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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钰矿业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6-02-25
招股意向书摘要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Tibet Huayu Mining Co., Ltd.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华钰大厦)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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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
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
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将依
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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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一)道衡投资的相关承诺
“自发行人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也不会由发行人收购本公司持有的上述
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
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在延长锁定期内,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股份。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
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
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
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发行人
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
(二)福金兴、华迪宏翔、华迪天宇和西部有限的承诺
“自发行人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也不会由发行人收购本公司持有的上述
股份。
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
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
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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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
二、关于公司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及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一)公司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
2013年8月3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
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草案)>的议案》,制定了本公
司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4年4月10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西藏华
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修订<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草案)>的议案》,对该股
利分配政策进行了调整。
修订后的章程将自本次发行完成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本次修订后的利
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
司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一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
件的,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
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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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3、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每年应当以现金形式分
红;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
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
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时,可以在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
期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
计划安排或原则,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经
营业务。
6、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并交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及监
事会应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意见。公司应当在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时,公告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同时,公司应当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
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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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股东大会制定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未来盈利
和现金流预测情况每三年制定或修订一次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若公司预测未来
三年盈利能力和净现金流入将有大幅提高,可在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向上
修订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例如提高现金分红的比例;反之,也可以在利润分配
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向下修订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或保持原有利润分配规划和计
划不变。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及独立董事二
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
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如公司所处行业
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或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或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先形成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预案并应征求监事
会的意见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
8、不予分红或扣减分红的特殊情况
当发生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时,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
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当公司股东未依法履行其公开承诺时,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有权扣留该
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应分配的现金红利。
(二)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日前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由发行后公司新
老股东以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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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三、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风险因素 部分,并特别
关注如下风险因素:
(一)发行人毛利率及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本公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采矿、选矿、地质勘查及贸易业务,主要产品包
括锌精矿、铅锑精矿(含银)、铜精矿等。2013 年、2014 年、2015 年,本公
司铅锑精矿(含银)实现的收入占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4.42%、
73.51% 、 68.90% ,锌 精 矿 实 现 的 收 入 占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20.06%、24.92%、30.10%。
本公司生产的精矿产品的价格以铅、锌、锑、银、铜的金属市场价格为基
数确定。金属市场价格基本决定了金属产品的销售价格,而金属产品的销售价
格变动又是影响毛利率的主要因素。
2014 年,铅锑精矿(含银)的毛利率较 2013 年上升 4.70%,主要原因为:
一方面,除金属铅价格略有回升外,金属锑和金属银的价格继续下行;另一方
面,上述三种金属的原矿入选品位和选矿回收率均有所提高,加之公司不断增
加使用电网供电的比例节省电力支出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单位生产成本有所下
降,抵消了金属价格下跌的影响,使得毛利率水平有所提高。
2015 年,铅锑精矿(含银)的毛利率较 2014 年下降 1.95%,主要原因为:
金属铅、金属锑、金属银价格继续下行。
铅、锑、银、锌价格不仅受供求关系变化的影响,而且与全球经济状况、
中国经济状况、重大经济政治事件、市场投机等多种因素密切相关,这些影响
价格波动的因素都在公司控制范围之外。如果铅、锑、银、锌市场价格出现大
幅下跌,或者公司销售铅锑精矿(含银)和锌精矿时对价格走势发生误判,本公
司毛利率和经营业绩将会受到较大的不利影响。同时,公司生产的铜精矿、铅
精矿等其他产品的市场价格如出现下跌,亦将对公司的毛利率和经营业绩产生
不利影响。
另外,通货膨胀、技术问题以及自然条件等因素可能导致采矿、勘探成本
上升,甚至经济上不可行,对本公司毛利率和经营业绩也将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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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未来本公司将面临毛利率和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在金属价格大幅下跌
等极端情况下,本公司将面临营业利润同比下滑50%以上的风险。
(二)偿债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主要偿债指标如下: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 0.39 0.42 0.32
速动比率 0.35 0.32 0.2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0.04% 50.96% 55.93%
资产负债率(合并) 47.44% 49.33% 53.99%
报告期内,由于扩大信贷规模以支持生产经营扩张,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上
升,短期偿债能力显著下降,导致公司存在一定的偿债压力。
2015 年,公司净现金流入 6,997.48 万元。如果公司现金流量不能持续,则
可能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计划,进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
影响。
截至 2015 年末,公司银行借款余额为 7.68 亿元。如果国家信贷政策或其
他借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银行单方面调整借款协议,则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三)资源储量风险
本公司作为矿业开发企业,对资源的依赖性较强。矿产资源的保有储量和品
位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经过十几年的积累,公司已拥有扎西康矿山、
拉屋矿山 2 座生产型矿山及 4 个详查探矿项目,目前控制铅、锌、铜、锑、白银
资源储量分别达到 83.04 万金属吨、126.70 万金属吨、2.80 万金属吨、18.73
万金属吨和 2,141.38 金属吨,并已形成合计超过 65 万吨/年的矿山采矿能力和
2,800 吨/日的选矿能力。
本公司拥有的已探明储量及推断资源量根据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确定,但由
于勘查工程的有限性以及各矿山地质构造多样性和复杂性,使得估算的资源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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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量在数量、质量以及利用可行性方面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一种或多种的
差异可能对本公司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经营业绩依赖扎西康矿山的风险
扎西康矿山是本公司目前实际产量最大的运营矿山,报告期内,本公司绝
大部分主营业务收入来自于扎西康矿山和选厂。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扎西康矿山开采量分别为 47.44 万吨、63.48
万吨、61.52 万吨,同期拉屋矿山开采量为 4.67 万吨、4.97 万吨、4.20 万吨。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扎西康矿山和选厂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
为 46,409.42 万元、59,508.28 万元、57,924.90 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93.41%、98.16%、96.91%。
若扎西康矿山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如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等情况,本
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受铜价下跌和矿山生产成本较高双重因素影响,拉屋矿山和选厂主要
产品铜精矿毛利率不断下滑,负责拉屋矿山和选厂经营的拉屋分公司在报告期内
出现亏损。
(五)安全生产风险
矿山作业普遍存在安全生产的风险,本公司地下开采矿山同样存在安全生
产风险。由于采矿活动对矿体及围岩会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当采矿活动造成
地应力不均衡时,采矿区可能发生塌落等事故。受断层、顶板稳定、涌水量、
滑坡等地质条件的影响,矿区存在发生淹井、塌陷、粉尘污染等多种自然灾害
的可能性,若防护不当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另外,本公司在勘探及选矿过程中同样存在发生意外事故、技术问题、机
械故障或损坏等的可能。本公司采矿等环节需使用爆炸物品,若在储存和使用
该等物料的过程中管理不当,可能发生人员伤亡的危险。这些技术问题、机械
故障或损坏、危险物品使用均可能导致本公司的业务运作中断,造成经营成本
增加或人员伤亡并影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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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六)自然灾害风险
本公司的采矿坑口、选矿厂和尾矿库均位于山区,若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如暴雨、泥石流、地震等,将对工作人员和生产设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前五大客户变动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均在两年以上,但公司前五大客户变
动较大。如果现有客户经营业绩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无法维持、发展与现有
客户的合作关系,或者公司无法及时开拓新的客户,则公司将面临客户流失和
销售困难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柯月探矿权等无法顺利转为采矿权并投产开采的风险
探矿权需要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转为采矿权并投产开采之后,才有可
能为矿权人带来经济利益流入。
探矿权转采矿权需要履行一系列申请与审批程序,耗费时间较长(一至三年
不等)。原探矿权人取得采矿许可证后,也可能因为事先未充分考虑到的因素
(如地质、气候、市场因素等)而无法顺利从采矿权的矿石采选中取得合理的经
济收益。
目前,公司持有的 4 个探矿权中,柯月探矿权、拉屋探矿权、查个勒探矿
权正在申请转为采矿权。如果该等“探转采”手续无法顺利完成,公司后续的
经营规模和业绩的成长性将受到不利影响。
(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 46,800 万股,根据公司发行方案,发行
比例为 10%,发行数量为 5,200 万股,因此发行后总股本为 52,000 万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规模扩大,但公司净利润水平受国家
宏观经济形势、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等多种因素影响,短期内
可能难以同步增长,从而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可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当年出
现同比下降的趋势。
因此,公司特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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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此外,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公司还制定了填补
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特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
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相关承诺
(一)稳定股价的承诺
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道衡投资、福金兴、公司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稳定公司股价承诺如下:
如果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进行
相应调整,下同)时,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
的股权分布仍应当符合上市条件。股价稳定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1、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
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后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且在满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增持或回购相关规定的情形下,按照下述规定
启动并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
2、稳定股价可能采取的具体措施和程序
(1)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满足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公司制定或要求道衡投
资、福金兴、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方案,在履
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并按照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
公司、道衡投资、福金兴、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可采
取的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A.公司回购已公开发行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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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B.道衡投资、福金兴增持股票;
C.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
D.法律、行政法规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2)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条件
A.公司回购已公开发行股票的实施条件:
公司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价稳定方案,自该方案公告之日起
12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
B.道衡投资、福金兴增持股票的实施条件:
道衡投资、福金兴各自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价稳定方案,自该方案公告之
日起 12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
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股
份总数的 2%(该两公司分别增持的数量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持有发行人
股份的比例(51:30)进行分配),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本次为
稳定股价所增持的股份。
C.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的实施条件: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12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
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额不低于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上一年度从公
司、控股股东处领取的税后收入的 20%,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
本次为稳定股价所增持的股份。
(3)股价稳定措施终止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120 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
为股价稳定措施履行完毕,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A.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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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净资产;
B.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将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4)股价稳定措施的再度触发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120 个自然日内,若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
未能实现,则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股价稳定方案自第 121 日起自动重新生效,公
司、道衡投资、福金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继续按照前述承
诺继续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或董事会需另行提出并实施新的股价稳定方案,直至
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出现。
3、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1)若道衡投资、福金兴未依照股价稳定方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120 个自然日届满后,公司有权暂扣道衡投资、福
金兴的现金分红款项,直至道衡投资、福金兴履行股价稳定义务;
(2)若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依照股价稳定方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
体措施的,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120 个自然日届满后,公司、控股股东
有权暂扣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控股股东处领取的收入,直至该等
人员履行股价稳定义务。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命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必须作出相同承
诺方可就任。
(二)关于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承诺
1、本公司的承诺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若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
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在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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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 5
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在履行完毕相关审批手续后,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价格不低于本公
司股票发行价加上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期间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本公司上市
后有送配股份、利润分配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价格根据除权除息情况相应调
整。
本公司同时承诺,若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赔偿投资者因本次交易遭受的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本
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
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
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提供赔
偿保障。
若因本公司提供虚假记载资料、误导性陈述或对相关信息进行刻意隐瞒等原
因导致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为本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的,上述机
构因此对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上述机构损失。
如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本公司将:
(1)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
(2)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
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公司履行相关承诺;
(3)在上述违法事实被认定 5 个工作日内自动冻结根据上述承诺初步测算
的货币资金以用于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
2、控股股东道衡投资的承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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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若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
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督促发
行人依法回购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
若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 A 股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投资者因本
次交易遭受的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本公司协商确定的金
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
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
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提供赔偿保障。”
3、实际控制人刘建军的承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若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
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
购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
若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 A 股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投资者因本次
交易遭受的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本人协商确定的金额为
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
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在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赔偿义务的情况下,
1-2-15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人和本人控制的西藏道衡投资有限公司将代其他责任主体向投资者先行支付
赔偿款项,再向其他责任主体追偿。”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若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 A 股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投资者因本次
交易遭受的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本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
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
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如本人违反以上承诺,发行人将有权暂扣
本人在发行人处应领取的薪酬或津贴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或无效。”
(三)上市锁定期满后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声明和承诺
1、道衡投资的承诺
“(1)减持前提
本公司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
后,视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股份减持。
(2)减持方式
本公司将根据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
(3)减持数量及减持价格
如本公司拟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则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
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合计转让发行人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数
量的 50%,并且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
1-2-16
招股意向书摘要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的下限相应调整。
(4)减持程序
如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发行人,由发行人及时
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股份。
(5)约束措施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
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
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
2、福金兴的承诺
“(1)减持前提
本公司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
后,在不违反本公司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可视自身实
际经营情况进行股份减持。
(2)减持方式
本公司将根据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
(3)减持数量及减持价格
如本公司拟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则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
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1 年内合计转让发行人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数
量的 50%、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合计转让发行人
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数量的 100%,并且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
价。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减持价格的下限相应调整。
(4)减持程序
如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
1-2-17
招股意向书摘要
规的相关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发行人,由发行人及时
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股份。
(5)约束措施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
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
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
3、华迪宏翔的承诺
“(1)减持前提
本公司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
后,在不违反本公司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可视自身实
际经营情况进行股份减持。
(2)减持方式
本公司将根据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
(3)减持数量及减持价格
如本公司拟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则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
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1 年内合计转让发行人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数
量的 50%、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合计转让发行人
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数量的 100%,并且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
价。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减持价格的下限相应调整。
(4)减持程序
如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发行人,由发行人及时
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股份。
(5)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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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违规操作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
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
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
(四)关于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公司的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相关公开承诺,如发生未实际履行招
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的情形,将视情况通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
等指定途径披露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通过与
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权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本公司自愿按相应的
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以提供赔偿保障。”
2、控股股东道衡投资的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发行人招股意向书等文件作出的公开承诺。
如发生未实际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情形,将视情况通过发行人股东大会、证
券监督管理机构、交易所指定途径披露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如因本公司未实际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
或由有关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公司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
留,直至本公司实际履行上述各项承诺义务为止。”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招股意向书等文件公开作出的承诺。
如发生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情形,将视情况通过发行人股东大会、证券监
督管理机构、交易所指定途径披露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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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
有关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
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在证券监管部门或有关政府机构认定承诺未实际履行
30 日内,或司法机关认定因前述承诺未得到实际履行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起 30 日内,自愿将上一年度从发行人处所领取的全部薪金对投资者
先行进行赔偿。”
(五)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包括: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6)如公司进行股权激励,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
司利益。
(六)中介机构的相关承诺
1、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的承诺
“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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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律师德恒律师的承诺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作为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项
目的专项法律顾问,特承诺如下:
德恒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如因德恒在本次发行上市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德恒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
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发行人不符合法
律规定的发行条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有权主管部
门认定后,德恒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
自行并督促发行人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
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依
法进行赔偿。
德恒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
此承担责任。”
3、审计机构立信的承诺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
细表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
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
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承诺:如因我们的过错,证明我们为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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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失的,我们将依法与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声明仅供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之用,并不适用于其他目的,且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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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 行 股 数 及 占 发 行 5,200 万股,为发行后总股本的 10%
后总股本的比例: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发行市盈率: 【】倍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2.29 元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
发行市净率: 【】倍
发行方式: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
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
本 次 发 行 股 份 的 流 详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东关于股份
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锁定的承诺”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约为 3,976 万元,其中主要包括:承
销及保荐费 3,200 万元;律师费用 185 万元;会计师费
用 110 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345 万元;
印花税及发行上市手续费 13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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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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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ibet Huayu Mining Co., Ltd.
注册资本:46,8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建军
成立日期:2002 年 10 月 22 日
营业期限:2002 年 10 月 22 日至 2061 年 4 月 20 日
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华钰大厦
邮政编码:850000
联系电话:0891-6329000
传真号码:0891-6329000-8100
互联网址:www.huayumining.com
电子信箱:chenzh@huayumining.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2012 年 9 月 23 日,华钰有限召开了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
2012 年 4 月 30 日为变更基准日,由华钰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将华钰有
限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发起设立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议案。华钰有限全体股东道衡
投资、福金兴、华迪宏翔、华迪天宇和西部有限作为发起人,以经立信审计的
华钰有限截至 2012 年 4 月 30 日的净资产值 355,218,142.67 元(已扣除按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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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律法规规定应予以留存的各项公积金、专项储备及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共计
59,705,127.01 元)为基础,将华钰有限按照 1: 0.5630 的比例折股并整体变更
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为 2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
1 元,发起人按照各自在华钰有限的出资比例持有股份公司相应数额的股份。
立信对公司整体变更出资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 2012 年 10 月 26 日出具了
《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2]第 210656 号)。
2012 年 10 月 31 日,本公司于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
商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 540000700000019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道衡投资 10,200 51.00%
2 福金兴 6,000 30.00%
3 华迪宏翔 1,840 9.20%
4 华迪天宇 980 4.90%
5 西部有限 980 4.90%
合计 20,000 100.00%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本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为道衡投资、福金兴、华迪宏翔、华迪天宇以及西部
有限。
道衡投资设立于 2010 年 4 月 19 日,法定代表人为刘建军,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矿产资源、水利、水电资源的投资。道衡投资主营业
务为投资。本公司改制设立前,道衡投资的主要资产为其持有的华钰有限 51%
股权。
福金兴设立于 2012 年 3 月 14 日,法定代表人为史维学,注册资本 2,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投资。本公司改制设立前,福金兴的主要资产为其持有的华
钰有限 30%股权。
华迪宏翔设立于 2012 年 6 月 18 日,法定代表人为杜灵,注册资本 1,001
1-2-26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万元,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经济贸易咨
询。本公司改制设立前,华迪宏翔的主要资产为其持有的华钰有限 9.2%股权。
华迪天宇设立于 2012 年 6 月 15 日,法定代表人为白智勇,注册资本 1,001
万元,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技术推广服务。本公司改
制设立前,华迪天宇的主要资产为其持有的华钰有限 4.9%股权。
西部有限设立于 2006 年 6 月 27 日,法定代表人为骆哲宏,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发(不含勘查、开采);矿产品加工、销
售(不含煤炭销售)、贸易;矿业信息和矿业技术咨询;建材经营。(国家有专
项规定的除外)。西部有限主营业务为矿权开发投资、矿产品贸易等。
本公司系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华钰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
和权益由本公司承继,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产完整,合法拥有或使用与业务
经营有关的资产,资产权证和资质证书更名手续均已办理完毕。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46,800 万股,按照本次发行 5,200 万股计算,
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为 52,000 万股,其中,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占本公司发行后
总股本的比例为 10%。
序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份类别 股东名称
号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1 道衡投资 238,680,000 51.00% 238,680,000 45.90%
2 福金兴 140,400,000 30.00% 140,400,000 27.00%
有限售条件
3 华迪宏翔 43,056,000 9.20% 43,056,000 8.28%
的股份
4 华迪天宇 22,932,000 4.90% 22,932,000 4.41%
5 西部有限 22,932,000 4.90% 22,932,000 4.41%
本次发行
无限售条件
6 A 股流通 - - 52,000,000 10.00%
的股份
股股东
合计 468,000,000 100% 520,000,000 100%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详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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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盖章日,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道衡投资 238,680,000 51.00%
2 福金兴 140,400,000 30.00%
3 华迪宏翔 43,056,000 9.20%
4 华迪天宇 22,932,000 4.90%
5 西部有限 22,932,000 4.90%
合计 468,000,000 100.00%
发行人前十名股东即发行人发起人,发行人无自然人股东,也无国家股、国
有法人股股东和外资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盖章日,本公司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互持
股的情况。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概况
本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铜、锌多金属矿
开采;铅矿、锌多金属矿开采;铅锌多金属矿详查;固体矿勘察。一般经营项目:
矿产品选矿、加工、销售;有色金属贸易;矿山设备销售;矿产信息咨询服务;
选矿试验;实验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建材贸易。
本公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采矿、选矿、地质勘查及贸易业务,主要产品包括
锌精矿、铅锑精矿(含银)、铜精矿等。公司拥有的主要矿权包括扎西康采矿权、
拉屋采矿权、拉屋探矿权、桑日则探矿权、查个勒探矿权和柯月探矿权等。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219,245.24 万元,
负债总额为 104,008.0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107,320.04 万
元。2015 年度,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9,835.32 万元,利润总额 19,140.25 万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253.37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1-2-28
招股意向书摘要
25,553.27 万元。
(二)主要产品或服务及其用途
公司所处行业为有色金属矿产采选业,业务涉及的有色金属子行业为铅、锌、
铜、锑、白银。
1、铅
铅属于基本金属,为灰白色金属,元素符号为 Pb。铅是最软的重金属,展
性良好,易与其他金属形成合金。铅最大的特性是能吸收射线,如 X 射线和γ
射线等。铅的基本用途是制造汽车工业中的铅酸蓄电池。同时,人们不断开发铅
的新用途,如制造设备用和事故用电电源的大型蓄电池、用于核废料堆存的防护
外壳、用于建筑物上作防地震的减震器等。
2、锌
锌属于基本金属,为灰黑色金属,元素符号为 Zn。锌是活性金属,在室温
下,锌在干燥的空气中不起变化,但在潮湿的空气中锌表面生成致密的碱式碳酸
盐薄膜,可阻止锌的继续氧化。锌镀于钢板表面,牺牲自己保全了主体,因此又
被称为牺牲性金属。金属锌主要用于镀锌板即钢铁表面防止腐蚀和精密铸造。金
属锌片和锌板还可以用于制造干电池。由于锌能与多种有色金属组成锌合金和含
锌合金,其中最主要的是锌与铜、锡、铅等组成的压铸合金,用于制造各种精密
铸件。
3、铜
铜属于基本金属,为紫红色金属,元素符号为 Cu。铜是仅次于银的优良导
电导热体,常温下铜的导电率为银的 94%,导热率为银的 73.2%。古往今来,
铜始终是用途较为广泛的有色金属。铜具有良好导电性,其制成的导线广泛地
应用于电力和电子工业。含铜 99.99%以上的高纯铜用于制造高导电性的铜材铜
线和需导电的零部件。铜还可制成各种铜合金,依照传统分类方法可分为紫
铜、黄铜(铜锌合金)、白铜(铜镍合金)和青铜(铜锡合金)四大类,主要用
于导电、导热、弹性、耐蚀、装饰造币等方面。
1-2-29
招股意向书摘要
4、锑
锑是全球稀有的有色重金属,为银白色金属,元素符号为 Sb,同时是中国
的优势矿产资源。锑性脆易碎,无延展性,同时是热和电的不良导体,导热率和
导电率仅为铜的 1/20 和 1/27。阻燃材料是锑的主要应用领域,锑在合金中的作
用为增加硬度,被称为金属或合金的硬化剂,另外,锑在蓄电池合金、塑料稳定
剂、催化剂以及高级玻璃澄清剂和高科技领域也有广泛的应用。由于锑的化合物
有较多用途,锑化合物的耗锑量已超过锑合金的耗锑量。
5、白银
白银属于贵金属,为一种柔软、色泽白亮的金属,元素符号为 Ag。白银具
有多项独有特性,柔韧性及延展性良好,具有最高的光发射性以及最高的传热性
及导电性。白银的独有特性使其在大多数用途中难以替代。白银最主要的制造业
应用是用于电器及电子行业;珠宝及银器行业为白银的第二大用途;少量白银用
于焊料合金及焊料;此外,白银还可以用于造币用途。
公司业务所涉及的金属品种的下游需求领域较多,既涵盖汽车制造及交通运
输、机械制造、化工/新材料等制造业领域,也包括电力建设、建筑等基础设施
建设领域,还涉及珠宝消费、消费类电子电器等居民消费领域以及投资避险等金
融投资领域。公司业务所涉及金属品种的市场需求不仅受工业制造、居民消费、
政府投资等实体经济因素影响,还受到金融投资等虚拟经济因素影响。
(三)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产品主要采取直销方式,销售客户既有冶炼企业,也有贸易公司,具体
定价方式如下:
锌精矿参照上海有色网 1#锌锭现货报价为基数,根据精矿每批次中实际金
属含量,综合考虑运费等市场因素确定成交价。
铅锑精矿(含银)参照上海有色网 1#铅、1#锑锭现货、中国白银网 2#白银
现货报价为基数,根据精矿每批次中实际金属含量,综合考虑运费等市场因素确
定成交价。
1-2-30
招股意向书摘要
铅精矿参照上海有色网 1#铅现货报价为基数,根据精矿每批次中实际金属
含量,综合考虑运费等市场因素确定成交价。
铜精矿参照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阴极铜现货报价为基数,根据精矿每批次中
实际金属含量,综合考虑运费等市场因素确定成交价。
(四)主要原材料情况
公司选矿生产的主要原材料为矿石,均产自公司自有矿山。公司采选业务还
需要支护材料、炸药、药剂、钢球等辅料以及采选机器设备,并需要电力、柴油
等动力。
此外,在工程劳务方面,除矿山、选厂建设工程施工外,公司矿山开采、地
质钻探工程等业务均由具备资格的供应商承接。
公司原材料物资采用集中采购、招标等方式,确定大宗物资类别供应商,签
订框架采购合同,按照各单位材料计划单由采购员在框架合同供应商范围内进行
采购。对于小批量采购物资,通过市场调查,选定三家以上供应商,进行询价比
价及质量比较,确定供应商签订合同进行采购。
对于工程劳务承包商,采用竞标等方式选取有资质的工程单位。
(五)行业竞争情况
公司从事有色金属矿山采选业务,国内同类矿山采选企业主要包括有色金
属冶炼企业下属的矿山企业和独立的矿山生产企业。
一方面,受金属特性和地质成因影响,铅、锌、银等金属呈现出伴生和分
散的特性,矿山精矿产量集中度不高。另一方面,有色金属冶炼企业下属的矿
山企业所生产精矿产品首先以满足其内部冶炼业务的需要为目的,由于其冶炼
能力通常远高于其内部矿山供给能力,因此几乎不对外销售精矿产品。
因此,单个独立矿山生产企业的精矿产量市场占有率普遍较低。精矿价格
由金属市场价格决定,金属市场价格取决于全球供求关系和资金情况,是单个
独立矿山生产企业无法控制的。独立矿山生产企业基本是金属价格的接受者,
其盈利能力主要取决于精矿品位、成本控制和选矿工艺等因素。
1-2-31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六)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经过发展,公司已拥有扎西康矿山、拉屋矿山 2 座生产型矿山及 4 个探矿项
目,目前控制铅、锌、铜、锑、白银资源储量分别达到 83.04 万金属吨、126.70
万金属吨、2.80 万金属吨、18.73 万金属吨和 2,141.38 金属吨,并已形成合计
超过 65 万吨/年的矿山采矿能力和 2,800 吨/日的选矿能力,成为西藏自治区内
生产规模较大和效益较好的矿山企业。
五、发行人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矿权
以下为公司拥有的矿证一览表:
许可证 面积(平 开采 权利
矿权名称 证号 生产规模 有效期
类型 方公里) 方式 人
西藏山南隆子县扎西康 C54000020110 地下 60.00 万 2013 年 4 月 11 日至
采矿证 3.1649 公司
铅锌多金属矿 43220111478 开采 吨/年 2022 年 11 月 11 日
西藏拉萨市当雄县拉屋 C54000020100 地下 7.80 万吨 2013 年 4 月 11 日至
采矿证 3.6979 公司
铜、锌多金属矿 53210064092 开采 /年 2027 年 11 月 11 日
西藏山南隆子县桑日则 T54520080602 2014 年 5 月 14 日至
探矿证 15.39 - - 公司
铅锌多金属矿详查 008482 2016 年 5 月 14 日
西藏拉萨当雄县拉屋铜 T54120080802 2014 年 5 月 9 日至
探矿证 17.02 - - 公司
铅锌矿详查 012572 2016 年 5 月 9 日
西藏日喀则昂仁县查个 T54120081002 2015 年 3 月 23 日至 嘉实
探矿证 2.62 - -
勒矿区外围铅锌矿勘探 015907 2016 年 3 月 1 日 矿业
西藏山南隆子县柯月矿 T54120081002 2014 年 5 月 22 日至
探矿证 20.30 - - 公司
区外围铅矿详查 016493 2016 年 5 月 21 日
(二)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盖章日,公司拥有 29 项房屋的所有权,建筑面积合
计 35,567.96 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所有权 取得方 他项权
房产证号 座落 建筑面积(m2)
号 人 式 利
拉 萨 市 经 济 技 术 开 1 层:618.84
拉房房权证字第 20130 抵押担
1 发行人 发 区 奇 圣 土 特 产 以 8 层:7,608.24 自建
字第 90232 号 保
东、格桑路以北 9 层:9,616.22
1-2-32
招股意向书摘要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2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253.17 自建 无
712000016 号
那组 1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3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190.06 自建 无
712000017 号
那组 101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4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797.31 自建 无
712000018 号
那组 101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5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183.25 自建 无
712000019 号
那组 101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6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3,159.22 自建 无
712000020 号
那组 101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7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307.54 自建 无
712000021 号
那组 101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8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136.05 自建 无
712000022 号
那组 101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9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289.87 自建 无
712000023 号
那组 101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10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512.49 自建 无
712000024 号
那组 101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11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924.25 自建 无
712000025 号
那组 101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12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51.72 自建 无
712000026 号
那组 101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13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1,824.30 自建 无
712000027 号
那组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14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81.88 自建 无
712000028 号
那组
1-2-33
招股意向书摘要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15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1,173.39 自建 无
712000029 号
那组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16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543.76 自建 无
712000030 号
那组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17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155.20 自建 无
712000031 号
那组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18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631.02 自建 无
712000032 号
那组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19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166.85 自建 无
712000033 号
那组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20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293.68 自建 无
712000034 号
那组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21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209.72 自建 无
712000035 号
那组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22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19.50 自建 无
712000036 号
那组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23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55.21 自建 无
712000037 号
那组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24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26.46 自建 无
712000038 号
那组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25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70.09 自建 无
712000039 号
那组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26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宗 106.43 自建 无
712000040 号
那组
西藏山南地区隆子
山南房权证隆子县字第
27 发行人 县日当镇加洛村(选 2,936.13 自建 无
714000001 号
厂)1、2 等 5 套
拉萨房权证当(私)字 当雄县乌玛塘乡巴
28 发行人 564.32 自建 无
第 20130063 号 嘎村四组
1-2-34
招股意向书摘要
拉萨房权证当(私)字 当雄县乌玛塘乡巴
29 发行人 2,061.79 自建 无
第 20130064 号 嘎村四组
(三)土地使用权
1、发行人自有土地使用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盖章日,公司拥有 8 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
合计为 678,118.48 平方米,均为公司自有用地,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使用权 使用权 他项
证书号 座落 面积(m2) 用途 使用期限
号 人 类型 权利
拉 城 国 用 拉萨经济技术
(经)登第 开发 A 区,格桑 2013.1.25- 抵押
1 发行人 13,000 出让 商业用地
2011-002 路以北,奇圣土 2050.10 担保
号 特产以东
隆 国 用
西藏山南地区
(2008)第 2008.12.4-
2 发行人 隆 子 县 日 当 镇 25,039.46 出让 工业用地 无
540084289 2048.12.4
加洛村宗那组

隆 国 用
西藏山南地区
(2008)第 2008.12.4-
3 发行人 隆 子 县 隆 子 镇 121,127.28 出让 工业用地 无
540084288 2048.12.4
麦沙村

隆 国 用
隆子县日当镇 2012.9.24-
4 发行人 (2012)第 6,665.18 出让 工业用地 无
加洛村 2052.8.1
540084290
隆 国 用
(2014)第 隆 子 县 日 当 镇 2014.4.29-
5 发行人 65,920.33 出让 工业用地 无
540084267 加洛村(选厂) 2064.4.29

隆 国 用
隆子县隆子镇
(2014)第 2014.4.29-
6 发行人 麦 莎 村 ( 尾 矿 236,494.52 出让 工业用地 无
540084264 2064.4.29
库)

隆 国 用
隆子县隆子镇
(2014)第 2014.4.29-
7 发行人 塔新村(矿山用 127,987.31 出让 工业用地 无
540084265 2064.4.29
地)

1-2-35
招股意向书摘要
西藏当雄县
当雄县乌玛塘
国用(土登) 2013.7-
8 发行人 乡巴嘎村三、 81,884.4 出让 工业用地 无
第 013-043 2063.7
四、七组

2、发行人使用的其他土地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盖章日,公司使用的其他土地具体情况如下:
2009 年 12 月 24 日,由隆子县国土资源局和隆子县日当镇政府作为监督方,
华钰有限与隆子县日当镇加洛村村委会签署《地役权协议》。华钰有限利用隆子
县日当镇加洛村土地 3.33 亩,沿途埋设或架设尾矿管线、回水管线和供水管线,
根据对供役地的使用情况,并依据隆子县国土资源管理局的隆子县征地补偿标
准,一次性支付 14,626.06 元作为地租,地役权的利用有效期为 50 年。
2010 年 3 月 18 日,由隆子县国土资源局和隆子县隆子镇政府作为监督方,
华钰有限与隆子县隆子镇麦沙村村委会签署《地役权协议》。华钰有限利用隆子
县隆子镇麦沙村土地 1.053 亩,沿途埋设或架设尾矿管线、回水管线和供水管线,
根据对供役地的使用情况,并依据隆子县国土资源管理局的隆子县征地补偿标
准,一次性支付 11,234.9 元作为地租,地役权的利用有效期为 50 年。
2014 年 11 月 26 日,由隆子县国土资源局和日当镇人民政府、隆子镇人民
政府作为监督单位,山南分公司与隆子县日当镇宗那村、加洛村、麦莎村村委会
签署《地役权协议》,公司利用前述三个村集体 20.1286 亩土地,沿途地下和地
表安装铺设输送管线并用于地表通行,根据对供役地的使用情况,一次性支付人
民币 761,986.14 元作为地租,地役权的利用有效期为 30 年。
(四)商标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公司已经申请注
册的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商标注册 注册有效期
序号 商标图样 核定使用商品 注册人
证》编号 限
1-2-36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33类)果酒(含酒精);开胃
2013.02.14
第10300100 酒;鸡尾酒;白兰地;酒精饮料(啤
1 发行人 至
号 酒除外);威士忌酒;汽酒;料酒;
2023.02.13
葡萄酒;黄酒(截止)
(第37类)采矿;采石;钻井;打
井;建筑;室内装潢;商品房建造; 2013.02.21
第10306076
2 机械安装、保养与修理;电器设备 发行人 至

的安装与修理;车辆保养和修理 2023.02.20
(截止)
(第32类)矿泉水;汽水;纯净水
2013.03.14
第10299785 (饮料);豆类饮料;酸梅汤;奶
3 发行人 至
号 茶(非奶为主);植物饮料;无酒
2023.03.13
精饮料(截止)
(第39类)运输;商品包装;码头
2013.02.21
第10309788 装卸;船只运输;汽车运输;空中
4 发行人 至
号 运输;车辆租赁;货物贮存;快递
2023.02.20
(信件和商品);观光旅游(截止)
(第42类)科研项目研究;研究与
开发(替他人);油田开采分析; 2013.04.14
第10309883
5 地质调查;土地测量;地质勘探; 发行人 至

地质研究;校准(测量);测量; 2023.04.13
地质勘测(截止)
2013.02.28
第10305633 (第35类)办公机器和设备出租,
6 发行人 至
号 会计;文字处理(截止)
2023.02.27
(第36类)保险;银行;资本投资; 2013.03.21
第10305896
7 典当;艺术品估价;不动产代理; 发行人 至

不动产管理;担保;信托(截止) 2023.03.20
(第37类)采矿、采石、钻井;打
井;建筑;室内装潢;商品房建造; 2013.02.14
第10306016
8 机械安装、保养和修理;电器设备 发行人 至

的安装与修理;车辆保养和修理 2023.02.13
(截止)
(第39类)运输;商品包装;码头
2013.03.07
第10306117 装卸;船只运输;汽车运输;空中
9 发行人 至
号 运输;车辆租赁;货物贮存;观光
2023.03.06
旅游;快递(信件或商品)(截止)
1-2-37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32类)啤酒;矿泉水;汽水;
2013.02.14
第10299731 纯净水(饮料);豆类饮料;酸梅
10 发行人 至
号 汤;奶茶(非奶为主);植物饮料;
2023.02.13
饮料制剂;无酒精饮料(截止)
(第33类)果酒(含酒精);开胃
2013.02.14
第10299848 酒;鸡尾酒;白兰地;酒精饮料(啤
11 发行人 至
号 酒除外);威士忌酒;汽酒;料酒;
2023.02.13
葡萄酒;黄酒(截止)
(第42类)科研项目研究;研究与
开发(替他人);油田开采分析; 2013.02.21
第10309855
12 地质调查;土地测量;地质勘探; 发行人 至

地质研究;校准(测量);测量; 2023.02.20
地质勘测(截止)
2013.03.21
第10300133 (第35类)办公机器和设备出租;
13 发行人 至
号 会计;文字处理(截止)
2023.03.20
(第6类)金属矿石;锌;锌粉;
2013.04.14
第10299556 锌白铜;电解铅;未加工或半加工
14 发行人 至
号 普通金属;方铅矿(砂矿);铁矿
2023.04.13
砂;铬矿(截止)
(第36类)保险;银行;资本投资; 2013.04.28
第10305743
15 典当;艺术品估价;不动产代理; 发行人 至

不动产管理;担保;信托(截止) 2023.04.27
(第33类)果酒(含酒精);开胃
2013.02.14
第10300081 酒;鸡尾酒;白兰地;酒精饮料(啤
16 发行人 至
号 酒除外);威士忌酒;汽酒;料酒;
2023.02.13
葡萄酒;黄酒(截止)
(第42类)科研项目研究;研究与
开发(替他人);油田开采分析; 2013.04.14
第10309870
17 地质调查;土地测量;地质勘探; 发行人 至

地质研究;校准(测量);测量; 2023.04.13
地质勘测(截止)
(第39类)运输;商品包装;船只
2013.03.21
第10305936 运输;汽车运输;空中运输;车辆
18 发行人 至
号 租赁;货物贮存;快递(信件或商
2023.03.20
品);观光旅游(截止)
1-2-38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37类)采矿;采石;钻井;打
井;建筑;室内装璜;商品房建造; 2013.02.21
第10305997
19 机械安装、保养和修理;电器设备 发行人 至

的安装与修理;车辆保养和修理 2023.02.20
(截止)
2013.03.21
第10305574 (第35类)办公机器和设备出租;
20 发行人 至
号 文字处理(截止)
2023.03.20
(第36类)保险;银行;资本投资; 2013.07.14
第10305794
21 典当;艺术品估价;不动产代理; 发行人 至

不动产管理;担保;信托(截止) 2023.07.13
(第6类)金属矿石;锌;锌粉;
2013.11.21
第10299625 锌白铜;电解铅;未加工或半加工
22 发行人 至
号 普通金属;方铅矿(砂矿);铁矿
2023.11.20
砂;铬矿(截止)
2014.06.21
第11540201 (第35类)商业管理和组织咨询;
23 发行人 至
号 市场研究(截止)
2024.06.20
(第6类)金属矿石;锌;锌粉;
2015.03.28
第10299666 锌白铜;电解铅;未加工或半加工
24 发行人 至
号 普通金属;方铅矿(砂矿);铁矿
2025.03.27
砂;铬矿(截止)
(五)专利
公司拥有两项发明专利:
专利号为 ZL201410121821.0,名称为“一种采用组合捕收剂提高锑铅及伴
生银浮选回收率的方法”,专利申请日为 2014 年 3 月 28 日,授权公告日为 2015
年 2 月 11 日,专利权人为: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伟卓岩矿分析试
验有限公司,发明人为:刘建军;丁大森;欧阳金德。
专利号为 ZL2013.10060504.8,名称为“基于地质内涵的化探异常识别与
1-2-39
招股意向书摘要
评价方法”,专利申请日为 2013 年 2 月 26 日,授权公告日为 2015 年 9 月 23
日,专利权人为: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人为:郑有业、高顺宝、薛
兆龙、孙祥、郑海涛、柯贤忠、刘敏院。
(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2012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证书号:软著登字第 0466546 号,软件名称:矿山企
业远程智能办公系统 V1.0;著作权人: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致远
协创软件有限公司;开发完成日期:2012 年 7 月 23 日;首次发表日期:2012
年 7 月 23 日;权利取得方式:原始取得;权利范围:全部权利;软件著作权登
记号:2012SR098510。
(七)发行人被许可使用的知识产权
1、被许可使用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2012 年 9 月 29 日,郑有业、赵祥、薛兆龙、高顺宝、刘敏院与公司签订
《软件著作权独占许可协议书》,无偿许可公司在中国地区(含港、澳、台地区)
独占使用“区域化探矿致异常快速评价软件”,实施独占许可期限为 5 年,自协
议签署之日开始生效。
该软件取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证书号:软
著登字第 0461349 号;软件名称:区域化探矿致异常快速评价软件[简称:
ROCARE]V1.0;著作权人:郑有业,赵祥,薛兆龙,高顺宝,刘敏院;首次发
表日期:未发表;权利取得方式:原始取得;权力范围:全部权利;软件著作权
登记号:2012SR093313。
2012 年 10 月 22 日,国家版权局颁发《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登
记证书》(证书编号:软专登字第 0000597 号),对前述软件著作权的许可使
用予以备案登记。
2、被许可使用的著作权
1-2-40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2 年 10 月 10 日,孙祥、郑有业、高顺宝与公司签订《著作权专用许可
使用协议》,无偿授权公司在中国地区(含港、澳、台地区)独家、专有地享有
“协优”成矿预测法的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
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授权期限为 5 年,即自 2012 年 10 月 10 日起至 2017 年 10 月 10 日止。双方同
时约定,在授权期限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公司享有优先续订著作权许可使用
协议的权利。
该著作权取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孙祥、郑有业、高顺
宝以合作作品著作权人身份依法享有著作权。登记号为:国作登字
-2012-A-00071986。
3、被许可使用的专利
2011 年 11 月 8 日,为了在开发矿山的同时保护生态环境,华钰有限与西
藏农牧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签署了《专利独占许可协议书》。西藏农牧学院资源
与环境学院为申请号 201010218005.3 的专利申请(“爬地柏扦插繁殖方法”)
的申请人。合同约定西藏农牧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许可华钰有限在中国地区(含
港、澳、台地区)独占使用该项技术,独占许可期限为六年。
西藏农牧学院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
书》,发文序号:2010070600239150;申请号:201010218005.3;申请日:
2010 年 7 月 6 日;申请人:西藏农牧学院;发明创造名称:爬地柏扦插繁殖方
法。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
本公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采矿、选矿、地质勘查及贸易业务,主要产品包
括锌精矿、铅锑精矿(含银)、铜精矿等。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道衡投资的主营业务为矿产资源、水利、水电资源的投
资。道衡投资母公司不从事具体生产经营业务。道衡投资控制华正新能源、善水
投资、道衡能源 3 家公司,分别从事石油添加剂研发销售、饮用水的生产及销售
1-2-41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业务、能源投资开发与生产销售。
道衡投资不存在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形。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盖章日,除通过道衡投资间接控制本公司外,公司
实际控制人刘建军未拥有其他矿业公司股权、未持有其他矿业权。
实际控制人刘建军不存在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道衡投资向公司租赁部分房屋用于办公,构
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占同类交易比例(%)
2013 年度 11.70 100.00%
2014 年度 14.04 100.00%
2015 年度 10.53 100.00%
2013 年 3 月 1 日,本公司与道衡投资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书》,道衡投资
租赁公司华钰大厦办公楼部分房屋。2013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的议案》,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2013 年 2 月 18 日,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租赁价格依
据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伤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况。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要求。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军配偶之近亲属周振海,为本公司运输
生产用辅助材料,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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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金额(万元) 占比(%)
2013 年度 21.89 0.06%
2014 年度 - -
2015 年度 - -
公司于 2013 年与周振海签署公路运输合同,合同期限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运输价格按照市价协商确定。2013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周振海之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2013 年 2 月 18 日,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周
振海之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
与周振海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由双方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价格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
要求。
(3)关联销售、采购价格公允性说明
公司向道衡投资出租部分办公用房的价格,系参照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写字楼租金情况后与道衡投资协商确定。
公司接受周振海提供运输劳务,按照市价协商确定价格。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具备公允性。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合计分别为 751.02 万
元、720.10 万元、798.96 万元。
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
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于
2014 年 4 月 10 日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制度。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无偶发性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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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3、关联方担保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刘建军、周爱英(夫妻关系) 本公司 12,000.00 2010-10-9 2020-10-8
青海西部资源有限公司 本公司 12,000.00 2010-10-9 2020-10-8
刘建军 本公司 30,000.00 2012-1-13 2017-1-12
青海西部资源有限公司 本公司 15,000.00 2012-1-13 2017-1-12
青海西部资源有限公司 本公司 15,000.00 2013-1-29 2016-1-28
刘建军、周爱英 本公司 15,000.00 2013-1-29 2016-1-28
刘建军、周爱英 本公司 15,000.00 2014-1-22 2017-1-21
刘建军 本公司 21,000.00 2014-5-29 2017-5-28
刘建军、周爱英 本公司 15,935.53 2014-6-26 2023-6-25
刘建军、周爱英 本公司 15,000.00 2015-1-22 2018-1-21
刘建军 本公司 9,200.00 2015-1-19 2018-1-18
刘建军、周爱英 本公司 5,000.00 2015-5-20 2018-5-19
刘建军、周爱英 本公司 7,000.00 2015-5-28 2018-5-27
刘建军、周爱英 本公司 5,500.00 2015-12-30 2018-12-29
4、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2013 年末,公司对周振海的应付账款 4.85 万元,系年末未支付的运输劳务
服务费。
2015 年末,公司对道衡投资的应收账款 10.53 万元,系道衡投资尚未支付
的房屋租赁费。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道衡投资已经向公司支付全部
租赁费。
5、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行为。
6、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经常性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金额占当期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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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位:万元
科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总收入 59,835.32 66,931.62 50,007.38
道衡投资房屋租赁 10.53 14.04 11.70
占营业总收入比例 0.02% 0.02% 0.02%
周振海运输劳务 - - 21.89
占营业总成本比例 - - 0.06%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未产生
重大影响。
(2)偶发性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
7、关联交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程序的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2013 年 7 月 1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度及 2013 年 1
-6 月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2013 年 8 月 3 日,
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
限公司 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度及 2013 年 1-6 月关联交易进行确
认的议案》,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0 年度-2013 年 6 月的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有利
于强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进行的,遵循了
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或定价方法公允合理,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子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情形。
董事会对前述关联事项进行审议确认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
董事会对《关于对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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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度及 2013 年 1-6 月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
会对前述议案的审议结果,并同意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3 年至今,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要求的决策程序。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本公司现任董事共 8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任职 提名人 任期
刘建军 董事长 道衡投资 2015 年 10 月-2018 年 10 月
刘良坤 董事 道衡投资 2015 年 10 月-2018 年 10 月
陈兆华 董事 道衡投资 2015 年 10 月-2018 年 10 月
史维学 董事 福金兴 2015 年 10 月-2018 年 10 月
邓瑞 董事 福金兴 2015 年 10 月-2018 年 10 月
彭苏萍 独立董事 道衡投资 2015 年 10 月-2018 年 10 月
何佳 独立董事 道衡投资 2015 年 10 月-2018 年 10 月
李永军 独立董事 道衡投资 2015 年 10 月-2018 年 10 月
刘建军先生:196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河
北省魏县北皋中学,高中学历。1977 年至 1984 年,任河北省峰峰矿务局职员;
1984 年至 1989 年,从事个体运输;1989 年至 1993 年,任河南省南召县有色
金属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993 年至 2002 年,任河南省南阳市鑫隆
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2 年至 2005 年,任华钰有限董事长兼总经
理;2005 年至 2007 年,任华钰有限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07 年至 2012 年 10
月,任华钰有限董事长;201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刘良坤先生:198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解
放军信息工程学院,本科学历。2006 年至 2008 年,任西部矿业锡铁山分公司
职员;2008 年至 2009 年,任华钰有限供销中心总监;2009 年 6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华钰有限董事、供销中心总监;201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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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销中心总监。
陈兆华先生:198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清
华大学,硕士学历。 2005 年至 2008 年,任北京金信立方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
年至 2009 年,任北京权亚律师事务所律师;2009 年至 2011 年,任北京奋迅律
师事务所律师;2011 年至 2012 年 10 月任证券法务中心总监;2012 年 10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史维学先生:1968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清
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EMBA。1997 年至 2007 年,任北京中邦亚科贸集团董事
长;2007 年至 2009 年,任北京国维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 年至 2010 年,
任北京中港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清大国投自然科技研究院董事长;
2010 年至 2011 年,任美丽之冠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 年至
2012 年,任北京中联万博建筑设计院董事长;2012 年 3 月至今,任福金兴执行
董事;2012 年 10 月至今,任福金兴执行董事、公司董事,同时还在北京中联亚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担任董事长或董事、经理。
邓瑞女士:1981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中国
人民大学,MBA。2002 年至 2004 年,任北京京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2004 年至 2007 年,任前锦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客户经理;2007
年至 2012 年,任北京中邦亚科贸集团董事长助理;2012 年 3 月至今,任福金
兴执行董事助理;2012 年 10 月至今,任福金兴执行董事助理、公司董事,同时
还在北京中联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担任董事或监事。
彭苏萍先生:195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中
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部,博士学历,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计
划”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一级教授。1995 至 2002 年,任中国矿业大学北
京校区科研处长;1999 年至 2002 年,任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兼科研
处长;2002 年至 2007 年,任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2007 年至今,任
中国矿业大学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2012 年 10 月至今,任
公司独立董事。彭先生担任的主要社会职务有:国家能源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
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国家“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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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计划”能源领域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国家煤炭工
业技术委员会委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学评议组成员,探月工程(三期)
国家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国家“653 工程”煤炭地质与测绘领域首席专家,中
国二氧化碳捕集与封存指导方针项目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煤炭学会常务理事,
中国地球物理学会理事,中国煤炭学会、中国地质学会煤田地质专业委员会荣誉
主任,中国煤炭学会、中国地质学会矿井地质专业委员会荣誉主任。
何佳先生:1954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住权,毕业于美
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博士学历,教授。1988 年至 1991 年,任美国
纽约市立大学助理教授;1991 年至 1999 年,任美国休斯顿大学财务系助理教
授、副教授(终身教职);1996 年至 2015 年,任香港中文大学财务学系教授;
201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此外,何佳先生于 2001 年至 2002 年任
证监会规划委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所长。何佳先生还是南方科技大
学领军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
李永军先生:196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哈
萨克国立大学,博士学历,并在中国政法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1986 年至 1994
年,任教于山东大学;1994 年至今,任教于中国政法大学,现为中国政法大学
教授;2014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本公司现任监事 3 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任职 提名人 任期
刘劲松 监事会主席 道衡投资 2015 年 10 月-2018 年 10 月
张德位 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2015 年 10 月-2018 年 10 月
孟仲贤 监事 道衡投资 2015 年 10 月-2018 年 10 月
刘劲松先生:1971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北
京邮电大学,博士学历,高级经济师。1993 年至 1995 年,任湖南省对外经济
委员会科员;1995 年至 1998 年,任德国弗格媒体集团主编;1998 年至 2000
年,在清华大学攻读硕士学位;2000 年至 2003 年,任中国网通公司高级经理;
2003 年至 2006 年,任美国埃森哲咨询公司高级经理;2006 年至 2008 年,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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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名力基金联席董事;2008 年至 2011 年,任普能能源联合创始人;2011 年至 2012
年,任普凯资本合伙人;201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此外,2006
年至 2014 年 9 月,在北京邮电大学攻读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
张德位先生:196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天
津南开大学,大专学历。1982 年至 1996 年,任河南省焦作市粘土矿职员; 1996
年至 2001 年,任河南省焦作坚固水泥有限公司水泥厂主任;2001 年至 2005 年,
任河南省焦作坚固水泥有限公司技改处主任;2005 年至 2009 年,任华钰有限
工程师;2009 年 6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华钰有限监事、工程师;201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工程师。
孟仲贤先生:195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重
庆大学,本科学历。1982 年至 1993 年,任四川省昭觉县交通局副局长; 1993
年至 1997 年,任四川安华铜业公司经理;1997 年至 2001 年,任西藏金利矿业
公司副总经理;2001 年至 2005 年,任西藏华冠集团副经理;2005 年至 2006
年,任西藏天冠矿业公司经理;2006 年至 2012 年,任华钰有限安环部经理;
201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安全环保与社会稳定监督委员会副主任。
3、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共 6 名,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任职 任期
刘鹏举 总经理 2015 年 10 月-2018 年 10 月
徐建华 副总经理 2015 年 10 月-2018 年 10 月
王艳萍 副总经理 2015 年 10 月-2018 年 10 月
王庭良 副总经理 2015 年 10 月-2018 年 10 月
邢建军 财务总监 2015 年 10 月-2018 年 10 月
陈兆华 董事、董事会秘书 2015 年 10 月-2018 年 10 月
刘鹏举先生:1961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清
华大学,研究生学历。1988 年至 1993 年,任桦林橡胶学院教务科副科长;1993
年至 1996 年,在清华大学攻读 MBA 学位;1996 年至 1999 年,任桦林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上市办副主任、财务部部长;1999 年至 2002 年,任桦林轮胎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02 年至 2005 年,任大连北方集团公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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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部主任;2005 年至 2008 年,任西藏资源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08 年至 2012
年 8 月任铭泰公司总经理;2009 年 6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华钰有限总经理;
201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徐建华先生:1978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中
国人民大学,硕士学历。2003 年,任赛迪顾问公司战略顾问;2004 年至 2005
年,任新华信管理咨询公司营销顾问;2005 年至 2006 年,任华信惠悦咨询公
司战略与组织顾问;2006 年至 2007 年,任埃森哲咨询公司组织与人力资源顾
问;2007 年至 2010 年,任泰达建设北京公司综合运营总监;2011 年至 2012
年 10 月,任华钰有限副总经理;201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艳萍女士:196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中
国社会科学院,硕士学位。1984 年至 1988 年,任郑州市邮政局职员;1988 年
至 2005 年,任郑州越秀酒家总经理;2006 年至 2008 年,任西藏拉萨越秀鲍参
宫董事长;2008 年至 2012 年 10 月,任华钰有限副总经理;2012 年 10 月至今,
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庭良先生:196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中
南政法学院,本科学历。1988 年至 1992 年,任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政府公务员;
1992 年至 1998 年,任河南省南召县云阳镇人民政府公务员;1998 年至 2002
年,任河南省南召县科委研究所副所长;2002 年至 2008 年,任华钰有限办公
室主任;2008 年至 2012 年 10 月,任华钰有限副总经理;2012 年 10 月至今,
任公司副总经理。
邢建军先生:197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哈
尔滨工业大学,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1992 年至 1999 年,任哈尔滨市靠河
寨牧场经理;2000 年至 2010 年,任黑乳集团哈尔滨美欧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2011 年至 2012 年,任西安绿洲环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2012 年至 2014 年 8 月,任公司财务总监助理;2014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
总监。
陈兆华先生: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详见“1、董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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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度从本公司领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从本公司领取薪酬 是否在关联企
姓名 公司职务
(万元) 业领薪
刘建军 董事长 104.68 否
刘良坤 董事 54.91 否
陈兆华 董事、董事会秘书 70.71 否
史维学 董事 - 是
邓瑞 董事 - 是
彭苏萍 独立董事 20.00 在其他担任独
何佳 独立董事 20.00 立董事的公司
李永军 独立董事 20.00 领取津贴
刘劲松 监事会主席 6.00 否
张德位 职工代表监事 35.68 否
孟仲贤 监事 41.71 否
刘鹏举 总经理 93.01 否
徐建华 副总经理 88.16 否
王艳萍 副总经理 100.15 否
王庭良 副总经理 75.22 否
邢建军 财务总监 68.73 否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在本公司股东单位、股东
控制企业、其他关联企业任职情况如下:
兼职单位与本公
姓名 本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 兼任职位
司关联关系
执行董事兼
刘建军 董事长 道衡投资 本公司控股股东
总经理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
西藏阿一实业有限 事、监事、高级管理
刘良坤 董事 执行董事
公司 人员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
执行董事及
史维学 董事 福金兴 本公司股东
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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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
北京华人一品商业 董事长兼经 事、监事、高级管理
管理有限公司 理 人员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
北京维创世佳投资 董事长兼经
同上
有限公司 理
北京中邦亚新世纪 董事长兼经
同上
娱乐中心 理
北京中联明珠文化
董事长 同上
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清大国投自然 董事长兼经
同上
科技研究院 理
北京中联亚泰企业 董事长兼经
同上
管理有限公司 理
北京中联亚房地产 董事长兼总
同上
开发有限公司 经理
北京中联万博建筑 执行董事兼
同上
设计院 经理
北京中邦亚科贸集
执行董事 同上

北京中港国际房地
董事长 同上
产开发有限公司
福金兴 监事 本公司股东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
北京中联亚房地产 事、监事、高级管理
董事
开发有限公司 人员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
北京中邦亚新世纪
监事 同上
娱乐中心
邓瑞 董事
北京清大国投自然
董事 同上
科技研究院
北京华人一品商业
监事 同上
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维创世佳投资
监事 同上
有限公司
北京中联明珠文化
监事 同上
投资有限公司
1-2-52
招股意向书摘要
北京中联万博建筑
监事 同上
设计院
北京中联亚泰企业
监事 同上
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
独立董事 同上
有限公司
彭苏萍 独立董事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同上
公司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
独立董事 同上
责任公司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
独立董事 同上
股份有限公司
东英金融投资有限
独立董事 同上
公司
中国诚通发展集团
独立董事 同上
有限公司
何佳 独立董事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同上
深圳索菱实业股份
独立董事 同上
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国际金融
独立董事 同上
控股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同上
公司
注:史维学和邓瑞还在上表中已披露的由其兼职、投资企业的下属部分企业担任董事/执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长刘建军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道衡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 51%的股
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军为董事刘良坤之父,为副总经理徐建华配偶之
父。本公司董事史维学为福金兴之唯一股东,通过福金兴持有本公司 30%股份。
除此之外,本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
亲属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情况
1-2-53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一)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名称:西藏道衡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华钰大厦 301 室
法定代表人:刘建军
设立时间:2010 年 4 月 19 日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水利、水电资源的投资。(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法
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道衡投资持有本公司 51%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刘建军通过其全
资子公司道衡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 51%的股份,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经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西藏分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道衡投资资产总额 293,160.57 万元,负债总额 164,348.46
万元,所有者权益 128,812.11 万元。2015 年,道衡投资实现营业收入 59,841.25
万元,净利润 15,102.70 万元。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建军先生,刘建军先生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住所为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身份证号码为:412921196010******。
九、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会计信息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科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9,353,519.46 84,578,741.20 94,617,388.42
应收账款 83,578,196.69 68,311,313.76 34,517,302.21
预付款项 30,507,461.73 26,665,702.93 36,064,658.42
1-2-54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其他应收款 25,499,215.71 16,780,974.28 22,039,765.59
存货 37,084,813.63 57,970,905.39 47,906,092.23
其他流动资产 868,504.62 842,235.89 -
流动资产合计 336,891,711.84 255,149,873.45 235,145,206.87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709,126,347.44 733,240,655.38 586,383,777.80
在建工程 244,462,236.76 142,784,574.06 116,940,316.79
无形资产 773,233,181.33 747,639,078.11 712,247,455.18
商誉 5,013,332.54 5,013,332.54 5,013,332.54
长期待摊费用 49,636,542.76 46,362,320.48 28,549,017.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050,468.16 8,489,910.55 5,846,479.55
其他非流动资产 63,038,619.27 24,084,563.63 78,023,359.5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55,560,728.26 1,707,614,434.75 1,533,003,738.55
资产总计 2,192,452,440.10 1,962,764,308.20 1,768,148,945.42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科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17,000,000.00 270,000,000.00 320,000,000.00
应付票据 54,000,000.00 30,000,000.00 -
应付账款 120,845,367.87 107,187,932.18 197,132,133.52
预收款项 14,897,001.72 36,299,154.42 10,213,292.81
应付职工薪酬 16,128,998.98 12,270,327.28 15,245,609.41
应交税费 29,681,511.98 46,897,456.38 23,201,317.80
其他应付款 33,689,572.75 21,748,952.81 12,660,860.3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78,500,000.00 89,500,000.00 150,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864,742,453.30 613,903,823.07 728,453,213.8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72,000,000.00 350,500,000.00 222,000,000.00
预计负债 1,233,939.40 1,233,939.40 1,172,706.32
递延收益 2,103,571.62 2,546,428.74 2,989,285.71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5,337,511.02 354,280,368.14 226,161,992.03
负债合计 1,040,079,964.32 968,184,191.21 954,615,205.87
股东权益:
1-2-55
招股意向书摘要
股本 468,000,000.00 468,000,000.00 468,000,000.00
资本公积 9,829,980.08 9,829,980.08 9,829,980.08
专项储备 12,748,983.45 9,457,806.32 5,702,693.29
盈余公积 125,395,984.63 108,625,177.22 88,090,512.55
未分配利润 457,225,422.72 358,262,519.57 200,903,554.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073,200,370.88 954,175,483.19 772,526,739.92
少数股东权益 79,172,104.90 40,404,633.80 41,006,999.63
股东权益合计 1,152,372,475.78 994,580,116.99 813,533,739.55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192,452,440.10 1,962,764,308.20 1,768,148,945.42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科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598,353,200.33 669,316,194.73 500,073,835.19
其中:营业收入 598,353,200.33 669,316,194.73 500,073,835.19
二、营业总成本 427,223,036.47 455,185,874.25 383,998,085.57
其中:营业成本 255,641,982.94 289,976,938.95 225,694,581.21
营业税金及附加 25,953,409.56 22,415,417.34 16,866,767.61
销售费用 3,405,633.68 2,808,339.99 2,914,713.58
管理费用 105,521,201.39 94,583,541.63 114,447,731.85
财务费用 30,480,563.81 34,276,169.43 27,533,004.81
资产减值损失 6,220,245.09 11,125,466.91 -3,458,713.49
三、营业利润(亏损
171,130,163.86 214,130,320.48 116,075,749.62
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27,174,278.30 37,554,637.23 45,922,472.9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
1,339.22 114,950.80 637.28
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6,901,953.71 5,355,238.63 6,299,644.6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
558,559.40 506,161.80 661,075.93
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
191,402,488.45 246,329,719.08 155,698,577.95
总额以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32,101,306.79 42,830,454.67 30,088,207.60
五、净利润(净亏损
159,301,181.66 203,499,264.41 125,610,370.35
以“-”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62,533,710.56 204,101,630.24 126,221,528.04
者的净利润
1-2-56
招股意向书摘要
少数股东损益 -3,232,528.90 -602,365.83 -611,157.69
七、综合收益总额 159,301,181.66 203,499,264.41 125,610,370.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62,533,710.56 204,101,630.24 126,221,528.04
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3,232,528.90 -602,365.83 -611,157.69
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5 0.44 0.2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5 0.44 0.27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科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58,969,647.88 770,995,325.36 588,482,339.23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9,00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64,182,405.35 296,983,671.57 79,286,681.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23,152,053.23 1,067,978,996.93 667,808,020.6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5,092,972.17 230,955,392.80 228,855,179.7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69,131,139.58 71,104,706.79 71,769,861.5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0,489,174.52 141,483,443.91 106,668,379.1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02,906,034.00 280,198,012.47 81,007,893.3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67,619,320.27 723,741,555.97 488,301,313.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5,532,732.96 344,237,440.96 179,506,706.8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608,405.00 2,196,607.04 21,107,000.00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08,405.00 2,196,607.04 21,107,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209,183,602.33 319,537,694.34 575,715,362.31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9,183,602.33 319,537,694.34 575,715,362.3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7,575,197.33 -317,341,087.30 -554,608,362.3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2,000,000.00 - 8,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42,000,000.00 - 8,000,000.00
到的现金
1-2-57
招股意向书摘要
科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17,000,000.00 540,000,000.00 49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9,000,000.00 540,000,000.00 498,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59,500,000.00 522,000,000.00 191,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76,160,357.37 59,467,000.88 97,574,328.21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22,400.00 1,468,000.00 5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6,982,757.37 582,935,000.88 289,574,328.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017,242.63 -42,935,000.88 208,425,671.7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9,974,778.26 -16,038,647.22 -166,675,983.6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8,578,741.20 94,617,388.42 261,293,372.0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8,553,519.46 78,578,741.20 94,617,388.42
(二)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2008]》(证监会公告[2008]43 号)的要求,立信对本公司报告期的非经常性损
益明细表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非经常性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专
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210033 号)。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明细
如下:
单位:元
明细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
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 -557,220.18 -391,211.00 -660,438.65
部分;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442,856.97 1,412,856.97 2,160,714.29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3、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6,341,394.31 -4,809,076.83 -5,638,568.71
外收入和支出;
4、所得税的影响数; 831,263.63 568,114.63 620,743.96
5、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 -165,600.00
合计 -5,790,093.89 -3,219,316.23 -3,517,549.11
1-2-58
招股意向书摘要
明细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净利润 159,301,181.66 203,499,264.41 125,610,370.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65,091,275.55 206,718,580.64 129,127,919.46
(三)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 0.39 0.42 0.32
速动比率 0.35 0.32 0.2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0.04% 50.96% 55.93%
资产负债率(合并) 47.44% 49.33% 53.99%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
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 0.80% 0.11% 0.15%
产的比例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7.88 13.02 12.33
存货周转率 5.38 5.48 5.4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0,464.36 35,044.43 24,189.40
利息保障倍数 7.52 8.41 6.6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元) 0.55 0.74 0.3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5 -0.03 -0.36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组成,预付款项和存
货也占有一定比例,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组成。2013 年末、
2014 年末,2015 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86.70%、87.00%、
84.63%。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体现了公司实施的扩张战略。
报告期内本公司总资产呈现上升趋势。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上升主要是
由于公司一方面加大了生产和基建投入,另一方面积极增加资源储量,使得非流
动资产规模出现较大幅度增加。
2、负债状况分析
本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组成,
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组成。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本公司
1-2-59
招股意向书摘要
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76.31%、63.41%、83.14%,非流动负债占总
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23.69%、36.59%、16.86%。报告期内,公司的负债结构以
流动负债为主。
报告期内本公司总负债呈现上升趋势。
3、盈利能力分析
(1)利润表结构及盈利能力概述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盈利数据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营业收入 59,835.32 100.00% 66,931.62 100.00% 50,007.38 100.00%
增长率 -10.60% 33.84% N/A
营业毛利 34,271.12 57.28% 37,933.93 56.68% 27,437.93 54.87%
增长率 -9.66% 38.25% N/A
营业利润 17,113.02 28.60% 21,413.03 31.99% 11,607.57 23.21%
增长率 -20.08% 84.47% N/A
利润总额 19,140.25 31.99% 24,632.97 36.80% 15,569.86 31.14%
增长率 -22.30% 58.21% N/A
净利润 15,930.12 26.62% 20,349.93 30.40% 12,561.04 25.12%
增长率 -21.72% 62.01% N/A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 16,253.37 27.16% 20,410.16 30.49% 12,622.15 25.24%

增长率 -20.37% 61.70% N/A
(2)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①营业收入结构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59,773.25 99.90% 60,626.26 90.58% 49,683.71 99.35%
其他业务收入 62.07 0.10% 6,305.36 9.42% 323.68 0.65%
1-2-60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59,835.32 100.00% 66,931.62 100.00% 50,007.3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公司
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占同年营业收入的 99.35%、90.58%、99.90%。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业务主要为精矿贸易。
报告期内本公司产品全部在国内实现销售,未销往国外。
②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铅锑精矿(含银)、铜精矿、锌精矿等产品的
销售。 山南分公司扎西康矿山选厂的主要产品为铅锑精矿(含银)和锌精矿,
拉屋分公司拉屋矿山选厂的主要产品为锌精矿和铜精矿。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直接销售产品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产品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铅锑精矿(含银) 41,181.75 68.90% 44,565.71 73.51% 36,976.40 74.42%
铜精矿 598.96 1.00% 953.03 1.57% 2,742.61 5.52%
锌精矿 17,992.53 30.10% 15,107.52 24.92% 9,964.70 20.06%
合计 59,773.25 100.00% 60,626.26 100.00% 49,683.71 100.00%
报告期内,铅锑精矿(含银)系公司主要产品,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其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74.42%、73.51%、68.90%。锌精矿也
是公司的重要产品,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其收入占比分别为 20.06%、
24.92%、30.10%。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所售金属种类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产品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属铅 15,994.16 26.76% 16,376.70 27.01% 11,752.16 23.65%
金属锌 17,992.53 30.10% 15,107.52 24.92% 9,964.70 20.06%
1-2-61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5 年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产品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属铜 397.29 0.66% 686.68 1.13% 2,182.76 4.39%
金属锑 6,701.52 11.21% 7,416.90 12.23% 6,683.69 13.45%
金属银 18,687.75 31.26% 21,038.45 34.70% 19,100.40 38.44%
合计 59,773.25 100.00% 60,626.26 100.00% 49,683.71 100.00%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金属银的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分别为 38.44%、34.70%、31.26%,呈现下降趋势,主要是因为白银价格持续
下行,且降幅较大。
报告期内,金属锌收入占比呈现上升趋势,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分
别为 20.06%、24.92%、30.10%。2015 年,锌金属收入占比显著上升,主要是
因为扎西康选厂锌金属选矿回收率有所提高,使得锌金属产量和销量增速较快,
另外一个原因是锌价的跌幅相对较小。
金属铅也是本公司的重要收入来源,其收入占比稳定在 20%以上。
金属锑也是本公司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入占比在报告期内保持基本稳
定。
(3)毛利结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分产品的毛利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占毛利总 占毛利总 占毛利总
毛利 毛利 毛利
额比例 额比例 额比例
铅锑精矿(含银) 25,584.82 74.74% 28,557.49 75.60% 21,957.78 80.07%
铜精矿 -496.88 -1.45% -511.81 -1.35% -346.15 -1.26%
锌精矿 9,141.82 26.71% 9,729.94 25.76% 5,810.09 21.19%
合计 34,229.75 100.00% 37,775.61 100.00% 27,421.72 100.00%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公司主营业务中的主要利润来源是铅锑精矿
(含银),其毛利对主营业务毛利总额的贡献比例分别为 80.07%、75.60%、
74.74%。
1-2-62
招股意向书摘要
4、影响公司盈利能力连续性、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1)把握产品价格变动趋势
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自于铅精矿、铅锑精矿(含银)、铜精矿、锌精矿等
产品的销售,铅、锌、铜、锑、银作为大宗商品,具有商品规格统一、销售价格
统一的特点。本公司主要生产原料矿石来自于自有矿山,生产成本主要由人工工
资、选厂辅料等构成。铅、锌、铜、锑、银的价格波动成为影响公司盈利能力连
续性及稳定性的重要因素。
在经历 2008 年底金融危机商品价格的低谷后,各种有色金属价格大幅上升;
到 2011 年,受全球经济二次探底的影响,有色金属价格再次回落;2012 年以来,
有色金属价格总体处于低位,呈现下滑态势。
目前,世界经济和中国经济都处于缓慢复苏中,以电子电器工业、基础化工
业、建筑业为最终消费行业的铅、锌、铜、锑、银等有色金属的需求较为稳定。
长期来看,有色金属价格有望企稳回升。
(2)加大矿山开发投入
报告期内,本公司投入大量资金对现有矿山进行开发,大大提高了精矿产品
的产量,产销量的快速增加是毛利快速增长的重要原因。
今后,除将扎西康矿山采选改扩建工程作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募集资金投向
外,本公司还将继续增加现有矿山的开发投入,加快办理“探转采”工作。虽然
会对当期现金流造成一定压力,并且增加后续每年的摊销和折旧费用,但是只要
科学规划、优化设计、控制投资,资源优势将持续转化为经济成果,增强公司未
来的盈利能力。
(3)提升矿产资源储备规模
丰富而优质的资源储备是公司目前核心竞争力所在,亦是公司保持长久持续
盈利能力的保障。
公司在开发现有资源的同时,一直致力于增加矿产资源储备。一方面,公司
加大对现有矿权的勘探力度,将对桑日则探矿权、拉屋探矿权和查个勒探矿权的
1-2-63
招股意向书摘要
详查勘探项目作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募集资金投向。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收购优
质矿产资源,公司向西藏翼龙收购了柯月探矿权,显著增强了公司矿产资源储备
规模。目前,公司与多家矿业单位开展风险勘查合作,未来将持续增加公司的矿
产资源储量。
本公司不断增加矿产资源储备的战略行为,有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和长
期盈利能力。
5、现金流状况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分析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0 1.15 1.18
/营业收入(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0 1.69 1.43
净利润(倍)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当期
营业收入的比率分别为 1.18、1.15、1.10,说明公司销售回款良好,主营业务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强且较为稳定。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7,950.67 万元、34,423.74 万元、25,553.27 万 元 ,相对应的净利润分别为
12,561.04 万元、20,349.93 万元、15,930.12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与当期净利润总体匹配。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分析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本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55,460.84 万元、-31,734.11 万元、-20,752.52 万元。报告期内,投资活动净现
金流均为负数,主要原因是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生产能力、实现盈利持续
增长进行了大量生产和基建投入。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分析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本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0,842.57 万元、-4,293.50 万元、2,201.72 万元。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累计产生
1-2-64
招股意向书摘要
的现金流净额为 18,750.79 万元,主要为公司为满足投资以及日常营运需求通过
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方式获得的资金。
(五)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
1、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
顺序分配:
1、弥补亏损。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应当先用当
年税后利润弥补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提取税后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3、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
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支付普通股股利。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
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5、股东大会违反前述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
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不得参与分配利润。
2、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情况
(1)2013 年股利分配情况
201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根据股东各自股比,向全体股东派发
2,620.80万元,即道衡投资获得1,336.61万元,福金兴获得786.24万元,华迪宏
翔获得241.11万元,华迪天宇获得128.42万元,西部有限获得128.42万元。该
次股利分配已实施完毕。
(2)2014 年股利分配情况
1-2-65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根据股东各自股比,向全体股东派发
4,680.00万元,即道衡投资获得2,386.80万元,福金兴获得1,404.00万元,华迪
宏翔获得430.56万元,华迪天宇获得229.32万元,西部有限获得229.32万元。
该次股利分配已实施完毕。
(3)2015年股利分配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尚未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制定
2015年度股利分配方案。
3、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及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日前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由发行后公司新
老股东以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4、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3年8月3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
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草案)>的议案》,制定了本公
司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4年4月10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西藏华
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修订<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草案)>的议案》,对该股
利分配政策进行了调整。
修订后的章程将自本次发行完成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本次修订后的利
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
司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一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利润分配形式
1-2-66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
件的,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
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3)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每年应当以现金形式分
红;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
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时,可以在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
期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
1-2-67
招股意向书摘要
计划安排或原则,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经
营业务。
(6)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并交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及监
事会应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意见。公司应当在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时,公告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同时,公司应当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
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1、公司董事会应根据股东大会制定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未来盈
利和现金流预测情况每三年制定或修订一次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若公司预测未
来三年盈利能力和净现金流入将有大幅提高,可在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向
上修订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例如提高现金分红的比例;反之,也可以在利润分
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向下修订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或保持原有利润分配规划和
计划不变。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及独立董事
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
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如公司所处行
业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或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2、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或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
政策、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监管规
定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先形成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预案并应征求监
事会的意见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
(8)不予分红或扣减分红的特殊情况
1、当发生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时,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
1-2-68
招股意向书摘要
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当公司股东未依法履行其公开承诺时,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有权扣
留该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应分配的现金红利。
(六)发行人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全资子公司
(1)中泓工贸
中泓工贸原名“西藏中泓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11 月 9 日,注册
地址为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华钰大厦 603 室,法定代表人为孙艳春,
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矿产品的加工、销售。该公司的主营业务
为与西藏地勘局地热地质大队合作勘查西藏嘉黎县卡尔果铅锌矿项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盖章日,华钰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的股权。
根据经立信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泓工贸资产总额
2,809.06 万元,负债总额 58.18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2,750.88 万元。2015 年
度,中泓工贸实现营业收入 0.00 万元,净利润-18.63 万元。
(2)华钰经销
华钰经销成立于 2010 年 6 月 28 日,注册地址为山南地区乃东县乃东路 60
号,法定代表人为刘鹏举,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
销售:矿产品、矿山设备、试验器材、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危化品)、建
材。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西藏地区矿山精矿产品的销售,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
盖章日,该公司暂未实际开展业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盖章日,华钰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的股权。
根据经立信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华钰经销资产总额
1,067.61 万元,负债总额 33.63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1,033.98 万元。2015 年
度,华钰经销实现营业收入 0.00 万元,净利润-13.92 万元。
2、控股子公司
1-2-69
招股意向书摘要
(1)嘉实矿业
嘉实矿业成立于 2012 年 11 月 29 日,注册地址为昂仁县如萨乡查个勒矿山,
法定代表人为刘鹏举,注册资本为 13,500 万元,经营范围为昂仁县查个勒铅锌
矿勘查;矿产品加工、销售;有色金属收购、加工(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西藏日喀则昂仁县查个
勒矿山的矿产勘探和开发。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盖章日,华钰公司持有该公司 60%的股权,西藏区调
队持有该公司 40%的股权。
根据经立信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嘉实矿业资产总额
15,308.51 万元,负债总额 1,607.82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13,700.69 万元。
2015 年度,嘉实矿业实现营业收入 0.00 万元,净利润-446.38 万元。
(2)恒琨冶炼
恒琨冶炼成立于 2013 年 9 月 13 日,注册地址为青海省格尔木盐桥北路 78
号-3(藏青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为宋照荣,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经营范围
为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销售及相关产品(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法律、行政法
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该公司的主
营业务为有色金属冶炼,目前该公司正在前期生产准备过程中,截至本招股意向
书摘要盖章日,该公司没有实际生产业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盖章日,华钰公司持有该公司 60%的股权,邓平文
持有该公司 40%的股权。
根据经立信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恒琨冶炼资产总额
4,671.80 万元,负债总额 79.46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4,592.34 万元。2015 年
度,恒琨冶炼实现营业收入 9.60 万元,净利润-361.75 万元。
1-2-70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确定依据
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1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决定申请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数量为 5,200 万股。本次发行的
募集资金总量,将根据最终发行股数以及通过市场询价或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确定的发行价格而确定。
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总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万
资(万元)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元)
西藏隆子县扎西
康铅锌多金属矿
1 48,732.53 23,000.00 23,000.00 - -
采选改扩建工程
项目
华钰公司勘探项
2 15,261.61 3,000.00 3,000.00 - -

隆子县桑日则铅
2.1 锌多金属矿详查 5,007.01 1,200.00 1,200.00 - -
项目
当雄县拉屋矿区
2.2 铜铅锌矿详查项 5,083.37 800.00 800.00 - -

昂仁县查个勒铅
2.3 5,171.23 1,000.00 1,000.00 - -
锌矿勘探项目
3 偿还银行贷款 18,000.00 7,362.00 7,362.00 - -
总计 81,994.14 33,362.00 33,362.00 - -
注:根据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轻重缓急进行排序。
以上项目所需募集资金投入合计为 3.34 亿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
根据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方式支付
上述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可用于支付相关项目剩余款项及根据监管机构
1-2-71
招股意向书摘要
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置换先期投入资金。
本次发行计划实施后,实际募集资金量较募集资金项目需求若有不足,则不
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审批情况
募投项目的审批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名称 立项 环评
《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
西藏隆子县扎西 《关于西藏隆子县扎西康铅
限公司山南地区隆子县扎西
康铅锌多金属矿 锌多金属矿采选改扩建工程
1 康铅锌多金属矿采选改扩建
采选改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藏
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藏发
项目 环审[2013]124 号)
改产业[2013]793 号)
《关于西藏隆子县桑日则铅
隆子县桑日则铅
锌多金属矿详查环境影响报
2.1 锌多金属矿详查
告表的批复》(藏环审
项目 《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 [2013]157 号)
限公司隆子县桑日则铅锌多
《关于西藏拉萨当雄县拉屋
当雄县拉屋矿区 金属矿详查项目、当雄县拉屋
铜铅锌矿详查环境影响报告
2.2 铜铅锌矿详查项 矿区铜铅锌矿详查项目、昂仁
表的批复》(藏环审[2013]156
目 县查个勒铅锌矿勘探项目纳
号)
入上市募投项目组成的意见》
(藏发改产业[2013]493 号) 《关于西藏日喀则地区昂仁
昂仁县查个勒铅 县查个勒铅锌矿勘探环境影
2.3
锌矿勘探项目 响报告表的批复》(藏环审
[2013]158 号)
1-2-72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发行人毛利率及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本公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采矿、选矿、地质勘查及贸易业务,主要产品包
括锌精矿、铅锑精矿(含银)、铜精矿等。2013 年、2014 年、2015 年,本公
司铅锑精矿(含银)实现的收入占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4.42%、
73.51% 、 68.90% ,锌 精 矿 实 现 的 收 入 占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20.06%、24.92%、30.10%。
本公司生产的精矿产品的价格以铅、锌、锑、银、铜的金属市场价格为基
数确定。金属市场价格基本决定了金属产品的销售价格,而金属产品的销售价
格变动又是影响毛利率的主要因素。
2014 年,铅锑精矿(含银)的毛利率较 2013 年上升 4.70%,主要原因为:
一方面,除金属铅价格略有回升外,金属锑和金属银的价格继续下行;另一方
面,上述三种金属的原矿入选品位和选矿回收率均有所提高,加之公司不断增
加使用电网供电的比例节省电力支出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单位生产成本有所下
降,抵消了金属价格下跌的影响,使得毛利率水平有所提高。
2015 年,铅锑精矿(含银)的毛利率较 2014 年下降 1.95%,主要原因为:
金属铅、金属锑、金属银价格继续下行。
铅、锑、银、锌价格不仅受供求关系变化的影响,而且与全球经济状况、
中国经济状况、重大经济政治事件、市场投机等多种因素密切相关,这些影响
价格波动的因素都在公司控制范围之外。如果铅、锑、银、锌市场价格出现大
幅下跌,或者公司销售铅锑精矿(含银)和锌精矿时对价格走势发生误判,本公
司毛利率和经营业绩将会受到较大的不利影响。同时,公司生产的铜精矿、铅
精矿等其他产品的市场价格如出现下跌,亦将对公司的毛利率和经营业绩产生
不利影响。
1-2-73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另外,通货膨胀、技术问题以及自然条件等因素可能导致采矿、勘探成本
上升,甚至经济上不可行,对本公司毛利率和经营业绩也将产生不利影响。
未来本公司将面临毛利率和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在金属价格大幅下
跌等极端情况下,本公司将面临营业利润同比下滑 50%以上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勘探风险
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今后将继续加大资源地质勘查力度以提升公
司的资源储量,但资源勘探开发具有不可预计性,从资源预查、普查、详查到勘
探需要较长的周期和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费用,公司不能保证勘探必然获得有
价值的资源储量。公司面临资源地质勘查工作成果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2、资源储量风险
本公司作为矿业开发企业,对资源的依赖性较强。矿产资源的保有储量和品
位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经过十几年的积累,公司已拥有扎西康矿山、
拉屋矿山 2 座生产型矿山及 4 个详查探矿项目,目前控制铅、锌、铜、锑、白银
资源储量分别达到 83.04 万金属吨、126.70 万金属吨、2.80 万金属吨、18.73
万金属吨和 2,141.38 金属吨,并已形成合计超过 65 万吨/年的矿山采矿能力和
2,800 吨/日的选矿能力。
本公司拥有的已探明储量及推断资源量根据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确定,但由于
勘查工程的有限性以及各矿山地质构造多样性和复杂性,使得估算的资源储量在
数量、质量以及利用可行性方面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一种或多种的差异可
能对本公司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开采风险
由于矿体的品位、形态、规模及周围岩层状况均不同,采矿工作具有相对
较高的风险。公司经核实的资源储量有关估算数据不一定准确,以此确定的矿
山开发方案是否可行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本公司所制订的采矿计划可能无法
达到预期的目标,从而对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2-74
招股意向书摘要
若铅、锌、铜、锑、银的市场价格波动或通货膨胀等因素导致生产成本上
升,或开采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以及自然条件(如气候状况、自然灾害等)等因
素,均可能使开采较低品位的矿石在经济上不可行,从而无法保证公司保有储
量可全部利用。由于矿产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如果不能寻找和获得新的资
源,本公司生产能力将受到一定影响。
4、探矿权、采矿权延续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我国所有矿产资源均属国有,国家实
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矿产经营企业必须获得探矿权及采矿权许可
证才能在许可期内在规定范围内进行探矿或采矿活动,许可期满正常可以申请
续期。
根据相关法律及法规,本公司已取得 2 个采矿权证和 4 个探矿权证。公司不
能保证在目前有效的许可期内勘探或开采完毕矿区内的所有矿产资源,亦不能
保证在许可期届满后,必能获得有关矿权的延期批准或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
资源的采矿权。如本公司未能在许可期届满后延续有关权利,或取得勘查作业
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则公司的生产经营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5、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本公司对前五大客户(分为冶炼客户和精矿
贸易客户)的销售金额合计分别为 45,208.02 万元、59,817.79 万元、51,290.00
万元,占本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0.40%、89.37%、85.81%。
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公司的生产经营可
能会受到不利影响:一方面,如果部分客户经营情况不利,降低对公司产品的
采购,公司的营业收入增长将受到较大影响;另一方面,客户集中度过高对公
司的议价能力也存在一定的不利影响。
6、经营业绩依赖扎西康矿山的风险
扎西康矿山是本公司目前实际产量最大的运营矿山,报告期内,本公司绝
大部分主营业务收入来自于扎西康矿山和选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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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扎西康矿山开采量分别为 47.44 万吨、63.48
万吨、61.52 万吨,同期拉屋矿山开采量为 4.67 万吨、4.97 万吨、4.20 万吨。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扎西康矿山和选厂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
为 46,409.42 万元、59,508.28 万元、57,924.90 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93.41%、98.16%、96.91%。
若扎西康矿山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如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等情况,本
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受铜价下跌和矿山生产成本较高双重因素影响,拉屋矿山和选厂主要
产品铜精矿毛利率不断下滑,负责拉屋矿山和选厂经营的拉屋分公司在报告期内
出现亏损。
7、安全生产风险
矿山作业普遍存在安全生产的风险,本公司地下开采矿山同样存在安全生
产风险。由于采矿活动对矿体及围岩会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当采矿活动造成
地应力不均衡时,采矿区可能发生塌落等事故。受断层、顶板稳定、涌水量、
滑坡等地质条件的影响,矿区存在发生淹井、塌陷、粉尘污染等多种自然灾害
的可能性,若防护不当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另外,本公司在勘探及选矿过程中同样存在发生意外事故、技术问题、机
械故障或损坏等的可能。本公司采矿等环节需使用爆炸物品,若在储存和使用
该等物料的过程中管理不当,可能发生人员伤亡的危险。这些技术问题、机械
故障或损坏、危险物品使用均可能导致本公司的业务运作中断,造成经营成本
增加或人员伤亡并影响生产。
8、自然灾害风险
本公司的采矿坑口、选矿厂和尾矿库均位于山区,若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如暴雨、泥石流、地震等,将对工作人员和生产设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9、采掘工程外包给承包商的风险
1-2-76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公司将采掘工程部分外包给承包商,公司业务受到这些承包商工作质量
的影响。虽然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承包商甄选聘用制度,对承包商的工作质量有
严格的要求,但如果承包商不能达到本公司要求的品质、安全及环境标准,或
者本公司无法维持与这些承包商的合作或未能在承包合同到期后续约,且同时
公司无法及时找到新的承包商,将对本公司业务、经营业绩等产生不利影响。
10、公司对外收购兼并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公司 A 股上市后,可能通过收购、兼并等多种方式增加公司矿产资源储
量。对外收购兼并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例如在有色金属价格高涨
时期并购标的估值可能过高、收购对象的储量或资源是否准确估计、购入的资
产或业务能否成功运营并盈利、能否留住收购对象的业务骨干、被收购企业运
作是否规范、公司能否有效控制被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是否存在潜在纠纷及
收购区域的外部环境对矿产开发的不利影响等。
11、高原矿山生产的季节性风险
受海拔、气候和水电等的季节性影响,我国西部地区、北部地区、高海拔地
区的有色金属采选企业生产具有一定的季节性。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一定程度上受到季节性因素的影响。由于公司主要
生产场所(扎西康矿山和拉屋矿山)都位于青藏高原,每年冬季都会因为气候原
因而停止生产,并于次年春季恢复生产。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季度营业收入
显著较低。公司的盈利能力呈现出明显的季节性,生产经营存在季节性风险。
12、对公路运输依赖的风险
公司主要矿山地处青藏高原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运输方式单一,主要依
赖于公路运送产品和生产辅料,存在因运输单位停运、地质灾害导致公路交通中
断等原因导致公司产品和生产辅料无法按时付运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
13、向暂无资质的运输队采购服务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均在两年以上,但公司前五大客户变动
1-2-77
招股意向书摘要
较大。如果现有客户经营业绩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无法维持、发展与现有客户
的合作关系,或者公司无法及时开拓新的客户,则公司将面临客户流失和销售困
难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4、前五大客户变动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均在两年以上,但公司前五大客户变动
较大。如果现有客户经营业绩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无法维持、发展与现有客户
的合作关系,或者公司无法及时开拓新的客户,则公司将面临客户流失和销售困
难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5、柯月探矿权等无法顺利转为采矿权并投产开采的风险
探矿权需要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转为采矿权并投产开采之后,才有可能
为矿权人带来经济利益流入。
探矿权转采矿权需要履行一系列申请与审批程序,耗费时间较长(一至三年
不等)。原探矿权人取得采矿许可证后,也可能因为事先未充分考虑到的因素(如
地质、气候、市场因素等)而无法顺利从采矿权的矿石采选中取得合理的经济收
益。
目前,公司持有的 4 个探矿权中,柯月探矿权、拉屋探矿权、查个勒探矿权
正在申请转为采矿权。如果该等“探转采”手续无法顺利完成,公司后续的经营
规模和业绩的成长性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管理风险
1、内部控制风险
内部控制制度是保证财务和业务正常开展的重要因素,为此,根据现代企
业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涉及各个经营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
并不断地补充和完善。
但是,公司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否有效贯彻执行存在不确定性。若
公司有关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效地贯彻和落实,将直接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的正常进行和收益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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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2、人力资源风险
本公司最近几年规模扩张较快,需要大量高素质的管理人员、研发人员和熟
练工人等各类人才。
本公司积极采取内部培养、外部招聘等多种途径拓展人力资源,但目前人力
资源依然是公司发展的瓶颈。能否引进、培养足够的合格人员,现有管理和技术
人员能否持续尽职服务于本公司,均有可能对本公司经营造成一定影响。因此,
本公司存在因人力资源开发不足带来的风险。
3、公司规模迅速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本公司通过并购、新设等方式控股了多家子公司,规模迅速扩张,公司组织
架构也日益庞大,管理链条较长,导致管理难度增加,可能存在因管理控制不当
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净资产将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公司资产规模的迅速
扩张,在资源整合、科技开发、资本运作、市场开拓等方面对公司的管理层提出
更高的要求。
如果公司管理层业务素质及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
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未能充分发挥决
策层和独立董事、监事会的作用,将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管理风险。
4、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军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51.00%的股份,
本次发行后,刘建军预计间接持有本公司45.90%的股份,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虽然公司已按上市公司规范要求建立公司治理结构,但如果刘建军利用其持
股优势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和对外投资
等重大事项进行非正常干预或控制,则可能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5、社保和公积金缴纳的风险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部分员工原经常居住地和家庭所在地均为西藏自治区外
的省区,在退休后仍希望回到西藏自治区外的省区生活,因此该部分员工在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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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自治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意愿较弱。针对部分员工自愿放弃在西藏自
治区缴纳社保并愿意在异地缴纳社保的情况,公司按照其在社会保险实际缴纳地
应该由公司承担部分的标准予以报销或补偿。同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向员工提供
了租房补助或职工宿舍。
公司存在未完全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虽然社保及公积金管理
相关部门对此出具了无处罚证明,且控股股东承诺承担由此导致所有责任和损
失,但仍可能面临因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纳问题后续受到处罚的风险。
(四)政策风险
1、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其中除子公司中泓工贸、华钰经销、恒琨冶炼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享有的下述税收优惠外)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
政府《关于我区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通知》(藏政发[2011]14 号),自 2011
年至 2020 年的所得税减按应纳税所得额的 15%计征。子公司中泓工贸、华钰经
销、恒琨冶炼根据西藏国税局和西藏财政厅藏国税发[2014]124 号《关于贯彻
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具体问题的通知》文件,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暂免征收除采矿业和矿业权交易行为外,应缴纳的
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
终止税务优惠政策或减小税率优惠幅度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不利
影响。
此外,如果国家提高矿产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及安全环保费用的征收标
准,也将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2、环境保护风险
本公司在矿产资源采选过程中将产生废石、废水及废气等废弃物,对环境可
能产生一定影响。目前,本公司正常运营的下属企业和拟投资项目,均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和有关环保方面的要求。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和环保
意识的增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日益重视,环保标准将不断提高。如果国家提
高环保标准或出台更严格的环保政策,将会导致公司经营成本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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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3、政府补助风险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4,592.18 万元、
3,739.97 万元、2,717.09 万元,占同期公司利润总额的 29.49%、15.18%、
14.20%。
公司获得上述政府补助,主要是因为与开发区经发局签订了《入驻企业财政
优惠协议书》。根据该协议约定,自 2011 年至 2020 年,若公司一个会计年度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基数(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总额超过 50 万元,则
该局按照流转税基数和企业所得税之和的 50%,向公司发放企业发展金。2013
年、2014 年、2015 年,根据上述协议计算的企业发展金 4,376.11 万元、
3,598.68 万元、2,672.81 万元。
如果相关政府奖励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公司业绩形成一定影响。
(五)财务风险
1、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是铅锑精矿(含银)。2013 年、2014 年、2015 年,铅锑
精矿(含银)的毛利率分别为 59.38%、64.08%、62.13%,公司的主营业务毛
利率分别为 55.19%、62.31%、57.27%。
公司产品毛利率受宏观经济、行业状况、销售形势、生产成本等多种因素
的影响,比如:公司主要产品铅、锌、锑、银、铜等金属价格可能出现一定幅
度下滑;公司采矿时入选矿石品位以及选矿时的回收率可能有所下降;公司固
定资产投入的增加以及以较高价格对外收购矿权将增加折旧和摊销。未来若由
于不可控原因造成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
性。
2、偿债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主要偿债指标如下: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 0.39 0.42 0.32
1-2-81
招股意向书摘要
速动比率 0.35 0.32 0.2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0.04% 50.96% 55.93%
资产负债率(合并) 47.44% 49.33% 53.99%
报告期内,由于扩大信贷规模以支持生产经营扩张,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上
升,短期偿债能力显著下降,导致公司存在一定的偿债压力。
2015 年,公司净现金流入 6,997.48 万元。如果公司现金流量不能持续,则
可能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计划,进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
影响。
截至 2015 年末,公司银行借款余额为 7.68 亿元。如果国家信贷政策或其
他借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银行单方面调整借款协议,则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3、存货风险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4,790.61 万
元、5,797.09 万元、3,708.48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0.37%、
22.72%、11.01%。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公司库存商品账面原
值分别为 3,075.51 万元、4,369.40 万元、1,527.90 万元,占存货账面原值的比
例分别为 64.20%、66.73%、32.65%。
若未来公司产品的市场价格出现长期大幅度下跌,公司存货将面临跌价损
失,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会造成不利影响。
4、应收账款的风险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 账面价值 分别为
3,451.73 万元、6,831.13 万元、8,357.82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4.68%、26.77%、24.81%。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客户分布较为集中,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前五名
合 计 占 比 在 2013 年末 为 87.96% 、2014 年 末 为 89.00% 、2015 年 末 为
74.79%。应收账款能否顺利回收与主要客户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密切相关。如未
来应收账款增长速度较快,公司将面临更多的呆账、资产减值风险;如不能及
1-2-82
招股意向书摘要
时回款,将会占用大量流动资金,影响资金周转,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
程度的影响。
5、融资不能满足资本开支及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
本公司计划在未来几年继续投入资金以满足资本开支和其他资金需求,但
在对外融资方式上存在若干不确定因素,包括:未来的营运、财务状况和现金
流状况;全球及国内金融市场状况;国内资本市场状况和再融资政策的变化;
投资者对本公司的信心等。因此,若未能取得足够融资,本公司业务发展将可
能受到不利影响。
6、无法持续获得低利率银行贷款的风险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对西藏自治区<向中央申请的优惠政策>的
意见的复函》(银办函[2001]155 号),“各国有商业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贷款利
率统一执行比全国平均水平低 2 个百分点的优惠贷款利率”。根据报告期内各档
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进行测算,该优惠政策对于报告期内本公司净利润的影响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年 2013年
因利率优惠而减少的利息支出
501.05 960.93 862.18
(税后净额)
当期净利润 15,930.12 20,349.93 12,561.04
占比 3.15% 4.72% 6.86%
如未来国家调整西藏自治区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公司可能将无法继续获得低
于基准利率的银行贷款,则在同等贷款规模的情况下,公司的财务费用将有所增
加,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7、资产抵押风险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以部分土地、房产等资产为公司的银行借
款提供担保。如果公司无法按期偿还银行贷款,导致该等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受到限制,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8、生产辅料及能源价格波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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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公司选矿所用的原矿矿石全部为自有矿山采掘获得,目前公司的外购物资
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辅料及能源,包括电力、选矿药剂、钢球、柴油等,其
价格随各自市场的情况或政府部门的定价而波动。如果未来生产辅料及能源的价
格上涨,将会增加公司的生产成本,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较大,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是项目成功与
否的关键因素,将直接影响到项目的进展和项目的质量。若投资项目不能按期完
成,或未来市场发生不可预料的不利变化,将对本公司的盈利状况和未来发展产
生不利影响。
公司拟将0.3亿元募集资金用于勘探项目,地质矿产勘查受找矿理论、技术
方法和勘查手段局限性的制约,对矿产资源地下赋存状态、矿产储量及品位等情
况可能认识不足,存在找不到矿或经过勘查后矿体的空间连续性、矿石组份、矿
石品位、资源储量、采选条件等劣于预期,工业价值低于预期的风险。资源勘探
开发具有不可预计性,资源详查和勘探需要较长的周期和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
费用,公司不能保证详查和勘探必然获得有价值的资源储量。公司面临资源地质
勘查工作成果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虽然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由于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投资金额较大,对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数据均为预测性信息,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尚需时间,届时一旦铅、锌、锑、银价格有较大波动,募
投项目经济效益的实现将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七)其他风险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 46,800 万股,根据公司发行方案,发行
比例为 10%,发行数量为 5,200 万股,因此发行后总股本为 52,000 万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规模扩大,但公司净利润水平受国家
宏观经济形势、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等多种因素影响,短期内
可能难以同步增长,从而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可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当年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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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现同比下降的趋势。
因此,公司特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此外,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公司还制定了填补即
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特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
来利润做出保证。
2、A 股股票价格可能发生较大波动引发的风险
本公司的 A 股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本公司的 A
股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况、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
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应
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3、信息引用风险及前瞻性描述风险
本公司于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所引用的与铅、锌、铜、锑、银行业、同行业
上市公司、相关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或数据,来自金融咨询终端、行业期刊、研
究机构或相关主体的官方网站等。公司不能保证所引用的信息或数据能够及时、
准确、完整反映铅、锌、铜、锑、银行业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任何潜在投资
者均应独立作出投资决策,而不应仅仅依赖于招股意向书中所引用的信息和数
据。
本公司于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所描述的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业务发展目标
等前瞻性描述的实现具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并审慎判断。
二、重大合同
本公司正在履行中的重大合同包括采购合同、采掘承包合同、销售合同、借
款合同、抵押合同、施工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勘查及合作合同、设计合同、其
他重大合同。
三、对外担保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盖章日,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1-2-85
招股意向书摘要
四、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本公司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柯月探矿权转让合同发生过诉讼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1、被起诉的具体事由
2012 年 12 月 31 日,西藏翼龙、西藏帝旺与发行人以及西藏区调队签订《西
藏自治区山南隆子县柯月铅矿详查探矿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探矿权转让合
同》”)。
《探矿权转让合同》约定:柯月探矿权转让款为 4.3 亿元,分两次支付;第
一次付款时间及金额为,2013 年 1 月 10 日前在西藏翼龙、西藏帝旺满足合同
相关约定的条件下,发行人合计支付 2.1 亿元转让款,其中向西藏翼龙支付 2 亿
元,向西藏区调队支付 1,000 万元;第二次付款时间及金额为,探矿权变更至发
行人之日起 6 个月内支付 2.2 亿元,其中向西藏翼龙支付 6,369.84 万元,向西
藏区调队支付 15,630.16 万元。
《探矿权转让合同》还约定:在协议签署后 30 日内,西藏翼龙应向发行人
提供标的矿权所有地质资料和已缴纳的矿权税费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填图资
料、原始编录资料、化验结果资料、测量成果资料、选矿实验资料和岩芯实物资
料等;西藏翼龙应保证移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其后,因部分地质资料(部分原始编录资料和岩芯实物资料)提供进度问题,
发行人与西藏翼龙和西藏帝旺发生转让合同纠纷,发行人未及时向其支付剩余转
让价款。
2、西藏翼龙、西藏帝旺《民事起诉状》的主要内容
2014 年 5 月 14 日,西藏翼龙、西藏帝旺就上述柯月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
一事向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藏高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
西藏翼龙、西藏帝旺在诉状中主张:发行人与西藏翼龙、西藏帝旺以及第三
人西藏区调队就柯月探矿权转让事宜订立了《探矿权转让合同》后,二原告依约
全部履行了合同义务,但发行人部分转让价款一直未支付。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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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除《探矿权转让合同》,并将柯月探矿权回转给西藏翼龙,同时判令被告承担全
部诉讼费用。
3、发行人《答辩状》的主要内容
2014 年 6 月 28 日,公司就西藏翼龙、西藏帝旺的《民事起诉状》提交《答
辩状》。
发行人提出:西藏翼龙、西藏帝旺要求解除《探矿权转让合同》没有事实及
法律依据,公司已向西藏翼龙、西藏帝旺支付大部分转让款,不符合法定解除条
件;西藏翼龙、西藏帝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提交地质资料义务,公司有权拒
绝其相应的付款要求。
4、西藏高院《民事调解书》的主要内容
在诉讼过程中,经西藏高院的调解,合同纠纷的相关方进行了多次、充分、
平等的协商,于 2014 年 9 月 16 日签署了《和解协议书》,西藏高院在该协议书
的基础上于 2014 年 9 月 24 日出具了《民事调解书》((2014)藏法民二初字第
4 号)。该《民事调解书》的基本内容如下:
(1)合同对价及支付情况的确认
合同四方确认《探矿权转让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为 43,000 万元,华钰公
司已支付 33,020 万元,尚欠 9,980 万元未予支付。
(2)开具发票、余款给付
合同四方约定了上述 9,980 万元余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以及发票的开
具时间。
(3)诉讼请求的放弃
《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四方就柯月探矿权的争议纠纷案件终结,任何一方
不得就柯月探矿权转让事项再次主张任何权利。
(4)诉讼费用的承担
本诉诉讼费由西藏翼龙和西藏帝旺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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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5)违约
《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四方任何一方不履行该调解书的任何义务均构成违
约,违约方需向各守约方支付 3,000 万元的违约金。
5、发行人的义务及履行情况
根据《探矿权转让合同》和《民事调解书》,发行人的义务主要是按照约定
支付柯月探矿权剩余转让价款。
发行人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按照约定完成了柯月探矿权转让价款的全部
支付,并取得了西藏翼龙开具的发票。
6、该纠纷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该纠纷是发行人与柯月探矿权原矿权人,因剩余价款支付发生的关于探矿权
转让合同的纠纷。诉讼发生前,发行人已经取得柯月探矿权的《矿产资源勘查许
可证》,矿山生产经营活动一直在发行人的控制下稳定、有序开展,发行人对于
柯月矿山的勘探开发工作未受到影响。
综上,上述纠纷未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潜在纠
纷。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盖章日,本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
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涉及关联方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盖章日,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子公司,不存
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
讼或仲裁事项。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盖章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
术人员未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也未有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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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名称: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建军
住所: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华钰大厦
邮政编码: 850000
联系电话: 0891-6329000
联系传真: 0891-6329000-8100
联系人: 陈兆华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北座
邮政编码: 518048
联系电话: 010-60836948
联系传真: 010-60836960
保荐代表人: 徐欣、宋永新
项目协办人: 陈熙颖
其他经办人员: 李黎、张明慧、徐亚欧、姚逸宇、张玺、孙一宁、刘冬毅
(三)发行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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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名称: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王丽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邮政编码: 100033
联系电话: 010-52682888
联系传真: 010-52682999
经办律师: 陈静茹、高国富、杨昕炜、殷淑霞、刘铭
其他项目组成员: 罗新维、黄璜、侯慧杰
(四)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朱建弟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
邮政编码: 200002
联系电话: 010-68286868
联系传真: 010-88210608
经办会计师: 朱锦梅、王可
(五)评估机构
名称: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负责人: 杨志明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13 层
邮政编码: 100027
联系电话: 010-65547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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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联系传真: 010-65547182
经办评估师: 杨亮培、陈勇
(六)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楼
联系电话: 021-68870587
(七)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 021-68808888
(八)收款银行
名称: 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账户户名: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二、有关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序号 内容 日期
1 初步询价日期 2016 年 2 月 29 日
2 刊登发行公告的日期 2016 年 3 月 2 日
3 网下、网上发行申购日期 2016 年 3 月 3 日
4 网下、网上认购资金缴款日期 2016 年 3 月 7 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
5 股票上市日期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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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地址、时间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期间到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办公地查阅备查
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披露。
(一)发行人: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华钰大厦
电话:0891-6329000
联系人:崔静姝
(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5层
电话:010-60836948
联系人:陈熙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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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三)查阅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 9: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信息披露网址
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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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
向书摘要》盖章页)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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