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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天常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17-11-06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
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
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
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CTC TECHNICAL FABRICS CO., LTD.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腾龙路3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 号楼 24 层)
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 年 11 月 14 日
不超过 3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发
发行股份数量
行股份均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2,000 万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7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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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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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
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
一、发行方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
于 25%。本次发行股份均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扣除公司承担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归公司所有,本
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发行费用全部由发行人承担。
二、股份限售安排、股份自愿锁定承诺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
及减持意向承诺
(一)股份限售安排及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美城、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林庆晓(系陈美
城之表侄)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2、股东王占洪、WI HARPER HONGKONG、深创投、武进红土、常州红土、
锦兆泓、郭品一、娄文举、赵独妍、廖家辉、段丽莎、刘琴燕、邬克非、黄近恒、
金文琴、王海燕、谢兰珍、周亚芬、严丽燕、张良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3、作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陈美城、郭品一、娄文举、林庆
晓、赵独妍、刘琴燕、谢兰珍、廖家辉承诺:在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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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后,如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股
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4、除前述股份锁定承诺外,发行人控股股东陈美城、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郭品一、娄文举、林庆晓和赵独妍承诺: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股份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
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本人
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二)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1、持股 5%以上的股东陈美城承诺:
(1)本人将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在不失去控股地位及不违
反相关承诺前提下,存在有限减持的可能性: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第一年的减持
数量不超过上市前所持股份数的 10%,第二年的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市前所持股份
数的 15%;
(2)减持股份的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以及中国证
监会和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3)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股份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作复
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
(4)减持股份的,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或数
量区间)、减持时间区间、减持价格(或价格区间)等信息。
2、持股 5%以上的股东王占洪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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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将长期持有公司股票,但不排除在锁定期满后,因个人投资等资
金方面的需求存在减持的可能;
(2)减持股份的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以及中国证
监会和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3)减持股份的,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或数
量区间)、减持时间区间、减持价格(或价格区间)等信息。
3、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创投、WI HARPER HONG KONG 和锦兆泓承诺:
(1)本单位在锁定期满后,有意向逐步减持公司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以及中国证
监会和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3)减持股份的,本单位承诺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公告本次减持的
数量(或数量区间)、减持时间区间、减持价格(或价格区间)等信息;并自公
司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单位方可以减持公司股份。
三、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及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经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
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将保持
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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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优先于其
他分红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
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3、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一般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
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然可
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
期现金分红无需审计)。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或再融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建设项目、对外
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
供分配利润的 30%且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4)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
4、现金分红的比例和间隔: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
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
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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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
价值考虑,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批准。
6、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1)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
公司董事会应当先制定预分配方案,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
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决策程序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利润分
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股东大会对现金分
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
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未做出现金分红方案的,董事会
应就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用途或使用计划等事项进行专
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
露。
7、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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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
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分别经监事会和二分
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
整发表独立意见。
(3)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分别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在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应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
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审议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8、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格式指引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
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
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
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利润分
配政策拟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公司还应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
规及透明。
四、稳定股价的预案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公司发生利
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的,收盘价相应进行调整,下
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则本公
司及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公
司股价的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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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另有规定或中国证
监会、深交所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回购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
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
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公
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3)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
票。
(4)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
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
资金的总额;
3)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但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 20%;
4)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与指标 3)有冲突的,以
不超过 2%为准。
5)同一会计年度内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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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
均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应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
事宜,且在未来 3 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2、控股股东增持
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5 号: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1)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连续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份收
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 个月内稳定股价的条件再次被
触发。
控股股东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原则上不低于本人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
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且不超过本人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
现金分红总额;自公司上市后每 12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2%。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届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
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1)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连续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份
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 3 个月内稳定股价的条件再次被
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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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
资金金额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上年度薪酬总额的 30%,但不超过
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上年度薪酬总额。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3)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再次出现
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则公司应
依照本预案的规定,依次开展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
持工作。
(4)公司新聘任将从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促使该新
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
(三)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程序
1、公司回购
(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内做
出回购股份的决议;
(2)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
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3)公司回购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
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30 日内实施完毕;
(4)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并在 10 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条件
触发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做出增持公告。
(2)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
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30 日内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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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稳定股价的进一步承诺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为避免歧义,此处持有公司股份
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锁定期,是指该等人士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做
出的承诺中载明的股份锁定期限。
在任何情况下,公司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程序应符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本预案自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自动生效。本预案的有效期
为生效之日起三年。
五、关于信息披露责任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1、公司承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
2、若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支付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的同
期银行存款利息作为赔偿。公司应按照二级市场价格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
部新股,若公司股票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回购数量将进行相应
调整。
如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在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就赔偿责任主体、赔偿范围、赔偿对象作出最终决定
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本着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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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选择与投资者和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
等方式积极先行赔付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如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
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后
30 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损失包括股票交易损失和佣金及印花税。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若公司招股意向书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且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 30 天
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本次发行中介机构承诺
保荐机构承诺:因本保荐机构为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承诺:因本律师事务所为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法律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会计师承诺:因本会计师事务所为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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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稳定股价的承诺约束措施
如公司未能履行或未按期履行稳定股价承诺,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
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
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
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
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2、信息披露责任的承诺约束措施
(1)如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
因,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或者未能按期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将:
在公司股东大会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未履行公开承诺事
项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履行承诺的内容、原因及后续处理等,并向公司
股东和社会公众公开道歉;
自愿接受社会监督,中国证监会等监督管理部门可督促公司及时改正并继续
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同时接受中国证监会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处理;
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
的赔偿责任;
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权
益的,将变更承诺或提出新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并经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或者未能按期履行
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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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
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
者利益。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股份限售安排及股份自愿锁定承诺”及“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
持意向承诺”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美城承诺:“若违规减持或转让公司股份,本
人承诺违规减持或转让公司股份的所得将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
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自应付本人的税后现金分红中扣留与本人应上缴公司违规
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款。”
2、稳定股价的承诺约束措施
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或未按期履行稳定股价承诺,需在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同意在履行完毕相关承诺前暂不领取公司分配
利润中归属于控股股东的部分,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
因不可抗力导致,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
保护投资者利益
3、信息披露责任承诺约束措施
如违反信息披露责任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美城承诺:“公司
有权自应付本人的税后现金分红中暂时扣留与本人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金
额相等的现金分红款,或者暂时扣留与本人承诺承担的赔偿责任金额相等的现金
分红款,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各项承诺义务为止。”
4、“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及“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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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按照《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及《关于减少和规
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全部或部分承诺事项实际履行,其将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
而给公司造成的全部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如其
未向公司承担相关责任,则公司有权自应付其本人的税后现金分红中暂时扣留与
本人承诺承担的赔偿责任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款,直至其实际履行上述各项承诺
义务为止。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股份限售安排”及“股份自愿锁定”承诺约束措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减持或转让公司股份的所得将归公司所有;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自应付税后现金分红中扣
留与其应上缴公司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款。
2、稳定股价的承诺约束措施
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或未按期履行稳定股价承诺,其将在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则公司有权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
然日届满后至履行完毕相关承诺前停发其本人薪酬或津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
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拒不履行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股票增持义务情节严
重的,控股股东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相关机构解聘
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违反信息披露责任承诺约束措施
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信息披露责
任承诺,公司有权自应付其本人的税后现金分红中暂时扣留与其本人回购已转让
的原限售股份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款,或者暂时扣留与其本人承诺承担的赔偿责
任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款,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各项承诺义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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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下游风电行业受国家政策影响而波动较大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玻纤经编织物及套裁布用于风机叶片的制造。风电行业的政策
变动尤其是风电平价上网政策导致的风电上网标杆电价下调会直接影响风电行
业的发展趋势,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情况。
国家为鼓励风电等新能源的推广应用,目前实行对风电运营商的补贴政策,
风电运营商风电上网电价超过当地火电上网电价的部分可以获取国家财政补贴。
随着风电行业整体产业链的技术进步,风电发电成本逐年下降。为尽快实现
风电平价上网,2014 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先后三次下调风电上网标杆电价,进
一步倒逼风电技术发展、提高发电效率。风电价格调整以及 2020 年预计风电价
格的具体情况如下:
调价通知颁布
序号 调整价格 调整后价格 调整后的价格适用范围
时间
1 类、2 类、3 1 类:0.49 元
2015 年以后核准项目;
类资源区标杆 2 类:0.52 元
1 2014 年 12 月 2015 年 之 前 核 准 但 在
上网电价下降 3 类:0.56 元
2016 年投运的项目
2分 4 类:0.61 元
1 类:0.47 元 2016 年以后核准项目;
1 类、2 类、3
2 类:0.50 元 2016 年 以 前 核 准 但 在
2 2015 年 12 月 类下降 2 分,4
3 类:0.54 元 2017 年底前仍未开工的
类下降 1 分
4 类:0.60 元 项目
1 类下降 7 分、 1 类:0.40 元 2018 年以后核准项目;
2 类、3 类下降 2 类:0.45 元 2018 年 以 前 核 准 但 在
3 2016 年 12 月
5 分、4 类下降 3 类:0.49 元 2019 年底前仍未开工的
3分 4 类:0.57 元 项目
1 类:0.38 元
2 类:0.40 元
4 2020 年(预计) - -
3 类:0.45 元
4 类:0.52 元
注:2020 年预计风电上网价格来自光大证券研究报告《“十三五”风电平稳发展,海
外市场重要度提升》。
因此,为实现 2020 年风电与煤电上网电价基本相当的目标,预计未来几年
风电上网标杆电价存在继续下调的可能。
其中,发改委 2014 年 12 月下调风电上网标杆电价对风电行业以及发行人经
营的影响较大。根据此次电价下调政策,对 2015 年 1 月 1 日以后核准的陆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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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项目,以及 2015 年 1 月 1 日前核准但于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后投运的陆上风电
项目,均下调第 1 类、2 类和 3 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受此政策影响,很
多 2015 年以前核准的风电项目,纷纷抢在 2015 年安装风机,以赶在 2016 年 1
月 1 日之前项目实现投运,享受下调之前的标杆上网电价,风电行业出现“抢装”
行情。
受 2015 年风电行业“抢装潮”的影响,2015 年我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
30.75GW,同比大幅增长 32.58%,创历史新高。但“抢装潮”也在一定程度上
透支了 2016 年风电行业的安装需求,导致 2016 年我国新增装机容量同比下降
24.14%,为 23.33GW。
与风电装机容量相对应,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也呈现出一定的波动。风电行业
在经历了 2012、2013 年的深度调整之后,2014 年迎来了快速发展阶段;2015
年则受到“抢装潮”的影响,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发行人 2014、2015 年的经
营业绩也经历了大幅的提升。2016 年风电行业受上一年度“抢装潮”透支未来
需求的影响,全年发展速度放缓,由此导致发行人经营业绩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
2015 年底、2016 年底公布调整标杆电价政策时,行业主管部门为避免 2014
年度调整政策给行业 2015-2016 年发展带来的大幅波动,采取了适当的平滑措施。
相比 2014 年 12 月风电价格下调政策,2015 年、2016 年两次价格下调差异较大:
一方面是将 2014 年政策中的“投运”改为“开工”;另一方面是预留了充分的
缓冲时间,从政策公布到 2017 年底/2019 年底有两年时间可以给投资企业调整建
设计划,而 2014 年电价调整政策仅有一年缓冲时间。主管部门 2015-2016 年颁
布的风电上网标杆电价调整方案,亦会影响风电行业投资经营决策。
为实现 2020 年风电与煤电上网电价基本相当的目标,预计未来几年风电上
网标杆电价存在继续下调的可能。风电平价上网的关键是提升风电年利用小数,
主管部门提出的保障性收购、特高压输送线路建设、风电开发重心转移等政策,
可以有效提高风电消纳能力,从而提升风电小时数。在此前提下,我国大部分省
区到 2020 年具备风电平价上网条件。但仍然存在特高压输送线路建设不达预期、
风电年利用小时数的提升低于预期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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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来行业主管部门继续下调风电上网电价,同时风电年利用小时数的提升
低于预期,将导致风电投资企业内部收益率大幅降低,挫伤风电投资企业新增投
资的积极性,进而造成风电行业的较大波动,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
响。
八、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及保荐机构对公司
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结论意见
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下游风电行业
受国家政策影响而波动较大的风险、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供应商返利政策变动风险等,公司已经在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中进
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披露。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未发生重
大不利影响;公司的行业地位或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在用
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使用不存在
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公司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
确定性的客户不存在重大依赖;公司最近一年的净利润未有来自合并报表范围以
外的投资收益。公司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九、发行人成长性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玻纤增强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产品主要应用于风
电行业。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人成长性专项意见》系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
及外部环境审慎核查分析后作出的判断。公司未来能否保持长远的成长性受宏观
经济变化、行业竞争格局、市场前景、营销能力、自主创新能力、技术转化效率
等因素影响,如果公司成长性影响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未能及时调整
相关发展战略,公司成长性将面临不确定性。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
投资决策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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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连云港天常房产权属瑕疵风险
公司子公司连云港天常存在未批先建建筑物及配套设施之情形。该批建筑物
为连云港天常生产办公之主要场所,面积为 10,203.43 平方米,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账面净值约为 356.93 万元。该批建筑物存在不能办理权属证书、被相关
主管部门要求强制拆除、限期拆除或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等导致发行人及其连云
港子公司遭受损失的风险。
十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
考虑到碳纤维织造及碳纤维预浸料工程项目的经营风险,为充分保护投资者
利益,经过慎重考虑和研究,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7 日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碳
纤维织造及碳纤维预浸料工程项目”的议案》,取消使用募集资金 8,534.24 万元
建设碳纤维织造及碳纤维预浸料工程项目。
本次调整后,募集资金总额由 34,127.87 万元减少为 25,593.63 万元,将分别
用于年产 46,000 吨产业用多维多向整体编织复合材料织物项目、玻璃钢管道及
配套管件项目以及研发中心项目。
十二、与原材料供应商相互依赖以及供应商集中导致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欧文斯科宁、重庆国际、中国中材(旗下有中材金晶
和泰山玻纤两家无碱玻纤供应商)等企业采购风电用玻纤材料,其中欧文斯科宁
是公司最大的无碱玻纤供应商。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欧文斯科宁采购金额占公司采
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31.30%、36.64%、71.53%和 78.04%,占比逐年上升且 2016
年以来超过了 70%。公司已经成为欧文斯科宁中国区风电用纱业务的最大客户,
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向欧文斯科宁采购的无碱玻纤占其中国区产风电用纱的比
重分别为 33%、30%、35%。公司与欧文斯科宁已经形成了相互依赖的战略关系,
且这种合作关系越来越紧密。
公司与欧文斯科宁的战略合作关系的形成与国内风电用玻璃纤维织物的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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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格局密切相关。目前,国内风电用玻璃纤维供应商主要为三家:欧文斯科宁、
重庆国际和中国建材(2017 年 3 月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无偿划转进
入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组成了新的中国建材)。国内风电用经编织物的主要
厂商即为天常股份、宏发新材、中国恒石,分别对应欧文斯科宁、重庆国际、中
国建材这三大原材料供应商。
目前,欧文斯科宁与发行人已形成战略合作关系。欧文斯科宁风电用纱以其
优越的性能、稳定的质量成为风电用无碱玻纤中的佼佼者,欧文斯科宁产风电用
纱是发行人竞争对手宏发新材、中国恒石等无法取得的原材料优势,欧文斯科宁
与发行人之间稳定的合作关系是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报告期内,发行人与
欧文斯科宁签订的风电用无碱玻纤采购合同均为年度采购合同,锁定年度采购数
量和价格,保障了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同时,发行人以其在风电用玻
纤织物市场良好的客户基础、稳定的市场份额不断推广欧文斯科宁风电用纱,提
升了欧文斯科宁产品的市场份额,为欧文斯科宁中国区域业务的发展起到了相当
关键的作用。发行人与欧文斯科宁已经形成了相互依赖的合作关系。此种相互依
赖的合作关系,既有利于保障发行人原材料供应的稳定,又可能形成供应商集中
度较高的局面,带来一定的供应商依赖风险。若未来欧文斯科宁在产品、服务质
量或供应及时性等方面不能满足公司的业务需求,抑或产品、服务价格较高,则
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公司招股意向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
披露指引》(证监会公告[2013]45 号),公司已在“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
层分析”之“十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披露了 2017
年 3 季度和 2017 年 1-9 月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会计师的审阅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阅了公司 2017 年第 3 季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7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 年 7-9 月和 2017 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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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利润表,2017 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
出具了《审阅报告》(天健审[2017]5-92 号),发表了如下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
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
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天常股份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
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
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天常股份公司 2017
年第 3 季度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
允反映天常股份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发行人的专项声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认真审阅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期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专项声明,
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认真审阅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期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专项声明,保
证该等财务报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 2017 年 1-9 月合并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但已经会计师审阅,主要财务
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09.30 2016.12.31
资产合计 86,648.64 90,875.09
负债合计 40,340.68 44,57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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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合计 46,307.96 46,302.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3,396.41 43,221.86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7-9 月 2016 年 7-9 月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9,562.87 11,839.34 32,455.26 37,866.78
营业利润 464.66 487.29 3,541.14 5,764.24
利润总额 474.55 828.88 3,526.54 6,374.25
净利润 413.08 725.95 3,005.49 5,448.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488.94 641.43 3,174.56 5,234.04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401.73 326.08 2,946.27 2,829.83
的净利润
2017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2,455.26 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5,411.52
万元,下降 14.29%,这主要是由于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单价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2017 年 1-9 月,公司通过严格控制原材料成本、加强内部管理提升了盈利能力,
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946.27 万元,较上年同
期增长 4.11%。
2017 年 1-9 月,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74.56 万元,较上年
同期下降幅度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 2016 年 1-9 月实现的非经常性损益较多。
2016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高主要原因是:1)
公司 2016 年 1-9 月收到重庆国际支付的以前年度供应商返利 1,121.05 万元;2)
公司 2016 年 1-9 月收到中航惠腾债务诉讼执行款,冲回以前年度计提的坏账准
备 946.90 万元,并且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110.45 万元;3)公司 2016 年 1-9 月收
到政府补助 498.69 万元。以上项目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合计产生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 2,239.73 万元。2017 年 1-9 月,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税后净额仅为 228.29 万元,与 2016 年同期相比大幅
减少。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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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79.46 4,175.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80.25 -3,948.2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04.67 -6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03.88 -373.12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招股意向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务报告审计截
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要经营模式包括采购模式、生产模式和销售模式等未
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构成以及税收政策和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
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2017 年度业绩预计情况
基于对经济环境、行业变动趋势的判断以及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的分析,公司
预计 2017 年度,公司将实现营业收入 40,300.00 万元-42,300.00 万元,同比下降
13.04%-17.1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37.00-5,237.00 万元,同比
下降 15.72%-18.93%;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61.00 万元-4,061.00 万元,同比增长 1.25%-9.33%。公司预计 2017 年经营业绩
不会较上年度出现大幅下滑的情况(本次业绩预测未经注册会计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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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发行概况........................................................... 1
发行人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发行方案 ......................................................3
二、股份限售安排、股份自愿锁定承诺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
向承诺 ............................................................3
三、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及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5
四、稳定股价的预案 ................................................8
五、关于信息披露责任的承诺 .......................................12
六、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4
七、下游风电行业受国家政策影响而波动较大的风险 ...................17
八、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及保荐机构对公司持续盈利
能力的核查结论意见 ...............................................19
九、发行人成长性风险 .............................................19
十、连云港天常房产权属瑕疵风险 ...................................20
十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 .......................................20
十二、与原材料供应商相互依赖以及供应商集中导致的风险 .............20
十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21
第一节 释义 ...................................................... 30
一、常用词语释义 .................................................30
二、专用技术词语释义 .............................................32
第二节 概览 ...................................................... 35
一、发行人简介 ...................................................35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36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36
四、募集资金用途 .................................................38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9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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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40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41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42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43
一、下游风电行业受国家政策影响而波动较大的风险 ...................43
二、与原材料供应商相互依赖以及供应商集中导致的风险 ...............45
三、连云港天常房产权属瑕疵风险 ...................................46
四、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 ...........................................46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46
六、原材料固定价格采购合同风险 ...................................47
七、供应商返利政策变动风险 .......................................47
八、应付票据兑付风险 .............................................48
九、客户集中导致的风险 ...........................................48
十、市场竞争的风险 ...............................................48
十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产品销售风险 .............................48
十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固定资产折旧费增加导致的利润下滑风险 .49
十三、技术风险 ...................................................49
十四、规模扩大的经营管理风险 .....................................49
十五、核心技术与工艺失密风险 .....................................49
十六、税收优惠变动的风险 .........................................50
十七、成长性风险 .................................................50
十八、前瞻性陈述可能不准确的风险 .................................51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2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52
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52
三、公司自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及最近一年内收购兼并情况 .....54
四、发行人组织结构 ...............................................54
五、发行人控股、参股企业的基本情况 ...............................55
六、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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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67
八、发行人员工情况 ...............................................70
九、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
承诺情况 .........................................................78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81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概述 .................................81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及市场竞争状况 .........................87
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127
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135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 ..............................143
六、发行人特许经营 ..............................................149
七、发行人拥有的资质、许可及认证 ................................149
八、发行人的技术情况 ............................................151
九、境外经营情况 ................................................156
十、当年和未来三年发展规划 ......................................156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61
一、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161
二、同业竞争 ....................................................162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64
四、关联交易 ....................................................169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 181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 ..................181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及变动情况
................................................................186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187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188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 ..............189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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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协议及履行情况 ....190
八、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的变动情况 ....................191
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92
十、对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及注册会计师鉴
证意见 ..........................................................196
十一、发行人近三年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196
十二、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 ........................................196
十三、公司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制度安排及执行情况 ......196
十四、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情况 ......................................197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99
一、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199
二、审计意见 ....................................................203
三、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以及对发行人具有核心意义、
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分析 ........204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编制的范围及变化情况 ............206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208
六、税项 ........................................................230
七、分部信息 ....................................................231
八、非经常性损益 ................................................232
九、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232
十、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235
十一、发行人设立时及报告期内的资产评估情况 ......................235
十二、盈利能力分析 ..............................................236
十三、财务状况分析 ..............................................297
十四、现金流量分析 ..............................................335
十五、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 ..........340
十六、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股利分配情况以及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345
十七、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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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十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349
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 355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运用计划 ....................................355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介绍 ....................................357
三、募集资金投资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375
四、募集资金投向项目投资与原有投资的匹配情况 ....................376
五、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377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379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80
一、重大合同情况 ................................................380
二、对外担保情况 ................................................390
三、诉讼或仲裁事项 ..............................................390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 393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393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394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395
四、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及承诺 ........................396
五、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397
六、承担验资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及承诺 ........................398
七、承担验资复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及承诺 ....................399
八、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声明 ......................................400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402
一、本公司的备查文件 ............................................402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 ............................................402
三、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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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指,下列词语或者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常用词语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天常股份
天常有限 指 本公司前身常州天常玻纤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深创投 指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
常州红土 指 常州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
武进红土 指 常州武进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
中经合、WI HARPER WI HARPER FUND VII HONGKONG LIMITED,本公司股

HONG KONG 东
锦兆泓 指 常州市锦兆泓物资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
天津天常 指 天津天常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天常管道 指 常州天常管道系统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连云港天常 指 连云港天常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
连云港恒裕 指 连云港恒裕纤维增强材料有限公司
株洲天常 指 株洲天常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常州成锐玻纤制品有限公司,2016 年 7 月更名为常州天常
成锐玻纤、天常新材料 指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保定天常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
保定天常 指

北京天常经编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报告期内注销的
北京天常 指
子公司
常州天常西尔德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报告期内注销
常州西尔德 指
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即深创投、常州红土、武进红土、
发起人 指 中经合此 4 名法人股东和陈美城、王占洪等 22 名自然人股

NEWTEK AUTOMOTIVE USA,INC,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
NEWTEK USA 指
美城控制的公司
NEWTEK AUTOMOTIVE CANADA,INC,本公司实际控制
NEWTEK CANADA 指
人陈美城控制的公司
江苏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常州市润源经编机
润源控股 指
械有限公司)
常州天安越汇商贸有限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
天安越汇 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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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圣戈班 指 Saint-Gobain Group,法国圣戈班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Owens Corning Corporation,美国欧文斯科宁公司及其下属
欧文斯科宁、OC、OCV 指
企业
PPG Industries,美国 PPG 工业公司;
淄博中材庞贝捷金晶玻纤有限公司,2013-2015 年,该公司
由美国 PPG 工业公司与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下属香港合
PPG、中材金晶 指 资公司持股 100%。2015 年 12 月 31 日起,中国中材股份
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控股淄博中材庞贝捷金晶玻纤有限公司
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6 年 2 月,淄博中材庞贝捷
金晶玻纤有限公司更名为淄博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
泰山玻纤 指 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HK01839),中材金晶、泰山玻
中国中材 指
纤系该公司下属公司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材 指 2017 年 3 月成为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
材、中国巨石、中复连众等公司均成为该公司下属公司
重庆国际 指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中复连众 指 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国电联合 指 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中航惠腾 指 中航惠腾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其下属公司
重庆通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公司,包括重通
重通集团 指 集团成飞(大安)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吉林重通成飞新材
料股份公司等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包括天
时代新材 指
津南车风机叶片工程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
天津东汽、东方电气风 天津东汽风电叶片工程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东方电气(天

电叶片 津)风电叶片工程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上玻院 指 上海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保定天威 指 保定天威风机叶片有限公司
中国恒石 指 中国恒石基业有限公司(HK1197)
宏发新材 指 常州市宏发纵横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一集团 指 三一重型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南通东泰 指 南通东泰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艾郎风电 指 上海艾郎风电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中科宇能 指 中科宇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明阳风能 指 中山明阳风能叶片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美泽风电 指 美泽风电设备制造(内蒙古)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苏美达 指 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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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Devold AMT,世界领先的多轴经编复合材料企业,总部位
Devold 指
于挪威
SAERTEX Wagener GmbH&Co.KG,世界领先的多轴向经
萨泰克斯(Saertex) 指
编复合材料企业,总部位于德国
迪皮埃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TPI Composites)。TPI
Composites 公司始建于 1968 年,总部位于美国亚利桑那州
TPI 指 斯高茨德尔市(Scottsdale,Arizona),是全球一流的大型
复合材料结构件的开发商和制造商,产品广泛使用于风力、
民用交通和军事车辆等领域。
欧洲一家领先的玻璃纤维增强材料制造企业,总部位于比
3B 公司 指
利时巴蒂斯。
普通股、A 股 指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本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面值为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本次发行、首次公开发
指 3,000 万股的事宜,本次发行股份均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

让。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报告期 指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
保荐人(主承销商)、
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 指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发行人会计师、天健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天健会计
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 指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评估师、开元评
指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估师
《公司章程》 指 《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元 指 人民币元
二、专用技术词语释义
风电 指 风力发电,即利用专业设备将风的动能转变为电能
由一层或多层平行的无卷曲的没有经过织造的纱线按照尽可能
经编织物 指 多的方向交错而成,纱线层中不同密度的纤维层或片或其他材
料之间的相互集成,再用针织线圈等方法固定。
一种性能优异的无机非金属材料,种类繁多,优点是绝缘性好、
玻璃纤维、玻纤 指
耐热性强、抗腐蚀性好,机械强度高,但缺点是性脆,耐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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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较差。它是以二氧化硅等无机原料经高温熔化、拉丝、络纱等
工艺制成,其单丝的直径为几个微米到二十几个微米,每束纤
维原丝都由数千根单丝组成。
玻纤经编织物 指 由玻璃纤维采用经编技术编织而成的织物。
包括以玻璃纤维为增强相的树脂基复合材料、玻璃纤维经编织
玻纤增强材料 指 物等。为避免歧义,本招股意向书中特指玻璃纤维经编织物及
其裁剪套材。
聚氯乙烯,英文简称 PVC(Polyvinyl chloride),是氯乙烯单体
(vinyl chloride monomer, 简称 VCM)在过氧化物、偶氮化合
PVC 指
物等引发剂;或在光、热作用下按自由基聚合反应机理聚合而
成的聚合物。
由具有树脂基体的玻璃纤维按工艺要求逐层缠绕在旋转的芯模
玻璃钢管道、管件 指 上,经高温固化成型,具有轻质、高强、耐腐蚀的非金属管道、
管件。
受热后有软化或熔融范围,软化时在外力作用下有流动倾向,
树脂 指
常温下是固态、半固态,有时也可以是液态的有机聚合物。
研究以水为代表的液体的宏观机械运动规律,及其在工程技术
水力学 指
中的应用。
在机械学中,粗糙度指加工表面上具有的较小间距和峰谷所组
粗糙度 指
成的微观几何形状特性。
在拉伸试验中,试样直至断裂为止所受的最大拉伸应力即为拉
拉伸强度 指 伸强度,在学术界称之为抗拉强度,在工程应用中常称之为拉
伸强度。
Mpa、Gpa 指 压强单位,1MPa 等于 1,000,000 帕斯卡;1GPa 等于 1,000MPa
材料在拉伸时的弹性。即将沿中心轴方向拉长单位长度所需要
拉伸模量 指
的力与其横截面积的比。
在压缩试验中,试样直至破裂(脆性材料)或产生屈服(非脆
压缩强度 指
性材料)时所承受的最大压缩应力。
物体在受三轴压缩时应力与应变的比值。实验上可由应力-应变
压缩模量 指
曲线起始段的斜率确定。
在稳定传热条件下,1m 厚的材料,两侧表面的温差为 1 度,在
导热系数 指
1 秒钟内,通过 1 平方米面积传递的热量,单位为瓦/米度。
温度改变时,物体由于外在约束以及内部各部分之间的相互约
热应力 指
束,使其不能完全自由胀缩而产生的应力。
固态物质的温度改变 1℃时,其长度的变化与它在 0℃时的长度
线胀系数 指
之比。
公称通径(nominal diameter),又称平均外径(mean outside
DN 指 diameter)。这是缘自金属管的管璧很薄,管外径与管内径相差
无几,所以取管的外径与管的内径之和的平均值当作管径称呼。
将一定根数的经纱按规定的长度和宽度平行卷绕在经轴或织轴
整经 指
上的工艺过程
电力系统的总装机容量是指该系统实际安装的发电机组额定有
装机容量 指
功功率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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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千瓦、KW 指 功率单位,1KW 等于 1,000W
兆瓦、MW 指 功率单位,1MW 等于 1,000KW
吉瓦、GW 指 功率单位,1GW 等于 1,000MW
注:本招股意向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
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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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
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CTC Technical Fabrics Co., Ltd
注册资本: 90,000,000 元
法定代表人: 陈美城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8 年 3 月 24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0 年 12 月 22 日
住所: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腾龙路 3 号
邮编:
电话: 0519-83180563
传真: 0519-81687889
互联网址: http://www.ctc-tf.cn/
电子信箱: INFO@ctc-tf.com
(二)发行人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
公司经营范围为:产业用多维多向整体编织复合材料织物的研发、生产,销
售自产产品;复合材料应用技术的研发、服务;自有设备的租赁;风力发电芯材
料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碳纤维
及其制品、玻璃纤维增强材料,辅助材料的国内采购、批发、进出口业务(不涉
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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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是一家专业从事玻纤增强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
业,主要产品为玻纤经编织物及风机叶片套裁布。目前,发行人是国内风机叶片
用玻纤经编织物及叶片套裁布最大的生产商之一,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前列。此
外,发行人子公司天常管道主营玻璃钢管道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已用于船
舶、海工行业。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陈美城先生(13010219691208****)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
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本次股票发行前,陈美城直接持有发行人 55%的股权。
陈美城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
理”部分的相关内容。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资产合计 889,667,623.53 908,750,891.16 815,485,480.00 828,073,084.72
负债合计 430,718,769.61 445,726,122.87 416,987,345.72 482,500,357.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429,074,709.39 432,218,570.84 370,572,029.77 328,262,855.43
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29,874,144.53 30,806,197.45 27,926,104.51 17,309,871.69
所有者权益合计 458,948,853.92 463,024,768.29 398,498,134.28 345,572,727.1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889,667,623.53 908,750,891.16 815,485,480.00 828,073,084.72
总计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营业收入 228,923,828.81 486,433,552.37 607,729,193.55 471,033,430.12
营业成本 168,422,942.72 367,119,054.58 425,357,096.16 329,930,1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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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利润总额 30,519,908.91 74,212,271.43 111,345,448.11 63,753,325.01
归属于母公司所
26,856,138.55 62,135,208.71 84,895,779.14 48,980,989.16
有者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归属于母
25,445,312.93 37,144,809.20 72,036,999.51 58,357,672.89
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1-6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1,505,791.99 83,963,040.39 116,834,352.34 161,568,091.77
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41,388,682.38 -90,342,573.03 -67,108,902.85 -63,113,980.00
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4,046,700.00 -6,000,000.00 -92,908,870.81 -16,362,649.31
量净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 - - -
等价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28,847,774.37 -12,379,532.64 -43,183,421.32 82,091,462.46
加额
(四)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倍) 1.58 1.56 1.46 1.35
速动比率(倍) 1.48 1.47 1.35 1.2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9.64% 50.25% 52.77% 59.29%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4.77 4.80 4.12 3.65
(元)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
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 0.01% 0.02% 0.03% 0.04%
产的比例
财务指标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38 3.10 5.38 3.38
存货周转率(次) 8.03 8.35 9.06 7.6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109.06 9,461.20 12,831.63 8,157.48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685.61 6,213.52 8,489.58 4,898.10
归属于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 2,544.53 3,714.48 7,203.70 5,83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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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 126.87 63.31 79.73 33.4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24 0.93 1.30 1.8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32 -0.14 -0.48 0.91
四、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以下项目:
序 项目投资预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备案 环评批复
号 算(万元)
年产 46,000 吨产业用多 武环行审复
天常股份 10,917.89 武发改[2015]21 号
[2015]150 号
1 维多向整体编织复合材
津滨审批投准 津滨审批环准
料织物项目 天津天常 4,767.11
[2015]43 号 [2015]397 号
玻璃钢管道及配套管件 武环行审复
2 天常管道 5,168.82 武发改[2015]23 号
项目 [2015]365 号
武环行审复
3 研发中心项目 天常股份 4,739.81 武发改[2015]22 号
[2015]151 号
合计 25,593.63
待募集资金到位后,除由天常股份直接实施的项目外,公司将以募集资金向
天津天常及天常管道增资,由上述公司具体实施相应募投项目。公司将严格按照
有关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投资金额,按上述次
序安排资金,缺口部分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和其他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发行上
市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拟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暂以自筹资金实施该项
目,募集资金到位后由董事会按照证券监管部门要求的程序予以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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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 每股面值 1.00 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000 万股,占发行后
3 发行股份数量 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发行股份均为新股,不进
行老股转让
4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6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5 市盈率
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10 元(按照 2017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本次
6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元(按照 2017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
7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 市净率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网下向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
9 发行方式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已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
10 发行对象 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11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12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13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1)承销与保荐费用 2,350.00 万元
(2)律师费用 113.21 万元
(3)审计费用 500.00 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
400.94 万元
14 信息披露费用
(5)用于本次发行的
25.47 万元
发行手续费
发行费用概算合计(以
上发行费用不包含相 3,389.62 万元
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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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美城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腾龙路 3 号
电话:0519-83180563
传真:0519-81687889
联系人:赵独妍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骥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4 层
电话:021-23153888
传真:021-23153500
保荐代表人:张仲、葛绍政
项目协办人:辜丽珊
项目组成员:黄万、阎斯华、卞加振、王子文、刘伟
(三)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凡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 532-2 号 D 栋 5 楼
电话:025-83304480
传真:025-83329335
经办律师:阚赢、邵斌
(四)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郑启华
住所: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9 楼
电话:0571-88216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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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571-88216999
经办注册会计师:乔如林、张扬
(五)资产评估机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劲为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 18 号北京国际(军艺大厦)B 座 17 层
电话:010-62166150
传真:010-62156158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丁凌霄、张革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七)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
营业部
收款人户名: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账号:1001 1907 2901 3330 090
(八)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5 号
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164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之间不存在直接或
间接的股权关系和其他任何权益关系,与各中介机构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
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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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1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的日期 2017 年 11 月 6 日
2 询价推介的日期 2017 年 11 月 8 日
3 刊登发行公告的日期 2017 年 11 月 13 日
4 申购日期 2017 年 11 月 14 日
5 缴款日期 2017 年 11 月 16 日
本次发行的股票于发行后将尽快在深圳
6 股票上市日期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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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各项
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
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下游风电行业受国家政策影响而波动较大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玻纤经编织物及套裁布用于风机叶片的制造。风电行业的政策
变动尤其是风电平价上网政策导致的风电上网标杆电价下调会直接影响风电行
业的发展趋势,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情况。
国家为鼓励风电等新能源的推广应用,目前实行对风电运营商的补贴政策,
风电运营商风电上网电价超过当地火电上网电价的部分可以获取国家财政补贴。
随着风电行业整体产业链的技术进步,风电发电成本逐年下降。为尽快实现
风电平价上网,2014 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先后三次下调风电上网标杆电价,进
一步倒逼风电技术发展、提高发电效率。风电价格调整以及 2020 年预计风电价
格的具体情况如下:
调价通知颁布
序号 调整价格 调整后价格 调整后的价格适用范围
时间
1 类、2 类、3 1 类:0.49 元
2015 年以后核准项目;
类资源区标杆 2 类:0.52 元
1 2014 年 12 月 2015 年 之 前 核 准 但 在
上网电价下降 3 类:0.56 元
2016 年投运的项目
2分 4 类:0.61 元
1 类:0.47 元 2016 年以后核准项目;
1 类、2 类、3
2 类:0.50 元 2016 年以前核准但在
2 2015 年 12 月 类下降 2 分,4
3 类:0.54 元 2017 年底前仍未开工的
类下降 1 分
4 类:0.60 元 项目
1 类下降 7 分、 1 类:0.40 元 2018 年以后核准项目;
2 类、3 类下降 2 类:0.45 元 2018 年以前核准但在
3 2016 年 12 月
5 分、4 类下降 3 类:0.49 元 2019 年底前仍未开工的
3分 4 类:0.57 元 项目
1 类:0.38 元
2 类:0.40 元
4 2020 年(预计) - -
3 类:0.45 元
4 类:0.52 元
注:2020 年预计风电上网价格来自光大证券研究报告《“十三五”风电平稳发展,海外
市场重要度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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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为实现 2020 年风电与煤电上网电价基本相当的目标,预计未来几年
风电上网标杆电价存在继续下调的可能。
其中,发改委 2014 年 12 月下调风电上网标杆电价对风电行业以及发行人经
营的影响较大。根据此次电价下调政策,对 2015 年 1 月 1 日以后核准的陆上风
电项目,以及 2015 年 1 月 1 日前核准但于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后投运的陆上风电
项目,均下调第 1 类、2 类和 3 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受此政策影响,很
多 2015 年以前核准的风电项目,纷纷抢在 2015 年安装风机,以赶在 2016 年 1
月 1 日之前项目实现投运,享受下调之前的标杆上网电价,风电行业出现“抢装”
行情。
受 2015 年风电行业“抢装潮”的影响,2015 年我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
30.75GW,同比大幅增长 32.58%,创历史新高。但“抢装潮”也在一定程度上
透支了 2016 年风电行业的安装需求,导致 2016 年我国新增装机容量同比下降
24.14%,为 23.33GW。
与风电装机容量相对应,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也呈现出一定的波动。风电行业
在经历了 2012、2013 年的深度调整之后,2014 年迎来了快速发展阶段;2015 年
则受到“抢装潮”的影响,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发行人 2014、2015 年的经营
业绩也经历了大幅的提升。2016 年风电行业受上一年度“抢装潮”透支未来需
求的影响,全年发展速度放缓,由此导致发行人经营业绩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
2015 年底、2016 年底公布调整标杆电价政策时,行业主管部门为避免 2014
年度调整政策给行业 2015-2016 年发展带来的大幅波动,采取了适当的平滑措施。
相比 2014 年 12 月风电价格下调政策,2015 年、2016 年两次价格下调差异较大:
一方面是将 2014 年政策中的“投运”改为“开工”;另一方面是预留了充分的
缓冲时间,从政策公布到 2017 年底/2019 年底有两年时间可以给投资企业调整建
设计划,而 2014 年电价调整政策仅有一年缓冲时间。主管部门 2015-2016 年颁
布的风电上网标杆电价调整方案,亦会影响风电行业投资经营决策。
为实现 2020 年风电与煤电上网电价基本相当的目标,预计未来几年风电上
网标杆电价存在继续下调的可能。风电平价上网的关键是提升风电年利用小数,
主管部门提出的保障性收购、特高压输送线路建设、风电开发重心转移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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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有效提高风电消纳能力,从而提升风电小时数。在此前提下,我国大部分省
区到 2020 年具备风电平价上网条件。但仍然存在特高压输送线路建设不达预期、
风电年利用小时数的提升低于预期的可能。
若未来行业主管部门继续下调风电上网电价,同时风电年利用小时数的提升
低于预期,将导致风电投资企业内部收益率大幅降低,挫伤风电投资企业新增投
资的积极性,进而造成风电行业的较大波动,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
响。
二、与原材料供应商相互依赖以及供应商集中导致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欧文斯科宁、重庆国际、中国中材(旗下有中材金晶
和泰山玻纤两家无碱玻纤供应商)等企业采购风电用玻纤材料,其中欧文斯科宁
是公司最大的无碱玻纤供应商。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欧文斯科宁采购金额占公司采
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31.30%、36.64%、71.53%和 78.04%,占比逐年上升且 2016
年以来超过了 70%。公司已经成为欧文斯科宁中国区风电用纱业务的最大客户,
2014 至 2016 年公司向欧文斯科宁采购的无碱玻纤占其中国区产风电用纱的比重
分别为 33%、30%、35%。公司与欧文斯科宁已经形成了相互依赖的战略关系,
且这种合作关系越来越紧密。
公司与欧文斯科宁的战略合作关系的形成与国内风电用玻璃纤维织物的竞
争格局密切相关。目前,国内风电用玻璃纤维供应商主要为三家:欧文斯科宁、
重庆国际和中国建材(2017 年 3 月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无偿划转进
入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组成了新的中国建材)。国内经编织物的主要厂商即
为天常股份、宏发新材、中国恒石,分别对应欧文斯科宁、重庆国际、中国建材
这三大原材料供应商。
目前,欧文斯科宁与发行人已形成战略合作关系。欧文斯科宁风电用纱以其
优越的性能、稳定的质量成为风电用无碱玻纤中的佼佼者,欧文斯科宁产风电用
纱是发行人竞争对手宏发新材、中国恒石等无法取得的原材料优势,欧文斯科宁
与发行人之间稳定的合作关系是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对
欧文斯科宁的风电用无碱玻纤采购合同均为年度采购合同,锁定年度采购数量和
价格,保障了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同时,发行人以其在风电用玻纤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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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市场良好的客户基础、稳定的市场份额不断推广欧文斯科宁风电用纱,提升了
欧文斯科宁产品的市场份额,为欧文斯科宁中国区域业务的发展起到了相当关键
的作用。发行人与欧文斯科宁已经形成了相互依赖的合作关系。此种相互依赖的
合作关系,既有利于保障发行人原材料供应的稳定,又可能形成供应商集中度较
高的局面,带来一定的供应商依赖风险。若未来欧文斯科宁在产品、服务质量或
供应及时性等方面不能满足公司的业务需求,抑或产品、服务价格较高,则将对
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连云港天常房产权属瑕疵风险
公司子公司连云港天常存在未批先建建筑物及配套设施之情形。该批建筑物
为连云港天常生产办公之主要场所,面积为 10,203.43 平方米,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账面净值约为 356.93 万元。该批建筑物存在不能办理权属证书、被相关主
管部门要求强制拆除、限期拆除或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等导致发行人及其连云港
子公司遭受损失的风险。
四、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6,392.38 万元、16,185.00 万元、15,243.74 万元和 23,254.30 万元,应收账款周转
率分别为 3.38、5.38、3.10 和 2.38(年化)。如果因客户经营发生不利变化而造
成公司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会存在应收账款回收期延长或发生坏账的风险,
从而对公司资产质量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无碱玻纤。报告期各年度,无碱玻纤占公司生产成
本的比重均超过 70%,无碱玻纤市场价格的波动将直接造成公司采购成本的波
动,并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和产品毛利率。若未来无碱玻纤价格继续大幅波动,
且公司不能通过产品价格、产品结构、采购计划等的调整以及降低综合生产成本
等措施充分消化该等波动带来的成本控制压力以及相关风险,则将对公司经营成
果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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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原材料固定价格采购合同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原材料无碱玻纤供应商签订年度采购框架合同,约
定一年以内不同型号无碱玻纤的固定采购价格。在采购年度合同有效期内,除市
场行情发生剧烈变动,经双方同意进行价格调整外,发行人与供应商均按照合同
的约定严格履行固定价格采购。此种无碱玻纤采购年度合同签署模式为行业通行
方式。
在年度采购合同实际执行过程中,若因风电行业出现较大波动导致风电用无
碱玻纤市场价格大幅变化时,经发行人与供应商协商一致,可以对年度采购合同
约定的固定价格进行调整并签订补充采购合同。因市场信息识别、商业谈判的滞
后性等因素,在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况下,存在发行人不能够及时与供
应商协商调整合同价格,并进而影响发行人经营业绩的风险。
七、供应商返利政策变动风险
由于公司主要原材料无碱玻纤的采购数量较大,主要供应商对公司实行返利
政策。当公司上一年度无碱玻纤采购数量达到一定额度后,供应商将根据公司的
上一年度采购数量,按合同约定在当年给予返利,返利金额由双方在对账基础上
根据购销合同计算得出并由供应商最终确认。报告期内,供应商返利是公司毛利
额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金额变动主要受供应商返利政策及公司上年度无碱玻纤采
购数量的影响。报告期各期供应商返利金额分别为 1,694.00 万元、1,715.96 万元、
2,897.24 万元和 1,520.53 万元,影响各期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增加 3.61%、2.84%、
5.98%和 6.66%,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较大。其中,2016 年公司收到重庆国际支
付的 2009 年度、2010 年度及 2014 年度返利共计 1,121.05 万元。由于 2014-2015
年度,公司收到并冲减当年度主营业务成本的供应商返利均为上一年度采购行为
所产生的返利,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及可比性原则,公司将 2016 年收到的 2015
年度以前采购行为产生的返利共计 1,121.05 万元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若未来供应商对公司的返利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新增供应商不对公司实行
返利政策,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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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应付票据兑付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利用银行承兑汇票对供应商进行结算。报告期各期末公
司应付票据金额较大,分别为 32,980.92 万元、27,434.96 万元、32,101.25 万元和
28,284.88 万元。若未来公司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能
及时收回,将可能产生应付票据不能及时兑付的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
影响。
九、客户集中导致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合计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3.48%、87.93%、88.73%和 77.39%,公司前五大客户在营业收入中占比较大。
如果未来前五大客户减少订单或其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在新客户、
新市场领域的开拓未能有效应对该变局,则可能会给公司的生产和销售带来不利
影响。
十、市场竞争的风险
玻璃纤维复合材料由于应用领域广泛,品种规格多样,具备资金、技术、管
理优势的国内外大型生产企业较多。随着国内风电市场规模的稳步扩大,经济全
球化的深入,不排除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其他细分领域内的大型企业看好中国风电
市场的巨大需求,进入该领域并打破公司所处行业现有竞争格局。未来若公司不
能妥善应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通过加强产品研发、品牌建设、经营管理以不
断提升整体竞争力,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将对公司长远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产品销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玻璃纤维复合编织材料、玻璃钢管道等
产品产能将有一定幅度提高,上述均对公司产品销售体系和渠道提出了更高要
求。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出现较大变化,销售渠道拓展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者出
现对产品产生不利影响的客观因素,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新增产能将对公司
产品销售构成一定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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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固定资产折旧费增加导致的利润下滑
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完成上述项目共需要新建
房屋及建筑物、购置机器设备支出合计为 19,360.91 万元。按公司当前的固定资
产折旧政策计算,每年将新增折旧费和摊销费 1,740.87 万元。如果未来市场环境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则公司存在
因固定资产折旧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十三、技术风险
适应下游客户需求变化而进行新的工艺创新和产品创新是实现公司快速发
展的重要保证。若公司无法实现对市场需求的及时响应,未能准确预测产品的市
场发展趋势,未能及时研究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新工艺和新产品,则公司目前所
掌握的技术工艺、产品系列可能被国内外同行业更先进的技术、产品所代替,而
对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此外,由于新工艺和新产
品开发的复杂性,从研发到产业化过程中的各个开发环节均存在失败的风险,需
要解决该等过程中的各种技术问题,包括质量控制、环境控制、生产设备装置、
技术工人熟练程度以及成本控制等。任何一个技术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对新工
艺、新产品的产业化进程产生重大影响。
十四、规模扩大的经营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将大幅上升,业务规模的扩张将会增加公司的管
理难度。如果公司的管理水平不能及时适应这种变化,将会降低公司的运行效率,
存在公司未来盈利不能达到预期目标的风险。
十五、核心技术与工艺失密风险
公司有关核心技术与工艺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在经营过
程中长期积累形成的工艺诀窍、开发经验等难以完全通过申请专利来加以保护,
有关的核心技术与工艺存在一定的失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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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税收优惠变动的风险
2016 年 11 月,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
苏省地方税务局认定发行人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1632001839 号,有
效期 3 年。2014 年 10 月,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
局及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认定发行人子公司连云港天常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为 GF201432001177,有效期 3 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连
云港天常三年内适用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连云港天常适用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其享受的
所得税优惠及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合计金额影响如下表所示:
项目(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所得税税率影响 337.47 643.19 985.86 861.33
研发费加计扣除影响 56.47 160.04 199.49 158.15
所得税税收优惠影响小计 393.94 803.23 1,185.34 1,019.48
净利润 2,592.41 6,452.66 9,551.20 5,339.77
占比 15.20% 12.45% 12.41% 19.09%
若未来公司或其子公司不能被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将不能继续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此外,如
果未来国家主管税务机关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做出调整,也将
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十七、成长性风险
公司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如果不能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在技术水平、研发能
力、管理水平、市场开拓上保持应有的竞争力,则将面临成长性风险。如未来影
响公司成长的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公司不能及时做出调整,则公司将无法顺利实
现预期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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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前瞻性陈述可能不准确的风险
本招股意向书列载有若干前瞻性陈述,涉及本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业务发展
目标、盈利能力等方面的预期或相关的讨论。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该等预期
或讨论涉及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能不准确。鉴于该等风险及不确定因素的存在,
本招股意向书所列载的任何前瞻性陈述,不应视为本公司的承诺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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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CTC Technical Fabrics Co., Ltd.
注册资本: 90,000,000 元
法定代表人: 陈美城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8 年 3 月 24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0 年 12 月 22 日
住所: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腾龙路 3 号
邮编:
电话: 0519-83180563
传真: 0519-81687889
互联网址: http://www.ctc-tf.cn/
电子信箱: INFO@ctc-tf.com
信息披露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联系人 赵独妍
信息披露联系电话 0519-83180563
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一)公司设立方式
1、天常有限设立情况
常州天常玻纤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3 月 24 日,注册资本 600 万
元,分两期出资。由股东蒋坚萍、王占洪、肖宝新以货币分别缴纳了两期出资。
出资完成后,蒋坚萍、王占洪、肖宝新在天常有限的出资额各为 200 万元。常州
永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于 2008 年 2 月 28 日、6 月 11 日出具常永嘉验
(2008)第 065 号验资报告和常永嘉验(2008)第 189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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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审验。常州市武进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08 年 3 月 24 日批准了天常有限的设
立申请并颁发了注册号为 320483000220377 的营业执照。
经保荐机构核查,蒋坚萍为陈美城之配偶,代实际控制人陈美城持有公司股
权,陈美城实际出资并享有公司股权。
2、天常股份发起设立情况
经过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2010 年 11 月 21 日,经天常有限临时股东会决
议通过,同意天常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天常股份,并按天常有限经审计的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净资产 102,607,307.70 元为基础,折合 9,000 万股(每股面
值为一元),未折股部分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2010 年 12 月 10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安徽分所出具了编号为“天健皖验
(2010)41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进行了验证。2010 年 12 月 9 日,江
苏省商务厅作出了“关于同意常州天常玻纤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苏商资[2010]1308 号)”批复,批准了本次整体变更。2010
年 12 月 22 日,天常股份在江苏省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注册登记,注册
资本 9,000 万元,取得了注册号为“320483000220377”的《营业执照》。
(二)公司发起人
公司由陈美城等 22 名自然人股东以及深创投等 4 名法人股东共同作为发起
人,设立时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陈美城 49,500,000 55.00
2 王占洪 18,000,000 20.00
3 WI HARPER HONG KONG 9,000,000 10.00
4 深创投 4,500,000 5.00
5 武进红土 2,250,000 2.50
6 常州红土 2,250,000 2.50
7 郭品一 1,512,000 1.68
8 刘延红 900,000 1.00
9 娄文举 900,000 1.00
10 许正权 180,000 0.20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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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段莉莎 180,000 0.20
12 赵独妍 90,000 0.10
13 廖家辉 90,000 0.10
14 刘琴燕 90,000 0.10
15 卢金良 90,000 0.10
16 林庆晓 90,000 0.10
17 王法 90,000 0.10
18 邬克非 54,000 0.06
19 黄近恒 54,000 0.06
20 李金伟 27,000 0.03
21 金文琴 27,000 0.03
22 王海燕 27,000 0.03
23 谢兰珍 27,000 0.03
24 周亚芬 27,000 0.03
25 严丽燕 27,000 0.03
26 张良 18,000 0.02
总计 90,000,000 100.00
三、公司自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及最近一年内收购兼并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最近一年内不存在收购兼并情况。
四、发行人组织结构
(一)公司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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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内部组织结构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
构。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图如下: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
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监事会
监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
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总经理
审计委员会 总经理
审计委员会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质 力人

审 量质 维 供 E 资力 销 财 证
工 发研 IT 法
计审 技量 修维 应供 H E 源资 售销 务财 券证
厂工 中发 部IT 务法
部计 厂 术技 部修 链应 S H 部 务 行
源 部售 部务 部券
部 心中
心 部术 部 链 S 政行 部 部 部
部 部政

五、发行人控股、参股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共有 5 家子公司,具体如下:
(一)子公司
1、连云港天常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连云港天常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设立于 2006 年 4 月 13 日,住所为连云港市海
州经济开发区纬一路 8 号,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 2,000 万元。创始股东为江苏
奥神与冯霆。2008 年期间,经股权转让及增资,肖彩霞、牟纪钢、刘长祥、杨
忠玲成为股东。2009 年 7 月发行人通过增资取得了连云港天常 59%股权。江苏
国益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所持股权系受让杨忠玲股权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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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持有连云港天常 40%的股权,其股权结构
如下:
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万元) (%)
1 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800.00 40.00
2 肖彩霞 货币 540.00 27.00
3 江苏奥神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280.00 14.00
4 江苏国益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货币 240.00 12.00
5 牟纪钢 货币 80.00 4.00
6 刘长祥 货币 40.00 2.00
7 冯霆 货币 20.00 1.00
总计 2,000.00 100.00
经发行人律师及保荐机构核查并经连云港天常少数股东书面确认,上述公司
及人员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少数股东利益输送的情形。
连云港天常法定代表人郭品一,营业范围为:增强纤维织物生产;增强纤维
的相关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及零配件、仪器仪表销售;工程设计;技术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连云港天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7.6.30/2017 年 1-6 月 2016.12.31/2016 年
总资产 124,159,199.85 125,295,562.56
净资产 52,233,166.64 53,429,838.35
净利润 -1,196,671.71 4,565,351.05
注: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2014 年出售连云港天常 19%股权的情况
2009 年 5 月,发行人前身天常有限以每一元出资额 1.017 元的价格增资收购
连云港天常前身连云港恒裕纤维增强材料有限公司。收购完成后发行人持有连云
港恒裕 59%的股权并将其更名为连云港天常。由于连云港恒裕股东肖彩霞为发行
人介绍了增资并购连云港恒裕的商业机会,在增资入股连云港恒裕时,发行人承
诺将在未来以净资产价格转让 19%的股权予肖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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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4 年 9 月,考虑到行业高景气度下的利润积累以及发行人上市后可能以
增资等形式增加连云港净资产,增加受让股权的资金压力,肖彩霞向发行人提出
受让连云港天常 19%的股权。2014 年 9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将所持有的连云港天常 19%股权转让给肖彩霞。2014
年 11 月 18 日,发行人与肖彩霞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连云港天常
19%股权参照净资产作价 495.26 万元转让给肖彩霞。发行人持有连云港天常股权
由 59%降至 40%。同时,发行人与肖彩霞签署了《协议》,约定肖彩霞自愿将
所持连云港天常 19%股权(含未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增加的股权)对应
的股东权利(收益权和处分权除外)授权给发行人行使,具体包括:1、连云港
天常股东会会议审议议案时,发行人可根据自己意志行使 19%股权对应的表决
权;2、发行人享有 19%股权对应的提案权、提名权等股东权利;3、委托期限自
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肖彩霞持股比例低于 1%以内;4、上述授权委托无条件且不可
撤销。肖彩霞承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不转让上述 19%股权,期限届满后拟
转让股权的,同等条件下发行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肖彩霞委托投票表决权主要出于:其长期生活在北京,参与连云港日常管理
不便且主观意愿不强,其实际仅承担财务投资人角色;肖彩霞与陈美城系多年朋
友,双方存在较深信任关系;发行人多年来经营管理连云港天常运作良好。因此,
肖彩霞愿意将连云港天常 19%股权对应的投票权委托给发行人行使。
(3)2017 年放弃投票表决权
因发行人在上市过程中欲保证对连云港天常的合并财务报表,发行人多次与
肖彩霞进行了沟通。肖彩霞作为财务投资者无意参与连云港天常的日常经营,出
于对陈美城多年合作建立的信任关系,肖彩霞同意放弃其所持连云港天常 27%
股权的表决权。2017 年 4 月肖彩霞签署声明与承诺,且经连云港天常股东会全
体股东决议通过,肖彩霞放弃其所持有的连云港天常全部股权对应的表决权。
肖彩霞出具的声明与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
自本声明与承诺签署之日起,本人放弃行使本人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对应的
表决权,即不参加公司股东会任何议案的审议及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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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若因本人不参加股东会会议,导致相关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在理论上
可能无法表决通过的,本人将本人届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全部委托给公司第一大
股东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由该公司根据其意志行使表决权。
本声明与承诺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人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低于 1%之
日。
本声明与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且不可撤销,本人若违反上述内容作出的任
何表决均属无效,公司及其他股东有权不予认可。”
(3)计提股份支付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第二条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
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
负债的交易。”考虑到肖彩霞作为连云港天常股东之一,为公司增资控制连云港
天常提供了相关撮合服务,公司将连云港天常 19%的股权转让予肖彩霞,与其提
供的该项服务密切相关,符合“企业为获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
具”的股份支付定义,因此该笔交易按照股份支付核算。
2013 年 5 月,重庆国际作价 3.2268 亿元收购发行人同行业企业宏发纵横
53.32%股权,作价对应 2013 年宏发纵横净资产份额的 1.96 倍(P/B)(宏发纵
横 2013 年亏损,不适用 PE 估值)。参考上述同行业企业并购的企业价值估值,
以 2014 年 11 月发行人转让连云港天常 19%股权时点净资产的 1.96 倍 PB 值计算
连云港天常企业整体估值,该部分股权对应公允价值为 9,707,074.38 元,约为 2014
年 连 云 港 天 常 净 利 润 计 算 的 6.46 倍 PE 。 根 据 上 述 股 权 对 价 的 公 允 价 值
9,707,074.38 元计算,公司应当计提 4,754,485.41 元股份支付,分别计入当年度
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及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连云港天常 19%股权转让给肖
彩霞具有商业合理性,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损害公司及连云港其他股东利
益,也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发行人已就该事项作股份支付处理。股权转让前发
行人与肖彩霞之间不存在代持关系。
2、天津天常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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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天津天常成立于 2009 年 5 月 8 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注册资本和
实收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美城,为天常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住所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黄山北路 18 号(津滨工业园)。公司的经营服
务范围为:玻纤布加工、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
理)。
天津天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7.6.30/2017 年 1-6 月 2016.12.31/2016 年
总资产 35,452,007.83 39,141,650.83
净资产 20,375,832.20 19,334,138.36
净利润 1,041,693.84 3,833,309.20
注: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常州天常管道系统有限公司
天常管道成立于 2011 年 4 月 22 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住所为江苏
武进经济开发区菱香路,注册资本 2,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陈美城,目前股权结
构为天常股份持股 82.50%,自然人刘坤持股 16.50%、周良军持股 1%。公司营
业范围为:玻璃钢管道、管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玻璃钢复合材料管道系统的
设计、安装及技术咨询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
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常管道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2016 年 7 月,公司拟实施募投项
目“玻璃钢管道及配套管件项目”,向天常管道增资人民币 1,000 万元,公司股
东刘坤、周良军分别签署文件放弃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天常管道注册
资本变更为 2,000 万元,股权比例变更为天常股份持股 82.50%,自然人刘坤持股
16.50%、周良军持股 1%。
天常管道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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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7.6.30/2017 年 1-6 月 2016.12.31/2016 年
总资产 38,626,054.97 36,943,647.43
净资产 -4,606,659.99 -3,933,931.76
净利润 -672,728.23 -955,109.28
注: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天常新材料
常州天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常州成锐玻纤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6 月 4 日,设立时由发行人与巨和天成有限公司各持股 50%。后由于经营状况
欠佳,巨和天成有限公司决定退出该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 50%股权予发行人。
201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与巨和天成有限公司达成股权转让协议,以 0 元对价
受让成锐玻纤 50%股权。上述股权转让于 2016 年 1 月获得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后
正式实施。2016 年 7 月,成锐玻纤更名为常州天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并变
更了企业住所及经营范围。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天常新材料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 1000 万元,
住所为常州市武进区经济开发区腾龙路 3 号,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天常新材
料经营范围为:风力发电芯材料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玻璃纤维织物(多轴向织物、双轴复合毡、方格布、短切毡)的生产;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
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常新材料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元) 2017.6.30/2017 年 1-6 月 2016.12.31/2016 年
总资产 7,366,478.54 4,484,340.56
净资产 -997,512.48 -197,714.28
净利润 -799,798.20 58,049.89
注:以上数据经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
1、常州西尔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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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常州天常西尔德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系 2013 年 3 月 15 日由天常股份和德国
C-R-DHoldingGmbh 公司共同投资且经常州市商务局批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常州西尔德注册资本 1,700 万元人民币,天常股份和德国 C-R-DHoldingGmbh 分
别持股 60%和 40%。常州西尔德注册地址为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腾龙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陈美城,经营范围为: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碳纤维预浸料)的生产;
复合材料的研发及复合材料应用技术的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纤维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的国内采购、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
(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
理申请)碳纤维预浸料的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复合材料的研发及复合材料应用
技术的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纤维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的国内采
购、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
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公司设立常州西尔德主要在于尝试将碳纤维复合材料应用于制造风机叶片,
故决定与拥有碳纤维复合材料相关技术和经验的德国 C-R-DHoldingGmbh 合作
成立天常西尔德。后因考虑到该领域碳纤维市场时机不成熟,公司决定终止该项
目。常州西尔德自设立后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2013 年 5 月常州西尔德召开董
事会,决议注销常州西尔德;2014 年 1 月 17 日,常州西尔德已完成工商注销。
2、株洲天常
株洲天常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设立于 2015 年 1 月 8 日,住所为湖南省株洲市
天元区栗雨工业园 45 区江山路 8 号。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株洲天常注册
资本和实收资本为 300 万元,公司持股 100%。株洲天常法定代表人陈育朝,营
业范围为:复合材料织物的研发、生产、销售;复合材料应用技术的研发、服务;
复合应用材料的生产、销售;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上述产品的进出
口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因行业景气度下行,发行人于 2016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注销株洲天常。2017 年 4 月 24 日,株洲天常完成工商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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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六、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为自然人股东陈美城、王占洪以及 WI
HARPER HONG KONG、深创投、锦兆泓等 3 名法人股东。
1、陈美城先生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陈美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5%的股权,为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美城先生为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为:13010219691208****。
陈美城先生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与公司治理”之“一、(一)公司董事情况”之相关内容。
2、王占洪先生
王占洪先生目前持有公司 10%股份,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
号码为:32042119730911****。曾担任常州市第八纺织机械厂技术厂长、常州市
宏源织布厂厂长、常州市宏源整经机厂担任厂长。现任江苏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根据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15 年 7 月 8 日作出的《民事调解书》
([2014]新民初字第 2001 号),发行人股东王占洪与卢亚方协议离婚,王占洪
持有的发行人 20%股份,由卢亚方与王占洪各半持有。
2015 年 9 月,王占洪与锦兆泓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发行人 10%
的股权转让给锦兆泓。锦兆泓由卢亚方持有其 100%的股权。
3、WI HARPER FUND VII HONGKONG LIMITED
根据君合律师事务所及开曼 Maples and Calder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文件,
及 WI HARPER HONG KONG 提供的说明:
WI HARPER HONG KONG 系一家于 2009 年 7 月 24 日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
限公司,编号 1354979,注册地址为 Suites 3701-3710, JARDINE HOUSE,1
CONNAUGHT PLACE CENTRAL HK,法定注册资本总额为港币 1 万元,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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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WI Harper Fund VII LP 持有其 100%股权。WI HARPER HONG KONG 现持有公
司 10%股权。
WI HARPER HONG KONG 主营投资业务,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同。
WI HARPER HONG KONG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WI HARPER HONG KONG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美元
项目(美元) 2017.6.30/2017 年 1-6 月 2016.12.31/2016 年
总资产 67,892,571.13 64,808,140.83
净资产 51,909,772.51 51,372,717.45
净利润 537,055.06 -7,975,813.98
注: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数据未经审计。
WI Harper Fund VII LP 系一家于 2008 年 11 月 4 日在开曼群岛设立的豁免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证号 MC-30105,注册地址为 Maples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WI Harper Fund VII LP《有限合伙协议》约定普通合伙人 WI Harper Fund VII
Management LP 全权负责该企业的投资及管理事宜。
WI Harper Fund VII Management LP 系一家于 2008 年 11 月 4 日依据开曼群
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豁免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证号为 MC-30103,注册地址为 Maples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WI Harper Fund VII Management LP《有限合伙协议》约定普通
合伙人 WI Harper Fund VII GP LLC 负责该公司的投资及管理事宜。
WI Harper Fund VII GP LLC 系一家于 2008 年 10 月 13 日依据开曼群岛法律
注册成立的公司,注册证号为 MC-218343,注册地址为 Maples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公司注册资本为 5 万美元,股东 Pete Yeau-Hwan LIU 持有其 100%股权。
WI HARPER HONG KONG 的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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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 Yeau-Hwan LIU
WI Harper Fund VII GP LLC
WI Harper Fund VII Management LP
WI Harper Fund VII LP
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
4、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20,224.952 万元
成立时间:1999 年 08 月 25 日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11 层 B 区
法定代表人:倪泽望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
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
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
营。
深创投主营投资业务,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同。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类别 出资比例
(万元)
1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53,760.00 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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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73,081.41 17.39%
3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机关法人 118,483.26 28.20%
4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15,435.00 3.67%
5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980.70 0.23%
6 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13,917.12 3.31%
7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9,807.00 2.33%
8 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19,459.78 4.63%
9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21,139.09 5.03%
10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58,543.80 13.93%
11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5,884.20 1.40%
12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 19,459.78 4.63%
13 深圳市福田投资发展公司 企业法人 10,273.82 2.44%
合计 420,224.95 100.00%
深创投最近一年及一期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元) 2017.6.30/2017 年 1-6 月 2016.12.31/2016 年
总资产 22,984,831,402.58 21,501,688,215.12
净资产 11,779,153,430.67 12,120,265.643.83
净利润 706,740,560.79 1,341,760,787.30
注: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数据已经审计,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数据未
经审计。
5、常州市锦兆泓物资有限公司
名称:常州市锦兆泓物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 万元
成立时间:2015 年 08 月 24 日
住所:常州市天宁区关河中路 65 号 2 号楼 1086 号
法定代表人:卢亚方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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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经营范围:普通机械及配件、标准件、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润滑油、橡塑
制品、五金、交电、机电设备、工量刃具、金属材料、轴承的销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锦兆泓主营业务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同。
锦兆泓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成立,卢亚方持有其 100%的股权。锦兆泓最近
一年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元) 2017.6.30/2017 年 1-6 月 2016.12.31/2016 年
总资产 4,144.17 4,322.19
净资产 4,100.17 4,322.19
净利润 -2.03 621.35
注: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数据业经审计、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数据
未经审计。
(二)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陈美城控制的其他
企业情况如下:
1、NEWTEK USA 基本情况
NEWTEK USA 成立于 2013 年 4 月 16 日,注册资本为 3 万美元,公司注册
地 址 为 3304 NE Ralph Powell Road,Lee’s Summit,MO 64064,State of
Missouri,USA,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贸易,股东为陈美城和加拿大籍人士杨方,
各持有 51%和 49%股权。NEWTEK USA 的主营业务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完全不同。
NEWTEK USA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美元
项目 2016.6.30/2017 年 1-6 月 2016.12.31/2016 年
总资产 5,213,582.45 5,382,496.00
净资产 -766,509.50 -402,208.00
净利润 -35,662.64 -96,998.00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NEWTEK CANADA 基本情况
1-1-66
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NEWTEK CANADA 成立于 2013 年 3 月 27 日,注册资本为 1 加元,公司注
册地址为 64 Stoke Drive,Kitchener,Ontario N2N 1Z 4,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贸易,
设立时股东为陈美城,持有其全部股权。2014 年,陈美城将其持有的 NEWTEK
CANADA 股权转让给其配偶蒋坚萍女士。NEWTEK CANADA 的主营业务与公
司的主营业务完全不同。
NEWTEK CANADA 近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加元
2017.6.30 2017.3.31
项目
/2017 年 4 月-2017 年 6 月 /2016 年 4 月-2017 年 3 月
总资产 84,531.00 84,531.00
净资产 -10,531.85 -10,531.85
净利润 - -1,243.85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NEWTEK CANADA 最近一期已无实际经营。
(三)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美城持有发行人的
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9,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3000
万股。假设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数为 3,000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则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1 陈美城 49,500,000 55.00 49,500,000 41.25
2 王占洪 9,000,000 10.00 9,000,000 7.50
3 锦兆泓 9,000,000 10.00 9,000,000 7.50
WI HARPER
4 9,000,000 10.00 9,000,000 7.50
HONG KONG
5 深创投 4,500,000 5.00 4,500,000 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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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武进红土 2,250,000 2.50 2,250,000 1.875
7 常州红土 2,250,000 2.50 2,250,000 1.875
8 郭品一 1,512,000 1.68 1,512,000 1.26
9 林庆晓 1,107,000 1.23 1,107,000 0.9225
10 娄文举 900,000 1.00 900,000 0.75
11 赵独妍 270,000 0.30 270,000 0.225
12 段莉莎 180,000 0.20 180,000 0.15
13 廖家辉 180,000 0.20 180,000 0.15
14 刘琴燕 90,000 0.10 90,000 0.075
15 邬克非 54,000 0.06 54,000 0.045
16 黄近恒 54,000 0.06 54,000 0.045
17 金文琴 27,000 0.03 27,000 0.0225
18 王海燕 27,000 0.03 27,000 0.0225
19 谢兰珍 27,000 0.03 27,000 0.0225
20 周亚芬 27,000 0.03 27,000 0.0225
21 严丽燕 27,000 0.03 27,000 0.0225
22 张良 18,000 0.02 18,000 0.015
23 社会公众股 - - 30,000,000 25.00
合计 90,000,000 100.00 120,000,000 100.00
(二)公司前十大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陈美城 49,500,000 55.00
2 王占洪 9,000,000 10.00
3 锦兆泓 9,000,000 10.00
4 WI HARPER HONGKONG 9,000,000 10.00
5 深创投 4,500,000 5.00
6 武进红土 2,250,000 2.50
7 常州红土 2,250,000 2.50
8 郭品一 1,512,000 1.68
9 林庆晓 1,107,000 1.23
10 娄文举 900,0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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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89,019,000 98.91
(三)公司前十大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单位任职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位自然人股东,其持股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情况如
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姓名 在公司任职情况
(股) (%)
1 陈美城 49,500,000 55.00 董事长、总经理
2 王占洪 9,000,000 10.00 -
3 郭品一 1,512,000 1.68 董事、副总经理
4 林庆晓 1,107,000 1.23 副总经理
5 娄文举 900,000 1.00 董事、副总经理
6 赵独妍 270,000 0.30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7 段莉莎 180,000 0.20 -
8 廖家辉 180,000 0.20 监事、质量技术经理
9 刘琴燕 90,000 0.10 监事、生产主管
10 邬克非 54,000 0.06 -
合计 62,793,000 69.77 -
(三)国有股份和外资股份情况
公司境外法人股东为 WI HARPER HONG KONG,持有公司 900 万股股份,
占比 10%。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外资股份和国有股份。
(四)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最近一年无其他新增股东。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股东林庆晓为陈美城之表侄,陈美城和林庆晓各持有发行人 55%和 1.23%的
股份。
股东深创投分别持有常州红土和武进红土 25%的股份,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市
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武进红土股东深圳市瑞德海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的合伙人。深圳市瑞德海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武进红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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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7%的股份。深创投、常州红土、武进红土分别持有发行人 5%、2.5%和 2.5%
的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各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
系。
(六)公开发售股份对公司的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的影

公司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七)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
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
八、发行人员工情况
(一)公司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年末,公司员工人数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非派遣员工 418 375 441
派遣员工 37 40 60
员工总数 455 415 501
注:上表中员工数量为期末在册数,非全年平均数。
2015 年末,公司存在派遣员工占用工总数比例超过 10%的情形,公司进行
了相应的整改。经整改,自 2016 年 3 月起至 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派遣员工占
用工总数比例未超过 10%,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使用的被派遣劳
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 10%”的规定。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2016 年 3 月以后,发行人派遣员工
数量占其用工比例不存在超过 10%的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派遣员工的法律法规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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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员工专业构成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员工专业构成情况如下:
序号 类别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比例
1 生产人员 316 69.45%
2 营销人员 8 1.76%
3 技术人员 37 8.13%
4 管理人员 43 9.45%
5 辅助人员 14 3.08%
6 派遣人员 37 8.13%
合计 455 100.00%
(三)公司薪酬政策及薪酬水平
1、薪酬政策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分别于 2014 年 11 月 27 日审议通过了《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
理办法》,明确公司员工薪酬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员工薪酬政策
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1)薪酬确定原则
以岗位、业绩、能力作为薪酬确定的基本依据。建立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激活人才的分配机制。因事设岗,因岗设人,以岗定薪。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和
关键人员倾斜、向知识和创造价值倾斜,向科技和创新岗位倾斜,向责任风险大
的岗位倾斜。依据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
配制度。
2)薪酬结构
公司员工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各类津贴(岗位津贴、工龄津贴、中夜班津贴、
餐费津贴、产线津贴、交通住房津贴、值班津贴、全勤津贴、高温津贴)、加班
费、绩效奖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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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市前后高管薪酬安排及对工资奖金的规定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并对董事会
负责。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于工资奖金的规定主要体现在《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及《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章制度中。
报告期内公司高管薪酬水平保持稳定。公司上市后,在公司经营业绩稳步提
高的前提下,有望进一步建立健全薪酬与业绩紧密挂钩的薪酬决定机制,逐步增
强市场对薪酬分配的调节功能,更好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
2、公司薪酬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各岗位员工各年(期)的总薪酬、平均薪酬及变动情况如下
表所示:
单位:元
2017 年 1-6 月
序号 类别 薪酬总额 平均薪酬
1 生产人员 10,853,636.65 35,702.75
2 营销人员 845,061.28 105,632.66
3 技术人员 2,240,755.88 58,967.26
4 管理和辅助人员 3,381,483.01 57,313.27
5 派遣人员 1,416,496.37 34,548.69
合计 18,737,433.19 41,638.74
2016 年
序号 类别 薪酬总额 平均薪酬
1 生产人员 23,431,842.60 68,715.08
2 营销人员 1,423,070.26 203,295.75
3 技术人员 4,500,877.70 107,163.75
4 管理和辅助人员 7,606,066.65 126,767.78
5 派遣人员 3,314,598.91 63,742.29
合计 40,276,456.12 80,23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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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序号 类别 薪酬总额 平均薪酬
1 生产人员 25,928,454.29 70,266.81
2 营销人员 1,492,420.70 248,736.78
3 技术人员 5,520,846.59 131,448.73
4 管理和辅助人员 8,188,359.50 143,655.43
5 派遣人员 2,824,345.55 53,289.54
合计 43,954,426.63 83,247.02
2014 年
序号 类别 薪酬总额 平均薪酬
1 生产人员 18,513,219.38 57,853.81
2 营销人员 1,259,416.70 209,902.78
3 技术人员 4,048,130.14 112,448.06
4 管理和辅助人员 5,969,651.38 121,829.62
5 派遣人员 2,878,910.13 49,636.38
合计 32,669,327.73 70,408.03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数量、人工成本与产量、销量的变动趋势基本匹配。
2014-2015 年,员工数量、人工成本总额随着产量、销量的提高而增加,2016 年
随着行业景气度下降,员工数量、人工成本总额随公司产量、销量下滑而有所下
降。
2015 年受益于风电行业景气度较高,市场需求旺盛,公司的产量、销量提
升迅速。在行业高景气阶段,公司与同行业其他公司均招聘新的人员以扩大产销
量,因此 2015 年公司员工数量增长 12.37%,产量增长 17.13%,人工成本增长
34.54%。
2016 年行业景气度有所下滑,公司销量、产量相应下降。从员工人数来看,
行业下行阶段,公司采取收缩策略,员工数量相应减少,2016 年公司员工人数
较 2015 年减少 25 人,下降 4.74%,低于产量、销量下降的比例 16.86%和 15.85%。
从人均薪酬来看,2016 年公司人均薪酬下降 3.62%,低于产量、销量下降的
比例 16.86%和 15.85%。其中,生产人员平均薪酬仅下降 2.21%。2016 年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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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随着公司产销量和业绩的下降幅度较大,接近产销量下降幅度。总体来
看,公司 2016 年人均薪酬下降具有合理性。
2017 年 1-6 月,由于年度中期职工薪酬中未包含年终奖金额,公司各岗位人
均薪酬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或略有上涨。
(3)公司与同行业薪酬水平比较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SW 玻纤行业上市公司年平均
45,097.11 87,346.66 88,690.70 81,417.83
人均工资
公司员工年平均工资 41,638.74 80,231.98 83,247.02 70,408.03
注:1、SW 玻纤行业上市公司年平均人均工资统计数据来源于 WIND 资讯及上市公司
年度报告等公开资料。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员工年人均工资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4)公司与所在地区企业人均薪酬水平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年人均工资与常州市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人均工资
对比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常州市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
- 47,636 43,032 40,789
年平均工资
公司员工年平均工资 41,638.74 80,231.98 83,247.02 70,408.03
注:1、常州市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来源于常州市统计局网站,其中
2017 年上半年数据尚未公布。
(四)员工社会保障情况
1、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发行人实行劳动合同制,员工的聘用、解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公司已按照国家及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
相关政策,统一向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缴纳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
疗等保险费用。
(1)发行人及子公司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各子公司社会保险缴纳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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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种 缴纳主体 缴费比例(公司+个人)
天常股份、天常管道、天常新材料 19%+8%
养老保险 天津天常 19%+8%
连云港天常 19%+8%
天常股份、天常管道、天常新材料 8%+(2%+5 元)
医疗保险 天津天常 11%+2%
连云港天常 (7%+6 元)+2%
2.25%(天常股份)
天常股份、天常管道、天常新材料 0.75%(天常管道、天常新
材料)
工伤保险
天津天常 0.45%
连云港天常 1.3%
天常股份、天常管道、天常新材料 1%+0.5%
失业保险 天津天常 1%+0.5%
连云港天常 1%+0.5%
天常股份、天常管道、天常新材料 0.5%
生育保险 天津天常 0.5%
连云港天常 0.5%
(2)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包括子公司)缴纳社会保险人数如下(不含劳
务派遣员工):
年度 员工总数 社保缴纳人数 未缴人数 未缴原因
2017 年 6 月末 418 414 4 4 人为退休返聘
2016 年末 375 371 4 4 人为退休返聘
19 人为新入职员工,公积金手续
2015 年末 441 418
正在办理过程中;4 人为退休返聘
27 人新入职员工,社保手续正在
2014 年末 418 387
办理过程中;4 人为退休返聘;
注:上表中员工数量为期末在册数,非全年平均数。
报告期内,发行人因部分员工系新入职及退休返聘而未能为其缴纳社会保
险。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已按照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
(3)办理社保的起始日期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天常管道、天常新材料、天津天常、连云
港天常为其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的具体起始日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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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 项目 缴纳起始日期
发行人 社会保险 2011 年 1 月
天常管道 社会保险 2011 年 10 月
天常新材料 社会保险 2013 年 6 月
天津天常 社会保险 2009 年 6 月
连云港天常 社会保险 2007 年 12 月
注:1、为发行人设立后缴纳社会保险缴纳的起始日期,未计算发行人前身天常有限缴
纳社会保险的起始日期。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了《证明》,证明天常股份、天常
管道、天常新材料报告期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因违反劳动与社会保障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了《证明》,证明连云港天常报告期内,
遵守和执行了国家有关劳动与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已全部缴清应依法缴纳的社
会保险费,不存在因违反劳动与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了《证明》,证明天津天常在天津为其员
工参保了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报告
期内正常缴费。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了《社保无违规证明》,株洲天常报告期
内均按照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规定为员工及时缴纳五险(养老、医
疗、生育、失业、工伤),未出现任何违规情况。
2、公积金缴纳情况
公司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国家及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相关的法律、
法规及相关政策,为员工办理缴纳了住房公积金,不存在因违反住房公积金方面
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1)发行人及子公司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各子公司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如下:
缴纳主体 公司缴纳比例 个人缴纳比例
天常股份、天常管道、天常
10% 10%
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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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常 11% 11%
连云港天常 11% 11%
(2)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包括子公司)缴纳住房公积金人数如下(不含
劳务派遣员工):
年度 员工总数 公积金缴纳人数 未缴人数 未缴原因
19 人为新入职员工,公积金
2017 年 6 月末 418 395 23 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4 人为
退休返聘
5 人为新入职员工,公积金手
2016 年末 375 366 9 续正在办理过程中;4 人为退
休返聘
19 人为新入职员工,公积金
2015 年末 441 418 23 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4 人为
退休返聘
32 人为新入职员工,公积金
2014 年末 418 382 36 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4 人为
退休返聘
注:上表中员工数量为期末在册数,非全年平均数。
报告期内,发行人因部分员工系新入职及退休返聘等原因而未能为其缴纳住
房公积金。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已按照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进分中心出具了《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
证明发行人、天常管道、天常新材料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且报告期
内未有因违反有关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证明连云港
天常在报告期内未因违反国家、地方有关公积金的法律、法规等规定被住房公积
金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过。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天津天常报告
期内缴存了住房公积金,自开户缴存以来未受到我中心的行政处罚。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株洲天常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在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单位账户,缴存比例为 10%,已汇缴至 2016 年
6 月。
3、派遣员工情况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的拓展、规模的扩大,公司对部分用工采取劳务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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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的方式作为招募员工的补充。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劳务派遣员工为公司正式员
工总数的 8.13%,劳务派遣岗位主要为辅助性、临时性岗位。
就劳务派遣员工事宜,天常股份及天津天常分别与常州卧釜人力资源有限公
司、常州四海阳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署了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与
劳务用工人员签署劳动合同,并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至公司。根据双方协议,公
司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派遣员工的劳务报酬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劳务派遣单位收到相关款项后,向派遣员工发放劳务报酬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住房公积金。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为公司使用的劳务派遣员工缴纳社保
和公积金,劳务派遣员工平均薪酬水平与公司同区域、类似岗位无显著差异。常
州卧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劳务派遣公司具备劳务派遣业务资格。
4、可能的补缴金额与措施
发行人报告期内已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种类
和比例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
子公司未收到主管部门要求其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通知或其他文件。
2016 年 1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美城出具《关于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
金事宜的承诺函》,承诺:如因公司或子公司报告期内未足额或未及时为员工缴
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情形,导致公司或子公司被要求补缴或行政处罚等情
形,由承诺人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九、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
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承诺、延长锁
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二、股份限售安排、股份自
愿锁定承诺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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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稳定股价的承诺
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四、稳定股价的预案”。
(三)股份回购的承诺
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关于信息披露责任的承
诺”中关于股份回购的条款。
(四)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关于信息披露责任的承
诺”中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条款。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九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六、
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及
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七)其他承诺事项
1、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美城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具体内容
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二)避免同业竞
争的有关协议和承诺”之相关内容。
2、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美城出具了减少和规范与天常股份的关联交易
事宜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
“四、(四)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之相关内容。
3、员工社会保障的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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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美城承诺:(1)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
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报告期内未缴存的社会保险,或公司因此承担任何罚款或其
他损失,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并要求公司补缴的全部社会
保险款项、处罚款项,而不使公司因此遭受任何损失;(2)如应有权部门要求
或决定,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报告期内未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或公司因此承担任
何罚款或其他损失,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并要求公司补缴
的全部住房公积金款项、处罚款项,而不使公司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4、关于连云港房产事项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美城就连云港天常可能因未能取得房屋产权相
关事项导致房产被强制拆除、限期拆除或导致连云港天常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
罚,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五、 一)
主要固定资产”之相关内容。
5、关于为关联方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事项之承诺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美城就公司为天安越汇开具无真实交易
背景的票据事项出具承诺。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
易”之“四、(二)偶发性的关联交易”。
(八)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六、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约
束措施”。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承诺履行情况良好,未发生任何违反上述承
诺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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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概述
(一)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1、主营业务
发行人是一家专业从事玻纤增强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
业,主要产品为玻纤经编织物及风机叶片套裁布。目前,发行人是国内风机叶片
用玻纤经编织物及叶片套裁布最大的生产商之一,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前列。此
外,发行人子公司天常管道主营玻璃钢管道和管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已
用于船舶、海工行业。
公司拥有一批多年来一直从事玻纤增强材料研究、生产和销售的管理和技术
人员,具有丰富的玻纤增强材料制造经验,掌握风机叶片用玻纤增强材料的关键
技术和生产工艺。
2、主要产品
发行人掌握风机叶片用玻纤增强材料的关键技术、生产工艺和裁剪工艺,主
要产品为玻纤经编织物及叶片套裁布,主要用途是用于风机叶片的制造。发行人
子公司天常管道的主要产品为玻璃钢管道、管件。
发行人主要产品及说明如下表:

产品图片 产品说明


以玻璃纤维为主要原材料,通过经编技术编

织而成的织物。随着风力发电产业的发展和风机

叶片大型化、海洋化趋势的推动,高模量高强度轻

质型经编织物已成为大型风力发电叶片的首选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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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产品依据叶片模具展开图将玻纤经编织

物裁剪成与模具形状一致的玻纤套裁布。结合自

动裁剪排版与裁剪工艺优化各铺层尺寸,实现自

动化裁剪,尺寸精度可达到 1mm 以内;整套裁

剪布 500 多块实现分层、分类包装,按顺序铺设。

成套的叶片套裁布不仅能够极大的简化工序、提

高叶片的生产效率,更能有效的降低成本。

玻璃钢管道主要以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等为
增强材料、以高分子成分的环氧树脂、聚酯树脂
等为基体材料,经纤维缠绕成型工艺加工而成的

复合材料管道(GRE)。产品具有重量轻、耐腐

蚀性能好、水力学性能优(内壁光滑)、防污抗

蛀不易结垢、运输安装方便、使用寿命长、维护

成本低以及综合造价低等诸多优势。在石油、天

然气、船舶与海洋工程、电力、化工、造纸、城
市给排水、工厂污水处理、海水淡化等行业得到
了广泛的应用。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的经营模式按运营环节可以分为采购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影响
公司经营模式的主要因素包括下游客户的需求、上游供应商的服务模式和服务能
力、市场竞争情况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因素。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各类型的玻璃纤维。根据销售订单和生产计划,公
司采取持续分批量的形式向国内外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并与欧文斯科宁、重庆
国际、PPG 等具有技术、品质优势和经济实力的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
系。由于公司玻璃纤维采购数量较大,主要供应商多与公司签订固定价格年度采
购合同,并根据公司采购数量给予相应的返利。公司所需原材料的市场供应较为
充分,因此公司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基本相符,采购量与生产规模保持一致。公
司在保证生产需求的基础上维持合理库存,以满足客户需求。
公司设立了专门的采购部门负责原材料的采购工作,采购部门持续对原材料
的市场价格进行跟踪,并根据生产和销售部门的订单情况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
在确保生产用料满足的同时,降低公司采购成本。
2、生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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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订单管理方式,以销售合同为基础带动生产流程。
生产部门在收到由销售部门和质量技术部门依据销售订单联合设计的产品技术
细节后,按照交货期、产品类型、产品规格等进行归并处理,提出原材料的计划
需求量和批次生产计划,提交管理部门审定后,按照批次生产计划进行滚动生产,
并与质量技术部门一起对生产全过程进行控制,同时对生产计划根据订单情况及
时进行调整,确保生产流程高效运转。
3、销售模式
公司的产品主要采取直接销售的方式进行销售,以保证对市场需求变化的了
解并提高客户满意度。公司与大部分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根据历年销售情
况及客户的业务发展需要,直接供应客户相关产品。部分客户采用招投标的方式
开展采购,公司销售部门根据该类客户产品的需要,依据市场情况和公司本身的
生产状况确立订单需求,并依此与客户开展业务合作。
(三)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

自公司设立以来,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
化,一直从事玻纤增强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四)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1、玻纤经编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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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纤经编织物生产用主要原材料为无碱玻纤纱(分为高强度无碱玻纤纱、高
模高强度无碱玻纤纱)、涤纶弹丝和薄布等,其中薄布主要用于生产单轴向玻纤
经编织物产品。
玻纤经编织物生产时主要使用的机器设备为经编机、缝编机。无碱玻纤纱、
涤纶弹丝等生产原料由经编机、缝编机采用编链、经平等工艺编织形成玻纤经编
织物。其中,编链工艺是指由一根涤纶弹丝始终在同一枚针上垫纱成圈编织。经
平工艺是指每根涤纶弹丝在相邻的两枚针上轮流垫纱编织。
公司拥有的玻纤经编织物核心技术包括单轴向玻璃纤维经编织物生产技术、
双轴向玻璃纤维经编织物生产技术、多轴向玻璃纤维经编织物生产技术、多轴向
织物新编织工艺等,具体情况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八、发
行人的技术情况”之“(一)核心技术情况”。
玻纤经编织物生产周期较短,国产经编设备按设备尺寸平均日产量约为 2-5
吨,进口经编设备按不同型号平均日产量约为 6-8 吨。
2、套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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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裁布生产用主要原材料为玻纤经编织物。公司根据客户的风电叶片模具展
开图及相应工艺要求优化设计排版、裁剪图纸,再按照图纸通过自动裁剪生产套
裁布产品。套裁布生产时,公司根据客户提供的 1:1 风电叶片模具展开图及工艺
要求,充分考虑玻纤经编织物搭接、叶片模具的形状、铺层可操作性等因素,先
使用 AUTO CAD 软件进行铺层优化设计;再根据铺层设计图,结合玻纤经编织
物材料利用率等因素制作裁剪用排版图及裁剪图;最后将图纸输入电脑通过
EASICUT 软件进行全自动裁剪。套裁布产品的主要生产设备为全自动裁剪机。
公司拥有的套裁布生产核心技术包括风电机组叶片套布自动裁剪技术、
1.5MW 风电机组叶片套布生产技术、42.2 米风机叶片用套布生产技术、3MW 风
电机组叶片(47 米)套布生产技术等,具体情况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
和技术”之“八、发行人的技术情况”之“(一)核心技术情况”。
套裁布生产周期较短,排版、裁剪图纸确定之后,公司自动裁剪设备平均每
日可生产约 4 套套裁布产品。
3、玻璃钢管道、管件
(1)玻璃钢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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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玻璃钢管件
1)管件生产前段
2)管件生产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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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及市场竞争状况
(一)行业监管体制及相关法规政策
发行人所处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玻璃纤维制品制造子行业,产品主
要为各种风机叶片用玻纤经编织物、套裁布、玻璃钢管道及管件等。按照中国证
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玻璃纤维制品制造细分行业属于“非金
属矿物制品业”,行业分类代码为 C30。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发行人所处行业已实现市场化竞争,各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行业管理体
制为国家宏观指导下的市场调节管理体制,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产业宏观调控,行
业协会进行自律规范。
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
护部以及各级地方政府相应的行政职能主管部门。上述各级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通
过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管理规章制度、行业标准体系等对行业发展方向进行
宏观调控,间接对玻纤制品企业的经营活动施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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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自律性组织包括中国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工业协会等。中国玻璃纤维/复
合材料工业协会系由原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原名中
国玻璃钢工业协会)合并而来,是全国性的行业组织。
由于发行人产品主要应用在风电领域(属可再生能源板块),因此发行人还
加入了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该协会是全省可再生能源生产、科研、设计、
经销等单位自愿组成的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全省性社会团体,是
具有法人地位的社会团体。
2、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如下:
序号 政策名称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文件编号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
1 2006 年 2 月 9 日 国务院/国发(2005)44号
划纲要(2006-2020 年)》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
2 2011 年 10 月 20 日 发改委等/2011 年第 10 号
重点领域指南(2011 年度)》
3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2008 年 4 月 14 日 国科发火[2008]172 号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
4 2010 年 10 月 10 日 国发[2010]32 号
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玻璃纤维行业准入条件(2012
5 2012 年 9 月 27 日 工信部/[2012]第 46 号
年修订)》
《玻璃纤维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
6 2012 年 11 月 26 日 工信部产业[2012]528 号
行办法》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7 2016 年 3 月 25 日 国家发改委/第 36 号
年本)(修正)》
上述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对发行人所处行业经营发展的影响如下:
(1)《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列出了 8 个
前沿领域,并在各前沿领域中给出了数个优先主题,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紧
迫问题提供全面有力支撑。而“新材料技术”作为 8 个前沿领域之一的制造业中
一个优先命题,其发展必将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
(2)《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 年度)》是由发改
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委在《当前优先发
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 年度)》的基础上对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
术产业化重点领域进行认真研究后提出的。2011 年度《指南》把“高性能碳纤
维、无碱玻璃纤维,低成本、高性能、特种用途的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绿色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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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热塑性复合材料制品,输气管道、轴承、渔船、汽车覆盖件用玻璃钢”列为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
(3)《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由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
合发布,不仅将新材料列为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同时 1.5MW 以上风
力发电技术也列在其中。这两条都将有利于发行人所在行业的快速发展。
(4)2010 年 9 月 8 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
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正式明确了我
国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
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十二五”期间,战略性新兴产业将逐渐替代传统
产业成为主导产业。玻纤制品作为新材料中的一部分,将在未来的发展中保持快
速的增长势头。
(5)《玻璃纤维行业准入条件(2012 年修订)》
为遏制玻璃纤维行业重复建设和盲目扩张趋势,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节能减
排,规范行业发展,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工信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
策要求,经商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质检总局、银监会和电监
会,对《玻璃纤维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7 年第 3 号公告)
进行了修订,对玻璃纤维生产企业布局、工艺与装备、能源消耗、环境保护、产
品质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有利于玻璃纤维行业的长期发展。
(6)《玻璃纤维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玻璃纤维行业准入管理,做好准入公告工作,依据《玻璃纤维行业准
入条件(2012 年修订)》(工信部[2012]第 46 号),工信部制定了《玻璃纤维行业
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申请准入公告的玻璃纤维生产企业应具备的条
件,准入申请与审查的程序,监督管理的要求等,有利于维护行业竞争秩序,促
进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7)《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完善和发展现代
产业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
发〔2005〕40 号),发改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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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本)》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
2016 年 3 月 25 日,国家发改委对《目录》进行了进一步修订。《目录》明确将“5
万吨/年及以上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技术和高性能玻璃纤维及制品技术开发与
生产”列入到“第一类鼓励类”中。
此政策有利于企业在获取国家信贷支持、进口自用设备免除关税和增值税等
方面获得国家政策支持和优惠,有利于企业减少财务费用、固定资产支出、增强
竞争力。
3、风电行业政策变动及其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主要产品玻纤经编织物及套裁布用于风电叶片的制造。从 2003 年风电
特许权招标开始,我国政府始终将风电发展作为能源革命、能源结构调整的重要
组成部分,加以大力支持。风电行业的政策变动会直接影响风电行业的发展趋势,
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情况。
(1)风电行业政策
近年来风电行业主要政策如下: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 政策文件名 主要内容
对 2015 年 1 月 1 日以后核准的陆上风
电项目以及 2015 年 1 月 1 日前核准但
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
2014.12 发改委 于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后投运的陆上风
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
电项目,1 类、2 类、3 类资源分别降
低2分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
结合风能资源特点和风电发展需求,
2015.6 能源局 开展风电清洁供暖工作
因地制宜开展风电清洁供暖工作。
的通知
对陆上风电项目上网标杆电价,2016
年 1 类、2 类、3 类、4 类资源区分别
调整陆上风电光伏发电
2015.12 发改委 降低 2 分、2 分、2 分、1 分;2018
上网标杆电价政策
年在 2016 年的基础上分别降低 3 分、
3 分、3 分、2 分。
鼓励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鼓励超出
关于做好“三北”地区
可再生能源保障性利用小时数的发电
2016.2 能源局 可再生能源消纳工作的
量参与市场交易,优化风电、光伏发
通知
电和水电运行互补
提出 2020、2030 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
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 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 15%、20%的
2016.3 能源局 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 能源发展战略目标。2020 年,除专门
指导意见 的非化石能源生产企业外,各发电企
业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应达到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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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发电量 9%以上。
2016 年 全 国 风 电 开 发 建 设 总 规 模
关于下达 2016 年全国风 30.83GW;黑龙江、吉林、内蒙古、
2016.3 能源局
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 甘肃、宁夏、新疆(含兵团)不安排
新增项目建设规模。
关于建立燃煤火电机组
提出 2020 年各燃煤发电企业承担的
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配
2016.4 能源局 可再生能源发电量配额与火电发电量
额考核制度有关要求的
的比重应在 15%以上。
通知
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
发改委、能 明确重点地区风电、光伏保障性收购
2016.5 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
源局 年小时数
工作的通知
在履行正常调峰义务基础上,可再生
可再生能源调峰机组优 能源调峰机组优先调度,按照“谁调
2016.7 能源局
先发电试行办法 峰、谁受益”原则,建立调峰机组激
励机制。
明确 2020 年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
关于印发《风电发展 达到 210GW 以上,其中海上风电累
2016.11 能源局 “十三五”规划》的通 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 5GW 以上;风
知 电年发电量确保达到 4,200 亿千瓦时,
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 6%
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 对陆上风电项目上网标杆电价,2018
2016.12 发改委 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 年 1 类、2 类、3 类、4 类资源区分别
知 降低 7 分、5 分、5 分、5 分。
关于发布 2017 年度风电 内蒙古、黑龙江、吉林、宁夏、甘肃、
2017.2 能源局 投资监测预警结果的通 新疆(含兵团)不得核准建设新的风
知 电项目
国家相关部门的风电行业政策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提出风电发展的阶段性和远期目标,推动风电行业持续发展
2011 年 10 月,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与国际能源署共同发布了《能源技术
路线图—中国风电发展路线图 2050》,路线图设定的风电发展远期目标是到 2030
年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 400GW,2050 年达到 1,000GW,到 2050 年风力发电
满足 17%的电力需求。
2016 年 3 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
度的指导意见》,提出 2020、2030 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
15%、20%的能源发展战略目标。截至 2015 年,国内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
费比重为 12%,距离 2020 年 15%,2030 年 20%的目标还有较大改善空间。
2016 年 11 月,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
提出到 2020 年底,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确保达到 210GW 以上的总量目标(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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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2016 年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为 149GW,剩余 4 年空间为 61GW)。考虑到
弃风限电的因素,每年的装机容量一般会大于并网装机容量,因此预计 2020 年
末累计装机容量会高于 210GW。
此外,2016 年 11 月 24 日,《巴黎气候协定》正式生效,中国明确了二氧化
碳排放 2030 年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0%左右。2016 年
11 月 4 日,国务院还印发了《“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明确到
2020 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15 年下降 18%。
2)解决弃风限电、改善风电消纳问题,引导风电行业合理有序的发展
弃风限电问题是困扰风电行业发展的重要问题。从 2015 年四季度起,风电
的弃风限电率再度飙涨,风电全国平均利用小时数大幅下滑 40%以上,并一直持
续。在装机相对集中的“三北(东北、华北、西北)”地区,弃风率一度超过 30%,
局部地区弃风率甚至超过 50%。2015 年全国弃风率达到 15%,2016 年为 17.10%。
为了促进新能源消纳,2016 年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保障
政策,包括《关于做好“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消纳工作的通知》、《可再生能源
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
工作的办法》等,要求电网企业(含电力调度机构)根据国家确定的上网标杆电
价和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全额收购规划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
电力。在这些政策的作用下,2016 年 3 季度以来,各地的弃风现象出现明显改
善,2016 年全年弃风率为 17.10%。此外,数条特高压外送通道线路将在 2017
年下半年陆续投运,预计 2018 年后开始发挥作用,风电的消纳问题还将持续改
善。
另一方面,管理部门也通过政策引导开发中心的转移。风电“十三五”规划
明确提出未来几年风电开发的中心在于中东南部的低风速地区,中东南部地区靠
近负荷中心,且风电渗透率低,几乎不存在消纳问题。近年来低速风机技术的进
步使得中东南部低风速风机年利用小时数超过 2,000 小时,大幅提高了当地风场
的收益率。2016 年的风电开发建设方案中有一半以上的指标位于中东南部,加
上限电率较低的华北地区,非限电地区的指标占比接近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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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 2016 年 3 月下发的《关于下达 2016 年全国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的
通知》,对于弃风限电率较高的黑龙江、吉林、内蒙古、甘肃、宁夏、新疆(含
兵团)不安排新增项目建设规模。2017 年 2 月国家能源发布《关于发布 2017 年
度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的通知》,再次提出内蒙古、黑龙江、吉林、宁夏、甘
肃、新疆(含兵团)不得核准建设新的风电项目。
风电开发重心的转移有助于解决弃风限电、改善风电消纳问题,引导风电行
业合理有序的发展。
3)持续下调风电上网标杆电价,2020 年实现平价上网
《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到 2020 年实现风电与煤电上网电价基
本相当。
随着技术的进步,风电发电成本也不断下降。在此背景下,国家发改委近年
来不断下调风电上网标杆电价,进一步倒逼风电技术发展、提高发电效率。
2014 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先后三次下调风电上网标杆电价,具体如下:
序号 通知时间 调整价格 调整后价格 调整后的价格适用范围
1 类、2 类、3 1 类:0.49 元
2015 年以后核准项目;
类资源区标杆 2 类:0.52 元
1 2014 年 12 月 2015 年之前核准但在
上网电价下降 3 类:0.56 元
2016 年投运的项目
2分 4 类:0.61 元
1 类:0.47 元 2016 年以后核准项目;
1 类、2 类、3
2 类:0.50 元 2016 年以前核准但在
2 2015 年 12 月 类下降 2 分,4
3 类:0.54 元 2017 年底前仍未开工的
类下降 1 分
4 类:0.60 元 项目
1 类下降 7 分、 1 类:0.40 元 2018 年以后核准项目;
2 类、3 类下降 2 类:0.45 元 2018 年以前核准但在
3 2016 年 12 月
5 分、4 类下降 3 类:0.49 元 2019 年底前仍未开工的
3分 4 类:0.57 元 项目
(2)风电行业政策变动对发行人经营的影响
1)风电上网标杆电价下调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改委 2014 年 12 月下调风电上网标杆电价对风电行业以及发行
人经营的影响较大。根据此次电价下调政策,对 2015 年 1 月 1 日以后核准的陆
上风电项目,以及 2015 年 1 月 1 日前核准但于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后投运的陆上
风电项目,均下调第 1 类、2 类和 3 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受此政策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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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 2015 年以前核准的风电项目,纷纷抢在 2015 年安装风机,以赶在 2016 年
1 月 1 日之前项目实现投运,享受下调之前的标杆上网电价,风电行业出现“抢
装”行情。
受 2015 年风电行业“抢装潮”的影响,2015 年我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
30.75GW,同比大幅增长 32.58%。但“抢装潮”也在一定程度上透支了 2016 年
风电行业的安装需求,导致 2016 年我国新增装机容量同比下降 24.14%,为
23.33GW。
与风电装机容量相对应,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也呈现出一定的波动。风电行业
在经历了 2012、2013 年的深度调整之后,2014 年迎来了快速发展阶段;2015 年
则受到“抢装潮”的影响,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发行人 2014、2015 年的经营
业绩也经历了大幅的提升。2016 年风电行业受上一年度“抢装潮”透支未来需
求的影响,全年发展速度放缓,由此导致发行人经营业绩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
风电上网标杆电价下调对装机容量、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项目 2016 年 同比(%) 2015 年 同比(%) 2014 年
中国新增装机容
23.33 -24.14 30.75 32.58 23.20
量(GW)1
发行人营业收入
48,643.36 -19.96 60,772.92 29.02 47,103.34
(万元)
注:1、GWEC 未公布 2017 年 1-6 月新增装机容量,因此未予比较。
相比 2014 年 12 月风电价格下调政策,2015 年、2016 年两次价格下调差异
较大:一方面是将 2014 年政策中的“投运”改为“开工”;另一方面是预留了充
分的缓冲时间,从政策公布到 2017 年底/2019 年底有两年时间可以给投资企业调
整建设计划,而 2014 年电价调整政策仅有一年缓冲时间。
因此,2015 年、2016 年的价格调整政策不会导致风电行业再次出现 2015 年
度的“抢装潮”,风电行业的发展将更为平稳。
2)风电开发重心转移的影响
2017 年 2 月 17 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17 年度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的通
知》,提出:红色预警的省(区)(包括内蒙古、黑龙江、吉林、宁夏、甘肃、新
疆(含兵团)不得核准建设新的风电项目,并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弃风问题。
电网企业不得受理红色预警的省(区)风电项目的新增并网申请(含在建、已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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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和纳入规划的项目),派出机构不再对红色预警的省(区)新建风电项目发放
新的发电业务许可。
近年来,通过差异化的风电标杆电价调整(包括上述六个省区在内的 1 类资
源区电价下降幅度每次均是最大)、2016 年不新增项目建设等政策,国家相关部
门已经传递出了很明确的政策信号:限制弃风限电率较高的“三北”地区的投资
规模,解决风电消纳问题;鼓励发展低风速地区、海上风电的投资。
同时,随着技术的进步,风电投资成本不断下降、风能捕获能力不断提高,
在低风速地区、海上投资建设风场也能满足一定的内部收益率要求。
因此,综合近几年风电政策的调整情况、行业技术发展状况,行业的风场投
资企业对政策的变化已经有明确的预期,主要风电投资企业已提前在低风速地
区、海上风电方面进行布局,本次政策调整对行业的影响有限。
国内新增装机容量区域分布变化也证明了这一点。数据显示,2015 年各地
区占比为:西北(38%)、华北(20%)、西南(14%)、华东(13%)、中南(9%)、
东北(6%)。2016 年相应数据为:西北(26%)、华北(24%)、华东(20%)、西
南(14%)、中南(13%)、东北(3%)。
从数据来看,本次受限的六个省区涉及的西北、东北装机容量占比在 2016
年有大幅的下降,而用电中心华东、中南等地区占比则大幅提升。华北地区受京
津冀治理雾霾的影响,加大了对河北风电建设的投资,2016 年华北地区的占比
提升也较大。
风电开发重心转移的相关政策可以合理引导风电投资,对缓解弃风限电、风
电消纳等制约风电行业长期发展的问题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从长期来看有利于
风电行业持续健康的发展;同时风电行业内对开发重心的转移有充分的预期,政
策带来的影响有限,预计对 2017 年国内风电装机容量的影响较小,对 2017 年发
行人的业绩影响有限。
综上所述,在国家继续发展风电的宏观经济政策引导下,未来风电行业将呈
现出持续健康发展的态势,发行人作为风电叶片用玻纤增强材料的供应商,将受
益于风电行业的发展。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发行人与风电叶片领域的大型客户建
立了长期的良好合作关系,为发行人业务的发展和稳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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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将进一步加强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关系,并不断开拓新的客户,提升自身的
盈利水平,增强抵御风电行业波动的能力。
(二)玻纤行业概述
1、玻纤行业基本情况概述
玻纤行业包括玻璃纤维制造以及以玻璃纤维为原材料进行初级加工、深加工
而形成的各种玻纤制品、玻纤增强材料等。
(1)玻璃纤维靠其优异的性能广泛应用于现代社会的各个行业
玻璃纤维诞生于二十世纪 30 年代,是一种以叶腊石、石英砂、石灰石、白
云石、硼钙石、硼镁石等主要矿物原料和硼酸、纯碱等化工原料生产的无机非金
属材料,单丝的直径从几微米到二十几微米,每束纤维原丝都由数千根单丝组成,
具有质量轻、强度高、耐高低温、耐腐蚀、隔热、阻燃、吸音、电绝缘等优异性
能,是一种优良的功能材料和结构材料。
玻璃纤维同主要复合材料性能参数比较如下表:
直径 比强度 比模量 热膨胀系 断裂伸长
分类 密度/gcm-3
/μm /GPa/gam-3 /GPa/gam-3 数 10-6/oC 率/%
玻璃纤维 3.8-25 2.1-2.7 1.2-1.8 26-34 2-8 3.37
铝合金 - 2.8 0.27 29 23 -
玄武岩纤维 7-17 2.6-2.8 - 34-38 - -
芳纶纤维 12 1.39-1.44 2.23-2.8 53-129 -0.6 2.4
碳纤维 5-12 1.7-2.18 5.6-38 2.8-21 -0.5 1.5
聚乙烯纤维 27-38 0.97 2.6-3 117-120 90 3.5
碳化硅纤维 10-20 2.55 1.1-1.56 75 3.1 1.6
数据来源:《中国材料工程大典-第 10 卷》
由于玻璃纤维具有其他纤维材料所不具备的优异特性,用途及其广泛。玻璃
纤维可以制成纱、布、带、毡等各种制品,用作增强材料、电绝缘材料和绝热保
温材料等,广泛应用在风力发电、管道、汽车制造、航空航天、游艇、建筑、交
通、电子、化工等领域。
玻璃纤维部分应用领域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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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玻璃纤维代替优势明显,发展空间巨大
随着高新技术的发展,传统工业材料的更新换代,玻璃纤维逐渐成为国民经
济发展不可缺少的新材料,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玻璃纤维吨能
耗已降到 0.8 吨标准煤以下。未来 10-20 年,玻璃纤维替代钢、铝、木材、PVC
等传统材料,将导致全球玻璃纤维行业产值至少增长四倍以上1。
玻纤复合材料未来替代空间巨大:
(3)我国已成为全球玻纤第一生产大国
1
数据来源:中信建投研究报告—《玻纤行业迎来量价齐升的黄金发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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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玻璃纤维工业从 1958 年起步。改革开放尤其是进入 21 世纪以来,在全
球产业转移和市场需求的带动下,我国玻纤行业快速发展,已形成完整的玻纤工
业体系。我国目前已成为世界玻璃纤维第一生产大国,生产规模占全球产量的
60%以上,在世界玻纤行业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2。据 Wind 资讯最新数据显示,
2015 年 1-10 月我国玻璃纤维产量达 493.92 万吨,同比增长 21.53%。
(4)行业需求逐步恢复
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玻璃纤维下游需求减少,国际市场需求大幅下滑。
从 2008 年下半年开始,国内玻纤行业发展进入低谷,行业内企业面临库存积压,
多条生产线停产的困境。2009 年,我国玻纤行业出口交货值同比下降 28.5%,国
内玻璃纤维出厂均价同比下降 14.60%,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行业利润总额同比
下降 39.90%3。但另一方面,随着国内玻璃纤维需求的逐步释放,外需回落造成
的缺口得到了有效的填补,国内玻璃纤维表观消费量仍然保持增长的势头。
进入 2010 年以来,国内外需求均有明显的回升,国内玻璃纤维产量以及玻
璃纤维制品产量逐步恢复增长,行业整体经营状况进入快速恢复阶段。
(5)我国玻纤行业特点及未来发展趋势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在玻纤产量和消费量方面,我国都在逐步成长为玻纤大
国。目前我国玻纤行业的发展现状呈现如下几个特点:
1)人均消费远低于发达国家,市场空间增长潜力巨大
虽然我国是玻纤生产第一大国,但较大部分用于出口,国内玻纤下游应用领
域仍有待进一步开发。统计数据显示,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人均玻纤年消费量
达 4.5 公斤,而我国人均玻纤年消费量仅为 0.6 公斤,未来国内市场提升潜力巨
大4 。
2)出口依存度高,玻纤制品深加工不足
近年来,我国玻璃纤维行业快速发展,玻璃纤维产量和生产技术水平已居世
2
数据来源:光大证券研究报告—《中国巨石:持续成长的玻纤行业龙头》
3、4
数据来源:中信建投研究报告—《玻纤行业迎来量价齐升的黄金发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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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前列。但我国玻璃纤维行业发展中存在过于倚重出口的问题,国内下游产业消
费不足,玻璃纤维制品和玻纤复合材料产业相对于玻璃纤维产量过于弱小。解决
玻璃纤维行业深层次发展问题,必须大力发展玻璃纤维制品和玻璃纤维增强材料
产业。
3)外资企业掌握高端玻纤制品核心技术及生产工艺
我国玻璃纤维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并在世界上占据重要位置,但仍存在着
产业结构不合理、深加工和应用开发不足的问题。据统计,国外玻璃纤维应用规
格已达 60,000 多种,国内尚不足 10,000 种5,差距明显。我国玻纤行业高端工艺
技术落后、生产设备水平较低,严重制约我国玻纤产业的健康发展。国内玻纤企
业能够生产高性能玻璃纤维、高品质玻纤制品及玻纤复合材料的企业较少。目前
特种玻璃纤维、优质缠绕用玻璃纤维、大型风力叶片用高模玻纤基材、电子布用
高要求玻纤织物等主要依赖于外资或合资企业的生产。
4)下游需求广泛,热点轮番登场
由于玻纤增强材料具备极强的替代性能,其在越来越多的领域得到应用。行
业内企业以敏锐的市场嗅觉、快速的响应机制和正确的发展策略,在国家经济结
构调整、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背景下,积极涉足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
料等产业领域,向高层次、高附加值、多材料复合方向发展,满足市场日益多样
化的需求。
(三)玻纤增强材料行业发展情况
1、玻纤增强材料的发展概况
玻纤增强材料是当今复合材料行业中发展最快的材料之一。随着制造技术的
进步,玻纤增强材料生产企业具备了设计和制造多种纤维组合和取向的产品的能
力,玻纤增强材料应用越来越普遍。目前,玻纤增强材料已发展成为最先进和经
济的增强材料之一,它不仅具有优良的机械、力学性能,而且生产效率高、工艺
流程简单,在我国的许多行业中有着非常广泛的应用,如风力发电、船舶、轨道
交通、体育休闲、汽车等等。
5
数据来源:方正证券研究报告—《长海股份:产能释放的冲锋号即将吹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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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上游原材料状况分析
玻纤增强材料所需的原材主要为玻璃纤维、聚酯纤维等,其中玻璃纤维是主
要原材料。
“十一五”期间,我国玻璃纤维行业快速发展,2006 年到 2010 年玻璃纤维产
量复合增速达到 21.9%。
2010 年至 2015 年我国玻璃纤维产量如下表:
数据来源: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
目前全球有六大玻璃纤维供应商:欧文斯科宁、重庆国际、PPG、巨石集团、
泰山玻纤、3B 公司。玻璃纤维行业集中度高,上述六大厂商产能占到全球的 90%,
在产品结构上,巨石集团和欧文斯科宁的电子纱比重较少,PPG、重庆国际、泰
山玻纤的电子纱比重较大。
我国已经是世界上第一大玻璃纤维生产大国,有相当比重的玻璃纤维及玻纤
制品用于出口。一方面,由于玻璃纤维应用广泛,总体需求依然旺盛;另一方面,
由于近年来西方国家不断关闭玻璃纤维工厂,减少产能,因此,西方国家尤其是
美国的玻璃纤维需求主要通过中国来满足;此外,我国玻璃纤维的出口结构逐步
发生变化,玻璃纤维出口逐步减少,而玻纤制品的出口快速增长。这些因素都促
使中国玻纤行业保持良好的出口竞争力。尽管 2008 年受经济危机的影响,玻璃
纤维行业受到一定冲击,但随着风力发电、船舶、轨道交通、体育休闲、汽车等
领域新材料的应用范围扩大,玻璃纤维的需求会逐步扩大,国内玻璃纤维企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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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3、玻纤增强材料主要应用领域分析
玻纤增强材料以其优异的性能,广泛应用于风力发电、船舶、轨道交通、体
育休闲、汽车等领域。目前风电行业是玻纤增强材料重点消费市场。作为风机叶
片的关键原材料,玻纤增强材料的行业发展与风电行业的发展息息相关。
(1)风电应用领域
1)全球风电行业发展概况
风电是一种清洁、绿色的可再生能源。风力发电是能源领域中技术最成熟、
最具规模开发条件和最具商业化发展前景的发电方式之一。发展风力发电对于解
决能源危机、调整能源结构、减轻环境污染等方面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A、全球风电行业保持快速增长
2015 年,全球风电行业新增装机容量达 63.01GW,创出历史新高,同比增
长 21.77%,这表明全球风电行业在经历 2012、2013 年的波动之后重回快速增长
轨道。2016 年,我国风电市场受到上一年“抢装潮”透支需求的影响,全年新增
装机容量有所下降,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全球的新增装机容量。2016 年全
球风电新增装机容量 54.60GW,同比下降 13.35%。
截至 2016 年末,全球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 487.02GW。2005-2016 年间,全
球新增装机容量、累计装机容量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15.18%、21.14%。根据
全球风能理事会的预测,2018 年全球新增装机容量将首次突破 70GW,2020 年
将达到 80GW;累计装机容量在 2020 年将达到 792.10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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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2015 年全球风电发展报告》、《全球风电统计数
据 2016》
B、亚洲成为全球风电的主要市场
欧洲一直是世界风电产业发展的重心,但近年来发展速度变慢。欧洲风电累
计装机容量占全球的比重由 2011 年的 40.50%下降至 2016 年的 33.13%;北美地
区占全球的比重较为稳定;亚洲地区发展较快,累计装机容量占全球的比重由
2011 年的 32.90%上升至 2016 年的 41.81%。2016 年全球新增装机容量中,亚洲
占比达 50.70%,欧洲、北美分别占 25.51%、17.14%,其他地区合计 6.66%。亚
洲已发展成为全球主要的风电市场。
数据来源:CREIA、CWEA、GWEC:《2014 中国风电发展报告》、《2013 中国风电发展
报告》、《2012 中国风电发展报告》、GWEC:《2014 年全球风电统计及风电发展五年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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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全球风电发展报告》、《全球风电统计数据 2016》。
C、海上风电是未来的重点发展方向
随着陆上风电的不断发展,陆上风电的优质资源逐渐减少,同时陆上风电场
的一些问题如土地占用、运行噪音、影响景观等不良影响逐渐显露,未来风电场
建设将从陆上逐步向海上发展。根据测算,距离海岸线越远,风速越大,发电量
可显著增加。因此,随着海上风电的蓬勃发展,将带动风电整机向功率更大、水
域更深、成本更低、可靠性更高的方向发展。从世界范围来看,经过 20 多年的
发展,海上风电技术已经比较成熟。2016 年,全球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突破
14GW,新增装机容量约 2.22GW。英国依然是全球最大的海上风电市场,2016
年累计海上风电占全球海上总装机容量比例为 35.85%,德国则以 28.56%的份额
位居第二位。其他欧洲国家中,丹麦占比 8.84%,荷兰占比 7.77%。中国则是欧
洲之外最大的海上风电市场,2016 年占到全球总装机容量的 11.31%6。
2)中国风电行业发展概况
我国风能资源丰富,全国平均风功率密度为 100W/m2,风能资源总储量约
32.26 亿 kW,可开发和利用的陆地上风能储量有 2.53 亿 kW,近海可开发和利
用的风能储量有 7.5 亿 kW,共计约 10 亿 kW7。我国风电行业作为新能源发电行
业之一,具有十分广阔的前景。风力发电具有清洁,环境效益好;可再生,永不
枯竭;基建周期短、投资少;装机规模灵活和技术相对成熟的优点,所以很受市
场的青睐。大力发展风电等清洁能源已成为我国最主要能源政策之一。
A、从 2005 年起,我国风电装机容量增长迅速
自 2005 年开始,我国风电市场发展迅速,年度新增装机容量及累计装机容
量快速增长。2014 年 12 月 31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
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下调第 1 类、2 类和 3 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价
格调整适用于 2015 年 1 月 1 日以后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以及 2015 年 1 月 1 日
前核准但于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后投运的陆上风电项目。受价格预期下调的影响,
2015 年风电行业出现“抢装”行情,导致 2015 年我国新增风电装机量刷新历史
6
数据来源:GWEC:《全球风电统计数据 2016》
7
数据来源:国家发改委、中国经济导报社《2010 年风电行业风险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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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据统计,2015 年,全国(除台湾地区外)新增安装风电机组 16,740 台,
新增装机容量 30,753MW,同比增长 32.58%累计安装风电机组 92,981 台,累计
装机容量 145,362MW,同比增长 26.83%。
2015 年风电行业的“抢装”行情,一定程度上透支了未来部分新增装机需
求,加剧了行业波动,导致“抢装”当年新增装机容量增长较快,而随后年度增
速出现下滑。2016 年风电行业整体景气度下降较为明显。
据统计,2016 年,全国(除台湾地区外)新增装机容量 23,328MW,同比下
降 24.14%;累计装机容量 168,690MW,同比增长 16.05%。
2005 年-2016 年我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和累计装机容量如下:
数据来源:CWEA《2014年中国风电装机容量统计》;GWEC:《2015年全球风电发展报
告》、《全球风电统计数据2016》。
B、国家陆续出台相关政策,促进行业发展
我国风能资源集中在西部和北部,但用电的负荷中心却在东部,发电和用电
地区跨度大,彼此之间电网系统薄弱,使得很多风电电能无法完成输送。由于近
几年我国风电行业发展迅速,远远超出电网发展规划,这是造成电网接纳困难的
一个重要因素。
中国主要风电基地分布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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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06 年以来,国家发改委为了促进风电产业的发展,依据资源开发成本
来确定电价的制度,核准了 10 多个省市、70 多个风电项目的上网电价。2014 年,
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强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管理有
关工作的通知》、《新建电源接入电网监管暂行办法》、《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
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关于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关于加强和改进发
电运行调节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内容涉及风电行业战略与规划、管理
与规范、并网与消纳、电价与扶持等方面。上述政策的出台,有利于规范风电行
业的竞争秩序,促进风电并网容量的增长,推动风电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总体
来看,中国风电产业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随着全球的风电开发的逐步升温,
以及中国各项扶持政策的拉动效应进一步显现,预计未来国内风电产业的良好发
展趋势也会进一步延续。
C、风电上网电价下调引发“抢装”行情,行业波动有所加剧
虽然国家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促进风电行业的良性发展,但风电上网
电价下调引发的“抢装”行情却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风电行业波动。
2014 年 12 月 31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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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的通知》,下调第 1 类、2 类和 3 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2015 年 12 月
22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
知》,下调第 1 类、2 类、3 类和 4 类资源区 2016 年、2018 年风电标杆上网电价。
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预期下调会引发“抢装”行情。以 2015 年为例,全年
新增装机容量 30,753MW,同比增长 32.58%,刷新历史记录,部分原因即是在
建风电项目均希望赶在 2016 年 1 月 1 日前投入运营,以适用调整前的上网电价,
从而引发“抢装”行情。“抢装”一定程度上透支了未来部分新增装机需求,导
致“抢装”当年新增装机容量增长较快,而随后年度增速出现下滑。2016 年全
国(除台湾地区外)新增装机容量 23,328MW,同比下降 24.14%,其中一个重
要的原因便是 2015 年的“抢装”透支了部分需求。
D、玻纤增强材料已成为制作风机叶片主流材料
风力发电机组是由叶片、传动系统、发电机、储能设备、塔架及电器系统等
组成的发电装置。其中,风机叶片是发电机组的重要组成部分。
风电设备零部件占风电整机成本比重如下表:
数据来源:国家发改委、中国经济导报社《2010年风电行业风险分析报告》
风力发电机的叶片是接受风能的主要部件。发电机组要获得较大的风力发电
功率,其关键在于要具有能轻快旋转的叶片。所以,风力发电机叶片技术是风力
发电机组的核心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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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纤增强材料在强度、刚度方面具有金属材料无可比拟的优越性,此外,还
具有耐疲劳、结构稳定、抗腐蚀、耐高温等优异性能。因此,玻纤增强材料成为
目前大型风力发电叶片的首选材料。与金属叶片相比,玻纤增强材料叶片具有下
列优点:
①可根据风机叶片的受力特点设计强度与刚度;
②翼型容易成型,并达到最大气动效率;
③抗振性好,自振频率可自行设计;
④抗疲劳强度高;
⑤耐腐蚀性和耐气候性好;
⑥维修简便,易于修补。
目前,用于大型风机叶片制造的增强材料主要采用玻璃纤维、玻璃纤维/碳
纤维混杂、碳纤维等作为原材料,其中玻纤增强材料是制造大中型风机叶片的主
要原材料。
E、我国风电市场的快速发展带动玻纤增强材料市场需求的增长
2005 年至 2016 年,我国风电行业平均新增装机容量复合增长速度为 41.63%。
按照“十三五”风电发展规划,以每年新增装机量 18-20GW 左右的平稳速度发展,
则到 2020 年可以完成并网总装机量 210GW 的规划目标。鉴于我国已经明确了 9
个风电建设基地,并将大力发展中部、东部地区风电资源及海上风电资源,已核
准风电项目甚至可以支撑“十三五”前期风电项目建设,因而,“十三五”规划初步
确定的 2020 年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 210GW 以上的目标能够实现。风电
行业在未来 5 年内的快速发展态势,将带动玻纤增强材料市场需求的增长。
F、我国主要风机叶片生产企业
目前我国主要的风机叶片生产企业有中材科技、中复连众、时代新材、重通
集团、国电联合、明阳风能、三一重型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东方电气风电叶片、
上玻院、洛阳双瑞风电叶片有限公司、中科宇能等,外资风机叶片企业有维斯塔
斯风力技术集团(Vestas)、艾尔姆风能叶片制品公司(LM)、歌美飒技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Gamesa)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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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船舶应用领域
我国是世界造船大国,年造船总量位居世界前列,占全球造船市场的 25%
以上。
船舶生产分为复合材料船艇和金属船艇两类。通常 35 米以下的船艇选择复
合材料做艇体和上部结构,35-100 米的船艇选择金属做艇体,上部结构采用复合
材料。35 米以下的船艇占船艇总量的 90%-95%,因此复合材料在船艇上应用的
空间极大8。
(3)其他应用领域
玻纤增强材料还广泛应用于体育休闲及汽车等其他应用领域。
玻纤增强材料具有重量轻、强度高、韧性好、弹性高、易加工成型、可设计
性强等特点,在比赛用车、球拍、球棒等体育用品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我国体育产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我国的体育运动人口约 6.8 亿,而我国体
育产业总值 3,563 亿元,占 GDP 的比重仅仅 0.6%,世界上较发达国家其体育产
业占 GDP 比重一般在 2%以上,我国体育产业发展相对还处于较低水平,未来空
间很大9。
复合材料作为构成汽车以塑代钢的重要轻量化材料,与汽车节能、环保、安
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采用复合材料制造汽车车身壳体及其他相关部件,是使
汽车轻量化最有效的途径之一。由于汽车的质量减轻,滚动阻力减少,进而收到
降低油耗、节约能源、减少环境污染以及保证安全等一系列效能。
复合材料在汽车上主要用于制造车体、保险杠、发动机引擎盖等部件,纤维
主要选用玻璃纤维和碳纤维。
根据工信部的统计,2016 年我国汽车产量 2,811.90 万辆,同比增长 14.50%,
销售汽车 2,802.80 万辆,同比增长 13.70%,产销量保持世界第一。汽车轻量化
是汽车制造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玻纤增强材料
等复合材料的在汽车制造中的使用比例将会逐步提高,发展前景良好。
8
资料来源:《玻璃钢/复合材料》2012 年第 2 期
9
数据来源:《股市动态分析周刊》2015 年第 1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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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玻璃钢管道行业发展情况
1、玻璃钢管道现状及特点
(1)玻璃钢管道现状
国际上,纤维缠绕技术始于上世纪 40 年代,1946 年在美国申请专利。50 年
代初期,开始制作玻璃钢管道,距今已有 60 余年的历史。目前,国际上玻璃钢
管道工业发展很快,年产量日趋增加。
我国纤维缠绕工艺始于 1958 年,当时主要是为“两弹一星”国防建设服务。
最早应用于民用的玻璃钢管道以手糊及布带卷绕为主,生产的管道防渗性能差,
质量不稳定,虽经多次试验也未能大范围推广使用。80 年代末,我国首次引进
玻璃钢管道缠绕设备,从此玻璃钢管道工业开始了快速发展。
(2)玻璃钢管道特点
1)耐腐蚀性能好
纤维缠绕玻璃钢管道结构上分内衬层、结构层及外保护层三部分。其中,内
衬层树脂含量高,占比在 70%以上,其内表面富树脂层树脂含量高达 95%左右。
通过对内衬层所用树脂的选择,可使玻璃钢管道在输送液体时具有不同的耐腐蚀
性能,从而满足不同行业的需要;对需外防腐的行业,只需选择相应的外保护层
树脂,便也可满足不同外防腐的需求。
2)水力学性能优良
玻璃钢管道内表面光滑,内壁绝对粗糙度仅为 0.01mm,远低于钢管及铸铁
管的内壁粗糙度,属水力学光滑管。不同管材内壁绝对粗糙度如下:
管道类型 新钢管 半新钢管 旧钢管 玻璃钢管
粗糙度(mm) 0.1-0.2 0.2-0.3 0.5-0.8 0.01
数据来源:《玻璃钢/复合材料》1999 年第 1 期
3)重量轻,安装、运输方便
玻璃钢管道密度约为 1.6g/cm3 左右,仅是钢管或铸铁管的 1/4-1/5,实际应
用表明,在承受同样内压的前提下,同口径、同长度的玻璃钢管道,其重量约为
钢管的 30%左右。正因如此,玻璃钢管道在运输时可套装运输,节省油耗及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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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安装时,对中小口径的玻璃钢管道一般不需用重型机械,有的甚至可通过
人工搬运,提高了安装速度。
4)比强度高、力学性能合理
玻璃钢管道轴向拉伸强度为 60-320MPa,接近于钢管。由于玻璃钢的密度比
钢管小,因此其比强度更高,在结构设计时,管材自重可大幅减轻,安装十分容
易。
5)导热系数低,热应力小
玻璃钢管道的导热系数低,仅为钢管的 0.4%,因而具有较好的保温性能,
输送介质时可以降低热能损耗;玻璃钢管道热应力小,温差在玻璃钢管道上产生
的热应力仅约为钢管的 1/11。玻璃钢管道这种导热系数低、热应力小的特点使得
它具有良好的抗热耐寒特性,可在地表、地下、架空、海底、沙漠、冰冻、潮湿
等各种恶劣环境中使用。
6)连接方式灵活多样
缠绕玻璃钢管道单管长度 6-12m,甚至更长,在长距离管线安装时,所需接
头少,既能使流动水阻降低,也减少了施工费用,同时,管线因接头多而发生渗
漏的可能性也较钢管大为降低。另外,缠绕玻璃钢管道的接头方式有多种,主要
包括:承插胶接、平端对接、(活套)法兰连接、(带锁紧装置)O 形圈连接、螺
纹连接等,可根据具体施工条件,灵活选择接头方式,从而提高了工程的可靠性。
7)可设计性强
根据具体使用情况,可对管道的具体性能及形状进行设计:①可对缠绕时的
缠绕角进行设计,以使管道具有不同的纵/环向强度分配;②可对管道壁厚进行
设计,以使管道可以承受不同的内外压;③可对材料进行设计,以达到不同的耐
腐蚀目的、阻燃目的、介电目的等;④可对接头方式进行设计,适用不同的安装
条件,以提高工程安装速度;⑤可对产品形状进行设计,以满足具体的形状需要。
2、玻璃钢管道的应用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各行各业对材料的要求越来越高,单一的材料性
能已无法满足生产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玻璃钢管道以其独特的性能得到了广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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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玻璃钢管是一种新型的复合材料管,主要以玻璃纤维作为增强材料和树脂
作为基体制成,具有许多其它管材无法取代的优越性能,已被应用于化工企业腐
蚀介质输送、排污油气输送、农业灌溉、海水输送、电厂循环水,以及给水排水
工程等许多领域。
(1)油田
1)高压管道
油田所用的高压管道主要包括注水管和油井管等,管径较小,大多在
DN50-200mm 范围内,承受的压力高,一般介于 5-30MPa 之间。对玻璃钢管道
而言,条件较为苛刻。目前,仅有少数企业能生产负荷油田高压要求的玻璃钢管
道,并于 1994 年起应用于大庆油田、吉林油田、胜利油田、长庆油田等。
2)中、低压玻璃钢管道
油田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大量管道中,80%的管道是用来输送高含水油、油气
混输以及油田采出水。油田污水腐蚀性较强,对金属管道的腐蚀非常严重。1983
年胜利油田开始尝试使用具有良好耐腐蚀性能的玻璃钢管道作为金属管道的替
代品。随着玻璃钢管道在我国大批量生产,很快就受到油田的普遍欢迎。国内大
型油田均大量采用中、低压玻璃钢管道。油田目前使用的中、低压玻璃钢管道已
达上千公里。
(2)船舶与海洋工程
虽然玻璃钢管道在油田、化工领域较早使用,但在船用领域的广泛使用却是
最近二十年的事。在早期,由于 PVC 等非金属材料在船舶上使用后效果较差,
使得玻璃钢管道在造船领域的应用受到较大的制约。后船级社和有关当局对玻璃
钢管性能有了足够的认识,制定了相应的技术标准,玻璃钢管才得到日益广泛的
使用。
随着造船业的发展壮大,我国对船舶和海洋用玻璃纤维/环氧复合材料管道
的市场需求越来越大。船舶和海洋用玻璃钢(GRE)管道的市场潜力巨大。
迄今为止,由于产品都是依据 API 和国外标准,国内企业受到认证的限制,
获得各个船级社的认证比较困难,国内的企业还没有形成规模生产,只是有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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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比较小的企业,生产一些相对性能要求较低的产品用于小吨位的船舶上。高
端和大吨位的船舶还主要依赖美国公司的产品。随着我国造船行业的发展,该产
品的需求越来越大。
(3)液化天然气市场分析(LNG)
LNG(Liquefied Natural Gas),即液化天然气的英文缩写。近年来全球 LNG
的生产和贸易日趋活跃,LNG 已成为稀缺清洁资源,正在成为世界油气工业新
的热点。为保证能源供应多元化和改善能源消费结构,一些能源消费大国越来越
重视 LNG 的引进,日本、韩国、美国、欧洲都在大规模兴建 LNG 接收站。国际
大石油公司也纷纷将其新的利润增长点转向 LNG 业务,LNG 将成为石油之后下
一个全球争夺的热门能源商品。
在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为保障经济的能源动力却极度紧缺。随着
国家对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引进 LNG 将对优化中国的能源结构,有效解决能
源供应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的双重问题,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
作用。
中国对 LNG 产业的发展越来越重视,中国正在规划和实施的沿海 LNG 项目
有:广东、福建、浙江、上海、江苏、山东、辽宁等,这些项目将最终构成一个
沿海 LNG 接收站与输送管网。
随着各国对天然气的大量开发利用,LNG 项目的大量兴建,10—20 年内 LNG
项目用玻璃纤维/环氧复合材料管道的市场需求巨大。对于 LNG 的市场,国内还
没有企业生产该用途的玻璃纤维/环氧复合材料管道,市场主要由美国的 NOV 公
司独占。随着天然气行业的发展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
(4)给排水
近年来,由于食品级树脂在我国已批量生产,且质量稳定,解决了玻璃钢管
道用于供水时的卫生要求;夹砂玻璃钢管道的出现也降低了管道制作成本。因此
玻璃钢管道用于给排水领域呈上升趋势,市场空间较大。
用于给水领域的玻璃钢管道大多为中、小口径,用于排水领域的则大多为大、
中口径。给排水时压力一般均很低,所以耐腐蚀性能好、重量轻、安转方便、水
力学性能优异但不能承受高压力的夹砂玻璃钢管道尤其适用于此领域。随着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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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的发展,城镇化建设的加快,玻璃钢管道在给排水领域的应用将会越来越广。
(5)化工
自进入上世纪 90 年代以来,国外玻璃钢管道在化工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迄今已得到了化工领域的普遍认可,而国内重多化工企业或工程也开始大量选用
玻璃钢管道。
目前,我国应用于化工领域的玻璃钢管道大多用作工艺管线及长距离输送管
线。化工领域使用的玻璃钢管径一般较小,大多在 DN800mm 以下,压力从常压
至 4.0MPa 不等,温度介于-40oC 至 100oC 之间。由于化工厂家众多,因此所涉
及的介质的条件包含了酸、碱、盐、溶剂、酸碱交替等各个方面。
(五)行业竞争格局及市场化程度
1、行业竞争格局
(1)玻纤增强材料产业快速发展
我国玻纤增强材料产业虽然起步较晚,但是近年来在下游产业尤其是风电行
业快速发展的推动下,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历经对外技术引进、小规模研发、
自主创新等过程,行业内领先企业已全面掌握了玻纤增强材料的生产技术,形成
了成熟的生产工艺。公司及宏发新材、泰山玻纤等领先的玻纤增强材料生产企业
凭借高质量的产品、优质的服务,获得了国内主要风机叶片制造商的认可,实现
了风电用玻纤增强材料的进口替代。
(2)行业集中度高
玻纤增强材料主要应用领域多为集中度较高的行业。下游行业的这种特征促
进了玻纤增强材料行业的集中度提升。
以风机叶片市场为例,由于风机叶片制造商较为集中,且风机叶片是风电整
机的关键部件,客户对供应商的选择较为慎重,一旦确定供应商之后通常会保持
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行业领先者的竞争优势会越来越明显。近年来,随着风电
市场的快速发展,国家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对风电行业发展速度、技术标准、
运营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引导与控制,加快了行业优胜劣汰的进程,具有质量
优势、技术优势、客户优势、服务优势的风电用玻纤增强材料生产企业将确立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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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突出的竞争优势,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2、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风电用玻纤经编织物、套裁布以及船舶与海洋工程用玻璃
钢管道、管件。国内外主要竞争对手有:
(1)国内主要竞争对手
序号 名称 公司简介 主要产品
中国恒石主要运营主体浙江恒石纤维基
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各类玻璃纤维毡和
中国恒石基业有 单向布,单向热融布,多轴
玻璃纤维布的生产及销售,位于浙江省
1 限公司 向,粗纱布复合毡,短切毡
桐乡市经济开发区,产品已经应用于风
(HK.01197) 等
电,游艇,管道等多个行业行业,主销
欧美及其他30多个国家。
常州市宏发纵横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主要从事高性能纤维多轴向增强材料
常州市宏发纵横 玻纤多轴向增强材料、经编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玻纤
2 新材料科技股份 网布、碳纤维多轴向增强材
多轴向增强材料,产品主要应用于风力
有限公司 料
发电、复合材料船艇、体育用品、航空
航天、汽车及轨道交通和管道等行业。
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是以玻璃纤维及
其复合材料为主业的国有大型企业,隶 无碱玻纤无捻粗纱系列、短
属于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中材 切毡、方格布、风机叶片用
泰山玻璃纤维有 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为 多轴向经编织物、热塑性短
3
限公司 全球五大、中国三大玻璃纤维制造企业 切纤维、热塑性长纤维、耐
之一,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交通运输、 酸型的无碱无硼TCR纤维、
电子电器、船舶与海洋等国民经济各个 电子级细纱
领域。
航天长征睿特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
年1月,由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和航
天材料及工艺研究所共同出资组建,为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旗下以新材料为主业 碳复合材料及特种石墨制
的高科技企业,是航天材料及工艺研究 品、缝编织物及预浸料、纤
航天长征睿特科
4 所的科技产业化平台。公司总部位于天 维复合材料及制品、密封和
技有限公司
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航天城,在北京 阻尼减振制品、粉末冶金制
设立研发和商务中心,在山东、河北、 品、特种涂料等
内蒙等地建立了生产基地。公司主要产
品应用于航天航空、新能源、节能环保、
交通运输等领域。
苏州久美玻璃钢股份有限公司是专门从
事船用玻璃钢管道和格栅的研发、设计、
苏州久美玻璃钢 船舶用玻璃钢管道、管件、
5 生产、销售和安装的企业,成立于 2006
股份有限公司 格栅等
年初,是中国船用玻璃钢管道主要生产
厂家之一。
(2)国外主要竞争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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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公司简介 主要产品
欧文斯科宁是全球领先的住宅和商业建
筑材料、玻璃增强纤维以及复合工程材
料制造商,连续60年位列《财富》500
强企业,在五大洲的27个国家拥有约
建筑节能材料、建筑外饰材
15,000名员工。公司业务主要分为复合
1 欧文斯科宁 料、以及运用于主要工业领
材料解决方案和建筑材料。复合材料集
域的玻璃纤维复合材料
团主要开发生产玻纤增强型材料产品,
建筑材料集团主要开发生产屋面材料和
保温材料。成立以来,欧文斯科宁一直
是市场领先的玻璃纤维技术的革新者,
萨泰克斯(Saertex)成立于1982年,是
全球研发和生产无弯曲纤维布(NCF)
的市场领导者,并拥有世界顶级的管道 纤维增强材料(玻璃纤维、
萨泰克斯
2 非开挖修复技术,总部位于德国西北部 碳纤维、芳纶纤维等),管
(Saertex)
的Saerbeck市,分公司经营活动遍及南 道成型与修复技术等
非、美国、法国、印度、葡萄牙等国家,
年生产销售各类纤维布超过9万吨
国民油井华高(NOV)是世界石油天然
气领域的领先企业之一,NOV凭借超过
700个遍布全球的制造、销售及服务中
心,提供满足能源工业界对质量、产能
和环境要求的最佳解决方案,NOV是世
界上最大的钻井设备制造商,产品包括
国民油井华高 钻采设备、集成系统、井下
陆地和海上钻机的大型机械部件、成套
3 (National Oilwell 工具及供应链解决方案、以
陆地钻机和修井机、管材检测和管内涂
Varco) 及工业用复合材料管等
层、钻柱设备、多种起升设备以及各种
井下马达、钻头和工具等,NOV还通过
设在世界各主要油气产地的分销服务中
心网络,提供供应链服务。2011年NOV
收购Ameron后,成为全球领先的玻璃纤
维管供应商
3、行业利润水平变动趋势及其原因
发行人所属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行业内企业的利润水平直接受自身技
术储备、研发能力、优质客户资源以及上下游产业发展状况的影响。由于发行人
的玻纤增强材料主要用于风电叶片的制造,下游风电行业的波动对发行人所处行
业的利润水平具有直接的重大影响。2014 年、2015 年随着风电行业持续复苏,
包括发行人在内的行业内企业的利润水平均呈现出持续增长的态势;2016 年由
于风电行业景气度下降,行业内主营国内市场的企业的利润水平存在不同程度的
下滑。
同时由于规模、成本、技术、品种结构及管理方面的差异,行业内企业的利
润水平存在较大区别。少数具有深厚技术储备和自主研发能力的行业领先企业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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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了产品开发力度,并通过技术革新、工艺改进和管理优化,在产品品质提升的
同时降低了生产成本,保持了利润水平的平稳增长。
从长远来看,随着风力发电、船舶、轨道交通、体育休闲、汽车等行业的持
续发展,玻纤增强材料行业的利润水平将稳定在一个合理的位置上。
4、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风力发电用风机叶片,因此公司所处行业的周期性与风
力发电行业的周期性具有较强的关联性。目前,我国风力发电行业正处于快速成
长期,风力发电行业发展带动了玻纤增强材料需求的增长,因此本行业处于较快
发展阶段。
(2)区域性
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推动下,江苏常州发展成为全国主要的风机叶片用玻纤增
强材料的生产基地,主要集中了发行人、宏发新材、OCV(常州)等生产厂家。
近年来,在国家风电行业政策的引导下,除传统Ⅰ类、Ⅱ类风电资源区之外,Ⅲ
类、Ⅳ类风电资源区也得到越来越多风电企业的重视,发行人的下游客户也相应
调整其业务布局。
(3)季节性
玻纤增强材料行业的季节性特征不明显。
5、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1)技术壁垒
玻纤增强材料的研发、生产涉及非金属材料学、针织工艺、材料性能检测等
科学和技术的综合应用。若要实现高品质、高档次产品的生产,要求企业具备很
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各环节综合配套,才能实现对特定的玻纤种类设计特定的生
产工艺和配备特定的生产设备。
一种新的玻纤增强材料的设计、工艺方案一般需要经过大量的试验和反复论
证的过程;产品从研发、样品试制、试运行调试及售后技术支持都需要长期的技
术积累,在生产过程中还需要不断地进行技术改进以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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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内企业的技术研发能力和产品制造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除此之外,一个企
业新产品的研发周期直接决定它对下游市场的把控程度。我国风电行业发展迅
速,产品更新换代的周期越来越短,这就要求玻纤增强材料生产企业具有较强的
创新和研发能力支持,能够实现与风机叶片行业同步开发。以上各项技术方面的
能力水平是决定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对新进入者构成较强的技术壁垒。
(2)人才壁垒
目前,行业内面向风电市场的玻纤增强材料生产企业形成规模的为数不多。
除发行人外,还有中国恒石、宏发新材、泰山玻纤和 OCV(常州),其他企业规
模相对都比较小。因此,专业从事风机叶片用玻纤增强材料研究开发的人员相对
有限,而且都集中在上述规模企业中。除了技术人员外,业务素质高、经验丰富
的管理人才、营销人才以及具有较高的专业操作技能技工也是企业发展的关键。
目前我国玻纤增强材料行业的专业人才基本都来自企业自身的培养。对于一个新
进入者来说,很难在短时间内招聘及培养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研发、生产团队,从
而无法满足技术研发及产品生产的需求。
(3)政策壁垒
进入玻纤行业存在一定的政策壁垒。为有效遏制玻璃纤维行业低水平重复建
设和盲目扩张,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促进产业结构升级,2012 年 9 月 27 日工信
部发布了《玻璃纤维行业准入条件》(2012 年修订)。针对玻纤制品行业,《准入
条件》明确规定“新建玻璃纤维制品加工生产线要采用高效、节能的先进纺织工
艺和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纺织设备,禁止使用陶土坩埚玻璃纤维
拉丝产品生产玻璃纤维制品。”。此政策对有意加入玻纤制品行业、但在资金和
技术等方面又存在不足的进入者造成一定的壁垒。
(4)市场进入壁垒
发行人最重要的下游市场为风机叶片制造行业。由于各个公司风机叶片的尺
寸、结构、功率各不相同,对玻纤增强材料的各项性能指标的要求不尽相同,具
有很大的差异化特征,因此需要配套的玻纤增强材料生产企业具有较强的配套能
力,从而使得产品能够满足不同公司产品以及同一公司不同型号产品的非标准化
需求。行业内的企业要根据下游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进行相应产品的研发、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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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产品能满足叶片设计时工艺及性能要求。由于上述特征,使得下游风机叶片
制造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时需要履行谨慎的选择程序,对供应商的各项综合能力都
要进行严格的考核和认证,一旦建立合作关系后不会轻易变更供应商。
因此,下游风机叶片制造企业选定供应商后一般会与其建立长期的合作关
系,而新的供应商介入需要经历较长的认证过程,对市场新进入者形成了较强的
市场进入壁垒。
(六)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1、行业技术水平、技术特点及发展趋势
多轴向经编技术是目前玻纤增强材料制造中主流的应用技术,也是未来的主
要发展方向。该技术是一种于 20 世纪 70 年代后期在国外迅速发展起来的新型制
造技术,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开始成熟,到 20 世纪 90 年代得到了广泛研究和推
广应用。目前多轴向经编技术研究开发较先进的国家有美国、德国、法国、英国、
挪威等发达国家,我国则起步于上世纪 90 年代。多轴向经编织物以其优良的成
型性、固有的悬垂性、良好的抗冲击性和能量吸收特性,是目前最有效、较经济
的预设计增强织物,其产品已应用于航空航天、风力发电叶片、交通运输、建筑
等领域。多轴向经编技术正逐渐成为满足玻纤增强材料质量轻、强度高、效益好
的一种新型制造技术,目前正处于快速上升阶段,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发行人所涉及的玻纤增强材料的技术水平主要体现在经编设备水平、针织工
艺参数、原材料性能指标选择等方面。
(1)经编设备水平
在经编设备水平方面,主要取决于经编机技术水平。不同的经编设备的使用
直接决定了织物的铺层损伤和布面的质量水平。目前,全球主要多轴向经编机生
产厂商为德国卡尔迈耶利巴公司(由卡尔迈耶与利巴合并而来),国内的生产厂
商主要有润源控股(前身为常州市润源机械有限公司)、常州市第八纺织机械有
限公司。
经编机的生产技术在国内起步较晚。2008 年,我国常州市润源经编机械有
限公司成功研发了国产智能化控制的“RCD-1 型多轴向经编机”,已接近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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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铺纬水平。它的诞生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对多轴向生产设备的研发,同时也为
玻纤增强材料的生产和研究提供了先进的手段。不过由于我国基础工业相对落
后,机械加工能力普遍不高,仍需大量进口国外先进的经编设备。
(2)编织工艺参数
编织工艺参数方面,需要对玻璃纤维束的种类、纱线断裂强度、断裂伸长率、
弹性模量、线密度等材料指标的性能进行测试,对不同品质原料的编织工艺参数
进行优化,如编织方式、上机密度、厚度、单位面积克重等。每一个参数都影响
着加工过程中的处理方式和制成品的性能,所以通过技术研究确定工艺参数是个
重要因素。行业内少数企业经过不断的研究开发、参数调整和产品性能检验,能
够生产出满足各个性能要求的织物。
(3)原材料性能
原材料性能也是决定玻纤增强材料最终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市场上能
够提供玻纤增强材料原材料的企业有欧文斯科宁、PPG、重庆国际、巨石集团、
泰山玻纤以及其他一些规模较小的玻纤制造企业。欧文斯科宁和 PPG 作为全球
知名的玻纤制造企业,历史悠久,技术先进,产品质量水平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重庆国际、巨石集团和泰山玻纤作为国内主要玻璃纤维制造企业,实力雄厚,技
术提升快,产品性能接近国际水平。
玻纤增强材料生产企业根据不同客户对产品性能要求不同以及自身技术水
平采购不同质量的玻璃纤维,生产的玻纤增强材料产品质量优劣明显。
2、行业技术发展趋势
围绕行业的发展趋势,未来玻纤增强材料行业的技术水平发展趋势将主要集
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编设备
近年来经编产业已成为我国纺织工业中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随着经编生产
规模的逐步扩大,生产企业对生产设备、特别是先进设备的需求量不断增加,这
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经编装备的快速进步。目前经编机正在不断朝着生产高速化、
控制智能化、功能多样化、操作简便化、设计电脑化和管理网络化等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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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艺水平不断提高
随着玻纤增强材料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下游应用行业对经编产品的质量、
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玻纤增强材料将向着高模量、抗剪切、抗挤压、
耐腐蚀等性能不断提高的方向发展。
3、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行业内的经营模式主要包括“订单式生产”和“精益生产”。
(1)订单式生产
由于风机叶片的设计和结构各不相同,对玻纤增强材料的各项性能要求也不
尽相同。玻纤增强材料生产企业要根据客户的风机叶片生产工艺和性能指标要求
进行产品设计、试制和检测,待各项指标满足要求后再进行批量生产,因此决定
了行业内企业一般采用“订单生产、量身定制”的经营模式。在该模式下,玻纤
增强材料生产企业与下游风机叶片制造商建立的是一种相对简单的产品买卖关
系,企业为下游客户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针对客户产品工艺要求进行产品
设计、试制,在试制成功后进行产品批量生产,物流配送到客户仓库,财务结算
完成订单。
在该模式下,下游客户主要通过原材料招投标方式确定供应商,因此,通过
参加投标获取订单是上述经营模式中一种主要方式。
(2)精益生产模式
与传统的“订单式生产”模式最大的区别在于玻纤增强材料生产企业不仅
要提供产品的设计、生产,而且还要根据客户风机叶片模具图纸工艺要求对玻纤
经编织物进行预裁剪和“点对点”式的物流配送。公司在按照客户的要求生产出
产品后,根据客户叶片的模具图纸工艺要求,首先进行裁剪试制,裁剪完成后交
客户进行试用。客户在试用的过程中客户将会与公司的裁剪工程师进行沟通,共
同确认调整方案,待方案确认后才能进行批量生产。此时,公司的专业批量裁剪
要严格按照客户的生产计划订单进行完成,然后根据要求对产品进行编号。物流
配送也严格按照客户的计划指令,按时定量将裁剪好的套裁布直接送往客户的成
型车间,待客户车间完成生产后再将产品托盘运回,完成一个“精益生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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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实施这种生产模式必须具备几个条件,一是要有先进专业的剪裁设备、成
熟的剪裁工艺和专业的剪裁工程师;二是要能够在短时间内完成配送,而且这种
配送是小批量和多批次的方式,因此必须要有贴近客户的生产基地;三是与客户
已经建立起了良好的、长期稳定的、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
相对于订单式业务模式,精益生产模式具有更强的优越性和生命力,但同时
对玻纤增强材料生产企业提出了更高的技术及人才等方面要求。目前,发行人已
采用这种精益生产模式为客户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
(七)发行人行业地位、近三年市场占有率
1、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具体参见本节“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市场竞争状况”之“(五)
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2、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
玻纤增强材料包含的具体产品类型较多,应用领域各不相同,目前玻璃纤维
工业协会及相关权威机构没有对行业的整体市场容量、市场占有率等指标进行统
计和排名。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展良好,主要产品在风机叶片应用领域的市场占有率
较为稳定。2015 年,受原材料供应紧张等因素影响,公司市场占有率较上年略
有下降,为 17.32%。2016 年,在国内风电市场整体景气度下行的情况下,公司
通过开拓新客户等方式提升销量,销量下降幅度(15.85%)低于国内风电新增装
机容量下降幅度(24.14%),市场占有率有所提高。2014 年-2016 年公司产品在
国内风机叶片领域的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公司产品销售量(吨) 43,918.64 52,192.46 44,408.13
国内市场规模(吨) 228,569.00 301,320.00 236,178.00
市场占有率 19.21% 17.32% 18.80%
注:公司市场占有率的计算过程:根据国内风电年度装机容量、装机台数计算得到单台
风电机组的平均容量,根据单台容量的数值,确定单台机组叶片和外壳对玻纤增强材料的需
求量,由此计算得出国内风电市场对玻纤增强材料的需求量。
未来,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达产,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将得以巩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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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占有率有望进一步提高。
(八)发行人的竞争优势与竞争劣势及未来对发行人的影响
1、竞争优势
(1)增值性服务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不断提升对下游应用客户的服务质量、满足客户多样化需
求,同时围绕产品积极创新客户服务模式,提供更多独创的增值性服务,提高客
户满意度。公司的增值性服务具体表现在:
A、“贴身式”服务
公司是行业内首家以下游产业集群为依据布局公司生产基地的企业。公司成
立以来,以常州为总部,先后成立了保定(已注销)、天津、连云港和株洲等生
产基地,销售网络覆盖了全国最主要的风机叶片生产企业。公司采取的这种独创
的贴近客户的经营模式改变了行业传统的物流配送模式,有利于公司对客户进行
“贴身式”服务,能够实现公司为客户进行“小批量、多批次”点对点的物流配
送服务。该模式不仅提高了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联动作业”,而且有助于推动公
司及客户进行“精益生产”,降低库存压力,减少流动资金占用,提高生产效率,
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这种依托下游市场进行生产布局的经营模式是一种双赢模
式,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也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B、预裁剪服务
玻纤经编织物作为风机叶片生产的主要原料,其性能直接影响叶片的质量。
叶片生产企业传统的生产方法是采购标准的玻纤卷布,再根据工艺要求手工裁剪
成一定的形状,然后铺设,最后修剪。这种操作方法不仅增加人工成本,更因为
织物多次被人工接触而影响其原始性能;手工裁剪尺寸误差也极大地影响叶片质
量,并导致大量的织物和树脂浪费。公司作为玻纤经编织物生产企业,从客户的
切身利益出发,开发出自动裁剪系统,依据风机叶片模具的形状裁剪出整套套裁
布,交付给客户使用。对客户而言,采购套裁布不存在织物性能受影响的问题;
自动裁剪机床裁剪的尺寸精确,也减少了织物的浪费。预裁剪模式改变了客户的
作业方式,革新了行业的生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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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裁剪模式的优势:
1)标准化作业、标准化产品,减少由于人工操作所带来的误差,提高产品
的质量,更好地保证产品的一致性;
2)简化物流和管理环节,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库存、减少资金占用;
3)简化叶片公司生产工序,改善现场管理,提高单位生产效率;
4)在生产过程中直接裁剪,简化工序,减少废布,提高玻纤卷布的利用率,
降低了公司和客户的综合成本;
5)通过整合玻纤增强材料的生产、裁剪和物流配送服务,合作双方形成真
正的伙伴关系,实现双赢。
(2)客户资源优势
凭借较强的服务创新意识以及可靠的产品质量,公司已通过了国内主要风机
叶片生产企业的供应商认证程序,产品获得了客户的质量认可,与客户在产品设
计研发、选型配套、库存与物流管理等方面形成了紧密的合作关系。风机叶片生
产企业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和产品测试后,选定的供应商轻易不会更换。公司的
这些核心客户作为行业内领先企业,业务规模较大,经营业绩较为稳定,具有一
定的增长潜力。成为这些客户的合格供应商,体现了公司较强的产品竞争力和品
牌知名度,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下游市场,实现业绩增长。
(3)合理供应链布局优势
由于 2011 至 2013 年风电行业新增装机容量放缓,玻纤增强材料企业的经营
业绩波动较大,部分玻纤增强材料企业被上游的玻璃纤维生产企业收购整合,整
合后的玻纤增强材料生产企业必须优先使用本集团的玻璃纤维作为原材料。公司
目前与多家供应商保持稳定的合作,供应商布局合理,这有助于公司根据下游客
户的产品型号及设计特点、以及各家玻璃纤维供应商生产进度的安排,按需独立
采购不同玻璃纤维供应商的优质产品,如欧文斯科宁、PPG 等以便公司更好地满
足客户多样化的产品需求。
2、竞争劣势分析
(1)产能瓶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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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不断积累长期合作的优质客户资源,同时公司
也在积极拓展新的市场领域。随着市场规模的逐步扩大和发行人市场占有率的提
升,公司原有的产能已逐渐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公司产能不足已成为影响公司扩
大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经营规模的瓶颈。
(2)公司人力资源规模急需扩充
公司自 2008 年成立至今,销售规模实现了跨越式的增长,公司原有的研发、
生产、管理、销售人才已面临短缺。公司急需扩充各部门的人力资源。作为民营
企业,公司在吸引高级管理和研发等人才方面不具备明显的优势,很大程度上也
制约了公司的快速发展。通过本次发行上市,公司的市场形象和知名度将得到大
幅提升,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吸引并留住人才。
(3)融资渠道较为单一
目前,公司处于发展阶段,为保证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在加快产品研
发、扩大产品配套供应能力、引进先进技术和优秀人才,拓展服务网络等方面均
需要资金支持,仅仅依靠自身积累不足以支持企业快速发展,而单一的融资渠道
则进一步限制了公司的发展。
(九)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产业政策对行业的大力支持
玻纤增强材料作为一种新型的复合原材料,具有耐高温、抗腐蚀、强度高、
比重轻、吸湿低、延伸小、电绝缘及性价比高等优越特性,可以广泛应用于风力
发电、船舶、轨道交通、体育休闲、汽车等领域,而且可以广泛替代钢材、木材、
水泥等传统材料,在我国经济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大力发展玻纤增强材
料生产企业产业对于国家在基础材料上不再受发达国家的制约有着重大的战略
意义。因此国家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国
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
定》等重大产业政策中多次提及。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参见本节之“二、发行人所
处行业基本情况及市场竞争状况”之“(一)行业监管体制及相关法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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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游市场空间巨大
公司主营产品为高性能玻纤增强材料,主要应用于风机叶片。风机叶片是风
能技术进步的关键核心部件。由于国家对清洁能源发展力度大,从 2005 年开始,
我国风电装机容量逐年攀高,2009 年底国内累计装机容量为 25,805MW;2015
年国内累计装机容量为 145,362MW。预计未来,我国风电行业仍将保持一个较
快的速度发展。风电行业的快速发展必然带动玻纤增强材料市场需求的增加。除
风电行业外,船舶、轨道交通、体育休闲、汽车等领域的发展也将会对玻纤增强
材料保持旺盛的需求。玻纤增强材料市场需求空间巨大。
2、不利因素
(1)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行业利润水平
本行业受上游原材料行业的影响较大。一方面,上游的玻璃纤维价格的变动
直接影响到本行业的利润水平,另一方面,玻璃纤维价格变动较大,只有上规模
的企业才能具有与供应商原材料的议价权和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以稳定原
材料价格,保持利润率。规模较小的企业多数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而带来成本
压力,往往在发展过程中受到较大影响。
(2)产品创新能力不足
我国玻璃纤维行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其生产及出口规模占据世界第一,但
高性能玻纤制品还依赖进口,产品应用领域开发不足。近年来,行业中的领先企
业通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和技术攻关,具备了一定的技术研发实力。但是,行业整
体技术水平仍然偏低,关键核心生产设备仍需进口,产品质量与性能整体而言与
国外先进水平还存在一定差距,行业技术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十)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影响
1、本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玻纤制品细分行业上下游产业链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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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上游行业关联性
本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是玻璃纤维、包装材料、捆绑纱制造等行业,其中纤
维纱是主要原材料,其他原材料还包括短切纱、色纱等。上游原材料的价格波动
情况将一定程度上对本行业的成本产生影响。
(2)与下游行业关联性
本行业的下游行业主要是风力发电、船舶、轨道交通、体育休闲、汽车等行
业。其中,风力发电是玻纤增强材料的主要消费市场。下游行业整体发展情况将
决定本行业的产销情况,而下游行业的波动情况又将影响本行业的利润水平。
2、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对本行业及其发展前景的有利与不利影响
(1)有利影响
玻纤增强材料下游市场需求广阔,在国民经济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
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了这些下游市场的快速增长,这为我国玻纤增强材料制品
市场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机遇。
我国在调整产业结构的同时,更加注重高性能玻璃纤维的研发生产,鼓励企
业创新,提升基础工艺水平,将会进一步保障玻纤增强材料生产所需的玻璃纤维
材料的品质水平,为玻纤增强材料的产品质量、稳定性以及高端产品的开发奠定
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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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利影响
首先,玻纤增强材料下游行业尤其是风电市场未来发展虽然向好,但是同样
也面临着风电上网与消纳等问题。虽然国家不断出台各种积极措施来保障风电行
业的平稳快速发展,但是,风电行业面临的一些不确定因素也可能影响到玻纤增
强材料行业规模的进一步增长。
其次,我国玻纤增强材料行业受上游玻璃纤维行业制约较大。我国玻纤行业
目前已发展到寡头垄断的阶段,目前国内市场上能够提供高品质玻璃纤维的企业
只有包括欧文斯科宁、重庆国际、PPG 等在内的少数几家大型垄断企业。这些企
业在产品定价上有一定的话语权,这给下游生产玻纤增强材料的企业带来一定的
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产品类别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万元) (万元)
玻纤经编织物 2,892.12 12.68% 11,364.93 23.44%
套裁布 18,565.16 81.37% 34,679.17 71.53%
玻璃钢管道及管件 1,002.31 4.39% 2,082.16 4.29%
其他 356.10 1.56% 356.24 0.73%
总计 22,815.70 100.00% 48,482.50 100.00%
2015 年 2014 年
产品类别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万元) (万元)
玻纤经编织物 18,920.28 31.32% 14,246.72 30.38%
套裁布 39,839.99 65.96% 32,114.01 68.49%
玻璃钢管道及管件 1,281.83 2.12% 349.34 0.75%
其他 358.25 0.59% 178.28 0.38%
总计 60,400.35 100.00% 46,888.36 100.00%
报告期内,按客户的行业类别,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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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客户行业类别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万元) (万元)
风电叶片制造 21,457.28 94.05% 46,044.10 94.97%
船舶工程、海洋工程 1,002.31 4.39% 2,082.16 4.29%
其他 356.10 1.56% 356.24 0.73%
合计 22,815.70 100.00% 48,482.50 100.00%
2015 年 2015 年
客户类别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万元) (万元)
风电叶片制造 58,760.27 97.28% 46,360.73 98.87%
船舶工程、海洋工程 1,281.83 2.12% 349.34 0.75%
其他 358.25 0.59% 178.28 0.38%
合计 60,400.35 100.00% 46,888.36 100.00%
(二)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
1、报告期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1)产能、产量及产能利用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总产能(吨) 30,000.00 54,000.00 50,000.00 49,000.00
总产量(吨) 21,700.50 43,362.36 52,157.67 44,528.23
玻纤经编织物产量
3,548.67 11,638.21 17,723.84 14,805.21
(吨)
套裁布产量(吨) 18,151.83 31,724.15 34,433.83 29,723.02
产能利用率 72.34% 80.30% 104.32% 90.87%
注:1、公司的产能为设计产能,计算方法为依据工厂单台设备的日产量,每月运行 26
天(单休)的产量计算得出;2、表中产量为自产产量,不包括外购、委外加工产量。
(2)销量及产销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量及产销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总产量(吨) 22,361.29 43,364.50 53,520.62 45,09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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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纤经编织物产量
4,209.45 11,640.35 18,143.14 15,370.86
(吨)
套裁布产量(吨) 18,151.83 31,724.15 35,377.48 29,723.02
总销量(吨) 21,576.03 43,918.64 52,192.46 44,408.13
玻纤经编织物销量
3,274.63 11,345.24 17,702.19 15,070.33
(吨)
套裁布销量(吨) 18,301.39 32,573.39 34,490.27 29,337.80
产销率 96.49% 101.28% 97.52% 98.48%
注:表中产量包括自产产量、外购产量及委外加工产量。
2、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产品 单价 变动 单价 变动 单价 变动 单价
(元/吨) 幅度 (元/吨) 幅度 (元/吨) 幅度 (元/吨)
玻纤经编
8,831.89 -11.83% 10,017.35 -6.28% 10,688.10 13.06% 9,453.49
织物
套裁布 10,144.13 -4.72% 10,646.47 -7.83% 11,551.08 5.53% 10,946.29
(三)报告期内前十名客户销售情况
1、报告期内前十名客户销售情况
(1)2017 年 1-6 月
占营业收入 是否新
客户名称 金额(万元) 销售标的
比例 增客户
重通集团 6,854.57 29.94% 否
中复连众 3,788.37 16.55% 否
时代新材 2,797.78 12.22% 否 玻纤经编织物/
南通东泰 2,272.99 9.93% 否 套裁布
国电联合 2,003.63 8.75% 否
艾郎风电 925.43 4.04% 是
玻璃钢管道、管
中航鼎衡造船有限公司 693.04 3.03% 否

美泽风电 590.49 2.58% 否
中科宇能 544.18 2.38% 是 玻纤经编织物/
套裁布
内蒙古航天万源复合材料有限
490.98 2.14% 否
公司
合计 20,961.47 91.57% - -
注:1、以上销售金额数据为属于同一集团控制下的不同客户之合并数据,以下各表同
本表;2、以上客户名称为简称,详细客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一节释义”,以下各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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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3、“新增客户”指在当期新增的客户。
(2)2016 年
占营业收入 是否新
客户名称 金额(万元) 销售标的
比例 增客户
重通集团 15,911.06 32.71% 否
中复连众 12,019.30 24.71% 否
玻纤经编织物/
时代新材 7,099.89 14.60% 否
套裁布
南通东泰 4,422.32 9.09% 否
国电联合 3,706.73 7.62% 否
玻璃钢管道、管
中航鼎衡造船有限公司 1,305.82 2.68% 否

东方电气叶片 942.72 1.94% 否
明阳风能 762.72 1.57% 是
玻纤经编织物/
三一重型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424.64 0.87% 否 套裁布
内蒙古航天万源复合材料有限
295.99 0.61% 否
公司
合计 46,891.19 96.40% - -
(3)2015 年
金额 占营业收入 是否新
客户名称 销售标的
(万元) 比例 增客户
重通集团 16,898.99 27.81% 否
中复连众 16,812.37 27.66% 否
时代新材 10,549.10 17.36% 否
玻纤经编织物/
东方电气风电叶片 4,784.09 7.87% 否
套裁布
国电联合 4,392.27 7.23% 否
三一重型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3,081.13 5.07% 是
南通东泰 818.23 1.35% 否
玻璃钢管道、管
中航鼎衡造船有限公司 694.96 1.14% 是

玻纤经编织物/
上玻院 608.66 1.00% 否
套裁布
Adoran International Trading 玻纤经编织物/
486.26 0.80% 是
Co. 套裁布
合计 59,126.06 97.29%
注:1、2015 年 7 月天津东汽更名为东方电气风电叶片。
(4)201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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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营业收 是否新增
客户名称 金额(万元) 销售标的
入比例 客户
中复连众 13,106.50 27.82% 否
重通集团 10,902.02 23.14% 否
时代新材 9,753.92 20.71% 否
天津东汽 6,424.16 13.64% 否
玻纤经编织物/
国电联合 3,845.79 8.16% 否 套裁布
中航惠腾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
956.24 2.03% 否

江苏天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635.86 1.35% 否
上玻院 550.88 1.17% 否
玻璃钢管道、
江苏韩通船舶重工有限公司 171.79 0.36% 是
管件
玻璃钢管道、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135.94 0.29% 是
管件
合计 46,483.09 98.68%
报告期内,上述客户与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核心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中复连众、重通集团等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
中复连众隶属于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中国复合材料集团公司。中复
连众 MW 级风机叶片规模位列全球前三、亚洲第一,具备年产万只 MW 级风力
机叶片的能力。
重通集团控股股东为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HK.02722),实际控制人为重
庆市国资委。重通集团风机叶片业务由控股子公司吉林重通成飞新材料股份公司
开展(以下简称“吉林重通”),是国内风轮叶片主流配套企业(信息来自该公司
官网)。
2014 年、2015 年,全球及国内风电市场保持了快速发展态势。风电装机容
量逐年增长带来了持续增加的风电叶片市场需求,中复连众、重通集团作为国内
主要的风电叶片生产企业,其经营规模也不断扩大,相应地增加了对玻纤经编织
物等原材料的需求,由此导致 2014 年、2015 年公司对中复连众、重通集团的销
售收入大幅增加;2016 年国内风电装机容量同比有所下滑,公司对中复连众、
重通集团的销售收入同比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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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分客户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及收入如下:
(1)2017 年 1-6 月
占营业 合计占
合计金额
合并客户 分客户 金额(万元) 收入比 营业收
(万元)
例 入比例
甘肃重通成飞新材料有限
2,267.00 9.90%
公司
重庆重通成飞新材料有限
1,598.84 6.98%
公司
吉林重通成飞新材料股份
重通集团 1,527.27 6.67% 6,854.57 29.94%
公司
重通成飞风电设备江苏有
1,153.78 5.04%
限公司
锡林浩特晨飞风电设备有
307.68 1.34%
限公司
中复连众 3,358.76 14.67%
中复连众(贵州)复合材料
133.09 0.58%
有限公司
中复连众(酒泉)复合材料
73.30 0.32%
有限公司
中复连众 中复连众(哈密)复合材料 3,788.37 16.55%
166.72 0.73%
有限公司
中复连众(包头)复合材料
45.33 0.20%
有限公司
中复连众(玉溪)复合材料
11.16 0.05%
有限责任公司
时代新材 2,038.74 8.90%
时代新材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 2,797.78 12.22%
759.04 3.32%
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国电联合动力技术(保定)
1,199.87 5.24%
有限公司
国电联合动力技术(连云
国电联合 520.83 2.28% 2,003.63 8.75%
港)有限公司
国电联合动力技术(赤峰)
282.93 1.24%
有限公司
美泽风电设备制造(内蒙
561.89 2.45%
古)有限公司
美泽风电 590.49 2.58%
美泽新能源(宁夏)有限公
28.60 0.12%

(2)2016 年
占营业 合计金额 合计占
合并客户 分客户 金额(万元)
收入比 (万元) 营业收
1-1-132
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例 入比例
吉林重通武威分公司 5,547.35 11.40%
重通成飞风电设备江苏有
3,695.08 7.60%
限公司
重通集团 吉林重通 3,140.56 6.46% 15,911.06 32.71%
重庆重通成飞新材料有限
2,312.91 4.75%
公司
锡林浩特晨飞风电设备有
1,215.17 2.50%
限公司
中复连众 8,794.37 18.08%
中复连众(包头)复合材料
402.93 0.83%
有限公司
中复连众(贵州)复合材料
中复连众 1,370.40 2.82% 12,019.30 24.71%
有限公司
中复连众(哈密)复合材料
132.98 0.27%
有限公司
中复连众(酒泉)复合材料
1,318.62 2.71%
有限公司
时代新材 5,450.29 11.20%
天津中车风电叶片工程有
时代新材 930.94 1.91% 7,099.89 14.60%
限公司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
718.66 1.48%
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国电联合动力技术(连云
2,048.28 4.21%
港)有限公司
国电联合动力技术(保定)
国电联合 678.72 1.40% 3,706.73 7.62%
有限公司
国电联合动力技术(赤峰)
979.73 2.01%
有限公司
常德三一新能源有限公司 227.98 0.47%
三一重型能 三一张家口风电技术有限
源装备有限 184.72 0.38% 424.64 0.87%
公司
公司 通榆县三一风电装备技术
11.94 0.02%
有限责任公司
注:2015 年 6 月,中国南车、中国北车合并为中国中车,天津南车风电叶片工程有限
公司更名为天津中车风电叶片工程有限公司。
(3)2015 年
占营业收 合计金额 合计占营业
合并客户 分客户 金额(万元)
入比例 (万元) 收入比例
锡林浩特晨飞风电设
重通集团 4,074.56 6.70% 16,898.99 27.81%
备有限公司
吉林重通武威分公司 5,281.77 8.69%
吉林重通 6,345.52 10.44%
1-1-133
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重庆重通成飞新材料
1,197.13 1.97%
有限公司
中复连众 9,379.85 15.43%
中复连众(贵州)复
1,520.40 2.50%
合材料有限公司
中复连众(酒泉)复
中复连众 4,020.53 6.62% 16,812.37 27.66%
合材料有限公司
中复连众(哈密)复
1,450.94 2.39%
合材料有限公司
中复连众(包头)复
440.65 0.73%
合材料有限公司
时代新材 8,212.45 13.51%
时代新材 天津南车风电叶片工 10,549.10 17.36%
2,336.65 3.84%
程有限公司
国电联合动力技术
1,467.17 2.41%
(赤峰)有限公司
国电联合动力技术
国电联合 1,514.88 2.49% 4,392.27 7.23%
(保定)有限公司
国电联合动力技术
1,410.23 2.32%
(连云港)有限公司
常德三一新能源有限
777.58 1.28%
公司
三一重型能
通榆县三一风电装备
源装备有限 1,988.59 3.27% 3,081.13 5.07%
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
三一张家口风电技术
314.95 0.52%
有限公司
(4)2014 年
占营业收 合计金额 合计占营业
合并客户 分客户 金额(万元)
入比例 (万元) 收入比例
中复连众(酒泉)复
4,027.11 8.55%
合材料有限公司
中复连众(哈密)复
1,674.35 3.55%
合材料有限公司
中复连众 中复连众(贵州)复 13,106.50 27.82%
1,379.10 2.93%
合材料有限公司
中复连众(包头)复
414.27 0.88%
合材料有限公司
中复连众 5,611.66 11.91%
重通集团 1,977.79 4.20%
锡林浩特晨飞风电设
1,265.40 2.69%
重通集团 备有限公司 10,902.02 23.14%
吉林重通武威分公司 566.99 1.20%
吉林重通 7,091.85 15.06%
时代新材 时代新材 5,420.00 11.51% 9,753.92 20.71%
1-1-134
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天津南车风电叶片工
4,333.92 9.20%
程有限公司
国电联合动力技术
1,680.43 3.57%
(连云港)有限公司
国电联合动力技术(赤
国电联合 1,835.22 3.90% 3,845.79 8.16%
峰)有限公司
国电联合动力技术(保
330.13 0.70%
定)有限公司
注:2014 年 9 月,重通集团成飞(大安)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更名为吉林重通成飞新材料
股份公司。
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采购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占原材料 占原材料
项目 采购金额 采购总额 单价(元/ 单价变动 采购金额 采购总额 单价(元/
变动率
(万元) 的比重 吨) 率 (万元) 的比重 吨)
(%) (%)
无碱玻纤 14,501.66 89.74% 6,287.48 -9.58% 30,899.68 89.43% 6,953.39 3.32%
薄布 486.82 3.01% 10,575.86 -7.97% 1,029.32 2.98% 11,491.23 -7.29%
涤伦弹丝 196.67 1.22% 10,805.04 14.50% 306.81 0.89% 9,436.96 -9.33%
小计 15,185.15 93.97% - - 32,235.82 93.30% - -
原材料采
16,159.90 100.00% - - 34,550.89 100.00% - -
购总额
2015 年 2014 年
占原材料 占原材料
项目 采购金额 采购总额 单价(元/ 采购金额 采购总额 单价(元/
变动率 -
(万元) 的比重 吨) (万元) 的比重 吨)
(%) (%)
无碱玻纤 36,707.93 90.71% 6,730.05 5.05% 28,713.57 88.70% 6,406.33 -
薄布 1,130.80 2.79% 12,394.69 0.95% 1,346.85 4.16% 12,278.17 -
涤伦弹丝 429.65 1.06% 10,408.40 -13.13% 435.08 1.34% 11,981.92 -
小计 38,268.38 94.56% - - 30,495.49 94.21% - -
原材料采
40,469.25 100.00% - - 32,371.40 100.00% - -
购总额
2、报告期内价格变动较大的原材料价格变化的原因
(1)无碱玻纤
1-1-135
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无碱玻纤的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如下:
数据来源:卓创资讯
以欧文斯科宁风电用玻璃纤维(1200tex,非高模量)的公开市场报价为例,
2014 年 1 月之后短暂上涨,并在 2014 年-2015 年的大部分月份中均维持高位,
2015 年 8 月-11 月再次微涨,2015 年 12 月之后有一定幅度的下跌,2016 年下半
年进一步下跌并维持在 5,400 元/吨的价位。
发行人 2015 年无碱玻纤的采购价格为 6,730.05 元/吨,较 2014 年上涨 5.05%,
与市场价格的变化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原因是:发行人与主要无碱玻纤供应商
采用固定价格、签订年度采购合同的形式,2015 年初在进行年度采购合同谈判
时,发行人及供应商均预期风电行业在 2015 年会受到“抢装潮”的影响,需求
会大幅增加,因此主要供应商均在 2014 年价格的基础上不同幅度提高了无碱玻
纤的固定采购价格。
发行人 2016 年无碱玻纤采购价格 6,953.39 元/吨,较 2015 年上涨 3.32%,与
市场价格的走势差异较大,原因是 2016 年发行人对价格较高的高模量无碱玻纤
的采购占比增加较大,且高模量无碱玻纤的价格一直较为坚挺所致。
发行人 2017 年 1-6 月无碱玻纤采购价格为 6,287.48 元/吨,较上年下降 9.58%,
与市场价格降幅接近。由于发行人无碱玻纤采购价格为当期采购高模量无碱玻纤
与普通无碱玻纤的综合均价,其绝对价格高于上图中所列示的普通风电用无碱玻
纤的市场价格。
1-1-136
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发行人高模量无碱玻纤采购数量占比如下:
高模量采购 高模量采购金 高模量采购 无碱玻纤采 高模量采购数
期间
数量(吨) 额(万元) 单价(元/吨) 购总量(吨) 量占比
2014 年 4,733.70 4,144.11 8,754.48 44,820.63 10.56%
2015 年 8,231.77 7,788.32 9,461.30 54,543.36 15.09%
2016 年 13,383.23 12,292.35 9,184.89 44,438.30 30.12%
2017 年
8,017.85 6,374.59 7,950.50 23,064.34 34.76%
1-6 月
(2)涤纶弹丝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采购涤纶弹丝的平均价
格分别为 11,981.92 元/吨、10,408.40 元/吨、9,436.96 元/吨和 10,805.04 元/吨。报
告期前三年,涤纶弹丝的采购价格持续大幅下降,2017 年上半年,涤纶弹丝的
采购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上升。
发行人采购的涤纶弹丝型号为 83D/36F。经查阅 Wind 资讯,由中国纺织材
料交易中心发布的中国纺织材料价格指数—涤纶 DTY75D/36F、100D/36F 在报
告期内的走势如下: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由走势图可见,涤纶弹丝的市场价格于 2014 年、2015 年呈现出持续下跌的
走势,于 2016 年大部分时间维持在低位,自 2016 年末至 2017 年上半年出现了
较大幅度回升。报告期内,涤纶弹丝的市场价格走势与发行人的采购价格走势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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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一致。
3、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重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主要原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重如下:
主要原材料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无碱玻纤 73.94% 75.36% 76.95% 76.89%
薄布 2.23% 2.55% 2.40% 3.29%
涤伦弹丝 0.93% 0.84% 0.98% 1.15%
合计 77.10% 78.75% 80.34% 81.33%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合计占生产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81.33%、
80.34%、78.75%和 77.10%。2015 年,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合计占生产成本的比重
与 2014 年相近。2016 年,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合计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 2015 年
下降 1.59%,主要是由于当期发行人产量较上年下降,制造费用与人工成本在生
产成本中的占比有所上升。2017 年 1-6 月,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合计占生产成本的
比重较 2016 年下降 1.65%,其中无碱玻纤占比下降 1.42%,主要是由于发行人
当期外购玻纤经编织物 616.51 万元计入生产成本总额,导致无碱玻纤等主要原
材料在生产成本中的占比下降。
4、报告期内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公司所使用的能源主要是电力,所使用的水主要用途为厂房清洁、食堂、盥
洗室等。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能源的采购情况如下: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采购金额(万元) 4.08 12.14 8.62 8.25
水 采购单价(元/立方米) 4.52 4.23 4.19 4.11
占生产成本比重 0.02% 0.03% 0.02% 0.02%
采购金额(万元) 135.31 314.58 311.59 286.32
电 采购单价(元/度) 0.82 0.80 0.79 0.78
占生产成本比重 0.73% 0.81% 0.69% 0.81%
主要能源占生产成本比重合计 0.75% 0.84% 0.71% 0.83%
(二)报告期内前 5 名原材料供应商情况
1、2017 年 1-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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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采购金额(万 占采购总额的比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元) 重
1 欧文斯科宁 14,312.15 78.04% 无碱玻纤等
2 中国中材 泰山玻纤 925.11 5.04% 无碱玻纤等
3 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74.02 1.49% 涤纶弹丝
4 任丘市天业玻纤制品有限公司 204.64 1.12% 薄布等
5 连云港东鼎实业有限公司 169.84 0.93% 薄布等
合计 15,885.76 86.62% -
注:1、以上采购金额为属于同一集团控制下的不同供应商之合并数据,以下各表同本
表;
2、以上部分供应商名称为简称,详细供应商名称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一节释义”,
以下各表同本表。
2、2016 年
采购金额(万 占采购总额的比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元) 重
1 欧文斯科宁 27,989.98 71.53% 无碱玻纤等
泰山玻纤 1,155.49 无碱玻纤等
2 中国中材 7.77%
中材金晶 1,884.58 无碱玻纤等
3 连云港东鼎实业有限公司 562.18 1.44% 薄布等
4 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337.67 0.86% 涤纶弹丝
常州市金利雅戈纺织机械有限
5 244.24 0.62% 薄布等
公司
合计 32,174.13 82.22% -
注:1、2015 年 12 月 31 日起,中国中材为淄博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2013-2015 年
简称为 PPG)实际控制人。因中国中材亦为泰山玻纤实际控制人,因此将中材金晶(2013-2015
年简称为 PPG)与泰山玻纤的采购金额合并。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一节释义”。
3、2015 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占采购总额的比重 采购内容
1 欧文斯科宁 17,890.43 36.64% 无碱玻纤等
2 PPG(中材金晶) 8,974.33 18.38% 无碱玻纤
中复连众 2,358.67 无碱玻纤
3 中国建材 7.51%
中国巨石 1,307.79 无碱玻纤等
4 重庆国际 3,489.04 7.15% 无碱玻纤等
5 泰山玻纤 1,540.93 3.16% 无碱玻纤等
合计 35,561.20 72.83% -
注 1:2015 年,由于公司与重庆国际正在进行采购合同谈判,中复连众代公司向重庆国
际采购了一批无碱玻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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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 2:中复连众、中国巨石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
建材”,已更名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因此将中复连众、中国巨石的采购金额合
并。
4、2014 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占采购总额的比重 采购内容
1 欧文斯科宁 11,212.97 31.10% 无碱玻纤等
2 重庆国际 10,989.18 30.48% 无碱玻纤等
3 PPG(中材金晶) 6,612.68 18.34% 无碱玻纤等
连云港东鼎实业
4 585.88 1.62% 薄布等
有限公司
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
5 379.01 1.05% 涤纶弹丝
公司
合计 29,779.72 82.59%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与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结构的变化情况
发行人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无碱玻纤。在风电行业发展的早期,国内市场无
碱玻纤主要供应商为欧文斯科宁、重庆国际、中材金晶,其中欧文斯科宁为全球
领先的玻璃增强纤维以及复合工程材料制造商,品牌知名度极高;中材金晶由美
国 PPG 工业公司与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合资,鉴于 PPG 在玻璃纤维
及其制品方面居于行业领先地位,中材金晶拥有一定的技术优势;重庆国际为大
型玻纤产品生产企业,是最早进入风电用玻纤研发和生产领域的国内企业。上述
三家供应商的产品均通过了主要风机叶片生产企业的原材料供应认证,属于市场
首选的产品。
随着风电行业的发展,国内其他玻璃纤维生产企业也逐步进入风电用玻纤领
域,代表性企业有泰山玻纤、中国巨石,并逐步为下游风机叶片生产企业所接受,
成为无碱玻纤市场的重要供应商。
报告期内,由于发行人与重庆国际停止合作、2015 年 PPG 退出对中材金晶
的投资、泰山玻纤及中国巨石的市场接受度进一步上升等原因,发行人的供应商
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具体如下:
(1)重庆国际退出发行人供应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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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4 年及以前年度,公司主要向欧文斯科宁、重庆国际和中材金晶采购无
碱玻纤,2014 年采购金额分别占公司采购总额的 31.10%、30.48%和 18.34%。2015
年,公司向重庆国际的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重下滑至 7.15%。2016 年以来,
公司与重庆国际未再发生业务往来。
2015 年,公司向重庆国际采购金额下降,主要是由于当年风电行业出现“抢
装”行情,全行业生产、销售火爆,风电用无碱玻纤尤其是高模量无碱玻纤供应
出现紧张,重庆国际为确保其控股子公司、发行人竞争对手宏发新材的原材料供
应,同时为帮助宏发新材提高市场份额,削减对发行人的供货数量、提高供货门
槛,停止向发行人供应市场紧缺的高模量无碱玻纤。
2015 年-2016 年,公司与重庆国际进行了多次谈判均未就无碱玻纤的供货合
同达成一致,公司与重庆国际停止了业务关系,并追回了其拖欠的 2009 年度、
2010 年度及 2014 年度采购返利款项。2016 年至 2017 年上半年,公司与重庆国
际未发生业务往来。由此重庆国际退出发行人的供应商体系。
(2)向中材金晶采购金额下降
2016 年,公司向中材金晶的采购金额较上年下降较多,这主要是由于 2015
年末中材金晶股东发生变化,导致其无碱玻纤产品的市场认可度变化所致。2015
年之前,中材金晶由美国 PPG 工业公司与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各控
制 50%股份,公司向其采购无碱玻纤主要是出于对 PPG 公司技术优势的认可。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起,PPG 转让其所持有的中材金晶股权予中国中材下属公司,
退出中国玻纤市场,公司自此也逐渐减少了对中材金晶的采购量。2017 年上半
年,公司未从中材金晶采购无碱玻纤。
(3)泰山玻纤、中国巨石进入公司供应商体系
自 2015 年起,为改善供应商结构,公司已引入泰山玻纤、中国巨石等价格
较低的国内玻纤生产厂商,并陆续完成其原材料的客户认证程序。由于客户对原
材料的认证过程较长,公司供应商结构的改善。预计未来几年,供应商结构的改
善将有利于公司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提升产品毛利率。
(4)2016 年以来向欧文斯科宁采购占比上升较大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欧文斯科宁采购金额占公司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1-1-141
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1.30%、36.64%、71.53%和 78.04%,占比逐年上升且 2016 年以来超过了 70%。
2016 年以来该比例大幅上升的原因主要是:(1)2016 年以来下游风电行业
景气度下降,玻璃纤维供应充足,发行人短期内未将供应商集中作为重点应对问
题;(2)公司向中材金晶采购无碱玻纤主要是出于对其外资合作方美国 PPG 公
司品牌的认可,2016 年中材金晶外资合作方美国 PPG 退出中国市场导致发行人
放弃采购中材金晶产品,且 2016 年发行人终止了与重庆国际的合作,客观上导
致发行人对欧文斯科宁的采购量增加。
发行人已通过引入新的供应商如泰山玻纤来应对单一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
问题,但下游主要客户对新增玻璃纤维的认证需要一定的周期,因此新增供应商
对发行人 2016 年及 2017 年上半年供应商集中问题的改善并不明显。随着泰山玻
纤、中国巨石等供应商通过主要下游客户的认证程序,发行人的供应商结构将会
更加优化。
(三)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及主要供应商的关联关系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基本情况、股权结构、董监高成
员、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出具的无关联关系说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之间、主要供
应商之间以及主要客户与供应商之间存在的关联关系如下:
1、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发行人主要供应商中材金晶(2014-2015 年简称为
PPG)、泰山玻纤之间无关联关系。
2015 年 12 月 31 日之后,中材金晶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国中材集团有限
公司,与泰山玻纤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2、2017 年 3 月 8 日前后
2017 年 3 月 8 日之前,主要客户中复连众、主要供应商中国巨石受同一实
际控制人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主要客户中复连众与主要供应商中材金晶、泰山玻纤之间无关联关系;中材金晶、
泰山玻纤与中国巨石之间无关联关系;中材金晶、泰山玻纤自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起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1-1-142
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6 年 8 月 22 日,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建
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重组,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建材集团
有限公司,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进入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2017
年 3 月 8 日,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进入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完成。根据该重组的实施结果,发行人主要客户中复连众、主要供
应商中材金晶、泰山玻纤、中国巨石自 2017 年 3 月 8 日起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中
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四)报告期内新增原材料供应商数量、采购金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新增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数量、采购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新增供应商数量(个) - - 4 -
新增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万元) - - 5,733.88 -
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 11.83% -
报告期内,发行人新增的主要原材料供应商为 2015 年新增泰山玻纤、中国
巨石两家无碱玻纤供应商,同时发行人在 2015 年向主要客户中复连众、吉林重
通采购过无碱玻纤。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项目(万元)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累计减值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8,159.32 2,039.89 - 6,119.43 75.00%
机器设备 15,774.56 5,615.22 - 10,159.34 64.40%
工具器具 1,043.44 703.37 - 340.07 32.59%
运输工具 424.84 309.62 - 115.21 27.12%
其他设备 410.23 280.93 - 129.30 31.52%
合计 25,812.39 8,949.04 - 16,863.35 65.33%
1、主要机器设备情况
1-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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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主要机器设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 设备名称 数量 账面原值 净值 成新率

1 经编机 25 11,133.98 7,323.66 65.78%
2 缝编机 10 1,218.31 638.68 52.42%
3 薄布经编机 1 119.91 93.33 77.84%
4 履带式裁剪系统 8 617.53 333.09 53.94%
5 纱架平台 20 354.54 206.82 58.33%
6 机器设备 管道缠绕机 1 186.99 127.11 67.97%
7 裁布机 2 175.79 130.49 74.23%
8 管件缠绕机 11 128.93 93.06 72.18%
9 行车 16 91.54 50.08 54.71%
10 水压试验机 5 86.75 62.19 71.69%
11 管道切割机 2 75.47 68.33 90.54%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天津天常与主要供应商欧文斯科宁
复合材料(杭州)有限公司签署系列《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将公司或子公司
的部分机器设备抵押给欧文斯科宁,为发行人与欧文斯科宁之间签署的《经销商
信用额度协议》项下采购欧文斯科宁形成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债务履行
抵押人 抵押权人 抵押物 抵押担保范围
期限
2016.07.15-2017.12.31 期间达成的 2016.07.15
经编机 2 台 各个有效订单/销售合同,形成的最 至
高额 1,166 万元债权 2017.12.31
天常股份 欧文斯科宁
2017.02.28-2018.02.28 期间达成的 2017.2.28
22 台设备 各个有效订单/销售合同,形成的最 至
高额 2,492 万元债权 2018.2.28
2015.11.25-2017.12.31 期间达成的 2015.11.25
2 台设备 各个有效订单/销售合同,形成的最 至
高额 1,054 万元债权 2017.12.31
2016.01.01-2017.12.31 期间达成的 2016.01.01
10 台设备 各个有效订单/销售合同,形成的最 至
高额 753 万元债权 2017.12.31
天津天常 欧文斯科宁
2016.03.10-2017.12.31 期间达成的 2016.03.10
3 台设备 各个有效订单/销售合同,形成的最 至
高额 1,233 万元债权 2017.12.31
2016.07.01
2016.07.01-2017.12.31 期间达成的
1 台设备 至
各个有效订单/销售合同,形成的最
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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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 522 万元债权
2、主要房屋及建筑物
(1)自有房屋及建筑物
1)发行人拥有的房产
取得 权利
序号 坐落地 面积(㎡) 权证编号 用途
方式 限制
武进经济开发区 常房权证武字第 抵押给中
1 27,506.08 厂房 自建
腾龙路 3 号 21005120 号 信银行
武进经济开发区 苏(2016)常州市
2 湖滨怡景苑 10 幢 111.76 不动产权第 员工宿舍 购买 -
甲单元 601 室
武进经济开发区 苏(2016)常州市
3 湖滨怡景苑 10 幢 84.50 不动产权第 员工宿舍 购买 -
甲单元 602 室
武进经济开发区 苏(2016)常州市
4 湖滨怡景苑 10 幢 111.76 不动产权第 员工宿舍 购买 -
甲单元 801 室
武进经济开发区 苏(2016)常州市
5 湖滨怡景苑 10 幢 84.50 不动产权第 员工宿舍 购买 -
甲单元 802 室
武进经济开发区 苏(2016)常州市
6 湖滨怡景苑 10 幢 84.50 不动产权第 员工宿舍 购买 -
甲单元 803 室
武进经济开发区 苏(2016)常州市
7 湖滨怡景苑 10 幢 111.76 不动产权第 员工宿舍 购买 -
甲单元 804 室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等证书持有人均为发行人或发行人子公司。
2)发行人子公司连云港天常在自有土地上建有约 10,000 平米建筑物及配套
设施,该等建筑物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连云港天常尚有 10,203.43 平方米的房产未取得房
屋产权证书,正在积极补办过程中。连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海州经济
开发区管委会、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苏海州经济开发区规划建
设局、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分别出具确认函,确认上述房产尚未获得产权证
书且连云港天常未因此受到行政处罚。
2015 年 5 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陈美城出具《承诺函》,承诺:“连云港天
常若因未能取得房屋产权相关事项导致房产被强制拆除、限期拆除或导致连云港
天常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等致使连云港天常遭受损失的,本人全额承担上述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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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偿、赔偿及罚款。”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连云港天常在自有土地之上建设了上述房产,
实际占有并使用至今,该等房产虽未取得产权证书,但权属不存在纠纷。连云港
天常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亦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2)租赁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子公司对外租赁房屋及建筑物情况如下:
A、天津天常和天津津滨科技工业园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约定:租赁位于天津汉沽区黄山北路 18 号津滨科技创新工业园通厂 6#(东侧车
间部分)、7#房屋,建筑面积 9,281.08 平方米作为生产、办公以及仓储使用。租
期自 2015 年 5 月 15 日至 2018 年 5 月 14 日。
(二)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1)发行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序 取得
证书号 土地坐落 面积(㎡) 用途 终止日期 备注
号 方式
武国用(2013) 武进经济开发区 工业 抵押给中
1 66,326.10 出让 2060.03.29
第 05383 号 腾龙路 3 号 用地 信银行
武国用(2014) 工业 抵押给交
2 武进经济开发区 33,331.11 出让 2064.06.18
第 13045 号 用地 通银行
(2)发行人子公司连云港天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序 取得
证书号 土地坐落 面积(㎡) 用途 终止日期 备注
号 方式
连国用(2011) 海州开发区郁洲 工业
1 14,766.4 出让 2061.03.29 无
第 HZ000501 号 路西、纬一路北 用地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人均为发行人或发行人子公
司。
2、商标
(1)发行人拥有 1 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商标内容 注册类别 注册证号 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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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 24 类 9122858 2022 年 2 月 20 日
(2)天常管道拥有 2 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商标内容 注册类别 注册证号 有效期
1 37 12839576 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
2 17 12839578 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商标持有人均为发行人或发行人子公司。
3、专利证书
发行人拥有 2 项发明专利,18 项实用新型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日 专利号
1 经编机纱架 发明 2013.12.06
2 双盘头经编机 发明 2013.12.06
3 三轴向经编织物 实用新型 2009.06.25
4 双轴向经编织物 实用新型 2010.08.16
5 单轴向经编织物 实用新型 2010.08.16
6 一种经编机开幅装置 实用新型 2011.04.27
7 风力发电机叶片用双轴向增强织物 实用新型 2012.12.18
8 一种经编织物 实用新型 2012.12.18
9 一种三维增强经编织物 实用新型 2012.12.18
10 经编机气动开幅装置 实用新型 2013.12.06
11 经编机收卷机构 实用新型 2013.12.06 201320802232X
12 多轴向经编织物 实用新型 2013.12.06
13 双盘头玻璃纤维布 实用新型 2013.12.06
14 缝编机送经装置 实用新型 2013.12.06 201320802842X
15 单轴向经编织物纱架 实用新型 2016.07.29
16 套裁布经编机收卷装置 实用新型 2016.08.02
17 缝编机的落布平台 实用新型 2016.08.02 201620829848X
18 玻纤复合材料缝编送经装置 实用新型 2016.08.02
19 缝编机的落布工作台 实用新型 2016.08.02
20 双轴向经编织物纱架 实用新型 2016.08.02
注:1、发行人已放弃拥有的专利号为 201020675740.2、201020675747.4、200920282866.0、
200930330756.2、201130093758.1、200920042713.9、200920042717.7、2009200427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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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042712.4 等九项专利。
天津天常拥有 6 项实用新型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日 专利号
1 纸筒检验装置 实用新型 2013.03.13 2013201147076
2 盘头安装车 实用新型 2013.03.13 2013201146675
3 多轴向经编机色线上料装置 实用新型 2013.03.13 2013201146660
4 玻璃纤维布检验装置 实用新型 2013.03.13 2013201147108
5 缝编机落布平台 实用新型 2013.03.13 2013201147080
6 经编机上布装置 实用新型 2016.05.25 2016204853099
连云港天常拥有 20 项实用新型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日 专利号
1 经编三轴向织物 实用新型 2009.6.25 2009200427162
2 一种三轴向的经编织物 实用新型 2009.12.24 2009202828656
3 一种双轴向经编织物 实用新型 2010.8.16 2010202923259
4 一种多轴向经编织物 实用新型 2011.05.24 2011201669467
5 一种经编织物 实用新型 2011.05.24 2011201669397
6 一种单轴向经编织物 实用新型 2011.05.24 201120166940X
7 一种压纱针块 实用新型 2011.06.29 2011202250234
8 缝边机原料辊置放装置 实用新型 2011.06.29 2011202250319
9 短切毡布料撒线辊 实用新型 2011.06.29 2011202250450
10 一种经编机的纬纱架 实用新型 2013.09.25 2013205932573
11 一种缝编机的短切纱架 实用新型 2013.09.25 2013205932569
12 一种经编机的编花凸轮 实用新型 2013.09.26 201320596600X
13 一种经编机玻纤布剪切装置 实用新型 2013.09.27 2013206008402
14 一种经编机的码长测量装置 实用新型 2013.09.27 2013206010703
15 一种缝编机的进纱机构 实用新型 2014.02.26 2014200829778
16 刀轴支架及应用其的缝编机 实用新型 2016.06.20 2016206111178
17 一种缝编设备 实用新型 2016.06.20 2016206111163
18 分纱机构及应用其的缝编机 实用新型 2016.06.20 2016206094806
19 一种磨刀夹具以及磨刀装置 实用新型 2016.06.20 2016206065714
20 一种托刀轴轴体 实用新型 2016.06.20 2016206056842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等证书持有人均为发行人或发行人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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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特许经营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拥有特许经营权的情形。
七、发行人拥有的资质、许可及认证
(一)发行人及其控制公司的具体业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公司的具体业务如下:
公司 经营范围 具体业务情况
产业用多维多向整体编织复合材料织物的研发、生
产,销售自产产品;复合材料应用技术的研发、服务;
风力发电芯材料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及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碳纤维及其制品、 以玻璃纤维为基础的
发行人 玻璃纤维增强材料,辅助材料的国内采购、批发、进 复合材料的研发、生
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 产及销售
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玻璃钢管道、管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玻璃钢复合
材料管道系统的设计、安装及技术咨询与服务;自营
玻璃钢管道的研发、
天常管道 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
生产和销售;
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风力发电芯材料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及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玻璃纤维织物(多轴向织物、双轴复
风力发电芯材料的研
合毡、方格布、短切毡)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天常新材料 发、制造加工,玻璃
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
纤维织物的生产
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玻纤布加工、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天津天常 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及 玻纤布加工、制造
技术除外。(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增强纤维织物生产;增强纤维的相关原辅材料、机械 增强纤维织物生产;
设备及零配件、仪器仪表销售;工程设计;技术咨询 增强纤维的相关原辅
连云港天常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材料、机械设备及零
可开展经营活动) 配件、仪器仪表销售
(二)发行人的资质、许可及认证
1、资质证书
发行人取得的资质证书如下:

资质名称 持有人 颁发机构 有效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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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
1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发行人 2019.11.30
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连云港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
2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017.10.30
天常 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3 发行人 常州海关驻武进办事处 长期
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
4 发行人 常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记证明书
发行人、发行人控制公司已取得从事目前生产经营所需的相关资质,且该等
资质尚在有效期内;发行人、发行人控制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存在未取得从事业务
经营活动所需资质证书的情形。
2、认证
发行人取得认证如下:

认证名称 认证机构 认证对象 有效期至

1 玻璃纤维增强材料认证 DNVGL 双轴向经编织物 2020 年 8 月 7 日
2 玻璃纤维增强材料认证 DNVGL 三轴向经编织物 2020 年 8 月 7 日
3 玻璃纤维增强材料认证 DNVGL 单轴向经编织物 2020 年 8 月 7 日
劳氏质量认
4 ISO9001 认证 质量管理体系 2018 年 9 月 14 日
证有限公司
美国船级社 热固性材料、玻璃
5 设计认可 2018 年 8 月 25 日
(ABS) 钢管道及管件
美国船级社 热固性材料、玻璃
6 工厂认可 2018 年 10 月 10 日
(ABS) 钢管道及管件
美国船级社 两种型号玻璃钢
7 型式认可 2018 年 8 月 25 日
(ABS) 管道及管件
法国船级社 两种型号玻璃钢
8 型式认可 2018 年 10 月 20 日
(BV) 管道及管件
两种型号玻璃增
德国船级社
9 型式认可 强热固性塑料管 2019 年 3 月 12 日
(GL)
道及管件
德国船级社 玻璃增强热固性
10 工厂认可 2016 年 11 月 30 日
(GL) 塑料管道及管件
挪威船级社 玻璃增强热固性
11 型式认可 2017 年 12 月 31 日
(DNV) 塑料管道及管件
日本海事协 玻璃增强热固性
12 型式认可 2019 年 5 月 25 日
会(NKK) 塑料管道及管件
英国劳氏船 玻璃增强热固性
13 型式认可 2019 年 5 月 29 日
级社(LR) 塑料管道及管件
两种玻璃增强热
意大利船级
14 型式认可 固性塑料管道及 2020 年 4 月 27 日
社(RINA)
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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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石油协 玻璃增强热固性
15 API 产品认可 2018 年 8 月 24 日
会(API) 塑料管道及管件
注:1、2013 年 9 月,DNV 和 GL 合并为 DNVGL;2、序号 10 的认证正在申请续期。
发行人、发行人控制公司已取得从事目前生产经营所需的相关资质,且该等
资质尚在有效期内;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均已取得国际知名机构的认证证书。发行
人、发行人控制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存在未取得从事业务经营活动所需资质证书的
情形。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等证书持有人均为发行人或发行人子公司。
八、发行人的技术情况
(一)核心技术情况
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内容 技术来源 所处阶段 技术水平
采用新型的钢筘匹配针床,确保
织物单位面积克重的精确性,使
单轴向玻璃
用经编薄布代替平纹薄布和直接 规模生产
1 纤维经编织 自主研发 国内领先
铺纬,减少纬纱弯曲,改善布面 阶段
物生产技术
的直线度和鼓包等外观质量,提
高生产效率
双轴向玻璃 增加了零度和九十度方向的固定
规模生产
2 纤维经编织 纱,克重轻却降低了织物变形, 自主研发 国内领先
阶段
物生产技术 提高了产品抗变形能力
纤维可按用户需求进行铺层设
计,各层纤维比例可按不同强度
多轴向玻璃
要求加以控制,提高了复合材料 规模生产
3 纤维经编织 自主研发 国内领先
力学性能,改善抗疲劳性能,延 阶段
物生产技术
长使用寿命,提高制品使用可靠
性,发挥玻纤的增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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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叶片模具展开图裁剪与模具
形状一致的玻纤布铺层尺寸,结
合自动裁剪排版与裁剪工艺优化
各铺层尺寸,实现自动化裁剪,
尺寸精度达到 1mm 以内并且整套
裁剪布 500 多块实现分层包装,
成套配送,按顺序铺设;同时套
风电机组叶 材的开发和应用大大提高了生产
规模生产
4 片套布自动 效率:现场不再裁剪,直接铺布, 自主研发 国内领先
阶段
裁剪技术 减少模具占用时间;按照铺层顺
序摆放套布,大大减少员工辅助
作业时间;没有多余的物料(包
括边角料),便于现场管理;节省
成本:降低采购成本;降低库存;
质量稳定:标准化作业,减少人
工操作所带来的差异;全自动裁
切,尺寸准确一致,变形少。
采用双盘头,双梳节、两个凸轮
(一个为编链、一个为经平)的
经编工艺,且使用 10 针的针床进
行捆绑,通过调节两把梳节的间
多轴向织物 距使捆绑纱将玻纤纱线捆绑结 规模生产
5 自主研发 国内领先
新编织工艺 实,从而使最后的织物不变形和 阶段
裁剪后不易脱散,叶片制造过程
中很好的解决铺层的覆膜性、树
脂的浸透性和玻纤布的可操作
性。
更新了复合材料管中树脂和固化
高压高耐火 剂的类型选择及其配比;增加了
导电环氧玻 特殊导电材料的选取和添加工 规模生产
6 自主研发 国内领先
璃钢管道管 艺;优化了缠绕过程中固化工艺 阶段
件生产技术 的实现方式及其内加热阶梯式固
化工艺。
1、采用先进的自动裁切系统对玻
纤套布进行裁切;
2、在裁切过程中,采用真空吸附
1.5MW 风 的方式,从而使得产品的裁切精
规模生产
7 电机组叶片 度提高,产品根据符合市场和客 自主研发 国内领先
阶段
套布 户的需求
3、1.5MW 风电机组叶片套布生产
过程中开发了一种新的编织机
构,更好的配套裁切系统使用。
该结构的织物增加了零度和九十
新型
度方向的固定纱,大大降低了织
EBX800 双 规模生产
8 物的变形,从而既保证了风力发 自主研发 国内领先
轴经编布的 阶段
电叶片等产品的质量要求,又满
研发
足了产品的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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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双轴向经编织物正、负四十五
度方向的纬纱的号数均为
1200tex,捆绑纱的号数为 8.3tex,
零度方向和九十度方向的固定细
纱的号数均为 68tex;所述正、负
四十五度方向的纬纱的密度均为
新型 354 根/米,零度和九十度方向的
EBX1200 固定细纱的密度为 27 根/米,零 规模生产
9 自主研发 国内领先
双轴经编布 度方向的捆绑纱的密度为 236 根 阶段
的研发 /米,在捆绑纱上的线圈密度为
330 个/米。因此这种结构的织物
增加了零度和 90 度方向的固定
纱,大大降低了织物的变形,从
而既保证了风力发电叶片等产品
的质量要求,又满足了产品的使
用要求。
1、采用不同钢筘配不同针的针床
实现了多轴向经编织物克重的控
大型风机叶
制;
片用多轴向 规模生产
10 2、经编过程中通过增加缝边的工 自主研发 国内领先
经编复合材 阶段
艺及其他衬纱角度,织物密度等

相关工艺参数的优化,实现了多
轴向经编织物的稳定制造。
1、改变传统的单层裁切方式,采
用多层上料装置,实现了多层裁
切,从而使得产品裁切的效率大
大提高;
42.2 米风机 2、优化裁切铺层分割图案的设 规模生产
11 自主研发 国内领先
叶片用套布 计,使得玻纤套布的使用量最少, 阶段
通过裁切的准确性,节省了玻纤
套布;
3、42.2 米风电机组叶片套布生产
过程中开发了新的经编织物。
1、通过经编生产过程中的张力检
测来控制玻璃纤维纱在编织过程
中的松紧,从而避免在张力过紧
ETLX600
造成的纱线混乱的情况; 规模生产
12 三轴向经编 自主研发 国内领先
2、在经编织物的各方向选取合适 阶段
织物
的原材料,从而使得该织物能够
与树脂很好的结合,更好地实现
其力学性能。
1、在编织过程中对经编机的工艺
参数如线圈的长度、送经比、机
器速度等进行控制,从而保证织
ETTX1250 物的质量;
规模生产
13 三轴向经编 2、通过原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能的 自主研发 国内领先
阶段
织物 测试,保证了织物的力学性能从
而更好的与树脂结合,发挥其轻
质、耐腐蚀和高拉伸弹性模量的
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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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用先进的电脑控制裁切机实
现自动裁切;
3MW 风电 2、采用放卷装置和收卷装置实现
机组叶片 自动的放卷和收卷过程,从而减 规模生产
14 自主研发 国内领先
(47 米)套 少工人的工作量,同时避免了人 阶段
布 为接触玻纤对其性能的损坏;
3、优化裁切工艺,实现曲线、弧
线裁切。
1、钢筘的合理选择,原材料的改
进,工艺参数的改变等来制造符
3MW 风机
合 3MW 风机叶片所需的多轴向
叶片用多轴 规模生产
15 经编复合材料; 自主研发 国内领先
向经编复合 阶段
2、铺层角度、铺层密度等工艺性
材料
能的改变,从而提高多轴向经编
织物的抗冲击破坏性能。
(二)核心技术与已取得的专利及非专利技术的对应关系
核心技术 对应专利及非专利技术 应用产品
单轴向玻纤经编织物生 实用新型:单轴向经编织物 风电叶片主梁和
产技术 发明专利:经编机纱架 后缘
双轴向玻纤经编织物生 实用新型:双轴向经编织物 风电叶片腹板和
产技术 发明专利:经编机纱架 壳体
多轴向玻纤经编织物生 实用新型:多轴向经编织物
风电叶片壳体
产技术 发明专利:经编机纱架
风电机组叶片套布自动 实用新型:风电发电机叶片用双轴向增强织物
风电叶片
裁剪技术 发明专利:经编机纱架
实用新型:多轴向经编织物
多轴向织物新编织工艺 风电叶片壳体
发明专利:经编机纱架
高压高耐火导电环氧玻 高压油管
非专利技术:玻璃钢管道管件生产技术
璃钢管道管件生产技术 船用舱压管
1.5MW 风电机组叶片套 实用新型:风电发电机叶片用双轴向增强织物
1.5MW 风电叶片
布 发明专利:经编机纱架
新型 EBX800 双轴经编 风电叶片腹板和
实用新型:一种经编织物
布的研发 壳体
新型 EBX1200 双轴经编 实用新型:双轴向经编织物 风电叶片腹板和
布的研发 发明专利:经编机纱架 壳体
大型风电叶片用多轴向 实用新型:风电发电机叶片用双轴向增强织物
风电叶片壳体
经编复合材料 发明专利:经编机纱架
实用新型:风电发电机叶片用双轴向增强织物
42.2 米风电叶片用套布 风电叶片
发明专利:经编机纱架
ETLX600 三轴向经编织
实用新型:一种三维增强经编织物 风电叶片壳体

ETTX1250 三轴向经编
实用新型:一种三维增强经编织物 风电叶片壳体
织物
实用新型:风电发电机叶片用双轴向增强织
3MW 风电机组叶片(47
物、经编机收卷机构 风电叶片
米)套布
发明专利:经编机纱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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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风电发电机叶片用双轴向增强织
3MW 风电叶片用多轴
物、双盘头经编机 风电叶片壳体
向经编复合材料
发明专利:经编机纱架
(三)核心技术在主营业务及产品或服务中的应用
公司的各项核心技术均用于玻纤经编织物及风电叶片套裁布生产的各个环
节,为公司稳定、高效、优质的生产提供了技术支持与保障。
(四)核心技术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产品类别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万元) (万元)
玻纤经编织物 2,892.12 12.68% 11,364.93 23.44%
套裁布 18,565.16 81.37% 34,679.17 71.53%
总计 21,457.28 94.05% 46,044.10 94.97%
2015 年 2014 年
产品类别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万元) (万元)
玻纤经编织物 18,920.28 31.32% 14,246.72 30.38%
套裁布 39,839.99 65.96% 32,114.01 68.49%
总计 58,760.27 97.28% 46,360.73 98.87%
(五)研发费用
为了保证公司能够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保持产品的技术领先水平,巩固和提
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公司报告期内研发
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营业收入 22,892.38 48,643.36 60,772.92 47,103.34
研发费用 1,000.17 2,311.82 2,868.22 2,378.92
研发费用占收入比例 4.37% 4.75% 4.72% 5.05%
(六)研发人员
1、研发机构设置与运行
公司研发机构为总经理领导下的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该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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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原有技术部的基础上,对核心研发团队进行优化之后组建。研究开发中心
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管理和运作,建立健全了研发制度,规范了研
发管理工作,制定了研发核算办法,集约了研发资源,降低了研发成本,并发布
了研发人员的激励办法,提高了产品研发效率。研究开发中心的技术团队紧密跟
踪国际先进的复合材料技术发展步伐,依靠自主技术创新,重点围绕玻璃纤维复
合材料的技术、产品及行业应用进行研究开发,从整体上推动了企业的科技创新
实力。
2、公司的技术研发团队
公司技术研发团队梯队建设合理,学历普遍较高,拥有多名博士、高级工程
师等行业专家,以及一批高学历专职研发人员。公司研发团队中,大部分研发人
员均具有多年玻纤增强材料研发经验,是公司产品技术开发的核心力量。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有 4 人,分别为陈美城、郭品一、娄文举和廖家辉,均
在玻纤增强材料行业拥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其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
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之“一、(一)公司董事情况”及“一、
(四)其他核心人员情况”。
最近两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动。
九、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没有在中国境外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也
未在境外拥有资产。
十、当年和未来三年发展规划
(一)发展战略目标与发展计划
1、发展战略目标
公司致力于成为国内最具竞争优势、产业链完整的专业化复合材料公司,打
造世界一流的复合材料生产企业,最终成为国内第一、全球领先的专业化复合材
料制造商。
2、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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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创新与技术开发规划
公司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现有产品为基础,不断加大新产品的研发力度,
提升满足客户定制需求的能力,重点开发各应用领域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的复
合材料产品。其中,在产品研发方面,加强对高强高模单向布、多轴向布的编织
工艺及设备改造、3MW 以上风电机组叶片套裁布、海上风机叶片用玻纤经编织
物及套裁布、玻纤经编织物浸润性、大卷或超大卷玻纤经编织物收卷系统等方面
的研究,提升复合材料的性能,以满足大功率风机叶片的要求;在产品工艺方面,
通过材料选择、轴向设计以及张力控制,改进工艺技术,提高产品的力学性能和
应用性能;在产品种类方面,以现有产品为基础,研究适合各领域使用的不同种
类的复合纤维织物产品,实现公司产品在体育用品、高档游艇及汽车工业等领域
的应用,在更广泛的市场范围内确立公司的地位。
(2)市场开拓发展规划
在应用市场方面,公司将立足于风电用玻纤增强材料市场,依托高品质的产
品与差异化服务,积极拓展汽车、船舶、游艇、休闲运动器材等其他下游应用细
分市场,不断丰富公司产品的应用业绩积累;在区域市场方面,公司将以国内市
场为基石,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提升公司的国际影响力,逐步形成国内市场和国
际市场双轮驱动的业务发展格局。
(3)品牌建设规划
公司将通过培育重点客户和自身宣传等方式来宣传自身品牌,巩固“天常”
品牌在既有客户中品牌形象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天常”品牌在更多产品市场、
下游领域和销售区域的影响力。
(4)人力资源发展规划
随着未来主营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将对中层管理、项目经理、技术骨
干等人力资源提出迫切需求。公司一直十分重视人才的培养和积累,通过培训和
激励的方式激发员工潜力,将建设高质量的人才团队视为公司持续发展的核心竞
争力。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培训机制和绩效考核体系,建立更加完善的员工培训制
度,以及合理、有效的薪酬体系和激励计划;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
方式,继续加强人才储备和梯队建设,合理搭建人才专业结构,为企业长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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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动力。
(5)内部控制和质量管理规划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制度的建设,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加强内部
管理,健全重大决策的制定及履行程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适应公司进一步
发展的需要;完善公司管理层与核心技术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保持公司管理
层与核心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为公司快速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在质量管理方面,公司将通过严格执行质量控制制度、加强企业标准体系和
岗位工作标准建设等措施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水平;同时,公司将不断提高生产
装备水平,加强对生产工人的培训,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
(6)资金筹措与运用计划
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及资本结构需要,选择合适的融资渠道,满足公司可持
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一方面,公司将以规范的运作、科学
的管理、持续的增长、丰厚的回报给投资者以信心,保持公司在资本市场持续融
资的功能;另一方面,公司拥有良好的信贷记录,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综合利
用银行贷款等债权融资方式进行融资。
(二)拟定上述目标和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实施的主要困难
1、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公司拟定的上述业务发展计划和目标,是在充分考虑现实条件和未来经济发
展变化等因素,基于以下假设条件作出的:
(1)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及时到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能按计划组织实施
并如期完工;
(2)公司所在行业及上下游领域处于正常的发展状态,没有出现重大的市
场突变情形;
(3)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无重大变化,国家
宏观经济、政治、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状态;
(4)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层、管理政策和制度无重大变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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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产品相关的国内外认证顺利推进;国内外市场产品价格在公司所预计的正常范
围内波动;
(5)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或不可预见因素对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2、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1)自有资金难以满足上述计划的需要
目前,公司的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规模化生产需要大量的资金,但是公
司规模仍然较小,融资能力不强,仅依靠自身积累难以在较短的时期内实现规模
的快速扩张。
(2)经营管理快速提升面临较大挑战
在业务进一步拓展的背景下,公司的发展战略、组织设计、机制建立、资源
配置及运营管理,特别是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都将面临新的挑战。
(3)高素质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不足
公司经营规模的逐步扩大对研发、生产、销售和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
求,公司现有人员在数量、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等方面可能不能完全满足发展的
需求。
(三)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现有业务是实现业务发展规划和目标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公司在现有业
务的拓展过程中逐渐积累起来的核心技术、人力资源、客户资源、经营管理制度
体系、品牌知名度以及在国内外市场的多年营销服务经验,为实现公司业务发展
规划和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目标是现有业务的提升与拓展。在当前业务基础上,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行业和市场需求的发展趋势,经过审慎考虑和可行性研究
后确定的,有利于保持公司主要产品的技术领先优势、增强自主创新实力和研发
技术实力,不断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带来更大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四)募集资金运用与发展计划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计划,是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和发展计划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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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对于公司实现上述计划具有关键性作用,主要体现在:
1、募集资金若能顺利到位,将为公司注入利于长期稳定发展的资金,为实
现既定的业务目标提供雄厚的资金支持,公司将按照既定的资金使用计划,结合
实际情况,组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争取尽快投产,从而促进公司持续快
速发展,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实力,为后续计划的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2、募集资金若顺利到位,不仅改善了公司资产结构,降低了财务风险,更
重要的是公司凭借公开发行并上市建立了通向资本市场融资的通道,公司未来可
以自身实际情况,适时通过申请银行贷款及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等方式筹措资
金,以确保实现上述计划的资金需求。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升公司生产能力和研发水平,巩固公
司的发展优势。
4、公司成为上市公司后,将有利于扩大企业影响力,树立品牌形象,提高
公司综合竞争力,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吸引和留住高级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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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
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
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已达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
法》对公司独立性的基本要求。
(一)资产独立情况
天常股份设立以后,天常有限的所有的资产、负债及权益由公司依法承继,
已办理了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并取得了相关资产权属证书。公司拥有与生产经
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
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
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不存在任何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所占用、支配的情况,亦不存在以资产、权益或信用为其债务
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情况
经过多年的规范运作,公司逐步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程序合
法有效。
公司的人事及工资管理与股东单位完全分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或领薪。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独立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
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控制或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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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任何其它单位或个人共享银行账户的情
形。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
公司不存在货币或其它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
形,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以及有利益冲突的个人提
供担保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
事规则,各机构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独立决策。公
司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架构,明确了各部门的具体职能,独立开展生
产经营活动。公司及其职能部门独立运作,不存在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干预公司机
构设置、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场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结构,拥有独
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在业务经营的各个环节上均保持独立,
具有独立自主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上述独立性方面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
二、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
竞争的情况
陈美城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 55%的股权。此外,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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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城先生持有 NEWTEK USA 51%股权,报告期内陈美城曾持有 NEWTEK
CANADA 100%的股权(后于 2014 年转让给其配偶蒋坚萍女士)。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除前述权益外,陈美城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他
企业权益,也没有通过其他形式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陈美城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有关协议和承诺
为避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情况,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美城承诺:
“1、作为乙方的实际控制人,甲方及甲方控股和实际控制下的其他企业目
前未从事与乙方相竞争的业务。甲方将对甲方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按本协
议进行监督,并行使必要的权力,促使其遵守本协议。甲方保证甲方及其控股和
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乙方相同或相似的业
务。
2、在乙方审议是否与甲方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甲方将按
规定进行回避,不参与表决。如乙方认定甲方或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正
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乙方存在同业竞争,则甲方将在乙方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
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以获得甲方及证券监管部门共同认可的
其他方式对上述业务进行处理;如乙方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甲方应无条件按
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
让给乙方。
3、甲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乙方《公司章程》
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大股东的
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乙方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WI HARPER HONG KONG、深创投、王占
洪、锦兆泓承诺:
“1、甲方及甲方控股和实际控制下的其他企业目前未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
业务。甲方将对甲方及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按本协议进行监督,并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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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的权力,促使其遵守本协议。甲方保证甲方及其控股和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
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乙方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2、在乙方审议是否与甲方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甲方将按
规定进行回避,不参与表决。如乙方认定甲方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乙方存在
同业竞争,则甲方将在乙方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
业务或以获得甲方及证券监管部门共同认可的其他方式对上述业务进行处理;如
乙方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甲方应无条件按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
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乙方。
3、甲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乙方《公司章程》
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大股东的
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乙方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报
告期内公司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美城先生。陈美城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
意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之“一、(一)公司董
事情况”之相关内容。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以外
的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者施加重大
影响的其他企业主要为 NEWTEK USA、NEWTEK CANADA。NEWTEK USA
和 NEWTEK CANADA 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
况”之“六、(二)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之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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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经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
除发行人以外的企业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经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以
外的企业为常州天安越汇商贸有限公司。根据该公司工商资料显示,天安越汇成
立于 2011 年 6 月 16 日,法定代表人为陈育朝,注册资本 50 万元,住所江苏武
进经济开发区菱香路。经营范围为汽车零部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发行人
副总经理林庆晓和采购经理陈育朝分别持有该公司 49%和 51%股权。
经保荐机构及律师核查,天安越汇系由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美城
实际出资,由林庆晓和陈育朝代为持股的公司。该公司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
务不同。2015 年起,天安越汇已无实际经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公
司已注销。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除陈美城先生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王占洪、锦兆泓、WI
HARPER HONG KONG 及深创投。王占洪先生、锦兆泓、WI HARPER HONG
KONG 及深创投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六、(一)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之相关内容。
(五)公司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公司的子公司包括连云港天常、天津天常、株洲天常、天常管道以及天常新
材料,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控
股、参股企业的基本情况”之相关内容。
(六)关联自然人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主要包括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包括间接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
的家庭成员。
公司 5%以上股东(含间接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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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陈美城 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经理
王占洪 5%以上股东
卢亚方 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郭品一 董事、副总经理
娄文举 董事、副总经理
郭亚琴 董事
彭适辰 董事
伊恩江 董事
郑伟 独立董事
高岭 独立董事
崔晓芸 独立董事
廖家辉 监事会主席
刘琴燕 监事
谢兰珍 监事
林庆晓 副总经理
赵独妍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之相关内容。
(七)关联自然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除实际控制人以外,其他关联自然人控制、共
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列示如下:

关联自然人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关联关系

江苏润源控
经编机械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普通 公司主要股东王
1 王占洪 股集团有限
机械配件销售。 占洪控制之企业
公司
常州市润鑫 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
公司主要股东王
投资有限公 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占洪控制之企业
司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股东王
常州市润源 水稻、小麦种植,豆类、蔬菜、果树、
占洪配偶控制之
农业生态园 花木、苗木种植、销售。
企业
武进经发区 单纯制售火锅,含凉菜。(依法须经批 公司主要股东王
双竹记美食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占洪配偶控制之
苑 经营活动)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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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润源
医疗产品的研发;经编疝气补片织物制 公司主要股东王
医疗用品科
造。 占洪控制之企业
技有限公司
普通机械及配件、标准件、劳保用品、
常州市晋颂 办公用品、润滑油、橡塑制品、五金、 公司主要股东锦
2 卢亚方 物资有限公 交电、机电设备、工量刃具、金属材料、 兆泓之控制人卢
司 轴承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亚方控制的企业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董事郭亚琴
常州市淳源 与其配偶共同投
化工设备、机械零部件、汽车零部件的
3 郭亚琴 机械有限公 资设立的公司
加工、制造。
司 (郭亚琴持股
40%)
研发医疗器械、计算机软硬件及通信技
术产品,组装生产微型计算机,销售本
苏州麦迪斯
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产品,提供技术咨
顿医疗科技
询、技术服务及网站建设业务。从事医 公司董事彭适辰
股份有限公
疗器械、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批 担任其董事

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
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类 6846 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二类
6825 医用高频仪器设备、二类 6803 神
经外科手术器械生产;销售自产产品;
4 彭适辰 二类医用高频仪器及设备、三类植入材
苏州希普生 料和人工器官的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
物科技有限 从事与本企业生产同类产品的商业批发 公司董事彭适辰
公司 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 担任其董事
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
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
可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
GEXIN 公司董事彭适辰
HOLDING 主要经营投资业务
担任其董事
INC.
雷勃电气 摩托车磁电机、起动电机、专用电机及
发行人独立董事
5 崔晓芸 (常州)有 其零部件的制造、开发并提供相关技术
任财务总监
限公司 咨询服务。
实际控制人妹妹
6 陈琳莺 上海瀚太材 陈琳莺控制的企
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转让、咨
料科技有限 业;
询、服务,投资咨询(除经纪)、管理,
公司(吊销 实际控制人妹妹
销售化工原料。
林庆镇 未注销) 配偶林庆镇担任
高管
环境科技及节能设备领域内的技术开
7
福建聚力创 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实际控制人妹妹
林庆镇 新环保科技 对环保业投资咨询;环境工程与新能源 配偶林庆镇控股
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建设与管理;建筑垃圾(泥浆、 的公司
碴土)再生利用;新型环保节能产品(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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粒、新型节能墙板、新型节能砌块)的
研发、咨询、生产(另设分支机构)与
销售;新型砼预制构件生产(地点另设)
与销售;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城市化粪
池清理;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
劳务分包;职业技能培训;城市道路管
养。
福州新东建 摩托车磁电机、起动电机、专用电机及
模具材料有 其零部件的制造、开发并提供相关技术
限公司 咨询服务。
福州兴东建 实际控制人妹妹
模具材料、模具配件、模具标准件、模
8 陈惠莺 模具材料有 陈惠莺控制的企
具辅料、机床附件的批发、代购代销。
限公司 业
长乐新东建
模具配件、汽车配件、建材五金的机械
机械模具有
加工。
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姐夫
福建省连江 黄酒生产销售(有效期至 2016 年 7 月
9 孙可城 孙可城任股东,
县酿酒厂 11 日);酒糟销售。
担任厂长
发行人董事伊恩江任职和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任职:深创投江苏片区总经理;苏州国发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红土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镇江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昆山红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江苏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软件谷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软件谷信息安全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徐州淮海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南通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通红土伟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南通红土伟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江苏红土软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红土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无锡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通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合肥世纪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常州红土、武进红土、浙江
长兴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州铭赛机器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亚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长青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凌特精密机械有限公
司、雅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汇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易昌泰电子
有限公司、常州红土高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州钟楼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南京创新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猫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昌视网络科
技有限公司、大河宝利材料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北京牛投科技有限公司、重
庆易宠科技有限公司、昆山智酷万核计算机有限公司、苏州雾联医疗科技有限公
司、南京中新赛克软件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
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昆山红谷创业顾问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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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苏州国发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昆山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安徽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南京红软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科比斯
镇江肥业有限公司、江苏名和集团有限公司、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对外投资:持有天津爱牵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75%合伙份额;
天津趣本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124%合伙份额;鹰潭红土优创投资
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10%合伙份额;鹰潭红土瑞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31%
合伙份额。
经核查上述关联企业营业范围和主营业务,上述关联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
业竞争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简要汇总表如下: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经常性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64,580.39 614,823.65 1,506,937.92 1,875,087.34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 24,123.93 234,170.66 645,541.32
房产出租 - - 707,958.00 943,944.00
偶发性关联交易
购买固定资产 - 3,238,290.00 - 1,153,846.16
出售固定资产 - - - 450.00
接受关联担保 最高额 3.2 亿元 最高额 5.9 亿元 最高额 3 亿元 最高额 2 亿元
资金拆出(不含天安越
- - - 17,000,000.00
汇)
资金拆入(不含天安越
- - - -
汇)
与天安越汇资金和票据
-
往来
拆出资金给天安越汇 - - - 12,070,000.00
开具/背书票据给天安越
- - - 1,610,000.00

开具承兑汇票给天安越
- - - 18,486,938.16

小计 - - - 32,166,9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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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入天安越汇资金 - - - 21,778,839.89
收到天安越汇票据退票 - - - 7,760,000.00
小计 - - - 29,538,839.89
与天安越汇合计 - - - 2,628,098.27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占同类交易 占同类交易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采购设备配
润源控股 64,580.39 7.33% 614,823.65 27.54%
件及劳务
2015 年 2014 年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占同类交易 占同类交易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天安越汇 采购原料 - - 250,842.58 0.09%
采购配件及
润源控股 590,807.71 14.02% 505,091.49 15.07%
劳务
采购商品、原
成锐玻纤 916,130.21 0.25% 1,119,153.27 0.39%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采购商品时,在当期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基础
上,参照各自与第三方的同类交易价格确定双方的交易价格。
2、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单位: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易
金额 金额
易比例 比例
原料及成品
润源控股 - - 24,123.93 7.68%
销售
2015 年 2014 年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易
金额 金额
易比例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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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及成品
134,978.97 6.08% 481,438.46 0.34%
成锐玻纤 销售
转供电 74,791.26 75.66% 144,634.91 97.32%
润源控股 原料销售 24,400.43 1.09% 19,467.95 0.01%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时,在当期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基础上,
参照各自与第三方的同类交易价格确定双方的交易价格。
3、发行人与润源控股关联交易核查
(1)采购设备配件及劳务
1)交易背景
润源控股的主营业务为经编机械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普通机械配件销售,
为国内知名的经编设备制造商,其产品技术曾荣获 2010 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
二等奖”。在国内风电用经编设备市场上,德国卡尔迈耶利巴纺织机械制造公司
居于第一梯队,润源控股和常州市第八纺织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八纺
机”)处于第二梯队。常州八纺机为发行人竞争对手宏发新材主要股东控制的企
业。国内除润源控股和常州八纺机外,其他经编设备生产商生产的机器设备无法
满足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需求。
2008-2009 年发行人成立之初,在资金有限、无力大规模采购进口设备且常
州八纺机为竞争对手宏发新材股东的情况下,主要生产设备均系向润源控股采
购。该批机器的后续维护保养及配件更新按行业惯例亦均由原厂厂家润源控股提
供。
2)交易内容、交易价格公允性、交易可持续性分析
①采购配件和劳务服务
经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向润源控股采购的配件清单,发行人向润源控股采购
的配件平均单价较低,主要为蜗轮减速机、沉降片、同步带等经编机设备配件。
经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向润源控股采购的设备维修、改造、搬迁、零件更换等技
术服务明细,单次服务价格较低。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润源控股采购配件金额超过 1 万元的产品采购价格与润
源控股向无关联第三方销售价格或市场公允价对比如下表。由于 2017 年 1-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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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润源控股交易金额较小,没有采购金额在 1 万元以上的产品,因此未在下
表中进行比较。
无关第三方含税 市场询价 差异率
期间 产品类别 规格型号 含税单价(元)
价(元) (含税,元) (%)
涡轮减速
SAF77 6,000.00 6,000.00

(按销量平均: (按销量平均:
SPEC47.89 18.84) 18.08)
槽针 4.20
G10 18.50 和 19.00 18.00、18.50 和
2016 年 两档价格 23.00 三挡价格
4,329
无杆汽缸 MYIB32-1 4,533.33 (不含税询 4.72
价 3700 元)
同步带 32L-2580 2,098.00 2,098.00
(按销量平均:
SPEC47.89 19.26)
槽针 19.00 -1.35
G103 18.50、19.00、
23.00 三挡价格
DZX04-03-
沉降片 560.00 560.00
006-1
ELS2803 型 1848.6
导向轮 号 2,080.00 (不含税询 12.52
VIN50400 价 1580 元)
DZX04-01-
槽针床 20,500.00 (不含税询 -11.51
001E6
价 19800 元)
2749.5
DZX04-01-
槽针摆臂 2,666.00 (不含税询 -3.04
002-2
价 2350 元)
2015 年 DZX04-02-
针芯床 15,800.00 (不含税询 -6.87
001E6
价 14500 元)
29.25
DZX06-08-
链条盖板 31.00 (不含税询 5.98
价 25 元)
平均:78.33
RFA-0462(
粗槽针 75.00 75.00 和 80.00 元 -4.25
E7)
两档价格
1462.5
DZX07-05-
刀毡外圈 1,280.00 (不含税询 -12.48
005-2
价 1250 元)
2047.5
DNCB-63-2
气缸 2,400.00 (不含税询 17.22
00-PPV-A
价 1750 元)
涡轮减速
SAF77 6,000.00 6,000.00

涡轮减速 SAF77-160-
2014 年 6,000.00 6,000.00
机 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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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销量平均: 64.35
59.49 (不含税询
DZX06-08- 天常股份: 价 55 元)
链轮盖板 -7.55
007 36.00
连云港天常:
83.00
8M-50-1280
同步带 8,270.00 (不含税询 10.44
价 6400 元)
MYIB32-16
无杆汽缸 4,515.00 (不含税询 -14.25
价 4500 元)
23.4
分切刀 φ45 型 20.00 (不含税询 -14.55
价 20 元)
ELS2803 型 2164.5
导向轮 号 2,390.00 (不含税询 10.42
VIN50400 价 1850 元)
按销量平均:
2183.56
32L-25803. (其中:天常
同步带 2,098.00 4.08
225 股份:2208
连云港天常:
2098)
蜗轮减速 NVMRV09
2,200.00 2,400.00 -8.33
机 0
DZX04-02-
针芯块 24.00 26.00 -7.69
001-2E6
DZX-ZY-10
槽针床 14,378.00 (不含税询 -18.07
2-3E6
价 15000 元)
DZX-ZY-10
针芯床 13,500.00 (不含税询 -6.19
2-4E6
价 12300 元)
SZX04-03-0
沉降片 240.00 240.00
06-1E12
注:1:报告期内润源部分配件产品只向发行人销售,不存在向其他无关联第三方销售的情
况。发行人对该类产品在市场上进行询价。
2、个别单价出现分的情况,主要是由于润源控股对该批设备报一个总价,而非对单一设备
报价,如 2016 年无杠气缸 MYIB32-1,单价 4,533.33 元,数量 3 台,总价为 13600 元。
3、2014 年,销售给连云港天常同步带 32L-25803.225 价格差异较大,主要原因为:虽然产
品图号相同,但销售给天常股份的链条盖板组合件(含盖板和轴承等),是整套组件;销售
给连云港天常的只含有链条盖板,无轴承,为半套。
4、2017 年 1-6 月,公司与润源控股关联交易金额较小,没有采购金额在 1 万元以上的产品,
因此上表未予囊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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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可见,在存在同规格可比无关联第三方售价的情况下,润源控股对发
行人与无关联第三方销售价格无显著差异(差异率在 10%以内)。在不存在同规
格无关联第三方销售的情况下,发行人市场询价因产品定位、品质品牌的不同,
产品价格略有差异。总体而言,润源控股向发行人销售配件价格公允,不存在向
发行人输送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润源控股采购服务类交易价格对比如下:
同类别服务 与润源控股交易价格 无关联第三方交易价格 差异(%)
维修等(元/天) 600.00 600.00 0.00
设备搬迁服务(元/台) 66,666.67 91,239.32 -26.93
经核查,润源控股向发行人提供同类维修服务的价格与其向无关联第三方提
供的服务价格无差异;润源控股向发行人提供的设备拆除搬迁安装服务价格较无
关联第三方为发行人提供服务的价格低 26.93%,主要原因为无关联第三方向发
行人提供设备拆除搬迁安装服务的价格还包含了运费,若剔除运费影响,双方价
格差异约 8.50%,并无显著差异。
总体而言,发行人向润源控股采购的设备配件及劳务交易价格公允。
发行人于 2008-2009 年采购 32 台润源牌经编设备,该批设备使用期限约 10
年,即将于 2-3 年内全部报废,发行人募投项目计划购置进口设备以替换现有设
备。预计该批润源牌设备到期报废后,发行人与润源控股的设备采购及相关零配
件、技术服务等关联交易将逐步减少。
②销售原料及成品
润源控股研制开发经编机器设备时,需要采购少量无碱玻纤及玻纤经编织物
作为实验试机材料,因润源控股股东王占洪为发行人股东的关系,其直接向发行
人采购零星原材料。报告期内,润源控股向发行人采购的无碱玻纤及玻纤经编织
物的金额分别为 1.95 万元、2.44 万元、2.41 万元和 0 万元,金额较小,对发行
人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4、关联租赁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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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成锐玻纤 房屋及建筑物 - - 707,958.00 943,944.00
2013 年 2 月 28 日,公司与成锐玻纤签署房屋租赁协议,成锐玻纤向公司租
赁武进经济开发区腾龙路 2 号的部分房产以作生产办公之用。该租出房产合计面
积 4,883.63 平方米,自 2013 年 3 月 1 日开始,租赁期三年。双方约定,每月租
金为 78,662 元。2015 年 9 月 30 日,由于决定收购成锐玻纤全部股权,公司与成
锐玻纤终止了该租赁协议。
(二)偶发性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如下:
1、向关联方采购固定资产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润源控股 采购机器设备 - - - 1,153,846.16
陈美城 购买房产 - 2,158,860.00 - -
林庆镇 购买房产 - 1,079,430.00 - -
(1)向润源控股采购设备交易核查
2014 年,发行人向润源控股购买一台薄布经编机设备,用于生产主要原材
料薄布,采购价格在当期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基础上,参照各自与第三方的同类
交易价格确定为含税价格 135 万元。经比较润源控股向发行人及其他无关联第三
方销售该型设备的价格,发行人与润源控股该笔交易价格公允。
润源向无关联第三方销
润源向发行人销售价格
设备型号 售价格 差异(%)
(万元/台)
(万元/台)
135.00 0.00
薄布经编机 135.00 150.00 -10.00
170.00 -20.59
发行人曾于 2008-2009 年采购 32 台润源牌经编设备,其中多轴向经编机 21
台,购买价格为 300 至 438 万元不等(根据机器尺寸和配置不同价格有所不同),
缝编机 11 台,平均购买价格为 110 万元左右。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外向润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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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前身润源经编购买的经编设备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2)向实际控制人购买房产
2016 年上半年,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人购买实际控制人陈美城
及其近亲属林庆镇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湖滨怡景苑共 6 套房产用
作员工宿舍,面积共计 588.78 平方米,交易价格参考评估价值确定。发行人独
立董事已就该笔关联交易发表意见。经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并
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2016)第 C4029 号评估报告,该等房产评估价值为 324.66
万元,发行人购买价格参考评估报告确定为 323.83 万元。
2、向关联方出售固定资产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成锐玻纤 出售固定资产 - - - 450.00
3、关联担保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2,000 万元 2012 年 1 月 9 日 2014 年 9 月 30 日 是
1,000 万元 2012 年 8 月 28 日 2015 年 6 月 20 日 是
1,000 万元 2012 年 9 月 6 日 2015 年 6 月 20 日 是
2,000 万元 2013 年 5 月 29 日 2016 年 5 月 20 日 是
最高额 2 亿元 2014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9 月 30 日 是
陈美城
最高额 3 亿元 2015 年 5 月 18 日 2017 年 5 月 18 日 是
最高额 5,000 万元 2016 年 6 月 3 日 2017 年 5 月 26 日 是
最高额 2.40 亿元 2016 年 7 月 29 日 2018 年 7 月 29 日 否
最高额 5,000 万元 2017 年 4 月 27 日 2018 年 4 月 26 日 否
最高额 3,000 万元 2017 年 3 月 29 日 2019 年 3 月 29 日 否
润源控股 2,000 万元 2013 年 5 月 29 日 2016 年 5 月 20 日 是
4、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1)基本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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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出
成锐玻纤 2,000,000.00 2014 年 4 月 2015 年 9 月 截至期末已归还
润源控股 10,000,000.00 2014 年 9 月 2014 年 10 月 截至期末已归还
郭品一 5,000,000.00 2014 年 1 月 2014 年 3 月 截至期末已归还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相互提供资金的情况。与本公司发生资金
往来的关联方,如润源控股、成锐玻纤等,主要从事工业、贸易等实业;郭品一
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因业务发展资金临时周转、个人临时
资金需求等原因,相互间发生过短期资金拆借行为,未计利息。
(2)与天安越汇之间资金和票据往来情况
公司与天安越汇之间相互提供多笔资金往来滚动拆借,且存在公司向其开具
和背书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应付票据情况。公司与天安越汇之间资金和票据往来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拆出资金给天安越汇 - - - 12,070,000.00
背书票据给天安越汇 - - - 1,610,000.00
拆出
开具承兑汇票给天安越汇 - - - 18,486,938.16
小计 - - - 32,166,938.16
拆入天安越汇资金 - - - 21,778,839.89
拆入 收到天安越汇票据退票 - - - 7,760,000.00
小计 - - - 29,538,839.89
净额 - - - 2,628,098.27
截至 2014 年 11 月,公司已停止向天安越汇开具承兑汇票的行为。截至 2014
年底,除 52 万元未到期应付票据外,公司已不存在和天安越汇其他资金和票据
往来。2015 年 1 月 3 日,上述最后一笔 52 万元应付票据到期,公司与天安越汇
之间的资金和票据往来至此已清理完毕。
2014 年公司共向天安越汇开具或背书转让票据 2,009.69 万元,其中无真实
交易背景的票据金额为 1,984.61 万元。上述票据主要由天安越汇用于背书给其上
游供应商,用于其生产经营活动,没有投入证券投资等高风险业务。截至 2015
年 1 月 3 日,公司开具给天安越汇的应付票据均已到期,因此产生的债权债务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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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均已于 2015 年 1 月结束,且该行为并未给相关各方造成损失,也未因此发生
任何纠纷。
发行人为防止发生上述行为,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重大决策管理制度》及相关的资金管理等财务制度,并制定了上市后将执行的
《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度》。因此,发行
人报告期内上述行为不会对公司内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015 年 8 月,中国人民银行武进支行出具《证明》,证明发行人自 2012 年 1
月以来不存在严重违反人民银行管辖范围内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亦未因违规行为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美城承诺:“如果在任何时候有权机关对天常股份
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事项进行处罚,本人将全额承担该部分被处罚的费用,
且本人保证在承担该费用后不向天常股份追偿,保证天常股份不会因此遭受任何
损失。”
(3)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清理
随着公司治理能力的不断提高,法人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已得到规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所有关联方之间的非经营性资
金往来均已清理。公司的关联方不存在长期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5、关联方往来余额
(1)应收款项余额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与关联方应收款项余额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润源控股 - - - 39,929.50
应收账款 成锐玻纤 - - - 29,858.12
小计 - - - 69,787.62
成锐玻纤 - - - 2,000,000.00
其他应收款
小计 - - - 2,000,000.00
合计 - - - 2,069,78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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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付款项余额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润源控股 8,505.00 154,670.00 138,389.01 1,590,000.00
应付票据 天安越汇 - - - 520,000.00
小计 8,505.00 154,670.00 138,389.01 2,110,000.00
润源控股 50,683.64 27,916.09 83,670.60 77,883.04
应付账款 天安越汇 - - - -
小计 50,683.64 27,916.09 83,670.60 77,883.04
合计 59,188.64 182,586.09 222,059.61 2,187,883.04
(三)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已按照公司内部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核,并严格遵循了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决策权限,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的表决严格
执行了利益冲突的董事或关联股东的回避制度,关联交易的履行程序符合《公司
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2017 年 8 月 17 日,公司独立董事郑伟、高岭、崔晓芸出具了《关于江苏天
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对公
司 2014-2016 年度以及 2017 年上半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
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公司章程及制度的规定,交易定价原则明确,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有损害
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1、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性安排
公司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规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
制定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和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公司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此外,公司建立健全
了规范的独立董事制度,有利于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公
司的独立董事将在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积极保护公司和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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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的利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天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美城就减少和规范与天常股份的关联交易
事宜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天常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之
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
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天常股份及
中小股东利益。
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天常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天常股份及
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本人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天常股份《公司章程》及其他内控管理制度的规定,
依照合法程序,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以任何
形式违法违规占用天常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不损害天常股份及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
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违法违规占用天常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资产,侵占资产
将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 3 倍计算利息,同时对本人所持股份进行司法
冻结,本人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本人股权偿还侵占资产及产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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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
(一)公司董事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各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期间
1 陈美城 董事长、总经理 2016.12-2019.12
2 郭品一 董事、副总经理 2016.12-2019.12
3 娄文举 董事、副总经理 2016.12-2019.12
4 郭亚琴 董事 2016.12-2019.12
5 彭适辰 董事 2016.12-2019.12
6 伊恩江 董事 2016.12-2019.12
7 郑伟 独立董事 2016.12-2019.12
8 高岭 独立董事 2016.12-2019.12
9 崔晓芸 独立董事 2016.12-2019.12
董事简历如下:
陈美城先生:董事长,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
生学历。1997 年 9 月至 1998 年 11 月,任职于中国国土资源部三峡办公室;1998
年 11 月至 2001 年 10 月,任东海圣戈班玻璃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及 EHS 经理;2001
年 11 月至 2003 年 1 月,任职于圣戈班陶瓷塑料事业部;2003 年 2 月至 2005 年
4 月,任北京维特斯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厂长;2005 年 5 月至 2005 年 12 月,历任
圣戈班技术材料(常州)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2006 年 1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圣戈班技术材料亚太区总经理兼复合材料中国区总经理。2008 年 11
月至 2012 年 8 月,历任昆山华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9 年 5 月
至 2010 年 11 月,历任天常有限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10 年 12 月至今,
任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郭品一先生:董事,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
历,工程师。1997 年 7 月至 1998 年 8 月,任北京亚新特种建材有限公司新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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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材料模具设计师;1998 年 9 月至 2007 年 8 月,任圣戈班中国北京工厂生产经
理;2007 年 9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欧文斯科宁材料(北京)有限公司生产经理;
2008 年 10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天常有限副总经理。2010 年 12 月至今,任发
行人董事兼副总经理。
娄文举先生:董事,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
历,工程师。1997 年 9 月至 2004 年 4 月,任陕西黄河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制造部
部长;2004 年 4 月至 2006 年 7 月,任山东雷沃重工有限公司副厂长;2006 年 7
月至 2009 年 4 月,任无锡 TIMKEN 轴承有限公司制造部经理;2009 年 4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天常有限副总经理。2010 年 12 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兼副总
经理。
彭适辰先生:董事,1962 年出生,台湾居民,研究生学历。1989 年 7 月至
1996 年 4 月,任美国美商巨积公司研发工程师及市场部经理;1996 年 4 月至 2002
年 10 月,任富鑫创业投资集团高级副总裁、日鑫技术风险投资公司和美鑫技术
风险投资公司的总裁;2002 年 10 月至 2009 年 1 月,任汉鼎亚太董事总经理;
2009 年 1 月至今,任美国中经合集团北京代表处董事总经理。2010 年 12 月至今,
任发行人董事。
郭亚琴女士:董事,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
历。1991 年 1 月至 2003 年 12 月,任常州市如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财务主管;
2004 年 3 月至今,任润源集团财务总监。2015 年 4 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
伊恩江先生:董事,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
学历。1999 年至 2001 年,任上海浦东生产力促进中心金融部经理;2001 年 9 月
至今,历任深创投上海公司投资经理、苏州公司副总经理、常州公司总经理、江
苏/安徽区域总经理。2010 年 12 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
高岭先生:独立董事,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
学历。1995 年 10 月至 1999 年 4 月,任爱克发胶片有限公司会计经理;1999 年
4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默洛尼卫生洁具(中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8 年 4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铁姆肯轴承有限公司财务共享中心经理;2009 年 9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 AOSMITITH 电气(常州)有限公司中国区财务控制经理;2011 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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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常州乐士雷利电机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 年 1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常州市锐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 年 10 月至今,任发行
人独立董事。
郑伟女士:独立董事,1967 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
历,注册会计师。1985 年 7 月至 1995 年 12 月,历任常州五交化批发总公司会
计、主办会计;2001 年 1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常州大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员;2004 年 12 月至今,任常州中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2014 年 10 月
至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崔晓芸女士:独立董事,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
科学历。1996 年 7 月至 2004 年 1 月,任小松(常州)铸造有限公司预算成本会
计;2004 年 1 月至 2005 年 4 月,任华菱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05
年 5 月至 2008 年 2 月,任圣戈班技术材料(常州)有限公司会计经理;2008 年
2 月至今,任雷勃电气(常州)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发行
人独立董事。
(二)公司监事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期限
1 廖家辉 监事会主席 2016.12-2019.12
2 刘琴燕 监事 2016.12-2019.12
3 谢兰珍 监事 2016.12-2019.12
监事简历如下:
廖家辉先生:监事,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
历。1996 年 7 月至 2000 年 3 月,任上饶市啤酒厂化验室主任;2000 年 3 月至
2004 年 4 月,任汕头绿恒实业有限公司质量主管;2004 年 5 月至 2009 年 4 月,
任圣戈班技术材料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09 年 4 月至今,任发行人质量技术经
理。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发行人监事。
刘琴燕女士:监事,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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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1994 年 7 月至 2004 年 4 月,任职于常州市第八纺织机械有限公司;2004 年
4 月至 2008 年 2 月,任圣戈班技术材料(常州)有限公司车间主管;2008 年 3
月至今,任发行人生产主管。2014 年 12 月至今,任发行人职工监事。
谢兰珍女士:监事,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
历。1997 年 7 月至 2004 年 4 月,任职于常州市第八纺织机械有限公司;2004 年
4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职于圣戈班技术材料(常州)有限公司;2008 年 3 月至
今,任发行人维修主管。2016 年 5 月至今,任发行人监事。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期限
1 陈美城 董事长、总经理 2016.12-2019.12
2 郭品一 董事、副总经理 2016.12-2019.12
3 娄文举 董事、副总经理 2016.12-2019.12
4 林庆晓 副总经理 2016.12-2019.12
5 赵独妍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2016.12-2019.12
陈美城先生、郭品一先生、娄文举先生情况参见前述董事情况简介。
赵独妍女士: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1979 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大专学历。1997 年至 2001 年,任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会计;2003 年至 2006
年,任柏玛微电子(常州)有限公司总账会计;2008 年 2 月至 2008 年 11 月,
任常州宝尊(宝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08 年 12 月至 2011 年 4 月,
任天常有限财务经理。2011 年 5 月至今担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
林庆晓先生:副总经理,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
科学历。2005 年 8 月至 2006 年 3 月,任福州百洋海味食品有限公司文员;2009
年 7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中国平安福州分公司理财顾问。2009 年至今,任发行
人销售经理。2014 年 11 月至今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四)其他核心人员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陈美城先生、郭品一先生、娄文举先生和廖家辉先生。
陈美城先生、郭品一先生、娄文举先生情况参见前述董事情况简介。廖家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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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参见前述监事情况简介。
(五)董事、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1、董事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0 年 12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选举陈美城、郭品一、娄文举、
王占洪、伊恩江、彭适辰为董事组成第一届董事会;同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选举陈美城为董事长。
2011 年 5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 2010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陈来鹏、陈南梁、
许崇正为独立董事。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由陈美城、郭品一、娄文举、王占洪、
伊恩江、彭适辰、陈来鹏、陈南梁、许崇正九名董事组成。
2012 年 6 月,独立董事陈来鹏、陈南梁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2013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陈美城、
郭品一、娄文举、王占洪、彭适辰、伊恩江、许崇正为公司第二届董事。同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美城为董事长。201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许崇正、高岭、吴隽弢和郑伟为独立董事。
2015 年 4 月 5 日,王占洪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召开 201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郭亚琴担任公司董事。
2015 年 8 月 15 日,独立董事吴隽弢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2016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陈美城、
郭品一、娄文举、郭亚琴、彭适辰、伊恩江、高岭、郑伟和崔晓芸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选举高岭、郑伟和崔晓芸为独立董事。同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
举陈美城为董事长。
2、监事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0 年 12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选举魏平、周良军为监事,与
职工代表监事林庆晓共同组成第一届监事会;同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
举周良军为监事会主席。
2013 年 11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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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良军为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林庆晓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同日,第二届监
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周良军为监事会主席。
2014 年 10 月 31 日,因魏平离职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召开 2014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魏萍为公司监事。
2014 年 11 月,林庆晓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12
月 5 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琴燕为职工监事。
2015 年 4 月 5 日,因魏萍离职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黄近恒为公司监事。
2016 年 5 月 31 日,因黄近恒离职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召开 201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谢兰珍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2016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廖家辉、
谢兰珍为公司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刘琴燕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同日,第三
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廖家辉为监事会主席。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
其法定义务责任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和《证券
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情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具备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
保荐机构、律师、会计师作为本次发行重要中介机构,在上市辅导过程中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治理结构、信息披露、
违法违规案例讲解等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现场授课,促使上述人员理
解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诚信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及变
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亲属直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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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
/ / / /
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陈美城 董事长、总经理 55%/-- 55%/-- 55%/-- 55%/--
郭品一 董事、副总经理 1.68%/-- 1.68%/-- 1.68%/-- 1.68%/--
娄文举 董事、副总经理 1%/-- 1%/-- 1%/-- 1%/--
董事会秘书、财
赵独妍 0.3%/-- 0.3%/-- 0.3%/-- 0.3%/--
务负责人
林庆晓 副总经理 1.23%/-- 1.23%/-- 1.23%/-- 1.23%/--
监事会主席、质
廖家辉 0.2%/-- 0.2%/-- 0.2%/-- 0.1%/--
量技术经理
刘琴燕 监事、生产主管 0.1%/-- 0.1%/-- 0.1%/-- 0.1%/--
谢兰珍 监事 0.03%/-- 0.03%/-- 0.03%/-- 0.03%/--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上述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外,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以任何方式直
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
及其近亲属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
员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对外投资对象 注册资本(元 1) 出资比例
陈美城 NEWTEK AUTOMOTIVE USA INC. 30,000 51%
郭亚琴 常州市淳源机械有限公司 500,000 40%
天津爱牵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50,000 1.875%
天津趣本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60,000 3.124%
伊恩江
鹰潭红土优创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2,000,000 10%
鹰潭红土瑞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210,000 31%
注 1:NEWTEKUSA 注册资本货币单位为美元。
除上述投资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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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已出具书面声
明,不存在对外投资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
员最近一年(2016 年)在本公司(含下属子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公司任职 薪酬(万元) 是否在公司专职领薪
陈美城 董事长、总经理 65 是
郭品一 董事、副总经理 36 是
娄文举 董事、副总经理 32 是
郭亚琴 董事 - 否
彭适辰 董事 - 否
伊恩江 董事 - 否
郑伟 独立董事 3 否
高岭 独立董事 3 否
许崇正1 独立董事 3 否
赵独妍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21 是
林庆晓 副总经理、销售经理 15 是
周良军2 监事、供应链总监 43 是
刘琴燕 监事、生产主管 17 是
谢兰珍 监事、维修主管 12 是
监事、核心技术人员、质量技术
廖家辉3 19 是
经理
注:1 由于任期届满,许崇正于 2016 年 12 月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由于任期
届满,周良军于 2016 年 12 月 起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周良军于 2017 年 2 月辞职;3、廖家
辉于 2016 年 12 月起任公司监事。
以上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公司按
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依法为其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
不存在其它特殊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此外,独立董事出席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公司章程》行
使职权所需合理费用据实报销。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总额占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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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重情况如下:
期间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总 119.71 273.95 478.25 438.13
额(万元)1
利润总额(万元) 3,051.99 7,421.23 11,134.54 6,375.33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3.92% 3.69% 4.30% 6.87%
注:1、为报告期各年度(期)末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
员的员工报告期内在公司的领薪情况,2016 年数据包含周良军薪酬。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
员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 公司职位 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系
天津天常执行董事 公司子公司
天常管道董事长 公司子公司
陈美城 董事长、总经理
NEWTEK USA 董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NEWTEK CANADA 董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连云港天常董事长、总经

郭品一 董事、副总经理 公司子公司
天常新材料执行董事、总
经理
连云港天常董事
娄文举 董事、副总经理 公司子公司
天津天常监事
监事会主席、质量
廖家辉 - -
技术经理
刘琴燕 监事、生产主管 - -
谢兰珍 监事、维修主管 - -
天常管道监事
董事会秘书、财务
赵独妍 天常新材料监事 公司子公司
负责人
连云港天常董事
江苏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 公司非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郭亚琴 董事
司财务总监
常州市淳源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郭亚琴与其配偶共同投
监事 资设立的公司(郭亚琴持股 40%)
常州经盛信息技术有限公
公司非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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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润源经编工艺技术 公司非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常州市润源纺机配件有限
公司非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公司董事
常州市润源经编机翻新有
公司非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限公司董事
江苏沛彤国际贸易有限公
公司非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司监事
WI HARPER HONG
KONG 北京代表处董事总 公司股东
经理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
无关联关系
彭适辰 董事 份有限公司董事
苏州希普生物科技有限公
无关联关系
司董事
GEXIN HOLDING INC.董
无关联关系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
伊恩江 董事 公司股东
公司江苏片区负责人
常州中瑞会计师事务所有
郑伟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限公司审计经理
高岭 独立董事 - -
雷勃电气(常州)有限公
崔晓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司财务总监
除上表中所列示企业外,发行人董事伊恩江在外投资和兼职情况详见“第七
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之“(七)关联自然人控
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副总经理林庆晓为董事陈美城之表侄,除此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均不存在亲属关系。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协议及履行情况
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分别签订了劳动合同及保
密协议,除此以外,公司未与上述人员签署其他协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协议均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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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的变动情况
(一)董事变动情况
自 2013 年初以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变动情况如下:
2013 年初至 2014 年 10 月 31 日前,经公司创立大会及股东大会选举,公司
董事会由陈美城、郭品一、娄文举、王占洪、彭适辰、伊恩江、许崇正构成。
201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许崇正、
高岭、吴隽弢和郑伟为独立董事。
2015 年 4 月 5 日,王占洪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召开 201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郭亚琴担任公司董事。
2015 年 8 月 15 日,独立董事吴隽弢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位。
2016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陈美城、
郭品一、娄文举、郭亚琴、彭适辰、伊恩江、高岭、郑伟和崔晓芸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选举高岭、郑伟和崔晓芸为独立董事。许崇正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的变动情况
2013 年初至 2014 年 10 月 31 日前,经公司创立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公司监事会由魏平、周良军及林庆晓组成。
2014 年 10 月 31 日,因魏平离职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召开 2014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魏萍为公司监事。
2014 年 11 月,林庆晓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12
月 5 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琴燕为职工监事。
2015 年 4 月 5 日,因魏萍离职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黄近恒为公司监事。
2016 年 5 月 31 日,因黄近恒离职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召开 201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谢兰珍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2016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廖家辉、
谢兰珍为公司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刘琴燕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同日,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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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廖家辉为监事会主席。周良军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2013 年初至 2014 年 11 月 27 日前,经公司董事会聘任,陈美城担任公司总
经理,郭品一、娄文举任副总经理,赵独妍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2014 年 11 月 27 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聘任林庆晓为副总经
理。
2016 年 12 月 7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陈美城
担任公司总经理,郭品一、娄文举、林庆晓任副总经理,赵独妍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
公司近两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变动系正常工作变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及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健全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规
范化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秘
书均能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切实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存在为关联方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之票据、独立董事辞
职后未能及时补选、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内部审计机构设置薄弱等情形。
为进一步改进公司治理缺陷,公司已通过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
交易决策制度》、《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
度》等制度等。通过上述制度的实施,公司在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方面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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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底改进了上述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缺陷。
(二)股东大会的运行情况
股份公司成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累计召开 25 次股东大会。公
司股东大会就《公司章程》的订立、公司重大制度建设、重大经营投资和财务决
策、董事、独立董事与监事的聘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决策和募集资金
投向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行使权力。
上述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
的内容及签署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股东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要求行使职权的行
为。
(三)董事会的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人。股份公司
成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已召开 29 次会议。董事会按照《公司
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章
程》和公司重大制度建设、重大经营投资和财务决策、管理层的聘任、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决策和募集资金投向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有效履行了职
责。
上述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
内容及签署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董事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要求行使职权的行
为。
(四)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股份公司成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已召开 25 次会议。监事
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有效履行
了监督等职责。
上述历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
内容及签署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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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不存在监事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要求行使职权的行
为。
(五)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本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占占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
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自聘任以来,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要求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发挥了在战略规划、审计、提名、薪酬与考
核等方面的优势。独立董事的履职维护了全体股东权益,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独立董事未曾对董事会的历次决议或有关决策
事项提出异议。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201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成
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议案》,同意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立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
2016 年 12 月 7 日,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
1、审计委员会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
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由陈美城、郑伟、高岭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郑伟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审计委员会自设立以来,能够有效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
权,运行正常。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9 次会议。
2、战略委员会
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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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董事两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由陈美城、郭品一、
郑伟组成,其中陈美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战略决策委员会自设立以来,能够有效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
职权,运行正常。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共召
开 5 次会议。
3、提名委员会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 2 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郭品一、高岭、崔
晓芸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高岭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提名委员会自设立以来,能够有效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
权,运行正常。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9 次会
议。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
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 2 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陈美城、高
岭、崔晓芸担任委员,其中独立董事高岭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自设立以来,能够有效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
的职权,运行正常。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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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对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及注册
会计师鉴证意见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现有内控制度全面覆盖经营运作的各个方面,系依据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本身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符合现代企业制
度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相关工作制度自制定以来,一直得到有效执行,
未发生因制度缺陷导致的重大经营失误,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是有效的,在完整
性、有效性和合法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二)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制度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出具了天健审〔2017〕5-82 号《关于
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认为天常股份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内部控制。
十一、发行人近三年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被任何国家机关及行业
主管部门等予以重大处罚的情形。
十二、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曾发生资金往来的关联交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
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关联交易”。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建立
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除了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
担保情况。
十三、公司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制度安排及执行情况
公司在《公司章程》、《重大决策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多个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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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了资金管理相关的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货币资金,应收、预收账款,
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管理,应付、预付账款,费用管理,业务借款,发票
使用与保管,付款、收款审批等子制度,能够对资金管理的各个环节做到有效的
内部控制。
为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重大决策管理制度》,实
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公司发生对外投资行为或出售对外投资所形成的股
权(权益)达到如下标准的,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其
他企业投资的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以后进行的任何投
资;单笔向其他企业投资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投资;其他股
东大会认为关系到公司重大利益的对外投资。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
定了《对外担保制度》。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决定: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对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 10%的担保;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等制度规定,履行资金管理、对外投资相关决策程序。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公司不存在违规的资金往来、对外投资,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
十四、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情况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明确了股东享有
的权利及履行权利的程序。其中,股东的权利包括: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
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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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
质询;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
股份;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
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
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
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权利。《公司章程(草案)》中,要求“股东大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或
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
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在现金分红等事项上,公司还将提供网络
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上述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报告、审
批、披露程序,明确了公司管理人员在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责任和义
务。有助于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提升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
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建立并逐步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体系,组
织机构运行良好,经营管理规范,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决策参与权,切实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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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三年财
务报告或根据其中数据计算得出,金额单位非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元。本公司特
别提醒投资者,若欲对本公司财务状况进行更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公司的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全文。
一、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1,319,931.57 87,552,619.67 92,224,305.71 125,302,907.57
应收票据 232,068,893.66 270,998,718.01 223,587,385.15 349,366,073.54
应收账款 232,542,997.74 152,437,449.89 161,849,986.48 63,923,791.88
预付款项 3,330,913.63 2,005,944.10 1,806,573.50 5,170,250.09
其他应收款 1,721,191.16 1,927,058.66 2,310,118.06 2,915,643.89
存货 43,930,087.72 39,980,635.86 47,991,632.57 45,904,232.9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
- - - 897,435.90
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 5,440.43 4,950.00 75,107.65
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97,117,482.95 142,246,615.87 79,278,184.18 58,317,249.75
流动资产合计 682,031,498.43 697,154,482.49 609,053,135.65 651,872,693.22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 - - 2,694,934.02
投资性房地产 - - - 8,472,325.55
固定资产 168,633,510.06 175,962,231.33 139,590,327.41 114,461,049.75
在建工程 8,356,838.54 5,169,181.07 33,911,379.99 14,346,000.00
无形资产 28,476,553.21 28,810,967.47 29,491,123.01 30,179,368.97
商誉 255,764.17 255,764.17 - -
长期待摊费用 150,534.74 188,348.78 717,884.48 380,3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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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资产 1,762,924.38 1,209,915.85 2,721,629.46 5,666,387.84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7,636,125.10 211,596,408.67 206,432,344.35 176,200,391.50
资产总计 889,667,623.53 908,750,891.16 815,485,480.00 828,073,084.72
资产负债表(续)
负债和股东权益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6,000,000.00 46,308,870.81
应付票据 282,848,826.44 321,012,498.06 274,349,644.48 329,809,165.77
应付账款 137,778,245.37 115,350,020.63 125,416,079.91 84,989,104.44
预收款项 35,802.50 377,399.62 66,370.31 103,392.73
应付职工薪酬 2,678,351.75 3,122,561.10 6,550,696.20 3,998,721.11
应交税费 6,993,514.26 1,412,847.79 472,296.06 4,126,625.60
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4,046,700.00 4,046,700.00 13,076,700.00
其他应付款 384,029.29 404,095.67 85,558.76 87,777.14
流动负债合计 430,718,769.61 445,726,122.87 416,987,345.72 482,500,357.60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负债合计 430,718,769.61 445,726,122.87 416,987,345.72 482,500,357.60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90,000,000.00 90,000,000.00 90,000,000.00 90,000,000.00
资本公积 21,083,751.18 21,083,751.18 21,572,418.82 21,109,023.62
减:库存股 - - - -
盈余公积 37,067,680.87 37,067,680.87 31,329,948.15 23,849,963.86
未分配利润 280,923,277.34 284,067,138.79 227,669,662.80 193,303,867.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429,074,709.39 432,218,570.84 370,572,029.77 328,262,855.43
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29,874,144.53 30,806,197.45 27,926,104.51 17,309,871.69
所有者权益合计 458,948,853.92 463,024,768.29 398,498,134.28 345,572,727.1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889,667,623.53 908,750,891.16 815,485,480.00 828,073,084.72
总计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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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28,923,828.81 486,433,552.37 607,729,193.55 471,033,430.12
减:营业成本 168,422,942.72 367,119,054.58 425,357,096.16 329,930,122.58
营业税金及附
1,694,284.14 2,909,700.53 3,399,627.65 2,746,389.28

销售费用 9,077,203.34 18,092,473.61 20,915,127.48 17,097,884.29
管理费用 17,496,403.89 43,241,931.01 54,307,336.74 51,274,455.23
财务费用 -772,820.12 -877,529.97 800,359.31 1,924,638.36
资产减值损失 4,039,418.64 -9,433,120.99 -11,176,398.61 5,562,415.37
加:公允价值变动
- - - -
收益
投资收益 1,798,435.62 2,096,590.23 1,076,632.73 -1,009,734.81
二、营业利润 30,764,831.82 67,477,633.83 115,202,677.55 61,487,790.20
加:营业外收入 179,593.35 8,474,315.16 4,404,237.02 2,970,839.89
其中:非流动资产
1,095.91 23,352.35 15,329.10 40,543.89
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424,516.26 1,739,677.56 8,261,466.46 705,305.08
其中:非流动资产
1,928.07 848,958.29 8,190,711.24 72,087.37
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 30,519,908.91 74,212,271.43 111,345,448.11 63,753,325.01
减:所得税费用 4,595,823.28 9,685,637.42 15,833,436.15 10,355,660.25
四、净利润 25,924,085.63 64,526,634.01 95,512,011.96 53,397,664.7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26,856,138.55 62,135,208.71 84,895,779.14 48,980,989.16
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932,052.92 2,391,425.30 10,616,232.82 4,416,675.60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
0.30 0.69 0.94 0.54

(二)稀释每股收
0.30 0.69 0.94 0.54

六、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25,924,085.63 64,526,634.01 95,512,011.96 53,397,664.7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26,856,138.55 62,135,208.71 84,895,779.14 48,980,989.16
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932,052.92 2,391,425.30 10,616,232.82 4,416,675.60
综合收益总额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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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212,057,960.49 528,688,004.95 715,491,845.79 549,467,253.26
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913,358.96 2,604,710.02 385,087.57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59,803,089.51 59,214,349.53 45,486,407.50 27,561,362.36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2,774,408.96 590,507,064.51 761,363,340.86 577,028,615.6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197,401,930.57 356,007,661.76 471,037,578.69 286,320,121.13
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19,181,642.54 43,745,217.13 41,402,993.54 29,906,608.64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384,415.72 26,421,397.70 53,682,043.72 34,977,038.7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24,300,628.14 80,369,747.52 78,406,372.57 64,256,755.36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1,268,616.97 506,544,024.11 644,528,988.52 415,460,523.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1,505,791.99 83,963,040.39 116,834,352.34 161,568,091.77
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60,400,000.00 724,170,000.00 972,730,000.00 84,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798,435.62 2,096,590.23 3,771,566.75 485,224.6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4,212.00 194,927.88 1,143,738.80 138,113.26
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 15,593.66 2,000,000.00 -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62,202,647.62 726,477,111.77 979,645,305.55 84,623,337.9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3,813,965.24 26,819,684.80 57,454,208.40 5,737,317.93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17,000,000.00 790,000,000.00 989,300,000.00 140,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 - - 2,000,000.00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0,813,965.24 816,819,684.80 1,046,754,208.40 147,737,317.9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1,388,682.38 -90,342,573.03 -67,108,902.85 -63,113,980.00
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
- - - -
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6,000,000.00 46,308,87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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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 - - 26,731,428.86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6,000,000.00 73,040,299.6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000,000.00 46,308,870.81 18,299,999.9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34,046,700.00 - 52,080,000.00 39,332,039.04
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
4,046,700.00 - 6,150,000.00 4,920,000.00
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 - 520,000.00 31,770,909.96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046,700.00 6,000,000.00 98,908,870.81 89,402,948.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4,046,700.00 -6,000,000.00 -92,908,870.81 -16,362,649.31
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 - - -
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28,847,774.37 -12,379,532.64 -43,183,421.32 82,091,462.46
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9,093,968.99 41,473,501.63 84,656,922.95 2,565,460.49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57,941,743.36 29,093,968.99 41,473,501.63 84,656,922.95
余额
二、审计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对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
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
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7〕5-81 号),认为
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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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以及对发行人具有核
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
分析
(一)影响公司收入的主要因素
1、下游风电行业景气度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产品为风机叶片用玻纤经编织物及套裁布,下游风
电行业的景气度尤其是新增风电装机容量是影响公司收入的主要因素。报告期前
两年,我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逐年递增,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也随之逐年快速增长。
2016 年度,受 2015 年“抢装”行情透支部分需求影响,国内风电新增装机容量
较上年出现下滑,公司销售收入也随之下降。2017 年上半年,国内风电行业发
展整体较为平稳,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数量较上年波动幅度较小,但受原材料价格
下降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单价有所下降,导致公司销售收入较上年下
降。若未来风电行业出现增速减缓或负增长的情形,则可能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不
利影响。
2、公司的市场拓展
公司凭借领先的技术研发优势、稳定的产品质量、优质的服务积累了良好的
产品口碑和一流的客户资源,成为风机叶片制造产业的最重要供应商之一。目前
公司的主要客户较为集中,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合计销售额占营业收
入的比重分别为 93.48%、87.93%、88.73%和 77.39%。未来公司能否深入挖掘市
场机会,持续开拓新的客户群体、新的市场领域,将是影响公司收入增长的重要
因素。
(二)影响公司成本的主要因素
1、无碱玻纤价格变动
公司主要产品成本中主要原材料无碱玻纤的占比一直较高,报告期内,无碱
玻纤占生产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76.89%、76.95%、75.36%和 73.94%。因此,无碱
玻纤的价格变动对公司生产成本的影响较大,如果未来一段时间内无碱玻纤价格
出现持续大幅波动,将会影响公司原料价格的稳定,从而对公司生产成本造成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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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影响。
2、供应商返利政策变动
报告期内,供应商返利是公司毛利额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金额变动主要受供
应商返利政策及公司上年度无碱玻纤采购数量的影响。报告期各期供应商返利金
额分别为 1,694.00 万元、1,715.96 万元、2,897.24 万元和 1,520.53 万元,影响各
期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增加 3.61%、2.84%、5.98%和 6.66%,对公司经营成果影
响较大。
其中,2016 年度公司收到重庆国际支付的 2009 年度、2010 年度及 2014 年
度返利共计 1,121.05 万元。由于 2014-2015 年度,公司收到并冲减当年度主营业
务成本的供应商返利均为上一年度采购行为所产生的返利,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
及可比性原则,公司将 2016 年度收到的 2015 年度以前采购行为产生的返利共计
1,121.05 万元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未来若供应商对公司的返利政策发生变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
影响。
(三)影响公司费用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随着公司收入规模的波动而有所波动,费用结构合
理且基本稳定。公司管理层一直以来致力于不断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期间费用占
比,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比逐年有所下降。预计未来期间费用将随着公司
规模的逐步扩大而有所增长,但期间费用的增长不会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
(四)对发行人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
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产品毛利率是影响公司利润水平的核心财务指
标,对公司业绩变动具有较强的预示作用。
1、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报告期前两年,受到风电行业景气度回升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
长,主要是由于玻纤经编织物和套裁布销售收入的持续增长。2016 年度,受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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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抢装”行情透支部分需求影响,国内风电新增装机容量较上年出现下滑,公
司玻纤经编织物和套裁布销售收入的也随之下降。2017 年上半年,国内风电行
业发展较为平稳,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数量较上年小幅波动,但受原材料价格下降
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玻纤经编织物和套裁布的销售单价均有所下降,导致
公司销售收入较上年有所下降。未来公司能否继续保持玻纤经编织物和套裁布销
售收入的持续增长趋势对于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和经营业绩具有重要的预示作用。
2、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率呈现出由上升到下降再到缓慢回升的趋势,表明公
司产品的毛利率主要受下游风电行业景气度、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竞争状况、产品
生产成本等因素的影响。若公司下游风电行业景气度下降、公司所处行业未来竞
争加剧或者产品生产成本上升,则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出现下滑,进而影响公司
盈利能力。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编制的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已颁布的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
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编制方法
1、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变化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合并比例 表决权比例 合并期间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天津天常 2009 年 5 月 1,000 万元 100% 100%
年度、2017 年 1-6 月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天常管道 1 2011 年 4 月 2,000 万元 68.18% 82.50%
年度、2017 年 1-6 月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连云港天常 2 2006 年 4 月 2,000 万元 40% 59%
年度、2017 年 1-6 月
株洲天常 2015 年 1 月 300 万元 100% 100%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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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4 月
天常新材料 2013 年 6 月 1,000 万元 100% 100% 2016 年度、2017 年 1-6 月
注:1、2016 年 5 月 31 日,发行人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发行人
向天常管道增资 1,000 万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天常管道注册资本增加至 2,000 万元。2016
年 7 月 7 日,天常管道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持有天常
管道 82.50%的股份,截至 2016 年末,公司实际缴纳天常管道注册资本 100 万元,公司按实
际出资比例计算本年度对天常管道的合并比例为 68.18%。
2、2014 年 11 月,发行人与肖彩霞签署了《协议》,约定:肖彩霞自愿将所持连云港
天常 19%股权(含未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增加的股权)对应的股东权利(收益权和
处分权除外)授权给发行人行使,具体包括:1、连云港天常股东会会议审议议案时,发行
人可根据自己意志行使 19%股权对应的表决权;2、发行人享有 19%股权对应的提案权、提
名权等股东权利;3、委托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肖彩霞持股比例低于 1%以内;4、上述
授权委托无条件且不可撤销。肖彩霞承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不转让上述 19%股权,期
限届满后拟转让股权的,同等条件下发行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2017 年 4 月,经肖彩霞签署声明与承诺,连云港天常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通过,肖彩
霞放弃行使其所持有的连云港天常全部股权对应的表决权。
(2)报告期内增加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名称 股权取得方式 股权取得时点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株洲天常 出资设立 2015 年 1 月 3,000,000 100%
天常新材料 受让股权 2016 年 1 月 10,000,000 100%
(3)报告期内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单位:元
处置当期期初至
公司名称 处置年度 处置日净资产 变动原因
处置日净利润
株洲天常于 2016 年完
株洲天常 2017 年度 1,317,675.54 -135,691.88 成清算,2017 年 4 月
完成工商注销手续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
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
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
报表》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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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的会
计期间为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二)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
量。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
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
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
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
项目: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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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
用。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
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
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六)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
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
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
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
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
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
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
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七)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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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
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
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
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
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
外:(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
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
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
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定
的金额;2)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原则确
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
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资产持
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
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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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
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
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
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
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
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
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放
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2)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
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
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
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
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
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
未经调整的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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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
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
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
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
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
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做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
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
计提减值准备。
(2)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
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
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
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
测试。
(3)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期末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
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在活跃市
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
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
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
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
时性的,确认其减值损失,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累计损失一并
转出计入减值损失。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客观证据
1)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
①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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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
③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
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因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债务工具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其他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况。
2)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
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
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
超过 50%(含 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的,则
表明其发生减值;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20%(含 20%)但尚未达到 50%的,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6 个月(含 6 个
月)但未超过 12 个月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
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
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
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
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八)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
金额 500 万元及以上(含)
额标准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准备的计提方法 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确定组合的依据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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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组合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2)账龄分析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以下同) 5
1-2 年 10
2-3 年 30
3-4 年 50
4-5 年 80
5 年以上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应收账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对应收票据、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九)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
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
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
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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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
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
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十)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
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
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
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 3 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
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
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
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
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
利化解延期因素;(2)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
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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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
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
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
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
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
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
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
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
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
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
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
值损失不得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
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
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
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
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
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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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
计量:(1)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
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
当期损益。
(十一)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
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
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
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
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
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
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
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
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
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
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
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
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
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
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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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
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
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
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
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
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
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
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受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
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
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
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的处理方法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
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确认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
(2)合并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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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
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
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
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
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
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
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
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十二)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
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
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十三)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计价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
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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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估计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0-20 5 9.50-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5 9.50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4 5 23.75
工具器具 年限平均法 5 5 19.00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5 31.67-19.00
(十四)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
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
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十五)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
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
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
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
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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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
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
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
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
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十六)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
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
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
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
软件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
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
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
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
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
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
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
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七)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
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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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
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等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十八)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的各项费
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
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九)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
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
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
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
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
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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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
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
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
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4、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
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
或费用时。
5、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
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
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
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
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
产成本。
(二十)收入
1、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
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
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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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
务的收入,并按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
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
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
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
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
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
计算确定。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模式及销售流程
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模式均为直销,销售流程分为内销和外销销售流程。
1)内销销售流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均为内销,销售流程如下:A、销售业务员收到客
户订单后录入 ERP 系统,由生产部门根据系统订单组织生产;B、销售业务员根
据客户订单上的发货日期通知仓库发货;C、仓库根据销售部门的发货通知单组
织发货并开具销售出库单/送货单,由物流公司负责送货;D、物流公司将货物送
到客户仓库并经客户验收后,由客户在销售出库单/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收货;E、
财务部根据客户签字确认的销售出库单/送货单确认销售收入。
2)外销销售流程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金额较小,主要流程如下:A、销售部门收到客户
订单后录入 ERP 系统,由生产部门根据系统订单组织生产;B、供应链部门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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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销订单交货日期预定物流公司船期、准备装箱通知单及报关资料等单据;C、
出口货物生产入库后,由供应链部门负责通知仓库发货并负责报关,报关时需提
供报关单、装箱单及出口商业发票;D、供应链部门在货物报关出口并收到提单
后(提单于货物报关出口并装船后取得),向财务部门提供出库单、出口商业发
票、海关报关单及提单,财务部门对上述单据核对无误后确认销售收入。报告期
内,公司外销采用 FOB 模式。
(2)公司销售收入确认具体标准
1)内销收入确认具体标准
公司内销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
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
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该销售方式下确认收入的风
险报酬转移时点为货物发出并经客户验收确认的当天。内销收入确认的主要依据
是客户验收签字的销售出库单/送货单回单。
2)外销收入确认的具体标准
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
取得提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该销售方式下确认收
入的风险报酬转移时点为报关出口后的提单签发日。外销收入确认的主要依据是
出口报关单、出口提单。
(二十一)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
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
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
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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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
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
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
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
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二十二)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
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
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
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
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
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
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
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
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
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
的交易或者事项。
(二十三)租赁
公司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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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
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四)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
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
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
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
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
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
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
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
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
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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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
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
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
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
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
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
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
(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
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二十五)供应商返利的会计处理
公司主要供应商对公司实行返利政策。公司供应商根据公司的上一年度采购
数量,按合同约定在当年给予返利,返利金额由双方在对账基础上根据购销合同
计算得出并由供应商最终确认。由于返利的计算以上年度实际采购量为基础,且
双方计算确认过程时间较长,公司对于返利的会计核算以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红字
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依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供应商返利确认的当期
冲减“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二十六)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
补助》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按照新修订的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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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要求,公司对 2017 年取得的政府补助适用新准则,修改了政府补助的列报项
目。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
终止经营》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
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根据准则规定,本次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
止经营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3)执行《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2016 年 12 月 3 日,财政部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适用于 2016 年 5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与增值税相关交易。公司执行上述规
定,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相关税费,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调整至“税金及附加”。
(4)执行 2014 年颁布的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已执行财政部于 2014 年颁布的下列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公司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改了政府补助的列报
项目,将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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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单独列报,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执行《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公司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
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原计
入管理费用的相关税费,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调整至“税金及附加”。该变
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除上述外,前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无重大影响,无需追溯调整事项。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六、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法定税率
17%;出口货物实物“免、抵、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退”税政策,退税率为 5%
营业税 应纳税营业额 5%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房产税 30%后余值的 1.2%计缴;从租计征 1.2%、12%
的,按租金收入的 12%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7%、5%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25%
(二)税收优惠
公司于 2013 年 9 月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
务局及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 GF201332000233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于 2016 年 11 月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
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及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
GR201632001839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均为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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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报告期内适用的所得
税税率为 15%。2014 年至 2017 年 1-6 月,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15%。
公司子公司连云港天常于 2011 年 11 月被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由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及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
颁发的编号为 GR201132000777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 2014 年 10 月取得江苏
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及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
的编号为 GF201432001177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均
为 3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法实施条例》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连云港天常报告
期内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15%。
七、分部信息
(一)主营业务产品分部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产品名称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玻纤经编
2,892.12 12.68 11,364.93 23.44 18,920.28 31.32 14,246.72 30.38
织物
套裁布 18,565.16 81.37 34,679.17 71.53 39,839.99 65.96 32,114.01 68.49
玻璃钢管
1,002.31 4.39 2,082.16 4.29 1,281.83 2.12 349.34 0.75
道及管件
其他 356.10 1.56 356.24 0.73 358.25 0.59 178.28 0.38
合计 22,815.70 100.00 48,482.50 100.00 60,400.35 100.00 46,888.36 100.00
(二)主营业务地区分部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地区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境内市场 22,815.70 100.00 48,333.80 99.69 59,914.08 99.19 46,837.66 99.89
境外市场 - - 148.70 0.31 486.26 0.81 50.70 0.11
合计 22,815.70 100.00 48,482.50 100.00 60,400.35 100.00 46,888.36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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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非经常性损益
依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
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0.08 -82.56 -817.54 -3.1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 16.30 674.66 354.69 285.62
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
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
179.84 209.66 377.16 48.52
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 168.16 81.52 -61.92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
- 946.90 1,739.73 -
项减值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40.71 -86.79 -4.40 6.01
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 1,121.05 -46.34 -1,151.61
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155.35 2,951.08 1,684.83 -876.54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
26.56 426.18 282.64 36.85
减少以“-”表示)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
128.79 2,524.90 1,402.18 -913.39
性损益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
-12.29 25.86 116.31 24.28
性损益
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
141.08 2,499.04 1,285.88 -937.67
益净额
九、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倍) 1.58 1.56 1.46 1.35
速动比率(倍) 1.48 1.47 1.35 1.2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9.64% 50.25% 52.77% 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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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
4.77 4.80 4.12 3.65
资产(元)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
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 0.01% 0.02% 0.03% 0.04%
净资产的比例
财务指标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38 3.10 5.38 3.38
存货周转率(次) 8.03 8.35 9.06 7.6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109.06 9,461.20 12,831.63 8,157.48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2,685.61 6,213.52 8,489.58 4,898.10
元)
归属于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
2,544.53 3,714.48 7,203.70 5,835.77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 126.87 63.31 79.73 33.4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24 0.93 1.30 1.80
(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32 -0.14 -0.48 0.91
注:
相关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数÷期末股本总额
5、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净资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税前利润+利息支出+折旧支出+摊销
9、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
1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1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12、2017 年 1-6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已年化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 1 号—非经常性
损益》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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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元)
项目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7 年 1-6 月 6.16 0.30 0.30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2016 年度 15.48 0.69 0.69
股东的净利润 2015 年度 24.47 0.94 0.94
2014 年度 15.52 0.54 0.54
2017 年 1-6 月 5.84 0.28 0.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016 年度 9.25 0.41 0.41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5 年度 20.76 0.80 0.80
2014 年度 18.50 0.65 0.65
注: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式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
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
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
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公式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P÷S;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
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
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
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公式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
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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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
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十、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或有事项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经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决议批准报出。
除上述外,公司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1、重大诉讼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尚未执行完毕的重大诉讼。
2、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列示的重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
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一、发行人设立时及报告期内的资产评估情况
发行人设立时及报告期内的资产评估报告主要为整体变更设立时的资产评
估报告。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委托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常州天
常玻纤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进行
了评估。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11 月 1 日出具了开元(京)评报字
〔2010〕第 060 号《常州天常玻纤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全
部资产及负债价值评估报告书》。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0 年 6 月 30 日,
常州天常玻纤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账面净资产为 10,260.73 万元,评估价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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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15.82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38.55%。本次资产评估仅为工商变更之用,公司
没有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
十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成果变化情况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名称
金额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万元) (万元) (%) (万元) (%) (万元)
营业收入 22,892.38 48,643.36 -19.96 60,772.92 29.02 47,103.34
营业成本 16,842.29 36,711.91 -13.69 42,535.71 28.92 32,993.01
期间费用 2,580.08 6,045.69 -20.48 7,602.28 8.15 7,029.70
营业利润 3,076.48 6,747.76 -41.43 11,520.27 87.36 6,148.78
利润总额 3,051.99 7,421.23 -33.35 11,134.54 74.65 6,375.33
净利润 2,592.41 6,452.66 -32.44 9,551.20 78.87 5,339.77
归属于母公司
2,685.61 6,213.52 -26.81 8,489.58 73.32 4,898.10
股东的净利润
2014 年,受益于下游风电行业景气度回升,公司业务发展迅速,营业收入
和净利润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当年实现营业收入 47,103.34 万元,净利润 5,339.77
万元。2015 年,受国家政策影响,国内风电行业出现“抢装”风电机组现象,
当年新增风电装机容量达 30,753MW,创下历史新高,风电行业整体景气度达到
阶段性高峰,公司当年实现营业收入 60,772.92 万元,净利润 9,551.20 万元,均
较上年出现大幅增长。受 2015 年风电行业“抢装”行情透支部分需求影响,2016
年度国内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出现明显回落,下滑幅度超过 20%,公司经营业绩随
之出现了较大幅度下降,当年实现营业收入 48,643.36 万元,较 2015 年下降
19.96%,实现净利润 6,452.66 万元,较 2015 年下降 32.44%。2017 年上半年,
国内风电行业发展延续了 2016 年的放缓趋势但整体较为平稳,公司主要产品销
售单价下降,导致公司销售收入下降,当期实现营业收入 22,892.38 万元,年化
后较上年下降 5.88%;同时,公司当期实现净利润 2,592.41 万元,较上年下降,
这主要是由于公司当期非经常性损益较上年大幅下降所致。
(二)营业收入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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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主营业务收入 22,815.70 99.67 48,482.50 99.67 60,400.35 99.39 46,888.36 99.54
其他业务收入 76.68 0.33 160.86 0.33 372.57 0.61 214.98 0.46
合计 22,892.38 100.00 48,643.36 100.00 60,772.92 100.00 47,103.3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 99%以上,主营业务突出,
是经营收入的主要来源。
1、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
(1)下游行业景气程度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风力发电领域,为风机叶片的主要原材料,
其市场需求受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影响较大。2014 年至 2015 年度,风电新增装机
容量稳步增长,公司销售收入随之出现大幅增长。2016 年,受 2015 年“抢装”
行情透支部分需求影响,国内风电新增装机容量较上年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公司
销售收入也随之下降较多。2017 年上半年,国内风电行业发展延续了 2016 年的
放缓趋势但整体较为平稳,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数量较上年波动幅度较小,但受原
材料价格下降、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单价有所下降,公司销
售收入较上年下降。
(2)不断开拓新的优质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一直致力于成为下游标杆企业的合格供应商,不断开拓新的
优质客户,提高市场占有率。2012 至 2013 年,公司新开拓的大客户重通集团、
天津东汽(后更名为东方电气风电叶片)以及时代新材等在 2014 年、2015 年逐
步成为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2016 年公司又新开拓客户明阳风能,与艾郎
风电、中科宇能等国内知名风电叶片生产厂商建立了更加深入的合作关系,预计
该等客户未来也将成为公司的主要客户。报告期内,正是优质客户的不断开拓,
保障了公司营业收入在市场景气度高涨时不断增长,在市场景气度低迷时维持稳
定。
(3)公司产品具有竞争优势,客户较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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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同时围绕产品积极创新客户服务模式,
提供更多独创的增值性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凭借可靠的产品质量以及较强的
服务创新意识,公司已通过了国内主要风机叶片生产企业的供应商认证程序,产
品获得了客户的质量认可,与客户在产品设计研发、选型配套、库存与物流管理
等方面形成了紧密的合作关系。风机叶片生产企业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和产品测
试后,选定的供应商轻易不会更换。公司的核心客户均为行业内领先企业,业务
规模较大,与公司的合作关系较为稳定,这不但是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的主要
来源,也是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
2、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与行业数据、同行业公司数据的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风机叶片用玻纤经编织物及套裁布,其收入合计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98.87%、97.28%、94.97%和 94.05%。公司主营业务收
入的波动趋势直接受玻纤经编织物及套裁布销售收入变动的影响。报告期内,公
司玻纤经编织物与套裁布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产品名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玻纤经编
2,892.12 12.68 11,364.93 23.44 18,920.28 31.32 14,246.72 30.38
织物
套裁布 18,565.16 81.37 34,679.17 71.53 39,839.99 65.96 32,114.01 68.49
小计 21,457.29 94.05 46,044.10 94.97 58,760.27 97.28 46,360.73 98.87
主营业务
22,815.70 100.00 48,482.50 100.00 60,400.35 100.00 46,888.36 100.00
收入合计
公司玻纤经编织物与套裁布产品均用于风机叶片的生产,下游客户均为国内
主要风电叶片生产厂商。其中,玻纤经编织物为风机叶片用经编织物的基础产品,
其经过裁剪、组装等工序加工处理后,便是套裁布产品。套裁布产品为生产单只
叶片或叶片主要部件所需使用的整套玻纤增强材料。报告期内,公司玻纤经编织
物与套裁布产品的销售收入主要受下游风电行业景气度尤其是年度新增风电装
机容量的影响。
(1)风电行业景气度对公司主要产品收入的影响分析
由于公司产品的主要客户均为国内风电叶片制造厂商,公司营业收入因风机
叶片行业的供求波动而受到直接或间接影响,而风机叶片行业的景气程度与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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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新增装机容量的增长速度息息相关。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玻纤经编织物、
套裁布的合计销售收入与我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的波动趋势基本一致。
注:风电新增装机容量数据为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统计数据。2017 年 1-6 月数据
未公布,因此未予囊括。
2005 年-2010 年,我国风电行业发展迅速,年度新增装机容量及累计装机容
量均快速增长。2011 年,受风电设备并网率低、风电脱网事故频发等现象的影
响,国家密集出台风电产业调控政策,我国风电行业步入调整转型期。2012 年
国内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同比下滑 26.49%,为 2009 年以来年风电新增装机容量最
少的一年。2013 年-2014 年我国风电行业走出低谷开始逐步恢复发展,年新增装
机容量均同比快速增长。2014 年 12 月 31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适当调
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下调第 1 类、2 类和 3 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
网电价,价格调整适用于 2015 年 1 月 1 日以后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以及 2015
年 1 月 1 日前核准但于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后投运的陆上风电项目。受风电价格
预期下调的影响,2015 年风电行业出现“抢装”行情,导致 2015 年我国新增风
电装机量刷新历史记录,达到 30,753MW,同比增长 32.58%。2016 年,受 2015“抢
装”行情透支部分需求影响,国内风电新增装机容量较上年出现下滑。
2015 年 12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调整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
策》,下调 2016 年陆上风电项目第 1 类、2 类、3 类和 4 类资源区上网标杆电价,
并在 2016 年上网标杆电价的基础上再次下调 2018 年陆上风电项目第 1 类、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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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类和 4 类资源区上网标杆电价。上述价格调整适用于 2016 年、2018 年等年份
1 月 1 日以后核准的项目以及 2016 年以前核准但在 2017 年底前仍未开工的项目。
2016 年 12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
价的通知》,进一步下调 2018 年陆上风电项目第 1 类、2 类、3 类和 4 类资源区
标杆上网电价,且调整幅度高于 2015 年 12 月《调整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
电价政策》中规定的上网标杆电价下调幅度。上述价格调整适用于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后核准项目以及 2018 年以前核准但在 2019 年底前仍未开工的项目。
相比 2014 年 12 月风电价格下调政策,2015 年、2016 年两次价格下调差异
较大:一方面是将 2014 年政策中的“投运”改为“开工”;另一方面是预留了
充分的缓冲时间,从政策公布到 2017 年底/2019 年底有两到三年时间可以给投资
企业调整建设计划,而 2014 年电价调整政策仅有一年缓冲时间。因此,风力发
电企业的投资、建设、运营行为将根据发电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在年度间分布更为
平衡,避免风电行业再次出现 2015 年度的“抢装潮”,规避行业发展的大起大
落,未来风电行业的发展将更为平稳。
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玻纤经编织物、套裁布等主要产品的合计销售收入
波动趋势与国内风电新增装机容量波动趋势基本一致。由于公司处于风电行业产
业链的上游,从公司产品销售到风机叶片制造再到风电整机安装完成时间较长,
公司风电用经编织物类产品的销售收入波动可能会先于国内风电新增装机容量
指标。报告期内,公司玻纤经编织物、套裁布的合计销售收入与国内风电新增装
机容量指标的同比变动趋势如下表所示:
年度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公司玻纤经编织物、套裁布
-6.80% -21.64% 26.75% 68.85%
合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
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年增长率 1 - -24.14% 32.58% 44.17%
注:1、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年增长率使用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统计数据。2017 年
1-6 月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尚未公布,因此未予囊括。公司 2017 年 1-6 月数据为年化数据,
2014 年公司玻纤经编织物、套裁布的合计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 68.85%,高
于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同比增长率,这一方面得益于公司 2012-2013 年新开拓的重
通集团、时代新材等客户销售快速增长,另一方面也由于公司下游风机叶片制造
厂商预期 2015 年将出现“抢装”行情而提前进行备货。2015 年,公司玻纤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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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物、套裁布的合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率低于风电新增装机容量指标,主要是由
于一方面当年风电市场景气度高于行业预期,风电用无碱玻纤尤其是高模量无碱
玻纤供应紧张,造成生产原材料供应不足,公司产量受到影响,另一方公司机器
设备满负荷运转,产能瓶颈也影响了产量的增加。2016 年度,风电新增装机容
量较上年出现下降,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收入亦同步下滑。2017 年上半年,国内
风电行业发展整体较为平稳,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数量较上年波动幅度较小,但主
要产品销售单价有所下降,相应销售收入较上年下降。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收入波动趋势比较
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为中国恒石基业有限公司(HK1197)(以下简称
“中国恒石”)、常州市宏发纵横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3719)
(以下简称“宏发新材”)。中国恒石为香港主板上市公司,宏发新材为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这两家公司均以生产风机叶片用玻璃纤维织物为
主。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上半年,中国恒石风机叶片用玻璃纤
维织物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3.10%、88.80%、84.35%和 81.27%;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上半年,宏发新材风电用玻纤增强材料的
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96.96%、98.56%、98.06%和 98.59%。其中,
中国恒石主要以境外销售为主,宏发新材以境内销售为主。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和 2017 年上半年,中国恒石境内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9.20%、
49.27%、39.22%和 32.78%;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上半年,宏发新材境内
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3.58%、93.12%和 79.11%。根据中国恒石 2015
年 12 月发布的招股意向书,按 2014 年销量计算的全球前五大风机叶片用玻纤织
物供应商中,中国恒石名列第三,全球市场份额为 13.7%,宏发新材与公司分列
第四和第五位,全球市场份额均为 12.5%,由于全球前两大风机叶片用玻纤织物
供应商为境外公司,公司市场份额位居国内前三。除上述两家公司外,其他同行
业公司大多数为玻璃纤维生产企业,玻纤织物类业务的规模占比相对较小。
由于公司主要以内销为主,上述两家可比公司风电用玻纤经编织物的销售收
入占比接近或超过 90%,选取其公开披露的境内销售收入数据与公司玻纤织物类
产品(玻纤经编织物与套裁布)销售收入进行比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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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公司名称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中国恒石 2 19,470 - 48,493 -1.85% 49,408 85.76% 26,598 110.31%
宏发新材 3 53,208 - 77,469 -6.82% 83,136 65.42% 50,259 58.26%
公司 21,457.29 - 46,044.10 -21.64% 58,760.27 26.75% 46,360.73 68.85%
注:1、中国恒石数据来源于该公司披露的招股意向书、2015 年度报告、2016 年度报告
及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宏发新材数据来自该公司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2015 年度报告及
2016 年度报告。
2、中国恒石销售收入数据为其境内销售金额。
3、宏发新材 2014-2015 销售收入数据为其境内销售金额,由于宏发新材 2016 年度报告
未单独披露境内销售金额,因此其 2016 年销售金额数据为玻纤多轴向增强材料境内、外销
售收入之和,相应增幅数据存在一定偏差。
由上表可见,2014 年-2015 年,中国恒石与宏发新材境内销售收入均保持了
高速增长的态势,2016 年中国恒石、宏发新材的境内销售收入均较上年出现了
下滑。2014 年和 2016 年,公司玻纤织物类销售收入的波动幅度介于两者之间,
2015 年则明显偏低。2015 年公司玻纤织物类销售收入增长速度低于中国恒石与
宏发新材,主要是受当年风电用无碱玻纤供应较为紧张以及公司自身产能影响,
公司无法满足客户全部的订单需求而丧失了部分市场份额。2016 年度,由于国
内风电新增装机容量较上年出现了较大幅度下滑,公司与宏发新材的销售收入较
上年出现了下滑。中国恒石历年出口收入占比较高,自 2014 年以来其境内销售
收入增长势头迅猛,但受国内风电行业景气度下滑影响,中国恒石 2016 年境内
销售收入下降 1.85%。2017 年上半年,公司与中国恒石境内销售收入均较上年出
现了下降。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收入波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波
动趋势基本一致。
3、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如下所示: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产品名称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玻纤经编
2,892.12 12.68 11,364.93 23.44 18,920.28 31.32 14,246.72 30.38
织物
套裁布 18,565.16 81.37 34,679.17 71.53 39,839.99 65.96 32,114.01 6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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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钢管
1,002.31 4.39 2,082.16 4.29 1,281.83 2.12 349.34 0.75
道及管件
其他 356.10 1.56 356.24 0.73 358.25 0.59 178.28 0.38
合计 22,815.70 100.00 48,482.50 100.00 60,400.35 100.00 46,888.3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玻纤经编织物、套裁布,其销售收
入合计分别为 46,360.74 万元、58,760.27 万元、46,044.10 万元和 21,457.29 万元,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98.87%、97.28%、94.97%和 94.05%。公司玻璃钢管道
及管件产品 2014 年实现量产,当年销售金额为 349.34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0.75%;2015 年实现销售金额 1,281.83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2.12%;2016 年
销售金额为 2,082.16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4.29%;2017 年 1-6 月销售金额为
1,002.31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4.39%。
(1)玻纤经编织物收入变动分析
玻纤经编织物是公司主要产品之一,也是风机叶片用经编织物的基础产品,
其经过裁剪等工序加工处理后便是套裁布产品,在套裁布被公司广泛推广之前,
风机叶片生产厂商主要采购成卷的玻纤经编织物,然后根据所生产的叶片型号、
规格自行将其裁剪成相应的形状。随着套裁布越来越受到客户的认可,自 2015
年以来,玻纤经编织物的销售占比逐年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玻纤经编织物销售单价以及销售数量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
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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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销量(吨) 3,274.63 11,345.24 17,702.19 15,070.33
玻纤经编
织物销售 单价(元/吨) 8,831.89 10,017.35 10,688.10 9,453.49
情况
金额(万元) 2,892.12 11,364.93 18,920.28 14,246.72
销量变动值(吨) - -6,356.94 2,631.86 -
销量变动 销量变动比例 - -35.91% 17.46% -
对收入的 销量变动影响收入变动金
- -6,794.37 2,488.03 -
影响 额(万元)
销量变动影响收入变动比
- -35.91% 17.46% -

单价变动值(元/吨) - -670.75 1,234.61 -
单价变动 单价变动比例 - -6.28% 13.06% -
对收入的 单价变动影响收入变动金
- -760.98 2,185.54 -
影响 额(万元)
单价变动影响收入变动比
- -4.02% 15.34% -

销量变动 销量变动和单价变动合计
- -7,555.35 4,673.56 -
和价格变 影响收入变动金额(万元)
动合计对 销量变动和单价变动合计
- -39.93% 32.80% -
收入影响 影响收入变动比例
2015 年玻纤经编织物收入较 2014 年增加 4,673.56 万元,同比增长 32.80%。
其中,销售数量较 2014 年增加 2,631.86 吨,同比增长 17.46%,导致收入增加
2,488.03 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 年风电行业出现“抢装”行情,公司下游客户
需求旺盛导致销售数量相应增加。2015 年玻纤经编织物销售单价较 2014 年增加
1,234.61 元/吨,同比上升 13.06%,导致收入增加 2,185.54 万元,主要原因是:
一方面市场需求增长及原材料价格上涨使得公司产品整体售价有所上升,另一方
当年高模量玻纤经编织物的销售数量占比较 2014 年大幅提升近 30%,而高模量
玻纤经编织物 2015 年的销售平均单价达 12,994.26 元/吨,远高于普通的玻纤经
编织物产品。
2016 年玻纤经编织物销售收入和销售数量较上年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滑,
销售单价也较 2015 年下降 6.28%。玻纤经编织物销售数量下降幅度较大一方面
是由于风电行业景气度下降客户需求下降所致,另一方面是由于公司套裁布销售
数量占比较上年增加,替代了部分玻纤经编织物的销售数量。2015 年风电行业
出现的“抢装”现象,部分透支了 2016 年的客户需求,导致 2016 年风电新增装
机容量较上年下降超过 20%,风电叶片需求量下降,公司销售数量亦随之出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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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同时,由于风电行业景气度下降,市场需求下降,公司面临的竞争较上年增
加,销售单价也有所下调。
2017 年 1-6 月,玻纤经编织物销售收入和销售数量较上年出现了较大幅度的
下滑,销售单价较 2016 年下降 11.83%。玻纤经编织物销售数量下降幅度较大是
由于主要客户需求转移至套裁布产品,套裁布的销售占比增加,在较大程度上替
代了玻纤经编织物。玻纤经编织物销售单价下降幅度较大,主要是由于:1)受
原材料价格下降以及公司抢占市场份额策略的影响,玻纤经编织物销售单价下调
明显;2)当期玻纤经编织物中高模量产品的占比较上年大幅下降,导致玻纤经
编织物平均销售单价下降。
(2)套裁布收入变动分析
公司在行业内首次加入了风机叶片用玻纤经编织物预剪裁服务,开发出一套
自动裁剪玻纤织物系统,根据客户的需求,依据风机叶片模具的形状将玻纤经编
织物裁剪成相应的尺寸形成套裁布产品,以此简化客户的生产工序,提高其生产
经营效率。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的大力推广,套裁布产品逐渐被客户所接受并成
为最受欢迎的产品,是公司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套裁布销售单价以及销售数量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如下表
所示: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销量(吨) 18,301.39 32,573.39 34,490.27 29,337.80
套裁布销
单价(元/吨) 10,144.13 10,646.47 11,551.08 10,946.29
售情况
金额(万元) 18,565.16 34,679.17 39,839.99 32,114.01
销量变动值(吨) - -1,916.88 5,152.47 -
销量变动 销量变动比例 - -5.56% 17.56% -
对收入的 销量变动影响收入变动金额
影响 - -2,214.21 5,640.04 -
(万元)
销量变动影响收入变动比例 - -5.56% 17.56% -
单价变动值(元/吨) - -904.61 604.79 -
单价变动 单价变动比例 - -7.83% 5.53% -
对收入的 单价变动影响收入变动金额
影响 - -2,946.61 2,085.93 -
(万元)
单价变动影响收入变动比例 - -7.40% 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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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量变动 销量变动和单价变动合计影
- -5,160.82 7,725.98 -
和价格变 响收入变动金额(万元)
动合计对 销量变动和单价变动合计影
收入影响 - -12.95% 24.06% -
响收入变动比例
2015 年套裁布销售收入较 2014 年增加 7,725.98 万元,同比增长 24.06%。
其中,销售数量较 2014 年增加 5,152.47 吨,同比增长 17.56%,导致收入增加
5,640.04 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风电行业景气度较高,下游客户需求旺盛。2015
年套裁布销售单价较 2014 年增加 604.79 元/吨,同比上升 5.53%,导致收入增加
2,085.93 万元,主要原因是在当年风电行业“抢装”行情的影响下,一方面套裁
布产品供不应求价格有所上涨,另一方面风电用无碱玻纤供应紧张,价格上涨所
致。
2016 年度,受风电市场景气度下降、风机叶片需求下降影响,公司面临的
市场竞争压力增大,套裁布产品销售价格有所下调,销售数量也较上年出现了一
定幅度的下滑。其中,销售单价较 2015 年下降 7.83%,销售数量较去年下滑
5.56%,导致销售收入较上年下降较多。2016 年,套裁布销售金额下滑幅度小于
玻纤经编织物下滑幅度,主要是由于公司套裁布产品销售部分替代了玻纤经编织
物的销售。
2017 年 1-6 月,套裁布销售收入和销售数量较上年增长,销售单价则较 2016
年下降 4.72%。套裁布销售数量上升主要是由于套裁布产品部分替代了玻纤经编
织物产品,其销售占比增加致使销售数量增长。套裁布产品的销售单价较上年下
降,主要是受原材料价格下降以及公司抢占市场份额策略等因素影响,公司下调
了套裁布产品售价。2017 年 1-6 月,套裁布销售单价的下降幅度小于玻纤经编织
物销售单价下降幅度,主要是由于:1)当期套裁布中高模量产品的占比较上年
上升,导致套裁布平均销售单价较高;2)套裁布产品的客户群体与玻纤经编织
物有所不同,价格下调幅度不同。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玻纤经编织物与套
裁布产品销售收入的波动趋势与行业发展趋势、同行业公司营业收入的波动趋势
基本一致,发行人销售数据真实,主要产品销售数量、销售单价的波动趋势真实、
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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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玻璃钢管道及管件收入变动分析
公司的玻璃钢管道及管件业务主要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常管道经营,天常管
道于 2011 年设立之后,一直在为生产经营做准备工作。由于公司主要生产环氧
玻璃钢管道,主要客户为大型船舶、海洋工程平台制造企业及石化企业,公司成
为其合格供应商并获得订单所需时间较长,其中要获得造船企业的订单必须首先
通过美国船级社、挪威船级社、英国劳氏船级社等国际知名船级社的认证程序。
公司于 2012 年-2014 年通过了世界主要船级社的相应认证,并于 2014 开始对外
销售产品。报告期内公司该类产品销售增长迅速,2014 年度至 2017 年 1-6 月,
分别实现销售收入 349.34 万元、1,281.83 万元、2,082.16 万元和 1,002.31 万元,
主要客户均为造船企业。
4、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外销售的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地区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境内市场 22,815.70 100.00 48,333.80 99.69 59,914.08 99.19 46,837.66 99.89
境外市场 - - 148.70 0.31 486.26 0.81 50.70 0.11
合计 22,815.70 100.00 48,482.50 100.00 60,400.35 100.00 46,888.3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以境内销售为主,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上半年分别出口 50.70 万元、486.26 万元、148.70 万元和 0 万元,占比较小。
由于境外叶片生产厂商对供应商的考核较为严苛,公司尚未进入全球知名叶片生
产厂商的供应商体系。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资金实力的不断增强,
公司正积极准备开拓国际市场客户。公司目前已启动“年产 46,000 吨产业用多
维多向整体编织复合材料织物项目”,拟用先进的进口设备对现有设备进行更新
换代,为成为国际叶片生产巨头的合格供应商跨出了重要的一步,预计未来两年,
公司将投入更多资源开拓境外市场。
(三)主营业务成本及生产成本分析
1、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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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如下表所示: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玻纤经编
2,173.51 12.96 8,732.56 23.88 13,653.43 32.35 10,258.19 31.22
织物
套裁布 13,605.54 81.10 26,048.04 71.23 27,312.98 64.71 22,107.54 67.29
小计 15,779.04 94.06 34,780.60 95.11 40,966.41 97.06 32,365.73 98.51
玻璃钢管
723.29 4.31 1,469.10 4.02 957.53 2.27 340.26 1.04
道及管件
其他 273.20 1.63 317.49 0.87 287.30 0.68 147.79 0.45
合计 16,775.53 100.00 36,567.20 100.00 42,211.25 100.00 32,853.78 100.00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按产品分类的主营业务成本与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基本
一致,以玻纤经编织物与套裁布的主营业务成本为主。玻纤经编织物、套裁布主
营业务成本中包含了返利影响以及出口货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税
额,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玻纤经编织物和套
17,299.58 37,660.00 42,624.02 34,053.32
裁布合计销售成本
返利影响 -1,520.53 -2,897.24 -1,715.96 -1,694.00
出口货物不得免、
- 17.84 58.35 6.41
抵的增值税额
玻纤经编织物和套
裁布合计主营业务 15,779.04 34,780.60 40,966.41 32,365.73
成本
2、生产成本构成及其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生产成本按要素分类构成如下表所示: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直接材料 15,941.26 85.85 32,819.69 84.37 39,613.91 87.47 30,734.62 87.08
直接人工 874.30 4.71 1,851.68 4.76 2,028.71 4.48 1,587.16 4.50
制造费用 1,752.75 9.44 4,229.10 10.87 3,647.38 8.05 2,972.04 8.42
合计 18,568.30 100.00 38,900.46 100.00 45,290.00 100.00 35,293.82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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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受国家风电补贴下调政策影响,风电行业出现“抢装”行情,公
司主要产品产量继续增长,直接材料总额以及在生产成本中的占比也随之略有增
加;随着主要产品产量的增长,公司直接人工总额和制造费用总额较 2014 年增
长,由于直接人工与制造费用的增长幅度与直接材料增长幅度较为接近,2015
年公司直接人工与制造费用在生产成本中所占的比重与 2014 年基本相当。
由于 2015 年风电行业的“抢装”行情提前透支了部分需求,2016 年,风电
行业景气度较上年明显下降,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较上年下降,导致直接材料总
额出现下降,直接材料在生产成本中的占比下降较多;由于直接人工在短期内均
具有一定的刚性,直接人工总额较上年下降的幅度较小,直接人工在生产成本中
的占比有所上升;公司制造费用总额以及在生产成本中的占比较上年出现了上
升,这主要是由于公司实施募投项目购入的进口生产设备陆续投入使用导致折旧
费用、辅助设备改造费用有所增加。
2017 年 1-6 月,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与上年相比波动较小,直接材料总额
较上年下降主要是由于无碱玻纤的采购单价下降所致,同时,由于制造费用占比
较上年下降,直接材料在生产成本中的占比较上年略微增加 1.48%。当期,直接
人工在生产成本中的占比与上年接近,直接人工总额较上年下降主要是由于公司
关闭株洲天常工厂后月均工人数量较上年有所减少致使工资总额减少所致。2017
年 1-6 月,公司制造费用总额较上年下降,相应制造费用占生产成本总额的比例
也较上年有所下降,这主要由于一方面株洲天常关闭使制造费用有所降低,另一
方面 2016 年为配合新增的进口经编机而实施的辅助生产设施改造、维修费用较
多,导致 2017 年制造费用下降。
(四)主营业务毛利来源及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来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来源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产品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玻纤经编
718.61 11.90 2,632.37 22.09 5,266.85 28.96 3,988.53 28.42
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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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裁布 4,959.63 82.11 8,631.13 72.44 12,527.01 68.87 10,006.48 71.30
玻璃钢管
279.03 4.62 613.06 5.15 324.29 1.78 9.08 0.06
道及管件
其他 82.91 1.37 38.74 0.33 70.95 0.39 30.49 0.22
合计 6,040.17 100.00 11,915.30 100.00 18,189.10 100.00 14,034.5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呈先升后降的趋势。其中,玻纤经编织物和套
裁布贡献了绝大部分毛利,两者毛利合计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99.72%、
97.83%、94.53%和 94.01%,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其中,套裁布是公司毛利
贡献最大的产品,随着客户接受度的不断提高,预计未来套裁布对公司的毛利贡
献还将继续上升。
2、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22,815.70 48,482.50 60,400.35 46,888.36
主营业务成本(万元) 16,775.53 36,567.20 42,211.25 32,853.78
综合毛利率(%) 26.47 24.58 30.11 2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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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产品毛利率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受各产品分部毛利率及其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
入比例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毛利
销售收入 毛利率 销售收入 毛利率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毛利率

占比(%) (%) 占比(%) (%) 占比(%) 占比(%) (%)
(%)
玻纤经编
12.68 24.85 23.44 23.16 31.32 27.84 30.38 28.00
织物
套裁布 81.37 26.71 71.53 24.89 65.96 31.44 68.49 31.16
玻璃钢管
4.39 27.84 4.29 29.44 2.12 25.30 0.75 2.60
道及管件
其他 1.56 23.28 0.73 10.88 0.59 19.80 0.38 17.10
合计 100.00 26.47 100.00 24.58 100.00 30.11 100.00 29.93
报告期内,玻纤经编织物和套裁布的销售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
94%以上,其毛利率波动对总体毛利率影响最大。其中,2015 年公司综合毛利率
与上年度基本持平,上升 0.18 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玻纤经编织物与套裁布的
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变动较小,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上升所带来的收入增加被原
材料价格上升所带来的成本增加所抵消。
2016 年,公司综合毛利率较上年下降 5.54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 2016 年公
司下游客户所处风电行业整体景气度较上年下降,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较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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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出现大幅下滑,而原材料采购单价较上年下滑幅度较小,同时由于主要产品产
销量较上年下降较多,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有所上升,拉低了整体毛利率水
平。
2017 年 1-6 月,公司综合毛利率较上年上升 1.89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公
司主要原材料无碱玻纤的采购价格较上年下降幅度较大,超过了公司主要产品平
均销售单价的下降幅度,提升了公司毛利率水平。
(2)供应商返利因素对毛利率的影响
由于公司主要原材料无碱玻纤的采购数量较大,主要供应商对公司实行返利
政策。供应商将根据公司的上一年度采购数量,按合同约定在当年给予返利,返
利金额由双方在对账基础上根据购销合同计算得出并由供应商最终确认。由于返
利的计算以上年度实际采购量为基础,且双方计算确认过程时间较长,公司对于
返利的会计核算以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依据,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供应商返利确认的当期冲减“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报告期内,供应商返利金额主要受供应商返利政策及公司上年度无碱玻纤采
购数量的影响,其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如下: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22,815.70 48,482.50 60,400.35 46,888.36
供应商返利金额(万元) 1,520.53 2,897.24 1,715.96 1,694.00
供应商返利对综合毛利率的
6.66% 5.98% 2.84% 3.61%
影响
2016 年度公司收到主要供应商返利较多,共计 2,897.24 万元。其中,公司
收到上一年度即 2015 年度采购无碱玻纤产生的返利 1,662.23 万元,收到 2009 年
度、2010 年度及 2014 年度自重庆国际采购无碱玻纤产生的返利 1,121.05 万元。
根据 2009 年度、2010 年度及 2014 年度公司与重庆国际签订的供货合同,重庆
国际应支付公司累计采购返利为含税金额 1,311.63 万元,不含税金额 1,121.05 万
元,但至 2015 年末,重庆国际一直未能支付该笔返利。2016 年,公司与重庆国
际达成协议,重庆国际同意支付该笔返利,并向公司开具相应金额红字增值税专
用发票,公司根据会计政策将收到的该笔返利冲减当期主营业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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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并冲减当年度主营业务成本的供应商返利均为上一
年度采购行为所产生的返利,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及可比性原则,公司将 2016
年度收到的 2015 年度以前采购行为产生的返利共计 1,121.05 万元计入当期非经
常性损益。因此,报告期内,公司计入经常性损益的供应商返利金额及其对综合
毛利率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22,815.70 48,482.50 60,400.35 46,888.36
供应商返利金额(万元) 1,520.53 1,776.19 1,715.96 1,694.00
供应商返利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 6.66% 3.66% 2.84% 3.61%
3、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玻纤织物类 玻纤经编织物 24.85% 23.16% 27.84% 28.00%
产品 套裁布 26.71% 24.89% 31.44% 31.16%
玻璃钢管道及管件 27.84% 29.44% 25.30% 2.60%
其他产品 23.28% 10.88% 19.80% 17.10%
综合毛利率 26.47% 24.58% 30.11% 29.93%
(1)玻纤织物类产品
1)玻纤经编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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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玻纤经编织物的销售单价、单位生产成本以及毛利率变化情
况如下所示: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变化 金额 变化 金额 变化 金额
(元/吨) 幅度 (元/吨) 幅度 (元/吨) 幅度 (元/吨)
销售单价 8,831.89 -11.83% 10,017.35 -6.28% 10,688.10 13.06% 9,453.49
原材料 6,289.42 -13.72% 7,289.93 -0.52% 7,328.35 12.84% 6,494.71
单位生 直接人工 238.48 -9.02% 262.11 17.13% 223.78 3.05% 217.16
产成本 制造费用 545.57 -24.33% 720.96 47.27% 489.55 -0.46% 491.79
合计 7,073.46 -14.50% 8,273.00 2.88% 8,041.68 11.63% 7,203.66
供应商返利对销售毛
7.98% 6.59% 3.08% 4.04%
利率的影响
销售毛利率 24.85% 23.16% 27.84% 28.00%
A、销售单价的变动
报告期内,玻纤经编织物的销售单价分别为 9,453.49 元/吨、10,688.10 元/
吨、10,017.35 元/吨和 8,831.89 元/吨,销售价格波动的主要原因是:2015 年,由
于公司下游风电行业景气度较高以及高模量产品的占比大幅提升影响,公司玻纤
经编织物类产品的平均价格较 2014 年上升较多。2016 年,受下游风电行业景气
度降低影响,公司玻纤经编织物产品的平均价格较上年下降 6.28%。2017 年 1-6
月,受原材料价格下降以及高模量产品销售比例下降影响,公司玻纤经编织物的
平均价格较去年大幅下降 11.83%。
B、单位成本的变动
报告期内,玻纤经编织物单位生产成本中原材料成本分别为 6,494.71 元/吨、
7,328.35 元/吨、7,289.93 元/吨和 6,289.42 元/吨,单位成本原材料成本的波动分
析详见本节之“(四)主营业务毛利来源及毛利率分析”之“3、主要产品毛利率变
动分析”之“(1)玻纤织物类产品”之“3)玻纤经编织物、套裁布单位原材料成本
变动情况与无碱玻纤单价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玻纤经编织物单位生产成本中人工成本分别为 217.16 元/吨、
223.78 元/吨、262.11 元/吨和 238.48 元/吨,占单位生产成本的比重较低,影响较
小。其中,2015 年,单位产品人工支出为 223.78 元/吨,较 2014 年上升 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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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由于当年公司产量增加的同时,工人薪酬及加班支出有所增加,导致单位
产品人工支出略有上涨。2016 年,单位生产成本中人工支出为 262.11 元/吨,较
上年增长 17.13%,主要是由于当期玻纤经编织物产量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导致
单位产品分摊的人工支出增加。2017 年 1-6 月,单位生产成本中人工支出为 238.48
元/吨,较上年下降 9.02%,主要是由于 2016 年下半年以来,公司关闭株洲工厂
并削减了工人数量,公司当期人工支出总额有所下降,使得单位产品分摊的人工
支出也相应下降。
报告期内,玻纤经编织物单位生产成本中制造费用分别为 491.79 元/吨、
489.55 元/吨、720.96 元/吨和 545.57 元/吨,占单位生产成本的比重较低,影响较
小。其中,2014 年,公司产量大幅增加导致单位产品分摊的制造费用大幅下降。
2015 年,产量的增加使公司机器设备维护费用等制造费用有所增加,但单位制
造费用由于产量增加的摊薄效应较上年小幅下降。2016 年,单位生产成本中制
造费用较 2015 年大幅上涨 47.27%,主要是由于一方面公司实施募投项目购置的
进口机器设备投入使用导致折旧费用、辅助生产设施改造、维修费用有所增加,
另一方面当期公司玻纤经编织物产量下降导致单位产品分摊的制造费用相应上
升。2017 年 1-6 月,单位生产成本中的制造费用较上年大幅下降 24.33%,主要
是由于一方面 2016 年单位产品制造费用较高,另一方面关闭株洲工厂后公司整
体制造费用有所下降,使得单位产品制造费用下降。
C、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玻纤经编织物的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产品名称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玻纤经编织物 24.85% 23.16% 27.84% 28.00%
返利影响 7.98% 6.59% 3.08% 4.04%
扣除返利后毛利率 16.87% 16.58% 24.76% 23.96%
2015 年,玻纤经编织物毛利率扣除返利影响后较 2014 年提升 0.80%,变动
幅度较小,主要原因是:当年玻纤经编织物平均销售单价虽然较上年上升了
13.06%,但上升原因主要系高模量玻纤经编织物产品的占比大幅提升,产品销售
单价提升的同时单位产品原材料成本也随之大幅增加 12.84%,加之制造费用和
直接人工支出也随产量增加而增加,毛利率增长幅度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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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玻纤经编织物毛利率扣除返利影响后较上年下降了 8.18%。从玻纤
经编织物的销售单价来看,由于 2016 年行业景气度下降,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
较为激烈,玻纤经编织物的平均销售单价较上年度下滑 6.28%。从玻纤经编织物
的单位生产成本来看,2016 年虽然单位原材料成本较上年有所下降,但是产量
下降较多导致单位产品分摊的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增加较多,单位产品总生产成
本反而上升 2.88%。2016 年玻纤经编织物的单位原材料成本的下降幅度较小,是
导致玻纤经编织物毛利率大幅度下降的主要原因,这主要是由于:1)公司与供
应商签订无碱玻纤采购的年度合同,价格固定,年度中无碱玻纤价格无法及时根
据市场行情进行下调;2)由于无碱玻纤供应商结构的变化,价格较低的重庆国
际、中材金晶等厂商的供货份额大幅减少,公司转而购买价格最高的欧文斯科宁
产无碱玻纤进行替代,导致无碱玻纤采购成本较 2015 年下降有限。
2017 年 1-6 月,玻纤经编织物毛利率扣除返利影响后较上年上升 0.29%。从
玻纤经编织物的销售单价来看,原材料价格下降以及公司抢占市场的销售策略使
玻纤经编织物的价格下降,玻纤经编织物的销售价格下降幅度大于套裁布,主要
是由于该类产品中高模量织物所占的比例较上年大幅下降所致。从玻纤经编织物
的单位生产成本来看,原材料价格下降导致单位原材料成本下降幅度较大,使得
单位生产成本大幅下降。单位生产成本的下降幅度超过了销售单价的下降幅度,
使得玻纤经编织物的销售毛利率略有上升。玻纤经编织物毛利率的上升幅度不及
套裁布产品毛利率的上升幅度主要是由于:1)期初库存的玻纤经编织物单位成
本较高,拉高了销售单位成本;2)本期外购一批玻纤经编织物成品用于出售,
其销售毛利率较低影响了玻纤经编织物的整体毛利率。
2)套裁布
报告期内,公司套裁布产品的销售单价、单位生产成本以及毛利率变化情况
如下所示: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变化 金额 变化 金额 变化 金额
(元/吨) 幅度 (元/吨) 幅度 (元/吨) 幅度 (元/吨)
销售单价 10,144.13 -4.72% 10,646.47 -7.83% 11,551.08 5.53% 10,946.29
单位生 原材料 7,060.84 -4.40% 7,385.64 2.49% 7,206.41 5.08% 6,85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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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成本 直接人工 366.94 -6.53% 392.58 2.90% 381.52 1.07% 377.49
制造费用 702.64 -19.03% 867.79 27.16% 682.43 0.21% 681.00
合计 8,130.41 -5.96% 8,646.02 4.54% 8,270.35 4.47% 7,916.81
供应商返利对销售毛
6.95% 6.20% 2.85% 3.48%
利率的影响
销售毛利率 26.71% 24.89% 31.44% 31.16%
A、销售单价的变动
报告期内,与玻纤经编织物的价格波动趋势一致,套裁布的销售单价先升后
降,分别为 10,946.29 元/吨、11,551.08 元/吨、10,646.47 元/吨和 10,144.13 元/吨。
由于套裁布产品属于定制类产品,其销售均价普遍高于玻纤经编织物。其中,2014
年至 2015 年,由于风电行业景气度大幅回升,产品需求旺盛,加之原材料价格
上涨等因素,套裁布销售价格逐步提升。2016 年,受风电市场景气度下降、风
机叶片需求下降影响,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增大,套裁布产品销售价格下调
幅度较大。2017 年 1-6 月,受原材料价格下降以及公司抢占市场销售策略影响,
套裁布销售单价有所下降,其下降幅度小于玻纤经编织物主要是由于一方面当期
高模量产品的销售占比较上年提高从而销售均价下降幅度较小,另一方面由于客
户群体不同套裁布产品的调价幅度与玻纤经编织物有所差别。
B、单位成本的变动
报告期内,套裁布单位生产成本中原材料成本分别为 6,858.32 元/吨、7,206.41
元/吨、7,385.64 元/吨和 7,060.84 元/吨,单位成本原材料成本的波动分析详见本
节之“(四)主营业务毛利来源及毛利率分析”之“3、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分析”
之“(1)玻纤织物类产品”之“3)玻纤经编织物、套裁布单位原材料成本变动情
况与无碱玻纤单价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套裁布单位生产成本中人工成本分别为 377.49 元/吨、381.52 元/
吨、392.58 元/吨和 366.94 元/吨,占单位生产成本的比重较低,影响较小。其中,
2015 年公司生产工人的工资水平及加班工资均较上年有所增长,但由于产量大
幅增加,单位人工支出小幅上涨 1.07%。2016 年,受套裁布产量下降影响,单位
产品分摊的人工成本有所上涨,较上年增长 2.90%。2017 年 1-6 月,受工人数量
减少导致的人工支出总额下降影响,单位产品分摊的人工成本较上年下降
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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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套裁布单位生产成本中制造费用分别为 681.00 元/吨、682.43 元/
吨、867.79 元/吨和 702.64 元/吨,占单位生产成本的比重较低,影响较小。2014
年,由于公司套裁布产量大幅增加,而制造费用总额增加有限,导致单位产品分
摊的制造费用较低。2015 年,一方面由于产量的增加使公司原有机器设备维护
费用等制造费用有所增加,另一方面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增加了新的机器设备导致
折旧费用有所增长,套裁布产品的制造费用总额增长较快,但由于产量的增长其
单位制造费用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2016 年,公司单位生产成本中制造费用较
上年增长 27.16%,主要是由于一方面公司实施募投项目购置的进口机器设备陆
续投入使用导致折旧费用总额增长以及相应辅助生产设备改造、维修费用较多,
另一方面当期套裁布产量下降也导致单位产品分摊的制造费用增加。2017 年 1-6
月,套裁布产品单位制造费用较上年下降 19.03%,主要是由于:1)2016 年公司
为配合新增的进口经编机而实施的辅助生产设施改造、维修费用较多,导致当年
单位产品分摊的制造费用较高,2017 年上半年制造费用回归正常水平;2)公司
关闭株洲天常后制造费用总额有所下降,单位产品分摊的制造费用相应下降。
C、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套裁布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产品名称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套裁布 26.71% 24.89% 31.44% 31.16%
返利影响 6.95% 6.20% 2.85% 3.48%
扣除返利后毛利率 19.77% 18.69% 28.59% 27.68%
2014 年度,公司套裁布产品毛利率较高。从套裁布产品的销售单价来看,
2014 年风电行业回暖,行业普遍预期 2015 年国内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将大幅增加
等行业发展有利因素影响,公司客户对套裁布产品的需求普遍增加,套裁布价格
随之上涨,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增长较多。
从套裁布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来看,2014 年套裁布的单位原材料成本较低,
主要是由于:一方面当年套裁布原材料中高模量无碱玻纤的占比有所下降,同时
原材料中采用重庆国际生产的无碱玻纤比重较高,重庆国际产无碱玻纤的价格低
于欧文斯科宁产无碱玻纤价格,节约了部分原材料成本;另一方面,2014 年公
司套裁布产品的原材料投入产出比较高。2014 年公司套裁布产品大量推广,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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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套裁布产品按套计价,成套产品重量由客户核验的标准重量计算并容许一定的
偏差率,为控制成本,公司采用接近标准重量下限的重量来生产套裁布产品,即
每套套裁布产品实际重量低于标准重量,导致当年原材料投入产出比较高。同时,
由于产量较多,单位套裁布产品分摊的直接人工与制造费用较少,2014 年套裁
布产品单位总生产成本较低。
2015 年度,套裁布产品毛利率扣除返利影响后较 2014 年微涨 0.91%,主要
是由于公司当年套裁布销售平均单价较上年增长 5.53%的有利因素被原材料成
本以及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的上涨幅度所抵消。2015 年,在风电行业“抢装”
潮的带动下,行业景气度达到历年新高,公司产品供不应求,价格出现上涨,套
裁布产品的销售平均单价较上年上涨 5.53%。但套裁布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也较
上年增加了 4.47%。首先是套裁布单位原材料成本较上年出现上涨。由于风电用
无碱玻纤的供应也随之紧张,上游原材料供应商纷纷涨价,高模量无碱玻纤更是
一度出现断货情况,公司原材料成本有所上涨。此外,公司套裁布产品的原材料
投入产出比较 2014 年出现了下降,这一方面是由于当年套裁布裁剪损耗略有增
加,另一方面也是由于 2014 年公司在套裁布产品上推行的下偏差控制在 2015 年
未继续得到客户认可,公司调整了套裁布产品的重量控制政策,导致当年套裁布
产品耗用的原材料较上年增加。同时,套裁布产品的单位人工支出与单位制造费
用也出现小幅上涨。2015 年,套裁布产品的单位总生产成本较上年上涨 4.47%。
2016 年度,套裁布产品毛利率扣除返利影响后较上年大幅下降 9.90%,主要
是由于受 2015 年风电行业“抢装”潮透支 2016 年部分新增装机容量影响,行业景
气度大幅下降,公司客户普遍要求降价,公司当年套裁布销售平均单价较上年降
低 7.83%,而公司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却出现了上升。2016 年,套裁布产品的单
位原材料成本上升 2.49%,主要是由于套裁布中高模量无碱玻纤的用量较上年大
幅增长,由于高模量无碱玻纤的采购单价大大高于普通无碱玻纤,套裁布产品的
综合原材料成本上升。同时,虽然单品种无碱玻纤的采购价格较上年下降幅度较
大,但是由于供应商结构的变化,公司当年大量使用价格最高的欧文斯科宁产品
对上年重庆国际、中材金晶的原材料进行替换,导致 2016 年普通无碱玻纤的综
合采购成本、高模量无碱玻纤的综合采购成本较上年的下降幅度相对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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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由于公司新增进口机器设备的折旧费用以及配合进口设备改造辅
助设备的制造费用增加较多,而套裁布产品的产量较上年有所下降,单位产品分
摊的制造费用较上年增长较多。同时由于产量下降,单位产品分摊的人工单位产
品生产成本较上年增加 2.90%。2016 年,套裁布产品单位总生产成本较上年上涨
4.54%。
2017 年 1-6 月,套裁布产品毛利率扣除返利影响后较上年上升 1.08%,主要
是由于套裁布销售价格的下降幅度小于其单位生产成本下降幅度。当期,套裁布
单位生产成本较上年下降了 5.96%,单位原材料成本、单位人工和单位制造费用
均有不同程度的下跌,其中,由于主要原材料无碱玻纤的价格下降所导致的单位
原材料成本下降对套裁布单位生产成本的影响最大。
3)玻纤经编织物、套裁布单位原材料成本变动情况与无碱玻纤单价变动情

报告期内,玻纤经编织物、套裁布单位原材料成本如下表所示: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变化 金额 变化 金额 变化 金额
(元/吨) 幅度 (元/吨) 幅度 (元/吨) 幅度 (元/吨)
无碱玻纤采购价格 6,287.48 -9.58% 6,953.39 3.32% 6,730.05 5.05% 6,406.33
单位原 玻纤经编
6,289.42 -13.72% 7,289.93 -0.52% 7,328.35 12.84% 6,494.71
材料生 织物
产成本 套裁布 7,060.84 -4.40% 7,385.64 2.49% 7,206.41 5.08% 6,858.32
报告期内,无碱玻纤平均采购价格先升后降,而玻纤经编织物与套裁布的单
位原材料生产成本在不同年份呈现出不同的涨跌趋势,这主要是由于玻纤经编织
物与套裁布的生产领用原材料结构不同以及投入产出比不同造成的。
A、生产领用原材料结构差异分析
(a)高模量无碱玻纤产品占比对单位原材料价格的影响
报告期内,高模量玻纤经编织物与高模量套裁布的产量占其对应产品总产量
的比重如下表所示:
产品名称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高模量玻纤经编织物产量占比 21.73% 36.47% 31.53% 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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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模量套裁布产量占比 40.91% 29.04% 9.22% 15.02%
报告期内,高模量玻纤经编织物的产量占比先升后降,而高模量套裁布的产
量占比 2015 年较 2014 年有所下降,2016 年、2017 年 1-6 月则大幅增长至 29.04%、
40.91%。由于高模量无碱玻玻纤的平均采购价格大幅高于普通无碱玻纤的采购价
格,高模量产品的占比变化对玻纤经编织物和套裁布的单位原材料成本影响较
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购欧文斯科宁、重庆国际的高模量无碱玻纤,2015
年起少量采购其他厂商生产的高模量无碱玻纤。其中,高模量玻纤经编织物主要
使用欧文斯科宁、重庆国际生产的高模量无碱玻纤,高模量套裁布主要使用欧文
斯科宁、重庆国际及其他厂商生产的高模量无碱玻纤。历年公司采购的高模量无
碱玻纤平均采购价格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产品名称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1 2015 年 2014 年
玻纤经编织物主要使用的欧文斯
科宁、重庆国际产高模量无碱玻纤 7,954.82 9,198.94 9,606.17 8,754.48
合计平均采购价格(元/吨)2
价格增幅 -13.52% -4.24% 9.73%
套裁布主要使用的欧文斯科宁、重
庆国际及其他厂商产高模量无碱 7,950.50 9,184.89 9,461.30 8,754.48
玻纤合计平均采购价格(元/吨)
价格增幅 -13.44% -2.92% 8.07%
注:1、2016 年玻纤经编织物主要使用欧文斯科宁产高模量无碱玻纤,公司未从重庆
国际采购。
2、2015 年重庆国际生产的高模量无碱玻纤包括中复连众、重通集团代为采购的高模
量无碱玻纤。
综上,从高模量产品的占比及高模量无碱玻纤价格波动趋势来看:2015 年,
玻纤经编织物中的高模量产品占比大幅上升以及高模量无碱玻纤价格的大幅上
升均导致了玻纤经编织物的单位原材料成本大幅上升;套裁布中的高模量产品占
比下降幅度较大,虽然当年高模量无碱玻纤价格大幅上升,套裁布产品的单位原
材料成本受其影响较小。2016 年,高模量玻纤经编织物产量占比较上年有所上
升,虽然其主要使用的高模量无碱玻纤价格出现了下滑,但由于高模量无碱玻纤
的采购单价较高,玻纤经编织物的单位原材料成本略有上涨;套裁布中的高模量
产品占比大幅提升,而其主要使用的高模量无碱玻纤价格下滑幅度小于玻纤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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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物使用的高模量无碱玻纤,综合影响套裁布产品的单位原材料成本上升。2017
年 1-6 月,高模量玻纤经编织物产量占比较上年下降较多,因此其单位原材料成
本较上年下降幅度较大,而高模量套裁布产品占比较上年上升 10 个百分点,其
单位原材料成本的下降幅度小于无碱玻纤采购均价的下降幅度。
(2)普通无碱玻纤不同出产厂商的采购价格变化对单位原材料价格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欧文斯科宁、重庆国际、中材金晶(2014-2015 年简
称 PPG)采购普通无碱玻纤,2015 年起,公司开始从中国巨石、泰山玻纤采购
无碱玻纤。报告期内,公司玻纤经编织物与套裁布单位原材料成本的波动趋势与
各自生产使用的无碱玻纤品牌及其用量占比有关。
玻纤经编织物生产使用的普通无碱玻纤出产厂商较为固定,为欧文斯科宁和
中材金晶(PPG)。2016 年由于美国 PPG 工业公司退出中材金晶,公司采购中材
金晶产无碱玻纤的金额下降幅度较大,玻纤经编织物生产使用的普通无碱玻纤以
欧文斯科宁为主。套裁布使用的普通无碱玻纤出产厂商与玻纤经编织物略有差
异,各年主要使用的无碱玻纤品牌有所变化,2014 年主要使用欧文斯科宁和重
庆国际出产的无碱玻纤,2015 年主要使用欧文斯科宁、中材金晶(PPG)和重庆
国际出产的无碱玻纤,2016 年主要使用欧文斯科宁、中材金晶、泰山玻纤等生
产的无碱玻纤,2017 年 1-6 月主要使用欧文斯科宁、泰山玻纤等生产的无碱玻纤。
报告期内,玻纤经编织物、套裁布产品主要使用的普通无碱玻纤厂商综合采购价
格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产品名称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欧文斯科宁产无碱玻纤平均采购价格 5,416.72 6,084.89 6,490.13 6,276.80
价格增幅 -10.98% -6.24% 3.40% -
中材金晶(PPG)产无碱玻纤平均采购
- 5,579.28 6,104.83 5,937.44
价格
价格增幅 - -8.61% 2.82% -
重庆国际产无碱玻纤平均采购价格
- - 6,194.78 6,132.87
(元/吨)
价格增幅 - - 1.01% -
泰山玻纤产无碱玻纤平均采购价格
5,071.49 5,535.06 6,026.09 -
(元/吨)
价格增幅 -8.38% -8.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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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由于风电行业景气度高,各厂商产风电用普通无碱玻纤均出现不
同幅度的涨价。其中,公司采购的无碱玻纤中,均价涨幅最小的重庆国际由于产
品供不应求对公司的供货数量减少,其出产的普通无碱玻纤在当年公司产品用料
中的占比明显下降,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公司整体原材料成本的上升。当年公司玻
纤经编织物与套裁布单位原材料成本均出现了较大幅度上升。
2016 年,由于风电新增装机容量环比下降幅度较大,风电市场景气度下滑
较为明显,各厂商风电用普通无碱玻纤价格纷纷大幅下降。玻纤经编织物 2016
年使用过的欧文斯科宁产的无碱玻纤比例较 2015 年上升替代了部分中材金晶产
无碱玻纤,欧文斯科宁产无碱玻纤 2016 年的采购单价较中材金晶产无碱玻纤
2015 年的采购单价下降幅度较小,仅为 0.33%,因此玻纤经编织物单位原材料成
本下降幅度较小,低于普通无碱玻纤采购单价的下降幅度。套裁布产品使用的普
通无碱玻纤采购单价较上年下降幅度较大,但由于 2016 年套裁布中高模量产品
的产量占比较 2015 年大幅上升,综合影响套裁布产品的单位原材料成本较 2015
年略有上升。
2017 年 1-6 月,风电用普通无碱玻纤价格继续下降,当期玻纤经编织物与套
裁布产品使用的普通无碱玻纤品牌与上年较为接近,因此品牌差异对玻纤经编织
物与套裁布单位原材料成本差异的影响较小。高模量产品在玻纤经编织物与套裁
布中的占比差异是造成其单位原材料成本较上年下降幅度差异的主要原因。
2、玻纤经编织物与套裁布生产损耗率分析
玻纤经编织物与套裁布不同的生产损耗率也导致了两类产品的单位原材料
价格波动趋势有所不同。公司生产主要原材料为无碱玻纤,生产损耗率与无碱玻
纤的投入产出比密切相关。报告期内,无碱玻纤对玻纤经编织物、套裁布的投入
产出比如下表所示:
无碱玻纤投入产出比 1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玻纤经编织物 103.50% 104.50% 103.62% 104.81%
套裁布 101.58% 102.64% 100.63% 104.08%
注 1:投入产出比=公司自产玻纤经编织物(套裁布)产成品数量/无碱玻纤生产领用数
量。玻纤经编织物投入产出比大于 100%主要是由于,公司生产玻纤经编织物除了使用无碱
玻纤外,还有其他如薄布、涤纶弹丝、短切纱等其他原材料,即一公斤无碱玻纤的投入产出
的玻纤经编织物数量大于一公斤。套裁布产品由于存在裁剪损耗,所以一公斤无碱玻纤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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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会产出小于一公斤套裁布。
报告期内,无碱玻纤到玻纤经编织物的投入产出比波动较小,而无碱玻纤到
套裁布的投入产出比波动较大。2014 年,随着风电行业景气度逐步上升,公司
套裁布销售迅速增长,由于套裁布产品按套计价,成套产品重量由客户核验的标
准重量计算并容许一定的正负偏差率,为控制成本,公司采用接近标准重量下偏
差的重量来生产套裁布产品,即每套套裁布产品实际重量低于入库标准重量。该
策略有效降低了套裁布裁剪损耗,提高了无碱玻纤的投入产出比,导致当年套裁
布的原材料投入产出比较高,与玻纤经编织物的原材料投入产出比接近。
2015 年,玻纤经编织物的投入产出比较上年下滑了 1.19%,主要是由于一方
面当年公司产能紧张,机器设备需要频繁切换生产不同型号的产品,导致各工厂
平均原材料损耗率较上年略微上升 0.35%,另一方面,高模量风电用无碱玻纤供
应紧张,导致无碱玻纤投入产出比最高的单轴向织物产量占比下滑,拉低了玻纤
经编织物整体投入产出比。2015 年,套裁布产品的投入产出比较上年下降 3.46%,
主要原因是:一方面,2014 年公司推行的下偏差控制策略在 2015 年未继续得到
客户认可,公司调整了套裁布产品的重量控制政策,导致当年套裁布产品裁剪耗
费增加;另一方面由于高模量无碱玻纤供应紧张,套裁布产品中无须进行裁剪的
单轴向织物产量占比下降,同时当年裁剪线生产任务较重裁剪损耗率较往年略有
增加,导致套裁布投入产出比较上年下降。
2016 年,玻纤经编织物投入产出比较上年增加 0.88%,与 2014 年基本持平,
主要是由于 2016 年风电行业景气度较上年回落,风电用无碱玻纤供应充足,单
轴向织物的产量占比较上年回升,玻纤经编织物投入产出比随之增加。2016 年,
套裁布产品的投入产出比较 2015 年增加 2.01%,主要是由于一方面套裁布产品
中无须裁剪的单轴向织物产量占比回升,整体裁剪损耗下降,另一方面,由于行
业景气度下滑,公司加强成本管理,裁剪耗费率较上年有所下降。
2017 年 1-6 月,玻纤经编织物投入产出比较上年下降 1.00%,主要是由于公
司当期加强了生产质量管理,废丝、废布率较上年增加,投入产出比有所下降。
当期,套裁布产品的投入产出比也较上年下降 1.06%,这主要是由于一方面玻纤
经编织物的投入产出比较上年下降,套裁布的投入产出比也随之下降,另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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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裁布的裁剪损耗较上年略微增加 0.59%,无碱玻纤对套裁布的投入产出比相应
下降。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玻纤经编织物与套裁布产品各自的原材料使用结构以
及投入产出比波动趋势,导致了两类产品的单位原材料成本变动情况与无碱玻纤
采购价格波动趋势之间存在差异。
(2)玻璃钢管道及管件
2014 年公司玻璃钢管道及管件产品实现销售收入 349.34 万元,毛利额 9.08
万元,对应毛利率 2.60%;2015 年度,公司玻璃钢管道及管件产品盈利能力显著
提升,共实现销售收入 1,281.83 万元,毛利额 324.29 万元,对应毛利率 25.30%。
2016 年度,公司玻璃钢管道及管件共实现销售收入 2,082.16 万元,毛利额 613.06
万元,对应毛利率 29.44%。2017 年 1-6 月,公司玻璃钢管道及管件实现销售收
入 1,002.31 万元,对应毛利率 27.84%。
玻璃钢管道及管件产品自 2014 年量产以来,收入增长较快,但由于 2014 年
其尚未实现规模化经营,加之为快速扩大市场占有率而采取的低价策略,该类产
品当年的盈利能力尚且较弱。2015 年至 2017 年 1-6 月,玻璃钢管道及管件产品
的收入迅速增长,相应盈利能力也有所增长。作为公司重点发展的新业务领域,
该类产品未来增长前景良好,预计将在未来几年进入快速发展期。
A、玻璃钢管道及管件的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玻璃钢管道及管件的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产品名称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玻璃钢管道及管件收入(万
1,002.31 2,082.16 1,281.83 349.34
元)
玻璃钢管道及管件毛利率 27.84% 29.44% 25.30% 2.60%
2014 年公司玻璃钢管道及管件产品实现销售收入 349.34 万元,对应毛利率
2.60%,毛利率较低的主要原因是:2014 年公司新进入船用玻璃钢管道行业,销
售金额较小,客户较为集中,主要客户为知名造船企业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江苏韩通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公司出于开拓市场、树立行业知名度等方面因素考
虑,以较低的价格向上述两家客户销售产品,导致总体毛利率较低。同时,由于
当年产量较少,公司未能实现规模化经营,生产成本较高也导致了玻璃钢管道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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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件的毛利率偏低。
2015 年-2016 年,随着市场开拓的不断深入以及行业品牌的逐渐树立,玻璃
钢管道及管件产品的客户逐渐增多,收入迅速增长,相应盈利能力也有所增长。
2015 年公司玻璃钢管道及管件毛利率较上年大幅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当年对
其新增客户中航鼎衡造船有限公司销售金额较大,毛利率显著高于 2014 年主要
客户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江苏韩通船舶重工有限公司。2016 年,公司玻
璃钢管道及管件毛利率较上年度继续增长 4.14%,主要是由于公司对中航鼎衡造
船有限公司的销售继续增加,销售金额占比较 2015 年上升,其毛利率较高拉高
了玻璃钢管道及管件业务的整体毛利率。2017 年 1-6 月,公司玻璃钢管道及管件
毛利率较上年下降 1.60%,主要是由于当期玻璃钢管道及管件新增客户毛利率较
低所致。
(3)其他类产品的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其他业务的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产品名称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其他收入(万元) 356.10 356.24 358.25 178.28
其他毛利率 23.28% 10.88% 19.80% 17.1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销售连续毡、切割连
续毡等用于风电叶片制造的辅助产品取得的收入,主要客户为重通集团、三一集
团、时代新材、东方电气风电叶片等。2017 年 1-6 月,其他业务收入中还包括公
司自产涤纶布的销售收入 146.36 万元。
公司销售的连续毡、切割连续毡均为外购产品,主要供应商为欧文斯科宁,
其中,连续毡直接出售给客户,切割连续毡产品经过公司裁剪后出售给客户。公
司购入的连续毡以标准宽幅 1.38 米为主,为满足客户对不同宽幅连续毡产品的
需要,公司将标准宽幅的连续毡切割为不同宽幅如 0.6 米、1.2 米等后形成切割
连续毡出售给客户。
报告期内,由于连续毡、切割连续毡等不是公司主要产品,公司对客户的销
售价格基本稳定。切割连续毡由于存在切割耗费,销售价格较高,平均售价约为
35 元/公斤,连续毡销售价格较低,平均售价约为 30 元/公斤左右。公司从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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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处购入连续毡的价格基本稳定,平均采购价格为 25-26 元/公斤。2015 年其他
业务毛利率上升,主要是由于公司向欧文斯科宁定制了部分客户常用宽幅如 0.6
米的连续毡,以切割连续毡的价格销售给客户,该部分产品无切割损耗毛利率较
高。2016 年度,由于风电行业景气度下降,公司切割连续毡产品的主要客户重
通集团要求公司降价,公司将切割连续毡产品的售价下调至与连续毡产品相同,
平均售价降至 30 元/公斤左右,售价大幅下降导致了切割连续毡毛利率下降较大。
切割连续毡毛利率大幅下降影响力主营业务其他业务毛利率也出现了较大幅度
下降。
2017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中的其他业务毛利率较上年上升幅度较大,主
要原因是公司新开发的涤纶布产品销售收入在其他业务收入中占比超过 40%,其
销售毛利率较高,达到 36.03%。当期,公司连续毡、切割连续毡产品的毛利率
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为 10.59%。
4、毛利率敏感性分析
报告期内,影响毛利率变动的主要因素是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和主要原材料采
购价格,上述因素对于毛利率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1)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对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的敏感性系数情况如下
所示:
产品名称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玻纤经编织物 0.35 0.72 0.72 0.71
套裁布 2.25 2.18 1.52 1.59
玻璃钢管道及管件 0.12 0.13 0.05 0.02
注:销售价格敏感性系数=毛利率变动百分比/售价变动百分比,在假定其他因素不变的
情况下。
报告期内,各类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不同,导致不同产品
的销售价格对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影响程度也有所不同。其中,玻纤经编织物和套
裁布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毛利的主要来源,其销售价格的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
较大。
(2)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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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为无碱玻纤、薄布和涤纶弹丝。综合毛利率对上
述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的敏感性系数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无碱玻纤 -2.05 -2.31 -1.79 -1.80
薄布 -0.06 -0.08 -0.06 -0.08
涤纶弹丝 -0.03 -0.03 -0.02 -0.03
注:采购价格敏感性系数=毛利率变动百分比/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百分比,在假定其他
因素不变的情况下。
其中,无碱玻纤是公司主导产品玻纤经编织物及套裁布的最主要原材料,报
告期内占生产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76.89%、76.95%、75.36%和 73.94%。无碱玻纤
的采购价格变化对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影响最大,报告期内,无碱玻纤采购价格每
下降 1%,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上升 1.80%、1.79%、2.31%和 2.05%。
5、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较
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为中国恒石、宏发新材。中国恒石为香港主板上市
公司,宏发新材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这两家公司均以生产风
机叶片用玻璃纤维织物为主。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上半年,中
国恒石风机叶片用玻璃纤维织物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3.10%、
88.80%、84.35%和 81.27%;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上半年,宏发
新材风电用玻纤增强材料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96.96%、
98.56%、98.06%和 98.59%。此外,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Z.002080)在《中
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单
独披露了泰山玻纤的经编织物类产品毛利率,该类产品亦主要用于风电领域。除
上述外,其他同行业公司大多数为玻璃纤维生产企业,玻纤织物类业务的规模占
比相对较小,毛利率未进行单独披露。
报告期内,中国恒石、宏发新材与公司玻纤织物类业务的毛利率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中国恒石 1 36.66% 34.03% 29.77% 28.10%
宏发新材 19.81% 21.91% 26.47% 22.02%
泰山玻纤经编织物 2 - - 43.28% 3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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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 3 26.46% 24.46% 30.28% 30.19%
发行人扣除返利因素后毛
19.38% 18.17% 27.36% 26.53%
利率 3
注:1、中国恒石、宏发新材数据来自其招股意向书、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公开年报、半
年报数据。宏发新材毛利率为该企业玻纤多轴向增强材料毛利率。
2、泰山玻纤经编织物 2015 年毛利率为中材科技公开披露的 2015 年 1-9 月毛利率
3、公司毛利率、扣除返利因素后毛利率为玻纤经编织物类产品毛利率及玻纤经编织物
类产品扣除返利因素后毛利率。
由上表可见,2014 年-2015 年,公司玻纤经编织物类产品毛利率与中国恒石
接近,高于宏发新材,低于泰山玻纤的经编织物类产品。2016 年、2017 年上半
年,受国内风电行业景气度下滑影响,公司玻纤经编类产品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
大幅低于中国恒石,与宏发新材接近。
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毛利率与中国恒石接近。2016 年、2017 年上半年,
中国恒石毛利率较高,主要是由于其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海外市场,占比为
60.78%、67.22%,国内风电行业景气度下降、市场竞争压力增大等导致毛利率
下降的不利因素对其影响相对较小。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上半年,宏发新材收到重庆国际(其
控股股东及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现金折扣冲减财务费用金额分别为 1,768.71 万
元、2,318.37 万元、777.78 万元和 1,363.64 万元,分别影响其当年玻纤多轴向增
强材料产品毛利率 3.40%、2.63%、1.00%和 2.60%。扣除上述因素后,2014 年至
2016 年宏发新材毛利率为 25.42%、29.10%、22.91%和 22.41%,与公司历年毛利
率较为接近。
2014 年及 2015 年 1-9 月泰山玻纤公开披露的经编织物类产品毛利率高于公
司,主要是由于泰山玻纤经编织物类产品的原材料无碱玻纤为自产产品,原材料
成本较低。
(五)其他业务收入、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和成本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成本 占比 收入 占比 成本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原料收入 56.26 73.37 49.85 74.67 119.78 74.46 119.40 8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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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收入 - - - - - - - -
废品收入 20.42 26.63 16.91 25.33 37.39 23.24 22.25 15.38
转供电 - - - - 3.68 2.29 3.06 2.11
合计 76.68 100.00 66.77 100.00 160.86 100.00 144.71 100.00
占营业收
入/营业成 0.33 0.40 0.33 0.39
本比例(%)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成本 占比 收入 占比 成本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原料收入 277.62 74.52 254.53 78.45 89.47 41.62 78.90 56.66
房租收入 70.80 19.00 59.52 18.35 94.39 43.91 45.48 32.66
废品收入 13.21 3.55 - - 16.26 7.56 - -
转供电 10.94 2.94 10.41 3.21 14.86 6.91 14.86 10.67
合计 372.57 100.00 324.46 100.00 214.98 100.00 139.23 100.00
占营业收
入/营业成 0.61 0.76 0.46 0.42
本比例(%)
报告期内,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
主要来源于销售原材料、出租房屋,其收入合计分别为 183.86 万元、348.42 万
元、119.78 万元和 56.26 万元,占其他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5.53%、93.52%、
74.46%和 73.37%。发行人其他业务成本主要来源于销售的原材料成本、出租房
屋的折旧及相关支出,其成本合计分别为 124.37 万元、314.05 万元、141.65 万
元和 49.85 万元,占其他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89.33%、96.79%、97.89%和
74.67%。
原料销售收入主要为销售无碱玻纤给客户取得的收入。部分客户由于生产工
艺、研发项目需要从公司购买少量无碱玻纤,购买量视客户当年的实际需求而定。
2015 年公司原料销售收入较多主要是由于当年为获得常州浩诚盛商贸有限公司
提供的玻纤经编织物,向常州浩诚盛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了 147.26 万元普通无碱
玻纤纱所致。2016 年原料收入毛利较低,主要为当年子公司成锐玻纤因经营转
型,低价转让了一批原材料所致。
房租收入主要为公司出租部分房产给成锐玻纤以作生产办公之用。2013 年,
公司与巨和天成有限公司各持股 50%成立合资公司成锐玻纤,同年向成锐玻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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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武进经济开发区腾龙路 2 号的部分房产以供其作生产办公之用,租期三年,并
于 2015 年收购成锐玻纤全部股权后终止了该租赁协议,因此 2016 年不再有相关
房租收入。2015 年房租成本高于往年,主要是由于公司收回租赁厂房时,搬迁
成锐玻纤设备以及清空厂房支付了少量费用所致。
2016 年度公司废品收入较高,主要是由于公司关闭株洲天常后,报废部分
存货和生产边角料后出售取得收入 17.99 万元,其中报废存货售价较高为 12.44
万元,对应成本 22.25 万元。除上述外,公司废品收入为 19.40 万元,系出售生
产边角料、废品等所得收入。
(六)期间费用分析
1、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析
(1)公司期间费用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以及财务费用情况如下所示: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销售费用 907.72 3.97 1,809.25 3.72 2,091.51 3.44 1,709.79 3.63

间 管理费用 1,749.64 7.64 4,324.19 8.89 5,430.73 8.94 5,127.45 10.89
费 财务费用 -77.28 -0.34 -87.75 -0.18 80.04 0.13 192.46 0.41

合计 2,580.08 11.27 6,045.69 12.43 7,602.28 12.51 7,029.70 14.93
营业收入 22,892.38 100.00 48,643.36 100.00 60,772.92 100.00 47,103.34 100.00
注:比例是指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 7,029.70 万元、7,602.28 万元、
6,045.69 万元和 2,580.08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4.93%、12.51%、12.43%
和 11.27%,其中以管理费用为主,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0.89%、8.94%、
8.89%和 7.64%。
1、销售费用
(1)销售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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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成品销售运费 738.29 81.33 1,431.48 79.12 1,787.58 85.47 1,493.90 87.37
职工薪酬 84.51 9.31 142.31 7.87 149.24 7.14 125.94 7.37
招待费 30.87 3.40 78.95 4.36 62.47 2.99 39.49 2.31
差旅费 20.65 2.28 37.10 2.05 20.89 1.00 18.32 1.07
业务宣传费 23.57 2.60 90.26 4.99 49.43 2.36 16.08 0.94
折旧费 0.70 0.08 1.20 0.07 1.40 0.07 6.57 0.38
其他 9.13 1.01 27.96 1.55 20.50 0.98 9.48 0.55
合计 907.72 100.00 1,809.25 100.00 2,091.51 100.00 1,709.7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成品销售运费、职工薪酬和招待费等,合
计费用总额分别为 1,659.33 万元、1,999.29 万元、1,652.73 万元和 853.67 万元,
占销售费用的比重分别为 97.05%、95.60%、91.35%和 94.04%。
2015 年,由于销售收入增长,销售费用随之有所增加,较 2014 年上升 381.72
万元,增长 22.33%。其中,成品销售运费较上年增加 293.68 万元,增长 19.66%,
主要是由于当年公司销售量增长导致运输费用增加所致。职工薪酬较上年增加
23.30 万元,主要是由于当年公司业绩良好员工薪酬小幅增加所致。业务宣传费
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制作宣传影片、画册等的费用增加以及子公司天常管道参加
行业展会的费用增加所致。
2016 年度,受销售收入下降影响,公司销售费用较上年有所下降。其中,
随着公司销售收入的下降,成品销售运费、职工薪酬均有所下降。业务宣传费增
长主要是由于公司子公司天常管道为开拓客户、增加行业知名度而参加行业展
会、制作宣传材料等费用较上年增加所致。
2017 年 1-6 月,公司销售费费用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其中,业务宣传费较
上年下降较多,这主要是由于上年度天常管道业务宣传费较多,而当期该部分费
用较少所致。
1)销售费用中成品销售运费与营业收入的匹配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成品销售运费与收入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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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成品销售运费 738.29 1,431.48 1,787.58 1,493.90
营业收入总额 22,892.38 48,643.36 60,772.92 47,103.34
占比 3.23% 2.94% 2.94% 3.17%
玻纤经编织物类产品总销量
21,576.03 43,918.64 52,192.46 44,408.13
(吨)
单位产品运费
342.18 325.94 342.50 336.40
(元/吨)
发行人一般会综合考虑运输车辆单位油耗、市场油价波动趋势和交货及时性
等因素,以制定运费结算标准。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发行人单位产品运费基
本持平,成品销售运费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基本保持稳定。2017 年 1-6 月,公司单
位产品运费较上年增长,主要是由于关闭株洲天常后,对部分客户供货的运输路
线变长,运费相应有所增加。
2)销售费用中招待费、差旅费、折旧费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中招待费、差旅费、折旧费的波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增幅(%) 增幅(%) 增幅(%)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招待费 30.87 -21.80 78.95 26.37 62.47 58.19 39.49
差旅费 20.65 11.32 37.10 77.59 20.89 14.03 18.32
折旧费 0.70 16.67 1.20 -14.29 1.40 -78.69 6.57
合计 52.22 -10.92 117.24 38.32 84.76 31.66 64.38
注:2017 年增幅为年化后数据。
报告期内,发行人招待费、差旅费、折旧费各期变动金额在 5 到 20 万元不
等,发行人招待费、差旅费较少主要是由于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高,开拓和维护
客户的成本较小,销售人员的人数较少,相应的招待费和差旅费占销售费用的比
重也较小。2016 年,由于风电行业景气度下降,公司销售收入出现下降,销售
部门为开拓新客户、维护老客户、提升客户满意度所发生的招待、差旅费用有所
增加。2015 年度折旧费用较低主要由于原由销售部门使用的一辆汽车由发行人
收回统一使用,相关折旧费于 2015 年起计入管理费用所致。
3)销售费用中其他费用的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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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中其他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办公费 5.40 59.08 2.98 10.66 2.16 10.54 2.25 23.73
招标服务费 - - 17.40 62.23 - - - -
汽车费用 0.19 2.10 0.31 1.11 0.60 2.93 5.57 58.76
通讯费 1.36 14.85 2.34 8.36 1.35 6.59 0.64 6.75
出口佣金 - - 4.50 16.08 14.64 71.41 - -
其他零星支出 2.19 23.97 0.44 1.57 1.75 8.54 1.03 10.86
小计 9.13 100.00 27.96 100.00 20.50 100.00 9.48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中的其他费用整体金额较小,主要为办公费、汽
车费用、通讯费、招标服务费等,合计费用总额分别为 8.45 万元、4.11 万元、
23.03 万元和 6.94 万元,占其他费用的比重分别为 89.24%、20.05%、82.35%和
76.03%。其中,2015 年、2016 年出口佣金分别为 14.64 万元和 4.50 万元,主要
是公司为开展出口业务、支付给服务代理商的费用。2016 年,销售费用中的招
标服务费 17.40 万元是公司因参加投标而支付给客户招标服务代理商的费用。
(2)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分析
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为中国恒石基业有限公司(HK1197)、常州市
宏发纵横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于上述两家公司均不是 A 股上市公司,
此处增加选择与发行人行业相近的 A 股上市公司中材科技(SZ.002080)、中国
巨石(SH.600176)、九鼎新材(SZ.002201)进行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的比较。
中材科技主要从事风电叶片、高压复合气瓶、高温过滤材料、锂电池隔膜及其他
复合材料制品的制造和销售。中国巨石主要从事玻璃纤维及制品的生产、销售,
主要产品为玻璃纤维纱。九鼎新材主要从事玻璃纤维深加工制品、玻璃纤维复合
材料以及高性能玻璃纤维、高性能玻璃纤维增强基材的制造和销售。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1 行业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宏发新材 玻纤 5.64% 4.73% 6.42% 6.32%
中国恒石 玻纤 8.47% 6.78% 6.14% 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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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科技 玻纤 4.32% 4.48% 4.23% 4.49%
九鼎新材 玻纤 6.61% 7.13% 7.34% 6.32%
中国巨石 玻纤 3.91% 3.97% 3.99% 3.21%
行业平均 5.79% 5.42% 5.62% 5.36%
发行人 3.97% 3.72% 3.44% 3.63%
注:1、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公司公开披露的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度报告、2017 年
半年报。
从上表可以看出,发行人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略低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
平,这主要是由于发行人运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以及销售人员薪酬、差旅费、
业务招待费等费用较少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1)运费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公司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成品运费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行业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宏发新材 玻纤 4.82% 3.68% 5.64% 5.55%
中材科技 玻纤 2.48% 2.00% 0.91% 1.42%
九鼎新材 玻纤 3.02% 3.44% 3.49% 3.96%
中国巨石 玻纤 3.18% 3.23% 3.30% 2.54%
行业平均 3.37% 3.09% 3.34% 3.37%
发行人 3.23% 2.94% 2.94% 3.17%
注:1、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公司公开披露的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度报告、2017 年
半年报。中国恒石未单独披露运费数据,因此未予囊括。
从上表可以看出,发行人成品运费占营业收入比例整体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
均水平基本相符。由于发行人对下游重要客户采用“贴身式”服务模式,以下游
产业集群为依据布局了天津、连云港等生产基地,由最靠近客户的生产基地负责
相应的订单生产,因此有效降低了运输成本,使得发行人销售运费占营业收入比
例略低于行业平均,为发行人主要竞争优势之一。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宏发新材
在主营业务结构、产品应用领域、收入规模、客户结构等方面与发行人最为接近,
宏发新材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在地均为江苏常州,所有生产基地也在常州,因此在
运费上没有就近供货的成本优势,其成品销售运费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高于行
业平均。
2)发行人销售人员薪酬、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费用较少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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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约 90%,客户集中度较高,与重通
集团、中复连众、时代新材等主要客户长期维持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所需客户
维护成本较少,因此发行人销售人数占比也较少,相应销售人员薪酬、差旅费、
业务招待费、办公费等费用较低。同时发行人对差旅、招待费用等控制较为严格,
导致该部分费用发生额较低。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人员薪酬、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和办公费总额占营业
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如下:
销售人数占
公司名称 行业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宏发新材 玻纤 2.20% 0.28% 0.69% 0.63% 0.38%
中国恒石 玻纤 - - - - -
中材科技 玻纤 1.83% 0.76% 0.93% 0.89% 1.01%
九鼎新材 玻纤 3.79% 2.18% 2.31% 2.73% 1.72%
中国巨石 玻纤 1.02% 0.31% 0.32% 0.30% 0.32%
行业平均 2.21% 0.89% 1.06% 1.14% 0.86%
天常股份 1.76% 0.62% 0.54% 0.38% 0.39%
注:1、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公司公开披露的 2014、2015、2016 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
报。公司销售人数占比为 2017 年 6 月末销售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同行业公司销售人数
占比为其 2016 年度报告披露的人数及占比。
2、中国恒石未披露销售费用构成明细和销售人数,因此不予囊括。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销售人数占比与宏发新材、中材科技和中国巨石接近,
报告期内,上述公司销售人员薪酬、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和办公费总额占营业收
入的平均比例与发行人差异较小。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研发费 1,000.17 57.16 2,311.82 53.46 2,868.22 52.81 2,378.92 46.40
职工薪酬 344.34 19.68 776.95 17.97 866.42 15.95 633.98 12.36
折旧及摊
190.83 10.91 378.25 8.75 331.77 6.11 301.10 5.87
销费
税费 - - 56.31 1.30 168.07 3.09 162.76 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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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及咨
20.93 1.20 261.40 6.04 643.78 11.85 123.57 2.41
询服务费
交通及差
34.06 1.95 112.52 2.60 120.93 2.23 79.52 1.55
旅费
招待费 35.33 2.02 62.07 1.44 45.14 0.83 66.26 1.29
办公及通
30.76 1.76 77.97 1.80 84.76 1.56 50.27 0.98
信费
车辆费用 19.31 1.10 41.52 0.96 63.92 1.18 30.47 0.59
股份支付
- - - - 46.34 0.85 1,151.61 22.46
费用
其他 73.92 4.22 245.39 5.67 191.38 3.52 148.99 2.91
合计 1,749.64 100.00 4,324.19 100.00 5,430.73 100.00 5,127.4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研发费用、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费和股
份支付费用等,合计费用总额分别为 4,465.61 万元、4,112.75 万元、3,467.02 万
元和 1,535.34 万元,占管理费用的比重分别为 87.09%、75.73%、80.18%和 87.75%。
其中,2014 年公司管理费用中股份支付费用 1,151.61 万元是公司当年计提
转让连云港天常股份予肖彩霞以及公司原小股东转让股份予高级管理人员的股
份支付费用。
2015 年度,公司管理费用随着收入的增长有所增长,较 2014 年增加 1,408.56
万元,同比增长 35.43%,主要原因是:1)公司研究开发投入随收入增长继续增
加,较上年同期增加 489.30 万元;2)公司经营业绩较好,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较
上年有所提升,总体金额增长 232.44 万元;3)法律及咨询服务费较上年大幅上
升 520.21 万元,主要系由于当年公司成功追回保定天威所欠款项,为此支付的
诉讼代理律师费用较多,以及公司当期支付的上市中介机构费用增加所致。
2016 年,公司管理费用较上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1)公司当年营业收
入下降幅度较大,研究开发投入有所下降;2)公司当年经营业绩下滑,管理人
员尤其是高级管理人员年终奖金较上年下降较多导致职工薪酬总额下降;3)公
司当年法律及咨询服务费较上年下降较多,当年度法律及咨询服务费主要系公司
成功追回中航惠腾所欠款项而支付的该诉讼代理律师费。
2017 年上半年,公司管理费用较上年下降较多,主要原因是:1)公司营业
收入有所下降,研究开发投入相应降低;2)2016 年公司法律及咨询服务费中追
回中航惠腾欠款所支付的律师费用金额较大,2017 年上半年未发生大额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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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使得公司当期管理费用法律及咨询费用较上年下降较多;3)2016 年公司管
理费用中包含关闭株洲天常的损失 81.72 万元,导致 2017 年上半年管理费用中
其他费用较上年大幅下降。
(1)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中研发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材料费用 663.85 66.37% 1,673.83 72.40% 2,125.19 74.09% 1,704.54 71.65%
人工费用 224.08 22.40% 447.46 19.36% 552.08 19.25% 404.81 17.02%
折旧费 78.85 7.88% 148.94 6.44% 142.62 4.97% 147.53 6.20%
其他费用 33.40 3.34% 41.59 1.80% 48.33 1.68% 122.03 5.13%
合计 1,000.17 100.00% 2,311.82 100.00% 2,868.22 100.00% 2,378.92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主要为材料费用、人工费用及折旧费等,合计费
用总额分别为 2,256.88 万元、2,819.90 万元、2,270.23 万元和 966.77 万元,占研
发费用的比重分别为 94.87%、98.31%、98.20%和 96.66%。
(2)管理费用中股份支付费用的情况
1)2014 年度子公司连云港天常股权转让确认股份支付情况
2014 年 11 月,公司将所持的连云港天常 19%股权(对应 380 万元注册资本)
作价 495.26 万元转让给肖彩霞。考虑到肖彩霞作为连云港天常股东之一,为公
司增资控制连云港天常提供了相关撮合服务,公司将连云港天常 19%的股权转让
予肖彩霞,与其提供的该项服务密切相关,符合“企业为获取其他方提供服务
而授予权益工具”的股份支付定义,因此该笔交易按照股份支付核算。发行人
对该事项计提 4,754,485.41 元股份支付,分别计入 2014 年度管理费用和资本公
积。
2)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确认股份支付情况
2014 年 8 月,刘延红、卢金良、李金伟分别将其所持公司 1%、0.1%和 0.03%
股权转让给林庆晓,许正权将其公司 0.2%股权转让给赵独妍,上述股权转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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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完成。2014 年 12 月王法将其所持公司 0.1%股权转让给廖家辉,上述股
权转让于 2015 年完成。
由于上述股权转让受让方均为公司职员,其受让股权时价格均低于相应股权
的公允价值,原股权持有方代发行人承担了股权激励的相关费用,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发行人将上述股权交易中股权公允价值与受让方实
际支付价格之间的差额做股份支付处理。上述股权转让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分
别计入 2014-2015 年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具体影响如下:
对象 数量 公允价值 支付的对价 股份支付费用 确认年度
林庆晓 1,017,000.00 7,270,365.72 1,525,500.00 5,744,865.72
2014 年度
赵独妍 180,000.00 1,286,790.39 270,000.00 1,016,790.39
廖家辉 90,000.00 643,395.20 180,000.00 463,395.20 2015 年度
合计 1,287,000.00 9,200,551.31 1,975,500.00 7,225,051.31
(3)管理费用中折旧费、招待费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折旧费、招待费波动情况如下: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折旧及摊
190.83 0.90% 378.25 14.01 331.77 10.19 301.10
销费
招待费 35.33 13.84% 62.07 37.51 45.14 -31.87 66.26
合计 226.16 2.73% 440.32 16.82 376.92 2.60 367.36
注:2017 年 1-6 月增幅为年化数据。
报告期内,发行人折旧及摊销费、招待费各期变动金额在 30 到 50 万元不等,
费用整体金额较小。其中,折旧及摊销费和招待费的波动主要由于:其中,2015
年公司折旧及摊销费增加,主要是由于发行人于 2014 年底以及 2015 年新购车辆
较多,车辆折旧费用增加较多所致。2016 年公司折旧及摊销费增加,主要是 2015
年 10 月起公司与成锐玻纤解除了房产租赁协议,相关房产由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固定资产,相应折旧费用由其他业务成本转入管理费用-折旧及摊销费,导致 2016
年度管理费用折旧及摊销费增加金额较大。2017 年 1-6 月,公司折旧及摊销费、
招待费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
(4)管理费用中其他费用的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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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其他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班车租金 11.63 15.73 23.25 9.47 24.37 12.73 19.91 13.36
住宿费 11.31 15.30 29.47 12.01 31.19 16.30 20.24 13.58
外服劳务
7.45 10.08 14.75 6.01 19.87 10.38 29.31 19.68

维修费 7.79 10.54 63.58 25.91 43.25 22.60 12.51 8.39
水电费 5.90 7.98 11.67 4.75 10.26 5.36 7.84 5.26
认证费 12.62 17.07 27.37 11.15 12.32 6.44 14.70 9.87
绿化维护
4.80 6.49 9.60 3.91 10.71 5.60 16.35 10.97

保险费 1.68 2.27 7.98 3.25 9.62 5.03 7.69 5.16
人事赔偿
2.76 3.73 4.59 1.87 4.77 2.49 1.48 0.99

培训费 4.13 5.59 3.97 1.62 6.62 3.46 3.15 2.12
体检费 - 0.00 3.60 1.47 4.84 2.53 0.64 0.43
安全及劳
2.58 3.49 5.20 2.12 5.27 2.75 0.87 0.58
保费
会员年费
1.00 1.35 2.63 1.07 0.38 0.20 5.74 3.85
及代理费
咨询费用
- 0.00 -47.28 -19.27 - - - -
调整
株洲天常
- 0.00 81.72 33.30 - - -
闭厂损失
其他零星
0.27 0.37 3.29 1.34 7.91 4.13 8.55 5.74
支出
小计 73.92 100.00 245.39 100.00 191.38 100.00 148.99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中的其他费用主要为班车租金、住宿费、外服劳
务费、维修费、水电费、认证及检测费、绿化维护费等。
其中,维修费主要系公司维修、装修改造厂房、办公楼及厂区建筑物的支出,
2015 年发生的维修费较大,主要是由于当年常州发生强降水自然灾害,导致厂
区受损,所需厂房及建筑物维修费较多所致。2016 年维修费用主要是公司子公
司天常管道为配合建设大口径管道生产线而对车间厂房进行装修改造所支付的
费用。
1-1-280
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6 年发生的咨询费用调整 47.28 万元,主要是由于发行人于 2011 年与中
蓝连海设计研究院签订了咨询服务合同,并计提了相应的上市环保核查咨询服务
费用。2014 年底由于上市环保核查政策发生变化,发行人不再需要环保核查相
关服务,并与中蓝连海商议不支付 2011 年签署的合同费用。2016 年,公司与中
蓝连海达成协议,公司无须再向中蓝连海支付剩余费用,据此,公司对以前年度
已计提但尚未支付的咨询费用进行了冲回。
2016 年公司管理费用其他费用中的株洲天常闭厂损失主要是公司因关闭株
洲天常而一次性转销的尚未到期待摊支出以及支付的工厂搬迁费用。
2017 年 1-6 月,公司管理费用其他费用与上年相比波动较小。
(5)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分析
与销售费用率可比公司相同,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为中国恒石基业有
限公司(HK1197)、常州市宏发纵横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材科技
(SZ.002080)、中国巨石(SH.600176)和九鼎新材(SZ.002201)。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行业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宏发新材 玻纤 6.78% 7.48% 6.14% 6.29%
中国恒石 玻纤 3.50% 4.36% 2.99% 1.99%
中材科技 玻纤 9.68% 10.08% 9.98% 9.93%
九鼎新材 玻纤 8.49% 9.31% 11.57% 8.82%
中国巨石 玻纤 7.94% 8.81% 8.07% 9.10%
行业平均 7.28% 8.01% 7.75% 7.23%
发行人 7.64% 8.89% 8.94% 10.89%
注:1、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公司公开披露的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年度报告及 2017
年半年报。
从上表可以看出,发行人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整体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
司平均水平,主要是由于:1)公司计提转让连云港天常股份予肖彩霞以及公司
原小股东转让股份予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份支付费用较多;2)发
行人十分重视研究开发投入,研发费用随收入增长持续增加;3)发行人经营业
绩较好,管理人员薪酬水平随收入增长持续增加;4)报告期内,发行人多起法
律诉讼获得胜诉,并成功追回欠款,支付的法律及咨询服务费较多。
1-1-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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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
利息支出 - - - -
利息收入 -116.59 -135.41 -45.27 -4.53
手续费及其他 1.68 2.20 2.53 0.65
汇兑损益 13.39 -33.42 -18.64 -
贴现利息及票据手续费等 24.25 119.11 141.42 196.35
现金折扣 - -40.23 - -
合计 -77.28 -87.75 80.04 192.46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由利息收入、贴现利息及现金折扣构成。报告
期内公司贴现利息及票据手续费金额较大,分别为 196.35 万元、141.42 万元、
119.11 万元和 24.25 万元。其中,贴现利息主要系公司为补充流动资金,将部分
应收票据贴现而支付的利息;票据手续费主要系公司对外开具票据时按开具金额
的一定比例支付给银行的费用。2016 年,公司现金折扣合计金额为 40.23 万元,
其中公司支付给客户的现金折扣为 118.77 万元,公司收到供应商支付的现金折
扣为 159.00 万元。
(七)利润表其他重要项目分析
1、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的坏账损失和固
定资产减值损失,其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坏账损失 403.94 1.76 -943.31 -1.94 -1,117.64 -1.84 -120.55 -0.26
持有待售
资产减
固定资产 - - - - - - 676.79 1.44
值损失
减值损失
合计 403.94 1.76 -943.31 -1.94 -1,117.64 -1.84 556.24 1.18
营业收入 22,892.38 100.00 48,643.36 100.00 60,772.92 100.00 47,103.34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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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 556.24 万元、-1,117.64 万元、-943.31
万元和 403.94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8%、-1.84%、-1.94%和 1.76%。
其中,2014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速度加快导致坏账减值损失转回较多,
应收账款资产减值损失为-120.55 万元,但公司当年末对转入持有待售固定资产
的机器设备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676.79 万元,致使当年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较大,
为 556.24 万元。2015 年度,公司当期坏账损失为-1,117.64 万元,主要原因是:
虽然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上升使坏账减值准备有所增加,但公司收回保定天威
所欠应收账款 1,739.73 万元致使相应坏账减值损失转回,使得总体坏账损失为负
数。因收回保定天威欠款而转回的坏账减值损失 1,739.73 万元已计入当期非经常
性损益。2016 年,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上年末略有下降,使坏账减值准备
有所减少,同时当期公司收回中航惠腾所欠应收账款 946.90 万元致使相应坏账
减值损失转回,使得坏账损失为负数。因收回中航惠腾欠款而转回的坏账减值损
失 946.90 万元已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2017 年 1-6 月,公司坏账减值准备较
上年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年度中期应收账款大幅增加所致。
2、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对原参股子公司成锐玻纤的长期股权投
资收益以及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产生的利息收益,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权益法核
算的长期
投 - - - - -269.49 -0.44 -149.50 -0.32
股权投资
资 收益
收 理财产品
益 179.84 0.79 209.66 0.43 377.16 0.62 48.52 0.10
投资收益
合计 179.84 0.79 209.66 0.43 107.66 0.18 -100.97 -0.21
营业收入 22,892.38 100.00 48,643.36 100.00 60,772.92 100.00 47,103.34 100.00
2014 年至 2015 年,由于参股子公司成锐玻纤连年亏损,公司采用权益法核
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为负数,分别为-149.50 万元和-269.49 万元。2016 年
1 月,公司完成对成锐玻纤的股权收购,将成锐玻纤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因此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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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公司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为 0 万元。2017 年 1-6 月,公司以权益
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为 0 万元。
2014 年至 2017 年 1-6 月,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逐年增加,
相应投资收益也逐年增长,分别为 48.52 万元、377.16 万元、209.66 万元和 179.84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产生的投资收益均已计入非
经常性损益。
3、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的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营业 营业外收入 17.96 0.08 847.43 1.74 440.42 0.72 297.08 0.63
外收
营业外支出 42.45 0.19 173.97 0.36 826.15 1.36 70.53 0.15
支情
况 合计净额 -24.49 -0.11 673.46 1.38 -385.72 -0.63 226.55 0.48
营业收入 22,892.38 100.00 48,643.36 100.00 60,772.92 100.00 47,103.34 100.00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297.08 万元、440.42 万元、847.43 万元
和 17.9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63%、0.72%、1.74%和 0.08%,主要
为收到的政府补助和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其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
为 285.62 万元、354.69 万元、674.66 万元和 16.30 万元,均已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此外,2015 年,营业外收入中包含 81.52 万元债务重组收入,主要系收回保定天
威所欠账款的利息以及相关诉讼费用;2016 年,营业外收入中包括债务重组收
入 168.16 万元,主要是公司当期收回中航惠腾所欠账款的利息以及相关诉讼费
用 110.45 万元,公司当期与江苏天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达成债务调解协议收
到其支付的货款利息 4.85 万元以及公司子公司天常新材料(原名成锐玻纤)债
务重组收益 52.87 万元。
公司子公司天常新材料(原名成锐玻纤)与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债务
纠纷,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对该纠纷出具了《民事调解
书》([2015]嘉桐商初字第 1499 号),经调解:被告成锐玻纤结欠原告中国巨
1-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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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股份有限公司货款 1,188,846.15 元。2016 年 6 月 6 日,天常新材料(原名成锐
玻纤)与中国巨石就债务纠纷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补充协议》,天常新材料向中
国巨石支付现金 35 万元以及一台经编设备以清偿债务 118.88 万元,由此产生债
务重组收益 52.87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①2017 年 1-6 月政府补助明细
单位:元
与资产相关/
项目 金额 相关依据
与收益相关
常州市武进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常州
市武进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6 年武
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扶持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进区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扶持政策的通
资金
知》(武经信发〔2017〕16 号、武财工
贸〔2017〕5 号)
中共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工作委员
会《关于表彰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
工业销售规模企业奖励 5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6 年度经济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
人的决定》(常西科委发〔2017〕15 号)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工作管委员
专利奖励 1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6 年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专利
奖励》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
室、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局、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3,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6 年度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单项
奖励
工作考核奖励及工作经费的通知》武
安办发〔2017〕6 号、武安监发〔2017〕
21 号、武财工贸〔2017〕4 号
2017 年 1-6 月小计 163,000.00
②2016 年度政府补助明细
单位:元
与资产相关/
项目 金额 相关依据
与收益相关
武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拨付建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专项
1,450,000.00 与收益相关 立现代企业制度专项奖励资金的通
奖励资金
知》
天津市中小企业局和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涉农区县工业技术改造市政
技术改造项目资金 1,030,000.00 与收益相关 扶持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津中小企
业(2013)1 号、津财农联(2013)3
号)
1-1-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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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常州
市武进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5 年度
“三位一体”专项资金 1,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常州市“三位一体”专项资金及配套
资金的通知》(武经信发[2016]44 号、
武财工贸[2016]18 号)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常州市武进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企业加
上市补助资金 9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快利用资本市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
意见的通知》(武政发[2014]150 号)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和天津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 2016 年度支持进口项目申
进口贴息补助收入 729,668.00 与收益相关
报工作的通知》(津商务机科(2016)
14 号)
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技术改造、产业升级补
635,000.00 与收益相关 《关于下达技术改造、产业升级补
助资金
助资金的通知》
2015 年度市级工业和信 连云港市财政局、连云港市经济和信
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 2015 年度市工
400,000.00 与收益相关
(高强高模高性能纤维 业和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织物项目) (连财工贸〔2015〕38 号)
2015 年度市级工业和信 连云港市财政局、连云港市经济和信
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 2015 年度市工
150,000.00 与收益相关
(年产 2500 套裁剪工艺 业和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连财工贸〔2015〕38 号)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常州市武进
工业经济稳增长促转型 区人民政府关于 2014 年武进区工业经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奖励 济稳增长促转型的意见》(武政发
[2014]97 号、常西科发[2013]60 号)
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局、常州市武
进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关
2015 年常州市武进区第
于下达 2015 年常州市武进区第八批科
八批科技发展(科技计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技发展(科技计划匹配)项目计划的
划匹配)项目计划经费
通知》(武科发〔2015〕42 号、武财工
贸〔2015〕24 号)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 2014 年
2014 年武进区工业经济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武 进 区 工 业经 济 稳 增 长促 转 型 的 意
稳增长促转型专项资金
见》(武政发〔2014〕97 号)
连云港市财政局、连云港市科学技术
2015 年国家创新型城市
局《关于下达 2015 年市级国家创新型
建设项目资金第一批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城市建设项目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创新资金)
(连财工贸〔2015〕40 号)
连云港市财政局、连云港市科学技术
局《连云港市财政局连云港市科学技
连云港市 2015 年科技创
51,900.00 与收益相关 术局关于下达 2015 年科技创新券(科
新券(科技服务类)经费
技服务类)经费指标的通知》(连财教
〔2016〕6 号)
2016 年度小计 6,746,568.00
③2015 年度政府补助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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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与资产相关/
项目 金额 相关依据
与收益相关
江苏海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
扶持资金补助 1,950,043.00 与收益相关
于拨付扶持资金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省科技厅《关于
下达 2015 年省级重点研发专项资金
省级重点研发专项资金 1,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第三批)的通知》(苏财教〔2015〕
127 号)
常州市武进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常州
市武进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4 年实
企业信息化提升专项资 施“三位一体”发展战略促进工业企
205,000.00 与收益相关
金 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
知》(武经信发〔2015〕55 号、武财
工贸〔2015〕17 号)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财政
局《市科委市财政局关于拔付 2014 年
创新基金专项补助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第一批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
新资金项目资金的通知》(津科财
〔2014〕229 号)
连云港市财政局、连云港市科技局《关
2014 年连云港市第二批
于下达 2014 年连云港市第二批科技发
科技发展计划产学研联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展计划(产学研联合创新资金)和项
合创新资金和项目经费
目经费的通知》(连财教〔2014〕89 号)
常州市武进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常州
市武进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4 年度
工业经济稳增长促转
全区工业经济稳增长促转型、企业工
型、企业工业园建设及
50,000.00 与收益相关 业园建设及培育大企业(集团)行动
培育大企业(集团)行
计划专项奖励资金的通知》(武经信
动计划专项奖励资金
发〔2015〕17 号、武财工贸〔2015〕
10 号)
常州西太湖科技园《关于表彰 2014 年
度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经济工作先
工业销售规模企业奖励 50,000.00 与收益相关
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常西科委
〔2015〕7 号)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商务厅《关于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 做好 2014 年下半年中小企业国际开拓
40,000.00 与收益相关
资金 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财工贸
〔2014〕223 号)
连云港市财政局、连云港市科技局《关
2014 年国家创新型城市 于下达 2014 年连云港市国家创新型建
30,000.00 与收益相关
建设政策奖励资金 设政策奖励资金的通知》(连财工贸
〔2014〕53 号)
连云港市财政局、连云港市科学技术
海州区科技局 2014 年科 局《关于下达 2014 年科技创新券(科
12,900.00 与收益相关
技创新券经费补助 技服务类)经费指标的通知》(连财
教〔2015〕45 号)
海州区科技服务中心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
9,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4 年专利资助补贴 于下达 2015 年度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
1-1-287
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
教〔2015〕92 号)
2015 年度小计 3,546,943.00
④2014 年度政府补助明细
单位:元
与资产相关/
项目 金额 说明
与收益相关
武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下达
战略新兴产业项目补助 1,8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通
知》
江苏省经信委、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
达 2014 年度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
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
300,000.00 与收益相关 级专项引导资金指标(第一批)的通知》
级专项资金
(苏经信综合〔2014〕514 号、苏财工
贸〔2014〕106 号)
天津市汉沽区人民政府驻天津经济技
民营中小企业发展奖励
274,224.00 与收益相关 术开发区办事处《关于拔付支持民营中
资金
小企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
武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下达
技改项目补助 140,000.00 与收益相关
技改项目补助的通知》
连云港市财政局、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
连云港科技发展计划项 《关于下达 2013 年市科技发展计划项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目补助 目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连财工贸
〔2013〕57 号)
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局、常州市武进
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4 年常州市武
工程技术研究奖励经费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进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励经费
的通知》(武科发〔2014〕37 号/武财
工贸〔2014〕22 号)
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局、常州市武进
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4 年常州市武
进区第五批科技技术发展(创新型领军
创新奖励 50,000.00 与收益相关
企业、科技型上市培育企业认定奖励)
项目计划的通知》(武科发〔2014〕32
号、武财工贸〔2014〕18 号)
连云港市财政局、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
省级条件建设与民生科 《关于下达 2014 年省级条件建设与民
50,000.00 与收益相关
技专项资金 生科技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连
财教〔2014〕30 号)
常州市武进区商务局《关于开展 2013
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39,000.00 与收益相关 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报工
作的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常
安全生产考核奖励 3,000.00 与收益相关 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3 年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奖励和单项工作考核奖励及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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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通知》(武安办发(2014〕9 号、武安
监发〔2014〕27 号、武财工贸〔2014〕
8 号)
2014 年度小计 2,856,224.00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70.53 万元、826.15 万元、173.97 万元和
42.45 万元,主要为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等。其中,2014 年公司与
中航惠腾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由中航惠腾的客户代其偿还所欠公司债务,由此产
生当年度营业外支出中的债务重组损失 61.92 万元。2017 年 1-6 月营业外支出主
要为退换货损失以及向客户赔偿的损失。
2015 年营业外支出中 819.07 万元为固定资产处置损失,主要系公司当年实
施“年产 46,000 吨产业用多维多向整体编织复合材料织物项目”募投项目,于新
增进口经编设备投产后处置老旧经编设备 6 台产生相应固定资产处置损失,该损
失已全额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2016 年营业外支出中 84.90 万元为固定资产处置损失,89.07 万元为其他支
出。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主要为株洲天常关闭时处置生产辅助设备及零星固
定资产损失;营业外支出中其他支出主要为向客户赔偿损失 10.31 万元、存货报
废支出 28.85 万元以及株洲天常关闭导致的厂房租赁违约金损失 22.58 万元。2016
年,公司向客户赔偿的损失共计 10.31 万元,主要系向重通集团赔偿损失 7.81 万
元以及向时代新材支付赔偿金 2.50 万元。2016 年因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公司
向重通集团赔偿支出 51.51 万元,同时收到供应商赔偿 43.70 万元,公司将两者
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确认赔偿损失 7.81 万元。2016 年公司营业外支出存货报废
支出 28.85 万元,主要是由于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公司 72.33 万元产品报
废,公司将该笔报废产品损失抵减供应商赔偿 43.48 万元后共计确认存货报废损
失 28.85 万元。
(八)利润来源分析
公司报告期利润的主要来源如下: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利润(万元) 3,076.48 6,747.76 11,520.27 6,14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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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万元) 3,051.99 7,421.23 11,134.54 6,375.33
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100.80% 90.93% 103.46% 96.45%
营业外收支净额(万元) -24.49 673.46 -385.72 226.55
营业外收支净额占利润总额
-0.80% 9.07% -3.46% 3.55%
的比例
净利润(万元) 2,592.41 6,452.66 9,551.20 5,339.7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85.61 6,213.52 8,489.58 4,898.10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于营业利润,营业外收支净额对公司利润影
响较小。
(九)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所示: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0.08 -82.56 -817.54 -3.1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 16.30 674.66 354.69 285.62
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
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
179.84 209.66 377.16 48.52
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 168.16 81.52 -61.92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
- 946.90 1,739.73 -
项减值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40.71 -86.79 -4.40 6.01
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 1,121.05 -46.34 -1,151.61
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155.35 2,951.08 1,684.83 -876.54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
26.56 426.18 282.64 36.85
减少以“-”表示)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
128.79 2,524.90 1,402.18 -913.39
性损益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
-12.29 25.86 116.31 24.28
性损益
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
141.08 2,499.04 1,285.88 -937.67
益净额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2,544.53 3,714.48 7,203.70 5,835.77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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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937.67 万元、
1,285.88 万元、2,499.04 万元和 141.08 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分别为-19.14%、15.15%、40.22%和 5.25%。
2014 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公司收到的各项政府补助以及股份支
付费用。2014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为-937.67 万元,主要是:1)当年收到的政府补
助 285.62 万元;2)公司当年由于连云港子公司股权转让以及公司股东之间股权
转让计提的股份支付金额较大,共计 1,151.61 万元,均计入当年非经常性损益。
2015 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较上年大幅度变化的主要原因是:1)公司当
期收回保定天威所欠应收账款 1,739.73 万元,致使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
减值准备转回增加;2)公司当期购买理财产品获得的收益较上年大幅增加;3)
公司实施募投项目所进行的设备更替导致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大幅增加。
2016 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较上年大幅变化的主要原因是:1)公司当期
收回中航惠腾所欠应收账款 946.90 万元及所欠账款利息和相关诉讼费用 110.45
万元,致使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增加、债务重组收益增加;
2)公司当期收到重庆国际支付的 2009 年、2010 年及 2014 年采购返利共计
1,121.05 万元,公司按照会计政策将该笔返利冲减当期主营业务成本。但由于报
告期头三年,公司收到并冲减当年度主营业务成本的供应商返利均为上一年度采
购行为所产生的返利,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及可比性原则,2016 年,公司将收
到的 2015 年度以前返利共 1,121.05 万元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导致当期经常性损
益较上年大幅增加;3)公司当年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较大。
2017 年 1-6 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购买理财产品获得的收益以及收到
的政府补助。由于当期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事项较少,且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较
上年下降,公司当期非经常性损益较上年大幅下降。
(十)税项
1、报告期内增值税、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已缴纳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如下:
项目(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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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653.84 1,473.81 2,994.86 2,233.56
所得税 125.40 678.14 1,820.14 827.14
2、报告期内营业税、增值税的应税收入、税率及缴纳情况
(1)营业税应税收入、税率
项目(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成锐玻纤房租收入 - - 707,958.00 943,944.00
成锐玻纤服务费收入 - - - -
外部营业税应税收入小计 - - 707,958.00 943,944.00
子公司管道房租收入 - 411,454.98 822,909.96 822,909.96
子公司资金使用费收入 - 1,305,000.00 205,560.00 251,640.00
内部营业税应税收入小计 - 1,716,454.98 1,028,469.96 1,074,549.96
合计 - 1,716,454.98 1,736,427.96 2,018,493.96
税率 - 5.00% 5.00% 5.00%
应缴营业税 - 85,822.75 86,821.40 100,924.70
自 2016 年三季度起,公司子公司天常管道的房租收入应缴纳税费计入增值
税。2017 年 1-6 月,公司无应缴营业税。
(2)增值税应税收入、税率
项目(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228,923,828.81 486,433,552.37 607,729,193.55 471,033,430.12
减:营业税收入 - - 707,958.00 943,944.00
减:出口收入 - 1,487,003.30 4,862,649.94 507,029.95
加:固定资产处置应税
4,212.00 765,146.04 899,435.84 10,894.88
收入
增值税应税收入 228,928,040.81 485,711,695.11 603,058,021.45 469,593,351.05
税率 17% 17% 17% 17%
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 38,917,766.94 82,570,988.17 102,519,863.65 79,830,869.68
(3)报告期内实际缴纳增值税波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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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653.84 1,473.81 2,994.86 2,233.56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增值税法相关规定,计提和缴纳增值税,实际缴纳的增
值税额波动受公司销售收入总额、采购总额波动的影响。2014 年至 2015 年,公
司增值税实际缴纳金额增长较快,主要是由于公司 2014-2015 年销售收入较上年
大幅增长,公司毛利率随之上升,导致增值税销项税增长速度大幅高于公司增值
税进项税增长速度所致。2016 年度,受公司销售收入下降、毛利率下降以及固
定资产采购进项税等因素影响,公司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金额较上年下降较多。
2017 年 1-6 月,受公司销售收入下降影响,公司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金额较去年略
有下降。
3、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1)所得税费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利润总额 3,051.99 7,421.23 11,134.54 6,375.33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
457.80 1,113.18 1,670.18 956.30
所得税费用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
-1.56 21.24 -54.24 -26.44
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
47.43 47.98 28.10 36.41
和损失的影响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
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 -19.69 -96.78 - -51.90
的影响
研发费加计扣除影响 -56.47 -173.39 -212.81 -169.54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
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 32.08 56.34 145.16 118.00
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股份支付的影响 - - 6.95 172.74
所得税费用 459.58 968.56 1,583.34 1,035.57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连云港天常为高新技术企业,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税
率。报告期内,受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所得税率差异的影响,
公司实际税负随公司及其子公司盈利情况的变化而有所波动。
(2)公司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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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的调增金额、调减金额如下所
示: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利润总额 30,519,908.91 74,212,271.43 111,345,448.11 63,753,325.01
纳税调整增加额 6,950,520.71 -5,600,221.60 -7,276,793.25 20,780,309.42
纳税调整减少额 5,447,173.23 12,838,481.85 24,205,644.86 11,588,132.04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787,524.91 3,871,385.94 - 2,076,126.11
结转以后年度亏损 1,283,185.98 2,253,509.85 5,806,421.14 4,719,938.79
应纳税所得额 34,093,967.28 54,155,691.89 85,669,431.14 75,589,315.07
(十一)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分析及保荐机
构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结论意见
1、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的采购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等主要经营模式一直保持
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在可预见的未来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经营模式
正在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玻纤增强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风
机叶片用玻纤经编织物及风机叶片套裁布,其销售收入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98.87%、97.28%、94.97%和 94.05%。此外,公司子公司天常管道主
营玻璃钢管道及管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目前该类产品销售收入相对较少,但
增长较快。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及销售结构较为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在可预见的未来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行业地位及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
公司所处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主要从事玻纤增强材料的研发、生产及
销售。玻纤增强材料依靠其优异的性能正越来越多地替代多种传统材料在各个行
业领域得到应用,发展潜力巨大。玻纤增强材料行业作为国家鼓励发展的新兴材
料行业在未来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此外,由于公司主要产品应用于风电领域,
风电行业的发展情况对公司经营业绩亦具有重大影响。风电行业一直以来是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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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的绿色能源行业,在经历了 2011-2012 年的行业发展低谷之后,我国风
电行业自 2013-2015 年重新进入了新一轮快速发展周期,年新增装机容量从
16GW 发展到 30GW。2016 年,受 2015 年的风电抢装提前透支部分需求的影响,
风电行业景气度有所下降,年装机容量下降到 23GW10。
尽管 2016 年风电行业发展势头有所减缓,从长期来看,风电仍然是我国未
来将重点发展的绿色能源。根据 2016 年 11 月 4 日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控
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到 2020 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15 年下降 18%;根据 2016 年 11 月 24 日正式生效的《巴黎气候协定》,我国
二氧化碳排放将于 2030 年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
碳排放将比 2005 年下降 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 20%
左右。为实现上述目标,我国未来势必将继续大力发展风电产业,提升风电在电
力能源总量中的占比。2016 年 11 月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风电发展“十三五”
规划》,到 2020 年底,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将达到 210GW 以上,未来几年
风电行业的稳健发展仍然可期。2011 年 10 月,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与国际能
源署共同发布了《能源技术路线图—中国风电发展路线图 2050》,风电发展远
期目标是到 2030 年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 400GW,2050 年达到 1,000GW,到
2050 年风力发电满足 17%的电力需求。截止 2016 年底,我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
为 168GW,距上述风电中远期发展目标还有较大发展空间。
2015 年 12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调整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
策》,下调 2016 年陆上风电项目第 1 类、2 类、3 类和 4 类资源区上网标杆电价,
并在 2016 年上网标杆电价的基础上再次下调 2018 年陆上风电项目第 1 类、 类、
3 类和 4 类资源区上网标杆电价。上述价格调整适用于 2016 年以后核准项目以
及 2016 年以前核准但在 2017 年底前仍未开工的项目。
2016 年 12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
价的通知》,进一步下调 2018 年陆上风电项目第 1 类、2 类、3 类和 4 类资源区
标杆上网电价,且调整幅度高于 2015 年 12 月《调整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
10
2014 年 12 月 31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下调第 1 类、
2 类和 3 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受该政策影响,在建风电项目出现“抢装”,均希望赶在 2016 年 1 月
1 日前投入运营,以适用调整前的上网电价,引发 2015 年度风电行业的“抢装”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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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政策》中规定的上网标杆电价下调幅度。上述价格调整适用于 2018 年以后
核准项目以及 2018 年以前核准但在 2019 年底前仍未开工的项目。
相比 2014 年 12 月风电价格下调政策,2015 年、2016 年两次价格下调差异
较大:一方面是将 2014 年政策中的“投运”改为“开工”;另一方面是预留了
充分的缓冲时间,从政策公布到 2017 年底/2019 年底有两年时间可以给投资企业
调整建设计划,而 2014 年电价调整政策仅有一年缓冲时间。因此,2015 年、2016
年的价格调整政策不会导致风电行业再次出现 2015 年度的“抢装潮”,风电行
业的发展将更为平稳。
公司致力于成为国内最具竞争优势、产业链完整的专业化复合材料公司,打
造一流的玻纤复合材料生产企业。2014-2016 年,据合理估算,公司主要产品在
风机叶片材料领域的市场份额分别达到 18.80%、17.32%和 19.21%,市场占有率
一直较为稳定。预计未来,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达产,公司的风机叶片材料
行业的领先地位将进一步得以巩固,市场占有率有望进一步提高。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及可预见的未来,公司不存在行业地位或所处行业的经
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3、公司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和特许经营权
报告期内,公司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等重要无形资产均在有效期内,其取
得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权属纠纷。在报告期内及可预见的未来,
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
者使用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形。
4、公司不存在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
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的情形
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销售金额为 2.41
万元和 0 万元,金额较小,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营业收入如或净利润对关联方
不存在重大依赖。报告期内,公司客户较为集中,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6 月,
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合计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88.73%、77.39%。但上述
客户均为国内大型风机叶片生产商,与公司合作多年,报告期各期均为公司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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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是公司具有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的稳定客户。因此,公司最近一年的营业收
入或净利润对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不存在重大依赖。
5、公司不存在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
投资收益的情形
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公司不存在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
益,不存在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的情形。
6、其他可能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其他可能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下游
风电行业受国家政策影响而波动较大的风险、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原材料价格
波动风险等,公司已经在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中进行了详细的分
析。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未来不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以及其他事前无法获知
且事后无法控制的事件的情况下,公司具有良好的持续盈利能力。
十三、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资产金额及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所示: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流动资产 68,203.15 76.66 69,715.45 76.72 60,905.31 74.69 65,187.27 78.72
非流动资产 20,763.61 23.34 21,159.64 23.28 20,643.23 25.31 17,620.04 21.28
资产总计 88,966.76 100.00 90,875.09 100.00 81,548.55 100.00 82,807.3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82,807.31 万元、81,548.55 万元、
90,875.09 万元和 88,966.76 万元。其中,2015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 2014 年末
减少 1,258.76 万元,主要是由于 2015 年公司经营业绩良好,资产负债率有所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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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同时当年向股东分配利润 4,305.00 万元导致资产总额略有下降。2016 年末,
公司资产总额较 2015 年末增加 9,326.54 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当年末应收票据
较上年增加 4,741.13 万元以及银行理财产品金额较上年增加 6,583.00 万元所致。
2017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较 2016 年末下降 1,908.33 万元,主要是由于货币
资金和银行理财产品下降所致。
从资产结构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1.28%、25.31%、23.28%和 23.34%。2015 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
比例较 2014 年末有所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实施募投项目进口机器设备导致固
定资产及在建工程金额大幅增加所致。2016 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
的比例较 2015 年末略有下降,主要是由于公司当年末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非
流动资产合计金额与 2015 年末相比变动不大,而公司资产总额有所增长所致。
2017 年 6 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与上年末相比变动较小。
2、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
产,其具体构成如下所示: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货币资金 7,131.99 10.46 8,755.26 12.56 9,222.43 15.14 12,530.29 19.22
应收票据 23,206.89 34.03 27,099.87 38.87 22,358.74 36.71 34,936.61 53.59
应收账款 23,254.30 34.10 15,243.74 21.87 16,185.00 26.57 6,392.38 9.81
预付款项 333.09 0.49 200.59 0.29 180.66 0.30 517.03 0.79
其他应收款 172.12 0.25 192.71 0.28 231.01 0.38 291.56 0.45
存货 4,393.01 6.44 3,998.06 5.73 4,799.16 7.88 4,590.42 7.04
划分为持有待售
- 0.00 - - - - 89.74 0.14
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
- 0.00 0.54 0.00 0.50 0.00 7.51 0.01
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9,711.75 14.24 14,224.66 20.40 7,927.82 13.02 5,831.72 8.95
流动资产合计 68,203.15 100.00 69,715.45 100.00 60,905.31 100.00 65,187.27 100.00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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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银行存款 5,794.17 81.24 2,909.40 33.23 4,147.35 44.97 8,465.69 67.56
其他货币资金 1,337.82 18.76 5,845.87 66.77 5,075.08 55.03 4,064.60 32.44
货币资金合计 7,131.99 100.00 8,755.26 100.00 9,222.43 100.00 12,530.29 100.00
公司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对供应商
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12,530.29
万元、9,222.43 万元、8,755.26 万元和 7,131.99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9.22%、15.14%、12.56%和 10.46%。其中,2015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 2014
年末减少 3,307.86 万元,下降 26.40%,主要是由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增加
较多以及 2015 年公司购买原材料、机器设备等付出现金较多。2016 年末,公司
货币资金较上年末略有下降,主要是由于公司当年末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较上年
增长较多所致。2017 年 6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较上年下降,主要是由于公司当
期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3,000.00 万元所致。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 34,936.61 万元、22,358.74 万元、
27,099.87 万元和 23,206.89 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银行承兑汇票 14,090.24 60.72 22,474.69 82.93 18,423.68 82.40 25,647.74 73.41
商业承兑汇票 9,116.65 39.28 4,625.18 17.07 3,935.06 17.60 9,288.87 26.59
合计 23,206.89 100.00 27,099.87 100.00 22,358.74 100.00 34,936.6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票据、背书及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
应收票据种类、金额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银行承兑汇票 14,090.24 60.72 22,474.69 82.93 18,423.68 82.40 25,647.74 73.41
商业 未贴现 9,116.65 39.28 4,625.18 17.07 3,335.06 14.92 4,657.98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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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 已贴现 - - - - 600.00 2.68 4,630.89 13.26
汇票
小计 9,116.65 39.28 4,625.18 17.07 3,935.06 17.60 9,288.87 26.59
应收票据
23,206.89 100.00 27,099.87 100.00 22,358.74 100.00 34,936.61 100.00
期末余额
已终止确认的背
书或贴现且在资
产负债表日尚未 1,130.00 100.00 764.00 8,433.87
到期的银行承兑
汇票
合计 24,336.89 27,199.87 23,122.74 43,370.48
注:1、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未终止确认,期末包括在应收票据余额内;2、已背书的
银行承兑汇票已终止确认,期末未包括在应收票据余额内。
公司应收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大型国企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报告期
内兑付情况良好。2015 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与上年末相比下降 12,577.87 万元,
下降幅度达 36.00%,主要原因是:(1)公司客户普遍采用票据偿还欠款,应收
账款回款速度的加快通常会导致应收票据的增加。2014 年末由于市场需求旺盛,
部分产品甚至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客户付款速度大大加快,导致公司该年末应
收账款金额出现较大幅度下降而应收票据金额大幅上升。2015 年末随着市场景
气度回归常态,公司客户的回款速度也趋于正常,较 2014 年末有所下降,因此
本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出现大幅度上升而应收票据则呈现大幅下降态势。
(2)2015 年末已背书或贴现但未终止确认的票据金额较 2014 年末减少 4,030.89
万元,导致年末应收票据金额下降。
2016 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较上年增加,主要是由于 2016 年下半年公司加
大了应收账款的回款力度,2016 年下半年收到客户支付的票据较多,致使 2016
年末应收票据余额较上年有所增长。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较上年下降,主要是受年度中期因素影响,
2017 年上半年产生的应收账款尚未到回款期,公司收到客户支付的票据较少。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金额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银行承兑汇票 12,478.45
合计 12,478.45
(3)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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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A、总体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6,392.38 万元、16,185.00 万
元、15,243.74 万元和 23,254.30 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比例为 9.81%、
26.57%、21.87%和 34.10%。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始终重视收入增长质量,一
直致力于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总体规模,降低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不仅加大了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而且战略性退出了部分信用度较低、回款难度
较大的客户,有效降低了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14 年度随着下游风电行业景气度不断回升,下游客户经营业绩和资金流
状况大大改善,回款速度大幅提升,2014 年末市场景气度达到高点,公司产品
供不应求,货款回收情况良好,导致该年末应收账款金额较少。2015 年末,公
司应收账款较 2014 年末上升 9,792.62 万元,主要是由于 2015 年度客户回款速度
趋于正常,较 2014 年末有所减缓所致。2016 年,虽然下游风电行业景气度下降,
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受影响有所下降,但公司始终重视应收账款的总体规模
管理和风险管理,加强了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使得当年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良好,当年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小幅下降。2017 年 6 月末,受年度中期
因素影响,公司应收账款较上年增长较多。
B、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金额及占比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的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2017 年 6 月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按账龄分析的
应收账款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1 年以内 24,461.02 99.76 15,813.80 98.09 16,870.03 98.77 6,440.21 96.89
1-2 年 1.11 0.00 200.44 1.24 102.66 0.60 162.77 2.45
2-3 年 - - - - 62.77 0.37 44.28 0.67
3-4 年 12.94 0.05 62.77 0.39 44.28 0.26 - -
4-5 年 44.28 0.18 44.28 0.27 - - - -
小计 24,519.35 100.00 16,121.29 100.00 17,079.74 100.00 6,647.26 100.00
单项计提的应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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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以内 - - - 966.90
1 年以上 29.72 29.72 963.20 1,756.40
小计 29.72 29.72 963.20 2,723.30
合计 24,549.07 16,151.01 18,043.31 9,370.56
1 年以内占比 99.64% 97.91% 93.50% 79.05%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账龄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 79.05%、93.50%、
97.91%和 99.64%,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逐年上升,应收账款账龄结构不断
优化、质量逐年提高。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品牌口碑的不断积累,
发行人对客户的选择能力、谈判能力不断增强,在战略性退出了一些经营情况较
差、信用度不高的客户之后,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应收账款规模得到了有效控制、
质量有了明显提升。
2)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及实际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采用不同坏账计提政策的应收账款余额及坏账计提情况
如下表:
坏账计提政策 项目(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单项金额重大 账面余额 - - 946.90 2,706.64
且单独计提坏
坏账准备 - - 946.90 2,609.94
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 账面价值 - - - 96.69
单项金额虽不 账面余额 29.72 29.72 16.67 16.67
重大但单项计
坏账准备 29.72 29.72 16.67 16.67
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账面价值 - - - -
账面余额 24,519.35 16,121.29 17,079.74 6,647.26
按账龄分析法
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1,265.05 877.54 894.74 351.57
的应收账款
账面价值 23,254.30 15,243.74 16,185.00 6,295.69
账面余额 24,549.07 16,151.01 18,043.31 9,370.57
应收账款合计 坏账准备 1,294.77 907.26 1,858.31 2,978.18
账面价值 23,254.30 15,243.74 16,185.00 6,392.38
A、单项金额重大且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金额 500 万元及以上(含)的款项被认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进行
单独的减值测试,报告期内,公司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共有两笔计提了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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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准备:对保定天威风机叶片有限公司以及对中航惠腾风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应
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项目(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账面余额 - - - 1,739.73
坏账准备 - - - 1,739.73
保定天威
账面价值 - - - -
计提比例 - - - 100%
账面余额 - - 946.90 966.90
坏账准备 - - 946.90 870.21
中航惠腾
账面价值 - - - 96.69
计提比例 - - 100% 90%
保定天威是公司 2011 年主要客户之一,2012 年受到风电行业下滑影响,保
定天威的经营出现困难并于 2012 年下半年起处于停产状态,信用状况恶化,2012
年公司减少了对保定天威的销售并积极催收其所欠款项。截至 2012 年末,保定
天威拖欠公司货款共计 1,939.73 万元且多次催收无果,因此,公司根据会计政策
对该笔欠款计提 90%的坏账准备并着手准备起诉保定天威。2013 年公司于河北
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保定天威拖欠货款一事,并于 2013 年 11 月 1 日被判
决胜诉。鉴于 2013 年中公司收到保定天威的回款 200 万元,法院判决保定天威
应向公司支付所欠货款 1,739.73 万元并赔偿损失 65.61 万元。但截至 2013 年末,
保定天威并未执行上述判决,公司经多方沟通认为上述款项收回可能性较小,因
此对保定天威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虽然公司已对上述应收
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但公司一直努力争取执行法院判决以收回上述款项。为
此,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及 2014 年 7 月分别与北京五泰律师事务所签署《委托
代理协议》及《委托代理补充协议》,委托北京五泰律师事务所代为申请执行法
院对保定天威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判决。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全部收
回与保定天威买卖合同纠纷案执行款,包括欠款及赔偿款共计 1,805.34 万元。公
司已全额转回该笔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并将其计入 201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
中航惠腾曾是公司的重要客户,2013 年公司对中航惠腾的销售金额为
1,649.29 万元,对应的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 2,318.47 万元,2014 年公司对中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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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销售 956.24 万元。由于中航惠腾的回款情况较差,公司减少了对中航惠腾的
销售并于 2014 年下半年对中航惠腾停止发货。截至 201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应
收中航惠腾款项 966.90 万元,经多次催收未果,公司决定起诉中航惠腾追回货
款,并于 2014 年末根据会计政策计提账面余额的 90%作为坏账准备。河北省保
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5 年 1 月 7 日受理了公司起诉中航惠腾拖欠货款一案,
并于 2015 年 2 月 26 日判决公司胜诉,由中航惠腾向公司支付货款 966.90 万元
及其利息。但由于中航惠腾经营情况不佳,该判决执行期已结束公司仍未收到中
航惠腾支付的上述款项,公司预计该笔款项收回较为困难,已于 2015 年 2 月及
2015 年 6 月分别与北京五泰律师事务所签署《委托代理协议》及《委托代理补
充协议》,委托北京五泰律师事务所代为申请执行上述判决。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回与中航惠腾买卖合同纠纷案执行款 20 万元,公司已相应减少应
收中航惠腾账款账面余额 20 万元,并对该笔应收账款未收回部分全额计提坏账
准备。截至 2016 年末,公司全额收回其余中航惠腾应支付的货款 946.90 万元,
以及利息和相关诉讼费用 110.45 万元。据此,公司当期全额转回该笔应收账款
减值损失 946.90 万元,并将连同收到的利息及相关诉讼费用 110.45 万元一起计
入 2016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
B、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014 年度末,由于汉维风力发电成套设备(大庆)有限公司欠款已逾三年,
且经多次尝试未能与该客户建立有效联系,公司预计对该客户的应收账款 16.67
万元难以收回,因此将该笔应收账款划入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测试结果按账面余额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笔应收账款尚未收回。
金华亚曼车辆有限公司欠款 13.05 万元系其拖欠天常新材料(原名成锐玻纤)
款项,该笔应收账款预计难以收回,天常新材料已于 2015 年将其全款计提减值
准备。2016 年 1 月起,公司将天常新材料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因此该笔应收账
款被划入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金华亚曼车辆有限公司自 2014 年 6 月 25 日起向天常新材料购买“短切毡”
类玻纤制品,截至 2014 年 8 月 30 日,共计应付天常新材料 130,536 元。由于金
华亚曼车辆有限公司迟迟未能支付该笔欠款,天常新材料于 2015 年 6 月向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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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5 年 7 月,经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
金华亚曼车辆有限公司同意于 2015 年 8 月 30 日前向天常新材料付清所欠款项。
但其后经天常新材料多次催告,金华亚曼车辆有限公司一直未执行调解。2015
年末,天常新材料预计该笔应收款项难以收回,对其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截至
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笔应收账款尚未收回。
C、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如下所
示: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1 年以内 24,461.02 99.76 15,813.80 98.09 16,870.03 98.77 6,440.21 96.89
1-2 年 1.11 0.00 200.44 1.24 102.66 0.60 162.77 2.45
2-3 年 - - - - 62.77 0.37 44.28 0.67
3-4 年 12.94 0.05 62.77 0.39 44.28 0.26 - -
4-5 年 44.28 0.18 44.28 0.27
合计 24,519.35 100.00 16,121.29 100.00 17,079.74 100.00 6,647.26 100.00
公司按账龄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账面余额(万元) 24,519.35 16,121.29 17,079.74 6,647.26
坏账准备(万元) 1,265.05 877.54 894.74 351.57
账面价值(万元) 23,254.30 15,243.74 16,185.00 6,295.69
计提比例(%) 5.16 5.44 5.24 5.2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 96.89%、98.77%、
98.09%和 99.76%,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合理,应
收账款质量较高。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品牌口碑的不断积累,公司对
客户的选择能力、谈判能力不断增强,在战略性退出了一些经营情况较差、信用
度不高的客户之后,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规模得到了有效控制、质量有了明
显提升。
4)应收账款客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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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玻纤经编织物、套裁布业务与客户在合同中约定的信用政策、结算方式
和结算周期
发行人生产经营的玻纤经编织物、套裁布业务均属于玻纤类织品,发行人主
要客户均根据生产经营需求向发行人采购玻纤经编织物、套裁布以及其他辅助产
品,发行人对同一客户不同类产品采用的信用政策、结算方式和结算周期基本一
致。发行人为加强客户信用管理,防止不良应收账款的发生,根据客户规模、合
作情况和历史信用记录等信息,制定并实行与行业特征、客户情况及发行人发展
战略相匹配的应收账款信用政策如下:
发行人主要客户为大型国有企业,信用状况较好,对于该类客户,参考客户
采购量、信用记录等因素,发行人在与其签订销售合同时均给予 60 至 90 天的信
用期,并主要通过票据方式结算;对于采购量相对较低、但信用记录良好、合作
期限较长且具备可发掘潜力的一般客户,发行人在与其签订合同时给予不超过
15 至 60 天的信用期,主要通过票据方式结算。发行人每年度对主要客户进行信
用额度评估,给予不同的信用额度并进行动态调整,对其采用按月结算,信用额
度内发货的政策。对未给予信用额度的其他客户,发行人采用按销售合同或订单
实时结算的政策。
由于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中约定以客户收到增值税发票或客户入
账时间的当日或次月 1 日(根据具体合同约定不同)作为信用期的起算日期,该
日期一般晚于发行人确认销售收入及相应应收账款的日期,因此发行人应收账款
的实际结算周期长于销售合同中约定的 60 至 90 天的信用期。报告期内,发行人
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合理,对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账龄均在 1 年以内。对超过信用
期限 12 个月未回款的应收账款,发行人移交专门的法律事务专员进行催收。
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均以票据对发行人进行结算,其中以一年期银行电子承
兑汇票、六个月银行承兑汇票为主。发行人也接受部分客户出具或背书转让的可
在出票人内部银行或财务公司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由于收到的票据兑付风险较
小,发行人收到客户出具或背书转让的票据后即视同回款。
B、各报告期末各类业务客户应收账款的金额和占比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业务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和占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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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业务分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玻纤经编织物、套裁布
等非玻璃钢管道及管件 22,541.84 91.82 14,615.36 93.15 17,071.88 94.61 9,025.66 96.32
业务客户
玻璃钢管道及管件业务 2,007.23 8.18 1,535.65 6.85 971.42 5.38 344.91 3.68
总计 24,549.07 100.00 16,151.01 100.00 18,043.31 100.00 9,370.56 100.00
C、报告期各期末主要欠款客户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最大的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所示:
账面余额 占应收账款余
截止日 单位名称
(万元) 额的比例(%)
中复连众 5,430.82 22.12
重通集团 4,297.89 17.51
南通东泰 3,238.74 13.19
2017.6.30
时代新材 2,760.55 11.25
国电联合 2,530.99 10.31
小计 18,258.99 74.38
中复连众 4,721.88 29.23
重通集团 3,391.95 21.00
国电联合 2,583.35 16.00
2016.12.31
南通东泰 1,679.34 10.40
明阳风能 542.38 3.36
小计 12,918.90 79.99
中复连众 6,859.70 38.02
重通集团 3,339.21 18.51
时代新材 1,999.05 11.08
2015.12.31
三一集团 1,703.92 9.44
东方电气风电叶片 980.36 5.43
小计 14,882.25 82.48
2014.12.31 中复连众 2,674.37 28.54
保定天威 1,739.73 18.57
重通集团 1,733.40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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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惠腾 966.90 10.32
国电联合 866.00 9.24
小计 7,980.41 85.16
注:1、以上应收账款数据为属于同一集团控制下的不同客户之合并数据;
2、以上客户名称为简称,详细客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一节释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所示:
期末应收账 占应收账款
当年销售金额
截止日 单位名称 款余额 余额的比例
(万元)
(万元) (%)
重通集团 6,854.57 4,297.89 17.51
中复连众 3,788.37 5,430.82 22.12
时代新材 2,797.78 2,760.55 11.25
2017.6.30
南通东泰 2,272.99 3,238.74 13.19
国电联合 2,003.63 2,530.99 10.31
小计 17,717.34 18,258.99 74.38
重通集团 15,911.06 3,391.95 21.00
中复连众 12,019.30 4,721.88 29.23
时代新材 7,099.89 287.15 1.78
2016.12.31
南通东泰 4,422.32 1,679.34 10.40
国电联合 3,706.73 2,583.35 16.00
小计 43,159.30 12,663.67 78.41
重通集团 16,898.99 3,339.21 18.51
中复连众 16,812.37 6,859.70 38.02
时代新材 10,549.10 1,999.05 11.08
2015.12.31
东方电气风电叶片 4,784.09 980.36 5.43
国电联合 4,392.27 44.49 0.25
小计 53,436.82 13,222.81 73.29
中复连众 13,106.50 2,674.37 28.54
重通集团 10,902.02 1,733.40 18.50
时代新材 9,753.92 356.80 3.81
2014.12.31
天津东汽 6,424.16 349.56 3.73
国电联合 3,845.79 866.00 9.24
小计 44,032.39 5,980.14 63.82
注:1、以上应收账款、销售金额数据为属于同一集团控制下的不同客户之合并数据;2015
年 7 月天津东汽更名为东方电气风电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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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上客户名称为简称,详细客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一节释义”。
报告期各期末,前五大应收账款债务人的余额合计分别为 7,980.41 万元、
14,882.25 万元、12,918.90 万元和 18,258.99 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85.16%、82.48%、79.99%和 74.38%。公司前五大客户报告期各期末欠款余额合
计分别为 5,980.14 万元、13,222.81 万元、12,663.67 万元和 18,258.99 万元,占应
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63.82%、73.29%、78.41%和 74.38%。公司主要客户即
为应收账款主要债务人,由于公司下游风机叶片制造行业集中度较高,公司主要
客户较为集中,相应的,应收账款集中度也较高。报告期内除前述保定天威与中
航惠腾的欠款回收出现困难外,其他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较好。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主要客户均为经营业绩良好的大型国企,且应收账款账
龄较短,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情况如下所示: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账龄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1 年以内 331.30 99.46 198.48 98.95 174.67 96.68 515.11 99.63
1-2 年 1.79 0.54 2.11 1.05 5.99 3.32 0.19 0.04
2-3 年 - - - - - - 1.73 0.33
合计 333.09 100.00 200.59 100.00 180.66 100.00 517.0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龄主要在 1 年以内,账龄结构合理,坏账风
险较低。其中,2015 年末、2016 年末公司预付原材料供应商的款项较少,该两
年末预付账款余额变动较小。2014 年末,随着风电行业景气度的攀升,风电用
玻纤复合材料的需求大幅增长,部分原材料供应较为紧张,公司预付供应商的款
项增加较多导致年末预付账款余额较上年大幅增长。2017 年 6 月末,公司预付
账款较上年末增长较多,主要原因是公司当期新开发涤纶布产品,向其主要原材
料供应商预付的货款增加所致。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预付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单位款项,无预付关联方款项,预付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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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预付款项余额的
序号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万元)
比例(%)
1 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80.48 24.16
2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常州供电公司 33.59 10.08
3 河南思科达工贸有限公司 27.39 8.22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常州石油
4 25.20 7.57
分公司
5 常州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18.01 5.41
合计 184.67 55.44
(5)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账龄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1 年以内 33.95 1.70 29.05 1.45 185.20 9.26 290.82 14.54
1-2 年 101.18 10.12 138.64 13.86 57.51 5.75 0.26 0.03
2-3 年 28.60 8.58 57.51 17.25 0.16 0.05 10.00 3.00
3-4 年 57.51 28.75 0.16 0.08 - - 16.01 8.01
4-5 年 0.16 0.13 - - 16.01 12.81 0.20 0.16
5 年以上 62.75 62.75 62.95 62.95 46.94 46.94 46.84 46.84
合计 284.15 112.03 288.30 95.60 305.82 74.80 364.13 72.57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364.13 万元、305.82 万元、288.30
万元和 284.15 万元,主要包括押金保证金、为员工暂时垫付的社保金、住房公
积金的个人负担部分等。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具体情况如下:
占账面余
账面余额
序号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龄 额比例
(万元)
(%)
1 江苏海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押金保证金 100.00 1-2 年 35.19
2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财政专户 押金保证金 56.00 3-4 年 19.71
3 天津津滨科技工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押金保证金 42.51 5 年以上 1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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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武进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 押金保证金 24.56 2-3 年 8.64
5 仪征市恒信化纤有限公司 应收暂付款 19.32 5 年以上 6.80
合计 242.40 85.30
(6)存货
1)存货的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构成,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所示: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原材料 2,382.96 54.24 2,048.28 51.23 2,011.51 41.91 2,974.97 64.81
库存商品 1,892.86 43.09 1,601.04 40.05 2,369.95 49.38 1,377.78 30.01
半成品 103.03 2.35 332.38 8.31 400.65 8.35 178.06 3.88
委托加工物
- - - - - - 47.34 1.03

低值易耗品 14.16 0.32 16.36 0.41 17.05 0.36 12.27 0.27
合计 4,393.01 100.00 3,998.06 100.00 4,799.16 100.00 4,590.4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4,590.42 万元、4,799.16 万元、
3,998.06 万元和 4,393.01 万元,总体较为平稳,公司对存货的规模控制较好,报
告期各期末存货的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04%、7.88%、5.73%和
6.44%,占比总体较低。
A.原材料的主要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余额分别为 2,974.97 万元、2,011.51 万元、
2,048.28 万元和 2,382.96 万元,占存货账面余额的 64.81%、41.91%、51.23%和
54.24%。由于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且产品生产周期较短,公司生产经
营备货主要为原材料备货,因此原材料占存货的比重较高。2015 年末,原材料
占存货比重下降较大,这主要是由于一方面公司预期原材料价格处于高位将有所
下调相应减少了备货,另一方面当年末公司在手订单较多致使库存商品余额较
高。2016 年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余额与上年末基本持平。2017 年 6 月末,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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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原材料账面余额较上年略有增长,主要是由于年度中期公司增加了原材料备货所
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主要为无碱玻纤、薄布等,其账面余额的具体情
况如下所示: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无碱玻纤 1,958.75 82.20 1,660.04 81.05 1,613.89 80.23 2,563.40 86.17
其他原料 1 327.85 13.76 279.81 13.66 275.39 13.69 345.61 11.62
玻璃钢管道及
96.36 4.04 108.44 5.29 122.24 6.08 65.95 2.22
管件原材料
合计 2,382.96 100.00 2,048.29 100.00 2,011.51 100.00 2,974.97 100.00
注 1:其他原材料包括生产玻纤经编织物、套裁布过程中所需要的短切纱、薄布、弹丝、
色纱、湿法毡等原、辅材料,由于金额较小而合并为其他原料披露。
公司原材料主要为风电用环氧型无碱玻纤,2015 年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余额
较 2014 年末下降 963.46 万元,这主要是由于无碱玻纤备货量下降所致。2015 年
末无碱玻纤市场价格较高,公司管理层预期无碱玻纤价格将有所回落,适当减少
了无碱玻纤备货量。2016 年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余额基本与上年末持平。2017
年 6 月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余额较上年略有增长,主要是由于年度中期公司增加
了无碱玻纤备货所致。
B.库存商品及半成品的主要构成及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主要为玻璃纤维经编织物、套裁布、玻璃钢管
道及管件,其账面余额的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玻纤经编织物 1,351.23 67.70 987.74 51.09 1,045.45 37.73 814.76 52.37
套裁布 316.55 15.86 453.66 23.46 1,286.93 46.45 494.21 31.76
库存商 玻璃钢管道及
176.82 8.86 114.14 5.90 14.49 0.52 38.65 2.48
品 管件
其他 48.25 2.42 45.50 2.35 23.08 0.83 30.16 1.94
合计 1,892.86 94.84 1,601.04 82.81 2,369.95 85.54 1,377.78 88.56
半成品
玻璃钢管道及 103.03 5.16 332.38 17.19 400.65 14.46 178.06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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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件半成品
合计 103.03 5.16 332.38 17.19 400.65 14.46 178.06 11.44
合计 1,995.89 100.00 1,933.42 100.00 2,770.60 100.00 1,555.8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玻纤编织物账面余额分别为 814.76 万元、1,045.45 万元、
987.74 万元和 1,351.23 万元,占库存商品及半成品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52.37%、
37.73%、51.09%和 67.70%。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只对少数的通用型
号产品进行备货,玻纤经编织物经过裁剪等工序可以加工为套裁布,是公司备货
量最大的产品。2014-2015 年,随着销售收入的增加,玻纤经编织物的备货量也
相应增加。2016 年末,公司玻纤经编织物库存数量与上年末相比基本持平。2017
年 6 月末,公司玻纤经编织物库存较上年末增长 363.49 万元,主要是由于一方
面年度中期公司备货略有增加,另一方公司当期末有一批玻纤经编织物在手订单
尚未发货。
报告期各期末,套裁布的账面余额主要取决于公司期末在手订单数。2015
年末,由于客户订单较为集中,套裁布库存金额较 2014 年末增长较多。2016 年
末,由于下游风电行业景气度下降,当期末公司套裁布在手订单较 2015 年末下
降,导致套裁布库存金额大幅下降。2017 年 6 月末,公司套裁布产品在手订单
较上年末略有下降,导致当期末套裁布库存金额小幅下降。
报告期各期末连续毡等其他存货账面余额一直较小,占比较低。
玻璃钢管道及管件产品是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常管道生产,该公司于 2014
年开始量产,因此 2014 年末玻璃钢管道及管件产品库存商品及半成品账面余额
较大,合计为 216.70 万元。2015 年末、2016 年末,玻璃钢管道及管件产品的订
单较 2014 年同期增长,产能继续释放,导致 2015 年末、2016 年末该类库存商
品及半成品账面余额较上年末有所增长。2017 年 6 月末,由于下游造船行业景
气度较低,玻璃钢管道及管件产品销售增长势头有所放缓,当期末该类库存商品
及半成品账面余额较上年末有所下降。其中,玻璃钢管道及管件产品的半成品主
要系报告期各年末尚未根据销售订单生产为最终产品的玻璃钢管道、管件产品。
2)存货的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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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均对存货进行了全面清查,未发现存货的账面价值小于
可变现净值从而存在减值的情形,因此未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这主要是由于一
方面,公司主要原材料无碱玻纤为标准化产品,通用性较强且不易损毁,另一方
面公司主要以销售订单为基础生产成品,只备少量通用型号成品,不存在库存商
品减值情形。
(7)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为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46,000 吨产业用多维多向整体编织复合材
料织物项目”,2014 年公司与德国卡尔迈耶利巴纺织机械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采
购合同,拟购买多轴向经编机 10 台,双轴向经编机 2 台,该批设备将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2017 年 1 月 31 日期间由卖方分批装运发货。由于新设备即将到货,
2014 年 11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作出决议将 3 台现有状态较
差的经编机对外出售。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与常熟江南玻璃纤维有限公司签订固
定资产经编设备转让协议将该 3 台设备以含税价格 105 万元出售,由于公司 2014
年底产能较为紧张,且该 3 台设备已抵押予欧文斯科宁作为货款担保物,双方约
定于 2015 年 9 月公司新机器设备安装完成,且与欧文斯科宁解除该 3 台设备抵
押后交付。欧文斯科宁于 2014 年 12 月出具确认函同意公司实施上述设备转让。
根据该设备出售协议,公司将账面价值 766.54 万元的 3 台经编机器设备以
含税价格 105.00 万元出售,公司由此确认资产净残值为 89.74 万元,并根据其账
面价值高于净残值金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676.79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已将上述设备交付给常熟江南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持有待售固定资产账面余
额减为 0 元。
2016 年末、2017 年 6 月末,公司无持有待售固定资产。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7.51 万元、0.50 万元、
0.54 万元和 0 万元,金额较小。2014 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主要是地坪
改造工程尚未摊销完毕的金额。
(9)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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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6 月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银行理财产品 9,500.00 97.82 13,840.00 97.30 7,257.00 91.54 5,600.00 96.03
待抵扣增值税 139.77 1.44 256.08 1.80 388.95 4.91 192.28 3.30
预缴企业所得税 65.18 0.67 89.58 0.63 236.96 2.99 - -
待摊费用 6.79 0.07 39.00 0.27 44.90 0.57 39.44 0.68
合计 9,711.75 100.00 14,224.66 100.00 7,927.82 100.00 5,831.7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银行理财产品、预缴税金和待摊费用等,
合计金额分别为 5,831.72 万元、7,927.82 万元、14,224.66 万元和 9,711.75 万元,
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95%、13.02%、20.40%和 14.24%。
2015 年末、2016 年末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大幅增加的原因均为当年末公
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上升。2017 年 6 月末,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大幅减
少,主要原因为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下降。
3、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构成,其
具体构成如下所示: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269.49 1.53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847.23 4.81
固定资产 16,863.35 81.22 17,596.22 83.16 13,959.03 67.62 11,446.10 64.96
在建工程 835.68 4.02 516.92 2.44 3,391.14 16.43 1,434.60 8.14
无形资产 2,847.66 13.71 2,881.10 13.62 2,949.11 14.29 3,017.94 17.13
商誉 25.58 0.12 25.58 0.12 - - - -
长期待摊费用 15.05 0.07 18.83 0.09 71.79 0.35 38.03 0.2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6.29 0.85 120.99 0.57 272.16 1.32 566.64 3.22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763.61 100.00 21,159.64 100.00 20,643.23 100.00 17,620.04 100.00
(1)长期股权投资
2013 年 6 月,公司与巨和天成有限公司(香港)各投资 500 万元、各持股
50%成立合营企业成锐玻纤,注册资本 1,000 万元。由于成锐玻纤设立当年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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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截至 2013 年末,公司按权益法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418.99 万元。由
于成锐玻纤 2014 年度、2015 年度持续亏损,公司按权益法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
账面价值连续下降,截至 2015 年末,公司对成锐玻纤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为 0 万元。
201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与巨和天成有限公司达成股权转让协议,以 0 元
对价受让成锐玻纤 50%股权。上述股权转让于 2016 年 1 月获得商务主管部门批
准后正式实施,成锐玻纤于 2016 年 1 月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2016 年 7 月,成锐玻纤更名为常州天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16 年
末、2017 年 6 月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无长期股权投资。
(2)投资性房地产
2013 年成锐玻纤设立之后,公司将一座自用车间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出租
给成锐玻纤。2014 年末该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 847.23 万元。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与成锐玻纤终止租赁协议,将该经营租赁投资性房地产转回固定资产使
用,因此,2015 年末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余额下降为 0 万元。2016 年末、2017 年
6 月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无投资性房地产。
关于公司出租车间给成锐玻纤使用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关联交易”之“(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3)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明细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
工具器具以及运输工具等,其具体构成如下所示:
项目(万元)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累计减值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8,159.32 2,039.89 - 6,119.43 75.00%
机器设备 15,774.56 5,615.22 - 10,159.34 64.40%
工具器具 1,043.44 703.37 - 340.07 32.59%
运输工具 424.84 309.62 - 115.21 27.12%
其他设备 410.23 280.93 - 129.30 31.52%
合计 25,812.39 8,949.04 - 16,863.35 6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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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原值为 25,812.39 万元,净值为 16,863.35
万元,固定资产综合成新率为 65.33%,主要固定资产为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
备,合计账面价值为 16,278.76 万元,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 96.53%。上述房屋
及建筑物中,属公司子公司连云港天常所有的账面价值为 356.93 万元的房产尚
在办理产权证过程中。
(4)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设备投资 - - 2,864.44 1,430.00
“年产 46,000 吨产业用
多维多向整体编织复合 261.86 - - -
材料织物项目”厂区建设
玻璃钢管道及配套管件
83.08 77.44 - -
项目
零星设备投资 228.51 209.60 298.29 -
其他 262.23 229.88 228.40 4.60
合计 835.68 516.92 3,391.14 1,434.60
其中,2014 年末在建工程余额 1,434.60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实施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46,000 吨产业用多维多向整体编织复合材料织物项目”,向
德国卡尔迈耶利巴纺织机械有限公司签约定制了 10 台多轴向经编机和 2 台双轴
向经编机。公司预付苏美达货款 1,430 万元。2015 年末,上述募投项目所购设备
中的部分设备正在进行安装调试,公司支付设备货款及安装调试费用导致设备投
资类在建工程余额大幅增长。零星设备投资中包含了购置裁布机、天常管道的机
器设备等募投项目以外的设备投资。其他类在建工程主要是公司拟修建二期厂房
的路面铺设等基建投资以及购买软件等零星工程。2016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余
额大幅降低,主要是由于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先期购买的机器设备均已安装调试完
成转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中,玻璃钢管道及配套管件项目主要是公司实施募投
项目“玻璃钢管道及配套管件项目”购买的大口径管道生产设备。其他类在建工
程主要是投资建设的 50 亩地平工程和接待中心工程。2017 年 6 月末,公司在建
工程余额较上年上升,主要是由于公司当期建设新厂房的投资增加所致,该新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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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设工程属于募投项目“年产 46,000 吨产业用多维多向整体编织复合材料织
物项目”。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3,017.94 万元、2,949.11 万元、
2,881.10 万元和 2,847.66 万元,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软件使用权,占非流动资产
的比例分别为 17.13%、14.29%、13.62%和 13.71%。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
司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账面原值(万元) 账面价值(万元) 取得方式 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 3,215.13 2,841.63 购买
软件 39.28 6.02 购买
合计 3,254.41 2,847.66 - -
(6)商誉
2016 年末的商誉 25.58 万元系由于公司当年合并天常新材料(原名成锐玻纤)
产生。2013 年 6 月,公司与巨和天成有限公司(香港)各投资 500 万元、各持
股 50%成立合营企业成锐玻纤,注册资本 1,000 万元。由于成锐玻纤设立后连续
亏损,201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与巨和天成有限公司达成股权转让协议,以 0
元对价受让成锐玻纤 50%股权。上述股权转让于 2016 年 1 月获得商务主管部门
批准后正式实施,成锐玻纤于 2016 年 1 月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2016 年 7 月,成锐玻纤更名为常州天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由于成锐玻纤设立后,公司与巨和天成有限公司各持股 50%且共同控制董事
会,成锐玻纤为公司合营企业。2016 年 1 月,公司以 0 元对价取得成锐玻纤 50%
股份适用会计准则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准则。
2015 年下半年起,成锐玻纤已无实际生产经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成锐玻纤净资产为-25.58 万元。
经常州中瑞延陵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常中瑞延评报字【2016】
第 18 号),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成锐玻纤净资产评估值为-24.56 万元。经
审计净资产与净资产评估值差异为-1.02 万元,主要是零星电子设备等资产的评
估值与账面价值存在差异。由于上述差异金额较小,发行人按 2015 年末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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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净资产确认成锐玻纤合并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合并成本 0 元大于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25.58 万元的差额 25.58 万元确认为商誉。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商誉未发生减值,金额为 25.58 万元。
(7)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分别为 38.03 万元、71.79 万元、
18.83 万元和 15.05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22%、0.35%、0.09%和
0.07%,金额及比例均较小,主要为装修费用、厂房及设备改造费用等。
(8)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 566.64 万元、272.16 万元、120.99
万元和 176.29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22%、1.32%、0.57%和 0.85%。
递延所得税资产形成的主要原因是:期末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持有待售固定
资产减值损失时,因税法规定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资产发生
实质性损失前不允许税前扣除,导致应收款项、持有待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
计税基础存在差异而形成。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的指标数据如下所示: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22,892.38 48,643.36 60,772.92 47,103.34
应收账款(万元) 23,254.30 15,243.74 16,185.00 6,392.3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38 3.10 5.38 3.38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151.35 116.30 66.87 106.40
注:公司 2017 年上半年数据为年化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38 次、5.38 次、3.10 次和 2.38 次,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 106.40 天、66.87 天、116.30 天和 151.35 天。2014 年
至 2015 年,受下游风电行业景气度提升影响,特别是受 2015 年“抢装”行情影
响,公司经营业绩大幅增长,应收账款回收速度较快,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特
别是 2015 年应收账款周转率达到阶段性峰值。2016 年,由于下游风电行业景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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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下降,客户回款速度趋于正常,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随之下降。2017 年 1-6
月,受年度中期因素影响,公司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长,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应下
降。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公司主要欠款客户均是国内大型风机叶片生产厂商,
信用度及回款情况均良好,所欠货款账龄均在 1 年以内,回收风险较小。
(2)存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的指标数据如下所示: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成本(万元) 16,842.29 36,711.91 42,535.71 32,993.01
存货(万元) 4,393.01 3,998.06 4,799.16 4,590.42
存货周转率(次) 8.03 8.35 9.06 7.62
存货周转天数 44.84 43.13 39.73 47.24
注:公司 2017 年上半年数据为年化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7.62 次、9.06 次、8.35 次和 8.03 次,存
货周转天数分别为 47.24 天、39.73 天、43.13 天和 44.84 天,存货周转速度较快。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模式进行生产,且生产周期较短,因此存货总体规模较小。
2015 年,随着行业景气度达到阶段性峰值,公司存货周转率也较高,当年库存
的去化周期较短。2014 年和 2016 年,公司存货周转速度虽然也较快,但是略低
于 2015 年水平。2017 年 1-6 月,公司存货周转速度与 2016 年基本持平。
(3)资产周转能力对比分析
A、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分析
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为中国恒石、宏发新材。中国恒石为香港主板上
市公司,宏发新材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这两家公司均以生产
风机叶片用玻璃纤维织物为主。由于上述两家公司均不是 A 股上市公司,此处
增加选择与发行人客户结构相近的 A 股上市公司中材科技(SZ.002080)、中国
巨石(SH.600176)、九鼎新材(SZ.002201)进行应收账款周转率的比较。中材
科技主要从事风电叶片、高压复合气瓶、高温过滤材料、锂电池隔膜及其他复合
材料制品的制造和销售。中国巨石主要从事玻璃纤维及制品的生产、销售,主要
产品为玻璃纤维纱。九鼎新材主要从事玻璃纤维深加工制品、玻璃纤维复合材料
以及高性能玻璃纤维、高性能玻璃纤维增强基材的制造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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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行业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宏发新材 玻纤 3.12 3.52 6.92 3.91
中国恒石 玻纤 3.01 3.22 3.71 4.11
中材科技 玻纤 3.77 3.92 3.08 3.22
九鼎新材 玻纤 3.67 3.50 3.02 3.57
中国巨石 玻纤 5.18 4.81 4.02 3.89
行业平均 3.75 3.79 4.15 3.74
天常股份 2.38 3.10 5.38 3.38
注:1、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公司公开披露的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年度报告及 2017
年半年报。公司及同行业公司 2017 年上半年数据为年化数据。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4 年和 2016 年,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周转率略低于同行
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2015 年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整体略低于宏发
新材。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略低于宏发新材主要是受发行人境外销售
收入占比较低影响。由于境外叶片生产厂商一般严格按照出口合同约定的应收账
款信用期进行还款,出口业务产生的应收款项回收情况好于境内应收账款。报告
期内,宏发新材、中国恒石与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的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公司名称 1 金额
境外收
金额
境外收
金额
境外收
金额
境外收
入占比 入占比 入占比 入占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 (%) (%) (%)
宏发新材 - - 7,692.07 20.89 6,138.01 6.88 3,446.01 6.42
中国恒石 39,930.30 67.22% 75,150.90 60.78 50,882.30 50.74 41,262.30 60.80
天常股份 0.00 0.00 148.70 0.31 486.26 0.81 50.70 0.11
注:1、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公司公开披露的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年度报告及 2017
年半年报。2、宏发新材 2016 年度报告未披露其境外收入数据,故宏发新材 2016 年数据系
根据其 2016 年半年报的 2016 年 1-6 月数据年化估算而得。宏发新材 2017 年半年报未披露
境外收入金额。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以境内销售为主,2014 年至 2017 年 1-6 月分别出口
50.70 万元、486.26 万元、148.70 万元和 0 万元,占比较小。宏发新材近几年一
直在积极开展出口业务,出口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持续增大,受此影响,其
整体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比发行人略高。中国恒石 2014 年至 2017 年上半年约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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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60%的营业收入来自境外市场,受 2014 年末至 2015 年国内风电行业“抢装”
行情影响相对较小,资产周转情况较为平稳,应收账款周转率略高于发行人。
B、存货周转率对比分析
与应收账款周转率选取的同行业公司略有不同,存货周转率主要选取中国恒
石基业有限公司(HK1197)、常州市宏发纵横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与
发行人生产制造特性更接近的复合材料制造类 A 股上市公司中材科技
(SZ.002080)、中国巨石(SH.600176)、九鼎新材(SZ.002201)进行比较。
中材科技主要从事风电叶片、高压复合气瓶、高温过滤材料、锂电池隔膜及其他
复合材料制品的制造和销售。中国巨石主要从事玻璃纤维及制品的生产、销售,
主要产品为玻璃纤维纱。九鼎新材主要从事玻璃纤维深加工制品、玻璃纤维复合
材料以及高性能玻璃纤维、高性能玻璃纤维增强基材的制造和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对比如下:
项目 1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宏发新材 8.93 8.26 14.56 8.80
中国恒石 5.62 7.32 7.85 6.31
中材科技 3.60 4.35 3.52 3.72
中国巨石 3.28 3.14 3.47 2.88
九鼎新材 2.37 2.65 2.92 3.64
发行人 8.03 8.35 9.06 7.62
注:1、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公司公开披露的 2014、2015 年度报告、2016 年度报告及 2017
年半年报。公司及同行业公司 2017 年上半年数据为年化数据。
由上表可见,由于公司业务与宏发新材、中国恒石最为接近,公司存货周转
率与上述两家公司也最为接近,远高于中材科技、中国巨石和九鼎新材。2014
年-2017 年上半年,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宏发新材、高于中国恒石。
2014-2017 年上半年,宏发新材存货周转率均高于公司,这主要是由于:重
庆国际于 2013 年中期收购宏发新材成为其控股股东后,宏发新材大部分生产用
主要原材料无碱玻纤均采购自重庆国际,生产用无碱玻纤的备货需求较小,因此
宏发新材虽然经营规模大于公司但其原材料备货金额小于公司致使存货周转率
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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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流动负债
构成,具体结构如下: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负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 - 600.00 1.44 4,630.89 9.60
应付票据 28,284.88 65.67 32,101.25 72.02 27,434.96 65.79 32,980.92 68.35
应付账款 13,777.82 31.99 11,535.00 25.88 12,541.61 30.08 8,498.91 17.61
预收款项 3.58 0.01 37.74 0.08 6.64 0.02 10.34 0.02
应付职工薪酬 267.84 0.62 312.26 0.70 655.07 1.57 399.87 0.83
应交税费 699.35 1.62 141.28 0.32 47.23 0.11 412.66 0.86
应付利息 - - - - - - - -
应付股利 - - 404.67 0.91 404.67 0.97 1,307.67 2.71
其他应付款 38.40 0.09 40.41 0.09 8.56 0.02 8.78 0.02
流动负债合计 43,071.88 100.00 44,572.61 100.00 41,698.73 100.00 48,250.04 100.00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 - - -
负债合计 43,071.88 100.00 44,572.61 100.00 41,698.73 100.00 48,250.04 100.00
2015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 2014 年末减少 6,551.31 万元,主要系短期借款
及应付票据减少所致。2016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上年上升 2,873.88 万元,主
要是由于应付票据增加所致。2017 年 6 月末,公司负债总额较上年下降 1,500.73
万元,主要是由于应付票据减少所致。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4,630.89 万元、600.00 万元、0 万
元和 0 万元,占负债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9.60%、1.44%、0%和 0%,短期借款余
额为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款。
2015 年末,短期借款减少主要系当期公司减少了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所致。
2016 年末、2017 年 6 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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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32,980.92 万元、27,434.96 万元、
32,101.25 万元和 28,284.88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8.35%、65.79%、
72.02%和 65.67%,余额及比例较高,主要原因是:为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公司原材料采购款项主要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1)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的种类及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票据种类 2017 年 6 月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银行承兑汇票 28,284.88 32,101.25 27,434.96 32,980.92
公司应付票据主要是公司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主要用于结算应付供应商的
材料款、设备款等,期限主要为 6 个月银行承兑汇票和一年期银行电子承兑汇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关联公司的票据余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公司名称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江苏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
0.85 15.47 13.84 159.00

常州天安越汇商贸有限公
- - - 52.00

合计 0.85 15.47 13.84 211.00
报告期内公司开具给关联公司的票据金额及各期末应付关联公司票据余额
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之“四、关联交
易”之“(二)偶发性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余额的波动情况分析详见本节“十四、财务状况分析”
之“(二)负债分析”之“(3)应付账款”。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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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账款(万元) 13,777.82 11,535.00 12,541.61 8,498.91
占流动负债比重(%) 31.99 25.88 30.08 17.61
1)报告期内应付账款的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材料款 12,634.26 10,197.18 11,515.57 7,789.00
物流款 683.35 668.08 582.71 389.80
设备及备件款 281.13 233.39 197.02 176.07
其他 179.09 436.35 246.31 144.04
合计 13,777.82 11,535.00 12,541.61 8,498.91
由上表可见,应付账款中主要为应付材料款。应付材料款期末余额较大的主
要原因是公司采购的生产用无碱玻纤、薄布等原材料金额较大,供应商普遍给予
公司一定的账期,期末未到结算期的应付款项较多。
2)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金额变动原因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结算时主要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因此应付账款减少时应付
票据会出现相应增加。2014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下降较多,下降金额为
8,139.03 万元,主要是由于 2014 年度风电行业景气度较高,风电用环氧型无碱
玻纤等原材料供应较往年紧张,为及时获得生产所需原材料,公司加快了对供应
商的结算速度所致。对供应商结算速度加快以及 2014 年采购总额较 2013 年增长
较多,导致了 2014 年末应付票据大幅增长。
2015 年末,由于当年采购的原材料采购量较 2014 年度增加,部分货款尚未
进入结算期,当年末应付账款余额较上年增加了 4,042.70 万元。2015 年末应付
票据较上年减少主要原因是:一方面由于当年原材料供应紧张公司主要客户中复
连众、重通集团代公司采购了部分原材料,该部分货款结算时未采用银行承兑汇
票支付而是直接抵减了上述客户的应收账款,另一方面,公司 2014 年末应付账
款余额较小导致当年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上年末应付款项金额较少。
2016 年末,由于风电行业景气度下降,公司当年原材料采购总额较上年减
少,2016 年末尚未进入结算期的采购款金额有所下降导致应付账款余额减少。
2016 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较上年增加,主要是由于 2015 年末应付账款金额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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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司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上年末应付账款以及本年度采购款项总额较大,
而本年度公司使用一年期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比例较高所致。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应付票据金额下降,而应付账款金额上升,主要是由
于公司当期采购金额尚未进入结算期,应付账款尚未结算所致。当期由于无碱玻
纤的采购单价下降,总采购金额较上年下降,因此应付票据与应付账款的合计金
额较上年有所减少。
3)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A、2017 年 1-6 月
单位:万元
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1 年以内 占比情况
欧文斯科宁 材料款 10,018.44 10,018.44 72.71%
中国中材 材料款 1,007.51 1,007.51 7.31%
涿州市永顺道路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物流 308.01 308.01 2.24%
连云港东鼎实业有限公司 材料款 247.20 247.20 1.79%
任丘市天业玻纤制品有限公司 材料款 214.46 214.46 1.56%
合计 11,795.63 11,795.63 85.61%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名供应商中,除连云港东鼎实业有限公司
外,其余供应商均属于公司前五大供应商。连云港东鼎实业有限公司系公司第六
大供应商,因此其应付账款余额较大。
2017 年 1-6 月公司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中,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未进
入公司 2017 年 6 月末应付账款前五名供应商,主要原因是当期末公司对江苏恒
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了预付款用于采购涤纶丝等原材料。
B、2016 年度
单位:万元
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1 年以内 占比情况
欧文斯科宁 材料款 8,132.45 8,132.45 70.50%
中国中材 1 材料款 1,099.54 1,099.54 9.53%
涿州市永顺道路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物流 363.09 363.09 3.15%
连云港东鼎实业有限公司 材料款 178.46 178.46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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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金诚圣物流有限公司 物流 127.08 127.08 1.10%
合计 9,900.62 9,900.62 85.83%
注 1:2015 年 12 月 31 日起,中国中材为淄博中材金晶玻纤有限公司(2013-2015 年简
称为 PPG)实际控制人。因中国中材亦为泰山玻纤实际控制人,因此将中材金晶(2013-2015
年简称为 PPG)与泰山玻纤的采购金额、应付账款金额合并。
2016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名供应商中,除涿州市永顺道路运输服务有限
公司、北京金诚圣物流有限公司外,其余供应商均属于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涿州
市永顺道路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北京金诚圣物流有限公司的应付账款余额较大的
原因主要是公司运输服务供应商的货款结算周期比原材料供应商长。
2016 年度公司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中,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众邦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未进入公司 2016 年末应付账款前五名供应商,主要是由
于公司向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众邦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采购的金额相
对较小,结算速度较快所致。
C、2015 年度
单位:万元
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1 年以内 占比情况
欧文斯科宁 材料款 5,198.37 5,198.37 41.45%
PPG(中材金晶) 材料款 2,841.42 2,841.42 22.66%
重庆国际 材料款 2,259.20 2,259.20 18.01%
泰山玻纤 材料款 247.28 247.28 1.97%
涿州市永顺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物流 168.83 168.83 1.35%
合计 10,715.10 10,715.10 85.44%
2015 年末应付账款前五大供应商中泰山玻纤、涿州市永顺物流服务有限公
司未进入公司 2015 年前五大供应商。泰山玻纤系公司 2015 年前五大原材料供应
商,因此期末应付账款余额较大;涿州市永顺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
大的原因主要是公司运输服务供应商的货款结算周期比原材料供应商长。
2015 年度,除中复连众外公司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均在应付账款前五大供
应商中。中复连众未进入公司期末应付账款前五大供应商的主要原因是:中复连
众为公司主要客户之一,2015 年由于原材料供应紧张,其代公司向重庆国际采
购了一批高模量无碱玻纤,该批原材料的采购款与其欠公司的应收款项相抵消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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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计入公司应付账款。
D、2014 年度
单位:万元
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1 年以内 占比情况
欧文斯科宁 材料款 3,875.13 3,875.13 45.60%
PPG(中材金晶) 材料款 2,397.99 2,397.99 28.22%
重庆国际 材料款 631.20 631.20 7.43%
任丘市天业玻纤制品有限公司 材料款 267.15 267.15 3.14%
涿州市永顺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物流 105.89 105.89 1.25%
合计 7,277.37 7,277.37 85.63%
2014 年末应付账款前五大供应商中任丘市天业玻纤制品有限公司、涿州市
永顺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未进入公司 2014 年前五大供应商。公司对任丘天业玻纤
制品有限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大,主要是由于该供应商规模较小、议价能力相对
较弱,给予公司的账期较长。公司对涿州市永顺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应付账款余额
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公司运输服务供应商的货款结算周期较长。
2014 年度,公司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连云港东鼎实业有限公司、常州申达
经编有限公司未在期末应付账款前五大供应商之列。这主要是由于 2014 年底风
电行业景气度较高,各供应商的产能均出现紧张现象,为及时获得生产所需的原
材料,公司对上述两家供应商的付款速度加快所致。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不存在对供应商的 1 年以上大额应付账款,不存在欠
付持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关联方的款项。
(4)预收款项
公司主要采用赊销方式销售,预收货款较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
余额分别 10.34 万元、6.64 万元、37.74 万元和 3.58 万元。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分别为 399.87 万元、655.07 万
元、312.26 万元和 267.84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0.83%、1.57%、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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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0.62%,主要为应付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无属于拖欠性质的金
额。
2014 年公司业绩大幅增长,公司员工绩效奖金也随之大幅增长,导致期末
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多。2015 年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上年末大幅增加,主要
是由于一方面员工薪酬水平普遍增长,另一方面公司当年业绩较好员工绩效奖金
大幅增加。2016 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 2015 年末大幅下降,主要是由
于一方面公司当年末员工人数较 2015 年末有所下降,另一方面公司经营业绩受
风电行业景气度下降影响出现了较大幅度下滑,公司年末计提的员工绩效奖金大
幅下降。2017 年 6 月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 2016 年末下降,主要是由于
年度中期公司未计提年终奖所致。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金额分别为 412.66 万元、47.23 万元、141.28
万元和 699.35 万元,主要为各期末应交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等。
其中,2014 年末应交税费账面余额较多,主要是由于 2014 年公司销售收入与利
润总额大幅增长,应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大幅增长所致。2015 年末应交税费
账面余额较上年末大幅下降,主要是由于当年度公司企业所得税预缴金额较多所
致。2016 年末,公司应交税费金额较上年末增长较多,主要是当年末公司应交
增值税较上年增加所致。2017 年 6 月末,公司应交税费金额较上年末大幅增长,
主要是由于年度中期,公司应交增值税和应交企业所得税大幅增长所致。
(7)应付利息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均不存在应付利息。
(8)应付股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股利余额分别为 1,307.67 万元、404.67 万元、404.67
万元和 0 万元。关于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九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七、最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以及发行
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9)其他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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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 8.78 万元、8.56 万元、40.41 万
元和 38.40 万元,主要为押金保证金、应付暂收款。2016 年末其他应付款较上年
末增长较多,主要是系年末收到的个人所得税退税款较多尚未支付所致。
2、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 1.58 1.56 1.46 1.35
速动比率 1.48 1.47 1.35 1.2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9.64% 50.25% 52.77% 59.29%
财务指标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4,109.06 9,461.20 12,831.63 8,157.48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126.87 63.31 79.73 33.47
①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35、1.46、1.56 和 1.58,速动比率分别为
1.26、1.35、1.47 和 1.48,公司流动性较强,短期偿债能力较强。2014 年末流动
比率与速动比率较低,主要是由于当年公司业务发展速度较快,对资金的需求公
司量逐年增加,短期负债有所上升所致。
②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9.29%、52.77%、50.25%和 49.64%,总
体保持在合理水平。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实力的提升,公司资产周转情况良好,
资产负债率逐年降低。报告期内,公司与各商业银行、供应商建立了长期战略合
作关系,拥有良好的资信,为公司健康发展获得了宝贵的信用支持。
③利息保障倍数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8,157.48 万元、12,831.63 万元、
9,461.20 万元和 4,109.06 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33.47、79.73、63.31 和 126.87,
公司付息能力较强,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可以足额偿还借款利息,利息偿还风险
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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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债务偿付能力较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资产负债率、利息保障倍数等指标均保持合理水平。
(2)偿债能力对比分析
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为常州市宏发纵横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在
资产结构、生产规模等方面与发行人最为接近。除该公司外,其他同行业公司大
多数为玻璃纤维生产企业,玻纤织物类业务的规模占比相对较小,资产结构、生
产规模等与发行人差异较大,可比性不强。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宏发新材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指标对比
如下: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宏发新材 1 1.34 1.32 1.39 1.37
流动比率(次)
发行人 1.58 1.56 1.46 1.35
宏发新材 1.20 1.19 1.26 1.27
速动比率(次)
发行人 1.48 1.47 1.35 1.26
资产负债率 宏发新材 57.79% 58.60% 50.21% 49.84%
(合并) 发行人 48.41% 49.05% 51.13% 58.27%
注:1、宏发新材数据来源于其公开转让说明书及披露的 2014 年度报告、2015 年度报
告、2016 年度报告及 2017 年半年报。
由上表可见,2014 年至 2015 年末宏发新材与发行人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资产负债率等指标均较为接近。其中,2014 年末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较宏发新
材高出较多主要是由于:一方面发行人当年分配股利 2,700.00 万元;另一方面随
着生产规模的迅速扩大,发行人对外采购金额迅速增长,应付票据增长较快。2016
年末,由于宏发新材应付账款与应付票据增长较多,其资产周转速度有所下降,
资产负债率随之上升。
(3)偿债能力其他因素分析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银行资信状况良好,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且公司没有或有负债、表外融资等影响偿债能力的事项。
(三)所有者权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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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股本 9,000.00 9,000.00 9,000.00 9,000.00
资本公积 2,108.38 2,108.38 2,157.24 2,110.90
盈余公积 3,706.77 3,706.77 3,132.99 2,385.00
未分配利润 28,092.33 28,406.71 22,766.97 19,330.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2,907.47 43,221.86 37,057.20 32,826.29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2,987.41 3,080.62 2,792.61 1,730.99
所有者权益合计 45,894.89 46,302.48 39,849.81 34,557.27
1、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陈美城 49,500,000 49,500,000 49,500,000 49,500,000
王占洪 9,000,000 9,000,000 9,000,000 18,000,000
WI HARPER FUND 9,000,000 9,000,000 9,000,000 9,000,000
锦兆泓 9,000,000 9,000,000 9,000,000 -
深创投 4,500,000 4,500,000 4,500,000 4,500,000
武进红土 2,250,000 2,250,000 2,250,000 2,250,000
常州红土 2,250,000 2,250,000 2,250,000 2,250,000
郭品一 1,512,000 1,512,000 1,512,000 1,512,000
娄文举 900,000 900,000 900,000 900,000
段莉莎 180,000 180,000 180,000 180,000
赵独妍 270,000 270,000 270,000 270,000
廖家辉 180,000 180,000 180,000 90,000
刘琴燕 90,000 90,000 90,000 90,000
林庆晓 1,107,000 1,107,000 1,107,000 1,107,000
王法 - - - 90,000
邬克非 54,000 54,000 54,000 54,000
黄近恒 54,000 54,000 54,000 54,000
金文琴 27,000 27,000 27,000 27,000
王海燕 27,000 27,000 27,000 2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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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谢兰珍 27,000 27,000 27,000 27,000
周亚芬 27,000 27,000 27,000 27,000
严丽燕 27,000 27,000 27,000 27,000
张良 18,000 18,000 18,000 18,000
合计 90,000,000 90,000,000 90,000,000 90,000,000
2、资本公积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公积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股本溢价 957.43 957.43 957.43 957.43
其他资本公积 1,150.95 1,150.95 1,199.81 1,153.47
合计 2,108.38 2,108.38 2,157.24 2,110.90
2013 年,公司与巨和天成有限公司(香港)共同投资设立常州成锐玻纤制
品有限公司,该公司设立时资本溢价为 37,177.44 元。本公司按持股比例 50%确
认其他资本公积 1.86 万元。
2014 年末公司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当年确认转让连
云港天常股份予肖彩霞以及公司原小股东转让股份予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支付
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151.61 万元。
2015 年末,公司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当年确认原小
股东转让股份予核心技术人员廖家辉的股份支付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其他
资本公积 46.34 万元。
2016 年末,公司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减少 48.87 万元。根据 2016 年度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每一元注册资本一元的价格对天常管道增资
1,000 万元,截至 2016 年末,公司实际缴纳天常管道注册资本 100 万元,公司按
实际出资比例计算的净资产变动扣除本年度天常管道归属于公司的净损益差额
48.87 万元确认为本年度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减少额。
2017 年 6 月末,公司资本公积金额与上年末相比未发生变化。
3、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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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公司盈余公积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法定盈余公积 3,706.77 3,706.77 3,132.99 2,385.00
合计 3,706.77 3,706.77 3,132.99 2,385.00
4、未分配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未分配利润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28,406.71 22,766.97 19,330.39 17,805.28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
2,685.61 6,213.52 8,489.58 4,898.10
有者的净利润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573.77 748.00 672.99
对股东的分配 3,000.00 - 4,305.00 2,700.00
期末未分配利润 28,092.33 28,406.71 22,766.97 19,330.39
经 2014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按
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1,900 万元(含
税)。上述股东股利已派发完毕。
经 2014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按
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800 万元(含
税)。上述股东股利已发放完毕。
经 2015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按照股东的
出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3,000 万元(含税)。上
述股东股利已派发完毕。
经 2015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按
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1,305 万元(含
税)。上述股东股利已派发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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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2017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按照股东的出
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3,000 万元(含税)。上述
股东股利已派发完毕。
5、少数股东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少数股东权益 2,987.41 3,080.62 2,792.61 1,730.99
合计 2,987.41 3,080.62 2,792.61 1,730.99
十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50.58 8,396.30 11,683.44 16,156.8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38.87 -9,034.26 -6,710.89 -6,311.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04.67 -600.00 -9,290.89 -1,636.2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
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884.78 -1,237.95 -4,318.34 8,209.15
(一)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1,205.80 52,868.80 71,549.18 54,946.73
收到的税费返还 91.34 260.47 38.5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5,980.31 5,921.43 4,548.64 2,756.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277.44 59,050.71 76,136.33 57,702.86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0.93 1.09 1.18 1.17
与营业收入的比值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9,740.19 35,600.77 47,103.76 28,632.0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1,918.16 4,374.52 4,140.30 2,990.66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38.44 2,642.14 5,368.20 3,49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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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2,430.06 8,036.97 7,840.64 6,425.6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126.86 50,654.40 64,452.90 41,546.05
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
1.17 0.97 1.11 0.87
与营业成本的比值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 2,150.58 8,396.30 11,683.44 16,156.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83 1.30 1.22 3.03
与净利润的比值
注:2015 年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净额中包含通过诉讼收回的保定天威款项 1,805.34 万元,
2016 年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净额中包含通过诉讼收回的中航惠腾款项 1,057.35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比值分别为
1.17、1.18、1.09 和 0.93,2014 年、2015 年公司年主营业务收入获取现金的能力
较强,销售回款情况较好。2016 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
业收入的比值较 2015 年略有下降,主要是由于下游风电行业景气度较 2015 年下
降,客户回款速度有所降低,虽然公司下半年加强了应收账款回款力度,但客户
以票据结算货款,未能在当年转化为现金。2017 年 1-6 月,受年度中期因素影响,
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于营业收入的比值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2014 年、2016 年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总体略低
于营业成本,比值分别为 0.87、0.97,主要是由于一方面营业成本中包含部分支
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另一方面公司采购主要采用票据作为支付方
式,票据结算到现金支付有一定的时滞。2015 年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的现金超过营业成本,主要是由于 2015 年公司以现金结算上年出具的票据所致。
2017 年 1-6 月,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多,主要是由于上年采购
成本高于当期,而公司当期以现金结算上年出具的票据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6,156.81 万元、
11,683.44 万元、8,396.30 万元和 2,150.58 万元。其中,2014 年公司经营性活动
现金流量净额大幅高于当年度净利润主要是由于当年下游行业景气度较高,公司
应收账款回款速度明显加快,大量收回客户的以前年度欠款以及公司主要采用票
据支付供应商货款延迟了现金流出所致。
2015 年,公司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的比值为 1.22,经营性活动
现金流净额大于净利润主要是由于:1)当年公司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现金较多所
致;2)公司当年收到保定天威诉应收款讼案回款 1,805.3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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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公司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的比值为 1.30,主要是由于:
1)公司当年尚未到期的以票据结算的采购款较多,当年未形成现金流出所致;2)
公司当年收到中航惠腾应收款诉讼案回款 1,057.35 万元。
2017 年 1-6 月,公司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净额略低于净利润,主要是由于受年
度中期因素影响,公司 2016 年下半年收到的应收票据尚未转化为现金流,而公
司当期以现金支付上年出具的票据金额较多所致。
(二)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6,040.00 72,417.00 97,273.00 8,4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79.84 209.66 377.16 48.5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0.42 19.49 114.37 13.81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 - -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6 2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6,220.26 72,647.71 97,964.53 8,462.3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81.40 2,681.97 5,745.42 573.73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1,700.00 79,000.00 98,930.00 14,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 - - -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2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081.40 81,681.97 104,675.42 14,773.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38.87 -9,034.26 -6,710.89 -6,311.40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311.40 万元、
-6,710.89 万元、-9,034.26 万元和 4,138.87 万元。其中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
赎回理财产品的现金流入以及处置固定资产的现金流入;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
为购买理财产品的现金流出和购置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的现金流出。
(三)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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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 - - -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600.00 4,630.89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2,673.1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600.00 7,304.0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00.00 4,630.89 1,83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3,404.67 - 5,208.00 3,933.20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404.67 - 615.00 492.00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52.00 3,177.0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04.67 600.00 9,890.89 8,940.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04.67 -600.00 -9,290.89 -1,636.26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36.26 万元、
-9,290.89 万元、-600.00 万元和-3,404.67 万元。其中,2014 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主要是由于公司当年支付的分配股利款项所致。2015
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且金额较大,主要是由于一方面公司当年筹资
活动现金流入仅为 600.00 万元,而 2014 年末已贴现但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4,630.89 万元到期支付,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远远大于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另一
方面公司当年支付的股利分配款金额较大。2016 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为-600.00 万元,主要是由 2015 年末用于贴现未终止确认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完
成兑付产生。2017 年 1-6 月,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404.67 万元,主
要是公司及子公司连云港天常以现金支付分配的股利款项所致。
2014 年筹资活动现金流中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及支付其他与筹
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公司于关联方之间的票据及往来资金款项,具体情况请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关联交易”之“(二)
偶发性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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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出。其中,
2014 年度公司受让武国用(2014)第 13045 号地块,价格为 940.09 万元。
2014 年公司实施“年产 46,000 吨产业用多维多向整体编织复合材料织物”
募投项目,向德国卡尔迈耶利巴纺织机械有限公司签约定制了 10 台多轴向经编
机和 2 台双轴向经编机,合同价格为 899.3 万欧元。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
司已支付设备款项、设备安装调试等费用及厂房建设工程款共计 8,751.33 万元。
2016 年,公司实施“玻璃钢管道及配套管件项目”募投项目,购买了大口
径管道缠绕机等生产设备。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支付设备款项、安装
调试费用等共计 436.34 万元。
(五)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如下:
1、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拟自筹资金建设的“年产 46,000 吨产业
用多维多向整体编织复合材料织物”、“玻璃钢管道及配套管件项目”及“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上述三个项目拟投入资金 25,593.63 万元。
如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本公司将以自筹方式解决
资金缺口。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募集资
金运用”之相关内容。
2、连云港天常投资计划
2015 年 7 月 30 日,连云港天常与江苏海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多
轴向玻纤复合材料织物扩建项目合作协议》,连云港天常拟在连云港海州开发区
专用装备产业园投资建设多轴向纤维复合材料织物扩建项目,从事多轴向纤维复
合材料织物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该项目分三期实施,预计总投资额 2.1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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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假设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预计于 2017 年 9 月完成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
终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 3,000 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12,000
万股,该发行股数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4)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
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5)预计公司 2017 年发行前后的财务指标是基于 2016 年度财务报告的数
据。2016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6,213.52 万元和 3,714.48 万元。考虑到公司业绩受到宏
观经济、下游客户需求等多种因素影响,2017 年公司整体收益情况难以准确预
测,故此假设 2017 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16 年相比存在以下三种情形,即持平、增长 10%和下降 10%、
(6)免责说明:以上假设及关于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仅
为测算本次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17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
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测算
基于上述假设和说明,公司测算了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每股收益的
影响如下:
2017年度
项目 2016年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数(万股) 9,000 9,000 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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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7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
假设一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16 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6,213.52 6,213.52 6,213.52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3,714.48 3,714.48 3,714.48
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9 0.69 0.64
经常性
损益前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9 0.69 0.64
扣除非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1 0.41 0.38
经常性
损益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1 0.41 0.38
公司 2017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
假设二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6 年度上升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6,213.52 6,834.87 6,834.87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3,714.48 4,085.93 4,085.93
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9 0.76 0.70
经常性
损益前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9 0.76 0.70
扣除非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1 0.45 0.42
经常性
损益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1 0.45 0.42
公司 2017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
假设三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6 年度下降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6,213.52 5,592.17 5,592.17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3,714.48 3,343.03 3,343.03
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9 0.62 0.57
经常性
损益前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9 0.62 0.57
扣除非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1 0.37 0.34
经常性
损益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1 0.37 0.34
注:1、本次发行前的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
2、本次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本次新
增发行股份数×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3、根据报告期内的公司情况,假设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一致。
经测算,在2017年9月完成本次发行的假设情况下,公司即期基本每股收益
和稀释每股收益低于上年度或与上年度基本持平。在公司股本大幅增加的情况
下,若公司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公司即期每股收益面临
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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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年产46,000吨产业用多维多向整体编织复
合材料织物项目”、“玻璃钢管道及配套管件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上述
投资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业务的基础之上经过严谨的可行性分析和详细的效益测
算后制定的,是按照业务规模发展和技术研发创新的要求,对现有业务的提升和
拓展。
其中,“年产46,000吨产业用多维多向整体编织复合材料织物项目”在增加
公司产品生产规模的同时,提升产品质量及公司品牌形象,有利于巩固公司在行
业内的领先地位。“玻璃钢管道及配套管件项目”投资于目前发展迅速的玻璃钢
管道及管件类产品,扩大其生产规模,有利于从根本上优化公司产品结构。“研
发中心项目”建成后将提升公司技术研发的硬件基础和实力,有助于公司进行持
续的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增强产品竞争力,提高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
发展。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募集资金运用”之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介绍”的相关内容。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从事募投项目
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系公司主营业务的扩展和延伸,符合公司主营业务
的发展方向,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方面均有较为充足的储备,具体情况详见
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募集资金运用”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介绍”的
相关内容。
(四)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当前主营业务为玻纤增强材料以及玻璃钢管道和管件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玻纤增强材料产品主要应用于风机叶片,玻璃钢管道和管件产品主要应用于
船舶制造和海工行业。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5,835.77 万元、7,203.70 万元、
3,714.48 万元和 2,544.53 万元。由于公司在技术、产品质量、品牌、产品认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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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因此在风电行业整体发展良好的市场背
景下,公司预计将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实际经营中公司也面临着挑战和风险,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针对风电行业受政策影响导致的市场波动风险,公司将主要采取一
方面从客户结构入手,在维护、开发国内风电业客户的同时,加大对国际客户的
开发力度,成为国际知名叶片生产企业的供应商,降低由于国内风电行业相关政
策变化所带来的风电行业波动风险,一方面从产品结构入手,继续大力发展玻璃
钢管道及管件产品,提升其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比重,同时着力研发开拓非
风电领域用的玻纤等复合材料产品,丰富公司产品结构,降低公司对风电行业的
依赖度等措施。针对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将主要采取如建立原材料价格
分析体系,适时评估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以及时调整库存水平、决策是否与客
户开展产品价格调整谈判等措施。针对市场竞争风险,公司将通过加大研发力度、
积极开拓新产品、提高产品竞争力、完善服务体系等措施不断提升整体竞争力,
扩大市场占有率。针对财务风险,公司将加强财务管理和风险管控,优化资本结
构、注重收入增长质量严格应收账款管理、严控应付票据等负债的整体规模时刻
防范出现流动性风险,加快资产周转,提高公司资金运用的效率和效果。
2、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
措施
(1)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自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来,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结构,夯实了公司经
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未来几年,公司也应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加
快项目建设周期,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另外,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
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公司资金成本,节
省财务费用支出。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全面推进预算管理,
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
营和管控风险。
(2)按照投资计划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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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内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后,将扩大公司产能、丰富产品品种、提高生产效率,拓展公司产品应用
领域,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利润,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
筹集资金,按照投资计划推进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争取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
增强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3)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已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
了修订。
为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
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以强化对投资者的收益
回报。
请投资者注意,公司所制定的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
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
履行的承诺
为保证上述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发行人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其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5、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其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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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若其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六)保荐人对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预计的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具有
合理性,发行人拟采取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可行,且发行人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符合《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
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
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
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六、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股利分配情况以及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1、发行人最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1)经 2014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
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1,900 万元
(含税)。上述股东股利已派发完毕。
(2)经 2014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800 万元
(含税)。上述股东股利已派发完毕。
(3)经 2015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按照股
东的出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3,000 万元(含税)。
上述股东股利已派发完毕。
(4)经 2015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
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1,305 万元
(含税)。上述股东股利已派发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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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经 2017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按照股
东的出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3,000 万元(含税)。
上述股东股利已派发完毕。
除上述股利分配事项外,公司报告期内未进行其他股利分配。
2、发行人控股子公司连云港天常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1)经连云港天常 2012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批准,连云港天常
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800 万元(含
税),上述股东股利已发放完毕,发行人获得现金股利 472 万元。
(2)经连云港天常 201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批准,连云港天常
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1,200 万元(含
税),上述股东股利已发放完毕,发行人获得现金股利 708 万元。
(3)经连云港天常 201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批准,连云港天常
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2,487 万元(含
税),发行人将获得现金股利 1,467.33 万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股
东股利已发放完毕。
除上述股利分配事项外,连云港天常报告期内未进行其他股利分配。
(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将保持
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优先于其
他分红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
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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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一般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
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然可
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
期现金分红无需审计)。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或再融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建设项目、对外
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
供分配利润的 30%且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4)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
4、现金分红的比例和间隔: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
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
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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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
价值考虑,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批准。
6、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1)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
公司董事会应当先制定预分配方案,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
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决策程序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利润分
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股东大会对现金分
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
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未做出现金分红方案的,董事会
应就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用途或使用计划等事项进行专
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
露。
7、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
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分别经监事会和二分
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
整发表独立意见。
(3)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分别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在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应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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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审议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8、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格式指引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
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
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
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利润分
配政策拟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公司还应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
规及透明。
十七、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2015 年 6 月 16 日,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前公司
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十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会计师的审阅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公司招股意向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
披露指引》(证监会公告[2013]45 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阅了公司 2017 年第
3 季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7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 年
7-9 月和 2017 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17 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现
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天健审[2017]5-92 号),
发表了如下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
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天常股份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
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
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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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天常股份公司 2017
年第 3 季度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
允反映天常股份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发行人的专项声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认真审阅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期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专项声明,
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认真审阅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期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专项声明,保
证该等财务报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 2017 年 1-9 月合并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但已经会计师审阅,主要财务
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09.30 2016.12.31
资产合计 86,648.64 90,875.09
负债合计 40,340.68 44,572.61
所有者权益合计 46,307.96 46,302.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3,396.41 43,221.86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86,648.64 万元,较上年末减少
4,226.45 万元,降低 4.65%,主要是由于 2017 年 3 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理财产
品金额下降所致;公司负债总额为 40,340.68 万元,较上年末减少 4,231.93 万元,
降低 9.49%,主要是应付票据偿付较多,未到期的应付票据有所减少;公司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 43,396.41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174.55 万元,增长 0.40%,
增长幅度较小,主要系公司 2017 年 1-9 月期间派发现金股利 3,000 万元所致。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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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7-9 月 2016 年 7-9 月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9,562.87 11,839.34 32,455.26 37,866.78
营业利润 464.66 487.29 3,541.14 5,764.24
利润总额 474.55 828.88 3,526.54 6,374.25
净利润 413.08 725.95 3,005.49 5,448.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488.94 641.43 3,174.56 5,234.04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401.73 326.08 2,946.27 2,829.83
的净利润
2017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2,455.26 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5,411.52
万元,下降 14.29%,这主要是由于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单价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2017 年 1-9 月,公司通过严格控制原材料成本、加强内部管理提升了盈利能力,
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946.27 万元,较上年同
期增长 4.11%。
2017 年 1-9 月,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74.56 万元,较上年
同期下降 39.35%,下降幅度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 2016 年 1-9 月实现的非经常
性损益较多。2016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高主要
原因是:1)公司 2016 年 1-9 月收到重庆国际支付的以前年度供应商返利 1,121.05
万元;2)公司 2016 年 1-9 月收到中航惠腾债务诉讼执行款,冲回以前年度计提
的坏账准备 946.90 万元,并且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110.45 万元;3)公司 2016 年
1-9 月收到政府补助 498.69 万元。以上项目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合计产生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 2,239.73 万元。2017 年 1-9 月,公司实现的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税后净额仅为 228.29 万元,与 2016 年同期相
比大幅减少。
根据发行人编制的季度报表以及经会计师审阅的 2017 年 3 季度财务报表,
发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各季度的经营业绩以及 2017 年 3 季度的经营业绩列示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第四季度 第三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一季度
2017 年 营业收入 - 9,562.87 13,042.91 9,8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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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所
- 488.94 1,994.98 690.64
有者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
- 401.73 1,950.87 593.67
司所有者的净利

营业收入 10,776.58 11,839.34 14,184.47 11,842.97
归属于母公司所
979.48 641.43 3,404.48 1,188.13
有者的净利润
2016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
884.66 326.07 1,450.60 1,053.15
司所有者的净利

公司 2017 年各季度的销售收入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这主要是由于:1)公
司主要产品销售单价下降;2)受 2017 年 1-9 月国内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增长速度下
降影响,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数量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虽然公司 2017 年各季度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但由于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亦大幅下降,同时公
司致力于改善供应商结构、增加低价格供应商的供货份额、加强内部管理,公司
自 2017 年第二季度起,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实
现同期增长。其中,2016 年、2017 年第二季度公司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均大幅高于其他季度主要是由于 2016 年、2017 年公司均在第二季度确
认大部分上年度供应商返利。
2017 年 1-3 季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较 2016 年同期下降,
这主要是由于 2016 年公司实现的非经常性损益较多。其中,2016 年第二季度公
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包含以下两笔:1)收到重庆国际支付的以前年度供应商返
利 1,121.05 万元;2)收到中航惠腾债务诉讼执行款,冲回以前年度计提的坏账
准备 946.90 万元,并且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110.45 万元。2016 年第三季度,公司
收到政府补助 345.00 万元,而 2017 年第三季度,公司仅收到政府补助 10.00 万
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79.46 4,175.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80.25 -3,9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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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04.67 -6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03.88 -373.12
2017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79.46 万元,同比
大幅减少,主要是由于公司 2017 年 1-9 月应收票据到期兑付的金额较少、以现
金结算的采购款项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6,480.25 万元,同
比增长较多,原因是 2017 年 1-9 月赎回的理财产品较多;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为-3,404.67 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派发现金股利所致。
4、非经常损益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7-9 月 2016 年 7-9 月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 1-9 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 - - -0.08 -0.03
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
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10.00 345.00 26.30 498.69
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
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
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
92.56 30.51 272.41 131.54
产的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 - - 168.16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
- - - 946.90
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
-0.11 -3.42 -40.82 -3.95
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
- - - 1,121.05
定义的损益项目
小 计 102.45 372.10 257.80 2,862.37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
(所得税减少以“-”表 15.25 56.74 41.81 422.36
示)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
- - -12.29 35.80
额(税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87.21 315.36 228.29 2,404.21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017 年 1-9 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公司收到的各项政府补助以及购买
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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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招股意向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务报告审计截
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要经营模式包括采购模式、生产模式和销售模式等未
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构成以及税收政策和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
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2017 年度业绩预计情况
基于对经济环境、行业变动趋势的判断以及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的分析,公司
预计 2017 年度,公司将实现营业收入 40,300.00 万元-42,300.00 万元,同比下降
13.04%-17.1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37.00-5,237.00 万元,同比
下降 15.72%-18.93%;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61.00 万元-4,061.00 万元,同比增长 1.25%-9.33%。公司预计 2017 年经营业绩
不会较上年度出现大幅下滑的情况(本次业绩预测未经注册会计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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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运用计划
(一)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根据 2015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6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 3,000 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将按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立项核准 环评批复
金额(万元)
年产 46,000 吨产业用多维多向整体编
1
织复合材料织物项目
武环行审复
1-1 常州厂区建设年产能 25,160 吨 10,917.89 武发改[2015]21 号
[2015]150 号
津滨审批投准 津滨审批环准
1-2 天津厂区建设年产能 20,840 吨 4,767.11
[2015]43 号 [2015]397 号
小计 15,685.00
武环行审复
2 玻璃钢管道及配套管件项目 5,168.82 武发改[2015]23 号
[2015]365 号
武环行审复
3 研发中心项目 4,739.81 武发改[2015]22 号
[2015]151 号
合计 25,593.63
上述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均已在固定资产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
环保部门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项目的备案
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均在有效期内。
其中,年产 46,000 吨产业用多维多向整体编织复合材料织物项目(天津厂
区)拟通过子公司天津天常(参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控
股、参股企业的基本情况”)实施,发行人拟向天津天常增资 4,767.11 万元的方
式提供该项目的资金。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及增资计划已于 2015 年 6 月 16 日召开
的天津天常股东会决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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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钢管道及配套管件项目拟通过子公司天常管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控股、参股企业的基本情况”)实施,发
行人拟向天常管道增资 5,168.82 万元。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及增资计划已于 2015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天常管道股东会决议通过。
(二)实际募集资金数额超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或不足时的安排
根据 2015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若不能满足以上投资项目所
需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补足;若超过以上投资
项目的资金需求,超过部分将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营运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与公司自有
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 使用自有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金投资金额 金
年产 46,000 吨产业用多维多向
1 - - -
整体编织复合材料织物项目
1-1 常州厂区建设年产能 25,160 吨 10,917.89 10,917.89 -
1-2 天津厂区建设年产能 20,840 吨 4,767.11 4,767.11 -
小计 15,685.00 15,685.00 -
2 玻璃钢管道及配套管件项目 5,168.82 2,255.38 2,913.44
3 研发中心项目 4,739.81 - 4,739.81
合计 25,593.63 17,940.38 7,653.25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安排
公司已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 2015 年 6
月 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帐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管理和使用
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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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介绍
(一)年产 46,000 吨产业用多维多向整体编织复合材料织物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旨在对天常股份及天津天常现有玻纤经编织物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
项目总投资 15,685 万元,分为两个厂区分别建设,其中天常股份投资 10,917.89
万元,建设年产能 25,160 吨,天津天常投资 4,767.11 万元,建设年产能 20,840
吨。
本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为多维多向整体编织复合材料织物。本项目建设期 2
年,全部达产后天常股份及天津天常的合计产能将提升至 46,000 吨。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项目已投资 8,751.33 万元。其中天常股份投资 4,736.72 万元,
天津天常投资 4,014.61 万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募投项目中的“天津厂区建设年产能 20,840
吨”已通过环保验收,取得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项目竣工环境保
护验收的批复》(津滨审批环准[2017]51 号)。
2、项目建设必要性
(1)下游相关行业发展速度较快,公司产能亟需扩大
公司生产的玻纤增强材料广泛应用于风力发电、船舶、轨道交通、体育休闲、
汽车等领域,目前主要用于风电行业的风机叶片制造。以风力发电为例,根据全
球风能理事会(GWEC)发布的《全球风电统计数据 2016》,2016 年中国(不
包括台湾地区)新增装机容量 23,328MW,同比下降 24.14%;累计装机容量
168,690MW,年同比增长 16.05%。
2011 年 10 月,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与国际能源署共同发布了《能源技术
路线图—中国风电发展路线图 2050》,路线图设定的风电发展远期目标是到 2030
年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 400GW,2050 年达到 1,000GW,到 2050 年风力发电
满足 17%的电力需求。
此外,《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风电
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政策相继出台,表明国家主管部门通过政策的引导,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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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风电发展的阶段性和远期目标,推动风电行业持续发展。
风电机组的装机容量决定了风机叶片的市场规模,风机叶片的市场规模又决
定了玻纤增强材料的需求。随着我国风电行业的稳步发展,风电市场对风机叶片
产品的需求将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从而对玻纤增强材料的需求将保持在一个快
速增长的水平。
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前产能利用率较高,原有的生产能力已很难满足下游市
场需求,严重地制约了公司的发展,因而亟需扩大产能。本次技改项目的实施,
将更换部分重要设备和其他辅助设备,使原生产线充分发挥设计产能,达到
46,000 吨的年产能,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
(2)优化生产工艺,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
公司现有生产工艺和技术在国内同行业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但相比国外企
业,公司生产设备较为落后,设备精度及生产效率存在一定差距,因此有必要通
过本次技术升级改造,配置更为先进的设备,对现有生产工艺进行再优化,以进
一步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更好地保证产品质量。
(3)扩大公司规模,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优势
公司拥有国内先进裁剪工艺及设备,并创造性地提出“预裁剪服务”方案,
将复合材料编织工艺、全自动裁剪工艺与风力发电叶片的铺层制造工艺有机结合
起来,并在客户生产基地周边配套生产基地、针对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定制裁剪、
就近配送,实现“编织+裁剪套材+配送”三位一体经营模式,有效降低了客户成
本,提升客户生产效率,得到了广大客户的认可,延伸了公司的价值链。
公司现有场地条件、设备水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的生产能力,制约了
公司进一步的发展。因此公司迫切需要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一方面扩大
生产能力,保证订单按时完工;另一方面提升产品品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
进一步凸显公司的竞争优势,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4)进一步推动进口产品替代进程,助力产业升级
玻纤增强材料作为一种结构材料,性能方面极具竞争力,除应用在风力发电、
船舶、轨道交通、体育休闲、汽车等方面,还被应用在防弹衣、头盔、网孔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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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等生产上。公司生产的玻纤增强材料,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占据 20%左右的
市场份额,在一定程度上,成功替代国外进口产品,使得下游企业摆脱了对国外
进口产品的依赖。
对进口产品的替代,改变了部分企业过度依赖进口的局面,顺应了我国扩大
内需、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的发展趋势,有助于我国复合材料行业的产业升级、提
升国家竞争力。该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市场份额的扩大提供充足的发展动力,
能够使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抢占更多市场份额,巩固市场地位,助力整个复合材
料行业的产业升级。
(5)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扩大公司影响力
公司自 2008 年成立至今,围绕风机叶片用纤维增强材料进行自主研发,开
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领先的玻纤经编织物。公司针对不断变化的市场需
求,提升产品质量,完善售后服务,受到下游企业的广泛好评。“天常”品牌已
经在诸多客户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确立了公司在风机叶片应用领域的强势
地位,为公司稳定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但目前玻纤增强材料行业竞争激烈,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进一步扩大公司的
影响力,将成为本次扩产项目的重要目标。本项目将在扩大产能的同时,通过引
进国外先进设备、改进生产工艺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品质,扩大公司的
品牌知名度,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在深耕国内市场的同时,为进军国际市场打
下良好基础。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实施将解决公司面临产能瓶颈问题,有助于扩大公司规
模,提升品牌形象,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3、项目市场前景
玻纤增强材料是当今复合材料行业中发展最快的材料之一,凭借其优良的性
能,其应用领域已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如风力发电、船舶、轨道交通、体
育休闲、汽车等等。
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规模及需求状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
术”之“二、(三)3、玻纤增强材料主要应用领域分析”之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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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资概算
该项目总投资为 15,685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2,435.38 万元,铺底流动资
金 3,249.61 万元。建设投资中建筑工程投资 1,530.3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27.50 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10,533.75 万元,预备费 243.84 万元。
本项目投资计划通过上市募集方式获得,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自
身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上市募集资金小于实
际需要,剩余部分将通过企业自筹解决。
序号 项目 投资额
固定资产 12,191.55
1、工程建设及装修 1,530.30

2、设备购置及安装 10,533.75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27.50
费用

预备费 243.83
三 铺底流动资金 3,249.61
合计 15,685.00
其中工程建设及装修明细如下: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单位造价 金额
序号 项目 数量 层数
(m2) (m2) (万元/m2) (万元)
1 常州天常车间 1 1 10,560 10,560 0.13 1,372.80
2 天津工厂顶棚 1 1 9,281 9,281 0.008 74.06
3 天津工厂地面 1 1 9,281 9,281 0.009 83.44
合计 1,530.30
5、技术、工艺与设备
本募投项目属于原有产能的扩产和技改,技术与工艺并未发生变化。玻纤增
强材料的工艺流程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
务及主要产品概述”之“(四)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根据行业发展趋势,本项目将建设工艺更先进、生产效率和产品成品率更高
的生产线,有序扩大生产产能。项目全部完成后,公司常州和天津厂区玻纤增强
材料产能可达到 46,000 吨,所涉及的设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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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设备 采购金额
用途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万元) 数量 (万元)
1 多轴向经编机 101″ 657.64 12 7,891.67
2 双轴向经编机 102″ 414.07 4 1,656.28
3 纱架平台 30.00 6 180.00
4 自动裁布机 100″ 130.00 1 130.00
生产设备
5 自动裁布机 50″ 120.00 1 120.00
6 整经机 GM30 15.00 1 15.00
7 包装机 T1650F-H 5.00 2 10.00
8 翻卷机 YM07-170 7.00 2 14.00
9 叉车 E16C 20.00 6 120.00
10 空压机 BLT25A-8 10.00 4 40.00
配套设备
11 加湿系统 BPGH03-1200 15.00 2 30.00
12 货架 96M,4 层 20.00 1 20.00
安装费 13 306.81
合计 42 10,533.75
6、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及燃料供应情况
该项目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是无碱玻纤、薄布、短切纱、涤纶丝、合股纱、
无碱玻纤细纱等。无碱玻纤的主要供应商为欧文斯科宁、中材金晶、中国巨石、
重庆国际、泰山玻纤等。
本项目将依托公司已建立的原材料供应商体系,同时积极考察市场上其他的
供应方,选择合适的供应者,使原材料供应得到有效保障。
本项目动力供应主要为电。本项目建设地点分别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
开发区腾龙路 3 号、天津市滨海新区津滨发展通厂 7 号,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成
熟,电力供应稳定。生产中无需供水,项目用水主要为饮用、清洁等辅助性用途。
根据本项目所采用的设备和工艺,本项目主要原材料为无碱玻纤,辅料主要
包括短切纱、薄布、合股纱、涤纶丝、无碱玻纤细纱等。
7、项目的竣工时间、产量、产品销售方式及营销措施
本项目的建设周期为 5 年,项目建成达产后每年可生产玻纤增强材料 46,000
吨。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玻纤增强材料的生产与销售,品牌在行业中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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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已形成了广泛、稳定的客户基础,并与大部分客户建立
了长期合作关系。本项目生产的产品在面向现有客户的基础上,积极开发国外/
外资客户。公司将按照客户对产品的需求,确定产品的规格、裁剪方式等,直接
实现对客户的销售服务,满足市场需求。
8、项目环保情况
(1)施工期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会存在一定的噪声污染,噪声的影响范围有限、可控。
(2)营运期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防治措施
营运期主要存在固体废料和噪声,固体废料主要来自原料裁剪产生的边角
料。噪声通过设备减震、隔声设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装消声器等进行处理。
本设计充分考虑了环境保护的因素,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原料路线、工艺
技术选择了污染少、运行可靠、稳定的方案,结合科学、严格的管理,污染将尽
可能地消灭在工艺生产过程中,从根本上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减轻对环境造成的
影响。
对生产中不可避免产生的污染,做到治理与综合利用相结合。首先尽可能的
综合利用,再辅之以先进、高效、可靠、经济的处理方法。本设计采用的处理工
艺,均是经过生产验证的,并充分考虑了经济效益,治理后各类污染均达到国家
标准。
9、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
常州厂区项目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腾龙路 3 号,基础设施完
备,自然条件优越。常州是传统的工业集聚区,也是我国制造业面向未来先进工
业转型升级的热点地区,是天常股份开发建设的理想地点。
该项目利用厂区已有的土地,建设该年产 25,160 吨产业用多维多向整体编
织复合材料织物项目,建筑改造 10,560 平方米。
天津厂区位于天津汉沽区黄山北路 18 号津滨科技创新工业园通厂。天津滨
海新区地处华北平原北部紧紧依托北京、天津两大直辖市,紧邻天津港。河北作
为中国风电大省,具备广大的消费市场和完善的城市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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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利用厂区已有的土地,建设该年产 20,840 吨产业用多维多向整体编
织复合材料织物项目,装修改造厂房顶棚及地面共 18,562 平方米。
10、项目的组织方式
该项目由天常股份、天津天常负责实施,建设期 2 年。计划于 2015 年 10
月份开工建设,期间完成项目的建筑改造,预计 2017 年 10 月竣工。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募投项目已经完成前期的可行性论证、设备选
型、项目备案、环境评估等工作。
11、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每年实现销售收入为 38,850 万元。在各项预测基
础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本项目的主要经济效益指标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指标 税后 税前
净现值(NPV) 20,907.75 26,668.95
内部收益率(IRR) 34.68% 41.53%
总投资收益率(%) 46.32%
投资回收期(静态) 4.56 4.05
12、项目面临的风险
本项目是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天津天常现有玻纤经编织物生产线进行技术
改造,通过厂房建设装修、引进国外先进设备、优化现有生产工艺,一方面将发
行人及天津天常两个厂区合计产能提升至 4.60 万吨,扩大生产能力,保证订单
按时完工,另一方面提升产品品质,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发行人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已经掌握了风电用玻纤经编织物生产的核心技
术,正在研发适用于大型风机叶片制造的玻纤经编织物生产技术。发行人已与主
要风电叶片生产企业中复连众、吉林重通、国电联合等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并在 2016 年新增了明阳风能等客户。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产品销量分别为 44,408.13 吨、52,192.46 吨、43,918.64 吨和 21,576.03
吨,该项目实施完毕后发行人及天津天常合计 4.60 万吨产能能够顺利被市场所
消化。因此该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技术风险或市场拓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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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是无碱玻纤。目前行业内无碱玻纤的主要供应商
为欧文斯科宁、重庆国际、中材金晶、中国巨石、泰山玻纤等。发行人已与欧文
斯科宁、泰山玻纤、中国巨石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无碱玻纤的采购能
够得到保障。因此该项目不存在原材料采购风险。
(二)玻璃钢管道及配套管件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投资金额为 5,168.82 万元,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天常管道。
本项目产品为玻璃钢管道和配套管件,主要应用于海洋工程、船舶工程、石
油化工等领域。该项目建设期计划为 2 年。项目完全达产后,可年产 50,000 米
玻璃钢管道及 5,000 件配套管件。本项目已于 2016 年开始实施,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累计投资 436.34 万元。
2、项目建设必要性
(1)项目建设是实现公司发展目标的需要
公司致力于成为中国最具竞争优势、产业链完整的专业化玻璃纤维制品公
司,打造世界一流的玻璃纤维复合材料生产企业,最终成为中国第一、全球领先
的专业化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制造商。
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玻璃钢管道制品产能将达到 50,000 米/年,玻璃钢配
套管件的产能达到 5,000 件/年。项目实施是公司从国内领先的玻璃纤维制品企业
逐步发展成为国际领先复合材料企业的关键环节,是公司实现发展目标的重大战
略举措。
(2)优化产品结构、保持竞争优势
在现有国内领先的复合材料管道生产线基础上,公司通过实施募投项目丰富
公司产品,优化产品结构,将成为扩大产品应用市场的一大突破点。该项目的实
施能够使公司的生产水平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并在此基础上,优化产品结构,
增加产品种类,生产适合不同客户要求的差异化产品,满足行业未来发展需要,
从而更好的把握行业发展方向。同时,公司通过本项目的实施,确保主要产品生
产规模和技术装备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进而具备与国际一流复合材料管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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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企业竞争的能力。
(3)进一步推动进口产品替代进程,助力产业升级
复合材料(玻璃钢)管道作为一种结构材料,在性能方面极具竞争力,除应
用在海洋油气田开发、海洋工程、化工、船舶等方面,还被应用在消防、城市供
水、液化天然气(LNG)等领域。公司生产的高性能玻璃钢管道,将随着公司生
产和技术能力的不断进步,逐步占据一定市场份额,一定程度上替代国外进口产
品,使下游企业摆脱对国外进口产品的依赖。
进口产品替代进程有助于改变部分企业过度依赖进口的局面,顺应我国扩大
内需、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的发展趋势。该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市场份额的扩大
提供充足的发展动力,能够使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抢占更多市场份额,巩固市场
地位,助力整个复合材料管道行业的产业升级。
(4)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扩大公司影响力
目前复合材料管道行业竞争激烈,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扩大公司的影响
力,必须丰富产品结构,降低对单一产品的依赖。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丰富公司
产品种类,满足复合材料管道不同客户的需求,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
的品牌地位。
综上所述,该项目的实施将从根本上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扩大公司规模,进
一步提升品牌形象,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3、项目市场前景
玻璃钢管道具有轻质、耐腐蚀、强度较高、连接可靠、施工方便快捷、施工
及维护成本低等特点,在海洋工程、能源、电力、化工、游艇等领域有着较广泛
的应用。
公司玻璃钢管道、管件的市场规模及需求状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
务和技术”之“二、(四)2、玻璃钢管道的应用”之相关内容。
4、项目概算
该项目总投资为 5,168.82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3,682.65 万元。建设投资中建
筑工程投资 592.35 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3,090.3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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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投资计划通过上市募集方式获得,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自
身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上市募集资金小于实
际需要,剩余部分将通过企业自筹解决。
本项目的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额 占投资比例
一 固定资产 3,682.65 71.25%
1、工程建设及装修 507.35 9.82%
2、设备购置及安装 3,090.30 59.79%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85.00 1.64%
二 费用
1、预备费 55.24 1.07%
三 认证费用 300.00 5.80%
四 铺底流动资金 1,130.93 21.88%
合计 5,168.82 100.00%
其中工程建设及装修明细如下:
租赁费用(2 年计算) 装修费用
序 拥有
厂房 面积(m2) 单价,万元 单价(万 总价(万
号 形式 总价(万元)
/m2/年 元/m2) 元)
1 3#车间 6,048.00 租赁 0.0192 232.24 0.0080 48.38
2 4#车间 4,608.00 租赁 0.0192 88.47 0.0080 18.43
3 锅炉房 120.00 租赁 0.0192 4.61 0.0080 0.96
4 室外堆场 3,060.00 租赁 0.0012 7.34
合计 13,836.00 421.14 86.21
5、技术、工艺与设备
本募投项目属于原有产能的扩产和技改,主要技术与工艺并未发生重大变
化。玻璃钢管道和配套管件的工艺流程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
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概述”之“(四)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本项目拟购置的生产设备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价 设备 采购金额
设备分类 序号 设备名称
(万元) 数量 (万元)
生产设备 1 大口径管道缠绕机 20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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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大口径管道固化炉 80 1 80
3 大口径管道脱模机 80 1 80
4 大口径管道切割锯 50 2 100
5 大口径管道冷却 36 1 36
6 大口径管道水压试验机 110 1 110
7 大口径管道配胶站 25 1 25
8 大口径管件缠绕机 60 4 240
9 箱式大口径管件模具预热 30 1 30

10 箱式大口径管件预固化炉 60 1 60
11 箱式大口径管件后固化炉 40 1 40
12 大口径管件脱模机 30 1 30
13 管道缠绕机 50 1 50
14 管道固化炉 40 1 40
15 管道脱模机 30 1 30
16 管件水压试验机 80 2 160
17 摇臂钻 10 1 10
18 模具 400 1 400
19 试验设备(外压) 60 1 60
20 爆破试验工装/设备 50 1 50
21 真空试验工装 50 1 50
22 大口径预制工装/设备 80 1 80
23 模具储存架 35 1 35
24 行车 35 1 35
25 大口径法兰外圆磨床 50 1 50
26 大口径法兰钻床 50 1 50
27 大口径管件机加工车床 30 1 30
28 大口径管道磨锥机 60 2 120
29 大口径盲鞍座切割机 50 1 50
30 现场安装大口径磨锥机 30 2 60
31 大口径管件机加工磨床 35 1 35
32 车间冬季采暖设备 60 1 60
环保设备 - - - - 160
消防设备 - - -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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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供应设备 - - - - 60.00
安装费 - - - - 134.30
合计 - - - - 3,090.30
6、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及燃料供应情况
本项目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是无碱玻纤和环氧树脂,辅助材料主要为固化
剂、玻璃纤维织物等。本项目将依托公司已建立的原材料供应商体系,同时积极
考察市场上其他的供应方,选择合适的供应者,使原材料供应得到有效保障。
本项目动力供应主要为水和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武
进经济开发区腾龙路 3 号,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成熟,供水、供电等均有充足的
保障。其中,电力供应由武进经济开发区市政供电保障,水供应自市政供水管网。
7、项目的竣工时间、产量、产品销售方式及营销措施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项目的实施周期为 2 年,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年产 50,000
米玻璃钢管道及 5,000 件配套管件。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主要目标客户为海洋工程、
船舶、石油化工、液化天然气(LNG)等领域存在高端应用需求的客户,公司将
按照客户的需求,确定产品的规格、型号与种类,直接实现对客户的销售服务,
满足市场需求。
8、项目环保情况
项目排放的污染物数量有限,主要系扬尘、废水、边角废料及生活垃圾。生
产中对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都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保证排入环境的污染物
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内,因此该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区域的生态环境产
生明显的影响。
9、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
该项目拟建于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经济开发区内,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
济开发区腾龙路 3 号,该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交通、通讯等条件便捷。
本项目占地面积 13,836.00 方米,建筑面积 13,836.00 平方米,天常管道向天
常股份租赁使用。本项目涉及的工程建设为装修,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建筑物名 长 宽 建筑面积 层数 耐火等级 火灾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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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m) (m) (m2) 类别
1 3#车间 96 63 6,048 1 二级 甲类
2 4#车间 96 48 4608 1 二级 甲类
3 锅炉房 12 10 120 1 二级 丙类
4 室外堆场 68 45 3,060
合计 13,836
10、项目的组织方式与实施情况
该项目建设期 2 年,建设期间将完成项目的土建、设备安装调试等项工程。
11、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每年实现销售收入为 9,550.87 万元。在各项预测基
础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本项目的主要经济效益指标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指标 税前 税后
净现值(NVP) 5,847.62 4,657.59
内部收益率(IRR) 38.91% 33.29%
总投资收益率(%) 29.54%
投资回收期(静态)(含建设期) 4.20 4.61
12、拟增资企业基本情况及最近一年报表
参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控股、参股企业的基本情
况”。
13、合资方基本情况
参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控股、参股企业的基本情
况”。
14、增资前后持股比例及控制情况
2016 年 5 月 31 日,发行人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发
行人向天常管道增资 1,000 万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天常管道注册资本增加至
2,000 万元。2016 年 7 月 7 日,天常管道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
增资完成后,按认缴出资计算,发行人持有天常管道 82.50%的股份,刘坤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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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常管道 16.50%的股份,周良军持有天常 1.00%的股份。募集资金到位后,天
常股份与刘坤、周良军将同比例对天常管道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天常管道的
股权结构不变,天常股份仍为天常管道的控股股东。刘坤、周良军同时承诺若发
行人增资款到位后一个月内,其增资款项尚未到位,则无条件同意发行人按增资
前上一年度末天常管道账面每股净资产对其进行增资。若募集资金到位后,刘坤、
周良军未能对天常管道进行同比例增资,则发行人为实施募投项目对天常管道增
资后的持股比例将高于 82.50%。
15、增资与发行人业务发展规划的关系
公司致力于成为中国最具竞争优势、产业链完整的专业化玻璃纤维制品上市
公司,打造世界一流的玻璃纤维复合材料生产企业,最终成为中国第一、全球领
先的专业化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制造商。
公司通过向天常管道增资的方式,为天常管道提供建设玻璃钢管道及配套管
件项目的资金。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玻璃钢管道制品产能将达到 50,000 米/
年,玻璃钢配套管件的产能达到 5,000 件/年。项目实施是公司从国内领先的玻璃
纤维制品企业逐步发展成为国际领先复合材料企业的关键环节,是公司实现发展
目标的重大战略举措。
16、项目面临的风险
玻璃钢管道及管件作为非风电业务,是对发行人风电业务的重要补充,有利
于发行人丰富产品结构,降低对风电业务的依赖程度,一定程度上降低风电行业
波动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以及 2017 年 1-6 月,公司玻璃钢管道及管
件销售增长迅速,分别实现销售收入 349.34 万元、1,281.83 万元、2,082.16 万元
和 1,002.31 万元,主要客户均为船舶工程、海洋工程企业。
该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实现销售收入为 9,550.87 万元。虽然报告期内发行
人璃钢管道及管件业务销售收入增长较快,但总体规模仍然较小。发行人存在市
场开拓和客户开发不达预期,本项目新增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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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发中心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拟以公司现有研发中心为基础进行升级改造,为公司进一步发展提供
创新动力。
2、项目建设必要性
(1)保持技术创新,增强产品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一贯注重科学技术创新,如新型 EBX1200 双轴经编布的研发使复合纤
维织物能够满足大功率叶片的使用需求,天常管道系统项目将逐步实现船舶、海
洋工程、石油化工、液化天燃气(LNG)用复合材料管道等的研制和销售。这些
项目的建设,迎合了复合材料行业产业升级的趋势;研发设备的投入和开展关键
技术的攻关,将提升公司的研发设计能力;不断推陈出新,将保证公司在行业内
的技术领先优势,使公司成为业内技术创新和变革的主力军。
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将研发出更具技术含量、更加适应市场需求的产
品,这将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在快速的产业升级中,保持核心竞争实
力;同时,本项目的建成,将使公司更有能力承接省级、国家级项目,争取更多
的研究经费,从不同层面上,均可助力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
(2)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项目将投入大量资金,用于高强高模单向布、多轴向布的编织工艺的研发
及设备改造、3MW 以上风电机组叶片套裁布的研发、海上风机叶片用玻纤布及
套材的研发、经编玻纤布浸润性的研发、大卷或超大卷玻纤布收卷系统、复合材
料管道的研发、生产设备牵拉系统的改造、米长计米装置等项目和产品的改进研
究和改造。本项目将通过研发工艺的改进、运用新的技术创新,提高产品的力学
性能,扩大产品的应用范围,制造出具备更高技术含量的产品。
(3)丰富产品结构,使公司产品渗透至更多领域
由于下游风电、船舶、轨道交通、体育休闲、汽车等应用领域的多样化,不
同领域客户、同领域不同客户,对复合材料产品的要求各不相同,具有很强的差
异化特征。因此公司在生产复合材料产品时需要有较高的配套能力,使产品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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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不同领域的个性化需求。
该项目将从科技研发着手,研究适合各领域使用的不同种类的复合材料产
品。公司希望凭借良好的品牌形象,并在此项目的带领下,在未来 3~5 年内,实
现在体育休闲、船艇、轨道交通及汽车方向的产品的研发、认证、生产及市场推
广,使产品渗透至其他领域,在更广泛的市场范围内确立公司的地位。
(4)及时把握国际国内行业动向,为公司发展战略提供支持
研发中心将系统全面的汇集国内外复合材料行业的信息,并随时了解世界范
围内的行业发展动向。通过及时掌握国际国内的行业动向,紧跟行业发展的步伐,
及时制定出发展的新方案,并严格的落实在研发、生产上,这将使企业的发展更
具方向性、针对性,能够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提供支持。
(5)凝聚优秀研发人才,提升公司研发实力
此次研发中心的建设,将从企业外部渠道引进研发人员 24 人,这将使公司
的研发人员更加齐备,配置更加合理,研发系统更加完善。研发中心将专注于提
高公司的科研实力,从科技实力上确保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3、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 4,739.81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3,486.71 万元,铺底流
动资金 450.00 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中建筑工程投资 577.50 万元,研发设备购置
及安装费 2,891.61 万元,研发支出费用 803.10 万元。
项目投资估算如下(万元):
序号 投资明细 投资金额(万元) 投资比重(%)
1 固定投资合计 3,486.71 73.56%
1.1 土建及装修 577.50 12.18%
1.2 研发设备及安装 2,891.61 61.01%
1.3 办公设备 17.60 0.37%
2 研发支出 803.10 16.94%
3 铺底流动资金 450.00 9.49%
总投资金额 4,739.81 100.00%
本项目计划分 2 年投资,第 1 年投入 2,585.69 万元,占总投资的 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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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年投入 2,154.11 万元,占总投资的 45.45%。
其中土建及装修明细如下:
序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单位造价(万元 金额
项目 层数
号 (m2) (m2) /m2) (万元)
1 物理实验室 1 150
2 化学实验室 1 150
3 办公室 1 120
4 动力室 1 150
5 试制车间
0.35 577.50
多轴向玻纤制
5.1 1 360
造车间
单向布试制车
5.2 1 360

5.3 套材试制车间 1 360
合计 1,650
4、技术、工艺与设备
本项目拟购置的设备如下表所示:
类别 设备名称 数量 设备单价(万元) 设备总价(万元)
多轴向经编机 1 657.64 657.64
双轴向经编机 1 414.07 414.07
自动裁剪机 1 200.00 200.00
管道试制设备 1 450.00 450.00
试制设备
空气压缩压机及管道系统 1 80.00 80.00
加温系统 1 20.00 20.00
叉车 2 20.00 40.00
全自动混胶机 2 50.00 100.00
测试设备 微机控制万能测试机 1 150.00 150.00
微机控制疲劳测试机 1 100.00 100.00
液相色谱仪 1 200.00 200.00
耐压测试仪 1 50.00 50.00
分光光度计 1 50.00 50.00
数字式超声波探伤仪 1 20.00 20.00
手持式数显纱线张力仪 1 15.0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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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变仪 1 5.00 5.00
120 应变片 12 0.10 1.20
剪切夹具 4 0.60 2.40
引伸计 1 1.00 1.00
夹具(贴加强片) 16 0.40 6.40
恒温数显温控仪(0-100 度) 1 2.80 2.80
试验台架子 5 0.10 0.50
万分之一分析天平 2 5.30 10.60
马弗炉 1 2.50 2.50
圆盘取样器 2 1.40 2.80
数显测厚仪 1 2.20 2.20
恒温恒湿干燥箱 2 2.80 5.60
光学显微镜 3 4.20 12.60
数显式水分仪 1 15.20 15.20
粘度仪 1 1.50 1.50
真空灌注制板装置 2 5.00 10.00
缕纱测长仪 1 0.60 0.60
毛羽测量装置 1 1.50 1.50
切割机 1 0.50 0.50
温箱 1 10.00 10.00
中央空调 1 150
辅助设备
除尘系统 1 100
合计 2,891.61
5、项目环保情况
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相关场地清理、室内精装修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
施工过程中将产生一定的噪音、扬尘、工程材料废料及废水等,公司将确保将其
控制在国家环保规定或标准范围之内;其它相关可行性研究、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不涉及产生噪音、排放废料、排放污水等环境影响问题。
公司将采取各种措施,增加环保设施投入,严格控制污染,改善和保护环境。
使用先进处理设备,废水和废气经过严格处理,达标排放,项目过程中不会对周
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体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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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
项目实施主体为天常股份,拟建地点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位于常州市武进
区延政西路以北,腾龙路以西,鼎湖路以南天常股份厂区内,建筑面积 1,650 平
方米。
7、项目的组织方式与实施情况
该项目建设期 2 年,建设期间将完成项目的土建、设备安装调试等项工程。
三、募集资金投资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资本结构的影响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分别为 59.29%、
52.77%、50.25%和 49.6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为 25,593.63 万元,以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为基准,假设其他条件不发生变化,募集
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结构变化如下:
2017 年 6 月 30 日 募集资金到位后
项目 母公司 项目 母公司
资产合计(万元) 81,257.09 资产合计(万元) 106,850.72
股东权益合计(万元) 40,921.39 股东权益合计(万元) 66,515.02
资产负债率 49.64% 资产负债率 37.75%
因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提高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显著
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有效地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
(二)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由于募集资金运用项目需要数年的建设周期,短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因
净资产增加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不过从中长期来看,随着募投项目建成投产,
将增强公司技术工艺的改进以及新产品技术开发的创新能力并完善产品结构,优
化产能,有利于公司保持持续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三)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根据公司现行的会计政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所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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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折旧费用如下:
年产 46,000 吨产业用
项目 玻璃钢管道及 研发中心
多维多向整体编织复 合计
(万元) 配套管件项目 项目
合材料织物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1,657.80 592.35 577.50 2,827.65
机器设备 10,533.75 3,090.30 2,909.21 16,533.26
每年新增折旧 1,102.18 328.49 310.20 1,740.87
新增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折旧额较目前
有较大增加,将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一定压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
场前景,若能够顺利投产并实现产生预期收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消化新增
折旧费用。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逐步稳定实现以及公司盈利能力的持续
稳定提升,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将会下降。
四、募集资金投向项目投资与原有投资的匹配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前后固定资产及主营业务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14 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46,888.36 48,400.87
产能利用率 90.87% 100%
折合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51,599.38 48,400.87
房屋及建筑物 5,612.53 2,827.65
机器设备 5,264.39 16,533.26
工具器具 364.29 -
固定资产投
运输工具 122.04 -
资(万元)
其他设备 82.86 -
在建工程 1,434.60 -
合计 12,880.71 19,360.91
折合主营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投资 4.01 2.50
注:鉴于本次募投项目“年产 46,000 吨产业用多维多向整体编织复合材料织物项目”
为技术改造项目,涉及原有设备的替换。为增强可比性,采用发行人 2014 年(设备尚未开
始替换)的相关数据进行对比。
截至 2014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共 12,880.71 万元,折合主营业务收入为
51,599.38 万元,折合主营业务收入与固定资产投资的比值为 4.01;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 19,360.91 万元,折合主营业务收入为 48,400.8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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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合主营业务收入与固定资产投资的比值为 2.50。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
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幅度低于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幅度。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营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投资比例低于募投项目实施
前的水平,其主要原因在于公司目前的生产线相比于国外企业,生产设备较为落
后,自动化程度不高,因此有必要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对现有生
产线进行升级改造,配置效率更高的进口设备,对现有生产工艺进行再优化,以
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亦有利于通过国外/外资客户考核,
开拓国外/外资客户市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可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对
公司股东提供良好回报。
五、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根据 2015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6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 3,000 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将按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
常州厂区建设年产能
年产 46,000 天常股份 10,917.89
25,160 吨
吨产业用多
1 维多向整体 天津厂区建设年产能
天津天常 4,767.11
编织复合材 20,840 吨
料织物项目
小计 15,685.00
2 玻璃钢管道及配套管件项目 天常管道 5,168.82
3 研发中心项目 天常股份 4,739.81
合计 25,593.63
2016 年 2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及管理能力等方面的适应性进
行了分析,审议通过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充分的可
行性研究论证,预期经济效益良好,与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
及管理能力等方面均相适应,具备实施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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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88,966.76 万元,净资产为 45,894.89
万元,2017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22,892.38 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 25,593.63
万元投资相关厂房建设、生产设备改造、扩建产能、研发中心、新产品生产等建
设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
(二)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财务状况的适应性
公司目前是国内领先的风机叶片材料制造商,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为在将
来的市场竞争中继续保持领先优势扩大市场份额,公司亟待加强研发力量及技术
升级投入,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制造水平和质量稳定性。同时,为降低经营风
险,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同样迫切需要在复合材料领域进行多元化发展的战
略布局。为完成上述战略发展目标,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公司仅依靠自身经营积
累无法满足资金需求。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金额较大,而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
在公司资产中所占比例较高,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9.29%、52.77%、50.25%
和 49.64%,公司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通过实施募投项目,公司将获得发展
所急需的资金,扩大经营规模,有效地避免自筹资金实施项目所带来的现金流紧
张、对外负债规模上升及融资成本增加等问题。综上所述,公司募集资金金额、
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财务状况相适应。
(三)与公司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的适应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对公司现有业务的拓展与延伸。公司多年来深耕于
风电叶片材料细分领域,完全掌握叶片用复合材料的编织、成型等核心技术及工
艺流程,并且形成了完整独立的产供销体系,具备较高的管理、服务能力以及应
对市场风险能力,将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效保证。同时,公司子公司天
常管道的主要产品已通过世界主要船级社的相关认证以及美国石油协会(API)
认证,船舶及海洋工程用复合材料(GRE)管道设计、制造的核心技术及管理水
平受到了相应的认可,为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因此,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与公司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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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使用自筹
资金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为 25,593.63 万元,其中, 研发中心项目”
尚未开始投资建设,年产 46,000 吨产业用多维多向整体编织复合材料织物项目”
和“玻璃钢管道及配套管件项目”已经开始实施。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年
产 46,000 吨产业用多维多向整体编织复合材料织物项目”已投资 8,751.33 万元,
均为设备购置、安装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玻璃钢管道及配套管件项目”
已由公司子公司天常管道投资 436.34 万元,均为设备购置、安装投资,资金来
源为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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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情况
1、授信合同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授信合同如下:
(1)2016 年 3 月,发行人与欧文斯科宁复合材料(中国)有限公司签署《经
销商信用额度协议》,欧文斯科宁复合材料(中国)有限公司授予公司 1,233 万
元的信用额度,允许公司在 2016 年 3 月 1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于信
贷期无款提货的最高限额为 1,233 万元。发行人提供价值不低于 1,233 万元的动
产作为抵押担保。
(2)2016 年 6 月,发行人与欧文斯科宁复合材料(中国)有限公司签署《经
销商信用额度协议》,欧文斯科宁复合材料(中国)有限公司授予公司 522 万元
的信用额度,允许公司在 2016 年 7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于信贷期
无款提货的最高限额为 522 万元。发行人提供价值不低于 522 万元的动产作为抵
押担保。
(3)2016 年 7 月,发行人与欧文斯科宁复合材料(中国)有限公司签署《经
销商信用额度协议》,欧文斯科宁复合材料(中国)有限公司授予公司 1,166 万
元的信用额度,允许公司在 2016 年 7 月 15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于信
贷期无款提货的最高限额为 1,166 万元。发行人提供价值不低于 1,166 万元的动
产作为抵押担保。
(4)2017 年 2 月,发行人与欧文斯科宁复合材料(中国)有限公司签署《经
销商信用额度协议》,欧文斯科宁复合材料(中国)有限公司授予公司 1,054 万
元的信用额度,允许公司在 2015 年 11 月 25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于信
贷期无款提货的最高限额为 1054 万元。发行人提供价值不低于 1054 万元的动产
作为抵押担保。
(5)2017 年 2 月,发行人与欧文斯科宁复合材料(中国)有限公司签署《经
1-1-380
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销商信用额度协议》,欧文斯科宁复合材料(中国)有限公司授予公司 753 万元
的信用额度,允许公司在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于信贷期
无款提货的最高限额为 753 万元。发行人提供价值不低于 753 万元的动产作为抵
押担保。
(6)2017 年 3 月,发行人与欧文斯科宁复合材料(中国)有限公司签署《经
销商信用额度协议》,欧文斯科宁复合材料(中国)有限公司授予公司 2492 万元
的信用额度,允许公司在 2017 年 2 月 28 日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期间,于信贷期
无款提货的最高限额为 2,492 万元。发行人提供价值不低于 2,492 万元的动产作
为抵押担保。
(7)2016 年 11 月 11 日,发行人与中信银行常州分行签订了《授信额度协
议》(编号:2016 常综字第 00328 号),约定授信额度 20,000 万元;授信种类:
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开立信用证、打包贷款等;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
自 2016 年 11 月 11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11 日。
(8)2017 年 4 月 27 日,发行人与中国银行常州武进支行签订了《授信额
度协议》(编号:447758149E17042701),约定授信额度 5,000 万元;授信种类及
金额:贷款额度 2,00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额度 3,000 万元;授信额度的使用期
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18 年 4 月 26 日;由陈美城及天常管道提供最高额保
证担保。
(9)2017 年 3 月 29 日,发行人与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
《最高额借款(信用)合同》(编号:01061042017620009),约定江南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在 2017 年 3 月 29 日起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的期间内向发
行人发放最高额度为 3,000 万元。
2、承兑合同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与银行签订的正在履行中的 500 万元以上的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如下:
承兑银行 合同编号 承兑金额(元) 出票日 到期日 担保方式
中信银行
2016 常 银 承 19,010,000.00 2016.8.30 2017.8.30 票据最高额质押担
1-1-381
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字第 00838 号 保(2015 信常银最权
质字第 00017 号)
陈美城提供最高额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6 信常银最保
2016 常 银 承 字第个 00202 号);
5,490,000 2016.09.08 2017.09.08
字第 00860 号 房地产最高额抵押
(2013 常最抵字第
00106 号、2013 常最
抵字第 00107 号)
票据最高额质押担
2016 常 银 承
20,300,000 2016.09.28 2017.09.28 保(2015 信常银最权
字第 00910 号
质字第 00017 号)
票据最高额质押担
2016 常 银 承
18,000,000 2016.11.02 2017.11.02 保(2015 信常银最权
字第 00967 号
质字第 00017 号)
陈美城提供最高额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6 信常银最保
字第个 00202 号);
2016 常 银 承 房地产最高额抵押
21,260,888.66 2016.11.23 2017.11.23
字第 01015 号 (2013 常最抵字第
00106 号、2013 常最
抵字第 00107 号);
2016 信常银最抵字
第 00109 号
陈美城提供最高额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6 信常银最保
字第个 00202 号);
2016 常 银 承 房地产最高额抵押
28,273,508.76 2016.12.26 2017.12.26
字第 01073 号 (2013 常最抵字第
00106 号、2013 常最
抵字第 00107 号);
2016 信常银最抵字
第 00109 号
陈美城提供最高额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6 信常银最保
字第个 00202 号);
2017 常 银 承 房地产最高额抵押
12,000,000 2017.02.15 2018.02.15
字第 00113 号 (2013 常最抵字第
00106 号、2013 常最
抵字第 00107 号);
2016 信常银最抵字
第 00109 号
15,000,000 2017.3.30 2018.3.30
2017 常 银 承 陈美城提供最高额
字第 00208 号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382 (2016 信常银最保
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字第个 00202 号);
房地产最高额抵押
(2013 常最抵字第
00106 号、2013 常最
抵字第 00107 号);
2016 信常银最抵字
第 00109 号
票据最高额质押担
2017 常 银 承
22,282,654.20 2017.4.27 2018.4.27 保(2015 信常银最权
字第 00248 号
质字第 00017 号)
陈美城提供最高额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6 信常银最保
字第个 00202 号);
2017 常 银 承 房地产最高额抵押
5,590,000 2017.5.26 2018.5.26
字第 00300 号 (2013 常最抵字第
00106 号、2013 常最
抵字第 00107 号);
2016 信常银最抵字
第 00109 号
陈美城提供最高额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6 信常银最保
字第个 00202 号);
2017 常 银 承 房地产最高额抵押
5,000,000 2017.6.21 2018.6.21
字第 00330 号 (2013 常最抵字第
00106 号、2013 常最
抵字第 00107 号);
2016 信常银最抵字
第 00109 号
连云港天常票据最
2017 常 银 承 高额质押担保(2016
6,044,000.01 2017.4 2017.10
字第 00231 号 信常银最权保质字
第 00001 号)
1-1-383
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连云港天常票据最
2017 常 银 承 高额质押担保(2016
12,182,374.06 2017.6.6 2017.12.6
字第 00312 号 信常银最权保质字
第 00001 号)
保 证 金 质 押 ( 2016
447758149C1
5,900,000 2017.3.30 2017.9.30 武 中 银 保 质 字 001
号)
陈美城提供最高额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7 年个保字第
447758149C1
5,193,835.40 2017.5.27 2017.11.27 96647991 号);天常
中国银行 管道最高额保证担
常州武进 保(2017 年额保字第
支行
447943274 号)
陈美城提供最高额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7 年个保字第
447758149C1
24,900,000.00 2017.6.16 2018.6.16 96647991 号);天常
管道最高额保证担
保(2017 年额保字第
447943274 号)
陈美城提供最高额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Z01061042017160
江南农村
商业银行 022);连云港天常
A1086917 14,000,000 2017.5.23 2018.2.21
股份有限
提供最高额连带责
公司
任 保 证 担 保
( 010610420171600
09)
3、担保合同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正在履行中的担保合同如下:
(1)设备抵押合同
1-1-384
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及子公司天津天常、连云港天常与主要供应商欧文斯科宁签署系列
《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将公司或子公司的部分机器设备抵押给欧文斯科宁,
为发行人与欧文斯科宁之间签署的《经销商信用额度协议》项下采购欧文斯科宁
形成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债务履行
抵押人 抵押权人 抵押物 抵押物价值(万元) 抵押担保范围
期限
2017.02.28-2018.02.28 期
2017.02.28
间达成的各个有效订单/
22 台设备 3,560 至
销售合同,形成的最高额
2018.02.28
2,492 万元债权
天常股份 欧文斯科宁
2016.07.1-2017.12.31 期
2016.07.1
间达成的各个有效订单/
经编机 2 台 1,666 至
销售合同,形成的最高额
2017.12.31
1,166 万元债权
2015.11.25-2017.12.31 期
2015.11.25
间达成的各个有效订单/
2 台设备 1,505 至
销售合同,形成的最高额
2017.12.31
1,054 万元债权
2016.01.01-2017.12.31 期
2016.01.01
间达成的各个有效订单/
10 台设备 1,119.17 至
销售合同,形成的最高额
2017.12.31
753 万元债权
天津天常 欧文斯科宁
2016.03.10-2017.12.31 期
2016.03.10
间达成的各个有效订单/
3 台设备 1,761 至
销售合同,形成的最高额
2017.12.31
1,233 万元债权
2016.07.01-2017.12.31 期
2016.07.01
间达成的各个有效订单/
1 台设备 746.05 至
销售合同,形成的最高额
2017.12.31
522 万元债权
(2)最高额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 主债权
抵押人 抵押权人 抵押物 抵押担保金额
编号 形成期间
中信银行股份有 2013 常最抵字 武国用(2013)第 2013.5.17- 最高本金额
发行人
限公司常州分行 00106 号 05383 号土地 2018.5.17 5,000 万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 2013 常最抵字 常房权证武字第 2013.5.17- 最高本金额
发行人
限公司常州分行 00107 号 21005120 号房产 2018.5.17 5,000 万元
武国用(2013)第
2016 信常银最
中信银行股份有 05383 号土地和常 2016.11.11- 最高债权额
发行人 抵字第 00109
限公司常州分行 房权证武字第 2021.11.11 20,000 万元

21005120 号房产
(3)质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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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a)2015 年 11 月 12 日,发行人与中信银行常州分行签署《票据池质押融
资业务最高额票据质押合同》(2015 信常银最权质字第 00017 号),约定发行
人为 2015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2 日期间因中信银行常州分行为公司授
信而发生的一系列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保函、信用证等各类银行业
务),提供最高额为 1.3 亿元的票据质押担保。担保期限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 2 年。
(b)连云港天常与中信银行常州分行签署《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最高额票
据质押合同》(编号:2016 信常银最保质字第 00001 号),约定连云港天常为
2016 年 2 月 16 日至 2019 年 2 月 16 日期间因中信银行常州分行为公司授信而发
生的一系列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保函、信用证等各类银行业务),
提供最高额为 2 亿元的票据质押担保。
(c)2016 年 10 月 18 日,发行人与中国银行常州武进支行签订了《票据池
业务协议》(2016 常中银武池字 001 号),约定中国银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常
州武进支行为发行人提供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及基础业务,业务合作期限:起至
2017 年 10 月 17 日。
(4)保证合同
(a)2016 年 3 月 16 日,连云港天常与交通银行常州分行签订了《保证合
同》(编号:C160314GR3246576),约定连云港天常为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
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主合同为发行人与交通银行常州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编号:
Z1603BA15698493);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3,600 万元。
(b)天常管道与中国银行常州武进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2016 年额保字第 447943274),约定主合同为发行人与中国银行常州武进支行签
署的《授信额度协议》(编号:447758149E16060301);被担保最高债权额:最
高本金 5,000 万元及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
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之
和;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1-1-386
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c)天常管道与中国银行常州武进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2017 年额保字第 447943274),约定主合同为发行人与中国银行常州武进支行签
署的《授信额度协议》(编号:447758149E17042701);被担保最高债权额:最
高本金 5,000 万元及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
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之
和;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d)连云港天常与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编号:01061042017160009),约定连云港天常为发行人签订的《最高额借款
(信用)合同》(编号:01061042017620009)项下形成所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提
供最高额保证;被保证债权本金指自 2017 年 3 月 29 日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期间
因发行人与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本金,最高额为
3,000 万元。
4、采购合同
发行人与部分供应商签订框架性的采购合同,并根据实际需求,发出具体订
单,供应商根据订单要求供货。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签订的主要采购
合同主要如下:
(1)2017 年 1 月 24 日,发行人与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
CTC-CTG-20160125 的《采购合同》,约定采购产品为直接纱、HMG 纤维、合
股纱和表面毡;合同期限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 月 31 日。
(2)2017 年 6 月 10 日,发行人与欧文斯科宁复合材料(中国)有限公司、
欧文斯科宁复合材料(北京)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CTC-OCV-20170610)及《采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一》,约定发行人向欧文斯科宁
复合材料(中国)有限公司、欧文斯科宁复合材料(北京)有限公司采购 Advantex、
H glass WS3000;合同的期限自 2017 年 2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6 月 10 日,发行人与欧文斯科宁复合材料(中国)有限公司、欧文斯科宁复合
材料(北京)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一》(合同编号:
CTC-OCV-20170610add),约定了优惠计划等内容。
5、销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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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与客户签订的主要销售合同如下:
(1)2017 年 1 月,连云港天常与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签
订了《年度采购协议》,约定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向连云港天
常采购玻纤织物,预计 2017 年全年采购量为 15,000 吨。
(2)2017 年 2 月,发行人与上海玻璃钢研究院东台有限公司签订了《原材
料采购合同》,约定上海玻璃钢研究院东台有限公司向发行人采购 EBX800、
EL1200-50/12/13/15、ETLX1215 等。
(3)2017 年 2 月,发行人与美泽风电设备制造(内蒙古)有限公司签订了
《供货框架合同》,约定美泽风电设备制造(内蒙古)有限公司向发行人采购高
模量单项、普通单项、双轴布、连续毡等。
(4)2017 年 2 月,发行人与东方电气(天津)风电叶片工程有限公司签订
了《供货框架合同》,约定东方电气(天津)风电叶片工程有限公司向发行人采
购双轴布、三轴布、单向布等。
(5)2017 年 2 月,发行人与通榆县三一风电装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三一
张家口风电技术有限公司、常德三一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产品买卖合同》,
约定通榆县三一风电装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三一张家口风电技术有限公司、常
德三一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发行人采购纤维布玻纤、玻纤三轴布、玻纤双轴布等。
(6)2017 年 3 月 23 日,发行人与南通东泰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签署《2017
年度框架合同》,约定销售产品为玻纤布套材;合同自 2017 年 3 月 23 日起生效,
有效期至 2018 年 3 月 22 日。
(7)2017 年 5 月,发行人与天津中车风电叶片工程有限公司签署《采购合
同》,约定销售产品为单轴向布、高模纱线单轴向布、多轴向布等;合同自 2017
年 4 月 1 日生效,有效期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8)2017 年 5 月,发行人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采购
合同》(编号:FD07A12017130)和《采购合同》(编号:FD07A12017161),
约定销售产品为单轴向布、高模纱线单轴向布、多轴向布等;合同自 2017 年 4
月 1 日生效,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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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9)2017 年 4 月,发行人与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签署《采购框架协
议》(编号:GDUP-HT-BJZB/CG-05-2017-096),约定销售产品为壳体套材、
腹板套材、大梁套材各规格型号;本框架协议下《采购订货单》有效期自签订生
效日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本协议有效期为从生效日起到质保期满后货款两清止。
6、投资理财协议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与银行签订的正在履行中 500 万以上的投资
理财协议如下:
(1)2017 年 6 月,发行人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了
2,000 万元理财产品,产品名称“富江南之瑞富安盈 A 计划 R1706 期 18”,产
品种类为保证收益,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3.90%,期限为 2017 年 6 月 20 日至 2017
年 7 月 25 日。
(2)2017 年 6 月,发行人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了
1,000 万元理财产品,产品名称“富江南之瑞富安盈 A 计划 R1706 期 19”,产
品种类为保证收益,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3.90%,期限为 2017 年 6 月 22 日至 2017
年 7 月 25 日。
(3)2017 年 6 月,发行人向交通银行常州天宁支行申购了 2,000 万元“蕴
通财富日增利”系列理财产品,产品名称为“蕴通财富日增利提升 32 天”;
收益类型为保证收益型;投资期间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至 2017 年 8 月 1 日。
(4)2017 年 6 月,发行人向中国银行常州武进支行申购了 2,000 万元理财
产品,产品名称为“人民币按期开放”,收益类型为保证收益型,收益率为 3.3%,
委托认购日及收益起算日为 2017 年 6 月 2 日,第 1 个开放日为 2017 年 8 月 4 日。
(5)2017 年 6 月,发行人向中国银行常州武进支行申购了 1,000 万元理财
产品,产品名称为“人民币按期开放”,收益类型为保证收益型,收益率为 3.3%,
委托认购日及收益起算日为 2017 年 6 月 23 日,第 1 个开放日为 2017 年 7 月 21
日。
(6)2017 年 6 月,发行人向中信银行常州武进支行申购了 1,500 万元理财
产品,产品名称为“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周期 35 天理财产品”,产品类型为保
本浮动收益型,期限为 2017 年 6 月 5 日至 2017 年 7 月 7 日。
1-1-389
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7、项目合作协议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正在履行中的主要项目合作协议如下:
2015 年 7 月 30 日,连云港天常(乙方)与江苏海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甲方)签订《多轴向纤维复合材料织物扩建项目合作协议》。合同约定:乙方
拟在连云港海州开发区专用装备产业园投资建设多轴向纤维复合材料织物扩建
项目,从事多轴向纤维复合材料织物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项目分三期实施,预
计总投资 2.1 亿元。甲方在项目规定开工时限内,使项目具备通道路、供电、供
水等必要条件,并提供周边道路、排雨水及排污水系统标高等参数。
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正在履行中的 500 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如下:
发行人与中易建设有限公司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
中易建设有限公司承包建设发行人多轴向织物、玻璃纤维毡项目车间六建筑施
工;合同总价款为 1,010 万元。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三、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
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未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
讼或仲裁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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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作为一方当事
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均未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均未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刑事诉讼。
(五)报告期内成锐玻纤与中国巨石之间的诉讼情况
报告期内成锐玻纤(现已更名为“天常新材料”)与中国巨石之间的诉讼情
况如下:
1、成锐玻纤与中国巨石之间诉讼的情况
成锐玻纤(现已更名为“天常新材料”)与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3
年开始业务往来,成锐玻纤向中国巨石及其子公司采购玻璃纤维产品。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成锐玻纤结欠中国巨石货款 1,188,846.15 元。
2015 年 11 月,中国巨石向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成锐玻纤
支付货款。2015 年 12 月,成锐玻纤与中国巨石达成调解,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
院作出《民事调解书》([2015]嘉桐商初字第 1499 号),成锐玻纤结欠中国巨
石货款 1,188,846.15 元,于 2016 年 1 月 5 日前支付完毕。
因成锐玻纤与中国巨石未就付款方式达成一致,中国巨石申请浙江省桐乡市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16 年 5 月和 6 月,成锐玻纤与中国巨石达成《执行和解
协议》和《执行和解协议补充协议》,天常新材料支付现金 35 万元以及一台经
编设备以清偿债务 1,188,846.15 元。
2016 年 6 月 2 日,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作出《结案通知书》,成锐玻纤
已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中国巨石出具结案证明。
2、发行人与中国巨石形成未结货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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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成锐玻纤自 2013 年开始与中国巨石及其子公司开展业务往来,采购其玻璃
纤维产品。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成锐玻纤尚欠中国巨石 52,369.3 元、巨石集
团九江有限公司 710,157.35 元、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426,319.5 元。巨石集团
九江有限公司和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分别将上述对成锐玻纤享有的债权转让
给中国巨石。据此,成锐玻纤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尚欠中国巨石货款合计
1,188,846.15 元。
2015 年成锐玻纤因经营不善无法支付所欠中国巨石货款,发行人未能与当
时成锐玻纤的另一名股东巨和天成有限公司就所欠货款的偿付达成一致,致使成
锐玻纤一直拖欠中国巨石货款。2016 年发行人受让巨和天成有限公司持有的成
锐玻纤股权后,与中国巨石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支付现金 35 万元以及一台经编设
备清偿债务,该等现金 35 万元实际由发行人向成锐玻纤提供。
鉴于此,成锐玻纤对中国巨石的欠款系采购玻璃纤维产品产生的货款,属于
正常经营活动形成账款。
3、报告期内是否存在类似上述情形的其他情况
除成锐玻纤与中国巨石的上述货款纠纷产生诉讼外,发行人不存在因拖欠中
国巨石及其他公司货款而被诉讼的情况。
4、该案件目前的进展情况、对发行人经营情况的影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成锐玻纤已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和《执行和解
协议补充协议》约定支付了现金 35 万元以及一台经编设备以清偿债务,中国巨
石已出具结案证明,该等案件对发行人经营情况未产生不利影响。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成锐玻纤与中国巨石诉讼案件系正常
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货款纠纷,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案件已经结案,
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未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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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陈美城郭品一娄文举
郭亚琴彭适辰伊恩江
郑伟高岭许崇正
全体监事签名:
周良军黄近恒刘琴燕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陈美城郭品一娄文举
赵独妍林庆晓
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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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辜丽珊
保荐代表人:
张 仲 葛绍政
法定代表人:
马 骥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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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
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字:
阚赢邵斌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王凡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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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及承诺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
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江苏天常复合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
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
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郑重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经办会计师签字:
乔如林张扬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郑启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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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
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
股意向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
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
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机构郑重承诺:如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经办注册评估师签字:
丁凌霄张革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字:
胡劲为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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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承担验资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及承诺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
计师对发行人在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
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
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
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郑重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经办会计师签字:
乔如林张扬
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
郑启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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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承担验资复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及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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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
认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马 骥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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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的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附:发行人成长性专项意见)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意向书的确认意见;
(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五)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六)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七)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八)公司章程(草案);
(九)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十)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
备查文件查阅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 9:00--11:00,下午 2:00--5:00。
三、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1、发行人:江苏天常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腾龙路 3 号
电话:0519-83180563
联系人:赵独妍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4 层
电话:021-23153888
联系人:张仲、葛绍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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