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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15-03-03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
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
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
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Lens Technology Co., Ltd.
(湖南浏阳生物医药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 股 意 向 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元
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6,736 万股,且发行数量占公司发行
拟发行股数
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67,336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发行日期 201[*]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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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
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
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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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招股
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

(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就其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延长股份锁定期
限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
(一)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

(二)本次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的相关承诺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
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三)本次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相关承诺”。

(三)稳定股价预案
为强化控股股东、管理层诚信义务,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发行人制定了
《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发行人、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独立
董事除外)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就《稳定股价的预案》中各自承担的义务出具
了相关承诺。具体内容及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十、(四)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四)公司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香港蓝思、群欣公司就上市后的持股及减持意
向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
(二)公司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减持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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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醒投资者在报价申购过程中关注事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6,736 万股,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具体发行方案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相关内容。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扣除公司承担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归公司所有,本
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发行费用全部由发行人承担。

三、滚存利润分配计划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合并)为620,557.50万元。
根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前的滚存利润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登记在册的新老股东按持
股比例共享。

四、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应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或者其他
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利润。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比例
1、在公司当年盈利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能够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
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
红方式分配利润,且公司每年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
分配的利润的15%。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分红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
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
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采
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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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四)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五)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时,应按照以下决策程序和机制对利润分配方
案进行研究论证
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应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生产
正常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
利润分配的预案,独立董事应在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时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
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
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进行说明,独立董
事应当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定期报告
中公告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
案的,应当征询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
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六)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程序
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
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
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分别经董事会和监事会
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
关于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详见“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
分析”之“十六、(四)、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五、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及保荐机构对公司持续
盈利能力的核查结论意见

经核查,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
的行业地位或公司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在用的商标、专
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未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公司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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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未发生重大依赖,公司最近一年的净利润未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
资收益,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根据
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以及公司的业务状况,发行人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客户集中度
高、消费电子产品市场需求变化较快、毛利率波动、应收账款金额增加、产品
生产初期残次品率较高、产品销售受终端客户产品更新换代影响、产品主要原
材料玻璃基板价格上升或供应短缺、研发费用持续上升、收入季节性波动、股
份公司、蓝思旺、长沙蓝思不能持续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的风险、员工人数增
加或薪酬待遇不断提高、员工数量不能满足生产需求、主要供应商相对集中、
部分原材料采购采用buy-and-sell模式、市场竞争加剧、公司未来产品转型风险、
技术升级导致的产业链变化风险、出口退税优惠政策变化风险、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风险、公司规模急剧扩张导致固定资产折旧大增、存货减值、汇率波动风
险等,公司已在“第四节风险因素”中进行了分析并完整披露。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
内容。

六、发行人成长性风险

发行人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将面临成长性风险。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蓝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长性的专项意见》系基于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内部环境和
外部环境审慎核查后,通过分析发行人的历史成长性和现有发展状况作出的判
断,其结论并非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发行人未来的成长受宏观经济、行业前景、竞争状态、行业地位、客户结构、
业务模式、技术水平、自主创新能力、产品质量及市场前景、营销能力等因素
综合影响。如果上述因素出现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盈利能力出现波动,
从而公司无法顺利实现预期的成长性。

七、本次公开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将随着募集资金到位而大幅增加,由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开始实施至达产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在上述期间
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
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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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
措施及承诺议案》: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将采取以
下措施填补因本次公开发行被摊薄的股东回报:
1、不断提升产品结构,拓展销售,增加收入;
2、强化生产、采购等环节的组织管理力度,控制成本费用支出;
3、进行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设计水平和生产工艺水平,加强公司持续竞争
能力;
4、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尽量缩短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实现的时间;
5、重视对股东的回报,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
规定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承诺:如果公司未能采取上述措施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将在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

八、2015 年一季度业绩预测

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模式、主要客户及供
应商的构成、主要核心业务人员、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
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发行人根据在手订单、订单需求计划及产能情况,预计2015年1-3月实现销
售收入40亿元至45亿元,较2014年1-3月增长幅度为60%至80%;预计2015年1-3
月实现净利润4亿元至4.5亿元,较2014年1-3月增长幅度为35%至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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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12
第二节 概览 .................................................................................................................... 16
一、发行人简介 ............................................................................................................................... 16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 16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17
四、本次发行情况 ........................................................................................................................... 18
五、募集资金用途 ........................................................................................................................... 18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0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0
二、发行费用概算 ........................................................................................................................... 20
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 20
四、本次发行上市有关重要日期 ................................................................................................... 22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24
一、客户高度集中的风险 ............................................................................................................... 24
二、消费电子产品市场需求变化较快的风险 ............................................................................... 24
三、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 25
四、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 25
五、应收账款增加的风险 ............................................................................................................... 26
六、员工人数增加或提高员工待遇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 26
七、主要原材料玻璃基板价格上升或供应短缺的风险 ............................................................... 26
八、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 27
九、研发支出不断增加的风险 ....................................................................................................... 27
十、营业收入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 27
十一、股份公司、蓝思旺、长沙蓝思不能持续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的风险 ........................... 28
十二、公司人员规模扩大引致的管理风险 ................................................................................... 29
十三、员工数量不能满足生产需求导致业绩增长放缓的风险 ................................................... 30
十四、主要供应商相对集中的风险 ............................................................................................... 30
十五、部分原材料采购采用 BUY AND SELL 模式的风险 .............................................................. 30
十六、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 30
十七、公司未来产品转型的风险 ................................................................................................... 31
十八、技术升级导致的产业链变化风险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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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出口退税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 32
二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32
二十一、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增加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大的风险 ............................................... 32
二十二、存货减值风险 ................................................................................................................... 33
二十三、偿债风险 ........................................................................................................................... 33
二十四、汇率波动风险 ................................................................................................................... 34
二十五、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 34
二十六、公司未足额缴纳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风险 ................................................... 35
二十七、成长性风险 ....................................................................................................................... 35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6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 ................................................................................................... 36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37
四、发行人股东结构和组织结构 ................................................................................................... 37
五、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 37
六、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66
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 69
八、发行人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 72
九、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73
十、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
发行的保荐人等证券服务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77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89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 89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106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 ................................................................................................. 121
四、行业的竞争状况 ..................................................................................................................... 127
五、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133
六、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137
七、公司安全生产与环保情况 ..................................................................................................... 143
八、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149
九、公司的技术水平和研发情况 ................................................................................................. 170
十、未来发展与规划 ..................................................................................................................... 183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91
一、同业竞争 ................................................................................................................................. 191
二、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 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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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情况 ......................................................................................................................... 194
四、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及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意见 ......................................... 198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 200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 ..................................................... 200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情况 ................. 207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 207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208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从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领取薪酬情况 ..... 208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兼职及与发行人关联情况 ................. 209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 209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 209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做出的重要承诺以及与公司签订的协议情
况 ...................................................................................................................................................... 209
十、公司法人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 210
十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专业委员会的建立健全及运
行情况............................................................................................................................................... 210
十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 224
十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和对关联方担保情况 ......................................................... 225
十四、公司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的评价 ................................................................. 225
十五、发行人对外投资和担保事项的政策及制度安排 ............................................................. 225
十六、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 230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36
一、最近三年的合并财务报表 ..................................................................................................... 236
二、审计意见 ................................................................................................................................. 239
三、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以及对发行人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
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分析 ............................................................... 240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243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44
六、公司适用的税率及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情况 ..................................................................... 271
七、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274
八、主要财务指标 ......................................................................................................................... 275
九、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277
十、历次资产评估情况 ................................................................................................................. 277
十一、历次验资情况 ..................................................................................................................... 278
十二、财务状况分析 .....................................................................................................................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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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盈利能力分析 ..................................................................................................................... 315
十四、现金流量分析 ..................................................................................................................... 348
十五、2015 年一季度业绩预测 .................................................................................................... 351
十六、发行人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和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 351

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 357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35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 358
三、项目实施背景及必要性 ......................................................................................................... 358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介绍 ......................................................................................................... 359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分析 ......................................................................................... 364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 365
七、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的整体影响 ............................................................. 366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67
一、重大合同 ................................................................................................................................. 367
二、对外担保情况 ......................................................................................................................... 369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 ..................................................................................................................... 369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 372
第十三节 附件 .............................................................................................................. 379
一、备查文件 ................................................................................................................................. 379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 ................................................................................................................. 379
三、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 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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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包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
本次发行 指
发售股份
新股发行 指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老股转让 指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人、蓝思科技、
指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公司
蓝思有限 指 蓝思科技(湖南)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Lens Technology(HK) Co.,Ltd.(蓝思科技(香港)有限公
香港蓝思 指
司),发行人之控股股东
群欣公司 指 长沙群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之股东
Lens International(HK) Ltd.(蓝思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蓝思国际 指
发行人之子公司
蓝思旺 指 蓝思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发行人之子公司

昆山蓝思 指 蓝思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发行人之子公司

长沙蓝思 指 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发行人之子公司

深圳蓝思 指 深圳市蓝思科技有限公司,蓝思旺之子公司

蓝思华联 指 湖南蓝思华联精瓷有限公司,发行人之子公司

湘潭蓝思 指 湘潭蓝思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之子公司

蓝思湘潭 指 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发行人之子公司
3D Technology Co.,Ltd.(香港 3D 科技有限公司),蓝思国际
香港 3D 指
之参股公司
三维科技 指 湖南三维玻璃科技有限公司,香港 3D 之子公司
Wingyan Crystal Co., Ltd.(永欣光学有限公司),系依据萨摩
永欣光学 指
亚国际公司法(1987 年版)于萨摩亚独立国成立的公司
奥瑞德 指 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华联瓷业 指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苹果公司、苹果 指 Apple Inc.

三星电子、三星 指 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及其下属公司

富士康 指 富士康科技集团及其下属公司

康宁公司 指 Corning Incorpor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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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销售、外销 指 出口销售,包括直接出口和通过蓝思国际销售
保荐人、保荐机构、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申报会计师、瑞华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专业术语
Electronic Manufacturing Services 的缩写,即电子制造服务,
EMS 指 此类厂商为客户提供包含产品设计、代工生产、后勤管理、
产品维修等服务
3rd Generation 缩写,指第三代数字通信技术;3G 通信与前
两代的主要区别在于声音和数据的传输速度提升,能够在全
3G 指 球范围内更好地实现无缝漫游,并处理图像、音乐、视频流
等多种媒体形式,提供包括网页浏览、电话会议、电子商务
等多种信息服务
LCD 指 Liquid Crystal Display 缩写,指液晶显示器
Plasma Display Panal 缩写,指平面等离子显示板,目前广泛
PDP 指
应用于大尺寸平面电视,俗称等离子电视
Organic Light Emitting Diode 缩写,指有机发光二极管,为平
OLED 指
板显示器件的一种,具有轻薄、省电等特性
Field Emission Display (or Field Effection Display) 缩写,指场
FED 指 电子发射显示器。场电子发射是指电子从阴极逸出进入真空
或其它气体媒质中的过程
一种使用阴极射线管(Cathode Ray Tube)的显示器,曾是应用
最广泛的显示器之一,具有可视角度大、无坏点、色彩还原
CRT 指
度高、色度均匀、可调节的多分辨率模式、响应时间极短等
优点
Flat Panel Display 缩写,指平板显示器,按显示媒质和工作
原理可以分为:液晶显示器件(LCD)、等离子显示(PDP)、
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OLED)、真空荧光显示(VFD)和投
FPD 指
影显示(LCOS)等。平板显示器件具有重量轻、厚度薄、
体积小、无辐射等优点,平板显示技术已成为显示技术发展
的方向
薄 膜 场 效 应 晶 体 管 LCD , 是 有 源 矩 阵 类 型 液 晶 显 示 器
(AM-LCD)中的一种。 液晶平板显示器,特别是 TFT-LCD,
TFT-LCD 指 系目前唯一在亮度、对比度、功耗、寿命、体积和重量等综
合性能上全面超越 CRT 的显示器件,其性能优良、大规模生
产特性好,自动化程度高,原材料成本低廉,发展空间广阔
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体面板。相比传统的液晶面板,
AMOLED 指 AMOLED 具有反应速度较快、对比度更高、视角较广等特

CNC 加工 指 采用 CNC 数控加工设备对原材料外形进行粗、精加工
CNC(数控机床)是计算机数字控制机床(Computer numerical
control)的简称,是一种由程序控制的自动化机床。该控制系
CNC 指
统能够逻辑地处理具有控制编码或其他符号指令规定的程
序,通过计算机将其译码,从而使机床执行规定好了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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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刀具切削将毛坯料加工成半成品成品零件。

UV 指 紫外光
台 湾 产 业 情 报 研 究 所 (Market Intelligence & Consulting
Institute, MIC) ,于 1987 年成立,长期致力于电脑系统、移
MIC 指 动通讯、数据网络、显示器件、多媒体与消费性电子系统产
品及其上游关键零部件、企业资讯运用、软件应用、太阳能
等全球产业发展及各项前瞻性研究。
全名为 NPD DisplaySearch,为专注于平板显示产业与产业链
研究的全球性市调机构,隶属美国 NPD 全球市场研究集团,
Displaysearch 指
自 1996 年开始从事平板显示领域的研究,专业提供市场信
息分析、产业动态调查及谘询顾问等服务。
表面进行过硬化层涂布处理的 PET 透明薄膜,透光率与玻璃
Film 指
接近。
也称 UV 薄膜,将 UV 胶水通过特定纹路的模具和紫外光的
UV-Fìlm 指
照射转印到薄膜上所得到的产品。
也称 ITO 薄膜,即铟锡氧化物半导体透明导电膜,将 N 型氧
ITO-Film 指 化物半导体-氧化铟锡镀在表面进行过硬化层涂布处理的
PET 膜上,即形成 ITO 薄膜。
LCD Module 的缩写,指液晶显示模组,是将液晶显示器件、
LCM 指
连接件、集成电路等结构件等装配在一起的组件。
将平面玻璃通过热弯、热冲压、雕刻或冷磨等,使其形成曲
2.5D&3D 玻璃 指

镀膜 指 在玻璃表面镀上具有一定功能的薄膜
电容式触摸屏技术是利用人体的电流感应进行工作的。电容
式触摸屏是在玻璃表面贴上一层透明的特殊金属导电物质。
当手指触摸在金属层上时,触点的电容就会发生变化,使得
与之相连的振荡器频率发生变化,通过测量频率变化可以确
定触摸位置获得信息。由于人体电场,用户和触摸屏表面形
电容式触摸屏 指
成以一个耦合电容,对于高频电流来说,电容是直接导体,
于是手指从接触点吸走一个很小的电流。这个电流分从触摸
屏的四角上的电极中流出,并且流经这四个电极的电流与手
指到四角的距离成正比,控制器通过对这四个电流比例的精
确计算,得出触摸点的位置
一种传感器,它将矩形区域中触摸点(X,Y)的物理位置转换为
代表 X 坐标和 Y 坐标的电压。电阻式触摸屏基本上是薄膜加
上玻璃的结构,薄膜和玻璃相邻的一面上均涂有 ITO(纳米铟
锡金属氧化物)涂层,ITO 具有很好的导电性和透明性。当触
电阻式触摸屏 指
摸操作时,薄膜下层的 ITO 会接触到玻璃上层的 ITO,经由
感应器传出相应的电信号,经过转换电路送到处理器,通过
运算转化为屏幕上的 X、Y 值,而完成点选的动作,并呈现
在屏幕上
采用人机交互技术与硬件设备共同实现的技术,能在没有传
统输入设备(如:鼠标、键盘等)下进行计算机的人机交互
多点触控技术 指 操作。多点触控实现了一个触摸屏(屏幕,桌面,墙壁等)
或触控板,同时接受来自屏幕上多个点的输入信息,也就是
说能同时在同一显示界面上完成多点或多用户的交互操作
客户根据公司原材料需求先采购部分原材料再由其销售原
Buy and Sell 指
材料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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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国际标
ISO9001:2008 指 准,其中 ISO9001:2008 是《质量管理体系要求》2008 年颁
布的版本
由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第 207 技术委员会(ISO/TC207)
组织制订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其标准号自 14001 至 14100
ISO14001:2004 指 共 100 个标 准号 , 统称 为 ISO14000 系列 标准 。 其中
ISO14001 是系列标准的核心标准,也是唯一可用于第三方认
证的标准

注:本招股意向书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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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
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概况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6 月 29 日,由成立于 2006 年 12 月
21 日的蓝思科技(湖南)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注册资本为 60,600 万元,注册地址为湖南浏
阳生物医药园,法定代表人为周群飞。

(二)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视窗防护玻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是视窗防护
玻璃。视窗防护玻璃是一种具有强度高、透光率高、韧性好、抗划伤、憎污性好、
聚水性强等特点的玻璃镜片,其内表面须能与触控模组和显示屏紧密贴合、外表
面有足够的强度,达到对平板显示屏、触控模组等的保护、产品标识和装饰功能,
是消费电子产品的重要零部件,广泛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桌上
电脑、数码相机、播放器、GPS 导航仪、汽车仪表等产品。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一)控股股东简介
蓝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4,666 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
总股本的 90.21%,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香港蓝思于 2004 年 10 月 29 日在香港注册成立,周群飞持有其 100%股权。
目前,该公司除持有公司股权外,未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性活动。

(二)实际控制人简介
本次发行前,周群飞和郑俊龙夫妇合计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公
司 99.09%的股份,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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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群飞女士出生于 1970 年,为中国香港永久居民;郑俊龙先生出生于 1972
年,为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资产 718,838.51 538,461.28 454,382.11
非流动资产 1,105,004.14 789,981.03 686,359.82
资产合计 1,823,842.64 1,328,442.30 1,140,741.93
流动负债 1,004,226.42 659,968.67 728,244.08
非流动负债 77,799.62 45,529.71 34,516.62
负债合计 1,082,026.03 705,498.38 762,760.70
股东权益合计 741,816.61 622,943.92 377,981.23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1,823,842.64 1,328,442.30 1,140,741.93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营业收入 1,449,701.40 1,335,164.89 1,116,310.87
营业利润 113,719.90 276,895.72 220,558.05
利润总额 136,139.86 284,640.14 224,402.67
净利润 117,628.96 244,004.12 199,643.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67,364.16 228,185.46 174,691.94
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5,794.57 352,135.97 159,252.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9,276.28 -234,172.64 -228,802.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2,975.87 -74,747.66 111,302.68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756.66 -6,207.93 1,051.0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250.82 37,007.74 42,8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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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财务指标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财务指标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流动比率 0.72 0.82 0.62
速动比率 0.51 0.63 0.4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8.24% 24.20% 57.88%
资产负债率(合并) 59.33% 53.11% 66.8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70 6.00 8.06
存货周转率(次) 6.93 7.41 7.72
总资产周转率(次) 0.92 1.08 1.2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97,354.08 415,529.50 329,898.2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17,685.73 244,400.11 199,924.5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67,364.16 228,185.46 174,691.94
利息保障倍数(倍) 13.92 31.44 14.3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4.22 5.81 2.6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2 0.61 0.71
基本每股收益(元) 1.94 4.03 3.30
稀释每股收益(元) 1.94 4.03 3.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27% 48.98% 72.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9.88% 45.73% 63.0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12.23 10.27 6.19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 0.15% 0.19% 0.36%


四、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主体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主体为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6,736万股,且发行数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
发行数量
于10%。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每股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
12.23元(按照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本次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
发行方式
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符合《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条件
发行对象 的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设A股股东账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和法人
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法规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五、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成功发行后,公司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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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中小尺寸触控功能玻璃面板技改项目 177,550.24 73,846.97
2 大尺寸触控功能玻璃面板建设项目 184,629.31 76,791.31

合计 362,179.55 150,638.28

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
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的制度
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
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公司将
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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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 基本情况
1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2 每股面值 1.00元
3 发行主体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主体为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6,736万股,且发行数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
4 发行数量
低于10%。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
5 发行方式
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符合《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条
6 发行对象 件的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设A股股东账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和
法人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法规禁止者除外)
7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
8 发行市盈率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9 发行市净率 [*]倍(按照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12.23元(按照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本
10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元(按照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本次发
11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12 发行费用承担原则 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发行费用全部由发行人承担。
13 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14 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15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16 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 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发行费用概算
项目 费用
承销及保荐费用 3,484.36万元
审计、验资费用 346.00万元
律师费用 90.00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255.00万元
发行手续费 34.00万元
材料制作费 13.00万元
小计 [*]万元


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一)发行人: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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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周群飞
住 所: 湖南浏阳生物医药园
电 话: 0731-83285699
传 真: 0731-83285010
联 系 人: 彭孟武
网 址: www.hnlens.com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如
住 所: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电 话: 0755-82134633
传 真: 0755-82131766
保荐代表人: 崔威、马玉虎
项目协办人: 韩培培
联 系 人: 崔威、马玉虎、李钦军、吴鸣雁、余英烨、张爽、刘倩、
朱春元

(三)发行人律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 麻云燕
住 所: 深圳市深南大道4019号航天大厦24楼
电 话: 0755-88265288
传 真: 0755-83243108
经办律师: 张炯、邓海标

(四)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 责 人: 杨剑涛
住 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电 话: 010- 62105068
传 真: 010- 88210558
经办注册 殷建民、崔永强
会 计 师:
(五)验资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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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杨剑涛
住 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电 话: 010- 62105068
传 真: 010- 88210558
经办注册 殷建民、崔永强
会 计 师:
(六)评估机构: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负 责 人: 黄西勤
住 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19号东乐大厦1008室
电 话: 0755-25132325
传 真: 0755-25132275
经办评估师: 徐锋、王文涛

(七)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 所: 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电 话: 0755-25938000
传 真: 0755-25988122

(八)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
行深港支行
户 名: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4000029119200021817

(九)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 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电 话: 0755-82083333

传 真: 0755-82083164
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与发行
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上市有关重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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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询价推介的日期 2015 年 3 月 4 日至 2015 年 3 月 5 日
刊登发行公告的日期 2015 年 3 月 9 日
网下申购及缴款日期 2015 年 3 月 10 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期 2015 年 3 月 10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交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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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
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
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客户高度集中的风险
2012 年至 2014 年,公司对前五大品牌客户的销售占比分别为 96.25%、
93.10%和 86.69%,其中对苹果和三星的合计销售占比分别为 87.65%、83.60%和
74.15%。
公司与主要客户经长期合作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主要客户的产品市场需
求良好、销量不断增加并不断有新产品推出,且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产能
和客户数量将会增加,但是,如果个别或部分主要客户因行业洗牌、意外事件等
原因出现停产、经营困难、财务情况恶化等情形,将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盈
利能力。
如果未来苹果、三星等主要客户出现产品销量下降、大幅减少或停止向公司
下达订单或降低视窗防护玻璃采购价格的情况,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会受到严重的
不利影响,不排除出现上市当年业绩波动、下滑、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 50%以上
的可能。

二、消费电子产品市场需求变化较快的风险
公司属于视窗防护屏行业,下游行业为消费电子产品行业。由于消费电子产
品具有时尚性强、产品性能更新速度快、品牌多等特点,消费者对不同品牌不同
产品的偏好变化速度快,导致不同品牌的产品市场占有率的结构变化周期相对短
于其他传统行业。如果公司下游行业的技术、产品性能在未来出现重大革新,消
费电子产品行业的市场格局将发生变化,掌握新技术、新产品的企业的市场占有
率将不断上升。
客户产品在技术和材料方面不断更新和升级,为保证市场份额和竞争力,公
司需紧密跟随客户需求和产品技术路线,提前进行研发设计及建设厂房、购买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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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和储备人员等生产准备工作。如果公司的技术及生产能力无法满足客户新产品
的要求或客户临时变更、延缓或暂停新产品技术路线,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
响。
如果未来公司的研究开发能力、生产管理能力、产品品质不能持续满足下游
市场的要求或者公司的主要客户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公司产品的市场需
求将会出现萎缩,产品价格和销售量将会下降,公司经营业绩存在大幅下降的可
能性。

三、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0.95%、31.68%和 22.35%。2012-2013
年综合毛利率相对稳定并处于较高的水平;2014 年,公司为提前布局蓝宝石产
品和保证新产品的顺利量产,自筹资金提前实施募投项目,建设、购买和储备了
大量厂房、设备和员工,由于规模扩大导致折旧、摊销、人工等固定成本增加,
以及 2014 年下半年新产品加工难度大、残次品率较高等原因的影响,营业成本
的增幅大于营业收入增幅,导致综合毛利率较 2013 年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其
中由于公司向触摸屏产业链延伸,新进入触控显示防护一体化的全贴合产品领
域,量产初期成本较高处于亏损状态,严重影响了平板电脑防护玻璃产品毛利率。
每款新产品刚刚推出时,工艺成熟度和员工操作熟练程度相对较低,产品的
残次品率较高导致单位成本较高,毛利率一般较低;随着生产时间的延长,产品
价格一般呈下降趋势,若公司不能有效降低残次品率以降低产品成本,将会导致
产品毛利率持续下降。
公司毛利率水平受行业发展状况、客户结构、产品价格、原材料价格、员工
薪酬水平、残次品率、产能利用率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上述因素发生持续不
利变化,公司毛利率持续下降,将对公司盈利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甚至亏损。

四、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2012 年至 2014 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 1,116,310.87 万元、1,335,164.89
万元和 1,449,701.40 万元,其中 2013 年营业收入较 2012 年增长 19.61%,2014
年营业收入较 2013 年增长 8.58%;实现净利润分别为 199,643.96 万元、244,004.12
万元和 117,628.96 万元,其中 2013 年净利润较 2012 年增长 22.22%,2014 年净
利润较 2013 年下降 51.79%,下降幅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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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稳定,随着公司投资规模的扩大和研发投
入的不断增加,由于行业的变化、外部竞争环境的变化、公司客户结构变化、产
品价格下降、原材料价格上升、人工成本上升、研发支出增加或扩产建设进度变
化等导致的不确定因素不断增多,公司未来存在业绩不能维持较快增长速度、业
绩下滑、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 50%以上的风险。

五、应收账款增加的风险
公司给予客户一定的赊销信用期。2012 年末至 2014 年末,公司的应收账款
账面价值分别为 206,472.85 万元、238,835.11 万元和 269,993.90 万元,占当期营
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8.50%、17.89%和 18.62%,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103.42%、97.88%和 229.5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比例总体上呈上升趋势,
若公司客户财务状况出现恶化或者经营情况和商业信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
将面临应收账款不能及时足额收回的风险,将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员工人数增加或提高员工待遇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劳动力成本近几年有上升的趋势,沿海及经济发达地
区尤为明显。公司 2012 年至 2014 年的薪酬总额分别为 247,579.93 万元、
294,954.98 万元和 445,990.82 万元。报告期内人力成本上升主要由公司经营规模
扩大、员工人数增加及工资水平提高所致,2012-2013 年未对公司业绩造成较大
影响,在 2014 年对公司业绩产生了较大影响。如果公司的员工人数增加或调高
员工待遇幅度过大,将会导致公司工资薪酬费用大幅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
司的盈利水平,不排除导致公司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 50%以上的可能。

七、主要原材料玻璃基板价格上升或供应短缺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玻璃基板,2012 年至 2014 年,公司主营业务
成本中玻璃(含陶瓷及蓝宝石)的成本占比分别为 26.03%、22.92%和 23.77%。
公司的玻璃基板主要由康宁公司(Corning)提供,2012 年至 2014 年向康宁公司
直接和间接采购玻璃基板的金额分别占玻璃基板的全年采购总额的 95.49%、
94.62%和 97.17%。
报告期内,公司是康宁公司特殊材料部的重要客户,玻璃基板的供应较为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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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格波动不大,但是如果未来康宁公司提高玻璃基板价格或供应出现短缺,
将会使公司面临在短期内生产成本上升或开工不足的风险,公司的经营业绩会因
此出现较大幅度下滑。

八、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周群飞和郑俊龙夫妇合计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公司发行前
99.09%的股份,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仍绝对控制蓝思
科技。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发生过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地位侵害公司利益的行
为,并且公司通过不断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及在董事会设
置超过半数的独立董事等措施以防范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实际控制人如果利用
其控制地位,通过公司的控股股东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
策等进行不当控制,仍有可能会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研发支出不断增加的风险
公司十分重视对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等的研发,技术创新可以
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丰富产品的种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公司未
来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研发支出的不断增加也会影响公司的当期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不断增加,2012 年至 2014 年的研发支出分别为
35,962.32 万元、45,750.10 万元和 89,679.00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22%、3.43%和 6.19%,研发支出的不断增加会影响公司当期利润,特别是 2014
年研发支出的大幅增加对净利润有很大的影响。如果公司将来的研发支出不断增
加,而未形成有效的研发成果或研发成果未能得到客户和市场的认可,或研发成
果未能有效提升公司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将对公司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十、营业收入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视窗防护玻璃的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手机、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上述
消费电子产品的需求受节假日及人们消费习惯的影响呈现出一定的季节性,一般
3 月至 8 月为产品销售淡季,9 月至次年 2 月为产品销售旺季。受此影响,视窗
防护玻璃生产企业会根据下游需求合理安排生产,产品销售周期相对于终端产品
市场周期有一定的提前,因此,视窗防护玻璃生产企业通常每年下半年的销售收
入普遍高于上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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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项目 1 季度 2 季度 3 季度 4 季度 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 251,457.20 292,177.11 403,650.02 462,994.44 1,410,278.77
2014 年
比重 17.83% 20.72% 28.62% 32.83% 100.00%

主营业务收入 251,059.70 311,394.05 379,085.17 380,654.11 1,322,193.04
2013 年
比重 18.99% 23.55% 28.67% 28.79% 100.00%

主营业务收入 176,285.69 238,635.09 296,040.74 394,050.86 1,105,012.39
2012 年
比重 15.95% 21.60% 26.79% 35.66% 100.00%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内公司上半年销售收入均占全年销售收入的 40%
左右,体现出与下游消费电子行业相应的季节性特征,但由于公司厂房、机器设
备等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金额较大,其折旧摊销在年度内较为均匀
地发生,因此导致公司上半年的营业利润、净利润低于全年的 50%。

十一、股份公司、蓝思旺、长沙蓝思不能持续享受所得税税收优
惠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各子公司中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税收优惠所依据的法规 优惠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法》、《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 2012 年:12.5%
股份公司 发[2007]39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013 年、2014 年:15%
蓝思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012 年-2014 年:15%
长沙蓝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013 年、2014 年:15%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各子公司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及其占净利润的比
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年度 优惠税率 税收优惠金额 净利润 占净利润比例
2014 年 15.00% 16,709.78 137,455.00 12.16%
股份公司 2013 年 15.00% 23,457.87 191,009.16 12.28%
2012 年 12.50% 26,070.44 172,885.85 15.08%
2014 年 15.00% 3,127.46 31,549.65 9.91%
蓝思旺 2013 年 15.00% 4,553.56 39,385.68 11.56%
2012 年 15.00% 6,210.24 50,451.59 12.31%
2014 年 15.00% - -49,125.31 0.00%
长沙蓝思 2013 年 15.00% 792.40 9,759.64 8.12%
2012 年 25.00% - 2,299.26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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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 19,837.24 117,628.96 16.86%
蓝思科技
2013 年 - 28,803.83 244,004.12 11.80%
(合并)
2012 年 - 32,280.68 199,643.96 16.17%

蓝思旺于 2011 年 10 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于 2012 年 4 月取得深圳市
光明新区国家税务局核发的《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税收优惠登记备案通知书》(深
国税光减免备案[2012]5 号),同意蓝思旺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征收所得税
的税收优惠,优惠期限为 2012 年至 2013 年;蓝思旺于 2014 年 9 月通过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复审并取得证书编号为 GF201444200157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于 2014 年 12 月取得深圳市光明新区国家税务局核发的《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税收
优惠登记备案通知书》(深国税光减免备案[2014]110 号),同意蓝思旺享受高新
技术企业减按 15%征收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优惠期限为 2014 年至 2016 年;股份
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于 2013 年 9 月取得浏阳市国家税
务局工业园税务分局核发的《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同意股份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征收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优惠期限为
2013 年至 2014 年;长沙蓝思于 2013 年 11 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于 2014
年 1 月取得长沙县国家税务局核发的《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
案表》,同意长沙蓝思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征收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优惠
期限为 2013 年至 2015 年。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
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 号)的规定,若蓝思旺、股份公
司和长沙蓝思在其后的经营中不能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或未能通过高新技
术企业复审,将不能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
司的净利润。

十二、公司人员规模扩大引致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为满足生产的需求,公司大量招聘员工,员工人数增长迅速,从
2012 年末的 56,360 人增加至 2014 年末的 82,395 人。公司招聘的员工以青年为
主,管理难度较大。本次公开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募投项目的陆续建
设、投产,公司的人员规模将会继续扩大,从而对公司现有的管理架构及管理能
力形成一定的挑战。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科学人性化的人事管理制度,为员工的
衣食住行提供更加便利和优越的条件,并聘有心理咨询师进行培训和心理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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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随着公司员工规模的扩大,公司将面临员工管理困难的风险,可能会出现诸如
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等方面的意外群体事件,从而对公司的正常经营
造成不利的影响。

十三、员工数量不能满足生产需求导致业绩增长放缓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规模较大,充足的员工是公司正常经营和快速发展的必要条
件。目前,公司正在逐步提高自动化水平,但公司在未来如果不能保持或及时招
聘到充足的员工,将会影响到公司的扩张速度或正常生产,从而影响公司的业绩
或业绩的增长速度。

十四、主要供应商相对集中的风险
2012 年至 2014 年,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同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分别为 45.11%、42.08%和 31.62%。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和设备供应商集
中度相对较高。如果部分主要供应商因意外事件出现停产、经营困难、交付能力
下降等情形,将会在短期内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盈利能力。

十五、部分原材料采购采用 buy and sell 模式的风险
2013 年及 2014 年,公司部分玻璃基板采购采用 Buy and sell 模式,即客户
根据公司原材料需求先采购部分原材料再由其销售给公司的方式。
Buy and sell 模式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交易模式,报告期内客户对公司采用
该模式后公司的业绩亦没有受到影响。若未来公司客户利用该模式采取提高原材
料价格、降低产品价格等措施,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短期内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十六、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几年随着显示及触控技术的发展,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销量快速增长,视
窗防护玻璃需求旺盛。目前行业内的主要生产企业除公司外有伯恩光学、星星科
技、正达光电等。
若未来不断有新的竞争对手突破行业技术、资金、规模等壁垒,进入视窗防
护玻璃行业,将导致行业竞争加剧,行业利润水平不断下滑。虽然公司拥有多年
的研发经验、技术积累、稳定的客户资源等方面的优势,若公司不能有效应对视
窗防护玻璃市场竞争的加剧,继续保持在技术研发、产品品质、客户资源、生产
规模等方面的优势,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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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公司未来产品转型的风险

视窗防护屏的材质经历了亚克力到玻璃的转换。由于防护玻璃具有强度高、

透光率高、韧性好、抗划伤、憎污性好、聚水性强等优点,预计近几年内以超薄

玻璃为基板的视窗防护屏仍将是主流产品。但不能排除未来行业技术或市场发生

重大变化,出现其他材质替代目前玻璃基板成为防护屏的主要原材料并被市场所

接受的可能性,如果公司未来不能顺利开展新材料防护屏的生产和销售,将会对

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十八、技术升级导致的产业链变化风险
触控领域近年来的技术变迁非常快,为了追求最优的触控体验,触控技术从
红外式、表面声波、演化到电阻式,再到当前主流的投射式电容式。按照触控模
组和显示面板的相对位置,主流电容式触控显示屏主要包括 Out-Cell、In-Cell 和
On-Cell 三种技术架构。其中,Out-Cell 又可分为 G+F、G+G 和 OGS 触控方案三
种主要类型。随着低成本、轻薄化和整体解决方案逐渐成为当前触控领域发展的
新趋势,相较于传统的 G+G 或 G+F 方案,新兴的 In-Cell、On-Cell 和 OGS 方案
不仅节省了一层玻璃成本和减少了一次贴合成本,还具有重量更轻、透光度更高
的优点,可以更好的满足智能终端超薄化需求并提升显示效果,因此开始成为触
控领域的主导技术方向。将触控模组内置化的内嵌式触控技术(In-Cell 和
On-Cell)不断成熟,导致触控模组产业可能面临被淘汰的危机,各触控模组厂
商为保住独立产业链环节,开始积极向上游防护玻璃行业整合,积极发展 OGS
方案。由于 OGS 是直接在防护玻璃上进行镀膜和光刻,即触控模组厂商可跃过
防护玻璃产业链环节而直接向上游原材料企业采购玻璃基板等重要原材料,自行
生产具有外挂式触控功能的防护玻璃,因此,OGS 技术的成熟将对防护玻璃的
需求形成冲击,进一步加剧防护玻璃市场竞争。
公司目前已研发并小批量生产 OGS 触摸屏,如果公司能顺利向下游产业链
整合,进入 OGS 触摸屏市场并继续维持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市场份额,将大大提
高公司的营业收入,但如果公司不能有效开拓市场或有效应对其他厂商的竞争,
将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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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出口退税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产品以出口为主,2012 年至 2014 年出口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 98.52%、95.38%和 90.85%。
2006 年 9 月 14 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及国家税务总
局联合发布《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部
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财税[2006]139 号),
公司的出口产品视窗防护玻璃享受 17%的出口退税率。
公司近三年享受的出口退税及其占当期营业毛利和利润总额的比例情况如
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应收出口退税额 80,353.04 61,647.07 76,425.00
营业毛利 324,049.06 422,951.49 345,481.77
利润总额 136,139.86 284,640.14 224,402.67

应收出口退税额占营业毛利的比例 24.80% 14.58% 22.12%

应收出口退税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59.02% 21.66% 34.06%


公司所在行业为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行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一直享受
国家出口退税优惠政策,但若未来公司产品出口退税率出现较大幅度的下调,而
公司不能及时相应调整产品价格,则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具有良好的技
术积累和市场基础,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
境、现有技术基础、对技术发展趋势的判断等因素作出的。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面临着技术进步、产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管理水平变
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对募投项目实施有较大影响。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
如期实现效益,或投产后市场情况发生不可预见的变化或公司不能有效开拓新市
场,公司产能扩大后将存在一定的产品销售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及
摊销也将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出现下降。

二十一、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增加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大的风险

随着公司固定资产规模的不断增加,公司的产能也不断扩大;与此同时,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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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公司规模的急剧扩张,固定资产折旧也大幅增加。2012 年末-2014 年末,公司

固定资产余额分别为 578,046.83 万元、633,947.18 万元和 944,741.01 万元,各期

折旧分别为 82,719.68 万元、113,433.07 万元和 141,846.65 万元。

公司规模的快速扩大是为了适应当前消费电子产品尤其是智能手机和平板

电脑市场快速增长的需求,并以此巩固并扩大公司在行业中的优势,提高市场占

有率和影响力,如果未来下游市场需求因为各种原因出现急剧萎缩,且公司不能

有效利用产能或开拓市场,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二十二、存货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金额分别为 126,930.74 万元、119,401.44 万元和

205,363.33 万元,总体上呈上升趋势。公司采取以销定产及以产定购的方式组织

生产和采购,客户新产品上市前公司会根据客户订单或需求计划提前购买原材

料、组织生产和备货,也会根据客户需求计划与公司产能情况平衡安排生产,公

司存货基本有客户订单或需求计划支持,但公司不能排除客户临时改变需求的可

能,因此公司存货存在减值风险。

二十三、偿债风险
报告期内,视窗防护玻璃市场需求旺盛,公司的经营规模也快速增长,新增
厂房、设备较多,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也相应增加,投资活动所需现金量
维持较高水平。由于目前公司融资渠道比较单一,主要依靠债权方式融资,导致
公司报告期内的资产负债率较高。
2012 年末-2014 年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 66.87%、53.11%和
59.33%。负债主要以流动性负债为主,公司 2012 年末-2014 年末的流动比率分
别为 0.62、0.82 和 0.72,流动比率指标相对较低。2012 年末-2014 年末,公司因
借款而抵押的房屋建筑物、应收账款及交存银行的保证金等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
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06,117.06 万元、146,760.53 万元和 178,113.81 万元,占公司
总资产的 9.30%、11.05%和 9.77%。
虽然公司的客户大多为全球知名消费电子品牌厂商,货款回收及时,且公司
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较好,但公司仍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风险。
由于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借款金额较大,如果出现银行持续加息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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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费用将快速增加,从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二十四、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出口商品、进口原材料主要使用美元结算,公司持有较大数额的美元资
产(主要为美元货币资金和经营性应收项目)和美元负债(包括经营性负债、银
行借款、其他借款)。
2012 年至 2014 年,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报告期内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中间价处于稳定升值趋势。2012 年至 2014 年,
公司的汇兑净收益分别为 564.04 万元、-3,458.77 万元和 3,913.74 万元,分别占
当期净利润的 0.28%、-1.42%和 3.33%,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
随着生产、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原材料进口和产品出口金额将不断增加,
外汇结算量较大。公司会根据汇率变动情况调整产品价格,并采取了与银行签订
相关协议等方式锁定汇率,减弱汇率波动风险。如果结算汇率短期内波动较大,
公司的境外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出口价格仍将受到影响,进而对公司的业绩产
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十五、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是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以及技术研发
人才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公司竞争优势之一。为保证公司管理层、
技术人才队伍的稳定,避免人才、技术的流失,公司与管理层以及技术研发人才
签订了《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并给予相应的奖励与激励。但随着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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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加剧,企业之间对人才的争夺将更加激烈,未来公司可能面临管理人员以及
技术研发人才流失的风险。

二十六、公司未足额缴纳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风险
报告期内,因部分员工自愿选择农村社会保险体系、无意愿缴纳住房公积金
等原因,公司未足额缴纳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2012 年至 2014 年未足额
缴纳的金额分别为 4,281.47 万元、5,122.33 万元和 6,084.31 万元,占公司同期净
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2.14%、2.10%和 5.17%。从 2012 年 1 月起,公司已经规范了
社会保险的缴纳工作,并为所有有意愿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缴纳了相应款项。
但仍存在未按照规定为员工办理缴纳相应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而带来补缴、涉
诉的风险,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二十七、成长性风险
发行人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将面临成长性风险。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蓝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长性的专项意见》系基于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内部环境和外部
环境审慎核查后,通过分析发行人的历史成长性和现有发展状况作出的判断,其
结论并非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发行人
未来的成长受宏观经济、行业前景、竞争状态、行业地位、客户结构、业务模式、
技术水平、自主创新能力、产品质量及市场前景、营销能力等因素综合影响。如
果上述因素出现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盈利能力出现波动,从而公司无法顺
利实现预期的成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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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Lens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 60,6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周群飞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6 年 12 月 21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1 年 6 月 29 日
住 所: 湖南浏阳生物医药园
邮政编码: 410311
电 话: 0731-83285699
传 真: 0731-83285010
网 址: www.hnlens.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办
部门负责人: 彭孟武
联系电话: 0731-83285699
电子邮箱: lsgf @hnlens.com
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与销售光学镜片,玻璃制品,金属配件,TFT-LCD、
PDP、OLED、FED 平板显示屏、3D 显示屏及显示屏材料制造,
触控开关面板及模组(涉及审批及许可经营的凭批准文件及许可
证经营)。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
公司是经湖南省商务厅《关于蓝思科技(湖南)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湘商外资[2011]96 号)批准,以经审计的蓝思有限 2011 年
3 月 31 日账面净资产 65,590.68 万元为基数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浏阳市招商合作局《关于蓝思科技(湖南)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浏招
审[2006]37 号)批准,公司的前身蓝思有限于 2006 年 12 月 21 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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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四、发行人股东结构和组织结构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如下:




五、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
1、蓝思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名 称 蓝思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注 册 号 1524914
法定股本 990 万美元
公司类型 私人公司
董 事 周群飞
住 所 香港新界观塘海滨道 133 号万兆丰中心 7 楼 A 室
成立日期 2010 年 11 月 5 日
经营范围 相关产品、原料、设备及技术的国际贸易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1 蓝思科技 99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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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990 100%

项目 2014.12.31/2014 年
经中审(香港)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的最 总资产 922,347.72
近一年及一期财务 净资产 62,805.89
数据(万港币)
净利润 -220.06


2010 年 10 月 29 日,经商务部商境外投资证第 4300201000092 号《企业境
外投资证书》核准,同意发行人前身蓝思有限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蓝思国际,
投资总额为 990 万美元。2010 年 11 月 5 日,蓝思国际在香港依据香港公司条例
注册成立。
2011 年 6 月,发行人已向蓝思国际投入 990 万美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蓝思国际的股权未发生变更。
2、蓝思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名 称 蓝思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号

注册资本 6,000 万港币
实收资本 6,000 万港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 周群飞
住 所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长圳社区长明路裕永兴工业区 C 栋
成立日期 2006 年 4 月 19 日
营业期限 2026 年 4 月 19 日
开发、生产经营光学镜片、玻璃制品、塑胶制品、包装材料、金属配件及从事平板
经营范围
玻璃深加工技术开发。公司产品 100%外销。增加:开发、生产经营特种玻璃。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港币) 持股比例
1 蓝思科技 4,500 75%
股权结构
2 蓝思国际 1,500 25%
合计 6,000 100%
项目 2014.12.31/2014 年
经瑞华审计的最近 总资产 221,204.56
一年及一期财务数
据(万元) 净资产 176,367.13
净利润 34,322.16


蓝思旺自设立以来的股本演变情况如下:
(1)2006 年 4 月,蓝思旺设立
2006 年 4 月 19 日,蓝思旺成立,注册资本港币 1,000 万元,公司性质为外
商独资企业,其具体成立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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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 3 月 8 日,周群飞签署《蓝思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章程》,决
定在深圳市宝安区设立独资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蓝思旺科技(深圳)有限公
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港币,股东周群飞以现汇 300 万港币、设备 700 万港
币(不足部分以货币资金投入)出资。
2006 年 4 月 11 日,深圳市宝安区经济贸易局出具深外资宝复[2006]0436 号
《关于设立外资企业“蓝思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通知》,核准蓝思旺设立,
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均为港币 1,000 万元。
2006 年 4 月 12 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向蓝思旺核发商外资粤深宝外资证字
[2006]0127 号《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6 年 4 月 19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蓝思旺核发企独粤深总字第
318510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蓝思旺成立。
蓝思旺成立时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实收资本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金额(万港币) 比例 金额(万港币) 比例
周群飞 1,000 100% - -

合计 1,000 100% - -


(2)2006 年 7 月,实收资本变更
深圳明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6 年 6 月 21 日出具深明华验字[2006]第 045 号
《验资报告》,对截至 2006 年 6 月 2 日蓝思旺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 300 万
港元(货币出资)进行了验证。
2006 年 7 月 19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蓝思旺换发变更后的企独粤深
总字第 318510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本次实收资本变更。
本次变更完成后,蓝思旺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实收资本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金额(万港币) 比例 金额(万港币) 比例
周群飞 1,000 100% 300 30%

合计 1,000 100% 300 30%


(3)2006 年 7 月,第一次变更出资方式
2006 年 6 月 28 日,蓝思旺执行董事周群飞签署《执行董事决议》,决定修
改章程中的出资方式,由原来的“现金:300 万港币,设备:700 万港币(不足部
分以货币资金投入)”,变更为“现金:500 万港币,设备:500 万港币(不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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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以货币资金投入)”。同日,股东周群飞根据上述决议签署相关的《蓝思旺科
技(深圳)有限公司补充章程》。
2006 年 7 月 18 日,深圳市宝安区贸易工业局出具深外资宝复[2006]0946 号
《关于外资企业“蓝思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核准 2006
年 6 月 28 日的《蓝思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补充章程》。
2006 年 7 月 26 日,蓝思旺完成章程修订相关的工商备案手续。
(4)2006 年 9 月,实收资本变更
2006 年 8 月 11 日,深圳明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明华验字[2006]第 063 号
《验资报告》,对截至 2006 年 7 月 27 日蓝思旺收到股东新缴纳的注册资本 200
万港币(货币出资)进行了验证。
2006 年 9 月 6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蓝思旺换发变更后的企独粤深
总字第 318510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本次实收资本变更。
本次变更完成后,蓝思旺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实收资本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金额(万港币) 比例 金额(万港币) 比例
周群飞 1,000 100% 500 50%
合计 1,000 100% 500 50%

(5)2007 年 5 月,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2007 年 4 月 20 日,蓝思旺执行董事周群飞签署《执行董事决议》,决定将
蓝思旺总投资和注册资本由 1,000 万港币增加至 2,000 万港币,新增的注册资本
1,000 万港币全部由周群飞缴纳,其中现金 200 万港币,设备 800 万港币。同
日,股东周群飞根据上述决定签署相关的《蓝思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补充章
程》。
2007 年 4 月 28 日,深圳市宝安区贸易工业局出具深外资宝复[2007]0527 号
《关于外资企业“蓝思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同意蓝思旺总投
资和注册资本由 1,000 万港币增加至 2,000 万港币;同意股东周群飞于 2007 年 4
月 20 日签署的《蓝思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补充章程》。
2007 年 4 月 29 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向蓝思旺换发变更后的商外资粤深宝外
资证字[2006]0127 号《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7 年 5 月 17 日,深圳明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明华验字[2007]第 043 号
《验资报告》,对截至 2007 年 5 月 11 日蓝思旺收到股东新缴纳的注册资本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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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688 万元(其中货币出资 200 万港币,进口设备出资 107.688 万港币)进行
了验证。
2007 年 5 月 21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蓝思旺换发变更后的企独粤深
总字第 318510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本次变更。
本次变更完成后,蓝思旺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实收资本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金额(万港币) 比例 金额(万港币) 比例
周群飞 2,000 100% 807.688 40.38%
合计 2,000 100% 807.688 40.38%

(6)2008 年 4 月,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
2008 年 2 月 18 日,蓝思旺执行董事周群飞签署《执行董事决议》,决定将
蓝思旺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由 2,000 万港币增加至 6,000 万港币,并修改蓝
思旺的公司章程。同日,蓝思旺的股东周群飞签署相关的《蓝思旺科技(深圳)
有限公司补充章程》。
2008 年 2 月 21 日,深圳市宝安区贸易工业局出具深外资宝复[2008]189 号
《关于外资企业“蓝思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同意蓝思旺投资
总额和注册资本均由 2,000 万港币增加至 6,000 万港币,并同意相关的《蓝思旺
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补充章程》。
2008 年 2 月 22 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向蓝思旺换发变更后的商外资粤深宝外
资证字[2006]0127 号《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8 年 3 月 25 日,深圳明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明华验字[2008]第 012 号
《验资报告》,对截至 2008 年 3 月 5 日蓝思旺收到股东新缴纳的注册资本
1,569.159 万港币(其中货币出资 900 万港币,进口设备出资 669.159 万港币)进
行了验证。
2008 年 4 月 8 日 , 深 圳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向 蓝 思 旺 换 发 变 更 后 的
440301503288828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本次变更。
本次变更完成后,蓝思旺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实收资本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金额(万港币) 比例 金额(万港币) 比例
周群飞 6,000 100% 2,376.847 39.61%
合计 6,000 100% 2,376.847 39.61%

(7)2008 年 8 月,第二次变更出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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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7 月 16 日,蓝思旺执行董事周群飞签署《执行董事决议》,决定变
更公司章程,将出资方式由“现金 1,800 万港币,设备 4,200 万港币”变更为“现金
4,200 万港币,设备 1,800 万港币”,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及出资期限保持不变。
2008 年 7 月 31 日,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办公室出具深光经资复
[2008]0051 号《关于外资企业“蓝思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同意上述出资方式变更及相关的《蓝思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补充章程》。
2008 年 8 月 19 日,蓝思旺完成了上述章程修改相关的工商备案手续。
(8)2009 年 1 月,实收资本变更
深圳明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出具深明华验字[2008]第 147
号《验资报告》,对截至 2008 年 12 月 16 日蓝思旺股东新缴纳的注册资本
1,168.312 万港币(其中以进口设备出资 398.312 万港币,货币出资 770 万港币)
进行了验证。
2009 年 1 月 12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2009]第 1891370 号《变更
通知书》,核准蓝思旺本次变更并换发 440301503288828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蓝思旺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实收资本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金额(万港币) 比例 金额(万港币) 比例
周群飞 6,000 100% 3,545.159 59.08%
合计 6,000 100% 3,545.159 59.08%


(9)2010 年 6 月,第三次变更出资方式及变更实收资本
2010 年 6 月 1 日,蓝思旺执行董事周群飞签署《执行董事决议》,决定修
改蓝思旺的公司章程,将出资方式由“现金出资 4,200 万港币及设备出资 1,800 万
港币”变更为“现金出资 4,824.841 万港币及设备出资 1,175.159 万港币”。同日,
蓝思旺股东周群飞签署与上述决议相关的《蓝思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补充章
程》。
2010 年 6 月 2 日,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出具深光经资复[2010]0046
号《关于外资企业“蓝思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同意周群
飞于 2010 年 6 月 1 日签署的《蓝思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补充章程》。
2010 年 6 月 10 日,深圳明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明华验字[2010]第 10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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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报告》,对截至 2010 年 6 月 8 日蓝思旺收到股东新缴纳的出资 2,454.841
万港币(货币出资)进行了验证。
2010 年 6 月 12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蓝思旺换发变更后的
440301503288828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本次变更。
本次变更完成后,蓝思旺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实收资本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金额(万港币) 比例 金额(万港币) 比例
周群飞 6,000 100% 6,000 100%
合计 6,000 100% 6,000 100%


(10)2010 年 12 月,股权转让
2010 年 11 月 10 日,蓝思旺执行董事周群飞签署《执行董事决定》,同意
股东周群飞将其持有的蓝思旺 75%的股权以 55,736,969.40 元转让给蓝思有限;
同意股东周群飞将其持有的蓝思旺 25%的股权以 18,578,989.80 元转让给蓝思国
际;同意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蓝思旺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由新股东订
立合资经营合同和制度章程。
同日,蓝思有限和蓝思国际签署了合资经营蓝思旺相关的合同和公司章
程。
2010 年 11 月 22 日,周群飞分别和蓝思有限、蓝思国际签署《股权转让协
议书》。同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就上述两份《股权转让协议书》出具
JZ20101122026 号《股权转让见证书》,确认相关协议的真实性。
2010 年 12 月 3 日,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出具深光经资复[2010]0146
号《关于外资企业蓝思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同意蓝思旺
按照上述决议进行股权转让;同意蓝思有限和蓝思国际签署的合资经营蓝思旺
相关合同和章程;同意蓝思旺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2010 年 12 月 7 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向蓝思旺换发变更后的商外资粤深宝外
资证字[2006]0127 号《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0 年 12 月 15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蓝思旺换发变更后的
440301503288828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本次变更。
本次变更完成后,蓝思旺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实收资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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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金额(万港币) 比例 金额(万港币) 比例
蓝思有限 4,500 75% 4,500 75%
蓝思国际 1,500 25% 1,500 25%
合计 6,000 100% 6,000 100%


(11)2011 年 8 月,股东名称变更
2011 年 7 月 25 日,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出具深光资复[2011]0109 号
文,核准蓝思旺的股东“蓝思科技(湖南)有限公司”的名称变更为“蓝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并批准了相关的蓝思旺章程、合同修正案。
2011 年 7 月 28 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向蓝思旺换发变更后的商外资粤深宝外
资证字[2006]0127 号《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1 年 8 月 2 日 , 深 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向 蓝 思 旺 换 发 变 更 后 的
440301503288828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本次变更。
本次变更完成后,蓝思旺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实收资本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金额(万港币) 比例 金额(万港币) 比例
蓝思科技 4,500 75% 4,500 75%
蓝思国际 1,500 25% 1,500 25%
合计 6,000 100% 6,000 100%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蓝思旺的股权未发生变更。

3、蓝思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名 称 蓝思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注册号 320583400014408
注册资本 2,500 万美元
实收资本 2,500 万美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 周群飞
住 所 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石浦季广南路 268 号
成立日期 2006 年 12 月 31 日
营业期限 2056 年 12 月 30 日
一般经营项目:生产用于手机、电脑、数码产品的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生产(特
经营范围 种玻璃),及平板玻璃深加工技术及设备制造;触控系统(触控屏幕,触控组件等)
制造。销售自产产品。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美元) 持股比例
1 蓝思科技 1,875 75%
股权结构
2 蓝思国际 625 25%
合计 2,5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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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12.31/2014 年
经瑞华审计的最近一 总资产 18,079.71
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净资产 15,222.52
(万元)
净利润 -1,006.00

昆山蓝思设立以来的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1)2006 年 12 月,昆山蓝思设立
2006 年 12 月 31 日,昆山蓝思成立,注册资本 2,500 万美元,为台港澳法人
独资企业,其具体成立过程如下:
2006 年 12 月 30 日,香港蓝思签署《蓝思科技(昆山)有限公司章程》,
决定在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投资设立蓝思科技(昆山)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2,500 万美元,蓝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现汇 1,000 万美元及设备 1,500 万美
元出资。
2006 年 12 月 31 日,昆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昆经贸资(2006)字
1285 号《关于同意设立“蓝思科技(昆山)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设立昆山
蓝思,同意香港蓝思签订的昆山蓝思公司章程;昆山蓝思的投资总额为 2,998 万
美元,注册资本为 2,500 万美元,以 1,000 万美元现汇和 1,500 万美元设备出资。
2006 年 12 月 31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昆山蓝思核发商外资苏府资字
[2006]71043 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6 年 12 月 31 日,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独苏昆总字第
001476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昆山蓝思设立。
昆山蓝思成立时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实收资本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金额(万美元) 比例 金额(万美元) 比例
香港蓝思 2,500 100% - -
合计 2,500 100% - -


(2)2008 年 9 月,实收资本变更
2007 年 4 月 26 日,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苏华外验(2007)第 146
号《验资报告》,对截至 2007 年 4 月 16 日昆山蓝思已收到股东香港蓝思首次缴
纳的出资 3,759,968.00 美元(货币出资)进行了验证。
2008 年 5 月 30 日,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苏华外验(2008)第 2014
号《验资报告》,对截至 2007 年 12 月 28 日昆山蓝思收到股东香港蓝思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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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出资 1,999,995.00 美元(货币出资)进行了验证。
2008 年 9 月 9 日,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并向昆山蓝思
换发变更后的 320583400014408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昆山蓝思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实收资本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金额(万美元) 比例 金额(万美元) 比例
香港蓝思 2,500 100% 575.9963 23.04%
合计 2,500 100% 575.9963 23.04%

(3)2010 年 7 月,实收资本变更
2009 年 12 月 9 日,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苏华外验(2009)第 2027
号《验资报告》,对截至 2009 年 11 月 24 日昆山蓝思收到股东香港蓝思缴纳的
第三期出资 999,975.00 美元(货币出资)进行了验证。
2010 年 2 月 24 日,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苏华外验(2010)第 2009
号《验资报告》,对截至 2010 年 2 月 5 日昆山蓝思收到股东香港蓝思缴纳的第
四期出资 1,000,000.00 美元(货币出资)进行了验证。
2010 年 6 月 28 日,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苏华外验(2010)第 2029
号《验资报告》,对截至 2010 年 6 月 18 日昆山蓝思收到股东香港蓝思缴纳的第
五期出资 1,000,000.00 美元(货币出资)进行了验证。
2010 年 7 月 16 日,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外商投资公司变更登记
[2010]第 07160010 号《外商投资公司准予变更通知书》,核准昆山蓝思实收资
本 由 575.9963 万 美 元 变 更 为 875.9938 万 美 元 , 并 向 昆 山 蓝 思 换 发
320583400014408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昆山蓝思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实收资本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金额(万美元) 比例 金额(万美元) 比例
香港蓝思 2,500 100% 875.9938 35.04%
合计 2,500 100% 875.9938 35.04%

(4)2010 年 11 月,实收资本变更
2010 年 8 月 2 日,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苏华外验(2010)第 2036
号《验资报告》,对截至 2010 年 7 月 27 日昆山蓝思收到股东香港蓝思缴纳的第
六期出资 1,240,062.00 美元(货币出资)进行了验证。
2010 年 11 月 19 日,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并向昆山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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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换发变更后的 320583400014408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昆山蓝思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实收资本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金额(万美元) 比例 金额(万美元) 比例
香港蓝思 2,500 100% 1,000 40%

合计 2,500 100% 1,000 40%


(5)2010 年 12 月,出资方式变更及股权转让
2010 年 11 月 29 日,昆山蓝思的股东香港蓝思签署《股东决定》,同意香
港蓝思将其持有昆山蓝思 25%股权转让给蓝思国际,价格为 250 万美元,将其
持有的昆山蓝思 75%股权转让给蓝思有限,价格为 750 万美元;同意昆山蓝思
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同意出资方式由原 1,000 万元美元现汇及 1,500 万美元设
备变更为 2,500 万美元现汇;同意制定昆山蓝思的新章程和新合同。
2010 年 11 月 30 日,蓝思有限、蓝思国际分别与香港蓝思签订《股权转让
协议》,蓝思有限和蓝思国际签署了《蓝思科技(昆山)有限公司章程》和《蓝
思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合资合营合同》。
2010 年 12 月 9 日,昆山市商务局出具昆商资(2010)字 819 号《关于同意
蓝思科技(昆山)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变更公司性质、变更出资方式、变更执行
董事、变更监事、变更总经理、制定新章程、制定新合同的批复》,同意昆山蓝
思股东香港蓝思将其持有昆山蓝思 25%股权转让给蓝思国际,并将其持有的昆
山蓝思 75%股权转让给蓝思有限;同意昆山蓝思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同意出
资方式由原 1,000 万美元现汇及 1,500 万美元设备变更为 2,500 万美元现汇;同
意昆山蓝思的新章程及合营合同。
2010 年 12 月 24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昆山蓝思换发变更后的商外资苏府
资字[2006]71043 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0 年 12 月 24 日,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并向昆山
蓝思换发变更后的 320583400014408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昆山蓝思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实收资本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股名称东
金额(万美元) 比例 金额(万美元) 比例
蓝思有限 1,875 75% 750 30%
蓝思国际 625 25% 250 10%
合计 2,500 100% 1,000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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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11 年 2 月,实收资本变更
2011 年 1 月 25 日,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苏华外验(2010)第 2072
号《验资报告》,对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昆山蓝思收到股东蓝思有限缴纳的
第七期出资 1,125 万美元(货币出资)进行了验证。
2011 年 1 月 25 日,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苏华外验(2011)第 7001
号《验资报告》,对截至 2011 年 1 月 25 日昆山蓝思收到股东蓝思国际缴纳的第
八期出资 375 万美元(货币出资)进行了验证。
2011 年 2 月 9 日,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并向昆山蓝思
换发变更后的 320583400014408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昆山蓝思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实收资本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金额(万美元) 比例 金额(万美元) 比例
蓝思有限 1,875 75% 1,875 75%

蓝思国际 625 25% 625 25%

合计 2,500 100% 2,500 100%


(7)2011 年 10 月,股东名称变更
2011 年 7 月 11 日,经昆山蓝思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投资方蓝思有限的名
称变更为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修改章程及合同的相关条款。
2011 年 7 月 11 日,蓝思科技与蓝思国际签署了上述决议相关的章程与合同
修正案。
2011 年 8 月 23 日,昆山市商务局出具(2011)171 号《江苏省外商投资企
业非实质性变更备案申报审批表》,核准了本次股东名称变更。
2011 年 9 月 9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昆山蓝思换发了变更后的商外资苏府
资字[2006]71043 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1 年 10 月 10 日,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并向昆山蓝
思换发变更后的 320583400014408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昆山蓝思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实收资本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
金额(万美元) 比例 金额(万美元) 比例
蓝思科技 1,875 75% 1,875 75%
蓝思国际 625 25% 625 25%
合计 2,500 100% 2,5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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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昆山蓝思各期出资的合法性说明
昆山蓝思成立于 2006 年 12 月 31 日,注册资本为 2,500 万美元,昆山蓝思
第一期出资 375 万美元应当在 2007 年 3 月 31 日前缴纳,其余 2,125 万美元应当
在 2008 年 12 月 31 日前缴纳(后经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延期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前缴纳),昆山蓝思实际缴纳出资的情况如下:

出资金额(万美元) 出资期限届满日 实际缴纳日期 验资日期 工商变更日期
375.9968 2007-3-31 2007-4-5 2007-4-26 2008-9-9
199.9995 2008-12-31 2007-12-28 2008-5-30 2008-9-9
99.9975 2009-12-31 2009-11-24 2009-12-9 2010-7-16
100.0000 2010-12-31 2010-2-5 2010-2-24 2010-7-16
100.0000 2010-12-31 2010-6-18 2010-6-28 2010-7-16
124.0062 2010-12-31 2010-7-27 2010-8-2 2010-11-19
1,125.0000 2010-12-31 2010-12-31 2011-1-25 2011-2-9
375.0000 2010-12-31 2011-1-25 2011-1-25 2011-2-9


根据昆山蓝思注册资本的实际缴纳情况,昆山蓝思自设立以来存在出资不规
范的情形,昆山蓝思就延期出资办理的相关手续如下:
①首次出资
昆山蓝思的首期出资虽然于 2008 年 9 月 9 日与第二期出资一并完成工商变
更手续,但首期出资实际缴纳日期为 2007 年 4 月 5 日,仅比 2007 年 3 月 31 日
的期限逾期 5 日。
由于获得土地时间较晚(2008 年 6 月获得)、资金周转等原因导致股东未能
如期出资,昆山蓝思于 2008 年 9 月 4 日向昆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提交书面
申请,请求该局同意其批准证书继续有效。
昆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于 2008 年 9 月 5 日批复同意昆山蓝思的批准证
书继续有效。
②第一次申请延期
由于 2008 年下半年全球经济危机爆发,导致经济形势不稳定及投资方资金
紧张,昆山蓝思于 2009 年 5 月 21 日向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将出资期
限由原 2008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5 月 27 日,昆山市商务局出具《江苏省外商投资企业非实质性变更
备案申报审核表》备案编号为[2009]209 号),同意昆山蓝思的出资期限延至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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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2 月 31 日;2009 年 6 月 12 日,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外商投资公
司变更登记[2009]第 06110006 号《外商投资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了
本次出资期限变更。
③第二次申请延期
根据昆山蓝思向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的《出资计划书》,因受到
金融危机的影响,昆山蓝思的股东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缴清出资,申请在 2010
年 12 月 31 日前缴纳。
2010 年 6 月 17 日,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昆工商外通字(2010)
00232 号文,确认昆山蓝思的股东应当在 2010 年 12 月 31 日前缴纳注册资本。
④因重组导致的延期出资
昆山蓝思在 2010 年底进行股权重组,蓝思有限及蓝思国际分别受让香港蓝
思持有的昆山蓝思 75%及 25%的股权,为了减少重组的成本、降低重组的现金
流量,昆山蓝思的注册资本由重组后的股东缴纳。根据相关验资报告,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昆山蓝思的注册资本大部分已缴纳并完成验资手续,剩余 375
万美元出资由蓝思国际于 2011 年 1 月 25 日缴纳后,昆山蓝思的注册资本已全部
缴足。
根据《江苏省工商局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支持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
见》(苏工商办[2008]298 号)第 18 条的规定:“对实行注册资本分期缴纳的公
司,……对在法定期限内未能及时到位,但能够主动改正,缴足全部出资,未造
成危害后果的,可免予处罚。”
2011 年 11 月,昆山市商务局出具书面证明:昆山蓝思的股东已缴足全部注
册资本,履行了相关出资义务,该局不会撤销昆山蓝思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
准证书》或对昆山蓝思及其股东作出其他处罚。
2012 年 7 月,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千灯镇分局出具书面证明:昆山
蓝思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之日,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地方有关工商行
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而被该局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该局处理或追
查的违法行为。
2012 年 3 月,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书面证明:昆山蓝思自设立
以来遵守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并已通过历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未发现
昆山蓝思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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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昆山蓝思延期出资及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情况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影响昆山蓝思的合法存续。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昆山蓝思的股权未发生变更。

4、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

名 称 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
注册号 430194000005841

注册资本 45,988 万美元
实收资本 45,988 万美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 周群飞
住 所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路 99 号
成立日期 2011 年 1 月 26 日
营业期限 2061 年 1 月 25 日
光学镜片,玻璃制品,金属配件,TFT-LCD、PDP、OLED、FED 平板显示屏,3D
经营范围 显示屏及显示屏材料,触控开关面板及模组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涉及审批及许
可经营的凭批准文件及许可证经营)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美元) 持股比例
1 蓝思科技 34,491 75%
股权结构
2 蓝思国际 11,497 25%

合计 45,988 100%

项目 2014.12.31/2014 年
经瑞华审计的最近
一年及一期财务数 总资产 859,825.44
据 净资产 243,269.54
(万元)
净利润 -49,125.31


长沙蓝思设立以来的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1)2011 年 1 月,长沙蓝思设立
2011 年 1 月 26 日,长沙蓝思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 万元,法定代表
人周群飞,成立的具体过程如下:
2011 年 1 月 5 日,蓝思有限签署《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章程》,决定
在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8,000 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2011 年 1 月 25 日,湖南鹏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湘鹏程浏验字[2011]
第 8007 号《验资报告》,对截至 2011 年 1 月 25 日长沙蓝思收到股东蓝思有限缴
纳的注册资本 8,000 万元(货币出资)进行了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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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 月 26 日,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长沙蓝思核发 430194000005841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长沙蓝思成立。
长沙蓝思成立时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实收资本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 比例
蓝思有限 8,000 100% 8,000 100%
合计 8,000 100% 8,000 100%


(2)2011 年 3 月,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及增加注册资本
2011 年 1 月 29 日,长沙蓝思股东签署《股东决议》,同意长沙蓝思增加注
册资本至 6,000 万美元,其中蓝思有限增资 21,610 万元人民币(折合 3,285.69
万美元),蓝思国际增资 1,500 万美元,企业性质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
同日,长沙蓝思的股东蓝思有限和蓝思国际签署《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
司章程》。
2011 年 2 月 28 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长管发[2011]9 号《关
于同意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的批复》,同意上述变更。
2011 年 2 月 28 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向长沙蓝思核发商外资湘长经审字
[2011]0001 号《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1 年 3 月 4 日,湖南鹏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湘鹏程浏验字[2011]
第 8016 号《验资报告》,验证:长沙蓝思原实收资本 8,000 万元折合 1,214.31 万
美元;截至 2011 年 3 月 4 日长沙蓝思收到股东蓝思有限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6,500
万元(货币出资,折合 989.42 万美元),累计实收资本为 2,203.73 万美元。
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长沙蓝思换发变更后的 430194000005841 号《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长沙蓝思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实收资本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金额(万美元) 比例 金额(万美元) 比例
蓝思有限 4,500 75% 2,203.73 36.73%
蓝思国际 1,500 25% 0
合计 6,000 100% 2,203.73 36.73%


(3)2011 年 6 月,实收资本变更
2011 年 5 月 23 日,湖南鹏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湘鹏程浏验字[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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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025 号《验资报告》,对截至 2011 年 5 月 20 日长沙蓝思收到股东蓝思国际缴
纳的出资 499.999 万美元(美元货币出资)进行了验证。
2011 年 6 月 7 日,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长沙蓝思换发变更后的
430194000005841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长沙蓝思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实收资本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金额(万美元) 比例 金额(万美元) 比例
蓝思有限 4,500 75% 2,203.73 36.73%
蓝思国际 1,500 25% 499.999 8.33%
合计 6,000 100% 2,703.729 45.06%


(4)2011 年 7 月,实收资本变更
2011 年 6 月 21 日,湖南鹏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湘鹏程浏验字[2011]
第 8030 号《验资报告》,对截至 2011 年 5 月 20 日长沙蓝思收到股东蓝思国际缴
纳的出资 329.999 万美元(美元货币出资)进行了验证。
2011 年 7 月 1 日,湖南鹏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湘鹏程浏验字[2011]
第 8031 号《验资报告》,对截至 2011 年 7 月 1 日长沙蓝思收到股东蓝思有限缴
纳的出资 3,000 万元(货币出资,折合 463.7860 万美元)进行了验证。
2011 年 7 月 21 日,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长沙蓝思换发变更后的
430194000005841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长沙蓝思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实收资本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金额(万美元) 比例 金额(万美元) 比例
蓝思有限 4,500 75% 2,667.516 44.46%

蓝思国际 1,500 25% 829.998 13.83%

合计 6,000 100% 3,497.5140 58.29%


(5)2011 年 8 月,股东名称及实收资本变更
2011 年 7 月 6 日,经长沙蓝思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合营合同、公司章
程中的投资者“蓝思科技(湖南)有限公司”更名为“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7 月 19 日,湖南中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湘中皓外验字
[2011]070049 号《验资报告》,对截至 2011 年 7 月 19 日长沙蓝思收到股东蓝思
国际新缴纳的出资 670.002 万美元(美元货币出资)进行了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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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7 月 28 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长管发[2011]56 号
《关于同意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变更投资方公司名称和公司性质等的批
复》,同意长沙蓝思的投资方“蓝思科技(湖南)有限公司”的公司名称变更为“蓝
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7 月 29 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向长沙蓝思换发变更后的商外资湘长经
审字[2011]0001 号《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1 年 8 月 15 日,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长沙蓝思换发变更后的
430194000005841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长沙蓝思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实收资本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金额(万美元) 比例 金额(万美元) 比例
蓝思科技 4,500 75% 2,667.5160 44.46%
蓝思国际 1,500 25% 1,500.0000 25.00%
合计 6,000 100% 4,167.5160 69.46%


(6)2011 年 8 月,实收资本变更
2011 年 8 月 10 日,湖南中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湘中皓外验字
[2011]080058 号《验资报告》,对截至 2011 年 8 月 5 日长沙蓝思收到股东蓝思科
技新缴纳的出资 3,000 万元(货币出资,折合 465.4699 万美元)进行了验证。
2011 年 8 月 29 日,湖南中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湘中皓外验字
[2011]080064 号《验资报告》,对截至 2011 年 8 月 29 日长沙蓝思收到股东蓝思
科技新缴纳的出资 3,000 万元(货币出资,折合 469.6085 万美元)进行了验证。
2011 年 8 月 31 日,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长沙蓝思换发变更后的
430194000005841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长沙蓝思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实收资本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金额(万美元) 比例 金额(万美元) 比例
蓝思科技 4,500 75% 3,602.5944 60.04%

蓝思国际 1,500 25% 1,500.0000 25.00%

合计 6,000 100% 5,102.5944 85.04%


(7)2011 年 10 月,实收资本变更
2011 年 9 月 8 日,湖南中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湘中皓外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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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071 号《验资报告》,对截至 2011 年 9 月 8 日长沙蓝思收到股东蓝思科
技新缴纳的出资 1,500 万元(货币出资,折合 234.7822 万美元)进行了验证。
2011 年 9 月 16 日,湖南中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湘中皓外验字
[2011]090072 号《验资报告》,对截至 2011 年 9 月 16 日长沙蓝思收到股东蓝思
科技新缴纳的出资 42,273,385.05 元(货币出资,折合 662.6234 万美元)进行了
验证。
2011 年 10 月 10 日 , 长 沙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向 长 沙 蓝 思 换 发
430194000005841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长沙蓝思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实收资本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金额(万美元) 比例 金额(万美元) 比例
蓝思科技 4,500 75% 4,500 75%
蓝思国际 1,500 25% 1,500 25%
合计 6,000 100% 6,000 100%


(8)2014 年 5 月,增加注册资本
2014 年 5 月 5 日,经长沙蓝思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修改章程及合资合营
合同。
2014 年 5 月 5 日,长沙蓝思的股东蓝思科技、蓝思国际签署了《合资合营
合同》,对增加长沙蓝思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作出约定。
2014 年 5 月 5 日,长沙蓝思法定代表人周群飞签署了《蓝思科技(长沙)
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4 年 5 月 12 日,湖南省商务厅出具《关于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增
资的批复》(湘商外资[2014]64 号),同意长沙蓝思的投资总额增加到 135,000 万
美元,注册资本由公司投资者按原出资比例认缴,其中,蓝思科技认缴 29,991
万美元(以人民币折合出资),占 75%;蓝思国际认缴 9,997 万美元(以外汇现
汇出资),占 25%;同意新签署的合同及章程修正案。
2014 年 5 月 13 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向长沙蓝思核发《中华人民共合国台港
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湘长经审字[2011]0001 号),批准长沙蓝思的注
册资本增至 45,988 万美元,投资总额增至 135,000 万美元。
2014 年 5 月 26 日 , 长 沙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向 长 沙 蓝 思 换 发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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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194000005841 号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长沙蓝思的股东、出资额、出
资比例及实收资本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金额(万美元) 比例 金额(万美元) 比例
蓝思科技 34,491 75.00% 34,491 75.00%
蓝思国际 11,497 25.00% 11,497 25.00%
合计 45,988 100.00% 45,988 100.00%


5、深圳市蓝思科技有限公司
名 称 深圳市蓝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号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郑俊龙
住 所 深圳市宝安区公明街道长圳村长明工业区 B 栋
成立日期 2003 年 9 月 18 日
营业期限 2023 年 9 月 18 日
经营范围 光学镜片的销售和技术开发;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1 蓝思旺 500 100%
合计 500 100%
项目 2014.12.31/2014 年
经瑞华审计的最近一 总资产 43,493.02
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万元) 净资产 12,881.59

净利润 2,934.59

深圳蓝思设立以来的股本演变过程如下:
(1)2003 年 9 月,深圳蓝思设立
2003 年 9 月 10 日,周群飞、成阳杰、古杞煌三人签署《深圳市蓝思科技有
限公司章程》,决定在深圳市宝安区设立深圳蓝思,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万元,
全部以货币出资。
2003 年 9 月 11 日,深圳中法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中法验字[2003]第 0631 号
《验资报告》,对截至 2003 年 9 月 9 日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100
万元进行了验证。
2003 年 9 月 18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深圳蓝思核发 4403012122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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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深圳蓝思设立时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形式 持股比例
周群飞 40 货币 40%

成阳杰 40 货币 40%

古杞煌 20 货币 20%
合计 100 - 100%


(2)2004 年 4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4 年 3 月 30 日,经深圳蓝思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股东成阳杰将其持有
的 40 万股份转让给周群飞,古杞煌持有的 2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周群飞 10 万元、
郑俊龙 10 万元。同日,周群飞、郑俊龙、古杞煌、成阳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书》,以 1 元对应每 1 元出资额的价格转让。2004 年 3 月 31 日,深圳市公证处
出具(2004)深证内伍字第 1526 号《公证书》对上述股权转让进行了公证。
2004 年 4 月 5 日,深圳市工商局向深圳蓝思核发变更后的 4403012122689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深圳蓝思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形式 持股比例
周群飞 90 货币 90%

郑俊龙 10 货币 10%

合计 100 - 100%


(3)2004 年 9 月,增加注册资本
2004 年 9 月 1 日,经深圳蓝思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深圳蓝思注册资本由
100 万元增加至 500 万元,周群飞与郑俊龙按照增资前的股权比例认购新增的注
册资本。同日,深圳蓝思全体股东签署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2004 年 9 月 9 日,深圳远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远东验字[2004]第 211 号《验
资报告》,对截至 2004 年 9 月 8 日深圳蓝思收到全体股东新投入的注册资本 400
万元(货币出资)进行了验证。
2004 年 9 月 22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并向深圳蓝思换发
变更后的 4403012122689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深圳蓝思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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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形式 持股比例
周群飞 450 货币 90%

郑俊龙 50 货币 10%
合计 500 - 100%


(4)2007 年 8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7 年 7 月 18 日,经深圳蓝思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股东周群飞将其持有
的深圳蓝思 90%的股权(对应 450 万元出资额)以 450 万元价格转让给郑俊龙。
2007 年 7 月 26 日,周群飞与郑俊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并由深圳市宝安
区公证处出具(2007)深宝证字第 9772 号《公证书》对上述股权转让进行了公
证。
2007 年 7 月 31 日,深圳蓝思股东郑俊龙签署变更后的公司章程。
2007 年 8 月 7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并向深圳蓝思换发
变更后的 440306102757986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深圳蓝思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形式 持股比例
郑俊龙 500 货币 100%
合计 500 - 100%


(5)2010 年 12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12 月 10 日,深圳蓝思股东郑俊龙签署《股东决定》,决定将其持有
的深圳蓝思 100%股权以 500 万元价格转让给蓝思旺。
同日,郑俊龙与蓝思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并由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出具见证书编号为 JZ20101214007 的《股权转让见证书》。
2010 年 12 月 21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深圳蓝思企业类型由自然
人独资变更为法人独资企业,并向深圳蓝思核发变更后的 440306102757986 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深圳蓝思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蓝思旺 500 100%
合计 500 100%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深圳蓝思的股权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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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湖南蓝思华联精瓷有限公司

名 称 湖南蓝思华联精瓷有限公司
注册号 430200400002061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 饶桥兵
住 所 湖南省醴陵市陶瓷科技工业园 C 区
成立日期 2012 年 6 月 13 日
营业期限 2027 年 6 月 12 日
经营范围 特种陶瓷材料的研制、生产和经营。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蓝思国际 1,020 51%
股权结构
2 华联瓷业 980 49%
合计 2,000 100%
项目 2014.12.31/2014 年
经瑞华审计的最近一 总资产 1,721.55
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万元) 净资产 1,546.29

净利润 -115.85


蓝思华联的成立过程具体如下:
(1)蓝思华联设立
2012 年 2 月 3 日,蓝思国际与华联瓷业共同签署了《湖南蓝思华联精瓷有
限公司合同》。同日,上述双方签署了《湖南蓝思华联精瓷有限公司章程》。
2012 年 5 月 24 日,株洲市商务局出具了株商(招)字[2012]28 号《关于设
立湖南蓝思华联精瓷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蓝思国际和华联瓷业设立台港澳侨
合资公司蓝思华联,批准公司合同、章程,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为 2,000 万
元人民币,蓝思国际出资 1,02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华联瓷业出资 98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49%。
2012 年 6 月 12 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向蓝思华联颁发了商外资湘株审字
[2012]0042 号《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2 年 6 月 13 日,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 430200400002061 号《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蓝思华联设立。
蓝思华联成立时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实收资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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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 比例
蓝思国际 1,020 51% - -
华联瓷业 980 49%
合计 2,000 100% - -


(2)实收资本变更
本次变更完成后,蓝思华联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 比例
蓝思国际 1,020 51% 1,020 51%

华联瓷业 980 49% 980 49%

合计 2,000 100% 2,000 100%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蓝思华联的股权未发生变更。
华联瓷业成立于 1994 年 8 月 1 日,注册资本为 17,000 万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其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醴陵市致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7,680 45.18%
2 马来西亚新华联集团有限公司 5,600 32.94%
3 醴陵市长石投资有限公司 2,400 14.12%
4 唐小武 298 1.75%
5 丁学文 268 1.58%
6 叶建明 218 1.28%
7 何铁牛 216 1.27%
8 醴陵市三瑞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160 0.94%
9 醴陵市盛大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160 0.94%
合计 17,000 100%


华联瓷业注册地在湖南醴陵市,主要经营日用陶瓷、艺术陶瓷系列产品的生
产、批发和零售,为联合研发、制造工业用陶瓷材料并迅速打开市场,公司与华
联瓷业联合成立了蓝思华联,其中华联瓷业持有 49%的股权。华联瓷业与公司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7、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

名 称 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
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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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16,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6,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 周群飞
住 所 湘潭市九华经济区富洲路 98 号九华服务大楼 11 层 1108 室
成立日期 2012 年 7 月 23 日
营业期限 2027 年 7 月 18 日
蓝宝石晶体材料,光学镜片,玻璃制品,金属配件,TFT-LCD,PDP,OLED,FED
平板显示屏,3D 显示屏及显示屏材料,触控功能面板与模组,高强透光新材料,电
经营范围
子产品(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及终端设备)组装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上经营
范围中涉及行政许可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许可文件经营)。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蓝思国际 8,000 50%
股权结构
2 蓝思科技 8,000 50%
合计 16,000 100%
项目 2014.12.31/2014 年
经瑞华审计的最近
一年及一期财务数 总资产 70,834.24
据 净资产 18,962.82
(万元)
净利润 4,126.93

蓝思湘潭设立以来的股本演变过程如下:
(1)2012 年 7 月,蓝思湘潭成立
2012 年 7 月 23 日,蓝思湘潭成立,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
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其具体成立过程如下:
2012 年 7 月 6 日,蓝思国际、奥瑞德签署《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章
程》,决定在湘潭市九华经济区设立合资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蓝思科技(湘潭)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股东以货币出资。
2012 年 7 月 19 日,湘潭市商务局出具湘潭九华发[2012]8 号《关于同意设
立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蓝思湘潭设立,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18,800 万元。
2012 年 7 月 20 日,湘潭市人民政府向蓝思湘潭核发商外资湘潭审字
[2012]0033 号《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2 年 7 月 23 日 , 湘 潭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向 蓝 思 湘 潭 核 发
430300400001899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蓝思湘潭成立。
蓝思湘潭成立时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实收资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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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 比例
蓝思国际 8,000 80% - -
奥瑞德 2,000 20% - -
合计 10,000 100% - -


奥瑞德成立于 2006 年 4 月 12 日,注册资本为 16,500 万元,主要经营蓝宝
石晶体材料、半导体衬底晶圆、衬底片、光电窗口材料等的生产销售及进出口贸
易,为联合研发、制造蓝宝石材料并迅速打开市场,公司与奥瑞德联合成立了蓝
思湘潭,其中奥瑞德持有 20%的股权。奥瑞德与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2012 年 8 月,实收资本变更
湘潭神州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2 年 8 月 14 日出具神会师验字(2012)
第 094 号《验资报告》,对截至 2012 年 8 月 10 日蓝思湘潭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
资本 10,000 万元(货币出资)进行了验证。
2012 年 9 月 3 日,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蓝思湘潭换发变更后的
430300400001899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本次实收资本变更。
本次变更完成后,蓝思湘潭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实收资本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金额(万元) 比例 金额(万元) 比例
蓝思国际 8,000 80% 8,000 80%
奥瑞德 2,000 20% 2,000 20%
合计 10,000 100% 10,000 100%


(3)2013 年 8 月,股权转让
由于公司计划扩大蓝思湘潭生产规模,提出和奥瑞德同比例对蓝思湘潭进
行增资,奥瑞德认为蓝思湘潭自成立后一直亏损,于是决定将其持有的蓝思湘
潭股权转让给股份公司。
2013 年 8 月 2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013 年 8 月 7 日,蓝思国际出具《股权转让确认书》,同意奥瑞德向发行
人转让蓝思湘潭的股权且不主张优先受让权。
2013 年 8 月 12 日,蓝思湘潭董事会决议,同意奥瑞德将所持蓝思湘潭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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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作价 2,112 万元转让给发行人。同日,奥瑞德与发行人签订《股权转让协
议》,约定奥瑞德将所持蓝思湘潭 20%的股权转让给发行人,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112 万元。
2013 年 8 月 12 日,蓝思国际与发行人签署了新的《合资合营合同》及新的
《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章程》。
2013 年 8 月 19 日,湘潭市商务局作出潭商九华发[2013]8 号《关于蓝思科
技(湘潭)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等事项的批复》,同意奥瑞德将持有的蓝思湘潭
20%股权转让给发行人。
2013 年 8 月 22 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向蓝思湘潭换发了商外资湘潭审字
[2012]003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3 年 9 月 23 日,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蓝思湘潭核发变更后的
430300400001899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蓝思湘潭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蓝思科技 2,000 20%
蓝思国际 8,000 80%
合计 10,000 100%


(4)2013 年 11 月,吸收合并湘潭蓝思
2013 年 10 月 11 日,蓝思科技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湘潭蓝思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2013 年 10 月 25 日,蓝思湘潭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蓝思湘潭吸收合并湘
潭蓝思。
2013 年 10 月 25 日,湘潭蓝思股东签署股东决定,同意湘潭蓝思被蓝思湘
潭吸收合并;同意湘潭蓝思因吸收合并而解散。
2014 年 1 月 18 日,蓝思湘潭与湘潭蓝思签订《吸收合并协议》,约定蓝思
湘潭吸收合并湘潭蓝思,湘潭蓝思解散,蓝思湘潭存续,合并后存续公司注册
资本变更为 16,000 万元,投资总额变更为 48,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蓝思国际
50%,发行人 50%。
2014 年 1 月 18 日,蓝思国际与蓝思科技签订《合资合营合同》、《公司章
程》,约定合并后存续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6,000 万元,投资总额变更为 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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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持股比例为蓝思国际 50%、发行人 50%。
2014 年 1 月 28 日,湘潭市商务局出具《关于同意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
与湘潭蓝思科技有限公司合并等事项的批复》(潭商九华发[2014]3 号),同意蓝
思湘潭吸收合并湘潭蓝思,合并后的公司名称为蓝思湘潭,性质为中外合资企
业,投资总额增加至 48,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 16,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
蓝思国际认缴出资额 8,0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50%,发行人认缴出资额
8,0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50%。
2014 年 3 月 5 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向蓝思湘潭核发了批准号为商外资湘潭
审字[2012]0033 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4 年 3 月 17 日,蓝思湘潭取得湘潭市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蓝思湘潭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蓝思科技 8,000 50%
蓝思国际 8,000 50%
合计 16000 100%


湘潭蓝思注销前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名 称 湘潭蓝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号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实收资本 6,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周群飞
住 所 湘潭市九华经济区富洲路 98 号九华服务大楼 11 层 1109 室
成立日期 2012 年 12 月 11 日
光学镜片,玻璃制品,金属配件,TFT-LCD、PDP、OLED、FED 平板显示屏,3D
经营范围 显示屏及显示屏材料,触控功能面板与模组,高强透光新材料,电子产品(不含无
线电发射设备及终端设备)组装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1 蓝思科技 6,000 100%

合计 6,000 100%


2012 年 11 月 23 日,蓝思科技签署了《湘潭蓝思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2012 年 12 月 3 日,湘潭神州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神会师验字
(2012)第 143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2 年 11 月 30 日,湘潭蓝思已收
到股东蓝思科技缴纳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 100%,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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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为货币出资。
2012 年 12 月 11 日,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 430300000068733 号《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湘潭蓝思成立。
2014 年 6 月 16 日,湘潭蓝思注销。
湘潭蓝思自成立至被蓝思湘潭吸收合并期间,其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直接或间接参股的子公司
1、香港 3D 科技有限公司
名 称 3D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号 1433859
法定股本 100 万港币
董事 周群飞
住 所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 138 号联合鹿岛大厦 7 字楼
成立日期 2010 年 3 月 22 日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蓝思国际 50 50%
股权结构
2 RY Co., Ltd. 50 50%
合计 100 100%
项目 2014.12.31/2014 年
经瑞华审计的最近 总资产 2,341.49
一年及一期财务数
据(万港币) 净资产 -437.72
净利润 -7.38

香港 3D 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以来的股权变更情况如下:
2010 年 3 月 22 日,香港 3D 成立,该公司的法定股本为 100 万港币,已发
行普通股 100 股。香港 3D 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出资形式
周群飞 100 100% 货币
合计 100 100% -


周群飞于 2010 年 4 月 9 日将其持有香港 3D 的全部股份分别转让于香港蓝
思、RY Co.,Ltd.各 50%。
RY Co., Ltd.为 2010 年 1 月 27 日成立的韩国公司,注册资本为 117,000 万韩
元(按成立时的汇率折合 100 万美元),韩国自然人 和日本公司
Electronic Co., Ltd.分别持有其 60%和 40%的股权。
RY Co., Ltd.主要业务为热弯 3D 玻璃产品生产工艺设计及在韩国、日本区域
销售电子产品用玻璃。当时,为联合研发、制造 3D 玻璃产品并迅速打开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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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群飞将香港 3D 50%的股权转让给 RY Co., Ltd.。
2010 年 12 月 6 日,香港蓝思将其持有的香港 3D 的股份转让于蓝思国际。
此后,香港 3D 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动,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蓝思国际 50 50%

RY Co., Ltd. 50 50%

合计 100 100%


2、湖南三维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名 称 湖南三维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号

注册资本 300 万美元
实收资本 300 万美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周群飞
湖南省浏阳市工业园蓝思路蓝思科技(湖南)有限公司办公楼第三层的 301、303、
住 所
304 室
成立日期 2010 年 12 月 28 日
营业期限 2040 年 12 月 27 日
玻璃压铸成型研发、生产及产品自销。(涉及审批及许可经营的凭批准文件及许可证
经营范围
经营)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美元)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1 香港 3D 300 100%

合计 300 100%
项目 2014.12.31/2014 年
经瑞华审计的最近 总资产 1,479.34
一年及一期财务数
据(万元) 净资产 762.67
净利润 -110.01


三维科技原计划开展 3D 玻璃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由于公司战略调整,
目前仅进行少量的产品研发工作,暂未开始正式生产经营。

六、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
情况

(一)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基本情况
1、蓝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蓝思持有公司 54,666 万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9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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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蓝思为 2004 年 10 月 29 日在香港依据香港公司条例注册的有限公司,
注册号为 930542,注册地址为香港湾仔告士打道 138 号联合鹿岛大厦 7 字楼。
法定股本为 10,000.00 港币,已发行股份为普通股 100 股。周群飞持有香港蓝思
100 股普通股。自设立以来,香港蓝思的股权结构从未发生变化。
目前,香港蓝思除持有公司股权外,未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性活动。
经中审(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香港蓝思的
总资产为 2,523,972.78 万港币,净资产为 901,764.57 万港币,2014 年净利润为
154,307.20 万港币(以上数据均为合并数)。
2、长沙群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群欣公司持有公司 5,334 万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8.80%。
群欣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3 月 18 日,注册号 430100000141111,注册地址长
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科技创业中心 8312 室,法定代表人为郑俊龙,注册资本为
3,334 万元,公司类型为台港澳与境内合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
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群欣公司自设立以来的股本演变情况如下:
(1)2011 年 3 月,群欣公司设立
2011 年 3 月 14 日,郑俊龙、饶桥兵签署《长沙群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决定在湖南长沙设立群欣公司,注册资本 500 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2011 年 3 月 14 日 ,湖南宏丰益联合 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湘 宏 丰验字
[2011]A03-94 号《验资报告》,对截至 2011 年 3 月 14 日群欣公司(筹)全体股
东缴纳的出资合计 500 万元(货币出资)进行了验证。
2011 年 3 月 18 日,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群欣公司核发 430100000141111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群欣公司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郑俊龙 490 货币 98%
饶桥兵 10 货币 2%
合计 500 - 100%


(2)2011 年 11 月,增加注册资本
2011 年 7 月 3 日,周群飞、郑俊龙、饶桥兵签订《增资协议》,周群飞以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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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股的价格认购群欣公司 2,834 万股股份。
2011 年 7 月 26 日,湖南省商务厅出具《湖南省商务厅关于长沙群欣投资咨
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湘商外资[2011]128 号),
同意周群飞对群欣公司增资,并变更公司类型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7 月 27 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向群欣公司出具《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
准证书》,批准号为外商资湘审字[2011]0061 号。
2011 年 8 月 24 日,湖南鹏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湘鹏程浏验字
[2011]8034 号《验资报告》,对截至 2011 年 8 月 22 日群欣公司收到股东周群飞
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2,834 万元进行了验证。
2011 年 11 月 23 日,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群欣公司核发变更后的
430100000141111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此次变更完成后,群欣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周群飞 2,834 货币 85.00%
郑俊龙 490 货币 14.70%

饶桥兵 10 货币 0.30%

合计 3,334 - 100.00%


目前,群欣公司除持有公司股权外,未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性活动。
经瑞华审计,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群欣公司的总资产为 3,629.72 万元,
净资产为 3,629.59 万元,2014 年度净利润为 4.81 万元。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基本情况
香港蓝思持有公司 54,666 万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90.21%,为公司的
控股股东。
关于香港蓝思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六、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基本情况”之“1、蓝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2、实际控制人及其基本情况
周群飞女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香港蓝思 100%的股权,并持有公司股东群欣
公司 85%的股份,合计间接持有公司 97.69%的股份;郑俊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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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的股份,并持有群欣公司 14.70%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1.40%的股份。
本次发行前,周群飞和郑俊龙夫妇合计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公司
99.09%的股份,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周群飞与郑俊龙夫妇一直为蓝思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关于周群飞、郑俊龙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八节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
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除本公司外无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
业,公司实际控制人周群飞、郑俊龙夫妇除投资香港蓝思和群欣公司外无投资或
控制的其他公司。
4、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

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60,600 万股,本次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6,736 万股,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类别
股份数量(万股) 比例 股份数量(万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0,600 100.00% 60,600 89.996%
香港蓝思 54,666 90.208% 54,666 81.184%
群欣公司 5,334 8.802% 5,334 7.921%
饶桥兵 90 0.149% 90 0.134%
郑俊龙 62 0.102% 62 0.092%

周新益 50 0.083% 50 0.074%

翁永杰 30 0.050% 30 0.045%

旷洪峰 25 0.041% 25 0.037%

刘伟 25 0.041% 25 0.037%

彭孟武 25 0.041% 25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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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曙光 25 0.041% 25 0.037%

朱春岗 20 0.033% 20 0.030%

肖千峰 20 0.033% 20 0.030%
郑清龙 20 0.033% 20 0.030%
周新林 20 0.033% 20 0.030%
周艺辉 20 0.033% 20 0.030%
邓雄伟 15 0.025% 15 0.022%
李晓明 15 0.025% 15 0.022%
唐军 15 0.025% 15 0.022%
郑朝辉 10 0.017% 10 0.015%

贺建平 10 0.017% 10 0.015%

陈小群 10 0.017% 10 0.015%

熊金水 10 0.017% 10 0.015%

蒋卫平 10 0.017% 10 0.015%

陈运华 10 0.017% 10 0.015%
成彩红 8 0.013% 8 0.012%
蒋仲阳 5 0.008% 5 0.007%
张永宁 5 0.008% 5 0.007%
左都凯 5 0.008% 5 0.007%
张双 5 0.008% 5 0.007%
欧路 5 0.008% 5 0.007%
杨检光 5 0.008% 5 0.007%

罗成利 5 0.008% 5 0.007%

李谭军 5 0.008% 5 0.007%

蔡新锋 3 0.005% 3 0.004%

高小华 3 0.005% 3 0.004%

张建福 3 0.005% 3 0.004%
刘良娟 3 0.005% 3 0.004%
刘祥元 0.75 0.00125% 0.75 0.001114%
曾大琼 0.75 0.00125% 0.75 0.001114%
刘悦宇 0.75 0.00125% 0.75 0.001114%
刘雪莲 0.75 0.00125% 0.75 0.001114%
二、本次发行流通股 - - 6,736 6,736
合计 60,600 100.00% 67,336 100.000%


(二)前十名股东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前十名股东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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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香港蓝思 54,666 90.208%

2 群欣公司 5,334 8.802%

3 饶桥兵 90 0.149%

4 郑俊龙 62 0.102%

5 周新益 50 0.083%

6 翁永杰 30 0.050%

7 旷洪峰 25 0.041%

8 刘伟 25 0.041%

9 彭孟武 25 0.041%

10 刘曙光 25 0.041%


本次发行完成后,香港蓝思和群欣公司将仍为公司的前十名股东,前十名股
东中的其余八名将根据发行结果确定。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现任职务
(万股)
1 饶桥兵 90 44022119700520**** 副总经理
2 郑俊龙 62 43292419720629****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3 周新益 50 43032219700613**** 董事、生产部副总经理
4 翁永杰 30 35212719670904**** 长沙蓝思生产副总
5 旷洪峰 25 43032219630925**** 监事会主席
6 刘伟 25 43042119650703**** 副总经理
7 彭孟武 25 43030419650519****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8 刘曙光 25 42242219730628****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9 朱春岗 20 36222219750804**** 长沙蓝思业务副总
10 肖千峰 20 42098419810419**** 监事
11 郑清龙 20 43292419710326**** 昆山蓝思监事
12 周新林 20 43032219650212**** 行政经理
13 周艺辉 20 43032219680420**** 蓝思旺品质副经理

注:以上股东均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将根据发行结果确定。

(四)外资股份
根据湖南省商务厅 2011 年 6 月 13 日印发的《关于蓝思科技(湖南)有限公
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湘商外资[2011]96 号),香港蓝思持有
的本公司 54,666.00 万股股份为外资股份。公司的外资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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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21%。

(五)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的持股数量及变化情况、取得股份的时
间、价格和定价依据
2014 年 5 月,公司自然人股东刘宁因交通事故去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并经四川省罗江县公证处公证,刘宁持有的本公司
股票按以下方案分配:刘宁持有本公司 6 万股,其中 3 万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归刘宁的妻子刘良娟所有,刘良娟放弃刘宁所有的其余 30000 股继承权,该部分
由刘宁的父亲刘祥元、刘宁的母亲曾大琼、刘宁的大女儿刘悦宇、小女儿刘雪莲
依法继承,四人各持有 7500 股。2014 年 6 月 26 日,湖南省商务厅出具湘商外
资【2014】98 号文件,同意上述股份持有人变更。除此之外,公司最近一年无
其它新增股东。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为:郑俊龙与周群飞为夫妻关系,与郑清
龙为兄弟关系;周新益与贺建平为夫妻关系;蒋卫平与周新林为夫妻关系;周新
林与周群飞、周艺辉为兄妹关系;周艺辉与陈运华为母子关系;罗成利、欧路分
别为郑俊龙的两位姐姐的配偶;刘祥元与曾大琼为夫妻关系;刘良娟与刘悦宇、
刘雪莲为母女关系。
除上述自然人股东之外,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之间不存在直系亲属关系。上
述各自然人股东的持股情况详见本节之“七、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一)本次发
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八、发行人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如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股
票期权)及其他制度安排。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行过内部职工股,不存在工会持股、职
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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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公司员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展较快,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员工人数也逐年增长,
2012 年末-2014 年末,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员工人数分别为 56,360
人、56,490 人和 82,395 人。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员工构成
如下:
项目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生产人员 69,308 84.12%
研发技术人员 9,556 11.60%
销售人员 297 0.36%
财务人员 131 0.16%
行政管理人员 1,462 1.77%
后勤人员 1,641 1.99%
合计 82,395 100.00%

(二)公司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缴纳、医疗制度的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五险一金缴纳标准
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计划,公司已按国家、浏阳
市和各子公司所在地的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了养老、医疗、生育、
工伤、失业等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报告期末,公司及各子公司的“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情况如下:
蓝思湘潭、
股份公司 蓝思旺、深圳蓝思 长沙蓝思 昆山蓝思 蓝思华联
项目 湘潭蓝思
企业 个人 企业 个人 企业 个人 企业 个人 企业 个人 企业 个人
养老保险 12% 8% 13%*** 8% 20% 8% 20% 8% 12% 8% 20% 8%
医疗保险 7% 2% 6.5%/8 元* 2%/4 元* 7% 2% 8% 2% 6% 2% 6%/2%** 2%/0
工伤保险 1% - 0.4%*** - 1% - 1% - 1% - 1.3% -
生育保险 0.7% - 0.5% - 0.7% - 1% - 0.7% - 0.6% -
失业保险 2% 1% 2%*** 1%*** 2% 1% 2% 1% 2% 1% 2% 1%/0**
住房公积金 8% 8% 5% 5% 8% 8% 8% 8% 8% 8% 5% 5%
注:*外地劳务工人医疗缴纳标准按照每月单位 8 元,个人 4 元执行;其余人员按单位 6.5%,个人 2%
缴纳。
**对非城镇员工医疗保险公司按照 2%比例缴纳,个人不需缴纳;失业保险非城镇员工个人部分无需缴
纳。
***以上新的缴费比例于 2013 年 1 月 1 日正式执行,以前年度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 10%;以前年
度失业保险缴纳比例为 0.4%,且非城镇户口员工无法缴纳失业保险;以前年度工伤保险缴纳比例为 0.6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
条例》等法律法规,股份公司在湖南省浏阳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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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蓝思旺、深圳蓝思在广东省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控股子公
司长沙蓝思在湖南省长沙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控股子公司昆山蓝思在
江苏省昆山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控股子公司蓝思湘潭、湘潭蓝思在湖
南省湘潭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控股子公司蓝思华联在湖南省株洲市缴
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根据香港陈耀莊郑树深律师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蓝思国
际自成立之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遵守香港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情况。现阶
段,蓝思国际的员工均为公司委派,并按照员工人事关系属地法规的要求缴纳了
强积金。
2、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及对财务经营业绩的影响
除蓝思国际外,报告期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应缴纳数额、实际缴纳数
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应缴 实缴 应缴 实缴 应缴 实缴
养老保险 22,142.34 22,140.22 16,772.09 16,765.88 11,583.72 11,583.72
医疗保险 12,191.89 12,191.89 7,697.76 7,697.76 6,742.11 6,740.66
生育保险 1,134.78 1,134.32 763.26 763.26 667.65 667.51
失业保险 3,709.16 3,708.80 2,328.30 2,328.30 1,569.83 1,568.40
工伤保险 1,890.37 1,890.37 1,224.12 1,224.12 1,113.98 1,113.98
住房公积金 11,058.18 4,976.81 7,857.52 2,741.40 5,855.76 1,577.31
合计 52,126.72 46,042.41 36,643.05 31,520.72 27,533.05 23,251.58
注:1、应缴金额的测算标准为在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工作满一个月的人员即计算在应缴范围之内,由于各
个公司各项保险的每月缴纳日期有所不同,各公司人员又存在一定流动性,因此,各公司的报告期各期末
各险种应缴及实缴人数有所不同。例如股份公司的养老保险在每月 28 日缴纳,医疗和生育保险则在每月 5
日缴纳。2012 年末的在职员工人数少于医疗保险缴纳人数是由于保险缴纳时点应缴及实缴人数多于月末人
数造成。2、蓝思国际 2012 年缴纳的 5.12 万元、2013 年缴纳的 8.17 万元和 2014 年缴纳的 12.70 万元强
积金未包含在该表实缴金额中。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应缴、实缴人数情况如下:
单位:人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应缴 实缴 应缴 实缴 应缴 实缴
养老保险 80,957 80,957 52,005 52,005 54,708 54,708
医疗保险 81,021 81,021 53,237 53,237 56,789 56,771
生育保险 75,013 75,013 47,377 47,377 50,142 50,124
失业保险 81,832 81,832 54,161 54,161 48,607 48,580
工伤保险 82,266 82,266 56,668 56,668 56,465 56,465
住房公积金 80,193 37,108 54,144 25,298 54,984 15,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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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为在职员工规范缴纳了社会保险,但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
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具体如下:
(1)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社保实缴金额占应缴金额的 99%以上,公司仅存在极少量社
保未交齐的情形,公司在职员工的社保缴纳情况规范。
(2)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具体原因如下:
①部分员工选择宅基地自建住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居民可以
通过在宅基地建筑房屋以满足基本住房需求。根据《湖南省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
实施办法》,湖南省未强制各单位、企业为非城镇常住户口职工办理缴纳住房公
积金。股份公司及长沙蓝思的员工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较大,且来源于周边农
村的人员占比较大,部分员工选择宅基地上的自建房产解决居住需要。因此,
公司尊重该部分员工的真实意愿和实际利益,没有为该部分员工缴纳住房公积
金。
②公司为员工提供免费宿舍或发放住房补贴
为满足公司员工的住宿需求,补贴生活及提高生活品质,股份公司、长沙
蓝思、蓝思旺及深圳蓝思为员工提供免费的宿舍(部分为公司自建、部分租
赁),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数量(套/间) 入住率
股份公司 约 9,000 100%
长沙蓝思 约 3,000 100%
蓝思湘潭 约 600 100%
蓝思旺、深圳蓝思 约 500 100%

公司每年投入大量资金修建或租赁员工住房,为员工节省了相关费用,在
提高员工住宿条件的同时,便于公司对员工的管理。
对于未能在公司所提供住房住宿的员工,为了补偿该部分外宿员工的费
用,公司根据员工情况分别给予每人 150 元/月或 200 元/月的住房补贴,2012 年
至 2014 年公司分别累计发放住房补贴 1,700 余万元、2,600 余万元和 3,500 余万
元。
综上,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公司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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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26.94%、34.89%和 45.01%,呈现上升趋势,但比例仍然较低,主要因为公司
存在较大数量的农民工,该等员工一般通过宅基地自建房屋解决住房需求,缴纳
住房公积金对农民工不具有现实意义,仅凭公司单方意愿无法为该等员工办理住
房公积金缴纳手续。另外,公司已为所有具有现实住房需求的员工提供了免费宿
舍或租房补贴。若今后该部分员工同意缴纳住房公积金,公司将及时足额为其缴
纳住房公积金。
3、报告期各期公司应补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金额与各期净利润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经测算的公司各期应缴未缴金额与各期净利润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合计 应缴未缴数额占当期净
期间 当期净利润
应缴未缴数额 利润比例
2014 年 6,084.31 117,628.96 5.17%
2013 年 5,122.33 244,004.12 2.10%
2012 年 4,281.47 199,643.96 2.14%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2012 年至 2014 年,发行人社保缴纳
比例达 99%以上,仍存在住房公积金缴纳不规范的情况,但应补缴的社会保险及
住房公积金数额对发行人财务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扣除相关数额后发行人仍然
符合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相关情况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
碍。
4、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证明
根据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自2012年1月(或自成立起)至2014
年12月(或注销时),股份公司、长沙蓝思、蓝思旺、深圳蓝思、昆山蓝思、蓝
思华联、蓝思湘潭、湘潭蓝思均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地方有关劳动者保障方面的
法律、法规、规章而被处罚的情况或没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被处罚的记录。
根据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自 2011 年 1 月(或自成立起)
至 2014 年 12 月(或注销时),股份公司、长沙蓝思、蓝思旺、深圳蓝思、昆山
蓝思、蓝思华联、蓝思湘潭、湘潭蓝思不存在违反国家、地方有关住房公积金管
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处罚的情况。
5、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对于因各种原因未按照规定为员工办理缴纳相应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而
可能带来的补缴、涉诉等风险,公司控股股东香港蓝思、实际控制人周群飞、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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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龙夫妇以及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群欣公司出具承诺,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被要求为员工补缴或追偿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香港蓝思、群欣公司、周群
飞、郑俊龙将一起对此承担连带责任、无条件全额承担应补缴或被追偿的金额以
及为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十、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等证券服务机构作出的重要
承诺、履行情况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香港蓝思、群欣公司、郑俊龙、饶桥兵、周新益、刘伟、彭孟武、
刘曙光、李晓明、周新林、周艺辉、郑清龙、蒋卫平、陈运华、欧路、罗成利、
贺建平承诺: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其
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股东香港蓝思、群欣公司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群飞、郑俊龙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承诺期限届满后,若其在公司担任董
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
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
接或间接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的自然人股东周新林、周艺辉、郑
清龙、蒋卫平、陈运华、欧路、罗成利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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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桥兵等其他 31 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实际控制人外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前述
承诺期限届满后,若其在公司、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则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
数的比例不超过 50%。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饶桥兵还作出承诺: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
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群欣公司遵守
其作出的股份变动相关承诺的前提下,依法处分本人通过群欣公司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的自然人股东周新
林、周艺辉、郑清龙、蒋卫平、陈运华、欧路、罗成利、贺建平还承诺:在前述
承诺期限届满后,其在公司、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或其亲
属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仍不超过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若其本人及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亲属均已离职,其本人和其亲属均已申报离职之日起后半年内,其本
人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本人和其亲属均申报离任之日起
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其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
其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
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
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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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除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刘良娟、
刘祥元、曾大琼、刘悦宇、刘雪莲之外的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在前述承诺期限
届满后,若其在公司、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则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
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
不超过 50%。
(二)公司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减持意向

香港蓝思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香港蓝思将通过合法方式进

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香港蓝思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合计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香港蓝思所持股票总

数的1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至香港蓝思减持公司股票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香港蓝思减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下限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

行调整。
群欣公司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群欣公司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
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群欣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合计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群欣公司所持股票总数
的 5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至
群欣公司减持公司股票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群欣公司减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下限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
整。
(三)本次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的相关承诺

1、公司承诺: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

重大、实质影响的,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

起20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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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支付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完成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作为赔偿。公司招

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公司控股股东香港蓝思承诺: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的招

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

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作出

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香港蓝思将启动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

转让的限售股股份的程序,香港蓝思将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购回首次

公开发行时香港蓝思转让的限售股股份,并支付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日至

购回股票公告日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作为赔偿。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赔偿责任

成立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香港蓝思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公司实际控制人周群飞、郑俊龙承诺:投资者因发行人的招股书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赔偿责任成

立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本人未依法作出赔偿,

自承诺期限届满之日至本人依法赔偿损失的相关承诺履行完毕期间,本人将不

得在发行人领取薪酬,且本人直接或间接从发行人获得的现金分红将用于赔偿

投资者损失。

4、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投资者因公司的招股书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赔偿责任成立

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国信证券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

责,导致国信证券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

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国信证券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发行人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

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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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

6、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我们接受委托,为蓝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报告编号:瑞华

审字[2015]48320003号)、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报告编号:瑞华核字

[2015]48320010号)、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报告编号:瑞华核字

[2015]48320008号)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报告编号:瑞华核字[2015]48320011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

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的要求,我们承诺如下:如果因我们出

具上述文件的执业行为存在过错,违反了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

拟定并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后施行的执业准则和规则以及诚信公允的原则,

从而导致上述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由此给基于

对该等文件的合理信赖而将其用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投资决策的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我们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等投资者承担相应的民事

赔偿责任。”
7、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承诺:信达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若因信达未能依照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存
在过错致使信达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信达将依生效的仲裁裁决书或司法
判决书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
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相关承诺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

每股净资产(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将启动公司股价稳定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触发启动条件后,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

员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公司回购公司股票,控股股东、公

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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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

①触发启动条件后,为稳定股价,公司应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

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

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

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②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③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

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A、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

资金的总额;B、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C、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上述第(B)项与本项冲突的,

按照本项执行。

④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10个交易日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应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且在未来3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①触发启动条件后,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

股票进行增持。

②控股股东应在满足上述前提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A股股票

的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书面通

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控股股东应自公告作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

动增持,并按照计划完成增持。

③控股股东单次增持公司股票总金额不应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④控股股东单次及/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上述第③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

⑤控股股东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未按本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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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控股股东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控

股股东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控股股东支付的分红,应扣减的分红

金额为控股股东最低增持金额1,000万元与控股股东实际增持股票金额之差。

(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①触发启动条件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

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

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②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满足上述前提之日起5个交易

日内,应就其增持公司A股股票的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

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增持,并按照计

划完成增持。

③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

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

薪酬总和(税前,下同)的20%,但不超过该等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

理人员上年度的薪酬总和。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对该

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④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在公司领取薪酬的

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预案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

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现有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公司新聘任的该等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

遵守本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

⑤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未按本

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董事(独

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

理人员支付的报酬,应扣减的报酬金额为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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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各自最低增持金额(上年度薪酬总和的20%)与各自增持股票金额之差。
⑥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股票增
持义务情节严重的,控股股东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
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的净资产将随着募集资金到位而大幅增加,由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开始实施至达产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在上述期间
内,发行人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可能在短期内出现一定
幅度的下降。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发行人承诺将采取以下
措施填补因本次公开发行被摊薄的股东回报:不断提升产品结构,拓展销售,增
加收入;强化生产、采购等环节的组织管理力度,控制成本费用支出;进行技术
创新,提高产品设计水平和生产工艺水平,加强公司持续竞争能力;加强募集资
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尽量缩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
实现的时间;重视对股东的回报,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
程的规定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果发行人未能采取上述措施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六)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香港蓝思、主要股东群欣公司、实际控制人周群飞、郑俊龙作
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人(或本公司)及本人(或本公司)控制
的公司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2、若本人(或本公司)及本人(或本公司)控制
的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本人(或本公司)及本人(或本公司)控制的公司
将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拓展后的
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或本公司)及本人(或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将以停止经
营相竞争的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的方式,或者将
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3、在本人(或
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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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或本公司)不遵守相关承诺,本人(或本公司)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直接
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香港蓝思、主要股东群欣公司、实际控制人周群飞、郑俊龙分
别承诺:“1、在本人(或本公司)作为蓝思科技股东(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期间,本人(或本公司)及本人(或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将尽量避免与蓝思
科技发生关联交易。2、如与蓝思科技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或本公
司)及本人(或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蓝
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
定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并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配合办理审批程序,保
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蓝思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关于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补缴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香港蓝思、主要股东群欣公司、实际控制人周群飞、郑俊龙针
对本公司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存在补缴的风险作出承诺:“对于因各种原因
未按照规定为员工办理缴纳相应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而可能带来的补缴、涉诉
等风险,公司控股股东香港蓝思、实际控制人周群飞、郑俊龙夫妇以及持有 5%
以上股份的股东群欣公司出具承诺,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被要求为员工补缴或
追偿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香港蓝思、群欣公司、周群飞、郑俊龙将一起对此
承担连带责任、无条件全额承担应补缴或被追偿的金额以及为此所产生的相关费
用。”
(九)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香港蓝思、实际控制人周群飞、郑俊龙共同承诺:蓝思科技及
其控股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
惠政策的,如该等公司存在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情形或虽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但不符合税法有关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条件的情形,从而导致该等公司被处罚或被追缴已享受的税收优惠款项,实际控
制人周群飞、郑俊龙及控股股东香港蓝思应承担该等公司因被处罚或被追缴税款
而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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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关于蓝思旺、深圳蓝思厂房不能续租的补偿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香港蓝思及实际控制人周群飞、郑俊龙承诺:如因租赁期届
满无法续租,导致蓝思旺及深圳蓝思生产经营中断或者因搬迁产生重大经济损失
的,承诺人同意承担因此给蓝思旺及深圳蓝思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承诺的约束性措施
发行人承诺,如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
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其将采取如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
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或相关利益方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
保护发行人的投资者或相关利益方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发行人违反承诺给投资者或相关利益方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
的投资者或相关利益方进行赔偿。
2、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如本股东/本人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
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其将采取如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公司的投资者或相关利益方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
可能保护公司、公司的投资者或相关利益方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股东/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公司的投
资者或相关利益方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公司的投资者或相关利益方进行
赔偿。
3、全体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本人/本公司如违反上述股份变动相关承诺的,除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本公司
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发行人,本人/本公司保证在接到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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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发出的收益上缴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该等收益上缴发行人。
4、控股股东关于招股意向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1)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
影响的,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20 个交易
日内,香港蓝思将启动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转让的限售股股份的程序,香港
蓝思将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香港蓝思转让的限售
股股份,并支付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日至购回股票公告日的同期银行存款利
息作为赔偿。若香港蓝思未在承诺期限内依法启动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转让的限
售股股份的程序,自承诺期限届满之日起至购回股份的相关承诺履行完毕期间,
香港蓝思将不得行使投票表决权,且在该期间所获得的公司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
有。
(2)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 20 个交易日内,香港蓝思将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香港蓝思未在承诺期限内依法作出赔偿,自承诺期限届
满之日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期间,香港蓝思将不得行使投票表决权,且在该期间
所获得的公司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3)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
影响的,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20 个交易
日内,公司将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公司将以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支付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
成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作为赔偿。若公司未在承诺期限内启
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香港蓝思将积极督促公司履行回购
股份的相关承诺;若未督促,自承诺期限届满之日至公司依法回购股份的相关承
诺履行完毕期间,香港蓝思将不得行使投票表决权,且在该期间所获得的公司的
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4)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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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投资者损失。若公司未在承诺期限内依法作出赔偿,香港蓝思将积极督促公
司履行赔偿承诺;若未督促,自承诺期限届满至公司依法赔偿损失的相关承诺履
行完毕期间,香港蓝思将不得行使投票表决权,且在该期间所获得的公司的现金
分红归公司所有。
5、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意
向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投资者因公司的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失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 20 个交易日内,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若本人未依法作出赔偿,自承诺期限届满之日至本人依法赔偿损失的相
关承诺履行完毕期间,本人将不得在公司领取薪酬,且本人直接或间接从公司获
得的现金分红将用于赔偿投资者损失。
6、未持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意向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投资者因公司的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失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 20 个交易日内,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若本人未依法作出赔偿,自承诺期限届满之日至本人依法赔偿损失的相
关承诺履行完毕期间,本人将不得在发行人领取薪酬。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承诺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发行人、实际控
制人、主要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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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将玻璃镜片应用于各种消费电子产品显示屏,弥补了以往
消费电子产品显示屏容易破损、划伤、低透光率、易变形的缺陷,实现了消费电
子产品视窗防护屏材质的重大突破。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视窗防护玻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是视窗防护
玻璃,公司的主营业务自成立以来未发生过变化。
视窗防护玻璃是一种具有强度高、透光率高、韧性好、抗划伤、憎污性好、
聚水性强等特点的玻璃镜片,其内表面须能与触控模组和显示屏紧密贴合、外表
面有足够的强度,达到对平板显示屏、触控模组等的保护、产品标识和装饰功能,
是消费电子产品的重要零部件,广泛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桌上
电脑、数码相机、播放器、GPS 导航仪、汽车仪表等产品。
通过对视窗防护玻璃的改进,公司成功开发出能用作消费电子产品外壳或后
盖的防护玻璃,使视窗防护玻璃的应用范围得到进一步拓展。目前已有部分厂商
将其用做消费电子产品的后盖和外壳,起到保护内部元器件、提升产品美观度和
附加值的作用。

公司产品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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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玻璃应用示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手机防护玻璃 931,408.08 66.04% 1,030,425.67 77.93% 815,463.22 73.80%
平板电脑
215,091.48 15.25% 138,047.13 10.44% 198,752.97 17.99%
防护玻璃
其他产品 263,779.21 18.70% 153,720.24 11.63% 90,796.19 8.22%

合计 1,410,278.77 100.00% 1,322,193.04 100.00% 1,105,012.39 100.00%



(二)公司的主要业务模式
经过长期的经营积累和实践,公司已经形成了成熟稳定的业务模式,能够有
效地控制经营和运行风险,满足不断扩大的业务发展的需要,为股东创造更大的
价值。
发行人除深圳蓝思、蓝思华联外,其他的四家境内生产企业(即股份公司、
长沙蓝思、蓝思湘潭、蓝思旺)的主要经营模式均为进料加工,进料加工模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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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业务中占主导地位。
进料加工复出口(简称“进料加工“)是指国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用外
汇进口部分或全部原料、辅料、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加工成半成品或成
品后再返销出口的经营活动。通过开展进料加工业务,对公司在境内生产企业产
品销售带来的作用是:进料加工备案后,材料进口时不用缴纳关税、增值税,可
以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资金占用、降低经营成本,在通关便利上也有很大优势,经
加工后的产品出口后还可享受国家的免、抵、退优惠政策。
股份公司、长沙蓝思、蓝思湘潭、蓝思旺等四家境内生产企业开展进料加工
业务主要分为 5 个环节:进料加工备案、保税进口材料、加工生产成品、保税出
口成品、进料加工核销。涉及的主要内容如下:
(1)境内生产企业在所属海关申请进料加工备案
境内生产企业通过蓝思国际取得客户订单后,境内生产企业与蓝思国际签订
出口合同,境内生产企业凭出口合同向所属海关申请办理进料加工备案。
(2)境内生产企业保税进口材料
境内生产企业依据生产所需物料计划和需求统一向蓝思国际下达所需进口
采购订单,蓝思国际与供应商签署采购合同,供应商依照合同发货将货物运抵至
指定口岸海关后,境内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方式报关进口,海关放行后货运代理
将货物运抵至境内生产企业的保税仓库,境内生产企业根据订单、入库情况付汇
给蓝思国际。
(3)境内生产企业加工生产成品
境内生产企业按生产计划从保税仓库领用保税料件,加工成品后入库到保税
成品仓。
(4)境内生产企业保税出口成品
境内生产企业按交货计划,安排保税成品出货,提供出货发票、装箱单给蓝
思国际,并根据发票、装箱单以进料加工方式办理出口报关的相关手续,境内生
产企业与蓝思国际对帐并确认收入后,向蓝思国际收汇。
(5)境内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核销
境内生产企业的进料加工合同执行完毕后,将核算该合同项下进口料件、出
口成品数量,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回收价值的边角料,办理内销征税手续;对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品,在海关监督下交给有法定资质的销毁单位处理,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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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审核后予以核销。
发行人进行进料加工业务的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1、新产品开发模式
公司的新产品开发模式包括根据客户要求开发和公司主动开发,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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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 业务部 研发部

客户主动提出产品 主动联系客户, 提出创新性产品方案
构思或具体要求 联合开发
通知技术部门
组织研发项目组
研发或改进

一般
设计开发


好 模具开发
样品测试 订单预测 价格谈判 量产合作


差 通知采购和生产部门
终止项目




设备、流程改造
提交产品
(或样品) 生产制造
采购原材料

生产部 采购部


2、采购模式
(1)公司向供应商直接采购
公司设有采购部,负责市场调研、供应商考核及采购。公司采购部制订了严
格的供应商考核标准,综合考察其产品质量、研发能力、交期、价格、服务等方
面,同时结合下游品牌客户的建议或要求,通过考核的厂商进入公司的供应商列
表。
公司和供应商通常先签框架合作协议,再根据生产量确定安全库存,由生产
部门提交生产计划,然后由物料管控人员提出采购计划,最后由采购部进行采购。
公司会定期对各原材料的采购价格进行比对和调整,形成竞争,以保证采购的价
格和质量。
公司原材料采购分为境内采购和境外采购,均由公司及其子公司直接采购,
境内采购以人民币结算,境外采购以美元结算为主。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原材料玻璃、镀膜材料、贴合主材以境外采购为主,
油墨、抛光粉、研磨垫以境内采购为主。
公司的采购价格主要是和供应商谈判协商确定,玻璃、镀膜材料、贴合主材、
油墨和抛光粉等主要材料基本至少每季度协商谈判确定一次价格,其他辅助材料
基本每个月协商谈判确定一次价格。公司每种材料基本会确定 2 家以上的供应
商,以保证公司能够获得有竞争力的价格。公司在同供应商协商谈判确定价格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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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考虑自己的物料成本降低计划、相关材料的市场价格等因素。公司的供应商
与发行人及其股东、董监高等相关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采购价格的确定遵循双
方自愿、市场定价的原则,采购价格的形成机制合理公允。
(2)通过 Buy-and-sell 方式采购
苹果公司基于其新产品所用原材料的保密性、专用性和供应及时性的考虑,
为加强和完善其供应链管理,2013 年 3 月后,苹果公司大部分订单产品所用的
玻璃基板及 2014 年开始所需要的蓝宝石的采购均采用 Buy and sell 模式。由公司
向经苹果公司认证的玻璃基板、蓝宝石供应商直接采购,调整为公司向苹果公司
下订单后苹果公司再向玻璃基板供应商(康宁公司)和其认证的蓝宝石供应商下
达采购订单,最终供应商根据苹果公司的订单要求直接将玻璃基板或蓝宝石发货
至公司。2013 年和 2014 年,公司通过此模式采购的玻璃基板金额分别为 51,964.39
万元、104,788.84 万元,占同期玻璃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7.93%、50.40%。
2014 年,通过此模式采购的蓝宝石为 7,370.73 万元,占同期蓝宝石采购总额的
18.06%。
Buy-and-sell 模式是国际大型品牌厂商上普遍采用的交易模式,报告期内公
司对苹果公司订单所需玻璃基板、蓝宝石采购采用该模式后公司的业绩没有因此
受到影响。
3、生产模式
由于公司主要客户为国际知名消费电子产品品牌厂商,该等厂商通常按照自
身供应商选择标准,对公司的主要资质(如质量、研发、生产、管理、社会责任
等)进行严格的审核,经过反复的考察、改进与验收后才能通过其供应商认证。
公司通过认证后正式成为客户的视窗防护玻璃供应商,签署框架协议后正式
下单交易。客户与公司所签订框架协议主要约定内容为:公司对客户订单的回复、
交货方式、付款方式、产品验收方式、售后服务、协议期限及终止等条款。公司
根据协议约定事项开始接受客户的订单,安排组织生产。
公司针对不同的客户需求自主创新开发,或根据客户拟推出的产品成立专门
的项目组,由项目组根据研发部门的创新方案或客户的构思和需求,设计开发出
各种相应的工艺技术方案和产品,并制作出样品,由客户选择和确定最终的产品。
公司根据客户确定的最终产品方案召开生产协调会,生产部根据客户需求计划统
筹安排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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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视窗防护玻璃是定制化产品,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
客户的采购量较大,对所采购产品的品质要求较高,因此,公司的按时交货能力
及产品制造过程的品质管理能力至关重要。客户通常会根据自身的销售计划提前
提供具有预见性的订单计划,公司可获知客户下一阶段的需求计划,公司综合所
有客户的需求计划,根据公司的产能统筹安排相应的合理生产计划。
公司的产品全部由公司自行生产,不存在外协生产的情况。
4、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以直销为主,2012 年至 2014 年,直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 97.61%、95.76%和 93.48%。
公司销售模式具体又可以分为品牌客户直接向公司下达订单的模式和品牌
客户指定厂商向公司下达订单的模式两种。
(1)品牌客户直接向公司下达订单的模式

⑤付款

蓝思科技 ①供应商认证 品牌客户

②签署合同








签 定
署 发
合 货
同 对
④发货



单据流转

货物流转 品牌客户
指定地点
资金流转


①供应商认证:知名消费电子品牌客户按照自身的供应商选择标准,对视窗
防护玻璃生产企业的质量、研发、生产、管理、社会责任等方面情况进行审核。
公司通过全面考核后,成为品牌客户的认证供应商。
②签署合同:公司通过品牌客户的供应商认证后与品牌客户进行洽谈,根据
品牌客户的具体需求进行项目产品的打样、试产及测试,在送样测试通过后,公
司成为该项目产品的正式供应商,双方就具体合作事项签署合同或以订单的方式
进行交易。项目产品量产期间,品牌客户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
③指定发货对象:品牌客户根据生产安排或生产需要将自己的工厂、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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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商或其他地点指定为公司产品的发货对象。
④发货:公司按照要求完成生产后,将产品发送至订单要求的地点。
⑤付款:品牌客户收货后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向公司支付货款。
(2)品牌客户指定厂商向公司下达订单的模式


蓝思科技 ①供应商认证 品牌客户











③签署合同 签 定
署 发
合 货
④发货 同 对

⑤付款

单据流转

货物流转 指定厂商
资金流转


①供应商认证:消费电子品牌客户按照自身的供应商选择标准,对视窗防护
玻璃生产企业的质量、研发、生产、管理、社会责任等方面情况进行严格的审核。
公司通过全面考核认证后,成为品牌客户的合格供应商。
②指定发货对象:品牌客户根据其产品的市场需求情况安排订单给各地的厂
商(一般为 EMS 厂商)后,将该等厂商指定为公司的发货对象。
③签署合同:公司通过品牌客户的供应商认证后,根据品牌客户具体需求进
行项目产品的试产及测试,在送样测试通过后,在品牌客户的指导下,公司直接
与品牌客户指定的厂商进行交易,公司与品牌客户指定厂商签署合同或以订单的
方式进行交易。
④发货:公司按照订单要求完成生产后,将产品发送至品牌客户指定厂商或
其指定的地点。
⑤付款:品牌客户指定厂商确认收货后根据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条件向公司支
付货款。
(3)公司不同销售模式下实现销售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同销售模式下的销售数量、金额、主要客户构成情况如下
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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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品牌或客户
数量 均价 销售金额
项目 占比 金额 占此类业
(万片) (元/片) (万元) 名称
(万元) 务比例
苹果 687,803.22 64.01%
品牌客
三星 199,019.00 18.52%
户直接
向公司 LG 64,299.38 5.98%
46,657.51 23.03 1,074,573.95 76.20%
下达订 小米 57,824.56 5.38%
单的模
华为 21,545.34 2.01%

小计 1,030,491.50 95.90%
2014 Maruzen Intec Co.,Ltd 76,603.64 22.82%
年 品牌客 富士康科技集团各公司 64,746.73 19.29%
户指定
环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56,122.79 16.72%
厂商向
28,524.81 11.77 335,704.82 23.80% 晶端显示器件(苏州)有
公司下 29,055.70 8.66%
达订单 限公司及关联公司
的模式 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2,122.36 6.59%
小计 248,651.22 74.07%
合计 75,182.32 18.76 1,410,278.77 100.00%
苹果 535,708.88 57.78%
品牌客
三星 331,580.25 35.77%
户直接
向公司 LG 51,369.86 5.54%
46,732.48 19.84 927,100.83 70.12%
下达订 HTC 1,624.98 0.18%
单的模
华为 1,191.11 0.13%

小计 921,475.08 99.39%
2013
Melfas Inc. 50,002.89 12.66%
年 品牌客
富士康科技集团各公司 37,325.04 9.45%
户指定
厂商向 环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4,401.31 8.71%
31,364.20 12.60 395,092.21 29.88%
公司下 Maruzen Intec Co.,ltd. 28,706.88 7.27%
达订单
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6,834.10 6.79%
的模式
小计 177,270.21 44.87%
合计 78,096.68 16.93 1,322,193.04 100.00%
苹果 625,491.22 69.75%
品牌客
三星 236,742.85 26.40%
户直接
向公司 LG 20,348.29 2.27%
36,956.82 24.27 896,775.63 81.16%
下达订 华为 7,328.26 0.82%
单的模
HTC 6,796.29 0.76%

小计 896,706.91 99.99%

2012 富士康科技集团各公司 30,623.54 14.71%
年 品牌客 宸鸿科技(厦门)有限
23,907.12 11.48%
户指定 公司
厂商向 Melfas Inc. 20,243.05 9.72%
18,850.65 11.05 208,236.75 18.84%
公司下 胜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970.74 9.59%
达订单 亚罗科技服务(香港)
的模式 15,266.65 7.33%
有限公司
小计 110,011.10 52.83%
合计 55,807.46 19.80 1,105,012.38 100.00%
注:公司 2013 年和 2014 年通过品牌客户直接向公司下达订单的模式向三星、LG 的销售金额低于公司
向其销售的金额,由于三星和 LG 既是公司的品牌客户也是其他品牌客户指定其向公司下订单的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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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经销方式销售情况
公司的经销商实际为品牌客户的代理采购商,最终客户向经销商下达订单
后,经销商再向公司下达订单,从而买断式采购公司产品。报告期内,公司通过
经销商进行销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经销商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亚罗科技 14,531.20 1.03% 20,397.85 1.54% 15,266.65 1.38%
黑田电气 6.54 <0.01% 220.24 0.02% 8,653.43 0.78%
伊藤忠 763.14 0.05% 6,736.93 0.51% 2,515.96 0.23%
Maruzen Intec Co.,Ltd. 76,603.64 5.43% 28,706.88 2.17% - -
合计 91,904.52 6.52% 56,061.90 4.24% 26,436.04 2.39%


报告期内,公司各经销商的基本情况如下:
①亚罗科技
亚罗科技成立于 2006 年,注册地为香港,法定股本为 10,000 港币,每股面
值港币 1 元,共 10,000 股普通股,实际发行 10,000 股普通股。自成立以来,其
股东、实际控制人丁炳熏一直持有亚罗科技 100%的股权,未发生变化。丁炳熏
与蓝思科技及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②黑田电气
黑田电气(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5 年 5 月 23 日,注册资本 400 万港币,
地址为香港新界沙田乡事会路 138 号新城市中央广场 10 楼 1011 室,为日本上市
公司黑田电气株式会社(KURODA ELECTRIC CO.,LTD.)的子公司,主要从事电
子装置、电子部件(半导体除外)、电器零件及配件的销售与采购。
③伊藤忠
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为日本上市公司,成立于 1949 年,资本金为 202,241
百万日元,地址为东京都港区北青山 2 丁目 5 番 1 号,主营业务为从事塑料薄膜
等塑料制品、半导体材料、液晶材料、电子材料等的销售、采购以及投资。
④Maruzen Intec Co.,Ltd.
该公司前身为 1869 年成立的 Maruya Trading Company 于 2001 年设立的电
子元器件部门,该部门于 2013 年 4 月 1 日独立出来成立公司,地址为 Maruzen
Doshomachi Bldg.3F.,4-7,Doshomachi 2-Chome, Chuo-ku,Osaka 541-0045, Ja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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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从事半导体材料、平板显示领域器件的销售与采购。
5、公司出口、内销业务方式及具体情况
公司产品以出口为主,主要通过子公司蓝思国际进行销售。国内销售主要采
取向客户直接销售的销售方式。2012 年至 2014 年,公司出口销售占主营业务收
入比例分别为 98.52%、95.38%和 90.85%。公司各出口方式的具体情况如下:
(1)直接出口
公司直接与客户洽谈并签订销售合同,产品生产完成后直接发货至订单约定
的地点,直接办理出口报关并收款,主要以美元结算。
(2)通过蓝思国际销售
公司通过蓝思国际销售的业务流程图如下:

⑦付款
②签署合同
蓝思科技 蓝思国际
③报关出口



签 ⑤


署 交 付
①洽谈合同 合 单 款
④发货 同




客户指定地点
客户
(境内外)



单据流转 货物流转 资金流转


①洽谈合同:公司通过客户的供应商认证后直接与客户洽谈,并在送样测试
通过后,双方约定产品种类、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价格、交货期、结算
方式等具体合同内容。
②签署合同:客户和蓝思国际按照商定的条款签订合同或订单,永欣光学/
香港蓝思/蓝思国际再将订单下达给公司或各子公司。
③报关出口:公司口岸海关或保税物流园区内办理出口报关手续,蓝思国际
办理进口报关,然后蓝思国际报关出口,客户办理报关进口,或者蓝思国际在保
税物流园区或香港将货物销售给客户。
④发货:公司根据订单要求将货物发送至约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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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交单:公司根据合同或订单约定,将货运单据、发票、装箱单等单据以永
欣光学/香港蓝思/蓝思国际的名义开具给客户。
⑥付款:客户根据约定的付款条件向蓝思国际支付款项。
⑦付款:蓝思国际将货款支付给公司。
公司产品通过蓝思国际销售和由境内公司直接出口在物流及报关流程的对
比情况如下:

出口模式 物流 报关
境内公司
境内公司境内海关客户指定地点 境内公司在境内海关报关出口
直接出口
公司境内海关香港或境内海关特 境内公司在境内海关报关出口蓝思国际在香港或
通过蓝思
殊监管区域(国内各保税物流中心或 境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报关进口蓝思国际在香港
国际销售
综合保税区)客户指定地点 或境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报关出口

(3)报告期内公司内销及外销实现销售的具体情况
2014 年,公司内销及外销的销售数量、金额、主要客户构成情况如下:

数量 金额 均价 收入占 主要客户
项目 (元/片)
(万片) (万元) 比 名称 金额(万元) 占比
苹果公司 687,803.22 53.68%
三星电子集团各公司 201,108.05 15.70%
LG 电子集团各公司 79,490.34 6.20%
外销 71,410.70 1,281,269.00 17.94 90.85%
Maruzen Intec Co.,Ltd 76,603.64 5.98%
富士康科技集团各公司 63,698.65 4.97%
小计 1,108,703.90 86.53%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关
57,824.56 44.82%
联公司
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2,122.36 17.15%
华为终端有限公司 21,545.34 16.70%
内销 3,771.62 129,009.77 34.21 9.15%
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6,817.66 5.28%
杭州安费诺飞凤通信部品有
3,892.01 3.02%
限公司
小计 112,201.96 86.97%
合计 75,182.32 1,410,278.77 18.76 100.00% - -

注:公司对 LG 电子集团各公司及富士康科技集团各公司的销售亦包括部分内销。

2013 年,公司内销及外销的销售数量、金额、主要客户构成情况如下:

数量 金额 均价 收入 主要客户
项目
(万片) (万元) (元/片) 占比 名称 金额(万元) 占比
苹果公司 535,708.88 42.48%
三星电子集团各公司 338,536.50 26.85%
外销 74,939.84 1,261,053.66 16.83 95.38% LG 电子集团各公司 56,963.45 4.52%
Melfas Inc. 50,002.89 3.97%
环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4,401.31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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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1,015,613.03 80.54%

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6,834.10 43.89%
杭州安费诺飞凤通信部品有
9,387.49 15.35%
限公司
贝尔罗斯(广州)电子部件有
8,185.12 13.39%
内销 3,156.84 61,139.38 19.37 4.62% 限公司
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4,623.23 7.56%
富士康科技集团各公司 3,128.01 5.12%
小计 49,029.94 80.19%

合计 78,096.68 1,322,193.04 16.93 100.00% - -


2012 年,公司内销及外销的销售数量、金额、主要客户构成情况如下:

数量 金额 均价 收入 主要客户
项目
(万片) (万元) (元/片) 占比 名称 金额(万元) 占比
苹果公司 625,491.22 57.45%

三星电子集团各公司 236,742.85 21.75%

富士康科技集团各公司 29,767.11 2.73%
外销 55,164.68 1,088,689.53 19.74 98.52%
宸鸿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23,876.06 2.19%
LG 电子集团各公司 20,118.08 1.85%
小计 935,995.32 85.97%
华为终端有限公司 7,328.26 44.90%
信利光电(汕尾)有限公司 5,050.03 30.94%
意力(广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121.69 13.00%
内销 642.78 16,322.85 25.39 1.48%
富士康科技集团各公司 856.43 5.25%
LG 伊诺特(福州)有限公司 230.21 1.41%

小计 15,586.62 95.49%

合计 55,807.46 1,105,012.39 19.80 100.00% - -

(4)公司产品定价策略
公司产品定价采取成本加成法,即以成本为基础加上预期的利润率来作为产
品报价的依据。成本包括原材料、辅料、人工和制造费用等,预期利润率主要考
虑开发设计的难度、生产复杂程度、战略合作关系、预期订单数量以及预期汇率
变动趋势等因素来制定。公司对生产工序多、功能需求复杂、订单数量少、技术
难度大的产品,定价的预期利润率相对较高。根据公司对外报价规定,公司业务
部将及时跟踪原材料价格、汇率、出口退税率、竞争对手产品及报价情况等对产
品价格影响较大因素的变动情况,调整公司产品的报价。产品最终价格在公司报
价基础上与客户协商确定。
(5)公司收入确认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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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①将商品所有权上的
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
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
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基于以上原则,公司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具体时点和具体原则按外销和内销
分别确定如下:
外销:公司根据签订的订单发货,公司持出口专用发票、送货单等原始单证
进行报关出口后,通过海关的审核,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据作为风险
报酬的转移时点,根据出库单、出口专用发票和报关单入账,确认销售收入。
内销:①按一定账期赊销的,客户按账期结算,根据客户订单交货后取得对
方客户确认收货单,即认为产品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客户,公司确认
销售收入;②客户现款提货,于收款交货后,即认为产品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已
经转移给客户,公司确认销售收入;③预收款结算的,于交货后取得对方客户确
认收货单,即认为产品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客户,公司确认销售收入。
(6)退换货的处理
公司自成立以来,对产品的质量控制要求严格,得到了客户的认可。公司在
各产品生产过程中设置了多道检测工序,并在发货前对产成品再进行一次全部检
查。
公司拥有严格的产品品质控制体系,对每件产成品进行细致检查。对于下游
电子产品的组装生产过程中所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公司首先由售后服务人员对
问题产品或流程进行检测,协助生产企业及时发现并解决由技术运用不当所带来
的问题。对于个别出现的产品损坏或品质不合格情况,公司售后服务人员对该部
分产品进行记录并形成确认报告后,由公司补发相同数量的合格产品给下游客
户。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大规模退换货的情况。


(三)公司的业务分工及其发展历程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蓝思科技拥有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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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业务分工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所在地 业务分工
管理总部、研发总部与生产基地,采用进料加工的业
股份公司 2006.12.21 60,600 万元 长沙
务模式,产品全部外销
蓝思旺 2006.04.19 6,000 万港币 深圳 生产基地,采用进料加工的业务模式,产品全部外销
生产基地,产品基本内销,2014 年 3 季度起转变为内
深圳蓝思 2003.09.18 500 万元 深圳
销贸易平台,不再作为生产基地
生产基地,主要采用进料加工的业务模式,产品基本
长沙蓝思 2011.01.26 45,988 万美元 长沙
外销
昆山蓝思 2006.12.31 2,500 万美元 昆山 目前尚未投产,计划为苏州及周边的厂商及客户供货
蓝思国际 2010.11.05 990 万美元 香港 海外销售、主要原材料及部分进口设备的海外采购平台
蓝思华联 2012.06.13 2,000 万元 株洲 陶瓷产品的生产
蓝思湘潭 2012.07.23 16,000 万元 湘潭 主要从事蓝宝石原材料及产品的生产
香港 3D 2010.03.22 100 万港币 香港 未实际经营,计划从事 3D 玻璃产品的生产
三维科技 2010.12.28 300 万美元 长沙 未实际经营,计划从事 3D 玻璃产品的生产

公司及各子公司业务分工的演变情况如下:
2003 年 9 月深圳蓝思成立,公司创始人周群飞女士利用多年积累的玻璃深
加工技术和经验,开始专注于视窗防护玻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04 年深圳
蓝思研发的视窗防护玻璃率先应用于摩托罗拉 V3 手机并取得巨大成功。
2006 年 4 月蓝思旺成立,公司的产能和产品品类得到进一步地扩大和丰富,
并成功推出能满足触摸屏要求的玻璃面板,全球知名客户不断增加,盈利能力增
强,为公司日后的迅速发展奠定了资金、技术和客户资源基础。
在此阶段,公司所有的产品生产均在蓝思旺及深圳蓝思租赁的厂房内完成,
随着客户和订单的增加,租赁的厂房和产能已不能满足不断扩大的产品需求。
公司前身蓝思有限于 2006 年 12 月成立并于 2009 年顺利投产,解决了当时
公司产品需求不断扩大和公司产能有限的矛盾,发展了生产规模,巩固了一批国
际品牌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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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11 月前,公司产品的海外销售和主要原材料的海外采购绝大部分通
过关联方永欣光学或香港蓝思进行,为尽早结束关联交易并设立公司自身的销售
和主要原材料海外采购平台,2010 年 11 月公司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蓝思国际,
专门负责公司产品境外销售和部分原材料境外采购。
蓝思国际成立后,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完成了对昆山蓝思、蓝思旺和深圳蓝
思的重组工作,彻底解决了同业竞争问题并进一步理顺了公司的业务布局,形成
公司目前的业务分工。
2011 年 1 月,公司设立长沙蓝思,成为公司新的生产基地之一,为新产品
的开发和大尺寸触控功能玻璃面板建设项目等项目的实施做好了准备。
2012 年 6 月,公司与华联陶瓷共同投资设立了蓝思华联,作为公司陶瓷产
品生产基地。
2012 年 7 月,公司投资设立了蓝思湘潭,作为公司上游蓝宝石原材料生产
主体之一。
2012 年 12 月,公司投资设立了湘潭蓝思,作为公司蓝宝石类产品的生产主
体之一。
2014 年 6 月,蓝思湘潭完成对湘潭蓝思的吸收合并,湘潭蓝思注销。
公司及其各子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4 年/年末 2013 年/年末 2012 年/年末
总资产 1,008,108.75 640,012.38 698,212.99
股份公司 净资产 622,573.84 485,118.84 294,109.68
(万元) 营业收入 844,055.72 803,221.49 783,532.59
净利润 137,455.00 191,009.16 172,885.85
总资产 221,204.56 178,682.94 136,605.79
蓝思旺 净资产 176,367.13 142,044.97 97,823.89
(万元) 营业收入 255,346.45 181,396.41 174,135.60
净利润 34,322.16 44,221.08 52,332.21
总资产 43,493.02 48,544.04 11,939.69
深圳蓝思 净资产 12,881.59 9,947.00 5,251.33
(万元) 营业收入 130,653.13 61,334.09 17,646.67
净利润 2,934.59 4,695.67 1,978.20
总资产 859,825.44 415,569.02 226,888.73
长沙蓝思 净资产 243,269.54 46,350.50 36,590.86
(万元) 营业收入 485,816.45 385,541.85 202,015.27
净利润 -49,125.31 9,759.64 2,299.26
昆山蓝思 总资产 18,079.71 17,774.73 17,674.86
(万元) 净资产 15,222.52 16,228.52 16,97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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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 年/年末 2013 年/年末 2012 年/年末
营业收入 - 5.63 0.30
净利润 -1,006.00 -746.57 -295.14
总资产 1,721.55 1,719.98 2,286.58
蓝思华联 净资产 1,546.29 1,662.13 1,899.33
(万元) 营业收入 1,015.68 990.93 356.16
净利润 -115.85 -237.19 -100.68
总资产 70,834.24 41,394.18 21,140.80
蓝思湘潭 净资产 18,962.82 8,265.76 8,855.55
(万元) 营业收入 71,264.29 22,852.31 2,107.93
净利润 4,126.93 -589.79 -1,156.35
总资产 - 15,203.64 6,003.46
湘潭蓝思 净资产 - 6,570.13 5,998.87
(万元) 营业收入 - 7,046.61 -
净利润 - 571.26 -1.13
总资产 922,347.72 591,268.35 609,091.18
蓝思国际 净资产 62,805.89 64,828.58 43,877.31
(万港元) 营业收入 2,238,223.88 1,903,784.86 1,649,982.03
净利润 -220.06 18,541.90 -12,575.04
总资产 2,341.49 2,341.51 2,341.95
香港 3D 净资产 -437.72 -430.33 -424.50
(万港元) 营业收入 - - -
净利润 -7.38 -5.84 -423.30
总资产 1,479.34 1,473.25 1,518.05
三维科技 净资产 762.67 872.68 1,033.63
(万元) 营业收入 - - -
净利润 -110.01 -160.95 -872.93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防护玻璃产能由 2012 年的约 62,300 万片提升至 2014
年的约 84,000 万片,成为全球主要的视窗防护玻璃生产企业。通过不断的自主
研发,挖掘并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在产能得到迅速扩充的基础上,产品品种也得
到了极大的丰富。产能的扩充和产品品种的丰富使公司的业务规模也迅速扩大,
销售收入由 2012 年的 111.63 亿元提高到 2014 年的 144.97 亿元。
在整个发展历程中,公司始终坚持科技创新和工艺改进以满足客户日益增长
的需求,并通过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不断创造客户新的需求。

(四)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视窗防护玻璃通用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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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窗防护玻璃生产加工的主要工序简介:

主要工序 内容
数控开料 将玻璃原料切割成小的粗胚。
CNC 雕刻 利用精度高的先进设备进行外形、特殊要求的精加工。
尺寸全检 利用全自动对位设备进行高精度测量,保证产品高精度。
研磨 对粗胚料的厚度进行加工,减少厚度,增加平整度。
抛光 对产品进行双面抛光,增加产品透光度及光滑度。
离子交换 对产品进行钢化处理,增加产品的耐爆、耐划伤及韧性。
超声波清洗 利用全自动超声波对产品进行清洗,增加产品的清洁度。
丝印 利用全自动丝印、移印对产品进行深加工处理,增加其艺术效果。
UV 烘烤 在玻璃表面上印刷 UV 油墨后,通过 UV 固化的方式来干燥油墨。
利用真空式、溅镀式等镀膜技术,使镀膜后的产品增加透光率、导电、非导电、防划伤、
镀膜
防油污等效果。
外观检验 对划伤、脏污、边缘透光、外观、尺寸等方面进行检验。
通过百格测试、铅笔硬度、水煮测试、高低温交变、摩擦测试、透光率测试、应力测试等
性能检测
进行测试。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视窗防护玻璃。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
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
代码:C39)。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1),公司属于
电子器件制造业下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行业(行业代码:3969,指光
电子器件、显示器件和组件,以及其他未列明的电子器件的制造),细分行业为
平板显示器视窗防护屏行业,属平板显示器件行业的子行业。根据国家发改委、
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各部门联合发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
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 年度)》,公司属于信息行业下的新型显示器件子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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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业管理体制与行业政策
公司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行业管理、产业政策制定
及行业发展规划等,行业内的企业完全基于市场化方式自主生产经营。
近年来,我国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支持视窗防护屏行业发展的政策,具体如下
表所示:

部门 发布时间 政策名称 主要内容
“一、信息类……12、新型显示器件
大屏幕高端LED显示、TFT-LCD、PDP、OLED
显示、场致发光显示(FED)、激光显示、3.5-13.5
发改委、科
英吋电容式触摸屏、电子纸、3D显示等新型显示技
技部、工业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 术及器件,新型显示面板生产、整机模组一体化设计、
和信息化
2011 年 6 月 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 玻璃基板制造等关键技术,以及相关的驱动电路、光
部、商务
指南(2011 年度)》 学引擎、彩色滤光片、偏光片、光学薄膜等配套材料,
部、知识产
LED背光源、大屏幕液晶显示器(TFT-LCD)光掩
权局
膜用大尺寸掩膜板、TFT-LCD用靶材,等离子显示
器(PDP)和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用材料,高
亮度LED外延片及芯片及封装技术。……”
“第一类 鼓励类……二十八、信息产业……21、
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
2011 年 3 月公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感器……)制造;22、半导体、光电子器件、新型电
发改委 布、2013 年 2 目录》(2011 年本) 子元器件等电子产品用材料…… 27、薄膜场效应晶
月修正 (修正) 体管LCD(TFT-LCD)、等离子显示屏(PDP)、有机
发光二极管(OLED)、激光显示、3D显示等新型平
板显示器件及关键部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科技部、财 “ 四 、 新 材 料 技 术 …… ( 二 ) 无 机 非 金 属 材
管理办法》之附件《国
政部、国家 2008年4月 料……4、功能玻璃制造技术:具有特殊性能和功能的
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
税务总局 玻璃或无机非晶态材料的制造技术。……”
术领域》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三、制造业……
外商投资产业
发改委、商 (二十一)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2011年12月 指导目录(2011年修
务部 业……16.触控系统(触控屏幕、触控组件等)制
订)
造……”
未来 5~15 年发展的重点技术包括:“(四)电子
材料技术:重点发展与元器件性能密切相关的半导体
材料、光电子材料、压电与声光材料、电子功能陶瓷
《信息产业科技发展
工业和信 材料、磁性材料、电池材料和传感器材料等;在电子
2006 年 8 月 “十一五”规划和 2020
息化部 装备及元器件中用于支撑、装联和封装等使用的金属
年中长期规划纲要》
材料、非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及各种复合材料等;
在生产工艺与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光刻胶、化学试剂、
特种气体、各种焊料、助焊剂等。”

上述支持视窗防护屏行业发展的政策,对行业及发行人的发展起到指导和促
进作用,将积极推动公司所处行业及下游相关行业的发展。

(二)行业概况
1、视窗防护屏
视窗防护屏(Cover Lens)是加之于显示屏外、用于对触摸屏的触控模组、
显示屏和对非触摸屏的显示屏进行保护的透明镜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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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触摸屏的触控模组属于精密加工的灵敏元器件,若裸露在外容易因磨
损、尖锐物品划伤而影响其使用效果和寿命,非触摸屏的显示屏(特别是液晶显
示屏)容易受挤压而造成光斑、黑块、水波纹等而影响其使用,因此需要在手机、
平板电脑、笔记本、平板电视等的显示屏外增加一块防护屏,用于保护触控模组
和显示屏等免受损伤。




目前,能满足视窗防护屏对硬度、透光率、稳定性和性价比等要求的材料主
要有亚克力和玻璃。
亚克力(英文 acrylic 的中文叫法)也叫 PMMA 或者有机玻璃,化学名称为
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是一种开发较早的重要热塑性塑料,具有较好的透明性、化
学稳定性和耐候性,易染色,易加工,在建筑业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玻璃是一种透明的半固体物质,在熔融时形成连续网络结构,冷却过程中粘
度逐渐增大并硬化而不结晶的硅酸盐类非金属材料,具有良好的透明性和特殊的
质感,经离子交换后可以增强表面应力和韧性。
根据材质的不同,视窗防护屏可分为亚克力视窗防护屏和玻璃视窗防护屏。
玻璃与亚克力防护屏具有各自独特的性能特点,具体如下:

项目 透光率 反射率/炫光 耐冲击性 表面硬度 安全性 抗老化抗黄化 价格
无防护屏 好 好 差 差 差 好 -
亚克力 一般 一般 较差 较差 一般 较差 较低
玻璃 较好 较好 好 好 好 好 较高


与亚克力视窗防护屏相比,玻璃视窗防护屏具有如下优点:①优良的机械强
度,能确保液晶显示屏使用的安全性,能满足投射式电容屏对防护屏强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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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较高的透光率,能增加画面的鲜明度和清晰度;③表面硬度高,可避免屏幕刮
伤,增加耐用度;④抗酸碱,脏物容易擦拭去除且可用有机溶剂擦拭;⑤耐高温,
不易变形、老化;⑥玻璃制品的特有质感可提升电子产品的整体质感和附加值。
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便携式消费电子产品用的各类显示屏对防护
屏的需求如下:

分类 对防护屏的需求
电容式触摸屏 全部采用玻璃防护屏
触摸屏
电阻式触摸屏 较少采用玻璃防护屏
非触摸屏 部分采用玻璃防护屏


目前,普通功能手机的视窗防护屏以亚克力材质为主,智能手机主要采用玻
璃视窗防护屏,平板电脑基本全部采用玻璃视窗防护屏。随着智能手机的日渐普
及,呈现亚克力防护屏逐渐被玻璃防护屏替代的趋势。
根据应用领域的不同,视窗防护屏可以分为手机视窗防护屏、平板电脑防护
屏、数码相机视窗防护屏、笔记本电脑视窗防护屏、桌上电脑视窗防护屏等。
根据尺寸的不同,视窗防护屏可以分为 7 英寸以下的中小尺寸视窗防护屏和
7 英寸以上的大尺寸视窗防护屏。其中,中小尺寸视窗防护屏主要用于手机、数
码相机、播放器等便携式消费电子产品,大尺寸视窗防护屏主要应用于平板电脑、
桌上电脑、笔记本电脑、汽车仪表盘等电子产品。
2、行业发展现状
视窗防护屏主要用于对平板显示器的防护,平板显示器的发展方向在一定程
度上决定了视窗防护屏的发展方向,平板显示器的需求量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
视窗防护屏的市场容量。
(1)平板显示器及触摸屏发展状况
显示器是一种将电子信号通过特定的传输设备显示到屏幕上再反射到人眼
的显示工具。在移动通信技术、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之下,世界进入了信息时代,
每日巨大的信息量主要通过手机、电脑、电视等产品的显示器传递给人类。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显示器的分类情况如下:

分类标准 分类
阴极射线管显示器(CRT,Cathode Ray Tube)
成像原理 平板显示器(FPD, 液晶显示器(LCD,Liquid Crystal Display)
Flat Panel Display) 等离子体显示器(PDP,Plasma Display Pan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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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标准 分类
有机发光二 极管显 示器(OLED,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
电致发光显示器(ELD,Electroluminescent Display)
场致发光显示器(FED,Field Emission Display)
非触摸显示屏
是否有触控功能
触摸显示屏


其中,平板显示器是指显示屏对角线的长度与整机厚度之比大于 4:1 的显示
器件。由于平板显示器具有厚度薄、重量轻、能耗低、无辐射、无闪烁、寿命长
等特点,符合人们对轻巧便携和节能环保的要求,已成为显示屏行业的主流。特
别是 LCD 中的薄膜场效应晶体液晶显示器(TFT-LCD,Thin Film Transistor Liquid
Crystal Display)和 OLED 中的有源矩阵 OLED(AMOLED,Active Matrix/Organic
Light Emitting Diode)显示器具有画质优、对比度高、响应速度快等特点,被广
泛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视等消费电子产品。
触摸显示屏是一种用手指或其它触摸感应介质直接触摸安装在显示器前端
的触控面板来操作电脑、手机等的输入设备。用户只要用手指轻轻地触碰触控显
示屏上的图符或文字就能实现对主机操作,统一了使用者的视觉和触觉,使显示
屏由单纯的信息输出终端变为同时具备信息输入输出功能的新型人机交互界面,
使人机交互更加直观、便捷,改变了消费电子产品的形象和使用者与电子产品互
动的方式。
由于触控屏具有设计美观、人机界面友好、操作简便、反应速度快、图形化
用户接口、扩充性好、坚固耐用、节省空间等许多优点,从而被应用于各种场所,
并已成为大部分中高端消费电子产品的必备配件。
按照工作原理的不同,触摸屏可分为电阻式、表面电容式、投射电容式、红
外线式、电磁式、表面声波式、CCD 光学式和近场成像式等多种,其中投射式
电容触摸屏和电阻触摸屏是目前市场的主流技术和应用最为广泛的技术。
电阻式触摸屏主要利用压力感应进行控制,它的构成是显示屏与一块与显示
屏紧密贴合的电阻薄膜屏,该电阻薄膜屏通常分为两层,一层是由玻璃或有机玻
璃构成的基层,基层外面覆盖触控操作时直接接触到的经过硬化及防刮处理的薄
膜,薄膜和基层玻璃相邻的一面上均涂有透明且具有良好导电性的 ITO(纳米铟
锡金属氧化物)涂层,中间由不导电的隔离支点分开。当用手指或其它物体触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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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幕的时候,两个导电层发生接触导致电信号发生变化,控制器根据电信号的具
体变化来判断接触点的具体坐标并进行相应的操作。
电容式触摸屏利用人体与触摸屏间的电荷流动侦测触摸位置进行工作。当手
指接触感应屏时,人体的电场让手指和触摸屏表面形成一个耦合电容,对于高频
电流来说电容是直接导体,于是手指从接触点吸走一部分电荷形成一个很小的电
流,控制器通过侦测电流进行精确计算得出触摸点的位置。

项目 电容式触摸屏 电阻式触摸屏
反应速度 快 快
成本 较高 低
触控方式 触摸 触压
透光率 高 一般
制造工艺 高 一般
触摸物体 手指 有硬度物体
抗强光干扰性 一般 好
定位准确性 好 一般
表面易磨损程度 低 高
防电磁干扰 一般 好
资料来源:《触摸屏技术及应用》、东北证券研究报告

电容式触摸屏中的投射式电容屏的触控模组一般置于透明保护基板下方,可
用手指或特殊笔触动操作,可以承受上亿次的点击,使用寿命远长于电阻屏;投
射式电容屏触控模组没有空气间隙,通过简单的光学设计,可以将透光率提高到
90%以上;与电阻式触摸屏及表面式电容屏相比,投射式电容屏结构简单,无需
人工校正,也不会产生漂移现象;投射式电容屏采用矩阵结构,精确度高,能实
现多点触控(Multi Touch)。
投射式电容触摸屏有效克服了电阻式触摸屏使用寿命短、透光率低、能耗高
等缺点,性能提升显著,有更快的响应速度和更高的准确性,并且投射式电容屏
可以实现多点触控,实现更多的操作,提升用户的操作体验,电容式触摸屏替代
电阻式触摸屏已成为趋势。
不论从投射式电容屏的性能或品质角度来看,投射式电容屏非常适合在便携
电子产品中应用。目前,投射式电容屏已成为中高端便携式消费电子产品显示屏
的主流配置,市场需求量巨大。
(2)视窗防护屏行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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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平板显示器和触摸屏在消费电子产品上的应用和普及,视窗防护屏行业
快速发展,已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体系。
每部手机或平板电脑至少需要一块视窗防护屏,根据 Wind 资讯的数据显示,
2013 年全球手机的出货量迅速上升,出货量达到 18.22 亿部,较 2012 年上升了
4.83%,其中智能手机出货量达到 10.04 亿部,较 2012 年上升了 38.45%,随着
手机智能化进程的深入和触摸屏手机的风靡,全球手机销量将持续快速增长;
2013 年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为 2.17 亿台,较 2012 年出货量增长 50%以上。随着
手机、平板电脑出货量的不断增加,视窗防护屏的市场需求也不断扩大。
(三)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关系及影响
视窗防护屏行业涉及光学、材料科学、电子工程、印刷、机械设计、自动化
等多个领域,属于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本行业与上下游行业所形成产业链结
构如下图所示:

玻璃基板 油墨 镀膜材料 贴合材料 抛光材料 其他材料



防护玻璃


触控模组


显示组件


控制 IC


触摸屏 其他部件 非触摸屏


消费电子产品及其他产品



通讯终端 电脑产品 仪器仪表 家电产品 数码产品 其他
触屏手机 平板电脑 工程仪表 电视机 MP3/MP4 GPS
非触屏手 笔记本电 复印机
汽车仪表 冰箱 数码相机
点歌机
机 脑 盘 空调 游戏机 公共查询
显示器 小家电 电子玩具 终端


1、本行业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其影响
视窗防护屏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为玻璃基板、油墨、抛光材料、镀膜材料、
贴合材料等原材料的生产和供应行业。上游行业基本属于竞争性行业,目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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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相对充足。
2、本行业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其影响
视窗防护屏的下游应用行业较为广泛,包括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
桌上电脑、数码相机、播放器、游戏机、数码相框、家电、工业仪表、汽车仪表
盘等带有平板显示器件的产品。本行业与下游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相互促进,
本行业技术的进步和产品的革新可激发下游行业的设计灵感,使下游行业设计出
功能更强、更时尚的新产品,或使下游行业的设计创新理念及技术的实际应用成
为现实,提高下游行业产品的综合竞争力;下游行业的技术革新与发展一定程度
上为本行业提供新的产品研发方向,同时,下游行业的不断拓展及迅速发展也为
本行业创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2007 年以来,随着多点触控技术的成熟,以智
能手机、平板电脑为主的下游行业发展迅猛,对本行业产品需求也随之大幅增长,
推动了本行业的快速发展。
目前,视窗防护屏主要应用在手机、平板电脑、播放器等消费电子产品。随
着电容式触摸屏在通讯终端、数码产品、家用电器、仪器仪表等下游行业中的普
及和 2.5D、3D 玻璃加工技术的成熟,视窗防护屏的产品类别和应用范围也将随
之扩大,本行业市场规模将持续迅速增长,市场前景广阔。
(四)下游行业发展状况
1、手机行业
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2007 年-2009 年全球手机的出货量增长速度较慢。
2010 年,随着金融危机影响的逐渐减退,全球电子信息产业开始复苏,在智能
手机和触摸屏手机快速增长的推动下,2012 年、2013 年全球手机的出货量迅速
上升,分别达到 17.38 亿部、18.22 亿部,随着手机智能化进程的深入和触摸屏
手机的普及,全球手机销量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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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013 年全球手机出货量




资料来源:Wind 资讯

根据是否具有独立的操作系统及其功能的可扩展性,手机可以分为功能手机
和智能手机(Smart Phone)。功能手机是指仅具有电话、短信等基本功能和少量
辅助功能的手机;智能手机是指像个人电脑一样具有独立的操作系统,可以由用
户自行安装软件、游戏等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程序来不断对手机的功能进行扩
充,并可以通过移动通讯网络来实现无线网络接入的手机。
纵观手机多年的发展历程,从厚重的大哥大到超薄手机,从简单的移动通话
工具到综合多媒体信息终端,手机在外观和功能上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随着计
算机、多媒体、信息采集、传输等各项技术的发展,智能化已成为手机的主要发
展趋势。具有独立操作系统、可由用户自行安装软件、集无线互联网应用、智能
操作、卫星导航、数码摄像、影音娱乐等各种技术为一体的智能手机正迅速取代
传统的功能手机,成为现代人类生活不可或缺的消费电子产品。
根据 Wind 资讯的统计数据,2013 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 10.04 亿部,较
2012 年的 7.25 亿部增长 38.45%,首次突破 10 亿部,这意味着全世界每 7 个人
中就有 1 人在当年购买智能手机。受智能手机价格下降和 3G/4G 网络发展的影
响,智能手机全球销售量首度超过功能手机,智能手机占 2013 年全球手机总出
货量的 55.12%,高于 2012 年的 4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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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3 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
单位:百万部




资料来源:Gartner,西南证券

每部手机至少需要一块视窗防护屏,同时由于触摸屏生产过程中的贴合损耗
和维修备货等因素的影响,视窗防护屏与智能手机出货量的数量比例大于 1:1。
由于全球手机出货量、智能手机占比均在快速增长,触摸屏智能手机所需的视窗
防护玻璃出货量也将不断增加。
2、平板电脑
平板电脑是一种小型、便携的个人电脑,以触摸屏作为基本的输入设备。平
板电脑集移动信息获取、移动通信和移动娱乐为一体,具有手写识别和无线网络
通信功能,其轻巧便携、操作快速流畅、电池续航时间长的特点,使人们在紧张、
快节奏的工作生活中,在任何时间和地点可享受信息获取、沟通交流、游戏娱乐
等带来的放松,极大缓解人们的生活压力,提高生活品质。
平板电脑用户应用内容




数据来源:慧聪网
注:图表中百分比表示参与调查样本中选择该功能的个体总数占总调查人数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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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研究显示,有最多的用户选择用平板电脑玩游戏,其后依次为信息获取、
电子邮件、阅读新闻、SNS 应用、影音娱乐等功能。由此可见,娱乐功能是平板
电脑用户的主要应用,用户主要在工作闲暇、家中、交通途中、旅游外出等时间
或地点使用,因此,平板电脑弥补了笔记本电脑在便携性、娱乐功能、电池续航
能力等方面的不足,销售量迅速增长,市场前景广阔。
根据 Wind 资讯的统计数据,自 2010 年以来,平板电脑出货量保持高速增
长。2013 年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为 2.17 亿台,较 2012 年的 1.44 亿台增长 50%
以上。随着 2013 年四季度平板电脑出货量基数的提高,且平板电脑出货量已达
到笔记本电脑出货量水平,预计后期逐渐转入平稳出货期。

2010-2013 年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




资料来源:Wind资讯,西南证券

目前平板电脑所采用的视窗防护屏基本为玻璃视窗防护屏,考虑到触摸屏生
产过程中的贴合损耗、维修备用等因素,视窗防护玻璃与平板电脑出货量的数量
比例大于 1:1。平板电脑出货量的快速增长带动了视窗防护玻璃产品的需求,
视窗防护玻璃出货量将随着平板电脑市场容量的增长持续提高。
3、其他
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为主的消费电子产品为视窗防护玻璃带来的市场需求快
速增长,笔记本电脑、桌上电脑、车载信息系统、播放器、数码相机、家电产品
等市场的发展也为视窗防护玻璃市场提供强大的推动力。
(1)笔记本电脑
在全球经济低迷和平板电脑蚕食市场份额的双重打击下,笔记本电脑市场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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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下滑。MIC 统计数据显示 2012 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为 1.9 亿台,同比下
滑 1.6%,预计 2013 年出货量继续下滑至 1.8 亿台,同比下滑幅度放大为 5.3%。
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




资料来源:MIC、东北证券

在出货量持续下滑和轻薄化需求的推动下,传统笔记本电脑市场将升级转
型,通过推出以超级本为代表的触屏笔记本电脑产品来挽回颓势。笔记本电脑产
业链内各家厂商强强联手,微软进一步优化 Win8 操作系统,英特尔推出 Haswell
新平台,各家笔记本电脑厂商也纷纷推出触屏笔记本电脑新品,为触屏笔记本电
脑放量提供基础。Displaysearch 数据显示,2013 年触屏笔记本电脑将受惠各项
零部件如固态硬盘、面板与外壳成本的下降,渗透率有望大幅提升,约占整体笔
记本电脑市场的 18%,2014 年有望进一步提升至 30%。笔记本电脑市场有望通
过触屏笔记本电脑扭转颓势,重回增长通道。
2011-2016 年触屏笔记本电脑渗透率




资料来源:Displaysearch,东北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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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车载信息系统
目前,汽车的车载信息系统都还是以实体按钮式的传统结构为主,少量汽车
的高配版出现了触摸屏,但是触控功能较弱,基本是处于配合使用状态,大部分
功能还是通过实体按钮来实现。
Tesla 汽车公司推出的 Tesla Model S 车载信息系统采用 17 英寸全触屏操作
具有颠覆性,开启了车载信息系统的新纪元,可满足当前用户倾向于简单操作的
思维方式。Tesla 电动车的热销将拉动汽车电子产品的新需求。

(五)行业发展趋势
根据视窗防护屏的直接用途(保护显示屏和触控模组)及最终应用领域(手
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的发展情况,视窗防护屏行业具有
如下发展趋势:
1、视窗防护屏市场需求不断扩大
在移动通信技术、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之下,人类跨入信息时代。每天海量信
息通过手机、电脑、电视等产品的显示屏进入我们的视野。随着技术的发展和
4G 时代的到来,智能化、触控化成为时代发展的潮流。显示屏作为人机交互的
一个重要界面,在信息传递过程中的作用越发凸显。每部手机或每台平板电脑至
少需要一块视窗防护屏,作为新兴产业之一的平板显示器视窗防护屏行业,在智
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热销的带动下,近几年发展迅速,市场需求不断增加,前景可
观。
2、玻璃材质的视窗防护屏需求量和占比不断增加
触控显示屏的触控模组属于精密加工的灵敏电子元器件,位于显示屏的上
方,若裸露于外面极易受到尖锐物品的划刻而影响其精度及使用寿命。
普通功能手机主要采用亚克力防护屏;目前的智能手机主要采用电容式触摸
屏,由于玻璃防护屏能满足电容式触摸屏对防护屏强度的要求,因此,随着智能
手机市场占有率的不断提高,视窗防护玻璃的需求将不断提高。
3、防护玻璃与触控模组可能合二为一
目前广泛应用的投射式电容触摸屏基本都是由显示屏、触控模组和防护玻璃
三层贴合而成,按照触控模组和显示面板的相对位置,主流电容式触控显示屏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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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包括 Out-Cell、In-Cell 和 On-Cell 三种技术架构。其中,Out-Cell 又可分为 G+F、
G+G 和 OGS 触控方案三种主要类型。各触控技术架构的基本原理对比如下:

触控技术架构 基本原理
G+F(Glass+Film) 将触控模组制作在一片薄膜上。

Out-Cell G+G(Glass+Glass) 防护玻璃加制作有触控模组的触控玻璃,选用两层玻璃。
或称 TOL(Touch On Lens),是指将触控模组直接制作在防护
OGS(One Glass Solution)
玻璃上,选用一层玻璃。
将触控模组直接制作在显示组件内,具体原理是将触控面板功
In-Cell
能嵌入到液晶像素中,选用一层玻璃。
将触控模组制作在显示组件上,具体原理是将触摸面板功能嵌
On-Cell
入到彩色滤光片基板和偏光板之间,选用一层玻璃。


G+F G+G
防护玻璃 防护玻璃 防护玻璃 防护玻璃
触控模组 触控组件 触控模组
触控组件 玻璃
薄膜
偏光片 偏光片
玻璃 玻璃
显示组件 滤光片 显示组件 滤光片
液晶 液晶
场致薄膜效应晶体管 场致薄膜效应晶体管
玻璃 玻璃
OGS
含触控模组的 防护玻璃
防护玻璃 触控模组
偏光片
玻璃
显示组件 滤光片
液晶
场致薄膜效应晶体管
玻璃
In-Cell On-Cell
防护玻璃 防护玻璃 防护玻璃 防护玻璃
偏光片 偏光片
玻璃 触控模组
滤光片 玻璃
显示组件 液晶 滤光片
触控模组 显示组件 液晶
场致薄膜效应晶体管 场致薄膜效应晶体管
玻璃 玻璃



随着低成本、轻薄化和整体解决方案逐渐成为当前触控领域发展的新趋势,
相较于传统的 G+G 或 G+F 方案,新兴的 In-Cell、On-Cell 和 OGS 方案不仅节省
了一层玻璃成本和减少了一次贴合成本,还具有重量更轻、透光度更高的优点,
可以更好的满足智能终端超薄化需求并提升显示效果,因此开始成为触控领域的
主导技术方向。若采用 In-Cell 触摸屏结构,显示屏的彩色滤光片将作为触摸感
应层,需要功能更加强大的控制 IC 作为配套;TFT 会带来噪音信号,需要优化
电容侦测控制电路或算法;且显示屏模组由数层玻璃、透明导电层和精密涂层构
成,将触控模组贴合到显示屏的生产工艺难度大,而将触控模组贴合到防护玻璃
相对容易。
采用 In-Cell、On-Cell 和 OGS 结构都能节省一片基板玻璃,降低触摸屏组件
的厚度和重量,增加触摸屏组件的整体透光率,符合手机、平板电脑轻薄化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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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趋势,将是触摸屏组件未来的发展趋势。而不管采用以上哪种结构,都需要防
护玻璃对触控模组的保护,若 OGS 结构成为触摸屏未来发展的主流,将会大大
提高防护玻璃的价值。
4、玻璃视窗防护屏的应用领域将不断拓广
未来的世界将是一个触控和遥控的世界,随着投射式电容触摸屏应用领域的
不断拓广、2.5D 和 3D 立体玻璃加工技术的成熟及大尺寸防护玻璃加工技术的进
一步发展,玻璃视窗防护屏的应用领域也将不断增加。
液晶屏较脆弱,易受挤压或划刻而损坏,大部分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视采用
在显示屏外加一层柔性防护膜的方式对其进行保护。由于玻璃防护屏具有优良的
机械强度,可确保液晶显示屏使用的安全性,有较高的透光率,能增加画面的鲜
明度和柔和度,有很高的表面硬度,可避免荧屏刮伤,增加耐用度,且玻璃的特
有质感可提升电子产品的整体质感和附加值,一些高端笔记本电脑、桌上电脑(一
体机)和平板电视已开始选用玻璃视窗防护屏。
多点触控(MultiTouch)技术具有操作简便、人机交互方式更加灵活、更人
性化等优势。微软公司推出的 Windows 8 电脑操作系统支持多点触控,目前也已
有多家笔记本电脑厂商推出带有支持多点触控功能的触摸屏笔记本电脑。
随着投射式电容触摸屏应用领域的拓广和大尺寸玻璃防护屏加工技术的发
展,玻璃防护屏被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桌上电脑、公
共信息查询终端、工业仪表、汽车仪表盘等显示屏的视窗保护。
同时,玻璃具有晶莹剔透、时尚美观等特点,视觉和触觉效果良好,具有独
特的质感,能起到美化电子产品、提升产品的档次、提高产品附加值的作用,目
前已被用作高档手机等电子产品的后盖和笔记本电脑的外壳。随着 2.5D 和 3D
立体玻璃加工技术的成熟和丝印技术的发展,玻璃将被加工成设计的形状、印染
成指定的颜色和图案,可用作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电
子产品的视窗防护屏、外壳和按键等。
5、防护屏的材质将会不断拓展
目前,能满足视窗防护屏对硬度、透光率、稳定性和性价比等要求的材料主
要有亚克力和玻璃。由于蓝宝石具有高耐磨性、防划痕和高光学性能等特点,已
有部分手机厂商将其应用于摄像头防护镜片,兰博基尼 Spyder 手机、LG 与范思
哲合作的 LG Versace Unique 手机已将蓝宝石应用于视窗防护屏。由于蓝宝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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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较高,目前尚未在防护屏领域得到大规模应用,随着蓝宝石生产工艺和防护
屏加工工艺的发展,蓝宝石可能会成为高端消费电子产品防护屏的原材料之一。
同时,随着材料科学的发展,其他新材料也可能成为防护屏原材料的选择。

(六)行业的利润水平
现阶段,我国视窗防护玻璃行业企业生产集中度较高,有少数几家规模较大
的企业具备下游国际知名消费电子厂商的供应商资格。
由于规模、技术及管理方面的较大差异,行业内企业的利润水平存在较大区
别。长期来看,随着客户对产品质量要求的不断提升,具有研发创新优势、高质
量水准和规模优势的厂商竞争优势将进一步凸现,将获得超出行业平均水平的利
润率。随着视窗防护玻璃应用范围的不断拓广,其下游市场的规模将持续增长,
行业将保持稳定的利润率水平。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
公司所处的视窗防护屏行业属于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少数企业凭借较强
的技术、管理、资金及产品品质优势获得了多数的市场份额。
(一)技术特点
视窗防护玻璃具有强度高、透光率高、韧性好、抗划伤、憎污性好、聚水性
强等特点,起到对显示屏、触控模组的保护、产品标识和装饰功能,是消费电子
产品的必要零部件。其生产过程需经过很多道加工及检测工序,主要技术特点如
下:
(1)高度定制化。视窗防护玻璃为高度定制化的零部件,需要根据每一个
型号的手机、平板电脑等下游终端产品的具体要求进行快速研发设计和迅速投入
生产,对企业的设计、研发和生产能力有很高的要求。
(2)加工精度高,工艺难度大。客户对视窗防护玻璃的厚度、外形尺寸、
内部孔径、倒角处的加工精度有很高的要求,对其表面油墨层、强化层、功能薄
膜层的厚度、硬度指标等也有严格的要求,玻璃基板在经过很多道加工及检测工
序后才能出厂,工艺流程长、工艺难度大。
(3)多学科技术综合运用
视窗防护玻璃生产过程涉及机械设计、自动化、光学、材料科学、电子工程、
印刷、控制工程、工业设计、管理学等多个领域,各学科技术的综合运用才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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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现有产品的生产和新产品的研发。
(二)经营模式
本行业公司从上游供应商采购玻璃基板、油墨、抛光粉、镀膜材料等原材料,
根据下游消费电子厂商的需求定制化生产对应特定产品的视窗防护玻璃,最终直
接销售给消费电子产品厂商或其指定的其他厂商。
由于下游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市场份额相对较集中,导致视
窗防护玻璃行业生产企业的客户集中度较高。视窗防护玻璃行业主要原材料为玻
璃基板,占生产成本比重较高,同时,下游消费电子产品厂商对其最终产品的品
质要求较高,促使视窗防护玻璃行业企业不断追求产品品质上的突破,对上游主
要原材料(如玻璃基板)及供应商的选择十分严格,导致主要原材料采购集中度
也相对较高。

(三)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及区域性特征
1、行业的周期性
视窗防护屏主要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与下游行业的周期
性关系较大。消费电子产品行业与宏观经济形势息息相关,在经济形势好时,消
费电子产品的市场需求较大,增长率较高,带动视窗防护屏生产企业产销量增加;
在经济低迷时,消费者购买力下降,消费电子产品的需求减少,从而使生产企业
产销量减少。
智能手机销量和渗透率不断提高,带动手机防护玻璃的需求不断增长;具有
娱乐性、便携性等特点的平板电脑热销,也促进视窗防护玻璃市场需求的扩大。
随着触控技术的发展及其向更多消费电子产品领域的渗透,将进一步促进视窗防
护玻璃行业的发展。以上因素为视窗防护玻璃行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基础,减弱
了下游消费电子产品市场周期性波动所导致的视窗防护玻璃行业周期性特征。
2、行业的季节性
视窗防护屏的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手机、平板电脑、MP3/MP4 等消费电子
产品。上述消费电子产品的需求受节假日及人们消费习惯的影响,呈现出一定的
季节性,一般 3 月至 8 月为产品销售淡季,9 月至次年 2 月为产品销售旺季。受
此影响,视窗防护屏生产企业会根据下游需求合理安排生产,产品销售周期相对
于终端产品市场周期有一定的提前,因此,视窗防护屏生产企业通常每年下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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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销售收入普遍高于上半年,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3、行业的区域性
目前,全球电子产品代理加工企业主要集中在中国大陆、中国台湾、韩国和
日本等亚太地区,视窗防护玻璃制造企业则集中在中国大陆,本行业企业将主要
产品销售至代理加工企业或直接销售给下游电子产品生产厂商,最终消费电子产
品在完成组装生产后销往世界各地。

(四)主要进口国(地区)的有关进口政策
视窗防护玻璃为中间产品,属于电子产品元器件。公司产品以出口销售为主,
出口主要须通过 RoHS(欧盟有毒有害物质禁用指令)检测,该检测主要是对产
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及多溴联苯醚含量进行限制。另外,公司
还须满足下游客户对产品指标和规格等特定要求,客户的要求往往较通用的国际
认证标准更为严格。
目前,全球电子产品代理加工企业主要集中在中国大陆、中国台湾、韩国和
日本等亚太地区和国家。公司的视窗防护玻璃产品主要销往上述国家或地区,至
今未出现上述国家或地区对视窗防护玻璃的进口限制或贸易摩擦。

(五)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产业政策积极支持
视窗防护屏作为“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部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产业政策
上得到国家与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未来也有望继续成为扶持对象。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知识产权局 2011 年 6 月发布的《当
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 年度)》将“新型显示器件”作
为信息类优先发展的项目。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将“新型
平板显示器件及关键部件”作为信息产业的鼓励类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修正)》在信息产业部分明确指出要鼓励“……新型平板显示器件
及关键部件”。
2009 年,国务院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的《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将“新
型显示器件”作为重点振兴产业,在产业调整和振兴的主要任务部分指出要“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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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显示产业发展瓶颈”,“国家安排引导资金和企业资本市场筹资相结合,拓宽
融资渠道,增强企业创新发展能力。成熟技术的产业化与前瞻性技术研究开发并
举,逐步掌握显示产业发展主动权”。为了落实电子信息产业的振兴政策,《电子
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指出要“改善投融资环境,培育骨干企业,扶持中
小创新型企业”,并且“国家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因此,平板显示器
视窗防护屏行业在未来较长时间内,都将得到产业政策的支持。
(2)消费电子市场稳步增长
在全球电子信息产业复苏以及平板显示器件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全球和
我国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消费电子市场持续稳定增长,极大地带动了上游行业
的发展。
手机、平板电脑行业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2013 年全球手机出货量 18.22
亿部,2010 年至 2013 年全球手机的出货量平均增长速度达 10%左右;2011 年全
球平板电脑出货量达到 0.72 亿台,2013 年出货量达 2.17 亿台,增长速度较快。
手机、平板电脑等下游行业市场规模的快速增长,将促进视窗防护屏产品的
需求。
(3)产业集群效应
在早期,电子制造业转移到中国的主要原因是中国低成本劳动力和低成本土
地,中国电子制造企业主要集中在简单的加工制造业,处于整个产业链的附加值
最低的环节。
经历多年的发展后,中国电子产业链正在从附加值低的组装制造领域向具备
高附加值的核心零部件领域渗透,以及向下游品牌领域拓展,中国电子产业的全
球竞争力在不断增强,原因在于:一是培育大量高等院校毕业生带来的工程师红
利因素;二是行业格局正在发生变化,产业转移带来的供应链本地化需求,以及
各大品牌厂商从供应安全和降低成本的角度需要寻求新的供应商。
经过多年的产业转移,带来的产业集聚效应明显。目前,主要的电子产品如
手机、PC、电视等大部分都在中国制造,中国电子产业链逐步成熟;另外,中
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电子产品消费市场。在这种背景下,供应链的本地化需求催
生了中国电子产业从低端的制造环节往上游高附加值环节的渗透。
(4)智能触摸屏手机成为发展趋势
随着智能手机技术的成熟与进步、3G 时代个性化服务体验的普及以及 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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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技术的推广,智能触摸屏手机逐步为用户所青睐,成为更多消费者的选择。
新型显示技术与触摸屏技术对用户视觉、操控体验的全新变革,拉动了智能触摸
屏手机需求;而大屏幕可以使用户获得较好的网络、多媒体体验,成为主流发展
方向。总体看来,智能触摸屏手机的问世,带来了输入方式的革命性改变,已成
为主流发展趋势。
近几年,智能手机的渗透率不断提高,2013 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 10.04
亿部,较 2012 年的 7.25 亿部增长 38.45%,智能手机全球销售量首度超过功能手
机,智能手机占 2013 年全球手机总出货量的 55.12%。
智能手机的普及有利于推动视窗防护屏技术的发展,促进玻璃防护屏在手机
上的应用,使其将逐步取代传统的亚克力防护屏,成为行业发展趋势。
(5)下游产品生命周期具有连续的链条
视窗防护玻璃的主要应用领域是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桌上电脑、
车载信息系统、播放器、家电产品等。上述产品中,智能手机正处于快速发展期,
近两年稳步发展;平板电脑产品处于快速成长期,以后可能进入稳定增长期;触
控笔记本、平板电视等家电产品刚刚开始有少数厂商使用视窗防护玻璃,未来发
展空间广阔。就视窗防护玻璃在其下游行业的应用来看,手机、平板电脑、车载
信息系统、家电产品等行业仍具有较大的发展替代空间,随着电容式触摸屏在下
游行业应用的不断扩大和深入,视窗防护玻璃市场容量将持续增长。视窗防护屏
行业与下游行业密不可分,下游终端产品生命周期的合理分布为视窗防护屏行业
提供了持续发展的空间。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产业链不完整
近年来全球平板显示器件产业逐渐向中国转移,对国内产业链的完善起到了
较大的推动作用。但目前,我国视窗防护玻璃产业还没有形成十分完整的产业链,
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的原材料如玻璃基板、油墨、镀膜材料等仍有很大部分需
从国外进口,国内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产业链布局的不完善,制
约了我国视窗防护屏产业上下游之间的合作,影响了行业的发展。
(2)众多中小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有待提高
视窗防护玻璃是平板显示器的重要组件,受下游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产品
需求增加及应用领域扩大的影响,良好的市场前景吸引众多企业进入,行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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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快速扩大。但总体来看,目前行业内技术研发能力强并且具备较大规模生产
能力的企业有蓝思科技、伯恩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恩光学”)、浙江星星
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科技”)、正达国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正达光电”)等少数几家,行业内中小企业较多,但其研发能力相对有
限,规模化生产能力不足,难以与下游需求市场同步发展,也难以与主要厂商竞
争,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

(六)行业壁垒
1、技术门槛
视窗防护玻璃的生产过程涉及机械设计、自动化、光学、材料科学、电子工
程、印刷、控制工程、工业设计、管理学等多个领域,对产品的尺寸、槽孔位置、
平整度、表面硬度、强度、透光率、印刷层的厚度和遮光度有严格的要求,且生
产工艺流程多,有较高的技术门槛。
目前,行业内众多关键技术被少数主要企业掌握,拥有多年的技术经验积累,
新进入的企业很难在短期内全面掌握行业所涉及的技术,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
技术门槛较高。
2、规模效应壁垒
视窗防护玻璃为高度定制化的产品,每款产品只能用于特定客户指定机型的
终端产品,需投入一定量的厂房、设备和人员,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各个产品。
生产厂商必须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和持续的供货能力,以及时满足众多客户对不
同型号产品的订单需求。同时,规模化生产的企业可提高与上游供应商合作中的
议价能力,能够降低设备、原材料的采购成本。此外,规模化生产的企业经营活
动较为稳定,可以保证研发与科技创新持续不断进行,持续保持产品的技术优势。
现有规模化生产企业的规模效应使得新进入企业面临规模效应壁垒。
3、客户资源壁垒
全球手机、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的品牌集中度较高,主要集中在国际知
名品牌厂商。视窗防护玻璃生产企业欲成为国际知名品牌厂商的供应商,须首先
通过其严格的供应商认证,企业通过认证的难度较大,行业内能为成为国际知名
品牌客户供应商的企业较少。国际知名品牌厂商都十分重视未发布新产品及在研
产品的信息保密工作,每种原材料一般只选取能满足其订单需求、规模较大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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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几家供应商,其供应商转换成本也相对较高,因此一旦企业通过国际品牌厂商
的认证,与其建立合作关系,这种合作关系通常比较稳定,其他企业很难进入。

四、行业的竞争状况

(一)行业的竞争状况
1、行业竞争格局
随着 2004 年 8 月摩托罗拉 V3 手机的推出,深圳蓝思研发的玻璃视窗防护
屏在手机产品上得到了大规模应用,随后公司与诺基亚、三星合作,搭载玻璃视
窗防护屏的手机在市场上逐步得到消费者的广泛认可,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公司
也初步确立了行业地位。
2007 年,国际知名厂商推出支持多点触控功能的新产品,将手机行业带入
了智能化、触控化的潮流,视窗防护玻璃行业迅速发展。公司凭借多年积累的技
术、管理及规模优势,占据了较高的市场份额,巩固了在行业中的地位。公司凭
借在手机防护玻璃市场所积累的客户资源、研发、技术、规模等优势,在 2009
年后兴起的平板电脑行业中,成为主要的视窗防护玻璃供应商,也占据了较高的
市场份额。伯恩光学、正达光电、星星科技等视窗防护屏生产企业同样积极参与
手机、平板电脑防护玻璃的研发、生产,这些公司目前与蓝思科技共同占据了行
业的大部分市场份额,行业内其他公司目前难以同以上公司形成实质竞争。
2、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1)伯恩光学有限公司
伯恩光学为在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在大陆投资设立了伯恩光学(深圳)有
限公司和伯恩光学(惠州)有限公司,拥有多条生产线用于生产各类手机、平板
电脑玻璃视窗防护屏,经营规模较大。
伯恩光学(深圳)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注册资本 48,293.1 万港币,经
营范围为生产加工水晶玻璃、屏蔽电磁波玻璃、高档(电子)玻璃、显示屏镜片、
PC 胶片、PET 胶片、PMMA 胶片,销售自产产品。
伯恩光学(惠州)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注册资本 760,000 万港币,经
营范围为生产加工销售水晶玻璃、玻璃片、显示屏镜片、塑胶片(含包装材料)、
屏蔽电磁波玻璃、微电子用玻璃基板、透红外线无铅玻璃、高档(电子)玻璃、
TFT-LCD、PDP、OLED、FED(含 SED 等)平板显示屏、显示屏材料制造、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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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系统(触控屏幕、触控组件等)制造等产品。
(2)正达国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正达光电为台湾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149),成立于 1996 年,注册资本
23.48 亿元新台币,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型电脑、可携式
导航系统、游戏机、多媒体播放器、液晶显示器以及液晶电视等平面显示器以及
配备触控面板之装置。2012 年营业收入 904,570.2 万新台币,实现净利润 66,169.2
万新台币;根据该公司 2013 年四季度报告,2013 年营业收入 997,869.0 万新台
币,实现净利润-128,999.2 万新台币。
(3)浙江星星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星星科技为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256),成立于 2003 年,
注册资本 2.03 亿元,主要生产和销售手机、平板电脑等视窗防护屏。
星星科技拥有多条生产线用于生产各类手机玻璃视窗防护屏和亚克力视窗
防护屏。2012 年营业收入 48,357.33 万元,实现净利润 767.43 万元;2013 年营
业收入 42,925.73 万元,实现净利润-15,388.18 万元。
(二)市场供求情况及变动分析
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下游产品市场的快速增长,促使全球视窗防护玻璃出
货量不断提高。同时,电容式触摸屏正在以较快的速度向更多的消费电子产品及
其他应用领域渗透,进一步促进了视窗防护玻璃行业的发展。
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下游行业快速发展的带动下,视窗防护玻璃市场容
量随之快速增长。视窗防护玻璃正逐步向以各类消费电子产品为主的其他领域中
渗透,新的增长点将不断出现,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因此,近几年内防护玻璃行
业处于增长阶段,需求旺盛。

(三)发行人的市场占有率及变化情况
公司是防护屏行业内的大型企业,报告期内,产品出货量持续快速增长,规
模不断扩大。公司主要产品为手机和平板电脑防护玻璃,2013 年出货量分别为
45,094.99 万片和 2,550.80 万片,合计为 47,645.79 万片;2012 年手机和平板电脑
防护玻璃的出货量分别为 35,047.64 万片和 3,104.76 万片,合计为 38,152.40 万片。
根据 Wind 资讯的统计,2013 年全球手机出货量为 18.22 亿部,平板电脑出
货量为 2.17 亿台,合计为 20.39 亿台;2012 年手机出货量为 17.38 亿部,平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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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出货量为 1.44 亿台,合计为 18.82 亿台。
目前,视窗防护屏(特别是视窗防护玻璃)主要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等消
费电子产品。每部手机或每台平板电脑均需至少一块防护屏,假设手机、平板电
脑与视窗防护屏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不考虑手机和平板电脑生产过程中防护屏的
损耗、维修备用防护屏、前期生产本期销售及本期生产但尚未出售的库存手机或
平板电脑等因素的影响,据此测算,本公司 2012 年、2013 年手机和平板电脑防
护屏市场占有率(=公司手机和平板电脑防护屏出货量÷全球手机和平板电脑出
货量)约分别为 20.27%、23.37%。

(四)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公司为全球主要的视窗防护玻璃生产企业,在人才管理、技术研发、经营规
模、品质管理、客户资源和设备研发等方面具有显著的优势,具体如下:
1、人才及管理优势
消费电子产品更新速度快,消费电子产品知名厂商对供应商的研发创新、产
品品质、生产规模等方面有较高的要求。公司作为视窗防护屏行业中主要的企业,
聚集了大量研发、生产、品质管理及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优秀人才,在研发创新、
大规模生产管理、产品品质、内部管理等方面具有突出的竞争优势。
公司创始人、实际控制人周群飞、郑俊龙均从事光学玻璃行业 20 年以上,
技术及管理经验丰富,以其为代表的核心管理团队亦有丰富的行业及管理经验,
公司大部分研发、生产、品管等方面的管理人员长期从事视窗防护屏及相关行业,
且管理团队十分稳定。在公司核心管理人员的带领下,公司已形成经验丰富、层
次清晰、梯度合理的管理团队,为公司扩大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奠定了坚实的基
础。
公司还成功导入 SAP 管理系统,运用现代信息化管理手段不断提升管理效
率和大规模生产组织的管理水平,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报告期内,公
司生产及销售规模实现快速增长,固定资产投入较大,人员大幅增长,在公司管
理团队的带领下,公司很好地解决了生产规模快速扩大所带来的管理问题,利润
率保持了较高水平,管理费用维持较低比例,形成了良性的管理体系。
2、技术研发优势
视窗防护玻璃生产过程中易变形、易崩边、易破裂,生产加工具有精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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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序多、难度大的特点,作为最早进入视窗防护玻璃行业的企业之一,经过多年
的积累和创新,公司已掌握了视窗防护玻璃及蓝宝石、陶瓷等新材料产品生产的
主要技术。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及多年的技术沉淀,掌握了行业内的先进生产工艺,技术
水平位于行业前列。截至 2014 年 12 月末,公司拥有 94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3 项)、4 项软件著作权,是行业内较早将 CNC 雕刻机应用于玻璃加工的企业,
雕刻机的加工精度可以达到 0.01mm;公司结合产品的特点开发出不同种类的
CNC 玻璃雕刻机,可大幅提高 CNC 加工 2.5D 和 3D 玻璃的效率;公司是较早将
玻璃孔位抛光和玻璃截面抛光应用于玻璃加工的企业,解决了玻璃由于微裂纹而
容易破碎的问题;公司的玻璃钢化技术突出,自行研发设计的热处理钠钾离子交
换钢化设备及工艺可大幅提高玻璃的硬度和韧性,公司钢化后的玻璃强度大幅提
升;公司的研磨抛光技术可使产品表面的平整度和光洁度达到光学水平,提高触
控模组组装后的性能;公司的丝印工艺采用 CCD 成像自动定位,可实现自动高
精度印刷,提高防护屏与触控模组贴合的契合度,增加触控灵敏度;公司攻克了
视窗防护玻璃白色油墨丝印的难题,能生产出油墨层厚度、折光率及色比度均达
到客户要求的产品;公司拥有多种镀膜设备,可以设计加工各种膜系(防油膜、
增透膜、截止膜、反射膜、红外线穿透膜等),公司的防油膜镀膜技术可以提高
防护玻璃在使用过程中的清洁程度、增加显示屏清晰度。
消费电子产品对零部件的性能及精度要求很高,蓝宝石具有耐划伤、超高硬
度等特性,蓝宝石产品生产难度大。公司参与设计开发了蓝宝石产品生产的部分
关键设备,解决了多个技术难题,使公司生产的蓝宝石产品(如摄像头防护镜片)
达到较高的光学指标,提高了产品性能。
公司的技术创新提高了产品的附加值,丰富了产品的种类,提高了公司的竞
争力和盈利能力。
3、协同开发与迅速投产的优势
手机、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不断更新和升级,也要求视窗防护玻璃生产
不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且视窗防护玻璃为高度定制化的非标准件,需要根据
下游终端产品的规格、参数、技术要求进行设计和生产。
一方面,公司积极参与客户新产品的共同研发,针对新产品所使用新材料、
新设计的要求,主动投入研发资源,克服技术障碍,开发设计满足客户新产品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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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的设备及工艺,提高客户新产品相应部件的品质及性能。公司拥有较强的研发
能力,可提高客户新产品的推出速度,增强与客户的共赢合作关系。另一方面,
公司凭借研发优势,不断进行新材料、新工艺的创新设计,开发性能更佳、品质
更高的可替代材料对现有市场产品进行提升,引领材料、工艺方面的革新,创造
新的客户需求,从而保持公司在行业中新材料、新技术的竞争地位。
另外,若客户新产品确认量产,在接到客户新产品的批量订单时,公司能够
组织研发及生产人员快速制定出对应产品的生产方案,调整工艺流程和设备,组
织生产人员快速生产。
4、规模优势
视窗防护玻璃为定制化产品,公司已建成深圳、浏阳、星沙、湘潭等多个完
整的研发生产基地并已相继实现量产,新的榔梨、浏阳基地建设正在有序推进,
具有较大的生产规模和持续供货能力,能及时满足单个客户对不同型号产品和众
多客户的订单需求,巩固了客户与公司的合作关系。
公司是大型的视窗防护玻璃生产企业,在与供应商的合作中通常拥有较强的
议价能力,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设备、原料采购成本,提高产品的成本优势;同
时,规模化生产使得公司的经营活动稳定,保证研发与科技创新持续不断进行,
持续保持产品的技术优势。
5、卓越的品质管理优势
视窗防护玻璃的下游为消费电子产品行业,消费电子产品厂商尤其是知名品
牌厂商对其产品功能、外观、质量和品牌维护要求较高,因此,其对供应商的选
择较为谨慎,十分注重供应商的产品品质和持续的品质管理与提升能力。
通过多年的生产经验积累,公司建立了完整、有效的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
在生产过程中,公司严格执行产品客户质量标准和企业质量标准,从供应商的选
择、来料检测到产线质量管控、成品检测等各个环节提高产品品质。公司定期开
展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及时纠正体系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保证质量体
系的不断完善和持续改进,形成企业自我完善机制。
公司建立了完整的质量保障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持续提高。公司对
来料、制程、信赖性、出货等过程进行严格、全面的质量管控,确保产品满足客
户各方面的要求。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知名消费电子产品品牌厂商的中高端产品,鉴于公司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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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稳定的产品品质,知名品牌客户及潜在客户不断增加,现有客户已与公司建
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客户资源基础。
公司将继续提高及改进产品质量控制体系,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公司产品品质
突出的优势,提升公司与客户的合作关系,不断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
力。
6、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
视窗防护玻璃生产企业欲成为国际知名消费电子厂商的供应商,须首先通过
其严格的供应商认证(如质量、研发、生产、管理、社会责任等方面)。同时,
国际知名消费电子品牌厂商十分重视在产品及在研产品、未发布产品的信息保密
工作,每种原材料或零部件一般只选取能满足其品质要求、规模较大的少数几家
供应商,其供应商转换成本也相对较高,并且知名客户具有规模大、信誉好、采
购渠道稳定的特点,因此一旦企业通过国际客户的认证,与其建立合作关系,这
种合作关系将会十分稳定,其他企业很难进入。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在技术水平、研发能力、生产控制、质量管理、
生产规模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并已通过诸多国际知名消费电子产品品牌厂商
的供应商认证,与之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降低了公司的经营风险,而且引导着公司在技术研发、
工艺流程等方面的不断发展。
7、专用生产设备自主研发或改良的优势
视窗防护玻璃为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在注重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的同时也
很注重生产设备及工装夹具的研发。公司的大部分设备是根据公司多年的生产研
发经验积累,在行业通用设备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和改进,向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的设备供应商定制的专用设备,经公司改良的设备具有更高的加工精度和自动化
水平。同时,公司设有设备、夹具开发和制造车间,很多生产设备和工装夹具都
是公司自行研发、设计和制造的,部分核心设备由供应商提供零部件、由公司组
装完成。公司致力于提高生产的自动化水平,不断开发适合产线的定制自动化设
备,提高生产效率,节约人力成本。公司设计制造或定制的设备和工装夹具能满
足公司产品的特殊要求,提高产品生产的精度、效率及自动化水平,增强公司的
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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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公司虽然是全球主要的视窗防护屏大型生产企业,且发展迅速,但也存在一
些限制公司进一步发展的情形,具体如下:
视窗防护玻璃行业属于资金、技术密集型行业。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规模
不断扩大,取得土地、兴建厂房、购买生产设备需要大量的资金;随着生产规模
的扩大,原材料和其他存货需占用更多的流动资金;企业开展产品研发、技术改
造等也需较多资金投入,上述因素导致公司一直具有较大的资金需求。
目前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投入主要依赖于内源融资以及银行
贷款等负债融资,融资渠道有限,无法完全满足公司快速成长的资金投入需求。
为扩大公司市场份额,提升竞争力,公司急需拓宽现有融资渠道,提高自身资本
实力,满足未来发展的要求。

五、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产销率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视窗防护玻璃,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产能、产量和产销
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产品 年份 产能(万片) 产量(万片) 销量(万片) 产能利用率 产销率
2014 年 44,000.00 36,373.93 37,720.28 82.67% 103.70%
手机防
2013 年 50,000.00 43,992.22 45,094.99 87.98% 102.51%
护玻璃
2012 年 39,500.00 38,853.29 35,047.64 98.36% 90.21%

2014 年 4,000.00 2,777.61 2,642.89 69.44% 95.15%
平板电
脑防护 2013 年 3,400.00 2,511.63 2,550.80 73.87% 101.56%
玻璃
2012 年 3,400.00 3,276.70 3,104.76 96.37% 94.75%
2014 年 36,000.00 36,013.22 34,819.16 100.04% 96.68%
其他 2013 年 30,000.00 30,877.13 30,450.89 102.92% 98.62%
2012 年 19,400.00 18,286.97 17,655.07 94.26% 96.54%
注:上表中产能、产量以自然片为计量标准,产量以产成品入库数量为依据计算,产能以各工厂实际
生产相应产品的瓶颈设备产能为依据测算。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的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加和员工人数的增多,
主要产品的产能呈增加的趋势。
手机防护玻璃屏的产能由 2012 年的 39,500 万片增加到 2013 年的 50,000 万
片,2014 年产能为 44,000 万片,2014 年用于生产手机防护玻璃的机器设备增加,
而其产能较 2013 年产能略有下降,主要由于 2.5D 防护玻璃研磨和抛光耗时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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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研磨和抛光设备较多,抛光和研磨设备增加但产能不会增加,同时,2014
年 2.5D 产品占比较高,2.5D 产品加工难度大、加工所需时间更长导致产能有所
下降。
平板电脑防护玻璃屏的产能由 2012 年的 3,400 万片增加到 2014 年的 4,000
万片。

(二)主要产品销售平均价格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变化情况如下表和下图所示:
单位:元/片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手机防护玻璃 24.69 22.85 23.27

平板电脑防护玻璃 81.38 54.12 64.02

其他产品 7.58 5.05 5.14

公司手机、平板电脑防护玻璃及其他产品单价变化情况




2012 年-2013 年,公司平板电脑平均价格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产品平均面积的
减小以及公司降低单位售价。2014 年,公司平板电脑触控显示防护一体化的全
贴合产品销量较多,该产品单价较高,拉高了平板电脑防护玻璃平均价格。

(三)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直接客户的销售额及其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年份 客户名称 当期新增客户 销售收入(万元) 占比(%)
苹果公司 否 687,803.22 47.44
2014 年
三星电子集团各公司 否 201,108.05 1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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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客户名称 当期新增客户 销售收入(万元) 占比(%)
LG 电子集团各公司 否 79,913.17 5.51
Maruzen Intec Co.,Ltd. 否 76,603.64 5.28
富士康科技集团各公司 否 64,746.73 4.47
合计 - 1,110,174.81 76.58
苹果公司 否 535,708.88 40.12
三星电子集团各公司 否 338,544.24 25.36
LG 电子集团各公司 否 57,567.20 4.31
2013 年
Melfas Inc. 否 50,002.89 3.75
富士康科技集团各公司 否 37,325.04 2.80

合计 - 1,019,148.25 76.33
苹果公司 否 625,491.22 56.03

三星电子集团各公司 否 236,742.85 21.21

富士康科技集团各公司 否 30,623.54 2.74
2012 年
宸鸿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否 23,907.12 2.14
LG 电子集团各公司 否 20,348.29 1.82
合计 - 937,113.02 83.95

全球消费电子产品行业和 EMS 行业的集中度高决定了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
高。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名直接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基本情况
成立于 1976 年,已发行普通股 197.64 亿股,地址为 1 Infinite Loop, Cupertino,
CA,USA。苹果为美国著名消费电子产品厂商,主要产品为:手机、平板电
脑、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MP3 播放机、操作系统、网络工具与应用、办
1 苹果公司
公和工具类、多媒体播放软件。苹果公司是个人电脑最早的倡导者和著名生
产商;是第一家推出多点触控功能智能手机的厂商;是真正将平板电脑实现
全球化推广的高科技公司。
成立于 1969 年,法定股本 5 亿股,地址为 Samsung Electronics Bldg.,1320-10,
Seocho 2-dong,Seocho-gu, Seoul 137-857, Korea。三星电子主要从事消费性电
子、半导体、面板、家电等业务,是韩国最大的企业集团三星集团旗舰子公
2 三星电子集团 司,也是世界上营收最大的电子工业制造商。生产销售全球的电子产品:LCD
电视、液晶面板、半导体(DRAM,NAND Flash)、移动电话、数字相机、
摄像机、液晶显示器、打印机、硬盘、固态硬盘、有机 EL、白色家电、家
庭影院等。
成立于 1958 年,已发行 18,083 万股,地址:Twin Tower 20, Yeouido-Dong,
Yeongdeungpo-G Seoul,South Korea。该公司是消费电子产品、移动通信产
3 LG 电子集团
品和家用电器领域内的全球领先者和技术创新者,是生产平板电视、音频和
视频产品、移动电话、空调和洗衣机的全球龙头企业之一。
该公司前身为 1869 年成立的 Maruya Trading Company 于 2001 年设立的电子
元器件部门,该部门于 2013 年 4 月 1 日独立出来成立公司,地址为 Maruzen
Maruzen Intec
4 Doshomachi Bldg.3F.,4-7,Doshomachi 2-Chome, Chuo-ku,Osaka 541-0045,
Co.,Ltd.
Japan,主要从事半导体材料、平板显示领域器件的销售与采购,是日本 Sharp
公司指定的代理采购商。
成立于 1974 年,实收资本 966.12 亿新台币。地址为台湾台北县土城区自由
5 富士康科技集团 街 2 号。该集团专注于代工服务(CM),研发生产精密电气元件、机壳、准
系统、系统组装、光通讯元件、液晶显示件等 3C 产品上、下游产品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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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于 2000 年,总股本 752.85 亿股。地址为首尔市金川区假山洞 60-11。
6 Melfas Inc. Melfas Inc.是全球知名电容式触摸屏、模组等产品的组装及生产企业,其产
品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MP3/4、视频播放器、家用电器等消费电子产品。
成立于 2004 年,注册资本 10,500 万美元。地址为厦门市火炬高新区信息光
宸鸿科技(厦门)
7 电园坂尚路 199 号。该公司主要从事触控显示器、触控系统、触控组件、触
有限公司
控屏幕、触控技术、应用软件、硬件、触控相关周边配件的研发、生产。

报告期内,按照终端消费电子品牌客户分类,公司向前五名品牌客户销售额
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年份 品牌客户 销售收入(万元) 占比(%)
苹果(Apple) 820,657.29 56.61
三星(Samsung) 254,330.25 17.54
LG 75,982.11 5.24
2014 年
小米 57,824.56 3.99
华为(Huawei) 47,910.57 3.30
合计 1,256,704.78 86.69
苹果(Apple) 640,134.53 47.94

三星(Samsung) 476,182.44 35.66
LG 75,688.14 5.67
2013 年
诺基亚(Nokia) 27,162.40 2.03

摩托罗拉(Motorola) 23,928.19 1.79

合计 1,243,095.70 93.10
苹果(Apple) 677,566.19 60.70
三星(Samsung) 300,900.85 26.95
亚马逊(Amazon) 37,655.88 3.37
2012 年
LG 30,497.50 2.73
华为(Huawei) 27,876.53 2.50
合计 1,074,496.95 96.25
注:2014 年,LG 品牌销售金额小于对 LG 电子集团的销售金额是由于 LG 电子集团为其他品牌作部分
代工,该部分销售收入未计入 LG 品牌所致。

报告期内,苹果和三星一直是公司的前两大品牌客户,随着业务合作的深入
开展,从智能手机到平板电脑,公司为苹果、三星提供的产品品种不断增加,销
售收入实现了持续增长,双方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互利合作关系。公司在成立早期
即与三星建立了合作关系;公司与苹果公司于 2006 年开始接触,后经过苹果公
司的考核,2007 年初通过了苹果公司的供应商认证,双方正式建立合作关系。
公司与苹果、三星合作以来,一直是其视窗防护玻璃产品重要供应商。
在合作过程中,公司注重对消费电子产品防护屏材质、加工、外观、客户需
求等方面信息的收集,协助客户进行产品创意、材质功能选择;公司针对客户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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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的需求,不断加强产品设计及研发投入,客户也派出技术人员与公司研发人员
共同探讨,协助解决视窗防护玻璃等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所遇到的难题,不断优化、
提高产品的生产工艺,使公司产品各性能指标更贴近其要求。通过多年的合作,
双方形成了互利共赢的稳定合作关系,公司对上述客户不存在单方面依赖的情
形。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人员及公司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报告期前五大客户中均无权益。

六、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供应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玻璃基板、油墨、抛光材料、镀膜材料、
贴合主材和蓝宝石等,主要能源为电能。公司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
合作关系,其他原材料和辅助材料公司直接外购获得。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和能源
供应充足、及时、稳定。

(二)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及成本构成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视窗防护玻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主
要原材料及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玻璃 23.77% 22.92% 26.03%
油墨 2.06% 2.43% 1.94%
镀膜材料 3.13% 3.29% 3.82%
贴合主材 7.13% 12.64% 7.62%
抛光磨料 4.38% 4.09% 7.84%

其他 8.71% 7.09% 7.98%

合计 49.19% 52.47% 55.23%
注:仅在本表中玻璃材料包括陶瓷和蓝宝石材料;贴合主材主要是部分产品使用菲林贴合代替的丝印
工序,菲林材料价格较为昂贵,2014 年的贴合主材主要为 LCM。

(三)主要原材料采购数量及价格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中玻璃、贴合主材和抛光粉的采购数量、平均采
购单价及其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单价(元/平方米) 264.24 303.55 323.41
玻璃
数量(万平方米) 786.82 612.86 6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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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万元) 207,912.63 186,032.58 212,540.84
单价(元/片) 10.29 25.15 25.06
Film 数量(万片) 639.12 1,811.01 2,226.03
金额(万元) 6,576.22 45,549.85 55,783.11
单价(元/片) 4.16 5.37 6.14
贴合主材 UV-Film 数量(万片) 2,027.74 8,771.78 1,177.72
金额(万元) 8,433.37 47,141.58 7,226.15
单价(元/平方米) 205.57 316.23 -
ITO-Film 数量(万平方米) 18.83 1.11 -
金额(万元) 3,871.06 349.99 -
单价(万元/吨) 3.33 6.08 12.06
抛光粉 数量(吨) 4,657.43 2,149.62 2,637.74
金额(万元) 15,496.33 13,071.97 31,818.12

报告期内,玻璃采购价格呈逐渐下降趋势,2013 年玻璃采购数量下降主要
由于公司产品结构变化(大尺寸的平板电脑防护玻璃占比下降、小尺寸产品占比
上升)、公司推行“厂长责任制”和持续进行成本节约计划导致玻璃基板需求量
有所下降、利用率有所提高。2013 年和 2014 年抛光粉采购价格大幅下降,主要
由于抛光粉的主要构成是氧化镧、氧化铈等稀土材料,2013 年及 2014 年稀土价
格大幅下降所致。

(四)主要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公司生产过程中消耗的主要能源为电能。报告期内,公司的电力供应正常,
未发生供应困难而影响生产的情况。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采购量(万度) 130,847.33 91,234.92 90,187.71
采购额(万元) 82,222.35 55,927.43 56,822.73


(五)报告期内公司向前十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十名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其占采购总额比例的情况如下
表所示:
采购金额
年份 供应商名称 原材料或设备名称 当期新增 占比
(万元)
苹果公司 玻璃基板、蓝宝石 112,159.57 否 11.02%

康宁公司 玻璃基板 83,448.89 否 8.20%

2014 卓华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贴合主材 44,996.07 是 4.42%
年 Shincron Co.,Ltd. 镀膜机 44,992.77 否 4.42%

广东科杰机械自动化有限公司 数控 CNC 36,209.10 否 3.56%

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数控 CNC 25,817.97 否 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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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金额
年份 供应商名称 原材料或设备名称 当期新增 占比
(万元)
长濑(香港)有限公司 镀膜材料 22,233.33 否 2.18%
创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抛光机 20,961.70 否 2.06%
HAMAI CO.,LTD. 抛光机 20,532.58 否 2.02%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抛光机 15,920.44 否 1.56%
合计 427,272.41 - 41.97%
康宁公司 玻璃基板 122,639.79 否 20.36%
苹果公司 玻璃基板 51,964.39 是 8.63%
BM Solution Co.,Ltd. 手机视窗菲林 45,005.30 否 7.47%
SSNEWTECH Co.,Ltd. 手机视窗菲林 17,828.33 否 2.96%
Tae Yang Electronics Co.,Ltd. 手机视窗菲林 16,008.74 否 2.66%
2013
长濑(香港)有限公司 镀膜材料 14,489.15 否 2.41%

MEGA Precision Technology Limited 精密金属件 11,887.69 是 1.97%
甘肃金阳高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抛光粉 10,826.03 否 1.80%
Synopex Inc. 手机视窗菲林 10,594.75 否 1.76%
Shincron Co.,Ltd. 镀膜机 10,171.78 否 1.69%
合计 311,415.97 - 51.69%
康宁公司 玻璃基板 202,956.01 否 28.63%
SSNEWTECH Co.,Ltd. 手机视窗菲林 36,022.73 是 5.08%
广东科杰机械自动化有限公司 数控 CNC 32,925.82 否 4.64%

长濑(香港)有限公司 镀膜材料 24,281.12 否 3.43%

甘肃金阳高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抛光粉 23,607.17 否 3.33%
2012
3M 国际贸易(深圳)有限公司 研磨垫 19,610.05 否 2.77%

亚罗科技服务(香港)有限公司 镀膜设备 10,749.77 是 1.52%
Shincron Co.,Ltd. 镀膜机 10,556.36 否 1.49%
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蓝宝石材料及设备 9,442.27 是 1.33%
Synopex Inc. 手机视窗菲林 8,781.51 是 1.24%
合计 378,932.81 - 53.46%

上述各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基本情况
成立于 1976 年,普通股 197.64 亿股,地址: Infinite Loop, CUPERTINO,
CA,US,主要股东为:1、Vanguard Group, Inc.(The)4.95%;2、State Street
1 苹果公司
Corporation 4.28%;3、FMR LLC 3.18%;4、BlackRock Institutional Trust
Company 2.68%;5、Invesco Ltd. 1.49%。
成立于 1851 年,普通股 8.31 亿股,注册地址:One Riverfront Plaza
Corning,NY;主营业务为特种玻璃、陶瓷等相关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 康宁公司 主要股东为:1、Vanguard Group, INC.(The),5.05%;2、State Street
Corporation,4.34%;3、Dodge & Cox Inc,4.16%;4、Loomis Sayles &
Company,LP,3.91%;5、BlackRock Institutional Trust Company, N.A.,2.76%。
卓华电子(香港)有 成立于 2001 年 4 月 18 日,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 33 号中港城
3
限公司 第 5 座 20 楼 2B-4A 室,主营业务:供应夏普各种半导体电子元件、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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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半导体电子元件、面向日本的地面数字广播标准的 ISDB-T 解决方案
(包括 13Segment 和 1Segment 两大种类)关于 ISDB-T 解决方案。股东:
Excel 株式会社,100%。
成立于 1951 年 5 月,注册资本 7250 万日元,注册地址:3-5 Minatomirai
4 chome,Nishi-ku,Yokohama 220-8680,Japan;主营业务为:真空镀膜设
4 Shincron Co.,Ltd.
备的制造及销售。主要股东:1、田中茂德,30.1%;2、成田正哉,17.4%;
3、服部拓也,4.4%。
成立于 2004 年 11 月,注册资本 6600 万港币,注册地址:广东省江门
广东科杰机械自动化
5 市蓬江区永盛路 61 号;主营业务为:生产中小型高速数控机床和高速数控
有限公司
加工中心、PCB 设备、激光机床。股东为:明科机械自动化有限公司,100%。
成立于 1994 年 12 月,注册资本 4000 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门头沟
区石龙工业区永安路 10 号;经营范围:机械制造;生产、制造模具;普通
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7 年 06 月 24 日); 机电设备、通
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 讯设备的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信息咨询(不
6
限公司 含中介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机械电器设备、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
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机械设备及配件租赁、维修。股东为:1、蔚飞,
56%;2、薛颖奇,15%;3、黄山,15%;4、吴爱军,10%;5、张保全,
4%。
成立于 1971 年,注册资本 312 万港币,注册地址:香港尖沙咀港威大
长濑(香港)有限公
7 厦 6 座 39 楼;主营业务为:电子材料、树脂、化学材料的销售。股东为:

长濑株式会社,100%。
成立于 1987 年 2 月 12 日,注册资本 6100 万台币,注册地址:新竹县
创技工业股份有限公 湖口乡新竹工业区光复南路 56 号,主要从事一系列高品质的精密单、双面
8
司 研磨机、镜面抛光机;并进口相关的平坦化半导体设备、精密洗淨设备等。
股东:小原株式会社 100%。
成立于 1921 年,注册资本 20.5 亿日元,地址为东京都品川区五反四
5-5-15,在上海的代表处地址为:虹桥路 808 号上海加华商务中心 A8 座 5
层 A8502,主要从事滚齿机;滚刀;双面研磨机;双头铣床等的研发。股东
为:1、明治机械株式会社,18.82%;2、明治安田生命保险相互会社,18.06%;
9 HAMAI CO.,LTD.
3、JFE 工程技术株式会社,18.06%;4、富士机械制造株式会社,12.54%;
5、株式会社瑞穗银行,9.71%;6、浜井产业客户持股会,9.25%;7、武藤
公明,5.15%;8、武藤公志,3.44%;9、株式会社三丰,3.13%;10、发
那科,1.83%。
成立于 1998 年 6 月,注册资本 7500 万元,注册地址:湖南省益阳市
资阳区长春工业园马良北路 341 号;主营业务为: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及其
零配件的制造与销售。股东为:1、杨宇红,49.9800%;2、罗群强,5.3550%;
3、张国秋,5.3550%;4、高端元,4.4625%;5、张靖,4.4625%;6、胡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
10 小辉,2.6775%;7、杨辉煌,2.6775%;8、刘胜男,0.8925%;9、段育军,
限公司
0.8925%;10、朱卫文,0.8925%;11、刘春陵,0.8925%;12、杨武民,
0.8925%;13、邓湘浩,0.8925%;14、新疆南迦股权投资有限公司,8.9250%;
15、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5000%;16、深圳
市中欧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500%。
成立于 2011 年 9 月,注册资本为 41,650 万韩元,注册地址:634-1,
Tongsam-ri,Namsa-myeon,Yongin-si,Kyunggi do,Korea;主营业务为菲
11 BM Solution Co.,Ltd.
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股东为:1、Korea Film Trading CORP.,39.98%;2、
Kanam Development CORP.,30.61%;3、Kang Yong-ho,29.41%。
成立于 2006 年 2 月,注册资本 20 亿韩元,公司地址:170, Dongyu 2-ro,
SSNEWTECH
12 Munsuan-eup, Paju-si, Gyeonggi-do, Korea。主要从事菲林等材料的销售。股
Co.,Ltd.
东为:韩国 G-Tech 公司,100%。
成立于 1999 年 6 月,注册资本 37 亿韩元,注册地址:146 Seongseo 4cha
Tae Yang Electronics cheomdan-ro, Daegu city, Korea;主要从事 LCD 视窗,触控面板产品的生产
13
Co.,Ltd. 和销售。股东为:1、李英镇,45%;2、金俊英,27%;3、李华健,21%;
4、李海吉,7%。
成立于 2007 年 4 月,注册资本 5 亿港币,注册地址:香港葵芳兴芳路
MEGA Precision 223 号新都汇广场 1 期 28 楼 2801-06 室;主要从事精冲模、精密型腔模、
14
Technology Limited 高档五金件等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股东为:联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
15 甘肃金阳高科技材料 成立于 2004 年 8 月,注册资本 200 万元,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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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中县和平开发区工贸街;主营业务为:稀土抛光粉的生产及销售。股东为:
1、罗克平,80%;2、解梅,20%。
成立于 1985 年,地址为 Synopex BD 4F 1051-2, 3 Neung-Dong,
Hwasung-city, Kyunggi-do, Korea 445-320。公司主要股东为 Geulrosyeon
16 Synopex Inc. Co.,Ltd.5.03%,Anti-SL Inc2.60%, Song yeongik 1.77%, Jin Hee 0.73%, Park
ByungZhu0.35%。Synopex 为韩国触摸屏行业主要生产商之一,亦从事菲林
等触摸屏相关产品的生产,证券代码 025320.KQ。
成立于 2004 年 7 月,注册资本 40 万美元,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保
3M 国际贸易(深圳)有
17 税区紫荆道南端 B74-4-4 华宝物流仓储楼首层;主营业务为:3M 公司产品
限公司
的销售。股东为:明尼苏达矿业制造(中国)投资有限公司,100%。
成立于 2006 年,注册资本 1 万港币,注册地址:Unit602b Terminal 4
亚罗科技服务(香港) Kwai chung Containe Port 18 Container Port Road South Hutchison Logistics
18
有限公司 Centrre Kwai Chung New Territories Hongkong。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的代理
采购与销售、相关设备的贸易。股东为:丁炳熏,100%。
成立于 2006 年 4 月,注册资本 16,500 万元,注册地址:宾县宾西经
济开发区海滨路 6 号。主要从事蓝宝石晶体材料、生产设备的研发、生产
及销售。股东为:1、褚淑霞,19.338%;2、上海泓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 限合伙),16.074%;3、左洪波,13.977%;4、吴晓松,13.665%;5、上
19
术股份有限公司 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024%;6、哈尔滨工业大学实业
开发总公司,8.932%;7、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341%;8、李湘敏,2.092%;9、高冬,2.009%;10、曹振峰,1.325%;
11、其余 32 名股东,9.220%。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金额超过采购总额 50%的情形,
除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曾为公司子公司少数股东外,公司前十大
供应商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
联关系。

(六)公司玻璃基板采购情况及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玻璃基板采购情况如下:
年份 供应商名称 金额(万元) 占公司采购总额比例 供应商所在地区
康宁 202,029.15 19.85% 美国
电气硝子 3,762.43 0.37% 日本
2014 年
旭硝子 2,121.06 0.21% 日本
合计 207,912.63 20.42% -
康宁 176,020.93 29.22% 美国
旭硝子 9,622.05 1.60% 日本
2013 年
其他供应商 389.60 0.06% -
合计 186,032.58 30.88% -
康宁 202,956.01 28.63% 美国
2012 年 旭硝子 9,584.83 1.35% 日本
合计 212,540.84 29.98% -
注: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公司所采购旭硝子品牌玻璃中分别有 1,232.87 万元、6,988.68 万元
和 618.58 万元产品采购自旭硝子产品的经销商日立高科技香港有限公司。2013 年和 2014 年,公司所采购
康宁品牌玻璃中分别有 51,964.39 万元和 104,788.84 万元通过苹果公司采购,分别有 1,416.75 万元和
13,732.08 万元通过正达国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强化后再由公司采购。2014 年,公司所采购电气硝子品
牌玻璃通过 Wonderinno international CO.,LTD 和 RICKEED INDUSTRIES LTD 采购。
目前,公司的玻璃基板主要从康宁、旭硝子采购,其中对康宁的采购占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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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2012 年至 2014 年向康宁采购玻璃基板的金额分别为 202,956.01 万元、
176,020.93 万元和 202,029.15 万元,分别占玻璃基板的全年采购总额的 95.49%、
94.62%和 97.17%。玻璃基板供应相对集中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如下:
(1)公司产品在材料使用方面具有广泛适应性
公司的产品设计、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对原材料的使用具有广泛的适应性。
采购部门按照严格的供应商导入制度进行市场调研、供应商考核及采购。关键物
料会同时评选出几家优质供应商,从而确保原材料供应商的可替换性,进而合理
控制成本。如某家供应商无法正常供货,可以及时对通过评选的其他供应商增加
订单,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2)康宁公司并非公司玻璃基板单一供应商
作为高端电子产品视窗防护玻璃研发、生产及销售企业,为确保产品品质,
公司坚持使用全球最优质的原材料。康宁公司是特殊玻璃材料的全球领导厂商,
产品品质可靠,性能突出,受到公司客户的充分认可,一直在公司供应商评选中
名列前茅,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向其采购金额均位于前列。但除康宁公司外,世界
知名的特殊玻璃材料制造厂商如旭硝子等同样产品品质良好,并与公司保持长期
良好的合作关系,如康宁公司不能保证原材料供应或产品品质下降,公司可向旭
硝子等其他特种玻璃材料制造厂商进行采购,保证生产持续正常进行。
(3)公司有完善的原材料采购管理控制制度
公司通过严密的生产计划安排、规范的物控制度及采购制度保证原材料供应
稳定。在玻璃基板采购方面,公司根据客户提交的订单预测核算产量并确定采购
计划,然后由物料管控人员提出采购安排,由采购部进行采购;最后由生产部门
实时更新生产计划,进行补充。
根据公司的《安全库存作业管理规范》,玻璃基板的安全库存为 15 天,但是
采购计划通常提前几个月完成,并通知供应商按生产节奏进行备料发货,保证生
产的持续平稳。受益于公司周密的采购及物控管理制度,若原材料供应商不能及
时供应,公司能提前获得通知,及时向其他供应商进行采购,同时公司的原材料
库存量充足,供应商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
(4)公司与康宁公司的战略合作关系良好、稳定
康宁公司自公司及其子公司创立之初即开始合作,双方长期保持良好的合作
关系;同时康宁公司作为全球主要的特殊玻璃材料厂商,在全球多个国家设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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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工厂,产能稳定,多年来未出现过断货情况。
(5)2013 年 3 月后,部分玻璃基板采用 Buy-and-Sell 模式采购
基于其新产品所用玻璃基板的保密性、专用性和供应及时性的考虑,2013
年 3 月后部分客户订单产品所用的玻璃基板由公司向客户下达采购订单,客户再
向玻璃基板供应商(公司所接收客户订单的玻璃基板供应商均为康宁公司)下达
采购订单,玻璃基板供应商根据客户的订单要求直接将玻璃基板发货至公司。
公司通过 Buy-and-Sell 模式采购玻璃基板的价格由公司与客户谈判确定,公
司根据产品成本与客户谈判确定产品价格。2013 年,公司的玻璃基板采购均价
呈下降趋势,公司向客户采购玻璃基板的付款条件、发货方式和交期与向康宁公
司直接采购也无重大差异。公司通过客户采购其订单所需玻璃基板可在一定程度
上保证玻璃基板的供应。
(6)玻璃制造技术的发展
除康宁、旭硝子外,板硝子、电气硝子、肖特等世界知名特种玻璃制造厂商
也可以提供企业所需优质玻璃原料。一旦现有玻璃原料的供应不能满足公司生产
需要,公司同样可以向板硝子、电气硝子等厂商进行采购,保证生产稳定。
同时,随着玻璃制造技术和应用范围的发展,参与特殊玻璃材料研发与生产
的境外企业不断增多,国内生产商正逐步加大在该领域进行研发和投资,尽管国
内厂商在产品规格性能等方面还有一定差距,但该发展趋势将促使特种玻璃基板
市场的供应商多元化和均衡化发展,从而使可供公司选择的特殊玻璃供应商数量
增加。

七、公司安全生产与环保情况

(一)安全生产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
生产管理制度和目标,与各个部门和子公司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公司把清查和
消除安全隐患、检查各项安全标准和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安全工作首要任务,制
订了以下制度,确保生产的安全。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1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责说明 LSHN/XZ-SM-039
2 安全生产运行控制程序 LSHN/MP-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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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3 消防安全控制程序 LSHN/MP-045
4 职业健康运行控制程序 LSHN/MP-046
5 环境因素与危险源控制程序 LSHN/MP-003
6 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LSHN/MP-018
7 事故调查控制程序 LSHN/MP-025
8 高风险作业管理规范 LSHN/XZ-SM-009
9 工伤事故管理规范 LSHN/XZ-SM-012
10 安全稽查管理规范 LSHN/XZ-SM-038
11 消防安全事故管理规范 LSHN/XZ-SM-068
12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规范 LSHN/RD-SM-015
13 工程质量事故操作指引 LSHN/RD-WI-037

公司生产过程中无危险生产环节,不会导致职业病。个别生产环节,比如研
磨过程中使用的抛光粉,其主要成分为稀土,少部分皮肤敏感的员工会有轻微过
敏现象,发现此情况,公司会将员工及时调换至其他岗位。对玻璃面板的清洁,
公司利用先进设备使用超声波纯水进行自动化清洗,极个别没有洗净的污点,员
工会用酒精棉球进行擦拭,酒精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另外,公司所采购或设计
的设备均带有员工保护装置,发生异常情况时,机器会自动停止或无法启动,避
免生产意外的发生。
同时,为保障员工的生产安全,公司对全体员工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
全意识,并加强生产线操作人员的培训,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公司规定各
工序新入职人员在上岗前需经过公司、车间及班组三级的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为
作业技能、作业安全技术、设备操作规程等课程,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上
岗前三天须有师带徒过程,以指导、纠正作业中出现的错误,确保人员、设备安
全。
公司生产现场不允许存放化学品,化学品存放于通风、有防火设施的环境。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员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厂现场管理人员
教导员工(包括岗前、在岗培训)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的作业人员不允许上岗。
生产现场管理人员每周不少于三次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齐备。安全生产检
查将以定期或不定期形式进行。生产安全小组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的生产安全检
查。各厂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四次。各车间和生产班组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
每天不少于两次。
公司将安全生产职责具体到经理、主管、工程师、项目组和组长等各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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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是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公司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的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费用类别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基础设施投入 3,504.99 6,075.30 1,606.96
材料类 1,264.37 824.19 426.67

费用类 468.19 196.35 86.30

合计 5,237.55 7,095.84 2,119.94


(2)公司为所有厂房及生产设备投保了财产保险;公司除依法为其员工缴
纳工伤保险外,还为其员工购买了意外事故相关的商业保险,为员工的工作、生
活争取最大限度的保障。
3、公司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
整个生产运作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健康活动均制定有全面的监督和管理制度
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导致重大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安全事
故,也未出现因安全事故受到处罚的情形。
4、职业病的防治
公司对员工职业病的防治十分重视,公司已采取以下措施及检测手段对各工
种是否存在患职业病的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及预防。
(1)公司已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可能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的员工进
行岗前培训,并岗前、在岗期间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特殊岗位离岗时也执行职业
健康检查;(2)公司已与浏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签订职业健康检查协议,委托
其对公司职业卫生情况进行检测;(3)公司聘请国内检测机构对公司生产场所是
否存在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检测;(4)公司已建立员工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
度,并在作业岗位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等。
2012 年至 2014 年,公司不存在因员工患职业病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长沙、浏阳等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就公司的职业病防护情况进行检测,并
出具了相关检测报告,具体如下:

内容及项目 报告日期 文号 检测对象 检测结果/结论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 全部 13 个检测点均未
2012-3-28 LZJC12003-2 股份公司 C-强化车间
因素(热辐射) 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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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及项目 报告日期 文号 检测对象 检测结果/结论
同位素防护检测(γ 股份公司一、二、三、四、 无 γ 源外照射,对人员
2012-8-27 CFTW-120004
外照射) 五、七、八、九、十厂区 的活动范围不限制。
职业病危害因素(含
二氯乙烷、苯、甲苯、
二氯乙烷、苯、甲苯、
2012-11-2 LZJC12060 长沙蓝思生产车间 苯乙烯、正己烷等化学
苯乙烯、正己烷等化
物质均未超标。
学物质)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 全部 30 个检测点结果
股份公司六厂、七厂、八
因素检测与评价(中 2014-8-27 LZJC14001-08 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
厂生产车间
苯、甲苯、氨浓度等) 求

另外,长沙蓝思的生产规模在快速增加,规模仅次于股份公司。2013 年 1
月 7 日,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长沙市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意见》:该
局于 2012 年 10 月 13 日组织专家组,对长沙蓝思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
行现场勘查,认为长沙蓝思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置较齐全,职业病防护设施运
行基本正常有效,工作场所绝大多数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职业卫生管
理制度较齐全。
2014 年 1 月 20 日,检测机构出具了检测报告,该检测机构于 2013 年 12 月
16 日对股份公司和长沙蓝思多个车间进行了是否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并
参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判定结果,
该报告对两个公司厂房内是否存在标准中所列示的 50 余种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了
检测分析,结论是全部符合标准规定的限值。
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公司及各子公司所在地的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均出具证明,公司及其子公司自
2012 年 1 月(或自成立起)至 2014 年 12 月(或至注销时)期间,一直按照国
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经营,不存在因违反国家、
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而被我局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可能
被处理或追查的违法行为。

(二)环境保护情况
1、公司环境保护所采取的措施
公司污染物主要是来自于生产车间的工业废水、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和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玻璃、废包装材料等),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公司已通
过 ISO14001:2004 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对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污水及污染物采
取合理的处理措施。公司已经具备比较完善的环保设施,经综合处理后将其对环
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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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订了环境保护体系文件,包括《环境运行控制程序》、《环境管理物质
控制程序》、《能源资源管理规范》、《废液、废气、噪音及固废管理规范》、《污水
处理管理规范》、《危险废弃物管理规范》等,公司严格执行该等规范,确保各类
污染物的合理处理,达到环保标准。
公司的供应商会对所供应物料出具 GSG 检测报告,物料合格才会列入公司
的供应商列表。公司拥有先进的综合实验室,对供应商所供应原材料会再进行检
测,如有问题会送第三方机构检验确保原材料符合环保规定。在采购过程中,公
司对全部原材料进行 IQC 检测,确保不能含有国家和国际规定的六大有害物质,
并贴上合格或不合格标签,合格原材料用于生产,公司也会对供应商所使用的材
料进行一定的跟踪查验。
公司生产过程中所产生废水主要来源于研磨过程,研磨过程在水中完成,水
中会带有抛光粉和玻璃残渣,公司每个车间均建有水循环系统,研磨水会在各工
序中循环使用。当水中抛光粉及玻璃残渣含量过多时,废水会排放到公司自有的
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股份公司现有三个污水处理站,并且 2012 年下半年投资
修建了中水回用站,已于 2013 年下半年投入使用,长沙蓝思有两个污水处理站,
深圳蓝思、蓝思旺目前各建有一个,有效地对污水进行前期处理,将抛光粉及玻
璃残渣过滤、净化达标后再排放至园区或相应生产基地附近的污水处理中心,公
司水排放完全符合国家标准,不会造成污染。过滤得到的废玻璃及抛光粉残渣则
由专业废料处理机构进行回收处理。目前,股份公司的中水回用站,可对各污水
处理站排出的预处理后的水进行深入净化处理,经净化处理后的水再返回公司重
复利用,一方面减少了污水向周边污水处理中心的排放,另一方面循环重复利用
水资源,绿色环保。
视窗防护玻璃离子交换过程主要使用硝酸钾溶液,在防护玻璃进行钾钠离子
交换后,当钾离子含量较少后会更换溶液。公司与供应商约定此过程所生成废液
由供应商进行回收,废液不会对外排放,也不产生污染。
公司采用进料加工的生产模式,生产所剩的玻璃废渣和残次品均在海关的监
管下,由海关安排回收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废包装材料等固体废弃物则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由专业废品处理机构进行回收。
2、公司主要生产基地环保部门的检测情况
根据主管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批文及核发的许可证,蓝思科技在建设项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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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阶段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估相关审批及备案程序,且目前均持有有效的排污许可
证。
浏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于 2012 年 7 月 3 日至 2012 年 7 月 8 日期间,对股份
公司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及噪声进行检测,并出具浏环站检字-YBWT12-079
《检测报告》,检测项目为废水(pH、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生化需氧量、
石油量)、废气(颗粒物、油)、固体废物(腐蚀性、铜、铅、锌、镉)、噪声(厂
界噪声),检测结论为上述检测项目均符合标准。
浏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股份公司的工业处理水的水质进行检测,于
2013 年 3 月 11 日出具 LYCDC 水 13020027 号《检测检验报告》,检测结论为其
工业处理水的各项指标基本符合生活饮用水国家标准。
浏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于 2014 年 11 月 10 日至 2014 年 11 月 13 日期间,对
股份公司的废水、废渣及噪声进行检测,并出具济环站检字-YBWT14-031-2 号
《检测报告》,检测项目为废水(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
石油类、总磷)、固废(腐蚀性、铜、铅、锌、镉)、噪声(厂界噪声),检测结
论为上述检测项目均符合标准。
3、环保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环保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费用类别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基础设施投入 5,624.55 7,755.06 8,113.21
设备类 163.41 131.88 133.25
材料类 545.19 396.83 258.29
费用类 1,615.20 943.00 618.64
其他类 11.05 6.90 -
合计 7,959.38 9,233.68 9,123.40


4、报告期内的环保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环保问题被相关部门处罚的情况。
5、环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湖南省浏阳市、长沙市、湘潭市、株洲市、广东省深圳市、江苏省昆山市环
境保护局分别出具了证明,证明公司及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遵守国家环境保护
相关法律法规,自 2012 年(或自成立起)至 2014 年 6 月(或至注销时),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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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重大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八、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办
公设备及其他设备等,目前固定资产使用状况良好。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 363,126.57 28,673.02 334,453.55

机器设备 763,569.56 285,773.27 477,796.29

运输设备 4,836.76 2,016.20 2,820.57

电子设备 60,296.21 19,338.54 40,957.68

其他设备 140,683.10 56,434.34 84,248.77
办公设备 8,455.59 3,991.43 4,464.16
合计 1,340,967.80 396,226.79 944,741.01


1、主要设备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主要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设备名称 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资产净值 成新率
镀膜机 198,869.93 90,857.05 108,012.87 54.31%

加工中心 78,432.57 36,855.86 41,576.70 53.01%

抛光机 72,073.57 20,775.32 51,298.25 71.17%

精雕机 43,086.01 15,005.86 28,080.15 65.17%
清洗机 34,399.63 11,719.47 22,680.16 65.93%
测量仪 27,906.45 9,620.60 18,285.85 65.53%
溅镀机 27,294.55 10,773.90 16,520.65 60.53%
网印机 26,858.80 15,988.82 10,869.98 40.47%
研磨机 23,171.43 9,884.27 13,287.16 57.34%
切割机 19,537.11 5,228.38 14,308.73 73.24%
长晶炉 17,782.30 3,201.72 14,580.59 81.99%

雕铣机 15,272.69 558.19 14,714.50 96.35%

高速机 13,664.74 52.33 13,612.41 99.62%

贴合机 10,722.87 4,052.37 6,670.50 62.21%

曝光机 10,358.54 2,332.07 8,026.47 77.49%

冷水机组 8,901.11 1,828.31 7,072.80 7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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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压炉 8,200.33 2,785.06 5,415.27 66.04%

研抛机 7,795.68 111.08 7,684.60 98.58%

应力机 7,641.56 4,430.89 3,210.66 42.02%
热水机组 7,521.80 1,291.84 6,229.96 82.83%
印刷机 7,193.42 1,383.30 5,810.12 80.77%
粗磨机 6,883.42 4,005.42 2,878.00 41.81%
钢化炉 6,633.39 3,466.38 3,167.01 47.74%
烘干机 6,575.76 1,210.53 5,365.23 81.59%
配电设备 6,550.43 2,414.63 4,135.81 63.14%
烘烤炉 6,304.95 3,256.67 3,048.28 48.35%

压机 6,022.92 1,832.31 4,190.61 69.58%

隧道炉 5,546.59 1,268.66 4,277.93 77.13%

打标机 5,389.67 2,275.61 3,114.06 57.78%

仿形机 4,998.76 1,370.56 3,628.20 72.58%

纯水系统 4,998.38 1,000.26 3,998.12 79.99%
显影机 4,892.61 1,612.48 3,280.13 67.04%
测试机 4,678.31 1,526.03 3,152.28 67.38%
机械手 4,456.89 1,433.35 3,023.54 67.84%
涂布机 4,297.27 1,424.36 2,872.91 66.85%
车床 3,390.36 541.53 2,848.83 84.03%
输送机 3,365.00 764.72 2,600.29 77.27%
检测机 3,353.89 282.99 3,070.91 91.56%

预烤炉 3,093.84 309.56 2,784.27 89.99%

贴膜机 3,057.40 1,608.89 1,448.51 47.38%

蚀刻机 3,054.64 536.02 2,518.62 82.45%

移印机 2,860.25 1,590.77 1,269.47 44.38%

其他 2,715.78 726.29 1,989.49 73.26%
剥膜机 2,699.51 483.72 2,215.79 82.08%
动力柜 2,580.82 355.11 2,225.71 86.24%
预调仪 2,337.30 8.89 2,328.41 99.62%
变压器 2,304.89 375.86 1,929.02 83.69%
印刷单元 2,266.95 - 2,266.95 100.00%
测试仪 1,978.01 205.23 1,772.78 89.62%
喷墨机 1,663.61 22.41 1,641.20 98.65%

流水线 1,540.71 282.91 1,257.80 81.64%

铜盘机 1,525.38 96.38 1,429.00 93.68%

机床 1,501.29 74.56 1,426.74 95.03%

铜抛机 1,446.59 21.70 1,424.89 98.50%

显微镜 1,415.28 305.77 1,109.51 7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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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片系统 1,359.87 20.40 1,339.48 98.50%

光企机 1,346.30 211.38 1,134.92 84.30%

隧道机 1,284.16 382.48 901.69 70.22%
剥膜线 1,222.35 382.73 839.62 68.69%
应力计 1,205.87 352.25 853.62 70.79%
生产线 1,113.47 266.95 846.52 76.03%
药液系统 1,095.10 372.50 722.59 65.98%
烘烤单元 1,085.22 - 1,085.22 100.00%
开料机 1,042.98 272.38 770.60 73.88%
涂胶机 1,036.96 325.32 711.64 68.63%

uv 炉 990.01 232.76 757.25 76.49%

注塑机 918.73 39.17 879.56 95.74%

磨床 865.67 269.11 596.56 68.91%

合计 807,632.62 288,554.71 519,077.91 64.27%


上述主要生产设备由发行人购买或组装,主要分布于股份公司、长沙蓝思和
蓝思旺厂房内,目前使用状况良好。
2、房屋所有权情况
(1)公司自有房屋所有权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共拥有 78 处房屋所有权,
总建筑面积合计 849,754.20 平方米,上述房屋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表所示:
面积 取得 他项 对应的土地使用
序号 房产证号 房地坐落位置 用途
(平方米) 方式 权利 权证号
浏房权证字第 浏国用(2011)
1 5,507.12 浏阳市工业园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2001072 号 第 08920 号
浏房权证字第 浏国用(2011)
2 5,507.12 浏阳市工业园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2001073 号 第 08920 号
浏房权证字第 浏国用(2011)
3 59,225.31 浏阳市工业园 生产用房 自建 无
712001074 号 第 08924 号
浏房权证字第 浏国用(2011)
4 5,507.12 浏阳市工业园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2001075 号 第 08920 号
浏房权证字第 浏国用(2011)
5 5,507.12 浏阳市工业园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2001076 号 第 08920 号
浏房权证字第 浏国用(2011)
6 363.75 浏阳市工业园 其他 自建 无
712001077 号 第 08924 号
浏房权证字第 浏国用(2011)
7 41,139.75 浏阳市工业园 生产用房 自建 无
712001078 号 第 08924 号
浏房权证字第 浏国用(2011)
8 16,786.12 浏阳市工业园 附属用房 自建 无
712001079 号 第 08924 号
浏房权证字第 浏国用(2011)
9 37,700.20 浏阳市工业园 综合用房 自建 无
712001080 号 第 08920 号
浏房权证字第 浏国用(2011)
10 4,764.47 浏阳市工业园 其他 自建 无
712001081 号 第 0892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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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取得 他项 对应的土地使用
序号 房产证号 房地坐落位置 用途
(平方米) 方式 权利 权证号
浏房权证字第 浏国用(2011)
11 55,555.02 浏阳市工业园 工厂厂房 自建 无
712001082 号 第 08924 号
浏房权证字第 浏国用(2011)
12 59,225.38 浏阳市工业园 工厂厂房 自建 无
712001083 号 第 08924 号
浏房权证字第 浏国用(2012)
13 24,059.98 浏阳市工业园 生产用房 自建 无
712001673 号 第 01263 号
浏房权证字第 浏国用(2012)
14 24,059.98 浏阳市工业园 生产用房 自建 无
712001674 号 第 01263 号
浏房权证字第 浏国用(2012)
15 5,737.43 浏阳市工业园 综合用房 自建 无
712001675 号 第 01263 号
浏房权证字第 浏国用(2012)
16 1,166.90 浏阳市工业园 工厂厂房 自建 无
712001676 号 第 01263 号
浏房权证字第 浏国用(2012)
17 2,400.38 浏阳市工业园 仓库 自建 无
712001678 号 第 01263 号
浏房权证字第 浏国用(2012)
18 2,400.38 浏阳市工业园 工厂厂房 自建 无
712001679 号 第 01263 号
浏房权证字第 浏国用(2012)
19 181.98 浏阳市工业园 综合用房 自建 无
712001680 号 第 01263 号
浏房权证字第 浏国用(2012)
20 3,581.24 浏阳市工业园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2001681 号 第 01263 号
浏房权证字第 浏国用(2012)
21 4,616.28 浏阳市工业园 综合用房 自建 无
712001682 号 第 01263 号
浏房权证字第 浏国用(2012)
22 4,826.38 浏阳市工业园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2001683 号 第 01263 号
浏房权证字第 浏国用(2012)
23 4,826.38 浏阳市工业园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2001684 号 第 01263 号
浏房权证字第 浏国用(2012)
24 4,826.38 浏阳市工业园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2001685 号 第 01263 号
浏房权证字第 浏国用(2012)
25 12,121.66 浏阳市工业园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2001686 号 第 01262 号
浏房权证字第 浏国用(2012)
26 12,121.66 浏阳市工业园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2001687 号 第 01262 号
浏房权证字第 浏国用(2012)
27 12,121.66 浏阳市工业园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2001689 号 第 01262 号
浏房权证字第 浏国用(2012)
28 12,121.66 浏阳市工业园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2001690 号 第 01262 号
浏房权证字第 浏国用(2012)
29 39,415.81 浏阳市工业园 生产用房 自建 无
712001691 号 第 01262 号
浏房权证字第 浏国用(2012)
30 39,415.81 浏阳市工业园 生产用房 自建 无
712001692 号 第 01262 号
浏房权证字第 浏国用(2012)
31 3,563.22 浏阳市工业园 其他 自建 无
712001693 号 第 01262 号
浏房权证字第 浏国用(2012)
32 2,843.16 浏阳市工业园 其他 自建 无
712001694 号 第 01262 号
浏房权证字第 浏国用(2012)
33 106.96 浏阳市工业园 其他 自建 无
712001695 号 第 01262 号
浏房权证字第 浏国用(2012)
34 2,396.30 浏阳市工业园 其他 自建 无
712001696 号 第 01262 号
浏房权证字第 浏国用(2012)
35 2,843.16 浏阳市工业园 综合用房 自建 无
712001697 号 第 01262 号
浏房权证字第 浏国用(2012)
36 5,666.78 浏阳市工业园 生产用房 自建 无
712001698 号 第 01262 号
浏房权证字第 浏国用(2012)
37 7,823.14 浏阳市工业园 综合用房 自建 无
712001699 号 第 01262 号




1-1-152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面积 取得 他项 对应的土地使用
序号 房产证号 房地坐落位置 用途
(平方米) 方式 权利 权证号
浏房权证字第 浏国用(2012)
38 4,826.38 浏阳市工业园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2001700 号 第 01263 号
浏房权证字第 浏国用(2011)
39 555.28 浏阳市工业园 其他 自建 无
712002471 号 第 08919 号
浏房权证字第 浏国用(2011)
40 19,379.95 浏阳市工业园 生产用房 自建 无
712002474 号 第 08923 号
浏房权证字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 浏国用(2011)
41 6,719.03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2007462 号 业基地 第 08921 号
浏房权证字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 浏国用(2011)
42 7,193.16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2007465 号 业基地 第 08921 号
浏房权证字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 浏国用(2011)
43 3,240.65 综合用房 自建 无
712007466 号 业基地 第 08921 号
浏房权证字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 浏国用(2011)
44 14,197.39 综合用房 自建 无
712007467 号 业基地 第 08921 号
浏房权证字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 浏国用(2011)
45 5,449.68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2007584 号 业基地 第 08921 号
浏房权证字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 浏国用(2011)
46 5,449.68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2007588 号 业基地 第 08921 号
浏房权证字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 浏国用(2011)
47 5,449.68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2007590 号 业基地 第 08921 号
浏房权证字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 浏国用(2011)
48 5,449.57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2007592 号 业基地 第 08921 号
浏房权证字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 浏国用(2011)
49 10,063.92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2007602 号 业基地 第 08921 号
浏房权证字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 浏国用(2011)
50 10,063.92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2007605 号 业基地 第 08921 号
浏房权证字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 浏国用(2011)
51 5,449.68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2007606 号 业基地 第 08921 号
浏房权证字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 浏国用(2011)
52 5,449.44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2007610 号 业基地 第 08921 号
浏房权证字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 浏国用(2011)
53 5,449.68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2007614 号 业基地 第 08921 号
浏房权证字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 浏国用(2011)
54 5,449.68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2007615 号 业基地 第 08921 号
浏房权证字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 浏国用 2011 第
55 7,233.78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3002088 号 业基地 08922 号
浏房权证字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 浏国用 2011 第
56 7,233.78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3002089 号 业基地 08922 号
浏房权证字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 浏国用 2011 第
57 7,233.78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3002090 号 业基地 08922 号
浏房权证字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 浏国用 2011 第
58 7,233.78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3002091 号 业基地 08922 号
浏房权证字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 浏国用 2011 第
59 7,233.78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3002092 号 业基地 08922 号
浏房权证字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 浏国用 2011 第
60 7,233.78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3002093 号 业基地 08922 号
浏房权证字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 浏国用 2011 第
61 7,233.78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3002094 号 业基地 08922 号
浏房权证字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 浏国用 2011 第
62 7,233.78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3002095 号 业基地 08922 号
浏房权证字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 浏国用 2011 第
63 7,233.78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3002096 号 业基地 08922 号
浏房权证字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 浏国用 2011 第
64 7,235.40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3002097 号 业基地 08922 号




1-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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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取得 他项 对应的土地使用
序号 房产证号 房地坐落位置 用途
(平方米) 方式 权利 权证号
浏房权证字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 浏国用 2011 第
65 7,233.78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3002098 号 业基地 08922 号
浏房权证字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 浏国用 2011 第
66 6,398.85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3002217 号 业基地 08922 号
浏房权证字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 浏国用 2011 第
67 7,233.78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3002218 号 业基地 08922 号
浏房权证字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 浏国用 2011 第
68 6,398.85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3002286 号 业基地 08922 号
浏房权证字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 浏国用 2011 第
69 7,247.46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3004292 号 业基地 08922 号
浏房权证字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 浏国用 2011 第
70 7,233.78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3004411 号 业基地 08922 号
浏房权证字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 浏国用 2011 第
71 10,311.96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3004412 号 业基地 08922 号
浏房权证字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 浏国用 2011 第
72 10,314.96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3004418 号 业基地 08922 号
浏房权证字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 浏国用 2011 第
73 10,314.96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3004608 号 业基地 08922 号
浏房权证字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 浏国用 2011 第
74 10,314.96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3004616 号 业基地 08922 号
浏房权证字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 浏国用 2011 第
75 10,237.68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3004617 号 业基地 08922 号
浏房权证字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 浏国用 2011 第
76 10,311.60 集体宿舍 自建 无
713004619 号 业基地 08922 号
浏房权证字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 浏国用 2011 第
77 20,702.73 综合用房 自建 无
713015637 号 业基地 08920 号
深圳南山区北环
深房地字第 高科技厂 深房地字第
78 1,289.51 路与深云路交汇 购买 无
4000523431 号 房 4000523431 号


上表中第 1-77 项房屋所有权的所有权人为股份公司,第 78 项房屋所有权的
所有权人为蓝思旺。
(2)公司租赁房产情况
①蓝思旺房产租赁情况
2011 年 1 月 18 日,蓝思旺与深圳市裕永兴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永
兴”)签订《租用厂房合同书》,约定由蓝思旺承租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公明街道长
圳社区裕永兴工业区的房产,其中包括:宿舍楼 A2 栋及 A3 栋的二楼以上楼层,
宿舍楼 A5 栋,食堂 B1 及 B2 栋,厂房 C、D、E、F、G、H 及 J 栋,月租金为
人民币 430,773.20 元。上述房产中宿舍楼 A2 栋及 A3 栋的二楼以上楼层,宿舍
楼 A5 栋用途为员工宿舍,食堂 B1 及 B2 栋用途为食堂,厂房 C、D、E、F、G、
H 及 J 栋用途为厂房。出租方已就所出租厂房取得房地产权证书(证书编号深房
地字第 8000102368 号),蓝思旺租赁裕永兴房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1-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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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地址 承租期间 租赁面积(平方米) 租赁备案号
深圳市宝安区公明街道 光 EA000209(备)、光 EA000384
2011.2.1-2014.12.31 39,161.2
长圳社区裕永兴工业区 (备)、光 EA000387-390(备)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蓝思旺与裕永兴续签《租用
厂房合同书》,租赁期限自 2015 年 2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租金标准为
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19 元(含税价),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744,062 元。
2011 年 12 月 28 日,蓝思旺与深圳市公明长圳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长
圳公司”)签订的《租用厂房合同书》,约定由蓝思旺承租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公明
街道长圳社区长明工业区的 A 栋房产,其中厂房、宿舍、办公楼各一栋,用途
分别为厂房、员工宿舍及办公室,月租金为人民币 176,871 元。蓝思旺租赁长圳
公司房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租赁地址 承租期间 租赁面积(平方米) 租赁备案号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 光 EA000395(备)、光 EA000396
2012.1.1-2014.12.31 12,198
道长圳社区 A 栋 (备)、光 EA000397(备)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蓝思旺与曾永辉重新签订《租
用厂房合同书》,约定:曾永辉将位于长明工业园区 A 栋、A1 栋 2-5 层,A2 栋
1 层 A 区、2 层 A 区、3-6 层、B 栋 1-2 层、B1 栋租给蓝思旺,租赁用途分别为
厂房、办公室及员工宿舍,厂房建筑面积 10,626 平方米,宿舍建筑面积 8,529
平方米,总面积 19,155 平方米,租赁期限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17 元(不含税),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325,635
元。
②深圳蓝思房产租赁情况
2011 年 12 月 28 日,深圳蓝思与长圳公司签订《租用厂房合同书》,约定由
深圳蓝思承租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公明街道长圳社区长明工业区的 B 栋房产,其
中厂房及宿舍各一栋,用途分别为厂房及员工宿舍,月租金为人民币 131,588 元。
深圳蓝思租赁长圳公司房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租赁地址 承租期间 租赁面积(平方米) 租赁备案号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 光 EA000398(备)、
2012.1.1-2014.12.31 9,075
长圳社区 B 栋 光 EA000399(备)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合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深圳蓝思与曾永辉重新签
订《租用厂房合同书》,约定:曾永辉将位于长明工业园区 B 栋第三层租给深圳
蓝思,租赁用途为厂房,总面积 2,118 平方米,租赁期限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1-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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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2 月 31 日。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17 元(不含税),每月租
金为人民币 36,006 元。
蓝思旺、深圳蓝思于 2011 年 12 月开始租赁的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
长圳社区 A 栋、B 栋房产没有房地产所有权证书,其原出租人为深圳市公明长
圳股份合作公司,现出租人为曾永辉。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长圳居民委员会出具书面的《证明》载明,蓝思
旺、深圳蓝思分别租赁的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长圳社区 A 栋、B 栋房
产,属于依据深圳市相关规定在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登记的建筑物,目前没有
列入拆迁范围,暂不会被拆除,属于可办理房地产证的建筑,房地产证正在办理
过程中,现由深圳市公明长圳股份合作公司负责经营管理。
根据蓝思旺及深圳蓝思提交的《关于办理建筑物未列入拆迁的申请报告》、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于 2014 年 1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蓝思
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申请查询地块有关情况的函》(深规土光函[2014]33 号)
及 2014 年 1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蓝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查询地块有关情
况的函》(深规土光函[2014]63 号),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长圳社区 A 栋、B
栋房产所在的坐标范围未列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
2012 年 1 月 1 日,长圳公司出具的《承诺书》载明,该公司确认蓝思旺、
深圳蓝思分别租赁的 A 栋、B 栋房产目前没有列入拆迁范围,并承诺如在租赁
合同有效期内,因租赁房屋拆迁或其他原因致使该公司无法履行租赁合同,该公
司将提前予以通知,给予合理搬迁时间,并采取适当的措施避免因此导致乙方遭
受不必要的损失。

根据长圳公司与曾永辉共同向深圳蓝思、蓝思旺出具的《声明与承诺》:深

圳蓝思、蓝思旺租赁的长圳公司房产(简称“标的房产”)的真实权利人为曾永

辉。曾永辉曾委托长圳公司以长圳公司的名义与深圳蓝思、蓝思旺签订房屋租赁

合同,约定由长圳公司将标的房产出租给深圳蓝思、蓝思旺使用,前述租赁合同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届满。因前述委托租赁房屋事项给深圳蓝思、蓝思旺造成

经济损失的,长圳公司及曾永辉应当赔偿深圳蓝思、蓝思旺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

失,长圳公司及曾永辉对该赔偿负有连带责任。在长圳公司受托将标的房产出租

给深圳蓝思、蓝思旺使用期间,深圳蓝思、蓝思旺与长圳公司之间存在未了结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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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债务的,深圳蓝思、蓝思旺有权选择长圳公司或曾永辉主张权利。长圳公司与

曾永辉因委托关系产生纠纷的,该等纠纷与深圳蓝思、蓝思旺无关,长圳公司与

曾永辉均不得因该等纠纷向深圳蓝思、蓝思旺主张权利。曾永辉不再委托长圳公

司出租标的房产。曾永辉有权就标的房产与深圳蓝思、蓝思旺直接签订房屋租赁

合同,长圳公司前述事项没有异议。

曾永辉还向深圳蓝思、蓝思旺出具了《声明与承诺》,确认深圳蓝思、蓝思

旺租赁的标的房产目前没有列入拆迁范围,并承诺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因租赁

房屋拆迁或其他原因致使其无法履行租赁合同,其将提前予以通知,给予合理搬

迁时间,并采取适当的措施避免因此导致深圳蓝思、蓝思旺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蓝思旺
及深圳蓝思已与曾永辉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能正常使用长圳社区 A 栋、B
栋房产进行生产经营,未出现导致蓝思旺及深圳蓝思的生产经营受到影响的情
况,相关房产的状态不会导致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也不会构成发行
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蓝思旺及深圳蓝思使用租赁房屋建筑物生产经营的情形对公司经营业绩的
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如下:
A、两公司在长圳公司所租赁的房屋建筑物上实现的净利润较少,对公司整
体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蓝思旺自长圳公司所租赁的房屋建筑物面积为 19,155 平方米,占蓝思旺总
租赁房屋面积比例约为 30%,且该部分房屋主要系办公室和员工宿舍,厂房面积
较小,对蓝思旺业绩影响较小。深圳蓝思虽然全部房屋建筑物自长圳公司租赁,
但深圳蓝思所产生业绩占公司比例较小,2012 年至 2014 年,深圳蓝思所实现净
利润分别为 1,978.20 万元、4,695.67 万元和 2,934.59 万元,分别占公司同期净利
润不足 3%,对业绩影响较小。
B、公司已续签租赁合同并筹划未来取得自有产权厂房用于两公司的生产
蓝思旺及深圳蓝思已与曾永辉重新签订《租用厂房合同书》,蓝思旺及深圳
蓝思目前使用的深圳市宝安区公明街道长圳社区裕永兴工业区及长明工业区的
相关厂房租赁期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后可继续签订租赁协议。公司正
争取在深圳市或者深圳市周边地区购置自有土地并建造厂房,或者购置已建成的


1-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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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从根本上解决租赁经营场所的风险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目前扩建项目及投
资重心以股份公司、长沙蓝思、昆山蓝思的自有土地为基础,相关项目的发展有
利于降低蓝思旺及深圳蓝思租赁经营场所风险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的控股股东香港蓝思及实际控制人周群飞、郑俊龙出具承诺函:如因租
赁期届满无法续租,导致蓝思旺及深圳蓝思生产经营中断或者因搬迁产生重大经
济损失的,承诺人同意承担因此给蓝思旺及深圳蓝思造成的经济损失。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采取了延长厂房租赁期、安排
土地房产购置计划、分散业务的区域布局和转移业务重心等措施,能够有效降低
租赁经营场所的风险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相关风险不会对发行人的业绩造成重大
影响,亦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③长沙蓝思房产租赁情况
长沙蓝思的主要房产租赁情况如下:
A、乐金公司房产的租赁
2010 年 8 月 18 日,乐金飞利浦曙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金公司”)
与湖南明和科技工程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和科技”)签订《租赁合同》
及相关《补充协议》,约定:由明和科技承租乐金公司位于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
开发区漓湘路 99 号的生产区和位于漓湘路 118 号的生活区的厂房、宿舍及配套
设施,租金合计 1,349,424 元/月,租赁期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5 月 31
日;明和科技有权对租赁物进行改造,并有权将租赁物转租第三方。
根据相关房屋所有权证书,乐金公司拥有上述租赁物相关的房屋所有权,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 房产证号 面积(平方米) 房地坐落位置 用途
1 长房权证星沙字第 00006058 号 1,236.35 星沙镇漓湘路 99 号 其他
2 长房权证星沙字第 00006059 号 3,0148.29 星沙镇漓湘路 99 号 厂房
3 长房权证星沙字第 00006060 号 2,737.62 星沙镇漓湘路 99 号 厂房
4 长房权证星沙字第 00006061 号 7,973.16 星沙镇漓湘路 99 号 其他
5 长房权证星沙字第 00006062 号 923.36 星沙镇漓湘路 99 号 厂房
6 长房权证星沙字第 00006063 号 4,726.98 星沙镇漓湘路 99 号 其他
7 长房权证星沙字第 00006064 号 7,349.92 星沙镇漓湘路 99 号 厂房
8 长房权证星沙字第 00006065 号 1,119.30 星沙镇漓湘路 99 号 其他
9 长房权证星沙字第 00006066 号 474.12 星沙镇漓湘路 99 号 仓库
10 长房权证星沙字第 00006067 号 784.40 星沙镇漓湘路 99 号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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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房产证号 面积(平方米) 房地坐落位置 用途
11 长房权证星沙字第 00006068 号 323.89 星沙镇漓湘路 99 号 厂房
12 长房权证星沙字第 00006069 号 22.11 星沙镇漓湘路 99 号 其他
13 长房权证星沙字第 00009300 号 51,032.26 星沙镇漓湘路与金华路交汇西北角 厂房
14 长房权证星沙字第 00009324 号 7,250.13 星沙镇漓湘路与金华路交汇西北角 办公
15 长房权证星沙字第 00011395 号 10,317.43 星沙镇漓湘路 99 号 仓库
16 长房权证星沙字第 00039145 号 73.3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华路 综合
17 长房权证星沙字第 00039146 号 7,875.47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华路 厂房
18 长房权证星沙字第 00009314 号 777.12 星沙镇漓湘路以南、星沙大道以西 其他
19 长房权证星沙字第 00009316 号 46.85 星沙镇漓湘路以南、星沙大道以西 其他
20 长房权证星沙字第 00009312 号 4,107.01 星沙镇漓湘路以南、星沙大道以西 住宅
21 长房权证星沙字第 00009310 号 5,953.16 星沙镇漓湘路以南、星沙大道以西 住宅
22 长房权证星沙字第 00009311 号 5,953.16 星沙镇漓湘路以南、星沙大道以西 住宅
23 长房权证星沙字第 00009315 号 3,562.80 星沙镇漓湘路以南、星沙大道以西 住宅
24 长房权证星沙字第 00009317 号 4,916.09 星沙镇漓湘路以南、星沙大道以西 住宅

2011 年 1 月 28 日,乐金公司、明和科技、湖南明和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明和置业”)签订《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约定:自 2011 年 1 月 28
日起,乐金公司与明和科技于 2010 年 8 月 18 日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明和科技的权
利义务转让给明和置业。
根据 2011 年 2 月 25 日长沙蓝思与明和置业签订的《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
长沙蓝思承租位于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路 99 号和漓湘路 118 号的厂
房及配套设施,用途为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变电站、配电室、食堂、门卫室等),
其中包括:生产区的 136,603 平方米厂房及变电站等配套,配套区 3,505 平方米
公共建筑(食堂、配电室、门卫室),租金为 1,530,397 元/月,租赁期限自 2011
年 6 月 1 日至 2014 年 5 月 31 日。
2012 年 10 月 15 日,明和置业与长沙县宜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宜居物业”)签署租赁合同,明和置业将国家级长沙经济开发区漓湘路 118 号
的乐金公司生活区建筑面积约 20,042.68 平方米,共 578 套房屋出租给宜居物业,
租赁期限于 2014 年 5 月 31 日届满。租赁合同约定,宜居物业对房屋有转租权,
且无需征得明和置业同意。同日,宜居物业与长沙蓝思签订租赁合同,宜居物业
将国家级长沙经济开发区漓湘路 118 号的 LG 曙光生活区 578 套房屋出租给长沙
蓝思,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为 20,042.68 平方米,租赁期限于 2014 年 5 月 31 日
届满。上述房产的用途为员工宿舍。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7 元,如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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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金价格调整,长沙蓝思应按照调整后的租金额交纳租金。
长沙蓝思承租的上述建筑面积为 20,042.68 平方米的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乐金
公司,该等房屋所对应的房屋所有权证号分别为长房权证星沙字第 00009310 号、
长房权证星沙字第 00009311 号、长房权证星沙字第 00009315 号、长房权证星沙
字第 00009317 号。
2014 年 7 月 28 日,乐金公司管理人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乐
金管理人”)向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开区管委会”)出
具确认函:乐金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1 年 3 月
29 日裁定受理乐金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担任
管理人,于 2012 年 3 月 29 日裁定乐金公司破产。为处置破产财产,在报经债权
人会议和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后,乐金管理人于 2013 年 1 月 23 日与经开区
管委会签订协议,约定将乐金土地交回给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沙经济技术开
发区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等的评估值给予补偿。乐金管理人确认:在本确认函出
具日前,乐金管理人已按协议的约定履行了交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等的义务,长
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已按照协议的约定支付了全部补偿款。自 2013 年 1 月 23 日起,
乐金管理人交回的土地和房屋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已由长沙经济
技术开发区享有,管理人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法利用和处置相关土地和房屋
没有异议。
2014 年 7 月 29 日,经开区管委会出具《关于同意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
司继续使用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函》:根据乐金管理人与经开区管委会签署的协
议及乐金管理人出具的确认函,经开区管委会已经依法完全履行了协议的义务,
原乐金公司的房屋及土地已由经开区管委会依法有偿收回。长沙蓝思原承租的
24 处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由经开区管委会依法享有。经开区管委会
作为该等房屋和土地的实际权利人,享有对该等房屋及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
的权利,经开区管委会依法有权将该等房屋及土地以合法方式交付长沙蓝思使
用。经开区管委会同意长沙蓝思继续合法使用该等房屋及土地,待该等房屋及土
地的权利人依法变动之后,再由相关权利人与长沙蓝思签订租赁合同。
因此,经开区管委会同意长沙蓝思继续合法使用该等房屋及土地的情形不构
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2014 年 11 月 12 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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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集团公司”)、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建
设开发公司”)、长沙蓝思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对《房屋租赁合同 》
进行补充:长沙经开集团公司、长沙建设开发公司同意将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
发区漓湘路 118 号的 4 栋宿舍(建筑面积为 20385.21 平方米)出租给长沙蓝思,
该房屋使用性质为公共租赁住房,房屋租金为 6 元/月/平方米,物业费为 1 元/
月/平方米。租赁期限为自 2014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止。
根据经开区管委会出具的说明,上述房屋原对应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长房权
证星沙字第 00009310 号、长房权证星沙字第 00009311 号、长房权证星沙字第
00009315 号、长房权证星沙字第 00009317 号。经开区管委会作为上述房屋的实
际权利人,同意长沙经开集团公司、长沙建设开发公司从 2014 年 6 月起,继续
将该 4 栋宿舍出租给长沙蓝思使用,租期三年,长沙蓝思作为承租人有权使用该
4 栋宿舍。
2014 年 12 月 26 日,长沙县住房保障局出具证明:长沙蓝思租赁的位于国
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路 118 号(漓湘路以南、星沙大道以西)已建公租
房的 4 栋房屋,建筑面积共计 20,385.21 平方米。该公租房所有权人为长沙建设
开发公司,相关产权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
B、湘绣苑公租房的租赁
2013 年 5 月 14 日,长沙县住房保障局与长沙蓝思签订租赁合同,长沙县住
房保障局将湘绣苑公租房住宅小区 9、10、11、12、14、20、22 栋出租给长沙蓝
思,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为 13,699.55 平方米,租赁期限于 2014 年 5 月 31 日届
满。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人民币 4 元,租金标准调整的,长沙蓝思
应按照调整后的租金额交纳租金。
上述合同于 2014 年 5 月 31 日到期,2014 年 5 月 30 日,长沙县住房保障局
与长沙蓝思续签《长沙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租赁期从 2014 年 6 月 1 日起
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54,798 元。
2014 年 5 月 30 日,长沙县住房保障局与长沙蓝思签订租赁合同,长沙县住
房保障局将湘绣苑公租房住宅小区 14 栋 102、104、106、108、110、112、114
号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出租给长沙蓝思,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为 126.4 平方米,租
赁期限从 2014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止。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
面积每月人民币 4 元,租金标准调整的,长沙蓝思应按照调整后的租金额交纳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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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长沙蓝思承租的长沙县住房保障局上述房屋用途均为员工宿舍,所对应的房
屋所有权证号分别为长房权证星字第 712042741 号、长房权证星字第 712042742
号、长房权证星字第 712042743 号、长房权证星字第 712042744 号、长房权证星
字第 712042746 号、长房权证星字第 712042737 号、长房权证星字第 712042739
号。
C、榔梨公租房的租赁
2014 年 1 月 13 日,长沙建设开发公司与长沙蓝思签订租赁合同,长沙建设
开发公司将东十线与阳光路交汇处西南角的榔梨公租房住宅小区 1 栋、2 栋、4
栋、5 栋、6 栋、7 栋的房屋出租给长沙蓝思,用作员工宿舍。租赁房屋的建筑
面积为 40,408.39 平方米,租赁期限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届满。租金标准为每平
方米建筑面积每月人民币 8 元,物业服务费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人民币 1
元,租金标准调整的,长沙蓝思应按照调整后的租金额交纳租金。
上述合同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到期,2015 年 1 月 6 日,长沙建设开发公司
与长沙蓝思续签《榔梨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租赁期从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租金标准保持不变。
2014 年 7 月 24 日,长沙建设开发公司与长沙蓝思签订租赁合同,长沙建设
开发公司将东十线与阳光路交汇处西南角的榔梨公租房住宅小区 13 栋、14 栋、
15 栋、16 栋、17 栋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给长沙蓝思,用作员工宿舍,租赁房
屋的建筑面积为 37,378.33 平方米,租赁期限从 2014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人民币 8 元,物业服务费为每平
方米建筑面积每月人民币 1 元。租金标准调整的,长沙蓝思应按照调整后的租金
额交纳租金。
长沙建设开发公司依据长沙市城乡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核发的建规
[建]字第经开建 1[2012]0010 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规[建]字第经开建
2[2012]0027 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上述 1 栋、2 栋、4 栋、5 栋、6 栋、
7 栋的房屋,目前,长沙建设开发公司尚未取得该等房屋的所有权证书。
2014 年 12 月 26 日,长沙县住房保障局出具证明:长沙蓝思租赁的位于东 十
线与阳光路交汇处西南角的榔梨公租房住宅小区 1 栋、2 栋、4 栋、5 栋、6 栋、
7 栋、13 栋、14 栋、15 栋、16 栋、17 栋的房屋,总面积 77,786.72 平方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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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公租房所有权人为长沙建设开发公司,相关房产证件正在办理之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
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1 号)的规定,保荐机构
和发行人律师认为,长沙蓝思与长沙建设开发公司签署的租赁合同有效,租赁合
同项下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权属证明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D、三一汽车房屋的租赁
2014 年 5 月 28 日,长沙蓝思与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签订《三一员工小区
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将其位于长沙市星沙经济开发区三
一产业园新员工小区的 5 号和 12 号宿舍楼,总计 323 间四人间、318 间双人间
出租给长沙蓝思,用作员工宿舍。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分别为 13,303.63 平方米
和 12,898.12 平方米。房屋租赁期限为 1 年(双方约定租期两年,采取 1+1 模式,
合同期满自动延期 1 年),自 2014 年 6 月 5 日起至 2015 年 6 月 4 日止,每月租
金为人民币 700 元每间。
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出租的上述房屋所对应的房屋所有权证号分别为长
房权证星字第 710026804 号和长房权证星字第 712025174 号。
④蓝思国际房产租赁情况
蓝思国际自设立(2010 年 11 月)至 2014 年 6 月使用的办公用房位于香港
新界上水龙琛路 39 号上水广场 2011 室。根据 2010 年 8 月 31 日香港蓝思与出租
方 Sun Hung Kai Real Estate Agency Ltd.(新鸿基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
协议,香港蓝思以其名义承租上述房产,租赁期至 2012 年 6 月 21 日届满,总面
积约 1,040 平方英尺,月租金为 14,820 港币。蓝思国际成立后,上述房产由蓝思
国际使用,自 2010 年 11 月至 2012 年 6 月,上述房产的租金均由蓝思国际直接
支付给出租方,香港蓝思未收取转租费用。
上述租赁到期后,蓝思国际与出租方新鸿基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直接签署租赁
协议,租赁位于香港新界上水龙琛路 39 号上水广场 2011 室,租赁期自 2012 年
6 月 22 日至 2014 年 6 月 21 日,月租金为 21,840 港币。
2014 年 6 月 5 日,蓝思国际与周群飞签署《租约》,业主周群飞同意将其位
于香港新界观塘海滨道 133 号万兆丰中心 7 楼 A 室的房产出租给蓝思国际,租
赁期自 2014 年 6 月 21 日起至 2016 年 6 月 20 日止,每月租金为 85,000 港币。
蓝思国际承租的上述房产用途均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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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蓝思华联厂房租赁情况
2012 年 3 月 18 日,蓝思华联(筹)与湖南华联火炬电瓷电器有限公司(出
租方)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该合同约定:蓝思华联承租出租方位于湖南省
醴陵市陶瓷科技工业园 C 区的厂房,用途为厂房及办公室,租赁建筑面积为 2,808
平方米,租赁期限自 2012 年 3 月 18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18 日止,月租金为 8
元/平方米。2012 年 7 月,蓝思华联出具了书面文件确认上述租赁合同有效,并
承担该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⑥蓝思湘潭、湘潭蓝思厂房租赁情况
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九华”)与发行人于 2012
年签署《标准厂房租赁合同》,湘潭九华将位于九华示范区创新创业中心第 11、
12、13、14 栋标准厂房(双方确认面积厂房为 76,078.8 平方米)租赁给发行人,
租赁期限自 2012 年 2 月 1 日至 2015 年 1 月 31 日。合同期限内,生产用房租金
标准为 6.6 元/㎡/月,生活用房租金标准为 8.0 元/平方米/月。
湘潭九华、发行人、蓝思湘潭于 2013 年 2 月 1 日签署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自 2013 年 2 月 1 日起,发行人将上述《标准厂房租赁合同》项下承租第 11 栋、
第 13 栋、第 14 栋标准厂房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蓝思湘潭。转让完成后,湘潭
九华作为出租人、蓝思湘潭作为承租人按照上述《标准厂房租赁合同》的约定履
行第 11 栋、第 13 栋、第 14 栋标准厂房租赁的权利义务,湘潭九华与发行人关
于第 11 栋、第 13 栋、第 14 栋厂房租赁合同关系终止。
湘潭九华、发行人、湘潭蓝思于 2013 年 2 月 1 日签署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自 2013 年 2 月 1 日起,发行人将上述《标准厂房租赁合同》项下承租第 12 栋标
准厂房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湘潭蓝思。转让完成后,湘潭九华作为出租人、湘
潭蓝思作为承租人按照上述《标准厂房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第 12 栋标准厂房
租赁的权利义务,湘潭九华与发行人关于第 12 栋厂房租赁合同关系终止。湘潭
蓝思及蓝思湘潭承租的上述房产用途为厂房及配套设施。
2014 年 5 月 16 日,蓝思湘潭与湘潭九华创新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房屋
租 赁 合 同 》, 约 定 由 蓝 思 湘 潭 承 租 位 于 创 新 创 业 园 内 6 号 专 家 楼 一 单 元
203-206.301-308.401-408 号房屋,总计 20 套,总面积为 1,017.6 平方米,用作员
工宿舍。房屋租赁期限为 1 年,自 2014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1 月 30 日止,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10 元每平米,每月物业管理费 1.2 元每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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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5 月 29 日,蓝思湘潭与湘潭九华创新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房屋
租赁合同》,约定由蓝思湘潭承租创新创业园内 3 号宿舍楼整栋(108、109、110
号房间除外),总计 284 间,总面积为 14,212 平方米,用作员工宿舍。房屋租赁
期限自 2014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1 月 31 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8 元每平
米。
以上两处房产对应的房屋产权证号为潭房权证字第 2013040245 号和潭房权
证字第 2013040249 号,所有人为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出
具情况说明,同意湘潭九华创新创业服务有限公司将上述房屋转租给蓝思湘潭。
上述租赁合同于 2015 年 1 月 31 日到期。
2015 年 2 月 1 日,蓝思湘潭与湘潭九华创新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标准
厂房租赁合同》,约定湘潭九华创新创业服务有限公司将位于九华示范区创新创
业中心第 11、12、13、14 栋的标准厂房出租给蓝思湘潭作为生产用房,租赁面
积为 76,078.8 平方米。生产用房的合同期限为 1 年。合同期限内,生产用房租金
标准为 6.6 元/㎡/月。
上述标准厂房的所有权人为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其对应的房屋
所有权证书编号为潭房权证字第 2013040182 号、潭房权证字第 2013040183 号、
潭房权证字第 2013040184 号、潭房权证字第 2013040185 号。
根据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湘潭九华创新创业服务有限公司出
具的《授权委托函》,湘潭九华创新创业服务有限公司有权向蓝思湘潭出租上述
房屋。

(二)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拥有 15 项合计 1,619,773.19 平方米的土地
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面积 取得 账面价值
序号 产权证书编号 土地位置 取得日期 终止日期 用途 权属
(平方米) 方式 (万元)
浏国用 2011 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 公共设施 股份
1 7,116.00 2011.12.29 2061.12.27 出让 269.24
08919 号 纬二路以南、东三路以西 用地 公司
浏国用 2011 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 股份
2 44,766.23 2011.12.29 2061.12.27 出让 工业用地
08920 号 纬一路以南、东三路以西 公司
4,555.12
浏国用 2011 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 股份
3 65,401.17 2011.12.29 2061.12.27 出让 工业用地
08921 号 纬一路以南、东四路以西 公司
浏国用 2011 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 股份
4 132,605.45 2011.12.29 2061.12.27 出让 工业用地 5,353.25
08922 号 纬二路以南、东四路以西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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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国用 2011 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 股份
5 32,110.29 2011.12.29 2061.12.27 出让 工业用地 1,342.88
08923 号 纬二路以南、东三路以西 公司
浏国用 2011 第 浏阳生物医药园纬一路 股份
6 80,273.30 2011.12.29 2061.03.01 出让 工业用地 2,795.26
08924 号 以北、环园东路以东 公司
浏国用 2012 第 浏阳生物医药园纬一路 股份
7 65,848.57 2012.02.09 2059.06.10 出让 工业用地 1,616.07
01262 号 以北、东二环以西 公司
浏国用 2012 第 浏阳生物医药园纬一路 股份
8 78,725.31 2012.02.09 2059.06.10 出让 工业用地 1,945.89
01263 号 以北、东二环以西 公司
浏国用 2014 第 长 沙 国 家 生 物 产 业 基 地 股份
9 256,236.27 2014.01.26 2064.01.12 出让 工业用地 8,819.58
01040 号 319 国道以南、利通路以西 公司
浏国用 2014 第 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 股份
10 148,073.10 2014.01.26 2064.01.12 出让 工业用地 5,142.61
01046 号 利通路以西、柳冲路以北 公司
昆国用(2007) 昆山市千灯镇炎武大道 昆山
11 69,440.00 2007.11.16 2057.03.30 出让 工业用地 943.07
12007112013 号 东侧 蓝思
长国用(2012) 黄兴大道以东、大元路以 长沙
12 238,245.30 2012.04.10 2062.03.16 出让 工业用地 14,197.55
第 1620 号 南、东十线以西 蓝思
经开区大元路以南、檀木
长国用(2013) 长沙
13 路以北、东十线以东、东 305,599.00 2013.07.15 2063.05.30 出让 工业用地 19,876.32
第 2811 号 蓝思
十一线以西
经开区大元路以南、东十
长国用(2013) 长沙
14 一线以西、檀木路以北, 68,522.20 2013.11.27 2063.11.30 出让 工业用地 4,815.92
第 3999 号 蓝思
东十线以东
深 房 地 字 第 南山区北环路与深云路
15 26,811.00 2012.03.27 2059.09.01 购买 工业用地 蓝思旺 3,254.79
4000523431 号 交汇处
注:深房地字第 4000523431 号对应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蓝思旺所购房产所在地的宗地面积,账面余额
为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长沙蓝思以证号为长国用[2012]第 1620 号的土地使用权为蓝思国际对(株)
DIGITECH SYSTEM 申请财产保全提供了担保,其余土地使用权未设置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

公司在上述土地上已建设或正在建设厂房、办公楼和员工宿舍等建筑物,目
前使用状况良好,无长期空置或闲置的土地。
2、商标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的商标所有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商标名称 注册号 商标图案 商标类别 注册时间 有效期限 权利人

1 Lens 6502107 9 2010.6.7 2020.6.6 股份公司

2 Lens 1171118 9 2013.7.3 2023.7.3 股份公司


2010 年 6 月,深圳蓝思通过申请方式获得注册号为 6502107 的注册商标证
书。2012 年 1 月 6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深圳蓝思将上述商标
转让给股份公司。
公司 1171118 号商标为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注册的国际商标,申请受保护的
缔约方包括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
3、专利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 94 项专利,其中前 3 项为发明
专利,其余均为实用新型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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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有效
专利名称 申请(专利)号 取得方式 申请日
号 期限
1 一种有色半透明油墨 ZL201010300937.2 自主研发 2010-01-29 20 年
一种能延长化学钢化熔盐使用寿命的添加
2 ZL201010555918.4 自主研发 2010-11-19 20 年

一种稀土抛光粉废渣废液的回收和再利用
3 ZL201110053793.X 受让取得 2011-03-07 20 年
方法
4 具有防污增透膜的视窗玻璃镜片 ZL200720118111.8 自主研发 2007-01-17 10 年
5 防爆视窗玻璃镜片 ZL200720118112.2 自主研发 2007-01-17 10 年
6 一种主轴可旋转和轴向运动的抛光装置 ZL200920066114.0 自主研发 2009-09-29 10 年
7 一种玻璃产品同步贴多个背胶片的装置 ZL201020300785.1 自主研发 2010-01-15 10 年
8 3D 异型件调芯装置 ZL201020136016.2 自主研发 2010-03-19 10 年
9 3D 和异型玻璃加工机 ZL201020139161.6 自主研发 2010-03-23 10 年
10 直通槽位抛光装置 ZL201020626857.1 自主研发 2010-11-26 10 年
11 叠放式电镀伞具 ZL201020626827.0 自主研发 2010-11-26 10 年
12 全自动流水线式化学钢化炉 ZL201020626858.6 自主研发 2010-11-26 10 年
13 全自动定位取放装置 ZL201020626960.6 自主研发 2010-11-26 10 年
14 弧形面抛光装置 ZL201020626810.5 自主研发 2010-11-26 10 年
15 单头光直身位抛光装置 ZL201020626976.7 自主研发 2010-11-26 10 年
16 机械自动定位装置 ZL201020626962.5 自主研发 2010-11-26 10 年
17 内凹球面新型 CNC 机 ZL201120518562.7 自主研发 2011-12-13 10 年
18 一种电容式触摸面板 ZL201120536515.5 自主研发 2011-12-20 10 年
19 双工位机械手 ZL201220098761.1 自主研发 2012-03-15 10 年
20 一种显微镜放大图像实际尺寸测量工具 ZL201220099317.1 自主研发 2012-03-15 10 年
21 一种强化架 ZL201220119264.5 自主研发 2012-03-27 10 年
22 炉水添加标识治具 ZL201220119111.0 自主研发 2012-03-27 10 年
23 齿圈清扫工具 ZL201220119115.9 自主研发 2012-03-27 10 年
24 用于玻璃表面抛光的治具 ZL201220119101.7 自主研发 2012-03-27 10 年
25 用于玻璃表面研磨的治具 ZL201220119098.9 自主研发 2012-03-27 10 年
26 装载夹具 ZL201220233424.9 自主研发 2012-05-23 10 年
27 加工磨具 ZL201220233433.8 自主研发 2012-05-23 10 年
28 用于玻璃镜片多片印刷夹具 ZL201220279941.X 自主研发 2012-06-14 10 年
29 玻璃抛光治具 ZL201220403343.9 自主研发 2012-08-15 10 年
30 触摸屏抛光夹具 ZL201220403356.6 自主研发 2012-08-15 10 年
31 一种浮动抛光夹具 ZL201320441477.4 自主研发 2013-07-23 10 年
32 高精密直身位印刷装置 ZL201320440615.7 自主研发 2013-07-23 10 年
33 一种全气动按键气密性测试仪 ZL201320360495.X 自主研发 2013-06-21 10 年
34 一种多片移印胶头 ZL201320471497.6 自主研发 2013-08-02 10 年
35 一种高精密多片印刷装置 ZL201320467424.X 自主研发 2013-08-01 10 年
36 一种组合机床 ZL201320148124.5 自主研发 2013-03-28 10 年
37 一种半自动摊料机 ZL201320409757.7 自主研发 2013-07-10 1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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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有效
专利名称 申请(专利)号 取得方式 申请日
号 期限
38 一种圆周式镜片直身位抛光机 ZL201320410130.3 自主研发 2013-07-10 10 年
39 一种半自动多片贴片机 ZL201320410145.X 自主研发 2013-07-10 10 年
40 一种弧形凹凸镜片精磨装置 ZL201320410688.1 自主研发 2013-07-10 10 年
41 一种自动褪膜清洗机 ZL201320403735.X 自主研发 2013-07-08 10 年
42 一种玻璃印刷拉丝装置 ZL201320336489.0 自主研发 2013-06-13 10 年
43 一种电镀砂轮棒的镀砂机 ZL201320264673.9 自主研发 2013-05-15 10 年
44 多片玻璃直边抛光夹具 ZL201320236363.6 自主研发 2013-05-04 10 年
45 一种玻璃弯片真空检测仪 ZL201320237581.1 自主研发 2013-05-04 10 年
46 一种玻璃丝印底座 ZL201320237606.8 自主研发 2013-05-04 10 年
47 一种多功能玻璃直身位抛光底座 ZL201320236153.7 自主研发 2013-05-04 10 年
48 镭射切割 PET 薄膜切割机 ZL201320239551.4 自主研发 2013-05-06 10 年
49 一种玻璃强化过程中的陶瓷定位齿条 ZL201320265124.3 自主研发 2013-05-15 10 年
50 玻璃拉丝印刷机 ZL201320266891.6 自主研发 2013-05-15 10 年
51 玻璃片超声波清洗设备 ZL201320240587.4 自主研发 2013-05-07 10 年
52 玻璃磨边装置 ZL201320240588.9 自主研发 2013-05-07 10 年
53 玻璃镀膜设备 ZL201320240590.6 自主研发 2013-05-07 10 年
54 多层丝印玻璃 ZL201320240482.9 自主研发 2013-05-07 10 年
55 一种玻璃抛光机 ZL201320240472.5 自主研发 2013-05-07 10 年
56 玻璃切割装置 ZL201320240572.8 自主研发 2013-05-07 10 年
57 一种蓝宝石晶棒检测夹具 ZL201320440888.1 自主研发 2013-07-23 10 年
58 一种玻璃硬度测试夹具 ZL201320311998.8 自主研发 2013-05-31 10 年
59 一种玻璃触摸屏抗疲劳测试装置 ZL201320385191.9 自主研发 2013-06-28 10 年
60 一种 CNC 凹槽抛光加工装置 ZL201320486796.7 自主研发 2013-08-09 10 年
61 一种自动化长条加工装夹装置 ZL201320506052.7 自主研发 2013-08-19 10 年
62 一种玻璃镜片定位清洗夹具 ZL201320537390.7 自主研发 2013-08-30 10 年
63 一种方形台阶孔抛光装置 ZL201320547092.6 自主研发 2013-09-04 10 年
64 坩埚吊装装置 ZL201420014482.1 自主研发 2014-01-10 10 年
用于激光打码底座上固定多种型号玻璃的
65 ZL201420060706.2 自主研发 2014-02-10 10 年
夹具
66 一种丝印托盘清洗装置 ZL201420079045.8 自主研发 2014-02-24 10 年
67 一种尼龙纸张自动裁切装置 ZL201420079031.6 自主研发 2014-02-24 10 年
68 一种可调式电镀伞具 ZL201420079036.9 自主研发 2014-02-24 10 年
69 一种手机镜片丝印烘烤托盘 ZL201420079022.7 自主研发 2014-02-24 10 年
70 一种凹槽多孔产品装夹加工装置 ZL201420279115.4 自主研发 2014-05-28 10 年
71 一种蓝宝石加工的 CNC 多级过滤水箱 ZL201420279248.1 自主研发 2014-05-28 10 年
72 一种测量倒角去除量的装置 ZL201420278860.7 自主研发 2014-05-28 10 年
73 一种镜片直身位移印定位装置 ZL201420303044.7 自主研发 2014-06-09 10 年
74 一种导轨式气动直身位移印装置 ZL201420303489.5 自主研发 2014-06-09 1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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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有效
专利名称 申请(专利)号 取得方式 申请日
号 期限
75 一种直身位移印装置 ZL201420303043.2 自主研发 2014-06-09 10 年
76 一种磁力吸附喷涂遮蔽装置 ZL201420322543.0 自主研发 2014-06-17 10 年
一种用于手机视窗防护屏方孔的多台阶毛
77 ZL201420322539.4 自主研发 2014-06-17 10 年
刷轮
78 一种蓝宝石抛光用铜盘 ZL201420325708.X 自主研发 2014-06-18 10 年
79 一种双面铜盘招光设备 ZL201420325620.8 自主研发 2014-06-18 10 年
80 3D 手机面板(单向弯曲一) ZL201430193281.8 自主研发 2014-06-20 10 年
81 3D 手机面板(单向弯曲二) ZL201430193989.3 自主研发 2014-06-20 10 年
82 3D 手机面板(双向弯曲) ZL201430193280.3 自主研发 2014-06-20 10 年
83 3D 手机面板(单边弯曲) ZL201430193878.2 自主研发 2014-06-20 10 年
84 3D 手机面板(双边弯曲) ZL201430193881.4 自主研发 2014-06-20 10 年
85 3D 手机面板(三边弯曲) ZL201430193571.2 自主研发 2014-06-20 10 年
86 3D 手机面板(四边弯曲) ZL201430193326.1 自主研发 2014-06-20 10 年
87 3D 手机面板(中间弯曲) ZL201430193387.8 自主研发 2014-06-20 10 年
88 整体弯曲的 3D 手机面板 ZL201420333538.X 自主研发 2014-06-20 10 年
89 侧边弯曲的 3D 手机面板 ZL201420332839.0 自主研发 2014-06-20 10 年
90 一种手机蓝 宝石视窗屏光方孔用底座 ZL201420380219.4 自主研发 2014-07-10 10 年
91 一种双工位立式凸曲面抛光机 ZL201420401331.1 自主研发 2014-07-21 10 年
92 一种磁控溅射镀膜机的两面镀膜夹具 ZL201420416255.1 自主研发 2014-07-25 10 年
93 一种防止产品油墨脏污的丝印底座 ZL201420416254.7 自主研发 2014-07-25 10 年
94 一种菲林自动覆膜裁切机 ZL201420154892.6 自主研发 2014-04-01 10 年
注:发明专利“一种稀土抛光粉废渣废液的回收和再利用方法”专利申请系公司 2011 年自长沙翰林化
工科技有限公司受让所得,该专利申请于 2013 年被授予专利权。

以上专利技术均应用于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中,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述专利权均在有效期内。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已获得 4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软件全称 登记号 证书号 版本号 著作权人 首次发表日期 登记日期
蓝思旺二次元测 软著登字第
1 2010SR046746 V1.0 蓝思旺 2007.12.20 2010.09.07
量控制系统 0235019 号
蓝思旺精雕加工 软著登字第
2 2010SR046494 V1.0 蓝思旺 2008.07.16 2010.09.06
控制系统 0234767 号
蓝思旺激光应力 软著登字第
3 2010SR047626 V1.0 蓝思旺 2009.07.18 2010.09.10
打标控制系统 0235899 号
蓝思旺色彩品质 软著登字第
4 2010SR046745 V1.0 蓝思旺 2009.07.28 2010.09.07
控制系统 0235018 号

5、特许经营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特许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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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境外经营情况
公司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全资子公司蓝思国际,负责公司产品的境外销售
和部分原材料、设备的境外采购。

九、公司的技术水平和研发情况

(一)主要产品生产技术
经过多年的实践积累,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取得了多项关键技术,大幅提高了
产品加工精度、产品品质及生产效率,为公司与国际知名消费电子产品品牌厂商
的良好合作奠定了技术基础。但由于公司所处行业为新兴行业,国内暂无专门行
业协会或相关认证机构,因此,较难获得权威数据说明公司的技术水平。目前公
司掌握的主要生产技术如下:
序号 技术类型 内容描述 技术来源 创新方式
全自动化玻璃外 根据编制的 CNC 加工程序采用公司自主设计的特殊砂轮刀
1 自主研发 原始创新
形和孔加工技术 具在自动化设备上完成,确保整个产品加工尺寸精确。
利用公司特有技术及自主研发制造的设备把直身位抛光成
2 直身位抛光技术 自主研发 原始创新
镜面,消除微观缺陷,增强玻璃的抗弯和抗冲击强度。
利用公司自主开发的技术、设备以及治具,采用特殊抛光液
3 圆孔抛光技术 自主研发 原始创新
将圆孔抛光成镜面。
方孔倒边抛光技 使用公司自主开发的技术和设备,将玻璃的孔位倒边抛光成
4 自主研发 原始创新
术 镜面。
全自动玻璃印刷 将玻璃放入新开发的印刷治具中,利用设定好的自动定位程
5 自主研发 集合创新
技术 序和装置,使产品迅速准确按要求定位,并自动印刷。
全自动流水线印 项工艺组合了超声波清洗、印刷、烘烤等多道工序,实现流
6 自主研发 集合创新
刷技术 水线作业和自动化。
在真空状态下,按照设计好的镀膜程序在玻璃表面进行镀
7 镀截止膜技术 膜,使玻璃在可见光范围内增加透光,其它波长范围内降低 自主研发 集合创新
透光。
2.5D/3D 玻璃热
8 将玻璃放入成型模具中,玻璃成型为所需的形状。 自主研发 集合创新
弯成型技术
2.5D/3D 玻璃热
9 将玻璃放入成型模具中,玻璃成型为所需的形状。 自主研发 集合创新
熔成型技术
在玻璃表层上镀一层防油膜,让手指在玻璃表面更容易滑
10 镀防油膜技术 自主研发 集合创新
动。
用激光去除产品表层的油墨,形成很多规则的小孔让光线透
11 激光雕刻技术 自主研发 集合创新
过,从而根据透过的光强来调节显示屏的亮暗情况。
玻璃与玻璃通过特殊胶水/胶带贴合在一起,玻璃与玻璃之
12 硬对硬贴合技术 自主研发 集合创新
间的定位通过 CCD 来实现,并祛除玻璃与玻璃之间的气泡。
将玻璃与带有胶带的 PC 等材料贴合在一起,并通过大气压
13 软对硬贴合技术 自主研发 集合创新
处理祛除玻璃与 PC 等材料之间的气泡。
在真空状态下,利用离子源的辅助按照设计好的镀膜程序在
14 NCVM 电镀技术 自主研发 原始创新
玻璃表面进行镀膜,使玻璃表面不导电。
玻璃台阶加工技 利用特殊的金刚石砂轮设计,按照程序在玻璃的直身位加工
15 自主研发 原始创新
术 出台阶。
在原材料玻璃表面上印刷一层油墨,使防护玻璃在 CNC 加
印玻璃保护油墨
16 工过程中不被划伤,不需要抛光即可直接进行离子交换处理 自主研发 原始创新
玻璃加工技术
的玻璃加工技术。
17 白色油墨套印印 白色油墨印刷技术是行业内一大难点,公司已实现在玻璃表 自主研发 集合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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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技术类型 内容描述 技术来源 创新方式
刷技术 面上重叠精确印刷 8 层以上白色油墨的技术。
UV 油墨印刷技 在玻璃表面上印刷 UV 油墨,通过 UV 固化的方式来干燥油
18 自主研发 集合创新
术 墨
将油墨的不同组分按一定比例搅拌均匀后,使其满足特殊光
19 IR 油墨印刷技术 自主研发 原始创新
学要求。
20 玻璃打小孔技术 在玻璃表面用金刚石砂轮钻孔,孔的最小尺寸为 0.5mm。 自主研发 集合创新
金刚石砂轮制造 把铸铁等金属按照图纸加工出来,然后在金属的表面电镀上
21 自主研发 集合创新
技术 不同粒度的金刚石。
在印刷网布上通过涂布感光胶、暴光、显影、蚀刻等工艺制
22 网板制作技术 自主研发 原始创新
作出玻璃印刷用的网板
使用公司自主设计研发并制造的设备,实现在玻璃表面上用
23 盲孔加工技术 自主研发 集合创新
特殊刀具加工出半通透的球形孔。
玻璃划痕修复加
24 根据公司所掌握的技术,祛除玻璃表面的划伤 自主开发 原始创新
工技术
长条光方孔抛光 使用公司自主开发的技术和设备,将长条型方孔抛光成镜
25 自主开发 原始创新
技术 面。
利用公司自主开发自动多轴机械手和 CNC 精雕机,对玻璃
CNC 机械手加工
26 轮廓进行自动化生产加工。实现车间自动化生产及人工效率 自主开发 集合创新
技术
的提升。
连续测试玻璃油 使用公司自主开发的技术和设备,测试玻璃产品油墨面不同
27 自主开发 原始创新
墨电阻技术 点位的电阻值,提升测试效率,节省人工。
玻璃图像与二维
使用公司自主开发的技术和设备,自动识别成品玻璃图案与
28 码自动识别检测 自主开发 原始创新
二维码的对应性,以防止混料、防止图像残缺品流入客户端。
技术
磨粉液过滤循环 在公司各项自主开发抛光、平磨机的基础上,实现抛光液的
29 自主开发 原始创新
利用技术 自动过滤净化后循环利用。
按键自动组装线 使用公司自主开发的技术和自动化线体,自动组装玻璃产品
30 自主开发 原始创新
体技术 与环的粘合,并自动检测出不良品。
按键气密性自动 使用公司自主开发的技术和设备,自动检测出按键气密性不
31 自主开发 原始创新
测试技术 良品并自动抓取。
自动光圆孔机技 使用公司自主开发的技术和设备,对玻璃圆孔进行自动化抛
32 自主开发 原始创新
术 光。实现车间自动化生产及人工效率的提升。
自动光方孔机技 使用公司自主开发的技术和设备,对玻璃方孔进行自动化抛
33 自主开发 原始创新
术 光。实现车间自动化生产及人工效率的提升。
丝印工位自动除 利用公司自主开发的自动除尘机和丝印机,对待丝印玻璃表
34 自主开发 集合创新
尘技术 面进行自动清洁除尘,实现人工效率的提升。
热转印自动化线 使用公司自主开发的技术和自动化线体,自动将油墨热转印
35 自主开发 原始创新
体技术 到玻璃产品上,实现无人化操作机台。
检测产品 Logo 使用公司自主开发的技术和设备,自动检测玻璃产品上
36 自主开发 原始创新
偏位技术 Logo 位置尺寸。
CCD 快速检测 使用公司自主开发的技术和设备,自动检测按键背面溢胶及
37 自主开发 原始创新
机台技术 不良,实现人工效率的提升。
金刚石研磨垫制 将金刚石微粉与一定比例的树脂和填充料均匀搅拌并采用
38 自主开发 原始创新
作技术 导模法加工成研磨垫。
抛光粉回收再利 对使用后的抛光粉和玻璃废渣进行化学和物理处理,达到抛
39 联合开发 集合创新
用技术 光粉可重复利用的效果,降低公司生产成本,提高利用率。
用不同类型的激光器对不同的材料(玻璃/陶瓷/蓝宝石)进
40 激光切割技术 自主开发 集合创新
行快速切割,大大提高加工效率。
41 硬脆材料加工 硬脆材料的切割/成型/研磨/抛光/表面处理技术 自主开发 原始创新

1、全自动玻璃外形和孔加工技术
公司开发的全自动玻璃外形和孔加工技术解决了传统的玻璃加工使用不同
砂轮分别多次加工效率低下的问题,同时在设备上增加机械手来代替人工取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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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提高了生产效率。
主要技术优势:(1)加工精度高,产品尺寸加工公差小;(2)生产效率高,
可以实现不间断加工;(3)机台操作人员减少 4/5;(4)产品定位精度高,减少
加工量,缩短单片产品的加工时间。
该项技术已经申请专利保护,申请的专利名称为双工位机械手
(ZL201220098761.1)。
2、直身位抛光技术
利用公司自主研发的专用直身位抛光机,采用高效抛光液和弹性佳、耐磨性
好的特制抛光盘,将产品的直身位抛光成镜面。该技术突破了传统的平面抛光的
局限性和单一性,做到了点、线、面、角多部位加工。
主要技术优势:(1)单次加工数量多,加工时间短,生产效率高;(2)由专
用的机械手自动搬送玻璃工件(供给、回收),避免人工周转产生不良品;(3)
加工领域广泛,可以用于抛光不同角度、不同圆弧倒边及非标准曲面、标准曲面
等特殊产品,适用于各种材质的产品加工。
设备已申请专利保护,申请的专利名称为一种圆周式镜片直身位抛光机(ZL
201320410130.3)和一种多功能玻璃直身位抛光底座(ZL 201320236153.7)。
3、圆孔抛光技术
公司自主研发的专用圆孔抛光机采用高效抛光液配合高弹性抛光棒以及耐
磨性好的抛光革,将产品圆孔抛光成镜面。该技术突破了传统的平面抛光的局限
性和单一性,做到了点、线、面、角、孔多部位加工。
主要技术优势:(1)加工时间短,生产效率高;(2)有效控制圆孔崩边、破
碎不良,有利于后工序的加工;(3)由专用机械手自动搬送玻璃工件(供给、回
收),避免人工周转产生残次品;(4)抛光液、抛光革利用率高,有效降低加工
成本。
设备已申请专利保护,申请的专利名称为一种主轴可旋转和轴向运动的抛光
装置(ZL 200920066114.0)。
4、方孔倒边抛光技术
利用公司自主研发的专用方孔抛光机,将产品的方孔倒边抛光成镜面。
主要技术优势:(1)加工时间短,生产效率高;(2)能有效控制产品崩边、
破碎不良,成品合格率大幅提升;(3)专用设备自动搬送玻璃工件,提高制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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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
设备已申请专利保护,申请的专利名称为一种方形台阶孔抛光装置(ZL
201320547092.6)。
5、全自动玻璃印刷技术
该技术改善了传统丝印工艺的偏位问题。针对该工序开发的专用设备能自动
将玻璃送入丝印位置,同时通过 CCD 定位检测产品位置并自动修正,确保产品
位置与网版位置完全吻合。
主要技术优势:(1)自动检验玻璃的尺寸;(2)提高印刷对位的精度,从而
提高印刷尺寸的精度。
6、全自动流水线印刷技术
目前行业内传统的印刷工序是人工取放玻璃后进行设备印刷,再由人工将印
刷好的玻璃拿去烘烤,占用人工较多。公司开发的此项工艺组合了超声波清洗、
印刷、烘烤等多道工序,实现流水线作业和自动化生产,提高了产品合格率并有
效减少了劳动力的使用。
主要技术优势:(1)完全自动化加工,可显著提高生产效率;(2)自动定位
及自动修正加工数据;(3)由专用的设备自动搬送玻璃工件(供给及回收),避
免人工周转产生不良品。
7、镀截止膜技术
该项技术主要利用真空电子枪按照设计好的镀膜程序在高度真空状态下进
行加热蒸发或离子溅射工序在玻璃表面进行镀膜,使镀膜后的部位在可见光波长
范围内增加透光,在红外和紫外光波长范围内透光降低。
主要技术优势:(1)工艺稳定性好;(2)加工范围广,能对 150mm 以下的
任何产品进行加工;(3)能达到全面积均匀镀膜的效果。
8、2.5D/3D 玻璃热弯成型技术
将玻璃材料加热,采用模具把玻璃直接热弯成 2.5D 及 3D 外形。此工艺对
模具要求很高,模具的制作水平直接决定产品的加工质量。
技术优势:(1)相对玻璃冷磨加工,缩短加工工艺;(2)提高玻璃的强度和
加工精度;(3)改善表面质量。
9、2.5D/3D 玻璃热熔成型技术
将玻璃材料加热,采用模具把玻璃直接压制成 2.5D 及 3D 外形。此工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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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更复杂的产品设计,但对模具要求更高,模具的制作水平直接决定产品的加
工质量。
主要技术优势:(1)相对玻璃冷磨加工,缩短加工工艺;(2)提高玻璃的强
度;(3)提高加工精度;(4)可以加工复杂形状。
10、镀防油膜技术
该项技术是在真空环境下,在玻璃表层上镀一层防油膜,使玻璃表面具备良
好的抗脏污、防水和防静电性能。
主要技术优势:(1)改善产品性能,使产品表面容易擦拭;(2)增加了玻璃
表面的光滑度,让手指在玻璃表面更容易滑动,达到随心所欲的触摸效果。
11、激光雕刻技术
采用激光在油墨表层上形成很多细小的微孔,从而控制光线的穿透。此项技
术的难点在于油墨层的厚度有偏差,激光要完成烧蚀油墨的同时又不能伤害玻
璃,对设备的精度要求很高。
主要技术优势:(1)效率高,几百个大小不一的孔几秒就可以加工完成;(2)
加工尺寸均匀性好;(3)能很好的控制透光率。
12、硬对硬贴合技术
该技术通过 CCD 进行定位,将玻璃与玻璃用胶水/光学胶带通过高精度贴合
设备贴合在一起,并通过 5-6 大气压处理祛除玻璃与玻璃之间的气泡。可保证贴
合精度高、效率快,同时产品边缘没有残胶,提高产品品质。
13、软对硬贴合技术
该技术是将玻璃与带有光学胶带(OCA)的 PC 等材料通过卷式贴膜机贴合
在一起,通过 CCD 进行玻璃与 OCA 的定位,再通过自主研发设备处理祛除玻
璃与 PC 等材料之间的气泡。该技术定位精准,可提高贴合精度和工作效率,并
保证产品边缘没有残胶,提高产品品质。
14、NCVM 电镀技术
该项技术是在真空状态下,利用离子源的辅助按照设计好的镀膜程序在玻璃
表面进行镀膜,使玻璃表面形成有金属质感而又不导电的薄膜,此工艺可根据不
同要求,调整镀膜程序加工成不同颜色的表面膜层。
15、玻璃台阶加工技术
此技术可利用特殊的金刚石砂轮设计,按照设计好的程序在玻璃的端面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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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阶,可确保加工出来的产品台阶宽度和高度一致,优化零件的装配程序,并
可提高装配的精度。
16、印玻璃保护油墨玻璃加工技术
此工艺可在玻璃原材料表面上印刷一层保护油墨,保护玻璃在加工过程中不
被划伤,不需要抛光即可直接进行离子交换处理。此技术主要难点在于对保护油
墨的性能要求很高,保护油墨必须达到一定的硬度和厚度,且油墨的耐磨性和附
着力能经受所有外形和结构加工过程的冲击,同时又能采用专用的脱墨工艺对其
进行剥离而不带任何残留。
主要技术优势:(1)缩短加工流程;(2)降低产品的残次品率;(3)降低生
产成本。
17、白色油墨多层印刷技术
此工艺改变了传统白色油墨印刷技术的套印精确度及颜色变异性,可实现多
层印刷,可实现印刷 8 层以上而不产生移位、变色等问题。
主要技术优势:(1)丝印方案可根据不同要求进行调整,颜色可稳定控制;
(2)解决了传统工艺只能单层或两层印刷的局限性和单一性,可实现多种颜色
和功能性印刷的工艺要求。
18、UV 油墨印刷技术
传统油墨是多组分油墨,即油墨的固化需要树脂和固化剂混合在一起发生化
学反应,要求油墨必须在一定时间内使用完,此工艺使用单组分油墨,采用紫外
光固化,无需调配即可投入使用,改变了传统丝印工艺过程中出现的干网、固化
时间长、能耗高等问题。
主要技术优势:(1)操作简单;(2)可有效解决传统单层丝印工艺的透光、
沙眼等难题;(3)固化时间短,效率高,能耗低。
19、IR 油墨印刷技术
此工艺难点在于将油墨的不同组分按一定比例搅拌均匀后,使其在可见光下
的透光率很低,且颜色接近周边油墨的颜色,同时在红外光下透光率较高。保证
红外线信号孔的隐藏效果又不影响信号的接收效果。
主要技术优势:(1)在可见光下的透光率很低;(2)提高信号孔的隐蔽与美
观性。
20、玻璃上打小孔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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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开发的该项技术经过金刚石刀具的工艺优化以及加工程序的优化,可加
工孔径 0.5mm 的小孔,且能延长砂轮使用寿命,有效提高了加工精度,并降低
了生产成本。
21、金刚石砂轮制造技术
该技术在金属的表面电镀上不同粒度的金刚石,且保证砂粒均匀,从而开发
出独特砂轮设备,可提高加工效率,延长砂轮使用寿命,从而降低生产成本。
22、网版制作技术
该项技术可通过在不同材质的网纱上涂布感光胶、经过曝光、显影、蚀刻等
工艺,制作出适合不同丝印要求的网板。
主要技术优势:(1)可实现印刷膜厚和图案尺寸的精确控制;(2)可通过设
计组合印刷网版,达到不同的表面装饰效果。
23、盲孔加工技术
公司自主设计研发并制造的盲孔加工设备,可实现在玻璃表面上用金刚石砂
轮雕刻出半通透的球形孔,孔型立体感较强,可实现按键与玻璃一体化,并能有
效降低成本。
24、玻璃划痕修复加工技术
公司开发的玻璃划痕修复机解决了玻璃的划伤,压伤产品的修复问题,将不
良品进行返修修复加工,提高了产品合格率。
主要技术优势:(1)加工精度高,产品尺寸加工公差小;(2)生产效率高,
可以实现不间断加工;(3)提升公司产品合格率。
25、长条光方孔抛光技术
利用公司自主研发的小方孔专用直身位抛光机,采用高效抛光液和弹性佳、
耐磨性好的特制抛光磨皮,将产品的直身位抛光成镜面。
主要技术优势:(1)单次加工数量多,加工时间短,生产效率高;(2)直身
位抛光后的产品可有效控制产品崩边、破碎不良,利于后工序的加工,生产品质
大幅提升;(3)加工领域广泛,可以用于抛光不同角度、不同圆弧倒边、非标准
曲面及标准曲面等特殊产品,适用于各种材质的产品加工。
26、CNC 机械手加工技术
在行业内传统 CNC 精雕加工中,由人工取放产品,人机配比较高,公司自
主研发的专用取放机械手,配合专业 CNC 精雕机,实现较高的自动化水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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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工。
主要技术优势:(1)加工时间短,生产效率高;(2)人工成本低。
27、连续测试玻璃油墨电阻技术
该技术连续测试玻璃产品油墨面不同点位的电阻值,由以前由人工点对点接
触检测电阻值改为自动多点联动测试,可提升测试效率,节省人工。
主要技术优势:(1)测试时间短,生产效率高;(2)该技术测试过产品结果
准确,无人工主观因素造成的错判、漏判。
28、玻璃图像与二维码自动识别检测技术
该技术彻底改善了生产过程中的丝印图像与二维码不符,丝印图档字符不良
及二维码打码不良问题,彻底消除以上不良品流入下一道工序的可能性,确保产
品图像字符与二维码完全吻合。
主要技术优势:(1)自动识别,消除人工错判因素;(2)识别精准,能够识
别产品图像中的瑕疵,并判定不良。
29、磨粉液过滤循环利用技术
该项技术改善了平磨、抛光等工序中抛光液的过滤净化,将生产过程中产生
的杂质过滤,保证循环使用的抛光液清洁。
技术优势:(1)相对传统过滤,大大提供净化效果;(2)改善玻璃产品质量。
30、按键自动组装线体技术
该技术采用自动化流水线作业模式,将按键组装过程中所需要的各个工艺整
合在一条自动化线之内,从零件流入到成品流出,全过程自动化完成,仅需少量
人工巡线。
主要技术优势:(1)相比传统手工组装模式,提升生产效率;(2)提高产品
质量,并保证产品品质的一致性。
31、按键气密性自动测试技术
该技术采用无接触式检测组装成品的气密性,并同时检测产品的粘合附着
力,一次检测多片产品,大幅提升工作效率,并由机械手将不良品自动抓出。
主要技术优势:(1)效率高;(2)检验结果准确,无需接触产品,不会对产
品造成划伤;(3)能很好的与自动线体组合,达到自动检测功能。
该项技术已经申请专利,申请的专利名称为一种全气动按键气密性测试仪
(201320360495.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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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自动光圆孔机技术
该技术通过公司自主开发的设备,对玻璃圆孔进行自动化抛光,一次装夹,
长时间作业,改变以往一人一机的操作模式,达到一人四机,并降低人工劳动强
度,实现车间自动化生产及人工效率的提升。
主要技术优势:(1)大幅提升人工产能和机台稼动率;(2)改善人工作业环
境,降低劳动强度。
33、自动光方孔机技术
该技术通过公司自主开发的设备,对玻璃方孔进行自动化抛光,采用自动化
流水线作业模式,改变一人一机的操作模式,提升人工效率,并降低劳动强度,
实现车间自动化生产及人工效率的提升。
主要技术优势:(1)改善人工作业环境,降低劳动强度;(2)提升人均产能。
34、丝印工位自动除尘技术
该技术利用公司自主开发自动除尘机对接丝印机,对丝印玻璃表面进行自动
清洁除尘,实现人工效率的提升。
主要技术优势:(1)降低人工作业劳动强度;(2)提升人工产能。
35、热转印自动化线体技术
该技术采用自动化流水线作业模式,将油墨热转印过程中所需要的各个工艺
整合在一条自动化线之内。
主要技术优势:(1)相比传统作业模式,可减少人工,提高工作区域洁净程
度;(2)提高产品质量,并保证产品质量的一致性。
36、检测产品 Logo 偏位技术
该技术对丝印产品 Logo 位置进行自动进行尺寸检测,并判别偏差是否在控
制范围之内,并给出相关尺寸检测的数据结构。通过该技术的导入,提升了检测
效率。
主要技术优势:(1)自动检测,结果精准,并自动判定不良;(2)效率提升,
降低人工劳动强度。
37、CCD 快速检测机台技术
该技术通过公司自主开发的设备,对按键背面的溢胶及不良状况做出判别。
做到一次装夹多个产品,自动走位、自动判别,大幅提升人工效率。
主要技术优势:(1)自动检测,结果精准,并判定不良;(2)效率提升,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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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劳动强度。
38、金刚石研磨垫制作技术
采用公司自主研发技术和设备,经过长时间的测试和实验,熟练掌握了金刚
石研磨垫制作技术,实现公司所用金刚石研磨垫的自主生产。
主要技术优势:(1)打破国外技术的垄断,大幅降低成本;(2)切削力强而
且稳定,优于国外产品。
39、抛光粉回收再利用技术
将抛光后的磨粉渣经过处理,重新制作成玻璃抛光粉,达到新抛光粉一样的
效果,实现废物再利用,节约成本。
主要技术优势:(1)废物再利用,节能环保;(2)成本低,抛光效果好。
已取得国家发明专利,取得的专利名称为一种稀土抛光粉废渣废液的回收和
再利用方法(ZL 201110053793.X);同时,已申请另一项发明专利保护,申请的
专利名称为一种稀土抛光粉废渣废液的回收和再利用方法(申请号
201310233211.5)。
40、激光切割技术
利用不同材料对光的吸收不同的原理,采用不同类型的激光器(皮秒激光/
纳秒激光等)对不同的材料(玻璃/陶瓷/蓝宝石)进行快速切割,大幅提高加工
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主要技术优势:(1)相对传统加工而言,加工效率更高;(2)加工成本低;
(3)加工品质高且稳定。
41、硬脆材料加工技术
利用公司在玻璃行业的深加工技术,结合对硬脆材料的深入理解,并经过几
年对硬脆材料的切割/成型/研磨/抛光/表面处理的实验研究,逐步开发出一系列
硬脆材料的深加工技术,并成功应用到硬脆材料的加工量产过程。
主要技术优势:(1)公司特有的加工技术;(2)具有大规模生产加工能力。

(二)正在研发的部分项目情况
公司一直注重企业技术未来的发展,在新技术储备及未来技术规划上投入大
量人力物力,目前正在研发的部分项目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创新技术 创新技术背景 创新简介 所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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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光的时间比较长而且不连续 利用之前抛光设备的抛光原理采用单面磨
流水线抛光
1 出产品,占用人工较多,自动 的方式先抛光一面,然后翻面抛光另一面, 设备测试
技术
化程度、效率较低。 实现自动化流水线作业。
目前研磨工序是单台机器操 利用之前研磨设备的研磨原理采用单面磨
流水线研磨
2 作,不连续出产品,占用人工 的方式先研磨一面,然后翻面研磨另一面, 设备测试
技术
多,自动化程度、效率较低。 实现自动化流水线作业。
烤 炉 上 、 下 公司目前使用传统外购烤炉, 利用公司传统烤炉,对玻璃烘烤工艺段进
3 料 自 动 化 技 由人工送入产品烘烤,并由人 行自动化上下料改造,实现无人化作业, 设备加工
术 工取出烘烤后的产品。 实现车间自动化生产及人工效率的提升。
利用公司目前使用传统丝印机台,对玻璃
公司目前使用传统丝印机台,
自动丝印技 丝印工艺段进行自动化取放产品,实现无
4 由人工放置产品烘烤,并由人 设备加工
术 人化作业。实现车间自动化生产及人工效
工取出丝印后的产品。
率的提升。
公司目前使用镀膜机台,由人 利用公司镀膜机台,对玻璃镀膜工艺段进
镀膜自动上
5 工放置产品,并由人工取出镀 行自动化改造,将产品自动上下镀膜伞具。 设备加工
下料技术
膜后产品。 实现车间自动化生产及人工效率的提升。
公司目前使用贴膜机台,由人 利用公司贴膜机台,对玻璃贴膜工艺段进
贴膜自动上
6 工放置产品,并由人工取出贴 行自动化改造,自动取放贴膜机上产品。 样机设计
下料技术
膜后产品。 实现车间自动化生产及人工效率的提升。
自 动 喷 淋 清 公司目前部分工段对产品的清 开发新的自动喷淋清洗线体,产品通过此
7 样机设计
洗技术 洗,采用人工作业模式。 线将自动清洗干净,无需人工操作。

(三)公司报告期内研发人员及研发投入情况
公司十分重视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发。报告期内,
公司的研发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工资 29,242.86 11,008.35 11,547.96
折旧 15,655.18 12,074.38 8,477.71
研发投
物料消耗 36,333.13 18,449.48 11,589.24

其他 8,447.84 4,217.88 4,347.41
合计 89,679.00 45,750.10 35,962.32
营业收入 1,449,701.40 1,335,164.89 1,116,310.87
研发投入占比 6.19% 3.43% 3.22%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研发技术人员为 9,556 人,占员工总数的比
例为 11.60%;公司自主研发并申请的实用新型及发明专利已达 93 项。最近两年,
蓝思科技的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动。

(四)公司报告期核心技术产品收入情况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视窗防护玻璃。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情况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主营业务收入 1,410,278.77 1,322,193.04 1,105,012.39

其他业务收入 39,422.63 12,971.85 11,29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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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97.28% 99.03% 98.99%


(五)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及安排
1、技术创新组织
公司坚持以创新作为企业文化的核心,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和新
产品开发道路,不断推出创新产品及提高产品品质。公司经过多年研发、生产经
验的积累,已拥有一支由多种专业人员构成的研发技术队伍,该团队具有丰富的
行业实践经验,承担已有产品的改进、新设备和新工艺的开发及改进、前瞻性新
材料和新技术研究及创新产品的开发。研发人员的专业具有多样化的特点,涉及
软件、物理、化学、光学、材料、机械设计、自动化、工业设计学等多个学科。
公司研发组织结构图如下:




新材料开发组主要负责能用作视窗防护屏的新材料、新辅料的选择、检测和
评估;新项目开发组主要负责新项目的图纸设计和评估、物料和生产准备、样品
设计制作及编写生产流程指引和生产方法的指导;新技术开发组主要负责新生产
工艺的评估、开发计划的编写、设备和物料的准备、测试反馈、批量测试反馈及
最终的流程导入、完善和总结;新设备开发组主要负责新型生产设备的应用前景
评估、图纸设计和评估、加工制造、生产测试及最终在生产应用中的导入。
2、研发项目管理制度
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和调整,公司建立了健全合理的项目研发管理制度、
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等一系列运行规则。这些制度
有利于技术开发人员的知识积累与全公司的资源组合,有利于新设备、新工艺、
新产品等的有效研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技术优势及综合竞争力。
公司对研发项目及团队的管理重要原则及规定如下:
(1)严格保密原则。公司十分重视技术与信息的保密工作,公司与有关工
作人员均签订保密协议,研发人员则另行签署更为严格的保密协议,约定严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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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及保密等条款。研发人员在接触参与具体的研发项目时,就项目的重要
性及保密程度,还须签订一份特别保密协议。公司对创新研发成果及行业发展前
瞻信息的良好保密工作,是国际知名企业与公司良好合作的重要保证之一,同时
为公司在行业内保持技术及信息优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目标管理原则。研发项目实施目标管理指按研发的预定计划任务和指
标,运用计划、组织、反馈、调整等基本手段,充分调动人、财、物等基本要素,
形成最佳组合,以期达到最佳目标。公司在项目的进行中,严格控制技术指标,
对项目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阶段结果的评估,在尽量短的时间内,达到项目的既
定目标。
(3)协同合作原则。在新项目的开发过程中,公司不仅强调信息纵向反馈,
更强调信息的横向(同级部门)交流,以更好促进项目的管理和推进,提高研发
效率。在研发项目进行的不同阶段,研发项目组成员来自不同的部门,研发部门
统一综合协调公司各领域的人员、经验及信息,对人、财、物、信息采取程序化
的管理,可实现在研发管理过程中有章可循,减少信息在各部门之间的反馈时间,
大幅提高研发的效率。
3、技术创新机制
为了促进新产品的开发,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从制度
上保障技术创新的实施:
(1)公司鼓励员工在生产实践中进行探索创新,并设有专门的基金对研发
技术人员的创新成果进行奖励。公司制定了《专利奖励制度》、《项目奖励制度》、
《“每周之星”奖励制度》、《提案改善奖励制度》等制度激励科技人员的创新开发。
公司通过组织相关技术培训,提高研发人员的技术创新意识和水平。
(2)公司不断加强技术创新活动的过程管理,形成了一套从研发项目立项、
实施、鉴定、考核、奖励的创新过程管理体系。设立了专职的专利工作人员,对
研发人员的创新成果进行及时的评估及保护,最大程度提高公司的技术壁垒,扩
大公司的技术优势。
(3)公司持续提高科研费用的投入力度,购置先进的科研设备,引进先进
的技术人才,提高研发人员的福利待遇,改善研发人员的办公条件,为公司技术
的创新及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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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研发团队
公司经过多年生产经营经验的积累,已拥有一支由多种专业人员构成的研发
技术队伍,该团队具有丰富的视窗防护玻璃行业实践经验,承担已有产品的改进、
新设备和新工艺的开发及改进、前瞻性新材料和新技术研究和创新产品的开发。
研发人员的专业具有多学科、综合、互补的特点,涉及软件、物理、化学、光学、
材料、机械设计、自动化、工业设计学等多个学科。

十、未来发展与规划

(一)公司总体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
公司自成立以来即专注于视窗防护玻璃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以
“以人为本,诚信务实,勇于创新,乐于奉献”为理念,以“竭力为客户提供满
意的产品与服务”为使命,凭着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积极同国际国内优势品
牌合作,致力于走在市场前列,已与全球消费电子产品行业主要厂商建立了长期
合作关系,成为视窗防护玻璃行业的主要企业。
未来,公司将抓住防护屏产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充分利用已经积累的各种优
势,继续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技术研发为驱动,加快新材料、新工艺、
新产品的开发速度,提高自动化水平和生产效率,继续扩大产品生产能力,满足
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拓展防护屏的应用领域,不断创造新的需求,保持并提高
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以达成公司的愿景——“技术创新引领行业潮流,高效管理
创造人文价值,打造受人尊重的国际化企业”。

(二)公司发行当年和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
发行当年和未来三年,公司将紧紧围绕总体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充分发挥
公司的技术、规模和客户资源优势,通过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一步强
化公司在高端视窗防护玻璃领域的竞争优势,不断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公
司发行当年和未来三年的具体业务发展规划如下:
1、募投项目实施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建设期
1 中小尺寸触控功能玻璃面板技改项目 177,550.24 1.00年
2 大尺寸触控功能玻璃面板建设项目 184,629.31 1.50年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广阔,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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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到账时间和公司实际情况完成所有项目的建设,逐步产生项目收益。
2、其他建设项目的实施计划

蓝宝石生产及智能终端应用项目、新材料面板产业化新建项目、触控模组技
术改造升级项目和单片式(OGS)触控显示屏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等均为触控面板
领域的新技术及新材料发展方向,公司已为保持及进一步扩大行业中的竞争优势
做好了充分准备。为实施以上建设项目或其他新项目,公司正在建设榔梨生产基
地(二期)标准化厂房和股份公司新材一期标准化厂房,为以上项目或其他新项
目的实施做好场地及配套设施的准备,一旦技术及市场条件成熟,公司将在履行
相关程序后后,根据自身的资金情况、行业发展、客户需求情况择机投入资本建
设新项目。
3、技术研发与产品开发计划
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能力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企业核心竞争力
的集中体现。
未来三年,公司将以现有产品为基础并围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断提高现
有产品品质和性能,扩大现有防护屏产品及新材料产品产能,不断加大对新产品
的研究和开发力度,不断扩大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并适当向上下游发展,推进主
营产品的系列化和多元化。
公司未来的新产品开发计划如下:
(1)蓝宝石材料在消费电子产品上的开发应用
蓝宝石材料生产难度较大,价格较高,目前主要应用于 LED 衬底、高档手
表表面等少数领域,然而其硬度较玻璃更高、也更耐划伤。
2012 年 7 月,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蓝思湘潭,研发蓝宝石材料的生长、加
工技术,并购买了蓝宝石材料生产设备,自产业链上游整合蓝宝石的生产、加工
技术,降低蓝宝石材料作为电子产品视窗防护屏材料的成本。同时,公司将推动
蓝宝石材料成为高端消费电子产品防护屏材料的潮流,以提高电子产品的性能、
实用性及产品档次,具有较高的附加值。公司将利用已有的客户资源,巩固公司
在防护屏行业中的地位。2012 年 12 月,公司成立了全资子公司湘潭蓝思,对股
份公司部分厂房进行技术改造,并准备在浏阳新生产基地和榔梨生产基地(二期)
修建标准厂房,将根据市场需求为蓝宝石产品的大规模生产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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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已量产蓝宝石摄像头保护镜片和便携电子产品按键保护镜片,
2013 年度公司蓝宝石产品销售收入已达到 12.34 亿元。随着蓝宝石材料生产技术
的提高、生产规模的扩大,成本将进一步下降,今后可能普及应用于消费电子产
品的防护屏。
(2)陶瓷材料在消费电子产品上的开发应用
2012 年 6 月,公司与华联瓷业共同设立了蓝思华联,专门从事特种陶瓷新
材料的研发、生产,公司将利用此机遇进入特种陶瓷原材料领域,将应用消费电
子产品的陶瓷产品进行产业链整合,利用下游客户资源,占据陶瓷产品消费电子
应用领域的市场地位。
目前,公司已开始量产用于智能手机外壳及装饰条的陶瓷器件,将来特种陶
瓷材料产品将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的外壳、按键、装饰部件等多个部分,以提高
电子产品的美观度、时尚性。
(3)大尺寸及超大尺寸防护屏产品
公司目前的大尺寸产品主要应用于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的屏幕防护,今后
公司将继续加大开发应用于现有产品的大尺寸视窗防护玻璃的力度,并积极开发
和推出能应用于平板电视视窗防护等超大尺寸防护玻璃,从而进一步扩大公司产
品的应用领域,拓展公司的产品种类,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4)OGS/TOL 触控组件
为降低触摸屏的厚度和成本,现在的投射式电容触摸屏有三种改进方案,即
OGS/TOL、In-cell 和 On-cell,不论哪种结构都可节省一片基板玻璃,可能会成
为投射式电容触摸屏的发展趋势。单片玻璃触控解决方案(One Glass Solution/
Touch on Lens),将触控模组整合到防护玻璃上,亦即在一般的防护玻璃内侧镀
上 ITO 导电层,使该单片玻璃不仅具备防护玻璃的强度、安全性,同时也兼具
触控功能。为抢占市场先机,公司将会积极开发并适时推出 OGS/TOL 触控组件。
(5)2.5D 及 3D 产品
目前,公司的产品以 2D 视窗防护玻璃为主,即上表面和下表面均为平面结
构的防护玻璃。2.5D 产品是指上表面为曲面结构、下表面为平面结构的防护玻
璃,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产品的美观性。3D 产品是上表面和下表面均为曲面结
构的产品,3D 产品可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移动硬盘、鼠标等电子产品的外
壳,提高应用产品的美观度和附加值。公司将根据市场和客户需求不断推出 2.5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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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3D 产品。
4、市场开发与业务拓展计划
公司具有技术研发、产品品质、生产规模等方面的优势和突出的行业地位,
与众多全球知名消费电子产品品牌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将根据
技术和产能储备情况,适时开拓国内外其他客户。公司目前由业务部负责公司的
订单获取、生产任务的内部分配、产品销售、客户关系维护及市场开拓等工作。
同时,研发部门也将紧跟下游消费电子厂商的发展方向,不断与客户进行技术交
流,推进公司新材料、新工艺产品在客户产品中的应用,持续扩大公司与客户的
产品合作领域,提高客户与公司协同发展的合作意愿,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5、人力资源计划
人才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本公司的人员发展计划围绕着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展开,主要包括:
(1)对现有人员进行系统性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并建立相配套
的员工培养机制。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深化,公司现有人员素质需要进一步的
提升。通过内部交流课程、外聘专家授课等培训形式,提升研发人员的创新开拓
能力、生产型人员的技术水准和业务型人员的业务能力。同时,为员工晋升制订
体系化的培养计划,保证人才梯队的完整和后续人才储备。
(2)建立合理的录用制度,聘请业内优秀人才。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业
务的发展,公司更加迫切地需要聘请一些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高级管理层和技术
人员加盟。公司将建立合理的录用制度,调动人员的积极性,寻求最适合企业发
展的优秀人才。
(3)实施公司人才激励制度,提高员工待遇,激发员工的创造性与主动性。
(4)积极外聘专家学者、行业权威人士和专业咨询机构,与公司进行项目
合作,强化员工的专业素养与业务能力。
6、管理水平提升计划
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的经营规模将不断扩
大。人员规模的扩张、客户和市场的拓展、产销规模的扩大都对公司的管理能力
和管理效率提出更高的要求,针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公司将进一步以
科学化、制度化为原则建立高效的企业组织和管理模式,不断健全和完善决策、
执行、监督等相互制衡的管理结构;继续加强优秀管理人员的引进和培养,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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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培训、提拔等多种手段来优化、提升公司管理队伍的素质,同时储备一定
数量的中基层管理干部,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管理人才储备。
7、公司内部治理计划
公司将继续推进制度建设,实施管理提升工程,以岗位规范化和业务流程标
准化为重点,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体系;完善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建立
按岗位、技能、业绩、效益决定薪酬的分配制度和多元化的员工价值评价体系。
在公司治理结构上,公司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着力构建规范、高效的公司
治理模式。
(1)发挥董事会决策中心作用。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由董事会
提出或决定并监督实施;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
行日常运作,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在董事会内部充分发挥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公司各项事务的决
策、管理和监督,确保公司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
(2)发挥经理层管理中心作用。公司经理层根据董事会授权实施公司的经
营管理计划和投资方案,建立职能清晰、信息畅通、机制灵活、运作高效的经营
管理系统;提高总经理工作班子的整体运作水平;完善公司内部制度建设,提高
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
8、筹资计划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如能顺利实施,将大大改善公司的财务结构,提升公司的
经营规模、抗风险能力和后续融资能力。在本次发行当年以及未来两至三年内,
公司将合理利用募集资金,用于本招股意向书中所列项目,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
司在视窗防护玻璃行业的技术和市场优势,为股东创造更多的财富。
此外,公司将根据自身业务发展战略多方位扩展融资渠道,在保持合理资本
结构的前提下,综合利用银行借款、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手段和增发股票等权益
融资手段筹集所需资金,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

(三)实现上述发展规划的假设条件与主要困难
1、拟定上述计划的假设条件
公司上述的发展计划是基于公司现有业务规模、市场地位、发展趋势等各方
面因素综合制定的,其拟定依据了以下假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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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与上市工作进展顺利,股票如期发行,募集资金按
时到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期实施;
(2)公司所处的国内外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稳定,宏观经济保持良好的
发展态势;
(3)公司各项经营业务遵循的国家和地区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无重大改
变;
(4)公司所处行业与市场环境不会发生重大恶化;
(5)公司现有主要竞争优势继续发挥作用;
(6)公司无重大经营决策失误和足以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转的人事变动;
(7)不会发生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突发性事件或其它不可
抗力因素。
2、拟定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
(1)资金实力制约
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对资金需求量较大,自有资金不足以满足投资
项目所需,需通过直接或间接的融资渠道获取发展所需资金,本次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成功对公司实现上述发展计划具有重要意义。
(2)人力资源水平有待提升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现有人力资源和人才储备可能将不能满
足公司快速发展的要求,要实现上述计划,必须制定能够吸引和稳定人才的有力
政策,加大管理、技术、研发、业务和生产人员的培养引进,改善公司现有的人
力资源结构。

(四)确保实现上述发展规划拟采用的方式、方法或途径
1、本次发行股票将为公司实现上述业务目标提供资金支持,公司将按计划
认真组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促进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和技术水平的提
高,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2、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运作,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各
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公司的机制创新和管理升级;
3、加快引进和培养视窗防护玻璃及相关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生产人员和
管理人才,逐步建立完善、合理、有效的薪酬福利制度和股票期权等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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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技术水平和生产营销能力,确保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的实现。
公司将在上市后通过定期报告持续公告规划实施和目标实现的情况。

(五)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实现上述目标的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对于公司实现前述业务目标具有关键作用。具体体现以下几
点:
第一,募集资金的到位解决了公司发展所遇到的资金瓶颈,同时也为公司在
资本市场上的持续融资开辟了通道,使公司的未来发展有了资金保证;
第二,本次募集资金将集中使用于各规格视窗防护玻璃和新材料防护屏项目
建设,有利于新产品开发、提高产品附加值,扩大销售收入,提升盈利能力;
第三,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并上市,成为公众公司,提高了公司的知名度和市
场影响力,增强了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对公司所需优秀人才的吸引力。
第四,公司上市后将被纳入证券监管机构、社会投资者等的直接监督之下,
便于建立更加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高
级管理人员管理水平,增强运营效率,减少公司经营决策的风险。

(六)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现有业务是实现业务发展规划和目标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公司在现有业
务的拓展过程中逐渐积累起来的技术研发能力、客户资源、经营管理能力和行业
地位等为实现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目标是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
行业的发展趋势,经过审慎考虑和可行性研究后确定的。
公司未来三年的业务发展规划和目标是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增强核心竞争
力的重要步骤和保障,有利于保持公司主要产品的技术优势、增强自主创新实力
和研发技术实力、提高主要产品和新产品需求的快速响应、快速供应能力,进一
步提高市场占有率,为公司带来长期和稳定的收益,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
效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目标的实施将大大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实力,有利于公
司主营业务快速发展,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公司上述发展计划是公司现有业务的扩充和提升,公司目前良好的运营情况
是实现上述计划的前提。公司业务目标的实施,充分利用了现有业务的技术条件、
客户资源、人员储备、管理经验等资源,体现了与现有业务之间紧密的衔接,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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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了公司现有的业务深度,扩大了生产和经营规模,总体上提高了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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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周群飞、郑俊龙夫妇控制的公司
除蓝思科技外有两家,分别为香港蓝思和群欣公司。
目前,控股股东香港蓝思未进行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
争。
主要股东群欣公司经营范围为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群欣公
司拥有的资产主要为持有的公司股权及自有货币资金,不从事具体的生产经营活
动,与公司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周群飞、郑俊龙、控股股东香港蓝思、股东群欣公司就避免同业
竞争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五节 发
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六)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二、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关联方与
关联关系如下:

(一)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与公司关系
蓝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90.21% 控股股东
长沙群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8.80% 主要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除香港蓝思、群欣公司、公司及其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具
体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与公司关系
1 永欣光学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2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恒生玻璃表面厂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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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ingyan Crystal Co., Ltd.(永欣光学有限公司)
永欣光学系根据萨摩亚国际公司法成立的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6日在萨
摩亚海外及国际公司注册处领取了编号为28333的注册证书,注册地址为Offshore
Chambers,PO Box217,Apia,Samoa。
永欣光学的法定股本为1,000,000美元,共1,000,000股股份,每股面值1美元,
该公司成立时周群飞持有全部的1,000,000股股份,是其唯一股东和董事。
2012年3月16日,周群飞签署特殊决议,决定按照萨摩亚国际公司法1987(第
172(2A)节)相关规定,将永欣光学正式予以注销。
2012 年 3 月 23 日萨摩亚国际金融局出具说明,确认永欣光学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注销并解散。自 2011 年至其注销期间,永欣光学依法经营,不存在重大
违法违规的情形。
2、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恒生玻璃表面厂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恒生玻璃表面厂成立于2000年2月17日,类型为个体工商
户,注册号为440306300002509,资金数额为5万元,负责人为周群飞,经营场所
为西乡劳动村宝源二村16栋,经营范围为玻璃加工、表面加工。
2011年12月26 日, 深 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分局发布深市监宝公告
[2011]103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分局关于吊销2007年度及以前年度未
验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公告》,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恒生玻璃表面厂的营业执
照因未办理2007年度年检被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该公告不涉及罚款。
虽然周群飞为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恒生玻璃表面厂的负责人,但个体户不属于
企业,上述情况不属于担任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且负有个人责任的
情况,因此,周群飞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不受上述情况影响,且
上述情况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发行人参股的其他企业及其他利益方

序号 公司名称 与公司关系
1 香港 3D 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蓝思国际之参股子公司
2 湖南三维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蓝思国际之参股子公司香港 3D 之全资子公司
3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蓝思华联之少数股东
4 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曾为控股子公司蓝思湘潭之少数股东
5 湖南醴陵红官窑瓷业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蓝思华联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6 湖南华联特种陶瓷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蓝思华联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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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名称 与公司关系
7 湖南华联火炬电瓷电器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蓝思华联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8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本公司工会
9 RY Co.,Ltd. 全资子公司蓝思国际之参股子公司香港 3D 之股东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法人
姓名 职务 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兼职公司 兼职职务 兼职公司与本公司关系
蓝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 控股股东
董事长、 香港 3D 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全资子公司之参股子公司
周群飞
总经理
全资子公司之参股子公司
湖南三维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之全资子公司
副董事 长沙群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股东
郑俊龙 长、副总 全资子公司之参股子公司
经理 湖南三维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之全资子公司
周新益 董事 - - -

中国商业会计学会 学术委员、理事
汤湘希 独立董事 中国金融会计学会 理事 -
湖北省会计学会 理事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张韶华 独立董事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经济与贸易学院
湖南大学
张亚斌 独立董事 院长 -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中国金融学年会 理事
中国运筹学会金融工程与金融风险
理事
管理分会
饶育蕾 独立董事 -
湖南省金融学会 常务理事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公司
监事会主 全资子公司之参股子公司
旷洪峰 湖南三维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席 之全资子公司
肖千峰 监事 长沙群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股东
陈小群 监事 长沙群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股东
刘伟 副总经理 长沙群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股东
饶桥兵 副总经理 长沙群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股东
副总经
彭孟武 理、董事 - - -
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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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经
刘曙光 理、财务 - - -
总监
李晓明 副总经理 - - -


(五)关键管理人员及其主要亲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
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包括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人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
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详见“第八节 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三、关联交易情况
目前,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供产销体系,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
依赖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类型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湖南醴陵红官窑瓷业有限公司 低耗品 1.97 - 1.59
湖南华联特种陶瓷有限公司 材料 260.52 27.63 67.96

采购 湖南华联火炬电磁电器有限公司 水电 79.95 92.44 88.80
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原材料 13,998.72 2,112.63 5,967.91
及其子公司
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设备 - - 3,474.36

销售 湖南华联特种陶瓷有限公司 原材料 - - 0.45
湖南三维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出租房产 36.00 36.00 36.00

蓝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承租房产 - - 10.12
租赁
湖南华联火炬电瓷电器有限公司 承租房产 32.74 37.25 21.23
周群飞 承租房产 47.13 - -
担保 香港蓝思、周群飞、郑俊龙 接受担保
详见本节之“偶发性关联交易”
借款 香港蓝思、周群飞 借款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1、湖南三维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公司办公场所的关联交易
2010 年 12 月 25 日,香港 3D 科技有限公司与蓝思有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蓝思有限办公楼第三层的 301、303 和 304 室作为办公场所,使用面积为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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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租金为 36 万元/年,租赁期限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1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0 日,香港 3D 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三维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与
蓝思有限签订《房屋租赁补充协议》,三方同意上述办公场所改由香港 3D 科技
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三维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租赁使用,其他条款不变。
2013 年 11 月 30 日,湖南三维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房屋出租协
议书》,将租赁期限延长至 2016 年 1 月 1 日,年租金保持不变。
2、蓝思国际租赁香港蓝思、周群飞办公场所的关联交易
2010 年 6 月,香港蓝思与 Sun Hung Kai Real Estate Agency Ltd. (新鸿基地
产代理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该公司位于香港新界上水的一处办公场所,
月租金为 14,820 港币,租赁期限为 2010 年 6 月 22 日至 2012 年 6 月 21 日。蓝
思国际成立后将该场所作为办公地点,租赁费用由蓝思国际向出租方直接支付。
上述租赁到期后,蓝思国际与出租方 Sun Hung Kai Real Estate Agency Ltd.
直接签署租赁协议,租赁位于香港新界上水龙琛路 39 号上水广场 2011 室,租赁
期自 2012 年 6 月 22 日至 2014 年 6 月 21 日,月租金为 21,840 港币,消除了该
关联交易。
2014 年 6 月,蓝思国际与周群飞签订租赁合同,租赁香港新界观塘海滨道
133 号万兆丰中心 7 楼 A 室用于办公,租赁期自 2014 年 6 月 21 日起至 2016 年
6 月 20 日止,月租金为 85,000 港币。
3、参照关联交易披露的经常性交易情况
(1)向奥瑞德采购原材料及设备的交易
报告期内,奥瑞德曾为公司之子公司蓝思湘潭的少数股东。2012 年,股份
公司和蓝思湘潭向奥瑞德采购了 42 台蓝宝石单晶生长炉及部分蓝宝石原材料,
共计 9,442.27 万元;2013 年公司向奥瑞德及其子公司采购部分蓝宝石及原材料
2,112.63 万元,2014 年公司向奥瑞德及其子公司采购蓝宝石 13,998.72 万元,用
于公司蓝宝石原材料的生产及相关防护屏产品的生产。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经核查后认为,上述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发行人利
益输送或虚增利润的情形。
(2)向湖南华联特种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陶瓷”)采购原材料的
交易
华联陶瓷为公司之子公司蓝思华联少数股东华联瓷业的子公司。201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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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和 2014 年,公司向华联陶瓷采购了少量陶瓷氧化铝材料,金额分别为
67.96 万元、27.63 万元和 260.52 万元。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经核查后认为,上述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发行人利
益输送或虚增利润的情形。
(3)蓝思华联租赁湖南华联火炬电瓷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火炬”)
厂房的交易
2012 年 3 月 18 日,蓝思华联(筹)与华联火炬(出租方)签订了《厂房租
赁合同》,该合同约定:蓝思华联承租出租方位于湖南省醴陵市陶瓷科技工业园
C 区的厂房,租赁建筑面积为 2,808 平方米,租赁期限自 2012 年 3 月 18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18 日止,月租金为 8 元/平方米。2012 年 7 月,蓝思华联出具了书
面文件确认上述租赁合同有效,并承担该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2012 年,蓝
思华联共支付租赁及管理费 21.23 万元,同时支付水电费 88.80 万元。2013 年,
蓝思华联支付租赁及管理费 37.25 万元,支付水电费 92.44 万元。2014 年,蓝思
华联支付租赁及管理费 32.74 万元,支付水电费 79.95 万元。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关联交易
视窗防护玻璃行业属于资金、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自成立以来不断快速发
展,产销规模迅速扩张,购买土地、兴建厂房、购买生产设备需要大量的资金;
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原材料和存货需占用更多的流动资金;公司开展产品研发、
技术改造等也需大量的资金投入,上述因素导致公司的资金需求量较大。
报告期初,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和补充流动资金主要依赖于内源融资以及银行
贷款等负债融资,融资渠道有限而且融资规模较小,无法完全满足公司的资金投
入需求。为扩大公司市场份额,提升竞争力,公司控股股东香港蓝思、实际控制
人周群飞向公司提供了一定数额的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本期发生额 413.21 645.36 1,387.92

香港蓝思 其中利息发生额 413.21 645.36 1,387.92

期末余额 15,452.64 22,009.85 51,396.29

本期发生额 - - 371.80
周群飞
其中利息发生额 - - 37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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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余额 - - -


报告期内,公司向香港蓝思及周群飞的借款余额其发生时间均在报告期以外
的2011年,借款主体均为蓝思国际,借款均为美元境外借款,因此应参照同期香
港银行融资的利率确定利率。
2011年所发生的关联借款,其借款利率均参考了借款时点的银行贷款利率,
蓝思国际与香港蓝思及周群飞签署借款合同约定利率均为6个月LIBOR上浮2%。
2011年度,蓝思国际已正常运营并承担了公司销售及采购贸易平台职责,蓝思国
际利用香港较好的融资环境,于2011年8月-12月,分别在交通银行香港分行办理
了三笔借款,借款利率为1个月HIBOR上浮2.8%-2.9%。若以2011年8月后蓝思国
际银行贷款利率作为参照,则与2011年1月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存在一定差异。
经查阅相关信息,1个月HIBOR约为0.3%,较6个月LIBOR低约0.2个百分点,则
蓝思国际自香港蓝思的借款较其自银行的借款利率低0.6%。以蓝思国际在交通银
行香港分行的贷款利率进行测算,蓝思国际于2011年应向香港蓝思和周群飞支付
的利息约为3,100万元,较该年度实际的利息发生额多约600万元,金额相差不大,
利息计提较为公允,不存在关联方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公司对香港蓝思、周群飞未发生新的借款,并
在该期间归还部分本金及利息,关联借款金额有较大幅度的降低。
2、关联方为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关联方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银行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融资银行 担保金额 担保起止日
香港蓝思 蓝思国际 交通银行香港分行 6,000.00 万美元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
香港蓝思 蓝思国际 交通银行香港分行 6,000.00 万美元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
香港蓝思 蓝思国际 交通银行香港分行 13,000.00 万元 2011-8-19 至 2013-8-19
香港蓝思 蓝思国际 交通银行香港分行 19,095.00 万元 2011-12-9 至 2013-12-9
香港蓝思 蓝思国际 交通银行香港分行 20,000.00 万元 2013.8.19 至 2014.8.19
香港蓝思 蓝思国际 交通银行香港分行 20,000.00 万元 2014.8.19 至 2015.8.19
香港蓝思 蓝思国际 交通银行香港分行 19,999.00 万元 2013.11.15 至 2014.11.14
香港蓝思 蓝思国际 交通银行香港分行 19,999.00 万元 2014.11.15 至 2015.11.14
香港蓝思 蓝思国际 交通银行香港分行 19,095.00 万元 2013.12.09 至 2014.12.09
香港蓝思 蓝思国际 交通银行香港分行 19,095.00 万元 2014.12.09 至 2015.12.09
香港蓝思 蓝思国际 交通银行香港分行 18,909.00 万元 2012.1.13 至 2014.1.13
香港蓝思 蓝思国际 交通银行香港分行 18,909.00 万元 2014.1.13 至 201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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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方往来余额
单位:万元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项目 比例
余额 余额 比例(%) 余额 比例(%)
(%)
1、其他应收款
香港蓝思 - - - - 77.89 1.69

三维科技 716.67 22.43 600.58 10.68 484.43 10.54

蓝思科技工会* - - - - 125.28 2.73
香港 3D 8.55 0.28 5.25 0.09 1.12 0.02
2、应付账款 - -
奥瑞德 1,772.35 0.98 1,625.95 0.77% 4,317.32 2.11
华联火炬 23.56 0.02 44.53 0.02 2.83 <0.01
华联陶瓷 93.70 0.02 1.44 <0.01 -
3、其他应付款 - -
香港蓝思 15,452.64 89.04 22,009.85 92.76 51,396.29 92.14

周群飞 - - - - 80.11 0.14

郑俊龙 - - - - 112.73 0.20
*蓝思科技工会指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会;

四、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及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意


(一)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
决策均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二)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并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关联交易的确认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认为:报告期内(2012 年 1 月
1 日年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
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
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
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况;公司目前已在《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及《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内部治理文件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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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回避程序及决策权限等相关规定,并得到了有效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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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各位董事的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本公司任职情况
周群飞 女 中国香港 董事长、总经理
郑俊龙 男 中国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周新益 女 中国 董事
汤湘希 男 中国 独立董事
张韶华 男 中国 独立董事
张亚斌 男 中国 独立董事
饶育蕾 女 中国 独立董事


周群飞,女,1970 年生,中国香港永久居民,大学专科学历,身份证号码:
R008***(*)。1993 年进入玻璃加工行业,经长期实践积累掌握了丰富的行业经
验。2003 年创办了深圳蓝思;2004 年创办了香港蓝思科技并担任董事至今;2006
年创办了蓝思旺、昆山蓝思并担任董事长至今;2006 年 12 月,创办了蓝思有限
并先后任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10 年创办了蓝思国际、香港 3D 并担任
董事至今,同年 12 月创办了三维科技并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至今;2011 年创办
了长沙蓝思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至今;2012 年创立了蓝思湘潭和湘潭蓝思,
并担任蓝思湘潭董事至今;2011 年 6 月至今,担任发行人董事长,并兼任总经
理,最新任期自 2014 年 6 月起任期三年,履行董事职责并全面负责公司的发展
战略规划及经营和管理工作。
郑俊龙,男,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
身份证号码:43292419720629****。2003 年创办了深圳蓝思并担任执行董事、
总经理至今;2006 年创办了蓝思旺并担任副董事长兼任副总经理至今,同年创
办了昆山蓝思并担任副董事长至今;2010 年创办了蓝思国际,同年 12 月在三维
科技担任董事至今;2011 年 3 月在群欣公司担任董事长至今;2011 年创办了长
沙蓝思并任董事;2012 年创办了蓝思华联和蓝思湘潭并担任董事至今;2011 年
6 月至今,担任发行人副董事长,并兼任副总经理,最新任期自 2014 年 6 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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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三年,履行董事职责并主要负责协助总经理的工作,主要分管营销和采购。
周新益,女,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身份
证号码:43032219700613****。1990 年进入光学玻璃行业,先后担任过丝印主
管、生产总管等职务,有丰富的行业管理经验;2003 年至 2005 年在深圳蓝思担
任生产经理;2006 年至 2009 年在蓝思旺担任生产经理;2009 年至今,先后在蓝
思旺处担任生产总监、在发行人处担任生产副总。2011 年 6 月至今,在发行人
处担任董事,最新任期自 2014 年 6 月起任期三年,履行董事职责并主要负责公
司日常生产组织与管理。
汤湘希,男,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高级会计师,教授,博士生导师,身份证号码:42010619631004****。1986 年
参加工作,1988 年至今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先后担任会计系副主任、主任、会
计学院副院长以及经济与会计监管研究中心研究员,同时兼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
学术委员、理事,中国金融会计学会理事,湖北省会计学会理事等职务。2011
年 6 月至今,在发行人处担任独立董事,最新任期自 2014 年 6 月起任期三年,
主要履行独立董事工作职责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工作职责。
张韶华,男,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律师,身份证号码:11010819680426****。1990 年参加工作,历任北京市建筑
轻钢结构厂法务、北京市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法务、科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1
年至今任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高级合伙人;现任天津渤海商品交
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欣贺股份
有限公司、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1 年 9 月至今,在发行人处担任独立董事,最新任期自 2014 年 6 月起任期三
年,主要履行独立董事工作职责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工作职责。
张亚斌,男,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身份证号码:43010419651125****。1988 年参加工作,历任空军第二航空技术
学院讲师、教研室主任、湖南财经学院国际经济系副教授、副系主任,湖南大学
金融学院教授、副院长,2002 年至今任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教授、博士生
导师、院长,兼任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 年 9 月至今,在发行
人处担任独立董事,最新任期自 2014 年 6 月起任期三年,主要履行独立董事工
作职责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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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育蕾,女,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教授,博士生
导师,中国金融学年会理事,中国运筹学会金融工程与金融风险管理分会理事,
湖南省金融学会常务理事,身份证号码:43010419640422****。1988 年参加工
作,历任中南工业大学管理工程系讲师、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2000 年至今任
中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5 年 1 月开始在发行人处担任独立董事,任期为 2015 年 1 月 4 日
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主要履行独立董事工作职责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工作职责。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各位监事的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本公司任职情况
旷洪峰 男 中国 监事会主席

肖千峰 男 中国 监事

陈小群 男 中国 监事


旷洪峰,男,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
身份证号码:43032219630925****。1984 年至 2011 年 2 月,先后在湖南省湘乡
市统计局、政府办、移民开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2011 年 3 月至今,在
公司担任监事;2011 年 6 月被选举为监事会主席,最新任期自 2014 年 6 月起任
期三年,主要履行监事职责及负责公司建设规划管理。
肖千峰,男,1981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身份证号码:42098419810419****。2003 年至 2005 年在广东省广州微点焊设备
有限公司任业务代表;2005 年至今,在发行人处历任项目经理、业务总监;2011
年 3 月至今,在群欣公司担任董事。2011 年 6 月至今,在发行人处担任监事,
最新任期自 2014 年 6 月起任期三年,主要履行监事职责及负责公司欧美业务管
理。
陈小群,男,1981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身份证号码:43290119810909****。2004 年至 2005 年在广东省珠海飞天利商品
混凝土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2005 年至 2006 年在广东省伟创力(珠海)有限公
司担任 ME 工程师;2006 年至今,在发行人处担任研发部总监;2011 年 3 月至
今,在群欣公司担任监事。2011 年 6 月至今,在发行人处担任监事,最新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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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14 年 6 月起任期三年,主要履行监事职责及负责公司新产品技术工程开发。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 7 人组成,各位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本公司任职情况
周群飞 女 中国香港 董事长、总经理
郑俊龙 男 中国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刘伟 男 中国 副总经理
李晓明 男 中国 副总经理
饶桥兵 男 中国 副总经理
彭孟武 男 中国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刘曙光 男 中国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周群飞,总经理,简历见“(一)董事会成员”。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任为公司总经理。
郑俊龙,副总经理,简历见“(一)董事会成员”。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
刘伟,副总经理,男,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专
科学历,工程师,身份证号码:43042119650703****。1993 年至 2009 年在惠州
三星电子有限公司担任品质运营部次长;2009 年至 2011 年 6 月在蓝思有限担任
副总经理;2011 年 3 月至今,在群欣公司担任董事。2011 年 6 月 18 日经第一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任为发行人副总经理。2014 年 6 月,经第二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决议续聘为发行人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管理及质量保障体
系管理。
李晓明,副总经理,男,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身份证号码:43012319630701****。1987 年至 1989 年
在湖南省地矿局实验室担任化学分析工程师;1990 年至 1996 年在维用长城电路
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1997 年至 2010 年在湖南维胜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期间获得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长沙市劳动模范并多次获得长沙经济技术
开发区优秀经理光荣称号;2010 年 10 月至 2011 年 6 月,在蓝思有限担任副总
经理;2011 年 6 月 18 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任为发行人副总经理。
2014 年 6 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续聘为发行人副总经理,主要负
责公司的行政人事管理。
饶桥兵,副总经理,男,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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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身份证号码:44022119700520****。1992 年至 1994 年
在深圳市德昌电机公司担任技术员;1994 年至 1996 年在澳亚光学有限公司担任
生产技术厂长;1997 年至 2000 年在深圳市科达光电有限公司担任总工程师、厂
长;2001 年至 2005 年在惠州市高科达光电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厂长;2006
年至 2011 年 6 月在蓝思有限担任副总经理;2010 年 12 月至今,在昆山蓝思担
任董事;2011 年 3 月至今,在群欣公司担任董事;2012 年至今,在蓝思华联担
任董事长;2013 年 8 月,在蓝思湘潭担任董事;2011 年 6 月 18 日经第一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任为发行人副总经理。2014 年 6 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决议续聘为发行人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技术研究与开发管理等工
作。 
彭孟武,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男,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
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高级经济师,身份证号码:43030419650519****。
1985 年参加工作;1987 年至 1992 年在深圳太平洋铜材有限公司担任主任工程师;
1992 年至 1995 年在深圳大阳电工材料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1996 年至 1998
年在湖南省电线缆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4 年至 2009 年在湖南山河智
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期间获得第二届中国中小板公司十佳管
理团队奖;2010 年 9 月至 2011 年 6 月在蓝思有限担任副总经理;2011 年 6 月
18 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任为发行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4
年 6 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续聘为发行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主要负责公司董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分管证券、法务、审计部门工作。
刘曙光,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男,1973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
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身份证号码:42242219730628****。1995 年
至 2010 年在创维集团财务部工作,历任会计、会计主管、副经理、经理、财务
总监助理、副总监;2010 年 10 月开始在蓝思有限财务部任职,2011 年 3 月至
2011 年 6 月在蓝思有限担任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2013 年 8 月至今,在蓝思华
联担任董事;2011 年 6 月 18 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任为发行人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2014 年 6 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续聘为发行
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四)其他核心人员
公司其他核心人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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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 国籍 本公司任职情况
蔡新锋 男 中国 研发与技术部副总
李谭军 男 中国 品管部副总
高小华 男 中国 研发与技术部高级经理


蔡新锋,研发与技术部副总,男,1975 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
本科学历,身份证号码:61230119750101****。1999 年至 2003 年在唐德电子任
工程师;2003 年至 2010 年在富士康任专理;2011 年至今,在发行人任研发与技
术部副总,主要负责工程研发工作。
李谭军,品管部副总,男,1974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
学本科学历,身份证号码:51010619740116****。2003 年 7 月至 2006 年 9 月在
东莞伟创力任品质经理;2006 年 9 月至今,在发行人任品管部副总,主要负责
品管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高小华,研发与技术部高级经理,男,1967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
居留权,高中学历,身份证号码:44252619671229****。1988 年至 2003 年分别
在澳亚光学、晶晶光学和恒生玻璃厂任主管,2003 年至今,在深圳蓝思、发行
人任研发部高级经理,主要负责产品技术开发工作。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和选聘情况
1、董事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1 年 6 月 18 日,本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经香港蓝思和
群欣公司提名,选举周群飞、郑俊龙、周新益、汤湘希(独立董事)、肖汉宁(独
立董事)5 人为公司董事,任期三年。2011 年 9 月,为完善公司董事会人员结构,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增选张韶华、
张亚斌为独立董事。2011 年 12 月 23 日,因肖汉宁由于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
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
黄伯云先生为独立董事。
2014 年 6 月 20 日,本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香港蓝思
和群欣公司提名,选举周群飞、郑俊龙、周新益、汤湘希(独立董事)、黄伯云
(独立董事)、张韶华(独立董事)、张亚斌(独立董事)等 7 人为公司董事,任
期三年。
2015 年 1 月 4 日,独立董事黄伯云因年龄原因向公司提出辞去独立董事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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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同时辞去其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中的委员职务。同日,本
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董事会提名,选举饶育蕾担任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同时由饶育蕾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中的委员职务,任期自 2015 年 1 月 5 日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监事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1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经香港蓝思和群
欣公司提名,选举旷洪峰、肖千峰为公司监事。同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选
举,推选陈小群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
2011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旷洪峰为监事
会主席,任期为三年。
2014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香港蓝思和
群欣公司提名,选举旷洪峰、肖千峰为公司监事。同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选举,推选陈小群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
2014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旷洪峰为监事
会主席,任期为三年。
3、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选聘情况
2011 年 6 月 18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周群飞
为总经理,郑俊龙为副总经理,彭孟武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曙光为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刘伟为副总经理,饶桥兵为副总经理,李晓明为副总经理。
2014 年 6 月 25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周群飞
为总经理,郑俊龙为副总经理,彭孟武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曙光为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刘伟为副总经理,饶桥兵为副总经理,李晓明为副总经理。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法定义
务责任的情况
公司现任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过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律师、会
计师组织的相关辅导或在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
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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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存在
的亲属关系情况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群飞与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郑俊龙为夫妻关系。
除以上披露的直系亲属关系以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核心人员之间不存在直系亲属关系。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
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所持股份数及其变动情况
姓名 身份或职务
2011.6.29-2011.9.30 2011.9.30-2011.11.23 2011.11.23 至今
通过香港蓝思间接持有
通过香港蓝思间接持 通 过 香 港 蓝 思 间 接 持
周群飞 董事长、总经理 54,666 万股,通过群欣公
有 54,666 万股 有 54,666 万股
司间接持有 4,534.06 万股
通 过 群 欣 公 司 间 接 持 直接持有 62 万股,通过群
通过群欣公司间接持
郑俊龙 董事、副总经理 有 5,227.32 万股,直接 欣公司间接持有 783.94 万
有 5,227.32 万股
持有 62 万股 股
通过群欣公司间接持
通过群欣公司间接持 直接持有 90 万股,通过群
饶桥兵 副总经理 有 106.68 万股,直接持
有 106.68 万股 欣公司间接持有 16 万股
有 90 万股
周新益 董事 - 直接持有 50 万股 直接持有 50 万股
旷洪峰 监事会主席 - 直接持有 25 万股 直接持有 25 万股
刘伟 副总经理 - 直接持有 25 万股 直接持有 25 万股
彭孟武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直接持有 25 万股 直接持有 25 万股
刘曙光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 直接持有 25 万股 直接持有 25 万股
肖千峰 监事 - 直接持有 20 万股 直接持有 20 万股
李晓明 副总经理 - 直接持有 15 万股 直接持有 15 万股
陈小群 监事 - 直接持有 10 万股 直接持有 10 万股
周新林 周群飞的哥哥 - 直接持有 20 万股 直接持有 20 万股
蒋卫平 周新林的配偶 - 直接持有 10 万股 直接持有 10 万股
周艺辉 周群飞的姐姐 - 直接持有 20 万股 直接持有 20 万股
陈运华 周艺辉的儿子 - 直接持有 10 万股 直接持有 10 万股
郑清龙 郑俊龙的哥哥 - 直接持有 20 万股 直接持有 20 万股
欧路 郑俊龙的姐夫 - 直接持有 5 万股 直接持有 5 万股
罗成利 郑俊龙的姐夫 - 直接持有 5 万股 直接持有 5 万股
贺建平 周新益的丈夫 - 直接持有 10 万股 直接持有 10 万股
蔡新锋 研发与技术部副总 - 直接持有 3 万股 直接持有 3 万股
李谭军 品管部副总 - 直接持有 5 万股 直接持有 5 万股
高小华 研发与技术部高级经理 - 直接持有 3 万股 直接持有 3 万股

除上述持股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
亲属没有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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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与其他核心人员所持股份也不存在被质押或者冻结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其他对外投资
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
员除周群飞、郑俊龙、饶桥兵持有香港蓝思和(或)群欣公司股权外,不存在其
他对外经营性投资,也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与本公司利益相冲突的情形。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从发行人及其
关联企业领取薪酬情况
2014 年度,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薪酬如下:

姓名 现任职务 2014 年度薪酬 在关联方领取薪酬
周群飞 董事长、总经理 1,036 万元 无
郑俊龙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460 万元 无
周新益 董事 70 万元 无
汤湘希 独立董事 8 万元 无
张韶华 独立董事 8 万元 无
张亚斌 独立董事 8 万元 无
黄伯云* 独立董事 8 万元 无
旷洪峰 监事会主席 60 万元 无
肖千峰 监事 60 万元 无
陈小群 监事 40 万元 无
饶桥兵 副总经理 80 万元 无
刘伟 副总经理 80 万元 无
李晓明 副总经理 70 万元 无
彭孟武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70 万元 无
刘曙光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70 万元 无
蔡新锋 研发与技术部副总经理 60 万元 无
李谭军 品管部副总经理 50 万元 无
高小华 研发与技术部高级经理 40 万元 无
*2015 年 1 月,黄伯云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增选饶育蕾为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总额占各期
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重情况如下:
时间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总额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2014 年度 2,278 万元 1.67%
2013 年度 2,019 万元 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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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度 992 万元 0.44%

除独立董事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由其在公
司担任内部职务的基本工资、职务津贴及奖金组成,其确定依据主要为公司薪酬
管理制度。独立董事薪酬由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别由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兼职及与
发行人关联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兼职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七节同业
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方与关联关系”之“(四)发行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
公司的其他核心人员蔡新锋、李谭军、高小华专职在公司任职,无兼职情况。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
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
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允许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2015 年 1 月 4 日,公司独立董事黄伯云因年龄原因向公司提出辞去独立董
事职务,同时辞去其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中的委员职务。同日,
本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董事会提名,选举饶育蕾担任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同时由饶育蕾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
会中的委员职务,任期自 2015 年 1 月 5 日至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除此之外,最近两年,发行人的管理团队人员稳定,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做出的重要承诺
以及与公司签订的协议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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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劳动合同》外,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签订了《保
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就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公司技术秘密、项
目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以及竞业限制的事项做出约定。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做出的重要承诺
相关承诺详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等证
券服务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十、公司法人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逐步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
事会秘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形成了比较科学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制
定和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
之间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
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参照上市公司的要求逐步制订和完善了《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和考核委
员会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法人治理制度文件,并在实际
经营中严格遵照执行,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
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各机构和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职权及各自的议事规则独立有效的运作,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没有违法、
违规的情况发生。

十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
专业委员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1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一届董
事和股东代表监事,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人治理制度文件,此后公司逐步建立健全了《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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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细则》、《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的基础制度,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了有效
保障。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制度,《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
东大会的职权、召开方式、表决方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
决算方案。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
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股东大会,
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决议,具体如下:

序号 日期 名称 主要议案
审议通过了:
1、《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
案》;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3、《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具体事
宜的议案》;
2012 年 第 一
5、《关于制定<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1 2012.02.29 次临时股东
6、《关于修订<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大会
7、《关于修订<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制定<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
占用制度>的议案》;
9、《关于制定<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制定<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制定<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
议案》等。
审议通过了:
1、《关于 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1 年 年 度
2 2012.05.30 3、《关于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1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
股东大会
议案》;
4、《关于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聘任 201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等。
2012 年 第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
3 2012.07.27 次临时股东
案》。
大会
2012 年 第 三
4 2012.12.21 次临时股东 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大会
审议通过了:
1、《关于 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2 年 年 度 2、《关于 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 2013.06.15
股东大会 3、关于公司 2012 年财务决算报告和 2013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聘任 201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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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第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
6 2013.10.26 次临时股东
担保的议案》。
大会
审议通过了:
1、《关于调整<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议案>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
性的议案>的议案》;
3、《关于调整<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的议案》;
4、《关于延长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13 年 年 度
7 2014.02.13 5、《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蓝思科技股份有
股东大会
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6、《关于股份发行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7、《关于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8、《关于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9、《关于独立董事工作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13 年财务决算报告和 2014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
11、《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2、《关于公司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
2014 年 第 一 1、《关于变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8 2014.05.04 次临时股东 方案的议案》;
大会 2、《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3、《关于增加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
2014 年 第 二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 2014.06.20 次临时股东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大会
3、《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审议通过了:
1、《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蓝思科技股份有
2014 年 第 三
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10 2014.07.10 次临时股东
2、《关于公司董事报酬的议案》;
大会
3、《关于公司监事报酬的议案》;
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及承诺议案》。
2015 年 第 一
11 2015.01.04 次临时股东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大会
1、《关于变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方案的议案》;
2015 年 第 二 2、《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12 2015.2.6 次临时股东
3、《关于为子公司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向渤海银行长沙分行
大会
申请 10 亿元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为子公司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湖南省分
行申请 7 亿元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建立健全了董事会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据《公
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 4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
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董事长、副董事长均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
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职权、召开方式、条件、表决方式等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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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明确规定。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决,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
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共召开了 15 次董事会会
议,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
规定,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做出了决策,具体如下:

序号 日期 名称 主要议案
审议通过了:
1、《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议案》;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3、《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具体
事宜的议案》;
5、《关于制定<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6、《关于修订<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修订<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制定<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
占用制度>的议案》;
9、《关于制定<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制定<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
案》;
11、《关于制定<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
议案》;
12、《关于制定<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13、《关于制定<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
第一届董事会
1 2012.02.14 案》;
第四次会议
14、《关于制定<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
案》;
15、《关于制定<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
议案》;
16、《关于制定<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
议案》;
17、《关于制定<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
工作制度>的议案》;
18、《关于制定<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的议案》;
19、《关于制定<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
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20、《关于制定<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21、《关于制定<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
案》;
22、《关于召开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
议案》;
23、《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财务报告》等。
审议通过了:
第一届董事会 1、《关于 201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 2012.05.10
第五次会议 2、《关于 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独立董事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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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日期 名称 主要议案
4、《关于公司 2011 年财务决算报告和 2012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
5、《关于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聘任 201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召开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
1、《关于修改<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3 2012.07.12 2、《关于投资蓝宝石晶体材料项目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
3、《关于公司 2012 年 1-6 月份财务报告的议案》;
4、《关于召开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
1、《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申请国际注册商标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3、《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子公司相关项目的
4 2012.12.06
第七次会议 具体方案的议案》;
4、《关于向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及原材
料的议案》;
5、《关于召开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
第一届董事会
5 2013.03.18 1、《关于公司 2010-2012 年度的审计报告对外使用的议案》;
第八次会议
2、《关于公司 2010-2012 年度财务状况自查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
1、《关于为子公司湘潭蓝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2、《关于为子公司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的
6 2013.03.25
第九次会议 议案》;
3、《关于向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及原材
料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
1、《关于 201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独立董事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7 2013.05.26 4、《关于公司 2012 年财务决算报告和 2013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第十次会议
案》;
5、《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聘任 201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召开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8 2013.08.02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1、《关于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湘潭蓝思科技有限
公司的议案》;
2、《关于为子公司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的
第一届董事会
9 2013.10.11 议案》;
第十二次会议
3、《关于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议
案》;
4、《关于召开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
1、《关于调整<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议案>的议案》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
第一届董事会 性的议案>的议案》;
10 2014.1.23
第十三次会议 3、《关于调整<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的议案》;
4、《关于延长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5、《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蓝思科技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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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序号 日期 名称 主要议案
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6、《关于股份发行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7、《关于 201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8、《关于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9、《关于独立董事工作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13 年财务决算报告和 2014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
11、《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2、《关于公司 2011-2013 年度的审计报告对外使用的议案》;
13、《关于公司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14、《关于召开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
审议通过了:
1、《关于变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方案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11 2014.04.19 2、《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第十四次会议
3、《关于增加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4、《关于召开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为子公司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提供
担保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12 2014.06.05 3、《关于为子公司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提供
第十五次会议
担保的议案》;
4、《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5、《关于召开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报酬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7、《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13 2014.06.25
第一次会议 8、《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蓝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9、《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及承诺的议案》;
10、《关于制定<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子公司蓝思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向公司实际控制人租
赁房屋的议案》;
12、《关于为子公司 4 亿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
1、《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关于为子公司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
14 2014.12.20
第二次会议 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变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方案的议案》;
2、《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15 2015.1.22 3、《关于为子公司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向渤海银行长沙分
第三次会议
行申请 10 亿元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为子公司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湖南省
分行申请 7 亿元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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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序号 日期 名称 主要议案
5、《关于为子公司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长沙分
行申请 10 亿元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召开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监事会是公司内部的专职监督机构,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制定了《监
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的召开程序、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等作了规定。
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共召开了 9 次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具体如下:

序号 日期 名称 主要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
1 2012.02.14 对报告期内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相关事宜进行确认。
第三次会议
第一届监事会
2 2012.05.10 审议通过了《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第四次会议
第一届监事会
3 2012.12.06 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五次会议
第一届监事会
4 2013.03.1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第一届监事会
5 2013.05.26 1、《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第七次会议
2、《关于公司聘任 201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提供最高
6 2013.10.11
第八次会议 额担保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
第一届监事会 1、《关于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
7 2014.01.23
第九次会议 2、《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公司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
8 2014.06.05
第十次会议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
第二届监事会
9 2014.06.25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2、《关于公司监事报酬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制定了《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提名、聘任、任职资格、更换、履行特殊职责和发
表独立意见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18 日召开的创立大会暨 2011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了
2 名独立董事,于 2011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 2
名独立董事,于 2011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更换一名独立董事。第一届独立董事任职到期后,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20 日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续聘前述 4 名独立董事,任期三年。2015 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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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4 日,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更换一名独立董事。目前,
公司共有 4 名独立董事,均在董事会下设的四个专业委员会任职。
公司独立董事自当选以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勤勉尽职地履行权利和义务,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的相关议案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及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亲自出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
时间 会议名称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席人数 席人数 未亲自出席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4 4 4 0 否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4 4 4 0 否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4 4 4 0 否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4 4 4 0 否
2012 年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4 4 4 0 否
2011 年度股东大会 4 4 4 0 否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4 4 4 0 否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4 4 4 0 否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4 4 4 0 否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4 4 4 0 否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4 4 4 0 否
2013 年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4 4 4 0 否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4 4 4 0 否
2012 年度股东大会 4 4 4 0 否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4 4 4 0 否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4 4 4 0 否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4 4 4 0 否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4 4 4 0 否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4 4 4 0 否
2014 年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4 4 4 0 否
2013 年度股东大会 4 4 4 0 否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4 4 4 0 否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4 4 4 0 否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4 4 4 0 否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4 4 4 0 否
2015 年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4 4 4 0 否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4 4 4 0 否

独立董事对董事的人员任免、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等公司治理制度的制定、
公司重大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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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独立董事能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和合理性,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并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
筹备、文件保管、信息披露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等事宜,承担法律、行政法规
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也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自被聘任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

(六)专业委员会的设置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等四个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2011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工作细则》,选举并组建了相关专业委员会。2014 年 6 月 25 日,第二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的议案》,各专门委员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1、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公
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财
务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履行对各部门内部审计制度的评估和执行情况;负责公
司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及财务报告程序的检查;审核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及资产
处理事项,审核公司重大投资和对外担保事项;负责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组的
工作,评估各部门内部审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1)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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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但第一届委员由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
会工作;两名以上委员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的,召集人在全体委员内选举,由全
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
在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目前,公司审计委员会由汤湘希、张亚斌及郑俊龙组成,其中汤湘希为高级
会计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系教授,由其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的工作细则
2011 年 9 月 1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该细则对审计委员会的议事规则作出如下规定:
①审计委员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内,审计委员会
应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召开。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或二名以上(含二名)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审计
委员会临时会议;
②审计委员会定期会议应采用现场会议的形式。临时会议既可采用现场会议
形式,也可采用电话会议等非现场会议方式。除《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另有
规定外,审计委员会临时会议在保障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
式作出决议,并由参会委员签字;
③审计委员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公司其他董事可以出
席审计委员会会议,但非委员董事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④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包括未出席会议的委员)的过半数通
过方为有效。审计委员会委员每人享有一票表决权;
⑤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和会议记录人应当在会
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委员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
性记载。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公司保存,在公司存续期间,保存
期不得少于十年。审计委员会委员对于了解到的公司相关信息,在该等信息尚未
公开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⑥审计委员会委员或公司董事会秘书应至迟于会议决议生效之次日,将会议
决议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通报。审计委员会决议的书面文件作为公司档案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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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保存,在公司存续期间,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
⑦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审计委员会运作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7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日期 名称 主要议案
1、《关于<公司 2011 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
1 2012.02.13 2、《关于<2009 年-2011 年的财务报告>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3、《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1、《201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的议案》;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 2、《向董事会提议续聘 201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2 2012.05.09
第二次会议 3、《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实施情况的议案》;
4、《2011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部门的工作评价的议案》。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
3 2012.12.05 1、《关于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三次会议
1、《201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的议案》;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 2、《向董事会提议续聘 201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4 2013.02.20
第四次会议 3、《公司 2012 年度内部审计制度实施情况的议案》;
4、《2012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部门的工作评价的议案》。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
5 2013.03.18 1、《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五次会议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
6 2013.05.26 1、关于公司聘任 201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
1、《201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的议案》;
2、《向董事会提议续聘 201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公司 2013 年度内部审计制度实施情况的议案》;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
7 2014.01.23 4、《2013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部门的工作评价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
5、《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2011 年-2013 年的财务报告>的议案》;
7、《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战略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
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
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1)战略委员会的人员构成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董事长为委员。除
董事长外的其他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
以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但第一届委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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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由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
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目前,公司战略委员会由周群飞、饶育蕾、张亚斌三人组成,其中饶育蕾、
张亚斌为独立董事。周群飞担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2)战略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2011 年 9 月 1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战略委员会
工作细则》,该细则对审计委员会的议事规则作出如下规定:
战略委员会原则上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除外。会议
由召集人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
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战略委员会下设的工作组负责人可参加
(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及有关方面专家列席会议。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
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
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
年。
(3)战略委员会运作情况
公司战略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战略委员会召开了 3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日期 名称 主要议案
第一届战略委员会第一 《向董事会提议调整<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2014.01.23
次会议 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的议案》。
第一届战略委员会第二 《向董事会提议调整<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 2014.04.19
次会议 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的议案》。
第二届战略委员会第一 《<向董事会提议调整<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3 2015.01.16
次会议 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的议案》。
3、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
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研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总经理的人选,接收和整理董事会、
监事会以及股东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提案;对董事候选人和高
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累积投票制度的安排向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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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建议;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1)提名委员会的人员构成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
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生,但第一届委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
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半数以上委员推举,并报请董事
会批准产生。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目前,公司提名委员会由张亚斌、饶育蕾、周群飞三人组成,其中饶育蕾、
张亚斌为独立董事。张亚斌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2011 年 9 月 1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名委员会
工作细则》,该细则对提名委员会的议事规则作出如下规定:
提名委员会会议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委员可以亲自
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召集人负责
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能或不履行职责时,由另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提名委
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
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既可采
用现场会议形式,也可采用非现场会议的通讯表决方式。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
则提名委员会委员在会议决议上签字者即视为出席了相关会议并同意会议决议
内容。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
议。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
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在公司存续期间,
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
此外,提名委员会在《工作细则》中还详细规定了回避制度:委员会委员与
会议议题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时,该委员应对有关议案回避表决。有利害关系
的委员回避后,出席会议的委员不足本议事规则规定人数时,应由全体委员(含
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就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等程序性问题做出决议,由
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
(3)提名委员会运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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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名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3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日期 名称 主要议案
1 2011.12.02 第一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同意换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 2014.06.05 第一届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 2014.12.15 第二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
根据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同
行业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订薪酬计划或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
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审查公司非独立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负责对公司薪酬制
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构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由董事长、二
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但第一届委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半数以上委员推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目前,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张韶华、周群飞、张亚斌三人组成,其中张
韶华、张亚斌为独立董事。张韶华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2011 年 9 月 1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事规则作出如下规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委员可
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召集
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能或不履行职责时,由另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
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的召开,既可采用现场会议形式,也可采用非现场会议的通讯表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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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则委员在会议决议上签字者即视为出席了相关会议并同意
会议决议内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
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
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在公司
存续期间,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
此外,《工作细则》还规定: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
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并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
准后实施。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工作细则》中详细规定了回避制度:委员会委员与会
议议题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时,该委员应对有关议案回避表决。有利害关系的
委员回避后,出席会议的委员不足本议事规则规定人数时,应由全体委员(含有
利害关系的委员)就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等程序性问题做出决议,由公
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
下:

序号  日期  名称  主要议案 
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 同意《关于董事报酬的议案》和《关于高级管理
1 2014.06.25
一次会议 人员报酬的议案》。

自各专业委员会设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各专业委员会对公司重大事
项和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起到了重要作用,独立董事所具备的丰富的专业知识和
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在董事会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和生产经营决策以及
确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方面发挥了良好作用,有力地保障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科
学性和公正性。

十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
经营,不存在因违反工商、税务、土地、环保、海关、社保、外汇管理、质量监
督、住房公积金、商务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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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和对关联方担保情况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对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对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十四、公司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的评价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自查和评估后认为:本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
范—基本规范(试行)》的有关规范标准中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2015 年 2 月 6 日,申报会计师就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内部控制鉴
证报告》(瑞华核字[2015]48320011 号),认为:“蓝思科技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
行)》的有关规范标准中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十五、发行人对外投资和担保事项的政策及制度安排
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
均有规范公司对外投资、担保等方面的政策和制度安排。
为了规范公司的对外投资、担保行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有效防范公司对外
投资、担保的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外投资、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
议程序。

(一)资金管理的决策权限与程序
《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的资金预算管理、投资资金管理、融资资金管理、
营运资金管理和监督进行了细致的规定。
1、对资金预算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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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规定:公司资金实施预算管理,实现对各分子公司的资金集中统一管
理。公司各业务部门、各分子公司的资金收支,必须按规定编制年度资金预算,
经公司财务部初审、公司财务负责人复审,汇总呈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董事
会批准后执行。
2、对投资资金管理的规定
第九条规定:董事会决定运用公司资金进行对外投资、收购资产限于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以下;超过该数额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3、对融资资金管理的规定
第十一条规定:公司融资事项,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初审,
财务负责人复审,履行公司内部审核程序并报董事长审批,根据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程序,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公司资产抵押、流动资金贷款
等事项作出决议。
第十三条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总体授信范围内的流动资金贷款,
由董事长审批。
第十四条规定:各分子公司对外融资必须向公司提出融资申请,履行公司内
部审批程序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对外筹资。申请借款的各分子公司应配合公司财务
部的筹资工作,按规定提供借款所需相关资料。
4、对营运资金管理的规定
第十七条规定:公司银行账户由财务部统一开立和管理。未经公司批准,各
业务部门不得开设银行账户。各分子公司应在公司指定的银行开设银行账户,未
经公司批准,不得自行开立账户。
第十八条规定:公司与各分子公司之间的内部资金划拨,由公司财务部总监、
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报董事长或授权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付款。
第二十条规定:为有效防止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资金……(二)
公司与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之间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其他资产的交易,应当严
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履行董
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四)公司
董事会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机制,即发现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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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所侵占公司资
产……(五)建立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定期和不定期汇报制
度。
5、对监督的规定
第四十条 加强货币资金收支业务的内部审计。货币资金的管理应纳入公司
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定期审计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审计货币资
金的收入、支出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合理性,审计货币资金保管的安全性。
第四十一条 各分子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资金支付审批权限
和程序,各项资金的支付必须严格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对于未经规定程序审
批或超越权限审批的款项,出纳人员不得支付资金,其他财务人员不得办理有关
财务事项。付款申请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与程序
本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
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
和投资方案;……(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
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九条规定: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相关的交易事项达
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经董事会审批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一)交易
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
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二)交易标的(如股
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
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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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五)交易产
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十条规定:除本制度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外,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相关的交
易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董事会审议决定:(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
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500 万元;(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
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本制度第九条及第十条第一、第二款规定事项之外的
其他对外投资事项,但涉及对外担保或关联交易的除外。

(三)对外担保的决策权限与程序
《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公司被担保企业的资格、担保的审
批程序、对外担保的管理及责任进行了细致的规定。
《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
职权:……(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第十三条规定:公司下列
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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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连续 12 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5)连续 12 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
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7)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除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应经出席会议的三
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4)项担保事项时,
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
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第三条规定: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
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公司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担保,控股子公司未经公司批准不得
对外担保。
第八条规定:公司对外担保的最高决策机构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根据《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董事会对外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行使对外担保的决策权。
超过规定权限的,董事会应当提出议案,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组织管理和实
施经股东大会通过的对外担保事项。
第十四条规定:本制度第十三条所述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
准。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应当经全部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审议第十
三条的担保事项,除应当经全部董事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董
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十五条规定:董事与审议事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该董事不得参与该项
表决,该项表决除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
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若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制度后,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年度公司累计
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本制度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还规定:
第九条:公司在决定担保前,公司有关部门认真调查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对担保申请人及反担保人提供的基本资料进行审核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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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担保人及反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及担保事项的合法性、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
险进行充分分析,形成有关担保事项的报告,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核,并按本制度
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批准程序。
第十条:申请担保人需在签署担保合同的之前向公司有关部门提交担保申请
书,说明需担保的债务状况、对应的业务或项目、风险评估与防范,并提供以下
资料:企业基本资料(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与本公
司关联关系其他关系);与借款有关的主要合同及与主合同相关的资料;反担保
方案和基本资料;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担保合同相关的内容;近期经审计的
财务报告、还款资金来源及计划、还款能力分析;在主要开户银行有无不良贷款
记录;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说明;公司认为需要的其他重要资料。
第十一条:申请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一般不低于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数额。
被担保人设定反担保的财产为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不可转让的财产的,公司应
当拒绝提供担保。
公司财务部应当协调、督促担保申请人落实反担保措施。
第十二条:公司可在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实施对外担保的风险进行评
估,以作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依据。
第二十八条:公司担保的债务到期后需展期并需继续由其提供担保的,应作
为新的对外担保,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

(四)资金管理、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制度的执行情况
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股份公司及其各分子公司的资金预算、投融资资金、营
运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均符合《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事项。
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先后投资了蓝思华联、蓝思湘潭和湘潭蓝思三家子公
司,公司的投资决策均符合《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十六、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为了切实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充分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等权
利,公司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充分维护了投资者的相关利益,具体体现在以下
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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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了防止大股东利用表决权优势操纵董事的选举,保证投资者平等地参与对
管理者的选举,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的选举表决引入累积投票选举制度。
为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针对大股东控制风险,《公司章程》规定,对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通过;《公司章程》还规定股
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对于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规定公司内部的关联交易应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
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股东大会在作出决议时,关联方
应回避表决。
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4 人,占董事会人数二分之一
以上,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就有关事项独立
发表意见,有助于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
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

(二)维护投资者知情权
1、《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条规定,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
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
份;
(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
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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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
(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
其股份;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本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事项;
(14)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5)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
行使。
2、《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规定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制订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
秘书的职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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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会议材料,安排有关会务,负
责会议记录,保障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保管会议文件和记录,主动掌握有关
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应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建议;
(2)确保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根据董事会
的要求,参加组织董事会决策事项的咨询、分析,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受委
托承办董事会及其有关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作为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的联络人,负责组织准备和及时递交证券监
管部门所要求的文件,负责接受证券监管部门下达的有关任务并组织完成;确保
公司依法准备和递交有权机构所要求的报告和文件;
(4)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建立健全有关信息披露的制度,
参加公司所有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及时知晓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有关信息
资料;
(5)负责公司股价敏感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制定行之有效的保密制度和措
施。对于各种原因引起公司股价敏感资料外泄,要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及时加
以解释和澄清,并通告相关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6)负责协调组织市场推介,协调来访接待,处理投资者关系,保持与投
资者、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的联系,负责协调解答社会公众的提问,确保投资人
及时得到公司披露的资料。组织筹备公司境内外推介宣传活动,对市场推介和重
要来访等活动形成总结报告,并组织向相关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有关事宜。建
立公司和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包括设置专人和/或专门的机构,负责与股东进
行充分、必要的联系,并及时将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公司董事会或管理层;
(7)保证公司的股东名册妥善设立,负责管理和保存公司股东名册资料、
董事名册、大股东的持股数量和董事股份记录资料,以及公司发行在外的债券权
益人名单;
(8)协助董事及经理在行使职权时切实履行境内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在知悉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有义务及
时提醒,并有权如实向相关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反映情况;
(9)协调向公司监事会及其他审核机构履行监督职能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料,
协助做好对有关公司财务主管、公司董事和经理履行诚信责任的调查;
(10)保证公司有完整的组织文件和记录,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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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
(11)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及时、准确、合法、完整地披露
信息,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公司制订了《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对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信息披露的权限及常设机构、
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信息披露的媒体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董事办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工作机构,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
统一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

(三)完善股东投票机制 

1、《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章程》第七十八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
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
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
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
限制。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九条,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
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2)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4)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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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
案提出。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六条,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
如拟选举的董事或监事的人数为 2 名以上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四)保障投资者收益分配权
详见“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五、发行人最近三年股
利分配政策和实际股利分配情况”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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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公司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计,申报会计
师已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下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
公司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财务资料。本节的财务数据及有关的分析说明反映
了公司报告期内(2012 年至 2014 年)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及有关附注的重要内容。
投资者欲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会计政策等进行更详细的了解,
请阅读备查文件。

一、最近三年的合并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28,824,176.49 1,365,613,427.90 1,014,743,064.3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
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9,329,213.96
应收票据 - 1,305,317.50 -
应收账款 2,699,938,977.92 2,388,351,071.08 2,064,728,540.04
预付款项 743,284,088.45 381,801,720.29 141,206,264.79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160,003,604.99 51,167,797.67 42,606,606.71
存货 2,053,633,269.45 1,194,014,386.16 1,269,307,409.4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2,700,935.14 2,359,048.80 1,9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7,188,385,052.44 5,384,612,769.40 4,543,821,099.2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10,800,706.72 11,339,543.73 12,535,450.37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9,447,410,135.60 6,339,471,800.33 5,780,468,336.70
在建工程 410,947,938.93 446,493,329.06 365,582,354.40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无形资产 731,641,846.14 743,675,394.57 358,038,267.70
开发支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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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95,138,625.58 150,153,602.05 192,963,455.87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4,102,125.09 208,676,591.88 154,010,302.90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050,041,378.06 7,899,810,261.62 6,863,598,167.94
资产总计 18,238,426,430.50 13,284,423,031.02 11,407,419,267.22
(续表) 单位: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858,437,994.28 3,196,060,273.29 3,880,543,696.9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
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848,968.40 -
应付票据 72,460,138.09 - -
应付账款 3,235,833,459.82 2,102,779,053.03 2,055,152,140.33
预收款项 3,152,235.95 5,588,236.81 -
应付职工薪酬 456,061,969.16 270,377,596.95 211,923,750.20
应交税费 -537,423,485.13 39,917,640.41 -18,357,171.50
应付利息 9,204,891.40 7,268,621.77 13,741,760.22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189,087,788.39 237,280,704.52 557,824,716.9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27,507,384.00 710,122,936.00 559,150,497.72
其他流动负债 27,941,798.47 29,442,667.89 22,461,409.13
流动负债合计 10,042,264,174.43 6,599,686,699.07 7,282,440,800.0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85,000,000.00 - 178,387,000.00
应付债券 - - -
长期应付款 - - -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492,859,632.42 454,891,887.07 164,710,482.01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6,520.77 405,218.61 2,068,725.08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777,996,153.19 455,297,105.68 345,166,207.09
负债合计 10,820,260,327.62 7,054,983,804.75 7,627,607,007.11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606,000,000.00 606,000,000.00 606,000,000.00
资本公积 18,522,577.17 18,522,577.17 24,752,894.10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25,308,578.14 12,871,324.78 -17,834,450.15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555,183,155.48 417,728,154.72 226,718,998.41
未分配利润 6,205,575,011.41 5,166,172,734.69 2,913,180,835.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410,589,322.20 6,221,294,791.36 3,752,818,277.81
少数股东权益 7,576,780.68 8,144,434.91 26,993,982.30
所有者权益合计 7,418,166,102.88 6,229,439,226.27 3,779,812,2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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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8,238,426,430.50 13,284,423,031.02 11,407,419,267.22

(二)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 2012 年
一、营业收入 14,497,014,009.98 13,351,648,853.37 11,163,108,713.15
减:营业成本 11,256,523,399.92 9,122,133,984.82 7,708,291,039.16
营业税金及附加 86,300,423.43 89,878,486.98 51,547,515.30
销售费用 169,618,941.15 187,312,624.37 180,680,456.62
管理费用 1,632,584,269.70 946,859,748.64 744,433,638.35
财务费用 98,886,090.74 156,496,560.16 177,683,758.64
资产减值损失 115,803,954.93 77,727,003.34 103,817,617.9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848,968.40 -10,178,182.36 9,157,645.54
投资收益 -946,890.54 7,894,948.28 -231,796.5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79,275.05 -828,055.26 -6,436,442.87
二、营业利润 1,137,199,007.97 2,768,957,210.98 2,205,580,536.18
加:营业外收入 258,344,940.92 81,755,212.99 48,719,783.1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79,077.50 67,396.33 234,195.93
减:营业外支出 34,145,327.08 4,311,024.28 10,273,599.6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1,525,677.64 2,347,464.55 9,528,112.82
三、利润总额 1,361,398,621.81 2,846,401,399.69 2,244,026,719.60
减:所得税费用 185,108,998.56 406,360,208.46 247,587,120.77
四、净利润 1,176,289,623.25 2,440,041,191.23 1,996,439,598.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76,857,277.48 2,444,001,055.55 1,999,245,616.53
少数股东损益 -567,654.23 -3,959,864.32 -2,806,017.70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94 4.03 3.30
(二)稀释每股收益 1.94 4.03 3.30
六、其他综合收益 12,437,253.36 30,705,774.93 -34,165,881.39
七、综合收益总额 1,188,726,876.61 2,470,746,966.16 1,962,273,717.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189,294,530.84 2,474,706,830.48 1,965,079,735.1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67,654.23 -3,959,864.32 -2,806,017.70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 2012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250,447,313.90 12,856,062,092.92 9,502,499,530.41
收到的税费返还 696,902,406.83 607,549,420.75 759,081,346.8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5,598,008.43 70,755,032.65 43,518,685.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192,947,729.16 13,534,366,546.32 10,305,099,562.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921,048,891.13 6,013,645,053.08 5,519,270,145.6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270,970,567.51 2,890,728,583.68 2,393,914,734.27
支付的各项税费 525,538,463.19 563,283,794.66 389,244,299.9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17,444,095.94 545,349,408.08 410,150,33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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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635,002,017.77 10,013,006,839.50 8,712,579,513.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57,945,711.39 3,521,359,706.82 1,592,520,048.6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
236,057.00 5,826,727.78 526,500.00
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4,000.00 27,930,058.21 6,204,646.3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0,057.00 33,756,785.99 6,731,146.3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
5,292,631,220.17 2,375,483,150.92 2,275,551,481.78
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21,615.49 - 19,207,054.6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93,052,835.66 2,375,483,150.92 2,294,758,536.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92,762,778.66 -2,341,726,364.93 -2,288,027,390.1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29,8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29,8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020,924,139.89 10,720,670,827.70 12,781,294,769.6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4,036,747.00 306,670,000.00 196,325,965.4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144,960,886.89 11,027,340,827.70 13,007,420,735.0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2,040,272,890.64 11,334,539,787.20 11,255,603,705.4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99,409,086.36 99,819,863.96 223,093,249.9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5,520,256.12 340,457,804.35 415,696,958.7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315,202,233.12 11,774,817,455.51 11,894,393,914.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29,758,653.77 -747,476,627.81 1,113,026,820.8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7,566,589.50 -62,079,295.88 10,510,616.9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2,508,176.00 370,077,418.20 428,030,096.3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65,613,427.90 995,536,009.70 567,505,913.3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98,121,603.90 1,365,613,427.90 995,536,009.70


二、审计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公司的委托,审计了公司及子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
负债表,2014 年度、2013 年度、2012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
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瑞华审字
[2015]4832000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4 年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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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2012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以及对发行人
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
财务指标分析

(一)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

1、影响本公司收入的主要因素是产品的下游市场需求情况、主要客户的产

品销售情况、公司的生产能力、产品的销售价格、新产品和新市场的开拓情况等。

本公司是全球生产规模大、技术水平高的消费电子产品防护玻璃生产企业,拥有

良好的客户资源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未来除巩固防护玻璃的市场份额外,公司

致力于将产品延伸到蓝宝石、陶瓷等新材料产品及 OGS/TOL 触控面板、触控显

示一体化产品等,不断完善公司产品布局,努力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2、影响本公司成本的主要因素是产品方案、生产工艺、产品生产时间、原

材料价格、员工数量和薪酬,以及通过技术、管理降低成本的能力。公司产品生

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玻璃基板,报告期内其价格呈逐渐下降的趋势;由于部分

产品方案和生产工艺的不同,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产品曾使用菲林代替丝印工艺,

菲林价格较高,对产品成本影响较大;每款产品生产初期由于工艺成熟度和员工

操作熟练程度相对较低,其成本较高,随着生产时间的延长,其成本基本呈下降

的趋势;由于经营规模的扩大,报告期内公司员工数量和平均薪酬不断提高,使

得公司成本也相应上升。

3、本公司期间费用主要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报告期内,

公司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率相对稳定、费用结构合理,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管理费用率在 2012-2013 年相对稳定,2014 年由于研发支出的大幅

增加和管理人员薪酬支出的增加,管理费用率大幅上升,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了较

大影响。

4、影响本公司利润的主要因素是毛利率和期间费用。2012-2013 年,公司毛

利率水平较高,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要产品市场需求旺盛,产品的技术要求高,也

有一定的规模壁垒,竞争对手相对较少;2014 年公司毛利率水平下降,主要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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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司为新产品生产招聘和储备了大量新员工导致人工成本上升、客户结构变

化、产品结构变化和新产品投产时间较短致使生产成本相对较高等原因所致。研

发支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公司未来的竞争优势,但也会影响当期的利润水平,为

保证主要客户 2.5D 新产品的顺利量产、取得在蓝宝石、陶瓷等新材料产品的先

发优势、保障公司向触摸屏产业链下游延伸,公司在 2014 年进行了大量的研发,

研发费用较 2013 年增加 43,928.91 万元或 96.02%,研发支出的大幅增加导致当

期利润水平下降。本公司未来将持续通过研发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强化成

本管理等途径,进一步提升产品附加值,保持公司良好的利润水平。

(二)发行人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
务或非财务指标分析

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公司自身业务状况与特点,客户结构及客户产品销售

情况、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毛利率、研发投入、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等指标对分析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具有较为重要的意义,

其变动对公司业绩变动具有较强的预示作用。

1、技术水平和生产规模决定公司的产销规模和营业收入

在产品需求旺盛的情况下,公司的技术水平和生产规模是获得客户订单的前

提条件,也是公司生产效率、质量水平和出货量的决定因素,直接决定了公司的

收入规模。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技术水平不断提升,营业收入也

快速增长。

目前,公司已建成深圳、浏阳、星沙、湘潭等多个完整的研发生产基地并已

相继实现量产,榔梨、新的浏阳基地建设正在有序推进,具有较大的生产规模和

持续供货能力,能及时满足单个客户对不同型号产品和众多客户的订单需求,为

公司收入规模的扩大奠定了基础。

2、客户结构及客户产品销售情况决定了公司的产品需求

公司产品是消费电子产品零部件,消费电子行业发展状况、消费电子产品销

售情况决定了公司产品的市场容量,公司的客户结构和客户产品的销售情况直接

决定了公司的产品需求状况。报告期内,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出货量不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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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主要客户均为知名品牌,其产品销售状况良好,带动公司产品需求旺盛;

随着生产规模和产能的不断扩大,公司在保持现有客户资源的基础上,也在积极

开发国内外其他客户。

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和客户需求的增长,公司营业收入不断增加。其中,2013

年营业收入较 2012 年增加 19.61%;2014 年营业收入较 2013 年增长 8.58%。

3、主营业务毛利率可用来判断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和获利潜力

2012 年至 2014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0.24%、31.02%和 20.19%,

2012-2013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在 30%以上,相对较高,2014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前期下降。

2014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3 年下降,主要原因有:①根据 2014

年的生产计划和经营状况预期,公司在 2014 年招聘、培训和储备了大量新员工,

使得人工成本大幅上升;②公司 2014 年有较多的 2.5D 新产品量产,量产初期残

次品率较高导致单位产品分摊的成本较高;③2014 年公司客户结构较前年有所

变化,特别是 2014 年公司从战略性角度考虑开始与国内知名手机厂商小米、华

为进行大规模合作,公司供应给前述两位客户的产品毛利率较低,整体上拉低了

同期的毛利率水平。

4、研发投入很大程度上决定公司未来的竞争力,也会影响当期利润

公司十分重视对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等的研发,2012 年至 2014

年的研发支出分别为 35,962.32 万元、45,750.10 万元和 89,679.00 万元,研发支

出的不断增加会影响公司当期利润,特别是 2014 年研发支出的大幅增加对净利

润有很大的影响;同时,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会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的附加

值,丰富产品的种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公司未来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可用来判断公司盈利的质量

2012 年至 2014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59,252.00 万

元、352,135.97 万元和 255,794.57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

数,且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数大于净利润累计数,说明公

司盈利质量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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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述关键财务指标的分析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展状况和盈利

质量较好,由于公司公司布局 2.5D 新产品和榔梨生产基地,储备了大量员工,

新建和购买了较多厂房和设备,使得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增加,导致营业成本大

幅上升,研发投入等增加导致管理费用较 2013 年大幅增加,导致 2014 年经营业

绩出现下降。预计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条件下,公司可以继续保持

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申报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

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1 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

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

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

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合并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报表的编制基础及范围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依据是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33 号—合并会计报表》。公司所控制的全部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
围。子公司与本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
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2、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

被投资单位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成立日期 合并日期 变化原因
蓝思国际 990 万美元 100% 2010.11.05 2010.11.05 投资新设
长沙蓝思 45,988 万美元 100% 2011.01.26 2011.01.26 投资新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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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旺 6,000 万港币 100% 2006.04.19 2010.12.3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深圳蓝思 500 万元 100% 2003.09.18 2010.12.3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昆山蓝思 2,500 万美元 100% 2006.12.31 2010.12.3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蓝思华联 2,000 万元 51% 2012.06.13 2012.06.13 投资新设
蓝思湘潭 16,000 万元 100% 2012.07.23 2012.07.23 投资新设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确认的方法和原则

1、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
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
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
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基于以上原则,公司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具体时点和具体原则按外销和内销
分别确定如下:
外销:公司根据签订的订单发货,公司持出口专用发票、送货单等原始单证
进行报关出口后,通过海关的审核,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据作为风险
报酬的转移时点,根据出库单、出口专用发票和报关单入账,确认销售收入。
内销:①按一定账期赊销的,客户按账期结算,根据客户订单交货后取得对
方客户确认收货单,即认为产品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客户,公司确认
销售收入;②预收款结算的,于交货后取得对方客户确认收货单,即认为产品所
有权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客户,公司确认销售收入;③客户现款提货,于收
款交货后,即认为产品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客户,公司确认销售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
分比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完工作的测量/已经提供
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
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
计量;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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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
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
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
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
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使用费收入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4、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二)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
清偿的金额。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
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
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
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
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
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
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
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金融资产,以公允价
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交易费
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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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均为交易性金
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①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
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②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
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③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
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
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交易性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
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
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
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
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
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的,本公司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如持
有至到期投资部分出售或重分类的金额较大,且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六条规定的例外情况,使该投资的剩余部分不再适
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本公司将该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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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
之间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
计入当期损益。
(3)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
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
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
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其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
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
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
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
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
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
计入投资收益。
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或公允价值不再能够可靠计量,或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六条规定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
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限已超过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使金融资产不再适合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时,本公司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改按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重
分类日,该金融资产的成本或摊余成本为该日的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
该金融资产有固定到期日的,与该金融资产相关、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
得或损失,在该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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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在该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
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没有固定到期日的,原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或损失仍保留在股东权益中,在该金融资产被处置时转出,计
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
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
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
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
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
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1)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
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
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
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
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 2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 12
个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
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
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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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
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
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
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
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
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
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
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
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
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
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
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
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
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
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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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
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
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
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
(3)财务担保合同及贷款承诺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
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
款的贷款承诺,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
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
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
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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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
续计量。除指定为套期工具且套期高度有效的衍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
利得或损失将根据套期关系的性质按照套期会计的要求确定计入损益的期间外,
其余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
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
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
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
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已在初始确认时分拆的混合工具,若之后混合工具合同条款发生变化,且
发生的变化将对原混合工具合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则重新评价嵌入衍生工
具是否应当分拆。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持有的混合工具合同,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与前述合同条
款变化所要求的重新评价日两者较后者,评价是否将嵌入衍生工具从主合同分拆
并单独处理。
(1)可转换债券
公司发行的同时包含负债和转换选择权成分的可转换债券,初始确认时进行
分拆,分别予以确认。其中,以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量的
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转换选择权,作为权益进行核算。
初始确认时,负债部分的公允价值按类似不具有转换选择权债券的现行市场
价格确定。可转换债券的整体发行价格扣除负债部分的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债
券持有人将债券转换为权益工具的转换选择权的价值,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
本公积(股份转换权)”。
公司发行的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持有人到期没
有行权的,在到期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部分转入“资本公
积——股本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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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
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
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
合同。企业合并中合并方发行权益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抵减权益工具的溢价收
入,不足抵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其余权益工具,在发行时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
费用后增加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三)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
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②债
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③债务人很可能倒
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④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计提方法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
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
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
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
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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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
方法
①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
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
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本公司内关联方组合 以与债务人是否为本公司内部关联关系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无风险组合 按照债务人信誉、款项性质、交易保障措施等划分组合


②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
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
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 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本公司内关联方组合 不计提
无风险组合 不计提


账龄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率(%)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率(%)
1 年以内 5
1—2 年 10
2—3 年 20
3—5 年 50

5 年以上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
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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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导致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非重大应收款
项的特征包括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
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3、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
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
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四)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为原材料、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发出商品、周转材料、在途物资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
本。原材料以计划成本核算,对原材料的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通过
成本差异科目核算,并按期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
实际成本,其他存货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
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
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
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
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
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
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
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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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五)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
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其会计政策详见本节“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金融工具”。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
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账面价
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
资,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
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
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
的初始确认金额。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
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
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
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
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
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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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
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
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
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当期投资损益为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
的净损益的份额。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
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
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
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
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
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
的,不予以抵销。对被投资单位的其他综合收益,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
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后续处置该长期股权投资时,将此处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按比例或全部转入投资
收益。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
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
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
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
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
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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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
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
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
的,按本节“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中所述的相
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
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时将原计
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
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对于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
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并按前述长期股权投资或金融资产的会计政策进
行后续计量。涉及对剩余股权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追溯
调整。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
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
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
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
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企业和其
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
因素。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
迹象。如果该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六)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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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
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
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节“五、主要会计政策和
会计估计”之“(五)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
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
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
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
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
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
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
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
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七)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从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
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10.00 4.50
机器设备 5 10.00 18.00
运输设备 5 10.00 18.00

电子设备 5 10.00 18.00

办公设备 3 10.00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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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设备 5 10.00 18.00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
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节之”五、主要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计”之“(十七)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减值”。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及计价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
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
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
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
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
旧。

5、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
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
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八)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以及
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节之”五、主要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计”之“(十七)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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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
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
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
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
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
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
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
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
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
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
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
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
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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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
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节之”五、主要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计”之“(十七)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减值”。

(十)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
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
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
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
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
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
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
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
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
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
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
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
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
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
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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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
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
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
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
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

(十一)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
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十二)职工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
本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基本养老保
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相关
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
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本公司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
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
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
用时。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
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
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十三)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
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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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
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
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
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
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
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
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
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
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
资本公积。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
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列入所有者权益“外币报表折算
差额”项目;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
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
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
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
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
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所有者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
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在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处置境
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
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
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平均
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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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十四)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
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
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
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
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
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
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
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
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
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
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
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
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
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
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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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
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
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
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所有者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
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
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
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
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
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
销后的净额列报。

(十五)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
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
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
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
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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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
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
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
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
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
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
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
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
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
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
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
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
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
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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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5 号的通知》(财会[2012]19 号)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
标准(参见本节四、(十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
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节之“四、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五)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
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
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
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
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
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
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
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
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十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
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
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
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
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
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
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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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
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
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
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
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
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
“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
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
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
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
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
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
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
本节之“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五)长期股权投资”或本节之“四、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
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
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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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
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
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
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
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节之“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五)长期股
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
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
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
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
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
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十七)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
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
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
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
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
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
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
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
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
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
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
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
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
资产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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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
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
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
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
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
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十八)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1)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4 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 号、7 号、8 号、10 号、11 号、14 号
及 16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
(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 年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
资(2014 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
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
要求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
列报。
本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 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 7 项新
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 2014 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
列报准则,前述新准则对本公司申报财务报表无影响。
(2)报告期本公司无其他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无需要披露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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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无需要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公司适用的税率及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情况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17%(出口货物享受“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为
增值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17%、15%、13%、9%、5%或 0%)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额 5%、7%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额 2%
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税收优惠及批文”

1、发行人采用的是进料加工的业务模式,该模式在税收与关务方面所遵循
的法律法规主要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海关总署颁布,具有全国普遍适用性。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中华人名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上述关税及增值税税种除法定减免外,其他减免均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
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因此发行人在各地物流园所享受的有关关税及增
税退税的优惠政策基本相同。发行人产品出口均免关税,同时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
号)及《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 号)
的相关规定享受增值税的“免、抵、退”税优惠政策。
2、发行人各类产品具体对应的退税率情况如下:
年度 产品名称 退税率
手机保护屏/手机视屏镜片/手机玻璃后盖/手机摄像头玻璃保护盖/手机用摄像头固定
架组件/电脑视窗保护面板/平板电脑按键组件/笔记本电脑按键保护板/摄像头防护片/ 17%
玻璃保护屏/播放器保护屏/表面玻璃/遥控器键盘面板
2012 液晶显示屏用玻璃保护镜片/光学玻璃镜片 15%
年度
手表保护面板/手机玻璃镜片 13%
人造蓝宝石 5%
玻璃保护罩 0%
手机保护屏/手机视屏镜片/手机玻璃后盖/手机摄像头玻璃保护盖/手机用摄像头固定
架组件/电脑视窗保护面板/平板电脑按键组件/笔记本电脑按键保护板/摄像头防护片/
17%
语音播放器用视窗保护面板/保护屏/数码相机用/表面玻璃/遥控器键盘面板/玻璃保护
屏/播放器保护屏/触摸屏
2013
年度 液晶显示屏用玻璃保护镜片/光学玻璃镜片 15%
手表保护面板/手表触控屏盖/浮法玻璃片 13%
人造蓝宝石 5%
有色玻璃 0%
2014 手机保护屏/手机视屏镜片/手机玻璃后盖/手机摄像头玻璃保护盖/手机用摄像头固定
17%
年 架组件/电脑视窗保护面板/平板电脑按键组件/笔记本电脑按键保护板/摄像头防护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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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播放器用视窗保护面板/表面玻璃/遥控器键盘面板/保护屏/数码相机用/播放器保
护屏/汽车导航仪显示屏保护玻璃/可视电话显示屏保护玻璃/盖子组件/触摸屏
液晶显示屏用玻璃保护镜片/光学玻璃镜片/车载仪表盘用保护屏/相机刻度盘/照相机
15%
显示屏外部保护玻璃
手表触控屏盖/车辆后视镜/强化玻璃片/浮法玻璃片 13%
手机标识 9%
人造蓝宝石 5%
玻璃片/手表玻璃 0%

发行人主要生产手机视窗防护玻璃、平板电脑视窗防护玻璃、手机摄像头等

相关产品,上述产品占发行人产品的大部分,主要适用 17%的退税率。

(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税收优惠及批文

所得税税率
公司名称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00% 15.00% 12.50%
蓝思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5.00% 15.00% 15.00%
深圳市蓝思科技有限公司 25.00% 25.00% 25.00%

蓝思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16.50% 16.50% 16.50%

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 15.00% 15.00% 25.00%

蓝思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25.00% 25.00% 25.00%

湖南蓝思华联精瓷有限公司 25.00% 25.00% 25.00%

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 25.00% 25.00% 25.00%
湘潭蓝思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25.00%


1、股份公司
(1)2012 年享受外商投资企业“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股份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12 月 21 日,主营业务为视窗防护玻璃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自成立以来一直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第一款:
“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
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股份公司可
享受“2008 年至 2009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2010 年至 2012 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
税”的税收优惠。
根据国务院 2007 年 12 月 26 日发布的《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
的通知》(国发[2007]39 号)的有关规定,“企业按照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具
有行政法规效力文件规定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以下办法实施过
渡:……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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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
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
的,其优惠期限从 2008 年度起计算”,股份公司享受原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所得税
“两免三减半”的减免税优惠。
2009 年 1 月 21 日,股份公司获得长沙市国家税务局核发的编号为长国税审
[2009]001 号的《企业所得税减免和税前扣除审批通知书》,核准股份公司“从
2008 年 1 月起至 2009 年 12 月止免征企业所得税,2010 年至 2012 年减半征收企
业所得税,税率为 12.5%。”
(2)2013 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股份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12 日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认定有效期为三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 28 条第 2 款的规定:“国家需要重
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3 年 9 月 16 日,
股份公司取得浏阳市国家税务局工业园税务分局核发的《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企业
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表》,同意股份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征收所得税
的税收优惠,优惠期限为 2013 年至 2014 年。

2、蓝思旺
蓝思旺于 2011 年 10 月 27 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证书编号为
GR201144200463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三年。
蓝思旺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并取得证书编号为
GF201444200157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 28 条第 2 款的规定:“国家需要重
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蓝思旺可享
受 15%的所得税率税收优惠。
2012 年 4 月 5 日,蓝思旺取得深圳市光明新区国家税务局核发的《深圳市
国家税务局税收优惠登记备案通知书》(深国税光减免备案[2012]5 号),同意蓝
思旺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征收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优惠期为 2012-2013 年。
2014 年 12 月 26 日,蓝思旺取得深圳市光明新区国家税务局核发的《深圳
市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深国税光减免备案[2014]110 号),同意蓝思旺
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征收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优惠期为 2014-201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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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长沙蓝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 28 条第 2 款的规定:“国家需要重
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长沙蓝思于 2013
年 11 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14 年 1 月 14 日,
长沙蓝思取得长沙县国家税务局核发的《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备案表》,同意长沙蓝思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征收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优
惠期限为 2013 年至 2015 年。

4、蓝思国际
蓝思国际为设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企业,执行 16.50%的利得税税率。

七、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经瑞华核验,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144.66 -228.01 -929.39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792.4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
25,715.04 8,118.76 4,661.18
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48.14 -145.52 1,536.23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150.42 -146.34 112.8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7,325.59 10,694.27 24,695.00
所得税影响额 9,472.12 2,872.13 4,843.2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9 0.01
合计 50,321.57 16,214.64 25,232.62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22013 年度发生额由于长沙蓝
思经公示但暂未正式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已取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通
知书适用优惠税率 15%,出于谨慎,公司将其认定为“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
件的税收返还、减免”并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012 年度发生额为蓝思国际收到的
客户产品补偿款 16,764.65 万元和研发补偿款 7,930.35 万元,2013 年发生额为蓝
思国际收到的客户产品研发补偿款 10,694.27 万元,2014 年发生额为蓝思国际收
到的客户产品研发补偿款 37,325.5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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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财务指标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流动比率 0.72 0.82 0.62

速动比率 0.51 0.63 0.4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8.24% 24.20% 57.88%

资产负债率(合并) 59.33% 53.11% 66.8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5.70 6.00 8.06
存货周转率(次/年) 6.93 7.41 7.72
总资产周转率 0.92 1.08 1.2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97,354.08 415,529.50 329,898.2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17,685.73 244,400.11 199,924.5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67,364.16 228,185.46 174,691.94
利息保障倍数(倍) 13.92 31.44 14.3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4.22 5.81 2.6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2 0.61 0.7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94 4.03 3.3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94 4.03 3.3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12.23 10.27 6.19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 0.15% 0.19% 0.36%

相关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00%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资产总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折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加权平均股本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所有
者权益合计×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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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报告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
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元/股)
项目 报告期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4 年 17.27% 1.94 1.94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2013 年 48.98% 4.03 4.03
股东的净利润
2012 年 72.17% 3.30 3.30
2014 年 9.88 1.11 1.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2013 年 45.73% 3.77 3.77
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2 年 63.06% 2.88 2.88

上述指标的计算方法: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的计算公式如下:

ROE = P
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
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M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基本每股收益(EPS)的计算公式如下:
P
EPS =
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
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
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
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
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
稀释每股收益 =
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
加权平均数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
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
缩股数;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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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九、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2014 年 2 月 13 日,蓝思国际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株)DIGITECH
SYSTEM,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株)DIGITECH SYSTEM 支付其所欠蓝思
国际债务本金 581.75 万美元(按结算日汇率折算人民币 3,569.06 万元);请求判
令(株)DIGITECH SYSTEM 向蓝思国际支付逾期付款损失人民币 32.23 万元(暂
算至 2014 年 1 月 4 日,判决应算至判决书下达之日);请求判令(株)DIGITECH
SYSTEM 承担案件诉讼相关费用。
2014 年 2 月 17 日,长沙蓝思出具《财产保全担保函》,长沙蓝思以其拥有
的证号为长国用[2012]第 1620 号的土地使用权为蓝思国际对(株)DIGITECH
SYSTEM 申请财产保全提供担保。
2014 年 2 月 24 日,蓝思国际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
请求法院保全(株)DIGITECH SYSTEM 财产人民币 3,601.29 万元。同日,长
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同意上述财产保全担保及财产保全,
并向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和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出具《协助执行通知
书》,分别冻结其对(株)DIGITECH SYSTEM 的应付货款 191.00 万美元和 130.26
万美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应收(株)DIGITECH SYSTEM 货款 508.93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3,114.19 万元,其中账龄 1 年以内部分金额为 322.00 万元,
账龄 1-2 年部分金额为 2,792.19 万元。鉴于(株)DIGITECH SYSTEM 的经营状
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本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进行了专项计提。

(三)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十、历次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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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2011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本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出具了
深国众联评报字(2011)第 3-024 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
法,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26,758.54 128,587.66 1,829.12 1.44
非流动资产 220,198.18 241,777.14 21,578.96 9.80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39,434.94 59,289.82 19,854.88 50.35
固定资产 168,820.35 171,128.22 2,307.87 1.37
在建工程 5,843.91 5,843.91 - -
无形资产 3,598.60 4,021.54 422.94 11.75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00.37 1,493.65 -1,006.72 -40.26
资产总计 346,956.72 370,364.80 23,408.08 6.75
流动负债 238,457.52 238,457.52 - -
非流动负债 42,908.51 42,908.51 - -
负债总计 281,366.03 281,366.03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65,590.69 88,998.77 23,408.08 35.69


本次评估的净资产增值 35.69%,主要系公司持有的各子公司股权、固定资
产和土地使用权增值所致。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评估增值属于正常幅度范围的变
动,评估结果反映了资产的实际状况和客观的市场价值。

十一、历次验资情况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进行了 13 次验资,历次验资情况如下:
验资金额 累计实收资
序号 日期 验资机构 验资报告编号
(万元) 本(万元)
1 2007/03/27 $119.9922 $119.9922 湘广联验字(2007)第 1035 号
2 2007/11/30 $59.9974 $179.9896 湘广联验字(2007)第 10241 号
3 2007/12/27 $299.9972 $479.9868 湘广联验字(2007)第 10256 号
4 2008/08/25 $120.9972 $600.0000 湘广联验字(2008)第 1116 号
湖南广联有限责
5 2008/09/17 $199.9972 $799.9972 湘广联验字(2008)第 1129 号
任会计师事务所
6 2008/10/10 $390.0000 $1,189.9972 湘广联验字(2008)第 1138 号
7 2008/11/11 $399.9972 $1,589.9944 湘广联验字(2008)第 1150 号
8 2008/12/08 $799.9972 $2,389.9916 湘广联验字(2008)第 1158 号
9 2009/01/06 $610.0084 $3,000.0000 湘广联验字(2009)第 8003 号
10 2011/02/25 $1,799.9990 $4,799.9990 湖南鹏程有限责 湘鹏程验字(2011)8010 号
11 2011/03/07 $1,200.0010 $6,000.0000 任会计师事务所 湘鹏程验字(2011)801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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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011/06/15 ¥60,000.00 ¥60,000.00 中审国际会计师 中审国际验字(2011)01030005 号
13 2011/09/29 ¥600.00 ¥60,600.00 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审国际验字(2011)01030026 号

2013 年 8 月 20 日,瑞华出具了瑞华专审字[2013]第 91360009 号《蓝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复核报告》对 2007 年 3 月 27 日起至 2011 年 9 月 29 日之间的
历次验资报告进行了复核。瑞华经复核后认为,该等验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
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的相关规定。

十二、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1、资产结构及其变化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的各类资产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718,838.51 39.41% 538,461.28 40.53% 454,382.11 39.83%
非流动资产 1,105,004.14 60.59% 789,981.03 59.47% 686,359.82 60.17%
资产合计 1,823,842.64 100.00% 1,328,442.30 100.00% 1,140,741.93 100.00%


2012 年末-2014 年末,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 1,140,741.93 万元、1,328,442.30
万元和 1,823,842.64 万元。2013 年末的资产总额较 2012 年末增加 187,700.37 万
元或 16.45%,2014 年末的资产总额较 2013 年末增加 495,400.34 万元或 37.29%。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规模快速增长,2014 年末比 2012 年末增长了 59.88%,
其主要原因系:第一,公司盈利规模持续累积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第二,随着
业务规模的迅速扩大,公司银行负债、非银行借款和经营性负债相应增加。
公司的资产以非流动资产为主,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均超过 59%,非
流动资产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为主,主要是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机器设备、
房屋建筑、其他设备、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目前使用状况良好。流动资产主要由
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及存货等构成,资产流动性较强。
公司以非流动资产为主的资产结构,基本符合视窗防护屏行业和公司的特
点:视窗防护玻璃行业为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产品的生产需经过开料、外形
雕刻、研磨、抛光、离子交换、丝印、镀膜等十几道工艺,所需设备和厂房较多,
固定资产投入大;由于下游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热销,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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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模式,同时应收账款账期较短,公司应收账款和产成品存货相对较少。

2、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的构成和变化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152,882.42 21.27% 136,561.34 25.36% 101,474.31 22.33%

衍生金融资产 - - - - 932.92 0.21%

应收票据 - - 130.53 0.02% - -

应收账款 269,993.90 37.56% 238,835.11 44.36% 206,472.85 45.44%

预付款项 74,328.41 10.34% 38,180.17 7.09% 14,120.63 3.11%
应收利息 - - - - - -
其他应收款 16,000.36 2.23% 5,116.78 0.95% 4,260.66 0.94%
存货 205,363.33 28.57% 119,401.44 22.17% 126,930.74 27.93%
其他流动资产 270.09 0.04% 235.90 0.04% 190.00 0.04%
流动资产合计 718,838.51 100.00% 538,461.28 100.00% 454,382.11 100.00%


与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的发展态势相适应,公司流动资产总额持续快速增
长,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是与主营业务活动密切相关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
付款项和存货,2012 年末-2014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和存
货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8.81%、98.98%和 97.74%。
(1)货币资金
2012 年末-2014 年末,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101,474.31 万元、
136,561.34 万元和 152,882.42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2.33%、25.36%
和 21.27%,现金余额合理,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报告期内,公司的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组成,2012 年
末的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信用证保证金和远期结售汇保证金,2013 年末的其他
货币资金主要为电费履约保证金,2014 年末的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信用证保证
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电费履约保证金。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现金 127.15 92.56 100.21

银行存款 149,485.01 136,036.81 98,347.05

其他货币资金 3,270.26 431.97 3,0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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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合计 152,882.42 136,561.34 101,474.31

(2)衍生金融资产

2012 年末的衍生金融资产为公司 2012 年与中国银行签订的 5 笔远期美金结
汇和售汇业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应收票据
报告期内,公司与客户主要采用现金结算,个别客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余额较小,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
(4)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286,510.36 251,421.72 217,346.03
坏账准备 16,516.46 12,586.61 10,873.18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269,993.90 238,835.11 206,472.85
营业收入 1,449,701.40 1,335,164.89 1,116,310.87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19.76% 18.83% 19.47%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 18.62% 17.89% 18.50%


①应收账款规模分析
公司根据采购规模、资金实力、行业地位等情况在第一次合作时通过谈判的
方式与客户确定信用期(即付款方式),该信用期一经确定,合作期间基本不会
调整。公司给予客户的付款期限大多为 30-60 天,处于较为谨慎的状态。
2012 年末-2014 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9.47%、
18.83%和 19.76%。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下游客户的订单要求,采购原材料后
组织批量生产,再将产品销售给客户或客户指定的代工厂。由于公司的客户均为
知名消费电子产品厂商和大型 EMS 厂商,与公司形成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
因此,公司一般给予客户 30-60 天的信用期,这与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
收入的比例基本匹配。
A、2013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2 年末增加 34,075.70 万元,主要由于销售
收入增加,截至年末的货款尚在信用期内暂未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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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251,421.72 万元,较 2012 年末的 217,346.03
万元增加 34,075.70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8.83%,较 2012 年占比
19.47%下降 0.64%。
2013 年公司给予客户的信用期较 2012 年基本无变化,2013 年末应收账款余
额与 2013 年 11-12 月销售收入基本匹配,公司 2013 年末应收账款较 2012 年末
增加主要由于销售收入增加,截至年末货款尚在信用期内暂未收回所致。2013
年营业收入为 1,335,164.89 万元,较 2012 年增加 218,854.02 万元,增幅为 19.61%,
应收账款余额增幅小于营业收入增幅。
B、2014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3 年末增加 35,088.64 万元,主要由于 2014
年 11-12 月销售收入金额较大且货款尚在信用期内暂未收回,应收账款余额与
2014 年 11-12 月销售情况基本匹配。
2014 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286,510.36 万元,较 2013 年末的 251,421.72
万元增加 35,088.64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9.76%%,较 2013 年占比
18.83%上升 0.93 个百分点。
随着 iPhone6/6Plus 的发布,公司 2014 年四季度对苹果公司的销售收入金额
较大,对华为、小米等国内客户的出货量也较大,在上述原因的影响下,公司
2014 年 11-12 月销售收入金额达到 311,772.01 万元。截至 2014 年末,2014 年 11、
12 月销售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大部分在信用期内,导致 2014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较大。
截至 2015 年 1 月 31 日,2014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已累计收回 176,936.64 万元,
货款回收及时且与相应账期相匹配。
C、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的合理性
2012 年至 2014 年,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9.47%、18.83%和 19.76%。
公司根据下游客户的订单要求,采购原材料后组织批量生产,再将产品销售
给客户或客户指定的代工厂。公司的主要客户为知名消费电子产品厂商和大型
EMS 厂商,与公司形成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因此,公司一般给予客户周付、
半月结或月结 30-60 天的信用期,据此测算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约为 6 次/年。
同时,公司销售收入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波动,三四季度销售收入占比较高,三四
季度应收账款余额较高,这与 2011-2013 年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高、应收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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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基本匹配。
2014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9.76%,高于 2012-2013
年,主要由于公司 2014 年 11-12 月销售收入金额较大所致。因此,公司 2014 年
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销售收入的比例较高是合理的,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一
致。
②应收账款质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和账龄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1 年以内 282,428.73 98.58% 251,277.08 99.94% 217,257.79 99.96%
1-2 年 4,035.97 1.41% 62.47 0.02% 84.38 0.04%
2-3 年 12.81 0.00% 81.92 0.03% 0.29 0.00%

3-5 年 32.85 0.01% 0.26 0.00% 3.57 0.00%

合计 286,510.36 100.00% 251,421.72 100.00% 217,346.03 100.00%


如上表所示,2012 年末至 2014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占比
均超过 98%,系信用期内销售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说明公司应收账款管理水平
稳定、持续,产生坏账风险的可能性较小,公司的应收账款质量较好。
③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按种类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
3,114.19 1.09% - - - -
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282,152.38 98.48% 251,421.72 100.00% 217,346.03 100.00%
收账款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
1,243.79 0.43% - - - -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286,510.36 100.00% 251,421.72 100.00% 217,346.03 100.00%

A、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2014 年 12 月 31 日,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坏账准
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对方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株)DIGITECHSYSTEM 3,114.19 1,148.35 3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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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114.19 1,148.35 -

发行人子公司蓝思国际是(株)DIGITECH SYSTEM 的供应商,蓝思国际
已按照(株)DIGITECH SYSTEM 下达的订单将 2013 年 7 月、8 月、9 月、10
月四个月份的产品交付给了(株)DIGITECH SYSTEM,但(株)DIGITECH
SYSTEM 未向蓝思国际付清相应的货款。为实现蓝思国际的债权,蓝思国际向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4 年 2 月 13 日,蓝思国际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株)DIGITECH
SYSTEM,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株)DIGITECH SYSTEM 支付其所欠蓝思
国际债务本金 581.75 万美元(按结算日汇率折算人民币 3,569.06 万元);请求判
令(株)DIGITECH SYSTEM 向蓝思国际支付逾期付款损失人民币 32.23 万元(暂
算至 2014 年 1 月 4 日,判决应算至判决书下达之日);请求判令(株)DIGITECH
SYSTEM 承担案件诉讼相关费用。
2014 年 2 月 17 日,长沙蓝思出具《财产保全担保函》,长沙蓝思以其拥有
的证号为长国用[2012]第 1620 号的土地使用权为蓝思国际对(株)DIGITECH
SYSTEM 申请财产保全提供担保。
2014 年 2 月 24 日,蓝思国际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
请求法院保全(株)DIGITECH SYSTEM 财产人民币 3,601.29 万元。同日,长
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同意上述财产保全担保及财产保全,
并向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和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出具《协助执行通知
书》,分别冻结其对(株)DIGITECH SYSTEM 的应付货款 191.00 万美元和 130.26
万美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应收(株)DIGITECH SYSTEM 货款 508.93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3,114.19 万元,其中账龄 1 年以内部分为 322.00 万元,账
龄 1-2 年部分为 2,792.19 万元。鉴于(株)DIGITECH SYSTEM 的经营状况,基
于谨慎性原则,本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进行了专项计提。
B、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公司对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比例和坏账准备计提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计提比例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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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计提比例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1 年以内 5% 14,105.34 12,563.85 10,862.89

1-2 年 10% - 6.25 8.44
2-3 年 20% 2.56 16.38 0.06
3-5 年 50% 16.42 0.13 1.79
合计 14,124.32 12,586.61 10,873.18


C、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由于下列客户经营情况恶化,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下列客户的应收账款
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胜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98.86 298.86 100.00%
Moreens Co.,LTD. 944.93 944.93 100.00%
合 计 1,243.79 1,243.79 -

④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对方单位 关联关系 新增客户 账面余额 年限 占比
Apple Inc. 非关联方 否 146,460.86 1 年以内 51.12%
三星电子集团各公司 非关联方 否 23,617.71 1 年以内 8.24%
2014 年 小米公司 非关联方 是 16,390.48 1 年以内 5.72%
12 月
31 日 环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否 16,255.01 1 年以内 5.67%
富士康集团各公司 非关联方 否 15,924.62 1 年以内 5.56%
合计 - - 218,648.67 - 76.31%
苹果公司 非关联方 否 103,275.41 1 年以内 41.08%
三星电子集团各公司 非关联方 否 25,230.81 1 年以内 10.04%
2013 年 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否 17,718.97 1 年以内 7.05%
12 月
31 日 环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是 16,327.43 1 年以内 6.49%

富士康科技集团各公司 非关联方 否 13,637.15 1 年以内 5.42%

合计 - - 176,189.78 - 70.08%
苹果公司 非关联方 否 126,679.45 1 年以内 58.28%
三星电子集团各公司 非关联方 否 32,696.25 1 年以内 15.04%
2012 年 富士康科技集团各公司 非关联方 否 9,393.04 1 年以内 4.32%
12 月
31 日 LG 电子集团各公司 非关联方 否 8,732.70 1 年以内 4.02%
MELFASInc. 非关联方 否 8,538.24 1 年以内 3.93%
合计 - - 186,039.68 - 8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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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未进入各期末前五大应收账款方的前五大客户的期末应收账款
余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时间 对方单位 关联关系 账面余额 年限 占比
LG 电子集团各公司 非关联方 13,200.52 1 年以内 4.61%
2014 年 12 月 31 日
Maruzen Intec Co.,Ltd 非关联方 13,907.11 1 年以内 4.85%
LG 电子集团各公司 非关联方 8,079.26 1 年以内 3.21%
2013 年 12 月 31 日
Melfas Inc. 非关联方 7,689.46 1 年以内 3.06%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宸鸿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6,196.52 1 年以内 2.85%


2014 年末,公司前五名欠款单位为境内外上市公司、知名公司或其子公司
或与公司长期合作的客户,报告期内,货款结算及时,企业信誉良好。报告期内,
公司大部分应收账款均能及时收回,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报告期末,公司应收
账款中无应收持有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公司管理层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应收账款的管理保持连续性和一致性,
应收账款政策维持稳定。公司制订的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管理措施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及内部控制要求。近年来货款回笼良好,公司坏账准备计提足额、合理,
至今未发生因应收账款数量过大而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形。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的规模不断扩大,不断购买机器设备,公司在报告期各期末
的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的设备款,有少部分原材料等预付账款。
2012 年末-2014 年末,公司的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 14,120.63 万元、38,180.17
万元和 74,328.4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股份公司 1,332.47 3,998.93 2,597.02
长沙蓝思 59,157.80 18,849.69 9,140.54
蓝思旺 179.38 190.73 297.69
深圳蓝思 - - -
昆山蓝思 92.72 64.83 411.18
蓝思国际 13,013.74 14,668.48 65.05
蓝思华联 23.07 0.09 1.76
蓝思湘潭 529.23 307.42 1,507.39
湘潭蓝思 - 100.00 100.00
预付款项余额 74,328.41 38,180.17 14,120.63
占总资产比例 4.08% 2.87%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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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与主要设备供应商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公司根据设备采购、安装
调试进度付款,签订采购合同、收到设备、验收合格和质保期结束时各支付一定
比例的设备款。例如,公司在与设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后 7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
额的 30%作为定金,公司收货后 7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公司验收并收
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 7 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90%,质保期结束后的 10 日
内支付剩余的 10%。公司采购的大部分设备均为单体整机,安装调试时间相对较
短,公司将采购的设备验收合格前所支付的款项记入预付款项,验收合格后转入
固定资产,导致公司在采购的设备在验收合格前会形成较多的预付款项。
2014 年末的预付款项余额为 74,328.41 万元,较 2013 年末的 38,180.17 万元
增加 36,148.24 万元或 94.68%,其主要原因为长沙蓝思期末预付款项较 2013 年
末增 40,308.11 万元,主要由于长沙蓝思榔梨厂区处于建设阶段,长沙蓝思自身
采购了大量机器设备,采购的大部分设备尚未到货、安装或验收所致。
2013 年末的预付款项余额为 38,180.17 万元,较 2012 年末的 14,120.63 万元
增加 24,059.54 万元或 170.39%,其主要原因为长沙蓝思、蓝思国际 2013 年末预
付账款较 2012 年末分别增加 9,709.15 万元、14,603.43 万元,主要由于长沙蓝思
榔梨厂区新购设备和蓝思国际代理长沙蓝思榔梨厂区新购设备尚未到货、安装或
验收所致。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前五大预付款项方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占比 年限 款项内容
1 莱玛特(沈阳)精研磨抛光有限公司 15,056.18 20.26% 1 年以内 设备尚未到货或验收
2 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0,025.90 13.49% 1 年以内 设备尚未到货或验收
3 Takatori corporation 8,006.17 10.77% 1 年以内 设备尚未到货或验收
4 Hamai Co., Ltd 6,932.00 9.33% 1 年以内 设备尚未到货或验收
5 创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6,255.12 8.42% 1 年以内 设备尚未到货或验收

合计 46,275.37 62.26%


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单位的欠款。
(6)其他应收款
2012 年末-2014 年末,公司的其他应收款金额分别为 4,260.66 万元、5,116.78
万元和 16,000.36 万元,主要我应收出口退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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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单位欠款金额及其占当期末其他应收款账
面余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单位名称 性质或内容 金额 年限 比例
长沙县国家税务局 应收出口退税款 9,195.66 1 年以内 55.04%
浏阳市国家税务局 应收出口退税款 4,832.52 1 年以内 28.93%

2014 年 湖南三维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代垫款 716.67 4 年以内 4.29%
12 月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开发有限
31 日 公司 租房押金 186.69 1 年以内 1.12%

深圳市裕永兴实业有限公司 租房押金 173.52 5 年以上 1.04%
合计 - 15,105.05 - 90.41%
长沙县国家税务局 出口退税 3,365.37 1 年以内 59.83%

湖南三维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代垫款 600.58 3 年以内 10.68%
2013 年 深圳市和科达超声设备有限公司 应退设备定金 247.20 1 年以内 4.39%
12 月
31 日 深圳市裕永兴实业有限公司 租房押金 173.52 4 年以上 3.08%

福建省惠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代垫款 156.14 3-5 年 2.78%
合计 - 4,542.81 - 80.76%
长沙县国家税务局 出口退税 2,472.05 1 年以内 53.78%
湖南三维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代垫款 484.43 2 年以内 10.54%
2012 年 湖南明和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租金 250.56 1 年以内 5.45%
12 月
31 日 深圳市裕永兴实业有限公司 租房押金 173.52 3 年以上 3.77%
福建省惠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代垫款 164.19 1-4 年 3.57%
合计 - 3,544.74 - 77.11%


(7)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36,255.06 17.65% 34,064.67 28.53% 36,548.71 28.79%
自制半成品 94,075.28 45.81% 37,680.67 31.56% 33,533.28 26.42%
库存商品 60,982.48 29.69% 36,026.55 30.17% 44,992.85 35.45%
发出商品 5,051.34 2.46% 5,356.54 4.49% 5,364.07 4.23%
周转材料 4,816.01 2.35% 3,109.94 2.60% 3,269.08 2.58%
在途物资 3,888.70 1.89% 3,051.85 2.56% 3,062.45 2.41%
委托加工物资 294.45 0.14% 111.22 0.09% 87.07 0.07%
在产品 0.00 0.00% - - 73.22 0.06%
合计 205,363.33 100.00% 119,401.44 100.00% 126,930.74 100.00%
占流动资产的比例 28.57% 22.17% 27.93%
占总资产的比例 11.26% 8.99% 11.13%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18.24% 13.09%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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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末存货账面价值较 2013 年末增加 85,961.89 万元或 71.99%,主要由
于库存商品和自制半成品增加所致,其中库存商品增加 24,955.93 万元,自制半
成品增加 56,394.60 万元。库存商品增加主要由于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以及产品
尺寸变大、2.5D 产品占比较高导致库存商品价值提高所致;自制半成品增幅很
大,主要由于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第一、榔梨生产基地投产,公司生产经营规
模扩大;第二、2.5D 产品占比较高,2.5D 产品的工艺流程和生产时间较长,导
致自制半成品数量较多;第三、产品平均尺寸增加,自制半成品的价值也相应增
加;第四、为了给蓝宝石产品储备原材料,公司增加了蓝宝石长晶生产和外购蓝
宝石晶球、晶砖切割成晶片,蓝宝石的价值较高,这些产品在加工成最终产品前
均为公司的自制半成品。
截至 2015 年 1 月 31 日,2014 年末的库存商品已有 49.42%实现销售,其余
未实现销售的除样品外的库存商品基本都有订单相对应,公司基本不存在产品滞
销的情形。
2013 年末存货账面价值较 2012 年末减少 7,529.30 万元或 5.93%,基本保持
稳定。

①存货的季节性波动分析
公司的存货系与生产、销售规模相适宜的合理储备,占总资产的比例在
8%-12%之间,该比例相对较低,主要原因为:第一、公司基本采用“以销定产”
的生产方式,按照订单数量和客户产品需求计划来确定生产计划,同时根据采购
管理制度,按照生产计划和原材料的安全库存量来确定原材料采购计划,从而保
持公司的原材料库存处于经济、合理的水平;第二、公司的产品需求较大,大部
分客户安排专门的驻厂人员督促公司生产,在产品销售旺季,生产完成后立即发
货,各年末库存商品占比也较小,但收入的季节性波动导致年中的存货规模大于
年末。
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末存货余额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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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由于下游消费电子产品的需求旺季为 9 月至次年 2 月,公司根据客户的订单,
为满足客户下半年大量产品需求通常在二季度开始储备较多的原材料及产成品,
因此,公司二、三季度末的存货余额通常较高,当公司三、四季度大批量发货过
后,公司存货第四季度开始下降,至一季度末达到全年最低点。
②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原则为:资产负债表日,按单个存货可变现净值低
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
以资产负债表日取得最可靠的证据估计的售价为基础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
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存货售价发生波动的,如有确凿证据表明
其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作为调整事
项进行处理;否则,作为非调整事项。
公司于每个会计期末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
提跌价准备。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计提比例
原材料 38,101.03 1,845.97 4.84%
自制半成品 96,858.54 2,783.27 2.87%

2014 年 库存商品 62,982.70 2,000.22 3.18%
12 月 发出商品 5,051.34 - 0.00%
31 日 周转材料 5,346.15 530.14 9.92%
在途物资 3,888.70 - -
委托加工物资 294.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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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12,522.93 7,159.60 3.37%
原材料 36,304.44 2,239.77 6.17%
自制半成品 39,485.74 1,805.07 4.57%
库存商品 37,455.55 1,429.00 3.82%
2013 年 发出商品 5,356.54 - 0.00%
12 月
31 日 周转材料 3,519.10 409.16 11.63%
在途物资 3,051.85 - -
委托加工物资 111.22 - -
合计 125,284.44 5,883.00 4.70%
原材料 37,352.24 803.53 2.15%
自制半成品 34,718.46 1,185.17 3.41%
库存商品 45,335.77 342.91 0.76%

2012 年 发出商品 5,364.07 - -
12 月 周转材料 3,471.24 202.15 5.82%
31 日 在途物资 3,062.45 - -
委托加工物资 87.07 - -
在产品 73.22 - -
合计 129,464.52 2,533.78 1.96%

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的比较情
况详见下表:

项目 星星科技 长信科技 莱宝高科 欧菲光 蓝思科技
2014 年 -- -- -- -- 3.37%
存货跌价准
2013 年 18.39% 0.16% 3.20% 1.86% 4.70%
备计提比例
2012 年 5.73% 0.57% 2.91% 0.91% 1.96%
注:以上数据均来自上述公司的公开财务资料。
根据上表数据,长信科技 2012 年和 2013 年计提比例很低,星星科技、莱宝
高科和欧菲光 2012 年-2013 年均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但欧菲光计提比例较低,
由于星星科技与公司业务最为类似,因此,重点分析星星科技与公司在存货跌价
准备计提方面的差异。
公司 2012 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低于星星科技,主要原因为:A、存货
周转率较高。公司 2012 年存货周转率为 7.72 次/年,高于星星科技同期的 3.43
次/年,存货的快速周转提高了公司存货的质量,相应减小了存货跌价的可能性。
B、公司生产中产生的残次品,其相关费用直接计入了当期生产成本,残次品无
价值,不存在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
公司 2013 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低于星星科技,除 2012 年所述原因外,
主要是星星科技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显著提高,根据星星科技年报,星星科技
2013 年度大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存货由于质量问题、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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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等原因”,相比之下,公司基本不存在上述情况。
公司 2013 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 2012 年有所提高,主要原因是公司
存货随着营收规模的扩大而持续增加,部分存货货龄较长从而增加了计提的存货
跌价准备;同时随着新客户的增加,发行人产品型号日益增多,本期由于部分客
户产品转型、型号切换,导致部分备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及库存商品)再使用可
能性降低,出于谨慎考虑,公司将其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发行人 2013 年存货
跌价准备计提金额较大,但转销金额较小,客观上反映了 2013 年存货跌价准备
的变化情况。
发行人 2014 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 2013 年末有所降低,主要是公司
存货中自制半成品及库存商品占比 75%左右,该等存货基本上均有订单支持,出
现减值的情形较小,因此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相对较低。
综上所述,公司的管理层认为:公司的存货余额和存货的构成都较为合理,
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中介机构费 190.00 190.00 190.00
预付保险费 80.09 45.90 -
合计 270.09 235.90 190.00

中介机构费用系本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而发生的保荐机构保荐服务费、
资产评估师费、会计师费用及律师费用等,将在股票发行溢价中抵扣,若本公司
股票发行溢价不够抵扣、证券监管部门否决本公司的申请或者本公司放弃股票发
行计划,上述支出将即刻转入损益。
预付保险费为公司为厂房设备购买的财产保险及为员工购买的团体意外险,
将在后期陆续分摊进入损益。

3、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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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 1,080.07 0.10% 1,133.95 0.14% 1,253.55 0.18%

固定资产 944,741.01 85.50% 633,947.18 80.25% 578,046.83 84.22%

在建工程 41,094.79 3.72% 44,649.33 5.65% 36,558.24 5.33%
无形资产 73,164.18 6.62% 74,367.54 9.41% 35,803.83 5.22%
长期待摊费用 9,513.86 0.86% 15,015.36 1.90% 19,296.35 2.81%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410.21 3.20% 20,867.66 2.64% 15,401.03 2.24%
合计 1,105,004.14 100.00% 789,981.03 100.00% 686,359.82 100.00%


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为主,主要是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
的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等。
(1)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为持有的香港 3D50%的股权。2014 年
末、2013 年末和 2012 年末长期股权投资分别较上期末减少,由于香港 3D 亏损
所致。
(2)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原值、净值、成新率等情况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时间 项目 折旧年限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净值占比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20 年 363,126.57 28,673.02 334,453.55 35.40% 92.10%
机器设备 5年 763,569.56 285,773.27 477,796.29 50.57% 62.57%

2014 年 运输设备 5年 4,836.76 2,016.20 2,820.57 0.30% 58.32%
12 月 电子设备 5年 60,296.21 19,338.54 40,957.68 4.34% 67.93%
31 日 其他设备 5年 140,683.10 56,434.34 84,248.77 8.92% 59.89%
办公设备 3年 8,455.59 3,991.43 4,464.16 0.47% 52.80%
合计 - 1,340,967.80 396,226.79 944,741.01 100.00% 70.45%
房屋建筑物 20 年 213,262.31 16,647.11 196,615.20 31.01% 92.19%
机器设备 5年 524,491.05 193,025.07 331,465.97 52.29% 63.20%

2013 年 运输设备 5年 3,428.14 1,200.17 2,227.97 0.35% 64.99%
12 月 电子设备 5年 38,255.22 12,327.01 25,928.21 4.09% 67.78%
31 日 其他设备 5年 108,460.87 34,722.48 73,738.39 11.63% 67.99%
办公设备 3年 6,457.91 2,486.46 3,971.45 0.63% 61.50%
合计 - 894,355.48 260,408.30 633,947.18 100.00% 70.88%
房屋建筑物 20 年 146,849.08 9,106.39 137,742.69 23.83% 93.80%
机器设备 5年 453,560.01 112,636.41 340,923.60 58.98% 75.17%

2012 年 运输设备 5年 3,245.67 587.13 2,658.54 0.46% 81.89%
12 月 电子设备 5年 30,022.89 6,702.47 23,320.42 4.03% 77.68%
31 日 其他设备 5年 88,198.96 17,250.81 70,948.14 12.27% 80.44%
办公设备 3年 3,814.67 1,361.23 2,453.44 0.42% 64.32%
合计 - 725,691.28 147,644.44 578,046.83 100.00% 7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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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为厂房、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和其他设备,机器设备主
要包括切割机、研磨机、精雕机、抛光机、镀膜机、全自动超声波清洗机、丝网
印刷机、钢化炉、机器手等,电子设备主要为投影仪、分光度仪、光学测量仪、
显微镜、恒温恒湿试验机、硬度计、粗糙度测试机、平面度测试机、冷热冲击试
验机等检验检测设备,其他设备主要为空调系统、配电系统和供排水系统等,均
为生产经营所必备的资产,目前使用状况正常。
①固定资产变动情况
公司 2014 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944,741.01 万元,较 2013 年末增加
310,793.83 万元,主要是长沙蓝思榔梨厂区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大幅增加所致,
具体如下:(1)为实施大尺寸触控功能面板项目和蓝宝石项目,长沙蓝思榔梨厂
区二期厂房建成,一期和二期厂房中购置了大量生产相关设备,在上述主要因素
的影响下,使得公司期末固定资产原值较 2013 年末增加 446,612.32 万元;(2)
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很大,2014 年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41,846.65 万元。
公司 2013 年末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633,947.18 万元,较 2012 年末增加
55,900.35 万元或 9.67%,主要原因为:(1)长沙蓝思榔梨厂区新建成一批厂房,
股份公司本部净化工程改造、中水回用工程和昆山蓝思净化工程完工,股份公司
和长沙蓝思新购置了部分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和其他设备,使得 2013 年末固定
资产原值较 2012 年末增加 168,664.20 万元;(2)公司固定资产规模较大,且根
据行业特点采用较为谨慎的折旧政策,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和其他设备按折旧年
限 5 年计提折旧,2013 年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和其他设备分别计提折旧 80,834.64
万元、5,628.02 万元和 17,635.26 万元,2013 年公司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金额为
113,433.07 万元。
截至 2014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账面价值低于可收回金额的情形,无
需计提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固定资产的投资奠定了公司持续发展的基础,随着已增固定资产
效益的发挥和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产能将继续扩大,产品结构更为合理,
为盈利能力的提升奠定基础。
②固定资产变化与相关产能变动的匹配关系
随着公司固定资产规模的不断增加,公司的产能也不断扩大。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的固定资产与产能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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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万片、%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项目
数额 变动额 增幅 数额 变动额 增幅 数额
固定资产原值 1,340,967.80 446,612.32 49.94 894,355.48 168,664.20 23.24 725,691.28
固定资产余额 944,741.01 310,793.83 49.03 633,947.18 55,900.35 9.67 578,046.83
房屋建筑物原值 363,126.57 149,864.26 70.27 213,262.31 66,413.23 45.23 146,849.08
房屋建筑物余额 334,453.55 137,838.35 70.11 196,615.20 58,872.51 42.74 137,742.69
机器设备原值 763,569.56 239,078.51 45.58 524,491.05 70,931.04 15.64 453,560.01
机器设备余额 477,796.29 146,330.32 44.15 331,465.97 -9,457.63 -2.77 340,923.60
手机防护玻璃产能 44,000.00 -6,000.00 -24.00 50,000.00 10,500.00 26.58 39,500.00
平板电脑防护玻璃产能 4,000.00 600.00 35.29 3,400.00 - - 3,400.00
其他产品产能 36,000.00 6,000.00 40.00 30,000.00 10,600.00 54.64 19,400.00
模拟产能* 60,000.00 -3,600.00 -11.32 63,600.00 10,500.00 19.77 53,100.00
注:1、根据公司的统计,投入同等规模的机器设备形成的平板电脑防护玻璃产能约为手机防护玻璃
产能的四分之一。模拟产能为将平板电脑防护玻璃产能折算为手机防护玻璃产能,模拟产能=手机防护玻璃
产能+平板电脑防护玻璃产能×4。2、其他产品主要是摄像头防护镜片和指纹识别按键防护镜片,该产品的
生产工序相对简单,所需机器设备较少。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其
他设备和办公设备。房屋建筑物包括与产能直接相关的厂房和不直接相关的办公
楼和员工宿舍,且蓝思旺、深圳蓝思、长沙蓝思(部分)的厂房为租赁,昆山蓝
思的厂房建成尚未安装设备和投产。因此,房屋建筑物的原值或账面价值的变化
与产能变化相关性不强,机器设备原值或账面价值的变化与产能变化直接相关。
报告期内各季度末,公司的机器设备原值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时间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3 月 31 日 530,195.06 458,197.78 292,684.86
6 月 30 日 560,037.19 462,047.99 389,926.34

9 月 30 日 587,702.50 465,262.78 424,261.53

12 月 31 日 763,569.56 524,491.05 453,560.01

平均值 573,986.64 467,395.17 364,260.15

平均值增幅 22.81% 28.31% 89.85%

模拟产能增幅 -11.32% 19.77% 108.24%
注:年度机器设备原值平均值=(1 季度末机器设备原值×4+2 季度末机器设备原值×3+3 季度末机器
设备原值×2+4 季度末机器设备原值×1)÷10

A、2013 年较 2012 年固定资产变化与产能变化的匹配性分析
2013 年末,公司的固定资产原值为 894,355.48 万元,较 2012 年末的
725,691.28 万元增加 168,664.20 万元或 23.24%;2013 年末的固定资产账面余额
为 633,947.18 万元,较 2012 年末的 578,046.83 万元增加 55,900.35 万元或 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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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2013 年末机器设备原值较 2012 年末增加 70,931.04 万元或 15.64%,机器
设备余额较 2012 年末减少 9,457.63 万元或 2.77%,固定资产和机器设备余额较
2012 年末增幅很小或有所减少主要由于公司 2013 年新增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金
额较小,而同期计提的折旧金额较大所致。
2013 年,公司的手机防护玻璃产能为 50,000 万片,较 2012 年产能增加 10,500
万片;2013 年公司的平板电脑防护玻璃产能为 3,400 万片,与 2012 年相同。将
平板电脑防护玻璃产能折合为手机防护玻璃产能后,2013 年的模拟产能为
63,600.00 万片,较 2012 年模拟产能增加 10,500 万片或 19.77%。
2013 年机器设备原值平均值较 2012 年增加 28.31%,大于模拟产能增幅。模
拟产能仅包含了手机防护玻璃和平板电脑防护玻璃产能,未包括其他产品,而公
司 2013 年其他产品中蓝宝石指纹识别保护镜片等产品产能增幅较大,且公司
2013 年将一个工厂的机器设备专门用于研发,上述原因导致 2013 年机器设备原
值平均值增幅大于模拟产能增幅。
B、2014 年较 2013 年固定资产变化与产能变化的匹配性分析
2014 年末,公司的固定资产原值为 1,340,967.80 万元,较 2013 年末的
894,355.48 万元增加 446,612.32 万元或 49.94%;2014 年末的固定资产账面余额
为 944,741.01 万元,较 2013 年末的 633,947.18 万元增加 310,793.83 万元或
49.03%。其中,2014 年末机器设备原值较 2013 年末增加 239,078.51 万元或
45.58%,机器设备余额较 2013 年末增加 146,330.32 万元或 44.15%。
2014 年,公司的手机防护玻璃产能为 44,000.00 万片,较 2013 年产能减少
6,000.00 万片,主要由于 2014 年手机防护玻璃中 2.5D 产品占比较高,其平均尺
寸较大,加工难度也增加,加工时间较长,生产效率和产能较低,导致产能下降;
2014 年公司的平板电脑防护玻璃产能为 4,000.00 万片,较 2013 年增加 600.00
万片。将平板电脑防护玻璃产能折合为手机防护玻璃产能后,2014 年的模拟产
能为 60,000.00 万片,较 2013 年模拟产能减少 3,600.00 万片或 11.32%,主要由
于手机视窗防护玻璃产能下降及部分蓝宝石设备暂未有效形成产能所致。
2014 年末机器设备原值平均值较 2013 年增加 22.81%,大于模拟产能增幅,
主要由于公司手机防护玻璃产品中 2.5D 产品占比较高,加工难度和平均尺寸增
加,手机防护玻璃产能下降,同时在长沙蓝思榔梨厂区新投入的蓝宝石产品生产
设备暂未有效形成产能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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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公司设备的折旧符合谨慎性原则
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10.00% 4.50%

机器设备 5 10.00% 18.00%

运输设备 5 10.00% 18.00%
蓝思科技
电子设备 5 10.00% 18.00%

办公设备 3 10.00% 30.00%

其他设备 5 10.00% 18.00%
房屋建筑物 10-20 5.00% 4.75%-9.50%
机器设备 10 5.00% 9.50%
星星科技
电子设备 5 5.00% 19.00%
运输设备 5 5.00% 19.00%
房屋及建筑物 20 5.00% 4.75%
机器设备 5-10 5.00% 9.50-19.00%
莱宝高科
运输设备 5 5.00% 19%

其他设备 5 5.00% 19.00%

房屋建筑物 10-30 5.00% 9.50-3.17%

机器设备 5-15 5.00% 19.00-6.33%

长信科技 办公设备 5-10 5.00% 19.00-9.50%

电子设备 5-10 5.00% 19.00-9.50%
运输设备 5-10 5.00% 19.00-9.50%
建筑物 20-35 5%-10% 2.57%-4.75%
机器设备 5-15 5%-10% 6%-19%
电子设备 5 10% 18%
欧菲光
运输设备 5 10% 18%
办公设备 5 10% 18%
其它设备 5 10% 18%
数据来源:各上市公司年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十六条“企业确定固定资产使
用寿命,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二)预计有形损
耗和无形损耗;(三)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资产使用的限制。”
无形损耗,指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带来的固定资产价
值上的损失,如因新技术的出现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
化使其所生产的产品过时等。
视窗防护玻璃行业为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的产品目前主要为中高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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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配套,产品中所应用的技术和相应的生产设备技术含量较高且其更新速度相
对较快。公司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机器和其他生产设备 10 年折
旧年限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因新技术的出现而使现有的设备技术水平相对陈
旧、市场需求变化使其所生产的产品过时等造成的设备无形损耗,将机器设备的
折旧年限确定为 5 年,低于或不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因此,
公司确定的设备折旧年限符合谨慎性原则。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内,公司的在建工程各项目的具体内容及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2012.12.31 2013.12.31 2014.12.31
所属工程 房屋建筑物名称 完工进 结转固定资产 完工进 结转固定资产 (预计)结转固定资
完工进度
度 时间 度 时间 产时间
本部环
中水回用工程 90% 100% 2013-1-31
保工程
本部配套
培训楼 95% 100% 2013-6-30
一期
宿舍楼 A 100% 2012-6-30

宿舍楼 B 100% 2012-6-30

宿舍楼 C 100% 2012-6-30

宿舍楼 D 100% 2012-6-30

宿舍楼 E 100% 2012-6-30

宿舍楼 F 100% 2012-6-30

宿舍楼 G 100% 2012-6-30

宿舍楼 H 100% 2012-6-30

宿舍楼 I 100% 2012-6-30

宿舍楼 J 100% 2012-6-30

本部配套 宿舍楼 K 100% 2012-6-30
二期 宿舍楼 L 100% 2012-6-30

宿舍楼 M 100% 2012-6-30

宿舍楼 N 栋 100% 2012-6-30

教员楼 A 100% 2012-6-30

教员楼 B 100% 2012-6-30

教员楼 C 100% 2012-6-30

教员楼 D 100% 2012-6-30

教员楼 E 100% 2012-6-30

教员楼 F 100% 2012-6-30

食堂 A 100% 2012-6-30

食堂 B 100% 2012-6-30

生产车间一 80% 2015-8-31

生产车间二 80% 2015-8-31

生产车间三 70% 2015-8-31
本部新材
电控中心 28% 2015-8-31
一期工程
物料仓库 80% 2015-8-31

电缆沟 90% 2015-8-31

主排水管道 90% 201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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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31 2013.12.31 2014.12.31
所属工程 房屋建筑物名称 完工进 结转固定资产 完工进 结转固定资产 (预计)结转固定资
完工进度
度 时间 度 时间 产时间
厂区围墙 65% 2015-8-31

机加工中心 10% 2015-8-31

综合楼 48% 2015-8-31

污水处理站 28% 2015-8-31
昆山蓝思
配电工程 60% 91% 100% 2014-6-30
厂房
生产车间一 91% 91% 100% 2014-5-31

生产车间二 90% 100% 2013-7-31

辅助厂房一 90% 100% 2013-9-30

辅助厂房二 50% 100% 2013-9-30

电控中心 95% 100% 2013-9-30

综合楼 95% 100% 2013-9-30
长沙蓝思
榔梨项目 货运中心 50% 100% 2013-9-30
一期 大门、车库 50% 100% 2013-10-29

化学品仓库 100% 2013-10-29

污水处理站 90% 100% 2014-5-31

生产车间三 75% 100% 2014-6-30
市政、围墙等其他
85% 95% 2015-2-28
工程
太阳能光伏项目 95% 2015-2-28

辅助厂房 40% 100% 2014-8-31

生产车间一 95% 100% 2014-6-30

生产车间二 95% 100% 2014-6-30

生产车间三 40% 100% 2014-8-31

生产车间四 9% 100% 2014-12-31

生产车间五 0% 100% 2014-12-31

生产车间六 0% 100% 2014-12-31

车间二夹层 80% 100% 2014-8-31

电控中心 60% 100% 2014-8-31

机加工中心 9% 100% 2014-8-31

综合楼 20% 100% 2014-8-31

电缆沟 80% 100% 2014-8-31
长沙蓝思
榔梨项目 冰冻水池 80% 100% 2014-12-31
二期
连廓 0% 30% 2015-6-1

垃圾房 0% 30% 2015-6-1

厂区围墙 80% 85% 2015-5-1

人工挖孔桩 80% 100% 2014-8-31

主排水管道 80% 87% 2015-6-1

生产车间七 100% 2014-12-31

污水处理站 100% 2014-11-30

厂区安检房 100% 2014-12-31

室外给水消防 90% 2015-5-1

物料仓库 65% 2015-5-1

西大门门卫室 100% 2014-12-31

厂区道路 85% 20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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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31 2013.12.31 2014.12.31
所属工程 房屋建筑物名称 完工进 结转固定资产 完工进 结转固定资产 (预计)结转固定资
完工进度
度 时间 度 时间 产时间

长沙蓝思 三厂 100% 2012-10-31
厂房 六厂 100% 2012-12-31

注:所有项目均为自筹资金,无资本化金额。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实际发生的支出转入固定资产核算。
报告期内,公司的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度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转入固定资产 期末余额
榔梨基建工程一期 16,279.47 25,831.28 41,814.75 296.00
榔梨基建工程二期 20,688.60 86,163.69 99,136.33 7,715.97

昆山蓝思装修工程 2,310.77 22.48 2,333.25 -

昆山蓝思配电工程 1,638.70 110.00 1,748.70 -

2014 年 昆山蓝思净化工程 1,795.84 458.40 2,254.24 -
长沙蓝思太阳能光伏项目 - 3,788.61 - 3,788.61

新材一期工程 90.39 21,166.29 - 21,256.68
设备安装 776.05 15,680.80 8,419.31 8,037.54
其他 1,069.51 2,367.33 3,436.84 -
合计 44,649.33 155,588.88 159,143.42 41,094.79
长沙蓝思榔梨项目一期 24,925.16 51,511.92 60,157.61 16,279.47
长沙蓝思榔梨项目二期 - 20,688.60 - 20,688.60
昆山配电工程 1,354.00 284.70 - 1,638.70
昆山净化工程 792.15 1,660.80 657.11 1,795.84

昆山装修工程 924.41 1,386.35 - 2,310.77

2013 年 中水回用工程 1,657.16 255.79 1,912.95 -

本部净化工程改造 903.51 2,601.38 3,504.89 -

本部配套设施一期 4,686.67 275.56 4,962.23 -

设备安装 907.95 8,044.97 8,176.87 776.05
其他 407.22 3,105.07 2,352.38 1,159.90
合计 36,558.23 89,815.14 81,724.04 44,649.33
本部配套设施二期 16,786.19 16,965.43 33,751.61 -
本部配套设施一期 2,424.98 2,261.68 - 4,686.67
长沙蓝思厂房 - 5,148.46 5,148.46 -
长沙蓝思榔梨项目一期 77.90 24,847.27 - 24,925.16
2012 年
昆山配电工程 - 1,354.00 - 1,354.00

中水回用工程 - 1,657.16 - 1,657.16

设备安装及其他 591.52 5,451.16 2,107.43 3,935.24

合计 19,880.58 57,685.16 41,007.50 36,5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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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公司一期、二期工程配套设施超过相关法规规定比例的情况说明
由于公司规模较大,员工人数较多,且多为外地务工人员,浏阳基地周边
的生活配套设施不能满足公司员工的基本生活住宿需要,为解决公司员工的住
宿生活问题,公司在经过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地管
委会”)和浏阳市政府批准后,在许可范围内修建了与员工需求相适应的生产配
套设施。
公司配套设施一、二期生产经营配套建筑的用地比例如下:
配套设施一、二期生产经营配套 占配套设施一、二期土地使用权 占公司在浏阳全部土地使用权总
建筑用地面积 总面积的比例 面积的比例
55,456.06 ㎡ 33.67% 10.94%


根据国土资发[2008]24 号《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第四条第
四款:“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
用地面积的 7%”,公司目前配套设施一、二期生产经营配套建筑的用地面积占
公司在浏阳全部土地使用权面积比例为 10.94%,超过相关规定,存在用地不规
范的情形。
公司配套设施一期、二期工程已竣工,目前已取得相关房屋的所有权证
书。公司依据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项目建设,并已取得相关产权证书,不存在擅
自超出许可范围建设违法建筑物的情况。
②公司已新取得 600 亩土地用于建设生产性建筑物
公司已取得坐落于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利通路以西、柳冲路以北的 14.81
万平米土地及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 319 国道以南、利通路以西的 25.62 万平米
土地使用权,将用于公司新生产基地标准化厂房项目的建设。按照目前公司在
浏阳的土地总面积,增加新取得的 600 亩土地后,生产配套建筑用地面积占公
司在浏阳全部土地使用权总面积的比例将下降至 6%以内,低于《工业项目建设
用地控制指标》规定的相关比例 7%。
③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认定发行人生产配套建筑用地超过相关法规的情形是
合理的用地行为,不属于违法用地范围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于 2012 年 7 月 18 日出具《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
活配套服务设施项目用地有关问题的复函》(湘国土资函[2012]223 号),经该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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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后认为:蓝思科技拥有的生活设施项目 364 亩工业用地用于员工的倒班宿
舍楼建设,不属于房地产开发行为,可以认为该企业的生活设施用地,是合理
的用地行为,不属于违法用地范围;该生活设施用地限于建设职工集体宿舍,
且必须限于企业内部使用,不得对外销售和租赁;供地手续完成后,浏阳市应
当将该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出让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报该厅备案。
虽然蓝思科技配套设施一、二期存在超过相关法规规定配套设施用地比例
的情况,但由于:1、相关超比例用地情况是为了解决公司周边配套条件不完善
与公司大量员工的生活需求之间的矛盾而形成的,且发行人的用地行为符合发
行人与当地政府部门签订的招商合同约定以及当地政府部门的用地规划,发行
人不存在擅自超出许可范围建设违法建筑物的情况;2、截至目前发行人已取得
全部配套设施相关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发行人持有该等房屋所有权合法、有
效,不存在法律障碍;3、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已同意浏阳市政府就相关法律文书
报该厅备案,并确认该项目用地情况是合理的用地行为,不属于违法用地范
围;4、发行人已获得当地政府支持其继续在当地获得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
情况有利于降低发行人配套设施用地面积占土地使用权总面积的比例。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配套一期、二期生产配套建筑用地超过
相关法规规定的配套设施用地比例的情况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被处
罚的法律风险,不会影响发行人生产经营和财务业绩,亦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
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账面原值合计 77,573.74 76,924.28 37,048.54
土地使用权 75,586.88 75,197.68 35,425.17
软件 1,877.51 1,639.13 1,622.37
其他 109.35 87.47 1.00
累计摊销合计 4,409.56 2,556.74 1,244.71
土地使用权 3,525.58 2,020.69 987.39
软件 831.32 510.28 257.09
其他 52.66 25.77 0.23
减值准备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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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73,164.18 74,367.54 35,803.83
土地使用权 72,061.31 73,176.99 34,437.78
软件 1,046.19 1,128.85 1,365.28
其他 56.69 61.70 0.7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为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2014
年末、2013 年末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分别较上期末增加是由于长沙蓝思、股份
公司陆续取得部分土地使用权所致。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除长沙蓝思以其拥有的证号为长国用[2012]第 1620
号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人民币 14,197.55 万元)为蓝思国际对(株)DIGITECH
SYSTEM 申请财产保全提供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所有权受限的土地使用权。
(5)长期待摊费用
2012 年末至 2014 年末,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厂房装修 9,513.86 14,380.36 17,128.59
房租 - 634.06 2,155.89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 9.89
其他 - 0.94 1.97
合计 9,513.86 15,015.36 19,296.3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长沙蓝思的厂房租赁费用和长沙
蓝思、蓝思旺、蓝思湘潭租赁的厂房装修费。
(6)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具体结构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固定资产折旧 17,578.63 13,739.93 8,489.50
存货跌价准备 1,093.14 965.06 380.07
坏账准备 2,985.09 2,911.44 1,868.89
应付职工薪酬 - - 1,914.50
预提费用 227.77 267.60 224.32
尚未支付的借款利息 19.35 20.51 56.02
递延收益-政府补助 1,825.30 2,018.77 735.16

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亏损 11,380.67 568.10 1,701.29

交易性金融损失 - 1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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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实现的内部销售利润 300.25 363.52 31.29

小计 35,410.21 20,867.66 15,401.03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持续增加主要系累计折旧、递延收益及坏账
准备增加所致,2014 年末由于长沙蓝思亏损使得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亏损增加。

(二)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目前,A 股上市公司中星星科技与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同,长信科技、莱宝高
科、欧菲光与公司同属于平板显示器件行业或其子行业,所采用的主要原材料均
为玻璃、产品均应用于触摸屏或显示屏组件,最终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公司选
择星星科技、长信科技、莱宝高科和欧菲光作为可比上市公司。
公司及上述四家上市公司的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 星星科技 长信科技 莱宝高科 欧菲光 平均 蓝思科技

应收账款 2014 年 -- -- -- -- -- 5.70
周转率 2013 年 1.86 3.46 4.65 5.92 3.97 6.00
(次/年) 2012 年 2.48 3.66 5.75 5.05 4.24 8.06

存货 2014 年 -- -- -- -- -- 6.93
周转率 2013 年 2.77 6.32 5.98 6.23 5.33 7.41
(次/年) 2012 年 3.43 6.00 5.08 6.20 5.18 7.72

总资产 2014 年 -- -- -- -- -- 0.92
周转率 2013 年 0.26 0.54 0.50 1.27 0.64 1.08
(次/年) 2012 年 0.44 0.49 0.43 1.10 0.62 1.22
注:以上数据均来自上述公司的公开财务资料。

1、应收账款周转能力分析
2012 年至 2014 年,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8.06 次/年、6.00 次/年和
5.70 次/年,公司一般会给予客户 30-60 天的付款信用期,据此测算,公司的应
收账款周转率应在 6 次/年以上,与公司的实际情况相符,表明公司应收账款收
回及时,公司销售收入的质量较高。
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其平均水平,主
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为知名消费电子产品品牌厂商或大型 EMS 厂
商,账期较短,货款支付较主动、及时。

2、存货周转能力分析
2012 年至 2014 年,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7.72 次/年、7.41 次/年和 6.93
次/年。2013 年末存货金额低于 2012 年末,2013 年存货周转率较 2012 年下降主
要由于 2011 年末存货金额较小拉低了 2012 年度存货平均金额所致。2014 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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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周转率低于 2013 年,主要由于公司 2.5D 新产品工艺流程多、生产时间长、产
品价值高导致其自制半成品和库存商品金额较大,同时蓝宝石产品的自制半成品
金额较大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表明公司的存货管理效
率较高,存货对资金的占用相对较少。其主要原因有:①公司的产品需求旺盛,
销量取决于公司的产能和产量,公司可按照新厂房投产即产能的增加情况安排生
产计划,产品生产和原材料采购具有很强的计划性;②公司对原材料供应商的选
择和考核较为严格,公司的供应商产能较大,原材料供应充足且交货及时;③公
司持续进行库存管理的规范和优化,使得公司具有较高的存货管理能力和效率。

3、资产运营效率分析
2012 年至 2014 年,公司的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1.22 次/年、1.08 次/年和 0.92
次/年。公司 2013 年末总资产较 2012 年末增加 16.45%,2013 年营业收入较 2012
年增长 19.61%,营业收入增幅高于期末总资产的增幅,但 2013 年总资产周转率
低于 2012 年,主要由于 2011 年末总资产金额相对较小,使得 2012 年度总资产
平均额较小所致。2014 年的总资产周转率相对较低,主要由于公司 2014 年大量
投入的榔梨生产基地尚未完全投产或达产,营业收入增幅低于资产总额增幅所
致。
报告期内,公司的总资产周转率优于行业平均水平。

(三)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负债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1,004,226.42 92.81% 659,968.67 93.55% 728,244.08 95.47%

非流动负债 77,799.62 7.19% 45,529.71 6.45% 34,516.62 4.53%

负债合计 1,082,026.03 100.00% 705,498.38 100.00% 762,760.70 100.00%


2012 年,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经营性负债相应增加,为满足资金周转的
需要,公司向银行和股东借取了部分贷款和借款。随着公司盈利能力的增强,在
2013 年偿还了部分债务,使得公司 2013 年末负债总额有所下降。2014 年,由于
长沙蓝思榔梨厂区不断建设新厂房和购买设备,资金需求较大,公司增加了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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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结构相对稳定,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在 95%以上。
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
款。

1、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各类流动负债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585,843.80 58.34% 319,606.03 48.43% 388,054.37 53.29%

衍生金融负债 0.00 0.00% 84.90 0.01% - -
应付票据 7,246.01 0.72% - - - -
应付账款 323,583.35 32.22% 210,277.91 31.86% 205,515.21 28.22%
预收款项 315.22 0.03% 558.82 0.08% - -
应付职工薪酬 45,606.20 4.54% 27,037.76 4.10% 21,192.38 2.91%
应交税费 -53,742.35 -5.35% 3,991.76 0.60% -1,835.72 -0.25%
应付利息 920.49 0.09% 726.86 0.11% 1,374.18 0.19%
其他应付款 18,908.78 1.88% 23,728.07 3.60% 55,782.47 7.6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2,750.74 7.24% 71,012.29 10.76% 55,915.05 7.68%

其他流动负债 2,794.18 0.28% 2,944.27 0.45% 2,246.14 0.31%

合计 1,004,226.42 100.00% 659,968.67 100.00% 728,244.08 100.00%

(1)短期借款
公司的短期借款为向银行借入的短期贷款,主要用于流动资金周转。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流动资金需求增加,2012 年公司的短期借款相
应增加;随着公司盈利能力的增强,公司在 2013 年偿还了部分短期借款;2014
年,由于长沙蓝思榔梨厂区不断建设新厂房和购买设备,资金需求较大,公司增
加了部分银行借款。2012 年末至 2014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388,054.37
万元、319,606.03 万元和 585,843.80 万元,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3.29%、
48.43%和 58.3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短期借款种类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质押借款 182,723.37 140,913.31 102,516.07

信用借款 403,120.43 178,692.71 285,5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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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85,843.80 319,606.03 388,054.37


由于公司主要采用“进料加工”的经营方式,产品基本全部出口,每个月都会
产生较大数额的出口退税和对客户的应收账款。公司的质押贷款主要分为两类:
出口退税账户质押贷款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出口退税账户质押贷款即公司与银
行签订《出口退税托管账户最高额质押合同》,公司在银行(质权人)开立唯一
用于办理出口退税的出口退税托管专用账户,该账户由质权人监管,在被担保的
债务全部清偿之前,该账户内的款项支出仅可用于清偿被担保的债务或转入相应
的保证金账户。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即保理借款,公司将部分应收客户的应收账款
质押给银行,从银行取得保理借款,若客户违约逾期未支付相关款项,银行对公
司享有追索权。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际知名消费电子品牌厂商和大型 EMS 厂商,
信用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基本未发生客户违约支付相关款项的情况。
由于公司盈利能力良好,且在银行系统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各大银行给予
了公司较大的授信额度,公司在银行取得了较大数额的信用借款。
(2)衍生金融负债
2012 年末-2014 年末,公司持有的衍生金融负债金额分别为 0.00 万元、84.90
万元和 0.00 万元。

2013 年末,公司持有的衍生金融负债为公司 2013 年与中国银行签订的 1 笔
远期美金结汇和售汇业务公允价值变动部分。
(3)应付票据
2014 年末的应付票据全为银行承兑汇票。
(4)应付账款
2012 年末至 2014 年末,公司的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205,515.21 万元、
210,277.91 万元和 323,583.35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的玻璃、镀膜材料等原材料款、机器
设备款及部分土地出让款、工程款等。
根据公司与原材料供应商签订的订单,大部分原材料供应商会给予公司 30
天、45 天、60 天、90 天等不同的信用期,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和采购数量的增加,
应付的原材料款也不断增长。
根据公司与主要设备供应商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公司根据设备采购、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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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试进度付款,签订采购合同、收到设备、验收合格和质保期结束时各需支付一
定比例的设备款。例如,公司在与设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后 7 日内支付合同总
金额的 30%作为定金,公司收货后 7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公司验收并
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 7 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90%,质保期结束后的 10
日内支付剩余的 10%。公司将采购的设备验收合格后所需支付的款项和质保金记
入应付账款,因此,公司采购的设备在验收合格但尚未及时支付设备款及设备在
质保期内时会形成较多的应付账款。
2014 年末,公司的应付账款余额为 323,583.35 万元,较 2013 年末增加
113,305.44 万元或 53.88%,主要是长沙蓝思榔梨基地厂房建设及设备安装应付款
项较大,另外,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导致应付材料款也相应增加。
2013 年末,公司的应付账款余额为 210,277.91 万元,较 2012 年末增加 4,762.69
万元或 2.32%,较 2012 年末变动不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前五大应付账款方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时间 名称 金额 占比 款项内容
福建省惠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6,689.61 14.43% 工程款
Corning Specialty Materials Incorporated 11,292.01 3.49% 材料款

2014 年 深圳市科标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11,072.49 3.42% 工程及设备款
12 月 31 日 甘肃金阳高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9,713.92 3.00% 材料款
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 8,257.38 2.55% 材料款
合计 87,025.41 26.89% -

福建省惠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2,830.01 10.86% 工程款
深圳市科标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10,038.32 4.77% 工程及设备款

2013 年 康宁公司 9,597.82 4.56% 材料款
12 月 31 日 浏阳经开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9,200.75 4.38% 土地出让金
浏阳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收入专户 7,427.40 3.53% 土地出让金
合计 59,094.30 28.10% -
康宁公司 30,490.33 14.84% 材料款
福建省惠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7,587.42 8.56% 工程款

2012 年 广东科杰机械自动化有限公司 12,521.07 6.09% 设备款
12 月 31 日 浏阳经开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9,200.75 4.48% 土地出让金
湖南北山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351.00 4.06% 工程款
合计 78,150.57 38.03% -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中无欠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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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无欠关联方款项。
(5)预收款项
2012 年至 2014 年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 0.00 万元、558.82 万元和
315.22 万元,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 0.00%、0.08%和 0.03%,金额相对较
小。
(6)应付职工薪酬
2012 年末至 2014 年末,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21,192.38 万元、
27,037.76 万元和 45,606.20 万元,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91%、4.10%
和 4.54%。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内容主要是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报
告期内,公司的经营规模和员工人数不断增加,随着盈利能力的增强,公司也相
应调整了员工的平均工资,导致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金额不断增加。其中,
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研发人员、生产人员在报告期各期的平均人数和月平均薪
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人数 平均薪酬 人数 平均薪酬 人数 平均薪酬
销售人员 279 8,876.20 186 7,065.93 112 5,195.67

管理人员 2,976 10,966.75 1,989 10,922.89 1,424 10,497.34

研发人员 4,081 5,971.34 1,815 5,054.34 1,542 6,241.46

生产人员 67,686 4,612.13 47,586 4,488.34 42,163 4,296.73
合计 75,022 4,954.00 51,576 4,765.70 45,241 4,560.43
注:表中管理人员人数包含财务人员及部分后勤人员人数;表中研发人员人数为其薪酬计入管理费
用--研发支出项目中的人员数量,车间中负责设备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工艺改进等的其他研发技术人员
数量计入生产人员。

(7)应交税费
2012 年末-2014 年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1,835.72 万元、3,991.76 万
元和-53,742.35 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交税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税种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增值税 -66,123.35 -13,093.87 -14,769.66
营业税 19.99 14.29 232.16
城市维护建设税 509.42 485.49 397.32
企业所得税 11,140.51 15,867.57 11,8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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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21.37 24.93 58.51

教育费附加 489.91 455.45 376.39

其他 199.80 237.91 47.97
合计 -53,742.35 3,991.76 -1,835.72

公司的应交税费余额主要是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和企业所得税。

发行人各主体从事的主要是视窗防护玻璃的自主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适
用的增值税率均为 17%。发行人的业务模式主要为进料加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进料加工执行“免、抵、退”税管理政策,根据该政策,“免”税,是
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
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
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期内因应
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的税额,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后,予以
退税。发行人主要产品执行 17%的退税率,少部分产品执行 0%、5%、9%、13%、
15%的退税率,退税率会随着国家产业政策和出口政策的调整而调整。

2014 年末,公司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较大,主要由于 2014 年榔梨生产
基地购买了大量生产设备,使得固定资产采购进项税额大幅增加。
(8)其他应付款
2012 年末至 2014 年末,公司的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55,782.47 万元、
23,728.07 万元和 18,908.78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应付款按账龄分类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年以内 3,605.21 19.07% 1,563.93 6.59% 2,472.04 4.43%
1-2 年 689.49 3.65% 1,519.26 6.40% 53,295.56 95.54%
2-3 年 1,496.92 7.92% 20,633.95 86.96% 11.87 0.02%
3 年以上 13,117.17 69.37% 10.93 0.05% 3.00 0.01%
合计 18,908.78 100.00% 23,728.07 100.00% 55,782.47 100.00%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性质或内容 金额 年限 占比
蓝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借款及利息 15,452.64 3 年以内 81.72%
合计 - 15,452.64 - 8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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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详见“2、
非流动负债分析”之“(1)长期借款”。

(10)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流动负债主要由水务、电力公司 12 月抄表日至
12 月末的预提水电费和预提运费构成,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2013 年
末的其他流动负债增加;2014 年末其他流动负债略有下降,主要由于运费下降。

2、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各类非流动负债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28,500.00 36.63% - - 17,838.70 51.68%
递延收益 49,285.96 63.35% 45,489.19 99.91% 16,471.05 47.72%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65 0.02% 40.52 0.09% 206.87 0.60%
非流动负债合计 77,799.62 100.00% 45,529.71 100.00% 34,516.62 100.00%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可分为抵押借款、保证借款
和信用借款,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抵押借款 - - 517.78
保证借款 71,250.74 71,012.29 73,235.97
信用借款 30,000.00 - -
小计 101,250.74 71,012.29 73,753.75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72,750.74 71,012.29 55,915.05
合计 28,500.00 - 17,838.70

截至 2014 年末的长期借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起始 年末余额
贷款单位 借款终止日 利率(%) 币种
日 外币金额 本位币金额
交通银行香港分行 2012/1/13 2015/1/13 浮动 港元 22,000.00 17,355.14
交通银行香港分行 2011/8/19 2015/8/19 浮动 港元 23,000.00 18,144.01
交通银行香港分行 2011/11/15 2015/11/15 浮动 港元 23,200.00 18,301.78
交通银行香港分行 2011/12/9 2015/12/9 浮动 港元 22,120.00 17,44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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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 2014/4/11 2017/4/11 按季浮动 人民币 - 20,000.00
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 2014/11/20 2017/11/20 按季浮动 人民币 - 10,000.00
合 计 - - - - - 101,250.74

(2)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递延收益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49,285.96 45,489.19 16,471.05

合计 49,285.96 45,489.19 16,471.05

上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主要为公司变电站专项补助、住房专项补助、大

尺寸触控功能玻璃面板产业化项目补助和榔梨太阳能电站补助等。

(四)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14 年/2014.12.31 2013 年/2013.12.31 2012 年/2012.12.31
流动比率(倍) 0.72 0.82 0.62
速动比率(倍) 0.51 0.63 0.4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8.24% 24.20% 57.88%
资产负债率(合并) 59.33% 53.11% 66.8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97,354.08 415,529.50 329,898.24
利息保障倍数(倍) 13.92 31.44 14.37

报告期内可比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星星科技 长信科技 莱宝高科 欧菲光 平均值 蓝思科技
2014.12.31 -- -- -- -- -- 0.72

流动比率 2013.12.31 0.97 1.70 3.71 1.04 1.86 0.82
2012.12.31 2.20 2.38 5.76 0.92 2.82 0.62
2014.12.31 -- -- -- -- -- 0.51

速动比率 2013.12.31 0.73 1.45 3.27 0.71 1.54 0.63
2012.12.31 1.75 2.10 4.89 0.72 2.37 0.45
2014.12.31 -- -- -- -- -- 59.33%
资产负债
2013.12.31 38.14% 26.49% 19.61% 65.69% 37.48% 53.11%
率(合并)
2012.12.31 28.32% 18.80% 9.52% 72.92% 32.39% 66.87%
注:以上数据均来自上述公司的公开财务资料。

1、资产负债率分析
2012 年末至 2014 年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6.87%、53.11%和 59.33%,
报告期内的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但随着公司盈利能力的增强,资产负债率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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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呈下降趋势。
公司所处视窗防护玻璃行业为资金、技术密集型行业,且公司处于快速发展
期,兴建厂房、购买生产设备需要大量的资金;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原材料和
存货需占用更多的流动资金;公司开展产品研发、技术改造等也需较多资金投入,
上述因素导致公司一直具有较大的资金需求。为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
公司通过经营性负债、银行贷款及向控股股东借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导致公司
2012 年至 2014 年末的资产负债率较高,这与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资金需求量较
大的特点相适应。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高于大多数可比上市公司,主要是由于公
司处于快速发展期,资金需求量大,公司主要通过债权形式融资,而可比公司均
为上市公司,在上市前后通过引进私募股权投资或公开发行股票等权益性方式融
资,筹集了发展需要的资金,净资产增加并偿还了部分短期借款,导致其资产负
债率较低。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到公司发展所需的资金后,公司的资产负
债结构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2、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析
2012 年末至 2014 年末,公司的流动比率为 0.62、0.82 和 0.72,速动比率为
0.45、0.63 和 0.5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主要是由
于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资金需求量巨大且主要依赖债权性融资,导致公司流动
负债占比较大所致。

3、利息保障倍数
2012 年末至 2014 年末,公司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329,898.24 万
元、415,529.50 万元和 297,354.08 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14.37、31.44 和
13.92,2012 年度至 2013 年度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呈现提高趋势,2014 年息税
折旧摊销前利润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由于当期净利润较前期下降较大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均在 13 倍以上,相对较高,说明公司的偿债能力
较强。

(五)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所有者权益余额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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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类别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股本 60,600.00 60,600.00 60,600.00
资本公积 1,852.26 1,852.26 2,475.29
其他综合收益 2,530.86 1,287.13 -1,783.45
盈余公积 55,518.32 41,772.82 22,671.90
未分配利润 620,557.50 516,617.27 291,318.0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741,058.93 622,129.48 375,281.83
少数股东权益 757.68 814.44 2,699.40

股东权益合计 741,816.61 622,943.92 377,981.23


1、股本
2011 年 6 月 29 日,公司按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价值
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 60,000 万股;2011 年 9 月 29 日,饶桥兵
等 35 位自然人以 3 元/股的价格向公司增资 600 万股,公司的股本增加至 60,600
万股。

2、资本公积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本溢价 1,852.26 1,852.26 2,475.29
合计 1,852.26 1,852.26 2,475.29

2013 年,公司资本溢价减少,由于溢价收购控股子公司蓝思湘潭之少数股
权所致。

3、盈余公积
2012 年末至 2014 年末,公司的盈余公积分别为 22,671.90 万元、41,772.82
万元和 55,518.32 万元,其构成和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法定盈余公积 55,518.32 41,772.82 22,671.90
合计 55,518.32 41,772.82 22,671.90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股份公司股改之后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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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分配利润
报告期各期内,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期初未分配利润 516,617.27 291,318.08 108,682.11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17,685.73 244,400.11 199,924.56
减:利润分配 13,745.50 19,100.92 17,288.59
其中:提取盈余公积 13,745.50 19,100.92 17,288.59
期末未分配利润 620,557.50 516,617.27 291,318.08


十三、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的主要项目及其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金额 同期变动 金额 同期变动 金额
营业收入 1,449,701.40 8.58% 1,335,164.89 19.61% 1,116,310.87
减:营业成本 1,125,652.34 23.40% 912,213.40 18.34% 770,829.10
营业税金及附加 8,630.04 -3.98% 8,987.85 74.36% 5,154.75
销售费用 16,961.89 -9.45% 18,731.26 3.67% 18,068.05
管理费用 163,258.43 72.42% 94,685.97 27.19% 74,443.36
财务费用 9,888.61 -36.81% 15,649.66 -11.92% 17,768.38
资产减值损失 11,580.40 48.99% 7,772.70 -25.13% 10,381.7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84.90 -108.34% -1,017.82 -211.14% 915.76
投资收益 -94.69 -111.99% 789.49 -3505.93% -23.18
营业利润 113,719.90 -58.93% 276,895.72 25.54% 220,558.05
加:营业外收入 25,834.49 216.00% 8,175.52 67.81% 4,871.9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7.91 17.33% 6.74 -71.22% 23.42
减:营业外支出 3,414.53 692.05% 431.10 -58.04% 1,027.3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152.57 390.98% 234.75 -75.36% 952.81
利润总额 136,139.86 -52.17% 284,640.14 26.84% 224,402.67
减:所得税费用 18,510.90 -54.45% 40,636.02 64.13% 24,758.71
净利润 117,628.96 -51.79% 244,004.12 22.22% 199,643.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67,364.16 -70.48% 228,185.46 30.62% 174,691.94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2-2013 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实现快速增长,其中,营业收入由
2012 年的 1,116,310.87 万元增长到 2013 年的 1,335,164.89 万元,增长率为 19.61%;
净利润由 2012 年的 199,643.96 万元增长到 2013 年的 244,004.12 万元,增长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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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2%;2014 年营业收入较 2013 年上升 8.58%,净利润较 2013 年同期下降
51.79%。2014 年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大主要原因为:(1)公司 2014 年主营
业务毛利率较去年下降较大,具体原因见本节“十三、盈利能力分析”之“(四)
毛利率分析”;(2)2014 年管理费用支出比去年同期增加较大,其中研发费用支
出 89,679.00 万元,同比增加 43,928.90 万元或 96.02%,此外,长沙蓝思榔梨厂
区部分工厂投产,管理人员数量和薪酬增加,无形资产摊销和办公费等费用也相
应增加。由于上述因素的影响,2014 年管理费用较 2013 年同期增加 68,572.45
万元。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1,410,278.77 97.28% 1,322,193.04 99.03% 1,105,012.39 98.99%
其他业务收入 39,422.63 2.72% 12,971.85 0.97% 11,298.49 1.01%
营业收入 1,449,701.40 100.00% 1,335,164.89 100.00% 1,116,310.8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
达到 97%以上。
主营业务收入为发行人产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研发补偿款及
废料收入等。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研发补偿款 37,325.59 94.68% 10,694.27 82.44% 7,930.35 70.19%
废料收入及其他 2,097.04 5.32% 2,277.58 17.56% 3,368.13 29.81%
合计 39,422.63 100.00% 12,971.85 100.00% 11,298.49 100.00%

根据上表,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由研发补偿款构成,占各期其他业务收
入的 70%以上。其中,研发补偿款的金额主要视研发之后与客户的谈判情况而定,
是否能取得相关研发补偿款及金额大小均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
发行人将其计入非经常性损益中的“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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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销售区域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外销 1,281,269.00 90.85% 1,261,053.66 95.38% 1,088,689.53 98.52%

内销 129,009.77 9.15% 61,139.38 4.62% 16,322.85 1.48%

合计 1,410,278.77 100.00% 1,322,193.04 100.00% 1,105,012.39 100.00%


股份公司及长沙蓝思、蓝思旺等子公司采用“进料加工”的业务模式,进料
加工业务模式下生产的产品全部外销,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的外销收入占比较高,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在 90%以上。

3、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划分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视窗防护玻璃的销售,包括手机防护玻璃、平
板电脑防护玻璃及其他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手机防护玻璃 931,408.08 66.04% 1,030,425.67 77.93% 815,463.22 73.80%
平板电脑防护玻璃 215,091.48 15.25% 138,047.13 10.44% 198,752.97 17.99%

其他产品 263,779.21 18.70% 153,720.24 11.63% 90,796.19 8.22%

合计 1,410,278.77 100.00% 1,322,193.04 100.00% 1,105,012.39 100.00%
注:平板电脑防护玻璃包括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及桌上电脑防护玻璃

4、营业收入的季节性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项目 1 季度 2 季度 3 季度 4 季度 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 251,457.20 292,177.11 403,650.02 462,994.44 1,410,278.77
2014 年
比重 17.83% 20.72% 28.62% 32.83% 100.00%

主营业务收入 251,059.70 311,394.05 379,085.17 380,654.11 1,322,193.04
2013 年
比重 18.99% 23.55% 28.67% 28.79% 100.00%

主营业务收入 176,285.69 238,635.09 296,040.74 394,050.86 1,105,012.39
2012 年
比重 15.95% 21.60% 26.79% 35.66% 100.00%


视窗防护玻璃的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手机、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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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电子产品的需求受节假日及人们消费习惯的影响呈现出一定的季节性,一般
3 月至 8 月为产品销售淡季,9 月至次年 2 月为产品销售旺季。受此影响,视窗
防护玻璃生产企业会根据下游需求合理安排生产,产品销售周期相对于终端产品
市场周期有一定的提前,因此,视窗防护玻璃生产企业通常每年下半年的销售收
入普遍高于上半年。
由上表可知,公司下半年销售收入占全年销售收入的 60%左右,体现出与下
游消费电子行业相应的季节性特征。

5、营业收入规模和变动分析
2012 年至 2014 年,公司的营业收入为 1,116,310.87 万元、1,335,164.89 万元
和 1,449,701.40 万元,2013 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 19.61%,2014 年营业收入较
上年上升 8.58%。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且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其主要原因如下:
(1)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热销带动视窗防护玻璃的需求不断增长
视窗防护屏主要用于对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显示屏
(包括触摸屏的触控模组和非触摸屏的液晶显示屏)的保护,每部手机或平板电
脑至少需要一块视窗防护屏。
根据 Wind 资讯的统计数据,2012 年、2013 年全球手机的出货量分别为 17.38
亿部、18.22 亿部,其中智能手机出货量分别达到 7.25 亿部和 10.04 亿部,随着
手机智能化进程的深入和触摸屏手机的普及,全球手机销量将持续快速增长;自
2010 年以来,平板电脑出货量保持高速增长。2013 年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为 2.17
亿台,较 2012 年的 1.44 亿台增长 50%以上。
公司是较早进入视窗防护玻璃行业的企业,拥有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较强的
研发能力、丰富的生产经验及较高的知名度,可以生产各种尺寸、形状和高精度
的视窗防护玻璃,能够满足中高端手机、平板电脑等各类消费电子产品对防护玻
璃的要求。随着防护玻璃应用领域和市场需求的增加和公司行业地位的加强,公
司产品的市场需求也不断增大。
(2)公司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为满足市场需求奠定了基础
为满足公司产品旺盛的市场需求,公司不断增加产能,长沙蓝思于 2011 年
投资设立并不断有新厂房投产。2012 年至 2014 年,公司防护玻璃的产能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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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00 万片、83,400 万片和 84,000 万片,产能的持续扩大为公司保证订单的及
时完成和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奠定了基础。
(3)主要客户产品销量持续增长带动公司产品销量增长
2012-2014 年,公司前两大品牌客户稳定,且销售收入合计占比均保持在 70%
以上。
根据公司第一大品牌客户的年度和季度报告,2012 年至 2014 年,其手机销
量分别为 13,580 万部、15,340 万部和 19,269 万部;平板电脑产品销量达到 6,570
万台、7,420 万台和 6,334 万台。
2012 年至 2014 年,三星公司智能手机分别销售 21,580 万部、31,380 万部和
31,101 万部,销量持续快速增长,排名智能手机市场占有率第一。
公司客户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销量不断增长,带动了公司产品销量的持
续增长,2013 年手机防护玻璃销量增长率为 28.67%,2014 年由于公司主要生产
2,5D 手机防护玻璃,生产工艺更加复杂,从而影响了产量导致销量有所下降;
由于平板电脑防护玻璃毛利率相对较低和公司产线原因未接受部分平板电脑防
护玻璃的订单,2013 年公司的平板电脑防护玻璃的产销量有所下降。
(4)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单价保持相对稳定
2012 年至 2014 年,手机防护玻璃和平板电脑防护玻璃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
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1.78%、88.37%和 81.30%。
视窗防护玻璃的价格同视窗防护玻璃的尺寸或面积的大小正相关。公司的主
要产品为手机防护玻璃和平板电脑防护玻璃,其中,平板电脑防护玻璃的单价高
于触摸屏手机防护玻璃,触摸屏手机防护玻璃的尺寸较大,单价高于普通功能手
机防护玻璃。
2012 年至 2014 年,手机防护玻璃和平板电脑防护玻璃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片、元/片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产品类别
销量 单价 销量 单价 销量 单价
手机防护玻璃 37,720.28 24.69 45,094.99 22.85 35,047.64 23.27
平板电脑防护玻璃 2,642.89 81.38 2,550.80 54.12 3,104.76 64.02

小计 40,363.17 28.40 47,645.79 24.52 38,152.40 26.58


2013 年由于尺寸较小的手机条形装饰产品销量占比较 2012 年提高,整体上
拉低了 2013 年手机防护玻璃的均价,较 2012 年下降 1.79%;2014 年由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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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D 手机防护玻璃工艺更加复杂,单价较高,较 2013 年单价有所提高。
公司自 2010 年量产平板电脑防护玻璃,随着生产工艺的成熟、市场竞争增
加和 9 英寸以下等小尺寸平板电脑防护玻璃的推出使得 2013 年的平板电脑防护
玻璃均价有所下降。2014 年,平板电脑防护玻璃均价较 2013 年有大幅提高,主
要是由于小米公司订单主要为大尺寸全贴合产品,均价达 350 元/片左右,销售
收入近 5.78 亿元,该部分产品拉高了平板电脑防护玻璃的均价。
2012 年至 2014 年,公司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公司产能情况和产品价格及毛
利率水平适当调整了手机防护玻璃和平板电脑防护玻璃的产销量比例,使得报告
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价格整体上呈上升趋势。
2012 年至 2013 年,公司主要产品销量的迅速增加和产品均价的相对稳定使
得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2014 年,公司受到主要客户三星销售下滑的影响,
销售收入增速有所放缓。
(5)其他产品销售收入增长迅速
公司的其他产品主要有摄像头保护镜片、指纹识别保护镜片、手机按键等。
经过多年的研发和技术积累,公司于 2012 年推出陶瓷产品,如陶瓷手机按键、
摄像头陶瓷装饰片、陶瓷手机后盖等,目前仍处于小批量生产阶段;蓝宝石具有
硬度高、耐磨损、透红外等特点,公司于 2012 年推出蓝宝石产品,其中 2012
年量产蓝宝石摄像头保护镜片,2013 年量产蓝宝石指纹识别保护镜片,蓝宝石
摄像头保护镜片和蓝宝石指纹识别保护镜片推出后销售情况良好,带动其他产品
销售收入增长迅速,2013 年度公司蓝宝石产品销售收入已达 12.34 亿元,2014
年指纹识别按键防护镜片和摄像头防护玻璃等其他产品销售收入为 263,779.21
万元,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
(6)2014 年营业收入较 2013 年收入增幅下降较多
公司的产品为高度定制化产品,其销量取决于下游客户的产品销售计划和销
售情况。2014 年,由于三星、诺基亚等部分客户及其代工厂向公司采购的产品
数量减少,导致该品牌产品销售收入减少,其中,公司 2014 年向三星及其代工
厂销售三星品牌产品收入较 2013 年减少 221,852.19 万元;为尽量增加销售收入,
公司积极开拓国内品牌及其他客户,2014 年对国内品牌客户的销售收入增幅较
大,但由于基数较小,对公司 2014 年收入增长的贡献暂不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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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业成本
报告期内,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公司的营业成本也相应上升,具体情况如
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1,125,581.34 99.99% 911,997.32 99.98% 770,828.70 100.00%

其他业务成本 71.00 0.01% 216.08 0.02% 0.41 0.00%

营业成本 1,125,652.34 100.00% 912,213.40 100.00% 770,829.1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成本按照产品分类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手机防护玻璃 704,192.83 62.56% 706,051.90 77.42% 560,181.96 72.67%

平板电脑防护玻璃 210,293.20 18.68% 107,830.62 11.82% 155,026.99 20.11%

其他产品 211,095.31 18.75% 98,114.80 10.76% 55,619.75 7.22%
合计 1,125,581.34 100.00% 911,997.32 100.00% 770,828.70 100.00%


报告期内,随着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主营业务成本也相应增加,两者的增
幅差异不大。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553,627.77 49.19% 478,531.57 52.47% 425,705.05 55.23%

直接人工 271,780.64 24.15% 204,039.00 22.37% 165,791.10 21.51%

制造费用 300,172.94 26.67% 229,426.75 25.16% 179,332.55 23.26%
合计 1,125,581.35 100.00% 911,997.32 100.00% 770,828.70 100.00%

公司产品生产所需的直接材料主要包括玻璃基板、油墨、抛光材料、镀膜材
料、贴合主材及蓝宝石等。直接材料成本为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
报告期内占比均超过 49%。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介于 49-56%之间,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由于玻璃基板平均采购单价逐年降低、
抛光磨料耗用量减少、抛光粉价格下降所致;2014 年直接材料占比下降主要由
于部分产品工艺改变后不使用价格昂贵的菲林,使得直接材料成本减少,同时由
于员工人数和生产用固定资产增加导致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占比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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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人工主要是生产员工的薪酬,报告期内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介于
21-25%之间。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公司员工人数不断增加;随着公司盈利能
力的增强,公司也适度提高了员工的平均工资,使公司的直接人工成本及其占比
逐年增长。2014 年直接人工成本占比增幅较大,主要由于公司为保证 2014 年下
半年新产品的产能能够满足客户需求及公司新研发产品的顺利投产,在 2014 年
上半年招聘、培训和储备了大量员工,2014 年末较 2013 年末生产人员增加约 2.6
万人,员工人数和平均薪酬的增加导致直接人工较 2013 年大幅增加。
制造费用主要是制造周边人员薪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厂房租赁费、水电
费等,占比在 23-27%之间,随着产品精密度及其他要求的不断提高和自动化水
平的逐渐提高,公司生产用固定资产的不断增加,同时随着生产规模扩大,制造
周边人员随之增加,水电能耗逐年提高,从而使制造费用占比逐渐提高。

(三)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
2012 年至 2014 年,公司的营业利润分别为 220,558.05 万元、276,895.72 万
元和 113,719.90 万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在 83%以上,因此,公司利润主要
来源于营业利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营业利润 113,719.90 276,895.72 220,558.05

利润总额 136,139.86 284,640.14 224,402.67

营业利润/利润总额 83.53% 97.28% 98.29%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毛利,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及
其贡献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毛利 贡献率 毛利 贡献率 毛利 贡献率
手机防护玻璃 227,215.25 79.81% 324,373.77 79.08% 255,281.26 76.39%
平板电脑防护玻璃 4,798.28 1.69% 30,216.52 7.37% 43,725.99 13.08%
其他产品 52,683.90 18.51% 55,605.43 13.56% 35,176.44 10.53%
合计 284,697.43 100.00% 410,195.72 100.00% 334,183.69 100.00%

2012 年至 2014 年,公司营业收入变动、毛利率变动对综合毛利变动的贡献
分析如下:
项目 收入变动影响 毛利率变动影响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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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收入变动影响 毛利率变动影响 合计
金额(万元) 36,282.70 -135,185.13 -98,902.43
2014 年 v.s.2013 年
占比 -36.69% 136.69% 100.00%
金额(万元) 67,732.09 9,737.62 77,469.72
2013 年 v.s.2012 年
占比 87.43% 12.57% 100.00%

根据上表可以看出,2013 年综合毛利较 2012 年增加由于公司营业收入增加
和毛利率小幅提升所致,2014 年综合毛利较 2013 年下降主要由于综合毛利率下
降所致。

(四)毛利率分析

1、综合毛利构成及毛利率分析
2012 年、2013 年,公司的营业毛利和综合毛利率较高,2014 年营业毛利和
综合毛利率有所下降,具体情况如下表及图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营业收入 1,449,701.40 1,335,164.89 1,116,310.87

营业成本 1,125,652.34 912,213.40 770,829.10

营业毛利 324,049.06 422,951.49 345,481.77

综合毛利率 22.35% 31.68% 30.95%




2、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及其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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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主营业务收入 1,410,278.77 1,322,193.04 1,105,012.39
主营业务成本 1,125,581.34 911,997.32 770,828.70
主营业务毛利 284,697.43 410,195.72 334,183.69
主营业务毛利率 20.19% 31.02% 30.24%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视窗防护玻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应用领域的不同
可分为手机防护玻璃、平板电脑防护玻璃和其他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的价格及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产品 时间 营业收入(万元) 收入占比 营业成本(万元) 毛利率
2014 年 931,408.08 66.04% 704,192.83 24.39%
手机防护玻璃 2013 年 1,030,425.67 77.93% 706,051.90 31.48%
2012 年 815,463.22 73.80% 560,181.96 31.31%
2014 年 215,091.48 15.25% 210,293.20 2.23%
平板电脑防护
2013 年 138,047.13 10.44% 107,830.62 21.89%
玻璃
2012 年 198,752.97 17.99% 155,026.99 22.00%

2014 年 263,779.21 18.70% 211,095.31 19.97%

其他产品 2013 年 153,720.24 11.63% 98,114.80 36.17%

2012 年 90,796.19 8.22% 55,619.75 38.74%


(1)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2012 年至 2014 年,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0.24%、31.02%和 20.19%,
其中 2012-2013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相对稳定,2014 年有所下降。
①2013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2 年上升 0.78 个百分点,上升幅度较小,主
要由于产品收入结构变化,毛利率较高的手机防护玻璃和其他产品收入占比增
加、毛利率较低的平板电脑防护玻璃收入占比降低。
2013 年及 2012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类及各类产品收入占比、毛利率变
动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时间 2013 年 2012 年
手机防护玻 平板电脑防 手机防护玻 平板电脑防
产品类别 其他产品 其他产品
璃 护玻璃 璃 护玻璃
销售收入 1,030,425.67 138,047.13 153,720.24 815,463.22 198,752.97 90,796.19
销售收入占比 77.93% 10.44% 11.63% 73.80% 17.99% 8.22%
毛利率 31.48% 21.89% 36.17% 31.31% 22.00% 38.74%
产品毛利率变动 0.17% -0.11% -2.57% - - -
产品毛利率变动对主 0.13% -0.02% -0.2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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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
主营收入占比变动 4.14% -7.55% 3.41% - - -
主营收入占比变动对主
1.30% -1.65% 1.23% - - -
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

2013 年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31.02%,较 2012 年的 30.24%上升了 0.78
个百分点,主要由于公司各产品收入占比的变动造成,具体如下:
手机防护玻璃 2013 年的毛利率较 2012 年上升 0.17 个百分点,毛利率相对
稳定;由于苹果、三星等主要客户手机出货量增加,公司手机防护玻璃销售收入
增加,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较 2012 年上升 4.14 个百分点,手机防护玻璃
毛利率和收入占比的提高使得主营业务毛利率上升 1.43 个百分点。
平板电脑防护玻璃 2013 年的毛利率较 2012 年下降 0.11 个百分点,毛利率
相对稳定,由于订单需求相对不足,平板电脑防护玻璃销售收入下降,其占主营
业务收入的比例较 2012 年下降 7.55 个百分点,平板电脑防护玻璃毛利率和收入
占比的下降使得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 1.67 个百分点。
随着苹果、三星等主要客户手机出货量增加,指纹识别按键防护镜片、摄像
头防护镜片等其他产品的销售收入较 2012 年增加,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
2012 年上升 3.41 个百分点;指纹识别按键防护镜片产品毛利率低于摄像头防护
玻璃,其销售收入占比增加使其他产品 2013 年的毛利率较 2012 年下降 2.57 个
百分点,上述原因使得主营业务毛利率上升 1.02 个百分点。
②2014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3 年下降 10.84 个百分点,主要由于各产品
毛利率均较 2013 年下降所致。
2014 年及 2013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类及各类产品收入占比、毛利率变
动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时间 2014 年 2013 年
手机防护玻 平板电脑防 手机防护玻 平板电脑防
产品类别 其他产品 其他产品
璃 护玻璃 璃 护玻璃
销售收入 931,408.08 215,091.48 263,779.21 1,030,425.67 138,047.13 153,720.24
销售收入占比 66.04% 15.25% 18.70% 77.93% 10.44% 11.63%
毛利率 24.39% 2.23% 19.97% 31.48% 21.89% 36.17%
产品毛利率变动 -7.08% -19.66% -16.20% - - -
产品毛利率变动对主
-5.52% -2.05% -1.88% - - -
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
主营收入占比变动 -11.89% 4.81% 7.08% - - -
主营收入占比变动对主
-2.90% 0.11% 1.41% - - -
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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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20.19%,较 2013 年下降了 10.84 个百分点,主
要由于各产品的毛利率均有所下降所致,具体如下;
由于毛利率较高的手机装饰条形产品销量减少和 iPhone6/6Plus 防护玻璃等
2.5D 新产品量产初期残次品率较高,2014 年手机防护玻璃的毛利率较 2013 年下
降 7.08 个百分点,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 5.52 个百分点;同时,由于平板电
脑防护玻璃和其他产品销售收入增幅较大,手机防护玻璃销售收入占比较 2013
年下降 11.89 个百分点,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 2.90 个百分点,上述原因使得
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 8.42 个百分点。
除平板电脑用防护玻璃外,公司在 2014 年推出一体机电脑防护玻璃,其尺
寸较大、价格较高,但其加工工艺也很简单,利润空间有限,毛利率较低;为向
触摸屏产业链下游延伸,公司在 2014 年推出了全贴合产品,该产品成本和单价
均很高,但公司新进入该领域,量产初期成本较高,导致其毛利率很低甚至为负,
上述原因导致平板电脑防护玻璃毛利率较 2013 年大幅下降 19.66 个百分点,仅
为 2.23%。由于产品品类增加,平板电脑防护玻璃销售收入快速增长,2014 年收
入占比较 2013 年上升 4.81 个百分点。上述原因使得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 1.94
个百分点。
2014 年,其他产品主要为摄像头保护镜片和指纹识别保护镜片及组件,由
于生产指纹识别镜片组件产品换代初期残次品率较高和 2014 年 3 季度产品价格
下调,导致其毛利率较 2013 年大幅下降 16.20 个百分点;由于苹果公司新一代
手机、平板电脑均使用指纹识别按键,公司指纹识别按键防护镜片和摄像头防护
玻璃等其他产品销售收入也相应增加,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 2013 年上升
7.08 个百分点。上述原因使得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 0.47 个百分点。
(2)手机防护玻璃价格及毛利率分析
2012 年、2013 年,公司的手机防护玻璃毛利率分别为 31.31%和 31.48%,
比较稳定;2014 年的毛利率为 24.39%,较 2013 年有所下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
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销售数量 单价 单位成本
时间 毛利率
(万元) (万元) (万片) (元/片) (元/片)
2014 年 931,408.08 704,192.83 37,720.28 24.69 18.67 24.39%
2013 年 1,030,425.67 706,051.90 45,094.99 22.85 15.66 31.48%
2012 年 815,463.22 560,181.96 35,047.64 23.27 15.98 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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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2013 年的手机防护玻璃毛利率较 2012 年上升 0.17 个百分点
2013 年较 2012 年手机防护玻璃单价、单位成本的变化情况及其对毛利率的
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片

2013 年 v.s.2012 年
影响因素 2013 年 2012 年
变动率 导致毛利率变化量
销售单价(P) 22.85 23.27 -1.79% -1.25 个百分点
单位成本(C) 15.66 15.98 -2.04% 1.43 个百分点
注:价格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C1*(1/P1-1/P2),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C1-C2)/P2

A、价格变动及其对毛利率的影响
根据客户的需求和公司的实际生产能力,公司在 2013 年增加手机条形装饰
产品产量和销量。手机条形装饰产品尺寸较小,单价也相对较低。单价较低的小
尺寸手机条形装饰产品销量占比提高拉低了 2013 年手机防护玻璃产品的均价,
使得公司 2013 年的手机防护玻璃销售单价较 2012 年下降 0.42 元/片或 1.79%。
假定 2013 年手机防护玻璃的平均成本与 2012 年相同,则 2013 年手机防护
玻璃销售均价的下降使其毛利率较 2012 年降低 1.25 个百分点。
B、成本变动及其对毛利率的影响
手机条形装饰产品尺寸较小,成本也相对较低,其销量占比的提高一定程度
上拉低了手机防护玻璃产品的平均成本;2013 年下半年公司正式导入“厂长责
任制”(即各生产工厂独立核算制度),自该制度实施以来,大部分工厂实际成本
平均低于标准成本,个别超支的工厂也根据成本细部数据进行详细的原因分析与
改善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对各工厂自身成本管控的薄弱环节逐个突破、改善,减
少浪费,达到了节约成本的整体目标。在上述主要因素的影响下,公司 2013 年
的手机防护玻璃产品平均成本较 2012 年下降 0.32 元/片或 2.04%。
假定 2012 年手机防护玻璃的销售均价与 2013 年相同,则 2013 年手机防护
玻璃平均成本的下降使其毛利率较 2012 年上升 1.43 个百分点。
C、毛利率变动分析
由于小尺寸产品占比增加导致 2013 年手机防护玻璃的销售均价和平均成本
均有所下降,但产品均价下降的比例低于平均成本下降比例,单价下降对毛利率
的影响程度也小于成本下降对毛利率的影响程度,导致 2013 年手机防护玻璃的
毛利率较 2012 年提高 0.17 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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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2014 年的手机防护玻璃毛利率较 2013 年下降 7.08 个百分点
2014 年月较 2013 年手机防护玻璃单价、单位成本的变化情况及其对毛利率
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片

2014 年 v.s.2013 年
影响因素 2014 年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变动率 导致毛利率变化量
销售单价(P) 24.69 20.94 22.85 8.06% 5.11 个百分点
单位成本(C) 18.67 15.50 15.66 19.24% -12.20 个百分点


A、价格变动及其对毛利率的影响
公司 2014 年 1-6 月份的手机防护玻璃销售单价较 2013 年下降 1.91 元/片或
8.38%,其主要原因如下:第一,使用菲林作为原材料的实现丝印及金属拉丝效
果的产品生产工艺变化,变更后不再使用价格昂贵的菲林,导致部分产品价格较
大幅度的下降;第二,上半年生产的主要是品牌公司 2013 年推出的产品,随着
生产时间的延长其价格逐渐下降,导致 2014 年 1-6 月产品平均价格较 2013 年有
所下降。
公司 2014 年的销售单价较 2013 年增加 1.84 元,销售单价由 2014 年 1-6 月
份下降 1.91 元迅速跃升为增加 1.84 元,主要原因就是 3 季度开始量产新产品,
旧产品生产量大幅减少,新产品价格较高,从而带动了销售均价的大幅上涨。苹
果、三星等客户 2014 年 9 月份均推出了新一代产品(如 iPhone6、Note4)。公司
从 7 月份开始量产新产品的视窗防护玻璃,屏幕尺寸变大、加工工艺复杂且在产
品推出的初期阶段,其价格较高。
B、成本变动及其对毛利率的影响
2014 年 1-6 月份,公司手机防护玻璃虽然存在价格较高的原材料菲林使用量
减少、旧产品良率较高等降低成本的因素,但成本仅比 2013 年降低 0.16 元,主
要是成本中的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较大幅度增加所致。2014 年 1-6 月份,公司主
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下降了 7.70 个百分点,直接人工增加了 3.21 个百分
点,制造费用增加了 4.49 个百分点。公司为保证下半年新产品能够顺利量产和
及时交货,在 2014 年 1-6 月招聘、培训、储备了大量新员工,导致直接人工成
本一定幅度的上升。为了满足苹果公司新产品顺利量产的要求,公司购置了大量
生产设备,2014 年 1-6 月份这些新增设备陆续调试投产,公司与生产相关的机器
设备等固定资产增加,导致折旧费用、水电、间接人工等制造费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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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4 年的手机防护玻璃产品平均成本较 2013 年上升 3.01 元/片或
19.24%,成本在 2014 年下半年大幅上升,主要是因为 7 月份量产的新产品加工
难度大,投入人力和机器设备多,残次品率较高所致。
C、毛利率变动分析
综上分析,2014 年手机视窗防护玻璃价格变动的趋势和产品的生命周期基
本一致,毛利率的下降主要是由于成本上升引起的。成本上升的原因主要是两个
方面,一方面是公司上半年为了应对下半年新产品的量产,进行了人员储备和增
加了生产设备,导致了成本中的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较大幅度增加。另一方面是
公司三季度量产了新产品后由于 2.5D 玻璃加工难度大,工艺复杂,导致残次品
率较高,单位产品分担的材料、人工和折旧增加。

(3)平板电脑防护玻璃价格及毛利率分析
2012 年至 2014 年,公司的平板电脑防护玻璃毛利率分别为 22.00%、21.89%
和 2.23%,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销售数量 单价 单位成本
时间 毛利率
(万元) (万元) (万片) (元/片) (元/片)
2014 年 215,091.48 210,293.20 2,642.89 81.38 79.57 2.23%
2013 年 138,047.13 107,830.62 2,550.80 54.12 42.27 21.89%
2012 年 198,752.97 155,026.99 3,104.76 64.02 49.93 22.00%


①2013 年的平板电脑防护玻璃毛利率较 2012 年下降 0.11 个百分点
2013 年较 2012 年平板电脑防护玻璃单价、单位成本的变化情况及其对毛利
率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片

2013 年 v.s.2012 年
影响因素 2013 年 2012 年
变动率 导致毛利率变化量
销售单价(P) 54.12 64.02 -15.46% -14.26 个百分点
单位成本(C) 42.27 49.93 -15.34% 14.15 个百分点


A、价格变动及其对毛利率的影响
2013 年,公司的部分平板电脑防护玻璃采用了新规格的玻璃基板,其厚度
较薄,可减少研磨减薄时间和该工序引起的产品报废,产品成本有所降低,公司
也下调了产品价格。在上述主要因素的影响下,公司 2013 年的平板电脑防护玻
璃销售均价较 2012 年降低 9.90 元/片或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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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 2013 年平板电脑防护玻璃的单位成本与 2012 年相同,则 2013 年平板
电脑防护玻璃销售均价的降低使其毛利率较 2012 年下降 14.26 个百分点。
B、成本变动及其对毛利率的影响
由于 2013 年公司部分平板电脑防护玻璃采用厚度较薄的玻璃基板,减少了
研磨减薄时间和该工序引起的产品报废,同时公司自 2013 年下半年导入厂长责
任制以达到公司成本节约的目标。上述因素的共同影响使其单位成本较 2012 年
降低 7.66 元/片或 15.34%。
假定 2012 年平板电脑防护玻璃的销售均价与 2013 年相同,则 2013 年平板
电脑防护玻璃单位成本的降低使其毛利率较 2012 年上升 14.15 个百分点。
C、毛利率变动分析
2013 年由于玻璃原材料厚度的变化使得产品成本和价格均有所下降,但单
位成本的降幅小于销售均价的降幅,单价下降对毛利率的影响程度大于单位成本
下降对毛利率的影响程度,导致 2013 年平板电脑防护玻璃的毛利率较 2012 年下
降了 0.11 个百分点。
②2014 年的平板电脑防护玻璃毛利率较 2013 年下降 19.66 个百分点
2014 年较 2013 年平板电脑防护玻璃单价、单位成本的变化情况及其对毛利
率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片

2014 年 v.s.2013 年
影响因素 2014 年 2013 年
变动率 导致毛利率变化量
销售单价(P) 81.38 54.12 50.38% 26.17 个百分点
单位成本(C) 79.57 42.27 88.23% -45,83 个百分点


2014 年平板电脑防护玻璃毛利率较 2013 年大幅下降主要由于新产品品类较
多,规模较小,生产工艺和经验积累需要一个过程,量产初期处于微利或亏损状
态;产能利用率不足,产能利用率仅为 69.44%,单位产品分摊的人工和制造费
用增加。
2014 年,公司平板电脑防护玻璃产品包括平板电脑防护玻璃、一体机及笔
记本电脑防护玻璃、平板电脑触控显示防护一体化产品(全贴合产品),推出的
新产品较多。公司在 2014 年开始试生产苹果的一体机防护玻璃及笔记本电脑防
护玻璃,该防护玻璃尺寸较大、价格较高,但其加工工艺也很简单,利润空间有
限,毛利率较低,需要大规模生产才能获得好的经济效益。公司 2014 年只是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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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规模小,经济效益比较差,处于微利状态;为了提高公司在消费电子产品
制造产业链的地位,增强竞争力和把握未来发展趋势,公司开始向触摸屏产业链
延伸,推出了触控显示防护一体化的全贴合产品,但公司新进入该领域,生产工
艺成熟度和经验积累还需要一个过程,量产初期成本较高,处于亏损状态。公司
以 iPad 为主的其他平板电脑防护玻璃 2014 年毛利率也较低,毛利率较低的原因
主要是产能利用率不足,单位产品分摊的人工和制造费用增加。
在上述主要因素的影响下,公司平板电脑防护玻璃产品成本和单价均较
2013 年大幅上升,但成本上升幅度和对毛利率的影响程度大于单价上升幅度和
对毛利率影响程度,导致 2014 年平板电脑防护玻璃毛利率较 2013 年大幅下降
19.66 个百分点。

(4)其他产品价格及毛利率分析
2012 年至 2014 年,公司其他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38.74%、36.17%和 19.97%,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销售数量 单价 单位成本
时间 毛利率
(万元) (万元) (万片) (元/片) (元/片)
2014 年 263,779.21 211,095.31 34,819.16 7.58 6.06 19.97%
2013 年 153,720.24 98,114.80 30,450.89 5.05 3.22 36.17%
2012 年 90,796.19 55,619.75 17,655.07 5.14 3.15 38.74%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产品包括蓝宝石摄像头保护镜片及组件、蓝宝石指纹
识别保护镜片及组件、摄像头防护玻璃、音乐播放器防护玻璃、洗衣机显示面板、
电视机机顶盒保护罩、手机按键、电子产品小尺寸外壳玻璃等产品,产品品类、
规格及技术标准多样且变动频繁,导致其他产品成本、价格波动相对较大,毛利
率也有一定程度的波动。其中,2014 年其他产品主要为摄像头保护镜片和指纹
识别保护镜片及组件,单价和成本较 2013 年上升主要由于价格高的指纹识别防
护镜片销量占比提高,其毛利率较 2013 年大幅下降主要由于生产指纹识别镜片
组件产品换代初期残次品率较高所致。

(五)期间费用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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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运输费 6,147.77 36.24% 6,676.51 35.64% 5,664.45 31.35%
职工薪酬 2,971.75 17.52% 1,577.12 8.42% 696.22 3.85%
保险费 299.55 1.77% 249.12 1.33% 214.47 1.19%
差旅费 487.45 2.87% 319.07 1.70% 101.63 0.56%
折旧费 32.60 0.19% 51.85 0.28% 34.99 0.19%
代理费 2,864.07 16.89% 6,425.65 34.30% 7,784.86 43.09%
选别费 2,271.48 13.39% 2,027.39 10.82% 1,670.68 9.25%
市场开拓费 - 0.00% - - 1,049.79 5.81%

其他 1,887.22 11.13% 1,404.55 7.50% 850.95 4.71%

合计 16,961.89 100.00% 18,731.26 100.00% 18,068.05 100.00%

销售费用率 1.17% 1.40% 1.62%


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由运输费、工资和代理费构成,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增
加而增加。2012 年至 2014 年,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分别为 1.62%、1.40%和 1.17%,
销售费用率较低且相对平稳。

(1)运输费
根据公司与部分客户签订的订单或合同,公司作为产品供应商需将产品运往
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并承担相应的运输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产品过程发生的运输费用如下:

年份 运输重量(吨) 费用合计(万元) 平均单价(元/千克)
2012 年 12,440.17 5,664.45 4.55

2013 年 14,595.10 6,676.51 4.57

2013 年 VS2012 年 17.32% 17.87% 0.44%

2014 年 15,792.90 6,147.77 3.89

2014 年 VS2013 年 8.21% -7.92% -14.88%


公司 2012 年至 2014 年运输费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平均单价(元/千克) 运输重量(吨) 占比 运输费用(万元)
2012 年空运 8.43 3,348.53 26.92% 2,824.46
2012 年陆运 3.12 9,091.64 73.08% 2,839.99
2012 年合计 4.55 12,440.17 100.00% 5,664.45
2013 年空运 7.39 5,230.91 35.84% 3,864.56
2013 年陆运 3.00 9,364.19 64.16% 2,811.95
2013 年合计 4.57 14,595.10 100.00% 6,676.51
较 2012 年增减变化 0.02 2,154.93 - 1,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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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空运 6.65 4,875.76 30.87% 3,243.64

2014 年陆运 2.66 10,917.15 69.13% 2,904.13

2014 年合计 3.89 15,792.90 100.00% 6,147.77
较 2013 年增减变化 -0.68 1,197.81 - -528.74

2013 年,公司的产品运输重量与运输费用增长趋势相同,但单位平均运费
略有提高,主要由于空运比重增加所致。2013 年,随着长沙蓝思产销规模的扩
大,其运输费用也大幅增加,由于客户要求的交货地点较远,为保证产品的交期
要求,空运的比例较高,其中长沙蓝思超过 70%的运费由空运产生;同时,由于
客户要求的交期缩短,股份公司也较多地采用了空运方式交货,从而导致整体空
运比重有所增加。由于 2013 年较多采用了空运方式,陆运距离缩短,使得陆运
单价和运费占比略有减少。
2014 年,公司产品单位平均运费略有降低,其主要原因为:第一,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成立了物流小组,进一步理顺和规范了公司的物流运输,取消了一
些规模较小、价格较高的物流供应商,使公司的综合运输成本有所降低。第二,
在不影响销售的情况下调整了部分客户的运输方式,2014 年,公司整体空运比
例有所下降,陆运比例有所上升,运输方式的变化使总体运费进一步下降。第三、
2014 年下半年,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下跌,至 2014 年底跌幅超过 50%,油价的下
跌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物流企业的成本压力,导致运输单价下降较大。

(2)代理费
销售费用中的代理费为公司支付给中间商的代理费用。为了开拓日韩品牌客
户市场,公司与中间商达成了市场开拓合作协议,根据与中间商签署的产品销售
合作协议书,约定公司向中间商协助开拓的客户(主要在日本、韩国、台湾和香
港)销售产品时,向中间商支付销售金额的一定比例(报告期内为 0.5-5%)作
为代理费。报告期内,公司最大的代理商作为公司的中间商和经销商的交易金额
占其相关业务金额的比例约为 80%。
报告期内,公司向中间商支付的代理费情况如下表所示:

时间 销售金额(万元) 代理费率 代理费(万元)
2014 年 236,265.38 0.5%、1.5% 2,864.07
2013 年 428,376.65 1.5% 6,425.65
2012 年 259,404.43 3%、5% 7,78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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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选别费
选别费是客户在将公司产品入库之前由相关人员进行清洁整理的费用。根据
相关约定,公司代理商承担代理销售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其中包括该项选别服
务,2012 年之前选别工作均由代理商负责并承担主要相应费用。2011 年 4 月,
公司与代理商协商降低了代理费的支付比例。2012 年,公司销售的新产品中使
用菲林的视窗防护玻璃销量大幅增加,由于菲林产品的选别要求及成本较其他产
品更高,代理商与公司协商由公司承担部分选别费用,因此,2012 年蓝思国际
开始支付给代理商产品选别费。

(4)市场开拓费
2011 年之后,公司对日本客户的销售金额一直增长较为缓慢,公司对日本
客户的销售比例较低,为更好地开拓日本市场,2012 年 6 月,公司与博新国际
签署了产品销售合作协议,由公司支付 166 万美元作为其协助公司开拓日本市场
的相关费用。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支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研发支出 89,679.00 54.93% 45,750.10 48.32% 35,962.32 48.31%
职工薪酬 39,164.46 23.99% 26,070.75 27.53% 17,941.01 24.10%
折旧费 7,546.70 4.62% 6,024.87 6.36% 4,485.36 6.03%
水电费 2,802.00 1.72% 1,458.79 1.54% 1,346.35 1.81%
办公费 7,168.17 4.39% 3,748.80 3.96% 4,375.31 5.88%
租赁费 467.23 0.29% 540.37 0.57% 709.29 0.95%
开办费 - 0.00% 103.39 0.11% 417.67 0.56%
税费 4,409.98 2.70% 2,934.53 3.10% 1,618.09 2.17%
无形资产摊销 1,852.82 1.13% 1,311.96 1.39% 834.56 1.12%
其他费用 10,168.06 6.23% 6,742.41 7.12% 6,753.41 9.07%
合计 163,258.43 100.00% 94,685.97 100.00% 74,443.36 100.00%
管理费用率 11.26% 7.09% 6.67%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是由研发支出、管理人员薪酬、折旧费和其他费用等构成。
公司十分重视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的研发,报告期内公司
的研发支出快速增长。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和管理人员数量的增加,管理人员的
薪酬支出逐年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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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管理费用率较 2012 年上升了 0.42 个百分点,其主要原因为:(1)为
保持产品、技术、设备的先进性,公司加大研发投入,2013 年研发支出较 2012
年同期增加 9,787.78 万元,增幅为 27.22%,增幅远大于营业收入同比增幅;(2)
经营规模扩大和子公司数量增加导致管理人员数量增加,薪酬总额增加 8,129.74
万元。
2014 年管理费用率较 2013 年上升了 4.17 个百分点,增幅较大,其主要原因
为:(1)2014 年研发支出大幅增加。为保证 2.5D 新产品的顺利量产和出货,公
司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了工艺、设备等方面的研发和新产品的试制;为保持公司
在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和新设备等方面的优势,在 2014 年投入大量资金进
行了蓝宝石、陶瓷等新材料、应用新材料的产品及其生产工艺、设备等的研发。
(2)长沙蓝思榔梨厂区部分工厂投产,管理人员数量和薪酬增加,无形资产摊
销和办公费等费用也相应增加。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利息支出 10,540.85 9,350.80 16,778.92
减:利息收入 348.31 352.36 188.64
加:汇兑损失 20,596.24 18,452.43 14,430.02
减:汇兑收益 24,509.98 14,993.66 14,994.07
加:手续费及其他 3,609.81 3,192.44 1,742.13
合计 9,888.61 15,649.66 17,768.38
财务费用率 0.68% 1.17% 1.59%


公司的财务费用主要由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和汇兑收益构成。
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对货币资金需求较大,2012 年,公司的银行短期贷
款、长期借款总额逐年增加,导致 2012 年利息支出增幅较大。2013 年公司偿还
了部分银行借款,使得利息支出减少。
2012 年,人民币相对美元汇率小幅波动,使得公司的汇兑损失和汇兑收益
基本持平。2013 年汇兑损失大于汇兑收益,主要由于 2013 年人民币对美元处于
升值态势,蓝思旺和蓝思国际持有的美元资产大于美元负债导致。2014 年汇兑
收益大于汇兑损失,主要由于人民币总体上处于贬值趋势,公司持有的美元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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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超过美元负债。
2012 年及 2013 年的财务费用率基本持平,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2014 年财
务费用率较 2013 年下降,其主要原因为人民币总体上处于贬值趋势,公司持有
的美元资产数额超过美元负债,汇兑收益大于汇兑损失。

4、与可比上市公司的期间费用率比较
公司 期间费用率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销售费用率 -- 2.78% 2.17%
管理费用率 -- 19.76% 16.50%
星星科技
财务费用率 -- 1.19% 0.79%
期间费用率 -- 23.72% 19.45%
销售费用率 -- 1.57% 1.67%
管理费用率 -- 7.18% 8.98%
长信科技
财务费用率 -- 1.03% 0.72%
期间费用率 -- 9.78% 11.37%
销售费用率 -- 1.18% 1.37%
管理费用率 -- 10.56% 11.61%
莱宝高科
财务费用率 -- -2.25% -1.94%
期间费用率 -- 9.49% 11.04%
销售费用率 -- 1.29% 1.34%
管理费用率 -- 5.66% 6.94%
欧菲光
财务费用率 -- 1.97% 3.02%
期间费用率 -- 8.92% 11.30%
销售费用率 -- 1.70% 1.64%
管理费用率 -- 10.79% 11.01%
平均值
财务费用率 -- 0.49% 0.65%
期间费用率 -- 12.98% 13.29%
销售费用率 1.17% 1.40% 1.62%
管理费用率 11.26% 7.09% 6.67%
蓝思科技
财务费用率 0.68% 1.17% 1.59%
期间费用率 13.11% 9.67% 9.88%
注:以上数据均来自上述公司的公开财务资料。

报告期内,公司已具备较强的生产能力,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管理规范,各
项费用控制良好,规模效应已逐步显现,公司销售和财务费用率维持较低比例。
2014 年费用率大幅上升主要由于研发投入大幅增加使得管理费用率上升所导
致。2012 年-2013 年,公司的期间费用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2014 年,公
司期间费用率上升,主要是公司研发费用增长较多导致管理费用率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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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坏账损失 4,121.18 2,227.86 7,211.42
存货跌价损失 7,459.21 5,544.85 3,170.34
合计 11,580.40 7,772.70 10,381.76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账龄,根据谨慎性原则按比例
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2014 年坏账损失增加主要由于 2014 年 11-12 月销售收
入较多,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公司根据会计政策根据相应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所致。
公司根据谨慎原则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损失程上
升趋势,主要是公司存货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而持续增加,部分存货货龄较长从
而增加了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同时随着新客户的增加,公司产品型号日益增多,
本期由于部分客户产品转型、型号切换,导致部分存货再使用可能性降低,出于
谨慎考虑,公司将其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七)营业外收支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收入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7.91 6.74 23.42

政府补助 25,715.04 8,118.76 4,661.18

赔款收入 22.03 15.77 185.89

捐赠利得 - - 1.05

其他 89.52 34.25 0.44
合计 25,834.49 8,175.52 4,871.98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递延收益分摊转入 2,710.23 1,648.86 935.19
信息产业专项资金 9,501.00 - 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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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工业发展基金补助 11,052.57 1,241.18 1,095.20

奖励金 1,259.06 563.50 558.00
科技三项经费 326.70 1,845.00 288.00
上市专项补贴资金 300.00 300.00 800.00
人才引进专项经费 80.00 92.00 80.00
财政贴息 116.73 2,355.05 470.35
专项治安经费补助 - - 23.00
其他 368.75 73.17 1.44
合计 25,715.04 8,118.76 4,661.18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递延收益分摊转入为蓝思专用变电站、大尺寸触
控功能玻璃面板产业化项目补助等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摊销金额。
报告期各期,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以及各期政府补助占当期净利润
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政府补助 25,715.04 8,118.76 4,661.18

净利润 117,628.96 244,004.12 199,643.96

政府补助占净利润的比例 21.86% 3.33% 2.33%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支出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152.57 234.75 952.81
对外捐赠 372.52 187.67 74.05
赔款支出 1,860.90 - -
其他 28.54 8.69 0.50
合计 3,414.53 431.10 1,027.36

由于蓝思旺及深圳蓝思投产较早,其生产的设备相对低端,2012 年公司对
其进行设备更新,导致其固定资产处置损失为 952.81 万元。2014 年,股份公司、
蓝思旺对部分设备更新,导致固定资产处置损失较 2013 年有所增加。
2014 年的赔款支出为个别批次的产品在客户处出现上线不良现象导致客户
一起投入的其他物料损失,公司向客户支付同伴物料损失补偿款。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支出的金额较小,对净利润的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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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司纳税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1、公司主要税种缴纳情况
单位:万元
税种 年度 期初未交数 本期应交数 本期已交数 期末未交数
2014 年 -13,093.87 -51,307.91 1,721.57 -66,123.35
增值税 2013 年 -14,769.66 4,009.41 2,333.62 -13,093.87
2012 年 -16,624.56 2,327.84 472.93 -14,769.66
2014 年 15,867.57 33,080.17 37,807.23 11,140.51
企业所得税 2013 年 11,821.60 46,272.30 42,226.33 15,867.57
2012 年 13,110.69 31,441.80 32,730.89 11,821.60

2、营业税金及附加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城市维护建设税 4,375.55 4,603.47 2,632.54
教育费附加 4,017.56 4,244.73 2,290.06
营业税 236.94 133.67 232.16
消费税 - 5.98 -
合计 8,630.04 8,987.85 5,154.75

3、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会计利润总额 136,139.86 284,640.14 224,402.67
加:纳税调整数 3,044.64 11,189.17 19,803.82
应纳税所得额 139,184.50 295,829.31 244,206.49
当期所得税费用 33,077.28 46,322.13 31,441.19
递延所得税费用 -14,566.38 -5,686.11 -6,682.48
所得税费用合计 18,510.90 40,636.02 24,758.71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缴纳各种税金,
执行的税种、税率均符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

4、公司所得税税收优惠占净利润的比例
报告期内,股份公司、蓝思旺、深圳蓝思、长沙蓝思等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
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占净利润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税收优惠 19,837.24 28,803.83 32,28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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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117,628.96 244,004.12 199,643.96

税收优惠占净利润的比例 16.86% 11.80% 16.17%


根据上表,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占净利润的比例总体
较低,不存在对税收优惠有重大依赖的情况。

(九)净利润
2012 年至 2014 年,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199,643.96 万元、244,004.12 万元
和 117,628.96 万元,其中,2013 年公司净利润较 2012 年增长 22.22%,2014 年
净利润较 2013 年下降 51.79%。

1、2013 年净利润变动情况分析
2013 年,公司实现净利润 244,004.12 万元,较 2012 年增加 44,360.16 万元
或 22.22%,高于营业收入增幅,其主要原因为:(1)2013 年公司手机防护玻璃
和其他产品出货量增加,手机防护玻璃价格较稳定,其他产品中的蓝宝石产品销
量和销售收入快速增长,使得 2013 年手机防护玻璃和其他产品销售收入较 2012
年大幅增加,带动公司 2013 年的营业收入较 2012 年增长 19.61%;(2)由于营
业收入的增长和 2013 年综合毛利率较 2012 年小幅上升,2013 年的营业毛利比
2012 年增加 22.42%;(3)随着子公司数量的增加,管理人员数量相应增加,管
理人员和销售人员的平均工资小幅提高,且公司在 2013 年加大了研发投入,使
得公司 2013 年的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较 2012 年分别增加 3.67%和 27.19%,由
于借款的减少导致 2013 年财务费用较 2012 年下降 11.92%,2013 年公司期间费
用小幅增加,但其增幅小于营业收入的增幅;(4)2013 年利润总额较 2012 年增
长 26.84%,由于股份公司享受的外商投资企业“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在 2012
年 12 月 31 日到期,2013 年按 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利润总额的增加和所得
税率的提高导致所得税费用较 2012 年增加 64.13%,使得 2013 年的净利润较 2012
年增长 22.22%。

2、2014 年净利润变动情况分析
2014 年,公司实现净利润 117,628.96 万元,较 2013 年同期下降 51.79%,其
主要原因为:
(1)下游消费电子产品需求旺盛,公司客户结构随智能手机品牌客户出货
量结构性变化而调整,带动公司营业收入有所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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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公司产品下游手机、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需求和出货量仍不
断增加,品牌客户智能手机出货量出现了结构性变化,公司的客户结构也进行了
相应的调整,对苹果、LG 等外资厂商和品牌客户及对华为、小米等国内品牌客
户销售收入增加,增加金额大于对三星及相关客户销售收入减少金额。
2014 年,公司对苹果公司销售收入为 687,803.22 万元,较 2013 年增加
152,094.34 万元;公司对 LG 电子集团销售收入为 79,913.17 万元,较 2013 年增
加 40,410.84 万元;公司对 Maruzen Intec Co., ltd(苹果供应商夏普的代理采购商)
的销售收入为 76,603.64 万元,较 2013 年同期增加 47,896.76 万元。
2014 年,公司也加大了对国内品牌客户的开拓力度,对国内品牌客户的销
售收入大幅增长。其中 2014 年对新增客户小米公司的销售收入为 57,824.56 万元;
华为品牌产品的销售收入为 47,910.57 万元,较 2013 年全年增加 43,468.32 万元。
受三星手机销量下降的影响,公司对三星及三星代工厂的销售收入大幅下
降,其中对三星的销售收入较 2013 年下降 137,436.19 万元,对 Melfas Inc(三星
代工厂)的销售收入较 2013 年同期下降 41,128.46 万元;公司对诺基亚等品牌及
其代工厂的销售收入也较 2013 年同期下降。
(2)营业成本增幅高于营业收入增幅导致毛利率下降
①公司布局 2.5D 新产品和榔梨生产基地,储备了大量员工,新建和购买了
较多厂房和设备,使得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增加
根据公司对行业的判断、新产品研发进度和生产规划,为保证 2.5D 新产品
产量能够满足客户需求,提前布局蓝宝石产品、陶瓷产品、触摸屏产品和其他新
产品,公司在 2014 年招聘、培训和储备了大量新员工,2014 年末员工人数较 2013
年末增加约 2.6 万人,且生产人员平均薪酬较 2013 年有所上升,员工人数和平
均薪酬的增加导致人工成本较 2013 年同期增加 10.43 亿元;为生产 2.5D 防护玻
璃,购买了一批研磨和抛光设备,为布局蓝宝石产品、陶瓷产品、触摸屏产品和
其他新产品,榔梨生产基地建设和购买较多厂房和设备并有部分厂房投产,导致
折旧费用和水电费较 2013 年同期增加 3.38 亿元。
②产品结构调整导致营业成本上升
2014 年,公司产品中 2.5D 防护玻璃(如 iPhone6/6Plus、三星 Note4 防护玻
璃)占比较高,其上表面为曲面,加工难度较大,且其边缘厚度较薄,生产过程
中容易崩边或破损,残次品率较高,使得原材料等成本上升;2.5D 产品工艺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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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新产品初期工人熟练程度不高,产能利用率下降;为了提高在消费电子产
品制造产业链的地位,增强竞争力和把握未来发展趋势,公司向大尺寸防护玻璃
和触摸屏产业链延伸,推出了桌上电脑防护玻璃和触控显示防护一体化的全贴合
产品,但公司新进入该领域,生产工艺成熟度和经验积累还需要一个过程,量产
初期成本较高。
在上述主要因素的影响下,2014 年公司产品成本上升,营业成本较 2013 年
增加 213,438.94 万元;营业成本增幅大于营业收入增幅,导致综合毛利率较 2013
年下降 9.33 个百分点。
(3)研发投入等增加导致管理费用较 2013 年同期大幅增加
苹果、三星等主要客户新一代产品(iPhone6、Galaxy Note4 等)均使用 2.5D
玻璃,为保证客户新一代产品的顺利量产和出货,公司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了工
艺、设备等方面的研发和试制;为保持公司在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和新设备
等方面的优势,在 2014 年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了蓝宝石、陶瓷等新材料、应用新
材料的产品及其生产工艺、设备等的研发,为保障公司向产业链下游延伸,公司
在 OGS 触摸屏、G+G 结构触摸屏、G+F 结构触摸屏和全贴合产品等方面也投入
了大量研发,导致 2014 年研发支出较 2013 年增加 43,928.91 万元,增幅为 96.02%;
长沙蓝思榔梨厂区部分工厂投产,管理人员数量和薪酬增加,无形资产摊销和办
公费等费用也相应增加。由于上述因素的影响,2014 年管理费用较 2013 年增加
68,572.45 万元。
(4)营业利润变动分析
2014 年,营业收入增幅小于营业成本增幅,公司实现营业毛利 238,349.13
万元,较 2013 年减少 98,902.43 万元。
2014 年销售费用较 2013 年减少 1,769.37 万元,由于研发投入增加及管理规
模扩大导致 2014 年管理费用较 2013 年增加 68,572.45 万元,由于汇兑净损失大
幅减少 2014 年财务费用较 2013 年减少 5,761.05 万元,2014 年期间费用较 2013
年增加 61,042.04 万元。
由于 2014 年 11、12 月销售收入金额较高且货款大部分在信用期内尚未收回,
2014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公司根据会计政策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较大;2014
年末存货余额也较大,公司对存在跌价风险的存货相应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上
述因素导致 2014 年资产减值损失较 2013 年增加 3,807.7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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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主要因素的影响下,2014 年实现营业利润 113,719.90 万元,较 2013
年下降 163,175.82 万元。
(5)利润总额、净利润及扣非后净利润变动情况分析
由于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2014 年营业外净收支金额较 2013 年增加
14,675.54 万元,营业利润下降和营业外净收支增加导致 2014 年利润总额较 2013
年下降 148,500.28 万元。扣除所得税费用的影响后,2014 年净利润较 2013 年下
降 126,375.16 万元,降幅为 51.79%,与利润总额下降幅度基本相当。
201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3 年下降
160,821.30 万元或 70.48%,下降金额和幅度均大于净利润降幅,主要由于 2014
年收到研发补偿款(计入非经常性损益)较 2013 年多 26,631.32 万元、收到的政
府补助(计入非经常性损益)较 2013 年多 17,596.28 万元。
2014 年,公司在员工、厂房、设备、技术研发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储备,
付出了很大的成本,也对 2014 年当期净利润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但为公司新一
轮的业绩增长奠定了基础。
2014 年 4 季度,新增员工已得到较为充分的利用,相关研发支出已转化为
经营成果,2.5D 产品产量、出货量不断增加,蓝宝石类防护屏也开始出货。公
司 2014 年 4 季度实现净利润 38,902.22 万元,扣非后净利润 23,236.72 万元,较
2014 年第 3 季度出现了很大的改观。

(十)公司的盈利能力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和可比上市公司星星科技、长信科技、莱宝高科和欧菲光的
盈利能力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时间 星星科技 长信科技 莱宝高科 欧菲光 平均值 蓝思科技
2014 年 -- -- -- -- -- 22.35%
综合毛
2013 年 -5.98% 37.75% 13.98% 16.34% 15.52% 31.68%
利率
2012 年 19.91% 38.97% 25.38% 20.04% 26.07% 30.95%
2014 年 -- -- -- -- -- 9.39%
销售利
2013 年 -36.69% 28.16% 4.05% 7.49% 0.75% 21.32%
润率
2012 年 1.75% 29.61% 14.25% 9.62% 13.81% 20.10%
2014 年 -- -- -- -- -- 8.11%
销售净
2013 年 -35.85% 24.02% 3.40% 6.28% -0.54% 18.28%
利润率
2012 年 1.59% 25.12% 11.86% 8.17% 11.68% 17.88%
注:以上数据均来自上述公司的公开财务资料。

报告期内,伴随着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的持续热销,液晶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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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屏、触控模组和防护玻璃等显示屏或触摸屏组件需求持续上升,公司在销售规
模大幅增长的情况下毛利率、销售利润率和销售净利润率保持了较高的水平。同
行业上市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各自经营因素,盈利能力及相关指标出现了一定波
动。
2012-2013 年,公司毛利率、销售利润率、销售净利润率等指标高于同行业
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若考虑折旧政策因素,公司盈利指标将进一步提高。2014
年,由于公司销售收入的季节性波动、摊销折旧等固定成本不断增加,同期公司
招聘、培训、储备了大量新员工使得人工成本上升,另外为了保持公司在新材料、
新产品、新工艺和新设备等方面的优势,在 2014 年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了新产品
和蓝宝石、陶瓷等新材料、应用新材料的产品及其生产工艺、设备等的研发,导
致研发费用大幅增加,在上述因素的影响下,2014 年公司毛利率、销售利润率、
销售净利润等指标较 2013 年下降。
2012-2013 年,公司的销售利润率与毛利率间的差额小于可比上市公司相应
指标的差额,表明公司的费用控制良好,期间费用率较低。2014 年,公司的销
售利润率与毛利率间的差额大于可比上市公司相应指标的差额,主要由于当期研
发投入较大导致管理费用率较高所致。

(十一)持续盈利能力影响因素分析
1、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手机防护玻璃 931,408.08 66.04% 1,030,425.67 77.93% 815,463.22 73.80%
平板电脑防护玻璃 215,091.48 15.25% 138,047.13 10.44% 198,752.97 17.99%
其他产品 263,779.21 18.70% 153,720.24 11.63% 90,796.19 8.22%
合计 1,410,278.77 100.00% 1,322,193.04 100.00% 1,105,012.39 100.00%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公司收入结构相对稳定,手机防护玻璃和平板电脑防护
玻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82%-92%,为公司主要的产品。总体来说,报告期内,
公司各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对稳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的销售以直销为主,2012 年至 2014 年,直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 97.61%、95.76%和 93.48%。
公司销售模式具体又可以分为品牌客户直接向公司下达订单的模式和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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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指定厂商向公司下达订单的模式两种。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品牌客户直接向公司
1,074,573.95 76.20% 927,100.83 70.12% 896,775.63 81.16%
下达订单
品牌客户指定厂商向
335,704.82 23.80% 395,092.21 29.88% 208,236.75 18.84%
公司下达订单
合计 1,410,278.77 100.00% 1,322,193.04 100.00% 1,105,012.38 100.00%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品牌客户指定厂商向公司下达订单的模式占
比基本稳定有所下滑,品牌客户直接向公司下达订单的模式占比上升,未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采用哪一种销售模式由客户根据自身的需求确定,品牌客户直接向
公司下单与品牌客户指定厂商向公司下单两种业务模式下只是下单和结算的直
接客户有变化,最终的品牌客户不变。在两种销售模式下,最终决定需求数量的
品牌客户未发生变化,因此,无论采用哪种销售模式对公司的收入和业绩不会产
生重大影响。

2、公司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变动分析
视窗防护屏的下游应用行业较为广泛,包括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
桌上电脑、数码相机、播放器、游戏机、数码相框、家电、工业仪表、汽车仪表
盘等带有平板显示器件的产品。本行业与下游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相互促进,
本行业技术的进步和产品的革新可激发下游行业的设计灵感,使下游行业设计出
功能更强、更时尚的新产品,或使下游行业的设计创新理念及技术的实际应用成
为现实,提高下游行业产品的综合竞争力;下游行业的技术革新与发展一定程度
上为本行业提供新的产品研发方向,同时,下游行业的不断拓展及迅速发展也为
本行业创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2007 年以来,随着多点触控技术的成熟,以智
能手机、平板电脑为主的下游行业发展迅猛,对本行业产品需求也随之大幅增长,
推动了本行业的快速发展。
目前,视窗防护屏主要应用在手机、平板电脑、播放器等消费电子产品。随
着电容式触摸屏在通讯终端、数码产品、家用电器、仪器仪表等下游行业中的普
及和 2.5D、3D 玻璃加工技术的成熟,视窗防护屏的产品类别和应用范围也将随
之扩大,本行业市场规模将持续迅速增长,市场前景广阔。
公司是防护屏行业内的大型企业,报告期内,产品出货量持续快速增长,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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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不断扩大。目前,视窗防护屏(特别是视窗防护玻璃)主要应用于手机、平板
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每部手机或每台平板电脑均需至少一块防护屏,假设手机、
平板电脑与视窗防护屏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不考虑手机和平板电脑生产过程中防
护屏的损耗、维修备用防护屏、前期生产本期销售及本期生产但尚未出售的库存
手机或平板电脑等因素的影响,据此测算,本公司 2012 年、2013 年手机和平板
电脑防护屏市场占有率(=公司手机和平板电脑防护屏出货量÷全球手机和平板
电脑出货量)约分别为 20.27%、23.37%。
综上,公司的行业地位或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
取得或者使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 1 项境内注册商标和 1 项境外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参
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八、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之“(二)
无形资产”之“2、商标”,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商标均为发行人所有。
报告期内新增商标与现有业务相关,是已有商标的扩展和延伸。
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专利 94 项,其中发明专利 3 项,实用新型 91 项,具
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八、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
产”之“(二)无形资产”之“3、专利”,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专利
均为发行人所有。报告期内新增专利是公司持续研发的成果,为现有产品的生产
和后续产品的研发奠定了一定的技术基础。
综上所述,公司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
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4、公司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的不确定性分析
2014 年,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及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万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 苹果公司 687,803.22 47.44%
2 三星电子集团各公司 201,108.05 13.87%
3 LG 电子集团各公司 79,913.17 5.51%
4 Maruzen Intec Co.,Ltd. 76,603.64 5.28%
5 富士康科技集团各公司 64,746.73 4.47%
合计 1,110,174.81 76.58%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2014 年公司前五大客户均为与公司有多年业务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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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客户,且单个客户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 50%;此外,2014 年公司与关联
方香港蓝思、群欣公司之间不存在采购、销售业务的关联交易,因此,公司不存
在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
依赖。

5、公司最近一年的净利润来源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股权投资仅为对香港 3D 的 50%股权,衍生金融资产
或衍生金融负债为公司持有的远期结售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部分等财务性投资,
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很小。2014 年,公司实现净利润 117,628.96 万元,
绝大部分为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因此,公司不存在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的情况。

6、影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其他因素
视窗防护玻璃行业为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机器设备、厂房等固定资产规
模、技术水平和储备对公司收入规模、客户结构、产品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有重要
影响。2014 年,公司为配合客户 2.5D产品和蓝宝石、陶瓷等新材料产品的研发
和生产准备,进行了大量的研发工作,建设、购买和储备了大量厂房、设备和员
工,导致 2014 年研发支出费用、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成本较 2013 年同期大幅增
加,对当期净利润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也为公司竞争能力提高、未来收入增加
和盈利能力的提高奠定了基础。
随着 2.5D 产品产量的增加和蓝宝石、陶瓷类新材料开始出货,公司 2014 年
第 4 季度营业利润、净利润等盈利能力指标好转;根据公司截至 2015 年 1 月 10
日接到的订单和需求计划,公司 2015 年 1 季度各类产品需求量约为 1.78 亿片,
对应的金额约为 43.69 亿元,较 2014 年 1 季度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多 18.54 亿元,
是 2014 年 1 季度主营业务收入的 1.73 倍。
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客户集中度
高、消费电子产品市场需求变化较快、毛利率波动、应收账款金额增加、产品生
产初期残次品率较高、产品销售受终端客户产品更新换代影响、产品主要原材料
玻璃基板价格上升或供应短缺、研发费用持续上升、收入季节性波动、股份公司、
蓝思旺、长沙蓝思不能持续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的风险、员工人数增加或薪酬待
遇不断提高、员工数量不能满足生产需求、主要供应商相对集中、部分原材料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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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采用 buy-and-sell 模式、市场竞争加剧、公司未来产品转型风险、技术升级导
致的产业链变化风险、出口退税优惠政策变化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公
司规模急剧扩张导致固定资产折旧大增、存货减值、汇率波动风险等,公司已在
“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进行了分析并完整披露。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未发生重
大变化,公司的行业地位或公司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在用
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未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
性的客户未发生重大依赖,公司最近一年的净利润未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
的投资收益,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根
据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以及公司的业务状况,发行人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十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简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5,794.57 352,135.97 159,252.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9,276.28 -234,172.64 -228,802.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2,975.87 -74,747.66 111,302.68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756.66 -6,207.93 1,051.0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250.82 37,007.74 42,803.01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主要来源于视窗防护玻璃的生产和销
售。2012 年至 2014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59,252.00 万元、
352,135.97 万元和 255,794.57 万元。
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由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和税费返还
构成,其中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占到了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总额的 90%以上,其各
期变动情况与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相一致,各报告期内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关的现金较小;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由购买商品及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的职
工薪酬及各项税费构成,合计数占到了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总额的 88%以上,其各
期变动情况与产品产出情况相匹配。支付的职工薪酬在 2014 年较大,主要是发
行人为满足新产品的生产需求,新增了大量员工所致。各报告期内支付的其他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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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活动顺利进行,主要客户均为知名消费电子厂商和大
型 EMS 厂商,销售商品回款正常。2012 年至 2014 年,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
到的现金额分别为 950,249.95 万元、1,285,606.21 万元和 1,425,044.73 万元,占
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5.12%、96.29%和 98.30%。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主要为政府补助资金和押金、保证金等。
2012 年至 2014 年,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额分别为 551,927.01
万元、601,364.51 万元和 692,104.89 万元,与当期营业成本之比分别为 71.60%、
65.92%和 61.48%;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金额分别为 239,391.47 万
元、289,072.86 万元和 427,097.06 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之比分别为 31.06%、
31.69%和 37.94%。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管理费用和销售费
用。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2 年至 2014 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8,802.74 万
元、-234,172.64 万元和-529,276.28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同时,为满足客户的订单
需求,自公司前身蓝思有限投产后陆续新建数栋厂房、购置大量生产设备和配套
设施,并在长沙蓝思、蓝思湘潭、湘潭蓝思等子公司设立后新购大量生产设备,
公司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数额较大,2012 年
至 2014 年分别为 227,555.15 万元、237,548.32 万元和 529,263.12 万元,导致投
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这与公司所处快速扩张的发展阶段相符。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2 年至 2014 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11,302.68 万
元、-74,747.66 万元和 282,975.87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业务规模迅速扩大,仅靠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净额无法满足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必须通过外部融资解决资金需求。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是银行借款,2012 年至 2014 年公司通过
借款等方式收到的现金金额分别为 1,278,129.48 万元、1,072,067.08 万元和
1,502,092.41 万元。现金流出主要是偿还债务、支付利息支出的现金,2012 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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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金额分别为 1,125,560.37 万元、1,133,453.98 万
元和 1,204,027.29 万元。2013 年公司偿还债务的金额大于当期借款金额,导致当
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四)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量与净利润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同期净利润对比情况以及将公司
报告期内的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净利润 117,628.96 244,004.12 199,643.96
加:资产减值准备 11,580.40 7,772.70 10,381.76
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摊销 141,846.65 113,433.07 82,719.68
无形资产摊销 1,852.82 1,312.02 834.5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6,973.89 6,793.46 5,162.4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257.50 -3.26 929.39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887.16 231.27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84.90 1,017.82 -915.76
财务费用 9,514.91 12,809.57 16,214.88
投资损失 94.69 -789.49 23.18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14,542.55 -5,466.63 -6,871.05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26.87 -166.35 188.36
存货的减少 -87,238.48 4,180.07 -54,507.2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46,450.21 -34,266.03 -144,936.1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113,500.60 1,273.63 50,384.05
其他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5,794.57 352,135.97 159,252.00

从上表可以看出,发行人各报告期的固定资产折旧及资产摊销逐年递增且增
幅较大,该等非付现成本的逐年增加,直接导致各期净利润由此而相应减少,从
而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逐年提高。存货及应收款项的
逐年增加直接导致各期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减少,而应付账款的逐年增加
直接导致各期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增加。上述各因素的波动综合影响了发
行人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的比例,该比例的增加
趋势客观反映了发行人固定资产投资较大且其折旧政策较为谨慎的实际情况,而
存货、应收账款及应付账款的不断增加,与发行人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相匹
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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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本性支出分析

1、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期间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购买土
地使用权、兴建厂房和购置机器设备等。

2、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量
未来 1-2 年公司的资本性支出项目主要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他新项
目支出,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十节募集资金运用”和“第六节业务
和技术”。

十五、2015 年一季度业绩预测
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模式、主要客户及供应
商的构成、主要核心业务人员、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
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发行人根据在手订单、订单需求计划及产能情况,预计 2015 年 1-3 月实现
销售收入 40 亿元至 45 亿元,较 2014 年 1-3 月增长幅度为 60%至 80%;预计 2015
年 1-3 月实现净利润 4 亿元至 4.5 亿元,较 2014 年 1-3 月增长幅度为 35%至 55%。

十六、发行人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和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相应的股利分配政策。
股利分配遵循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按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进行年度股利
分配,股利分配采取派发现金和股票两种形式。公司支付股东股利时,按有关法
律和法规代扣代缴股东股利收入的应纳税金。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
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
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经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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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5、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
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6、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
资本的 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7、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应保持连续性和
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

(二)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最近三年内,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三)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前的滚存利润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登记在册的新老股东按
持股比例共享。

(四)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应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或者其他法
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利润。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
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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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比例
(1)在公司当年盈利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能够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
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
红方式分配利润,且公司每年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
配的利润的 15%。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分红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
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公司可以根据盈利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
红。
重大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超过 3,000 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0%;
③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
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采
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
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
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
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者公司发展阶段不易
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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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1)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
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
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5、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时,应按照以下决策程序和机制对利润分配方案进
行研究论证
(1)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应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
生产正常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
证利润分配的预案,独立董事应在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时发表明确意见。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
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
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
安排或原则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批
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征询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在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
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6、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程序
(1)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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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公
司经营亏损;
②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
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③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以弥补
以前年度亏损;
④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2)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
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
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
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3)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分别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
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
7、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
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
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8、股东回报规划的制订周期和调整机制
(1)公司应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应当在总结之前
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所面临各项因素,以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确定是否需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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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予以调整。
(2)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
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现
行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影响公司的可持续经营,确有必要对股东回报规划进行调
整的,公司可以根据本条确定的利润分配基本原则,重新制订股东回报规划。保
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申报稿)
中,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及历次利润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发行人分
红回报规划及其合理性,发行人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具体的规划和计
划,对投资者收益的保障等进行了披露。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以及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申报稿)中披露的
内容,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利润
分配政策注重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行人公司章
程(草案)及招股意向书(申报稿)对利润分配事项的规定和信息披露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股利分配决策机制健全,有利于保护公
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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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预计募集资金总量及拟投资项目概况

经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6,736

万股普通股,且发行数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本次发行不涉

及老股转让。

公司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由董事会负责实

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
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 建设期 核准情况 环评批复
(万元) 金(万元)
中小尺寸触控功能玻璃面板 湘发改外经 湘环评表[2012]15号
1 177,550.24 73,846.97 1年
技改项目 [2012]331号 审批意见
大尺寸触控功能玻璃面板建 湘发改外经 湘环评表[2012]14号
2 184,629.31 76,791.31 1.5年
设项目 [2012]332号 审批意见
合计 362,179.55 150,638.28 - -
注:触控功能玻璃面板在 7 英寸以下为中小尺寸,目前主要为手机防护玻璃;7 英寸及以上为大尺寸,
目前主要为平板电脑防护玻璃。

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
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的制度
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
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本次发行新股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公
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股份公司拟以募集资金认缴长沙蓝思新增注册资本
的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入长沙蓝思用于实施相应的募投项目,认缴注册资本的价格
为:每 1 元注册资本(美元)的对价为 1 美元(按适用的汇率将人民币折算成美
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和使用制度
公司 2012 年 2 月 29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蓝
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在银
行开设专门的募集资金管理账户,专户存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在募集资金到位
后 1 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按照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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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资金使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方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的“中小尺寸触控功能玻璃面板技改项目”和“大尺
寸触控功能玻璃面板建设项目”,项目所涉及产品均为公司主营业务产品,是公
司基于现有的研发创新及生产技术,根据市场容量和客户需求合理制定的市场战
略发展计划,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较高的合理性。
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生产规模将得到进一步扩大,对下游客户定制化
产品生产能力将进一步提升,可提高公司及时满足客户需求的能力,巩固并扩大
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公司影响力。同时,募投项目的实
施可进一步优化公司的地域性产业布局,降低因不可抗力因素所导致的供货风
险,提高公司对下游客户的服务保障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模式。

三、项目实施背景及必要性
2013 年 2 月,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
订)将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列为鼓励类产业。2011 年 6 月,国家发改委、科技
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联合颁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
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 年度)》将新型显示器件列为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
化重点领域。公司主要产品视窗防护玻璃属于以上政策重点支持的产品行列。
近年来,随着国内视窗防护玻璃行业生产企业的研发及制造工艺水平迅速提
高,消费电子产品尤其是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市场规模快速扩大,我国逐步成为
视窗防护玻璃产品的主要产地,占据全球较大的市场份额。其中,公司自成立以
来一直专注于视窗防护玻璃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
与众多消费电子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尤其是 2007 年后,伴随多点触控
功能智能手机的快速兴起和平板电脑的迅速普及,公司的视窗防护玻璃销售量快
速增长,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2012 年至 2014 年,公司分别销售防护玻璃
55,807.47 万片、78,096.68 万片和 75,182.33 万片,销量增长较快。
视窗防护玻璃行业产品需求旺盛,另外,由于智能手机及平板电脑所带来的
触控体验已深入人们的日常生活,车载信息系统、家电产品等各消费电子产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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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逐步进入触控时代,下游应用领域及市场不断扩大,视窗防护玻璃行业市场空
间十分广阔。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技术、资金密集型行业,设备投入较大,产能的
扩大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虽然公司通过自身经营积累及银行等融资渠道获得了
部分资金,但仍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产能相对不足的问题。产能相对不足已成为制
约公司提高盈利水平的瓶颈,为抓住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盈
利水平,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较为迫切。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介绍

(一)中小尺寸触控功能玻璃面板技改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在现有厂房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的改造,购置添加新的生产设备,以
增加中小尺寸触控功能玻璃面板产能及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的技术改造项目。达
产后,本项目可年产中小尺寸触控功能玻璃面板 2 亿片。
本项目预计建设期 1 年,计算生产期 5 年,项目总投资 177,550.24 万元,其中:
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 131,301.32 万元、厂房改造及其他费用为 10,837.33 万元、
铺底流动资金为 35,411.59 万元。本项目投资概算见下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估算(万元) 比例
1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131,301.32 73.95%
1.1 生产设备及安装费 124,333.33 70.03%
1.2 其他设备及安装费 6,967.99 3.92%

2 工程费用及其他费用 10,837.33 6.10%
3 铺底流动资金 35,411.59 19.94%
4 项目总投资 177,550.24 100.00%

2、项目的市场容量
本项目产品中小尺寸触控功能玻璃面板的应用领域较为广泛,目前主要应用
于手机、播放器等消费电子产品,随着电容式触控屏应用范围的日趋广泛,中小
尺寸触控功能玻璃面板市场容量将持续扩大。
3、项目的市场情况分析
(1)市场现状和发展趋势
视窗防护玻璃市场现状和发展趋势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六节 业务和技
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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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场竞争状况
视窗防护玻璃市场的主要竞争对手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六节 业务和技
术”之“四、行业的竞争状况”。
4、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
本项目选址在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纬一路以北、环园东路以东的现有厂房
内,所对应土地的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工地。土地使用权面积
80,273.30 平方米,项目建筑面积 146,520 平方米。
5、项目的工艺流程及设备选型
(1)项目工艺流程
本项目为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中小尺寸触控功能玻璃面板的扩产技改项目,其
构造、工艺流程及技术基础与现有产品相同,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
六节 业务和技术”。
(2)主要设备选择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数量(台) 是否进口
1 开料机 35 是
2 UV 烘烤炉 12 是
3 自动仿形机 180 是
4 精雕机 1,200 否
5 平磨机 3054 否
6 组合机床 191 否
7 清洗机 199 否
8 加压炉 182 否
9 异性抛光机 372 否
10 丝印机 188 否
11 流水线 5200 否
12 烘烤线 5622 否
13 喷码机 16 否
14 贴膜机 68 否
15 镀膜机 13 是
16 溅镀机 14 是
17 喷砂机 10 否
18 立式烤炉 1 否
19 CCD 检测仪 40 否
20 覆膜机 34 否
21 3D 测量仪 105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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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数量(台) 是否进口
22 水冷机组 3 否

6、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及能源的供应情况
本项目所需的原辅材料主要包括玻璃基板、油墨、镀膜材料、抛光粉等。经
过多年的经营,公司与上述原辅材料主要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供货关系。公司作
为供应商的重要客户,原材料供给充足。本项目生产所需的主要能源为电能和水,
供应充足稳定。
7、环境保护
本项目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玻璃基板,全部从国外进口,并且所有废料
和下角料在海关监管下进行销毁,玻璃基板废料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公司修建
了自有污水处理站及中水回用站,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和客户的要求,对项
目所产生的工业废水进行处理,生产用水经污水处理站及中水回用站处理后部分
水源可以循环使用,不能重复利用的部分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站。因此,项
目的运行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
本项目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已通过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的环保评估
审核。为此,该厅于 2012 年 3 月 13 日出具了湘环评表[2012]15 号的审批意见予
以确认。
8、项目实施主体、项目选址和用地情况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股份公司,实施地点为公司现有已建厂房。
9、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 100%达产后,预计每年可新增销售收入 420,000 万元,实现利润总
额 108,857.62 万元;若公司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利润总额的 25%缴纳,则年新增
净利润 81,643.22 万元;本项目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52.25%,税后投资回收
期为 3.16 年(静态,含 1 年建设期)。
10、项目的进度及投入情况
目前,公司已完成对该项目实施地点现有厂房的工程升级改造。公司通过自
筹资金方式已购买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的生产设备及其他设备,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项目已基本完工达产。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已发生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全部支出,剩余部分用于项目的后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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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尺寸触控功能玻璃面板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依托公司自有创新技术,扩大大尺寸触控功能玻璃面板产能。达产后,
本项目可年产大尺寸触控功能玻璃面板 5,000 万片。
本项目预计建设期 1.5 年,计算生产期 5 年,项目总投资 184,629.31 万元,
其中: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 116,297.42 万元、工程费用及其他费用为 46,892.55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 21,439.34 万元。本项目投资概算见下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估算(万元) 比例
1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116,297.42 62.99%
1.1 生产设备及安装费 102,761.40 55.66%
1.2 其他设备及安装费 13,536.02 7.33%
2 工程费用及其他费用 46,892.55 25.40%
2.1 工程费用 37,142.60 20.12%
2.2 其他费用 9,749.95 5.28%
3 铺底流动资金 21,439.34 11.61%
4 项目总投资 184,629.31 100.00%

2、项目的市场容量
本项目产品大尺寸触控功能玻璃面板的应用领域较为广泛,目前主要应用于
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随着电容式触控屏应用范围的日趋广泛,
大尺寸触控功能玻璃面板市场容量将持续快速扩大。
3、项目的市场情况分析
(1)市场现状和发展趋势
视窗防护玻璃市场现状和发展趋势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六节 业务和技
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2)市场竞争状况
视窗防护玻璃市场的主要竞争对手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六节 业务和技
术”之“四、行业的竞争状况”。
4、项目实施主体、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子公司长沙蓝思,项目选址在黄兴大道以东、大元
路以南、东十线以西的土地上(土地证号:长国用(2012)第 1620 号)。该项目
总建筑面积为 274,141.18 平方米。
5、项目的工艺流程及设备选型
(1)项目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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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大尺寸触控功能玻璃面板的扩产项目,其构造、
工艺流程及技术基础与现有产品相同,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六节 业
务和技术”。
(2)主要设备选择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数量(台) 是否进口
1 开料机 12 是
2 精雕机 400 否
3 异性抛光机 50 否
4 粗磨机 240 否
5 自动仿形机 42 是
6 平磨机 600 否
7 滚轮超声波机 20 否
8 自动加压炉 110 否
9 应力机 40 是
10 尺寸机 10 是
11 返磨机 132 否
12 清洗机 48 否
13 丝印机 184 是
14 移印机 60 否
15 喷码机 10 否
16 隧道烘烤炉 34 否
17 扫码机 20 是
18 镭雕机 16 是
19 贴膜机 8 否
20 镀膜机 44 是
21 光驰机 8 是
22 覆膜机 8 是
23 异型切割机 60 否
24 高精度研磨机 200 是
25 超声波清洗机 60 否
26 线测机 100 是
27 护膜机 38 否
28 真空包装机 4 否

6、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及能源的供应情况
本项目所需的原辅材料主要包括玻璃基板、油墨、镀膜材料、抛光粉等。经
过多年的经营,公司与上述原辅材料主要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供货关系。公司作
为供应商的重要客户,原材料供给充足。本项目生产所需的主要能源为电能和水,
供应充足稳定。
7、环境保护
本项目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玻璃基板,全部从国外进口,并且所有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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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下脚料在海关监管下进行销毁,玻璃基板废料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公司建有
污水处理站,并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和客户的要求,对项目所产生的工业废
水进行处理,生产用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相应的污水站。因此,项目的运行对环
境不会造成污染。
本项目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已通过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的环保评估
审核。为此,该厅于 2012 年 3 月 13 日出具了湘环评表[2012]14 号的审批意见予
以确认。
8、项目组织和实施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长沙蓝思,募集资金到位后,股份公司将通过向长沙蓝
思增资的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入长沙蓝思。
9、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 100%达产后,预计每年可新增销售收入 400,000 万元,实现利润总
额 91,764.39 万元;若公司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利润总额的 25%缴纳,则年新增
净利润 68,823.29 万元;本项目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42.59%,税后投资回收
期为 3.95 年(静态,含 1.5 年建设期)。
10、项目的进度及投入情况
目前,公司已在该项目实施地点修建厂房,并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购买部分生
产设备及其他设备,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厂房修建装修及设备已累计投入
97,142.03 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已发生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全部支出,剩余部分用于项目的后续建设。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分析

(一)中小尺寸触控功能玻璃面板产能消化分析
公司的“中小尺寸触控功能玻璃面板技改项目”已陆续投产并于 2013 年基
本完工达产,使公司 2012 年、2013 年手机等中小尺寸触控功能玻璃面板产能有
所提高,而公司 2013 年中小尺寸视窗防护玻璃产销量亦有大幅提高,该项目产
能已基本消化。

(二)大尺寸触控功能玻璃面板产能消化分析
公司“大尺寸触控功能玻璃面板建设项目”将于 2015 年完全达产,届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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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将增加以平板电脑防护玻璃为主的产品产能 5,000 万片,而公司本部目前
逐步将之前的平板电脑产线更新为手机视窗防护玻璃产线,最终,项目达产后公
司约具备 6,000 万片的大尺寸防护玻璃产能,主要集中在榔梨厂区。
2014 年上半年公司完成部分新产线的调试,为之后 iPad 及其他大尺寸产品
的大批量出货做好了准备,2014 年三季度公司大尺寸防护玻璃产品出货量达 800
万片以上,并呈现增长趋势,另外,在大客户新一代大尺寸产品中公司拿到了约
40%份额的订单,2014 年四季度公司大尺寸产品出货量已接近产能上线,并且多
家客户有意向从公司采购大尺寸产品。综上,在经历了 2014 年上半年短暂的调
整期后,公司大尺寸防护玻璃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在 2014 年下半年恢复
较高水平。预计项目完全达产后,公司大尺寸防护玻璃产品产能达 6,000 万片,
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可保持较高水平。
根据 Wind 资讯的统计数据,自 2010 年以来平板电脑出货量保持高速增长。
2013 年,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为 2.17 亿台,较 2012 年的增长 50%以上。根据
IDC 等研究机构的预测,2015 年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将持续增加,触控笔记本
电脑、平板电视等其他大尺寸触控功能玻璃面板应用领域市场也将会有较大的发
展,公司年产 6,000 万片大尺寸触控功能玻璃面板占全球市场份额的比例较低。
因此,公司大尺寸触控功能玻璃面板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较小。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
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主要为扩大公司现有产能,缓解公司现有产

能与下游客户订单快速增加的矛盾,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合计287,114.15万元,

占总投资的79.27%,占比较高,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固定资产 预备费及 铺底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投资 其他费用 流动资金
1 中小尺寸触控功能玻璃面板技改项目 177,550.24 133,674.13 8,464.52 35,411.59
2 大尺寸触控功能玻璃面板建设项目 184,629.31 153,440.02 9,749.95 21,439.34
合计 362,179.55 287,114.15 18,214.47 56,850.93

根据公司现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办公设备、其他设备分别按 20 年、5 年、5 年、5 年、3 年、5 年计

提折旧,残值率为 10%。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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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新增固定资产折旧
序号 项目名称
第1年 第 2-5 年 第 6-10 年
1 中小尺寸触控功能玻璃面板技改项目 24,937.72 24,937.72 106.78
2 大尺寸触控功能玻璃面板建设项目 23,749.78 23,749.78 1,756.07
3 合计 48,687.50 48,687.50 1,862.85
4 新增销售收入 820,000.00 820,000.00 820,000.00
5 占比 5.94% 5.94% 0.23%

注:该表假设所有募投项目在同一时间完工并同时开始计提折旧;第一年指开始计提折旧的第一年,
第二年以此类推。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绝对金额较大,但

占预计新增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因此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

果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效益的逐步发挥,新增固

定资产折旧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将逐步减小。

七、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的整体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改变公司现有的生产模式,但对公司
财务状况将产生较大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和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均将大幅度增长,在公
司负债额不变的情况下,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较 2014 年 12 月末的 59.33%有所
下降,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提高,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短
期内难以完全产生效益,公司存在发行当年及项目建设期间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下
降的风险。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展开,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会逐渐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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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一)销售合同
客户对公司进行认证后,再由具体的产品项目组对公司进行新项目产品的试
样测试和制程认证,认证通过后由客户产品项目组或其指定的代工厂针对项目情
况向公司发送生产预测,之后根据预测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生产预测通常为一
个时间段(月或季度等),也会根据情况进行实时调整。公司根据预测准备产能,
然后再依据具体订单内容开展生产。各客户的订单均为格式订单,通常由客户或
代工厂系统直接产生,公司每天登陆客户或代工厂系统直接下载订单,或由客户、
代工厂采购人员下载后通过邮件发送给公司。现将部分主要客户的订单示例列示
如下:

合同对方 订单时间 合同内容 订单类型

销售货物为指定型号防护玻璃,付款条件为
1 苹果公司 2014.09.23 系统订单
T/T 45 天,合同总价为 400,306,500.00 美元。
销售货物为指定型号防护玻璃,贸易条件为
2 三星公司 2014.10.08 系统订单
FOB,合同总价为 3,267,960.00 美元。
销售货物为指定型号防护玻璃,贸易条件为
3 LG Innotek Co.,Ltd. 2014.10.08 系统订单
FOB,合同总价为 453,990.00 美元。
销售货物为指定型号防护玻璃,贸易条件为
MARUZEN INTEC
4 2014.12.24 DDU JAPAN,付款条件为 T/T 45 天(net),合 邮件订单
CO.,LTD.
同总价为 4,530,698.98 美元。
鸿富锦精密电子(烟台) 销售货物为指定型号防护玻璃,贸易条件为
5 2014.11.05 邮件订单
有限公司 FCA,合同总价为 3,629,611.10 美元。
销售货物为指定型号防护玻璃,付款条件为
6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2014.11.11 邮件订单
T/T 月结 60 天,合同总价为 95,549,408 元。
华为终端(东莞)有限公 销售货物为指定型号防护玻璃,付款条件为货
7 2014.12.29 系统订单
司 到 60 天,合同总价为 4,174,839.60 元(不含税)。

(二)采购合同
公司日常采购的原材料包括玻璃基板、镀膜材料、油墨等,此外由于公司处
于产能扩张期,因此设备采购也较为频繁。现将公司向部分主要供应商下达的订
单或签署的合同示例列示如下:

合同对方 订单时间 合同内容

采购货物为特定规格玻璃物料,合同总价为 4,659,085,44 美元,
1 苹果公司 2014.11.10
付款条件为 TT45 天。
采购货物为特定规格玻璃物料,合同总价为 125,112.50 美元,
2 康宁公司 2014.12.22
付款条件为 TT45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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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华电子(香港)有限 采购货物为特定规格玻璃物料,合同总价为 1,381,800.00 美元,
3 2014-10-07
公司 付款条件为 TT45 天。
采购货物为高速数控雕铣机,合同总价为 74,988,000.00 元,
付款条件为合同签署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广东科杰机械自动化 作为预付款;收货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 30%作为
4 2014.12.11
有限公司 到货款;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的
30%作为验收款;余额 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 7 个
工作日内支付,不计利息。
采购货物为精雕 CNC 雕刻机,合同总价为 41,650,000.00 元,
付款条件为合同签署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
5 2014-11-18 作为预付款;收到发货通知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
限公司
60%作为发货款;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
总金额的 10%作为验收款。

(三)主要借款合同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在执行中、借款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的
主要借款合同如下:

序号 合同编号及合同名称 贷款方 金额(万元) 期限
美元 2,500 2014-10-13 至 2015-10-13
美元 1,000 2014-10-20 至 2015-10-20

4310201401100000600 号国家开发 美元 1,000 2014-11-13 至 2015-11-13
1 国家开发银行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贷款合同 美元 500 2014-11-21 至 2015-11-21
美元 1,500 2014-12-4 至 2015-12-4
美元 2,500 2014-12-22 至 2015-12-22

4310201401100000658 号国家开发 美元 1,500 2014-12-4 至 2015-12-4
2 国家开发银行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贷款合同 美元 3,000 2014-12-17 至 2015-12-17
(2014)进出银(湘信合)字第
3 中国进出口银行 10,000 2014-11-20 至 2017-11-20
059 号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EXIM 15,000 2014-7-7 至 2015-7-7
4 中国进出口银行
BANK-HUNAN-001) 25,000 2014-8-7 至 2015-7-7
78731404000038《流动资金贷款合 光大银行长沙分
5 10,000 2014-7-24 至 2015-7-23
同》 行
(2014)湘银贷字第 004393 号《人 中信银行长沙分
6 20,000 2014-4-22 至 2015-4-21
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2011 版) 行
(2014)进出银(湘信合)字第 贷款期限为 36 个月,自
7 010 号《人民币流流动资金贷款合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000 “贷款”项下首次放款日
同》 起至最后还款日止。
借款期限 12 个月,自实际
提款日起算;借款人应自
2014 星借字 14007 号《流动资金 中国银行长沙市 2014 年 5 月 15 日起 1 个
8 10,000
借款合同》 星沙支行 月内提清借款。若为分期
提款,则自第一个实际提
款日起算。
港币 23,200 2013-11-15 至 2014-11-15

LC-2013006971836-3982 号借款合 交通银行香港分 港币 22,120 2013-12-9 至 2014-12-9
9
同 行 港币 23,000 2014-8-19 至 2015-8-19
港币 22,000 2012-1-13 至 201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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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合同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其债权提供担保的、现行有效的主要担保
合同如下:

最高担保金额
序号 合同编号及合同名称 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物
或担保金额
19040328-2013 年建北(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 股份公司 12,000 万元 信用担保
字 0001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限公司湘潭建北支行

19040328-2013 年建北(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2 股份公司 10,000 万元 信用担保
字 0002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限公司湘潭建北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3 最高额保证合同 股份公司 10,000 万元 信用担保
限公司湘潭湘江支行
4310012013AM00001600 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4 股份公司 50,000 万元 信用担保
最高额保证合同 司湖南省分行
19040328-2014 建北(保)字 中国工商银行湘潭建
5 股份公司 10,000 万元 信用担保
0009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北支行

2014 年星保字 14009 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6 股份公司 10,000 万元 信用担保
最高额保证合同 司长沙市星沙支行

(2014)进出银(湘信保)
7 股份公司 中国进出口银行 40,000 万元 信用担保
字第 033 号保证合同

4310201401100000658 号借
8 股份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美元 4,500 万元 信用担保
款合同的保证合同

(五)在建工程合同

2013 年 8 月 1 日,长沙蓝思(发包人)与福建省惠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
包人)签订《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如下:工程名称为“榔梨生产基
地(二期)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金额 512,321,532.00 元,工程地点为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榔梨镇。

2014 年 3 月 1 日,股份公司(发包人)与福建省惠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
包人)签订《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如下:工程名称为“新生产基地
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金额 405,360,000.00 元,工程地址为湖南省浏阳
生物医药园。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
(一)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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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子公司蓝思国际存在如下尚未了结的重大诉
讼。
2014 年 2 月 13 日,蓝思国际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株)DIGITECH
SYSTEM,诉讼请求为:
1、请求判令(株)DIGITECH SYSTEM 支付其所欠蓝思国际债务本金
5,817,500.00 美元(按结算日汇率折算人民币 35,690,631.11 元)。
2、请求判令(株)DIGITECH SYSTEM 向蓝思国际支付逾期付款损失人民
币 322,300.95 元(暂算至 2014 年 1 月 4 日,判决应算至判决书下达之日)。
3、请求判令(株)DIGITECH SYSTEM 承担案件诉讼相关费用。
蓝思国际是(株)DIGITECH SYSTEM 的供应商,蓝思国际已按照(株)
DIGITECH SYSTEM 下达的订单将 2013 年 7 月、8 月、9 月、10 月四个月份的
产品交付给了(株)DIGITECH SYSTEM,但(株)DIGITECH SYSTEM 未向蓝
思国际付清相应的货款。为实现蓝思国际的债权,蓝思国际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2014 年 2 月 17 日,长沙蓝思出具《财产保全担保函》,长沙蓝思以其拥有
的证号为长国用[2012]第 1620 号的土地使用权为蓝思国际对(株)DIGITECH
SYSTEM 申请财产保全提供担保。
2014 年 2 月 24 日,蓝思国际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
请求法院保全(株)DIGITECH SYSTEM 财产人民币 36,012,932.06 元。
2014 年 2 月 24 日,湖南省长沙市中介人民法院作出(2014)长中民五初字
第 0025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担保人长沙蓝思名下位于中华人民共和
国湖南省长沙县黄兴大道以东、大元路以南、东十线以西 238245.3 平方米土地
(权证号为长国用(2012)第 1620 号);冻结被告(株)DIGITECH SYSTEM 银
行存款人民币 36,012,932.06 元,或者查封、扣押、冻结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

2014 年 9 月 15 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公告,向(株)DIGITECH
SYSTEM 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
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
期满后 30 日,并定于 2015 年 3 月 17 日上午 9 时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
缺席审理。
2014 年 11 月 17 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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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继续冻结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应支付给冻结(株)
DIGITECH SYSTEM 的应收货款以 18,012,932.06 人民币为限(至 2014 年 8 月
19 日已冻结 1,910,046.18 美元;至 2014 年 11 月 17 日已冻结 1,910,046.18 美元)。
继续冻结期限为 3 个月。
2014 年 11 月 26 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
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应支付给(株)
DIGITECH SYSTEM 的应收款 1800 万元人民币为限(2014 年 2 月 24 日已冻结
1,302,613.50 美元)。冻结期限 3 个月。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上述案件尚
未审理完毕。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诉讼案件是由于(株)DIGITECH
SYSTEM 未能及时向蓝思国际支付货款而引起的,如蓝思国际未能最终胜诉并
追回货款,将会给蓝思国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但该等经济损失不构成发行人本
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除上述蓝思国际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外,公司及各子公司目前不存在对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公司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
仲裁事项。
(二)控股股东香港蓝思郑重声明,目前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
司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郑重声明,目前不存
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控股股东香港蓝思最近三年内依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最近三年内依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的主要自然人股东(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 5%以上)及
实际控制人周群飞、郑俊龙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涉及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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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周群飞: 郑俊龙: 周新益:


汤湘希: 张韶华: 张亚斌:


黄伯云:


全体监事:


旷洪峰: 肖千峰: 陈小群:


高级管理人员:


周群飞: 郑俊龙: 饶桥兵:


刘 伟: 李晓明: 彭孟武:


刘曙光: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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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韩培培
年 月 日


保荐代表人:
崔 威 马玉虎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何 如
年 月 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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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
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张 炯 邓海标




单位负责人:
麻云燕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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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3-9 层

Postal Address:3-9/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关于招股意向书
引用审计报告及其他报告的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经审核的关于内部控制有关事项的说明、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的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瑞华审字[2015]48320003号)、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报告编号:瑞华核字[2015]48320011号)及非经常性损益
的专项审核报告(报告编号:瑞华核字[2015]48320010)的内容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本
所出具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完整准确地引用本所出
具的上述报告而在相应部分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所出
具的上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声明仅供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首
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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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3-9 层

Postal Address:3-9/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
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
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殷建民 崔永强




单位负责人:
杨剑涛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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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
意向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徐 锋 王文涛




法定代表人:
黄西勤




深圳市天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20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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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附:发行人成长性专项意见)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确认意见;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五)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六)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七)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八)公司章程(草案);
(九)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十)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
查阅时间为发行期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 9:00--11:00,下午 2:00--5:00。

三、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湖南浏阳生物医药园
电 话:0731-83285699
网 址:www.hnlens.com
联 系 人:彭孟武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20 楼
电 话:0755-82134633
传 真:0755-82131766
联 系 人:崔威、马玉虎、李钦军、吴鸣雁、余英烨、张爽、刘倩、朱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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