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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09-11-0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重要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
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
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
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
假不实陈述。重大事项提示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2
重大事项提示
一、特別风险提示
1、本公司盈利受我国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影响的风险
证券市场景气程度受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利率、汇率、行业发展状
况、投资心理以及国际经济金融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周期性,
而本公司的经营和盈利水平对证券市场行情及其走势有较强的依赖性。证券市场行情高
涨、交易活跃将推动交易量的增加,从而拉动本公司经纪业务收入的增长;证券市场的
活跃会刺激融资和并购需求,给本公司带来更多的投资银行业务机会;持续向好的证券
市场还会激发居民的证券投资、基金申购意愿,有利于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时基金”)的基金管理业务的开展;一般而言,本公司传
统自营业务也会随证券市场的上涨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率。此外,证券市场的活跃还将
刺激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金融创新活动和新业务机会的拓展。反之,如果证券市
场行情下跌,交易清淡,本公司的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基金管理和自营等业务
的经营难度将会增大,盈利水平可能会下降。
我国证券市场受其所处发展阶段和其他诸多因素的影响,行情波动幅度较大。例如,
从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走势看,上证指数2006年年初承接前几年的调整趋势,徘徊在阶段
性低位。此后,在股权分置改革的推动下,上证指数一路上扬,并在2007年10月初创出
历史新高。进入2008年后,受全球经济疲软以及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等多方面因素的
影响,我国证券市场进入了持续的深幅调整期。至2008年底上证综指跌至1,821点,比
年初下降65.5%。2009年以来,尤其是进入第二季度以后,市场开始明显回暖。至2009
年6月30日,上证综指反弹至2,959点,比年初上涨57.4%。在上述背景下,2006年双边
总交易量和筹资额为261,100.9亿元和2,463.7亿元;2007年双边总交易量和筹资额迅猛
增长至1,134,209.4亿元和7,723.0亿元,比上年上涨了334.8%和213.5%;2008年双边总
交易量和筹资额分别为693,277.2亿元和3,969.3亿元,比上年下跌了38.9%和48.6%。
2009年1至6月双边总交易量和筹资额分别为530,593.8亿元和878.5亿元。本公司的经营
业绩随着上述证券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变化,2006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和2009年1
-6月的净利润分别为125,179.8万元、506,242.2万元、211,034.8万元和146,392.0万
元,期间变化较大。如2008年,尽管本公司营业支出有一定幅度的下降,但受市场行情重大事项提示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3
不利影响,本公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收入有所下降,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受市场下
跌和基金宝一期到期清算的影响也出现了下降,特别是自营收入下降明显,造成2008
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业绩指标与2007年相比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营业收入和净利
润分别为491,705.3万元和211,034.8万元,分别比上年下降509,092.0万元和304,172.4
万元,下降幅度分别为50.9%和60.1%。截至目前,世界金融风暴因素仍未彻底消除,资
本市场未来走势仍不确定,公司业绩将会随着国际及国内市场的振荡而起伏。
2、收购博时基金形成商誉发生减值及转让24%股权后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风险
本公司收购博时基金48%股权的收购成本超过博时基金对应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的部分将作为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收购产生的商誉为51亿元。本公司按照财政
部2006年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上述商誉
于2009年6月末的账面价值进行减值测试,结果显示上述商誉未发生减值。
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要求完成转让博时基金24%股权后,本公司持有博时
基金49%股权,本公司对博时基金的长期投资将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进行核算,同时博
时基金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股权投资账面成本大于博时基金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部分也不再作为合并商誉体现在本公司合并报表中,而是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账面成本
的构成部分。本公司将在之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判断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
迹象,并相应进行减值测试。
二、其他重大事项提示
1、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集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集盛投资”)、第二大股东
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融投资”)、第八大股东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局轮船”)均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控
制的企业,该三家股东已分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承诺:自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中国境内的证
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
不由本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因受让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29,772,496股股份(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0.9226%)而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出具承诺: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重大事项提示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4
司成为本公司股东后,自持股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股权(因本公司发生合并、
分立、重组、风险处置等特殊原因,所持股权经证监会批准发生转让或者变更的除外)。
该“持股日”指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对上述股份受让出具无异议函的日期(即2009
年6月18日)。
根据《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的
其他股东所持本公司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
转让。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本次发行上市时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理事会应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义务。
2、本公司2008年5月30日召开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截至
2007年12月31日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
3,226,915,26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47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153,278,475.14元。剩余可供现金分配利润15,133.66元以及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部分859,940,559.64元滚存至以后分配。
本公司2008年5月30日召开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及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为:2007年度利润分配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含公
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以及2008年1月1日及以后新产生的利润,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及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本公司2009年4月17日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如下:公司2008年末未分配利润2,033,958,718.69元本次不进行分配;2008年未分
配利润及2009年1月1日以后新产生的利润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的公司新、
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3、竞购博时基金48%股权及转让博时基金24%股权对本公司经营和会计核算的影响
博时基金是中国领先的基金管理公司,凭借良好的品牌、信誉及卓越的管理能力,
2009年6月末,其管理的资产规模超过1,900亿元,位居业内第二。收购博时基金符合本
公司做大做强博时基金和招商基金两大资产管理旗舰品牌的长期业务发展方针,可进一
步巩固和提高本公司在资产管理领域的领先地位。重大事项提示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5
下表列示了博时基金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09年1-6月 2008年度/末 2007年度/末 2006年度/末
营业收入 77,728.6 217,240.3 244,954.3 46,598.9
净利润 37,492.8 109,477.5 127,594.0 15,382.3
净资产 101,304.6 84,857.5 181,484.4 47,463.2
全面摊薄每
股收益(元)
3.75 10.95 12.76 1.54
注:2006 年数据基于已经按照新会计准则调整的审计报表
此外,收购博时基金将进一步优化本公司的收入结构,提高资产管理业务的贡献度,
使本公司的收入来源更趋多元化,盈利能力更趋合理稳定。再者,收购完成后,博时基
金与本公司现有资产管理业务板块在销售渠道、客户资源、业务开拓、研发创新等方面
可实现协同效应,有助于提升本公司整体的交叉销售能力和资源配置效率。
在会计核算方面,本公司于2008年6月末将原计入应收款项中的竞拍博时基金股权
支付的合同款和竞拍费等必要支出转入长期股权投资中核算。由于本次收购完成后,本
公司拥有博时基金73%的股权,形成了对博时基金的控制关系,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
本公司对博时基金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由权益法变更为成本法,并在资产负债表日
合并博时基金报表。
合并博时基金财务报表时,公司收购成本超过博时基金对应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的部分作为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由于相对于本公司总资产和负债总额而言,博
时基金的总资产和负债总额较小,因而合并博时基金报表后,本公司资产总额与负债总
额仅略有增长,而营业收入、营业支出和净利润均有一定程度增加。
2009年10月28日,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本公司转让博时基金24%股权。本公司将自
上述股权转让最终完成后的处置日起对博时基金长期投资的核算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
并且博时基金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母公司报表中,长期投资中24%部分的账面成本
按移动平均法计算转出并确认处置收益,其余49%的部分还原为权益法。
转让博时基金24%股权对本公司截至2009年6月30日的最近三年及一期申报母公司
报表、合并报表数据不产生影响。
与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上半年比较,处置后本公司持有博时基金的股权比例减少
了24%,因此处置日后来自博时基金的收益将相应减少。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6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比例
358,546,141股,占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的10%
每股发行价格 [ ]元(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
格区间内向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并综合累计投标询价结
果和市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市盈率: [ ]倍(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
发行后每股收益 0.56元(2008年度本公司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2.88元(本公司2009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元[(本公司2009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发行市净率 [ ]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A股股票账户的自然
人、法人及其他机构(中国法律、法规和发行人须遵守的其
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认购者除外)
承销方式 由主承销商牵头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发行
的股票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
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请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重大事项提示”部分第“二、1”项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

[ ]元和[ ]元(募集资金总额根据询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
价格乘以发行股数确定,募集资金净额则根据募集资金总额
扣除发行费用后确定)
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万元,其中包括承销费用[ ]万元,
保荐费用[ ]万元,审计费用[ ]万元,律师费用[ ]万元,
发行手续费[ ]万元,股票登记费[ ]万元、询价及路演推
介费用[ ]万元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7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发行人名称(中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
发行人名称(英文) CHINA MERCHANTS SECURITIES CO.,LTD
注册资本 322,691.5266万元
法定代表人 宫少林
开办日期 1991年8月3日
成立日期 1993年8月1日
住所及其邮政编码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邮政编码:518026)
电话、传真号码 0755-8294 3666、0755-8294 4669
互联网网址 http://www.newone.com.cn 及 http://www.cmsc.com.cn
电子信箱 IR@cmschina.com.cn
注: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简称为“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招商证券”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发行人的原企业名称为国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经国家财政部以财企〔2001〕723
号文、中国证监会以证监机构字〔2001〕285号文、深圳市人民政府以深府股〔2001〕
49号文批准,由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而成,并于2001年12月26日在深圳市工
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12月26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其全部股东(包括
招融投资、招商局轮船等40家单位)作为发起人,以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00
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值2,400,280,638元,按1:1折股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总股本共
2,400,280,638股,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整体资产和业务依法全部由股份公司承继。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及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的总股本为3,226,915,266股;本次发行358,546,141股A股,
占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的10%。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8
(二)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重大事项提示”部分第“二、1”项。
(三)发起人的持股数量及比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共有40家股东,其中32家为发起人股东(包
括由原发起人股东变更名称后的公司),该等发起人股东的持股数量及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招融投资[SS] 483,102,984 14.97%
2.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SS] 394,362,780 12.22%
3.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SS] 175,474,843 5.44%
4. 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SS] 146,325,455 4.53%
5. 招商局轮船[SS] 138,153,091 4.28%
6.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S] 111,756,693 3.46%
7.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69,076,610 2.14%
8.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2,291,152 1.00%
9.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SS] 21,070,720 0.65%
10.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SS] 13,291,752 0.41%
11. 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SS] 11,692,001 0.36%
12.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SS] 9,163,640 0.28%
13. 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SS] 6,566,987 0.20%
14. 上海铁路局[SS] 3,190,083 0.10%
15.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SS] 1,591,117 0.05%
16. 上海市邮政公司[SS] 1,481,222 0.05%
17.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SS] 1,328,155 0.04%
18. 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28,155 0.04%
19. 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SS] 1,313,240 0.04%
20.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SS] 1,313,240 0.04%
21. 武汉烟草(集团)有限公司[SS] 1,099,731 0.03%
22.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967,072 0.03%
23.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774,458 0.02%
24. 上海华谊(集团)公司[SS] 656,227 0.02%
25.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SS] 656,227 0.02%
26. 深圳市深沙保(集团)有限公司[SS] 442,718 0.01%
27. 深圳市三鼎油运贸易有限公司 442,718 0.01%
28. 上海华东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442,718 0.01%
29. 深圳市众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42,718 0.01%
30. 北京北辰实业集团公司[SS] 386,201 0.01%
31. 深圳市鹏星船务有限公司[SS] 220,574 0.01%
32.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20,574 0.01%
注:上表及下述相关各表中,股东名称后SS(即State-owned Shareholder的缩写)标识的含义为
国有股东。根据国务院国资委2008年1月8日《关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
批复》(国资产权〔2008〕20号)及国务院国资委2008年6月10日《关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
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8〕530号)界定上表所列26家国有股东。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9
(四)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的前10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集盛投资[SS] 1,045,533,396 32.40%
2. 招融投资[SS] 483,102,984 14.97%
3.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SS] 394,362,780 12.22%
4.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SS] 175,474,843 5.44%
5.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SS] 164,844,266 5.11%
6. 上海重阳投资有限公司 150,000,000 4.65%
7. 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SS] 146,325,455 4.53%
8. 招商局轮船[SS] 138,153,091 4.28%
9. 深圳华强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129,076,610 4.00%
10.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S] 111,756,693 3.46%
合计 2,938,630,118 91.06%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不存在自然人股东和外资股股东。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如下图所示: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0
8.44%
5.4379%
100%
100%
100%
2.03% 27.49% 0.23%
45% 35%
60%
4.15% 38.98% 35.69%
12.38%
50%
100%
1.31%
90%
80%
43%
20%
100%
0.6530% 4.5345% 2.1406%
100% 50.65%
21.80%
100%
50.96%
100%
0.95%
54.55%
100%
100%
16.74% 6.77%
100% 100%
0.9226% 0.6585%
0.0493% 0.3623% 5.1084% 0.2840% 3.4633% 0.0137%
4.2813% 1.0007% 12.2210%
10%
55.82%(直接及间接持股)
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
招商局国际(中
集)控股有限公司
招商局国际(中
集)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振华船务有限公司
中远(香港)集团有
限公司
Long Honor
Investments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远太平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
COSCO Container Industries
100%
招商局轮船股份
有限公司
1.34%
14.9710%
50%
深圳市集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9%
50%
51%
50%
32.4004%
Bestrain Investment
Limited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深圳市招融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晏清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楚源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
海口美兰国际机
场有限责任公司
新华航空有限
公司
北京燕京饭店
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三鼎油运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广州海宁
海务咨询
服务公司
上海裕海实业
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中交广州航道
局有限公司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中粮地产(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中交第四航务工
程局有限公司
海南航
海航酒店
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注:“……→”表示法律手续正在办理中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1
四、发行人业务及营销模式
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业务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
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
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本公司多年来坚持突出服务本质,构造风险
可控、结构均衡、盈利稳定的业务组合,形成了由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业务
等服务性项目和证券自营投资性项目均衡发展的主营业务结构。最近三年及一期(2006
-2008年度及2009年1-6月)收入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09年度
1-6月 2008年度 2007年度 2006年度
业务收入 比例 业务收入比例业务收入 比例 业务收入 比例
证券经纪业务收入 212,085.1 64.5% 307,298.0 62.5% 538,834.7 53.8% 92,711.2 37.7%
投资银行业务收入 7,063.7 2.1% 22,146.2 4.5% 25,347.7 2.5% 11,092.7 4.5%
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2,078.4 0.6% 6,105.3 1.2% 72,615.2 7.3% 26,732.9 10.9%
基金管理业务收入 73,697.9 22.4% 69,340.0 14.1% - - - -
证券自营业务收入 19,952.5 6.1% 18,998.9 3.9% 285,765.3 28.6% 101,801.6 41.4%
其他业务收入合计 14,024.9 4.3% 67,816.9 13.8% 78,234.5 7.8% 13,327.6 5.4%
合计 328,902.4 100.0% 491,705.3 100.0% 1,000,797.4 100.0% 245,666.2 100.0%
(一)主要业务
1、证券经纪业务
证券经纪业务即证券代理买卖业务,是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有价证
券的行为,是证券公司的一项基本业务。我国证券公司从事经纪业务必须经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证券营业部(含证券服务部)或核准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
本公司经纪业务的独特优势来自于以总部平台统一提供的研发咨询产品和服务为
后台支持,以营业部、营销团队为执行前端,在对客户进行分级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实
施标准化服务流程和个性化服务内容相结合的营销和服务模式。这种模式不但风险可
控、成本节约,使本公司经纪业务运行效率较高,而且扩展性强,使得公司在实施规模
扩张或兼并收购时具有领先同行的整合能力。
公司经纪业务营销通过自身渠道与外部渠道实现。自身渠道包括营业部网点、营业
部投资顾问团队及营销团队;外部渠道包括合作银行营业网点与非银行合作伙伴等。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2
2、投资银行业务
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包括提供股票、债券和衍生产品等有价证券承销、企业重组改
制、兼并收购财务顾问等服务。股票承销业务主要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公募
增发、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债发行等的承销;债券承销业务
主要包括企业和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次级债等固定收益证券的承销;财务顾问业务
类型包括改制、收购兼并、重大资产重组、股权转让财务顾问等,股权分置改革保荐业
务也属于财务顾问类业务。
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长期贯彻市场化经营理念,致力于重点培育具有高成长潜力的
中小企业客户、谋求与客户共同成长,同时积极拓展大型项目。根据客户所处不同发展
阶段和行业、企业自身特征,提供股本融资、债务融资、兼并收购、私募交易、结构性
融资以及各类财务顾问业务等全方位的服务。坚持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强调先人一步的
自主创新精神和市场化服务理念,所完成的项目均取得了良好的市场评价及较高的客户
满意度。
3、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与客户签订资产
管理合同,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为客户提供证券及其他
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的行为。主要类型包括为多个客户办理的限定性和非限定性集
合资产管理业务,为单一客户办理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为客户办理的特定目的专项
资产管理业务。
本公司主要通过自身网点和与商业银行合作的渠道销售理财产品。公司建立了产品
销售能力较强的资产管理营销团队,营业部网点基本覆盖中国经济发达地区和重要城
市,特别是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形成了较为明显的优势。公司还通过理财发
展部和理财运营部积极开拓代销渠道,与多个商业银行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这些银行
网点对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效支持。本公司资产管理营销网络覆盖
面较广,包括了国有大中型企业、社会保障体系机构、实力雄厚的民营企业、文化科研
单位、私营企业及个人等。公司凭借强大的创新能力,充分发挥证券公司理财的专业优
势,奉行差异化战略,自新型资产管理业务开展以来,致力于向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理财
解决方案,开发了多种风险特征的投资产品,综合实力一直处于行业前列。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3
4、博时基金开展的基金管理业务
本公司2008年完成收购博时基金48%股权后,合计持有博时基金73%的股权。为符合
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要求,本公司于2009年9月11日分别与四家受让方签订协议,向该四
家受让方分别转让博时基金6%(600万股)的股权,该等股权转让已于2009年10月28日
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目前博时基金正在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股权转
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博时基金49%的股权。
博时基金成立于1998年7月13日,是中国内地首批成立的五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也是目前我国资产管理规模最大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经营范围包括发起设立、管理基
金,是一家为客户提供专业投资服务的资产管理机构。注册资本1亿元,总部设在深圳,
在北京、上海设有分公司。
博时基金自成立以来,一贯坚持“做投资价值的发现者”的理念,强调以内部研究
为基础的基本面分析,并且逐步丰富投资风格类型,努力打造“全能型资产管理公司”,
始终在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博时基金在十年的成长过程中形成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场
美誉度、稳定的管理和业务团队、唯精唯专的企业文化、较为全面的业务经营范围和丰
富的产品线等核心竞争优势。截至2009年6月末,博时基金共管理十二只开放式基金和
三只封闭式基金,并且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委托管理部分社保基金。管理资产总
规模超过1,900亿元,名列行业第二。博时基金主要依靠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以及自
身营销渠道销售基金产品。博时基金目前共有代销渠道64家,包括16家商业银行和48
家证券公司,其中商业银行为博时基金主要的销售渠道,64家渠道的总网点达到近8万
个。此外,公司还建立了主要面向机构客户的营销团队,并辅以对零售客户的网上直销,
很好地保证了市场覆盖率和客户渗透率。
在客户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博时基金主要依靠各种信息媒介提供非现场客户服务方
式,通过电话客服中心、手机短信、博时基金和部分代表机构网站、电子邮件以及邮寄
纸质文件等方式向基金客户提供涵盖开户、交易查询和确认、资料修改、信息订阅和投
诉受理等在内的全方位服务。
5、证券自营业务
证券自营业务是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买卖有价证券,并自行承担风险和收益的投资
行为,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的部门包括证券投资部和债券销售交易部,其中证券投资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4
部是投资于股票、基金以及权证等创新产品的专职投资部门,债券销售交易部则从事固
定收益产品的投资。
公司证券自营业务以稳健进取的投资理念为指导,坚持价值投资,严格执行公司投
资决策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追求风险可控前提下的投资收益,公司证券自营业务以稳
健进取的投资理念为指导,坚持价值投资,严格执行公司投资决策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注重绝对收益,投资回报多年来保持了优于同期上证指数表现。
6、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
2007年8月30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公司作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从事境外证券投
资管理业务。目前本公司正在向证监会申请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批后公司即可作
为境内机构投资者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并将运用所募集的部分或者全部资金以资产组合
方式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管理。
7、直接投资业务
2009年8月3日,中国证监会发函同意公司出资1亿元人民币,设立全资控股子公司
招商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试点。2009年8月28日,公司设立了招商资
本投资有限公司开展该项业务。
8、研发中心
研发中心通过出具研究报告、提供统计数据、上门互动交流、联合调研等方式向公
司内外客户提供观经济、政策、行业、公司、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创新产品的研究和
服务。研发中心与公司投资银行、证券投资和资产管理等部门之间设立了严密的防火墙
制度,研发中心与相关部门在人员、组织和办公场所等方面相互独立,严格杜绝非公开
信息的不当流动以及研究产品的不公平投放。
8、其他重要业务
(1)期货经纪
2007年9月,本公司完成了对深圳新基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新基业期货”)100%
股权的收购及对其增资,并将其更名为招商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招商期货”),介入
了期货经纪业务。2007年10月,中国证监会核准了招商期货的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
经营范围变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相关业务资质证书正在办理中。2007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5
年11月,招商期货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金融期货交易结算业务资格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
所交易结算会员资格申请先后获得了批复。2008年2月,公司取得了期货中间介绍业务
资格的核准批复,并于3月取得了相关高管的资格申请批复。目前共有42家营业部完成
向当地证监局的报备工作并通过当地证监局现场检查,可以开展期货中间介绍业务。
(2)参股招商基金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持有招商基金33.3%的股权。招商基金经营
范围为发起设立、管理基金。
(二)境外经营机构
本公司是第一家获中港两地监管部门批准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境内证券公司。
2005年9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5〕69号文批复同意,本公司收购了招商证
券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招证控股(香港)”)100%股权。目前,本公司通过招证控
股(香港)间接拥有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招商证券(香港)”)、
招商期货(香港)有限公司(“招商期货(香港)”)、招商代理人(香港)有限公司
(“招商代理(香港)”)、招商证券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招证投资(香港)”)
及招商证券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招证资管(香港)”)等五家公司100%股权
以及招商大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大福”,与招证控股(香港)、招商证券(香
港)、招商期货(香港)、招商代理(香港)、招证投资(香港)、招证资管(香港)
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统称“香港公司”)51%的股权,并拥有在美国特拉华州注册成
立华美金融公司(HuaMei Capital Company, Inc.)(“华美公司”)40%的股权。2009
年4月,招证控股(香港)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招商证券代理人(BVI)
有限公司(CMS Nominees (BVI) Limited)。
招证控股(香港)通过子公司提供一系列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包括证券买卖、证券
托管、股票融资(孖展按揭)、期货合约买卖、为企业融资提供意见、投资顾问、资产管
理、代理人业务及研究分析等。
收购招证控股(香港)收购以后,本公司还通过招证控股(香港)对招商证券(香
港)进行了增资,并对其业务架构进行了调整,在原有的证券交易、孖展融资借款、投
资银行业务基础上,加强业务整合力度,扩大投资银行服务范围,与公司总部的各业务
部门进行合作,在证券买卖、研究报告、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等领域都形成了较好的资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6
源整合效果,实现了与公司境内业务的良性互动。
2007年2月,作为国际化经营的尝试性举措,招证控股(香港)出资100万美元参与
改组了华美公司。华美公司主要从事非牌照类金融中介服务,包括跨境收购与兼并顾问、
私募股权投资中介以及跨境资产管理咨询服务等。
五、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竞争地位
(一)行业竞争情况
我国证券行业经过多年的超常规发展,已经具有一定规模,但仍是一个不够成熟、
有待完善的市场。相当数量的证券公司粗放经营,业务品种单一,同质化竞争现象比较
突出。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中,我国证券公司之间的竞争相当激烈。
2001年至2005年我国证券市场出现了长期调整,部分证券公司出现了经营困难的情
况。监管部门自2003年以来实施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对高危证券公司进行风险处置,鼓
励通过兼并重组化解证券行业风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综合治理期间,19家证券公司
被责令关闭,7家公司被撤销,4家公司被撤销业务许可,14家公司被暂停业务。而部分
优质证券公司实现了低成本区域扩张,市场份额增长显著。证券行业分化特征日益明显。
近年来创新试点类证券公司的规模及市场份额逐渐提高,资源向少数优质证券公司的集
中,令竞争格局出现了一定变化,无序竞争的局面得到了一定改善。
从发展趋势来看,证券行业正处于由分散经营、低水平竞争逐渐走向集中的演进阶
段。来自行业内外的压力将促进国内证券公司转变经营理念和模式,提高经营水平和能
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手段,最终形成少数几家具有综合竞争力的大型证券公司,以及在
某些细分市场具有竞争优势的中小证券公司并存的行业格局。
(二)公司竞争地位
本公司是一家综合型的证券公司,也是2004年最早被评审为创新试点的证券公司之
一,可以开展目前监管机构允许证券公司开展的所有业务。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和Wind
资讯的统计数据,本公司2007和2008年各项重要指标均位于国内前列。在激烈的竞争中,
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各项业务水平均稳步提高,反映了较强的竞争能力。结合资本
实力、管理水平、盈利能力、股东背景等因素综合考虑,本公司的竞争对手主要是创新
试点类证券公司。目前国内证券行业正处于由分散趋向相对集中的过渡阶段,还未出现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7
具有全面绝对竞争优势的证券公司。在这一特定阶段,本公司相信,通过把握有利时机,
凭借先进的发展理念和良好的管理水平,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本公司可在业内确立全
面的竞争优势。
六、发行人业务及经营有关的主要资产权属情况
(一)房地产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营业部使用的位于境内的房屋(包
括自有房产及租赁房产)共计160项、面积约121,969.3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自有房地产
项目 未取得房产证 已取得房产证 租赁房产 合计
项数 1 79 80 160
比例 0.6% 49.4% 50.0% 100.0%
面积(平方米) 581.8 22,416.6 98,970.9 121,969.3
比例 0.5% 18.4% 81.1% 100.0%
1、上表所列的80项自有房产均为本公司购买或受让取得。发行人律师认为,除以
下第(1)点所述的该房产外,“发行人已经取得了其它79项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并且
依法取得该等房屋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发行人除以下第(2)点所述房产以外,
“房屋所有权及相应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存在设置抵押和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发行人的
各项房产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1)座落于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大道的新能源大厦一层部分房产(面积合计581.82
平方米)尚未取得房地产证。发行人律师认为:“该项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对发行人本
次发行不构成实质障碍。”
(2)座落于深圳市福田区众孚大厦裙楼第2层A#的面积为1,323.99平方米的一项
房产(深房地字地3000160359号)因作为本公司深圳福民路证券营业部在诉讼中申请财
产保全的担保,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07年11月1日查封,查封期限至2009年10
月31日。系本公司深圳福民路证券营业部作为原告起诉他人侵权纠纷案中,向法院提出
财产保全的申请冻结了被告名下价值92.3万元的财产,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相应查封
本公司申请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上述房产。该项查封对本公司及深圳福民路证券营业部
的实际经营活动未造成不利影响。
(3)座落于深圳市佳和华强大厦的面积合计3,452.9平方米的39项房产,以及座落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8
于哈尔滨南岗区长江路65号的面积为2,006.84平方米的1项房产,其产权证所登记的权
利人为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律师认为该等情形“并不会导致产生权属争议或
无法对抗第三人的情况,不影响发行人对该房产的占有和使用,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
性障碍”。此外,哈尔滨南岗区长江路65号的该项房产尚待办理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发行人持有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2008年6月23日核发的深房地字第
3000529581号《房地产证》,宗地号为B116-0075,宗地面积4847.92平方米,土地用途
为商业性办公用地,土地位置为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使用年限为50年,从2008年4
月18日至2058年4月17日止。证书他项权利摘要及附记栏记载:项目建成后,以成本价
(含地价)移交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给深圳证券业协会;项目建成后,建筑面积(以成
本价移交的建筑面积除外)自用率必须达到60%以上,且该部分建筑面积10年内不准对
外出售。该宗土地使用权未设置抵押、查封或其他权利限制措施。
2、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表所列的80项租赁房屋除以下情形外,“发行人及其证券营
业部其他各项租赁房产的出租方有权出租该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符合中国法律、法
规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发行人租赁该等房屋的行为合法有效”:
共有8项租赁房屋的出租方无法提供产权文件或产权人的许可等证明其有权出租该
等房屋的合法文件,发行人律师不能确定出租方是否有权将上述房产出租给发行人使
用,认为“一旦出租房产发生权属纠纷,或该等房屋存在法律规定禁止出租的情形,发
行人签署的租赁合同可能会被要求变更出租方或被认定为无效,使用该等房产的证券营
业部或子公司将可能会被要求搬离该等场所”。
本公司认为,若因无法与出租方就续租事项达成一致而导致该等证券营业部需搬离
该等场所,或因出租方未拥有该等房屋所有权或未获得出租该等房屋的合法授权而导致
该等证券营业部需搬离该等场所,该等证券营业部较容易找到替代性的其他办公用房继
续经营,搬离上述场所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律师认为:“上
述房屋租赁关系瑕疵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重大法律障碍。”
3、控股子公司使用的房地产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除博时基金拥有一宗建筑面积为1,516.97平方米的
房产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的房产均来源于租赁。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9
(二)无形资产
1、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拥有以下九项注册商标: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所持商标由其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并已取得有效的权属
证书”,上述注册商标“不存在设置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
在纠纷”。本公司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上述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形。
此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博时基金持有12项境内注册商标和15项境外注册商标。
2、其他无形资产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合计拥有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195个A股、B股证券交易席位,注册了newone.com.cn、cmsc.com.cn、ccs.com.cn、
cmschina.com.cn等互联网域名,并注册了“手机证券”、“基金产品”、“招商牛网”、
“智远理财”、“研究报告”、“港股”等中文域名,以及“cmschina”、“智远理财”、
“招商证券”、“基金超市”、“移动证券”、“炒股”、“理财”等无线网址。博时
基金注册了boshi.com.cn、bosera.com等互联网域名。博时基金注册了boshi.com.cn、
bosera.com等互联网域名。
(二)主要业务资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拥有的主要业务资质如下:
序号 业务资质简要说明 颁发部门 取得时间
1. 《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批准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
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
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
中国证监会 2009年9月2

序号 商标内容 注册号 类别 注册日
1. 图形注册商标 3418361 36 2004年11月14日
2. 图形注册商标 1453799 9 2000年10月7日
3. “国通”文字注册商标 1430695 36 2000年8月7日
4. “牛卡” 1441338 9 2000年9月7日
5. “NEWONE 牛网” 1764344 36 2002年5月7日
6. “NEWONE 牛网” 1759600 42 2002年4月28日
7. “e号通” 2014129 42 2003年3月7日
8. “e号通” 1962871 35 2003年2月21日
9. “牛卡” 1421816 36 2000年7月14日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20
序号 业务资质简要说明 颁发部门 取得时间
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2. 中国证监会机构部部函[2009]347号,对公司设立全资控
股子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试点无异议
中国证监会 2009年8月3

3.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258号批复,核准本公司为
招商期货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资格
中国证监会 2008年2月
4. 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7〕209号批复,核准作为合
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
中国证监会 2007年8月
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准许经营增值电信业务,
业务种类为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2007年7月
6. 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一级交易商上海证券交易所 2007年7月
7. 《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证书》,准予代办股份转让主办
券商业务资格,资格种类为主办券商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07年5月
8. 《证券业务外汇经营许可证》,经批准的外汇业务范围包
括:外币有价证券承销业务、外币有价证券经纪业务、受
托外汇资产管理业务
外汇管理局 2006年12月
9. 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一级交易商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06年3月
10. 中国证券业协会中证协函〔2006〕3号文,授予报价转让
业务资格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06年1月
1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结算函字〔2006〕122
号文,同意作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参与
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
2006年3月
1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中国结算函字〔2008〕
19号批复,同意本公司成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甲类结算参与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
2008年2月
13.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结算函字〔2006〕122号文,
核准从事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资格
中国人民银行 2005年7月
14. 从事相关创新活动试点证券公司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04年12月
15. 保荐机构 中国证监会 2004年4月
16.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51号文,核准开办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 2002年8月
17. 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2〕121号文,核准从事受托
投资管理业务资格;2004年后自动变更为客户资产管理业
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 2002年5月
18. 中国证监会证监信息字〔2001〕3号文,核准开展网上证
券委托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 2001年2月
19. 中国人民银行银办发〔1999〕147号文,批准进入全国银
行间同业市场,从事拆借、购买债券、债券现券交易和债
券回购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 1999年
此外,本公司还具备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资格(会员代码:185053)、上海证券交
易所会员资格(会员编号:0037)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会员编号:000011)。
七、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本公司主要从事证券业务。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集盛投资、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均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21
为控股型公司,其目前自身均不直接从事具体的经营活动;虽然招商局集团的经营范围
中包括证券行业的投资和管理,但除本公司外,招商局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从事证
券业务。因此,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集盛投资及
招商局集团已分别向本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二)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包括:与招商银行的关联交易(包括资金
拆借利息支出、营销服务及渠道费、理财产品托管等服务费、银行存款获得的利息收入、
客户资金三方存管费用);与招商基金及博时基金发生的关联交易(收取基金分盘佣金)。
偶发性关联交易包括:本公司购买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原企业名称为秦皇岛港务集
团有限公司发行)的短期融资券;招商局轮船向本公司发放委托贷款;招商证券(香港)
向招商局国际财务有限公司借款;本公司向招商局轮船、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及招商银行借入次级债务;本公司承销招商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券;本公司收购招商局金
融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招证控股(香港)的100%股权;本公司向招商银行转让招商基金部
分股权以及共同对招商基金增资。
2、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关联交易的评价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评价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
司2004年1月1日至今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平等的,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3、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各类关联方交易占本公司全部同类交易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关联交易内容 2009年1-6月2008年度 2007年度 2006年度
购买企业短期融资券 - - 3.99% -
资金拆借利息支出 - 47.30% 76.80% 92.80%
营销服务及渠道费 100% 100% 100% 100%
理财产品托管等服务费 100% 100% 100% 100%
存款利息收入 46.71% 55.73% 68.16% 92.45%
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费用 44.89% 52.15% 78.10%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22
基金分盘佣金收入 9.12% 19.92% 15.56% 8.06%
承销次级债收入 - 5.78% - -
短期借款 - 31.93% - -
短期借款利息支出 97.41% 97.93% - -
借入次级债 - 97.50% - -
次级债利息支出 97.55% 97.67% - -
报告期内各类关联方交易占本公司收入及支出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09年1-6月2008年度 2007年度 2006年度
营业收入总额 328,902.39 491,705.34 1,000,797.37 245,666.22
与关联方交易的营业收入 -2,334.66 29,942.12 44,374.26 8,361.30
与关联方交易的营业收入占公
司同期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
-0.71% 6.09% 4.43% 3.40%
营业支出总额 150,527.02 234,198.99 355,689.00 99,849.44
与关联方交易的营业支出 13,600.00 15,800.00 16,100.00 598.28
与关联方交易的营业支出占公
司同期营业支出总额的比例
9.03% 6.75% 4.53% 0.60%
注:营业收入中包含利息净收入,2009年1-6月本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中的利息支出大于利息收入,
导致与关联方交易的营业收入及占比为负数。
受金融行业经营特点的影响,公司与招商银行、招商基金等关联方之间存在一定的
关联交易。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收入和支出比例有一定增长,这
是因我国证券市场持续活跃、公司相关业务量发展所致,此类交易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
且关联交易收入和支出占总收入和支出的比例较低。本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均依据
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价执行,这些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未产生
负面影响。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23
八、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本届任期简要经历
1、董事
宫少林 董事长 男 54 2008.04-
2011.04
现兼任招商局集团董事、招证控股(香港)董事长、华美公司董事长、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副会长;曾任招商银
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副局长,中国人民银
行办公厅秘书(正处级)、计划资金司处长,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研究所副所长、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
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具有高级经济师资格。
杨 鶤 董事、
总裁
女 54 2008.04-
2011.04
现兼任博时基金董事长,招证控股(香港)董事、总裁,招证投资(香港)及华美公司董事,中国证券业协会
第四届理事会副会长,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理事,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会会员管理委员会理事,中国红十字会
理事;曾任招商银行独立董事,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筹备组组长、总经理,深圳中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总经理,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招商银行证券部总经理;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获工商
管理硕士学位;具有高级经济师资格。
洪小源 董事 男 46 2008.04-
2011.04
现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银行、招商局中国基金有限公司、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公司董事,
招商局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达远东保险顾问有限公司、招商局保险有限公司、招融投资、海达保险经纪有
限公司和招商局(英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龙蕃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毕业于北京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付刚峰 董事 男 43 2008.04-
2011.04
现任招商局集团副财务总监兼财务部总经理,并兼任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有限公司董事、招商局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室主任、副总会计师,
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毕业于西安公路学院(现长安大学),获硕士学位;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
丁安华 董事 男 45 2008.04-
2011.04
现任招商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发中心管理委员会顾问;兼任招证控股(香港)、招商银行、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招商局集团战略研究部总经理,招商局集团业务开发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企业规划部
副总经理,并曾任职于Royal Bank of Canada(加拿大皇家银行)及任某美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毕业于华南理
工大学,获硕士学位;拥有加拿大注册投资经理(Canadian Investment Manager)资格。
朱立伟 董事 男 38 2008.04-
2011.04
现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普华永道(深圳)咨询有限
公司高级经理,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监,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客户经理,远东(中东)家私有限公司销售经
理;毕业于加拿大约克大学舒力克商学院,获硕士学位。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24
彭 磊 董事 女 37 2008.04-
2011.04
现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业务部总经理,海达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友联资产管理公司执行董事,
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审计稽核部总经理,并曾任职于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巨田证
券)、中国南山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投资部;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具有经济师职称。
孙月英 董事 女 51 2008.04-
2011.04
现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会计师,并兼任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招商银行、工银瑞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中远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董事,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副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财金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副总会
计师,中远日本公司取缔役(董事)、总务经理部部长,天津远洋运输公司财务处副处长;毕业于上海海运学院(现
上海海事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
蔡 昀 董事 男 41 2008.04-
2011.04
现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并兼任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远非洲公司董事;曾任中
远英国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监督部审计室副主任、监督部审计处处长;毕业于南开大学,
获学士学位;具有会计师资格,现为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会员。
刘 冲 董事 男 39 2008.04-
2011.04
现任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兼任上海金海船务贸易公司监事会主席,深圳市中海海盛
沥青有限公司、海南中海海盛海连船务有限公司、中海海盛香港船务有限公司、深圳市三鼎油运贸易有限公司、
清华紫光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马绍尔)JIN HAI YANG SHIPPING CO., LTD.、(马绍尔)JIN HAI HU SHIPPING
CO., LTD.、(马绍尔)JIN HAI TONG SHIPPING CO., LTD.、(马绍尔)JIN HAI WAN SHIPPING CO., LTD.董事,
以及广东海电船务有限公司、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中海集团物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结算中心广州分部副主任,并曾任职于广州海运(集
团)公司;毕业于中山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具有高级会计师和注册会计师资格。
万建华 独立董事男 53 2008.04-
2011.04
现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副董事长,并兼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
曾任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招商银行常务副行长、常务副行长,并曾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资金管理司;获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硕士学位、美国南部加州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学位;具有高级经济师资格。
郑洪庆 独立董事男 62 2008.04-
2011-04
曾任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常务董事、副总经理,物华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集装箱总公司总
经理,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处长、副局长、司长;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具有高级经
济师资格。
王 沅 独立董事女 58 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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