 31,246,321.22 31,246,321.22
(三)所有者投入资本 85,000,000.00 74,031,679.95 - - - 159,031,679.95
1、所有者本期投入资本 85,000,000.00 74,031,679.95 159,031,679.95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其他 -
(四)利润分配 - - - 3,124,632.12 16,624,632.12 13,5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3,124,632.12 3,124,632.12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13,500,000.00 13,500,000.00
3、其他 -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六)专项储备 - - - - -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四、本年年末余额 175,000,000.00 121,275,579.95 - 18,748,636.57 52,076,437.55 367,100,654.07
(二)财务报表编制的基础
公司自2007 年1月1 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 年2 月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公司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如果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也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二)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简介及其变动情况
公司为整合乡镇转供水业务,经2008 年12月12 日董事会决议通过,以公司拥有的山观和云亭两乡镇的管网资产1,311.9万元(净值1304.79万元)及货币1,000万元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南水务乡镇转供水江阴有限公司。
江南水务乡镇转供水江阴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 年12月31 日,企业性质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注册地为江阴市长江路141号,法定代表人张亚军,注册资本为2,300 万元人民币,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281000230630,经营范围为转供自来水。
公司出资2,311.9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 号)之规定,江南水务乡镇转供水江阴有限公司转供自来水无法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公司于2009 年1 月22 日决定注销江南水务乡镇转供水江阴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已完成工商注销手续。
2009年公司出资设立市政工程公司,于2009年11月26 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2028100025994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3,000 万元,公司出资3,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0年本公司出资设立江阴市恒通排水设施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20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2028100026544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800 万元,本公司出资8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报告期末,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净资产(元) 净利润(元)
名称 营业范围
2010年12月31 日 2010年1-12月
供水管道工程、排水管道工程勘察、
设计、施工;供水设备、排水设备
市政工程公司 48,915,936.16 18,197,248.99
的安装;道路工程的施工;管道零
配件的销售
提供排水管网和泵站的管理、建
恒通公司 37,263,037.22 1,263,037.22 设、维护和疏通服务;污水处理
相关设施的经营管理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确认和计量的具体方法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在同时满足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4、建造合同
(1)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若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2)固定造价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成本加成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3)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为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
(4)资产负债表日,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执行中的建造合同,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待执行的亏损合同,按其差额确认预计负债。
(二)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 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与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2)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初始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5、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期末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且预期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时,确认其减值损失,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失。
(三)应收款项坏账确认标准、坏账损失核算方法
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公司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指单笔金额为5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经减值测试后不存在减值的,公司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存在减值的个别计提坏账准备。
2、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定依据、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是指余额50万元以下未全额得到客户确认的应收款项。对客户已确认的金额按账龄计提,未确认的金额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3、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应收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半年 (含)以内 0% 0%
半年至一年(含) 3% 3%
一年至二年(含) 10% 10%
二年至三年(含) 50% 50%
三年以上 100% 100%
(四)存货核算方法
1、存货的分类:公司存货是指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库存商品、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工程施工等。
2、存货的计价: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原材料发出按先进先出法结转成本;
(2)公司库存商品为自来水,每月按照实际发生的生产成本全部转入当期销售成本中,不保留在产品和产成品余额;
(3)低值易耗品和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3、工程施工成本的具体核算方法:以工程项目为核算对象,按支出分别核算各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成本。
4、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5、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五)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1、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和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对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按照合同约定,与被投资单位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的,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的,认定为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若因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使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时,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六)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价政策
1、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房屋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自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以其他方式取得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按照相关准则的规定确定。
3、资产负债表日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计量,对投资性房地产按照相关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折旧或摊销政策进行计提折旧或摊销。
4、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按单项投资性房地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七)固定资产的核算
1、固定资产确认:固定资产指公司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其它与经营有关的工器具等。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以及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予以确认。
2、固定资产计价: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除对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外。
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公司的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年 4%、5% 4.8%、4.75%
房屋装修 5年 0% 20%
输水管道 15年 5% 6.33%
机器设备 15年 4%、5% 6.4%、6.33%
专用设备 10年 5% 9.5%
运输工具 5-6年 4%、5% 15.83% - 19.2%
水表与钢瓶 6年 4%、5% 16%、15.83%
其他设备 5-8年 4%、5% 11.88%-19.2%
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2008年、2009年、2010年管网资产维修支出金额分别为1,668.46万元、1,907.02万元、2435.79 万元,且均计入制造费用--修理费。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与报酬的租赁。本公司将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
(八)无形资产的核算
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公司报告期内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智能水务系统软件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寿命按获取的土地使用权证规定的期限或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土地购买协议中规定的使用年限确定。智能水务系统软件等自开始使用起按2 年平均摊销。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无形资产按照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九)除应收款项、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及金融资产外,其他主要资产的资产
减值准备的确定方法
1、是否存在减值的判断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2、可回收金额的估算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只要有一项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不需再估计另一项金额。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净额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按照上述规定仍然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以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
3、减值准备的计提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当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发生减值的,一般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在认定资产组时,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考虑公司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
(十)借款费用的核算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一)政府补助的核算方法
公司从政府有关部门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于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以及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十二)安全生产费用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根据财政部2009年6 月11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 号》,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各项费用,应当在所有者权益中"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 "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反映。安全生产费用在计提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相应增加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时,属于费用性的支出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属于资本性的支出,应先通过在建工程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十三)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
1、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自2007年1月1 日起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会计估计的变更
公司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四、分部报告
(一)行业分部报告
单位:万元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自来水业 38,183.04 16,736.50 28,375.17 13,518.22 23,733.16 10,202.15
工程安装业 5,591.13 3,228.83 324.99 224.36 - -
公共设施维护业 505.50 163.48 - - - -
合计 44,279.67 20,128.81 28,700.16 13,742.58 23,733.16 10,202.15
(二)地区分部报告
单位:万元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江阴 44,279.67 20,128.81 28,700.16 13,742.58 23,733.16 10,202.15
其他 - - - - - -
合计 44,279.67 20,128.81 28,700.16 13,742.58 23,733.16 10,202.15
五、收购兼并情况
2008 年11月27 日,公司与给排水公司签订《认股协议书》,约定给排水公司以2008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的与供水业务相关的全部净资产328,349,969.84元,认缴公司发行的8,500 万股新股,每股面值1元,价格3.86元。
收购资产的资产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08.5.31 账面价值 2008.5.31 公允价值 2008.11.27 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 9,102,350.82 9,102,350.82 36,338,888.76
应收账款 18,080,277.39 18,080,277.39 22,399,273.70
预付账款 989,865.12 989,865.12 2,477,910.12
其他应收款 1,585,318.00 1,585,318.00 969,303.84
存货 250,000.00 250,000.00 -
固定资产 337,887,449.82 496,474,614.00 329,273,259.11
工程物资 14,137,419.43 14,137,419.43 1,677,151.20
在建工程 8,268,620.40 8,268,620.40 23,218,520.74
无形资产 106,666.52 10,464,566.52 66,666.50
长期待摊费用 505,914.13 629,170.00 393,488.77
资产合计 390,913,881.63 559,982,201.68 416,814,462.74
短期借款 175,000,000.00 175,000,000.00 175,000,000.00
应付票据 5,598,000.00 5,598,000.00 -
应付账款 21,370,720.32 21,370,720.32 43,583,204.78
预收账款 - - 21,638.38
应付职工薪酬 2,697,985.67 2,697,985.67 5,056,903.81
其他应付款 25,115,658.35 25,115,658.35 31,042,425.98
应付利息 1,849,867.50 1,849,867.50 2,828,640.00
负债合计 231,632,231.84 231,632,231.84 257,532,812.95
净资产 159,281,649.79 328,349,969.84 159,281,649.79
六、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依据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如下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0,183.88 -2,699.27 -
2、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
- - -
收返还、减免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
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
- 300,000.00 -
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外)
4、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
- - -
取的资金占用费
5、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
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
- - -
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7、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8、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
- - -
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9、债务重组损益 - - -
10、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
- - -
支出、整合费用等
11、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
- - -
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1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
- - 12,158,672.34
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13、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
- - -
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14、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5、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
- - -
减值准备转回
16、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17、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
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 - - -
生的损益
18、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 - - -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19、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20、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215,706.28 13,335.98 -211,514.70
收入和支出
21、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 - -
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对利润总额的
255,890.16 310,636.71 11,947,157.64
影响合计
减:所得税影响数 63,972.54 77,659.18 -52,878.68
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
191,917.62 232,977.53 12,000,036.32
影响合计
减: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 - - -
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191,917.62 232,977.53 12,000,036.32
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
75,686,126.74 49,609,592.86 30,951,529.55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七、主要长期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
公司截至2010年12月31 日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折旧年限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房屋 20 年 70,840,046.88 21,140,306.58 49,699,740.30
建筑物 20 年 254,539,778.14 69,679,294.62 184,860,483.52
房屋装修 5年 6,131,454.84 5,019,346.61 1,112,108.23
输水管网 15年 618,275,067.61 65,659,577.37 552,615,490.24
机器设备 15年 166,846,753.44 63,605,732.54 103,241,020.90
专用设备 10年 15,844,514.16 1,492,380.50 14,352,133.66
运输工具 5-6 年 9,413,825.46 3,670,255.51 5,743,569.95
其他设备 5-8 年 8,146,869.23 2,718,211.55 5,428,657.68
水表与钢瓶 6 年 - - -
合计 1,150,038,309.76 232,985,105.28 917,053,204.48
其中,2010年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原价为21,884,334.67元。
2010年因为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原值增加173,288,023.75 元,详见"第十节十一、财务报表附注中的重要事项 (三)承诺事项"。2010年12月31 日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明细详见下表:
单位:元
项目 折旧年限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房屋 20 年 5,504,157.04 230,994.74 5,273,162.30
建筑物 20 年 11,561,336.49 556,453.16 11,004,883.33
房屋装修 5 年 546,771.00 110,295.71 436,475.29
输水管网 15 年 150,658,620.42 9,850,799.31 140,807,821.11
机器设备 15 年 1,797,366.03 165,523.11 1,631,842.92
专用设备 10 年 1,595,626.65 206,394.90 1,389,231.75
运输工具 5-6 年 863,080.71 204,429.64 658,651.07
其他设备 5-8 年 761,065.41 172,958.43 588,106.98
合计 173,288,023.75 11,497,849.00 161,790,174.75
(二)在建工程
公司截至2010年12月31日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资金来源 工程进度
澄西水厂建设工程 641,300.00 自筹 筹建
输水管网工程 89,301,498.56 自筹 在建
募集资金 筹建
利港水厂改扩建 7,592,251.10
合计 97,535,049.66 - -
(三)无形资产
公司截至2010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摊销期
类别 原值 累计摊销 期末余额 取得方式

小湾水厂土地使用权 50 年 13,938,550.70 2,119,036.50 11,819,514.20 股东投入
肖山水厂1#土地使用权 50 年 38,162,000.00 5,597,093.04 32,564,906.96 受让
肖山水厂2、3#土地使用权 50 年 16,685,146.40 1,418,237.07 15,266,909.33 受让
利港水厂土地使用权 50 年 3,818,810.00 12,729.36 3,806,080.64 受让
市区数字化地形图软件 1 年 66,666.50 66,666.50 - 股东投入
智能水务系统软件 2 年 1,629,700.00 407,425.00 1,222,275.00 购买
合计 74,300,873.60 9,621,187.47 64,679,686.13
小湾水厂土地使用权,由股东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投入,其出让年限为50年(自2002年11月4日至2052年11月3日止),面积为47,276.9平方米,原始价值为14,126,909.49元,投入时已摊销8个月,投入时账面价值13,938,550.70元。
肖山水厂1#土地使用权,由公司直接自江阴市国土资源局受让,其出让年限为50年(自2003年9月11日至2053年9月10日止),面积为148,640.8M ,原始价值为38,162,000.00元。
肖山水厂2#土地使用权,由公司直接自江阴市国土资源局受让,其出让年限为50年(自2006年10月11日至2056年10月10日止),面积为79,995.9平方米,原始价值为14,143,292.80元。
肖山水厂3#土地使用权,由公司直接自江阴市国土资源局受让,其出让年限为50年(自2006年10月11日至2056年10月10日止),面积为14,376.6平方米,原始价值为2,541,853.60元。
利港水厂土地使用权,由公司直接自江阴市国土资源局受让,其出让年限为50年(自2010年10月27 日至2060年10月26 日止),面积为9,115㎡,原始价值为3,818,810.00元。
市区数字化地形图软件系2008年11月27日吸收合并供水业务时江阴市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投入,投入时账面价值66,666.50元,按剩余使用期限12个月摊销。其原始价值400,000.00元,由江阴市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购入。
智能水务系统软件,本公司自开始投入使用时起,按2年平均摊销。
报告期末,无用于担保的无形资产。
八、主要债项
(一)短期借款
1、公司截至2010年12月31日短期借款分类情况如下:
借款银行 金额(万元) 借款期限 方式
兴业银行无锡分行 2,000.00 2010年02 月08 日至2011年02 月07 日 保证
兴业银行无锡分行 3,500.00 2010年03 月24 日至2011年03 月23 日 保证
华夏银行 3,000.00 2010年04 月09 日至2011年04 月09 日 保证
合计 8,500.00 - -
2010年12月31日短期银行保证借款余额8,500万元,均由江阴市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二)应付票据
截至2010年12月31 日公司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类别 持票人 金额(元)
徐州光大铸管有限公司 10,000,000.00
圣戈班(徐州)铸管有限公司 3,100,000.00
芜湖市华益阀门制造有限公司 100,000.00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销售分公司 13,000,000.00
江阴市要塞海通装璜部 600,000.00
江阴市房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六工程处 1,000,000.00
江阴市澄源给排水设备有限公司 400,000.00
无锡市陆区球墨管配件厂 4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江阴市立信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1,500,000.00
江阴市第二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00,000.00
江阴市民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直属工程 1,000,000.00

江阴一建建设有限公司澄扬分公司 300,000.00
江阴华塑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00
江苏竹箦阀业有限公司 200,000.00
江阴市云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700,000.00
江阴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00,000.00
无锡市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1,100,000.00
合计 35,200,000.00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母公司存出21,010,000.00元保证金并由江阴市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开立银行承兑汇票4020万元,其中1000万元开具给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截至2010年12月31日,市政工程公司已经将其中5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分别背书转让给徐州光大铸管有限公司、新兴铸管南京销售分公司和江阴市立信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应付票据最后到期日为2011年6月29日,报告期期末无应付持有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票据,无应付关联方票据。
(三)应付账款
截至2010年12月31 日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龄 金额(元) 比例(%)
1年以内 73,825,014.07 98.05
1-2年 632,725.68 0.85
2-3年 748,422.54 0.99
3年以上 86,054.83 0.11
合计 75,292,217.12 100.00
其中: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应付账款情况的说明如下:
单位名称 账龄 金额(元)
太平洋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 一年至二年 399,000.00
泰科流体控制(北京)有限公司 二年至三年 358,790.00
合计 - 757,790.00
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应付账款主要系应付肖山水厂三期工程尾款,公司按照工程合同约定付款期限付款,该款项余额尚未到付款期限。
报告期内应付账款中无应付持有公司5% (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四)预收账款
截至2010年12月31 日公司预收账款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预收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工程款 35,716,708.58
预收二次供水运行维护费 61,007,655.25
预收输水管道安装工程款 18,683,453.19
预收新建居民小区管网建设工程款 20,341,444.81
合计 135,749,261.83
预收二次供水运行维护费是指向开发商一次性收取的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费,在工程完工开始运行维护后转入递延收益,在运行维护的合同年限内(15年)平均确认收入。
公司预收账款全部为一年以内预收账款,且无预收持有公司5% (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款项。
(五)应付职工薪酬
截至2010年12月31 日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表:
项目 金额(元)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7,560,870.92
二、职工福利费 -
三、社会保险费 640,205.19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 424,003.04
医疗保险费 159,243.57
失业保险费 33,520.18
工伤保险费 11,719.20
生育保险费 11,719.20
四、住房公积金 -
五、辞退福利 -
六、工会经费 232,212.45
七、职工教育经费 10,215.30
八、企业年金 1,154,692.96
九、补充医保金 -
合计 19,598,196.82
报告期期末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7,560,870.92元系按月计提的2010年度年终奖,本公司将于2011年春节前发放。
(六)应交税费
截至2010年12月31 日公司应交税费情况如下表:
项目 金额(元)
应交增值税 2,263,102.39
应交营业税 316,687.04
应交企业所得税 12,037,376.38
应交城建税 180,585.32
应交房产税 168,130.74
应交土地使用税 323,677.92
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 3,667.89
应交印花税 114,272.46
应交综合规费 65,671.92
应交教育费附加 99,910.80
合计 15,573,082.86
(七)其他应付款
1、截至2010年12月31 日公司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表:
项目 金额(元)
代收代付款项 53,060,802.71
其他 6,347,459.81
合计 59,408,262.52
代收代付款项系公司代政府有关部门向用水户随基本水费一同收取的水资源费、水利工程水费、污水处理费及公用事业附加费等,公司按委托代收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代收款项,水资源费、水利工程水费按季度支付,污水处理费按月支付。
2008年业务重组后,相应的代收费的职能也由公司承接。
2、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占其他
应付款
单位名称 金额 (元) 年限 款项内容
总额的
比例(%)
江阴市财政预算外资金户 49,012,642.68 1年以内 代收代付款项 82.50
江阴市财政局预算科 4,048,160.03 2年以内 代收代付款项 6.81
江阴市长泾自来水厂 1,173,964.43 1年以内 应付劳务费 1.98
江阴市周庄镇自来水厂 794,958.32 1年以内 应付劳务费 1.34
江阴市华士自来水厂 704,644.92 1年以内 应付劳务费 1.19
合计 55,734,370.38 - - 93.82
3、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中无应付持有公司5% (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4、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中无应付其他关联方款项。
5、报告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项。
(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截至2010年12月31 日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共计4,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借款 借款 利率
贷款单位 金额(元) 贷款方式
起始日 终止日 (%)
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 2007-08-28 2011-03-21 5.643 10,000,000.00 信用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 2007-08-28 2011-06-21 5.643 10,000,000.00 信用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 2007-08-28 2011-09-21 5.643 10,000,000.00 信用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 2008-01-02 2011-11-23 5.643 10,000,000.00 信用借款
合计 - - - 40,000,000.00 -
2010年12月31 日信用借款4,000 万元,由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人民币借款,为肖山水厂三期工程的专门借款,期限为7 年(自2007 年5 月14 日至2013 年11月22 日止),借款本金自2009年3 月起分期偿还,自2010年12月31 日起一年内需偿还本金4,000 万元。
(九)长期借款
截至2010年12月31 日公司长期借款明细情况如下表:
借款 借款 利率 金额(元)
贷款单位
起始日 终止日 (%)
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 2007-05-14 2012-09-24 5.6430 10,0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 2007-05-14 2012-11-23 5.6430 10,0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 2007-08-28 2013-03-22 5.6430 7,5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 2007-08-28 2013-11-22 5.6430 2,5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 2008-01-03 2012-03-21 5.6430 10,0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 2008-01-03 2012-06-25 5.6430 10,0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 2008-01-03 2013-06-24 5.6430 7,5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 2008-01-03 2013-09-23 5.6430 7,5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 2008-01-03 2013-11-22 5.6430 5,0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江阴支行 2010-08-06 2013~2017年每年8 5.3460 150,0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江阴支行 2010-10-08 月5 日分期还款 5.3460 50,000,000.00
合计 - - - 270,000,000.00
2010年12月31 日保证借款20,000万元系由江阴市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2010 年12月31 日信用借款7,000 万元,系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人民币借款,为肖山水厂三期工程的专门借款,期限为7 年(自2007 年5 月14 日至2013年11月22 日止),借款本金15,000万元,自2009 年3 月起分期偿还,截至2010年12月31 日借款本金余额11,000万元,列入长期借款7,000万元,列入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000 万元。
公司报告期末长期借款中无因逾期获得展期形成的长期借款。
(十)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 目 2009/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0/12/31
应付融资租赁款 - 175,629,739.10 18,232,167.27 157,397,571.83
合 计 - 175,629,739.10 18,232,167.27 157,397,571.83
其中: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 - 18,232,167.27 18,250,454.95 -18,287.68
其中:租赁付款额 - 27,529,000.00 18,449,000.00 9,080,000.00
未确认融资费用 - 9,296,832.73 198,545.05 9,098,287.68
一年后到期长期应付款 - 157,397,571.83 -18,287.68 157,415,859.51
其中:租赁付款额 - 175,501,000.00 9,080,000.00 166,421,000.00
未确认融资费用 - 18,103,428.17 9,098,287.68 9,005,140.49
单位:元
项 目 2009/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0/12/31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1年 - 27,529,000.00 18,449,000.00 9,080,000.00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2 年 - 175,501,000.00 9,080,000.00 166,421,000.00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3年 - -
以后年度 - -
最低租赁付款额合计 - 203,030,000.00 27,529,000.00 175,501,000.00
未确认融资费用 - 27,400,260.90 9,296,832.73 18,103,428.17
应付融资租赁款 - 175,629,739.10 18,232,167.27 157,397,571.83
其中:1 年内到期 - 18,232,167.27 18,250,454.95 -18,287.68
1 年后到期 - 157,397,571.83 -18,287.68 157,415,859.51
应付融资租赁款系融资租赁12家乡镇水厂与供水业务相关的资产产生的应付款,详见"第十节十一、财务报表附注中的重要事项 (三)承诺事项"。根据收购合同及租赁合同,剩余收购价款15,746.60万元在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如果本公司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未能到位,本公司应在三年期满之日起十日内以自有资金支付。本公司谨慎估计租赁期为3年。
最低租赁付款额的折现率:租金折现利率取季度利率1.19% (由6个月以下短期银行贷款年利率4.86%复利折算),终付款折现利率取年利率5.4% (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未确认融资费用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采用季度利率 1.44% (复利折算的年度利率5.89%)。
截至2010年12月31 日止,本公司无独立第三方提供的融资租赁担保。
九、股东权益情况
1、股本变动情况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股东名称或姓名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本(元) 股本(元) 股本(元)
(%) (%) (%)
给排水公司 85,000,000 48.57 85,000,000 48.57 85,000,000 48.57
公有资产经营公司 56,359,694 32.21 56,359,694 32.21 56,359,694 32.21
模塑科技 18,361,471 10.49 18,361,471 10.49 18,361,471 10.49
基础产业公司 6,000,000 3.43 6,000,000 3.43 6,000,000 3.43
电力发展公司 6,000,000 3.43 6,000,000 3.43 6,000,000 3.43
姚正庆 524,613 0.30 524,613 0.30 524,613 0.30
冯永朝 262,307 0.15 262,307 0.15 262,307 0.15
程颐平 262,307 0.15 262,307 0.15 262,307 0.15
张亚军 262,307 0.15 262,307 0.15 262,307 0.15
杨伊南 262,307 0.15 262,307 0.15 262,307 0.15
张满英 262,307 0.15 262,307 0.15 262,307 0.15
钱苏 262,307 0.15 262,307 0.15 262,307 0.15
陶新如 262,307 0.15 262,307 0.15 262,307 0.15
王建林 262,307 0.15 262,307 0.15 262,307 0.15
傅梦琴 262,307 0.15 262,307 0.15 262,307 0.15
吴振南 131,153 0.07 131,153 0.07 131,153 0.07
孙锦治 131,153 0.07 131,153 0.07 131,153 0.07
徐永兴 131,153 0.07 131,153 0.07 131,153 0.07
合计 175,000,000 100.00 175,000,000 100.00 175,000,000 100.00
与2008年12月31 日和2009年12月31 日相比,2010年12月31 日的股东没有发生变化,相应的持股比例和金额与2008年12月31 日和2009年12月31 日完全一致。
2、资本公积变动说明
单位:元
项目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股本溢价 121,275,579.95 121,275,579.95 121,275,579.95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121,275,579.95 121,275,579.95 121,275,579.95
2003年7月,公司设立时股本90,000,000 元,股东认缴出资137,243,900元,溢价金额47,243,900 元列入资本公积。
2008 年 11 月,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本)85,000,000 元,定向发行股份85,000,000 股,江阴市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以其与供水业务相关的净资产出资159,031,679.95元,溢价金额74,031,679.95元列入资本公积。
3、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 目 2009-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0-12-31
安全生产费 - 820,775.28 15,704.00 805,071.28
合计 - 820,775.28 15,704.00 805,071.28
安全生产费系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
4、盈余公积变动说明
单位:元
项目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法定盈余公积 29,789,415.48 23,741,532.02 18,748,636.57
法定公益金 - - -
合计 29,789,415.48 23,741,532.02 18,748,636.57
报告期内盈余公积变动均为利润分配,报告期内按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公积金。
5、未分配利润变动说明
单位:元
项目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提取比例
调整前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88,176,112.49 52,076,437.55 37,908,176.15 -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 -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88,176,112.49 52,076,437.55 37,908,176.1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75,878,044.36 49,842,570.39 42,951,565.86 -

减:被合并方报告期期初至合并日净
12,158,672.34
利润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047,883.46 4,992,895.45 3,124,632.12 1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10,500,000.00 8,750,000.00 13,500,0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147,506,273.39 88,176,112.49 52,076,437.55 -
历年利润分配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四节二、公司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十、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
278,103,104.86 181,505,683.88 101,340,209.23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
-142,272,446.10 -86,723,942.28 -47,163,617.90
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
-81,881,551.64 -17,395,287.62 -43,325,819.11
现金流量净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
- - -
影响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53,949,107.12 77,386,453.98 10,850,772.22
净增加额
十一、财务报表附注中的重要事项
(一)或有事项
截至2010年12月31 日,公司无未决诉讼或仲裁及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等产生或有负债的事项。
(二)对外担保
截至2010年12月31 日,公司无对外提供的担保。
(三)承诺事项
1、乡镇水厂供水资产收购并租赁合同
为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改善乡镇居民用水状况,实现"同城同水""同网同价",同时减少供水中间环节及损耗,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收购周庄、华士、长泾、新桥、祝塘、夏港、利港、璜土和南闸等9个乡镇的12个自来水厂及管网资产。
预计总投资17,574万元,公司已将其列为募集资金投向项目。
截至2010年1月3 日,公司已与相关出售方签订了资产收购协议及租赁合同,按合同约定,需支付的购买总价为17,574.00万元。截至2010年12月31 日止,公司已预付1,827.40万元,尚需支付15,746.60万元。协议签订后六十日内预付收购款10%,余款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募集资金到位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如果公司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募集资金未能到位,公司应在三年期满之日起十日内以自有资金支付。在公司支付完全部收购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目标资产的过户手续。
同时公司与各个乡镇水厂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约定本公司租赁标的资产,租赁期限自2010年1月1 日起至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募集资金到位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或2012年12月31 日两个日期中的较早日(江阴市南闸自来水站资产租赁期限自2009年6月1 日起至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募集资金到位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或2012年7月31 日两个日期中的较早日)。
乡镇水厂资产收购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末
资产出售方 资产评估值 收购价款 年租金
已付收购款
江阴市南闸自来水站 679.54 700.00 140.00 30.00
江阴市周庄镇自来水厂 3,398.69 3,368.00 336.80 175.00
江阴市长泾自来水厂 1,471.32 1,458.00 145.80 75.00
江阴市华士自来水厂 2,914.07 2,898.00 289.80 150.00
江阴市祝塘自来水有限公司 1,307.61 1,280.00 128.00 66.00
江阴市新桥自来水公司 1,291.50 1,280.00 128.00 66.00
江阴市夏港自来水厂 644.62 640.00 64.00 36.00
江阴市为民自来水服务有限公司 2,121.64 2,110.00 211.00 110.00
江阴市璜土澄常水厂 500.40 500.00 50.00 26.00
江阴市璜土自来水厂 459.25 460.00 46.00 24.00
江阴市石庄自来水厂 1,263.83 1,260.00 126.00 66.00
江阴市利港自来水有限公司 1,641.88 1,620.00 162.00 84.00
合计 17,694.35 17,574.00 1,827.40 908.00
本公司收购并租赁乡镇水厂供水业务资产,与标的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与报酬实质上已转移给本公司。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本公司将该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2、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的资产
截至2010年12月31 日,公司存出21,010,000.00 元保证金并由江阴市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开立银行承兑汇票35,200,000.00元。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2011年1月25日,本公司无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五)其他重大事项
其他重大事项包括公司年金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自2007年1月1 日起实施年金计划,年金计划的主要内容:
年金参加人员:与公司签署正式劳动合同关系且试用期满,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正常缴费义务的员工。
资金筹集:公司和参加人共同缴纳,公司按照员工职级确定缴费比例。公司年缴费不超过上年工资总额的1/12,个人缴费标准为公司缴费标准的10%。
账户管理:公司年金账户下设个人账户和公司账户,个人账户下分为公司缴费账户和员工缴费账户。公司缴费账户记录公司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部分及其投资收益、余额信息;员工缴费账户记录员工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余额等信息。
基金管理:公司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公司年金基金按国家规定投资运营的收益并入年金基金。
(2)公司年金基金管理情况:
受托管理人: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管理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二、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指标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间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0年度 17.28% 0.43 0.43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2009年度 12.83% 0.28 0.28
东的净利润
2008年度 12.18% 0.25 0.25
2010年度 17.24% 0.43 0.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 2009年度 12.77% 0.28 0.28
净利润
2008年度 14.58% 0.32 0.32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P/ (E0 +NP÷2 + Ei×Mi÷M0 -
Ej×Mj÷M0±Ek×Mk÷M0)
其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 (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
所得税率)]/ (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
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
(二)其他主要指标
以下财务指标除特别注明外,为合并报表口径。
项目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4.31% 61.05% 56.84%
流动比率 0.62 0.39 0.24
速动比率 0.55 0.37 0.23
每股净资产(元) 2.71 2.33 2.10
项目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存货周转率 10.17 30.04 68.65
应收账款周转率 13.09 13.20 13.2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元) 207,018,446.15 143,505,275.18 132,970,314.98
利息保障倍数(倍) 5.96 6.11 4.06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
1.59 1.04 0.58
流量净额(元)
每股净现金流 0.31 0.44 0.06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除外)占
0.26% 0.00% 0.02%
净资产的比例
上述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扣除少数股东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融资租赁费用摊
销支出+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无形资产以及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
8、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融资租赁
费用摊销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9、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份总额
10、每股净现金流=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份总额
11、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总(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
权除外)÷总(净)资产
十三、公司盈利预测
公司未制作盈利预测报告。
十四、资产评估情况
(一)股份公司成立时资产评估情况
股份公司设立时,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自来水总公司截至 2002年8 月31 日经审计调整拟进入股份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公司拟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02]第86 号)。本次评估依据评估的特点目的及委托评估资产的内容和性质,分别采用重置成本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成本逼近法、收益还原法等评估方法。委托评估的自来水总公司拟进入股份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7,781.39万元,调整后账面价值为7,781.39万元,评估价值为10,424.39万元,评估增值2,643 万元,增值率33.97%。评估增值2,643 万元主要来自建筑物评估增值3,157.92 万元、无形资产评估增值595.60 万元及设备评估增值-1,111.86万元。其中,建筑物评估增值主要系重置成本法下建筑物重置成本增加所致,无形资产增值主要系土地使用权增值所致,设备减值主要系设备经济折旧所致。
具体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3,770.79 3,770.79 3,772.13 0.04
固定资产 24,029.11 23,212.17 25,258.23 8.81
建筑物 15,721.11 15,510.57 18,668.49 20.36
设备 8,308.00 7,701.60 6,589.74 -14.44
无形资产 - 816.94 1,412.54 72.91
资产总计 27,799.90 27,799.90 30,442.90 9.51
流动负债 1,018.51 1,018.51 1,018.51 0.00
长期负债 19,000.00 19,000.00 19,000.00 0.00
负债总计 20,018.51 20,018.51 20,018.51 0.00
净资产 7,781.39 7,781.39 10,424.39 33.97
(二)2008年业务重组时的资产评估情况
2008年11月3 日,中天评估出具《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评估报告书》(苏中资报字[2008]第144号),以2008年5 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江南水务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给排水公司所涉及的与供水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及负债的市场公允价值进行评估。本次评估采用成本加和法与收益现值法对委托评估的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经江苏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备案确认(苏国资评备[2008]26号)。
江南水务全部权益账面价值19,169.74万元,调整后账面价值19,154.20万元,评估价值34,766.00 万元,评估增值15,611.80 万元,增值率81.51%。增值的主要原因为因土地、房地产升值,建筑物评估增值 7,126.56 万元、土地使用权增值7,598.53万元。因确认无形资产中自来水经营权价值960.46 万元,使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增值960.46 万元。
具体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项目 账面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7,462.75 7,462.75 7,530.19 0.90
长期投资 - - - -
固定资产 33,794.69 33,642.69 41,530.67 23.45
其中:在建工程 8,563.17 8,563.17 8,563.17 0.00
建筑物 18,473.79 18,335.59 25,462.15 38.87
设备 6,755.34 6,741.54 7,475.44 10.89
无形资产 6,321.50 6,321.50 11,385.19 80.10
其中:土地使用权 6,321.50 6,321.50 13,920.03 120.20
其他资产 16.86 153.32 238.17 55.34
资产总计 47,595.80 47,580.26 63,192.06 32.81
流动负债 9,426.06 9,426.06 9,426.06 0.00
长期负债 19,000.00 19,000.00 19,000.00 0.00
负债总计 28,426.06 28,426.06 28,426.06 0.00
净 资产 19,169.74 19,154.20 34,766.00 81.51
给排水公司与供水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净资产)账面价值 15,928.17万元,调整后账面价值 15,928.17 万元,评估价值 32,835.00 万元,评估增值16,906.83万元,增值率106.14%。增值的主要原因为由于钢铁建材和人工价格上升,以及评估中预计的固定资产使用年限高于企业会计估计中预计的使用年限,使得建筑物增值15,872.78万元;确认无形资产中管网经营权价值1,035.79万元,导致无形资产评估增值1,035.79万元。具体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项目 账面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3,000.78 3,000.78 3,000.78 0.00
长期投资 - - - -
固定资产 36,029.35 36,029.35 43,966.75 22.03
其中:在建工程 826.86 826.86 826.86 0.00
建筑物 33,304.80 33,304.80 49,177.58 47.66
设备 483.94 483.94 469.89 -2.90
无形资产 10.67 10.67 1,046.46 9,707.50
其中:土地使用权 - - - -
其他资产 50.59 50.59 62.92 24.37
资产总计 39,091.39 39,091.39 55,998.22 43.25
流动负债 23,163.22 23,163.22 23,163.22 0.00
长期负债 - - - -
负债总计 23,163.22 23,163.22 23,163.22 0.00
净 资产 15,928.17 15,928.17 32,835.00 106.14
十五、历次验资情况
(一)公司设立时的验资情况
2003 年 7 月5 日,江苏公证对公司设立时的出资情况进行验证,出具了苏公W[2003]B113 号《验资报告》:"截至2003 年7 月4 日止,贵公司(筹)已收到全体发起人股东的投入资本人民币13,724.39万元,其中注册资本(股本)9,000 万元,资本公积4,724.39 万元。股东以货币出资3,300 万元,经营性资产与相应负债(即净资产)出资10,424.39万元。截至2003年7月4 日止,以经营性资产与相应负债(即净资产)出资的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尚未与贵公司办妥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机动车行驶证过户手续及借款合同中借款主体变更手续,但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贵公司(筹)已承诺按照有关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办妥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机动车行驶证过户手续及借款合同中借款主体变更手续,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二)2008年业务重组时的验资情况
2008年11月28 日,江苏公证对公司2008年业务重组的增资扩股行为进行审验,出具苏公W[2008]B153 号《验资报告》:"截至2008年11月27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江阴市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股本)合计人民币8,500 万元(大写捌仟伍佰万元整)。由江阴市城乡给排水有限公司以供水业务净资产出资,占新增注册资本的100%"。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根据公司最近三年的经审计财务报告,公司管理层做出以下分析。非经特别说明,以下数据均为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一、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1、资产总额及变化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及变化趋势如下图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在报告期内资产总额增长较快。其中2009年末比2008年末增长较快主要是由于公司流动资产的增长,2010年比2009年末增长较快主要是由于长期资产的增加,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增加,其中2010年融资租赁12家乡镇水厂的资产使固定资产增加了16,179.02 万元。
2、资产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资产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货币资金 19,988.00 14.46 17,788.09 16.53 4,753.45 5.59
应收票据 15.00 0.01 - - - 0.00
应收账款 4,441.70 3.21 2,420.49 2.25 2,014.07 2.37
预付账款 507.77 0.37 538.88 0.50 556.00 0.65
其他应收款 593.48 0.43 178.04 0.17 116.24 0.14
存货 3,220.97 2.33 817.03 0.76 109.59 0.13
流动资产合计 28,766.93 20.81 21,742.53 20.20 7,549.34 8.88
长期股权投资 800.00 0.58 - - - 0.00
固定资产 91,705.32 66.35 74,384.71 69.11 68,720.63 80.80
在建工程 9,753.50 7.06 5,249.75 4.88 2,363.39 2.78
工程物资 308.57 0.22 149.56 0.14 170.11 0.20
无形资产 6,467.97 4.68 6,103.08 5.67 6,247.03 7.34
长期待摊费用 57.00 0.04 - - -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5.89 0.25 5.01 0.00 1.05 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9,438.25 79.19 85,892.12 79.80 77,502.20 91.12
资产总计 138,205.18 100.00 107,634.65 100.00 85,051.55 100.00
公司近三年资产结构具有以下特点:
(1)公司总体资产规模扩大。2009 年末比2008 年末增长较快主要是由于公司流动资产的增长,2010年比2009年末增长较快主要是由于长期资产的增加,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增加。
(2)固定资产占比较高。从公司资产构成看,2008年年末、2009年年末和2010年年末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1.12%、79.80%和79.19%,而其中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0.80%、69.11%和66.35%。
(3)最近三年的资产结构基本保持稳定。2010年12月31 日存货的比重上升比较明显,主要是因为公司新增工程安装业务,导致工程施工存货增加。除存货外,其他资产的结构与最近三年相比基本保持稳定。
(二)资产质量分析
1、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货币资金 19,988.00 69.48 17,788.09 81.81 4,753.45 62.97
应收票据 15.00 0.05 0.00 0.00 0.00 0.00
应收账款 4,441.70 15.44 2,420.49 11.13 2,014.07 26.68
预付款项 507.77 1.77 538.88 2.48 556.00 7.36
其他应收款 593.48 2.06 178.04 0.82 116.24 1.54
存货 3,220.97 11.20 817.03 3.76 109.59 1.45
流动资产合计 28,766.93 100.00 21,742.53 100.00 7,549.34 100.00
公司存货占当期流动资产比例总体较低,体现了公司自来水业务的特点。但是2009 年和 2010 年年末的存货金额及占比较以前年度增加明显,主要系因为公司自2009年11月新增工程安装业务后,工程施工存货金额增长较快。公司其他应收款占当期流动资产比例也较低,2010 年年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较多,主要是由于预付了上市保荐费300 万元。
货币资金在各年末占流动资产比例较高,主要原因有:(1)公司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向开发商一次性收取的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费。该维护费在工程完工开始运行维护后转入递延收益,在运行维护的合同年限内(15 年)平均确认收入。
该事项增加公司2009年和2010年末货币资金分别为3,373.12万元和7,512.78万元;
(2)公司代收代付款项(污水处理费等)使公司2009 年和2010 年末货币资金分别增加2,488.97万元和3,624.34 万元;(3)2009年和2010年末货币资金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分别为5,296 万元和2,101 万元。
报告期内,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年末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6.68%、、11.13%和15.44%。
(1)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应收账款金额 4,441.70 2,420.49 2,014.07
较前期增加额 2,021.21 406.43 -
较前期增加幅度 83.50% 20.18% -
2009年末应收账款较2008年末增加406.43 万元,增长幅度为20.18%;2010年末应收账款较2009 年末增加2,021.21 万元,增长幅度为83.50%。其中2010 年12月31 日应收账款金额增长较快,主要是因为公司租赁经营12家乡镇转供水水厂管网资产,业务规模扩大,单位水价上升使应收水费增长。
公司将单笔金额为50 万元以上的客户应收账款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经减值测试后不存在减值的,公司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存在减值的个别计提坏账准备。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是指余额50 万元以下未全额得到客户确认的应收账款。对客户已确认的金额按账龄计提,未确认的金额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其他不重大应收账款指单笔金额为50 万元以下的客户应收账款,公司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经测试,由于2008年年末和2009年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均为6个月以下,根据公司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均未计提坏账准备。2010 年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为6 个月内的比例为99.99%,根据公司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414.60元。
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应收款计提比例
半年 (含)以内 0%
半年至一年(含) 3%
一年至二年(含) 10%
二年至三年(含) 50%
三年以上 100%
截至报告期末,前五名欠款单位如下:
债务人名称 金额(万元)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账龄
江阴市财政局 2,455,000.00 5.53 半年以内
江阴市三房巷热电厂 1,532,282.08 3.45 1个月以内
周庄镇山泉村 1,453,738.14 3.27 1个月以内
周庄镇周西村 1,388,753.48 3.13 1个月以内
江阴市璜塘自来水厂 977,599.00 2.20 1个月以内
合计 7,807,372.70 17.58
以上应收账款中,应收江阴市财政局的账款为排水设施运行维护费,已经得到对方确认,且账龄在半年以内。其余均为日常经营中的应收水费款,账龄均在1个月以内且在期后已经收回。同时,公司水费回收率较高,超过99%,基本不存在水费未能回收的现象。因而,公司应收账款的质量是较好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也是综合考虑上述因素而作出的合理估计。
截至报告期末无应收关联方款项以及持公司5% (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截至报告期末无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无以应收账款为标的进行证券化情况;前五名欠款户的金额合计780.74 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为17.58%,均为半年以内应收账款。
报告期公司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单项金 半年以内 半年至一年 一至二年 二至三年 三年
额重大 (含半年) (含一年) (含二年) (含三年) 以上
重庆水务 1000万以上 5% 5% 10% 50% 90%
洪城水业 100万以上 5% 5% 10% 30% 50%
南海发展 200 万以上 5% 5% 8% 10% 20%-100%
首创股份 2000 万以上 0% 0% 5% 5% 20%-100%
武汉控股 1000万以上 5% 5% 10% 30% 50%-100%
江南水务 50 万以上 0% 3% 10% 50% 100%
数据来源: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述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财务报告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公司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的计提比例较低,这是因为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水费。由于水费一般为次月回收,坏账风险较低,公司历年水费回收率均超过99%,因此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标准符合公司的经营特点和历史数据。除此之外,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略高于其他可比上市公司,并且对单笔金额50 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即采取个别认定法。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原则及计提比例较为谨慎合理。
(2)存货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列示如下:
项目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存货金额(万元) 3,220.97 817.03 109.59
占流动资产比例 11.20% 3.76% 1.45%
较前期增加额(万元) 2,403.94 707.44 -
较前期增加幅度 294.23% 645.56% -
2008 年年末和 2009 年年末公司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低,分别为 1.45%和3.76%。2009年度比2008年度存货增加707.44 万元,增加645.53%,主要是因为公司2009年度新设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新增原材料327.30万元,新增工程施工346.55万元。
除此以外,公司存货金额较少,其原因是公司供水业务的存货主要为公司日常经营中的药剂备货,用量及来源较为稳定,同时金额也较低。
2010年12月31 日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为11.20%,且比2009年年末增加2,403.94 万元,增长率为294.23%,这主要是因为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开展工程安装业务而增加工程施工及原材料所致。
公司2010年年末、2009年年末和2008年年末存货分类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项目 账面 跌价 账面 账面 跌价 账面 账面 跌价 账面
余额 准备 价值 余额 准备 价值 余额 准备 价值
原材料 761.20 - 761.20 470.48 - 470.48 109.59 - 109.59
工程施工 2,459.76 - 2,459.76 346.55 - 346.55 - - -
其中:
2,007.17 - 2,007.17 245.92 - 245.92 - - -
工程施工成本
工程施工毛利 452.60 - 452.60 100.63 - 100.63 - - -
合计 3,220.97 - 3,220.97 817.03 - 817.03 109.59 - 109.59
2、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固定资产金额(万元) 91,705.32 74,384.71 68,720.63
占总资产比例 66.35% 69.11% 80.80%
较前期增加额(万元) 17,320.61 5,664.09
-
较前期增加幅度 23.29% 8.24% -
2009年末固定资产较2008年末增加5,664.09 万元,增长8.24%,主要是因为公司部分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其中,2009 年度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原价为9,750.43万元。2010年年末固定资产较2009年末增长17,320.61万元,增长23.29%,主要系本期融资租赁12家乡镇水厂与供水业务相关的资产所致。
公司固定资产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折旧年限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房屋 20年 7,084.00 2,114.03 4,969.97
建筑物 20年 25,453.98 6,967.93 18,486.05
房屋装修 5年 613.15 501.93 111.21
输水管网 15年 61,827.51 6,565.96 55,261.55
机器设备 15年 16,684.68 6,360.57 10,324.10
专用设备 10年 1,584.45 149.24 1,435.21
运输工具 5-6年 941.38 367.03 574.36
其他设备 5-8年 814.69 271.82 542.87
水表与钢瓶 6年 - - -
合计 115,003.83 23,298.51 91,705.32
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公司管网资产折旧情况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预计净残值
重庆水务 20年 4.85% 3%
南海发展 其中:管道沟槽 20年 4.75%-5% 0-5%
钢管 40 年 2.38%-2.5% 0-5%
首创股份 20-40年 4.85-2.425% 3%
江南水务 15年 6.33% 5%
数据来源:WIND 资讯金融终端、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财务报告从上表中可以看出,公司在对占固定资产比例50%以上的管网资产的折旧政策采取了比较谨慎的会计估计。公司对管网的折旧年限估计为15年,少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折旧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显示公司较好的资产质量。
经公司管理层讨论认为,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需要确认减值损失的情况,故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万元
在被投资
核算 初始投资 增减变动
被投资单位 2009.12.31 2010.12.31 单位持股
方法 成本
比例(%)
江阴浦发村镇
银行股份有限 成本法 800.00 - 800.00 800.00 8.00
公司
合计 800.00 - 800.00 800.00 8.00
在被投资
核算 初始
被投资单位 2008.12.31 增减变动 2009.12.31 单位持股
方法 投资成本
比例(%)
江南水务乡镇
转供水江阴有 成本法 2,304.79 2,304.79 -2,304.79 - 100.00
限公司
合计 2,304.79 2,304.79 -2,304.79 - 100.00
2010年1月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过决议,公司拟作为发起人出资800 万元参股江阴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其股本的8%,公司已按发起人协议约定于2010年2 月2 日缴存入股资金800 万元。根据江阴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该银行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报告期末该银行尚处于筹建阶段。
公司为整合乡镇转供水业务,经2008年12月12 日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以公司拥有的山观和云亭两乡镇的管网资产1,311.90 万元(净值1,304.79万元)及货币1,000万元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南水务乡镇转供水江阴有限公司。江南水务乡镇转供水江阴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31 日,注册资本为2,300 万元人民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 号),"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因此,江南水务乡镇转供水江阴有限公司转供自来水无法抵扣进项税额,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1月22 日决定注销江南水务乡镇转供水江阴有限公司。
公司分别于2009 年1 月、4 月收回投入江南水务乡镇转供水江阴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与货币资金,产生投资收益-12,316.31元。目前该公司已完成工商注销手续。
(三)负债结构分析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负债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短期借款 8,500.00 9.36 25,000.00 37.42 20,000.00 41.37
应付票据 3,520.00 3.88 9,951.94 14.89 - 0.00
应付账款 7,529.22 8.30 4,734.72 7.09 4,990.42 10.32
预收款项 13,574.93 14.96 3,497.83 5.24 - 0.00
应付职工薪酬 1,959.82 2.16 1,737.63 2.60 875.80 1.81
应交税费 1,557.31 1.72 543.31 0.81 109.87 0.23
应付利息 65.92 0.07 67.45 0.10 82.20 0.17
其他应付款 5,940.83 6.55 4,782.45 7.16 2,283.20 4.72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4,000.00 4.41 5,500.00 8.23 3,500.00 7.24
流动负债合计 46,648.03 51.39 55,815.32 83.54 31,841.48 65.87
长期借款 27,000.00 29.75 11,000.00 16.46 16,500.00 34.13
长期应付款 15,739.76 17.34 - - - 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1,379.76 1.52 - - -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44,119.51 48.61 11,000.00 16.46 16,500.00 34.13
负债合计 90,767.54 100.00 66,815.32 100.00 48,341.48 100.00
从负债结构来看,公司2009年年末流动负债占全部负债额的比例高于2008年,这是因为2009 年公司为适应业务规模扩大而引致的流动资金需求,继续增加了短期借款。2010 年,公司为了实现稳健经营,调整了负债结构,2010 年末公司流动负债占全部负债额的比例从83.54%下降至51.39%。
截至2010年12月31 日,公司主要流动负债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和其他应付款,分别占负债总额的9.36%、8.30%、14.96%和6.55%。
公司的非流动负债包括:(1)公司的长期借款,金额为27,000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29.75%;(2)长期应付款,为应付融资租赁款,金额为15,739.76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17.34%,系租赁经营12 家乡镇水厂与供水业务相关的资产产生的应付款;
(3)其他非流动负债为递延收益(二次供水运行维护费),金额为1,379.76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1.52%。
公司2008 年、2009 年和2010 年年末资产负债率(按母公司报表口径)分别为56.84%、61.05%和64.31%。资产负债率保持在56%至65%之间,显示公司兼顾稳健与进取的财务政策。
(四)资产负债结构特点及成因分析
1、资产负债结构的特点
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揭示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特点是:
(1)由于公司的2008年业务重组,给排水公司与供水相关业务纳入公司范围,相关资产负债也进入公司,导致公司2008年末各项资产负债金额增加。
(2)公司在资产负债规模扩大的同时,保持基本稳定的资产负债结构。
(3)经营性应收项目、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较小。
(4)公司调整负债结构后,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与长期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无明显差异;流动负债以短期借款、应付帐款和预收款项为主,长期负债以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为主。
2、成因分析
(1)公司的产品销售主要采用在每月结束后抄表取得用户的用水量,用户在次月缴纳水费的方式,应收账款周期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因此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少。
由于公司自来水业务的主要存货为生产过程中的药剂等,金额较少;工程安装业务的原材料及工程施工存货金额虽然相对较大,但是由于工程安装业务的资产与收入在公司总体占比较小,所以公司存货占总资产的比重依然较低。
(2)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公司质地优良。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较高,公司没有短期偿债压力。
(3)公司期末银行存款较多的原因是:○1 由于行业经营特点,公司的应收账款、存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低,为了保证短期偿债能力,公司需留存较多的货币资金;
○2 公司代收代付款项(污水处理费等)一般在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上缴,增加了公司期末银行存款。
公司货币资金与银行借款均较多的状况体现了行业特点。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与银行借款规模比较情况如下(2010年06 月30 日):
单位:万元
货币资金 银行借款合计 比值*
重庆水务 545,007.64 201,757.98 270.13%
洪城水业 3,981.92 15,700.00 25.36%
南海发展 60,712.15 82,373.56 73.70%
首创股份 221,568.71 402,782.60 55.01%
武汉控股 25,299.42 114,100.00 22.17%
行业平均值 89.28%
江南水务 12,851.79 40,000.00 32.13%
注:比值=货币资金÷银行借款×100%
数据来源:WIND 资讯金融终端、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财务报告
(五)偿债能力分析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关指标
(1)报告期内,根据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相关数据计算的偿债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资产负债率
64.31% 61.05% 56.84%
(母公司)
流动比率 0.62 0.39 0.24
速动比率 0.55 0.37 0.23
每股净资产(元) 2.71 2.33 2.10
从资产负债率来看,资产负债率保持在56%至65%之间,且保持稳定。公司财务政策保持稳健并不失进取。
公司2008年末、2009年末和2010年末流动比率分别为0.24、0.39和0.62,速动比率分别为0.23、0.37和0.55。公司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整体较低,且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相差不大,与公司的业务模式及水务行业的特点有关。主要是因为公司的主要资产为水厂、管网等固定资产,公司的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超过65%,而存货及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占比较低,造成公司流动比与速动比相对较低。2010 年公司调整了负债结构,减少了短期借款,增加了长期借款,2010 年年末的流动比率和速冻比率有明显的提高。
报告期末,公司有半年内到期的银行借款10,500 万元,半年至一年内到期的银行借款2,000 万元,有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但公司现金流量稳定充沛,2009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150.57 万元,2010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810.31 万元。2010 年,公司大力改善负债结构,2010 年末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均明显提高,大大降低了短期偿债能力风险。公司银行信用良好,目前无资产抵押、质押等担保事项,且尚有未使用银行授信额度9,581.00 万元,偿债能力有充分保障。
(2)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比较如下:
行业
公司 重庆水务 洪城水业 南海发展 首创股份 武汉控股 江南水务
平均值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2008 年 42.88 12.97 43.34 44.36 10.47 30.80 56.84
2009 年 40.80 10.39 46.26 42.99 4.76 29.04 61.05
2010 年6 月30 日 34.49 11.18 56.58 47.55 3.62 30.68 64.02
流动比率
2008 年 3.16 0.87 0.62 1.23 3.42 1.86 0.21
2009 年 3.54 1.36 1.05 1.42 1.41 1.76 0.39
2010 年6 月30 日 4.95 1.31 0.99 1.31 1.65 2.04 0.37
速动比率
2008 年 3.11 0.81 0.59 1.10 1.89 1.50 0.20
2009 年 3.47 1.28 1.01 1.24 0.72 1.54 0.37
2010 年6 月30 日 4.88 1.18 0.97 1.00 0.87 1.78 0.32
数据来源:各公司财务报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资产负债率较高,同时公司流动比例和速动比例较低。主要原因有:①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拥有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公司负债总额相对较高;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采用股权融资、发行债券、项目贷款等多种融资方式相比,公司的融资方式较为单一,主要依靠银行贷款;③相对于其他可比上市公司来看,公司主营业务相对单一,公司期末的流动资产较少。
2、利润表中的相关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根据合并利润表中的相关数据计算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指标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0,701.84 14,350.53 13,297.03
利息保障倍数(倍) 5.96 6.11 4.06
发行人在报告期内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增长势头明显,利息保障倍数也基本相应增长,可以足额偿还借款利息。
3、经营性现金流与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对比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从上图可以看出,公司净利润逐年稳步增加,同时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也保持稳定的增长趋势。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是有保障的。
其中,200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较多的原因是公司2008年业务重组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同时由于公司代收代付款项(污水处理费等)增加了2,488.97万元,引起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大幅增加所致。由于2010年度公司自来水业务收入增长且新增工程安装业务开展良好,公司2010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比例为53.22%。
4、偿债能力分析的结论
综合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和银行借款等情况,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负债水平合理,现金流量稳定充沛,银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不存在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的需特别披露的或有负债,亦不存在表外融资的情况,因而不存在偿债风险。
公司近年来未发生贷款逾期未还的情况。
(六)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反映资产周转能力的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反映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存货周转率 10.17 30.04 68.65
应收账款周转率 13.09 13.20 13.28
2008 年、2009年和2010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3.28、13.20和13.09,保持在较高水平,是因为公司的产品销售,主要是在用户终端安装计量装置,在每月结束后取得用户的用水量,用户在次月缴纳水费,因此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少,账龄较短。
2008 年、2009 年和2010 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68.65、30.04 和10.17。主
要是因为公司的产成品自来水无需备货,存货主要为混凝剂、消毒剂等药剂,金额较
低。2009 年和2010 年公司存货周转率降低主要是因为2009 年度新设子公司市政工
程公司新增了原材料和工程施工。其中2009 年新增的原材料和工程施工金额分别为
360.89 万元和346.55 万元,2010年新增的原材料和工程施工金额分别为290.72万
元和2,113.21 万元
2、资产周转能力对比分析
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如下: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存货周转率(次/年)
指标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重庆水务 4.73 5.78 23.57 23.61
洪城水业 6.30 5.79 24.90 22.84
南海发展 28.80 37.23 18.45 16.60
首创股份 8.72 13.47 2.86 3.68
武汉控股 5.95 4.97 0.81 0.54
平均值 10.90 13.45 14.12 13.45
江南水务 13.20 13.28 30.04 68.65
数据来源: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述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财务报告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所处行业中,各可比上市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普遍较好。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为平稳,与公司自来水销售采用月末根据用户用水量收取水费的业务模式较为吻合。
公司存货周转率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显示公司良好的生产管理水平。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趋势
1、主营业务收入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产品类别
收入 较上年变化 收入 较上年变化 收入
自来水业 38,183.04 34.56% 28,375.17 19.56% 23,733.16
工程安装业 5,591.13 1620.39% 324.99 - -
公共设施维护业 505.5 - - - -
合计 44,279.67 54.28% 28,700.16 20.93% 23,733.16
2、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
2008年业务重组后,公司完善了产供销系统,使2009年公司销售收入大幅上升。
2010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比例为54.28%,主要是因为:(1)公司租赁经营12家乡镇水厂直接供水,减少了中间环节与增值税负,售水业务收入增长;(2)2009 年11 月26 日成立的市政工程公司在2010年的工程安装业务增长。
3、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来看,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为自来水销售收入。其中,2008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全部为自来水销售收入,2009 年公司自来水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8.87%,2010年公司自来水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86.23%。
(二)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分析
公司原水直接取自长江,且根据当地物价部门的规定,公司实行价外征收水资源费,未计入生产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吨水单位成本如下: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项目
金额(元) 占比(%) 金额(元) 占比(%) 金额(元) 占比(%)
管网折旧 0.16 22.54 0.13 19.47 0.08 17.31
固定 水厂固定
0.11 15.49 0.13 18.81 0.12 24.60
成本 资产折旧
其他 0.04 5.63 0.04 6.27 - -
动力费 0.15 21.13 0.15 23.26 0.12 25.03
原材料 0.05 7.04 0.02 3.18 0.02 3.67
变动
人工 0.07 9.86 0.07 9.84 0.04 8.15
成本
维修维护费 0.12 16.90 0.12 18.18 0.09 19.20
其他 0.01 1.41 0.01 1.00 0.01 2.05
合计 0.71 100.00 0.66 100.00 0.49 100.00
从公司吨水单位成本来看,公司自来水业务固定成本主要为管网折旧和水厂固定资产的折旧。其中2009年管网折旧比2008年增加幅度较大,主要是因为公司增加了管网投入,管网资产(原值)增加10,671.56万元,增幅超过30%;2010年管网折旧继续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融资租赁12家乡镇水厂与供水业务相关的资产,期末管网资产(原值)较期初增加20,132.80 万元,增幅超过48%。固定成本中的其他项目为公司在2009 年租赁澄东供水公司和长江供水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的租赁费支出。
变动成本主要为动力费,其中2009年动力费比2008年增加26.74%,主要原因是2009年公司对澄东供水公司和长江供水公司租赁经营后,两公司的加压动力成本并入公司核算,公司吨水耗电量增加了 15.90%,同时由于电价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在吨水成本中的动力费有所上涨。2009 年度人工费用比2008 年增加75%,主要是因为公司2009年用工人数与绩效工资增加。2010年度原材料成本比2009年增加150%,主要是因为利港自来水公司从常州自来水厂购买原水的成本以及江阴璜土自来水厂、江阴璜土澄常自来水厂和为民自来水服务有限公司直接从常州自来水厂购水的成本在2010年开始计入公司生产成本,提高了公司吨水单位原材料成本的金额和比重。
公司报告期内毛利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产品类别 毛利 毛利 毛利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自来水业 21,446.54 88.80% 14,856.95 99.33% 13,531.02 100.00%
工程安装业 2,362.30 9.78% 100.63 0.67% - -
公共设施维护业 342.02 1.42% - - - -
合计 24,150.86 100.00% 14,957.58 100.00% 13,531.02 100.00%
从毛利构成来看,公司主要毛利来自于自来水业务,该业务对公司毛利贡献率在2009年度至2010年度分别为100.00%、99.33%和88.80%,较为稳定并且保持在绝对较高的水平。
公司的工程安装业务收入来自于公司2009年11月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公共设施维护业务收入来自于2010 年1月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恒通公司。上述二项业务的发展可以丰富公司的业务结构,降低对供水业务的依赖。
2、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及综合毛利率如下表所示: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产品类别 毛利 毛利 毛利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万元) (万元) (万元)
自来水业 21,446.54 56.17% 14,856.95 52.36% 13,531.02 57.01%
工程安装业 2,362.30 42.25% 100.63 30.96% - -
公共设施维护业 342.02 67.66% - - - -
合计 24,150.86 54.54% 14,957.58 52.12% 13,531.02 57.01%
由上表可知,公司主营业务整体毛利率水平较高,综合毛利率基本维持在52%左右,其中最主要的利润来源即自来水业务毛利率水平较高且较稳定,一直保持在52%以上。
公司新增的工程安装业和公共设施维护业的毛利率随着业务的开展,毛利率也得到了提高。由于自2009 年开始公司整合了东方供水公司、云亭供水公司,并先后租赁经营了澄东供水公司、长江供水公司以及12家乡镇水厂,管网折旧和动力费用增长较多,单位供水成本大幅增长,导致公司2009年度和2010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08年度毛利率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制水业务和供水业务的收入和毛利率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项目 收入 收入 收入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万元) (万元) (万元)
制水业务 14,698.87 41.95 13,712.58 48.77% 13,871.44 52.71%
供水业务 23,484.17 65.07 14,662.59 55.71% 9,861.72 62.62%
合计 38,183.04 56.17 28,375.17 52.36% 23,733.16 56.82%
注:在2008 年度业务重组完成后,制水业务的销售收入仍按照重组前核定价格0.65 元/立方米内部核算。
发行人2009 年度供水业务收入较2008 年度增长较多,主要原因为租赁经营澄东、长江供水公司使销售收入增长2,750.49 万元,将云亭、东方、南闸纳入直供水范围使销售收入增长2,213.87 万元。2010 年度由于融资租赁12家乡镇水厂,直供水比例大幅提升至85.70%,导致供水业务收入增长34.56%。
公司报告期内直供水和转供水销售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项目 收入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 收入占比 毛利 收入 收入占比 毛利率
(万元) (%) (%) (万元) (%) 率(%) (万元) (%) (%)
直供水 32,724.81 85.70 57.44 11,052.17 38.95 51.88 6,218.91 26.20 58.60
转供水 5,458.23 14.30 48.54 17,323.00 61.05 52.66 17,514.25 73.80 56.19
合计 38,183.04 100.00 56.17 28,375.17 100.00 52.36 23,733.16 100.00 56.82
2009年和2010年,公司直供水销售收入比重均较上一年度大幅提升,主要是因为公司2009 年先后将云亭、东方、南闸纳入直供水范围,并在2010 年租赁经营了12家乡镇水厂供水资产,将上述乡镇水厂的供水区域也纳入了直供水范围。
2008年和2009年,公司直供水与转供水的销售毛利率无重大差异,主要是因为物价部门在核定公司直供水与转供水价格时采用相同的成本加成法。2010 年,公司租赁经营了12家乡镇水厂进行直接供水,减少了中间环节与增值税税负,因此2010年直供水毛利率明显高于转供水毛利率。
(三)报告期内利润的主要来源,可能影响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
主要因素
1、利润来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来源和构成如下表所示: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万元) (%) (万元) (%) (万元)
营业利润 10,186.78 59.94 6,369.03 13.97 5,588.56
营业外收支 25.59 - 31.06 - -21.15
利润总额 10,212.37 59.57 6,400.09 14.96 5,567.41
净利润 7,587.80 52.24 4,984.26 16.04 4,295.16
上表显示,公司最近三年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在2009年比2008 年增长幅度较大,是因为公司2008年业务重组扩大了公司的经营规模,提高了公司的营业利润。2010 年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增长比例在50%以上,主要是因为:(1)公司租赁经营12家乡镇水厂直接供水,减少了中间环节与增值税负,售水业务收入增长。(2)2009年11月26 日成立的市政工程公司在2010年的工程安装业务增长。
从利润来源看, 2008 年、2009 年和 2010 年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均在99.5%以上,显示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利润来源稳定,公司盈利能力较有保障。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2、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
公司营业利润主要来源于公司自来水销售,影响公司未来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因素主要包括:
(1)相关产业政策的持续和稳定
公司所处行业为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供水行业,相关产业政策表明,国家将在可以预见的一定期限内,继续加大对供水等相关行业的支持力度。
(2)宏观经济因素
尽管2008 年度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对全球及我国宏观经济造成较大影响,但是,由于水资源的不可替代性及必需性,公司2009年全年供水量仅比2008年小幅下跌。
在目前国内外各方面宏观经济向好的背景下,宏观经济将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素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乡镇水厂资产收购、智能水务开发及综合应用及利港水厂改扩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我国城市化进程及区域化供水的趋势。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管理层反复论证及测算,具有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
(四)经营成果变化趋势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变化趋势如下图所示:
单位:元
公司最近三年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保持同步、持续增长。
利润表重要项目逐项分析如下:
1、 营业收入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万元) (%) (万元) (%) (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44,279.67 54.28 28,700.16 20.93 23,733.16
其他业务收入 626.46 8.60 576.84 46.58 393.54
营业收入合计 44,906.13 53.38 29,277.00 21.35 24,126.70
主营业务成本 20,128.81 46.47 13,742.58 34.70 10,202.15
其他业务成本 413.16 134.09 176.50 293.77 44.82
营业成本合计 20,541.98 47.58 13,919.09 35.84 10,246.97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参见本节"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一)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趋势分析"。
2、期间费用
公司报告期内的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销售费用(万元) 2,917.61 1,061.26 432.96
销售费用率 6.50% 3.62% 1.79%
管理费用(万元) 7,221.99 5,262.10 4,628.53
管理费用率 16.08% 17.97% 19.18%
财务费用(万元) 3,353.04 2,349.59 2,979.67
财务费用率 7.47% 8.03% 12.35%
期间费用合计(万元) 13,492.64 8,672.95 8,041.16
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0.05% 29.62% 33.33%
由上表可见,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稳中有降,2008 年、2009 年及2010年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3.33%、29.62%和30.05%。销售费用率增加较多主要是因为2009年新设营业所以及提高员工工资水平、绩效奖金增加所致。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情况如下:
项目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职工薪酬 814.29 27.91 851.69 80.25 363.94 84.06
劳务费 1,501.39 51.46 87.28 8.22 - -
办公费 81.54 2.79 35.28 3.32 15.36 3.55
邮电费 16.30 0.56 25.02 2.36 - -
租赁费 26.32 0.90 17.50 1.65 - -
其他 477.76 16.38 44.48 4.19 53.65 12.39
合计 2,917.61 100.00 1,061.26 100.00 432.96 100.00
销售费用2009年度比2008年度增加628.30 万元,增长1.45 倍。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2009年先后将云亭和山观纳入直供水范围,增设了云亭和山观营业所,上述两家营业所的职工薪酬等运营费用相应列入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2010年度比2009年度增长1,856.35 万元,增长1.75倍。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租赁经营12家乡镇水厂的供水资产,与租赁资产有关的人员(主要系售水人员)仍旧保留与出租人的劳动关系,由公司视需要派至公司处负责租赁资产的运营、管理,公司就此向出租人按月支付劳务费,因此劳务费增加了1,414.11万元;
因租赁乡镇水厂供水资产,办公费、水电费也相应有所增加。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情况如下: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项目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职工薪酬 4,164.01 57.66 3,040.91 57.79 2,336.92 50.49
租赁费 636.17 8.81 572.76 10.88 567.00 12.25
折旧费 280.02 3.88 272.54 5.18 240.17 5.19
税金 213.59 2.96 200.13 3.80 188.87 4.08
中介机构费用 118.84 1.65 150.43 2.86 102.55 2.22
无形资产摊销 180.21 2.50 143.95 2.74 145.95 3.15
其他 1,629.14 22.56 881.37 16.75 1,047.07 22.62
合计 7,221.99 100.00 5,262.10 100.00 4,628.53 100.00
管理费用2009年度比2008年度增加633.58 万元,增长13.69%,主要是因为公司的人员增加,相应职工薪酬支出增长。管理费用 2010 年度比 2009 年度增加1,959.89 万元,增长37.25%,主要是因为职工薪酬支出增长1,123.10 万元,其中2009 年11月新设市政工程公司及2010 年1月新设恒通公司管理人员薪酬费用增加752.18万元,本公司管理人员薪酬费用增加370.92 万元;同时因为新设子公司,其他管理费用相应增加。
(3)财务费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利息支出 2,541.23 2,349.77 3,049.21
加:融资租赁费用摊销支出 929.68 - -
减:利息收入 123.21 33.31 70.50
加:手续费支出 5.33 33.13 0.96
合计 3,353.04 2,349.59 2,979.67
融资租赁费用摊销支出系公司自2010年1月1 日起租赁经营12家乡镇水厂供水资产产生的未确认融资费用按实际利率法摊销的费用。财务费用 2009 年度比 2008年度减少630.08万元,减少21.15%,主要是因为公司2009年减少长期银行借款5,500万元,相应地 2009 年度的利息支出减少。财务费用2010 年度比 2009 年度增加1,003.45 万元,增加42.71%,主要是因为(1)自2010 年1 月1 日起租赁经营12家乡镇水厂供水资产产生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在2010 年按实际利率法摊销929.68 万元;(2)公司调整了负债结构,2010年长期银行借款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加。
会计师通过对相关审批程序、相关记账凭证核查后认为:
发行人报告期内管理费用主要项目符合相关规定,审批手续健全,能够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不存在超过规定未作纳税调整的情况。报告期内管理费用中不包含销售人员薪酬。
发行人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主要项目符合相关规定,审批手续健全,能够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不存在超过规定未作纳税调整的情况,销售费用中包含销售人员的薪酬。
3、所得税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2,965.44 1,419.80 1,273.12
递延所得税费用 -340.87 -3.96 -0.87
合计 2,624.56 1,415.84 1,272.25
公司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度实行的所得税率为25%。从上表可以看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和利润的增长,所得税费用呈逐年增加的趋势。
(五)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02 -0.27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 - 30.00 -
的政府补助除外)
1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
1,215.87
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20、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21.57 1.33 -21.15

非经常性损益对利润总额的影响合计 25.59 31.06 1,194.72
减:所得税影响数 6.40 7.77 -5.29
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合计 19.19 23.30 1,200.00
减: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 - - -
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非
19.19 23.30 1,200.00
经常性损益
从上表可以看出,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的金额分别为1,200.00万元、23.30 万元和19.19万元。2008 年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是因为公司2008年11月27 日吸收合并供水业务导致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1,215.87万元。2009年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是重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30 万元。2010年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是市政工程公司出售废铁收入29.67 万元。
(六)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比较分析
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范围,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09 年的相关数据对比分析如下:
加权平均
营业收入 净利润 销售毛利 销售净利 资产净利
可比公司 净资产收
(万元) (万元) 率(%) 率(%) 率(%)
益率(%)
重庆水务 272,937.98 101,490.96 51.45 37.18 8.50 14.20
洪城水业 20,341.70 2,239.52 30.45 11.01 3.19 4.24
南海发展 46,522.47 10,676.00 40.25 22.95 5.53 10.28
首创股份 263,792.06 51,594.79 38.96 19.56 3.77 9.13
武汉控股 31,898.09 7,286.77 3.06 22.84 2.18 4.78
平均值 127,098.46 34,657.61 32.83 22.71 4.63 8.53
江南水务 29,277.00 4,984.26 52.46 17.02 5.17 12.83
数据来源:WIND 资讯金融终端、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财务报告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销售毛利率较高,显示了公司较好的生产管理水平。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09年供水业务情况比较如下:
重庆水务 洪城水业(2) 南海发展 江南水务
供水量(万立方米) 28,980.72 29,316.00 33,866.00 22,495.09
自来水销售
-销售收入(万元) 74,566.10 16,420.31 37,726.39 28,375.17
-销售成本(万元) 59,065.55 11,594.20 22,970.27 13,518.22
-毛利率 20.79% 29.39% 39.11% 52.36%
水价(1) 重庆 南昌 南海 江阴
(元/立方米): (城区) (城区) (城区) (城区)
-居民用水 2.10 1.18 1.12 1.10
-工业商业服务用水 2.35-3.10 1.45-1.65 1.47-1.77 1.57
-特种用水 3.10 6.00 2.12 2.47
数据来源:《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招股说明书》、南昌价格信息网(wjj.nc.gov.cn)和佛山南海价格信息网(wujia.nanhai.gov.cn/qwjj);
注:(1)以上水价不包括污水处理费;
(2)由于部分公司仍存在厂网分离的情况,其销售价格与当地水价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的毛利率水平较高,主要是因为公司在技术装备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公司采用了行业领先的制水自动化控制系统,并将GIS 系统、SCADA 系统等自动控制系统运用于给水管网管理、系统调度方面,对供水管网进行有效管理和调度,并进行实时远程数据采集,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减少人为误差和失误,降低供水能耗,保障水质的稳定。在管网检漏方面,公司采用技术领先的Sebalog N 管网漏水巡视仪,定期对全市管网检测,重点对年代久远的管道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隐蔽漏点,有效降低管网漏损。
公司的主要供水管网均为2002年以后投入使用,其中大量采用了球墨铸铁管,管网质量较好,成新度较高。公司在技术装备方面的优势使公司在单位供水耗电量、漏损率等影响供水成本的主要技术指标方面全面优于行业平均水平。公司2009 年主要生产技术指标与行业平均水平比较如下表:
项目 行业平均水平 江南水务 单位成本影响数(元/吨)
电耗(千瓦时/千米 ) 307.57 164.54 -0.14
漏损率(%) 16.23 9.59 -0.03
数据来源:《城市供水统计年鉴》(2010年)中国城镇供排水协会注:单位成本影响数,指公司在相应指标上与行业平均数据的差异对公司单位生产成本影响数额。
公司在电耗及漏损率方面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表现,直接提升公司自来水业务毛利率近 13 个百分点。如将公司的电耗与漏损率置于行业平均水平测算,公司 2009年自来水业务的毛利率将为39.41%。
公司销售毛利率较高也与江阴市执行水资源费价外征收有一定关系。水资源费由公司代收代缴,不确认收入也不计入成本,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公司销售毛利率数据在同行业中相对较高(洪城水业、南海发展将水资源费计入成本)。如公司对水资源费改用价内征收方式估算,则公司2009年度的自来水销售毛利率约为50%。
但是公司的销售净利率稍落后于行业平均值,主要原因有:(1)由于行业特点,公司规模效应尚未显现;(2)相对于其他同行业公司相对多元的收入来源,公司报告期内业务单一,影响了销售净利润;(3)部分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4)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的期间费用率相对较高。
根据公司2009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三项费用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 重庆水务 洪城水业 南海发展 首创股份 武汉控股 平均值 江南水务
销售费用
3,892.27 78.63 0 4,351.90 930.73 - 1,061.26
(万元)
销售费用率 1.43% 0.39% 0.00% 1.65% 2.92% 1.28% 3.62%
管理费用
27,611.87 2,104.44 3,349.04 33,215.20 1,157.34 - 5,262.10
(万元)
管理费用率 10.12% 10.35% 7.20% 12.59% 3.63% 8.78% 17.97%
财务费用
5,852.73 925.58 3,312.41 18,814.07 8,548.30 - 2,349.59
(万元)
财务费用率 2.14% 4.55% 7.12% 7.13% 26.80% 9.55% 8.03%
期间费用合计
37,356.87 3,108.65 6,661.45 56,381.17 10,636.37 - 8,672.95
(万元)
期间费用占营
13.69% 15.28% 14.32% 21.37% 33.34% 19.60% 29.62%
业收入的比例
数据来源:WIND 资讯金融终端、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财务报告从上表来看,公司期间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较高,主要是因为(1)相对于同行业中优秀的公司,公司业务收入规模较小;(2)公司管理费用率较高,主要是因为公司的生产自动化水平较高,生产、销售人员较少,而将较多的人员投入到后台监控、数据分析和客户服务中,因此计入管理费用中的员工薪资及福利较高;(3)公司融资主要靠银行借款,财务费用较高,导致公司财务费用率大大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公司的期间费用率将会逐步下降。
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高于行业平均值,除因为公司资产净利率较高外,还由于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体现出一定的杠杆效益。
三、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2008年重大资本性支出共计11,485.83万元,全部为肖山水厂三期工程支出。公司2009年重大资本性支出共计12,422.35 万元,其中继续投入的肖山水厂三期工程建设389.44 万元,管网建设支出12,032.91 万元。公司2010 年重大资本性支出共计25,725.38 万元,包括融资租入固定资产17,328.80 万元,管网建设支出50,43.77 万元,智能水务工程支出1,029.82 万元,利港水厂改扩建工程支出1,141.11万元,受让利港水厂土地使用权381.88 万元,购买江阴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的股权800 万元。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详见"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还包括公司每年经营计划内的管网投资建设,以及公司新水厂--澄西水厂的投资建设。
四、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报告期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有重大影响的因素分析
为解决公司长期存在的业务独立性和资产完整性缺陷,公司于2008年11月向同一公司控制权人控制下的给排水公司定向发行股份,整合其拥有的全部供水管网资产。本次业务重组完成后,公司拥有了完整的供水业务产业链,在提高公司独立性的同时,增强的公司的盈利能力。
为减少与公司大股东给排水公司在工程安装业务方面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09年11月26 日设立市政工程公司,同时给排水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不再从事与供水管网相关的工程安装业务。市政工程公司的成立一方面降低了公司在工程安装业务方面的支出,另一方面增加了公司的收入来源,优化了公司的业务结构。
为更好地服务于江阴市水环境治理,公司于2010年1月20 日设立全资子公司恒通公司。恒通公司于2010年2 月10 日与江阴市建设局、江阴市财政局签署《江阴市城区排水管网运营维护委托协议》,受托运营维护所有已建江阴市城区主次干道排水管网。公司通过恒通公司的设立运营介入排水服务业务领域,并为未来介入污水处理业务领域打下了基础。
自2009 年开始,公司经营层大力推行管理升级与流程再造,先后将公司的中层以上干部送到清华大学进行培训。通过学习先进管理理论并引入现代信息技术,将公司长期积累的行之有效的生产技术、工艺流程以及管理经验予以系统化、模块化、标准化,使之成为可以复制的模板。公司已初步具备实施异地扩张战略的运营能力。
(二)公司的主要优势及困难
1、公司主要优势
(1)产业政策优势
从国家产业政策来看,水务是与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事业,是受到产业政策重点支持的行业。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十一五"纲要、《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中多次提出,要加大城乡的公共事业建设力度,加快建立完善的城镇供水设施,并建立保障城市饮用水安全的有效机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一体化发展,统筹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统筹规划建设城镇供排水、供电、通信、垃圾处理和覆盖城乡的区域性防洪排涝、供水、治污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在完善建设事业的创新体系,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完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机制的同时,通过实行区域供水等有效的途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资产的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2)业务结构优势
公司已建立了以供水主业为基础,辅以工程安装和污水管网维护与监测服务业务的业务结构。随着江阴市政建设尤其是污水管网建设的快速发展,公司这两块业务收入将稳步增加。安装与服务业务收入的增加可以丰富公司的业务结构,降低对供水业务的依赖。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将在做强做大水务主业的基础上,在主业覆盖区域内的市政基础产业领域实现适度多元化。这样的业务结构在确保公司在获取水务领域稳定收益的基础上,可以借助公司通过经营水务取得的各种优势,适度介入市政工程等竞争性业务领域,拓展盈利空间。公司积极稳健的业务结构将支撑公司的持续较快发展。
(3)技术装备优势
公司采用了行业领先的制水自动化控制系统,并将GIS 系统、SCADA 系统等自动控制系统运用于给水管网管理、系统调度方面,对供水管网进行有效管理和调度,并进行实时远程数据采集,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减少人为误差和失误,降低供水能耗,保障水质的稳定。在管网检漏方面,公司采用技术领先的Sebalog N 管网漏水巡视仪,定期对全市管网检测,重点对年代久远的管道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隐蔽漏点,有效降低管网漏损。公司的主要供水管网均为2002 年以后建设,其中大量采用了球墨铸铁管,管网质量较好,成新度较高。公司在技术装备方面的优势使得公司在漏损率、单位电耗等技术指标方面全面优于行业平均水平。公司2009 年主要生产技术指标与行业平均水平比较如下表:
项目 江南水务 行业平均水平
电耗(千瓦时/千米 ) 164.54 307.57
漏损率(%) 9.59 16.23
数据来源:《城市供水统计年鉴》(2010年)中国城镇供排水协会在水质监测与检测方面,公司在全市范围内设立了包括水源、水厂和管网在内的水质预警系统。仅城区管网就设有40 个水样采样点,实现了从源头到管网水质的监测,为城市供水的安全可靠性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同时,公司的水质检验中心能够自行检测国家水质106项标准中的83 项,并通过定期将水样送交水质检测单位检验,保证公司出厂水质完全符合GB5749-2006技术标准,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0 年科学技术项目计划>的通知》(建科[2010]64号),公司正在从事的项目--《城市智能水务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编号:2010-K7-5)已被列入住建部2010 年科学技术项目。公司还在与清华大学合作建设长江水处理联合实验室,打造国内最完备的长江水处理问题综合研究与实验基地,研究设计长江中下游流域水质保障与低能耗供水的系统化解决方案。上述技术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确立公司在水务行业的技术优势。
(4)经营管理优势
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拥有丰富的行业知识和平均超过 20 年的水务行业从业经验。公司管理层在合理配置公司资源,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及人员生产效率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公司实施严格的内部管理,保证产品质量,自成立以来供水质量稳定可靠,多次获得社会各界颁发的荣誉称号。公司被评为"2005 中国工业行业排头兵企业"、"江苏省诚信企业"、"无锡市AAA 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和"江阴市明星企业"。
公司日均供水量突破60 万立方米,已超过江苏省内大部分地级市的自来水公司,是全国100家最大的自来水生产企业之一,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居国内城市自来水企业前列,显示出公司的经营管理优势。
(5)价格优势
江阴市目前的综合水价在苏锡常地区处于较低水平,具有价格优势。考虑到江阴市在经济实力及居民承受力方面的优势,江阴市的水价有较大上调空间。
江阴及周边城市(城区)水价情况如下:
3 工商服务业用水 3
城市 居民用水(元/m ) 3 特种用水(元/m )
(元/m )
昆山 1.40 1.80 3.70
无锡 1.90 2.45 3.40
张家港 1.45 1.80 3.20
常州 1.72 2.15 2.77
宜兴 2.00 2.32 2.42
常熟 1.45 1.95 3.65
靖江 1.45 2.25 2.50
(调整前) 1.10 1.57 2.47
江阴
(调整后) 1.30 1.90 3.10
注:1.上表价格均不含污水处理费。
2. 调整后的自来水价格自2010年9 月1 日起执行。
目前公司出厂水质量已满足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颁布的10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随着该标准于2012年7月1 日开始全面实施,部分落后企业将由于饮用水质量标准的提高而增加供水成本,使企业面临更大的经营压力。
(6)服务优势
本着"用户至上"的企业宗旨,公司十分重视对社会的服务,并以高于《江苏省城市供水服务质量标准》的要求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发生突发性爆管,接报后,1小时内抢修人员到达现场,3 小时内止水;无特殊情况DN300 以下的管道24 小时内修复通水,DN300-800 管道在36 小时内修复通水,800毫米及以上管道在48 小时内修复通水。经统计,公司近两年抢修及时率均达到100%。据公司测算,对照《江苏省城市供水服务质量标准》中关于抢修时间的规定,公司由于抢修更加快速与及时,由此减少的损失在2008年和2009年分别为150.75万元和174.12万元。
本着"人水和谐"的企业理念,公司积极参与和谐江阴的建设,为全市特困户、特级教师、军烈属等1,500余户实行上门服务。
公司十分注重对用户问题的解答。公司2009年受理服务热线共15,717件,服务满意度达99%。
(7)地域优势
公司所处的江阴市系国内最为富庶的城市之一,居民消费能力强,城市化发展速度较快。江阴市"利用城市各类优势生产要素建设大批农村新型社区,使农民能与城里人共同享受到公共基础设施及生活条件"(摘自中央调研组《江苏省江阴市经济社会发展调查》),将自来水供水工作开展到村一级行政单位,使公司潜在客户群体大大增加(目前公司供水人口超过100万人,江阴市城乡居民总人口约为240 万人)。另外,由于江阴市毗邻长江,公司有直达长江的取水口,在苏锡常地区有明显的水源优势。可望借江苏省政府全面禁止开采地下水的政策东风,向周边地区拓展。
2、现阶段的主要困难
相对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司的融资渠道单一,基本依靠滚存利润与银行贷款。
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及财务费用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有明显差距。融资渠道单一限制了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提升。
(三)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趋势分析
作为公用事业类企业,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与所在地域经济发展与城市化进程密切相关。根据市政府的规划,江阴市2015年度GDP 将超过3710亿元,"十二五"期间GDP 年均增长14%左右;2015 年度工业总产值将达到1万亿元,较2009年度增加1倍左右。地方经济尤其是工业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将确保工业用水需求持续旺盛。同时,江阴市计划"十二五"期间城市化率年均提高1%左右,至2015年达到70%,城市化率的稳步提升也将促进居民用水需求增长。由于公司已取得江阴市供水业务特许经营权,实现了在当地的排他性经营,因此江阴市用水需求的增长将直接增加公司的销售规模与收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并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对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也将发挥重要作用--乡镇水厂资产收购项目的实施将减少公司自来水销售的中间环节,提升销售毛利率;
利港水厂改扩建项目将提升公司供水能力,扩大供水区域,降低供水成本;智能水务开发及综合应用项目将提升公司的技术水平,在降低供水漏损与能耗的同时确立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优势。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对于未来财务状况与盈利能力将产生深远影响。发行上市将大大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迅速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与抗风险能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将明显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更重要的是,发行上市可以为公司打通直接融资渠道,树立品牌,推动公司水务主业不断优化和异地拓展,帮助公司实现跨越式成长。
五、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必要性的分析
1、发行人的上市将进一步推动公用事业行业的市场化与规范发展。上市以后,公司将接受来自证券监管部门、交易所的监管,全面公开财务与经营信息,接受市场与广大投资者的监督。这有助于提高公用事业行业的透明度,从而推动全行业加强成本控制,提高效率、改善服务,更好地实现公共利益。
2、一段时间以来,跨国水务巨头在国内频频通过资本运作高价收购地方水务企业,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水价的上涨。传统水务企业受制于资金实力与品牌话语权的欠缺,难以与之抗衡。登陆蓬勃发展的A 股市场,将迅速提升发行人的品牌与资金实力。同时,借助资本市场多样化的融资工具,发行人可望以较低成本实现兼并整合,输出先进的技术、管理与服务,实现公众、政府与公司的多赢局面。
3、水务行业对经济波动的敏感性较低,其盈利能力受能源、电力等基础生产资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小,能有效抵御经济周期性波动。长期稳定的盈利能力与良好资产质量使发行人的股票具有坚实的估值基础。公司发行股票并上市能够为投资者提供回报可靠,风险较低的投资机会。
六、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的影响
参见本招股书"第十节十一、财务报表附注中的重要事项"。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的发展战略是:"做强做大水务主业,打造跨流域水务服务龙头企业;在主业覆盖区域内的市政基础产业领域实现适度多元化。植根公用事业、服务民生健康、保护水土环境、实现人水和谐"。
二、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计划
(一)主营业务经营目标
1、供水业务经营目标:完成对江阴境内全部乡镇水厂及支线管网收购,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入,加强水源保护、水质监测和工程运行管理,构建全面覆盖江阴市全境的供水网络,实现江阴市城乡区域供水一体化,降低全市供水成本,提升全市企业和城乡居民用水质量;建设第二水源,提升取水与供水能力,实现环网供水,确保安全供水。
2、排水业务经营目标:构建覆盖江阴境内全部排水管网的实时监测与自动化调度系统,监督并协助各排污企业与污水处理企业达标排放,提高农村污水处理水平,满足市政府对于控源截污和保护水土环境的要求。
3、多元化经营目标:优化主营业务结构,提高市政类业务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市政工程公司要在江阴市的市政给排水工程业务领域占据稳定的市场份额。
(二)核心竞争力提升计划
公司以威立雅、苏伊士等国际水务龙头企业为发展目标,将通过在江阴成功经营水务积累资金、技术与管理经验后逐步向外扩张,成为跨流域的水务服务龙头企业。
未来三年公司将通过以下工作提升核心竞争力:
1、对公司目前行之有效的先进技术工艺、管理流程进行总结提升,以现代信息技术将其标准化、模块化,通过"智能水务"项目的实施,推出水务现代化服务模板。
2、与清华大学等国内一流科研院所合作建设长江水处理联合实验室,打造国内最完备的长江水处理问题综合研究与实验基地,研究设计长江中下游流域水质保障与低能耗供水的系统化解决方案,占领长江中下游流域水务行业技术高地。
3、公司在上市成功后,将进一步加强规范运作,注重股东回报,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实现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构筑通畅的融资渠道。
标准化的服务模板、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准和通畅的融资渠道,将构成公司未来突破区域限制,实现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三)水务业务拓展计划
未来三年内,公司将主要从开拓污水处理业务和异地扩张供水业务两方面拓展水务业务:
1、大力开拓污水处理业务
目前江阴市共有污水处理企业38家,这些企业均为民营、集体或外来投资控股的企业。公司拟在市政府的支持下,从乡镇污水处理市场入手,通过收购、新建或托管运营等市场化手段积极介入污水处理业务。公司董事会已于2010年12月审议通过了向全资子公司恒通公司增资,用以收购江阴市南闸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全部经营性资产的议案。公司计划在2011 年内完成对江阴市内2 家以上乡镇污水处理厂的收购,使公司的污水处理能力超过3 万立方米/日;在2013年底之前完成对江阴市主要乡镇污水处理厂的整合,污水处理能力突破35 万立方米/日,在江阴市的污水处理市场占据主导份额。污水处理业务将与供水业务、污水管网维护与排放监测业务一起构筑公司完善的水务一体化服务产业链。
2、实现供水业务异地扩张
借助上市形成的资金与融资渠道优势,结合公司在供水业务领域技术、工艺、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三年内要实现在江阴周边市县控制运营1家以上的供水企业,日供水量超过10万立方米。
(四)人力资源计划
随着公司发展及本次募股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人力资源瓶颈将凸显。为此,公司在通过外部招聘,重点引进优秀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同时,将继续大力做好内部培训。一方面,通过与清华大学合作建设的研究基地和中试基地,有计划地组织生产技术人员进行理论学习和模拟试验,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另一方面,在组织专家对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培训的同时,利用本次收购乡镇水厂新增的大量管理岗位有计划地锻炼与培养管理人才。公司要通过未来三年的人力资源建设,打造能够支持公司下一步异地扩张计划,有效执行公司水务现代化服务模板的人才梯队。
(五)融资计划
公司将以规范的运作、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稳定、持续的发展回报广大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上保持持续融资功能。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结合公司发展状况和企业中长期战略目标,适时通过银行贷款和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促进公司业务快速、健康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及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假设条件
1、国家现有法律、法规、行业管理政策及所在地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2、公司本次发行实现筹资目标,投资项目进度基本上按计划进行;
3、生产经营能力不受能源、动力、原材料短缺等重大不利因素影响;
4、无其他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面临的主要困难
1、现行的供水价格形成机制限制了公司供水业务的盈利成长空间。目前国内执行的《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沿用至今已十余年,其确定的单一以调控净资产利润率为目标的定价模式在保护供水企业稳定收益的同时,也限制了供水企业改进技术管理水平,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行业"优不胜劣不汰"的竞争局面。公司已在水价低于周边县市的条件下取得了行业内领先的净资产收益率,但现行的供水价格形成机制限制了公司进一步提升供水业务盈利能力的空间。
2、水务行业受国家和地方政府管制,行业生产要素缺乏流动性。公司受制于所处县级市的地域限制,在品牌影响力和话语权方面均落后于国际水务巨头和国内大型水务集团,迫切需要通过上市提升品牌与话语权,打开异地扩张的瓶颈。
四、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上述业务发展计划是在公司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借鉴国际水务龙头企业的先进经验,对公司现有业务进行的扩充和提升。按照上述业务发展计划,公司未来3年将在业务规模扩大的基础上,实现主营业务适度多元化,提升公司盈利成长空间;确立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和现代化服务模板,显著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盈利能力。
五、本次募股资金对实现上述业务目标的作用
本次募股资金计划是公司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成功实施对于公司实现上述业务发展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本次募股计划不但为公司的投资项目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更重要的是为公司构建了资本市场的融资平台,使公司发展进入新的层次,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优化管理的同时,全面提升了公司的实力与品牌。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经2010年2 月6 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5,880 万股,募集资金按照轻重缓急,计划用于以下三个项目:
投资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期 项目批复文号
(万元)
1 乡镇水厂资产收购项目 17,574.00 - 澄发改投[2010]132号
2 智能水务开发及综合应用项目 7,784.90 3年 澄发改投[2010]133号
3 利港水厂改扩建项目 6,996.74 1年 锡发改许投[2010]93号
总计 32,355.64 - -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避免影响发行人业务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发行人已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已根据与南闸自来水站、周庄镇自来水厂、华士自来水厂、长泾自来水厂、夏港自来水厂、祝塘自来水有限公司、新桥自来水公司等12家自来水厂签订的《资产收购协议》,对乡镇水厂资产收购项目投入1,827.40万元;对智能水务开发及综合应用项目投入1,110.94万元;对利港水厂改扩建项目投入1,141.11万元,公司前期已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投资共计4,079.45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实施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发行人将通过自筹解决,若资金有剩余,将用于补充发行人流动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意义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三个项目:乡镇水厂资产收购项目、智能水务开发及综合应用项目和利港水厂管网改造项目,均具有良好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效益。
1、社会意义
住建部在《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在城镇供水设施建设和改造中,要完善城镇供水基础设施,扩大公共集中供水设施的服务范围,并要求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监管。
(1)乡镇水厂资产收购项目
乡镇水厂的收购,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是完善江阴农村供水基础设施的重要举措。同时,该项目的实施,将在提高供水设施和水资源利用效率的同时,进一步推进江阴整个地区城乡统筹的区域供水,扩大城镇供水的服务范围。
(2)智能水务开发及综合应用
该项目是应用信息技术、传感技术等在水务行业进行的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该项目的实施,将水务业务系统中的供水、用水、排水、售水、节约用水、污水再利用等各个子系统有机地统一起来,从全系统的角度进行管理决策,使水务事业在安全保障、优质服务、节支增收等各个方面达到最优化的目标;同时对供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监管发挥良好的作用,有助于在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形成权威、公正、可信、高效、分工合理的监管体制。
(3)利港水厂改扩建项目
该项目是公司为改善江阴西部区域供水条件,完善区域供水基础设施的重要举措。该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改善城镇供水水质、降低供水管网漏损。
同时,通过提高利港水厂产能(由原设计规模3 万立方米/日改造为6 万立方米/日),并将申港等地区纳入公司环网供水范围,将在提高集中供水服务范围的同时,在江阴地区建立完善的城乡供水安全及应急保障体系,确保城乡人民的饮用水安全。
2、经济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增强供水能力,扩大服务规模,充分发挥规模化经营优势,全面提升水务综合服务实力,成为现代化水务企业,实现公司"打造跨流域水务服务龙头企业"的战略目标。
(1)乡镇水厂资产收购项目
该项目的实施,将有效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改善乡镇居民用水状况,实现"同城同水"、"同网同价"。同时,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减少当地供水中间环节及损耗,提高运营效率,有效降低供水成本,缓解供水成本压力。
(2)智能水务的开发及综合应用
该项目可以将公司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与技术加以归纳和提升,并结合信息和远程监控技术将其标准化、模块化,提升公司的技术底蕴和核心竞争力,为实现"打造跨流域水务服务龙头企业"的战略目标夯下坚实的基础。
该项目通过降低生产电耗和漏损、节省人力成本、减少爆管以及增加排水服务收益实现项目收益。
(3)利港水厂改扩建项目
该项目拟对利港水厂进行产能改造,主要是要扩大利港水厂管网的输水能力。本次扩能改造完成后,利港水厂的日供水能力将达6 万立方米/日,除覆盖原供水区域外,还将把西部其他乡镇纳入公司供水范围,提升公司供水区域,有效降低公司供水成本,并确保利港水厂改造后较高的设施使用效率。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情况
(一)乡镇水厂资产收购项目
1、江阴市供水现状介绍
(1)城乡供水各自为政、粗放经营的状况尚待改进
江阴市作为一个经济发达的县级市,较早实现了城乡自来水的普及。但由于乡镇供水开始较早且各自为政,形成了目前乡镇供水主要采取转供水的供水模式。该模式导致乡镇水厂管理和技术水平较低,管网维护投入不足。因此,供水环节中的漏损率相对较高,且水质得不到保障。
从现状看,区域供水工程已形成一定的规模。大部分重点乡镇供水已纳入城市公用供水系统。因此,完善区域供水体制,在供水管理、调度、统筹规划等方面形成与区域供水相适应的建设管理机制,最大程度避免水资源浪费和重复投资已具有一定的基础。
(2)部分乡镇管道老化,管网漏损率高
江阴市供水行业发展已经有几十年的历程,用水普及率逐年提高,供水管网已覆盖到整个市域。但是部分乡镇地区管道陈旧,还有相当多的混凝土管道,这些管道的使用造成管网的漏损率较高。同时,由于部分区域供水的输水管线较长,为了降低漏损而降低供水水压,造成供水的矛盾。
2、项目的必要性
(1)适应江阴城市化发展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江阴市经济飞速发展,城市规模日趋扩大。在转供水体系下各乡镇自行建设,缺乏统一规划的状况已不能适应江阴市城市化发展水平,部分乡镇管网陈旧,漏损严重且水质无法保证。乡镇水厂的收购,可以通过整合现有供水管网,扩大公司供水覆盖范围,实现城乡区域供水,提高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并能够随着江阴城市化建设的统一规划进行管网建设与维护,满足江阴市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
(2)降低供水成本的需要
乡镇水厂的收购,可以有效整合全市供水体系,以公司先进的管理制度和雄厚的经济基础,可以更好地承担管网的维护和更新,以降低管网漏失率,节约水资源,降低供水成本,实现整个江阴用水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的规定,收购乡镇水厂,实现一定范围内的区域供水将进一步有利于缓解水价上涨的压力。
(3)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的需要
本次拟收购的乡镇水厂,其终端客户涵盖了包括华西村、凯诺科技、江苏阳光、三房巷等江阴大部分上市公司在内的大型工业企业。收购完成后将大大提高公司工业用水的销售量,提升销售毛利率。从2010 年上半年租赁经营的情况看,本次拟收购的乡镇水厂盈利情况良好。
3、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建设内容
本次乡镇水厂资产收购项目涉及范围包括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泾镇、祝塘镇、新桥镇、华士镇、南闸镇、夏港镇、利港镇、璜土镇范围内的多个水厂,包括周庄镇自来水厂、长泾自来水厂、祝塘自来水有限公司、新桥自来水公司、华士自来水厂、南闸自来水站、夏港自来水厂、利港自来水有限公司、为民自来水服务有限公司、璜土澄常水厂、璜土自来水厂、石庄自来水厂。
(2)项目建设方案
对涉及的9 个乡镇的12 家水厂所有与自来水供应有关的资产:供水管网、机器设备、房屋构筑物、原材料及在用低值易耗品、土地使用权资产进行收购。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已对相关资产进行了评估,公司在评估价的基础上,以17,574.00万元收购9 个乡镇的12个水厂位于江阴市相关镇辖区内的所有与自来水供应有关的资产。
4、项目投资概况
该项目投资17,574.00万元,包括固定资产购置费16,895.62万元,其他资产购置费678.38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购置费包括房屋建筑类购置费16,678.31万元及项目设备购置费为217.30 万元,其他资产购置费包括土地使用费373.14 万元和低值易耗品及原材料购置费305.24 万元。资产购置价格系以评估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涉及价格的调整机制。本项目涉及的12家乡镇水厂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基本情况如下:
(1)江阴市周庄自来水厂
①基本情况
江阴市周庄镇自来水厂系由江阴市周庄镇人民政府出资组建的集体企业,于1994年1月24 日取得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3202811104889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 万元。2007年1月,江阴市周庄镇人民政府增加对本厂投资1,491万元,注册资本变更为1,500万元。经营范围为:自来水供应;自来水管道安装。
②根据江苏公证出具的苏公W[2009]E3113 号审计报告,及中天评估出具的苏中资评报(2009)第201 号评估报告,本次收购资产账面价值及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账面价值 经审计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存货 31.13 45.05 45.05 0.00 0.01%
房屋建筑物 124.73 3.11 59.52 56.41 1,814.93%
管道沟槽 2,039.74 3,370.65 3,251.49 -119.16 -3.54%
设备及车辆 42.05 38.32 42.63 4.31 11.24%
合计 2,237.65 3,457.13 3,398.69 -58.44 -1.69%
(2)江阴市华士自来水厂
①基本情况
江阴市华士自来水厂系江阴市华士镇镇办集体企业,隶属于华士镇人民政府。该水厂于1984 年12 月18 日在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金为50万元。经营范围为:自来水供给;自来水管道安装、维修;建材、水暖部件的销售。
②根据江苏公证出具的苏公W[2009]E3111 号审计报告,及中天评估出具的苏中资评报(2009)第220 号评估报告,本次收购资产账面价值及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账面价值 经审计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存货 62.05 62.05 62.05 -0.00 0.00%
管道沟槽 2,733.25 2,480.86 2,808.64 327.78 13.21%
设备及车辆 53.78 40.63 43.38 2.75 6.76%
合计 2,849.08 2,583.55 2,914.07 330.52 12.79%
(3)江阴市长泾自来水厂
①基本情况
江阴市长泾自来水厂成立于1991年6 月8 日,系隶属于长泾工业总公司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成立时注册资金9.7 万元,2001 年5 月,江阴市长泾工业总公司对该厂增加投资45.3 万元,注册资金变更为55 万元。经营范围为:自来水供应;自来水管道安装;制水。
②根据江苏公证出具的苏公W[2009]E3114 号审计报告,及中天评估出具的苏中资评报(2009)第221 号评估报告,本次收购资产账面价值及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账面价值 经审计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存货 - 6.58 8.95 2.37 35.97%
管道沟槽 1,224.51 1,165.91 1,447.67 281.76 24.17%
设备及车辆 18.03 8.77 14.70 5.93 67.63%
合计 1,242.54 1,181.26 1,471.32 290.05 24.55%
(4)江阴市新桥自来水公司
①基本情况
江阴市新桥自来水公司系江阴市新桥镇镇办集体企业,于1992年10月29 日在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金为51.8 万元。经营范围为:自来水制造;水电安装;水暖器材、五金交电、建材的销售。
②根据江苏公证出具的苏公W[2009]E3110 号审计报告,及中天评估出具的苏中资评报(2009)第199号评估报告,本次收购资产账面价值及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帐面价值 经审计账面价值 评估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存货 33.60 33.60 32.51 -1.09 -3.24%
无形资产-土地 - - 124.25 124.25 -
房屋 137.25 193.09 157.17 -35.92 -18.60%
管道与沟槽 811.68 716.34 967.82 251.48 35.11%
设备及车辆 13.16 9.98 9.78 -0.20 -2.00%
合计 995.69 953.01 1,291.53 338.52 35.52%
(5)江阴市祝塘自来水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
江阴市祝塘自来水有限公司系江阴市祝塘投资有限公司和江阴市祝塘镇建设管理服务所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 年5 月21 日,注册资本为50万元,江阴市祝塘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江阴市祝塘镇建设管理服务所出资2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经营范围为:转供自来水;自来水管道的安装、维修、销售。
②根据江苏公证出具的苏公W[2009]E3115 号审计报告,及中天评估出具的苏中资评报(2009)第219 号评估报告,本次收购资产账面价值及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账面价值 经审计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存货 30.33 36.50 36.50 0.00 0.00%
房屋建筑物 - 0.36 5.30 4.94 1,360.00%
管道沟槽 1,397.85 1,028.57 1,250.13 221.56 21.54%
设备及车辆 29.38 12.12 15.68 3.56 29.38%
合计 1,457.55 1,077.55 1,307.61 230.06 21.35%
(6)江阴市南闸自来水站
①基本情况
江阴市南闸自来水站系江阴市南闸镇镇办集体企业,隶属于南闸镇人民政府。于1992年9 月7 日在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金为6 万元,经营范围为:自来水的供应、零售;自来水管道的安装、维修;水暖管道零件的销售。
②根据江苏公证出具的苏公W[2009]E3108 号审计报告,及中天评估出具的苏中资评报(2009)第104号评估报告,本次收购资产账面价值及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账面价值 经审计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存货 13.51 14.25 14.39 0.14 0.97%
房屋建筑物 955.37 2.00 2.85 0.84 42.10%
管道沟槽 - 628.07 654.29 26.23 4.18%
设备及车辆 11.48 11.19 8.01 -3.18 -28.43%
合计 980.36 655.51 679.54 24.02 3.67%
(7)江阴市为民自来水服务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
江阴市为民自来水服务有限公司是由江阴市利港镇投资有限公司和江阴市利港镇西石桥社区居委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公司,于2002年10 月31 日在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0万元,江阴市利港镇投资有限公司投资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江阴市利港镇西石桥社区居民委员会投资9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公司经营范围为:自来水管理服务;水暖设施维修服务。
②根据江苏公证出具的苏公W[2009]E3108 号审计报告,及中天评估出具的苏中资评报(2010)第3 号评估报告,本次收购资产账面价值及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账面价值 经审计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存货 11.55 11.07 10.72 -0.35 -3.18%
管道沟槽 2,475.59 1,528.32 2,095.83 567.51 37.13%
设备及车辆 19.87 9.87 15.09 5.22 52.85%
合计 2,507.01 1,549.26 2,121.64 572.38 36.94%
(8)江阴市璜土澄常水厂
①基本情况
江阴市璜土澄常水厂系江阴市璜土镇镇办集体企业,隶属于璜土镇人民政府。该公司于1993年11月4 日在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金为88 万元。经营范围为:供水、供水管道、排水管道施工。
②根据江苏公证出具的苏公W[2010]E3015 号审计报告,及中天评估出具的苏中资评报(2010)第4 号评估报告,本次收购资产账面价值及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账面价值 经审计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房屋建筑物 61.00 30.30 31.54 1.24 4.09%
管道沟槽 517.39 330.39 440.13 109.74 33.21%
设备及车辆 45.70 24.66 28.73 4.07 16.53%
合计 624.10 385.35 500.40 115.05 29.86%
(9)江阴市璜土自来水厂
①基本情况
江阴市璜土自来水厂系江阴市璜土镇镇办集体企业,隶属于璜土镇人民政府。该水厂于1990年12月17 日在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金为50.56万元,经营范围为:供水、管道安装。
②根据江苏公证出具的苏公W[2010]E3016 号审计报告,及中天评估出具的苏中资评报(2010)第5 号评估报告,本次收购资产账面价值及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账面价值 经审计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存货 23.95 24.01 24.01 0.00 0.00%
管道沟槽 488.52 257.84 395.32 137.48 53.32%
设备及车辆 38.30 37.73 39.92 2.19 5.79%
合计 550.78 319.58 459.25 139.67 43.70%
(10)江阴市石庄自来水厂
①基本情况
江阴市石庄自来水厂成立于1991年4 月28 日,系隶属于江阴市璜土镇人民政府的集体企业。该水厂注册资金为80 万元,经营范围为:供水;管道安装。
②根据江苏公证出具的苏公W[2010]E3017 号审计报告,及中天评估出具的苏中资评报(2010)第6 号评估报告,本次收购资产账面价值及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账面价值 经审计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管道沟槽 1,373.35 985.65 1,229.44 243.79 24.73%
设备及车辆 61.43 19.38 34.39 15.01 77.45%
合计 1,434.78 1,005.03 1,263.83 258.80 25.75%
(11)江阴市夏港自来水厂
①基本情况
江阴市夏港自来水厂成立于1985年7月26 日,系隶属于江阴市夏港镇人民政府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注册资金为15.4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供应、维修:自来水,自来水安装维修。
②根据江苏公证出具的苏公W[2009]E3112 号审计报告,及中天评估出具的苏中资评报(2009)第200 号评估报告,本次收购资产账面价值及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账面价值 经审计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房屋建筑物 - 5.52 - -5.52 -100.00%
管道沟槽 507.53 469.07 632.66 163.59 34.87%
设备及车辆 22.54 7.11 11.96 4.85 68.22%
合计 530.06 481.71 644.63 162.92 33.82%
(12)江阴市利港自来水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
江阴市利港自来水有限公司系由江阴市利港镇投资有限公司和江阴市特种材料厂共同出资组建,该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29 日,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江阴市利港镇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江阴市特种材料厂出资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
2007 年3 月,江阴市利港镇投资有限公司和江阴市特种材料厂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单艳、单鸣。公司股权变更后,单艳投资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单鸣投资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公司经营范围为:自来水制水、供水。
②根据江苏公证出具的苏公W[2009]E3116 号审计报告,及中天评估出具的苏中资评报(2010)第2 号评估报告,本次收购资产账面价值及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账面价值 经审计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房屋建筑物 512.75 1,171.89 1,395.20 223.30 19.06%
设备及车辆 188.17 233.71 246.69 12.98 5.55%
合计 700.91 1,405.60 1,641.88 236.29 16.81%
5、项目涉及收购资产权属、相关负债承担约定和人员安置安排情况
(1)项目涉及收购资产权属情况
①公司拟收购的12家乡镇水厂的资产主要为乡镇供水管网、办公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和房屋等。其中,供水管网、办公电子设备和运输工具等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被抵押、质押、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况;拟收购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情况如下:
出售方 固定资产 面积(㎡) 评估净值(元) 备注
璜土澄常水厂 泵房 106.60 197,616.00 无土地、房产证
周庄镇水厂 泵房 42.00 30,510.00 无土地、房产证
泵房 22.22 10,362.00
南闸自来水站 泵房 26.46 15,708.00 无土地、房产证
简易棚 5.40 2,400.00
祝塘自来水公司 仓库 116.44 52,998.00 无土地、房产证
办公楼辅房 106.98 69,872.00 有土地证、无房
新桥自来水公司
仓库车库 151.78 79,000.00 产证
小计 - 577.88 458,466.00 --
综合大楼 855.45 1,223,440.00
门卫 35.66 89,954.00
仓库 150.06 117,972.00
泵池(房)一期 221.70 341,264.00
有土地证、无房
利港自来水公司 配水楼 198.65 209,931.00 产证
泵池(房)二期 263.11 462,792.00
配电房 170.00 134,827.00
泵池(房)三期 91.03 169,260.00
小仓库 31.80 15,134.00
利港小计 - 2,017.46 2,764,574.00 -
合计 - 2,595.34 3,223,040.00 -
公司拟收购的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中,璜土澄常水厂、周庄镇水厂、南闸自来水站、祝塘自来水公司、新桥自来水公司的房产均为生产辅助性用房等简易建筑,且涉及数量及价值较小,不会对公司的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利港自来水公司相关房产的土地证已取得,房产证正在办理之中。
②根据公司与12家乡镇水厂签署的《资产收购协议》,各乡镇水厂均承诺拟出售资产权属不存在争议,如因该等房产权利受到限制问题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均由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③被收购资产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均已作出同意各乡镇水厂出售相关资产的的正式批复,并对各乡镇水厂拟出售的经营性资产的权属做出确认,确认各项资产分别属于各乡镇水厂所有,不存在权属争议。
(2)关于收购资产涉及负债承担约定和人员安置安排
①本次收购的标的仅是经营性资产,不涉及任何负债。
根据公司分别与12家乡镇水厂签署的《资产收购协议》,各乡镇水厂均已对目标资产权属情况做出承诺,即"本次收购的目标资产未设定任何质押或查封、扣押等使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将来也不会发生被设定任何质押或被查封、扣押等使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且涉及土地、房产等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的,都能合法有效的过户至公司名下。"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或拒不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承诺和义务,即构成违约。任何一方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资产出售人均承诺上述房产权属不存在争议,如因该等房产权利受到限制问题给发行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均由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②关于人员安置。
公司分别与12家乡镇水厂签署的《资产收购协议》中关于"职工安置"的约定为,"在完成目标资产收购后,公司根据需要选择接受目标资产相关的原有职工,并与其建立劳动用工关系;公司未聘用的原有职工,由资产出售方自行安排。"
6、项目涉及的资产收购所履行法律程序情况
(1)资产出售方出售行为已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
2009年8 月31 日及2009年12月31 日-2010年1月3 日,资产出售方均已在资产收购协议中经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截至2010年1月3 日,被收购资产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均已做出关于各乡镇水厂出售相关资产申请的正式批复,确认资产出售方对出售资产的所有权,确认拟出售资产的评估结果,同意资产出售方出售相关资产给公司。
(2)公司收购行为已履行必要批准程序
2009年8 月31 日及2009年12月31 日-2010年1月3 日,公司先后与南闸、周庄镇自来水厂等12家乡镇水厂签署了《资产收购协议》,收购价格参考中天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的评估值确定。
2009年8 月24 日及2010年1月15 日,江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作出关于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12家乡镇水厂资产申请的正式批复,确认各项拟购买资产的评估结果,同意公司按照收购协议收购该12家自来水厂相关资产。
2010 年1月22 日和2010 年2 月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批准发行人拟用上市募集资金收购上述乡镇水厂相关资产事项。
本次拟进行的资产收购行为已履行必要批准程序,公司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并取得有关国资管理部门的批准,公司与各乡镇水厂签署的资产收购协议已合法生效,待协议约定的条件成就后即可实施。
7、环保情况
目前各乡镇水厂,除利港水厂自行生产自来水外,其他水厂均转供水。转供水不产生污染,只有少量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接城市污水管网,生活垃圾送垃圾填埋场处理。
8、项目的效益分析
(1)项目投资盈利能力
项目投资盈利能力指标见下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所得税前 所得税后 备注
1 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 % 20.08% 15.92%
2 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FNPV) 万元 10,272.44 5,799.44 折现率ic=10%
3 项目投资回收期(Pt) 年 6.12 7.07
经测算,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 15.92%,高于基准收益率;项目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7.07年(含建设期)。
(2)财务可持续性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每年财务净现金流量大于零,而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均大于零,运营期不需要增加维持运营所需投资,项目的现金流量状况较好。
(3)敏感性分析
考虑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对本项目计算期内存在的主要不确定因素进行敏感性分析,具体结果见下表:
序号 变化因素 变化幅度 内部收益率 财务净现值 (万元)投资回收期(年)
0% 20.08% 10,272.44 6.12
-20.00% 27.09% 14,189.39 4.94
-10.00% 23.20% 12,230.91 5.52
1 收购水厂投资
10.00% 17.51% 8,313.96 6.71
20.00% 15.33% 6,355.49 7.30
-20.00% 27.36% 17,396.81 4.85
-10.00% 23.67% 13,834.63 5.42
2 经营成本
10.00% 16.57% 6,710.25 7.00
20.00% 13.09% 3,148.07 8.12
-20% 11.81% 1,806.73 8.55
-10% 15.96% 6,039.58 7.15
3 售水量
10% 24.24% 14,505.30 5.34
20% 28.51% 18,738.15 4.73
-20.00% 23.13% 13,385.18 5.52
-10.00% 21.60% 11,828.81 5.81
4 漏损率
10.00% 18.57% 8,716.07 6.46
20.00% 17.05% 7,159.70 6.85
项目敏感性分析见下图:
从分析可知,在敏感性因素中,对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影响较大的因素是自来水销量和经营成本。因此,为保证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公司要加强项目管理与监督,降低经营成本,并抓好安全生产,加强供水管道的维护与检修,保证供水数量、质量与安全,确保项目能达到预期效益。
(4)财务评价结论
经综合测算,本项目财务经济指标见下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值 备注
一 经济数据
1 项目总投资 万元 18,274.00 -
1.1 收购水厂投资 万元 17,574.00 -
1.2 流动资金 万元 700.00 -
2 资金筹措 万元 18,274.00 -
上市募集资金 万元 17,574.00 -
公司自筹 700.00 -
3 项目收入 万元 8,633.3 计算期平均值
4 总成本费用 万元 5,934.5 计算期平均值
5 销售税金及附加 万元 70.3 计算期平均值
6 利润总额 万元 2,693.0 计算期平均值
7 所得税 万元 673.3 计算期平均值
8 税后利润 万元 2,019.8 计算期平均值
二 财务评价指标
1 投资净利润率 % 11.05 -
2 投资利税率 % 15.12 -
3 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 -
所得税后 % 15.92 -
所得税前 % 20.08 -
4 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 -
所得税后 万元 5,799.44 折现率ic=10%
所得税前 万元 10,272.44 -
5 项目投资回收期 -
所得税后 年 7.07 -
所得税前 年 6.12 -
6 资本金内部收益率 % 15.92 -
7 资本金回收期 年 7.07 -
8 资本金财务净现值 万元 5,799.44 -
财务评价指标表明,该项目实施后,在预定的投入产出的情况下,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5.92%(所得税后),财务净现值为5,799.44 万元,投资回收期为7.07年(所得税后)。本项目在财务上可以接受,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智能水务开发及综合应用项目
1、智能水务项目的技术背景
智能水务的内涵是以一种更加智能化的方法通过利用先进的模拟和信息技术来改变传统水务业务系统的运作方式,以提高决策、运营和管理能力。智能水务的技术特点在于:
(1)将水务业务系统中的供水、用水、排水、售水、节约用水、污水再利用等各个子系统有机地统一起来,从全系统的角度进行管理决策,强调各个子系统之间的联系,以实现整体水务系统最优化的目标。
(2))应用先进的传感技术、物联技术,并根据需要将各种传感装置嵌入水务业务系统各流程当中,从而使水务业务系统被极大程度地数据化,并通过传输网络进行互联,实现智能化的监控和管理。
(3)整合先进的模型、计算工具,应用计算能力强大的计算系统对数据进行整理、加工和分析,将数据转化为有效的信息,帮助管理者做出快速而正确的决策。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0 年科学技术项目计划>的通知》(建科[2010]64 号),公司《城市智能水务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编号:2010-K7-5)已被列入住建部2010年科学技术项目。
2、智能水务项目的技术功能
(1)节能降耗
智能水务的SCADA 系统、管网模型以及GA 优化调度模块联合运行,可实现供水管网的节能降耗。智能水务实时收集系统中的流量、售水量等数据,利用特殊的预测算法动态预测短期和长期的用水需求变化。在此基础上,利用管网模型和GA 优化调度系统,对一定时期内的水厂泵站泵的开启组合进行方案优选,以实现耗电量最少、泵的总开关次数最少、水压优化控制等目标,从而在保证供水压力的前提下,节能降耗、延长泵的使用寿命。
(2)漏损率控制
智能水务采用创新的综合漏损控制机制来实现管网漏损率的降低。在事前预防上,智能水务的优化调度算法和管网模型可以实现按需供水,优化控制管网中的水压,从而减少管网漏损和爆管的几率。在事后控制方面,智能水务采用逐步缩进的方法定位漏损点,在大尺度上采用DMA 方法利用漏损识别算法监测各区域的漏损量,对其中的严重区域采用先进的漏损巡视仪进行自动漏损监听,将漏损位置缩小到几十平米,最后再进行人工精确定位。EAI 系统可每年自动集成营销数据和产水数据,自动评估各区域的产销差,实现漏损的绩效评估。这种综合联动机制从漏损的各个环节进行综合控制,能够显著降低整体漏损率。
(3)水质安全保障
智能水务采用先进的管网自动监测设备,在现有的监测网络基础上将网络规模扩充五倍,在重点区域布设水质监测站点,并实现所有监测点24 小时不间断自动监控,使监测的覆盖率、频度和指标全面性达到全新的安全水平。智能水务的中心预警系统对这些监测数据进行OLAP 处理,实时识别水质警情信号,并利用管网模型预测警情的传播速度、影响范围以及需要的响应时间,同时警报信息可实时通过企业门户EIP迅速以短信、网络、电话等方式通知相关负责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预警系统预案库中储存了应急预案,可根据实际情况调出相应的应急预案,供决策者使用。
(4)城市排水调度
智能水务基于在线监测系统、工业自动化控制技术、跨流域排水管网模拟分析技术和GIS 技术,为排水系统的泵站、下游污水厂及闸阀的运营调度方案的设计、模拟、评估以及执行提供支持平台,实现智能化的排水系统运营调度服务,动态调控整体排水系统中的各个组成单元,提高排水系统的整体运行水平,减少城市洪涝灾害的风险,并降低排水系统的整体运行能耗。
3、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必要性
随着水务行业专业化运营管理模式的发展和成熟,管理服务的输出将会逐渐发展成熟,而由此引发的水务企业自身运营能力和管理水平的竞争将会越来越激烈,运营能力和管理水平将会成为水务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具有这样核心能力的企业将会赢得市场地位和实现资本价值。
信息技术作为一种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先进技术手段,已经证明可以显著地提高企业的运营和管理水平。目前国际上的水务企业信息化水平已经达到了智能化的程度,而国内水务机构的信息化建设也正在蓬勃发展,各大城市的水务机构相继推出了各自的信息化建设方案。从公司发展的角度来看,随着供水城乡一体化的实现和排水运营业务的全面扩展,亟需增强对大范围业务管理能力的提升。智能水务利用模型和信息技术等手段,其功能范围涵盖营销、信息交互、规划设计、高效生产、供应管理、运营维护、监控预警、决策支持等方面,可全面提升水务企业的科学决策和运营管理水平,契合了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
(2)可行性
该项目是在公司目前已经建有一定基础的信息系统之上,在系统应用程度、集成度、数据整合能力等方面进行提升,以进一步满足公司对业务发展、系统整合、信息安全等方面的需求,为公司进一步深化设计和研究提供良好的基础。因此,该方案具有良好的可行性。
4、项目建设内容
(1)智能水务业务功能逻辑
智能水务的功能范围涵盖决策支持、营销、信息交互、规划设计、高效生产、供应管理、运营维护、监控预警等方面,同时强调各个环节之间的联系,从而组成一个完整的水务智能化运营平台。为实现这样一个智能化水务系统,需要构建各种相应的功能模块,且各功能间之紧密集成,相互沟通协作,从而提升生产、运营等业务环节的生产效率和运营的水平。其各功能模块之间具有极其紧密的内在联系,系统关系图如下:
(2)系统总体结构
为圆满实现系统的功能,达到系统的各项性能指标,就需要明晰的系统建设的总体结构和集成思路。智能水务系统总体如下图所示:
5、项目投资概况
单位:万元
序 固定 研究 安装调试 占总投资
项目名称 其他 合计
号 资产 开发 培训 比例
1 应用软件设计开发 710.00 40.00 750.00 9.63%
2 数据库设计与建设 210.00 210.00 2.70%
3 数据采集系统 810.00 40.00 850.00 10.92%
4 硬件支撑平台 1,698.88 80.00 1,778.88 22.85%
5 水厂自控改造 2,203.50 535.45 2,738.95 35.18%
6 水厂变频改造 1,182.69 274.38 1,457.07 18.72%
合计 7,784.90 100.00%
其中,第1~4 部分即应用软件设计开发、数据库设计与建设、数据采集系统以及硬件支撑平台共3,588.88 万元的投资将同时作为公司研究项目《城市智能水务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的研究经费。
6、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水、电、暖、通讯等的供应情况
本项目涉及的产品所需原材料及辅助材料均为常用电子器件或材料,属于市场化产品,供应充足,都可以从市场采购解决。
本项目所需的配套条件主要是一般办公场地所需的水、电、空调、电话、互联网通讯等,公司现有场所能满足本项目对配套条件的要求。
7、项目的竣工时间及效益分析
(1)项目收入来源分析
项目实施后将会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排水管网服务收益、节能降耗、漏损率降低、人工成本节省以及爆管损失降低等方面。除了排水管网服务收益是直接的现金收益外,其它都是对现有成本的节省。根据北京中设泛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公司2009 年数据为基础保守预计,该项目的实施预计产生的收益包括:提供排水管网服务每年可新增运营服务收益76.2万元/年;节能降耗每年节约电耗230 万元;降低漏损率节约成本160万元/年;节省人力成本200 万/年;
降低爆管损失降低损失130万。
(2)财务盈利能力分析
根据测算,本项目的财务评价指标汇总表如下:
序号 项目 指标
1 内部收益率(%) 12.7
2 净现值(万元) 3,724.62
3 投资回收期(年) 10.1
4 投资利润率(%) 8.12
5 投资利税率(%) 8.99
(3)敏感性分析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设定敏感性分析中可能发生变化的主要因素为工程投资,考虑可能变化幅度为±20%。
工程投资对项目内部收益率的影响如下:
工程投资 +20% +10% 基本情况 -10% -20%
投资内部收益率 9.6% 11.0% 12.7% 14.3% 16.2%
(4)财务评价结论
经综合测算,本项目财务经济指标见下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值 备注
一 经济数据
1 项目总投资 万元 7,784.90 -
2 资金筹措 万元 7,784.90 -
上市募集资金 万元 7,784.90 -
3 项目收入 万元 1,306.84 计算期平均值
4 总成本费用 万元 485.88 计算期平均值
6 利润总额 万元 753.55 计算期平均值
7 所得税 万元 121.10 计算期平均值
8 税后利润 万元 632.46 计算期平均值
二 财务评价指标
1 投资净利润率 % 8.12% -
2 投资利税率 % 8.99% -
3 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 12.7% -
4 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 3,724.62 折现率ic=6%
5 项目投资回收期 10.1 -
以上分析表明,项目的内部收益率为12.7%,项目投资回收期为10.1 年,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从不确定性分析来看,项目可能承担的风险较小,因此项目从财务上是可行的。
(三)利港水厂改扩建项目
1、利港水厂概况
江阴澄西地区目前由利港水厂及常州西石桥水厂直供水和4座规模在1.0万立方米/日以下增压站(转供常州西石桥水厂水)供水。常州西石桥水厂直供和4 座增压泵站现状供水总规模约4 万立方米/日左右。
利港水厂位于江阴市西部利港镇,北滨长江,南临沪宁高速公路,地理位置优越。
1999年,由利港镇政府和江阴市特种材料厂共同出资筹建水厂,同年12 月28 日投产运作。经过多次扩建,利港水厂目前最大供水量3 万立方米/日左右,水厂占地面积10,338平方米,水厂现有人员30余人。
目前利港水厂原水取自长江,由常州自来水厂在利港镇的长江取水口转供,出厂水浊度夏天略高。受制于供水管网的局限性,利港水厂现在主要供水范围为璜土镇的开发区,以及利港镇的主镇和一个乡村。向璜土开发区供水采用一根DN500 主输水管线,向镇区供水由镇区管网完成输配水,管径DN500~DN100 不等。
2、现阶段江阴西部地区供水主要存在的问题
(1)供水现状不利于江阴地区整体发展
由于江阴地区区域内未形成同城、同网、同水价的一体化管理模式,特别是西部地区未纳入市级水厂的供水范围,脱离于江阴供水区域管理的体系,不利于降低供水成本及提高供水管道及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不利于当地供水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不利于江阴地区经济整体和谐发展,无法最大程度造福于居民。
(2)经营分散、规模小的现状造成供水业务无法发挥规模优势
现阶段,江阴西部地区供水经营分散,供水管网布局不完善。目前该地区除了利港水厂外,其它水厂均转供来自常州西石桥水厂的清水,现状供水规模均在1万立方米/日以下。而利港水厂由于受到供水输水管限制,目前最大供水量3 万立方米/日,无法有效发挥水厂的规模优势。
3、利港水厂改造的必要性
(1)完善供水体系是降低公司供水成本、实现安全供水的需要
通过对利港水厂改造,提高利港水厂的产能,扩大利港水厂的供水范围,将江阴西部分地区转由利港水厂供水,从而实现区域的环网供水,能降低公司的供水成本。
与此同时,本次改造将大大提升江阴东、西部地区对置应急供水水量,改善水质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实现安全供水。
(2)推进供水集约化是提高供水水质、改善民生的必然选择
本次利港水厂扩能改造将在提升利港水厂产能的同时提高利港水厂供水水质。改造完成后,江阴西部地区将主要通过利港水厂统一供水,实现供水集约化,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和水资源,降低供水成本,提高供水水质,保障民生健康。
4、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工程位于江阴西部利港水厂厂区内,设计地面标高为黄海高程1.50m,原设计规模3 万立方米/日,改造后水厂规模6 万立方米/日。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新建V 型滤池一座,DN800、DN1000 清水管线约10.3公里。
5、项目投资概况
(1)投资概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设备购置 工器具购置费 其他费用 合计
投资额 3,898.82 401.72 930.37 9.30 1,756.52 6,996.73
占比 55.72% 5.74% 13.30% 0.13% 25.10% 100.00%
(2)建设投资估算
单位:万元
项目估算
序 工程或费用名称 安装工 工器
号 建筑工程 设备购置 具购 其他费用 合计

置费
Ⅰ 工程费用
一 净水厂
1 二级泵房 15.00 9.30 15.83 40.13
2 加矾间 10.00 3.53 29.40 42.93
3 加氯间 5.00 8.56 71.29 84.85
4 V 型滤池 350.00 117.40 155.27 622.67
5 平面管线 157.80 36.14 193.94
6 电气设备 43.50 196.79 323.57 563.87
7 自控仪表 30.00 335.00 365.00
8 地基处理 80.54 80.54
小计 661.84 401.72 930.37 1,993.92
二 清水管线
球墨铸铁管DN800 1,869.30 1,869.30
钢管DN1000 1,231.20 1,231.20
小计 3100.50 3,100.50
三 工器具购置 9.30 9.30
维持正常生产措施
四 45.00 45.00

第一部分工程费用
3,807.34 401.72 930.37 9.30 5148.73
小计
Ⅱ 其它工程及费用
1 管线借地费 40.00 40.00
2 建设场地准备费 51.49 51.49
3 建设单位管理费 82.15 82.15
4 联合试车费 9.30 9.30
5 勘察费 56.64 56.64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6 24.35 24.35
咨询费
7 设计费 270.72 270.72
8 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27.07 27.07
9 竣工图编制费 21.66 21.66
10 工程监理费 123.78 123.78
11 招标代理服务费 68.22 68.22
12 环境影响咨询费 9.97 9.97
13 工程保险费 20.59 20.59
14 多回路供电容量费 20.56 20.56
15 供电外线 300.00 300.00
第二部分其他工程
91.49 1,035.02 1,126.50
费用小计
Ⅲ 不可预见费
工程因素不可预见
627.52 627.52
费10%
Ⅳ 铺底流动资金 93.99 93.99
Ⅴ 工程总投资 3,898.82 401.72 930.37 9.30 1,756.52 6,996.74
6、主要原材料的供应情况
本项目所需原材料主要为DN1000 钢管、DN800 球墨铸铁管及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市场供应充足,都可以从市场采购解决。
7、环保批复情况
本项目已于2010 年2 月26 日取得无锡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利港水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锡环表复[2010]32号)。
8、项目的竣工时间效益分析
(1)财务评价指标
根据财务评价的基本计算报表计算得出的主要财务指标汇列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财务指标
1 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税后) 8.29%
2 投资回收年限(自第一年算起) 10.89
3 资产负债率 2.43%
4 投资利润率 7.75%
5 投资利税率 9.43%
(2)敏感性分析
根据本工程项目的特点,设定敏感性分析中可能发生变化的主要因素是:工程投资和售水价格,考虑可能变化幅度为±20%。年营运费用的变化对本工程财务状况的影响较小,故在敏感性分析中未作主要变量考虑。
工程投资发生变化时对财务内部收益率的影响如下:
工程投资 +20% +10% 基本情况 -10% -20%
投资内部收益率 6.12% 7.13% 8.29% 9.65% 11.28%
售水价格发生变化时对财务内部收益率的影响如下:
售水价格 +20% +10% 基本情况 -10% -20%
投资内部收益率 14.38% 11.44% 8.29% 4.80% 0.67%
(3)盈亏平衡分析
盈亏平衡分析是通过盈亏平衡点(BEP)分析拟建项目对市场需求变化的适应能力,本工程按建议销售水价考虑,盈亏平衡点计算如下:
BEP=年固定总成本/ (年销售收入-年可变成本-年销售税金及附加)=66.67%盈亏平衡分析见下图:
计算结果表明,本项目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66.67% (即生产能力达到4 万立方米/日),企业就能达到盈亏平衡。
(4)财务评价结论
财务收支状况汇列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收支费用
一 财务收入
1 计算期内水费收入 61,281.15
二 财务支出
1 固定资产投资 10,602.75
2 经营成本 29,643.81
3 税金 8,343.83
4 利息支出 0
财务支出合计 48,590.39
三 财务利益 12,690.75
四 财务评价指标
1 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税后) 8.29%
2 投资回收年限(自第一年算起) 10.89年
3 投资利润率 7.75%
4 投资利税率 9.43%
财务评价指标表明,该项目实施后,在预定的投入产出的情况下,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28% (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10.89年,投资利润率为7.75%,投资利税率为9.43%。本项目在财务上可以接受,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9、项目新增产能利用率分析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新建V 型滤池一座,DN800、DN1000 清水管线约10.3 公里。其中V 型滤池的建设支出为622.67 万元,占整个项目建筑工程支出的15.97% ;
管网建设支出达3,100.50 万元,占整个项目建筑工程支出的79.52%。项目达产后,公司的总供水能力将达96 万立方米/日。同时,公司正计划于江阴西部地区新建1座 20 万立方米/日的澄西水厂,本项目建设的主要管网也将成为澄西水厂的配套管网。澄西水厂一期工程(10 万立方米/日)预计将于2012 年底投产,届时公司总供水能力将达到106万立方米/日。
自2010年起,公司已将西部乡镇纳入公司的业务范围,该区域2010年上半年的日均售水量已超3 万立方米。公司计划于2011 年起由利港水厂承担西部乡镇全部供水任务,其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需要。根据公司历史供水量统计情况,公司近5年来供水量的复合增长率为6.45%。以公司今后5年供水量复合增长率为6%计算,到2012年末,公司日均供水量将达到76.98万立方米。
由于用水需求具有一定波动性(数据显示,公司2009 年度日均供水量为61.63万立方米,历史最高日供水量为75.60 万立方米,波动幅度达22.67%),供水企业的设计产能较实际日综合产能相比需有一定的安全边际。国家发改委《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供水企业本期生产能力利用率的计算方法:
"本期生产能力利用率=本期实际日综合生产能力÷设计日综合生产能力×100%+合理超前建设率。合理超前建设率暂按20%确定。"
参照该计算方法,至2012 年末公司澄西水厂一期工程投产时,公司的生产能力利用率仍将达到92.62%。因此,本项目的新增产能将有效利用。
四、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主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目标,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规模、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的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能力。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将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积极有利的影响,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资产负债率和资本结构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大幅降低,资产结构进一步优化,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间接融资能力,降低财务风险;同时本次股票溢价发行将增加公司资本公积金,使公司资本结构更加稳健,公司的股本扩张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对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及每股净资产都将提高,公司资本实力及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三)对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水平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会面临股本扩张后的压力,短期内公司盈利水平将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从中长期来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具有较好的投资回报率,预计项目全部投产之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都将大幅提高。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前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制订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
1、利润分配顺序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对公积金使用的规定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利润分配的时限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股利分配的特殊规定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可通过送红股、派发现金股利等方式进行。通过上述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其中,派发的现金股利应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
二、公司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根据2008年5 月8 日通过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总股本9,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分红0.15元(含税)。
根据2009 年5 月12 日通过的200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总股本17,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分红0.05元(含税)。
根据2010年3 月1 日通过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总股本17,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分红0.06元(含税)。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根据2010年2 月6 日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为: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全体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公司在本次发行当年实现的利润以及截至本次发行时以前年度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制度及为投资者服务计划
公司已按《证券法》、《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与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制订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的股票若能成功发行并上市,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为向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公司设立专门的机构、人员、电话,负责投资者的接待工作,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同时建立完善的资料保管制度,收集并妥善保管投资者有权获得的资料,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获得需要的信息;此外公司将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保证服务工作的质量。
公司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是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董事会秘书:朱杰
联系电话:0510-86276771
传真:0510-86276730
电子邮件地址:master@jsjnsw.com
二、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将要履行或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在500 万元以上或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如下:
1、融资及抵押合同
(1)借款合同
放款银行名称 期 限 合同编号 借款金额(万元)
工商银行无锡分行 2007.05.14-2013.11.23 2007年江阴字第0515 号 5,000.00
工商银行无锡分行 2007.08.31-2013.11.22 2007年江阴字第3399 号 5,000.00
工商银行无锡分行 2008.01.03-2013.11.22 2007年江阴字第8821 号 5,000.00
兴业银行无锡分行 2010.02.08 -2011.02.07 11101W510029 2,000.00
兴业银行无锡分行 2010.03.24-2011.03.23 11101W510059 1,500.00
兴业银行无锡分行 2010.03.24-2011.03.23 11101W510060 2,000.00
华夏银行无锡分行 2010.04.09-2011.04.09 NJ16201011100007 3,000.00
建设银行江阴支行 2010.08.06 -2017.08.05 JJDK-D4610-2010-YYB001 20,000.00
兴业银行无锡分行 2011.01.05-2012.01.04 11101W511005 500.00
建设银行江阴支行 2011.01.06-2011.05.25 QTDK-D4610-2011-YYB001 2,000.00
苏银锡(江阴)借合字第
江苏银行江阴支行 2011.01.14-2012.01.13 1,000.00
2011011401 号
苏银锡(江阴)借合字第
江苏银行江阴支行 2011.01.31-2012.01.20 1,000.00
2011013103 号
兴业银行无锡分行 2011.02.09-2012.02.08 11101J111021 2,000.00
(2)贷款授信合同
金额
放款银行或机构名称 编号 期限
(万元)
兴业银行无锡分行 11100W510236 10,000.00 2010.11.24-2011.11.23
苏银锡(江阴)高保合字
江苏银行江阴支行 7,000.00 2011.01.14-2011.12.12
第2011011401号
华夏银行 NJ1620 (高保)20100009 10,000.00 2010.04.09-2011.04.09
注:上述三份贷款授信合同的授信总额尚有未使用的额度9,581,00 万元。
(3)银行汇票承兑合同及保证金协议
承兑合同 金额 保证金协议 保证金
承兑银行 期限
编号 (万元) 编号 (万元)
兴业银行无锡分行 11103W510149 810.00 11103W510149D 486.00 2010.07.28-2011.01.28
兴业银行无锡分行 11103W510169 230.00 11103W510169D 115.00 2010.08.31-2011.02.28
兴业银行无锡分行 11103W510187 290.00 11103W510187D 145.00 2010.09.28-2011.03.28
兴业银行无锡分行 11103W510192 700.00 11103W510192D 350.00 2010.10.11-2011.04.11
兴业银行无锡分行 11103W510256 700.00 11103W510256D 350.00 2010.12.15-2011.06.15
兴业银行无锡分行 11103W510269 1,310.00 11103W510269D 655.00 2010.12.29-2011.06.29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承包方 工程内容 金额(万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江阴肖山水厂一二期工程
太平洋水处理 (40万吨/日)仪表自动化系
560.00 一 2011.05.30
工程有限公司 统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总
承包项目
3、资产收购协议
(1)收购周庄镇自来水厂。2009年12月31 日,发行人与江阴市周庄镇自来水厂签署《资产收购协议》,约定:发行人用募集资金收购其周庄镇辖区内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中天评估对收购涉及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出具苏中评报字(2009)第201 号《资产评估报告》,收购价款参考评估价值,收购价款为3,368 万元;发行人应于协议签署之日起十日内预付收购款10%,余款在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募集资金到位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如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募集资金未到位则发行人在三年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以自有资金支付;资产交付之前,由双方另行签署资产租赁协议,发行人承租该部分资产,直到收购价款交付完毕。协议自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收购华士自来水厂。2009年12月31 日,发行人与江阴市华士自来水厂签署《资产收购协议》,约定:发行人用募集资金收购其华士镇辖区内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苏中天评估对收购目标资产进行了评估,出具苏中评报字(2009)第220号《资产评估报告》,收购价款参考评估价值,收购价款为2,898 万元;发行人应于协议签署之日起十日内预付收购款10%,余款在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募集资金到位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如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募集资金未到位则发行人在三年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以自有资金支付,资产交付之前,由双方另行签署资产租赁协议,发行人承租该部分资产,直到收购价款交付完毕;租赁期间目标资产产生的损益均归发行人享有或承担。协议自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收购长泾自来水厂。2009年12月31 日,发行人与江阴市长泾自来水厂签署《资产收购协议》,约定:发行人用募集资金收购其长泾镇辖区内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中天评估对收购目标资产进行了评估,出具苏中评报字(2009)第221号《资产评估报告》,收购价款参考评估价值,收购价款为1,458万元;发行人应于协议签署之日起十日内预付收购款10%,余款在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募集资金到位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如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募集资金未到位则发行人在三年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以自有资金支付,资产交付之前,由双方另行签署资产租赁协议,发行人承租该部分资产,直到收购价款交付完毕;租赁期间目标资产产生的损益均归发行人享有或承担。协议自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4)收购新桥自来水厂。2009年12月31 日,发行人与江阴市新桥自来水厂签署《资产收购协议》,约定:发行人用募集资金收购其新桥镇辖区内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中天评估对收购目标资产进行了评估,出具苏中评报字(2009)第199号《资产评估报告》,收购价款参考评估价值,收购价款为1,280万元;发行人应于协议签署之日起十日内预付收购款10%,余款在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募集资金到位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如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募集资金未到位则发行人在三年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以自有资金支付,资产交付之前,由双方另行签署资产租赁协议,发行人承租该部分资产,直到收购价款交付完毕;租赁期间目标资产产生的损益均归发行人享有或承担。协议自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5)收购祝塘自来水厂。2009年12月31 日,发行人与江阴市祝塘自来水厂签署《资产收购协议》,约定:发行人用募集资金收购其祝塘镇辖区内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中天评估对收购目标资产进行了评估,出具苏中评报字(2009)第219号《资产评估报告》,收购价款参考评估价值,收购价款为1,280万元;发行人应于协议签署之日起十日内预付收购款10%,余款在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募集资金到位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如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募集资金未到位则发行人在三年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以自有资金支付,资产交付之前,由双方另行签署资产租赁协议,发行人承租该部分资产,直到收购价款交付完毕;租赁期间目标资产产生的损益均归发行人享有或承担。协议自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6)收购南闸自来水站。2009 年8 月31 日,发行人与江阴市南闸自来水站签署《资产收购协议》,约定:发行人用募集资金收购其南闸镇辖区内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中天评估对收购目标资产进行了评估,出具苏中评报字(2009)第104号《资产评估报告》,收购价款参考评估价值,收购价款为700万元;发行人应于协议签署之日起十日内预付收购款20%,余款在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募集资金到位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如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募集资金未到位则发行人在三年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以自有资金支付,资产交付之前,由双方另行签署资产租赁协议,发行人承租该部分资产,直到收购价款交付完毕;租赁期间目标资产产生的损益均归发行人享有或承担。协议自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7)收购夏港自来水厂。2009年12月31 日,发行人与江阴市夏港自来水厂签署《资产收购协议》,约定:发行人用募集资金收购其夏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中天评估对收购目标资产进行了评估,出具苏中评报字(2009)第200 号《资产评估报告》,收购价款参考评估价值,收购价款为640 万元;发行人应于协议签署之日起十日内预付收购款10%,余款在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募集资金到位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如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募集资金未到位则发行人在三年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以自有资金支付,资产交付之前,由双方另行签署资产租赁协议,发行人承租该部分资产,直到收购价款交付完毕;租赁期间目标资产产生的损益均归发行人享有或承担。协议自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8)收购为民自来水服务有限公司资产。2010年1月3 日,发行人与江阴市为民自来水服务有限公司签定了《资产收购协议》,约定:发行人购买其拥有的江阴市利港镇辖区内的所有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中天评估对收购目标资产进行了评估,出具了苏中资评报字(2010)第3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收购价款参考评估价值,收购价款总额为 2,110 万元,发行人应于协议签署之日起六十日内预付收购款10%,余款在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募集资金到位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如果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募集资金未能到位则发行人应在三年期满之日起十日内以自有资金支付;资产交付之前,由双方另行签署资产租赁协议,发行人承租该部分资产,直到收购价款交付完毕;租赁期间目标资产产生的损益均归发行人享有或承担。协议自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9)收购璜土澄常水厂资产。2010年1月3 日,发行人与江阴市璜土澄常水厂签定了《资产收购协议》,约定:发行人购买其拥有的江阴市璜土镇辖区内的所有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中天评估对收购目标资产进行了评估,出具了苏中资评报字(2010)第4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收购价款参考评估价值,收购价款总额为500万元,发行人应于协议签署之日起六十日内预付收购款10%,余款在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募集资金到位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如果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募集资金未能到位则发行人应在三年期满之日起十日内以自有资金支付;资产交付之前,由双方另行签署资产租赁协议,发行人承租该部分资产,直到收购价款交付完毕;租赁期间目标资产产生的损益均归发行人享有或承担。协议自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10)收购璜土自来水厂资产。2010 年1 月3 日,发行人与江阴市璜土自来水厂签定了《资产收购协议》,约定:发行人购买其拥有的江阴市璜土镇辖区内的所有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中天评估对收购目标资产进行了评估,出具了苏中资评报字(2010)第5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收购价款参考评估价值,收购价款总额为460万元,发行人应于协议签署之日起六十日内预付收购款10%,余款在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募集资金到位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如果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募集资金未能到位则发行人应在三年期满之日起十日内以自有资金支付;资产交付之前,由双方另行签署资产租赁协议,发行人承租该部分资产,直到收购价款交付完毕;租赁期间目标资产产生的损益均归发行人享有或承担。协议自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11)收购石庄自来水厂资产。2010年1 月3 日,发行人与江阴市石庄自来水厂签定了《资产收购协议》,约定:发行人购买其拥有的江阴市璜土镇辖区内的所有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中天评估对收购目标资产进行了评估,出具了苏中资评报字(2010)第6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收购价款参考评估价值,收购价款总额为1,260万元,发行人应于协议签署之日起六十日内预付收购款10%,余款在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募集资金到位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如果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募集资金未能到位则发行人应在三年期满之日起十日内以自有资金支付;资产交付之前,由双方另行签署资产租赁协议,发行人承租该部分资产,直到收购价款交付完毕;租赁期间目标资产产生的损益均归发行人享有或承担。协议自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12)收购利港自来水有限公司资产。2010 年1 月3 日,发行人与江阴市利港自来水有限公司签定了《资产收购协议》,约定:发行人购买其拥有的江阴市利港镇辖区内的所有与自来水制售相关的资产,中天评估对收购目标资产进行了评估,出具了苏中资评报字(2010)第2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收购价款参考评估价值,收购价款总额为1,620万元,发行人应于协议签署之日起六十日内预付收购款10%,余款在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募集资金到位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如果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募集资金未能到位则发行人应在三年期满之日起十日内以自有资金支付;资产交付之前,由双方另行签署资产租赁协议,发行人承租该部分资产,直到收购价款交付完毕;租赁期间目标资产产生的损益均归发行人享有或承担。协议自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4、技术服务协议
2010年2 月10 日,公司子公司恒通公司与江阴市建设局、江阴市财政局签署《江阴市城区排水管网运营维护委托协议》,约定:建设局委托恒通公司运营维护所有已建江阴市城区主次干道排水管网;协议自各方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期限为三年;在智能水务系统投入运营前,运营维护服务费按恒通公司实际负责运行维护的管网以13元/米标准支付,在智能水务系统经建设局验收合格并投入运营后,以15元/米标准支付。
5、资产租赁合同
序 年租金
出租方 租赁标的 租赁期限
号 (万元)
出租方所有的周庄镇辖区与自来水供 自2010年1月1 日起,最晚
1 周庄自来水厂 175.00
应相关管网等附属设施 至2012年12月31 日止
出租方所有的华士镇辖区与自来水供 自2010年1月1 日起,最晚
2 华士自来水厂 150.00
应相关管网等附属设施 至2012年12月31 日止
出租方所有的长泾镇辖区与自来水供 自2010年1月1 日起,最晚
3 长泾自来水厂 75.00
应相关管网等附属设施 至2012年12月31 日止
出租方所有的新桥镇辖区与自来水供 自2010年1月1 日起,最晚
4 新桥自来水厂 66.00
应相关管网等附属设施 至2012年12月31 日止
出租方所有的祝塘镇辖区与自来水供 自2010年1月1 日起,最晚
5 祝塘自来水厂 66.00
应相关管网等附属设施 至2012年12月31 日止
夏港自来水厂出租方所有的夏港街道辖区与自来水 自2010年1月1 日起,最晚
6 36.00
(注) 供应相关管网等附属设施 至2012年12月31 日止
出租方所有的南闸镇辖区与自来水供 自2009年6 月1 日起,最晚
7 南闸自来水站 30.00
应相关管网等附属设施 至2012年7月31 日止
江阴市利港自出租方所有的利港镇辖区与自来水供 自2010年1月1 日起,最晚
8 84.00
来水有限公司 应相关管网等附属设施 至2012年12月31 日止
江阴市为民自
出租方所有的江阴市利港镇辖区内的 自2010年1月1 日起,最晚
9 来水服务有限 110.00
所有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 至2012年12月31 日止
公司
江阴市璜土澄出租方所有的江阴市璜土镇辖区内的 自2010年1月1 日起,最晚
10 26.00
常水厂 所有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 至2012年12月31 日止
江阴市璜土自出租方所有的江阴市璜土镇辖区内的 自2010年1月1 日起,最晚
11 24.00
来水厂 所有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 至2012年12月31 日止
江阴市石庄自出租方所有的江阴市璜土镇辖区内的 自2010年1月1 日起,最晚
12 66.00
来水厂 所有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 至2012年12月31 日止
江阴市长江路141号-143号第一至九
自2008年12月1日起至2013
13 给排水公司 层、十四、十五层和复房第三层的房 492.00
年11月30 日止
屋(房权证澄字第013108992 号)
自2009 年2 月1 日至2014
14 澄东供水公司 加压站及相关供水管网等附属设施 600.00
年1月31 日止
自2009 年2 月1 日至2014
15 长江供水公司 加压站及相关供水管网等附属设施 324.00
年1月31 日止
注:公司租赁夏港自来水厂附属设施中不包括厂房等资产,该部分资产单独租赁,期限为20年,每年租金3万元,租金一共60 万元由发行人于协议签署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
6、其他合同
(1)2009年1月,公司(乙方)与江阴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甲方)签订《水资源费委托代收协议书》,甲方委托乙方代收城区生活用水、工商业和特种用水及转供水的水资源费;乙方应于每季度的下一月底前将代收的水资源费全额缴纳于江阴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门账户,甲方应开具相应的收据;甲方收到代收款后的5 日内,按代收费总额的 5%支付乙方手续费,由乙方专项用于代收水资源费过程中的公务性、业务性、工本费开支及征收人员的劳务费及奖励费;并同时支付由乙方代缴的各项税费。
(2)2009年1月,公司(乙方)与江阴市河道管理处(甲方)签订《水利工程水费委托代收协议》,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自来水水利工程水费;乙方应于每季度的下一月20 日将代收的水利工程水费全额缴纳于江阴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门账户,甲方应开具相应的收据;甲方收到代收款后的5 日内,按代收费总额的5%支付乙方手续费,由乙方专项用于代收水资源费过程中的公务性、业务性、工本费开支及征收人员的劳务费及奖励费;并同时支付由乙方代缴的各项税费。
(3)2009年7月,公司(乙方)与江阴市建设局(甲方)签订《污水处理费委托代收协议书》,甲方委托乙方代收城区生活用水、工商业和特种用水及转供水的污水处理费;乙方应于每月度终了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上月代收的污水处理费全额缴纳于江阴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门账户;委托代征的城区污水处理费的手续费以 3,000万元为基数,基数内(包括3,000 万元)按征收额的3%,超基数按征收额的5%由市财政直接结算给乙方;委托代征的镇区污水处理费的手续费以1,000万元为基数,基数内(包括1,000万元)按征收额的3%,超基数按征收额的5%由市财政直接结算给乙方。
(4)本次发行的承销协议和保荐协议
2010年3 月16 日,公司就本次A 股发行与兴业证券签订了《关于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暨承销协议》,约定由兴业证券担任公司上市的保荐人;保荐人在保荐期内,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进行督导,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同时约定由兴业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及其组织的承销团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实行余额包销,公司将按承销比例支付承销费。
(5)特许经营权协议
2010年3 月12 日,公司与江阴市建设局签署了《关于江阴市城乡供水的特许经营权协议》。公司供水特许经营权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在江阴市全境范围内享有独家提供供水服务、收取水费和负责供水设施的建设、经营、维护和更新的权利,特许经营权期限为30年;特许经营期间,公司每年应向江阴市建设局交纳特许经营管理费20 万元,如遇水价收费标准调整等情况,双方可以视情况另行协商一致对特许经营管理费数额进行调整,并以书面补充协议方式做出;公司可报请市政府延长特许经营期限,如江南水务的总体服务质量和服务价格水平明显优于其他同类企业,市政府给予优先考虑。
(6)共建长江水处理联合实验室协议。2010 年2 月10 日,公司与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签订《关于共建长江水处理联合实验室的协议》,约定双方共同建立"江南水务-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长江水处理联合实验室",实验室主要研究内容包括针对长江中下游水处理的综合研究、给水厂与给水管网技术研发、净水工艺中试基地的研究和建设,公司一期(2010 年)经费投入为300 万元,五年内总投入不低于500 万元,双方共同拥有相关知识产权。
三、对外担保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1、目前公司没有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活动或未来发展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2、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和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刑事起诉的情况。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
构声明
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
张亚军 沙建新 王建林
许 剑 许 波 朱 杰
傅 涛 孙 勇 徐钰新
监事:
张 春 朱晓华 徐梅华
高级管理人员:
沙建新 王建林 周益献
朱 杰 王 炜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兰 荣
保荐代表人:
匡志伟 曾令羽
项目协办人:
谢 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三、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潘岩平 许成宝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 凡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夏正曙 徐高尚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彩斌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册资产评估师:
毛 月 谢肖琳
谢 兴 高军华
臧国锋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何宜华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六、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夏利忠 夏正曙
马蕙兰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彩斌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三、文件查阅地址
(一)公司: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阴市延陵路224 号
电话:0510-86276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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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朱杰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 号证券大厦16层
电话:0591-38281727
传真:0591-38281707
联系人:匡志伟、曾令羽、谢威、陈霖、张圣、颜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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