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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杭州园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17-04-20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aa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
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
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
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HANGZHOU LANDSCAPE ARCHITECTURE DESIGN
INSTITUTE CO., LTD.
杭州市西湖区杨公堤 32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封卷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
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
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6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
发行股数
于 25.00%,均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9.04 元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6,400 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7 年 4 月 24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东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葛荣承诺:自公司股
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股东园展投资及其股东、鸿园投资、邓冶、李勇、毛翊天、
高艳、任仁义、童存志、杨永君、郑文、李永红、瞿晓晔、王琇琇、
魏彩萍、俞丹炯、俞炯奇、俞缨、卓荣及间接持股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份,也不由
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
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份。
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
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本人于公司担任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
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葛荣及持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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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
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
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
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家庭成员的自然人股东周
红、赵策承诺:在其家庭成员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其股份锁定参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执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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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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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招股
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
一、经营业绩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11,331.32 万元、10,815.96 万元和 11,620.18
万元,其中 2015 年度较 2014 年度下降 4.55%,2016 年度较 2015 年度增长 7.44%。
报告期内,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290.79 万元、1,411.72 万元和 2,518.26 万元,其中 2015 年度较 2014 年度下降
38.37%,降幅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一定波动,主要受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房
地产业不景气影响。若未来行业景气度持续下降,公司存在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
风险。
二、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
(一)发行人股东自愿锁定股份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葛荣承诺
自发行人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
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
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若上述期间发行
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
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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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减
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
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
的公司股份,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上市之日持股数量的
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
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
行价格和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
在本人于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
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
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承担赔偿责任;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
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人
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如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如下处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符合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在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
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将所持全部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3 个月;若因未履行承诺
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
入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则依法赔偿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的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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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高艳、监事童存志、周国林、吴新、高级管理人员李永红、邵如建
承诺:
自发行人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
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
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若上述期间发行
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
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本人于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
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
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承担赔偿责任;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
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人
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如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如下处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符合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在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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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将所持全部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3 个月;若因未履行承诺
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
入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则依法赔偿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的相关损失。
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家庭成员的自然人股东周红、赵策承诺:
在其家庭成员周为/高艳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股份锁定
期限参照周为/高艳签署的《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
定期的承诺》执行。
3、其他股东承诺
公司股东园展投资、鸿园投资承诺:
自发行人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
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
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
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
本企业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
不超过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上市之日持股数量的 70%(其中锁定期满后的 12
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 4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
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
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承担赔偿责任;本企业减持发行
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如违反前述承诺,本企业同意接受如下处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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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符
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在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
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将所持全部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3 个月;若因未履行
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
述收入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则依法赔偿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的相关损失。
公司股东邓冶、李勇、毛翊天、任仁义、杨永君、郑文、瞿晓晔、王琇琇、
魏彩萍、俞丹炯、俞炯奇、俞缨、卓荣承诺:
自发行人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
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
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承担赔偿责任;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
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如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如下处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符合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在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
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将所持全部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3 个月;若因未履行承诺
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
入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则依法赔偿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的相关损失。
公司股东园展投资其他股东承诺:
自发行人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如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如下处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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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符合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在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份,
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将所持全部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3 个月;若因未履行承诺
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
入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则依法赔偿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的相关损失。
(二)关于发行人各主体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涉及回购新股、赔偿损失承
诺及相应约束措施
1、发行人关于回购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承诺
公司承诺: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及时提出股份回购
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
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做相应调
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若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
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
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
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关于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葛荣承诺: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若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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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
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购回价格根据发行人股票发行
价格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如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人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
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
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
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3、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
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4、约束措施
为首次公开发行,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出具了相关公开承诺。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上述责任主体违反首次公开
发行时已作出的公开承诺的,则采取或接受以下措施:
(1)如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开就未履行上述回购股份及赔偿损失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依法
向投资者进行赔偿,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关于回购股份、赔偿损失等承诺
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2)如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葛荣违反上述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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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损失措施
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由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其关于赔偿损失等
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以其在违反上述承诺事
实认定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其享有的现金分红,以及上一年度
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总和的 30%作为履约担保,且其所持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如发行人除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
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损失
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由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其关于赔偿损
失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以其在违反上述承诺
事实认定当年度及以后年度通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所获得的现金分红,以及上年度
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总和的 30%作为上述承诺的履约担保,且其所持的公司股份
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三)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若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
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的情
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导致前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本公司、公司实际
控制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启动有关措施稳定股价,具体如下:
1、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本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向社会公众
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且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
件。
若发生需回购事项,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
成就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实施方案本公司将在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时,依法召开董事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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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并办理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
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及办理有关审批或备案手续。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
度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本公司股价已经
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本公司将终止实施该方案。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
括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后开始
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的情形),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
(2)同一会计年度内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
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
预案。
2、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葛荣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葛荣应在有关股价稳定措施
启动条件成就后 3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
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 个交
易日内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
增持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
划。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发行人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
包括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发行人公告
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实际控制人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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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原则:
(1)单次增持发行人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后)
的 30%与其上一年度获得的公司分红金额(税后)的 20%之中的高者;
(2)同一年度内累计增持发行人股份的金额不超过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
总和(税后)的 60%与其上一年度获得的公司分红金额(税后)40%之中的高者。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
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
案。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的措施
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发行人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
股价稳定措施:
当发行人出现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时,如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均已
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发行人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
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发行人股份以稳定发行人股
价。
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二
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发行人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如果发行人披露其买入计划后 3 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
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其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发行人股份计
划。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发行人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
包括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发行人公告
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其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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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
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总和(税后)的 30%;
(2)同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总和(税后)的 6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
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
案。
若公司新聘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
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
承诺。
4、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葛荣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
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其将
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其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
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拟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超过 1,600 万股股票,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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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 4,800 万股增至 6,400 万股,股本规模将有所增加。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到“总部及设计中心建设项目”,以
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一定的运营周期,且产生效
益尚需一定的运行时间,无法在发行当年即产生预期效益。综合考虑上述因素,
预计发行完成后当年基本每股收益或稀释每股收益低于上年度,导致公司即期回
报被摊薄。
公司将通过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大市场开发力度、
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方式,提升资产质量,提高销售收入,从而增厚未来收益,
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具体如下:
(1)公司现有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现有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经营业绩下降风险、应收账款风险、宏观经
济波动风险、市场竞争风险等。面对以上风险,公司主要改进措施如下:
①加大研发投入,组建研发团队增强园林设计领域前瞻性技术研究和与园林
相关的建筑设计领域研究,从而拓宽公司业务承接类型;
②持续推进“跨区域经营”,在全国各主要市场拓展客户资源,提高业务承
接量;
③加强应收账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定专人负责持续跟踪、催收应收账款,
降低发生坏账的可能性;
④巩固和提升公司设计水平,继续保持对设计作品的高质量要求,提升公司
的品牌形象,促使公司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和提升;
⑤完善公司内部管理,约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严格控制
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制定《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
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从而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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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
筹措资金,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
位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建设完成,以提高公司综合盈利水平,增强未来几年的股
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4)加大市场开发力度
公司将在现有业务服务网络的基础上完善并扩大经营业务布局,致力于为全
国更多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公司将不断提高设计水平、完善服务体系,扩大国
内业务的覆盖面,凭借先进的设计理念和一流的服务促进市场拓展,从而优化公
司在国内市场的战略布局。
(5)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
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订上市后适用的
《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详细规定和公开承诺,并制定了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提高公司的
未来回报能力。
发行人慎重提示投资者,发行人制定上述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
来利润做出保证。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就公司本次发
行涉及的每股收益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填补回报措施等有关事项作出如下确认及
承诺: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将全力支持及配合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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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讨论及拟定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制度和规
定,严格遵守及执行公司该等制度及规定等。
(3)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
机构规定和规则、以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
坚决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全力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制定及/或修订薪酬
制度时,将相关薪酬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5)若公司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将全力支持公司将该员工股权激励的
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审议该员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6)若上述承诺与中国证监会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明确规定不符
或未能满足相关规定的,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规定及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
整。
(7)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遵守如下约束措施:①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②如因非不可抗力事件引起违反承诺事项,且无法提供正当且合理的理由
的,因此取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有权要求本人于取得收益之日起 10 个
工作日内将违反承诺所得支付到发行人指定账户;③本人将在 5 个工作日内停止
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直至本人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
④若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发行人或
者股东的相关损失。
(五)发行人相关主体承诺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相关承诺约束措施逐项进行核查,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实际控制
人、其他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已经各相关主体签
署,并已明确约定该等承诺未能履行时的相关约束措施,该等承诺的内容及约束
措施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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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律师对相关承诺约束措施逐项进行核查,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实际控
制人、其他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已经各相关主体
签署,并已明确约定该等承诺未能履行时的相关约束措施,该等承诺的内容及约
束措施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六)本次发行相关机构的承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
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
投资者损失。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
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制作、出具的与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事宜的相关法律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基于合理信赖本所出具法律文件而投资杭州园
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除能够证明本所没有过错
外,本所将依法向投资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三、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 201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
完成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四、本次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利润分配遵循以下规定: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规定比
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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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4、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
5、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可扣减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6、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的方
式分配股利。
2、公司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原则上每
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必要时,公司董事会也可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
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或发放股票股利。
3、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及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目前处于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发展阶段,除公司重大投资
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
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
润的 20%。
本条所称公司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是指: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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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
(2)董事会考虑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真
实合理因素后认为公司具有成长性,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
益。
采用股票股利形式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在制作的方案中说明采取
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原因。
5、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
的意见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计划。但公司保证现行及未来的股东回报计划不得违
反以下原则:即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
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三)分红政策差异化调整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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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分配所占
比例不低于 20%。
(四)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办公室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并由独立董
事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
表决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
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
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
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
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
2、公司因特殊情况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需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
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由独立
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修订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属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重要决策事项,原则上不得随
意调整;有正当理由,确需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按照如下要求进行: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和修订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公司
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政策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在考虑对股东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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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现有的利润分配政策影响公司可持
续发展时,公司董事会应提出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提出修改利润分配
政策时应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意见,注重对投资者
利益的保护,并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修订的原因。
3、公司董事会制定与修订利润分配政策,应当通过网络、电话以及见面会
等各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
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董事会制订和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
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
5、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和修订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调整或者变更现金分红
政策议题时,公司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
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公众股东征集投票权。
(六)分红政策相关信息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
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
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
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
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需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
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五、对公司成长性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及保
荐机构对公司成长性和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意见
未来可能对公司成长性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但不
限于: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通过直接委托模式承接业务的
风险、业务承接模式变化的风险、跨区域经营业绩不能达到预期的风险、人才流
失风险、大额资本性支出引起的经营业绩下滑风险、合同风险、应收账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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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资金投向风险等,公司已经在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进行了
分析并完整披露。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前景较为广阔,发行人行业地
位领先,技术研发能力较为突出,拥有优质的客户群,主营业务风景园林设计盈
利能力较强,发行人具备一定的成长性和持续盈利能力。发行人已披露了其所面
临的主要风险,不存在影响其持续盈利能力的重大不利因素。
六、招股说明书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
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证监会公告[2013]45 号),立信会计
师审阅了发行人 2017 年第 1 季度财务报表,包括 2017 年 3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
表,2017 年 1-3 月利润表,2017 年 1-3 月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247 号审阅报告。
公司 2017 年 1-3 月经审阅的主要财务数据为: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资
产总额为 291,913,905.85 元,负债总额为 109,082,116.45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所有者权益为 182,831,789.40 元;2017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为 26,465,356.27
元,较 2016 年 1-3 月增长 31.23%;2017 年 1-3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475,271.21 元,较 2016 年 1-3 月增长 21.42%;2017 年 1-3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47.46 万元,较 2016 年 1-3 月增长 20.05%。
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具体
情况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七、招股说
明书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期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专项声
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主
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对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期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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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采购及销售情况未
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未发生重大变化,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
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预计营业收入 6,000-7,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0%-30%;预计净利润 1,200-1,35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0%-30%,体现出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预计的财务状况良好。(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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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发行概况 ....................................................................................................1
发行人声明 ................................................................................................3
重大事项提示 ............................................................................................4
一、经营业绩下降风险........................................................................................ 4
二、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 4
三、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18
四、本次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 18
五、对公司成长性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及保荐机构对
公司成长性和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意见.................................................................. 22
六、招股说明书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23
第一节 释 义 ........................................................................................30
一、普通术语...................................................................................................... 30
二、专业术语...................................................................................................... 31
第二节 概 览 ........................................................................................34
一、发行人简介.................................................................................................. 34
二、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34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35
四、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37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38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38
二、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39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41
四、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41
第四节 风险因素 ..................................................................................42
一、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42
二、应收账款风险..............................................................................................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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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43
四、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44
五、通过直接委托模式承接业务的风险.......................................................... 44
六、业务承接模式变化的风险.......................................................................... 44
七、品牌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46
八、业务区域相对集中的风险.......................................................................... 46
九、跨区域经营业绩不能达到预期的风险...................................................... 46
十、人才流失风险.............................................................................................. 47
十一、人才规模跟不上业务规模发展的风险.................................................. 47
十二、项目管理风险.......................................................................................... 47
十三、业务资质到期无法继续取得的风险...................................................... 48
十四、公司规模较小,面临行业整合风险...................................................... 48
十五、大额资本性支出引起的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48
十六、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49
十七、合同风险.................................................................................................. 49
十八、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49
十九、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50
二十、募投项目导致资产折旧、摊销增加风险.............................................. 50
二十一、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50
二十二、成长性风险.......................................................................................... 50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52
一、公司基本情况.............................................................................................. 52
二、公司设立情况.............................................................................................. 53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54
四、发行人股权结构及组织结构...................................................................... 63
五、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65
六、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65
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78
八、职工持股会情况..........................................................................................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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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行人员工情况........................................................................................ 101
十、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
诺................................................................................................................................ 101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104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104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120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38
四、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144
五、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158
六、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主要资产与经营资质情况........................................ 160
七、特许经营情况............................................................................................ 166
八、公司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167
九、境外经营情况............................................................................................ 180
十、未来发展与规划........................................................................................ 180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188
一、发行人的独立性........................................................................................ 188
二、同业竞争.................................................................................................... 189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89
四、关联交易.................................................................................................... 192
五、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193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194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194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和投资情
况................................................................................................................................ 199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201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 203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情况
....................................................................................................................................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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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公司签署的协议及其履
行情况........................................................................................................................ 204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近两年任职变动情况.... 204
八、公司治理.................................................................................................... 206
九、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8
十、报告期内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209
十一、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 209
十二、发行人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制度安排及其执行情况 209
十三、发行人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情况............................................................ 212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215
一、合并财务报表............................................................................................ 215
二、审计意见类型............................................................................................ 218
三、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19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219
五、主要税收政策和缴纳的主要税种............................................................ 247
六、分部信息.................................................................................................... 247
七、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48
八、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248
九、盈利预测报告............................................................................................ 251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251
十一、盈利能力分析........................................................................................ 252
十二、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273
十三、现金流量分析........................................................................................ 295
十四、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的影响以及填报回报的措施............................ 299
十五、股利分配................................................................................................ 305
十六、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305
十七、招股说明书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305
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310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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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313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322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323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324
一、重要合同.................................................................................................... 324
二、对外担保情况............................................................................................ 328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328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329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329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330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331
四、审计机构声明............................................................................................ 332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333
六、验资机构声明............................................................................................ 334
第十三节 附件 ....................................................................................335
一、附件目录.................................................................................................... 335
二、查阅时间.................................................................................................... 335
三、查询地址.................................................................................................... 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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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发行人、本公司、公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即于 2011 年 2 月 12 日由杭

司、杭园设计 州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
杭园有限 指 杭州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实际控制人 指 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葛荣
杭园工程 指 杭州风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浙大水业 指 浙江浙大水业有限公司,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园展投资 指 杭州园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之一
鸿园投资 指 杭州鸿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之一
职工持股会 指 杭州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
南京分公司 指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青岛分公司 指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设计咨询分公司 指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咨询分公司
镇江分公司 指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现已注销)
上海园林 指 上海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
苏州园林 指 苏州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
北京园林 指 北京市园林古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林地景 指 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汉嘉设计 指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东方园林 指
002310)
棕榈股份 指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02431)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普邦股份 指
002663)
保荐人、保荐机构、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立信事务所、发行人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
大成律所、发行人律
指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公司章程(草 指 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 年第三次
1-1-30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案)》 临时股东大会修订通过的《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草案)》(上市后适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设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现更名为“住建部”
住建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浙江省住建厅 指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G20 峰会是一个国际经济合作论坛,于 1999 年 12 月 16 日
在德国柏林成立,属于布雷顿森林体系框架内非正式对话的
G20 杭州峰会 指
一种机制,由原八国集团以及其余十二个重要经济体组成。
2016 年 G20 峰会在杭州举行。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A股 指 每股面值 1.00 元人民币之普通股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 A 股的行为,均为公开发行新股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

股份、老股转让 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的行为
上市 指 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报告期内 指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报告期各期末 指

报告期末 指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对有限公司指 1 元注册资本,对股份公司指面值为 1 元的股
股 指

元 指 人民币元
二、专业术语
在一定的地域运用工程技术和艺术手段,通过改造地形(或
园林 指 进一步筑山、叠石、理水)、种植树木花草、营造建筑和布
置园路等途径创作而成的美的自然环境和游憩境域。
潮湿或浅积水地带发育成水生生物群和水成土壤的地理综
合体。包括陆地上天然的和人工的,永久的和临时的各类沼
湿地 指
泽、泥炭地、咸、淡水体,以及低潮位时 6 米水深以内的海
域。
保持该湿地区域独特的近自然景观特征,维持系统内部不同
湿地公园 指
动植物物种的生态平衡和种群协调发展,并在不破坏湿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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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态系统的基础上建设不同类型的辅助设施,将生态保护、生
态旅游和生态教育的功能有机结合,突出主题性、自然性和
生态性三大特点,集湿地生态保护、生态观光休闲、生态科
普教育、湿地研究等多功能的生态型主题公园。
以各级政府或政府背景企业为投资主体建设的公共绿地、
市政公共园林 指
市政道路绿化、广场、公园等园林绿化项目。
有某种特定景观特色的旅游度假目的地、名胜古迹、主体
休闲度假园林 指
公园等园林绿化项目
以生态湿地改造与规划为主,配合周边园林景观设计,将
生态湿地园林 指
其建设成为生态型主题公园的园林绿化项目
由房地产公司等社会资本为投资主体建设的各种小区、别
地产景观园林 指
墅、酒店、商业广场等周边园林绿化项目。
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
“双甲”资质 指
筑工程)甲级资质
园林景观设计和园林(古)建筑设计的统称,是具有风景
园林学、建筑学、城市规划学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士对自
园林设计 指
然环境进行有意识的修复、保护或改造的思维过程和筹划
策略。
在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绿化植物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与建设
绿化覆盖率 指
用地面积的比率。
城市中每个居民平均占有公共绿地的面积。计算公式:人均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指 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城市公共绿地总面积÷城市非农
业人口。
城镇化率是指市镇人口占总人口(包括农业与非农业)的比
城镇化率 指
率。
指利用生态系统的自我恢复能力,辅以人工措施,使遭到破
生态修复 指
坏的生态系统逐步恢复或使生态系统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
在项目前期阶段通过同类型设计作品资料收集,项目实地考
前期设计 指 察,整体设计风格构思等工作完成概念性设计方案,基本确
定该项目的整体布局和最终效果
主要对项目所在地自然现状和社会条件进行分析,确定项目
的性质、功能、风格特色等基本内容,同时要明确交通组织、
方案设计 指
空间关系、植物配置特色及布局、综合管网安排等方面的设
计,完成整体设计初步架构
在方案设计基础上的进一步细化,但设计深度还未达施工图
扩初设计 指
的要求,也可以理解成设计的初步深入阶段。
根据扩初设计的成果,将设计创意运用到工程当中,该设计
要标明平面位置尺寸,放线依据,工程做法,植物的种类、
施工图设计 指
规格、数量、位置,综合管线的路由、管径及设备选型,以
保证工程施工顺利开展。
在施工图完成并经审查合格后,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交付施
施工图交底 指 工时,按合同规定的义务就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和监
理单位作出详细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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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在施工图交底后设计师仍将工程施工阶段提供配合工作,对
施工方在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给予解答,并对施工质量能
施工配合 指
否达到设计效果进行必要的监督,必要情况下可能会对施工
图进行适当修改
特别说明:敬请注意,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
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1-1-33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
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概况
公司系由成立于 2001 年 11 月的杭园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现
有注册资本 4,800 万元,注册地为杭州市西湖区,法定代表人为何韦。
(二)主营业务
公司从事风景园林设计行业多年,凭借西湖风景名胜区综合保护工程、西溪
国家湿地公园等一系列经典作品,“杭州园林设计院”在全国享有一定的知名度。
公司主要提供以整体性解决方案为核心的风景园林设计服务,具体包括前期设
计、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等。
二、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葛荣先生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10.33%、8.67%、
8.67%、8.67%、8.33%的股份,通过园展投资分别间接持有发行人 0.17%、0.17%、
0.17%、0.17%、0.17%的股份,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 45.50%的股份,五人
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何韦,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3010619580310****,现任
本公司董事长。
吕明华,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3010619600815****,现
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周为,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3010319630915****,现任
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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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克章,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3010419540218****,现
任本公司董事。
葛荣,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4010419671120****,现任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总建筑师、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
实际控制人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之“一、(一)公司董事情
况”。
自设立以来,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立信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051 号《审计报告》,公司
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资产合计 301,504,533.31 194,353,624.08 192,165,127.23
负债合计 124,148,015.12 35,917,114.13 37,240,147.6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7,356,518.19 158,436,509.95 154,924,979.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77,356,518.19 158,436,509.95 154,924,979.63
权益合计
(二)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116,201,786.51 108,159,580.17 113,313,228.63
营业利润 29,206,444.08 15,738,540.46 26,634,687.09
利润总额 29,224,728.42 15,579,785.87 27,182,860.50
净利润 25,243,832.13 14,052,941.97 23,441,904.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25,243,832.13 14,052,941.97 23,441,904.92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25,182,600.10 14,117,184.05 22,907,870.63
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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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3,989,612.20 7,309,265.80 -11,450,380.30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32,970,263.71 9,572,628.03 -4,177,644.10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82,126,488.61 -10,541,411.65 -16,788,700.57
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36,854,162.90 6,340,482.18 -32,416,724.97
增加额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 3.66 4.91 3.61
速动比率 3.66 4.91 3.6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1.18 18.48 19.38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
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 0.48 0.47 0.57
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
3.69 3.30 3.23
净资产(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69 1.82 2.96
存货周转率(次) - -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3,420.82 1,884.48 3,036.77
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
2,524.38 1,405.29 2,344.19
润(万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518.26 1,411.72 2,290.79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 18.53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0.29 0.15 -0.24
流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77 0.13 -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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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项目:
序 项目投资金额(万 募集资金投入(万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项目备案情况
号 元) 元)
总部及设计中心建设项 杭西管设备
1 17,067.32 10,949.70
目 [2015]001 号
上述项目总投资额为 17,067.32 万元,其中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10,949.70 万元。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若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
求,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若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
已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首先置换先期投入的资金,然
后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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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 1.00 元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6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3、发行股数
比例不低于 25.00%,均为公开发行新股
4、发行价格 9.04 元/股
22.9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6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5、市盈率
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69 元(按照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本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4.48 元(按照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市净率 2.02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9、发行方式
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 A 股股东账户并已开通创业板市场
10、发行对象
交易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1、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12、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14,464.00 万元
13、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10,949.70 万元
14、发行费用概算 发行费用总金额约为 3,514.30 万元,主要包括:
承销费用: 2,100.00 万元
保荐费用: 300.00 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 650.00 万元
律师费用: 100.00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350.00 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 14.3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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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韦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杨公堤 32 号
电话:0571-87980956
传真:0571-87980956
联系人:葛荣、伍恒东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电话:0571-85316112
传真:0571-85316108
保荐代表人:朱仙掌、钟德颂
项目协办人:尉欣
项目组成员:张旭东、陈航飞、罗傅琪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彭雪峰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12 层
经办律师:蒋胤华、张雷、吴梁
电话:0571-85176093
传真:0571-8508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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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朱建弟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郭宪明、蔡畅、陈景涛
电话:0571-85800402
传真:0571-85800465
(五)资产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华开
住所:杭州市教工路 18 号世贸丽晶城 A 座欧美中心 C 区 1105 室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黄祥、柴铭闽
电话:0571-87559062
传真:0571-87178826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宁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七)收款银行: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深港支行
收款人户名: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4000029129200042215
(八)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王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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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2083947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
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
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一)刊登发行公告的日期:2017 年 4 月 21 日
(二)申购日期:2017 年 4 月 24 日
(三)缴款日期:2017 年 4 月 26 日
(四)股票上市日期:发行结束后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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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发售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
资料外,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和可
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11,331.32 万元、10,815.96 万元和 11,620.18
万元,其中 2015 年度较 2014 年度下降 4.55%,2016 年度较 2015 年度增长 7.44%。
报告期内,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290.79 万元、1,411.72 万元和 2,518.26 万元,其中 2015 年度较 2014 年度下降
38.37%,降幅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一定波动,主要受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房
地产业不景气影响。若未来行业景气度持续下降,公司存在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
风险。
二、应收账款风险
(一)应收账款快速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 5,492.46 万元、6,376.83 万元和 7,363.47
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8.58%、32.81%和 24.42%,占报告
期内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8.47%、58.96%和 63.37%,公司应收账款较高,且
快速增长。由于宏观经济增长放缓,房地产走势低迷,各级政府和房地产公司资
金紧张,放缓了园林工程建设,导致 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应收账款快速增加。
如在未来的生产经营中,前述相关影响因素不能消除,公司存在应收账款进一步
大幅增加的风险。
(二)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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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179.45 61.25% 4,836.36 66.67% 4,929.78 81.81%
1-2 年(含 2 年) 1,927.10 22.79% 1,449.91 19.99% 437.35 7.26%
2-3 年(含 3 年) 732.07 8.66% 313.00 4.32% 402.38 6.68%
3-4 年(含 4 年) 164.48 1.95% 397.38 5.48% 141.43 2.35%
4-5 年(含 5 年) 203.54 2.41% 141.43 1.95% 114.69 1.90%
5 年以上 248.42 2.94% 115.22 1.59% 0.53 0.01%
合 计 8,455.06 100.00% 7,253.29 100.00% 6,026.16 100.00%
在应收账款总额及账龄增加的状况下,依据公司计提坏账的相关政策,公司
计提坏账准备将呈快速增长趋势,公司存在营业利润大幅下滑超过 50%的风险。
(三)应收账款不能回收的风险
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 350
万元和 350 万元,2014 年度预计无法收回而核销的应收账款 85.96 万元。在未来
经营中,若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或核销的应
收账款余额快速增长,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存在营业利润
大幅下滑超过 50%的风险。
三、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风景园林行业与国民经济景气度有很强关联性,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
水平直接左右其对风景园林建设的投入,进而影响风景园林行业的发展。近年来,
我国 GDP 增长速度放缓,2015 年度、2016 年度我国 GDP 增速分别为 6.9%、6.7%,
宏观经济呈现下行态势。尽管政府财政收入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依然保持较高水
平,但增长速度明显回落; 2015 年度、2016 年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为
152,217 亿元、159,552 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 5.8%、4.5%;2015 年度、2016
年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分别为 562,000 亿元、606,466 亿元,同比分别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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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 9.8%、7.9%,增速均有所回落。1休闲度假园林、市政公共园林以及生态湿地
项目的设计收入占公司园林设计业务收入的比例达 90%以上,宏观经济波动尤其
是政府财政收入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的下降可能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
力及成长性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已完工的合同也有可能因为投资主体资金紧张
而产生较大金额的应收账款,进而导致坏账损失风险。
四、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我国风景园林行业经过二十几年持续发展,已日趋壮大,行业内具备不同等
级资质的从业企业众多,整体竞争比较激烈。未来,随着行业市场化程度不断加
深及管理体制逐步完善,风景园林行业将出现新一轮整合,优胜劣汰将更加明显;
同时由于行业集中度较低,企业数量众多、业务资质参差不齐导致市场竞争不断
加剧,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可能使公司市场份额出现下降,并进一步影响公司经
营业绩的持续增长和盈利能力的稳步提升。
五、通过直接委托模式承接业务的风险
公司部分应招投标的项目并未履行相应程序而直接委托给发行人。报告期
内,应履行招投标程序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但发行人无法取得证明材料的项目收
入分别为 2,402.18 万元、1,461.35 万元、1,176.02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
为 21.20%、13.51%、10.12%。截至 2016 年末,公司存在招投标程序瑕疵的待执
行合同金额为 3,369.69 万元,占当期末待执行合同金额的比重为 16.02%。上述
项目存在被终止履行、判令无效乃至暂停支付设计费的可能。公司并非履行招投
标程序的主体,且已按照合同要求交付了设计成果,公司可就合同被确认无效而
受到的损失向责任方提出赔偿请求,但上述情形仍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
响。
六、业务承接模式变化的风险
2014 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
见》,该文件规定“认真总结经验,加强政策引导,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
1数据来源:2015 年、2016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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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基础设施等领域,积极推广 PPP 模式,规范选择项目合作伙伴,引入社
会资本,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基于该背景,国家各部委及地方各级政府陆
续出台有关 PPP 模式的文件。基于上述政策的不断出台以及政府资金较为紧张
的现状,PPP 模式在公共园林项目中的比例也逐渐提高。目前采用“PPP 模式”
与政府合作开发风景园林项目的主要为综合型园林企业,上述综合型园林企业在
获得建设项目的同时往往也承接了设计业务,这在无形中加大了园林设计领域的
市场竞争程度。
发行人目前主要通过与其他公司成立联合体的方式参与 PPP 项目,且发行
人近期才开始以该模式承接业务,在客户资源、业务经验等方面都不具备优势。
如发行人不能顺应行业内业务承接模式的变化,在 PPP 项目中占有一席之地,
则公司存在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此外,根据发行人目前作为设计单位与中艺生态、金投建设组成联合体与温
州市洞头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签署的《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
复工程 PPP 项目合同》,该项目总投资 8 亿元,公司将在资质范围内承接本项目
的全部设计工作。根据上述合同,联合体将成立专门的项目公司与温州市洞头区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签订合同,承建该修复工程,“联合体对项目公司在法律
上应承担责任与义务承担担保连带责任”,因此,发行人需为项目公司的潜在法
律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存在不利影响。为控制风险,发行人与
中艺生态及其母公司兴源环境签订补充协议,明确:1、发行人仅为本项目提供
设计服务,不作为项目公司的股东且承担联合体共同义务的责任不高于发行人已
收取设计费用金额范围;2、因项目公司原因导致杭园设计作为联合体成员产生
对外赔偿、行政处罚等责任,由中艺生态与项目公司连带共同向杭园设计赔偿,
且发行人可向兴源环境无条件追索,兴源环境承诺在 10 天内向发行人支付追索
金额。该补充协议是对联合体在承接 PPP 项目后内部的具体分工和责任划分,
对外不发生法律效力,并不违反《PPP 项目合同》的相关规定,亦未违反法律禁
止性规定,协议合法、有效。上述协议的签署有助于发行人控制因承做 PPP 项
目而带来的潜在风险,但仍可能因为联合体其他相关方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承诺
而对发行人经营业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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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鉴于 PPP 模式在公共园林项目中的比例也逐渐提高,如发行人不能
顺应行业内业务承接模式的变化,在 PPP 项目中占有一席之地,则公司存在市
场份额下降的风险。而 PPP 项目比重的增加,发行人则可能因项目公司的或有
风险导致对整体生产经营造成潜在不利影响。
七、品牌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创造了西湖风景名胜区综合保护工程、西溪国家湿地公
园等知名作品,“杭州园林设计院”已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报告期内,发行
人又承接了众多与“G20 杭州峰会”景观提升相关的项目,进一步加强了自身的
品牌影响力。但受到整体行业竞争加剧,政府采购政策发生变动等因素的影响,
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创造出优秀作品,则有可能导致自身品牌竞争力下降,进而
影响承接业务的数量,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八、业务区域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在浙江和江苏区域的合计收入分别为 7,205.48 万元、7,897.14
万元和 6,465.75 万元,占当期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3.59%、73.01%和 55.64%,整
体占比较高,主要原因系公司在上述省份经营多年,在当地有较多成熟作品且具
备一定的影响力,便于公司凭借品牌效应在当地开拓新客户资源。但若未来出现
公司不能在上述业务区域持续获得订单或无法有效开拓其他市场区域的情形,则
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九、跨区域经营业绩不能达到预期的风险
公司已在南京、青岛设立两家分院(分公司),在江苏及山东区域拓展业务。
截至目前,上述两家分院尚处于业务培育期,盈利能力一般。同时,公司拟在沈
阳、西安、武汉、成都、南宁新设分院,并加大对青岛分院的投入。跨区域经营
对公司的组织管理、市场开拓、项目质量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
求,公司存在跨区域分公司经营业绩达不到预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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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人才流失风险
近年来,公司风景园林设计业务取得了良好发展,世界文化遗产杭州西湖文
化景观、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潍坊白浪河湿地公园等项目使公司品牌已具备较强
的市场影响力;同时,经多年培养,公司人才队伍的素质和价值也在不断提升,
优秀的人才资源已经成为同行业竞相争夺的焦点。公司一直将稳定人才队伍作为
工作的重心,并采取了给予管理精英和业务骨干股权激励等一系列长效激励措
施,但仍然面临优秀人才流失风险。若未来公司核心人员出现大规模离职情形,
则将会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人才规模跟不上业务规模发展的风险
2014-2016 年,公司设计业务收入均超过 1 亿元,形成了以市政公共园林、
休闲度假园林、生态湿地为主,以地产景观园林为辅的业务结构,服务区域遍布
华东、东北、华北、华南和华中地区。本次募投项目开展以后,公司的业务范围
和服务区域将进一步拓宽,公司对优秀设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需求也将越来越
大。
一名优秀设计人员需要拥有多学科知识,并且需要经历过一至两个以上大型
设计项目的锻炼,才能够独立创作优秀设计方案。公司至少需要 2-3 年才能培养
出一名能独当一面的优秀人才。公司已制定了一套完善的人才培养和引进制度,
形成了专业分工合理、年龄搭配适当、规模领先的优秀设计团队,但仍存在因业
务规模迅速扩张,导致人才规模跟不上业务规模发展的风险。
十二、项目管理风险
通常而言,一个大中型设计项目覆盖了前期设计、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
工图设计等多个环节,涉及与客户、施工方、其他合作方等多方沟通,若公司管
理层,项目管理人员不注重对项目关键节点的把控,则容易出现项目质量下降、
与客户沟通不畅等项目管理风险,从而导致公司整体品牌形象受损,进而影响未
来的业务承接量,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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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业务资质到期无法继续取得的风险
我国风景园林行业受到住建部、发改委等多部委共同监管。随着风景园林行
业规模逐渐扩大,监管部门逐步加强了对行业的监管力度,针对风景园林设计和
施工业务资质、审查备案程序等出台了相关管理制度。目前虽然公司针对所涉及
的风景园林设计业务取得了必要的业务资质,但若公司在经营规模、业务管理、
风险控制等方面不能符合监管要求,不能持续拥有和取得现有业务资质,将影响
公司业务的开展,对公司的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十四、公司规模较小,面临行业整合风险
按业务性质划分,杭园设计(母公司)属于勘察设计企业;按业务内容划分,
公司主要从事的风景园林设计业务是园林绿化产业链的一环。园林行业经过多年
发展,原先以园林工程施工为主业的企业迅速成长起来,部分企业借助公开发行
上市的契机,整体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张,资产规模和收入规模均远超行业内的设
计类企业。同时,部分上市园林企业已逐渐重视提升自主设计和研发实力,正大
规模地进行产业链横向整合。因此,公司的设计优势在促进公司业务规模扩张的
同时,也带来了被收购兼并的行业整合风险。
十五、大额资本性支出引起的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2016 年 6 月 24 日和 2016 年 8 月 23 日,公司与浙江爱茵霍芬置业有限公司
分两次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置位于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 2
号楼的房产合计 11,557.20 平米,总价 15,788.58 万元,作为“总部及设计中心建
设项目”的经营性用房。公司已支付全部购房款,根据合同约定,上述房产将不
晚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正式交付。为购置上述房产,发行人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贷款 9,000 万元,贷款期限为五年,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下浮 10%。受新增
财务费用以及固定资产折旧影响,上述大额支出未来预计每年将减少公司税前利
润约 700 万元(未考虑募集资金到位可提前偿还银行贷款以及现有办公楼出租收
益的因素),对公司经营业绩存在潜在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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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为了保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何韦、吕
明华、周为、刘克章、葛荣于 2011 年 2 月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公司 5 名
实际控制人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45.50%股权,且占据了董事会多数席位,
并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等主要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实际控制
人能利用其表决权及经营决策权,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施加重大影响。
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通过一致行动,利用其表决权和经营决策权侵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合法利益的风险。
十七、合同风险
(一)设计合同持续获得风险
风景园林作品并非消费品,作为观赏性很强的环境附属品,“一次建设、多
年收益”的特征较为明显。因此,公司存在不能从现有客户持续获得设计合同,
从而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二)现有合同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鉴于部分项目开发时间较长,大中型项目往往设计周期超过一年,客户存在
变更开发计划或者分期开发的可能性,甚至可能因为自身资金因素中止或终止开
发。因此,公司存在已有设计合同中止或终止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
不利影响。
十八、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科火字[2015]36
号”《关于浙江省2014年第一、二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本公司2014
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并取得GR201433000018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014-2016年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截至目前,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工作尚未开始,如果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
重大调整,或者公司2017年度不能继续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而无法获得税
收优惠,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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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总部及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公司
现有业务良好发展态势和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的,并且公司在市场拓展、
人员安排等方面经过精心准备,若能得到顺利实施,公司设计业务的市场营销能
力、技术水平将得以有效提升,业务规模和区域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展,有利于公
司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并能够在提高市场占有率等方面产生积极
影响。但是在上述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也不排除因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从而
对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预期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二十、募投项目导致资产折旧、摊销增加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 15,728.60 万元,项
目投产后预计每年将新增折旧及摊销金额 629.97 万元。如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
大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收益不能实现,则公司短期内存在因折旧大幅增
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二十一、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 15.11%、9.01%和
15.14%。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较发行前将有大幅增长,但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达产需要一定的周期,其经济效益需随时间逐步发挥,
导致净利润增长速度低于净资产增长速度。因此,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
风险。
二十二、成长性风险
发行人为拟在创业板发行上市的企业,保荐机构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成长性的专项意见》,该成长性专项意见
系基于发行人过往业绩以及自身生产经营的环境基础上,在外部环境不发生重大
变化的基础上,根据可期的行业发展趋势,对发行人成长性作出的判断,其结论
并非对发行人投资价值的建议。发行人未来的成长受宏观经济、行业发展、竞争
状态、行业地位、人才队伍、技术研发、市场开拓、服务质量等一系列因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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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因素的不利变化,均可能造成公司经营及盈利产生波动,从而无法实现预期
的成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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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中文名称: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Hangzhou Landscape Architecture Design Institute Co.,
英文名称:
Ltd.
注册资本: 48,000,000 元
实收资本: 48,000,000 元
法定代表人: 何韦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1 年 11 月 13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1 年 2 月 12 日
住所: 杭州市西湖区杨公堤 32 号
经营范围: 服务:园林、古建筑设计(甲级)、咨询,工程设计(市
政公用行业风景园林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室
内美术装饰、城市规划(乙级)编制和可行性研究、建
筑物维修保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邮政编码:
公司电话号码: 0571-87980956
公司传真号码: 0571-87980956
互联网网址: www.hzyly.com
电子信箱: zqb@hzyly.com
投资者关系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投资者关系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葛荣
投资者关系电话号码: 0571-8798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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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设立情况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2001 年 9 月 24 日,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属事业
单位改制若干政策的意见》(杭政〔2001〕14 号文)精神,出具《关于同意杭州
园林设计院转企改制的批复》(杭园文〔2001〕271 号)同意杭州园林设计院由
事业单位性质改制为企业。
2001 年 11 月 13 日,杭园有限取得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3301001004352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2010 年 12 月 18 日,杭园有限股东会决议以 2010 年 11 月 30 日为审计和评
估基准日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0 年 12 月 25 日出具的天健审〔2010〕
4325 号《审计报告》,杭园有限截至 2010 年 11 月 30 日的净资产为 85,191,661.46
元。
2011 年 1 月 2 日,经杭园有限股东会决议,杭园有限以截至 2010 年 11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按 1:0.563435 比例折合股份 4,800 万股,整体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 1 月 18 日,杭园设计创立大会决议同意将杭园有限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 1 月 20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
天健验〔2011〕28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1 年 1 月 18 日杭园设计各股东
出资到位。2011 年 2 月 12 日,杭园设计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杭园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1 园展投资 576.00 12.00%
2 鸿园投资 304.00 6.33%
3 何 韦 496.00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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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4 吕明华 416.00 8.67%
5 周 为 416.00 8.67%
6 刘克章 416.00 8.67%
7 葛 荣 400.00 8.33%
8 邓 冶 192.00 4.00%
9 李 勇 160.00 3.33%
10 毛翊天 144.00 3.00%
11 高 艳 128.00 2.67%
12 任仁义 128.00 2.67%
13 童存志 128.00 2.67%
14 杨永君 128.00 2.67%
15 郑 文 128.00 2.67%
16 李永红 80.00 1.67%
17 瞿晓晔 80.00 1.67%
18 王琇琇 80.00 1.67%
19 魏彩萍 80.00 1.67%
20 俞丹炯 80.00 1.67%
21 俞炯奇 80.00 1.67%
22 俞 缨 80.00 1.67%
23 卓 荣 80.00 1.67%
合 计 4,800.00 100.00%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于 2013 年 6 月对外转让了子公司杭园工程和浙大水业股权,发行人
上述股权转让主要原因如下:(1)公司资金实力有限,无法对杭园工程和浙大水
业加大投入以拓展业务规模;(2)公司风景园林设计业务与园林工程业务和农村
污水处理业务的管理模式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在上述业务领域的管理经验尚需进
一步积累;(3)公司经营业绩主要由杭园设计实现,杭园工程和浙大水业的盈利
能力较弱。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发行人决定进行业务精简,先集中精力做大做强
风景园林设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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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在公司资金实力、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的情况下,公司将择机向园林
工程等下游行业拓展,从而丰富公司盈利来源,完善公司产业链。但公司未来将
不再回购杭园工程和浙大水业。
(一)转让杭园工程股权
1、转让前杭园工程基本情况
杭园工程成立于 2000 年 12 月 28 日,注册资本 2,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服
务:室内绿化装饰;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林古建筑
施工,园林绿化工程养护管理;批发、零售、出租:苗木,花卉,盆景;批发、
零售:百货;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杭园设计持有其 100%股权,
其主要从事园林工程施工业务。杭园设计转让杭园工程股权前,杭园工程的资产
状况和经营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13-05-31 2012-12-31
资产合计 85,708,907.65 102,145,225.58
负债合计 64,601,205.68 82,349,563.79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107,701.97 19,795,661.79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13年1-5月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12,588,806.76 50,607,879.25
营业成本 11,688,180.15 47,812,744.74
营业利润 -923,207.37 559,918.70
利润总额 1,901,010.19 553,362.50
净利润 1,424,581.03 265,568.85
注:杭园工程 2012 年度财务数据业经立信事务所审计,2013 年 1-5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
2、转让前杭园工程历史沿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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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西溪园林绿化公司成立
杭州市园林文物管理局苗圃投资设立杭州西 杭州市园林文
1994年2月
溪园林绿化公司,该公司为杭园工程前身。 物管理局苗圃:100.00%
注册资金:60万元
第一次增资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苗圃增资60万元,公司名 杭州市园林
1998年6月
称变更为杭州风景园林绿化工程公司。 文物局苗圃: 100.00%
注册资金:120万元
杭园工程改制成立
杭州风景园林绿化工程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 王华新: 38.64%
2000年12月 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为杭州风 蒋先荣: 20.00%
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陈蓉雁等7人: 41.36%
注册资本:120万元
第一次股权转让
蒋先荣、赵虹、陈雅珍将所持股权转让给王 王华新: 65.00%
2001年7月 华新,邱建生将所持股权转让给吕金木、陈 陈蓉雁: 14.50%
蓉雁。 吕金木等3人: 20.50%
注册资本:120万元
第二次增资及第二次股权转让
杭园有限、吕明华、赵策、刘克章、周为、 杭园有限: 40.00%
2002年6月 葛荣合计增资380万元,吕立将所持股权转 吕明华: 18.00%
让给吕金木。 王华新等8人: 42.00%
注册资本:500万元
第三次股权转让
杭园有限: 40.00%
张杭妹将所持股权转让给陈蓉雁、吕金木,
2003年11月 王华新: 15.60%
吕明华将所持股权中30万元转让给缪孔名。
吕明华等8人: 44.40%
注册资本:500万元
第四次股权转让
吕明华、王华新、刘克章、周为、葛荣、吕 杭园有限: 76.00%
2005年12月 金木、陈蓉雁将合计180万元股权转让给杭 王华新: 7.80%
园有限。 赵策等4人: 16.20%
注册资本:500万元
第三次增资及第五次股权转让
王华新将所持39万元股权转让给杭园有限,
杭园有限: 85.00%
杭园有限、赵策、缪孔名、吕金木、陈蓉
2008年2月
雁、林鲁西、陆伟江、陈晓红合计增资
赵策等7人: 15.00%
1,500万元。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第六次股权转让
赵策、缪孔名、陆伟江、陈蓉雁、吕金木、
2010年12月 林鲁西、陈晓红分别将所持股权转让给杭园 杭园有限: 100.00%
有限。
注册资本: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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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994 年 2 月,杭园工程成立
1993 年 12 月 25 日,杭州市园林文物管理局出具杭园文(1993)296 号文件
同意杭州市园林文物管理局苗圃建立杭园工程(时名“杭州西溪园林绿化公司”),
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注册资金 60 万元。1994 年 2 月,杭园工程完成工商设
立登记。
(2)1998 年 6 月,杭园工程第一次增资
1998 年 5 月 25 日,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同意杭园工程注册资金由 60 万元增
加至 120 万元,同时公司名称变更为杭州风景园林绿化工程公司。1998 年 6 月,
杭园工程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
(3)2000 年 12 月,杭园工程改制
经杭园文[2000]237 号、杭国资立(2000)第 322 号、杭国资[2000]字 423
号、杭园文〔2000〕387 号等文件批复同意,并经全体员工大会同意,杭园工程
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后的杭园工程注册资本 120 万元,由经营者、管理层
和一般职工共同出资设立。2000 年 12 月 28 日,杭园工程完成工商设立登记。
杭园工程成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王华新 463,680.00 38.64%
2 蒋先荣 240,000.00 20.00%
3 陈蓉雁 144,000.00 12.00%
4 吕金木 120,000.00 10.00%
5 邱建生 60,000.00 5.00%
6 赵 虹 48,000.00 4.00%
7 吕 立 48,000.00 4.00%
8 张杭妹 48,000.00 4.00%
9 陈雅珍 28,320.00 2.36%
合 计 1,200,000.00 100.00%
2012 年 8 月 27 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出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风景园
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杭政函〔2012〕141 号)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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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风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改制过程符合当时我市国有企业改制的相关
政策规定。
(4)2001 年 7 月,杭园工程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1 年 7 月 6 日,杭园工程股东会决议同意蒋先荣、赵虹、陈雅珍分别将
其持有的 24.00 万元、4.80 万元和 2.83 万元股权转让给王华新;同意邱建生将持
有的 6 万元股权分别转让给吕金木和陈蓉雁各 3 万元。2001 年 7 月,杭园工程
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
(5)2002 年 6 月,杭园工程第二次增资及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2 年 5 月 10 日,杭园工程股东会决议同意吕立将持有的 4.80 万元股权转
让给吕金木,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380 万元,其中杭园有限、吕明华、赵策、刘克
章、周为、葛荣分别增资 200 万元、90 万元、30 万元、20 万元、20 万元、20
万元成为杭园工程新股东。2002 年 6 月,杭园工程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
(6)2003 年 11 月,杭园工程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3 年 9 月 2 日,杭园工程股东会决议同意张杭妹将其持有的 4.60 万元、
0.20 万元股权分别转让给陈蓉雁、吕金木,同意吕明华将持有的 30 万元股权转
让给缪孔名。2003 年 11 月,杭园工程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
(7)2005 年 12 月,杭园工程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5 年 11 月 12 日,杭园工程股东会决议同意葛荣、刘克章、吕明华、周
为、王华新、陈蓉雁和吕金木分别将各自持有的 20 万元、20 万元、60 万元、20
万元、39 万元、11 万元和 10 万元股权转让给杭园有限。2005 年 12 月,杭园工
程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
(8)2008 年 2 月,杭园工程第三次增资及第五次股权转让
2008 年 1 月 22 日,杭园工程股东会决议同意王华新将持有的 39 万元股权
转让给杭园有限。2008 年 1 月 23 日,杭园工程股东会决议增资 1,500 万元,其
中杭园有限增资 1,281 万元,包括货币资金 813 万元,房屋建筑物 468 万元;赵
策以货币增资 70 万元;缪孔名以货币增资 70 万元;吕金木以货币增资 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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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蓉雁以货币增资 9 万元;同意接收新股东林鲁西增资 20 万元、陆伟江增资 20
万元、陈晓红增资 20 万元,增资方式均为货币。2008 年 2 月,杭园工程完成上
述工商变更登记。
(9)2010 年 12 月,杭园工程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12 月 8 日,杭园工程股东会决议同意赵策、缪孔名、陆伟江、陈蓉
雁、吕金木、林鲁西、陈晓红将持有的杭园工程股权转让给杭园有限。股权转让
以相应股权对应的杭园工程经审计的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为定价依
据。股权转让完成后杭园工程变更为杭园有限独资的一人有限公司。2010 年 12
月 20 日,杭园工程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
3、转让过程
2013 年 4 月 20 日,杭园设计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转让公司持
有的杭园工程 100%股权,并以 2013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杭园工程股东权益
价值进行评估。
2013 年 5 月 14 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银信评报字[2013]沪第 176
号《评估报告》。根据该报告,在评估基准日,杭园工程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
值收益法评估值为 2,748.84 万元。
2013 年 5 月 24 日,杭园设计通过书面竞价方式最终确定股权受让人为自然
人楼恒伟,其竞价价格为 2,911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由 3 名竞价人在参考杭园工
程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值基础上报价,最终确定受让人为报价最高的楼恒伟,因
此股权转让作价公允。
2013 年 5 月 28 日,杭园设计与楼恒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 2,000
万元股权以 2,911 万元价格转让给楼恒伟。截至 2013 年 6 月 5 日,楼恒伟完成
全部 2,911 万元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2013 年 6 月 14 日,杭园工程完成该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4、受让人基本情况
楼恒伟的基本情况如下: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 3301021958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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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为杭州市西湖区古荡西区。1991 年至 2001 年任浙江广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工程师,2002 年至今任浙江恒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楼恒伟收
购杭园工程的原因为计划由建筑工程施工行业向园林工程施工行业转型,其收购
杭园工程股权的资金为历年经营积累的资金。
经核查,楼恒伟与杭园设计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所持有的杭园工程股权也不存在代持的情形。
(二)转让浙大水业股权
1、转让前浙大水业基本情况
浙大水业成立于 2002 年 9 月 17 日,注册资本 500 万元,经营范围为“水技
术的研究、开发、应用、咨询与技术服务;环保工程及项目的设计、施工、承包、
运营与服务,环保设备、流体输送成套设备的研制、销售。”其中杭园设计持股
63.05%,邓冶持股 33.95%,浙江圆正宾馆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3%。浙大水业主要
从事农村污水处理业务。杭园设计转让浙大水业股权前,浙大水业的资产状况和
经营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13-05-31 2012-12-31
资产合计 10,440,421.70 11,710,334.31
负债合计 5,650,502.27 7,148,993.67
所有者权益合计 4,789,919.43 4,561,340.64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13年1-5月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4,196,765.51 15,005,389.46
营业成本 2,171,258.00 9,135,135.50
营业利润 332,060.72 1,219,892.41
利润总额 328,033.46 1,209,729.44
净利润 228,578.79 853,643.58
注:浙大水业 2012 年度财务数据业经立信事务所审计,2013 年 1-5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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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
2、转让前浙大水业历史沿革情况
浙江浙大水业有限公司成立
浙江大学圆正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和韩红路共 圆正科技: 70.00%
2002年9月
同出资设立浙大水业。 韩红路: 30.00%
注册资金:500万元
第一次股权转让
圆正科技: 70.00%
2005年4月 韩红路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新世纪科技。
新世纪科技: 30.00%
注册资金:500万元
第二次股权转让
杭园有限: 63.05%
圆正科技、新世纪科技将所持合计97%股权
2006年4月 邓 冶: 33.95%
转让给杭园有限和邓冶。
圆正科技: 3.00%
注册资本:500万元
第三次股权转让 杭园有限: 63.05%
2007年6月 圆正科技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圆正宾馆。 邓 冶: 33.95%
注册资本:500万元 圆正宾馆: 3.00%
(1)2002 年 9 月,浙大水业成立
浙大水业系由浙江大学圆正科技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圆正科技”)和韩
红路共同出资设立,成立时注册资本 500 万元,其中圆正科技以货币出资 350
万元,韩红路以货币出资 150 万元。2002 年 9 月 17 日,浙大水业完成上述工商
设立登记。
(2)2005 年 4 月,浙大水业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4 年 12 月 15 日,浙大水业股东会决议同意韩红路将其持有的 150 万元
股权以 100 万元价格转让给浙江大学新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科
技”)。2005 年 4 月,浙大水业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
(3)2006 年 4 月,浙大水业第二次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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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 2 月 20 日,杭园有限、邓冶与圆正科技、浙江浙大世纪科技有限公
司(原“新世纪科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 350 万元对价(其中杭园有限 227.50
万元、邓冶 122.50 万元)收购圆正科技所持浙大水业 67%股权及浙江浙大世纪
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浙大水业 30%股权。
2006 年 3 月 29 日,浙大水业股东会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圆正科技系浙
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正集团”)全资拥有的国有独资企业。
而圆正集团为浙江大学下属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2006 年 4 月 3 日,圆正
集团同意圆正科技转让浙大水业股权。2006 年 4 月,浙大水业完成上述工商变
更登记。
(4)2007 年 6 月,浙大水业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6 年 12 月 8 日,浙大水业股东会决议,同意圆正科技将持有的浙大水业
3%股权转让给浙江圆正宾馆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正宾馆”)。2007 年 4
月 16 日,浙江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和圆正集团同意上述股权转让。2007 年
6 月,浙大水业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
3、转让过程
2013 年 4 月 20 日,杭园设计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转让公司持
有的浙大水业 63.05%股权,并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浙大水业股东权
益价值进行评估。
2013 年 4 月 28 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银信评报字[2013]沪第 177
号《评估报告》。根据该报告,在评估基准日,浙大水业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
值收益法评估值为 517.11 万元。
2013 年 5 月 29 日,杭园设计通过书面竞价方式最终确定股权受让人为自然
人邓冶,其竞价价格为 328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由 3 名竞价人在参考浙大水业股
东权益价值的评估值基础上报价,最终确定受让人为报价最高的邓冶,因此股权
转让作价公允。
2013 年 5 月 31 日,杭园设计与邓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 315.25
万元股权以 328 万元价格转让给邓冶。截至 2013 年 6 月 5 日,邓冶完成全部 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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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万元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2013 年 6 月 28 日,浙大水业完成了该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4、受让人基本情况
邓冶的基本情况如下: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 43010419690704****,
住址为杭州市下城区三塘竹园。1993 年 8 月起任杭州园林设计院设计师,2001
年 11 月起历任杭园有限设计师、副总工程师。2006 年 4 月发行人收购浙大水业
后开始担任浙大水业总经理。邓冶收购浙大水业的原因为作为浙大水业的股东和
总经理,计划继续经营发展浙大水业业务,其收购浙大水业股权的资金为自筹资
金。
经核查,邓冶收购浙大水业股权后,已不在发行人处任职。此外,除持有发
行人 4%股份外,邓冶与杭园设计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所持有的浙大水业股权也不存在代持的情形。
四、发行人股权结构及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实际控制人
园展投资 12.00% 2.67% 高 艳
何 吕 周 刘 葛
鸿园投资 6.33% 明 克 1.67% 李永红
韦 华 为 章 荣
邓 冶 4.00% 1.67% 卓 荣
10.33% 8.67% 8.67% 8.67% 8.33%
李 勇 3.33% 1.67% 俞 缨
毛翊天 3.00% 1.67% 俞丹炯
郑 文 2.67% 杭 园 设 计 1.67% 魏彩萍
杨永君 2.67% 1.67% 王琇琇
任仁义 2.67% 1.67% 瞿晓晔
童存志 2.67% 1.67% 俞炯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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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组织结构
股东大会
战略委员会
监 事 会
提名委员会
董 事 会
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董事会办公室
审计委员会 审计部
总 经 理
建筑设计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 财务总监
研究院
风景 设 总师室
建 建 建 设 设 智
生 南 青 园林 结 计
筑 筑 筑 备 备 能
办 产 京 岛 规划 构 咨 信 财
设 设 设 设 设 化
公 经 分 分 设计 设 询 息 务
公 研究
计 计 计 计 计 设
室 营 公 计 分 部 部
司 一~ 一 二 三 一 二 计
部 司 所 公
三院 所 所 所 所 所 所 研发中心

按照《公司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发行人设立了较为健全的管理
机构,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运行有效。公司部门设置包括:董事会办公室、审
计部、办公室、生产经营部、各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研究院、建筑设计研究院、信
息部、总师室、研发中心、财务部、南京分公司、设计咨询分公司、青岛分公司。
发行人分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1)南京分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5 月 22 日,负责人为杨钟亮,营业场所
为南京市六合区中山科技园 9 号 F11 栋 203 室,经营范围为“承接总公司业务”。
(2)设计咨询分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4 月 13 日,负责人为吕明华,营业
场所为西湖区求是路 2 号,经营范围为:“服务:园林、古建筑的设计、咨询、
工程设计(以上项目涉及资质凭资质证经营),室内美术装饰”。
(3)青岛分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13 日,负责人为李树山,营业场所
为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19 裕龙大厦 2 号楼 1 单元 901 户,经营范围为:“园林、
古建筑设计(甲级)、咨询、工程设计(市政公用行业风景园林甲级、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甲级),室内美术装饰、城市规划(乙级)编制和可行性研究、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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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保护”。
五、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
六、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
1、园展投资
园展投资系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为
2010 年 11 月 2 日,住所为杭州市龙井路 389 号 2 幢,法定代表人为吕明华,注
册资本为 748.80 万元,实收资本为 748.80 万元。经营范围为“服务:投资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 91330101563029982H。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园展投资的股权结构
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股东 出资
出资额 任职情况 入司时间 历任职务
号 名称 比例
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之
监事、设计
1 周国林 83.20 11.11% 1984 年 5 月 “一、(二)公司监事情

况”
2 张自强 44.20 5.90% 设计师 1984 年 5 月 1984 年 5 月至今任设计师
3 陶祖荣 41.60 5.56% 设计师 1984 年 5 月 1984 年 5 月至今任设计师
1984 年 5 月至 2015 年 2
原设计师
4 陈 敏 41.60 5.56% 1984 年 5 月 月任设计师,2015 年 2 月
(已退休)
退休
5 叶 卫 41.60 5.56% 设计师 1984 年 5 月 1984 年 5 月至今任设计师
1984 年 5 月至 2004 年 6
信息部副主
6 周 红 41.60 5.56% 1984 年 5 月 月任设计师,2014 年 7 月

至今任信息部副主任
7 陈东鸣 31.20 4.17% 设计师 1986 年 7 月 1986 年 7 月至今任设计师
1991 年 12 1991 年 12 月至今任设计
8 林阅春 31.20 4.17% 设计师
月 师
风景园林规 1987 年 1 月至 2016 年 3
9 秦建中 31.20 4.17% 1987 年 1 月
划设计研究 月任设计师,2016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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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 股东 出资
出资额 任职情况 入司时间 历任职务
号 名称 比例
三院三所副 至今任风景园林规划设计
所长兼主任 研究三院三所副所长兼主
工程师 任工程师
10 王宝贵 31.20 4.17% 总务 1984 年 5 月 1984 年 5 月至今任总务
1984 年 5 月至今任晒图负
11 杨毅坚 31.20 4.17% 晒图负责人 1984 年 5 月
责人
1985 年 5 月至 2015 年 8
原复印负责
12 张杭平 31.20 4.17% 1985 年 5 月 月任复印负责人,2015 年
人(已退休)
8 月退休
风景园林规 1999 年 7 月至 2016 年 3
划设计研究 月任设计师,2016 年 4 月
13 卜红鹰 10.40 1.39% 1999 年 7 月
三院一所副 至今任风景园林规划设计
所长 研究三院一所副所长
1994 年 8 月至 2015 年 9
结构设计所
月任设计师,2015 年 10
14 高 欣 10.40 1.39% 所长兼主任 1994 年 8 月
月至今任结构设计所所长
工程师
兼主任工程师
1997 年 7 月至 2015 年 9
建筑设计一
月任设计师,2015 年 10
15 朱志斌 10.40 1.39% 所所长兼主 1997 年 7 月
月至今任建筑设计一所所
任工程师
长兼主任工程师
董事、董事
会秘书、总
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之
16 葛 荣 10.40 1.39% 建筑师、建 1989 年 6 月
“一、(一)公司董事情况”
筑设计研究
院院长
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之
17 何 韦 10.40 1.39% 董事长 1998 年 2 月
“一、(一)公司董事情况”
1984 年 6 月至 1998 年 12
月任计经室科员,1999 年
生产经营部
18 瞿晓晔 10.40 1.39% 1984 年 6 月 1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计经
主任
室副主任,2005 年 1 月至
今任生产经营部主任
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之
19 李永红 10.40 1.39% 总工程师 1998 年 7 月 “一、(三)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情况”
风景园林规 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之
20 李 勇 10.40 1.39% 划设计研究 1984 年 7 月 “一、(四)公司其他核
一院院长 心人员情况”
21 刘克章 10.40 1.39% 董事 1996 年 9 月 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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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 股东 出资
出资额 任职情况 入司时间 历任职务
号 名称 比例
“一、(一)公司董事情
况”
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之
董事、总经
22 吕明华 10.40 1.39% 1984 年 5 月 “一、(一)公司董事情

况”
1988 年 7 月至 1998 年 12
月任设计师,1999 年 1 月
风景园林规 至 2013 年 3 月任设计二分
划设计研究 部经理,2013 年 3 月至
23 毛翊天 10.40 1.39% 1988 年 7 月
三院院长兼 2016 年 3 月任园林规划设
总工程师 计一所所长,2016 年 4 月
至今任风景园林规划设计
研究三院院长兼总工程师
1984 年 8 月至 1998 年 12
月任设计师,1999 年 1 月
副总工程师 至 2013 年 3 月任设计四分
(园林)、 部经理,2013 年 4 月至
24 任仁义 10.40 1.39% 1984 年 8 月
生产经营部 2016 年 3 月任园林规划设
副主任 计三所所长,2016 年 4 月
至今任副总工程师(园
林)、生产经营部副主任
2000 年 7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设计师,2013 年 1 月
建筑设计研
25 铁志收 10.40 1.39% 2000 年 7 月 至 2015 年 9 月任设备设计
究院副院长
所所长,2015 年 10 月至今
任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监事会主
席、风景园
林规划设计 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之
1993 年 10
26 童存志 10.40 1.39% 研究二院院 “一、(二)公司监事情

长兼总工程 况”
师、青岛分
院院长
1984 年 5 月至 1998 年 9
原办公室主 月任档案管理,1998 年 10
27 王琇琇 10.40 1.39% 1984 年 5 月
任(已退休)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办公室
主任,2016 年 8 月退休
1984 年 6 月至 2012 年 12
原设计师
28 魏彩萍 10.40 1.39% 1984 年 6 月 月任设计师,2012 年 12
(已退休)
月退休
1-1-67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序 股东 出资
出资额 任职情况 入司时间 历任职务
号 名称 比例
监事、设备 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之
29 吴 新 10.40 1.39% 设计二所所 1997 年 7 月 “一、(二)公司监事情
长 况”
1986 年 7 月至 1998 年 12
月任设计师,1999 年 1 月
风景园林规
至 2016 年 3 月任园林规划
划设计研究
30 杨永君 10.40 1.39% 1986 年 7 月 设计六所所长,2016 年 4
一院副院长
月至今任风景园林规划设
兼总工程师
计研究一院副院长兼总工
程师
31 俞丹炯 10.40 1.39% 设计师 1988 年 7 月 1988 年 7 月至今任设计师
1995 年 8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设计师,2006 年 1 月
至 2012 年 12 月任设备分
建筑设计研
部经理,2013 年 1 月至
32 卓 荣 10.40 1.39% 究院设备总 1995 年 8 月
2015 年 9 月任设备总工程
工程师
师,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建
筑设计研究院设备总工程

1984 年 5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主管会计,2010 年 11
33 俞 缨 10.40 1.39% 总经理助理 1984 年 5 月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财务总
监,2015 年 7 月至今任总
经理助理
1988 年 9 月至 2001 年 12
月任设计师,2002 年 1 月
建筑设计研
至 2015 年 9 月任结构设计
34 郑 文 10.40 1.39% 究院总工程 1988 年 9 月
所所长,2015 年 10 月至今
师兼副院长
任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工程
师兼副院长
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之
董事、副总
35 周 为 10.40 1.39% 1985 年 7 月 “一、(一)公司董事情
经理
况”
2007 年 4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设计师,2014 年 1 月
风景园林规
至 2016 年 3 月任园林规划
划设计研究
36 寿晓鸣 3.90 0.52% 2007 年 4 月 设计四所主任工程师,
一院三所所
2016 年 4 月至今任风景园

林规划设计研究一院三所
所长
1-1-68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序 股东 出资
出资额 任职情况 入司时间 历任职务
号 名称 比例
风景园林规 2007 年 7 月至 2016 年 3
划设计研究 月任设计师,2016 年 4 月
37 段俊原 3.90 0.52% 一院一所所 2007 年 7 月 至今任风景园林规划设计
长兼主任工 研究一院一所所长兼主任
程师 工程师
建筑设计研
2015 年 10 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建筑
38 田森源 3.25 0.43% 究院副总结
月 设计研究院副总结构师
构师
2014 年 11 月至 2015 年 9
结构设计所 2014 年 11 月任设计师,2015 年 10
39 鲍侃袁 2.60 0.35%
副所长 月 月至今任结构设计所副所

2002 年 7 月至 2015 年 7
40 陈 晨 2.60 0.35% 人事副主任 2002 年 7 月 月任会计,2015 年 8 月至
今任人事副主任
41 杨 帆 2.60 0.35% 设计师 2004 年 9 月 2004 年 9 月至今任设计师
42 于 娜 1.95 0.26% 设计师 2009 年 6 月 2009 年 6 月至今任设计师
43 朱 君 1.30 0.17% 设计师 2015 年 7 月 2015 年 7 月至今任设计师
44 惠逸帆 1.30 0.17% 设计师 2014 年 6 月 2014 年 6 月至今任设计师
办公室主 2011 年 7 月至今任证券事
45 伍恒东 1.30 0.17% 任、证券事 2011 年 7 月 务代表;2016 年 8 月至今
务代表 任办公室主任
46 张 明 1.30 0.17% 设计师 2008 年 3 月 2008 年 3 月至今任设计师
47 彭昌敏 1.30 0.17% 设计师 2008 年 7 月 2008 年 7 月至今任设计师
48 华星星 0.65 0.09% 设计师 2014 年 3 月 2014 年 3 月至今任设计师
49 陈 静 0.65 0.09% 设计师 2015 年 4 月 2015 年 4 月至今任设计师
合 计 748.80 100.00%
园展投资股东出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所持股权不存在股份代持、委托
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自园展投资 2010 年 11 月成立以来,其主要股东所持园展
投资的股权未发生变化。
2、鸿园投资
鸿园投资系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为
2010 年 11 月 2 日,住所为杭州市龙井路 389 号 7 幢,法定代表人为葛荣,注册
1-1-69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资本为 395.20 万元,实收资本为 395.20 万元。经营范围为“服务:投资管理(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330101563030000N。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鸿园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股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任职情况 入司时间 历任职务
号 名称
1994 年 8 月至 2015 年 9
结构设计所
月任设计师,2015 年 10
1 高 欣 31.20 7.89% 所长兼主任 1994 年 8 月
月至今任结构设计所所长
工程师
兼主任工程师
2000 年 7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设计师,2015 年 1 月
风景园林规
至 2016 年 3 月任园林规划
2 顾力天 26.00 6.58% 划设计研究 2000 年 7 月
设计五所所长,2016 年 4
二院副院长
月至今任风景园林规划设
计研究二院副院长
2000 年 7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设计师,2013 年 1 月
建筑设计研
3 铁志收 20.80 5.26% 2000 年 7 月 至 2015 年 9 月任设备设计
究院副院长
所所长,2015 年 10 月至今
任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之
监事、设备设
4 吴 新 20.80 5.26% 1997 年 7 月 “一、(二)公司监事情
计二所所长
况”
1997 年 7 月至 2015 年 9
建筑设计一
月任设计师,2015 年 10
5 朱志斌 20.80 5.26% 所所长兼主 1997 年 7 月
月至今任建筑设计一所所
任工程师
长兼主任工程师
2002 年 7 月至 2015 年 9
设备设计一
月任设计师,2015 年 10
6 毛国范 20.80 5.26% 所所长兼主 2002 年 7 月
月至今任设备设计一所所
任工程师
长兼主任工程师
风景园林规 2003 年 7 月至 2016 年 3
划设计研究 月任设计师,2016 年 4 月
7 胡 玲 15.60 3.95% 二院三所所 2003 年 7 月 至今任风景园林规划设计
长兼主任工 研究二院三所所长兼主任
程师 工程师
8 张琰轶 15.60 3.95% 设计师 2004 年 3 月 2004 年 3 月至今任设计师
2004 年 2 月至 2014 年 12
风景园林规
月任设计师,2015 年 1 月
9 张永龙 15.60 3.95% 划设计研究 2004 年 2 月
至 2016 年 3 月任园林规划
三院副院长
设计七所所长,2016 年 4
1-1-70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序 股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任职情况 入司时间 历任职务
号 名称
月至今任风景园林规划设
计研究三院副院长
2003 年 8 月至 2015 年 4
信息部副主
10 钟正龙 15.60 3.95% 2003 年 8 月 月任设计师,2015 年 5 月

至今任信息部副主任
风景园林规 1987 年 1 月至 2016 年 3
划设计研究 月任设计师,2016 年 4 月
11 秦建中 15.60 3.95% 三院三所副 1987 年 1 月 至今任风景园林规划设计
所长兼主任 研究三院三所副所长兼主
工程师 任工程师
风景园林规 2004 年 7 月至 2016 年 3
划设计研究 月任设计师,2016 年 4 月
12 刘立明 10.40 2.63% 2004 年 7 月
三院三所所 至今任风景园林规划设计
长 研究三院三所所长
2002 年 5 月至 2013 年 9
杭州市园林
月任杭园工程董事,2013
13 赵 策 10.40 2.63% 工程有限公 2002 年 5 月
年 9 月至今任职于杭州市

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风景园林规 2004 年 6 月至 2016 年 3
划设计研究 月任设计师,2016 年 4 月
14 宋 雁 10.40 2.63% 三院一所所 2004 年 6 月 至今任风景园林规划设计
长兼主任工 研究三院一所所长兼主任
程师 工程师
2004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2
生产经营部 2004 年 10 月任生产经营部科员,
15 薛 威 10.40 2.63%
副主任 月 2015 年 1 月至今任生产经
营部副主任
2015 年 7 月至今任财务总
16 邵如建 7.80 1.97% 财务总监 2015 年 7 月

1984 年 5 月至 2002 年 4
杭园工程副
17 缪孔名 7.80 1.97% 1984 年 5 月 月任设计师,2002 年 5 月
总经理
至今任杭园工程副总经理
2002 年 7 月至 2015 年 11
风景园林规
月任设计师,2015 年 12
划设计研究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青岛分
二院二所所
18 郑 伟 7.80 1.97% 2002 年 7 月 院副院长,2016 年 4 月至
长兼主任工
今任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研
程师、青岛分
究二院二所所长兼主任工
院副院长
程师、青岛分院副院长
19 张 玲 7.80 1.97% 出纳 2002 年 7 月 2002 年 7 月至今任出纳
1-1-71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序 股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任职情况 入司时间 历任职务
号 名称
2002 年 7 月至 2015 年 7
20 陈 晨 5.20 1.32% 人事副主任 2002 年 7 月 月任会计,2015 年 8 月至
今任人事副主任
风景园林规 2002 年 7 月至 2016 年 3
划设计研究 月任设计师,2016 年 4 月
21 郑雁楠 5.20 1.32% 2002 年 7 月
一院一所副 至今任风景园林规划设计
所长 研究一院一所副所长
1998 年 7 月至 2015 年 9
设备设计二
月任设计师,2015 年 10
22 周君阳 5.20 1.32% 所主任工程 1998 年 7 月
月至今任设备设计二所主

任工程师
风景园林规 2003 年 6 月至 2016 年 3
划设计研究 月任设计师,2016 年 4 月
23 李华锋 5.20 1.32% 一院二所所 2003 年 6 月 至今任风景园林规划设计
长兼主任工 研究一院二所所长兼主任
程师 工程师
2003 年 7 月至 2005 年 3
风景园林规 月任设计师,2005 年 4 月
划设计研究 至 2016 年 3 月任园林规划
24 赵红亚 5.20 1.32% 一院三所副 2003 年 7 月 设计六所副所长,2016 年
所长兼主任 4 月至今任风景园林规划
工程师 设计一院三所副所长兼主
任工程师
2009 年 11 月至 2015 年 9
建筑设计研
2009 年 11 月任设计师,2015 年 10
25 范宝云 5.20 1.32% 究院总建筑
月 月至今任建筑设计研究院

总建筑师
26 杨小女 5.20 1.32% 设计师 2005 年 1 月 2005 年 1 月至今任设计师
27 潘春明 5.20 1.32% 设计师 2008 年 3 月 2008 年 3 月至今任设计师
2006 年 7 月至 2014 年 12
风景园林规 月任设计师,2015 年 1 月
划设计研究 至 2016 年 3 月任园林规划
28 江哲炜 3.90 0.99% 二院一所所 2006 年 7 月 设计五所副所长兼主任工
长兼主任工 程师,2016 年 4 月至今任
程师 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研究二
院一所所长兼主任工程师
29 李伟强 3.90 0.99% 设计师 2009 年 7 月 2009 年 7 月至今任设计师
南京分院院 2006 年 7 月至 2013 年 5
30 杨钟亮 3.25 0.82% 2006 年 7 月
长 月任设计师,2012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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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 股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任职情况 入司时间 历任职务
号 名称
至 2014 年 7 月任镇江分院
副院长,2014 年 8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南京分院
副院长,2016 年 1 月至今
任南京分院院长
31 冷 烨 3.25 0.82% 设计师 2004 年 7 月 2004 年 7 月至今任设计师
32 王 璐 3.25 0.82% 设计师 2003 年 8 月 2003 年 8 月至今任设计师
2005 年 7 月至 2015 年 11
风景园林规
月任设计师,2015 年 12
划设计研究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青岛分
二院二所副
33 吕 丹 3.25 0.82% 2005 年 7 月 院主任工程师,2016 年 4
所长、青岛分
月至今任风景园林规划设
院主任工程
计研究二院二所副所长兼

青岛分院主任工程师
34 应莉莉 3.25 0.82% 设计师 2005 年 8 月 2005 年 8 月至今任设计师
2007 年 3 月至 2015 年 9
建筑设计二
月任设计师,2015 年 10
35 南海涛 3.25 0.82% 所所长兼主 2007 年 3 月
月至今任建筑设计二所所
任工程师
长兼主任工程师
风景园林规 2007 年 1 月至 2016 年 3
划设计研究 月任设计师,2016 年 4 月
36 魏 成 3.25 0.82% 三院二所所 2007 年 1 月 至今任风景园林规划设计
长兼主任工 研究三院二所所长兼主任
程师 工程师
2014 年 5 月至 2015 年 11
建筑设计三
月任设计师,2015 年 12
37 侯方伟 2.60 0.66% 所所长兼主 2014 年 5 月
月至今任建筑设计三所所
任工程师
长兼主任工程师
2001 年 7 月至 2014 年 6
38 钟淑君 2.60 0.66% 原设计师 2001 年 7 月 月任设计师,2014 年 7 月
离职
杭园工程工 2000 年 4 月至今任杭园工
39 陆伟江 2.60 0.66% 2000 年 4 月
程部经理 程工程部经理
杭园工程技 2002 年 5 月至今任杭园工
40 林鲁西 2.60 0.66% 2002 年 5 月
术部经理 程技术部经理
2004 年 3 月至 2013 年 6
总师室副主 月任杭园工程总经理助
41 陈晓红 2.60 0.66% 2004 年 3 月
任 理,2013 年 7 月至今任总
师室副主任
1-1-73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序 股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任职情况 入司时间 历任职务
号 名称
2002 年 7 月至 2016 年 2
42 陈蓉雁 2.60 0.66% 退休 2002 年 7 月 月任杭园工程办公室主
任,2016 年 3 月退休
1998 年 5 月至 2013 年 11
43 吕金木 2.60 0.66% 退休 1998 年 5 月 月任杭园工程财务经理,
2013 年 12 月退休
44 李 洁 2.60 0.66% 设计师 2003 年 7 月 2003 年 7 月至今任设计师
45 杨 帆 2.60 0.66% 设计师 2004 年 9 月 2004 年 9 月至今任设计师
2002 年 7 月至 2012 年 8
46 章 捷 2.60 0.66% 原设计师 2002 年 7 月 月任设计师,2012 年 8 月
离职
2005 年 7 月至今任总师室
47 周 骅 2.60 0.66% 总师室职员 2005 年 7 月
职员
48 蒋迪萍 2.60 0.66% 驾驶员 2002 年 9 月 2002 年 9 月至今任驾驶员
49 寿耀奎 0.65 0.16% 驾驶员 2006 年 5 月 2006 年 5 月至今任驾驶员
合 计 395.20 100.00%
鸿园投资股东出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所持股权不存在股份代持、委托
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
当员工股东离职或退休时,由发行人与员工股东在考虑离职原因、过往贡献
等因素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其股权是否转让。园展投资和鸿园投资历史上所有离职
股东中,除邓冶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外,其他人员均未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包括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
葛荣,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10.33%、8.67%、8.67%、8.67%、8.33%的股份,通过
园展投资分别间接持有发行人 0.17%、0.17%、0.17%、0.17%、0.17%的股份,
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 45.50%的股份。
何韦,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3010619580310****。为公
司发起人、主要股东,现持有公司 10.33%股份,任本公司董事长。
吕明华,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3010619600815****。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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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发起人、主要股东,现持有公司 8.67%股份,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周为,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3010319630915****。为公
司发起人、主要股东,现持有公司 8.67%股份,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刘克章,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3010419540218****。为
公司发起人、主要股东,现持有公司 8.67%股份,任本公司董事。
葛荣,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4010419671120****。为公
司发起人、主要股东,现持有公司 8.33%股份,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总
建筑师、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
(三)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葛荣,该五人共同控制本
公司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葛荣共同拥有控股权
为了充分发挥员工主观能动性,使员工和公司形成利益共同体,杭园有限成
立时的股东涵盖了公司众多员工,股权结构一直比较稳定和分散,通过直接或间
接持股比例超过 5%的单一自然人股东始终只有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和
葛荣五人,他们也一直是持有、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最高的五名股东,
虽然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和葛荣五人合计持股比例始终稳定在 45%左右,
名义上仅处于相对控股地位,但鉴于公司分散的股权结构,45%的持股比例仍然
能够保证该五人对公司的有效控制。
(2)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葛荣一致行动,支配公司股东大会决

自杭园有限 2001 年成立至今,公司股东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和葛
荣共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长期稳定在 45%左右,拥有的股东会或股东大
会表决权也保持在 45%左右,剩余表决权则由广大员工分散持有,五人能够有效
控制和支配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和葛荣在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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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会或股东大会决策中一致行动,向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提出任何议案及对股东会或
股东大会的任何议案进行表决前,均先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该五人在杭园有
限成立以来的历次股东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中,表决意见均一致。该五人通过一致
行动,得以支配公司股东会及股东大会的决策。
(3)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葛荣一致行动,支配公司董事会决策
自杭园有限 2001 年成立至今,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葛荣均一直
担任公司董事,其中何韦一直担任董事长。五人在董事会决策中一致行动,向董
事会提出任何议案或对董事会的任何议案进行表决前,均事先协商,取得一致意
见。该五人在公司历次董事会决议中的表决意见一致。杭园有限历届董事会均由
该 5 人组成,杭园设计董事会共有 9 名董事,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葛
荣占半数以上。该五人通过一致行动,得以支配董事会决策。
(4)何韦、吕明华、周为、葛荣担任公司主要高级管理人员
何韦从公司成立至 2014 年 12 月一直担任公司总经理,吕明华从公司成立至
2014 年 11 月一直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并从 2014 年 12 月开始担任公司总经理,周
为从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葛荣从 2014 年 12 月开始担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主要由以上人员负责。
(5)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行良好,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葛荣
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不影响发行人的规范运作
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结
构。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同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
公司章程,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和《总经理工作条例》等规则和制度,已建立起符合上市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相关制度制定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
会秘书依法规范运作、履行职责,发行人治理结构不断得到完善。立信事务所于
2017 年 3 月 1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052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
为“杭园设计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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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
制”。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行良好,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葛荣共同
拥有发行人控制权的情况不影响发行人的规范运作。
(6)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葛荣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保证未来公
司控制权的稳定
为了保证公司控制权的持续稳定,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和葛荣于
2011 年 2 月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①实际控制人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时保
持充分一致。如任一方拟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
时,须事先与其他各方充分进行沟通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以各方名义共同
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
②实际控制人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在相关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
权时保持充分一致。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前须
充分沟通协商,就各方行使何种表决权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该一致意见在股东
大会上对该等事项行使表决权。如果协议各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未达成一致意
见,则各方采取何韦的意见在股东大会上对该等重大事项共同投票。
③经各方同意,在此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应共同委托股东大
会的计票人和监票人对行使表决权情况进行监督。如果股东大会的计票人和监票
人发现各方未按照此协议的约定行使表决权,出现对任何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行使
不一致的情形,则股东大会的计票人和监票人应将表决票退还,要求各方再次就
行使何种表决权进行协商。如经再次协商后各方仍无法对该等重大事项行使何种
表决权达成一致意见,则各方应采取何韦的意见对该等重大事项进行共同投票。
④由于各方均为公司董事,在协议有效期间,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
各方在董事会召开会议表决时均应保持一致。如各方无法对该等重大事项行使何
种表决权达成一致意见,各方应采取何韦的意见对该等重大事项进行共同投票。
⑤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时止。本协议
一经签订即不可撤销,除非本协议所规定的期限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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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葛荣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有利于公
司控制权稳定
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葛荣承诺,自发行人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
份。该等股份锁定承诺有利于公司控制权稳定。
(8)中介机构核查以后,认为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葛荣是公司
的共同控制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葛荣合计直接持有
发行人 44.67%的股份,在发行人分散的股权结构下,该比例能够确保五人对公
司的有效控制;自杭园有限成立至今,五人均通过采取一致行动,控制和支配公
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策,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该等共
同控制是真实、有效、稳定的。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葛荣签署的《一
致行动人协议》进一步保证了该等共同控制在发行人上市后的三年内将持续稳定
存在。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葛荣还作出了股份锁定承诺,有利于公司
控制权稳定。因此,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葛荣为发行人共同控制人。
2、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
章、葛荣除通过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及通过园展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外,未
控制或参股其他企业。
3、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及其他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
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形。
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变化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数为 4,800 万股,本次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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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00%,发行后的股本结构将因新股
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
假设公司本次发行新股 1,600 万股,则本次公开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发行前股本结构 发行后股本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持股比例 股数 持股比例
1 园展投资 社会法人股 576.00 12.00% 576.00 9.00%
2 何 韦 自然人股 496.00 10.33% 496.00 7.75%
3 吕明华 自然人股 416.00 8.67% 416.00 6.50%
4 周 为 自然人股 416.00 8.67% 416.00 6.50%
5 刘克章 自然人股 416.00 8.67% 416.00 6.50%
6 葛 荣 自然人股 400.00 8.33% 400.00 6.25%
7 鸿园投资 社会法人股 304.00 6.33% 304.00 4.75%
8 邓 冶 自然人股 192.00 4.00% 192.00 3.00%
9 李 勇 自然人股 160.00 3.33% 160.00 2.50%
10 毛翊天 自然人股 144.00 3.00% 144.00 2.25%
11 高 艳 自然人股 128.00 2.67% 128.00 2.00%
12 任仁义 自然人股 128.00 2.67% 128.00 2.00%
13 童存志 自然人股 128.00 2.67% 128.00 2.00%
14 杨永君 自然人股 128.00 2.67% 128.00 2.00%
15 郑 文 自然人股 128.00 2.67% 128.00 2.00%
16 李永红 自然人股 80.00 1.67% 80.00 1.25%
17 瞿晓晔 自然人股 80.00 1.67% 80.00 1.25%
18 王琇琇 自然人股 80.00 1.67% 80.00 1.25%
19 魏彩萍 自然人股 80.00 1.67% 80.00 1.25%
20 俞丹炯 自然人股 80.00 1.67% 80.00 1.25%
21 俞炯奇 自然人股 80.00 1.67% 80.00 1.25%
22 俞 缨 自然人股 80.00 1.67% 80.00 1.25%
23 卓 荣 自然人股 80.00 1.67% 80.00 1.25%
24 社会公众股 自然人股 - - 1,600.00 25.00%
合 计 4,800.00 100.00% 6,4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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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任职情况
1 何 韦 496.00 10.33% 董事长
2 吕明华 416.00 8.67% 董事、总经理
3 周 为 416.00 8.67% 董事、副总经理
4 刘克章 416.00 8.67% 董事
董事、董事会秘书、总建筑师、建筑设计研
5 葛 荣 400.00 8.33%
究院院长
6 邓 冶 192.00 4.00% -
7 李 勇 160.00 3.33% 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研究一院院长
8 毛翊天 144.00 3.00% 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研究三院院长兼总工程师
9 高 艳 128.00 2.67% 董事、副总经理
10 郑 文 128.00 2.67% 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工程师兼副院长
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研究一院副院长兼总工程
11 杨永君 128.00 2.67%

12 任仁义 128.00 2.67% 副总工程师(园林)、生产经营部副经理
监事会主席、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研究二院院
13 童存志 128.00 2.67%
长兼总工程师、青岛分院院长
合 计 3,280.00 68.33%
(三)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最近一年股东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何韦、刘克章、周为、李勇、毛翊天、郑文、杨永君、任仁义、童存志、李
永红、卓荣、俞缨、俞丹炯、魏彩萍、王琇琇、瞿晓晔分别持有公司 10.33%、
8.67%、8.67%、3.33%、3.00%、2.67%、2.67%、2.67%、2.67%、1.67%、1.67%、
1.67%、1.67%、1.67%、1.67%、1.67%股份,该 16 名股东同时也是园展投资股
东,均持有园展投资 1.39%股权,园展投资持有公司 12%股份。
吕明华持有公司 8.67%股份,其同时持有园展投资 1.39%股权,并担任园展
投资董事长。园展投资持有公司 12%股份。
葛荣持有公司 8.33%股份,其同时持有园展投资 1.39%股权,园展投资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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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12%股份。葛荣同时担任鸿园投资董事长,鸿园投资持有公司 6.33%股份。
周为和园展投资股东周红为夫妻关系,周为持有公司 8.67%股份,周红持有
园展投资 5.56%股权。高艳和鸿园投资股东赵策为夫妻关系,高艳持有公司 2.67%
股份,赵策持有鸿园投资 2.63%股权。杨永君和郑文为夫妻关系,两人均持有公
司 2.67%股份。园展投资股东朱君和于娜为夫妻关系,两人合计持有园展投资
0.43%股权。鸿园投资股东顾力天和胡玲为夫妻关系,两人合计持有鸿园投资
10.53%股权。鸿园投资股东郑伟和杨帆为夫妻关系,两人合计持有鸿园投资
2.63%股权。鸿园投资股东侯方伟和应莉莉为夫妻关系,两人合计持有鸿园投资
1.48%。
(五)公开发售股份对发行人的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本次发行公司股东不转让所持有的老股,本次发行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未发生变更,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
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
八、职工持股会情况
(一)职工持股会演变
职工持股会自 2001 年 11 月成立以来的历次资本形成及演变情况如下表所
示:
序号 时 间 事 项
1 2001 年 11 月 5 日 职工持股会成立,注册资金 60 万元。
预留股将所持 3 万元、1 万元、1 万元出资分别转让给俞炯奇、
2 2002 年 6 月 27 日
叶卫、陈敏。
3 2002 年 8 月 28 日 杨忠涛、黄吉将所持出资转让给预留股,退出职工持股会。
4 2002 年 10 月 22 日 周慧宇将所持出资转让给预留股,退出职工持股会。
5 2003 年 2 月 17 日 预留股将所持 1 万元出资转让给张自强。
6 2003 年 2 月 20 日 李辉将所持出资转让给预留股,退出职工持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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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时 间 事 项
7 2003 年 3 月 17 日 预留股将所持 1 万元出资转让给杨毅坚。
8 2003 年 4 月 职工持股会增资 11.50 万元,注册资金增至 71.50 万元。
9 2005 年 3 月 25 日 樊茵将所持出资转让给预留股,退出职工持股会。
10 2005 年 5 月 26 日 陈斌将所持出资转让给预留股,退出职工持股会。
11 2005 年 6 月 10 日 张莺将所持出资转让给预留股,退出职工持股会。
12 2005 年 7 月 12 日 池清、廖石刚将所持出资转让给预留股,退出职工持股会。
13 2005 年 7 月 13 日 高艳将所持出资转让给预留股,退出职工持股会。
14 2005 年 8 月 职工持股会增资 20.21 万元,注册资金增至 91.71 万元。
15 2007 年 9 月 职工持股会增资 45.79 万元,注册资金增至 137.50 万元。
16 2008 年 6 月 职工持股会增资 82.50 万元,注册资金增至 220 万元。
1、2001 年 11 月,职工持股会成立
(1)职工持股会设立的依据和过程
1995 年 3 月 31 日,杭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杭州市经济委员会、杭州
市贸易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杭州市分行、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杭州市民政
局和杭州市总工会联合颁布《公司组建职工持股协会试行办法》(杭体改〔1995〕
31 号),文件规定:杭州市属企业改组为公司的,经市体改委会同企业归口委(办)
审核批准,可以组建职工持股协会。
1998 年 12 月 5 日,杭州市人民政府颁布《杭州市企业内部职工持股暂行办
法》(杭政〔1998〕23 号),文件规定:公司股份既可由职工以自然人身份直接
持有,也可设立职工持股会集中管理。
根据上述两个文件,2000 年杭州园林设计院拟订改制方案时,职工持股会
成为其中的重要内容。2001 年 9 月 27 日,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杭州市人事局、
杭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杭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联合签发杭园文[2001]274
号文,批准了包含职工持股会等内容在内的杭州园林设计院改制方案,方案约定
改制后杭园有限注册资本 300 万元,其中职工持股会出资 60 万元。
2001 年 3 月 27 日,杭州园林设计院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决议,同意组建职工
持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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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01 年 10 月 8 日,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出具《关于同意组建杭州园林设计院
有限公司职工持股协会的批复》(杭园文[2001]281 号)同意杭州园林设计院组建
职工持股会。
2001 年 10 月 17 日,杭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出具《关于核准组建杭州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的批复》(杭体改
[2001]83 号、杭建计[2001]268 号),认为杭州园林设计院组建职工持股会的条件
基本符合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企业内部职工持股暂行办法的通知》
(杭政〔1998〕23 号)和杭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公司
组建职工持股协会试行办法》(杭体改〔1995〕31 号)的有关规定,准许其组建
杭州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并同意职工持股会以社团法人名义作为改
制企业出资人进行工商登记和承担民事责任。
2001 年 11 月 5 日,杭州市民政局出具《关于准予杭州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
职工持股会成立的决定》(杭民[2001]社字 046 号),同意职工持股会注册登记为
社团法人。
(2)职工持股会会员认购出资情况
杭州园林设计院第四届第六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杭州园林设计院有限
公司职工持股会职工个人出资方案》,根据自愿认购的原则,结合工龄长短、职
称(务)高低确定出资认购方案,职工在以下规定额度范围内认购:
①工龄在二十年以上并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的职工可以认购
5,000-20,000 股;②工龄在二十年以上的职工,工龄在十年以上且具有中级或者
中级以上职称的职工可以认购 5,000-15,000 股;③工龄在十年以下且具有中级职
称的职工可以认购 5,000-10,000 股;④已以自然人名义在企业(公司)认购公司
股权的职工可以认购 5,000 股;⑤其他职工可以认购 5,000 股;⑥每股折合人民
币 1 元。
杭州园林设计院改制时在职员工共计 53 人,其中 49 名自然人成为职工持股
会会员,对职工持股会出资 41.50 万元,而另外 4 名职工放弃对职工持股会出资。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应当有 50 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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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个人会员或者 30 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
总数不得少于 50 个”。为了满足会员数的要求,杭州园林设计院以 18.50 万元应
付职工业余设计报酬在职工持股会中通过集体股的名义设置“预留股”。上述出
资由各会员于 2001 年 10 月 24 日前投入,业经浙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审验并出具浙中信所(2001)社验字第 60 号《验资报告》。
2001 年 11 月 5 日,职工持股会完成设立登记,取得杭州市民政局核发的《企
业职工持股会法人登记证书》,注册号为 2338。
职工持股会成立时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会员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任职单位 时任职务
1 预留股 18.50 30.83% - -
2 周国林 4.00 6.67% 杭州园林设计院 设计人员
3 周 红 2.00 3.33% 杭州园林设计院 计算机管理
4 陶祖荣 2.00 3.33% 杭州园林设计院 设计人员
5 俞炯奇 2.00 3.33% 杭州园林设计院 设计人员
6 陈东鸣 1.50 2.50% 杭州园林设计院 设计人员
7 李 辉 1.50 2.50% 杭州园林设计院 设计人员
8 林阅春 1.50 2.50% 杭州园林设计院 设计人员
9 杨忠涛 1.50 2.50% 杭州园林设计院 设计人员
10 秦建中 1.50 2.50% 杭州园林设计院 设计人员
11 王宝贵 1.50 2.50% 杭州园林设计院 总务
12 张杭平 1.50 2.50% 杭州园林设计院 复印负责人
13 陈 敏 1.00 1.67% 杭州园林设计院 设计人员
14 黄 吉 1.00 1.67% 杭州园林设计院 设计人员
15 叶 卫 1.00 1.67% 杭州园林设计院 设计人员
16 张自强 1.00 1.67% 杭州园林设计院 设计人员
17 卜红鹰 0.50 0.83% 杭州园林设计院 设计人员
18 陈 斌 0.50 0.83% 杭州园林设计院 设计人员
19 池 清 0.50 0.83% 杭州园林设计院 设计人员
20 邓 冶 0.50 0.83% 杭州园林设计院 设计人员
21 樊 茵 0.50 0.83% 杭州园林设计院 设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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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会员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任职单位 时任职务
22 高 欣 0.50 0.83% 杭州园林设计院 设计人员
23 高 艳 0.50 0.83% 杭州园林设计院 设计人员
24 葛 荣 0.50 0.83% 杭州园林设计院 设计一分部负责人
25 何 韦 0.50 0.83% 杭州园林设计院 院长
26 瞿晓晔 0.50 0.83% 杭州园林设计院 计经室主任
27 李红艳 0.50 0.83% 杭州园林设计院 设计人员
28 李永红 0.50 0.83% 杭州园林设计院 设计人员
29 李 勇 0.50 0.83% 杭州园林设计院 设计五分部负责人
30 廖石刚 0.50 0.83% 杭州园林设计院 三所负责人
31 刘克章 0.50 0.83% 杭州园林设计院 党支部书记
32 吕明华 0.50 0.83% 杭州园林设计院 副院长
33 毛翊天 0.50 0.83% 杭州园林设计院 设计二分部负责人
34 任仁义 0.50 0.83% 杭州园林设计院 设计四分部负责人
35 铁志收 0.50 0.83% 杭州园林设计院 设计人员
36 童存志 0.50 0.83% 杭州园林设计院 设计三分部负责人
37 王琇琇 0.50 0.83% 杭州园林设计院 办公室主任
38 魏彩萍 0.50 0.83% 杭州园林设计院 设计人员
39 吴 新 0.50 0.83% 杭州园林设计院 设计人员
40 杨毅坚 0.50 0.83% 杭州园林设计院 晒图负责人
41 杨永君 0.50 0.83% 杭州园林设计院 设计人员
42 俞丹炯 0.50 0.83% 杭州园林设计院 设计人员
43 俞 缨 0.50 0.83% 杭州园林设计院 主管会计
44 张 莺 0.50 0.83% 杭州园林设计院 设计人员
45 郑 文 0.50 0.83% 杭州园林设计院 结构分部负责人
46 周慧宇 0.50 0.83% 杭州园林设计院 设计人员
47 周 为 0.50 0.83% 杭州园林设计院 副院长
48 周 正 0.50 0.83% 杭州园林设计院 设计人员
49 朱志斌 0.50 0.83% 杭州园林设计院 设计人员
50 卓 荣 0.50 0.83% 杭州园林设计院 设计人员
合 计 60.00 100.00%
2、职工持股会第一次增资前出资结构和会员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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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年 6 月 27 日,预留股以 1:1 价格分别将所持职工持股会出资 3 万元、
1 万元、1 万元转让给俞炯奇、叶卫、陈敏,至此预留股持有职工持股会出资从
18.50 万元减少至 13.50 万元。
2002 年 8 月 28 日,预留股以 1:1 价格分别收购杨忠涛、黄吉所持职工持股
会 1.50 万元和 1 万元出资,至此预留股持有职工持股会 16 万元出资。
2002 年 10 月 22 日,预留股以 1:1 价格收购周慧宇 0.50 万元出资,至此预
留股持有职工持股会 16.50 万元出资。
2003 年 2 月 17 日,预留股以 1:1 价格转让给张自强 1 万元出资,至此预留
股持有职工持股会 15.50 万元出资。
2003 年 2 月 20 日,预留股以 1:1 价格收购李辉 1.50 万元出资,至此预留股
持有职工持股会 17 万元出资。
2003 年 3 月 17 日,预留股以 1:1 价格转让给杨毅坚 1 万元出资,至此预留
股持有职工持股会 16 万元出资。
以上预留股收购会员出资的价格经转让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上述出资转让均
已取得职工持股会理事会同意。
上述变更前后职工持股会的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转让前 出资变动 转让后
序号 会员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金额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周国林等 40 人 31.50 52.50% - 31.50 52.50%
2 预留股 18.50 30.83% -2.50 16.00 26.67%
3 俞炯奇 2.00 3.33% 3.00 5.00 8.33%
4 陈 敏 1.00 1.67% 1.00 2.00 3.33%
5 叶 卫 1.00 1.67% 1.00 2.00 3.33%
6 张自强 1.00 1.67% 1.00 2.00 3.33%
7 杨毅坚 0.50 0.83% 1.00 1.50 2.50%
8 李 辉 1.50 2.50% -1.50 - -
9 杨忠涛 1.50 2.50% -1.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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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转让前 出资变动 转让后
序号 会员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金额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0 黄 吉 1.00 1.67% -1.00 - -
11 周慧宇 0.50 0.83% -0.50 - -
合 计 60.00 100.00% - 60.00 100.00%
3、2003 年 4 月,职工持股会第一次增资
2003 年 1 月 25 日,职工持股会会员大会决议增资 11.50 万元。其中个人会
员以现金增资 6.70 万元,预留股以现金增资 4.80 万元(会员实际出资金额为 16.50
万元,其中的 5 万元用于收购俞炯奇所持职工持股会出资),增资价格为 1:1,
增资后职工持股会的注册资金为 71.50 万元。上述出资已由各会员于 2003 年 3
月 21 日前投入,业经浙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浙中信所
(2003)社验字第 4 号《验资报告》。2003 年 4 月,职工持股会该次增资取得业
务主管单位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同意并在杭州市民政局完成变更登记。
职工持股会本次增资的原因系公司后续计划进行增资,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
为会员自有资金。其中预留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出资转让及分红所得,不存在发
行人代为出资的情形。
本次增资前后职工持股会的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增资前 本次增资 增资后
序号 会员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额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预留股 16.00 26.67% 4.80 20.80 29.09%
2 周国林等 44 人 39.00 65.00% 11.70 50.70 70.91%
3 俞炯奇 5.00 8.33% -5.00 - -
合 计 60.00 100.00% 11.50 71.50 100.00%
4、职工持股会第二次增资前会员退出情况
2005 年 3 月 25 日,樊茵将所持职工持股会 0.65 万元出资以 1:1 价格转让给
预留股,2005 年 5 月 26 日,陈斌将所持职工持股会 0.65 万元出资以 1:3 价格转
让给预留股,2005 年 6 月 10 日,张莺将所持职工持股会 0.65 万元出资以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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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价格转让给预留股,2005 年 7 月 12 日,池清、廖石刚分别将所持职工持股会 0.65
万元出资以 1:1 价格转让给预留股,2005 年 7 月 13 日,高艳将所持职工持股会
0.65 万元出资以 1:1 价格转让给预留股。上述转让价格经转让双方协商一致确
定。上述出资转让均已取得职工持股会理事会同意。
以上股权转让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如下:(1)2005 年陈斌从职工持股会退
股系因个人原因离职。离职时,陈斌担任公司主任设计师,且参与了西溪湿地一
期设计工作,对公司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公司管理层对其离职较为重视,经与
其协商后,确定其退股价格(包括其直接持有的杭园有限 2.67%股权)按照杭园
有限截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为依据确定。(2)其他退股会员包括樊茵、
张莺、池清、廖石刚退股原因系个人离职。该四人离职时为普通设计人员,其退
股事宜经职工持股会理事会同意后由其直接与公司财务人员联系处理。由于当时
公司财务人员对职工持股会章程缺乏深刻理解且退股会员持股金额较小,在以上
会员退股时财务人员直接以注册资金 1:1 为定价依据向其支付退股款。而高艳由
于通过后续增资成为公司直接持股股东(持有公司 2.67%股权),因此在职工持
股会退股过程中也依照樊茵等 4 人退股方式进行了操作。
上述变更前后职工持股会的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转让前 出资变动 转让后
序号 会员名称
金额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预留股 20.80 29.09% 3.90 24.70 34.55%
2 周国林等 38 人 46.80 65.45% - 46.80 65.45%
3 陈 斌 0.65 0.91% -0.65 - -
4 池 清 0.65 0.91% -0.65 - -
5 樊 茵 0.65 0.91% -0.65 - -
6 高 艳 0.65 0.91% -0.65 - -
7 廖石刚 0.65 0.91% -0.65 - -
8 张 莺 0.65 0.91% -0.65 - -
合 计 71.50 100.00% - 71.50 100.00%
5、2005 年 8 月,职工持股会第二次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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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年 1 月 25 日,职工持股会会员大会决议增资 20.21 万元。其中个人会
员以现金增资 13.406 万元,预留股以现金增资 6.804 万元,增资价格为 1:1,增
资后职工持股会注册资金 91.71 万元。上述出资已由各会员于 2005 年 6 月 27 日
前投入,业经浙江新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浙新会验字[2005]1219
号《验资报告》。2005 年 8 月,职工持股会该次增资取得业务主管单位杭州市园
林文物局同意并在杭州市民政局完成变更登记。
职工持股会本次增资的原因系公司后续计划进行增资,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
为会员自有资金。其中预留股增资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历年分红所得,不存在发行
人代为出资的情形。
本次增资前后职工持股会的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增资前 本次增资 增资后
序号 会员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额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预留股 24.70 34.55% 6.804 31.504 34.35%
2 周国林等 38 人 46.80 65.45% 13.406 60.206 65.65%
合 计 71.50 100.00% 20.21 91.71 100.00%
6、2007 年 9 月,职工持股会第三次增资
2007 年 5 月 15 日,职工持股会会员大会决议增资 45.79 万元。其中个人会
员以现金增资 29.794 万元,预留股以现金增资 15.996 万元,增资价格为 1:1,
增资后职工持股会注册资金 137.50 万元。上述出资已由各会员于 2007 年 7 月 5
日前投入,业经浙江瑞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浙瑞验(2007)第
261 号《验资报告》。2007 年 9 月,职工持股会该次增资取得业务主管单位杭州
市园林文物局同意并在杭州市民政局完成变更登记。
职工持股会本次增资的原因系公司后续计划进行增资,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
为会员自有资金。其中预留股增资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历年分红所得,不存在发行
人代为出资的情形。
本次增资前后职工持股会的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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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前 本次增资 增资后
序号 会员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额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预留股 31.504 34.35% 15.996 47.50 34.55%
2 周国林等 38 人 60.206 65.65% 29.794 90.00 65.45%
合 计 91.71 100.00% 45.79 137.50 100.00%
7、2008 年 6 月,职工持股会第四次增资
2008 年 4 月 10 日,职工持股会会员大会决议增资 82.50 万元。其中个人会
员以现金增资 54 万元,预留股以现金增资 28.50 万元,增资价格为 1:1,增资后
职工持股会注册资金 220 万元。上述出资已由各会员于 2008 年 5 月 5 日前投入,
业经浙江瑞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浙瑞验(2008)第 142 号《验资
报告》。2008 年 6 月,职工持股会该次增资取得业务主管单位杭州市园林文物局
同意并在杭州市民政局完成变更登记。
职工持股会本次增资的原因系公司后续计划进行增资,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
为会员自有资金。其中预留股增资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历年分红所得,不存在发行
人代为出资的情形。
本次增资后职工持股会的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会员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预留股 76.00 34.55%
2 周国林 16.00 7.27%
3 周 红 8.00 3.64%
4 陶祖荣 8.00 3.64%
5 陈 敏 8.00 3.64%
6 叶 卫 8.00 3.64%
7 张自强 8.00 3.64%
8 陈东鸣 6.00 2.73%
9 林阅春 6.00 2.73%
10 秦建中 6.00 2.73%
11 王宝贵 6.00 2.73%
12 张杭平 6.00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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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会员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3 杨毅坚 6.00 2.73%
14 卜红鹰 2.00 0.91%
15 邓 冶 2.00 0.91%
16 高 欣 2.00 0.91%
17 葛 荣 2.00 0.91%
18 何 韦 2.00 0.91%
19 瞿晓晔 2.00 0.91%
20 李红艳 2.00 0.91%
21 李永红 2.00 0.91%
22 李 勇 2.00 0.91%
23 刘克章 2.00 0.91%
24 吕明华 2.00 0.91%
25 毛翊天 2.00 0.91%
26 任仁义 2.00 0.91%
27 铁志收 2.00 0.91%
28 童存志 2.00 0.91%
29 王琇琇 2.00 0.91%
30 魏彩萍 2.00 0.91%
31 吴 新 2.00 0.91%
32 杨永君 2.00 0.91%
33 俞丹炯 2.00 0.91%
34 俞 缨 2.00 0.91%
35 郑 文 2.00 0.91%
36 周 为 2.00 0.91%
37 周 正 2.00 0.91%
38 朱志斌 2.00 0.91%
39 卓 荣 2.00 0.91%
合 计 220.00 100.00%
在职工持股会演变过程中,先后有杨忠涛、黄吉、俞炯奇、周慧宇、李辉、
樊茵、陈斌、张莺、池清、廖石刚、高艳等 11 名会员退出职工持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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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组建职工持股协会试行办法》(杭体改〔1995〕31 号)第十二条
以及杭园有限《职工持股会章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会员自动离职的,职工持
股会可以回购会员持有的出资作为预留股,用于新职工认购或配售给其他会员。
职工持股会退出会员中杨忠涛、黄吉、周慧宇、李辉、樊茵、陈斌、张莺、池清、
廖石刚退出原因为个人离职。而俞炯奇、高艳退出职工持股会是由于通过后续增
资成为杭园有限的直接自然人股东,经协商后将职工持股会中出资转让给预留
股。11 名会员退出职工持股会时均签订了《出资转让协议》或签署了退股领款
凭证。
通过对职工持股会退出会员的访谈,其中离职的 9 名会员均确认退出职工持
股会原因系离职,预留股收购其出资的价格合理,转让出资是个人自愿行为,且
已领取转让款,没有任何纠纷事项。而俞炯奇、高艳也签署了《职工持股会会员
调查表》确认退出职工持股会时的出资转让真实有效,且已交割完毕,不存在异
议。因此,历次退出职工持股会会员所持出资转让合法有效,不存在潜在纠纷。
预留股除收购退出会员的出资外,还与俞炯奇、陈敏、叶卫、张自强、杨毅
坚进行了出资转让,5 名会员已足额支付了出资转让款项。对于出资转让行为,
5 人均签署了《职工持股会会员调查表》确认“双方出资转让真实有效、已交割
完毕,无异议”。
因此,在职工持股会历史演变过程中,会员间的出资转让及会员退出时均不
存在任何纠纷事项。
(二)职工持股会解散
1、职工持股会解散的基本情况
2010 年 11 月 3 日,职工持股会会员大会决议通过,职工持股会将其持有的
杭园有限 220 万元股权分别转让给园展投资和鸿园投资,转让定价以杭园有限
200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为基准协商确定。
根据 2010 年 4 月 14 日杭州中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恒审字
(2010)第 254 号《审计报告》,杭园有限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为
60,633,061.95 元,因此,职工持股会持有的杭园有限 220 万元出资额对应的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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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为 11,114,040.25 元。
2010 年 11 月 3 日,职工持股会分别与园展投资和鸿园投资签署《股权转让
协议》,园展投资以 7,275,967.43 元受让 144 万元股权,占杭园有限注册资本的
12.00%,鸿园投资以 3,838,072.82 元受让 76 万元股权,占杭园有限注册资本的
6.33%。
根据《职工持股会章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持股会因其持有的全部股份
转让而符合可以终止的情形。2010 年 11 月 19 日,职工持股会会员大会决议终
止职工持股会,并成立清算小组开展职工持股会的清算工作。
2010 年 11 月 25 日,浙江中恒正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正审字[2010]
第 036 号《审计报告》,职工持股会截至 2010 年 11 月 22 日的资产总额为
12,856,543.95 元,负债总额为 1,664,741.21 元(负债为应付会员分红款 1,650,000
元,预提中介审计费和注销费用 14,741.21 元),净资产为 11,191,802.74 元。据
此,清算小组提出清算方案,并于 2010 年 11 月 25 日经职工持股会会员大会审
议通过。
2、清算方案
(1)预提清算费用。提取审计费 13,000 元,提取注销费用 1,741.21 元。
(2)支付职工持股会会员分红款 1,650,000 元。其中个人会员 1,080,000 元,
预留股 570,000 元。
(3)分配剩余财产。提取清算费用及支付分红款后职工持股会剩余财产为
11,191,802.74 元。剩余财产主要为职工持股会转让杭园有限股权所得的股权转让
款 11,114,040.25 元,其余为职工持股会历年运营费用及银行利息结余。
(4)分红款及剩余财产分配原则。剩余财产中个人会员享有的 7,275,967.43
元股权转让款和 1,080,000 元分红款由个人会员直接按持股比例分配。
由于预留股成立时原始投入的 185,000 元系职工业余设计报酬,可由单位统
筹安排分配给职工。清算组确定预留股转让给鸿园投资的股权转让款
3,838,072.82 元、预留股所得分红款 570,000 元,参考杭园有限成立时所有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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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股东及职工持股会会员个人合计持有杭园有限的股权比例,并结合当时的职
务、工龄、注册资格、对公司贡献等因素确定分配数额。
具体分配方案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个人会员 预留股 个人会员 预留股
序号 姓名
股权转让款 股权转让款 分红款 分红款
1 卜红鹰 101,055.10 6,483.23 15,000.00 962.84
2 陈东鸣 303,165.31 19,449.69 45,000.00 2,888.51
3 陈 敏 404,220.41 25,932.92 60,000.00 3,851.35
4 邓 冶 101,055.10 162,080.78 15,000.00 24,070.95
5 高 欣 101,055.10 6,483.23 15,000.00 962.84
6 葛 荣 101,055.10 330,644.79 15,000.00 49,104.73
7 何 韦 101,055.10 408,443.56 15,000.00 60,658.78
8 瞿晓晔 101,055.10 71,315.54 15,000.00 10,591.22
9 李红艳 101,055.10 6,483.23 15,000.00 962.84
10 李永红 101,055.10 71,315.54 15,000.00 10,591.22
11 李 勇 101,055.10 136,147.85 15,000.00 20,219.59
12 林阅春 303,165.31 19,449.69 45,000.00 2,888.51
13 刘克章 101,055.10 343,611.25 15,000.00 51,030.41
14 吕明华 101,055.10 343,611.25 15,000.00 51,030.41
15 毛翊天 101,055.10 123,181.39 15,000.00 18,293.92
16 秦建中 303,165.31 19,449.69 45,000.00 2,888.51
17 任仁义 101,055.10 110,214.93 15,000.00 16,368.24
18 陶祖荣 404,220.41 25,932.92 60,000.00 3,851.35
19 铁志收 101,055.10 6,483.23 15,000.00 962.84
20 童存志 101,055.10 110,214.93 15,000.00 16,368.24
21 王宝贵 303,165.31 19,449.69 45,000.00 2,888.51
22 王琇琇 101,055.10 71,315.54 15,000.00 10,591.22
23 魏彩萍 101,055.10 71,315.54 15,000.00 10,591.22
24 吴 新 101,055.10 6,483.23 15,000.00 962.84
25 杨毅坚 303,165.31 19,449.69 45,000.00 2,888.51
26 杨永君 101,055.10 110,214.93 15,000.00 16,368.24
27 叶 卫 404,220.41 25,932.92 60,000.00 3,8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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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个人会员 预留股 个人会员 预留股
序号 姓名
股权转让款 股权转让款 分红款 分红款
28 俞丹炯 101,055.10 71,315.54 15,000.00 10,591.22
29 俞 缨 101,055.10 71,315.54 15,000.00 10,591.22
30 张杭平 303,165.31 19,449.69 45,000.00 2,888.51
31 张自强 404,220.41 25,932.92 60,000.00 3,851.35
32 郑 文 101,055.10 110,214.93 15,000.00 16,368.24
33 周国林 808,440.92 51,865.85 120,000.00 7,702.70
34 周 红 404,220.41 25,932.92 60,000.00 3,851.35
35 周 为 101,055.10 343,611.25 15,000.00 51,030.41
36 周 正 101,055.10 6,483.23 15,000.00 962.84
37 朱志斌 101,055.10 6,483.23 15,000.00 962.84
38 卓 荣 101,055.10 71,315.54 15,000.00 10,591.22
39 俞炯奇 - 64,832.31 - 9,628.38
40 高 艳 - 103,731.70 - 15,405.41
41 陈 斌 - 110,214.93 - 16,368.24
42 李 辉 - 19,449.69 - 2,888.51
43 杨忠涛 - 19,449.69 - 2,888.51
44 黄 吉 - 12,966.46 - 1,925.68
45 樊 茵 - 6,483.23 - 962.84
46 张 莺 - 6,483.23 - 962.84
47 周慧宇 - 6,483.23 - 962.84
48 廖石刚 - 6,483.23 - 962.84
49 池 清 - 6,483.23 - 962.84
合 计 7,275,967.43 3,838,072.82 1,080,000.00 570,000.00
在分配完上述财产后,去除实际发生的审计费用和清算费用后的职工持股会
历年运营费用结余款也依据预留股股权转让款和分红款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3、职工持股会实际清算情况和注销情况
2011 年 2 月 25 日,清算小组出具《杭州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清
算报告》。根据该《清算报告》,职工持股会的实际清算情况如下:
(1)职工持股会股权转让款、分红款的分配已经严格按照清算方案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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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原则分配完毕。
(2)职工持股会运营费用结余款的分配。去除清算过程中实际支付的审计
费用及其他零星清算费用,职工持股会历年运营费用结余款为 78,170.54 元。该
部分款项也已按照预留股剩余财产的分配原则分配完毕(具体分配明细参见本部
分之“(三)职工持股会中的预留股”)。
(3)各个会员及退出会员的分红所得及股权转让所得均已由职工持股会按
照 2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
截至 2011 年 1 月 24 日,职工持股会成立时 49 名自然人会员均签署《杭州
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清算后剩余财产领款证明》,确认对杭州园林设
计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清算方案以及剩余财产分配方案无异议,作为原职工持
股会会员已经与职工持股会结清所有款项,无任何权属和债权争议,并同意职工
持股会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2011 年 2 月 22 日,浙江中恒正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正审字[2011]
第 151 号《关于杭州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的清算审计报告》,确认职
工持股会在支付清算费用后的剩余财产已分配完毕。
2011 年 2 月 26 日,职工持股会会员大会通过清算小组递交的《清算报告》。
2011 年 3 月 14 日,经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同意后,职工持股会向杭州市民政
局提交注销申请。2011 年 3 月 31 日,杭州市民政局杭民许注准字[2011]社许第
S-001 号文件批准同意了职工持股会的注销申请。
2011 年 8 月 17 日,杭州市民政局确认:“杭州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职工持
股会从设立、历次变更到注销均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文件
精神”。
2017 年 2 月 20 日,杭州市人民政府根据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的确认请示,
向浙江省人民政府上报《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中有关事项的请示》(杭政〔2017〕5 号)。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提出
确认的事项为:杭州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的设立、历次变更及注销均
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杭州市人民政府认为上述事项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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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清楚、属实,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017 年 3 月 7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有关事项确认的函》(浙政办发函
﹝2017﹞11 号),同意杭州市政府的确认意见。
(三)职工持股会中的预留股
1、预留股的设立
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组织业余设计有关问题的规定》(计设〔1986〕1275 号文件),
勘察设计单位可以组织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开展业余设计,收入的 20%由单位统筹
安排分配给员工个人。该等业余设计报酬依法由单位统筹安排,因此杭州园林设
计院计提的业余设计报酬并无明确的人员和比例划分。
根据《浙江省企业职工持股会暂行办法》(浙经体改〔1998〕92 号)第二十
一条,持股会的资金来源之一为企业历年工资积余的一部分;第二十三条,公司
在设立持股会时,可以在职工持股总额中设置一定的预留股,以备具备资格的新
职工认购。根据《杭州市企业内部职工持股暂行办法》(杭政〔1998〕23 号)第
十三条,职工持股会资金来源可以是职工自愿以货币出资、企业以前年度结余的
部分工资派分给职工个人作为出资、以及其他合法形式。根据《公司组建职工持
股协会试行办法》第八条,职工持股协会的资金以个人自愿投资和企业中应属于
职工共同占有的资产组成。
2001 年 3 月 7 日,杭州园林设计院四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杭州园林
设计院改制大纲》,改制大纲确定的股权设置方案中,职工持股会持股 60 万元,
占杭园有限总股本的 20%。职工持股会中个人会员股为 70%,预留股为 30%。
2001 年 3 月 27 日,经杭州园林设计院工会委员会同意,积累的应付职工业
余设计报酬中 18.50 万元作为“预留股”出资,与 49 名公司员工共同成立杭州
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职工持股会成立时注册资金 60 万元,其中个
人会员 49 人,出资 41.50 万元,预留股出资 18.50 万元。预留股出资额占职工持
股会的 3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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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留股演变过程
职工持股会成立时注册资金 60 万元,预留股出资 18.50 万元,预留股出资
额占职工持股会的 30.83%。
从 2001 年职工持股会成立至 2011 年解散,预留股的形成及演变过程如下表
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时 间 事 项 预留股出资金额
1 2001 年 11 月 5 日 职工持股会成立 18.50
预留股分别向俞炯奇、叶卫、陈敏转让 3
2 2002 年 6 月 27 日 13.50
万元、1 万元、1 万元出资
3 2002 年 8 月 30 日 杨忠涛向预留股转让 1.50 万元出资 15.00
4 2002 年 9 月 2 日 黄吉向预留股转让 1 万元出资 16.00
5 2002 年 10 月 22 日 周慧宇向预留股转让 0.50 万元出资 16.50
6 2003 年 2 月 17 日 预留股向张自强转让 1 万元出资 15.50
7 2003 年 2 月 20 日 李辉向预留股转让 1.50 万元出资 17.00
8 2003 年 3 月 17 日 预留股向杨毅坚转让 1 万元出资 16.00
9 2003 年 3 月 21 日 预留股增资职工持股会 4.80 万元出资 20.80
10 2005 年 3 月 25 日 樊茵向预留股转让 0.65 万元出资 21.45
11 2005 年 5 月 26 日 陈斌向预留股转让 0.65 万元出资 22.10
12 2005 年 6 月 10 日 张莺向预留股转让 0.65 万元出资 22.75
池清、廖石刚分别向预留股转让 0.65 万元
13 2005 年 7 月 12 日 24.05
出资
14 2005 年 7 月 13 日 高艳向预留股转让 0.65 万元出资 24.70
15 2005 年 8 月 预留股增资职工持股会 6.804 万元 31.504
16 2007 年 9 月 预留股增资职工持股会 15.996 万元 47.50
17 2008 年 6 月 预留股增资职工持股会 28.50 万元 76.00
3、职工持股会解散时预留股的清理
根据职工持股会解散的资料,2010 年 11 月,职工持股会将杭园有限股权转
让给园展投资、鸿园投资,其中预留股所持杭园有限 6.33%股权转让给由 50 名
公司骨干员工出资设立的鸿园投资。至此,预留股股权不清晰的风险得到清除。
预留股的转让符合预留股设置的初衷,经过了职工持股会会员大会及杭园有限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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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会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购买权,程序完备,不存在纠纷。
股权转让完成后,职工持股会开始清算。职工持股会在实际清算中属于预留
股的剩余财产主要包括预留股将间接持有的杭园有限股权转让给鸿园投资所得
的股权转让款 3,838,072.82 元和预留股应得分红款 570,000 元。此外,职工持股
会历年运营费用结余款 78,170.54 元也参照预留股剩余财产分配原则处理完毕。
根据职工持股会会员大会通过的《清算方案》确定的分配标准,上述财产的分配
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职工持股会运营
序号 姓名 预留股股权转让款 预留股分红款 分配比例
费用结余款
1 卜红鹰 6,483.23 962.84 132.04 0.17%
2 陈东鸣 19,449.69 2,888.51 396.13 0.51%
3 陈 敏 25,932.92 3,851.35 528.18 0.68%
4 邓 冶 162,080.78 24,070.95 3,301.12 4.22%
5 高 欣 6,483.23 962.84 132.04 0.17%
6 葛 荣 330,644.79 49,104.73 6,734.29 8.61%
7 何 韦 408,443.56 60,658.78 8,318.82 10.64%
8 瞿晓晔 71,315.54 10,591.22 1,452.49 1.86%
9 李红艳 6,483.23 962.84 132.04 0.17%
10 李永红 71,315.54 10,591.22 1,452.49 1.86%
11 李 勇 136,147.85 20,219.59 2,772.94 3.55%
12 林阅春 19,449.69 2,888.51 396.13 0.51%
13 刘克章 343,611.25 51,030.41 6,998.38 8.95%
14 吕明华 343,611.25 51,030.41 6,998.38 8.95%
15 毛翊天 123,181.39 18,293.92 2,508.85 3.21%
16 秦建中 19,449.69 2,888.51 396.13 0.51%
17 任仁义 110,214.93 16,368.24 2,244.76 2.87%
18 陶祖荣 25,932.92 3,851.35 528.18 0.68%
19 铁志收 6,483.23 962.84 132.04 0.17%
20 童存志 110,214.93 16,368.24 2,244.76 2.87%
21 王宝贵 19,449.69 2,888.51 396.13 0.51%
22 王琇琇 71,315.54 10,591.22 1,452.49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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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职工持股会运营
序号 姓名 预留股股权转让款 预留股分红款 分配比例
费用结余款
23 魏彩萍 71,315.54 10,591.22 1,452.49 1.86%
24 吴 新 6,483.23 962.84 132.04 0.17%
25 杨毅坚 19,449.69 2,888.51 396.13 0.51%
26 杨永君 110,214.93 16,368.24 2,244.76 2.87%
27 叶 卫 25,932.92 3,851.35 528.18 0.68%
28 俞丹炯 71,315.54 10,591.22 1,452.49 1.86%
29 俞 缨 71,315.54 10,591.22 1,452.49 1.86%
30 张杭平 19,449.69 2,888.51 396.13 0.51%
31 张自强 25,932.92 3,851.35 528.18 0.68%
32 郑 文 110,214.93 16,368.24 2,244.76 2.87%
33 周国林 51,865.85 7,702.70 1,056.36 1.35%
34 周 红 25,932.92 3,851.35 528.18 0.68%
35 周 为 343,611.25 51,030.41 6,998.38 8.95%
36 周 正 6,483.23 962.84 132.04 0.17%
37 朱志斌 6,483.23 962.84 132.04 0.17%
38 卓 荣 71,315.54 10,591.22 1,452.49 1.86%
39 俞炯奇 64,832.31 9,628.38 1,320.45 1.69%
40 高 艳 103,731.70 15,405.41 2,112.72 2.70%
41 陈 斌 110,214.93 16,368.24 2,244.76 2.87%
42 李 辉 19,449.69 2,888.51 396.13 0.51%
43 杨忠涛 19,449.69 2,888.51 396.13 0.51%
44 黄 吉 12,966.46 1,925.68 264.09 0.34%
45 樊 茵 6,483.23 962.84 132.04 0.17%
46 张 莺 6,483.23 962.84 132.04 0.17%
47 周慧宇 6,483.23 962.84 132.04 0.17%
48 廖石刚 6,483.23 962.84 132.04 0.17%
49 池 清 6,483.23 962.84 132.04 0.17%
合 计 3,838,072.82 570,000.00 78,170.54 100.00%
该分配方案已经职工持股会成立时 49 名会员在领取剩余财产时确认,不存
在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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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行人员工情况
发行人于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的在册正式员工人数分别为 168
人、191 人、205 人。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员工专业结构如下:
类 别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比例
设计及研发人员 168 81.95%
财务人员 7 3.41%
管理人员及其他 30 14.63%
合 计 205 100.00%
十、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
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葛荣,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艳、李永红、邵如建,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童存志、周国
林、吴新以及公司其他股东已就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作出承诺,有关情况详见本
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一)发行人股东自愿锁定股份及减持意
向的承诺”。
(二)关于发行人各主体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涉及回购新股、赔偿损失承

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就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
涉及回购新股、赔偿损失作出承诺,有关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之“一、(二)关于发行人各主体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涉及回购新股、赔偿损失
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
(三)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了关于稳定公司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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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的预案,有关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三)关于稳定
公司股价的预案”。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发行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本次公开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措施等事项作出承诺,有关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四)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五)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葛荣已就避免与发行人发生
同业竞争作出承诺,有关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之“二、(二)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
(六)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葛荣向发行人出具《关于规
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本人以及下属除发行人之外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
(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附属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发行人
资金及要求发行人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3、本人及附属企业不通过非公允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
资等任何方式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本人及本人附属企业与发行人之间发生无法避免
的关联交易,则此种关联交易的条件必须按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并按国家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5、本人及本人附属企业不以任何方式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保证发行人资
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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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如下处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未
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
将前述收入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则依法赔偿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的相关损失。
(七)本次发行相关机构的承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
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
投资者损失。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
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制作、出具的与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事宜的相关法律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基于合理信赖本所出具法律文件而投资杭州园
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除能够证明本所没有过错
外,本所将依法向投资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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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1、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从事风景园林设计行业多年,凭借西湖风景名胜区综合保护工程、西溪
国家湿地公园等作品,“杭州园林设计院”已在全国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受益于
良好的品牌形象,2016 年“G20 杭州峰会”期间,公司承接了杭州国际博览中
心屋顶花园设计、杭州奥体博览中心核心区景观绿化工程、杭州钱江新城核心区
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最忆是杭州”(印象西湖)G20 杭州峰会文艺演出环境改造
提升工程等“G20 杭州峰会”核心项目设计任务,上述项目建成后取得了良好的
社会影响。
公司主要提供以整体性解决方案为核心的风景园林设计服务,具体包括前期
设计、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等。公司业务以风景园林学、
建筑学、城市规划学为核心,集成了以地质学、自然地理学、土壤学、气象学为
代表的自然科学,以生物学、植物学、生态学为代表的生物科学,以园艺学、林
学为代表的农业应用科学,以文学、艺术、美学为代表的人文科学,具有多学科
综合交叉、多技术综合集成的典型特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园林设计 11,620.18 100.00% 10,815.96 100.00% 11,331.32 100.00%
主营业务收入 11,620.18 100.00% 10,815.96 100.00% 11,331.32 100.00%
其他业务收入 - - - - - -
营业收入 11,620.18 100.00% 10,815.96 100.00% 11,331.32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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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成本为人力成本。在人才招聘方面,公司每年向国内名牌高校的风
景园林专业招聘优秀硕士毕业生作为储备人才培养,并为每位应届毕业生安排一
位资深工程师作为业务导师,形成一对一的培养模式。
除人工成本外,公司根据项目需求,向其他企业或专业机构采购辅助服务,
主要包括图文制作、办公设备和分包服务,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类型 具体内容 采购模式
公司将设计所需要的晒图、效果图、文
1 图文制作 印、文本制作等服务向专业文印店、效
果图设计公司采购
根据公司制定的标
设计人员开展设计工作所必需的计算
2 办公设备 准,建立《合格供方
机和外部设备的硬件、软件、耗材等
名录》,并在其中选择
主要针对大中型设计项目中的非关键
供应商进行合作
设计领域,如生态湿地设计项目中关于
3 分包服务
部分交通道路、桥梁的设计,因公司无
专业资质,故将该部分业务进行分包
(1)分包商选取标准以及资质要求,分包质量控制措施
①分包商选取标准以及资质要求
公司分包业务范围均为非核心设计领域,不涉及园林景观设计的主体部分,
仅因客户发包任务中含有勘测、测绘设计、幕墙设计、市政行业设计(道路设计、
桥梁设计等)、旅游策划、专业学术研究等内容,因而导致公司需要分包部分设
计或研究任务。
总师室负责对分包项目的控制,并对分包项目的供方进行评价、选择和控制,
经评价合格的分包供应商可被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在供应商的选择方面,
总师室对供应商的单位资质、类似项目的业绩以及对方的质量管理体系等标准进
行评价,经比较多家供应商后,结合项目所在地情况和客户要求最终选择符合公
司质量要求的供应商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录》,执行具体分包任务。
公司通常根据分包任务的不同而对供应商资质具备相应要求,如公司分包测
绘任务时,则需要供应商提供测绘资质证书,公司分包幕墙设计任务时,需要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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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商提供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资质证书。若分包不需
要资质即可从事的学术研究任务,则公司将寻找专业学术单位承接。
②分包质量控制措施
分包项目质量控制主要包括三个环节。首先,在筛选合格供应商时,总师室
已对分包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进行评价,并对其单位资质、类似项目的业绩进行了
审核,确保其具备承接分包项目的能力。其次,在提供完整的设计作品前,项目
负责人对分包方提供产品的内容符合性、标识情况等进行验证,验证合格的才予
以接受。最后,若分包任务最终成果将在施工图上体现(如道路、桥梁设计),
则全部施工图将通过外部“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后再提交给客户。通过上
述措施,公司对分包项目质量进行了有效地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分包情形的主要设计项目所对应的客户均已出具说明,
确认“杭园设计为其提供的设计服务质量良好,不存在因质量问题或分包项目质
量问题而存在纠纷的情形”。
(2)业务分包不违反发包合同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发行人不存在
违规分包以及分包商资质不符合要求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与客户签订的合同(针对存在分包的设计合同),客户并未限制
发行人对设计业务进行分包。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业务分包主要条款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
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
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
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
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
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
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
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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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
给几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
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
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
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
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
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
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
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
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
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
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发行人报告期内承接的设计业务不涉及建筑工程总承包,不涉及违反《中华
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分包项目均不属于景观设计的核心内容,
分包供应商已具备相应资质且事先均就分包事项告知客户并取得认可,不存在违
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分包情形的主要设计项目所对应的客户均已出具说明,
“确认其已知悉并接受杭园设计进行分包,杭园设计为其提供的设计服务质量良
好,不存在因质量问题或分包项目质量问题而存在纠纷的情形”。
综上,公司业务分包不违反发包合同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发行人不
存在违规分包以及分包商资质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质
量问题或分包项目质量问题而与主要客户发生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
2、业务实施模式
在风景园林设计业务的实施过程中,各部门相互合作,各司其职。生产经营
部负责协助项目负责人与客户进行技术洽谈和处理技术问题;总师室负责内部技
术管理,规定专业分工及责任,规定各阶段设计成果的深度要求,各专业统一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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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措施、园林设计校审提纲、建筑设计各专业的校审提纲、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
制深度规定及各专业必须计算的项目内容和范围。园林设计业务的实施流程共包
括设计策划、设计输入、设计输出、设计评审、设计验证、设计确认、设计更改、
设计后期服务等八个部分。
(1)设计策划
在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或达成合作意向后,根据合同或客户的技术要求,由
项目负责人负责设计策划,并根据合同规定的设计内容、设计阶段进度等,编制
《设计计划表》,确定主要的人员配置、主要设计内容、各设计阶段的时间安排
等。
(2)设计输入
在设计师进行整体性设计的各个阶段,项目负责人需根据各阶段的不同特点
组织人员进行工程设计输入,填写《设计输入评审表》。设计输入的内容通常包
括:合同要求、项目的功能和性能的要求,设计基础资料,该项目执行的法规和
规范标准,工程设计文件目录、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等。
(3)设计输出
在进行设计评审和设计验证之前,设计人员必须完成合同所需的设计文件,
包括设计文件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采购文件、计算书、检验标准(如施
工验收规范),保证设计符合标准、规范及有关法规的要求。总师室对项目设计
资料归档管理,生产经营部负责晒图、复印及装订并将设计成品交付客户,要求
客户在《设计产品交付签收单》上签收。
(4)设计评审
设计评审选择在项目的重要节点如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适当
阶段进行,以评价设计满足质量要求的能力。项目负责人、总工程师需在《设计
评审记录表》中签字确认。
(5)设计验证
在设计验证阶段,各专业设计人员按照设计策划对设计文件进行验证,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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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输出满足该设计阶段输入的要求。
(6)设计确认
设计确认在设计评审、验证后进行,目的是为保证设计成品符合客户的要求。
方案设计以客户组织的设计评审为设计确认;客户要求进行设计审查的,设计审
查即为设计确认;有关专业部门确定的初步设计审批为设计确认;具备资格的专
业设计机构进行的施工图审查和客户组织的,施工图会审活动为其设计确认。
(7)设计更改
当发生一些与计划不符的情况时,需要进行设计更改。当设计原始资料发生
变化、客户要求、内部或外部设计评审要求设计更改时,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
人员实施设计更改。
(8)设计后期服务
设计后期服务工作包括基础验槽、现场服务、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和回访等,
主要目的为保证项目施工过程中能够充分展现公司的设计理念并加强与客户的
业务联系。
3、营销模式
公司向客户提供以整体性解决方案为核心的风景园林设计服务,并按照合同
约定分阶段向客户收取设计服务费。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和直接委托两种方式获
取业务。
(1)招投标模式
招投标模式下,发行人参加客户组织的项目投标会通过竞标取得业务机会。
同时,公司凭借品牌优势和综合实力,也会收到许多客户的邀标邀请,并根据项
目情况决定是否投标。
招投标模式下,公司业务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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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项目信息收集与可行性评估
在项目信息收集阶段,公司通过各种渠道(包括客户邀标、原有客户的推荐
和介绍、公司有关部门的信息收集、各类媒体的公告等)广泛收集园林设计项目
的信息。在了解客户或发包方的需求及有关背景材料后,公司通过内部研讨,对
项目的成本效益进行评估,确定项目是否满足公司设计业务承做的要求,进而决
定是否参与投标。
②组建项目团队、参加项目投标
在通过了对项目的可行性分析之后,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组建项目团队,由
项目负责人制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园林设计项目由公司下属的设计部门组织
安排设计师团队(园林设计项目团队通常由园林设计师、建筑设计师、结构工程
师、电气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等专业人才组成)参与投标。在组织投标的过程
中,公司将根据项目招标信息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完成初步方案,并由生产经营
部组织洽谈和投标工作。
③整体性设计服务
如果项目中标,公司将在签订合同后,根据合同要求开展设计工作。园林设
计项目由负责投标的设计项目团队为客户提供整体性设计服务。项目负责人对项
目的实施进度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④竣工验收及项目结算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方需根据设计工作的完成进度对项目进行分阶段确
认。园林设计业务在施工图交底后仍需要与现场工程施工进行相互配合,并同时
参与工程施工项目的验收工作。园林设计项目的结算,一般根据完工进度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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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在将施工图交付客户且客户无异议后收回大部分合同款,在工程竣工验收
后收回全部合同款。
⑤项目材料归档
在全部项目完工结束以后,与项目相关的全部资料经整理、收集与复核,由
总师室统一建档保管,保存完整的客户和项目资料,以备查档和后续服务的需要。
(2)直接委托模式
公司凭借在生态湿地公园、休闲度假园林、市政公共园林等细分领域的优秀
作品,吸引了部分非必须招标项目的客户直接委托公司进行风景园林设计业务。
公司通过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确定接受邀请后,与客户签订设计合同,并按
照合同约定提供整体性设计服务,收取相应的设计服务费用。
直接委托模式下,公司业务流程如下:
客户直接委托的销售模式主要有三种方式:
一是公司已经完成了框架性设计,设计效果得到客户的认可,为保证项目设
计效果,客户直接委托公司下一阶段的设计任务。
二是客户通过参观比较全国各地类似的风景园林项目来确定设计单位。鉴于
设计环节的质量决定着项目总体建设的成本和效果,因此对于投资金额较高,社
会影响力较大的项目,客户对设计单位的选择非常慎重。通常情况下,客户会参
观一些著名的风景园林项目,选取与自身要求相近的项目,然后与具有类似项目
设计经验的设计院进行商谈,在公司出具的初步概念性设计方案通过评审的基础
上,客户与公司直接签订设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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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项目,客户根据风景园林的资质、设计经验等情况,
将设计任务直接委托给公司。
(3)发行人目前部分合同的获得未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的原因
①园林设计作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不同设计师的设计风格、设计理念将对
园林作品的效果产生重大影响。发行人凭借西湖、西溪湿地、“G20 杭州峰会”
景观设计等综合性设计作品赢得市场的认可,客户直接委托发行人承接项目的原
因系希望将发行人的设计风格、设计理念“复制”到新项目中,以取得更好的设
计效果。因此,部分客户在经过其内部审批程序并与发行人多次沟通确认项目设
计方案后,存在直接将项目委托给发行人承做的情形。
②园林设计行业招投标过程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首先,园林行业施工时间短,
若选用招投标模式在一定程序上会延长项目周期,影响项目进度;其次,根据行
业惯例,若采取招投标程序,客户需要设计公司付出较多人力成本就项目情况提
出初步概念性设计方案(整体方案的雏形),为保证优秀设计公司参与招投标,
客户在拟定招标方案时一般都会明确向综合评分靠前的未中标企业提供补偿费。
该笔费用占合同金额的比重较高将增加项目综合成本,故客户在经过其内部审批
程序后,存在使用直接委托模式(通常情况下也须通过专业评审、价格谈判等程
序)选定设计单位的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已明确招投标项目的范围,公司部分应招投标项目存在
法律瑕疵,但发行人并非履行招投标程序的主体,属于无过错方,且发行人报告
期内不存在因招投标程序不规范而导致合同终止或引起诉讼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的要求,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
标,但是存在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
供选择的情况,以及采用公开招标方法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情况
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规定》的要求,施工单项合同估
算价在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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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必须
进行招投标。但“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
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第八
条)。
根据上述法规,客户部分应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定设计单位的项目直接委托给
发行人存在一定的法律瑕疵,可能被终止履行、判令无效或暂停支付设计费。但
鉴于:①报告期内,除部分未中标项目获得的招标补偿费外,公司所有产生收入
的项目均与客户签订了正式的设计合同;②公司已按照合同要求分阶段提交了设
计成果,客户也通过签收单、函证等方式认可了发行人的设计成果,公司实际履
行了合同义务;③履行招投标程序的主体并非发行人,即使相关合同被终止履行、
判令无效或暂停支付设计费,发行人可就合同无效而受到的损失向责任方提出赔
偿请求。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作为被告涉及因招投标程序不规范而形成的法律诉讼,
也未出现因招投标程序不规范而导致合同终止的情形。
(5)上述存在法律瑕疵的合同不会对发行人经营业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两类销售模式获取的项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 同 金 额 50
万元以上的政 2,439.38 20.99% 3,497.79 32.34% 4,242.36 37.44%
府投资主体
直接 合 同 金 额 50
委托 万元以上的社 790.46 6.80% 1,214.36 11.23% 900.72 7.95%
会投资主体
合同金额低于
1,801.56 15.50% 1,457.97 13.48% 1,169.26 10.32%
50 万元
招投标 6,588.78 56.70% 4,645.84 42.95% 5,018.98 44.29%
合计 11,620.18 100.00% 10,815.96 100.00% 11,331.32 100.00%
根据上表可知,2016 年度,发行人通过招投标获得项目贡献的收入占比为
56.70%,较以前年度已明显提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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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地位,且合同金额低于 50 万元的项目并未强制要求招投标,报告期内,发行
人由政府职能部门或政府背景投资主体直接委托且合同金额 50 万元以上的项目
贡献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7.44%、32.34%、20.99%,呈下降趋势。上述客户直接
委托公司承接的项目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①部分具备较大影响力的项目,如“G20 杭州峰会”景观提升项目,为保证
项目质量和进度并满足保密要求,经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以“简易程序”办
理项目前期审批,并直接委托发行人承接项目。
②部分客户自行组织专家评审会,对多家设计院的资质、业绩及报价进行综
合分析评定后确认设计单位。
③部分客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采用竞争性谈
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替代招投标程序。
报告期内,应履行招投标程序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但发行人无法取得证明材
料的项目收入分别为 2,402.18 万元、1,461.35 万元、1,176.02 万元,占当期营业
收入的比重为 21.20%、13.51%、10.12%。公司目前已重视业务承接方式,针对
缺少审批流程的直接委托项目主动提醒客户履行相应流程。未来,待原有合同履
行完成后,公司收入构成中业务承接流程存在瑕疵项目的收入占比将进一步下
降,不会对发行人经营业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已出具说明,确认其与杭园设计签署的合同均已
经过内部决策及/或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潜在法律纠纷。
(6)发行人不存在商业贿赂行为,不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的承诺以及其主要客户出具的说明,公司不存在商业贿赂行为,
不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情形。
(7)销售结算模式
园林设计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06)》提供劳务收入的
规定,以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园林设计业务按合同约定的设计阶段和客户签
收单确认收入实现的时点和金额,并由公司生产经营部在向客户交付设计产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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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付款通知书,进行设计款项的回收管理工作。园林设计业务应收款项主要以
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结算。
4、公司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及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
公司采用目前的经营模式是根据设计业务供应商配合情况、设计流程、公司
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确定的,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公司主
营业务一直专注于风景园林设计服务,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主营业务的演变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以整体性解决方案为核心的风景园林设计服务,并
配套开展园林施工业务。为集中资源于毛利率较高的设计业务,2013 年 6 月,
公司将施工和水处理业务剥离。报告期内,公司一直专注于设计业务,未来,公
司将持续加大对设计业务的研发投入和资金支持。
(四)公司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公司提供的整体性设计服务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个阶段:前期设计阶段、方
案设计阶段、扩初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配合阶段等。其中方案设计、
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是公司核心设计环节。
1、前期设计阶段
前期设计阶段是整体设计工作的基础,主要包括同类型设计作品资料收集,
项目实地考察,整体设计风格构思等工作。通常而言,设计师在前期设计阶段会
完成概念性设计方案,基本确定该项目的整体布局和最终效果。对于部分大型项
目,客户一般会要求公司以概念性设计方案作为投标或合同评审的前提条件,因
此,该阶段工作在正式合同签订前有时已陆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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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方案设计阶段
方案设计主要对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现状和社会条件进行分析,确定项目的性
质、功能、风格特色等基本内容,同时要明确交通组织、空间关系、植物配置特
色及布局、综合管网安排等方面的设计。
3、扩初设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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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初设计,即扩大初步设计。在此阶段,设计师要确定道路广场铺装形状、
材质,山形水系,明确植物分区、类型,确定建筑内部功能、位置、体量、形象、
结构类型,园林小品的体型、体量、材料、色彩等,保证能够进行工程概算。
4、施工图设计阶段
施工图设计在整体性设计服务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施工图设计决定了设计
师的创意能否可行地运用到工程当中,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作品的最终效果。施
工图在制作中要标明平面位置尺寸,放线依据,工程做法,植物的种类、规格、
数量、位置,综合管线的路由、管径及设备选型,以保证工程施工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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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配合阶段
施工配合阶段包括施工图交底、施工指导及监督两个部分,另根据客户需要,
公司将提供后续服务。
施工图交底是指在施工图完成并经审查合格后,公司在设计文件交付施工
时,就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出详细的说明,其目的是对施工
单位和监理单位正确贯彻设计意图,使其加深对设计文件特点、难点、疑点的理
解,掌握关键工程部位的质量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设计师与客户、施工方就设
计依据、规范和材质要求等具体的细节进行深入沟通,园林设计业务在施工图交
底后仍需要在工程施工阶段提供配合工作,对施工方在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给
予解答,并对施工质量能否达到设计效果进行必要的监督。
施工项目完工后,设计人员需要参与工程施工项目的验收工作,判断施工效
果是否达到预期要求。项目全部完工后,如客户有要求,公司可提供局部调整、
提升完善等在内的项目后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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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概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提供以整体性解决方案为核心的风景园林设计服务,根据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1),公司所处行业为专业技术服
务业,细分行业为工程技术分类下的工程勘察设计。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
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归属于“专业技术服务业”,行业代码“M74”。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
(1)政府主管部门
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为我国风景园林行业的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风景园林行业的中央监管机构,其具体
职能包括:负责拟订和制定园林行业及市场的相关法规、规章制度、相关行业标
准及资质资格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工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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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园林企业的资质。住建部涉及园林设计和园林工程施工事务管理的部门包括
城乡规划司、建筑市场监管司、城市建设司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等。
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还包括:管理绿化苗木产销的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管
理花卉生产的地方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管理园林科技创新的科技部门;负责地方
园林建设工作的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各大中城市园林事务的园林
绿化主管部门或城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等。
(2)行业自律性组织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是由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企事业单位、组织及相关人士自愿
结成的行业性、全国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其主要职能包括:开展行业调查
研究,收集研究国内外行业基础资料,为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提供
依据;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标准、
行业准入条件,完善行业管理,促进行业改革发展;协助政府监督工程勘察设计
咨询单位执行有关法令,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等。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下设园
林和景观分会,主要负责开展行业基本情况的调查研究,反映园林景观设计行业、
会员的愿望和诉求,搜集研究国内外行业基础资料,为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技术
经济政策提供依据;对会员单位的体制机制、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方式等方面问
题开展调查研究,为政府管理提供建设性意见,为会员单位健康发展提供服务;
参与制定、修订园林景观设计行业标准、规范和发展规划,完善园林景观设计行
业的管理,促进改革发展;制定园林景观设计行业评优办法,组织行业优秀风景
园林景观设计评审,提升行业整体水平等。
就整个风景园林行业而言,我国还没有形成全国性的行业自律性组织。但部
分省市已经建立了由政府支持的地区性园林绿化企业协会。此外,全国及部分省
市成立了以学术研究为主要目的的风景园林学会。风景园林学会主要宗旨是进行
园林科技艺术相关学科的研究,开展国内外风景园林科技艺术的交流与合作,促
进风景园林科学技术及艺术事业的普及与提高等。
(3)行业监管体制
2007 年,建设部发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和《工程设计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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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标准》,规定从事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
术人员、技术装备和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工程设计资质
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设计活动。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
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2、公司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
1992 年 6 月,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直接对城市绿
化事业进行全面规定和管理的行政法规。2001 年 5 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
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对我国园林绿化建设起到了纲领性的指导作用。
围绕上述纲领性文件,我国陆续制定了多项与园林行业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性法规
文件,内容涵盖园林绿化综合管理、园林绿化规划、设计编制/审批管理、建设
施工、行业资质等多个领域,其中主要的法规、政策性文件如下:
发布时间 发布方 法规、政策性文件名称 备注
1992年6月 国务院 《城市绿化条例》 国务院令第100号
1993年1月 建设部 《公园设计规范》 建标〔1992〕384号
1993年11月 建设部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建城〔1993〕784号
2000年9月 国务院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93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
2001年5月 国务院 国发〔2001〕20号
知》
2002年9月 建设部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建标〔2002〕135 号
2002年9月 建设部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12号
2007年3月 建设部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建市〔2007〕86号
2007年6月 建设部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160号
2007年7月 建设部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
2009年10月 住建部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城〔2009〕157号
住建部,国
家质量监督
2010年5月 《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 (GB/T50563-2010)
检验检疫总

《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和
2010年8月 住建部 建城[2010]125号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2010年修订)
《生态园林城市申报与定级评审办
2012年11月 住建部 建城[2012]170号
法》、《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城市园林
2012年11月 住建部 建城[2012]166号
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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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发布方 法规、政策性文件名称 备注
《“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
2013年4月 住建部 建科[2013]53号
区发展规划》
《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
2013年9月 国务院 国发〔2013〕36号
见》
《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
2014年2月 国务院 国发〔2014〕10号
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 《关于加快推荐生态文明建设的意
2015年4月 /
国务院 见》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大纲
2015年6月 住建部 (暂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 建城[2015]93号
体规划编制要求(暂行)》
2015年6月 住建部 《国家重点公园评价标准》 (CJJ/T234-2015)
中共中央、
2015年9月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
国务院
2016年2月 住建部 《江南水乡(镇)建筑色谱》 (JG/T474-2015)
2016年3月 住建部 《园林行业职业技能标准》 (CJJ/T237-2016)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风景
2016年11月 住建部 名胜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 建城[2016]247号
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
住建部、环
2016年12月 印发全国城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 建城[2016]284号
保部
(2015-2020年)的通知》
其他与风景园林设计业务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还包括:《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
此外,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
订)将“工程勘察设计”列入鼓励类目录。
(三)行业发展概况
1、近十年来,政府对园林绿化的投入加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镇化进程速度极快,城镇化率已从 1978 年的 17.90%
跃升至 2016 年的 57.35%,但是距离发达国家 80%的平均城镇化率仍有较大差距,
未来我国城镇化率有较大可能继续保持稳定的增长趋势。根据世界城镇化趋势的
一般规律,我国已经逐步进入城镇化发展的中后期,大型城市的规模增长放缓,
而居民对城市质量的要求与日俱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质量提升、基础设
施更新换代等多重需求将逐步释放,共同作用于风景园林市场的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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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16 年我国城镇化率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鉴于园林绿化在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政府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投入金额一
直维持在较高水平。近年来,受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速下滑影响,2015
年,我国城市园林绿化固定资产投资额亦有所降低,但仍达到 2,075 亿元。
2005-2015 年我国城市园林绿化固定资产投资额
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历年《统计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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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景园林行业四大细分领域发展空间较为广阔
风景园林设计主要涉及市政公共园林、休闲度假园林、生态湿地和地产景观
园林四大领域。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市场容量与四大领域的投资建设规模紧密相
关,经济的增长和人们生态意识的提高为四大领域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进
而扩宽了风景园林行业的市场前景。
(1)市政公共园林市场仍有较大成长空间
①城镇化支撑市政公共园林市场继续扩容
城镇化进程的推进给风景园林行业带来了契机,近年来,政府在园林和绿化
方面的投资金额从 2005 年的 411 亿元增长到 2015 年的 2,075 亿元,年均复合增
长率为 17.57%。城市建设逐步向精致化、园林化迈进,市政公共园林的建设需
求仍保持在较高水平。
②旧城区的改造将提升存量需求
我国未来市政公共园林的市场不仅来自于城市化进程所带来的新增市场容
量,也同样来自于现有城市化水平下存量市场的再升级。在我国城市中存在大量
旧城区、城中村等居住环境较差、利用率较低的区域,由于城市土地资源紧缺,
为了改善市容市貌,盘活中心城市的存量土地,旧城区改造和城中村拆迁成为许
多城市的建设重点。过去片面地追求经济高增长,单纯追求城市建筑建设的行为
导致城市公共绿地用地紧张、绿化面积少,这不符合现代人对城市环境的要求,
因此政府也在不断地加大对现有城区绿地的投资力度。
③园林建设受重视程度不断提高
园林建设已经成为评价一个城市人居环境、生活水平、生态建设等方面的重
要指标。发达的城市园林不仅提高了市民的生活质量和满足感,而且有利于旅游
开发和招商引资。因此,越来越多的城市、县区将园林建设作为发展规划的重点
之一,不断加大对园林建设的投入。2015 年,全国城市绿地面积已达 266.96 万
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提高到 40.1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提高到 13.35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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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15 年我国城市(公园)绿地面积、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情况
单位:万公顷,%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历年《统计年鉴》。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生活质量、生存环境的关注日益增强,越
来越多的城市把创建园林城市、宜居城市摆在了突出的位置。未来市政公共园林
市场仍有成长空间。
(2)休闲度假区园林建设需求较大
近年来,我国旅游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根据《2015 年中国旅游业统计
公报》数据显示,2015 年全国旅游业总收入达到 4.13 万亿元,较前一年增长 11%,
高于 GDP 增速。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以及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为旅游行业的
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2016 年,我国居民人均 GDP 超过 7,000 美元,按照国
际旅游业的一般发展规律,当一国人均 GDP 达到 5,000 美元时,休闲度假游消
费将进入强劲增长时期。
“十二五”期间,国家政策积极扶持旅游业尤其是休闲度假旅游的发展。2011
年,《中国旅游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颁布,明确表示要将旅游业初步建
设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2013 年,
国务院颁布《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 年)》,明确要求从调整大众的休闲
时间着手,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加强国民旅游休闲产品开发,大力推动国内
休闲度假游产业的发展,形成较完善的休闲产品体系,培育一批与国际接轨的休
闲城市、休闲企业、休闲品牌,推动旅游发展转型迈出实质性步伐,使我国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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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由主要依靠观光产品拉动,转变为观光与休闲度假产品共同拉动。2014 年,
国务院颁布《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到 2020 年,境内旅
游总消费额达到 5.5 万亿元,城乡居民年人均出游 4.5 次,旅游业增加值占国内
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 5%”的目标。
2016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颁
布,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旅游业”,“支持发展休闲旅游”,“适度开发公众休闲、
旅游观光、生态康养服务和产品”。
在国民经济发展和宏观政策支持的双重利好刺激下,人们对于休闲度假的需
求正逐步上升,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大了休闲度假园林的建设需求,为风景园林
行业带来新的增长动力。
(3)公众生态保护意识渐强,生态湿地市场空间渐广
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其在涵养水源、调节气候、降解污染物和保护生
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具有巨大的环境效益。
根据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显示:全国湿地总面积 5,360.26 万公顷,
湿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率(即湿地率)为 5.58%;与第一次调查同口径比较,
湿地面积减少了 339.63 万公顷,减少率为 8.82%。其中自然湿地面积 4,667.47
万公顷,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 87.08%;与第一次调查同口径比较,自然湿地面
积减少了 337.62 万公顷,减少率为 9.33%。
为实现人地和谐以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政府已颁布一系列保护湿地的政
策。2004 年,国务院批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30 年),计划到 2030
年,使全国湿地保护区达到 713 个,国际重要湿地达到 80 个,90%以上天然湿
地得到有效保护;完成湿地恢复工程 140.40 万公顷,在全国范围内建成 53 个国
家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示范区,湿地生态系统的功能和效益得到充分发挥,实现
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随着国家对湿地生态环境的日益重视,我国各地区已认识到湿地保护的重要
性,各地区开发湿地保护区、建设湿地公园等项目逐渐增多,为风景园林行业在
生态湿地领域的发展提供了机遇。风景园林行业作为规划者广泛参与到生态湿地
的保护、恢复以及建设的实践中。生态湿地现有市场与未来潜在市场为风景园林
行业提供丰富的业务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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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多层次的房地产市场保证了地产景观园林的稳定需求
地产景观园林市场是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而成长起来的,在过去的十年
中,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额由 2006 年的 19,422.90 亿元增长到 2016 年的
102,581.00 亿元,复合增长率为 18.11%,带动了包括地产景观园林等多个行业的
发展。目前我国房地产行业已经形成了以商品住宅用房、商品营业用房、保障性
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为主体的市场格局。根据以往数据统计,房地产项目配套园林
景观投入占项目销售收入的比例为 1-4%,其中高层、小高层住宅投资项目中,
园林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为 1-3%,别墅和类别墅的比例为 2-4%。以此推算,
每年近 10 万亿规模的房地产市场投资将给房地产园林景观市场带来潜在的业务
机会。
2006-2016 年我国房地产行业投资情况
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查询。
(四)行业的竞争状况
1、行业的竞争格局
(1)行业集中度尚低,但将逐步提高
截至目前,我国风景园林行业企业数量总计已超过 16,000 家,其中园林设
计类企业 1,200 余家。整体而言,我国风景园林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呈现“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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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小公司”的特点。
随着市场化程度的加深和行业体制、机制的逐步完善,风景园林行业将出现
新一轮的整合,优胜劣汰的局面会更加突出,一些中小园林企业会被逐步淘汰,
部分综合实力较强的大型园林企业将乘势扩大市场份额,行业集中度将逐步提
高,行业市场秩序也有望进一步规范。
(2)行业区域特征明显,优秀企业开始跨区域发展
市政公共园林以地方政府为投资主体,许多园林企业是由各地园林局下属事
业单位改制设立而成,该类企业因历史原因与政府部门存在广泛的联系,普遍将
主营业务放在市政公共园林项目领域,进而通过在该项目类型上的区域垄断优势
扩展其他领域的业务,这类企业在所处区域内具有较强的竞争力,行政区域形成
了一道天然壁垒,阻挡了其他地区园林企业的进入。此外,风景园林作品注重“因
地制宜”,不同地域对设计手法和施工技术的要求都有所不同,这在一定程度上
限制了园林企业向外扩展的可能性。
目前,阻碍行业突破地域限制的影响因素日渐减弱。行政区域壁垒随着市场
经济的深入已趋于消失,行业的发展使得企业技术储备也在不断丰富。包括杭园
设计在内的部分园林设计企业已经冲破壁垒,在全国范围内承接业务;园林施工
企业由于自身资金、规模、技术、管理等综合实力的不断提升,也已经具备跨区
域经营的实力,逐渐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竞争。
(3)细分领域存在差异化竞争
绝大多数风景园林企业的主营业务侧重于产业链中的一个环节,只有部分园
林企业的业务能够涵盖苗木生产与销售、园林设计与咨询、园林工程施工、园林
养护全部四个产业链环节,但即使是行业排名前列的公司也只能在经营上对四个
环节有所取舍和侧重。国内现有园林行业上市公司的业务主要集中于苗木生产和
园林工程施工,行业内同样也存在很多专门或主要从事园林设计和园林养护的企
业,这使得园林行业在产业链的不同环节存在差异化竞争。
差异化竞争同样体现在不同企业对行业不同下游领域的侧重程度。风景园林
行业主要包括市政公共园林、休闲度假园林、生态湿地和地产景观园林等细分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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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杭园设计在生态湿地项目领域的规划和设计水平在行业内较为突出,在市政
公共园林、休闲度假区领域的设计实力较强。
2、行业进入障碍
(1)市场准入壁垒
我国目前对园林设计企业实行市场准入制度。根据企业的规模、项目经验、
经营业绩、技术、人员构成、设备条件等综合因素,由行业主管部门核定企业的
资质等级并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且规定了不同资质等级企业的业务范围。如具
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的企业只可承担中型以下规模的风景园林工
程项目和投资额在 2,000 万元以下的大型风景园林工程项目的设计,而具备风景
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企业承担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的类型和规模不
受限制。因此,风景园林行业存在市场准入壁垒。
(2)品牌壁垒
品牌的形成是园林企业在长期的经营活动中,始终敏锐把握客户需求、持续
把控作品质量的结果;品牌的载体是经典作品,每一项经典作品的诞生无不是投
资方、设计方、施工方多年共同努力的成果。优秀的品牌是一个企业多年积累的
结晶,是园林企业高超技艺和信誉度的代表,它承载着市场对企业的认可。品牌
的建立绝非易事,新进入者由于在竞争中没有过硬的品牌而很难立足,因此品牌
是坚固的行业壁垒之一。
(3)人才壁垒
①优秀设计师人才匮乏
园林设计是关于景观及建筑的分析、规划布局、设计、改造、管理、保护和
恢复的科学和艺术,园林设计方案是综合性较强的复杂解决方案,具有很高的技
术含量。园林学科涉及建筑、植物、生态、环保、地质、地貌、艺术、旅游、社
会经济发展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多个方面,同一般的勘察设计不同,园林设
计更注重作品的艺术文化内涵。园林设计师为达到设计业务要求,需要掌握多方
面的知识,具备综合素质。随着新技术和先进软件在园林设计领域的运用,行业
对设计人员又有了更高水准的要求。目前行业内优秀设计师人才稀缺,特别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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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复合型人才匮乏,对于行业外企业而言,招揽设计师人才和建立优秀的管理团
队具有相当高的难度,这两个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潜在进入者试图进入园林
设计领域的行为。
②项目经验壁垒
在有较高影响力的大中型高端项目招标中,招标方对园林设计企业的项目经
验、设计方案艺术效果把握能力、设计师团队、项目管理能力等方面会提出较高
的要求,丰富的项目经验和有影响力的成功设计案例往往是业务承揽的关键因
素。另外,园林设计企业丰富的项目经验、在实践中归纳总结出的解决方案和形
成的设计风格、设计理念是竞争对手不易模仿的核心竞争力,这些知识和经验是
在长期的市场拓展与设计实践中不断总结和积累并发展成熟的,是成就优秀设计
方案的关键因素,对潜在进入者构成阻碍,形成行业壁垒。
(4)技术壁垒
园林设计服务属于高技术服务,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园林作品是多学科综
合运用的产物,在客户越来越重视园林项目艺术效果和质量的情况下,客户对企
业是否掌握了园林设计技术,是否具备科学造园、艺术造园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
求。目前招标方在项目招标过程中考核企业综合实力时,园林企业的技术能力是
考核的核心要素之一,因此技术能力业已构成企业进入行业的壁垒。
(5)区域壁垒
风景园林行业具有较强的地域性特征,对于园林企业而言,突破区域壁垒成
为自身能否做大做强的重要因素。影响企业进入其他区域市场的因素主要包括行
政壁垒和地域壁垒两方面。
在市场越来越开放的当下,行政壁垒已趋于瓦解。尤其在大型项目的建设上,
为保障合法性、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政府一般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设计和施
工单位,行政壁垒已不构成竞争实力较强的企业进入其他地区市场的障碍。但鉴
于风景园林具有很强的地域性特征,不同的地域条件形成了不同的风景园林类
型,园林企业能否理解当地的自然生态环境、人文社会环境、当地的习俗与文化、
因地制宜地设计是进入其他区域市场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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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从收入角度来看,在园林设计领域,品牌、设计师和设计方案是设计企业核
心竞争力的体现,设计作品本身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园林设计业务的收费往往
与设计企业的品牌形象挂钩。园林设计企业的竞争是设计风格及企业综合实力的
竞争,而不是价格竞争。
从成本角度分析,园林设计业务具有“轻资产”的特点,固定成本占比很低,
变动成本则较为稳定。园林设计业务的变动成本主要包括设计人员的工资奖金及
采购晒图文印等劳务的支出,设计人员的基本工资较低,奖金以项目收入作为基
准,计提比例较为稳定,晒图文印行业属于完全竞争市场,价格竞争较为激烈,
采购晒图文印劳务的成本占设计业务收入的比例较低,因此,园林设计业务的毛
利率较高且比较稳定。
设计师的工资及奖金是园林设计业务最主要的成本,其变动对该业务的毛利
率影响较大,因此,如果行业内不发生恶性人才竞争,园林设计业务的高毛利率
将得以维持。
(五)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持续增长的中国经济
风景园林行业的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有较强的关联性,持续快速发展的
国内经济是风景园林行业高速发展的根本推动力。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6
至 2016 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 12.99%。2016 年,我国国
内生产总值达 74.41 万亿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同比增长 7.8%和
8.2%。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为风景园林行业创造了潜在的市场需求,为行业
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推动
“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
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这是“生态文明”首次被单独列出,并作重要论述。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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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 年国务院颁布了第一部直接对城市绿化进行全面规定和管理的行政法规之
后,政府陆续颁布了多项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的行政法规,显示出政府对改善城市
生态环境,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决心。
我国有关城市园林建设的政策有着清晰的规划思路,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订)中,国家发改委将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小区
建设列为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住建部发布的《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对各类绿地的建设提出了明确的指标要求。由住建部发起的“国家园林城市”评
选活动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试点工作极大地激发了地方政府建设城市园林
的积极性。风景园林行业作为城市绿化、环境保护、生态修复等方面的重要参与
者将面临着较大的发展机遇。
(3)城镇化与消费升级带动行业细分领域的全面发展
在风景园林行业的细分领域中,市政公共园林、休闲度假园林、生态湿地、
地产景观园林市场整体发展速度较快,从而带动了园林设计业务的发展(行业细
分领域的发展状况及对风景园林行业的影响参见本节之“二、(三)2、风景园林
行业四大细分领域发展空间较为广阔”)。
(4)生态环保渐成社会主流意识,大众审美要求渐高
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需求是风景园林行业可持续发展的保证。风景园林
行业具有修复、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功能,这使行业持续发展成为必然。
随着人们对所身处城市的面貌、人居环境以及生活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市政园
林的建设必须不断满足人们日益提升的审美要求,从而形成对风景园林行业持续
性的需求。
(5)多元化的投资主体挖掘多层次的市场需求
上世纪 90 年代中期以前,风景园林行业的投资和消费主体多为各地政府和
事业机关单位,对风景园林的需求主要集中在市政园林和公共风景区的建设,需
求比较单一,市场容量较小。但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越来越多的机构组织加
入了对风景园林行业的投资当中。多元化的投资主体促使风景园林企业向细分领
域纵深发展,深入挖掘不同层次的市场需求。多元化投资极大程度上拓展了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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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行业整体的市场需求,对整个行业的持续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2、不利因素
(1)园林专业人才培养周期长,人才供给难以满足需求
现代风景园林行业所涵盖的专业知识面越来越广,已从传统美学、植物学等
向工程技术学、材料学和心理学等现代知识领域拓展,对行业专业人才提出了更
高的要求。尤其对于园林设计来说,业务专业性很强,从业人员要经过长时间的
实践才能逐步成为符合行业要求的人才。鉴于设计人才培养周期较长,风景园林
行业很可能出现人才供给不足的局面,从而制约行业的发展。
(2)风景园林行业的标准化体系不健全
一个行业的制度是否标准、健全关乎行业未来的健康发展,近 20 年来,虽
然风景园林行业标准化程度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与其他领域相比仍处于较低水
平。行业标准体系结构不合理、系统性不完善、标准体系总体发展不平衡、标龄
过长、技术含量低等一系列问题困扰着行业的健康发展。
行业内现有标准陈旧,难以跟上快速更新的新技术要求,尚未成型的指标体
系难以涵盖当前行业深入的热点领域,反映不出现在的行业结构和特点。尤其是
在园林设计领域,设计作品的质量没有明确的衡量标准,注册风景园林师制度尚
未建立,激励机制不完善,设计师的市场价值难以量化反映,不利于行业内从业
人员水平的提高。
随着行业的发展壮大,风景园林行业的作用也越来越被市场所重视,行业标
准的落后已经成为行业的短板,制约了行业的规范发展,建立切实可行的标准评
价体系成为风景园林行业的当务之急。
(3)宏观经济增长放缓
近年来,我国 GDP 增长速度放缓,2015 年、2016 年我国 GDP 增速分别为
6.9%、6.7%,宏观经济呈现下行态势。尽管政府财政收入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依然保持高水平,但增长速度明显回落;2015 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5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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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比上年同口径2增长 5.8%;2016 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59,552 亿元,
比上年同口径增长 4.5%。2015 年度、2016 年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分别为
562,000 亿元、606,466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9.8%、7.9%,增速均有所回落。3受
政府财政收入和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下降的影响,行业的增长速度存在放
缓的可能性。
市政公共园林、休闲度假园林以及生态湿地园林项目的设计收入占公司全部
园林设计业务收入的比例达 90%以上,宏观经济的波动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
及成长性可能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4)持续的房地产调控
地产景观园林包括商品房配套园林、保障房配套园林及商业地产园林等,地
产园林景观的投资主体并不局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保障房及商业地产的建设主
体多为政府或有自我建设需求的企、事业单位。因此,尽管受政策调控压力的影
响,房地产市场呈现出增长放缓的趋势,但对政府保障性住房的扶持力度却持续
加强。此外,商业地产的投资进程并未受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而放慢,地产景
观园林市场仍有成长空间
报告期内,发行人地产园林景观项目的设计收入及毛利占全部设计业务收入
和毛利的比重较低,但若未来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进一步缩紧,地产景
观的市场规模缩小,这一领域仍会对发行人设计业务收入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
响。
(六)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从技术角度看,现代风景园林设计即传承了古典园林设计的精髓,又从中国
古典园林的艺术风格和设计手法,深刻地影响了现代风景园林设计。现代的园林
设计师,秉承了三千多年的古典园林文化,赋予现代风景园林设计以新的内涵、
新的形式,使其更加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和时代特色。
1、从中国古典园林设计中传承设计精髓
2数据来源:2015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告将全国一般公共财政收入统计口径变为全国一般公
共预算收入。
3数据来源:2015 年、2016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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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园林设计师传承了中国古典园林的造园理念及造园技法,扬长弃短,融
合了古典与现代要素,创作出既保留古典特色又符合现代审美观念的风景园林作
品。中国古典园林设计在很大程度上传承于中国传统山水画的美学思想,强调人
与自然协调,更注重意象交融,意在笔先。
2、从西方园林设计中得以借鉴
现代风景园林设计的主要服务对象是人类整体的生态系统,人们通过对生态
设计手法的不断探索,逐步形成了生态设计的理念。西方园林设计中的场地设计
理念、空间设计理念、地域景观设计理念、简约设计理念等是与生态设计理念相
符的,我国现代园林设计既要吸收中国古典园林设计的精华,又要选择性吸收西
方园林设计的理念与形式。
3、现代园林设计特色
中国现代园林继承了中国传统园林以自然为主体的宗旨,并在此基础上以保
护和恢复自然特性为理念,依据自然规律,减少对自然的人为干扰、对遭到破坏
的自然进行人工整治,形成具有自然活力的人类活动空间。同时,现代风景园林
设计融入了更多的西方理念,既继承了中国古典园林的基本元素及其造园手法,
又融合了现代简约的几何图案及其线条的设计风格,通过对中式园林思想的理解
并提炼,用现代的符号将中式园林的神韵体现出来。
(七)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1)周期性特征
园林景观建设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实力和经济发展水平具有密切的关
系:一般来说,在满足基本发展需要的基础之上,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等各类投资
主体才会更注重环境保护和园林景观建设;在国民经济总体发展态势良好时,各
类投资主体的可支配收入相对较高,在园林景观建设方面的投资也相对较大。因
此,从某种程度上说,风景园林行业存在一定的周期性,作为产业链上端的设计
领域也存在一定的周期性。
(2)区域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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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地区的经济实力和经济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风景园林行业的
发达程度:另一方面,风景园林项目的实施对象包括有生命的植物,植物生长具
有比较明显的地域性。同时,地貌是园林设计和园林工程施工中最具影响力的元
素之一,它对植物、水体、铺地等其他元素有很大的影响。因此,不同地域差异
性地貌特征会形成特有的园林景观区域特色,风景园林行业的区域性及地域性特
征突出。
(3)季节性特征
风景园林行业无论是绿化种植还土建施工普遍会受到季节变化的影响。尤
其是在北方地区,四季特征分明,冬季以及春节期间通常无法正常施工。设计
领域在整个风景园林行业具有一定的前置性,客户通常需要一定时间论证方
案,因此,风景园林设计行业季节性体现出上半年收入较低、下半年收入较高
的特点。
(八)行业上下游产业关系
风景园林行业是一个综合性行业,其产业链主要包括苗木种植、景观设计、
工程施工和园林养护等领域,具体如下:
提供绿化苗木
政府部门
苗木生产商 提供 技术 项目 园林养护
信息 景观设计 交底 园林工程 移交
房地产商
单位 施工单位
材料供应商
企事业单位
提供园林建设材料
行业上游 行业中游 行业下游
1、行业上游情况
园林设计行业处于风景园林产业链的前端。主要从上游行业采购日常所需的
计算机、打印机、工程图纸等设备材料,不直接影响设计服务产品的实现。上述
设备材料市场供应充裕,而且质量、价格高度透明。因此,本行业与上游行业不
存在紧密关联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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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下游情况
风景园林行业的产品是直接面向客户的服务,市政公共园林、休闲度假园林、
生态湿地以及地产景观园林是风景园林行业的四大细分领域,主要客户包括政府
部门、房地产商和其他企事业单位。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公司的竞争地位
公司所处行业为风景园林行业,公司的核心业务是提供以整体性解决方案为
核心的风景园林设计服务。目前,国内园林设计类企业超过 1,200 家,其中拥有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企业超过 250 家。公司最近三年园林设计业务
收入均超过 1 亿元,平均毛利率超过 50%。风景园林行业市场容量较大,相对于
行业整体而言,公司的市场规模较小,且目前尚无权威的行业市场数据,因此无
法准确估计公司的市场占有率。
公司在园林设计领域的竞争能力较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是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全国
性的社会团体,会员基本覆盖了全国的勘察设计咨询单位。杭园设计是中国勘察
设计协会园林和景观设计分会副会长单位,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公司在风景园林
设计方面的行业地位。
(2)公司自 1987 年就获得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多年来积累了
丰富的设计经验。公司作为核心设计者负责设计了杭州西湖景区综合保护工程,
为西湖文化景观成功“申遗”做出了较大贡献。公司曾获得包括国际风景园林师
联合会(亚太区)风景园林规划类“主席奖”、美国风景园林师协会分析与规划
荣誉奖、全国优秀设计银、铜质大奖在内的各级优秀设计奖项百余项(公司设计
的项目获得主要奖项的情况参见本节之“三、(三)3、质量优势”)。
(3)公司负责设计的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项目在全国均有较高的知名度,
凭借该项目的成功经验,公司已将生态湿地设计业务扩大到全国各地,在多个地
区主持设计湿地公园项目,如长东北城市生态湿地公园设计(吉林长春)、洋湖
生态湿地修复和保育工程项目(休闲区)施工图设计(湖南长沙)、无锡太湖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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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态景观防护林和湿地修复工程设计(江苏无锡)、潍坊白浪河湿地公园总体规划
及设计(山东潍坊)等。
(二)公司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公司在行业内的主要竞争对手主要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纯设计型园林企业,
其与发行人在部分招投标项目有直接竞争关系;另一类是综合型园林企业,其通
常不会与发行人产生直接竞争,但随着部分园林施工企业越来越重视设计业务,
并自建设计部门,其在承接园林工程时往往同时涵盖设计和施工服务,从而对发
行人拓展设计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1、纯设计型园林企业
(1)上海园林4
上海园林拥有包括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
质、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等在内的多项资质。上海园林业务范围包括:风景园
林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城乡规划设计、旅游规划设计、林业规划设计、施工总
承包、施工监理等领域。
(2)苏州园林5
苏州园林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文
物保护工程设计乙级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园林、风景名胜区、游乐场规划设计、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环境景观设计、居住区环境设计、古典建筑修复和仿古
建筑设计、宾馆、山庄别墅、渡假村、娱乐中心、商住楼、办公楼、教学楼、住
宅公寓等各类民用建筑设计。
(3)北京园林6
北京园林是第一批经建设部批准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单位,同
时拥有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和园林工程甲级总承包资格,业务范围包括:绿地
系统及风景区规划、公园环境、居住社区环境、园区环境、道路、广场环境、公
4资源来源:上海园林网络查询资料(http://www.shlandscape.com/)。
5资料来源:苏州园林网络查询资料(http://www.szlad.com/index.asp)。
6资料来源:北京园林网络查询资料(http://www.bltad.com/about.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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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建、酒店环境、仿古建筑、民用建筑。
(4)北林地景7
北林地景前身为北京林业大学园林规划建筑设计院,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
专项甲级资质。北林地景拥有百余名一线设计人员,能够根据项目需求组织规划、
建筑、景观、工程、生态学专业的专家团队,承接大型综合性项目。
(5)汉嘉设计8
汉嘉设计前身为浙江城建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
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智能化设计甲级资质、城市规划乙级
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商品住宅设计、公共建筑设计、保障性住宅设计、室内外
装饰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市政设计、建筑咨询、审图。汉嘉设计主要业务为建
筑设计,兼营市政景观设计。
2、综合型园林企业
(1)东方园林9
东方园林拥有市政公用行业(风景园林)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城市园林绿化
企业一级资质和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业务范围包括:研究、开发、
种植、销售园林植物,园林环境景观的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东方园
林收购了上海尼塔设计院、上海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逐渐增强其设计能力。
(2)棕榈股份10
棕榈股份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
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业务范围包括:景观规
划设计与咨询、园林工程施工与养护、园林苗木生产与销售、园林技术与材料的
研发整体景观工程营造。棕榈股份收购了贝尔高林(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3)普邦股份11
7资料来源:北林地景网络查询资料(http://www.bldj.com.cn/Company.html)。
8资料来源:汉嘉设计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5 年 6 月报送及网络查询资料(http://www.cnhanjia.com/)
9资料来源:东方园林网络查询资料(http://www.orientscape.com/index.php/),东方园林 2015 年年报
10资料来源:棕榈股份网络查询资料(http://www.palm-la.com),棕榈股份 2015 年年报
11资料来源:普邦股份网络查询资料(http://www.pblandscape.com),普邦股份 2015 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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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普邦股份具备国家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资质、建筑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
苗木种植生产及园林养护业务等。普邦股份收购了广东城建达设计院有限公司。
(三)公司的竞争优势
风景园林设计是典型的差异化竞争行业,不同的设计企业拥有各自不同的风
格,风景园林的投资主体范围较广,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具有多元化的品味和要求,
因此,在行业市场迅速扩张的背景下,具备人才和质量优势的设计企业均能获得
较好的发展。由于设计业务高技术含量的特点,园林设计企业之间的竞争并非价
格竞争,而是人才的竞争、设计风格和品味的竞争以及企业综合实力的竞争。与
纯园林设计业务为主的公司相比,公司在生态湿地的规划和设计水平行业领先,
在市政公共园林、休闲度假区领域的设计实力较强。
公司的竞争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人才优势
设计师是风景园林设计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从事风景园林设计业务多
年,已拥有一支知识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大部分设计师具有 10 年
以上的从业经验,这是公司核心竞争力所在,也是公司能设计出一系列优秀作品
的保障。
公司目前共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6 人、高级工程师 47 人、中级工程师 79
人,拥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员工占公司员工总数的 64.39%。
公司在风景园林整体性设计业务涉及的各专业方面均拥有专项人才。公司员
工的注册职业资格情况如下:
专业资质 人数 专业资质 人数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5
(暖通空调)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4 注册城市规划师
二级注册建筑师 2 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
2 注册工程咨询师
水排水)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2 合 计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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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品牌优势
公司一直以来注重品牌建设,不断通过优秀作品在业内树立良好的口碑和品
牌形象。仅在公司总部杭州,发行人就有西湖风景名胜区综合保护工程、西溪国
家湿地公园、太子湾公园、河坊街历史街区等设计项目;在国外,也有公司设计
的优秀古典式中国园林作品(如美国、日本等)。
另外,公司已在大型生态湿地设计领域树立了自身的品牌。公司负责设计的
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综合保护工程一期、二期和三期、长春长东北城市生态湿
地公园、长春卡伦湖环湖滨河湿地项目、长沙洋湖生态湿地修复和保育工程项目
等均为设计收入在 1,000 万元以上的大型设计项目。
凭借品牌优势,公司有较强的订单获取能力:一方面,公司通过与各地政府
及相关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体、开发商签订标志性的生态湿地、度假区、市政工
程等设计项目订单,完成一系列高质量、能够代表公司品牌和实力的园林项目,
不断增强公司项目在政府、开发商和公众中的影响力;另一方面,公司通过优质
服务赢得客户信任,并与客户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从而使得公司能够获得客户
的后续业务机会。
3、质量优势
公司坚持以“精心设计、科学管理;诚信服务、顾客满意”为质量方针,一
直以来十分重视园林设计各环节的质量控制。长期以来,公司设计师们凭借高度
敬业的精神和优良的水平,创造了众多优秀作品,获得了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大
小奖项百余项。
公司设计项目获得的主要奖项情况如下:
获奖时间 获奖项目 所获奖项 评定单位
临平山综合保护一 2015 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园
2015 年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期工程 林景观一等奖
长春市长东北城市 2015 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园
2015 年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生态湿地规划设计 林景观一等奖
长沙大河西先导区
2015 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园
2015 年 洋湖湿地公园一期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林景观二等奖
工程
2015 年 黄山市徽州区颖溪 2015 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园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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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时间 获奖项目 所获奖项 评定单位
河-中街项目整治 林景观二等奖
工程
杭州阿里巴巴淘宝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园
2015 年 城(一期)景观设 2015 年度“计成奖”二等奖
林和景观设计分会

南阳市白河国家湿 第三届优秀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奖
2015 年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地公园景观规划 二等奖
东台市西溪旅游文
化景区董永七仙 第三届优秀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奖
2015 年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女、宋城、佛教文 三等奖
化园建筑景观设计
潍坊市白浪河上游 2013 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园
2013 年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湿地景区设计 林景观一等奖
湖州市长岛公园景 2013 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园
2013 年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观整治工程 林景观一等奖
无锡太科园太湖生 2013 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园
2013 年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态岸线景观工程 林景观二等奖
镇江三山国家级风
2013 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园
2013 年 景名胜区综合改造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林景观三等奖
工程
德州市三河六岸景 2013 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
2013 年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观规划设计 奖(城市规划类)三等奖
龙港溪水景观综合
第二届优秀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奖
2013 年 整治项目潘家廊工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三等奖

盐城城南新区中心
第二届优秀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奖
2013 年 港湖景观及建筑设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三等奖

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亚太区) 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
2011 年 重塑天堂-杭州环
风景园林规划类“主席奖” 会
西湖地区的景观整
美国风景园林师协会分析与规划
2011 年 治 美国风景园林师协会
荣誉奖
杭州中国丝绸城商 第一届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风
2011 年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业特色街景观设计 景园林规划设计二等奖
瘦西湖风景区万花 2009 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
2010 年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园工程 行业奖市政公用工程二等奖
西湖湖西综合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
2008 年 2006 年度全国优秀工程设计银奖
工程 部
西湖湖西综合保护 2005 年度部级优秀勘察设计二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
2006 年
工程 奖 部
2005 年度部级优秀勘察设计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
2006 年 杭州市新湖滨景区
奖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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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时间 获奖项目 所获奖项 评定单位
菏泽市环城公园详 2005 年度优秀城市规划设计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
2005 年
细规划 奖 部
西湖湖西综合保护 2003 年度全国十大建设科技成就 全国十大建设科技成
2004 年
工程 荣誉称号 就组委会
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
中心、中国风景园林
2001 年 锦绣江南家园 人居经典综合大奖
学会、中国房地产及
住宅研究会
杭州花圃改造工程 2000 年度建设部部级城乡建设优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
2000 年
-时花广场 秀勘察设计三等奖 部
2000 年度建设部部级城乡建设优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
2000 年 绍兴市中兴路绿化
秀勘察设计表扬项目 部
4、资质优势
公司系全国首批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建筑设计甲级
资质、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资质、市政行业(道
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资质等,使得公司在承担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的
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在多数大型项目招标过程中,高等级的资质是招投标的重
要入围条件之一,资质优势增强了公司在业务承揽时的竞争力。
(四)公司的竞争劣势
1、存在资金瓶颈
公司属于中小型企业,固定资产较少,融资渠道较为单一,融资能力不足。
随着公司收入规模的扩大和设计业务在全国范围的拓展,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需求
增加,资金需求量越来越大,资金筹集能力已成为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瓶颈。
四、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公司销售情况
1、设计师人均产值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设计师人均产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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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数值 增幅 数值 增幅 数值
设计业务收入 11,620.18 7.44% 10,815.96 -4.55% 11,331.32
平均设计师数量 147 10.53% 133 6.40%
人均产值 79.05 -2.79% 81.32 -10.29% 90.65
注:平均设计师数量系全年各月末人数的平均数。
2、报告期内在执行项目收入情况
(1)报告期内实施项目的数量及项目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创造收入项目数量合计 652 个。主要项目情况如下(上述
项目合计贡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超过 70%):
单位:万元
截至 2016 年 截至 2015 年 截至 2014 年
所处 是否存在 获取业务方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末项目实施进 末项目实施进 末项目实施进
地域 分包 式
度 度 度
厦门市委党校迁
1 福建 207.74 / / 完工[注] - 招投标
建工程
杭州西溪湿地综
合保护二期工程
2 浙江 270.00 / / 完工 - 招投标
湿地植物展示园
区设计
奥体博览中心屋
3 浙江 217.00 完工 施工配合 施工配合 - 直接委托
顶景观设计
宁海城市中心区
4 园林景观与建筑 浙江 500.00 施工配合 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 - 直接委托
设计
镇江新区中心商
5 江苏 416.00 / / 完工 是 招投标
贸区景观湖工程
湖州长湖申运河
6 西岸景观设计(初 浙江 147.51 施工配合 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 - 直接委托
设及施工图)
象山县生态文化
7 园(殷夫公园)建 浙江 236.31 施工配合 施工配合 施工图设计 - 招投标
设工程
乐清滨海生态公
8 浙江 468.05 完工 施工配合 施工配合 - 直接委托
园设计
下渚湖湿地风景
9 区旅游详细规划 浙江 547.50 完工 方案设计 方案设计 - 招投标
和设计
10 娃哈哈湘湖地块 浙江 410.00 施工配合 施工配合 施工配合 - 直接委托
1-1-145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截至 2016 年 截至 2015 年 截至 2014 年
所处 是否存在 获取业务方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末项目实施进 末项目实施进 末项目实施进
地域 分包 式
度 度 度
建筑及景观设计
东岭春晓建筑及
11 福建 966.00 / 项目终止 施工图设计 - 直接委托
景观设计
杭州大学城景观
12 浙江 1,005.06 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 是 招投标
设计
台州经济开发区
13 浙江 298.88 施工图设计 方案设计 方案设计 - 招投标
海城公园(设计)
海宁鹃湖公园方
14 浙江 375.00 / / 完工 - 招投标
案设计
宿迁市项王故里
15 江苏 525.00 / / 完工 是 直接委托
景区
湘潭九华湖公园
16 湖南 508.00 完工 施工配合 施工配合 - 招投标
景观设计
朱仙镇国家文化
生态旅游示范区
17 河南 1,875.00 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 方案设计 是 直接委托
—古镇风情建筑
及景观设计
朱仙镇国家文化
最终按照实
18 生态旅游示范区 河南 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 - 直接委托
际面积结算
景观设计
台州湾循环经济
产业集聚区甲南
大道以北、围一路
19 浙江 500.80 施工配合 施工配合 施工配合 - 招投标
以西 A-1、A-2 地
块及长浦河两岸
景观工程设计
东台市西溪旅游
20 文化景区宋城建 江苏 407.80 / / 完工 - 招投标
筑、景观设计
枣庄市新城东西
21 绿带景观及绿化 山东 150.00 / 完工 施工配合 - 直接委托
工程
建湖县严桥中心
22 江苏 144.56 / / 完工 - 直接委托
村四期工程设计
西宁市北川河(天
23 竣路-康家桥)湿 青海 1,200.00 施工配合 施工配合 施工图设计 - 招投标
地公园设计
东台市西溪旅游
24 江苏 228.00 施工配合 施工配合 方案设计 - 招投标
文化景区佛教文
1-1-146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截至 2016 年 截至 2015 年 截至 2014 年
所处 是否存在 获取业务方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末项目实施进 末项目实施进 末项目实施进
地域 分包 式
度 度 度
化园景观设计
南平市朱熹路绿
25 福建 240.00 / 完工 施工配合 - 直接委托
道系统工程
西湖区玉泉村二
期(兰家湾)建筑
26 浙江 151.35 完工 施工配合 施工配合 - 直接委托
立面改造及景观
设计
千岛湖龙川湾景
27 区改造提升规划 浙江 359.40 施工配合 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 - 招投标
设计
山东博兴县麻大
28 湖湿地公园一期 山东 680.00 施工配合 施工配合 施工图设计 - 直接委托
工程
平度市生态商务
29 区中央公园一期 山东 850.71 施工配合 施工配合 施工图设计 - 直接委托
景观及建筑设计
温岭市东部新区
30 龙门湖一期景观 浙江 315.00 施工配合 施工配合 施工配合 - 招投标
工程
山东安丘汶河景
31 山东 464.00 / / 完工 - 直接委托
观设计
山东安丘莲花山
32 山东 372.00 施工配合 施工配合 施工图设计 - 直接委托
公园设计
建湖县严桥安置
33 小区建筑与景观 江苏 328.89 施工配合 施工配合 施工配合 - 直接委托
施工图设计
富阳市 23 省道横
34 凉亭至新登段综 浙江 231.43 施工配合 施工配合 施工配合 - 招投标
合整治工程
大通生态修复利
用园区(生态新
35 安徽 184.00 施工图设计 方案设计 方案设计 - 招投标
城)碧荷庭组团园
林景观
松阳县城南入城
36 浙江 138.00 / / 完工 - 直接委托
口景观工程
建湖创智湖景观
37 江苏 498.00 施工配合 施工配合 施工配合 - 直接委托
及建筑设计
南阳市白河国家
38 河南 880.00 / / 完工 - 直接委托
湿地公园景观规
1-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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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截至 2016 年 截至 2015 年 截至 2014 年
所处 是否存在 获取业务方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末项目实施进 末项目实施进 末项目实施进
地域 分包 式
度 度 度

桓台县马踏湖湿
39 地公园景观及建 山东 361.15 / / 完工 - 直接委托
筑设计
苏州市吴江区平
望镇莺脰湖生态
40 园整体概念性规 江苏 289.20 完工 施工配合 方案设计 - 招投标
划和一期景观设

工程的审计
价为计费基
滁州市城南湿地 数,费率为
41 安徽 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 - 招投标
公园工程设计 《工程勘察
设计收费标
准》的 90%
《工程勘察
设计收费标
南山运动公园设
42 浙江 准》(2012 施工配合 施工配合 施工配合 - 直接委托

年修订版)
的 85%
《工程勘察
设计收费标
高速入城口景观
43 浙江 准》(2012 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 - 直接委托
设计
年修订版)
的 85%
石嘴山市归韭沟
44 景观概念方案及 宁夏 508.00 施工配合 施工图设计 方案设计 - 直接委托
景观设计
义乌市城中河、城
45 东河两岸景观设 浙江 210.02 / / 项目中止 - 直接委托

泗洪中央公园景 施工配合 施工配合 施工配合
46 江苏 326.26 - 直接委托
观设计
永嘉红梅观光休
47 浙江 200.00 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 - 直接委托
闲园设计
义乌市城西河、城
48 南河两岸景观设 浙江 195.77 / / 项目中止 - 直接委托

49 新疆轮台县红桥 新疆 380.00 施工配合 施工配合 施工配合 - 直接委托
1-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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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截至 2016 年 截至 2015 年 截至 2014 年
所处 是否存在 获取业务方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末项目实施进 末项目实施进 末项目实施进
地域 分包 式
度 度 度
东岸、西岸(二期)
滨河景观设计
海宁鹃湖公园一
50 期工程(鹃湖东、 浙江 354.40 施工配合 施工配合 施工配合 - 招投标
南岸)
湖州市南太湖湿
51 地奥体公园景观 浙江 208.00 施工配合 施工配合 施工图设计 是 招投标
工程设计
杭州高新区(滨
52 江)北塘河畔滨水 浙江 100.00 / / 完工 - 招投标
景观规划设计
镇江“南山居”土
53 江苏 410.00 施工图设计 方案设计 方案设计 - 直接委托
建工程
镇江南山北部景
54 区建筑及景观设 江苏 891.26 施工配合 施工配合 施工图设计 - 招投标

镇江南山北部景
55 区花鸟园建筑及 江苏 259.70 完工 施工配合 施工图设计 - 招投标
景观设计
江阴市应天河风
56 江苏 175.17 / / 完工 - 直接委托
光带
温岭市泽国镇新
57 浙江 141.00 施工配合 施工图设计 扩初设计 - 招投标
渎山公园设计
浣江—五泄国家
级风景区五泄景
58 浙江 90.59 / / 完工 - 直接委托
区沈家入口控制
性详细规划
义乌市植物园设
59 浙江 743.00 扩初设计 扩初设计 方案设计 是 招投标

宁波市(杭州湾)
60 青少年学生实践 浙江 532.40 施工配合 施工配合 扩初设计 是 直接委托
基地
九龙口风景区滨
61 河风光带方案、施 江苏 173.27 / 完工 / - 招投标
工图设计调整
湖州太湖旅游度
假区长田漾湿地
62 浙江 826.20 施工配合 施工配合 扩初设计 是 招投标
景区一期工程设

1-1-149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截至 2016 年 截至 2015 年 截至 2014 年
所处 是否存在 获取业务方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末项目实施进 末项目实施进 末项目实施进
地域 分包 式
度 度 度
广西第六届园林
63 园艺博览会园区 广西 958.31 项目终止 方案设计 方案设计 - 招投标
设计
九龙口风景区滨
64 河风光带施工图 江苏 392.73 完工 施工配合 施工图设计 - 招投标
设计
红山文化展示中 内 蒙
65 89.00 施工配合 方案设计 方案设计 - 招投标
心建筑设计 古
杭州市蒋村四河
66 一路景观提升工 浙江 293.84 施工配合 施工配合 施工图设计 - 直接委托

衢州城市入城口
67 及内环景观方案 浙江 175.50 / 完工 方案设计 - 直接委托
设计
兰溪兰江绿道景
68 浙江 82.67 / 完工 前期设计 - 直接委托
观方案设计
台州湾湿地水生
69 态整治工程(设 浙江 975.00 施工配合 施工图设计 扩初设计 是 招投标
计)
浙江省义乌市义
70 乌江景观概念规 浙江 119.00 / / 完工 - 直接委托

广西阳朔县新城
71 广西 1,132.80 扩初设计 扩初设计 前期设计 - 招投标
区水系景观工程
江苏省张家港市
黄泗浦生态园一
72 江苏 1,365.00 施工配合 扩初设计 方案设计 - 招投标
期生态核心区项

江苏省张家港市
双山岛旅游度假
73 江苏 67.20 / 完工 前期设计 - 直接委托
区江滩湿地概念
规划
长江书法博物院
74 江苏 152.00 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 前期设计 - 直接委托
项目景观设计
江苏省张家港市
双山岛旅游度假
75 江苏 74.50 完工 施工配合 方案设计 - 直接委托
区大伯墩湿地设

76 暨阳湖水街环境 江苏 68.00 完工 施工配合 方案设计 - 直接委托
1-1-150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截至 2016 年 截至 2015 年 截至 2014 年
所处 是否存在 获取业务方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末项目实施进 末项目实施进 末项目实施进
地域 分包 式
度 度 度
景观设计
珠海市淇澳红树
77 林湿地公园概念 广东 269.30 / 完工 / - 直接委托
规划设计(深化)
兰溪兰江绿道景
观施工图设计(兰
78 浙江 61.95 完工 施工配合 / - 直接委托
江大桥 100 米—
铁路桥)
钱江新城核心区
79 综合整治工程设 浙江 229.86 完工 施工配合 / - 直接委托

龙坞茶镇大清村
80 浙江 67.71 / 完工 / - 招投标
村庄整治工程
镇江“五岳大府”
81 项目建筑工程设 江苏 1,610.72 方案设计 方案设计 / - 直接委托

东部新区松航南
82 路道路两侧绿化 浙江 182.28 施工配合 扩初设计 / - 招投标
设计
黄山市黄山桃花
83 源二期建筑及景 安徽 150.00 施工配合 施工配合 / - 直接委托
观设计
千岛湖城区美化
84 提升及入城口改 浙江 71.32 完工 施工配合 / - 直接委托
造工程
杭州国际博览中
心屋顶花园及 0
85 浙江 310.00 完工 施工图设计 / - 直接委托
米、8 米平台铺装
新增设计
104 国 道 德清段
86 (阜溪至上柏)道 浙江 348.29 施工配合 方案设计 / - 直接委托
路景观提升工程
千岛湖天屿度假
87 村 B、C、D 区块 浙江 228.00 施工配合 方案设计 / - 直接委托
景观设计
丹东浪头港区项
88 辽宁 60.00 / 完工 / - 直接委托
目概念规划设计
德清莫干溪谷总
89 浙江 100.00 / 完工 / - 招投标
体规划
1-1-151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截至 2016 年 截至 2015 年 截至 2014 年
所处 是否存在 获取业务方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末项目实施进 末项目实施进 末项目实施进
地域 分包 式
度 度 度
杭州萧山机场公
90 路两侧景观整治 浙江 602.54 完工 施工图设计 / - 直接委托
工程
建湖航空产业园
91 研发区域附属工 江苏 146.00 施工配合 施工图设计 / - 招投标
程景观设计
建湖航空产业园
92 实训楼、人才公寓 江苏 70.40 完工 施工配合 / - 招投标
建筑设计
龙坞茶镇里桐坞
93 浙江 232.16 / 完工 / - 招投标
村庄整治工程
杭州奥体博览城
核心区(滨江区)
94 浙江 189.55 完工 施工配合 / - 直接委托
环境建设(整治)
工程
杭州国际博览中
95 心核心区景观绿 浙江 351.89 完工 施工配合 / - 直接委托
化工程项目
杭州花家山庄 3
96 号楼建筑及景观 浙江 109.80 施工配合 施工图设计 / 是 招投标
设计
磁县溢泉湖沿湖
核发景观带规划
97 湖北 87.80 / 完工 / - 招投标
与一期景观施工
图设计
港珠澳大桥珠海
98 口岸工程项目园 上海 235.20 施工图设计 前期设计 / - 直接委托
林绿化设计
中共宁波市委党
99 浙江 342.32 施工配合 施工配合 / - 招投标
校迁建工程
100 1#配套道路项目 浙江 64.93 完工 施工配合 / - 直接委托
沈阳辽河国家湿
101 辽宁 200.00 / 完工 / - 直接委托
地公园概念规划
湖南南县天星洲
102 湿地保护与恢复 湖南 150.00 方案设计 方案设计 / - 直接委托
概念规划
淇澳红树林湿地
103 公园一期工程深 广东 201.00 方案设计 方案设计 / - 直接委托
化方案设计
1-1-152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截至 2016 年 截至 2015 年 截至 2014 年
所处 是否存在 获取业务方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末项目实施进 末项目实施进 末项目实施进
地域 分包 式
度 度 度
大径山旅游开发
104 建设核心景区设 浙江 230.00 施工配合 施工图设计 / - 招投标

宿迁市中心城市
运河整治工程(核
105 江苏 80.00 完工 方案设计 / - 招投标
心段)修建性详细
规划国际征集
湖北省蕲春县雷
溪河环境综合整
106 湖北 145.00 施工配合 / / - 招投标
治及休闲风带(启
动段)景观设计
海宁浙大校区周
107 浙江 90.00 施工配合 / / - 直接委托
边绿化工程设计
杭州国际博览中
心核心景观绿化
108 浙江 81.00 施工配合 / / - 直接委托
工程—重要节点
提升项目
长青园绿地景观
109 建设项目工程设 青海 257.77 施工配合 / / - 直接委托

杭甬高速绍兴入
110 浙江 344.98 施工配合 / / - 招投标
口改造提升项目
吉林省池北区二
道白河下游两岸
111 吉林 263.00 施工图设计 / / - 招投标
生态修复一期景
观设计
宿迁市湖滨新区
112 环湖路景观系统 江苏 1,609.20 方案设计 / / - 招投标
规划设计工程
平望镇大龙荡环
113 湖绿地概念规划 江苏 60.00 方案设计 / / - 招投标
设计
德清莫干溪谷农
114 耕文化园建筑设 浙江 120.00 施工配合 / / - 直接委托

德清莫干溪谷景
115 浙江 126.00 施工配合 / / - 直接委托
观组团设计
西溪国家湿地公 双方认可的
116 浙江 完工 / / - 直接委托
园整治提升零星 审计后的施
1-1-153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截至 2016 年 截至 2015 年 截至 2014 年
所处 是否存在 获取业务方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末项目实施进 末项目实施进 末项目实施进
地域 分包 式
度 度 度
项目设计 工图概算乘
以 5.5%
杨庄河整体改造
117 建设工程施工图 山东 858.00 施工配合 / / - 招投标
设计项目
张家浜楔形绿地
118 绿地一期景观设 上海 69.70 方案设计 / / - 直接委托
计咨询
泰州市双水绕城
119 (南官河)景观提 江苏 396.30 施工配合 / / - 招投标
升工程设计
广德文化中心室
120 外景观绿化建设 安徽 69.80 施工配合 / / - 招投标
项目设计
宿松路与沪蓉高
121 速间绿化提升设 安徽 73.40 施工配合 / / 是 招投标

合肥经开区南艳
122 湖公园一期地块 安徽 244.10 施工配合 / / - 招投标
提升设计总承包
黄山市黄山桃花
123 源三期建筑及景 安徽 146.00 施工配合 / / - 直接委托
观设计
杭州市“空谷长
124 滩”山水乐园景 浙江 100.00 施工图设计 / / - 直接委托
区景观设计
沈阳市辽河国家 财政审核施
125 湿地公园一期工 辽宁 工结算价格 施工图设计 / / - 招投标
程设计 *2.85%
德清县下渚湖生
态旅游提升工程
126 浙江 105.00 施工图设计 / / - 招投标
(山地皇地块湿
地生态治理工程)
淄博市文昌湖环
127 湖公园规划设计 山东 1,987.30 施工图设计 / / - 招投标
采购
厦门高崎机场景
128 福建 73.75 施工图设计 / / - 直接委托
观提升设计
129 会展中心和会议 福建 868.83 施工配合 / / - 直接委托
1-1-154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截至 2016 年 截至 2015 年 截至 2014 年
所处 是否存在 获取业务方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末项目实施进 末项目实施进 末项目实施进
地域 分包 式
度 度 度
中心周边提升改
造工程(绿化提升
改造)
白鹭洲公园提升
130 福建 104.42 施工图设计 / / - 直接委托
工程
江苏省张家港市
131 双山岛旅游度假 江苏 220.00 方案设计 / / - 直接委托
区水上森林设计
注:项目阶段处于完工系公司已交付全部设计成果并协助客户完成相应工程施工,但因公司部分合同
约定设计费最终按照投资额进行结算,故当年完工的项目可能存在决算后再次产生收入的情形,下同。
(2)报告期内,公司签署合同的金额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年签署合同数量分别为 104 份、170 份、195 份。按照金
额区分,公司签订合同的分布区间情况如下:
单位:份
会计期间 合同金额范围 签订的合同数量 年度合同数量合计
0-50 万元(含 50 万元)
50-100 万元(含 100 万元)
2016 年度
100-300 万元(含 300 万元)
300 万元以上
0-50 万元(含 50 万元)
50-100 万元(含 100 万元)
2015 年度
100-300 万元(含 300 万元)
300 万元以上
0-50 万元(含 50 万元)
50-100 万元(含 100 万元)
2014 年度
100-300 万元(含 300 万元)
300 万元以上
(3)公司合同定价原则
发行人业务获得方式主要为招投标模式和直接委托,在两种业务模式下,公
司对设计合同的定价原则如下:
1-1-155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在招投标模式下,设计费作为标书的一部分,中标后无法更改投标价格。公
司获得招投标信息后,由指定项目负责人根据标书上的项目设计难度要求、报价
上限(若有)并结合当前市场收费水平,确认一个报价区间,由生产经营部门审
核后报由分管副总经理最终审批,确认项目投标价格。经客户综合评价各投标单
位设计草图、技术实力及报价后,若公司最终中标,双方将以投标价作为合同价
格。
在直接委托模式下,通常客户会针对公司的设计资质、设计能力及以往优秀
项目等进行综合评价,并由发行人对设计费进行报价。发行人根据行业惯例,参
照《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等规定的要求,由
分管副总经理,生产经营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结合当前市场收费水平、项目
设计难度与复杂程度提出报价,经与客户协商后(通常情况下,客户会要求在公
司报价基础上减去一定的折扣),最终确认项目设计费。
(4)报告期内分项目类型的设计业务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执行并确认收入的设计项目按项目类别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休闲度假 3,421.45 29.44% 2,962.67 27.39% 4,327.80 38.19%
市政园林 5,667.70 48.77% 4,941.32 45.69% 3,402.82 30.03%
生态湿地 1,971.12 16.96% 2,339.96 21.63% 3,026.56 26.71%
地产景观 559.92 4.82% 572.00 5.29% 574.15 5.07%
合 计 11,620.18 100.00% 10,815.96 100.00% 11,331.32 100.00%
(5)报告期内分区域的营业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园林设计收入按地区的构成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浙江省 3,916.64 33.71% 6,172.44 57.07% 4,928.30 43.49%
江苏省 2,548.11 21.93% 1,724.70 15.95% 2,277.18 20.10%
1-1-156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河南省 - - 633.96 5.86% 837.36 7.39%
广西省 144.92 1.25% 415.09 3.84% 34.32 0.30%
山东省 1,786.96 15.38% 351.09 3.25% 1,152.23 10.17%
福建省 940.58 8.09% 103.72 0.96% 490.32 4.33%
其他省份 2,282.97 19.65% 1,414.96 13.08% 1,611.61 14.22%
合 计 11,620.18 100.00% 10,815.96 100.00% 11,331.32 100.00%
(二)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1、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及营业收入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占营业收入
期 间 客户名称 业务类型 销售金额
号 的比例
淄博文昌湖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
1 设计业务 843.67 7.26%

2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业务 655.71 5.64%
2016 3 张家港市东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业务 600.25 5.17%
年度
4 德州市规划局 设计业务 566.60 4.88%
5 德清县下渚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业务 413.21 3.56%
合 计 3,079.43 26.50%
1 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设计业务 643.87 5.95%
2 朱仙镇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业务 633.96 5.86%
杭州奥体博览中心萧山建设投资
3 设计业务 617.11 5.71%
2015 有限公司
年度 4 杭州之江发展总公司 设计业务 557.61 5.16%
杭州萧山交通投资集团基础设施
5 设计业务 454.75 4.20%
建设指挥部
合 计 2,907.29 26.88%
1 西宁市湟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业务 679.25 5.99%
2014 2 南阳市城乡规划局 设计业务 664.15 5.86%
年度 湖州环湖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
3 设计业务 506.63 4.47%

1-1-157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序 占营业收入
期 间 客户名称 业务类型 销售金额
号 的比例
4 张家港市东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业务 501.57 4.43%
5 轮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设计业务 340.57 3.01%
合 计 2,692.17 23.76%
2、发行人客户分散且变动频繁符合行业特征
(1)风景园林作品具有长期性的特点
风景园林作品并非消费品,作为观赏性很强的环境附属品,具有长期性的特
点。与工业企业能够进行连续生产不同,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同一投资主体的
开发项目不会进行重复设计和施工。此外,由于风景园林工程投资额较高,投资
主体通常不会在短期内连续投资多个项目,因此发行人客户较为分散且变动频繁
属于正常情况。
(2)自然条件与社会经济条件的制约
杭园设计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市政公共园林、休闲度假园林及生态湿
地等项目的设计,市政公共园林及休闲度假园林则与一个地区的城市规划及社会
经济条件相关,生态湿地的建设取决于项目当地的自然条件,由于资源的稀缺性
和遵从经济效益原则,生态湿地及大型休闲度假园林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具有唯
一性的特点,因此杭园设计客户多样化具备客观条件。
3、前五大客户的关联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及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未在公司前五名客户中拥有权益。
五、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人工成本是公司最主要的成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自主招聘吸引并培
养优秀设计人才,通过制定合理的薪酬制度和奖励方案提升员工收入水平和归属
感。报告期内,公司(母公司)支付给员工或为员工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5,363.04
1-1-158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万元、4,911.11 万元和 5,349.54 万元。除人工成本之外,发行人园林设计业务日
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是文印材料和晒图、装订等劳务,采购金额较小,且供应商
非常分散。
(二)主要供应商情况
1、发行人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占当年采购
时间 供应商名称 采购品种 金额
号 金额的比例
1 杭州朴枫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效果图 213.88 14.24%
2 杭州原朴图文制作有限公司 效果图 155.63 10.36%
2016 3 杭州市西湖区伙伴图文工作室 晒图文印 153.66 10.23%
年度 4 杭州市西湖区晨印图文设计工作室 晒图文印 140.35 9.34%
5 杭州墨影图文设计有限公司 效果图 136.36 9.08%
合 计 799.89 53.26%
1 杭州市西湖区伙伴图文工作室 晒图文印 185.76 9.97%
2 杭州市西湖区晨印图文设计工作室 晒图文印 168.23 9.03%
2015 3 浙江西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辅助设计 162.80 8.74%
年度 4 杭州石林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效果图 156.12 8.38%
5 杭州墨影图文设计有限公司 效果图 153.90 8.26%
合 计 826.82 44.36%
1 浙江西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辅助设计 231.35 11.68%
2 杭州市西湖区晨印图文设计工作室 晒图文印 174.41 8.81%
2014 3 杭州市西湖区伙伴图文工作室 晒图文印 170.65 8.62%
年度 4 杭州石林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效果图 138.55 7.00%
5 杭州朴枫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效果图 136.64 6.90%
合 计 851.59 43.00%
2、主要采购对象的选择依据及变化原因
杭园设计日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是晒图文印、效果图等服务。目前市场上图
文制作公司众多,服务价格高度透明,因此公司更注重图文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
供应商所提供的效果图、晒图文印等服务的质量需要技术人员与设计人员在长期
1-1-159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的合作过程中互相磨合才能得到保障,每个设计师都与特定的一个或多个技术人
员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鉴于晒图文印行业的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设计师与部
分技术人员形成默契的配合之后,会随着技术人员工作的变动而更换供应商,故
杭园设计报告期内供应商出现一定的变化。
综上,发行人供应商的分布与变化情况符合业务运营特征。
3、前五大供应商的关联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及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未在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中拥有权益。
六、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主要资产与经营资质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1、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取得方式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综合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外购 1,200.47 965.64 80.44%
运输设备 外购 1,308.27 195.41 14.94%
电子及其他设备 外购 297.78 93.55 31.42%
合 计 2,806.51 1,254.59 44.70%
2、主要房产建筑物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
的房屋所有权情况如下:
序号 证号 面积(㎡) 坐落地 用途 权属情况
杭房权证西移字第 翠苑新村三区 68 幢 1
1 66.18 住宅 杭园设计
13203656 号 单元 301 室
杭房权证西移字第 文一路 57 号 2 单元
2 63.73 住宅 杭园设计
13203661 号 204 室
杭房权证西移字第 古荡西 14 幢 1 单元
3 67.87 住宅 杭园设计
13203670 号 503 室
1-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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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号 面积(㎡) 坐落地 用途 权属情况
杭房权证西移字第 古荡新村西 24 幢 1
4 67.90 住宅 杭园设计
13203693 号 单元 601 室
杭房权证下移字第 朝晖六区 13 幢 2 单
5 60.63 住宅 杭园设计
13203694 号 元 101 室
杭房权证西移字第 古荡新村(西)18 幢
6 67.90 住宅 杭园设计
13203698 号 1 单元 504 室
杭房权证西移字第 古荡新村西 30 幢 1
7 67.68 住宅 杭园设计
13203701 号 单元 101 室
宁房权证鼓转字第 中山北路 217 号 1010 杭园设计
8 157.29 办公
533200 号 室 南京分公司
宁房权证鼓转字第 中山北路 217 号 1011 杭园设计
9 92.01 办公
533201 号 室 南京分公司
3、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公司主要生产设备为办公电脑、打印机、晒图机等,单台设备价格较低。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如下:
序 使用
证书编号 终止日期 面积(㎡) 座落 用途
号 权人
杭西国用(2013) 杭园 西湖区文一路 57
1 2051.06.21 12.70 住宅
第 006932 号 设计 号 2 单元 204 室
西湖区古荡新村
杭西国用(2013) 杭园
2 2054.10.29 11.30 西 30 幢 1 单元 住宅
第 006931 号 设计
101 室
下城区朝晖六区
杭下国用(2013) 杭园
3 2055.08.15 32.20 13 幢 2 单元 101 住宅
第 005175 号 设计

西湖区古荡新村
杭西国用(2013) 杭园
4 2056.09.28 11.30 (西)18 幢 1 单元 住宅
第 006925 号 设计
504 室
杭西国用(2013) 杭园 西湖区古荡西 14
5 2056.11.13 13.60 住宅
第 006927 号 设计 幢 1 单元 503 室
西湖区古荡新村
杭西国用(2013) 杭园
6 2056.04.21 11.30 西 24 幢 1 单元 住宅
第 006928 号 设计
601 室
西湖区翠苑新村
杭西国用(2013) 杭园
7 2061.08.22 51.80 三区 68 幢 1 单元 住宅
第 006933 号 设计
301 室
1-1-161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杭园设
宁鼓国用(2014) 鼓楼区中山北路 商务金
8 计南京 2048.11.17 4.38
第 20843 号 217 号 1011 室 融用地
分公司
杭园设
宁鼓国用(2014) 鼓楼区中山北路 商务金
9 计南京 2048.11.17 7.48
第 20847 号 217 号 1010 室 融用地
分公司
2、商标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所有权、合法使用的注册商标 6 项,具
体情况如下:
序 所有权 申请号/注 类
商标名称 有效期限
号 人 册号 别
杭园
1 10639126 42 2013.05.14-2023.05.13
设计
杭园
2 10639148 44 2013.05.14-2023.05.13
设计
杭园
3 10639199 42 2013.05.14-2023.05.13
设计
杭园
4 10639215 44 2013.05.14-2023.05.13
设计
杭园
5 10646008 42 2013.05.28-2023.05.27
设计
杭园
6 10645940 44 2013.05.21-2023.05.20
设计
3、专利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取得国内实用新型专利 10 项,具体情况如
下: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专利有效期 专利权人 取得方式

一种鱼池防 2013.04.11-
1 ZL201320181319.X 实用新型 杭园设计 自主申请
护驳岸 2023.04.10
回填土上的 2013.09.02-
2 ZL201320540902.5 实用新型 杭园设计 自主申请
防渗水池 2023.09.01
用于珍珠养
2014.04.23-
3 ZL201420199800.6 实用新型 殖水域中的 杭园设计 自主申请
2024.04.22
气泵浮灯
一种生态水 2014.09.15-
4 ZL201420527710.5 实用新型 杭园设计 自主申请
池 2024.09.14
一种高架栈 2014.09.19-
5 ZL201420538892.6 实用新型 杭园设计 自主申请
道 2024.09.18
1-1-162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专利有效期 专利权人 取得方式

新型生态停
2015.03.16-
6 ZL201520147409.6 实用新型 车场路面结 杭园设计 自主申请
2025.03.15

一种排出土
壤内部水分 2015.04.13-
7 ZL201520218296.4 实用新型 杭园设计 自主申请
的景观挡墙 2025.04.12
结构
乔木堆高保 2015.05.05-
8 ZL201520283032.7 实用新型 杭园设计 自主申请
护结构 2025.05.04
模块化小型 浙 大 水
2011.01.31-
9 ZL201120032698.7 实用新型 生活污水处 业、杭园 自主申请
2021.01.30
理系统 设计
园林绿化中
2016.07.18-
10 ZL201620751360.X 实用新型 植物根部防 杭园设计 自主申请
2026.07.17
护结构
4、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拥有软件著作权 31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权利保护
软件名称 证书号 著作权人 取得方式 权利范围
号 到期日
风景园林设计外部服 软著登字第
1 杭园设计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58.12.31
务保障控制系统 V1.0 0289500 号
风景园林种植设计树 软著登字第
2 杭园设计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58.12.31
种构成分析系统 V1.0 0289501 号
风景园林设计创作资
软著登字第
3 源运行状态分析系统 杭园设计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59.12.31
0289497 号
V1.0
风景园林 CAD 种植
软著登字第
4 设计树种选择配置软 杭园设计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59.12.31
0289498 号
件 V1.0
风景园林 CAD 自动
填充与替换工具软件 软著登字第
5 杭园设计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59.12.31
[简称: 0290826 号
ZWEAD2010]V1.0
风景园林设计成果资
软著登字第
6 源管护及再应用系统 杭园设计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59.12.31
0291471 号
V1.0
风景园林种植设计平
软著登字第
7 面种植辅助生成软件 杭园设计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60.12.31
0288290 号
V1.0
1-1-163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权利保护
软件名称 证书号 著作权人 取得方式 权利范围
号 到期日
风景园林方案及施工
软著登字第
8 图标注管理系统[简 杭园设计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60.12.31
0288292 号
称:HY-CET]V1.0
风景园林 CAD 等高 软著登字第
9 杭园设计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60.12.31
线分析软件 V1.0 0288294 号
风景园林 CAD 竖向
软著登字第
10 设计土方平衡计算软 杭园设计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60.12.31
0288296 号
件 V1.0
基于中望 CAD 的风
软著登字第
11 景园林设计自动出图 杭园设计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60.12.31
0291036 号
系统 V1.0
风景园林灌溉 CAD
软著登字第
12 自动绘制软件[简称: 杭园设计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62.12.31
0478784 号
HY-LDS]V1.0
风景园林 CAD 苗木
软著登字第
13 管理库系统[ 简称: 杭园设计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62.12.31
0478787 号
HY-T]V1.0
风景园林固碳释氧统
软著登字第
14 计分析软件[ 简称: 杭园设计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62.12.31
0478790 号
HY-CFOE]V1.0
风景园林灌溉需水量
软著登字第
15 计算软件[简称: 杭园设计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62.12.31
0478793 号
HY-WPC]V1.0
风景园林灌溉设计参
软著登字第
16 数管理系统[ 简称: 杭园设计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62.12.31
0501362 号
HY-WDB]V1.0
风景园林 CAD 照明
图例及电气参数管理 软著登字第
17 杭园设计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62.12.31
系 统 [ 简 称 : 0501366 号
HY-LDB]V1.0
风景园林 CAD 照明
软著登字第
18 自动绘制系统[简称: 杭园设计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62.12.31
0501371 号
HY-LAD]V1.0
风景园林灌溉水力计 软著登字第
19 杭园设计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62.12.31
算软件 V1.0 0501375 号
风景园林 CAD 电气
软著登字第
20 标注绘制及管理系统 杭园设计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63.12.31
0669917 号
V1.0
风景园林 CAD 电气
软著登字第
21 符号自动绘制系统 杭园设计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63.12.31
0669918 号
V1.0
1-1-164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权利保护
软件名称 证书号 著作权人 取得方式 权利范围
号 到期日
风景园林 CAD 照明 软著登字第
22 杭园设计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63.12.31
负荷计算软件 V1.0 0669920 号
风景园林 CAD 电气
软著登字第
23 设计符号库管理系统 杭园设计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63.12.31
0669922 号
V1.0
风景园林 CAD 电气
软著登字第
24 设备统计及材料表自 杭园设计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63.12.31
0669949 号
动绘制软件 V1.0
湿地生物生态属性管
软著登字第
25 理 系 统 [ 简 称 : 杭园设计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64.12.31
0867732 号
HY-WB-EPMS] V1.0
园林绿地生态属性管
软著登字第
26 理 系 统 [ 简 称 : 杭园设计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64.12.31
0867738 号
HY-GG-EPMS] V1.0
濒危植物保护关键技
术查询系统[ 简称: 软著登字第
27 杭园设计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64.12.31
HY-EPC-KTMS] 0867777 号
V1.0
园林院基于大数据的
软著登字第
28 协同设计辅助软件 杭园设计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65.12.31
1080914 号
V1.0
园林院基于大数据的
软著登字第
29 对象信息统计与分析 杭园设计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65.12.31
1083862 号
软件 V1.0
园林院风景园林
软著登字第
30 CAD 光热太阳能产 杭园设计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66.12.31
1535022 号
能计算软件 V1.0
园林院风景园林
软著登字第
31 CAD 温室适用植物 杭园设计 原始取得 全部权利 2066.12.31
1535019 号
配置管理软件 V1.0
(三)主要经营资质
公司同时拥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乙级资质、工程咨询乙级资质、城乡规
划编制乙级资质等,在承担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的类型和规模方面不受限制。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经营资质情况如下:
证书 资质 发证
持有人 资质名称 专业/业务范围 有效期
编号 等级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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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 资质 发证
持有人 资质名称 专业/业务范围 有效期
编号 等级 机关
建筑行
业(建筑
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
工程)甲
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 2015.05.21-
杭园 工程设计 A13301 级;风景 中国
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 2020.05.21
设计 资质证书 3139-6/6 园林工 住建部
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 [注]
程设计
与管理服务
专项甲

市政行 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
业(道路 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
杭园设 工程设计 A23301 浙江省 2017.02.08-
工程、桥 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
计 资质证书 3136 住建厅 2022.02.08
梁工程) 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
乙级 与管理服务
工程咨询 工咨乙
杭园 市政公用工程(风景 国家 2013.08.14-
单位资格 1122008 乙级
设计 园林) 发改委 2018.08.13
证书
工程咨询 工咨丙
杭园 国家 2013.08.14-
单位资格 1122008 丙级 建筑
设计 发改委 2018.08.13
证书
文物保护 文物设
杭园 工程勘察 乙字 古建筑维修保护、近 浙江省 2011.05.08-
乙级
设计 设计资质 0102SJ0 现代建筑维修保护 文物局 2021.05.07
证书
根据国家建设部第
12 号令要求承接城
市规划编制任务:镇、
20 万现状人口以下
城市总体规划的编
[浙]城规
城乡规划 制;镇、登记注册所
杭园 编 浙江省 2015.10.15-
编制资质 乙级 在地城市和 100 万现
设计 (14205 住建厅 2019.12.30
证书 状人口以下城市相关
6)
专项规划的编制;详
细规划的编制;乡、
村庄规划的编制;建
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
的可行性研究
注:根据相关法规,上述资质证书每隔若干年需更新一次,上表中资质证书有效期未覆盖报告期系发
行人更换了新证书所致。
七、特许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特许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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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司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一)公司的核心设计理念
“自然的形,人文的魂”是杭园设计一贯坚持的设计理念,即以自然为依托,
以人文因素为切入点,在深切领悟自然美的基础上对其加以萃取、抽象、概括,
深刻地表现人与自然的情感契合,达到“天人合一”的景观效果。公司的设计风
格以自然为依托,融入人文色彩,吸收中国古典园林设计精华,既强调对历史文
脉的完美传承,又深刻诠释现代生态设计理念,实现了“山水景观、人文景观、
生态景观”的融合。
(二)公司的主要设计原则
杭园设计的设计原则,既是对《园冶》“巧于因借、精在体宜”总原则的深
入解读,又充分展示了自身对美学、对园林的准确理解。总的来说,即园林或景
区的规划、设计须因地制宜,设计师应切实准确把握住拟规划地域的“地脉”,
开发、设计应注意与原有生态系统、地域文化系统和谐共生,尽量避免或减少破
坏性开发、孤立性开发。公司主要的设计原则包括:
1、因地制宜
充分理解和尊重场地特征,利用场地独特的地形地貌,塑造特色景观,增强
游赏者的认同感。
2、有机整合
有机整合是对场地内外的软硬质景观资源以及人文资源的整合。园林设计应
不拘泥于场地本身,着眼于整个地域的文脉特征,因借具象之外的文化特质。通
过对两大资源有机整合,使园林作品虚实相生,情景交融。
3、生态共生
设计师的设计要做到保护自然景观资源,修复并优化景观的生态性,要以对
生态系统的最小干预为行动准绳,尊重生物的生长和演替规律,创建科学性与艺
术性俱佳的生态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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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低碳设计
低碳设计主要探讨的是在传统资源日益匮乏的今天,如何综合利用各种手
段,在园林设计之初最大限度地考虑每个环节所需的碳成本及碳排放,使景观的
可持续性得到可靠的保障。
5、师法自然
园林设计的最高境界是“虽由人作,宛自天开”,设计源于自然高于自然,
求真、求情,强调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和谐统一,即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
6、以人为本
人、园、地三者是互相缠绕与互动的关系,但核心是满足人的行为与心理需
求。因此,设计应尊重游赏者和使用者的需求,感知社会审美的潮流和趋向,使
功能与艺术完美结合。
(三)公司的主要设计手法
1、意境营造
园林意境由营造出的景观、与其互动的观赏者以及两者所产生的氛围所构
成,这个意境与人的情感,四时不同的情景以及相关作用下的景观元素密切相关,
是一种独特的艺术空间。
(1)模拟自然
模拟自然即把建筑、山水、植物在有限的空间范围内融合为一个整体,利用
自然条件,模拟大自然中的景色,并经过人为的加工、提炼和创造,把自然美和
人工美进行艺术的重构,形成“可望、可行、可游、可居”的艺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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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开大合,曲折有致
针对大尺度的场地设计,采用疏密相间、大开大合的空间布局模式,形成开
敞疏朗的空间格局;在面积较小的场地设计中,采用自然化的甚至于曲折的布局
来强调园林意境,随着曲折布局的变换,强调意境的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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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互渗透
渗透的手法是通过借景、框景的应用,将意境的体现更加空灵和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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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象征与比拟
象征与比拟更多地是利用特定植物种类和植物空间来抒发所要表达的情感、
心理、氛围等等。
(5)园林建筑与小品的应用
巧妙地布局园林建筑和小品,使之层次丰富,主次分明,在与周围环境融为
一体的同时,更以精致的造型点景或引景,聚合园林景观的意境和神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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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空间划分与承接
园林中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常运用对比、相似、重复的手法,进行景点的
起、承、开、合的承接,并运用巧于因借与相互辉映和烘托的手法与主题意境相
呼应,这其中蕴涵和所要表达的多种意境,并不是互不相干的,而是和园林中的
空间布局交融在一起,最后达到情景交融的理想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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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空间营造
(1)运用隔景与障景手法创造小中见大的空间
用“欲扬先抑”的手法,通过小空间进入大空间,由瞬时的空间强烈对比,
营造开合有致,曲折变换的意境。
隔景是用以分割园林空间或景区的景物,隔景的材料有各种形式的围墙、建
筑、植物、假山、堤岛、水面等。
障景是园林中用于遮挡视线,促使视线转移方向的屏障物。障景往往用于园
林入口自成一景,位于园林景观的序幕,增加园林空间层次,将园中佳景加以隐
障,达到柳暗花明的艺术效果。
(2)利用借景突破园林空间的局限
借景通过视线的组织,把空间外的景物纳入视线中,使园内外,或远或近的
景观有机的结合起来,扩大了园林空间,丰富了园林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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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利用对景、框景、漏景等手法组织空间流动及突破空间
对景将有利的空间组织到视线端点,形成视线的聚合,制造景观高潮或归宿。
框景利用门、窗、洞口、空廊等作为相邻空间的联系媒介使空间彼此渗透,
增添空间层次。
漏景由框景发展而来,景色若隐若现,比较含蓄。漏景不仅从漏窗取景,还
可通过花墙、漏屏风、木花格等取景,也可通过树干、疏林、漂浮的柳丝中取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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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运用动静结合手法创造层次、虚实、多变的空间
在较大的园林空间中,通过叠石构洞山嶂、曲廊景墙、树木障景等手法,组
成园中园,景中有景的多个景区,使游赏者产生步移景异,画面连续变换的视觉
感受;在咫尺之地静赏园林空间的层次、虚实、明暗等。
(5)利用植物群落的构建创造生态性的绿色空间
植物群落是不同植物种群的集合体,稳定有序的植物群落构建是维持健康的
生态系统、创造绿色植物空间的关键。借鉴自然界稳定的植物群落组成和结构构
建的植物空间,能充分地展示植物的观赏特性以及生态性。另外,植物空间的对
比与变化、渗透与流通,能更好地诠释空间的多种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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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是行业标准的制订者
公司目前正主持或参与国内园林设计领域部分行业标准的制订,具体情况如
下:
公司职责 项目名称 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主编部门
适用于植物园设计。主要技术内容:总则、术
《植物园设计规 语、基本规定、总体设计、竖向设计、植物设
主编 住建部
范》 计、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建筑设计、给排水、
电力等。
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园设计。主要技
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总体设
参编 《公园设计规范》 住建部
计、地形设计、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种植设
计、建筑设计、给排水设计等。
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动物园设计。主要
《动物园设计规 技术内容包括:基本规定、总体设计、动物展
参编 住建部
范》 区与安全防护设计、导览标识设计、建筑设计、
设备等。
适用于城市及城市分区各层面绿地系统的规
《城市绿地系统 划。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市域绿地系统规划、
参编 住建部
规划规范》 市区绿地系统规划、各类城市绿地布置、住区
绿地体系规划、绿地相关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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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责 项目名称 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主编部门
适用于绘制风景名胜区、城市园林绿地的规划
和设计图。主要技术内容包括:风景园林制图
《风景园林制图
参编 中的边界、用地、景点、景物、建筑、构筑、 住建部
标准》
道路、植物、水体、各类设施等常用的图例图
示形式等。
《浙江省风景园 浙江省园林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主要技 浙江省住
主编 林工程设计文件 术内容包括:总则、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 房和城乡
编制深度规定》 工图设计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 建设厅
除上述项目之外,公司参与编制的《风景园林制图标准》(由住建部组织并
颁布实施)已于 2015 年 1 月正式发布;公司编制的《石栏杆》图集(浙 J-25-95)、
《园路》建筑标准图集(98 浙 J26)、《园林桌凳》建筑标准图集(99 浙 J27)经
浙江省建设厅批准,为浙江省标准设计图集。
(五)报告期研发费用的构成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的构成主要为技术人员的工资、奖金支出。公司研
发费用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研发费用 810.69 710.80 703.84
营业收入(母公司) 11,620.18 10,815.96 11,331.32
比例 6.98% 6.57% 6.21%
(六)公司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产品收入情况
公司是以提供整体性设计服务为核心业务的风景园林设计类公司,公司的核
心技术在每一个设计项目中均有体现,公司设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参见本节
之“一、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七)公司正在研发项目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研发的主要项目及拟达到的目标情况如
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拟达到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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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拟达到的目标
建立城市园林绿地生态结构优化通用模型;针对不同的城市
城市绿化生态结构
和对象,进行关键技术研究和优化生态结构设计;设计多样
1 优化模型与关键技
化植物—微生物种类配置技术和具有景观价值的植被外观,
术研究
对技术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专门研究。
针对“脏乱差”的环境整治行动,淘汰“低小散”的产业转
型升级行动,促进包容共享的民生改善行动,强化基层基础
小城镇环境综合整
2 的社会治理行动。全面改善小城镇环境,联动推进生产方式、
治研究
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转型,让小城镇更加宜居、更有特
色、更富活力,是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处理滨水空间与周边环境的关系,保证城市水生态系统的安
全性、完整性,遵循生态性原则,构筑可持续的水系景观环
绿化基础设施—滨 境;综合水源供给,洪水的防范、雨水的排放以及蓄水防旱
3 水空间生态修复研 防火等各因素;针对水库水体特殊的功能要求和水文变化条
究 件、以及城市对滨水空间的需求,修复、提升滨水生态空间,
实现生态保护与城市人工环境建设的和谐共生发展,真正实
现“绿色基础设施”的全新理念。
植物园的总体布局是全部设计流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决
定植物园实用性、艺术性和经济性的关键所在,应在统一的
植物园设计规范--总 指导思想下按照有关依据,做出全面的综合设计。本课题作
4
体设计 为植物园设计规范编制工作的相关研究,旨在研究和总结植
物园总体设计的要点,指导植物园新建、改建、扩建和修复
的工作。
自然界拥有一些自然形成的水上森林景观,但由于人类不合
理的开发和水体的污染,自然的水上森林在逐渐减少,本研
郊野公园-水上森林
5 究旨在通过技术性的手段对这些自然界水上森林景观进行
营建技术研究
保护与恢复,并且在合适的湿地区域营造水上森林景观优化
湿地植被的多样性。
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张,大量工业停产搬迁,工业时代遗留下
来的工业遗址逐渐“迁居”到了城市的中心地带,变成了城
工业遗址有机更新
6 市急待解决的问题。本研究希望通过对工业遗址的改造与再
探讨
利用,把它成为体现城市文化象征的一部分,并探讨对工业
遗址有机更新的新方法。
寺庙园林是中国园林的一个重要分支,因其特殊的地貌与宗
教性能,赋予其极其丰富的个性。然而长期以来,该领域的
研究始终未得以深入地展开,仍存在着许多研究空白。本研
寺庙园林理水设计 究以弥补以上缺憾为目标,为了能更深入的挖掘出寺观园林
7
研究 理水的具体表现形式和深层意义,本研究采用文献考证法与
实地考察研究法展开深入地研究与梳理,旨在为我公司展开
同类型的佛教园林设计项目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与技术支
持。
(八)公司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技术安排
1、保持技术创新的组织机构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和技术创新工作,公司已设立研发中心,由总工程师、下
属的各部门经理等专业人员组成,其职责包括:负责公司研发和技术创新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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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实施、验收、项目总结、成果管理等工作;组织研发和技术创新相关会议,
对公司遇到、提出的技术难题及时进行攻关;及时将各部门在研发和技术创新中
遇到的相关问题反馈给总师室进行资料归档;将各部门的研发和技术创新成果通
过知识共享和内部培训等方式使成果及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
2015 年 7 月,公司研发中心正式被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评为“杭州市企
业高新技术研发中心”。
2016 年 12 月,公司研发中心正式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评为“省级高新技术
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2、保持技术创新的制度安排
(1)加强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公司定期通过会议、培训、案例分析、技术研讨等方式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
通与交流,及时将各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形成的工作成果在整个公司范围
内共享,以形成良好的技术创新文化,共同推动公司的技术创新。
(2)建立并完善技术创新激励制度
公司鼓励员工在技术创新等方面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并将其纳入绩效考
核指标,以调动员工在技术创新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九)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设计人员 168 人,占公司总人数的 81.95%。
为加强研发能力,创造出更优秀的设计作品,公司已建立了一支由高层次专
业人才组织的研发团队。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研发团队共 29 人,占公司总
人数的 14.15%,其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5 人,高级工程师 9 人,部分研发人员
具备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资格,整体研发水平较强。
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包括周为、葛荣、高艳、李永红和李勇,其简历情况参
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之“一、(四)公司其他核心人员情况”,最近两年,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保持稳定,未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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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在境外开展经营活动,也不存在在境外拥
有资产的情形。
十、未来发展与规划
(一)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战略与规划
1、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战略
公司将继续以“保护环境、恢复生态”为使命,秉承“团结、奋进、开拓、
创新”的企业文化,以质量和信誉为宗旨,贯彻“精心设计、科学管理;诚信服
务、顾客满意”的质量方针,规范并提升各项园林设计能力,为我国的风景园林
事业奉献力量。公司以“各类业务全面发展、各区域布局均衡合理的全国性大型
园林设计企业”为目标,以开拓创新为主题,以团结和谐为人文精神,树立全面、
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
公司将通过紧紧抓住细分市场的发展机遇,充分整合、利用各类资源,突出
专业化、差异化,积极拓展公司园林设计业务的市场范围、区域范围,进一步优
化设计业务在各细分市场的结构,进一步拓展设计业务的全国布局,不断提高公
司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将建设国内一流的园林设计中心,把公司打造成为
国内园林设计领域的领先企业,使其持续、健康的发展,不断提升公司价值,实
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2、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
(1)业务发展规划
公司未来将建成基本覆盖全国范围的业务网络布局。
①我国风景园林行业发展形势良好,通过在各目标区域市场设立园林设计分
院的方式加强公司在各区域市场的开拓,分享全国各地风景园林行业发展带来的
业务机会;
②使江浙地区以外的全国其他区域的广大客户体验到公司的园林设计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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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设计技术的服务,客观上促进我国环境保护、生态恢复事业的发展;
③以设计分院为业务支点,辐射区域市场,同时利用公司的品牌优势,突破
地域限制所带来的业务扩张瓶颈。
因此,公司准备通过三至四年的建设,在全国范围内设立沈阳分院、青岛分
院、西安分院、武汉分院、成都分院、南宁分院等六个园林设计分院,形成有效
的业务辐射体系,完善公司全国业务网络布局。
(2)设计能力和技术水平发展规划
公司依托良好的经营业绩和设计人才队伍,将继续加大园林设计软硬件设备
的投入和优秀设计人才的引进,提高设计能力和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
心竞争力,建成集研发、设计、展示、培训等于一体的领先的园林设计中心,使
公司发展成为国内风景园林设计综合实力较强的企业之一。
(3)客户服务发展规划
保持对客户满意度的跟踪调查,从提高公司整体性设计服务各个阶段的技术
水平和服务水平两方面提升客户满意度,达到“设计产品合格率为100%;优质
工程率不少于20%;顾客满意度95%以上”的目标,全面提升客户满意度,增强
客户粘性。
(4)人力资源发展规划
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建立起与公司业务发展速度相匹配
的园林设计服务所需的人才及技术储备,建设一套适合跨区域经营、服务所需的
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公司将吸取同行业企业发展受限于人才储备的经验,探索
建立快速的人员补充及与之配套的培训、晋升、薪酬、考核、奖励机制,为公司
业务快速发展打下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二)实现公司战略规划拟采取的措施
围绕公司未来三年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公司拟在增强成长性、增进自主创
新能力、提升核心竞争优势等方面采取以下措施:
1、市场开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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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多年来对市场与业务的了解及积累的跨区域经营经验,公司计划未
来三年进一步加强市场开发力度,继续推进全国性经营战略,通过在各区域设立
设计分院,开拓区域市场,形成公司园林设计业务在全国范围的均衡布局。
(1)在目标区域市场设立设计分院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在全国重点目标区域市场设立设计分院,逐步建成
一个以杭州本部为中心并辐射至全国主要区域的业务网络体系,总院提供人才、
技术、培训、营销、客户关系管理等支持,各设计分院承担区域市场开拓、服务、
市场调研等职能。各业务网络之间实现信息、技术等资源的共享,打造规范化与
个性化相结合的全面服务,致力于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公司美誉度,巩固老客户并
拓展新客户,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
(2)完善客户服务体系
公司客户主要为政府部门及相关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体,公司在与客户建立
合作关系并提供令客户满意的服务后,有利于公司在该领域内提高知名度,在一
定程度上增加公司该区域内获得其他业务(或被邀请参与新项目投标)的机会,
因此,完善客户服务体系对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非常重要。在园林设计过程中,
公司需要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并及时与客户沟通设计方案,挖掘和满足客户需
求;在施工图交底后,公司需要配合园林项目工程施工,使工程施工达到设计效
果或及时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正。公司将通过在各个区域市场设立设计分院的方
式,与客户保持紧密的合作关系,并通过定期回访、积极参加客户组织的研讨会、
与客户深入沟通交流等方式,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高公司服务能力。
2、设计能力提升计划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杭园设计拥有168人的设计师团队,团队成员在大型
生态湿地、风景名胜区、市政公共园林、古建筑等园林设计各个方面拥有多年的
设计经验。基于对市场需求发展的把握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未来三年内
将继续提升在上述园林设计各个方面的设计能力和技术水平。
(1)公司目前的办公场所在人均面积、办公环境等方面已无法满足公司发
展的需要,本次通过募集资金投资总部及设计中心建设项目,购置办公大楼,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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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设计软件和硬件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提升公司外部形象,改善整体办公条件
并引进优秀设计人员,提升设计能力和技术水平。
(2)继续加强技术研发平台建设,加强对新材料、新工艺等基础技术和前
瞻性技术的研究,为公司园林设计业务提供技术支持,同时推动技术研发成果的
市场化和应用化。
(3)加强技术交流,派遣设计人员参加国内外相关技术交流研讨会、技术
论坛,派遣代表参加培训、学习,参与行业标准、规范制订,汲取行业最新的技
术动态、设计理念和设计风格。
(4)公司在致力于提高企业内在技术水平的同时,还将利用外部资源,与
上游企业、客户、同行业企业保持良好的关系,实现合作共进。
3、人力资源计划
公司将结合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秉承“以人为本”的
理念,制定和调整人力资源发展计划,确保人才的优化配置,建立符合公司发展
特色的用人机制和激励机制,打造一支适应行业发展要求的经营管理团队和业务
骨干团队。公司计划通过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夯实人才储备、加大培训力度、完
善体制建设等多种途径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1)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人才引进是公司未来极为重要的工作之一,也是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否
顺利实施的关键因素。公司计划在未来三年继续扩充经营管理团队、设计师团队、
营销团队,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引进各类适用人才。
(2)夯实人才储备
人才储备是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动力,并为公司未来人才的合理配
置和进一步扩充提供最大的支持。公司将加大从高校、科研院所等人才培养机构
引进人才的力度,为各类人才提供广阔的发展平台,从而保证公司未来发展的人
才供应。
(3)加大培训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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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在立足于园林设计技术、理论培训的基础上,加强项目管理、客户关
系管理、营销管理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设计人员的项目管理能力、客户服务
意识和营销意识,打造既具备深厚的园林设计技术功底又具备相应项目管理能力
的复合型人才。
在培训方式上,公司将建立一个包含集中培训、技术研讨、案例分析、沟通
交流、参观学习等各种方式的高效培训系统。
(4)完善体制建设
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将绩效考核指标评价体系、评价标准、评价内容及评价
方法等与公司的发展规划、战略目标相联系,通过绩效管理将部门和员工个人的
工作表现与公司战略目标紧密地结合起来,确保公司战略快速平稳实现;根据公
司各个发展阶段的要求,制定更透明、更合理、对外有吸引力、对内公平的薪酬
制度;建立对各类人才具备持久吸引力、调动人才创新能力的激励机制,实现公
司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上述措施的实施,将使员工个人的能力得以提升,并
确保人尽其才,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强化核心竞争力,促使公司
持续稳定成长。
4、组织机构发展计划
未来三年,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以加强“三会”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形成各司其职、相互制约、规范运作的经营机制,实现重大投资决策的科学化、
制度化。具体措施包括:
(1)借鉴、学习、引进国内外先进管理理论和经验,并与公司实际情况相
结合,进一步健全科学决策机制、投资管理机制、技术创新机制、质量控制制度、
财务审核和监督等内控制度,加强对董事、监事、管理层、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
使之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2)加强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管理,推行扁平化、制度化管理体系,增
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公司管理的专业化
和高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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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关联交易、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5、收购兼并计划
从整体上看,我国风景园林设计市场集中程度很低,公司将根据发展战略,
以增强中长期竞争优势为目的,积极寻求在风景园林设计市场的稳步扩张,并在
时机、条件和对象成熟的前提下进行适度的收购兼并,使公司产生更强的协同效
应以及更大的规模效应,提升自身竞争实力。
6、投融资计划
如果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顺利完成,公司将结合中长期发展规
划和发展目标,集中精力做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以规范的运作、科学的
管理、优良的经营业绩、持续稳定的增长回报投资者。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状况
和资金需求,在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资金成本、资本结构,
适时通过银行贷款和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促进公司业务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
(三)上述业务发展规划的基本假设和面临的主要困难
1、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国家宏观政治、经济、法律、产业政策和社会环境等,没有发生不利
于公司经营活动的重大变化;
(2)公司本次股票发行能够顺利完成,募集资金及时到位;本次募集资金
计划投资的各项目能够按预定计划开工建设,并按预定计划成功实施;
(3)公司主要服务的市场容量、行业技术水平、行业竞争状况没有发生不
利于公司经营活动的重大变化;
(4)公司不存在重大经营决策失误从而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现有高级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实际控制人在未来三年内不发生重大变化;
(5)无不可抗拒因素或不可预见因素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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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临的主要困难
(1)市场竞争
从整体上看,我国园林设计行业竞争者众多,随着政府投资项目越来越多地
采用招投标方式,公司在获得新项目时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公司品牌优势对
于承接新项目的影响力有所减弱。此外,在江浙地区之外的区域,公司主要承接
生态湿地类的设计项目,公司在其他设计业务方面的品牌效应尚未完全体现,未
来仍需深入研究新区域的环境气候、设计风格、法律法规等与现有业务区域之间
的差异,从而适应新市场的设计需要。综上,公司在开拓新市场面临一定的挑战。
(2)人才瓶颈
公司上述计划的实施必须依靠优秀的人才队伍,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
业务范围的不断拓展,需要与公司发展相匹配的大量经营管理人才、设计人才、
研发人才、营销人才等。公司现有人员在数量、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等方面将不
能完全满足发展的需求。因此,公司亟需通过加快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人才两种
途径,确保培养和引进各类高技术人才,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尽快实现公司发
展目标。
(3)管理瓶颈
公司目前已制定一套适合现阶段业务开展的管理体系,但随着经营规模的不
断扩大,公司组织结构日益复杂,这对公司管理层的经营管理能力的要求越来越
高;同时,公司的人员规模也将有较大扩充,从而对公司的管理体系提出更高的
要求。公司在较大资金规模运用和业务迅速扩展的背景下,在战略规划、市场开
拓、机制建立、资源配置、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都将面临更大
的挑战。
(4)资金压力
公司未来发展计划的实现,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作为保障,如仅依靠公司自
身积累和通过银行间接融资,公司较难筹措到足够的发展资金,公司发展目标的
实现将受影响。目前,公司主要依靠自有资金发展业务,上述资金不足以保证公
司发展规划的实施,因此,通过资本市场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足额资金是保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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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利实施未来发展规划的关键。
(四)确保实现上述发展规划所采用的方法和途径
1、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为公司实现上述发展目标提供了资金支持,公司将认
真组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争取尽快投产,促进公司服务能力的提升和技
术水平的提高,增强公司在园林设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2、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人才两种途径加快对优秀人才特别是管理人才、
设计人才和营销人才的引进,积极构建国内一流的设计师队伍,进一步提高公司
的综合实力,确保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的实现;
3、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运作,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
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公司的机制创新和管
理升级,把公司建设成为主业突出、治理完善的国内一流的园林设计公司。
(五)关于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实施和目标实现情况的声明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通过定期报告持续公告上述业务发展规划实施和目
标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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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的独立性
公司已达到发行监管对公司独立性的下列基本要求:
1、资产完整方面
公司完整拥有与主营业务有关的电脑、晒图机等设计设备及其他配套、辅助
设施。公司经营办公用房系出资 1,566.46 万元与浙江五环实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
的房产。公司按双方签订的《黄龙广场合作开发协议书》,享有合作建设的黄龙
广场 AB1 区块二楼,建筑面积为 2,500 ㎡房产从 2002 年 1 月起 45 年内不可撤
销的使用、出租、抵押、担保的权利。
2、人员独立方面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
不在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不在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财务独立方面
公司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
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未与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4、机构独立方面
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5、业务独立方面
公司的业务独立于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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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满足了前述独立性的要求,上述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葛荣除直接及通过园展投资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以外,没有其他对外投资,也未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业。
因此,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为避免与本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
章、葛荣出具如下承诺:
1、本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发行人构
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
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
2、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关联方
及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1 何 韦 持有发行人 10.33%的股份,实际控制人之一
2 吕明华 持有发行人 8.67%的股份,实际控制人之一
3 周 为 持有发行人 8.67%的股份,实际控制人之一
4 刘克章 持有发行人 8.67%的股份,实际控制人之一
5 葛 荣 持有发行人 8.33%的股份,实际控制人之一
实际控制人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之“一、(一)公司董事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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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1 园展投资 持有发行人 12%的股份
2 鸿园投资 持有发行人 6.33%的股份
园展投资和鸿园投资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除投资发行人外无实际经营业
务。园展投资和鸿园投资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之“六、(一)持
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何 韦 董事长
2 吕明华 董事、总经理
3 周 为 董事、副总经理
4 刘克章 董事
5 葛 荣 董事、董事会秘书
6 高 艳 董事、副总经理
7 施奠东 独立董事
8 徐旭青 独立董事
9 于友达 独立董事
10 童存志 监事会主席
11 周国林 监事
12 吴 新 监事
13 李永红 总工程师
14 邵如建 财务总监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之“一、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四)关联自然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何韦之兄何平持股 60%的公司;何平配偶刘雪芬
1 上海凯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持股 4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公司
2 太原中宁烃转化工程有限公司 何韦配偶赵可新之姐赵可平持股 68.33%的公司
3 浙江韦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于友达持股 63%并担任董事长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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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4 杭州信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于友达持股 43%并担任董事长的公司
5 浙江韦宁工程审价咨询有限公司 于友达担任董事长的公司
于友达配偶的父亲柴仰乔持股 30%并担任董事
6 浙江宏信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长的公司
上述关联法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上海凯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凯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8 月 2 日,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
住所为浦东曹路镇金丰路 6 号 205 室,法定代表人为刘雪芬,经营范围为“从事
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电子产品、橡塑制品及原料、
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品)、汽车配件、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及零配件、日用
百货、办公文化用品、汽车配件、针纺织品、工艺品、玻璃制品的销售及以上相
关业务的咨询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上海凯贺国际贸易有限公
司主要从事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国际贸易业务。
(2)太原中宁烃转化工程有限公司
太原中宁烃转化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1 月 22 日,注册资本 300 万元,
住所为太原高新区长治路 308 号 11 层阿里众创公司众创空间 048 号工位,法定
代表人为白添中,经营范围为“化工设备、化工材料(不含化工危险品)的销售;
化工工程设计,烃及相关物料加工转化工程中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需经审批未获得批准前不得经营)”太原
中宁烃转化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化工工程设计业务。
(3)浙江韦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浙江韦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8 月 10 日,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住所为杭州文三路 259 号(1 号楼 4 楼),法定代表人为于友达,经营范
围为“许可经营项目:会计查证、验资、咨询、培训、基建预决算审查。一般经
营项目:招标代理。”浙江韦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财务审计业务。
(4)杭州信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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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信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7 月 6 日,注册资本为 10
万元,住所为西湖区文三路 259 号昌地火炬大厦 1 号楼 4 楼,法定代表人为于友
达,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财务咨询(除记账)、
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建筑工程及机械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
软件开发;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杭州信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主要从事企业财务管理咨询业务。
(5)浙江韦宁工程审价咨询有限公司
浙江韦宁工程审价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11 月 25 日,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住所为杭州市文三路 259 号昌地火炬大厦 1 号楼 4 楼,法定代表人为于友
达,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工程预决算报价编制,工程造价咨询、结算审
价、招标代理。”浙江韦宁工程审价咨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屋建筑物工程结算
审价业务。
(6)浙江宏信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浙江宏信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12 月 31 日,注册资本为 40
万元,住所为杭州市文三路 259 号 A 幢四层,法定代表人为柴仰乔,经营范围
为“一般经营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财务咨询,经济信息及技术咨询(不含
证券、期货咨询)。”浙江宏信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目前无实际经营业务。
(五)报告期内曾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或个人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俞 缨 曾为公司财务总监
四、关联交易
(一)报告期内全部关联交易简要汇总表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经常性关联交易。
2、偶发性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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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型 关联方名称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资产转让 童存志 - 7.00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4 年 3 月,公司将一辆账面价值为 1.25 万元的汽车参考市场价格转让给
童存志,转让价格为 7.00 万元。
(三)关联方的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为资产转让,金额较小,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关联交易决策履行了当时的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
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
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
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遵循了公司章程的规定,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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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
生,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一)公司董事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董事由公
司股东提名并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独
立董事任期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提名及选聘情况如下:
姓名 提名人 选聘情况 任期
何韦、吕明华、周为、刘 由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 2017 年 2 月 12 日至
何 韦
克章、葛荣共同提名 东大会选聘 2020 年 2 月 11 日
何韦、吕明华、周为、刘 由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 2017 年 2 月 12 日至
吕明华
克章、葛荣共同提名 东大会选聘 2020 年 2 月 11 日
何韦、吕明华、周为、刘 由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 2017 年 2 月 12 日至
周 为
克章、葛荣共同提名 东大会选聘 2020 年 2 月 11 日
何韦、吕明华、周为、刘 由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 2017 年 2 月 12 日至
刘克章
克章、葛荣共同提名 东大会选聘 2020 年 2 月 11 日
何韦、吕明华、周为、刘 由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 2017 年 2 月 12 日至
葛 荣
克章、葛荣共同提名 东大会选聘 2020 年 2 月 11 日
何韦、吕明华、周为、刘 由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 2017 年 2 月 12 日至
高 艳
克章、葛荣共同提名 东大会选聘 2020 年 2 月 11 日
何韦、吕明华、周为、刘 由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 2017 年 2 月 12 日至
施奠东
克章、葛荣共同提名 东大会选聘 2020 年 2 月 11 日
何韦、吕明华、周为、刘 由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 2017 年 2 月 12 日至
徐旭青
克章、葛荣共同提名 东大会选聘 2020 年 2 月 11 日
何韦、吕明华、周为、刘 由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 2017 年 2 月 12 日至
于友达
克章、葛荣共同提名 东大会选聘 2020 年 2 月 11 日
公司董事简介如下:
何韦: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8 年 3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
工程师。1986 年 10 月至 1998 年 2 月任杭州市园林建设处主任,1998 年 2 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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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01 年 11 月任杭州园林设计院院长,2001 年 11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杭园有限董
事长、总经理,2011 年 2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杭园设计董事长、总经理。2014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吕明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0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
级工程师。1984 年 5 月至 1989 年 3 月任杭州园林设计院设计师,1989 年 3 月至
1992 年 5 月任杭州园林设计院设计分部经理,1992 年 5 月至 1998 年 1 月任杭州
园林设计院计经室主任,1998 年 1 月至 2001 年 11 月任杭州园林设计院副院长,
2001 年 11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杭园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11 年 2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杭园设计董事、副总经理,2014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0
年 11 月至今兼任园展投资董事长。
周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
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1985 年至 2001 年 10 月历任杭州园林设计院
设计师、副总工程师、副院长,2001 年 11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杭园有限董事、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11 年 2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杭园设计董事、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2014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其参与设计的“重塑天堂
——杭州环西湖地区的景观整治”项目获得第八届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亚太区
风景园林规划总统奖;“杭州中国丝绸城商业特色街景观设计”项目获得第一届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奖二等奖。
刘克章: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4 年 2 月出生,大专学历,工
程师。1996 年 9 月至 2001 年 11 月任杭州园林设计院党支部书记,2001 年 11 月
至 2011 年 2 月任杭园有限董事,2011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葛荣: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
级高级工程师。1989 年 6 月至 1999 年 1 月任杭州园林设计院设计师,1999 年 2
月至 2001 年 10 月任杭州园林设计院设计一分部经理,2001 年 11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杭园有限董事、总建筑师、设计一分部经理,2011 年 2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
杭园设计董事、总建筑师、设计一分部经理,2013 年 3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杭
园设计董事、总建筑师、建筑设计所所长,2014 年 12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杭园
设计董事、董事会秘书、总建筑师、建筑设计所所长,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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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董事、董事会秘书、总建筑师、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2010 年 11 月至今兼任鸿
园投资董事长。其参与设计的“盐城城南新区中心内港湖建筑景观设计”项目获
得 2013 年度第二届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奖三等奖;“中共杭
州市委党校迁建工程”获得 2010 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秀勘察设计)
二等奖。
高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
级高级工程师。1988 年 7 月至 2001 年 11 月任杭州园林设计院设计师,2001 年
11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杭园有限副总工程师、设计六分部经理。2011 年 2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杭园设计董事、副总工程师、设计六分部经理,2013 年 3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杭园设计董事、副总工程师、园林规划设计五所所长,2014 年 12 月
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其参与设计的“杭州南山路南沿线及太子湾公园整
治”项目获得 2012 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综合工程三
等奖; 镇江南山西入口景观工程”项目获 2012 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
秀勘察设计)综合工程三等奖;“中共杭州市委党校迁建工程”获得 2010 年度浙
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
施奠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39 年 3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
级工程师。1962 年至 2000 年历任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技术员、工程师、科长、处
长、副局长、局长、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徐旭青: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 年 9 月出生,硕士学历,高
级律师。1992 年至 2001 年任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证券部主任、所务委员会委员,
2001 年至今担任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兼任浙江省律师协会公
司与证券专业委员会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于友达: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 年 4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
级会计师。1983 年 8 月至 1989 年 11 月任浙江省肿瘤医院财务科副科长,1989
年 12 月至 1994 年 5 月任浙江省卫生厅培训中心财务科长,1994 年 6 月至 1999
年 11 月任浙江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所长,1999 年 12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浙江光大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 年 9 月至今任浙江韦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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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董事长,兼任浙江韦宁工程审价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信达企业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公司监事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设监事会主席 1 名。
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余监事由公司股东提名并经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或更换,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公司监事提名及选聘情况如下:
姓名 提名人 选聘情况 任期
何韦、吕明华、周为、 由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 2017 年 2 月 12 日至
童存志
刘克章、葛荣共同提名 东大会选聘 2020 年 2 月 11 日
何韦、吕明华、周为、 由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 2017 年 2 月 12 日至
吴 新
刘克章、葛荣共同提名 东大会选聘 2020 年 2 月 11 日
2017 年 2 月 12 日至
周国林 职工代表大会 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2020 年 2 月 11 日
公司监事简介如下:
童存志: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
级工程师。1993 年 10 月至 1998 年 12 月任杭州园林设计院设计师,1999 年 1
月至 2001 年 10 月任杭州园林设计院设计三分部经理,2001 年 11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杭园有限设计三分部经理,2008 年 9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杭园有限设计三分
部经理、监事会主席,2011 年 2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杭园设计设计三分部经理、
监事会主席,2013 年 3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园林规划设计二
所所长,201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园林规划设计二所所
长、青岛分院院长,2016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研
究二院院长兼总工程师、青岛分院院长。2010 年 11 月至今兼任园展投资董事、
总经理。
周国林: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0 年 3 月出生,大专学历,工
程师。1984 年 5 月至 2001 年 11 月任杭州园林设计院设计师,2001 年 11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杭园有限设计师、监事,2011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设计师。
吴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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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工程师。1997 年 7 月至 2001 年 11 月任杭州园林设计院设计师,2001 年 11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杭园有限设计师,2008 年 9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杭园有限设计师、
监事,2011 年 2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杭园设计设计师、监事,2013 年 3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杭园设计设备设计所副所长、监事,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设备设
计二所所长、监事。2010 年 11 月至今兼任园展投资董事。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六名,分别为总经理吕明华、副总经理周为、高艳、董
事会秘书葛荣、总工程师李永红及财务总监邵如建。
吕明华:总经理,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之“一、(一)公司董事情
况”。
周为: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之“一、(一)公司董事情
况”。
高艳: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之“一、(一)公司董事情
况”。
葛荣: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之“一、(一)公司董事
情况”。
李永红: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 年出生,硕士学历,教授级
高级工程师。1998 年 7 月至 2001 年 11 月任杭州园林设计院设计师,2001 年 11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杭园有限设计八分部经理,2011 年 2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杭
园设计副总工程师(园林)、设计八分部经理,2013 年 3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杭
园设计副总工程师(园林)、园林规划设计七所所长,2014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
总工程师。其参与设计的“黄山市徽州区颖溪河——中街项目整治工程项目”获
得 2015 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综合工程二等奖;“鄂州
市三国吴都风光带二期工程项目”获得 2013 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
秀勘察设计)综合工程三等奖。
邵如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 年 5 月出生,本科学历,会
计师。2005 年 5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杭州柯力达纺织装饰织造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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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06 年 6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杭州柯力达纺织装饰织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2015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四)公司其他核心人员情况
公司其他核心人员包括周为、葛荣、高艳、李永红和李勇,周为、葛荣、高
艳、李永红的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之“一、(一)公司董事情况”和“一、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李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1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
级高级工程师。1984 年 7 月至 1999 年 1 月任杭州园林设计院设计师,1999 年 1
月至 2001 年 11 月任杭州园林设计院设计五分部经理,2001 年 11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杭园有限副总工程师(园林)、设计五分部经理,2011 年 2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杭园设计副总工程师(园林)、设计五分部经理,2013 年 3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园林)、园林规划设计四所所长,2016 年 4 月至今任风景
园林规划设计研究一院院长。其参与设计的“潍坊市白浪河上游湿地景区设计”
获得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市政公用工程一等奖;“德州市三河六岸景观
规划设计”获得 2013 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城市规划类)三等奖。
通过保荐机构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的辅导,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核心人员已充分了解《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其法定义务和责任。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
和投资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
持股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
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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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股
持股情况
姓 名 职 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何 韦 董事长 496.00 10.33%
吕明华 董事、总经理 416.00 8.67%
周 为 董事、副总经理 416.00 8.67%
刘克章 董事 416.00 8.67%
董事、董事会秘书、总建筑师、
葛 荣 400.00 8.33%
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
高 艳 董事、副总经理 128.00 2.67%
监事会主席、风景园林规划设
童存志 计研究二院院长兼总工程师、 128.00 2.67%
青岛分院院长
李永红 总工程师 80.00 1.67%
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研究一院院
李 勇 160.00 3.33%

2、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
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通过园展投资 通过鸿园投资
合计持股
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姓 名 职 务
持股数 持股比 持股数 持股比 持股数 持股比
量 例 量 例 量 例
何 韦 董事长 8.00 0.17% - - 8.00 0.17%
吕明华 董事、总经理 8.00 0.17% - - 8.00 0.17%
周 为 董事、副总经理 8.00 0.17% - - 8.00 0.17%
周 红 计算机管理、周为配偶 32.00 0.67% 32.00 0.67%
刘克章 董事 8.00 0.17% - - 8.00 0.17%
董事、董事会秘书、总
葛 荣 建筑师、建筑设计研究 8.00 0.17% - - 8.00 0.17%
院院长
监事会主席、风景园林
规划设计研究二院院
童存志 8.00 0.17% - - 8.00 0.17%
长兼总工程师、青岛分
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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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股
通过园展投资 通过鸿园投资
合计持股
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姓 名 职 务
持股数 持股比 持股数 持股比 持股数 持股比
量 例 量 例 量 例
周国林 监事 64.00 1.33% - - 64.00 1.33%
监事、设备设计二所所
吴 新 8.00 0.17% 16.00 0.33% 24.00 0.50%

李永红 总工程师 8.00 0.17% - - 8.00 0.17%
邵如建 财务总监 - - 6.00 0.13% 6.00 0.13%
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研
李 勇 8.00 0.17% - - 8.00 0.17%
究一院院长
原杭园工程董事、高艳
赵 策 - - 8.00 0.17% 8.00 0.17%
配偶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
及其近亲属所持公司股份无质押或冻结情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
的对外投资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人相关的对外投资情况详
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之“二、(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
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股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未持有与公司业务相关或存
在利益冲突的其他对外投资。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一)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所履行的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组成如下:在
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
薪酬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上述人员入司年限、个人能力、工作内容与
强度、同行业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已退休的董事刘克章则每月领取固定金额的退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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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资。
根据《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后报董事会批准。董事的薪
酬计划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同意后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
年 2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度薪酬方案。2016 年 3 月 7 日,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监
事 2016 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条例》,公司其他核心人员
薪酬方案由总经理拟定。
(二)薪酬总额占利润总额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总额占公司
利润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薪酬总计 987.11 979.89 953.33
利润总额 2,922.47 1,557.98 2,718.29
占 比 33.78% 62.89% 35.07%
(三)最近一年领取薪酬的情况
2016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在公司领取薪
酬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 名 在公司任职 年薪(万元)
1 何 韦 董事长 116.77
2 吕明华 董事、总经理 116.77
3 周 为 董事、副总经理 34.30
4 刘克章 董事 6.00
董事、董事会秘书、总建筑师、建筑设计研究院
5 葛 荣 99.30
院长
6 高 艳 董事、副总经理 105.60
7 施奠东 独立董事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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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姓 名 在公司任职 年薪(万元)
8 徐旭青 独立董事 6.00
9 于友达 独立董事 6.00
监事会主席、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研究二院院长兼
10 童存志 73.84
总工程师、青岛分院院长
11 周国林 监事、设计人员 13.67
12 吴 新 监事、设备设计二所所长 47.23
13 李永红 总工程师 100.68
14 邵如建 财务总监 75.83
15 李 勇 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研究一院院长 179.12
在公司任职领薪的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按国家有
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上述人员未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享受其他待
遇和退休金计划。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
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兼职情况 兼职企业与发
姓名 在本公司职务
单位名称 职务 行人关联关系
吕明华 董事、总经理 园展投资 董事长 公司股东
董事、董事会秘书、
葛 荣 总建筑师、建筑设 鸿园投资 董事长 公司股东
计研究院院长
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
施奠东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关联方

徐旭青 独立董事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管理合伙人 无关联关系
浙江韦宁会计师事务所有
董事长 关联方
限公司
浙江韦宁工程审价咨询有
董事长 关联方
限公司
于友达 独立董事
杭州信达企业管理咨询有
董事长 关联方
限公司
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关联方
公司
监事会主席、风景 董事、总经
童存志 园展投资 公司股东
园林规划设计研究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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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兼职情况 兼职企业与发
姓名 在本公司职务
单位名称 职务 行人关联关系
二院院长兼总工程
师、青岛分院院长
监事、设备设计二
吴 新 园展投资 董事 公司股东
所所长
除上表所述兼职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
关系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公司签署的协
议及其履行情况
发行人与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了《劳
动合同》和《商业秘密保护协议》,合同和协议对上述人员的诚信义务,特别是
商业秘密等方面的义务进行了约定。公司与独立董事签订了《聘任协议》。截至
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合同、协议履行正常,不存在违约情况。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近两年任职变动
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2014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大会审议通
过,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葛荣、高艳、施奠东、陈建根、于友达当选
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其中施奠东、陈建根、于友达为独立董事。同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一致选举何韦为董事长。
因陈建根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2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经大会审议通过,增选徐旭青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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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7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大会审议通过,
何韦、吕明华、周为、刘克章、葛荣、高艳、施奠东、徐旭青、于友达当选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其中施奠东、陈建根、于友达为独立董事。同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一致选举何韦为董事长。
(二)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2014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大会审议通
过,童存志、吴新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周国林担任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一致同意选举童
存志为监事会主席。
2017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大会审议通过,
童存志、吴新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周国
林担任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一致同意选举童存志
为监事会主席。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4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何韦为总经理,吕明华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为为副总经理,俞
缨为财务总监。
2014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经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吕明华为总经理,并聘任高艳为副总经理,葛荣为董事会秘书,李永红
为总工程师。
2015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经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邵如建为公司财务总监。
2017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吕明华为总经理,周为、高艳为副总经理,葛荣为董事会秘书,李永红
为总工程师,邵如建为财务总监。
公司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变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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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
人员相对稳定,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八、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缺陷及改进情况
自 2011 年 2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
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制度,并制定和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先后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进行了规范,制定了《公司章
程》,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总经理工作条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审计委员
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
员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防范关联方资金
占用专项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实
施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管理制度。
通过对上述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公司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及管理层之间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逐步建立健全了符合上市要求的、能够保
证中小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的公司治理结构。
(二)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力。
自 2011 年 1 月 18 日创立大会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 24 次
股东大会,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出席了会议,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出
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规范,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公司股东大会对
公司董事、监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公司财务预算、利润分配、《公司章程(草
案)》、首次公开发行的决策和募集资金投向等重大事宜作出了有效决议。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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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认真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股东大会机构和制度的建立及执行,
对完善本公司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本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董事会运行情况
自 2011 年 1 月 18 日创立大会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第一届、第二届
和第三届董事会共召开了 32 次会议,全体董事均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会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历次董事会的召集、
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规范完整,所作决议合法、有效。董
事会依法忠实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不存在董事
会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四)监事会运行情况
自 2011 年 1 月 18 日创立大会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第一届、第二届
和第三届监事会共召开了 20 次会议,全体监事均出席了会议。监事会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历次监事会的召集、提
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规范完整,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监事
会依法忠实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及运行情况
2011 年 7 月 14 日,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
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决定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17 年 1 月 9 日,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
议案》。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 于友达(召集人)、何韦、徐旭青
提名委员会 施奠东(召集人)、周为、徐旭青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徐旭青(召集人)、吕明华、于友达
战略委员会 何韦(召集人)、吕明华、施奠东
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成立以来,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专门
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内部审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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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选及薪酬考核、战略规划等事项提出建议和改善措施,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的运行情况良好。
(六)独立董事制度运行情况
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14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
选举 3 名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
能够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
权,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参与讨论决策有关重大事项,并就报告期内关联
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在董事会制定公司发展
战略、生产经营决策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有力地保障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科
学性和合理性。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对公司完善治理结构、经营管理、发展方
向和战略选择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七)董事会秘书制度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制定了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
文件保管以及股东资料的管理,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等事宜。董事会秘书承担法
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也享有相应的工
作职权,对公司治理有着重要作用,促进了公司的运作规范。
九、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内部自我控制的自我评估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为了保证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有效避免风险以及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在控制环境、控
制制度和控制程序等方面建立了适应现行管理需要的内部控制制度。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与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的制度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内部管理控制需
要,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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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意见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计机构立信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
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052 号),并发表意见:杭
园设计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十、报告期内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分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
经营,不存在因违反工商、税务、环保、社保、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法律、行政
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一、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的情况,也不存
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二、发行人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制度安排及其执
行情况
(一)发行人关于资金管理、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的制度安排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逐步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经营决策
制度。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已经明确规定了资金管理、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在
审批权限、审批程序方面的一般原则。除此之外,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防范
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
细规定公司资金管理、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的权限及程序。
1、《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关于资金往来的规定
(1)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
使用:①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使用;②通过银行
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③委托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进行投资
活动;④为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⑤代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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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偿还债务;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2)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时,必须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的权限、
职责和程序审议批准关联交易事项。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时刻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被实际控制
人及关联方挪用资金等侵占公司利益的问题,勤勉尽职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公
司资金和财产安全。
2、《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关于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的规定
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关于对外担保审批的主要规定如下:
(1)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的一切对外担保行为,
须按《对外担保决策制度》规定程序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
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2)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须经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
时,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以下对外担保行为,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还须报股东大会批准:
①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
司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②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③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
的任何担保;
④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⑤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⑥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⑦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
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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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
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及其关联人,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
股东大会的无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其中,对于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后,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对外签署
担保合同。
3、《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于对外投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的规定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对外投资审批的主要规定如下: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履行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
(2)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①公司单次或一年内累计投资额(指对其他公司的股权投资)不到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值 10%的项目,由董事长审批。
②公司单次或一年内累计投资额(指对其他公司的股权投资)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值 10%(含 10%)、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值 30%
的项目,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如董事会有特别授权的,按特别授权办理。
③公司单次或一年内累计投资额(指对其他公司的股权投资)达到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值 30%及以上的项目,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若对外投资属关联交易事项,则应按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执
行。
(二)最近三年发行人资金管理、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金管理、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活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及《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
制度》执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的情况,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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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已经或可能对股东利益造成损害的对外投资。
十三、发行人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情况
(一)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保护
公司通过《公司章程(草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
度》等制度对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进行了有效保护。
《公司章程(草案)》规定,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
使相应的表决权;股东可向其他股东公开征集其合法享有的股东大会召集权、提
案权、提名权、投票权等股东权利,但不得采取有偿或变相有偿的方式进行征集;
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
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
股份;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的内容、信息
披露的程序等内容,对公司的信息披露作出了制度性的安排,有效地保障了投资
者能够及时、准确、完整的获取公司信息。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宗旨和基本原则、投资者
关系管理的组织及职责范围、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投资者关系突发事
件处理等内容,为更好的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出了制度性的安排,为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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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权利创造了条件。
(二)投资者依法享有资产收益的权利保护
公司通过《公司章程(草案)》对投资者依法享有资产收益的权利进行了有
效保护。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规定,股东有权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
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股东有权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
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
东,有权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三)投资者依法享有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保护
公司通过制定《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对投
资者依法享有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进行了有效保护。
《公司章程(草案)》规定: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股东
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如拟选董事、监事的人数多于一人,实行累
积投票制。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上市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
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股东大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
式,会议主持人应当宣布每一提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提案
是否通过。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会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方式中所涉
及的上市公司、计票人、监票人、主要股东、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
均负有保密义务。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公司可以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
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
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
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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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者依法享有选择管理者的权利保护
公司通过《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对投资者依法
享有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进行了有效保护。
《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股东大会
选举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
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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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本公司经立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若欲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会计
政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相关的审计报告。
一、合并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7,780,621.26 73,765,214.16 67,424,731.98
应收账款 73,634,667.28 63,768,273.03 54,924,644.51
预付款项 205,684.29 235,340.00 350,892.85
应收利息 345,231.94 1,233,643.90 1,403,388.89
其他应收款 3,278,889.56 26,723,463.57 2,159,985.07
其他流动资产 2,268,101.93 150,000.00 -
流动资产合计 117,513,196.26 165,875,934.66 126,263,643.30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2,545,949.06 14,849,631.92 16,306,522.42
无形资产 850,525.04 741,061.08 889,204.94
长期待摊费用 10,443,092.60 10,791,195.68 11,165,156.99
递延所得税资产 2,265,976.35 2,095,800.74 841,449.5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7,885,794.00 - 36,699,15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3,991,337.05 28,477,689.42 65,901,483.93
资产总计 301,504,533.31 194,353,624.08 192,165,127.23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2,127,910.82 4,772,003.06 4,226,000.96
预收款项 2,100,652.13 1,272,080.11 3,042,287.65
应付职工薪酬 18,112,417.94 20,012,140.15 19,386,450.36
应交税费 8,616,804.84 6,670,275.42 7,437,91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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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付利息 117,562.50 - -
其他应付款 1,000,181.20 1,051,132.56 907,141.48
流动负债合计 32,075,529.43 33,777,631.30 34,999,797.2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90,000,000.00 - -
专项应付款 506,021.80 520,803.48 569,455.52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66,463.89 1,618,679.35 1,670,894.81
非流动负债合计 92,072,485.69 2,139,482.83 2,240,350.33
负债合计 124,148,015.12 35,917,114.13 37,240,147.6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8,000,000.00 48,000,000.00 48,000,000.00
资本公积 37,191,661.46 37,191,661.46 37,191,661.46
盈余公积 18,223,052.62 15,698,669.41 14,293,375.21
未分配利润 73,941,804.11 57,546,179.08 55,439,942.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77,356,518.19 158,436,509.95 154,924,979.6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7,356,518.19 158,436,509.95 154,924,979.6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01,504,533.31 194,353,624.08 192,165,127.23
(二)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16,201,786.51 108,159,580.17 113,313,228.63
减:营业成本 51,631,597.26 52,151,210.14 55,528,237.10
税金及附加 773,041.71 558,181.21 762,409.00
销售费用 1,788,562.15 1,711,740.27 1,754,325.27
管理费用 30,824,657.29 30,686,055.97 26,842,940.72
财务费用 842,980.03 -1,048,489.06 -1,625,333.89
资产减值损失 1,134,503.99 8,362,341.18 3,415,963.3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29,206,444.08 15,738,540.46 26,634,687.09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32,101.40 459.51 743,088.59
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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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463,938.05
减:营业外支出 113,817.06 159,214.10 194,915.1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1,087.50 24,645.5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29,224,728.42 15,579,785.87 27,182,860.50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3,980,896.29 1,526,843.90 3,740,955.5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25,243,832.13 14,052,941.97 23,441,904.92
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5,243,832.13 14,052,941.97 23,441,904.92
少数股东损益 - - -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53 0.29 0.49
(二)稀释每股收益 0.53 0.29 0.49
六、其他综合收益(其他综合亏
- - -
损以“-”号填列)
七、综合收益总额(综合亏损总
25,243,832.13 14,052,941.97 23,441,904.92
额以“-”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25,243,832.13 14,052,941.97 23,441,904.92
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 - -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1,977,756.65 96,650,977.61 82,783,805.36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31,774.1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3,439,665.54 2,366,120.87 1,781,944.6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5,417,422.19 99,348,872.61 84,565,750.0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2,132,489.89 19,777,842.40 18,879,075.9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53,495,381.68 49,111,108.74 53,630,419.49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9,658,347.86 10,102,393.78 11,890,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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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6,141,590.56 13,048,261.89 11,615,824.6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1,427,809.99 92,039,606.81 96,016,130.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89,612.20 7,309,265.80 -11,450,380.3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300.00 599,80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25,689,405.00 11,009,745.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689,405.00 11,010,045.00 599,8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58,659,668.71 1,437,416.97 4,777,444.10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8,659,668.71 1,437,416.97 4,777,444.1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970,263.71 9,572,628.03 -4,177,644.1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0,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7,873,511.39 10,541,411.65 16,788,700.57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873,511.39 10,541,411.65 16,788,700.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126,488.61 -10,541,411.65 -16,788,700.5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 - -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6,854,162.90 6,340,482.18 -32,416,724.9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3,765,214.16 67,424,731.98 99,841,456.9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6,911,051.26 73,765,214.16 67,424,731.98
二、审计意见类型
受本公司委托,立信事务所对本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的财
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051 号《审计报告》,发表了
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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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下列因素可能对公司长远稳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一)行业景气度的影响
风景园林行业与国民经济景气度有很强关联性,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
水平直接左右其对风景园林建设的投入,进而影响风景园林行业的发展。市政公
共园林、休闲度假园林以及生态湿地园林项目的设计收入占公司全部园林设计业
务收入的比例达 90%以上,因此宏观经济的波动,尤其是政府财政收入及全社会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的下降将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及成长性造成不利影响。
(二)应收账款的影响
在未来经营中,若公司应收账款总额及长账龄应收账款快速增长,或客户经
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或核销的应收账款余额快速增
长,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及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三)人力资源的影响
园林设计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设计效果的好坏取决于科学与艺术的
融合程度。因此,园林景观设计、园林(古)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
暖通设计、电力设计等各专业方面的优秀人才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在未来经
营中,若出现公司无法招聘到与业务发展相匹配的设计人员,或优秀人才大量流
失、或人工成本上升较快,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除上述因素外,其他对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详见本招股说
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
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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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
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
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
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
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
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
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
权益。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
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
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
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
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
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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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
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
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
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
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
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
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
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
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
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
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
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
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
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
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
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
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
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
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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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
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
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
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
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
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
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
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
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
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
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
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
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
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
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
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
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
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
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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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
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
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
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
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
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
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
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四)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
币记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
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
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
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
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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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
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
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
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
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五)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按照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
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
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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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
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
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
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
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
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
出,计入当期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
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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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
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
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
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
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
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
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
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
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
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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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
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
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
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
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
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
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
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
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
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
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
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
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
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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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应收款项余额前五名;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
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
组合 1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风险特征与账龄分析组合存在显著差异的应收款项。
其他不重大应收款项及经单独测试后未发现减值迹象的单项金额重大应收款项
组合 2
(不含组合 1)。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
组合 1
备。
组合 2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1-2 年(含 2 年) 10
2-3 年(含 3 年) 20
3-4 年(含 4 年) 50
4-5 年(含 5 年) 80
5 年以上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因其发生了特殊减值的应收款项应进
行单项减值测试。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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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现实情况分析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七)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工程施工、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
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
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
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
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
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
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
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
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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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八)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
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
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
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
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
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
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
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
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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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
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
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
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
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
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
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
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
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
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
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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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
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
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
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
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
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
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
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同一控制下
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披露的
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
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
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
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
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
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
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
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
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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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
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
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
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
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
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
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
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
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
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
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九)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
地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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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
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
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
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直线法 20 5.00 4.75
运输设备 直线法 4-10 5.00 23.75-9.50
电子及其他设备 直线法 3-5 5.00 31.67-19.00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
租入资产:(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2)公司具有购买
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3)租赁期占
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
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
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
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十)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
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
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
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
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
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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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
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
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
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2)借
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
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
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
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
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
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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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
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
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
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
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
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
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
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十二)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
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
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
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
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
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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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
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 据
软件 5年 使用该软件产品的预期寿命周期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
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
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4、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
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
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
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
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
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
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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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
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
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
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
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
组合。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
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
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
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
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
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
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
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
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
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
誉的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四)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
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装修费、租赁费。
1、摊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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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1)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或其它合理方
法平均摊销。
(2)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
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十五)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
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
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
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
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
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
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
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
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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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
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
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
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
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
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十六)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
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
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
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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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
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
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
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
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
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
面价值。
(十七)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和计量原则
(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一般原则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
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
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2)具体原则
公司于商品发出并经对方签收时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
确认收入。
2、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1)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一般原则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
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①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
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②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
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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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体原则
①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②租赁收入: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
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1)收入确定的一般原则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
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经提供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
量的比例确定。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
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
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
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
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
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
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和流程
①设计服务业务
公司所从事的风景园林设计业务属于专业技术服务业的范畴,该行业收入确
认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中关于“提供劳务”收入确认的有关规
定,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公司风景园林设计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标准如下:
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已完成工作量分阶段确认收入。
公司目前设计服务业务基本上分为五个阶段:前期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阶段、扩
初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及施工配合阶段,即设计服务业务具有阶段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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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为:A、每个阶段的设计劳务均具有独立的实施计划和过程;B、每个阶段
的设计成果均由客户确认同意;C、每个阶段设计劳务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
认。因此,公司按设计服务业务收入实行分阶段确认。
在设计服务业务流程的每个阶段,公司根据合同要求实施具体设计工作,当
公司向委托方提交阶段性设计成果,并获取客户签署的设计产品交付签收单之
后,表明公司已完成该设计阶段的设计工作;且合同各方对每个设计阶段约定了
结算款项,因此该设计阶段的收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
流入公司;同时,在该设计阶段已经发生的成本能够合理地估计。因此,当公司
向委托方提交阶段性设计成果,并获取客户签署的设计产品交付签收单时,有证
据表明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将其作为设计服务业务收入的确认时点。
公司按收入确认的阶段分阶段归集成本,在分阶段确认收入的同时将归属于
该阶段的成本一次性结转成本。在资产负债表日处于尚未完工阶段的设计服务劳
务,由于公司尚未向委托方提交该设计阶段的最终劳务成果,无法表明未完工阶
段的设计服务劳务会得到客户的最终认可,且未完工阶段的收入金额难以可靠地
计量,因此对尚未完工的设计服务劳务已发生的项目成本结转营业成本,不确认
设计服务业务收入。
②工程施工业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
合同收入和成本。公司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
定合同完工进度。
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A、
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金额确认合
同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合同成本。B、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
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合同收入。
(十八)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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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
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
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
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
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
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
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
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根据发放补助的政府部门出具的补充说明作为划
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
2、确认时点
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取得的政府补助,在达到相关规定的标准时确认;其余
的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
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
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本
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十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
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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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
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
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
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
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
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
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
净额列报。
(二十)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
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
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
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
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
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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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
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
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
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
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
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
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
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二十一)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本公司已执行财政部于 2014 年颁布的下列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
资》(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修
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
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2)财政部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适用于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
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
税金及附加
加”项目。
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 调增税金及附加本年金额
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 71,691.58 元,调减管理费用本
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 年 5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税 年金额 71,691.5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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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二十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前期差错更正。
五、主要税收政策和缴纳的主要税种
(一)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
增值税 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 6%
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额 2%
水利建设基金 营业收入 0.1%
注:水利建设基金按营业收入的 0.1%计缴,根据浙财综[2016]18 号文件,自 2016 年 4
月起公司按原有税率的 70%计缴,根据浙财综[2016]43 号文件,自 2016 年 11 月起免缴。
(二)税收优惠
1、根据 2015 年 2 月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下发的国科火字
【2015】36 号《关于浙江省 2014 年第一、二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
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在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可按 15%的税
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六、分部信息
本公司财务报表未包含分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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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
常性损益(2008 年修订)》,立信事务所对本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核验,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055 号《关于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
常性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087.50 439,292.5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129,084.07 - 278,887.90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57,046.39 -74,491.42 -89,879.68
外收入和支出
所得税影响额 -10,805.65 11,336.84 -94,266.4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 计 61,232.03 -64,242.08 534,034.29
(二)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分析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243,832.13 14,052,941.97 23,441,904.9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
61,232.03 -64,242.08 534,034.29
性损益净额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25,182,600.10 14,117,184.05 22,907,870.63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净利润
0.24% -0.46% 2.28%
的比例
八、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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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比率(倍) 3.66 4.91 3.61
速动比率(倍) 3.66 4.91 3.6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1.18 18.48 19.38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
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 0.48 0.47 0.57
占净资产的比例(%)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
3.69 3.30 3.23
资产(元/股)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69 1.82 2.96
存货周转率(次) - -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420.82 1,884.48 3,036.7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2,524.38 1,405.29 2,344.19
(万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
2,518.26 1,411.72 2,290.79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18.53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0.29 0.15 -0.24
量净额(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77 0.13 -0.68
注 1: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净资产*10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现金流量净额=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注 2:因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为 0,故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存货
周转率无法计算。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
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本公司报告期净资产收益率
和每股收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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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5.18 8.97 15.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5.14 9.01 15.11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元/股)
项 目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0.53 0.29 0.49 0.53 0.29 0.49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0.52 0.29 0.48 0.52 0.29 0.48
股股东的净利润
注: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
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
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
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
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
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
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
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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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盈利预测报告
本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及对发行人
的影响
1、2012 年 2 月 20 日,公司与杭州豪立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房屋转让合同,
合同金额总计 73,398,300.00 元,公司已按合同支付购房款 36,699,150.00 元,该
房屋尚未交付。2015 年 8 月 14 日,公司与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
协议,将基于公司与杭州豪立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房屋转让合同而享有的对杭州豪
立实业有限公司的债权全部转让给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月内,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全部转让价款的 30%;自合同签订之
日起 7 个月内,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全部转让价款的 20%;其余
50%转让价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月内付清。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已收到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转让价款 36,699,150.00 元。
2、2015 年 9 月 16 日,公司收到(2015)南民破字第 1-5 号《福建省南平市
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福建省南平市建工房地
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福建省
南平市建工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设计费 350 万元。
3、根据公司 2015 年 9 月 21 日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00 万股(不涉及老股转让)。本次公
开发行完成后,由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4、2016 年 6 月 24 日,公司与浙江爱茵霍芬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
合同,公司购置该房产系未来办公使用,合同金额总计 157,885,794.00 元,公司
已按合同支付购房款 157,885,794.00 元,该房屋尚未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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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11,620.18 10,815.96 11,331.32
营业收入 11,620.18 10,815.96 11,331.32
公司属于风景园林行业,主要从事园林设计。公司的园林设计业务涵盖市政
公共园林、休闲度假园林、生态湿地和房地产景观等细分园林行业领域,能够为
各类客户提供前期设计、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到景观再升级服务等
整体性园林设计服务。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居民对生态坏境要求的不断
提高,风景园林行业有着长期良好的发展前景,但短期内风景园林行业又受到我
国宏观经济增长放缓和房地产业不景气的影响。
1、营业收入产品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产品类别划分的营业收入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园林设计 11,620.18 100.00% 10,815.96 100.00% 11,331.32 100.00%
主营业务
11,620.18 100.00% 10,815.96 100.00% 11,331.32 100.00%
收入
营业收入 11,620.18 100.00% 10,815.96 100.00% 11,331.3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均为园林设计,园林设计具有技术含量高、盈
利能力强的特点。2014-2016 年度,园林设计收入分别为 11,331.32 万元、10,815.96
万元和 11,620.18 万元,基本保持稳定。
①按风景园林行业细分领域划分园林设计收入
报告期内,园林设计收入按风景园林行业四个细分领域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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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休闲度假 3,421.45 29.44% 2,962.67 27.39% 4,327.80 38.19%
市政园林 5,667.70 48.77% 4,941.33 45.69% 3,402.82 30.03%
生态湿地 1,971.12 16.96% 2,339.96 21.63% 3,026.56 26.71%
地产景观 559.92 4.82% 572.00 5.29% 574.15 5.07%
合 计 11,620.18 100.00% 10,815.96 100.00% 11,331.32 100.00%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生活环境的要求日益提高,促使全社会日益重视生态环
境,带动了风景园林行业的发展,休闲度假园林、市政公共园林、生态湿地园林
等园林项目不断增加,风景园林行业迎来了较好的发展契机。公司经过多年的积
累,通过成功承做西湖综合保护工程、西溪国家湿地公园、长春长东北城市生态
湿地公园设计、长春卡伦湖环湖滨河湿地设计、长沙洋湖生态湿地修复和保育工
程项目设计等大型园林项目,被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评为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国
庆 60 周年“十佳民营勘察设计企业”,并获得数十项各种省部级以上奖项。但近
年来,我国宏观经济增长放缓和房地产业不景气,使得风景园林行业发展增速降
低,直接影响了公司业务的发展。
凭借着公司园林设计业务的竞争优势和风景园林行业的发展,报告期内公司
园林设计业务发展较为稳定,设计业务收入波动较小。从营业收入金额来看,公
司园林设计业务以休闲度假园林、市政公共园林为主,其中休闲度假园林主要为
休闲、度假、旅游相关的园林项目;市政公共园林主要为道路绿化园林、河道绿
化园林、公园等园林项目。报告期内,休闲度假园林和市政公共园林合计的营业
收入分别为 7,730.62 万元、7,904.00 万元和 9,089.14 万元,占园林设计收入的比
例为 68.22%、73.08%和 78.22%,占比较高。
②按项目所在区域划分园林设计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按项目所在区域划分园林设计业务收入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浙江省 3,916.64 33.71% 6,172.44 57.07% 4,928.30 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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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江苏省 2,548.11 21.93% 1,724.70 15.95% 2,277.18 20.10%
河南省 0.00 0.00% 633.96 5.86% 837.36 7.39%
广西省 144.92 1.25% 415.09 3.84% 34.32 0.30%
山东省 1,786.96 15.38% 351.09 3.25% 1,152.23 10.17%
福建省 940.58 8.09% 103.72 0.96% 490.32 4.33%
其他省份 2,282.97 19.65% 1,414.96 13.08% 1,611.61 14.22%
合 计 11,620.18 100.00% 10,815.96 100.00% 11,331.32 100.00%
公司总部位于浙江省,而客户在选择设计公司时一般会考虑就近原则,因此
公司园林设计业务较多的集中于浙江省。报告期内,浙江省园林设计业务收入占
园林设计业务总收入的比例为 43.49%、57.07%和 33.71%。
凭借人才、品牌和园林设计经验方面的竞争优势,公司在巩固浙江省市场份
额的同时,也一直比较重视对省外市场的发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了更好
地就近服务,公司分别在青岛和南京设立了分公司。2014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
司在浙江省外的园林设计业务收入占比超过 50%,2015 年度因“G20 杭州峰会”
项目设计业务较多,使得 2015 年度浙江省内业务占比达到 57.07%。
③前五大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及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序 占园林设计 期末应收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设计收入
号 收入的比例 账款余额
淄博文昌湖公有资 淄博市文昌湖环湖公园
1 843.67 7.26% 496.83
产经营有限公司 规划设计采购
会展中心和会议中心周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
2 边提升改造工程(绿化 655.71 5.64% 695.06
公司
提升工程)
张家港市东城综合 张家港黄泗浦公园一期
3 600.25 5.17% 363.26
开发有限公司 生态核心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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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庄河整体改造建设工
4 德州市规划局 566.60 4.88% -
程施工图设计项目
德清县下渚湖投资 下渚湖湿地风景区旅游
5 413.21 3.56% 348.00
开发有限公司 详细规划和设计
2015 年度
序 占园林设计 期末应收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设计收入
号 收入的比例 账款余额
台州循环经济发展 台州湾湿地水生态整治
1 643.87 5.95% -
有限公司 工程
朱仙镇国家文化生态旅
游示范区—古镇风情建
朱仙镇文化旅游股
2 筑景观设计 633.96 5.86% 872.00
份有限公司
朱仙镇国家文化生态旅
游示范区景观设计
1 号配套道路项目
杭州国际博览中心核心
杭州奥体博览中心
区景观绿化工程项目
3 萧山建设投资有限 617.11 5.71% 124.00
公司 杭州国际博览中心屋顶
花园及 0 米、8 米平台铺
装新增设计
龙坞茶镇大清村村庄整
治规划方案
龙坞茶镇建设工程里桐
坞村村庄整治工程规划
杭州之江发展总公
4 方案 557.61 5.16% 23.76

龙坞茶镇里桐坞村庄整
治工程
龙坞茶镇大清村村庄整
治工程
杭州萧山交通投资
杭州萧山机场公路两侧
5 集团基础设施建设 454.75 4.20% 204.03
景观整治工程
指挥部
2014 年度
序 占园林设计 期末应收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设计收入
号 收入的比例 账款余额
西宁市湟水投资管 西宁湟水投资有限公司-
1 679.25 5.99% 360.00
理有限公司 北川河
南阳市白河国家湿地公
2 南阳市城乡规划局 664.15 5.86% -
园景观规划设计费
湖州环湖新农村建 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长
3 506.63 4.47% 165.24
设投资有限公司 田漾
1-1-255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张家港黄泗浦公园一期
张家港市东城综合
生态核心区项目
4 开发有限公司 501.57 4.43% 273.00
黄泗浦生态园一期生态
核心区
轮台县住房和城乡 新疆轮台县红桥东岸、
5 340.57 3.01% 133.00
建设局 西岸(二期)滨
④各细分设计业务的收入确认原则和方法
公司向客户提供以整体性解决方案为核心的风景园林设计服务,主要通过招
投标和直接委托两种方式获取业务。具体业务按细分园林行业领域主要分为休闲
度假、市政园林、生态湿地、地产景观四类,四类业务只是在涉及的标的类别、
设计方向上有所区别,整体的业务模式、设计流程基本一致,没有质的区别。公
司与客户达成合作意向后签订设计服务委托协议,约定提供的整体性园林设计服
务,具体包括前期设计、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等五个阶
段。合同约定收款条款一般为提交各阶段阶段性成果后支付一定比例设计费,各
阶段设计费比例因项目而异,具体比例由双方结合项目规模、实施周期等协商确
定。
公司组织设计人员按合同约定阶段分阶段进行园林设计业务的实施,具体实
施流程包括设计策划、设计输入、设计输出、设计评审、设计验证、设计确认、
设计更改、设计后期服务等八个部分。
公司完成设计产品后提交客户,确认无误后在《设计产品交付签收单》上盖
章签收,同时发出付款通知书,公司按合同约定的设计阶段、已签收的《设计产
品交付签收单》确认收入。因此,公司各细分设计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相同,各
细分设计业务收入确认原则、时点、依据列示如下:
业务模式 收入确认原则 时点 依据
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已 向客户提交阶
休闲度假 1、双方签署的
完成工作量分阶段确认收入。公司目前设计服 段性设计成果,
合同;2、提交
务业务基本上分为五个阶段:前期设计阶段、 并获取客户签
阶段性设计成
市政园林 方案设计阶段、扩初设计阶段、施工图阶段及 署的设计产品
果后,客户签
施工配合阶段,即设计服务业务具有阶段性特 交付签收单时,
署的设计产品
征。具体为:(1)每个阶段的设计劳务均具有 有证据表明已
生态湿地 交付签收单
独立的实施计划和过程;(2)每个阶段的设计 满足收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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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模式 收入确认原则 时点 依据
成果均由客户确认同意;(3)每个阶段设计劳 条件,将其作为
务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因此,公司按 设计服务业务
地产景观
设计服务业务收入实行分阶段确认。 收入的确认时
点。
⑤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比较
公司细分业务收入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确认原则、时点、依据对比列示如
下:
同行业 收入确认原则 时点 依据
本公司在完成劳务且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
东方园林 ∕ ∕
计量时确认收入。
对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本公司在完成
劳务时确认收入;对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
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
下,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
入。设计业务通常分为四个阶段:出具设计方案阶段、
棕榈股份 ∕ ∕
扩初阶段、出具施工图纸阶段和服务跟踪阶段,提供
设计方案后发行人确认合同总价款 30%左右的收
入,扩初后确认合同总价款的 30%左右的收入,提
供施工图纸后确认合同总价款的 35%左右的收入,
剩余 5%的收入于工程施工验收完毕后确认。
一般原则为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
具体原则为,本公司的劳务收入主要是园林景观设计
收入,具体的确认收入原则如下:园林景观设计业务
普邦股份 分四个阶段:初步方案设计阶段、扩大初步设计阶段、 ∕ ∕
施工图设计阶段和服务跟踪阶段,于资产负债表日,
检查每个设计项目的完成情况,按照设计进度中完成
的工作量分阶段确认收入。
在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收入的金额、相
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
苏交科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 ∕ ∕
劳务收入。其中,设计收入按项目组成员实际完成有
效工时占项目预算总工时比例计算项目完工百分比。
一般原则为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 公司商务部
具体方法和流程为:(1)业务承接阶段:该阶段公 填制并由客
司与委托方签订设计合同之后,一般会收取合同首期 公司向委 户盖章签字
款,该款项属于预收款性质,公司收到时作为项目预 托方提交 确认的项目
山鼎设计
收款,不确认收入。(2)概念设计阶段:该阶段主 阶段项目 进度函;若
要工作系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概念设计,当公司向委托 成果时 需要外部单
方提交阶段设计成果之后,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款项 位审批或审
确认该阶段的设计费收入。(3)方案设计阶段:该 核的,由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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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业 收入确认原则 时点 依据
阶段主要工作系设计部门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总体方 户转送的外
案设计,当公司向委托方提交阶段项目成果之后,根 部单位审批
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款项确认该阶段的设计费收入。 或审核文
(4)初步设计阶段:该阶段主要工作系设计部门对 件;其他外
方案进行深入设计,当公司向委托方提交阶段项目成 部证据。
果之后,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款项确认该阶段的设计
费收入。(5)施工图设计阶段:该阶段主要工作系
设计部门根据初步设计成果进行详细的施工图设计,
当公司向委托方提交阶段项目成果之后,根据合同约
定的结算款项确认为该阶段的设计费收入。(6)施
工配合阶段:该阶段工作主要系设计部门在出具施工
图之后,配合委托方进行详细的施工、处理施工过程
中的临时工程施工障碍等,并在必要时进行设计修
改。在施工配合阶段,根据施工进度和合同约定的结
算款项确认该阶段的设计费收入。
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服务:该等服务在资产负债表
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
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
协议价款(不含暂定金)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
中设集团 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暂定金 ∕ ∕
部分待工程竣工后根据业主确认金额在当期确认收
入实现。本公司提供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服务的完
工进度,依据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
例确定。
向客户提
交阶段性
设计成果,
并获取客
户签署的
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已完成工
设计产品 1、双方签署
作量分阶段确认收入。公司目前设计服务业务基本上
交付签收 的合同;2、
分为五个阶段:前期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阶段、扩初
单时,有证 提交阶段性
设计阶段、施工图阶段及施工配合阶段,即设计服务
据表明已 设计成果
公司 业务具有阶段性特征。具体为:A、每个阶段的设计
满足已签 后,客户签
劳务均具有独立的实施计划和过程;B、每个阶段的
署的合同 署的设计产
设计成果均由客户确认同意;C、每个阶段设计劳务
约定的收 品交付签收
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因此,公司按设计服务
入确认条 单
业务收入实行分阶段确认。
件,将其作
为设计服
务业务收
入的确认
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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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东方园林、棕榈股份、普邦股份、苏交科、中设集团均未披露收入确认时点和依据,
东方园林、苏交科和中设集团未披露详细的设计业务阶段。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园林设计业务收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
入,并按已完成工作量分阶段确认收入,向客户提交阶段性设计成果时,根据客
户签署的设计产品交付签收单确认设计服务业务收入,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收入
确认的会计政策、收入确认的原则、时点、依据和方法一致。
(二)营业成本分析
1、公司营业成本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园林设计成本 5,163.16 100.00% 5,215.12 100.00% 5,552.82 100.00%
主营业务成本 5,163.16 100.00% 5,215.12 100.00% 5,552.82 100.00%
营业成本 5,163.16 100.00% 5,215.12 100.00% 5,552.82 100.00%
园林设计属于智力密集型行业,主要成本为人工成本、文本制作费、差旅费
等。报告期内,园林设计业务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人工成本 3,367.66 65.22% 3,263.95 62.58% 3,422.95 61.65%
文本制作费 1,277.04 24.73% 1,505.39 28.87% 1,404.91 25.30%
差旅费 250.52 4.85% 143.34 2.75% 146.12 2.63%
其他设计成本 267.94 5.20% 302.44 5.80% 578.84 10.42%
合 计 5,163.16 100.00% 5,215.12 100.00% 5,552.82 100.00%
园林设计业务人工成本主要包括员工按职级发放的固定工资、按项目收入考
核的奖金、职工福利及社会保险等费用。报告期内,园林设计业务人工成本分别
为 3,422.95 万元、3,263.95 万元和 3,367.66 万元,占园林设计业务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30.21%、30.18%和 28.98%,占园林设计营业成本的比例为 61.65%、62.58%
和 65.22%。2014-2015 年度公司人工成本占园林设计营业成本的比重较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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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文本制作费下降较多,使得人工成本在设计业务成本中的比例提高到
65.22%。
报告期内,园林设计业务文本制作费分别为 1,404.91 万元和 1,505.39 万元和
1,277.04 万元。文本制作费是与园林设计业务相关的晒图费、打印费、装订费、
效果图设计制作费、模型设计制作费等成本。文本制作费变动与公司设计业务量
增减直接相关,但同时受项目复杂程度、客户具体要求等因素的影响,不同项目
之间以及项目的不同阶段的文本制作费也存在较大差异。一般来说,园林设计项
目方案设计阶段效果图较多,文本制作费较高;扩初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
的图纸可以由公司自行制作及打印,文本制作费用相对较低;施工配合阶段图纸
很少,主要是人工成本和差旅费支出。报告期内,公司推出无纸化办公、使用电
子图纸替代纸质图纸、建立图文库以减少效果图外部制作费等各项管理举措,加
强对文本制作费的控制,使得文本制作费有所下降。2016 年度文本制作费较 2015
年度下降,主要原因为:一是公司加强文本制作内部控制,增加审批环节,文本
制作增加至 7 道审批环节;调整并集中向供应商采购,要求供应商提供价格优惠,
严格执行供应商名录;因设计调整等原因增加的文本制作费,要求供应商减少收
费或免费;通过控制设计成本并进行考核,节约制作量等措施有效降低了文本制
作费支出,使得 2016 年文本制作费减少;二是 2016 年度处于扩初设计、施工图
设计阶段及施工配合阶段的项目相对较多,导致文本制作费较低。
差旅费是指与设计项目直接相关的交通、住宿等费用。报告期内,差旅费占
总成本的比例呈下降趋势,其主要原因:公司在青岛、南京等地设立分公司,推
动设计项目本地化运作;此外,公司倾向于以通讯会议、电子文档交流方式替代
现场会议方式,从而降低了差旅费支出。
(三)毛利构成及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的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类型的毛利及占毛利总额的比重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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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园林设计 6,457.02 100.00% 5,600.84 100.00% 5,778.50 100.00%
合 计 6,457.02 100.00% 5,600.84 100.00% 5,778.50 100.00%
公司自 2001 年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园林设计业务,园林设计业务是公司的核
心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总额均来自于园林设计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
品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园林设计 55.57% 3.79% 51.78% 0.78% 51.00%
综合毛利率 55.57% 3.79% 51.78% 0.78% 51.00%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51.00%、51.78%和 55.57%,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的毛利率较为接近。2016 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较 2015 年度增加
3.79%,主要原因为 2016 年度文本制作费较 2015 年度下降 228.35 万元,占 2016
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97%。2016 年公司文本制作费较少,主要原因为:一是
扩初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和施工图配合阶段的收入确认较多,这些阶段一
般没有效果图制作,导致文本制作费较少;二是公司加强内部成本控制,严格执
行供应商名录,控制设计成本并进行考核,节约制作量,通过上述举措从整体上
有效降低了文本制作费支出,使得 2016 年文本制作费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园林设计业务综合毛利率和分业务类型的毛利率具体情况如
下: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休闲度假 53.97% 49.92% 50.84%
市政公共 55.70% 48.25% 43.09%
生态湿地 57.93% 61.85% 58.11%
地产景观 55.72% 50.75% 61.50%
综合毛利率 55.57% 51.78% 51.00%
(1)园林设计综合毛利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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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设计是多种相关专业知识的综合体,属于智力密集型行业,具有较高的
技术含量,因此园林设计业务的经济附加值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园林设计综合
毛利率分别为 51.00%、51.78%和 55.57%,2016 年度公司园林设计综合毛利率较
2014 年度、2015 年度有所提高,主要系文本制作费下降所致。
(2)园林设计分业务类型毛利率分析
按园林设计的特点,公司将园林设计分为市政公共园林、休闲度假园林、生
态湿地园林和地产景观园林四类。报告期内,上述四类园林设计业务的毛利率水
平总体上较为接近,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对所有类型的园林设计业务均采用相同的
收费模式和奖金考核机制,而人工成本占园林设计业务营业成本的 60%以上,使
得人工成本占各类园林设计业务收入的比重较为稳定。报告期内,各类园林设计
业务毛利率水平的小幅波动主要受文本制作费、差旅费和其他设计成本波动的影
响。
从单个园林设计项目来看,各个项目的设计难度、项目距离远近、可复制性、
收费水平、内部结构等因素也对园林设计项目的毛利率构成一定影响,具体如下:
序号 因素 影响情况
园林设计对设计单位的综合能力要求较高,包括绿化设计、建筑
设计、道路设计、桥梁设计等,设计难度大的项目需要投入的各
1 设计难度 工种设计师较多,部分项目需要向其他企业或专业机构进行项目
咨询、劳务采购以及业务分包,从而提高了项目成本。公司将外
部机构成本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2 项目距离远近 距离较远的项目中设计人员的差旅费相对较高。
各园林设计项目之间具有一定的共通性,园林设计项目的可复制
3 可复制性
性高则可以节省人工成本、效果图绘制成本。
各个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全程设计比例不同,导致毛
4 内部结构
利率不同
①休闲度假园林设计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休闲度假园林设计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0.84%、49.92%和 53.97%。
休闲度假园林主要是大型旅游景区和大型旅游公园设计项目,这类园林设计项目
的差异化程度较高、设计周期长、难度系数较高,导致项目之间的毛利率存在一
定差异。2016 年度,休闲度假园林设计业务毛利率较高,主要原因为文本制作
费较低,2016 年度仅确认了扩初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配合阶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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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的项目较多,而这些设计阶段基本没有效果图制作,导致文本制作费较低,例
如 2016 年度收入超过 100 万元的设计项目镇江新区中心商贸区景观湖工程项目
施工配合阶段、石嘴山市归韭沟景观概念方案及景观设计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
大径山旅游开发建设核心景区设计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合肥经开区南艳湖公园
一期地块提升设计总承包项目扩初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江苏省张家港市
黄泗浦生态园一期生态核心区项目扩初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合计确认收
入 1,342.15 万元,占 2016 年度休闲度假园林设计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39.23%,这
些项目设计阶段的文本制作费较低,使得项目的毛利率较高,带动休闲度假园林
设计业务整体毛利率提高。
②市政公共园林设计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市政公共园林设计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3.09%、48.25%和 55.70%。
市政公共园林项目共通性较多,设计方面的可复制性高,但由于各期公司完成主
要设计项目的阶段不同及项目金额大小的不同,导致毛利率存在差异。
2015 年度,市政公共园林设计业务毛利率较 2014 年度提高 5.16%,主要原
因系:一是 2015 年度合同金额 300 万以上的项目确认收入占当期市政公共园林
设计业务收入比重较大,而大额合同项目毛利率相对较高,导致整体毛利率有所
提升;二是 2014 年度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甲南大道以北、围一路以西 A-1、
A-2 地块及长浦河两岸景观工程设计项目与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合作设
计,确认其他设计成本 133.50 万元,导致市政公共园林设计业务毛利率下降。
2016 年度,市政公共园林设计业务毛利率较 2015 年度提高 7.45%,主要系
市政公共园林设计业务规模较小,金额 100 万元以下的合同较多,2016 年度公
司严控文本制作费,小额合同项目成本控制效果相对显著,导致毛利率提升较大。
2016 年度公司市政公共园林设计业务合同金额 100 万元以下项目确认收入
1,937.33 万元,成本 980.94 万元,占当期市政公共园林设计业务收入的比重为
34.18%,毛利率为 49.37%;2015 年度公司市政公共园林设计业务合同金额 100
万元以下项目确认收入 1,715.18 万元,成本 1,083.16 万元,占当期市政公共园林
设计业务收入的比重为 34.71%,毛利率为 36.85%。2016 年度小额合同项目毛利
率的提升拉高了市政公共园林设计业务综合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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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生态湿地园林设计业务毛利率分析
公司在生态湿地园林设计方面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例如西溪国家湿地公
园、潍坊白浪河湿地公园、西宁市北川河湿地公园等大型生态湿地公园。通过多
年的业务积累,生态湿地园林设计业务已成为公司重要的设计业务类型之一,业
务模式较为成熟。报告期内该设计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58.11%、61.85%和
57.93%。2015 年度生态湿地园林毛利率较 2014 年度增长 3.74%,主要原因为杭
州西溪湿地综合保护二期工程植物展示园区设计竣工结算,确认施工配合阶段收
入 401.11 万元,施工配合阶段成本主要是人工成本,其他成本较少,使得施工
配合阶段业务的毛利率较高,导致 2015 年度生态湿地园林毛利率较高。
④地产景观设计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地产景观设计的毛利率分别为 61.50%、50.75%和 55.72%,由于
地产景观收入规模较小,导致各期地产景观业务毛利率受个别主要项目当期完成
阶段影响较大。相对于休闲度假园林、市政公共园林和生态湿地园林,地产景观
设计在功能诉求、个性化表现等方面更为简单,在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方面同
质化程度较高,具备较高的可复制性。地产景观设计项目之间的差异较小,使得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地产景观设计业务毛利率波动较小。2014 年度地产景观设
计的毛利率较高,主要原因为东岭春晓建筑及景观设计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确认
收入 330.19 万元,占 2014 年度地产景观设计收入的 57.51%,而施工图设计阶段
的文本制作费较低,使得该项目的毛利率较高,2014 年度该项目较高的毛利率
拉高了地产景观设计毛利率。
(3)园林设计分项目合同金额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园林设计业务综合毛利率和分项目合同金额的毛利率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合同金额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100 万以下 3,502.99 1,829.22 47.78% 3,012.98 1,853.05 38.50% 2,039.11 1,176.12 42.32%
100-300 万 2,240.82 1,054.50 52.94% 2,633.10 1,263.45 52.02% 2,553.06 1,341.04 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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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合同金额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300 万以上 5,876.37 2,279.44 61.21% 5,169.88 2,098.63 59.41% 6,739.15 3,035.66 54.95%
合计 11,620.18 5,163.16 55.57% 10,815.96 5,215.12 51.78% 11,331.32 5,552.82 51.00%
通常情况下,设计项目合同金额较大,设计项目的毛利率会较高。设计项目
的成本主要为人工成本、文本制作费、差旅费和其他设计成本。人工成本和设计
项目收入高度相关,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对稳定,设计项目金额的大小对人工成
本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影响较小。而不论项目金额大小,所有项目都有效果图制作,
差旅费与项目设计人员出差次数及在项目所在地驻留天数有关,因此文本制作费
和差旅费与项目合同金额的大小匹配关系相对较低,从而导致金额较大的设计项
目文本制作费和差旅费相对较低,设计项目合同金额较大的毛利率较高。
①合同金额 100 万以下项目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合同金额 100 万以下项目的毛利率分别为 42.32%、38.50%
和 47.78%。2016 年度,公司合同金额 100 万以下项目毛利率较高,主要原因系
公司加强内部成本控制,严格执行供应商名录,控制设计成本并进行考核,节约
制作量,减少了文本制作费用,使得合同金额 100 万以下项目文本制作费减少
124.48 万元,导致小额合同项目毛利率提升。
②合同金额 100-300 万项目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合同金额 100-300 万项目的毛利率分别为 47.47%、52.02%
和 52.94%,毛利率相对较为稳定。2015 年度,公司合同金额 100-300 万项目毛
利率较 2014 年度增加 4.55%,主要系 2015 年度其他设计成本中与道路、桥梁等
相关的分包及联合体成本减少 64.57 万元,占当期合同金额 100-300 万项目收入
的比例为 2.45%。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合同金额 100-300 万项目毛利率差
异较小。
③合同金额 300 万以上项目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合同金额 300 万以上项目的毛利率分别为 54.95%、59.41%
和 61.21%。2015 年度,公司合同金额 300 万以上项目毛利率较 2014 年度增加
1-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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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主要系 2015 年度其他设计成本中与道路、桥梁等相关的分包及联合体成
本减少 137.80 万元,占当期合同金额 300 万以上项目收入的比例为 2.67%。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合同金额 300 万以上项目毛利率差异较小。
(4)公司园林设计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设计业务毛利率的比较情

公司属于风景园林行业,主要业务为园林设计。国内 A 股资本市场尚无以
园林设计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因此在选择同行业可比公司时,公司选择风景
园林行业且园林设计业务规模较大的公司,以及与园林设计业务相似性较高的建
筑设计公司、交通设计公司,作为公司的同行业可比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设计业务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东方园林 35.56% 28.85% 40.70%
棕榈股份 21.97% 21.18% 42.35%
普邦股份 47.44% 39.21% 52.87%
苏交科 38.85% 39.98% 39.46%
山鼎设计 42.30% 43.73% 38.89%
中设集团 39.89% 41.26% 44.18%
算数平均数 37.67% 35.70% 43.08%
杭园设计 55.57% 51.78% 51.00%
数据来源:普邦股份 2016 年年报未单独披露设计业务财务数据,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
暂未披露 2016 年年报数据,故使用 2016 年 1-6 月财务数据代替 2016 年年度数据,上表数
据均来源于各上市公司定期报告。苏交科未披露细分设计业务财务数据,因此采用工程咨询
类业务数据。
受业务结构、业务区域、客户构成、薪酬水平、费用控制等因素的影响,公
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设计业务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苏交科、山鼎设计和中设
集团属于建筑设计业务和交通设计业务,而公司属于园林设计业务。
东方园林、棕榈股份、普邦股份和公司均属于风景园林行业,但东方园林、
棕榈股份、普邦股份以园林施工为主,园林设计收入占比不超过 10%,公司营业
收入全部为园林设计业务。2014 年度,东方园林、棕榈股份、普邦股份的园林
设计业务毛利率的算术平均值为 45.31%,与公司园林设计业务毛利率较为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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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东方园林、棕榈股份、普邦股份的园林设计业务毛利率下降较大。
2016 年度同行业可比公司园林设计业务平均毛利率较 2015 年度略有上升,其中
东方园林上升 6.71%,普邦股份上升 8.23%。报告期内,东方园林、棕榈股份、
普邦股份设计业务毛利率波动较大,而公司园林设计业务的毛利率相对稳定。
(5)公司园林设计收费对毛利率的敏感性分析
报告期内,假设除工资外的设计成本不变化的情况下,公司园林设计收费的
变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变动幅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1.00% 0.24% 0.29% 0.28%
3.00% 0.71% 0.86% 0.84%
-1.00% -0.25% -0.30% -0.30%
-3.00% -0.76% -0.91% -0.90%
(四)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2,344.19 万元、1,405.29
万元、2,524.38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2,290.79 万元、1,411.72
万元、2,518.26 万元,呈先下降后上升趋势。
2016 年度,公司净利润为 2,524.38 万元,较 2015 年度增加 1,119.09 万元。
2016 年度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
增加 804.22 万元,相应增加了净利润;二是 2015 年度公司坏账损失较多,2015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4 年末增加 1,577.13 万元,公司客户福建省南平市建工
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所欠公司 350 万元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
账准备,导致 2015 年度坏账损失为 692.77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来源于园林设计业务所产生的利润,公司营业利润
与利润总额基本一致,营业外收支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较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1,620.18 10,815.96 11,331.32
减:营业成本 5,163.16 5,215.12 5,5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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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二、营业利润 2,920.64 1,573.85 2,663.47
三、利润总额 2,922.47 1,557.98 2,718.29
四、净利润 2,524.38 1,405.29 2,344.19
五、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2,524.38 1,405.29 2,344.19
的净利润
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2,518.26 1,411.72 2,290.79
净利润
(五)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178.86 5.35% 171.17 5.46% 175.43 6.50%
管理费用 3,082.47 92.13% 3,068.61 97.88% 2,684.29 99.52%
财务费用 84.30 2.52% -104.85 -3.34% -162.53 -6.03%
期间费用合计 3,345.62 100.00% 3,134.93 100.00% 2,697.19 100.00%
占营业收入的
28.79% 28.98% 23.80%
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主要为管理费用,管理费用占期间费用的比例在
90%以上。公司销售费用较少,同时 2016 年以前无借款利息支出,银行存款产
生的利息收入使得公司财务费用为负,2016 年度公司取得长期借款 9,000.00 万
元,导致当年产生利息支出 166.73 万元。
2015 年度,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 2014 年度增加 5.18%,主要
原因是 2015 年度期间费用较 2014 年度增长,而公司营业收入出现下降。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差异较小。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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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工资及附加 94.10 52.61% 91.27 53.32% 76.43 43.57%
办公费 7.25 4.06% 9.26 5.41% 9.36 5.34%
差旅费 37.41 20.92% 31.76 18.55% 34.62 19.74%
招投标费 30.58 17.10% 29.24 17.08% 29.48 16.81%
其他 9.51 5.32% 9.64 5.63% 25.53 14.55%
合 计 178.86 100.00% 171.17 100.00% 175.43 100.00%
占营业收入的
1.54% 1.58% 1.55%
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175.43 万元、171.17 万元和 178.86 万元。
公司为更好地进行市场拓展、项目承揽及客户关系维护,设置了生产经营部,生
产经营部人员的人工成本、差旅费、办公费等各种费用归属于销售费用。报告期
内,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基本保持稳定。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工资及奖金 824.55 26.75% 818.69 26.68% 678.41 25.27%
研发费用 810.69 26.30% 710.80 23.16% 703.84 26.22%
办公费 359.50 11.66% 371.74 12.11% 299.76 11.17%
折旧费 263.10 8.54% 260.32 8.48% 244.21 9.10%
差旅费 238.60 7.74% 291.08 9.49% 203.53 7.58%
车辆费用 177.26 5.75% 193.41 6.30% 179.98 6.70%
业务招待费 109.68 3.56% 67.97 2.22% 55.17 2.06%
其他 299.09 9.70% 354.60 11.55% 319.39 11.90%
合 计 3,082.47 100.00% 3,068.61 100.00% 2,684.29 100.00%
占营业收入的
26.53% 28.37% 23.69%
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2,684.29 万元、3,068.61 万元和 3,082.47 万
元,主要由工资及奖金、研发费用和办公费构成,报告期内三者合计占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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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比例约为 60%。
公司管理费用中的工资及奖金均为公司管理层、财务部、办公室、总师室人
员的工资及奖金;差旅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车辆费用也主要为上述人员在
日常经营管理中发生的费用;折旧费主要为固定资产折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摊
销;研发费用是公司为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园林设计能力,保障持续发展而投入
的费用,公司相关的研发费用均计入管理费用,未有资本化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根据业务需要安排差旅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同时根据经营
业绩发放管理人员的工资及附加。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公司管理
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3.69%、28.37%和 26.53%。公司 2015 年度管理
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 2014 年度上升 4.68%,主要原因为工资及奖金、办公
费用和差旅费用合计较 2014 年增加 299.81 万元,而公司营业收入变动较小,使
得公司管理费用变化较小,导致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增加。2016 年度,
公司管理费用与 2015 年度基本持平,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26.53%,与
2015 年度相比变化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管理费用率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东方园林 10.57% 11.04% 9.35%
棕榈股份 11.18% 7.40% 5.94%
普邦股份 8.81% 8.19% 6.85%
苏交科 10.38% 12.06% 11.83%
山鼎设计 15.78% 13.21% 13.73%
中设集团 13.42% 13.53% 12.97%
算数平均数 11.69% 10.91% 10.11%
本公司 26.53% 28.37% 23.69%
注:除普邦股份外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暂未披露 2016 年年报数据,故使用 2016 年 1-6
月财务数据代替 2016 年年度数据,上表数据均来源于各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管理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与同行业可比
公司在专业领域、业务结构、管理方式、薪酬制度等方面不尽相同,导致管理费
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存在差异。东方园林、棕榈股份、普邦股份和公司均属于风
景园林行业,但东方园林、棕榈股份和普邦股份均以园林工程为主,园林设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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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园林设计业务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不超过 10%,而公司以园林设计为主业。
苏交科以交通工程设计为主,以交通工程承包为辅。山鼎设计主要以建筑设计为
主。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利息支出 166.73 - -
减:利息收入 83.55 106.28 163.43
其他 1.13 1.43 0.90
合 计 84.30 -104.85 -162.53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0.73% -0.97% -1.43%
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利息收入主要为公司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2014
年末和 2015 年末,公司银行存款分别为 6,740.99 万元、7,366.68 万元。2016 年
度公司为筹措办公用房购房款,向银行贷款 9,000.00 万元,产生利息支出 166.73
万元。
(六)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 341.60 万元、836.23 万元和 113.45 万元。
资产减值损失全部为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或核销的应收款项。
公司 2015 年度坏账损失为 836.23 万元,较 2014 年度增加 494.64 万元,其
主要原因:一是 2015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4 年末增加 1,577.13 万元;二是公
司客户福建省南平市建工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所欠公司 350
万元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三是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 2,568.95 万元转为其
他应收款,计提坏账 128.45 万元。
公司 2016 年度坏账损失为 113.45 万元,较 2015 年度减少 722.78 万元,其
主要原因为:一是 2016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5 年末增加 1,201.76 万元;二是
2016 年度公司收回债权转让款,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01.6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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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1)营业外收入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46.39
其中:处置固定资产利得 - - 46.39
政府补助 12.91 - 27.89
其他 0.30 0.05 0.03
合 计 13.21 0.05 74.3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政府补助。
报告期内,公司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与资产相关/与
补助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收益相关
营改增试点期间财政扶植 12.91 - 12.58 与收益相关
市文化创意产业专项奖励资金 - - 15.00 与收益相关
西湖区科技局专利资助款 - - 0.20 与收益相关
免交税金 - - 0.10 与收益相关
合 计 12.91 - 27.89 -
(2)营业外支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0.11 2.46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0.11 2.46
公益性捐赠支出 6.00 7.00 9.00
水利建设基金 5.38 8.32 8.01
其他 0.01 0.50 0.01
合 计 11.38 15.92 19.49
(七)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 53.40 万元、-6.42 万元和 6.12 万元。
2014 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较高,系由于公司处置部分非流动资产产生的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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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性损益较高,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七、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
细表”。
(八)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利润总额 2,922.47 1,557.98 2,718.29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
438.37 233.70 407.74
费用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
15.58 4.39 16.35
失的影响
研发费加计扣除影响 -55.86 -52.23 -50.00
其他影响(收到税费返还) -33.18
所得税费用 398.09 152.68 374.10
(九)持续盈利能力分析
未来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主要包括:经营业
绩下降的风险、应收账款风险、宏观经济波动风险等,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
节 风险因素”。
十二、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3,778.06 12.53% 7,376.52 37.95% 6,742.47 35.09%
应收账款 7,363.47 24.42% 6,376.83 32.81% 5,492.46 28.58%
预付款项 20.57 0.07% 23.53 0.12% 35.09 0.18%
应收利息 34.52 0.11% 123.36 0.63% 140.34 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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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其他应收款 327.89 1.09% 2,672.35 13.75% 216.00 1.12%
其他流动资产 226.81 0.75% 15.00 0.08% - -
流动资产合计 11,751.32 38.98% 16,587.59 85.35% 12,626.36 65.71%
固定资产 1,254.59 4.16% 1,484.96 7.64% 1,630.65 8.49%
无形资产 85.05 0.28% 74.11 0.38% 88.92 0.46%
长期待摊费用 1,044.31 3.46% 1,079.12 5.55% 1,116.52 5.81%
递延所得税资产 226.60 0.75% 209.58 1.08% 84.14 0.4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788.58 52.37% - - 3,669.92 19.1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399.13 61.02% 2,847.77 14.65% 6,590.15 34.29%
合 计 30,150.45 100.00% 19,435.36 100.00% 19,216.5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19,216.51 万元、19,435.36 万元和 30,150.45
万元,公司 2016 年末总资产较 2015 年末增加 10,715.09 万元,主要系非流动资
产增加 15,551.36 万元。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资产结构情况图(单位:万元)
如上图所示,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非流动资产
占比较小,2014 年末、2015 年末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5.71%、85.35%。
2016 年度公司预付购房款 15,788.58 万元,形成其他非流动资产,导致流动资产
占总资产比例降至 38.98%。公司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其他非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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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构成。
2015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较 2014 年末增加 3,961.23 万元,而非流动资产较
2014 年末减少 3,742.38 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将其他非流动资产 3,669.92
万元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列示所致。
公司 2016 年末流动资产较 2015 年末下降 4,836.27 万元,而 2016 年末非流
动资产较 2015 年末增加 15,551.36 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公司收回华立集团退还
的其他应收款 2,568.94 万元;二是公司购买办公用房支付款项,形成其他非流动
资产 15,788.58 万元。
2014-2015 年,公司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是由自身业务经营特点和实际经
营状况所决定的。公司属于风景园林行业,主营业务为园林设计。园林设计主要
依靠设计师的艺术创作来完成项目设计任务,具有知识密集型行业特征,无需机
器设备、生产厂房等固定资产的大额投入。此外,公司总部无拥有所有权的经营
性用房,固定资产投资额较低,使得公司非流动资产较少。2016 年度,为改善
公司的办公条件和整体形象,公司购置位于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 2 号楼房
产作为“总部及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的经营性用房,预付购房款 15,788.58 万元
形成其他非流动资产,导致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比大幅上升。
2、主要流动资产分析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为与主营业务活动密切相关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报
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3,778.06 12.53% 7,376.52 37.95% 6,742.47 35.09%
应收账款 7,363.47 24.42% 6,376.83 32.81% 5,492.46 28.58%
预付款项 20.57 0.07% 23.53 0.12% 35.09 0.18%
应收利息 34.52 0.11% 123.36 0.63% 140.34 0.73%
其他应收款 327.89 1.09% 2,672.35 13.75% 216.00 1.12%
其他流动资产 226.81 0.75% 15.00 0.08% - -
流动资产合计 11,751.32 38.98% 16,587.59 85.35% 12,626.36 6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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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库存现金 0.80 9.84 1.48
银行存款 3,690.30 7,366.68 6,740.99
其他货币资金 86.96 - -
合 计 3,778.06 7,376.52 6,742.4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 6,742.47 万元、7,376.52 万元和 3,778.06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5.09%、37.95%和 12.53%。
2014-2015 年,公司货币资金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高,主要原因为:①园林
设计业务的主要支出是人工成本和原材料,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高,因此公司需
要保持一定规模的货币资金,用于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要;②公司总部无
拥有所有权的经营性用房,目前使用的经营性用房系公司 2002 年通过合作开发
而拥有使用权的方式取得。随着向业务覆盖区域的不断扩展,员工人数的不断增
加,公司目前的经营性用房已经不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亟待扩大办公场所,
因此近年来公司通过经营成果积累来储备资金,以筹备购买办公楼。2016 年度,
公司预付经营性用房购房款 15,788.58 万元,使得货币资金占资产总额的比例明
显下降。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收票据余额 - - -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票据发生额 - - 170.00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发生额较少,系园林设计业务销售回款,均为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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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汇票,信用等级和变现能力较强,未发生票据违约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应
收票据不存在背书转让、贴现等事项。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收账款 7,363.47 6,376.83 5,492.46
应收账款同比增幅 15.47% 16.10% 154.28%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
63.37% 58.96% 48.47%
的比例
公司由生产经营部负责维护客户关系,并由财务部和生产经营部共同进行应
收账款管理工作。一般情况下,园林设计业务在客户签收设计图纸后,即由生产
经营部向客户发出收款通知书,告知客户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款项金额,并进行
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
①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2015 年末、2016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较上期末增加 884.36 万元、986.64
万元,其主要原因:一是受宏观经济增长放缓和房地产业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
各级政府和房地产公司放缓了园林工程投资进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园林工程的
项目开发周期,拉长了园林设计周期,从而对公司销售回款构成一定压力;二是
部分政府客户财政支出减少,结算进度放缓,而政府作为公司的主要客户,其资
金支出紧缩不利于公司销售顺利回款,使得公司园林设计业务应收账款相应增
长。
②公司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的情况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与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表所示:
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东方园林 59.83% 70.43% 72.01%
棕榈股份 59.91% 51.54% 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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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普邦股份 58.21% 55.18% 27.22%
苏交科 109.79% 97.52% 99.81%
山鼎设计 111.92% 79.03% 70.21%
中设集团 111.00% 121.97% 109.58%
算数平均数 85.11% 79.28% 69.35%
发行人 63.37% 58.96% 48.47%
注:东方园林、棕榈股份、普邦股份、苏交科以工程施工业务为主,未披露设计业务的
应收账款。除普邦股份外 2016 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情况取自三季度报告
数据年化计算所得。
报告期各期末,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平均比例高于发行
人,表明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此外,公司应收账款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保持基本一致,表明公司应收账款变动情况尚属正
常,符合行业经营现状。
③公司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比较情况如下: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公司简称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东方园林 1.61 1.50 1.43
棕榈股份 1.40 2.13 3.08
普邦股份 1.86 2.21 4.18
苏交科 1.00 1.10 1.18
山鼎设计 0.92 1.29 1.54
中设集团 0.85 0.91 0.98
算数平均数 1.27 1.52 2.07
本公司 1.69 1.82 2.96
注:东方园林、棕榈股份、普邦园林、苏交科以工程施工业务为主,未披露设计业务的
应收账款。除普邦股份外 2016 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取自三季度报告数据年化
计算所得。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
平,但同行业可比公司与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均呈下降趋势,这主要是因为
各级政府和房地产公司的付款周期有所延长。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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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转率快速下降,这主要是因为公司应收账款回收周期有所延长,应收账款规模
较快增长。公司存在因客户财务状况不佳而拖延支付设计款或因客户破产、工程
项目实施不顺利等原因导致应收账款发生大额坏账的风险。
④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179.45 61.25% 4,836.36 66.67% 4,929.78 81.80%
1-2 年(含 2 年) 1,927.10 22.79% 1,449.91 19.99% 437.35 7.26%
2-3 年(含 3 年) 732.07 8.66% 313.00 4.32% 402.38 6.68%
3-4 年(含 4 年) 164.48 1.95% 397.38 5.48% 141.43 2.35%
4-5 年(含 5 年) 203.54 2.41% 141.43 1.95% 114.69 1.90%
5 年以上 248.42 2.94% 115.22 1.59% 0.53 0.01%
合 计 8,455.06 100.00% 7,253.29 100.00% 6,026.16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比例分别为 81.80%、66.67%
和 61.25%,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一年以内。
⑤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析
A、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账龄
余额 坏账准备 余额 坏账准备 余额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含 1 年) 5,179.45 258.97 4,836.36 241.82 4,929.78 246.49
1-2 年(含 2 年) 1,927.10 192.71 1,449.91 144.99 437.35 43.73
2-3 年(含 3 年) 732.07 146.41 313.00 62.60 402.38 80.48
3-4 年(含 4 年) 164.48 82.24 397.38 198.69 141.43 70.72
4-5 年(含 5 年) 203.54 162.83 141.43 113.15 114.69 91.75
5 年以上 248.42 248.42 115.22 115.22 0.53 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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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账龄
余额 坏账准备 余额 坏账准备 余额 坏账准备
合 计 8,455.06 1,091.59 7,253.29 876.47 6,026.16 533.7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根据谨慎性原则制定了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按政策对
不同账龄的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
B、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350.00 350.00 -
应收账款
合 计 350.00 350.00 -
2015 年 9 月,公司接到法院通知,福建省南平市建工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将该客户所欠 350 万元款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C、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的比较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的比较情况如下:
账 龄 本公司 东方园林 棕榈股份 普邦股份 苏交科 山鼎设计 中设集团
1 年以内 5% 5% 5% 5% 5% 5% 5%
1-2 年 10% 10% 10% 10% 10% 20% 10%
2-3 年 20% 10% 20% 10% 20% 50% 15%
3-4 年 50% 30% 50% 30% 30% 100% 25%
4-5 年 80% 50% 100% 50% 50% 100% 50%
5 年以上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较为一
致。
⑥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2014年度,公司对于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85.96万元予以核销,具体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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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 核销 款项是否因 核销
单位名称 核销原因
款性质 金额 关联交易产生 时间
杭州市余杭区交通局 设计费 42.53 预计无法收回 否 2014 年度
巨野县建设局 设计费 20.93 预计无法收回 否 2014 年度
威海市环翠区里口山风
设计费 22.50 预计无法收回 否 2014 年度
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合 计 - 85.96 - - -
⑦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
序号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账面原值
余额的比例
1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1 年以内 695.06 7.89%
朱仙镇文化旅游股份有限
2 1-2 年 672.00 7.63%
公司
淄博文昌湖公有资产经营
3 1 年以内 496.83 5.64%
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东城综合开发有
4 1 年以内 363.26 4.13%
限公司
福建省南平市建工房地产
5 2-3 年 350.00 3.97%
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合 计 2,577.14 29.27%
占应收账款
序号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账面原值
余额的比例
672 万元账龄 1 年以内
朱仙镇文化旅游股份有限
1 183.60 万元账龄 1-2 年 872.00 12.02%
公司
16.40 万元账龄 2-3 年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湿地综
2 1 年以内 425.17 5.86%
合保护工程指挥部
403.99 万元账龄 1 年以
镇江市风景旅游发展有限
3 内;0.53 万元账龄 2-3 404.52 5.58%
责任公司

福建省南平市建工房地产
4 1-2 年 350.00 4.83%
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东城综合开发有
5 1-2 年 273.00 3.76%
限公司
合 计 2,324.69 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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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应收账款
序号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账面原值
余额的比例
西宁市湟水投资管理有限
1 1 年以内 360.00 5.98%
公司
福建省南平市建工房地产
2 1 年以内 350.00 5.81%
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1 年以内 277.92 万元,
3 建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79.81 4.64%
1-2 年 1.89 万元
张家港市东城综合开发有
4 1 年以内 273.00 4.53%
限公司
5 桓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 年以内 261.15 4.33%
合 计 1,523.96 25.29%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账 龄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1 年以内 20.57 100.00% 23.53 100.00% 35.09 100.00%
合 计 20.57 100.00% 23.53 100.00% 35.0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较少,主要为预付的房屋租金、电信宽带费用、
物业费等,波动较小。
(5)应收利息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利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收利息 34.52 123.36 140.34
合 计 34.52 123.36 140.34
公司应收利息均为银行定期存单所计提的利息。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银行定
期存单金额分别为 5,500 万元、3,233 万元和 500.00 万元。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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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396.95 2,843.08 243.27
坏账准备 69.06 170.74 27.27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 327.89 2,672.35 216.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项目保证金和备用金,无关联方欠款。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债权转让款 - 2,568.94 -
保证金等暂付款 396.95 274.14 243.27
合计 396.95 2,843.08 243.27
2015 年末,其他应收款较 2014 年末增加 2,599.81 万元,主要原因为其他非
流动资产 3,669.92 万元转为其他应收款,2016 年度该款项已经收回,详见本节
之“十二、(一)3、(6)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龄 账面余额
余额的比例
淄博文昌湖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
保证金 1 年以内 99.37 25.03%

宁波市(杭州湾)青少年学生实
保证金 2-3 年 60.00 15.12%
践基地管理中心
李树山 备用金借款 1 年以内 25.31 6.38%
信丰县教育局 保证金 1 年以内 16.00 4.03%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保证金 3-4 年 16.00 4.03%
合 计 216.68 54.59%
3、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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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固定资产 1,254.59 6.82% 1,484.96 52.14% 1,630.65 24.74%
无形资产 85.05 0.46% 74.11 2.60% 88.92 1.35%
长期待摊费用 1,044.31 5.68% 1,079.12 37.89% 1,116.52 16.94%
递延所得税资产 226.60 1.23% 209.58 7.36% 84.14 1.2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788.58 85.81% - - 3,669.92 55.69%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399.13 100.00% 2,847.77 100.00% 6,590.1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其他非流
动资产构成,其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7.37%、90.03%和 98.31%。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增长 金额 增长 金额 增长
固定资产原值 2,806.51 1.31% 2,770.23 4.43% 2,652.67 8.18%
其中:房屋及建筑 1,200.47 0.00% 1,200.47 0.00% 1,200.47 48.72%
运输工具 1,308.27 0.57% 1,300.89 7.13% 1,214.29 -15.68%
电子及其他设备 297.78 10.75% 268.88 13.02% 237.91 16.17%
累计折旧 1,551.92 20.75% 1,285.27 25.76% 1,022.01 2.68%
其中:房屋及建筑 234.83 29.99% 180.65 42.83% 126.48 43.94%
运输工具 1,112.85 19.46% 931.57 23.50% 754.31 -4.15%
电子及其他设备 204.23 18.02% 173.05 22.53% 141.23 17.18%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1,254.59 -15.51% 1,484.96 -8.93% 1,630.65 11.94%
其中:房屋及建筑 965.64 -5.31% 1,019.81 -5.04% 1,073.99 49.31%
运输工具 195.41 -47.09% 369.32 -19.71% 459.98 -29.57%
电子及其他设备 93.55 -2.38% 95.83 -0.87% 96.68 14.73%
综合成新率 44.70% 53.60% 61.4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运输工具、电子及其他设
备,固定资产规模较小,这主要是由公司业务特点决定的:①公司园林设计业务
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主要依靠设计师的综合专业技能完成园林设计任务,整个
设计过程所需的固定资产主要为电脑、打印机等电子设备,并不需要大量的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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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投入。公司园林施工业务具有施工地点不固定的特点,无需固定的生产厂房,
并且园林施工业务所需的大型施工设备较少,公司一般通过在施工当地租用中小
型设备满足施工需求。因此,公司主营业务对机器设备和生产厂房的需求较少。
②公司拥有的房屋及建筑物系作为员工宿舍的商品房,总部尚无拥有所有权的办
公经营用房,因此房屋建筑物较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成新率较低,主要是因为公司运输设备、电子
及其他设备折旧年限一般为 5 年,折旧较快所致。公司园林设计业务对电子及其
他设备、运输设备的依赖较小,折旧 5 年后,仍能正常使用,因此公司固定资产
成新率较低对发行人正常业务经营的影响较小。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经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不同使用状况,谨
慎、合理地估计了其经济寿命、预计净残值并及时足额计提折旧,无闲置、待处
理、待报废等情况,不存在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因此未计提固
定资产减值准备。
2015 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 2014 年末减少 8.93%,绝对额减少 145.69
万元,主要系 2015 年度公司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增加,其中运输工具累计折旧增
长 23.50%,导致 2015 年末运输工具账面价值减少 19.71%,绝对额减少 90.66 万
元。
2016 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 2015 年末减少 15.51%,绝对额减少 230.37
万元,主要系 2016 年度公司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增加,其中运输工具累计折旧增
长 19.46%,导致 2016 年末运输工具账面价值减少 47.09%,绝对额减少 173.91
万元。
(2)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无形资产原值 244.29 203.18 193.5
累计摊销 159.24 129.08 104.58
账面价值 85.05 74.11 8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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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形资产主要是购买的 CAD 制图软件、预算软件、office 软件等园林
设计软件和办公软件,各种软件均按 5 年使用期进行摊销。
(3)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长期待摊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办公用房使用权 1,044.31 1,079.12 1,116.52
其中:办公用房使用权 1,044.31 1,079.12 1,113.93
租赁费 - - 0.98
装修费 - - 1.60
2002 年 1 月,公司与浙江五环实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黄龙广场项目 AB1 区
块二楼。开发完成后,公司享有该房产 45 年的使用权,并将其作为办公用房使
用。公司累计为上述合作开发项目投入资金 1,566.46 万元,全部计为长期待摊费
用。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办公用房开发费已累计摊销 522.15 万元。
2013 年度,发行人青岛分院办公用房新增租赁费用和装修费用分别为 11.80
万元、6.80 万元,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截至 2015 年末租赁和装修费用均已摊销
完毕。
(4)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根据资产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
资产,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 目 可抵扣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 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 资产 暂时性差异 资产 暂时性差异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1,510.65 226.60 1,397.20 209.58 560.97 84.14
合 计 1,510.65 226.60 1,397.20 209.58 560.97 84.1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 84.14 万元、209.58 万元和 226.60
万元,主要由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所形成。
2015 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较 2014 年末增长 149.07%,绝对额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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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44 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较 2014 年末增加 836.23 万元,主要原因系:一
是 2015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692.77 万元,其中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新增坏账准备 350 万元,原因系债务人福建省南平
市建工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预计难以收回;二是其他
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143.47 万元,由于其他非流动资产 3,669.92 万元转为其他
应收款,导致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增加较多。
2016 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较 2015 年末增长 8.12%,绝对额增加 17.02 万
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较 2015 年末增加 113.45 万元,主要原因系 2016 年度公
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215.13 万元,同时由于债权转让款全部收回,公司其
他应收款转回坏账准备 101.67 万元。
(5)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预付购房款 15,788.58 - 3,669.92
预付购房款是公司购买办公用房支付的预付款。2012 年 2 月 20 日,公司与
杭州豪立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合同金额总计 7,339.83 万元,截至
2015 年 6 月末,已支付购房款 3,669.92 万元,该房屋尚未交付。2015 年 2 月 25
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根据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杭
州豪立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2015 年 8 月 14 日,公司与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基于公司与杭州豪立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房屋转让合同而
享有的对杭州豪立实业有限公司的债权全部转让给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合
同签订之日起 3 个月内,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全部转让价款的
3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月内,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全部转让
价款的 20%;其余 50%转让价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月内付清。2015 年公
司将预付的购房款在其他应收账款列示,并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经按协议约定收到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全
部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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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6 月 24 日和 2016 年 8 月 23 日,公司与浙江爱茵霍芬置业有限公司
分两次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置位于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 2
号楼的房产合计 11,557.20 平米,总价 15,788.58 万元,作为“总部及设计中心建
设项目”的经营性用房。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支付购房款 15,788.58
万元。
(二)负债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付账款 212.79 1.71% 477.20 13.29% 422.60 11.35%
预收款项 210.07 1.69% 127.21 3.54% 304.23 8.17%
应付职工薪酬 1,811.24 14.59% 2,001.21 55.72% 1,938.65 52.06%
应交税费 861.68 6.94% 667.03 18.57% 743.79 19.97%
应付利息 11.76 0.09% - - - -
其他应付款 100.02 0.81% 105.11 2.93% 90.71 2.44%
流动负债合计 3,207.55 25.84% 3,377.76 94.04% 3,499.98 93.98%
长期借款 9,000.00 72.49% - - - -
专项应付款 50.60 0.41% 52.08 1.45% 56.95 1.53%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6.65 1.26% 161.87 4.51% 167.09 4.49%
非流动负债合计 9,207.25 74.16% 213.95 5.96% 224.04 6.02%
负债总计 12,414.80 100.00% 3,591.71 100.00% 3,724.02 100.00%
公司负债主要由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和长期借款
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四者合计占公司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1.55%、91.12%和
97.43%。
2015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上年末下降 132.31 万元,变化较小。2016 年末,
公司负债总额较上年末增加 8,823.09 万元,主要原因为 2016 年度公司取得长期
借款 9,000.00 万元。
1、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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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26.07 59.24% 437.99 91.78% 415.80 98.39%
1-2 年 52.52 24.68% 32.41 6.79% - -
2-3 年 27.41 12.88% - - 6.80 1.61%
3 年以上 6.80 3.20% 6.80 1.42% - -
合 计 212.79 100.00% 477.20 100.00% 422.60 100.00%
园林设计业务的支出除职工薪酬外主要为文本制作费、其他设计支出等,公
司一般在该费用确认发生时在较短时间内予以支付,使得应付账款余额较小。
2014 年末、2015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为公司应收账款回
收周期变长,相应地延长了供应商的付款时间。2016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较 2015
年末下降 264.41 万元,主要原因为 2016 年度文本制作费用和其他设计成本的发
生额较小,导致期末应付账款余额下降。
2、预收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预收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1 年以内 141.45 88.88 303.26
1-2 年 30.85 37.35 0.97
2-3 年 36.79 0.97 -
3 年以上 0.97 0.00 -
合 计 210.07 127.21 304.23
报告期各期末,预收款项分别为 304.23 万元、127.21 万元和 210.07 万元,
金额较小,主要为园林设计业务收入的合同定金。在与客户签署设计合同后,基
于风险控制考虑,公司一般会收取一定比例的合同定金。
3、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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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付职工薪酬 1,811.24 2,001.21 1,938.65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职工
薪酬期末余额主要系根据业绩考核计提的项目奖金。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1,938.65 万元、2,001.21 万元和
1,811.24 万元。公司一般在每年 12 月底计提绩效奖金,园林设计业务的最主要
成本为人工工资和奖金,导致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高。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基本保持稳定。
4、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增值税 521.48 402.79 273.16
企业所得税 232.67 193.05 412.51
个人所得税 51.88 23.62 20.09
城市维护建设税 31.97 26.30 21.81
教育费附加 14.06 11.65 9.76
地方教育费附加 9.39 7.77 6.45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0.02 1.86 0.02
印花税 0.21 - -
合 计 861.68 667.03 743.7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主要为应交而未交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和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相关规定,公司自 2012 年 12
月 1 日起,按应税收入的 6%计算缴纳增值税,因而公司报告期各期末无应交营
业税,而应交增值税金额大幅上升。因经营业绩下滑,公司 2015 年度所得税费
用减少,使得 2015 年末的未交企业所得税相应减少。
5、应付利息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利息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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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11.76 - -
2016 年度,公司为支付购房款取得长期借款 9,000.00 万元,产生利息支出
166.73 万元,期末应付利息 11.76 万元。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其他应付款 100.02 105.11 90.71
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备用金、保证金和应付职工费用等。
7、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长期借款 9,000.00 - -
2016 年度,公司为支付购房款取得长期借款 9,000.00 万元,其他年度无借
款融资。
8、专项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专项应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改制提留资产 50.60 52.08 56.95
合 计 50.60 52.08 56.95
改制提留资产系 2001 年公司事业单位改制时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杭政
(2001)14 号文件及杭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杭体改(2000)72 号文件的相
关规定进行提留,用于已退休职工医疗支出、绝症病人各项补助、职工安置补偿、
退休干部职工活动经费、市离退休劳动模范津贴等项目,在专项应付款中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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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6.65 161.87 167.09
2002 年 1 月,公司与浙江五环实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黄龙广场项目 AB1 区
块二楼,投入资金 1,566.46 万元,全部计为长期待摊费用。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办公用房开发费已累计摊销 522.15 万元。长期待摊费用未摊销部分
形成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报告期各期末,长期待摊费用
余额分别为 1,116.52 万元、1,079.12 万元和 1,044.31 万元。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股本 4,800.00 4,800.00 4,800.00
资本公积 3,719.17 3,719.17 3,719.17
盈余公积 1,822.31 1,569.87 1,429.34
未分配利润 7,394.18 5,754.62 5,543.9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17,735.65 15,843.65 15,492.50

股东权益合计 17,735.65 15,843.65 15,492.50
1、股本情况
2011 年 1 月 2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定以 2010 年 11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
资产 8,519.17 万元折股为 4,800 万股,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其余的净
资产余额 3,719.17 万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4,800
万元。
2、资本公积情况
2011 年 2 月,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将净资产 8,519.17 万元折股
为 4,800 万股,其余的净资产余额 3,719.17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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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盈余公积的变动全部来自于按当期税后利润 10%比例提取的
法定盈余公积。
报告期各期末,税后利润在提取盈余公积后,形成当期的未分配利润。
(四)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纵向比较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偿债能力相关的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倍) 3.66 4.91 3.61
速动比率(倍) 3.66 4.91 3.6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1.18% 18.48% 19.38%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3,420.82 1,884.48 3,036.77
利息保障倍数(倍) 18.53 - -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处于较高水平,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
金和应收账款构成,2016 年度公司取得长期借款 9,000.00 万元,使得公司资产
负债率有所上升,但从整体上看公司资产变现能力和偿债能力较强。
2014 年末和 2015 年末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平均为 18.93%,负债水平较低。公
司负债水平较低的主要原因为:①园林设计业务主要成本为员工薪酬、文本制作
费、差旅费等,对外采购较少,应付账款也相应较小,并且园林设计业务对大型
生产设备需求较低,公司总部也未购建拥有所有权的经营性办公用房,所以没有
大额对外借款,导致公司负债规模较小;②公司总部无拥有所有权的经营性用房,
随着公司业务覆盖区域的不断拓展,员工人数的不断增加,公司目前的经营性用
房已经不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亟待扩大办公场所,因此近年来公司通过经营
成果积累来储备资金,以筹备购买办公楼,使得公司货币资金较高,总资产较大。
2016 年度,为构建经营性办公用房,公司新增长期借款 9,000.00 万元,使得母
公司资产负债率大幅上升至 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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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公司计划投资 13,000 万元购建经营性办公用房,在
募集资金尚未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来支付购房款。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30,150.45 万元,货币资金为 3,778.06 万元,总负
债为 12,414.80 万元,公司通过信用贷款的形式向杭州银行贷款 9,000 万元支付
购房款,使得公司资产负债率快速上升,并支付较高的财务费用。公司仅依靠企
业经营成果积累较难在短期内筹集业务发展资金,急需拓宽融资渠道,以抓住风
景园林行业快速发展契机,迅速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2、偿债能力横向比较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1)流动比率比较
流动比率(倍)
公司简称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东方园林 1.68 1.49 2.18
棕榈股份 2.09 2.06 1.59
普邦股份 2.29 3.67 4.08
苏交科 1.50 1.58 1.58
山鼎设计 5.18 3.43 2.12
中设集团 1.50 1.50 1.76
算数平均数 2.37 2.29 2.22
本公司 3.66 4.91 3.61
(2)速动比率比较
速动比率(倍)
公司简称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东方园林 0.80 0.76 1.21
棕榈股份 0.96 0.99 0.59
普邦股份 1.13 1.87 2.21
苏交科 1.49 1.58 1.56
山鼎设计 5.18 3.43 2.12
中设集团 1.27 1.29 1.55
算数平均数 1.81 1.65 1.54
本公司 3.66 4.91 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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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产负债率比较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公司简称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东方园林 63.49 63.83 58.77
棕榈股份 63.78 64.78 67.92
普邦股份 40.73 34.07 34.13
苏交科 54.67 48.44 41.47
山鼎设计 19.22 27.36 40.12
中设集团 50.67 53.16 45.50
算数平均数 48.76 48.61 47.99
本公司 41.18 18.48 19.38
注:除普邦股份外,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暂未披露 2016 年年报数据,故使用 2016 年 6
月末数据代替 2016 年年末数据进行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表明公
司短期偿债能力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较强。2016 年度,为构建经营性办公用
房,公司新增长期借款 9,000.00 万元,使得 2016 年末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大幅上
升至 41.18%。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平均水平,主要是因为母公司主营业务为园林设计,应付账款较小,也无大额对
外借款,使得负债总额较小,而公司为筹措购建经营性办公用房,保持了较高的
货币资金,使得公司总资产较高,导致母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
十三、现金流量分析
(一)报告期内现金流量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简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8.96 730.93 -1,145.0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97.03 957.26 -417.7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12.65 -1,054.14 -1,678.8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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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685.42 634.05 -3,241.6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376.52 6,742.47 9,984.1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691.11 7,376.52 6,742.47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197.78 9,665.10 8,278.38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3.18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43.97 236.61 178.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541.74 9,934.89 8,456.5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213.25 1,977.78 1,887.9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349.54 4,911.11 5,363.04
支付的各项税费 965.83 1,010.24 1,189.0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14.16 1,304.83 1,161.5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142.78 9,203.96 9,601.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8.96 730.93 -1,145.04
2014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上期末增加 3,576.61 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
销售回款情况不如以前年度,但仍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及奖金、设计图纸费用等成本
费用,导致 2014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为负。
2016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5 年度增加 668.03 万元,
主要原因为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增加 804.22 万元,同时公司加大了对应收账款的
催收力度,使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较多。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析
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197.78 9,665.10 8,27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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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11,620.18 10,815.96 11,331.3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6.36% 89.36% 73.06%
营业收入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较高,表明公司销售回款情况良好。2014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较上期
末增加 3,576.61 万元,使得当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较低。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析
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主要是公司支付的文本制作费、差旅费、苗
木费、工程材料费、工程劳务等。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分别为 1,887.91 万元、1,977.78 万元和 2,213.25 万元,基本保持稳定。
②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主要是所支付的员工工资、奖金、社保及
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福利等。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发生
额分别为 4,982.72 万元、4,978.09 万元和 5,189.09 万元,公司支付给职工以及为
职工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5,363.04 万元、4,911.11 万元和 5,349.54 万元,与营业收
入波动方向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 0.03 59.98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2,568.94 1,100.9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68.94 1,101.00 5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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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15,865.97 143.74 477.74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865.97 143.74 477.7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97.03 957.26 -417.76
2014 年度、2016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主要是
公司购置电子设备、办公设备、房产等,不断扩大业务经营规模所致。
2015 年度,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00.97 万元,主要为公司购
房款转为其他应收款,公司已经按协议约定收到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第
一期款项 1,100.97 万元。
2016 年度,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68.94 万元,主要为公司购
房款转为其他应收款,公司已经按协议约定收到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剩
余款项 2,568.94 万元。2016 年度,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付的现金 15,865.97 万元,主要为预付的办公用房款项。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787.35 1,054.14 1,678.87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87.35 1,054.14 1,678.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12.65 -1,054.14 -1,678.87
2014 年度、2015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主要是
公司分配股利所致。2016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主
要是公司取得长期借款 9,000.00 万元所致。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随着公司业务及人员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计划以募集资金购买自有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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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房,以满足公司办公用房和研发设计中心等经营需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
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十四、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的影响以及填报回报的措施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动趋势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
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
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元)
期间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基本 稀释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5.18 0.53 0.53
2016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
15.14 0.52 0.52
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97 0.29 0.29
2015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
9.01 0.29 0.29
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5.46 0.49 0.49
2014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
15.11 0.48 0.48
股股东的净利润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拟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超过 1,600 万股股票,本次
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 4,800 万股增至 6,400 万股,股本规模将有所增加。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到“总部及设计中心建设项目”,以
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由于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具有一定的运营周期,且产生
效益尚需一定的运行时间,无法在发行当年即产生预期效益。综合考虑上述因素,
预计发行完成后当年基本每股收益或稀释每股收益低于上年度,导致公司即期回
报被摊薄。
(二)本次发行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根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 1,600 万股,
募集资金拟用于总部及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了详细论证,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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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助于公司突破现有发展瓶颈,改善经营状况
公司目前使用的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 2,500 平方米,人均办公面积不足 5 平
方米。办公区域的限制,直接影响了客户接待工作和设计人员的工作效率,不利
于公司品牌形象宣传和新客户的拓展,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引进和留
住高端设计人才。因此,办公条件的限制已成为公司发展的瓶颈。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拟购置的新办公楼将有效提高公司的办公条件和整体形象,使公司突破
发展瓶颈,改善现有经营状况,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2、有助于公司拓宽业务区域和类型,提升业务承接量
报告期内,公司园林设计业务已遍布全国,但受制于成本因素,公司对于浙
江省外项目的承接仍比较谨慎,从而导致公司长期在竞争较为激烈的江浙地区承
接业务,整体利润水平有所下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建立设计中心,增加
设计师储备,有助于公司建立一支涵盖“多个设计领域、多种设计风格”的技术
团队,加强园林设计相关领域的研究,从而提升公司未来的业务承接量,增强盈
利能力。
3、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过程,就是公司明确发展方向、完善公司治
理、实现规范发展的过程。公司上市后,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深
交所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管理
水平,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4、有助于提升公司未来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公司的发展战
略,有利于提高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短期内,由于公司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
加可能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指标出现下滑,但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逐渐产生效益,上述指标将有一定幅度的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将有所增强。
综上,公司本次融资均投资与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方向。本
次融资有助于改善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提升整体设计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从而增强综合竞争力,随着募投项目逐渐产生效益,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有望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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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提高。因此,公司本次融资必备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在人员、技
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与主营业务相关,总部及设计中心建设项目解决了
公司目前办公场所不足的发展瓶颈,有助于公司招募优秀设计人才,扩充设计团
队,加强新领域、新业务的研究,从而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2、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人才储备充足,经过多年培养,已形成一支已拥有一支知识结构合理、
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大部分设计师具有 10 年以上的从业经验。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公司共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6 人、高级工程师 47 人、中级工程师 79
人,拥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员工占公司员工总数的 64.39%。优秀的设计师储备是
公司核心竞争力所在,也是公司能设计出一系列优秀作品的保障。
(2)技术储备
公司专业从事风景园林设计业务,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核心技术(园林设计
能力)较为突出,自 2010 年以来,公司已获得近 20 项全国性风景园林设计类奖
项。同时,公司一直重视技术研发,自 2008 年成立研发小组以来,共立项研究
了 51 个课题,已有 44 个课题产生研究成果,相关成果已全部投入到设计实践中。
上述科研成果和设计经验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市场储备
公司从事风景园林设计行业多年,凭借历年的经典作品,“杭州园林设计院”
已在全国享有一定的知名度。报告期内,公司省外业务收入占比均超过 40%,公
司已设立的南京、青岛分院(分公司),在业务承接上也已取得一定的成果。跨
区域经营的经验和现有市场储备有助于新设分院较快地开拓新客户,提升公司业
务规模和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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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填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及承诺
1、公司现有业务的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
公司主要提供以整体性解决方案为核心的风景园林设计服务,具体包括前期
设计、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等。受行业景气度下行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11,331.32 万元、10,815.96 万元和 11,620.18
万元,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290.79
万元、1,411.72 万元和 2,518.26 万元,存在一定波动。未来,随着公司逐步在全
国范围内开设分院,加强园林设计领域及与园林相关的建筑设计领域的研究,公
司业务范围和业务类型有望进一步拓展,整体盈利能力将有所上升。
2、公司现有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现有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经营业绩下降风险、应收账款风险、宏观经
济波动风险、市场竞争风险等,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风险因
素”。
面对以上风险,公司主要改进措施如下:
(1)加大研发投入,组建研发团队增强园林设计领域前瞻性技术研究和与
园林相关的建筑设计领域研究,从而拓宽公司业务承接类型;
(2)持续推进“跨区域经营”,在全国各主要市场拓展客户资源,提高业务
承接量;
(3)加强应收账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定专人负责持续跟踪、催收应收账
款,降低发生坏账的可能性;
(4)巩固和提升公司设计水平,继续保持对设计作品的高质量要求,提升
公司的品牌形象,促使公司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和提升;
(5)完善公司内部管理,约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严格
控制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3、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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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发行人已制定《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发行人
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从而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得到
合理、合法的使用;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推进募投项目
建设,发行人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
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
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建设完成,以提高公
司综合盈利水平,增强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
险;
(3)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发行人将在现有业务服务网络的基础上完善并扩
大经营业务布局,致力于为全国更多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公司将不断提高设计
水平、完善服务体系,扩大国内业务的覆盖面,凭借先进的设计理念和一流的服
务促进市场拓展,从而优化公司在国内市场的战略布局;
(4)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发行人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发行人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及监管要求,制订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
行详细规定和公开承诺,并制定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
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提高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
发行人慎重提示投资者,发行人制定上述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
来利润做出保证。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
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就公司本次发
行涉及的每股收益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填补回报措施等有关事项作出如下确认及
承诺: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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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将全力支持及配合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的规
范,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讨论及拟定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制度和规
定,严格遵守及执行公司该等制度及规定等。
(3)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
机构规定和规则、以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
坚决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全力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制定及/或修订薪酬
制度时,将相关薪酬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5)若公司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将全力支持公司将该员工股权激励的
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审议该员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6)若上述承诺与中国证监会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明确规定不符
或未能满足相关规定的,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规定及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
整。
(7)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遵守如下约束措施:①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②如因非不可抗力事件引起违反承诺事项,且无法提供正当且合理的理由
的,因此取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有权要求本人于取得收益之日起 10 个
工作日内将违反承诺所得支付到发行人指定账户;③本人将在 5 个工作日内停止
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直至本人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
④若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发行人或
者股东的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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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股利分配
(一)报告期内股利实际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进行了三次分红,具体情况如下:
1、第一次分红
2014 年 5 月 27 日,杭园设计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按照持股比例分配现金股利 16,788,700.57 元(含
税)。
2、第二次分红
2015 年 5 月 6 日,杭园设计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按照持股比例分配现金股利 10,541,411.65 元(含税)。
3、第三次分红
2016 年 3 月 7 日,杭园设计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按照持股比例分配现金股利 6,323,823.89 元(含税)。
(二)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参见本招股说明
书“重大事项提示”。
十六、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 201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
发行完成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十七、招股说明书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会计师的审阅意见
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
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证监会公告[2013]45 号),立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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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审阅了发行人 2017 年第 1 季度财务报表,包括 2017 年 3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
表,2017 年 1-3 月利润表,2017 年 1-3 月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247 号审阅报告,发表了如下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
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
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这些财务报表没有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贵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发行人的专项声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期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专项声
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对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期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专项声
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招股说明书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3.31 2016.12.31
流动资产 10,856.89 11,751.32
非流动资产 18,334.50 18,399.13
资产总额 29,191.39 30,150.45
流动负债 1,704.38 3,207.55
非流动负债 9,203.83 9,207.25
负债合计 10,908.21 12,41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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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3.31 2016.12.3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283.18 17,735.65
2017 年 3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率由 2016 年末的 41.18%下降至 37.37%,主要
原因是 2017 年初公司支付员工工资及奖金 2,601.08 万元,导致 2017 年 3 月 31
日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 2016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1,517.35 万元。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流动资产较 2016 年末减少 894.43 万元,主要系货币
资金减少所致。2017 年初公司支付员工工资及奖金 2,601.08 万元,导致 2017 年
3 月 31 日货币资金减少 2,298.00 万元。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流动负债较 2016 年末减少 1,503.18 万元,主要系应
付职工薪酬减少所致。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2,646.54 2,016.79
营业利润 654.24 539.38
利润总额 654.28 531.30
净利润 547.53 450.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47.53 450.9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547.46 456.04
净利润
2017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31.23%,主要系 2017 年 1-3 月淄博市
文昌湖环湖公园规划设计采购项目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确认收入 585.41 万元
所致。
2017 年 1-3 月公司营业利润同比增长 21.29%,营业利润增幅小于营业收入
增幅,主要系财务费用增加较多所致。2016 年 7 月公司以信用贷款的形式向银
行贷款 9,000 万元,导致 2017 年 1-3 月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103.73 万
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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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 1-3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97.47 -1,400.5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4 723.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19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98.00 -677.01
2016 年 1-3 月和 2017 年 1-3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400.58 万元、-2,197.47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在年初支付员工上年度绩效奖
金,导致公司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3,006.09 万元、2,735.18
万元;2017 年 1-3 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727.91
万元,主要系 2016 年 1-3 月收回债权转让款 733.98 万元所致。
4、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 1-3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0.07 -
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
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 -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以 - -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0.01 -6.00
小 计 0.08 -6.00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 -0.01 0.90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0.07 -5.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0.07 -5.10
由上表可见,2016 年 1-3 月和 2017 年 1-3 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发生额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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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股说明书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采购及销售情况未
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未发生重大变化,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
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五)2017 年 1-6 月业绩预计情况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预计营业收入 6,000-7,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0%-30%;预计净利润 1,200-1,35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0%-30%,体现出 2017
年 1-6 月发行人预计的财务状况良好。(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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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一)本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量及投资计划
本次公司拟发行新股不超过1,600万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
额为10,949.70万元,全部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
力,提高公司在园林设计领域的竞争地位。
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督进行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
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
权董事会负责实施。根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17年3
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等情况进行的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项目:
序 项目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入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项目备案情况
号 (万元) (万元)
总部及设计中心建设项 杭西管设备
1 17,067.32 10,949.70
目 [2015]001 号
上述项目总投资额为17,067.32万元,其中拟用募集资金投入10,949.70万元。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若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
求,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若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
已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首先置换先期投入的资金,然
后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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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单位:万元
项目资金投资计划 募集资
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金投资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总额
金额
1 总部及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15,463.05 1,434.37 84.95 84.95 17,067.32 10,949.70
注:第一年从公司针对项目购置固定资产,招聘新员工起算。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的关系
1、总部及设计中心建设助力公司加强技术储备、提升工作效率
最近三年,公司园林设计业务收入均超过 1 亿元,但设计业务整体发展已存
在一定瓶颈,亟待通过技术研发,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不同领域的设计
研究,拓宽承接业务类型,提高未来盈利水平。公司目前的设计师数量和业务条
件无法同时满足保持现有业务量、新项目研究创新和开拓新设计业务领域的要
求。总部及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将扩充一定比例的员工队伍,有助于解决设计业务
研发需求与设计师相对短缺的矛盾,实现公司规模化发展。
此外,公司总部于 2002 年取得长期使用权的办公用房容量已经趋于饱和,
办公场地比较紧张,且无可接待客户的办公室,亦无可承接项目验收评价工作的
大型会议室及优秀项目成果展览室,对公司品牌形象和新客户拓展工作造成不利
影响,在客观条件上也限制了公司设计师规模的扩大。总部及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将扩大公司经营办公场所,并配置先进的设计设备和设计软件,极大地改善公司
的办公条件和整体形象,有助于提高设计人员工作效率,吸引外部人才,扩大设
计产能,进而提升公司的综合盈利水平。
2、本次拟投资项目均有助于增强公司核心技术水平
公司的核心技术体现在整体设计能力,而优秀的设计师则既是公司核心技术
的重要载体也是公司核心技术长期保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储备。本次拟投资项目
均计划引进高端设计人才,加强公司的研发能力,建立一支涵盖“多个设计领域、
多种设计风格”的技术团队,从而提升公司未来的业务承接量,培育新的利润增
长点,增强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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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和分析,董
事会认为: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公司的
发展战略。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
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测算的,有利于提高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增强公司
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因此,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具有可行性。
1、经营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设计业务收入均超过 1 亿元,其中设计师人均产值均超过
7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有助于公司增强研发能
力和跨区域经营能力,提升业务承接量。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公司拟经过 4 年时
间,将现有设计师储备数量增加一倍,结合公司现有的品牌形象和在手合同数量,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经常规模相适应。
2、财务状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30,150.45 万元,净资产 17,735.65 万
元。根据公司目前的发展趋势,“购置总部大楼建立设计中心”具有较强的必要
性,但鉴于设计行业轻资产的特征,公司仅靠公司自身经营积累及银行贷款渠道
筹集项目资金存在较大的困难,且财务成本较高。本次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 10,949.70 万元,在短期内可能会因投资项目建成新增折旧摊销影响,导致公
司利润水平略有下降,但随着募集资金投项目逐渐产生效益,公司经营业绩将出
现一定幅度的增长。同时,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本实力将大幅增强,盈利能
力及抵御风险能力也将显著提高。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的财务状
况相适应。
3、技术水平
公司经过多年培养,已形成一支已拥有一支知识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设计
师团队,大部分设计师具有 10 年以上的从业经验,其中多名优秀设计师骨干具
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优秀的设计团队为公司创造了众多优秀
作品,自 2010 年以来,公司已获得近 20 项全国性风景园林设计类奖项。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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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直重视技术研发,自 2008 年成立研发小组以来,共立项研究了 51 个课题,
已有 44 个课题产生研究成果,相关成果已全部投入到设计实践中。优秀的设计
团队和技术水平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奠定了技术基础。因此,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的技术水平相适应。
4、管理能力
公司管理团队具备较高素质和技术,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
人员大多具有多年园林设计领域从业经验,并已稳定合作多年。在管理团队的带
领下,公司始终稳健、高效运作,经营业绩维持在一个较好的水平。同时,公司
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形成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科学规范的决策体系和
制度框架,能够支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与运营。因此,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与公司的管理能力相适应。
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参见本节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总部及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1)提高公司设计研发水平,增强公司竞争力的要求
国内风景园林企业经过多年的经营发展,已经在工程设计、施工、管理、养
护和苗圃建设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整体提升了风景园林行业的综合技
术水平。目前我国风景园林行业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的研究与运用正在兴起,
但人才缺乏,研究资金不足,社会关注度不高,行业缺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
术工艺与材料。园林设计领域作为行业产业链中的前端环节更应注重对技术工艺
水平和研究开发能力的要求,公司通过建立设计中心加强对园林设计领域中诸多
基础技术和前瞻性技术的研究,抢占行业技术制高点;同时,利用在园林景观设
计方面的技术领先优势,加强与园林相关的建筑设计研究,逐步扩大设计业务领
域,为公司的可持续增长提供保障。此外,设计师人才是本行业的核心竞争力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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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打造一个实力雄厚的设计师团队,提升设计研究能力是公司取得竞争优势的
关键。
(2)增加设计人员配置,提升服务品质的需要
多年来,公司园林设计团队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优势和风格,积累了大量设计
人才、设计经验和客户资源。公司在保持浙江地区园林设计业务优势的同时,迅
速扩展浙江以外地区业务。在业务初期开拓过程中,设计团队通常需要花费大量
人力资源与客户保持密切联系,不断沟通设计理念,从而使得公司设计人员和服
务能力日趋紧张,客观上影响了开拓新客户资源的效率。
此外,公司目前使用的办公用房系 2002 年通过合作开发取得,建筑面积约
2,500 平方米,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杭园设计(总部)共有员工约 180 人,
平均每人建筑面积不足 15 平方米。办公区域的限制导致公司缺少展现设计成果
的展览室,大、中型会议室的数量也严重不足,直接影响了客户接待工作和设计
人员的工作效率,狭窄的经营空间已对公司经营造成了不利影响。鉴于公司现有
的基础设施所能容纳的设计师人数已经达到瓶颈,难以满足目前公司正常开展设
计业务的需要,因此,迅速整合设计资源,改善基础设施水平,已成为公司当前
最需解决的问题。
(3)改善办公环境,引进高端人才的需求
公司现有办公场所配套的基础设施较差,鉴于设计行业轻资产的特点,目前
公司无可抵押固定资产,难以通过银行贷款购置办公用房。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
未来四至五年,杭园设计(总部)计划逐步招募员工 80 名,届时包括设计人员、
研发人员及管理人员在内的员工总数将超过 250 人,而现有的办公条件远远达不
到员工正常工作的基本条件。
优良的工作环境是引进和留住人才的重要因素,是员工保持较高工作效率和
良好工作状态的保证。随着园林设计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各公司对设计师的需
求快速增长,办公环境作为公司的软实力也是公司保持人才优势的重要砝码。总
部与设计中心项目的建立将极大地改善设计人员现有工作条件,提高设计人员工
作效率,并搭建起一个综合平台,研究新的设计领域,起到留住现有人才,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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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外部优秀设计师的作用,为公司向全国扩张的战略做好人力储备。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行业未来发展趋势看好,市场容量增长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与后工业化并存的社会阶段,人们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意
识逐渐提高,风景园林行业由于其独特的审美功能和环境功能在国民经济中占据
越来越重要的位置。我国经济保持持续健康快速稳定的发展,国家城市规划政策
和“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等标准的制定以及我国不断提高的
城镇化水平为风景园林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外在动力和内在需求。园林设计行业作
为风景园林行业的价值链前端领域将在未来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园林设计市
场容量迅速扩充。行业内的企业也将面临一次重要的发展机会,抓住机会做强做
大的企业将在竞争中抢占先机,为未来纵深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仅就浙江一省的情况看,园林设计业务市场空间较为广阔。2011 年 6 月,
“中国杭州西湖文化景观”正式被列入新的世界遗产名录,杭州西湖进入后申遗
时代,景观和建筑维护的要求将更加严格,这为杭园设计提供了潜在的业务来源。
杭州已成功举办 2016 年“G20 峰会”并获得 2022 年亚运会举办权。上述活动的
举办意味着杭州在国内及国际上的影响力将进一步提升,也将带动大杭州地区乃
至周边城市建设升级与生态环境优化的客观需求,为公司未来业务开拓提供广阔
的前景。
公司设计水平在浙江省内处于行业前列。公司成功设计的杭州西湖环湖南
线、新湖滨景区、北山路、湖西综合保护工程等项目,确立了公司西湖环湖总规
划师的地位;公司负责设计的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取得了较大的市场影响力;
公司与浙江省内众多园林项目投资建设主体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拥有广泛的
客户群和较高的声誉。
公司计划在其他地区设立的分院,将与公司本部设计中心一起形成合力,为
持续提升行业内的竞争地位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总部与设计中心的建立可以
巩固公司现有的竞争优势,充分分享行业发展带来的市场机遇。
(2)发行人品牌优势明显,订单获取能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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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提供以整体性解决方案为核心的风景园林设计服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行业内拥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企业超过 250 家。公
司作为全国首批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企业,在园林设计领域具有较强
的竞争地位。
杭园设计在业界享有较高的声誉,客户对其设计的满意度也较高。现阶段,
由客户信任所产生的广告效应使公司的业务量维持在一个较高水平,整体而言,
公司获取业务的能力较强。
(3)发行人的盈利水平较好,有一定的合同储备
技术含量高、盈利能力强是风景园林设计领域的重要特点。设计企业之间的
竞争主要是品牌、人才和技术的竞争,公司的客户为了得到满意的整体性设计服
务体验,价格敏感性较低;而园林设计业务的成本主要为人力成本,即设计师的
工资与奖金,一般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20%左右,其他成本占比较低,因此园林设
计业务的毛利率较高。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手未执行合同金额超过
20,000 万元,上述合同储备将在 1-2 年内为公司创造效益。
由于设计人员数量的限制,公司现阶段仅能有目的地选择合同金额较大的项
目,而在设计中心建成后,设计人员团队规模的增加将使公司可选择的项目标的
范围扩大,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来源,为未来收入增长提供业务基础。
(4)现有员工团队稳定,后续人才培养稳步进行
设计师团队和管理团队决定了园林设计企业设计实力的强弱和经营的成败。
公司在多年从事园林设计业务的过程中,注重人才队伍的建设,在人才的引进、
使用、培养、激励等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措施,目前公司拥有 26 名拥
有高级执业资格的设计师,已形成一支由 6 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47 名高级工
程师、79 名中级工程师及多名技术人员组成且具备丰富园林设计经验的技术团
队,并培养、储备了一支有着丰富行业运作、经营管理经验的管理团队,这些技
术、管理人才为公司拓展业务提供人才基础。
公司计划在购置总部大楼后,通过四年时间招募 80 名各职能部门员工。新
进入的职工将利用现有的技术储备,在实践中学习掌握并运用设计和管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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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设计中心的资源,为公司创造利润(公司的人才培养模式参见本招股说
明书第六节之“三、(三)1、人才优势”)。
(5)改善技术设施水平,提升自主研发能力
优秀的设计人才是设计类企业的核心资产,新建成的总部与设计中心将进一
步加大对研发中心的投入。研发中心除根据公司数字化设计及管理的需要购买性
能优良、价格合理的计算机设备及外设等工作之外,还承担着公司立项研究行业
新技术与开发应用型设计技术的重任。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直接从事
研发的人员 29 名。自 2008 年成立研发小组以来,共立项研究了 51 个课题,已
有 44 个课题产生研究成果,相关成果已全部投入到设计实践中。此外,研发中
心还将从事园林设计信息的收集、整理,建立全国性的信息资源库,为公司承接
全国范围内的业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总部与设计中心建成以后,研发中心将招募更多的研发人员,投入更多的资
金和人力,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对设计人员学术研究的支持,增强公司
的学术影响力,提高公司的市场把握能力。
3、项目建设概况
(1)项目内容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17,067.32 万元,预计建设期 4 年,总部及设计中心建成
后将极大地改善目前的办公条件,同时公司将具备集园林景观、园林(古)建筑
研发、设计、咨询、成果展示、人才培养、技术交流于一体的综合平台,大幅提
高公司的整体形象和设计水平。
(2)资金使用计划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比
1 办公用房购置 13,000.00 76.17%
2 办公用房装修 1,500.00 8.79%
3 智能化办公场所 557.30 3.27%
4 固定资产投资 375.10 2.20%
5 无形资产投资 296.20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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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人才引进费 195.00 1.14%
7 备用金 1,143.72 6.70%
合 计 17,067.32 100.00%
①办公用房购置
公司拟在杭州市西湖区范围内,西溪湿地周边区域购置约 10,000 平方米商
业地产作为公司新的总部并组建设计中心。公司目前正在挑选适合的房产并与开
发商进行初步接触,根据目前市场行情及初步谈判结果,公司预计将花费 13,000
万元完成办公大楼的购置。
②办公用房装修
设计中心总体装修标准要求宽敞、明亮、整洁,设备齐全;按照 0.15 万元/
平方米测算,装修费用总计 1,500 万元。
③智能化办公场所
智能化办公场所建设包括总部智能化机房装修费用、购置智能化网络安全设
智能化办公场所建设包括总部智能化机房装修费用、购置智能化网络安全设备、
智能化主机存储设备、视频会议系统等三类设备,合计557.30万元,具体设备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品牌型号 总价
1 智能化机房装修 - 107.00
2 核心交换机 HP ProCurve Switch 8212zl(J8715A) 84.00
3 接入交换机 华为 S5710-28C-PWR-EI 38.00
4 防火墙 深信服 AF-1520 20.00
5 VPN 设备 华为 SVN2230 6.80
6 上网行为管理设备 eWorld 网络警卫 NP5000 22.00
7 云计算平台服务器 IBM X3850X5 60.00
8 SAN 交换机 华为 S7712 9.00
9 存储设备 EMC VNX5400 50.00
10 备份存储 IBM Storwize V5000 10.00
11 机柜 图腾 A3.6242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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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品牌型号 总价
VMware VirtualCenter Server for VMware
12 虚拟机软件 8.00
Infrastructure
13 云平台管理软件 IBM SKC 8.00
14 数据库软件 Microsoft SQL Server 2008(企业版) 27.00
15 备份软件 Microsoft Exchange Server 2007 中文企业版 4.00
16 主会场高清 MCU 科达 KDV8000H-8H-T 23.00
17 录播服务器 雅马哈 PJP-MC24 39.00
18 会场高清终端 华为 TE40 15.00
19 麦克风 得胜 X7PP 2.10
20 高清电视机 LG 65UF6800-CA 4.80
21 投影机 1 富可视 IN118HDa 8.40
22 投影机 2 富可视 IN2126 3.60
23 其他设备及辅材 - 6.00
合 计 557.30
④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主要为开展设计业务所必须的设备以及商务用车,合计 375.10
万元,具体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内容 总价 占比
1 交通工具 商务用车 40.00 10.66%
2 通用设备 多功能数码工程机、打印机、晒图机等 257.50 68.65%
3 个人设备 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等 77.60 20.69%
合 计 375.10 100.00%
⑤无形资产投资
无形资产投资主要为开展设计业务所必须的设计软件、文字操作系统、协同
设计软件以及各类管理软件,合计 296.20 万元。
⑥人才引进费
公司在总部与设计中心建成至达产的四年内,计划平均每年引进 3 位行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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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设计师担任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并配备部分普通设计人员和管理人员维持设
计中心的运作。鉴于公司在行业内知名度较高,公司总部可自行招募普通设计人
员和管理人员;对于高级设计人员的招募,公司拟通过与猎头公司合作的方式进
行,猎头费为其薪酬的 25%。按照高级设计人员年均薪酬 65 万元测算,共需人
才引进费 195 万元。本项目各年人员需求计划如下:
总部及设计中心人员需求
人员类型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高级设计人员 3 3 3
普通设计人员 15 15 15
普通管理人员 2 2 2
合 计 20 20 20
⑦备用金
为应对项目建设中可能存在的突发情况、招募高级设计人员(团队)过程中
所涉及的安家费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公司预留 1,031.77 万元作为备用金(参照《建
设项目经济评价方式与参数》,按照房屋与设备投资的 6%测算建设预备费,并预
留 200 万元应对不可预见情况)。
4、项目选址情况
公司拟通过购买整体办公楼的方式,进行总部及设计中心项目的建设工作。
办公楼选址定于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 2 号楼。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公司已与浙江爱茵霍芬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合计购置
房产 11,557.20 平米,总价 15,788.58 万元,公司已支付全部购房款。
5、项目环评
本项目投资内容均与风景园林设计相关,主要为购置办公大楼、购买与设计
业务相关的软、硬件设备以及智能化办公设备,不会产生环境污染。
2015 年 9 月 25 日,杭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出具说明,
确认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内容和土建,无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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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效益评价
本项目的实施并不直接创造经济效益,但通过总部及设计中心的构建,有助
于增强公司的技术研发水平,为开拓新设计业务领域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新
建的智能化办公场所及展示场所也有助于公司提升整体品牌形象,提高员工的工
作效率,促进公司业务量的增长。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如下效益:
(1)部门协调能力加强,综合设计能力提高
园林设计属于高技术服务,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园林作品也是多学科综合
的产物,园林设计理念在近十年得到不断的丰富,设计风格逐渐多元化。未来园
林设计的发展将以人与自然的协调为目标,逐步走向生态设计、文化设计、科学
和艺术结合的设计,多元化设计风格要求多学科和复合型专业人员的广泛参与,
一个优秀设计项目的完成需要多部门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全面的人才库以及相
应的管理制度是协调各部门人员共同高质量完成工作的保障,是公司提高综合设
计实力的重要基础和前提。
(2)专业化合作与分工进一步明确,工作效率提升
随着经济发展的深入,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明需求促使包括园林设计行业
在内的设计服务企业呈现出个性化、专业化的发展趋势。设计中心将由园林景观
设计中心、园林(古)建筑设计中心以及研发中心组成,各部门分工明确,设计
业务专业化程度将进一步上升。在此基础上,公司拟对现有的设计团队进行优化
组合,根据不同设计师的特点,组成专业化、高水平、高效率的设计中心,在每
一个细分的子领域深化其内涵,将其做大做强。在综合设计能力要求较高的项目
面前,公司的设计团队将组合出击,而对于有特殊专业要求的项目则可化整为零,
深入攻坚。尽力满足市场对于设计产品的全方位需求,为客户提供整体性设计服
务是公司成为优秀设计企业战略的题中之义。
(3)强化“杭园设计”品牌,巩固公司竞争优势
设计中心投产使用后,随着项目进入达产期,公司设计人员不足与旺盛市场
需求之间的矛盾有望缓解,公司可以继续执行高标准的质量控制体系,保证作品
的质量,强化“杭园设计”的品牌,巩固公司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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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提升研发能力,扩大业务区域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将改善设计人员办公条件,扩大研发人员的比重,
并增加一定比例的设计人员,开展新设计技术和新设计领域的研究。同时,随着
逐步实现全国性分院布局,公司将在一定程度上突破地域限制,在现有业务区域
之外的地点承接项目,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二)降低财务风险,优化资本结构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营运资金和净资产将大幅增加,资产负债结构进
一步优化,防范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显著增强。同时,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将引入多元投资主体,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制。
(三)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下降
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长,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短期内难
以完全产生效益,发行当年净资产收益率将有所下降。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逐
步达产,项目效益逐步显现,公司盈利能力持续提升,净资产收益率将稳步提高。
(四)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的影响
按照公司现行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折旧及摊销政策,预计每年新增折旧摊
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投资额 年折旧费及摊销费
总部及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15,728.60 629.97
注:新办公用房折旧年限按照35年测算,其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折旧摊销年限按照
5年测算。
从长期来看,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得预期的市场销售规模的情况下
(按照人均产值进行测算),新增折旧和摊销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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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使用自筹资
金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6 年 6 月 24 日和 2016 年 8 月 23 日,公司与浙江爱茵霍芬置业有限公司
分两次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置位于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 2
号楼的房产合计 11,557.20 平米,总价 15,788.58 万元,作为“总部及设计中心建
设项目”的经营性用房。公司已支付全部购房款,根据合同约定,上述房产将不
晚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正式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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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
重要影响的合同如下:
(一)设计合同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重大设计合同的标准是交易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目前
尚在执行且未确认收入金额超过 300 万元的设计合同。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重大设计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尚未确认
签署时间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合同金额
号 收入金额
淄博文昌湖公有
淄博市文昌湖环湖公园
1 2016 年 12 月 资产经营有限公 生态湿地 1,987.30 1,093.02
规划设计采购

宿迁市湖滨新区
宿迁市湖滨新区环湖路
2 2016 年 12 月 住房和城乡建设 市政园林 1,609.20 1,287.36
景观系统规划设计工程

沈阳市沈北新区 沈阳市辽河国家湿地公
3 2016 年 8 月 生态湿地 1,097.02 998.29
城乡建设管理局 园一期工程设计
浙江天悦一龙置
4 2016 年 3 月 德清莫干溪谷景观设计 地产景观 [注]1,200.00 966.51
业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宜玺置业有 镇江“五岳大府”项目建
5 2015 年 5 月 地产景观 1,610.72 1,449.65
限公司 筑工程设计
阳朔县市政建设 广西阳朔县新城区水系
6 2014 年 9 月 市政园林 1,132.80 692.80
投资有限公司 景观工程
注:该合同为整体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分项目共签署了 4 个子协议。
(二)办公用房购买协议
2016 年 6 月 24 日和 2016 年 8 月 23 日,公司与浙江爱茵霍芬置业有限公司
分两次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置位于杭州市西湖区西溪世纪中心 2
号楼的房产合计 11,557.20 平米,总价 15,788.58 万元,作为“总部及设计中心建
设项目”的经营性用房。公司已支付全部购房款,根据合同约定,上述房产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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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正式交付。
(三)借款合同
为购买办公用房,2016 年 7 月 28 日,发行人以信用贷款的形式向银行贷款
9,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合同编号 借款金额 利率 借款期限 担保合同号
杭州银行股 基准利率下 2016.07.28-
001C212201600003 9,000.00 无
份有限公司 浮 10% 2021.07.27
(四)保荐与承销协议
发行人与国信证券签订《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之主承销协议》、《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之保荐协议》,发行人委托国信证券作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和主
承销商,全面负责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保荐工作及股票发行的组织、销售、策划、
承销团组建等工作。
(五)PPP 项目合同
1、合同基本情况
2016 年 10 月 27 日,发行人、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艺生态”)、杭州金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投建设”)组成联
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与温州市洞头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签署了《温
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复工程 PPP 项目合同》。根据该合同,该 PPP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 8 亿元,公司将在资质范围内承接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
2、合同存在或有事项条款
根据上述合同,联合体将成立专门的项目公司与温州市洞头区住房和城乡规
划建设局签订合同,承建该修复工程,“联合体对项目公司在法律上应承担责任
与义务承担担保连带责任”。因此,上述合同的签署对发行人未来生产经营可能
带来潜在不利影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项目公司温州市东沙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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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东沙”)已经设立,中艺生态持有其 100%的股权。发行人尚未与温州东
沙签订设计合同。
3、发行人与联合体牵头人签订补充协议
2017 年 1 月,发行人和联合体牵头人中艺生态签署协议,明确:
(1)中艺生态负责项目公司(专为运营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
修复工程 PPP 项目)的设立。杭园设计不参与项目公司的设立登记,不享有项
目公司的任何股权和收益,不承担项目公司的债务和股东义务。项目公司的注册
资本由中艺生态全额出资,持股比例 100%,杭园设计不出资,持股比例为 0%。
(2)杭园设计承担 PPP 项目合同中联合体共同义务的责任不高于杭园设计
已收取设计费用金额范围(按设计合同约定)。杭园设计与 PPP 项目公司未签订
设计合同的,不承担 PPP 项目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
(3)因项目公司原因导致杭园设计承担的责任,由中艺生态与项目公司连
带共同向杭园设计赔偿。
2017 年 1 月,发行人和中艺生态母公司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兴源环境”,深圳上市公司,股票代码:SZ.300266)签署协议,明确:
(1)兴源环境已清楚杭园设计只负责为“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
治修复工程 PPP 项目”提供设计服务,按设计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和方式向
项目公司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其他所有建设和运营等事务及
产生的一起责任均由兴源环境及其全资子公司中艺生态承接,概与杭园设计无
关。
(2)无论杭园设计最终是否与中艺生态或其成立的项目公司签订 PPP 项目
设计合同,在 PPP 项目合同约定的建设和运营期间,杭园设计作为联合体成员
一旦承担了洞头 PPP 项目产生的对外赔偿、行政处罚等责任,兴源环境与中艺
生态及项目公司承担共同连带赔偿责任,杭园设计有权向兴源环境进行无条件追
索,追索的范围为杭园设计作为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所造成的的全部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承担责任直接支出的费用及处理中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等
一切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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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兴源环境承诺,在收到杭园设计追索的书面通知 10 天内无条件向杭园
设计支付追索金额,不会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或迟延支付。
4、联合体其他两方的基本情况
(1)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6092114490
注册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科技园区九堡区块杭海路1221号
注册资本 40,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劼
成立日期 1993年05月18日
服务:承接:环境工程、水处理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设计及绿
化养护管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仿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具体范围
经营范围
详见资质证书),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物业管理,承办展览;批发、零售:园
林建设构配件,植物,花卉,山石,盆景。
中艺生态是兴源环境的全资子公司,兴源环境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
资本 50,856.02 万元,主要从事“提供一站式环保水生态整体解决方案”,截至
2016 年 9 月末,兴源环境总资产 50.47 亿元、净资产 30.04 亿元,2016 年 1-9 月,
兴源环境营业收入 47,640.02 万元,净利润 3,229.48 万元。
(2)杭州金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杭州金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0793005747
注册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新塘路58号广新商务大厦1810室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铁军
成立日期 2013年09月23日
服务:道路、市政工程、城市基础设施、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
施工,接受企业委托从事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
经营范围
期货),实业投资,财务管理咨询(除代理记账),经济信息咨询,物
业管理;批发、零售:建筑材料;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金投建设控股股东为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杭州市人民政府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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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金投建设系国有控股公司,信用情况较好,整
体实力较强。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公司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
均未涉及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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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董 事:
何 韦 吕明华 周 为
刘克章 葛 荣 高 艳
施奠东 徐旭青 于友达
监 事:
童存志 周国林 吴 新
高级管理人员:
吕明华 周 为 葛 荣
高 艳 李永红 邵如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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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尉 欣
保荐代表人:
朱仙掌 钟德颂
法定代表人:
何 如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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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
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彭雪峰
经办律师:
蒋胤华 张 雷 吴 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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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
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
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朱建弟
签字注册会计师:
郭宪明 蔡 畅 陈景涛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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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
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评估机构负责人:
俞华开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黄 祥 柴铭闽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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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
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
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朱建弟
签字注册会计师:
郭宪明 蔡 畅 陈景涛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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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附件
投资者可于本次股票发行期间,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
该等文件也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具体如
下:
一、附件目录
1、发行保荐书(附:发行人成长性专项意见)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2、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4、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5、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6、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7、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8、公司章程(草案);
9、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10、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三、查询地址
(一)发行人: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2号
1-1-335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联系人:葛荣、伍恒东
电话:0571-87980956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105号凯喜雅大厦5楼
联系人:朱仙掌、钟德颂
电话:0571-8511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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