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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广网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6-12-05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Guizhou Broadcasting & TV Information Network Co., Ltd.
(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 36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贵广网络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www.sse.com.cn。
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
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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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关于本次发行的决议和批准情况
2014 年 5 月 12 日,中央宣传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同意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
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函》(中宣办发函[2014]212 号);2014 年 6 月 3 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同意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上
市的审核意见》(新广电函[2014]276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15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二、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市后,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得少于
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具体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对利润
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按照财
务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方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在公司现金流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4、现金分红的比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
分配利润的 10%;公司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
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
经营模式、盈利水平、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
《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于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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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如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仍有可供分配的利润且董事会在充分考虑以股票
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相适应,并考虑了对未来融资成
本的影响,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
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015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上市当年及其后两年的具体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公司上市当年及其后
两年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每三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同
时,本次股东大会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的
议案》,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历年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三、发行上市后国有股转持的情况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
企[2009]94 号),并经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国有股权转持的批复》(黔财教[2015]20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
由贵州广播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
中化集团公司、贵州电信实业公司、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广电传媒
集团有限公司等 6 家国有股东分别将持有的 12,636,842 股、3,461,538 股、1,846,154
股、1,746,502 股、692,308 股、616,656 股公司股份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
事会。
四、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
2015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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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及停止条件
1、预警条件: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
股净资产(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的 120%时,公司将在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
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
一期公开披露财务报告确定的每股净资产时,则公司应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3、停止条件: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如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收
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满后,
如再次发生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条件,则公司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应在触发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发布提示公告;
2、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 10 个交易日内做出
回购股份的决议;
3、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
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4、公司回购股份应在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如需)后 6
个月内实施完毕;
5、在稳定股价措施实施过程中,股价再次达到稳定股价启动条件的,不再
重复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前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后,再次出现稳定股价启动条件
的,则公司、负有稳定股价义务的股东应再次启动稳定股价程序。
(三)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措施
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
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具体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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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单次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回购股份所动用的资金不低于 3,000 万元,
不高于公司经审计上一会计年度净利润的 50%。
若在实施(或准备实施)股份回购的过程中,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除权
后的加权平均价格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除权后的每股净资产值的,公司董
事会有权做出决议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宜。
回购股份的处置应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具体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贵州广播影视投资有限公司、股东贵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增持公司股份,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
上市条件,具体措施如下:
(1)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增
持公司股票;
(2)按董事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同比例增持;
(3)在单次稳定股价方案中,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初至董事会
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日期间从公司获取的现金分红总额的 50%,不高于上
述期间从公司获取的现金分红总额;
(4)具体增持金额和期间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
定;
(5)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方案的启动条件时,不因其不再作为控股股东或控股
股东的控股股东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3、顺序安排
优先由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在上市公司回购方案无法执行或者实施后仍未解
决股价问题时,由贵州广播影视投资有限公司、贵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增持。
五、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减持等事项的承诺
(一)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贵州广播影视投资有限公司、股东贵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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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发行人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2、当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之情形
(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发行价格相应调整),锁定期将在原承诺期限 36 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即锁定期为股票上市之日起 42 个月。
(二)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及声明
1、公司控股股东贵州广播影视投资有限公司、股东贵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
公司承诺如下:
(1)在锁定期届满后,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
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发行人
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2)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发行人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
后一个交易日登记股份总数的 20%;
(4)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
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
价格相应调整)。
2、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
化集团公司、贵州电信实业公司承诺如下:
(1)在锁定期届满后,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
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发行人
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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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六、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
一定幅度的增加,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经历一定时间的投资期和运营
期,预期效益不能立即体现,短期内可能对公司业绩增长贡献较小。本次募集资
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基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
的风险。
为促进公司业务健康、良好的发展,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
益,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经
营效益,为中长期的股东价值回报提供保障。
1、保持主营业务稳定、快速发展
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公司
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公司将继续大力发展基本收视业务、增值收视业务、工程
安装、省外频道落地传输服务和省内频道传输服务等核心主营业务,并加大数据
专网业务和宽带接入业务的投入,保障公司在三网融合及网络视频等新媒体业务
的冲击下公司的基础业务用户保持稳定,为公司的传统主营业务带来稳定收入来
源。
2、积极探索新媒体业务与传统业务的融合,为主营业务新增利润来源
随着光纤入户,宽带接入普及,OTT TV、网络视频等视听新媒体浏览通畅,
内容丰富,用户体验大幅提升。视听新媒体分流了部分传统有线电视用户,特别
是年轻人群,给广电网络运营商带来了竞争压力。公司将积极探索新媒体与传统
业务的融合,着力于多媒体、多业务发展,建设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多种媒
体形态协同互补的全媒体,并加快调整内部组织架构和内容生产方式,打造现代
全媒体运营商,为公司的主营业务扩展新的业态,扩大利润增长点。
3、公司将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员工激励机制
公司自成立以来,积极探索薪酬政策在组织管理与员工激励中的核心作用,
持续不断引导员工提高个人能力,目前已基本构建一套层次分明、规范有序的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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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管理体系。公司已建立董事会下属的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对公司的薪酬制
度及考核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在公司经营业绩稳步提高的前提下,将进一步建立
健全薪酬与业绩紧密挂钩的薪酬决定机制,逐步增强市场对薪酬分配的调解功
能,更好的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
4、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公司已建立了全面的内控控制组织架构,公司将在业务开展的过程中根据实
际情况不断细化内部控制节点,优化完善管理要求,全面把控公司系统风险和经
营风险。同时,公司通过审计委员会及审计部的相关工作与外部审计等相结合的
方式,加强公司内控制度及财务管理的风险管控,上述措施将有效提升公司控制
风险的能力,确保公司实现持续稳健的经营效益。
5、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
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公
司将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履行资金
支出审批手续;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投资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
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检查和考核。
6、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已做好募投项目前期的可行性分析工作,对募投项目所涉及行业进行了
深入的了解和分析,结合行业趋势、市场容量、技术水平等基本情况,拟定了项
目规划。目前,公司已投入部分资金开始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到位后,公司将按计划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争取
募投项目早日实施并实现预期收益。
7、完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
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订上市后适用的
《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详细规定和公开承诺,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上市当年及其后两年的具体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充分维护公司
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提高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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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特承
诺如下: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
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其做出的填补被摊薄
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承诺主
体的失信行为进行处理。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
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七、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一)发行人的承诺
1、如招股意向书被相关证券监管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在
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后 2 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并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过回购方案后,
将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自首次公开发行
完成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2、如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在该等事实被相关证券监管部门认定后,严格履行生效
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积极赔偿投资者遭受的经济损失。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贵州广播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贵州广电传媒集团
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贵州广播电视台承诺:如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在该等事实被相关
证券监管部门认定后,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积极
赔偿投资者遭受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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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如招股意向书被相关证券监管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在该等事实被相关证券监管部门认
定后,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积极赔偿投资者遭受
的经济损失,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但能够证明自己无过错的除外。
上述承诺事项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四)中介机构的承诺
1、保荐机构的承诺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律师的承诺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过错致使相关法律文
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会计师事务所的承诺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
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资产评估机构的承诺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
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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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对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调
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
者进行赔偿。
(二)控股股东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贵州广播影视投资有限公司、股东贵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如下:
1、如违反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承诺,则减持所获资
金应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监管,以做稳定股价措施等所用,同时所持公司股份将自
减持之日起自动锁定 12 个月,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未能履行其他相关承诺,自违约之日后应得的现金分红由上市公司直
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带来
的损失,直至履行承诺或弥补完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在此期间,不直
接或间接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上市公司董事会可申请锁定所持上市公司股份。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如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自违约之日后应得
的现金分红、薪酬由上市公司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
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直至履行承诺或弥补完上市公司、投资
者的损失为止。同时,在此期间不直接或间接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上市公司董事
会可申请锁定所持上市公司股份。
九、股东中私募投资基金及其管理人的备案与登记情况
公司股东贵州省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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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已由其管理人在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其管理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登记。
公司其他股东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中所称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不需在基金业协会进行基金备案。
十、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下列风险
(一)三网融合带来的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2010 年 1 月,《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
[2010]5 号)正式提出了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在业务应用层面相互渗透
融合的发展战略。随着三网融合在全国范围逐步推广,以及一系列配套产业发展
政策的出台,广电网络运营商向用户独家提供电视节目服务和相关设备的政策垄
断和行业格局正被打破。随着三网融合技术发展,三大网络技术功能将趋于一致、
业务范围趋于相同,业务应用不断渗透融合,促使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硬
件厂商、内容提供商等不同程度涉足电视屏幕为终端的业务,导致广电运营商用
户规模分散和流失,点播、付费频道等增值业务发展速度放缓,部分地区甚至出
现了总量下滑的趋势。
就贵州省而言,其三网融合业务总体处于拓展前期,截至目前,IPTV、OTT
TV 等基于电信网、互联网渠道提供的电视收视业务尚未对公司经营形成显著冲
击,加之贵州省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广播电视覆盖网不断延伸,公司收视业务
用户规模逐年扩大,ARPU 值总体保持稳定。此外,借助三网融合契机,公司于
2014 年初启动了宽带接入业务,截至 2016 年 6 月末宽带用户已达到 43.22 万户,
该业务成为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
但随着 2015 年 8 月三网融合在全国范围开展推广,公司正面临着更为激励
的竞争环境。2016 年 4 月,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贵州省三网融合推广
实施方案》,提出贵州省全省范围内要积极推进三网融合业务,宽带通信网、互
联网要求具备面向全省用户提供 IPTV 业务的网络能力。未来,如果公司没有积
极有效的应对措施,三网融合可能导致公司收视业务用户规模增长缓慢甚至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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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失、市场份额减少,ARPU 值下降,对公司收视业务形成冲击,并影响其他业
务用户的拓展,导致整体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速放缓或下滑。
(二)市场容量风险
受一省一网政策的影响,公司收视业务仅在贵州省内开展。截至 2015 年 6
月末,公司用户为 488.66 万户,其中城网用户是主要消费群体达 356.41 万户,
约占省内城镇家庭总户数的近 74.52%,城网用户规模的拓展空间较为有限;受
地理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农网用户规模拓展缓慢,仅有 132.24 万户。若公司不
能采取有效措施打破用户规模限制的业务发展模式,公司存在收入和利润增长放
缓的风险。
另外,公司所处的贵州省是我国经济欠发达的省份,GDP 和人均可支配收
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可能成为公司增值业务拓展的制约因素。
(三)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2014-2016 年度公司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
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2009-2018 年度,公司免征企业所
得税。
最近三年,公司免征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41,540.78 35,082.58 21,912.74
免征企业所得税金额 12,161.52 10,450.60 6,854.71
免征增值税金额 4,986.48 4,669.97
税收优惠合计 17,148.00 15,120.57 6,854.71
税收优惠占净利润的比例(%) 41.28 43.10 31.28
扣除税收优惠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4,392.78 19,962.01 15,058.03
公司基本收视业务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将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公
司已向贵州省财政厅提出继续享受基本收视业务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申请,并
由贵州省财政厅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等主管部门呈报。如果公司继续享受基
本收视业务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申请不能获得批准,将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
利影响。公司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将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如果未来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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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营性文化事业改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较
大影响。
公司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提高了盈利水平。若未来国家和地
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低于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广播电视综合信息基础网络建设项目、广电
新媒体全业务系统建设项目和网络媒体融合内容建设项目。该等项目的收益均来
自用户对基本收视业务、增值收视业务、数据业务、宽带接入业务等的增量需求。
若项目实施后用户增长规模、业务需求低于预期,项目的实际收益将低于预期。
(五)政府补助减少的风险
2013、2014 和 2015 年度,公司确认政府补助的规模较大,占当期净利润的
比例分别为 15.27%、11.67%和 4.54%。公司政府补助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政府补助 1,886.94 4,094.29 3,346.36
政府补助占净利润的比例(%) 4.54 11.67 15.27
公司享受政府补助,提高了盈利水平。若未来政府补助规模减小,或已取得
款项、但尚未取得政府批复的补助不满足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将对公司利润情
况产生不利影响。
(六)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
一定幅度的增加,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经历一定时间的投资期和运营
期,预期效益不能立即体现,短期内可能对公司业绩增长贡献较小。本次募集资
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基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
的风险。
十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本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但已经瑞华会计师审阅,并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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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无保留结论的《审阅报告》(瑞华阅字[2016]02000001号)。本公司提示投资
者关注本招股意向书已披露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465.793.99万元,负债为257,103.39万
元,所有权权益为208,690.39万元。2016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162,444.78万元,
较2015年1-9月营业收入增加13,581.97万元,增长9.12%;2016年1-9月净利润为
41,845.44万元,较2015年1-9月净利润增加6,756.72万元,增长19.26%。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
本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本公司2016年第三
季度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状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审计截止日(2016年6月30日)后,发行人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数量、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主要税收政
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三)2016 年度经营业绩预计
结合当前的宏观经营形式、行业发展状况、发行人 2016 年 1-9 月已实现的
经营业绩以及后续合同情况等因素,据公司预计,2016 年度营业收入约为 221,000
-231,000 万元,相比上年度的变动幅度将在 5%-10%之间;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约为 42,500-44,500 万元,相比上年
度的变动幅度将在 5%-10%之间。(本次业绩预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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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一、普通术语
贵广网络、发行人、本
指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司
贵广投资 指 贵州广播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贵广集团 指 贵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股东,贵广投资控股股东
贵广多彩云 指 贵州广电网络多彩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天广智慧 指 贵州天广智慧城市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星空影业 指 贵州星空影业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贵州中广 指 贵州中广传播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中广投 指 中广投网络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贵星发展 指 贵州卫星广播影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天娱传媒 指 贵州天娱传媒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天马传媒 指 贵州天马传媒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艺高广告 指 贵州艺高广告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大众传媒 指 贵州大众广播传媒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数美广告 指 贵州贵视数美广告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贵视传媒 指 贵州电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家有购物 指 家有购物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远东租赁 指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华数网络 指 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瑞华所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社保基金 指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
法》,凡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的股
国有股转持 指 份有限公司,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均须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
行股份数量的 10%,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理事会持有
报告期 指 2013、2014、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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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 指 除特别注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二、专业术语
数字电视系统,是音频、视频和数据信号从信源编码、信道
数字电视 指
编码和调制、接收和处理等均采用数字技术的电视系统
扩展电视接收机或电视显示器功能的一种设备,其能够接收、解调
机顶盒 指 由数字电视信号调制的射频信号,将数字电视信号解码后,输出模
拟或数字的电视音视频信号
通过频分复用技术,将数据信号和电视信号复用到同轴上以利用同
EOC 局端 指
轴电缆进行传输的设备
数字化改造 指 把传统的模拟电视信号转换成数字电视信号
把广播式的单向有线电视网络改造成双向、交互、多功能的广电网
双向化改造 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信息产业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
加强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以现有广播电视网
一省一网 指
络资产为基础,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组建公司,地(市)、
县相应建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广播电视传输业务
ARPU 指 每用户平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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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本次发行仅限于新股发行,不进行老股发售,向社会公众发行不
发行股数
超过 21,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0.14%
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后,由发行人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确定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2.32 元(根据 2016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发行前市盈率 【】
发行后市盈率 【】
发行前市净率 【】
发行后市净率 【】
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或中国证监
发行方式
会等有权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
发行对象
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公司控股股东贵州广播影视投资有限公司、股东贵州广电传媒
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当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之情形(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期限 36 个月的基础上自
动延长 6 个月,即锁定期为股票上市之日起 42 个月。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
2、公司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化
限制和锁定安排 集团公司、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华数传媒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承诺:自
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公司股东贵州电信实业公司、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
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由本公司 6 家国有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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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转由全国社保基金持有的公司股份,全国社保基金将在公司本
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后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6,368.62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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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izhou Broadcasting & TV Information Network Co., Ltd.
注册资本 832,568,441 元
成立日期 2008 年 3 月 26 日
法定代表人 刘文岚
注册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 36 号
联系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 36 号
邮政编码 550081
联系电话 0851-84115592
传真 0851-85664442
公司网址 http://www. gzgdwl.com
电子邮箱 dmb@gzcbn.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发行人系经《关于对省广电局所属三家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批复》(黔财资
[2008]3 号)、《对遵义市广电网络中心出资组建贵州广电网络公司一事的函复》
(遵财资[2008]11 号)及《关于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批复》(安市财
企[2008]19 号)批准,由贵州有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中心等五家单位于 2008 年
3 月 26 日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二)发起人
公司发起人为贵州有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中心、贵州电视台、遵义市广播电
视信息网络中心、贵州卫星电视收视管理中心和安顺广播电视网络中心五家股
东。具体情况如下:
1、贵州有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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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有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中心是由贵州省广播电视局举办的事业单位,开
办资金 16,952.18 万元,持有事证第 152000000351 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011
年 11 月 15 日,贵州有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中心改制为贵广投资。
2、贵州电视台
贵州电视台是由贵州省广播电视局举办的事业单位,开办资金 61,852.45 万
元,持有事证第 152000000242 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011 年 11 月 25 日,
贵州人民广播电台和贵州电视台合并为贵州广播电视台。
3、遵义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中心
遵义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中心是由遵义市广播电影电视局举办的事业单位,
开办资金 43,319.2 万元,持有事证第 152030000134 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贵州卫星电视收视管理中心
贵州卫星电视收视管理中心是由贵州省广播电视局举办的事业单位,开办资
金 527.82 万元,持有事证第 152000000006 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010 年 11
月 10 日,贵州卫星电视收视管理中心改制为贵州卫星广播影视产业发展有限公
司。
5、安顺广播电视网络中心
安顺广播电视网络中心是由安顺市广播电视局举办的事业单位,开办资金
388.74 万元,持有事证第 152250000128 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013 年 10 月
16 日,经安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予以撤销。
三、股本结构
(一)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情况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贵州广播影视投资有限公司 45,591.15 54.76
2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488.53 15.00
3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6,660.55 8.00
4 贵州电信实业公司 6,301.03 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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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3,996.33 4.80
6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664.22 3.20
7 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497.71 3.00
8 贵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224.77 2.67
9 贵州省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832.57 1.00
合计 83,256.84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
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贵州广播影视投资有限公司、股东贵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
公司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持有的发行人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当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股
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之情
形(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发行价格相应调整),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期限 36 个月的基
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即锁定期为股票上市之日起 42 个月。
2、公司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文化
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
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公司股东贵州电信实业公司、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
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
(财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由本公司 6 家国有股东转由全国社保基金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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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司股份,全国社保基金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后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
义务。
四、发行人业务与技术情况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广播电视网络的建设运营,主要业务包括广播电视节目收视服
务、数字电视增值业务的开发与经营、数据业务、有线电视相关工程及安装、节
目传输等,业务区域覆盖贵州省全境。公司大力发展数字电视、高清互动业务,
积极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旨在打造全新的全媒体服务平台和家庭娱乐中
心。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服务未发生变化。
(二)盈利模式
根据具体提供的服务内容,公司主要收入有以下几种主要来源:
(1)基本收视业务
公司向用户提供基本广播电视节目内容传输服务,收取基本收视维护费。基
本收视维护费由贵州省物价局和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联合核定,市州城市用
户、县乡市用户、农村用户收费标准不同,主终端和副终端收费标准不同,总体
较固定。基本收视业务是公司稳定的主要收入来源。
(2)增值收视业务
增值电视业务是指有线数字电视用户在缴纳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的基础上,自愿付费收看的付费频道、互动点播(VOD)等形式的电视节目内
容。
付费频道包括高清付费频道和标清付费频道节目,是以有线数字方式播出、
用户自主定制付费的专业化广播电视频道,内容涉及音乐、体育、人文历史、军
事、游戏、金融等多个方面,频道内容专业性强,一般以单频道或节目包形式向
用户提供。收看前,用户需申请开通并预存收视费。截至 2016 年 6 月末,公司
可向用户提供 78 套标清付费频道和 22 套高清付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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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点播主要包括电影、电视剧、动漫、综艺等视频内容的点播、回看等,
一般以单片或节目包形式向用户提供。收看前,用户需申请开通并预存收视费。
截至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可向用户提供约 14.6 万部视频内容节目。
付费频道、互动点播的收费标准由公司统一制定并报经贵州省物价局备案后
执行,产品套餐使用价格由分公司自行制定但不高于经备案的单独使用价格。公
司市场客服部牵头负责增值收视业务销售方案的制定,各项业务多采取节目包方
式推广,分公司可针对本地区情况在总体销售方案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增值收视
业务一般通过营业厅、客户热线、电视营业厅、互动电视、微信等渠道进行宣传
和申请办理,用户具有充分的自主订购选择权。
增值电视业务节目内容主要由公司向国内付费节目集成平台、节目商购买,
节目内容一般为一次性购买,少部分通过合作分成方式获取。目前,公司已形成
了一批节目优质、内容丰富、合作融洽的节目内容提供商,主要包括中央数字电
视传媒有限公司、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天华世纪传媒有限公司、北京盛
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每年,公司节目信息部、市场客服部根据市场需求、
效益评估制定片源采购计划,经审议、洽谈,签署合作协议,合同执行过程中还
将对节目收视和销售情况进行跟踪评估。
(3)数据业务
公司向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提供高清监控、视频会议、集团局域网等网络互联
和数据传输服务,收取信息传输服务费。公司数据专网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主
要由集团客户部和分公司负责客户开发和维护。
公司向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收取互联网使用费。
(4)节目传输业务
各地广播电视台向本公司支付节目传输费,以使用本公司有线电视网络向贵
州省内用户传输特定有线电视节目信号,该等特定有线电视节目主要包括各省卫
视频道、贵州省内频道、部分购物频道、动漫频道和旅游频道等。
(5)工程及安装业务
公司在开展有线电视网络建设时,向房地产开发商等业主收取管道建设、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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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接入敷设、超长线路敷设费等,收费标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公司按
照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向新装用户收取安装工料费,目前一般由房地产
开发商代收代付。
公司向户户通直播卫星电视设备供应商提供安装、开通和调试服务,并向其
收取安装服务费。该安装业务主要发生在 2012 年度、2013 年度。
(6)销售业务
公司主要向用户销售标清机顶盒、高清互动机顶盒、三网融合智能机顶盒和
数字电视机等获取差价。
(三)主要采购情况
公司对外采购包括电视信号传输相关设备及终端、电视节目及视频内容、带
宽出口服务和施工劳务服务。电视信号传输相关设备及终端主要包括光缆、电缆、
调制解调器、EOC局端、机顶盒、智能卡、电视机等。
(四)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近十年来,在引进并转化利用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我国有线广播电视传
输行业发展迅速,已形成以双向数字化网络为主、覆盖全国的有线网络,和庞大
的有线广播电视用户群体。随着我国有线电视网络覆盖率不断提升,入户率和用
户数不断增长,全国收视费收入持续增长。特别是数字化、双向化改造深入推进
以来,广电网络运营商积极推动用户从“看电视”向“用电视”转变,高清付费
频道、视频点播、电视游戏等付费数字电视业务的开展也促进了行业收入的增长。
根据一省一网的行业管理要求,贵州省于 2008 年开始开展省内各级广电网
络的整合工作,逐步实现全省广电网络的统一运营和资产整合。本公司是贵州省
唯一的广电网络运营商,下设 85 家分公司,统筹负责贵州省全省干线网络建设
和维护、广播电视节目采购、传输以及用户服务工作。2010 年末公司基本完成
数字化整转,2012 年末基本完成了县级以上城市传输网络的双向化改造。
截至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向省内用户提供 152 套标清数字电视节目、11 套
以上立体声调频广播节目、47 套高清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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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公司主要的固定资产为办公及开展经营活动所使用的房屋建筑物、管道及构
筑物、网络资产、运输工具和办公设备等。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
产原值 322,177.38 万元,累计折旧 107,709.23 万元,固定资产净值 214,468.15 万
元。公司各项固定资产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取得土地权属证书的土地共计 51 宗,本公
司拥有并使用 8 件国内注册商标、61 项专利、22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此外,
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分别向本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在日常经营中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节目内容采
购、广告宣传、节目传输、房屋租赁等。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①节目内容采购
公司自贵星发展、华数网络和天娱传媒采购节目内容,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关联方 占同类交 占营业成 占同类交 占营业成
金额 金额
易的比例 本的比例 易的比例 本的比例
贵星发展 935.39 38.22 1.56 1,870.79 34.62 1.58
华数网络 163.38 6.68 0.27 300.00 5.55 0.25
天娱传媒 6.44 0.26 0.01 13.06 0.24 0.01
合计 1,105.21 45.16 1.84 2,183.85 40.41 1.85
关联方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贵广网络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占同类交 占营业成 占同类交 占营业成
金额 金额
易的比例 本的比例 易的比例 本的比例
贵星发展 1,872.29 36.88 1.87 1,870.79 35.73 2.14
华数网络 283.02 5.58 0.28 250.00 4.77 0.29
天娱传媒 17.26 0.34 0.02 13.00 0.25 0.01
合计 2,172.57 42.80 2.17 2,133.79 40.75 2.44
注:“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发行人自关联方采购节目内容发生成本与当期确认的
节目购置成本的比例。另外,公司为开展中央电视台加扰卫星频道信号的解密工作,向贵星
发展采购解密设备,2013、2014、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6 月采购金额分别为 17.10 万元、
217.95 万元、0.00 万元和 10.00 万元。
A、与贵星发展的交易
中央电视台加扰卫星节目(3、5、6、8 频道)的版权归中央电视台所有,
由中央电视台台属企业中广影视卫星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管理和收费。贵星发展系
中广影视卫星有限责任公司在贵州省的代理单位。公司通过关联方贵星发展向中
广影视卫星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采购并在贵州省辖区内落地传输。
公司通过贵星发展采购中央电视台加扰卫星节目(3、5、6、8 频道)节目
系历史原因形成的。中央电视台电影、体育、文艺卫星(有线)电视付费频道开
办后,中央电视台与原国家广电部共同发起设立了中广影视卫星有限责任公司,
专门负责上述付费频道在全国各省的加密授权、落地覆盖、用户发展、版权管理
和收费管理。在(电视)台、(广电)局、(传输)网未分离、各省网络未形成
一张网的历史背景下,为了方便管理,中广影视卫星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在各省选
取一家代理机构(全国资)负责在该省辖区内开展上述工作。但随着各省网络整
合的推进,部分上市公司直接向中广影视卫星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采购,部分上市
公司通过代理采购。贵星发展系在上述历史背景下作为贵州省的代理机构,一直
负责贵州省辖区内加扰卫星节目用户的收费管理。
随着台、局、网的分离,贵州省网的统一建成以及贵广网络的成立运营,有
线电视收视费统一由贵广网络收取,再由贵广网络向中广影视卫星有限责任公司
在贵州的代理机构贵星发展按照用户数为基础进行支付。
公司通过贵星发展采购中央电视台加扰卫星节目(3、5、6、8 频道)节目
系上述历史背景下形成的。贵星发展历史上即为中广影视卫星有限责任公司在贵
州省的代理机构,一直负责贵州省辖区内加扰卫星节目用户的收费管理。随着台、
局、网的分离,贵州全省网络的整合以及发行人的成立运营,有线电视收视费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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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发行人收取,再由发行人向贵星发展按照用户数为基础进行支付。
另外,贵星发展除代理该项业务外,还有部分与公司关联性不强的业务,因
此公司在整合贵州省网络资产的过程中,未将贵星发展纳入整合范围。由此,中
央电视台加扰卫星节目的采购渠道一直未变化。贵星发展除代理中央电视台加扰
节目业务外,还从事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代理业务及“村村通”协调工作,后两项
业务并不与发行人产生关联交易或竞争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向贵星发展以及贵星发展向中广影视卫星有限责任公司支付
的采购价格如下:
年度 贵星发展采购价(万元) 公司采购价(万元) 溢价率(%)
2013 年度 1,149.12 1,870.79 62.80
2014 年度 1,239.12 1,872.29 51.10
2015 年度 1,329.12 1,870.79 40.75
2016 年 1-6 月 664.56 935.39 40.75
贵星发展代理中央电视台加扰节目业务在贵州省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前即已
开展,发行人在完成贵州省“一省一网”网络整合后交易延续,贵星发展具备独
立开展中央电视台加扰节目代理业务的资源和能力,交易系根据《关于中央电视
台电影、体育、文艺卫星(有线)电视节目收视费标准的通知》(计司价格函[1995]33
号)等文件,协商定价。
贵星发展前身是贵州卫星电视收视管理中心,是由贵州省广播电视局举办的
事业单位。2010 年 11,贵州卫星电视收视管理中心改制为贵星发展,为 100%的
国资企业。由于贵星发展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承担了一部分政府职能,承接了部分
国企改制人员,贵星发展向公司销售中央电视台加扰卫星节目(3、5、6、8 频
道)节目时,销售价格有一定的溢价。销售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符合市场定价
原则,交易价格合理。
根据《国家计委价格管理司关于中央电视台电影、体育、文艺卫星(有线)
电视节目收视费标准的通知》(计司价格函[1995]33 号),对用户 80 万以上的有线
电视运营商,一般收费标准为 160-200 万元/月,对少数民族及边远地区执行的收
费标准为 100-160 万元/月,合 1,200-1,920 万元/年,各地物价部门应核定当地有
线电视收视费标准。发行人采购价符合上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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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采购中央电视台加扰卫星节目符合行业惯例,发行人通过贵星发展采
购中央电视台加扰卫星节目是历史形成的关联交易,交易定价系协商确定,符合
相关文件要求,交易未损害发行人利益。采购金额占同类采购比例较低,对发行
人利润影响十分有限。
发行人拟积极与中广影视卫星有限责任公司协商直接采购中央电视台加扰
卫星节目,若无法直接采购,根据贵广集团承诺,贵星发展将平价向发行人销售
其代理的中央电视台加扰卫星节目。上述措施有助于进一步确保发行人业务完整
性,维护发行人利益。
B、与华数网络、天娱传媒的交易
华数传媒是致力于互动电视业务的综合服务提供商,建设了较为完善的节目
内容供应链,具备专业的内容数字化处理能力。天娱传媒是经广电总局批准、覆
盖中国大陆全境的数字付费电视频道“天元围棋频道”的开办机构。
为实现节目的多元化、满足用户观看需求、增加用户选择、提高增值业务收
入,公司与华数传媒全资子公司华数网络、天娱传媒签订协议,向华数网络采购
节目内容、高清频道节目等,向天娱传媒采购天元围棋频道节目。
公司向华数网络、天娱传媒采购节目内容,充分考虑公司用户规模、贵州省
经济发展水平、用户消费水平等因素,按照市场原则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②接受广告服务
公司进行广告投放,与天娱传媒、天马传媒及其全资子公司艺高广告等关联
方发生交易,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关联方 占同类交 占营业成 占同类交 占营业成
金额 金额
易的比例 本的比例 易的比例 本的比例
天娱传媒 - - - - - -
天马传媒/艺
562.50 62.07 0.94 2,518.05 66.16 2.13
高广告
大众传媒 - - - - - -
数美广告 - - - - - -
星空影业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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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62.50 62.07 0.94 2,518.05 66.16 2.13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关联方 占同类交 占营业成 占同类交 占营业成
金额 金额
易的比例 本的比例 易的比例 本的比例
天娱传媒 - - - 750.00 35.46 0.86
天马传媒/艺
990.00 15.32 0.99 451.89 21.36 0.52
高广告
大众传媒 - - - 265.00 12.53 0.30
数美广告 - - - 260.00 12.29 0.30
星空影业 - - - 50.00 2.36 0.06
合计 990.00 15.32 0.99 1,776.89 84.00 2.03
注:“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发行人接受关联方提供广告服务支付的成本与销售费
用中广告宣传费的比例。
面对新媒体业务的冲击和用户增速下滑的压力,公司积极开拓多层次营销渠
道,推广公司高清、互动节目等业务,发生一定的广告投入。通过广告宣传,有
效提升了公司形象,促进了公司用户规模尤其是高清用户规模的增长。
A、与天娱传媒的交易
2013 年,公司与天娱传媒签订协议,委托天娱传媒制作宣传片 20 条、微电
影 5 部及其他视频拍摄,合同价款 500 万元;委托天娱传媒在贵州省内的电视、
报纸、电台、网络、户外等媒体进行广告代理发布等服务,合同价款 250 万元。
B、与天马传媒/艺高广告的交易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公司与天马传媒签订协议,委托其在电视台、
户外 LED 大屏等媒介发布广告、制作宣传片及宣传册,交易金额分别为 451.89
万元、990 万元、18.05 万元。
2015、2016 年,公司与天马传媒之全资子公司艺高广告签订合同,委托其
在电视台等媒介发布广告,广告合同额合计分别为 2,500 万元、2,250 万元,交
易金额分别为 2,500 万元、562.50 万元。
报告期初始,发行人基本完成有线电视双向网络改造,开始向客户提供高清
付费、互动点播及宽带接入等服务,为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司在贵州省的影
响力,在贵州电视台投放广告。
天马传媒及其全资子公司艺高广告是专业从事广告设计、制作的公司,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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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电视台广告业务的代理机构。2015 年度,贵州广播电视台将其贵州卫视、
2-6 频道广告业务全部授权给天马传媒及其下属子公司代理。因此,公司委托其
发布广告具有合理性。另外,面临互联网、移动领域的竞争压力,公司广告投放
力度不断提高。公司加大广告投放力度,高清业务知名度不断提高。高清用户的
快速增长,是高清、互动业务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天马传媒、艺高广告在贵州电视台发布的广告情况如下:
2016 年 1-6 月
投放区间(5-6
频道 投放时长 折扣 广告代理方
月)
贵州 2 频道 12:23-22:07 255 秒 0.17 艺高广告
贵州 3 频道 8:27-0.54 315 秒 0.17 艺高广告
贵州 4 频道 12:31-22:23 165 秒 0.17 艺高广告
2015 年度
投放区间(7-12
频道 投放时长 折扣 广告代理方
月)
贵州 2 频道 12:23-23:05 350 秒 0.2 艺高广告
贵州 3 频道 8:35-0:46 360 秒 0.2 艺高广告
贵州 4 频道 12:23-22:22 180 秒 0.2 艺高广告
2014 年度
投放区间(1-6
频道 投放时长 折扣 广告代理方
月)
贵州 2 频道 12:23-23:55 75 秒
贵州 3 频道 10:50-0:45 120 秒 0.186 天马传媒
贵州 4 频道 12:26-23:44 60 秒
2013 年度
投放区间(1-12
频道 投放时长 折扣 广告代理方
月)
贵州 2 频道 10:02-21:20 145 秒
贵州 3 频道 12:40-21:07 105 秒 0.08 天马传媒
贵州 4 频道 10:27:21:29 120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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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公司向天马传媒、艺高广告支付的广告费按照市场原则定价,与独
立第三方在贵州电视台报告期内相同时段投放广告的价格基本相当,交易价格公
允、合理。
C、与大众传媒的交易
2013 年,公司与大众传媒签订协议,委托其在贵州交通广播电台(FM95.2)、
综合广播电台(FM94.6)等进行广告投放,合同价款合计为 265 万元。
D、与数美广告的交易
2013 年,公司与数美广告签订协议,委托其在贵州电视台第五频道投放广
告,合同价款合计为 260 万元。
E、与星空影业的交易
2013 年,公司与星空影业签订协议,委托其在星空影院映前、《贵州广播电
视报》投放广告,合同价款为 50 万元。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协议,综合考虑视频制作的内容及广告发布的期间、
媒介、频次、时长、周期、节目冠名等因素,按照市场原则定价,交易价格公允、
合理。
③接受施工服务
公司委托贵州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展“天网”光缆建设项目的施工,
2015 年度合计结算 328.21 万元,占同类交易的比例为 2.14%,占营业成本的比
例为 0.28%。2016 年 1-6 月合计结算 24.87 万元,占同类交易的比例为 0.28%,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为 0.04%。
公司通过招标确定施工方,并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协议,根据市场原则定价,
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④接受数据业务服务
公司与华数网络签订协议,自 2014 年 1 月起,在华数网络为公司提供节目
源的基础上,公司按照 2 万/月的价格支付华数网络长途链路费用,2014 年度、
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6 月交易金额分别为 24 万元、24 万元和 12 万元。
公司与华数网络签订协议,自 2015 年 1 月起,由华数网络向公司提供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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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链路,价格按照带宽、时长、单价不同情况予以结算,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6 月交易金额分别为 270.55 万元和 485.85 万元,占同类交易的比例分别为
12.92%和 26.42%,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0.23%和 0.81%。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协议,综合考虑链路带宽、时长、单价不同等因素,
按照市场原则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①提供节目传输服务
公司向贵州广播电视台等单位提供节目传输服务,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关联方 占同类交 占营业收 占同类交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易的比例 入的比例 易的比例 入的比例
贵州广播电
视台/贵视 1,177.30 15.15 1.03 2,892.20 19.20 1.38
传媒
家有购物 263.21 3.39 0.23 530.19 3.52 0.25
贵州中广 - - - 39.31 0.26 0.02
合计 1,440.50 18.54 1.26 3,556.04 23.74 1.69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关联方 占同类交 占营业收 占同类交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易的比例 入的比例 易的比例 入的比例
贵州广播电
视台/贵视 3,803.44 27.86 2.17 1,825.50 14.89 1.24
传媒
家有购物 483.49 3.54 0.28 390.00 3.18 0.26
贵州中广 94.34 0.69 0.05 58.33 0.48 0.04
合计 4,381.27 32.09 2.50 2,273.83 18.55 1.54
注:“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发行人向关联方提供节目传输服务确认的收入与当期
节目传输收入总额的比例;2013 年开始,贵州广播电视台各频道落地工作授权贵视传媒进
行经营。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为各级电视台提供在贵州省内的传输服务,并收取相应的
传输费用。
A、与贵州广播电视台(含贵视传媒,下同)的交易
公司为贵州广播电视台、贵视传媒提供节目传输服务,主要包括贵州广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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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台各类频道传输、省外卫视频道传输两项业务,收入实现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业务内容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贵州广播电视台各类频道传输 566.04 1,132.08 1,160.38 1,200.00
省外卫视频道传输 611.26 1,760.12 2,643.07 625.50
合计 1,177.30 2,892.20 3,803.44 1,825.50
注:除上述交易外,公司将收到的部分节目传输费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2013、2014、
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6 月分别为 543.33 万元、638.21 万元、261.01 万元和 75.47 万元。
a.贵州广播电视台频道传输
公司与贵州广播电视台签订协议,负责其各类频道在贵州省内的传输。协议
期限为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传输费用为 1,200 万元/年。由于
2014 年 6 月起节目传输收入改缴增值税,2014、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6 月分别
确认收入 1,160.38 万元、1,132.08 万元和 566.04 万元。
贵州广播电视台下辖卫视频道 1 个、公共频道等 6 个频道,平均收费价格为
171.43 万元/年,系协议双方综合考虑公司用户规模、各个频道的受众结构、贵
州省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按照市场原则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2016 年 11 月 4 日,贵州广播电视台出具承诺:本单位所属频道在发行人的
网络内传输,将继续按照公平定价机制,参照市场价格,与发行人协商确定传输
费金额并及时向发行人支付传输费用。不会利用本单位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
地位而损害发行人的利益。
b.省外卫视频道传输
公司与贵州广播电视台发生的省外卫视频道传输交易,主要包括两类情形:
第一,贵州广播电视台与省外卫视签订双方协议,或贵州广播电视台、本公
司与省外卫视签订三方协议,约定节目传输价格,由省外卫视向贵州广播电视台
支付节目传输费,贵州广播电视台再向本公司支付。公司按协议约定的价格,在
服务归属期确认营业收入, 2013、2014、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6 月确认收入金
额为 625.50 万元、2,643.07 万元、1,760.12 万元和 611.26 万元。
卫星落地传输收入的高低,主要由省外卫视内容丰富程度、议价能力、落地
贵州意愿及本公司用户规模等因素决定。公司确认为营业收入的节目传输交易,
2013、2014、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6 月平均收费价格为 153.18 万元/年/个、27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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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年/个、249.85 万元/年/个和 271.75 万元/年/个,其变动主要系卫视频道结构
变化、公司用户规模增长等因素影响。该等交易价格均经省外电视台确认,交易
价格公允、合理。
发行人通过贵州广播电视台收取省外卫视传输费包括以下两种情况:其一,
贵州广播电视台向省外电视台代收卫视传输费,并向发行人支付;贵州广播电视
台向发行人支付的省外卫视节目传输费与其向省外卫视收取的费用金额一致,不
存在折价或溢价,支付时点不存在重大差异。2015 年以后,贵州广播电视台已
无代收代付情况。其二,发行人与贵州广播电视台、省外电视台签订关于省外卫
视传输费的协议,约定省外卫视传输费,并由贵州广播电视台向发行人代为支付;
但省外电视台代为解决贵州卫视在当地的落地传输,省外电视台不再向贵州广播
电视台支付卫视节目传输费;贵州广播电视台已按协议约定金额向发行人代为支
付相关款项。
公司与贵州广播电视台发生的省外卫视频道传输交易的原因如下:
为打破地方保护,解决各地卫视在外省落地难的僵局,推动各地有线电视网
络运营商节目传输业务的发展,为广大电视观众提供更为丰富的节目内容,广播
电视行业历史上存在各地卫视频道对等落地问题。
在对等落地情况下,一般直接由本省电视台与外省电视台(也包括部分城市
卫视)约定,本省卫视在外省有线电视网络落地传输,而外省卫视在本省有线电
视网络落地传输,并根据卫视内容丰富程度、议价能力、落地意愿、落地区域经
济发展水平及有线电视网络用户规模等因素决定互相免除全部或部分落地费用,
不结算或只对差额部分进行结算,未明确全部节目传输费金额。同时,本省电视
台与本省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就外省卫视在本省有线电视网络的节目传输进行
约定。
考虑到贵州省人口较少,省内贫困县数量众多,经济欠发达,公司希望通过
对等落地等方式增加在贵州落地的外省卫视频道数量,以满足公司开展基本收视
业务必备的频道数量要求,同时进一步丰富节目内容,进而推动公司增值收视业
务的发展。该经营模式在历史上增加了公司节目传输业务收入,降低了公司营销
难度,客观上促进了贵州卫视在外省的落地,对于公司和贵州广播电视台而言起
到了双赢作用,同时,交易价格均经省外电视台确认一致,不存在折价或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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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综上,交易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况。
随着贵州省经济增长,人均收入水平提高,以及公司有线电视网络竞争力的
不断提高,省外卫视在贵州落地意愿增强,公司不断节目传输业务的运营,已大
幅降低传统对等落地规模。同时,公司近年来不断规范治理,加强自身市场拓展
能力,加大了与省外卫视直接协商节目落地传输业务的力度。2014 年以来,发
行人通过贵州广播电视台与省外卫视签订双方协议,或贵州广播电视台、发行人
与省外卫视签订三方协议约定通过贵州广播电视台(或贵视传媒)支付省外卫视
节目传输费的金额逐年减少。2016 年 1-6 月,通过贵州广播电视台(或贵视传媒)
代付省外卫视节目传输费的交易金额已减少到 611.26 万元,仅占公司节目传输
业务收入的 7.87%,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0.54%。
第二,公司为云南卫视等频道提供节目传输服务,同时贵州卫视在对应省市
对等落地,均未以书面方式约定服务价格。贵州广播电视台是贵州卫视频道在对
应省市落地的受益方,依据行业惯例,贵州广播电视台代上述卫视频道向公司支
付节目传输费。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上述节目传输费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同
时认定为与贵州广播电视台之间的关联交易。2013、2014、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6 月,公司为营业外收入的节目传输费金额分别为 543.33 万元、638.21 万元、
261.01 万元和 75.47 万元。
公司确认为营业外收入的节目传输交易,2013、2014、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6 月平均收费价格为 159.02 万元/年/个、159.55 万元/年/个、164.85 万元/年/个
和 160.00 万元/年/个,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为云南卫视等频道提供节目传输服务,同时贵州卫视在对应
省市对等落地,均未以书面方式约定服务价格。贵州广播电视台是贵州卫视频道
在对应省市落地的受益方,依据行业惯例,贵州广播电视台代上述卫视频道向公
司支付节目传输费,平均收费标准约 160 万元/年。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上
述节目传输费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同时认定为与贵州广播电视台之间的关联交
易。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未约定服务价格的对等落地卫视家数已由 4 家减少
为 1 家,仅剩下云南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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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与家有购物、贵州中广的交易
2011 年 11 月,公司与家有购物签订协议,向其提供电视购物频道在贵州省
内的传输服务。协议约定,2011、2012 和 2013 年度,节目传输费分别为 310.00
万元、350.00 万元和 390.00 万元。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与家有购
物签订协议,约定 2014、2015 和 2016 年度节目传输费用分别为 500.00 万元、
550.00 万元和 550.00 万元。
2013 年 4 月,公司与贵州中广签订协议,向其提供“睛彩贵州”频道在贵
州省内的传输服务。协议期限为 2013 年 5 月 15 日至 2015 年 5 月 14 日,传输费
用合计为 200.00 万元。
公司向家有购物、贵州中广提供节目传输服务,综合考虑频道类型、用户规
模、观众结构等因素,依据市场原则定价,价格公允、合理。
②提供数据业务服务
公司为贵州中广、贵州天娱提供数据业务服务,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关联方 占同类交 占营业收 占同类交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易的比例 入的比例 易的比例 入的比例
贵州中广 - - - - - -
天娱传媒 0.57 0.01 0.00 1.13 0.01 0.00
合计 0.57 0.01 0.00 1.13 0.01 0.00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关联方 占同类交 占营业收 占同类交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易的比例 入的比例 易的比例 入的比例
贵州中广 15.97 0.41 0.01 62.51 5.37 0.04
天娱传媒 - - - - - -
合计 15.97 0.41 0.01 62.51 5.37 0.04
注:“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发行人向关联方提供数据业务服务确认的收入与当期
数据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
2012 年 8 月,公司与贵州中广签订协议,负责其信号发射站点建设、网路
服务。协议期限为五年,价格为 59.76 万元/年,并约定价格根据发射站点数量变
化进行调整。由于贵州中广业务战略调整,关闭部分信号发射站点,2014 年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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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服务价格调整为 16.93 万元/年。
2014 年 7 月,公司与天娱传媒签订协议,负责信号传输服务。协议期限为
三年,价格为 3.6 万元。
公司为上述关联方提供数据服务,综合考虑发射站点数量、联网带宽等因素,
依据市场原则定价,价格公允、合理。
③为茅台集团提供收视、工程及安装等服务
公司与茅台集团签订协议,向其提供基本收视、增值收视服务、工程及安装
服务。除此之外,公司还向茅台集团控制的贵州习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国酒茅
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提供信息发布服务。
公司向茅台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提供的收视服务、信息发布服务、工程及安
装服务合计披露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公司名称 占同类交易 占营业收入
金额 服务内容
的比例 的比例
基本收视
140.85 0.22 0.12
增值收视
茅台集团
工程及安装
121.18 0.59 0.11
服务
增值收视
贵州习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 -
(信息发布)
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 增值收视
- - -
有限公司 (信息发布)
合计 262.03 - -
2015 年度
公司名称 占同类交易 占营业收入
金额 服务内容
的比例 的比例
基本收视
茅台集团 248.21 0.19 0.12
增值收视
增值收视
贵州习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445.23 0.34 0.21
(信息发布)
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 增值收视
44.54 0.03 0.02
有限公司 (信息发布)
合计 737.98 0.56 0.35
2014 年度
公司名称 占同类交易 占营业收入
金额 服务内容
的比例 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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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收视
茅台集团 250.02 0.19 0.14
增值收视
增值收视
贵州习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474.84 0.37 0.27
(信息发布)
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 增值收视
223.27 0.17 0.13
有限公司 (信息发布)
合计 948.13 0.73 0.54
2013 年度
公司名称 占同类交易 占营业收入
金额 服务内容
的比例 的比例
基本收视
茅台集团 222.74 0.20 0.15
增值收视
增值收视
贵州习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258.93 0.23 0.18
(信息发布)
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 增值收视
- - -
有限公司 (信息发布)
合计 481.67 0.43 0.33
注:基本收视、增值收视“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发行人向其提供收视服务确认的收入
与当期基本收视业务收入、增值收视业务收入之和的比例。茅台集团系发行人关联方,为谨
慎起见,对公司与茅台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的交易,比照关联交易披露。
公司向茅台集团提供收视业务服务,综合考虑其用户数量、业务套餐内容等
因素,依据市场原则定价,价格公允、合理。公司向茅台集团提供工程及安装服
务,按照安装终端个数、收费标准、工程量等因素定价,价格公允、合理。
④提供工程及安装服务
公司与贵星发展签订协议,为其提供工程及安装服务,2015 年度确认收入
22.14 万元,占当期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 0.06%,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0.01%。
公司向贵星发展提供工程及安装服务,按照安装终端个数、收费标准、工程
量等因素定价,价格公允、合理。
⑤提供信息发布服务
公司与天马传媒签订协议,为其提供新媒体信息发布资源服务,2016 年度
合同金额为 2,400 万元,2016 年 1-6 月确认收入 1,132.08 万元,占当期同类交易
金额的比例为 27.20%,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0.99%。
公司信息发布业务分为省级业务及地区业务。其中,省级业务由省公司集团
客户部负责拓展,主要面向有全省范围内发布广告需求的客户,形式主要为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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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面广告、音量条、换台条广告等;地区业务由分公司负责拓展,主要面向有本
区域内发布广告需求的客户,形式主要为邮件、挂角及专区业务等。
省级信息发布业务主要客户集中在房地产、医疗及酒业等行业,由于近年经
济下行压力加大,房地产及酒业企业资金短缺,同时,医疗企业由于国家加大了
对医疗行业广告的管理力度,造成公司在广告业务发展上遇到了困难,过往协议
续签困难,且新客户预期收入均较低。2015 年末,公司参照行业普遍做法,决
定将省级信息发布业务外包,拓宽销售渠道。
公司向天马传媒出售的信息发布资源包括开机画面广告以及音量条、换台条
广告等。由于公司信息发布与标清付费频道、高清付费频道以及互动点播服务等
均属于基于节目和视频内容产生的增值业务范畴,符合增值收视业务的内涵。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2015 年 12 月,公司网站上发布
了信息发布业务外包的公告,邀请广告运营单位就承包信息发布业务进行商务谈
判。通过多轮竞价,天马传媒以 2,400 万元(含税)的最高报价与公司签署了外
包协议,合同期限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的省级信息发布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省级信息发布业
1,461.46 1,013.08 308.30 328.72
务收入(万元)
其中:天马传媒 1,132.08 - - -
2016 年 1-6 月,公司省级信息发布业务的收入为 1,461.46 万元,超过 2015
年度全年同类收入;预计 2016 年度该类收入将超过 2,500 万元,超过 2013-2015
年度累计金额。通过本次交易,借助第三方等专业机构的优势,有利于公司业务
收入的增加,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经核查,公司为天马传媒提供信息发布服务,按照媒体资源数量及时间定价,
价格公允、合理。
(3)其他业务
①与贵广投资的房屋租赁交易
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经营、办公用房较为紧张。2014 年,公司与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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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投资签订《房屋租赁协议》,解决部分办公用房问题。
公司租赁贵广投资房产情况如下表:
面积 租赁金额
房屋位置 租赁起始日 租赁到期日
(平方米) (万元/年)
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 1,017.38 2014/1/1 2016/12/31 62.00
公司租赁贵广投资的房产位于贵阳市观山湖区,租赁单价为 609.41 元/平米/
年,系根据市场原则定价,价格公允、合理。
2014 年 5 月,贵广投资以货币资金置换存在瑕疵的房产出资,房产置换后
由公司免费使用。
②与远东租赁的融资租赁交易
公司自报告期前即以融资租赁的形式从远东租赁租入机顶盒、传输设备等资
产。2013 年 5 月,中化集团受让贵广投资所持有的公司 8%的股份,2013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其
中曹健为中化集团推荐董事。因曹健担任远东租赁高级管理人员,远东租赁成为
公司关联方。因公司在报告期内继续与远东租赁发生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以融资租赁的方式采购部分机顶盒、智能卡,与远东租赁发生融资租赁
交易,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本息支付总额
租赁 租赁 合同 执行 租赁
2014 2013
起始日 到期日 金额 利率 标的 2015 年度
年度 年度
1-3 年贷款
2011/2/9 2014/2/9 755.00 机顶盒 - 69.52 278.08
基准利率
1-3 年贷款
2011/2/25 2014/2/25 755.00 机顶盒 - 69.56 278.24
基准利率
1-3 年贷款
2011/9/4 2014/9/4 1,148.00 机顶盒 - 317.22 422.96
基准利率
1-3 年贷款
2011/9/25 2014/6/25 1,070.00 机顶盒 - 197.11 394.23
基准利率
2013/11/8 2014/12/8 2,664.46 7.42% 机顶盒 - 946.91 1,758.55
2014/10/23 2015/9/23 2,687.78 5.60% 传输设备 2,687.78 - -
报告期内,公司以融资租赁的形式从远东租赁租入机顶盒、传输设备等资产,
执行利率主要根据借款期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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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1 月,公司与远东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协议约定,融资租赁合同额为
2,664.46 万元,租赁期 13 个月,租金总额约 2,705.46 万元,具体付款安排为:
2013 年 12 月 8 日支付 1,758.55 万元,2014 年 3 月 8 日支付 811.64 万元,2014
年 12 月 8 日支付 135.27 万元。
根据付款安排计算,该项融资协议的实际利率为 7.42%。在租赁期初,公司
按租金总额确认为长期应付款,将增值税进项部分确认为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
进项税,按税后合同额部分确认为固定资产,差额确认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公司与远东租赁发生的融资租赁交易系延续报告期前交易而来,在中化集团
成为公司股东后确认为关联交易,交易产生的财务费用金额较小,交易定价符合
融资租赁行业的惯例,定价公允、合理。
随着公司盈利能力增强,2015 年之后公司未新增与远东租赁的融资租赁交
易。
③与远东租赁的保理业务交易
保理融资是指卖方通过将其合法拥有的对买方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机构,
从而获得融资的行为。远东租赁具有商业保理业务资格。保理融资中,买方同意
卖方(供应商)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机构,可以获得保理机构对应收账款一定
比例的减免。
公司经营过程中,为协助供应商解决资金需求问题,与远东租赁发生保理业
务交易,主要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保理商 应收账款转让方 签订期间 应收账款金额 保理商减免额
2014 年度 4,317.89 43.18
远东国际租 深圳市同洲电子 2015 年度 5,553.37 55.53
赁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6 月 - -
公司与远东租赁发生保理业务交易,2014 年度、2015 年度分别获得减免额
43.18 万元、55.53 万元,交易获得的见面额较小,占应收账款转让金额的 1%,
符合行业惯例,定价公允、合理。
公司自 2016 年起未与远东租赁新发生保理业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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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增资星空影业
2015 年 8 月,公司与贵广传媒、贵州省多彩贵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等签订
增资协议,约定向星空影业增加注册资本 3,239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828 万元,
已于 2015 年 9 月缴足。
(2)关联方房屋买卖
2015 年 8 月,公司与贵州省电影器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向
其购买贵阳市南明区一处门面,交易价格为 622.50 万元。交易通过贵州阳光产
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协议交易方式进行,定价公允、合理。
3、与关联方的往来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备注
应收账款:
贵视传媒 - 758.88 - - 应收节目传输款
贵州中广 - - 58.33 - 应收节目传输款
家有购物 275.00 - 5.00 - 应收节目传输款
天马传媒 760.00 - - - 应收信息发布款
茅台集团 262.03 - - - 应收收视费、工程及安装款
其他应收款:
多付购房款、对方单位代缴
贵广投资 - - - 825.00
社保款未取得发票部分
贵州通服 - 2.8 - - 施工队借款
预付账款:
贵广投资 61.00 30.00 30.00 - 房租
天娱传媒 - 2.11 2.17 - 预付节目采购款
贵星发展 - 10.00 - - 预付节目采购款
艺高广告 562.50 - - - 预付广告款
应付账款:
贵州通服 38.09 85.08 - - 应付施工费
星空影业 - - - 50.00 应付广告款
天娱传媒 4.33 - - 750.00 应付广告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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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传媒 - - - 265.00 应付广告款
天马传媒 - - 0.36 450.36 应付广告款
数美广告 - - - 250.00 应付广告款
华数网络 650.70 86.70 - - 应付节目购置款等
预收款项:
家有购物 - 4.00 - - 预收节目传输款
贵州中广 - - - 41.67 预收节目传输款
贵州广播电视
604.11 4.11 - - 预收节目传输款

贵视传媒 350.31 - 1,106.85 497.02 预收节目传输款
贵星发展 3.83 3.83 13.70 - 预收工程款
天娱传媒 - 0.6 - - 预收数据业务款
其他应付款:
贵广投资 3.10 3.10 17.87 10.54 代缴电费
远东租赁 40.67 562.36 913.15 - 应付保理款
贵州通服 58.93 39.98 - - 施工费履约保证金
长期应付款:
远东租赁 - - 2,643.20 1,563.11 应付融资租赁款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
本公司目前共有 11 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4 名。董事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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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任职 选聘 任职期间

1 刘文岚 董事长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 7 月-2019 年 7 月
2 李巍 董事、总经理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 7 月-2019 年 7 月
3 潘文翔 董事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 7 月-2019 年 7 月
4 王先宁 董事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 7 月-2019 年 7 月
5 毛胤强 董事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 7 月-2019 年 7 月
6 王胜彬 董事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 7 月-2019 年 7 月
7 曹健 董事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 7 月-2019 年 7 月
8 陈晓宁 独立董事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 7 月-2019 年 7 月
9 陈武朝 独立董事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 7 月-2019 年 7 月
10 丁玉影 独立董事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 7 月-2019 年 7 月
11 阮志群 独立董事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 7 月-2019 年 7 月
公司董事会成员均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简历如下:
刘文岚,男,1957 年 7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编辑职称。曾任职于贵
州日报社,贵州电视台,贵州电视剧制作中心,贵州有线电视台,贵州天广有线
网络有限公司,贵州有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中心,贵州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有限
公司,贵阳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贵广集团总经理、贵广投资监事、贵州
广电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广投副董事长,公司董事长。
李巍,男,1963 年 4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职于遵义
市有线电视台,遵义市广电局,遵义市广播电视网络中心,遵义广电。现任公司
董事、总经理。主持的“媒资呈现系统项目”获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4 年
度“科技创新奖”一等奖、参与的“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电视
综合门户系统”项目获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科技成果应用与技术革新类
“2012 年度科技创新奖”一等奖。
潘文翔,男,1958 年 3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职称。曾任职于贵
州有线电视台、贵州有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中心;现任贵广投资经理、公司董事。
王先宁,男,1964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编辑职称。曾任职于贵州
省都匀市有线电视台、贵州省都匀市广播电视局、贵州省黔南州广播电视局,第
十届黔南州政协委员;现任贵广集团副总经理、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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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胤强,男,1974 年 9 月出生,电子与通信工程硕士,经济师职称。曾任
职于贵阳市电信局、中国电信集团贵州省电信公司;现任贵州省通信产业服务有
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电信实业总经理、公司董事。
王胜彬,男,1973 年 6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职称,贵阳市
政协委员。曾任职于贵州省物资储运公司,贵州仁信会计师事务所,汉唐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现任贵州茅台酒厂(集团)对外投资合作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贵州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贵州琨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
曹健,男,1975 年 5 月出生,经济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中国
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现任远东宏信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远东国际
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
陈晓宁,男,1946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安徽省砀山县广播站、
安徽省电视台、安徽省广播电视厅、广播电影电视部信息中心、广播科学研究院、
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中心、中广影视传输网络公司、中国有线电视网络公司;2006
年退休后,任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有线电视工作委员会会长、北京市政府专家顾问
团顾问、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价格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武朝,男,1970 年 1 月出生,管理学(会计)博士。曾任职于财政部中
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代码:000001)独立董事、山东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39)独
立董事、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中信 21 世纪有限公司(香港股票代
码:00241)独立董事;现任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副教授、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65)任独立董事、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369)任独立董事、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北京华丽达视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5078)独立董事、公
司独立董事。
丁玉影,女,1966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1989 年在贵州财经大学会计系
任教至今,现任贵州财经大学会计系副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阮志群,男,1971 年 10 月出生,法学博士,中国法学会 WTO 法学研究会
理事、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会员、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贵州省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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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曾任职于贵州工业大学管理系、法学系,2004
年至今在贵州大学法学院任教,担任国际法硕士导师和法律硕士导师;现任贵州
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贵州省中创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
本公司现有 5 名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2 名。监事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姓名 任职 选聘 任职期间

1 冯育顺 监事会主席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 7 月-2019 年 7 月
2 黄铁军 监事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 7 月-2019 年 7 月
3 乔小燕 监事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 7 月-2019 年 7 月
4 熊劲松 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2016 年 7 月-2019 年 7 月
5 李兰 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2016 年 7 月-2019 年 7 月
监事会成员均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简历如下:
冯育顺,男,1962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记者职称。曾任职于贵阳
市花溪区广播电视管理站、贵州广播电视台;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黄铁军,男,1969 年 1 月出生,法学硕士。曾任职于湖北省荆州地区金属
材料公司,中安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金丰德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现任歌华有线战略发展部主任、公司监事。
乔小燕,女,1975 年 8 月出生,国际市场管理学硕士。曾任职于东方通信
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视联控股有限公司;现任华数传媒副总裁、浙江华数视联科
技有限公司董事、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携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兼总经理、华数探索商务咨询(杭州)有限公司董事、新疆广电网络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新疆华夏丝路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监事。
熊劲松,男,1969 年 6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职称。曾任职于铜
仁地区电视转播台,铜仁地区电视台;现任公司集团客户部经理、公司监事、公
司控股子公司天广智慧董事。
李兰,女,1959 年 5 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职于遵义市 691 电台,贵州
省冶金建筑公司子弟中学,遵义市委讲师团,遵义广电;现任遵义市分公司副总
经理、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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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公司现有高级管理人员 5 名,具体情况如下表:

姓名 任职 选聘 任职期间

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
1 李巍 董事、总经理 2016 年 7 月-2019 年 7 月
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
2 魏奇志 副总经理 2016 年 7 月-2019 年 7 月
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
3 旷宗仁 副总经理 2016 年 7 月-2019 年 7 月
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
4 黄宗文 董事会秘书 2016 年 7 月-2019 年 7 月
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
5 翟海虹 财务总监 2016 年 7 月-2019 年 7 月
次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简历如下:
李巍简历参见“七、(一)董事”。
魏奇志,女,1967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黔南州电视台、中共
独山县委、贵阳高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黔南州工商局、毕节地区工商局、黔东
南州广电局、黔东南州电视台;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旷宗仁,男,1963 年 3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思南县农业局、思
南县志办公室、思南县人大常委会、思南县委办公室、中共思南县委宣传部、中
共铜仁地委办公室、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
贵广多彩云执行董事。
黄宗文,男,1970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四川省合江县白沙中
学、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遵义电视台、遵义广电;现任星
空影业董事、中广投总经理、公司董事会秘书。
翟海虹,女,1964 年 4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曾任职于
贵州省供销转运站、贵州省五交化公司、贵州有线、贵阳广电;现任公司财务总
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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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持有公司股份。
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1、控股股东
贵广投资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54.76%的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表:
名称 贵州广播影视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11 月 15 日
住所 贵州省贵阳市金阳新区金阳大道交观山一号路贵州广电网络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 潘文翔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营业务 投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构成 贵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合计
2016/6/30 或 2015/12/31 或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财务数据 总资产(万元) 66,277.90 63,765.58
净资产(万元) 46,826.32 46,868.65
净利润(万元) 3,024.21 1,702.97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经瑞华所审计的母公司报表数据。
2、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贵州广播电视台。贵州广播电视台持有贵广集团 100%
股权,贵广集团持有贵广投资 100%股权;贵广投资持有本公司 54.76%的股份,
贵广集团持有本公司 2.67%股份。贵州广播电视台为事业单位,其基本情况如下
表:
公司名称 贵州广播电视台
成立时间 2011 年 11 月 25 日
举办单位 贵州新闻出版广电局
贵广网络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摘要
开办资金 132,099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肖凯林
经费来源 差额拨款
单位性质 事业单位
住所 贵阳市瑞金南路 149 号
播映广播电视节目和其他信息,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广播电视等影
宗旨和业务范围 视节目制作、播出、转播,广播电视网站、网络及新媒体开发建设,广
播电视产业经营、广播电视研究
2016/6/30 或 2016 年 2015/12/31 或 2015 年
项目
1-6 月 度
总资产(万元) 150,939.14 150,983.74
财务数据
净资产(万元) 138,334.76 136,602.64
收入(万元) 17,402.03 42,724.19
支出(万元) 17,217.58 36,959.40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九、财务会计信息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7,472.93 23,494.27 25,498.06 20,578.00
应收票据 100.00 510.00 - -
应收账款 24,152.48 16,393.96 10,845.04 7,993.32
预付款项 4,788.51 2,997.19 2,669.45 1,629.49
其他应收款 1,717.01 1,328.91 2,005.16 3,582.10
存货 11,513.58 11,356.81 8,014.56 9,635.35
其他流动资产 20,378.38 11,778.42 6,047.89 2,534.83
流动资产合计 90,122.89 67,859.56 55,080.17 45,953.0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600.00 6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2,012.85 2,040.07 920.82 71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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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214,468.15 209,642.67 180,897.97 163,407.44
在建工程 29,858.22 18,739.66 25,787.60 28,873.77
工程物资 18,998.67 9,455.51 7,333.32 5,956.71
无形资产 4,839.28 4,719.17 3,643.61 3,000.49
长期待摊费用 46,684.20 44,589.40 43,294.05 48,701.87
递延所得税资产 0.06 0.0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2,757.00 1,621.37 75.12 75.12
非流动资产合计 320,218.42 291,407.86 261,952.50 250,732.07
资产总计 410,341.31 359,267.42 317,032.66 296,685.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000.00 - - 7,000.00
应付账款 74,845.81 58,334.14 47,247.30 48,788.75
预收款项 91,667.95 93,275.36 95,965.42 84,086.31
应付职工薪酬 9,138.91 14,240.95 10,739.11 8,114.45
应交税费 128.91 171.14 383.69 360.79
应付股利 5,600.00 - 181.64 -
其他应付款 11,372.66 11,258.54 9,940.33 15,083.1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0.67 68.70 9,500.53 4,566.22
流动负债合计 199,824.91 177,348.83 173,958.01 167,999.7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18,400.00
长期应付款 - 68.70 226.03
递延收益 7,671.66 7,893.81 6,498.31 7,006.97
其他非流动负债 5,184.76 5,948.13 6,951.54 6,258.53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856.42 13,841.94 13,518.55 31,891.53
负债合计 212,681.33 191,190.77 187,476.57 199,891.24
股东权益:
股本 83,256.84 83,256.84 83,256.84 83,256.84
资本公积 184.27 184.27 184.27 104.67
盈余公积 9,006.61 9,006.61 4,851.50 1,343.24
未分配利润 100,347.23 75,149.16 41,263.49 12,089.1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92,794.95 167,596.88 129,556.10 96,79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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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股东权益 4,865.03 479.77 - -
股东权益合计 197,659.98 168,076.65 129,556.10 96,793.9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10,341.31 359,267.42 317,032.66 296,685.16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14,184.61 210,261.53 174,930.42 147,191.88
减:营业成本 59,984.87 118,297.50 100,290.67 87,340.99
营业税金及附加 765.79 1,667.85 1,351.79 5,049.00
销售费用 6,373.80 18,606.50 14,132.29 10,568.87
管理费用 15,227.75 30,952.35 27,712.47 22,866.20
财务费用 102.22 192.16 1,015.33 2,969.39
资产减值损失 354.03 396.64 -335.73 -210.90
加:投资收益 40.53 305.14 216.06 67.51
其中:对联营企
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33.83 305.14 216.06 67.51
收益
二、营业利润 31,416.67 40,453.68 30,979.68 18,675.84
加:营业外收入 1,160.07 2,312.38 4,817.37 3,964.15
其中:非流动资
- 0.04 0.08 -
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791.42 1,218.28 714.46 727.25
其中:非流动资
1,536.94 1,053.56 587.97 210.03
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 30,804.12 41,547.78 35,082.58 21,912.74
减:所得税费用 11.99 17.24 - -
四、净利润 30,773.34 41,530.55 35,082.58 21,912.7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30,798.07 41,540.78 35,082.58 21,912.74
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24.74 -10.23 - -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8 0.50 0.42 0.26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8 0.50 0.42 0.26
六、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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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综合收益总额 30,773.34 41,530.55 35,082.58 21,912.7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30,798.07 41,540.78 35,082.58 21,912.74
综合收益总额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6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8,576.29 212,851.87 189,963.66 164,069.4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140.80 8,049.80 16,495.65 8,788.2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4,717.09 220,901.67 206,459.30 172,857.6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4,150.86 59,980.10 34,705.62 21,955.9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7,234.49 62,469.91 52,808.99 41,310.75
支付的各项税费 899.87 3,418.37 1,726.72 5,196.6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125.31 38,999.81 44,558.83 38,482.6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9,410.53 164,868.19 133,800.16 106,946.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306.56 56,033.47 72,659.15 65,911.6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取得的现金 3,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7.75 13.90 11.92 9.9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0.57 4.84 0.72 2.50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1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76.44 18.74 12.64 12.4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37,973.77 45,407.76 42,839.93 43,644.60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7,000.00 1,428.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973.77 46,835.76 42,839.93 43,644.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897.33 -46,817.02 -42,827.29 -43,632.1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410.00 49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000.00 - - 7,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1.76 2,060.00 632.33 475.3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511.76 2,550.00 632.33 7,475.3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700.00 18,800.00 64,91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96.87 3,896.40 3,169.29 2,44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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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21.69 2,926.23 4,143.33 7,268.5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18.56 13,522.64 26,112.62 74,622.4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893.20 -10,972.64 -25,480.29 -67,147.14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302.43 -1,756.18 4,351.56 -44,867.6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157.66 24,913.84 20,562.28 65,429.95
五、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460.09 23,157.66 24,913.84 20,562.28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1,259.58 22,529.78 25,498.06 20,578.00
应收票据 100.00 510.00 - -
应收账款 24,132.30 16,393.96 10,845.04 7,993.32
预付款项 4,760.28 2,997.19 2,669.45 1,629.49
其他应收款 1,701.36 1,328.32 2,005.16 3,582.10
存货 11,491.07 11,356.81 8,014.56 9,635.35
其他流动资产 16,286.31 11,774.89 6,047.89 2,534.83
流动资产合计 79,730.91 66,890.95 55,080.17 45,953.0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00.00 6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7,612.85 2,550.07 920.82 716.68
固定资产 214,399.36 209,630.99 180,897.97 163,407.44
在建工程 29,593.78 18,739.66 25,787.60 28,873.77
工程物资 18,775.76 9,455.51 7,333.32 5,956.71
无形资产 4,839.28 4,719.17 3,643.61 3,000.49
长期待摊费用 46,676.18 44,580.47 43,294.05 48,701.87
其他非流动资产 2,757.00 1,621.37 75.12 75.12
非流动资产合计 325,254.21 291,897.24 261,952.50 250,732.07
资产总计 404,985.12 358,788.19 317,032.66 296,685.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流动负债:
贵广网络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摘要
短期借款 7,000.00 - - 7,000.00
应付账款 74,435.78 58,362.84 47,247.30 48,788.75
预收款项 91,658.94 93,275.36 95,965.42 84,086.31
应付职工薪酬 9,029.83 14,210.44 10,739.11 8,114.45
应交税费 124.32 168.36 383.69 360.79
应付股利 5,600.00 - 181.64 -
其他应付款 11,372.34 11,253.31 9,940.33 15,083.1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70.67 68.70 9,500.53 4,566.22
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99,291.89 177,339.01 173,958.01 167,999.7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18,400.00
长期应付款 - 68.70 226.03
递延收益 7,671.66 7,893.81 6,498.31 7,006.97
其他非流动负债 5,184.76 5,948.13 6,951.54 6,258.53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856.42 13,841.94 13,518.55 31,891.53
负债合计 212,148.31 191,180.95 187,476.57 199,891.24
股东权益:
股本 83,256.84 83,256.84 83,256.84 83,256.84
资本公积 184.27 184.27 184.27 104.67
盈余公积 9,006.61 9,006.61 4,851.50 1,343.24
未分配利润 100,389.08 75,159.52 41,263.49 12,089.16
股东权益合计 192,836.80 167,607.24 129,556.10 96,793.9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04,985.12 358,788.19 317,032.66 296,685.16
5、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14,171.88 210,261.53 174,930.42 147,191.88
减:营业成本 59,636.70 100,290.67 87,340.99
118,264.60
营业税金及附
750.09 1,665.16 1,351.79 5,049.00

销售费用 6,775.61 18,644.44 14,132.29 10,568.87
贵广网络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摘要
管理费用 15,098.74 30,929.30 27,712.47 22,866.20
财务费用 120.71 192.37 1,015.33 2,969.39
资产减值损失 352.87 396.61 -335.73 -210.90
加:投资收益 33.83 305.14 216.06 67.51
其中:对联营企
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33.83 305.14 216.06 67.51
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 31,470.98 40,474.19 30,979.68 18,675.84
加:营业外收入 1,160.07 2,312.38 4,817.37 3,964.15
其中:非流动资
0.04 0.08 -
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790.38 1,218.28 714.46 727.25
其中:非流动资
1,535.91 1,053.43 587.97 210.03
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 30,840.67 41,568.29 35,082.58 21,912.74
减:所得税费用 11.11 17.15 - -
四、净利润 30,829.56 41,551.14 35,082.58 21,912.74
五、综合收益总额 30,829.56 41,551.14 35,082.58 21,912.74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6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8,149.54 212,851.87 189,963.66 164,069.4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768.75 8,049.30 16,495.65 8,788.2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3,918.29 220,901.17 206,459.30 172,857.6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4,117.13 59,980.10 34,705.62 21,955.9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36,872.66 62,467.35 52,808.99 41,310.75

支付的各项税费 880.80 3,417.30 1,726.72 5,196.6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995.80 38,989.62 44,558.83 38,482.6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8,866.38 164,854.38 133,800.16 106,946.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051.91 56,046.79 72,659.15 65,911.6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1.05 13.90 11.92 9.93
贵广网络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摘要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0.57 4.84 0.72 2.50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1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9.74 18.74 12.64 12.4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37,785.05 45,385.57 42,839.93 43,644.60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090.00 1,938.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875.05 47,323.57 42,839.93 43,644.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805.31 -47,304.83 -42,827.29 -43,632.1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000.00 - - 7,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1.76 2,060.00 632.33 475.3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101.76 2,060.00 632.33 7,475.3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700.00 18,800.00 64,91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96.87 3,896.40 3,169.29 2,443.91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21.69 2,926.23 4,143.33 7,268.5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18.56 13,522.64 26,112.62 74,622.4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83.20 -11,462.64 -25,480.29 -67,147.14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70.20 -2,720.67 4,351.56 -44,867.6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516.94 24,913.84 20,562.28 65,429.95
五、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246.74 22,193.17 24,913.84 20,562.28
(二)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1,536.94 -1,053.52 -587.90 -210.0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946.36 1,886.94 4,094.29 3,346.36
其他 -40.76 260.68 596.51 100.57
小计 -631.34 1,094.10 4,102.91 3,236.90
所得税影响额 - -
合计 -631.34 1,094.10 4,102.91 3,236.90
(三)主要财务指标
1、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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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倍) 0.45 0.38 0.32 0.27
速动比率(倍) 0.39 0.32 0.27 0.2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2.38 53.29 59.13 67.37
归属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元) 2.32 2.01 1.56 1.16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
2.09 2.39 2.24 2.92
比(%)
2016 年
财务指标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6 月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63 15.44 18.57 25.83
存货周转率(次) 5.25 12.21 11.36 11.43
总资产周转率(次) 0.30 0.62 0.57 0.4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8,763.17 78,143.49 72,881.63 58,162.39
利息保障倍数(倍) 318.80 194.45 32.78 7.98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42 0.67 0.87 0.7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5 -0.02 0.05 -0.54
2、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2016 年 2015 年 2014 2013
财务指标
1-6 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84 28.12 31.00 25.53
通股股东的净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7 0.50 0.42 0.26
利润 稀释每股收益(元) 0.37 0.50 0.42 0.26
扣除非经常性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18 27.38 27.37 21.76
损益后归属于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8 0.49 0.37 0.22
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稀释每股收益(元) 0.38 0.49 0.37 0.22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资产结构配置合理,现金流量和资产周转状
况良好,现金流量结构合理,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稳健,能够保障公司的资本
保全和持续经营能力。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效率正
常。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46,949.53万元、174,350.18万元、209,622.11万元和113,968.26万元;净利润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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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21,912.74万元、35,082.58万元、41,530.55万元和30,792.12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主要来源于基本收视业务和增值收视业
务。随着公司用户规模逐年扩大,收费标准逐渐提高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综合
毛利率持续保持稳定,并逐年增长。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1-6
月,公司的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0.66%、42.67%、43.74%和47.47%。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本实力将明显增强,截至2016年6月末,公司净
资产规模为197,659.98万元,以此次募集资金需求量314,645万元测算,净资产增
幅为159.18%。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率有一定幅度的降低,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间
接融资能力,降低财务风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的有效用户将
得到较大增长,用户ARPU值有望得到显著提升,公司营业收入将大幅提高。随
着广电新媒体全业务系统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公司的将大幅新增互动电视业务
以及宽带业务收入,对基本收视维护费的依赖有所降低,有利于改善公司的收入
结构。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净资产的快速增加将导致短期
内净资产收益率出现一定程度的降低。但从中长期来看,随着项目的建设完成并
投入运营,公司网络的承载能力和业务支撑能力将不断提高,公司有效用户不断
增加,将有助于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水平的稳步回升。
(五)股利分配情况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400 万元。
2015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500 万元。
2016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5,600 万元。
根据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滚存利润分配由新老股东共享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经股东大会
决议进行分配(如有)后剩余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
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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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上市当年及其后两年的
具体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对公司发行后的股利分配计划进行了约定。本次发
行完成后的股利分配计划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
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按照财务报表当年实现的归
属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
利润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有条件的情
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
(1)现金分红的条件
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2)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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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现金分红期间的间隔
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前提下,原则上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但公司可
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其他分配方式
如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仍有可供分配的利润且董事会在充分考虑以股票方
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相适应,并考虑了对未来融资成本
的影响,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以现金分红优先和维持适当股本规
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
5、利润分配相关程序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与实施过程将积极采纳和接
受所有股东(包括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监事的建议和监督。
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股利分配具体方案,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
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股利分配具体方案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
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现金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股利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全体监
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有权提出股东大会提案的股东,也可以向股东大
会召集人提出关于股利分配的提案。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
股东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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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
和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
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原则上应当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
表独立意见;公司还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6、分红派发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出现派发延误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就
延误原因作出说明并及时披露。
7、现金红利抵偿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六)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拥有两家控股子公司。
1、贵州广电网络多彩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贵广多彩云 100%股权。贵广多彩云基本情况如下表:
名称 贵州广电网络多彩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10 月 20 日
住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 36 号负二层及地上二至四楼
法定代表人 旷宗仁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数字电视增值业务的销售、终端安装及维护;销售计算机配件、通信设
主营业务 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和发射设施)、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电
讯器材等。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
股东构成 100.00
公司
合计 100.00
2016/6/30 或 2015/12/31 或
项目
财务数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总资产(万元) 601.39 10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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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万元) 494.54 0.29
净利润(万元) -5.74 0.29
2、贵州天广智慧城市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持有天广智慧 51%股权。天广智慧基本情况如下表:
名称 贵州天广智慧城市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11 月 6 日
住所 贵州省贵安新区黔中路电子信息产业园内
法定代表人 林世凯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对智慧城市、智慧社区等信息基础传输覆盖网(不包括有线电视分配网)
主营业务
进行设计、建设、开发、运营和管理等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
51.00
公司
股东构成
贵州贵安电子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
49.00

合计 100.00
2016/6/30 或 2015/12/31 或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财务数据 总资产(万元) 10,488.72 985.32
净资产(万元) 9,928.64 979.12
净利润(万元) -50.48 -2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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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
经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发行不超过21,000万人民币
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广播电视综合信息基础网络
建设项目、广电新媒体全业务系统建设项目和网络媒体融合内容建设项目。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的具体数额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和实际发行时的市
场状况、询价情况确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建设期

1 广播电视综合信息基础网络建设项目 118,536 36 个月
2 广电新媒体全业务系统建设项目 146,109 180,951.38 36 个月
3 网络媒体融合内容建设项目 50,000 36 个月
合计 314,645 180,951.38 -
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投入公司主营业务,项目实施后不会导致同业竞争,不
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项
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投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
予以置换。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发
行人的实际情况,并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门账户进行存储,严格按照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接受保荐机构、开户银行、证券
交易所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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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发展前景
我国拥有世界上最庞大的有线电视终端用户群,有线电视网是频带资源最丰
富的信息网络之一,是最普及的信息工具和经济便捷的传媒载体,是国家信息化
的重要基础设施。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文化娱乐需求日益增强,并
向多元化的趋势发展,广电网络行业发展理应充分考虑不同群体、不同类别的需
求。伴随着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传输技术和媒介运营的不断
推陈出新,媒体舆论的传播方式正在发生越来越大的转变和分化,传统媒体和新
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深度融合。广播电视行业不论是
为了进一步提高普遍服务能力还是扩大产业服务用户群体,都需要新的技术体系
给予有力的支撑。
公司立足实际打造“智能管道、开放平台”发展理念。通过“平台-网络-用
户”模式形成“云-管-端”产业链。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从“云-管-端”三
个层面构建全省广播电视网与互联网融合新业务,包括广播电视综合信息基础网
络建设、广电新媒体全业务系统建设、网络媒体融合内容建设。广播电视综合信
息基础网络建设项目主要是提升原有双向网络与宽带网络的承载能力,对原有网
络进行新建、扩容与升级,以满足未来带宽扩展和高清互动用户、宽带用户的数
量增长。广电新媒体全业务系统建设建设项目是扩大全网高清节目播出能力,增
加全网用户管理容量,增加频道管理能力。网络媒体融合内容建设项目是建立并
扩充公司媒体融合业务所需的影音节目的版权库。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提升网络承载能力与用户基数,提升广播电视泛
互联网化的业务应用能力,整体提高企业创新技术水平和服务技术水平,构建一
个面向三网融合的多屏互动创新平台,推动有线电视网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实
现业务转型升级,为打造国内领先的全媒体服务平台和家庭娱乐中心奠定基础。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紧密相关,有利于同时增强公司业务链各
环节,对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产生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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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1、三网融合带来的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2010 年 1 月,《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
[2010]5 号)正式提出了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在业务应用层面相互渗透
融合的发展战略。随着三网融合在全国范围逐步推广,以及一系列配套产业发展
政策的出台,广电网络运营商向用户独家提供电视节目服务和相关设备的政策垄
断和行业格局正被打破。随着三网融合技术发展,三大网络技术功能将趋于一致、
业务范围趋于相同,业务应用不断渗透融合,促使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硬
件厂商、内容提供商等不同程度涉足电视屏幕为终端的业务,导致广电运营商用
户规模分散和流失,点播、付费频道等增值业务发展速度放缓,部分地区甚至出
现了总量下滑的趋势。
就贵州省而言,其三网融合业务总体处于拓展前期,截至目前,IPTV、OTT
TV 等基于电信网、互联网渠道提供的电视收视业务尚未对公司经营形成显著冲
击,加之贵州省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广播电视覆盖网不断延伸,公司收视业务
用户规模逐年扩大,ARPU 值总体保持稳定。此外,借助三网融合契机,公司于
2014 年初启动了宽带接入业务,截至 2016 年 6 月末宽带用户已达到 43.22 万户,
该业务成为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
但随着 2015 年 8 月三网融合在全国范围开展推广,公司正面临着更为激励
的竞争环境。2016 年 4 月,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贵州省三网融合推广
实施方案》,提出贵州省全省范围内要积极推进三网融合业务,宽带通信网、互
联网要求具备面向全省用户提供 IPTV 业务的网络能力。未来,如果公司没有积
极有效的应对措施,三网融合可能导致公司收视业务用户规模增长缓慢甚至用户
流失、市场份额减少,ARPU 值下降,对公司收视业务形成冲击,并影响其他业
务用户的拓展,导致整体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速放缓或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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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入来源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基本收视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5.03%、53.35%、
42.70%和 38.89%,虽然该类收入占比逐年下降,但仍是公司最重要的收入来源。
基本收视业务收入受政府主管部门定价政策、用户规模影响较大,若定价出现不
利调整、用户规模被其他运营商分流,将对该业务收入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
公司盈利水平。
3、市场容量风险
受一省一网政策的影响,公司收视业务仅在贵州省内开展。截至 2016 年 6
月末,公司用户为 488.66 万户,其中城网用户是主要消费群体达 356.41 万户,
约占省内城镇家庭总户数的近 74.52%,城网用户规模的拓展空间较为有限;受
地理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农网用户规模拓展缓慢,仅有 132.24 万户。若公司不
能采取有效措施打破用户规模限制的业务发展模式,公司存在收入和利润增长放
缓的风险。
另外,公司所处的贵州省是我国经济欠发达的省份,GDP 和人均可支配收
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可能成为公司增值业务拓展的制约因素。
4、节目安全传输的风险
保障安全传输是广电运营商的首要职责。安全传输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对
制作内容进行审查,保证播出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第二,保障传播信号正
常送达用户端,防止非法网络传输信号侵入等。如果发生传输安全事故,公司将
面临行政处罚、用户投诉、用户流失风险,影响公司的品牌价值和正常经营。
5、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2014-2016 年度公司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
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2009-2018 年度,公司免征企业所
得税。
最近三年,公司免征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41,540.78 35,082.58 21,912.74
免征企业所得税金额 12,161.52 10,450.60 6,85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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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增值税金额 4,986.48 4,669.97
税收优惠合计 17,148.00 15,120.57 6,854.71
税收优惠占净利润的比例(%) 41.28 43.10 31.28
扣除税收优惠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4,392.78 19,962.01 15,058.03
公司基本收视业务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将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公
司已向贵州省财政厅提出继续享受基本收视业务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申请,并
由贵州省财政厅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等主管部门呈报。如果公司继续享受基
本收视业务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申请不能获得批准,将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
利影响。公司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将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如果未来国家
对经营性文化事业改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较
大影响。
公司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提高了盈利水平。若未来国家和地
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价格政策变化的风险
有线电视的基本收视业务及用户新装业务收费标准受相关政策限制,根据
《关于制定全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13]179
号)规定,公司农村用户基本收视费标准为 17 元/月/户,地市州政府所在城区用
户基本收视费标准为 27 元/月/户,其他城镇用户为 26 元/月/户;新装用户申请安
装有线电视,应缴纳 260 元/户的安装工料费。如果上述收费标准下调,将对公
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7、毛利率降低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0.66%、42.67%、43.74%和 47.47%,与
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处于较高水平。随着公司资产规模增长、人工成本上升,
如果用户规模增速放缓、市场竞争加剧,将导致公司毛利率降低。
8、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低于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广播电视综合信息基础网络建设项目、广电
新媒体全业务系统建设项目和网络媒体融合内容建设项目。该等项目的收益均来
自用户对基本收视业务、增值收视业务、数据传输业务、宽带接入业务等的增量
需求。若项目实施后用户增长规模、业务需求低于预期,项目的实际收益将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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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
9、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和分析,具备顺利实施项目的能
力。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成本、市场竞
争环境变化导致项目不能按照规划顺利实施的可能性。
10、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规模和净资产将会大幅度增加。由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需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募集资金产生的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和时间差,因此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在一段时间内存
在下降的风险。
11、经营规模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干线网络、业务平台、网络升级改造、服务站等
固定资产建设,以及各类用户拓展推广。随着公司资产和业务规模的扩张,将对
业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和技术研发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若不能在
制度建设、人才配置、技术研发等方面同步跟进,公司存在因规模扩大导致的管
理风险。
1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能通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本公司实施控制
和重大影响,有能力按照其意愿选举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修改《公司章程》、
确定股利分配政策等,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以及业务、管理、人事安排等方面
施加控制和影响,从而形成有利于实际控制人的决策并有可能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的利益。
13、政府补助减少的风险
2013、2014 和 2015 年度,公司确认政府补助的规模较大,占当期净利润的
比例分别为 15.27%、11.67%和 4.54%。公司政府补助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政府补助 1,886.94 4,094.29 3,34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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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占净利润的比例(%) 4.54 11.67 15.27
公司享受政府补助,提高了盈利水平。若未来政府补助规模减小,或已取得
款项、但尚未取得政府批复的补助不满足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将对公司利润情
况产生不利影响。
14、部分租赁房产无产权证书引致的风险
公司向贵广投资承租使用的置换房产,将在贵广投资办理完毕该类产权登记
后,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进行购买或持续租赁。除上述置换后租赁使用房产外,
公司向其他方租赁的房产存在部分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情形,该类房产面积共计约
3.2 万平方米。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租赁房产未取得权
属证书,可能会影响租赁合同的合法合规性,租赁合同存在被撤销或解除的风险。
但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未因上述房产租赁发生诉讼纠纷,亦未受到任
何主管部门的处罚,部分租赁房产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情况未影响公司实际使用该
等租赁房屋。
15、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
一定幅度的增加,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经历一定时间的投资期和运营
期,预期效益不能立即体现,短期内可能对公司业绩增长贡献较小。本次募集资
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基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
的风险。
16、偿债风险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53.22%,报告期内逐年降低,但
仍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同时,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也低于行业水平。
如果未来经营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公司无法获得稳定的现金流入,可能出现债务
风险。
二、重要合同
本公司目前履行中的重要合同包括与主要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以及与
主要供应商签订的《购销合同》。
贵广网络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三、重大仲裁和诉讼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重大
仲裁和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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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之各方当事人
当事人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
贵阳市观山湖区金
发行人 息网络股份有限公 0851-84115592 0851-85664442 黄宗文
阳南路 36 号

保荐机构 华西证券股份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 费春成
010-51662928 010-68566656
(主承销商) 有限公司 二街 198 号 黄斌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
律师事务 北京市中伦 李娜
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010-59572288 010-65681022
所 律师事务所 熊川
大厦 36-37 层
北京市东城区西滨
会计师事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杨宏
河路中海地产广场 010-88095588 010-88091190
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崔幼军
西塔 5-11 层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
股票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家嘴东路 166 号中 021-58708888 021-58899400 -
机构
分公司 国保险大厦 36 楼
收款 中国建设银行成都
- - - -
银行 新会展支行
拟上市的
上海市浦东南路
证券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 021-68808888 021-68804868 -
528 号证券大厦

二、上市前的有关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 2016 年 12 月 7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6 年 12 月 12 日
申购日期: 2016 年 12 月 13 日
缴款日期: 2016 年 12 月 15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股票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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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本次股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在公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办公地址查阅
招股意向书摘要全文及备查文件,查阅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6:30。
投资者也可在 http://www.sse.com.cn 查阅招股意向书全文以及发行保荐书、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全文、法律意见书以及律师工作报告等
备查文件。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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