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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20-09-09
创业板投资者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
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
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
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
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IMEIK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白浮泉路10号北控科技大厦4层416B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声明及承诺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
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
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它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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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的总量不超过 3,020 万股,不涉及老股东
发行股数 公开发售股份,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已发行股
份总数的 25%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20 年 9 月 17 日

拟上市的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2,020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0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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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正文内容。


一、本次发行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9,00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的总量不超过 3,020
万股,不涉及老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已发行
股份总数的 25%。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
构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二、相关承诺事项
本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
求,出具了关于在特定情况和条件下的有关承诺,包括股份锁定的承诺、持股及
减持意向的承诺、稳定股价的承诺、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填补被摊薄
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该等承诺事项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
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三、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及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

2019 年 3 月,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000.00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含税),共计拟分配现金股利 4,500.00
万元。

2019 年 3 月,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该决议,如果公司
本次发行获得核准并得以实施,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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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二)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2019 年 3 月,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上市后未
来三年的分红规划〉的议案》,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
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不得损害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1、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
求情况拟定。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现金分红的
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对
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
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
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
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董事会做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方案中不包含现金分
配方式的预案,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方案中不包
含现金分配的理由,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当年未分配利润将用
于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所需。

(3)公司根据经营情况、投资计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
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
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对现金分
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时,董事会应对调整或变更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
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股东大会召开前通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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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充分
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
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
决通过。

(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6)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
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
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2、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1)分配原则: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
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分配方式: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
润分配,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现金分红方式优先于股票分红方式。

(3)分红周期:公司原则上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
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和特别利润分配
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4)现金分红条件: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在
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若存在以下
影响利润分配事项,当年度公司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1)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
资产负债率超过 60%;2)非经常性损益形成的利润、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本
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不得用于现金分红;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
购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4)公司未来十
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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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30%。

(5)现金分红的比例: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每连续三年以
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董事会应当综
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
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
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
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4)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
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6)股票分红条件: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状况,在保证
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
同步,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
因素出发,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信息披露: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报、半
年报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
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
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
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等。如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
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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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招股书签署日公司主要财务信
息和经营状况
本招股意向书所引用财务数据的审计基准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
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
要客户、供应商的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员工的薪酬水平没有出现大幅度增加,
主要实施合同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
化。

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意向书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
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大华所对公司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
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
具了大华核字[2020]006386 号审阅报告。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审阅的主
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如下: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86,919.57 万元,负债总额为 6,263.8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为 80,655.68 万元。公司 2020 年 1-6 月销售收入
为 24,190.03 万元,较同期上升 0.7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729.29
万元,较同期上升 14.5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4,097.62 万元,较同期上升 11.65%。

公司上半年业绩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收入增幅较小。此次新冠疫情及防控措
施对全国范围内的企业经营以及整体经济运行均造成一定影响,该影响是偶发
性、系统性的。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销售活动在短期内产生了一定影响,但不
影响公司的长期发展趋势。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逐渐恢复至正常经营水平。

结合当前市场、行业的发展动态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公司预测 2020
年 1-9 月实现销售收入 46,000 万元至 48,000 万元,同比增长 16.28%至 21.34%。
预测 2020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000 万元至 28,000 万元,同比
增长 18.01%至 27.09%,预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5,000 万元至 27,000 万元,同比增长 15.87%至 25.14%。上述 2020 年前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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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财务数据,系公司管理层预计数据,且未经审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发行人
所做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章财务会计信息
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


五、可能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和保荐机构核查意

报告期内,公司认为可能对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但不
限于市场竞争的风险、新产品开发风险、产品质量风险、新产品注册风险、产品
集中的风险、经营资质续期风险、综合毛利率下降的风险、税收优惠变化的风险、
人力资源风险、租赁生产经营场所导致的不确定性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
扩张的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等,本公司已在本
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进行了分析并完整披露。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品种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的行业地位及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在用的商标、
专利、软件著作权、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业务资质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
或者使用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不存在对关联
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公司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主
营业务,并非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较好,公司自主创新能力较
强、技术应用水平较高、技术储备丰富、销售网络完备、运营效率较高,具备显
著的核心竞争优势。公司在主营业务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处于细分市场
领先地位。若公司所处行业及公司经营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具有良好的持
续盈利能力。


六、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应注意的风险因素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和以下公司风险,
并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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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是国内生物医用软组织修复材料领域的创新型领先企业,在国内市场具
有一定的先发优势。近年来医疗美容市场的需求快速增长,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
景向好,主导产品行业平均毛利率水平较高,吸引多家企业通过自主研发或者兼
并收购的方式进入国内市场,行业竞争将逐渐加剧,具体表现为研发注册、工艺
技术、产品质量、产品价格、市场营销和服务、优秀人才等多方面的竞争。如果
公司无法妥善应对市场新进入者的竞争,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无法保持增长趋
势。


(二)经营风险

1、新产品开发和注册风险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药品
和医疗器械需要通过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并取得相关产品注册批件后才能上市
销售。公司新产品研发从实验室研究至最终获批上市销售,一般需经过实验室研
究、动物实验、注册检验、临床试验和注册申报等多个环节,整个过程周期长、
难度大、环节多、研发投入重,新产品最终是否能上市销售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不排除未来新产品在研发和注册过程中可能会受到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导
致其未能通过或未能如期通过国家药监局的审评审批,从而面临因新产品注册失
败或新产品上市后无法适应市场需求变化而损失前期研发投入的风险。

2、公司产品结构相对单一风险

公司依靠自有核心技术和研发力量,专注于软组织修复材料领域,公司营业
收入和毛利主要来自爱芙莱、宝尼达、嗨体等注射类透明质酸钠相关产品的销售,
上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报告期内均超过 95%。专注于软组织修复
材料领域使得公司具有一定的产品技术优势,但也使得公司面临产品结构相对单
一的风险。虽然公司重视研发投入,已经取得多项研发的阶段性成果,未来品种
会不断丰富,有望成为新的利润增长来源,但现阶段公司的产品仍然较为集中,
若现有产品的生产、销售、市场状况等情况出现异常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
生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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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游客户和行业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通过自身销售团队和经销商销售给医疗机构,并由医疗机构的
执业医师为客户进行注射,此类注射属于非手术类治疗,具有创伤小、疼痛轻、
恢复快等特点。公司已建立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合规经营管理体系,包括公司
销售人员职业合规培训、公司下游客户业务资质动态审核和执业医师合规使用公
司产品培训等管理措施,但公司下游客户众多,不能完全排除部分经销商在销售、
推广公司产品和部分医疗机构及其执业医师在使用公司产品过程中可能存在不
符合公司合规经营管理体系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这可能会影响公司的品牌形
象。此外,部分媒体会出现公司所在行业下游客户的负面报道,不论上述报道是
否属实或者经过确证,均可能影响消费信心,包括公司在内的行业上游厂家会因
此受到不利影响。


(四)税收优惠变化的风险

公司已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
惠,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此外,报告期内公司还享受研究开发费用
税前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报告期各期公司税收优惠的具体情况及占利润总额
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所得税优惠金额 3,737.13 1,418.80 1,147.62
增值税优惠金额 0.03 0.03 0.06
税收优惠金额 3,737.16 1,418.83 1,147.68
税收优惠占利润
10.65% 9.91% 12.25%
总额的比例

如果国家相关税收征管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在持续经营过程中,未能
达到相关优惠条件,则公司的税负有可能增加,会使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现金
流水平受到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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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声明及承诺 ................................................................................................................... 1
本次发行概况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本次发行安排................................................................................................. 3
二、相关承诺事项................................................................................................. 3
三、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及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3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招股书签署日公司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7
五、可能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8
六、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应注意的风险因素..................................................... 8
目 录.......................................................................................................................... 11
第一节 释义 ............................................................................................................. 16
一、普通术语....................................................................................................... 16
二、专用术语....................................................................................................... 17
第二节 概览 ............................................................................................................. 20
一、公司基本情况............................................................................................... 20
二、本次发行概况............................................................................................... 21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8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28
二、本次发行的当事人及相关机构................................................................... 28
三、公司与中介机构的关系............................................................................... 30
四、本次发行有关重要日期............................................................................... 31
五、本次战略配售情况....................................................................................... 31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5
一、创新风险....................................................................................................... 35
二、技术风险....................................................................................................... 35
三、经营风险....................................................................................................... 36
四、内控风险.......................................................................................................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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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财务风险....................................................................................................... 37
六、法律风险....................................................................................................... 39
七、发行失败风险............................................................................................... 39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39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1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41
二、公司的设立及报告期内股东和股本变化情况........................................... 41
三、公司设立以来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44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44
五、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45
六、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发起人的基本情况........................................... 51
七、公司的股本情况........................................................................................... 56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 59
九、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定的协议、作
出的重要承诺以及其履行情况........................................................................... 73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的变动情况....................................... 73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77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77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 78
十四、发行人员工情况....................................................................................... 85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89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89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及竞争状况..................................................... 106
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135
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147
五、公司主要资产情况..................................................................................... 156
六、公司取得的资质认证和许可情况............................................................. 166
七、发行人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168
八、发行人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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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175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
健全及运行情况................................................................................................. 175
二、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和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公司内
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180
三、公司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180
四、公司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180
五、独立经营情况............................................................................................. 181
六、同业竞争情况............................................................................................. 182
七、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183
八、关联交易..................................................................................................... 191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98
一、财务报表..................................................................................................... 198
二、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 202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204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205
五、主要税项..................................................................................................... 244
六、分部报告..................................................................................................... 247
七、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247
八、主要财务指标............................................................................................. 249
九、财务状况分析............................................................................................. 250
十、盈利能力分析............................................................................................. 291
十一、现金流量分析......................................................................................... 338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344
十三、股利分配情况......................................................................................... 344
十四、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 344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363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363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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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安排......................................................................... 396
四、发行人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396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主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398
六、保荐机构、律师关于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398
七、未来发展规划............................................................................................. 400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404
一、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情况............................................................................. 404
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 406
三、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409
四、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说明................................................................. 409
五、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410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35
一、重要合同..................................................................................................... 435
二、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438
三、诉讼和仲裁事项......................................................................................... 438
四、其他............................................................................................................. 438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 439
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439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440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441
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44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443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444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445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446
七、承担验资业务的机构声明......................................................................... 447
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448
第十三节 附件 ....................................................................................................... 449
一、备查文件..................................................................................................... 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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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查阅地点..................................................................................................... 449
三、查阅时间..................................................................................................... 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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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公司、本公司、股份
公司、爱美客、发行 指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爱美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原名为北京英之
爱美客有限、有限公
指 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12 月更名为北京爱美客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
爱美客科技 指 北京爱美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天津云中阅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曾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已经
云中阅美 指
依法办理注销
北京江夏逸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已经依
江夏逸美 指
法办理注销
诺博特生物 指 北京诺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北京在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曾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已经依法
在声生物 指
办理注销
融知生物 指 北京融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北京诺博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诺博特生物
诺博沃生物 指
的全资子公司
江苏爱美客 指 江苏爱美客生物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东方美客 指 东方美客(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合营公司
宁波丹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丹瑞投资 指
为石毅峰,系公司的股东
宁波聚美军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执行事务合
聚美军成 指
伙人为石毅峰,系公司的股东
宁波客至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执行事务合伙
客至上投资 指
人为石毅峰,系公司的股东
宁波知行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执行事务合伙
知行军投资 指
人为石毅峰,系公司的股东
宁波十禾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执行事务合伙
十禾一投资 指
人为石毅峰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998.SH),系公
九州通 指
司的股东
简军、苑丰、石毅峰、王兰柱、简勇、张政朴、汤胜河、刘佳、
发起人 指
丹瑞投资、聚美军成、客至上投资、知行军投资
报告期 指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
本次发行 指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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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的行为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本招股意向书 指
上市招股意向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保荐机构、主承销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中信证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原名为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海润所 指 2017 年 12 月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名称变更为―北京海润天睿律
师事务所‖

大华所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国融兴华 指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药监局,NMPA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原国家食药总局、原
指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CFDA
Huons 指 Huons. Co., Ltd.(股票代码:243070.KS),系韩国上市公司
北京工商局 指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Allergan plc,美国艾尔建有限公司(股票代码:AGN.N,已退
艾尔建 指
市),国际知名医疗器械及制药企业
华熙生物、华熙生物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363.SH),曾用名

股份 为华熙福瑞达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昊海生科 指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366.SH)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705.SZ),系公司
九典制药 指
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
湖北新方向 指 湖北新方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系九州通的子公司
北京九州通 指 北京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系九州通的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二、专用术语
用以修复和替代机体中发生病变或缺损的软组织,恢复或部分
软组织修复材料 指
恢复原有组织形态和功能的材料
对生物体进行诊断、治疗、修复或替换其病损组织、器官或增
生物医用材料 指
进其功能的材料
Ⅰ类医疗器械 指 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
Ⅱ类医疗器械 指
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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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
Ⅲ类医疗器械 指
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
医疗美容 指 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

外科学的一个分支,治疗范围主要是皮肤、肌肉及骨骼等创伤、
整形外科 指
疾病,先天性或后天性组织或器官的缺陷与畸形
公司产品“医用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透明质酸钠溶液”的商品名,
逸美 指
于2009年10月首次取得Ⅲ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公司产品“医用含聚乙烯醇凝胶微球的透明质酸钠-羟丙基甲基
宝尼达 指 纤维素凝胶”的商品名,于2012年10月首次取得Ⅲ类医疗器械
注册证
公司产品“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钠凝胶”的商品名,于2015年
爱芙莱 指
4月取得Ⅲ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公司产品“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钠凝胶”的商品名,于2015年
爱美飞 指
4月取得Ⅲ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公司产品“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的商品名,于2016年
嗨体 指
12月取得Ⅲ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公司产品“医用透明质酸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凝胶”的商品名,
逸美一加一 指
于2016年12月取得Ⅲ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公司产品“聚对二氧环己酮面部埋植线”的商品名,于2019年
紧恋 指
5月取得I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ISO 9001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国际质量管理体系
标准,用于证实组织具有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法规要求的
ISO 9001、ISO 13485 指
产品的能力;ISO 13485是在ISO 9001的基础上,专门用于医疗
器械产业的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2 个或者更多的分子相互键合交联成网络结构的较稳定分子的
交联 指
反应
透明质酸(Hyaluronic Acid),简称 HA,又称为玻尿酸,是一
透明质酸、透明质酸 种酸性粘多糖;透明质酸钠是透明质酸的钠盐形式,分为医药

钠 级、化妆品级和食品级,医药级产品可用于骨科、眼科及医疗
美容等领域
Hydroxypropyl Methyl Cellulose,简称 HPMC,一种半合成的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 指
黏弹性聚合物,广泛应用于医药领域
聚乙烯醇(Polyvinyl Alcohol),简称 PVA,广泛应用于眼科、
PVA 指
伤口敷料和人工关节等领域
药物分散或被吸附在高分子、聚合物基质中而形成的微粒分散
微球 指
体系
含有氨基和羧基的一类有机化合物的通称,是构成动物营养所
氨基酸 指
需蛋白质的基本物质
动物结缔组织中的主要成分,具有低免疫原性、生物相容性、
胶原蛋白 指
可降解性、凝血性等特性
适应症 指 药物、手术等方式适合运用的范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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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招股意向书中任何涉及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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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承销机构 无

发行人律师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4 年 6 月 9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6 年 6 月 24 日

注册资本 9,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白浮泉路 10 号北控科技大厦 4 层 416B 室

北京市平谷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平谷园马坊工业园区马坊镇金平西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路 20 号院

法定代表人 简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简军

行业分类 专业设备制造业(C35)

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

牌或上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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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 3,020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不低于 25%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不超过 3,020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不低于 25%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2,02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发行市盈率 【】倍
7.32 元 ( 按 发 行 人 3.30 元(按发行人 2019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 年经审计净利润扣除非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 发行前每股收益 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
者净资产除以发行前 值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
总股本计算) 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 发行后每股收益 【】元
发行市净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为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10%,拟参与战略配售金额合计为
核心员工拟参与战略配
32,730.00 万元,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
售的情况
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拟 保荐机构是否安排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将按照深圳
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询价对
发行方式 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
发行对象 所开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的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
本次发行无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东公开发售,不涉及发行费用分摊,发行费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用全部由发行人承担
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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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入医疗器械生产线二期建设项目
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创新转化研发中心及新品研发建设项目
基因重组蛋白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注射用 A 型肉毒毒素研发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智能工业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注射用基因重组蛋白药物研发项目
去氧胆酸药物研发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次新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具体明细如下:(1)保荐费
200 万元;(2)承销费为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2.6%且不低于 8,800
万元;(3)审计验资费 1,310.89 万元;(4)律师费 1,584.91 万元;
(5)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391.51 万元;(6)发行手续费及
发行费用概算
材料制作费等 44.42 万元。上述发行手续费中暂未包含本次发行的
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 0.025%。
上述各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的金额,各项费用根据发行结果
可能会有所调整。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 2020 年 9 月 14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0 年 9 月 16 日

申购日期 2020 年 9 月 17 日

缴款日期 2020 年 9 月 21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 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资产总额(万元) 74,364.59 46,360.64 39,640.5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万元) 65,893.36 39,841.37 32,505.8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0.45% 8.94% 13.68%
营业收入(万元) 55,771.57 32,101.10 22,249.00
净利润(万元) 29,797.19 11,612.93 7,673.3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 30,551.98 12,285.48 8,2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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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 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29,677.42 12,078.24 7,930.87
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3.39 1.37 0.91
稀释每股收益(元) 3.39 1.37 0.9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4.01 35.17 28.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30,971.51 13,549.66 8,415.88
现金分红(万元) 4,500.00 4,950.00 2,000.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8.71 10.49 12.81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是国内生物医用软组织修复材料领域的创新型领先企业。公司立足于生
物医用材料的研发和转化,致力于重组蛋白和多肽等生物医药的开发,已成功实
现注射类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及聚对二氧环己酮面部埋植线的产业化,并建立了
医用几丁糖、聚乳酸等生物医用材料的产品技术转化平台,产品临床应用涵盖医
疗美容、外科修复以及代谢疾病治疗等领域。

公司是首家取得国家药监局批准用于面部软组织修复的注射用透明质酸钠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的国内企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拥有五款获国家药监
局批准的 III 类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为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的同类产品
最多的企业。公司五款产品在配方组份、注射部位、注射体验等方面有所不同,
能够满足多个细分市场的消费需求。此外,公司已于 2019 年 5 月取得聚对二氧
环己酮面部埋植线的 III 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为首款取得国家药监局批准的面
部埋植线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销售自主研发的产品获得盈利。公司以市场需求为
导向、技术研发为核心、销售渠道为支撑,通过丰富产品品种满足消费者多样化
的需求。公司建立了完整的采购、生产和营销体系。采购方面,公司主要产品属
于Ⅲ类医疗器械,公司严格按照《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用于法规的要求》,建
立符合要求的采购供应体系,由采购部负责具体实施。生产方面,公司主要产品
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制定生产计划,保持合理库存。公司根据年度总体的经营目
标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并编制采购预算,以指导年度生产安排和原辅材料采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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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并进一步将年度计划和预算分解到各季度执行。公司严格按照 ISO13485 及
医疗器械相关法规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运行,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
管理规范》的要求,并取得了 ISO13485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销售
方面,公司采取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方式,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公司客户
为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门诊部、诊所和具有相关类别《医疗器
械经营许可证》的经销商。

公司重视研发投入和产品开发,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建有生物可降解新
材料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公司作为牵头单位参与了国家科学技术部“十三五”规
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型颌面软硬组织修复材料研发”项目。截至报告期末,
公司拥有 37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20 项。

基于公司产品和技术优势,公司产品覆盖了大型连锁非公立医疗机构等优质
客户群,得到了医疗机构及医生的广泛认可。公司抓住良好的市场机遇,不断扩
大产能和提升产品竞争能力,营业收入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收入
分别为 22,249.00 万元、32,101.10 万元及 55,771.57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7,673.32
万元、11,612.93 万元及 29,797.19 万元。


(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

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公司拥有领先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公司成立以来,以技术创新为先导,基于产、学、研、医一体化的研发模式,
通过建设生物可降解新材料北京市工程实验室,搭建了生物医用材料产品转化平
台,形成了多组分复合仿基质水凝胶技术、固液渐变互穿交联技术、水密型微球
悬浮制备技术、组织液仿生技术、恒水精准切割技术等核心技术,作为牵头单位
参与了国家科学技术部规划国家“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新型颌面软硬组织修
复材料研发”项目。公司产品与技术水平等得到了医疗机构客户及医生的广泛认
可及好评。

2、发行人的核心技术成果已有效的转化为经营成果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相继推出了针对面部、颈部褶皱皮肤修复的国内首款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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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注射材料(逸美)、国内首款含 PVA 微球的注射材料(宝尼达)、国内首款
含利多卡因的注射材料(爱芙莱、爱美飞)、国内首款应用于颈纹修复的注射材
料(嗨体)及新型复合注射材料(逸美一加一)以及国内首款面部埋植线(紧恋),
具有明显的先发优势。其中逸美、宝尼达、爱芙莱、嗨体等四款产品被北京市科
学技术委员会等部门认定为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主要包括逸美、宝尼达、爱芙莱、嗨体、逸美一
加一、爱美飞等,均应用了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报告期各期,上述产
品销售收入占总营业收入比例均在 99%以上。

公司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以透明质酸钠为主要基材,加入羟丙基甲基
纤维素、PVA 凝胶微球、肌肽等高分子复合材料和氨基酸、维生素等多种营养
物质,发挥了各材料间的协同互补作用;面部埋植线产品以聚对二氧环己酮为主
要材料,可完全被人体所吸收,并对浅层脂肪起到支撑作用,从而达到改善鼻唇
沟皱纹的效果。各产品在配方组份、适用部位、修复效果等方面有所不同,能够
满足不同部位、不同层次的市场消费需求。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成功
转化了六款生物医用软组织修复材料,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品体系,确立了在行
业内的产品优势。

3、公司拥有高效的研发体系,具备持续创新能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基
础和潜力

通过多年自主研发经验积累,公司设立了一套完整的研发管控体系。公司设
立研发部,并根据研发职能进行了内部分组,设立开发组、文档管理组、测试组、
实验室管理组。经过十多年的积累,公司拥有一支专业、稳定的研发团队,具有
丰富的医疗器械研发及产业化经验。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研发及
技术人员 72 人,占员工总数 22.86%,研发及生产技术人员涵盖生物工程、高分
子化学与物理、制药工程等专业。

公司以市场及临床需求为导向确定研发项目,目前已有多项在研产品取得一
定研究进展,获准注册后将陆续投放市场,是公司现有产品的补充和扩展,公司
通过在研产品线的不断丰富,确保各个研发阶段的产品储备,以此保证公司实现
可持续的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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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为境内企业且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选择具体上市标准如下:

“(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最近两年(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均为正,分别为 12,078.24 万元和 29,677.42 万元,
累计净利润为 41,755.66 万元。

因此,公司符合所选上市标准的要求。


(七)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公司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协议控制架构等公司治理特殊安排事项。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项目实施的轻重缓急顺序,拟投
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规模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植入医疗器械生产线二期建设项目 19,384.87 19,140.49
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创新转化研发中心
2 15,256.40 12,953.73
及新品研发建设项目
3 基因重组蛋白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6,000.00 16,000.00
4 注射用 A 型肉毒毒素研发项目 12,000.00 12,000.00
5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5,000.00 15,000.00
6 智能工业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8,000.00 8,000.00
7 注射用基因重组蛋白药物研发项目 30,400.00 30,400.00
8 去氧胆酸药物研发项目 20,000.00 20,000.00
9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60,000.00 60,000.00
合计 196,041.27 193,494.22

为充分抓住市场机遇,保持公司市场领先地位,公司将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
度,使用自有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并扣除发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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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公司将先行置换截至募集资金到位之日已投入项目的资金。如本次公开发行
所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出
现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超过项目资金需求部分的情况,超出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
营业务相关等用途。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募
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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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
不超过 3,02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
本的比例
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不超过 3,020 万股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不适用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发行市盈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元(按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
发行后每股收益
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7.32 元(按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净资产与发行前股本计算)
【】元(按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净资产值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询
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定价发
发行方式
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
方式
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
发行对象 交易所开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的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东公开发售,不涉及发行费用分摊,发
行费用全部由发行人承担。本次发行费用明细如下:(1)保荐
费 200 万元;(2)承销费为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2.6%且不低于
8,800 万元;(3)审计验资费 1,310.89 万元;(4)律师费 1,584.91
发行费用概算 万元;(5)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391.51 万元;(6)发行
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等 44.42 万元。上述发行手续费中暂未包
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
额,税率为 0.025%。上述各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的金
额,各项费用根据发行结果可能会有所调整。


二、本次发行的当事人及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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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电话:010-6083 3312

传真:010-6083 3083

保荐代表人:洪立斌、王栋

项目协办人:刘梦迪

项目人员:彭博、童婷、黄卓恺、鲍泽洋、赵天委、许晨鸣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罗会远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17 层

联系电话:010-6521 9696

传真:010-8838 1869

经办律师:李冬梅、冯娟


(三)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梁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联系电话:010-5835 0011

传真:010-5835 0006

经办会计师:李东昕、边俊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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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赵向阳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北环中心 25 层 2507 室

联系电话:010-5166 7811

传真:010-8225 3743

经办评估师:李新、黎军、袁巍


(五)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联系电话:0755-2593 8000

传真:0755-2598 8122


(六)收款银行

名称: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1 层

电话:010-6083 7019


三、公司与中介机构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
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
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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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有关重要日期

发行安排 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 2020 年 9 月 14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0 年 9 月 16 日
申购日期 2020 年 9 月 17 日
缴款日期 2020 年 9 月 21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五、本次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
划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或有)组成。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
为 453.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5.00%。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
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302.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或有)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151.00 万股,
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
(证监会公告〔2020〕36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4 号)等相关规定,如本次发行
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
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的中位数、
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相关子
公司需参与跟投。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根据回拨
机制相关原则进行回拨。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为中信证券爱美客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具体情况
如下:

具体名称:中信证券爱美客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0 年 7 月 16 日;

募集资金规模:32,73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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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
员;

爱美客战配资管计划参与人姓名、职务、实际缴纳金额等具体情况如下:

实际缴纳金额 资管计划 是否为发行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元) 持有比例 人董监高
1 简军 董事、董事长 10,180.00 31.10% 是
2 石毅峰 董事、总经理 3,730.00 11.40% 是
3 简勇 董事、董事会秘书 360.00 1.10% 是
4 勾丽娜 副总经理、销售总监 1,635.00 5.00% 是
5 赵双泓 财务总监 550.00 1.68% 是
6 简红 注册与行政总监 1,120.00 3.42% 否
7 陈龙 投资与战略总监 1,367.00 4.18% 否
8 刘兵 人力资源总监 810.00 2.47% 否
9 冯瑞瑞 职工监事 475.00 1.45% 是
10 张雅宁 职工监事 105.00 0.32% 是
研发项目管理部经理兼
11 张堃 150.00 0.46% 否
供销部经理
12 陈雄伟 研发部经理 270.00 0.82% 否
13 李睿智 研发部项目经理 150.00 0.46% 否
14 李东风 研发部主管 180.00 0.55% 否
15 肖莉 研发部主管 160.00 0.49% 否
16 张君 研发部主管 220.00 0.67% 否
17 王世炜 医学事务部经理 120.00 0.37% 否
18 王双 注册事务部主管 297.00 0.91% 否
19 宋大伟 应用研发部主管 220.00 0.67% 否
20 彭迎春 设备研发部经理 165.00 0.50% 否
21 刘彬 质量保证部经理 130.00 0.40% 否
22 曹杰 质量控制部经理 120.00 0.37% 否
23 桂银银 质量控制部主管 300.00 0.92% 否
24 许哲 销售部经理 105.00 0.32% 否
25 姚霞 销售部主管 200.00 0.61% 否
26 陶卫然 销售部主管 130.00 0.40% 否
27 平委 销售部主管 105.00 0.32% 否
28 刘玢 销售部主管 105.00 0.32% 否
29 刘博 销售部区域经理 158.00 0.48% 否
30 田亚军 销售部区域经理 165.00 0.50% 否
31 张乐 销售部区域经理 350.00 1.07% 否
32 杨昱堃 销售部区域经理 200.00 0.61% 否
33 杜晓轩 销售部区域经理 180.00 0.55%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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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纳金额 资管计划 是否为发行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元) 持有比例 人董监高
34 俞静 销售部销售经理 180.00 0.55% 否
35 陈鑫 销售部销售经理 450.00 1.37% 否
36 刘涛 销售部销售经理 104.00 0.32% 否
37 李大宇 销售部销售经理 310.00 0.95% 否
38 乔天策 销售部销售经理 105.00 0.32% 否
39 郭伟光 销售部销售经理 105.00 0.32% 否
40 唐万 销售部销售经理 150.00 0.46% 否
41 潘芳 销售部销售经理 290.00 0.89% 否
42 周丽红 销售部销售经理 220.00 0.67% 否
43 陈娟 销售部销售经理 450.00 1.37% 否
44 罗蓬 销售部销售经理 104.00 0.32% 否
45 杜兴鹏 销售部销售经理 300.00 0.92% 否
46 张朝霞 销售部销售经理 200.00 0.61% 否
47 刘铠 销售部销售经理 120.00 0.37% 否
48 江懿 销售部销售经理 105.00 0.32% 否
49 索永春 销售部销售经理 300.00 0.92% 否
50 黄金花 销售部销售经理 200.00 0.61% 否
51 陕靖 销售部销售经理 200.00 0.61% 否
52 舒凯 销售部销售经理 105.00 0.32% 否
53 黄浪 销售部销售经理 170.00 0.52% 否
54 王浩 销售部销售经理 111.00 0.34% 否
55 马宝龙 销售部销售经理 105.00 0.32% 否
56 王庆胜 销售部销售经理 170.00 0.52% 否
57 王旭 销售部销售经理 163.00 0.50% 否
58 杜培 产品部经理 272.00 0.83% 否
59 徐艳彬 产品部主管 105.00 0.32% 否
60 祝晓晴 投资与战略部主管 430.00 1.31% 否
61 马乔骞 董秘办主任 200.00 0.61% 否
62 陈新 董事长特别助理 150.00 0.46% 否
63 董秀梅 内审部经理 270.00 0.82% 否
64 李芹 信息管理部经理 105.00 0.32% 否
65 郭鹏 生产资源建设部经理 286.00 0.87% 否
66 陈开宇 人力资源部经理 833.00 2.55% 否
67 单珊 总经理办公室经理 170.00 0.52% 否
68 朱永水 工程设备部经理 120.00 0.37% 否
69 齐迎春 仓储物流部经理 105.00 0.32% 否
70 郭维 行政部主管 105.00 0.32% 否
71 于明锐 诺博特生物副总经理 230.00 0.70% 否
72 刘俊乐 诺博特生物研发部经理 120.00 0.37% 否
合计 32,730.00 100.00% -
注 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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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最终获配金额和获配股数待确定发行价格后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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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此次公开发行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各项
资料外,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以下风险因素可能直接或间接对公司经
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以及对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提请
投资者仔细阅读本节全文。


一、创新风险
公司立足于生物医用材料的研发和转化,致力于重组蛋白和多肽等生物医药
的开发。由于公司所处的生物医用材料及布局的生物医药领域具有科技水平高、
发展变化快的特点。虽然公司拥有一支专业、稳定的研发团队,具有丰富的医疗
器械研发及产业化经验,但是在产品研发和商业化应用过程中,研发团队、管理
水平、技术路线选择以及未来市场需求、竞争格局都会影响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及商业化的成败。如果公司在投入大量研发经费后,无法研发出具有商业价值、
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或技术,将给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二、技术风险

(一)新产品开发和注册风险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药品
和医疗器械需要通过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并取得相关产品注册批件后才能上市
销售。公司新产品研发从实验室研究至最终获批上市销售,一般需经过实验室研
究、动物实验、注册检验、临床试验和注册申报等多个环节,整个过程周期长、
难度大、环节多、研发投入重,新产品最终是否能上市销售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不排除未来新产品在研发和注册过程中可能会受到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导
致其未能通过或未能如期通过国家药监局的审评审批,从而面临因新产品注册失
败或新产品上市后无法适应市场需求变化而损失前期研发投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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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风险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是国内生物医用软组织修复材料领域的创新型领先企业,在国内市场具
有一定的先发优势。近年来医疗美容市场的需求快速增长,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
景向好,主导产品行业平均毛利率水平较高,吸引多家企业通过自主研发或者兼
并收购的方式进入国内市场,行业竞争将逐渐加剧,具体表现为研发注册、工艺
技术、产品质量、产品价格、市场营销和服务、优秀人才等多方面的竞争。如果
公司无法妥善应对市场新进入者的竞争,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无法保持增长趋
势。


(二)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对产品安全性以及质量的可靠性、稳定性尤为重视。公司自设立以来始
终将产品质量放在首要位置,产品的研发环节、原料采购环节、生产环节、销售
环节均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并确保全程质量管控体系在各个环节均得到持续有
效实施,公司通过了 ISO 13485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 ISO 9001 质量管
理体系认证,公司产品自上市以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未曾发生重大不良
事件。如果公司未来在原料采购、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出现质量管理
失误,并因此导致公司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将可能使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市场声誉
受到重大影响的风险。


(三)产品结构相对单一风险

公司依靠自有核心技术和研发力量,专注于软组织修复材料领域,公司营业
收入和毛利主要来自爱芙莱、宝尼达、嗨体等注射类透明质酸钠相关产品的销售,
上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报告期内均超过 99%。专注于软组织修复
材料领域使得公司具有一定的产品技术优势,但也使得公司面临产品结构相对单
一的风险。虽然公司重视研发投入,已经取得多项研发的阶段性成果,未来品种
会不断丰富,有望成为新的利润增长来源,但现阶段公司的产品仍然较为集中,
若现有产品的生产、销售、市场状况等情况出现异常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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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较大影响。


(四)业务资质和产品注册批件无法按时办理续期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受严格监管行业,主营业务开展需取得药监部门的批准,需
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业务资质,生产相关产品也需
取得相关产品的注册批件。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未出现因自身原因导致业务资
质和/或产品注册批件无法按期办理续期或相关业务资质和/或产品注册批件过期
仍违规开展业务和/或生产的情况。若公司及子公司未能如期取得相关经营资质
和/或产品注册批件,将导致公司及子公司不能继续生产或经营相关产品,对公
司的持续经营会造成不利影响。


四、内控风险

(一)管理层变动风险

最近两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但在本次股票发行后,
公司经营规模将继续扩大,进而使公司的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因此存在着公司
在快速成长中难以及时调整管理体系、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风险。


(二)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已形成了自身的人才培养体系,拥有一支具有丰
富行业经验、专业化水平高的员工队伍。公司积极倡导创新和谐、以人为本的企
业文化,为人才的培育与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对人才具有较强的凝聚力。报告
期内,公司核心人员队伍稳定。但是,随着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对优秀人才的
争夺亦趋于激烈,公司将面临人力资源风险。


五、财务风险

(一)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研发技术、营销服务、品牌形象等优势保持了较高的毛
利率水平。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86.15%、89.34%和 92.63%。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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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下游行业发展前景向好,市场容量进一步扩大,将吸引更多企业进入,行业竞
争也随之加剧,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存在下降的风险。


(二)公司业绩高增长不能持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保持较高速度的增长水平。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营
业收入分别为 22,249.00 万元、32,101.10 万元和 55,771.57 万元,2018 年和 2019
年分别较上年增长 44.28%和 73.74%。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净利润分别为
7,673.32 万元、11,612.93 万元和 29,797.19 万元,2018 年和 2019 年年分别较上
年增长 51.34%和 156.59%。

高效的营销服务水平、精准的产品定位和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是公司高速增
长的关键。未来公司将持续提升营销服务水平,提高产品定位和保持研发创新,
确保公司的竞争优势持续提升和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如果公司不能保持和持续
提高原有的竞争力和优势,或者市场发生较大不利变化,公司的增长速度将有所
放缓,公司因此存在业绩的高增长不能持续的风险。


(三)税收优惠变化的风险

公司已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
惠,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此外,报告期内公司还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
前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报告期各期公司税收优惠的具体情况及占利润总额比重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所得税优惠金额 3,737.13 1,418.80 1,147.62
增值税优惠金额 0.03 0.03 0.06
税收优惠金额 3,737.16 1,418.83 1,147.68
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
10.65% 9.91% 12.25%
的比例

如果国家相关税收征管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在持续经营过程中,未能达
到相关优惠条件,则公司的税负有可能增加,会使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现金流水
平受到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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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律风险

(一)下游客户和行业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通过自身销售团队和经销商销售给医疗机构,并由医疗机构
的执业医师为客户进行注射,此类注射属于非手术类治疗,具有创伤小、疼痛
轻、恢复快等特点。公司已建立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合规经营管理体系,包
括公司销售人员职业合规培训、公司下游客户业务资质动态审核和执业医师合
规使用公司产品培训等管理措施,但公司下游客户众多,不能完全排除部分经
销商在销售、推广公司产品和部分医疗机构及其执业医师在使用公司产品过程
中可能存在不符合公司合规经营管理体系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这可能会影
响公司的品牌形象。此外,部分媒体会出现公司所在行业下游客户的负面报道,
不论上述报道是否属实或者经过确证,均可能影响消费信心,包括公司在内的
行业上游厂家会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七、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本次发行
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影响,存在不能足额募集所需资金甚至发
行失败的风险。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产能扩张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增加公司产能。项目建成并达产后,将大幅提
高公司产品的生产能力,解决公司产能不足的问题,全面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但由于未来市场处于不断变化过程中,项目建成至全面达产尚需一定的时间,亦
不排除未来公司可能会面临因市场需求变化、竞争加剧等因素导致产能不能及时
消化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净资产预计将比发行前大幅增加,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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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短期内难以实现预期收益,因
此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一定时期内将面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三)募集资金用于研发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包括投向新产品研发项目,能否最终取得国家药
品监管部门的批准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果公司的产品注册申请进程不及预期,
则可能出现前期投入落空或投资预算大幅增加的情况,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

“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研发项目”与韩国HUONS公司进行合作,发行人将
在中国开展该产品的临床试验,并在获批后在中国独家代理销售该产品。根据双
方签订的《经销协议》和《经销协议修正案》,爱美客取得相关产品在中国权益
的费用合计535万美元,分阶段支付,具体如下:

费用描述 支付时间 金额(万美元,含税)
前期费用 协议签署后 30 日内 107
该产品在韩国取得注册批准后 30 日内 107
阶段型费用 在中国提交临床试验申请后 30 日内 214
在中国取得产品注册批准后 30 日内 107
合计 535

注:若国家药监局因HUONS的过失(或双方一致认可的其他原因)拒绝该产品的审批,
HUONS应将爱美客已经支付的所有前期费用和开发阶段性费用退还给爱美客。

此外,该产品在中国的所有注册登记费用由爱美客支付。若该产品的注册申
请不达预期,爱美客将损失取得上述产品在中国经销权所支付的费用以及相关注
册登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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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IMEIK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注册资本 9,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简军
成立日期 2004 年 6 月 9 日
整体变更设立日期 2016 年 6 月 24 日
住所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白浮泉路 10 号北控科技大厦 4 层 416B 室
邮政编码 102200
互联网网址 www.imeik.net
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技术开发、转让;新型药
用辅料的开发、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中介服务);销售(含网上销售)医疗器械、
化妆品;批发、零售(含网上销售)食品;批发(含网上销售)
药品。生产医疗器械 III 类:III-6846-1 植入器材。(该公司 2018
经营范围 年 10 月 17 日前为内资企业,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变更为外商投
资企业);批发、零售(含网上销售)食品、批发(含网上销售)
药品以及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经营场所:北京市昌平区昌平镇星火街 7 号;北
京市平谷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平谷园马坊工业园区马坊镇金平西路
20 号院)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的负责部门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
简勇
的负责人
电话 010-8580 9026
传真 010-8580 9025
电子信箱 ir@imeik.com


二、公司的设立及报告期内股东和股本变化情况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前身北京英之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6 月设立,姚京、程超以
货币方式共同出资,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150.00 万元,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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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1 姚京 75.00 35.00 50.00%
2 程超 75.00 35.00 50.00%
合计 150.00 70.00 100.00%

北京英之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12 月更名为爱美客有限。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16 年 5 月,爱美客有限作出临时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爱美客
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经审计的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爱美客有限
净资产 16,879.72 万元进行折股,净资产 8,566.20 万元折合股份公司 8,566.20 万
股股本,每股面值 1 元,净资产折股后的余额转入资本公积。2016 年 6 月,大
华所出具《验资报告》,验证各发起人股东出资到位。

2016 年 6 月,公司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变更登记为“爱美客技
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8,566.20 万元。整体变更后,股份公司股权
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简军 40,775,112 47.60%
2 知行军投资 7,709,580 9.00%
3 苑丰 6,553,143 7.65%
4 石毅峰 5,825,016 6.80%
5 丹瑞投资 5,825,016 6.80%
6 客至上投资 5,139,720 6.00%
7 王兰柱 4,368,762 5.10%
8 简勇 2,912,508 3.40%
9 张政朴 2,184,381 2.55%
10 汤胜河 1,456,254 1.70%
11 刘佳 1,456,254 1.70%
12 聚美军成 1,456,254 1.70%
合计 85,662,000 100.00%

本次公司整体变更中,自然人发起人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全部缴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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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


(三)报告期内股东和股本变化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简军 40,775,112 45.31%
2 苑丰 6,553,143 7.28%
3 石毅峰 5,825,016 6.47%
4 王兰柱 4,368,762 4.85%
5 简勇 2,912,508 3.24%
6 张政朴 2,184,381 2.43%
7 汤胜河 1,456,254 1.62%
8 刘佳 1,456,254 1.62%
9 知行军投资 7,709,580 8.57%
10 丹瑞投资 5,825,016 6.47%
11 客至上投资 5,139,720 5.71%
12 聚美军成 1,456,254 1.62%
13 刘兆年 2,025,500 2.25%
14 九州通 2,312,500 2.57%
合计 90,000,000 100.00%

2018 年 10 月,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股权转让的议案》,公司股东苑丰、汤胜河、张政朴和简军向 Gannett Peak
Limited 转让合计 720.00 万股,其中苑丰转让 163.8285 万股,汤胜河转让
145.6254 万股,张政朴转让 54.6095 万股,简军转让 355.9366 万股,转让股价
为 3.47 美元/股,定价依据为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成长性、每股收益等多种
因素后股权转让相关方协商确定。

Gannett Peak Limited 成为公司股东后,公司从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已就上述事项进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并已经取得北
京市昌平区商务委员会的备案回执。

2018 年 10 月,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完成上述事项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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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简军 37,215,746 41.35%
2 知行军投资 7,709,580 8.57%
3 Gannett Peak Limited 7,200,000 8.00%
4 石毅峰 5,825,016 6.47%
5 丹瑞投资 5,825,016 6.47%
6 客至上投资 5,139,720 5.71%
7 苑丰 4,914,858 5.46%
8 王兰柱 4,368,762 4.85%
9 简勇 2,912,508 3.24%
10 九州通 2,312,500 2.57%
11 刘兆年 2,025,500 2.25%
12 张政朴 1,638,286 1.82%
13 刘佳 1,456,254 1.62%
14 聚美军成 1,456,254 1.62%
合计 90,000,000 100.00%

自上述股权变更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化。


三、公司设立以来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收购兼并其他企业资产(或股权)的情况。公司自设立
以来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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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军女士除直接持
有公司 41.35%的股份,并通过丹瑞投资、客至上投资及知行军投资间接持有公
司 9.40%的股份,以及通过本公司间接持有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股权以外,未直接
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业。


五、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2 家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1、爱美客科技

公司名称 北京爱美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 2012 年 3 月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 92 号 21 层 2102 室
主要生产经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 92 号 21 层 2102 室
营地
股东持股情 公司持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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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Ⅱ、Ⅲ类医疗器械;技术推广服务;销售Ⅰ类医疗器械、化妆品、日用
品;委托加工化妆品;经济贸易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经营范围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主
营业务的关 主要负责销售公司产品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指标名称
2019 年度
最近一年主 总资产 1,126.98
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 933.11
(万元)
净利润 389.45
审计情况 经大华所审计


2、江苏爱美客

公司名称 江苏爱美客生物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 2020 年 5 月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长扬路 9 号
主要生产经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长扬路 9 号
营地
股东持股情
公司持股 100%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经营范围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
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创业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主
营业务的关 主要负责销售公司产品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指标名称
2019 年度
总资产 成立未满一年,不适用
最近一年主
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 成立未满一年,不适用
净利润 成立未满一年,不适用
审计情况 成立未满一年,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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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3 家控股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1、诺博特生物

公司名称 北京诺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 2016 年 11 月
注册资本 4,000 万元
实收资本 4,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平谷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平谷园马坊工业园 2 区 25 号
主要生产
北京市平谷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平谷园马坊工业园 2 区 25 号
经营地
公司持股 51%;章天兵持股 2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瑞凯怡投资管理合伙企
股东持股
业(有限合伙)持股 15%;杨忠兴持股 6%;Qinheng Huang(黄钦恒)持股 5%;
情况
冯文化持股 1%
生物、医药科技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经营范围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与发行人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新产品和技术的研究开发
的关系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指标名称
2019 年度
最近一年 总资产 1,603.25
主要财务
数据(万 净资产 761.13
元) 净利润 -1,141.58
审计情况 经大华所审计


2、融知生物

公司名称 北京融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 2017 年 2 月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673.3333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平谷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平谷园马坊工业园 C 区 E19A
主要生产
北京市平谷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平谷园马坊工业园 C 区 E19A
经营地
股东持股
公司持股 51%;章天兵持股 37%;冯文化持股 6%;杨忠兴持股 6%。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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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药科技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经营范围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与发行人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新产品和技术的研究开发
的关系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指标名称
2019 年度
最近一年 总资产 368.34
主要财务
数据(万 净资产 163.29
元) 净利润 -293.90
审计情况 经大华所审计


3、诺博沃生物

公司名称 北京诺博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 2017 年 6 月
注册资本 50 万元
实收资本 50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六街 88 号院 3 号楼 1510 室
主要生产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六街 88 号院 3 号楼 1510 室
经营地
股东持股
诺博特生物持股 100%。
情况
生物、医药科技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企业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经营范围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与发行人
主营业务 为诺博特生物承担部分研究开发工作
的关系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指标名称
2019 年度
最近一年 总资产 75.76
主要财务
数据(万 净资产 -105.63
元) 净利润 -65.72
审计情况 经大华所审计


(三)合营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1 家合营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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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方美客

公司名称 东方美客(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 2020 年 2 月
注册资本 1,000.00 万美元
实收资本 300.00 万美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平谷区马坊镇金平西路 20 号院 4 号楼 201 室
主要生产经
北京市平谷区马坊镇金平西路 20 号院 4 号楼 201 室
营地
股东持股情 公司持股 51%;株式会社东方医疗持股 49%(上述股东各向东方美客委派 2
况 名董事,故东方美客为公司的合营公司)
医疗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维
修(除特种设备);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多维多向整体编制织物
及仿形织物生产;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销售医疗器械 I 类、II
经营范围 类、化妆品;生产医疗器械 I 类;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
类医疗器械。(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生产第二类、第
三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主
营业务的关 主要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指标名称
2019 年度
总资产 成立未满一年,不适用
最近一年主
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 成立未满一年,不适用
净利润 成立未满一年,不适用
审计情况 成立未满一年,不适用


(四)公司已注销的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云中阅美曾主要从事公司产品的辅助配套医疗
器械手持式微量注射枪等的生产和销售,全资子公司江夏逸美曾主要负责销售公
司产品,控股子公司在声生物曾主要从事新产品和技术的研究开发。因公司调整
产品销售结构和产品研发计划,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经按照法定程
序注销云中阅美、江夏逸美和在声生物,上述注销子公司在存续期间无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相关资产、人员、债务均已依法合规处置。三家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云中阅美

公司名称 天津云中阅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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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日期 2014 年 2 月
注销时间 2019 年 4 月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新兴产业园 F1 座 516 室
主要生产经
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新兴产业园 F1 座 516 室
营地
股东持股情
公司曾持股 100%

图形图像软硬件系统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开发、推广、咨询、服务、转
让;II 类:6870 软件(三维医疗整形软件)、II 类:6815 注射穿刺器械(手
经营范围
持式微量注射枪)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主
营业务的关 主要负责公司主导产品的辅助配套医疗器械手持式注射枪等的生产和销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指标名称
2019 年度
最近一年主 总资产 0.01
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 0.01
(万元)
净利润 -11.11
审计情况 经大华所审计


2、江夏逸美

公司名称 北京江夏逸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 2009 年 10 月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 92 号 21 层 2116、2117 室
主要生产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 92 号 21 层 2116、2117 室
经营地
股东持股
公司持股 100%
情况
销售医疗器械 III 类;技术推广服务;销售医疗器械 I、II 类、日用品、化妆品。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经营范围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
主营业务 主要负责销售公司产品
的关系
最近一年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指标名称
主要财务 2019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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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万 总资产 0.74
元)
净资产 0.74
净利润 -44.16
审计情况 经大华所审计


3、在声生物

公司名称 北京在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 2016 年 12 月
注销日期 2019 年 5 月
注册资本 1,5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平谷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平谷园马坊工业园 2 区 26 号
主要生产经
北京市平谷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平谷园马坊工业园 2 区 26 号
营地
股东持股情 公司曾持股 51%;奚廷斐曾持股 23%;章天兵曾持股 20%;杨忠兴曾持股
况 6%
生物、医药科技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企业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经营范围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与发行人主
营业务的关 主要从事新产品和技术的研究开发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指标名称
2019 年度
最近一年主 总资产 -
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 -
(万元)
净利润 -39.18
审计情况 经大华所审计


六、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发起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简军女士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本公司 37,215,746 股股
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1.35%,并通过丹瑞投资、客至上投资及知行军投资间
接持有公司 9.40%的股份,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 50.75%。

简军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110101196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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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持有本公司 37,215,746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1.35%,并通过丹瑞投
资、客至上投资及知行军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9.40%的股份,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
公司的股份比例为 50.75%。其简历详见本节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过变化。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份质押或者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三)其他持有公司 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

1、知行军投资

知行军投资直接持有本公司 7,709,580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8.57%,
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宁波知行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5 年 7 月 27 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C0439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C0439
出资总额 1,053.978 万元
实缴出资总额 1,053.978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石毅峰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
经营范围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与公司主营业务关系 无

知行军投资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全部系公司在职员工。截至本招
股意向书签署日,知行军投资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石毅峰 普通合伙人 502.989 47.7237%
2 简军 有限合伙人 460.989 43.7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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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3 尹永磊 有限合伙人 12.000 1.1380%
4 张堃 有限合伙人 6.000 0.5691%
5 陈雄伟 有限合伙人 6.000 0.5691%
6 李睿智 有限合伙人 6.000 0.5691%
7 杜培 有限合伙人 6.000 0.5691%
8 张容丽 有限合伙人 6.000 0.5691%
9 冯瑞瑞 有限合伙人 6.000 0.5691%
10 许哲 有限合伙人 6.000 0.5691%
11 徐艳彬 有限合伙人 6.000 0.5691%
12 任旭 有限合伙人 6.000 0.5691%
13 刘彬 有限合伙人 6.000 0.5691%
14 朱永水 有限合伙人 6.000 0.5691%
15 陈开宇 有限合伙人 6.000 0.5691%
16 尹永晶 有限合伙人 6.000 0.5691%
合计 1,053.978 100.00%


2、Gannett Peak Limited

Gannett Peak Limited 直接持有发行人 7,200,000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8.00%。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Gannett Peak Limited
设立日期 2018 年 5 月 2 日
注册地址 香港铜锣湾希慎道 33 号利园一期 19 楼 1907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香港铜锣湾希慎道 33 号利园一期 19 楼 1907 室
董事 余征坤、赵晋
注册资本 法定股本为港币 25,000,000 元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
与公司主营业务关系 无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Gannett Peak Limited 控股股东为 LYFE Capital
Fund II, L.P.,系一家设立在开曼群岛的有限合伙企业;Gannett Peak Limited 总
股本为 25,000,000 股普通股,其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持普通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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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 持普通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LYFE Capital Fund II, L.P. 13,875,000 55.50%
ADAMS STREET PEP ASIA FUND 2018
2 4,000,000 16.00%
LP
ALFRED I. DUPONT CHARITABLE
3 3,125,000 12.50%
TRUST
4 Q Private Equity Trust 2,000,000 8.00%
5 MU Private Capital Trust 2,000,000 8.00%


3、苑丰

苑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132624197612******,
直接持有本公司 4,914,858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46%。

4、石毅峰

石毅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142427197401******,直接持有本公司 5,825,016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47%,并通过丹瑞投资、聚美军成、客至上投资及知行军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10.05%的股份,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 16.52%。

5、丹瑞投资

丹瑞投资直接持有本公司 5,825,016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47%。其
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宁波丹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4 年 3 月 25 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C0913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C0913
出资总额 514.8514 万元
实缴出资总额 514.8514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石毅峰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
经营范围 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主营业务关系 无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丹瑞投资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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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石毅峰 普通合伙人 257.4257 50.00%
2 简军 有限合伙人 257.4257 50.00%
合计 514.8514 100.00%


6、客至上投资

客至上投资直接持有本公司 5,139,720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71%,
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宁波客至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5 年 7 月 23 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C0912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C0912
出资总额 702.652 万元
实缴出资总额 702.652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石毅峰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
经营范围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与公司主营业务关系 无

客至上投资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全部系公司在职员工。截至本招
股意向书签署日,客至上投资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石毅峰 普通合伙人 321.326 45.7306%
2 简军 有限合伙人 297.326 42.3150%
3 勾丽娜 有限合伙人 12.000 1.7076%
4 张乐 有限合伙人 6.000 0.8539%
5 李大宇 有限合伙人 6.000 0.8539%
6 潘芳 有限合伙人 6.000 0.8539%
7 杜晓轩 有限合伙人 6.000 0.8539%
8 张丹丹 有限合伙人 6.000 0.8539%
9 陈娟 有限合伙人 6.000 0.8539%
10 刘博 有限合伙人 6.000 0.8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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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1 刘涛 有限合伙人 6.000 0.8539%
12 索永春 有限合伙人 6.000 0.8539%
13 杨昱堃 有限合伙人 6.000 0.8539%
14 田亚军 有限合伙人 6.000 0.8539%
15 俞静 有限合伙人 6.000 0.8539%
合计 702.652 100.00%


(四)穿透计算股东人数情况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及其他相关规定,
发行人穿透计算的股东人数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穿透计算人数 穿透后主体情况
1 简军 1 1 名自然人
2 石毅峰 1 1 名自然人
3 苑丰 1 1 名自然人
4 王兰柱 1 1 名自然人
5 简勇 1 1 名自然人
6 刘兆年 1 1 名自然人
7 张政朴 1 1 名自然人
8 刘佳 1 1 名自然人
股份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股份锁
9 知行军投资 1
定 36 个月,按 1 名股东计算
股份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股份锁
10 客至上投资 1
定 36 个月,按 1 名股东计算
由股份公司直接股东简军和石毅
11 丹瑞投资 0
峰持股,重复人员,不纳入计算
由股份公司直接股东石毅峰和外
12 聚美军成 1
部自然人姜松持股,按 1 名计算
13 九州通 1 A 股上市公司,按 1 名股东计算。
香港公司,专业投资机构,按 1
14 Gannett Peak Limited 1
名股东计算。
合计 13

综上,公司股东穿透计算后的人数为 13 名,未超过 200 人。


七、公司的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9,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3,020 万股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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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普通股,本次发行股票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


(二)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1 简军 37,215,746 41.3508% 37,215,746 30.9615%
2 知行军投资 7,709,580 8.5662% 7,709,580 6.4140%
Gannett Peak
3 7,200,000 8.0000% 7,200,000 5.9900%
Limited
4 石毅峰 5,825,016 6.4722% 5,825,016 4.8461%
5 丹瑞投资 5,825,016 6.4722% 5,825,016 4.8461%
6 客至上投资 5,139,720 5.7108% 5,139,720 4.2760%
7 苑丰 4,914,858 5.4610% 4,914,858 4.0889%
8 王兰柱 4,368,762 4.8542% 4,368,762 3.6346%
9 简勇 2,912,508 3.2361% 2,912,508 2.4231%
10 九州通 2,312,500 2.5694% 2,312,500 1.9239%
11 刘兆年 2,025,500 2.2500% 2,025,500 1.6851%
12 张政朴 1,638,286 1.8200% 1,638,286 1.3630%
13 刘佳 1,456,254 1.6200% 1,456,254 1.2115%
14 聚美军成 1,456,254 1.6200% 1,456,254 1.2115%
15 公众持股 - - 30,200,000 25.1248%
合计 90,000,000 100.00% 120,200,000 100.0000%
注:假设本次向社会公众发行的新股数量为 3,020.00 万股


(三)公司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处担任的职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有 8 名自然人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在公司任职情况
1 简军 37,215,746 41.35% 董事长
2 石毅峰 5,825,016 6.47% 董事、总经理
3 苑丰 4,914,858 5.46% 无
4 王兰柱 4,368,762 4.85% 董事
5 简勇 2,912,508 3.24% 董事、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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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在公司任职情况
6 刘兆年 2,025,500 2.25% 无
7 张政朴 1,638,286 1.82% 监事会主席
8 刘佳 1,456,254 1.62% 无


(四)公司国有股份与外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股份中未含有国有股份;依据北京市昌平区
商务委员会 2018 年 10 月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公司外资股东
为 Gannett Peak Limited,其基本情况详见本节“六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发
起人的基本情况”之“(三)其他持有公司 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


(五)最近一年公司新增股东的情况

最近一年,公司无新增股东情况。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关联关系
简军 简勇 简军与简勇系姐弟关系
丹瑞投资、知行军投资和 简军为丹瑞投资、知行军投资和客至
简军
客至上投资 上投资的有限合伙人
石毅峰为聚美军成、丹瑞投资、知行
聚美军成、丹瑞投资、知
石毅峰 军投资和客至上投资的执行事务合
行军投资和客至上投资
伙人
刘兆年为九州通的股东、副董事长,
刘兆年 九州通 并与九州通实际控制人刘宝林为兄
弟关系,系一致行动人
知行军投资有限合伙人 知行军投资有限合伙人
尹永磊与尹永晶系姐妹关系
尹永磊 尹永晶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本次发行前公司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上述各关联股东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简军 37,215,746 41.35%

2 知行军投资 7,709,580 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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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3 石毅峰 5,825,016 6.47%
4 丹瑞投资 5,825,016 6.47%
5 客至上投资 5,139,720 5.71%
6 简勇 2,912,508 3.24%
7 刘兆年 2,025,500 2.25%
8 聚美军成 1,456,254 1.62%
注:尹永磊与尹永晶在知行军投资的出资额分别为 12 万元和 6 万元,占知行军投资出资总
额比重分别为 1.14%和 0.57%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
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有 9 名董事、3 名监事、5 名高级管理人
员和 4 名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现任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姓 名 在本公司职务 任职期间
简 军 董事长 2019 年 6 月至 2022 年 6 月
石毅峰 董事、总经理 2019 年 6 月至 2022 年 6 月
王兰柱 董事 2019 年 6 月至 2022 年 6 月
简 勇 董事、董事会秘书 2019 年 6 月至 2022 年 6 月
林新扬 董事 2019 年 6 月至 2022 年 6 月
赵 晋 董事 2019 年 6 月至 2022 年 6 月
刘 勇 独立董事 2019 年 6 月至 2022 年 6 月
陈 重 独立董事 2019 年 6 月至 2022 年 6 月
李艳芳 独立董事 2019 年 6 月至 2022 年 6 月

上述各位董事简历和主要兼职情况如下:

1、简军

1963 年 11 月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工商管理
硕士,1985 年至 1989 年于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总公司工作,1990 年至 199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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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美国 Bestrend Int’l Inc.公司工作,1995 年至 2004 年于巴拿马 Abatecedora Textil
S.A.公司工作,2004 年至 2005 年任北京优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
年至 2005 年任爱美客有限董事,2005 年至 2011 年任爱美客有限副总经理、2011
年至 2016 年任爱美客有限董事长,2016 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2012 年至今任
爱美客科技监事,2017 年至今任融知生物执行董事,2014 年至 2016 年任聚美军
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 年 2 月至今担任东方美客董事。

2、石毅峰

1974 年 1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工商管理
硕士;1998 年至 2009 年,在北京华旗资讯(爱国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先后担
任客户经理、渠道经理、事业部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子公司总经理、集团销
售总监、副总裁、管理者代表、KPI 和战略绩效负责人、预核算管理负责人等;
2009 年至 2010 年,任北京楚星融智咨询公司合伙人、高级咨询师和资深讲师;
2010 年至 2011 年,任爱美客有限销售副总经理;2011 年至 2016 年,任爱美客
有限董事、总经理;2012 年至 2016 年,任北京思美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监事;
2014 年至今,任宁波十禾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4 年至 2019 年,
任云中阅美(已于 2019 年 4 月注销)执行董事、经理;2014 年至今,任宁波丹
瑞执行事务合伙人;2014 年至今,任宁波聚美军成执行事务合伙人;2015 年至
今,任宁波知行军执行事务合伙人;2015 年至今,任宁波客至上执行事务合伙
人;2016 年至 2019 年,任江夏逸美执行董事、经理;2016 年至今,任诺博特生
物董事长;2016 年至 2019 年,任在声生物(已于 2019 年 5 月注销)执行董事、
经理;2016 年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 年至今,任融知生物经理;
2020 年 2 月至今担任东方美客董事长。

3、王兰柱

1964 年 12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澳大利亚蒙纳士
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后,1987 年至 1992
年在国际贸易研究院工作,1993 年至 2007 年在央视索福瑞媒介研究公司任总
经理,2007 年至今任北京迈瑞科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至 2016
年任爱美客有限董事,2012 年至 2018 年任北京蓝坤星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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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2013 年至今任北京迈瑞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4 年至
2018 年任北京信长城技术研究院理事,2015 年至今任北京思佳正宜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5 年至今任北京中传数广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
经理,2016 年至今发行人董事,2018 年至今任北京众瑞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2018 年至今任领施(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至 2019 年任
北京励合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 年至今任南京合励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2018 年至今任北京仁聚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4、简勇

1968 年 8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吉林大学经济管理
学院本科学历,1990 年至 1992 年于长春市物价管理局工作,1992 年至 1997 年
担任中国惠通集团总公司业务经理、部门经理,1997 年至 1998 年担任海南达讯
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8 年至今担任海南新境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6 年至今在公司担任董事和董事会秘书。

5、林新扬

1965 年 5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公开大学工商
管理硕士,2004 年 1 月至 2005 年 3 月担任福州市商业银行总行公司金融部高
级主管,2005 年 3 月至 2008 年 11 月担任北京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8 年 11 月至 2011 年 11 月担任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2011 年 11 月至 2013 年 1 月担任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3 年 1 月至今担任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
董事会秘书,2013 年 3 月至今担任大连九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 7
月至今担任内蒙古佳瑞米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 12 月至今担任大连
九信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至今在公司担任董事,2018 年 1 月至今担
任大连九信农化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3 月至今担任大连九信作物科学有限公
司董事,2018 年 9 月至今中融上市企业会展中心有限公司董事。

6、赵晋

1976 年出生,男,硕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Washington
University In St. Louis 工商管理学专业、Vrije University Brussels 分子生物学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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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 年至 2015 年历任 VIVO Ventures 高级经理、副总裁、
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2015 年 6 月至今任南京优科生物医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2015 年 7 月至今任 LYFE Capital 董事、济佰(上海)企业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济鑫(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济振(上
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济峰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兼总经理、嘉兴济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 年
8 月至今任广东博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10 月至今任济升(上海)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 年 12 月至今任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3 月至今任北京华亘安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嘉宝仁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8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
杭州康基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8 月至今任苏州安德佳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1 月至今任上海济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8 年 11 月至今任浙江医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
董事。

7、刘勇

1967 年 9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2002 年 8 月至 2008 年 9 月及 2014 年 9 月至今任苏
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 年 12 月至今任江苏中欧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 9 月至今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5 年 3 月至今
任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
江苏荣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10 月至今任美年大健康产业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4 月至
今任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陈重

1956 年 4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
学院金融博士,1982 年至 1995 年任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副主任、主任,任中
国企业报社社长,任中国企业管理科学基金会秘书长,1996 年至 2001 年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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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党委副书记,2001 年至 2003 年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
秘书长,2003 年至 2008 年任中国企业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2008 年至 2019 年
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 年至 2017 年任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 年至 2016 年任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2 年至 2016 年任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至 2016 年任重庆
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3 月至今任明石旅游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2015 年 4 月至今任明石创新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至今
任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至今任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2015 年 5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6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东方红航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11 月至今任
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8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首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9、李艳芳

1964 年 5 月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
院经济法博士,1985 年 7 月至 1987 年 8 月任陕西财经学院财经系(现合并入西
安交通大学)教师,1989 年 1 月至 1990 年 7 月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助教,1990
年 7 月至 1995 年 7 月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讲师,1995 年 7 月至 2005 年 7 月
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法学院副教授,2005 年 7 月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
院教授,2016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6 月至今任北京航天宏图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2 月至今任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姓名 在本公司职务 任职期间
张政朴 监事会主席 2019 年 6 月至 2022 年 6 月
冯瑞瑞 职工监事 2019 年 6 月至 2022 年 6 月
张雅宁 职工监事 2019 年 6 月至 2022 年 6 月


1、张政朴

1947 年 8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高分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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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硕士,1981 年至 1988 年任南开大学元素所讲师,1988 年至 1990 年任英国兰
卡斯特大学化学系访问学者,1992 年至 1993 年任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化学系高级
访问学者,1990 年至 2012 年任南开大学高分子化学研究所副教授、教授,2013
年退休,2013 年至 2016 年 6 月任爱美客有限高级顾问,2016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
高级顾问,2016 年 6 月 17 日至 2017 年 2 月 21 日任爱美客有限监事,2017 年 2
月 21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3 日任公司董事,2018 年 10 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监事会
主席。

2、冯瑞瑞

1980 年 8 月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首都经贸大学会计
学本科,1998 年 8 月至 2002 年 4 月,任北京金鼎立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会计,
2002 年 5 月至 2006 年 8 月,任北京市密云县经济开发区总公司会计,2006 年 9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北京北纬机电技术有限公司会计,2007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
注册经理,2008 年至今任北京瑞雪儿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09 年 10 月至
2019 年任江夏逸美监事,2011 年至 2016 年任宏宫会监事,2014 年至 2019 年任
云中阅美监事,2016 年 5 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监事。

3、张雅宁

1990 年 6 月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陕西理工学院汉语
言文学本科,2013 年 11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天赋明德(北京)房地产投资管理
顾问有限公司行政助理,2015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的证券事务专员,2018 年 9 月
至今在公司担任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在本公司职务 任职期间
石毅峰 董事、总经理 2019 年 6 月至 2022 年 6 月
简勇 董事、董事会秘书 2019 年 6 月至 2022 年 6 月
尹永磊 副总经理、生产总监 2019 年 6 月至 2022 年 6 月
勾丽娜 副总经理、销售总监 2019 年 6 月至 2022 年 6 月
赵双泓 财务总监 2019 年 6 月至 2022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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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毅峰

具体简历见本节“(一)董事会成员”。

2、简勇

具体简历见本节“(一)董事会成员”。

3、尹永磊

1982 年 9 月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药科大学药物
制剂本科学历,2005 年 7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职于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07 年 7 月至 2007 年 8 月任职于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2007 年 9 月至今
历任公司检验员、生产部经理、生产总监、公司副总经理。主导公司已上市产品
的规模化生产工艺开发及转化,主要包括透明质酸钠凝胶类产品混合工艺、灌装
工艺、灭菌工艺及聚对二氧环己酮面部埋植线组装工艺等。作为生产转换负责人,
参与了“生物可降解新材料北京市工程实验室”的建立和验收,以及“十三五”
规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型颌面软硬组织修复材料研发”项目。

4、勾丽娜

1982 年 6 月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中央党校经济
管理大专学历,2003 年 3 月至 2009 年 12 月历任华旗资讯科技有限公司店长、
商场 F 类负责人、事业部经理、大客户经理、分公司经理、项目经理、电子商务
经理,2010 年至 2016 年 6 月,任爱美客科技大区经理、销售总监,2016 年 6 月
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和销售总监。

5、赵双泓

1978 年 11 月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交通大学会
计学专业硕士学位,2006 年至 2011 年,任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
统计科科长,2011 年至 2015 年任华润医药(上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
年至 2017 年任北京京东方多媒体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 年 12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北京京东方多媒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
任北京京东方智慧商务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京东方智
慧物联有限公司(原名为京东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1 月至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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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0 月任北京京东方艺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至 2018 年任西藏天晟泰
丰药业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18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1、尹永磊

具体简历见本节“(三)高级管理人员”。

2、陈雄伟

1987 年 2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师范大学生物
学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硕士,医疗器械中级工程师,自 2013 年起在爱美客有限和
公司任职,现任公司研发部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主导了“注射用透明质酸钠
复合溶液”产品的研究开发及注册上市,以及“医用生物补片”等项目的研发。
已作为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4 项。

3、张堃

1983 年 3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高分子化
学与物理专业博士,蒙特利尔大学化学系博士后,医用材料器械高级工程师。2013
年 5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上海滇虹药业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自 2014 年起在爱
美客有限和公司任职,现任公司研发部项目经理。主导了“医用透明质酸钠-羟
丙基甲基纤维素凝胶”、“聚对二氧环己酮面部埋植线”等产品的研发、生产转
化及注册上市。已作为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3 项,发表国内核心期刊文献 3
篇。

4、李睿智

1985 年 10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高分子化
学与物理专业博士,医疗器械高级工程师,自 2015 年起在爱美客有限和公司任
职,现任公司研发部项目经理,参与了“医用聚羧甲基葡糖胺聚糖凝胶项目”等
研发项目,已作为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17 项,发表国内核心期刊文献 1 篇。

除简军女士与简勇先生系姐弟关系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与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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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公司设立、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创业或从业历程

对公司设立、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简军、石毅
峰等,其主要创业或从业经历详见本节“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
人员除在公司、子公司及合营公司以外的兼职情况如下:


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与
姓名 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名称
职务 本公司关系
石毅峰和简
执行事务
十禾一投资 军各持有其
合伙人
50%出资份额
执行事务
知行军投资 公司股东
合伙人
执行事务
董事、总经 客至上投资 公司股东
石毅峰 合伙人

执行事务
丹瑞投资 公司股东
合伙人
执行事务
聚美军成 公司股东
合伙人
大连索华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
注 执行董事 关联方

海南新境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关联方
董事、董事 海南达迅航空客货代理有限公 董事长兼
简勇 注 关联方
会秘书 司 经理

海南慧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北京瑞沃迪国际教育科技发展 执行董事
关联方
有限公司 兼经理
北京澜坤星才文化传播有限公 执行董事
关联方
司 兼经理
北京思佳正宜科技发展有限公 执行董事
关联方
王兰柱 董事 司 兼经理
执行董事
北京中传数广控股有限公司 关联方
兼经理
执行董事
北京迈瑞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方
兼经理
北京亮易科室内环境污染治理 监事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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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与
姓名 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名称
职务 本公司关系
技术有限公司
西禾加(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
董事 关联方

北京中传数广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关联方
北京百年厚德文化发展有限责
董事 关联方
任公司
北京金远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经理 关联方
执行董事
北京众瑞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方
兼经理
北京融金堂投资企业(有限合 执行事务
关联方
伙) 合伙人
北京仁聚信科技中心(有限合 执行事务
关联方
伙) 合伙人
北京励合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南京合励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北京仁信证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上海超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无
北京信长城技术研究院 理事 无
董事兼董
九州通 公司股东
事会秘书
大连九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内蒙古佳瑞米精细化工有限公
董事 关联方

林新扬 董事 大连九信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大连九信农化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大连九信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中融上市企业会展中心有限公
董事 关联方

济鑫(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
执行董事 关联方
公司
济升(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
执行董事 关联方
公司
济峰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 执行董事、
关联方
公司 总经理
赵晋 董事 济振(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
执行董事 关联方
公司
嘉兴济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 执行董事、
关联方
司 总经理
济佰(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
执行董事 关联方
公司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 董事 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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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与
姓名 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名称
职务 本公司关系

南京优科生物医药集团股份有
董事 关联方
限公司
北京嘉宝仁和医疗科技有限公
董事 关联方

北京华亘安邦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执行事务
济峰(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合伙人委 关联方
企业(有限合伙)
派代表
执行事务
济峰闻钛(上海)投资管理中心
合伙人委 关联方
(有限合伙)
派代表
执行事务
济峰济科(上海)投资管理中心
合伙人委 关联方
(有限合伙)
派代表
执行事务
济峰济洋(上海)投资管理中心
合伙人委 关联方
(有限合伙)
派代表
执行事务
济峰二期(上海)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人委 关联方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派代表
执行事务
上海济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合伙人委 关联方
业(有限合伙)
派代表
执行事务
上海济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合伙人委 关联方
业(有限合伙)
派代表
执行事务
上海济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合伙人委 关联方
业(有限合伙)
派代表
执行事务
上海济蓉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
合伙人委 关联方
限合伙)
派代表
执行事务
上海济亘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合伙人委 关联方
业(有限合伙)
派代表
上海济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
执行董事 关联方

苏州安德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执行事务
嘉兴济峰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
合伙人委 关联方
业(有限合伙)
派代表
执行事务
福州济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合伙人委 关联方
限合伙)
派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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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与
姓名 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名称
职务 本公司关系
执行事务
苏州济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合伙人委 关联方
限合伙)
派代表
广东博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执行事务
上海济甄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合伙人委 关联方
业(有限合伙)
派代表
执行事务
上海济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合伙人委 关联方
业(有限合伙)
派代表
浙江医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LYFE Capital (Hongkong)
董事 关联方
Limited
LYFE Capital Surgical (Hong
董事 关联方
Kong) Limited
LYFE Capital Blue Rocket (Hong
董事 关联方
Kong) Limited
Gannett Peak Limited 董事 公司股东
维梧鸿尔投资管理咨询(上海)
监事 无
有限公司
维梧楷尔投资管理咨询(上海)
监事 无
有限公司
维梧理尔投资管理咨询(上海)
监事 无
有限公司
维梧百通投资管理咨询(上海)
监事 无
有限公司
维梧鸿康投资管理咨询(上海)
监事 无
有限公司
礼兴投资管理咨询(上海)有限
监事 无
公司
简兴投资管理咨询(上海)有限
监事 无
公司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教授 无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李艳芳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关联方

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
独立董事 关联方
限公司
道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 董事长 关联方
北京东方红航天生物技术股份
独立董事 关联方
有限公司
陈重 独立董事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联方
明石创新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
董事 关联方
司(股票代码:832924.OC)
明石旅游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
董事 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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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单位 兼职单位与
姓名 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名称
职务 本公司关系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无
江苏中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合伙人 无
通合伙)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关联方
公司
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
刘勇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关联方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
独立董事 关联方
限公司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关联方
公司
苏州天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注 董事 关联方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企业已被吊销,至今尚未注销

除上述已披露情况外,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不存在在其他单位兼职的情况。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的亲属关



除公司简军女士与简勇先生系姐弟关系以外,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亲属关系。


(八)发行人董事、监事的提名和选聘

1、董事的提名和选聘

2016 年 6 月,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经公司股东简军提名,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选举简军、石毅峰、王兰柱、汤胜河、简勇为第一届董事会董
事。同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简军为董事长。

2016 年 11 月,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公司股东简军提
名,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选举林新扬为公司董事,选举刘勇、陈重、李艳芳为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 12 月,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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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选举 Qinheng Huang(黄钦恒)为公司董事。

2017 年 2 月,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
名,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选举张政朴为公司董事。

2018 年 10 月,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公司股东简军提
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选举赵晋为公司董事。

2019 年 6 月,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
名,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选举简军、石毅峰、王兰柱、简勇、林新扬和赵晋为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刘勇、陈重、李艳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监事的提名和选聘

2016 年 5 月,经爱美客有限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卓加、冯瑞瑞为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次月,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经公司股东简
军提名,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选举张政朴为公司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卓加、冯瑞
瑞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同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政朴
为监事会主席。

2017 年 2 月,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公司股东简军提名,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选举苑丰为公司监事。同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选
举苑丰为监事会主席。

2018 年 9 月,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张雅宁为公司职工代表
监事。

2018 年 10 月,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公司股东简军提
名,同意选举张政朴为公司监事。同月,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选
举张政朴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9 年 5 月,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冯瑞瑞和张雅宁为公司
职工代表监事。2019 年 6 月,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公司股
东简军提名,同意选举张政朴为公司监事;同月,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选举张政朴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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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和董事会依
法定程序产生,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


九、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签定的协议、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其履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在公司专职并领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核心人员均与本公司签署了劳动聘用合同;同时作为公司技术人员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本公司签署了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
议。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合同或协议均履行正常,不存在违约情形。

除上述合同或协议以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
本公司之间未签订其他重大商业协议。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投
资者保护”之“五、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的变动情况

(一)公司董事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

董事会
时间 成员 职位 变动原因
人数
简军 董事长
王兰柱 董事
简勇 董事
石毅峰 董事
2018.1 至
张政朴 董事 9 -
2018.10
林新扬 董事
刘勇 独立董事
陈重 独立董事
李艳芳 独立董事
2018.10 简军 董事长 9 公司引入的新股东 Gan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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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时间 成员 职位 变动原因
人数
至 2019.6 王兰柱 董事 Peak Limited 委派赵晋担
任公司董事
简勇 董事
石毅峰 董事
赵晋 董事
林新扬 董事
刘勇 独立董事
陈重 独立董事
李艳芳 独立董事
简军 董事长
王兰柱 董事
简勇 董事
石毅峰 董事 第一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
2019.6 至 满,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成
赵晋 董事 9
今 员,具体董事成员未发生
林新扬 董事 变动
刘勇 独立董事
陈重 独立董事
李艳芳 独立董事

2016 年 6 月,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简军、王兰柱、汤胜河、
简勇、石毅峰为公司董事。同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选举简军为
公司董事长。

2016 年 11 月,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选举新增林新扬为公司非独立董事,选举新增刘勇、陈重、李艳芳为公司独
立董事。

2016 年 12 月,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汤胜河辞去公
司董事职务,并选举 Qinheng Huang(黄钦恒)为公司董事。

2017 年 2 月,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 Qinheng Huang
(黄钦恒)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并选举张政朴为公司董事。

2018 年 10 月,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张政朴辞去公
司董事职务,并选举赵晋为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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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6 月,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
名,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选举简军、石毅峰、王兰柱、简勇、林新扬和赵晋为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刘勇、陈重、李艳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监事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

监事会
时间 成员 职位 变动原因
人数
苑丰 监事会主席
2018.1 至
卓加 监事 3 -
2018.10
冯瑞瑞 监事
张政朴 监事会主席
2018.9/2018.10 因工作变动,苑丰和卓
冯瑞瑞 监事 3
至 2019.6 加辞去监事职务
张雅宁 监事
张政朴 监事会主席 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任期
届满,选举第二届监事
2019.6 至今 冯瑞瑞 监事 3
会成员,具体监事未发
张雅宁 监事 生变动

2016 年 6 月,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张政朴为公司股东代表
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卓加、冯瑞瑞共同组成股份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

2017 年 2 月,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张政朴辞去公司
监事职务,选举苑丰为公司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选
举苑丰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8 年 9 月,鉴于卓加辞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通过,选举张雅宁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2018 年 10 月,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选举张政朴为
公司监事。2018 年 10 月,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选举张政朴为公
司监事会主席。

2019 年 6 月,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公司监事会提名,
同意选举张政朴为公司监事;同月,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冯瑞瑞
和张雅宁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同月,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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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朴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

高级管理
时间 成员 职位 变动原因
人员人数
石毅峰 总经理
尹永磊 副总经理
2018.1 至
勾丽娜 副总经理 5 -
2018.3
汤胜河 财务负责人
简勇 董事会秘书
总经理、财务负责
石毅峰

2018.3 至 尹永磊 副总经理
4 汤胜河辞职
2018.9
勾丽娜 副总经理
简勇 董事会秘书
石毅峰 总经理
尹永磊 副总经理
2018.9 至 聘任赵双泓为公司财务
勾丽娜 副总经理 5
2019.6 负责人
赵双泓 财务负责人
简勇 董事会秘书
石毅峰 总经理
尹永磊 副总经理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
2019.6 至
勾丽娜 副总经理 5 续聘高级管理人员,具体

人员未发生变动
赵双泓 财务负责人
简勇 董事会秘书

2016 年 6 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任石毅峰担任公司总经
理,经总经理提名聘任尹永磊、勾丽娜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简勇担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聘任石毅峰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2017 年 8 月,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同意石毅峰辞去公
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聘任汤胜河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2018 年 3 月,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同意汤胜河辞去
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和石毅峰代行公司财务负责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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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9 月,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同意聘任赵双泓
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2019 年 6 月,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同意聘任石毅峰为
公司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聘任简勇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赵双泓为公司财务负
责人、尹永磊和勾丽娜为公司副总经理。

除以上变动情况外,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未发生其
他变化。

综上所述,近两年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上
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化系为加强公司的治理水平,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其他
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
人员不存在与公司及其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情况。上述人员的对外投资与公司不
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
亲属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
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1、直接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 职务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简军 董事长 37,215,746 41.35%
2 王兰柱 董事 4,368,762 4.85%
3 张政朴 监事 1,638,286 1.82%
4 简勇 董事、董事会秘书 2,912,508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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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 职务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5 石毅峰 董事、总经理 5,825,016 6.47%


2、间接持股情况

单位:%
出资比例 折合持
序 股东 有爱美
职务 丹瑞 聚美 客至上 知行军
号 姓名 九州通 客股份
投资 军成 投资 投资 比例
1 简军 董事长 - 50.0000 - 42.3150 43.7380 9.3997
董事、总
2 石毅峰 - 50.0000 7.3100 45.7306 47.7237 10.0546
经理
3 林新扬 董事 0.0234 - - - - 0.0006
4 冯瑞瑞 监事 - - - - 0.5691 0.0488
5 尹永磊 副总经理 - - - - 1.1380 0.0975
6 勾丽娜 副总经理 - - - 1.7076 - 0.0975
研发部项
7 李睿智 - - - - 0.5691 0.0488
目经理
研发部经
8 陈雄伟 - - - - 0.5691 0.0488

研发部项
9 张堃 - - - - 0.5691 0.0488
目经理
10 尹永晶 财务人员 - - - - 0.5691 0.0488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
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亦不存在其他
有争议的情况。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


(一)薪酬组成

公司内部董事、内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工资及奖金构成,并依据
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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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薪酬确定依据及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薪酬计划及绩效考评结果,提出具体薪
酬指标,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所领取的津贴,参照资本市
场中独立董事津贴的一般水平拟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确定。

其他核心人员薪酬由工资及奖金构成,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
核结果确定。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薪酬计划及绩效考评结果,提出具体薪酬指标,
经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薪酬的确定同时兼顾对外具有竞争力,对内具有公平性,合理控制薪资成本。
上市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营业绩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以及所在地
区员工薪酬水平,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相应调整以保持一定的竞争力。


(三)最近三年内薪酬总额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重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
员的薪酬总额及其占各期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薪酬总额(万元) 1,163.73 793.90 781.57
利润总额(万元) 35,079.33 14,545.50 9,370.19
金额占比 3.32% 5.46% 8.34%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2019 年度从公

司及其关联企业领取薪酬情况

2019 年度,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本公司
及子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

2019 年度在公司领取
是否在实际控制人控
姓名 职务 的税前薪酬总额
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万元)
简军 董事长 154.80 否
王兰柱 董事 8.43 否
赵晋 董事 8.43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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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在公司领取
是否在实际控制人控
姓名 职务 的税前薪酬总额
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万元)
简勇 董事、董事会秘书 58.74 否
石毅峰 董事、总经理 176.03 否
林新扬 董事 8.43 否
刘勇 独立董事 13.30 否
陈重 独立董事 13.30 否
李艳芳 独立董事 13.30 否
张政朴 监事会主席 13.20 否
张雅宁 职工监事 16.04 否
冯瑞瑞 职工监事 34.77 否
尹永磊 副总经理、生产总监 131.18 否
勾丽娜 副总经理、销售总监 219.64 否
赵双泓 财务负责人 109.24 否
李睿智 研发部项目经理 36.82 否
陈雄伟 研发部经理 71.91 否
张堃 研发部项目经理 76.17 否

王兰柱系公司股东,持有股份 4,368,762 股,持股比例为 4.8542%,于 2011
年至今任职公司董事,林新扬于 2016 年至今在公司担任董事,同时任九州通董
事和董事会秘书等,通过九州通间接持股比例为 0.0006%。两名董事为股东提名
委托的董事,除担任董事外,在公司未任其他职务,所以薪酬较低。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享受的其他待

遇和退休金计划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
人员除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外,无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六)发行人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

和执行情况

1、客至上投资、知行军投资及其合伙人入股发行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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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目前的股东客至上投资、知行军投资为员工持股平台。该两个员工持股
平台于 2015 年 8 月通过认缴发行人增资分别持有爱美客有限 70.6 万元出资、
105.9 万元出资。该两家持股平台对爱美客有限的增资价格以爱美客有限增资时
的净资产为参考依据,协商确定每出资为 9.95 元。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
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16]第 010410 号《北京爱美客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实施内部股权激励涉及北京爱美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书》,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爱美客有限的全部股东权益
评估值为 4.5 亿元,每出资公允价值为 38.25 元。对于增资价格与公允价值差额
部分,公司已确认为当年的费用。

2016 年 6 月,爱美客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客至上投资、知行军
投资以其拥有爱美客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折为股份公司的 513.9720 万股、
770.9580 万股。

客至上投资、知行军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均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销售骨干
人员、技术骨干人员和部分入职年限较长的员工,其出资额是根据激励对象的职
位、对发行人贡献程度和入职年限综合考虑确定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客至上投资、知行军投资合伙人在发行人任职
及其取得股权的情况具体如下:

持有持股
序 合伙人 在发行人 折算取得发行
合伙人性质 任职时间 平台的份
号 姓名 任职情况 人股权的价格
额(万元)
客至上投资
1 石毅峰 普通合伙人 总经理 2010.1-至今 9.95 元/出资 321.326
2 简军 有限合伙人 董事长 2010.1-至今 9.95 元/出资 297.326
3 勾丽娜 有限合伙人 副总经理 2010.2-至今 9.95 元/出资 12.000
4 张乐 有限合伙人 销售人员 2011.10-至今 9.95 元/出资 6.000
5 张丹丹 有限合伙人 销售人员 2013.9-至今 9.95 元/出资 6.000
6 俞静 有限合伙人 销售人员 2011.5-至今 9.95 元/出资 6.000
7 杨昱堃 有限合伙人 销售人员 2012.10-至今 9.95 元/出资 6.000
8 田亚军 有限合伙人 销售人员 2010.10-至今 9.95 元/出资 6.000
9 索永春 有限合伙人 销售人员 2010.7-至今 9.95 元/出资 6.000
10 潘芳 有限合伙人 销售人员 2010.3-至今 9.95 元/出资 6.000
11 刘涛 有限合伙人 销售人员 2013.5-至今 9.95 元/出资 6.000
12 刘博 有限合伙人 销售人员 2010.3-至今 9.95 元/出资 6.000
13 李大宇 有限合伙人 销售人员 2012.11 至今 9.95 元/出资 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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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持股
序 合伙人 在发行人 折算取得发行
合伙人性质 任职时间 平台的份
号 姓名 任职情况 人股权的价格
额(万元)
14 杜晓轩 有限合伙人 销售人员 2013.7-至今 9.95 元/出资 6.000
15 陈娟 有限合伙人 销售人员 2012.8-至今 9.95 元/出资 6.000
合计持有持股平台的份额:702.652 万元
知行军投资
1 石毅峰 普通合伙人 总经理 2010.1-至今 9.95 元/出资 502.989
2 简军 有限合伙人 董事长 2010.1-至今 9.95 元/出资 460.989
3 尹永磊 有限合伙人 副总经理 2007.8-至今 9.95 元/出资 12.000
4 张堃 有限合伙人 项目经理 2014.4-至今 9.95 元/出资 6.000
5 陈雄伟 有限合伙人 研发部经理 2013.7-至今 9.95 元/出资 6.000
6 李睿智 有限合伙人 项目经理 2015.6-至今 9.95 元/出资 6.000
7 杜培 有限合伙人 产品部经理 2010.3-至今 9.95 元/出资 6.000
8 张容丽 有限合伙人 总经理助理 2011.2-至今 9.95 元/出资 6.000
9 冯瑞瑞 有限合伙人 注册经理 2010.7-至今 9.95 元/出资 6.000
市场运营经
10 许哲 有限合伙人 2013.1-至今 9.95 元/出资 6.000

11 徐艳彬 有限合伙人 产品组组长 2011.9-至今 9.95 元/出资 6.000
12 任旭 有限合伙人 生产部经理 2012.9-至今 9.95 元/出资 6.000
质量控制部
13 刘彬 有限合伙人 2012.6-至今 9.95 元/出资 6.000
经理
工程设备部
14 朱永水 有限合伙人 2014.4-至今 9.95 元/出资 6.000
经理
人力资源部
15 陈开宇 有限合伙人 2010.7-至今 9.95 元/出资 6.000
经理
16 尹永晶 有限合伙人 财务人员 2010.5-至今 9.95 元/出资 6.000
合计持有持股平台的份额:1,053.978 万元

上述员工入股时资金来源于各出资人个人薪金及家庭积累,资金来源合法
合规,不存在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也不存在股权纠纷或潜
在纠纷。

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各出资人通过直接持有客至上投资或知行军投资的出
资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特殊安排。

2、客至上投资、知行军投资的管理模式及合伙人变动情况

根据客至上投资、宁波执行军的《持股管理办法》,持股平台的管理内容
主要如下:

(1)持股人通过持有客至上投资、知行军投资的出资份额而间接持有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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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股权;

(2)持股人员同意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变更以执行事务合伙人确定为准;

(3)持股人员限售期为发行人上市后 3 年;

(4)限售期满,客至上投资、知行军投资应就当年的股份出售等事项召开
决策会议并作出决议,其出售股份不应超过相关法规所限定的最高额,具体出
售事宜的操作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实施;

(5)如持股人员在发行人上市前以及上市后的限售期内离职,则不享受基
于该部分出资应享有的权利和收益;如在发行人上市之日起三年后离职,则有
权继续持有持股平台出资并享有基于该部分出资应享有的全部权益和收益;

(6)在发行人上市前,持股人员转让其出资份额的价格等于其取得该出资
份额时支付的价款,即不考虑任何增值和收益,按起初入资原值转让退出;如
在发行人上市后、限售期内离职,持股人员自愿将所持全部出资转让,收益以
签订转让合同之日银行同期固定存款利率的 2 倍计算;

(7)无论发行人上市前还是上市后,出资份额转让的受让方均为执行事务
合伙人石毅峰或其指定的人员;

(8)持股人员不得质押所持有的出资份额,亦不得在所持出资额上以任何
形式设置任何其他形式的权利负担。

客至上投资的原合伙人黄豪祥、黎特、吴东华、郭宾因从发行人离职,将
其持有的出资份额均转让予石毅峰;知行军投资原合伙人乔连富、胡晓海、韩
楚、肖光礼、卓加、张秀明、张莹因从发行人离职,将其持有的出资份额均转
让予石毅峰。

客至上投资、知行军投资就上述出资份额的转让均由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
决定书、签署《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石毅峰向所有的转让方均足额支付相
关的转让款,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

客至上投资、知行军投资作为员工持股平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
业法》依法设立登记,合伙人及出资份额的变动均已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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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员工现时持有客至上投资、知行军投资
的财产份额真实、合法、有效。

3、客至上投资、知行军投资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

根据客至上投资、知行军投资的《持股管理办法》,持股人员限售期为发
行人上市后 3 年。

客至上投资、知行军投资就发行人本次上市出具的股份锁定期承诺如下
“A、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

B、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C、本企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
章程关于股份限制流通的其他规定。”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客至上投资、知行军投资的合伙人均为发行
人员工,其设立及历次变更均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员工现时持有客至上投资、知行军投资的财产份额真实、合法、
有效;持股平台各出资人的资金来源于各出资人个人薪金及家庭积累,资金来
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亦不存在股权
纠纷或潜在纠纷;客至上投资、知行军投资对其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已作出自发
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锁定 36 个月的限售规定符合客至上投资、知行
军投资的《持股管理办法》以及《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政策性的规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其他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如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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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他制度安排。


十四、发行人员工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
司及其子公司合计在册员工人数分别为 250 人、289 人及 315 人。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员工构成情况如下:

1、按专业结构划分

专业类别 员工人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行政管理人员 63 20.00%
生产人员 65 20.63%
研发与技术人员 72 22.86%
营销人员 115 36.51%
合计 315 100.00%


2、按年龄划分

年龄类别 员工人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25 岁及以下 53 16.83%
25~35 岁(含 35 岁) 196 62.22%
35~45 岁(含 45 岁) 51 16.19%
45 岁以上 15 4.76%
合计 315 100.00%


3、按学历划分

学历类别 员工人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博士 6 1.90%
硕士 43 13.65%
本科及大专 234 74.29%
大专以下 32 10.16%
合计 315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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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员工社会保障情况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员工签订劳
动合同,员工根据劳动合同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
公司合理安排员工的劳动及工资报酬等,并根据国家有关社会保障的政策和属
地化管理的要求参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1)报告期内,公司各年五险一金的缴纳人数及占比情况如下: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员工总人数 A 315 289 250
实际参保人数 B
312 286 244
(B=A-D+C)
其中:当月离职但仍缴费人数 C 5 7 1
实际参保比例 99.04% 98.96% 97.60%

社会保险 未参保人数 D 8 10 7
未参保比例 2.54% 3.46% 2.80%
企业缴纳总额
1,260.83 986.59 658.70
(万元)
个人缴纳总额
418.85 331.85 178.35
(万元)
实际参保人数 E
311 285 243
(E=A-G+F)
其中:当月离职但仍缴费人数 F 5 7 1
实际参保比例 98.73% 98.62% 97.20%

住房公积金 未参保人数 G 9 11 8
未参保比例 2.86% 3.81% 3.20%
企业缴纳总额
501.93 397.32 281.37
(万元)
个人缴纳总额
501.93 397.32 281.37
(万元)

根据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员工人数和员工总数存
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如下:1)公司存在聘请退休人员和外籍员工的情况,按
照规定无需为该等人员缴纳社保/公积金;2)当月下半旬新入职员工,按照规
定仍应由上一家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公积金,公司无需缴纳;3)当月入职新员
工,上一家单位还未及时为其注销社保/公积金缴费账户,公司无法为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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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4)当月下半旬离职员工,按照规定公司仍需要为其缴纳当月的社保公积
金。

(2)企业和个人的缴费比例、企业和个人的缴纳总额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企业缴纳比例 16%、19% 19% 19%
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缴纳比例 8% 8% 8%
企业缴纳比例 10% 10% 10%
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缴纳比例 2%+3 元 2%+3 元 2%+3 元
企业缴纳比例 0.2%/0.4%/0.9% 0.2%/0.4%/0.9% 0.2%/0.4%/0.9%
工伤保险
个人缴纳比例 - - -
企业缴纳比例 0.8% 0.8% 0.8%
失业保险
个人缴纳比例 0.2% 0.2% 0.2%
企业缴纳比例 0.8% 0.8% 0.8%
生育保险
个人缴纳比例 - - -
企业缴纳比例 12% 12% 12%
住房公积金
个人缴纳比例 12% 12% 12%
注:2019 年 5 月起由 19%调整为 16%
注:公司员工主要在在北京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上述缴费比例为北京员工的缴纳比例

(3)报告期内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应缴和实缴差异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社会保险 - - 185.11
住房公积金 - - 0.00
合计差异金额 - - 185.11
合计差异金额占当
- - 2.41%
期净利润比例

由上表可见,差异金额占报告期内各期净利润的比例较低,各期差异金额
分别为 185.11 万元、0 万元和 0 万元,分别占当期净利润的 2.41%、0.00%和
0.0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军已出具相关承诺,若应相关主管部门的
要求或决定,公司因上市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执行情况而需履行补缴义
务、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其愿承担公司由此产生的相关赔付责任,并不再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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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追索相关赔付金额。因此若需补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亦不会对公司的业绩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及各子公司所在地的社保主管部门已出具证明,确认公司及其子公司
已经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为员工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
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不存在处罚的情形。

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已出具证明,确认公司及子
公司的住房公积金已正常缴存,未出现被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
况。

5、残疾员工情况

报告期内,存在雇佣残疾员工的情形,残疾人工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工资总额(万元) 11.44 8.11 4.23
年度平均人数 3.25 2.33 1.42
平均工资(万元/年) 3.52 3.48 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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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营业务

公司是国内生物医用软组织修复材料领域的创新型领先企业。公司立足于生
物医用材料的研发和转化,致力于重组蛋白和多肽等生物医药的开发,已成功实
现注射类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及聚对二氧环己酮面部埋植线的产业化,并建立了
医用几丁糖、聚乳酸等生物医用材料的产品技术转化平台,产品临床应用涵盖医
疗美容、外科修复以及代谢疾病治疗等领域。

公司是首家取得国家药监局批准用于面部软组织修复的注射用透明质酸钠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的国内企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拥有五款获国家药监
局批准的 III 类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为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的同类产品
最多的企业。公司五款产品在配方组份、注射部位、注射体验等方面有所不同,
能够满足多个细分市场的消费需求。此外,公司已于 2019 年 5 月取得聚对二氧
环己酮面部埋植线的 III 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为首款取得国家药监局批准的面
部埋植线产品。

公司重视研发投入和产品开发,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建有生物可降解新
材料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公司作为牵头单位参与了国家科学技术部“十三五”规
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型颌面软硬组织修复材料研发”项目。截至报告期末,
公司拥有 37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20 项。

2、主要产品

(1)公司在产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自主研发的产品主要针对面部、颈部褶皱皮肤的修复。公司产品主要面
向医疗机构的整形外科、美容外科、皮肤科等科室,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
由经过培训的医生注射于面部及颈部,修复皱纹及凹陷组织;聚对二氧环己酮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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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埋植线产品由经过培训的医生植入皮下脂肪层,为浅层脂肪提供支撑,从而改
善鼻唇沟皱纹。公司主要产品如下表所示:

产品通用名
产品类别 图示 批准上市时间 备注
(商品名)

医用羟丙基甲基纤 国内首款透明质
维素-透明质酸钠溶 2009 年 10 月 酸钠类注射填充
液(逸美) 剂


医用含聚乙烯醇凝
国内首款含 PVA
胶微球的透明质酸
2012 年 10 月 微球的透明质酸
钠-羟丙基甲基纤维
钠注射填充剂
素凝胶(宝尼达)




注射用修饰透明质 国内首款含利多
酸钠凝胶(爱芙莱、 2015 年 04 月 卡因的透明质酸
爱美飞) 钠注射材料
Ⅲ类医疗
器械




国内首款用于修
注射用透明质酸钠
2016 年 12 月 复颈纹的复合注
复合溶液(嗨体)
射材料


医用透明质酸钠-羟 新型针对褶皱皮
丙基甲基纤维素凝 2016 年 12 月 肤修复的复合注
胶(逸美一加一) 射材料



聚对二氧环己酮面 国内首款面部埋
2019 年 5 月
部埋植线(紧恋) 植线产品



公司产品市场定位精准,每款产品各具特色,在技术运用、适用范围、注射
/植入层次上有所区别,满足了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公司六款产品的特点如下
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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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通用名(商品名) 核心技术 适用范围 注射/植入层次
医用羟丙基甲基纤维
多组分复合仿基质水 皮肤真皮深层至皮下
素-透明质酸钠溶液 额部、鼻唇部
凝胶技术 浅层
(逸美)
医用含聚乙烯醇凝胶
多组分复合仿基质水
微球的透明质酸钠- 皮肤真皮深层至皮下
凝胶技术、水密型微 额部、鼻唇部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凝 浅层
球悬浮制备技术
胶(宝尼达)
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
固液渐变互穿交联技
钠凝胶(爱芙莱、爱 鼻唇沟 皮肤真皮中层至深层

美飞)
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复
组织液仿生技术 颈部 皮内真皮层
合溶液(嗨体)
医用透明质酸钠-羟 多组分复合仿基质水
皮肤皮下浅层至深层
丙基甲基纤维素凝胶 凝胶技术、固液渐变 额部、鼻唇沟
之间
(逸美一加一) 互穿交联技术
聚对二氧环己酮面部
恒水精准切割技术 鼻唇沟 皮下脂肪层
埋植线(紧恋)

(2)公司在研主要产品情况

产品名称 产品功能及用途 产品类别 研发阶段
医用含修饰聚左旋
III 类
乳酸微球的透明质 用于皮肤填充 注册申报阶段
医疗器械
酸钠凝胶
医用聚羧甲基葡糖 III 类
手术防粘连 注册申报阶段
胺聚糖凝胶 医疗器械
III 类
医用生物补片 用于硬脑膜和软组织修复 注册检验阶段
医疗器械
A 型肉毒毒素 医疗美容中用于去除动态皱纹等 生物药品 临床试验阶段
临床前研究阶
基因重组蛋白药物 用于糖尿病及肥胖症的治疗 生物药品

注:医疗器械研发注册流程一般包括实验室研究、动物实验、注册检验、临床试验和注册
申报等环节;生物药品研发注册流程一般包括设计开发、临床前研究、临床申报、临床试
验、产品注册等环节。

上述产品已经取得阶段性的成果,获准注册后将陆续投放市场,是公司现有
产品的补充和扩展,保证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3、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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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产品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钠凝
21,899.18 39.27% 19,022.96 59.26% 15,934.93 71.62%
胶(爱芙莱)
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复合溶
24,259.29 43.50% 7,497.26 23.36% 3,412.69 15.34%
液(嗨体)
医用含聚乙烯醇凝胶微球
的透明质酸钠-羟丙基甲 6,750.35 12.10% 3,363.76 10.48% 1,579.62 7.10%
基纤维素凝胶(宝尼达)
医用透明质酸钠-羟丙基
甲基纤维素凝胶(逸美一 2,078.65 3.73% 1,525.07 4.75% 51.11 0.23%
加一)
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钠凝
487.96 0.87% - - - -
胶(爱美飞)
医用羟丙基甲基纤维素-
208.02 0.37% 557.64 1.74% 1,116.56 5.02%
透明质酸钠溶液(逸美)
其他 88.11 0.16% 134.40 0.42% 154.08 0.69%
合计 55,771.57 100.00% 32,101.10 100.00% 22,249.00 100.00%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销售自主研发的产品获得盈利。公司以市场需求为
导向、技术研发为核心、销售渠道为支撑,通过丰富产品品种满足消费者多样化
的需求。公司所具备的对市场需求的研判能力、创新的技术研发能力和优秀的销
售服务网络为公司持续盈利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2、研发模式

公司自设立以来,坚持技术创新为先导,产、学、研、医一体化的研发模式。
公司密切关注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紧盯国际医用软组织修复材料以及生物医药
的发展动态与研究方向,通过建设生物可降解新材料北京市工程实验室,搭建了
生物医用材料产品转化平台,通过创新研发,结合国内消费者的需求,不断推出
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

公司新产品的研发一般需要经过调研、预研、立项、策划、开发、动物实验、
中试放大、生产转化、型式检验、临床试验等环节,并通过评审会的形式总结评
价各阶段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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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公司严格按照《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 用
于法规的要求》,建立符合要求的采购供应体系,由采购部负责具体实施。同时,
公司制定了《采购与付款管理制度》、《采购控制程序》、《供方评定管理操作
规程》、《现场评审办法管理操作规程》等采购制度,并通过企业资源管理系统,
对原辅材料的采购、入库进行严格的管理,确保采购过程可控。

公司建立了供应商选择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供应商选择、日常控制和再
评价程序。公司通过基本资质审核确认候选供应商,并从产品质量、售后保障、
供货期、产品价格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最终评价,将评价合格的供应商列入《合
格供方名录》,采购部在《合格供方名录》范围内进行采购。对于进入《合格供
方名录》的供应商,采购部组织周期性评审,以确保供应商产品能够持续满足公
司的要求。

4、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制定生产计划,保持合理库存。公司根据
年度总体的经营目标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并编制采购预算,以指导年度生产安排和
原辅材料采购工作,并进一步将年度计划和预算分解到各季度执行。此外,报告
期内公司产品逸美透明质酸补水修复面膜、盈润修护颈膜和手持式微量注射枪部
分组件采取委托加工的方式进行生产。

公司严格按照 ISO13485 及医疗器械相关法规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
运行,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并取得了 ISO13485 医疗器
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公司生产部制定了相关控制程序,对每个产品建立了
工艺规程,对每道生产工序建立了标准操作规程,并负责产品生产工艺和流程的
现场管理。质量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关键工序、特殊过程进行生产监控和检查,
并负责物料进厂检验、产品过程和出厂检验,严格执行产品放行程序。

公司生产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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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指令 确认 领料 生产
(生产部) (QA) (生产部) (生产部)



半成品请验 取样 半成品检验 半成品合格
(生产部) (QA) (QC) (QC)



成品请验 取样 成品检验 成品合格
(生产部) (QA) (QC) (QC)
初包装 产品放行
(生产部) (QA)
初包装检验 外包装 外包装检验 检验合格
(QC) (生产部) (QC) (QC)


注:QA 代表质量保证部、QC 代表质量控制部

5、销售模式

公司客户为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门诊部、诊所和具有相关
类别《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经销商。公司拥有专业、稳定的销售团队,由销
售总监、大区经理、区域经理和客户经理组成。经过多年的积累与沉淀,已形成
以北京为中心,覆盖全国 31 个省、市、自治区的销售服务网络,最终客户涵盖
大型连锁非公立医疗机构和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西京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中日友好医院等三甲公立医院。

根据原国家卫计委《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医疗美容”是指“运用
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
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而“医疗美容机构”是指“以开
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为主的医疗机构”。因此,医疗美容与传统医疗相同,均
属于医疗服务类别,并由监管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的相关要求进行监督管理,包
括执业医师和护士、医疗机构环境、医疗废物处置、医疗器械、医疗广告等各
方面。

在传统医疗服务中,患者的就诊需求通常以自身疾病触发,具有较强的刚
需性和必要性。而在医疗美容服务中,消费者的就诊需求通常以自身需求、营
销引导触发,因此具有较高的自主性和可选性,体现出了较强的消费属性。由
于上述原因,两者在定价方式和社会资金保障上存在较大差异:传统医疗产品
和服务的定价主要采取物价部门核定、集中招标采购等方式,同时政府对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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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的产品和服务提供社会医疗保险资金予以保障;而医疗美容产品
和服务在定价方式上主要为市场自主定价,即根据当地市场经济状况、医疗美
容市场竞争情况、医疗服务水平及成本等确定,机构对于服务的定价具有较大
的自主权,并且其产品和服务通常不纳入医保范围,受医保政策的影响较小。

由于医疗美容偏向于消费性,并且民营资本充分竞争,因此非公立医疗机
构是其主要服务主体,区别于与传统医疗服务中以公立医院为主的情况。在终
端销售模式上,医疗美容的服务主体通常采取营销活动获取优质客源,例如通
过广告投放、搜素引擎竞价、医美 APP 社区分享等方式进行营销,通过组织多
样化的营销活动吸引和维护客源;而传统医疗行业的服务主体通常依靠技术和
声誉获得客源,营销活动相对较少。

在销售模式上,医疗美容终端销售与传统医药终端销售模相似之处在于都
会通过组织或参与行业会议、学术研讨会,开展学术培训等方式进行产品推广,
介绍产品的特点、适用范围、临床使用方法和效果等。但是区别于传统医药行
业的销售受国家医保政策、医院决策流程以及医生的判断等因素影响较多的特
点,医疗美容产品的销售主要取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的采购决策,而主要影响
因素是产品的合规性、安全性、修复效果、品牌、价格以及与生产厂商的商业
合作关系。同时,由于医疗美容机构具有较高的采购决策权,而医生对使用何
种产品的决策权较低,因此医疗美容终端销售较少直接面向医生进行营销。此
外,由于非公立医疗美容机构的拓客成本较高,留住稳定优质的终端消费者是
其重要需求,发行人根据产品的特性和定位,深入研究医疗美容机构对终端消
费者的销售环节,通过与机构共同制定营销方案,帮助其进行终端客户管理的
方式,提高自身产品的竞争力。

根据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情况,公司采取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方式,直
销为主,经销为辅,既牢牢把握住优质的客户资源,又进一步拓宽了市场渠道,
形成了高效、稳定的销售网络。

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使得公司更多地参与到医疗美容机构的产
品推广和终端销售。公司紧紧围绕提高客户和终端消费者满意度的角度,为下
游医疗机构提供从产品到服务的全面解决方案,解决了医疗机构产品定位、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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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策略和内容制定、客户经营和维护等诸多问题。发行人从产品到服务的全面
解决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①产品方面

发行人注重品牌维护,产品梯队合理、产品线齐全,公司五款产品在配方
组份、注射部位、注射体验等方面有所不同,能够满足多个细分市场的消费需
求,为医疗美容机构在产品端提供了全面的解决方案。

②服务方面

公司为医疗美容机构提供的服务涵盖了上市前期准备阶段、产品发布阶
段、持续销售阶段。

上市前期准备阶段,公司提供的主要服务如下:i)使用体验设计和物资制
作、产品视频资料制作;ii)根据产品特性和修复效果,结合主要竞争产品的市
场情况,探索产品的营销方式以及不同类型医疗美容机构面向终端消费者的营
销策略。

产品发布阶段,公司主要提供如下服务:i)举办产品发布会,邀请行业专
家对公司产品从原材料、技术、应用等方面进行介绍,使医疗美容机构能够了
解公司的产品,并通过相关媒体的报道扩大产品的知名度;ii)根据产品的特性
和定位,充分考虑终端消费者的经济实力、年龄分布等特点,与医疗美容机构
共同制定营销方案,帮助其进行客户管理,降低运营成本和拓客成本,提升管
理效率;iii)根据产品材料特性及适用范围,通过产品培训会的形式对医生进
行培训,从美学、皮肤层次、注射剂量与部位的结合等方面,提供产品应用方
案,保证医生产品应用适当,以提高终端消费者对公司产品的满意度。

产品持续销售阶段,公司主要提供如下服务:i)不定期的举办区域交流
会,邀请销售发行人产品较好的医疗美容机构,交流运营、销售公司产品的经
验,使得其他医疗美容机构能够从中得到运营思路和启发;ii)在医疗美容机构
举办周年庆等活动时,公司根据以往双方合作情况,赠送部分产品,配合医疗
机构宣传,支持医疗美容机构的发展。iii)参加行业协会展会、行业会议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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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提高公司产品的知名度;iv)官网、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的运营和推
广。

公司直销模式下客户分为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院两类客户。对于非公
立医疗机构,合同一般约定款到发货,对于合作时间较长信用较好的客户,公
司给予一定信用额度的赊销,结算周期一般为货到验收后当月或者次月结清货
款;对于公立医院,因其结算流程较长且信誉较好,合同一般约定为货到验收
入库后次月结算或者更长的信用期(三个月或六个月)。上述两类客户结算方
式均为银行转账。

经销模式下,大部分经销商约定为款到发货,结算方式为银行转账,对于少
量商业信誉较好且采购规模较大的客户给予一定信用额度的赊销,结算周期一般
为次月结清。

(1)直销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客户以非公立医疗机构为主。相比于公立医疗机构而言,
非公立医疗机构采购公司产品的决策是综合考虑公司产品的合规性、安全性、修
复效果、品牌、价格以及公司的综合服务能力。公司的销售团队通过拜访客户、
召开产品发布会、组织学术会议等方式开拓非公立医疗机构客户,与非公立医疗
机构客户直接签订销售合同,建立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同时,公司也参与医院
或医院主管部门组织的院内招标或采购审核,获得进院销售资格后,与公立医院
建立业务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直销模式下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公立医疗机构 176.70 0.49% 298.56 1.30% 268.08 1.59%
非公立医疗机构 35,546.66 99.46% 22,664.37 98.59% 16,568.22 98.21%

其他 15.39 0.04% 25.58 0.11% 33.17 0.20%
直销模式下收入 35,738.75 100.00% 22,988.50 100.00% 16,869.46 100.00%
注:其他为发行人销售给非医疗机构的面膜等化妆品类产品。

(2)经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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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下游医疗机构数量众多且较为分散,为了更好地开拓客户,公司在部分
地区采用买断式经销的模式进行销售。公司对经销商的资质、信用、规模等因素
进行严格考评后,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由经销商对产品进行分销,使产品进入
各地医疗机构。

(3)销售渠道结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通过直销、经销方式的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模式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金额

直销模式 35,738.75 64.08% 22,988.50 71.61% 16,869.46 75.82%

经销模式 20,032.81 35.92% 9,112.60 28.39% 5,379.54 24.18%

合计 55,771.57 100.00% 32,101.10 100.00% 22,249.00 100.00%


2018 年 3 月 5 日,原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务院医改办联合发布《关于巩固破除以
药补医成果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明确实行高值医用耗材分类
集中采购,逐步推行高值医用耗材购销“两票制”。医疗器械的两票制陆续推
开。2019 年 7 月 19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
明确要求完善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高值医用耗材虚高价格;取消公立医疗机构
医用耗材加成,2019 年底前实现全部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
严查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临床使用违规行为。“两票制”的核心
内容为药品耗材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
发票,减少流通环节、提高流通效率。

高值医用耗材包括血管介入类、非血管介入类、骨科植入、神经外科、电生
理类、起搏器类、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眼科材料、口腔科和其他。发行人所属
的医疗美容器械不属于此范畴。且发行人的客户主要以非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公
立医疗机构销售占收入比例较小。报告期内,发行人公立医疗机构收入分别为
268.08 万元、298.56 万元和 176.70 万元,占各年直销收入比例分别为 1.59%、1.30%
和 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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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发行人主要实行“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直销模式即
发行人直接开具发票给医疗机构,与其结算货款并负责产品配送,属于“一票
制”;经销模式即发行人将产品销售至经销商,向其开具一张发票,发行人的
大部分经销商直接销售至医疗机构,再开具一张发票,经销商负责产品配送,
属于“两票制”。发行人的销售模式完全契合医药流通体制改革方向,不存在
因“两票制”推行导致发行人无法通过经销模式销售从而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
风险。

(三)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的变化情况

1、主营业务演变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生物医用材料及生物医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主要产品演变情况

公司自设立至今,先后推出了国内首款透明质酸钠类注射填充剂(商品名:
逸美)、国内首款含 PVA 微球的透明质酸钠注射填充剂(商品名:宝尼达)、
国内首款含利多卡因的透明质酸钠注射材料(商品名:爱芙莱/爱美飞)、国内
首款临床用于颈纹修复的复合注射材料(商品名:嗨体)、针对褶皱皮肤修复的
新型复合注射材料(商品名:逸美一加一)、国内首款面部埋植线(商品名:紧
恋)等共六款产品。上述产品在配方组份、适用部位、修复效果有所不同,能够
满足多个细分市场的消费需求。产品通用名、商品名以及取得注册证时间等具体
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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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经营模式演变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公司主导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按照工艺要求需要在相应的洁净级别下生
产。根据《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生产洁净区的空气洁净度被划分为四
个级别,下表为对生产洁净区空气洁净度级别的划分:

无菌医疗器具洁净室(区)空气洁净度级别表

尘粒最大允许数,个/m3 微生物最大允许数
洁净度级别
≥0.5μm ≥5μm 沉降菌,个/皿 浮游菌,个/m3
百级 3,500 0 1 5
万级 350,000 2,000 3 100
十万级 3,500,000 20,000 10 500
三十万级 10,500,000 ≤60,000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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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用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透明质酸钠溶液(逸美)的生产工艺流程图




2、医用含聚乙烯醇凝胶微球的透明质酸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凝胶(宝尼
达)的生产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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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钠凝胶(爱芙莱/爱美飞)的生产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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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嗨体)的生产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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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医用透明质酸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凝胶(逸美一加一)的生产工艺流
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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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聚对二氧环己酮面部埋植线(紧恋)的生产工艺流程图




(五)公司生产经营中的环境保护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环保
法律法规。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和噪声等。公
司不断加大资金和设备等方面的投入,优化产品生产工艺,主要污染物均得到了
有效处理。公司专门设有总经理直辖的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及 EHS 管理组,负
责公司日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同时,公司依据 ISO14001 环境管理
体系,建立了《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手册手册》、《安全环保文件控制程序》、
《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对于危险废弃物的处置,
公司与具备专业处理资质的供应商进行处理,以保障生产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合规
处理。根据国家环保排放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公司按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
保证排放达标。

2、主要污染物及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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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及对应的处置方式如下表所示:
污染物类型 主要污染物 处理工艺
生产废水(PH、CODcr、BOD5、 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马坊污水处理厂处
SS、动植物油) 理。
水污染
生活污水(PH、CODcr、BOD5、 通过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
SS、动植物油) 水管网进入马坊污水处理厂处理。
酸性废气(盐酸气体) 采用有组织排放和活性炭吸附方式处理。
锅炉烟气(NOx、二氧化硫、 选用低氮燃烧器;设置新风过滤除尘系统;
颗粒物) 采用有组织排放方式处理。
大气污染物
食堂油烟(颗粒物、油烟、非 采用有组织排放和活性炭吸附方式处理。
甲烷总烃)
VOCs 采用有组织排放和活性炭吸附方式处理。
交由平谷区马坊工业园市政环卫集中处
生产固废(一般固体废弃物)
理。
交由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
固体废物 生产固废(危险废弃物) 司(具有危险废弃物经营许可资质)集中
处理。
交由平谷区马坊工业园市政环卫集中处
生活垃圾
理。
产噪车间单栋设置;产噪设备独立单间设
噪声 噪声
置;选用低噪声设备。

3、环保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环境保护相关支出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环保支出 62.59 254.01 157.20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11% 1.01% 0.82%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及竞争状况

(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根据证监会 2012 年 10 月 26 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
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35 专业设备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
码》(GB/T 4754-2011),公司所处行业为“C35 专业设备制造”中的“C3589
其他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公
司主要产品属于Ⅲ类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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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业主管部门

我国医疗器械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药监局、国家
卫生健康委员会。其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产业政策,研究拟
定医疗器械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结构调整和实施行业管理;国家药监局负责
对医疗器械企业的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管理;国家卫生
健康委员会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行业自律组织

我国医疗器械行业的自律机构为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主要负责开展有关
行业发展问题的调查研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政策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
议,组织制定并监督执行行业政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质量规范的制定、
修改、宣传和推广,开展行业资质管理工作等。协会在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基础
上,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健康发展。

3、行业监管体制

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实行产品管理和市场准入管理,既监督产品,又监督生产、
经营企业。

(1)产品管理

1)医疗器械分类管理

我国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管理,按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分为第一类(Ⅰ
类)、第二类(Ⅱ类)和第三类(Ⅲ类)。第一类是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
足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如基础外科用手术器械、医用 X 光胶片、
纱布绷带等;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
医疗器械,如医用缝合针、血压计、体温计等;第三类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
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如植入式心脏起搏器、
角膜接触镜、医用可吸收缝合线等。

2)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与备案管理

我国对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制度,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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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
由备案人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第二类医疗器械
产品注册,由注册人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
请资料,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颁发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第三类医疗器械
产品注册,由注册人向国家药监局提交注册申请资料,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
准后颁发医疗器械注册证。

(2)市场准入管理

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许可与备案管理

我国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行生产许可与备案管理制度,第一类医疗器械生
产企业实行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行生产许可管理。开
办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
备案资料,办理生产备案;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应当向所
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生产许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
查批准后颁发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与备案管理

我国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行许可与备案管理制度,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
需要许可和备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
许可管理。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备案;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提出申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颁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 名称 主要内容 颁布时间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规定了符合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
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
1 的情形,规范了申请创新医疗器械特 2014 年
行)的通知》(食药监械管
别审批的文件内容
[2014]13 号)
规定了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的基本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
要求、产品技术要求和注册检验、临
2 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 2014 年
床评价、产品注册、注册变更、监督
号)
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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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主要内容 颁布时间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
规定了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的内
3 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2014 年
容、形式、表述
总局令第 6 号)
规定了开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申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请与审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4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管理、医疗器械委托生产的管理、医 2014 年
令第 7 号) 疗器械生产的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
内容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规定了医疗器械的经营许可与备案
5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管理、经营质量管理、监督管理、法 2014 年
令第 8 号) 律责任等内容
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职责与制度、人
《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
员与培训、设备与设施、采购、收货
管理规范的公告》(国家国家食
6 与验收、入库、贮存与检查、销售、 2014 年
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4 年第
出库与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提出了
58 号)
具体的要求
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机构与人员、厂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 房与设施、设备、文件管理、设计开
管理规范的公告》(国家食品药 发、采购、生产管理、质量控制、销
7 2014 年
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4 年第 64 售和售后服务、不合格品控制、不良
号) 事件检测、分析和改进等方面提出了
具体的要求
为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强
《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
化安全风险防控,针对药品和医疗器
8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5 年
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
令第 14 号)
开展不预先告知的监督检查方法
结合医疗器械分类工作积累的经验,
《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国家食
9 对原《分类规则》部分条款和分类标 2015 年
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5 号)
准判定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以
《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 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权
10 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限进行了明文规定,旨在加强医疗器 2015 年
总局令第 18 号) 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医疗器械
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国
规定了医疗器械标准管理职责、标准
11 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17 年
制定与修订、标准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33 号)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国
规定医疗器械缺陷的调查与评估、主
12 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17 年
动召回、责令召回及法律责任等内容
29 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
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部分条
13 督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 2017 年
款进行了修改
第 680 号)
《关于实施<医疗器械分类目
对《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进行了修订,
14 录>有关事项的通告》(2017 年 2017 年
自 2018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
第 143 号)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由资质认定
15 机构条件和备案管理办法>的公 2017 年
改为备案管理
告(2017 年第 14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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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主要内容 颁布时间
明确了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的
主体责任,按基本要求、个例不良事
件、群体不良事件、定期风险评价报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
告,分别规定了报告与评价的时限、
16 评价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 2018 年
流程和工作要求,细化持有人风险控
管理总局令第 1 号)
制要求,规定持有人应当主动开展再
评价,并强化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
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鼓励医疗器械研发创新,向创新医疗
《关于发布<创新医疗器械特别
器械提供特别审批程序,加快审批进
17 审查程序>的公告》(2018 年第 2018 年
程,从而促进医疗器械新技术的推广
83 号)
和应用

5、行业相关政策

(1)《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3 年 9 月 28 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13]40 号),提出培育健康服务业相关支撑产业,支持自主知识产权药品、
医疗器械和其他相关健康产品的研发制造和应用。

(2)《“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

2016 年 7 月 28 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提出发
展先进高效生物技术。在生物医用材料方面,以组织替代、功能修复、智能调控
为方向,加快 3D 生物打印、材料表面生物功能化及改性、新一代生物材料检验
评价方法等关键技术突破,重点布局可组织诱导生物医用材料、组织工程产品、
新一代植介入医疗器械、人工器官等重大战略性产品,提升医用级基础原材料的
标准,构建新一代生物医用材料产品创新链,提升生物医用材料产业竞争力。

(3)《“健康中国”2030 规划纲要》

2016 年 10 月 25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
要》,提出要加快医疗器械转型升级,提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学诊疗设备、
医用材料的国际竞争力,到 2030 年,药品、医疗器材质量标准全面与国际接轨。

(4)《“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2016 年 11 月 29 日,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规划》,提出加快组织器官修复和替代材料及植介入医疗器械产品创新和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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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十三五”生物产业发展规划》

2016 年 12 月 20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三五”生物产业发展规划》,
提出推动植(介)入产品创新发展,针对器官修复等新技术的发展需要,推动生
物技术与材料技术的融合,加速仿生医学、再生医学和组织工程技术的发展,推
进增材制造(3D 打印)技术在植(介)入新产品中应用。

(6)《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版)

2017 年 1 月 25 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
导目录》(2016 版),将“植介入生物医用材料及服务”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
重点产品和服务。

(7)《“十三五”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2017 年 6 月 7 日,科技部、卫计委、体育总局、国家食药总局、国家中医
药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共同印发了《“十三五”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专
项规划》,提出在医疗器械研发方面,重点发展医学影像设备、医用机器人、新
型植入装置、新型生物医用材料、体外诊断技术与产品、家庭医疗检测和健康装
备、可穿戴设备、中医医疗器械、基层适宜的诊疗设备、移动医疗等产品。

(8)《“十三五”医疗器械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2017 年 5 月 26 日,国家科技部办公厅印发了《“十三五”医疗器械科技创
新专项规划》,提出在生物医用材料领域,以“组织替代、功能修复、生物调控”
为方向,围绕组织器官修复、功能替代、降解调控等难点问题,重点开展生物材
料的细胞组织相互作用机制、不同尺度特别是纳米尺度与不同物理因子的生物学
效应等基础研究,加快发展生物医用材料表面改性、生物医用材料基因组、植入
材料及组织工程支架的个性化 3D 打印等新技术,促进组织工程与再生医学的临
床应用。

(9)《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

2017 年 10 月 8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审评
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鼓励医疗器械创新,包括改革临
床试验管理,优化审评审批,加快创新医疗器械产品上市速度,同时明确允许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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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器械研发机构和科研机构人员申请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明确了医疗器械上市许
可持有人法律责任。

6、行业监管体制及行业政策对发行人的影响

我国行业监管体制对资质认证方面提出了较高要求,使得行业存在一定的进
入壁垒。同时,公司所处行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和支持,有利于积极推动
产业发展,加快技术升级,使公司在国家政策背景下受益。


(二)行业发展概况

1、公司在产主导产品行业发展概况

公司生产的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及面部埋植线产品为医疗器械,属
于生物医用材料中的软组织修复材料,其行业发展概况如下:

(1)医疗器械行业发展概况

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
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医疗
器械产品包括影像诊断设备、耗材、骨科及植入性医疗器械及其他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行业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知识密集、资金密集型的高技术行业,
是传统工业与生物医学工程、电子信息技术和现代医学影像技术等高新技术相
结合的行业,医疗器械行业产品品种繁多,制造技术涉及医药、机械、电子、
塑料等多个技术交叉领域。医疗器械行业的发展水平体现了一个国家的综合工
业水平。

1)全球医疗器械市场概况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人口数量的持续增长、新兴市场国家中等收入消费
者对医疗保健服务需求的增长,全球医疗器械市场容量持续快速增加 。据
Evaluate MedTech 发布的《World Preview 2018, Outlook to 2024》显示,2018
年全球医疗器械市场规模初步测算为 4,278 亿美元,到 2019 年预计这一规模将
进一步超过 4,500 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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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市场竞争是全球化的竞争。医疗器械市场是当今世界经济中发
展最快、国际贸易往来最为活跃的市场之一。美国、欧洲、日本等地区医疗器
械产业发展时间早,共同占据全球医疗器械市场大部分的份额,处于领先地
位。近年来,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成为最具潜力的医疗器械市场,产品普
及需求与升级换代需求并存,市场需求持续高速增长。

2)我国医疗器械市场概况

近年来,我国医疗器械行业的市场规模持续高速增长。据中国医药物资协
会医疗器械分会统计,2011 年我国医疗器械市场销售规模仅为 1,470 亿元,
2016 年已达到 3,700 亿元,2011 年到 2016 年我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年均复合
增长率达 20.28%,我国医疗器械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期。

我国医疗器械行业近年来发展较快,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巨大的增长空
间。民众健康意识的日益提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居民消费升
级、医疗器械研发和生产技术的不断升级、进口替代的持续深入都将为我国医
疗器械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2)生物医用材料发展概况

1)生物医用材料概念

生物医用材料是一类用于诊断、治疗、修复和替代人体组织、器官或增进其
功能的新型高技术材料,涉及学科广泛,学科交叉较深,不仅是构成现代医学基
础的生物医学工程和生物技术的重要基础,且对材料科学和生命科学等相关学科
的发展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因此,生物医用材料的发展综合体现了材料学、生物
学、医学等多个领域科学与工程技术的水平。同时,生物医用材料产业作为材料
科学、生物技术、临床医学的前沿和重点发展领域,以及整个生物医学工程的基
础,已发展为整个经济体系中最具活力的产业之一。

生物医用材料可根据材料的组成和性质、材料的来源、医学用途、医院使用
科室等不同维度进行如下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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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深色方框内为公司产品所属分类

2)生物医用材料的市场概况

生物医用材料是保障人类健康的必需品,对当代医疗技术和保健系统的革新
和发展具有引导作用。同时,生物医用材料及制品产业是整个医疗器械产业的基
础,正在成长为全球经济的一个支柱性产业。

①全球生物医用材料市场

当今社会,人口老龄化已成为趋势,加之国民经济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
持续提高,人们对生物医用材料和制品的需求急速增加。根据麦姆斯咨询数据,
2016 年全球生物医用材料市场规模约为 709 亿美元,预计 2021 年将达到 1,491.7
亿美元,2016 至 2021 年复合年增长率为 16%,远高于全球医疗器械市场 8%的
增长率。

②我国生物医用材料市场

我国生物医用材料研制和生产迅速发展,初具规模,现已成为一个新兴产业,
总产值的增长率远高于国民经济平均发展速度。目前,我国生物医用材料在临床
应用中主要用作医疗器械,并已成为整个医疗器械产业的重要基础,其产品约占
医疗器械市场的 40%-50%。赛瑞研究的数据显示,2015 年我国生物医用材料市
场销售额已近 1,440 亿元,年增长率超过 17.2%,保守估计 10 年内我国将成长为
世界第二大生物医用材料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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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软组织修复材料发展概况

1)软组织修复材料的特征

软组织是指人体的皮肤、皮下组织、肌肉、肌腱、韧带、关节囊、滑膜囊,
神经、血管等。软组织修复材料是用于修复软组织缺陷或损伤,恢复原有组织形
态和功能的一类生物医用材料,是生物医用材料的细分领域。软组织修复材料产
品覆盖整形外科、皮肤科、烧伤科、神经科等多个科室。

理想的软组织修复材料包括以下特征:在安全性方面,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
性,无毒无刺激性,无免疫原性;在组织相容性方面,材料根据其所使用的部位
决定是否可降解以及降解速度,材料的机械性能与周围组织相近,植入体内无异
物感;在细胞活性方面,修复材料植入后可诱导细胞的生长、迁移与增殖,促进
体内组织的自修复功能。

2)软组织修复材料发展现状

软组织修复材料是生物医用材料的细分领域,与生物医用材料一样,软组织
修复材料也经历着从传统的单一的替代性材料向功能性再生材料变革的过程。传
统的软组织修复材料主要依赖材料学和工程学,材料主要起到替代或者暂时性替
代受损伤的软组织,要求其生物相容性良好,机械性能与周围组织相同或相近。
新型的软组织修复材料可以通过创造相对封闭的组织环境,选择性的再生创伤的
组织,或者通过链接生物活性配体来诱导创伤组织的再生。20 世纪 90 年代,组
织工程学、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开始飞速发展,也带动了软组织修复材料的
研究。目前,软组织修复材料正处于由应用研究向产业化发展的过渡期,国际上
开始涌现出一些新型的材料产品。

我国也在大力发展和扶持新型具有引导或诱导组织再生能力的软组织修复
材料。以公司承担的“十三五”国家重点专项“新型颌面软硬组织修复材料研发”
项目为例,所研发的软组织修复材料除具有一定的抗降解时间和抗唾液腺酶活性
外,还具有诱导上皮细胞生长、迁移及肌细胞再生的生物活性功能。

(4)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发展概况

1)透明质酸的特征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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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质酸(Hyaluronic Acid,简称 HA)又称玻尿酸,是一种高分子粘多糖,
由双糖单位 D-葡萄糖醛酸及 N-乙酰葡糖胺组成。在一定浓度的水溶液状态下,
透明质酸分子在空间上呈刚性的螺旋柱状结构,柱状内侧由于存在大量的羟基而
产生强亲水性,可将其结合的水分子锁定在螺旋柱状结构中,使得水分不易流失,
因此具有优异的保湿功能。在大分子量、高浓度的水溶液状态下,透明质酸可在
分子间作用下形成双螺旋甚至网状结构,使其在具有保湿性的同时还体现出粘弹
性,从而可以保护和抵抗外界压力、摩擦带来的形变,并具有良好的润滑性。由
于透明质酸拥有上述保湿性、粘弹性和润滑性,再加上透明质酸为人体天然存在
的物质,具有可降解性及生物相容性,因此被广泛用作生物医用材料。

透明质酸在人体皮肤中天然存在,并作为表皮及真皮的主要基质成分之一,
起到吸收水分、保持湿润的作用,使皮肤柔嫩、光滑并具有弹性,防止皮肤衰老
或产生皱纹。同时,透明质酸还具有促进营养成分吸收、预防修复皮肤损伤以及
改善皮肤新陈代谢的作用。然而,人体皮肤中的透明质酸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流
失,导致皮肤保湿能力下降,失去弹性与光泽,并出现皱纹等衰老现象。因此,
透明质酸常被添加至食品、化妆品中,用于增强皮肤保湿功能、改善皮肤状态。
在医疗美容用途中,透明质酸可以通过皮下填充剂的形式,人工注射进入真皮褶
皱凹陷或希望丰润的部位,更为直接、快速地补充透明质酸,从而达到上述皮肤
美容效果,并借由透明质酸的粘弹性和塑形功能,同时实现消除皱纹以及修饰面
部的效果。

自然状态的透明质酸结构是线型单链的,分子链之间关联松散,常以游离的
形式存在。这种状态下的透明质酸稳定性较弱,容易被人体代谢吸收,无法在体
内持久地起到保湿作用,同时其较弱的支撑性也无法起到塑形的效果。因此,对
于医疗美容注射填充用的透明质酸产品,业界普遍采用交联(即将线型或支型高
分子链间以共价键连接成网状或体型高分子)的技术手段,使得透明质酸分子链
之间形成链接,构成立体结构,从而增强了透明质酸的稳定性,延长了透明质酸
的吸收代谢时间和重复注射的周期。这同时也使得透明质酸在质地上转变为具有
适宜粘弹性的凝胶状,具有较好的支撑力和塑形功能,达到更为理想的医疗美容
临床效果。

此外,透明质酸同时还是人体细胞间质、眼玻璃体、关节滑液等结缔组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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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分,并以其独特的分子结构和理化性质,在机体内起到多种重要的生理功
能,如润滑关节、调节血管壁通透性、调节蛋白质、水电解质扩散及运转、促进
创伤愈合等。因此,透明质酸具有较高的医用临床价值,常用作滴眼液的媒介、
眼科手术的粘弹剂、关节手术的填充剂等,同时还用于预防术后粘连和促进皮肤
伤口的愈合。

2)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发展现状

由于透明质酸非常容易发生降解(由高分子量物质转化为比较简单的物质),
因此透明质酸实际上通常以透明质酸盐的形式存在,其中又以透明质酸钠
(Sodium Hyaluronate)最为稳定和常见。尽管透明质酸和透明质酸钠在化学结
构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但两者溶于水后释放出相同的透明质酸阴离子,并表现出
相同的功能和性质,所以在商业习惯上常将透明质酸钠及透明质酸钠产品直接称
为透明质酸,而不作具体区分,成为了两个可以相互指代的概念。但在表述化学
结构、产品名称时,为保证科学性及准确性,通常会采用透明质酸钠进行描述。

根据应用领域和技术要求的不同,透明质酸钠原料分为医药级(包括滴眼液
级和注射级)、化妆品级和食品级,以透明质酸钠为主要成分研发的终端产品有
骨科注射液、滴眼液、眼科手术粘弹剂、注射美容填充产品、手术防粘连产品、
护肤品及保健食品等。近年来,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在医药领域的发展十分迅速。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全球范围内以透明质酸钠为主要原材料的产品开始进入骨
科、眼科、整形外科等领域。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老龄化的加快,透明质
酸钠系列产品在医药领域的渗透率快速增长,市场规模也在不断扩大。

美国整形美容外科协会统计显示,用于美容领域的透明质酸钠销售额占总销
售的 60%以上,2017 年全球销售额达到 25.43 亿美元,预测 2018 年全球美容用
透明质酸钠市场规模将超过 28 亿美元。

3)中国医药级透明质酸终端产品市场概况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Frost&Sullivan)发布的《中国透明质酸钠行业市场
研究报告》,目前医药级透明质酸终端产品主要涵盖三个应用领域:医疗美容、
骨科治疗和眼科治疗。在 2018 年,医疗美容市场规模大于其它应用领域,达到
37.0 亿元人民币,且增速高于其它领域,2014-2018 年复合增长率为 32.3%,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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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如下:

2014-2018 年中国医药级透明质酸终端产品市场规模




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中国医疗美容市场是全球增速最快的医美市场之一。经济的发展、人均可支
配收入的增加、购买力和个人医美意识的提升,为中国医疗美容市场的增长提供
了强有力的支撑。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受监管的中国医疗美容市场规模在
2018 年达到 1,216.7 亿元人民币,并预计在 2023 年达到 3,601.3 亿元人民币,复
合增长率为 24.2%。相比于手术类整形,以注射类为代表的非手术类微创医疗美
容,恢复时间快、价格及风险相对较低,因此有更高的市场接受度和复购率。
2014-2018 年之间,中国医疗美容注射产品市场中,国产品牌销售收 入增速较快,
复合增长率为 32.2%,高于同期进口品牌的 18.7%。

但是,由于国产品牌单价较进口品牌产品低,从销售收入分析,2018 年中
国排名前三的本土企业占比仅为 23.4%,进口品牌产品仍占据市场的主导地位。
随着医疗美容透明质酸填充剂本土产品品类的增多,质量的逐步提高,以及技术
的创新,例如与利多卡因药械联用的透明质酸填充剂可在操作过程中起到止痛效
果,增加病人的接受程度,本土品牌的市场销售收入有望进一步提高。根据弗若
斯特沙利文分析预测,中国医疗美容透明质酸终端产品市场规模将在 2021 年超
过 50.0 亿元人民币,本土品牌占比将达到约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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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中国医疗美容透明质酸产品市场竞争格局(按销售金额占比)




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2、医疗美容行业发展概况

(1)医疗美容概念、分类

美容分为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2016 年修
正本)》,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
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

医疗美容根据是否需要手术,分为手术类和非手术类医疗美容,均是由经注
册的专业医师及医疗专家进行。手术类医疗美容服务指的是通过手术对胸、鼻、
眼皮及其他身体部位进行侵入性的改变,旨在从根本上改变外观。非手术类医疗
美容服务又称为微整形,主要包括注射疗法和激光疗法。注射疗法指通过注射肉
毒杆菌、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聚左旋乳酸等材料达到消除面部皱纹、凹陷的
目的。激光疗法使用激光收紧深层皮肤,去除色素,重塑肌肤表层。手术类和非
手术类医疗美容的区别如下表所示:

手术类和非手术类医疗美容的区别
项目 手术 非手术
使用器材 手术刀 注射填充材料、激光等
执行次数 一次 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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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手术 非手术
康复时间 根据手术难度,以周数计 根据服务难度,以小时计
面临风险 较高 较低

(2)医疗美容行业发展概况

1)全球医疗美容市场概况

从世界范围来看,医疗美容行业已处于稳定发展阶段。据国际整形美容医学
会统计,全球医疗美容服务疗程数从 2011 年的 1,470.78 万例增长至 2017 年的
2,339.05 万例,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8.04%。

2)我国医疗美容市场概况

在我国,医疗美容已有近 30 年的行业历史。随着经济条件得到改善、生活
水平不断提高,社会观念也逐步发生了改变,大众对美的感受和追求愈加强烈,
在求职就业、恋爱婚姻、社会变革等多因素影响下,出现了希望通过医疗整形手
段改善自身形象和容貌的需求,医疗美容也从原来单一的手术形式逐渐发展成为
手术和非手术相结合的多种形式。

近年来,医疗美容市场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从医疗美容机构的规模数量
看,2011 年末,我国各类医疗机构中医疗美容科床位数1为 5,242 张,2017 年末
增长至 11,470 张,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 13.94%。从就诊人数看,2011 年,我国
整形外科医院、美容医院的门诊数量分别为 34.72 万人次和 78.40 万人次,共
113.12 万人次2,至 2017 年,已分别增长至 71.79 万人次和 462.63 万人次,共 534.42
万人次3,合计就诊人数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 29.54%。

医疗美容产业链中,行业上游为医疗美容耗材的生产商和器械设备的制造
商,行业中游为医疗美容机构,包括公立医院的整形外科、皮肤科和非公立医疗
美容机构,下游为广大终端消费者。发行人为医疗美容耗材的生产商,处于医疗
美容产业链的上游。




1
数据来源:《2012 中国卫生统计年鉴》
2
数据来源:《2012 中国卫生统计年鉴》
3
数据来源:《2018 中国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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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美容产业链格局


生产商 医美机构 终端市场

销售方式 宣传渠道
耗材生产商 公立医院
广大消费者
器械制造商 非公立医疗机构
传单广告
厂家直销
搜索引擎
经销商经销
医美APP

上游 中游 下游


虽然我国医疗美容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但与美国、巴西、韩国等国
家相比,医疗美容渗透率还远远偏低,在一段时间内,医疗美容行业还将持续
快速发展,并呈现出如下趋势:

① 非手术类项目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青睐

相比于手术类医疗美容服务,非手术类由于安全性高、康复时间短、价格
大众化等特点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目前,透明质酸钠和肉毒毒素已经
成为最受欢迎的医疗美容项目,据国际整形美容医学会统计,2017 年两个项目
占全球医疗美容项目数的比例分别为 17.35%和 16.47%4。非手术类医疗美容服
务以更低的成本和更小的风险满足了消费者对美的追求,已迎来黄金发展期。

② 非公立医疗机构为行业的主要服务主体

我国医疗美容服务主体主要有公立医院的整形外科、皮肤科和非公立医疗
美容机构,其中非公立医疗美容机构又分为大型连锁医院、中型医院和小型诊
所,数量众多,较为分散。公立医院因其公立性质,主要承担治疗性医疗服务,
而医疗美容偏向于消费性医疗服务,民营资本充分竞争,非公立医疗机构是其
主要服务主体。

③ 医疗技术更加精细,设备更加先进,材料更加安全

随着消费者对美的追求的标准不断提高,风险更小、恢复更快、效果更好
的微创技术将成为未来医疗美容的发展方向。先进的医疗设备,使得医生在临
床工作中更加得心应手,医疗美容效果和消费者满意度将得到大幅提高。同时,

4
数据来源:国际整形美容医学会 2017 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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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生物学、材料学等学科的发展,医疗美容所用耗材将更加科学、安全,更
加贴近人的形体和生理特点,且具有诱导组织再生的功能。

④ 消费者群体拓宽

现阶段,我国医疗美容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期,随着社会认可度的不断提
高,消费人群从中高端消费者向大众消费者拓宽。同时,越来越多的男士也青
睐医疗美容。

⑤ 从业机构经营更加规范

医疗美容行业监管正在逐步加强,目前,已实施的主要法律有《医疗机构管
理条例》(2016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 年修订)、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
基本标准(试行)》(2002 年)、《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2002 年)、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管理工作的通知》(2012 年)等。随着行业制度的
不断完善,医疗美容机构的经营将更加规范,整体实力稳步提升。

近年来,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开展了一系列整顿规范医疗美容服务的专项行
动。2017 年 5 月,原国家卫计委等 7 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
疗美容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7﹞510 号),严厉打击无证行医,
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严肃整治违规医疗美
容培训;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

3、公司主要在研产品行业发展概况

公司在研产品中的医用含修饰聚左旋乳酸微球的透明质酸钠凝胶、手术防
粘连凝胶、医用生物补片等产品均属于生物医用材料,A 型肉毒毒素、基因重
组蛋白药物属于生物制药行业,具体行业发展概况如下:

(1)生物制药行业发展概况

生物制药产业是应用基因工程、遗传工程、细胞工程及酶工程等现代生物
技术的技术密集行业。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生物制药产业已进入生物技术大
规模产业化的阶段,投放市场的生物药品及疫苗种类达数百种,生物制药行业
快速兴起。全球生物产业的销售额每五年翻一番,年增长率高达 20%,是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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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平均增长率的 6 倍,生物产业现已成为增长最快的经济领域。据安永
(ERNST & YOUNG)发布的《超越国界:全球生物技术报告 2016》中统计数
据,2015 年,美国及欧洲 670 家生物制药上市公司合计实现销售收入 1,327 亿
美元,净利润 166 亿美元,总市值达 10,715 亿美元。
近几年来,我国生物制药行业也实现了快速增长。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生
物、生化制品的制造高技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金额从 2011 年的 1,525.29 亿元增
至 2016 年的 3,285.53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 16.59%,是同期 GDP 增速的两倍
以上。2011-2016 年我国生物、生化制品的制造高技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如
下: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尽管我国生物制药产业快速增长,但发展起步相对较晚,行业技术水平与
发达国家相比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新药研发环节上。美国等技术领先、
产业化成熟的生物技术产业呈现出高技术、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周期长
等特点,研发创新是支撑企业不断发展的最重要驱动力。根据安永(ERNST &
YOUNG)公布的 2017 年生物制药行业研究年报(Biotechnology Report 2017),
2016 年美国生物制药企业研发费用总计 457 亿美元,研发支出占销售收入的比
例平均高达 32.78%。然而,国内生物制药企业仍以生产仿制药和原料药为
主,研发投入偏低,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较弱。

(2)重组蛋白药物行业发展概况

重组蛋白是生物药中蛋白药物的一种。蛋白药物用于治疗人类某些功能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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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而引起的疾病,通过直接补充缺陷蛋白实现症状的缓解,例如通过补充胰岛
素而减轻糖尿病患者由于胰岛素不足而引起的高血糖等症状。尽管蛋白药物通常
价格昂贵,并且只能通过注射给药,但由于其接近人体蛋白质结构,生物功能明
确,毒副作用小,因此对某些疾病的治疗和症状缓解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临床
中常用于慢性病的病情维持及癌症放化疗中的辅助治疗,。

与提取蛋白直接纯化自动物器官、人类血液等材料不同,重组蛋白是通过基
因工程技术改造的工程细胞批量表达而生产的。目前蛋白药物正在经历从提取到
重组的演进。重组蛋白与提取蛋白相比,对原料的依赖更低,生产流程及产品质
量更容易控制。如人血白蛋白等血液制品的产量严重受限于采浆量,而重组蛋白
则不依赖原始生物材料的供给。其次,重组蛋白可以进行二次修饰从而获得天然
蛋白不具备的性质。

根据新思界发布的《2018-2021 年中国重组蛋白质药物市场发展前景及可行
性研究报告》,2017 年中国重组蛋白质药物的市场规模为 398.77 亿元,预计 2021
年,中国重组蛋白质药物的市场规模达 560.82 亿元。

中国重组蛋白质药物的发展时间相对较短,药物的产品种类还有待丰富,在
某些细分产品领域对国外市场还有较强的依赖性,如,重组干扰素的对外依赖度
达 60%以上。全球知名的重组蛋白质药物生产企业如诺和诺德(Novo Nordisk)、
安进(Amgen)、赛诺菲(Sanofi)、礼来(Eli Lilly)及默克(Merck)等在中国
市场上都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未来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中国重组蛋白质药物行
业将获得进一步的发展,在细分领域的国产替代空间将不断扩大。

(3)肉毒毒素行业发展概况

肉毒毒素又称肉毒杆菌毒素,它是由致命的肉毒杆菌分泌而出的细菌毒素,
作用于胆碱能运动神经的末梢,拮抗钙离子,干扰乙酰胆碱的释放,使肌纤维不
能收缩致使肌肉松弛,达到除皱美容的目的。肉毒毒素医学界用来治疗面部痉挛
和其他肌肉运动紊乱症,上世纪八十年代,整容界才将它的功能扩大,用它进行
瘦脸、塑小腿等。

根据美国透明市场研究(Transparency Market Research)公司的数据,2017
年全球肉毒毒素市场规模约为 45.27 亿美元,预计至 2026 年将达到 87.19 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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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7.6%。

相比之下,中国肉毒毒素市场保持高速增长,根据 IMS 样本医院统计数据
显示,2015 年总销量达 1.13 亿元,考虑到总体市场规模约是样本医院的 10 倍,
中国正规渠道肉毒毒素市场规模约在 10-15 亿元之间,2011-2015 年年均复合增
速为 27.32%。


(三)行业竞争格局

1、行业竞争格局

生物医用材料行业技术、资质和资金壁垒较高,新进入者难以在短期内形成
规模效应,行业竞争主要集中在少数具备技术优势且已经形成规模的企业之间展
开,市场集中度较高。同时,随着国内企业技术、工艺水平的不断提高,本土企
业将在国内甚至国际市场更多地与国外品牌展开竞争。

目前,艾尔建、爱美客、Q-Med AB、LG Life Sciences,Ltd.、华熙生物股份、
昊海生科占据了主要的市场份额。

2、行业内主要企业

截至报告期末,共有 17 家公司在中国境内取得透明质酸钠注射液相关产品
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行业内主要公司及产品情况如下表所示:

国家 首款产品取得国内医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的商品名
/地区 疗器械注册证书时间
1 Q-Med AB 瑞典 瑞蓝 II 2008.12
逸美、宝尼达、爱芙莱、
2 发行人 中国 2009.10
嗨体、逸美一加一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
3 中国 润百颜、润致 2012.07
有限公司
4 LG Life Sciences,Ltd. 韩国 伊婉 2013.07
上海其胜生物制剂
5 中国 海薇、姣兰 2013.09
有限公司
北京蒙博润生物科
6 中国 舒颜 2014.02
技有限公司
科妍生物科技股份 中国台
7 法思丽 2014.04
有限公司 湾
8 Humedix Co.,Ltd. 韩国 艾莉薇 20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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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首款产品取得国内医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的商品名
/地区 疗器械注册证书时间
9 Allergan 美国 乔雅登 2015.05
杭州协合医疗用品
10 中国 欣菲聆 2015.07
有限公司
和康生物科技股份 中国台
11 肤美登 2016.04
有限公司 湾
12 CROMA GmbH 奥地利 Princess Volume 2017.05
山东凯乐普生物工
13 中国 玻菲 2017.07
程有限公司
常州药物研究所有
14 中国 碧萃诗 2018.03
限公司
15 大熊制药 韩国 婕尔 2019.03
16 菲洛嘉 法国 Art Filler 2019.11
17 吉诺斯 韩国 蒙娜丽莎 2019.12

3、行业进入壁垒

生物医用材料行业不仅是技术密集型行业,同时也是资金密集型行业,进入
门槛较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技术壁垒

生物医用材料特别是软组织修复材料的研发具有技术难度大、研发周期长、
工艺路线复杂、对环境要求严格的特点,对于研发人员的技术储备、经验积累等
综合素质有很高的要求。同时,行业内企业基于软组织修复材料的研发生产等关
键技术和工艺已形成了专利保护,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

(2)资质壁垒

生物医用材料形成的医疗器械产品,其生产企业和产品实行准入政策。医疗
器械产品及生产企业均需符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要求才能生产、经营。生
物医用材料领域制造企业从产品开发到上市,需要经过若干环节的严格审核,相
关产品注册证和生产企业许可证审批时间长、获取难度大,对于新进入企业具有
较高的难度。

(3)资金壁垒

生物医用材料相关产品的研发需要经过实验室研究、动物实验、注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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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和注册申报等环节才能实现规模化生产,且生物医用材料作为Ⅲ类医疗
器械,其风险程度高,注册申报的审批程序严格。对于生产企业,产品从研发到
获批生产,再到投入市场需要较长的时间,设备、人员和市场营销等前期成本投
入较大。另一方面,为了保持技术优势和市场竞争力,企业还必须在新产品研发、
工艺改进、市场开拓等方面持续投入。这对企业的资金实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形成了资金壁垒。

软组织修复材料作为生物医用材料的细分领域,对于行业新进者,同样存在
技术壁垒、资质壁垒、资金壁垒。截至报告期末,仅有另外 16 家生产企业取得
了发行人同类产品的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4、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公司专注于生物医用材料的研发,公司自主研发的首款产品逸美于 2009 年
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并上市,是第一家取得相关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国内企
业。公司坚持不断创新,又先后推出了多款针对面部、颈部褶皱皮肤修复的产品,
包括国内首款含 PVA 微球的注射材料(宝尼达)、国内首款含利多卡因的注射
材料(爱芙莱/爱美飞)、国内首款应用于颈纹修复的注射材料(嗨体)、新型
复合注射材料(逸美一加一)以及国内首款面部埋植线(紧恋)。其中逸美、宝
尼达、爱芙莱、嗨体等四款产品被认定为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公司在行业内具
有较明显的先发优势。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有六款产品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系列产
品具有适用范围不同、适用层次不同、修复效果不同等特点。公司产品上市以来,
得到了市场的认可,公司业绩快速成长,确立了领先的市场地位。公司坚持“与
客户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经营策略,与优质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重视技术的储备和转化。公司研发团队拥有丰富的行业
经验,深度把握市场需求,通过不断地积累、沉淀,自主研发了多项核心技术,
并运用到公司产品中。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专利 37 项,其中包括发明专利
20 项。

公司把握国际行业发展趋势,坚持不断创新,以研发理想的软组织修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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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目标,形成了以生物医用高分子材料、生物医用复合材料和生物衍生材料为主
的一系列针对面部、颈部褶皱皮肤修复的产品。

5、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公司专业从事生物医用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的积累和沉淀,
具备了技术优势、产品优势、销售渠道优势、客户资源优势、国际视野优势等核
心竞争优势。公司的竞争优势有力推动了销售规模的增长和品牌影响力的提升。

(1)技术优势

公司成立以来,以技术创新为先导,基于产、学、研、医一体化的研发模式,
通过建设生物可降解新材料北京市工程实验室,搭建了生物医用材料产品转化平
台。公司拥有多组分复合仿基质水凝胶技术、固液渐变互穿交联技术、水密型微
球悬浮制备技术、组织液仿生技术、恒水精准切割技术等核心技术,作为牵头单
位参与了国家科学技术部规划国家“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新型颌面软硬组织
修复材料研发”项目。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公司技术水平和创新能
力不断提升,巩固了公司在医用软组织修复材料领域的技术领先地位。截至报告
期末,公司拥有专利 37 项,其中包括发明专利 20 项。

(2)产品优势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相继推出了针对面部、颈部褶皱皮肤修复的国内首款复
合注射材料(逸美)、国内首款含 PVA 微球的注射材料(宝尼达)、国内首款
含利多卡因的注射材料(爱芙莱、爱美飞)、国内首款应用于颈纹修复的注射材
料(嗨体)及新型复合注射材料(逸美一加一)以及国内首款面部埋植线(紧恋),
具有明显的先发优势。其中逸美、宝尼达、爱芙莱、嗨体等四款产品被北京市科
学技术委员会等部门认定为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

公司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以透明质酸钠为主要基材,加入羟丙基甲基
纤维素、PVA 凝胶微球、肌肽等高分子复合材料和氨基酸、维生素等多种营养
物质,发挥了各材料间的协同互补作用;面部埋植线产品以聚对二氧环己酮为主
要材料,可完全被人体所吸收,并对浅层脂肪起到支撑作用,从而达到改善鼻唇
沟皱纹的效果。各产品在配方组份、适用部位、修复效果等方面有所不同,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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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多个细分市场的消费需求。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成功转化了六款
生物医用软组织修复材料,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品体系,确立了在行业内的产品
优势。

(3)销售渠道优势

公司采取“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并将营销能力视为公司重要
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制定了完整、高效的销售人员培训体系,建立了一支执
行力强、高度专业的销售团队,形成了以北京为中心,覆盖全国 31 个省、市、
自治区的销售网络。公司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快速响应客户需
求,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产品销售方案,提升客户满意度与客户粘性。

(4)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坚持“与客户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经营策略,持续加强优质客户的
培育。经过长期以来的深耕细作,公司产品覆盖了大型连锁非公立医疗机构和中
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西京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
科医院、中日友好医院等三甲公立医院等优质客户群。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与
超过 2,000 家客户建立合作关系。公司与优质客户的合作为公司树立了良好的品
牌形象,为公司未来持续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国际视野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具有国际视野的管理和技术团队,密切关注行业研究成果和发
展趋势,把握国际生物医药最新发展动态和应用方向,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
具有前瞻性的技术、产品发展战略,为公司取得行业内的先发优势和未来持续发
展奠定了基础。

6、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长期以来,公司发展所需的资金主要依赖自身的利润积累及股东增资。虽然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展良好,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但是与行业巨头企业相比资产
规模依然偏小,融资渠道较窄,融资能力有限,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的发展。
公司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增强资本实力,从而抓住市场需求快速
增长的发展机遇,促进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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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可比公司在工艺路径、客户分布、服务模式、客户粘性、后续服务及维护
等方面与公司的主要异同如下文所示。其中艾尔建为美国上市公司,由于信息
披露要求的差异,未能在公开渠道取得相关信息。

(1)工艺路径

根据华熙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披露信息,
其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钠凝胶的工艺路径,主要包括原辅料交联、纯化、制
粒、灌装、灭菌、包装以及产品入库等。其产品工艺路径与公司较为相似,但
由于公司部分产品功能上的差异性,在原料组成上除了透明质酸钠,还包括其
他有效成分,如羟丙基甲基纤维素、PVA 微球、利多卡因等。

(2)客户分布

华熙生物的皮肤类医疗产品以境内销售为主,销售模式包括以卖断方式销售
给经销商,以及公司向医院、诊所、门诊部等医疗机构直接销售。其中注射用透
明质酸凝胶产品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3 月收入分别为 9,140.25 万元、
13,115.50 万元和 4,732.72 万元,向境内医疗机构及经销商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客户类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销客户 1,018.80 21.53% 4,036.77 30.78% 2,226.75 24.36%
其中:民营医院 444.03 9.38% 2,754.58 21.00% 1,399.16 15.31%
公立医院 13.04 0.28% 59.18 0.45% 4.20 0.04%
诊所/门诊部 561.73 11.87% 1,223.01 9.32% 823.39 9.01%
经销客户 3,713.92 78.47% 9,078.73 69.22% 6,913.50 75.64%
合计 4,732.72 100.00% 13,115.50 100.00% 9,140.25 100.00%
注:华熙生物未披露 2019 年全年数据

昊海生科玻尿酸产品的销售模式分为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6 月收入总额分别为 25,505.26 万元、26,610.83 万元和 11,479.24
万元,向医疗机构及经销商的销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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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年份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客户类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销客户 8,133.70 70.86% 18,237.42 68.53% 12,329.89 48.34%
其中:民营医院 8,125.86 70.79% 18,174.70 68.30% 12,263.77 48.08%
公立医院 7.84 0.07% 62.72 0.24% 66.12 0.26%
经销客户 3,345.54 29.14% 8,373.41 31.47% 13,175.37 51.66%
合计 11,479.24 100.00% 26,610.83 100.00% 25,505.26 100.00%
注:昊海生科生物未披露 2019 年全年数据

公司与华熙生物和昊海生科相似,均采用了经销、直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
公司经销比例较华熙生物和昊海生科低;直销模式下的终端客户结构相似,即
绝大部分为民营医院/诊所/门诊部,少量为公立医院。

(3)客户服务

根据公开披露信息,华熙生物采取经销、直销相结合的模式,建立专业的
医学市场支持团队,成立华熙学院,定期对临床医生和患者进行学术研讨、培
训等,协助进行市场定位。同时积极开展各项产品的培训推广工作,以及与中
国整形美容协会、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等行业协会积极开展学术年会、
专家共识会、临床研究等合作及交流,提升相关医生对公司产品的认知程度。

昊海生科针对玻尿酸“海薇”和“姣兰”品牌建立了独立的专业化营销团
队,通过医院直销与经销商相结合的模式,做到重点区域和旗舰医院的精耕细
作,实现了销售渠道的快速铺设和目标市场的广泛覆盖。本公司营销团队通过
针对医疗机构、医生、消费者的多维度服务,努力提升消费体验、打造品牌特
质,引领消费群体生活方式,以提升产品的黏附性和生命力。

华熙生物和昊海生科与发行人服务模式较为类似,均采取直销与经销结合
的销售模式,并且安排专业团队对医疗机构、临床医生、消费者进行培训、宣
传服务。

客户留存方面,2017 年、2018 年,华熙生物皮肤类医疗产品前五大客户中
新增客户分别为 2 以及 0 家;昊海生科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中新增客户的主要销
售商品并非玻尿酸类,可比性较弱;2017 年、2018 年,发行人前五大客户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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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客户分别为 2 以及 0 家。上述两家公司均未披露 2019 年度的相关数据。


(四)行业经营模式与盈利模式

生物医用材料生产企业结合市场需求进行产品研发,在取得医疗器械注册
证后进行产业化生产,一般采用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方式对外销售。行业内企
业通过不断开发新产品来提高自身品牌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形成品牌效应,通
过销售产品获得盈利。作为生物医用材料的细分领域,软组织修复材料根据应
用领域不同,形成有医疗美容注射材料、口腔修复膜、生物再生膜等产品,各
生产企业根据下游行业的特点,采用相对应的经营模式。

发行人产品主要应用于医疗美容行业,行业产业链主要包括产品生产企业、
医疗美容机构、经销商等三类经营主体。

产品生产企业根据市场竞争情况和发展趋势研发新产品,在取得医疗器械
产品注册证书后进行批量生产,通过直销或经销的方式,将产品销售给医疗美
容机构和经销商,获取产品的生产经营利润。相关产品的研发及获批周期较长,
行业进入门槛较高,产品毛利率较高。目前,国内具有生产发行人同类产品资
质的企业较少,且市场份额主要集中在少数具备技术优势且已经形成规模的企
业,市场集中度较高。

医疗美容机构在取得经营资质后,为消费者提供医疗美容服务。目前,国
内医疗美容市场的服务主体主要为非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公立医院在医疗资源
允许的情况下,也提供该类服务。医疗美容机构向生产企业直接采购产品或通
过经销商采购产品,为消费者提供医疗美容服务,从而获取经营利润。近年来,
国内医疗美容市场快速发展,行业竞争日趋激烈,非公立医疗机构根据产品质
量及生产企业服务情况等因素自主选择采购产品,并在广告宣传、推介活动、
服务环境等方面进行投入以吸引消费者。

经销商在取得经营资质后,从产品生产企业采购产品,再销售给医疗美容
机构,从而获取产品中间差价形成的商业利润。目前国内市场经销商数量较多,
且多为中小型经销商,市场份额较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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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影响发行人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产业政策引导

生物医用材料是“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大力推动发展的
行业,国务院及有关政府部门先后颁布了《“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规划》、《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版)、《“十三
五”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明确了生物医用材料的发展
方向,推动了生物医用材料行业的发展。

(2)下游市场前景广阔

目前,公司下游医疗美容行业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随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入的增长、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对医疗美容接受程度的提高,在可预见
的未来,医疗美容行业还将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市场前景广阔。

1)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 2011 年的 21,810 元增
长至 2018 年的 39,251 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8.76%。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升,
为医疗美容行业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

2)社会对医疗美容的接受程度逐渐提高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活品质和对美的追求也不断提高,医疗美容
服务需求快速增长。根据《中国卫生统计年鉴》的数据,2011 年,我国整形外
科医院、美容医院的门诊数量共计 113.12 万人次,并于 2017 年上升至 534.42 万
人次,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 29.54%。同时,行业内企业持续地进行研发投入和
技术创新,使得医疗美容产品本身的质量和使用体验不断提升,医疗美容服务逐
渐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接受,社会接受程度逐渐提高。

3)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

进入 21 世纪以来,我国进入人口快速老龄化阶段。2011 年至 2018 年,我
国 60 岁以上人口数从 1.85 亿增长至 2.49 亿。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使得人们对容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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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缓衰老的需求增加,推动了医疗美容行业的发展。

2、不利因素

近年来,国内生物医用材料行业及其相关企业取得快速发展,但与实力雄厚
的外国企业相比,国内企业规模、资金实力偏小,市场品牌影响仍然较弱。生物
医用材料研发技术难度大、研发周期长,对企业研发能力、资金实力要求较高。
公司规模相对较小限制了研发创新、市场品牌的提升,不利于在本行业内形成更
强的竞争力。


(六)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生物医用材料尤其是应用于医疗美容行业的软组织修复材料生产企业的毛
利率较高,可能会吸引更多资金的流入,加剧行业竞争。在技术进步、市场竞争
加剧等因素的影响下,行业平均毛利率可能会有所下降。只有不断进行技术创新,
生产出市场需求的产品,才能持续保持较高的利润水平。


(七)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特征

软组织修复材料属于医疗器械范畴,其使用与患者自主选择有关,与宏观
经济周期和季节的关联度较小,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和季节性。但由于软组织
修复材料生产企业对人才、技术和资金的需求较高,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易于
吸引人才、技术和资金,区域竞争优势较明显。软组织修复材料作为生物医用
材料的细分领域,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较为发
达的地区。

(八)未来技术和市场的发展方向

随着材料科学、生物技术、临床医学的进步,生物医用材料在医疗卫生领
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将沿着如下趋势发展5:1)提高生物相容性、
去除免疫原性;2)提高生物稳定性和降解顺应性、使组织生长速度与材料降解
速度相匹配;3)加强材料诱导活性、有利组织生长和重塑;4)增强力学顺应
性、满足不同临床应用对力学性能的要求。软组织修复材料作为生物医用材料

5
数据来源:国信证券《普华和顺:骨科和再生医学行业整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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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细分领域,也将沿着上述趋势发展,并在整形外科、皮肤科、神经内科等科
室发挥重要作用。

包括软组织修复材料在内的生物医用材料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赛瑞研
究的数据显示,2015 年我国生物医用材料市场销售额已近 1,440 亿元,年增长
率超过 17.2%,保守估计 10 年内我国将成长为世界第二大生物医用材料市场。


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的产能及产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量,以及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情
况如下:

单位:万支
产能利用率 产销率
年度 产能(A) 产量(B) 销售量(C)
(D=B/A) (E=C/B)
2019 年度 168.28 167.91 145.57 99.78% 86.70%
2018 年度 96.59 95.19 90.26 98.55% 94.84%
2017 年度 96.59 77.92 65.71 80.67% 84.33%

发行人产品的关键生产步骤主要包括(1)配液混合、(2)灌装,其中配液
混合环节需要配液人员按照产品的配方及批生产工艺进行,配置成混合液后由灌
装机进行灌装。灌装机灌装凝胶类产品最大产能为 3.3 万支/天,超过了配液人员
进行配液混合的最大产能,因此以配液混合环节的产能作为发行人产能计算的基
础。2017 及 2018 年,发行人产能按照 260 天工作日,每天生产 8 小时计算;2019
年,由于公司产量销量增长较快,加班生产,因此按照实际情况,以 311 天工作
日,每天生产 10 小时计算。

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产能利用率较高,主要是由于公司新产品嗨体于 2017
年上半年正式推向市场且销售情况良好,同时主要产品之一爱芙莱的市场需求继
续增加,公司为满足市场需求提高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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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及销售价格情况

(1)主要产品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及其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
21,899.18 39.27% 19,022.96 59.26% 15,934.93 71.62%
钠凝胶(爱芙莱)
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复
24,259.29 43.50% 7,497.26 23.36% 3,412.69 15.34%
合溶液(嗨体)
医用含聚乙烯醇凝胶
微球的透明质酸钠-羟
6,750.35 12.10% 3,363.76 10.48% 1,579.62 7.10%
丙基甲基纤维素凝胶
(宝尼达)
医用透明质酸钠-羟丙
基甲基纤维素凝胶(逸 2,078.65 3.73% 1,525.07 4.75% 51.11 0.23%
美一加一)
透明质酸钠凝胶(爱美
487.96 0.87% - - - -
飞)
医用羟丙基甲基纤维
素-透明质酸钠溶液(逸 208.02 0.37% 557.64 1.74% 1,116.56 5.02%
美)
其他 88.11 0.16% 134.40 0.42% 154.08 0.69%
合计 55,771.57 100.00% 32,101.10 100.00% 22,249.00 100.00%

(2)主要产品的平均售价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平均售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支
产品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钠凝胶(爱芙莱) 310.83 300.52 310.41
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嗨体) 352.61 315.63 285.01
医用含聚乙烯醇凝胶微球的透明质酸
2,547.49 2,316.32 2,451.31
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凝胶(宝尼达)
医用透明质酸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
1,220.87 1,264.68 1,277.78
凝胶(逸美一加一)
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钠凝胶(爱美飞) 292.75 - -
医用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透明质酸钠
700.41 1,009.85 649.43
溶液(逸美)

公司根据客户的采购量给予价格折让,折让比例随采购量提高而逐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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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至 2018 年,爱芙莱、宝尼达产品平均单价呈下降趋势,主要系随着客户
采购量增加,公司给予价格折让增加所致。

2018 年嗨体产品的平均单价较 2017 年有所上升,主要是 2017 年属于前期
市场开拓阶段,新品推广活动较多。

公司主要产品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变更为使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税率
自 16%降至 3%,公司产品除逸美一加一和逸美产品外,含税价格保持稳定,因
此 2019 年爱芙莱、嗨体、宝尼达产品的不含税价格普遍增长。

公司于 2017 年推出了逸美的升级产品逸美一加一,同时对库存逸美产品进
行促销,因此 2017 年逸美产品平均单价下降较多。2018 年公司对逸美产品进行
自然销售,因此平均价格回升。2019 年,公司对部分批次逸美产品进行了降价
促销,因此平均价格较 2018 年下降较多。

逸美一加一产品平均单价 2018 年较 2017 年有所下降主要是价格折让影响。
2019 年虽然由于增值税税率降低,不含税价格增加,但是由于当期加大了促销
力度,综合影响使得平均价格有一定幅度的下降。

3、主要产品的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具体销售情况如下
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模式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金额
直销模式 35,738.75 64.08% 22,988.50 71.61% 16,869.46 75.82%
经销模式 20,032.81 35.92% 9,112.60 28.39% 5,379.54 24.18%
合计 55,771.57 100.00% 32,101.10 100.00% 22,249.00 100.00%


(二)主要客户

1、公司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名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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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占营业收入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的比例
1 上海康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789.97 5.00%
2 北京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290.58 4.11%

2019 年 3 温州厚生商贸有限公司 1,324.40 2.37%
度 4 北京中康时代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120.45 2.01%
5 黑龙江怡沁商贸有限公司 1,080.12 1.94%
合计 8,605.52 15.43%
1 上海康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200.47 3.74%
2 温州厚生商贸有限公司 822.27 2.56%

2018 年 3 江苏利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795.54 2.48%
度 4 北京中康时代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643.17 2.00%
5 北京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82.62 1.81%
合计 4,044.08 12.60%
1 杭州伊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813.96 3.66%
2 上海康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762.74 3.43%

2017 年 3 佛山市禅城区苏李秀英医院 382.05 1.72%
度 4 上海福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78.85 1.70%
5 北京中康时代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376.07 1.69%
合计 2,713.66 12.20%
注:销售金额为同一控制下合并计算金额

公司报告期各期向前五名客户合计的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2.20%、12.60%和 15.43%,客户集中度较低,不存在对个别客户的重大依赖。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公司主要关联方或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客户中占有任何权益。

北京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唯康”)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
阳区百子湾路 15 号东侧 3 楼 279 室,目前实际经营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新华国
际中心 B 座 415。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日,北京唯康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2019 年,北京唯康授权公司将其采购的部分货物直接发到其下游客户处。
这些机构在向北京唯康进行采购时,存在部分货款经由其员工通过爱美客员工或
其亲属转付给北京唯康副总经理杨卫安的情形。上述销售金额合计 623.7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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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占公司 2019 年营业收入的 1.12%。

出现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为:

(1)上述客户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出于资金周转、方便及时结算等因素,
存在使用现金或个人账户进行付款采购的需求;

(2)公司自 2016 年 10 月进入 IPO 上市辅导期之后,严格控制现金收款和
第三方回款,2017 年下半年开始执行不接受客户采用任何个人账户付款的政策。

因此,上述机构会选择能够提供结算方式更为灵活、可以接受现金或个人账
户付款的北京唯康进行采购。这些机构选择从北京唯康采购的主要原因为北京唯
康从公司采购量较大,可为上述机构提供较优惠的价格且北京唯康获利部分来源
于通过购货数量的增加在年底获得公司返货奖励,未加价出售至上述机构。但由
于双方之前没有业务合作和交集,出于保证资金安全的考虑,下游客户在付款的
时候,会委托双方共同较为熟悉的爱美客业务员进行转款,以保证交易的安全。
因此出现了下游客户使用个人账户转账至公司员工或其亲属,再由公司员工或其
亲属转账至北京唯康副总经理杨卫安,最终由北京唯康向公司付款进行采购的情
况。

北京唯康上述下游客户均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
许可证,具备相关资质。公司销售人员的资金来源于购买公司产品的下游客户的
员工,公司直接将相关产品发送至下游客户,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收入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司经营业绩不存在影响。

公司在知悉上述情况后,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制定了《销售人员
基本行为规范》。该规范要求:“严禁销售人员与客户有任何资金上的往来,严
禁经手客户货款和公司产品”,并明确惩罚措施,如发现有违反《销售人员基本
行为规范》的行为,要求对全员做公开的深刻书面检讨,并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情况严重者,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公司通过销售人员培训,督促其严格执行上述
规定。自该规范下发执行后,未再发生此类情况。

同时,公司就上述问题对客户也制定了约束措施。公司向客户发送了告知函,
告知函中明确要求“贵公司不应以任何形式与我公司业务人员进行资金往来和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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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交割,包括但不限于我公司产品。如有违反,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贵公司自行承
担,与我公司无关,我公司亦有权停止与贵公司的业务合作”。此外,公司更新
了销售合同条款,更新后的销售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以任
何形式私自与甲方业务人员进行资金往来和货物交割,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公司产
品。如乙方违反约定,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
乙方自行承担。

2、公司主要经销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经销商的具体情况如下:

销售
序 成立 注册 占经销收 占营业收
年度 客户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
号 时间 资本 入比例 入比例
(万元)
爱芙莱、
上海康汝医疗 宝尼达、
2016/ 2000
1 器械有限公司 嗨体、逸 2,789.97 13.93% 5.00%
注 8/22 万元
美、逸美
一加一
爱芙莱、
宝尼达、
北京唯康生物 2015/ 100 嗨体、逸
2 2,290.58 11.43% 4.11%
科技有限公司 2/4 万元 美一加
一、逸美、
爱美飞
2019 爱芙莱、
年度 温州厚生商贸 2014/ 100 爱美飞、
3 1,324.40 6.61% 2.37%
有限公司 9/17 万元 宝尼达、
嗨体
爱芙莱、
爱美飞、
黑龙江怡沁商 2018/ 100 嗨体、逸
4 1,080.12 5.39% 1.94%
贸有限公司 9/26 万元 美一加
一、宝尼

爱芙莱、
杭州伊佳医疗 2018/ 150
5 宝尼达、 1,023.63 5.11% 1.84%
科技有限公司 4/16 万元
嗨体
合计 8,508.70 42.47% 15.26%
上海康汝医疗 2016/ 2000 逸美、宝
2018 1 1,200.47 13.17% 3.74%
器械有限公司 8/22 万元 尼达、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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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
序 成立 注册 占经销收 占营业收
年度 客户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
号 时间 资本 入比例 入比例
(万元)

年度
温州厚生商贸 2014/ 100 爱芙莱、
2 822.27 9.02% 2.56%
有限公司 9/17 万元 嗨体
江苏利德医疗 2014/ 1000 爱芙莱、
3 795.54 8.73% 2.48%
器械有限公司 12/29 万元 嗨体等
逸美、爱
北京唯康生物 2015/ 100
4 芙莱、嗨 582.62 6.39% 1.81%
科技有限公司 2/4 万元
体等
上海福鼎生物 2008/ 50 万 爱芙莱、
5 501.68 5.51% 1.56%
科技有限公司 5/29 元 嗨体等
合计 3,902.58 42.83% 12.15%
杭州伊佳生物 2015/ 500 爱芙莱、
1 813.96 15.13% 3.66%
科技有限公司 2/13 万元 嗨体等
上海康汝医疗 2016/ 2000 爱芙莱、
2 762.74 14.18% 3.43%
器械有限公司 8/22 万元 嗨体
上海福鼎生物 2008/ 50 万 爱芙莱、
2017 3 378.85 7.04% 1.70%
科技有限公司 5/29 元 嗨体
年度 逸美、宝
包头市艾美科 2010/ 50 万 尼达、爱
4 361.60 6.72% 1.63%
技有限公司 10/13 元 芙莱、嗨
体等
江苏利德医疗 2014/ 1000 爱芙莱、
5 285.04 5.30% 1.28%
器械有限公司 12/29 万元 嗨体等
合计 2,602.19 48.37% 11.70%

注:上海康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上海美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医疗机构集中采购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十大经销商与新增经销商采购公司相关产品的销售实现
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前十大经销商

①2019 年度

除温州厚生商贸有限公司期末库存 900 支、杭州伊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期末
库存 240 支外,2019 年公司其他前十大经销商均无期末库存。

②2018 年度

除温州厚生商贸有限公司期末库存 1,476 支、杭州伊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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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库存 484 支、深圳市昊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期末库存 385 支、南昌禾雅堂贸易
有限公司期末库存 180 支、湖北昕泽医药有限公司期末库存 816 支外,2018 年
公司其他前十大经销商均无期末库存。

③2017 年度

除包头市艾美科技有限公司期末库存 621 支、江苏利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期
末库存 1,233 支、北京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期末库存 1,052 支、沈阳佳润医疗
器械有限公司期末库存 810 支外,2017 年公司其他前十大经销商均无期末库存。

(2)报告期内新增前十大经销商

①2019 年度

除吉林天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期末库存 160 支、河南恩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期末库存 380 支、武汉美鑫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期末库存 142 支、源晟(上海)
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期末库存 1,000 支、武汉爱莱娜商贸有限公司期末库存 150 支
外,2019 年公司其他新增前十大经销商均无期末库存。

②2018 年

除南昌禾雅堂贸易有限公司期末库存 180 支、北京福林金源科贸有限公司期
末库存 40 支、上海济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期末库存 50 支、大连易康速达科技有
限公司期末库存 496 支外,2018 年公司其他新增前十大经销商均无期末库存。

③2017 年

除北京丽博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期末库存 668 支、四川省无微不至医疗器械
有限公司期末库存 800 支外,2017 年公司其他新增前十大经销商均无期末库存。

报告期各期,除少部分经销商由于采购时间接近期末因此有少量库存外,大
部分已全部实现销售,均无期末库存。一方面由于公司主要经销商中除对上海康
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有信用政策外,对其他经销商均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
一般根据下游客户的订单需求采购产品,因此期末库存较少。另一方面,由于公
司经销商的下游客户为医疗美容机构,不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不存在备货需求,
且公司产品物流运输较快,经销商可以随时进货,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因此无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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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第二年销售进行备货。根据华熙生物和昊海生科招股意向书及反馈回复披露的
相关内容,上述情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有共性,符合行业惯例。


公司进入 IPO 上市辅导期后,严格控制现金收款和第三方回款,发行人的
部分终端客户由于自身结算方式等原因,存在通过现金或个人账户进行支付的
习惯,会选择能够提供更为灵活结算方式的经销商进行采购。

公司终端客户在其资金结算方式符合公司要求时直接从公司购买,在其个
人账户结算时就从可以接受灵活结算方式的经销商购买。2017 年至 2019 年,
发行人上述终端客户从经销商处采购的金额分别为 30.87 万元、77.40 万元及
1,718.65 万元。

由于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对经销商给予
增值税税率调整补偿,经销商在满足一定提货标准时能够获得 5-10%的返货补
偿,因此 2019 年该等交易有所增加。

虽然经销商从上述交易中获得了发行人的年度增值税税率调整补偿返货,但
2019 年上述交易公司增加销售收入 1,718.65 万元,毛利 1,602.42 万元,是发行
人在合规和公司效益之间做出的权衡,具有商业合理性。

3、公司客户变动情况

(1)公司新增客户情况

我国医疗美容服务主体主要包括公立医院的整形外科、皮肤科和非公立医
疗美容机构,其中非公立医疗美容机构又分为大型连锁医院、中型医院和小型
诊所,数量众多,较为分散。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2020 年中国医疗美容行业
洞察白皮书》,2019 年中国具备医疗美容资质的机构约 13,000 家。

报告期内,发行人新增客户分别为 478 家、614 家和 829 家,销售金额占
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新增客户当期销售金
新增客户数量 新增客户当期销售金
年度 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
(家) 额(万元)
入比例
2019 年度 829 10,498.16 18.82%
2018 年度 614 6,660.35 20.75%
2017 年度 478 6,333.21 2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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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沙利文数据,2016 年至 2018 年,发行人产品在中国医疗美容透明质酸
领域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5.70%、7.0%及 8.5%,已成为市场占有率第一的国内品
牌,具有较高的市场影响力及品牌知名度。此外,发行人于 2016 年末取得注射
用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嗨体)的产品注册证,是目前唯一经国家药监局批准
的针对颈部皱纹改善的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填补了颈部皱纹修复领域的空白。
报告期内,其安全性和有效性逐步得到下游医疗机构以及终端消费者的认可,
市场知名度较高,终端消费需求大幅增长,很多医疗机构及经销商客户主动与
发行人联系,寻求业务合作。

报告期内,按销售金额区间的新增客户情况如下:

新增客户销售
新增客户数量 新增客户销售金
年度 销售金额区间 金额占主营业
(家) 额(万元)
务收入比例
>500 万元 1 525.73 0.94%
200-500 万元 9 2,361.95 4.24%
2019 年度 50-200 万元 42 4,156.77 7.45%
<50 万元 777 3,453.71 6.19%
合计 829 10,498.16 18.82%
>500 万元 - - -
200-500 万元 4 1,053.01 3.28%
2018 年度 50-200 万元 26 2,921.40 9.10%
<50 万元 584 2,685.94 8.37%
合计 614 6,660.35 20.75%
>500 万元 1 813.96 3.66%
200-500 万元 2 639.53 2.87%
2017 年度 50-200 万元 27 2,382.75 10.71%
<50 万元 448 2,496.97 11.22%
合计 478 6,333.21 28.47%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经销商及民营医疗机构均为具备开展经营所需业务资
质的真实客户。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新增客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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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 销售
年度 客户名称 客户类型 销售标的 占比
号 金额
吉林天维医
1 疗器械有限 经销商 爱芙莱、嗨体 525.73 0.94%
公司
河南恩众医
2 疗器械有限 经销商 爱芙莱、嗨体、爱美飞 383.21 0.69%
公司
武汉美鑫康
3 医疗器械有 经销商 爱芙莱、嗨体 353.28 0.63%
2019 限公司
年度 4 南昌荣美会 非公立医 爱芙莱、嗨体 279.80 0.50%
美伊尔医疗 疗机构
美容门诊部
有限公司
广东思敏医
5 疗器械科技 经销商 爱芙莱、嗨体、爱美飞 256.32 0.46%
有限公司
合计 1,798.35 3.22%
南昌禾雅堂
1 贸易有限公 经销商 爱芙莱 320.72 1.00%

青岛广同医
2 疗器械有限 经销商 爱芙莱、嗨体 290.75 0.91%
公司
杭州媛颂健
康管理咨询
非公立医
2018 3 有限公司萧 爱芙莱、宝尼达、嗨体 234.71 0.73%
疗机构
年度 山宁围医疗
美容诊所
成都市春语
非公立医 爱芙莱、嗨体、逸美一加
4 医院管理有 206.83 0.64%
疗机构 一
限公司
金华芘丽芙
非公立医
5 美容医院股 爱芙莱、宝尼达、嗨体 199.54 0.62%
疗机构
份有限公司
合计 1,252.55 3.90%
杭州伊佳生
1 物科技有限 经销商 爱芙莱、嗨体 813.96 3.66%
公司
上海福鼎生
2 物科技有限 经销商 爱芙莱、嗨体 378.85 1.70%
2017
公司
年度
湖北昕泽医
3 经销商 爱芙莱、嗨体 260.68 1.17%
药有限公司
上海奎基医
4 疗器械有限 经销商 爱芙莱、嗨体 181.20 0.81%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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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销售
年度 客户名称 客户类型 销售标的 占比
号 金额
上海瑞欧医
非公立医
5 疗美容门诊 爱芙莱、嗨体 150.09 0.67%
疗机构
部有限公司
合计 1,784.77 8.02%

(2)公司停止合作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停止合作客户数量分别为 184 家、336 家和 511 家,销售
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小,具体情况如下:

停止合作客户前一年度
停止合作客 停止合作客户销售金
年度 销售模式 销售金额占对应年度主
户数量(家) 额(万元)
营业务收入比例
直销 467 2,989.95 9.31%
2019 年 经销 44 1,191.63 3.71%
合计 511 4,181.58 13.03%
直销 313 1,729.70 7.77%
2018 年 经销 23 758.25 3.41%
合计 336 2,487.95 11.18%
直销 159 916.25 6.51%
2017 年 经销 25 276.78 1.97%
合计 184 1,193.03 8.48%

注:停止合作客户为从当期到报告期末都不再合作的客户

上述客户停止合作主要由于以下原因:(1)由于医疗机构数量众多,竞争
激烈,中小型医疗美容诊所面临较大竞争压力,部分客户由于经营不善导致停止
合作;(2)部分客户出于价格等考虑因素,转为向其他厂家采购产品。

(3)公司客户数量与销售人员数量匹配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单个销售人员平均覆盖客户分别约为 11 家、12 家及 13
家,与其业务拓展能力相匹配。报告期内各期末,发行人客户数量与销售人员数
量对比情况如下:

期初客 新增客户 停止合作 期末客户 期末销售 单个销售人员
年度
户数量 数量 客户数量 数量 人员数量 覆盖客户数量
2019 年度 1,185 829 511 1,503 115 13
2018 年度 907 614 336 1,185 103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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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 613 478 184 907 84 11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新增客户及停止合作客户逐年增加,新增客户数
量多于停止合作的客户数量,与医美行业合规机构数量、发行人市场份额、销
售人员业务拓展能力相匹配。


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采购情况

1、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透明质酸钠、预灌封注射器、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
针,均通过外购方式获取。公司与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原
材料供应稳定、充足。报告期内,发行人原材料采购总金额分别为 2,211.68 万元
(不含税)、1,735.89 万元(不含税)和 3,368.10 万元(含税)。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数量、金额、平均单价及其占原材料采
购总金额的比例如下表:

占原材料
序 采购 采购金额
年度 主要原材料 平均单价 采购总金
号 数量 (万元)
额的比例
1 透明质酸钠(公斤) 71.17 1,025.86 144.14 元/克 31.26%
2 预灌封注射器(万支) 295.17 1,351.14 4.58 元/支 41.17%
2019
年度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
3 357.30 326.74 0.91 元/支 9.96%
(万支)
合计 2,703.74 82.38%
1 透明质酸钠(公斤) 33.77 469.32 138.96 元/克 27.04%
2 预灌封注射器(万支) 115.10 541.07 4.70 元/支 31.17%
2018
年度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
3 160.33 451.08 2.81 元/支 25.99%
(万支)
合计 - 1,461.47 - 84.20%
1 透明质酸钠(公斤) 16.34 229.91 140.75 元/克 10.40%
2 预灌封注射器(万支) 112.06 794.97 7.09 元/支 35.94%
2017
年度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
3 183.11 722.85 3.95 元/支 32.68%
(万支)
合计 - 1,747.74 - 79.02%
注:2019 年 1 月 1 日起,发行人主要产品增值税改为简易征收,原材料采购的进项税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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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予以抵扣,故表中 2019 年采购金额为含税金额,2017-2018 年采购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要采购透明质酸钠、预灌封注射器和一次
性无菌注射针头三种原材料,采购金额分别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金额的 79.02%、
84.20%和 82.38%。

2017-2019 年,公司采购透明质酸钠、预灌封注射器及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
针与同行业同类或近似原料价格的对比情况如下:


主要 采购单价
供应商名称
原材料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华熙生物注射级原料产品销售单价 111.69 113.83 122.62
透明质酸
钠 昊海生科 HA 精粉采购单价 150.37 154.96 170.94
(元/克)
发行人采购价格 144.14 138.96 140.75
预灌封注 昊海生科采购单价 3.59 3.54 5.04
射器注射
器 发行人采购价格 4.58 4.70 7.09
(元/支)
针头、一次 昊海生科采购单价 0.58 0.63 0.64
性使用无
菌注射针 发行人采购价格 0.91 2.81 3.95
(元/支)

注:华熙生物为 2019 年 1-3 月数据,昊海生科为 2019 年 1-6 月数据;昊海生科仅披露了
针头类别的整体采购情况,未针对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具体披露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上述原材料的均价与市场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华
熙生物的注射级原料产品包含多种规格,发行人采购的透明质酸钠为高规格产
品,因此采购价格高于华熙生物注射级原料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发行人采购
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及预灌封注射器采购价格比昊海生科的采购单价较
高,主要由于发行人根据产品的性能特点,采购了特制产品;同时,昊海生科
还包括骨科、眼科等产品,采购的数量较多、折扣较大所致。

2、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变动情况

1)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波动情况

2018 年,预灌封注射器和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的采购金额下降,主要由
于一方面随着公司采购数量加大、供应商选择增多,采购单价呈下降趋势;另一
方面,由于采购周期缩短,发行人相应降低了安全库存数量。

1-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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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增加较多,主要由于发行人产品需求持
续增长,产量销量增加所致。

2)主要原材料单价波动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呈下降趋势,主要由于随着发行人
业务规模的增长,采购量增加,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增加,单一供应
商的价格下降;同时,为进一步优化供应链结构,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原材料引
入了新供应商,采购平均单价呈下降趋势。

2019 年,公司采购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单价下降较多,主要由于随着
公司采购量的增加,原需通过代理商采购的针头改为向山东威高直接采购以及享
受优惠政策,单价下降较多;同时,公司进一步引入贝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泰
尔茂医疗产品(上海)有限公司等新供应商,采购价格较低,因此平均单价下降。

3、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生产厂房以经营租赁方式取得,出租方为北京博康健基
因科技有限公司,鉴于发行人水电消耗较少,经协商,水电费按固定费用向出租
方支付。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能源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能源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水和电力 24.00 24.00 24.00


4、报告期内委托加工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面膜、颈膜以及手持式微量注射枪产品采取委托加工的方式
进行生产,具体情况如下:

(1)面膜和颈膜

报告期内,逸美透明质酸补水修复面膜和盈润修护颈膜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爱
美客科技分别委托广州市美晟美容化妆品有限公司、上海璞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加工生产,加工完成后由爱美客科技对外销售。爱美客科技负责提供相关技术配
方,受托方负责采购透明质酸、植物纤维、内包装等其他材料。报告期内,委托
加工的金额分别为 31.23 万元、65.42 万元和 65.0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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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手持式微量注射枪组件

报告期内,手持式微量注射枪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云中阅美研发并生产,其
中两个组件(步进电机、电路板、五金件所形成的组件;注射枪连接装置)的加
工环节委托佛山市南海纽菲思美容美发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加工完成后由云
中阅美收回,并继续完成组装、调试、质检和包装。云中阅美负责采购步进电机,
受托方负责采购电路板、五金件等原材料。

上述委托加工的双方定价采用成本加成方式,即受托方的材料采购成本加上
双方协商确定的合理加工费。


(二)主要供应商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十名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 序 关联 采购 用 采购 占总采购金额
供应商名称
度 号 供应商 内容 途 金额 的比例
预 灌
封 注
山 东 威
射器、
高 普 瑞 原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 一 次
1 医 药 包 材 1,434.43 42.59%
品股份有限公司 性 使
装 有 限 料
用 无
公司
菌 注
射针
上 海 艾
韦 特 医 透 明 原
艾伟拓(上海)医药科技有限
2 药 科 技 质 酸 材 904.36 26.85%
公司
有 限 公 钠 料
2019 司
年 包 装
度 盒、包

3 北京龙腾鑫颖印刷有限公司 无 装箱、 167.53 4.97%

说 明
书等

4 维塔罗包装(苏州)有限公司 无 泡罩 135.92 4.04%

一 次
性 使 原
5 贝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无 用 无 材 125.49 3.73%
菌 注 料
射针
透 明 原
6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 121.50 3.61%
质 酸 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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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序 关联 采购 用 采购 占总采购金额
供应商名称
度 号 供应商 内容 途 金额 的比例
钠 料
一 次
性 使 原
泰尔茂医疗产品(上海)有限公
7 无 用 无 材 115.70 3.44%

菌 注 料
射针
一 次
性 使 原
8 北京中原合聚经贸有限公司 无 用 无 材 35.40 1.05%
菌 注 料
射针
北 京 安 埋 植

北京安通忆泰医疗科技有限 通 塑 料 线 手
9 材 38.60 1.15%
公司 制 品 有 柄 模

限公司 块
安 保 包
装 ( 深
圳)有限
公 司 东
莞 分 公
深圳市安保医疗感控科技有 包
10 司、东莞 封纸 30.45 0.90%
限公司 材
市 安 保
医 用 包
装 科 技
有 限 公

合计 3,109.37 92.32%
透明 原
上海艾韦特医药科技有限公
1 无 质酸 材 382.08 21.21%

钠 料
预灌 原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
2 无 封注 材 361.32 20.06%
品股份有限公司
射器 料
一次
性使 原
3 JBP Korea Co.,LTD 无 用无 材 182.77 10.15%
2018 菌注 料
年 射针
度 预灌 原
欧璧医药包装科技(中国)有
4 无 封注 材 179.55 9.97%
限公司
射器 料
一次
性使 原
北京维雷特生物科技发展有
5 无 用无 材 171.50 9.52%
限公司
菌注 料
射针
6 维塔罗包装(苏州)有限公司 无 泡罩 包 96.40 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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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序 关联 采购 用 采购 占总采购金额
供应商名称
度 号 供应商 内容 途 金额 的比例

印刷 包
7 北京龙腾鑫颖印刷有限公司 无 82.85 4.60%
品 材
透明 原
华熙福瑞达生物医药有限公
8 无 质酸 材 82.24 4.57%

钠 料
一次
性使 原
栃木精工株式会
无 用无 材 60.58 3.36%

北 京 德 菌注 料
宇 技 术 射针
9 服 务 有 研
限 责 任 发
公司
注 Samyang
PDO 项
Biopharmaceuticals 无 6.89 0.38%
线 目
Corporation


包装 包
10 无锡冈桥包装有限公司 无 31.60 1.75%
盒 材
合计 1,637.79 90.92%
预灌 原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
1 无 封注 材 794.97 35.36%
品股份有限公司
射器 料
一次
性使 原
北京维雷特生物科技发展有
2 无 用无 材 610.39 27.15%
限公司
菌注 料
射针
一次
性使 原
栃木精工株式会
无 用无 材 33.07 1.47%

北京德宇 菌注 料
2017 技术服务 射针
3
年 有限责任 注

度 公司 SAS MI 注射 射
MEDICAL 无 枪组 枪 205.29 9.13%
INNOVATION 件 组

透明 原
上海艾韦特医药科技有限公
4 无 质酸 材 184.62 8.21%

钠 料
一次
性使 原
5 北京中原合聚经贸有限公司 无 用无 材 79.39 3.53%
菌注 料
射针
6 维塔罗包装(苏州)有限公司 无 泡罩 包 77.85 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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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序 关联 采购 用 采购 占总采购金额
供应商名称
度 号 供应商 内容 途 金额 的比例

印刷 包
7 北京龙腾鑫颖印刷有限公司 无 74.05 3.29%
品 材
透明 原
华熙福瑞达生物医药有限公
8 无 质酸 材 45.30 2.02%

钠 料
包装 包
9 无锡冈桥包装有限公司 无 28.78 1.28%
盒 材
深圳市
封纸、
安保医
安保包装(深圳)有限公司东 空白 包
10 疗感控 26.03 1.16%
莞分公司 全塑 材
科技有

限公司
合计 2,159.74 96.08%
注 1:艾伟拓(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及上海艾韦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相同,
2017-2018 年公司与上海艾韦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交易,自 2019 年起改为与艾伟拓(上
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合作。
注 2:北京德宇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为进口代理公司,为发行人代理采购原材料,并收
取一定比例的进口代理服务费。
注 3:2019 年 1 月 1 日起,发行人主要产品增值税改为简易征收,原材料采购的进项税额
不再予以抵扣,故表中 2019 年采购金额为含税金额,2017-2018 年采购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采购总额 50%的情
况。上述供应商与发行人、发行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人员及其它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和业务往来。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的前五大供应商中,2018 年的 JBP Korea Co.,LTD
及欧璧医药包装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为新增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成立时间 采购和结算方式 开始合作时间
50%预付、50%
JBP Korea Co.,LTD 2005/1 2018/5
发货后 30 日内
验收合格后 30
欧璧医药包装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2012/8 2018/5
日内支付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供应商的数量、采购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新增供应商数量(家) 16 6 7
新增供应商采购金额(万元) 244.83 375.67 14.67
占总采购金额比例 7.27% 20.86% 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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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新增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如下:

采购金 占总采

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用途 额(万 购金额

元) 的比例
一次性使用
1 泰尔茂医疗产品(上海)有限公司 原材料 115.70 3.44%
无菌注射针
库存商
2 苏州匚斤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面膜、眼膜 21.10 0.63%

埋植线手柄
3 北京安通忆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原材料 38.60 1.15%
模块
封纸、透析
2019 4 上海浦茂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原材料 18.83 0.56%
纸袋
年度 聚对二氧环
5 Samyang Biopharmaceuticals Corp. 已酮(PDO) 原材料 14.83 0.44%
线
铝箔袋、卷
6 福建凯龙医疗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材、透析纸 原材料 13.71 0.41%

7 广州市天润药业有限公司 聚乙烯醇 原材料 12.50 0.37%
一次性使用
1 JBP Korea Co.,LTD 包材 182.77 10.15%
2018 无菌注射针
年度 预灌封注射
2 欧璧医药包装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包材 179.55 9.97%

2017
1 天津红日爱乐意药用辅料有限公司 聚乙烯醇 原材料 10.68 0.48%
年度

2018 年新增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金额比例较高,主要由于发行人进一
步优化供应链结构,于当年新增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的供应商 JBP Korea Co.
Ltd 以及预灌封注射器的供应商欧璧医药包装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但在综
合考虑质量、产品稳定性后,2019 年不再向上述两家供应商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透明质酸钠原料的合格供应商包括上海艾韦特医药科技有
限公司(2019 年改为以艾伟拓(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合作)、山东
众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华熙生物等 3 家。

报告期内,公司出于产品性能、价格等因素的考虑,在不同的合格供应商之
间分散采购,在原材料质量可靠的前提下争取更优惠的供货条件,不存在对单一
供应商的重大依赖。

公司预灌封注射器的合格供应商包括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
限公司、欧璧医药包装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北京中原合聚经贸有限公司(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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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Becton Dickinson Medical(S) Pte Ltd.产品)及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等
4 家,一次性无菌注射针头包括北京维雷特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代理山东威
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
公司、JBP Korea Co., LTD(代理 Feeltech Co.,Ltd.产品)、北京德宇技术服务有
限责任公司(代理栃木精工株式会社产品)、北京中原合聚经贸有限公司(代理
Becton Dickinson Medical(S) Pte Ltd.产品)、泰尔茂医疗产品(上海)有限公司
和贝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 7 家,均为行业内的知名厂商,均具备按照公司质量
要求按时供应的能力,公司可根据自身的需求在不同供应商之间灵活调整和分配
采购规模,不存在对单一供应商的重大依赖。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同行业公司华熙生物采购,华熙生物为领先的透明质
酸原料生产商,但在其产品线向下游医疗美容终端产品扩展后,发行人已将其
透明质酸钠原料的合格供应商增加为华熙生物、上海艾韦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改为以艾伟拓(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合作,为日本丘比株
式会社代理)、山东众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 3 家企业,并向药监局备案。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华熙生物采购的具体情况如下:

采购单价 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 占总采购金
年度 采购内容 用途
(元/克) (公斤) (万元) 额的比例
2019
149.28 8.14 121.5 3.61%
年度
2018 原材
透明质酸钠 155.17 5.30 82.24 4.57%
年度 料
2017
164.13 2.76 45.30 2.02%
年度
注:2019 年 1 月 1 日起,发行人主要产品增值税改为简易征收,原材料采购的进项税额不
再予以抵扣,故表中 2019 年采购金额为含税金额,2017-2018 年采购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上海艾韦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透明质酸
钠,2017、2018 年及 2019 年,向华熙生物采购的金额占比较小,发行人向华熙
生物采购的产品全部为生产自有产品的原材料,不存在转售的情形。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原材料取得存在限制或依赖单一供
应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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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主要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
设备及其他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11,906.80 769.57 11,137.23 93.54%
机器设备 4,375.59 864.96 3,510.63 80.23%
运输设备 187.58 108.43 79.15 42.20%

其他设备 841.92 504.79 337.13 40.04%

合计 17,311.89 2,247.75 15,064.14 87.02%


1、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在北京平谷区马坊镇有五处自建的房屋建筑物,
其具体情况如下:

序 所有权 不动产权证 取得方 权利受
房屋坐落 面积(m2) 用途
号 人 书号 式 限
京(2019) 平谷区马坊
平不动产权 镇金平西路
1 爱美客 20.79 门卫 自建 无
第 0006973 20 号院 5 号
号 1 层 101
京(2019) 平谷区马坊
平不动产权 镇金平西路
2 爱美客 822.4 动力站 自建 无
第 0006974 20 号院 1 号
号 楼 1 层 101
平谷区马坊
京(2019)
镇金平西路 生产车
平不动产权
3 爱美客 20 号院 2 号 7,034.62 间及仓 自建 无
第 0006975
楼1至3层 库

101
平谷区马坊
京(2019) 服务楼
镇金平西路
平不动产权 (即配
4 爱美客 20 号院 4 号 1,972.74 自建 无
第 0006976 套生活
楼1至6层
号 楼)
101
京(2020) 平谷区马坊 质检楼
5 爱美客 平不动产权 镇金平西路 9,894.30 (含连 自建 无
第 0001527 20 号院 3 号 廊)


1-1-156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序 所有权 不动产权证 取得方 权利受
房屋坐落 面积(m2) 用途
号 人 书号 式 限
号 楼1至5层
101

2、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主要生产设备如下:

序号 所属公司 设备名称 原值(万元) 成新率
B+S 预充式注射器灌装加塞
1 爱美客 872.46 99.35%

2 爱美客 灌装机 398.07 58.88%
3 爱美客 纯化水制备系统+纯化水储罐 135.47 81.00%
4 爱美客 多效蒸馏水机+注射用水储罐 109.83 81.00%
5 爱美客 COP 模具 81.88 62.04%
6 爱美客 预充式注射器灌装加塞机 69.91 89.77%
7 爱美客 纯蒸汽发生器 61.54 81.00%
8 爱美客 流变仪 61.37 83.38%
9 爱美客 通风干燥灭菌器 57.95 81.79%
10 爱美客 预充式注射器灌装加塞机 55.56 59.67%


(二)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净值 取得方式
土地使用权 922.38 115.74 806.63 出让
软件 283.13 38.68 244.45 购买
专利权 20.00 4.60 15.40 购买
总计 1,225.51 159.03 1,066.48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1 宗土地使用权,其具体情况如下:

使用 取得 是否
土地证编号 坐落 面积(m2) 用途
期限 方式 抵押
京(2019)平不 北京市平谷区
工业 2013.8.27 –
动产权第 马坊镇金平西 13,112.88 出让 否
用地 2063.8.26
0006973 号 路 20 号院

1-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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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2019)平不
动产权第
0006974 号
京(2019)平不
动产权第
0006975 号
京(2019)平不
动产权第
0006976 号
京(2020)平不
动产权第
0001527 号

2、专利权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拥有专利 37 项,其中包括发明专利 20 项,实用
新型专利 11 项,外观设计专利 6 项,具体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取得方式 所有者 申请日
透明质酸与羟丙基甲基纤
1 维素复合非水凝胶及制备 2011101042135 发明 自主取得 爱美客 2011-04-26
方法
季铵碱参与合成的高交联
2 2011102899066 发明 自主取得 爱美客 2011-09-28
度透明质酸及其工艺方法
水相凝胶渗透色谱法检测
3 交联透明质酸体外酶解的 2011103926234 发明 自主取得 爱美客 2011-12-01
方法
除去交联透明质酸中交联
4 剂 1,2,7,8-二环氧辛烷的方 2011103926215 发明 自主取得 爱美客 2011-12-01

交联透明质酸水凝胶中交
5 联剂 1,2,7,8-二环氧辛烷残 2011103926249 发明 自主取得 爱美客 2011-12-01
留量的测定方法
交联透明质酸与羟丙基甲
6 基纤维素组合水凝胶及其 2011103925706 发明 自主取得 爱美客 2011-12-01
制备方法
聚乙烯醇-硼砂微球及其
7 2012103132499 发明 自主取得 爱美客 2012-08-30
制备方法
透明质酸与生物可降解高
8 2012104195014 发明 自主取得 爱美客 2012-10-29
分子改性材料及制备方法
壳聚糖双网络快速响应型
9 可注射水凝胶及其制备方 2014101417163 发明 自主取得 爱美客 2014-04-10

强碱型阴离子活性炭吸附
10 2014101417267 发明 自主取得 爱美客 2014-04-10
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纠正皮肤褶皱注射液及其
11 2014103797595 发明 自主取得 爱美客 2014-08-05
制备方法
亲水型聚氨酯快速光固化
12 2014104668695 发明 自主取得 爱美客 2014-09-15
粘合剂与制备方法以及固

1-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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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取得方式 所有者 申请日
化方法
医用可注射防粘连凝胶及
13 2014105803603 发明 自主取得 爱美客 2014-10-27
其制备方法
注射用含两亲性微球的透
14 明质酸混合凝胶及其制备 201510593332X 发明 自主取得 爱美客 2015-09-17
方法
医用可注射粘合凝胶及其
15 2015105933669 发明 自主取得 爱美客 2015-9-17
制备方法
聚乙烯醇微载体及其制备
16 2016100565612 发明 自主取得 爱美客 2016-1-28
方法与应用
对细菌纤维素的 C6 进行
诺博特
17 羧基化反应的催化剂及方 2013100392446 发明 受让取得 2013-02-01
生物

用于骨修复支架的改性细 诺博特
18 201510508943X 发明 受让取得 2015-8-18
菌纤维素及其制备方法 生物
一种用于挤压纤维素材料 实用 诺博特
19 2017204484972 受让取得 2017-4-26
水分的设备 新型 生物
实用
20 具有助推器装置的注射器 2012205581163 自主取得 爱美客 2012-10-29
新型
实用
21 一种美塑枪 2013203083223 自主取得 爱美客 2013-05-31
新型
用于高粘溶液混合的双联 实用
22 2014206245296 自主取得 爱美客 2014-10-27
混合组件 新型
一种用于组织提拉或支持 实用
23 2015205609016 自主取得 爱美客 2015-07-30
的装置 新型
单侧面部贴合物及双侧面 实用
24 2018212377074 自主取得 爱美客 2018-08-01
部贴合物 新型
实用
25 一种双元混液装置 2018210092484 自主取得 爱美客 2018-06-28
新型
外包装盒(医用羟丙基甲
外观
26 基纤维素-透明质酸钠溶 2011303417466 自主取得 爱美客 2011-09-28
设计
液)
外包装盒(医用羟丙基甲
外观
27 基纤维素-透明质酸钠溶 2012302090095 自主取得 爱美客 2012-05-30
设计
液 2.0ml)
外观
28 美塑枪 2013302218943 自主取得 爱美客 2013-05-31
设计
外包装盒(注射用修饰透 外观
29 2015303603805 自主取得 爱美客 2015-09-17
明质酸钠凝胶) 设计
外观
30 外包装盒 2012302087270 自主取得 爱美客 2012-05-30
设计
外观
31 眼膜 2018304199174 自主取得 爱美客 2018-08-01
设计




1-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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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取得方式 所有者 申请日
一种固体植入物的推注装 实用
32 2017210090592 自主取得 爱美客 2017-08-14
置 新型
多重交联壳聚糖或其衍生
33 物凝胶的体外梯度降解方 201704422862 发明 自主取得 爱美客 2017-06-13

壳聚糖或其衍生物多重交
34 2017104420250 发明 自主取得 爱美客 2017-06-13
联凝胶和制备方法
实用
35 脱细胞组织切割设备 2019201899588 自主取得 爱美客 2019-02-11
新型
实用
36 埋置线装置 2019201577974 自主取得 爱美客 2019-01-29
新型
一种医用缝合线及一种医 实用
37 201721629022X 自主取得 爱美客 2017-11-29
疗器械 新型

3、注册商标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注册商标 88 项,具体如下:

国际 注册有效 取得
序号 注册商标 注册号 商标权人
分类 期限 方式
受让
1 4828470 44 爱美客 2009.03.07-2029.03.06
取得
受让
2 5852129 10 爱美客 2009.09.28-2029.09.27
取得
受让
3 5852127 3 爱美客 2009.12.07-2029.12.06
取得
受让
4 5852128 5 爱美客 2009.12.21-2029.12.20
取得
原始
5 6143209 10 爱美客 2009.12.21-2029.12.20
取得
原始
6 7529239 3 爱美客 2010.10.21-2020.10.20
取得
原始
7 7529328 10 爱美客 2010.10.28-2020.10.27
取得
原始
8 9194547 10 爱美客 2012.03.14-2022.03.13
取得
原始
9 9194502 41 爱美客 2012.03.14-2022.03.13
取得
原始
10 9194568 10 爱美客 2012.03.14-2022.03.13
取得
原始
11 9419946 10 爱美客 2012.05.21-2022.05.20
取得
原始
12 10302060 10 爱美客 2013.02.14-2023.02.13
取得




1-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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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注册有效 取得
序号 注册商标 注册号 商标权人
分类 期限 方式
原始
13 12232326 10 爱美客 2014.09.07-2024.09.06
取得
原始
14 15947868 10 爱美客 2016.02.21-2026.02.20
取得
原始
15 16340329 10 爱美客 2016.04.07-2026.04.06
取得
原始
16 16577110 10 爱美客 2016.08.28-2026.08.27
取得
原始
17 17551082 10 爱美客 2016.09.21-2026.09.20
取得
原始
18 17975568 10 爱美客 2016.11.07-2026.11.06
取得
原始
19 18105761 3 爱美客 2016.11.28-2026.11.27
取得
原始
20 18426936 10 爱美客 2017.01.07-2027.01.06
取得
原始
21 18442585 3 爱美客 2017.01.07-2027.01.06
取得
原始
22 4269577 10 爱美客 2017.02.21-2027.02.20
取得
原始
23 19120391 10 爱美客 2017.03.21-2027.03.20
取得
原始
24 19998631 10 爱美客 2017.07.07-2027.07.06
取得
原始
25 19400825 41 爱美客 2017.07.21-2027.07.20
取得
原始
26 4269581 5 爱美客 2017.09.21-2027.09.20
取得
原始
27 4269580 3 爱美客 2017.09.21-2027.09.20
取得
原始
28 20895913 10 爱美客 2017.11.28-2027.11.27
取得
原始
29 4269579 1 爱美客 2017.12.28-2027.12.27
取得
原始
30 22162897 3 爱美客 2018.01.21-2028.01.20
取得
原始
31 22162898 5 爱美客 2018.01.21-2028.01.20
取得
原始
32 22162899 30 爱美客 2018.01.21-2028.01.20
取得
原始
33 4269578 44 爱美客 2018.03.14-2028.03.13
取得
原始
34 23457898 10 爱美客 2018.03.21-2028.03.20
取得




1-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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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注册有效 取得
序号 注册商标 注册号 商标权人
分类 期限 方式
原始
35 23457860 28 爱美客 2018.03.21-2028.03.20
取得


原始
36 20895620 10 爱美客 2018.04.07-2028.04.06
取得




原始
37 22470140 10 爱美客 2018.04.14-2028.04.13
取得


原始
38 24235839 10 爱美客 2018.05.14-2028.05.13
取得



原始
39 23458161 16 爱美客 2018.06.14-2028.06.13
取得


原始
40 24862517 10 爱美客 2018.06.21-2028.06.20
取得



原始
41 25131647 16 爱美客 2018.07.21-2028.07.20
取得



原始
42 25302812 23 爱美客 2018.07.21-2028.07.20
取得
原始
43 25302738 10 爱美客 2018.07.21-2028.07.20
取得
原始
44 25302722 8 爱美客 2018.07.21-2028.07.20
取得
原始
45 25321381 33 爱美客 2018.07.28-2028.07.27
取得
原始
46 25321410 36 爱美客 2018.07.28-2028.07.27
取得
原始
47 25321284 15 爱美客 2018.07.28-2028.07.27
取得
原始
48 25317514 45 爱美客 2018.07.28-2028.07.27
取得
原始
49 25316606 22 爱美客 2018.07.28-2028.07.27
取得


1-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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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注册有效 取得
序号 注册商标 注册号 商标权人
分类 期限 方式
原始
50 25315467 24 爱美客 2018.07.28-2028.07.27
取得
原始
51 25314244 32 爱美客 2018.07.28-2028.07.27
取得
原始
52 25309917 5 爱美客 2018.07.28-2028.07.27
取得
原始
53 25307215 16 爱美客 2018.07.28-2028.07.27
取得
原始
54 25305954 28 爱美客 2018.07.28-2028.07.27
取得
原始
55 25305971 31 爱美客 2018.07.28-2028.07.27
取得
原始
56 25315483 26 爱美客 2018.07.28-2028.07.27
取得
原始
57 25313064 14 爱美客 2018.07.28-2028.07.27
取得
原始
58 25310313 34 爱美客 2018.07.28-2028.07.27
取得
原始
59 26173344 3 爱美客 2018.08.21-2028.08.20
取得
原始
60 25319370 38 爱美客 2018.10.21-2028.10.20
取得
原始
61 25313472 20 爱美客 2018.10.21-2028.10.20
取得
原始
62 25311795 42 爱美客 2018.10.21-2028.10.20
取得
原始
63 25304733 39 爱美客 2018.10.21-2028.10.20
取得
原始
64 27377501 10 爱美客 2018.10.21-2028.10.20
取得
原始
65 25121197 5 爱美客 2018.11.07-2028.11.06
取得

原始
66 26217753 3 爱美客 2018.11.28-2028.11.27
取得

原始
67 29735472 10 爱美客 2019.01.14-2029.01.13
取得
原始
68 29723388 10 爱美客 2019.01.21-2029.01.20
取得
原始
69 25309310 43 爱美客 2019.01.28-2029.01.27
取得
原始
70 30043623 3 爱美客 2019.01.28-2029.01.27
取得
爱美客 原始
71 13150234 41 2014.12.21-2024.12.20
科技 取得



1-1-163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国际 注册有效 取得
序号 注册商标 注册号 商标权人
分类 期限 方式
爱美客 原始
72 13453634 10 2015.02.14-2025.02.13
科技 取得
爱美客 原始
73 13453617 10 2015.02.28-2025.02.27
科技 取得
爱美客 原始
74 13150244 41 2015.03.28-2025.03.27
科技 取得
爱美客 原始
75 13453708 5 2015.04.07-2025.04.06
科技 取得
爱美客 原始
76 13453764 3 2015.09.14-2025.09.13
科技 取得
原始
77 31267379 10 爱美客 2019.02.28-2029.02.27
取得

原始
78 31849889 10 爱美客 2019.04.07-2029.04.06
取得

原始
79 31844077 44 爱美客 2019.04.07-2029.04.06
取得

原始
80 26537590 41 爱美客 2019.04.14-2029.04.13
取得

原始
81 31525184 41 爱美客 2019.05.21-2029.05.20
取得
原始
82 34818135 10 爱美客 2019.07.14-2029.07.13
取得
原始
83 34807599 3 爱美客 2019.07.14-2029.07.13
取得
原始
84 34822679 41 爱美客 2019.07.14-2029.07.13
取得
原始
85 31529812 36 爱美客 2019.07.21-2029.07.20
取得
原始
86 34059586 10 爱美客 2019.07.21-2029.07.20
取得
原始
87 37021379 10 爱美客 2019.12.07-2029.12.06
取得
原始
88 37023899 10 爱美客 2020.03.14-2030.03.13
取得

4、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1 项软件著作权,具体如下:

序号 名称 登记号 著作权人 登记日期



1-1-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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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登记号 著作权人 登记日期
1 手持式微量注射枪嵌入式系统 V1.0 2014SR135846 爱美客 2014.09.10


(三)上述资产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

上述资产均为公司的核心资产,公司已取得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使用权、
专利、商标和相关资质证书,相关机器设备使用情况良好,专利与商标的申请和
使用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上述资产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


(四)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执行的房屋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序 实际 面积
出租方 承租方 地址 租赁期限 租金
号 用途 (㎡)
实验
北京市昌平区
室、
科技园区星火

街 7 号 1 号楼一
北京博康 房、
层(实验室、库
健基因科 办 2020.01.01-
1 爱美客 房)、 号楼二层 1,350 5.5 万元/月
技有限公 公、 2020.12.31
和三层(办公区
司 生产
域、生产车间)、

冷库(产品存
间、
放)
冷库
北京市昌平科
北京北控
技园区白浮泉 办
高科技孵 2020.03.10-
2 爱美客 路 10 号 2 号楼 公、 199.8 1.65 元/平方米/日
化器有限 2021.03.09
北控科技大厦 4 研发
公司
层 416B 室
北京市朝阳区
北京茂悦
建国路甲 92 号
盛欣企业 2019.11.01-
3 爱美客 世茂大厦 21 层 办公 1,163 35.4715 万元/月
管理有限 2021.10.31
2101-2103、
公司
2112-2117 单元
北京市朝阳区 2019.7.25- 13.270042
北京茂悦
建国路甲 92 号 2021.7.24 万元/月
盛欣企业 2019.7.25-
4 爱美客 世茂大厦 21 层 办公 454
管理有限 2021.10.31 2020.7.25- 13.8470 万
2104-2105、2118
公司 2021.10.31 元/月
单元
北京茂悦 北京市朝阳区
盛欣企业 爱美客 建国路甲 92 号 2019.11.01-
5 库房 37.3 6,500 元/月
管理有限 科技 世茂大厦 1 层 2020.10.31
公司 110 单元
北京经济 诺博沃 北京市经济技 研 2019.09.01-
6 192.05 2.5 元/平方米/日
技术投资 生物 术开发科创六 发、 20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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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实际 面积
出租方 承租方 地址 租赁期限 租金
号 用途 (㎡)
开发总公 街 88 号院 3 号 办公
司、北京 楼 1510 室
亦庄国际
医药投资
管理有限
公司
北京经济
技术投资
开发总公 北京市经济技

司、北京 诺博沃 术开发科创六 2020.02.21
7 发、 192.05 1.65 元/平方米/日
亦庄国际 生物 街 88 号院 3 号 2021.02.20
办公
医药投资 楼 1509 室
管理有限
公司
北京亦庄
北京市经济技
国际医药 诺博沃 2019.10.20-
8 术开发科创六 仓库 39.5 1 元/平方米/日
投资管理 生物 2020.10.19
街 88 号院 K13
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州区
工业开发区广
北京市五
源东街 16 号北
环空调净 融知生 2020.1.1-20
9 京海德润医药 厂房 460 47 万元/年
化工程有 物 20.12.31
集团有限公司
限公司
内保健楼二层
西侧厂房


六、公司取得的资质认证和许可情况

(一)生产经营许可证书

证件 权利 最新取得 首次取得
序号 生产/经营范围 许可证号 有效期
名称 人 时间 时间
2002 版分类目
录:III 类:
III-6846-1 植入器
医疗器 京食药监械
1 械生产 公司 材 生产许 2019-06-03 2022-03-26 2007-09-17
许可证 2017 版分类目 20070085 号
录:III 类:
III-13-09 整形及
普通外科植入物
医疗器 京昌食药监
2002 年版分类目
2 械经营 公司 械经营许 2019-11-11 2024-11-10 2015-05-08
录:III 类:6815
许可证 20150065 号
第二类 京昌食药监
3 医疗器 公司 Ⅱ类: 6870 软件 械经营备 2018-07-03 不适用 2014-10-10
械经营 2014002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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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 权利 最新取得 首次取得
序号 生产/经营范围 许可证号 有效期
名称 人 时间 时间
备案凭

Ⅲ类:6815 注射
医疗器 爱美 京朝食药监
穿刺器械,6846
4 械经营 客科 械经营许 2018-06-25 2021-11-01 2012-01-30
植入材料和人工
许可证 技 20160511 号
器官
Ⅱ类:6870 软件,
6846 植入材料和
人工器官,6815
第二类
注射穿刺器械,
医疗器 爱美 京朝食药监
6864 医用卫生材
5 械经营 客科 械经营备 2018-07-02 不适用 2016-07-21
料及敷料,6865
备案凭 技 20160596 号
医用缝合材料及

粘合剂,6866 医
用高分子材料及
制品


(二)产品注册证书

最新取得 首次取得
序号 产品名称 注册人 分类 注册号 有效期
时间 时间
医用羟丙基
甲基纤维素- 国械注准
1 爱美客 Ⅲ类 2017-09-07 2022-09-06 2009-10-11
透明质酸钠 20173464379
溶液(逸美)
医用含聚乙
烯醇凝胶微
球的透明质
国械注准
2 酸钠-羟丙基 爱美客 Ⅲ类 2016-12-20 2021-12-19 2012-10-12
20163462497
甲基纤维素
凝胶(宝尼
达)
注射用修饰
透明质酸钠 国械注准
3 爱美客 Ⅲ类 2019-12-27 2024-12-26 2015-04-28
凝胶(爱芙 20153130674
莱、爱美飞)
注射用透明
国械注准
4 质酸钠复合 爱美客 Ⅲ类 2016-12-02 2021-12-01 2016-12-02
20163461804
溶液(嗨体)
医用透明质
酸钠-羟丙基
国械注准
5 甲基纤维素 爱美客 Ⅲ类 2016-12-13 2021-12-12 2016-12-13
20163461809
凝胶(逸美一
加一)
聚对二氧环
国械注准
6 己酮面部埋 爱美客 III 类 2019-05-08 2024-05-07 2019-05-08
20193130294
植线(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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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一)核心技术介绍和技术先进性具体表征

公司自设立至今,通过自主研发相继推出了针对面部、颈部褶皱皮肤修复的
国内首款复合注射材料(逸美)、国内首款含 PVA 微球的注射材料(宝尼达)、
国内首款含利多卡因的注射材料(爱芙莱、爱美飞)、国内首款应用于颈纹修复
的注射材料(嗨体)及新型复合注射材料(逸美一加一)以及国内首款面部埋植
线(紧恋)等六款生物医用软组织修复材料产品,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品体系,
在行业内确定了明显的产品优势及先发优势。其中逸美、宝尼达、爱芙莱、嗨体
等四款产品被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等部门认定为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

公司各产品在配方组份、适用部位、修复效果等方面有所区分,能够满足多
个细分市场的消费需求。其中,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以透明质酸钠为主要
基材,加入羟丙基甲基纤维素、PVA 凝胶微球、肌肽等高分子复合材料和氨基
酸、维生素等多种营养物质,发挥了各材料间的协同互补作用;面部埋植线产品
以聚对二氧环己酮为主要材料,可完全被人体所吸收,并对浅层脂肪起到支撑作
用,从而达到改善鼻唇沟皱纹的效果。

公司以技术创新为先导,通过建设生物可降解新材料北京市工程实验室,搭
建了生物医用材料产品转化平台,自主研发形成了多组分复合仿基质水凝胶技
术、固液渐变互穿交联技术、水密型微球悬浮制备技术、组织液仿生技术、恒水
精准切割技术等核心技术。公司核心技术的具体情况及与公司已取得专利的对应
关系如下:

已取得专利情况
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 技术优势 产品应用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以透明质酸 医用羟丙 透明质酸与羟
钠为主体, 基甲基纤 丙基甲基纤维
2011101042135
复合植物多 维素-透明 素复合非水凝
多组分复 模仿细胞外 胶及制备方法
糖、合成高 质酸钠溶
合仿基质 基质,使材 透明质酸与生
1 分子等多种 液 ( 逸
水凝胶技 料具有良好 物可降解高分
生物材料, 美)、医用 2012104195014
术 的生物性。 子改性材料及
得到仿细胞 含聚乙烯
外基质的水 醇凝胶微 制备方法
凝胶。 球的透明 交联透明质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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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专利情况
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 技术优势 产品应用
专利名称 专利号
质酸钠-羟 与羟丙基甲基 2011103925706
丙基甲基 纤维素组合水
纤维素凝 凝胶及其制备
胶(宝尼 方法
达)、医用
透明质酸
季铵碱参与合
钠-羟丙基
成的高交联度
甲基纤维 2011102899066
透明质酸及其
素 凝 胶
工艺方法
(逸美一
加一)
季铵碱参与合
成的高交联度
2011102899066
透明质酸及其
工艺方法
水相凝胶渗透
色谱法检测交
2011103926234
联透明质酸体
外酶解的方法
除去交联透明
质酸中交联剂
2011103926215
1,2,7,8- 二 环 氧
注射用修
辛烷的方法
饰透明质
高分子溶液 交联透明质酸
酸钠凝胶
在交联过程 水凝胶中交联
( 爱 芙
中固化,完 有效延长凝 剂 1,2,7,8-二环 2011103926249
莱、爱美
固液渐变 成液态向固 胶在体内的 氧辛烷残留量
飞)、医用
2 互穿交联 态的转变。 停留时间且 的测定方法
透明质酸
技术 交联剂将高 交联剂用量 透明质酸与生
钠-羟丙基
分子链段联 更少。 物可降解高分
甲基纤维 2012104195014
结,形成交 子改性材料及
素 凝 胶
联网络。 制备方法
(逸美一
壳聚糖双网络
加一)
快速响应型可
2014101417163
注射水凝胶及
其制备方法
亲水型聚氨酯
快速光固化粘
合剂与制备方 2014104668695
法以及固化方

医用可注射防
粘连凝胶及其 2014105803603
制备方法
水密型微 通过双相悬 制得的高弹 医用含聚 聚乙烯醇-硼砂
3 球悬浮制 浮交联法一 性水凝胶微 乙烯醇凝 微球及其制备 2012103132499
备技术 步制得粒度 粒径可控, 胶微球的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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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专利情况
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 技术优势 产品应用
专利名称 专利号
均匀的高含 与透明质酸 透明质酸
水量的水凝 钠联合使用 钠-羟丙基
胶微球 能提高产品 甲基纤维
对皮肤的支 素 凝 胶
撑力 ( 宝 尼
达)
由透明质酸
钠、L-肌肽、
氨基酸和维 除填充效果
生素组成的 外,还能促 注射用透
纠正皮肤褶皱
组织液仿 复合溶液, 进胶原形 明质酸钠
4 注射液及其制 2014103797595
生技术 能够促进皮 成,实现改 复合溶液
备方法
肤组织基质 善皮肤皱纹 (嗨体)
的形成,达 的效果
到皮肤仿生
修复的效果
对可吸收聚 一种固体植入
2017210090592
合物线材进 物的推注装置
行精准切
割,让线材
具有特定的 切割的独特
形态特征; 形态,保证
同时通过特 了产品有效 聚对二氧
恒水精准
5 殊加工处理 性;恒定低 环己酮面 一种用于组织
切割技术
让材料含水 含水量,保 部埋植线 提拉或支持的 2015205609016
量恒定维持 证了产品的 装置
在一个可接 稳定性。
收的极低水
平,保证了
材料的稳定
性。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主要包括逸美、宝尼达、爱芙莱、嗨体、逸美一
加一、爱美飞等均应用了上述核心技术。报告期各期,上述产品销售收入占总营
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 55,691.96 31,966.70 22,094.91
营业收入 55,771.57 32,101.10 22,249.00
核心技术产品占营业收入的比
99.86% 99.58% 9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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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心技术的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

公司作为牵头单位参与了国家科学技术部“十三五”规划国家重点研发计
划“新型颌面软硬组织修复材料研发”项目,合作方包括北京大学、吉林大学、
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等,项目主要目标为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骨诱导个性化颌面骨和新型软组织修复材料应用于颌面畸形与缺损的整复领
域。

2019 年,公司参与了国家药监局对于《整形手术用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
YY/T 0962》标准的修订,主要工作包括相关方法的开发与验证,以及标准的建
议与讨论。

2015 年 9 月,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简军以及核心技术人员张堃等人在
中国化学会主办的《高分子通报》中发表论文《透明质酸的结构、性能、改性
和应用研究进展》。公司亦作为中国整形美容协会科研学术部的编委单位,简
军作为编委会委员,参与了《中国医疗美容行业年鉴 2015-2016》的编撰。

公司逸美、宝尼达、爱芙莱、嗨体等四款产品被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等
部门认定为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
序号 授予对象 荣誉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发证机关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
员会、北京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北京市
医用羟丙基甲基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北京市新技
1 纤维素-透明质酸 XCP2015SY0056 2015.07 会、北京市住房城乡
术新产品
钠溶液(逸美) 建设委、北京市质量
技术监督局、中关村
科技园区管理委员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
员会、北京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北京市
注射用修饰透明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北京市新技
2 质酸钠凝胶(爱 XCP2016SY0064 2016.09 会、北京市住房城乡
术新产品
芙莱) 建设委、北京市质量
技术监督局、中关村
科技园区管理委员

医用含聚乙烯醇 北京市新技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
3 XCP2016SY0161 2016.12
凝胶微球的透明 术新产品 员会、北京市发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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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授予对象 荣誉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发证机关
质酸钠-羟丙基甲 改革委员会、北京市
基纤维素凝胶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宝尼达) 会、北京市住房城乡
建设委、北京市质量
技术监督局、中关村
科技园区管理委员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
员会、北京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北京市
注射用透明质酸 北京市新技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4 钠复合溶液(嗨 术新产品 XCP2018SY0225 2019.03 会、北京市住房城乡
体) (服务) 建设委、北京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中关村
科技园区管理委员



(三)研发情况

1、在研项目储备情况

公司以市场及临床需求为导向确定研发项目,目前已有多项在研产品取得
一定研究进展。其中,医用含修饰聚左旋乳酸微球的透明质酸钠凝胶预计将于
2020 年末取得产品注册证书。发行人主要在研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与行业技术水平
产品名称 产品功能及用途 产品类别 研发阶段
的比较
医用含修饰 含有聚乳酸微球的
聚左旋乳酸 III 类 注册申报阶 复合填充材料,具
用于皮肤填充
微球的透明 医疗器械 段 有中长期的维持效
质酸钠凝胶 果
医用聚羧甲 利用原位成膜技
III 类 注册申报阶
基葡糖胺聚 手术防粘连产品 术,预防术后慢性
医疗器械 段
糖凝胶 炎症期造成的粘连
医用生物补 III 类 注册检验阶 具有良好的机械性
用于硬脑膜和软组织修复
片 医疗器械 段 能和生物相容性能
注射用 A 型 医疗美容中用于去除动态皱 属于已上市同种产
生物药品 临床阶段
肉毒毒素 纹等 品的生物类似药
基因重组蛋 临床前研究 利用原核表达技
用于糖尿病及肥胖症的治疗 生物药品
白药物 阶段 术,具有成本优势
注:医疗器械研发注册流程一般包括实验室研究、动物实验、注册检验、临床试验和注册
申报等环节;生物药品研发注册流程一般包括设计开发、临床前研究、临床申报、临床试
验、产品注册等环节。

上述产品已经取得阶段性的成果,获准注册后将陆续投放市场,是公司现
有产品的补充和扩展,保证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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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发投入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平均比重约为
10%,且研发投入逐年递增,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研发费用 4,856.37 3,367.78 2,849.30
营业收入 55,771.57 32,101.10 22,249.00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8.71% 10.49% 12.81%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研发人员薪酬、服务费、实验用品及材料、
折旧费等构成。

3、核心技术人员和研发人员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拥有员工 315 人,其中研发及技术人员 72
人,占员工总数 22.86%,研发及生产技术人员涵盖生物工程、高分子化学与物
理、制药工程等专业,具有丰富的行业研发经验。

(1)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包括尹永磊、张堃、陈雄伟、李睿智等,相关人员的
简历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之“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2)最近两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最近两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保持稳定,未发生变化。

(3)对核心技术人员实施的约束激励措施

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均在员工持股平台中持股,且公司与核心人员均签署了
《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就核心技术人员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公
司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的有关事项进行了约定。

公司对在项目研发中贡献重大的科技人员给予充分的奖励。公司鼓励研发人
员在技术领域进行发明创新,对获得发明专利的员工设立奖励。公司另设有新产
品研发奖励,根据具体项目难度、项目研发速度,设置以项目阶段性成果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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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奖励机制,提高研发工作的积极性。


(四)公司合作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1、公司作为牵头单位参与了国家科学技术部“十三五”规划国家重点研发
计划“新型颌面软硬组织修复材料研发”项目。根据协议,在任务完成过程中形
成的知识产权,如系合作完成,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贡献大小进行排序和
分配。报告期内,公司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未产生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具体情
况如下:

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 合作方
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骨诱导个
新型颌面软硬组织修 北京大学、吉林大学、中国
性化颌面骨和新型软组织修复材料
复材料研发 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
应用于颌面畸形与缺损的整复领域

2、公司于 2018 年 9 月与韩国 Huons Co., Ltd.公司签订 A 型肉毒毒素产品在
中国的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约定,Huons 授权爱美客在中国区域内进口、注册和
经销其生产的 A 型肉毒毒素产品,爱美客将负责该产品在中国区域内的临床试
验及注册申请,Huons 将提供其所拥有的一切必要技术信息,双方将为获取中国
药监局的产品注册证通力合作,完成一切必要的任务与职责。


八、发行人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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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
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自 2016 年 6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了规范
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并完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
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治理制度文件,根据
工作需要设置了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保证公司治理制度和内控制度
能够得到有效落实、执行。

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管理层、独立董事之间权责明确,均能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治理规
范性文件规范运行,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权责明确。


(一)股东大会的运行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议案,规定了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及股东大
会会议的基本制度,对股东大会的权责和运作程序做了具体规定。

截至报告期末,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共召开 14 次股东大会。公司历
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出现侵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董事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董事会规范运行,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截至报告期末,自股份公
司成立以来,董事会共召开 24 次会议,董事以现场出席、通讯表决等形式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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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历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的程序和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决议的内容及签署符合相关制度要求。董事会在利润分配和上市方案的
制订、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基本管理制度的制订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三)监事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自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以来,公司监事会规范运行,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截至报告期末,自股份
公司成立以来,监事会共召开 15 次会议,监事以现场出席、通讯表决等形式出
席了历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程序和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决议的内容及签署符合相关制度要求。监事会在检查财务、对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未发生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及其
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2016 年 11 月,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刘勇、陈重、李艳芳
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19 年 6
月,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刘勇、陈重、李艳芳为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本公司 9 名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为 3 名,独立董事占董
事会成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职权范围等符
合有关规定,无不良记录。

自股份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制度并聘任独立董事以来,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
决策,均出席了所有的董事会会议,并能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
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公司独
立董事发挥了在财务、法律及战略决策等方面的专业特长,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
益,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公司发展方向和战略的选择、内部控制制度的
完善以及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等方面起到了促进作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未发生独立董事对本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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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

2016 年 6 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爱美客
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简勇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
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及筹备董
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等相关职责;2019 年 6 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续聘简勇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董事会秘书以来,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筹备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并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通报公司的有关信息,建立了与股东的良好
关系,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董事会、股东大会正常行使职责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
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
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中担任主任委员的独立董事是会计专
业人士。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委员会名称 主任 委员
战略委员会 简军 简军、石毅峰、陈重
提名委员会 李艳芳 李艳芳、陈重、简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陈重 陈重、刘勇、林新扬
审计委员会 刘勇 刘勇、李艳芳、简勇


1、战略委员会

根据 2016 年 11 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
审议后,应形成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连同相关议案报送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1)战略委员会的人员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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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战
略委员会委员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
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战略委员会由简军、石毅峰、陈重三名委员组成。

(2)战略委员会运行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自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以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
开过 6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按要求亲自出席了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严格
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对公司战略规划以及业务发
展目标等相关事务进行讨论和决策,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依法履行了权利和义务,
运行情况良好。

2、提名委员会

根据 2016 年 11 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决定;董事会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候选人及总经理人选提名的建
议,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不得对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及总
经理人选的建议予以搁置。

(1)提名委员会的人员构成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
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
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提名委员会由李艳芳、陈重、简军三名委员组成。

(2)提名委员会运行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自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以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
开过 6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按要求亲自出席了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严格
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对公司董事会的规模、构成
及由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进行讨论和决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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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行了权利和义务,运行情况良好。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 2016 年 11 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和股
权激励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
管的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构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可以连选连任。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陈重、
刘勇、林新扬三名委员组成。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运行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自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来,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共召开过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按要求亲自出席了会议。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业绩考核体系与指标进行讨论和决策,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法履行了权利和义务,运行情况良好。

4、审计委员会

根据 2016 年 11 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
审议后,应形成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连同相关议案报送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1)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
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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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由刘勇、
李艳芳、简勇三名委员组成。

(2)审计委员会运行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自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以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
开过 10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按要求亲自出席了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严
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与公司会计师沟通,并对
公司内部控制、财务审计等相关事务进行讨论和决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履
行了权利和义务,运行情况良好。


二、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和注册会计师
对发行人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一)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大华所审核了公司管理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做出的认定,出具了大华核字
[2020]000200 号《关于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认
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公司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四、公司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担
保的情况;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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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


五、独立经营情况

(一)资产完整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具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
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房屋、机器设备、注册商标及专
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资产与股东资
产严格分开,并完全独立运营,公司业务和经营所必需资产的权属完全由公司独
立享有,不存在与股东单位共用的情况,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系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通过选举、聘任产生;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
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
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
领薪。


(三)财务独立

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并根据现行的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做出财务
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独立设立
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
情况,发行人的财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机构独立

公司已依法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已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聘
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并已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建立、健全了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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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
在机构混同的情况。


(五)业务独立

公司具有独立的生产、供应、销售业务体系,独立签署各项与其生产经营有
关的合同,独立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
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经营稳定性

1、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最近 2 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 2 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2、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
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
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六、同业竞争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与公司从事相同、相似业务

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军控制的其他企
业的主营业务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关联方与关
联关系‖之―(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主营业务与公司不存在相同或相似的情形,其未从事与公司
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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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为避免在以后经营中产生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军女士已
签署《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含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
没有直接或者间接地从事任何与爱美客(包括其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
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或者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活动。

2. 本人承诺在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含本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新设、
收购、兼并中国境内或境外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参与任何与爱美客(包括其全
资或者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竞争关系的任何业务活动。

3.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若爱美客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而导致本人
(含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所从事的业务与爱美客构成竞争,本人
将终止从事该业务,或由爱美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该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
(权益),或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该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转让给无关联关系
的第三方。

4.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承诺将约束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
机构按照本承诺函进行或者不进行特定行为。

5. 本人承诺不向其他业务与发行人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
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
业秘密。

6. 本人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
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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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简军。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

以外的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军直接持有公司 41.35%的股份,并通过丹瑞
投资、客至上投资、知行军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9.40%的股份,以及通过本公司间
接持有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股权。除上述情形以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
军的主要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简军持有该企业 50%的出资份
1 十禾一投资 额;公司董事、总经理石毅峰持有该企业 50%
的出资份额,并担任该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简军持有该企业 50%的出资份
2 丹瑞投资 额;公司董事、总经理石毅峰持有该企业 50%
的出资份额,并担任该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简军持有该企业 43.74%的出资
3 知行军投资
份额
公司实际控制人简军持有该企业 42.31%的出资
4 客至上投资
份额
公司实际控制人简军间接持有该公司 17.5%的
5 小一生活(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
6 深圳市宝和通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简军持有该公司 22.22%的股权


(三)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知行军投资 直接持有公司 8.5662%的股份
2 苑丰 直接持有公司 5.4610%的股份
3 石毅峰 直接持有公司 6.4722%的股份
4 丹瑞投资 直接持有公司 6.4722%的股份
5 客至上投资 直接持有公司 5.7108%的股份
6 Gannett Peak Limited 直接持有公司 8.0000%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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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云中阅美 公司全资子公司
2 爱美客科技 公司全资子公司

3 江夏逸美 公司全资子公司
4 诺博特生物 公司控股子公司

5 在声生物 公司控股子公司
6 融知生物 公司控股子公司
7 诺博沃 公司控股子公司诺博特生物的全资子公司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已注销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

成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请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的
简要情况”。前述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均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员,也为公司关联方,具体人员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十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的变动情况”。


(六)公司关联自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

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北京翰和汇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长简军的配偶持有 50%的股权
中国核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
2 公司董事长简军的妹妹担任该企业董事
码:00611.HK)
3 天津博信鑫元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长简军的妹妹担任该公司的董事
公司董事简勇持有 82%的股权,并担任该企
4 海南新境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业董事长;简勇的配偶持有该公司 18%的股
权,并担任该公司董事
公司董事、总经理石毅峰持有该企业 7.31%
5 聚美军成
的出资,并担任该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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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王兰柱持有 51%的股权,并担任经
6 北京金远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7 领施(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王兰柱持有该企业 51%的股权
公司董事王兰柱持有该企业 33%的股权,并
8 北京众瑞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担任该企业执行董事、经理;公司董事王兰
柱之子持有该公司 40%的股权
公司董事王兰柱持有该企业 51%的股权,并
9 北京思佳正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担任该企业执行董事、经理;公司董事王兰
柱之子持有该公司 49%的股权
10 北京中传数广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王兰柱担任该企业董事长
公司董事王兰柱持有 22.5%的股权,并担任
11 北京百年厚德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该企业董事
北京瑞沃迪国际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 公司董事王兰柱持有 85.3%股权,并担任该
12
司 企业执行董事兼经理
13 西禾加(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王兰柱担任该企业董事
14 北京励合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王兰柱担任该企业董事长
15 南京合励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王兰柱担任该企业董事
16 北京仁信证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王兰柱担任该企业董事
公司董事王兰柱持有该企业 52.73%的股权,
17 北京中传数广控股有限公司 并担任该企业执行董事、经理;公司董事王
兰柱之配偶持有该公司 47.27%的股份
北京亮易科室内环境污染治理技术有
18 公司董事王兰柱持有该企业 31%的股权
限公司
公司董事王兰柱持有 30.73%的股权,并担
19 北京迈瑞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任该企业执行董事、经理
公司董事王兰柱持有该企业 28.38%的出资,
20 北京仁聚信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并担任该企业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董事王兰柱持有 80%的股权,并担任该
21 北京澜坤星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企业执行董事、经理
嘉兴挚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股份公司董事王兰柱持有该企业 28.56%的
22
伙) 出资份额
公司董事王兰柱担任理事,王兰柱的配偶持
23 北京信长城技术研究院
有该公司 23.02%出资份额,并担任理事
公司董事王兰柱持有 32.5%的出资份额,并
24 北京融金堂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担任该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董事苑丰的配偶持有该公司 100%的股
25 北京尊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权,并担任该企业执行董事、经理
公司董事苑丰的母亲持有该公司 79.84%的
26 北京大道似水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并担任该企业执行董事、经理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 公司董事林新扬担任该企业董事、董事会秘
27
码:600998.SH) 书
28 中融上市企业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林新杨担任该企业董事
29 大连九信农化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林新杨担任该企业董事
30 大连九信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林新扬担任该企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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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31 大连九信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林新扬担任该企业董事
32 内蒙古佳瑞米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林新扬担任该企业董事
33 大连九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林新扬担任该企业董事
明石创新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34 公司独立董事陈重担任该企业董事
代码:832924.OC)
35 明石旅游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陈重担任该企业董事
36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陈重担任该企业独立董事
北京东方红航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37 公司独立董事陈重担任该企业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赵晋持有该企业 50%的股权,并担
38 济峰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任该企业执行董事、总经理
公司董事赵晋持有该企业 50%的股权,并担
39 嘉兴济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任该企业执行董事、总经理
40 济鑫(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赵晋担任该企业执行董事
41 济升(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赵晋担任该企业执行董事
42 济佰(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赵晋担任该企业执行董事
43 济振(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赵晋担任该企业执行董事
44 上海济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赵晋担任该企业执行董事
45 苏州安德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赵晋担任该企业董事
46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赵晋担任该企业董事
47 浙江医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赵晋担任该企业董事
48 南京优科生物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赵晋担任该企业董事
49 广东博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赵晋担任该企业董事
50 北京华亘安邦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赵晋担任该企业董事
51 北京嘉宝仁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赵晋担任该企业董事
52 上海众梧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董事赵晋持有该企业 49.95%的出资额
萍乡济峰晋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53 公司董事赵晋持有该企业 48.19%的出资额
合伙)
萍乡济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54 公司董事赵晋持有该企业 41.67%的出资额
合伙)
上海济蓉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公司董事赵晋持有该企业 40%的出资额,并
55
伙) 担任该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LYFE Capital Surgical (Hong Kong)
56 公司董事赵晋担任该企业董事
Limited
LYFE Capital Blue Rocket (Hong Kong)
57 公司董事赵晋担任该企业董事
Limited
58 LYFE Capital (Hong Kong) Limited 公司董事赵晋担任该企业董事
济峰(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公司董事赵晋担任该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
59
限合伙) 委派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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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济峰闻钛(上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公司董事赵晋担任该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
60
合伙) 委派代表
济峰济科(上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公司董事赵晋担任该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
61
合伙) 委派代表
济峰济洋(上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公司董事赵晋担任该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
62
合伙) 委派代表
济峰二期(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公司董事赵晋担任该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
63
业(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
上海济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公司董事赵晋担任该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
64
合伙) 委派代表
上海济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公司董事赵晋担任该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
65
合伙) 委派代表
上海济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公司董事赵晋担任该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
66
合伙) 委派代表
上海济亘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公司董事赵晋担任该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
67
合伙) 委派代表
嘉兴济峰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公司董事赵晋担任该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
68
合伙) 委派代表
福州济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公司董事赵晋担任该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
69
伙) 委派代表
苏州济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公司董事赵晋担任该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
70
伙) 委派代表
上海济甄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公司董事赵晋担任该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
71
合伙) 委派代表
上海济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公司董事赵晋担任该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
72
合伙) 委派代表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73 公司独立董事刘勇担任该企业独立董事
(股票代码:600736.SH)
74 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刘勇担任该企业独立董事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
75 公司独立董事刘勇担任该企业独立董事
票代码:002044.SZ)
76 江苏中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刘勇担任该企业董事
77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刘勇担任该企业独立董事
78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李艳芳担任该企业独立董事
79 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李艳芳担任该企业独立董事


(七)公司其他关联方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备注
公 司 财务 负责 人 汤胜 河
北京中企融智投资管理咨询 汤胜河已于 2018 年 3 月辞
1 持有该企业 60%股权,并
有限公司 去财务负责人职务
担任其执行董事、经理
公 司 财务 负责 人 汤胜 河 汤胜河已于 2018 年 3 月辞
2 九典制药
担任该企业董事 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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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备注
新疆格瑞迪斯石油技术股份 公 司 财务 负责 人 汤胜 河 汤胜河已于 2018 年 3 月辞
3
有限公司 担任该企业董事、经理 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
公 司 财务 负责 人 汤胜 河
同成创展(天津)股权投资 汤胜河已于 2018 年 3 月辞
4 担 任 该企 业执 行 事务 合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
伙人
公 司 董事 林新 扬 曾担 任 林新扬已于 2016 年 11 月
5 北京点金投资有限公司
该企业董事 辞去该公司董事职务
公 司 董事 林新 扬 及其 配
北京鼎华阳光投资咨询有限
6 偶合计持有该公司 100% 已于 2018 年 1 月注销
公司
的股权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公 司 独立 董事 刘 勇曾 担
7 已于 2017 年 9 月注销
有限公司 任该公司董事
苏州天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 司 独立 董事 刘 勇曾 担 营业执照于 2002 年 11 月
8
公司 任该公司董事 被吊销,办理注销中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 公 司 独立 董事 刘 勇曾 担 刘勇已于 2019 年 1 月辞去
9
司 任该企业独立董事 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常州长青交通科技股份有限 公 司 独立 董事 刘 勇曾 担 刘勇已于 2017 年 2 月辞去
10
公司 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江苏荣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 司 独立 董事 刘 勇曾 担 刘勇已于 2019 年 12 月辞
11
公司 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 公 司 独立 董事 陈 重曾 担 陈重已于 2018 年 6 月辞去
12
司(股票代码:300010) 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 公 司 独立 董事 陈 重曾 担 陈重已于 2018 年 3 月辞去
13
限公司(股票代码 002507) 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独立 董事 陈 重曾 担 陈重已于 2017 年 6 月辞去
14
(股票代码:871452) 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公 司 独立 董事 陈 重曾 担 营业执照于 2012 年 12 月
15 道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任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被吊销,办理注销中
北京京东方多媒体科技有限 公 司 财务 负责 人 赵双 泓 赵双泓已于 2018 年 10 月
16
公司 曾担任该企业董事 辞去该公司董事职务
北京京东方智慧商务有限公 公 司 财务 负责 人 赵双 泓 赵双泓已于 2018 年 12 月
17
司 曾担任该企业董事 辞去该公司董事职务
北京京东方艺云科技有限公 公 司 财务 负责 人 赵双 泓 赵双泓已于 2018 年 10 月
18
司 曾担任该企业董事 辞去该公司董事职务
公 司 财务 负责 人 赵双 泓 赵双泓已于 2018 年 11 月
19 京东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曾担任该企业董事 辞去该公司董事职务
财 务 负责 人赵 双 泓配 偶
20 北京泓阳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持有该企业 100%股权并 已于 2018 年 12 月注销
任执行董事
公 司 实际 控制 人 简军 配
已于 2016 年 1 月对外转让
21 北京精利水光商贸有限公司 偶的姐姐曾持有 80%的
股权
股权
公 司 实际 控制 人 简军 配
偶的姐姐曾持有 70%的
22 北京宏宫会商贸有限公司 已于 2016 年 11 月注销
股权,并担任该企业执行
董事
北京江夏爱美生物科技有限 公 司 实际 控制 人 简军 配
23 已于 2017 年 4 月注销
公司 偶 的 姐夫 曾持 有 该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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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备注
30%的股权,并担任该企
业执行董事、总经理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简
勇曾持有 13.04%的股权,
海南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 并担任该企业董事;公司 简勇、姚京所持股权已于
24
责任公司 实 际 控制 人简 军 的配 偶 2017 年 9 月对外转让
曾持有 39.13%的股权,并
担任该企业董事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简
海南达迅航空客货代理有限 营业执照于 2004 年 2 月被
25 勇担任该企业董事、总经
公司 吊销,办理注销中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简
勇曾持有 7.5%的股权,并
26 海南达讯贸易有限公司 已于 2016 年 12 月注销
担任该企业董事长、总经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简
营业执照于 2004 年 5 月被
27 海南慧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勇持有该企业 70%的股
吊销,办理注销中
权并担任该企业董事
公 司 全资 子公 司 江夏 逸
美曾持有该企业 20%股 已于 2016 年 3 月对外转让
28 北京每日美科技有限公司
权,公司董事简勇的配偶 股权
刘芹曾担任其董事
公司董事、总经理石毅峰
北京思美睿文化传播有限公
29 曾持有该企业 35%的股 已于 2016 年 9 月注销


大连索华数码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董事、总经理石毅峰 营业执照于 2006 年 11 月
30
公司 担任该企业执行董事 被吊销,办理注销中
公 司 董事 王兰 柱 投资 的 营业执照于 2012 年 9 月被
31 北京雅婷博思美容美体中心
企业 吊销,办理注销中
公 司 董事 王兰 柱 持有 该
32 北京瑞德普教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 85%的股权,并担任 已于 2018 年 12 月注销
该企业执行董事、经理
北京瑞艾迪思教育科技有限 公 司 董事 王兰 柱 担任 该
33 已于 2018 年 12 月注销
公司 企业董事、经理
北京瑞雪儿咨询服务有限公 公 司 监事 冯瑞 瑞 持有 该 营业执照于 2013 年 10 月
34
司 企业 70%的股权 被吊销,办理注销中
杭州康基医疗器械股份有限 公 司 董事 赵晋 曾 担任 该 赵晋已于 2018 年 7 月辞去
35
公司 企业董事 该公司董事职务
北京世纪东方电影发行有限 公 司 董事 长简 军 的配 偶 姚京已于 2019 年 12 月 10
36
公司 持有 42%的股权 日注销
公 司 独立 董事 陈 重曾 担 陈重已于 2019 年 7 月辞去
37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任该公司董事长 该公司董事长
公 司 独立 董事 陈 重曾 担 陈重已于 2019 年 4 月辞去
38 首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任该公司董事 该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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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简要汇总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零星商品销售、原材料采购和支付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简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对手方 交易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九典制药 采购原料 - - 0.13
北京九州通 采购原料 3.41 2.35 1.49
北京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 采购参比试
42.00 - -
公司 剂
支付薪酬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978.83 680.39 668.81

合计 1,024.24 682.74 670.43
注:自公司原财务负责人汤胜河辞职满 12 个月后,九典制药不再作为公司关联方

(2)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7 年 1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简军及其配偶姚京与工商银行北京九龙山支
行签订《保证合同》,约定由简军、姚京以其个人全部资产为公司 2,000 万元银
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偿还了该笔借款。

2、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3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联交易对手方 占采购 占采购 占采购
金额 总额 金额 总额 金额 总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注2
九典制药 - - - - 0.13 0.01%
注1
九 北京九州通 3.41 0.10% 2.35 0.13% 1.49 0.07%
州 北京好药师大药房 42.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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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联交易对手方 占采购 占采购 占采购
金额 总额 金额 总额 金额 总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注 1、4
通 连锁有限公司

合计 45.41 0.10% 2.35 0.13% 1.62 0.08%
注 1:北京九州通和北京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是九州通的子公司;
注 2:自公司原财务总监汤胜河辞职满 12 个月起,九典制药不再作为公司关联方;
注 3:2019 年由于公司增值税采用简易方式征收,原材料采购进项税计入采购成本;
注 4:采购总额不含研发用采购的金额。

2017 年,公司向九典制药采购无水磷酸氢二钠,采购金额为 0.13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向北京九州通采购灭菌注射用水和氯化钠注射液,采购金额
分别为 1.49 万元、2.35 万元和 3.41 万元。2019 年,公司向九州通子公司北京好
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采购研发用参比试剂,金额为 42.00 万元。

A、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定价方法

报告期内,关联采购主要为公司向北京九州通和北京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
公司采购辅助原材料和研发用材料。北京九州通和北京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
司均为九州通的子公司。九州通是中国领先的医药流通企业,具有全国性商业网
络。公司向九州通子公司采购辅助原材料和研发用材料,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

B、关联采购价格的公允性

a、公司向九典制药采购分析
数量单位:瓶,金额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品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磷酸氢二钠 - - - - 20 0.13
合计 - - - - 20 0.13


2017 年公司向九典制药采购磷酸氢二钠,采购单价为 64.10 元/瓶。报告期
内,公司除向九典制药磷酸氢二钠外,不存在向其他供应商采购相同产品的情
况。上述采购金额占全年采购金额比重较小。

b、公司向北京九州通(九州通子公司)采购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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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位:瓶
金额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品 规格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灭菌注 500ml/
12,120 3.34 10,100 2.35 6,670 1.47
射用水 瓶
氯化钠 500ml/
260 0.07 - - 80 0.02
注射液 瓶
合计 12,380 3.41 10,100 2.35 6,750 1.49


公司向北京九州通采购灭菌注射用水,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采购单
价为 2.21 元/瓶、2.32 元/瓶和 2.75 元/瓶;向北京九州通采购氯化钠注射液,
2017 年采购单价均为 1.79 元/瓶,2019 年采购单价为 2.80 元/瓶。2019 年上述
采购价格上升主要由于公司增值税采取简易方式征收,原材料采购进项税计入
采购成本所致。报告期内,北京九州通销售上述产品给公司和给其他无关联第
三方的单价不存在显著差异,公司向北京九州通采购产品价格公允。

c、公司向北京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九州通子公司)采购分析
数量单位:支

金额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品 规格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利拉鲁肽
3ml/支 1,050 42.00 - - - -
注射液
合计 1,050 42.00 - - - -


公司向北京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采购利拉鲁肽注射液,用于研发,
价格为 400.00 元/支。北京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上述产品给公司和给
其他无关联第三方的单价不存在显著差异,公司向北京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
公司采购价格公允。

C、发行人关联采购期末余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上述关联采购涉及的关联方期末往来余额为 0。

D、对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占采购总金额比例分别为 0.08%、0.13%
和 0.10%。公司的经常性关联采购对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成果影响较小。公司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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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独立的经营能力,不存在对关联方的业务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也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
薪酬合计分别为 668.81 万元、680.39 万元和 978.83 万元。

3、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7 年 1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简军及其配偶姚京与工商银行北京九龙山支
行签订《保证合同》,约定由简军、姚京以其个人全部资产为公司 2,000 万元银
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提前偿还了借款。除此以外,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担保行为。

4、关联方应收应付汇总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应收应付余额均为 0。公司与关联方及股
东不存在资金拆借。

(二)公司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有关规定

1、关联交易履行程序情况

2019 年 3 月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
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确认的议案》和《关于预计公
司 2019 年度发生日常关联性交易的议案》,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
本公司最近三年的关联交易均已严格履行了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
序。

2、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独立董事已对 2017 年至 2018 年内公司关联交易进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经审查,上述议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遵循了平等、自愿、
有偿的原则,相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
依据市场定价原则或者按照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原则确定,未偏离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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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第三方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已对 2019 年公司关联交易进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上述议
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我们已就上述议案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并查阅了相关资料,对上述议案
有了比较详细的了解。上述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报告期内关联方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曾经的关联方与公司均未发生过关联交易,不存在关联
方非关联化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假设公司前身未分别于 2016 年 1 月和 2016 年 3 月收购云中阅美 100%股权
和江夏逸美 100%股权,则公司不会分别于 2016 年 2 月起和 2016 年 4 月起将云
中阅美和江夏逸美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和云中阅美、江夏逸美所发生的交
易不需要抵消。模拟假定未收购上述两家公司情况下公司的经营成果,并和公
司本次本报申报数据进行分析对比:

(1)对 2017 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申报数据 1 模拟数据 2 差异 3=1-2 差异率 4=3/1
营业收入 22,249.00 22,298.98 -49.99 -0.22%
减:营业成本 3,082.03 3,147.59 -65.56 -2.08%
税金及附加 356.41 352.47 3.94 1.12%
销售费用 4,190.54 4,176.20 14.34 0.34%
管理费用 5,419.47 5,190.67 228.80 4.41%
财务费用 -69.69 -65.90 -3.79 5.74%
资产减值损失 240.81 205.52 35.29 17.17%
加:投资收益 277.94 277.94 - 0.00%
营业利润 9,307.37 9,570.38 -263.01 -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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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申报数据 1 模拟数据 2 差异 3=1-2 差异率 4=3/1
加:营业外收入 63.30 63.30 - 0.00%
营业外支出 0.48 0.45 0.03 6.67%
利润总额 9,370.19 9,633.23 -263.04 -2.73%
减:所得税费用 1,696.88 1,719.78 -22.91 -1.33%
净利润 7,673.32 7,913.45 -240.13 -3.03%


如上表所示,收购两家公司,公司营业收入减少了 49.99 万元,减少了 0.22%,
净利润减少 240.13 万元,减少了 3.03%。收购两家公司对公司 2017 年度经营成
果影响较小。

(2)2018 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申报数据 1 模拟数据 2 差异 3=1-2 差异率 4=3/1
营业收入 32,101.10 31,481.90 619.20 1.93%
减:营业成本 3,421.59 3,458.08 -36.50 -1.07%
税金及附加 616.38 603.46 12.92 2.10%
销售费用 6,240.59 6,125.01 115.58 1.85%
管理费用 7,812.04 7,558.99 253.05 3.24%
财务费用 -171.67 -166.72 -4.95 2.88%
资产减值损失 107.20 70.11 37.09 34.60%
加:投资收益 74.76 74.76 - 0.00%
资产处置收益 -0.58 -0.58 - 0.00%
其他收益 177.35 177.35 - 0.00%
营业利润 14,326.50 14,084.50 242.00 1.69%
加:营业外收入 0.40 0.40 - 0.00%
营业外支出 7.82 7.78 0.03 0.42%
利润总额 14,319.08 14,077.12 241.96 1.69%
减:所得税费用 2,706.15 2,642.93 63.22 2.34%
净利润 11,612.93 11,434.19 178.74 1.54%


如上表所示,收购两家公司,公司营业收入增加 619.20 万元,增加了 1.93%,
净利润增加 178.74 万元,增加了 1.54%。收购两家公司对公司 2018 年度经营成
果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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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 年经营成果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申报数据 1 模拟数据 2 差异 3=1-2 差异率 4=3/1
营业收入 55,771.57 55,629.73 141.84 0.25%
减:营业成本 4,109.95 4,055.74 54.21 1.32%
税金及附加 353.56 350.69 2.87 0.81%
销售费用 7,716.82 7,716.05 0.77 0.01%
管理费用 4,808.94 4,670.29 138.65 2.88%
研发费用 4,856.37 4,856.37 0.00 0.00%
财务费用 -170.64 -168.50 -2.14 1.25%
加:其他收益 280.88 280.88 0.00 0.00%
投资收益 697.04 448.74 248.30 35.62%
信用减值损失 -51.46 -62.27 10.81 -21.01%
资产减值损失 -2.09 -2.09 0.00 0.00%
资产出资收益 0.30 0.30 0.00 0.00%
营业利润 35,021.24 34,814.64 206.60 0.59%
加:营业外收入 67.86 65.82 2.04 3.01%
营业外支出 9.77 6.70 3.07 31.42%
利润总额 35,079.33 34,873.76 205.57 0.59%
减:所得税费用 5,282.13 5,238.63 44.50 0.84%
净利润 29,797.19 29,635.13 162.06 0.54%

如上表所示,收购两家公司,公司营业收入减少 141.84 万元,减少了 0.25%,
净利润减少 162.06 万元,减少了 0.54%。收购两家公司对公司 2019 年经营成果
影响较小。

2、未收购江夏爱美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假定公司 2016 年以前已收购江夏爱美,则应将该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合
并入申报报表,并将公司和江夏爱美之间的交易予以抵消。

对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经营成果的影响:江夏爱美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进入清算期,并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完成工商注销手续,2017 年度该
公司未发生收入、成本及费用。收购江夏爱美对公司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经营成果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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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1、如不特殊注明,本节中数据均引自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资者欲进
一步了解公司报告期详细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请阅读本招股意向书备查文件
之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大华所对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
附注进行了审计,对上述报表及其附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大华审字[2020]
000273 号《审计报告》。

3、如不特殊注明,本节中货币金额单位以人民币元计。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05,609,228.96 265,547,534.77 214,350,126.21
应收账款 14,737,238.85 9,115,395.83 4,398,204.30
预付款项 4,569,104.79 3,330,428.39 3,528,000.03
其他应收款 2,304,301.51 1,964,643.49 1,704,808.39
存货 23,292,508.38 12,966,536.53 17,530,262.63
其他流动资产 14,187,591.60 3,334,435.51 5,776,208.06
流动资产合计 564,699,974.09 296,258,974.52 247,287,609.62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50,641,422.68 138,352,240.99 100,973,074.35
在建工程 - 1,203,294.11 29,404,052.18
无形资产 10,664,829.92 8,905,582.88 9,028,072.76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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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长期待摊费用 22,552.99 40,595.47 118,637.9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96,791.87 2,659,222.09 5,424,337.2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720,287.82 16,186,527.04 4,169,351.4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8,945,885.28 167,347,462.58 149,117,525.97
资产总计 743,645,859.37 463,606,437.10 396,405,135.5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
应付账款 7,430,044.28 20,628,904.87 28,236,090.56
预收款项 9,902,197.12 4,610,666.49 7,530,237.22
应付职工薪酬 24,695,130.60 10,214,326.58 7,030,745.16
应交税费 14,513,815.77 6,880,070.80 7,295,726.12
其他应付款 10,701,772.69 2,348,430.48 1,494,211.55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67,242,960.46 44,682,399.22 51,587,010.6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5,506,928.66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11,291,213.55 12,237,868.45 11,001,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411,053.92 1,946,685.44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702,267.47 14,184,553.89 16,507,928.66
负债合计 80,945,227.93 58,866,953.11 68,094,939.2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权益):
股本(或实收资本) 90,000,000.00 90,000,000.00 90,000,000.00
资本公积 139,693,608.01 139,693,608.01 139,693,608.01
盈余公积 45,000,000.00 25,169,616.95 13,321,189.01
未分配利润 384,239,950.24 143,550,492.42 82,044,081.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658,933,558.25 398,413,717.38 325,058,878.04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3,767,073.19 6,325,766.61 3,251,318.28
所有者权益合计 662,700,631.44 404,739,483.99 328,310,196.3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743,645,859.37 463,606,437.10 396,405,1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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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557,715,652.79 321,011,015.33 222,489,964.13
二、营业总成本 207,503,243.97 177,745,987.34 128,790,828.63
减:营业成本 41,099,513.82 34,215,855.65 30,820,285.90
税金及附加 3,535,583.47 6,163,772.67 3,564,070.28
销售费用 77,168,218.27 62,405,881.70 41,905,360.02
管理费用 48,089,374.08 44,442,642.86 25,701,727.88
研发费用 48,563,650.73 33,677,788.46 28,492,998.06
财务费用 -1,706,400.61 -1,716,662.51 -696,852.8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
6,970,378.07 747,643.83 2,779,436.04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 3,000.00 -5,811.75 -1,254.90
其他收益 2,808,800.37 1,773,492.40 626,655.01

信用减值损失 -514,571.45 - -
资产减值损失 -20,911.20 -1,072,032.99 -2,408,075.48
三、营业利润(亏损
350,212,408.82 143,265,027.99 93,699,135.50
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678,592.38 3,974.14 6,329.83

减:营业外支出 97,715.15 78,164.67 3,542.03
四、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以“-”号填 350,793,286.05 143,190,837.46 93,701,923.30
列)
减:所得税费用 52,821,340.17 27,061,549.79 16,968,758.92
五、净利润(净亏损
297,971,945.88 116,129,287.67 76,733,164.38
以“-”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305,519,840.87 122,854,839.34 82,193,507.18
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7,547,894.99 -6,725,551.67 -5,460,342.80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3.39 1.37 0.91
(二)稀释每股收益 3.39 1.37 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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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574,624,521.42 367,339,438.14 264,100,713.99
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6,764,533.49 31,904.85 37,830.1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9,252,976.95 4,642,064.57 7,760,091.15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
590,642,031.86 372,013,407.56 271,898,635.3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36,442,448.07 20,061,042.69 31,291,598.14
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
90,658,103.15 71,124,189.05 49,134,751.47
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79,475,279.94 77,639,345.87 51,475,638.8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74,351,120.56 67,692,256.02 55,837,823.01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
280,926,951.72 236,516,833.63 187,739,811.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309,715,080.14 135,496,573.93 84,158,823.89
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810,000,000.00 300,000,000.00 960,713,507.9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
6,970,378.07 747,643.83 2,779,436.04
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3,100.00 - -
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
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
- - -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816,973,478.07 300,747,643.83 963,492,943.9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32,596,504.77 39,161,021.27 42,592,018.57
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810,000,000.00 300,000,000.00 931,999,233.4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
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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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
- - -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842,596,504.77 339,161,021.27 974,591,251.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25,623,026.70 -38,413,377.44 -11,098,308.00
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6,566,000.00 9,800,000.00 6,083,333.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
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 6,566,000.00 9,800,000.00 6,083,333.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11,281,606.7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
- - 7,100,000.00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6,566,000.00 9,800,000.00 24,464,939.7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506,928.66 7,844,678.0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
45,000,000.00 49,678,859.27 20,223,672.14
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
少数股东的股利、利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5,596,359.25 500,000.00 8,800,000.00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50,596,359.25 55,685,787.93 36,868,350.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44,030,359.25 -45,885,787.93 -12,403,410.48
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
- - -
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
240,061,694.19 51,197,408.56 60,657,105.41
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
265,547,534.77 214,350,126.21 153,693,020.80
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
505,609,228.96 265,547,534.77 214,350,126.21
等价物余额


二、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

(一)财务报表审计意见

大华所对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的合并及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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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对上述报表及其附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大华审字
[2020] 000273 号《审计报告》。


(二)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
1、事项描述
2018 年营业收入为 32,101.10 万元,较 2017 年增加了 44.28%。2019 年度
营业收入为 55,771.57 万元,较 2018 年度增加了 73.74%。
公司收入确认分为两种模式:
(1)一般买断模式,当产品交付给客户后,产品灭失毁损的风险由客户
承担,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2)按使用量结算方式,当客户实际使用产品后,客户产生向发行人付
款的义务,此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
由于收入是公司的关键财务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
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的固有风险,为此审计师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在收入确认的审计过程中,审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销售及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
效性;

(2)了解销售业务流程并检查销售合同、客户签收记录、月度使用量对账
单等关键业务单据,分析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时点,判断爱美客
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4)执行细节测试,结合收入确认政策,检查销售合同、产品出库单、客
户签收记录、月度使用量对账单、银行回款等业务单据,并追查快递签收记录,
核实收入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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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不同销售模式,分别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核对至
收入确认的支持性文件,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6)执行函证程序,核实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

(7)实施经销商访谈、了解经销商期末库存及对外销售情况,分析对经销
商销售是否最终实现;

(8)评估管理层对收入的财务报表披露是否恰当。

根据已执行的审计工作,审计师认为,收入确认符合公司的会计政策。


(三)报告期内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
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
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
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金额占总资产、净
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情况或所属报表项目金额的比重
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各期间合并利润总额的 5%作为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
大事项和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编制基础

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
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
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公司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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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
编制。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本报告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 7 家,具体如下:

持股 表决权 合并期间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比例 比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爱美客科技 全资 100% 100% 合并 合并 合并

诺博特生物 控股 51% 51% 合并 合并 合并

诺博特 诺博特
诺博特之全
诺博沃生物 持股 表决权比 合并 合并 合并
资子公司
100% 例 100%
注1
在声生物 控股 51% 51% 合并 合并 合并

融知生物 控股 51% 51% 合并 合并 合并
注2
云中阅美 全资 100% 100% 合并 合并 合并

注3
江夏逸美生 全资 100% 100% 合并 合并 合并

注 1:在声生物 2019 年 2 月 10 日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在声生物注销。2019 年 4 月 10 日,
公司取得京平一税税企清[2019]6003307 号清税证明;2019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取得私营公
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2019 年 6 月 14 日银行账户注销。
注 2:云中阅美于 2019 年 2 月 25 日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云中阅美注销。2019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取得津青税税企清[2019]3322 号清税证明;2019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取得工商企销
字[2019]号私营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并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完成银行账户注销。
注 3:江夏逸美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江夏逸美注销。2019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取得京朝四税税企清[2019]6041224 号清税证明;2019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取得北
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销核准通知书,并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完成银行账户注销。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如下:


(一)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
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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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公司根据两类销售模式将收入确
认具体分两种类型:

(1)一般买断模式

当产品交付给客户后,产品灭失毁损的风险由客户承担,产品所有权上的
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公司于客户签收的当期(月)确认收入。确认收
入的主要证据是经客户签收记录。

一般买断模式下,当客户签收后,产品灭失毁损的风险由客户承担,产品
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公司于客户签收的当期(月)确认收
入。该收入确认方法与公司销售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相匹配,与实际销售业务
活动相匹配,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按使用量结算方式

按使用量结算方式,根据双方的约定,当客户实际使用产品后,客户即产
生向公司付款的义务,此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确认收入的
主要证据是经客户确认的产品月度使用数量对账单。该收入确认方法与公司同
客户的约定相匹配,与实际销售业务活动相匹配,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与经销商采取买断式经销的方式进行合作。公司与经销商签
订的销售合同一般约定,产品送达经销商指定地点后,应立即对产品数量及外包
装完好性进行验收,公司不负责产品因外包装破损、浸水等非产品质量问题的退
换货要求。产品发出经经销商签收后,公司即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购买方,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
品实施有效控制,因此公司的经销为买断式经销。公司在经销商签收确认后,确
认销售收入。前述收入确认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务情况及收入确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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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华熙生物和昊海生科均已披露招股书和审计报告,且采用中国会计准
则制作和披露财务数据,因此将公司与华熙生物和昊海生科的收入确认政策进
行对比。

① 华熙生物:

主要产品包括透明质酸原料、医疗终端产品(包括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钠
凝胶、玻璃酸钠注射液、透明质酸医用凝胶等产品针剂类产品)以及功能性护
肤品。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销售透明质酸原料及终端产品收入两部分组成,
分为内销和外销两种,其中终端功能性护肤品以线上销售为主,透明质酸原料
及其他终端产品销售为线下销售。

A、线上销售

a、公司自营店铺:公司通过淘宝、天猫、有赞和京东等互联网电商平台直
接销售商品,消费者将货款支付至互联网支付平台,公司发出商品,消费者收
到货物,公司收到货款时确认收入。

b、平台自营店铺:公司通过京东自营、唯品会、小红书和辣妈学院等电商
平台向终端消费者销售商品,根据电商平台定期向公司发出的结算清单并由公
司复核后确认收入。

c、授权分销商开设店铺:公司授权分销商在约定的电商平台开设店铺销售
公司商品,公司在商品交付客户指定的收货地点、接收方签收后或者收到销售
清单后确认销售收入。

B、公司线下销售收入的确认是公司将商品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运输到购
货方指定地点,并由购货方签收确认后确认销售收入。公司线下渠道销售的收
入确认具体方法:公司在产品交付至客户并收到款项时确认销售收入。公司在
销售产品的同时授予客户奖励积分的,将销售取得的货款或者应收货款在销售
产生的收入与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之间进行分配,将取得的货款或者应收货款
扣除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收入、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递延
收益,在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时,将原计入递延收益的与所兑换积分相关的部分
确认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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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昊海生科

昊海生科主要产品包括眼科、整形美容与创面护理、骨科、防粘连及止血
四大板块,采取直销和经销并举的销售模式。其中眼科包括人工晶状体、视光
材料、眼科粘弹剂和润眼液及其他眼科高值耗材等,整形美容与创面护理产品
包括玻尿酸产品及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骨科产品包括两类骨科关节腔注射产
品,一种由玻璃酸钠制成,另一种则由医用几丁糖制成;防粘连及止血产品包
括以医用透明质酸和医用几丁糖为原料制成的防粘连系列产品以及用于止血的
医用胶原蛋白海绵。

公司销售商品在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并不再
对该商品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和实施有效控制,且相关的已
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根据相关合同或订单约定,
发行人销售的商品分别在客户验收时或实际使用时实现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
险和报酬的转移,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根据不同的销售类型,结合合同的条款,昊海生科相应制定了
收入确认的原则,具体如下:

1)向医院销售自制人工晶体和贸易商品的外购人工晶体,以医院实际使用
货物之时确认收入;

2)向医院销售非人工晶体商品,以医院验收货物之时确认收入;

3)向经销商销售自制人工晶体和贸易商品的外购人工晶体,基本以经销商
验收货物之时确认收入;

4)向经销商销售非人工晶体商品,以经销商验收货物之时确认收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规定,在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
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并不再对该商品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
权和实施有效控制,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
入。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以上因素的基础上,根据昊海生科与医院的定期结
算单据和结算惯例向医院销售外购人工晶体产品的收入确认的时点是医院实际
使用货物之时,其余基本均以经销商验收时点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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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比较,公司与比可公司类似产品销售模式下,收入确认方式一致。

基础一般买断模式下,当客户签收后,产品灭失毁损的风险由客户承担,
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公司于客户签收的当期(月)确
认收入。该收入确认方法与公司销售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相匹配,与实际销售
业务活动相匹配,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按使用量结算方式时,根据双方的约定,当客户实际使用产品后,客户即
产生向公司付款的义务,此时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确认收入
的主要证据是经客户确认的产品月度使用数量对账单。该收入确认方法与公司
同客户的约定相匹配,与实际销售业务活动相匹配,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

2、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
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
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
定。

3、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依据和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
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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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
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
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
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
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
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
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
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
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
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
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主要从事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不属于包含多重
交易安排的合同。对于一般买断模式,当产品交付给客户后,控制权即转移给
客户,对于按使用量结算模式,客户实际使用产品后,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新
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时点无本质差异。实施新收入准则对首次执行日前
各年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的无影响。

(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1、适用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含)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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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金额在 30 万元
以上(含)。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
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1)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
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
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
准备。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名称 计提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关联方组合 不计提坏账准备 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之间应收款项
余额百分比法组合 余额百分比法 主要包括员工暂借备用金、保证金及押金等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根
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作出
账龄分析法组合 账龄分析法
最佳估计,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
险组合分类

2)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

①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20.00 20.00
3-4 年 30.00 30.00
4-5 年 50.00 5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②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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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余额百分比法组合 不适用 5.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为: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
原有条款收回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2、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本公司开始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与计量》(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等四项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十一)
6.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3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
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
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
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计提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关联方组合 不计预期信用损失 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之间应收款项
余额百分比法组合 余额百分比法 主要包括员工暂借备用金、保证金及押金等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根
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作出
账龄分析法组合 账龄分析法
最佳估计,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
险组合分类

(1)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20.00 20.00
3-4 年 30.00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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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4-5 年 50.00 5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2)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余额百分比法组合 不适用 5.00


(三)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
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
料、周转材料、在产品、半产品、库存商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存货发出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
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
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
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
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
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
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
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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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四)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
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个别财务报表

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方式或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
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
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
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
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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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
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
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
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
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
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
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
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
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
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
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
和未分配利润;与发行债务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作为计入
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被合并方存在合并财务报表,则以合并日被合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基础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
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在达到合
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
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
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
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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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
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
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
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
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
具的公允价值。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
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
计入合并成本。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
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工
具或债务性工具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
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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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
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
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
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
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
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五)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
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
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
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
账。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
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
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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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1)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
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
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利用专项储备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
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已提足
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
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直线法 10-30 0-5 4.75-10.00
机器设备 直线法 5-10 0-5 9.50-20.00
运输设备 直线法 4 0-5 23.75-25.00
办公设备及其他 直线法 3-5 0-5 19.00-33.33

(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
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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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
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
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
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
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
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
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七)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
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
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
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
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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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
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
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
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
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
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
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
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 据
土地使用权 50 年 出让年限
软件 3-10 年 预计使用寿命
专利权 3-10 年 预计使用寿命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
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
行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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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
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
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
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
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
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
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八)长期待摊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
在 1 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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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摊销年限

类别 摊销年限 备注
房屋装修费 2-5 年 参照装修的耐用年限和租赁年限确定


(九)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
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
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
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
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
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
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
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
民币 1 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
限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
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
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
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
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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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企业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应当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
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两种情况。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
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
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
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企业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
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


(十)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
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
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
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
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
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
债。但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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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
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
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十一)金融工具

1)适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含)之前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
律形式,结合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
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取得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
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3)属于衍生金融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
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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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
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2)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
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
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
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
分拆;

4)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
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本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
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将取
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
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
资产。

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
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应收票据、预付账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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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
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性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
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
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
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
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本公司
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
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
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
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遇到下列情况可以除外:

1)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
内),且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2)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3)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
的独立事件所引起。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以及除其他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
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
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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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
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
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本公司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
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
成本计量。

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
续计量。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
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
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
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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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
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
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
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
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
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
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
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
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
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
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
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
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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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
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
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
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
步;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
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
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
景气等;

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金融资产的具体减值方法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
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50%(含 50%)或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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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该权益工具投资
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20%(含 20%)但尚未达到 50%的,
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
生减值。

上段所述成本按照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
和已摊销金额、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可供出售权益
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
定的现值确定;在活跃市场有报价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根据证券
交易所期末收盘价确定,除非该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存在限售期。对于存在
限售期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按照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
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权益工具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
额后确定。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本公司将原
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
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
已收回本金和已摊余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
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
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在该权益工具价值
回升时通过权益转回;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
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
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后如有证据表明其价值
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可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但该转回的账面价值不
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2)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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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
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
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
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
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
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
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
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
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
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
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
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
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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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
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
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
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
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
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
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
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
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
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
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
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
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
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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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
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
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
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
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
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
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
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
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
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
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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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
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
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
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
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
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
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
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
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
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
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
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
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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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
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
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
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
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
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
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
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
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 1)类情形
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
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
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
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
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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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
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
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
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
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
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
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
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
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
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
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
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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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
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
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
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
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

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
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
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
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
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
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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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
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
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
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
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
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
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
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
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
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
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
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及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
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
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
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
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
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
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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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
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
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
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
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
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
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
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
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
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
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
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
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
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
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
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
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
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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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
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
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
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
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
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
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
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
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
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
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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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
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
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
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账龄组合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
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
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
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
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
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
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
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
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
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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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
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
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十二)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该准则要求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
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
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四、(九)。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
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四、(十一)。

上述两项会计政策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数据无实质性影响。

公司不存在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
项目的情况。


(十三)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变更说明

报告期内财政部发布了新的财务报表格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
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根据上述文件中与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示的
相关规定调整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并相应调整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归并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拆分部分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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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该文件,本公司追溯调整的各项目及金额分别为:

单位:万元

2017 年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应付利息 7,992.70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1,486,218.85 1,494,211.55
管理费用 54,194,725.94 25,701,727.88
研发支出 - 28,492,998.06
其他收益 560,679.96 626,655.01
营业外收入 72,304.88 6,329.83


(十四)会计差错更正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原计入其他流动资产-上市费用的中介服务费包
括前次申报 IPO 的审计和律师服务费合计 226.42 万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会计部 2010 年 6 月 23 日印发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
答》(2010 年第一期,总第四期),公司基于稳健性原则,将与前次申报 IPO 相
关,计入 2018 年其他流动资产的审计和律师服务费调整为 2018 年度的管理费用。
该项差错更正减少公司 2018 年利润总额 226.41 万元,占 2018 年调整前利润总
额 1.56%。

2019 年 12 月 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度、2019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根据 IPO 审核的相关要求,对公司 2017
年申报 IPO 涉及的发行费用予以费用化,对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列报项目 更正前 1 更正后 2 更正金额 3=2-1
其他流动资产 559.86 333.44 -226.42
盈余公积 2,539.60 2,516.96 -22.64
未分配利润 14,558.82 14,355.05 -203.77
管理费用 4,217.85 4,444.26 -2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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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税项

(一)执行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17%、16%、13%、3%
营业税 营改增之前的应纳税营业额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缴流转税税额 5%、7%
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25%
按照房产原值的 70%(或租金收入)为纳
房产税 1.2%或 12%
税基准
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9]9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57 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
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 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
值税。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向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昌平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提交《增
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表》,本公司主要产品医用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透明
质酸钠溶液(商品名逸美)、医用含聚乙烯醇凝胶微球的透明质酸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凝
胶(商品名宝尼达)、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钠凝胶(商品名爱芙莱)、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复
合溶液(商品名嗨体)和医用透明质酸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凝胶(商品名逸美一加一)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变更为使用简易办法征收。

公司不同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股份公司 15% 15% 15%
爱美客科技 25% 25% 25%
江夏逸美 25% 25% 25%
云中阅美 25% 25% 25%
诺博特生物 25% 25% 25%
在声生物 25% 25% 25%
融知生物 25% 25% 25%
诺博沃生物 25% 25% 25%

诺博沃生物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自 2017 年 7 月 1 日开始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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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收优惠政策

1、增值税

(1)增值税即征即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
100 号,并经北京市昌平区国家税务局昌国税软字〔2015〕20150630080055 号文
同意,本公司软件产品《手持式微量注射枪嵌入式系统〔简称:手持式微量注射
枪软件〕V1.0》,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自 2015 年 6 月 1 日起执行。

(2)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抵免

根据《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
策的通知》,公司 2018 年发生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凭技术
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2、企业所得税

(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201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
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共同核发的编号为
GF201411000641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15-2016 年公司享受高新
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
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共同核发的编号为 GR201711000750 的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税收优惠的相关政策,
2017-2019 年所得税税率为 15%。

(2)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三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
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
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 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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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摊销。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
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 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
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
在 2018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75%在税前
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75%在税前摊销。
公司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享受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的税收优惠。

(3)安置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 号)的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
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
职工工资的 100%加计扣除。公司在 2018 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
已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办理享受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的备案手续,享受安置残
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

(4)专用设备抵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
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
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
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 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
的,可以在以后 5 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公司 2018 年实际使用符合规定的专用
设备,按照投资额 10%享受上述抵免应纳税额的税收优惠。


(三)主要税种应缴及实缴明细

1、增值税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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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期初未交数 227.59 -49.06 -53.84
本期应交数 1,802.24 4,728.77 3,101.49
本期已交数 2,742.52 4,452.11 3,096.71
期末未交数 -712.69 227.59 -49.06

2、企业所得税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期初未交数 76.88 531.82 227.93
本期应交数 5,159.45 2,234.97 1,991.26
本期已交数 4,140.22 2,689.91 1,687.37
期末未交数 1,096.11 76.88 531.82


六、分部报告
公司不存在独立承担不同于其他组成部分风险和报酬、可区分的业务分部或
区域分部。

公司分产品及分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分类的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盈利能力分析”之“(二)营业收入构成
及变动分析”。


七、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的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 号)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最近三
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由大华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最近三年大华核字
[2020]000202 号《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0.30 -0.58 -0.13
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278.38 163.35 56.07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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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
- - 99.92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银行理财产品收
697.04 74.76 178.02
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和支
60.59 6.58 6.8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1,036.31 244.11 340.76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 163.15 36.50 52.45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873.16 207.61 288.32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874.56 207.25 288.4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1.41 0.37 -0.16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当期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874.56 207.25 288.4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30,551.98 12,285.48 8,219.3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发
2.86% 1.69% 3.51%
行人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
29,677.42 12,078.24 7,930.87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当期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报告期内,公司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51%、1.69%和 2.86%。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以及因持有
银行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各期经营成果的影响均较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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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比率(倍) 8.40 6.63 4.79
速动比率(倍) 8.05 6.34 4.4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0.45% 8.94% 13.68%
资产负债率(合并) 10.88% 12.70% 17.18%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7.32 4.43 3.61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
0.39% 0.18% 0.21%
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46.76 47.51 46.12
存货周转率(次/年) 2.27 2.24 1.8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6,085.33 15,146.79 9,659.80
利息保障倍数(倍) - 839.03 1,299.8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3.44 1.51 0.94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2.67 0.57 0.6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0,551.98 12,285.48 8,219.3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29,677.42 12,078.24 7,930.87
润(万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8.71% 10.49% 12.81%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企业所得税+利息费用+折旧费用+摊销费用;
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当期总股本(或实收资
本);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当期总股本(或实收资本);
10、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资产/当期总股本(或实
收资本);
11、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投入/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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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利润
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4.01% 3.395 3.395
2019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42.75% 3.297 3.297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5.17% 1.365 1.365
2018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34.57% 1.342 1.342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8.44% 0.913 0.913
2017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27.45% 0.881 0.881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注: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式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
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
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
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
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基本每股收益计算公式
基本每股收益=P÷S,S=S0+S1+S2÷2+Si×Mi÷M0-Sj×Mj÷M0-Sk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
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未超出期初净资产部分);S2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
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超出期初净资产部分);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
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
份数;Mi 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
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与基本每股收益的
计算过程相同。


九、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分析

1、资产变动及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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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56,470.00 75.94% 29,625.90 63.90% 24,728.76 62.38%
非流动
17,894.59 24.06% 16,734.75 36.10% 14,911.75 37.62%
资产
资产总额 74,364.59 100.00% 46,360.64 100.00% 39,640.5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总额呈稳步上升的态势,主要系伴随公司产品
线的不断丰富与知名度的上升,公司整体营收规模上升导致货币资金也同步增
加。公司流动资产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 62.38%、63.90%和 75.94%。2018
年年末和 2019 年年末,由于销售规模扩大导致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其他流动
资产增加,使得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同期期末有所增加,非流动资产占
资产总额的比例有所下降。


2、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等构成,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50,560.92 89.54% 26,554.75 89.63% 21,435.01 86.68%
应收账款 1,473.72 2.61% 911.54 3.08% 439.82 1.78%
预付款项 456.91 0.81% 333.04 1.12% 352.80 1.43%
其他应收
230.43 0.41% 196.46 0.66% 170.48 0.69%

存货 2,329.25 4.12% 1,296.65 4.38% 1,753.03 7.09%
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 - - - - - -
动资产
其他流动
1,418.76 2.51% 333.44 1.13% 577.62 2.34%
资产
流动资产
56,470.00 100.00% 29,625.90 100.00% 24,728.76 100.00%
合计

公司各项流动资产的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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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21,435.01 万元、26,554.75 万元和
50,560.92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6.68%、89.63%和 89.54%。

公司的货币资金在流动资产中占比较大,主要包括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报
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库存现金 - - 3.96 0.01% 2.22 0.01%
银行存款 50,560.92 100.00% 26,550.79 99.99% 21,432.79 99.99%
合计 50,560.92 100.00% 26,554.75 100.00% 21,435.01 100.00%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上升
23.88%。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上升
90.40%,均主要系公司当年销售收入上升,相应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增多所致。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关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560.95 1,047.67 542.51
主营业务收入 55,771.57 32,101.10 22,249.00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
2.80% 3.26% 2.44%
入比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542.51 万元、1,047.67 万元和
1,560.9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44%、3.26%和 2.80%,占比较低,主
要受公司以款到发货为主的销售结算方式的影响。

2)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单位:万元
2019.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预期信用损失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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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1,551.29 99.38% 77.56 5.00% 1,473.72
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
9.66 0.62% 9.66 100.00% -
应收账款
合计 1,560.95 100.00% 87.22 5.59% 1,473.72
2018.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注
58.05 5.54% 58.05 100.00% -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959.52 91.59% 47.98 5.00% 911.54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账龄组合 959.52 91.59% 47.98 5.00% 911.54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 注
30.11 2.87% 30.11 100.00% -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1,047.67 100.00% 136.13 - 911.54
2017.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58.05 10.70% 58.05 100.00% -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464.88 85.69% 25.06 5.39% 439.82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账龄组合 464.88 85.69% 25.06 5.39% 439.82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
19.58 3.61% 19.58 100.00% -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542.51 100.00% 102.69 18.93% 439.82
注: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系与温州市人民医院
发生的货款,预计无法收回,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账龄组合中,应收账款的账龄明细及其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坏账准备计 2019.12.31
账 龄
提比率(%) 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5.00 1,551.29 100.00% 77.56 1,473.72
1-2 年 10.00 - - - -
2-3 年 20.00 - - - -
3-4 年 30.00 - - - -
4-5 年 50.00 - - - -
5 年以上 100.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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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1,551.29 100.00% 77.56 1,473.72

坏账准备计 2018.12.31
账 龄
提比率(%) 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5.00 959.52 100.00 47.98 911.54
1-2 年 10.00 - - - -
2-3 年 20.00 - - - -
3-4 年 30.00 - - - -
4-5 年 50.00 - - - -
5 年以上 100.00 - - - -
合 计 959.52 100.00 47.98 911.54

坏账准备计 2017.12.31
账 龄
提比率(%) 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5.00 449.56 96.70 22.48 427.08
1—2 年 10.00 4.80 1.03 0.48 4.32
2—3 年 20.00 10.53 2.27 2.11 8.42
3-4 年 30.00 - - - -
4-5 年 50.00 - - - -
5 年以上 100.00 - - - -
合 计 464.88 100.00 25.06 439.8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主要集中在 1 年以内,账龄结构合理,
公司充分考虑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根据审慎原则合理计提了不同账龄的应收
账款相应比例的坏账准备。其中,截至 2017 年底,账龄为 2-3 年的应收账款客
户包括:湖北省人民医院、武汉市第三医院和温州市人民医院,合计应收账款余
额 10.53 万元,由于应收账款账龄较长,多次催收无法收回,公司于 2018 年对
其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整体销售情况良好,客户回款及
时,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小,资产质量较高。

4)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

①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之前

公司名称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华熙生物 1.00% 10.00% 15.00% 30.00% 50.00% 100.00%
昊海生科 5.00% 20.00% 5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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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公司 5.00% 10.00% 20.00% 30.00% 50.00% 100.00%

艾尔建未明确披露应收账款坏账组合计提比例。

经比较分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较为谨慎。

②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后

华熙生物

逾期 90 天 逾期 180 逾期 360 逾期 360 合计
账龄 未逾期
以内 天以内 天以内 天以上
境内企业客户
0.71% 11.09% 14.87% 31.70% 50.00% 5.89%
组合计提

昊海生科

账款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合计
组合计提 4.46% 33.27% 64.41% 100.00% 7.01%

公司

账款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组合计提 5.00% 10.00% 15.00% 30.00% 50.00% 100.00%

艾尔建未明确披露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组合计提比例。

经比较分析,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较为谨慎。

5)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
期间 客户名称 金额
总额比
上海康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992.62 63.59%
上海星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81.38 5.21%
南京康美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71.50 4.58%
2019.12.31
南京华美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70.46 4.51%
长沙爱思特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54.74 3.51%
合计 1,270.70 8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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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应收账款
期间 客户名称 金额
总额比
上海康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442.36 42.22%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
130.47 12.45%

南京康美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85.00 8.11%
2018.12.31.
杭州鑫昕薇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75.78 7.23%
苏州康美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75.75 7.23%
合计 809.36 77.24%
上海康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47.53 27.19%
南京康美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63.00 11.61%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
61.29 11.30%
2017.12.31 医院
武警总医院 58.05 10.70%
北京凯润婷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45.00 8.29%
合计 374.87 69.09%

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中无应收持有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单位款项。

6)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核销的具体情况及其原因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88.48 - -

2019 年,由于公司销售子公司江夏逸美注销,公司核销了对武警总医院、
空军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总医院、浙江省中医院等客户的应收账款
共计 88.48 万元,核销时履行了相关内部审批程序。

7)报告期内应收款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期后 6 个月内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560.95 1,047.67 542.51

坏账准备 87.22 136.13 102.69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1,473.72 911.54 43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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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6 个月内)回款金额 1,358.90 913.69 432.06

期后回款比例 87.06%注 87.21% 79.64%

注: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为截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的回款。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

(3)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预付账款由预付货款构成,金额分别为 352.80 万元、
333.04 万元和 456.91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1.43%、1.12%及 0.81%,占
比较低。

1)预付账款账龄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的账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账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年以内 452.25 98.98% 316.04 94.90% 322.53 91.42%
1至2年 4.66 1.02% 8.68 2.61% 16.77 4.75%
2至3年 - 0.00% 7.86 2.36% 13.50 3.83%
3 年以上 - - 0.45 0.14% - -
合计 456.91 100.00% 333.04 100.00% 352.80 100.00%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付账款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增加了 37.19%,
主要系预付服务费的服务尚未完成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的账龄主
要在 1 年以内,主要对象为公司的长期供应商,合作关系稳定,信用情况良好,
故公司预付款项的安全性较高,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小。

2)申报期内各年末预付账款前五名往来客户的有关情况

① 2019 年 12 月 31 日预付前五名情况:

金额 期后结
供应商名称 款项性质 占比 账龄
(万元) 算情况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 137.11 预付费用 30.01% 1 年以内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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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期后结
供应商名称 款项性质 占比 账龄
(万元) 算情况


北京茂悦盛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53.90 预付费用 11.80% 1 年以内 是
北京康利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45.00 预付费用 9.85% 1 年以内 是
广东星昊药业有限公司 44.13 预付费用 9.66% 1 年以内 否
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 25.60 预付费用 5.60% 1 年以内 否
合计 305.74 66.91%

②2018 年 12 月 31 日预付前五名情况:

单元:万元
金额 期后结
供应商名称 款项性质 占比 账龄
(万元) 算情况
四川医疗器械生物材料和制品检验
31.57 预付费用 9.48% 1 年以内 是
中心
北京中原合聚经贸有限公司 30.52 预付货款 9.16% 1 年以内 是
成都迪康中科生物医学材料有限公
24.47 预付货款 7.35% 1 年以内 是

苏州匚斤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2.91 预付货款 3.87% 1 年以内 是
上海米沙瓦医科工业有限公司 11.43 预付货款 3.43% 备注 1 是
合计 110.90 33.29%
备注 1:账龄 1-2 年 6.83 万元,2-3 年 4.59 万元。公司向该公司采购一次性无菌双联混药
包用于研发,已经预付了货款,根据项目研发的进度供货,因此形成一年以上的预付款项。

③2017 年 12 月 31 日预付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金额 期后结算
供应商名称 款项性质 占比 账龄
(万元) 情况

北京德宇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1 55.05 预付货款 15.60% 1 年以内 是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52.47 预付费用 14.87% 1 年以内 是
上海米沙瓦医科工业有限公司 33.83 预付货款 9.59% 备注 2 是
北京茂悦盛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3.68 预付房租 6.71% 1 年以内 是
上海璞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77 预付货款 5.89% 1 年以内 是
合计 185.80 52.66%
备注 1:北京德宇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系代理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注射枪配件,
供货商商分别为栃木精工株式会社、SAS MI MEDICAL INNOVATION。
备注 2:账龄 1 年以内 6.83 万元,1-2 年 13.5 万元,2-3 年 13.5 万元。公司向该公司采购
一次性无菌双联混药包用于研发,已经预付了货款,根据项目研发的进度供货,因此形成
一年以上的预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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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各期预付前五名公司股东、出资
人和主要人员信息,未发现和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

(4)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租房押金、员工备用金和员工社保公
积金等。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170.48 万元、196.46 万元和 230.43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69%、0.66%和 0.41%,占比较低。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账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押金保证金 194.24 162.64 129.46
员工借款及备用金 2.53 13.33 15.28
员工社保、公积金 55.87 30.84 34.71
减:坏账准备 22.22 10.34 8.97
合 计 230.43 196.46 170.48

押金保证金主要是支付给房屋出租方的房租、物业押金;员工备用金,是公
司根据制度支付给员工用于办理业务支出的款项;员工借款是员工出于个人原因
向公司拆借的资金;员工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是公司为员工代扣代缴的社保和住房
公积金,暂未从应付员工工资中扣还而挂账。

报告期其他应收款前 5 名单位(个人)名称、性质、金额、占比和账龄如
下:

①2019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账龄 比例(%)
北京茂悦盛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房租押金 149.91 一年以内 59.33
世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分公司 物业押金 13.58 一年以内 5.38
北京东方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房租押金 10.09 1-2 年 3.99
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房租押金 7.08 2-3 年 2.80
北京中科太康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保证金 5.78 1-2 年 2.29
合 计 186.44 7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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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账龄 比例(%)
北京茂悦盛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房租押金 99.05 备注 1 47.89
北京创新通恒色谱技术有限公司 设备押金 14.35 1 年以内 6.94
北京东方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房租押金 9.28 1 年以内 4.49
世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分公司 物业押金 9.27 备注 2 4.48
北京中科太康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保证金 5.78 1 年以内 2.80
合 计 137.73 66.60
备注 1:账龄 1 年以内为 1.95 万元,2-3 年为 14.63 万元,3 年以上 82.47 万元。
备注 2:账龄 2-3 年为 1.30 万元,3 年以上 7.97 万元。

③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账龄 比例(%)
北京茂悦盛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房租押金 97.10 备注 1 54.11
北京中科英华电动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房租押金 10.34 备注 2 5.76
王刚 备用金 9.86 1 年以内 5.49
世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 物业押金 9.27 备注 3 5.17
天津市赛达伟业有限公司 房租押金 5.64 备注 4 3.14
合 计 132.21 73.68
备注 1:账龄 1-2 年为 14.63 万元,2-3 年为 62.83 万元,3-4 年为 13.39 万元,4 年以上为
6.24 万元。
备注 2:账龄 1 年以内 4.39 万元,2-3 年为 5.95 万元。
备注 3:账龄 1-2 年为 1.30 万元,2-3 年为 7.26 万元,3 年以上 0.71 万元。
备注 4:账龄 1-2 年为 4.10 万元,3 年以上为 1.54 万元。

(5)存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种类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原材料 1,158.20 494.16 889.81
在产品 140.01 171.66 160.69
库存商品 1,071.73 671.48 598.67
发出商品 0.87 31.75 9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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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物资 - - 5.39
合 计 2,370.82 1,369.05 1,753.03
减:存货跌价准备 41.56 72.40 -
存货账面价值 2,329.25 1,296.65 1,753.03

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
别为 1,753.03 万元、1,296.65 万元和 2,329.25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存货账面价值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下降 26.03%,主要原因为 2018 年原材料采
购价格下降以及公司因供应商供货周期缩短,降低原材料备货。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存货账面价值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上升 79.64%,一方面系公司为享受
原材料优惠价格,加大采购导致原材料期末余额上升;另一方面由于 2019 年销
售收入增加,同时公司厂房搬迁,公司增加备货,库存商品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和库存商品超过 1 年以上的明细及计提跌价准备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类别 构成 跌价准 跌价准 跌价准
金额 金额 金额
备 备 备
预灌封注
4.98 - 27.97 - 65.74 -
射器
透明质酸
- 1.25 - 14.54 -

原材 一次性使
料 用无菌注 3.90 - 7.84 - 4.35 -
射针
其他 6.95 - 41.60 20.82 34.47 -
小计 15.83 - 78.66 20.82 119.10 -

注射用透 - - -
明质酸钠 88.18 0.99 0.59
类产品
库存 手持式微 -
110.56 41.56 53.11 43.91 -
商品 量注射枪
其他产品 0.41 - 12.99 7.66 9.38 -

小计 199.15 41.56 67.09 51.58 9.97 -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原材料库龄 1 年以上主要是预灌封注射器和
透明质酸钠,系公司集中备货所致。由于截至 2017 年底上述原材料尚在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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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或不存在有效期,因此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库龄 1 年以上原材料主要为云中阅美库存原材料,由于云中阅美相关产成品库龄
较长,变现价值较低,因此期末对其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库龄 1 年以上的库存商品主要为手持式微量注射枪、皮肤稳定器、
人体 3D 扫描系统、3DBEAUTY 整形软件等产品。公司对库龄较长、变现价值
较低的上述产品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于 2019 年对其中 12.10 万元的产品
进行报废处理。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库龄 1 年以上注射用透明质酸钠
类产品主要为逸美一加一产品,由于其有效期是 3 年,因此未计提跌价准备。同
时,公司对部分手持式微量注射枪计提跌价准备。公司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合理、充足。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存货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明细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价值 变动比例 账面价值 变动比例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158.20 144.69% 473.34 -46.80% 889.81
在产品 140.01 -18.44% 171.66 6.83% 160.69
库存商品 1,030.16 66.18% 619.90 3.55% 598.67
发出商品 0.87 -97.26% 31.75 -67.75% 98.46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构成。

2018 年末在产品和库存商品金额较 2017 年末有所上升,主要系同期产量和
销量增加所致;原材料金额较同期减少 46.80%,主要系采购策略由集中采购变
为少量多次所致。

2019 年末原材料、库存商品金额较 2018 年末增长幅度较大,一方面系公司
为享受原材料优惠价格,加大采购导致原材料期末余额上升;另一方面由于 2019
年销售收入增加,同时公司厂房搬迁,公司增加备货,库存商品增加所致。

2018 年末发出商品金额较上年末减少 67.75%,主要系承运人响应速度增加
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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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增值税留抵税额 959.75 286.27 200.26
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
- - -
存款
上市费用 459.01 47.17 377.36
合计 1,418.76 333.44 577.6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577.62 万元、333.44 万
元和 1,418.76 万元,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增值税留抵税额及上市费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42.27%,主要系
公司前次 IPO 所支付的中介费费用化所致。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
产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325.49%,主要是公司增值税征收方式变更增加了
增值税留抵税额以及上市费用继续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银行理财产品申购、赎回以及收益情况如下:

① 2017 年度
单位:万元
购买标的 本期 本期收
期初 本期 本期收
(产品名 赎回 益(利 期末 购买日 到期日
余额 购买 回利息
称) (本金) 息)
淬金池
7002 号理 - 3,000.00 3,000.00 5.67 5.67 - 2017/1/9 2017/1/25
财产品
淬金池
7002 号理 - 3,000.00 3,000.00 5.63 5.63 - 2017/2/6 2017/2/28
财产品
淬金池
7002 号理 - 3,000.00 3,000.00 7.59 7.59 - 2017/3/2 2017/3/31
财产品
淬金池
7002 号理 - 3,000.00 3,000.00 3.66 3.66 - 2017/4/14 2017/4/28
财产品
淬金池
7002 号理 - 3,000.00 3,000.00 6.67 6.67 - 2017/5/2 2017/5/31
财产品
淬金池
7002 号理 - 1,000.00 1,000.00 2.22 2.22 - 2017/5/16 2017/5/31
财产品
淬金池 - 2,800.00 2,800.00 7.66 7.66 - 2017/6/8 201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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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标的 本期 本期收
期初 本期 本期收
(产品名 赎回 益(利 期末 购买日 到期日
余额 购买 回利息
称) (本金) 息)
7002 号理
财产品
淬金池
7002 号理 - 1,000.00 1,000.00 2.77 2.77 - 2017/6/15 2017/7/7
财产品
淬金池
7002 号理 - 5,000.00 5,000.00 8.30 8.30 - 2017/7/11 2017/7/28
财产品
淬金池
7002 号理 - 3,800.00 3,800.00 8.23 8.23 - 2017/8/7 2017/8/29
财产品
淬金池
7002 号理 - 4,500.00 4,500.00 9.13 9.13 - 2017/9/7 2017/9/27
财产品
淬金池
7002 号理 - 4,500.00 4,500.00 7.87 7.87 - 2017/10/10 2017/10/27
财产品
淬金池
7002 号理 - 4,500.00 4,500.00 10.03 10.03 - 2017/11/6 2017/11/28
财产品
淬金池
7002 号理 - 5,000.00 5,000.00 7.65 7.65 - 2017/12/12 2017/12/27
财产品
朝招金理
- 2,000.00 2,000.00 3.21 3.21 - 2017/1/4 2017/1/25
财 7007 号
朝招金理
- 1,000.00 1,000.00 1.61 1.61 - 2017/1/9 2017/1/25
财 7007 号
朝招金理
- 2,500.00 2,500.00 4.89 4.89 - 2017/2/4 2017/2/28
财 7007 号
朝招金理
- 2,000.00 2,000.00 5.03 5.03 - 2017/3/1 2017/3/31
财 7007 号
朝招金理
- 6,000.00 6,000.00 2.93 2.93 - 2017/4/1 2017/4/7
财 7007 号
朝招金理
- 2,800.00 2,800.00 2.89 2.89 - 2017/4/13 2017/4/28
财 7007 号
朝招金理
- 2,500.00 2,500.00 4.99 4.99 - 2017/5/2 2017/5/31
财 7007 号
朝招金理
- 2,500.00 2,500.00 4.33 4.33 - 2017/6/8 2017/6/29
财 7007 号
朝招金理
- 1,000.00 1,000.00 1.73 1.73 - 2017/6/15 2017/6/29
财 7007 号
朝招金理
- 4,000.00 4,000.00 6.23 6.23 - 2017/7/10 2017/7/28
财 7007 号
朝招金理
- 3,200.00 3,200.00 6.92 6.92 - 2017/8/7 2017/8/29
财 7007 号
朝招金理
- 3,500.00 3,500.00 7.19 7.19 - 2017/9/7 2017/9/27
财 700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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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标的 本期 本期收
期初 本期 本期收
(产品名 赎回 益(利 期末 购买日 到期日
余额 购买 回利息
称) (本金) 息)
朝招金理
- 4,000.00 4,000.00 7.11 7.11 - 2017/10/10 2017/10/27
财 7007 号
朝招金理
- 4,000.00 4,000.00 8.48 8.48 - 2017/11/6 2017/11/29
财 7007 号
朝招金理
- 4,000.00 4,000.00 6.28 6.28 - 2017/12/12 2017/12/27
财 7007 号
朝招金
200.00 - 200.00 6.89 6.89 - 2014/8/14 2017/12/28
7007
增利 75214 500.00 - 500.00 4.24 4.24 - 2016/10/26 2017/1/25
合计 700.00 92,100.00 92,800.00 178.02 178.02 -

② 2018 年度
单位:万元
本期
本期
购买标的 期初 本期 本期赎回 收益 期末
收回 购买日 到期日
(产品名称) 余额 购买 (本金) (利 余额
利息
息)
招行结构性
存款 - 5,000.00 5,000.00 14.52 14.52 - 2018/5/25 2018/6/25
H0001709
招行结构性
存款 - 5,000.00 5,000.00 12.75 12.75 - 2018/8/15 2018/9/17
H0001847
招行结构性
存款 - 10,000.00 10,000.00 25.50 25.50 - 2018/10/10 2018/11/12
H0001930
招行结构性
存款 - 10,000.00 10,000.00 22.00 22.00 - 2018/11/16 2018/12/17
H0001996
合计 - 30,000.00 30,000.00 74.77 74.77 -

④ 2019 年度

购买标的(产 本期 收回
期初 本期购买 本期赎回 期末 购买日 到期日
品名称) 收益 收益
平安银行结
构性存款 - 10,000.00 10,000.00 103.34 103.34 - 2019/1/8 2019/4/10
TGN180003
平安银行结
构性存款 - 15,000.00 15,000.00 141.78 141.78 - 2019/4/18 2019/7/19
TGN180003
平安银行结
构性存款 - 18,000.00 18,000.00 174.28 174.28 - 2019/7/31 2019/11/1
TGG190831
招商银行结
- 10,000.00 10,000.00 148.34 148.34 - 2019/8/1 2019/12/20
构性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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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标的(产 本期 收回
期初 本期购买 本期赎回 期末 购买日 到期日
品名称) 收益 收益
CBJ

平安银行结
构性存款 - 10,000.00 10,000.00 56.82 56.82 - 2019/10/16 2019/12/16
TGG192088
平安银行结
构性存款 - 18,000.00 18,000.00 72.47 72.47 - 2019/11/6 2019/12/20
TGG192479
合计 - 81,000.00 81,000.00 697.04 697.04 -


3、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构成。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固定资产 15,064.14 84.18% 13,835.22 82.67% 10,097.31 67.71%
在建工程 - - 120.33 0.72% 2,940.41 19.72%
无形资产 1,066.48 5.96% 890.56 5.32% 902.81 6.05%
商誉 - - - - - -
长期待摊
2.26 0.01% 4.06 0.02% 11.86 0.08%
费用
递延所得
189.68 1.06% 265.92 1.59% 542.43 3.64%
税资产
其他非流
1,572.03 8.78% 1,618.65 9.67% 416.94 2.80%
动资产
非流动资
17,894.59 100.00% 16,734.75 100.00% 14,911.75 100.00%
产合计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0,097.31 万元、13,835.22 万
元和 15,064.14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7.71%、82.67%和 84.1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和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 11,906.80 68.78% 10,982.75 72.47% 8,297.74 7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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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机械设备 4,375.59 25.28% 3,277.53 21.63% 1,711.33 16.07%
运输设备 187.58 1.08% 127.71 0.84% 127.71 1.20%
其他设备 841.92 4.86% 766.69 5.06% 515.05 4.84%
账面原值合计 17,311.89 100.00% 15,154.68 100.00% 10,651.83 100.00%
房屋及建筑物 769.57 34.24% 348.32 26.40% 26.79 4.83%
机械设备 864.96 38.48% 542.20 41.09% 287.55 51.86%
运输设备 108.43 4.82% 96.58 7.32% 85.55 15.43%
其他设备 504.79 22.46% 332.35 25.19% 154.63 27.89%
累计折旧合计 2,247.75 100.00% 1,319.45 100.00% 554.52 100.00%
房屋及建筑物 11,137.23 73.93% 10,634.43 76.86% 8,270.96 81.91%
机械设备 3,510.63 23.30% 2,735.33 19.77% 1,423.78 14.10%
运输设备 79.15 0.53% 31.12 0.22% 42.16 0.42%
其他设备 337.13 2.24% 434.34 3.14% 360.42 3.57%
账面价值合计 15,064.14 100.00% 13,835.22 100.00% 10,097.31 100.00%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和机械设备。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增加了 37.02%,主要是平谷区马
坊工业园区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及植入医疗器械生产线验收合格结转固定
资产以及平谷区马坊工业园区配套生产设备增加所致。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8.88%,主要为平谷区马坊工
业园区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结转固定资产以及平谷区马坊工业园区配套生
产设备增加所致。由于 2019 年底公司生产开始陆续搬迁至平谷区马坊工业园区
厂房,平谷区马坊工业园区厂房及其附属设施、配套设备以及植入医疗器械生产
线报告期内未实际投入使用,因此公司 2019 年产能和产量增加主要由于公司原
昌平厂区增加产品生产规模所致。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华熙生物 2016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
机器设备原值分别为 20,747.85 万元、23,319.33 万元、25,863.23 万元和 26,336.50
万元,与同期华熙生物各类产品产能和产量增加基本匹配。昊海生科 2016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机器设备原值分别为 24,372.52 万元、25,942.74
万元、32,996.28 万元和 39,728.39 万元,与同期昊海生科各类产品产能和产量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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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基本匹配。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政策比较如下:

单位:年

办公设备及其
可比公司 折旧方法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华熙生物 年限平均法 20 10 5 2-5
昊海生科 年限平均法 20-40 3-10 2-10 3-10
艾尔建 年限平均法 4-50 3-15 3-20 3-10
发行人 年限平均法 10-30 5-10 4 3-5

经比较,公司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与国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相似。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使用状态良好,不存在闲置或报废
情况,未发现预计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固定资产,因此未计提固定资产减
值准备。

公司最近一期房屋及建筑物明细如下:

建筑面积面积
厂房编号 具体用途
(单位:平方米)
1 号楼 822.40 动力站
2 号楼 7,034.62 生产车间及仓库
3 号楼 10,017.26 质检楼(含连廊)
4 号楼 1,972.74 服务楼(即配套生活楼)
5 号楼 20.79 门卫
合计 19,867.82 -

公司房屋及建筑物位于北京市平谷区马坊镇金平西路 20 号院,项目土地性
质为一类工业用地,总用地面积为为 13,112.89 平方米。公司已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获取平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备案的房屋登记表。公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取得 1 号楼(动力站)、2 号楼(生产车间及仓库)、4 号楼(服务楼)
和 5 号楼(门卫室)的产权证书。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3 号楼(质检楼)
的产权证书正在办理中。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机器设备总额 4,375.59 万元,共计 488 项资
产,其中按原值排名前十生产设备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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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累计
资产名称 供应方名称 购入时间 购入原值 净值
折旧
北京德宇技术服务有
B+预充式注射
限责任公司(德国乐嘉 2019.11.30 872.46 5.66 866.80
器灌装加塞机
文有限公司)
北京德宇技术服务有
灌装机 限责任公司(德国乐嘉 2015.08.17 398.07 163.69 234.38
文有限公司)
纯化水制备系统 上海奥星制药技术装
2018.05.31 135.47 25.74 109.73
+纯化水储罐 备有限公司
多效蒸馏水机+ 上海奥星制药技术装
2018.05.31 109.83 20.87 88.96
注射用水储罐 备有限公司
北京德宇技术服务有
COP 模具 限责任公司(德国乐嘉 2015.12.21 81.88 31.08 50.79
文有限公司)
预充式注射器灌 温州自力机械有限公
2018.12.31 75.75 7.15 62.76
装加塞机 司
北京德宇技术服务有
18 棱 角 激 光 散 限责任公司( Wyatt
2015.12.21 66.54 25.26 41.28
射仪 Technology
Corporation)
快速纯化液相色 北京德泉兴业商贸有
2016.06.30 61.70 20.50 41.20
谱系统 限公司
上海奥星制药技术装
纯蒸汽发生器 2018.05.31 61.54 11.69 49.85
备有限公司
华仪行(北京)科技有
流变仪 2018.03.21 61.37 10.20 51.17
限公司
合计 1,918.77 321.84 1,596.92

上述生产设备按 10 年计提折旧,存放于昌平区租赁厂区及平谷新建厂区。
位于昌平区租赁厂区的设备主要用于逸美、宝尼达、爱芙莱、嗨体、逸美一加一
等产品的生产,位于平谷新建厂区的设备,尚处调试检验、产品试生产阶段。无
闲置的生产设备,无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
项目 2018.12.31 2019.12.31
金额 金额 内容 依据
平谷区马坊工业园 厂房、附属设 竣工验收单
区厂房及附属设施 120.33 839.70 960.03 施 -
建设
合计 120.33 839.70 960.0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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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
项目 2017.12.31 2018.12.31
金额 金额 内容 依据
平谷区马坊工业园 厂房、附属设 竣工验收单
区厂房及附属设施 2,143.12 662.22 2,685.01 施 120.33
建设
植入医疗器械生产 设备 验收单
797.29 54.60 851.88 -
线
合计 2,940.41 716.81 3,536.89 - - 120.33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
项目 2016.12.31 2017.12.31
金额 金额 内容 依据
平谷区马坊工业园 厂房、附属设 竣工验收单
区厂房及附属设施 6,631.13 3,809.73 8,297.74 施 2,143.12
建设
植入医疗器械生产 设备 验收单
675.25 263.10 141.07 797.29
线
合计 7,306.39 4,072.83 8,438.81 - - 2,940.41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下降
95.91%,原因均为平谷区马坊工业园区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植入
医疗器械生产线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所致。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平谷区马坊工业园区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全部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3)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902.81 万元、890.56 万元和
1,066.48 万元,在非流动资产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 6.05%、5.32%和 5.96%。

报告期各期末,无形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土地使用权 922.38 75.26% 913.14 88.38% 913.14 89.85%
专利权 20.00 1.63% 20.00 1.94% 20.00 1.97%
软件 283.13 23.10% 100.07 9.69% 83.20 8.19%
账面原值合计 1,225.51 100.00% 1,033.21 100.00% 1,016.34 100.00%
土地使用权 115.74 72.78% 97.40 68.28% 79.14 69.71%
专利权 4.60 2.89% 3.00 2.10% 1.00 0.88%
软件 38.68 24.32% 42.25 29.62% 33.39 2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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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累计摊销合计 159.03 100.00% 142.65 100.00% 113.53 100.00%
土地使用权 806.63 75.63% 815.74 91.60% 834.00 92.38%
专利权 15.40 1.44% 17.00 1.91% 19.00 2.10%
软件 244.45 22.92% 57.82 6.49% 49.81 5.52%
账面价值合计 1,066.48 100.00% 890.56 100.00% 902.81 100.00%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坐落
于北京市平谷区马坊工业园区 E19-04A 地块,宗地面积 13,112.88 平方米,土地
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期限为 2013 年 8 月 27 日至 2063 年 8 月 26 日。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面无形资产不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故
未计提减值准备。

① 无形资产摊销政策合理性与充分性

选取同行业上市公司,分析公司无形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及摊销率是否和同
行业上市公司存在显著差异:

土地使用权 软件 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
预计使用 摊销 预计使用 预计使用年
摊销率 摊销率
年限(年) 率 年限(年) 限(年)
华熙生物 50 2% 2-10 10%-50% 10 10%
昊海生科 - - 5-10 10%-20% 5-15 6.67%-20%
艾尔建 - - 3-10 10%-33.33% 3-10 10%-33.33%
行业区间 50 2% 2-10 10%-50% 3-15 6.67%-33.33%
本公司 50 2% 3-10 10%-33.33% 3-10 10%-33.33%


如上表所示,土地使用权,公司摊销期为 50 年,和同行业上市公司一致。
软件,公司摊销年限为 3-10 年,和同行业上市公司无显著差异。专利权及专利
技术摊销年限为 3-10 年,和同行业上市公司无显著差异。

综上所述,公司各类无形资产预计使用年限、摊销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
比无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不存在应摊销未计提情况。

② 无形资产减值计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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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类型 原值 占比 净值 占比
土地使用权 922.38 75.26% 806.63 75.63%
专利权 20.00 1.63% 15.40 1.44%
软件 283.13 23.10% 244.45 22.92%
合计 1,225.51 100.00% 1,066.48 100.00%

土地使用权系平谷区马坊工业园区 19-04A 地块使用权,用于平谷新厂区的
建设,目前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植入医疗器械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完成,土地
使用权无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软件主要系财务及日常办公软件,目前均正常使用,无减值迹象,未计提
减值准备。

专利权系“对细菌纤维素的 C6 进行羧基化反应的催化剂及方法”和“用于
骨修复支架的改性细菌纤维素及其制备方法”,目前正用于“用基因重组生物技
术研发生产一种可用于组织工程学的蛋白生物材料及实际应用产品”研发项目,
无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4)商誉

2016 年公司非同一控制下收购云中阅美和江夏逸美,分别形成 3.35 万元和
194.65 万元商誉。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云中阅美和江夏逸美 2017 年分别亏
损 41.16 万元和 57.63 万元,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云中阅美及江夏逸美全额计
提了商誉减值准备。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云中阅美和江夏逸美均已完成注
销,公司商誉期末余额为 0。

① 商誉形成过程及与商誉有关的资产或资产组的具体情况

2016 年 1 月,公司以 15 万元的价格收购云中阅美全部股权。2016 年 3 月,
公司以 850 万元的价格收购江夏逸美全部股权。云中阅美主要负责公司主导产品
的辅助配套医疗器械手持式注射枪等的生产和销售,江夏逸美主要负责销售公司
产品。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云中阅美及江夏逸美均已注销,具体情况详见
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子公司情况”之―(四)

1-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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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注销的子公司‖章节。

② 商誉的初始确认及计量

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2016 年 3 月 31 日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云中阅
美和江夏逸美,公司将收购价格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
誉,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云中阅美 江夏逸美
合并成本(合并支付对价为现金) 15.00 850.00
合并成本小计 15.00 850.00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11.65 655.35
商誉 3.35 194.65


③ 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相关假设、参数计提合理性、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

A、2016 年 12 月 31 日

分别将江夏逸美、云中阅美作为资产组,测试包括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是否高于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云中阅美 江夏逸美
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1 51.33 855.14
资产组账面价值 2 46.09 654.66
商誉金额 3 3.35 194.65
包括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4=2+3 49.45 849.31
商誉减值 5=4-1 -1.88 -5.82


如上表所示,资产可收回金额大于包括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收购云中
阅美和江夏逸美形成的商誉不存在减值情况。

云中阅美可收回价值计算过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永续年
营业收入 125.00 145.00 165.00 185.00 205.00 205.00
减:营业成本 93.75 108.75 123.75 138.75 153.75 15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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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永续年
税金及附加 0.64 0.74 0.84 0.94 1.05 1.05
销售费用 3.60 3.60 3.60 3.60 3.60 3.60
管理费用 32.50 32.50 32.50 32.50 32.50 32.50
财务费用 0.09 0.09 0.09 0.09 0.09 0.09
减值损失 1.67 1.00 1.00 1.00 1.00 -
营业利润 -7.25 -1.68 3.22 8.12 13.01 14.01
减:所得税 - - - - 3.25 3.50
净利润 -7.25 -1.68 3.22 8.12 13.01 14.01
折现率 12.00% 12.00% 12.00% 12.00% 12.00% 12.00%
现值 -6.47 -1.34 2.29 5.16 5.54 46.15
可收回金额 51.33

江夏逸美可收回价值计算过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永续年
营业收入 750.00 800.00 850.00 900.00 950.00 950.00
减:营业成本 487.50 520.00 552.50 585.00 617.50 617.50
税金及附加 5.36 5.71 6.07 6.43 6.78 6.78
销售费用 85.71 91.43 97.14 102.86 108.57 108.57
管理费用 54.00 57.60 61.20 64.80 68.40 68.40
财务费用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减值损失 19.03 3.75 3.75 3.75 3.75 3.75
营业利润 99.40 122.51 130.34 138.17 146.00 146.00
减:所得税 24.85 30.63 32.58 34.54 36.50 36.50
净利润 74.55 91.88 97.75 103.63 109.50 109.50
折现率 12.00% 12.00% 12.00% 12.00% 12.00% 12.00%
现值 66.56 73.25 69.58 65.86 62.13 517.76
可收回金额 855.14

B、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云中阅美实际亏损为 41.16 万元,未能实现 2017 年盈利测试且存
在较大差距,基于稳健性原则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2017 年,江夏逸美实际亏损为 57.63 万元,未能实现 2017 年盈利测试且存
在较大差距,基于稳健性原则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5)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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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时性差异 税资产 时性差异 税资产 时性差异 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95.68 14.35 144.13 30.32 111.32 27.63
递延收益 1,129.12 169.37 1,223.79 183.57 1,100.10 165.02
存货(未实现利
24.56 5.96 89.34 22.33 1,279.21 319.80
润)
子公司未弥补
- - - - - -
亏损
商誉减值准备 - - 198.01 29.70 198.01 29.70
固定资产折旧
- - - - 1.91 0.29
差异
合计 1,249.36 189.68 1,655.27 265.92 2,690.55 542.4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 542.43 万元、265.92 万元
和 189.68 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64%、1.59%和 1.06%。公司
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系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递延收益、存货未实现利润的抵消
等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递延所 递延所
应纳税暂 递延所得 应纳税暂 应纳税暂
得税 得税
时性差异 税负债 时性差异 时性差异
负债 负债
固定资产折旧 1,607.37 241.11 1,297.79 194.67 - -
合计 1,607.37 241.11 1,297.79 194.67 - -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固定资产折旧产生递延所得
税负债分别为 194.67 万元和 241.11 万元,主要源于公司根据《财政部、税务总
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 号),将新
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 万元的,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
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从而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416.94 万元、1,618.65 万
元和 1,572.03 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80%、9.67%和 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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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预付工程款、设备款和代理权款项。

1)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预付工程、设备款 173.83 917.99 416.94
预付代理权 1,398.20 700.67 -
合计 1,572.03 1,618.65 416.94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增
加 288.23%,主要是增加预付 Huons 注射用 A 型肉毒毒素代理权款项及预付设
备款。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预付代理权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99.55%,
主要是 2019 年根据协议支付 Huons 注射用 A 型肉毒毒素代理权相关款项美元
107.00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预付工程、设备款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减
少 81.06%,主要是 2019 年平谷区马坊工业园区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及设备
结算金额增加。

2)其他非流动资产前五名情况

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系预付的设备款、代理权和工程款,报告期各期
末,前 5 名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19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占其他非流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动资产 账龄
的比例
Huons 预付代理权 1,398.20 88.94% 备注
楚天华通医药设备有限公司 预付设备款 61.60 3.92% 一年以内
上海优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预付设备款 50.80 3.23% 一年以内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预付设备款 32.00 2.04% 一年以内
北京万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付设备款 10.95 0.70% 一年以内
合计 1,572.03 98.82%

备注:账龄 1 年以内 697.53 万元,1-2 年 700.67 万元。


2、2018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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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占其他非流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动资产 账龄
的比例
北京德宇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预付设备款 704.62 43.53% 1 年以内
Huons 预付代理权 700.67 43.29% 1 年以内
聚力智造(深圳)工程有限公司 预付工程款 97.10 6.00% 备注 1
优的(北京)家具有限公司 预付设备款 34.23 2.11% 1 年以内
北京丰台永定消毒设备厂 预付设备款 17.60 1.09% 备注 2
合计 1,554.22 96.02%
备注 1:账龄 1 年以内 71.24 万元,1-2 年 25.87 万元。备注 2:账龄 1 年以内 2.40 万元,
1-2 年 15.20 万元

3、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占其他非流动资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账龄
产的比例
北京嘉德实创制冷科技有限公司 预付工程款 48.90 11.73% 备注 1
聚力智造(深圳)工程有限公司 预付工程款 41.40 9.93% 一年以内
北京万隆和科技有限公司 预付设备款 36.24 8.69% 一年以内
华仪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预付设备款 35.90 8.61% 一年以内
吉能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预付设备款 31.80 7.63% 一年以内
合计 194.24 46.59%
备注 1:账龄 1 年以内 27.60 万元,1-2 年 21.30 万元


(二)负债分析

1、负债变动及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
75.76%、75.90%和 83.07%,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6,724.30 83.07% 4,468.24 75.90% 5,158.70 75.76%
非流动负债 1,370.23 16.93% 1,418.46 24.10% 1,650.79 24.24%
合计 8,094.52 100.00% 5,886.70 100.00% 6,809.49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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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付账款 743.00 11.05% 2,062.89 46.17% 2,823.61 54.73%
预收款项 990.22 14.73% 461.07 10.32% 753.02 14.60%
应付职工
2,469.51 36.73% 1,021.43 22.86% 703.07 13.63%
薪酬
应交税费 1,451.38 21.58% 688.01 15.40% 729.57 14.14%
其他应付
1,070.18 15.92% 234.84 5.26% 149.42 2.90%

合计 6,724.30 100.00% 4,468.24 100.00% 5,158.70 100.00%

(1)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工程和设备款,具体情况如下:

1)应付账款构成情况

公司应付账款按照款项性质分类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 别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应付工程款 97.72 1,632.91 2,435.47
应付设备款 14.82 94.47 194.63
应付材料款 604.02 292.03 80.00
应付其他费用 26.44 43.48 113.51
合计 743.00 2,062.89 2,823.61

应付工程款余额主要系平谷区马坊工业园区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的工程款。
应付设备款余额主要系植入医疗器械生产线建设的设备款。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账款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26.94%,
主要是工程设备逐步到位,款项陆续支付,应付设备款有所下降。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账款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63.98%,主要系应付中国
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结算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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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表所示:

①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占应付账款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账龄
的比例
山东威高普瑞医药包装有限公司 应付材料款 294.86 39.68% 1 年以内
欧璧医药包装科技(中国)有限
应付材料款 210.98 28.40% 1至2年
公司
北京诚信中奥幕墙装饰工程有限
应付工程款 71.56 9.63% 1 年以内
公司
贝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应付材料款 31.65 4.26% 1 年以内
北京龙腾鑫颖印刷有限公司 应付材料款 28.64 3.86% 1 年以内
合计 637.69 85.83%

②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占应付账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账龄
款的比例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
应付工程款 1,501.96 72.81% 备注 1
公司
欧璧医药包装科技(中国)有限
应付材料款 221.07 10.72% 1 年以内
公司
卓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北京
应付工程款 60.90 2.95% 备注 2
华鑫泰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
应付材料款 41.28 2.00% 1 年以内
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三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应付设备款 29.47 1.43% 1 年以内
合计 1,854.68 89.91%
备注 1:1 年以内余额 81.60 万元,1-2 年余额 1,420.36 万元;
备注 2:1 年以内余额 57.40 万元,1-2 年余额 3.50 万元。

③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占应付账款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账龄
的比例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
应付工程款 2,378.61 84.24% 1 年以内
公司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
应付材料款 58.10 2.06% 1 年以内
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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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应付账款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账龄
的比例
上海奥星制药技术装备有限公司 应付设备款 53.85 1.91% 1 年以内
盛隆电气(北京)有限公司 应付设备款 40.00 1.42% 1 年以内
北京顺通安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
应付工程款 25.09 0.89% 1 年以内
公司
合计 2,555.65 90.5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在大额逾期应付账款。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账款中无应付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
的款项情况,无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应付账款。

(2)预收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753.02 万元、461.07 万元和 990.22
万元,均为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客户预收的货款。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收账款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38.77%,
主要是由于公司在 2018 年底提高了对客户的响应速度,加快发货所致。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收账款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114.77%,主要系 2019
年销售增加,预收款增多期末尚未发货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预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比 款项性质 账龄
乌鲁木齐整形美容医院(有
130.40 13.17% 预收货款 1 年以内
限公司)
杭州媛颂健康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萧山宁围医疗美容 118.40 11.96% 预收货款 1 年以内
诊所
2019.12.31 黑龙江怡沁商贸有限公司 109.98 11.11% 预收货款 1 年以内
深圳市昊瑞医疗器械有限
107.35 10.84% 预收货款 1 年以内
公司
广东思敏医疗器械科技有
103.00 10.40% 预收货款 1 年以内
限公司
合计 569.13 57.47%
北京柏荟医疗美容门诊部
59.57 12.92% 预收货款 1 年以内
有限公司
2018.12.31
沈阳和平百嘉丽医疗美容
28.38 6.16% 预收货款 1 年以内
医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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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比 款项性质 账龄
成都高新天仁清科医院有
28.35 6.15% 预收货款 1 年以内
限公司
杭州媛颂健康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萧山宁围医疗美容 24.00 5.21% 预收货款 1 年以内
诊所
鞍山燕丽美容医院 22.00 4.77% 预收货款 1 年以内
合计 162.30 35.20% - -
吉林省菁瑞经贸有限公司 55.00 7.30% 预收货款 1 年以内
苏州威德高医疗器械有限
40.00 5.31% 预收货款 1 年以内
公司
四川省无微不至医疗器械
40.00 5.31% 预收货款 1 年以内
有限公司
2017.12.31
安徽中生安兰生物技术有
35.00 4.65% 预收货款 1 年以内
限公司
上海瑞欧医疗美容门诊部
35.00 4.65% 预收货款 1 年以内
有限公司
合计 205.00 27.22% - -

(3)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703.07 万元、1,021.43 万元和
2,469.51 万元,占公司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3.63%、22.86%和 36.73%,主要
为各年度已计提但尚未支付的奖金。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45.28%,主要原因系随业务规模扩大员工人数增加以及薪酬水平提高所致。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141.77%,主
要系公司计提的年终奖增加所致。

(4)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 729.57 万元、688.01 万元和 1,451.38 万
元,占公司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4.14%、15.40%和 21.58%。公司的应交税费
主要是应交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增值税 247.06 513.86 151.20
企业所得税 1,096.11 76.88 53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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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个人所得税 82.93 35.85 31.42
城市维护建设税 12.92 35.83 7.61
教育费附加 12.36 25.59 7.53
合计 1,451.38 688.01 729.57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交税费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5.70%,主要
是 2018 年如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上升、500 万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抵扣等企业
所得税优惠政策导致纳税调减金额加大所致。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应交税
费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110.95%。主要是应交企业所得税随着 2019 年销售
规模的扩大,利润大幅增加,应纳税额随之增加。

(5)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个人报销款 48.47 41.42 29.93
保证金、押金 862.40 111.73 109.58
待拨付政府补助资金 159.30 79.65 -
房租 - 2.05 9.11
合计 1,070.18 234.84 149.4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149.42 万元、234.84 万元和
1,070.18 万元,占公司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2.90%、5.26%和 15.92%。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57.17%,主要系
新增待拨付政府补助资金所致。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
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355.70%,主要系应付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
限公司工程质保金金额较大所致,亦由于待拨付协作单位政府补助资金尚未支付
所致所致。

公司其他应付款中保证金、押金主要是收取的货款保证金和设备质量保证
金,系日常经营中的正常资金往来;待拨付政府补助资金系已收到新型颌面软硬
组织修复材料研究项目政府补助,待支付协作单位的政府补助资金,具体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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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应拨付其他子课题承担单位 72.6 万元,其中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
究所 24.2 万元,北京大学 22.99 万元,吉林大学 25.41 万元;应拨付子课题颌面
整形软组织高稳定性充填材料制备技术研究项目参与单位 7.05 万元,其中:北
京大学深圳研究院 6.05 万元、吉林大学 1 万元,合计拨付 79.65 万元;员工报销
系已收到员工的报销单据确认为费用,但尚未实际支付的报销款。2019 年应拨
付其他子课题承担单位 145.20 万元,其中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 48.40
万元,北京大学 45.98 万元,吉林大学 50.82 万元;应拨付子课题颌面整形软组
织高稳定性充填材料制备技术研究项目参与单位 14.10 万元,其中:北京大学深圳
研究院 12.10 万元、吉林大学 2.00 万元,合计应拨付 159.30 万元。

3、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 - - - 550.69 33.36%
预计负债 - - - - - -
递延收益 1,129.12 82.40% 1,223.79 86.28% 1,100.10 66.64%
递延所得税
241.11 17.60% 194.67 13.72% - -
负债
合计 1,370.23 100.00% 1,418.46 100.00% 1,650.79 100.00%

(1)长期借款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长期借款余额为 550.69 万元,占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额比例为 33.36%,公司的长期借款系用于支付北京市平谷区马坊工业园
区 E19-04A 地块厂房及配套设施的项目建设款,借款期限为 36 个月,已于 2018
年提前偿还。北京市平谷区马坊工业园区 E19-04A 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
抵押已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注销。

(2)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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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计入其他
本期项目 2018.12.31 新增金额 其他变动 2019.12.31
收益金额
生物可降解工程实验室专项经费 704.85 - 103.15 - 601.70
新型颌面软硬组织修复材料研究 338.23 242.57 - 159.30 421.50
优秀杰出人才奖励 - 158.00 158.00 - -
返货积分 180.70 130.20 - 204.99 105.92
合计 1,223.79 530.77 261.15 364.29 1,129.12
计入其他
本期项目 2017.12.31 新增金额 其他变动 2018.12.31
收益金额
生物可降解工程实验室专项经费 808.00 - 103.15 - 704.85
新型颌面软硬组织修复材料研究 292.10 125.78 - 79.65 338.23
返货积分 - 180.70 - - 180.70
合计 1,100.10 306.48 103.15 79.65 1,223.79
计入其他
项目 2016.12.31 新增金额 其他变动 2017.12.31
收益金额
生物可降解工程实验室专项经费 808.00 - - - 808.00
新型颌面软硬组织修复材料研究 103.20 547.65 - 358.75 292.10
专利创业专项资金 - 10.00 10.00 - -
合计 911.20 557.65 10.00 358.75 1,100.10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
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
府补助。公司根据政府补助文件分析政府补助资金的用途,如明确规定用于购置
设备等长期资产的,则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明确规定用于人员费、材
料费等费用性支出的,则作为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政府补助资金同时用于购
置设备等长期资产和费用性支出的,则分别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
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生物可降解新材料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
目,政府补助文件规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项目设备的购置,确认为与资产相关
的政府补助。颌面整形软组织高稳定性充填材料制备技术研究专项经费为 484.00
万元,政府补助文件规定,455.10 万元用于课题一般费用支出,剩余 28.9 万元
用于购买相关研发仪器,列示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待验收后分别按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当期损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递延收益主要来自生物可降解工程试验室专项经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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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颌面软硬组织修复材料研究项目。

1)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京爱美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
可降解新材料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批复》,公司于
2013 年收到补助款 808.00 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设备的购置。项目于 2018 年 1 月
5 日通过北京市昌平区发展改革委员会验收(昌发改函[2018]5 号)),自项目
验收之日起,按政府补助资产所购置设备折旧情况分期确认其他收益。

2)2016 年 8 月 3 日,公司与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签署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项目任务书《新型颌面软硬组织修复材料研发》,公司作为牵头承担单位,与中
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吉林大学、北京大学等单位共同研发新型颌面软
硬组织修复材料研发,研发起止时间为 2016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 月,公司承担
项目子课题“颌面整形软组织高稳定性充填材料制备技术研究”。专项经费合计
484 万元,其中 455.1 万元用于课题一般费用支出,剩余 28.9 万元用于购买相关
研发仪器。

2017 年,公司收到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拨款 545.00 万元,收到吉林大学
白求恩医学部子课题新型颌面软硬组织修复材料临床研究项目协作款 2.65 万元,
合计收到 547.65 万元。拨付其他子课题承担单位 327.00 万元,其中:中国科学
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 109.00 万元,北京大学 103.55 万元,吉林大学 114.45 万
元;拨付子课题颌面整形软组织高稳定性充填材料制备技术研究项目参与单位
31.75 万元,其中: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 27.25 万元、吉林大学 4.5 万元。合计拨
付 358.75 万元。

2018 年本公司收到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拨款 121.00 万元,收到吉林大学
白求恩医学部子课题新型颌面软硬组织修复材料临床研究项目协作款 4.784 万
元,合计收到 125.78 万元。应拨付其他子课题承担单位 72.6 万元,其中中国科
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 24.2 万元,北京大学 22.99 万元,吉林大学 25.41 万元;
应拨付子课题颌面整形软组织高稳定性充填材料制备技术研究项目参与单位
7.05 万元,其中: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 6.05 万元、吉林大学 1 万元,合计拨付
79.65 万元。

2019 年本公司收到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拨款 242.00 万元,应拨付其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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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承担单位 145.20 万元,其中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 48.40 万元,北
京大学 45.98 万元,吉林大学 50.82 万元;应拨付子课题颌面整形软组织高稳定
性充填材料制备技术研究项目参与单位 14.10 万元,其中: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
12.10 万元、吉林大学 2.00 万元,合计应拨付 159.30 万元。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项目尚未完成验收手续。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比率 8.40 6.63 4.79
速动比率 8.05 6.34 4.4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0.45% 8.94% 13.68%
资产负债率(合并) 10.88% 12.70% 17.1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的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比率 10.96 5.08 4.99
昊海生科 速动比率 10.29 4.64 4.63
资产负债率 8.10% 13.55% 17.62%
流动比率 1.01 1.13 1.16
艾尔建 0.90
速动比率 0.98 1.06
(AGN.N)
资产负债率 38.55% 36.01% 37.61%
流动比率 10.31 4.45 6.43
华熙生物 速动比率 9.45 3.84 5.66
资产负债率 8.49% 17.07% 13.03%
流动比率 7.43 3.55 4.19
可比公司 6.88
速动比率 3.15 3.78
平均值
资产负债率 18.38% 22.21% 22.75%
流动比率 8.40 6.63 4.79
爱美客 速动比率 8.05 6.34 4.45
资产负债率 10.88% 12.70% 17.18%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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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熙生物的主营业务布局于透明质酸的各产业链,主要产品为透明质酸原
料及其相关的医疗终端产品和功能性护肤品等。其中,“医疗终端产品-皮肤
类医疗产品-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凝胶”产品分类中包括“润百颜”、“润致”
两款透明质酸软组织填充剂。

昊海生科主营业务布局于生物医用材料领域,主要产品为医用透明质酸钠
/玻璃酸钠和医用几丁糖等可吸收生物医用材料以及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主
要应用于在眼科、整形美容与创面护理、骨科和防粘连及止血等领域。其中,
“整形美容与创面护理-玻尿酸”产品分类中包括“海薇”、“娇兰”两款透
明质酸软组织填充剂。

艾尔建主要从事生物仿制药、OTC 药品及医学美学产品的开发、制造、营
销和全球分销,其医学美学产品包括肉毒毒素以及“乔雅登”系列注射用透明
质酸钠产品。

上述三家公司与公司在行业和业务上具有较高的相似性,均生产并销售透
明质酸软组织填充剂产品,并且该类产品属于营业收入较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因此将其选作可比公司。
2017-2018 年,公司的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均高于华熙生物和昊海生科,资
产负债率低于华熙生物和昊海生科,2019 年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略低于华
熙生物和昊海生科,资产负债率略高于华熙生物和昊海生科,主要是 2019 年华
熙生物和昊海生科公开发行上市,获得二级市场融资。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
率与速动比率呈上升趋势,资产负债率呈下降趋势,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
偿债能力较强。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应收账款周转率 46.76 47.51 46.12
存货周转率 2.27 2.24 1.84
总资产周转率 0.92 0.75 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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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资产周转效率指标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存货周转率 1.66 1.80 1.97
昊海生科 应收账款周转率 4.19 4.36 4.80
总资产周转率 0.30 0.36 0.35
存货周转率 2.52 2.50 2.67
艾尔建 5.31
应收账款周转率 5.47 5.87
(AGN.N)
总资产周转率 0.16 0.14 0.13
存货周转率 1.56 1.60 1.37
华熙生物 应收账款周转率 6.57 7.12 4.93
总资产周转率 0.54 0.64 0.46
存货周转率 1.91 1.97 2.00
行业平均值 应收账款周转率 5.36 5.65 5.20
总资产周转率 0.33 0.38 0.31
存货周转率 2.27 2.24 1.84
爱美客 应收账款周转率 46.76 47.51 46.12
总资产周转率 0.92 0.75 0.63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46.12、47.51 和 46.76,高于可比
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对客户的销售结算方式以款到发货为主,应收
账款平均余额较低所致。公司的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0.63、0.75 及 0.92,高于可
比公司平均水平,资产周转能力总体较好。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84、2.24 和 2.27,公司存货周转率呈现
逐年上涨趋势。2017 年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2018 年及 2019 年高于同
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

2017 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相比同行业上市公司较低,主要受到原材料平均
余额较高的影响,公司的产量和销量增长较快,为了及时满足市场需求,同时
也为降低采购成本,公司对原材料进行集中采购,使得原材料平均余额较高,
平均余额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重远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使得公司存货周转率
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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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公司更换了主要原材料预灌封注射器、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的
部分供应商,由于新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可靠性需客户长期使用验证,故公司采
取少量多次的采购策略,因此 2018 年度存货周转率有所上升。

公司报告期内各存货周转率变动情况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财务指标 变动 变动
周转率 周转率 周转率
比率 比率
存货周转率(次/年) 2.27 1.34% 2.24 21.74% 1.84

2018 年度存货周转率较 2017 年度增加 21.74%,2019 年度存货周转率较 2018
年增加 1.34%,基本保持稳定。主要系销售规模扩大以及原材料采购由集中采购
变为少量多次采购所致。


(五)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所有者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权益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股本 9,000.00 9,000.00 9,000.00
资本公积 13,969.36 13,969.36 13,969.36
盈余公积 4,500.00 2,516.96 1,332.12
未分配利润 38,424.00 14,355.05 8,204.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5,893.36 39,841.37 32,505.89
少数股东权益 376.71 632.58 325.13
所有者权益合计 66,270.06 40,473.95 32,831.02

1、股本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股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姓名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简军 3,721.57 3,721.57 4,077.51
汤胜河 - - 145.63
苑丰 491.49 491.49 6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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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姓名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石毅峰 582.50 582.50 582.50
王兰柱 436.88 436.88 436.88
丹瑞投资 582.50 582.50 582.50
聚美军成 145.63 145.63 145.63
简勇 291.25 291.25 291.25
张政朴 163.83 163.83 218.44
刘佳 145.63 145.63 145.63
客至上投资 513.97 513.97 513.97
知行军投资 770.96 770.96 770.96
九州通 231.25 231.25 231.25
刘兆年 202.55 202.55 202.55
Gannett Peak
720.00 720.00 -
Limited
合计 9,000.00 9,000.00 9,000.00


2、资本公积

报告期各期末,资本公积均为股本溢价,系公司 2016 年整体变更设立为股
份公司净资产折股以及 2016 年新股东增资形成的出资溢价。

3、盈余公积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盈余公积分别为 1,332.12 万元、2,516.96 万元和 4,500.00
万元。公司按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净利润不断
增长,盈余公积也相应增加。

4、未分配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未分配利润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期初未分配利润 14,355.05 8,204.41 2,914.72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551.98 12,285.48 8,219.35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983.04 1,184.84 929.66
净资产折股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4,500.00 4,950.00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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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未分配利润 38,424.00 14,355.05 8,204.41




十、盈利能力分析

(一)公司的经营成果总体变化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成果总体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55,771.57 32,101.10 22,249.00
营业成本 4,109.95 3,421.59 3,082.03
营业毛利 51,661.61 28,679.51 19,166.97
期间费用 17,211.48 13,880.97 9,540.32
营业利润 35,021.24 14,326.50 9,369.91

利润总额 35,079.33 14,319.08 9,370.19
净利润 29,797.19 11,612.93 7,673.3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551.98 12,285.48 8,219.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29,677.42 12,078.24 7,930.87
股东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随着医疗美容机构数量持续增多,消费者群体进一步拓宽,市场
规模不断扩大,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迅速。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2,249.00
万元、32,101.10 万元和 55,771.57 万元,2018 年和 2019 年分别较上年增长 44.28%
和 73.74%。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2.11%、44.63%
和 62.79%,期间费用率分别为 42.88%、43.24%和 30.86%。报告期内,公司净利
润分别为 7,673.32 万元、11,612.93 万元和 29,797.19 万元,2018 年和 2019 年分
别较上年增长 51.34%和 156.59%。


(二)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化原因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均来源于主营业务。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主
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2,249.00 万元、32,101.10 万元和 55,771.57 万元,占营业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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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的比重均为 100%,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2、营业收入与产销量变动一致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产销量及销售收入增长趋势对比如下:

产量 销量 营业收入
年度
数量(万支) 增幅 数量(万支) 增幅 金额(万元) 增幅
2019 年度 167.91 76.39% 145.57 61.28% 55,771.57 73.74%

2018 年度 95.19 22.16% 90.26 37.36% 32,101.10 44.28%

2017 年度 77.92 - 65.71 - 22,249.00 -

报告期内,公司产量、销量和营业收入增长趋势保持一致。其中 2018 年收
入增幅超过销量增幅,主要是 2018 年销售收入占比较大的嗨体产品平均价格较
2017 年有所增加。2019 年收入增幅超过 2019 年销量增幅主要是 2019 年公司注
射用透明质酸类产品开始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税率降低使得不含税单价上升所
致。

3、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区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华东地区 23,762.86 42.61% 16,252.15 50.63% 10,002.16 44.96%

华北地区 8,221.81 14.74% 4,386.34 13.66% 3,407.50 15.32%

华南地区 5,809.76 10.42% 3,370.24 10.50% 2,684.78 12.07%

华中地区 6,278.25 11.26% 2,685.03 8.36% 1,880.51 8.45%

西南地区 6,158.21 11.04% 2,577.41 8.03% 1,883.23 8.46%

东北地区 3,776.45 6.77% 1,620.40 5.05% 1,091.21 4.90%

西北地区 1,764.23 3.16% 1,209.53 3.77% 1,299.61 5.84%

合计 55,771.57 100.00% 32,101.10 100.00% 22,249.0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主要集中于华东、华北和华南地区。报告期内,华北、
华东和华南地区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2.35%、74.79%和 67.77%。公司
产品销售的区域性特征形成的原因:(1)华北、华东和华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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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高,医疗美容市场发展迅速,消费观念较为成熟,大型美容医疗机构相对集中;
(2)公司在华北、华东和华南地区市场推广力度较强。

4、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构成及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品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注射用修饰透明
质酸钠凝胶(爱 21,899.18 39.27% 19,022.96 59.26% 15,934.93 71.62%
芙莱)
注射用透明质酸
钠复合溶液(嗨 24,259.29 43.50% 7,497.26 23.36% 3,412.69 15.34%
体)
医用含聚乙烯醇
凝胶微球的透明
质酸钠-羟丙基 6,750.35 12.10% 3,363.76 10.48% 1,579.62 7.10%
甲基纤维素凝胶
(宝尼达)
医用透明质酸钠
-羟丙基甲基纤
2,078.65 3.73% 1,525.07 4.75% 51.11 0.23%
维素凝胶(逸美
一加一)
注射用修饰透明
质酸钠凝胶(爱 487.96 0.87% - - - -
美飞)
医用羟丙基甲基
纤维素-透明质 208.02 0.37% 557.64 1.74% 1,116.56 5.02%
酸钠溶液(逸美)
其他 88.11 0.16% 134.40 0.42% 154.08 0.69%

合计 55,771.57 100.00% 32,101.10 100.00% 22,249.0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爱芙莱、嗨体、宝尼达、逸美一加一、爱美
飞、逸美六款产品,为了配合主营产品的销售,公司同时经营面膜、手持式注射
枪等相关配套产品。

报告期内,爱芙莱产品含有盐酸利多卡因成分,具有舒缓减痛作用,且产品
性价比较高,收入增加迅速。2017 年度嗨体产品上市并得到市场认可,销售收
入迅速增加,导致爱芙莱产品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销售收入占比下降。

报告期内,嗨体产品销售收入快速增长,收入占比持续增加。公司嗨体产品
是目前唯一经国家药监局批准的针对颈部皱纹改善的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填补了
颈部皱纹修复领域的空白。经过近 2 年的市场培育,其安全性和有效性较快得到
了下游医疗机构以及终端消费者的认可,终端消费需求大幅度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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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宝尼达产品各期销售收入占比较为稳定。报告期内,销量持续增
加。公司宝尼达产品是目前仅有的两款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的含微球成分用于面
部填充的长效产品之一。公司宝尼达产品定位相对高端,产品售价相对较高,市
场推广需要一定时间积累。经近些年的临床应用,长效产品逐渐被市场接受,公
司宝尼达产品得到了下游医疗机构以及终端消费者的认可,产品需求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逸美产品的销售收入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在于,公司为了适应
市场对于产品更新换代的需求,在 2017 年推出了逸美的升级产品逸美一加一,
同时加大了新产品的推广和宣传力度。2018 年随着逸美一加一产品销售收入增
加,综合逸美和逸美一加一产品销售收入占比 2018 年与 2017 年相比变化不大。
2019 年随着其他主要产品销量上升,逸美一加一和逸美产品收入占比较 2018 年
有所下降。

爱美飞为 2019 年新推出的产品,2019 年尚处于推广期,销售规模相对较小。

综上所述,公司主要产品爱芙莱、嗨体、宝尼达、逸美一加一及逸美收入占
比变化主要受到公司对于产品系列的定位差异以及由此确定的市场价格、产品所
处市场的竞争环境等多重影响所致。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监管部门加大对医疗美
容服务行业的整顿规范力度,打击无证行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整治违规
医疗美容培训,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公司上述
获得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证的产品市场需求持续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收入变化情况如下:

价格:元/支,销量:万支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品
平均 收入变 平均 收入变 平均
销量 收入 销量 收入 销量 收入
单价 动(%) 单价 动(%) 单价
爱 芙
70.45 310.83 21,899.18 15.12 63.30 300.52 19,022.96 19.38 51.34 310.41 15,934.93

嗨体 68.80 352.61 24,259.29 223.58 23.75 315.63 7,497.26 119.69 11.97 285.01 3,412.69

宝 尼
2.65 2,547.49 6,750.35 100.68 1.45 2,316.32 3,363.76 112.95 0.64 2,451.31 1,579.62

逸 美
一 加 1.70 1,220.87 2,078.65 36.30 1.21 1,264.68 1,525.07 2,883.84 0.04 1,277.78 51.11

爱 美
1.67 292.75 487.96 -

逸美 0.30 700.41 208.02 -62.70 0.55 1,009.85 557.64 -50.06 1.72 649.43 1,1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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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爱芙莱产品各期销售收入占比持续上升,主要原因为爱芙莱产
品含有盐酸利多卡因成分,具有舒缓减痛作用,提升了消费者注射过程的舒适
度,且产品性价比较高,容易被更大范围的消费者所接受;同时,公司顺应非
公立医疗美容机构的营销方向,亦加大了对爱芙莱的推广。

报告期内,嗨体产品收入增长较快,主要原因是销量增长。公司嗨体产品
是目前唯一经国家药监局批准的针对颈部皱纹改善的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填补
了颈部皱纹修复领域的空白。经过近 2 年的市场培育,其安全性和有效性较快
得到了下游医疗机构以及终端消费者的认可,终端消费需求大幅度增长。

公司的嗨体产品是国内目前唯一一款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用于颈部皱纹的
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专利号为:2014103797595)的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复合溶
液修复产品,该产品核心技术获国家发明专利。嗨体产品其主要成分除透明质
酸钠外,还包含多种氨基酸、维生素 B2 和 L-肌肽。其嗨体产品主要用于皮内
真皮层注射填充,以纠正颈部中重度皱纹。嗨体产品受众群体没有规定限制,
临床试验中年满 18 岁以上人士均可接受注射治疗。嗨体产品的使用周期及疗程
由医生(仅限于在国家正式批准的医疗机构中由具有相关专业医师资格的人员
经培训获得培训合格证书后)结合终端客户的皮肤状态按照面诊时的实际情况
给出治疗建议。公司嗨体产品属于改善型治疗产品,终端客户需要遵医嘱按照
一定周期进行持续治疗以达到并维持纠正颈部皱纹的治疗效果。在临床实际应
用中,根据临床效果及医生建议,多数终端客户会在嗨体产品注射完成 1-3 个
月后选择再次注射嗨体产品。因此,嗨体产品的注射频次一般会高于公司爱芙
莱产品等其他注射用透明质酸类产品。由于嗨体产品针对颈纹的治疗改善效果
较好,因此客户黏性较强。另外,由于公司仅向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的医美机构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经销商销售公司产品,因此终端客户
必须在医美机构和诊所进行注射。

报告期内,宝尼达产品报告期内收入增长较块,主要原因是销量增加。宝
尼达产品为首款含 PVA 微球的透明质酸钠注射填充剂,定位于中高端消费
者,经过多年的市场培育和推广,逐步获得客户和消费者的认可,销售量开始
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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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逸美一加一产品收入增长较快,主要是逸美一加一产品 2016 年底
获得注册证,2017 年处于市场推广期,当年销售较少。

报告期内,逸美产品收入下降,主要是受产品更新换代造成的影响,产品
销量下降。逸美产品自 2009 年 10 月获得 CFDA 批准以来,销售超过 9 年。公
司为了进一步满足市场需求,精确产品定位,在 2017 年推出逸美升级产品逸美
一加一,并在 2017 年开始实现收入,使得逸美产品的销量出现下降。

5、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构成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销 35,738.75 64.08% 22,988.50 71.61% 16,869.46 75.82%
经销 20,032.81 35.92% 9,112.60 28.39% 5,379.54 24.18%
合计 55,771.57 100.00% 32,101.10 100.00% 22,249.00 100.00%

其中,经销模式中新增经销商及原有经销商数量以及收入、销量情况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销商 项目
金额/数量 占比 金额/数量 占比 金额/数量 占比
收入(万
2,779.09 13.87% 2,062.50 22.63% 2,619.25 48.69%
元)
销量(万
新增经销 8.27 - 6.87 - 9.26 -
支)

经销商
数量 33 36 44
(个)
收入(万
17,253.73 86.13% 7,050.10 77.37% 2,760.29 51.31%
元)
销量(万
原有经销 49.97 - 22.73 - 8.53 -
支)

经销商
数量 89 76 57
(个)
100.00 100.00
收入合计 20,032.81 100.00% 9,112.60 5,379.54
% %

公司的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直销模式主要由公司销售人员覆盖
规模较大的客户。直销模式有利于公司及时获取市场信息,准确把握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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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公司对市场的控制力,树立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

经销模式主要覆盖公司销售团队无法直接覆盖的医疗机构。公司严格选择合
格经销商,通过审核的新增经销商需向公司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采购产品一
般以款到发货的方式为主。

报告期内,公司经销模式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4.18%、
28.39%和 35.92%。公司经销收入金额及占比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为:

1、爱芙莱及嗨体产品分别于 2015 年 4 月及 2016 年 12 月取得产品注册证,
2017 年公司在坚持直销为主的前提下,引进部分新增经销商,以进一步提升两
个产品的市场覆盖率和渗透率;

2、2018 年和 2019 年,发行人经销模式下收入占比逐年小幅上升,主要由
于向已有经销商销售数量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与华熙生物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凝胶产品以及昊海生科整形
美容与创面护理类业务经销和直销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可比 销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公司 模式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华熙 直销 1,018.80 21.53% 4,036.77 30.78% 2,226.75 24.36%
生物 经销 3,713.92 78.47% 9,078.73 69.22% 6,913.50 75.64%

昊海 直销 75,786.29 47.30% 6,755.81 27.54% 3,885.31 23.03%
生科 经销 84,446.19 52.70% 17,774.70 72.46% 12,988.16 76.97%
直销 35,738.75 64.08% 22,988.50 71.61% 16,869.46 75.82%
公司
经销 20,032.81 35.92% 9,112.60 28.39% 5,379.54 24.18%
注:华熙生物 2019 年年报未披露其直销和经销数据。上表中华熙生物 2019 年度数据为其
2019 年 1-3 月的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华熙生物和昊海生科相似业务经销收入占比均高于公司。2019
年 1-3 月,华熙生物皮肤类产品经销收入占比为 68.55%,2019 年昊海生科经销
收入占比为 52.70%,均高于公司经销收入占比。

2019 年昊海生科直销比例上升较多,主要由于其加大了医美产品终端市场
直销业务的开拓力度。此外,2019 年 1-6 月昊海生科将上海康汝计入直销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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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6 月上海康汝为昊海生科第一大客户,其销售收入占整形美容与创面
护理收入的比例为 5.10%。2019 年年报昊海生科未披露客户名称。

①爱芙莱产品直销、经销模式下单价和销量及其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爱芙莱产品直销、经销模式下单价和销量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价格:元/支,销量:万支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
销量
模式 销量波 平均 单价波 平均 单价波 平均
销量 销量 波动 销量
动(%) 单价 动(%) 单价 动(%) 单价
(%)
直销 47.10 9.54 328.82 6.17% 42.99 13.42 309.70 -1.63 37.76 314.84

经销 23.36 15.02 274.57 -2.32% 20.31 51.22 281.08 -5.64 13.58 297.90

合计 70.45 11.30 310.83 3.43% 63.30 23.30 300.52 -3.19 51.34 310.41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爱芙莱产品直销和经销模式下平均单价差异不
大,总体上经销价格低于直销价格。2019 年爱芙莱产品直销和经销模式下平均
单价差异有所扩大,主要是 2019 年经销商随着采购量增加,获得较多的价格
折扣。

报告期内,爱芙莱产品销量稳步上升,主要原因为爱芙莱产品含有盐酸利
多卡因成分,具有舒缓减痛作用,提升了消费者的体验,容易获得市场认可,
且产品性价比较高,公司通过经销方式以迅速推广市场。

②嗨体产品直销、经销模式下单价和销量及其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嗨体产品直销、经销模式下单价和销量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价格:元/支,销量:万支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 单价
模式 销量波 平均 单价波 销量波 平均 平均
销量 销量 波动 销量
动(%) 单价 动(%) 动(%) 单价 单价
(%)

直销 36.08 142.36 354.19 10.09 14.89 73.76 321.73 12.17 8.57 286.83

经销 32.72 269.03 350.87 14.90 8.87 160.30 305.38 8.89 3.41 280.44

合计 68.80 189.64 352.61 11.72 23.75 98.37 315.63 10.74 11.97 285.01


如上表所示,嗨体产品直销和经销模式下平均单价差异不大,总体上经销
价格低于直销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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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嗨体直销和经销的平均价格均有所上升,主要原因为 2017 年
属于前期市场开拓阶段,新品推广活动较多,拉低了平均单价。2018 年随着产
品市场接受度的提高,产品价格折让幅度减小,平均价格有所回升。2019 年嗨
体产品平均单价继续上升,原因为公司主要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降低,不含税
价格升高所致。

报告期内,嗨体产品销量均增加较快,主要原因为公司嗨体产品是目前唯
一经国家药监局批准的针对颈部皱纹改善的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填补了颈部皱
纹修复领域的空白。经过近 2 年的市场培育,其安全性和有效性较快得到了下
游医疗机构以及终端消费者的认可,终端消费需求大幅度增长。

③宝尼达产品直销、经销模式下单价和销量及其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宝尼达产品直销、经销模式下单价和销量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价格:元/支,销量:万支
2019 年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
销量 单价
模式 销量波 平均 单价波 销 平均 平均
销量 波动 波动 销量
动(%) 单价 动(%) 量 单价 单价
(%) (%)
直销 2.09 72.03 2,586.29 10.53% 1.22 118.63 2,339.90 -4.37 0.56 2,446.78

经销 0.56 136.09 2,402.26 9.43% 0.24 167.65 2,195.17 -11.48 0.09 2,479.79

合计 2.65 82.47 2,547.49 9.98% 1.46 125.36 2,316.32 -5.51 0.65 2,451.31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宝尼达产品直销和经销的平均单价差异不大。

宝尼达产品的特点是含有聚乙烯醇微球成分,产品效果维持时间久,定位
于高端产品。随着顾客消费观念的改变和消费能力的提升,报告期内销量呈逐
年上升趋势。经过公司多年的市场培育和推广,宝尼达产品销量在 2018 年实
现较大幅度的增长。

2017 至 2018 年,宝尼达产品平均单价逐年有小幅下降,主要是公司加大
促销折让力度所致。2019 年宝尼达产品平均单价有所上升,原因为公司主要产
品适用增值税税率降低,不含税价格升高所致。

④逸美一加一产品直销、经销模式下单价和销量及其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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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逸美一加一产品直销、经销模式下单价和销量及其变化情况如
下:

价格:元/支,销量:万支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 单价
模式 销量波 平均 单价波 销量波 平均 销 平均
销量 销量 波动
动(%) 单价 动(%) 动(%) 单价 量 单价
(%)

直销 1.34 17.05 1,257.90 -0.76 1.15 2,768.75 1,267.58 -0.80 0.04 1,277.78

经销 0.36 515.58 1,082.51 -10.36 0.06 - 1,207.58 - - -

合计 1.70 41.19 1,220.87 -3.46 1.21 2,914.75 1,264.68 -1.03 0.04 1,277.78


如上表所示,逸美一加一产品直销和经销模式下平均单价差异不大,总体
上经销价格低于直销价格。

2018 年逸美一加一产品销量增加较多,主要是逸美一加一产品 2016 年底
获得注册证,2017 年处于市场推广期,当年销售较少。2019 年逸美一加一产
品经销平均价格下降较多,主要是经销客户采购量较大,获得价格折扣较多。

⑤爱美飞产品直销、经销模式下单价和销量及其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爱美飞产品直销、经销模式下单价和销量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价格:元/支,销量:万支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
销量
模式 销量波 平均 单价波 平均 单价波 平均
销量 销量 波动 销量
动(%) 单价 动(%) 单价 动(%) 单价
(%)
直销 0.51 - 298.96 - - - - - - -

经销 1.16 - 290.00 - - - - - - -

合计 1.67 - 292.75 - - - - - - -


爱美飞产品 2019 年开始上市销售,总体上经销价格低于直销价格。

⑥逸美产品直销、经销模式下单价和销量及其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逸美产品直销、经销模式下单价和销量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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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元/支,销量:万支
2019 年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
模式 销量波 平均 单价波 销量波 平均 单价波 平均
销量 销量 销量
动(%) 单价 动(%) 动(%) 单价 动(%) 单价
直销 0.21 -51.93 783.24 -29.35 0.43 -68.82 1,108.54 58.13 1.38 701.03

经销 0.09 -25.91 509.29 -22.71% 0.12 -64.06 658.90 50.45 0.34 437.94

合计 0.30 -46.22 700.41 -30.64% 0.55 -67.88 1,009.85 55.50 1.72 649.43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逸美产品直销模式下平均单价普遍高于经销模
式,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直销客户中公司对部分公立医院客户由于账期长,
占用资金较多,销售价格相对比较高且变化不大。

报告期内,逸美产品经销和直销的销量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是产品更新
换代造成的影响。逸美产品自 2009 年 10 月获得 CFDA 批准以来,已经超过 9
年。公司为了进一步满足市场需求,精确产品定位,在 2017 年推出逸美升级
产品逸美一加一,并在 2017 年开始实现收入,也使得逸美产品的消费群体数
量出现下降。

报告期内,逸美产品 2018 年平均单价较 2017 年有所上升,主要是 2017 年
降价促销一批产品,价格较低。2019 年逸美产品平均单价较 2018 年有所下降
主要是降价促销所致。

报告期内,无论直销还是经销的平均单价均呈现下降趋势,主要是公司报告
期内加大产品促销力度,对于采购规模较大的客户给与一定价格折让。

保荐机构经过核查,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关联方与报告期内的主要
经销商不存在大额资金往来,不存在经销商的最终销售客户为发行人关联方的
情形,公司产品经销模式下实现了最终销售。

6、主要产品平均单价和销量及其变化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爱芙莱产品、嗨体产品、宝尼达产品、逸美一加一产品、逸
美产品和爱美飞产品平均单价和销量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价格:元/支,销量:万支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量波动 平均 单价波动 销 量 波 平均 单价波 平均
销量 销量 销量
(%) 单价 (%) 动(%) 单价 动(%) 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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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芙莱 70.45 11.30% 310.83 3.43% 63.30 23.31 300.52 -3.19 51.34 310.41

嗨体 68.80 189.64% 352.61 11.72% 23.75 98.37 315.63 10.74 11.97 285.01

宝尼达 2.65 82.47% 2,547.49 9.98% 1.45 125.36 2,316.32 -5.51 0.64 2,451.31

逸美一
1.70 41.19% 1,220.87 -3.46% 1.21 2,914.75 1,264.68 -1.03 0.04 1,277.78
加一

逸美 0.30 -46.22% 700.41 -30.64% 0.55 -67.88 1,009.85 55.50 1.72 649.43

爱美飞 1.67 - - - - - - - - -

合计 145.57 61.27% 382.52 8.01% 90.26 37.36 354.15 5.33 65.71 336.23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产品安全性好,能够多方面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获得
市场认可,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同时,随着客户采购量的增
加,公司给予一定的价格折让导致产品平均价格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嗨体产品销量 2018 年较 2017 年大幅上升,同时平均单价也有所
上升。嗨体产品于 2016 年底推出,由于是国内首款临床用于颈纹修复的复合注
射材料,经过 2017 年的前期市场开拓,销量有较大幅度的增加。2017 年属于前
期市场开拓阶段,新品推广活动较多,拉低了平均单价。2018 年随着产品市场
接受度的提高,产品价格折让幅度减小,平均价格有所回升。2019 年嗨体产品
平均单价继续上升,原因为公司主要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降低,不含税价格升高
所致。

报告期内,逸美产品销量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是公司为了适应市场对于产
品更新换代的需求,在 2017 年推出逸美升级产品逸美一加一,并在 2017 年开始
实现收入,使得逸美产品的消费群体数量下降。报告期内,逸美产品平均单价
2018 年较 2017 年有所上升,主要是 2017 年降价促销一批产品。2019 年逸美产
品平均单价下降主要是降价促销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单价、销量变动对营业收入变动影响情况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产品 平均单价 销量变动 销售收入 平均单价变 销量变动
销售收入变动
变动影响 影响 变动 动影响 影响
爱芙莱 3.43% 11.69% 15.12% -3.93% 23.31% 19.38%

嗨体 11.72% 211.86% 223.58% 21.31% 98.37% 119.69%

宝尼达 9.98% 90.70% 100.68% -12.41% 125.36% 112.95%

逸美一加一 -3.46% 39.76% 36.30% -30.91% 2914.75% 288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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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产品 平均单价 销量变动 销售收入 平均单价变 销量变动
销售收入变动
变动影响 影响 变动 动影响 影响
逸美 -30.64% -32.05% -62.70% 17.83% -67.88% -50.06%

合计 8.31% 64.36% 72.67% 7.32% 37.36% 44.68%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增加主要为销量增加所致。

2018 年和 2019 年嗨体、宝尼达销售收入增加幅度较大,主要是嗨体和宝
尼达销量上升,此外嗨体平均价格也较 2017 年有所上升。

逸美产品 2018 年销售收入下降的原因为销量减少。2019 年销售收入下降除
销量减少外,平均价格也有所下降。

7、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分析

单位:万元
类别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季度 10,021.34 6,158.83 4,199.74
二季度 13,995.43 7,432.82 5,175.85
三季度 15,542.40 8,653.06 6,279.32
四季度 16,212.40 9,856.39 6,594.09
合计 55,771.57 32,101.10 22,249.00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销售没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销售收入稳
步增长。

8、营业收入构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

根据 2019 年 5 月在纳斯达克上市的新氧国际(NASDAQ: SY)招股书,“医
美行业在中国增长迅速。根据 Frost & Sullivan 的研究,2018 年医美服务行业总
规模达到人民币 1,217 亿元,相对于 2014 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23.6%。预计到
2023 年,行业规模将达到 3,601 亿元,相对于 2018 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24.2%。
特别是非手术类医美服务由于低风险、轻疼痛和恢复时间短,消费者接受程度
更高,增长速度更快,预计从 2018 年到 2023 年,复核增长率可以达到
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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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由于华熙生物和昊海生科主要客户群体在国内,且为行业内主
要的透明质酸钠产品生产企业,因此将公司与华熙生物和昊海生科进行比较,
其营业收入及增长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金额/数量 增长幅度 金额/数量 增长幅度 金额/数量 增长幅度
华熙生物
188,557.07 49.28% 126,314.57 54.41% 81,804.92 11.58%
(万元)
其中:皮肤类医
注 7,981.43 131.90% 24,530.50 45.38% 16,873.48 -0.78%
疗产品(万元)
皮肤类医疗产品
中注射用修饰透 4,732.72 - 13,115.50 43.49% 9,140.25 -
明质酸钠凝胶
昊海生科
160,433.39 2.94% 155,845.27 15.06% 135,444.75 57.27%
(万元)
其中:玻尿酸
20,436.10 -23.20% 33,877.13 9.85% 30,840.20 35.81%
(万元)
发行人
55,771.57 73.74% 32,101.10 44.28% 22,249.00 58.09%
(万元)
注 1:华熙生物 2019 年皮肤类医疗产品和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钠凝胶销售收入为 2019 年
1-3 月数据,其中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钠凝胶未披露同期增长幅度。

其中华熙生物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凝胶主要包括“润百颜”(注射用修饰透
明质酸纳凝胶)和“润致”(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纳凝胶(含利多卡因)),
昊海生科玻尿酸产品主要为“海薇”(注射用交联透明质酸纳凝胶)和“姣兰”
(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钠凝胶)。

公司受益于下游市场中国医美服务行业的发展,特别是非手术类医美服务
消费群体的扩大和市场规模的快速增长,主要产品营业收入增长分别达到
44.28%和 73.74%,发行人报告期营业收入保持高速增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相比,公司类似产品 2018 年较 2017 年收入增长幅度高于昊海生科,但是低于
华熙生物,销量增幅高于昊海生科。

发行人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保持较高速度的增长,主要在于,虽然行业
竞争加剧,但是公司产品线和产品功能丰富,可以满足不同的人群和消费群体
的需求。同时,报告期内公司陆续有产品获批上市,持续推动收入增长。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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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2015 年 4 月爱芙莱产品获批,报告期内销售实现快速增长。嗨体和逸美一
加一产品于 2016 年 12 月获批,2017 年上市后销售收入逐步增加。

针对不同的人群和消费群体,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华熙生物核心业务为原
料业务,报告期收入占比超过 50%。昊海生科主要产品收入集中在眼科和骨科
产品,报告期内增长迅速。公司主要业务和资源均集中于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系
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侧重点与华熙生物和昊海生科不同。

9、现金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采购方面,公司不存在现金付款的情形;销售方面,公司存在现
金交易,包括部分法人采购产品现金付款或账户存现以及员工个人购买面膜的现
金付款。2017 至 2018 年内上述现金交易金额分别为 3.49 万元和 0.82 万元,占
报告期收入比例为 0.02%和 0.003%,占比较低。2019 年无现金销售情况。报告
期内,公司现金交易客户无公司关联方。公司从 2018 年 9 月开始加强了资金管
理,禁止各部门进行现金收支,不再允许进行现金交易。

经过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现金涉及的交易真实,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
必要性。现金交易客户不存在公司的关联方。

10、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第三方回款情况,各类回款方与签订合同方的关系、各
期回款金额及占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1、客户关系人 - - 209.00
其中:客户员工 - - 145.80
客户股东、董事、监事、经理
- - 61.45
和法定代表人
客户关系人的亲属 - - 1.75
2、发行人员工 - - 115.95
3、其他身份和关系 - - 133.12
含税金额合计 - - 458.07
不含税金额合计 - - 39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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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占收入比例 - - 1.76%

报告期公司第三方回款主要为直销客户,代付人主要包括客户员工,以及客
户股东、董事、监事、经理或法定代表人。公司部分客户通过第三方回款主要由
于客户资金周转、方便及时结算等原因。类似行业和企业普遍存在通过实际控制
人及其近亲属、员工、合伙人付款的情形,属于行业经营特点。报告期内,公司
存在第三方回款的经销商,其中部分经销商由于行业惯例等原因,对于其他供应
商的货款支付亦存在委托第三方付款的安排。公司不存在变相规避第三方回款的
情形。

公司第三方回款系真实发生,不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的情形。公司发货
单以及物流单据显示货物发出并被签收,与回款金额可对应,第三方回款涉及的
销售真实,不影响交易安全。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与第三
方回款的支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获取了发行人整理的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的明细,逐
笔检查了 2017 年第三方回款的银行回款记录,并与业务合同、发票、发货单、
快递单进行核对,检查第三方回款的真实性。同时,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获取
了公司第三方回款的授权书,并向第三方回款客户及个人发函确认委托付款的真
实性、代付金额的准确性及付款方与委托方之间的关系。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
经查询 2018 年及 2019 年应收账款明细账及银行流水,未发现第三方回款。

经过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部分客户先行对发行人支付货款,由
于资金周转,方便及时结算等原因,由其实际控制人、股东、董监高、员工或其
亲属等关联人代为支付货款,具有合理性,其对应的销售收入真实、准确。发行
人第三方回款记录准确、完整。第三方回款支付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
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不存在第三方回款导致的货款归属纠纷,
资金流、实物流与合同约定及商业实质一致。

公司与发生第三方回款的客户均签署了业务合同并取得了其关于第三方回
款的授权书。公司从 2017 年起加强了对第三方回款的管理,通过销售人员明确
对客户的要求,客户只有通过以签约机构名称公对公银行转账的方式付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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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能确认收款。公司不接受且不允许客户以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包括双方的员
工)的银行账户支付货款,也不允许以现金形式向公司支付货款。公司每次收款
后,有专人在财务系统中录入收款信息,并与 ERP 财务系统中客户建账信息核
对。如果发现核对不一致,不能确认收款,并将款项原路退回。公司从 2017 年
10 月起不再出现第三方回款的情况,整改措施已得到有效执行,能够彻底杜绝
类似第三方回款情形。公司关于第三方回款的权利义务已履行完毕,公司不存在
因第三方回款而导致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公司第三方回款可验证、可核查。

2017 年,公司存在部分第三方回款客户不要求提供发票的情况。2017 年年
末,公司主要产品未开票销售金额为 42.44 万元,占对当期收入比例为 0.19%;
其中涉及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 21.93 万元,占当期收入比例分别 0.10%。公司
在确定货物被签收后,根据订单确认收入,同时确认相应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并进
行纳税申报,不存在少计收入、漏缴税款的情况。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不存
在第三方回款客户,亦不存在未开票销售客户。

公司第三方回款和不开票销售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健
全,可以保证销售收入确认真实、准确、完整。


(三)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及变化原因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 3,082.03 万元、3,421.59 万元和 4,109.95 万
元。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比例均为 100%,公司的成本构成与收入构成相匹
配。

2、营业成本核算

公司成本核算对象为爱芙莱、嗨体、宝尼达、逸美一加一、爱美飞和逸美等
产品,分为混合、灌装、内包装和外包装四个主要生产阶段,各类成本、费用归
集、分配、结转具体过程如下:

(1)直接材料的归集、分配

混配阶段,生产部门领用透明质酸钠等直接材料,按一定的配方,混配为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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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液;

灌装阶段,生产部门领用预灌封注射器、推杆等直接材料及混合液自制半成
品,利用灌装机等设备进行罐装作业,形成灌装产品;

内包阶段,生产部门领用泡罩、封纸等直接材料及灌装产品自制半成品,进
行内包作业,形成内包产品;

外包阶段,生产部门领用外包装盒、一次性无菌注射针头等直接材料及内包
产品,经包装后形成最终产成品;

生产部门按生产批指令领用直接材料及自制半成品,透明质酸钠、预灌封注
射器、推杆、泡罩、封纸、外包装盒和一次性无菌注射针头等直接材料成本直接
核算到逸美、宝尼达、爱芙莱、嗨体、逸美一加一等产品的具体批次。

(2)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的归集、分配

直接人工主要包括生产人员的工资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福
利费等内容;

制造费用主要包括生产设备折旧、不能直接归集到成本核算对象的物料消
耗、生产车间房租、生产过程所消耗的水电费等间接费用。

直接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按照当月完工的产成品数量分摊到具体批次的成
本核算对象中,期末在产品不参与分摊当月产生的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3)成本结转

公司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结转库存商品的单位成本,即根据(月初金额+本
月完工入库金额)/(月初数量+本月入库数量)的方法计算库存商品结转营业成
本时的单价,再根据当月各类产品的销售数量,计算出应结转营业成本的金额。

3、主营业务成本按成本因素构成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情况如
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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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1,883.21 45.82% 1,651.31 48.26% 1,710.07 55.49%

直接人工 1,323.99 32.21% 1,040.49 30.41% 727.70 23.61%

制造费用 902.75 21.96% 729.79 21.33% 644.26 20.90%

合计 4,109.95 100.00% 3,421.59 100.00% 3,082.0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生产直接相关的原材料、职工薪酬以
及能源、折旧摊销等制造费用。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为 3,082.03 万元、
3,421.59 万元和 4,109.95 万元。2018 年较 2017 年上升较少,主要系由于原材料
采购价格下降,原材料成本有所下降,同时制造费用增长有限。2019 年与 2018
年各成本要素占比近似。

直接材料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55.49%、48.26%和 45.82%,是主营业务
成本的主要构成项目。直接材料以透明质酸钠和其他配制原料、预灌封注射器、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为主。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比呈下降趋势,主要是
采购价格下降,原材料成本有所降低。

报告期内,直接人工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23.61%、30.41%和 32.21%。
直接人工为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人员薪酬等。直接人工成本占比 2019 年和 2018
年较 2017 年有所上升,主要是直接材料成本下降,而制造费用占比较为稳定所
致。报告期内,制造费用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20.90%、21.33%和 21.96%,
变化不大。

4、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单位成本变动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单位成本明细及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支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品 单位 变动 单位 变动 单位
变动金额 变动金额
成本 比例 成本 比例 成本
爱芙莱 30.41 -8.38 -21.61% 38.79 -10.12 -20.70% 48.91

嗨体 24.72 -5.90 -19.24% 30.62 1.48 5.09% 29.13

宝尼达 32.34 -11.46 -26.16% 43.80 -1.58 -3.47% 4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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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品 单位 变动 单位 变动 单位
变动金额 变动金额
成本 比例 成本 比例 成本
逸美一
44.33 -1.14 -2.51% 45.47 -4.09 -8.25% 49.56
加一
逸美 27.53 -13.76 -33.32% 41.29 -4.99 -10.78% 46.28

爱美飞 25.22 - - - - - -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各类产品单位成本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因为产量
增加较多,制造费用和人工成本相对固定,所以报告期期内单位成本分摊的制
造费用和人工成本下降,导致单位成本下降。另外,2018 年和 2019 年因更换
部分供应商原材料采购成本下降亦造成产品的单位成本下降。

报告期内,制造费用以及单位制造费用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制造费用(万元) 902.75 23.70% 729.79 13.28% 644.26
产量(万支) 167.91 52.93% 95.19 22.16% 77.92
每支制造费用(元) 5.38 -19.15% 7.67 -7.28% 8.27


报告期内,单支制造费用分别为 8.27 元、7.67 元和 5.38 元,呈逐步下降趋
势。

报告期内,人工费用及单位人工费用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人工费用(万元) 1,323.99 27.25% 1,040.49 42.98% 727.70
产量(万支) 167.91 76.39% 95.19 22.16% 77.92
每支人工费用(元) 7.89 -27.86% 10.93 17.04% 9.34


报告期内,单支人工费用分别为 9.34 元、10.93 元和 7.89 元,呈逐步下降
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产量增加,单位成本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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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毛利率分析

1、主要产品毛利率分析

(1)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及其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及其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注射用修饰透明质
90.22% 3.13 87.09% 2.85 84.24%
酸钠凝胶(爱芙莱)
注射用透明质酸钠
92.99% 2.69 90.30% 0.52 89.78%
复合溶液(嗨体)
医用含聚乙烯醇凝
胶微球的透明质酸
98.73% 0.62 98.11% -0.04 98.15%
钠-羟丙基甲基纤维
素凝胶(宝尼达)
医用透明质酸钠-羟
丙基甲基纤维素凝 96.37% -0.03 96.40% 0.28 96.12%
胶(逸美一加一)
医用羟丙基甲基纤
维素-透明质酸钠溶 96.07% 0.16 95.91% 3.04 92.87%
液(逸美)
注射用修饰透明质
91.39% - - - -
酸钠凝胶(爱美飞)
其他 37.44% 9.98 27.46% -0.27 27.72%
合计 92.63% 3.29 89.34% 3.19% 86.15%

2018 年与 2017 年相比,公司毛利率有所上升,主要是收入占比较大的爱芙
莱和嗨体产品毛利率有所上升。爱芙莱产品 2018 年度毛利率较 2017 年度有所上
升,主要是因为销量上升,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导致单位成本有所下降,同时
平均价格较为稳定所致。嗨体产品 2018 年平均价格较 2017 年有所上升造成毛利
率也小幅上升。宝尼达产品和逸美一加一产品虽然 2018 年平均价格较 2017 年有
所下降,但是平均成本也因为销量上升,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而下降,导致 2018
年毛利率较 2017 年变化不大。逸美产品 2018 年度毛利率较 2017 年度上升 3.04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 2017 年逸美产品降价促销,而 2018 年公司对产品自然销
售,价格回升。

2019 年与 2018 年相比,公司毛利率继续上升,主要是收入占比较大的爱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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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和嗨体产品毛利率上升。2019 年公司主要产品增值税税率从 16%变更为 3%,
含税价格基本保持稳定,不含税价格较去年有所上升。此外,随着产量增加,规
模效应增加使得主要产品单位成本进一步下降。逸美产品 2019 年毛利率下降主
要是降价促销。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较高,主要原因是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较
高而成本相对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较高的主要原因包括:(1)国内透明质
酸钠相关产品种类数量相对有限,医疗美容产品厂家的优质产品具有较强的市
场需求支撑。公司产品在各个细分市场有先发优势,持续获取细分市场的高溢
价;(2)医疗美容服务的消费者具备一定消费能力,在满足基本物质生活基础
上,出于改善自身形象和外貌的消费升级,愿意承担较高的费用以获得优质放
心的产品和服务。上述原因使得公司有较强的定价能力,产品的销售价格较高。

综上,公司在行业中积聚了多年的品牌效应和高品质质量声誉,同时产品梯
队完善且各具特点,在行业内具备领先优势,能够获得更高的定价,从而毛利率
水平较高。

(2)主要产品毛利率及其变化合理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构成及其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毛利 毛利 毛利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占比 占比 占比
注射用透明
质酸钠复合 92.99% 43.67% 90.30% 23.61% 89.78% 15.98%
溶液(嗨体)
注射用修饰
透明质酸钠
90.22% 38.24% 87.09% 57.77% 84.24% 70.04%
凝胶(爱芙
莱)
医用含聚乙
烯醇凝胶微
球的透明质
酸钠-羟丙基 98.73% 12.90% 98.11% 11.51% 98.15% 8.09%
甲基纤维素
凝胶(宝尼
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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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毛利 毛利 毛利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占比 占比 占比
医用透明质
酸钠-羟丙基
甲基纤维素 96.37% 3.88% 96.40% 5.13% 96.12% 0.26%
凝胶(逸美一
加一)
注射用修饰
透明质酸钠
91.39% 0.86% - - - -
凝胶(爱美
飞)
医用羟丙基
甲基纤维素-
96.07% 0.39% 95.91% 1.86% 92.87% 5.41%
透明质酸钠
溶液(逸美)
其他 37.44% 0.06% 27.46% 0.13% 27.72% 0.22%
综合毛利率 92.63% 100.00% 89.34% 100.00% 86.1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变动受产品结构的影响。2017 年毛利占比最大的爱
芙莱产品毛利率小幅下降,导致全年综合毛利小幅下降。2018 年由于爱芙莱产
品毛利率上升,且毛利率较高的嗨体、宝尼达产品毛利占比增加,导致全年毛
利率有所上升。2019 年由于注射用透明质酸钠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降低,不含
税价格上升,同时原材料成本下降,规模效应等导致单位成本下降,提高了毛
利率水平。

各主要产品毛利、毛利率受单位价格及单位成本影响分析如下:

①爱芙莱产品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单位价格 310.83 300.52 310.41
单位价格变动 3.43% -3.19% -
单位成本 30.41 38.79 48.91
单位成本变动 -21.60% -20.70% -
单位毛利 280.42 261.73 261.50
单位毛利变动 7.14% 0.09% -
毛利率 90.22% 87.09% 84.24%
毛利率变动 3.12% 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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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单位价格变动对毛
0.43% -0.52% -
利率变动影响
单位成本变动对毛
2.70% 3.37% -
利率变动影响

报告期内,爱芙莱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84.24%、87.09%和 90.22%。其中 2018
年毛利率较 2017 年上升 2.85 个百分点主要是 2018 年随着生产规模扩大,原材
料价格下降使得单位成本下降 20.70%。2019 年毛利率较 2018 年上升 3.12 个百
分点,主要是 2019 年适用增值税税率降低,不含税价格上升,同时原材料成
本下降,规模效应等导致单位成本下降,提高了毛利率水平。

②嗨体产品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单位价格 352.61 315.63 285.01
单位价格变动 11.72% 10.74% -
单位成本 24.72 30.62 29.14
单位成本变动 -19.27% 5.09% -
单位毛利 327.89 285.01 255.87
单位毛利变动 15.05% 11.39% -
毛利率 92.99% 90.30% 89.78%
毛利率变动 2.69% 0.52% -
单位价格变动对毛
1.02% 0.99% -
利率变动影响
单位成本变动对毛
1.67% -0.47% -
利率变动影响
注:嗨体产品于 2016 年 12 月上市


报告期内,嗨体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89.78%、90.30%和 92.99%。其中 2018
年毛利率较 2017 年小幅上升 0.52 个百分点,主要是 2018 年较 2017 年比促销
推广力度减小,平均价格有所回升。2019 年毛利率较 2018 年上升 2.69 个百分
点,主要是 2019 年适用增值税税率降低,不含税价格上升,同时原材料成本
下降,规模效应等导致单位成本下降,提高了毛利率水平。

③宝尼达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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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单位价格 2,547.49 2,316.32 2,451.31
单位价格变动 9.98% -5.51% -
单位成本 32.34 43.80 45.38
单位成本变动 -26.17% -3.47% -
单位毛利 2,515.15 2,272.52 2,405.93
单位毛利变动 10.68% -5.55% -
毛利率 98.73% 98.11% 98.15%
毛利率变动 0.63% -0.04% -
单位价格变动对毛
0.17% -0.11% -
利率变动影响
单位成本变动对毛
0.45% 0.07% -
利率变动影响

报告期内,宝尼达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98.15%、98.11%和 98.73%,变化不
大。其中 2018 年毛利率较 2017 年小幅下降 0.04 个百分点。2019 年毛利率较
2018 年上升 0.63 个百分点,主要是 2019 年适用增值税税率降低,不含税价格
上升,同时原材料成本下降,规模效应等导致单位成本下降,提高了毛利率水
平。

④逸美一加一产品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单位价格 1,220.87 1,264.68 1,277.78
单位价格变动 -3.46% -1.03% -
单位成本 44.33 45.47 49.56
单位价格变动 -2.51% -8.25% -
单位毛利 1,176.54 1,219.20 1,228.22
单位毛利变动 -3.50% -0.73% -
毛利率 96.37% 96.40% 96.12%
毛利率变动 -0.04% 0.28% -
单位价格变动对毛
-0.13% -0.04% -
利率变动影响
单位成本变动对毛
0.09% 0.32% -
利率变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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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逸美一加一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96.12%、96.40%和 96.37%,变
化不大。虽然 2019 年适用增值税税率降低,不含税价格上升,但是由于公司
本期加大了该产品的促销力度,综合影响使得毛利率变化不大。

⑤逸美产品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单位价格 700.41 1,009.85 649.43
单位价格变动 -30.64% 55.50% -
单位成本 27.53 41.29 46.28
单位价格变动 -33.31% -10.78% -
单位毛利 672.87 968.57 603.15
单位毛利变动 -30.53% 60.58% -
毛利率 96.07% 95.91% 92.87%
毛利率变动 0.16% 3.04% -
单位价格变动对毛
-1.81% 2.54% -
利率变动影响
单位成本变动对毛
1.96% 0.49% -
利率变动影响

报告期内,逸美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92.87%、95.91%和 96.07%,其中 2018
年毛利率较 2017 年上升 3.04 个百分点,主要是 2017 年促销一批产品,价格较
低,2018 年价格回升。2019 年毛利率与 2018 年毛利率相差不大。

2、其他产品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产品的销售金额、销售成本、销售毛利和毛利率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收入 88.11 134.4 154.08
销售成本 55.12 97.50 111.37
毛利率 37.44% 27.46% 27.72%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产品主要包括化妆品、手持式微量注射枪和其他,2019
年由于手持式微量注射枪化毛利率升高,使得整体毛利率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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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其他产品收入的具体构成、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化妆品 46.50 52.77% 65.35 48.62% 107.67 69.88%
手持式微量
33.01 37.46% 66.55 49.52% 42.44 27.54%
注射枪
面部埋植线 8.50 9.65% - - - -
其他 0.10 0.11% 2.50 1.86% 3.97 2.58%
合计 88.11 100.00% 134.40 100.00% 154.08 100.00%
毛利率 37.44% 27.46% 27.72%

报告期内,其他产品主要包括化妆品和手持式微量注射枪。其中,化妆品主
要是逸美透明质酸补水修复面膜。手持式微量注射枪可以搭配公司皮肤褶皱修复
产品使用,以提升注射效果。

报告期内,其他产品主要是搭配公司主要产品进行销售,也用于主要产品的
促销活动。其他产品毛利率 2018 年较 2017 年变化不大,主要原因是 2018 年销
售的手持式微量注射枪主要为二代手持式微量注射枪,其毛利率较 2017 年销售
的一代手持式微量注射枪低,拉低了整体毛利,但是同时 2018 年客户对其他类
产品需求减少,搭配销售比例也所有下降,综合因素导致其他产品毛利率 2018
年较 2017 年变化不大。2019 年由于二代手持式微量注射枪成本降低,毛利率升
高,使得其他产品毛利率较 2018 年有所上升。

3、相近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

类别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昊海生科 75.70% 78.54% 78.68%
艾尔建
84.50% 86.12% 86.40%
(AGN.N)
华熙生物 79.66% 79.92% 75.48%
可比公司平均 79.95% 81.53% 80.19%
爱美客 92.63% 89.34% 86.15%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昊海生科科创板招股意向书、华熙生物科创板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昊海生科部分产品销售给公立医院用于眼科和骨科领域治疗,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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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来为顺应国家招投标政策以及适应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昊海生科调低了该部
分业务各系列产品的销售价格,使得毛利率下降;华熙生物除销售透明质酸钠产
品外,还销售透明质酸钠原料给其他厂商,该部分业务产生的毛利率较低。

同行业可比公司华熙生物和昊海生科主要类似产品毛利率水平及其变化情
况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公司名称 产品类别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注射用修饰透
华熙生物 92.18% -3.31% 95.49% 1.95% 93.54%
明质酸钠凝胶
昊海生科 玻尿酸 92.16% -1.10% 93.26% 0.21% 93.05%
平均值 92.17% -2.21% 90.79% 1.08% 90.31%

注:华熙生物毛利率为 2019 年 1-3 月数据,昊海生科毛利率为 2019 年 1-6
月数据。艾尔建未披露类似产品毛利率水平。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华熙生物和昊海生科类似产品均保持较高毛利
率水平,且各年变化不大。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化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
随着市场竞争加剧,产品平均价格下降导致毛利率下降,但随着高毛利产品销售
占比增加,产品价格逐步稳定,同时生产规模扩大及原材料价格下降导致的生产
成本下降,综合毛利率出现回升。

4、直销、经销的毛利率及其差异的合理性

公司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在产品定价上差异不大,重点客
户通过直销的方式直接销售,经销商的客户主要为直销网络尚未覆盖的客户。报
告期内,公司直销和经销模式下的毛利率如下:

类别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直销 92.98% 89.86% 86.57%
经销 92.01% 88.02% 84.81%
合计 92.63% 89.34% 86.15%
直销、经销
0.96% 1.84% 1.76%
毛利率差异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直销与经销的毛利率相差较小,整体上经销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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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直销毛利率。

报告期内逸美、宝尼达、爱芙莱等产品直销经销毛利率及差异情况如下:

项目 销售模式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直销 90.77% 87.40% 84.44%
爱芙莱 经销 88.89% 86.36% 83.65%
差异 1.88% 1.04% 0.79%
直销 92.99% 90.44% 89.92%
嗨体 经销 92.99% 90.05% 89.40%
差异 - 0.39% 0.52%
直销 98.75% 98.13% 98.15%
宝尼达 经销 98.65% 98.00% 98.17%
差异 0.10% 0.13% -0.02%
直销 96.48% 96.41% 96.12%
逸美一加一 经销 95.87% 96.29% -
差异 0.61% 0.12% -
直销 96.50% 96.26% 93.43%
逸美 经销 94.55% 93.84% 89.22%
差异 1.95% 2.42% 4.21%
直销 91.56% - -
爱美飞 经销 91.30% - -
差异 0.26% - -

报告期内,公司直销客户毛利率与经销客户差异不大,主要原因在于公司
对直销客户和经销客户都执行统一的价格体系,最终平均价格差异不大。

(五)期间费用及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金额
入比例 入比例 入比例
销售费用 7,716.82 13.84% 6,240.59 19.44% 4,190.54 18.83%
管理费用 4,808.94 8.62% 4,444.26 13.84% 2,570.17 11.55%
研发费用 4,856.37 8.71% 3,367.78 10.49% 2,849.30 12.81%
财务费用 -170.64 -0.31% -171.67 -0.53% -69.69 -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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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7,211.48 30.86% 13,880.96 43.24% 9,540.32 42.88%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各项期间费用金额呈上升趋势,四项
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2.88%、43.24%和 30.86%,期间费用占比基
本保持稳定。

1、销售费用

(1)销售费用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为人工费、会议费、销售促进费、差旅交通
费和广告宣传费。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人工费 4,568.07 59.20% 2,979.88 47.75% 1,765.46 42.13%
会议费 868.21 11.25% 809.05 12.96% 553.04 13.20%
销售促进费 342.36 4.44% 607.92 9.74% 383.66 9.16%
差旅交通费 536.36 6.95% 514.11 8.24% 407.32 9.72%
业务招待费 521.49 6.76% 447.69 7.17% 324.81 7.75%
广告宣传费 502.05 6.51% 410.60 6.58% 398.08 9.50%
物流运输费 252.71 3.27% 212.28 3.40% 137.81 3.29%
其他 125.58 1.63% 259.06 4.15% 220.36 5.26%
合计 7,716.82 100.00% 6,240.59 100.00% 4,190.54 100.00%

(2)销售费用主要科目的变动情况

①人工费

报告期内,销售人员人工费分别为 1,765.46 万元、2,979.88 万元和 4,568.07
万元,2018 年较 2017 年增长 68.79%,2019 年较 2018 年增长 53.30%,主要系
当年公司销售人员数量及奖金绩效增加所致。其中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销售
人员 95 人,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销售人员 106 人,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销售人员 115 人,逐年增加。

②会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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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费主要是进行学术交流、业务培训等发生的会议费用。报告期内,公司
的会议费分别为 553.04 万元、809.05 万元和 868.21 万元,2018 年较 2017 年上
升 46.29%,2019 年较 2018 年上升 7.31%。根据国家规定和产品注册要求,公司
有义务对使用公司产品的医疗机构及其执业医师进行必要的专业培训,以确保产
品的安全使用。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培训扩大产品和品牌影响力,并伴随着销售
规模增长提供配套的培训以服务持续增加的客户机构及其医师群体,使得报告期
内会议费增长较快。

③销售促进费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促进费分别为 383.66 万元、607.92 万元和 342.36 万
元。公司的销售促进费是为更好的推动销售结果而使用的产品。销售促进费的构
成为赠送产品成本和视同销售的增值税。2018 年公司的销售促进费较 2017 年增
加 58.45%,主要系随着公司新产品上市,品种不断增加,公司加强了营销推广
力度。2019 年公司的销售促进费较 2018 年减少了 43.68%,主要原因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注射用透明质酸钠产品适用简易办法征收,税率由 17%、16%
变更为 3%。

④物流运输费

报告期各期,公司物流运输费、营业收入、销量及物流运输费占营业收入
比例情况如下:

项 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物流运输费(万元) 252.71 212.28 137.81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55,771.57 32,101.10 22,249.00
物流运输费占营业收入比例 0.45% 0.66% 0.62%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营业收入和产品销量的持续增长,物流运输费总额也
相应增长,变动趋势一致。2018 年公司物流运输费占主营业收入比例较 2017
年变化不大。2019 年公司物流运输费占主营业收入比例较 2018 年略有降低,
主要由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较快,规模效应使得物流运输费占营业收入比
例较低。

(3)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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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昊海生科 33.92% 31.77% 30.57%
艾尔建
21.52% 20.59% 22.05%
(AGN.N)
华熙生物 27.65% 22.46% 15.34%
可比公司平均 27.70% 24.94% 22.65%
爱美客 13.84% 19.44% 18.83%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原
因为公司与可比公司在具体产品结构、销售模式和销售客户群体等方面存在差
异。

根据昊海生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中披露,昊
海生科主要产品包括眼科产品、整形美容与创面护理产品、骨科产品和防粘连
及止血产品,2017 年至 2018 年其对公立医院的业务收入占其主营业务收入比
例较高,受“两票制”的影响,该部分业务对应的销售费用较高,因此昊海生
科整体的销售费用率在可比公司中最高。2018 年昊海生科加大了医美产品终端
市场直销业务的开拓力度并加强直销队伍建设,因此当期销售费用率有所提
高。

根据华熙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中披露,华
熙生物主要产品包括原料、医疗终端产品、功能性护肤品,报告期内其各年原
料业务收入占其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均超过 50%。华熙生物的原料业务主要为
B2B 模式,直接面向企业级客户,该部分业务产生的销售费用率较低,因此华
熙生物的整体销售费用率在可比公司中最低。2018 年华熙生物的销售费用率有
所提高系因为其调整内部架构和产品线、加强人才引进和团队建设以及加强产
品宣传推广费用。

根据艾尔建年度报告中披露,艾尔建主要产品为眼科产品、神经康复医学
产品、医疗美容产品。公司与艾尔建均以通过自身销售团队销售医美产品给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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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美容机构为主,两者 2017 年及 2018 年销售费用率均比较接近。2019 年公司
销售费用率较低,主要系 2019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较快,规模效应使得公
司销售费用率较同期有所减少。

(4)涉及相关成本、费用项目及其在财务报表中列报的具体情况

公司销售环节产生的相关成本、费用项目已作为销售费用计入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由人工费、差旅交通费、广告宣传费、销售促
进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快递费和其他等构成,其中人工费、差
旅交通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快递费等费用是公司开展日常销售活动产生
的开支,广告宣传费、销售促进费、会议费等费用与公司为医疗美容机构提供
服务的内容和次数相关。

公司为医疗美容机构提供的从产品到服务的全面解决方案中涉及相关成
本、费用项目在财务报表中列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业务阶段 主要业务活动 财务报表列报
使用体验设计和物资制作、产品视
销售费用-广告宣传费
产品上市前期准备 频资料制作

市场定价、营销策略调研 开展销售活动的产生日常开支
举办产品发布会 销售费用-会议费

产品发布 共同制定营销方案 开展销售活动产生的日常开支
举办产品培训会 销售费用-会议费
举办区域交流会 销售费用-会议费
赠送支持医疗美容机构活动产品 销售费用-销售促进费
产品持续销售 参加行业协会展会、行业会议广告 销售费用-会议费、
投放 销售费用-广告宣传费
运营、推广官网、微信公众号、官
销售费用-广告宣传费
方微博
注:在产生广告宣传费、销售促进费、会议费的同时,公司在产品上市前期准备、产品发
布、产品持续销售阶段还将产生人工费、差旅交通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等日常费用。

2、管理费用

(1)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人工费、房租物业费用、中介机构服务费和房
租物业费等。报告期内,管理费用的具体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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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人工费 2,352.02 48.91% 1,963.66 44.18% 1,377.63 53.60%
服务费 339.71 7.06% 784.06 17.64% 249.45 9.71%
折旧费 629.50 13.09% 510.12 11.48% 51.56 2.01%
房租物业费用 529.70 11.01% 450.76 10.14% 393.66 15.32%
业务招待费 296.82 6.17% 210.25 4.73% 204.04 7.94%
办公费 217.19 4.52% 167.70 3.77% 85.34 3.32%
差旅交通费 80.80 1.68% 92.44 2.08% 61.84 2.41%
会议费 48.03 1.00% 45.95 1.03% 33.22 1.29%
其他 315.17 6.55% 219.32 4.93% 113.43 4.41%
合计 4,808.94 100.00% 4,444.26 100.00% 2,570.17 100.00%

① 人工费

报告期内,公司的人工费、营业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人工费(万元) 2,352.02 1,963.66 1,377.63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55,771.57 32,101.10 22,249.00
人工费占比 4.22% 6.12% 6.19%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人工费分别为 1,377.63 万元、1,963.66 万元和
2,352.02 万元。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人工费较同期分别上升 42.54%和 19.78%,
主要是人员增加及薪酬水平提高所致。

报告期内,人工费与营业收入逐年增长且趋势一致。其中,人工费占主营业
务收入比例逐年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管理人员变动相对较小,导致报告期内公
司管理人员人工费用增幅小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幅,因此人工费占主营业务收
入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

②服务费

报告期内,公司服务费分别为 249.45 万元、784.06 万元和 339.71 万元。2018
年较 2017 年增加 214.32%,主要是支付上市中介机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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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办公费及房租物业费

报告期内,公司办公费和房租物业费用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办公费 217.19 29.51% 167.70 96.51% 85.34
房租物业费 529.70 17.51% 450.76 14.50% 393.66

2018 年公司办公费较 2017 年上升主要原因为公司车辆维修费和平谷工厂
员工班车租赁费增加所致。公司办公费用逐年增加且变动合理。

报告期内,公司房租物业费分别为 393.66 万元、450.76 万元和 529.70 万
元。2018 年公司房租物业费较 2017 年上升 14.50%,主要原因是新增平谷厂区
的水电费。2019 年公司房租物业费较 2018 年上升 17.51%,系新增办公室租赁
费。公司房租物业费用逐年增加且变动合理。

④会议费和其他

报告期内,公司会议费的构成及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费用构成 主要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公司举办每年年会
年会费 33.50 36.65 20.60
的费用
管理人员参与相关
其他 14.53 9.30 12.62
会议的费用
合计 48.03 45.95 33.22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费用的构成及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费用构成 主要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数据线、包装箱、配件
低值易耗品费用 215.15 100.76 92.39
等费用
平谷区马坊工业园区
试验验证费用 厂工艺验证、生产、试 51.87 88.60 -
机、校准服务等费用
残保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0.91 14.81 16.60
其他 燃气费、水电费等 47.23 15.16 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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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构成 主要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合计 315.17 219.32 113.43


报告期内,公司会议费及其他费用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会议费 48.03 4.53% 45.95 38.32% 33.22
其他费用 315.17 43.70% 219.32 93.35% 113.43


报告期内,公司会议费用主要构成为各期的年会费用。随着公司规模不断
扩大,人员不断增加,各期年会公司逐年增加了在年会费用上的支出。公司会
议费逐年增长且变动合理。

公司其他费用 2018 年较 2017 年增长 93.35%,主要原因为 2018 年平谷区马
坊工业园区厂房主体建成后,工厂工艺验证、设备验证使用、校准检测等相关
试验验证费用大幅增加。公司 2019 年其他费用较 2018 年同比增长 43.70%,主
要原因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低值易耗品费用支出逐渐增加。报告期内,
公司其他费用逐年增长且变动合理。

(2)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

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管理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昊海生科 16.61% 15.42% 14.25%
艾尔建
15.43% 8.05% 9.42%
(AGN.N)
华熙生物 9.65% 13.42% 21.40%
可比公司平均 13.90% 12.30% 15.02%
爱美客 8.62% 13.84% 11.55%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的各项明细费用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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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人工费 2,352.02 19.78% 1,963.66 42.54% 1,377.63
服务费 339.71 -56.67% 784.06 214.32% 249.45
折旧费 629.50 23.40% 510.12 889.37% 51.56
房租物业费用 529.70 17.51% 450.76 14.50% 393.66
业务招待费 296.82 41.18% 210.25 3.04% 204.04
办公费 217.19 29.51% 167.70 96.51% 85.34
差旅交通费 80.80 -12.59% 92.44 49.48% 61.84
会议费 48.03 4.52% 45.95 38.32% 33.22
其他 315.17 43.70% 219.32 93.35% 113.43
合计 4,808.94 8.21% 4,444.26 72.92% 2,570.17


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管理费用逐年增加。其中 1)人工费逐年上升,主
要原因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及业绩规模扩大,公司管理人员的规模和平均薪酬
增加;2)2018 年服务费较同期大幅增大系前次 IPO 申报公司聘请中介机构费
用增大;3)2018 年公司折旧费用较同期增长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内
各期平谷区马坊工业园区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完工后在建工程转固导致折旧费
大幅增大,又因配套设施未全部到位导致平谷厂房尚未开始生产,因此将折旧
费用计入管理费用。

根据昊海生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披露,
报告期内昊海生科管理费用主要由工资及福利费、折旧及摊销支出、咨询顾问
费构成。2017 年至 2018 年,昊海生科管理费用逐年增加,主要原因为 1)昊海
生科完成一系列境内外的收购以及公司业绩业务规模扩大,导致行政管理人员
及平均薪酬增加,导致工资福利费提升;2)昊海生科因非同一控制下的眼科人
工晶状体产业链的收购产生的无形资产规模上升较快,相应摊销金额上增加;
3)昊海生科因眼科产业链收购发生的中介咨询费用增加;4)昊海生科自 2017
年 1 月起新增租赁总部办公所,导致租赁费用上升较多。

根据华熙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披露,
2017 年至 2018 年华熙生物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股份支付、房租与物
业、折旧摊销费等构成。报告期内,华熙生物 2018 年管理费用金额较同期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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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主要原因为:1)2017 年华熙生物收购法国知名皮肤管理机构 Revitacare
全部股权后,对该华熙生物关键管理和核心技术人员的工资及业绩奖励计入管
理费用,导致职工薪酬大幅增加;2)2017 年开曼华熙私有化时,授予彼时高
管人员的期权在当期一次性加速行权,导致股份支付大幅增加。

根据艾尔建年报披露,2017 年至 2018 年,艾尔建管理费用及管理费用率
逐年减少,主要原因为艾尔建采取了成本控制措施。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公司管理费用构成结构相似,公司的管理费用率
与可比公司管理费用率相当,处于合理水平且各期明细费用变动合理。

3、研发费用

(1)研发费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的具体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人工费 2,193.81 43.13% 1,532.71 20.93% 1,267.45
服务费 1,616.43 47.07% 1,099.09 15.26% 953.58
实验用品及材料 527.15 65.79% 317.96 1.86% 312.16
折旧费 243.58 46.08% 166.74 91.59% 87.03
房租物业费 112.14 24.61% 89.99 40.81% 63.91
其他 163.27 1.23% 161.28 -2.36% 165.17
合计 4,856.37 44.20% 3,367.78 18.20% 2,849.30
注:此处人工费包含差旅交通费

公司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归集,能够与研发项目对应。公司按照研发项目设
立了台账,财务核算上按照研发项目归集每期发生的研发费用,研发支出包括人
工、服务费、实验用品记材料、折旧费用、房租物业费等,均计入具体的研发项
目。

公司研发项目经过立项后,按照项目设置明细,分别记录各个项目的研发支
出。公司设立和更新研发项目台账,研发部门负责各项目研发费用的归集,并提
供各项目研发费用的分摊,财务部门根据研发费用支出范围和标准,判断是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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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将发生的支出列入研发费用,并归集各项目研发费用。公司将可以直接归属到
项目的材料费、实验费等费用计入各个项目,并于月末将人工、折旧、物业费等
费用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在各研发项目间分摊。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 2018 年较 2017 年增加 18.20%,2019 年较 2018
年增加 44.20%,主要是人工费和服务费增长较多,其中人工费 2019 年较 2018
年增加 46.86%,主要是公司研发人员增多所致。服务费增加主要是公司推进的
在研产品增多,增加了化合物开发、临床前研究和试验等服务费用,其中 2019
年公司新增注射用 A 型肉毒毒素研发项目。

(2)研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合计支出超过 100 万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产品类别 项目进展 项目预算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合计

基因重组 临床前研
1 生物药品 35,000 1,697.04 1,427.79 965.55 4,090.38
蛋白项目 究
注射用 A
2 型肉毒毒 生物药品 临床试验 12,000 779.58 - - 779.58

聚对二氧
已取得注
3 环己酮面 医疗器械 1,000 318.63 218.06 119.16 655.85
册证
部埋植线
医用聚羧
甲基葡糖
4 医疗器械 注册申报 1,000 411.77 137.19 157.60 706.56
胺聚糖凝

医用含修
饰聚左旋
5 乳酸微球 医疗器械 注册申报 1,000 365.30 105.74 133.61 604.65
的透明质
酸钠凝胶
医用生物
6 医疗器械 注册检验 2,000 293.84 506.34 495.20 1,295.38
补片
医用修饰
羧甲基葡 实验室开
7 医疗器械 2,000 114.38 58.64 70.41 243.43
糖氨聚糖 发
凝胶
新型颌面
实验室开
8 软组织修 医疗器械 2,000 42.30 15.04 44.70 102.04

复材料
含羧甲基 实验室开
9 医疗器械 1,000 86.44 56.41 22.80 165.65
葡糖氨聚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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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产品类别 项目进展 项目预算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合计

糖的止血
流体明胶
合计 57,000.00 4,109.28 2,525.21 2,009.03 8,643.52

(3)研发费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昊海生科 7.24% 6.12% 5.64%
艾尔建
11.26% 14.35% 13.17%
(AGN.N)
华熙生物 4.98% 4.19% 3.14%
可比公司平均 7.83% 8.22% 7.32%
爱美客 8.71% 10.49% 12.81%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逐年增加,研发费用率逐年降低,主要系公司营
业收入增速较快。

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研发费用率保持较为稳定且略高于可比公司平均研
发费用率,处于行业合理平均水平。公司注重产品研发投入,目前主要在研项目
包括基因重组蛋白药物、医用生物补片、新型软组织填充剂等。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利息支出 - 17.09 7.21
减:利息收入 176.46 194.77 81.07
手续费及其他 5.82 6.02 4.17
合计 -170.64 -171.67 -69.69

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分别为-69.69 万元、-171.67 万元及-170.64 万元,
主要为利息收入和银行手续费支出,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31%、
-0.53%和-0.31%,占比均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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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税种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 139.08 262.27 172.35
教育费附加 123.90 240.55 158.12
房产税 67.83 73.48 -
其他 22.75 40.08 25.94
合计 353.56 616.38 356.41

税金及附加 2018 年较同期增加 72.94%,主要系产品收入增加使得缴纳的增
值税增多,相应的附加税随之上升所致。税金及附加发生额 2019 年度较 2018 年
度减少 42.64%,主要系增值税简易征收,实缴流转税额减少的影响。

6、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坏账损失 -51.46 - -
合计 -51.46 - -


7、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坏账损失 - -34.81 -42.44
存货跌价损失 -2.09 -72.40 -0.36
商誉减值损失 - - -198.01
合计 -2.09 -107.20 -240.81

资产减值损失 2019 年较 2018 年减少 98.05%,主要系 2018 年部分库存商品
及原材料超出效期因此计提存货跌价损失。2017 年商誉减值损失主要是公司出
于谨慎性原则,对收购江夏逸美、云中阅美所形成的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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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收益来源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货币基金收益 - - 99.92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697.04 74.76 178.02
合计 697.04 74.76 277.94

公司报告期内的投资收益系购买货币基金和银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

2018 年,由于公司于当年赎回所有理财产品,因此投资收益较 2017 年同比
下降 73.10%。公司投资收益 2019 年较 2018 年增加 832.31%,主要系 2019 年度
购买银行理财较多,从而产生的收益增加所致。

9、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 62.67 万元、177.35 万元及 280.88 万元,主
要为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 62.67 万元、
74.20 万元和 177.73 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 0 万元、103.15 万元和
103.15 万元,对公司各期经营成果的影响均较小。具体情况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相关/
项目 文号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收益相关
《中共北京市昌平区
优秀杰出人才奖 委文件》京昌发 158.00 收益相关
〔2016〕14 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
生物可降解新材料
员文件(京发改
北京市工程试验室 103.15 103.15 - 资产相关
[2013]1225 号)、昌
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发改函[2018]5 号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
府关于印发《昌平区
昌平区小微企业创 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
- 52.20 - 收益相关
业创新专项资金 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的通知(昌
政办发[2016]33 号)
《昌平区小微企业创
知识产权专项 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 - 5.10 - 收益相关
专项支持办法》
创新能力建设专项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 - 2.00 - 收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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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相关/
项目 文号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收益相关
资金 新示范区技术创新能
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
办法》、《首都知识
产权服务业协会关于
拨付 2017 年度中关
村技术创新能力建设
专项资金(专利部分)
的通知》(首知服协
[2018]15 号)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
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
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
资金管理办法》、《中
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
中介服务资金 范区技术创新能力建 - 0.60 0.50 收益相关
设专项资金管理办
法》、《中关村国家自
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购
买中介机构服务支持
资金管理办法》
《北京市专利资助金
管理办法》、《北京市
专利资助金 0.25 0.30 0.58 收益相关
专利资助金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扣缴个税手续费返
- 2.50 14.00 6.60 收益相关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
中关村管委会改制 新示范区企业改制上
- - 30.00 收益相关
资助 市和并购支持资金管
理办法》
《昌平区产业转型升
突出贡献支持资金 - - 11.63 收益相关
级政策》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
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
专利创业专项基金 - - 10.00 收益相关
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
资金管理办法》
《关于失业保险支持
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
稳岗补贴 16.08 - 2.36 收益相关
题的通知》 京人社就
发[2015]186 号)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
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
专利项目资金支持 - - 1.00 收益相关
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
资金管理办法》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
中关村提升创新能
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
力优化环境支持资 0.90 - - 收益相关
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

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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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相关/
项目 文号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收益相关
合计 280.88 177.35 62.67

报告期内,公司政府补助金额,非经常性损益

10、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科目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付款项核销 67.82 - -
营业外收入 其他 0.04 0.40 0.63
合计 67.86 0.40 0.63
对外捐赠 0.12 5.20 -
固定资产报废等 7.05 2.62 0.35
营业外支出
违约金 2.60 - -
合计 9.77 7.82 0.35

(六)纳税情况分析

1、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5,159.45 2,234.97 1,991.26
递延所得税费用 122.68 471.18 -294.38
合计 5,282.13 2,706.15 1,696.88
利润总额 35,079.33 14,319.08 9,370.19
所得税费用合计/利润总额 15.06% 18.90% 18.11%


2、税收优惠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所得税优惠金额 3,737.13 1,418.80 1,14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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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优惠金额 0.03 0.03 0.06
税收优惠金额 3,737.16 1,418.83 1,147.68
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10.65% 9.91% 12.25%
税收优惠占净利润的比例 12.54% 12.22% 14.96%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节“五、主要税项”之“(二)税收优
惠政策”。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合计金额分别为 1,147.68 万元、1,418.83
万元和 3,737.16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2.25%、9.91%和 10.65%,占
比较低,对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

3、2019 年执行增值税简易办法征收政策对毛利额、毛利率及净利润的影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
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 号)规定,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变更
为增值税简易办法征收,依照 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公司 2019 年增值税简易办法征收对当年毛利额、毛利率、净利润以及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
毛利额 毛利率 净利润
股东的净利润
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
金额 51,661.62 92.63% 29,797.19 30,551.98
(a、财务报表数据)
假设不适用增值税简
易征收金额 45,637.94 92.14% 24,677.06 25,431.85
(b、模拟数据)
影响金额(c=a-b) 6,023.68 0.49% 5,120.13 5,120.13
影响占比 11.66% - 17.18% 16.76%

4、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与所得税费用差异调整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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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利润总额 35,079.33 14,319.08 9,370.19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5,261.90 2,181.82 1,405.53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106.84 -93.60 -125.74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369.59 -163.74 -60.77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影响 58.57 301.58 175.99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
438.10 480.09 284.55
损的影响
云中阅美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
- - -
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前期确认云中阅美可抵扣亏损本期转回
- - 17.31
的影响
所得税费用 5,282.13 2,706.15 1,696.88

如上表所示,调整项主要为公司各主体税率差异以及未确认递延税资产的亏
损的影响。

5、主要纳税调整事项

报告期各期,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纳税调增事项如下:

(1)公司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
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业务招待费应做纳税调增处
理。

(2)公司按拟定的会计政策计提应收账款准备、其他应收款准备和存货跌
价准备,按税法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应作纳税调增处理。

(3)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如果没有满足确认当期损益的条件,则确认为
递延收益,按税法规定,应该于收到政府补助之日计征企业所得税。

(4)税收滞纳金以及赞助性支出。

(5)其他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如商业保险、非公司车的车辆保险
费及车船税、手机通讯费等,以及无票支出。

(6)本期核销的应收账款准备、其他应收款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未经税
务局批准应作纳税调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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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纳税调减事项如下:

(1)公司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据实扣除
的基础上,按发生研究开发费用的 50%或 75%加计扣除。

(2)公司安置残疾人员,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
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 100%加计扣除。

(3)公司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
具,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 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
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以下简称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4)公司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
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
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
资额的 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5)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如果没有满足确认当期收益的条件,则确认为
递延收益,于收到当期缴纳企业所得税。该项政府补助确认当期收益时,由于前
期已纳税,收到当期做纳税调减。

(6)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以下简称股权)投资所发生的损失,在经确认
的损失发生年度,作为企业损失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

(7)公司确认返货、积分收入从递延收益转入营业收入,相关所得税额在
以前年度已经确认,故当期应纳税调减。


(七)利润来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利润 35,021.24 14,326.50 9,369.91
利润总额 35,079.33 14,319.08 9,370.19
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例 99.83% 100.05% 100.00%
净利润 29,797.19 11,612.93 7,67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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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551.98 12,285.48 8,219.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
29,677.42 12,078.24 7,930.87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 97.14% 98.31% 96.49%
司股东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自主营业务,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96.49%、98.31%和 97.14%。报告期
内,公司归母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 288.48 万元、207.25 万元和 874.56 万元,主
要为委托理财以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对公司
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无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少数股东损益分别为
-546.03 万元、-672.56 万元及-754.79 万元,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十一、现金流量分析

(一)现金流量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59,064.20 37,201.34 27,189.8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28,092.70 23,651.68 18,773.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971.51 13,549.66 8,415.8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81,697.35 30,074.76 96,349.2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84,259.65 33,916.10 97,459.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62.30 -3,841.34 -1,109.8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656.60 980.00 2,446.4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5,059.64 5,568.58 3,686.8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03.04 -4,588.58 -1,240.3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006.17 5,119.74 6,06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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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2018 年较 2017 年增长 36.82%,2019 年
较 2018 年增长 58.77%,主要是销售收入增加的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2018
年较 2017 年增长 25.98%,主要是支付职工薪酬以及各项税费有所上升。2019
年较 2018 年增长 18.78%,主要是原材料采购以及支付职工薪酬有所上升。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净利润 29,797.19 11,612.93 7,673.32
加:资产减值准备 53.55 107.20 240.81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
966.96 773.70 223.92
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37.24 29.12 26.8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80 7.80 31.6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 -0.30 0.58 0.13
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7.05 2.62 -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
- - -
“-”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
- 17.09 7.21
列)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
-697.04 -74.76 - 277.94
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76.24 276.51 -294.38
“-”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46.44 194.67 -
“-”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1,032.60 383.97 -147.31
列)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766.64 -286.34 -144.97
“-”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2,481.52 504.56 1,076.63
“-”号填列)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971.51 13,549.66 8,415.88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差额分别为-742.57 万元、
-1,936.73 万元和-1,174.31 万元,造成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
匹配的主要因素包括非付现成本费用(资产减值准备和折旧摊销)、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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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经营性应收项目(应收账款)和经营性应付项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
款、应付职工薪酬、预收账款等),具体如下:

2017 年度,公司净利润 7,673.32 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8,415.88 万
元,两者差异为-742.57 万元,主要是预收款以及应交税金的增加。

2018 年度,公司净利润 11,612.93 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3,549.66
万元,两者差异为-1,936.73 万元,主要是 2018 年公司采购金额减少以及由于内
部交易减少,相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减少所致。

2019 年度,公司净利润 29,797.19 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30,971.51
万元,两者差异为-1,174.31 万元,主要是固定资产折旧、应付职工薪酬增加以及
待拨付政府补助资金较大所致。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的明细情况及变动原因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的明细情况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政府补助 417.80 199.98 603.72
利息收入 176.46 194.77 81.07
备用金押金保证金 325.94 65.11 84.00
其他 5.10 4.34 7.23
合 计 925.30 464.21 776.01


利息收入呈增加趋势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存款余额增加所致。

2019 年政府补助增加较多,主要是本期增加 242.57 万元新型颌面软硬组织
修复材料研究政府补助。备用金押金保证金增加较多,主要系部分客户从子公司
转移至股份公司,重新签订合同并收取保证金。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的明细情况及变动原因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的明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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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日常费用 7,091.76 6,654.08 5,212.39
备用金押金保证金 178.15 24.47 8.48
政府补助项目协作款 159.30 79.65 358.75
手续费 5.79 6.02 4.17
其他 0.12 5.00 -
合 计 7,435.11 6,769.23 5,583.78

日常费用呈增加趋势,和销售收入增加趋势一致。

2019 年备用金押金保证金增加较多,主要系部分客户从子公司转移至母公
司,退还客户保证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109.83 万元、
-3,841.34 万元和-2,562.30 万元。其中,2017 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是银行理
财产品及基金投资收回本金及收益。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银行理财产品及基
金投资以及平谷区马坊工业园区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和植入医疗器械生产线等
建设项目投资。2018 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是协议存款收回本金及收益,投
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协议存款、平谷区马坊工业园区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投入
以及预付工程和设备款。2019 年投资活动流入主要是平安银行和招商银行结构
性存款到期收回,投资活动流出主要是平安银行和招商银行的结构性存款投资。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明细及勾稽情况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明细及勾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交易性金额资产贷方 - 3,271.35
其他流动资产贷方(收回银行理财产品) 81,000.00 30,000.00 92,800.00
测算金额合计 81,000.00 30,000.00 96,071.35
实际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81,000.00 30,000.00 96,071.35
差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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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回货币基金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贷方,收回银行理财产品计入其他
流动资产贷方,核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的贷方发生额,和现金流
量表列示的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无差异。

(2)投资支付的现金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交易性金融资产借方 - - 1,099.92
其他流动资产借方(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81,000.00 30,000.00 92,100.00
测算金额合计 81,000.00 30,000.00 93,199.92
实际投资支付的现金 81,000.00 30,000.00 93,199.92
差异 - - -


公司购买货币基金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借方,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计入其他
流动资产借方,核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的借方发生额,和现金流
量表列示的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差异很小。

(3)购建、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现金流量形成具体资产的
情况

购建、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现金流量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固定资产购置 1 1,241.77 901.38 835.23
无形资产购置 2 222.44 16.87 35.05
在建工程购置 3 839.70 716.82 4,072.83
支付的进项税金 4 119.68 283.70 359.56
预付款增加 5 -46.62 1,201.72 -182.67
应付账款减少 6 1,614.84 902.72 -793.50
其他应付款减少 7 -642.38 - -
测算金额 8=1+2+3+4+5+6 3,349.43 4,023.21 4,326.49
账面金额 9 3,259.65 3,916.10 4,259.20
差异 10=8-9 89.78 107.11 67.29
差异率 11=10/9 2.75% 2.74%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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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40.34 万元、
-4,588.58 万元和-4,403.04 万元。其中,2017 年筹资活动流入主要是吸收子公司
少数股东投资款 608.33 万元、取得长期借款 672.16 万元,取得短期借款 456.00
万元以及解押定期存款 710.00 万元。筹资活动流出为偿还短期借款 663.00 万元、
偿还长期借款 121.47 万元,分配现金股利 2,000.00 万元,质押定期存款 480.00
万元和支付上市费用 400.00 万元。2018 年筹资活动性现金流入主要是吸收子公
司少数股东投资款 980.00 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偿还长期借款 550.69
万元,支付股利 4,950.00 万元。2019 年筹资活动性现金流入是吸收子公司少数
股东投资款 656.60 万元。筹资活动性现金流出包括分配股利 4,500 万元,以及支
付上市费用和子公司清算退回少数股东投资款。

(1)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解押定期存款 - 710.00


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九龙山支行借入短期借款,以定期
存款做为质押,短期借款到期偿还后,解除定期存款质押。现金流量表将质押
定期存款列示为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的现金,将解押定期存款列示为收到其
他与筹资活动相关的现金。

(2)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质押定期存款 - - 480.00
上市费用 402.00 50.00 400.00
子公司清算退回少数股东投资款 157.64
合计 559.64 50.00 880.00

上市费用系支付中介机构的审计费、律师费和保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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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来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在未来两到三年,公司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是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具体投资计划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募集资金运用”。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公司无应披露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十三、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2017 年 3 月,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 2,000.00 万元。

2018 年 3 月,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 4,950.00 万元。

2019 年 3 月,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 4,500.00 万元。

上述分红议案分别于 2017 年 4 月、2018 年 5 月和 2019 年 3 月实施。


十四、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意向书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
息披露指引》,大华所对公司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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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0]006386 号
审阅报告。

1、公司 2020 年 1-6 月财务报告主要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总资产 86,919.57 74,364.59
负债合计 6,263.89 8,094.52
股东权益合计 80,655.68 66,270.0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80,622.64 65,893.36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24,190.03 24,016.77
营业利润 16,510.43 14,883.20
利润总额 16,510.46 14,876.51
净利润 14,385.62 12,491.4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729.29 12,854.17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6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528.37 11,851.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388.69 -16,367.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75 -4,803.04
现金净增加额 -18,919.07 -9,318.97


(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6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0.25 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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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51.73 56.91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672.43 215.8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0.03 -6.7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9.20 -
所得税影响额 111.47 40.46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631.67 225.89
其中:影响少数股东损益 - -1.28
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631.67 227.17


2、2020 年上半年业绩变动情况

(1)公司上半年业绩情况及同期比较

2020 年上半年,公司收入及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第一季度 2020 年第二季度 2020 年上半年
项目
金额 同比变动 金额 同比变动 金额 同比变动 环比变动
收入 7,918.70 -20.98% 16,271.33 16.26% 24,190.03 0.72% -23.82%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4,306.65 -17.46% 10,422.63 36.49% 14,729.29 14.59% -16.77%
净利润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4,026.28 -21.47% 10,071.34 34.29% 14,097.62 11.65% -17.32%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利润
注: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2020 年上半年数据业经审阅,未经审计。环比变动系 2020
年上半年相对 2019 年下半年的变动。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主要下游客户春节后延迟复工,造成公司产
品需求暂时性下降。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实现销售收入 7,918.70 万元,较同期
下降 20.9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4,306.65 万元,较同期下降 17.46%,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026.28 万元,较同期下
降 21.47%。

随着国内疫情总体得到控制,各地下游客户陆续恢复营业,同时由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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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体产品是国内目前唯一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的专门用于颈部皱纹修复产品,
市场需求旺盛,公司 2020 年第二季度开始销售逐步回升,销售收入达到
16,271.33 万元,较同期增加 16.26%,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 10,422.63 万元,
较同期增加 36.4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0,071.34 万元,较同期增加 34.29%。

综合 2020 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的业绩影响,公司 2020 年上半年销售收
入为 24,190.03 万元,较同期上升 0.72%,较 2019 年下半年下降 23.82%;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729.29 万元,较同期上升 14.59%,较 2019 年下半
年下降 16.7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4,097.62
万元,较同期上升 11.65%,较 2019 年下半年下降 17.32%。

(2)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99%以上来自于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类产品的销
售。截至报告期末,共有 17 家公司在中国境内取得透明质酸钠注射液相关产品
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其中有 6 家为在国内注册和经营的公司,分别为华熙生物
(产品包括润百颜、润致)、上海其胜生物制剂有限公司(昊海生科子公司,产
品包括海薇、姣兰)、北京蒙博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产品为舒颜)、杭州协合
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产品为欣菲聆)、山东凯乐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产品为玻
菲)、常州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产品为碧萃诗)。由于其中仅有华熙生物和昊
海生科为上市公司,可以获得其公开披露的业务和财务数据,因此选择华熙生物
和昊海生科作为可比公司。

公司与华熙生物以及昊海生科 2020 年第一季度的业绩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收入 非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公司 润

金额 同比增长 金额 同比增长 金额 同比增长
华熙生物 36,789.42 3.50% 10,804.59 0.77% 9,400.66 -13.56%
昊海生科 15,361.48 -50.81% -2,485.54 -137.33% -3,571.11 -152.72%
公司 7,918.70 -20.98% 4,306.65 -17.46% 4,026.28 -21.47%
注:数据来源于华熙生物与昊海生科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 年第一季度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华熙生物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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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较同期有小幅增加,昊海生科收入和净利润均较同期有所下降。公司第一
季度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收入较同期下降 20.98%,但是收入和净利润下降幅度
小于昊海生科。根据昊海生科披露的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虽然第一季度受新
冠疫情影响,收入和净利润有所下降,但是从 3 月开始,收入逐步增加,4 月
营业收入大幅回升。

根据昊海生科于 2020 年 8 月 15 日公布的中期业绩预告公告,2020 年上半
年公司与昊海生科业绩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
注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收入 注2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公司 润 2
同比增 同比增长 同比增长
金额 金额 金额

昊海生科 49,617.59 -36.82% 2,752.72 -84.92% 782.99 -95.74%
公司 24,190.03 0.72% 14,729.29 14.59% 14,097.62 11.65%
注 1:昊海生科中期业绩预告公告中未披露上半年具体收入金额,该数据根据公告中―公司
2020 年第 2 季度较 2020 年第 1 季度销售收入环比增长 123%左右‖以及昊海生科一季度收
入金额推算得到
注 2:对于 2020 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下滑的原因,昊海生科在中期业绩预告公告中解释如
下―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持续蔓延影响,国内医疗机构门诊量及手术量
锐减,导致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同比下降;同时,新冠肺炎疫情在中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的
持续蔓延,亦导致 2020 年第 2 季度本公司海外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

根据昊海生科的中期业绩预告公告,―于 2020 年第 2 季度开始,公司产品
销售情况已显著回升。公司 2020 年第 2 季度较 2020 年第 1 季度销售收入环比
增长 123%左右‖,且在 2020 年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2,485.54 万元和-3,571.11 万元的情况
下,上半年总体实现了盈利。昊海生科上述第二季度业绩快速增长情况与公司
二季度营业收入相较一季度环比增长 105.48%的趋势相同、增幅相近。

公司整体第一季度销售收入下降、第二季度销售收入回升与同行业可比公
司趋势一致。

(3)公司 2020 年上半年直销和经销变动情况

2020 年上半年公司直销和经销收入金额、占比以及同期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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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6 月 2019 年
销售模式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销 14,190.00 58.66% 16,020.92 66.71% 35,738.75 64.08%

经销 10,000.02 41.34% 7,995.85 33.29% 20,032.81 35.92%

合计 24,190.03 100.00% 24,016.77 100.00% 55,771.57 100.00%

2020 年上半年公司仍然是直销收入占比高于经销收入占比。其中经销收入
占比较 2019 年上半年以及 2019 年全年分别高 8.05 和 5.42 个百分点,且经销收
入增长高于直销收入,主要是由于公司上半年经销收入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的嗨
体产品经销收入增加较快。

2020 年 1-6 月、2019 年 1-6 月以及 2019 年公司各产品直销和经销收入金额、
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6 月 2019 年
产品
模式 收入 占比 收入增幅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嗨体 7,256.76 30.00% 76.20% 4,118.46 17.15% 11,479.84 20.58%
爱芙莱 2,231.59 9.23% -23.32% 2,910.37 12.12% 6,413.53 11.50%
宝尼达 201.18 0.83% -63.56% 552.02 2.30% 1,341.90 2.41%
逸美一
145.87 0.60% -24.51% 193.22 0.80% 389.16 0.70%
经销 加一
爱美飞 129.13 0.53% -24.77% 171.65 0.71% 334.95 0.60%
逸美 0.23 0.00% -99.14% 26.99 0.11% 45.73 0.08%
其他 35.26 0.15% 52.39% 23.14 0.10% 27.69 0.05%
小计 10,000.02 41.34% 25.07% 7,995.85 33.29% 20,032.81 35.92%
嗨体 7,130.96 29.48% 43.37% 4,973.77 20.71% 12,779.46 22.91%
爱芙莱 4,356.82 18.01% -42.81% 7,617.62 31.72% 15,485.65 27.77%
宝尼达 1,640.60 6.78% -33.32% 2,460.58 10.25% 5,408.45 9.70%
逸美一
662.83 2.74% -13.27% 764.27 3.18% 1,689.49 3.03%
直销 加一
爱美飞 60.64 0.25% -24.29% 80.10 0.33% 153.01 0.27%
逸美 26.58 0.11% -74.48% 104.16 0.43% 162.29 0.29%
其他 311.57 1.29% 1425.86% 20.42 0.09% 60.42 0.11%
小计 14,190.00 58.66% -11.43% 16,020.92 66.71% 35,738.75 64.08%
合计 24,190.03 100.00% 0.72% 24,016.77 100.00% 55,771.57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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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所示,2020 年上半年公司嗨体产品经销和直销收入均上涨较快,且经
销收入增幅大于直销收入增幅。其他主要产品经销和直销收入均较同期出现不同
程度的下滑。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中国医疗美容注射类产品市场研究报告》,2017 年
至 2019 年,国内医疗美容透明质酸市场的规模由 31.30 亿增长至 47.60 亿,同比
增长率分别为 28.28%、18.21%和 28.65%,年均增速亦达 24.95%。公司嗨体产品
于 2017 年上市销售,其独有的适应症开辟了透明质酸用于颈部皱纹注射填充的
空白市场。经过 2 年多的市场培育,公司嗨体产品处于快速上升阶段,并积累了
良好的市场口碑和客户基础。公司嗨体产品 2019 年销售收入为 2.4 亿元,作为
颈部皱纹修复的市场唯一产品,相比而言,市场基数相对较小,处于快速上升阶
段,2020 年上半年公司嗨体产品较上年同期仍实现了 58.24%的增长,是公司 2020
年上半年收入同比略有增加的主要原因。

由于嗨体产品价格适中,公司为了加快产品推广、提高对中小型医疗美容机
构的覆盖,逐渐加大与经销商合作,从而迅速提高市场覆盖,扩大产品的市场影
响。2020 年上半年,该产品在机构客户开始恢复营业后,因其注射部位为颈部,
治疗时不需要摘下口罩,需求量增加相对较大。

2020 年上半年,公司爱芙莱产品较同期有所下降,其中直销收入下降幅度
大于经销收入,主要是疫情期间,公司下游医疗机构为了吸引客户、提高营业
额,倾向于向客户推荐颈部治疗等新项目。由于受疫情影响,公司下游直销客
户资金压力较大,加之公司一贯的先款后货的销售模式,使得机构在选择嗨体
产品的同时,减少了爱芙莱产品的采购。相比之下,经销商由于房租、人员、
销售费用及成本压力较小,且面对不同下游客户的需求,疫情期间产品选择性
特征不明显,因此在嗨体产品采购增加的同时,爱芙莱产品采购下降幅度相对
较小。

(4)经销商应收款

公司主要采取先款后货的销售方式。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经销商应收账
款余额为 1,209.88 万元,2019 年底公司经销商应收款余额为 992.62 万元,增加
217.26 万元,主要是公司第一大经销商上海康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截至 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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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末应收款较 2019 年末增加 150.26 万元。截至 2020 年 8 月 11 日,上述 6 月
末经销商应收款已回款 396.96 万元。

2020 年 3 月,面对疫情,公司出于对行业下游客户的支持,给与下游机构
客户一定的临时信用额度,合计金额 1,085.14 万元。截至 8 月 11 日,上述临时
额度应收款期后已回款 992.86 万元,回款比例为 91.50%。

(5)公司经销模式下终端销售的实现情况

2020 年上半年公司前十大经销销售收入、产品及期末存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终端销售客户 期末库存
重庆华美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四川
华美紫馨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美莱
上海康汝医疗器
1 1,234.55 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苏州美莱美容 0
械有限公司
医院有限公司、西安美莱医学美容医院
有限公司等
吉林铭医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哈尔
黑龙江怡沁商贸
2 882.07 滨美联致美整形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天 0
有限公司
津美联致美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等
爱芙莱 450
支、嗨体
青岛唐顿医疗器 历下婵之媛医疗美容诊所、青岛昆娜医
3 658.40 850 支,金
械有限公司 疗美容有限公司等
额为 46.84
万元
中山市禾佳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佛
山梦露医学美容门诊部、广州市佳人医
广东思敏医疗器
4 550.96 疗 5 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佛山佳丽医 0
械科技有限公司
疗美容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珠海新
美汇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等
郑州米兰整形美容咨询有限公司、河南
河南恩众医疗器 俪侬医院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
5 525.94 0
械有限公司 区曼蒂医疗美容门诊部、郑州市二七区
妍琳医疗美容门诊部等

公司经销商期末库存合理,不存在向经销商压货的情形。

(6)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及期后退换货情况

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及期后退换货及与 2019 年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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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6 月 2020 年 7 月 2019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退换货 25.18 0.10% 0.20 0.001% 226.35 0.41%

公司 2020 年 1-6 月及期后退换货金额占比较小,对收入确认影响亦较小。

3、2020 年上半年公司主要客户及产品销售收入变动情况

(1)公司 2020 年上半年主要客户销售收入变动

①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前五大直销客户销售收入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销售 同比 恢复营 是否新
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
号 金额 变动 业时间 增
哈尔滨韩美医疗美容门诊 嗨体、宝尼 2020 年
1 430.91 -2.52% 否
有限公司 达、爱芙莱 3月
长沙恩喜整形美容医院有 嗨体、爱芙 2020 年 否
2 365.87 300.42%
限公司 莱、其他 3月
嗨体、爱芙 否
长沙爱思特医疗美容有限 莱、宝尼达、 2020 年
3 352.45 21.08%
公司 逸美一加一、 3月
爱美飞
宝尼达、嗨 否
上海施尔美投资管理有限 体、逸美一加 2020 年
4 339.20 8.80%
公司 一、爱芙莱、 3月
其他
南昌荣美会美伊尔医疗美 嗨 体 、 爱 芙 2020 年 否
5 309.47 297.40%
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莱、宝尼达 3月
其中,2020 年上半年公司直销前五大客户中嗨体采购金额及占比较同期变
动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6 月
嗨体收
嗨体收入 嗨体收 嗨体收入
直销前五大客户名称 嗨体收入 入金额
占客户采 入 占客户采
(万元) 同比变
购比例 (万元) 购比例

哈尔滨韩美医疗美容门诊有限
413.44 95.94% -5.54% 437.67 99.01%
公司
长沙恩喜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
191.51 52.34% 109.59% 91.37 100.00%

长沙爱思特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123.58 35.06% 76.43% 70.05 24.06%
上海施尔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3.11 21.55% -2.96% 75.34 24.17%
南昌荣美会美伊尔医疗美容门 259.08 83.72% 328.33% 60.49 7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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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6 月
嗨体收
嗨体收入 嗨体收 嗨体收入
直销前五大客户名称 嗨体收入 入金额
占客户采 入 占客户采
(万元) 同比变
购比例 (万元) 购比例

诊部有限公司
合计 1,060.71 - 44.33% 734.91 -

2020 年上半年主要直销客户中,销售收入较同期变动较大的客户包括长沙
恩喜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和南昌荣美会美伊尔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其中
长沙恩喜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为集团客户,以前年度主要采购嗨体产品,从
2019 年开始与公司增加合作爱芙莱产品,且集团从不到 10 家合作机构增加到近
20 家合作机构,使得 2020 年上半年该客户整体销售收入增加较多。南昌荣美会
美伊尔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为 2019 年开始合作的客户,随着该机构与公司
合作的加深,嗨体、爱芙莱等产品需求增加,2020 年上半年销售收入增长较快。

②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前五大经销客户销售收入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同比变动 销售产品 是否新增
嗨体、爱芙莱、
逸美一加一、
1 上海康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234.55 18.50% 否
宝尼达、紧恋、
其他
嗨体、爱芙莱、
2 黑龙江怡沁商贸有限公司 882.07 185.48% 否
宝尼达、其他
3 青岛唐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658.40 - 嗨体、爱芙莱 是
广东思敏医疗器械科技有限 嗨体、爱美飞、
4 550.96 567.63% 否
公司 爱芙莱、其他
爱芙莱、嗨体、
5 河南恩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525.94 1,705.71% 否
其他、爱美飞
其中,2020 年上半年公司经销前五大客户中嗨体采购金额及占比较同期变
动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6 月
嗨体收
嗨体收入 嗨体收入
经销前五大客户名称 嗨体收入 入金额 嗨体收入
占客户采 占客户采
(万元) 同比变 (万元)
购比例 购比例

上海康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854.75 69.24% 76.80% 483.45 46.41%
黑龙江怡沁商贸有限公司 785.30 89.03% 806.29% 86.65 28.04%
青岛唐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515.10 78.2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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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6 月
嗨体收
嗨体收入 嗨体收入
经销前五大客户名称 嗨体收入 入金额 嗨体收入
占客户采 占客户采
(万元) 同比变 (万元)
购比例 购比例

广东思敏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
465.53 84.50% 771.82% 53.40 64.71%

河南恩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32.73 44.25% - - -
357.65
合计 2,853.42 - 623.50 -
%

2020 年上半年主要经销客户中,销售收入较同期变动较大的客户包括黑龙
江怡沁商贸有限公司、广东思敏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南恩众医疗器械有限
公司。其中黑龙江怡沁商贸有限公司主要终端客户为吉林铭医整形美容医院,该
机构为东北地区规模较大的医疗机构,在东北地区有多家连锁机构,随着疫情管
控措施的解除,机构需求量上升较快。广东思敏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南恩
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均为 2019 年开始合作的经销商,2019 年处于培育期,2020
年随着上述经销商嗨体产品采购量的大幅增加,以及采购新的合作产品,整体采
购金额增长较快。本期前五大经销商中,新增经销商为青岛唐顿医疗器械有限公
司。青岛唐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青岛地区医疗美容市场份额较大,下游主要客
户包括历下婵之媛医疗美容诊所、青岛昆娜医疗美容有限公司等知名医疗机构。

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2020 年中国医疗美容行业洞察白皮书》,2019 年中
国具备医疗美容资质的机构约 13,000 家,而公司截至 2019 年末客户数量为 1,503
家,占比不到 12%。虽然经销模式可以覆盖公司直销团队无法直接服务的中小型
医疗机构,但是由于国内医疗机构众多,公司直销和经销覆盖的仅是其中一部分。
2019 年全年公司 12.77%的客户贡献了公司 84.33%的收入,2020 年上半年公司
11.07%的客户贡献了公司 86.45%的收入,可见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规模较大的
客户。虽然受疫情影响,国内部分中小微企业出现倒闭,但是公司 2020 年上半
年主要直销客户及主要经销商的下游客户未出现倒闭或者经营困难。公司下游客
户多数于 2020 年 3 月起逐步恢复营业,治疗及产品采购等经营活动也恢复正常。
公司经销收入增长具有合理性。

(2)公司 2020 年上半年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及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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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0 年上半年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2020 年上半年销售金额 2019 年上半年销售金额 变动
嗨体 14,387.71 9,092.23 58.24%
爱芙莱 6,588.42 10,527.99 -37.42%
宝尼达 1,841.78 3,012.60 -38.86%
逸美一加一 808.70 957.49 -15.54%
爱美飞 189.77 251.75 -24.62%
逸美 26.82 131.15 -79.55%
其他 346.83 43.56 696.29%
合计 24,190.03 24,016.77 0.72%

2020 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销售收入较同期增加不多,其
中主要是嗨体产品销售收入较同期增加 5,295.48 万元,增长幅度达到 58.24%。
除嗨体外,其他产品较同期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由于公司的嗨体产品是目前国
内唯一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的专门用于颈部皱纹修复产品,在机构客户开始恢复
营业后,因其注射部位为颈部,治疗时不需要摘下口罩,需求量增加相对较大,
也带动了公司上半年整体业绩的回升。

2020 年上半年公司各月嗨体产品销售收入金额、销量及单价情况如下表所
示:
2019 年 2020 年
月份 嗨体收入 嗨体收入 嗨体收入同比 嗨体销售数 嗨体单价
(万元) (万元) 变化(%) 量(万支) (元/支)
1月 1,266.74 1,777.90 40.35% 5.53 321.42
2月 455.67 297.23 -34.77% 0.65 455.25
3月 1,707.63 2,328.72 36.37% 6.34 367.36
4月 1,877.03 2,460.27 31.07% 7.18 342.85
5月 1,932.59 3,475.15 79.82% 10.32 336.70
6月 1,852.57 4,048.44 118.53% 12.28 329.75
合计 9,092.23 14,387.71 58.24% 42.30 340.15

新冠疫情自春节起在全国范围内蔓延,受疫情影响,公司主要下游客户春
节后延迟复工,因此公司 2020 年 2 月嗨体产品收入同比下降 34.77%。随着国
内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各地下游客户陆续恢复营业,2020 年 3 月后公司收入逐
步恢复正常。其中嗨体产品为目前唯一经国家药监局批准的针对颈部皱纹改善
的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已获得终端消费者的广泛认可,且随着公司新增客户的
增加,自 2020 年 3 月至 6 月嗨体产品收入较同期增幅较大,增幅介于 30%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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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公司 2020 年 2 月嗨体产品销售价格为 455.25 元/支,主要系 2020 年 2
月嗨体产品销售数量较少,公司客户返货数量较少导致产品单价较高。
2020 年上半年度嗨体产品销售价格与报告期各期销售均价如下表所示:
嗨体产品
年度 销量 平均单价
平均单价变动(%)
(万支) (元/支)
2020 年 1-6 月 42.30 340.15 -3.53
2019 年度 68.80 352.61 11.72

2018 年度 23.75 315.63 10.74

2017 年度 11.97 285.01 -

2020 年上半年嗨体销售价格为 340.15 元/支,较 2019 年度产品单价基本保
持稳定,且单价介于报告期嗨体产品价格 285.01 元/支至 352.61 元/支间(2019
年嗨体产品平均单价继续上升,原因为公司产品含税价保持相对稳定,适用增
值税税率降低)。2020 年上半年度嗨体产品促销政策与与 2019 年保持一致。

(3)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客户分层情况

2020 年上半年客户数量、销售金额、销售金额占当期销售收入比例以及与
上年同期对比如下:

客户销售金额占
客户销售金额
期间 销售金额区间 客户数量(家) 当期销售收入比
(万元)

>500 万元 20 9,337.33 38.60%
200-500 万元 40 6,337.70 26.20%
2020 年 1-6
50-200 万元 102 5,238.01 21.65%

<50 万元 1,302 3,276.98 13.55%
合计 1,464 24,190.03 100.00%
>500 万元 17 8,243.40 34.32%
200-500 万元 36 5,927.85 24.68%
2019 年 1-6
50-200 万元 120 6,087.65 25.35%

<50 万元 912 3,757.87 15.65%
合计 1,085 24,016.77 100.00%

2020 年上半年客户数量为 1,464 家,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379 家,但是受疫情
影响,2020 年上半年销售金额为 24,190.03 万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且各销
售区间客户销售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动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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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 2020 年上半年新增客户情况

2020 年上半年新增客户数量、销售金额、销售金额占当期销售收入比例以
及与上年同期对比如下:

新增客户销售金额 新增客户销售金额占
期间 新增客户数量(家)
(万元) 当期销售收入比例
2020 年 1-6 月 282 3,521.10 14.56%
2019 年 1-6 月 411 3,218.27 13.40%

注:上述新增客户系从年初开始新建档客户以及超过 1 年不合作又重新开始合作的客
户。

2020 年上半年新增客户为 282 家,较上年同期减少了 129 家,但是新增客
户收入较同期增加,主要是 2020 年上半年新增部分大客户,如青岛唐顿医疗器
械有限公司,山东康煜美贸易有限公司以及北京中科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等。新增
客户销售收入占比与去年同期比较变化不大。

(5)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减少客户情况

2020 年上半年减少客户数量、销售金额、销售金额占上年销售收入比例以
及与上年同期对比如下:

减少客户销售金额 减少客户销售金额占
期间 减少客户数量(家)
(万元) 上年销售收入比例
2020 年 1-6 月 321 3,252.57 5.83%
2019 年 1-6 月 511 4,181.58 13.03%

2020 年上半年公司减少的客户数为 321 家,与上年同期减少客户数相比减
少了 190 家,相应减少销售收入 929.01 万元。减少客户销售收入占比与去年同
期比较有所降低。

综上,2020 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不存客户大量减少或新增的情形。

4、2020 年上半年收入按月度构成情况

2019 及 2020 年上半年,公司各月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月份 2020 年 2019 年 同比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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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 2020 年 2019 年 同比变动
1月 3,686.22 4,002.23 -7.90%
2月 377.97 1,617.99 -76.64%
3月 3,854.51 4,401.12 -12.42%
4月 4,063.02 5,201.94 -21.89%
5月 5,814.67 4,694.47 23.86%
6月 6,393.64 4,099.02 55.98%
合计 24,190.03 24,016.77 0.72%

2020 年 1 月公司收入较去年同期略有下降,主要原因为 2020 年春节假期
为 1 月,2019 年春节假期为 2 月。受疫情影响,公司 2020 年 2 月-4 月收入较
去年同期相比出现下滑。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控制、下游客户陆续复工,公司自
2020 年 3 月开始销售收入实现逐月增长。

此外,公司 7 月份实现销售收入 6,909.65 万元,较同期增加 57.70%,保持
增长趋势。

公司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华熙生物、昊海生科已披露其 2020 年一季度业务
情况,其中,华熙生物未披露分产品类型或分月度的收入情况,昊海生科在其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了各月收入金额但未披露各月收入的同比变动情
况。对于二季度及上半年业绩情况,截至 2020 年 8 月 20 日尚仅有昊海生科公
布了其中期业绩预告公告,亦未披露各月收入或按月同比变动情况。

根据可获得的信息,公司一季度收入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昊海生科-整形美容与
爱美客 华熙生物
月份 创面护理产品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1月 3,686.22 46.55% N/A N/A 1,018.06 47.42%
2月 377.97 4.77% N/A N/A 228.95 10.66%
3月 3,854.51 48.68% N/A N/A 900.02 41.92%
一季度小计 7,918.70 100.00% 36,789.42 100% 2,147.03 100.00%
收入同比变动 -20.98% 3.50% -63.69%

2020 年一季度,华熙生物营业收入为 36,789.42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3.50%,昊海生科―整形美容与创面护理产品‖产品线实现营业收入 2,147.03,较
去年同期下降 63.69%。公司 2020 年一季度收入为 7,918.70 万元,同比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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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8%,处于可比公司业绩变动幅度的中间范围。

从月度变动趋势来看,昊海生科―整形美容与创面护理产品‖产品线收入在
2 月份出现明显下降后,于 3 月份基本恢复至 1 月份收入水平,其变化趋势、
各月收入占比与公司同期月度收入情况较为一致。此外,昊海生科亦披露了其
2020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24 日期间―整形美容与创面护理产品‖产品线的收入金
额,为 1,132.59 万元,已超过同年 3 月份的全月收入,与公司 4 月份收入呈现
环比增长的趋势相同。根据昊海生科 2020 年上半年的业绩预告,其―2020 年第
2 季度较 2020 年第 1 季度销售收入环比增长 123%左右‖,与公司二季度营业收
入相较一季度环比快速增长 105.48%的趋势相同、增幅相近。

2020 年上半年,公司 2 月份收入受疫情影响出现明显下滑,后自 3 月份起
逐步恢复,并实现逐月增长。根据公司 2020 年一季度 30 家主要客户的复工公
告信息以及复工时间,该等客户所属的 43 家医疗美容机构中,共有 36 家机构
于 3 月复工,5 家机构于 2 月复工,2 家机构于 4 月复工。上述机构复工时间主
要集中在 3 月份,与公司收入 2 月份较低、3 月份开始恢复的变动趋势一致。
2020 年二季度,随着疫情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得到控制,在上述客户继续保持正
常经营、向公司采购的同时,其他下游客户亦已基本实现全面复工。上述复工
情况与二季度公司收入逐月增长的变动趋势一致。综上所述,公司月度收入变
化情况与各月下游复工客户数量相匹配。

对于下游复工客户的客流量情况,中介机构对发行人 2020 年上半年主要直
销客户以及经销模式下的主要终端客户进行了访谈和确认,包括了解其复工时
间、复工后客流量恢复情况、发行人产品使用等信息,并与其采购金额、采购
时间进行比对,分析其合理性。经核查,中介机构认为发行人各月收入变动情
况与其下游复工客户数量、下游复工客户的客流量情况相匹配,具有合理性。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初正式复工,按照北京市复工复产指南的要求,严格执
行和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实施体温检测、要求员工佩戴口罩、灵活安排上班时
间及地点等防护措施,符合 2020 年 1 月 31 日北京市政府发布的《关于新型冠
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企业灵活安排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
自复工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员工身体状态均正常,未出现确诊、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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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密切接触者案例。

2020 年 2 月初,全国多地出台了针对医疗服务行业的复工限制性政策,主
要包括要求各类医疗机构仅保留必要急诊服务,对门诊部、诊所以及口腔科、
眼科、耳鼻喉科、整形(美容)科等科室及专科医院进行停诊等措施。随着疫
情逐步得到控制,2 月底至 3 月,各地陆续下发了关于恢复医疗服务工作的通
知,全国范围内已基本对上述限制性政策进行了解除。公司下游客户根据当地
防疫防控、卫生部门的要求和指导,在当地政策已允许复工的条件下,积极开
展防疫教育培训、严格履行消毒灭菌措施、设立标准化就诊流程,在达到防疫
防控标准后,通过复工申报、自检报备等符合当地要求的形式实现复工。经核
对公司 2020 年上半年主要客户复工时间和当地复工政策,公司主要下游客户实
际复工时间符合当地防疫防控、复工复产的相关规定。

(二)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经营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状况良好,无新增银行贷款等有息负
债,资产总额为 86,919.57 万元,负债总额为 6,263.8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权益为 80,622.64 万元。相比 2019 年末,随着公司经营成果的不断实现,资产总
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规有所增加,分别较上年末增加 16.88%和 22.35%。

公司 2020 年上半年销售收入为 24,190.03 万元,较同期上升 0.72%;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729.29 万元,较同期上升 14.5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4,097.62 万元,较同期上升 11.65%。公司 2020
年上半年销售收入较同期增长较少,主要受此次新冠疫情及防控措施的影响。该
影响是偶发性、系统性的。新冠疫情虽然对公司生产、销售活动在短期内产生了
一定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的长期发展趋势。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逐渐恢复至
正常经营水平,具体如下:

1、公司的核心业务、所处行业和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是国内生物医用软组织修复材料领域的创新型领先企业。公司自主研发
的产品主要针对面部、颈部褶皱皮肤的修复,是首家取得国家药监局批准用于面
部软组织修复的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的国内企业。截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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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公司已拥有五款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及聚对二氧环己酮面部埋植线的
III 类医疗器械证书,为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的同类产品最多的企业。公司客户
为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门诊部、诊所和具有相关类别《医疗器
械经营许可证》的经销商。公司下游医疗美容行业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市场前
景广阔。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控制,消费者需求得以释放,医疗美容行业恢复快速
发展的势头。从 2020 年 3 月开始公司下游客户陆续恢复营业,公司日常订单逐
月增加,产品销售数量和销售收入逐步回升。

2、公司客户资源稳定

公司坚持“与客户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经营策略,持续加强优质客户的
培育。经过长期的深耕细作,公司产品覆盖了大型连锁医疗机构等优质客户群。
公司与原有客户保持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同时,积极开拓新客户。此外,公司主
要产品为注射类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属于非手术类医疗美容治疗,具有消费频
次高、复购率高的特点,终端客户需进行定期注射以保持预期的修复效果,因此
终端客户具有较高粘性。公司的客户资源稳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公司生产活动已恢复

公司从 2020 年 2 月 10 日起已经全面复工,按照北京市复工复产指南的要求,
严格执行和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实施体温检测、要求员工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目前员工身体状态均正常,未出现确诊、疑似或密切接触者案例。同时,公司产
品为医疗器械,生产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主要生产区域为洁净区,生产运
营本身即需要隔离、穿戴防护用具、消毒等措施,疫情对公司生产影响有限。

4、公司原材料供应充足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透明质酸钠、预灌封注射器和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公
司主要原材料均有一定的安全库存,可以完全满足一定时间的生产需要。公司主
要原材料供应商不存在疫情严重地区的供应商,且截至目前,公司主要供应商均
已恢复生产,公司未来原材料供应亦不受影响。

5、主要指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具有较强抗风险能力

2020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和净利率与 2017 至 2019 年度的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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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净利率水平无明显差异,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现金储备较充足、资产负
债率较低、原材料储备较充足,具备充分应对此次疫情影响的能力,具备较强的
抗风险能力。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公司本着对客户、员工、股东负责的态
度,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第一时间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进行疫情科学
防控工作,并尽量保障生产顺利进行,保证员工健康和安全,目前公司各项经营
活动逐渐恢复至正常经营水平。

综上,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核心业务、经营
环境、主要指标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属于不可抗力,具有偶发性、系统性,不影响公司长期
发展趋势及行业地位。目前国内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各地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各项社会活动逐步恢复正常,新冠疫情的影响是暂时性、阶段性的,公司各项经
营活动正逐渐恢复至正常经营水平,公司不存在对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的事项。


(三)2020 年前三季度的业绩预计情况

结合当前市场、行业的发展动态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公司预测 2020
年 1-9 月实现销售收入 46,000 万元至 48,000 万元,同比增长 16.28%至 21.34%。
预测 2020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000 万元至 28,000 万元,同比
增长 18.01%至 27.09%,预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5,000 万元至 27,000 万元,同比增长 15.87%至 25.14%。上述 2020 年前三季度
的财务数据,系公司管理层预计数据,且未经审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发行人
所做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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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向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后,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规模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植入医疗器械生产线二期建设项目 19,384.87 19,140.49
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创新转化研发中心
2 15,256.40 12,953.73
及新品研发建设项目
3 基因重组蛋白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6,000.00 16,000.00
4 注射用 A 型肉毒毒素研发项目 12,000.00 12,000.00
5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5,000.00 15,000.00
6 智能工业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8,000.00 8,000.00
7 注射用基因重组蛋白药物研发项目 30,400.00 30,400.00
8 去氧胆酸药物研发项目 20,000.00 20,000.00
9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60,000.00 60,000.00
合计 196,041.27 193,494.22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公司依据未来发展规划
做出的战略性安排。其中,植入医疗器械生产线二期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扩大
公司现有产品的产能规模,提高生产效率;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改善
公司研发环境,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技术升级的需求;注射用基因重组蛋白药物
研发项目、基因重组蛋白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注射用 A 型肉毒毒素研发项
目以及去氧胆酸药物研发项目将作为公司业务的新增长点,保证公司未来实现长
期可持续发展;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销售网络,提高公
司的销售能力;智能工业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将提高公司的信息化水平及管理运营
效率;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将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公
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全面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推动公司业务规模快速
增长,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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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上述项目,项目投资将在各自建设期内按照项目计
划进度分阶段投入,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
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
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
换。若出现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超过项目资金需求部分的情况,超出部分将用于
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等用途。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备案审批及环评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环评备案情况

京平谷经信委备案
1 植入医疗器械生产线二期建设项目 京平环保审[2017]57 号
[2017]003 号
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创新转化研发中 京平谷发改(备)
2 京平环保审[2017]58 号
心及新品研发建设项目 [2017]30 号
京平谷发改(备)
3 基因重组蛋白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京环审[2019]38 号
[2019]5 号
京平谷发改(备)
4 注射用 A 型肉毒毒素研发项目 不适用
[2019]7 号
京昌平发改(备)
5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不适用
[2019]24 号
京平谷发改(备)
6 智能工业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不适用
[2019]6 号
京昌平发改(备)
7 注射用基因重组蛋白药物研发项目 不适用
[2019]103 号
京昌平发改(备)
8 去氧胆酸药物研发项目 不适用
[2019]104 号
9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植入医疗器械生产线二期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依托于公司自投自建的植入医疗器械生产线一期建设项目所形成的
厂房建筑物、车间环境和配套设施,继续投资购置先进生产设备、检测和验证设
备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形成两条新增的自动化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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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改善目前的生产条件,提高公司现有各类产品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率。本项目
总投资规模 1.94 亿元,募集资金投资额约为 1.91 亿元。

2、项目必要性

(1)把握市场机遇和扩大生产规模的需要

随着医疗美容消费群体的不断扩大,公司产品所处市场具有良好的发展前
景。公司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实践,形成了较为齐全的产品系列。公司产
品的需求在可预见的未来时间内将持续增长,而公司现有的生产条件和生产能力
难以满足未来的市场需求。公司亟需把握市场机遇,适时扩大生产规模。

(2)改进生产条件和提高生产稳定性的需要

随着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公司的生产规模也将随之扩大,当生产规模达到
一定程度时,对于生产能力、生产过程的有效控制以及产品质量的稳定性都将提
出更高的要求。公司亟需通过实施本项目,购置更加先进、自动化程度更高、功
能更加齐备的生产设备,提高生产能力,减少人工干预,加强生产过程控制,提
高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3、项目可行性

(1)公司生产工艺成熟,技术积累扎实

公司经过多年生产运营形成并掌握了一系列成熟、先进的生产经验和工艺流
程,技术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了多项科研成果和国家专利。本项目
在公司现有技术基础上进行规模化扩产,有利于利用公司自主研发的成熟、先进
的工艺,将技术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同时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设备,提高生产
的自动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原有的工艺流程。公司多年来的工艺经验和生产实践
将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2)公司拥有丰富的生产和经营管理经验

公司在多年经营过程中形成了高效的管理模式,对产品的原料采购、生产、
销售、服务进行了严格的程序化、流程化管理,保证了公司较高的决策效率和执
行能力,为项目实施提供了良好的运营基础。公司高度重视产品的质量,从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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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选择、原材料检验、产品生产过程检验到成品检验、出厂,每一个环节都严格
按照要求及公司质量标准和程序规定执行。在产品制造过程中,质量部对原料、
辅料、中间产品、成品进行科学的全过程控制和管理,有效地保证了产品质量。

(3)公司产品市场认可程度较高,拥有良好品牌形象

公司产品自上市以来,得到市场认可与客户好评。公司为保证产品服务质量,
自主研发了对上述产品真伪查询的产品追溯系统,是业内唯一一家做到让使用者
可以对其所使用的产品进行术前及术后查询产品信息的企业。经过多年经营,公
司在业内积累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产品拥有稳定的客户群,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
供了市场基础。

4、与现有主营业务、核心技术的关联度分析

本项目是在运用公司核心技术和现有生产工艺基础上进行规模化扩产,通过
购置国内外先进设备,加强生产过程控制,提高生产效率,保障产品质量稳定。
本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和商业模式,与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
保持一致,并将有效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与综合竞争实力。

5、项目投资方案概述

(1)项目建设内容

公司在北京市平谷区马坊工业园区 E19-04A 地块有已自投自建“植入医疗
器械生产线一期建设项目”。依托现有厂房建筑物、车间环境和配套设施,本项
目将继续投资购置先进生产、检测和验证设备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形成两条新增
的自动化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以改善目前的生产条件,扩大生产规模。

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工艺设备升级,将使产品生产能力大幅提高,并进一步
提升产品的技术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项目产品主要为爱芙莱、嗨体、逸美以
及宝尼达,各产品达产后产能如下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达产后产能
1 爱芙莱 127.87 万支
2 嗨体 220.87 万支
3 逸美 10.33 万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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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宝尼达 1.64 万支


(2)项目投资进度

根据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实施条件、建设的迫切性和项目建设的外部条件等
各种因素,并综合项目总体发展目标,确定建设工期为 36 个月。项目计划分以
下阶段实施完成,包括:前期准备,设备购置、设备安装调试,质量管理体系试
运行,员工招聘与培训,试生产运营等环节。项目的建设进度安排如下:

T1 T2 T3
项目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前期准备
设备购置
设备安装调试
质量管理体系试
运行
员工招聘与培训
试生产运营
注:T 代表年份,T1 为建设期第一年,依此类推; Q 代表季度,Q1 为第一季度,依此类
推,下同。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19,384.87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5,601.83 万元,流动资金
3,783.0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金额(万元) 投资比例
1 建设投资 15,601.83 80.48%
1.1 工程费用 14,727.10 75.97%
1.1.1 设备购置费 14,727.10 75.97%
1.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74.66 1.42%
1.3 预备费用 600.07 3.10%
2 铺底流动资金 3,783.04 19.52%
3 项目总投资(1+2) 19,384.87 100%


(4)本项目所涉及的土地和房屋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平谷区马坊工业园区 E19-04A 地块,在公司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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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土地和厂房实施,其中土地系通过招拍挂程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厂
房以现行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施工、装修和安装配套设备,为本项
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前提条件。上述土地与厂房均由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取得或
购建,无需动用本项目募集资金。

(5)环保情况

本项目实施后可能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相关
环保措施将依托于公司自投自建的植入医疗器械生产线一期建设项目的相关设
施,无需额外环保设施投入。

北京市平谷区环境保护局针对“植入医疗器械生产线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表进行了审查,并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了《关于植入医疗器械生产线
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京平环保审[2017]57 号)。


(二)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创新转化研发中心及新品研发建设项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含 1 个医用材料创新转化实验室和 1 个医疗器械创新
转化实验室及其配套设施,建筑面积总计不低于 4,667.88 平方米。同时,为了配
合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利用该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到新的研发项目,实现
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产品的创新与转化,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创造新的利
润增长点。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约为 1.53 亿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约为 1.30
亿元。

2、项目必要性

(1)改善研发设施与环境,为研发活动的开展提供必要硬件环境

通过建设医用材料创新转化实验室和医疗器械创新转化实验室,购置先进的
中小试设备和检验检测仪器,并配套符合国家规定的实验室附属设施,搭建具有
国内先进水准的研发平台,为公司各类在研项目提供必要的硬件环境,解决公司
在现有研发设施条件下的小试和中试能力不足问题,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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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提高研发活动效率。

(2)掌握基础性原材料的制备工艺,完成必要的技术工艺储备

鉴于公司应用于医用软组织修复材料领域的产品具有较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加大在包括原料制备和工艺研究方面的研发投入,将有助于提升、改进和创新公
司产品性能,并加强主要原料供应的安全性。

(3)围绕褶皱皮肤修复应用,根据市场需求开发新的功能性产品

伴随着医疗美容行业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市场需求将更加多样化,产品推
陈出新的速度将更快,消费者群体也将不断扩大,公司必须加大在褶皱皮肤修复
方向的研发投入,以顺应行业市场发展趋势。

(4)选择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应用方向,积极开展创新研发以丰富公司的
产品

通过研发、生产和销售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应用方向的产品,公司能够积累
相关学术研究、临床试验和客户渠道资源,丰富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进入新的
广阔市场。通过新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使公司在医用材料创新和医疗器械产品转
化上进一步积累,加强了公司的技术储备。通过切入新市场,形成新的营业收入
来源和利润增长点。

3、项目可行性

(1)公司具有完善的研发机制,注重对研发的投入

公司坚持以研发投入和产品开发为战略核心,依托高效的研发机制,形成了
丰硕的研发成果。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建有生物可降解新材料北京市工
程实验室,并作为牵头单位参与了国家科学技术部“十三五”规划国家重点研发
计划“新型颌面软硬组织修复材料研发”项目。

(2)丰富的行业经验积累

公司自成立至今,一直专注于生物医用材料和生物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产品质量较同行业
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公司聚集了一批国内顶尖的专业技术人才,善于把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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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和痛点,擅长科技成果转化。经过十余年的积累,公司已具备丰富的实践经
验和技术能力,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4、与现有主营业务的关联度分析

本项目的实施建立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基础上,依托雄厚发研发实力,结合
未来市场发展需求对现有产品升级和延伸。项目的实施能够优化产品结构,增加
技术储备,提高产品附加值,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

5、项目投资方案概述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选址位于北京市平
谷区马坊工业园区 E19-04A 地块的的公司自有土地,具体建设内容包含 1 个医
用材料创新转化实验室和 1 个医疗器械创新转化实验室及其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总计不低于 4,667.88 平方米。同时,为了配合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利用该项目
的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到新的研发项目,实现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产品的创新与转
化,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2)项目实施进度

1)研发中心建设周期

根据研发中心的建设规模、实施条件以及建设的迫切性和项目建设的外部条
件等各种因素,并综合研发项目开展计划,确定建设期为 24 个月。项目计划分
以下阶段实施:前期准备、场地装修、设备购置、设备安装调试、人员招聘培训
等环节。项目的建设进度安排如下表所示:

T1 T2
项目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前期准备
场地装修
设备购置
设备安装、调试
人员招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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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产品研发周期

根据国家药监局颁布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并结合目前公司新产品
的研发进度,公司相关研发项目预计在 6 年内陆续完成开发样品、动物实验、中
试放大、生产转化、第三方型式检验、临床试验等医疗器械研发程序,并在后续
进入产品报批注册阶段。各研发项目具体周期和进度如下:


项目概述 具体描述 研发周期

基础性原料制备,能够广泛应
透明质酸钠原料制备工艺的 自 2017 年开始调研,
用于包括褶皱皮肤修复产品、
1 创新性研究,为制备基础性 目前处于开发样品阶
可吸收外科防粘连敷料、眼用
原料进行必要的技术储备。 段。
粘弹剂等在内的多个领域。
胶原蛋白原料制备工艺的创
自 2016 年开始调研,
新性研究,为应用于医用软 应用于医疗器械领域的基础性
2 目前处于开发样品阶
组织修复材料领域的产品提 原料制备。
段。
供合适原料。
用于手术后的创面修复,如激 自 2016 年开始调研,
以胶原蛋白为原料的三类医
3 光手术后的修复、微整形注射 目前处于开发样品阶
疗器械医美修复膜(敷料)
后的修复、痤疮的修复等。 段。
应用于褶皱皮肤修复领域的医
胶原蛋白褶皱皮肤修复医疗 自 2016 年开始调研,
疗器械研发。胶原蛋白除了用
4 器械的创新性研究,应用于 目前处于开发样品阶
于皱纹纠正,还可用于凹陷型
褶皱皮肤修复领域。 段。
瘢痕的注射修复。
基于现有产品形成的技术和工
研发用于纠正人体面部相关 艺积累,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创 自 2016 年开始调研,
5 部位皱纹的褶皱皮肤修复产 新性开发,形成用于纠正人体 目前处于生产转换阶
品。 面部相关部位皱纹的褶皱皮肤 段。
修复产品。
基于现有产品形成的技术和工
自 2016 年开始调研,
研发用于唇部的丰唇类产 艺积累,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创
6 目前处于开发样品阶
品。 新性开发,形成用于唇部的丰
段。
唇类产品。
基于现有产品形成的技术和工
研发用于纠正人体手部相关
艺积累,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创 自 2016 年开始调研,
7 部位皱纹的褶皱皮肤修复产
新性开发,形成用于纠正人体 目前处于中试阶段。
品。
手部相关部位皱纹的产品。
用于皮肤真皮深层及皮下浅层
之间褶皱皮肤修复,填补凹陷
自 2014 年开始调研,
研发含聚乳酸微球的医用透 部位,改善脸部面容衰老,产
8 目前处于临床试验阶
明质酸钠凝胶。 品中的聚左旋乳酸微球还可以
段。
刺激人体骨胶原再生,使老化
的肌肤重新富有弹性。
应用于下述疾病及由于创伤导
研发适用于辅助由于创伤导
致的全层皮肤缺损:(1)Ⅲ度 自 2016 年开始调研,
9 致的全层皮肤缺损恢复的敷
烧伤,(2)外伤性皮肤缺损, 目前处于小试阶段。
料。
(3)肿瘤或溃疡、胎记等切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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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述 具体描述 研发周期

后的皮肤缺损,(4)皮瓣去除
部位。
自 2016 年开始调研,
研发用于预防退行性与外伤 应用于预防退行性或外伤性骨
10 目前处于开发样品阶
性骨关节炎的产品。 关节炎的关节腔润滑剂。
段。
研发适用于防止手术过程中渗
自 2015 年开始调研,
研发适用于防止手术过程中 血的医疗器械,适用于骨科、
11 目前处于开发样品阶
渗血的医疗器械。 神经外科的精细手术、微创手
段。
术和窥镜手术过程中的止血。
研发用于手术后填补硬脑膜 自 2014 年开始调研,
应用于手术后填补硬脑膜的缝
12 的缝隙、防止脑脊液渗漏的 目前处于开发样品阶
隙、防止脑脊液渗漏。
医疗器械。 段。

(3)项目投资概算

1)研发中心建设投资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15,256.40 万元,其中研发中心建设投资 11,849.60 万
元,研发项目费用投资 3,406.8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为 12,953.73 万元。

根据研发中心建设的实际情况,建设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金额(万元) 比例
1 工程费用 11,385.23 96.08%
1.1 建筑工程费 1,429.00 12.06%
1.2 设备购置费 9,956.23 84.02%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32.64 1.12%
2.1 建设单位管理费 26.44 0.22%
2.2 人员培训费 79.20 0.67%
2.3 办公家具购置费 27.00 0.23%
3 预备费用 331.74 2.80%
3.1 基本预备费 331.74 2.80%
4 项目总投资(1+2+3) 11,849.60 100.00%

①建筑工程费

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费用主要用于研发中心装修工程的费用。参照项目单位所
在区域和研发中心的建设要求,研发中心总建筑面积 4,667.88 平米,建筑工程费
合计为 1,429.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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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设备购置费

本项目设备投资金额为 9,956.23 万元,主要为研发设备。

2)研发项目费用投资

研发项目费用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金额(万元) 投资比例
1 临床研究费用 2,000.00 58.70%
2 动物实验和第三方检测费用 740.00 21.72%
3 试验材料费用 526.80 15.46%
4 技术交流费用 90.00 2.64%
5 配套费用 50.00 1.47%
项目总投资 3,406.80 100%


(4)本项目所涉及的土地和房屋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平谷区马坊工业园区 E19-04A 地块,在公司自有
的土地和厂房实施,其中土地系通过招拍挂程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厂
房按照现行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施工、装修和安装配套设备,为本
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上述土地与厂房均由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取得或购
建,无需动用本项目募集资金。

(5)环保情况

本项目实施后可能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相关
环保措施将依托于公司自投自建的植入医疗器械生产线一期建设项目的相关设
施,无需额外环保设施投入。

北京市平谷区环境保护局针对“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创新转化研发中心及新
品研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了《关
于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创新转化研发中心及新品研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批复》(京平环保审[2017]5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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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因重组蛋白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规划主要为建设一个基因重组蛋白药物生产车间以及其他辅助设施,
将建设符合 GMP 标准的基因重组蛋白药物生产中心,主要包括 1 条 2000L 的原
液生产线和 1 条配套冻干粉线,及 1 条卡式瓶灌装生产线,同时配套 QC 实验室、
仓储区及公用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金额 1.6 亿元。

2、项目必要性

(1)顺应市场需求

本项目产品为基因重组蛋白药物重组人胰高血糖样肽-1(GLP-1)类似物,
能在有效降低血糖的同时保护胰岛β细胞功能,同时避免低血糖和体重增加。该
产品需求将保持稳定快速增长,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基因重组蛋白研发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将提升公司生物医药研发项目的产业化能力,巩固公司在医疗美容治疗
领域的领先地位,实现公司未来覆盖多个治疗领域的发展目标。

(2)补充扩展产品线,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通过研发、生产和销售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生物医药产品,公司能够积累相
关研发生产技术及客户渠道资源,丰富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形成新的营业收入
来源和利润增长点,增加公司盈利来源,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3、项目可行性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成立控股子公司诺博特生物,主要为基因重组蛋白药物
重组人胰高血糖样肽-1(GLP-1)类似物产品的研究及开发。诺博特生物的核心
研发人员 Qinheng Huang(黄钦恒)曾任职于马萨诸塞州塔夫茨大学医学院新英
格兰医学中心糖尿病研究室博士后、讲师;辉瑞制药公司(Pfizer,原惠氏 Wyeth)
资深研究员、首席研究员;北京诺和诺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糖尿病生物学部首席
研究员、糖尿病并发症研究中心资深顾问等,拥有丰富的糖尿病生物医药行业经
验。此外,诺博特生物的核心技术人员均拥有多年重组蛋白药物研发及规模化生
产经验。诺博特生物目前已完成原研药的质量研究及样品小试,正在进行临床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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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样品中试及动物安全性评价,预计将于 2020 年进行产品的临床申报。

发行人在技术研发、销售渠道、客户资源、国际市场拓展等方面积累了核心
竞争优势,能够为本项目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提供大力的支持,有利于产品
迅速抢占市场,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

4、与现有主营业务、核心技术的关联度分析

本项目产品为重组人胰高血糖样肽-1(GLP-1)类似物,主要用于糖尿病及
肥胖症的治疗。Novo Nordisk(诺和诺德)研发的利拉鲁肽(Liraglutide)在 2010
年首次批准用于 2 型糖尿病的治疗,2014 年 12 月 FDA 将该药物的治疗领域扩
大到肥胖症领域,宣布批准更高剂量的利拉鲁肽(商品名 Saxenda)用于慢性体
重管理。该药物被批准用于体重指数(BMI)超过 30 的成年人或 BMI 超过 27
且至少有一种体重相关疾病(如高血压、2 型糖尿病或胆固醇升高)的成年人。
2017 年 12 月,FDA 批准诺和诺德公司的降糖药索玛鲁肽(Semaglutide)上市,
该产品除适用于 2 型糖尿病患者外,也可用于肥胖症治疗。根据其Ⅱ期临床研究
数据,近 2/3 的成年非糖尿病肥胖患者在每天注射索马鲁肽后可减轻至少 10%的
体重。2017 年 11 月,诺和诺德宣布开始索玛鲁肽用于减肥适用症的 III 期临床
研究,目标是提高减肥药的治疗标准,希望索玛鲁肽能平均降低至少 15%的体重。

瘦身纤体是非手术类医疗美容的主要项目之一,本项目研发产品为 GLP-1
类似物,在治疗肥胖症方面具有显著效果,可以满足肥胖患者减肥瘦身的需要,
在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等可得到广泛应用。因此,本项目的实施是建立在公
司现有主营业务基础上,依托雄厚研发实力,结合未来市场发展需求对现有产品
的延伸。项目的实施能够优化产品结构,增加技术储备,提高产品附加值,开拓
新的利润增长点。

5、项目投资方案概述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规划主要为建设一个基因重组蛋白药物生产车间以及其他辅助设施。
将建设符合 GMP 标准的基因重组蛋白药物生产中心,主要包括 1 条 2000L 的原
液生产线和 1 条配套冻干粉线,及 1 条卡式瓶灌装生产线,同时配套 QC 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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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区及公用工程等。

(2)项目投资进度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38 个月,包括筹备、施工、试生产等阶段。项目建设进
度如下表所示:

T1 T2 T3 T4
项目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项目立项
施工图设计
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施工建设
试生产、工艺验证


(3)项目投资概算

序号 名称 金额(万元) 投资比例
1 建设投资 12,640.00 79.00%
1.1 建筑工程及设备费用 12,480.00 78.00%
1.1.1 建筑工程 2,880.00 18.00%
1.1.2 设备购置 9,600.00 60.00%
1.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60.00 1.00%
2 预备费用 800.00 5.00%
3 流动资金 2,560.00 16.00%
4 项目总投资(1+2+3) 16,000.00 100.00%

①建筑工程费

序号 名称 金额(万元)
1 主体工程费用 2,618.30
1.1 生产车间 1,043.30
1.2 QC(质量控制)实验室 450.00
1.3 原料药冷库 375.00
1.4 成品冷库 375.00
1.5 危险品仓库 375.00
2 公用工程 26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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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金额(万元)
2.1 电力工程 65.40
2.2 给水工程 34.00
2.3 排水工程 31.40
2.4 消防工程 39.30
2.5 通风空调工程 60.20
2.6 其他 31.40
3 建筑工程费用合计 2,880.00

②设备购置费

设备费用总计 9,600 万元,主要包括生产设备、设施设备(动力、工艺能源
设备设施、污水处理等)及检验设备。(4)本项目所涉及的土地和房屋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平谷区马坊工业园区 E19-04A 地块,在公司自有
的土地和厂房实施,其中土地系通过招拍挂程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厂
房按照现行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施工、装修和安装配套设备,为本
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上述土地与厂房均由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取得或购
建,无需动用本项目募集资金。

(4)产能消化能力

“基因重组蛋白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十年运营期产品产能及销售收入
预测如下:

年份
项目
1 2 3 4 5 6 7 8 9 10
生产负荷 30% 55% 70% 85%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产量
40.07 73.46 93.50 113.53 133.57 133.57 133.57 133.57 133.57 133.57
(万支)
销售收入
16,429 30,120 38,334 46,549 54,764 54,764 54,764 54,764 54,764 54,764
(万元)

根据 2016 年《柳叶刀》医学杂志发布的《全球成年人体重调查报告》,中
国肥胖人口约 8,960 万,已位居世界首位。2015 年 6 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
的《中国居民营养与慢性病状况报告(2015 年)》显示,全国 18 岁及以上成
人超重率为 30.1%,肥胖率为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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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重组蛋白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产品为重组人胰高血糖样肽-1
(GLP-1)类似物,主要用于糖尿病及肥胖症的治疗,该项目达产后的产能为
113.57 万支/年。中国肥胖人群数量巨大,且目前尚无在中国取得药品批文的
针对肥胖适应症的 GLP-1 药物,项目未来投产后不存在产能消化问题。

(5)环保情况

本项目实施后可能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相关
环保设施预计投资额 204 万元。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针对“基因重组蛋白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书进行了审查,并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出具了《关于基因重组蛋白研发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京环审[2019]38 号)。


(四)注射用 A 型肉毒毒素研发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已于 2018 年 9 月与韩国 Huons Co., Ltd.公司签订 A 型肉毒毒素产品在
中国的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约定,Huons 授权爱美客在中国区域内进口、注册和
经销其生产的 A 型肉毒毒素产品,爱美客负责完成该产品在中国的临床试验及
注册申请。本项目拟投资 1.2 亿元。

2、项目必要性

(1)把握市场需求的需要

肉毒毒素目前已经成为医疗美容药品中使用最广泛的药品之一,具有巨大的
市场空间,但目前国内批准上市的肉毒毒素产品仅有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生产的
衡力和美国艾尔建生产的保妥适(Botox),占据国内绝大部分市场份额,但仍
难以满足国内庞大的医疗美容市场需求。因而,新进入者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

(2)补充和扩展现有产品线,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的需要

随着医疗美容行业市场规模的不断增长,消费群体不断扩大,市场需求也更
加多样化,产品推陈出新的速度将更快。因而,公司必须加大在医疗美容方向的
投入,不断开发新产品以顺应行业市场发展趋势,满足更多消费者需求的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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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稳固自身在医疗美容领域的领先地位。

本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是公司现有产品线的补充和扩展。通过开
发新产品,切入新市场,形成新的营业收入来源和利润增长点,增加公司盈利来
源,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3、项目可行性

公司已于 2018 年 9 月与韩国 Huons 公司签订 A 型肉毒毒素产品在中国的合
作协议。根据协议约定,Huons 授权爱美客在中国区域内进口、注册和经销其生
产的 A 型肉毒毒素产品。

Huons 公司为韩国知名制药及医疗器械企业,成立于 1965 年,并于 2006 年
在韩国证券交易所上市(KOSDAQ:084110),主营业务为药品、医疗器械、化
妆品、健康食品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研发的 A 型肉毒毒素产品 Hutox
已于 2019 年 4 月在韩国取得产品注册证书。

公司是首家取得国家药监局批准用于面部软组织修复的注射用透明质酸钠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的国内企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拥有五个获国家药监
局批准的 III 类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类产品,为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的同类产品最
多的企业。公司拥有丰富的研发创新、临床试验及产品注册经验,为本项目的开
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技术支撑。此外,公司现有产品的应用市场为医疗美容领
域,经过多年运营,积累了一批优质的客户资源,并与客户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
作关系,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市场基础。

4、与现有主营业务、核心技术的关联度分析

公司现有产品为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医疗美容领域。肉
毒毒素作为医疗美容药品,市场发展前景良好,是公司现有产品线的扩展和补充,
并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医疗美容行业的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

5、项目投资方案概述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为该产品在中国的临床试验及注册审批,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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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期准备阶段

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立项准备、市场调查、人员启动等,其
中:立项准备包括项目筛选、可行性研究及论证、立项与计划等;市场调查包括
产品市场现状及前景调查,通过电话调研、专家调研及实地调研等方式,对产品
治疗领域、市场容量、适用人群、竞争对手等进行详细了解与分析;人员启动主
要指团队组建,包括项目经理、注册事务部、医学事务部、研发部、应用研发部
等人员的招聘、启动工作。

2)临床前研究阶段

临床前研究主要包括技术转换,技术论证,药效、药理、毒理研究和临床试
验审批。

技术转换:包括技术信息的整理搜集以及信息的转化,通过线下、线上方式
在国内外医学相关数据库进行文献资料检索、分析,并对获取资料进行翻译,编
写文献综述,确保前期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高学术水平。

技术论证:针对在研品关键技术步骤进行技术要求的复核再开发工作,验证
技术流程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确保内控质量标准的精准可靠;全面分析原研对照
品的质量规格并与在研品进行一致性比较;最后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对质
量标准进行最终复审并出具合格证明。

药效、药理、毒理研究:对在研品的药效、药理、毒理进行研究,重点关注
药物的稳定性、安全性等试验及评价,撰写申报临床资料。

临床试验审批:递交临床申报资料,现场核查并抽样,药检所样品检验并质
量标准复核,药审中心技术审评,药品注册司审核,国家局批准,获得药物临床
试验批件等。

3)临床研究阶段

获得临床试验批件后,项目进入临床研究阶段,主要包括临床Ⅰ期试验、Ⅱ
期试验和Ⅲ期试验。

临床试验阶段工作主要包括撰写研究者手册和药品说明书(草案),试验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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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筛选,具体方案讨论,确定其他参试医院和研究者,准备临床试验药品,准备
试验用物品、印刷品,研究单位申请伦理委员会的批文,临床启动会议准备及获
得“登记号”,试验启动、执行试验和监察,试验总结、报告、图谱递交等。

4)注册审批阶段

注册审批阶段工作内容主要包括递交申报资料,省局现场检查(抽样 3 批),
药检所检验,药审中心技术审评,国家局批准,药品认证中心动态现场检查,获
得药品批准文号和注册证。

(2)项目合作情况

1)合作方具体情况

本项目合作方为韩国 Huons 公司,是韩国知名制药及医疗器械企业,成立于
1965 年,并于 2006 年在韩国证券交易所上市(KOSDAQ:084110),主营业务
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健康食品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合作方式及双方权利义务

根据公司与 Huons 签订的协议,爱美客将负责其 A 型肉毒毒素产品在中国
区域内的临床试验及注册申请,Huons 将提供其所拥有的一切必要技术信息,双
方将为获取中国药监局的产品注册证通力合作,完成一切必要的任务与职责。

(3)项目投资进度

本项目建设工期为 65 个月,包括前期准备工作、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及
注册审批等阶段。项目建设进度表如下所示:

T1 T2 T3
项目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立项准备
前期准
市场调查
备阶段
人员启动
技术转换
临床前
研究阶 技术论证
段 药效、药理、
毒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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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 T2 T3
项目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临床试验审

临床 I 期
临床研
临床 II 期
究阶段
临床 III 期

(接上表)

T4 T5 T6
项目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临床研究阶段 临床Ⅲ期
注册
注册审批阶段
审评


(4)项目投资概算

序号 名称 金额(万元) 比例
1 前期准备阶段 1,200.00 10.00%
2 临床前研究阶段 3,800.00 31.67%
3 临床研究阶段 5,000.00 41.67%
4 注册审批阶段 2,000.00 16.67%
项目总投资 12,000.00 100.00%


(5)产能消化能力

“注射用 A 型肉毒毒素研发项目”主要与韩国 HUONS 公司进行合作,发
行人作为其 A 型肉毒毒素产品的中国独家经销商,负责在中国开展该产品的临
床实验申请和临床试验,并在获批后在中国独家代理销售该产品,代理期间为
10 年。该项目为研发项目,不涉及生产环节,不存在产能消化问题。

(6)本项目所涉及的土地和房屋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平谷区马坊工业园区 E19-04A 地块,在公司自有
的土地和厂房实施,其中土地系通过招拍挂程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厂
房按照现行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施工、装修和安装配套设备,为本
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上述土地与厂房均由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取得或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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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无需动用本项目募集资金。

(7)环保情况

该项目不涉及生产环节,对环境不存在不利影响。


(五)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为基于公司现有的销售网络及产品市场特点,加强对国内的市场
建设,项目规划在北京、成都、南京、广州、杭州、西安设立六个营销中心,统
筹管理公司的营销及销售业务,加强公司的培训服务能力,满足公司快速发展需
要。本项目总投资规模 1.50 亿元。

2、项目必要性

(1)加强培训服务的需要

公司通过定期举办各种培训的方式,向客户及其执业医师传授产品使用经验
和技巧,以促进客户对公司产品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同时提高客户机构、执业医
师和最终消费者的满意度。公司通过上述方式巩固和加强客户关系,从而促进公
司产品的销售。随着公司新产品的上市销售以及销售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需要
相应加强培训服务为销售业务提供配套支持。

(2)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

随着公司现有产品的产能提升,以及新产品的不断推出,公司未来培训服务
及市场推广的需求不断扩大,现有培训及市场推广规模将难以满足公司快速发展
的需求。

3、项目可行性

(1)公司拥有精英销售团队和丰富的营销经验

公司销售部由业内具有丰富营销经验的精英团队组成,营销团队的成员大多
有医疗美容行业专业背景,有丰富的行业销售经验。同时,公司定期组织销售人
员培训,帮助营销人员掌握产品的功能和特性、了解行业发展趋势和政策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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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销售人员在营销工作中的高度专业性,得到了客户和合作伙伴的高度认可。

公司具备良好的营销基础,营销部门组织架构明晰,职责明确,营销团队运
作高效,并取得了良好的营销业绩。公司高素质的销售团队及丰富的营销经验,
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基础。

(2)强大的优质客户资源

经过多年运营,公司积累了一批优质的客户资源,涵盖大型连锁非公立医
疗机构、三甲医院等,为医疗机构提供从产品到服务的全面解决方案,以服务
拉动公司销售。项目公司与客户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为公司树立了良
好的品牌形象,为公司未来持续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营销网络建设实施
提供了充分的客户资源保障。

4、与现有主营业务、核心技术的关联度分析

本项目旨在通过进一步加强对客户及其执业医师的培训,增加公司品牌建设
投入,加强对客户的使用培训和营销支持,以促进产品推广,拓宽销售渠道。本
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和商业模式,并将大幅提高公司的营销
推广能力和整体竞争力。

5、项目投资方案概述

(1)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在全国选择区域医疗美容机构多、辐射能力强、现有营销网络覆盖的 6
个城市成立营销中心,管理区域内的营销培训展示相关工作。规划设立地点为北
京、成都、南京、广州、杭州、西安。

营销中心的主要功能为:①作为产品应用、运营方案等的培训基地。公司将
定期举办各种培训,向客户及其执业医师传授产品使用经验和技巧,以提高客户
对公司产品的理解和运营思路。②营销网络建成后,将通过产品陈列展示、试听
演示、人工讲解等多种方式对公司产品进行全方位的展示,以达到产品宣传的目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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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进度

本项目建设工期为 24 个月,包括前期准备工作、营销服务中心注册,办公
场地选址、装修,软硬件设备选型,设备采购、软硬件安装调试,人员招聘培训,
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工作。项目建设进度表如下所示:

T1 T2
序号 项目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1 前期准备
2 场地选址
3 场地装修
4 软硬件、设备等选型
5 设备采购、运输,软硬件安装调试
6 人员招聘培训
7 中心试运行、竣工验收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1.5 亿元,包括场地租赁及装修、设备配置、团队建设、活动
推广及流动资金等,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1 建设投资 10,871.60 72.48%
1.1 办公场地租赁及装修费用 7,634.00 50.89%
1.2 设备购置费 3,237.60 21.58%
2 团队建设费 2,160.00 14.40%
2.1 人员薪酬 1,980.00 13.20%
2.2 人员培训费 180.00 1.20%
3 活动推广费 1,218.40 8.12%
3.1 品牌学术推广 609.20 4.06%
3.2 培训会议推广 365.50 2.44%
3.3 线上培训和推广 243.70 1.62%
4 流动资金 750.00 5.00%
合计 15,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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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选址

项目在全国选择区域医疗美容机构多、辐射能力强的 6 个城市成立营销中
心,并以租赁方式配置相应办公场所,购置相应办公设备,充实相应人员,开展
区域相关营销培训展示工作。规划设立地点为北京、成都、南京、广州、杭州、
西安,辐射全国区域范围。

(5)环保情况

该项目不涉及生产环节,对环境不存在不利影响。


(六)智能工业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将通过配备相关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及运营人员,为公司所有关键
业务建立信息管理平台,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决策能力和抗风
险能力。项目总投资金额 8,000 万元。

2、项目必要性

(1)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智能工业管理平台的建设有利于帮助公司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益,提
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随着生物医用软组织修复材料行业企业竞争日益加剧,越
来越多的企业通过高效的流程管理、客户管理、运营管理、研发设计管理等来提
升企业的运营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提高企业的研发水
平。因此,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

(2)有助于提升公司提升综合管理水平

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对于集团化管控、多元化发展、协同化办公以
及精细化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亟需通过实施信息化战略,建立一套与公司发
展相匹配的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公司业务流程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通过
本项目,公司将升级生产线管理软件,增强生产线的管理能力;加强实验室管理,
提升产品研发能力和扩充公司产品线。同时,开展基于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包
括知识推广、培训、互动等一系列功能的客户服务,拓展公司的客户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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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获得用户反馈,不断完善产品体系,使客户获得更优质的服务。

3、项目可行性

智能工业管理平台的建设和升级采取外采和内部开发相结合的模式,外采系
统将委托具有成熟经验的专业系统开发公司执行,公司将派遣具有相关经验的内
部人员紧密跟踪。

自主开发的系统主要是营销推广平台、供应链系统和门户系统。公司拥有一
支具有丰富营销及行业经验的精英团队。团队成员对行业有深入的了解,不仅深
谙公司和行业营销流程、策略,能够很好的理解相应系统的需求,而且也有具备
丰富营销推广、供应链系统开发等经验的技术人才队伍,为公司自主开发系统提
供了重要支撑。

4、与现有主营业务、核心技术的关联度分析

本项目将通过建立信息管理系统,优化公司业务流程。本项目的实施不会改
变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和商业模式,并将大幅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和核心竞争
力。

5、项目投资方案概述

(1)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规划在未来四年内,通过配备相关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及运营人员,
建立为公司所有关键业务流程服务的信息管理平台,包括集团财务系统、人力资
源管理系统、企业门户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营销推广平台、供应链系统、
生产执行系统、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产品研发系统、全面预算系统、费控系统、
数据仓库管理系统、通用报表系统、知识管理系统、项目管理系统、OA 系统、
单点登陆系统、视频系统及决策系统,通过信息化管理优化所有关键业务流程,
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决策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项目投资将在建设期内按照项目计划进度分阶段投入,具体分为五期实施:

项目阶段 项目建设内容
集团财务系统(升级)、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建设)、合并报表系统(建
一期项目建设
设)、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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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阶段 项目建设内容
生产执行系统(升级)、仓库管理系统(升级)、主数据管理系统(建
设)、ERP 系统(升级)、产品研发系统(建设)、供应商协同(建设)、
二期项目建设
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升级)、资金管理系统(建设)、全面预算系统(建
设)、费控系统(建设)
ERP 系统(升级)、产品研发系统(升级)、供应商协同(升级)、客
三期项目建设 户关系管理系统(升级)、资金管理系统(升级)、全面预算系统(升
级)、费控系统(升级)
四期项目建设 企业门户系统(升级)、决策支持系统(建设)
五期项目建设 以上系统的升级改造


(2)项目投资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 47 个月,由于建设周期较长,采用迭代分期实施,每期规划
依据总体规划,并在每期规划前根据实际进展情况进行修正和调整。项目实施进
度如下所示:

建设期第一年 建设期第二年 建设期第三年 建设期第四年
项目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项目总体规划
项目一期规划
一期规划实施
项目二期规划
二期规划实施
项目三期规划
三期规划实施
项目四期规划
四期规划实施
项目五期规划
五期规划实施


(3)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规划总投资 8,000 万元,包括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实施费用、维护费
用、人员启动费及流动资金,具体总投资估算表如下所示: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1 软件系统及实施费用 3,870.0 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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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2 硬件设备 400.0 5.00%
3 维护费用 1,186.0 14.83%
4 人员启动费 1,924.0 24.05%
4.1 人员薪酬 1,880 23.50%
4.2 人员培训费 44.00 0.55%
5 流动资金 620.0 7.75%
合计 8,000.0 100.00%


(4)环保情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智能工业管理平台的建设,对环境不存在不利影响。


(七)注射用基因重组蛋白药物研发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为注射用重组基因蛋白生物药的研发,对注射用重组基因蛋白的
发酵、纯化等生产工艺构建、工艺放大验证、质量标准确证等作重点研究,完成
生物药类产品在动物体内安全有效性及应用于人体内临床 I 到 III 期的有效性及
安全性验证研究,以达到向国家药监局递交注册申请的要求。项目总投资额 3.04
亿元。

2、项目必要性

(1)广阔的市场前景

本项目产品为基因重组蛋白药物重组人胰高血糖样肽-1(GLP-1)类似物,
主要用于糖尿病及肥胖症的治疗。2014 年 12 月 FDA 批准将 Novo Nordisk(诺
和诺德)研发的利拉鲁肽(Liraglutide)的治疗领域扩大到肥胖领域。根据 2016
年《柳叶刀》医学杂志发布的《全球成年人体重调查报告》,中国肥胖人口约
8,960 万,已位居世界首位。该产品需求将保持稳定快速增长,具有良好市场前
景。

(2)补充扩展研发储备

通过研发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生物医药产品,公司能够积累相关研发生产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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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增加公司未来盈利来源,以形成新的营业收入来源
和利润增长点。

3、项目可行性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成立子公司诺博特生物,主要为基因重组蛋白药物重组
人胰高血糖样肽-1(GLP-1)类似物产品的研究及开发。诺博特生物的核心研发
人员 Qinheng Huang(黄钦恒)曾任职于马萨诸塞州塔夫茨大学医学院新英格兰
医学中心糖尿病研究室博士后、讲师;辉瑞制药公司(Pfizer,原惠氏 Wyeth)
资深研究员、首席研究员;北京诺和诺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糖尿病生物学部首席
研究员、糖尿病并发症研究中心资深顾问等,拥有丰富的糖尿病生物医药行业经
验。此外,诺博特生物的核心技术人员均拥有多年重组蛋白药物研发及规模化生
产经验。诺博特生物目前已完成原研药的质量研究及样品小试,正在进行临床前
的样品中试及动物安全性评价,预计将于 2020 年进行产品的临床申报。

发行人在技术研发等方面积累了核心竞争优势,能够为本项目产品的研发提
供大力的支持,有效降低相关风险,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4、与现有主营业务、核心技术的关联度分析

瘦身纤体是非手术类医疗美容的主要项目之一,本项目研发产品为重组人胰
高血糖样肽-1(GLP-1)类似物,在治疗肥胖症方面具有显著效果,可以满足肥
胖患者减肥瘦身的需要,在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等可得到广泛应用。因此,
本项目的实施是建立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基础上,依托雄厚研发实力,结合未来
市场发展需求对现有产品的延伸。项目的实施能够优化产品结构,增加技术储备,
提高产品附加值,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

5、项目投资方案概述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为注射用重组基因蛋白药物的研发,具体内容如下:

1)生产工艺放大及验证生产

进行原料药和制剂临床申报的样品生产及相关工艺验证、清洁验证、设备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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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及改造;针对关键技术步骤进行技术要求复核、分析原研对照品质量标准并与
在研品进行一致性对比。

2)动物体内药效、药理、毒理研究

充分了解在研药物在体内的药物效果、安全药理作用、毒理作用并与原研对
照品进行全面比较;针对本在研品的作用特性,着重关注其对呼吸系统、心血管
系统、中枢/周围神经系统的药物作用和安全性评价。

3)临床批件申报

制定临床开发计划、风险管理计划并完成临床研究相关资料撰写等。与国家
药品审评中心(CDE)沟通、组织召开 IND 申报前沟通会议,并配合 CDE 意见,
完善并收集整理申报临床研究批件阶段所需资料后,上报 CDE 审批。

4)临床研究

包括临床Ⅰ期试验、Ⅱ期试验和Ⅲ期试验,临床试验阶段工作主要包括撰写
研究者手册和药品说明书(草案),试验基地筛选,具体方案讨论,确定其他参
试医院和研究者,准备临床试验药品,准备试验用物品、印刷品,研究单位申请
伦理委员会的批文,临床启动会议准备及获得“登记号“,试验启动、执行试验
和监察,试验总结、报告、图谱递交等。

(2)项目投资进度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76 个月,项目建设进度如下表所示:

T1 T2 T3
项目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生产工艺放
生产工
大及验证
艺放大
三批临床批
及验证
生产
生产阶
质量标准复

核检验
动物体 实验设计及
内药 预实验
效、药 正式试验
理、毒 数据整理及
理研究 实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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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 T2 T3
项目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阶段

临床批 资料准备
件申报 申报沟通及
阶段 批件获取
临床研 临床 I 期
究阶段 临床 II 期

(接上表)

T4 T5 T6 T7
项目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临床研 临床 II 期
究阶段 临床 III 期


(3)项目投资概算

序号 名称 金额(万元) 比例
1 生产工艺放大及验证生产 4,200.00 13.82%
2 动物体内药效、药理、毒理研究 1,900.00 6.25%
3 临床批件申报 800.00 2.63%
4 临床研究 20,500.00 67.43%
5 流动资金 3,000.00 9.87%
项目总投资 30,400.00 100.00%


(4)环保情况

该项目不涉及生产环节,对环境不存在不利影响。


(八)去氧胆酸药物研发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为建立去氧胆酸化药研发平台,对合成去氧胆酸原料药进行工艺
放大研究,对去氧胆酸注射剂进行制剂开发和转换、建设产品质量标准平台,完
成临床前化学药品药效、药理、毒理研究,完成该产品临床 I 到 III 期试验研究,
启动该药物注册申请。项目总投资额 2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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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必要性

(1)推动国内医疗美容技术的创新

近年来,超重(BMI≥25)与肥胖(BMI≥30)已经成为全球各国共同面对
的公共卫生难题。脂肪堆积不仅影响外观,对人体健康也受到威胁,因此塑形美
容越来越受到欢迎。本项目产品为去氧胆酸注射液,为局部软组织代谢产品,有
助于推动国内局部软组织代谢治疗手段的创新和优化,从而推动国内医疗美容行
业新技术手段的发展。

(2)补充扩展研发储备

通过研发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减肥药物产品,公司能够积累相关研发生产技
术,丰富公司研发储备,进一步扩展补充公司现有的医疗美容产品线,优化产品
结构,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

3、项目可行性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成立子公司融知生物,主要从事医疗美容相关药品的研
究及开发。融知生物的核心技术人员均拥有多年的药物研发和规模化生产经验,
目前已完成该产品原料药的合成工艺开发、小试和质量标准建立,正在进行制剂
的开发小试以及药物临床前样品中试及动物安全性评价研究,预计将于 2020 年
进行产品的临床申报。

本项目产品和目前发行人主营产品同属于医疗美容领域,发行人在技术研
发、销售渠道、客户资源、国际市场拓展等方面积累了核心竞争优势,能够为本
项目产品的研发提供大力的支持,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并推动国内医疗美容行
业新技术手段的发展。

4、与现有主营业务、核心技术的关联度分析

本项目研发产品为去氧胆酸注射液,用于局部软组织代谢,在医疗机构、医
疗美容机构等可得到广泛应用。因此,本项目的实施是建立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
基础上,依托雄厚研发实力,结合未来市场发展需求对现有产品的延伸。项目的
实施能够扩展产品线,增加研发技术储备,提高产品附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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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投资方案概述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为去氧胆酸化学药物的研发,具体内容如下:

1)技术开发和转换阶段

主要包括药物制剂的技术开发、原料药和制剂的生产转换验证工作、原研药
质量标准比对工作等。

2)药效、药理、毒理研究

充分了解在研品在动物体内的药理作用、药物代谢、安全药理作用、毒理代
谢、局部刺激、局部/全身过敏、溶血等体内安全性指标;明确在研品在体内的
药物效果、毒理作用并与原研对照品进行全面比较。

3)临床试验审批

制定临床开发计划、风险管理计划并完成临床研究相关资料撰写等。与国家
药品审评中心(CDE)沟通、组织召开 IND 申报前沟通会议,并配合 CDE 意见,
完善并收集整理申报临床研究批件阶段所需资料后,上报 CDE 审批。

4)临床研究

包括临床Ⅰ期试验和Ⅲ期试验,主要包括撰写研究者手册和药品说明书(草
案),试验基地筛选,具体方案讨论,确定其他参试医院和研究者,准备临床试
验药品,准备试验用物品、印刷品,研究单位申请伦理委员会的批文,临床启动
会议准备及获得“登记号“,试验启动、执行试验和监察,试验总结、报告、图
谱递交等。

(2)项目投资进度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60 个月,项目建设进度如下表所示:

T1 T2 T3
项目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技术开 原料药生产
发和转 转换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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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 T2 T3
项目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换阶段 制剂生产转
换验证
稳定性研究
质量标准对
比研究
动物体 实验设计及
内药 预实验
效、药 正式试验
理、毒
理研究 数据整理及
阶段 实验报告
临床批 资料准备
件申报 申报沟通及
阶段 批件获取
临床研
临床 I 期
究阶段

(接上表)

T4 T5
项目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临床研究
临床 III 期
阶段

(3)项目投资概算

序号 名称 金额(万元) 比例
1 生产工艺放大及验证生产 4,000.00 20.00%
2 动物体内药效、药理、毒理研究 1,600.00 8.00%
3 临床批件申报 600.00 3.00%
4 临床研究 13,800.00 69.00%
项目总投资 20,000.00 100.00%


(4)环保情况

该项目不涉及生产环节,对环境不存在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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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趋势、自身经营特点、财务状况以及业务发展规划
等是经营情况,拟使用募集资金中的 6 亿元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项目必要性

(1)公司经营规模逐步扩大,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规模迅速增长,业务和人员规模的不断加大使得公司对
日常运营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因此公司需补充一定规模的流动资金以保障公司
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

(2)公司技术开发对流动性资金有较大需求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生物医用软组织修复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致力于
医疗美容、外科修复以及代谢疾病治疗等领域的生物医用材料及生物医药产品的
创新。公司需要通过持续的技术研发投入以保证竞争优势,未来公司为了维持技
术优势,可预见公司的技术开发费用会持续增加,公司需要更多的流动资金以应
对未来的技术研发的资金需求。


三、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安排
发行人已经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
更、监督与信息披露等事项作了详细的规定。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
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并接受保荐机构、开户
银行、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督。


四、发行人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2018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第十六次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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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认为: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数额与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
理能力等相适应,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公司能够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1、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逐年保持着高速增长。公司目前亟需扩大生
产规模,改善研发条件,推进新产品的研发创新与转化,提高公司的信息化水平
及管理运营效率,加强营销和市场推广力度,以把握市场机遇,提高公司的持续
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

2、与公司财务状况相适应

根据公司目前的发展增速,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财务状况相
适应。公司盈利能力较强,业务扩展较快,对募集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募集资金
到位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董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能够有效支持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实施。

3、与公司技术水平相适应

公司致力于医疗美容、外科修复以及代谢疾病治疗等领域生物医用材料及生
物医药产品的创新,凭借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和销售服务网络,与客户建立了长
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在管理水平、技术水平、人才储备、质量控制、服务
能力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技
术基础。

4、与公司管理能力相适应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逐步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和内部
控制制度,并不断完善和健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管理能力相适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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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运用对主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总股本及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成功后,一方面,公司总股本将增加,使得公司的资本规模增加;
另一方面,公司股本结构将进一步向多元化方向发展,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股权结
构,促使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2、对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度增加,公司每股净资产也将
得到相应提高。


(二)对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将进一步完善,营业
收入和利润将继续保持增长趋势。同时,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将
显著增加。从短期来看,由于从募集资金到位至投资项目投产需要一定的建设期,
净资产收益率会有一定幅度的降低;从中长期来看,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
产,净资产收益率将逐步提升。此外,在募集资金投入后,年增加折旧及摊销费
用将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产生后,产生
的效益将能够消化年折旧及摊销费用的增加。


六、保荐机构、律师关于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
意见

(一)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未改变发行人现有生产经
营模式。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巩固和提升,募集资金的数额
和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及未来
资本支出规划等相适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投资管理、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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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对股份
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投资管理、
土地、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
对股份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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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股份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存在法律障
碍。




七、未来发展规划

(一)发行当年及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

公司秉承“以创新为先导,以提高生活品质、提升生命质量为目标,打造民
族品牌”的理念,立足于生物医用材料和生物医药的研发和产品转化,把公司打
造成医疗美容、外科修复以及代谢疾病治疗等领域内技术领先、产品具有国际竞
争力的知名企业。

公司将以本次发行上市为契机,以公司的发展战略为导向,结合自身具体情
况,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完成现有产品的优化升级及产能扩大,产业
化新技术产品实现产品种类的拓展,同时在研发、营销、生产和人力资源方面,
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持续保持公司在生物医用材料领域的领先地位。

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目标是:以生物医用材料领域和生物医药的产品创新为
研发重点,以医疗美容、外科修复以及代谢疾病治疗等领域的应用为目标市场,
巩固和提高技术产品优势,加强营销网络建设,在已有核心技术的基础上进一步
拓展并丰富产品线,优化产品结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竞
争优势和领先地位。


(二)实现发展规划的具体措施

1、研发规划

公司作为国家“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牵头单位之一,依托生物可降解新材
料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坚持新型生物医用材料的前沿研究,保持公司在软组织修
复领域的领先地位。公司将建立现代化的研发中心,引进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水
准研发能力的高科技人才,构建国际化研发平台,加大研发费用投入,加速探索
新产品应用的转化,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产品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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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创新转化研发中心及新品研
发建设项目”、“注射用基因重组蛋白药物研发项目”、“基因重组蛋白研发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注射用 A 型肉毒毒素研发项目”以及“去氧胆酸药物研
发项目”将实现公司新产品的研发创新与转化,增加产品品类,创造新的利润增
长点,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2、营销规划

坚持客户至上的营销理念,以客户体验为营销场景,通过营销组织模式的
不断创新,创造和满足客户对美丽健康生活向往的增长需求。公司以直销为主,
可以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未来计划发挥公司的管理优势,进一步强化直销网络,
合理布局,发挥协同优势。公司通过“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设立营销
中心,加强对国内的市场建设,扩大产品和品牌的市场认知度,深化与医疗机
构和医师群体的培训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扩大市场份额。

3、产能扩充规划

随着医疗美容市场的不断扩容,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在未来可预见的时间内将
持续增长。公司拟立足于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系列产品的竞争优势,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中的“植入医疗器械生产线二期建设项目”将大幅提高公司现有产品和
未来其他获批新产品的生产能力,缓解产能瓶颈,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
品品质,从而保障公司在行业的竞争力。

4、人力资源开发管理规划

公司积极倡导创新和谐、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为人才的培育与发展提供良
好的环境,对人才具有较强的凝聚力。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和
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对优秀人才的需求将不断增加。公司将通过内部培养
和外部引进并举的方式,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制度,制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激励
计划,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的必要保障。


(三)拟定发展规划的假设条件和实施规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

1、拟定发展规划的假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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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宏观经济、政治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状态,未出现对公司发展有
重大影响的不可抗力因素;

(2)公司所处行业处于正常发展状态,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所遵循的国家及
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政策等无重大变化;

(3)公司现有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继续保持稳定;

(4)公司本次发行成功,募集资金及时到位,拟投资项目能够如期完成并
产生预期效益;

(5)无其他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不可预计因素。

2、实施发展规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资金短缺是公司实施上述计划面临的主要困难。如果
不能顺利募集到足够的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无法按计划建成使用,公
司无法较快地形成规模效益,上述发展计划亦较难如期实现。


(四)实现发展规划拟采用的方法或途径

公司将以本次发行为契机,重点在研发、市场推广、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等方
面进行资源整合,以确保发展规划的实现。

1、加强研发投入和营销推广

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培养研发人才,推动在研项目的产品转化;通过实施培
训支持和市场推广项目,深化与医疗机构和医师群体的沟通交流,扩大公司产品
和品牌的市场认知度。

2、完善人力资源开发管理

注重人才的“选、用、育、留”机制,在加强关键人才的引进、培养的基础
上,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人才选择标准和人力资源培训体系,从薪酬
福利、职业发展、组织氛围、支持机制等多方面完善人力资源开发管理。

3、有效使用募集资金

发行人若本次发行成功,将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组织募集资金投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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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实施,推动主营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


(五)公司发展规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1、公司现有业务是未来发展规划的基础

公司是国内生物医用软组织修复材料领域的创新型领先企业。公司立足于生
物医用材料的研发和转化,致力于重组蛋白和多肽等生物医药的开发。自成立以
来,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研发为核心,不断进行科研投入和
创新,在技术研发、销售渠道、客户资源、国际市场拓展等方面积累了核心竞争
优势。公司上述发展规划的拟定,是建立在现有业务基础上的,是根据公司多年
经营运作的经验制定的,未来发展规划的实现需建立在充分利用公司现有技术优
势、产品创新、市场营销能力、人才资源、管理经营能力和品牌知名度的基础上,
会对公司未来的持续健康发展起到较强的指导作用。

2、公司发展规划是对现有业务的延伸与拓展

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目标是现有业务的提升和拓展,发展规划的实施围绕着
目前的主营业务和核心领域,积极拓展延伸公司产品结构、业务模式,提高公司
的自主创新能力,为公司持续推出新产品、提高市场占有率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同时,通过资本运作、人力资源等规划,引进高素质、多层次复合人才,积极扩
张公司规模、壮大公司的团队、提升管理能力,从而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公司承诺,公司将在上市后通过定期报告等形式,持续公告上述规划实施和
目标实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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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一、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情况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明确
规定了股东的权利及履行相关权利的程序。此外,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强化对
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
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了保护投资者的内部约束机制。


(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水平,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将于公司上
市交易之日起实施。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
露信息。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
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招股意向书、募
集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使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得公司信息
的权利,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二)投资者享有资产收益权利的保障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原则上应每年至少进行一
次利润分配。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提出分红建议和制订利润分
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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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提出的分红建议和制订的利
润分配方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
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具体利润分配政策详见本招股书―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
―十三、股利分配情况‖相关内容。


(三)投资者参与重大决策的保障

《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了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该范围内的事项,公司均将
通过召开股东大会的方式进行审议。投资者可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参与公
司重大决策。

公司股票依法上市后,公司还将根据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
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公司每年定期召开股东大会,投资者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质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就股东的
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和说明。


(四)投资者选择管理者权利的保障

《公司章程》就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作出如下规定:

1、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2、董事、监事的提名程序为:(1)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 3%以上的股
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议案。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
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监事候选人的提名议案;(2)监事会中的职
工代表监事通过公司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主形式选举产生;(3)
独立董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应该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3、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
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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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
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认真执行上述各项制度,投资
者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得到了充分
保障。公司成立以来,不存在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侵害其他投资者
合法权益的情况。


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发行前后股利分
配政策的差异

(一)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2019 年 3 月,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爱美
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
年的分红规划〉的议案》,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
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不得损害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1、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
求情况拟定。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现金分红的
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对
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
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
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
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董事会做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方案中不包含现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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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方式的预案,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方案中不包
含现金分配的理由,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当年未分配利润将用
于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所需。

(3)公司根据经营情况、投资计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
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
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对现金分
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时,董事会应对调整或变更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
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股东大会召开前通过多
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充分
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
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
决通过。

(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6)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
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
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2、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1)分配原则: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
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分配方式: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
润分配,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现金分红方式优先于股票分红方式。

(3)分红周期:公司原则上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
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和特别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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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4)现金分红条件: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在
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若存在以下
影响利润分配事项,当年度公司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1)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
资产负债率超过 60%;2)非经常性损益形成的利润、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本
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不得用于现金分红;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
购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4)公司未来十
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的 30%。

(5)现金分红的比例: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每连续三年以
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董事会应当综
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
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
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
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4)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
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6)股票分红条件: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状况,在保证
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
同步,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
因素出发,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信息披露: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报、半
年报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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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
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
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等。如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
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
(草案)》及《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的分红规划〉的议案》,进一步明确
了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利润分
配的期间间隔及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等内容。


三、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2019 年 3 月,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该决议,如果公司本次
发行获得核准并得以实施,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
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四、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说明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股东投票机制:

1、累积投票制

《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可根据公司股
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
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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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将不会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
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
东大会提供便利。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单独计票制

《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
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五、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公司股东关于所持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

定期限和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简军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简勇承诺:

A、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

B、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
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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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

C、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
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D、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E、本人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
关于股份限制流通的其他规定。

(2)公司股东丹瑞投资、客至上投资、知行军投资承诺:

A、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

B、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C、本企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
程关于股份限制流通的其他规定。

(3)公司股东苑丰、刘佳、刘兆年承诺:

A、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

B、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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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C、本人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
关于股份限制流通的其他规定。

(4)公司股东聚美军成、九州通承诺:

A、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

B、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C、本企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
程关于股份限制流通的其他规定。

(5)公司股东 Gannett Peak Limited 承诺:

A、本企业在以下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具体期限如下:非控股股
东(苑丰、汤胜河和张政朴)转让给本企业的股份的锁定期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控股股东(简军)转让给本企业的股份的锁定期
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B、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C、本企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
程关于股份限制流通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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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石毅峰、王兰柱、
尹永磊和勾丽娜承诺:

A、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

B、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
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C、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
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D、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E、本人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
关于股份限制流通的其他规定。

(7)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张政朴、冯瑞瑞承诺:

A、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

B、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
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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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股份。

C、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D、本人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
关于股份限制流通的其他规定。

2、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军承诺:

A、本人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一年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
超过本次发行前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30%。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
股等导致所持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B、在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人拟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持有股份超过 5%以上期间,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应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C、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公司股票的价格将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
股票的,本人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D、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规定的方式
减持股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
式等。

E、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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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石毅峰承诺:

A、本人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一年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
超过本次发行前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30%。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
股等导致所持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B、在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人拟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持有股份超过 5%以上期间,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应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C、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公司股票的价格将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
股票的,本人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D、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规定的方式
减持股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
式等。

E、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3)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苑丰承诺:

A、本人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
累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80%。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
减资缩股等导致所持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B、在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人拟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持有股份超过 5%以上期间,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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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C、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公司股票的价格将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
股票的,本人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D、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规定的方式
减持股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
式等。

E、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4)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丹瑞投资、客至上投资、知行军投资承诺:

A、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遵守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的前提下,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
锁定期满后一年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
的 10%;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本企业所
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30%。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所持股份变化
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B、在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企业拟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在持有股份超过 5%以上期间,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通
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C、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的价格将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
股票的,本企业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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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本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规定的方
式减持股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
方式等。

E、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5)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Gannett Peak Limited 承诺:

A、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减持计划如下:1)汤胜河、苑丰和
张政朴转让给本企业的公司股份,自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的一年内,减持股份
数量不超过该部分股份总数的 70%,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减持股份数量累计
不超过该部分股份总数的 90%;2)简军转让给本企业的公司股份,自该部分股
份锁定期满后的一年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该部分股份总数的 70%,在锁定期
满后的两年内,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该部分股份总数的 90%;3)因公司进
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所持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
变更。

B、在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企业拟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在持有股份超过 5%以上期间,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通
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C、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的价格将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
股票的,本企业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D、本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规定的方
式减持股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
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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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3、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王兰柱、简
勇、尹永磊和勾丽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1)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
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公司股票的价格将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
股票的,本人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规定的方
式减持股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
方式等。

(4)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二)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确定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
股价的措施,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其
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稳定股价预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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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启动和停止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1)预警条件: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
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的 120%时,公司将在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
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
议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该等方案后启动实施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

(3)停止条件:在上述第(2)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
实施股价稳定措施。上述第(2)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满后,如再次发生
上述第(2)项的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2、关于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及启动程序

(1)公司回购股票

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将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的通知》、《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
市条件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具体措施及启动程序如下:

A、自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之日起,本公司将在 10 个交易日内召
开董事会,讨论并制定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回购本公司股票的
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内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
对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
上审议通过。

B、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后,公司应依法通知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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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
或备案手续。自办理完毕前述审批、备案手续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启
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

C、公司回购股票的方案应遵循如下原则:

1)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公司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
资金的总额;

3)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500.00 万元;

4)公司单次回购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回购前股份总数的 2%,如上述第 3)
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

D、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 6 个月内回购股票,若回购股份方案
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已满足如下条件,则公司将终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1)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

2)继续回购公司股票将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若回购股份
方案由于满足前述终止条件而终止实施后,当出现公司股价再次触发启动稳定股
价措施条件的,则仍由发行人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方案。

E、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10 个交易日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应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
在未来 3 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F、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3 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票变动报告,
并依法处理所回购的股份,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公司公告股票变动报
告之日起 3 个月内,公司将不再启动股份回购方案;自前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
告之日起 3 个月后,若公司股价再次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发行人将继续
按照上述回购股份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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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由于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
回购股票方案未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者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
施完毕后(以发行人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3 个月内,其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仍均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则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将按下述规则和程序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A、自触发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之日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
在 10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发行人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增
持公司股票的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内容,公司应按照相关规
定披露其增持股份的计划。

B、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
要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或者备案的,应履行相应的
审批或备案手续。若因未获批准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票增持方案未能
实施的,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履行完毕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

C、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的方案应遵循如下原则:

1)单次增持公司股票的总金额不应少于 500 万元;

2)单次及/或连续 12 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增持前公司总股本
的 2%。如上述第 1)项与第 2)项发生冲突,按照第 2)项标准执行;

3)增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D、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触发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之日起 6 个
月内增持股票,若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已满足如下条件,则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将终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1)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

2)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将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若增持方案
由于满足前述终止条件而终止实施后,若公司股价再次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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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的,则仍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上述增持股份方案。

E、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3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
报告并由公司进行公告,自前述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
不再启动增持股份方案;自前次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后,若公司
股价再次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且满足启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
方案条件的,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增持股份方案执行。

(3)发行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由于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发
行人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终止实施或者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收
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仍均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则公司
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按下述规则和程序启动稳
定股价措施:

A、自触发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之日起,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
10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发行人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
本公司股票的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内容,公司应按照相关规
定披露其增持股份的计划。

B、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
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或者备案的,应履行相应的审
批或备案手续。若因未获批准而未增持发行人股票的,视同已履行承诺。

C、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当次稳定股价实施方案有效期内用于增持股票的
资金不低于稳定股价实施方案公告日前的上一年度于发行人取得的税后薪酬总
额的 3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
件或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

D、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触发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之日起 6 个月
内增持股票,若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已满足如下条件,则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将终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1)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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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2)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将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若增持方案
由于满足前述终止条件而终止实施后,如公司股价再次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
件的,则仍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上述增持股份方案。

E、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3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
告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也应遵守并履行发行人股票上市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稳定股
价的相应承诺,并在其被聘任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签署相关承诺函。

3、约束措施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增
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
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
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
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则公司有权将与该等人员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
相等金额的工资薪酬、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其按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
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3)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因违反承诺未及时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将依法
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三)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公司承诺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承诺如下: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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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
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
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
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
上市的,本人将利用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地位促使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
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四)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
的影响,本公司拟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加
快研发创新以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等方
式提升公司业绩,提高股东回报,以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具体措施
如下:

(1)加快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投
资项目建成后有助于扩大公司产能、提升公司研发实力、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
高公司营销推广能力并提高公司的市场份额。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
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
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先行
投入,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争取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
以降低发行摊薄投资者即期回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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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大研发力度,丰富品种结构,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经过多年的产品研发和市场积累,公司已经成为国内医用软组织修复材料领
域的创新型领先企业,但随着国外产品的不断涌入以及行业内原有竞争对手规模
和竞争力的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将会日益激烈。公司在保持既有产品技术优势的
前提下,依托自身的研发能力以及在行业内的丰富经验,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
和创新方向,持续加大对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投入,保持公司在领域内的竞争
优势,不断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

(3)加强市场营销推广,提升公司产品影响力和市场形象,支撑业绩提升

通过多年的市场实践,公司建立了精干的销售团队,产品销售已基本覆盖国
内市场。公司计划在此基础上继续加强市场营销推广,进一步提高营销推广活动
的频次和规模,更全面地展示公司的产品优势和营销理念,更好地服务于机构客
户和一线医师,提升公司产品影响力和市场形象,支撑销售业绩提升。

(4)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本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定期检查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从而加强对募投项目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规范、
有效的使用。

(5)完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回报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证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案)>的议案》,并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
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上市后适用的《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中规定了利润分配相关条款。本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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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不断提升股东投资回报。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经营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
司制定上述填补被摊薄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公司将在未来上市后的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
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摊薄即期
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为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如下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军保证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
占公司利益。

(2)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
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A、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B、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C、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D、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E、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
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F、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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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
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
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G、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H、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
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
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五)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
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不得损害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1、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
求情况拟定。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现金分红的
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对
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
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
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
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董事会做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方案中不包含现金分
配方式的预案,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方案中不包
含现金分配的理由,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当年未分配利润将用
于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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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根据经营情况、投资计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
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
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对现金分
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时,董事会应对调整或变更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
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股东大会召开前通过多
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充分
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
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
决通过。

(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6)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
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
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2、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1)分配原则: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
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分配方式: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
润分配,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现金分红方式优先于股票分红方式。

(3)分红周期:公司原则上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
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和特别利润分配
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4)现金分红条件: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在
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若存在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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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利润分配事项,当年度公司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1)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
资产负债率超过 60%;2)非经常性损益形成的利润、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本
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不得用于现金分红;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
购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4)公司未来十
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的 30%。

(5)现金分红的比例: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每连续三年以
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董事会应当综
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
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
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
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4)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
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6)股票分红条件: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状况,在保证
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
同步,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
因素出发,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信息披露: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报、半
年报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
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
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
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等。如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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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六)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关于对招股意向书等文件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1、公司的承诺

公司招股意向书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
法事实后依法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以发行价格按基准
利率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价格确定。

公司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
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利用发行人的实际
控制人地位促成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依法回购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以发行价格按基准利
率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
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价格确定。

本人承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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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
会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本人承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
任。

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
会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以上承诺不因职务变动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4、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承诺

(1)中信证券承诺

保荐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保荐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
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

(2)大华所承诺

因本所为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按照相关监管
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3)海润所承诺

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
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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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融兴华承诺

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七)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的承诺

公司就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作出及披露的公开承诺构
成公司的义务,若未能履行,则:公司将及时公告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同时采取或接受以下措施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1)立
即采取措施消除违反承诺事项;(2)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
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
按监管机关要求的方式和期限予以纠正;(4)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损
失。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
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采取以下
措施:(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说明
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
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之外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之外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就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

本人/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作出及披露的
公开承诺构成本人/企业的义务,若未能履行,则:本人/企业将及时向发行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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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原因由发行人公告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同时采取或接
受以下措施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1)立即采取措施消除违反承诺事项;(2)
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
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如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益,则所获
收益归公司所有;(4)公司有权直接扣除本人/企业自公司取得的工资、津贴、
奖金或应付现金分红等,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
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5)公司有权直接按本人/企业承诺内容向
证券交易所或证券登记机构申请本人/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延期锁定;(6)造成投
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
原因导致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1)
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
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
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


(八)实际控制人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本人将尽力减少本人或本人所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
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
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双方就相互间关联事务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
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2、本人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平等地行使权
利、履行义务,不利用本人在发行人的特殊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及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若因本人关联关系发生的关联交易损害了发行人或其他股东的利益,本
人将就上述关联交易向发行人或发行人其他股东赔偿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并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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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关于补缴社保、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军承诺如下:

如因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因首次公开发行前未严格执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
险和住房公积金政策事宜而被有权机关要求补缴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或因未
足额缴纳需承担任何罚款、滞纳金,或因有关人员向公司或其子公司追索,或因
未及时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事宜给公司或其子公司造成其他损
失,本人将对公司作全额赔偿,并承担连带责任。且在承担后不向公司或其子公
司追偿,保证公司或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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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履行完毕和正在履行的对报告期经营活
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等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如下:


(一)销售合同

公司与主要客户签署购销框架协议,在框架协议内不涉及具体销售数量,在
实际业务发生时,针对实际发生批次的销售标的,双方在框架合同下另行签署单
个批次的购销订单合同,约定具体销售品种及数量。公司的购销框架协议有效期
一般为一年或一年以上,公司购销框架协议的主要条款基本一致。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与 2019 年主要客户签订的尚在履行的购销
框架协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序号 客户 销售产品 合同有效期
销售金额
注射类透明质酸钠
1 上海康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期限至 2020.12.31 2,789.97
产品
注射类透明质酸钠
2 北京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期限至 2020.12.31 2,290.58
产品
注射类透明质酸钠
3 温州厚生商贸有限公司 期限至 2020.12.31 1,324.40
产品
北京中康时代医疗科技有限 注射类透明质酸钠
4 期限至 2020.12.31 1,120.45
公司 产品
注射类透明质酸钠
5 黑龙江怡沁商贸有限公司 期限至 2021.01.09 1,080.12
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与年度前五大客户已履行完毕的购销框架协具体情况如下:

期间 客户 销售产品 合同期限
上海康汝医疗器械有限公
注射类透明质酸钠产品 2019.1.1-2019.12.31

2019
注 温州厚生商贸有限公司 注射类透明质酸钠产品 2019.1.1-2019.12.31

北京中康时代医疗科技有
注射类透明质酸钠产品 2019.1.1-2019.12.31
限公司
2018 上海康汝医疗器械有限公
注射类透明质酸钠产品 2018.1.1-2018.12.31
年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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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 客户 销售产品 合同期限
2017.11.1-2018.10.31
温州厚生商贸有限公司 注射类透明质酸钠产品
2018.10.29-2019.10.28
江苏利德医疗器械有限公
注射类透明质酸钠产品 2017.10.27-2019.10.27

北京中康时代医疗科技有 2017.7.27-2018.7.27
注射类透明质酸钠产品
限公司 2018.5.17-2019.5.16
北京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
注射类透明质酸钠产品 2018.7.26-2019.7.26

杭州伊佳医疗科技有限公
注射类透明质酸钠产品 2017.2.28-2018.2.7

上海康汝医疗器械有限公
注射类透明质酸钠产品 2016.10.1-2017.12.31

2017 佛山市禅城区苏李秀英医 2015.12.1-2018.12.31
注射类透明质酸钠产品
年 院 2017.11.20-2019.11.19
上海福鼎生物科技有限公
注射类透明质酸钠产品 2017.5.26-2019.5.25

北京中康时代医疗科技有
注射类透明质酸钠产品 2016.7.8-2018.7.8
限公司
注: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前五大客户中北京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怡沁商贸有限
公司 2019 年签署的合同尚在履行

(二)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签订的正在履行的 100
万元以上的重大年度采购合同/框架协议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序号 供应商 采购类别 合同有效期
采购金额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 预灌封注射 自合同签署之日(2018
1 1,326.43
股份有限公司 器 年 6 月 1 日)起三年
艾伟拓(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
2 透明质酸钠 期限至 2022.3.31 904.36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签订的已履行完毕的 100 万元以上的重
大年度采购合同/框架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期间 供应商 采购类别 合同期限
2019 年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透明质酸钠 2019.3.8-2020.3.31


(三)其他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
的其他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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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合同签订
合同名称 合同签署方 合同总金额
主要内容 日期
Huons 与公司在中
国境内合作研发注
册 Huons 的 Huons
A 型肉毒素 100U
经销协议 公司、Huons (900KDa)以及注 535 万美金 2018 年 9 月
册成功后 Huons 授
予公司在中国境内
的该产品独家经销
权。
公司从德国乐嘉文
买方:公司;
有限公司采购生产
合同/委托 买方代理商:北京德 设备采购款
设备;北京德宇技 2017 年 3 月;
代理进口 宇技术服务有限责任 90.22 万欧元;
术服务有限责任公 2018 年 1 月;
协议及其 公司; 服务费暂估
司为公司采购进口 2018 年 7 月
补充协议 卖方:德国乐嘉文有 8.44 万元
生产设备提供办理
限公司
报关手续等服务。
《北京爱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
美客生物 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 承包公司服务楼
公司服务 (即配套生活楼)
楼(即配套 等 5 项(厂房及附
生活楼)等 公司;中国电子系统 属设施建设)的土
2015 年 6 月;
5 项(厂房 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 建普装工程、厂区 5,150 万元
2017 年 1 月
及附属设 司 消防水池、雨水水
施建设)项 池、降温水池、洁
目建设工 净装修工程、暖通
程施工合 空调工程、给排水
同》及其补 工程、电气工程等
充协议 工程;工期延长。
《爱美客
技术发展
上海东德建筑装潢
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东德建筑
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平谷 装潢安装工程有限公 665.98 万元 2020 年 3 月
承包公司平谷厂区
厂区装修 司
装修改造工程
改造工程
施工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履行完毕的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其他合同如下:

合同 合同签订
合同名称 合同签署方 合同总金额
主要内容 日期
《爱美客 北京华鑫泰达安装
公司、北京华鑫泰达
技术发展 工程有限公司承包
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 公司服务楼(即配
(现更名为卓优建设 2016 年 12 月;
公司服务 套生活楼)等 5 项 541.66 万元
工程有限公司);中国 2016 年 12 月
楼(即配套 (厂房及附属设
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
生活楼)等 施)建设项目的精
设有限公司
5 项(厂房 装修专项工程;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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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合同签订
合同名称 合同签署方 合同总金额
主要内容 日期
及附属设 充说明工程内容
施建设)项
目精装修
工程施工
合同》及其
补充协议


二、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


三、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


四、其他
1、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发
行人产生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2、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
人员最近 3 年不存在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
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
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
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本招股意向书已披露的上述重要事项外,
无其他重要事项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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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简军 石毅峰 王兰柱



简勇 林新扬 赵晋



刘勇 陈重 李艳芳


全体监事签名:




张政朴 冯瑞瑞 张雅宁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勾丽娜 尹永磊 赵双泓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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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简 军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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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洪立斌 王 栋


项目协办人:


刘梦迪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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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
认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董事长: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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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
认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总经理:


杨明辉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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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
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李冬梅 冯 娟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

罗会远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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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大华特字[2020]003311 号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股意向
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大华审字[2020]000273 号审计报告、大华核
字[2020]000200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大华核字[2020]000202 号非经常性损益
鉴证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
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
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梁 春




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书阁 边俊豪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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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
意向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李 新 黎 军 袁 巍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

赵向阳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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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七、承担验资业务的机构声明
大华特字[2020] 003312 号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大华验字[2015]001053 号、
大华验字[2016]000599 号和大华验字[2016]001055 号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
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
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梁 春




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书阁 边俊豪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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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大华特字[2020]003313 号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
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大华核字[2017]001171 号验资复核报告无
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
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梁 春




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书阁 边俊豪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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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第十三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七)公司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
项;

(八)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报表及审
阅报告;

(九)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十)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一)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司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二)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可直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也可到本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
办公地点查阅。


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 9:30-11:30,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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