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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思特奇: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17-01-20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
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
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6 号)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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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拟发行股数 1,685.50 万股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即 公司本次拟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
老股转让)情况以及新股发
次公开发行股票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本次公开
行数量与股东公开发售数
量的调整机制 发行无股东公开发售。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16.16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 年 1 月 24 日
预计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6,742 万股
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吴飞舟承
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限售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长 6 个月。
的流通限制和股东对所持 2. 担任公司董事的自然人股东王维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限售期满后,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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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则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中投财富、山东五岳、中盛华
宇、天益瑞泰、宇贺鸿祥、中盛鸿祥六名非自然人股东及姚国
宁、史振生、马庆选三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4. 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王德明、
咸海丰、魏星承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5. 担任监事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陈立勇、孙永胜、张景松、
廉慧承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
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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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重 要 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
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
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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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吴飞舟承诺: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限售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发行人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2. 担任公司董事的自然人股东王维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限售期满后,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中投财富、山东五岳、中盛华宇、天益瑞泰、
宇贺鸿祥、中盛鸿祥、姚国宁、史振生、马庆选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4. 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王德明、咸海丰、魏星
承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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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
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5. 担任监事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陈立勇、孙永胜、张景松、廉慧承诺:在
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
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
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
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稳定股价预案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
的措施,公司制定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
股价的预案》,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具体内容如下:
1. 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以下简称“启动条
件”),则公司应按本预案规定的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公开披露后至上述期间,如果公司因利润分配、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前述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
调整。
2. 相关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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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预案所称相关责任主体包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预
案中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
上市时任职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人员(公司在其新任职人员作
出承诺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股价承诺要求后,
方可予以聘任)。
3.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份、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
持/买入股份。若启动条件触发,上述具体措施执行的优先顺序以公司回购股份
为第一顺位,如公司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第一顺位为控
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买入公司股份。
(1)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每次回购股
份不低于预案实施时公司总股本的0.5%,12个月内累计不超过2%。
(2)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买入公司股份
当公司回购股份的措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增持公司股份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时,则公司当年不再实施回
购,由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进行增持/买入公司股份:①公司无
法实施回购股份或回购股份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②若公司一次或多次
实施回购后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且公司12个月内累计回购股份已经达到公司总
股本的2%。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控股股东每次增持股份不低于控股股东增持的启动条件被触发时公司股本
的0.5%,12个月内累计不超过2%。
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次增持股份的资金额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从公司领
取税后收入的20%,12个月内累计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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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4. 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回购
① 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
回购股份的决议。
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
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③ 公司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
相关法定程序后的90日内实施完毕。
④ 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
在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买入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应在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2
个交易日内作出增持公告,义务主体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次日启动增持,并应在
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的90日内实施完毕增持义务。
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完毕上述以稳定股价为目的的增持义务
后,仍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实施其他目的的增持计划。
5. 约束机制
(1)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按本预案的规定提出或未实际
实施增持计划,公司有权责令其在限期内履行增持义务,否则公司有权将未履行
义务相等金额的现金分红、应付薪酬予以暂时扣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股票增持义务,公司可以依
法更换、解聘相关人员。
(2)本预案中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由相关主体提出,并由公司依据信
息披露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告,即构成相关主体对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的公开承
诺,如达到实施条件而无合理正当理由拒绝履行的,相关主体将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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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法律效力
本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
日起生效。如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动等情形导致本预案与相关规定不符,公司董事
会应对本预案进行调整的,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
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三、持股 5%以上股东的减持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1. 发行人控股股东吴飞舟承诺:在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在本人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每年减持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额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在本人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的两
年后,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
而定。本人承诺将在实施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减持股
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公告后的六个月内,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本人持有
发行人的股份低于 5%时除外。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
发行人所有。
2. 发行人股东中投财富、山东五岳、马庆选、姚国宁、史振生、王维承诺:
在发行人上市后一年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在承诺的持股锁
定期满后的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在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承诺的持股锁定期
满后的两年后,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
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承诺将在实施减持时,提前
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公告后的六个月
内,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低于 5%
时除外。若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发行人
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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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
遗漏的承诺
1. 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如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相关信息披露资料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
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认定有关违法事
实后20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草案)》规定召开董事会、
拟订股份回购的具体方案并按法定程序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经
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或备案,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
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
行价加上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
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上述回购
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若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
2. 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吴飞舟承诺:如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相
关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
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20个工作日内依法提议召集、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并在相关会议中就发行人回购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招股说明书及相关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
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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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或金额予以确定。
五、中介机构承诺
1. 发行人保荐机构承诺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承诺:“若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
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权益,2016年3月东方花旗承诺:如因其为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2. 发行人律师承诺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制作、出具的文
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
3. 发行人会计师承诺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如果因为我们为发行人本次公
开发行制作、出具的审计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
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本次公开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
公司本次拟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
涉及股东公开发售,新股发行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
七、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经营状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2016年6月30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模式、
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董监高和核心技术人员、税收政策、外部经营环境等可能影
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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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华所对本公司 2016年1-9月份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
告》。公司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6,389.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498.8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79.34万元。
公司已编制2016年度盈利预测表。相关盈利预测报表已经瑞华所审核,并出
具瑞华核字【2016】01660045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具体情况请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和管理层分析”之“十、盈利预测相关内容”。
八、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计划
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如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顺利完成,发
行前未分配的滚存利润将由新老股东共享。
九、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安排及承诺
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实施的《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明确了公司股利分配的政策,并制定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公司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分红回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均承诺将积极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的分红政策,并在后续发
展中不断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 股利分配原则
公司的股利分配应本着重视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
则,考虑公司发展所处阶段、经营状况、盈利规模、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制定持
续、稳定、科学的分配政策。
2. 分红回报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利、股票股利或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股利;在符合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股利分配的方式进
行股利分配。
3.公司分红条件
如果公司会计年度盈利,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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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应进行年度现金股利分配;如果由于
公司业绩、规模增长快速等原因,导致董事会认为公司规模与股本规模、股票价
格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 利润分配间隔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股利分配,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
等情况进行中期股利分配。
5. 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
配的股利应当不少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净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
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6. 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为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历年滚存的未分配
利润将作为公司业务发展资金的一部分,继续投入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包括为公
司的发展而进行产能扩产项目建设,或为降低融资成本补充流动资金等。
7. 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
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8. 股利分配政策的制定
股利分配政策应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且需经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监事
分别审议通过,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多
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
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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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股利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调整股利分配政
策。调整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有关股利分配政策调整的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应详细论证和说
明原因,且需经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监事分别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
络投票方式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10. 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度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
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未分配现金股利的原因、未用于股利分配的资金
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十、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和净资产都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但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净利润可能难以实现同步大幅增长,公司
发行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可能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运营良好,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分
别为 55,083.39 万元、59,589.28 万元和 61,431.79 万元,稳步增长。公司后续面
临的主要风险包括技术升级与市场需求不能匹配、销售客户相对集中、税收政策
变化、人力资源成本上升以及业务季节性波动等因素带来的不确定性。
在后续运营中,公司承诺通过以下措施努力提升经营水平,增加未来收益,
以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
1. 重视人才引进,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核心竞争力
公司属于知识密集型产业,自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培养
了大批优秀的技术人员,充足的技术人员为高层次的研发提供了人才保障。公司
每年都根据自身产品和技术规划,不断投入大规模资金,持续进行软件新产品的
研发和已有产品升级,以保持公司的持续技术领先地位,从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
力,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2.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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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已建立了与现有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有效内部控制制度,核心管理团
队和技术人员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经营管理团队结构稳定。随着公司生
产经营规模的扩张,未来将引入更多技术和管理人才,加强和完善经营管理,进
一步加快市场开拓,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3. 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是以公司主营业务为方向,有利于扩大公司整体规
模、产品优化并扩大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公司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
于实现并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同时,公司将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4. 相关责任主体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切实履行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
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的预算管理,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
人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并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实现。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
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本人将尽责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人将支持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的相关议案,并愿意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权)。
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
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
本人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
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券交易所要求。
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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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
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指定报刊
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2)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3)无条
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则,对本人作出的
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飞舟承诺:“任何情形下,本人均不会
滥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均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
公司利益。”
公司慎重提示投资者,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发行人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5.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可能出现每股收益下降导致公司
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形,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
发行人已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的议案》,并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发行人董事会对本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了论
证,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了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发行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作出了相关承诺,并对可能的失信行为制定了处理机制;发行人就即期回报被摊
薄及填补汇报的具体措施进行了披露与重大事项提示。综上,发行人所预计的即
期回报摊薄情况合理、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符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精神。
十一、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特别风险
1. 技术升级与市场需求不能匹配的风险
由于软件开发平台及开发技术更新换代快,用户对软件产品及相关产品的功
能要求也不断提高,因此,公司需要不断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产品或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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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的升级。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技术、产品及市场的发展趋势,无法进行技术
和产品升级换代,现有的技术和产品将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进而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2. 公司销售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的业务涵盖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电信运营商,同时也开拓
了虚拟运营商、云和大数据公有云服务、中小企业云和大数据运营服务等其他业
务,但主要客户仍集中在电信运营商。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中,来源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电信运
营商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97.37%、95.97%、94.28%和 95.92%。其中,来源于中国
移动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3.61%、56.49%、53.68%和 60.20%。
尽管公司与电信运营商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但若因国家宏观调控、行业
景气周期的波动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正常生产带来不利影响。
3. 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1)2014 年 10 月,公司被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
市国家税务局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自 2014 年起连续三年可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公司也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部、商务部及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认定的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根据财税[2012]27 号文
《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公司
2013 年和 2014 年减按 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根据国发[2000]18 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
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25 号文《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
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
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 号)的规定,公司自行开发研
制软件产品销售收入按 17%的法定税率计缴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
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013 年 度 、 2014 年 度 、 2015 年 度 , 公 司 获 得 的 增 值 税 返 还 分 别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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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3,839,786.64 元、9,153,873.54 元和 14,166,381.90 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31.89%、16.03%和 27.09%;公司获得的所得税优惠金额分别为 6,267,645.24 元、
9,125,820.21 元和 3,267,290.34 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14.44%、15.98%和
6.25%。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经营业绩的不断提升,税收优惠对公司业绩的影
响总体呈下降趋势。但如果国家调整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公司不能继续被
评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利润
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4. 发行人业绩存在季节性特征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三大电信运营商,其信息
化建设的立项、审批和采购招标一般安排在每年的第一、二季度,且该等客户对
合同的签署以及软件产品的验收和货款支付有较长的审核周期,第四季度尤其是
年末通常是签署合同、出具验收报告和支付的高峰期。由于公司采用的收入确认
政策规定了相当部分的收入需以取得验收报告作为确认前提,因此公司收入集中
在第四季度体现。与此同时,公司的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主要是人力成本和差旅
费,发生较为均衡,并未同收入一样呈现明显的季节性。因此公司的营业收入和
营业利润亦在四季度集中体现,业绩存在季节性特征。季节性特征会导致公司的
第一季度末、第二季度末甚至第三季度末的财务报告均可能出现亏损,而全年盈
利的情况。
5. 其他可能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其他可能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请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披露的各项风险。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发行人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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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目 录
重大事项提示 .................................................................................................................................. 5
第一节 释 义 ............................................................................................................................ 23
第二节 概 览 ............................................................................................................................ 28
一、发行人简介............................................................................................................................. 28
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 28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 29
四、募集资金用途......................................................................................................................... 30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2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32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32
三、关于本次发行时间安排 ......................................................................................................... 34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5
一、经营风险................................................................................................................................. 35
二、财务风险................................................................................................................................. 36
三、管理风险................................................................................................................................. 38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38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4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40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40
三、设立以来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41
四、发行人股权结构及组织架构 ................................................................................................. 43
五、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简要情况 ......................................................................... 44
六、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53
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56
八、发行人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 58
九、发行人员工和社会保障情况 .................................................................................................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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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十、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证券
服务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64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70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基本情况 ................................................................................. 70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及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85
四、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 111
五、发行人主要资产情况........................................................................................................... 118
六、特许经营权情况................................................................................................................... 140
七、发行人技术及研发情况 ....................................................................................................... 140
八、境外经营情况....................................................................................................................... 146
九、发行人发展规划及拟采取的措施 ....................................................................................... 146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150
一、独立运行情况....................................................................................................................... 150
二、同业竞争............................................................................................................................... 151
三、关联方................................................................................................................................... 153
四、关联交易............................................................................................................................... 15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174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人员简介 ................................................................... 174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 178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179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 179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兼职情况 ........................................... 181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 182
七、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所签订的协议 ........................... 182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 182
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 182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的变动情况 ............................................................... 183
十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审计委员会等机构和
人员的运行及履职情况...............................................................................................................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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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十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 186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 186
十四、公司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 187
十五、资金管理、对外投资和担保事项的制度安排及实际执行情况 ................................... 187
十六、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措施 ........................................................................................... 189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和管理层分析......................................................................................... 193
一、报告期内财务会计报表 ....................................................................................................... 193
二、审计意见类型....................................................................................................................... 198
三、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经营状况 ........................................... 198
四、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及变化情况 ................................................... 198
五、报告期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00
六、主要税项............................................................................................................................... 226
七、分部信息............................................................................................................................... 228
八、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228
九、主要财务指标及计算说明 ................................................................................................... 229
十、盈利预测............................................................................................................................... 231
十一、承诺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236
十二、盈利能力分析................................................................................................................... 237
十三、财务状况分析................................................................................................................... 282
十四、现金流量分析................................................................................................................... 307
十五、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 309
十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填补措施 ....................................... 311
十七、发行人股利分配情况 ....................................................................................................... 317
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 320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述............................................................................................................... 320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介绍 ............................................................................................... 321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 331
四、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意见 ........................................................... 332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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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合同............................................................................................................................... 334
二、对外担保............................................................................................................................... 338
三、发行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338
第十二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340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40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342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343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344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345
六、验资机构声明....................................................................................................................... 346
第十三节 附 件 ...................................................................................................................... 347
一、附件目录............................................................................................................................... 347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地点、网址 .......................................................................................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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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一节 释 义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前身北
京思特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神州数码思特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 指
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思特奇计算机系
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思特奇股份 指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思特奇有限 指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神码思特奇 指 北京神州数码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思特奇工程有限 指 北京思特奇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投科技 指 北京联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神码软件 指 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司
神码集成 指 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
中投财富辛卯(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中投财富 指
合伙)
山东五岳 指 山东五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中盛华宇 指 北京中盛华宇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益瑞泰 指 北京天益瑞泰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宇贺鸿祥 指 北京宇贺鸿祥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盛鸿祥 指 北京中盛鸿祥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昌大众 指 南昌大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都思特奇 指 成都思特奇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太原思特奇 指 太原思特奇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翔盛悦 指 上海翔盛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哈尔滨易位 指 哈尔滨易位科技有限公司
易信掌中云 指 易信掌中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重庆思特奇 指 重庆思特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掌中云 指 北京易信掌中云科技有限公司
无限易信 指 北京无限易信科技有限公司
丹枫信通 指 北京丹枫信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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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信通思特奇 指 北京信通思特奇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宇悦无限 指 北京宇悦无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宇悦传播 指 北京宇悦无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飞悦时光 指 北京飞悦时光体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悦之声 指 北京市悦之声文化有限公司
哈尔滨巨众 指 哈尔滨巨众惠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巨众 指 北京巨众惠泽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海特奇 指 北京海特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阳发 指 北京阳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福州捷奥 指 福州捷奥软件有限公司
中视利通 指 北京中视利通科技有限公司
咪咕音乐 指 咪咕音乐有限公司
咪咕动漫 指 咪咕动漫有限公司
北京朗新信息系统有限公司,2011 年更名为北京
朗新有限、华为朗新 指
华为朗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中关村担保 指 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第二代移动通讯技术规范,以数字语音传输技术
2G 指
为核心,实现语音通讯和短信传输。
3G 指 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规范。
4G 指 第四代移动通讯技术规范
一种基于 linux(一种操作系统)的自由及开放源代
Android 指 码的操作系统,由 google 主导,主要用于便捷式
设备。
application platform as a service,面向应用部署和
APaaS 指 运行的平台作为服务 ,PaaS(平台即服务)平台
的一个分类。
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应用程序的编
API 指
程接口。
Application,指的是智能便携式设备上的应用程
APP 指
序。
Bulletin Board System,电子公告牌系统的英文缩
写。通过在计算机上运行服务软件,允许用户使
BBS 指 用终端程序通过 Internet 来进行连接,执行下载数
据或程序、上传数据、阅读新闻、与其它用户交
换消息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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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Business Intelligence,智能商务的英文缩写,它是
一套完整的解决方案,用来将企业中现有的数据
BI 指
进行有效的整合,快速准确的提供报表并提出决
策依据,帮助企业做出业务经营决策。
Business & Operation Support System,业务运营支
撑系统的英文缩写。BOSS 系统以客户服务、业务
BOSS 指 运营和管理为核心,以关键性事务操作(客户服
务和计费为重点)作为系统的主要功能,为电信
运营商提供一个综合的业务运营和管理平台
Business Support System,业务支撑系统的英文缩
BSS 指
写。
Centralized Business Support Systems,中国联通集
CBSS 指
中业务支撑系统
CCID 指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通称“赛迪”
China Mobile Multimedia Broadcasting ,中国移动
CMMB 指
多媒体广播的英文缩写。
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 Integration,软件能力成
CMMI 指
熟度集成模型的英文缩写。
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客户关系管理
CRM 指
的英文缩写。
Cascading Style Sheets,级联样式表的英文缩写,
CSS 指
是一种计算机语言。
原名 Apache CeltiXfire,后来更名为 Apache CXF,
简称 CXF。能够利用 Frontend(前端编程) API (应
CXF 指
用程序编程接口)来构建和开发 Services(应用项
目)。
Data as a service,面向数据管理和运行的平台作为
DaaS 指
服务,是 PaaS(平台即服务)平台的一个分类。
Enterprise Service Operation Platform,中国移动集
ESOP 指
团客户业务综合运营平台的英文缩写。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地理信息系统的英
GIS 指
文缩写,是一种特定的空间信息系统。
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全球定位系统的英文缩
GPS 指

HyperText Markup Language,超文本标记语言的英
HTML 指 文缩写,一种计算机语言,能够通过标记符号来
标记要显示的网页中的各个部分
HTML5 指 新版本的 HTML
Infrastructure-as-a-Service,基础设施即服务的英文
IaaS 指 缩写。以服务的方式提供应用所需的主机、存储、
网络等基础设施资源。
IOS 指 由苹果公司开发的移动操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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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ion as a service,面向应用间集成的平台作
IPaaS 指
为服务,PaaS(平台即服务)平台的一个分类。
JS 指 JavaScript,一种程序设计语言
jQuery 指 辅助 JavaScript 开发的库。
Java Server Pages,java 服务器页面的英文缩写,一
JSP 指
种动态网页技术标准
Location Based Service,基于位置服务的英文缩
写,是指通过电信移动运营商的无线电通讯网络
LBS 指 或外部定位方式,获取移动终端用户的位置信息,
在 GIS 平台的支持下,为用户提供相应服务的一
种增值业务。
LTE 指 Long Term Evolution,一种通信技术标准,
Mobile Agent Server,移动代理服务器的英文缩写,
是协助企业原有业务系统实现无线应用的接入工
MAS 指
具,实现 MAS 接入后企业原有的业务系统可以方
便的实现无线应用。
Next Generation Business Operation Support
NGBOSS 指 System,第二代业务运营支撑系统,由中国移动主
导。
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 美
NIST 指
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的英文缩写。
OCS 指 Online Charging System,在线计费系统的英文缩写
Operation Support System,运营支撑系统的英文缩
OSS 指 写,主要指网络域的运营支撑,与 BSS 或 BOSS
分属不同领域
Over The Top,指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各种应用
OTT 指
服务
Plartform-as-a-Service,平台即服务的英文缩写,
PaaS 指 以服务的方式提供应用软件所需的开发和运行平
台。
Software-as-a-Service,软件即服务的英文缩写;以
SaaS 指
服务的方式提供使用者所需的软件。
数据库对象的集合,一个用户一般对应一个
Schema 指
schema。
Servlet 指 在服务器上运行的一种小型应用程序。
Structured Query Language,是一种特殊目的的编
SQL 指
程语言,
Struts2+Hibernate+Spring java web 的框架,struts2 负责视图部分,spring 负

框架 责控制,hibernate 负责数据库操作。
Token 指 令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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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I 指 User Interface,用户界面的英文缩写
User Interface Box,用户界面设计组件库的英文缩
UIbox 指

User experience as a service,面向用户体验开发和
UXPaaS 指 运行的平台作为服务,是 PaaS(平台即服务)平
台的一个分类。
Value-added Service General Operation Platform,中
VGOP 指
国移动增值业务综合运营平台的英文缩写
Web 指 一类互联网应用的统称。
Web Services 指 能够用编程的方法通过 Web 来调用的应用程序
一种逻辑体系结构组件,能够允许软件和服务以
企业服务总线 指
模块化和灵活的方式进行跨平台通信
将数据资源中对某些敏感信息通过脱敏规则进行
脱敏处理 指
数据的变形,实现敏感隐私数据的可靠保护。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东方花旗、保荐机构 指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国浩所、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北京)律师事务所
瑞华所、发行人审计机构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 1,685.50 万股人民币普通
本次发行 指
股A股
报告期、近三年 指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
万、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本招股说明书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
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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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前身系北京思特奇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25
日。2013年5月22日,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更名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2013年7月4日,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登记备案手续,并领取
了注册号为11000000463342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6年8月,公司换领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633062121U的《营业执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
署日,公司注册资本为5,056.50万元。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概述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为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和广电网络等电信
运营商提供客户关系管理、大数据、计费、移动互联网和业务保障等核心业务系
统的全面解决方案,包括系统咨询、规划和产品的开发、升级、服务;提供公有
云和大数据的服务和运营,以及公有云和大数据体系下的通用平台产品;提供基
于移动互联网云和大数据的中小企业服务。
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吴飞舟先生持有公司 40.51%的股份,系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吴飞舟先生,1963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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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生学历,历任发行人及其前身的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发行人董事
长、总经理。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16.09.30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总额 661,077,783.18 638,581,786.38 667,780,474.53 560,115,022.24 543,140,921.54
其中:流动资产 629,682,846.03 604,118,282.55 636,668,239.35 532,010,440.23 513,668,859.49
负债总额 351,400,818.41 337,267,899.19 346,243,010.68 280,163,335.49 341,761,849.01
其中:流动负债 343,524,267.12 329,386,526.03 338,950,436.42 272,276,772.61 311,764,271.18
股东权益 309,676,964.77 301,313,887.19 321,537,463.85 279,951,686.75 201,379,072.5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309,676,964.77 301,313,887.19 321,537,463.85 279,951,686.75 201,379,072.53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 1-9 月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363,896,990.41 243,282,612.88 614,317,863.64 595,892,841.45 550,833,897.32
营业利润 -15,062,325.73 -23,032,871.33 37,738,133.75 42,550,016.38 29,501,940.00
利润总额 -7,230,756.33 -16,525,299.51 52,302,978.60 57,095,105.07 43,395,142.23
净利润 -4,988,482.26 -12,268,341.04 47,402,043.09 51,011,224.93 39,216,712.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4,988,482.26 -12,268,341.04 47,402,043.09 51,011,224.93 39,216,712.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
-2,793,439.95 -10,103,288.32 51,113,990.90 51,312,945.12 39,145,841.46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 1-9 月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291,632.64 -38,374,129.46 3,013,626.36 -52,861,316.73 83,524,90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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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571,165.18 -1,763,042.24 -6,263,468.08 -4,829,920.74 -2,002,567.0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24,203.47 -7,342,786.13 12,283,315.29 22,867,384.43 9,955,238.32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12,808.49 14,472.63 181,766.08 54,627.90 -192,092.1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1,325,785.86 -47,465,485.20 9,215,239.65 -34,769,225.14 91,285,485.87
(四)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6.09.30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 1.83 1.83 1.88 1.95 1.65
速动比率 1.06 1.16 1.28 1.33 1.1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2.28% 51.80% 51.40% 49.63% 61.90%
资产负债率(合并) 53.16% 52.82% 51.85% 50.02% 62.92%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6.12 5.96 6.36 5.54 4.61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
0.50% 0.53% 0.24% 0.26% 0.42%
产比例
财务指标 2016 年 1-9 月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84 1.75 2.42 2.92 3.11
存货周转率(次) 1.35 1.51 1.84 2.18 2.1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90.73 -923.84 6,727.09 7,001.10 5,550.3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98.85 -1,226.83 4,740.20 5,101.12 3,921.6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79.34 -1,010.33 5,111.40 5,131.29 3,914.58
后的净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 -- 6.63 8.81 9.1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76 -0.76 0.06 -1.05 1.91
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1.02 -0.94 0.18 -0.69 2.09
注:2016 年 1-6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是用 2016 年半年的指标乘以 2 来推算年度的指标。
四、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85.50 万股,预计可募集资金
净额为 23,297.31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拟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年
募集资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建设期 项目备案文件
金投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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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海淀发改(备)
全云化 BOSS(业务支撑系统)建设项目 16,197.50 8,156.50 2
【2015】44 号
京海淀发改(备)
新一代业务支撑网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3,837.40 1,932.38 2
【2015】45 号
京海淀发改(备)
新一代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914.06 8,013.77 2
【2015】52 号
京海淀发改(备)
运营商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 3,096.00 1,559.04 2
【2015】43 号
京海淀发改(备)
电子商务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3,636.75 1,831.34 2
【2015】46 号
京海淀发改(备)
基地业务支撑系统建设项目 3,583.00 1,804.28 2
【2015】47 号
补充流动资金 -- -- -- --
合 计 46,264.71 23,297.31 -- --
上述项目全部由思特奇负责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需
要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先行置换
或归还已发生的用于上述项目的自有资金或借款,剩余部分用于项目后续建设。
如本次募集资金规模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不足部分公司将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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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1.00 元。
发行股数:1,685.5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每股发行价格:16.16 元/股。
发行市盈率:22.98 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 2015 年度经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5.96 元/股。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7.92 元/股(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与
预计的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的总股本)。
发行市净率:2.04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直接确定发行价格。全部向网上投资者发行,
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发行对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设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账户的境
内自然人、法人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对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27,237.68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23,297.31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3,940.37 万元。(其中承销保荐费 2,956.00 万元、审计费用
426.00 万元、律师费用 150.00 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368.00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发行手续费用 40.37 万元)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6 号中电信息大厦 14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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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吴飞舟
电 话:(010)82193708
传 真:(010)82193886
联 系 人:咸海丰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 号楼 24 楼
法定代表人:马骥
电 话:(010)23153888
传 真:(010)23153500
保荐代表人:周昆、韩杨
项目协办人:张慧学
项目经办人:张慧琴、凌峰、吴鹏、张杰
(三)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 号泰康金融大厦 9 层
负 责 人:刘继
电 话:(010)65890699
传 真:(010)65176800
经 办 律 师:田璧、孟庆慧
(四)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负 责 人:顾仁荣
电 话:(010)88095588
传 真:(010)88091190
经办会计师:黄峰、李萌
(五)资产评估机构: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81 号北方地产大厦 802 室
负 责 人:陈思
电 话:(010)8858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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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10)88580460
经办评估师:李琪、王丽丽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 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层
电 话:(0755)25938000
传 真:(0755)25988133
(七)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电 话:(0755)88668888
传 真:(0755)82083295
(八)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银 行: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户 名: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账 号: 1001 1907 2901 3330 090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
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三、关于本次发行时间安排
招股说明书刊登日期: 2017 年 1 月 20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7 年 1 月 23 日
网上申购日期 2017 年 1 月 24 日
网上缴款日期: 2017 年 1 月 26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发行结束后尽快安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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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
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顺序并不表示风险会依次发生。
一、经营风险
(一)技术升级与市场需求不能匹配的风险
由于软件开发及开发技术更新换代快,用户对软件系统及相关产品的功能要
求也不断提高。因此,公司需要结合市场需求不断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
产品或服务的升级。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技术、产品及市场的发展趋势,无法
进行满足市场需求的技术和产品升级换代,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
响。
(二)公司销售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的业务涵盖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电信运营商,同时也开拓
了虚拟运营商、云和大数据公有云服务、中小企业云和大数据运营服务等其他业
务,但主要客户仍集中在电信运营商。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中,来源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电信运
营商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97.37%、95.97%、94.28%和 95.92%。其中,来源于中国
移动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3.61%、56.49%、53.68%和 60.20%。
尽管公司与电信运营商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但若因国家宏观调控、行业
景气周期的波动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正常生产带来不利影响。
(三)人力资源成本上升风险
公司为知识密集型企业,人才对公司至关重要,是公司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
部分。报告期内,员工工资及福利支出是公司业务成本和各项费用的主要部分,
并逐年上升,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张,公司员工人数将呈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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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而且,随着我国劳动力素质和经济水平的逐步提高,人力成本增长已是必然趋势。
如果公司未能有效控制人力成本、提高主营业务收入,将可能会导致公司盈利能
力下降的风险。
(四)软件质量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过因产品和服务质量引发的纠纷,但是由于软件开发具
有高度复杂性的特点,如果本公司开发的软件系统出现质量问题,对上线运行时
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的解决,将对客户的业务运作造成不利的影响;为了修正产
品已发生的错误,将额外增加公司的成本,对公司的市场信誉或市场地位产生负
面影响。
二、财务风险
(一)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6 月,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分别
为 21.57%、20.10%、15.81%和-3.93%。本次发行后,净资产预计将有较大幅度
的提高,由于募集资金项目具有一定的实施周期,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
在达产期之前可能难以获得较高收益,因此本公司存在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被摊
薄的风险。
(二)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1. 2014 年 10 月,公司被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
国家税务局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自 2014 年起连续三年可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公司也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部、商务部及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认定的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根据财税[2012]27 号文
《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公司
2013 年和 2014 年减按 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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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 根据国发[2000]18 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
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25 号文《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
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
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 号)的规定,公司自行开发研
制软件产品销售收入按 17%的法定税率计缴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
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013 年 度 、 2014 年度 和 2015 年 度 , 公司 获 得 的 增 值 税 返 还分 别 为
13,839,786.64 元、9,153,873.54 元和 14,166,381.90 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31.89%、16.03%和 27.09%;公司获得的所得税优惠金额分别为 6,267,645.24 元、
9,125,820.21 元和 3,267,290.34 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14.44%、15.98%和
6.25%。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经营业绩的不断提升,税收优惠对公司业绩的影
响总体呈下降趋势。但如果国家调整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公司不能继续被
评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利润
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三) 发行人业绩存在季节性特征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三大电信运营商,其信息
化建设的立项、审批和采购招标一般安排在每年的第一、二季度,且该等客户对
合同的签署以及软件产品的验收和货款支付有较长的审核周期,第四季度尤其是
年末通常是签署合同、出具验收报告和支付的高峰期。由于公司采用的收入确认
政策规定了相当部分的收入需以取得验收报告作为确认前提,因此公司收入集中
在第四季度体现。与此同时,公司的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主要是人力成本和差旅
费,发生较为均衡,并未同收入一样呈现明显的季节性。因此公司的营业收入和
营业利润亦在第四季度集中体现,业绩存在季节性特征。季节性特征会导致公司
的第一季度末、第二季度末甚至第三季度末的财务报告均可能出现亏损,而全年
盈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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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风险
(一)研发技术人员缺失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重视对研发技术人员的培养,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培养出一
批技术水平过硬、经验丰富的研发技术人员,为公司技术和产品的不断创新打下
了坚实的基础。公司已制定有效的薪酬标准体系,并建立起有效的绩效考核指标
体系及分配激励机制,重要的研发技术人员已间接持有公司部分股权,以吸引或
留住专业技术人才,保持研发技术团队的稳定。
但是,软件行业竞争激烈,尤其是企业间对高水平的技术人才的争夺,都会
引起人才竞争加剧,导致人才流失,人力资源成本也相应增加。随着公司经营规
模逐渐扩大,对优秀人才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大,如果公司未来的人才培养和引进
不能满足发展需要,公司将面临核心技术人才缺失的风险。
(二)项目管理的风险
软件开发及其技术服务项目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管理工作,包括项目范围管
理、项目财务管理、项目进度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沟通管理、质量管理、项目
风险管理等多项内容,这些管理内容紧密关联,复杂而专业。如果本公司不能有
效实施项目管理,不能切实做到专业团队有效协作,将可能导致项目实施不能满
足客户需求,将直接导致本公司盈利能力的下降,并有可能削弱公司的竞争优势。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全云化 BOSS(业务支撑系统)”、“新一代业务
支撑网管理系统”、“新一代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研发中心”、“运营商大数据平
台”、“电子商务云服务平台”、“基地业务支撑系统”等项目。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选定,公司进行了审慎、充分的可行性论证,研究了产品的市场发展趋势及
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方向。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培养出一批在技术研究、产品开
发和项目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的人才队伍,但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过程中,公司仍面临着产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竞争条件变化以及技术更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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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影响项目的投资成本、投资回收期、投资收益率等,从
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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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I-TEC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注册资本: 5,056.5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飞舟
成立日期: 1995 年 12 月 25 日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6 号中电信息大厦 14 层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010-82193708
传真号码: 010-82193886
互联网网址: http:// www.si-tech.com.cn
电子邮箱: securities@si-tech.com.cn
信息披露和投资
者关系负责部门: 证券事务部
信息披露负责人: 咸海丰
证券事务部电话号码: 010-82193708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一)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本公司是由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思
特奇有限以 2013 年 1 月 31 日为审计基准日,依据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13)第 2332 号”《审计报告》确认的有
限公司净资产 58,749,470.27 元,折合 4,371.50 万股股份,每股面值 1.00 元,余
额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2013 年 7 月 4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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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管理局核发注册号为 110000004633422 的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股份公司之前身有限公司的设立情况
1995 年 12 月 25 日,自然人叶近云、段伟群、赖奕杞、吴飞舟和田纪文五
人共同出资 100 万元,设立公司前身北京思特奇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 08463342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设立以来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06 年,公司向当时控股股东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司收购电信行业软件事
业本部业务(以下简称“电本业务”),交易价格为 4,253.8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况
1. 神码软件向公司现金增资
2006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名称由“北京思特奇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神州数码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2,841.50 万元增至 4,371.50 万元,由神码软件以现金增资
4,253.85 万元认购 1,530 万股。
2006 年 3 月 14 日,北京东湖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东湖验字(2006)
第 009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验证,确认收到神码软件投入的
资本金 4,253.85 万元,其中 1,530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差额 2,723.85 万元作为资
本公积金。
2006 年 3 月 22 日,公司依法领取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注册资本
为 4,371.50 万元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增资完成后,公司当时的控股股东神码软件的持股数量由 20,185,966 股增至
35,485,966 股,持股比例由 71.04%增至 81.18%。
2. 公司向神码软件现金收购电本业务
2006 年 3 月 3 日,公司与神码软件签订《电信事业本部资产和业务收购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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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同书》,约定公司以 4,253.85 万元的价格向神码软件收购其电信事业本部的资产、
人员、债权债务等。收购标的包括与电信事业本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未完
工程、在研产品、现金、电信事业本部 100 多名人员的劳动关系、应收款、应付
款等债权债务,重要客户的客户关系。
(二)交易原因
电信事业本部是神码软件下设的专门为电信运营商提供软件开发服务的事
业部,业务类型与公司业务基本类似。神码软件在 2005 年 11 月完成了对公司的
收购,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神码软件将其原有的电本业务注入公司,是对同类业
务的必要整合,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增强业务竞争力,同时进一步增加对公司
的控股比例。
(三)定价依据
1. 神码软件对公司增资的定价依据
2006 年 3 月神码软件以现金 4,253.85 万元向公司增资,认购 1,530 万股新增
股份,折算成单价为 2.78 元/股。该等价格与神码软件 2005 年收购公司控股权的
单价持平,而 2005 年收购价格是由神码软件与转让公司股权的原股东共同协商
确定的,反映了公司当时的市场价值。
2. 公司收购电本业务的定价依据
公司收购电本业务的价格由神码软件与公司共同协商确定。收购电本业务
前,神码软件持有公司 71.04%股权,吴飞舟持有公司 28.96%股权,并担任公司
总经理职务,负责公司经营管理,代表公司与神码软件协商并签署《电信事业本
部资产和业务收购合同书》。因此,公司与神码软件之间的协商结果能够反映各
自的利益诉求。
根据 2006 年 4 月 10 日北京仁智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审计报
告,电信事业本部截至 2006 年 3 月 31 日的所有者权益为 25,900,464.14 元,考
虑到客户关系、团队人员等不可辨认资产的附加价值,双方均接受了上述定价。
综合上述情况,公司收购电本业务的交易价格反映了电本业务当时的市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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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
(四)交易的影响
本次收购的电本业务与公司业务基本类似,神码软件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将其
原有的电本业务注入公司,是对同类业务的必要整合,增强了公司的业务竞争力。
收购完成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主要高管人员均未发生变化,保持了管理的持续
性和经营的稳定性;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了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了业务结构,
提升了盈利水平,增强了抵御风险的能力。
四、发行人股权结构及组织架构
(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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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的内部组织结构图
五、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简要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本公司共有 9 家控股子公司:南昌大众、哈尔滨易位、成都思特奇、太原思
特奇、上海翔盛悦、易信掌中云、重庆思特奇、北京掌中云和无限易信。
1. 南昌大众
(1)南昌大众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南昌大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0 年 9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杜微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589 号南昌大学国家科技园
信息技术及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本构成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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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南昌大众主营业务、财务情况
南昌大众主要从事与增值电信业务相关的信息技术开发及服务。
南昌大众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的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0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度
总资产 32.89 55.77
净资产 -432.12 -405.68
净利润 -26.44 16.77
注:以上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 成都思特奇
(1)成都思特奇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成都思特奇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12 月 4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孙永胜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 3 号 1 栋 1 单元 1 层附 23-D 室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维修;销售:电
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经营范
经营范围
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本构成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
(2)成都思特奇业务、财务情况
成都思特奇主要负责西南地区的客户关系维护、客户需求发现、业务信息收
集,以及项目开发、实施、验收整个过程的客户协调、沟通工作,承担系统的现
场维护工作。
成都思特奇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的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0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度
总资产 132.70 107.22
净资产 45.22 9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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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净利润 -53.18 -1.60
注:以上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 太原思特奇
(1)太原思特奇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太原思特奇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12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景松
社会信用代码 91140100325767939A
注册地址 太原高新区长冶路 226 号 1 幢动力港大厦 26 层西半层
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维修;
经营范围 电子产品、计算机、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的销售;进出口贸易***(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本构成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
(2)太原思特奇业务、财务情况
太原思特奇主要负责西北地区的客户关系维护、客户需求发现、业务信息收
集,以及项目开发、实施、验收整个过程的客户协调、沟通工作,承担系统的现
场维护工作。
太原思特奇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的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0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度
总资产 110.27 96.84
净资产 39.22 71.99
净利润 -32.77 -28.01
注:以上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 上海翔盛悦
(1)上海翔盛悦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翔盛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1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德明
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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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 619 号 8 号楼北区 C02 室(对应产证 323 幢)
信息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
系统工程服务,计算机维修,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产品、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及
经营范围
辅助设备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本构成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
(2)上海翔盛悦业务、财务情况
上海翔盛悦主要负责华东、华南地区的客户关系维护、客户需求发现、业务
信息收集,以及项目开发、实施、验收整个过程的客户协调、沟通工作,承担系
统的现场维护工作。
上海翔盛悦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的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0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度
总资产 181.95 125.84
净资产 -58.72 82.99
净利润 -141.72 -17.01
注:以上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 哈尔滨易位
(1)哈尔滨易位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哈尔滨易位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12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立勇
注册号 230199101009872(1-1)
注册地址 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嵩山路-36 号 1-8 层 805 室
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及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维修;云平台服务;
经营范围 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卫星导航定位接收机;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本构成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
(2)哈尔滨易位业务、财务情况
哈尔滨易位主要负责东北地区的客户关系维护、客户需求发现、业务信息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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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集,以及项目开发、实施、验收整个过程的客户协调、沟通工作,承担系统的现
场维护工作。
哈尔滨易位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的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0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度
总资产 125.79 92.68
净资产 72.82 90.59
净利润 -17.77 -9.41
注:以上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6. 易信掌中云
(1)易信掌中云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易信掌中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3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港币
登记编号 2214738 董事 吴飞舟
住所 UNIT 04,7/F,BRIGHT WAY TOWER,NO.33 MONG KOK ROAD,KOWLOON,HK.
公司类别 Private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
主营业务 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销售,服务,增值业务运营及进出口。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本构成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
(2)易信掌中云的业务、财务情况
易信掌中云主要负责海外市场的开拓。易信掌中云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
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0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度
总资产 87.95 81.16
净资产 70.86 80.24
净利润 -10.83 -3.46
注:以上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7. 重庆思特奇
(1)重庆思特奇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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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名称 重庆思特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5 月 6 日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孙永胜
注册号 500108007980620 1-1-1
注册地址 重庆市南岸区丹龙路 7 号 C 栋
信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维修;销售:
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货物进出口、技
经营范围
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本构成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
(2)重庆思特奇业务、财务情况
重庆思特奇的业务主要是以重庆为中心,专业负责经营工业云、物联网等相
关业务。
重庆思特奇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的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06.30/2016 年 1-6 月 2015.12.31/2015 年度
总资产 1,474.85 1,510.78
净资产 1,463.23 1,496.37
净利润 -33.14 -3.63
注:以上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8. 北京掌中云
(1)北京掌中云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易信掌中云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8 月 5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飞舟
统一社会
91110108MA007DKU3F
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 2 号牡丹科技楼 5 层 B502
互联网信息服务;软件开发、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
服务;计算机维修;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
经营范围
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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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本构成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
(2)北京掌中云业务、财务情况
北京掌中云的业务主要为中小企业移动信息化云产品的相关开发、拓展与运
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北京掌中云尚未开展运营。
9. 无限易信
(1)无限易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无限易信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8 月 5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飞舟
统一社会
91110108MA007DKY6U
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 2 号牡丹科技楼 5 层 B501
互联网信息服务;软件开发、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
服务;计算机维修;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
经营范围
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本构成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
(2)业务、财务情况
无限易信的业务主要为与电信运营商共同开发、运营大数据相关业务。截至
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无限易信尚未开展运营。
(二)发行人之参股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持续经营中的参股公司。
(三)其他
公司曾于 2000 年、2001 年分别向北京丹枫信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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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通思特奇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出资,两企业分别于 2007 年、2002 年被工商管
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后未履行注销程序,并一直维持此等状态至今。具体情况
如下:
1. 北京丹枫信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丹枫信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22日,发行人先后以无形
资产、实物资产、货币对其出资。至2007年11月吊销营业执照时,发行人持有出
资额400万元,持股比例为40%。发行人不参与其实际经营管理,仅为股权投资
方。丹枫信通主要从事增值服务业务,在经营一段时间后,由于丹枫信通及其团
队并无明显的竞争优势,缺乏持续的业务机会,其经营活动逐渐停止。
2007年11月23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出具 “京工商海处字
(2007)第D1352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丹枫信通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年检手
续,吊销其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之后,丹枫信通未再开展经营活动,但也
未履行清算注销登记程序,此等状态一直延续至今,因时间过长,丹枫信通的税
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公章等均已丢失,无法依法至税务主管部门
履行税务注销程序,而税务注销是履行工商注销的前置条件,同时丹枫信通也无
法有效形成同意注销的股东会决议。目前由于工商注销程序规定的法定条件均不
具备,丹枫信通已无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公司已全额计提对该公司的股权投资
减值准备。
截至营业执照被吊销时点,丹枫信通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北京丹枫信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0 年 6 月 22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宏伟
注册号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6 号中电信息大厦 16 层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
经营范围 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0%
股本构成
北京联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2%
刘孟涛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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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刘京 8%
杨曼玲 8%
付庭贵 7%
刘晓琳 5%
2. 北京信通思特奇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信通思特奇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14日,注册资本1,000
万元,发行人以无形资产出资,出资额350万元,持股比例为35%。发行人不参
与其实际经营管理,仅为股权投资方。信通思特奇在成立后基本未实际开展业务。
2002年7月11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京工商海处字[2002]第017175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吊销了信通思特奇的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之后,信
通思特奇未再开展经营活动,但也未履行清算注销登记程序。此等状态一直延续
至今,因时间过长,信通思特奇的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公章等
均已丢失,无法依法至税务主管部门履行税务注销程序,而税务注销是履行工商
注销的前置条件,同时信通思特奇也无法有效形成同意注销的股东会决议。目前
由于工商注销程序规定的法定条件均不具备,信通思特奇已无法办理注销登记手
续。公司已全额计提对该公司的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截至营业执照被吊销时点,信通思特奇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北京信通思特奇通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0 年 12 月 14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长锡
注册号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6 号中电信息大厦 16 层
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培训;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承接计算机网络工
经营范围 程;销售开发后的产品、五金交电、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电子元器件、机械电器设备、
建筑材料。(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李长锡 45%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5%
股本构成
杨曼玲 8%
张义洪 6%
孟涛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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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六、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
本情况
(一)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 5%以上股东合计 7 名,分别为吴飞舟、马庆选、史振生、姚国宁、
王维、中投财富辛卯(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山东五岳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
1. 吴飞舟
吴飞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11010819630404****。
本次发行前吴飞舟持有发行人 2,048.6085 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 40.51%。
2. 马庆选
马庆选,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11010219590427****。
本次发行前马庆选持有发行人 480.8650 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 9.51%。
3. 史振生
史振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13010219660323****。
本次发行前史振生持有发行人 437.1500 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 8.65%。
4. 姚国宁
姚国宁,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33022219621215****。
本次发行前姚国宁持有发行人 437.1500 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 8.65%。
5. 王维
王维,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15010219730304****。
本次发行前王维持有发行人 349.7200 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 6.92%。
6. 中投财富辛卯(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投财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578321839H,本次发行前持有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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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行人 468.1465 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 9.26%,住所为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 126
号动漫大厦 B1 区二层 201-265,主营业务为创业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竞
争或关联关系。该合伙企业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元)
1 中投晨曦(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0.00
2 中建投资本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00.00
3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人 180,000,000.00
4 李永芬 有限合伙人 30,000,000.00
5 冯章茂 有限合伙人 30,000,000.00
6 朱添福 有限合伙人 30,000,000.00
7 王玉咏 有限合伙人 12,000,000.00
8 毕岱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00
9 蔡永康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00
10 陈嘉宝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00
11 戴桂桂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00
12 邓桂珍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00
13 李帼珍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00
14 姜捷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00
15 李通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00
16 梁永泉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00
17 潘伟佳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00
18 周泽鸿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00
19 王荣生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00
20 郑旭明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00
21 马金霞 有限合伙人 5,000,000.00
22 赵红 有限合伙人 4,590,000.00
23 姜扬敏 有限合伙人 2,350,000.00
合 计 -- 429,04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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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中投财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中投晨曦(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7. 山东五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山东五岳,成立于 2012 年 5 月 21 日,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住
所为济南市高新区新宇路 750 号 5 号楼 2-401-3,注册号为 370000200023168,
主营业务为创业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竞争或关联关系。本次发行前持有发
行人 349.8600 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 6.92%,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青岛拥湾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100.00
合 计 10,000.00 100.00
(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飞舟。
吴飞舟是公司的创始人之一,并一直是公司股东。2012 年 7 月 25 日,通过
股份受让方式,吴飞舟持股数变更为 35,201,15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0.52%,
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自此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吴飞舟一直保持第一大股东
的地位,本次发行前吴飞舟持有公司 20,486,08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0.51%。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吴飞舟。除本公司外,报告期内,吴飞舟还
持 有 EMobile Information Technologies 70% 的 股 权 。 EMobile Information
Technologies 系注册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企业,注册资本 10 万美元,该公司
目前并未开展实际经营。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质押或其他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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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为 5,056.50 万股,发行人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 1,685.5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6,742 万股,本次发行
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本次发行前后股本变动情况如下表: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本(股) 股本(股)
(%) (%)
吴飞舟 20,486,085 40.51 20,486,085 30.39
马庆选 4,808,650 9.51 4,808,650 7.13
中投财富 4,681,465 9.26 4,681,465 6.94
史振生 4,371,500 8.65 4,371,500 6.48
姚国宁 4,371,500 8.65 4,371,500 6.48
山东五岳 3,498,600 6.92 3,498,600 5.19
王维 3,497,200 6.92 3,497,200 5.19
中盛华宇 1,715,500 3.39 1,715,500 2.54
天益瑞泰 1,090,500 2.16 1,090,500 1.62
宇贺鸿祥 1,032,000 2.04 1,032,000 1.53
中盛鸿祥 1,012,000 2.00 1,012,000 1.50
有限售条件股合计 50,565,000 100.00 50,565,000 75.00
社会公众股合计 -- -- 16,855,000 25.00
合计 50,565,000 100.00 67,420,000 100.00
(二)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吴飞舟 20,486,085 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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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马庆选 4,808,650 9.51
3 中投财富 4,681,465 9.26
4 史振生 4,371,500 8.65
5 姚国宁 4,371,500 8.65
6 山东五岳 3,498,600 6.92
7 王维 3,497,200 6.92
8 中盛华宇 1,715,500 3.39
9 天益瑞泰 1,090,500 2.16
10 宇贺鸿祥 1,032,000 2.04
合 计 49,553,000 98.01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在公司任职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股) 占股本比例(%) 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1 吴飞舟 20,486,085 40.51 董事长、总经理
2 马庆选 4,808,650 9.51 --
3 史振生 4,371,500 8.65 --
4 姚国宁 4,371,500 8.65 --
5 王维 3,497,200 6.92 董事
合 计 37,534,935 74.24 --
(四)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不存在新增股东的情况。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中盛华宇、天益瑞泰、宇贺鸿祥、中盛鸿祥等四家有限合伙企业系公司员工
持股平台,其中的合伙人均为公司管理层和骨干员工。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前,公司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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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中盛华宇、天益瑞泰、宇贺鸿祥、中盛鸿祥是公司的员工的持股平台,通过
上述四个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合计 485 万股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无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
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九、发行人员工和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情况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员工人数分别为
2,533 人、2,583 人、2,588 人和 2,544 人。
1.员工专业结构
2016 年 6 月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项目 人数 占员工总 人数 占员工总 人数 占员工总 人数 占员工总
(人) 数比例 (人) 数比例 (人) 数比例 (人) 数比例
销售人员 160 6.29% 155 5.99% 140 5.42% 133 5.25%
技术人员 2,164 85.06% 2,220 85.78% 2,262 87.57% 2,204 87.01%
管理及行
220 8.65% 213 8.23% 181 7.01% 196 7.74%
政人员
合计 2,544 100% 2,588 100% 2,583 100% 2,533 100%
2.员工学历结构
2016 年 6 月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项目 人数 占员工总 人数 占员工总 人数 占员工总 人数 占员工总
(人) 数比例 (人) 数比例 (人) 数比例 (人) 数比例
硕士研究
生及以上 148 5.82% 152 5.87% 153 5.92% 162 6.40%
学历
本科学历 2,157 84.79% 2,197 85.89% 2,226 86.19% 2,185 86.26%
专科学历 233 9.16% 235 9.08% 199 7.70% 182 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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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技
校及高中 6 0.24% 4 0.15% 5 0.19% 4 0.16%
以下学历
合计 2,544 100% 2,588 100% 2,583 100% 2,533 100%
3.员工年龄分布
2016 年 6 月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项目 人数 占员工总 人数 占员工总 人数 占员工总 人数 占员工总
(人) 数比例 (人) 数比例 (人) 数比例 (人) 数比例
50 岁
13 0.51% 12 0.46% 7 0.27% 6 0.24%
以上
40-49 岁 146 5.74% 134 5.18% 88 3.41% 78 3.08%
30-39 岁 1,252 49.21% 1,205 46.56% 969 37.50% 935 36.91%
29 岁
1,133 44.54% 1,237 47.80% 1,519 58.82% 1,514 59.77%
以下
合计 2,544 100% 2,588 100% 2,583 100% 2,533 100%
由以上表格可见,从专业结构来看,发行人员工主要为技术人员,报告期内
发行人技术团队始终保持在2,200人左右的规模,占员工总数的85%左右,从学历
结构来看,公司本科以上学历员工占比在99.80%以上;从年龄分布来看,39岁以
下员工占员工总数的95%左右。上述员工情况,与公司所处软件行业员工年轻、
高学历的特点相适应。
公司始终重视优秀人才的引进和保留激励,通过专业培养、晋升机制及薪酬
等各个方面措施留住人才。目前公司技术人员中,5 年以上司龄占比为 40%左右,
10 年以上司龄员工超过 150 人,核心技术人员为公司服务均超过 10 年。总体而
言,公司拥有较为稳定的技术团队。
(二)员工社会保障情况
1. 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为全体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其中公司自 1999 年 1 月开
始缴纳社会保险、南昌大众自 2001 年 4 月开始缴纳社会保险、太原思特奇自 2015
年 3 月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上海翔盛悦自 2015 年 4 月开始缴纳社会保险、成都
思特奇自 2015 年 5 月开始缴纳社会保险、哈尔滨易位自 2015 年 7 月开始缴纳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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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保险、重庆思特奇自 2015 年 8 月开始缴纳社会保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情况如下:
缴纳主体 类别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单位 19% 10% 0.8% 0.2% 0.8%
发行人
个人 8% 2%+3 0.2% —— ——
单位 20% 10% 1% 0.5% 1%
上海翔盛悦
个人 8% 2% 0.5% —— ——
单位 19% 7.5% 0.5% 0.5% 0.5%
重庆思特奇
个人 8% 2% 0.5% —— ——
单位 20% 7.5% 1% 0.9% 0.6%
哈尔滨易位
个人 8% 2% 0.5% —— ——
单位 19% 6% 0.5% 0.2% 0.5%
南昌大众
个人 8% 2% 0.5% —— ——
单位 19% 6.5% 0.6% 0.22% 0.5%
成都思特奇
个人 8% 2% 0.4% —— ——
单位 19% 7% 1% 0.4% 0.5%
太原思特奇
个人 8% 2% 0.5% —— ——
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在注册地以外聘用的员工也均按照所在地规定的比例
缴纳社会保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缴费人数的情况如下:
缴费主体 缴费情况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员工总数 2,193 2,446 2,575 2,529
发行人
缴费人数 2,181 2,421 2,525 2,496
成都思特 员工总数 59 23 -- --
奇 缴费人数 57 14 -- --
太原思特 员工总数 56 29 -- --
奇 缴费人数 51 29 -- --
哈尔滨易 员工总数 37 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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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缴费人数 32 5 -- --
上海翔盛 员工总数 187 66 -- --
悦 缴费人数 156 50 -- --
重庆思特 员工总数 8 7 -- --
奇 缴费人数 8 7 -- --
员工总数 4 5 8
南昌大众
缴费人数 4 4 8
易信掌中 员工总数 -- 1 -- --
云 缴费人数 -- 0 -- --
员工人数 2,544 2,588 2,583 2,533
合计
缴费人数 2,489 2,530 2,533 2,500
截至 2016 年 6 月末,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员工总人数合计为 2,544 人,公
司为其中的 2,489 人办理了社会保险;其余未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的 55 人中(其
中 12 人为发行人、43 人为发行人子公司)。发行人 12 人中的 1 人系离职;8 人
系当月入职次月缴纳社保;1 人系员工所在原单位存在欠缴情况暂时无法拿到封
存单不能转出,当月无法为员工缴纳;1 人系退休返聘,无需为其缴纳社保;1
人系员工在外自行缴纳社保。控股子公司 43 人为新聘员工,其中,42 人系当月
入职次月缴纳,1 人系员工所在原单位未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当月无法为员工缴
纳。
截至 2015 年末,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员工总人数合计为 2,588 人,公司为
其中的 2,530 人办理了社会保险;其余未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的 58 人中(其中 25
人为发行人、33 人为发行人子公司)。发行人 25 人中的 14 人系因离职、6 人系
因工作调动当月无法缴纳,已于次月缴纳;1 人系员工所在原单位存在欠缴情况
暂时无法拿到封存单不能转出,当月无法为员工缴纳; 4 人为当月入职次月缴
纳社保。控股子公司 33 人中,32 人系新聘员工当月入职次月缴纳,1 人系香港
子公司员工无需缴纳。
截至 2014 年末,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员工总人数为 2,583 人,公司为其中
的员工 2,533 人办理了社会保险;其余未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的 50 人中,21 人系
因离职当月不上社保、25 人为当月入职次月缴纳社保、4 人为员工个人在外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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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缴纳社保。
截至 2013 年末,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员工总人数为 2,533 人,公司为其中
的员工 2,500 人办理了社会保险;其余未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的 33 人中,13 人系
因离职当月不上社保;1 人系因员工原销户无法缴纳,后续已缴纳;1 人系因办
公地调动社保转移中断,后续已缴纳;18 人为当月入职次月缴纳社保。
2. 员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为全体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其中,公司自 2002 年 12
月开始缴纳公积金、南昌大众自 2015 年 1 月开始缴纳公积金、太原思特奇自 2015
年 3 月开始缴纳公积金、上海翔盛悦自 2015 年 4 月开始缴纳公积金、成都思特
奇自 2015 年 5 月开始缴纳公积金、哈尔滨易位自 2015 年 7 月开始缴纳公积金、
重庆思特奇自 2015 年 8 月开始缴纳公积金。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如下:
缴纳主体 单位缴纳比例 个人缴纳比例
发行人 12% 12%
成都思特奇 12% 12%
太原思特奇 10% 10%
哈尔滨易位 12% 12%
上海翔盛悦 7% 7%
重庆思特奇 12% 12%
南昌大众 12% 12%
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在注册地以外聘用的员工也均按照所在地规定的比例
缴纳住房公积金。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缴费人数的情况如下:
缴纳主体 缴费情况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员工总数 2,193 2,446 2,575 2,529
发行人
缴费人数 2,181 2,421 2,521 2,498
成都思特 员工总数 59 23 -- --
奇 缴费人数 56 14 -- --
太原思特 员工总数 56 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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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 缴费人数 51 29 -- --
哈尔滨易 员工总数 37 11 -- --
位 缴费人数 33 8 -- --
上海翔盛 员工总数 187 66 -- --
悦 缴费人数 156 60 -- --
重庆思特 员工总数 8 7 -- --
奇 缴费人数 8 7 -- --
员工总数 4 5 8
南昌大众
缴费人数 4 4 0
易信掌中 员工总数 -- 1 -- --
云 缴费人数 -- 0 -- --
员工人数 2,544 2,588 2,583 2,533
合计
缴费人数 2,489 2,543 2,521 2,498
截至 2016 年 6 月末,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员工总数合计为 2,544 人,发行
人为其中的 2,489 人办理了住房公积金;其余未办理公积金缴纳的 55 人中(其
中 12 人为发行人、43 人为发行人子公司)。发行人 12 人中的 1 人系离职;8 人
系当月入职次月缴纳;2 人系员工所在原单位未及时办理减员,当月无法为员工
增缴公积金;1 人系退休返聘,无需为其增缴公积金。控股子公司 43 人为新聘
员工,其中,41 人系当月入职次月缴纳公积金;2 人系员工所在原单位未及时办
理减员,当月无法为员工增缴公积金。
截至 2015 年末,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员工总人数合计为 2,588 人,发行人
为其中的 2,543 人办理了住房公积金;其余未办理公积金缴纳的 45 人中(其中
25 人为发行人、20 人为发行人子公司)。发行人 25 人中的 14 人系因离职;6 人
系因工作调动当月无法缴纳,已于次月缴纳;1 人系员工所在原单位存在欠缴情
况暂时无法拿到封存单不能转出,当月无法为员工缴纳;剩余 4 人为当月入职次
月缴纳。控股子公司 20 人中,19 人系新聘员工当月入职,次月缴纳;1 人为香
港子公司员工,无需缴纳。
截至 2014 年末,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员工总人数为 2,583 人,发行人为其
中的员工 2,521 人办理了住房公积金;其余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纳的 62 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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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1 人系因离职;29 人为当月入职次月缴纳;4 人为员工个人在外自行缴纳;8
人为南昌大众员工,其尚未开立公积金账户为员工缴纳。
截至 2013 年末,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员工总人数为 2,533 人,公司为其中
的员工 2,498 人办理了住房公积金;其余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纳的 35 人中,16
人系因离职当月不缴存、5 人系因调整缴费基数当月无法缴纳,已于次月缴纳,
10 人为当月入职次月缴纳、4 人为南昌大众员工,其尚未开立公积金账户为员工
缴纳。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吴飞舟出具承诺:“若因报告期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缴纳不规范而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追缴、处罚或因此而引起的纠纷,发行人或子
公司利益受到的一切损失皆由本人承担。”
十、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及
其履行情况
(一)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飞舟,担任董事职务的股东王维,公司股东马
庆选、史振生、姚国宁、中投财富、山东五岳、中盛华宇、天益瑞泰、宇贺鸿祥、
中盛鸿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王德明,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
咸海丰、魏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陈立勇、张景松、孙永胜、廉慧,已就
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作出承诺,承诺的具体内容请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
示”之“一、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三、持股 5%以上股东的
减持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二)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飞舟,公司股东,公司董事(非独立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了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预案的具体内容请见本招股说
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之“二、稳定股价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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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公司各方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涉及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
的承诺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飞舟,公司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就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涉及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作
出承诺,承诺的具体内容请请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发行人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的承诺”。
(四)本次发行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的承诺
本次发行的证券服务机构东方花旗证券、瑞华所、国浩所已作出承诺,具体
内容请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中介机构承诺”。
(五)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已制定了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并作出承诺,具体内容请见本招股
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八、本次发行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安排及承诺”。
(六)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公司已就本次公开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拟定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吴飞舟,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公开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
期回报作出承诺,具体内容请见本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之“九、关于填补
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七)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飞舟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函》,具体如下:
“一、除已经向相关中介机构书面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人以及下属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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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现时
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
交易;
“二、如本人与发行人发生或存在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保证将本着公
允、透明的原则,遵循公开的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涉及到本人的关联交易,本人将在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中回避表决,同时按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人保证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
“四、本人保证不会通过向发行人借款,由发行人提供担保、代偿债务、代
垫款项等各种方式侵占发行人的资金。
“五、本人保证不会通过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形式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
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本人将确保本人直系亲属、本人及直系亲属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亦遵循
上述承诺。”
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飞舟出具了《关于避免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一、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
任何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在商业上对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
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
得上述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上述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
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本人将持续促使本人的配偶、父母、子
女、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未来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公司的生
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二、本人承诺不利用从发行人获取的信息从事、直接或间接参与和发行人
相竞争的活动,并承诺不进行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其他竞争行为。
“三、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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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八)关于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 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将严格履行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
承诺事项,并承诺如下:
“一、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需提出新的
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
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
“3.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
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5.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
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
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作出承诺如下:
“一、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
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 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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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 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因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未履行
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股权的情形除外;
“3. 暂不领取发行人利润分配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4. 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
在获得收益的 10 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5. 因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6. 因发行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人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
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 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 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
人投资者利益。”
3.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作出承诺
如下:
“一、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
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 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 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3. 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
在获得收益的 10 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4. 因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5. 因发行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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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
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 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 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
人投资者利益。
“三、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未经
发行人同意,本人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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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为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和广电网络等电信
运营商提供客户关系管理、大数据、计费、移动互联网和业务保障等核心业务系
统的全面解决方案,包括系统咨询、规划和产品的开发、升级、服务;提供公有
云和大数据的服务和运营,以及公有云和大数据体系下的通用平台产品;提供基
于移动互联网云和大数据的中小企业服务。
公司提供的核心业务系统全面解决方案,是电信运营商参与市场竞争、提升
客户体验、提供高质量服务和加强企业内部运营、管理、控制不可或缺的工具。
经过 20 年的发展,公司现已形成了客户关系管理、计费帐务、大数据和经营分
析、业务保障和网络运营、移动互联网支撑和运营、合作伙伴管理、云和大数据
管理和运维服务等产品线,涵盖电信业务运营商业务支撑域和网络运营域的全面
关键应用。公司提供的核心业务系统全面解决方案已成为电信运营商核心竞争力
的重要组成。公司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和广电网络等电信运营商建
立了长期、紧密、良好的合作关系。
近年来,公司大力投入研发云和大数据的通用平台产品,以及云和大数据演
进的关键技术,已经形成独立完整的云和大数据 PaaS 和 IaaS 层通用平台产品。
依托上述完整成熟 PaaS 和 IaaS 产品,公司以先进的技术,结合良好的运营和服
务机制,逐渐建立并完善了具有竞争力的公有云和大数据服务。
公司还致力于打造移动互联网运营服务的生态圈,开发出为中小企业提供云
和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服务的平台。该平台具备开放性、社区化特点,支持企业应
用商店(APP 商店)功能,及第三方的开发和合作,共同为中小企业提供丰富的
企业级应用,包括:内部管理和移动办公;外部营销、销售的支持,为传统企业
的升级改造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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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
1. 客户关系管理产品
客户关系管理(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 以下简称“CRM”)系统
能够帮助电信运营商将传统的营业窗口、营销中心、客服中心、呼叫中心、互联
网等分散的沟通渠道整合在一起,使得运营商与客户之间建立起一个统一的沟通
界面,实现客户信息的高效收集和最大程度的共享,从而强化电信运营商与客户
沟通的效果,提升客户的满意度。CRM 还可以帮助运营商实现营销、销售、服
务等关键业务环节的流程自动化,利用 IT 技术手段提高运营商的运营效率、同
时降低运营成本。此外,基于对客户资料的全面掌握和管理,销售的成功率和效
率将会提高,电信运营商可以为用户提供更个性化、专业化和主动化的服务,更
好地进行营销策划。
公司的 CRM 产品通过企业服务总线(ESB)实现电信运营商客户服务之间
的通信与整合、同时通过分布式数据代理层、分库分表策略等技术,提高系统整
体的融合性和可扩展性,降低了系统间的耦合。
通过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公司的 CRM 产品已演进成为互联网形态的
架构,能够为电信运营商向互联网转型提供有效支撑,并以高效率,低成本的方
式提供电信运营商 4G 和移动互联网业务的运营支撑。
2. 计费账务产品
计费账务系统主要管理计量电信用户的话单费用,是电信运营商核心系统之
一,其灵活性、响应速度、支撑能力的高下决定了电信运营商前端业务模式的多
样性和客户体验的满意程度。该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
模 块 功 能
话单采集 从电信基础网络(如交换机、网关等)上收集记录通话时长、数据流
量等用户使用服务的基础数据和信息
预处理 将用户话单转为统一的格式,并剔除重复的话单记录
批价 根据用户的话单和对应的服务价格,计算用户需缴纳的费用
账单管理 根据批价结果,形成用户当期需要缴纳的费用账单,并在用户缴纳费
用后进行销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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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控制 监控用户欠费情况,对用户可获取的服务进行综合控制
公司的计费账务系统产品能够实现对电信运营商跨业务、跨产品、跨客户的
产品计费账务支撑,并且对运营商的各种业务提供统一计费流程进行综合计费处
理。该系统支持多种缴费渠道,同时触发缴费结束后的统一的销帐服务等功能,
并提供异地缴费功能。此外,该产品还可通过加强对用户的欠费管理以及实时信
用控制,减少用户欠费,降低运营商经营风险。
公司的计费账务系统目前采用自研的 PaaS 和 IaaS 平台支撑,已全面云化,
技术处于业内领先地位,能够提高快速响应业务的线性扩展,并有效降低运营商
硬件采购投入,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3. 大数据中心和经营分析产品
随着电信市场的逐步放开、电信技术的迅速更新发展,要求电信运营商对相
关变化迅速反应并作出有效的应对措施。电信运营商在运营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
数据信息。大数据中心和经营分析系统可以提供对这些数据信息进行整合、提炼,
并对客户、营销、产品、渠道、服务等各方面进行智能分析,从而帮助企业进行
决策,提高企业的精细化运营能力。
大数据中心和经营分析系统在电信运营商存量市场保有,提升客户价值,提
高企业利润率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不仅如此,通过运用开放的平台技术,进行
社区化、APP 商店化的架构提升,大数据中心和经营分析系统能够支持社会各方
的参与和协作及服务,实现电信运营商数据资源的社会化和价值最大化。
(1)大数据中心
大数据中心能够在云计算环境下实现数据采集、加工清洗和转换,形成企业
级的大数据中心,并提供各类数据存储、封装和服务,支持应用层的大数据分析
和应用。该产品通过开放的平台支撑、社区化和 APP 商店化,为企业和政府提
供大数据服务和信息化支撑。
公司大数据中心的主要功能包括:
模 块 功 能
应用层 按照企业应用的类型,分为减本增效类、数据共享类、实时支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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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分析类、价值外延类等各种应用
数据封装和服务 通过对底层数据的分析、汇总,结合前端应用的实际需求,封装面向
前端客户、产品、渠道、营销、第三方机构等所需数据能力,并采用
数据服务开放平台,支撑以消息、服务、批量数据的方式,向上端应

数据存储 按照企业数据中心的数据需求,构建企业级的数据模型和分层数据存
储模型,并通过数据封装提供数据服务能力
采集 负责采集各类结构化、非结构化、互联网及信令等实时数据,并进行
数据的处理、清洗、转换,加载到企业数据中心
大数据运维管控 负责提供对于数据安全管理、数据质量管理、数据生命周期管理、元
数据管理
公司采用 E3BASE 产品实现大数据基础的技术框架,提供从数据来源(包
括结构化与非结构化业务数据)的全量与增量获取、数据的分布式存放与管理、
分布式调度与并行计算、类 SQL 开发应用程序开发接口(API),结果数据的保
存与输出等一系列完整过程的支持。
思特奇的大数据平台产品拥有以下特点:
良好的扩展性:能够线性、模块化扩展。数据节点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增
减,可较易扩展到上千节点,能可靠地存储和处理千兆字节(PB)数据;
较好的容错机制:基于计算元素和存储可能会失败的假设,自动地维护
数据的多份复制(工作数据副本),确保能够针对失败的节点自动地重
新部署计算任务,进行分布处理;
高效的处理能力:通过分发数据到各个处理节点,可以在数据所在的节
点上并行工作,通过并行处理加快处理速度。列存储提供可以通过服务
器端和客户端缓存,提供高速的数据读写;
兼具稳定性和高可用性:产品 7*24 小时稳定运行,管理节点失效自动切
换到备用节点,数据节点失效副本数据自动生效,保证可用;
成本较低:可以通过普通机器组成的服务器群来分发以及处理数据,这
些服务器群总计可达数千个节点;而不需要更高级的服务器、数据库软
件;
(2)经营分析系统
经营分析系统是思特奇大数据中心的应用部分。它是以数据仓库和模型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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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基础,通过用户信息分析,深度挖掘用户价值,精准把握用户需求,为企业市
场营销服务活动管理、用户分级管理、产品设计、产品定价、业务管理及分析提
供全面的支撑,从而提高企业对用户需求的响应速度和响应质量。
公司经营分析系统主要产品具体如下:
①增值业务运营分析平台
电信增值业务是指除传统语音服务外的业务,包括短信、数据、电子邮箱、
可视图文等等。随着通讯技术的发展,电信运营商提供的服务逐渐由语音通话为
主转向数据等增值业务为主。
针对电信运营商业务重点的变化,公司专门开发了增值业务运营分析平台。
该产品通过数据集成、流程集成等手段,协同、整合现有 CRM、计费、经营分
析等专业化系统提供的支撑能力,通过建立增值业务运营信息视图,加强客户和
电信增值产品关联性分析,实现对提升客户需求把握、业务端到端运营优化、增
值业务深度融合运营、提升常态化运营管理水平等工作的全面支撑。
②地市数据集市
公司为电信运营商地市级分公司专门开发了地市数据集市,通过建立贴身服
务模块,加强电信运营商一线分支机构的服务支撑能力。基于地市数据集市功能,
为一线不同角色提供任务管理、指标监控预警、绩效展现等贴身服务,从而提升
电信运营商一线分支机构的工作效率,增强其问题分析与解决能力。
③存量客户精确化营销平台
该产品主要关注电信运营商存量客户,从客户价值、异动、黏性三方面进行
细分,按照不同细分群体的特征建立差异化的维系策略,通过营销矩阵,推送到
各个客户接触点开展维系营销工作,并对维系营销的过程进行评估分析,调整策
略,提升存量客户经营的精细化程度。
4. 业务保障和网络运营产品
业务保障和网络运营系统能够实现对电信运营商的全业务监控管理、稽核、
审计、灾备处理、数据安全保障等,从而确保电信运营商业务运营的安全性。业
务保障和网络运营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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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 块 功 能
收入保障系统 从业务流、信息流、资金流三个不同的维度对运营商收入进行校
验检查,最大程度降低运营商的收入流失的风险
支撑网管系统 对客户管理、计费账务、经营分析、容灾系统、OA 等系统所涉及
的软、硬件平台进行监控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转
网络资源管理 对网络路由能力和接入能力、网络资产实物以及网络资产账务三
个维度对电信运营商的网络资源进行全方位管理
营销资源管理 对定制终端、有价卡、礼品、发票等电信运营商营销资源从报价、
采购、仓储、销售、库存、售后、结算等全过程进行综合管理
思特奇业务保障产品的特点包括:
处理能力强:引入分布采集和分布式处理、分布式存储,对海量、多样
的数据挖掘,分析其异动;
实时性:引入流计算分布式计算框架,增强系统告警的实时性;
低成本:将系统从小型机逐渐迁移到x86资源池,可以大幅降低后续的系
统建设成本,同时允许以水平扩展的方式增加服务器来提高系统处理能
力;
高可扩展性:具备负载均衡能力,可动态插拔扩展,资源缓存可横向扩
展;
高效并发处理:面向大资源量、高并发事务的场景,告警产生和通知处
理延时小于60秒,性能实时统计等不超过7秒;
高可维护:系统运行情况可自监控,配置维护统一简单
5. 移动互联网支撑和运营产品
随着通信技术的进步,越来越多的用户习惯于使用智能终端通过无线网络接
入互联网获取信息和服务。为顺应用户的使用习惯,电信运营商也开展多种移动
互联网业务:如移动音乐服务、电子商城服务等等。
公司的移动互联网支撑和运营产品是思特奇和电信运营商面向移动互联网
的实践成果,主要包括:电子商城门户、网上营业厅门户、电子商务云服务平台、
基地业务支撑系统、能力开放平台。上述产品具体功能如下:
模 块 功 能
电子商城门户 电信运营商进行商品在线销售的平台,用户可通过平台进行商品的
购买,订单的查询等操作,管理人员可通过平台发布商品并可对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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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购买流程进行配置
网上营业厅门户 为企业面向客户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供自助式服务,是企业服务渠道
的补充和延伸。为客户提供具有统一域名体系、统一风格、统一用
户认证机制,并具有个性化功能的服务环境
电子商务云服务平台 整合线上、线下渠道资源,实现面向最终用户端到端支撑的 IT 运
营支撑系统。该产品提供一套完整的、端到端的电子商务运营体系
基地业务支撑系统 基地业务是运营商移动互联网业务的主要集中体现。公司基地业务
支撑系统产品面向电信运营商各大基地业务,提供全国的一套的端
到端系统支撑、保障和运营
能力开放平台 将电信运营商后台的电信资源和能力面向移动互联网开放和共同
运营,使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企业协同发展
公司除为电信运营商提供上述产品的开发和技术维护服务外,还负责相关产
品的运营,包括电子商城门户的界面优化,网上营业厅门户的组织架构管理维护、
电子商务的营销策划等等。
6. 合作伙伴管理产品系列
合作伙伴(代理商)是帮助电信运营商提供销售和服务的第三方企业。为了
给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体验,电信运营商需要广泛的合作伙伴,包括内容提供
商、终端供应商、社会渠道代理商等等。电信运营商合作伙伴的业务现已贯穿终
端、语音、内容、行业应用等各类电信服务,几乎涵盖了电信运营商业务运营及
拓展的所有领域,已成为电信服务生态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在面向互联网业
务转型的过程中,以运营商为中心构建一套“运营商-合作伙伴(渠道)-最终用
户”(B2b2C)良性的生态体系,是运营商转型服务的核心之一。
在全业务运营和 4G 及移动互联网背景下,公司合作伙伴管理产品已演进成
为互联网形态下的架构,为电信运营商提供合作伙伴的引入、管理、服务、结算、
退出的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实现电信运营商与合作伙伴之间的高效、准确的流程
贯穿,从而提高合作伙伴的忠诚度和满意度,提升运营商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
力。
公司合作伙伴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如下:
模 块 功 能
终端直供系统 使运营商与上下游合作伙伴的交易关系全面电子商务化,整合运
营商上下游资源,社会化经销商终端营销管理,构建面向供货商、
代理商、运营商之间公开、透明、紧密的合作关系,实现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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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端厂商和终端代理商之间的电子商务的运营模式
代理商门户系统 电信运营商通过代理商为最终用户提供服务的网上交互系统,由
运营商提供给代理商等下游合作伙伴使用,作为运营商面向最终
用户提供服务的与代理商进行交互的扩展渠道,为代理商提供业
务办理、综合查询、交费充值等方面的功能
代理商管理和结算 实现对代理商渠道的全面的运营管理,包括渠道规划建设、渠道
资料管理、渠道费用管理、渠道考核评价、渠道佣金、渠道业务
设备、渠道支撑服务、综合结算等功能
7. 云和大数据管理平台产品
在云计算时代新的竞争形势下,电信运营商的业务系统面临大规模海量数据
处理,业务灵活化的支撑,运营商要求以低成本,高灵活性的系统支撑自身上层
业务发展,这促使了 IT 支撑架构向云计算演进。通过向云计算架构演进,可以
使运营商节约投资、易于维护、资源共享,快速灵活为上层业务提供支撑,提供
的新的能力运营模式。
云和大数据管理平台是对云和大数据运行系统进行监控、管理并提供运营服
务保障的平台和工具,基于该工具可以提供云和大数据运维服务。
公司的云和大数据管理平台产品,可以为客户建设云及大数据平台过程中提
供规划咨询、资源池建设、云与大数据系统运维监控等服务,从而帮助客户打破
部门间、地域间的壁垒,实现 IT 资源在全公司范围内流动共享,将 IT 资源转化
为可灵活按需分配、可计量的服务进行快速交付,实现用户资源自助申请、开通、
回收、开关机管理及资源状况监控 ,实现各部门资源申请的电子审批,实现各
部门资源配额管理。公司云和大数据管理运营系统的主要功能模块如下:
模 块 功 能
统一监控平台 对云平台 IaaS 资源、PaaS 平台服务资源、SaaS 应用系统及大数据系
统进行全方位的监控;采集 CPU、内存、网络参数、存储性能、数据
库通断状态、应用进程等近千项指标并提供统一视图显示;云管理平
台实时显示系统健康状态,同时为用户提供运营所需的各种报表输
出。
资源管理平台 将云平台下 IaaS 资源、PaaS 资源及大数据平台资源在统一资源池内
按需分配,统一调度,通过多种智能调度策略保证资源使用达到最优
效果、统计资源使用情况并预估未来可用时间,预判扩容需求
服务运营平台 提供用户、业务、订单、服务目录,审批,变更管理、消息中心等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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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云和大数据通用平台产品
公司云和大数据通用平台是帮助客户建设云和大数据系统的基础平台,包括
PaaS 和 IaaS 层的通用技术构件。该平台区别于公司的其他应用软件产品,独立
向客户提供,与具体应用无关,相关内容随着行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不断迭代
和演进。
公司云和大数据通用平台产品功能模块如下:
模 块 功 能
计费云集成框架 能够快速实现系统分布式处理与云化部署的标准化集成框架; 可
有效支撑传统架构系统快速迁移到云计算架构下
分布式内存数据库 基于内存的完整的关系型数据库系统,不依赖于其他任何数据库
而独立运行;能够大幅提升如实时计费、实时账务、余额管理、
实时交易等实时应用的性能
分布式文件系统 适用于计费系统中小碎文件处理。应用场景包括:接口数据、DCC
消息流码、资料同步日志、端到端日志
分布式服务策略引擎 面向计费场景可度量和高可用性的服务分布式调度引擎。能够在
计费应用场景下实现消息、表数据、文件等的分布式调度
服务开放与运行框架 面向业务构件快速开发的轻量级开发框架。主要应用于前端服务
开发,包括订单、产品、营销等
界面开发框架 提供静态、动态界面的可视化、快速开发的通用框架。可实现界
易体验+动态表单 面元素、校验规则的快速配置方式开发
能力 开放平台 /服务 提供企业内外部系统间服务集成和管理平台框架。提供服务编排、
集成 平台 /高速 服务 服务管理、流程管理等基础服务,实现跨系统服务流程流转;同
框架 时能够整合底层应用中心基础能力,统一平台管理,对内部应用
层和外部应用平台进行开放
分布式高速消息中间 提供高效可靠的消息传递机制,进行平台无关的数据交流,实现
件 分布式系统的集成;为分布式系统提供异步解耦、削峰填谷能力:
如订单、交易数据跨库、跨系统同步;对日志、系统进行监控数
据采集,并对外提供
分布式数据库 支持海量数据的高性能分布式 MySQL 数据库系统。用于对海量非
交易类(服务类/分析类)数据的拆分存储,满足扩展要求,提升
服务体验
分布式缓存 实现读多写少信息的实时访问缓存,提升系统效率;实现海量数
据分布式存储与管理,为热点数据的访问提供高速响应
大数据基础平台 提供大数据基础引擎,支持海量、结构化、非结构化数据存储管
理;提供基于大数据的查询、分析、报表、数据挖掘,实时类数
据采集、分析和处理
大数据封装服务平台 通过服务能力开放,为各种应用提供数据服务、算法服务、模型
服务、应用服务,建立大数据价值开发生态;提供数据服务封装、
批量数据集成、自助取数等智能化与个性化兼顾的数据获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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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服务能力开放将外围应用与大数据平台内部数据解耦、隔离
9. 公有云和大数据中心建设、运营
公司紧跟云计算和大数据的发展,2009 年推出 E3Cloud“三朵云”解决方案,
即:为电信运营商提供的“私有云”解决方案;为开发者提供的“开发云”;面向社
会和政府的“公有云”运营服务。
公有云和大数据中心的建设和运营是指提供商通过自己的基础设施直接为
用户提供云和大数据计算服务。用户无需投资构建自身的云和大数据平台,也无
需购买相关应用软件和通用平台软件,以及投资运营,而是直接通过互联网接入,
获取提供商提供的云和大数据服务。
公司公有云和大数据中心的建设和运营服务具体如下:
产品/服务 服务内容
云和大数据中心资源 为客户提供公有云和大数据中心建设的方案咨询、规划、设计、集成
的建设或合作运营 实施以及运营维护
资源池(硬件、IaaS、 为客户云资源池(IaaS、PaaS)的销售、运营提供支撑平台及服务,
PaaS)的销售、运营服 建立营销门户,实现企业营销、代理商管理、客户关系管理、计量计
务 费、运营报表分析等功能
公有云和大数据的监 通过云和大数据中心的监控、运维的一体化云服务保障平台,解决对
控保障服务 云安全性、云性能、云可用性的管理,为客户提供可信赖的云保障服

公有云和大数据的数 提供数据抓取、存储、封装服务,并通过数据分析中心进行数据的分
据银行服务 析挖掘可视化
公有云和大数据的运 提供业务运营策划、执行、业务上线后的推广、运营分析、客服支撑
营增值服务 等
第三方开发者和社会 为企业提供从应用设计、生产、验证、发布、运维及运营完整生命周
化应用的开放和支撑 期的云应用支撑平台,帮助企业建立统一的云应用架构与环境
服务
10. 中小企业云服务产品系列
公司针对我国中小企业对于低成本、高效率运营的庞大需求,在移动互联网
环境下运用云和大数据技术,为中小企业的办公和内部管理、营销和客户关系、
大数据应用提供运营服务。
公司的中小企业云服务产品系列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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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品 功 能
企业办公和内部管理 为中小企业提供内部工单、企业论坛、企业邮局、组织机构管理、知
识库、内部 IM 等丰富的移动办公应用
企业营销和客户关系 建立营销门户,实现企业营销、代理商管理、客户关系管理等功能;
基于移动客户端、短信、彩信,向用户提供产品营销宣传、客户提醒
和问候、办公公文等信息沟通和到达服务
企业应用商店 在 SaaS 层建设企业应用商店,以应用的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和
业务,实现服务的集中承载,聚合各类企业、政府和机构的服务应用
企业消息中心 利用移动互联网即时消息和五屏统一技术,实现全渠道,随时随地的
消息同步提醒和获取及推送
物联网应用服务 提供基于物联网和位置服务的系列解决方案,包含车辆和人员等多个
版本。产品基于 LBS 和 GPS 定位技术,以及 GIS 地理信息系统,实
现对企业车辆和人员进行定位、监控、调度、防盗及管理等功能
能力开放平台 通过能力开放平台,实现 BOSS/业务能力的对外开放与互通,支持各
地技术类企业参与应用与服务的开发
公司的中小企业云服务产品具备如下特点:
全支持:公司提供的所有应用与服务在各种终端(“五屏统一” ,包括
iphone\ipad\android\pc for windows\imac等)上呈现的服务内容一致,应
用服务在各类设备上数据互通,无需多重管理,数据信息完全同步,使
用者无论角色及工作场所均可使用任意智能设备加入应用过程,保证业
务对端的实时可链接可到达性,真正实现移动化办公;
开放性:公司为第三方开发者提供整体完善的移动化API服务、开发环
境以及独立于应用系统的开放平台体系,形成衔接应用层和交互层的能
力开放层,实现面向业务交互层的相对独立和应用层的能力开放和能力
引入;
社区化:通过社会化交互和技术支撑,构筑和承载企业信息化产业链,
通过服务开放让更多技术企业进入企业信息化服务产业链中,通过数据
集中,实现业务服务融合,创造更多服务和商务模式,实现能力、应用、
服务、业务的社会化传播和融合。
11. 报告期产品收入结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同产品的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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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2016 年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品 具体产品名 1-6 月
大 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客户关
核 6,682.23 27.47 18,104.92 29.47 19,282.54 32.36 18,167.40 32.98
系管理

业 计费账务 5,632.51 23.15 9,713.38 15.81 11,458.80 19.23 10,756.98 19.53
务 大数据中心
2,249.56 9.25 4,596.56 7.48 4,770.35 8.00 3,716.64 6.75
系 和经营分析
统 业务保障和
2,185.88 8.98 10,802.57 17.59 6,618.22 11.11 6,905.91 12.54
软 网络运营

小 计 16,750.17 68.85 43,217.43 70.35 42,129.91 70.70 39,546.93 71.80
非 移动互
2,699.00 11.09 6,883.07 11.20 6,582.52 11.05 6,210.22 11.27
核 联网支撑
心 合作伙
2,284.14 9.39 5,080.47 8.27 5,861.83 9.84 4,059.67 7.37
业 伴管理

云产品 2,140.82 8.80 4,947.92 8.06 4,311.12 7.23 4,382.94 7.96

统 其 他 162.81 0.67 650.15 1.06 492.21 0.82 613.21 1.11

小 计 7,286.76 29.95 17,561.61 28.59 17,247.68 28.94 15,266.04 27.71

商品销售 291.33 1.20 652.76 1.06 211.7 0.36 270.41 0.49
合 计 24,328.26 100.00 61,431.79 100.00 59,589.28 100.00 55,083.39 100.00
由于发行人实施的业务软件系统开发和技术维护项目中,往往出现一个项目
对应多种产品的情况,而相关项目合同中仅约定项目总价,各产品的收入并不直
接体现于合同,发行人也未在账务中直接核算各产品的具体收入。因此,上表中
各产品收入,系基于各项目涉及的各产品线部门的成本结构,对发行人报告期内
收入分产品类别进行计算得出。
(三)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 采购模式
发行人业务开展过程中对外采购主要包括软件外包服务采购和系统集成业
务需对外采购部分计算机、服务器等系统集成硬件设备采购。公司的采购均严格
按照相关采购制度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软件服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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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降低自身人力成本,提高项目执行效率的考虑,公司通常在两种情况下
进行软件外包服务采购:一是为弥补软件开发项目的暂时性人手不足,将项目中
部分非核心模块外包给第三方进行开发;二是将项目外围模块,如用户界面设计
等部分外包给专业第三方进行开发。公司软件外包服务采购的具体流程如下:
项目产品线技术负责人发起外包采购申请,标明欲进行采购外包的功能需求
并预测外包功能的工作量;外包申请需依次经过产品线总经理、产品管理委员会、
首席技术官、项目总监以及总经理的审批,如各审批环节对技术负责人提出的外
包功能及工作量持有不同意见,可返回给技术负责人修改,或驳回申请,总经理
具有最终的决定审批权。
公司在报价,口碑,技术实力等多方面对软件外包供应商进行筛选,经过多
年发展,公司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与主要供应商之间形成了
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选定供应商后公司与其签订外包服务合同。外包工程实施
完毕后,公司组织产品部门和技术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以对应的
主合同通过公司客户阶段性验收为前提,在收到客户的阶段性付款后向供应商支
付合同款项。
(2)计算机、服务器等系统集成硬件设备采购
销售人员首先根据合同约定发出设备采购申请,由商务部门通过比价确定供
应商,技术部门负责设备配置。项目运营部负责验收设备。验收通过后,公司按
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2. 产品开发及服务模式
(1)软件开发模式
公司软件开发包括预研产品开发和定制开发。前者是公司基于技术发展趋势
及市场需求,并结合过往项目经验总结预先研发的产品,是定制软件的基础,并
不产生收入,主要由公司研究院负责 ;后者则是公司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基于前期预研产品进行的应用系统开发,由公司各产品线部门负责。公司软件开
发的具体流程如下:
①通用模块软件研发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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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用模块软件研发流程请见本节之“七、(六)2. 规范研发流程”相关
内容。
②定制软件开发流程
公司定制软件开发流程分为售前和工程开发两个阶段。项目售前阶段主要履
行项目立项和客户需求确认流程。首先由销售管理确定立项;客户经理和产品专
业委员会负责需求调研和客户确认;在此基础上由项目管理、产品线、技术管理
委员会初步制定产品开发计划,然后由销售部门发起项目交接程序。
项目交接完成后,进入公司定制软件的工程开发阶段。确定项目负责人后,
项目负责人与产品线和技术管理一起负责组建项目团队,并与各产品线负责人进
一步详细分析客户需求、进行架构设计、确定具体开发计划、编制开发预算。预
算审批由项目区域和行业总监初审,运营管理办公室复审,财务部备案,总经理
终审。审核通过后,项目组开始编码、测试等相关工作。
(2)技术服务
公司完成客户的软件开发后,将继续为客户提供维护服务,包括将客户需要
实现的新功能嵌入原有系统和系统运营维护。公司的运维能力建立在已有的技术
基础上,通过常驻外派、现场支持、远程诊断等手段保证客户系统新需求的实现
和系统稳定运行。
3. 销售模式
公司针对不同客户,组织产品部门人员深度挖掘其个性化需求,并结合自身
丰富的行业应用经验,提出最适合用户的解决方案。在双方充分沟通的基础上,
最后以合同文本的方式确认用户的需求。
公司软件开发业务的拓展通常有两类,一类是新增业务,另一类是老客户原
有系统的升级改造、或者是系统技术服务业务。对于新增业务,公司首先由销售
部门负责与客户相应的业务管理部门建立沟通关系,了解客户的潜在需求,其后
由销售部门引导产品、技术部门与客户沟通具体业务需求,确定和落实解决方案。
然后由销售部门、产品部门和商务部门基于过往项目经验和本次项目目标,共同
制定竞标或定价方案,与客户协商价格、工期、收款等合同条款,最后由公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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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部门负责与客户签订合同。
对于老客户原有系统的升级改造、或者是系统技术服务业务,通常由客户提
出要求,派驻现场的工程师直接与客户沟通,在销售部门和商务部门的辅助下根
据投入的人力和工作总量报价,最后由商务部门负责商讨合同条款,签订合同。
公司获得电信运营商的订单的主要方式包括招投标和直接商务谈判。
(1)招标
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等三大电信运营商的招投标政策主要分为公
开招标和邀标两种:
① 公开招标
三大电信运营商通过公开渠道披露其相关采购需求相应的技术规范书。发行
人通过销售部收集招标信息,并由商务、产品等部门对项目进行评估,通过分析
项目前景、估算项目投入及利润等判断是否应标。决定应标后,由商务、产品等
部门制作标书,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中标后发行人将与相关客户签署合同
② 邀标
电信运营商邀标包含入围选择和招投标两个步骤:
首先,电信运营商先对参加入围评审的候选供应商进行资质水平、经营业绩、
综合实力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审,选定入围供应商。然后电信运营商再针对各个
标的进行招标,向入围的供应商发出标书;公司根据标书要求组织项目评估、标
书制作,参与电信运营商投标。确定中标后,公司即与运营商签订合同。
报告期内,发行人参与招投标及中标情况如下: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投标数量 中标数量 投标数量 中标数量 投标数量 中标数量 投标数量 中标数量
中国移动 32 20 56 28 33 20 28
中国联通 21 11 82 62 21 16 9
中国电信 13 4 31 11 16 8 11
合 计 66 35 169 101 70 44 48
发行人软件开发合同通常由招投标的方式取得,但对于个别涉及金额较低、
或者符合运营商单一来源采购要求的项目(例如在原有系统基础上的新需求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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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运营商也会采用不经过招投标而直接商务谈判的方式(议标方式),双
方确定价格和功能技术参数后即签订合同。
(2)直接商务谈判
发行人获取订单的另一种方式是与电信运营商直接就项目开展商务谈判,双
方确定价格和功能技术参数后即签订合同。在 BOSS 系统软件开发投入使用后,
为保证软件无故障运行,需要技术人员继续对相关软件提供技术维护服务,同时
为了给消费者更好的使用体验,电信运营商会也会不断改进自身的服务,经常要
求 BOSS 系统软件加入新的功能。此时运营商为确保自身业务的正常进行,会将
软件开发完成后的后续维护、升级服务工作交由开发者承担。因此,发行人的技
术维护服务合同通常采取直接商务谈判的方式。
(四)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变化情况
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及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4754-2011),公司所处行
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G65)中的软件开发子行业(G6510);根据中国证
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公司归属于“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
(一)行业管理体制
软件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制定国家
信息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对全国软件行业实行行业管理和监督,
组织协调并管理全国软件企业认定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并发布软件业的法
律、法规、行政规章、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授权软件产品检测机构,
按照我国软件产品的标准规范和软件产品的测试标准和规范,进行符合性检测;
制定全国统一的软件产品登记号码体系、制作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发布软件产品
登记通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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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行业的自律组织是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及各地方协会,主要从事软件行业
市场研究,为会员单位提供公共服务、行业自律管理及向政府部门提出行业发展
建议等。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和中国软件登记中心受国家版权局的委托和指定,从事各
种与著作权有关的登记,面向社会提供著作权法律咨询和著作权交易服务等。
(二)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信息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软件行业作为信息产业的核心组成部
分,对一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综合竞争实力的增强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政
府对软件行业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和政策鼓励和扶持软件行业的发展,为行业持续发展创造了有利的外部条件。
1. 纲领性政策
2000 年以来,国务院陆续发布了一系列纲领性文件:
(1)2000 年 6 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 号),明确提出了到 2010 年力争使我国软件产业研
究开发和生产能力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的发展目标,并从投融资政策、税收
政策、产业技术政策、软件出口政策、收入分配政策、人才政策、知识产权保护、
行业管理等方面为软件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2)2002 年 7 月,国务院发布《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2002 年- 2005
年)》(国办发[2002]47 号),指出软件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基础性、
战略性产业,并提出适应软件产业发展新形势和软件企业迫切需要的政策措施,
将软件产业的定位提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的高度上,明
确指出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为软件产业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
(3)2006 年 2 月,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
-2020 年)》(国发[2005]44 号)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 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 号),提出了我国科学技
术发展的总体目标,将大型应用软件的发展列入优先发展主题,并在科技投入、
税收激励、金融支持、政府采购、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等多方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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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具体措施。其中,在金融支持方面,《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 术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2006-2020 年)》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
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出:积极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建立加速科技产业
化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支持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内主板和中小企
业板上市。大力推进中小企业板制度创新,缩短公开上市辅导期,简化核准程序,
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进程。”等一系列扶持政策。文件将“数据库管理系统和
支撑软件、面向应用的中间件平台、重要行业的管理和应用软件”等列入重点领
域指南内容之一。
(4)2009 年 4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国发[2009]第七号文),文件指出信息技术是当今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驱
动力,电子信息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柱产业,对于促进
社会就业、拉动经济增长、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和维护国家安全具有十
分重要的作用。
(5)2011 年 2 月,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
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11〕4 号),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是国家战略性
新兴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在国家一系列政策措
施的扶持下,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我国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获得较快发展。
制定实施《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继续完善激
励措施,明确政策导向,对于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产业
发展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
导和协调配合,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工作。发展改革委
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跟踪了解政策执行情况,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2. 配套政策
在上述纲领性文件的指导下,政府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使行业政策
体系日益完善:
(1)税收优惠配套政策
2000 年 11 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关于鼓励软件产业
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 号),制定了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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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产业发展的若干税收政策,在增值税和所得税等方面给予软件企业一系列的
优惠。
2008 年 2 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对于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继续给予税收优惠
政策以鼓励其发展。
2011 年 2 月发布的国发[2011]4 号文进一步强化了以往增值税和所得税的优
惠政策,并出台了关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2012 年 4 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
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 号),对于符合条件
的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给予所得税减免。该政策实施对《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
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 号)政策的更新,也是对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
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11〕4 号)精神的贯彻。
(2)软件产业化配套政策
2006 年 8 月 29 日,原信息产业部发布《信息产业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和
2020 年中长期规划纲要》(信部科[2006]309 号),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中心,
结合建设电子强国、电信强国的目标,明确信息产业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发
展重点、重大项目及保障措施等,将软件技术作为信息产业发展的重点之一。
2011 年 11 月 14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发布《“十二五”产业技术创新规
划》,提出了产业技术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并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非
结构化数据库技术,多媒体数据库技术,实时数据库技术,中间件技术,分布式
计算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制造技术,软件即服务技术,信息技术服务关键支撑
工具处理技术等列为重点开发技术。
(3)行业规范政策
2000 年 10 月,原信息产业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
发《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 号),明确软
件企业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办法指出被认定的软件企业均可享受“政策”规定的
有关鼓励政策。
2000 年 10 月,原信息产业部发布《软件产品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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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确定了软件产品的认证和登记办法。
2005 年 12 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国家税务
总局于联合发布的《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发改高技
[2005]2669 号)。
2009 年 4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
部令[2009]第 9 号),废止原信息产业部 2000 年 10 月发布《软件产品管理办法》
(信息产业部令第 5 号)。明确新的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加强了对软件产品在销
售环节上的监管。
2012 年 8 月,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
总局等五部委印发《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
试行办法》,以取代《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发改高技
[2005]2669 号)。
(三)行业概况
1. 软件行业总体概况
我国软件行业收入一直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占 GDP 的比重也不断增加,
产业地位稳步提升。以下是 2007 年以来我国软件行业收入及占 GDP 比重的情
况:
数据来源:工信部、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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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信部发布的《2015 年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公报》,2015 年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实现软件业务收入 4.3 万亿元,同比增长 16.6%。根据工信部发布的
《2016 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2016 年 1-6 月,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共完成软件业务收入 22,537 亿元,同比增长 15.1%。
2. 发行人产品细分行业情况
(1)我国电信BOSS行业发展概况
公司为电信业务运营商提供客户关系管理、大数据、计费、移动互联网和
业务保障等核心业务系统的全面解决方案属于电信业务运营支持系统(BOSS)
范畴。电信业 BOSS 是电信运营商的综合业务和运营管理平台。它融合了业务
支撑系统(BSS)与运营支撑系统(OSS),其中 BSS 是支撑电信运营商的客户服
务、产品运营和运营管理系统,包括计费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和智能决策
支持系统三大核心系统及其他满足个性化需求的系统。OSS 则负责支持电信运
营商的资源配置和安全运营管理。
我国电信BOSS随着通信技术及运营商业务发展断完善。从邮电“九七”工程
建设开始,电信运营商BOSS技术经历了从本地计费到省级集中计费到全国集中
计费的演进,业务范围从单一业务管理发展至全业务支撑。我国电信运营商BOSS
发展阶段如下:
(2)电信运营商BOSS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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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我国电信业进行了一次大规模重组,重组后基础电信运营商由原先
的 6 家变为 3 家,即现在的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随后的 2009 年,
工信部向三大运营商发放了 3G 运营牌照、三大运营商进入 3G 快速增长阶段。
2009 年以来,三大运营商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运营商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中国移动 4,521.03 4,852.31 5,279.99 5,604.13 6,306.48 6,420.30 6,694.66
中国联通 1,583.69 1,761.68 2,155.19 2,562.65 3,037.27 2,885.71 2,770.49
中国电信 2,093.70 2,198.64 2,450.41 2,830.73 3,215.84 3,243.94 3,312.02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在收入快速增长的同时,运营商之间的竞争也日益激烈。市场竞争使电信运
营商在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经营管理等方面都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为赢得用户、抢占先机,电信运营商需要借助BOSS为其用户提供及时和多样化
的服务;为电信企业营销策略和资费政策的制订提供决策支持;为新业务的推出
提供及时的计费与管理服务。3G应用带动了运营商对BOSS系统的新一轮升级换
代。
中国移动注重原有系统升级,强调全业务融合支撑能力。2010年,中国移动
各级省公司通过对已有BOSS系统进行扩容改造升级,实现全网支撑能力的扩展:
完成新客户支撑系统建设、融合和协调现有呼叫业务、经分系统实现较深层次的
数据挖掘,从而提升数据业务精细化的运营能力。
中国联通在3G发展初期大力推进BOSS的建设和改造,系统支撑能力全面提
升。通过实施3G业务支撑、融合业务支撑和“一卡充”业务支撑三大重点工程,
中国联通实现3G试商用和正式商用的支撑、固移捆绑与融合业务的支撑,以及
对移动、固话、宽带、小灵通四大业务的全国一卡充值的支撑。通过实施综合结
算系统改造工程,实现了移动、固话、增值等业务结算融合,满足双模用户、3G
等业务的结算需求。
中国电信在2009年通过改造提升原有BOSS系统,实时性方面得到很大改善,
2010年以来,中国电信BOSS在业务开通保障、预付费、后付费之间的融合等方
面已经基本接近中国移动的水平。在中国电信各省级地区的融合计费架构中,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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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包含在线计费(OCS)、准实时计费、融合账务、综合信控、余额管理、统一充
值等核心计费网元,整个融合计费和支付体系已经落地。
数据来源:CCID
由上图可见,2009年以来三大运营商BOSS(含系统集成)投资规模整体呈
上升趋势,仅2010年有所下滑。随着运营商4G基础设施投资和业务的逐步展开、
移动互联网业务的蓬勃发展,中国电信业BOSS投资又呈现出稳定增长态势,2013
年,电信运营商BOSS系统的投资规模达到167.5亿元,增长率超过10%。
三大电信运营商中,中国移动的 BOSS 系统(含硬件集成)投资额最大,
投资规模占中国电信 BOSS 系统投资规模的一半左右。2009 年-2013 年三大运营
商 BOSS 系统(含硬件集成)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运营商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中国移动 68.1 61.2 69.1 76.4 84.9
中国联通 41.0 38.2 40.6 42.1 45.0
中国电信 30.4 27.5 29.0 33.4 37.5
合 计 139.6 126.9 138.7 151.9 167.5
数据来源:CCID
2014年和2015年,我国三大运营商BOSS系统(含硬件集成)投资总额分别为
171.7亿元和181.1亿元(数据来源:CCID),持续稳步增长。
(3)4G时代电信BOSS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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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末,工信部向三大运营商发放了4G运营牌照,三大运营商迈入了4G
时代。随着移动互联网从2G、3G直至4G的发展,用户对业务的使用需求正在发
生快速变化,用户数据和业务数据大规模增长,OTT等业务开始侵蚀运营商的传
统业务。面对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和内部业务发展带来的压力,电信运营商需要从
传统“话务经营”的规模经济模式,转向“流量经营”的范围经济模式。4G业务逐渐
商用,将产生更大规模的用户流量数据,流量经营已经成为运营商发展的必然方
向。
流量经营的根本目标,是通过移动网络流量的差异化管理,提升网络资源的
利用效率,引导用户流量消费习惯,提升流量价值,增加流量收入。要实现流量
经营的目标,推进流量经营战略顺利落地,需要通过流量数据洞察、精确规划和
策略制定,以及智能的网络架构来实现。运营商需要结合BOSS数据,以及信令
口多维度、多源的数据,进行快速和综合分析,获得更加全面和准确的洞察。根
据运营商所处区域和发展阶段的不同,其面临的市场环境和用户需求也存在巨大
差异,精确的策略规划和营销设计需要深刻的数据洞察能力作为保障。
为了能够正确把握流量经营的脉络,通过流量经营改善传统模式带来的压
力,运营商需要对业务支持体系和整个系统进行规划和升级。流量经营促使运营
商加大业务支撑系统投入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增加流量资费套餐、流量提醒服务。在客户账期、套餐订购及使用过
程中梳理出多个提醒触发点,确保流量提醒实时、无延时、无盲点。目前,运营
商针对3G用户的流量使用情况,按照流量使用比例对对用户进行提醒和预警,
并在月底集中告知客户的流量使用情况。这种预警提醒即是业务支撑系统的监控
范围。
第二、通过BOSS系统大幅提升经分系统流量管理能力。通过经分系统完善
流量指标监控、流量数据分析、用户行为习惯分析,实现从用户、网络、业务、
终端多个维度指导运营商营销策略和产品组合销售等。
第三、通过加强CRM与决策支持系统的互动性,实现个性化营销模式。传
统的业务支撑网中各功能相对独立,通过综合BOSS 系统各子模块的互联互通,
可以强化系统功能,有针对性的为用户推动营销信息,提升运营商个性化营销支
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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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经营需要实现应用、网络、资费、终端以及用户的匹配,无论在数据
处理分析,还是业务融合计费以及资费预警等方面,都需要有强大的运营支持
体系做后盾,保证前端业务的稳定运行。因此,运营商在 4G 和移动互联网大环
境下需要增加在 BOSS 系统方面的投入,从而带动 BOSS 系统进入新一轮的优化
和升级,根据 CCID 的预测数据,至 2018 年,三大运营商 BOSS(含硬件集成)
整体投资有望达到 222.7 亿元。
(四)行业市场化程度、竞争格局和行业主要企业情况
1. 行业市场化程度和竞争格局
总体而言,我国电信 BOSS 市场呈现二元化的竞争格局。
在电信 BOSS 软件中,CRM、计费、经营分析、大数据平台等系统模块直
接面向客户服务,支撑企业运营,是 BOSS 软件中的核心系统。CRM、计费、
经营分析、大数据平台等系统模块的研发投入大、周期长、且需要根据新需求
进行持续升级更新,这不仅要求软件开发商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较强的资金
实力,还要求其对客户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有着深刻的认识。这对软件供应商
的技术水平、研发能力和可持续性要求很高。经过 20 年的竞争和淘汰,在该领
域中仅剩少数实力较强的公司参与,主要包括亚信、华为、本公司、东软集
团、中兴软创以及天源迪科。上述厂商凭借强大自身的资金技术实力和业务经
验,占据了 BOSS 软件核心领域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
与 CRM、计费、经营分析等核心系统相比,其他电信 BOSS 软件的开发要
求相对较低,且各运营商不同区域分支机构所面对客户消费习惯不同,有自身
个性化需求, 因此 BOSS 非核心系统市场参与者较多,竞争较为充分,并没有
厂商占据绝对优势。
2. 行业主要企业情况
我国电信 BOSS 行业的主要企业包括亚信、华为、本公司、东软集团、中
兴软创以及天源迪科等。除本公司外,其他主要行业企业情况如下(资料来源:
各公司官方网站公开信息或年度报告):
(1)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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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信”)是我国最大的电信 BOSS 软件提
供商,系 2009 年 12 月由原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联创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合并而成。亚信为全球电信运营商提供咨询规划、系统建设及运营一体的端到
端的全面服务,提供覆盖电信运营商信息化运营全部环节的 700 多个解决方案
和 300 多个软件产品,为中国、英国、丹麦、匈牙利、印度等十余个国家超过
10 亿的电信用户提供支撑。亚信目前拥有员工近 13,000 名,其中技术人员超过
9,000 人。
(2)华为科技有限公司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成立于 1988 年,是全球领先的信息
与通信解决方案供应商。华为的业务领域涵盖移动、宽带、IP、光网络、电信
增值业务和终端等领域。目前,华为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已经应用于全球几十家
电信运营商。在市场竞争中,华为凭借其强势的硬件供应地位和与电信运营商
密切的客户关系,采取软硬件打包销售策略,通过非核心系统逐步进入电信核
心系统建设领域。
(3)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718.SH,以下简称“东软集团”)是中国领先的
IT 解决方案与服务供应商,成立于 1991 年。目前,公司开发的各种软件已被广
泛运用于工程、电力、电信、房地产、工厂设计等行业,软件的商品化率位居
国内前列。东软集团是中国联通主要业务支撑系统供应商,在辽宁、河北等地
的 CRM、计费账务和经营分析系统方面具有区域优势。2015 年东软集团实现营
业收入 77.52 亿元,净利润 3.86 亿元。
(4)中兴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软创”)成立于 2003 年,是中
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000063.SZ)控股的软件企业。中兴软创是全球领先的信
息和通信软件解决方案提供商,专注为全球电信运营商和政企客户提供软件产
品与服务。中兴软创拥有完整的、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解决方案,通过打造
ZSmart 和 uBOSS 的核心产品品牌,在电信 BOSS 领域和政企领域研发出一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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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熟商用的优质产品,能够灵活满足全球电信运营商和政企客户的创新发展和
差异化需求。
(5)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047.SZ,以下简称“天源迪科”)
成立于 1993 年。天源迪科主营电信、公安及其他行业应用软件产品的开发、生
产和销售。天源迪科主要为电信数据仓库类软件、实时在线计费类软件、客户
关系管理类软件、准实时计费账务类软件等产品在中国电信业务支撑软件市场
中排名居前,同时也是中国联通 BSS 系统入围厂商。2015 年天源迪科实现营业
收入 16.77 亿元,净利润 6,305.01 万元。
(五)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经过近 20 年的探索和发展,公司逐渐成长为国内领先的电信核心业务系统
软件厂商。通过多年在电信核心业务系统领域的悉心研发,公司形成了自身的竞
争优势;在持续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公司形成了自身的行业地
位。
思特奇电信核心业务系统全面解决方案业务的主要客户包括中国移动、中
国联通、中国电信和广电企业,作为我国为数不多的全行业客户 BOSS 软件供
应商之一,公司客户遍及全国大多数。公司领先的行业地位即体现于广泛客户
群体和全面的产品覆盖。
公司各运营商客户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中国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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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中国移动及其下属的 17 家省级分公司开展业务,核心业务包括四川,
安徽,黑龙江,吉林和山西五省的全业务 BOSS 开发和无线音乐俱乐部基地支撑
平台软件开发,具体情况如下:
业务名称 业务覆盖地区
BOSS 核心软件(CRM+计费) 四川、安徽、黑龙江、吉林、山西
呼叫中心系统 安徽、黑龙江、山西、吉林
电子渠道整合 黑龙江、山西、安徽
客服整合 黑龙江、山西、安徽、吉林
门户网站 山西、安徽、四川、黑龙江
在线计费系统 四川、吉林、黑龙江、山西、安徽
综合网管系统 黑龙江、吉林、广西、山西
经营分析系统 山西、黑龙江、安徽、四川、浙江
MAS 服务器 广西、四川、重庆、新疆、江西、北京、集团总部
基地业务支撑平台 咪咕音乐
电子商务平台 山西、重庆、吉林
收入保障系统 云南、广西、四川、山西、安徽、黑龙江、吉林、湖北
BAM 业务网管 北京、吉林、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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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管理平台 河北、四川、山西、安徽、黑龙江
电子商城 移动总部
综合结算 咪咕动漫、咪咕集团
根据 CCID 的统计数据,2015 年中国移动 BOSS 软件供应商中,在所有中
国移动 BOSS 软件供应商中,亚信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约 20.6%,排名第一;思特
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约 14.6%,在所有中国移动 BOSS 软件供应商中排名第二。
(2)中国联通
公司在中国联通总部及其下属的 15 家省级分公司开展业务,核心业务包括
北京、山东、安徽和新疆联通的融合系统和新一代全业务支撑系统开发,具体情
况如下:
业务名称 业务覆盖地区
北六省融合实施 北京、山东
新一代全业务支撑系统 安徽、新疆
渠道网格系统 山东、湖南、江西、安徽、广东、黑龙江、新疆
在线计费系统 新疆、黑龙江、吉林、辽宁、江西、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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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计费系统 安徽、新疆
综合结算系统 北京、湖南、安徽、江西、辽宁、黑龙江、广东、山东
综合采集系统 安徽、新疆
经营分析报表系统 安徽
综合资源管理系统 山东、青海、广西、浙江
收入保障系统 山东、江西、北京
集成订单管理系统 山东、安徽、新疆
渠道直供平台系统 江西、黑龙江
激活基层单元系统 湖南、安徽、江西
移动 APP 开发与运营管理平台 山东
大数据平台应用软件 广东、山东
PAAS 产品 联通总部、黑龙江
根据 CCID 的统计数据,2015 年中国联通 BOSS 软件供应商中,亚信、华
为、东软和思特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21.6%、17.1%和 12.9%和 10.8%,在
所有中国联通 BOSS 软件供应商中排名分列一至四位。
(3)中国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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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中国电信总部及其下属 20 多家省级分公司开展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业务名称 业务覆盖地区
业务支撑系统(BSS) 山西,中国电信卫星公司
代理商管理系统 山西、天津、宁夏、北京、云南
数据中心及大数据平台 天津、浙江
运营数据存储 天津
针对性营销系统 天津、山西、安徽、吉林
增值业务运营管理平台 山西、上海、浙江、陕西
IT 服务管理平台 上海、广西、内蒙、山西、天津、重庆、江西
云管理平台 上海、内蒙、吉林、安徽、江西
客户知识库 集团总部、浙江、安徽、江苏、山东、青海、内蒙、天津、湖北、江西
计费 HSS 广东
计费业务网管 河北、山西
计费智能交换平台 陕西、山西
销售助手 APP 北京、天津、上海
营业员门户 上海
电子商城 北京、江西
网上营业厅 北京、山西、吉林、天津
短信营业厅 北京、山西、吉林、天津
WAP 营业厅 北京、山西、吉林、天津
收入保障系统 浙江
根据 CCID 的统计数据,2015 年中国电信 BOSS 软件供应商前五名为亚信、
天源迪科、中兴软创、华为、东软。
(4)广电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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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核心业务支撑软件为全国 14 个省级区域下的广电企业使用,具体情况如
下:
综合 BOSS 软件 内蒙古、四川、安徽、山西、广东、山东、江西、广电总局
CMMB BOSS 系统 北京、安徽、甘肃、新疆、湖北
宽带业务运营支撑系统 江苏、四川、内蒙古、江西
增值业务管控平台 天津、北京、内蒙古、广东
经营分析系统 内蒙古
综合网管 天津、安徽
客服系统 山西、广电总局
电子渠道 北京、江西
集团客户业务综合管理平台 北京
(六)公司竞争优势
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产品和技术优势
公司充分运用电信业务核心系统软件开发和云计算技术方面的长期经验,
经过持续的技术创新,推出符合客户需求的优秀软件产品,并不断进行基础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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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架构的优化和完善,开发出技术领先的软件模块。
公司的产品和技术优势主要体现在:
(1)云管理平台
公司的云计算管理平台提供一个可扩展、集中化运营管控平台,实现主动
式虚拟化管理,统一管理数据中心内的所有物理主机和虚拟机,实现应用自动
部署和快速迁移。从而简化日常任务、降低 IT 环境维护管理复杂性与成本,
提高 IT 管理员对环境管理控制能力。
(2)分布式数据库
公司开发的分布式数据库系统,具有对客户端透明,负载均衡、高可用
性、低成本等特性。同时分布式数据库系统能够有效的将分布在不同地域的数
据库资源进行有效的整合,可以根据业务需要随时扩展节点,满足数据的海量
存储和高并发的数据访问需要,可以将业务分摊到不同的节点进行业务处理,
而无需改动应用程序。
(3)分布式文件系统
公司开发的分布式文件系统由客户端、元数据服务器、数据存储服务器组
成,采用对象存储、带外传输架构。实现文件系统储存虚拟化,使应用可以透
明地访问实际分布的文件物理数据,保证海量存储的数据访问性能,具有高容错
性、高可用性、可扩展性以及可管理性和按需服务,不存在单点故障问题,提
供通用化文件访问接口。
(4)端到端贯穿不同平台的业务保障能力
公司开发的系统支持客户及其合作伙伴之间的接口平台融合对接,同时对
未来可能对接的合作伙伴接口也能够灵活配置支撑;对客户提供不同粒度的接
口服务兼容支持。
(5)横向扩展的架构风格
运营商系统的用户访问量会随着业务扩展不断变化,并且数据量成为左右
系统架构风格的关键因素,因此思特奇在对关键数据和服务的设计上采用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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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局,并可横行扩展的架构风格来完成系统搭建。并在业务服务之上,构件多
层负载均衡技术。能够根据实际的数据情况,对系统进行横向扩展;通过垂直
部署、横向扩展架构风格,系统可以在业务量和用户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完
成系统不停服、不断电的情况下,完成系统的功能升级或数据扩容。并且同时
良好解决高并发的系统性能瓶颈问题。
2. 研发优势
公司一贯重视创新与研发,拥有完善的管理机制、持续的研发投入和重组的
技术人员。
(1)完善的研发管理机制
公司在产品研发战略上,围绕“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中心”的研发理念
理顺公司产品研发流程;在研发流程体系上,继续完善研发管理过程规范,逐
步融会贯通 CMMI 质量管理体系所蕴涵的先进管理思想和管理方法;在研发队
伍的建设上,推动建立以产品线和研究院(AC)为核心的、跨部门、跨专业的
产品管理团队、技术管理团队虚拟核心小组,大力培养高级项目经理和高级产
品经理;在研发人力资源管理上,着力于建立规范的研发绩效考核体系和研发
培训体系。
(2)持续的研发投入
公司每年都根据自身产品和技术规划,不断投入大规模资金,持续进行软
件新产品的研发和已有产品升级。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
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 7,588.51 万元、7,192.59 万元、9,397.08 万元和 4,109.72 万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3.78%、12.07%、15.30%和 16.89%。
(3)充足的技术人员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技术人
员。目前,公司技术人员比例超过 80%,高级以上技术人才 700 多人,主任工
程师以上人数超过 200 人。充足的优秀技术人员为高层次的研发提供了人才保
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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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全业务全行业运营优势
公司的业务涵盖四大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广电)的固
网、有线网络、2G/3G/4G 网络,具备全业务、全运营商运营优势。除了传统面
向运营商的电信支撑类产品,公司围绕 4G 和云业务不断开拓和创新实践,特别
是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服务和计算、三网融合、家庭信息化等领域,可以
借助已有客户资源、运营商渠道资源及传统业务的领先技术成果,共同促进和
联动,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增长。
(七)公司的竞争劣势
公司目前融资渠道单一,与公司的客户基础、业务发展相比,资金规模相
对较小。目前我国的软件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能否在这一阶段巩固公司
的市场优势地位并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对公司的未来发展至关重要。为此,
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扩大和完善营销及技术服务网络,仅依靠
公司自身积累、银行借款、股东投入已不能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
(八)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目前,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
司、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上述公
司竞争对手概况请见本节之“二、(四)2. 行业主要企业情况”。
电信运营商 BOSS 软件行业历经 20 年的发展,业内竞争已比较充分。亚
信、华为、思特奇等主要参与者在市场竞争表现出自身核心优势:亚信规模最
大,市场占有率最高;华为通过强大的硬件集成业务带动软件销售。思特奇的
核心优势则在于以下方面:
1. 始终专注于电信运营商 BOSS 软件业务
自 1995 年首次开发电信运营商计费系统软件开始,思特奇 20 年来一直专注
于电信运营商 BOSS 软件业务。在与电信运营商共同的成长的过程中,发行人
完整参与了运营商在 2G、3G、4G 各个时代下的业务系统建设,对电信行业业
务形态、用户特点、业务系统技术演进、更新迭代和未来发展趋势等方面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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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不断深入,能够准确把握市场方向,研究开发适应客户需求的技术和产品,
降低公司经营决策与市场需求相背离的经营风险。同时,对电信运营商业务的
深入了解也为发行人软件系统开发、维护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另一方面,20 年持续为电信运营商开发系统和提供服务,使发行人产品线
不断丰富完善、产品性能和服务质量不断改进提高,发行人现有产品和服务,
都是在 20 多年来,根据市场的需要,逐渐发展建设、改进而来。在服务过程
中,通过对过往开发经验的归纳总结和梳理分类,发行人积累了电信业务形
态、电信运营商业务支撑系统技术迭代、客户偏好、通用技术模块等一系列业
务知识库,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咨询能力。发行人将咨询能力与
软件开发能力相结合,为电信运营商客户提供前端咨询、软件开发和项目实施
到后期维护等核心业务系统的全面解决方案,从而提高了客户满意度。
2. 全面、高效、贴身的服务优势
发行人为客户提供的服务贯穿于 BOSS 软件开发的前端咨询、开发实施和
后期技术维护。发行人首先为电信运营商客户提供完整的业务咨询服务,协助
客户梳理业务流程、制定各类业务规范。在软件系统编码开发的同时,发行人
为客户提供详细的系统文档说明和完整的操作培训,保证客户业务部门在较短
时间内迅速掌握新系统操作。发行人在黑龙江、吉林、四川、安徽、山西、新
疆等重点客户所在地地建立了本地化技术团队,并安排足够技术人员,对于系
统运行后客户提出的二次开发要求,能够第一时间跟进实施新需求开发;同时
及时修复系统出现的漏洞,确保客户系统可靠、稳定和不间断运行。
基于上述优势,发行人能够在电信运营商 BOSS 软件市场中占有一定地
位,持续获得客户的订单。
(九)行业进入壁垒
1. 客户壁垒
电信运营商与 BOSS 软件供应商,尤其是核心业务系统软件供应商之间
存在很强的黏性,一般不会轻易更换软件供应商。这主要缘于两方面原因:
一是更换软件供应商后,需要进行软件全新编码,使得系统的建设周期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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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投资成本增加;二是更换软件供应商后,新老系统能否顺利对接的风险
加大,而 BOSS 系统是电信运营商面对客户的窗口,一旦出现故障将造成巨
大的损失。因此,新进厂商很难获得电信运营商的认可。
自 1995 年设立以来,发行人一直专注于向电信运营商提供核心业务系统软
件的全面解决方案。在 20 年的发展中,公司秉承为客户“贴身”服务的理念,
不断开发适合客户需求的软件产品,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三大电
信运营商建立了长期、紧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三大运营商各省级分公司中
积累了一批稳定优质的客户。发行人与相关客户业务合作的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合作开始时间
黑龙江移动 1996 年
吉林移动 2003 年
四川移动 2000 年
中国移动
安徽移动 2006 年
山西移动 1999 年
咪咕音乐 2014 年
北京联通 2001 年
山东联通 2004 年
中国联通
安徽联通 2006 年
新疆联通 2009 年
山西电信 2008 年
中国电信
天津电信 2008 年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与相关客户的业务合作绝大部分超过 10 年,一直为
其开发客户关系管理、计费、经营分析等 BOSS 系统核心软件产品。在双方
合作历史中,发行人始终作为该等客户的核心业务系统软件供应商。
2. 开发与实施经验壁垒
电信核心业务系统软件的开发需要对电信运营商的业务规则、流程和应
用环境有很深刻的理解。电信运营商各个分支机构都有自身个性化需求,存
在地区差异。电信核心业务系统软件的成功开发和良好运行,需要项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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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和实施人员具有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能够针对本地区不同层级客户的
业务特点进行合理规划设计。只有长期进行核心业务系统软件开发服务的企
业才能积累丰富的行业知识和项目开发经验,并能针对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
供解决方案。行业内领先的企业一般都通过长期的技术应用和服务逐步积累
形成自身的行业经验。对于新进厂商,存在较高的开发和实施经验壁垒。
3. 技术壁垒
电信核心业务系统软件开发作为技术密集型行业,需要满足信息技术先
进性的要求,技术壁垒较高。电信运营商需求的多样性进一步加大了产品开
发的技术难度和创新要求。同时,由于与自身收入和形象直接关联,电信运
营商对电信核心业务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要求非常高。产品成熟度、系统
完善性、定制开发效率、系统可扩展性与技术服务水平是客户选择供应商的
重要因素。拥有全面成熟产品体系和领先开发技术的厂商具有明显的竞争优
势。另外,快速发展的通信技术还要求厂商进行前瞻性的技术研发。这些都
对潜在的市场进入者形成较高的壁垒。
(十)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 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软件产业属于我国政府大力扶持和鼓励发展的行业。近年来,有关部门相
继出台了《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关于鼓励软
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软件产品管理办法》、
《国家中长期科技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进一步鼓励软件
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软件产业给
予重点扶持,为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2)通信技术快速发展
2009 年 1 月,工信部向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发放了第三代移动
通信(3G)牌照,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 3G 时代。时隔不到 4 年时间的 2012 年
12 月,工信部向三大电信运营商发放了 4G 牌照。我国电信行业又迈入 4G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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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从 2G 到 4G 的飞跃式发展,使电信服务内容范围显著扩大,服务价值链延
长,计费、支付和结算模式更加复杂。电信核心业务系统软件需要不断更新,
以实现对各种技术应用的有效支持,使得其功能和性能更加完善,其服务更加
人性化和个性化,方可满足电信运营商的业务需求,这将推动电信运营商加快
业务运营支撑软件的升级更新,以及相关应用软件的开发,从而拉动电信核心
业务系统市场需求。
(3)技术持续创新
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发展使应用软件给客户提供的功能更加强大,
应用范围更加广泛,从而催生出更多的市场需求,拓宽了行业市场空间。
2、不利因素
(1)人才瓶颈
软件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其发展有赖于大量高水平专业技术人员的参
与。2002 年来我国的软件市场一直以较快的速度发展,软件企业规模不断扩大,
对于具有丰富经验的技术人才更加渴求。但因软件业在我国起步较晚,技术团队
规模小,基础研究能力薄弱、核心技术研发能力不足,对高精尖软件人才的培养
较为欠缺,这导致我国软件行业创新能力的提高缺乏人才基础。
(2)国内企业普遍规模较小,研发投入不足
相比于国外大型公司,国内软件企业的营业规模普遍较小,限制了这些公司
的研发投入,这对企业在技术迅速进步的市场中不断推出新产品,持续保持竞争
力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行业技术水平及发展趋势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国内电信运营商已建成了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业务运营
支撑体系,技术水平在国内各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也在国际电信市场上处于领
先地位。
在云计算和云平台发展的大环境下,电信运营商逐渐将内部的 IT 应用部署
在云计算环境下,这样可以降低 IT 建设和维护成本,提高系统性能和可扩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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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系统对业务模式和业务内容变化的适应能力。云 CRM、云 Provision、云计
费服务、云 BI、云 Billing、云客服等子服务,作为资源通过 BSS Enabler 对互联
网业务开放,各类业务使用云化的运营支撑系统服务,动态调用和共享其资源,
完成业务的全流程运营,从而全面降低电信级运营支撑系统服务的总成本。
4G 时代下,移动网络接入速度大幅提高,移动设备的功能不断增强,移动
互联网的应用渗透到社交、购物、教育、餐饮、旅游等生活中的各个层面,这使
得用户的使用习惯逐步从传统 PC 上网逐步转移到手机端应用。
4G 时代用户使用习惯的变化,使得用户的需求从传统的语音通话和短信为
主转变为数据流量为主,同时用户订购、使用运营商产品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在
传统语音通话时代,用户大多以个体为单位使用产品,而在当前流量业务为主的
情况下,家庭流量共享、集团流量池、企业流量代发红包等产品逐渐丰富,群体
用户共享产品的方式逐渐流行。同时,传统运营商前向计费(向最终用户计量收
费)发生改变,逐渐产生更多后向计费,即运营商将流量整体打包卖给企业用户
(广告商、互联网企业等),企业用户则将流量包拆解成小的流量红包赠送或捆
绑在产品中转移给最终用户,此时计费对象不仅为最终用户,还增加了企业用户,
运营商、企业、用户之间的关系更加复杂。上述用户需求、产品使用、计费对象
的变化使电信运营商的数据处理与业务量呈几何级增长,计费模式、规则、业务
流程、管理模式等整体业务架构需要向流量经营逐步转型,这对电信运营商的业
务支撑系统的处理能力、运行效率、响应时间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另一方面,在 4G 移动互联网发展的背景下,除数据流量和语音通话等服务
外,电信运营商还向用户提供各种增值内容服务,以避免自身在移动互联网广大
市场中的管道化、底层化。三大运营商都在流量业务上结合传统业务,与外部企
业一起合作进行大数据建设,通过大数据系统分析用户的上网行为,了解用户的
习惯、喜好,并基于这些数据进行进一步的分群,分组,形成用户画像,根据用
户画像和大数据计算模型更好地为客户提供包括广告定向推送,产品叠加优惠等
内容增值服务。上述业务的实现需要业务支撑系统更强的采集分析能力。
在 4G 正式商用前,思特奇已注意到在 4G 移动互联网时代电信运营商的业
务变革将引导 BOSS 系统发生重大变化,并着手研发云技术架构下的新一代电信
运营商 BOSS 软件系统。思特奇已自主研发了 30 余种 IAAS 和 PAAS 层产品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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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能够满足 4G 移动互联网时代下,电信运营商业务开展对 BOSS 系统处理海
量数据、提供分布式能力,实现系统的线性扩展,提升开发和响应速度的需求。
其中,在 IAAS 层,主要包括分布式对象存储、分布式块存储、云 IAAS 管理平
台等产品;在 PAAS 层,面向数据存储管理提供分布式数据库、分布式缓存、分
布式内存数据库、分布式文件系统,面向应用能力平台提供消息中间件、分布式
调度引擎、工作流引擎、服务框架、能力开放平台等产品,面向敏捷开发提供易
体验、动态表单、移动客户端开发平台等产品。
此外,思特奇还可提供基于大数据的完整的技术平台,包括大数据基础技术
平台、大数据服务封装平台、大数据分析平台、大数据集成平台、大数据管控平
台,可以通过上述技术产品的搭建大数据平台与应用,满足电信运营商 4G 互联
网业务的支撑需要。
目前思特奇上述研发成果已开始向商用转化。公司已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
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移动”)签订了《中国移动吉林公司 2014 年业务支
撑系统架构升级应用软件及系统集成改造工程》合同,为吉林移动提供新一代
BOSS 系统的云架构整体改造升级开发服务。该项目目前已进入上线阶段。此外
公司还实施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BOSS 系统云架构改造项目;以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中国联合
网络通信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公司江西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
信公司广东分公司等客户的 4G 支撑系统改造项目。目前发行人在施电信运营商
4G 支撑系统更新改造项目合同金额已超 9,000 万元。总体而言,公司在市场中
较早实施了电信运营商云架构下的 BOSS 软件开发。
(十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
本行业面对的主要客户为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等三大运营商,这
些客户受采购和预算管理的影响,通常在上半年立项,下半年尤其是年末进行项
目合同签署、验收,因此行业企业的营业收入存在一定的季节性。
电信 BOSS 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和区域性,但行业收入会受到电信运营
商 IT 投资规模的波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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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1. 行业上下游产业链情况
2. 上下游行业及关联性
公司主要从事电信核心业务系统软件开发,并不存在上游行业,但公司会
向计算机硬件设备厂商采购电脑、服务器作为办公设备。
公司面对的下游为电信行业,电信业的发展对于本行业有较大的带动作
用。由于行业运营发展的要求,电信业的信息化建设水平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中
处于领先地位,电信核心业务系统作为电信企业运营中的核心软件,在电信企
业信息化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总体而言,电信行业是我国信息产业的基础,
其未来发展空间巨大,这为电信 BOSS 行业提供了一个长期的、良好的发展空
间。电信运营商对于电信核心业务系统软件的先进性、可靠性和安全性要求都
非常高,使得公司必须不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和产品创新力度,以更好的满足
客户需求。
四、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业务流程
目前,公司项目组织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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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营产品的销售情况
1.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24,328.26 100.00 61,431.79 100.00 59,589.28 100.00 55,083.39 100.00
其中:软件开发 19,023.59 78.20 36,271.52 59.05 42,054.81 70.57 40,893.67 74.24
技术服务 5,013.34 20.61 24,507.51 39.89 17,322.77 29.07 13,919.31 25.27
商品销售 291.33 1.20 652.76 1.06 211.70 0.36 270.41 0.49
其他业务收入 -- -- -- -- -- -- -- --
合 计 24,328.26 100.00 61,431.79 100.00 59,589.28 100.00 55,083.39 100.00
2. 报告期发行人前五大客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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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合并计算销售额的前 5 大客户情

时 间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万元) 占当期营业务收入比例
中国移动 14,646.09 60.20%
中国联通 6,563.63 26.98%
2016 年 中国电信 2,125.86 8.74%
1-6 月 安徽广电 211.42 0.87%
天音控股 130.12 0.53%
小 计 23,677.12 97.32%
中国移动 32,976.50 53.68%
中国联通 18,341.40 29.86%
中国电信 6,597.08 10.74%
2015 年
天音控股 683.89 1.11%
江西广电 616.98 1.00%
小 计 59,215.85 96.39%
中国移动 33,663.27 56.49%
中国联通 15,988.98 26.83%
中国电信 7,536.97 12.65%
2014 年
四川广电 488.41 0.82%
爱施德 471.7 0.79%
小 计 58,149.33 97.58%
中国移动 29,529.76 53.61%
中国联通 17,535.93 31.84%
中国电信 6,564.06 11.92%
2013 年
广东广电 357.75 0.65%
安徽广电 222.45 0.40%
小 计 54,209.95 98.42%
公司的业务涵盖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以及广电企业等大型电信运
营商,同时也开拓了虚拟运营商、中小企业云计算等其他业务,但中国移动、中
国联通、中国电信等三大电信运营商仍是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2)按照电信运营商省级公司披露的前 5 大客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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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万元) 占当期营业务收入比例
四川移动 4,060.19 16.69%
山西移动 1,822.74 7.49%
2016 年 黑龙江移动 1,722.29 7.08%
1-6 月 吉林移动 1,607.16 6.61%
联通总部 1,478.20 6.08%
小计 10,690.58 43.95%
四川移动 9,874.04 16.07%
山西移动 6,312.82 10.28%
山东联通 4,196.24 6.83%
2015 年
黑龙江移动 3,101.06 5.05%
安徽联通 3,092.25 5.03%
小 计 26,576.42 43.26%
四川移动 8,714.49 14.62%
黑龙江移动 7,332.23 12.30%
安徽移动 4,834.30 8.11%
2014 年
山西移动 4,149.66 6.96%
吉林移动 3,667.13 6.15%
小 计 28,697.81 48.16%
四川移动 8,099.99 14.70%
安徽移动 5,979.04 10.85%
山西移动 5,801.70 10.53%
2013 年
山东联通 5,627.23 10.22%
黑龙江移动 3,936.47 7.15%
小 计 29,444.43 53.45%
表中前五大客户均为思特奇的核心合作伙伴,通过多年的优质服务,公司与
上述客户之间已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受客户需求或项目进展因素影响,公司
和主要客户的年度交易金额会发生一定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单个客户的销售存在重大依赖的情况,公司与主要
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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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产品的产能和产量情况
公司提供的产品为软件开发和后续技术维护服务,业务承接能力主要取决于
提供软件开发和维护、咨询人员的数量和质量。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持续增长,
公司持续满负荷运营。
公司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软件开发,还提供后续新需求维护和技术维护服
务,项目之间规模和难度均不相同,因此公司产品和服务并不存在传统意义上的
“产量”。
(三)采购和供应商情况
1. 主要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购内容主要为软件技术服务,其他还包括系统集成所需
的计算机设备等。公司对外采购软件技术服务的原因请见本节之“一、(三)1. (1)
软件服务采购”相关内容。
2. 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采购金额 占当期营业
时间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万元) 成本比例
北京深海育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183.59 1.14%
四川亚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113.21 0.70%
2016 年 济南铭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93.28 0.58%
1-6 月 北京昱威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84.91 0.53%
北京智博德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83.96 0.52%
小计 -- 558.95 3.47%
福州捷奥软件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421.60 1.23%
哈尔滨通融通信息通讯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320.00 0.93%
2015 年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设备 277.01 0.81%
北京爱知之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161.70 0.47%
哈尔滨鼎立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127.70 0.37%
小 计 -- 1,308.01 3.81%
福州捷奥软件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818.68 2.32%
2014 年
哈尔滨通融通信息通讯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453.00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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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铭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253.56 0.72%
北京中视利通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234.96 0.67%
北京和融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221.05 0.63%
小 计 -- 1,981.25 5.62%
福州捷奥软件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940.88 2.81%
哈尔滨弗泰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320.00 0.96%
深圳市睿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292.80 0.87%
2013 年
北京阳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服务 181.00 0.54%
北京捷远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 154.09 0.46%
小 计 -- 1,888.77 5.64%
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供应商不存在重大依赖的情况。上表前五大供应商中,
福州捷奥软件有限公司、北京阳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视利通科技有限公
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关系、交易等情况,请见本招
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相关内容。
(四)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
1. 质量控制方针
公司以“通过一流的质量管理水平,保证领先的产品质量”为方针,根据
CMMI(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与 ISO9001 体系的要求,结合公司在产品和服务
的生产活动与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实践经验,制定了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并
在实践中持续优化和细化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所有产品和服务能达到公司的质量
要求。公司通过对产品和服务的不断创新,为客户提供最具有性价比的产品和服
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2. 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的质量管理标准严格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 GB/T19001 和
CMMI 模型为质量管理标准的基础,结合公司产品特点、组织机构特点,建立起
公司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先后通过了 ISO9001:2000 和 ISO9001:2008 质量
体系认证。2013 年,公司在软件开发过程中引入了 CMMI 模型,并严格按照 CMMI
模型来评估和改进软件开发的流程及软件工程能力,2014 年 2 月,公司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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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MI 三级认证。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一直保持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
3. 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设立了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和维护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推
进以质量管理水平为评价标准的考核机制。
此外,公司自主研发了评审管理系统、持续集成及自动发布部署系统、自动
化测试系统、测试用例管理系统、测试 BUG 管理系统等,用以控制和提高产品
质量。
(1)加强过程质量保证措施
在结合行业经验和产品特点后,公司根据软件生命周期模型编写了《过程和
产品质量保证规程》、《评审管理规程》、《配置管理规程》和《度量与分析规
程》等多个质量保证文件,编制了《质量保证工作指南》、《配置管理指南》、
《配置管理工具操作指南》、《度量与分析指南》等多个作业指导书,这些必要
的指南与规范提高了软件开发过程的质量、降低了软件开发过程中的风险,保证
了软件项目的开发进度,减少了返工工作量,使项目能够按时并保质保量地完成。
(2)规范质量控制工作
根据公司的软件生命周期模型,质量管理部门编写了质量控制文件《测试管
理规程》,编制了《性能测试指南》、《功能测试指南》、《自动化测试指南》、
《版本部署工具操作指南》、《接口测试工具操作指南》、《测试环境部署指南》、
《缺陷管理指南》等多个作业指导书,这些必要的文件和指导书保证了质量控制
工作的有效实施,减少了软件缺陷,有效地保证了产品质量。
4. 公司产品兼容性情况
我国电信运营商核心业务系统都是以省为单位进行部署,各省级分公司之间
部署的系统并不直接发生横向联系。在用户使用过程中,涉及跨省的话单、计费
等,都是由电信运营商集团总部的业务系统进行转发,各省级分公司部署的系统
与集团总部系统之间发生技术联系。电信运营商集团总部制定统一技术规范,各
省级分公司部署的系统,总体架构上必须满足集团总部规范要求,确保各省与总
部技术联系的标准化;实现的技术要求允许各省有所不同,可以结合本省用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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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习惯进行定制。核心业务系统供应商在进行软件开发时,都会依照集团总部
制定的技术规范进行,以保证本省系统与总部系统直接信息交互的稳定、可靠。
对于省级分公司以及下属地区分公司的核心业务支撑系统软件,电信运营商
集团总部和各省级分公司都制订相应业务规范。包括公司在内的软件供应商按照
总部和各省两级业务规范进行软件开发,电信运营商在开发期间和完成后对系统
软件进行测试和验收,由此保证电信运营商省级分公司业务系统软件之间以及与
地市、县等下级分公司业务系统软件之间的兼容性和信息交互的可靠、稳定。
在系统软件运行后,一方面,电信运营商业务系统软件均按统一规范进行开
发。在开发阶段,软件开发商和电信运营商均会进行大量测试工作,开发完成后,
电信运营商还将进行验收工作,因此不会出现系统软件之间不兼容的情况。另一
方面在系统软件运行阶段,软件开发商还提供系统软件的技术维护,监控系统软
件的运行情况;电信运营商本身也拥有容灾系统,在业务系统软件发生故障时能
够及时处理而不导致损失。
对于系统软件开发服务,发行人应保证所开发系统的正常运行,如因质量缺
陷造成客户损失,发行人需负责赔偿。报告期内,没有出现因兼容性故障导致发
行人承担责任,需要赔偿损失的情况出现。
5. 公司未发生过产品或服务质量纠纷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因产品或服务质量引发的重大纠纷。
五、发行人主要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情况
1. 自有房产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拥有两处房产,面积合计 1,293.09
㎡。该等房产产权证书情况如下:
权属 房屋面积 他项权
序号 权证号 坐落位置 取得时间
人 (m2) 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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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
1 X 京房权证海字第 389343 号 1,158.12 抵押
奇 街 6 号中电信息大厦 14 层 年 10 月
思特 哈房权证南字第 1401048800
2 哈尔滨市南岗区营部街 18 号 134.97 无
奇 号 年2月
发行人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 2015 年 DYF3580 号《最高额反担保
(房地产抵押)合同》,将“X 京房权证海字第 389343 号”房屋抵押给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
保有限公司,抵押期限为 2015 年 12 月 25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5 日。
2. 房产租赁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各业务地区租赁房产供办公使用。截至报告期末,相关
租赁情况如下:
序 租赁 是否 租赁合同签
出租方 承租方 房屋坐落位置
号 面积(m2) 备案 订时间及租期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 2016.04.01
1 思特奇 2 号牡丹科技楼六层 2,700 否 -
6301-6311 2018.03.31
2 思特奇 700 否
北京牡丹电
子集团有限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 2016.08.01
责任公司 北京掌中
3 2 号牡丹科技楼五层 100 否 -

B501-507 2018.03.31
4 无限易信 130 否
上海睿置投 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 2014.09.10
5 资管理有限 思特奇 619 号 8 号楼北区 C 层 1,201.5 否 -
公司 C01-02 室 2017.09.09
安徽科裕进 2014.04.01
安徽市高新区天元路
6 出口有限公 思特奇 590 否 -
5 号二楼
司 2017.03.31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 2016.3.18
7 思特奇 道新绿岛大厦第十二 131.47 否 -
层 B01-B03 2019.3.17
黄永尧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 2016.3.18
8 思特奇 道新绿岛大厦第十二 256.88 否 -
层 B04-B06 2019.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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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 2015.10.24
9 龚宁生 思特奇 湖路 55 号亚航大厦 70 否 -
2005 室 2016.10.23
中国联合网
2014.02.01
络通信有限 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
10 思特奇 46.6 否 -
公司黑龙江 街 76 号
2017.1.31
省分公司
广东东田实 2015.08.25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
11 业发展有限 思特奇 440.85 是 -
城海安路 19 号 1201
公司 2020.08.24
山西汇科数 2015.05.01
太原市长治路 226 号
12 码科技有限 思特奇 1,104 否 -
动力港大厦 25 层
公司 2021.04.30
中国联合网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
络通信有限 2015.10.15
区五一路 160 号新疆
14 公司新疆维 思特奇 578.87 否 -
鸿福大酒店迎宾楼 6
吾尔自治区 2016.10.14
层写字间
分公司
琅东五象广场亚航财 2015.10.01
15 曾峰、杨汝洁 思特奇 富中心 1803、1805、 185.12 否 -
1809 2017.9.30
中铁隧道集 重庆北部新区高新园 2015.01.01
16 团一处有限 思特奇 星光大道 76 号天王星 392.49 否 -
公司 B区4楼 2016.12.31
山西汇科数 2015.05.01
太原 太原市长治路 226 号
17 码科技有限 556 否 -
思特奇 动力港大厦 26 层
公司 2021.04.30
哈尔滨市三
2015.12.15
强信息技术 哈尔滨 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
18 28 否 -
有限责任公 易位 路副 36 号 805 室
2016.12.15

2014.08.05
合肥市蜀山区彩虹家
19 张孝林 思特奇 156 否 -
园 2 幢 206 室
201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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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6
天津盈涛发 天津河川大厦 A 座 21
20 思特奇 246 否 -
展有限公司 层D室
2017.05.25
南昌国家高新技术产
南昌大学科 2016.07.12
业开发区高新大道
21 技园发展有 南昌大众 197.9 否 -
589 号南昌大学科技
限公司 2017.07.11
园二号大楼 201 室
山东中盛源 2016.05.15
济南市市中区经四纬
22 经贸发展有 思特奇 285 否 -
一路 71 号 7 楼
限公司 2017.05.14
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 2016.06.13
23 茹晓鹏 思特奇 37 号星海城市广场 A 287.76 否 -
座 10 层 01 室和 02 室 2018.06.12
厦门大拇哥 2016.04.01
厦门思明区软件园望
24 动漫股份有 思特奇 210 否 -
海路 10 号 5 楼 501-19
限公司 2017.03.31
福州市西洪路 528 号 2016.03.20
上海翔盛
25 李暖金 金牛山印江山 B 号楼 430.53 否 -

7C 单元 2019.03.19
南京弘典文 2016.04.08
上海翔盛 南京市工业大学科技
26 化发展有限 172.5 否 -
悦 创新大楼 A2103 室
公司 2017.04.07
中海嘉泓(成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 2016.05.20
成都思特
27 都)房地产开 道 575 号中海国际中 1,180.55 否 -

发有限公司 心 J 座 12 层 2021.05.19
杭州五福股 2016.03.17
上海翔盛 五福天星龙大厦 B 座
28 份经济合作 181 否 -
悦 1409-1410
社 2019.03.12
注:上表中第 1、2、3、4、10、14、21、23、25、28 项房屋租赁,出租方未提供相关
房屋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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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形资产情况
1. 土地使用权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共拥有一宗土地使用权,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
村南大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为京海国用(2013 出)第 00277 号。
发行人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 2015 年 DYF3580 号《最
高额反担保(房地产抵押)合同》,将“京海国用(2013 出)第 00277 号”的土
地使用权抵押给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抵押期限为 2015 年 12 月
25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5 日。
2. 专利情况
截至2016年6月末,公司在国内注册登记的发明专利共75项,具体情况如下:

权利人 证书号码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权利期限

一种基于 B/S 构架的
1 思特奇 第 1330698 号 ZL2011 1 0065993.7 呼叫系统的预览外呼 2031.03.17
方法
一种基于 B/S 构架的
2 思特奇 第 1331567 号 ZL2011 1 0066013.5 呼叫系统的来电弹屏 2031.03.17
方法
一种跨域网页信息交
3 思特奇 第 1375925 号 ZL2011 1 0066009.9 2031.03.17
互方法
一种基于 SSH、SFTP
4 思特奇 第 1375229 号 ZL2011 1 0066093.4 隧道智能管控系统及 2031.03.17
方法
一种用户接触信息监
5 思特奇 第 1415578 号 ZL2011 1 0066008.4 2031.03.17
控方法
一种 VPMN 网的潜
6 思特奇 第 1282790 号 ZL2011 1 0096441.2 2031.04.17
在成员挖掘方法
一种规则引擎的模式
7 思特奇 第 1263752 号 ZL2011 1 0098097.0 匹配方法和 RETE 网 2031.04.18

通过主动探测及时反
8 思特奇 第 1291975 号 ZL2011 1 0097688.6 映业务系统运行情况 2031.04.18
的方法
一种客户端报文转换
9 思特奇 第 1225029 号 ZL2011 1 0097412.8
方法 2031.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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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通过 SQL 定制
10 思特奇 第 1375986 号 ZL2012 1 0067212.2 模板获取后台数据的
2032.03.13
方法和系统
一种基于配置方式的
11 思特奇 第 1445257 号 ZL2012 1 0017991.5 2032.01.18
Excel 通用导入方法
一种 JSON 数据格式
12 思特奇 第 1444974 号 ZL2012 1 0017939.X
的封装方法 2032.01.18
一站式融合业务受理
13 思特奇 第 1503910 号 ZL2011 1 0097355.3 2031.04.18
系统及受理方法
一种流水号生成器的
14 思特奇 第 1503958 号 ZL 2012 1 0017118.6 2032.01.18
实现方法
一种报文组装与解析
15 思特奇 第 1503358 号 ZL 2012 1 0061624.5 2032.03.08
的方法和系统
一种业务流程动态展
16 思特奇 第 1563349 号 ZL 2011 1 0097411.3 2031.04.18
示方法及装置
一种基于网页元素的
17 思特奇 第 1541992 号 ZL 2012 1 0059738.6 2032.03.07
动态展示方法
一种基于云计算部署
18 思特奇 第 1562745 号 ZL 2012 1 0018096.5 提供获取动态路由、 2032.01.18
静态路由的调用方法
一种业务组件式开发
19 思特奇 第 1584303 号 ZL 2012 1 0059577.0 2032.03.07
方法
一种企业服务总线的
20 思特奇 第 1584333 号 ZL 2012 1 0059590.6 2032.03.07
消息路由方法及系统
一种利用信号量实现
21 思特奇 第 1626571 号 ZL 2012 1 0066584.3 的序列号生成方法和 2032.03.13
生成器
一种文件存取系统及
22 思特奇 第 1626709 号 ZL 2011 1 0066007.X 文件上传方法和文件 2031.03.17
下载方法
一种基于系统源代码
23 思特奇 第 1639830 号 ZL 2012 1 0061202.8 获取组件调用关系的 2032.03.08
方法
24 思特奇 第 1685330 号 ZL 2012 1 0061976.0 通信协议转换技术 2032.03.08
一种网络设备联合分
25 思特奇 第 1722234 号 ZL 2012 1 0472945.4 2032.11.19
析告警系统
一种通用层级选择控
26 思特奇 第 1771537 号 ZL 2012 1 0067419.X 2032.03.13
件的生成方法
一种呼叫中心服务器
27 思特奇 第 1784555 号 ZL 2012 1 0470536.0 中接续缓存方法及装 2032.11.18

一种基于负载系数的
28 思特奇 第 1784597 号 ZL 2012 1 0468344.6 2032.11.18
消息转发链路均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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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及装置
一种基于网页的动态
29 思特奇 第 1784608 号 ZL 2012 1 0018187.9 2032.01.18
图表生成方法
一种基于融合通信的
30 思特奇 第 1785029 号 ZL 2012 1 0560179.7 彩铃业务系统及实现 2032.12.19
方法
一种批量下载录音文
31 思特奇 第 1785069 号 ZL 2012 1 0473807.8 2032.11.19
件的方法
一种业务功能流程化
32 思特奇 第 1785192 号 ZL 2012 1 0067416.6 2032.03.13
的配置方法及系统
一种与 SNMP 协议对
33 思特奇 第 1785234 号 ZL 2012 1 0559682.0 2032.12.19
应的请求应答模块
一种基于数据接口的
34 思特奇 第 1785546 号 ZL 2012 1 0068362.5 IVR 语音转接配置方 2032.03.14
法和系统
客户关系管理到服务
35 思特奇 第 1785765 号 ZL 2012 1 0060393.6 开通的配置方法及系 2032.03.07

一种基于 DCC 直径
36 思特奇 第 1785786 号 ZL 2012 1 0059709.X 信控协议的消息传输 2032.03.07
方法
一种融合通信系统 IP
37 思特奇 第 1837440 号 ZL 2012 1 0544089.9 电话媒体流路由系统 2032.12.13
及实现方法
一种通信网络服务质
38 思特奇 第 1839491 号 ZL 2012 1 0544159.0 2032.12.13
量的指示系统及方法
一种外挂式网络电话
39 思特奇 第 1840521 号 ZL 2012 1 0544037.1 2032.12.13
录音装置
一种内存数据库节点
40 思特奇 第 1856722 号 ZL 2012 1 0017821.7 2032.01.19
复制方法
一种防止丢失来电请
41 思特奇 第 1849577 号 ZL 2012 1 0559895.3 求或消息请求的系统 2032.12.19
及方法
一种基于服务等级的
42 思特奇 第 1855103 号 ZL 2012 1 0066583.9 数据缓存的系统和方 2032.03.13

一种移动 NGCRM 系
43 思特奇 第 1857168 号 ZL 2012 1 0061274.2 统中跨库业务的数据 2032.03.08
库处理方法及系统
一种可视化的基于
44 思特奇 第 1872967 号 ZL 2012 1 0476816.2 JET 技术的组件模块 2032.11.19
开发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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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应用于 B/S 结构
45 思特奇 第 1910139 号 ZL 2011 1 0096403.7 2031.04.17
的三层服务器架构
一种穿越单边防火墙
46 思特奇 第 1910239 号 ZL 2012 1 0468352.0 建立 TCP 连接的方法 2032.11.18
及装置
一种消息超时检测处
47 思特奇 第 1910319 号 ZL 2012 1 0544014.0 2032.12.13
理方法
一种通信协议适配方
48 思特奇 第 1910436 号 ZL 2012 1 0062311.1 2032.03.08
法和系统
一种基于融合通信的
49 思特奇 第 1911307 号 ZL 2012 1 0576655.4 2032.12.25
主从式电话会议系统
一种通信详单计费帐
50 思特奇 第 1911558 号 ZL 2012 1 0474274.5 务的简化方法和简化 2032.11.19
系统
一种基于融合通信技
51 思特奇 第 1911658 号 ZL 2013 1 0409557.6 术实现的多企业考勤 2033.09.09
方法及系统
一种请求及响应消息
52 思特奇 第 1947127 号 ZL 2013 1 0407675.3 的存储转发方法及装 2033.09.08

一种基于 Spread 分布
53 思特奇 第 1989098 号 ZL 2012 1 0581392.6 式应用系统的热加载 2032.12.26
方法
一种基于细粒度进行
54 思特奇 第 1989173 号 ZL 2012 1 0544535.6 URL 权限控制的方 2032.12.13

一种防止外挂客户端
55 思特奇 第 1989639 号 ZL 2012 1 0059621.8 模拟 HTTP 请求的方 2032.03.07

一种基于 x86 PC 架
56 思特奇 第 1989901 号 ZL 2012 1 0016905.9 构的高性能集群计算 2032.03.14
系统
一种基于动态模板的
57 思特奇 第 1990062 号 ZL 2012 1 0473296.X 2032.11.19
配置业务页面的方法
一种视频文件加解密
58 思特奇 第 1990217 号 ZL 2012 1 0468362.4 2032.11.18
方法及系统
一种基于 UNIX 的
59 思特奇 第 2014443 号 ZL 2012 1 0544522.9 TAP3 数据文件的查 2032.12.13
看方法
一种基于 socket 连接
60 思特奇 第 2064429 号 ZL 2012 1 0472941.6 的数据传输系统及方 2032.11.19

61 思特奇 第 2064578 号 ZL 2013 1 0005139.0 一种基于 HTTP 协议 203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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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缓存刷新系统和缓
存刷新方法
一种基于业务矩阵的
62 思特奇 第 2064952 号 ZL 2012 1 0061290.1 2032.03.08
手机上网优化方法
一种构建 XML 脚本
63 思特奇 第 2065150 号 ZL 2012 1 0544164.1 2032.12.13
流程引擎的方法
基于云计算实现多企
64 思特奇 第 2065895 号 ZL 2013 1 0409599.X 业多通讯录自动关联 2033.09.09
的方法及系统
一种基于分布式文件
65 思特奇 第 2066313 号 ZL 2013 1 0429874.4 系统的批量文件操作 2033.09.17
方法及系统
一种实现业务限制的
66 思特奇 第 2066521 号 ZL 2013 1 0407022.5 2033.09.08
方法
一种保证多节点业务
67 思特奇 第 2112153 号 ZL 2013 1 0407742.1 2033.09.08
一致性的方法及系统
一种安全高效的预防
68 思特奇 第 2113161 号 ZL 2013 1 0407451.2 移动用户恶意欠费的 2033.09.08
方法
一种基于长连接的套
69 思特奇 第 2114343 号 ZL 2012 1 0585309.2 2032.12.27
接字同步方法
一种有限状态自动机
70 思特奇 第 2114876 号 ZL 2013 1 0412504.X 的流程控制方法及系 2033.09.10

一种同步企业通讯录
71 思特奇 第 2122352 号 ZL 2012 1 0558456.0 2032.12.19
的方法及装置
一种 NGCRM 第二代
72 思特奇 第 2136914 号 ZL 2012 1 0581405.X 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 2032.12.26
短信管理方法和系统
一种基于页面元素动
73 思特奇 第 2145096 号 ZL 2012 1 0473299.3 态生成业务界面的系 2032.11.19
统及方法
一种文件资源查找定
74 思特奇 第 2145139 号 ZL 2012 1 0576493.4 2032.12.25
位方法及装置
一种模块化配置网页
75 思特奇 第 2145552 号 ZL 2012 1 0581367.8 2032.12.26
页面的方法及装置
3. 软件著作权情况
截至2016年6月末,公司在国内注册登记的软件著作权共296项,具体情况如
下:
序号 权利人 软件著作权名称 登记号 首次发表日 取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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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奇虚拟运营商多媒体客户服务支
1* 思特奇 2014SR079522 2014.02.07 原始取得
撑系统 V1.0
思特奇应用软件生命周期管理平台软
2 思特奇 2013SR125464 2013.07.20 原始取得
件 V1.0.0
3* 思特奇 思特奇离线预处理软件 V9.5.0 2014SR101685 2013.07.20 原始取得
4* 思特奇 思特奇详单管理系统 V8.0.0 2014SR101689 2013.07.20 原始取得
5* 思特奇 思特奇离线数据采集软件 V9.5.0 2014SR101820 2013.07.20 原始取得
6* 思特奇 思特奇计费网关系统 V1.0.0 2014SR105971 2013.07.20 原始取得
7* 思特奇 思特奇实时营销系统 V3.0.10 2014SR102952 2013.07.20 原始取得
8* 思特奇 思特奇虚拟运营商三厅支撑系统 V1.0 2014SR033292 2013.10.22 原始取得
9 思特奇 思特奇集团客户移动应用系统 V3.0.0 2014SR018864 2013.10.25 原始取得
思特奇无线音乐能力开放平台软件
10* 思特奇 2014SR020904 2013.10.30 原始取得
V2.0
思特奇虚拟运营商业务运营支撑系统
11* 思特奇 2014SR033237 2013.11.30 原始取得
V1.0
12 思特奇 思特奇 G3 营业厅系统 V1.0.1 2014SR102838 2013.12.20 原始取得
13 思特奇 思特奇项目交接管理系统 V1.0.0 2014SR109017 2013.12.31 原始取得
14 思特奇 思特奇项目产品定价管理系统 V1.0.0 2014SR109020 2013.12.31 原始取得
15 思特奇 思特奇施工管理系统 V2.0.0 2014SR102847 2013.12.31 原始取得
16 思特奇 思特奇企业数据中心系统 V1.0.0 2014SR101434 未发表 原始取得
17 思特奇 思特奇大数据分析平台软件 V1.0.0 2014SR101439 未发表 原始取得
思特奇分布式数据流计算平台软件
18 思特奇 2014SR101462 未发表 原始取得
V1.0
19 思特奇 思特奇大数据基础平台软件 V2.0.0 2014SR101691 未发表 原始取得
20* 思特奇 思特奇产品与套餐管理系统 V1.0.3 2013SR008038 2012.01.05 原始取得
思特奇构件化多层应用开发平台系统
21* 思特奇 2013SR010177 2012.02.10 原始取得
V1.0.0
22 思特奇 思特奇渠道酬金管理系统 V5.0.1 2013SR120346 2012.03.20 原始取得
23 思特奇 思特奇自助终端软件 V3.0.0 2013SR124817 2012.04.30 原始取得
24 思特奇 思特奇 WAP 营业厅系统 V3.0.3 2013SR119188 2012.05.15 原始取得
25 思特奇 思特奇渠道服务助手软件 V1.0.0 2014SR101445 2012.05.15 原始取得
26 思特奇 思特奇话务应用系统 V1.2.0 2013SR009906 2012.06.15 原始取得
27 思特奇 思特奇综合账务系统 V10.0.0 2013SR076460 2012.07.01 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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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8 思特奇 思特奇计费引擎软件 V10.0.3 2013SR089599 2012.07.18 原始取得
29 思特奇 易位-外勤通系统 V2.2 2014SR021183 2012.07.20 原始取得
30* 思特奇 思特奇分布式数据库系统 V1.0 2013SR007625 2012.07.20 原始取得
思特奇生产门户之新的需求响应和管
31 思特奇 2013SR108045 2012.07.28 原始取得
控系统 V1.0
32 思特奇 思特奇餐饮移动服务系统 V4.0 2014SR018866 2012.08.01 原始取得
33* 思特奇 思特奇外呼管理系统 V2.0 2013SR009932 2012.08.24 原始取得
思特奇集团客户业务综合运营平台
34 思特奇 2013SR033669 2012.09.10 原始取得
V5.5.1
35 思特奇 思特奇地市数据集市系统 V3.0.1 2013SR071379 2012.09.29 原始取得
思特奇全行业监控管理软件(插件版)
36 思特奇 2013SR125475 2012.10.18 原始取得
V3.0.0
37 思特奇 思特奇收入保障系统 V3.0.0 2013SR125159 2012.10.18 原始取得
38 思特奇 思特奇企业在线培训考试系统 V1.0.0 2013SR126862 2012.10.18 原始取得
39 思特奇 思特奇知识库管理系统 V3.0.0 2013SR127622 2012.10.18 原始取得
40 思特奇 思特奇监控管理软件 V6.0.0 2013SR152318 2012.10.18 原始取得
41 思特奇 思特奇信息通知平台系统 V1.0.0 2013SR119220 2012.10.20 原始取得
42 思特奇 思特奇终端资源管理系统 V1.0.0 2014SR102523 2012.10.20 原始取得
43 思特奇 思特奇营销业务资源管理系统 V3.0.7 2014SR102956 2012.10.20 原始取得
思特奇综合网络业务资源管理系统
44 思特奇 2014SR102958 2012.10.20 原始取得
V5.0.0
45 思特奇 思特奇网上商城系统 V3.0.3 2013SR120371 2012.11.07 原始取得
46 思特奇 思特奇局数据管理与发布软件 V1.0.1 2014SR102295 2012.12.20 原始取得
47 思特奇 思特奇数据集成平台 V4.0.0 2013SR071647 2012.12.31 原始取得
48 思特奇 思特奇智能分析平台软件 V4.0.0 2013SR089602 2012.12.31 原始取得
49 思特奇 思特奇电话经理 OP 系统 V2.0.1 2013SR010057 未发表 原始取得
50 思特奇 思特奇客户资料管理系统 V6.0.1 2013SR010575 未发表 原始取得
51* 思特奇 思特奇应用路由管理系统 V1.0.0 2013SR008036 2011.03.04 原始取得
52 思特奇 思特奇针对性营销分析系统 V3.0.3 2013SR090490 2011.03.31 原始取得
53* 思特奇 思特奇市场营销系统 V3.0.10 2013SR007080 2011.04.01 原始取得
54 思特奇 思特奇全行业漫游上发软件 V4.0 2013SR089754 2011.04.20 原始取得
55 思特奇 思特奇增值业务订购关系管理平台软 2013SR127020 2011.06.17 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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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件 V2.0.3
56* 思特奇 思特奇服务质量管理系统 V2.0.0 2013SR010064 2011.06.30 原始取得
57 思特奇 思特奇统一信息管理中心系统 V1.0.0 2013SR071905 2011.07.02 原始取得
思特奇数据一致性管理平台软件
58 思特奇 2013SR126950 2011.07.18 原始取得
V1.0.0
59 思特奇 思特奇服务开通系统 V5.5.1 2013SR007913 2011.07.20 原始取得
60 思特奇 思特奇广电行业 BOSS 系统 V3.0 2013SR090349 2011.07.20 原始取得
61 思特奇 思特奇综合采集预处理系统 V9.0 2013SR090741 2011.07.20 原始取得
62 思特奇 思特奇代理商门户系统 V1.0.0 2013SR120405 2011.07.20 原始取得
63 思特奇 思特奇业务活动监控系统 V3.0.0 2013SR125171 2011.07.20 原始取得
64 思特奇 思特奇营销业务资源系统 V3.0.0 2013SR149869 2011.07.20 原始取得
65 思特奇 思特奇监控管理软件 V5.0.0 2013SR151922 2011.07.20 原始取得
思特奇虚拟运营商网上商城及渠道直
66 思特奇 2014SR033219 2011.07.20 原始取得
供系统 V1.0
67 思特奇 思特奇在线计费系统 V3.1.0 2013SR072775 2011.07.20 原始取得
68 思特奇 思特奇中高端客户分析软件 V1.0.1 2013SR076257 2011.07.31 原始取得
69 思特奇 思特奇家庭客户分析软件 V1.0.1 2013SR075011 2011.07.31 原始取得
70 思特奇 思特奇内存数据库系统 V4.0.0 2013SR071656 2011.08.01 原始取得
思特奇电子渠道活动管理平台软件
71 思特奇 2013SR119163 2011.09.30 原始取得
V2.1.0
72 思特奇 思特奇综合运营管理门户软件 V1.0.0 2013SR149995 2011.10.18 原始取得
73 思特奇 思特奇内容管理系统 V2.0.0 2013SR119140 2011.11.01 原始取得
74 思特奇 思特奇云资源池统一管理平台 V1.0 2014SR077566 2011.11.16 原始取得
75 思特奇 思特奇产品资费管理系统 V1.0.0 2014SR101507 2011.11.20 原始取得
76 思特奇 思特奇集团客户门户软件 V3.0.1 2013SR119144 2011.12.01 原始取得
77 思特奇 思特奇网上营业厅软件 V3.0.1 2013SR120364 2011.12.01 原始取得
78 思特奇 思特奇 CMBD 管理系统 V1.0.0 2013SR125164 2011.12.10 原始取得
79 思特奇 思特奇服务管理平台软件 V3.0.0 2013SR125352 2011.12.10 原始取得
80 思特奇 思特奇计费处理运维控制软件 V4.0.0 2014SR101693 2011.12.20 原始取得
81 思特奇 思特奇信息管理系统 V1.0.3 2014SR101450 2011.12.20 原始取得
82* 思特奇 思特奇构件管理工具软件 V3.0.0 2013SR010070 2011.12.28 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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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83 思特奇 思特奇 CIC 管理平台软件 V4.0.0 2013SR125469 2011.12.30 原始取得
84 思特奇 思特奇中小企业应用商店软件 V3.0.0 2013SR089913 2011.12.31 原始取得
85* 思特奇 思特奇客户问题管理系统 V4.0.0 2013SR00993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86* 思特奇 思特奇运营基础平台系统 V1.1.1 2013SR010574 未发表 原始取得
87 思特奇 思特奇公告便笺信息管理系统 V2.0.0 2013SR008720 2010.01.05 原始取得
88 思特奇 思特奇培训考试管理系统 V1.0.0 2010SR065141 2010.01.17 原始取得
89 思特奇 思特奇元数据管理平台 V1.0.0 2010SR065167 2010.02.01 原始取得
90 思特奇 思特奇业务监控系统 V4.0 2010SR066296 2010.02.12 原始取得
91 思特奇 思特奇营销资源管理系统 V1.0.0 2010SR069967 2010.03.01 原始取得
思特奇集团客户业务运营支撑平台
92* 思特奇 2014SR102842 2010.03.10 原始取得
V5.0
思特奇思信移动信息转换中间件软件
93 思特奇 2010SR066047 2010.03.15 原始取得
V1.0.0
94 思特奇 思特奇合同管理系统 V1.0 2010SR064890 2010.04.01 原始取得
95 思特奇 思特奇知识库管理系统 V2.0 2010SR065094 2010.04.01 原始取得
96 思特奇 思特奇销售管理系统 V2.0.50 2013SR007108 2010.04.01 原始取得
97 思特奇 思特奇客户投诉预处理系统 V4.0.0 2010SR065140 2010.04.01 原始取得
98 思特奇 思特奇在线客服系统 V2.0.7 2013SR120219 2010.04.09 原始取得
99 思特奇 思特奇集团客户移动应用系统 V2.0 2010SR065143 2010.04.15 原始取得
100 思特奇 思特奇业务服务管理平台 V2.0 2010SR065491 2010.04.15 原始取得
101 思特奇 思特奇应用集成平台 V2.0.0 2010SR067930 2010.05.01 原始取得
102 思特奇 思特奇工作流平台 V1.0 2010SR065624 2010.05.15 原始取得
103 思特奇 思特奇内存数据库系统 V3.0 2010SR068687 2010.06.01 原始取得
104 思特奇 思特奇服务集成平台 V1.0 2010SR065626 2010.06.01 原始取得
105 思特奇 思特奇客服 OP 系统 V2.0.0 2013SR010045 2010.06.11 原始取得
106 思特奇 思特奇移动综合账务系统 V9.0.1 2013SR071899 2010.06.14 原始取得
107 思特奇 思特奇省分一级系统 V2.0.1 2013SR007755 2010.06.15 原始取得
108 思特奇 思特奇客户服务系统 V5.5.1 2013SR008048 2010.06.23 原始取得
109 思特奇 思特奇报表工具软件 V1.0.0 2010SR066090 2010.06.15 原始取得
110 思特奇 思特奇地市数据集市系统 V2.0.1 2010SR068694 2010.06.15 原始取得
1-1-130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思特奇 思特奇渠道网格营销系统 V1.0.2 2010SR065177 2010.07.01 原始取得
112 思特奇 思特奇 4A 管理平台 V3.0.0 2010SR067921 2010.07.01 原始取得
113 思特奇 思特奇运营数据存储系统 V2.0.3 2010SR068691 2010.07.15 原始取得
114 思特奇 思特奇详单管理系统 V7.0 2010SR065178 2010.07.15 原始取得
115 思特奇 思特奇无线音乐支撑平台系统 V3.0.1 2014SR015638 2010.07.15 原始取得
116 思特奇 思特奇服务激活系统 V2.0.0 2013SR010051 2010.07.20 原始取得
思特奇 BOSS 统一代理认证平台系统
117 思特奇 2013SR009947 2010.07.20 原始取得
V2.0.0
118 思特奇 思特奇余额管理系统 V2.0 2010SR064889 2010.08.01 原始取得
119 思特奇 思特奇数据集成平台 V2.0.0 2010SR067908 2010.08.15 原始取得
120 思特奇 思特奇数据质量管理平台 V1.0.0 2010SR065096 2010.09.15 原始取得
121 思特奇 思特奇 BOSS 订购通系统 V2.0.0 2013SR007191 2010.09.20 原始取得
122 思特奇 思特奇掌上环保系统 V1.0.1 2010SR066091 2010.10.01 原始取得
思特奇党建信息系统(中央平台)
123 思特奇 2014SR018878 2010.11.01 原始取得
V3.1.0
124 思特奇 思特奇宽带认证计费系统 V1.0 2013SR109910 2010.11.20 原始取得
125 思特奇 思特奇增值业务应用开发平台 V2.0.0 2010SR065179 未发表 原始取得
126 思特奇 思特奇呼叫中心排班管理系统 V2.0.0 2010SR066049 未发表 原始取得
127 思特奇 思特奇思信消息中间件系统 V1.0.0 2010SR06606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思特奇集团客户移动应用系统管理平
128 思特奇 2010SR068689 未发表 原始取得
台 V3.0.0
思特奇 sns 客户满意管理系统软件
129 思特奇 2013SR00805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V1.0.0
思特奇 BOSS 应用同步中心系统
130 思特奇 2013SR010019 未发表 原始取得
V2.0.0
131 思特奇 思特奇计费规则引擎系统 V1.0.0 2013SR071851 未发表 原始取得
132 思特奇 思特奇计费规则引擎系统 V1.1.0 2013SR072087 未发表 原始取得
思特奇新一代业务运营支撑(BSS)系
133 思特奇 2009SR053794 2009.01.01 原始取得
统 V4.0
134 思特奇 思特奇空调监控管理系统 V1.0 2009SR053339 2009.03.01 原始取得
思特奇增值业务综合运营平台系统
135 思特奇 2009SR053837 2009.03.01 原始取得
V1.0
思特奇综合办公服务管理平台系统
136 思特奇 2009SR053790 2009.03.01 原始取得
V1.0
1-1-131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思特奇集团客户业务综合运营平台系
137 思特奇 2009SR053329 2009.04.01 原始取得
统 V1.0
138 思特奇 思特奇智能交换平台系统 V1.0 2009SR053787 2009.04.01 原始取得
139 思特奇 思特奇有价卡管理系统 V3.0 2009SR053792 2009.04.01 原始取得
140 思特奇 思特奇集成订单管理系统 V1.0.2 2013SR007634 2009.04.30 原始取得
141 思特奇 思特奇家庭网关系统 V1.0 2009SR053318 2009.05.01 原始取得
142 思特奇 思特奇代理商管理系统 V3.0 2009SR053335 2009.05.01 原始取得
143 思特奇 思特奇客户维系挽留系统 V1.0 2009SR053330 2009.06.01 原始取得
144 思特奇 思特奇 MAS 管理平台系统 V2.0 2009SR053325 2009.06.08 原始取得
145 思特奇 思特奇宽带 P-BOSS 支撑系统 V1.0 2009SR053331 2009.06.15 原始取得
146 思特奇 思特奇 M2M 管理平台系统 V1.0 2009SR053875 2009.08.01 原始取得
147 思特奇 思特奇电子商务应用监控系统 V1.0 2009SR053323 2009.08.10 原始取得
148 思特奇 思特奇在线计费系统 V2.5 2009SR053788 2009.09.01 原始取得
149 思特奇 思特奇综合账务系统 V9.5.3 2013SR075950 2009.12.31 原始取得
150 思特奇 思特奇知识库管理系统 V1.0 2009SR053874 2008.09.01 原始取得
151 思特奇 思特奇业务支撑网网管系统 V2.0 2008SR38602 2008.10.30 原始取得
152 思特奇 思特奇业务活动监控系统 V1.0 2008SR38068 2008.10.30 原始取得
153 思特奇 思特奇综合移动办公系统 V1.0 2008SR38069 2008.10.30 原始取得
154 思特奇 思特奇经营分析系统 V2.0 2008SR38070 2008.10.30 原始取得
155 思特奇 思特奇综合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V2.0 2008SR38427 2008.10.30 原始取得
156 思特奇 思特奇合作伙伴关系管理系统 V1.0 2008SR38428 2008.10.30 原始取得
157 思特奇 企业门户系统 V1.0 2009SR01600 2008.10.30 原始取得
158 思特奇 思特奇电子渠道整合系统 V1.0 2009SR01601 2008.10.30 原始取得
159 思特奇 思特奇企业移动代理服务系统 V1.0 2009SR053789 2008.11.01 原始取得
160 思特奇 思特奇下一代业务运营支撑系统 V1.0 2009SR053332 2008.12.01 原始取得
161 思特奇 思特奇移动代理服务系统 V1.0 2007SR04417 2007.01.09 原始取得
162 思特奇 思特奇电信预付费业务控制系统 V1.0 2007SR11700 2007.03.25 原始取得
163 思特奇 思特奇 MAS 管理平台系统 V1.0 2007SR11696 2007.05.20 原始取得
思特奇广电行业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164 思特奇 2013SR013416 2007.08.10 原始取得
V3.0.4
1-1-132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65 思特奇 思特奇车辆监控管理系统 V2.0 2009SR053333 2007.09.01 原始取得
166 思特奇 思特奇大客户管理系统 V1.0 2007SR11698 2006.02.10 原始取得
167 思特奇 思特奇集团客户管理系统 V1.0 2007SR11704 2006.02.12 原始取得
168 思特奇 思特奇业务运营支撑系统 V3.0 2007SR10953 2006.02.12 原始取得
169 思特奇 思特奇资源管理系统 V1.5 2007SR11717 2006.02.25 原始取得
170 思特奇 思特奇呼叫中心系统 V1.0 2007SR11702 2006.02.25 原始取得
171 思特奇 思特奇地市数据集市管理系统 V1.0 2007SR11699 2006.04.10 原始取得
172 思特奇 思特奇小额支付系统 V1.0 2007SR11711 2006.04.10 原始取得
173 思特奇 思特奇渠道管理系统 V1.0 2007SR11706 2006.04.16 原始取得
174 思特奇 思特奇收入保障系统 V1.0 2007SR11708 2006.04.16 原始取得
175 思特奇 思特奇积分管理系统 V1.0 2007SR10954 2006.05.15 原始取得
176 思特奇 思特奇全行业数据管理系统 V8.0.0 2013SR090455 2006.06.22 原始取得
177 思特奇 思特奇统一充值、缴费平台系统 V1.0 2007SR11709 2006.08.10 原始取得
178 思特奇 思特奇经营分析系统 V1.0 2007SR10955 2006.09.12 原始取得
179 思特奇 思特奇融合计费账务系统 V1.0 2007SR11707 2006.09.25 原始取得
思特奇新一代业务运营支撑(BSS)系
180 思特奇 2007SR11712 2006.10.16 原始取得
统 V3.0
思特奇移动数据增值业务综合管理平
181 思特奇 2007SR11719 2006.11.01 原始取得
台系统 V1.0
思特奇业务运营支撑系统容灾系统
182 思特奇 2007SR11713 2006.11.17 原始取得
V1.0
183 思特奇 思特奇业务支撑网网管系统 V2.2 2007SR11714 2006.11.18 原始取得
184 思特奇 思特奇综合结算系统 V1.0 2007SR10952 2006.11.25 原始取得
185 思特奇 思特奇短信营业厅系统 V1.0 2007SR11701 2006.11.25 原始取得
186 思特奇 思特奇 SP 管理系统 V2.0 2007SR11697 2006.12.20 原始取得
187 思特奇 思特奇网关系统 V2.2 2007SR11710 2005.05.25 原始取得
188 思特奇 思特奇综合数据采集系统 V2.0 2007SR11718 2005.11.20 原始取得
189 思特奇 思特奇智能网系统 V2.0 2007SR11716 2005.11.24 原始取得
190 思特奇 思特奇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V1.0 2007SR11705 2004.01.26 原始取得
191 思特奇 思特奇增值综合网管系统 V1.1 2007SR11715 2004.10.25 原始取得
192 思特奇 思特奇企业秘书系统 V2.0 2003SR4682 2002.07.03 原始取得
1-1-133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思特奇综合业务接入管理平台系统
193 思特奇 2003SR4683 2002.07.15 原始取得
V2.0
194 思特奇 思特奇移动声讯服务系统 V1.0 2003SR4881 2002.07.15 原始取得
195 思特奇 世纪同力电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 V1.0 2006SR16081 2002.08.08 受让取得
196 思特奇 思特奇综合计费验证系统 V1.0 2003SR4679 2002.08.28 原始取得
197 思特奇 思特奇综合支付平台系统 V1.0 2003SR4678 2002.09.20 原始取得
198 思特奇 思特奇位置服务平台软件 V2.0 2003SR4880 2002.09.23 原始取得
199 思特奇 思特奇商务智能系统 V1.0 2003SR4681 2002.10.10 原始取得
200 思特奇 思特奇综合短消息中心系统 V1.0 2003SR4680 2002.11.10 原始取得
201 思特奇 思特奇多媒体查询系统 V2.0 2001SR4762 2001.03.27 原始取得
202 思特奇 思特奇电子工单管理系统 V2.0 2001SR4828 2001.04.20 原始取得
203 思特奇 思特奇缴费卡系统 V1.0 2001SR4767 2001.05.21 原始取得
204 思特奇 思特奇批价计费系统 V2.0 2001SR4766 2001.05.30 原始取得
205 思特奇 思特奇银行联网系统 V2.0 2001SR4769 2001.05.30 原始取得
206 思特奇 思特奇开关机处理系统 V4.0 2001SR4763 2001.06.28 原始取得
207 思特奇 思特奇代办点管理系统 V4.0 2001SR4683 2001.06.28 原始取得
208 思特奇 思特奇网管监控系统 V1.0 2001SR4682 2001.06.28 原始取得
209 思特奇 思特奇大客户管理系统 V4.0 2001SR4684 2001.06.28 原始取得
210 思特奇 思特奇综合营业受理系统 V4.0 2001SR4827 2001.06.28 原始取得
211 思特奇 思特奇资源管理系统 V4.0 2001SR4825 2001.06.28 原始取得
212 思特奇 思特奇信用管理系统 V4.0 2001SR4824 2001.06.28 原始取得
213 思特奇 思特奇 SIM 卡管理系统 V2.0 2001SR4823 2001.06.28 原始取得
214 思特奇 思特奇帐务处理系统 V4.0 2001SR4768 2001.06.28 原始取得
215 思特奇 思特奇证券接入系统 V1.0 2001SR4764 2000.03.01 原始取得
216 思特奇 思特奇移动短消息网关系统 V1.0 2001SR4681 2000.12.01 原始取得
217 思特奇 语音综合业务接入系统 V1.0 2001SR4826 1999.01.15 原始取得
218 思特奇 思特奇信息服务系统 V1.0 2001SR4765 1999.06.28 原始取得
219 思特奇 思特奇高可靠传输系统 V1.0 2002SR3438 1998.05.10 承受取得
220 思特奇 思特奇省中心管理系统 V1.0 2002SR3439 1998.09.10 承受取得
221 思特奇 思特奇费用清算系统 V1.0 2002SR3437 1996.10.27 承受取得
1-1-134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22 思特奇 思特奇易体验系统 V4.0.0 2015SR181791 2013.12.30 原始取得
223 思特奇 思特奇客服运营分析平台软件 V1.0.1 2015SR181797 2014.01.01 原始取得
思特奇能力开放平台-能力提供系统
224 思特奇 2015SR181800 2014.07.01 原始取得
V2.0.0
225 思特奇 思特奇短信营业厅软件 V3.0.0 2015SR182683 2012.12.20 原始取得
226 思特奇 思特奇灰度发布平台软件 V1.0.0 2015SR182823 2014.12.30 原始取得
227 思特奇 思特奇个人触屏版营业厅软件 V1.0.0 2015SR182834 2013.07.05 原始取得
228 思特奇 思特奇大数据集成平台软件 V5.0.0 2015SR183353 2014.01.01 原始取得
思特奇渠道直供平台(含客户端)软件
229 思特奇 2015SR183361 2012.07.15 原始取得
V1.0.0
思特奇代理商门户(含客户端)软件
230 思特奇 2015SR183367 2012.12.31 原始取得
V1.0.3467
231 思特奇 思特奇信息通知平台软件 V2.0.0 2015SR183458 2014.10.31 原始取得
232 思特奇 思特奇互联网营销业务系统 V2.1.0 2015SR183461 2011.09.30 原始取得
233 思特奇 思特奇微信营业厅系统 V1.0.0 2015SR183463 2013.07.20 原始取得
234 思特奇 思特奇消息中间件软件 V1.0.0 2015SR184227 2013.12.31 原始取得
235 思特奇 思特奇业务运营监控系统 V6.0.0 2015SR184269 2011.07.20 原始取得
236 思特奇 思特奇后台管理系统 V1.0.2 2015SR184744 2013.04.20 原始取得
237 思特奇 思特奇综合网络资源管理系统 V6.0.0 2015SR184803 2011.07.20 原始取得
思特奇宽带业务网络资源管理系统
238 思特奇 2015SR184806 2011.07.20 原始取得
V3.0.12
239 思特奇 思特奇统一维护操作平台软件 V1.0.0 2015SR184810 2014.07.01 原始取得
240 思特奇 思特奇维系挽留系统 V3.0.2 2015SR185439 2009.10.31 原始取得
241 思特奇 思特奇应用标准化框架系统 V1.0.0 2015SR187346 2014.11.24 原始取得
242 思特奇 思特奇智能交换平台软件 V4.0.3 2015SR188264 2014.12.31 原始取得
243 思特奇 思特奇分布式内存数据库系统 V1.0.0 2015SR188266 2013.12.20 原始取得
244 思特奇 思特奇分布式数据库系统 V3.0.0 2015SR188367 2013.12.06 原始取得
245 思特奇 思特奇智能分析平台软件 V5.0.0 2015SR188477 2014.01.01 原始取得
246 思特奇 思特奇网上商城系统 V4.0.0 2015SR188568 2014.05.01 原始取得
思特奇营销业务资源管理系统
247 思特奇 2015SR189553 2014.06.20 原始取得
V3.0.1367
248 思特奇 思特奇业务数据交换平台软件 V4.0.0 2015SR192062 2015.05.31 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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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49 思特奇 思特奇电子商务运营平台 V2.0.0 2015SR199318 2013.03.20 原始取得
思特奇个人客户端营业厅软件
250 思特奇 2015SR231382 2014.11.20 原始取得
(Android 版)V1.0.0
思特奇渠道经理移动客户端软件
251 思特奇 2015SR232687 2012.09.15 原始取得
V1.0.0
252 思特奇 思特奇数据生命周期管理系统 V1.0.1 2016SR05930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253 思特奇 思特奇订单受理系统 V6.0.12 2016SR059305 2015.09.18 原始取得
254 思特奇 思特奇个人征信平台软件 V1.0.0 2016SR059406 未发表 原始取得
思特奇分布式服务策略引擎系统
255 思特奇 2016SR059409 2015.12.01 原始取得
V1.0.0
256 思特奇 思特奇客户订单管理系统 V1.0.3467 2016SR059412 2013.06.11 原始取得
257 思特奇 思特奇订单管理系统 V6.0.12 2016SR059419 2015.09.20 原始取得
258 思特奇 思特奇营业服务 OP 系统 V6.0.12 2016SR059490 2015.11.18 原始取得
259 思特奇 思特奇流量管理平台软件 V1.0.0 2016SR060276 2015.11.16 原始取得
260 思特奇 思特奇全局文件系统 V1.0.0 2016SR060280 2015.09.30 原始取得
261 思特奇 思特奇营销助手(IOS 端)软件 V1.0.2 2016SR060286 2014.08.31 原始取得
262 思特奇 思特奇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V4.0.46 2016SR060355 2014.12.10 原始取得
263 思特奇 思特奇大数据内存计算平台 V1.0 2016SR060579 2014.12.31 原始取得
264 思特奇 思特奇台账报表管理系统 V6.0.12 2016SR060604 2015.09.09 原始取得
思特奇移动客户端营业 OP(IOS 端)
265 思特奇 2016SR071086 2014.06.30 原始取得
软件 V1.0.0
266 思特奇 思特奇服务请求管理平台软件 V5.5.1 2016SR073731 2012.12.20 原始取得
267 思特奇 思特奇维系挽留系统 V6.0.12 2016SR074621 2015.09.30 原始取得
268 思特奇 思特奇营销业务资源管理系统 V4.0.46 2016SR074623 2014.03.20 原始取得
269 思特奇 思特奇账务处理系统 V11.0.3 2016SR074827 未发表 原始取得
270 思特奇 思特奇账务处理系统 V10.0.1267 2016SR074830 2013.03.21 原始取得
271 思特奇 思特奇账详单数据管理系统 V10.8.126 2016SR074925 未发表 原始取得
思特奇集团客户业务综合运营平台
272 思特奇 2016SR074935 2015.09.30 原始取得
V6.0.12
273 思特奇 思特奇收费管理系统 V10.8.126 2016SR076184 未发表 原始取得
274 思特奇 思特奇渠道接触集成平台 V6.0.12 2016SR076341 2015.09.18 原始取得
275 思特奇 思特奇智能终端 CRM 系统 2016SR076346 2015.09.30 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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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76 思特奇 思特奇融合计费系统 V10.0.1267 2016SR076497 2013.07.01 原始取得
277 思特奇 思特奇融合计费系统 V10.8.1267 2016SR076838 2014.07.15 原始取得
278 思特奇 思特奇融合计费系统 V11.0.3 2016SR07684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279 思特奇 思特奇营销助手(安卓端)软件 V1.0.2 2016SR076871 2014.08.31 原始取得
280 思特奇 思特奇产品管理系统 V5.5.1 2016SR076887 2013.01.02 原始取得
思特奇移动客户端营业 OP(安卓端)
281 思特奇 2016SR076975 2014.06.30 原始取得
软件 V1.0.0
282 思特奇 思特奇收费管理系统 V11.0.3 2016SR07698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思特奇个人客户端营业厅软件(IOS
283 思特奇 2016SR077007 2014.11.20 原始取得
版)V1.0
284 思特奇 思特奇 nosql 数据库软件 V1.0 2016SR077134 2014.12.31 原始取得
思特奇中小企业应用商店(PC 端)软
285 思特奇 2016SR078033 2016.02.28 原始取得

286 思特奇 思特奇产品管理系统 V6.0.12 2016SR078038 2015.09.18 原始取得
287 思特奇 思特奇大数据 SQL 引擎软件 V1.0 2016SR078986 2014.12.31 原始取得
288 思特奇 思特奇账务管理系统 V11.0.3 2016SR079043 2015.03.21 原始取得
思特奇中小企业应用商店(MAC 端)
289 思特奇 2016SR079347 2016.02.28 原始取得
软件 V5.0.0
思特奇中小企业应用商店(Android 端)
290 思特奇 2016SR082321 2016.02.28 原始取得
软件 V5.0.0
291 思特奇 思特奇信控管理系统 V10.8.126 2016SR082706 未发表 原始取得
292 思特奇 思特奇信控管理系统 V11.0.3 2016SR08271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思特奇中小企业应用商店(ios 端)软
293 思特奇 2016SR083395 2016.02.28 原始取得
件 V5.0.0
294 思特奇 思特奇增值业务管控中心软件 V1.1.4 2016SR085357 2014.12.10 原始取得
295 思特奇 思特奇分布式内存数据库系统 V5.0.0 2016SR158479 2016.03.18 原始取得
296 思特奇 思特奇全局文件系统 V2.0.0 2016SR158419 2016.05.06 原始取得
上述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
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不再保护。其中标注“*”的软件著
作权已质押。
4. 商标情况
截至2016年6月末,公司已登记注册的商标共42个,具体情况如下:
序 商标标识 商标注册证编号 核定使用 所有权人 注册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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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号 商品种类
1 第 1483605 号 第 42 号 思特奇 2020.11.27
2 第 8579923 号 第9类 思特奇 2021.12.13
3 第 1542080 号 第9类 思特奇 2021.03.20
4 第 10921283 号 第 42 类 思特奇 2023.08.20
5 第 10921284 号 第9类 思特奇 2023.08.20
6 第 10921285 号 第 38 类 思特奇 2023.08.20
7 第 10921286 号 第 38 类 思特奇 2023.08.20
8 第 10921287 号 第 38 类 思特奇 2023.08.20
9 第 10921288 号 第 12 类 思特奇 2023.10.13
10 第 10921289 号 第 12 类 思特奇 2023.08.20
11 第 10921290 号 第 42 类 思特奇 2023.08.20
12 第 10921302 号 第9类 思特奇 2023.08.20
13 第 10921303 号 第9类 思特奇 2023.08.20
14 第 10921304 号 第 12 类 思特奇 2023.08.20
15 第 10921305 号 第 42 类 思特奇 2023.08.20
16 第 8579919 号 第9类 思特奇 2024.03.13
17 第 13266751 号 第 42 类 思特奇 2025.01.13
18 第 13266652 号 第 38 类 思特奇 2025.01.13
19 第 13266575 号 第9类 思特奇 2025.01.27
20 第 12090523 号 第 42 类 思特奇 2024.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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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1 第 12090365 号 第 38 类 思特奇 2024.07.13
22 第 12090074 号 第9类 思特奇 2024.07.13
23 第 12090207 号 第 35 类 思特奇 2024.07.13
24 第 12090175 号 第 35 类 思特奇 2024.07.13
25 第 12090403 号 第 41 类 思特奇 2024.07.13
26 第 12090416 号 第 41 类 思特奇 2024.07.13
27 第 13258884 号 第9类 思特奇 2025.01.13
28 第 13258941 号 第 35 类 思特奇 2025.01.20
29 第 13258984 号 第 38 类 思特奇 2025.01.27
30 第 13259039 号 第 39 类 思特奇 2025.01.20
31 第 13259085 号 第 41 类 思特奇 2025.01.20
32 第 13259135 号 第 42 类 思特奇 2025.01.13
33 第 13259204 号 第 43 类 思特奇 2025.01.20
34 第 13259263 号 第 44 类 思特奇 2025.01.20
35 第 13259309 号 第 45 类 思特奇 2025.01.20
36 第 13266630 号 第 38 类 思特奇 2025.01.13
37 第 13266760 号 第 42 类 思特奇 2025.01.27
38 第 12090476 号 第 42 类 思特奇 2024.08.27
39 第 13259145 号 第 42 类 思特奇 2025.01.13
40 第 13259191 号 第 43 类 思特奇 2025.08.06
41 第 13259298 号 第 45 类 思特奇 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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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2 第 13266591 号 第9类 思特奇 2026.03.13
六、特许经营权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业务覆盖范围在两
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须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跨
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覆盖范围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
区域内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取得《增值电信业
务经营许可证》。
思特奇子公司南昌大众取得了工信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
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编号:B2-20090504),许可公司经营增值电信业务。
南昌大众获准经营的增值电信业务种类为: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
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获准经营的业务覆盖范围:
全国;有效期至 2020 年 1 月 12 日。
七、发行人技术及研发情况
(一)发行人核心技术与技术来源
公司主要从事电信运营商行业的业务支撑系统的软件产品开发和运营服务
支撑的提供,根据我国电信运营商客户中不断更新需求,通过与客户现场交流与
讨论,加强公司的设计、研发、实施等多个部门的快速互动,公司形成了技术水
平不断提升和产品创新的良性互动机制,自主开发了一系列的软件产品。
公司所掌握的自有核心技术包括:动态表单开发、PaaS 平台技术、基于 CXF
的高性能服务框架、多实例的 token 共享与维护、一键操作的分布式数据库扩容、
移动 web 领域云发布和在线测试、解决智能终端应用屏幕适配、网页一次制作,
可生成多终端、多类型产品的、实现前端代码自动优化等。相关技术具体情况如
下:
1-1-140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技 技 成 创
序 术 术 熟 新
技术名称 技术说明
号 来 水 程 类
源 平 度 别
本技术在于服务器端获取一个包含 css、js、html、image 等的资源文件包后,程序将自动扫描,提取其中被
使用的资源文件并记录成数组,对其中的图片资源进行同类型优化并重命名,替换 css、js、html 中对所述
自 国 成 原
图片的引用,扫描 html 文件所关联的 css、js 文件,并按顺序和所需进行合并压缩,替换 html 文件中对 css、
实现前端代码自动 主 内 熟 始
1 js 文件的引用;并调整 css 和 js 的载入顺序,移除资源文件包中冗余资源,对资源包进行打包,并对接版
优化的技术 研 领 应 创
本管理工具。
发 先 用 新
本技术大大提高了前端代码质量,实现资源统一自动优化,促进版本的统一管理,提高了开发效率,降低
了和后端开发人员的对接复杂度。
本技术将终端应用的界面与事件进行了完整的整合,界面与事件的开发都可在移动开发平台上实现。界面
层采用 HTML5,CSS3,Jquery,操作大多以拖拽形式完成,属性值以输入框形式提现。数据库层,元素、 自 国 成 原
网页一次制作,可
uibox、产品原型分别以 3 套表独立存储,存储转译所需的属性值等重要信息。服务端,后台采用 主 内 熟 始
2 生成多终端、多类
Struts2+Hibernate+Spring 框架,为数据保存提供支撑。转译端,提供转译接口,在转译时被调用,输出物 研 领 应 创
型产品的技术
为工程压缩包或应用安装包。 发 先 用 新
本技术实现了一次开发,转译成 Android、IOS 对应的各 5 种类型产品。
自 国 成 原
本技术在界面设计过程中,指定 UI 控件位置关系(置顶、置底、居上,居下、居左、居右、水平居中、垂
解决智能终端应用 主 内 熟 始
3 直居中、宽度自适应、高度自适应),程序在运行过程中确定 UI 控件在当中屏幕的位置。解决了智能终端
屏幕适配的技术 研 领 应 创
应用开发领域,主要解决智能终端应用在不同尺寸屏幕及不同系统版本中显示效果的一致性。
发 先 用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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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该技术将平台社区化,设计成应用开发平台、应用理中心及能力开发中心,分布式部署。
在开发平台上可以进行 UI 元素的管理、UIBOX 的创建与管理、产品原型的制作,产品原型事件编辑区的
跳转配置、自定义类的创建及业务能力的引入。制作完成的应用,可以进行产品原型的转译(ANDROID、
IOS),应用完成转译之后,便可以将应用(嵌入式应用、原生应用、混用应用)发布到管理中心。不同类
型的应用(ANDROID 原生、混合、嵌入式、IOS 原生、混合、嵌入式),在开发平台发布到管理平台后,
自 国 成 原
应用审核通过后,可以在商店首页下载安装文件。在开发平台发布到各个省份的应用后,都会出现在管理
移动 web 领域云发 主 内 熟 始
4 中心的尚未审核下,管理员进行应用的审核时,可以在审核详情页面对应用进行在线 pc 测试,可以将审核
布和在线测试技术 研 领 应 创
的应用下载到本地,当测试完之后,管理人员可以根据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将该应用进行审核通过。审核
发 先 用 新
通过的应用,就会出现在商店上,用户可以在商店上浏览不同技术平台、不同框架类型的应用,实现对应
用的下载和购买操作。如果应用未通过审核,管理人员可以将该应用打回,同时会附加上未通过的原因,
之后发布人员可以在开发平台上再次进行应用的发布。
本技术实现了同一技术平台制作的应用,可同时发布到多个省份,在管理中心,可以对发布的应用进行 pc
在线测试,大大地缩短了应用的审核周期,降低了制作的成本并实现了业务接口的透明引入。
2 台主机,每台主机一个数据库实例,设置为双主互备。通过代理规则的配置,将数据切分到同一个实例 自 国 成 原
一键操作的分布式 的两个 Schema 上,将新增机器加入集群后,使规则生效,完成备份。核心是代理规则的配置。 主 内 熟 始
5
数据库扩容的技术 该技术解决了基于分布式数据库管理平台,通过一键操作实现分布式数据库扩容问题,实现了不停业务或 研 领 应 创
者短时间停业务的扩容,操作简单,且支持所有场景的分布式数据库的扩容。 发 先 用 新
随着虚拟运营商的出现,3 大运营商陆续公布自己的对外商用接口进行支撑合作,这些商用接口形式多样,
方式不一,并仿照互联网接口的理念进行了功能划分。与传统内部接口的最大的不同在于多出了鉴权的概 自 国 成 原
多实例的 token 共 念,并产生了用户名、密码、token、key、时效和调用次数等鉴权信息。 主 内 熟 始
6
享与维护技术 ESB 作为成熟的接口总线,为了适应时代的需要,发挥更大的作用,实现了面向多系统、多实例的 token 研 领 应 创
共享和维护机制。 发 先 用 新
这样一套 token 共享和管理机制,能够自动实现鉴权和 token 共享,避免因 token、key 等变动因素过期,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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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致接口调用失效。保证虚拟运营商的业务不受底层技术规范的限制和影响。
二 国 成 集
本项技术旨在完善高性能服务框架对 WebService 协议的支持,以 CXF 作为 Web 服务平台,进行二次研发,
基于 CXF 的高性能 次 内 熟 成
7 开发出支持 servlet 环境下运行 CXF 的高性能服务框架。也扩展了高性能服务框架对 webService 的处理能
服务框架 开 领 应 创
力,为以后的项目实施和应用提供支撑。
发 先 用 新
遵循 NIST 云规范和 Gartner 参考架构,公司在传统 PaaS 平台基础上扩展了服务共享和运营管理能力,将 自 国 成 原
PaaS 层分为 IPaaS,UXPaaS,APaaS,DaaS 子层。与传统的 PaaS 对比,在业务能力和技术能力组件上有 主 际 熟 始
8 PaaS 平台技术
所加强,形成更有针对性的“厚 PaaS”平台。形成了统一技术框架、统一流程管理、提高数据一致性,提高 研 同 应 创
资源利用效率、提高服务和技术的标准化,简化上层应用开发和运维的新模式。 发 步 用 新
动态表单是多租户 PAAS 平台的第一个子平台—界面定制平台。此平台的实现目标是界面展现层,通过平
自 国 成 原
台配置实现。包括静态页面配置,动态服务接口调用配置,页面元素规则验证配置等功能。并通过运行平
主 内 熟 始
9 动态表单开发技术 台引擎,读取元数据,把这些配置意图动态的展现出来,形成业务处理界面。
研 领 应 创
该平台旨在提高界面层的开发效率,从 jsp 硬编码实现,改为通过配置方式实现;使系统可管理。能够清晰
发 先 用 新
的看出系统所有动态组成部分的控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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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上述核心技术全部来源于公司技术和产品团队多年的自主开发和技术积累。
1995 年公司就开发出第一代电信 BOSS 产品,在此后的发展过程中,又陆续开
发出众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并形成了目前的技术和产品体系以及
县官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一系列知识产权成果。
(二)发行人核心技术对营业收入的贡献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均为主营业务收入,不存在其他收入。无论是公司
软件开发还是后续提供技术维护服务,都依赖于公司核心技术。
(三)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研发支出 4,109.72 9,397.08 7,192.59 7,588.51
当期营业收入 24,328.26 61,431.79 59,589.28 55,083.39
研发支出占当期
16.89 15.30 12.07 13.78
营业收入的比例
(四)研发机构设置
公司研发机构组织体系如下:
技术管理委员会
技 产 研
术 品 究
管 线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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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建立两级组织架构的研发体系。
第一级:技术管理委员会及其常设机构-研究院和技术管理办公室,负责决
策公司技术研发的战略发展大方向。公司通过技术管理委员会制定技术发展战
略。
第二级:技术管理委员会下设产品线,负责配合开发过程。技术管理办公室
下设研发项目经理,负责承接产品研发计划,组织研究院下属各产品研发团队按
研发管理流程进行工作。根据工作阶段和工作内容,技术管理各产品线的人员参
加到研发过程中;研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交到技术管理委员会进行讨论和解
决。
(五)研发人员
截至 2016 年 6 月末,发行人共有 2,544 名员工。其中技术研发人员 2,164
名,占发行人员工总数的比例为 85.06%。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稳定,
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动。
(六)技术创新机制
研发能力决定了公司未来的市场竞争力,技术创新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动力之
源。 思特奇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支持技术创新和
产品升级,并力求不断完善创新机制,推动技术创新持续、系统的进行。思特奇
对保持技术创新机制的安排如下:
1.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深入研究市场需求
技术创新的根本驱动力来自于市场,市场需求推动公司产品的开发升级,产
品开发升级的需求又进一步推动基础技术的研发。公司研发体系历来注重市场信
息的畅通,从多层次多角度获取市场需求,跟踪市场技术趋势。公司销售部门和
产品部门不断反馈市场需求和产品改进意见,研发部门对信息和创新思路进行分
析评判,综合决策后进行研究、验证和开发,使公司的技术研发更贴近市场和客
户的需求,赢得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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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 规范研发流程
公司通过建立一系列制度规程,对技术和通用模块产品研发进行规范。新研
发项目立项前,需要进行市场需求分析调查、提出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制定预算。
在经过技术管理委员会和经营办对项目的可行性和预算论证通过后方可立项。对
通过立项的项目,发行人将研发过程分为 6 个阶段:规划,需求,设计,实现,
测试及部署。将人员和岗位按照研发、工程、维护和新需求,进行了四维分工,
专人专岗,加强了每个员工的专业素养。发行人重视系统安全,设有安全专家,
从产品需求和设计环节就参与进来,提高了产品的安全和可靠性。另外,发行人
通过技术评审、配置管理、技术培训、平台环境管理及产品标准配置等严格的流
程,整体提高了软件的质量,并使之更加符合市场需求。
3. 建立人才激励机制
公司充分重视对创新的激励,建立了完善的薪酬福利体系、绩效考核体系、
研发和创新激励体系等一系列考核与激励机制,通过晋升职级、发放绩效奖金、
给予创新奖励等多种激励方式,鼓励人才的创新研究、成果转化,为研发创新人
才的稳定和凝聚提供了良好环境。
八、境外经营情况
为开拓海外业务,2015 年 3 月,思特奇在香港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易信掌中
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易信掌中云的基本情况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
基本情况”之“五、(一)6. 易信掌中云”相关内容。
易信掌中云目前的业务主要是为境外企业提供移动新闻和内容的系统建设
和技术维护服务。截至 2016 年 6 月末,易信掌中云尚未产生收入。
九、发行人发展规划及拟采取的措施
(一)总体发展目标
未来,公司将秉承“智慧、创新、精准、高效、便捷、快乐”的产品开发理念,
不断拓展新的产品线,积极探索新的服务方式,为电信运营商提供更优秀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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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业务系统全面解决方案产品,保持并加强在该领域的市场地位,致力于成为电信
运营商“长期、最佳合作伙伴”。
在公有云和大数据中心的建设和运营方面,公司将在现有技术和产品基础之
上,紧跟行业和技术的发展趋势,深化与下游伙伴的合作,不断推出符合市场需
求的新产品以提升市场地位;并将云和大数据体系下的通用技术平台产品(包括
IaaS 和 PaaS 产品),打造为独立品牌的另一核心产品。
公司还将大力拓展中小企业云服务市场,在现有开发和服务推广实践基础之
上,优化产品和服务,提高客户数量,扩大市场占有率。公司努力争取用 3-5 年
时间,使公司成为移动互联网时代可信赖的“云计算”、“大数据”领先专家。
(二)未来三年的具体规划
根据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和未来三年的发展目标,结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
况,公司制定以下业务具体发展规划。
1. 产品开发规划
近年来,电信运营商为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经营模式的逐渐转变,要求其
核心业务系统拥有更多的功能、更高的效率和更强的扩展性。为了满足市场需求,
公司已将云计算技术运用于原有的系统,开发出全新的“云 BOSS”、“云网管”、
“云数据平台”等“云系列”电信运营商核心业务系统产品,并计划在未来两年
内推出功能更为强大的“云产品”,力争在本领域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在中小
企业云服务产品开发方面,公司在深化与电信运营商合作,进一步开拓市场的同
时,也将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开发适合市场需求的细分产品,如“工业云”产品、
“电子商务云”产品等等,不断丰富自身的产品线,在中小企业云服务这一新兴
产品领域取得进一步市场进展。
2. 技术研发规划
在技术研发规划方面,公司将继续围绕“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中心”的
研发理念,理顺公司产品研发流程:在研发流程体系上,继续完善研发管理过程
规范,逐步融会贯通 CMMI 质量管理体系所蕴涵的先进管理思想和管理方法;
在研发队伍的建设上,推动建立以技术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跨部门、跨专业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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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管理团队,大力培养高级项目经理和高级产品经理;在研发人力资源管理上,着
力于建立规范的研发绩效考核体系和研发管理体系。公司还将尽早完成移动互联
网大数据云研发中心的建设,使公司现有研发能力得到加强和延续,为扩大现有
业务的市场和技术支持力度,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打下良好的基
础。
3. 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作为软件企业,高素质的软件开发及管理人才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因此
公司一贯将建设高水平的专业人才队伍列为最重要的常态工作,将员工的愿景和
企业的远景目标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保持企业高速成长。
未来三年,公司将加大招聘资深技术人才与管理人才的力度,并通过内部培
养、外部聘用并举的方式满足公司在发展中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同时通过科学管
理、文化融合、多重激励和职业生涯培训等方式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发展和
壮大人才队伍。
(三)发展规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主要是以公司现有的业务发展条件、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
为基础,依据以下假设条件所制定的:
1. 本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政策、法规无重大改变;
2. 国家宏观经济、政治、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状态;
3. 本公司所在行业及所处领域的市场处于正常发展状态,没有出现重大市
场变化;
4. 本次股票发行与上市工作进展顺利,募集资金及时到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如期实施;
5.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与运营达到预期效益;
6. 无其它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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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计划面临的主要困难
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实施上述计划面临的主要困难是:
1.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依靠自身积累无法完全满足公司经
营和管理水平提升的需要,从而影响公司业务发展计划的实现;
2.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人才的数量和结构方面仍需进一步调整和
充实,不仅需要大量专业的研发人才,而且需要有丰富经验的项目管理和市场营
销等方面的优秀人才,否则将可能影响公司的快速发展。
(五)公司对规划实施和目标实现情况的公告安排
公司将在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定期
报告公告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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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独立运行情况
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与股东及关联方,具
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独立运行情况如下:
(一)资产完整
公司由思特奇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思特奇有限全部资产和负债均由公司承
继。公司合法拥有与经营有关的品牌、商标、专有技术和著作权,公司具有与开
展业务相关的技术、场所以及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等业务体系和市场营销体系。
(二)人员独立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
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公司财务人员也未在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公司员工独立于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已经
建立并执行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制度。
(三)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规范的财务管理
制度,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公司独立开立银行账户,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
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完备的治理结构,根据经营发展的
需要,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独立、完整的经营管理机构。该等机构依照《公
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体系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办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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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
署办公的情况。
(五)业务独立
公司主要从事电信运营商行业的业务支撑系统的软件产品开发和运营服务
支撑的提供。公司拥有从事上述业务独立完整的研发机构、产品开发和运营体系,
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需要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经营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和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的独立运行情况,认为,发行人在资产、人员、财务、
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独立
完整的经营资产、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
关于自身独立经营情况的表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
争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吴飞舟先生持有本公司 2,048.6085 万股,占本次
发行前总股本的 40.51%,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吴飞舟的配偶为孙
悦。孙悦系艺术家,歌手。
除本公司外,吴飞舟及孙悦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实际从事的业务 备注
EMobile
无实际经营行为 吴飞舟持股 70%的企业
InformationTechnologies
宇悦无限 在线数字音乐 孙悦持股 70%的企业
宇悦传播 音乐彩铃制作和下载、演艺训练 宇悦无限持股 100%的企业
飞悦时光 体育活动、赛事的组织、承办 宇悦无限持股 90%的企业
悦之声 音乐演出活动的组织、承办 宇悦无限持股 80%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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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阳发 协助宇悦无限从事零星文化活动业务 宇悦无限持股 100%的企业
福州捷奥 无具体业务 北京阳发持股 80%的企业
上表所列企业中,EMobile Information Technologies自成立以来未开展实际
经营;2012年起北京阳发的员工或离职或转入思特奇,截至2013年末北京阳发已
基本没有类似业务和技术团队,目前仅有协助宇悦无限提供文化演出组织服务取
得的零星收入。2015年初福州捷奥决定解散技术团队,不再实际开展业务,公司
于2015年上半年接收福州捷奥的大部分业务人员。同时福州捷奥承诺:福州捷奥
以前年度承接的广西联通和浙江联通的有关项目,因服务连续性的原因,其后续
维护服务业务暂时无法转至思特奇,将全部外包给本公司;除此之外,以后期间
福州捷奥不再承接与本公司相同、相似或在商业上对本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
动。2016年1-6月福州捷奥已没有营业收入。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和实际从事的业务
均不相同,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吴飞舟出具了《关于避免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
函》,承诺如下:
“1. 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
何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在商业上对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发
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
上述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上述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
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本人将持续促使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未来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公司的生产、
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2. 本人承诺不利用从发行人获取的信息从事、直接或间接参与和发行人相
竞争的活动,并承诺不进行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其他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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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
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为彻底消除同业竞争的可能性,关联方北京巨众、福州捷奥、北京阳发已启
动注销相关工作,公司将持续披露其进展情况。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吴飞舟承诺:
“由于注销流程法定程序较多,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北京巨众、北京阳发和福州
捷奥的注销工作,注销工作周期预计为 12 个月。本人承诺将督促相关工作于 2018
年 1 月前完成,若处理注销的后续事项及剩余资产的分配事宜中,因上述事宜发
生的任何纠纷,均由本人负责处理。”
宇悦无限作为唯一股东于2016年11月28日作出股东决定,决定注销北京阳
发,并成立清算组。北京阳发的实际控制人孙悦承诺,将尽快对公司资产负债进
行清理,并履行通知债权人,进行报纸公告等工作,并向工商和税务部门提出注
销申请;预计北京阳发在2018年1月前可完成注销相关全部工作。
福州捷奥目前正与浙江联通协调终止相关项目技术维护服务工作。福州捷奥
的实际控制人孙悦承诺,将尽快召开股东会作出注销决议,成立清算组,履行通
知债权人,进行报纸公告等工作,并向工商和税务部门提出注销申请;预计福州
捷奥在 2018 年 1 月前可完成注销相关全部工作。
哈尔滨巨众作为唯一股东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作出股东决定,决定注销北京
巨众,并成立清算组。北京巨众目前正与重庆移动协调终止相关项目技术维护服
务工作。北京巨众的实际控制人孙铁林承诺,将尽快对公司资产负债进行清理,
履行通知债权人,进行报纸公告等工作,并向工商和税务部门提出注销申请;预
计北京巨众在 2018 年 1 月前可完成注销相关全部工作。
三、关联方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发
行人存在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1.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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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飞舟先生的基本情况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与公司治理”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人员简介”。
2.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EMobile
1 吴飞舟持股 70%的企业
InformationTechnologies
孙悦持股 70%的企业
2 宇悦无限
同时发行人董事王德明持股 8%,北京巨众持股 22%
3 宇悦传播 宇悦无限持股 100%的企业
4 飞悦时光 宇悦无限持股 90%的企业
5 悦之声 宇悦无限持股 80%、孙悦的哥哥孙铁林持股 20%的企业
6 哈尔滨巨众 孙悦的哥哥孙铁林持股 80%的企业
7 北京巨众 哈尔滨巨众持股 100%的企业
8 海特奇 北京巨众持股 90%的企业(已注销)
9 北京阳发 宇悦无限持股 100%的企业
10 福州捷奥 北京阳发持股 80%的企业
3.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1 马庆选 持有发行人 9.51%股份
2 中投财富 持有发行人 9.26%股份
3 史振生 持有发行人 8.65%股份
4 姚国宁 持有发行人 8.65%股份
5 山东五岳 持有发行人 6.92%股份
6 王维 持有发行人 6.92%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
上述股东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上述股东关系密
切的家庭成员亦称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4.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自然人股东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企业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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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京中瑞佳远投资有限公司 股东马庆选持股 90%的企业
2 先锋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股东姚国宁控制的企业
3 深圳光量财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股东王维持股 60%的企业
上述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亦成为
公司关联法人。
5. 公司控股或参股的企业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1 南昌大众 全资子公司
2 成都思特奇 全资子公司
3 太原思特奇 全资子公司
4 上海翔盛悦 全资子公司
5 哈尔滨易位 全资子公司
6 重庆思特奇 全资子公司
7 易信掌中云 全资子公司
8 北京掌中云 全资子公司
9 无限易信 全资子公司
10 丹枫信通 公司持股 40%,2007 年 11 月 23 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11 信通思特奇 公司持股 35%,2002 年 7 月 11 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上述公司的简要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的简要情况”。
5.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吴飞舟 董事长、总经理
宋俊德 董事
栾 颖 董事
王 维 董事
王德明 董事
张权利 独立董事
刘 阳 独立董事
常 征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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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孙永胜 监事会主席
张景松 职工代表监事
陈立勇 职工代表监事
李 丹 监事
廉 慧 监事
咸海丰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魏 星 副总经理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
介”相关内容。
7.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
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企业的情况,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况”之“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以
及“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兼职情况”相关内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该等家庭成员直
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亦成为公司关联方。
(二)报告期内曾被认定为关联方的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吴飞舟之配偶的哥哥孙铁林所控制的北京巨众曾持
有中视利通50%股权。2014年9月5日,北京巨众将所持股权转让给北京中视无双
广告有限公司,转让后中视利通股东变更为北京中视无双广告有限公司与自然人
林峰,与发行人不再构成关联关系。
中视利通成立于2007年8月14日,注册资本为9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鑫,
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一路1号A12A01号,经营范围为技术推广服务;软件
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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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日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
四、关联交易
(一)报告期内的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采购或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技术服务、产品采
北京巨众 - - 23.33 114.45

中视利通 技术服务 - - 234.96 104.56
福州捷奥 技术服务 - 421.60 818.68 940.88
北京阳发 技术服务 - - - 181.00
合计 - 421.60 1,076.97 1,340.89
(1)接受北京巨众的技术服务和采购
公司在2009年开始从事物联网业务,而北京巨众在车辆位置服务和人员位置
服务等业务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和市场,因此,双方开展合作。报告期内,公司
与北京巨众的合作和定价方式包括:一是采购车载终端设备、地图等产品,定价
方式为参照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二是由北京巨众负责并主导的车
辆位置服务和人员位置服务等系统开发业务,因公司仅有少量人工投入,参照双
方人员投入情况,80%至90%的收入归北京巨众;三是发行人借用北京巨众技术
人员,定价方式为按人员基准工资(参照人员级别、市场以及公司类似人员工资,
双方协商确定)和实际工作时间结算。2013年和2014年公司对北京巨众的采购占
当年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0.34%和0.07%。
北京巨众的经营范围为:“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
演出);企业管理咨询;销售建筑材料、通讯设备、五金、交电、文化用品、体
育用品、首饰、日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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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巨众系哈尔滨巨众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巨众目前的经营范围为:“计算
机信息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销售:电子产品”。哈尔滨巨众和北京巨众的
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吴飞舟配偶的兄弟孙铁林。
出于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的考虑,2014 年公司接收了北京巨众的全
部技术人员,同时,北京巨众承诺:对于重庆移动车务通项目和大港油田 GPS
车辆管理系统项目相关的后续维护服务业务,因暂时无法转至思特奇,将全部外
包给思特奇;除此之外,以后期间北京巨众不再承接车辆位置服务和人员位置服
务等与思特奇相同、相似或在商业上对思特奇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
为彻底消除同业竞争的可能性,哈尔滨巨众作为唯一股东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作出股东决定,决定注销北京巨众,并成立清算组。北京巨众目前正与重庆移
动协调终止相关项目技术维护服务工作。北京巨众的实际控制人孙铁林承诺,将
尽快对公司资产负债进行清理,履行通知债权人,进行报纸公告等工作,并向工
商和税务部门提出注销申请;预计北京巨众在 2018 年 1 月前可完成注销相关全
部工作。
(2)接受中视利通技术服务
中视利通在广电系统领域的硬件、系统集成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声誉;发行人
在业务支撑系统的技术方面有优势,故双方就广电系统的业务进行合作;为加强
双方业务合作的紧密度,2007年9月,公司控股股东吴飞舟之配偶的哥哥孙铁林
所控制的北京巨众收购了中视利通50%股权。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视利通的合作和定价方式包括:一是公司、中视利通和
最终客户三方合作项目,通常中视利通负责广电系统的客户或项目需求开发、关
系维护等,发行人负责业务支撑系统的开发工作,定价方式为最终合同价款扣除
一定用户费用的30%归属中视利通;二是双方共同参与开发的项目,定价方式为
参考合作项目中双方委派的技术人员数量确定收入分成比例;三是公司借用中视
利通技术人员,定价方式为按人员基准工资(参照人员级别、市场以及公司类似
人员工资,双方协商确定)和实际工作时间结算。2013年和2014年公司对中视利
通的采购占当年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0.31%和0.67%。
为减少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2014 年 9 月 5 日,北京巨众将所持中视利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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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股权转给北京中视无双广告有限公司。
北京中视无双广告有限公司股东为自然人林峰和王林凌,分别持有其
86.67%和 13.33%的股权,其中林峰同时持有中视利通另外 50%的股权。
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吴飞舟及其配偶、两人家庭近亲属、公司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北京中视无双广告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人
林峰不存在关联关系。
(3)接受福州捷奥技术服务
福州捷奥在福建、江浙等南方电信业务支撑系统领域具有一定的市场,且在
网络运营支撑系统(OSS)方面具有技术优势,公司为进一步开拓南方市场以及
利用福州捷奥在网络运营支撑系统(OSS)方面的技术优势,与福州捷奥进行合
作。
报告期内双方主要的合作方式是福州捷奥委派技术团队,在公司的统一管理
和组织下参与合作项目的开发或服务。定价方式有两种:定价方式有两种:一是
确定标准人力成本,按实际工作时间结算;二是参考合作项目中双方委派的技术
人员数量确定收入分成比例。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公司对福州捷奥的采购占
当年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2.81%、2.32%和1.23%。
福州捷奥目前的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件及网络开发、批发代购代销。(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福州捷奥的实际
控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吴飞舟的配偶孙悦。
为避免与发行人之间的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福州捷奥决定解散技术团
队,不再实际开展业务。公司于 2015 年上半年接收福州捷奥的大部分业务人员。
同时,福州捷奥承诺:福州捷奥以前年度承接的广西联通和浙江联通的有关项目,
因服务连续性的原因,其后续维护服务业务暂时无法转至思特奇,将全部外包给
思特奇;除此之外,以后期间福州捷奥不再承接与思特奇相同、相似或在商业上
对思特奇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
为彻底消除同业竞争的可能性,福州捷奥目前正与浙江联通协调终止相关项
目技术维护服务工作。福州捷奥的实际控制人孙悦承诺,将尽快召开股东会作出
注销决议,成立清算组,履行通知债权人,进行报纸公告等工作,并向工商和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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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部门提出注销申请;预计福州捷奥在 2018 年 1 月前可完成注销相关全部工作。
(4)接受北京阳发技术服务
北京阳发在陕西电信领域具有一定的业务资源,公司最初与北京阳发的合作
主要是通过北京阳发进入陕西电信市场。2013年公司与北京阳发的合作方式主要
是人员借用,借用的技术人员主要是协助公司开展陕西地区的业务以及其他地区
项目的后期维护,定价方式为按人员基准工资(参照人员级别、市场以及公司类
似人员工资,双方协商确定)和实际工作天数结算。2013年公司对北京阳发的采
购占当年营业成本的比例为0.54%。
2012年起北京阳发的员工或离职或转入思特奇,截至2013年末北京阳发已基
本没有技术人员,2014年起公司也未与北京阳发发生关联交易。
为彻底消除同业竞争的可能性,宇悦无限作为唯一股东于2016年11月28日作
出股东决定,决定注销北京阳发,并成立清算组。北京阳发的实际控制人孙悦承
诺,将尽快对公司资产负债进行清理,并履行通知债权人,进行报纸公告等工作,
并向工商和税务部门提出注销申请;预计北京阳发在2018年1月前可完成注销相
关全部工作。
2.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提供技术服务以及增
北京巨众 113.11 - - 20.19
值信息服务
海特奇 提供增值信息服务 - - - 60.66
合计 - - - 80.85
2013年度向关联方提供劳务,主要是发行人子公司南昌大众在被发行人收购
前为海特奇和北京巨众提供的短信宣传等增值信息服务,定价方式参照市场价
格,双方协商确定。
2016年1-6月向关联方提供劳务,系北京巨众根据承诺将“重庆移动车务通”
项目转包给发行人所致(具体情况请见本节之“四、(一)1. (1)接受北京巨
众的技术服务和采购”相关内容),价格为重庆移动与北京巨众就该项目的结算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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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接受关联方担保/反担保
(1)2011年7月8日,发行人与北京银行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签署了编号为
0095058的《综合授信合同》,授予发行人7,000万元可循环使用的授信额度,额
度有效期自合同订立日起729天。为此,签订了以下担保和反担保等合同,具体
情况如下:
合同 担保或反担担方式
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 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
2011 年 WT0314 号 担保
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
吴飞舟提供最高额反担保
2011 年 BZ0314 号
最高额反担保(股权质押)合同 吴飞舟以其所持有思特奇的 8,229,004 股股权提供
2011 年 QZYGF0314 号 质押反担保
最高额反担保(房地产抵押)合同(2011 年
发行人以房屋和土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买卖合
DYF0314 号),最高额反担保(权利质押)合同
同》、提供抵押或质押反担保
(2011 年 QZY0314 号)
注:2013年10月9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出具“(京海)股质登记注字[2013]第00003625
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通知书》,吴飞舟上述8,229,004股公司股权质押已经解除。
报告期内,基于上述反担保合同,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反担保的情况如下:
担保金额 2016 年 6 月末
担保方 贷款方名称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万元) 是否履行完毕
吴飞舟 北京银行 600.00 2012-3-9 2013-2-1 是
吴飞舟 北京银行 900.00 2012-3-9 2013-2-1 是
吴飞舟 北京银行 1,000.00 2012-6-8 2013-6-6 是
吴飞舟 北京银行 1,000.00 2012-7-6 2013-7-8 是
吴飞舟 北京银行 1,000.00 2012-8-23 2013-8-22 是
吴飞舟 北京银行 700.00 2012-9-4 2013-8-22 是
吴飞舟 北京银行 900.00 2012-9-24 2013-9-24 是
吴飞舟 北京银行 600.00 2012-11-9 2013-11-8 是
吴飞舟 北京银行 500.00 2013-2-4 2014-1-17 是
吴飞舟 北京银行 1,000.00 2013-6-6 2014-2-24 是
吴飞舟 北京银行 1,000.00 2013-6-27 2014-2-24 是
吴飞舟 北京银行 1,000.00 2013-7-15 2014-1-17 是
(2)2012年11月20日,发行人与招商银行北京东三环支行签署编号为2012
东授022号的《综合授信合同》,授予发行人3,000万元可循环使用的授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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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信期间为合同签立日起12个月。为此,签订了以下担保和反担保等合同,具体
情况如下:
合同 担保或反担担方式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012 东授 022 号 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
委托保证合同 CGIG2012 字第 1281 号 保
委托保证保同、不动产抵押反担保合同 吴飞舟家庭提供无限连带责任反担保、吴飞舟配偶
CGIG2012 字第 1281 号 以房产提供反担保
报告期内,基于上述反担保合同,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反担保的情况如下:
担保金额 2016 年 6 月末
担保方 贷款方名称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万元) 是否履行完毕
吴飞舟及配偶 招商银行 3,000.00 2012-11-30 2013-11-29 是
(3)2012年11月20日,发行人与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2012
北京信托信托贷款字第033-10号金额为2,000万元的借款合同。为此,签订了以下
担保和反担保等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合同 担保或反担担方式
委托保证合同 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
2012 年 WT0955 号 担保
反担保(保证)合同
吴飞舟提供最高额反担保
2012 年 BZ0955 号
反担保(房地产抵押)合同
发行人以房屋和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反担保
2012 年 DFY0955
报告期内,基于上述反担保合同,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担保金额 2016 年 6 月末
担保方 贷款方名称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万元) 是否履行完毕
北京国际信托
吴飞舟 2,000.00 2012-12-12 2013-12-11 是
有限公司
注: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12日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了北京银行
(4)2013年3月,发行人与招商银行北京东三环支行签署编号为2013东授011
号的《综合授信合同》,授予发行人3,000万元可循环使用的授信额度,授信期
间为合同签立日起12个月。为此,签订了以下担保和反担保等合同,具体情况如
下:
合同 担保或反担担方式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013 东授 011 号 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
委托担保协议书 HKD2013041-01 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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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最高额抵押反担保合同 吴飞舟家庭提供无限连带责任反担保、吴飞舟及配偶以
HKD2013041-04 房产提供反担保
报告期内,基于上述反担保合同,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反担保的情况如下:
担保金额 2016 年 6 月末
担保方 贷款方名称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万元) 是否履行完毕
吴飞舟及配偶 招商银行 1,500.00 2013-3-27 2014-1-9 是
吴飞舟及配偶 招商银行 1,500.00 2013-8-9 2014-1-9 是
(5)2013年9月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吴飞舟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
限公司签署编号为2013年BZ0805的《保证合同》,吴飞舟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
资担保有限公司委托北京银行双秀支行提供给发行人的贷款1,000万元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金额 2016 年 6 月末
担保方 贷款方名称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万元) 是否履行完毕
吴飞舟 北京银行 1,000.00 2013-9-9 2013-12-6 是
(6)2013年9月25日,发行人与北京银行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签署了编号为
0179377的《综合授信合同》,授予发行人1.5亿元可循环使用的授信额度,额度
有效期自合同订立日起729天。为此,签订了以下担保和反担保等合同,具体情
况如下:
合同 担保或反担担方式
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
2013 年 WT0725 号 责任担保
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
吴飞舟提供最高额反担保
2013 年 BZ0725 号
最高额反担保(股权质押)合同 2013 年 吴飞舟以其所持有思特奇的 1,311.45 万股股权提供
QZYGQ0725 号 质押反担保
最高额反担保(房地产抵押)合同(2013 年
DYF0725 号),最高额反担保(权利质押)合同
(2013 年 QZY0725 号),最高额反担保(软件著 发行人以房屋和土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买卖合
作权质押)合同(2013 年 ZYRJ0725 号),最高额 同》、应收账款、软件著作权提供抵押或质押反担保
反担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2013 年
QZYYS0725 号)
备注:吴飞舟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一致同意解除上述《最高额反担保(股权质押)合
同》,于2014年9月在北京市工商局办理了股权出质注销登记手续。
报告期内,基于上述反担保合同,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反担保的情况如下:
担保金额 2016 年 6 月末
担保方 贷款方名称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万元) 是否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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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吴飞舟 北京银行 1,500.00 2013-10-17 2014-4-14 是
吴飞舟 北京银行 600.00 2013-11-8 2014-11-8 是
吴飞舟 北京银行 1,000.00 2013-11-25 2014-8-17 是
吴飞舟 北京银行 1,000.00 2013-11-25 2014-5-14 是
吴飞舟 北京银行 1,000.00 2013-12-11 2014-12-11 是
吴飞舟 北京银行 1,000.00 2013-12-11 2014-12-11 是
吴飞舟 北京银行 1,500.00 2014-1-17 2015-1-16 是
吴飞舟 北京银行 2,000.00 2014-2-24 2015-2-24 是
吴飞舟 北京银行 1,000.00 2014-3-11 2015-3-11 是
吴飞舟 北京银行 2,000.00 2014-4-14 2015-4-14 是
吴飞舟 北京银行 1,000.00 2014-5-14 2015-5-14 是
吴飞舟 北京银行 1,000.00 2014-7-10 2015-7-10 是
吴飞舟 北京银行 1,000.00 2014-8-19 2015-8-19 是
吴飞舟 北京银行 1,500.00 2015-1-29 2016-1-29 是
吴飞舟 北京银行 2,000.00 2015-2-12 2016-2-12 是
吴飞舟 北京银行 1,000.00 2015-3-13 2016-3-13 是
吴飞舟 北京银行 2,000.00 2015-4-10 2016-4-10 是
吴飞舟 北京银行 1,000.00 2015-5-15 2016-5-15 是
吴飞舟 北京银行 1,000.00 2015-5-15 2016-5-15 是
吴飞舟 北京银行 1,000.00 2015-6-12 2016-6-12 是
吴飞舟 北京银行 1,000.00 2015-7-14 2016-7-14 否
吴飞舟 北京银行 1,000.00 2015-8-19 2016-8-19 否
吴飞舟 北京银行 500.00 2015-9-24 2016-9-24 否
(7)2013年11月2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吴飞舟与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签署
编号为(2013)信银营保字第001161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吴飞舟为该行授
予发行人4,500万元可循环使用的债权转让额度(有追索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报告期内,该担保合同下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担保金额 2016 年 6 月末
担保方 贷款方名称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万元) 是否履行完毕
吴飞舟 中信银行 1,036.45 2013-11-25 2014-5-25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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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14年9月4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吴飞舟及其配偶与北京银行中关村海
淀园支行签署编号为0238621-1和0238621-2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吴飞舟及其
配偶为该行授予发行人3,000万元可循环使用的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报告期内,该担保合同下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担保金额 2016 年 6 月末
担保方 贷款方名称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万元) 是否履行完毕
吴飞舟及配偶 北京银行 1,000.00 2014-11-27 2015-11-27 是
吴飞舟及配偶 北京银行 1,000.00 2014-11-27 2015-10-27 是
吴飞舟及配偶 北京银行 1,000.00 2014-12-23 2015-12-23 是
(9)2014年9月2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吴飞舟与广发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签
署编号为1014CF012-BZ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吴飞舟为该行授予发行人2,500
万元可循环使用的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报告期内,该担保合
同下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担保金额 2016 年 6 月末
担保方 贷款方名称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万元) 是否履行完毕
吴飞舟 广发银行 1,000.00 2014-10-17 2015-10-17 是
(10)2014年10月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吴飞舟与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签署
编号为(2014)信银营保字第000731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吴飞舟为该行授
予发行人1,000万元可循环使用的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报告
期内,该担保合同下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担保金额 2016 年 6 月末
担保方 贷款方名称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万元) 是否履行完毕
吴飞舟 中信银行 1,000.00 2014-10-10 2015-10-9 是
(11)2015年10月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吴飞舟与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签署
编号为(2015新)信银营保字第000861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吴飞舟为该行
授予发行人3,000万元可循环使用的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报
告期内,该担保合同下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担保金额 2016 年 6 月末
担保方 贷款方名称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万元) 是否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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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飞舟 中信银行 3,000.00 2015-10-9 2016-10-8 否
(12)2015年11月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吴飞舟及其配偶与北京银行中关村
海淀园支行签署编号为0310634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吴飞舟及其配偶为该行
授予发行人3,000万元可循环使用的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报
告期内,该担保合同下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担保金额 2016 年 6 月末
担保方 贷款方名称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万元) 是否履行完毕
吴飞舟及配偶 北京银行 1,000.00 2015-11-13 2016-11-13 否
吴飞舟及配偶 北京银行 1,000.00 2015-11-24 2016-3-11 是
吴飞舟及配偶 北京银行 1,000.00 2015-12-22 2016-12-22 否
吴飞舟及配偶 北京银行 1,000.00 2016-3-11 2017-3-11 否
(13)2015年12月17日,发行人与北京银行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签署了编号为
0318971的《综合授信合同》,授予发行人1.5亿元可循环使用的授信额度。为
此,签订了以下担保和反担保等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合同 担保或反担担方式
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
2015 年 WT3580 号 责任担保
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
吴飞舟提供最高额反担保
2015 年 BZ3580 号
最高额反担保(房地产抵押)合同(2015 年
DYF3580 号),最高额反担保(权利质押)合同
(2015 年 QZY3580 号),最高额反担保(软件著 发行人以房屋和土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买卖合
作权质押)合同(2015 年 ZYRJ35805 号),最高 同》、应收账款、软件著作权提供抵押或质押反担保
额反担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2015 年
QZYYS3580 号)
注:原编号为0179377的《综合授信合同》下已经发生但未结清的业务占用本合同下的授信额度,但
该业务下的权利义务仍原合同执行。
报告期内,基于上述反担保合同,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反担保的情况如下:
担保金额 2016 年 6 月末
担保方 贷款方名称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万元) 是否履行完毕
吴飞舟 北京银行 1,500.00 2016-1-20 2017-1-20 否
吴飞舟 北京银行 2,000.00 2016-2-4 2017-2-4 否
吴飞舟 北京银行 1,000.00 2016-3-15 2017-3-15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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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飞舟 北京银行 2,000.00 2016-4-8 2017-4-8 否
吴飞舟 北京银行 2,000.00 2016-5-12 2017-5-12 否
吴飞舟 北京银行 1,000.00 2016-6-7 2017-6-7 否
(14)2016年4月12日,发行人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签
署了编号为YYB29(融资)20160015的《最高额融资合同》,授予发行人最高
融资额度为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吴飞舟及其配偶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紫竹桥支行签订编号为YYB29(高保)20160015与YYB29(高保)20160016
的《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授信行为提供最高额为2,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报告期内,该担保合同下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担保金额 2016 年 6 月末
担保方 贷款方名称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万元) 是否履行完毕
吴飞舟及配偶 华夏银行 1,000.00 2016-6-8 2017-6-8 否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薪酬金额 177.07 338.87 287.59 159.83
(二)报告期内的偶发性关联交易
1. 接受服务和产品采购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海特奇 接受代理申报重软服务 -- -- -- 9.71
2013年发行人与海特奇之间的零星交易,交易金额小,不具有持续发生的业
务基础,属于偶发性关联交易,定价方式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化水平协商确定交
易价格。
2. 收购南昌大众全部股权
(1)收购前南昌大众的股权和业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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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前,南昌大众由北京巨众与宇悦无限共同持股,为公司的关联企业,其
中宇悦无限持有出资额8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80%;北京巨众持有出资额
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南昌大众主要从事与增值电信业务相关的信息技术开发及服务,持有中华人
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经
营许可证编号:B2-20090504),业务种类为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
业务。
(2)收购南昌大众的原因
收购南昌大众的原因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为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与同业竞
争,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二是南昌大众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
务经营许可证》,公司需要此业务资质进行业务开拓。
(3)收购南昌大众所履行的法定程序
2014年9月10日,瑞华所以201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南昌大众进行了审
计,并出具“瑞华专审字[2014]第01670539号”《审计报告》。
2014年9月1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决定收购南昌大众。
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于2014年12月1日支付了股权转让款。
2014年12月29日,南昌大众对公司受让其全部股权依法履行工商备案程序,
并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4)收购南昌大众的作价依据
本次收购价格以瑞华所出具的“瑞华专审字[2014]第01670539号”审计报告中
的净资产-63.60万元为依据,以原股东宇悦无限、北京巨众在2005年取得南昌大
众全部股权的价格150万元作为本次公司的收购价格(对宇悦无限、北京巨众的
应付受让款分别为120万元、30万元)。
2005年宇悦无限、北京巨众受让南昌大众股权时,依据其2004年12月31日的
资产负债表显示,净资产为0.99万元,高于本次经审计的净资产-63.60万元,但
考虑到南昌大众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对公司相关
业务资质的需要,公司确认收购价格为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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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南昌大众的账务处理
因宇悦无限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飞舟的配偶控股的企业,本次收
购为《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中取得的有关资产、负
债均按合并日南昌大众的账面值入账。
3. 对外担保
(1)2013年12月6日北京巨众同北京银行北京东三环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13
年东授字第064号的3,000万元《授信协议》,发行人为此授信合同项下发生的债
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为2014年东授字第
064号)。
2014年3月,该授信协议下的担保改为由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
司为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为2014年东授字
第064号),发行人为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反担保保证书》编号为HKD2014021-02)。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或《反担保证书》项下发生的担保事项如下:
担保金额 2015 年末是
被担保方 担保方 反担保方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万元) 否履行完毕
北京巨众 发行人 -- 3,000.00 2013-12-6 2014-3-20 是
北京海淀科
北京巨众 技企业融资 发行人 3,000.00 2014-3-31 2014-11-24 是
有限公司
发行人与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终止《反担保证书》
的协议》,约定自2014年8月4日起发行人为上述借款提供的反担保责任解除。
(2)2014年1月23日北京阳发同北京银行北京东三环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14
年东授字第0005号的3,000万元《授信协议》,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
公司为此授信合同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不可撤销
担保书》编号为2014年东授字第0005号),发行人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反担
保保证书》编号为HKD2014020-02)。该《反担保证书》项下发生的担保事项如
下:
担保金额 2015 年末是
被担保方 担保方 反担保方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万元) 否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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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科
北京阳发 技企业融资 发行人 3,000.00 2014-1-20 2015-1-22 是
有限公司
发行人与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终止《反担保证书》
的协议》,约定自2014年8月4日起发行人为上述借款提供的反担保责任解除。
(3)对外担保履行的审批程序
上述公司为北京巨众提供的担保,已经公司2013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13年12月16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上述公司为北京巨众和北京阳发提供反担保,已经公司2014年1月10日召开
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14年2月20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4. 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单位:万元
资金提供方 资金使用方 使用日期 本年借出 本年归还
2013 年 42.50 30.00
北京巨众
2014 年 -- 12.50
公司 福州捷奥 2013 年 31.00 31.00
哈尔滨巨众 2013 年 769.50 769.50
吴飞舟 2013 年 1,500.00 4,500.00
2013 年 10.00 --
南昌大众 北京巨众
2014 年 13.50 23.50
2013 年 528.00 --
南昌大众
福州捷奥 2014 年 -- 528.00
公司 2013 年 1,490.20 1,490.20
2013 年 101.59 11.00
南昌大众 2014 年 33.95 495.69
宇悦无限
2015 年 8.03 8.03
公司 2013 年 -- 3.56
上表所列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中,公司与哈尔滨巨众的769.50万元资金往
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此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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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吴飞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审批程序及归还情况如
下:
2012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将从招商银行北京东三环支
行取得的3,000万元(2012东授022号《综合授信合同》下的贷款,该笔贷款由吴
飞舟家庭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吴飞舟配偶以房产提供反担保)提供给吴飞舟用
于支付公司股权受让款,利息及评估担保费由其承担,且需在2013年12月31日前
将本金及利息予以归还。
2013年4月15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将从招商银行北京东三环支行
取得的1,500万元(2013东授011号的《综合授信合同》下的贷款,该笔贷款由吴
飞舟家庭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吴飞舟及配偶以房产提供反担保)提供给吴飞舟,
用于支付公司股权受让款,利息及评估担保费由其承担,且需在2013年12月31
日前将本金及利息予以归还;同时由于公司股东发生变更,此次股东会对上述公
司提供给吴飞舟3,000万元借款事宜再次进行了确认。
2013年12月,吴飞舟归还了4,500万借款,并向公司支付了资金使用费364.57
万元,数额与公司支付给银行的利息以及支付给担保公司的评估担保费相同。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对上述报告期非
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确认。
报告期初期,公司规范治理制度尚未完全建立,随着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则等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健全,公司已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对资金
往来余额进行了清理。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名称 关联方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北京巨众 -- -- 32.74 59.79
应收账款 海特奇 -- -- 60.66 60.66
小计 -- -- 93.40 120.45
其他应收款 吴飞舟 -- -- -- 2.73
1-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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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巨众 -- -- -- 22.50
小计 -- -- -- 25.23
福州捷奥 -- -- 315.20 35.00
北京巨众 -- -- -- --
应付账款
中视利通 85.75 85.75 85.75 0.95
小计 85.75 85.75 400.95 35.95
吴飞舟 -- -- -- 18.69
宇悦无限 -- -- -- 461.74
其他应付款
福州捷奥 -- -- -- 528.00
小计 -- -- -- 1,008.43
(四)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经营所做的安排,属
于业务正常发展所需,不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或其他不利影响。
(五)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且价格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及其他制
度的情形。
2015年3月26日和2015年5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和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2014
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对公司2012年至2014年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
确认。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于2012年1
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已履行了其时必要的审议批准程
序,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相关关联交易转移或输送利益的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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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案》,预计2015年全年向福州捷奥软件有限公司的日常技术服
务采购金额为600万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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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人员简介
(一)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 8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上述董事人选经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由董事会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姓名 在公司任职情况 选举 任期
吴飞舟 董事长、总经理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2016.03-2019.03
宋俊德 董事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2016.03-2019.03
栾 颖 董事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2016.03-2019.03
王 维 董事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2016.03-2019.03
王德明 董事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2016.03-2019.03
张权利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2016.03-2019.03
刘 阳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2016.03-2019.03
常 征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2016.03-2019.03
公司董事会成员简历如下:
吴飞舟先生:1963 年 4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
任职于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计算机部,1995 年参与共同设立公司前
身北京思特奇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历任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现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宋俊德先生:1938 年 9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
导师。历任北京邮电大学(原北京邮电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 5 月起
担任公司董事。
栾颖女士:1970 年 7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北京安
永普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浩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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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北京现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安永普润产权经纪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2016 年 3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王维先生:1973 年 3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海通证券有
限公司投行部经理,天华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财景在线有限公司总
经理,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现任深圳光量财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3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董
事。
王德明先生:1970 年 5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
黑龙江振龙集团机电公司、北京华友飞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2007 年加入公司,
现任公司董事。
张权利先生:1946 年 10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邮
电部数据所处长、高级工程师;现任天翔鼎力国际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
中国老教授协会通信与信息委员会副秘书长;2014 年 7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阳女士:1971 年 1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历任西南财经大
学会计学院讲师、教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环能德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7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常征先生:1962 年 1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成都信
息工程大学(原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助教、讲师、副研究员、教授,计算中心副
主任、科研处处长、科研所所长,现任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图书馆馆长。2014 年 7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
本公司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孙永胜、李丹、廉慧经公司监事会提名并经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产生;陈立勇、张景松系经公司职工代表提名,经公司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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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在公司任职情况 选举 任期
孙永胜 监事会主席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2016.03-2019.03
李 丹 股东监事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2016.03-2019.03
廉 慧 股东监事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2016.03-2019.03
陈立勇 职工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2016.03-2019.03
张景松 职工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2016.03-2019.03
公司监事会成员简历如下:
孙永胜先生:1965 年 8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
用友政务软件、大陆产业投资集团服务公司;2009 年 9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
监事会主席。
李丹先生:1983 年 1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普
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历任审计员、 高级审计员、企业融资部经理,中建
投资本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3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监事。
廉慧先生:1981 年 10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北京苏
宁电器有限公司财务副部长。2011 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监事、内审部主管。
陈立勇先生:1976 年 9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 年加
入公司,现任公司监事、销售部业务发展总监。
张景松先生:1973 年 7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曾任职于
北京松下彩色显像管有限公司、北京信灵通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联合海诚电
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方正数码有限公司;2003 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监事、
行政部主管。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在公司任职情况 任期
吴飞舟 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6.03-2019.03
咸海丰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016.03-20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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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星 副总经理 2016.03-2019.0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吴飞舟先生:个人简历请见本节之“一、(一)董事”相关内容。
咸海丰先生:1970 年 12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广西国泰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副经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投行部高级项目经理、大鹏证券
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高级经理、北能能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绵世投资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 年加入公司,现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魏星女士:1965 年 10 月出生,加拿大和香港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兰州
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所助理工程师、冶金部建筑研究总院环保研究所工程师、北京
市标正图文电脑有限公司行政主管、北京创先广告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北大
方正集团方正数码公司人力资源经理。2002 年加入公司,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四)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吴飞舟、罗必旺、王晓燕三人。
吴飞舟先生:个人简历请见本节之“一、(一)董事”相关内容。
罗必旺先生:1969 年 12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计算机应用专业学士。
1997 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计费处理部技术经理、计费处理部经理、Billing 产
品线总经理、PRM 产品线总经理、技术管理体系总经理、质量管理体系总经理
等职务。现担任公司技术管理委员会主任。
王晓燕女士:1969 年 1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子工程专业硕士。
1996 年参加工作, 1999 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电信业务部技术经理、增值业务
产品线总经理、合作伙伴与电子商务产品线总经理等职务。现担任公司技术管理
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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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法定
义务责任的情况
经保荐机构东方花旗、发行人律师国浩所以及发行人审计机构瑞华所等中介
机构辅导,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股票发行上市、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学习,已经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
规,知悉其作为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直系
亲属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直接持股
姓名 在公司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吴飞舟 董事长、总经理 20,486,085.00 40.51
王 维 董事 3,497,200.00 6.92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人员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二)间接持股
截至 2016 年 6 月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通
过中盛华宇、天益瑞泰、宇贺鸿祥和中盛鸿祥等四家合伙企业而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持股平台出资额
姓名 在公司任职情况 持股平台 间接持股比例
(元)
王德明 董事 中盛华宇 3,326,508 1.01%
咸海丰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中盛华宇 2,268,000 0.69%
魏星 副总经理 中盛华宇 291,600 0.09%
张景松 监事 天益瑞泰 777,600 0.24%
廉慧 监事 天益瑞泰 64,800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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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必旺 核心技术人员 宇贺鸿祥 259,200 0.08%
孙永胜 监事 宇贺鸿祥 388,800 0.12%
王晓燕 核心技术人员 中盛鸿祥 259,200 0.08%
陈立勇 监事 中盛鸿祥 1,393,200 0.42%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所持本公司
股份均没有质押或冻结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
外投资情况
对外投资情况
名称 持股比例
被投资公司名称 从事的主要业务 投资额(元)
(%)
吴飞舟 EMobile Information Technologies 无实际经营行为 未实际出资 70.00
北京锦绣财略管理顾问中心(有限合伙) 管理咨询、投资 250,000.00 25.00
王 维
深圳光量财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 6,000,000.00 60.00
北京宇悦无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在线数字音乐平台 800,000.00 8.00
王德明
EMobile Information Technologies 无实际经营行为 未实际出资 30.00
张权利 天翔鼎力国际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培训咨询 400,000.00 40.00
上述人员的对外投资与发行人不存在利益冲突。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重大对外投资
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

2015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在本公司领取薪
酬的情况如下:
姓 名 职 务 2015 年度(元)
吴飞舟 董事长、总经理 547,971.06
宋俊德 董事 1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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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维 董事 --
史振生 董事 --
栾 颖 董事 --
王德明 董事 166,259.00
张权利 独立董事 110,000.00
刘 阳 独立董事 110,000.00
常 征 独立董事 110,000.00
孙永胜 监事 221,995.92
张景松 监事 165,791.94
李 丹 监事 --
廉 慧 监事 152,261.14
陈立勇 监事 287,632.76
咸海丰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774,199.54
魏星 副总经理 622,567.94
罗必旺 技术委员会主任 693,742.94
王晓燕 技术委员会副主任 553,074.00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总额占发行
人利润总额的比重如下:
项目 2015 年度(元) 2014 年度(元) 2013 年度(元)
税前薪金总额 4,635,496.24 3,978,824.21 2,761,356.01
利润总额 52,302,978.60 57,095,105.07 43,395,142.23
占比 8.86% 6.97% 6.3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
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有关的其他所得,薪酬已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没有
在关联企业领取报酬的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未
在公司享有其他薪酬待遇,亦无退休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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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兼职
情况
姓名 任职单位 职务 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易信掌中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全资子公司
吴飞舟 北京无限易信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全资子公司
北京易信掌中云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全资子公司
北京现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栾 颖 无
北京安永普润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王 维 无
深圳光量财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上海翔盛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王德明 哈尔滨易位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全资子公司
南昌大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监事
宋俊德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无
天翔鼎力国际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监事
张权利 无
中国老教授协会通信与信息委员会 副秘书长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刘 阳 无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陈立勇 哈尔滨易位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全资子公司
太原思特奇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成都思特奇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上海翔盛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监事
孙永胜 全资子公司
重庆思特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北京无限易信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北京易信掌中云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太原思特奇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成都思特奇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张景松 全资子公司
重庆思特奇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北京无限易信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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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易信掌中云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北京中关村互联网金融
董事
信息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李丹 无
北京中投国融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董事
城市名人酒店管理(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间存
在的亲属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七、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所签订的协议
本公司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
了《劳动合同》,与独立董事签订了《聘用合同》,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协议双方均按协议的规定享有权利并履行
义务。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重
要承诺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请见本招股说明
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
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相关内容。
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现行《公司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关于担任公司相应职务的任职资格规定,且均未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
券市场禁入的处罚。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的任职要求,董事会秘书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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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上述人员均符合公司章程关于任职资格的规定,且不存在法律上不适宜担
任公司相应职务的情形。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的变动情况
(一)公司董事近两年的变动情况
2013 年 5 月 30 日,公司创立大会选举吴飞舟、宋俊德、王维、王德明、史
振生为董事。同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吴飞舟为董事长。
2014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张权利、刘
阳、常征、夏勤为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12 月,夏勤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独立
董事职务。
2016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吴飞舟、宋俊德、
王维、王德明、栾颖、张权利、刘阳、常征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其中张权
利、刘阳、常征为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吴
飞舟为公司董事长。
(二)公司监事近二年的变动情况
2013 年 5 月 30 日,公司创立大会选举李科学、孙永胜、李丹为股东代表监
事,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立勇、张景松为职工监事。同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选举孙永胜为监事会主席。
2014 年 6 月,李科学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2014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同意李科学
辞去监事的申请,同时选举由监事会提名的廉慧为股东代表监事。
2016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立勇、张景松为职工代
表监事。
2016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孙永胜、李丹、
廉慧为股东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孙永胜为
公司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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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近二年的变动情况
2013 年 5 月 3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吴飞舟为公司总经理,
咸海丰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014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聘任魏星为公司副
总经理。
2016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吴飞舟为公司
总经理,聘任咸海丰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聘任魏星为公司副总经理。
十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
会秘书以及审计委员会等机构和人员的运行及履职情况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建立了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
构,制定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
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外投资及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
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公司治理的基础制度,上述基础性规章和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使公司初步建立
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此外,本公司还聘任了三名专业人士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参与决策和监督,增强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一)股东大会的运行情况
公司自 2013 年 5 月 30 日创立大会以来共召开 12 次股东大会,相关股东或
股东代表出席了会议,上述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
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人。公司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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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届董事会成立于 2013 年 5 月 30 日,第二届董事会成立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
截至 2016 年 6 月末,董事会共召开了 18 次董事会会议。上述会议在召集方式、
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三)监事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立于 2013 年 5 月 30 日,第二届监事会成立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截至 2016 年 6 月末,监事会共召开 13 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
均出席了上述会议。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本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人数占公司 8 名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以
上,其中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3 名独立董事出席了历次召开的董事会并对相
关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以来,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聘用及薪酬、关联交易、公司重要管理制度的拟定及重大经营的决策等
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
公司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并决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战略发
展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经董事会选举的刘阳、常征、宋俊德
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刘阳、常征为独立董事,刘阳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主任委
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经
董事会选举的刘阳、张权利、王德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刘阳、张权利为独立董
事,并由刘阳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经董事会选
举的吴飞舟、常征、刘阳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常征、刘阳为独立董事,并由常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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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经董事会选举的吴飞舟、常征、
张权利三名董事组成,并由吴飞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公司各专门委员会
按照各项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召开会议,审议各该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各
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良好。
十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以防范风险和审慎经营为出发点,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风险防范的
制度、程序和方法,形成了全面、审慎、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在实际运作
过程中,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有效地保障了公司资产的安全,确保了安全生
产经营,促使公司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经营的规范性。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
理体系,并能顺利得以贯彻执行。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
部控制配套指引的控制标准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对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会
计报表有效的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制度的鉴证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9 月 15 日出具了“瑞华核字
[2016]01660039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结论如下:
发行人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财政部《内部会计控
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有关规范标准中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开展经营,并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
书、专门委员会制度。
2013 年,公司因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及因丢失
发票,分别被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科技园上地税务所罚款 2,000 元和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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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报告期内,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
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未因违法违规行为而被相关主管机关处
罚。
十四、公司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
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相关内容。除此之外,公司已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并
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也不存
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五、资金管理、对外投资和担保事项的制度安排及实际执
行情况
(一)资金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公司在《公司章程》、《对外投资及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货币资金管理
制度》等文件中制定了资金管理相关的制度。公司大额款项的支出,实行总经理
和财务负责人联签制度;重要财务支出,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经财务部门审核,
总经理批准。公司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权限,明确审批人对货币
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
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2013 年 12 月 31 日前,发行人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借款情形,虽然当时
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未对关联方非经营性借款作出禁止性规定,且借
款事项经由公司股东大会等审议通过,但关联方非经营性借款情形不符合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控股股东与发行人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前对此进行了纠正。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内部管理制度逐步规范和完善,公司陆续建立《货币资金管
理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后,发行人资金管理均按照相
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2013 年 12 月 31 日后未再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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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外投资制度及执行情况
《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
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对外投资及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对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实施和管理、
信息披露等方面做了较为详尽的规定。投资项目立项由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按
照各自的权限,分级审批。公司进行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或出售重大资产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
资产 30%以上的;
2.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的,上述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计算数据;
3.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交
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
4.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5.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其中,对外投资事项达到“公司在一年内购买或
出售重大资产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 30%以上”的,由股东大
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对外投资事项未达到上述标准之一的,由董事会审议决定。若对外投资属关
联交易事项,则应按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权限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不存在违规对外
投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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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外担保制度及执行情况
为规范对外担保行为,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司财产安全,公司制定并
通过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公司对外担保履行的程序、风险管理、信息披
露等方面做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应
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定,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1.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3.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4.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
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5.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担保形式。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对担保事项做出决议时,与该担保事项有利
害关系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或者董事应当回避表决。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
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公司连续十二个月
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
过。
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不存在违规对外
担保的情况。
十六、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并保障投
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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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并就有关
情况的原则、内容、方式、管理部门、负责人、程序、措施、一般规定和责任划
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原则、审批程序、披露标准、信息
保密、部门设置等事项都进行了详细规定。为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
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公司还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部门设置、方式等方面都进行了详细规定。进一
步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
1.《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公司证券投资部为承办投
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董事会秘书在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
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证券投资部在董事会秘书的指
导下,具体落实公司各项投资者关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执行信息披露、回答
投资者日常咨询、联系公司股东、做好投资者的来访接待、筹备投资者关系交流
会议等。
2、《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定:
(1)公司应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所有重大信息。
(2)公司应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所有重大信息。
(3)公司遵循公平披露的原则,面向公司的所有投资者,使其均有同等机
会获得同质、同量的信息,确保各专业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能在同等条件下进行投
资活动,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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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股东投票机制
1.实行累积投票制度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章程
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
的比例在 30%以上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
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
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2.建立健全股东计票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
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
计票、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
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3.明确网络投票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规定,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
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
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大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股利分配政策事项,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
(三)保障投资者收益分配权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草
案)》中规定了关于利润分配的政策,保障投资者收益分配权,并明确了若股东
大会审议调整股利分配政策事项,股东大会将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
决,充分保证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利。有关保障投资者收益分配权
的具体规定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和管理层分析”之“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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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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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和管理层分析
本节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及相关财务会计信息,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瑞
华所出具的瑞华审字 [2016]01660393号《审计报告》以及瑞华阅字[2017]第
01660001号《审阅报告》。投资者可参阅本招股说明书所附上述《审计报告》和
审阅报告全文,以详细了解公司近三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报告期内财务会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6.09.30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9,011,784.47 92,521,198.76 139,680,449.80 128,586,539.16 162,320,734.4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 -- -- -- --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应收票据 1,846,000.00 2,622,000.00 -- 1,875,400.00 400,000.00
应收账款 246,061,723.17 274,021,908.56 282,464,356.80 224,299,863.88 183,315,579.03
预付款项 -- -- -- -- 520,467.13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 -- -- --
其他应收款 8,776,294.38 8,127,039.25 7,756,245.28 6,613,668.74 11,250,688.94
存货 258,162,091.44 222,107,274.14 202,777,946.48 169,610,437.31 154,182,334.2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920,916.87 117,548.41 60,704.04 58,286.98 379,411.65
其他流动资产 24,904,035.70 4,601,313.43 3,928,536.95 966,244.16 1,299,644.06
流动资产合计 629,682,846.03 604,118,282.55 636,668,239.35 532,010,440.23 513,668,859.4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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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18,877,447.25 19,248,703.79 19,794,131.78 19,770,222.80 21,820,661.30
在建工程 -- -- -- -- --
工程物资 --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无形资产 1,543,838.14 1,604,897.77 787,108.96 740,101.18 853,838.26
开发支出 -- -- -- -- --
商誉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2,957,298.82 3,578,864.93 4,756,915.57 3,237,736.35 534,524.70
递延所得税资产 8,016,352.94 10,031,037.34 5,774,078.87 4,356,521.68 6,263,037.79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31,394,937.15 34,463,503.83 31,112,235.18 28,104,582.01 29,472,062.05
资产总计 661,077,783.18 638,581,786.38 667,780,474.53 560,115,022.24 543,140,921.54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 2016.09.30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10,000,000.00 190,000,000.00 180,000,000.00 145,000,000.00 136,364,48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 -- -- -- --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 -- -- -- --
应付账款 21,017,804.67 16,105,913.18 21,511,463.97 22,677,510.16 15,497,792.31
预收账款 47,413,202.76 44,246,050.77 31,880,691.40 28,219,893.17 47,731,155.39
应付职工薪酬 53,194,498.29 61,493,527.18 70,800,543.44 60,176,294.11 62,704,382.06
应交税费 4,756,432.22 10,681,052.93 25,119,681.03 13,675,226.21 14,411,907.33
应付利息 295,530.56 273,333.33 317,120.83 267,266.68 270,754.99
应付股利 -- -- -- -- --
其他应付款 6,846,798.62 6,586,648.64 9,320,935.75 2,260,582.28 34,783,799.1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343,524,267.12 329,386,526.03 338,950,436.42 272,276,772.61 311,764,271.1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 --
应付债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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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应付款 -- -- -- -- --
专项应付款 -- -- -- -- --
预计负债 7,876,551.29 7,881,373.16 7,292,574.26 7,886,562.88 29,997,577.83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7,876,551.29 7,881,373.16 7,292,574.26 7,886,562.88 29,997,577.83
负债合计 351,400,818.41 337,267,899.19 346,243,010.68 280,163,335.49 341,761,849.0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0,565,000.00 50,565,000.00 50,565,000.00 50,565,000.00 43,715,000.00
资本公积 96,229,033.05 95,157,348.23 93,013,978.58 88,727,239.29 39,362,500.00
减:库存股 -- -- -- -- --
专项储备 -- -- -- -- --
盈余公积 22,258,941.23 22,258,941,23 22,258,941.23 17,472,385.67 12,221,428.98
一般风险准备 -- -- -- -- --
未分配利润 140,588,067.06 133,308,208.28 155,689,549.32 123,187,061.79 106,080,143.55
其他综合收益 35,923.43 24,389.45 9,994.7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309,676,964.77 301,313,887.19 321,537,463.85 279,951,686.75 201,379,072.53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股东权益合计 309,676,964.77 301,313,887.19 321,537,463.85 279,951,686.75 201,379,072.5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661,077,783.18 638,581,786.38 667,780,474.53 560,115,022.24 543,140,921.54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 1-9 月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63,896,990.41 243,282,612.88 614,317,863.64 595,892,841.45 550,833,897.32
其中:营业收入 363,896,990.41 243,282,612.88 614,317,863.64 595,892,841.45 550,833,897.32
二、营业总成本 378,973,856.31 266,330,024.38 576,857,218.46 554,044,259.00 521,498,980.27
其中:营业成本 233,387,027.57 160,806,172.55 343,109,110.23 352,619,503.39 334,799,468.22
营业税金及附加 2,628,555.34 1,796,804.69 4,594,669.48 3,204,375.95 3,326,369.81
销售费用 54,372,992.56 37,328,222.08 83,084,426.41 84,321,568.65 75,945,020.01
管理费用 72,210,542.05 54,691,099.23 124,583,867.00 95,293,442.18 92,057,898.88
财务费用 9,966,176.63 6,936,282.11 12,498,371.80 9,585,068.57 9,251,8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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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资产减值损失 6,408,562.16 4,771,443.72 8,986,773.54 9,020,300.26 6,118,403.5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
投资收益 14,540.17 14,540.17 277,488.57 701,433.93 167,022.9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 -- -- -- --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三、营业利润 -15,062,325.73 -23,032,871.33 37,738,133.75 42,550,016.38 29,501,940.00
加:营业外收入 7,905,318.95 6,554,072.83 14,628,131.15 14,566,898.70 13,915,698.7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600.00 -- 800.00 -- 179.80
减:营业外支出 73,749.55 46,501.01 63,286.30 21,810.01 22,496.5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69,460.70 42,212.16 63,286.30 21,579.13 19,997.77
四、利润总额 -7,230,756.33 -16,525,299.51 52,302,978.60 57,095,105.07 43,395,142.23
减:所得税费用 -2,242,274.07 -4,256,958.47 4,900,935.51 6,083,880.14 4,178,430.16
五、净利润 -4,988,482.26 -12,268,341.04 47,402,043.09 51,011,224.93 39,216,712.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988,482.26 -12,268,341.04 47,402,043.09 51,011,224.93 39,216,712.07
少数股东损益 --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5,923.43 14,394.73 9,994.72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
-- -- -- -- --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
35,923.43 14,394.73 9,994.72 -- --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4,952,558.83 -12,253,946.31 47,412,037.81 51,011,224.93 39,216,712.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4,952,558.83 -12,253,946.31 47,412,037.81 51,011,224.93 39,216,712.07
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 --
八、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0.24 0.94 1.04 0.9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0.24 0.94 1.04 0.90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32,667,487.88 276,788,326.77 600,531,428.88 558,435,103.15 551,146,136.79
收到的税费返还 6,826,097.41 6,543,795.06 14,166,381.90 9,153,873.54 13,839,786.64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772,253.27 2,371,669.45 4,603,322.81 3,138,780.09 34,022,105.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4,265,838.56 285,703,791.28 619,301,133.59 570,727,256.78 599,008,0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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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0,464,453.12 44,797,760.66 98,863,698.74 96,628,526.91 81,609,541.6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31,977,227.37 216,952,260.84 418,300,271.91 401,938,206.29 357,210,642.82
支付的各项税费 39,203,537.68 30,307,434.81 39,875,736.03 33,662,371.14 19,258,906.6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0,912,253.03 32,020,464.43 59,247,800.55 91,359,469.17 57,404,031.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82,557,471.20 324,077,920.74 616,287,507.23 623,588,573.51 515,483,122.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291,632.64 -38,374,129.46 3,013,626.36 -52,861,316.73 83,524,906.7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4,540.17 14,540.17 277,488.57 701,433.93 167,022.9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 1,100.00 1,100.00 500.00 52,519.59 606,032.1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 -- -- -- --
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640.17 15,640.17 277,988.57 753,953.52 773,055.1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2,586,805.35 1,778,682.41 6,541,456.65 5,583,874.26 2,775,622.14
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 -- -- -- --
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00,000.00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586,805.35 1,778,682.41 6,541,456.65 5,583,874.26 2,775,622.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571,165.18 -1,763,042.24 -6,263,468.08 -4,829,920.74 -2,002,567.0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53,428,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
-- -- -- -- --
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90,000,000.00 115,000,000.00 180,000,000.00 145,000,000.00 146,364,48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436,800.00 968,200.3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0,000,000.00 115,000,000.00 180,436,800.00 199,396,200.34 146,364,48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60,000,000.00 105,000,000.00 145,000,000.00 136,364,480.00 127,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17,626,496.53 15,039,236.13 20,204,184.71 36,598,447.67 6,038,044.84
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
-- -- -- -- --
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949,300.00 2,303,550.00 2,949,300.00 3,565,888.24 3,371,196.8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0,575,796.53 122,342,786.13 168,153,484.71 176,528,815.91 136,409,241.6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24,203.47 -7,342,786.13 12,283,315.29 22,867,384.43 9,955,2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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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112,808.49 14,472.63 181,766.08 54,627.90 -192,092.13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1,325,785.86 -47,465,485.20 9,215,239.65 -34,769,225.14 91,285,485.8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6,191,849.35 136,191,849.35 126,976,609.70 161,745,834.84 70,460,348.9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4,866,063.49 88,726,364.15 136,191,849.35 126,976,609.70 161,745,834.84
二、审计意见类型
瑞华所对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
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2016
年1-6月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
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于2016年9月15日出
具了瑞华审字[2016] 0166039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经营
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模式、主要客户和供应商、
董监高和核心技术人员、税收政策、外部经营环境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
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瑞华所对本公司 2016年1-9月份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瑞华阅字
[2017]第01660001号《审阅报告》。公司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6,389.70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98.8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279.34万元。
本公司编制 2016 年度盈利预测报告,预计 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2,385.27万元,净利润4,874.71万元。关于公司盈利预测的详细情况请见本节之
“十、盈利预测”相关内容。
四、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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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
——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
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
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合并报表范围
报告期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如下:
权益
公司名称 取得方式 注册资本 合并期间
比例
同一控制
南昌大众 1,000 万元 100% 2012 年 1 月-报告期末
下企业合并
成都思特奇 新设 100 万元 100% 2015 年 1 月-报告期末
太原思特奇 新设 100 万元 100% 2015 年 1 月-报告期末
哈尔滨易位 新设 100 万元 100% 2015 年 1 月-报告期末
上海翔盛悦 新设 100 万元 100% 2015 年 1 月-报告期末
重庆思特奇 新设 3,000 万元 100% 2015 年 5 月-报告期末
易信掌中云 新设 HKD100 万元 100% 2015 年 8 月-报告期末
2014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收购南昌大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以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价
格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飞舟的配偶间接控制的企业南昌大众 100%
的股权,于 2014 年 12 月 29 日办理完工商变更手续,该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合
并,视同南昌大众自设立起即并于发行人的合并报表。
报告期内不存在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
营实体,不存在股权比例超过 50%未纳入合并范围及股权比例在 50%以下纳入
合并范围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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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告期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
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
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
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
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
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
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
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
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
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
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
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
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
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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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
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
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
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
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
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
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
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
—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判断该多次交易是
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节之
“五、(七)长期股权投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
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
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
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
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
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
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
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
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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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
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
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
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
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
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
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
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
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
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
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
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
消。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
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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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
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
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
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
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
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
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
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请见本
节之“五、(七)长期股权投资”和“五、(四)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
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
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
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
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
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
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
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
权”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
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
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
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
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三)收入
1. 商品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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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
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
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
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2. 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
分比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
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
靠地计量;(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3)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
靠地确定;(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
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
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
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
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 各类营业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分为软件开发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和商品销售收入三大类
别,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软件开发收入
软件开发收入是指公司按照客户需求为其开发软件所取得的收入。此类项目
按照合同约定金额与项目实施阶段,根据对方出具验收证明确认相应的收入。项
目实施分为上线或到货、初验和终验三个阶段,当收到客户验收证明时分别根据
合同金额和验收进度确认收入,确认收入比例为上线(到货)阶段50%、初验阶
段70%、终验阶段100%。
公司在上线(到货)阶段、初验阶段、终验阶段完成的具体工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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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线阶段:用户将新软件首次部署实际生产环境的过程,称为上线;在原有
系统上升级换代,称为加载,行业内对这两种将软件部署实际生产环境的行为统
称为上线加载。公司在上线加载验收前需完成以下工作:软件开发完毕、文档提
交、系统正式上线、客户验收。
初验阶段:初验是对系统整体试运行周期结束后的阶段性总结和确认,公司
该阶段主要工作包括:在合同内约定的试运行期内负责系统运行的例行维护,系
统完善和进行部分功能优化工作,确保试运行正常或者出现的问题已经得到有效
解决;按照合同内约定准备初验阶段验收文档;客户审核通过后正式签署初验验
收报告。
终验阶段:终验是对整个系统的最终验收,公司该阶段主要工作包括:系统
运行中的例行检查和维护;按照合同内约定准备终验阶段验收文档;客户审核通
过后正式签署终验验收报告。
对于未明确合同金额的框架协议,按双方认可的结算单确认收入。
此外,如合同明确约定建设期和运营期,核算方式如下:
①建设期为资产形成投入期,工程实花计入存货;建设期如约定了固定的合
同金额,在运营期平均摊销确认收入,建设期形成的存货在运营期平均摊销入成
本。
②运营期为经营租赁,即将所开发的资产用于租给客户使用,按收到的结算
单确认收入,以对应的结算期间实花确认成本。
(2)技术服务收入
技术服务收入是指向客户提供技术服务所取得的项目收入,技术服务包括系
统维护、新需求开发等。
①合同金额在20万以上的技术服务合同按照受益期确认收入。
②合同金额低于20万的技术服务合同在劳务已提供并收到款项时确认收入。
③未明确合同金额的框架协议按结算单确认收入。该类合同仅约定了预计需
要提供的服务、服务期限,并未对工作量、金额等明确约定。但在后续服务提供
过程中,客户将与公司就某项已提供的服务以结算单方式进行结算。
④合同约定按照上线、初验、终验等阶段验收,在收到客户出具的验收证明
时,按合同金额与验收阶段确认收入,收入确认方法与软件开发里程碑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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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上线、初验、终验等验收节点的服务合同,主要是在服务过程中应客户需要,
针对小的改动需求进行小型的开发工作,通常周期很短,不约定受益期,约定阶
段性验收节点,部分客户把这类业务定义为技术服务。
(3)商品销售收入
商品销售收入是指从第三方采购商品后再出售的销售收入,商品发货后按照
客户出具的到货签收证明确认收入。
4. 使用费收入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5. 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四)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
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
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
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
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
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
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
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
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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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
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
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①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
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②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
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③属于
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
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
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①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
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②本公
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
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
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
入计入当期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
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
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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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
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
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3)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
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
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
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其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
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
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
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
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
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
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
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
计入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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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
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
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
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
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
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
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
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
(1)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
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
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
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
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2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12个
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
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
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
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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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
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
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
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
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
回。
4.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
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
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
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
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
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
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
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
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
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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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
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 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
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
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
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
6.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
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
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
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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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
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
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8.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
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
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
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五)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 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
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1)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3)债务
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4)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
据。
2.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计提方法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800.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
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
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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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
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2)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
方法
①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
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
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以应收账款的信用期限为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收款无风险的款项组合 收款无风险的款项
②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
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
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不计提坏账准备
保证金、押金、备用金、代垫员工社保公积金组合 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财务指标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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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年 10
2-3 年 30
3-4 年 50
4-5 年 80
5 年以上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
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3. 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
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
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本公司向金融机构以不附追索权方式转让应收款项的,按交易款项扣除已转
销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六)存货
1. 存货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在施项目、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低值易耗品等,其中在施项
目核算的主要是人工成本。
2. 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人工成本和其他成
本。领用和发出时按项目单独核算的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
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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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
影响。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
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有合同标的资产部分,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本年项目进度发生变化,已部分结转收入,在原已计
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销,转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
销。
(七)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
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
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相关会计政策请见本节之“五、(四)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
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
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 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
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
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
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
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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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
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
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
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
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
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
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
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
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
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
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
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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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
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
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
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
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
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
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
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
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
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
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
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
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
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
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
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
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
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
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
的,按本节之“五、(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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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
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
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
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
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
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
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
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
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
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八)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
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
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
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40 3 2.43
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3-10 9-19.4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3-10 3-10 9-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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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10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
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及计价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
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
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
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
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
旧。
4. 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
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
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
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
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九)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
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
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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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
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
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
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
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
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
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
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
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 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
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
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
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
损益。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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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请见本节之“五、(十)长期
资产减值”。
(十)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
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
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
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
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
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
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
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
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
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
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
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
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
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
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
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
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
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
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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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
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
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
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
险、失业保险,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在职
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
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
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
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
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
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
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
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十二)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
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
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
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
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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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
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
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
认为预计负债。
通过比较合同的工程计划收入(即不含增值税金额和商品销售收入)与对应
的工程预算(即不含采购成本和外包成本)之间的差异,计划收入小于工程预算
的,即为亏损合同。企业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时,企业拥有合同标的资产的,
先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如预计亏损超过该减值损
失,将超过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无合同标的资产的,亏损合同相关义务满足预
计负债确认条件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2. 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
认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对于出售部分
业务的重组义务,只有在本公司承诺出售部分业务(即签订了约束性出售协议
时),才确认与重组相关的义务。
(十三)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
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
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
调整后计算得出。
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
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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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
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
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
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
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
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
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
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
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
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
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
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
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
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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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
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
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
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
销后的净额列报。
(十四)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
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房屋装修费用。长期待摊费用
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十五)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
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
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
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
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
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
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
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
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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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与可比上市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可比上市公司基本一致,不存在
重大差异。
六、主要税项
(一)公司流转税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报告期内的流转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 应税软件产品收入按 17%、
增值税 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 3%;定制开发按 6%、0%;
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技术服务收入按 6%
营业税 按应税营业收入计征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计征 7%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计征 3%
地方教育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计征 2%
本公司从事定制开发或者信息系统的后续运营维护服务收入,原按 5%税率
计缴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 8 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
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 号)等相关规
定,自 2012 年 9 月 1 日起改为缴纳增值税,税率为 6%。
(二)企业所得税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报告期内的所得税率列示如下:
公司名称 税率
思特奇 10%、15%
南昌大众 25%
成都思特奇 25%
太原思特奇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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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翔盛悦 25%
哈尔滨易位 25%
重庆思特奇 25%
(三)税收优惠及批文
根据国务院国发[2000]18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
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下发财税
[2000]25号文《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
知》,2010年底以前,公司自行开发研制软件产品销售收入按17%的法定税率计
缴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2011年1月28日,国务
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
[2011]4号)继续实施上述软件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公司于2013年12月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部、
商务部及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R-2013-050),公司被认定为2013-2014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根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财税[2012]27号文《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
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
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下发的财
税[2016]49号文《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
知》,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资格认定的审批已经取消。自2015
年1月1日起,享受财税[2012]27号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国家规划布局内重
点软件企业,每年汇算清缴时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
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规定向税务机
关备案。
公司取得2014年10月北京市科学技术厅、北京市财政厅、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编号为GR201411000614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自2014年可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证书有效期三年)。由于201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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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的备案工作尚未完成,故公司2015年度按高新技术
企业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财税字[1999]273号文《关于贯彻落实〈中
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
问题的通知》,公司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经科技部门认定,税务部门复核后,免征营业税。根据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财税[2013]106号文《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
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
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试点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
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国家税务局备查后,免
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财税[2016]12号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
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
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
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七、分部信息
公司财务报表未包含分部信息。
八、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依据瑞华所审核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22 -6.25 -2.16 -1.9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1.00 43.68 104.87 7.49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149.83 -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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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损益 -- -- 434.86 --
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 1.45 27.75 70.14 16.7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0.40 2.41 1.55 -0.1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14.34 -428.67 -428.67 --
非经常性损益小计 -216.51 -361.08 30.76 9.30
所得税影响数 -- -10.11 -60.93 -2.2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数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216.51 -371.19 -30.17 7.09
备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是指股份支付费用
公司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扣除所得税以及少数股东权益
影响后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7.09万元、-30.17万元、-371.19万元和-216.51万
元,占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0.18%、-0.59%、-7.83%和
17.6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公司净
利润分别为3,914.58万元、5,131.29万元、5,111.40万元和-1,010.33万元。
九、主要财务指标及计算说明
(一)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6.09.30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 1.83 1.83 1.88 1.95 1.65
速动比率 1.06 1.16 1.28 1.33 1.1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2.28% 51.80% 51.40% 49.63% 61.90%
资产负债率(合并) 53.16% 52.82% 51.85% 50.02% 62.92%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6.12 5.96 6.36 5.54 4.61
(元)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
0.50% 0.53% 0.24% 0.26% 0.42%
产比例
财务指标 2016 年 1-9 月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84 1.75 2.42 2.92 3.11
存货周转率(次) 1.35 1.51 1.84 2.18 2.1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0.73 -923.84 6,727.09 7,001.10 5,550.3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98.85 -1,226.83 4,740.20 5,101.12 3,9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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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
-279.34 -1,010.33 5,111.40 5,131.29 3,914.58
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 -- 6.63 8.81 9.1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76 -0.76 0.06 -1.05 1.91
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1.02 -0.94 0.18 -0.69 2.09
注:2016 年 1-6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是用 2016 年半年的指标乘以 2 来推算年度的指标。
上表中各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1.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总负债/母公司总资产
4. 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5.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重=无形资产(包括开发支出
但土地使用权除外)/净资产
6.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7.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折旧费用+利息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9. 利息保障倍数(倍)=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
1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
本总数
11.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数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情况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基本每 稀释每
股收益 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93 -0.24 -0.24
2016 年 1-6 月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3.23 -0.20 -0.20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5.81 0.94 0.94
2015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17.04 1.01 1.01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0 1.04 1.04
2014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20.22 1.05 1.05
股东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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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1.57 0.90 0.90
2013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21.54 0.90 0.90
股东的净利润
上表中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
露》(2010年修订)的相关公式计算而得。
十、盈利预测
本公司编制2016年度盈利预测表。相关盈利预测报表已经瑞华所审核,并
出具瑞华核字【2016】01660045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本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
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
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一)盈利预测表(合并)
单位:万元
2016 年预测数
项 目 1-6 月 7-10 月 11-12 月 2016 年度
已审实现数 未审实现数 预测数 预测合计数
一、营业总收入 24,328.26 14,155.15 23,901.86 62,385.27
其中:营业收入 24,328.26 14,155.15 23,901.86 62,385.27
二、营业总成本 26,633.00 13,536.74 18,017.27 58,187.01
其中:营业成本 16,080.62 8,584.43 10,863.36 35,528.41
营业税金及附加 179.68 63.86 268.13 511.67
销售费用 3,732.82 2,105.73 2,908.59 8,747.14
管理费用 5,469.11 2,525.78 3,212.19 11,207.08
财务费用 693.63 311.85 272.23 1,277.71
资产减值损失 477.14 -54.91 492.77 915.0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1.45 9.71 11.16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2,303.29 628.12 5,884.59 4,2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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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加:营业外收入 655.41 227.07 367.71 1,250.1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
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4.65 2.72 7.3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
4.22 2.72 6.94
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652.53 852.47 6,252.30 5,452.24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425.70 160.00 843.23 577.5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1,226.83 692.47 5,409.07 4,874.71
列)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1,226.83 692.47 5,409.07 4,874.7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44 1.44
七、综合收益总额 -1,225.39 692.47 5,409.07 4,876.15
(二)盈利预测说明
1. 编制基准
本公司以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6月经瑞华所审计的实
际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本公司2016年预算成本、销售计划、投资计划、融资计
划及其他相关资料,并遵循谨慎性原则编制了2016年度盈利预测报告。编制该盈
利预测报告所依据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均与本公司实际采用的主要会计
政策和会计估计相一致。
2. 所依据的基本假设及其合理性
公司本次盈利预测基于以下重要假设:
(1)本公司所遵循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以及当前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不
发生重大变化;
(2)本公司所遵循的税收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
(3)本公司所处地区不会发生重大的通货膨胀,经营业务所涉及的金融机
构信贷利率以及外汇市场汇率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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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及市场状况不发生重大变化;
(5)本公司能够正常营运,组织结构不发生重大变化;
(6)本公司经营所需的人员劳务、产品设备能够取得且价格无重大变化;
(7)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理,预计不会有较大的呆账、坏
账发生;
(8)本公司制定的预算成本、销售计划、项目结算验收计划、投资计划、
融资计划等能够顺利执行;
(9)本公司已签订的主要合同及所洽谈的主要项目能基本实现;
(10)本公司对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已进行合理配置,无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违法行 为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1)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和不可预见因素所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 与盈利预测相关的背景及分析资料
(1)收入预测
公司预计 2016 年收入为 62,385.27 万元,是在 2016 年 1-6 月已审收入
24,328.26 万元和 2016 年 7 月至 10 月未审收入 14,155.15 万元的基础上,再根据
截至 11 月初的合同情况、项目实施情况以及报告期前三年最后二个月收入确认
情况,预计截至 2016 年末能够取得阶段验收证明的情况,测算 2016 年 11 月和
12 月尚能确认的收入为 23,901.86 万元。
①在手合同与收入的关系
单位:万元
截至 2015 年 未确认收入的合同
项目 合同金额
末已累计确认收入 金额
2016 年之前已签订
82,121.15 36,017.62 46,103.53
但截至 2015 年末未完工合同
截至 2016 年 10 月末
32,603.79 -- 32,603.79
当年新签订合同
合计 114,724.94 36,017.62 78,707.31
2016 年预测收入 -- -- 62,38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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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未确认收入的合同
项目 合同金额
末已累计确认收入 金额
比率 -- -- 1.26
公司截至 2016 年 10 月末当年新签订合同金额较小,主要是由于:受发行人
主要客户电信运营商集中采购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的影响,通常在上半年制定需
求计划,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进行签约、项目验收和付款。2013 年至 2015 年
每年的 11 月和 12 月签定的合同占全年签订合同的 50%至 60%左右。
从发行人截至 2016 年 10 月在手合同来看,尚可继续确认收入的合同金额为
78,707.31 万元,超过 2016 年预测收入 62,385.27 万元。
②存货与收入的关系
公司的项目实施情况体现在存货科目中,当取得验收报告时,存货将结转为
成本,同时确认收入。从下表对比可见,结合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存货情况,收
入预测数与期末存货的比值均小于 2015 年实际数,因此上述收入预测是谨慎的。
单位:万元
上半年 存货 下半年
期间 存货-有合同 合计
收入 账面原值 收入
2015 年 6 月 30 日 19,352.55 21,998.05 14,405.10 42,079.23 61,431.79
下半年收入/存货 1.91 2.92
38,057.01 62,385.27
2016 年 6 月 30 日 24,328.26 23,312.93 15,655.05
(E) (E)
下半年收入/存货 1.63 2.43
(2)毛利率预测
2013 年至 2015 年公司的综合毛利率为 39.22%、40.83%和 44.15%,鉴于报
告期内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呈基本稳定略有上升趋势,因此公司预计 2016 年毛利
率为 43.05%。
(3)期间费用预测
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的预测是以公司 2013 年至 2015 年实际支出水平、预测
收入规模,对职工薪酬的综合安排及预测期间变动趋势为基础,并假定公司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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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费用支出控制制度得以严格执行来进行预测的。
财务费用主要是利息支出,包括已签订借款合同和预计新增借款合同二部
分,以截至目前已签订的每笔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金额以及利率测算已签订合同
的利息支出,另外根据发行人的资金计划,预计 12 月份新增借款情况以及利率
测算预计新增合同的利息支出。
公司2016年盈利预测所对应的期间费用率为34.03%,具体如下:
2016 年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预测)
销售费用率 14.02% 13.52% 14.15% 13.79%
管理费用率 17.96% 20.28% 15.99% 16.71%
财务费用率 2.05% 2.03% 1.56% 1.51%
合 计 34.03% 35.83% 31.70% 32.01%
销售费用率报告期内波动不大,故发行人预计 2016 年的销售费用率预测数
略高于 2013 年至 2015 年的平均水平。
2016 年的管理费用率预测数高于 2013 年和 2014 年,但比 2015 年略低,主
要是由于 2015 年的研发投入较高,2015 年发行人在全云化 BOSS、客户关系管
理系统等研发项目的投入增加,导致研发支出较 2014 年增加 2,204.49 万元。从
2016 年实际已发生的研发费用来看,2016 年前 10 月的研发支出较 2015 年同期
减少了 1,300 万左右。
2016 年借款较 2015 年略有增加,因此财务费用率预测数也略高于 2015 年。
(4)资产减值损失、营业外收支和所得税预测
公司根据2016年11-12月预测的营业收入情况、截至2016年10月末的应收款
情况、报告期内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等来预测坏账准备;根据根据公司报告
期末存货变化趋势以及2016年1-10月存货跌价准备(亏损合同)等情况,预测2016
年11-12月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除增值税返还外,公司的营业外收支金额很少。公司根据增值税实际税负超
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增值税返还税收政策,截至2016年10月末已经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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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增值税以及最后2个月预计的收入成本情况,对预计能收到的增值税返还金额
进行预测。
由于是否能按期完成2016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的备案工作具
有不确定性,2016年度公司按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乘以2016年预
计利润总额加减纳税调整事项对所得税进行测算。
十一、承诺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
截至2016年6月末,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二)或有事项
北京朗新信息系统有限公司(2011年1月更名为北京华为朗新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就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与侵犯商业秘密纠纷事项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起诉。2012年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本公司应赔偿对方损失
人民币700.00万元。本公司已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3年10月北京
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以认定事实不清为由裁定将本案发回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重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27日就本案在第十八法庭进行
不公开开庭审理。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案件尚未结案。
本公司预计与该项诉讼相关的损失为人民币700.00万元,并已确认预计负债
700.00万元。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于2016年8月设立两个子公司,分别为北京易信掌中云科技有限公司
和北京无限易信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均为100.00万元。上述公司的具体情况
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一)发行人控股子公
司”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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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2014年12月15日,本公司应付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司房租21,348,556.82
元。经双方协商,2014年12月16日双方就房租清偿问题进行债务重组,神州数码
软件有限公司同意本公司偿还17,000,000.00元,放弃余款4,348,556.82元的求偿
权,本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将上述款项以银行电汇的方式汇出,双方关于房租
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此消除。本次债务重组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确认
债务重组利得4,348,556.82元。
十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 营业收入的总体变动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全部来源于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24,328.26 61,431.79 59,589.28 55,083.39
增长率 -- 3.09% 8.18% --
2014年和2015年公司收入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8.18%和3.09%。主营业务收
入稳定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场需求增长为公司收入增长提供了外部条件
2008年中国电信业重组,随后三大运营商迎来3G高速增长阶段,3G应用带
动了运营商对核心业务系统的新一轮升级换代;2012年末工信部向三大运营商发
放了4G运营牌照,随着运营商4G基础设施投资和业务的逐步展开、移动互联网
业务的蓬勃发展,中国电信BOSS系统继续呈现出稳定增长态势。从下表可见,
三大运营商的2013年、2014年年报显示,2014年三大运营商的资本开支合计数为
3,752.7亿元,较2013年增长10.91%,与公司当年收入的增长趋势基本相符。
单位:亿元
运营商名称 2013 2014 增长率
中国移动 1,849 2,135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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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 734.6 848.8 15.55%
中国电信 799.9 768.9 -3.88%
合计 3,383.5 3,752.7 10.91%
(2)长期专注于核心技术的研发创新,为公司收入提升提供了内在动力
自成立以来,公司长期专注于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经
过多年自主研发及行业经验的积累,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技术研发机制,培养了稳
定的核心技术团队,形成了丰富的技术研发成果。公司持续的研发创新、先进的
技术水平为公司收入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2016年1-6月收入为24,328.26万元,较2015年同期增加4,975.71万元,主要
系咪咕音乐、联通总部、吉林移动等客户的新增项目于本期达到收入确认条件,
确认收入所致。其中,来自于咪咕音乐的收入增加1,373.80万元;来自于联通总
部的收入增加1,317.02万元;来自于吉林移动的收入增加1,350.33万元。
2. 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或业务类型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可分为软件开发、技术服务和商品销售等其他收入。
(1)各类产品收入的具体内容
软件开发:是指发行人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程序编码,
最终形成全新的业务系统软件供客户使用。具体而言,发行人整个软件开发工作
首先需要分析客户的业务需求,在了解需求基础上,根据客户提供的技术规范对
整体系统进行设计,然后按照设计进行程序的编码实现。编码完成后开始对程序
进行测试,找出并纠正程序编码的错误。系统全部测试通过后即可在实际运行环
境中进行部署,即进行上线加载。上线加载完成后,系统尚需试运行一段时间,
以进一步找出纠正系统中的BUG故障。试运行结束后,客户将对系统进行初验,
初验完成后进行新老系统的交割。全部完成后,客户对系统进行终验,通过后软
件开发工作全部完成。
技术服务:是指应客户的要求,为客户的现有系统提供维护、新需求改进、
培训等服务。包括①监测客户的系统软件的运行情况,在出现故障时及时排除修
复,保证其正常运行;②根据客户要求,对系统部分模块(如界面)功能进行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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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③对客户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发行人技术服务的具体实施包括现场支持、远
程诊断、预约值守、客服热线等形式。
第三方商品销售是指应客户要求,为了配套软件开发,公司从第三方购买小
型机、服务器、机柜等商品并销售给客户。
(2)公司各类收入的确认政策
① 软件开发收入
A. 按上线、初验、终验三个阶段节点固定比例确认的收入
发行人将上线、初验和终验作为确认软件开发收入的节点。具体而言,发行
人根据客户出具阶段验收证明确认相应的收入和成本,当收到客户验收证明时按
照合同金额乘以对应的收入确认比例确认收入;按预算成本乘以对应的收入确认
比例来结转成本。各节点的收入确认比例为上线(到货)阶段 50%、初验阶段
70%、终验阶段 100%。
发行人以上线、初验和终验等作为里程碑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原因主
要是:
其一,客观性是财务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上述的上线、初验以及终验是发
行人绝大部分软件合同均会约定的节点,客户也会在节点对发行人的工作出具验
收证明文件;因此,在这些节点确认收入,发行人能够取得外部证据,作为确认
收入的客观依据,符合会计客观性原则,同时也符合发行人的工作通常是以阶段
性成果的形式提交客户这一现实情况;
其二,准确编制预算是使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收入确认的前提,如果预算与
结算差异过大,则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的可靠性都可能受到影响。虽然公司在项
目启动之时,就会制定预算;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是会不可避免地遇到诸如
因客户需求变化导致预算成本变化的情况,就发行人业务的实际特点来看,这些
情况通常在项目启动之初无法做出合理估计,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可以获知,而
到达上线节点之后,需求发生变化情况的发生概率就会显著降低(因为上线后客
户通常不会再提出新的需求,即使有新需求也通常是形成另一个新的项目)。因
此,发行人将上线作为确认收入的第一个节点,能够有效避免因预算不准确或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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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频繁调整造成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的可靠性降低的情况,上线前的预算调整不
会对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造成任何影响,而在上线节点,发行人会重新复核预算,
此次复核过的预算通常可以做到比较准确。
考虑到在上线阶段已完成大部分开发工作(通常超过 70%),并结合客户付
款进度,发行人确认收入比例为上线(到货)阶段 50%、初验阶段 70%、终验
阶段 100%。
B. 以结算单结算的框架合同收入
对于部分框架合同,由于客户仅确认工作量不再出具阶段验收证明,发行人
以按双方认可的结算单确认收入,以对应的结算期间项目实际支出确认成本。
C. 明确约定建设期和运营期的收入
还有一类软件开发合同,在条款中明确约定建设期和运营期,发行人对该类
合同的核算方式如下:
建设期为资产形成投入期,工程实花计入存货;建设期如约定了固定的合同
金额,在运营期平均摊销确认收入,建设期形成的存货在运营期平均摊销入成本。
运营期为经营租赁,即将所开发的资产用于租给客户使用,按收到的结算单
确认收入,以对应的结算期间实花确认成本。
② 技术服务收入
技术服务收入是指向客户提供技术服务所取得的项目收入,技术服务包括系
统维护、技术咨询等。
A. 合同金额在 20 万元以上的技术服务合同,按受益期确认收入;
B. 合同金额低于 20 万元的技术服务合同,在劳务已提供并收到款项时确认
收入;
C. 如合同约定按照上线、初验、终验等阶段验收,在收到客户出具的验收
证明时,按合同金额与验收阶段对应的收入确认比例确认收入;
D. 未明确合同金额的框架协议,按双方认可的结算单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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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商品销售收入
商品销售收入是指从第三方采购商品后再出售的销售收入,商品发货后按照
客户出具的到货签收证明确认收入。
(3)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种类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软件开发 19,023.59 78.20 36,271.52 59.05 42,054.81 70.57 40,893.67 74.24
技术服务 5,013.34 20.61 24,507.51 39.89 17,322.77 29.07 13,919.31 25.27
商品销售 291.33 1.20 652.76 1.06 211.70 0.36 270.41 0.49
合计 24,328.26 100.00 61,431.79 100.00 59,589.28 100.00 55,083.39 100.00
各类业务收入结构图 各类业务收入趋势图
公司的核心业务是为电信运营商提供电信业务核心系统的全面解决方案,包
括前期的软件开发和后续的技术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软
件开发收入和技术服务。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公司软件开
发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4.24%、70.57%、59.05%和78.20%;技术
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27%、29.07%、39.89%和20.61%。商
品销售等其他的收入金额和占比很小。
①软件开发
受益于下游电信运营商对核心业务软件持续的更新需求,以及公司始终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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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市场为导向的产品研发,能够开发出符合技术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的全新产
品,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的软件开发收入保持稳定发展。但由于软件开发主要与
电信运营商的系统建设新需求相联系,因此,也会受到电信业消费、投资整体环
境的影响而有所波动。
2015年软件开发收入有所回落主要原因是:受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影响,运营
商的验收和结算均有所拖延,导致一些已完成阶段性成果的项目未及时验收,未
确认收入。
2016年1-6月公司软件开发收入较2015年同期增长6,048.99万元,主要系广东
联通、安徽移动、联通总部、吉林移动等客户的软件开发项目于本期达到收入确
认条件,同时部分在2015年签约的项目,于2016年上半年完成阶段性成果获得验
收证明而确认收入所致。
②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主要包括在已有软件系统中落实客户优化需求服务,以及为公司开
发的系统软件提供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和2016
年1-6月,公司技术服务业务收入分别为13,919.31万元、17,322.77万元、24,507.51
万元和5,013.3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5.27%、29.07%、39.89%和
20.61%,收入金额和占比总体呈上升趋势。这主要是由于运营商在核心业务系统
大规模升级改造完成后通常会要求软件供应商提供常年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服
务,伴随着软件开发业务客户的积累,公司技术服务收入会呈现自然增长态势。
2015年技术服务收入大幅上升的另外一个原因是由于:公司以前年度在无线音乐
基地的投入逐渐取得成效,于该年度进入了新需求和维护阶段,相应确认了3,000
万左右的技术服务收入。
③商品销售
商品销售主要是指软件开发过程中,客户会要求公司代为采购零星配套硬件
而产生的收入,该类收入的毛利率较小,不是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
3. 主营业务收入按客户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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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中国移动 14,646.09 60.20 32,976.50 53.68 33,663.27 56.49 29,529.76 53.61
中国联通 6,563.63 26.98 18,341.40 29.86 15,988.98 26.83 17,535.93 31.84
中国电信 2,125.86 8.74 6,597.08 10.74 7,536.97 12.65 6,564.06 11.92
其他 992.68 4.08 3,516.81 5.72 2,400.06 4.03 1,453.64 2.63
合计 24,328.26 100.00 61,431.79 100.00 59,589.27 100.00 55,083.39 100.00
公司的业务涵盖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以及广电企业等大型电信运
营商,同时也开拓了虚拟运营商、中小企业云计算等其他业务,但中国移动、中
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仍是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三大电信运营商占据了稳定的市场占有率,收入增长主要
来自于三大运营商在3G、4G和移动互联网大环境下增加BOSS系统方面的投入所
致。
4. 收入季节性分析
由于公司的核心客户为三大电信运营商,这些客户受集中采购制度和预算管
理制度的影响,通常在上半年进行预算立项、审批和采购招标,下半年进行签约、
项目验收和付款,而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软件开发收入的确认原则是以签约为前
提,以上线、初验、终验为节点的,因此公司的营业收入存在明显的季节性,上
半年收入占全年收入比重较小,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收入占全年收入比重较
大。
报告期各季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项目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合计
2016 年 营业收入 5,868.11 18,460.15 -- -- 24,328.26
1-6 月 净利润 -6,057.09 4,830.25 -- -- -1,226.84
营业收入 5,283.77 14,068.78 8,782.63 33,296.61 61,431.79
2015 年度
净利润 -4,861.36 1,206.09 -524.44 8,919.91 4,740.20
营业收入 6,087.85 10,920.21 12,130.84 30,450.39 59,589.28
2014 年度
净利润 -2,848.01 175.16 645.27 7,128.69 5,101.12
营业收入 7,096.80 12,740.51 8,548.49 26,697.60 55,083.39
2013 年度
净利润 -1,255.78 959.80 -469.04 4,686.69 3,9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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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本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全部为主营业务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主营业务成本 16,080.62 34,310.91 35,261.95 33,479.95
增长率 -- -2.70% 5.32% --
2014年度和2015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较上年增长5.32%和-2.70%,
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增幅分别为8.18%、3.09%,主营业务成本增幅小于主营业
务收入增幅的原因主要在于综合毛利率的逐年上升,毛利率上升的具体原因请参
见本节“(四)毛利率分析”。
1. 公司成本确认的会计政策
(1)软件开发业务成本
① 通常情况,软件开发产品的项目人工成本、项目间接成本、项目差旅费
等其他成本先归集到存货,在到达收入确认时点时,按预算成本乘以阶段节点对
应的固定结转比例来结转成本。采购软件外包劳务的支出通常直接记入成本,但
如果是在预算编制时已包含了采购外包劳务成本的,在采购外包劳务支出发生时
先归集到存货,再在收入确认时点同步结转成本。。
② 对于未明确合同金额的框架协议,按双方认可的结算单确认收入,以对
应的结算期间实花确认成本。
③ 对于约定建设期和运营期的项目,收入确认与成本结算方式如下:
建设期为软件开发期,工程实花计入存货;建设期形成的存货在运营期平均
摊销入成本。
运营期内,按收到的结算单确认收入,以对应的结算期间实际发生成本来确
认成本。
另外,公司发生的外采购外包劳务支出通常于发生时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成
本。但如在预算编制时已进入预算成本的采购外包劳务支出,则先进入存货,再
同收入一起结转。报告期内,主要是公司对关联方福州捷奥的采购支出采用此种
1-1-244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方式进行结算。
(2)技术服务业务
① 通常情况,合同金额在 20 万元以上的技术服务项目,以预算成本按照合
同对应的受益期平均分摊来结转成本。
② 对于合同金额低于 20 万元的技术服务合同,按照项目当期实花归集进入
存货,在收入结转的同时确认成本。
③ 对于未明确合同金额的框架协议,按双方认可的结算单确认收入,对应
的结算期间实花先归集进入存货,在结转收入的同时确认成本。
④ 对于合同明确约定上线、初验、终验阶段的合同,按项目预算成本乘以
阶段节点对应的收入确认比例来结转成本。
(3)商品销售业务
在确认收入时结转相应的采购成本。
2. 按业务类型分析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软件开发 12,307.84 76.54 21,116.54 61.54 25,088.97 71.15 24,866.05 74.27
技术服务 3,511.81 21.84 12,614.93 36.77 9,980.69 28.30 8,392.29 25.07
商品销售 260.97 1.62 579.44 1.69 192.29 0.55 221.61 0.67
合计 16,080.62 100.00 34,310.91 100.00 35,261.95 100.00 33,479.95 100.00
从上表可见,按照产品分类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与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基本一
致,以公司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为主。
3. 主营业务成本按成本性质分析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项目人工 12,350.25 76.80 25,614.67 74.65 24,637.28 69.87 22,599.65 67.50
1-1-245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技术外包费 1,282.59 7.98 2,391.08 6.97 4,425.93 12.55 4,764.52 14.23
其他费用 2,447.77 15.22 6,305.16 18.38 6,198.74 17.58 6,115.78 18.27
主营业务成
16,080.62 100.00 34,310.91 100.00 35,261.95 100.00 33,479.95 100.00
本合计
报告期内人工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从67.50%上升至76.80%,呈逐年
上升趋势。公司适度提高了员工的薪酬待遇以匹配市场行情,致使公司的人工成
本及其占比逐年增长。
技术外包费包括非核心业务模块外包所发生的支出及购买外部技术人员服
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①从效率与成本的角度,公司会将软件开发
系统中少量不擅长、非核心的外围模块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开发,如用户界面设
计等模块;②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在某一时间段内,某类领域的技术开发人
员可能会出现紧缺,为弥补暂时性人手不足,公司会临时使用部分外部技术人员。
无论上述哪种情况,公司均会采用购买人员的方式而非购买软件成品,即与外包
商协商好人员和单价,将相关人员集中至开发现场进行管理,并安排工作,从而
对技术外包业务的过程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控制。2015年技术外包费金额及占比较
前两年明显下降主要是两方面原因:公司2015年以来通过跨产品线人员和跨分支
调动人员等措施提高人员利用效率,减少了人员外包需求;另外,收入业务结构
的变化,2015年技术服务收入占比大幅上升,因技术服务相对较软件开发来说,
其人工投入相对较少,在总收入仅有3.09%增长的情况下,其缓和了公司的人员
紧缺情况。
报告期内前10名软件外包商的基本情况
1-1-246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2013 年度外包商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委托 外包商注册 是否对外
外包商名称 外包商注册地 区域分布 交易主要内容 交易时间 交易金额
方名称 资本 全部支付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
福州捷奥软件有 区上海街道工业路 协助进行外围软件编码、测试监控
思特奇 福建 300.00 1 月-12 月 940.88 是
限公司 360 号中央第五街 等工作
第 2 号楼 936 室
哈尔滨经开区南岗
哈尔滨弗泰斯信 协助进行系统综合测试和新需求调
思特奇 集中区嵩山路 31 号 哈尔滨 100.00 1 月、9 月 320.00 是
息技术有限公司 研等工作
509 室
深圳市宝安 13 区同
深圳市睿力信息
思特奇 安汽配商务城 A 栋 深圳 1,000.00 协助软件测试和运维管理工作 3 月、8 月 292.80 是
技术有限公司
254 号 303-B 室
北京市石景山区玉
北京阳发技术有
思特奇 泉路 11 号 35 号楼 5 北京 200.00 维护现场技术支持,协助测试监控 1月 181.00 是
限责任公司
层 526 室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
北京捷远达信息
思特奇 小营(雄狮机械厂)7 北京 100.00 协助进行软件界面设计服务工作 4 月、7 月、11 月、12 月 154.09 是
技术有限公司
幢 349 号
哈尔滨经开区南岗
哈尔滨通融通信 业务支撑中心附属硬件设备巡检、
思特奇 集中区嵩山路 31 号 哈尔滨 100.00 11 月 150.00 是
息通讯有限公司 数据库协同备份监控
503 室
1-1-247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济南市市中区经四
济南铭赛信息技
思特奇 路 5、7、 号 7-1903 济南 1,200.00 接口联调、网络平台调测 1 月、4 月、12 月 142.71 是
术有限公司

哈尔滨荣鹏经贸 哈尔滨市香坊区珠
思特奇 哈尔滨 100.00 协助部分系统测试工作 2 月、6 月 131.00 是
有限责任公司 江路 106 号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 大港油田视频监控和巡更系统服务
北京巨众惠泽数
思特奇 路 115 号 A 座 132 北京 100.00 开发、四川移动音乐基地销售渠道 3 月-12 月 114.45 是
码科技有限公司
室 开发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
北京秉辰信通科
思特奇 工业开发区五区 58 北京 1,000.00 接口程序联调 12 月 109.43 是
技发展有限公司
号 151 室
合计 2,536.36
(2)2014 年度外包商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委托 外包商注册 是否对外
外包商名称 外包商注册地 区域分布 交易主要内容 交易时间 交易金额
方名称 资本 全部支付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
福州捷奥软件有 区上海街道工业路 协助进行外围软件编码、测试监控
思特奇 福建 300.00 1 月-12 月 818.68 是
限公司 360 号中央第五街 等工作
第 2 号楼 936 室
哈尔滨通融通信 哈尔滨经开区南岗 硬件设备巡检、数据库协同备份监 1 月、5 月、8 月、10 月、
思特奇 哈尔滨 100.00 453.00 是
息通讯有限公司 集中区嵩山路 31 号 控 11 月、12 月
1-1-248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503 室
济南市市中区经四
济南铭赛信息技 接口联调、网络平台调测,服务热 1 月、5 月、7 月、8 月、
思特奇 路 5、7、 号 7-1903 济南 1,200.00 253.56 是
术有限公司 线技术支持 10 月、11 月、12 月

北京市朝阳区利泽
北京中视利通科 广电系统的客户或项目需求开发、
思特奇 中一路 1 号 北京 900.00 2 月、7 月、12 月 234.97 是
技有限公司 关系维护,系统测试等
A12A01 号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 营业前台探测、网厅探测业务、客
北京和融通支付
思特奇 村大街 28-1 号 9 层 北京 12,100.00 户探测、wap 探测渠道、其余渠道 1-12 月 221.05 是
科技有限公司
903 室 探测
北京市西城区白广 接口联合调试、数据库优化、应用
北京金丰环球科 1 月、6 月、8 月、10 月、
思特奇 路 4、 号 10 幢 307 北京 100.00 系统优化,现场测试(包括内部集 201.30 是
技有限公司 12 月
室 成测试)、监控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
四川沃联科技有 协助进行外围软件编码、测试监控 1 月、2 月、5 月、6 月、8
思特奇 南路四段 11 号 1 幢 成都 200.00 155.77 是
限公司 接口调试等工作 月、10 月、11 月
3 楼 309 号
北京市西城区红莲
北京亨辉科技有 接口联合调试、数据库优化、应用 1 月、5 月、6 月、8 月、
思特奇 南路 6 号院 2 号楼 3 北京 300.00 155.34 是
限责任公司 系统优化 10 月
层 0312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
北京捷远达信息 协助进行软件界面设计服务、网管
思特奇 小营(雄狮机械厂)7 北京 100.00 8 月、11 月 147.84 是
技术有限公司 监控和新产品支撑等工作
幢 349 号
北京中科达成科 北京市西城区永安 协助提供软件系统咨询优化服务工 1 月-6 月、8 月、10 月、11
思特奇 北京 100.00 144.81 是
技有限公司 路 106 号 15 号楼 作 月
1-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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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层雅联商务酒
店 504 室
合计 2,786.31
(3)2015 年度外包商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委托 外包商注册 是否对外
外包商名称 外包商注册地 区域分布 交易主要内容 交易时间 交易金额
方名称 资本 全部支付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
福州捷奥软件有 区上海街道工业路 协助进行外围软件编码、测试监控
思特奇 福建 300.00 1 月-4 月 421.60 是
限公司 360 号中央第五街 等工作
第 2 号楼 936 室
哈尔滨经开区南岗
哈尔滨通融通信 硬件设备巡检、数据库协同备份监
思特奇 集中区嵩山路 31 号 哈尔滨 100.00 1 月、2 月 320.00 是
息通讯有限公司 控
503 室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
北京爱知之星科 电子模板、电子单据、电子稽核软
思特奇 北路 9 号 9 幢 8 层 北京 2,087.58 5 月、8 月 161.70 是
技股份有限公司 件开发等
D801 室
哈尔滨经开区南岗
哈尔滨鼎立联信 协助进行管控平台系统设计、软件
思特奇 集中区赣水路 26 号 哈尔滨 100.00 2 月、4 月、5 月、12 月 127.70 是
息技术有限公司 程序、系统测试等工作
地王大厦 4 层 3 号
成都迈思信息技 成都高新区世纪城
思特奇 成都 1,000.00 现场技术维护监控 3 月、6 月、9 月、12 月 93.81 是
术有限公司 南路 599 号天府软
1-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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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园 7 栋 3 层
北京市西城区白广
北京金丰环球科
思特奇 路 4、 号 10 幢 307 北京 100.00 技术维护服务 2月 89.03 是
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
北京秉辰信通科 协助进行外围软件编码、测试监控
思特奇 工业开发区五区 58 北京 1,000.00 2 月、6 月、7 月、9 月 84.90 是
技发展有限公司 等工作
号 151 室
北京市密云县经济
北京深海育星科 开发区兴盛南路 8 协助进行电子渠道系统相关功能开
思特奇 北京 200.00 10 月、12 月 83.96 是
技发展有限公司 号开发区办公楼 发工作
501 室-874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
北京东方泽龙科 协助进行数据汇聚、存储、分析、
思特奇 安宁庄路 4 号 3 号 北京 100.00 2 月、7 月、9 月 80.19 是
技开发有限公司 标签,软件界面设计服务等工作
楼 405 室
安徽省合肥市颍上
合肥伊思曼电子 协助进行外围软件编码、测试监控
思特奇 路 33 号元一滨水城 安徽 100.00 1 月、2 月、4 月、9 月 79.18 是
科技有限公司 等工作
26 幢 1002 室
合计 1,542.08
(4)2016 年度 1-6 月外包商相关情况:
1-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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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委托 外包商注册 是否对外
外包商名称 外包商注册地 区域分布 交易主要内容 交易时间 交易金额
方名称 资本 全部支付
北京市密云县经济
北京深海育星科 开发区兴盛南路 8
思特奇 北京 200.00 现场技术维护和技术支持 1 月、3 月、5 月 6 月 183.59 是
技发展有限公司 号开发区办公楼
501 室-874
成都市武侯区一环
四川亚弘电子股
思特奇 路南二段 1 号 1 栋 9 成都 500.00 现场技术维护 1 月、3 月 113.21 是
份有限公司
层4号
济南市市中区经四
济南铭赛信息技
思特奇 路 5、7、 号 7-1903 济南 1,200.00 现场技术维护 1 月、3 月 93.28 是
术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
北京昱威科技有 故障处理、技术培训、日常优化、
思特奇 七街 1 号 1 号楼 4 北京 100.00 1 月、3 月 84.91 是
限公司 健康检查等服务
层南区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
北京智博德友信 故障处理、技术培训、日常优化、
思特奇 北路 129 号院 3 号 北京 3,000.00 1 月、3 月 83.96 是
息技术有限公司 健康检查等服务
楼 7 层 801
成都高新区世纪城
成都迈思信息技
思特奇 南路 599 号天府软 成都 1,000.00 现场技术维护和技术支持 3 月、6 月 71.73 是
术有限公司
件园 7 栋 3 层
北京海科世纪科 北京市怀柔区杨宋 协助进行 SAAS 云化管控、终端资源
思特奇 北京 500.00 1 月、3 月 66.04 是
技有限公司 镇凤翔东大街 9 号 管理等工作
1-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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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座 8713 室
北京正华伟业自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
预警监控类报表、倍增活动需求配
动化科技有限公 思特奇 路 115 号 A 座 222 北京 150.00 1月 60.75 是
套、数据接口开发等
司 室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
北京东方泽龙科
思特奇 安宁庄路 4 号 3 号 北京 100.00 日常需求和维护 1 月、3 月 58.49 是
技开发有限公司
楼 405 室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
北京秉辰信通科 协助进行联通 BBS 系统项目提供软
思特奇 工业开发区五区 58 北京 1,000.00 1 月、2 月、4 月 56.60 是
技发展有限公司 件开发服务相关工作
号 151 室
合计 872.56
1-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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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前十大外包商之间不存在交易争议的情形。
上表中报告期发行人前十大外包商,北京巨众、福州捷奥、北京阳发系发行
人关联方,其中福州捷奥和北京阳发受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吴飞舟的配偶孙悦控
制;北京巨众受孙悦兄长孙铁林控制。报告期内中视利通曾为北京巨众投资的公
司,2014年9月后,北京巨众将所持中视利通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此后中
视利通与发行人之间不再存在关联关系。
其他费用主要包括开发人员的差旅费、办公费、租金等,其他费用占主营业
务成本的比例在报告期相对稳定。
(三)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及季节性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利润 -2,303.29 3,773.81 4,255.00 2,950.19
营业外收支净额 650.76 1,456.48 1,454.51 1,389.32
利润总额 -1,652.53 5,230.30 5,709.51 4,339.51
营业利润/利润总额 139.38% 72.15% 74.52% 67.98%
营业外收支净额/利润总额 -39.38% 27.85% 25.48% 32.02%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3年、2014年、2015年,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
别为67.98%、74.52%、72.15%,营业外收支净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2.02%、
25.48%、27.85%,营业外收入的主要构成是软件产品退税收入。有关营业外收
支的具体情况请见本节之“十一、(七)营业外收支”相关内容。
1. 经营业绩的季节性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利润均在上半年出现亏损,在下半年转为盈利,具有明
显的季节性,这是由公司业务的季节性特征所致。公司业务季节性对经营业绩的
影响体现在三个方面:
(1)营业收入的季节性:
1-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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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核心客户为三大电信运营商,这些客户受集中采购制度和预算管理制
度的影响,通常在上半年进行预算立项、审核和招投标,下半年进行签约、项目
验收和付款,而公司的收入确认原则是以签约为前提,以上线、初验、终验为节
点的,因此公司上半年收入占全年收入比重较小,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收入占
全年收入比重较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上半年和全年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上半年收入 19,352.55 17,008.05 19,837.30
全年收入 61,431.79 59,589.28 55,083.39
上半年占全年收入比重(%) 31.50 28.54 36.01
注:2013 年和 2014 年上半年数据未经审计
(2)未签约先实施项目的影响。
① 公司关于未签约先实施项目收入、成本的核算政策
未签约先交接项目是指公司在实际经营中会遇到的一种业务形式,客户已产
生现时的业务需求,需要公司即时为其提供服务,但由于运营商内部流程环节多、
周期长,客户并不能立刻与公司签订正式的业务合同;为解决此矛盾,客户先向
公司开具开工证明,公司取得开工证明后即入场工作,同时等待客户办理正式合
同的内部流程。由于公司业务季节性原因,上半年签约项目较少,导致上半年一
年以上未签约先实施项目较多,相应上半年因未签约先实施项目从存货转至主营
业务成本的金额较大。
根据公司历史经验,一般情况下,合同会在一年内完成签约,若一年内未完
成签约,签约的风险较高。因此,公司在财务核算上,对未签先交项目实际发生
的成本先在存货中进行归集,若项目在一年内签约,则按照正常的项目进行收入、
成本的结转;若项目在满一年后,仍未签约,则将其发生的实际成本全部结转至
当期成本中,以后年度签约转出成本。采取此种处理方式,既可以避免签订合同
时频繁发生大额冲回和更正的情况,也能够对于存在签约风险的项目的成本予以
及时确认。
1-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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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公司未签约先交接项目会计处理的依据
未签约先交接项目本质上仍是提供劳务,故总体会计处理依据是《企业会计
准则第 14 号-收入》提供劳务收入。
各个阶段会计核算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依据:
A. 开工内一年内的未签约先交接项目,发生的有关成本在存货里归集。根
据公司历史的经验,绝大部分未签先交项目事后能签回合同,为未签约先交接项
目发生的成本在未来很可能为企业产生经济利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中有关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
根据测算,公司未签约先交接项目期后能签回合同的比例为 87.72 %,满足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有关资产的确认条件“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
可能流入企业”和“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因此将一年之内签
约先交接项目的成本确认为存货。采用一年作为分界点主要是根据历史未签约先
交接项目事后签回情况所作的谨慎判断。
B. 开工后一年内取得正式合同,其后续收入成本核算方法与普通已签合同
的软件开发/技术服务项目没有区别,处理依据是《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第十条“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按照完
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C. 如工程开工超一年仍未签约,则将相应的存货转至成本;处理依据是《企
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十四条“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
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
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
转劳务成本;(二)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应将已经发
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D. 以后再签约,将以前年度转入主营业成本的金额转回,冲减签约当年的
营业成本,不再进行追溯调整,同时按普通已签合同的软件开发/技术服务项目
确认收入和成本。参考的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第二十五条、第
二十六条和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应当分别
1-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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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况处理:(一)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
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二)合同成本不可
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第二十六条“使
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八
条的规定确认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第十八条“在资产负债表日,建
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
用。
总体而言,公司对未签先交的相关会计处理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
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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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100万以上未签先交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对应年 各年度收入成本确认情况
签约
年度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度累计 2016 年 1-6 月收 2016 年 1-6 月成
年度 2014 年收入 2014 年成本 2015 年收入 2015 年成本
实花 入 本
企业信息化部应用开发
处联通总部集中集团客
2013-5-1 318.89 2014 231.00 166.93 231.00 166.93
户业务支撑系统
V2.0.2 2013 新需求
安徽移动产品管理 2013-6-1 313.86 2014 658.49 559.75 -19.80 -
易信掌中云服务 2013-5-1 265.81 否 - 265.81
企业信息化部应用开发
处联通总部北六核心版
2013 2013-5-1 219.26 2014 141.51 114.02 141.51 114.02
本开发项目 v1.0.2
2013 年新需求
政企客户分公司移动总
2013-1-1 195.79 2014 678.34 424.35 - --
部统一需求 2013
黑龙江移动市场营销
2013-3-1 117.05 2014 840.00 447.63 - 12.82
v3.0.10
安徽联通 BSS 配合 4G
2013-11-1 100.98 2014 358.40 149.29 153.60 92.18
集中系统改造
黑龙江移动客服 OP
2013-4-1 100.45 2014 199.80 112.91
v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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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控股虚拟运营商移 2014-5-1 294.07 2015 683.89 477.24 106.54 90.28
动转售业务支撑系统
v1.0
江西联通渠道直供平台
2014-4-1 237.01 2015 - 4.79 - 492.49
V1.0.0
山东联通资源管理
2014-1-1 203.80 2015 75.00 241.26 30.00 109.17
2014 新需求
上海电信门户支撑系统 2014-5-1 183.80 2015 163.11 199.43 - 0.41
黑龙江移动
2014-5-1 152.68 否 - 171.81
NG2-PBOSS2.0
总部信息系统部(联通)
2014 联通集团客户管理系统 2014-1-1 150.38 2015 423.72 160.58
2014 新需求
黑龙江移动
2014-7-1 137.93 2015 522.36 209.19 31.34 --
NG2-BOSS4.5
黑龙江移动黑龙江移动
2014-6-1 130.17 2015 329.00 261.33
门户网厅改造
安徽移动大数据管理平
2014-5-1 125.58 2015 37.17 35.06
台项目
山西移动电子渠道七期
2014-6-1 119.75 2015 118.88 102.19 - -1.66
扩容工程
四川移动 2014 中移动
无线音乐基地渠道管理 2014-4-1 111.99 2015 175.95 102.26 265.86 92.08
系统四期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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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云随身行商店及
2014-3-1 103.07 否 - 124.78
app 应用_v1.0.0
吉林移动 pboss2014 2015-6-1 1,066.72 否 - 1,066.72
香港联通 iBSS3.0
2015-1-1 263.06 2016 173.99 132.65
v1.0.2 2015 新需求
2015
NBC 移动客户端 2015-5-1 161.16 否 - 385.88
上海电信翼受理门户
2015-1-1 159.14 否 - 163.21
2015 新需求
香港联通国际公司业务
2015-10-1 176.45 否
支撑系统
咪咕动漫移动电子商务
2015-11-1 117.35 否
平台新需求
黑龙江移动 BOSS 系统
2016-1-1 395.68 否
2016 新需求
黑龙江移动 BOSS 系统
2016-1-1 176.85 否
2016 维护
2016 安徽联通业务支撑系统
2016-1-1 124.62 否
v3.0.01 2016 新需求
山东联通 BSS 系统
2016-1-1 221.73 否
v4.2 2016 维护
浙江电信浙江电信易问
2016-2-1 145.29 否
系统 2016 新需求
黑龙江移动 CRM 6.0 2016-3-1 492.34 否
黑龙江移动 BOSS 云化 2016-3-1 139.94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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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各期公司超过一年未签先交项计入成本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未签先交项目 2,892.24 1,339.60 2,668.67 985.82
③未签先交对业绩季节性的影响
超过一年的未签约先实施项目的影响导致上半年的主营业务成本较高:为满
足客户要求,公司部分项目在签订合同前即开始实施,这些项目在签约前所发生
的相关成本进入存货,但是项目开工后超一年仍未签约,公司依照谨慎性原则,
将项目发生的成本从存货转至主营业务成本,由于公司业务季节性原因,上半年
签约项目较少,导致上半年一年以上未签约先实施项目较多,相应上半年因未签
约先实施项目从存货转至主营业务成本的金额较大。
报告期内上半年和全年超过一年的未签约先实施项目转入成本金额具体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上半年未签先交
2,892.24 2,512.60 2,167.01 720.93
计入成本金额
全年未签先交计
不适用 1,339.60 2,668.67 985.82
入成本金额
上半年/全年 187.56% 81.20% 73.13%
注:2013 年和 2014 年上半年数据未经审计
从上表中可见,发行人会在上半年集中发生未签先交进成本的处理,上半年
确认的金额占全年大部分,甚至在 2015 年度出现了上半年未签先交进成本金额
显著大于全年的情况。2015 年上半年超过一年的未签先交项目转入成本金额为
2,512.60 万元,下半年因未签先交项目签回合同较多,按未签先交项目会计核算
政策,签回合同时,按前期转入成本金额冲减当期成本,导致全年超过一年的未
签先交项目转入成本金额才 1,339.60 万元。
从上表可见,发行人 2016 年上半年未签先交进成本进成本金额较 2016 年甚
至更多。如这些项目正常推进,在下半年也会转回相当部分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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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固定费用发生的均衡性
软件行业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主要是人力成本和差旅费,发生较为均衡,并
未同收入一样呈现明显的季节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上半年和全年费用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上半年 5,210.36 4,257.88 3,867.62
管理费用 全年 12,458.39 9,529.34 9,205.79
占比(%) 41.82 44.68 42.01
上半年 3,003.25 3,363.55 4,054.98
销售费用 全年 8,308.44 8,432.16 7,594.50
占比(%) 36.15 39.89 53.39
上半年 8,213.61 7,621.43 7,922.60
费用合计 全年 20,766.83 17,961.50 16,800.29
占比(%) 39.55 42.43 47.16
上半年收入占全年收入比重(%) 31.50 28.54 36.01
注:2013 年和 2014 年上半年数据未经审计
从上表可见,报告期内,上半年的费用发生占全年比例,与上半年的收入确
认占全年比例相比明显更高,由此发生利润分布在上下半年不均衡的情况。
综上原因,公司的营业利润呈现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2. 按业务类型划分的主营业务毛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全部来源于主营业务毛利,公司按业务类型的毛利
及其贡献率情况如下: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毛利 贡献率 毛利 贡献率 毛利 贡献率 毛利 贡献率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软件开发 6,715.75 81.43 15,154.98 55.88 16,965.84 69.74 16,027.62 74.19
技术服务 1,501.54 18.20 11,892.58 43.85 7,342,08 30.18 5,527.02 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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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销售 30.36 0.37 73.32 0.27 19.41 0.08 48.80 0.23
合计 8,247.64 100.00 27,120.88 100.00 24,327.33 100.00 21,603.4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毛利主要来自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
(四)毛利率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的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主营业务 33.90% 44.15% 40.83% 39.22%
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的综合毛利率分别
为39.22%、40.83%、44.15%和33.90%。2015年毛利率较2013年和2014年高的主
要原因在于两个方面:一是2015年毛利率较高的技术服务收入的占比较高,导致
综合毛利率上升;另一方面公司前几年在无线音乐基地等非传统核心业务方面的
投入于本年度取得了成效,新业务在过了投入期后,其毛利率相对较高。
2016年1-6月主营业务的毛利率较以前年度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未签约先
实施项目的影响。有关未签约先实施项目影响的具体情况请见本节之“十二、 三)
1. 经营业绩的季节性”。
1. 主营业务按业务类型的毛利率分析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 (%) (%) (%)
(%) (%) (%) (%)
软件开发 35.30 78.20 41.78 59.05 40.34 70.57 39.19 74.24
技术服务 29.95 20.61 48.53 39.89 42.38 29.07 39.71 25.27
商品销售 10.42 1.20 11.23 1.06 9.17 0.36 18.05 0.49
主营业
务毛利 33.90 100.00 44.15 100.00 40.83 100.00 39.22 100.00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公司软件开发收入的毛利率保持在40%左右。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公司技术服务收入的毛利率分别为39.71%、
42.38%、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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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技术服务收入的毛利率较前两年增长较多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
公司以前年度在无线音乐基地的投入逐渐取得成效,于本年度进入了新需求和维
护阶段,新业务在过了投入期后,其毛利率相对较高;另一方面,公司本年度通
过跨产品线人员和跨分支调动人员等措施提高人员利用效率,以及通过统一维护
运营平台等各级途径来控制新需求和维护的成本。
2016年1-6月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合同的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在于未签约先实
施项目的影响。有关未签约先实施项目影响的具体情况请见本节之“十二、(三)
1. 经营业绩的季节性”。
商品销售收入主要是指软件开发过程中,代客户采购零星配套软硬件及工具
而产生的收入,该类收入的毛利率较低。
报告期内技术服务收入的毛利率总体看略高于软件开发收入,主要是由于:
公司的软件开发均是定制软件,每个客户的需求多样,成本可控性较差,尤其全
新系统开发或已有系统大版本升级时,部分项目甚至出现负毛利率;而技术服务
主要是在已有软件系统中落实客户新需求服务,以及为公司开发系统软件提供技
术支持和维护服务,业务不确性减少,成本可控性增加,相应毛利率略高。
2016年1-6月公司软件开发收入毛利率高于技术服务收入,主要系四川移动
“业务支撑系统应用软件”项目以及联通总部“集客系统”项目完成阶段性成果于
2016年1-6月结转收入,上述项目毛利率较高拉升软件开发收入的整体毛利率所
致。
2. 与可比上市公司的综合毛利率水平比较分析
公司所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核心业务为电信运营商提供客户关
系管理、大数据、计费、移动互联网和业务保障等核心业务系统的全面解决方案。
管理层选取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天源迪科、东方国信、东软集团,南威
软件和安硕信息,选取理由与依据如下:
选取的可比上市公司 选取理由
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业务接近的是天源迪科,其主要业务之一是提供电信运营商
天源迪科
业务支撑系统。
东方国信 与本公司一样,客户主要集中在电信行业。但其主营业务是提供完整的数据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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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分析、应用相关的产品、服务及解决方案,帮助客户充分利用数据的价值
从而获得更高的生产效率和经营效益。
东软集团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具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
与本公司一样,客户属于政府或国有控股的垄断性企业。但其是国内电子政务领
南威软件
域的信息化综合服务提供商。
与本公司一样,客户属于政府或国有控股的垄断性企业。但其主营业务是金融行
安硕信息
业软件开发与服务。
报告期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对比如下:
单位:%
时间 天源迪科 东方国信 东软集团 南威软件 安硕信息 行业平均 本公司
2016 年 1-6 月 18.98 42.04 34.20 36.06 41.71 34.60 33.90
2015 年度 19.75 47.04 31.37 33.48 42.32 34.79 44.15
2014 年度 25.60 48.35 28.65 47.99 46.52 39.42 40.83
2013 年度 32.81 44.62 28.77 45.06 50.06 40.26 39.22
数据来源:Wind资讯
由上表可见,2013年和2014年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接近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
平。2015年公司全年的毛利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2015年的毛利率,一方面是发行
人的毛利率较2014年有所提升;另一方面则由于可比上市公司中的天源迪科业务
构成中的低毛利业务网络产品分销的比例上升,南威软件的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
设备等业务毛利率均明显下降,导致可比公司平均毛利下降较大。
2016年1-6月,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大致相当。
上述可比公司中,天源迪科与本公司的业务最接近,故下面进一步对与天源
迪科的毛利率进行了分析: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分行业
电信行业 10,370.59 50.77 51,097.55 37.14 40,825.52 44.70 50,847.27 49.30
政府行业 3,113.99 45.20 13,664.49 33.42 9,941.53 39.72 14,481.81 29.77
其他行业 68,575.60 12.98 102,899.46 9.29 67,897.39 12.04 36,977.90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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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产品
应用软件 11,107.77 54.05 46,687.17 38.43 37,063.49 46.65 39,845.48 57.95
技术服务 7,175.65 47.46 13,288.76 40.41 11,026.47 48.66 6,167.18 59.17
运营业务/
电信增值业 1,260.95 56.62 3,430.48 38.52 1,467.52 68.56 1,831.10 71.78

系统集成 2,157.42 13.62 7,396.12 13.95 6,362.55 13.91 17,050.75 12.17
网络产品销
60,358.38 8.54 96,858.97 7.68 62,744.43 9.29 37,412.48 9.20

由此可见,天源迪科的综合毛利率较低,主要是由于其系统集成和网络产品
销售的毛利率低,其应用软件和技术服务的毛利率,或者电信行业的毛利率,2013
年、2014年和2016年1-6月均高于发行人的毛利率,2015年略低于发行人的毛利
率。
从三大电信运营商收入占比由高到低来说,天源迪科的顺序是中国电信、中
国联通和中国移动,而公司的顺序是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因客户不
同,两公司的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也是正常的。
(五)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期间费用主要构成和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金额 变动幅度 金额 变动幅度 金额
销售费用 3,732.82 8,308.44 -1.47 8,432.16 11.03 7,594.50
管理费用 5,469.11 12,458.39 30.73 9,529.34 3.51 9,205.79
财务费用 693.63 1,249.84 30.39 958.51 3.60 925.18
合计 9,895.56 22,016.67 16.37 18,920.01 6.74 17,725.47
由上表可见,随着业务的拓展和营业收入的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也
呈上升趋势。2014年三项期间费用合计较上年同期增长了6.74%,低于同期营业
收入的增长幅度, 2014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的增长为8.18%。2015年三项期间
费用合计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6.37%,高于当年收入的增长幅度,主要是由于本年
度全云化BOSS、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等研发项目的投入增加以及借款费用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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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6月,公司三 项费用合计较 2015 年 同期增加 991.91万元 ,增幅
11.14%,低于营业收入同期25.71%的增长幅度。2016年公司期间费用同比增长,
主要是公司加大业务开拓力度使得销售费用增加。
1. 报告期各项期间费用构成情况
(1)销售费用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1,875.08 50.23 4,475.55 53.87 4,323.85 51.28 3,400.57 44.78
招待费 807.38 21.63 2,235.53 26.91 2,556.44 30.32 2,209.16 29.09
差旅费 800.16 21.44 1,134.70 13.66 1,183.40 14.03 1,458.85 19.21
其他 250.19 6.70 462.67 5.56 368.47 4.37 525.92 6.92
合计 3,732.82 100.00 8,308.44 100.00 8,432.16 100.00 7,594.50 100.00
(2)管理费用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4,322.36 79.03 9,783.24 78.53 7,061.64 74.10 7,681.76 83.44
咨询服务费 91.97 1.68 303.16 2.43 424.47 4.45 377.91 4.11
差旅费 186.30 3.41 431.15 3.46 370.09 3.88 265.60 2.89
股份支付 214.34 3.92 428.68 3.44 428.68 4.50 -- --
其他 654.14 11.96 1,512.16 12.14 1,244.46 13.06 880.52 9.56
合计 5,469.11 100.00 12,458.39 100.00 9,529.34 100.00 9,205.79 100.00
(3)财务费用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利息支出 488.24 70.39 1,014.10 81.14 794.51 82.89 603.80 6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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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利息收入 27.70 3.99 46.75 3.74 50.32 5.25 38.66 4.18
汇兑损失 -0.37 -0.05 -17.16 -1.37 -5.46 -0.57 19.21 2.08
其他 233.45 33.66 299.65 23.98 219.79 22.93 340.83 36.84
合计 693.63 100.00 1,249.84 100.00 958.52 100.00 925.18 100.00
2. 大额期间费用变动原因
(1)销售费用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 目 变动 变动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职工薪酬 4,475.55 151.70 3.51 4,323.85 923.28 27.15 3,400.57
招待费 2,235.53 -320.91 -12.55 2,556.44 347.28 15.72 2,209.16
差旅费 1,134.70 -48.70 -4.12 1,183.40 -275.45 -18.88 1,458.85
其他 462.67 94.20 25.57 368.47 -157.45 -29.94 525.92
合计 8,308.45 -123.72 -1.47 8,432.16 837.66 11.03 7,594.50
职工薪酬2014年较2013年增加923.28万元,增长27.15%,主要是由于2014年
销售人员的考核奖增加。
2013年-2015年公司招待费和差旅费有所波动,一方面是公司业务开展的需
要,另一方面是公司成本控制的结果。
(2)管理费用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 目 变动 变动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职工薪酬 9,783.24 2,721.60 38.54 7,061.64 -620.12 -8.07 7,681.76
咨询服务费 303.16 -121.31 -28.58 424.47 46.56 12.32 377.91
差旅费 431.15 61.06 16.50 370.09 104.49 39.34 2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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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支付 428.68 - - 428.68 428.68 -- -
其他 1,512.16 267.70 21.51 1,244.46 363.95 41.33 880.52
合计 12,458.39 2,929.05 30.74 9,529.34 323.55 3.51 9,205.79
其中:研发费用 9,397.08 2,204.49 30.65 7,192.59 -395.92 -5.22 7,588.51
扣除研发
3,061.31 724.56 31.01 2,336.75 719.47 44.49 1,617.28
后管理费用
报告期公司管理费用的变动主要为职工薪酬的变动。2014年职工薪酬较2013
年减少了620.12万元,主要是由于2014年研发项目的投入减少;2015年职工薪酬
较2014年增加了2,721.60万元,包括两方面因素:①公司本年度在全云化BOSS、
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等研发项目的投入增加,导致研发支出增加2,204.49万元,其
中主要是人工成本增加;②公司适度提高了员工的薪酬福利以匹配市场行情,影
响在620万元左右。
其他费用主要包括折旧和摊销、房屋租金和招聘与培训费等。报告期内其他
费用逐年增加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为改善办公环境,租金和装修支出增加。
(3)财务费用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 目 变动 变动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利息支出 1,014.10 219.59 27.64 794.51 190.71 31.58 603.8
减:利息收入 46.75 -3.57 -7.09 50.32 11.66 30.16 38.66
汇兑损益 -17.16 -11.70 214.29 -5.46 -24.67 -128.42 19.21
其他 299.65 79.86 36.33 219.79 -121.04 -35.51 340.83
合计 1,249.84 284.18 29.65 958.52 33.34 3.60 925.18
2015年度财务费用变动主要是由于利息支出的增加。公司的成本主要是人工
成本,属于刚性支出,需按月支付;而公司的收款按分阶段(如合同签订、上线、
初验和终验)收取,由于项目周期较长,收款间隔期较长。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
大,资金需求增加,相应贷款和利息支出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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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与可比上市公司的期间费用率比较
(1)销售费用
单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300047.SZ 天源迪科 4.29 3.97 5.20 4.82
300166.SZ 东方国信 6.61 5.56 6.29 6.25
600718.SH 东软集团 11.06 9.47 8.51 8.82
603636.SH 南威软件 5.72 8.39 6.26 5.52
300380.SZ 安硕信息 5.97 6.15 5.64 4.40
平均值 6.73 6.71 6.38 5.96
本公司 15.34 13.52 14.14 13.79
(2)管理费用
单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300047.SZ 天源迪科 12.30 10.53 12.75 13.95
300166.SZ 东方国信 18.79 16.16 17.65 19.32
600718.SH 东软集团 22.90 18.58 17.58 15.75
603636.SH 南威软件 20.69 16.39 16.81 14.33
300380.SZ 安硕信息 30.84 31.77 30.33 23.83
平均值 21.10 18.69 19.03 17.44
本公司 22.48 20.28 15.99 16.71
(3)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合计
单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300047.SZ 天源迪科 16.59 14.50 17.95 18.78
300166.SZ 东方国信 25.40 21.72 23.95 25.57
600718.SH 东软集团 33.96 28.05 26.10 24.58
603636.SH 南威软件 26.41 24.78 23.08 19.85
300380.SZ 安硕信息 36.81 37.92 35.97 28.23
平均值 27.83 25.39 25.41 23.40
本公司 37.82 33.80 30.14 30.50
注1:期间费用率=当期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金额/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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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资讯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有两方面
原因:一是由于公司向销售人员提供了在行业内具有竞争力的奖金激励政策,在
业绩达到公司绩效考核目标时,销售人员的薪酬待遇较高,根据可比上市公司年
报数据计算,明显高于可比上市公司销售人员的人均薪酬;二是公司以客户需求
为中心,注重销售人员与客户交流沟通的及时性、到位率,采用长期派驻销售人
员了解当地客户需求的方式开展销售工作,而公司客户地区分布又较为分散,从
而产生相对更多的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用、人工费用。
公司的管理费用率接近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4. 股份支付
(1)涉及员工持股的股权变动情况
2013 年 12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
司注册资本由 4,371.5 万元增至 4,856.5 万元,由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成立的有限
合伙企业以现金方式向发行人增资认购新增股份。
2013 年 12 月 30 日,本次增资所涉各方共同签署了《增资协议》,依据协议
内容,认购价格为 6.48 元/股,合计认购 485 万股股份,其中:中盛华宇出资
1,111.644 万元,认购 171.55 万股;天益瑞泰出资 706.6440 万元,认购 109.05 万
股;宇贺鸿祥出资 668.736 万元,认购 103.2 万股;中盛鸿祥出资 655.776 万元,
认购 101.2 万股。本次增资的价格与 2012 年发行人引入新股东的入资价格一致。
2014 年 2 月 25 日,上述股东出资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次新增出资进行了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 2014 ]第 01670007 号”《验资报
告》。2014 年 3 月 19 日,公司依法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
了注册资本为 4,856.5 万元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吴飞舟 21,986,085 45.27
2 马庆选 4,808,650 9.90
3 史振生 4,371,500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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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姚国宁 4,371,500 9.00
5 王维 3,497,200 7.20
6 中投财富 2,931,465 6.04
7 山东五岳 1,748,600 3.60
8 中盛华宇 1,715,500 3.53
9 天益瑞泰 1,090,500 2.25
10 宇贺鸿祥 1,032,000 2.13
11 中盛鸿祥 1,012,000 2.08
合计 —— 48,565,000 100.00
(2)员工入股前的发行人股权转让及定价情况
2012 年 7 月-12 月,发行人发生多次股权转让,均为吴飞舟与其他新老股东
之间的交易,交易价格按照 6.48 元/股(或 6.48 元/元出资额)定价。以吴飞舟为
主体,该等交易可汇总如下表所示:
序号 交易对手方 交易性质 标的股份(股) 价款(元) 单价(元/股)
12,327,630
1 神码集成 受让 14,644,525 229,837,705.35 6.48
8,513,841
转让 3,702,904 6.48
2 王维 22,666,750.00
受让 205,704 6.48
3 马庆选 转让 4,808,650 31,166,784.11 6.48
4 史振生 转让 4,371,500 28,333,440.10 6.48
5 姚国宁 转让 4,371,500 28,333,440.10 6.48
6 中投财富 转让 2,931,465 19,000,000.00 6.48
7 山东五岳 转让 1,748,600 11,333,376.55 6.48
上述交易主体中,神码集成为发行人原控股股东,其他股东均为新进财务投
资人,与吴飞舟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2012年7-12月的股权转让过程,是吴飞舟
从原控股股东神码集成购买全部股权,再将其中一部分向其他投资者转让的过
程。吴飞舟从神码集成购买股权,是与原控股股东多次谈判协商的结果,吴飞舟
向其他投资者转让时,也商定了前后价格一致的原则。吴飞舟与上述交易主体之
间的交易价格,属于熟悉市场情况的无关联双方在自愿公平条件下确定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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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公允性。
未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交易的转受让方,通常主要参考当年盈利情况对企业
进行估值,而且发行人业务特性也便于在年中估算出全年利润,因此下面均以当
年原始报表作为盈利情况的计算基础。2012年股权转让定价为6.48元/股,股本
4,371.5万股,整体估值为28,313.58万元,按照2012年原始报表净利润3,239.48万
元计算,P/E倍数相当于8.74倍。
在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后,发行人从2013年初启动了员工持股的组织安排工
作,于2013年下半年落实了具体方案,2013年底签署了与员工持股有关的增资协
议,完成了股东大会批准程序。发行人员工入股时,也同样从一开始就确定了与
吴飞舟获得股价相同的原则,定价为6.48元/股。
(3)员工入股后的股权转让及定价情况
2014年4月28日,中投财富、山东五岳与发行人共同签署《增资协议》,约定
由中投财富、山东五岳分别向发行人增资1,100万元,各自用于认购发行人新增
的100万股股份。2014年5月14日,发行人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公司注册资本由4,856.5万元增至5,056.5万元的议案,同意中投财富、山东
五岳分别以现金1,100万元认购公司本次新增的股份,认购价格为11元/股,溢价
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2014年5月29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次新增出资进行了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4]第01670012号”《验资报告》,
确认相关股东的现金出资全部到位。2014年6月12日,公司依法就本次增资办理
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注册资本为5,056.5万元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4年中投财富、山东五岳入股价格为11元/股,对应整体估值为55,621.50
万元;同时,发行人2014年原始报表净利润为5,679.63万元,根据以上数据可算
出,2014年中投财富、山东五岳2014年入股P/E倍数为9.79倍。该次入股P/E倍数
高于员工入股的P/E倍数,也同时高于2012年该两名股东入股发行人的P/E倍数。
(4)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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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等待期或摊销期
发行人员工签订的承诺函约定,员工服务期限为三年,如果提前离职,其股
权将转让给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指定的其他受让方,因此等待期认定
为 3 年。
②公允价值及权益工具价值计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版》相关规定:“如果企业股份未公开交
易,则应按估计的市场价格计量,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进行调
整。”
发行人授予员工的权益工具无活跃市场报价,以当年盈利乘以适当的 P/E 倍
数,是未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定价常用的估值方法,因此以 P/E 法作为估值方法符
合未上市股权的一般定价模式。由于员工入资时点与 2014 年 PE 入资时点较近,
因此参考 2014 年的 P/E 倍数乘以 2013 年原始报表的净利润数,可计算出该等股
权“估计的市场价格”。
2014 年中投财富、山东五岳入股价格为 11 元/股,对应整体估值为 55,621.50
万元;同时,发行人 2014 年原始报表净利润为 5,679.63 万元,根据以上数据可
算出,2014 年中投财富、山东五岳 2014 年入股 P/E 倍数为 9.79 倍。发行人 2013
年 12 月授予员工股权,当年原始报表的净利润为 4,528.43 万元, 按照同样的 P/E
倍数 9.79 倍计算,整体估值应为 44,347.57 万元,四家员工持股有限合伙企业入
股总数 485 万股,持股比例合计为 9.99%,相当于 4,428.82 万元估值。
项目 原始报表净利润(万元) P/E 倍数 整体估值(万元) 估值对应每股价格
2012 年 PE 入股 3,239.48 8.74 28,313.58 6.48 元/股
2013 年员工入股 4,528.43 9.79 44,347.57 9.13 元/股
员工入股的实际定价为 3,142.80 万元,与公允价值 4,428.82 万元的差价为
1,286.02 万元,此为发行人为换取员工服务而授予的权益工具的价值,属于职工
薪酬,在等待期内平均摊销入账,借记管理费用,代记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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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坏账损失 185.27 338.55 594.22 61.10
存货跌价损失 291.87 560.13 307.81 550.74
合计 477.14 898.68 902.03 611.84
各报告期末公司严格按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政策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内,
随着应收账款原值增加,相应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减值准备相应增加。
2014年提取坏账损失额较高,主要原因是南昌大众被收购前,对往来款项进行了
彻底清理,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存货跌价损失主要是由于亏损合同所致,对于签定的不可撤销亏损合同,如
期末存货有余额,期末公司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
准备。
(七)营业外收支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外收入 655.41 1,462.81 1,456.69 1,391.57
减:营业外支出 4.65 6.33 2.18 2.25
合计 650.76 1,456.48 1,454.51 1,389.32
1. 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政府补助 655.38 1,460.32 1,020.26 1,391.47
债务重组收入 -- -- 434.86 --
其他 0.03 2.49 1.57 0.10
合计 655.41 1,462.81 1,456.69 1,391.57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政府补助、债务重组收入和贷款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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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其他收入。
(1)报告期内政府补助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计入当期
内容 金额 到账时间 资金来源 依据
损益金额
收到 2012 年增值税即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 ①
745.87 745.87 2013-10-9
征即退退税 务局
收到 2013 年 1-6 月增值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 ①
237.03 237.03 2013-10-22
税即征即退退税 务局
收到 2013 年 8 月增值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 ①
85.37 85.37 2013-12-23
税即征即退退税 务局
收到 2013 年 9 月增值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 ①
181.02 181.02 2013-12-23
税即征即退退税 务局
收到 2013 年 11 月增值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 ①
129.09 129.09 2013-12-24
税即征即退退税 务局
收到 2013 年 7 月增值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 ①
5.61 5.61 2013-12-24
税即征即退退税 务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
5.61 5.61 2013-10-12 ②
局补贴 局北京代办处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
1.88 1.88 2013-11-22 ②
局补贴 局北京代办处
2013 年度小计 1,391.48 1,391.48
收 2013 年 10 月即征即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 ①
41.45 41.45 2014-9-26
退税款 务局
收 2013 年 12 月即征即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 ①
117.98 117.98 2014-9-26
退税款 务局
收 2014 年 1 月增值税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 ①
96.89 96.89 2014-4-16
即征即退退税 务局
收 2014 年 2 月即征即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 ①
51.14 51.14 2014-8-5
退税款 务局
收 2014 年 3 月即征即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 ①
9.21 9.21 2014-9-4
退税款 务局
收 2014 年 4 月即征即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 ①
98.36 98.36 2014-8-11
退税款 务局
收 2014 年 5 月即征即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 ①
13.04 13.04 2014-8-21
退税款 务局
收 2014 年 7 月即征即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 ①
35.81 35.81 2014-10-16
退税款 务局
收 2014 年 9 月即征即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 ①
451.50 451.50 2014-12-23
退税款 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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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
22.49 22.49 2014/02/20 ③
公司退信托贴息款 担保有限公司
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
74.33 74.33 2014/06/13 ③
公司退信托贴息款 担保有限公司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
5.78 5.78 2014-6-26 ④
局补贴 局北京代办处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
1.67 1.67 2014-11-27 ④
局补贴 局北京代办处
北京中关村信促会退 北京中关村企业信用
0.60 0.60 2014-12-10 ⑤
补贴款 促进协会
2014 年度小计 1,020.25 1,020.25
收 2014 年 8 月即征即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
5.46 5.46 2015-1-22 ①
退税款 务局
收 2014 年 10 月即征即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
24.84 24.84 2015-1-23 ①
退税款 务局
收 2014 年 6 月即征即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
9.56 9.56 2015-2-5 ①
退税款 务局
收到 2014 年 11 月即征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
163.13 163.13 2015-6-4 ①
即退税金 务局
收到 2014 年 12 月即征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
195.11 195.11 2015-6-4 ①
即退税款 务局
收到 2015 年 1 月即征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
101.3 101.3 2015-6-9 ①
即退税款退还 务局
收到 2015 年 2 月即征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
18.53 18.53 2015-9-17 ①
即退税款 务局
收到 2015 年 4 月即征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
38.18 38.18 2015-9-15 ①
即退税款 务局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
收到 7 月退税 452.41 452.41 2015-11-18 ①
务局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
收到 8 月退税 33.42 33.42 2015-11-18 ①
务局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
收到 6 月退税 52.27 52.27 2015-10-26 ①
务局
收 2015 年 3 月软件产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
169.83 169.83 2015-12-17 ①
品增值税退税款 务局
收 2015 年 9 月软件产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
92.03 92.03 2015-12-17 ①
品增值税退税款 务局
收到 10 月即征即退税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
16.82 16.82 2015-12-28 ①
款 务局
收到 11 月即征即退税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
43.73 43.73 2015-12-28 ①
款 务局
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
43.68 43.68 2015-1-23 ③
公司退信托贴息款 担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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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小计 1,460.30 1,460.30
收到 12 月份即征即退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 ①
232.08 232.08 2016-1-25
退税款 务局
收到 1 月份即征即退退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 ①
105.24 105.24 2016-5-4
税款 务局
收到 2016 年 3 月即征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 ①
145.67 145.67 2016-6-21
即退退税款 务局
收到 2016 年 2 月即征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 ①
111.42 111.42 2016-6-28
即退退税款 务局
收到 2016 年 4 月即征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 ①
59.97 59.97 2016-6-27
即退退税款 务局
北京中关村信促会退 北京中关村企业信用
1.00 1.00 2016-4-17 ⑤
补贴款 促进协会
2016 年 1-6 月小计 655.38 655.38
①国务院国发[2000]18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
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下发财税
[2000]25号文《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
知》,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
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011年1月28日,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
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继续实施上述软件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②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知识产权局颁布的京财文[2006]3101号北京市专利
申请资助金管理暂行办法给予的专利申请补助款。
③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中科园发[2010]38号中关村国家自主
创新示范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中关村管委会为
实际贷款期限在3个月以上,并按期还本付息的企业,按照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
一定比例提供贷款贴息,发行人为五星级企业,贴息比例为40%。
④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知识产权局颁布京知局[2014]178号的北京市专利
申请资助金管理办法给予的专利申请补助款。
⑤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中科园发[2010]46号中关村国家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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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示范区企业购买中介服务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对企业购买企业信用评级服务
给予的年度资助。
(2)政府补助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损益核算的影响
报告期政府补助收入与经营业绩的关系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政府补助金额 655.38 1,460.30 1,020.25 1,391.48
同期利润总额 -1,652.53 5,230.30 5,709.51 4,339.51
政府补助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 39.66% 27.92% 17.87% 32.07%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收入分别占当期利润总
额的比例为32.07%、17.87%、27.92%。虽然税收优惠在当期利润中占有一定比
重,但基于以下原因,发行人经营成果对政府补助不存在重大依赖:
①发行人绝大部分政府补助收入来自于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其比例关系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退税收入 654.38 1,416.64 915.39 1,383.98
政府补助金额 655.38 1,460.30 1,020.25 1,391.48
占政府补助的比例 99.85% 97.01% 89.72% 99.46%
软件行业的成本主要是软件开发人员的工资薪酬,该部分成本在现行体制下
不能进行进项抵扣,因此,国家通过推行退税政策降低销项税率,实际上是为避
免软件行业特殊成本结构在增值税现行征管体制下税负过重的举措。基于上述背
景,软件业增值税退税政策是国家长期政策,自2000年国务院颁布以来一直执行,
而非短期性或地方性的扶持政策。
②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利润较为稳定,未出现重大波动;2016年度上半年
亏损主要是受客户结算模式影响。即使剔除退税收入的影响,2013年度、2014
年度和2015年度发行人的利润总额为2,955.53 万元、4,794.12 万元和3,813.6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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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发行人总体仍保持较高的盈利水平,因此不属于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存在严
重依赖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不存在严重依赖政府补助
的情况
公司2014年获得的债务重组收入,系2014年12月公司与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
司签定协议,公司原欠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司2006年至2011年房租等其他应付款
合计金额2,134.86万元,现以1,700万元清偿,差额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
2、营业外支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4.22 6.33 2.16 2.00
其他 0.43 -- 0.02 0.25
合计 4.65 6.33 2.18 2.25
(八)税收缴纳情况及所得税费用
1、主要税收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分税种税收缴纳情况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增值税 2,266.53 3,253.00 2,262.44 1,389.27
企业所得税 456.49 302.61 827.98 312.39
营业税 -- -- 1.14 4.29
城建税 162.53 227.72 158.49 97.49
教育费附加 113.48 162.65 113.21 69.63
合计 2,999.03 3,945.98 3,363.26 1,873.07
2、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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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利润总额 -1,652.53 5,230.30 5,709.51 4,339.51
适用税率 15% 15% 10% 10%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 -247.88 784.54 570.95 433.95
其他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31.55 -4.64 -22.48 -1.91
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和软件产品退
-652.43 -355.72 -333.68
税收入免所得税的影响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
78.97 26.06 12.68 0.16
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7.83 -- --
/负债余额的变化
不可税前抵扣的费用等 152.03 554.39 402.96 319.32
所得税费用 -425.70 490.09 608.39 417.84
(九)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以及少数股东
损益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
损益净额分别为7.09万元、-30.17万元、-371.19万元和-216.51万元,主要包括:
政府补助、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股份
支付,以及与神州数码的债务重组收益构成,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
例分别为0.18%、-0.59%、-7.83%和17.65%。
报告期内公司无来源于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外的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无少数股东损益。
由上可见,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经营业绩不存在严重依赖非经常
性损益和投资收益的情形。
(十)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的重大不利影响因素分析以及保荐机构对公司
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结论意见。
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所述风险均会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
保荐机构已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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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主要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流动资产 60,411.83 94.60 63,666.82 95.34 53,201.05 94.98 51,366.89 94.57
非流动资
3,446.35 5.40 3,111.22 4.66 2,810.45 5.02 2,947.20 5.43

资产总计 63,858.18 100.00 66,778.04 100.00 56,011.50 100.00 54,314.09 100.00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54,314.09万元、56,011.50万元、66,778.04万元和63,858.18万元。2014年末和2015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较上年末增长3.13%和19.22%,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的稳
定发展、效益的提升以及增资扩股,扩大了资产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基本保持稳定,其中,
流动资产占比在95%左右,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比在5%左右。公司为技术
密集型软件公司,人力资源投入较大,固定资产投资支出较少,所以流动资产占
比高。
1. 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货币资金 9,252.12 15.32 13,968.05 21.94 12,858.66 24.18 16,232.08 31.60
应收票据 262.20 0.43 - - 187.54 0.35 40.00 0.08
应收账款 27,402.19 45.36 28,246.44 44.36 22,429.99 42.16 18,331.56 35.69
预付款项 - - - - - - 52.05 0.10
其他应收款 812.70 1.35 775.62 1.22 661.37 1.24 1,125.07 2.19
1-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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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 22,210.73 36.77 20,277.79 31.85 16,961.04 31.88 15,418.23 30.02
一年内到期的其
11.75 0.02 6.07 0.01 5.83 0.01 37.94 0.07
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460.13 0.76 392.85 0.62 96.62 0.18 129.96 0.25
流动资产合计 60,411.83 100.00 63,666.82 100.00 53,201.05 100.00 51,366.89 100.00
报告期公司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各报告期末三项合
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在98%左右。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的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现金 4.27 8.11 15.07 22.23
银行存款 8,868.36 13,610.87 12,598.23 16,135.66
其他货币资金 379.48 349.07 245.36 74.19
合计 9,252.12 13,968.05 12,858.66 16,232.08
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担保函保证金。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
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1.60%、24.18%、21.94%
和15.32%。公司储备了合理的货币资金余额,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需要。
(2)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应收账款原值 29,724.36 30,383.33 24,204.37 19,533.31
减:坏账准备 -2,322.17 -2,136.89 -1,774.38 -1,201.75
应收账款净额 27,402.19 28,246.44 22,429.99 18,331.56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18,311.56万元、22,429.99万元、28,246.44万元和27,402.1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
例分别为35.69%、42.16%、44.36%和45.36%。
①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比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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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账款净额及营业收入的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2016.06.30 或 2016 2015.12.31 或 2014.12.31 或 2013.12.31 或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金额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万元) (万元) (%) (万元) (%) (万元)
应收账款净额 27,402.19 28,246.44 25.93 22,429.99 22.36 18,331.56
营业收入 24,328.26 61,431.79 3.09 59,589.28 8.18 55,083.39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45.98 - 37.64 - 33.28
受行业结算模式、公司收入确认等因素的影响,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
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普遍较高(具体情况请见本节之“十二、(五)1.应收账款周
转率分析”),与公司情况相符。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的增长,应收账款逐年增加,应收账款的增长幅度
高于同期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主要是由于三方面原因:
A 收入确认时点、比例与应收款结算时点、比例不同
公司软件开发收入在上线、初验和终验阶段按50%、70%和100%确认收入,
回款方式通常也是分阶段收款,但收款结点和比例与收入确认的结点和比例不尽
相同;技术服务通常在约定的服务期间内分期确认收入,回款方式通常为分季结
算;具体结算条款由公司与客户通过合同约定。
B 客户的付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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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项目达到付款节点后向客户提出付款申请,经过客户内部审批流程后
收取应收款,因公司的客户主要是三大运营商,其付款速度受制于其预算支出、
内部审批进展等多因素影响,如受内部预算和审批程序影响,山西移动2015年延
迟了付款,导致部分应收账款账龄超过一年。
C 季节性的结算模式
由于公司的核心客户为三大电信运营商,这些客户受集中采购制度和预算管
理制度的影响,通常在上半年制定需求计划,下半年进行签约、项目验收和付款,
而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软件开发收入的确认原则是以签约为前提,以上线、初验、
终验为节点的,因此公司的营业收入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特别是12月份确
认的较多。而收款一般在阶段性进度确认之后,同时运营商付款内部审批需要一
定周期,通常12月份确认的收入均会形成应收账款。受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影响,
运营商的验收和结算均有所拖延,导致更多的项目集中在12月份验收,相应年末
应收账款余额、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增加。
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金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0、0.94、0.98和1.14,表明公司主营业务获取现金
的能力和销售现金回收情况稳定,但因验收和结算的季节性近两年更加明显,导
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增加。
②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的情况
各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欠款情况如下:
占期末应收
原值金额 账款原值总
日期 欠款单位 账龄
(万元) 额的比例
(%)
1 年以内、
山西移动 6,774.60 22.79
1-3 年
1 年以内
四川移动 6,265.44 21.08
1-2 年
2016 年 6 月
新疆联通 1,952.79 1 年以内 6.57
30 日
安徽移动 1,844.17 1 年以内 6.20
北京联通 970.78 1 年以内 3.27
合 计 17,807.78 -- 5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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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以内、
山西移动 7,794.23 25.65
1-2 年
四川移动 3,579.49 1 年以内 11.78
2015 年 新疆联通 2,162.23 1 年以内 7.12
12 月 31 日
山东联通 1,701.19 1 年以内 5.60
咪咕音乐 1,157.31 1 年以内 3.81
合 计 16,394.45 -- 53.96
安徽移动 2,250.54 1 年以内 9.30
山东联通 1,106.10 1 年以内 4.57
2014 年 山西移动 3,903.73 1 年以内 16.13
12 月 31 日 四川移动 2,371.48 1 年以内 9.80
新疆联通 1,210.41 1 年以内 5.00
合 计 10,842.26 -- 44.80
山西移动 4,520.33 1 年以内 23.14
山东联通 1,757.80 1 年以内 9.00
四川移动 1,610.75 1 年以内 8.25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安徽移动 1,567.12 1 年以内 8.02
陕西电信 633.29 1 年以内 3.24
合 计 10,089.29 -- 51.65
③新增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金额及占比
此处披露的新增主要客户是指报告期内第一次出现在前十大客户里的客户
单位:万元、%
年度 客户名称 年末应收余额 占应收账款比例
北京电信 46.70 0.24
2013 年度 辽宁联通 565.21 2.89
合 计 611.91 3.13
新疆联通 1,210.41 5.00
2014 年度 吉林联通 57.65 0.24
合 计 1,268.06 5.24
咪咕音乐 1,157.31 3.81
2015 年度 移动总部 31.40 0.10
合 计 1,188.71 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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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总部 872.20 2.93
2016 年 1-6 月
合计 872.20 2.93
④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应收账款净值按账龄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1 年以
26,193.57 95.59 26,412.84 93.51 22,301.91 99.43 17,916.89 97.74

1 年以
1,208.62 4.41 1,833.60 6.49 128.08 0.57 414.67 2.26

合计 27,402.19 100.00 28,246.44 100.00 22,429.99 100.00 18,331.56 100.00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主要为一年以内,其中 2013 年末和 2014 年末一
年以内的占比在 97%以上,2015 年末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增加主要是受 2015 年
山西移动内部调整,付款流程变动,导致山西移动本年付款进度延迟。山西移动
于 2016 年支付了部分项目款,使 2016 年 6 月末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较 2015
年末有所减少。
公司的客户主要是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的总部或省级公司,客户
资信情况良好,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
⑤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结合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并充分考虑客户的信用
状况、应收账款的结算特点以及历史回款情况,确定了稳健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
300047.SZ 天源迪科 3 10 20 50 50
300166.SZ 东方国信 1 10 20 50 70
600718.SH 东软集团 1 2 5 10 10
603636.SH 南威软件 3 10 20 50 80
300380.SZ 安硕信息 5 10 30 50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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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值 2.6 8.4 19 42 58
本公司 5 10 30 50 80
数据来源:根据各上市公司 2016 年半年报
由上表可见,与同行业平均水平相比,公司选用了较为谨慎的坏账准备计提
比例。
⑥应收账款质押情况
根据发行人2015年12月17日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的
2015年QZYYS3580号《最高额反担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发行人将期末全
部应收账款质押给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其他应收款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租赁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代公司员工垫付社保和公
积金等。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净额
分别为1,125.07万元、661.37万元、775.62万元和812.70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
的比例分别为2.19%、1.24%、1.22%和1.35%。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5名欠款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
款项 期末余 坏账
日期 单位名称 账龄 收款总额
性质 额 准备
的比例(%)
赵小华 往来款 545.88 5 年以上 33.39 545.88
邓页莲 往来款 228.79 5 年以上 13.99 228.79
2016 年 北京牡丹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押金 198.74 3 年以内 12.16 --
6 月 30 日 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保证金 101.41 2 年以内 6.20 --
安徽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 保证金 37.05 1 年以内 2.27 --
合计 -- 1,111.87 -- 68.01 774.66
赵小华和邓页莲为宇悦无限和巨众惠泽收购南昌大众前南昌大众的原股东,
已对其他应收赵小华和邓页莲的款项计提了全额坏账准备。
(4)存货
各报告期期末,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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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在施项目 23,187.41 99.46% 21,235.15 99.75 18,717.22 99.48 17,401.13 99.65
库存商品 125.52 0.54% 52.71 0.25 98.07 0.52 61.89 0.35
合计 23,312.93 100.00 21,287.86 100.00 18,815.29 100.00 17,463.02 100.00
减:存货跌价准备 1,102.20 -- 1,010.06 -- 1,854.25 -- 2,044.79 --
存货账面净值合计 22,210.73 -- 20,277.80 -- 16,961.04 -- 15,418.23 --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公司存货净值占流动资产
比重分别为30.01%、31.88%、31.85%和36.77%。公司的存货大部分是正在执行
项目的成本,包括项目人工、房租水电等间接支出、差旅费、外包技术服务费等。
① 存货余额较高的原因分析
公司存货余额较高,主要是由软件行业特点和本公司业务经营模式、以及收
入确认和成本结转方式决定的,具体情况请见本节之“十二、(五)2.存货周转
率”有关分析。
② 存货的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期末余额逐年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业务增长,期未在施
项目增多,尚未结转的成本计入存货,以及员工成本上涨等原因产生。
③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在施项目 1,102.20 1,010.06 1,854.25 2,044.79
报告期内公司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是执行亏损销售合同所致。
报告期内,当预计执行销售合同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合同金额时,公
司会将其作为亏损合同。亏损合同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客户开发全新系统或已有
系统大版本升级时,由于需要大规模梳理业务、多次的割接预演、数据迁移工作
量大、端到端测试工作多,项目周期冗长,成本较高,个别项目会出现成本高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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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客户接受的价款,但通常客户在新系统开发或大版本升级项目后会产生一系列的
技术维护需求和衍生的业务系统开发需求,整体考虑,发行人执行亏损合同仍具
有其商业价值。另一方面,为客户开发/升级的新系统软件中的部分模块,在以
后类似项目中具有一定的可复用性,可以减少以后类似项目的开发成本。在上述
特定情况下,发行人在预期单个项目会亏损时仍会与客户签订合同。
公司亏损销售合同的会计处理方式为:报告期末当亏损合同存在存货余额,
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如果预计亏损超过该减值损失,将
超过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当亏损合同不存在对应的存货时,亏损合同相关义务
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报告期内因亏损合同而确认的存货跌价准备和预计负债呈稳定下降趋势,这
主要是由于公司加强了此类项目的签约管理、项目管控和成本控制。
(5)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其他流动资产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待摊租金 8.88 -- 74.54 91.80
预缴税金 42.76 22.10 22.08 38.16
上市筹备费用 408.49 370.75 -- --
合计 460.13 392.85 96.62 129.96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待摊租金、预缴税金以及上市筹备费
用,其中2015年末较2014年末变动较大,主要是因为发行人在2015年将为本次发
行上市而发生的审计费、律师费和保荐机构的保荐费作为上市筹备费用确认为其
他流动资产,该费用将在发行人上市后从股票发行溢价收入中扣除。
2. 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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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固定资产 1,924.87 55.85 1,979.41 63.62 1,977.02 70.35 2,182.07 74.04
无形资产 160.49 4.66 78.71 2.53 74.01 2.63 85.38 2.90
长期待摊费用 357.89 10.38 475.69 15.29 323.77 11.52 53.45 1.8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03.10 29.11 577.41 18.56 435.65 15.50 626.30 21.25
合计 3,446.35 100.00 3,111.22 100.00 2,810.45 100.00 2,947.20 100.00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房屋及建筑物 1,246.38 1,271.72 1,322.38 1,387.27
办公设备 102.62 125.85 157.54 216.16
电子设备 491.67 522.56 415.76 475.30
运输设备 84.20 59.28 81.34 103.34
合计 1,924.87 1,979.41 1,977.02 2,182.07
公司属知识密集型企业,不需要大型生产线及机器设备的投入,故固定资产
金额较小。2014年末固定资产净额较上年末减少,主要是由于固定资产的正常折
旧所致。2015年公司购置了部分电子和办公设备,导致2015年末固定资产净额较
2014年末略有增加。2016年6月末固定资产净额较上年末减少,主要是由于固定
资产的正常折旧所致。
公司固定资产目前使用状况良好,不存在非正常的闲置或未使用现象,也不
存在账面值低于变现价值从而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2)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为公司外购的软件。
(3)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主要是发行人自有办公楼和租入办公楼的装修费用,按预计受
益期3年进行摊销,在资产总额中占比较低,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较小。
(4)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系由于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造成可抵扣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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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性差异形成,按照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预计转回时的适用税率确认。
(二)负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19,000.00 56.34 18,000.00 51.99 14,500.00 51.76 13,636.45 39.90
应付账款 1,610.59 4.78 2,151.15 6.21 2,267.75 8.09 1,549.78 4.53
预收款项 4,424.61 13.12 3,188.07 9.21 2,821.99 10.07 4,773.12 13.97
应付职工薪酬 6,149.35 18.23 7,080.05 20.45 6,017.63 21.48 6,270.44 18.35
应交税费 1,068.11 3.17 2,511.97 7.25 1,367.52 4.88 1,441.19 4.22
应付利息 27.33 0.08 31.71 0.09 26.73 0.10 27.08 0.08
其他应付款 658.66 1.95 932.08 2.69 226.05 0.81 3,478.37 10.18
流动负债合计 32,938.65 97.66 33,895.03 97.89 27,227.68 97.19 31,176.43 91.22
预计负债 788.14 2.34 729.26 2.11 788.66 2.82 2,999.75 8.78
非流动负债合计 788.14 2.34 729.26 2.11 788.66 2.82 2,999.75 8.78
负债合计 33,726.79 100.00 34,624.29 100.00 28,016.33 100.00 34,176.18 100.00
从负债构成来看,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
1. 短期借款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公司短期借款占负债总额的
比例分别为39.90%、51.76%、51.99%和56.34%。短期借款占比较高是由于公司
对外采购较少、应付账款金额较小所致。各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结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抵押借款 12,000.00 12,000.00 9,500.00 9,600.00
保证借款 7,000.00 6,000.00 5,000.00 4,036.45
合计 19,000.00 18,000.00 14,500.00 13,636.45
2. 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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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账龄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
材料采购款 70.90 4.40 6.14 0.29 30.86 1.35 42.33 2.74
技术服务费 345.44 21.45 396.69 18.44 789.24 34.8 311.05 20.07
暂估应付的未
1,194.26 74.15 1,748.32 81.27 1,447.65 63.84 1,196.40 77.2
完工程成本
合计 1,610.60 100.00 2,151.15 100.00 2,267.75 100.00 1,549.78 100.00
应付账款主要包括:应付给外包厂家的技术服务费;暂估应付的未完工项目
成本,公司软件开发收入按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其中上线阶段、初
验阶段和终验阶段的完工百分比分别为50%、70%和100%,当项目实际发生的成
本小于预算成本按上述比例确认的金额时,公司会暂估该部分差异,借记存货,
贷记应付账款。
应付技术服务费余额2014年末较高是由于2014年末余额中包括应付关联方
福州捷奥的315.20万技术服务费;另外,随着业务和项目的增加,暂估应付的未
完工项目成本也逐年增长。
3. 预收账款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预收账款 4,424.61 3,188.07 2,821.99 4,773.12
公司存在较大的预收账款,主要系在项目达到里程碑阶段节点前,部分客户
已先行付款,发行人将相关款项归集到预收账款科目下核算。报告期各期末发行
人前十名预付账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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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是否存在 对应项目
客户简称 占比 账龄 产生原因
(万元) 关联关系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2013 年度相关情况
黑龙江移动物联网专网专号业务系统改造配合 468.50 收到上线款未收到验收报告
黑龙江移动 894.16 18.72% 1 年以内 否 黑龙江移动 iBilling9.0-综合帐务 420.00 收到上线款未收到验收报告
其他 5.66 --
北京联通 iBSS2.0_CRM v1.0.2 2012 维护 453.60 客户已付款 90%,项目进度为初验
北京联通 iBSS v1.0.01(DC) upd v1.0 189.00 客户已付全款,未收到终验报告
北京联通 757.40 15.86% 1 年以内 否 北京联通 BSS 系统 v1.0.01 2010 年需求 35.00 客户已付全款,未拿到验收报告
北京联通 SP 管理和在信网关 2009 新需求 25.90 客户已付款 90%,项目进度为初验
其他 53.90 --
四川移动 ibilling v10.0.0 291.45 客户已付款 90%,项目进度为初验
四川移动 NG CRM 系统 v5.7 243.59 客户已付款 70%,项目进度为上线
四川移动 iVASPv3.0 for MAS SERVERv2.1 39.15 客户已付全款,未拿到验收报告
四川移动 752.15 15.75% 1 年以内 否
四川移动移动代理服务器 v2.1.3 26.60 客户已付全款,尚未开始确认收入
四川移动电子渠道运营平台 v2.0.0 23.59 已付全款
其他 127.77 --
吉林移动多帐期改造 v10.0.2 104.00 客户已付款 90%,项目进度为初验
吉林移动 362.93 7.60% 1 年以内 否 吉林移动 2013 年 BOSS 软件模块改造 96.00 客户已付款 90%,项目进度为初验
吉林移动综合监控管理平台 v5.2.0 47.00 客户已付款 70%,项目进度为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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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移动 iBNMS v4.0 45.97 客户已付全款,未拿到验收报告
其他 69.96 --
重庆移动增值业务综合运营平台 v1.5.1 71.81 客户已付款 90%,项目进度为初验
重庆移动 CIC 服务器 v2.1 32.68 客户已付全款,未拿到验收报告
重庆移动 iVASP v3.0 for MAS Server v2.1 31.50 客户已付全款,未拿到验收报告
重庆移动 199.46 4.18% 1 年以内 否
重庆移动重庆移动 ESOP2013 年 9 月-2014 年 8 月新需
30.94 客户已付款 70%,项目进度为上线
求开发
其他 32.53 --
移动总部 iMAS_MPV2.0 2009NR 106.00 客户已付款 90%,项目进度为初验
客户已付款 20%,尚未开始确认收
移动总部 184.15 3.86% 1 年以内 否 业务支撑系统部(移动)移动网上商城 74.91

其他 3.24 --
安徽移动 NG2 CRM v3.5 107.24 客户已付款 80%,项目进度为初验
客户已支付部分款项,项目尚未开始
安徽移动 158.27 3.31% 1 年以内 否 安徽移动 ITIL 电子流二期 46.23
确认收入
其他 4.80 --
山西电信计费账务 v10.6 129.30 户已付款 30%,项目未到上线
山西电信 147.75 3.09% 1 年以内 否
其他 18.45 --
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事业部联通总部集中集团客户业务
联通总部 113.76 2.38% 1 年以内 否 113.76 客户已付款 90%,项目进度为初验
支撑系统-软件开发
项目完成到货,合同约定签约后全额
广西移动 110.86 2.32% 1 年以内 否 广西防城港第四批 MAS 机采购 31.58
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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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移动 ibilling 9.0 Collection v1.0 13.70 客户已付款 80%,项目进度为上线
其他 65.58 --
小计 3,680.89 77.06% -- -- -- -- --
2014 年度相关情况
四川移动 CRM 系统应用软件单项工程 249.59 客户已付款 70%,项目进度为上线
四川移动 CRM 系统(NGBOSS4.0)扩容改造及互联网
243.59 客户已付款 90%,项目进度为初验
四川移动 739.44 26.20% 1 年以内 否 渠道接入单项工程
四川移动 NGBOSS4.5 133.13 客户已付款 790%,项目尚未上线
其他 113.13 --
北京联通收费管理 74.30 客户已付款 80%,项目进度为初验
北京联通系统平台运维服务 V1.8.0 74.30 客户已付款 80%,项目进度为初验
北京联通 257.04 9.11% 1 年以内 否 北京联通 BSS 系统 v1.0.01 2010 年需求 35.00 客户已全额付款,尚无验收报告
北京联通业务支撑系统配套升级改造 30.69 客户已付款 80%,项目进度为初验
其他 42.75 --
山东联通 BSS 系统 v4.2 2013 维护 103.50 客户已付款 80%,项目进度为初验
山东联通 BSS 系统 v4.2 2013 新需求 87.30 客户已付款 80%,项目进度为初验
山东联通 251.39 8.91% 1 年以内 否
山东联通号线系统 24.00 客户已付款 80%,项目进度为初验
其他 36.59 --
黑龙江移动 202.00 7.16% 1 年以内 否 黑龙江移动 NG4.0 CRM 202.00 客户已付款 90%,项目进度为初验
安徽联通 134.78 4.78% 1 年以内 否 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事业部联通总部统一 BSS 需求 2013 86.04 客户已付款 50%,项目尚未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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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联通 iBilling v10.0.2 2013 维护 46.24 客户已全额付款,项目未过受益期
其他 2.50 --
内蒙广电增值业务管控中心 V1.0.4-开发计划 97.44 客户已付款 30%,项目尚未上线
内蒙古广电 119.00 4.22% 1 年以内 否
其他 21.56 --
北京新业务移动 DIY09_新需求升级 52.33 客户已付款 90%,项目进度为初验
北京移动 109.24 3.87% 1 年以内 否 北京移动 iVASP v3.0 for MAS v2.0 48.03 客户已付款 80%,项目进度为上线
其他 8.88 --
移动总部 106.00 3.76% 1 年以内 否 移动总部 iMAS_MPV2.0 2009NR 106.00 客户已付款 90%,项目进度为初验
安徽广电地面数字电视 BOSS 系统-TB013-7632 54.48 客户已付款 30%,项目尚未上线
安徽广电 99.20 3.52% 1 年以内 否
安徽广电地面数字电视 BOSS 系统-TC013-7632 44.72 客户已付款 30%,项目尚未上线
中国电信客服版知识库 2014 年新需求 35.20 客户已付款 80%,项目进度为初验
电信总部 75.88 2.69% 1 年以内 否 中国电信卫星公司营帐系统 2013 年新需求 27.60 客户付款 30%,尚未上线
其他 13.08 --
小计 2,093.97 74.20% -- -- -- -- --
2015 年度相关情况
客户已付款 30%,项目尚未到运营
虚拟运营商天音通信合作运营 274.93
天音控股 331.82 10.42% 1 年以内 否 期
其他 56.89 --
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事业部联通总部集中集团客户业务
联通总部 306.33 9.61% 1 年以内 否 138.74 客户已付款 90%,项目进度为初验
支撑系统 V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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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事业部联通总部集中集团客户业务
154.31 客户已付款 90%,项目进度为初验
支撑系统总部实施 V1.0.2
其他 13.28 --
爱施德 235.85 7.40% 1 年以内 否 爱施德虚拟运营商爱施德转售业务运营支撑系统 235.85 客户已付全款,项目进度为上线
四川移动 NGboss5.0 BOSS 147.51 客户已付款 70%,项目进度为上线
四川移动 199.92 6.27% 1 年以内 否 四川移动 2013 年电子渠道扩容改造统一运营平台 27.22 客户已付款 90%,项目进度为初验
其他 25.19 --
安徽移动 186.25 5.84% 1 年以内 否 安徽移动 NG boss 4.5 186.25 客户已付款 80%,项目进度为初验
服务集成平台 81.09 客户已付款 95%,项目进度为初验
易程科技 158.12 4.96% 1 年以内 否
代理商管理系统 77.03 客户已付款 95%,项目进度为初验
2014 年新需求维护 47.64 客户已付全款,尚在受益期内
系统新需求维护 38.21 客户已付全款,尚在受益期内
山西电信 157.78 4.95% 1 年以内 否 系统日常需求服务 37.26 客户已付全款,尚在受益期内
2015 年 IT 系统日常需求服务 19.67 客户已付全款,尚在受益期内
其他 15.00 --
移动总部 iMAS_MPV2.0 2009NR 106.00 客户已付款 90%,项目进度为初验
移动总部 143.04 4.49% 1 年以内 否 政企客户分公司(移动)移动 CIC 管理平台 32.34 客户已付款 90%,项目进度为初验
其他 4.71 --
浙江移动 137.81 4.32% 1 年以内 否 浙江移动 BI 系统 2014 维护 137.81 客户已付全款,未收到验收报告
重庆移动 126.77 3.98% 1 年以内 否 重庆移动 CIC 服务器 v2.1 32.68 客户已付全款,未收到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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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移动 ESOP 2014-15 新需求 32.64 客户已付款 70%,项目进度为上线
重庆移动云资源池管理 26.8 客户已付款 70%,项目进度为上线
重庆移动综合监控管理平台 2013 新需求 17.25 客户已付款 70%,项目进度为上线
其他 17.39 --
小计 1,983.69 62.22% -- -- -- -- --
2016 年 1-6 月相关情况
吉林移动新一代 CRM 升级 566.04 客户已付款 70%,项目进度为上线
吉林移动 621.37 14.04% 2 年以内 否
其他 55.33 --
广电总局广电直播星用户管理系统 2016 年维护 242.88 客户已付全款,项目尚在受益期
中央数字电视传媒有限公司 2015 年数字电视业务支撑
36.61 客户付款 30%,客户尚未上线
广电总局 366.19 8.28% 2 年以内 否 系统
广电总局广电新一代客服 V1.3.0 28.02 客户已付全款,未收到验收报告
其他 58.68 --
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事业部联通总部集中集团客户业务
154.31 客户已付款 90%,项目进度为初验
支撑系统总部实施 V1.0.2
联通总部 342.00 7.76% 2 年以内 否 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事业部联通总部集中集团客户业务
138.74 客户已付款 90%,项目进度为初验
支撑系统 V4.0.2
其他 48.95 --
2015 年 BOSS 系统软件开发集成项目(2699-1) 314.08 已收到全款,未收到验收报告
四川广电 329.36 7.44% 1 年以内 否
其他 15.28 --
天音控股 211.14 4.79% 1 年以内 否 虚拟运营商通信合作运营 168.40 客户支付建设期款项,尚在运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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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运营商天音通信硬件采购 42.74 客户支付建设期款项,尚在运营期
安徽移动 186.25 4.21% 2 年以内 否 安徽移动 NG boss 4.5 186.25 客户已付款 80%,项目进度为初验
黑龙江移动 NG2-CRM4.5-需求分析 180.00 客户已付款 90%,项目进度为初验
黑龙江移动 185.66 4.20% 1 年以内 否
其他 5.66 --
服务集成平台 81.09 客户已付款 90%,项目进度为初验
易程科技 158.12 3.57% 2 年以内 否
代理商管理系统 77.03 客户已付款 95%,项目进度为初验
浙江移动存量客户经营平台五期 69.81 客户已付款 90%,项目进度为初验
浙江移动渠道分析系统 39.60 客户已付款 30%,项目尚未上线
浙江移动 153.38 3.47% 1 年以内 否
浙江移动存量客户 4 期 33.96 客户已付款 90%,项目进度为初验
其他 10.01 --
移动总部 iMAS_MPV2.0 2009NR 106.00 客户已付款 90%,项目进度为初验
移动总部 138.34 3.14% 2 年以内 否
政企客户分公司(移动)移动 CIC 管理平台 32.34 客户已付款 90%,项目进度为初验
小计 2,691.80 60.9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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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部分预收账款挂账时间较长,主要系对应项目执行时间较长或较长时间
内未取得阶段证明文件导致公司无法确认收入所致。
4. 应付职工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工资、奖金和社保等 6,149.35 7,080.05 6,017.63 6,270.44
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未付的一个月工资和计提的奖金。2013年末、2014年末、
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
为18.35%、21.48%、20.45%和18.67%。
报告期内,为维持人员的稳定、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公司相应调整了员工
的工资,导致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金额总体呈上升趋势。2014年末应付职
工薪酬较其他各期较低,主要是由于2014年部分年度奖金已在当年发放。
报告期内,公司按规定计提并支付职工薪酬,未发生拖欠职工薪酬的事项。
5. 应交税费
报告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增值税 564.40 1,370.03 770.31 401.59
企业所得税 165.30 621.79 292.55 702.79
个人所得税 241.58 339.09 192.95 263.59
其他 96.83 181.06 111.71 73.22
合计 1,068.11 2,511.97 1,367.52 1,441.1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主要是应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6. 其他应付款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
为3,478.37万元、226.05万元、932.08万元和658.66万元,占公司负债总额的比例
分别为10.18%、0.81%、2.69%和1.95%。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余额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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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欠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司房租 -- -- -- 2,134.86
关联方资金往来 -- -- -- 1,008.44
社会保险费等其他 658.66 932.08 226.05 335.07
合计 658.66 932.08 226.05 3,478.37
公司原欠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归还;关联方资金往来详细情况
请见本招股书“第七章同业竞争关联交易”之“四、(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
额”。
7. 预计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未决诉讼 700.00 700.00 700.00 700.00
亏损合同 88.14 29.26 88.66 2,299.76
合计 788.14 729.26 788.66 2,999.76
上表中未决诉讼,系北京朗新信息系统有限公司(2011年1月更名为北京华
为朗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度就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与侵犯商业秘密
纠纷事项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及公司员工张昊鹏,经北京市第一
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公司应赔偿对方损失人民币700.00万元。2013年10月公
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认定事实不清为由
裁定将本案发回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审,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案件
尚未结案。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于2012年确认了700.00万元的预计负债和营业
外支出。
上表中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
益的合同,亏损合同产生原因、会计处理和变动原因等具体情况请见本节之“十
二、(一)1.(4)存货”中相关内容。
(三)所有者权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权益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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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股本 5,056.50 5,056.50 5,056.50 4,371.50
资本公积 9,515.73 9,301.40 8,872.72 3,936.25
其他综合收益 2.44 1.00 -- --
盈余公积 2,225.89 2,225.89 1,747.24 1,222.14
未分配利润 13,330.82 15,568.95 12,318.71 10,608.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0,131.39 32,153.75 27,995.17 20,137.91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30,131.39 32,153.75 27,995.17 20,137.91
1. 股本
2013年7月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于2014年进行了两次增资,从
而导致公司股本增加。关于公司股本变动的具体情况,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
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股本形成情况”。
2. 资本公积
报告期内资本公积的变动主要是由于:一是2014年两次增资时,公司收到股
东的投资款超过其占有注册资本的部份合计4,657.80万元;二是收购同一控制下
的企业南昌大众所形成的资本公积。
3. 盈余公积
报告期内盈余公积变化主要系公司从税后利润计提法定公积金所致。
4. 未分配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未分配利润变动主要包括每期净利润结转和利润分配,具体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期初未分配利润 15,568.95 12,318.71 10,608.01 7,079.79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26.83 4,740.20 5,101.12 3,921.67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78.66 -525.10 -393.44
减:股利分配 -1,011.30 -1,011.30 -2,86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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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未分配利润 13,330.82 15,568.95 12,318.71 10,608.01
(四)偿债能力分析
1. 公司偿债能力指标
2016.06.30 或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财务指标 或 2015 年度
2016 年 1-6 月 或 2014 年度 或 2013 年度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1.80% 51.40% 49.63% 61.90%
资产负债率(合并) 52.82% 51.85% 50.02% 62.92%
流动比率(倍) 1.83 1.88 1.95 1.65
速动比率(倍) 1.16 1.28 1.33 1.1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923.84 6,727.09 7,001.10 5,550.30
利息保障倍数 -- 6.63 8.81 9.19
2. 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总体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保持在50%-60%左右,资产负债率水平合理。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在1.6至2之间,速动比率略高于1,说明公司具有较
强的短期偿债能力。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5,550.30万元、
7,001.10万元和6,727.09万元,表明公司具有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同时2013年、
2014年和2015年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9.19、8.81和6.63,表明公司有较强
的偿还利息能力。
3. 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偿债能力对比分析
报告期相近上市公司偿债能力财务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300047.SZ 天源迪科 1.87 1.57 2.00 2.96
300166.SZ 东方国信 3.79 1.37 2.68 5.56
600718.SH 东软集团 1.69 1.61 1.55 2.02
流动比率
603636.SH 南威软件 3.02 2.84 3.28 2.11
300380.SZ 安硕信息 4.76 5.20 6.58 6.10
行业平均 3.03 2.52 3.22 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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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 1.84 1.88 1.96 1.65
300047.SZ 天源迪科 1.15 1.17 1.54 2.36
300166.SZ 东方国信 3.56 1.27 2.58 5.42
600718.SH 东软集团 1.27 1.32 1.18 1.67
速动比率 603636.SH 南威软件 2.27 2.29 2.67 1.60
300380.SZ 安硕信息 3.57 4.43 5.80 5.09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 2.36 2.10 2.76 2.78
本公司 1.16 1.28 1.33 1.15
300047.SZ 天源迪科 45.65% 43.90% 33.94% 25.22%
300166.SZ 东方国信 17.40% 34.29% 17.22% 10.52%
600718.SH 东软集团 42.44% 47.23% 42.06% 41.17%
资产负债率
603636.SH 南威软件 26.69% 29.21% 25.65% 36.92%
(合并)
300380.SZ 安硕信息 16.84% 16.60% 13.35% 15.16%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 29.80% 34.24% 26.65% 25.80%
本公司 52.73% 51.85% 50.02% 62.92%
数据来源:Wind资讯
由上表可见,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资产负
债率则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原因包括:一是天源迪科、东方国信和安
硕信息分别是2010年初、2011年初和2014年初上市,其上市时取得了大额的募集
资金,提升了公司的偿债能力。二是安硕信息由于业务规模相对较小,股本大,
货币资金充足,导致其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很大、资产负债率很小。
(五)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42 2.92 3.11
存货周转率(次) 1.84 2.18 2.16
2013年和2014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相对稳定,分别为3次/年和2
次/年左右。
2015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主要是由于受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影响,运营商
的验收和结算均有所拖延,导致更多的项目集中在12月份验收,相应年末应收账
款余额增加,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实际上,2013年、2014年、2015年公司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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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0、0.94、0.98,表明报
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获取现金的能力和销售现金回收情况稳定。
同时运营商的验收和结算拖延,也导致2015年度部分已完成阶段性进度(上
线、初验和终验)的项目未及时办理验收,按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不能确认收
入和结转成本,从而导致2015年期末存货余额较高,2015年度存货周转率下降。
1. 应收账款周转率
2013年、2014年、2015年,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11次/年、2.92次
/年、2.42次/年。报告期相近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数据如下:
单位:次/年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300047.SZ 天源迪科 2.69 2.20 2.36
300166.SZ 东方国信 1.59 1.57 2.05
600718.SH 东软集团 3.74 4.06 4.52
603636.SH 南威软件 2.70 2.98 2.66
300380.SZ 安硕信息 3.51 2.81 2.85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 2.85 2.72 2.89
本公司 2.42 2.92 3.11
数据来源:Wind资讯
由上表可见,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次)与该等公司
平均水平相近。
2. 存货周转率
2013年、2014年、2015年,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16次/年、2.18次/年、
1.84次/年。报告期相近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数据如下:
单位:次/年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300047.SZ 天源迪科 3.87 3.74 4.59
300166.SZ 东方国信 7.33 13.31 16.03
600718.SH 东软集团 4.03 4.83 5.81
603636.SH 南威软件 1.25 1.21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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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80.SZ 安硕信息 2.94 2.60 3.33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 3.88 5.14 6.28
本公司 1.84 2.18 2.16
数据来源:Wind资讯
由上表可见,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存货周转率(次)低于该等公司平
均水平,这主要是由于两方面的原因:(1)业务结构:公司60%以上收入来源于
软件开发,相对于自行开发的标准软件、系统集成业务和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的
周期要长,尤其是电信行业BOSS系统的大型升级改造项目,其在建期一般为3
年左右,存货周转慢;(2)收入成本的确认和结转方法:公司软件开发收入按阶
段性确认收入,即在上线、初验和终验阶段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相对于按照已
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等连续性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的方法,公司收
入确认方法会更谨慎性,相应成本结转更慢,存货余额会更大,从而存货周转率
(次)低。
总体而言,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经建立了适合公司发展、市场要求的应收
账款和存货管理方式,并得到了良好的执行,具备了较强的资产管理能力。
十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生产的现金流量净额 -3,837.41 301.36 -5,286.13 8,352.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6.30 -626.35 -482.99 -200.2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4.28 1,228.33 2,286.74 995.5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1.45 18.18 5.46 -19.2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746.55 921.52 -3,476.92 9,128.55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对
比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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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7,678.83 60,053.14 55,843.51 55,114.61
收到的税费返还 654.38 1,416.64 915.39 1,383.9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7.17 460.33 313.83 3,402.2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570.38 61,930.11 57,072.73 59,900.8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479.78 9,886.37 9,662.85 8,160.9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1,695.23 41,830.03 40,193.82 35,721.06
支付的各项税费 3,030.74 3,987.57 3,366.24 1,925.9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202.05 5,924.78 9,135.95 5,740.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407.79 61,628.75 62,358.86 51,548.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37.41 301.36 -5,286.13 8,352.49
营业收入 24,328.26 61,431.79 59,589.28 55,083.39
净利润 -1,226.83 4,740.20 5,101.12 3,921.67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
1.14 0.98 0.94 1.00
业收入的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
-- 0.06 -1.04 2.13
利润的比例
2013年、2014年、2015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1.00、0.94、0.98,表明公司主营业务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销售现
金回收整体情况良好。由于确认收入时点、比例与应收款结算时点、比例有所不
同,会导致回款与收入比例之间存在一定的波动。
2013年、2014年、2015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例分别
为2.13、-1.04、0.06。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与净利润不匹配是由公司经营模式与
收付模式决定的,公司的主要经营现金流出是人工成本,属于刚性支出,需按月
支付,不能象支付供应商款项一样享受供应商给予的信用期;而公司的收款按分
阶段(如合同签订、上线、初验和终验)收取,由于项目周期较长,收款间隔期
较长。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出,
分别为200.25万元、482.99万元、626.35万元和176.30万元,主要为购置长期资产
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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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
别为14,636.45万元、19,939.62万元、18,043.68万元和11,500.00万元,除2014年公
司增资所收到的现金5,342.80万元外,其他主要为从银行取得借款所产生的现金
流入。
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分
别为13,640.92万元、17,652.88万元、16,815.35万元和12,234.28万元,主要包括:
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分别偿还的银行借款为12,700.00万元、
13,636.45万元、14,500.00万元和10,500.00万元;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
支付的现金股利2,865.34万元、1,011.30万元和1,011.30万元。
(四)重大资本性支出分析
1、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
公司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购买办公设备和电子设备,2013年、2014
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
付的现金分别为277.56万元、558.39万元、654.15万元和177.87万元;
2、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未来1至3年公司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项目主要为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
投资项目的相关支出,具体内容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募集资金运用”相关内
容。
十五、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财务状况趋势分析
由于公司为知识密集型企业,流动资产占比很高,各报告期末,流动资产占
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在90%以上。但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的实施,公司
网络及硬件设备、研发软件及工具、房屋等非流动资产比重将有所增长。
从负债结构来看,报告期内公司的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2013年末、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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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额分别为91.22%、
97.19%、97.89%和97.66%。但随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非
流动资产比重的增长,相应公司对长期资金的需求会增加,流动负债占比可能会
有所下降。
从偿债能力来看,报告期内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率维持在50%至60%左右,
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1.8和1.2左右,不存在偿债风险。
本次发行后,资本市场将为公司提供更加多样灵活的融资渠道,公司从而可
以更加主动地保持最佳的资本结构,更加灵活、合理地对长短期资产进行配置。
同时,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和每股净资产都将有较大幅度的提
高,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降低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竞争力。
(二)盈利能力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稳健、盈利稳定。凭借行业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市
场空间,以及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使用,公司的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1. 宏观经济环境和产业政策持续向好
未来宏观经济环境以及产业政策支持的持续性将决定行业的市场容量和发
展前景。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明确将“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和“发展和提升软
件行业”作为未来发展战略。
随着4G网络的建设以及云技术的发展,移动应用和运营商业务内容的多样
化将推动电信运营商应用层面的投资力度加大,并成为未来运营商架构流量运营
等生态系统的重要方向,这些均将推动BOSS系统的优化升级。
在国家政策支持和行业迅速发展的背景下,长期来看,公司业绩将稳步增长。
2. 长期稳定的客户关系
公司在电信核心业务系统软件开发领域已有20年的经验,其业务涵盖中国移
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三大电信运营商,其产品涵盖BOSS全领域的应用,能
够满足电信运营商业务运营方面的各类需求,与三大电信运营商均建立了长期、
稳定的合作关系。长期稳定的客户关系有助于公司获得长期的定单,使得公司盈
利能力呈现出一定的连续性、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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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良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景
随着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产品将根据市场需求
和技术趋势进行升级;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得以提升。公司将进一步扩大在电信
核心的综合竞争力和领先优势,并逐渐建立中小企业云服务市场的优势地位。随
着募投项目的达产,将会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抵御市场风险和
行业风险的能力。
十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填
补措施
(一)本次发行前后每股收益变化情况
1.本次发行前公司每股收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财务指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20 1.01 1.05 0.90
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0.20 1.01 1.05 0.90
后的稀释每股收益
2.本次发行后公司每股收益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5,056.50万股,本次预计发行股份数量1,685.50万股,
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6,742万股,股本规模将有所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的
投资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且产生效益尚需一定的运行时间,无法在发行当
年即产生预期效益。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预计发行完成后当年基本每股收益或稀释每股收益将低
于上年度,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
(二)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保持现有核心产品的技术先进性和市场竞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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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运营商核心业务系统全面解决方案一直是公司的核心产品。在4G和移
动互联网背景下,数字化客户体验、更加丰富的产品组合、实时全触点营销服务
以及对外能力开放,是4G移动互联网时代对电信运营商业务的新要求。业务上
的新需求要求电信运营商的核心业务系统必须更加灵活、更加弹性、更加高效。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采用云计算技术,对公司现有电信运营商CRM、计费
等核心业务系统产品进行升级改造,支持电信运营商向“流量经营”转型,满足
其新业务对核心业务系统的要求,同时能够帮助运营商降低硬件投资成本。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是公司保持现有核心产品的技术先进性和市场竞争地
位的必要保障。
2.丰富公司产品体系,形成新的利润贡献点
公司目前现有的主营业务包括:为电信运营商提供客户关系管理、大数据、
计费、移动互联网和业务保障等核心业务系统的全面解决方案;提供公有云和大
数据的服务和运营,以及公有云和大数据体系下的通用平台产品;提供基于移动
互联网云和大数据的中小企业服务,但公司的利润仍主要来源于为电信运营商提
供核心业务系统的全面解决方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的“运营商大数据平台”
项目和“电子商务云服务平台”项目成功实施后,将会丰富公司在云和大数据平
台方面的产品体系,加强公司在公有云和大数据的服务和运营、公有云和大数据
体系下的通用平台产品以及基于移动互联网云和大数据的中小企业服务等方面
的市场竞争力,形成新的利润贡献点。
3.提升公司研发实力,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成功实施后,公司将建成新一代移动互联网大数
据云研发中心。研发中心的建立将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提供硬件支撑平台和技术
支撑平台,增强新产品的研发能力;建设现代化机房中心,能够为公司开发大型
定制软件提供硬件支持;对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技术平台的进一步研发,能
够为各业务产品的开发提供技术支撑,逐渐形成“开发云”。研发中心的建立,
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实力,提高产品竞争力,为公司未来业务的升级和拓展打
下坚实基础。
4.打开资本市场的通道,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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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首次公开发行,公司将正式登陆资本市场。未来公司将可以选择增发、
公司债、可转债、优先股等多种融资方式,获得经营发展、项目建设、对外投资
等所需的资金;同时,进入资本市场后,将有利于公司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开展
并购重组,扩展公司的业务;可通过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手段,实现对管
理层和员工的中长期激励;可通过市场的监督,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保证公司长
期健康发展。
综上,本次发行将为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
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全云化BOSS(业务支撑系统)项目、新一代业务支撑网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和基地业务支撑系统项目是以云计算技术针对公司现有产品进行升级改造,提升
产品性能;运营商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和电子商务云服务平台项目则是现有云计
算业务的延伸,提升云平台产品应用的深度和广度。
新一代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实
力,提高公司产品的竞争力,为公司产品和业务的升级和拓展打下坚实基础。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技术人
员。截至2015年末,公司共有技术研发人员2,220人,占员工总数的85.78%。同
时,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团队也保持稳定。优秀的技术研发团队为公司快速应
对现代信息技术的变化,及时研发满足客户新需求的产品奠定了基础。
公司长期重视技术水平提升和产品创新的良性互动,目前已掌握了一系列的
自有核心技术包括:动态表单开发、PaaS平台技术、基于CXF的高性能服务框架、
多实例的token共享与维护、一键操作的分布式数据库扩容、移动web领域云发布
和在线测试、解决智能终端应用屏幕适配、网页一次制作,可生成多终端、多类
型产品的、实现前端代码自动优化等;截至2016年6月末,公司已注册的发明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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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共75项、软件著作权共296项。
公司一直专注于电信运营商行业的业务支撑系统的软件产品开发和运营服
务支撑的提供,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和广电网络等电信运营商建立
了长期、紧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客户基础,拥有较好的市
场声誉和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另外,近年来公司大力投入研发云和大数据的通用
平台产品,以及云和大数据演进的关键技术,已经形成独立完整的云和大数据
PaaS和IaaS层通用平台产品。依托上述完整成熟PaaS和IaaS产品,公司以先进的
技术,结合良好的运营和服务机制,逐渐建立并完善了具有竞争力的公有云和大
数据服务。此外,公司还致力于打造移动互联网运营服务的生态圈,开发出为中
小企业提供云和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服务的平台,该平台在业界也有一定的市场。
综上,公司对拟建设的募投项目已做好人员、技术和市场方面的储备。
(四)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主要从事电信运营商行业的业务支撑系统的软件产品开发和运营服务支撑
的提供。报告期内公司总体运营状况良好,收入稳步增长,2015年在研发投入大
幅增长的情况下,依然保持了相对稳定的利润。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主要面临如下困难和风险:
(1)技术升级与市场需求不能匹配的风险
由于软件开发平台及开发技术更新换代快,用户对软件产品及相关产品的功
能要求也不断提高,因此,公司需要不断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产品或服
务的升级。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技术、产品及市场的发展趋势,无法进行技术
和产品升级换代,现有的技术和产品将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进而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2)公司销售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的业务涵盖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电信运营商,同时也开拓
了虚拟运营商、云和大数据公有云服务、中小企业云和大数据运营服务等其他业
务,但主要客户仍集中在电信运营商。尽管公司与电信运营商保持着长期稳定的
合作关系,但若因国家宏观调控、行业景气周期的波动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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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的正常生产带来不利影响。
(3)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包括:报告期内,公司自行开发研制软件产品销售
收入按17%的法定税率计缴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
策;2013年和2014年公司享受了“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企业所得税减
按10%的税率征收的税收优惠;2015年公司享受了“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
减按15%的税率征收的税收优惠。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经营业绩的不断提升,税收优惠对公
司业绩的影响总体呈下降趋势,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公司获得的增值
税返还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31.89%、16.03%、27.09%,公司获得的所得税
优惠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14.44%、15.98%、6.25%。但如果国家调整相
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或公司不能继续被评为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将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4)人力资源成本上升风险
公司为知识密集型企业,人才对公司至关重要,是公司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
部分。报告期内,员工工资及福利支出是公司业务成本和各项费用的主要部分,
并逐年上升,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张,公司员工人数将呈上升趋势,
而且,随着我国劳动力素质和经济水平的逐步提高,人力成本增长已是必然趋势。
如果公司未能有效控制人力成本、提高主营业务收入,将可能会导致公司盈利能
力下降的风险。
面对以上困难和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改进措施:坚持持续的技术创新和持
续的研发投入,不断进行新产品的开发以及产品或服务的升级,巩固公司的技术
优势和市场需求;加大虚拟运营商、云和大数据公有云服务、中小企业云和大数
据运营服务等业务的投入,加强非电信运营商客户的市场开拓,减少客户集中风
险,同时也有利于平滑公司业务季节性的波动;加快业务发展,加强成本控制,
提升经营业绩,减少税收优惠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2.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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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
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重视人才引进,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核心竞争力
公司属于知识密集型产业,自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培养
了大批优秀的技术人员,充足的技术人员为高层次的研发提供了人才保障。公司
每年都根据自身产品和技术规划,不断投入大规模资金,持续进行软件新产品的
研发和已有产品升级,以保持公司的持续技术领先地位,从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
力,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2)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公司已建立了与现有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有效内部控制制度,核心管理团
队和技术人员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经营管理团队结构稳定。随着公司生
产经营规模的扩张,未来将引入更多技术和管理人才,加强和完善经营管理,进
一步加快市场开拓,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3)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是以公司主营业务为方向,有利于扩大公司整体规
模、产品优化并扩大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公司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
于实现并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同时,公司将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能够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关于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请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之“九、4. 相关责任主体的承诺”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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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发行人股利分配情况
(一)报告期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201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2014年3月31日总
股本4,856.50万股为基础,按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59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28,653,350元。
201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
总股本5,056.50万股为基础,按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2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
股利10,113,000元。
2016年3月21日,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
总股本5,056.50万股为基础,按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2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
股利10,113,000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股利分配
已分派完毕。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实施的《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明确了公司股利分配的政策,并制定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公司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分红回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均承诺将积极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的分红政策,并在后续发
展中不断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 股利分配原则
公司的股利分配应本着重视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
则,考虑公司发展所处阶段、经营状况、盈利规模、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制定持
续、稳定、科学的分配政策。
2. 分红回报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利、股票股利或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股利;在符合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股利分配的方式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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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利分配。
3. 公司分红条件
如果公司会计年度盈利,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应进行年度现金股利分配;如果由于
公司业绩、规模增长快速等原因,导致董事会认为公司规模与股本规模、股票价
格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 利润分配间隔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股利分配,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
等情况进行中期股利分配。
5. 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
配的股利应当不少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净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
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6. 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为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历年滚存的未分配
利润将作为公司业务发展资金的一部分,继续投入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包括为公
司的发展而进行产能扩产项目建设,或为降低融资成本补充流动资金等。
7. 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
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8. 股利分配政策的制定
股利分配政策应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且需经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监事
分别审议通过,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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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
半数通过。
9.股利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调整股利分配政
策。调整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有关股利分配政策调整的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应详细论证和说
明原因,且需经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监事分别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
络投票方式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10. 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度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
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未分配现金股利的原因、未用于股利分配的资金
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如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顺利完成,则
发行前未分配的滚存利润将由新老股东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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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述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85.50 万股,预计可募集资金
净额为 23,297.31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拟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年
募集资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建设期 项目备案文件
金投资额
京海淀发改(备)
全云化 BOSS(业务支撑系统)建设项目 16,197.50 8,156.50 2
【2015】44 号
京海淀发改(备)
新一代业务支撑网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3,837.40 1,932.38 2
【2015】45 号
京海淀发改(备)
新一代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914.06 8,013.77 2
【2015】52 号
京海淀发改(备)
运营商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 3,096.00 1,559.04 2
【2015】43 号
京海淀发改(备)
电子商务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3,636.75 1,831.34 2
【2015】46 号
京海淀发改(备)
基地业务支撑系统建设项目 3,583.00 1,804.28 2
【2015】47 号
补充流动资金 -- -- -- --
合 计 46,264.71 23,297.31 -- --
上述项目全部由思特奇负责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
需要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先行置
换或归还已发生的用于上述项目的自有资金或借款,剩余部分用于项目后续建
设。如本次募集资金规模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不足部分公司将自筹解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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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
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个数。本次募集
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介绍
(一)全云化 BOSS(业务支撑系统)项目
1. 项目必要性
在 4G 和移动互联网背景下,电信运营商业务由“语音为主”向“流量为主”
逐渐转型。数字化客户体验、更加丰富的产品组合、实时全触点营销服务以及对
外能力开放,是 4G 移动互联网时代对电信运营商业务的新要求。电信运营商的
CRM 系统必须更加灵活、更加弹性、更加高效,方能适应上述业务开展的需求。
另一方面,在 4G 时代用户对于实时计费需求使得电信运营商计费系统内的消息
协议(DCC)数量出现爆炸性增长。而与虚拟运营商、互联网公司以及合作伙伴
业务合作的增加对于电信运营商计费系统能力开放也提出了更高要求,电信运营
商需要升级现有计费系统以支持“流量经营”下的新计费模式。本项目系采用云
计算技术,对电信运营商现有 CRM 和计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支持电信运营商
向“流量经营”转型,满足其新业务对核心业务系统的要求,同时能够帮助运营商
降低硬件投资成本。
对于公司自身而言,电信运营商 CRM 和计费系统软件一直是公司的核心产
品之一。公司现有产品必须与新技术结合,从基础架构上对原有产品进行升级,
方可适应现代信息技术的高速变化,满足客户对核心业务系统软件的全新需求,
本项目的实施,是公司继续拓展市场,保持领先的市场地位的必要保障。
2. 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是公司原有 CRM 系统产品和计费账务系统产品的升级,依托公司大
数据平台、能力开放平台、服务集成平台并融合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
技术开发。新一代全云化 BOSS 系统规划多中心建设模式,底层以全云化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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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中间件、数据库均自研,形成完全去 IOE 自有产权独立业务平台。本产品
建设分为技术平台与业务平台两个层面:
技术平台包括:能力开放平台、基于 Mysql+NoSql 的数据库平台、云管理
平台、web 中间件、统一界面框架等基准构建构成;
业务平台包括:订单中心、产品中心、管理中心、数据中心、计算中心等独
立部署业务中心,形成系统内部松耦合结构。
3. 项目实施主体及选址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思特奇,项目拟在北京公司现有办公地点实施,即中关村
南大街 6 号中电信息大厦 14 层。
4. 投资情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16,197.50 万元。其中:其中网络及硬件设备投资 871.5
万元,外购研发软件及工具 121 万元,研发及实施投入 14,134 万元,铺底流动
资金 1,071 万元。
5.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为两年。其中,第一年计划投入 7,524.50 万元,用于购买设备,
进行技术开发,包括概要设计、详细设计、测试计划及测试案例、编码实现、单
元测试、集成测试、验收测试等;第二年计划投入 8,673 万元,对研发阶段成果
进行内部评审、验收;按照项目实施规范执行。
6. 项目效益分析
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期的确定:建设期为2年;项目运营期7年。
本项目财务评价指标如下表:
序号 主要经济指标 数 值
1 年均销售收入 19,349.00 万元
2 年均利润总额 5,466.98 万元
3 年均净利润 4,920.28 万元
4 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 29.25%
5 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 4.04 年
7. 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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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6月末,本项目已投入资金4,326.09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主要为项目前期研发投入。
(二)新一代业务支撑网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1. 项目必要性
移动通信业务的快速发展,使电信运营商业务运营支撑系统中的硬件和软件
数量不断增加。对自身复杂的系统平台和业务应用软件进行及时、准确、全面、
统一的监控和管理;保障集中化的核心业务系统能稳定运行,对各大电信运营商
来说尤为重要和迫切。各大电信运营商建设先进、完善、成熟的 IT 运维服务系
统,不断提高 IT 运维质量,以实现高效运维,增强自身的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本项目以云、大数据技术架构为基础,以企业端到端为对象,对原有业务支
撑网管产品进行改进优化。新一代业务支撑网管理系统的改进点包括:
(1)运维可视化
新一代业务支撑网管理系统能够直观监控被管对象的关联关系、性能、告警
实时信息及历史变化与趋势、可用性及健康度情况、维护操作的执行过程情况等,
并能够直接进行界面化交互操作。
(2)管理配置化
当被管实体、部署关系、业务流程以及运维管理要求等发生调整和变化时,
全面实现前台拖拽式配置的方式进行变更,不需要修改程序代码或者到后台修改
数据库表与配置文件。
(3)服务流程化、标准化
业务支撑网管理系统能够结合 ITIL 标准及运营商运维工作实践,对日常运
维工作进行标准化流程封装,通过固化流程提升运维效率与运维质量。
(4)操作自动化、智能化
业务支撑网管理系统通过预定义的处理规则、手工执行脚本的封装、以及智
能分析与知识匹配的深入应用,将大量需要人工执行的工作,转化为系统自动化
执行或者半自动‘一键式’执行的方式,降低客户运维人员工作强度和出错几率,
提升运维效率。
本项目面对的客户群体不变,但应用深度增大,能够更好的支持客户业务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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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实施本项目是公司适应市场需求进行产品升级的要求,也是公司保持领先市
场地位的要求。
2. 项目建设内容
新一代业务支撑网管理系统规划多中心建设模式,底层全云化构建,Web、
中间件、数据库等采用云和大数据的通用平台,形成完全去 IOE 的自有独立产
权业务平台。
本项目建设分为技术平台与业务平台两个层面:
技术平台,包括:基于 MySql+NoSql 的数据库平台、云管理平台、Web 中
间件、统一界面框架等基准构建构成。
业务平台,包括:监控管理中心、运维管理中心、采集平台、控制平台、指
标管理、资源管理,形成系统内部松耦合结构。
3. 项目实施主体及选址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思特奇,项目拟在北京公司现有办公地点实施,即中关村
南大街 6 号中电信息大厦 14 层。
4. 投资情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 3,837.40 万元,其中网络及硬件设备投资 262 万元,外购研
发软件及工具 76 万元,研发及实施投入 3,314.4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85 万元。
5.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为两年。其中,第一年计划投入 1,904 万元,用于购买设备,进
行技术开发,包括概要设计、详细设计、测试计划及测试案例、编码实现、单元
测试、集成测试、验收测试等;第二年计划投入 1,933.4 万元,对研发阶段成果
进行内部评审、验收;按照项目实施规范执行。技术上按照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研发组按照研发规范流程实现。
6. 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期的确定:建设期为2年;项目运营期7年。
本项目财务评价指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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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主要经济指标 数 值
1 年均销售收入 4,277.71 万元
2 年均利润总额 1,321.23 万元
3 年均净利润 1,189.11 万元
4 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 28.55%
5 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 4.20 年
(三)新一代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 项目必要性
研发中心建设的目标是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提供硬件支撑平台和技术支撑
平台,增强新产品的研发能力。建设现代化机房中心,能够为公司开发大型定制
软件提供硬件支持;对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技术平台的进一步研发,能够为
各业务产品的开发提供技术支撑,逐渐形成“开发云”。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的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
为未来业务升级和拓展打下坚实基础。无论从应对外部市场竞争还是满足公司内
部产品功能升级的角度,研发中心的建设十分必要。
2. 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的建设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
(1)中心机房建设
具体包括场地购置、室内装修、机柜、机房空调、配电改造、消防系统、综
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建设等。
(2)技术平台研发升级建设
本项目将对公司现有的 PaaS,IaaS 平台产品系列,主要包括:动态表单开
发平台、大数据平台、能力开放平台、分布式数据库和易体验平台等进行进一步
升级,对其中的模块功能、技术架构进行优化和完善。并完善对第三方开发支持
和服务的技术平台和工具,打造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圈。
3. 项目实施主体及选址
本项目由思特奇负责实施。中心机房建设选址初定于北京海淀区。技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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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升级建设项目拟先在北京公司现有办公地点实施,即中关村南大街 6 号中电
信息大厦 14 层,新中心机房建设完成后,迁至该处实施。
4. 投资情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 15,914.06 万元,其中网络及硬件设备投资 404.7 万元,机
房装修改造投资 381.76 万元,研发投入 5,332 万元,机房及研发场地投资 8,917.6
万元,生产准备费 120 万元,基本预备费 758 万元。
5.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两年。其中,第一年计划购置研发场地,进行能力开发平台
的升级完善;第二年计划进行动态表单开发平台、易体验平台、大数据基础平台、
分布式数据库平台的升级完善。
6. 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身并不产生直接收益,其效益主要体现通过
升级开发设备和融合行业最前沿技术,提升公司在技术研发、产品开发、人才吸
引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整体
盈利能力。
(四)运营商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
1. 项目必要性
(1)市场竞争的必然
在 4G 和全业务市场竞争环境下,电信运营商急需根据竞争情况和客户需求,
加快实现流量的实时计费和提醒,优化数据流量资费体系,降低套餐内外的资费
水平差距,提高精细化营销能力,不断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和大幅度降低流量投诉。
这就产生了对流量大数据分析的需要。因此,大数据平台未来将发展成为电信运
营商又一个核心的基础系统。
(2)运营商数据资源价值体现的必然性
大数据应用方面,电信运营商具备无可比拟的数据资源。
首先,电信网络具备自然垄断地位,电信行业市场集中度很高,唯有电信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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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具有提供可管,可控的全程全网服务和端到端网络接入的能力;
其次,电信运营商具有强大的用户聚合效应,电信运营商作为用户接入的第
一接触者,具有更为直接的用户聚合能力;
第三,电信运营商在网络、业务运营和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感知、获取网络状
态、业务状态,尤其是用户身份识别、终端识别、业务识别、位置识别、关系识
别和消费能力与信用识别等特征数据。
上述运营商的海量数据资源经过脱敏处理,可以提供大数据的增值和变现服
务。建设大数据平台,可以支持电信运营商对自身数据资源的价值转化。
(3)大数据处理技术发展的必然性
运营商,互联网有非常丰富的数据资源,数据类型包括传统结构化数据信息,
网络日志,视频,图片,语音等,以前由于技术的限制,无法对如视频、图片等
海量非结构化的数据进行处理及分析,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和不断探索,已经可
以对这些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因此也为真正的大数据时代到来奠定了基础。
以上几方面外部需求的驱动成为了思特奇公司大力开发大数据平台产品的
重要前提。
2. 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的研发项目包括:大数据采集平台、大数据封装和服务平台、大
数据开放平台、大数据管控平台和大数据应用平台。
3. 项目实施主体及选址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思特奇,项目拟在北京公司现有办公地点实施,即中关村
南大街 6 号中电信息大厦 14 层。
4. 投资情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3,096 万元。其中:其中网络及硬件设备投资 126 万元,
外购研发软件及工具 46 万元,研发及实施投入 2,76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64
万元。
5.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为两年。其中,第一年计划投入 1,449 万元,用于购买设备,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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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技术开发,包括概要设计、详细设计、测试计划及测试案例、编码实现、单元
测试、集成测试、验收测试等;第二年计划投入 1,647 万元,对研发阶段成果进
行内部评审、验收。
6. 项目效益分析
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期的确定:建设期为2年;项目运营期8年。
本项目财务评价指标如下表:
序号 主要经济指标 数 值
1 年均销售收入 3,661.00 万元
2 年均利润总额 909.77 万元
3 年均净利润 818.79 万元
4 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 28.64%
5 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 4.01 年
(五) 电子商务云服务平台项目
1. 项目必要性
电子商务云服务平台(B2b2C 支撑)是指面向运营商、中小企业及政府整合
渠道资源,拓展渠道服务,实现面向最终用户端到端支撑的 IT 运营支撑系统。
随着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电信运营商、中小企业及政府都有实现
业务模式的“O2O”化的要求,从而更好的为对应用户提供服务。
对电信运营商而言,要改变目前单一、分散的渠道运营支撑体系管理模式,
必须对渠道进行整合、统一管理及运营,在运营支撑模式上进行创新;对大多数
中小企业而言,需要大力拓展自身线上的销售和服务渠道;对于政府而言,则需
要大力发展电子政务,通过线上的方式使时政及办事更加的亲民、便民。建设电
子商务云平台,整合各类渠道资源并面向最终用户提供一体化的服务,是实现上
述需求的最佳解决途径。
思特奇已积累了多年电子商务云服务平台的开发经验,亟需对现有产品进行
业务升级,提升公司产品功能,巩固公司该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 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通过升级现有电子商务云服务平台产品架构,实现在云和大数据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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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的渠道一体化/电子商务运营支撑,包括从前台展现门户到中间件服务集成,
以及后台的电子商务的统一运营支撑等,实现对运营商各类电子商务/渠道一体
化的运营支撑。
本项目建设包括服务门户、代理商门户、统一的电子商务渠道运营管理后台
以及能力开放平台等,能够提供一套完整的、端到端的电子商务运营体系,从而
进一步提升使用者的业务管理水平,实现使用者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高效率、
低成本。
3. 项目实施主体及选址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思特奇,项目拟在北京公司现有办公地点实施,即中关村
南大街 6 号中电信息大厦 14 层。
4. 投资情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3,636.75 万元。其中:其中网络及硬件设备投资 122.25
万元,外购研发软件及工具 57.50 万元,研发及实施投入 3,292.00 万元,铺底流
动资金 165.00 万元。
5.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为两年。其中,第一年计划投资 1,800 万元,用于构建交互门户,
进行运营商渠道、中小企业渠道、政府渠道建设、运营支撑和部分业务支撑开发
等;第二年计划投资 1,836.75 万元,进行服务支撑、能力开放平台、云管理平台
的建设,包括支付网关、物流网关、渠道管控、资源管理开发等。
6. 项目效益分析
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期的确定:建设期为2年;项目运营期8年。
本项目财务评价指标如下表:
序号 主要经济指标 数 值
1 年均销售收入 3,537.45 万元
2 年均利润总额 1,126.86 万元
3 年均净利润 1,014.17 万元
4 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 28.72%
5 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 4.1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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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基地业务支撑系统项目
1. 项目必要性
电信运营商通过基地业务模式,把移动互联网的技术、应用和产品带入传
统的运营体系之内,并形成新的服务,以应对移动互联网时代 OTT 业务的冲击。
基地业务支撑系统的建设,可以为运营商各大基地业务的运营支撑、服务管理提
供全面、及时的支持。
思特奇基地业务运营支撑系统的最早雏形是在中国移动无线音乐基地的中
央音乐平台、渠道管理、门户管理支持系统。中国移动无线音乐基地成立于 2006
年 3 月,负责为全国移动用户提供无线音乐产品和服务。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到来
及基地业务模式的不断演进,中国移动无线音乐基地希望不断引入第三方开发者
进行能力开放,促使无线音乐产业链不断的做深做实,需要从顶层设计层面对原
有分散为烟筒状的无线音乐基地的 IT 运营支撑体系进行端到端的重新架构,思
特奇基于这个业务需求,开发了基地业务运营支撑系统,基地业务运营支撑作为
一个完整的基地业务 IT 支撑系统,将各个子系统之间的逻辑结构从业务角度进
行了重新的梳理,并形成一套面向互联网化的开放的 IT 体系架构。
从无线音乐基地业务支撑项目发展历程来看,运营商的其他基地业务也将逐
步从单一的封闭式的业务模式,向开放的移动互联网化的业务模式转变。思特奇
将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技术融合到目前的基地业务支撑运营系统产品之
中,对原有业务进行深化和发展,面向原有客户群体提升产品应用的深度和广度,
从而提高自身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保持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领先地位。
2. 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系升级现有基地业务运营支撑系统,包括从前台展现门户到中间件服
务集成,以及后台的用户中心、营销中心、订单中心等等,满足 4G 时代下各电
信运营商基地业务发展对运营支撑的需求。
3. 项目实施主体及选址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思特奇,项目拟在北京公司现有办公地点实施,即中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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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街 6 号中电信息大厦 14 层。
4. 投资情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 3,583 万元,其中网络及硬件设备投资 114 万元,研发软件
及工具 52 万元,研发投入及实施 3,277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40 万元。
5.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为两年。其中第一年投入 1,750 万,进行计算机网络设备购买、制
定研发、市场策略和计划;开展需求调研及需求分析书等;第二年投入 1,833 万,
进行测试计划及测试案例、编码实现、单元测试、集成测试、验收测试以及对研
发阶段成果进行内部评审、验收等。
6. 项目效益分析
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期的确定:建设期为2年;项目运营期8年。
本项目财务评价指标如下表:
序号 主要经济指标 数 值
1 年均销售收入 3,036.25 万元
2 年均利润总额 927.07 万元
3 年均净利润 834.37 万元
4 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 29.26%
5 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 4.01 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

(一)对公司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提升,但由于募投项目从建设到达产需要一
定时间,因此在项目建设初期,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被稀释。但随着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逐步达产,公司的盈利能力将持续提升,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也将随之不
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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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降低财务风险,优化资本结构
募集资金到位后,随着公司的净资产的大幅增加,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会下
降,可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改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抵御风险的能
力。
(三)项目建设完成后,折旧费用上升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建成后,预计每年新增折旧费用约567.60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完成后,首年即有望实现营业收入6,450万元,可完全覆盖增量折
旧费用,因此,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对公司未来盈利水平的影响有限。
四、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政策导向与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实际经营需
求相吻合,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公司已经具备了开展本项目所需的各项条件。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顺应下游客户需求,以云技术对现有产品进行
技术升级改造;同时根据现有行业技术发展趋势,进一步拓展产品的应用领域,
从而扩大公司业务规模。而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则能够为公司保持技术先进性提供
有力支持。总体而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
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一)经营规模
截止2015年末,公司共有员工2,588人,其中技术人员2,220人。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后,拟新增配置技术人员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新增人员(人)
全云化 BOSS(业务支撑系统)建设项目
新一代业务支撑网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新一代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运营商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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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基地业务支撑系统建设项目
合 计
由上表可见,如未来募集投资项目投资同时实施,则公司将最多增加配置262
名技术人员。上述人员增加及相应开发能力的提升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以及对未
来发展预期总体相符。
(二)财务状况
截至2015年末,公司总资产66,778.05万元,总体资产质量较高,经营性现金
流正常,负债、运营各项财务指标总体良好,有能力支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及后续运营。
(三)技术水平
作为较早接触电信运营商核心业务支撑系统和云计算技术的软件企业,公司
自主开发了的动态表单开发、PaaS 平台技术、基于 CXF 的高性能服务框架等一
系列核心技术。同时通过与客户现场交流与讨论,加强公司的设计、研发、实施
等多个部门的快速互动,公司形成了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和产品创新的良性互动机
制。这些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奠定了技术基础。
(四)管理能力
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形成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科学规范的
决策体系和制度框架。同时,公司在电信运营商核心业务支撑系统和云服务平台
领域长期经营,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能够支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与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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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重要合同指2016年6月末公司已签署、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合同金额在
人民币500万元(或70万美元)以上的合同。
(一)重大销售合同
1. 框架合同
2015年以及2016年1-6月,发行人的部分新增业务合同在签订时,对合同金
额不做约定或约定合同金额上限。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行人根据运营商出具的
含有服务内容及结算金额的结算单或补充协议作为双方结算依据。截至2016年6
月末,发行人正在履行的框架销售合同情况如下:
合同上限金额
合同对方 合同名称 签约日期
(万元)
2015 年 CRM、BOSS 系统及地市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数据集市业务开发变更、产品维护 1,243.67 2015.09.02
黑龙江有限公司
服务框架合同及补充协议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 中国移动移动商城服务子系统技
2,868.39 2015.12.04
公司 术支撑服务采购合同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重庆移动 2015 年思特奇软件定制
820.22 2015.08.20
重庆有限公司 业务(资本类)框架采购合同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2015 年湖北移动渠道运营管理系
未明确约定 2015.01.16
湖北有限公司 统技术服务框架合同
音乐业务应用支撑平台技术服务
咪咕音乐有限公司 1,628.00 2015.11.10
(日常需求)
2015-2017 年中国联通山东业务支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撑核心系统应用软件升级改造工
有限公司山东省分 未明确约定 2015.09
程 BILLING 系统应用软件(客户
公司
服务类)
2015-2016 年中国联通新疆业务支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撑核心系统(BOSS 核心
有限公司新疆维吾 未明确约定 2015.12.18
CRM/BILLING)应用软件升级改
尔自治区分公司
造工程软件采购框架协议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2015-2016 年中国联通安徽业务支
有限公司安徽省分 撑核心、基层责任单元服务支撑、 未明确约定 2015.12.22
公司 数据分析等系统(思特奇)应用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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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委托开发框架协议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2015-2016 年度信息化软件项目
有限公司重庆市分 (BSS 专业)升级改造迭代开发集 592.50 2015.12.07
公司 中采购协议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技术委托开发合同 925.00 2015.12.20
浙江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安徽移动 2016 年 BOSS
800.00 2015.12.31
安徽有限公司 系统现场服务合同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安徽移动 2016 年 CRM
620.00 2015.12.31
安徽有限公司 系统现场服务合同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安徽移动 2016 年电子
1,162.64 2015.12.31
安徽有限公司 渠道系统现场服务合同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2016-2017 年业务支撑系统
16,598.50 2016.03.11
四川有限公司 BOSSCRM 系统应用软件技术支
持服务框架协议
2. 其他销售合同
截至2016年6月末,发行人正在履行的其他重大销售合同情况如下:
合同金额
合同对方 合同名称 签约日期
(万元)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2014 年中国联通新疆业务支撑核
有限公司新疆维吾 心系统应用软件升级改造工程 1,038.80 2014.12.29
尔自治区分公司 BSS 系统改造软件使用许可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NGBOSS4.5 版本)本地化需求 815.00 2014.12.17
黑龙江有限公司
重庆移动 ESOP2.5 工程、网管 IT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运维管理系统二期、VGOP2.5 项
546.00 2014.12.19
重庆有限公司 目、ESOP 软件开发、VGOP 软件
开发、统一资源池支撑服务
建设期费用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 500 万元,运营
移动转售业务合作运营服务合同 2014.06.09
有限公司 期根据用户数
量收费
安徽移动 BOSS/CRM 系统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NGBOSS4.5 版)应用软件开发 1,862.49 2014.08.04
安徽有限公司
合同
黑龙江移动 CRM 系统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NGBOSS4.5 版本扩容软件开发 900.00 2014.12.17
黑龙江有限公司
合同
中国移动吉林公司 2014 年业务支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撑系统架构升级应用软件及系统 3,000.00 2015.01
吉林有限公司
集成改造工程
建设期费用
天音通信有限公司 移动转售业务合作运营服务 510 万元;运营 2015.02.28
期每年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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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万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黑龙江移动 BOSS 系统
791.00 2015.05.14
黑龙江有限公司 (NGBOSS4.5 版本)扩容工程
江西广电网络 2015 年综合业务运
818.97 2015.06.15
江西省广播电视网 营支撑系统(BOSS)建设项目
络传输有限公司 江西广电网络综合业务运营支撑
560.00 2015.06.15
系统(BOSS)维保服务
中国移动四川公司 2015 年 BOSS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系统应用软件扩容改造工程项目
1,683.97 2015.09.07
四川有限公司 工程 BOSS 应用软件产品采购合

2015 年能力开放平台技术支撑服
咪咕音乐有限公司 746.03 2015.09.30
务合作合同
2015 年业务计费管理平台扩容工
咪咕音乐有限公司 925.47 2015.12.21
程定制开发软件项目采购合同
咪咕音乐有限公司 2015 年咪咕音
咪咕音乐有限公司 乐结算平台技术支撑服务项目合 566.59 2015.08.28
作合同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 移动商城二期工程服务子系统应
786.69 2015.08.19
公司 用软件开发和集成服务采购合同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山西移动 BOSS 系统计费账务云
648.08 2015.07.28
山西有限公司 化项目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安徽移动统一业务受理平台支撑
1,677.94 2015.07.02
安徽有限公司 系统改造项目软件开发合同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业务支撑本地化工程-业务支撑
569.96 2016.05.11
黑龙江有限公司 应用软件(BSS)开发合同
中国电信上海公司 2016-2017 年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
IT 软件开发门户域系统支撑框架 810.00 2016.6.17
公司上海分公司
项目(包件一)软件开发合同
(二)综合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及相关反担保情况
1. 2015年12月17日,思特奇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签署
了编号为0318971的《综合授信合同》,授予公司1.5亿元的授信额度,额度有效
期自合同订立日起24个月,额度类别为可循环额度。原0179377号授信合同下已
发生但尚未结清的借款转为0318971号授信合同下执行。
本授信合同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吴飞舟以保证的方式向中关村担保提供反担保;发行人以“X京房权证海
字第389343号”房屋所有权、“京海国用(2013出)第00277号”土地使用权、房屋
使用权买卖合同、应收账款、软件著作权向中关村担保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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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6月末,思特奇基于该《综合授信合同》所发生的具体借款情况
如下:
序 借款金额
担保方式 年利率 借款期限
号 (万元)
浮动利率,同期基准利
1 1,000 2015.07.14 至 2016.07.14
率上浮 15%
浮动利率,同期基准利
2 1,000 2015.08.19 至 2016.08.19
率上浮 15%
浮动利率,同期基准利
3 500 2015.09.24 至 2016.09.24
率上浮 15%
浮动利率,同期基准利
4 1,500 2016.01.20 至 2017.01.20
北京中关村科 率上浮 10%
技融资担保有 浮动利率,同期基准利
5 2,000 2016.02.04 至 2017.02.04
限公司提供保 率上浮 15%
证担保 浮动利率,同期基准利
6 1,000 2016.03.15 至 2017.03.15
率上浮 20%
浮动利率,同期基准利
7 2,000 2016.04.08 至 2017.04.08
率上浮 15%
浮动利率,同期基准利
8 2,000 2016.05.12 至 2017.05.12
率上浮 15%
浮动利率,同期基准利
9 1,000 2016.06.07 至 2017.06.07
率上浮 15%
2. 2015年11月6日,思特奇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签署
编号为0310634的《综合授信合同》,授予公司3,000万元的最高授信额度,每笔
贷款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额度类别为可循环额度,本授信合同由自然人吴飞舟
及其配偶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16年6月末,发行人基于该《综
合授信合同》所发生的具体借款情况如下:
序 借款金额
担保方式 年利率 借款期限
号 (万元)
浮动利率,同期基准利
1 1,000 2015.11.13 至 2016.11.13
率上浮 20%
自然人吴飞舟
浮动利率,同期基准利
2 及其配偶提供 1,000 2015.12.22 至 2016.12.22
率上浮 20%
保证担保
浮动利率,同期基准利
3 1,000 2016.03.11 至 2017.03.11
率上浮 20%
3. 2015年10月9日,发行人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署编号为
(2015新)信银营贷字第010119号的《人民币额度贷款合同》,授予发行人3,000
万元的贷款额度,额度期限为1年,额度类别为可循环额度。本授信合同由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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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吴飞舟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16年6月末,发行人基于该《综
合授信合同》所发生的具体借款情况如下:
借款金额
担保方式 年利率 借款期限
(万元)
自然人吴飞舟提 浮动利率,同期基准利率
3,000 2015.10.9 至 2016.10.8
供保证担保 上浮 20%
4. 2016年4月12日,发行人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编号为YYB29(融
资)20160015号的《最高额融资合同》,授予发行人2,000万元的贷款额度,额
度期限为1年,额度类别为可循环额度。本授信合同由自然人吴飞舟及其配偶提
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16年6月末,发行人基于该《最高额融资合
同》所发生的具体借款情况如下:
借款金额
担保方式 年利率 借款期限
(万元)
5.655%(如实际发放前中
自然人吴飞舟及 国人民银行对贷款基准利
其配偶提供保证 1,000 率进行调整,则按调整后 2016.6.8 至 2017.6.8
担保 的同期基准利率上浮
30%)
(三)其他重大合同
公司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信”)签署《云
计算合作协议》(合同编号为 BJSGS1500053C0000),双方约定由北京电信为公
司提供云计算服务,包括提供网络联通服务、提供云主机和物理机等,以保障公
司的技术研发工作;服务期至 2018 年 1 月,总价格为人民币 600 万元。
二、对外担保
截至 2016 年 6 月末,本公司无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
三、发行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2010 年 6 月 30 日,北京朗新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新有限,2011
年更名为北京华为朗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及公司员工张昊鹏为共同被
告,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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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经济损失 50 万元,张昊鹏承担连带责任。
2010 年 11 月 25 日,朗新有限递交了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请求法院判令
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变更为 16,091,683 元。
2012 年 12 月 27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1)一中民初字第
1044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张昊鹏连带赔偿朗新有限 700 万元。
2013 年 1 月 16 日,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2011)
一中民初字第 10448 号”《民事判决书》。
2013 年 10 月 18 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13)高民终字第 1477
号”《民事裁定书》,认为原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北京市第一中级
人民法院“(2011)一中民初字第 10448 号”民事判决;发回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重审。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就本案在第十八法庭进行不
公开开庭审理。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案件尚未结案。
除上述诉讼,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未涉及任何对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等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及本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均没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
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重
大违法行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
员无任何刑事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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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
构声明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吴飞舟 宋俊德 王 维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栾 颖 王德明 张权利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常 征 刘 阳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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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孙永胜 张景松 陈立勇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李 丹 廉 慧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吴飞舟 咸海丰 魏 星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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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______________
张慧学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韩 杨 周 昆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马 骥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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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
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田 璧 孟庆慧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___
王卫东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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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
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
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黄 峰 李 萌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_____
顾仁荣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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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
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李 琪 王丽丽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____________
陈 思
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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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
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
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黄 峰 李 萌
验资机构负责人: _____________
顾仁荣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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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附 件
一、附件目录
投资者可以查阅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
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附:发行人成长性专项意见)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五)发行人 2016 年 1-9 月的相关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
(六)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
(七)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八)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九)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十)公司章程(草案);
(十一)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十二)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地点、网址
投资者可直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相关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
址为:http://www.szs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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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到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
查阅相关文件。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9:00 - 11:00 和下午 1:30 - 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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