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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11-03-04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Jiangsu WELLE Environmental Co.,Ltd
(注册地址:常州高新区高新科技园创新北区401-40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 层)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
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
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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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 元
拟发行股数: 1,330 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1 年3 月7 日
每股发行价格: 58.50 元 发行后总股本: 5,300 万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
股东所持股
份的限售安
排、股东对
所持股份自
愿锁定的承

发行人控股股东常州德泽和实际控制人李月中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的A 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发行人股东中风投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A 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发行人其他股东国信弘盛、华成创东方和华澳创投均承诺:自完成增资入股
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通过持有常州德泽和华澳创投的股份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的8 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李月中、浦燕新、蒋国良、周丽烨、朱卫兵、
常进勇、黄兴刚和宗韬)还承诺:其将主动向发行人申报所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其各自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发行人股份数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任何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有
关规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国信弘盛转由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86.583 万股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
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1 年2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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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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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3,970 万股,本次拟发行1,330 万股,发行后总
股本5,300 万股,上述股份均为流通股。
发行人控股股东常州德泽和实际控制人李月中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的A 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发行人股东中风投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A 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发行人其他股东国信弘盛、华成创东方和华澳创投均承诺:自完成增资入股
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通过持有常州德泽和华澳创投的股份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的8 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李月中、浦燕新、蒋国良、周丽烨、朱卫兵、
常进勇、黄兴刚和宗韬)还承诺:其将主动向发行人申报所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其各自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发行人股份数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任何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有
关规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国信弘盛转由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86.583 万股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
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二、截至2010 年12 月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347.09 万元。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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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
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成长性风险
2008 年度、2009 年度和2010 年度,公司处于高速发展态势,分别实现营业
收入4,939.82 万元、11,164.94 万元和20,974.85 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78%、99.97%和100%,2009 年度和2010 年度营业收
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26.02%和87.86%,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28.74%和
87.92%,成长性突出。报告期内,公司的快速成长主要依赖于垃圾渗滤液处理行
业的蓬勃发展,以及公司自成立以来逐步建立的品牌、技术创新、管理团队、服
务模式等竞争优势。如果由于垃圾渗滤液行业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变或其他不可抗
力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以及公司未能妥善处理规模快速扩张过程中所面临的
管理、市场开拓、技术开发与人才瓶颈等问题,公司将存在难以保持高成长性的
风险。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且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88.66%、93.01%
和69.62%,且不尽相同,客户集中度较高且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这是公司充
分考虑行业竞争格局和自身优势,致力于大中型垃圾渗滤液处理业务的战略定位
和主动开拓大中型项目的市场策略,以及所从事业务特点所造成的,短期内难以
回避。
(三)项目质量风险
本公司所承建的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一般为市、县级环卫部门的重点项目,
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尤为重要。由于垃圾渗滤液具有高污染、成
分复杂以及危害性大等特性,受社会公众特别是垃圾处理厂附近居民的关注度
高,一旦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出现垃圾渗滤液处理液排放不达标的情况,将
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品牌声誉产生负面影响。
(四)分包业务风险
公司承接的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主要包括工程设计、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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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备集成、安装、调试、试运行等业务流程,公司一般按照行业惯例将土建、
安装和非标配件的加工业务分包。经过多年的项目经验积累,公司目前已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分包商选择制度和对分包商的管理制度,但仍存在因分包商个体差
异、分包价格波动等不确定因素对公司所开展项目的工程质量、经营成本产生影
响的可能性。此外,如果对分包商的监管不力,也可能引发安全事故、技术泄密
或经济纠纷等问题的出现。
(五)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或坏账准备计提不足的风险
截至2008 年末、2009 年末和2010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3,557.22
万元、3,866.42 万元和6,820.98 万元,分别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53.26%、27.97%
和27.90%,尽管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呈下降趋势,但由于营业收入增长
较快,导致应收账款呈上升趋势。本公司已对应收账款计提了一定比例的坏账准
备,且账龄在一年期以上的应收账款也主要以质保金为主,发生呆坏账的风险较
小,但截至2010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名欠款单位欠款合计占应收账款总
额的67.19%,应收账款较为集中。此外,公司报告期末因结算时点与完工进度
差异形成的隐性应收账款的金额分别为145.41 万元、1,432.05 万元和5,727.87
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应收账款及隐性应收账款的规模还
将相应扩大,可能存在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或坏账准备计提不足等风险,对公司生
产经营和资金周转等产生不利影响。
(六)偿债能力不足的风险
本公司截至2008 年末、2009 年末和2010 年末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80 倍、
2.22 倍和1.57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1.74 倍、1.88 倍和1.12 倍,资产负债率分
别为47.65%、44.19%和58.44%,截至2010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出现下
降,主要系随着公司2010 年度新开工项目较多,公司银行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
等相应增加导致流动负债大幅增加所致,整体而言,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相
对保持稳定,资产负债率处于适中水平。但由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如在进行渗
滤液处理项目时需支付保证金,工程项目收入确认采取的完工百分比法和结算进
度存在差异,以及客户最终为政府部门且付款周期较长等,导致公司报告期内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若公司未来经营中出现现金流不足的情
形,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偿债能力不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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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发行概况........................................................... 2
发行人声明......................................................... 3
重大事项提示....................................................... 4
目 录........................................................... 7
第一节 释 义.................................................... 12
一、普通术语.....................................................12
二、专业术语.....................................................13
第二节 概 览.................................................... 17
一、发行人简要情况...............................................17
二、发行人核心竞争优势...........................................18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20
四、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21
五、本次发行情况.................................................22
六、募集资金用途.................................................23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2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24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24
三、本次发行有关机构.............................................25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机构之间的关系...........................27
五、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27
第四节 风险因素.................................................. 28
一、成长性风险...................................................28
二、经营风险.....................................................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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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风险.....................................................29
四、技术风险.....................................................31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31
六、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32
七、市场风险.....................................................32
八、人力资源风险.................................................33
九、管理风险.....................................................33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34
一、发行人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34
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36
三、发行人组织结构...............................................37
四、发行人参股子公司、分公司情况.................................40
五、发行人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44
六、发行人股本情况...............................................50
七、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54
八、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57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59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服务及变化情况...........................59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60
三、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85
四、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89
五、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97
六、与发行人生产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123
七、公司的技术和研发情况........................................141
八、公司境外开展业务情况........................................155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156
一、同业竞争情况................................................156
二、关联交易情况................................................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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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 177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177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184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188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188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189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公司签定的协议、作出的承
诺及其履行情况..................................................191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的变动情况..............192
第九节 公司治理................................................. 194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
及运行情况......................................................194
二、公司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207
三、公司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207
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况........................................208
五、公司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制度安排等规定及执行情况......209
六、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与情况..................................210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212
一、财务报表....................................................212
二、审计意见....................................................218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218
四、所得税及其他相关税费情况....................................228
五、最近一年及一期收购兼并情况..................................229
六、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29
七、重要财务指标................................................230
八、盈利预测情况................................................231
九、资产评估情况................................................232
十、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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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其他事项说明..............................................237
十二、财务状况分析..............................................237
十三、盈利能力分析..............................................267
十四、现金流量分析..............................................303
十五、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未来趋势分析............................305
十六、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和实际股利分配情况........................306
十七、利润共享安排和股利派发计划................................308
第十一节 募集资金运用........................................... 309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30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310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311
四、募集资金项目组织方式及实施情况..............................327
五、募集资金项目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情况............................327
六、固定资产投资变化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327
七、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328
第十二节 未来发展与规划......................................... 330
一、发展规划及目标..............................................330
二、增强成长性、增进自主创新能力和提升核心竞争优势的措施........330
三、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及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332
四、确保实现上述计划拟采用的方式、方法或途径....................333
五、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333
六、持续公告声明................................................334
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335
一、重要合同....................................................335
二、对外担保情况................................................344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344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的重
大诉讼或仲裁事项................................................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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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344
第十四节 有关声明............................................... 345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345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347
发行人律师声明..................................................348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349
验资机构声明....................................................350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351
第十五节 附件................................................... 352
一、附件........................................................352
二、查阅时间和查阅地点..........................................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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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一、普通术语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股份公司、维尔利
指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常州德泽 指
常州德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其前身为常州德
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于2009 年10 月更名)
维尔利有限 指 发行人前身维尔利环境工程(常州)有限公司
中风投 指 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国信弘盛 指 国信弘盛投资有限公司
华成创东方 指 苏州华成创东方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华澳创投 指 深圳市华澳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常州金牛 指 常州金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金坛清源 指 金坛市清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清源设备厂 指 金坛市清源环保设备厂
WWAG 指 德国WEHRLE-WERK AG,发行人前控股股东
WUG 指 德国WEHRLE Umwelt GmbH,WWAG 之子公司
广州维尔利 指
广州维尔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持有其
25%股权的参股子公司)
制造分公司 指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造分公

大连分公司 指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

股东大会 指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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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公司章程 指
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有效的江苏维尔利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章程(草案)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环保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家环境保护总局)
住建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
的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社保基金会 指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交易所、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申报会计师、信永中和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A 股 指 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 指
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1,330 万股人
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元 指 人民币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新会计准则 指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所得税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08 年度、2009 年度和2010 年度
二、专业术语
渗滤液、渗沥液、垃圾
渗滤液

垃圾在堆放和处置过程中由于雨水的淋洗、冲
刷,以及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浸泡,经过萃取、
水解和发酵而产生的二次污染物,主要来源于
垃圾本身的内含水、垃圾生化反应产生的水和
大气降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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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R 指
膜生物反应器或膜生化反应器,是指将膜分离
技术中的超滤或微滤技术与污水生物处理中
的生物反应器有机结合,集成生物降解和膜分
离技术为一体的一种高效生化水处理技术,由
于膜的过滤作用,生物完全被截留在生物反应
器中,实现了水力停留时间和污泥停留时间的
彻底分离,使生物反应器内保持较高的混合液
悬浮固体浓度,硝化能力强,污染物去除率高
微滤技术(MF) 指
亦称微孔过滤,属于精密过滤,其基本原理是
筛分过程,决定膜的分离效果是膜的物理结
构、孔的形状和大小。在静压差作用下滤除
0.1-10μm 的微粒,原料液在压差作用下,其
中水(溶剂)透过膜上的微孔流到膜的低压侧
形成透过液,而大于膜孔的微粒被截留,从而
实现微粒与溶剂的分离
超滤技术(UF) 指
一种以压力为推动力的膜分离技术,其基本原
理是筛分过程,在从反渗透到微滤的分离范围
的谱图中,居于纳滤(NF)与微滤(MF)之间,
其分离孔径一般介于0.001-0.05μm 之间,截
留分子量范围为1,000-100,000 道尔顿。溶液
在压力作用下,溶剂与部分低分子量溶质穿过
膜上微孔到达膜的另一侧,而高分子溶质或其
它乳化胶束团被截留,实现从溶液中分离的目

纳滤技术(NF) 指
一种介于反渗透和超滤之间的压力驱动膜分
离过程,纳滤膜的孔径范围在几个纳米左右,
纳滤对单价离子和分子量低于200 道尔顿的
有机物截留较差,而对二价或多价离子及分子
量介于200-2,000 道尔顿之间的有机物有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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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脱除率
反渗透技术(RO) 指
反渗透是渗透的反向迁移运动,是一种在压力
驱动下,借助于半透膜的选择截留作用将溶液
中的溶质与溶剂分离的方法,反渗透膜孔径小
于纳米级,在一定的压力下,水分子可以通过
反渗透膜,而源水中的无机盐、重金属离子、
有机物、胶体、细菌、病毒等杂质无法通过反
渗透膜,从而使得透过的纯水和无法透过的浓
缩水严格区分开来
UBF 指
厌氧反应器,通过反应器中的厌氧微生物处理
污水中的有机物,达到净化污水的作用
硝化作用 指
污水中的氨氮在硝化微生物的作用下氧化为
亚硝态氮和硝态氮的生物化学反应过程
反硝化作用 指
污水中的硝态氮或亚硝态氮在反硝化微生物
的作用下在缺氧条件下还原为氮气和一氧化
二氮的生物化学反应过程
CODCr 指
亦称COD,是指用强氧化剂(多为重铬酸钾)
使一升被测废水中有机物进行化学氧化时所
消耗的氧量,通常认为COD 基本上可以表示废
水中所有的有机污染物
BOD5 指
亦称BOD,是指一升废水在好氧微生物作用下
进行氧化分解时所消耗的溶氧量,通常认为
BOD 表示废水中可生物(生化)降解的有机污
染物
SS 指
悬浮污染物的总称,其一般含有可生化的有机
物和不可生化的矿物质
厌氧 指
在没有游离氧(分子氧)存在的条件下,通过
兼性细菌与厌氧细菌来降解和稳定有机物的
一种生物处理方法,在厌氧生物处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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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的有机化合物被降解、转化为简单的化合

好氧 指
在有游离氧(分子氧)存在的条件下,通过好氧
微生物来降解有机物,使其稳定、无害化的一
种处理方法。微生物利用废水中存在的有机污
染物(以溶解状与胶体状为主)作为营养源进
行好氧代谢
中水回用 指
水质介于自来水(上水)和污水(下水)两者
之间的水叫中水。中水回用指将生活污水集中
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标准,回用于绿化浇灌、
车辆冲洗、道路冲洗、厕所冲洗等,从而达到
节约用水的目的
二恶英 指
亦称二恶因、二噁英,属于氯代三环芳烃类化
合物,是由200 多种异构体、同系物等组成的
混合体,是一种毒性强、稳定且难以分解的一
级致癌物质
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
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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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该认真
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要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WELLE Environmental Co.,Ltd
注册资本 3,97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月中
设立日期
2009 年11 月12 日(维尔利有限于2003 年2 月12 日
成立)
住 所 常州高新区高新科技园创新北区401-403
(一)主营业务
本公司主营业务:针对所需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的渗滤液水质及其变化
情况、处理规模等特征,依托分体式膜生化反应器及其衍生工艺等高效渗滤液处
理工艺,为客户提供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综合解决方案,即通过工艺方案优化设
计和整体统筹,提供渗滤液处理工程施工、设备集成和销售、现场系统集成、调
试运行,以及后续运营和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等,为客户的垃圾渗滤液达标处理提
供高质量的一体化专业服务。
(二)行业概况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
国城市垃圾总量日益增多,根据住建部城市建设司建城容函[2009]105 号《关于
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2009 年第二季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通报》,2009 年6
月我国生活垃圾日均处理量达到47.8 万吨(折合年处理量达1.74 亿吨),是设
计处理能力31 万吨/日的1.5 倍左右,可见目前我国垃圾处理现状不容乐观,形
势非常严峻,垃圾处理量和垃圾处理设施能力存在较大矛盾。垃圾渗滤液作为垃
圾处理过程中伴生的二次污染物,具有成分复杂、浓度高、重金属离子含量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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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不妥善处理,会对地下水、地表水和土壤层及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带
来严重的水污染事故而危害生态环境,我国目前垃圾渗滤液日均产生量超过12
万吨,垃圾渗滤液达标处理已刻不容缓、迫在眉睫。对此,我国政府已颁布《生
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
准》(GB16889-2008)等标准,明确规定垃圾渗滤液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上
述标准的颁布和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我国渗滤液处理行业的快速发展。
根据城市建设研究院、住建部环境卫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垃圾渗沥液处理
行业研究报告》预测,2010 年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的建设投资需求约85.51 亿
元,运行费用需求约14.57 亿元,两者合计总体市场规模高达100 亿元以上。同
时,参照国外发达国家水平以及考虑到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垃
圾处理发展趋势,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需求的市场规模巨大,如果平均每个县建
设两个填埋场,就需要建设3,200 多座填埋场,按GB16889-2008 的处理标准,
单个渗滤液项目日处理渗滤液100 吨来测算,仅垃圾渗滤液建设总投资的市场规
模就超过200 亿元。可见,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发展空间广阔,市场容量巨大。
(三)经营情况
作为我国渗滤液处理行业的龙头企业,本公司目前拥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
级资质和环境污染治理运营甲级资质,先后参与了住建部《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
技术规范》和环保部《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的编
制工作,是国内首家采用“MBR+纳滤”工艺技术和首家在新标准要求下完成1,000
吨/日以上渗滤液处理规模项目的企业。报告期内,本公司抓住我国渗滤液处理
行业快速发展的良好机遇,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人才、品牌、业绩等优势,实现
了快速、良性地成长,2009 年度和2010 年度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长126.02%和
87.86%。目前,公司渗滤液处理总规模和承接大中型项目的数量均为国内第一,
其中,公司承接的渗滤液处理规模在500 吨/日以上的大中型项目有八个,市场
占有率第一,竞争优势明显。
二、发行人核心竞争优势
作为专业提供垃圾渗滤液处理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已在品牌、数据库、技
术创新、管理团队、服务模式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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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和品牌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垃圾渗滤液处理业务,已先后承接38 个渗滤液
处理项目,在总处理规模和大中型渗滤液处理项目(渗滤液处理量500 吨/日以
上)数量上取得了“双第一”的业绩,其中处理规模超过500 吨/日的渗滤液处
理项目8 个,包括广州李坑项目、佛山高明项目、成都固废项目、无锡桃花山项
目、厦门东部项目、上海老港项目、长沙固废项目和广州兴丰项目。上述项目特
别是具有示范效应的大中型渗滤液处理项目的成功实施,使得公司在行业内积累
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口碑,为公司持续承接新项目和开拓运营服务业务奠定
了良好基础。
(二)丰富的渗滤液水质数据库优势
由于垃圾渗滤液具有成分复杂、污染物种类多、水质水量和污染物浓度变化
大等特性,渗滤液处理系统的工艺选择、参数设定、主体装置制定以及各项工艺
及设备的集成参数等决定了系统的经济性、稳定性和有效性。通过多年来的项目
实践,公司不仅积累了较为丰富的项目经验,还使公司对不同地区、不同垃圾填
埋年限的渗滤液水质特征有了详细了解和研究。目前,公司已建立起渗滤液水质
数据库,使得后续项目在工艺选择和参数设定上更为准确、有效,并有利于缩短
项目周期、节约人力成本和资金成本。
(三)技术优势
在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基础上,公司针对我国渗滤液的特点,创
新出一整套符合我国渗滤液特点的产品、技术、工艺和服务,其先进性、稳定性、
技术成熟性已得到业内同行、设计单位和客户的一致认同。同时,在公司建成项
目的示范效应下,“膜生化反应器”及其衍生工艺从无到有,逐步得到广泛运用,
现已成为我国垃圾渗滤液处理的首推主流技术之一。此外,公司还先后参与了住
建部《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和环保部《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
程技术规范(试行)》的编制工作,公司目前拥有10 项专利,2 项专利申请获受
理,1 项独占使用的发明专利,以及德国WWAG 和WUG 拥有的MBR 相关专利、商
标和技术等在中国大陆的20 年独家使用权。
(四)人才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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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我国较早从事渗滤液处理的企业之一,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管理团
队,管理团队的多位成员具有海外留学经历,董事长李月中博士拥有20 余年的
环保专业工作经历,长期致力于与渗滤液处理相关的研究和实践。此外,公司长
期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并完成了研发、市场和应用三个团队的建设。研发团
队现有14 人,其中博士4 人、硕士6 人,技术创新能力行业领先;市场团队均
具有一定的客户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市场开拓能力强;应用团队能根据客户
需求和项目特点专业化的完成方案优化、整体统筹和项目建设。上述人才优势为
公司长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人力资源基础。
(五)业务模式创新优势
随着垃圾渗滤液处理标准的提高,垃圾渗滤液处理的运营向着专业化方向发
展,客户出于成本和处理效果的考虑对运营服务的需求日趋增多,因此,垃圾渗
滤液处理的运营服务具备较为广阔的市场空间。凭借多年来在行业内积累的实践
经验和品牌知名度,公司自2009 年起开始着力拓展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的委托
运营服务。公司创新的业务模式将有利于延长单个项目的收益周期、熨平项目建
设业务的收入波动,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六)地域综合优势
公司所在地江苏省是国内环保行业的重要产业聚集地之一,当地政府已采取
并将继续采取包括制定扶持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建立环保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长效机制等在内的一系列有效措施,积极推动当地环保产业的长期发展。此外,
公司地处苏锡常经济圈,交通便利、周边产业齐备,上述地域优势将为公司的持
续发展奠定良好的产业配套基础。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3,970 万元,常州德泽持有公司股份3,139.20
万股,占公司股权比例79.07%,为公司控股股东;李月中先生通过常州德泽间
接持有公司48.23%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若本次公开发行1,330 万股,
常州德泽持股比例将下降至59.23%,李月中间接持股比例将下降至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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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流动资产 24,451.17 13,825.39 6,679.35
资产总计 28,489.41 14,903.73 7,790.60
流动负债 15,563.52 6,236.29 3,712.53
负债合计 16,650.14 6,586.29 3,712.53
少数股东权益 -- -- --
股东权益合计 11,839.27 8,317.44 4,078.07
(二)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营业收入 20,974.85 11,164.94 4,939.82
营业利润 5,321.59 3,148.97 1,650.70
利润总额 5,388.26 3,136.55 1,645.59
净利润 4,514.33 2,649.37 1,222.65
非经常性损益 61.17 -10.55 -3.83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
4,453.16 2,659.93 1,226.48
(三)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83.37 1,709.59 357.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39.10 -551.21 -93.8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26.35 935.34 1,295.2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570.63 2,093.72 1,558.99
(四)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0 年度/末 2009 年度/末 2008 年度/末
流动比率(倍) 1.57 2.22 1.80
速动比率(倍) 1.12 1.88 1.7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84 2.92 2.09
存货周转率(次) 2.67 5.20 10.27
资产负债率 58.44% 44.19% 47.6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万
元)
5,742.73 3,402.46 1,818.38
利息保障倍数(倍) 36.58 31.98 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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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元)
0.55 0.43 0.1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65 0.53 0.7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
润(万元)
4,514.33 2,649.37 1,222.6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
元)
4,453.16 2,659.93 1,226.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基
本每股收益(元)
1.14 0.74 0.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稀
释每股收益(元)
1.14 0.74 0.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本每股收益(元)
1.12 0.74 0.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
释每股收益(元)
1.12 0.74 0.4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
净资产(元)
2.98 2.10 2.04
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加权平均)
46.08% 57.17% 49.72%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水
面养殖权和采矿权除外)占
净资产的比例
6.95% 10.33% 24.14%
五、本次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拟发行股数 1,330.00 万股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09%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
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发行前后股权结构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970 万股,本次拟发行1,330 万股,发行后总股
本为5,3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09%。
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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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前股本结构 发行后股本结构
项目 股东名称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锁定限制
及期限
常州德泽 3,139.20 79.07% 3,139.20 59.23%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36 个月
中风投 460.80 11.61% 460.80 8.69%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12 个月
国信弘盛
(国有股)
270.00 6.80% 270.00 5.09%
华成创东方 50.00 1.26% 50.00 0.94%
有限售
条件的
股份
华澳创投 50.00 1.26% 50.00 0.94%
自增资入股公
司的工商变更
登记之日起锁
定36 个月
本次发行的股份 -- -- 1,330.00 25.09% --
总 计 3,970.00 100.00% 5,300.00 100.00% --
注:根据国家财政部等《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
的规定和本次发行上市方案以及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的批复(深国资局[2010]46
号),本次发行后,国信弘盛将按规定将相应的股份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轻重缓急程度排序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额建设期 备案情况
1 垃圾渗滤液处理装备产业化项目 12,837 12,837 1年 已备案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747 3,747 1年 已备案
3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 -- --
如本次发行及上市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
公司自筹予以解决。如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
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
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有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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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WELLE Environmental Co.,Ltd
注册资本 3,97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月中
设立日期
2009 年11 月12 日(维尔利有限于2003 年2 月12 日
成立)
住所及邮政编码 常州高新区高新科技园创新北区401-403(213022)
电话号码 0519-85125884
传真号码 0519-85125883
互联网网址 www.jswelle.com.cn
电子邮箱 info@jswelle.com
负责机构:证券事务部
负 责 人:董事会秘书 宗韬
信息披露与
投资者关系
电话号码:0519-89886102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 每股面值:1.00 元
(三) 拟发行股数:1,330 万股
(四) 本次发行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25.09%
(五) 每股发行价格:58.50 元
(六) 发行市盈率:69.64 倍(每股收益按照2010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七)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2.98 元(按截至2010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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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全面摊薄计算)
(八)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5.88 元(按全面摊薄法计算扣除发行费用)
(九) 发行市净率:3.68 倍(每股发行价格/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十)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
(十一)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
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二) 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十三) 募集资金总额:77,805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约72,310 万元
(十四) 发行费用概算:预计发行总费用在5,495 万元左右,主要包括:
1、承销费用:约4,690 万元;
2、保荐费用:约200 万元;
3、审计费用:约85 万元;
4、律师费用:约70 万元;
5、发行手续费用:约450 万元。
三、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地 址: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 层
保荐代表人:周新宇、陈大汉
项目协办人:何雨华
项目组成员:刘洋、郭文俊、高博、何鑫、郑琨
电 话: 0755-82130833
传 真: 0755-82131766
(二)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 肖微
地 址: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 号华润大厦20 层
经办律师: 张涛、张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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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755-25870765
传 真: 0755-25870780
(三)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克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A 座9 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詹军、叶胜平
电 话: 010-65542288
传 真: 010-65547190
(四)资产评估机构:江苏立信永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顺林
地 址: 南京市中山北路26 号新晨国际大厦10 楼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向卫峰、夏秋芳
电 话: 025-83311788
传 真: 025-83204695
(五)股份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文华
地 址: 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 号中信大厦18 层
电 话: 0755-25938000
传 真: 0755-25988122
(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市分行深港支行
户 名: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4000029119200021817
(七)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宋丽萍
地 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 号
电 话: 0755-82083333
传 真: 0755-82083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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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机构之间的关系
本次发行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的全资子公司国信弘盛持有发
行人270 万股股权,占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的6.80%。除上述情况外,发行
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
直接或者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五、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的日期: 2011 年 3 月 4 日
开始询价推介的日期: 2011 年 2 月 28 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1 年 3 月 7 日
股票上市日期: 发行完成后由交易所尽快安排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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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
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
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并不表示风险会依次发生。
一、成长性风险
2008 年度、2009 年度和2010 年度,公司处于高速发展态势,分别实现营业
收入4,939.82 万元、11,164.94 万元和20,974.85 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78%、99.97%和100%,2009 年度和2010 年度营业收
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26.02%和87.86%,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28.74%和
87.92%,成长性突出。报告期内,公司的快速成长主要依赖于垃圾渗滤液处理行
业的蓬勃发展,以及公司自成立以来逐步建立的品牌、技术创新、管理团队、服
务模式等竞争优势。如果由于垃圾渗滤液行业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变或其他不可抗
力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以及公司未能妥善处理规模快速扩张过程中所面临的
管理、市场开拓、技术开发与人才瓶颈等问题,公司将存在难以保持高成长性的
风险。
二、经营风险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且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88.66%、93.01%
和69.62%,且不尽相同,客户集中度较高且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这是公司充
分考虑行业竞争格局和自身优势,致力于大中型垃圾渗滤液处理业务的战略定位
和主动开拓大中型项目的市场策略,以及所从事业务特点所造成的,短期内难以
回避。
(二)项目质量风险
本公司所承建的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一般为市、县级环卫部门的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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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尤为重要。由于垃圾渗滤液具有高污染、成
分复杂以及危害性大等特性,受社会公众特别是垃圾处理厂附近居民的关注度
高,一旦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出现垃圾渗滤液处理液排放不达标的情况,将
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品牌声誉产生负面影响。
(三)分包业务风险
公司承接的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主要包括工程设计、土
建、设备集成、安装、调试、试运行等业务流程,公司一般按照行业惯例将土建、
安装和非标配件的加工业务分包。经过多年的项目经验积累,公司目前已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分包商选择制度和对分包商的管理制度,但仍存在因分包商个体差
异、分包价格波动等不确定因素对公司所开展项目的工程质量、经营成本产生影
响的可能性。此外,如果对分包商的监管不力,也可能引发安全事故、技术泄密
或经济纠纷等问题的出现。
(四)项目延期风险
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合同签订后,本公司需要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完工项目交
付客户,而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具有实施过程复杂、涉及环节多、周期较长等特
点,因此,公司存在可能无法按期完工交付的风险。此外,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
项目的工程土建施工等由外部单位完成,公司存在因其他企业工期延误或其他外
部不可控因素导致项目延期的风险。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且部分原材料供应商单一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平均价格在报告期内存在一定的波动情况,这主要系公司在
进行不同的渗滤液处理项目时,需根据渗滤液处理规模、水质及其变化状况、客
户对技术方案和工艺路线选择的要求等进行采购,且所采购的原材料大部分为非
标件,型号、规格、采购方式等不同所致。此外,公司主要原材料中如格兰富水
泵等较为依赖单一供应商。因此,公司存在原材料价格波动且部分原材料供应商
单一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或坏账准备计提不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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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8 年末、2009 年末和2010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3,557.22
万元、3,866.42 万元和6,820.98 万元,分别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53.26%、27.97%
和27.90%,尽管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呈下降趋势,但由于营业收入增长
较快,导致应收账款呈上升趋势。本公司已对应收账款计提了一定比例的坏账准
备,且账龄在一年期以上的应收账款也主要以质保金为主,发生呆坏账的风险较
小,但截至2010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名欠款单位欠款合计占应收账款总
额的67.19%,应收账款较为集中。此外,公司报告期末因结算时点与完工进度
差异形成的隐性应收账款的金额分别为145.41 万元、1,432.05 万元和5,727.87
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应收账款及隐性应收账款的规模还
将相应扩大,可能存在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或坏账准备计提不足等风险,对公司生
产经营和资金周转等产生不利影响。
(二)偿债能力不足的风险
本公司截至2008 年末、2009 年末和2010 年末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80 倍、
2.22 倍和1.57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1.74 倍、1.88 倍和1.12 倍,资产负债率分
别为47.65%、44.19%和58.44%,截至2010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出现下
降,主要系随着公司2010 年度新开工项目较多,公司银行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
等相应增加导致流动负债大幅增加所致,整体而言,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相
对保持稳定,资产负债率处于适中水平。但由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如在进行渗
滤液处理项目时需支付保证金,工程项目收入确认采取的完工百分比法和结算进
度存在差异,以及客户最终为政府部门且付款周期较长等,导致公司报告期内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若公司未来经营中出现现金流不足的情
形,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偿债能力不足的风险。
(三)毛利率波动风险
2008 年度、2009 年度和2010 年度,公司主要业务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9.77%、45.25%和42.35%,其中环保工程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2.87%、44.68%和
42.26%,环保设备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4.59%、47.11%、41.36%,呈现一定的波
动性。目前,环保工程和环保设备是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上述两项
业务的毛利率水平与当年实施的具体项目紧密关联,而具体项目的收入与成本根
据不同个案呈现出一定的差异性,上述差异使得公司面临毛利率波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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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截至2010 年末,公司净资产为11,839.27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46.08%。尽管预计未来几年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都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但由
于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在短时间内大幅增长,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
定的建设周期,项目产生效益尚需一段时间。预计本次发行后,本公司净资产收
益率与过去年度相比将有一定幅度下降,公司存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
风险。
四、技术风险
(一)核心人员依赖及技术失密风险
本公司垃圾渗滤液处理业务科技含量较高,“分体式膜生化反应装置”、“垃
圾渗滤液深度处理方法”等核心工艺和技术处于国内同行业的领先水平,上述工
艺和技术掌握在少数核心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手中,公司存在核心人员依赖的风
险,一旦相关人员流失导致技术失密将对公司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二)技术替代风险
本公司多年来的行业实践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开发经验和工程项目经验,拥有
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技术成果和在研项目,技术水平达到了国内领
先的水平。但在技术升级换代速度加快的今天,传统技术逐渐被新技术替代是不
变的规律,现有竞争者或潜在竞争者可能因较高的研发投入而在技术上取得长足
的进步。如公司在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因研发投入不足或研发方向出现偏差,
则可能面临现有技术领先优势丧失或技术被替代的风险。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一)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发展目标进行的投资,项
目经过了严密的可行性论证,建成后将大大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但是,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能否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均存
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虽然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工程方案等方面经过了
缜密分析,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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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
技术条件等发生变化而引致的风险。此外,尽管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发展势头良
好,但市场开拓效果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和不确定性,从而可能对公司的收入构成
风险。同时,竞争对手的发展和宏观经济形势也会对项目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预
期收益产生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截至2010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净值295.80 万元,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
较高,符合技术性公司特点和公司目前所处发展阶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将大幅增加,预计项目建成后公司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费
用744 万元。尽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市场前景广阔,预计项目建成并达产后
效益较好,但若市场出现变化等导致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将难以实现,公司仍存
在因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大幅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六、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本公司已于2009 年3 月4 日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
国税局和江苏省地税局认定为国家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编号:GR20093200016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
公司于2009 年度至2011 年度享受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公
司在2009 年度和2010 年度享受的所得税优惠的具体金额分别为3,372,409.82
元和6,302.406.06 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2.73%和13.96%。根据《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
三年,企业可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通过复审的企业继续享受高新技
术企业资格。若公司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
一定影响。
七、市场风险
近年来,国家大力倡导发展“绿色经济”、构建和谐社会,政府对于环境污
染治理的投资逐年增加,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市场前景
广阔。2008 年7 月1 日,《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正
式实施,提高了有关垃圾渗滤液的处理标准。产业政策的支持和新标准的出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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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发展的同时加剧了行业竞争,许多投资者通过各种渠道
进入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近年来新设立的垃圾渗滤液处理企业数量不断增加,
新竞争者的陆续进入可能对本公司未来成长性产生一定影响。
八、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的技术研发、工艺设计、设备集成和工程实施需要
环保、化工、水处理、电气、自动控制等多学科的专业人才,垃圾渗滤液处理市
场的开拓、实施和运营服务需要经验丰富的市场营销骨干和项目团队。随着公司
业务的快速扩张以及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对于专业人
才和经营骨干的需求更为强烈,如果公司不能在稳定现有专业人才和骨干团队的
基础上吸引更多优秀人才,造成人才流失或人才缺乏,将对公司日常经营和长远
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九、管理风险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常州德泽持有公司股份3,139.20 万股,占公司股权
比例79.07%,是公司控股股东。李月中通过常州德泽间接持有公司48.23%的股
份,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出现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利用
其地位损害本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建立了一系列制度有效地避免了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或损害公司利益情况的发生,但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仍可凭借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本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
等进行影响,从而有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的可能。
(二)规模扩张引发的管理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大幅度增加,公司将面临管
理模式、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挑战。如果公司在管理模式、技术创新、
市场拓展等方面不能适应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相关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等未能
得到及时调整和完善,将对公司的高效运营造成不利影响,使公司面临一定的管
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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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及发起人
本公司系由维尔利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两家法人股
东常州德泽和中风投。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报
告》(XYZH/2009SHA1004),维尔利有限以截至2009 年7 月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
资产43,088,955.61 元人民币为基础,按1:0.8355 的折股比例折合3,600 万股,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份每股面值1 元,股本总额3,600 万元,账面
净资产与股本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2009 年11 月12 日,公司领取常州工商行
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400000011085,注册资本3,600
万元。
(二)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由维尔利有限于2009 年11 月整体变更设立,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
人常州德泽的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和管理,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对维尔利有限的长
期股权投资。除投资并持有本公司股权外,未在其他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任何投
资和从事其他业务。因此,本公司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
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整体变更设立后,本公司整体承继了维尔利有限的全部资产与业务,包括为
开展业务所必需的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专利等无形资产以及应收账
款、存货和流动资金等。发行人成立时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与目前一致,均是从
事为客户的垃圾渗滤液达标处理提供高质量的一体化专业服务。公司拥有的主要
资产与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在变更设立前后未发生变化。
(四)改制设立前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及联系
本公司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公司设立前后业务流程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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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具体的业务流程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之“五、(二)主要服务工艺流
程图”。
(五)发行人成立后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与主要发起人在生产经营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整体变更设立后,维尔利有限原有的资产、债权、债务关系均由股份公司继
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起人出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经办理完
毕。
(七)发行人独立运营情况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
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和业务,具备面向市场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
1、资产独立
本公司系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各项资产及负债由公司依法承继。
公司完整拥有与其主营业务有关的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专有技术以及设备等
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公司目前没有以其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的债务提供
担保,公司对其所有资产具有完全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占用而
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2、人员独立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的条件和程序产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主要股东干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做出
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人事档案、人事聘用和任免制度以及考
核、奖惩制度,公司的研发、采购、生产、营销、财务和行政管理等人员完全独
立,均与公司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建立了独立的工资管理、福利与社会保障体
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本
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没有在控股股东担任除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没有在控
股股东领薪。财务人员均专职在本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未在控股股东及其他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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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兼职。
3、财务独立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
准则》建立了独立、完整、规范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建立
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及自身情况做出财务决策,完全自主决定资金的使用,与公司股东不存在业务上
的指导关系。公司自设立以来,在银行独立开立账户,依法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
纳税义务,独立对外签订合同,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共用银行账户的
情形。
4、机构独立
本公司已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和市场竞争需要的职能机构,各职能机构
在人员、办公场所和管理制度等各方面均完全独立。各部门严格按照公司的管理
制度在公司管理层的领导下运作,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不存在上下级关系,不
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不存在受股东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公司
机构设置的情形。
5、业务独立
本公司目前主要业务是为客户的垃圾渗滤液达标处理提供高质量的一体化
专业服务,公司控股股东为法人且其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和管理,与本公司所从
事的业务不同,因此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此外,公司控股
股东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不从事任何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同或相近
的业务。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和营销业务体系,业务与公司控
股股东相互独立,按照经营计划自主组织经营,独立开展业务,不存在需要依赖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经营活动的情况,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
力。
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未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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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组织结构
(一)公司股权结构
本公司股权架构图如下:
(二)公司内部组织结构设置情况
1、公司的管理架构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
结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监事会
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其中董事会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
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
制,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
2、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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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职能部门设置及主要职责
序号 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1 财务部
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资金预算;负责公司财务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
负责提供财务数据、相关报表及其财务分析等相关财务会计工作
2 研发部
负责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与研究;负责建立并维护公司技术管
理体系、技术开发体系并保证其正常运行;负责推动公司的技术改造和技
术创新,制订、完成公司前瞻性课题和基础应用研究课题
3 设计部
承担公司技术和设计,负责完成公司部署的工程设计任务和投标工作;参
与公司相关新技术的引进、吸收、研发和应用工作,确定工程的技术方案、
系统设备的技术规范;负责项目的前期开发工作,组织管理工程的施工设
计和现场设计服务;贯彻执行公司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负责组织设计
质量计划;参与经营采购工作,完成相关的配合工作
4 生产部
负责公司设备的集成;负责保证生产车间的干净、卫生,严格执行公司的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5 电气自控部
工程项目的电气和自控方案设计;协调处理电气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种施工
问题及突发事件;负责收集电气工程的技术档案资料;与其他专业工程师
及时沟通,做好各专业之间的配合;与设计部门及公司相关部门及时联系
沟通,解决电气工程有关图纸变更、洽商、签证等问题;认真审阅本专业
施工图纸,提出合理化建议,控制工程成本;及时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本
专业提供材料需求计划,跟踪催促提供材料、设备的进场;协助组织电气
工程有关材料、设备、分包工程的招标工作,制定标书技术要求;抽查监
理单位对进场材料、设备的验收情况;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政府相
关职能部门、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本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并审查本专业工
程竣工资料;对电气专业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进行初审,并检查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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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监理、施工单位完善电气专业工程资料;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本专业进
度计划进行审核;参加工程例会,协调解决施工、监理单位提出的各种相
关问题
6 总师办
负责办理受监工程的监督申请业务,审查受监工程造价,配合财务部门做
好监督费的收取工作,并按划分区域分配各科室监督任务。重要事项及时
报告总经理处理解决;负责竣工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和监理资料的审查工
作;负责业务培训计划的编制和各类业务资料、文件的汇集、完善;负责
或参与业务技术培训;承办总经理签发的停工、复工通知单和质量事故查
处单;准确及时做好本公司监督业务统计报表,定期上报总经理;负责安
排处理“不合格”检测报告和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工作;负责监督报告的
送交和监督档案的整理、汇总;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 工程部
负责工程部管理的工程项目的技术管理、合同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
及费用控制工作;编制工程的总体进度计划、年度进度计划及月度工作计
划;参与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组织设计单位、现场监理单位、项目经理
部进行技术交流,协助监理下达开工令、停工令及复工令;对工程质量进
行监督控制,每周向副总经理汇报一次进度情况,并会同监理及时处理工
程质量事故;审查监理公司上报的各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的月报、季报
和年报;审查处理重大工程变更的评估分析,经济技术方案的比较和选择,
会同监理处理组织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验收,办理交工验收证书和缺陷
责任终止证书的领发工作;组织竣工验收,负责办理工程交工、竣工、图
文资料的审查,做好工程计量,对中期支付证书、中期支付汇总表,最终
支付申请进行完成工作内容初审并签署意见后送财务部审核;审核延期索
赔报告,审查合同争端以及承包人、监理部的违约;督促监理部上报交工
资料、竣工资料及结算文件;核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技术资料,编
制建设单位的竣工档案资料
8 采购部
负责组织招投标中相关原料方面的价格谈判,签订采购合同;负责新增供
应商的开发,组织拟增原料的评审,建立供应商档案;负责根据供应商评
估及采购计划制订采购分配比例;负责组织供应商评审,受理供应商投诉
9 运营部
公司项目的后续运营与维护;针对项目在后续运行当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
决方案;负责或协助客户维护系统的稳定运行及出水达标
10 市场部
制定年度营销目标计划;建立和完善市场信息收集、处理、交流及保密系
统;负责开拓市场,定期或不定期对国内外垃圾渗滤液处理市场现状考察
调研,了解行业竞争对手工程业绩、管理水平,进行市场跟踪和分析,对
工程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并上报公司领导,报总师办登记后责专人跟踪;参
与招投标项目的报价、投标文件编制,参与项目评审、开标答疑;负责项
目合同谈判,规避有关法律风险;负责客户的来访考察接待工作
11 行政人事部
负责公司日常行政管理及内外关系的维护;负责处理董事长、总经理交办
的日常工作;负责来访客人的接待以及会议安排;负责公司文件、对外材
料的起草;根据公司授权,负责公司公章的使用管理、清洁管理及后勤保
障服务工作;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员工招聘、调配、
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等方案的制订和具体实施;负责公司人力资源
规划,为公司发展提供持续的人力资源保障
12 证券事务部
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
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执行授权运作的资本运营项目和证券投资项目;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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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维护;负责公司法律风险的控制,处理法律纠
纷,提供法律建议和咨询服务
13 审计部
负责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负责评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
性、有效性及其风险管理,并提出改进的审计建议;负责制定监察审计工
作计划并实施审计工作
四、发行人参股子公司、分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共有两家参股子公司,两家分公司。各
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广州维尔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 目 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2009年4月20日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 万元
注册号 4401041102646
法定代表人 岳昕
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 号广州交易广场16 层07B 单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构成
广州安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出资75 万元 占比75%
维尔利 出资25 万元 占比25%
经营范围 环保技术服务
主营业务
委托运营服务(目前尚未开展与渗滤液委托运营服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 总资产(元) 净资产(元) 净利润(元)
2010 年度/末(已经广州正德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863,761.96 863,761.96 -24,551.50
1、参股设立广州维尔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原因
广州安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和维尔利双方设立广州维尔利的主要目的是承
接广州李坑渗滤液处理项目的运营业务,公司参股设立的原因主要系广州李坑渗
滤液处理项目的运营业务由广州安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负责承揽,公司协助提供
运营服务所致。
2、广州安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相关情况
(1)基本情况
广州安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2日,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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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人刘嵘,注册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16层07A单
元,主营业务为环保技术咨询和服务,以及环保设备、机电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广州安汇自成立以来实际控制人一直为刘嵘,目前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刘嵘 38 38%
唐自明 36 36%
吴爱芝 26 26%
合 计 100 100%
(2)历史沿革
广州安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营范围发生过一次变更,具体为:
2008年10月6日,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越秀分局核准,广州安汇环保技术有
限公司经营范围由“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环保设备的安装、销售”变更为“环保
技术咨询、服务;环保设备、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批发和零售贸易”。
(3)主要经营状况
广州安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年度/末 2009年度/末 2008年度/末
总资产 109.79 81.28 87.23
净资产 75.24 76.21 87.21
主营业务收入 29.03 11.65 0
净利润 -0.98 -11.00 -12.79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与发行人业务的关系
广州安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环保技术咨询和服务,以及环保设
备、机电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包含垃圾渗滤液处理的相关技术服务。通过广州安
汇的客户资源,将有益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在垃圾渗滤液的委托运营服务。
(5)是否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和业务往来
广州安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与公司于2009年4月20日分别出资75万元和25万
元共同成立广州维尔利,此外,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和业务
往来,亦不存在应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情形。广州维尔利2009年度和2010年度的
简要利润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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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利润表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营业收入 70,408.00 --
营业税金及附加 3,872.44 --
管理费用 94,240.00 115,329.75
财务费用 -3,152.94 -3,643.21
利润总额 -24,551.50 -111,686.54
所得税 -- --
净利润 -24,551.50 -111,686.54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广州正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广州维尔利成立于2009年4月,截至2010年12月31日发生的管理费用和财务
费用累计金额为202,773.60元,主要为房屋租赁费用。此外,广州维尔利2010
年度营业收入为房屋转租收入。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的结论性意见为:发行人不存在将
成本费用转移至广州维尔利的情形。
申报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的结论性意见为:
公司不存在将成本费用转移至广州维尔利的情形。
(二)常州埃瑞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常州埃瑞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0年9月1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公
司与瑞士伊莱克斯有限公司和东莞市友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常州埃瑞
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 目 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2010年10月22日
注册资本 50 万欧元
实收资本 20.059709 万欧元
注册号 320400400029134
法定代表人 高生伟
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 常州新北区高新科技园创新科技楼北楼B2 座421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股东构成
瑞士伊莱克斯有限公司 出资27.50 万欧元 占比55%
维尔利 出资17.50 万欧元 占比35%
东莞市友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出资5.00 万欧元 占比10%
经营范围
工业烟气除尘净化系统的工艺设计、技术研发、技术咨询
服务;工业烟气除尘净化成套设备及零备件的产品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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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批发和进出口业务及售后服务
主营业务 工业烟气除尘净化设备及相关配套服务
财务数据 总资产(元) 净资产(元) 净利润(元)
2010 年度/末(已经常州汇丰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1,489,542.69 1,473,941.16 -386,834.84
2、参股设立常州埃瑞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原因
瑞士伊莱克斯有限公司在解决垃圾焚烧厂的二恶英等工业烟气方面具有较
强的资金、技术实力。公司参股设立常州埃瑞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原因主要系
该合资公司的核心技术由瑞士伊莱克斯有限公司提供,并相应由其委派主要核心
人员所致;公司主要协助提供部分市场推广等辅助服务。本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
专注于渗滤液处理,目前为渗滤液处理行业的龙头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一
定的客户资源,且对我国环保产业的现状特别是发展前景具有较为深刻的认知,
公司拥有的品牌、客户、市场地位和行业认知优势对该公司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积
极作用,同时该合资公司的良性发展也有利于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产生进一步的
协同效应。
3、该公司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关系及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的影响
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综合解决方案,属于垃圾渗滤液处
理行业,而常州埃瑞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提供工业烟气除尘净化设
备及相关配套服务,近期拟主要为解决垃圾焚烧厂的二恶英等相关烟气提供综合
解决方案,属于空气污染治理行业,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所采用的核心技术主要
为脱硝和除尘技术等,与公司核心技术不同,与公司的主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但有
高度相关性。因此,基于同属环保技术服务行业,常州埃瑞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对继续巩固和强化公司渗滤液处理行业龙头地位具有积极影响。具体来讲,根据
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未来仍将致力于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着力拓展大中型高
端项目,持续巩固和强化行业内第一品牌的领先地位,并依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集成模块化设备的产业化生产能力,积极开拓中小规模的渗滤液处理项目。垃圾
渗滤液处理项目主要包括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和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处理项目,
目前我国垃圾处理呈现出以卫生填埋为主,焚烧处理提升和堆肥处理衰退的特
点,而采用焚烧处理垃圾的方式必将产生烟气污染,公司目前在渗滤液处理行业
处于龙头地位,如果同时可以通过参股子公司为客户提供垃圾焚烧厂烟气污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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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既提升自身综合实力,为客户提供更多服务,又有助于公司承接更多的焚
烧厂渗滤液处理项目。
(三)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造分公司
项目 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2009年11月24日
主要负责人 张建国
主要生产经营地 常州市新北区泰山路8号
主营业务 环保设备的设计、集成、制造
(四)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项目 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2009年10月13日
主要负责人 于敏
主要生产经营地 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安路60号19层12号、15号
主营业务 环保工程的安装、施工
五、发行人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有常州德泽、中风投、国信弘盛三名法
人股东和华澳创投、华成创东方两名非法人合伙企业股东,上述五个股东分别持
有本公司79.07%、11.61%、6.80%、1.26%和1.26%的股权,其具体情况如下:
1、常州德泽
项 目 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2005 年2 月28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注册号 320407000044112
法定代表人 李月中
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 常州市新北区科技园2 号楼创业中心A319-1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企业管理服务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和管理
财务数据 总资产(元) 净资产(元) 净利润(元)
2010 年度/末(合并数,已经
常州中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审计)
292,066,904.93 125,565,773.09 44,534,42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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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德泽持有本公司股份3,139.20 万股,持股比例79.07%。常州德泽目前
的股东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在维尔利任职情况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李月中 董事长、总经理 610 61.00%
2 浦燕新 董事、副总经理 135 13.50%
3 蒋国良 董事、副总经理 100 10.00%
4 周丽烨 董事、副总经理 90 9.00%
5 朱卫兵 监事会主席、总师办主任 45 4.50%
6 黄兴刚 监事、运营部主任 3 0.30%
7 宗 韬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3 0.30%
8 徐志刚 电气自控部主任 3 0.30%
9 朱伟青 设计部主任 2 0.20%
10 金海波 工程部主任 2 0.20%
11 范茂军 研发部副主任 1 0.10%
12 邵剑东 审计部经理 1 0.10%
13 史建强 工程部副主任 1 0.10%
14 郑伟俊 总师办副主任 1 0.10%
15 蒋 莉 市场部区域经理 1 0.10%
16 庄 渊 设计部副主任 1 0.10%
17 马丙超 行政人事部经理 1 0.10%
合 计 -- 1,000 100%
关于常州德泽的历次股权变动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附件之“《发行人关
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
见》”的相关内容。
2、中风投
项 目 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1987 年4 月24 日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 万元
注册号 110000006460982
法定代表人 陈政立
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 北京市朝阳区吉祥里208 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风险投资;资产管理;基金管理;项目评估;咨询培训;财
务顾问;企业资产重组、上市、策划、咨询;经济信息咨询
(不含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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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和管理
财务数据 总资产(元) 净资产(元) 净利润(元)
2010 年度/末(未经审计) 461,421,727.52 369,640,497.29 46,884,271.08
中风投持有公司股份460.80 万股,持股比例11.61%。中风投目前的股东构
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9,912 49.56%
2 宁波德旗投资有限公司 1,200 6.00%
3 山东德鑫泉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1,200 6.00%
4 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 1,000 5.00%
5 通威集团有限公司 1,000 5.00%
6 天正集团有限公司 1,000 5.00%
7 北京林达环宇经贸集团 550 2.75%
8 浙江首创控股有限公司 500 2.50%
9 青岛康大外贸集团有限公司 500 2.50%
10 北京缘讯酷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500 2.50%
11 青岛海银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 2.50%
12 霍建民 500 2.50%
13 杨满元 500 2.50%
14 何思模 500 2.50%
15 中国汇富控股有限公司 288 1.44%
16 北京博达智慧网络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0 1.00%
17 朱新泉 150 0.75%
合计 20,000 100%
除直接持有发行人11.61%的股份,通过向持有发行人1.26%股份的华澳创投
出资3.80%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并由其运营总裁孙集平担任发行人董事、高
级投资经理黄春生担任发行人监事外,中风投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任何关联关
系;中风投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本次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保荐代表人、律师、会计师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中风投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通过华澳创投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
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情形。
3、国信弘盛
国信弘盛基本情况如下:
项 目 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2008 年8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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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0 万元
注册号 440301103550691
法定代表人 胡华勇
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0 号国际信托大厦11 层B 单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股权投资顾问(不含其它限制项目)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和管理
财务数据 总资产(元) 净资产(元) 净利润(元)
2010 年度/末(未经审计) 1,516,550,356.61 1,376,682,507.04 5,211,094.78
国信弘盛持有本公司股份270.00 万股,持股比例为6.80%。国信弘盛目前
的股东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100%
合 计 100,000.00 100%
4、华澳创投
项 目 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2009 年12 月8 日
出资额 13,160 万元
注册号 440301103550691
执行事务合伙人 常进勇 熊钢
主要经营场所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东创业路北保利城花园写字楼1702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业务,受托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或个人的创业
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
业务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和管理
财务数据 总资产(元) 净资产(元) 净利润(元)
2010 年度/末(未经审计) 152,488,810.37 131,634,966.37 126,149.49
华澳创投持有本公司股份50.00 万股,持股比例1.26%。华澳创投目前的合
伙人构成为: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常进勇 500 3.80%
2 熊 钢
普通合伙人
500 3.80%
3 深圳市澳银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500 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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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深圳市人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00 3.80%
5 深圳市合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00 3.80%
6 中风投 500 3.80%
7 陈志杰 500 3.80%
8 林天海 500 3.80%
9 张爱石 500 3.80%
10 阮基学 400 3.04%
11 叶伟雄 400 3.04%
12 刘 炜 350 2.66%
13 尤海明 300 2.38%
14 金承耀 300 2.28%
15 刘翠雄 300 2.28%
16 周 伟 300 2.28%
17 薛 亮 250 1.90%
18 杨 涛 250 1.90%
19 邝林洁 210 1.60%
20 甘洪艺 200 1.52%
21 苟雅江 200 1.52%
22 胡晓彤 200 1.52%
23 黄智勤 200 1.52%
24 林 超 200 1.52%
25 刘瑞平 200 1.52%
26 孙 涛 200 1.52%
27 刘文华 200 1.52%
28 卢 勇 200 1.52%
29 马俊灵 200 1.52%
30 欧伟阳 200 1.52%
31 彭旷霏 200 1.52%
32 刘俊国 200 1.52%
33 孙绯绯 200 1.52%
34 覃列亚 200 1.52%
35 汪 涛 200 1.52%
36 王文西 200 1.52%
37 王彦韬 200 1.52%
38 王 毅 200 1.52%
39 闻海燕 200 1.52%
40 吴利胜 200 1.52%
41 吴 卫 200 1.52%
42 谢向芳 200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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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叶伟青 200 1.52%
44 卢俊宏 200 1.52%
45 张贵霞 200 1.52%
46 张映霞 200 1.52%
47 周以芳 200 1.52%
合 计 -- 13,160 100%
5、华成创东方
项 目 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2009年11月25日
出资额 10,000万元
注册号 440301103550691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辉贤
主要经营场所 苏州工业园区扬贤路188号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创业投资管理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和管理
财务数据 总资产(元) 净资产(元) 净利润(元)
2010年度/末(未经审计) 33,499,756.82 33,849,756.82 -31.90
华成创东方持有本公司股份50.00 万股,持股比例1.26%。华成创东方目前
的合伙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 1.00%
2 江苏华成华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 50.00%
3 蒋元生
有限合伙人
4,900 49.00%
合 计 -- 10,000 100%
有关国信弘盛、华澳创投和华成创东方三个股东与发行人等的关联关系详见
本节之“六、(三)2009 年末新增股东的相关情况”的有关内容。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3,970 万元,常州德泽持有公司股份3,139.20
万股,占公司股权比例79.07%,是公司控股股东。李月中通过常州德泽间接持
有公司48.23%的股份,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若本次公开发行1,330 万股,常
州德泽持股比例将下降至59.23%,李月中间接持股比例将下降至36.13%。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常州德泽,除投资并持有本公司股权外,常州德泽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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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投资,亦未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业。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月中先生,除投资并控股常州德泽以及通过常州德泽
间接控制本公司外,李月中先生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亦未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
企业。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或其他有
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形;其他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亦不存在
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形。
六、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970 万股,本次拟发行1,330 万股,发行后总股
本为5,3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09%。
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股
发行前股本结构 发行后股本结构
项目 股东名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锁定限制
及期限
常州德泽 3,139.20 79.07% 3,139.20 59.23%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36 个月
中风投 460.80 11.61% 460.80 8.69%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12 个月
国信弘盛
(国有股)
270.00 6.80% 270.00 5.09%
华成创东方 50.00 1.26% 50.00 0.94%
有限售
条件的
股份
华澳创投 50.00 1.26% 50.00 0.94%
自增资入股公
司的工商变更
登记之日起锁
定36 个月
本次发行的股份 -- -- 1,330.00 25.09% --
总 计 3,970.00 100.00% 5,300.00 100.00% --
注:根据国家财政部等《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
的规定和本次发行上市方案以及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的批复(深国资局[2010]46
号),本次发行后,国信弘盛将按规定将相应的股份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
(二)发行人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的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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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常州德泽、中风投、国信弘盛三名法人股东和华成创
东方、华澳创投两名非法人合伙企业股东,没有自然人股东。
(三)2009 年末新增股东的相关情况
1、2009 年末新增股东情况
发行人2009 年末新增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取得时间 持股数量变化 取得方式价格 定价依据
国信弘盛 2009年12月 增资后持有270万股 现金增资7元/股 协议定价
华成创东方 2009年12月 增资后持有50万股 现金增资7元/股 协议定价
华澳创投 2009年12月 增资后持有50万股 现金增资7元/股 协议定价
2、2009 年末新增股东的股权变动情况
本公司2009 年末新增国信弘盛、华澳创投和华成创东方三个股东均是专业
从事股权投资和管理的机构投资者,其中国信弘盛成立于2008 年8 月8 日,华
澳创投成立于2009 年12 月8 日,华成创东方成立于2009 年11 月25 日,上述
三个股东自其成立以来,股权结构均未发生变化。有关本公司2009 年末新增国
信弘盛、华澳创投和华成创东方三个股东的股权构成情况,详见本节之“五、(一)
股东”的相关内容。
3、本次增资原因、必要性及定价依据
公司目前开展的业务主要为提供垃圾渗滤液处理一体化服务,公司承接的渗
滤液处理项目主要是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按照行业惯例,投标大中型项目均会
将公司的资金实力作为评估指标,投标初期参与投标的企业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中标合同签订后还需开具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等,对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较
大。因此,公司于2009年12月通过现金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新的投资者,既补充
流动资金,便于承接更多的渗滤液处理项目,不断扩大业务规模,又可改善公司
股权结构和优化公司治理。本次增资价格为7元/股,系由各方经协商一致通过协
议约定方式所确定。
4、本次增资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和执行情况,以及与本次公开募集资金使
用的衔接
公司本次增资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和执行均主要是用于公司日常营运资金,
扩大业务规模,如缴纳投标保证金、开具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等。公司本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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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公开募集资金主要是用于垃圾渗滤液处理装备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专款专用,与本次增资募集资金用途不同。同时,本次增资募集资金有利
于公司承接更多的渗滤液处理项目,不断扩大业务规模,增强品牌和业绩优势,
使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更好地发挥作用,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此外,
通过公开发行上市,可快速提升公司的影响力,对公司扩大市场有积极的意义;
可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建立对高管和核心技术人才的长期激励机制,保障公司的
稳定和发展;可提供新的资本运作途径,为公司提供不断的资金支持等。
5、本次新增机构投资者股东对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积极意义
2009年12月,国信弘盛、华澳创投和华成创东方通过现金增资扩股方式,合
计投资2,590万元入股本公司,上述三个股东目前合计持有公司9.32%的股权。随
着股权多元化的逐步实施,上述三家专业股权投资机构的进入不仅增强了公司抵
抗财务风险的能力,更为公司业务快速扩张和有能力承接更多具有市场示范效应
的大中型项目奠定了坚实的资金保障;投资者通过委派董事等多种方式进行管理
输出,进一步提升了本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有效地改进和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并在经营理念、风险控制、财务管理、市场开拓等诸多领域为公司注入了
新的活力,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的结论性意见为:除发行人董事常
进勇担任华澳创投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华澳创投3.80%的出资份额,发行人董
事孙集平、监事黄春生为华澳创投股东中风投(中风投持有华澳创投3.80%的出
资份额)员工,以及国信弘盛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
的全资子公司外,发行人于2009 年末通过增资引入的各股东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管理人员、自然人合伙人、法人合伙人的股东,与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与发行人
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
股情形。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经核查后的结论性意见为:除华澳创投的
执行事务合伙人常进勇担任发行人董事、中风投持有华澳创投3.80%的出资份额
并由其员工孙集平和黄春生分别担任发行人董事和监事以外,发行人于2009 年
末通过增资引入的各股东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人员、自然人合伙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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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的股东,与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发行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除国信弘盛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国信证券的全资子公司外,发行人于2009 年末通过增资引入的各股东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管理人员、自然人合伙人、法人合伙人的股东,与本次发行有
关的中介机构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发行人于2009 年末通过增资引入的各
股东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情形。
(四)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中风投持有华澳创投3.80%的出资份额,其他股东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常州德泽和实际控制人李月中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的A 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发行人股东中风投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A 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发行人其他股东国信弘盛、华成创东方和华澳创投均承诺:自完成增资入股
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通过持有常州德泽和华澳创投的股份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的8 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李月中、浦燕新、蒋国良、周丽烨、朱卫兵、
常进勇、黄兴刚和宗韬)还承诺:其将主动向发行人申报所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其各自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发行人股份数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任何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有
关规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国信弘盛转由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86.583 万股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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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六)公司股本的其他情况
本次发行前的公司股份中没有外资股,也没有战略投资者持股。公司不存在
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
二百人的情况。
七、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结构情况
截至2010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员工总数为130 人,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1、员工专业结构
单位:人
岗位划分 人数 占总人数比例(%)
行政管理人员 16 12.31
技术人员 42 32.31
生产人员 14 10.77
运营服务 36 27.69
市场营销 18 13.85
财务管理 4 3.08
合计 130 100.00
2、员工受教育程度
单位:人
学 历 人数 占总人数比例(%)
博士 4 3.08
硕士 11 8.46
本科 50 38.46
大专 37 28.46
中专及以下 28 21.54
合 计 130 100.00
3、员工年龄分布
单位:人
学 历 人数 占总人数比例(%)
30 岁以下 55 42.31
31-40 岁 49 37.69
41-50 岁 23 17.69
51 岁以上 3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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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5
合 计 130 100.00
(二)执行社会保障制度的情况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与员
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截至本
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已为在册员工办理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
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1、公司报告期内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状况
公司于2003年4月办理住房公积金初始登记并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于2003
年5月办理社会保险初始登记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公司在2008年12月、2009年
12月及2010年12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人数如下:
单位:人
时间 单位员工总人数 缴纳社保人数 缴纳住房公积金人数
2008 年12 月 41 31 32
2009 年12 月 88 84 83
2010 年12 月 130 129 129
注:公司2010年新增员工华建敏为德国国籍,无需在国内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公司在2008年度、2009年度及2010年度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
种类和缴费比例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险种 单位缴纳比例 个人缴纳比例 备注
1 基本养老保险 21% 8% --
2 基本医疗保险 8% 2% --
3 失业保险 2% 1% --
4 生育保险 0.8% -- 全部由单位缴纳
5 工伤保险 0.5% -- 全部由单位缴纳
6 住房公积金 12% 12% --
公司在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度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
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基本养老保险费 404,791.54 220,479.84 92,208.09
医疗保险费 154,713.63 84,774.91 36,336.56
失业保险费 38,434.75 21,198.92 8,781.55
工伤保险费 19,192.79 10,599.48 4,637.56
生育保险费 15,402.88 8,477.84 3,710.05
住房公积金 355,957.00 216,744.00 111,4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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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6
合计 988,492.59 562,274.99 257,129.81
2、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是否存在需要补缴的情形及补救措施
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未按员工实际人数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欠缴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总额约为人民币22万元。公司目前已经对该情形进
行规范,为全部员工按照法定比例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此外,截至本招
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未收到任何政府部门、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方因此而
对公司进行处罚或要求公司补缴、补偿或赔偿的要求。
就前述欠缴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月中于2010年8月12日出具《承诺函》
并承诺:“如维尔利因该等不规范情形而被任何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补缴社会保险
或住房公积金,或被任何政府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被任何政府主管部门、
法院或仲裁机构决定、判决或裁定向任何员工或其他方支付补偿或赔偿,本人将
以本人除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维尔利股份以外的其他个人财产无条件全额承担,并
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费用。”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于2011年1月18日出具《社会保险金缴纳证明》
并认为:“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并为员
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2008
年1月1日至今,该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和比例均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
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因此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要求补缴的情形或可能;在此期间,
该公司曾存在短期内未为少数新入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但由于该等情形
已经由该公司主动纠正,本局将不会因此对其进行处罚或追究其其他责任。”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于2011年1月19日出具《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
并认为:“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登记,并为
员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2007年1月1日至今,该公司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基
数和比例均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因此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要
求补缴的情形或可能;在此期间,该公司曾存在短期内未为少数新入职员工缴纳
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但由于该等情形已经由该公司主动纠正,本中心将不会因此
对其进行处罚或追究其其他责任。”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的结论性意见为:报告期内发行人
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基数和比例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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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7
求,但存在短期内未为少数新入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且缺
口金额较小,同时,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已经进行规范,为所有员工缴纳了社会保
险和住房公积金,相关主管部门也已明确不会对发行人进行处罚或追究其他责
任。此外,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已经作出无条件承担或有补缴责任的承诺,因此,
该等历史上的不规范情形不构成本次发行的重大障碍。
申报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的结论性意见为:
报告期内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基数和比例符合国家和地方
相关规定的要求,但存在短期内未为少数新入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的情形,且缺口金额较小,同时,公司在报告期内已经进行规范,为所有员工缴
纳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相关主管部门也已明确不会对公司进行处罚或追究
其他责任。此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已经作出无条件承担或有补缴责任的承诺,
因此,该等历史上的不规范情形不构成本次发行的重大障碍。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经核查后的结论性意见为:发行人在报告
期内虽存在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不规范的情形,但缺口金额较小,发行人
目前已经进行规范,相关主管部门也已明确不会对发行人进行处罚或追究其他责
任,且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已经作出无条件承担或有补缴责任的承诺,因此,该
等历史上的不规范情形不构成本次发行的重大障碍。
八、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
承诺
除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及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承诺外,公司控股股东常州
德泽及实际控制人李月中已就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同业竞争、避免非经营性占用发
行人资金的事宜作出承诺,有关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
交易”的相关内容。
就李月中于2007 年12 月以“分体式膜生化反应装置”实用新型专利经评估
价826 万元对维尔利有限进行增资事宜,李月中于2010 年2 月10 日出具《非职
务发明确认及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分体式膜生化反应装置”为其本人攻
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是其自主行为,不属于执行维尔利有限的工作任务,也
不存在利用维尔利有限的物质技术条件;如该专利被任何行政部门、法院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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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8
机构认定为职务发明或认为价值低于增资作价金额826 万元,其将以相当于作价
出资额826 万元的现金置换该专利出资。
就中风投2008 年12 月对维尔利有限的增资事宜,公司控股股东常州德泽已
于2010 年2 月10 日出具《声明与确认函》,主要内容如下:“本公司不存在任
何违反《增资协议书》的情形;《增资协议书》已经于2009 年11 月12 日在维
尔利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自动终止,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增资协议
书》各方就该协议的签署、履行和终止也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截至本《声明
与确认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未与任何主体签署或达成以维尔利或本公司的经营
业绩、发行上市等事项作为标准,以维尔利或本公司股权归属的变动、股东权利
优先性的变动、股东权利内容的变动等作为实施内容的有效的或将生效的协议或
类似的对赌安排。”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月中已于2010 年2 月10 日出具《声明与
确认函》,主要内容如下:“本人不存在任何违反《增资协议书》的情形;《增
资协议书》已经于2009 年11 月12 日在维尔利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自动
终止,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增资协议书》各方就该协议的签署、履行和终
止也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截至本《声明与确认函》出具之日,本人未与任何
主体签署或达成以维尔利或常州德泽的经营业绩、发行上市等事项作为标准,以
维尔利或常州德泽股权归属的变动、股东权利优先性的变动、股东权利内容的变
动等作为实施内容的有效的或将生效的协议或类似的对赌安排。”
有关李月中以专利对维尔利有限增资、以及中风投对维尔利有限增资的情
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附件之“《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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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服务及变化情况
作为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中的龙头企业,本公司目前拥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资质和环境污染治理运营甲级资质,并依托分体式膜生化反应器及其衍生工
艺等高效渗滤液处理工艺,主要为客户提供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综合解决方案,
即通过工艺方案优化设计和整体统筹,提供渗滤液处理工程施工、设备集成和销
售、现场系统集成、调试运行,以及后续运营和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等,为客户的
垃圾渗滤液达标处理提供高质量的一体化专业服务。
维尔利业务模式图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主营业务、主要服
务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成立时主要从事垃圾渗滤液处理的建设期服务,为
客户提供交钥匙工程。随着公司自身服务能力的逐渐增强和垃圾渗滤液处理标准
的不断提高,客户对运营服务市场需求日趋增多,本公司自2009 年开始增加了
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委托运营服务。目前垃圾渗滤液处理建设期服务仍是公司业
务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但委托运营服务有望日益成为公司业务收入和利润来
源的重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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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尔利业务模式及收入构成演进图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一)我国垃圾处理现状形势非常严峻,垃圾渗滤液危害巨大,实现达标
排放已刻不容缓、迫在眉睫
目前,垃圾渗滤液对于垃圾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厂而言均是最为关键的二次污
染物,其具有污染物组分复杂、污染物浓度高、重金属离子含量高等特点,相关
研究表明,运用GC-MS 联用技术对垃圾渗滤液中有机污染物成分进行分析,共检
测出垃圾渗滤液中主要有机污染物63 种,可信度在60%以上的有34 种。其中,
烷烯烃6 种,羧酸类19 种,酯类5 种,醇、酚类10 种,醛、酮类10 种,酰胺
类7 种,芳烃类1 种,其他5 种,且已被确认为致癌物1 种,促癌物、辅致癌物
4 种,致癌突变物1 种,被列入我国环境优先污染物“黑名单”的有6 种。
根据住建部城市建设司建城容函[2009]105 号《关于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
设施2009 年第二季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通报》,截至2009 年6 月末,我国设市
城市、县及部分城镇共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679 座,其中无害化处理设施574
座,总处理能力316,162 吨/日,541 座垃圾处理设施具有渗滤液收集系统,其
中312 座处理设施对渗滤液进行场(厂)内处理,138 座处理设施对渗滤液进行
外运处理。
2009 年6 月,我国生活垃圾日均处理量达到47.8 万吨(折合年处理量达1.74
亿吨),是设计处理能力31 万吨/日的1.5 倍左右,可见目前我国垃圾处理现状
不容乐观,形势非常严峻,垃圾处理量和垃圾处理设施能力存在较大矛盾。同时,
随着我国垃圾产生量的日益增多,垃圾渗滤液产生量也随之日益增加,我国目前
垃圾渗滤液日均产生量已超过12 万吨/日,若不加以妥善处理,会对地下水、地
表水和土壤层及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带来严重的水污染事故而危害生态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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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因此,垃圾渗滤液实现达标处理已刻不容缓、迫在眉睫。
(二)垃圾渗滤液概述
1、定义
垃圾渗滤液,又称渗滤液、渗沥水、渗沥液、沥滤液或浸出液,是指垃圾在
堆放和处置过程中由于雨水的淋洗、冲刷,以及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浸泡,通过萃
取、水解和发酵而产生的二次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垃圾本身的内含水、垃圾生化
反应产生的水和大气降水,包括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垃圾综
合处理场渗滤液和垃圾中转站渗滤液。由于我国垃圾处理方式目前以填埋和焚烧
为主,因此垃圾渗滤液处理需求亦主要为垃圾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厂。
2、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概述
(1)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来源
(2)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特点
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产生和水量随季节和地域等变化而不同,成分复杂,且
含有高浓度的有机物质和无机盐,水质会随着外界水文地质、气候、填埋规模、
填埋工艺、填埋时间、垃圾成分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发生变化。
特点主要表现为:成分复杂、污染物种类多、含盐量高、碳氮比失调、水质水量
和污染物浓度变化大等。我国在垃圾分类工作方面的进展较为缓慢,远远滞后于
欧美等发达国家,加之我国特有的饮食文化,导致我国生活垃圾含水量较高,很
少低于50%,目前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一般占垃圾填埋量的35%-50%(重量
比),部分地区受地域、降水等的影响,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产量占垃圾填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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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2
的重量比甚至超过50%以上。
(3)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分类和典型水质
根据垃圾填埋场的垃圾填埋年限,垃圾渗滤液可分为初期渗滤液、中期渗滤
液、后期渗滤液和封场后渗滤液。根据环保部《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
技术规范(试行)》,国内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典型水质如下:
单位:mg/L
污染指标 初期渗滤液 中后期渗滤液 封场渗滤液
BOD5 4,000-20,000 2,000-4,000 300-2,000
CODCr 10,000-30,000 5,000-10,000 1,000-5,000
NH3-N 200-2,000 500-3,000 1,000-3,000
SS 500-2,000 200-1,500 200-1000
pH值 5-8 6-8 6-9
3、垃圾焚烧厂渗滤液概述
(1)垃圾焚烧厂渗滤液来源
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采用焚烧方式进行处理的比例约为16%。我国城市生
活垃圾的成分复杂、厨余物多、含水率高、热值较低,焚烧法处理垃圾时必须将
新鲜垃圾在垃圾储坑中储存3-5 天进行发酵熟化,达到沥出水份、提高热值的目
的,以保证后续焚烧炉正常运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
中将此过程中沥出的水份称为“沥滤液”,又称为垃圾焚烧厂渗滤液。
(2)垃圾焚烧厂渗滤液特点
与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不同的是,焚烧厂垃圾渗滤液属原生渗滤液,大多是当
天或隔天的垃圾渗滤液,未经厌氧发酵、水解、酸化过程,内含如苯、萘、菲等
杂环芳烃化合物、多环芳烃、酚、醇类化合物、苯胺类化合物等难降解有机物,
受雨水影响比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小。目前,我国垃圾焚烧厂产生的渗滤液一般占
垃圾焚烧量的25%-35%(重量比),部分地区超过35%以上。
(3)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典型水质
根据本公司以往垃圾焚烧厂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水质情况统计分析,以及对
比其他垃圾焚烧厂渗滤液水质数据,垃圾焚烧厂垃圾渗滤液中的典型水质一般表
现为:CODCr 含量约为40,000-80,000mg/l,BOD5/CODCr 为0.4-0.8,NH3-N 为
1,000-2,000mg/l,pH 为4.0-6.5,SS 为1,000-5,000mg/l,呈黄褐色或灰褐色,
挥发出的气体带有强烈恶臭,对人体有严重危害,容易使人产生恶心、头晕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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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
4、垃圾综合处理厂和垃圾中转站渗滤液
垃圾综合处理厂和垃圾中转站产生的渗滤液其来源、特点及水质情况均类似
于垃圾焚烧厂渗滤液。
(三)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及主要法律法规
1、行业属性
2、行业主管部门
作为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的专业服务商,公司所处行业主管部门为住建部和
环保部。
住建部的主要职责包括: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推进住房制度改革、
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规范村镇建
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等的
责任,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
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等。
环保部的主要职责包括为: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重大环境问题
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落实国家减排目标的责任;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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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
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
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负
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等。
3、行业监管体制
我国对渗滤液处理行业的监管包括行业管理和经营资质管理两个方面。行业
管理实行以环保部作为最高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监管体制,由各省、市、县级环
保部门对垃圾渗滤液处理进行分级管理;住建部和环保部等政府部门负责对环保
企业的经营领域和经营范围等进行资质管理。
行业内部自律机构包括中国环保产业协会、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中国能
源环境科技协会、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委员会等全国性协会
和地方协会及其相关分会。
4、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序号 名称 生效日期 文件编号
1 环境保护法 自1989 年12 月26 日起施行 国家主席令[1989]第22 号
2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自2005 年4 月1 日起施行 国家主席令[2004]第31 号
3 水污染防治法 自2008 年6 月1 日起施行 国家主席令[2008]第87 号
4 大气污染防治法 自2000 年9 月1 日起施行 国家主席令[2000]第32 号
5 海洋环境保护法 自2000 年4 月1 日起施行 国家主席令[1999]第26 号
6 环境影响评价法 自2003 年9 月1 日起施行 国家主席令[2002]第77 号
7 标准化法 自1989 年4 月1 日起施行 国家主席令[1988]第11 号
8 建筑法 自1998 年3 月1 日起施行 国家主席令[1997]第91 号
9 合同法 自1999 年10 月1 日起施行 国家主席令[1999]第15 号
10 招标投标法 自2000 年1 月1 日起施行 国家主席令[1999]第21 号
11 安全生产法 自2002 年11 月1 日起施行 国家主席令[2002]第70 号
12 循环经济促进法 自2009 年1 月1 日起施行 国家主席令[2008]第4 号
1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自1998 年11 月29 日起施行 国务院[1998]第253 号令
14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自2000 年1 月30 日起施行 国务院[2000]第279 号令
15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自2004 年2 月1 日起施行 国务院[2003]第393 号令
16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自2004 年1 月13 日起施行 国务院[2004]第397 号令
17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自2004 年12 月1 日起施行 建设部建市[2004]200 号
(2)主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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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相关主要内容
1
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十一五”规划纲要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从源头防
治污染和保护生态,坚决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污染的
状况。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建立社会化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
运用经济手段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
2 国家环保“十一五”规划
实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新增城市生活垃
圾无害化处理能力24 万吨/日,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
低于60%。高度重视垃圾渗滤液的处理,逐步对现有的简易垃
圾处理场进行污染治理与生态恢复,消除污染隐患;加快沿海
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的建设。强化对污泥和垃圾渗滤
液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3
《关于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和
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到2015 年年底,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政策体系和污染综合
治理监管体系,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生
活垃圾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到80%,其中36 个大城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达到95%。
全国所有县城建成1 座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城市生
活垃圾产生量增长率逐年下降,“十二五”末人均生活垃圾产
生量实现零增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无害化处理水平有
较大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有实质性改善
4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
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国发[2005]39 号
积极发展环保产业。加快环保产业的国产化、标准化、现代化
产业体系建设。加强政策扶持和市场监管,按照市场经济规律,
打破地方和行业保护,促进公平竞争,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环保
产业的发展。重点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环保技术装备
和基础装备,在立足自主研发的基础上,通过引进消化吸收,
努力掌握环保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大力提高环保装备制造企
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推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自主制造。培育
一批拥有著名品牌、核心技术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能够提
供较多就业机会的优势环保企业。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推进
环境咨询市场化,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
5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07 年本)(征求意见稿)
科学普及、技术推广、科技交流、科技评估与鉴证、技术咨询、
工业设计、知识产权及气象、节能减排、环保、测绘、地震、
海洋、技术监督等科技服务,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
6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
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 年度)
绿色基础材料及其制备技术,垃圾堆肥技术,垃圾分类、收集
及清运技术和装备,垃圾分选技术和设备,厨余垃圾处理技术
与设备,大型垃圾焚烧处置、热能回收利用及尾气净化系统和
设备,垃圾填埋防渗材料的研发、渗滤液处理技术和设备,垃
圾填埋气(甲烷气)的回收、利用技术和设备,高效、节能、
环保和可循环的新型制造工艺及装备,机电产品表面修复和再
制造技术,绿色制造技术在产品开发、加工制造、销售服务及
回收利用等产品全生命周期中的应用
7
全国城镇环境卫生
“十一五”规划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对固
体废物尽可能加以回收利用。加强环境卫生科研能力建设,依
靠科技进步,推进重点领域的技术进步和关键技术攻坚,提高
科技进步对城市垃圾处理产业发展的贡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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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
理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
统筹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与管理,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
型社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建立合理的生活垃圾收运、
处理处置体系,优化配置综合处理技术和设施,提高生活垃圾
处理无害化水平,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向无害化、减量化、
资源化发展
9
国务院关于控制
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
到2020 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 年下降
40%-45%,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
划,并制定相应的国内统计、监测、考核办法
(3)垃圾渗滤液处理排放标准
我国垃圾渗滤液的处理排放标准,主要包括国家标准以及各地根据实际情况
制定的地方标准和相关规定。
①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排放标准的相关规定
1)《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于1998 年1 月1 日实施,
对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的排放控制项目和限值作了明确规定,提出了三级
排放限值指标,《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实施后废止。
2)《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于2004 年6 月1 日实施,
其中第七部分对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收集与处理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要求“渗
沥液应处理达标后排放。应优先选择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方案,排放标准应
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中的三级指标。不具备排
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条件时应建设配套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
3)《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于2008 年7 月1 日实
施,进一步细化和严格了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的要求,具体如下:
A.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包括下列主要设施:防渗衬层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
渗滤液处理设施、雨污分流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地下水监测设施、填埋气体
导排系统、覆盖和封场系统。
B.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以在填埋场的运行期和后期维
护与管理期内对渗滤液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C.封场后进入后期维护与管理阶段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应继续处理填埋场
产生的渗滤液和填埋气,并定期进行监测,直到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中水污染物
浓度连续两年低于要求的限值。
D.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自2008 年7 月1 日起执行下表规定的普通地
区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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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011 年1 月1 日前,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无法满足下表规定的水污染物
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的,满足以下条件时可将生活垃圾渗滤液送往城市二级污水处
理厂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渗滤液在填埋场经过预处理后,总汞、总镉、总铬、六
价铬、总砷、总铅等污染物浓度达到下表规定浓度限值;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每
日处理生活垃圾渗滤液总量不超过污水处理量的0.5%,并不超过城市二级污水
处理厂额定的污水处理能力;生活垃圾渗滤液应均匀注入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
不影响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场的污水处理效果。
F.2011 年7 月1 日起,现有全部生活垃圾填埋场应自行处理生活垃圾渗滤
液并执行下表规定的水污染排放浓度限值。
G.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
始减弱,或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
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简称特别地区),应严格控制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污染物
排放行为,在上述地区的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自2008 年7 月1 日起执行
下表特别地区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单位:mg/L
GB16889-2008 GB16889-1997(已废止)
污染物
特别地区 普通地区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色度(稀释倍数) 30 40 -- -- --
BOD5 20 30 30 150 600
CODCr 60 100 100 300 1000
氨氮 8 25 15 25 --
悬浮物 30 30 70 200 400
总氮 20 40 -- -- --
总磷 1.5 3 -- -- --
类大肠菌群数 1,000 个/L 10,000 个/L 10-1-10-2 mg/L 10-1-10-2 mg/L --
总汞 0.001 0.001 -- -- --
总镉 0.01 0.01 -- -- --
总铬 0.1 0.1 -- -- --
六价铬 0.05 0.05 -- -- --
总砷 0.1 0.1 -- -- --
总铅 0.1 0.1 -- -- --
②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处理相关规定
对于垃圾焚烧厂而言,垃圾渗滤液量占垃圾焚烧厂中工艺废水水量的绝大部
分,根据环保部《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规定,垃圾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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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厂工艺废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执行,其主要指标如下:
垃圾焚烧厂污水排放标准表
单位:mg/L
污染物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SS 70 150 400
BOD5 20 30 300
CODCr 100 150 500
氨氮 15 25 --
注:焚烧厂渗滤液目前一般按三级标准处理。
③其他排放标准
从目前的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渗滤液处理工程来看,根据项目环评批复要求
的不同、实际需要的不同,以及地方财政实力的不同等,部分垃圾填埋场或垃圾
焚烧厂的渗滤液处理排放标准执行当地或更为严格的排放标准,如《太湖流域城
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
等,均严于《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或《生活垃圾焚
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规定的排放标准,特别是有些项目甚至需要
达标处理后达到中水回用的要求。
(四)行业发展概况
1、生活垃圾处理行业概况
(1)处理方法
环境问题现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问题,而其中生活垃圾的达标处理一直为
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
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
物,而生活垃圾的处理是将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目前国内外主要
有卫生填埋、焚烧和堆肥三种处理方法。
卫生填埋是指在选定的土地处置场内,采用防渗、铺平、压实、覆盖对城市
生活垃圾进行处理,以及对气体、渗滤液、蝇虫等进行治理的垃圾处理方法;焚
烧处理是指垃圾经过高温燃烧,使生活垃圾变成惰性残余物,并对燃烧余热加以
利用的处理方法;堆肥处理是指利用微生物对生活垃圾中的有机物进行发酵、分
解、腐熟而形成肥料的处理方法。各处理方式主要优缺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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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方式 优点 缺点
填埋处理
处理能力大;作业难度低;投资运行费
用低;管理简单;土地资源可再利用
不能综合回收利用有价值的物质和能
源,可燃物质得不到利用;二次污染
较严重;占用大量土地
焚烧处理
占地面积小;垃圾无害化及减量化程度
高;转化为热能,实现局部资源化利用
投资大;运行成本高;对垃圾热值
要求严格;尾气对大气污染严重,
特别是二恶英直接危害人体健康
堆肥处理 充分利用垃圾中的有机物,二次污染小
堆肥周期长;占地面积大;技术工艺
复杂
无论采用上述何种处理方式,均伴随有垃圾渗滤液的产生,可见垃圾渗滤液
处理已成为生活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环节,且由于其污染物多、浓度大、水质变
化大等特点,亦成为生活垃圾处理的重点和难点。
(2)国外生活垃圾处理行业概况
在全球化快速发展过程中,各种生活垃圾产生量的增长速度远快于人口的增
长,这在发达国家也不例外。同时,由于城市垃圾成份复杂,并受经济发展水平、
自然条件及传统习惯等因素的影响,国外对城市垃圾的处理随国情而不同。根据
城市建设研究院、住建部环境卫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垃圾渗沥液处理行业研究
报告》,美国、德国和日本近年来的垃圾处理情况具体如下:
美国垃圾处理情况统计
单位:百万吨
年份 1960 年 1970 年 1980 年1990 年2000 年2003 年 2004 年 2005 年
产生量 88.1 121.1 151.6 205.2 237.6 240.4 247.3 245.7
总回收量 5.6 8 14.5 33.2 69.2 74.9 77.7 79
回收材料 5.6 8 14.5 29 52.7 55.8 57.2 58.4
堆肥 -- -- -- 4.2 16.5 19.1 20.5 20.6
焚烧量 -- 0.4 2.7 29.7 33.7 33.7 34.1 33.4
填埋量 82.5 112.7 134.4 142.3 134.8 131.9 135.5 133.3
焚烧处理率 0.0% 0.33% 1.78% 14.47% 14.18% 14.02% 13.79% 13.59%
填埋处理率 93.64% 93.06% 88.65% 69.35% 56.73% 54.87% 54.79% 54.25%
德国垃圾处理情况统计
单位:千吨
年份 2000 年 2001 年2002 年2003 年2004 年2005 年 2006 年 2007 年
资源化利用量 28,282 27,784 29,680 28,787 27,964 29,354 31,113 30,374
直接填埋量 13,562 13,168 11,266 9,530 8,578 3,980 307 271
直接焚烧量 10,966 11,123 11,826 11,305 11,892 13,221 15,006 15,803
垃圾产生量 52,810 52,075 52,772 49,622 48,434 46,555 46,426 46,448
焚烧减量率 20.8% 21.4% 22.4% 22.8% 24.6% 28.4% 32.3% 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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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化减量率 53.6% 53.4% 56.2% 58.0% 57.7% 63.1% 67.0% 65.4%
直接填埋率 25.7% 25.3% 21.3% 19.2% 17.7% 8.5% 0.7% 0.6%
日本垃圾处理情况统计
单位:千吨
年份 1970 年 1975 年1980 年1985 年1990 年1995 年 2000 年 2005 年
垃圾产生量 28,104 31,816 43,935 43,450 50,442 49,899 52,090 51,610
直接焚烧量 15,534 18,389 25,090 29,335 36,676 38,048 40,304 40,307
中间处理及资源化 3,185 4,499 3,465 3,162 3,721 6,131 8,703 9,458
直接填埋量 9,385 8,929 15,381 10,953 10,044 5,721 3,084 1,845
焚烧减量率 55.3% 57.8% 57.1% 67.5% 72.7% 76.3% 77.4% 78.1%
资源化减量率 11.3% 14.1% 7.9% 7.3% 7.4% 12.3% 16.7% 18.3%
直接填埋率 33.4% 28.1% 35.0% 25.2% 19.9% 11.5% 5.9% 3.6%
就处理方式而言,目前美国生活垃圾的处理仍以填埋为主,德国与日本的生
活垃圾以焚烧处理为主,生活垃圾的直接填埋率很低。
(3)我国生活垃圾处理行业概况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起步于上世纪80 年代后期,当时全国城市垃圾处理
率尚不足2%。进入上世纪90 年代以后,我国城市垃圾处理水平不断提高,近几
年来更是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和进步,特别是先进的垃圾处理技术开始逐步得到应
用。根据我国历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我国垃圾清运量总体呈现稳中有升的发展
趋势,截至2008 年末全国655 个设市城市共清运生活垃圾1.54 亿吨。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万吨)历年变化图
资料来源:《垃圾渗沥液处理行业研究报告》
根据住建部统计数据,截至2007 年末,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
62%,2008 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继续提高,截至2008 年末我国城市生
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上升至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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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年-2008 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数量及规模统计表
单位:吨/日
无害化处理厂(场)数(座) 无害化处理能力
年份
卫生填埋焚烧 堆肥 合计 卫生填埋焚烧 堆肥 合计
2001 年 571 36 134 741 192755 6520 25461 224736
2002 年 528 45 78 651 188542 10171 16798 215511
2003 年 457 47 70 574 187092 15000 16511 218603
2004 年 444 54 61 559 205889 16907 15347 238143
2005 年 356 67 46 469 211085 33010 11767 255862
2006 年 324 69 20 413 206626 39966 9506 256098
2007 年 366 66 17 449 215179 44682 7890 267751
2008 年 407 74 14 495 253268 51606 5386 310260
注:1、资料来源:《垃圾渗沥液处理行业研究报告》;
2、自2006 年起,随着《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CJJT107-2005》的发布,生
活垃圾填埋场的统计采用了该标准,2006 年之前有一些不属于卫生填埋场的填埋场在统计
时被剔除,因此2006 年以前卫生填埋场的数量存在下降情况。
从地域来讲,我国各地区垃圾处理水平差异较大。由于我国不同地区之间的
地形地貌、水文气象、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实力等方面具有较大差异,垃圾处理
状况非常不均衡,部分经济发达地区的垃圾处理水平已接近西方发达国家水平,
而绝大部分城市仍困惑于垃圾达标处理和成本控制的两难选择,我国广大的县
城、乡镇和农村地区的垃圾处理更是刚刚起步。从处理方式来讲,目前我国垃圾
处理呈现出以卫生填埋为主,焚烧处理提升和堆肥处理衰退的特点,截至2008
年末,我国共建有卫生填埋场407 座、堆肥场14 座、生活垃圾焚烧厂74 座,处
理能力分别为25.33 万吨/日、0.54 万吨/日、5.16 万吨/日,总无害化处理能力
为31.03 万吨/日。填埋、堆肥和焚烧的无害化处理能力所占比例分别为81.7%、
1.7%和16.6%。
2008 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各类处理方式的处理能力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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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各类垃圾处理厂(场)总处理量所占比例
2、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的发展概况
(1)国外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概况
①渗滤液产生量
据统计,2005 年美国有54%的垃圾为填埋处理,渗滤液产量约为37,000 吨/
日;2003 年欧盟25 国的垃圾填埋量占49%左右,渗滤液产量约为25,400 吨/日;
2001 年澳大利亚的渗滤液产量约为5,050 吨/日;2004 年巴西的垃圾填埋量占到
处理总量的90%,相应渗滤液产量约为1,800 吨/日;南非的渗滤液产量约为2,800
吨/日。可见,世界各国的垃圾渗滤液产量巨大,而垃圾渗滤液如何达标处理已
成为垃圾处理的关键环节之一。(资料来源:2009 华东地区第十二届固体废弃物
处理技术研讨会论文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7-2008>的思考
与认识》)
②渗滤液处理工艺
国外发达国家关注并大规模开展垃圾渗滤液处理始于上世纪50 年代,基本
上是在无奈和失败中探索,直至80 年代随着膜处理技术的应用才真正得以突破。
目前,国外垃圾渗滤液处理大多具有明确的处理标准,处理方式多采用“生化处
理+膜处理”的组合工艺。
(2)我国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概况
随着城市生活垃圾填理场、焚烧厂在全国各地相继投入运营,我国城市生活
垃圾处理能力不断增强,而如何有效处理垃圾渗滤液愈发受到重视。
我国渗滤液处理行业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①第一阶段:上世纪80 年代末期到90 年代中期,随着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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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带动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发展,但渗滤液处理效果不佳
受制于当时经济发展水平,我国早先的垃圾填埋处理只是简易填埋,即填埋
场基本不采取任何工程措施,或仅采取少量工程措施,也无环保标准约束,生活
垃圾则在填埋场中随意堆放进行自然处理。随着简单填埋造成的严重污染等问题
的暴露,从20 世纪80 年代末开始,我国开始建设真正意义上的卫生填埋场,而
垃圾渗滤液作为衡量一个填埋场是否为卫生填埋场的重要指标之一,随着垃圾卫
生填埋场的兴建在90 年代初期开始崭露头角,一批渗滤液处理厂开始建设,处
理工艺参照城市污水的处理方法主要以生物处理为主,但由于未充分考虑到渗滤
液的水质特征,如随生活垃圾填埋时间的延长,垃圾渗滤液的成分越来越复杂、
可生化性降低,且变化幅度大、变化规律复杂等因素,导致对渗滤液的处理效果
愈加不明显。本阶段所采用的生物处理法具体如下:
生物处理法分为好氧生物处理、厌氧生物处理以及二者的结合。厌氧生物处
理有许多优点,最主要的是能耗少,操作简单,产生的剩余污泥量少,因此投资
及运行费用低廉,且厌氧产生的沼气具有一定的可回收利用价值。常用的主要有
升流式厌氧污泥床(UASB)、内循环厌氧反应器(IC)、厌氧流化床反应器、厌氧
固定床反应器(厌氧滤池AF)、厌氧复合反应器(UBF)、厌氧折流板(ABR)工
艺等,但厌氧处理出水中的CODCr 浓度较高,且厌氧对氨氮(NH3-N)无任何处理
效果,不宜直接排放到河流或湖泊中,一般需要进行后续的好氧处理。好氧处理
工艺包括氧化沟、A/O 工艺、序批式间歇反应器(SBR)工艺等,对于垃圾焚烧
厂渗滤液而言,好氧工艺需要通过生物降解去除渗滤液中的CODCr 和氨氮,因此,
一般采用较多的是生物脱氮能力较强的反硝化前置A/O,其主要原理为:反硝化
反应器设置在流程的前端,而去除BOD5、进行硝化反应的硝化反应器则设置在流
程的后端;因此,可以实现进行反硝化反应时,利用原废水中的有机物直接作为
有机碳源,将从好氧反应器回流回来的含有硝酸盐的混合液中的硝酸盐反硝化成
为氮气。而且,在反硝化反应器中由于反硝化反应而产生的碱度可以随出水进入
好氧硝化反应器,补偿硝化反应过程中所需消耗碱度的一半左右;好氧的硝化反
应器设置在流程的后端,也可以使反硝化过程中常常残留的有机物得以进一步去
除。因此,对于垃圾焚烧厂渗滤液而言,由于其有机污染物浓度高、且可生化性
较好,适合采用厌氧-好氧组合工艺,即厌氧作为预处理工艺,即设于好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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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段前,可有效降低CODCr 负荷,减轻后续好氧处理的成本。
②第二阶段:上世纪90 年代中期到后期,主要针对渗滤液水质特征加强研
发,并取得一定突破
在吸取前期渗滤液处理厂运行效果不佳的经验基础上,自上世纪90 年代中
期开始,我国研究人员加大了对垃圾渗滤液水质特征及处理工艺的研究投入,结
合渗滤液高浓度氨氮、有机物等特性,采取了脱氮措施,研发并推广采用“氨吹
脱+厌氧处理+好氧处理”的处理工艺,在渗滤液的处理上取得了一定的突破,
但处理工艺仍以生物处理为主,配合采取一定的物化处理方法。物化处理方法的
具体情况如下:
物化处理法主要有混凝法、活性炭吸附、吹脱法等多种方法。混凝法是渗滤
液处理中最常用、运行成本可接受和管理简便的物化法。一般混凝剂最佳投加量
为0.3-10g/L,CODCr 的去除率一般为5%-70%,重金属的去除率很高,为90%左右,
色度、浊度、悬浮物质的去除率可达70%-90%,但氨氮(NH3-N)的去除率很差;
活性炭吸附法可以有效地去除渗滤液中中等分子量有机物,用于处理渗滤液经膜
生物反应器后的出水,对CODCr 的去除率可高达90%以上,但其对小分子或大分
子有机物去除效果不佳;吹脱法主要用于去除渗滤液中的高浓度氨氮,在浓度为
1,500-2,500mg/L 时,吹脱效率可达90%以上。
由于物化法运行成本较高,多数情况下被用于提高渗滤液可生化性或对渗滤
液经生物处理后出水的进一步处理,一般采用处理成本较为经济的生物法与物化
法组合工艺对渗滤液进行处理。如目前使用较广的生物法+膜处理技术,膜处理
技术也属于物化法范畴。
③第三阶段:2000 年以后至今,表现为渗滤液处理难度加大,开始引进、
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处理设备,行业快速发展
在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前提下,进入21 世纪以来,我国在经济飞速发展
的同时大力提倡节能环保,并不断加大环保投资力度,“十五”期间国家环境保
护投资已超过7,000 亿元,相应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不断增强,一
大批卫生填埋厂、焚烧厂得到新建。但不容忽视的是,新建的生活垃圾处理厂一
般远离城区,渗滤液没有条件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因此处理要求也相应提高,一
般需要处理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二级甚至一级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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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标准,仅靠生物处理法无法达标排放。在这一阶段我国开始引进欧美等发达国
家的渗滤液处理技术和设备,如膜处理技术等,并进行相关的试验、消化和吸收,
渗滤液处理技术取得了快速发展,并出现了维尔利、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等一批以引进、消化技术和设备为主的创新型企业。
由于采用膜处理技术处理垃圾渗滤液具有出水水质较好,可以达到较高排放
要求等优点,因此,膜技术近年来在渗滤液处理应用中颇受重视且被广泛应用,
包括超滤、纳滤和反渗透等。其中,反渗透(RO)可独立构成处理工艺或作为其
中一个处理单元,可将渗滤液的容积减少75%-80%,对CODCr 和氨氮(NH3-N)的
去除效果均可在98%以上,处理出水优于有关排放标准,但反渗透因可去除几乎
所有种类的离子,这用于总溶解性固体含量很高的渗滤液会导致过低的回收率或
很高的运行费用。纳滤(NF)可去除多价离子,而对单价离子去除率较低,这样
就可以在较低操作压力下获得较大的渗透通量,因而纳滤工程投资和运行费用相
对较低,是目前受到重视的较有发展前景的技术。使用纳滤膜处理后期渗滤液,
CODCr 的去除率为70%-80%,纳滤处理高浓度可生化性差的渗滤液,CODCr 的去除率
更可达96%,说明纳滤处理难降解有机物是很有效的,但其对氨氮去除效果差,
低于60%,所以纳滤处理需与预处理工艺结合才能达标,如通过生化处理预先去
除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和氨氮,再由纳滤除去难生物降解的有机物。超滤(UF)
筛分孔径为20nm 左右,不截留渗滤液中所含盐份,用来将微生物菌体、沉淀物
从污水中分离出来,鉴于该特点,设计将超滤与好氧生化相结合即采用超滤取代
传统的二沉池,该结合即为膜生化反应器(MBR)。
MBR 膜生化反应器技术采用超滤取代传统的二沉池,通过超滤膜的截留作用
将微生物完全截留在生化系统中,实现水力停留时间和污泥龄的完全分离,使生
化反应器内的污泥浓度从3-5g/L 提高到10-30g/L,从而提高了反应器的容积负
荷,使反应器容积减小,使污泥泥龄得到大幅延长。对于存活周期较长的硝化和
反硝化微生物,具备生物脱氮功能的膜生化反应器(即膜生化反应器生化部分采
用反硝化、硝化工艺)由于超滤对微生物完全截留,使微生物的泥龄达到并且远
远超过了硝化微生物生长所需的时间,并且可以繁殖、聚集达到完全硝化所需的
硝化微生物浓度,这样使得废水中的氨氮能够完全硝化,同样污泥龄的延长以及
高浓度的微生物也大大提高了对有机污染物的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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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渗滤液的其他处理方法还包括蒸发处理法和土地处理法等。蒸发处理
法主要指通过蒸发处理渗滤液,水从渗滤液中沸出,污染物残留在浓缩液中。由
于存在重金属和无机物以及大部分有机物的挥发性均比水弱,会保留在浓缩液
中,以及酸性条件下对蒸发器金属材料腐蚀性较强等问题,应用较少。土地处理
法主要指人工湿地处理系统,将渗滤液收集起来,通过喷灌使之回流到填埋场,
由于存在恶臭、潜在的重金属二次污染等问题严重,应用亦较少。其次,正在开
发的高级化学氧化技术、电子辐射及电解技术尚处于实验阶段。
(五)我国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发展前景及市场容量
随着城市垃圾的不断增多,如何在增强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的同时,有效解决
垃圾渗滤液的污染或二次污染问题,不仅是保证国家节能环保、增强可持续发展
能力的需要,更有利于恢复和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发展前
景良好,市场容量巨大。
1、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日益增多,垃圾处理和渗滤液处理行业空间广阔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
国城市垃圾日益增多,而城市污染防治已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中一个越来越紧迫
的问题。根据中投顾问产业研究中心发布的《2009-2012 年中国垃圾处理行业投
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目前全世界垃圾年均增长速度为8.42%,而我国垃圾
增长率达到10%以上,全世界每年产生4.9 亿吨垃圾,仅我国每年就产生近1.5
亿吨城市垃圾,且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累积堆存量已高达70 亿吨,垃圾渗滤
液实现达标处理已刻不容缓。《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和《全国城
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预计到2010 年:全国县城以
上城市生活垃圾总产生量约为2.5 亿吨,其中设市城市的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
1.8 亿吨/年(日均约为49.3 万吨);县城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0.7 亿吨/年(日
均约为19.4 万吨)。在如此巨大的压力下,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以及垃圾渗
滤液处理行业未来空间广阔。
2、垃圾渗滤液二次污染危害巨大,有效达标处理迫在眉睫
目前,垃圾渗滤液对于垃圾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厂而言均是最为关键的二次污
染物,其具有污染物组分复杂、污染物浓度高、重金属离子含量高等特点,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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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表明,运用GC-MS 联用技术对垃圾渗滤液中有机污染物成分进行分析,共检
测出垃圾渗滤液中主要有机污染物63 种,可信度在60%以上的有34 种。其中,
烷烯烃6 种,羧酸类19 种,酯类5 种,醇、酚类10 种,醛、酮类10 种,酰胺
类7 种,芳烃类1 种,其他5 种,且已被确认为致癌物1 种,促癌物、辅致癌物
4 种,致癌突变物1 种,被列入我国环境优先污染物“黑名单”的有6 种。
根据住建部城市建设司建城容函[2009]105 号《关于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
设施2009 年第二季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通报》,截至2009 年6 月末,我国设市
城市、县及部分城镇共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679 座,其中无害化处理设施574
座,总处理能力316,162 吨/日,无害化处理能力293,861 吨/日。2009 年6 月
我国生活垃圾日均处理量达到47.8 万吨(折合年处理量达1.74 亿吨),是设计
处理能力31 万吨/日的1.5 倍左右,可见目前我国垃圾处理现状不容乐观,形势
非常严峻,垃圾处理量和垃圾处理设施能力存在较大矛盾。同时,随着我国垃圾
产生量的日益增多,垃圾渗滤液产生量也随之日益增加,我国目前垃圾渗滤液日
均产生量已超过12 万吨,若不加以妥善处理,会对地下水、地表水和土壤层及
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带来严重的水污染事故而危害生态环境,因此,垃圾渗
滤液实现达标处理已刻不容缓、迫在眉睫。
3、新标准的颁布实施,对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标准提高,进一步促进垃圾渗
滤液处理行业的快速发展
我国于2008 年7 月1 日开始正式实施环保部颁布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
控制标准》(GB16889-2008),新标准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处理提出了新要
求,不仅提高了处理标准,而且规定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都应建有完备的
渗滤液处理设施,渗滤液需经过处理后达到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方能直接排放。
对于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标准实施后3 年内无法满足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的,应满足生活垃圾渗滤液经过预处理,并不超过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额定的污
水处理能力等要求,才可将生活垃圾渗滤液送往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新旧标准渗滤液处理后出水水质标准比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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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mg/l
GB16889-2008 GB16889-1997(已废止)
污染物
特别地区 普通地区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色度(稀释倍数) 30 40 -- -- --
BOD5 20 30 30 150 600
CODCr 60 100 100 300 1000
氨氮 8 25 15 25 --
悬浮物 30 30 70 200 400
总氮 20 40 -- -- --
总磷 1.5 3 -- -- --
类大肠菌群数 1,000 个/L 10,000 个/L 10-1-10-2 mg/L 10-1-10-2 mg/L --
总汞 0.001 0.001 -- -- --
总镉 0.01 0.01 -- -- --
总铬 0.1 0.1 -- -- --
六价铬 0.05 0.05 -- -- --
总砷 0.1 0.1 -- -- --
总铅 0.1 0.1 -- -- --
新标准增加了污染物控制的种类,尤其是总氮及各类重金属指标,在新标准
的要求下,我国原有已建成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出水水质基本不能达到
新的排放标准,需要进行技术改造或重建,加之新建的垃圾处理厂,新标准的实
施必将促进渗滤液处理行业在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保持健康快速发展的态势。
4、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逐年增加,环保规划明确渗滤液处理,保证了垃
圾渗滤液处理行业持续发展
根据环保部环境统计公报,2004 年-2008 年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分别为
1,909 亿元、2,388 亿元、2,568 亿元、3,388 亿元和4,490 亿元,同比增长分别
为17.30%、25.09%、7.54%、31.93%和32.53%,占当年GDP 的总量分别为1.40%、
1.31%、1.23%、1.36%和1.49%,环境污染治理投资逐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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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亿元
项 目 2008 年度2007 年度2006 年度2005 年度 2004 年度
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 4,490 3,388 2,568 2,388 1,909
比上年增长 32.53% 31.93% 7.54% 25.09% 17.30%
占当年GDP 总量 1.49% 1.36% 1.23% 1.31% 1.40%
其中:城市环境基础设
施建设投资
1,801 1,468 1,315 1,290 1,140
比上年增长 22.68% 11.63% 1.94% 13.16% 6.3%
另外,我国环保“十一五”规划中明确强调对垃圾渗滤液达标处理的重要性,
具体为:“高度重视垃圾渗滤液的处理,逐步对现有的简易垃圾处理场进行污染
治理与生态恢复,消除污染隐患”、“强化对污泥和垃圾渗滤液的处置,防止产生
二次污染”。在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逐年增加以及环保规划明确渗滤液处理的
背景下,本公司面临巨大的行业发展机会,迫切需要快速扩张产能,扩大市场占
有率,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在我国渗滤液处理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5、垃圾渗滤液处理市场规模巨大
(1)渗滤液日均产生量大
垃圾渗滤液主要来源于垃圾自身含水、垃圾生化反应产生的水和大气降水,
在不考虑大气降水影响的情况下主要受垃圾自身含水量和垃圾生化反应产生的
水的影响。现阶段,我国在垃圾分类工作方面的进展较为缓慢,远远滞后于欧美
等发达国家,加之我国特有的饮食文化,导致我国生活垃圾含水量较高,很少低
于50%,再加上我国垃圾处理以卫生填埋方式为主,因此导致我国垃圾渗滤液产
生量较大,目前已超过12 万吨/日,渗滤液实现达标处理已刻不容缓。根据《垃
圾渗沥液处理行业研究报告》的统计和预测,我国2006 年-2012 年渗滤液日均
产生量估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类别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卫生填埋 7.667 8.157 9.973 11.078 11.418 12.016 12.509
焚烧 1.002 1.120 1.333 1.496 1.812 1.844 2.023
堆肥 0.120 0.102 0.078 0.076 0.048 0.069 0.067
合计 8.789 9.379 11.384 12.650 13.278 13.928 14.599
注:1、针对全国降雨量差异较大等的特点,垃圾渗滤液的产生量均以每日处理垃圾量
的百分比来计算,采取均值估算,即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按垃圾填埋量的35%(重量比)
保守估算,垃圾焚烧厂产生的渗滤液按垃圾量的25%(重量比)保守估算,垃圾堆肥场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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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渗滤液按垃圾量的12%(重量比)保守估算;
2、2006-2008 年的渗滤液产生量按三种垃圾处理技术实际的处理量来计算,2009-2012
年的渗滤液产生量按三种垃圾处理技术预测的处理量来计算。
我国渗滤液日均产生量变化趋势图(万吨)
0
2
4
6
8
10
12
14
16
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
资料来源:《垃圾渗沥液处理行业研究报告》
(2)渗滤液处理行业市场规模巨大
根据《垃圾渗沥液处理行业研究报告》统计和预测,2010 年垃圾渗滤液处
理行业的建设投资需求约85.51 亿元,运行费用需求约14.57 亿元,两者合计总
的市场规模高达100 亿元以上。另外,从国外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的发展可以看
出,当原生垃圾填埋量较大、垃圾填埋场数量较多时,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的市
场规模也较大。据统计,美国2005 年平均每1000 平方公里有填埋场0.18 座,
平均每10 万人拥有填埋场0.56 座;德国2004 年平均每1000 平方公里有填埋场
0.85 座,平均每10 万人拥有填埋场0.4 座。
美国与德国生活垃圾填埋场数量统计
单位:座
年份 2005 年
美国生活垃圾填埋场数量 1,654
每一千平方公里国土面积有填埋场数量 0.18
每10 万人拥有填埋场数量 0.56
年份 2004 年
德国生活垃圾填埋场数量 297
每一千平方公里国土面积有填埋场数量 0.85
每10 万人拥有填埋场数量 0.4
由于我国的人口分布特点以及经济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差异较大,生活垃圾
填埋处理的集中程度暂时还远不能达到发达国家水平,但从我国土地资源水平和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建设标准要求分析,我国生活垃圾填埋处理的集中程度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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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发达国家生活垃圾填埋场分布密度类似。参照国外发达国家水平以及考虑到我
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发展趋势,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需
求的市场规模巨大,如果平均每个县建设一个填埋场(截止2007 年我国有1,635
个县),就需要建设1,600 多座填埋场,如果平均每个县建设两个填埋场,就需
要建设3,200 多座填埋场,按GB16889-2008 的处理标准,单个渗滤液项目日处
理渗滤液100 吨来测算,仅垃圾渗滤液建设总投资的市场规模就超过200 亿元。
综上所述,公司所从事的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市场容量广阔,市场规模巨大,
发展前景良好。
(六)行业竞争格局、市场化程度及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目前,渗滤液处理行业是个充分竞争的市场,市场化程度较高,行业内的企
业规模普遍较小,行业集中度不高。近年来,国家大力倡导节能环保构建和谐社
会,并不断加大对环保产业的投入,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
市场前景广阔;另外,《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已于
2008 年7 月1 日正式实施,提高了有关垃圾渗滤液的处理标准。产业政策的支
持和新标准的出台,一方面极大地推动和促进了渗滤液处理行业快速发展,另一
方面加剧了行业竞争,许多投资者通过各种渠道进入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企业
数量不断增加。现阶段行业内企业大致可分为两个梯队,研发较强、技术领先、
工艺先进、产品质量有保障、服务质量和市场形象好、可提供一体化服务的企业
盈利能力强,处于行业竞争中的第一梯队;而绝大部分企业处于行业第二梯队,
主要表现出规模较小、实力偏弱、缺乏核心技术,在研发、工艺、产品、服务等
方面存在较大差距。
目前,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尚无上市公司,与本公司一并同处行业第一梯队
的还包括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天地人)、郑州蓝德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简称郑州蓝德)和武汉天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武汉天源)等,
有关前述企业的主要情况详见本节“四、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此外,
福建嘉园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新琦环保有限公
司和深圳市百斯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近年来亦取得了较快发展。
(七)进入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的主要障碍
1、资质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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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渗滤液处理业务,必须取得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关资质证书,如《环
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等。
2、技术壁垒
首次,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施工、安装和调试运行等,对工程承接单位的整
合能力、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要求较高,承接单位需具有一支能力强、经验丰富、
具备多学科知识的专业团队,方能保证工程和运行各环节顺利开展;其次,为满
足客户对渗滤液处理的不同要求,渗滤液处理设备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研
制和反复调试,对公司的研发和技术能力要求较高;最后,渗滤液处理业务集环
保、化工、水处理、电气、自动控制等多学科、多专业和先进工艺于一体,科技
含量较高,新进入者难以迅速掌握。
3、市场认同度壁垒
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一般为市、县等环卫相关部门的重点项目,且由于渗滤
液危害性较大,一直受到公众特别是填埋场或焚烧厂附近居民的高度关注,如果
没有一定的工程业绩、多年的市场积累、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口碑,进入渗滤
液处理行业,尤其是承接大中型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具有相当的难度。
(八)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化趋势及原因
在产业政策支持和新标准出台的背景下,垃圾渗滤液处理建设和运行投入逐
年提高,行业整体利润有望逐步上升。长期来看,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竞
争的加剧,渗滤液处理行业的整体发展趋势将走向规模化、集约化,行业内各项
有利资源将进一步向优势企业集聚,行业恶性竞争将逐步得到规范,行业利润水
平将逐渐稳定在合理水平,而优势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将继续扩大,盈利能力有望
持续增强。
(九)渗滤液处理行业的主要特征
1、行业技术水平和技术特点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支持、引导以及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
并加强研发、行业内领先企业的带动下,我国渗滤液处理行业的技术水平显著提
高,基本达到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水平。
目前,我国渗滤液处理主要采用“生化+膜分离”处理工艺。运用膜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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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垃圾渗滤液,主要是运用膜的分离特性,其分离物质特性如下:
由于垃圾渗滤液中盐份在原则上是不能够去除的,只能够减少其污染面积,
因此如何将盐份进行富集收集,从水中分离出来成为目前最主要的处理方法。自
1953 年由美国佛罗里达大学的Reid 等人最早提出反渗透海水淡化开始,膜技术
便逐渐得到推广和应用,用来实现盐份的分离,而且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根据膜
分离粒径的大小,可以分为微滤(MF),超滤(UF),纳滤(NF)和反渗透(RO)
等四级。在垃圾渗滤液处理中,膜处理段所采用的技术主要有超滤、纳滤和反渗
透等。有关超滤、纳滤和反渗透,以及与生化相结合的处理技术的特点,可详见
本部分“(四)2、(2)我国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概况”的相关介绍。另外,随着
渗滤液处理标准的提高,行业技术水平有望不断提升。
2、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渗滤液处理项目的相关服务可分为建设期服务和运营期服务。目前,各服务
商主要通过“交钥匙工程”模式提供建设期服务,以“委托运营”模式提供运营
期服务。另外,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投融资体制的不断丰富和完善,
我国基础设施投资模式出现市场化运作的新情况、新特色,预计将来单独渗滤液
处理项目亦会出现采用BOT 模式为客户提供服务的情况。
(1)“交钥匙工程”模式
客户与服务商签订项目合同,服务商在按要求完成渗滤液处理工程基本建
设、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并通过验收后,把整个项目的管理使用权交给客户。
(2)“委托运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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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垃圾渗滤液处理标准的不断提高,客户对运营服务市场需求日趋增多,
服务商在完成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的基础上,按照客户要求在一定的运营期内为
其提供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的管理、运营和维护服务。
(3)BOT 模式
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移交)的英文缩写,即客户与服务商
签订特许权协议,特许服务商承担渗滤液处理系统的投资、建设、经营与维护,
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服务商向客户定期收取费用,以此来回收系统的投资、融
资、建造、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特许期结束,服务商将渗滤液处理
系统整套资产无偿移交给客户。
各种经营模式的主要特点如下:
序号 模式 主要特点
业务范围:建设期服务
实施资金:客户资金
设施权属:始终属于客户
1 交钥匙工程
收费考虑:收取建设费
业务范围:运营期服务,且建设期服务一般由同一服务商完成
实施资金:客户资金
设施权属:始终属于客户
2 委托运营
收费考虑:收取运营服务费
业务范围:建设期服务和运营期服务
实施资金:项目移交前以服务商自有资金建设运营
设施权属:在项目移交前服务商拥有特许期限内相关资产的所有
权,特许期结束后该所有权转至客户
3 BOT
收费考虑:收取建设和运营服务费,移交时的设备折旧补偿等
随着客户需求的增加,公司的快速发展,规模、资金实力的不断积累壮大,
以及技术的不断完善,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探索以BOT 模式为客户提供垃圾渗滤液
综合解决方案,这将有利于进一步加速公司的发展,提升公司的利润水平,加强
自身竞争优势和巩固行业龙头地位。
3、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渗滤液处理行业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鼓励、扶
持的政策性措施,并出台相关处理标准和拟定技术规范,渗滤液处理行业保持了
强劲的发展势头,行业周期性尚不明显。
此外,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呈现一定的区域性特征。相对而言,我国环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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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规划中的113 个环保重点城市等经济较发达地区,由于当地政府财政实力
较强、对环保重视程度较高和投资力度较大,渗滤液处理工作开展较早,整体效
果较好,而其他经济落后地区渗滤液处理则相对薄弱,处理效果不尽如人意,甚
至部分地区还尚未开展此项工作,这一方面表明我国垃圾渗滤液未来市场空间巨
大,另一方面也为公司后续持续快速业务扩张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渗滤液处理行业的季节性特征主要是渗滤液处理规模随季节性变化较大。渗
滤液主要来源于垃圾本身的内含水、垃圾生化反应产生的水和大气降水,夏季等
降雨量较大时渗滤液产生量较多,处理规模相对较大。
4、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系
本公司所处行业的产业链情况如下:
公司属于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为客户垃圾渗滤液的达标排放提供高质量的
一体化专业服务。行业上游为设备材料供应商,其技术进步、成本降低可促进本
公司企业盈利水平相应提高。渗滤液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在一定程度上直接或间
接的影响着人类健康。
三、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一)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国家政策扶持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日渐
增多,大量生活垃圾已成为一个长期存在的污染源,严重地影响人类的生存和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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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发展,而垃圾产生量的日益增多,势必导致渗滤液的增加,由于渗滤液中污
染物浓度高、危害大,因此,对渗滤液的有效处理既是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重
中之重,又对生态恢复起到极大帮助。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水平,推进城市
生活垃圾处理向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发展,以及避免由此引起的污染和二次
污染,已成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方向和重点。我国先后出台《国家环境保
护“十一五”规划》、《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全国城市生活垃圾
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等政策文件,大力支持发展生活垃圾无害
化处理,并不断增加对生活垃圾处理的投入。
在2008 年9 月21 日发布并实施的环保部办公厅文件环办[2008]71 号《“十
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修订)》中明确指出,国
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应至少达到85%,同时,卫生填埋
场、焚烧厂、垃圾堆肥厂建设和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必须满足《城市生活垃圾卫
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1)、《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和垃圾堆肥的有关标准要求。
不达标的,不得认定为无害化处理。
此外,环保部、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于2010 年6 月21 日发布《关于加强生
活垃圾处理和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随着城镇化进程加
快以及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长,而与此同时,生活垃
圾分类、回收和处理及污染防治能力与水平相对滞后,已成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
社会目标的一个薄弱环节,亟须采取综合措施加以解决。同时,还提出目标任务,
到2015 年年底,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政策体系和污染综合治理监管体系,减
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全国城市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其中36 个大城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
达到95%。全国所有县城建成1 座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城市生活垃圾
产生量增长率逐年下降,“十二五”末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实现零增长。农村生
活垃圾分类收集、无害化处理水平有较大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有实质性改善。
以上国家政策的扶持为渗滤液处理行业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行业监督管理制度不断健全
垃圾卫生填埋在我国起步较晚,对于垃圾渗滤液处理重要性的认识,则是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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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卫生填埋处理方式的兴起被日渐重视。1997 年我国出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
控制标准》(GB16889-1997),明确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的相关排放标准。随后,在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日渐增多并以卫生填埋处理方式为主的前提下,有关渗滤液排
放标准等的相关制度日益完善,在参照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主要法律的前提下,我国针对渗滤液处理
在更多细则中作出了明确规定,如已发布实施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
(CJJ17-2004)、《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拟发布的行
业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生活垃圾渗沥液
处理技术规范》等。同时,随着垃圾焚烧处理在我国生活垃圾处理中所占的比重
日益上升,我国亦相应制定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
等处理标准。这一系列行业标准、规范的出台,对我国渗滤液处理行业的健康有
序发展起到了重要的规范作用。
3、国家促进经济增长措施
随着我国环保事业的不断发展,环保产业已经成为为污染防治、污染减排、
污染治理,以及清洁生产、绿色消费、循环经济等提供产品和服务的重要产业,
环保产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并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为应对金融海啸的冲击,保持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2008 年11 月10 日,我国
政府出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条措施,计划到2010 年底总投资4 万亿元,
其中2,100 亿元投资直接投向节能减排和生态工程建设,环保产业迎来新一轮的
发展推动力。垃圾渗滤液处理属于环保产业,国家促进经济增长措施不仅有利于
细分行业进一步发展壮大,而且为渗滤液处理行业提供了较大的政策性市场需
求。
4、人们对健康环境的需求提高
城市生活垃圾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随着城市扩张提速,原本以为是
设在郊区的垃圾处理场正逐步成为市区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城市正在逐渐被垃
圾包围,“垃圾围城”现象日益突出。如何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
避免垃圾污染地表、地下水和土壤,影响大气环境,危害居民健康,以及处理不
当造成的二次污染等,已日益成为各级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随着社会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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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健康环境的需求不断提高。目前,采用填
埋处理方式占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总量的80%以上,根据我国垃圾处理无害
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将有一大批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得到新建,而垃圾
渗滤液是否处理达标排放是衡量一个填埋场是否为卫生填埋场的重要指标之一。
可见,随着人们对健康环境需求的提高,政府环保投资力度的加强,我国渗滤液
处理行业将迎来快速发展的良机。
5、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由于我国生活垃圾含水量较高,且很少低于50%,因此我国目前垃圾渗滤液
日均产生量较大,达12 万吨以上,按照渗滤液处理行业的建设投资和运行费用
计算,2010 年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的建设投资需求约85.51 亿元,运行费用需
求约14.57 亿元,两者合计总的市场规模约100 亿元。另外,考虑到我国社会主
义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发展趋势,结合发达国家人均拥有填埋场的
数量来看,我国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需求还很大,如果平均每个县建设一个填埋
场(截止2007 年我国有1,635 个县),就需要建设1,600 多座填埋场,如果平均
每个县建设两个填埋场,就需要建设3,200 多座填埋场,按GB16889-2008 的处
理标准,单个渗滤液项目日处理渗滤液100 吨来测算,仅垃圾渗滤液建设总投资
的市场规模就超过200 亿元。我国渗滤液处理市场的容量和发展前景还可详见本
节之“二、(五)我国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发展前景及市场容量”的有关内容。
6、行业技术水平的发展和提高
近年来我国环保力度日趋加强,国家对垃圾渗滤液达标排放的监管力度不断
加大,且排放指标要求不断提高,在相关环保政策方面不断规范和完善。目前,
我国环保产业相关技术取得了全面的发展和提高,具体表现在设备改良、新工艺、
新产品的广泛应用,以及先进生物技术取得突破等方面。相对于渗滤液处理行业
而言,具体表现为进入21 世纪以来,我国开始引进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渗滤液处
理技术和设备,如膜处理技术等,并在进行相关的试验、消化和吸收的基础上自
主创新,渗滤液处理技术在我国已取得了快速发展,技术水平的进步有利于行业
内企业成本的降低。
(二)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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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9
1、行业监管体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目前我国渗滤液处理行业受环保部、住建部、发改委等多部门管理,多头管
理的格局不免会出现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等情形,不同部门规定的行业标准、服
务标准、技术规范等不能完全统一,行业管理体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2、行业整体水平较低
我国渗滤液处理行业集中度相对较低,大部分企业规模较小且分散,因此表
现出现代化管理手段匮乏,生产经营管理水平较低,产品和服务质量不尽人意等
特点。同时,大部分企业的生产设备落后,产品档次不高,处理工艺粗糙,只是
简单模仿,技术创新不够,行业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企业较少。
3、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不均衡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现已达到60%以上,符合国家环保“十一五”
规划的要求,但部分地区仍存在由于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财政实力有限等,
而出现处理不严格、排放不达标、后遗症多的现象。同时,我国县城等因受经济
条件约束,生活垃圾无序堆放现象严重,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很低,垃圾渗滤液导
致二次污染的现象日益严重。根据住建部统计数据,截止2007 年底,我国县城
人口的垃圾清运量约为0.71 亿吨,无害化处理量为0.05 亿吨,无害化处理率仅
7%。上述现象表明我国垃圾处理、渗滤液处理未来成长空间巨大,为公司后续持
续快速业务扩张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的市场竞争状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在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扶持和处理标准趋严的双重刺激下,我国垃圾渗滤液处
理行业快速成长,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但绝大多数企业规模偏小、产品技术含量
较低、无自主知识产权,真正能够从事渗滤液处理工程一体化服务的更是寥寥无
几。目前国内渗滤液处理行业的第一梯队企业主要有:维尔利、北京天地人、郑
州蓝德和武汉天源等。公司为第一个在国内采用“MBR+纳滤”工艺处理渗滤液
的公司,目前在国内渗滤液处理企业中总处理规模排名第一,在渗滤液处理行业
的市场占有率约10%,同时,公司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为更加有效地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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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0
自身资源,承接项目主要以大中型渗滤液项目为主,目前公司已承接的渗滤液处
理规模在500 吨/日以上的大中型项目有八个,市场占有率第一,竞争优势明显。
1、行业内主要企业的基本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基本情况 主要技术(工艺)
1 维尔利
专业从事垃圾渗滤液处理,为客户提供交钥匙
工程及委托运营服务
MBR+NF/RO
2 北京天地人
成立于2002 年,主要从事垃圾渗滤液处理,拥
有美国PALL 公司碟管式反渗透(DTRO)的中国
大陆独家代理权
DT 膜技术
3 武汉天源
主要承揽城市垃圾填埋场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的
工程建设
UASB、UBF 等
4 郑州蓝德
香港水气有限公司在郑州设立的子公司,致力
于废水废气处理工艺开发与实施
MBR
2、我国具代表性的处理规模在500 吨/日以上渗滤液处理项目概览
单位:吨/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处理规模承接方
1 广州市李坑渗滤液处理项目(简称广州李坑项目) 800 天地人、维尔利
2
青岛市小涧西垃圾综合处置场渗沥液处理扩容改造
工程
900 天地人
3 重庆长生桥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 500 天地人
4 广西南宁城南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 800 武汉天源
5 苏州七子山垃圾填埋场扩建工程渗沥液处理工程 1,200 郑州蓝德
6
佛山市高明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系统(简称佛山
高明项目)
860 维尔利
7
成都市固体废弃物卫生处置场垃圾渗沥液处理工程
(简称成都固废项目)
1,000 维尔利
8
无锡桃花山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工程(简称无锡
桃花山项目)
800 维尔利
9
厦门市东部固废处理中心渗沥液处理站工程(简称
厦门东部项目)
800 维尔利
10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简称上
海老港项目)
950 维尔利
11
长沙固体废弃物处置场渗沥液处理工程(简称长沙
固废项目)
1,000 维尔利
12
广州市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扩容
工程及配套工程(简称广州兴丰项目)
1,398 维尔利
注:1、资料来源:网上公开资料及公司市场部统计,统计日期截至2010 年上半年末。
2、广州李坑项目由维尔利和天地人共同配合完成,其中维尔利负责渗滤液处理系统的
MBR 部分,天地人负责渗滤液处理系统的反渗透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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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
3、公司承接的项目
本公司除上述8 个处理规模在500 吨/日以上的渗滤液处理项目外,自成立
以来承接的其他30 个渗滤液处理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吨/日


项目名称
处理
规模
主要工艺
1 青岛小涧西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场渗沥液处理工程(简称青岛小涧西项目) 200 MBR+NF
2 北京北神树卫生填埋场垃圾渗沥液处理工程(简称北京北神树项目) 200 MBR+NF/RO
3
中山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污水处理厂渗沥液处理工程(简称中山中心组
团项目)
300 MBR+NF
4 北京高安屯卫生填埋场垃圾渗沥液处理工程(简称北京高安屯项目) 200 MBR+NF/RO
5 常熟市生活垃圾焚烧厂渗沥液处理工程(简称常熟项目) 90 MBR
6 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沥液处理工程(简称常州项目) 210 MBR+NF
7 哈尔滨西南部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沥液处理系统工程(简称哈尔滨西南部项目) 200 MBR+NF
8 成都洛带垃圾焚烧场渗沥液处理工程(简称成都洛带项目) 300 UBF
9 日照黄山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简称日照黄山项目) 250 MBR+RO
10 资兴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简称资兴项目) 100 MBR+NF
11
六盘水市钟山区岔河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工程(简称六盘水钟山区项
目)
200 MBR+RO
12 唐山市唐海县无害化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工程(简称唐山唐海项目) 70 MBR+NF/RO
13 上海江桥垃圾焚烧厂垃圾渗沥液处理工程(简称上海江桥项目) 400 MBR
14 武汉阳逻陈家冲卫生填埋场垃圾渗沥液处理系统(简称武汉阳逻项目) 400 MBR+NF/RO
15 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处理场渗沥液处理工程(简称中山北部组团项目) 400 MBR+NF
16 珠海市西坑尾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一期工程(简称珠海西坑尾项目) 340 MBR+NF/RO
17
创冠环保(福清)有限公司200t/d 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简称福建福清一期
项目)
133 MBR+NF
18 河源市七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河源七寨项目) 300 MBR+NF/RO
19 河北省廊坊市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项目(河北廊坊项目) 60 MBR+NF/RO
20
成都市祥福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渗滤液处理和沼气发电系统工程(成都祥福项
目)
450
UBF+
MBR+NF
21 冷水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工程(冷水江项目) 100 MBR+NF
22 呼和浩特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呼和浩特项目) 120 MBR+NF/RO
23 沅陵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湖南沅陵项目) 100 MBR+NF+RO
24 扬中市年丰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项目(扬中年丰项目) 60 MBR+NF/RO
25 双牌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建设项目(湖南双牌项目) 100 MBR+NF
26 兴化市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工程(兴化项目) 100 MBR+NF
27 鄂州市主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鄂州项目) 150 MBR+NF+RO
28 泗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江苏泗阳项目) 100 MBR+NF
29 五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工程(安徽五河项目) 100 MBR+NF/RO
30
青岛市太原路固体废弃物中转站迁建工程渗沥液处理系统工程(青岛太原路项
目)
150 MBR+N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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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公司还先后承接了3 个废水处理项目,具体为:
单位:吨/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处理规模 主要工艺
1 上海海特斯洗涤服务公司洗涤废水处理工程(简称上海海特斯项目) 600 JZR
2
海特斯(北京)洗涤服务有限公司洗涤废水处理项目(简称北京海特
斯项目)
600 JZR
3 肇庆福田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废水处理一期工程(简称肇庆项目) 240
厌氧+好
氧生化
注:有关公司主要工艺的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七、(一)公司的核心技术”。
4、市场占有率
按我国日均渗滤液产生量和公司承接渗滤液处理项目对应垃圾处理厂的处
理规模两种方式测算,公司目前的市场占有率约10%,具体如下:
单位:万吨/日
类别 2007-12-31 2008-12-31 2009-12-31
承接的渗滤液项目处理规模 0.336 0.716 1.218
我国日均渗滤液产生量 9.379 11.384 12.650
市场占有率 3.58% 6.29% 9.63%
对应垃圾处理厂垃圾处理规模 1.420 2.530 4.460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规模 26.775 31.026 34.129
市场占有率 5.30% 8.15% 13.07%
注:我国2007 年、2008 年城市生活垃圾日均无害化处理规模分别较上年增长4.55%和
15.88%,按平均增长率10.22%测算,2009 年城市生活垃圾日均无害化处理规模341,286 吨。
(二)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公司为专业提供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在国内渗滤液处
理企业中,取得了总处理规模和大中型渗滤液处理项目(渗滤液处理量500 吨/
日以上)数量“双第一”的业绩,在品牌、数据库、技术创新、管理团队、服务
模式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1、业绩和品牌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垃圾渗滤液处理的相关研发,是我国第一家采用
“MBR+纳滤”工艺进行渗滤液处理的企业,亦为我国第一家在《生活垃圾填埋场
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新标准要求下完成1,000 吨/日以上渗滤液处
理项目的企业,已先后承接38 个渗滤液处理项目,不仅总处理规模排名国内第
一,而且承接大中型项目的数量国内第一。公司目前已先后承接8 个日处理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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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00 吨/日的渗滤液处理项目,包括广州李坑项目、佛山高明项目、成都固
废项目、无锡桃花山项目、厦门东部项目、上海老港项目、长沙固废项目和广州
兴丰项目,在500 吨/日以上大中型项目市场的占有率排名第一。严谨的工作作
风、过硬的服务质量、优良的市场业绩和突出的示范项目,使公司在行业内积累
了良好的高端品牌形象和市场口碑。
2、丰富的渗滤液水质数据库优势
由于垃圾渗滤液具有成分复杂、污染物种类多、水质水量和污染物浓度变化
大等特性,因此在渗滤液处理系统建设中,工艺的选择、参数的设定、主体装置
的制定,以及各项工艺及设备的集成参数等决定了整个渗滤液处理系统的经济
性、稳定性和有效性。公司承接的渗滤液处理项目涉及北京、山东、东北、湖北、
四川、江苏、湖南、广东等地区。
公司通过多年的项目实践,不仅积累了非常丰富的项目经验,而且更重要的
是对这些地区的渗滤液水质特征有了详细的了解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我
国渗滤液水质数据库。基于数据库丰富精确的经验数据,公司在渗滤液处理过程
中进行工艺选择和参数设定等时更加准确和快捷,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服务质量
并有效缩短了项目时间,节约了人力成本和资金成本,为公司今后承接并顺利开
展更多的项目奠定了坚实基础。
公司渗滤液工程业绩分布图
注:项目所在地大部分为国家环保“十一五”规划中的113 个环保重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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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技术创新优势
(1)行业内技术创新的领先者
在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基础上,针对我国渗滤液的特点,公司创
新出一整套符合我国渗滤液处理的产品、技术和工艺。2003 年公司率先在青岛
小涧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中采用“MBR+纳滤”工艺,建成了国内首座运
用膜生化反应器及其衍生工艺的渗滤液处理厂,处理水量达到设计规模,出水水
质优于设计标准,开创了我国膜生化反应器及其衍生工艺在渗滤液处理行业应用
且达标排放的先河。随后,公司采用该工艺又陆续在北京、广东、江苏等地建成
了多个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其先进性、稳定性、技术成熟性等受到业内同行、
设计单位和客户的一致认同,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在公司建成项目的示
范效应下,自2003 年起至今短短几年时间,膜生化反应器及其衍生工艺从无到
有,从推广到广泛运用,已成为我国垃圾渗滤液处理的首推主流技术之一。目前,
膜生化反应器工艺、膜生化反应器与纳滤的组合工艺已被环保部列入《2009 年
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名录》。
公司力争实现“生产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的目标,在膜处理设施的
系列化、标准化、集成模块化设备设计和应用上,亦位于同行业领先地位。相较
于以往的渗滤液处理工程及其他同行业单位,分体式超滤、纳滤、卷式反渗透等
膜处理设施主要在工地现场进行各项目零部件的安装和装配,具有施工周期长、
质量不稳定、标准化程度不高、工程效率低下等缺点,因此,公司在2008 年率
先实施了超滤、纳滤、卷式反渗透等膜处理设施的系列化、标准化、集成模块化
设备设计和应用,即所有的膜处理设施按照标准化设计在车间完成集成、装配,
形成一套或多套集成模块化设备,集成模块化设备高度集成,并且在出厂前需经
过严格的测试、检验,大大缩短了项目工期,提高了工程质量和效率,又有效地
降低了公司技术流失的风险。
公司在技术方面取得的主要荣誉如下:
序号 颁奖单位(时间) 奖项名称 对应技术
1 环保部(2010 年) 科技进步三等奖
新型膜生化反应器处理垃圾渗滤
液技术及示范研究
2 江苏省人民政府(2010 年) 江苏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垃圾渗滤液污染防治技术及设备
3 常州市人民政府(2010 年) 常州市科技进步二等奖
膜生化反应器加纳滤组合工艺处
理垃圾渗滤液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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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5
(2)研发实力雄厚保证技术不断创新
公司视研发为推动自身发展的源动力,并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
配套相应的研发经费投入与核算、研发人员绩效考核等制度,同时,公司还聘请
国内外知名的环保专家组成顾问组,积极加强与国内外大学、科研院所的合作,
公司目前拥有10 项专利,2 项专利申请获受理,1 项独占使用的发明专利,以及
德国WWAG 和WUG 拥有的MBR 相关专利、商标和技术等在中国大陆的20 年独家使
用权。
(3)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
公司先后参与住建部《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和环保部《生活垃圾
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的编制工作,董事长李月中先生目前
为住建部市政公用行业专家委员会环境卫生专家组专家,住建部环境卫生工程技
术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城镇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4、人才优势
(1)优秀的管理团队
作为我国较早从事渗滤液处理的企业之一,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管理团
队,管理层不仅拥有长期丰富的专业技能和行业经验,还具有较强的企业管理和
实践经验,市场敏感性强、发展意识超前、发展思路清晰,并形成一整套适合自
身发展的经营管理制度。另外,公司先后引进中风投、国信弘盛、华成创东方和
华澳创投四家机构投资者,不仅提升了自身的资本实力,更将其先进的管理技术、
资本运作能力与企业经验有效结合,进一步强化公司在经营理念、风险管理、财
务管理、市场开拓等各个领域的力量。其次,公司还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决策机制和管理体制,形成了成熟的
信息管理系统。公司管理团队目前多位具有海外留学经历,核心为董事长李月中
先生,具有20 余年环保专业工作经历,长期致力于与渗滤液处理相关的研究,
开发了多项渗滤液处理技术。
(2)有效的团队协作
公司在发展进程中,一直注重人才的培养,并完成了研发、市场和应用三个
团队的建设。公司现有研发人员14 人,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拥有博士
4 人,硕士6 人,研发和创新能力行业领先;公司下设市场部,人员均具有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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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6
的客户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负责搜集行业信息、市场推广等工作;应用团队
则根据客户的不同要求、项目的不同特点,负责完成方案优化、整体统筹和项目
建设。三个团队的有效结合保证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奠定了
良好的人力资源基础。
5、业务模式创新优势
在产业政策的扶持下,近年来涉足渗滤液处理的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但大部
分企业规模较小、实力偏弱、缺乏核心技术,在研发、工艺、产品、服务等方面
存在较大差距,能够从事渗滤液处理工程一体化服务的更是屈指可数。随着公司
自身服务能力的逐渐增强和垃圾渗滤液处理标准的不断提高,客户对运营服务市
场需求日趋增多,本公司自2009 年开始增加了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委托运营服
务,并有望日益成为公司业务收入和利润来源的重要补充。完善的整体服务体系
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6、地域综合优势
江苏省十分重视环保产业发展。江苏省环保产业起步于20 世纪70 年代末,
伴随着环保事业的发展而蓬勃兴起,拥有非常好的产业基础,2008 年江苏省环
保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近2,000 亿元,约占全国总量的20%,走在全国前列。
(资料来源:《江苏环境》2009 年第九期)同时,江苏省还将继续采取包括制定
扶持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建立环保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长效机制等在内的一
系列有效措施,推进全省环保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另外,公司地处江苏省常州市,
苏锡常经济圈交通便利,周边配套产业齐备,地域综合优势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
定了良好的产业配套基础。
(三)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1、融资渠道劣势
面对巨大市场容量,目前公司需加大投入用于扩大产能、促进设备产业化和
加强技术研发等战略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实力和竞争优势,但公司目前
尚未进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较为有限,仅凭自身积累和银行贷款等难以满
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资本实力较弱和融资渠道有限束缚了公司更快的发展。
2、产能不足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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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业务的不断扩张,公司近年来成长迅速。但渗滤液市场容量巨大,特别
是新标准出台后进一步促进行业快速发展,为及时把握市场机会,承接更多的渗
滤液处理工程,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保持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公司急
需增加资金投入扩大产能。
3、现有人才储备难以满足公司未来快速发展
渗滤液处理需要环保、化工、水处理、电气等多学科的专业人才,且服务商
要具备丰富的项目经验和技术应用能力,因此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需要大
量的人才来满足业务发展。另外,公司自2009 年开始为客户提供垃圾渗滤液委
托运营服务,需派驻更多现场人员为客户提供服务,进一步加大了对人才的需求。
公司现有人才储备难以充分满足公司未来进一步快速发展需要,人才建设有待于
持续加强。
五、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要服务
作为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中的龙头企业,发行人依托分体式膜生化反应器及
其衍生工艺等高效渗滤液处理工艺,主要为客户提供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综合解
决方案,即通过工艺方案优化设计和整体统筹,提供渗滤液处理工程施工、设备
集成和销售、现场系统集成、调试运行,以及后续运营和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等,
为客户的垃圾渗滤液达标处理提供高质量的一体化专业服务。
在项目的具体执行过程中,公司自有人员主要从事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
工艺设计优化、设备系统集成、调试等业务,公司提供的渗滤液处理集成设备系
统主要包括生化集成设备、超滤集成设备、纳滤集成设备、反渗透集成设备和自
控系统集成设备,各集成设备的核心部件构成等具体内容如下:
1、生化集成设备
序号 主要部件 外购和自制 来源 用途
1 进水螺杆泵 外购 国内 进水输送
2 袋式过滤器 外购 国内 拦截渗滤液中颗粒杂质
3 卧式离心泵 外购 国内
生化射流循环泵,将生化池内的污水输送至射
流曝气器中
4 罗茨鼓风机 外购 国内
生化池供氧,将空气输送至生化池内的射流曝
气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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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电磁流量计 外购 欧洲 测量污水管路中流量值,信号传输至PLC
6 压力传感器 外购 欧洲 测量污水管路中压力值,信号传输至PLC
7 阀门 外购 国内 控制管路中污水的流向
8 管路 自制(材料采购) 国内 提供污水输送
9 支撑架 自制(材料采购) 国内 支撑固定设备和管路
10 电控箱 自制(材料采购) 国内 控制用电设备的启停
2、超滤集成设备
序号 主要部件 外购和自制 来源 用途
1 管式超滤膜组件 外购 欧洲 将生化池内的污水实现固液分离
2 卧式离心泵 外购 国内 内循环泵,为超滤膜提供相对恒定的流速内
3 过滤器 自制(材料采购) 国内 拦截生化污水中颗粒杂质
4 电磁流量计 外购 欧洲 测量污水管路中流量值,信号传输至PLC
5 压力传感器 外购 欧洲 测量污水管路中压力值,信号传输至PLC
6 阀门 外购 国内 控制管路中污水的流向
7 管路 自制(材料采购) 国内 提供污水输送
8 支撑架 自制(材料采购) 国内 支撑固定设备和管路
9 清洗水箱 自制(材料采购) 国内 清洗超滤膜用的容器
10 空气压缩机 外购 国内 为气动蝶阀提供气压
11 电气控制柜 自制(材料采购) 国内 控制用电设备的启停,和信号传送至工控机
3、纳滤集成设备
序号 主要部件 外购和自制 来源 用途
1 纳滤膜壳 外购 国内 压力膜壳,提供纳滤膜元件装载空间
2 纳滤膜元件 外购 欧洲
对超滤清液进行深度处理,将不可生化降解物
质拦截
3 多级离心泵 外购 国内 为纳滤膜提供污水输送的动力
4 过滤器 外购 国内 保安作用,对小颗粒进行拦截
5 电磁流量计 外购 欧洲 测量污水管路中流量值,信号传输至PLC
6 压力传感器 外购 欧洲 测量污水管路中压力值,信号传输至PLC
7 阀门 外购 国内 控制管路中污水的流向
8 管路 自制(材料采购) 国内 提供污水输送
9 支撑架 自制(材料采购) 国内 支撑固定设备和管路
10 清洗水箱 自制(材料采购) 国内 清洗纳滤膜用的容器
11 电气控制柜 自制(材料采购) 国内 控制用电设备的启停,和信号传送至工控机
4、反渗透集成设备
序号 主要部件 外购和自制 来源 用途
1 反渗透高压膜壳 外购 国内 压力膜壳,提供反渗透膜元件装载空间
2 反渗透膜元件 外购 欧洲
对超滤清液进行深度处理,将不可生化降解物
质拦截
3 高压泵 外购 欧洲 为反渗透膜提供污水输送的高压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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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道泵 外购 欧洲
内循环泵,为反渗透膜提供污水输送的相对恒
定的流速
5 立式多级离心泵 外购 国内 清洗泵,反渗透膜清洗时提供输送需要的流速
6 过滤器 外购 国内 保安作用,对小颗粒进行拦截
7 电磁流量计 外购 欧洲 测量污水管路中流量值,信号传输至PLC
8 压力传感器 外购 欧洲 测量污水管路中压力值,信号传输至PLC
9 阀门 外购 国内 控制管路中污水的流向
10 管路 自制(材料采购) 国内 提供污水输送
11 支撑架 自制(材料采购) 国内 支撑固定设备和管路
12 清洗水箱 自制(材料采购) 国内 清洗反渗透膜用的容器
13 电气控制柜 自制(材料采购) 国内 控制用电设备的启停,和信号传送至工控机
5、自控系统集成设备
序号 主要部件 外购和自制 来源 用途
1 PLC 外购 欧洲 设备控制
2 触摸屏 外购 欧洲 人机操作界面
3 工控机 外购 台湾 人机操作界面
4 PLC 控制软件 自制 国内
根据工艺要求控制整个厂区工艺设备,采集仪
表数据,根据工艺完成各种算法及控制功能
5 监控软件 自制 国内
显示工艺画面及参数,操作员通过它可直接监
控整个厂区的设备及各种仪表参数
6 远程监控系统 自制 国内
在公司内部可实时监测每个处理厂的设备状
态及仪表参数,有重大故障时通过短信方式直
接通知相关人员,公司专业人员可通过这些数
据指导现场人员的操作
公司作为渗滤液处理行业的专业服务商,通过外购的原材料及部分部件,融
合自身的技术能力,将其集成渗滤液处理设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三
个方面:第一,专业知识。公司需对渗滤液处理行业的业务、组织结构、现状和
发展等,有较好的理解和掌握;第二,技术能力。公司需综合考虑客户对技术方
案和工艺路线选择的要求、项目处理规模、渗滤液水质及其变化情况等因素,对
所承接项目进行全面和深入的了解,并结合积累的实践经验,从工艺选择、部件
采购、参数设定、集成方案等各个关键环节精确把握;第三,管理和服务能力。
公司需将整个项目的实施及处理设备的集成、销售及售后服务进行统一的进程安
排和严格的质量管理,且随着渗滤液处理行业的不断健康发展和规范化,后期维
护逐渐成为服务商好坏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
(二)主要服务工艺流程图
1、工艺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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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依托核心技术分体式膜生化反应器及其衍生工艺进行垃圾渗滤液
处理。在进行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时,主要应用“MBR+NF/RO”工艺;在进行
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处理时,主要应用“UBF+MBR”工艺。
2、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
(1)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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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各工艺阶段去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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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焚烧厂渗滤液处理
(1)工艺流程图
(2)焚烧厂渗滤液处理各工艺阶段去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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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经营模式
在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多年的市场开
拓和成功运作,发行人确立了“交钥匙工程服务+委托运营服务”的业务模式,
即通过工艺方案优化设计和整体统筹,提供渗滤液处理工程施工、设备集成和销
售、现场系统集成、调试运行,以及后续运营和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等,为客户的
垃圾渗滤液达标处理提供高质量的一体化专业服务。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辅助材料由采购部负责,采购部根据公司生产计划,
以确保公司持续正常经营为原则制定采购计划,报有关部门及负责人审批后进行
采购,物料采购完成后进行验收入库。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生产部门根据中标情况制定生产计
划,进行生产准备,实施生产。
3、服务模式
(1)服务模式概述
渗滤液处理项目的承接一般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取得,中标后公司组建项目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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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实施。工程类项目的具体业务流程为:公司市场部牵头,设计部、工程部和电
气自控部等多部门共同参与客户招投标并中标;公司研发部、设计部、工程部和
电气自控部等进行方案优化和整体统筹;采购部和生产部根据合同要求分别进行
设备原材料采购和设备集成,施工单位同时完成土建工程施工;生产部、工程部、
电气自控部等在客户施工现场进行现场系统集成;工程部和运营部负责渗滤液处
理系统的调试运行;试运行期结束后工程部负责通过客户及相关部门的验收并取
得验收合格证明;工程部在项目通过验收后将项目移交客户,并协助运营部负责
对客户进行运营指导服务,以及相关的运营耗材销售、膜清洗和更换等服务。设
备类项目的具体业务流程为:公司市场部牵头,设计部、生产部和电气自控部等
多部门共同参与客户招投标并中标;由研发部、设计部、生产部和电气自控部等
制定设备集成方案;采购部负责采购相关物料,生产部负责组织安排设备集成;
待设备集成完毕后交付客户取得验收证明。
如果与客户签订了委托运营服务协议,由公司运营部负责按照客户要求提供
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的管理、运营和维护服务,定期或不定期的接受客户及相关
部门验收并取得合格证明。此外,公司目前从事的渗滤液处理项目一般均为市政
投资项目,随着客户需求的增加,公司的快速发展,规模、资金实力的不断积累
壮大,以及技术的不断完善,公司正在积极探索以BOT 模式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
方案,这将有利于进一步加速公司的发展,提升公司的利润水平,加强自身竞争
优势和巩固行业龙头地位。
(2)公司渗滤液处理项目的具体承接方式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38 个渗滤液处理项目(按合同签订时间)
的承接方式等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吨/日


项目简称
处理
规模
承接方式客户名称 签约时间
1 青岛小涧西项目 200 联合竞标青岛市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2003 年1 月
2 北京北神树项目 200 单独竞标北京市一清环卫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3 年3 月
3 中山中心组团项目 300 联合竞标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2003 年11 月
4 北京高安屯项目 200 分包 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2004 年9 月
5 常熟项目 90 单独竞标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05 年6 月
6 上海江桥项目 400 分包 溧阳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2005 年8 月
7 佛山高明项目 860 分包 佛山奥绿思垃圾填埋处理有限公司 2005 年11 月
8 常州项目 210 联合竞标常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005 年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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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哈尔滨西南部项目 200 单独竞标哈尔滨德长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2006 年1 月
10 武汉阳逻项目 400 分包 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2006 年2 月
11 成都洛带项目 300 分包 成都威斯特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2007 年6 月
12 广州李坑项目 800 联合竞标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局 2007 年12 月
13 中山北部组团项目 400 分包 广州金州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08 年6 月
14 无锡桃花山项目 800 联合竞标无锡市城市环境卫生有限公司 2008 年6 月
15 成都固废项目 1,000 分包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2008 年9 月
16 上海老港项目 950 单独竞标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2008 年12 月
17 厦门东部项目 800 联合竞标厦门市市政开发建设总公司 2009 年1 月
18 日照黄山项目 250 单独竞标日照市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09 年7 月
19 长沙固废项目 1,000 联合竞标湖南军信环保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09 年9 月
20 资兴项目 100 分包
长沙威保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第
五工程有限公司
2009 年10 月
21 六盘水钟山区项目 200 单独竞标六盘水市钟山区城管局 2009 年10 月
22 唐山唐海项目 70 单独竞标
曹妃甸新区(唐海)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公

2009 年11 月
23 广州兴丰项目 1,398 分包 广州侨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009 年12 月
24 珠海西坑尾项目 340 联合竞标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10 年5 月
25 福建福清一期项目 133 单独竞标创冠环保(福清)有限公司 2010 年5 月
26 河源七寨项目 300 直接签署河源市正博实业有限公司 2010 年7 月
27 河北廊坊项目 60 分包 中国城市建设院 2010 年8 月
28 成都祥福项目 450 单独竞标成都中节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2010 年9 月
29 冷水江项目 100 分包 湖南国开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2010 年9 月
30 呼和浩特项目 120 分包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0 年9 月
31 湖南沅陵项目 100 分包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10 月
32 扬中年丰项目 60 单独竞标扬中市城市管理局 2010 年10 月
33 湖南双牌项目 100 分包 湖南国开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2010 年10 月
34 兴化项目 100 单独竞标兴化市兴环环卫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2010 年11 月
35 鄂州项目 150 单独竞标鄂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0 年11 月
36 江苏泗阳项目 100 单独竞标泗阳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2010 年12 月
37 青岛太原路项目 150 单独竞标青岛市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2010 年12 月
38 安徽五河项目 100 单独竞标五河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10 年12 月
注:分包指渗滤液处理项目由某一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与客户签订总体协议后,再由该
中标单位将相关服务内容分给公司完成,其与联合竞标的区别主要在于公司未直接参与竞
标,此外,分包项目的渠道来源主要是公司在该项目招标过程中参与方案设计,如果以该方
案中标,则承包单位一般会将与方案相关的业务分给公司;直接签署指公司未直接参与项目
竞标,且公司在项目招标过程中未参与方案设计,而与客户直接签订相关合同。
公司承接项目包括竞标、分包和直接签署三种方式。鉴于渗滤液处理项目一
般由各地市政环卫部门主导,一般均采用招标方式进行,相应公司承接的渗滤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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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项目亦主要通过竞标方式取得,包括单独竞标和联合竞标两种方式,而以哪
种方式参与竞标,则主要是根据客户要求而定。具体而言,公司目前拥有环保工
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证书,但不具备土建施工和土建工程设计资质,因此,如果
客户的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竞标的单位需具有土建施工和/或土建工程设计资质,
则公司与具备资质的其他单位联合参与项目竞标,并由联合体内拥有相应资质的
单位负责土建施工工作和/或土建工程设计工作;如果客户的招标文件未有类似
要求,则公司单独参与项目竞标。同时,公司是否具备土建施工和土建工程设计
资质并不影响渗滤液处理项目的承接,主要原因是:首先,公司具备环保工程专
业承包二级资质,主要从事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并不参与土建专项工程。若工
程项目作为环保专项工程整体发包但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与技术服务时,如公司
采用单独竞标方式承接,在实施该工程项目时则将土建专项工程分包给具有土建
资质的单位;如公司采用与具有土建资质的单位联合投标承接后,在实施该工程
项目时由合作方承担土建专项工程。此外,公司采用分包或直接签署方式承接的
项目中,通常不包含土建专项工程,因此,是否拥有土建施工资质或者土建施工
资质的高低不影响公司对于专项工程业务的承揽;其次,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
工招标投标办法》,建设单位在进行公开专项工程招投标时,禁止工程设计及其
关联关系单位参与专项工程项目施工的投标。公司主要定位于垃圾渗滤液处理工
程专业承包,按上述规定在承接专项工程施工业务时不能同时参与工程设计业务
投标。同时,公司涉及的工程设计业务主要是为公司承担的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
施工进行深化设计,故是否拥有设计资质或者设计资质的高低不影响公司对于专
项工程业务的承揽。
通过上表统计,公司承接的38个渗滤液处理项目中有23个均为公司直接参与
竞标,其中单独竞标和联合竞标分别为15个和8个,相应与渗滤液处理规模、客
户类型等无直接关联。此外,河源七寨项目为公司直接与客户河源市正博实业有
限公司签署协议,主要原因是河源市正博实业有限公司承接了整个河源市七寨生
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凭借公司多年来在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中积累和树立的
良好品牌形象和市场口碑,河源市正博实业有限公司通过对行业内多家渗滤液处
理服务商进行现场考察并通过其内部综合评议,最终选定公司为河源市七寨生活
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中渗滤液处理项目的服务商,由公司负责河源市七寨生活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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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的除土建施工图以外的工艺及工程设计、设备供货
和安装调试,并提供运营人员必要的培训服务和所负责部分工程的质保服务,于
2010年7月9日与公司签署《河源市七寨生活垃圾卫生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
系统建设合同》。
就客户类型而言,如果公司直接参与竞标的项目,客户类型主要为环保建设
开发公司、市政建设公司、垃圾处置公司等;如果是分包项目,由于公司并未直
接参与竞标,项目由竞标单位将相关服务分包给公司完成并签署合同,故客户类
型主要为从事环保业务方面的公司、工程公司和设计研究院等。此外,公司自成
立以来承接了三个废水处理项目,包括洗涤废水和工业废水,客户类型相应为洗
涤服务公司和化学工业公司。因此,公司客户类型的差异主要系承接项目类型及
承接方式不同所致。
(3)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业务分包情况
①分包业务与发行人业务的关系
公司承接的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主要包括工程设计、土
建、设备集成、安装、调试、试运行等业务流程。公司提供的垃圾渗滤液工程劳
务的核心是设计理念和相应技术,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的业务流程主要体现在
工程设计、设备集成、调试、运行环节,公司一般将主体建造、安装、非标配件
的加工和其他配套工程等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低的业务分包,通过分包部分业务
不仅可加快整个渗滤液处理工程的完工进度,亦可达到提高公司自有员工人均劳
动效率的目的。
②分包成本的确认依据、时点及对完工进度的影响
公司分包工程成本于相应分包工程完工或阶段完工时根据合同约定的金额
计入相关阶段的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并以此基础为依据,与已累计发生的自
营工程成本一并计算相应时点的整体完工进度。
(4)业务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①采用四种承接方式取得项目不影响公司业务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首先,从公司单独竞标和直接签署这两种承揽方式来看,公司截至目前的
38 个渗滤液处理项目中有16 个以前述两种方式取得,且处理规模涵盖大中小型
项目,充分说明公司具有独立承接渗滤液处理项目的能力;其次,公司采取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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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的方式承接项目主要是根据客户要求而定,公司目前不具备土建施工和土建
工程设计资质,因此,如果客户的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竞标的单位需具有土建施工
和/或土建工程设计资质,则公司与具备资质的其他单位联合参与项目竞标,但
是否拥有土建施工和土建工程设计资质不影响公司对于专项工程业务的承揽,同
时采用联合竞标方式承接的项目处理规模较大,公司目前采用联合竞标承接的8
个渗滤液处理项目中有4 个项目的处理量在800 吨/日以上;再次,分包业务承
接方式主要系公司在该项目招标过程中参与方案设计但未直接参与竞标,如果以
该方案中标,则承包单位一般会将与方案相关的业务分给公司,既体现出业务合
作伙伴对公司技术及整体实力的认可,又为公司带来了更多的渗滤液处理项目,
在提高了公司经营业绩的同时积累了更多的客户资源。
②项目实施过程中将部分业务分包不影响公司业务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首先,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部分非核心业务分包是整个渗滤液处理行业
的惯例;其次,公司提供的垃圾渗滤液工程劳务的核心是设计理念和相应技术,
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的业务流程主要体现在工程设计、设备集成、调试、运行
环节,故公司将土建、安装、非标加工及其它配套工程均为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
低的业务部分,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包商进行,不仅可加快整个渗滤液处理
工程的完工进度,亦达到提高公司自有员工人均劳动效率的目的。
③公司具备业务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公司主要为客户的垃圾渗滤液达标处理提供高质量的一体化专业服务,拥有
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和营销业务体系,按照经营计划自主组织经营,独
立开展业务,不存在需要依赖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经营活动的情况,具有
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因此,尽管公司在承接业务时采用单独竞标、联
合竞标、分包、直接签署等方式,在项目实施中又采取了土建、安装、非标加工
及其它配套工程分包的方式,但并不影响公司业务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④公司的资质能够满足主营业务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实施的需要
公司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主要从事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并不
参与土建专项工程。若工程项目作为环保专项工程整体发包但包括土建和设备安
装与技术服务时,如公司采用单独竞标方式承接,在实施该工程项目时则将土建
专项工程分包给具有土建资质的单位;如公司采用与具有土建资质的单位联合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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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承接后,在实施该工程项目时由合作方承担土建专项工程。此外,公司采用分
包或直接签署方式承接的项目中,通常不包含土建专项工程,因此,是否拥有土
建施工资质或者土建施工资质的高低不影响公司对于专项工程业务的承揽。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建设单位在进行公开专项工程招
投标时,禁止工程设计及其关联关系单位参与专项工程项目施工的投标。公司主
要定位于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专业承包,按上述规定在承接专项工程施工业务时
不能同时参与工程设计业务投标。同时,公司涉及的工程设计业务主要是为公司
承担的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施工进行深化设计,故是否拥有设计资质或者设计资
质的高低不影响公司对于专项工程业务的承揽。
此外,公司具备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甲级资质,主要用于垃圾渗滤液委托
运营业务,以及为客户提供运营技术支持服务。
综上,公司目前拥有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和环境污染治理运营甲级
资质能够满足主营业务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实施的需要。
(四)主要盈利模式
本公司为客户提供的渗滤液处理服务可分为建设期服务和运营期服务。公司
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是:
1、建设期服务收入
公司通过招投标等方式承揽渗滤液处理项目,根据客户要求为其提供交钥匙
工程,即通过工艺方案优化设计和整体统筹,为客户提供渗滤液处理工程施工、
设备集成和销售、现场系统集成、调试运行等取得收入。
2、运营期服务收入
公司通过招投标等方式承揽渗滤液处理项目,在完成渗滤液处理工程的基础
上,负责对客户提供渗滤液处理系统的运营指导服务,包括运营耗材销售、膜清
洗、更换和其他技术服务等。随着公司自身服务能力的逐渐增强和垃圾渗滤液处
理标准的不断提高,客户对运营服务市场需求日趋增多,本公司自2009 年开始
增加了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委托运营服务,在一定的运营期内为客户提供垃圾渗
滤液处理系统的管理、运营和维护服务实现盈利,该项服务为公司业务的延伸。
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探索以BOT模式为客户提供垃圾渗滤液综合解决方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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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进一步加速公司的发展,提升利润水平,加强自身竞争优势和巩固行业龙头地
位。BOT模式的特征是项目承包商取得一段较长时期的特许权,在特许期内负责
项目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并回收成本、偿还债务、赚取利润,特许期结束
后将项目所有权移交客户。相对于交钥匙工程,BOT项目投资金额大、投资周期
长,需要较高管理水平。
(1)BOT模式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首先,在垃圾渗滤液处理领域,我国尚无以BOT模式运作的项目,未来BOT
模式的出现首先要得到客户单位的认同,鉴于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一般由各地政
府部门主导,因此,这也是一个探索与尝试过程,在短时间内广泛采用的可能性
很小,相应在技术、经验、管理水平、资本实力、自身抗风险能力方面,公司仍
有较充分的积累与准备的时间;其次,针对的是一些条件较好的小规模渗滤液处
理项目,公司希望能够有机会尝试BOT模式,旨在市场出现机会前能够更全面的
积累经验并培育出成功案例。目前,公司凭借工程建设、项目运营的经验积极研
究以BOT模式运作项目的可行性,并在工程实施中努力提升自身的项目管理水平、
增强有经验人员的储备、提升技术的成熟度及广泛适用性。在未来,公司对于BOT
模式的尝试将是有针对性并保持谨慎的,必然是基于优质项目,在风险可控、已
有业务保持健康发展及良好盈利能力的前提下循序渐进地进行,业务模式不会被
改变或受到较大调整。因此,通过现阶段的研究与储备、以及对项目的判断与选
择,未来BOT的尝试将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BOT模式不会导致公司的盈利模式发生重大变化
从收入角度来看,以BOT模式为客户提供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的收入将更多
的体现为公司的运营服务收入。公司目前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渗滤液处理工程业
务收入和集成设备的销售收入,2009年度和2010年度两项收入合计分别为
10,987.20万元和20,752.3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41%和98.94%。可
以预见,如果公司在未来出现以BOT模式承接的渗滤液处理项目,也不会导致公
司盈利模式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原因如下:首先,公司采取BOT模式为客户提供
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是细分行业内服务模式的创新,通过BOT模式公司将与客
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未来收入来源特别是运营服务收入将更具保
障;其次,我国目前尚无以BOT模式进行渗滤液处理的项目,即使未来出现,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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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模式的全面推广仍需较长时间才可以完成。因此,渗滤液处理工程业务收入和
集成设备的销售收入仍将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并不会导致公司的盈
利模式发生重大变化。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的结论性意见为:发行人目前积极
探索采用BOT模式为客户提供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是结合客户需求、自身实际
情况,以及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且渗滤液处理工程业务收入和
集成设备的销售收入在未来仍将是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积极探
索采用BOT模式提供渗滤液处理服务并不会导致发行人未来盈利模式发生重大变
化。
(五)公司服务模式的创新性
公司为客户提供渗滤液处理项目的交钥匙工程,项目完成后的后续运行则通
常由客户自身进行。公司通过多年的工程实践和经验积累,赢得客户的充分信任,
具备了为客户提供后续委托运营服务的基础。将建设期服务与运营期服务有机结
合,为客户提供整体专业服务,既增加了公司的利润来源、提升了公司核心竞争
力,又为客户节约了成本、提高了系统运行效率,有效地达到双赢的目的。
公司计划继续大力开展委托运营服务,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原因:
1、客户需求日趋增多
公司在完成每个渗滤液处理项目后均会对客户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并提
供完善的售后技术服务,但受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所限,运营系统由客户自理难
免会出现效率较低但成本偏高的情况,在系统出现问题时更需耗费较大的人力、
物力等投入来解决。其次,我国环保力度不断加强,政策趋严且标准日益严格,
如2008 年7 月1 日新实施的《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便
对渗滤液的排放标准作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客户受专业能力等
限制无法及时应对,而专业服务商则有能力以较低成本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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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具备服务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在长期承做项目过程
中,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不断提高,并积累了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为提供委托
运营服务储备了良好的技术基础;其次,公司目前设运营部并设专职人员负责客
户渗滤液处理项目的后续运营和维护服务,具备开展运营服务相应的人才储备;
再次,公司作为建设期服务的提供商,比客户对整套渗滤液处理系统的技术、工
艺等的掌握程度更为精通,当遇到紧急情况时,能更加迅速地采取应急措施进行
处理,同时,使渗滤液处理系统的整体运营成本更为经济。
3、业务进展情况良好
公司自2009 年为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沥液处理工程提供委托
运营服务以来,该填埋场的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营效率较高、稳定性良好,获得了
客户好评,目前不仅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沥液处理项目的运营期限
又延长了3 年,而且很多新的客户要求公司提供委托运营服务,该服务有望日益
成为公司业务收入和利润来源的重要补充。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已约定由公司提供委托运营服务的客户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运营期限
1 日照黄山项目 三年
2 六盘水钟山区项目 三年
3 常州项目 三年
4 广州兴丰项目 二年
5 兴化项目 一年
6 扬中年丰项目 二年
7 安徽五河项目 一年
(六)主要服务的销售情况
1、发行人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为垃圾渗滤液处理企业,主要承接渗滤液处理项目及提供后续运营服
务。公司能够承接的渗滤液处理项目总量取决于生产部门设备集成能力、技术工
程人员数量及其在全国各地施工的调配能力,另外还取决于项目工程周期等。随
着公司设备集成能力的增强,技术、工程人员的增多,近几年公司签订的合同数
量稳步增加,承接项目能力稳步增强。公司截至2008 年末、2009 年末和2010
年末承接的渗滤液处理项目的处理规模分别达到7,160 吨/日、12,178 吨/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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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41 吨/日,2009 年度和201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1,164.94 万元和
20,974.85 万元,2009 年度和2010 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达到126.02%和
87.86%,成长性良好。
另外,公司提供的设备技术含量高,完成的处理系统运行稳定,项目实施和
运营经验丰富,竞争优势突出,并可为客户渗滤液达标处理提供高质量的一体化
专业服务,项目中标率较高。公司截至目前承接的38 个渗滤液处理项目,大部
分是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涉及北京、山东、东北、武汉、广州、成都、上海、
长沙等地区。
2、主要服务定价原则
本公司为客户提供的渗滤液处理项目的建设期服务和运营期服务,各项目服
务收费存在一定的不同,建设期服务费用主要取决于:
(1)垃圾渗滤液处理规模;
(2)垃圾渗滤液水质及其变化状况;
(3)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
(4)客户对技术方案和工艺路线选择的要求;
(5)承担工作的内容;
(6)同行业竞争状况等。
运营服务费用主要取决于:
(1)垃圾渗滤液处理规模;
(2)垃圾渗滤液水质及其变化状况;
(3)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
(4)客户的需求不同;
(5)所需耗材不同等。
3、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 14,603.36 10,384.01 4,379.83
营业收入 20,974.85 11,164.94 4,939.82
占比 69.62% 93.01% 8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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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内向前五名销售客户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公司名称 销售收入
占当期收
入比例
合同约定主要服务
(销售)内容
1
广州侨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广州
兴丰项目)
5,598.65 26.69%
设计、设备、安装、
调试
2
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珠海西坑
尾项目)
2,998.06 14.29%
土建、设计、设备、
安装、调试、试运行
3
湖南军信环保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长沙固废项目)
2,440.66 11.64%
设计、设备、安装、
调试
4
河源市正博实业有限公司(河源七
寨项目)
2,088.00 9.95%
设计、设备、安装、
调试
2010年
5
日照市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日
照黄山项目)
1,478.00 7.05%
土建、设计、设备、
安装、调试、试运行
1
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总公司(厦门
东部项目)
3,230.55 28.93%
设计、设备、安装、
调试
2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上海老港项目)
3,171.54 28.41%
设计、设备、安装、
调试
3
湖南军信环保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长沙固废项目)
2,905.78 26.03%
设计、设备、安装、
调试
4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成
都固废项目)
564.63 5.06% 设计、调试
2009年
5
无锡市城市环境卫生有限公司(无
锡桃花山项目)
511.51 4.58%
设计、设备、调试、
试运行
1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成
都固废项目)
2,059.30 41.69% 设计、设备、调试
2
无锡市城市环境卫生有限公司(无
锡桃花山项目)
890.10 18.02%
设计、设备、调试、
试运行
3
广州金州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山北部组团项目)
571.93 11.58% 设计、设备、调试
4
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局(广州李坑
项目)
433.50 8.78% 安装、调试指导
2008年
5
海特斯(上海)洗涤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海特斯项目)
425.00 8.60%
设计、土建、设备、
调试
公司报告期内通过前五大客户实现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88.66%、93.01%和69.62%,客户集中度较高,这主要系目前公司致力于市政
大中型垃圾渗滤液处理业务的战略定位和主动开拓大中型项目的市场策略所造
成的,是公司市场竞争力的直接体现。并且,公司报告期内各期的前五大客户不
尽相同,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向单个销售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销售总额的50%的
情况,公司对单一客户不存在较大的依赖。此外,渗滤液处理项目一般由各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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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5
政环卫部门主导,付款方出现支付困难或信用风险的可能性较小,应收账款回收
情况较好,且公司为客户提供渗滤液处理相关服务均与客户签订相关合同,定价
主要根据渗滤液处理规模、处理难度、客户要求、服务内容、竞争对手情况等进
行,定价公允。因此,尽管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在短期内预计难以回避,
但双方均按照市场原则定价并签署合同,且客户信用较好,公司回款正常,客户
集中度较高并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随着公司委托运营服务业
务的大力拓展,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垃圾渗滤液处理装备产业化项目的顺利实
施,公司营业收入集中于大中型渗滤液处理项目的情况将有望得以逐步缓解。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及其他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以上销售客户没有关联关系,也未在其中占有权益。
(七)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5,913.23 48.90% 3,618.16 59.20% 2,031.01 82.86%
其他配套工程分包 1,991.12 16.47% 1,135.60 18.58% -- --
安装和加工分包 2,176.09 18.00% 432.95 7.08% 60.43 2.47%
土建分包 909.30 7.52% 236.80 3.87% 66.80 2.73%
设计费 173.22 1.43% 114.85 1.88% 145.65 5.94%
人工成本 183.80 1.52% 67.25 1.10% 41.07 1.68%
其他 745.03 6.16% 505.83 8.28% 106.14 4.33%
合计 12,091.79 100% 6,111.44 100% 2,451.10 100%
2、主要原材料及其采购情况
公司主要为客户的垃圾渗滤液达标处理提供高质量的一体化专业服务。公司
开展业务经营活动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膜、射流器、阀门、水泵、电磁流量计、
压力传感器、风机、冷却塔、热交换器等,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与主要原材料
供应商形成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保证原材料的质量、价格能满足客户要求。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及其采购金额如下:
单位:元
序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原材料
名称 数量 平均单价 金额 数量平均单价 金额 数量 平均单价 金额
1 超滤膜 98 36,479.97 3,575,037.52 56 46,782.58 2,619,824.63 66 43,302.87 2,857,98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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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射流器 44 58,697.28 2,582,680.53 28 74,715.52 2,092,034.49 27 92,063.74 2,485,720.93
3 陶氏纳
滤膜
151 6,736.92 1,017,275.00 141 6,800.00 958,800.00 81 6,989.51 566,150.00
4 海水膜 254 6,161.81 1,565,100.00 124 6,100.00 756,400.00 130 6,500.00 845,000.00
5 富乐阀

2,717 807.39 2,193,678.95 1,070 1,449.85 1,551,344.00 479 1,495.97 716,572.00
6 格兰富
水泵
241 29,850.73 7,194,025.63 125 47,227.82 5,903,478.00 42 92,385.86 3,880,206.00
7 耐驰水

28 12,692.86 355,400.00 19 16,052.63 305,000.00 -- -- --
8 西派克
水泵
52 13,149.82 683,790.61 8 26,725.00 213,800.00 6 36,500.00 219,000.00
9 高压泵 21 133,011.74 2,793,246.52 8 141,625.00 1,133,000.00 4 325,000.00 1,300,000.00
10 电磁流
量计
179 7,612.14 1,362,572.67 56 11,240.84 629,486.80 46 11,268.29 518,341.33
11 压力传
感器
251 1,042.68 261,712.56 165 1,760.52 290,485.00 70 440.00 30,800.00
12 风机 47 122,295.05 5,747,867.52 17 278,048.81 4,726,829.81 3 20,866.67 62,600.00
13 冷却塔 16 103,464.32 1,655,429.06 4 147,950.00 591,800.00 2 160,000.00 320,000.00
14 换热器 14 71,685.71 1,003,600.00 4 204,500.00 818,000.00 3 111,666.67 335,000.00
合计 4,113 -- 31,991,416.57 1,825 -- 22,590,282.73 959 -- 14,137,379.42
3、主要能耗情况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能源主要为电力。公司日常办公用电由当地供电部门
提供,平均价格为0.81元/度,供应稳定有保障。公司渗滤液项目实施过程中所
用电耗等按合同约定一般由客户承担,不包括在公司的营业成本中。
4、主要原材料平均价格情况及占成本比例
单位:元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序号 原材料名称
平均价 比例 平均价 比例 平均价 比例
1 超滤膜 36,479.97 2.96% 46,782.58 4.29% 43,302.87 11.56%
2 射流器 58,697.28 2.14% 74,715.52 3.42% 92,063.74 10.05%
3 陶氏纳滤膜 6,736.92 0.84% 6,800.00 1.57% 6,989.51 2.29%
4 海水膜 6,161.81 1.29% 6,100.00 1.24% 6,500.00 3.42%
5 富乐阀门 807.39 1.81% 1,449.85 2.54% 1,495.97 2.90%
6 格兰富水泵 29,850.73 5.95% 47,227.82 9.66% 92,385.86 15.69%
7 耐驰水泵 12,692.86 0.29% 16,052.63 0.50% -- 0.00%
8 西派克水泵 13,149.82 0.57% 26,725.00 0.35% 36,500.00 0.89%
9 高压泵 133,011.74 2.31% 141,625.00 1.85% 325,000.00 5.26%
10 电磁流量计 7,612.14 1.13% 11,240.84 1.03% 11,268.29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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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压力传感器 1,042.68 0.22% 1,760.52 0.48% 440.00 0.12%
12 风机 122,295.05 4.75% 278,048.81 7.73% 20,866.67 0.25%
13 冷却塔 103,464.32 1.37% 147,950.00 0.97% 160,000.00 1.29%
14 换热器 71,685.71 0.83% 204,500.00 1.34% 111,666.67 1.35%
合计 -- 26.46% -- 36.97% -- 57.17%
公司上述主要原材料平均价格在报告期内存在一定波动情况,主要系公司在
进行不同的渗滤液处理项目时,需根据垃圾渗滤液处理规模、垃圾渗滤液水质及
其变化状况、客户对技术方案和工艺路线选择的要求等进行采购,且所采购的原
材料均为非标件,由于型号、规格、采购方式(国内或进口)等不同所致。取其
中波动较大的原材料进行分析,具体如下:
单位:元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序号 原材料名称
平均价 变化率 平均价 变化率 平均价
1 超滤膜 36,479.97 -22.02% 46,782.58 8.04% 43,302.87
2 格兰富水泵 29,850.73 -36.79% 47,227.82 -48.88% 92,385.86
3 高压泵 133,011.74 -6.08% 141,625.00 -56.42% 325,000.00
4 风机 122,295.05 -56.02% 278,048.81 1232.50% 20,866.67
5 冷却塔 103,464.32 -30.07% 147,950.00 -7.53% 160,000.00
6 换热器 71,685.71 -64.95% 204,500.00 83.13% 111,666.67
(1)超滤膜价格变动分析
超滤膜平均价格在报告期内存在一定波动情况,主要原因系超滤膜的尺寸及
欧元汇率变动所致,公司采购的超滤膜主要由欧洲进口并采用欧元计价,欧元的
汇率变化直接影响超滤膜的价格。2008 年无锡桃花山项目进口8 寸超滤膜,单
价为3,650 欧元,欧元汇率为8.66;2009 年长沙固废项目进口8 寸超滤膜,单
价为3,650 欧元,欧元汇率为10.21;2010 年广州兴丰项目进口8 寸超滤膜,单
价降为3,530 欧元,欧元汇率为8.35, 河北廊坊项目和冷水江项目进口6 寸超
滤膜,单价为2,850 欧元,欧元汇率为8.62。报告期内为公司提供超滤膜的供
应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 供应商性质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1 北京特里高膜技术有限公司 国内代理商 46.20 -- 52.50
2
Berghof iltrations- und
Anlagentechnik GmbH & Co.KG
生产商 292.50 261.98 --
3 X-Flow B.V 生产商 -- -- 233.30
4 嘉戎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国内代理商 18.80 -- --
合计 -- 357.50 261.98 28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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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项目合同的条款约定和工艺的要求,2009年公司只有长沙固废项目
和厦门东部项目所用的设备需要用到超滤膜,其中长沙固废项目需要超滤膜36
片,金额169万元,厦门东部项目需要超滤膜20片,金额92.98万元,故2009年超
滤膜总采购金额较低。
(2)格兰富水泵价格变动分析
格兰富水泵平均价格在报告期内存在一定波动情况,自2009年度以来下降幅
度较大,主要原因系:①水泵的平均单价呈下降趋势,无锡桃花山项目、上海老
港项目和广州兴丰项目均使用了型号为CL40401-133221、流量为270M3/h、功率
为55KW的格兰富水泵,2008年无锡桃花山项目的单价为55,190元,2009年上海老
港项目的单价为46,849.16 元,2010年广州兴丰项目的单价为43,171.35 元,同
规格水泵的单价呈下降趋势;②各项目处理规模不同,所使用的水泵的流量和功
率不同,直接影响水泵年平均价格。日照黄山项目处理规模为250吨/天,项目使
用的格兰富水泵的平均单价为39,232.65元;广州兴丰项目处理规模为1,398吨/
天,项目使用的格兰富水泵的平均单价为58,856.49元。2009年3个项目的处理规
模在800-1,000吨/天,2010年除广州兴丰项目、河源七寨项目和珠海西坑尾项目
外,其余9个项目的处理规模均在250吨/天以下,项目平均处理规模下降,所使
用的水泵的流量和功率不同,导致格兰富水泵平均价格的下降;③项目技术方案
和工艺路线的不同,导致各项目使用格兰富水泵结构的不同,也会影响格兰富水
泵的价格。日照黄山项目使用15种、20台水泵,单价在4,500元-122,600元区间;
广州兴丰项目使用7种、28台水泵,单价在19,818元-72,508元区间。报告期内为
公司提供格兰富水泵的供应商为格兰富水泵(上海)有限公司。
(3)高压泵价格变动分析
高压泵平均价格在报告期内变动较大,主要原因系各项目使用的高压泵的功
率不同所致,功率高的高压泵价格高于功率低的高压泵价格。如2008年成都固废
项目高压泵的功率为55KW,单价为325,000.00元;2009年长沙项目高压泵的功率
为18.5KW,单价为141,625.00元;2010年唐海项目高压泵的功率为7.5KW,单价
为59,000.00元,呼和浩特项目高压泵的功率为11KW,单价为121,258.00元。
(4)风机价格变动分析
风机平均价格在报告期内变动较大,主要原因有两点:①品牌和产地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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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9
直接影响风机的价格,进口品牌风机的价格远远高于国内品牌。2009年长沙项目
使用ABS Group AB风机,产地为芬兰,功率为190KW,单价为1,276,000.00元,
远远高于国内品牌的单价;②各项目使用风机的规格和型号不同,也直接影响风
机的价格。功率高的风机价格高于功率低的,同时,同功率的风机,使用变频电
机的价格高于使用不变频电机的。
(5)冷却塔价格变动分析
冷却塔平均价格在报告期内变动较大,主要原因是由于各项目处理规模和使
用的工艺路线不同,导致各项目使用冷却塔的循环水量不同,从而影响冷却塔的
平均价格。2010年长沙固废项目使用2台冷却塔,循环水量为800m3/h,单价为
195,000元,唐山唐海项目使用1台冷却塔,循环水量为75m3/h,单价为30,800元,
珠海西坑尾项目使用1台冷却塔,循环水量为600m3/h,单价为150,000元;2009
年上海老港项目使用2台冷却塔,循环水量为800m3/h,单价为189,500元,无锡
桃花山项目使用2台冷却塔,循环水量为400m3/h,单价为106,400元;2008年成
都固废项目使用2台冷却塔,循环水量合计为600m3/h,单价为160,000元。
(6)换热器价格变动分析
换热器平均价格在报告期内变动较大,主要原因是由于各项目处理规模和使
用的工艺路线不同,导致各项目使用换热器的换热面积不同,影响换热器的平均
价格。2010年珠海西坑尾项目使用的换热器,换热面积为250平方米,单价为
114,000元,日照黄山项目使用的换热器,换热面积为170平方米,单价为82,000
元,资兴项目使用的换热器,换热面积为50平方米,单价为30,000元;2009年上
海老港项目使用的换热器,换热面积为400平方米,单价为199,000元;2008年无
锡桃花山项目使用的换热器,换热面积为270平方米,单价为156,007.50元。
5、公司对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序号 变化率 利润变化率 敏感系数
1 10% -5.94% 0.59
2 5% -2.97% 0.59
3 -5% 2.97% 0.59
4 -10% 5.94% 0.59
注:以上数据根据本公司2010年度财务数据测算。
从上表可以看出,原材料采购价格对本公司利润总额的敏感度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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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额 2,701.33 1,949.33 874.47
原材料采购额 7,439.17 5,369.02 2,009.36
占比 36.31% 36.31% 43.52%
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公司名称 采购额 占比 主要采购内容
1 格兰富水泵(上海)有限公司 1,047.51 14.08% 水泵
2 北京乾通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461.98 6.21% 高压泵
3 艾博斯泵业(上海)有限公司 461.56 6.20% 鼓风机
4
上海恩德斯豪斯自动化设备有
限公司
372.93 5.01% 仪表
2010年
5
Berghof iltrations- und
Anlagentechnik GmbH & Co.KG
357.35 4.80% 膜
1 格兰富水泵(上海)有限公司 725.81 13.52% 水泵
2 艾博斯泵业(上海)有限公司 398.59 7.42% 鼓风机
3 KoertingHannoverAG 301.11 5.61% 射流器
4
Berghof iltrations- und
Anlagentechnik GmbH & Co.KG
265.84 4.95% 膜
2009年
5 南京耀航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257.98 4.80% 电气元件
1 格兰富水泵(上海)有限公司 347.85 17.31% 水泵
2 北京世创凯捷水处理有限公司 132.25 6.58% 膜
3 KoertingHannoverAG 192.03 9.56% 射流器
4 南京耀航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113.97 5.67% 电气元件
2008年
5
上海恩德斯豪自动化设备有限
公司
88.37 4.40% 仪表
(1)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变化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变化主要系当期实施项目不同所致,前五大原材
料供应商亦相应主要为水泵、鼓风机、膜等常规主要原材料的供应商。
(2)公司对主要原材料供应商不存在依赖
公司报告期内向前五大原材料采购商的采购额占当期原材料总采购额的比
例分别为43.52%、36.31%和36.31%,原材料供应商集中度较高,这主要系公司
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通过长期合作形成良好关系,以保证原材料的质量、价格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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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客户要求所致。同时,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向单个原材料供应商的采购比例
超过原材料采购总额的50%的情况,对单一原材料供应商不存在重大依赖。此外,
公司向供应商采购的原材料大部分为非标件,并结合不同渗滤液处理项目的处理
规模、渗滤液水质及其变化状况、客户对技术方案和工艺路线选择的要求等进行
采购,定价公允,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尽管公司原材料供应商集中度较高,
但双方按照市场原则定价并签署合同,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的质量、价格等能满
足要求,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主要供应商未来不会发生重大变动
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未来仍将致力于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着力拓展
大中型高端项目,持续巩固和强化行业内第一品牌的领先地位,并依托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集成模块化设备的产业化生产能力,积极开拓中小规模的渗滤液处理项
目。同时,水泵、鼓风机、膜等仍将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原材料,公
司现已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通过长期合作形成良好关系,在保证原材料质量的同
时保持价格公允。因此,预计未来公司原材料的主要供应商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及其他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以上供应商没有关联关系,也未在其中占有权益。
(八)公司质量控制情况
1、质量控制制度文件
公司视质量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一贯重视服务的质量,并已通过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公司从行业和自身实际出发,不断建立和完善质量控制体系的各
种规范性文件,制定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下属各业务部门的相关规章
制度,对组织内的职能及其相互关系做出规定,明确公司的质量管理机构、各部
门职责和管理文件程序,确保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有效运行。
2、质量控制实施情况
(1)采购质量控制
采购部在原材料的供应商资格审定、采购计划与决策及入库验收等各方面严
格执行公司的《采购管理程序》,以确保最终产品质量。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一经
检验发现存在不符合公司质量控制标准的情况,一律不准入库并进行退货处理。
(2)生产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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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2
公司制定了严格、规范的《生产管理程序》,同时按照客户要求作出针对性
的质量检验与控制标准。生产部严格按照设计部提供的方案、产品工艺要求组织
生产,并对生产出来的设备通过班组、车间、工程部三级控制,公司所有设备出
厂前均按照标准通过各项检验,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3)工程质量控制
渗滤液处理工程严格执行项目经理为第一负责人的质量保证体系,项目总工
程师为质量工作的日常负责人,项目经理部下辖的质检测量部负责工程质量控制
及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部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从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施
工组长到每个施工员、质控员均必须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4)运营质量控制
渗滤液处理系统的运营管理,是指处理系统从接纳渗滤液至达标处理排放的
全过程管理。公司主要从处理过程、人员职责、设备管理三方面加强,明确每个
处理环节的重点,强化操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对相关设备规范使用、按时保养、
定期检修,在做好控制运营成本的同时,确保渗滤液处理设备长期稳定运营和渗
滤液的最终达标排放。
3、产品及服务质量纠纷处理办法
公司建立了《用户咨询、投诉管理程序》、《设备退货、收回管理程序》等一
系列制度用于规避质量风险,指定专人负责处理用户投诉,将所有用户投诉的相
关资料进行记录、收集和登记,并存档保存。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过重大服务质
量纠纷。
(九)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
公司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本着“安全第一,信誉第一”的原则,
落实制度、严抓管理,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穿项目每个细节。通过落
实制度和规范管理,公司报告期内未因安全生产原因受到处罚。常州质量技术监
督局已于2011 年1 月19 日出具《证明》并认为,发行人最近36 个月内的生产
经营及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技术计量监督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均未出现过任何质量安全事故及其他任何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制度的情形,也未因违反国家有关质量和技术计量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
和规章制度受到过任何处罚,未发生过任何因质量问题被投诉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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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3
在发展业务的同时,公司非常重视环保工作,公司主要从事渗滤液处理项目
的建设期服务和委托运营服务,已完成项目均取得了相关环保部门的验收,且公
司在日常经营和提供渗滤液处理设备的相关服务过程中不涉及使用对环境有影
响的设备或材料,也不存在任何国家禁止的有害物质排放、噪声制造等情形,因
此不存在环保不达标情况。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已于2011 年1 月18 日出具《环保
证明》并认为,发行人最近36 个月内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因违反国家环保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章制度而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六、与发行人生产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本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为办公和开展经营活动所使用的电子设备、办公设备、
交通工具和实验生产设备。截至2010 年12 月31 日,公司固定资产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净额 成新率
电子设备 89.99 51.08 -- 38.91 43.24%
办公设备 21.56 6.11 -- 15.45 71.66%
交通工具 171.38 41.14 -- 130.24 75.99%
实验生产设备 172.87 61.67 -- 111.20 64.33%
合计 455.79 159.99 -- 295.80 64.90%
以上固定资产为本公司所有,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且不存在任何纠纷。
(二)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2010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明细情况如下:
序号 设备 规格或性能 功率/电流使用情况 数量
1 电动单梁行车 5t 3kW 使用中 1台
2 台式钻床 Z3050*16 2.5kW 使用中 1台
3 交流弧焊机 YK-405FC 15kW 使用中 2台
4 等离子切割机 YP-100PS 3kW 使用中 2台
5 氩弧焊机 YC-315TX 3kW 使用中 2台
6 自动埋弧焊机 YD-3M 1.5kW 使用中 2台
7 液压铲车(S03) YY-06 -- 使用中 1 台
8 WS-300S 焊机(S10) WS-300S 300A 使用中 1 台
9 LGK-60 切割机(S11) LGK-60 60A 使用中 1 台
10 热熔焊接机 250 1KW 使用中 1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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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4
11 热熔焊接机 450 1.5KW 使用中 1 台
12 手动热熔焊接机 200 750W 使用中 1 台
13 Q10tLK16.5mH9m 7.5KW 使用中 1 台
14
LD 型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
(地操) Q5tLK16.5mH9m 5.5KW 使用中 1 台
15 液压搬运车 3 吨 -- 使用中 2 台
16 坦克运输车 CRA-4 -- 使用中 4 台
17 机械式卷板机 W11-12*2500 16.5KW 使用中 1 台
18 液压板料折弯机 WC67Y-100/3200 7.5KW 使用中 1 台
19 液压摆式剪板机 QC12Y-16*3200 18.5KW 使用中 1 台
20 氩弧焊机 RLANDQQ-300 300A 使用中 2 台
21 型材切割机 中粤305 1.6KW 使用中 2 台
(三)土地使用权
公司通过出让竞买的方式竞得位于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薛冶路以西、汉江路
以北,土地面积为20,043 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于2010 年2 月10 日与
常州市国土局新北分局就此签署《成交确认书》。2010 年2 月22 日,公司与常
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款6,734,448
元,公司已于2010 年3 月18 日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证号常国用(2010)
第0372202 号,有效期至2060 年2 月24 日。
(四)主要无形资产
除土地使用权外,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有专利权,许可使用专利、商标
和技术等。具体如下:
1、专利权
(1)专利
公司目前拥有10项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专利名称
及专利号
专利
类型
专利期限 取得方式
截至2010 年
末账面价值
重要性
程度
突出优点
1
分体式膜生化反应
装置
ZL200520072050.7
实用
新型
2005-5-25 至
2015-5-24
股东出
资入股
4,864,214.00 重要
具有能耗低、空气
氧转化率高、微生
物的新陈代谢快、
容积负荷高和处理
量大的特点
2
厌氧反应器的填料
装置
ZL200920035528.7
实用
新型
2009-3-13 至
2019-3-12
自主申请-- 重要
填料安装方便,彻
底解决填料堵塞和
结团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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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5
3
厌氧反应器的排泥
装置
ZL200920035526.8
实用
新型
2009-3-13 至
2019-3-12
自主申请-- 重要
保证厌氧反应器内
污泥的活性,有效
避免了对反应器内
水流状态的干扰,
保证了澄清区的泥
水分离效果
4
厌氧反应器的布水
装置
ZL200920035527.2
实用
新型
2009-3-13 至
2019-3-12
自主申请-- 重要
具有布水结构合
理,施工方便、布
水支管不易堵塞,
清污方便的特点
5
厌氧反应器
ZL200910025896.8
发明
2009-3-13 至
2019-3-12
自主申请-- 重要
具有布水合理、结
构紧凑、反应器运
行稳定的特点
6
超滤集成装置
ZL201020103438.X
实用
新型
2010-1-29 至
2020-1-28
自主申请-- 重要
具有现场安装方
便、产水率稳定的
特点
7
液体处理纳滤集成
装置
ZL201020103415.9
实用
新型
2010-1-29 至
2020-1-28
自主申请-- 重要
具有现场安装方
便、减化管路连接、
产水率高的特点
8
中水回用处理装置
ZL201020103412.5
实用
新型
2010-1-29 至
2020-1-28
自主申请-- 重要
具有结构合理、紧
凑、有效降低运行
成本的特点
9
液体处理反渗透集
成装置
ZL201020103446.4
实用
新型
2010-1-29 至
2020-1-28
自主申请-- 重要
具有现场安装方便
快捷、结构合理、
处理量大特点
10
垃圾渗滤液深度处
理的方法
ZL200810024570.9
发明
2008-3-27 至
2018-3-26
自主申请-- 重要
具有提高垃圾渗滤
液中氨氮去除率和
总氮去除率的特点
注:“分体式膜生化反应装置”实用新型专利为原专利权人李月中在2007 年12 月以
评估价826 万元作为投资入股,2007 年12 月7 日,该专利过户至公司名下。
公司主要从事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上述10项专利在项目中广泛使用,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起到重要的作用。同时,公司上述专利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此
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厌氧反应器”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名称
仍为维尔利有限,相关更名手续正在办理之中,其余专利的专利权人均为发行人。
对于公司现有专利,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的结论性意见
为:发行人现有10项专利已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公示并获得授权,迄今未
被任何政府部门或第三方提出异议,均在法定保护期内,年费等缴纳情况符合相
关规定,不存在有效期截止的情形。此外,发行人上述专利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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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6
用,也未被质押或冻结,其上也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经核查后的结论性意见为:发行人现有10
项专利已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公示并获得授权;迄今未被任何政府部门或
第三方提出异议,均在法定保护期内,年费等缴纳情况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有
效期截止的情形。此外,发行人上述专利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也未被质押或
冻结,其上也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2)专利申请
序号 专利名称 申请号 申请日期 专利类型
1 高浓度有机废水的处理方法 200910024689.0 2009-2-26 发明
2 一体化纯水制备装置 201020532305.4 2010-9-17 实用新型
上述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均为发行人。
2、商标申请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出具的《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等文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已受理了公司就以下商标提出的注册申请:
序号 商标形式 申请号 类别 申请日期
1 中文“维尔利” 7612583 第7 类 2009-8-12
2 中文“维尔利” 7612582 第35 类 2009-8-12
3 中文“维尔利” 7612595 第36 类 2009-8-12
4 中文“维尔利” 7612594 第37 类 2009-8-12
5 中文“维尔利” 7612593 第40 类 2009-8-12
6 中文“维尔利” 7612592 第42 类 2009-8-12
7
7963317 第7 类 2010-1-4
8
7963316 第35 类 2010-1-4
9
7963315 第36 类 2010-1-4
10
7963337 第37 类 2010-1-4
11
7963336 第40 类 2010-1-4
12
7963335 第42 类 2010-1-4
13
7963324 第7 类 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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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7963323 第11 类 2010-1-4
15
7963322 第35 类 2010-1-4
16
7963321 第36 类 2010-1-4
17
7963320 第37 类 2010-1-4
18
7963319 第40 类 2010-1-4
19
7963318 第42 类 2010-1-4
上述商标申请的申请人均为发行人。
3、域名
根据《顶级国际域名证书》、《CNNIC 中国国家顶级域名注册证书》、《CNNIC
中文通用域名注册证书》、《国际中文域名注册证书》等文件,公司拥有以下域名:
序号 域名 注册有效期至
1 jswelle.com.cn 2014-12-4
2 jswelle.cn 2014-12-4
3 jswelle.net 2014-12-4
4 jswelle.com 2014-12-4
5 维尔利.中国 2014-12-4
6 维尔利.com 2014-12-4
7 维尔利.net 2014-12-4
公司上述专利、域名等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4、许可使用的专利、商标和技术
(1)与WWAG 和WUG 签署的MBR 技术和知识合作协议
公司通过技术合作的方式取得了WWAG 和WUG 拥有的与MBR 相关的技术、知
识和商标的许可使用权,就该技术合作签订的相关协议及补充协议具体包括:
2007 年7 月5 日,WUG 与维尔利有限签署《MBR 技术和知识合作协议》;2007
年7 月5 日,WWAG 与常州德泽签署《关于维尔利环境工程(常州)有限公司之
股权转让协议》;2007 年9 月26 日,WWAG 与常州德泽签署《关于维尔利环境工
程(常州)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2009 年10 月8 日,WWAG、
WUG、维尔利有限和常州德泽签署《MBR 技术和知识合作补充协议》;2010 年5
月20 日,WWAG、WUG 和发行人再次就《MBR 技术和知识合作协议》签署了《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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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8
协议》。上述协议中的主要内容如下:
①合作的主体
MBR 技术许可的许可方和技术服务的提供方为WWAG 和WUG,技术许可的被许
可方和技术服务的被提供方为维尔利有限,维尔利有限应就WWAG 和WUG 提供的
技术许可和技术服务支付技术许可使用费和技术服务费。
②合作的内容
WWAG 和WUG 提供技术和知识给维尔利有限,独家授予维尔利有限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内设计、组装、启动和运行处理设施中使用其技术、商标和知识的权利;
WWAG 和WUG 将应维尔利有限的要求,提供相应的销售和技术服务,以保证维尔
利有限在设计、安装、启动和运行处理设施时能充分运用WWAG 和WUG 的技术和
知识。
③许可使用的技术、商标和专利及许可方式
类别 序号 名称 类型 注册号
1 有机污染废水的生化处理方法 德国专利 德国专利号3709174
2
生物净化工艺处理废水中不可生物降
解或难降解的物质的工艺和设备
欧洲专利 欧洲专利号0503649
3
生化净化污水中难生化分解的有机物
质或不能生化分解有机物质的工艺和
设备
美国专利 Nr. 5,362,395
4 方法和净化废水的设备 美国专利 Nr. 6,080,317
技术
5
含难生化或不可生化物的有机污染废
水的生化处理导则
德国注册设计
德国注册设计序号
G92185510.2
1 BIOMEMBRAT 中国注册商标
中国注册商标号
商标 G561496
2 BIOMEMBRAT?-工艺 德国商标 德国商标号1123755
1 代表WUG 技术的关于理念、设计、安装、启动和运行废水处理设备的知识
知识
2 关于纳滤、反渗透和厌氧废水处理中的理念、设计、安装、启动和运行涉及的知识
WWAG 和WUG 授予维尔利有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独家使用约定的专利、商
标、注册设计和相关的技术、知识;其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将授予维尔
利有限的任何权利再授予任何第三方,也不得在未经维尔利有限事先书面同意的
前提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自己使用已授予维尔利有限的技术、商标和知
识。维尔利有限不得将授予其的任何权利再许可授予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④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就WWAG 和WUG 提供的技术许可,维尔利有限应向WWAG 支付技术许可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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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为人民币300 万元,应于2007 年9 月26 日起的12 个月、24 个月及36 个
月后的10 日内向WWAG 分别每次支付人民币100 万元。维尔利有限应向WWAG 支
付技术服务费,按照提供具体服务的相关工程师的工作时间乘以其时间费率计
算,维尔利有限可以自由决定是否使用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使用销售和技术协助,
但应于2007 年9 月26 日起的12 个月、24 个月及36 个月后的10 日内向WWAG
分别每次支付至少人民币100 万元,并有权要求获得提供价值人民币100 万元的
销售和技术协助。
⑤合作期限
自2007 年7 月5 日起20 年,于2027 年7 月5 日到期。
⑥被许可技术的权属和改进与创新
维尔利有权对许可使用的知识和技术进行改进和创新,并根据《MBR 技术和
知识合作协议》的约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申请专利并在设计、安装、启动和运
行处理设施过程中使用。
有关上述相关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是否已由发行人合法承继,保荐机构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的结论性意见为:维尔利有限在上述技术协议及其
补充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已由发行人合法承继。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经核查后的结论性意见为:维尔利有限在
上述技术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已由发行人合法承继。
(2)Technocon GmbH 的专利实施许可
Technocon GmbH 是一家于1999 年12 月23 日在德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范围为技术咨询、在生物、物理和化学废水处理中提供Technocon GmbH 的
专利,生物污泥降低的测试和销售。根据公司于2010 年4 月2 日与Technocon
GmbH 签订的《专利权和专有技术许可合同》,Technocon GmbH 许可公司在中国城
市废水处理和工业废水处理领域使用专利号为ZL200380110239.4 的中国专利和
相关专有技术,许可方式为独占许可,期限至该被许可的专利有效期截止之日。
该专利具体情况为:
名称: 用于生物净化废水的方法
专利号:ZL200380110239.4
专利申请日:2003 年10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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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0
授权公告日:2006 年4 月26 日
专利权期限:20 年
上述专利的许可使用费包括一次性许可使用费10 万欧元和按照如下约定方
式收取后续具体项目的使用费:
单位:欧元/立方米
整个反应器容积 容积价格
第一个 10 立方米 250
下一个 40 立方米 125
下一个 150 立方米 60
大于200 立方米部分 25
注:如反应器容积为300 立方米,按照上述约定10*250+40*125+150*60+100*25,需支
付的使用费为19,000 欧元。
Technocon GmbH 许可公司使用的专利为生物净化废水的一种方法,主要用
于污水处理中生物污泥的降低,公司主要是作为技术储备,拟引入渗滤液处理中
达到进一步降低能耗和剩余污泥产生量的目的。该公司的股东为Vogelpohl 教授
和Geissen 教授,Technocon GmbH 与李月中发行人、WWAG 和WUG 之间均不存在
任何关联关系。
5、与WWAG 和WUG 签署的有关MBR 技术和知识合作协议与公司生产经营的
关系
(1)WWAG和WUG许可公司使用的有关技术、知识和商标的具体内容
①许可使用的专利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的查询结果,WWAG和WUG授权公司使
用的四项专利的法律状态如下:


发明名称 类型专利号申请日公告日 保护期限
目前法
律状态
1
Verfahren und Vorrichtung zur
biologischen Reinigung von organisch
belasteten Abw?ssern ces
有机污染废水的生化处理方法
德国
专利
3709174
1987-3
-20
1990-11
-22
自申请日
起20 年
因保护
期限届
满失效
2
Process and apparatus for biological
purification of waste waters
polluted with non biodegradable or
hardly biodegradable substances
生物净化工艺处理废水中不可生物降解
或难降解的物质的工艺和设备
欧洲
专利
0503649
1992-3
-12
1998-1-
21
自申请日
起20 年
授权
维尔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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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BIOLOGICALLY PURIFYING SEWAGE WHICH
IS ORGANICALLY LOADED WITH
SUBSTANCES DIFFICULT TO DECOMPOSE
BIOLOGICALLY OR NOT DECOMPOSABLE
BIOLOGICALLY
生化净化污水中难生化分解的有机物质
或不能生化分解有机物质的工艺和设备
美国
专利
Nr.
5,362,3
95
1992-3
-13
1994-11
-8
自申请日
起20 年
授权
4
PROCESS AND APPARATUS FOR THE
PURIFICATION OF WASTE WATER
方法和净化废水的设备
美国
专利
Nr.
6,080,3
17
1997-5
-9
2000-6-
27
自申请日
起20 年
授权
注:上述四项专利的专利权人均为WWAG。
上述四项专利的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发明名称 类型 主要内容
1 有机污染废水的生化处理方法
德国专利
3709174
由生化反应器与微滤(或超滤)系统组成的
废水处理工艺(MBR 处理工艺),且生化反应
器为压力式生化反应器
2
生物净化工艺处理废水中不可
生物降解或难降解的物质的工
艺和设备
欧洲专利
0503649
处理含难降解或不可生物降解的有机污染
物废水的处理方法和设备,由生化处理段、
一级纳滤处理段、二级纳滤处理段和浓缩液
物化处理段四段合成
3
生化净化污水中难生化分解的
有机物质或不能生化分解有机
物质的工艺和设备
美国专利
Nr. 5,362,395
与上述欧洲专利相同,专利申请地不同
4 方法和净化废水的设备
美国专利
Nr. 6,080,317
由纳滤处理系统和浓缩液处理系统组成的
废水处理工艺和设备
上述四项专利均为WWAG在境外申请的有关处理废水的工艺和设备,第一项专
利为生化处理法与膜分离技术结合组成的废水处理工艺,即“生化处理+膜处理”
工艺,统称MBR(Membrane Bio-Reactor,膜生物反应器或膜生化反应器)处理
工艺,专利保护期已于2007年3月20日到期;第二项专利(与第三项相同)与第
四项专利为在第一项专利的基础上衍生出的两种关于废水的处理工艺和设备,第
二项专利为“生化处理+一级纳滤+二级纳滤+浓缩液处理”的工艺,第四项专
利为“纳滤+浓缩液处理”的工艺。可以看出,第一项专利属于MBR处理工艺的
范畴,后三项专利均是围绕该种处理工艺的相关衍生工艺和设备。
②许可使用的商标、注册设计和知识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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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序号 名称 类型及注册号主要内容
注册设计 1
含难生化或不可生化物的有
机污染废水的生化处理导则
德国注册设计
G92185510.2
通过生化处理含难生化或不可生
化物的有机污染废水方面的一些
原理和方法
1 BIOMEMBRAT
中国注册商标
G561496
共四类,具体见注
商标
2 BIOMEMBRAT?-工艺
德国商标
1123755
与中国注册商标G561496 类似
1 代表WUG 技术的关于理念、设计、安装、启动和运行废水处理设备的知识
知识
2 关于纳滤、反渗透和厌氧废水处理中的理念、设计、安装、启动和运行涉及的知识
注:G561496的中国注册商标共四类,具体为:第11类,商品/服务包括发酵装置;如槽
沟水生物净化装置;以及处理动物植物的反应容器;循环装置和过滤装置。第37类,商品/
服务包括发酵装置的安装;装配;维修和维护。第42类,商品/服务包括发酵装置项目的研
究。第7类,商品/服务包括循环装置;过滤装置;用于发酵器械和装置的反应接收器。G561496
商标的注册公告日期为1990年5月11日,申请人WWAG。
(2)与WWAG和WUG签署相关技术合作协议的主要作用
公司与WWAG和WUG签署相关技术合作协议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的考虑:
①延续性
WWAG和WUG作为欧洲先进的环保企业,在渗滤液处理领域有着较高的声誉。
公司在WWAG转让维尔利有限100%股权后,通过与WWAG和WUG签署技术合作协议的
方式,有利于继续充分利用对方的品牌优势,承接更多的特别是大中型渗滤液处
理项目。
②策略性
公司与WWAG和WUG签署技术合作协议,可保持良好的信息互动,通过WWAG和
WUG搭建公司了解国外渗滤液处理技术发展动态的平台。一旦国外有更好更先进
的渗滤液处理工艺,可通过WWAG和WUG提供技术服务的方式协助公司进行引进、
消化、吸收后再创新,研发出更多、更先进的适合中国渗滤液处理的衍生工艺和
设备。此外,在公司自身对一些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方面,可通过WWAG和WUG
提供技术服务的方式进行共同探讨和研究,更快达到预期目标。
③排他性
公司与WWAG 和WUG 签署技术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WWAG 和WUG 许可公司使
用的相关技术、商标和知识为独占许可,即在中国境内不得将授予公司的任何权
利再授予任何第三方,未经公司同意其自身也不得在中国境内自己使用已授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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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使用的权利,有效减少了竞争对手和潜在竞争对手。
(3)公司的技术与WWAG、WUG 在垃圾渗滤液和废水处理方面的相关专利、
知识和技术的渊源关系
公司拥有的专利、专利申请和其他核心技术均明确针对并用于垃圾渗滤液处
理,为结合我国渗滤液水质特点和排放标准(特别是新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
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创新研发出的新的衍生处理工艺和设备。WWAG
和WUG 授权公司使用的专利、知识和技术等均泛指废水处理工艺和设备,适用范
围为德国及欧洲水质特点和排放标准。两者之间存在的渊源关系为:WWAG 和WUG
授权公司使用的四项专利技术属于MBR 处理工艺的范畴,以及围绕该种处理工艺
形成的相关衍生工艺和设备;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现有专利技术中
的五项专利技术,包括“分体式膜生化反应装置”(ZL200520072050.7)、“垃圾
渗滤液深度处理的方法”(ZL200810024570.9)、“液体处理反渗透集成装置”
(ZL201020103446.4)、“超滤集成装置”(ZL201020103438.X)和“液体处理纳
滤集成装置”(ZL201020103415.9)亦属于MBR 工艺范畴,以及在WWAG 和WUG
授权专利的基础上对MBR 衍生工艺及设备的优化和再创新,但该五项专利技术与
WWAG 和WUG 授权公司使用的专利技术不存在交叉。其中,实用新型专利“分体
式膜生化反应装置”为一种通过自主研发形成的全新专利设计,发明专利“圾渗
滤液深度处理的方法”是在原来的单级生化脱氮工艺基础上增加二级反硝化、硝
化工艺,后接纳滤处理系统,提高垃圾渗滤液中氨氮去除率和总氮去除率,其所
能达到的氨氮去除率与总氮去除率较德国授权专利要高得多,而WWAG 和WUG 并
无该项专利技术的申请,“垃圾渗滤液深度处理的方法”为对公司自有专利“分
体式膜生化反应装置”的优化和再创新,“液体处理反渗透集成装置”、“超滤集
成装置”和“液体处理纳滤集成装置”等三项实用新型专利是在WWAG 和WUG 授
权专利的基础上,对MBR 衍生工艺及设备的优化和再创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
署之日,公司现有专利申请技术中的一项技术,发明申请专利“高浓度有机废水
的处理方法”(200910024689.0)属于MBR 工艺范畴,但该专利申请技术是针对
高浓度有机废水的处理,与“垃圾渗滤液深度处理的方法”专利相比,应用范围
更广,为对公司自有专利“分体式膜生化反应装置”的优化和再创新,与WWAG
和WUG 授权的专利技术不交叉。此外,公司目前拥有的其余专利、专利申请和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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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技术均为公司在工程实践经验积累的基础上通过自主研发获得,不属于MBR
处理工艺的范畴,且不属于WWAG 和WUG 授权专利技术的后续改进或衍生工艺。
(4)WWAG和WUG许可使用的技术、知识和商标对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
公司生产经营对WWAG和WUG许可使用的技术、知识和商标等本身不存在较大
依赖,但通过该种合作方式,对于公司短期内市场形象的确立和推广起到正面的
积极作用和影响,同时,随着公司渗滤液处理项目尤其是大中型项目日趋增多,
公司在渗滤液处理行业的龙头地位将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届时通过与WWAG
和WUG签署技术合作协议带来的作用和影响将逐步弱化。
①公司对WWAG和WUG授权使用的技术、知识和商标等本身不存在较大依赖
首先,WWAG、WUG在废水和垃圾渗滤液处理方面的相关专利、知识和技术等,
公司的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已经对这些技术在中国的应用过程中,即与WUG于2007
年7月签署《MBR技术和知识合作协议》之前完全掌握;其次,公司在中国垃圾渗
滤液处理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结
合中国不同垃圾渗滤液的水质特点和处理要求,自主研发并形成了多项具有自主
知识产权的处理工艺及核心技术;最后,在垃圾渗滤液处理过程中,应用到更多
的是非专利技术、技能和工程经验,这些都是在工程实践中逐步积累起来的。由
于中国的垃圾渗滤液的水质特点和处理要求与德国或欧洲的区别较大,在中国项
目的实施过程中,从方案优化、设备集成、现场施工,到调试和运行,均由中方
技术人员独立完成。因此,公司对WWAG和WUG授权使用的技术、知识和商标等本
身不存在较大依赖。
②短期内对于公司市场形象的确立和推广起到正面的积极作用和影响
通过WWAG和WUG授权公司使用其有关MBR的技术、知识和商标的合作方式,有
助于公司市场形象的确立和推广,有利于公司承接更多的渗滤液处理项目。WWAG
和WUG作为欧洲先进的环保企业,在渗滤液处理领域有着较高的声誉,WWAG是德
国较早从事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和设备的企业,距今已有150年的历史,代表了
德国乃至欧洲在垃圾渗滤液处理方面的先进水平,公司于2007年8月由德资企业
转变为内资企业后,不仅秉承了德方重视质量和精益求精的传统,而且通过与
WWAG和WUG签署技术合作协议的形式,在业内形成了德国及欧洲先进垃圾渗滤液
处理技术代表的良好市场形象,这对于公司在国内拓展和承接垃圾渗滤液处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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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特别是大中型渗滤液处理项目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此外,近几年来,随着公司大量渗滤液处理项目的成功建设和稳定运行,公
司不仅取得了渗滤液处理规模市场第一的佳绩,且德国及欧洲先进垃圾渗滤液处
理技术代表的市场形象亦取得了同行业和客户的公认。同时,公司目前接单形势
良好,随着公司渗滤液处理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在渗滤液处理行业的龙头地位
将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届时通过与WWAG和WUG签署技术合作协议带来的作用
和影响将逐步弱化。
(5)WWAG和WUG许可公司使用的技术、商标与公司自有专利、商标等无形资
产,以及核心技术是否存在重合或相似情形
①WWAG和WUG授权公司使用的商标与公司自有商标不同
WWAG和WUG授权公司使用的“BIOMEMBRAT”和“BIOMEMBRAT?-工艺”商标与
公司目前正在申请的商标在图形或文字等外观形式上显著不同,不存在重合或相
似的情形。
②WWAG和WUG授权公司使用的技术与公司自有专利、核心技术不同
WWAG和WUG授权公司使用的技术(包括专利等)与公司的专利(和专利申请)
和其他核心技术显著不同。首先,WWAG和WUG授权公司使用的专利均泛指废水处
理工艺和设备,公司的专利(和专利申请)和其他核心技术均明确针对并用于垃
圾渗滤液处理;其次,WWAG和WUG授权公司使用的技术(包括专利等)与公司的
专利(和专利申请)和核心技术在内容方面不同,WWAG和WUG授权公司使用的技
术(包括专利等)适用范围为德国及欧洲水质特点和排放标准,公司的专利(和
专利申请)和核心技术为结合我国渗滤液水质特点和排放标准创新研发出的新的
衍生处理工艺和设备。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的结论性意见为:发行人已披露的
自有专利、商标和发行人的核心技术等无形资产与WWAG和WUG许可的技术和商标
不存在重合或相似的情形;发行人的专利、商标和核心技术不存在涉嫌侵权的风
险。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经核查后的结论性意见为:发行人已披露
的自有专利、商标和发行人的核心技术等无形资产与WWAG 和WUG 许可的技术和
商标不存在重合或相似的情形;发行人的专利、商标和核心技术不存在涉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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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风险。
(6)有关技术许可使用费和技术服务费的具体支付情况
公司技术许可使用费和技术服务费的支付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年度 序号 支付金额 支付对象备注
1 489,060.00 WWAG
维尔利有限通过实际承担应由WWAG 向佛
山高明项目支付的等额赔偿款间接支付
2 436,853.70 WWAG 由常州德泽代付
3 518,458.00 WUG 通过广州李坑项目由客户直接支付
4 141,462.39 WUG 直接支付
5 146,270.53 WUG 直接支付
6 120,365.50 WUG 直接支付
7 60,906.40 WUG 直接支付
8 9,648.62 WUG 直接支付
2007-9-26

2008-9-25
小计 1,923,025.14 --
1 1,138,852.78 WWAG 直接支付
2 384,000.00 WUG 通过上海老港项目由客户直接支付
2008-9-26

2009-9-25 小计 1,522,852.78 --
1 1,692,688.08 WWAG 直接支付
2 8,934.00 WWAG 代付设备运费
2009-9-26

2010-9-25 小计 1,701,622.08 --
合计 5,147,500.00 --
根据《中·德(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税收协定和议定书》,公司按收入额的
5.05%代扣代缴上述技术许可使用费和技术服务费的营业税及附加,按收入额的
10%代扣代缴上述技术许可使用费和技术服务费的企业所得税,合计85.25万元,
因此,本公司已经全部支付完毕300万元技术许可使用费和300万元技术服务费。
同时,WWAG和WUG已于2010年8月9日共同出具《确认函》,明确本公司已经如约支
付相关技术许可费和技术服务费,不存在违约或欠缴情形。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的结论性意见为:发行人已经全部
支付完毕300万元技术许可使用费和300万元技术服务费。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经核查后的结论性意见为:发行人已经全
部支付完毕300万元技术许可使用费和300万元技术服务费。
(7)有关WWAG和WUG的基本情况
①WWAG基本信息
WWAG是一家于1860年在德国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Wilhelm Wehrle家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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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100%,业务范围为:能源技术,环保技术以及处理工程技术领域全套设施或单
独配件的规划,安装/制造,建造和分销;在能源技术,环保技术以及处理工程
技术领域提供咨询和其他服务,包括融资服务,租赁服务以及设施操作服务;质
量管理和环境管理服务;提供临时劳工。WWAG从2008年7月1日到2009年6月30日
财务报表记载的利润总额为231.54万欧元,目前董事和授权管理人员如下:
序号 职位 姓名 住所地
Volker Stainberg 德国 埃门丁根
1 董事
Erwin Muhle 德国 肯青根
Michael Kloke 德国 埃门丁根
2 授权管理人员
Hubert Wienands 德国 埃门丁根
资料来源:德国百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②WUG基本信息
WUG是一家于1992年6月16日在德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WWAG全资子公
司,业务范围为:能源技术,环境技术和处理工程技术领域内设施的规划,安装,
购买,出售,租赁以及操作服务;公司所涉及业务还包括根据上述设施的运营合
同,维护合同以及其他合同之规定提供服务。WUG从2008年7月1日到2009年6月30
日财务报表记载的利润总额为22.43万欧元,目前董事和授权管理人员如下:
序号 职位 姓名 住所地
Volker Stainberg 德国 埃门丁根
1 执行董事
Erwin Muhle 德国 肯青根
Hubert Wienands 德国 埃门丁根
2 授权管理人员
Michael Kloke 德国 埃门丁根
资料来源:德国百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③在渗滤液处理方面的主要业绩
在环保领域,WWAG在20世纪80年代开发生产的膜生化反应器(MBR)在各种
废水处理工程中得到了广泛运用,尤其在垃圾渗滤液的处理方面取得了丰富的工
程经验。近十多年来,WWAG在德国、法国、英国和西班牙等地先后建立了超过50
套垃圾渗滤液处理装置,MBR技术亦成为德国废水处理协会(ATV)的首推技术。
2001年以来,WWAG还承担了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固体废弃物培训计划
中有关渗滤液处理方面的技术培训。( 资料来源: WUG 公司网站
http://wehrle-umwelt.com以及WWAG的公司简介)
根据WWAG和WUG于2010年8月9日出具的《确认函》,截至该确认函出具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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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AG、WUG和李月中不存在任何投资持股、任职、亲属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五)主要租赁建筑物及场地情况
目前,发行人未拥有房产,经营所用房产均为租赁取得,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与常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于2010 年2 月10 日签订《房屋租赁
合同》,公司向常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租赁位于常州新北区高新技术园创新
科技楼北区401、402、403、404、405、406、409、423 和425 九间房间,用于
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950.62 平方米,租赁费为每年154,319.04 元,租赁期限
自2010 年2 月10 日至2011 年2 月9 日止。
2、公司与江苏兴荣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 年10 月20 日签订《厂房
租赁合同》,公司向江苏兴荣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租赁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泰山
二村旁的厂房,用于设备集成,建筑面积为1,760 平方米,租赁费为半年
88,000.00 元,租赁期限自2009 年10 月26 日至2011 年4 月25 日止。
3、大连分公司与孙荣国于2010 年9 月1 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大连分
公司向孙荣国租赁位于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安路60 号1912 号和1915 号两间房间,
用于办公用房,租赁面积合计120.85 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10 年9 月1 日至
2011 年9 月1 日。
4、报告期内公司厂房的租赁地址、租赁时间及其变动情况以及厂房到期对
公司后续生产经营的影响
(1)公司报告期内厂房的租赁情况
序号 出租方 租赁地址 租赁期限 实际租赁时间
1
常州高新技术创
业服务中心
常州高新科技园2号楼创业中
心A-106
2006-9-6至
2007-9-5
2006-9-6至
2007-9-5
2
常州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发展(集
团)总公司
常州新北区高新技术园15号
楼创新科技楼北区A座一楼西
2007-10-25至
2009-10-24
2007-10-25至
2009-4-24
3
江苏兴荣高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市新北区泰山二村旁
2009-4-25至
2011-4-25
2009-4-25开始
至今
公司报告期内租赁厂房变动主要系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需增加
租赁厂房面积所致。同时,公司主要从事渗滤液处理一体化服务,租赁的厂房主
要用于渗滤液处理设备集成,易于搬迁且对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2)设备集成厂房到期对公司后续生产经营的影响以及具体应对措施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于2009年4月25日将设备集成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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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至常州市新北区泰山二村旁,为避免租赁厂房到期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
响,公司采取了如下一系列应对措施:首先,公司自租赁该厂房开始一直与江苏
兴荣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且《厂房租赁合同》明确约定
在同等承租条件下公司对该厂房拥有优先续租权;其次,公司目前租赁厂房的租
金为17.60万元/年,租赁支出较小,即使到期续租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不会够成重
大影响;再次,公司所处常州市新北区作为常州市重点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新城区,
现已形成一定的工业化规模,厂房租赁市场活跃,在较短时间内公司即可找到符
合条件的替代厂房,加之公司实际生产对厂房条件要求不高,一般厂房经过简单
装修后均可使用;最后,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
渗滤液处理装备产业化项目,该项目主要是建设公司自有的设备集成厂房,公司
已于2010年3月18日取得项目用地,同时,为了抢占市场先机,公司现已利用自
筹资金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租赁厂房到期后,届时公司将视该项目建设进度决定
是否续租。因此,公司租赁厂房到期不会对公司后续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的结论性意见为:报告期内租赁厂
房变动主要系随着发行人生产经营规模扩大,相应需增加租赁厂房面积所致,结
合发行人业务特点及租赁厂房的用途,报告期内租赁厂房的搬迁未对发行人正常
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发行人自2009 年4 月以来租赁的厂房稳定,拥有该厂
房的优先续租权,且发行人已开始利用自筹资金建设自有厂房,因此,租赁厂房
到期不会对发行人后续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政府特许经营证书
1、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于2009年12月1日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证书编号为B2214032041101,资质等级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可承担单项合
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环保工程的施工,有效期至2011年6月30日。
2、环保部于2009年2月5日核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证
书编号国环运营证1770,证书等级为工业废水甲级,有效期至2012年2月。
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0年4月22日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书编号(苏)JZ安许证字[2007]040649,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有效期至2013
年4月21日。
上述资质证书等均具有一定的有效期限,在有效期限终止时,需由公司向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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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申请以延长有效期。公司只要经营条件仍符合相应要求,并
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准备好相关申请资料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即可获得相关证
书有效期限的延长。但该等证书如因某种原因而不能顺利获得延长,则可能会影
响公司的正常业务运营。
公司目前拥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有关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分
级情况等具体如下:
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分级情况
根据原建设部于2001年4月20日颁布的建建[2001]8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
级标准》的规定,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共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三个级别。
其中,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规定,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环保工程
的施工,申请一级企业资质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企业近5年承担过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燃煤烟气脱硫工程,
或中型核工业废料处理工程,或以下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①单池容积400立方米以上的禽、畜粪便沼气池工程;
②单池容积500立方米以上的厌氧生化处理池工程;
③中型以上工业项目的噪声、有害气体、粉尘、污水、工业废料的综合处理
工程;
④35吨以上工业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
⑤二等乙级以上等级医院医疗污水处理工程;
⑥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环保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
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
具有高级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
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企业具有的一级资
质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2、公司目前未取得一级资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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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经满足上述所列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第(3)、(4)和
(5)项条件,但尚未满足第(1)和(2)项条件;因此,暂无法申请取得环保
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目前持有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资质等级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
级;公司目前从事的业务均在二级资质企业可从事的业务范围内,现持有的二级
资质能满足所参与相关项目的资质要求,且预期也能满足近期将参与的相关项目
的资质要求。
公司未来仍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所持资质证书许可的从业
范围内承接业务。公司关于未来发展的计划和目标是在假定公司仍然持有二级资
质的基础上制定的,公司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的二级资质企业
可从业范围开展业务已经能确保公司未来业务的持续和稳健发展,因此,公司目
前持有二级资质不会对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构成阻碍。
综上,公司暂未取得一级资质不会对公司的现有业务及未来发展造成任何消
极影响。此外,公司目前正在通过积极通过拓展业务类型和范围、招聘优秀人才
以及鼓励现有员工参加相关考试、考核提高职称、资质等级的方式满足环保工程
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所要求的第(1)和(2)项条件。待相关条件满足后,公司将
尽快申请办理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以拓宽公司进一步发展的空间。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的结论性意见为:发行人尚未达到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要求满足的所有条件。同时,发行人现持有的二级资
质能满足所参与相关项目的资质要求,且预期也能满足近期将参与的相关项目的
资质要求,因此,发行人未取得一级资质未对公司的现有业务和未来发展造成任
何消极影响。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经核查后的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暂未取得
一级资质不会对公司的现有业务及未来发展造成任何消极影响。
七、公司的技术和研发情况
公司经过多年在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的发展,积累了一批在环保、化工、水
处理、电气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掌握了垃圾渗滤液处理的关键技术。公司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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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团队的多位成员具有海外留学经历,现有研发人员14 人,其中博士4 人、硕
士6 人,自主创新能力行业领先。其中,董事长李月中博士拥有20 余年的环保
专业工作经历,长期致力于与渗滤液处理相关的研究和实践,现为住建部市政公
用行业专家委员会环境卫生专家组专家,住建部环境卫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家
委员会委员,全国城镇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其专业资质、重要科研
成果和获得的奖项等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的相关内容。
目前,公司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的行业地位,产品技术含量高,综合技术
实力强,现拥有10 项专利,已申请2 项专利均获受理,WWAG 和WUG 的MBR 相关
专利、商标和技术等在中国大陆的20 年独家使用权,以及1 项独占许可专利。
(一)公司的核心技术
公司主要为渗滤液处理项目提供服务,目前已承接的38 个渗滤液处理项目,
涉及北京、山东、东北、武汉、广州、成都、上海、长沙等地区。公司核心技术
主要是分体式膜生化反应器技术;两级生化脱氮技术;高效好氧生化反应器技术;
UBF 厌氧技术;超滤膜分离应用技术;纳滤技术;卷式反渗透技术;浓缩液减量
达标排放技术;PLC 在线控制与监测技术;膜处理设施的系列化、标准化、集成
模块化技术;中水回用技术等。
1、分体式膜生化反应器技术
(1)技术原理
分体式膜生化反应器由生化反应器单元和分体式超滤单元组成,其中生化反
应器可为单纯的活性污泥池或是具备生化脱氮功能的反硝化、硝化池。
分体式膜生化反应器(单级生化脱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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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体式膜生化反应器(两级生化脱氮)
(2)技术优点
分体式膜生化反应器是膜分离技术与生化技术有机结合的新型废水处理技
术,该技术综合了膜处理技术和生化处理技术带来的优点。分体式超滤单元作为
泥水分离单元,取代了二次沉淀池。它利用膜分离设备将生化反应池中的活性污
泥和大分子有机物质截留住,水力停留时间(HRT)和污泥停留时间(SRT)可以
分别控制,而难降解的物质在反应器中不断反应、降解。一方面,膜截留了反应
池中的微生物,使池中的活性污泥浓度大大增加,使降解污水的生化反应进行得
更迅速更彻底;另一方面,由于膜的高过滤精度,保证了出水清澈从而省掉二沉
池。膜生化反应器工艺通过膜分离技术大大强化了生化反应器的功能。
分体式超滤单元采用的是管式超滤膜,超滤进水泵把生化池的混合液分配到
超滤环路。每个超滤环路设有单独的循环泵,该泵在沿膜管内壁提供一个需要的
流速(4-5m/s),从而形成紊流,产生较大的过滤通量,避免堵塞。每条环路的
运行完全独立,提高了系统运行的可靠性。
2、两级生化脱氮技术
(1)技术原理
我国于2008 年7 月1 日开始实施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新标
准(GB16889-2008)与老标准(GB16889-1997)相比其最大的不同点在于新标
准对处理后出水的总氮排放进行了严格的控制,即要求总氮应小于40mg/L(普
通地区)或20mg/L(特别地区),这意味着要求应对新标准采用的渗滤液处理工
艺要求具有超过98%的脱氮能力。
2007 年底公司开始了两级生化脱氮技术的研发和设计,即在原有的反硝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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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化基础上增加后置二级反硝化和二级硝化工艺段。当一级反硝化和一级硝化脱
氮不完全时,在二级反硝化和二级硝化反应器中通过进行深度脱氮反应。
(2)技术优点
两级生化脱氮工艺的技术创新点在于针对极为严格的总氮达标排放标准,在
原来的单级生化脱氮工艺上引入了二级反硝化、硝化工艺,当一级反硝化和一级
硝化脱氮不完全时,一级反硝化、硝化过程中残留的氨氮、硝态氮和亚硝太氮在
二级反硝化和二级硝化反应器中通过进行深度脱氮反应,从而保障了生化脱氮的
完全性和稳定性。
3、高效好氧生化反应器技术(JZR)
(1)技术原理
高效好氧生化反应器原理图
该反应器中的折流板将反应器分为交换区和反应区两个区。下循环管位于交
换区,上循环管位于反应区,两个循环管之间为混合管,两相喷嘴安装在混合管
内。污水以很高的流速通过两相喷嘴进入交换区,这种高速流体在喷嘴空气入口
的初级扰动区形成负压,将空气吸入反应器;同时这一高速流体在混合管和下循
环管之间也形成一定的负压,形成流体在下循环管的循环。
喷嘴喷出的两相混合物的气泡富集在上循环管的外侧,上循环管内部不形成
气泡。由于气泡的存在,使得上循环管的内外侧形成不同的流体密度差,管内流
体密度大于管外流体密度,该密度加强了流体在上循环管的循环。在交换区内,
湍流的流体将微生物絮凝团分成小颗粒,加速了微生物颗粒在反应区内繁殖,实
现对溶解氧的充分吸收利用。由于外循环泵对空气的自吸作用,使得JZR 反应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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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能耗小,而溶氧效率高,占地面积小。
(2)技术优点
①反应器可达到较高的污泥浓度。该工艺污泥浓度可达10-15g/L,为传统
工艺的3-4 倍;②氧利用率和氧转移率高。该工艺的氧利用率可达30-40%,为
传统工艺的1 倍;③生化反应器池容小、占地面积较少。相对于相同污染物负荷
的污水处理项目,该技术的生化反应器容积约为传统工艺的1/10-1/5,占地面
积约为1/10-1/6。
4、UBF 厌氧技术
(1)技术原理
UBF 厌氧反应器原理图
注:填料装置、布水装置、排泥装置均已经获得实用新型专利。
UBF 厌氧反应器技术整合了上流式厌氧污泥床(UASB)与厌氧滤池(AF)的技
术优点:相当于在UASB 装置上部增设AF 装置.将滤床(相当于AF 装置.内设填
料)置于污泥床(相当于UASB 装置)的中上部,由底部进水,于上部出水并集气。
底部进水上部出水可增强对底部污泥床层的搅拌作用,使污泥床层内的微生
物同进水基质得以充分接触,从而达到更好的处理效率并有助于颗粒污泥的形
成;在反应器上部设置的滤床中,微生物可附着在滤床的填料(滤料)表面得以生
长形成生物膜,滤料间的空隙可截留水中的悬浮微生物,从而可进一步去除水中
的有机物质;同时于上部出水并集气的构造使得反应器内的水流方向与产气上升
方向相一致,可减少设备阻力从而降低了设施堵塞的几率;更重要的是由于滤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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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存在,加速了污泥与气泡的分离,从而极大地降低污泥的流失,反应器容积可
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反应器积聚微生物的能力大为增强,可使反应器达到更高
的有机负荷。设计UBF 厌氧反应器部分出水回流,用以缓冲进水污染负荷变化,
同时缓冲碱度。
UBF 厌氧技术主要用于垃圾焚烧厂、垃圾综合处理厂、垃圾转运站的高浓度
垃圾渗滤液预处理,具有如下技术特点:第一,水力利用率高、污泥存留性好。
UBF 结合了UASB 的水力利用率(100%床利用率)和厌氧过滤器优异的污泥存留
性能的优点;第二,微生物总量大。UBF 厌氧较UASB 等其他厌氧具有更大的反
应微生物总量,包括污泥床中悬浮状态生长的和填料上附着状态生长的微生物;
第三,高稳定性和耐高负荷冲击性。UBF 更好的污泥控制和更大的反应微生物总
量形成了更长的污泥停留时间,从而提高了反应器的稳定性,使过程更易控制并
提高了系统的耐冲击负荷能力,包括对有害/有毒物质相对更高的耐受性。同时
明显更长的SRT(污泥停留时间)还意味着:更少的污泥产生、对难分解有机物
更好的降解能力、更高的CODCr/BOD5 去除率、较多的沼气产量和能量值以及对复
杂废水更短的适应时间。
(2)技术优点
①新型的填料装置
对于UBF 厌氧而言,其填料的选择与布置至关重要,填料床应避免短流、结
团、生物膜难以附着或难以脱膜等情况发生,针对高浓度垃圾渗滤液的特性本公
司为UBF 厌氧选用了聚氯乙烯带状填料,相较于传统的UBF 填料其具有如下特性:
轻灵密实,安装非常方便;条中内设防伸缩塑料带,增强膜条的稳定性,并确保
其固定长度,膜条坚固,不易断裂,使用寿命较长;空隙可变、不堵塞、不易结
团;比表面积大,设计为100m2/m3 的生物量生长表面;生物膜生长快、脱膜容易、
生物膜生长更新良好。
②环形布水装置
厌氧布水装置易堵塞的问题是困扰各厌氧应用单位的一大难题,针对此种情
况结合垃圾焚烧厂渗滤液的特性,本公司开发了环形布水装置用于UBF 厌氧的均
匀布水,该布水装置具有布水均匀、不易堵塞,且每套环形布水圈可以独立冲洗
等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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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排泥装置
厌氧排泥装置的设计是厌氧能否运行稳定的关键技术之一,结合自动化控制
设计,公司设计的排泥装置为多点均衡自动排泥装置,具有自动化程度高、不易
堵塞、排泥均衡等优点。
5、超滤膜分离应用技术
超滤是以压力为推动力,利用超滤膜不同孔径对液体进行分离的物理筛分过
程。溶液在压力作用下,溶剂与部分低分子量溶质穿过膜上微孔到达膜的另一侧,
而高分子溶质或其它乳化胶束团被截留,实现对溶液分离或提纯的目的,它的分
离机理主要是靠物理的筛分作用。超滤材料目前大多数是有机复合高分子膜,如
聚偏氟乙烯、磺化聚醚砜等,无机膜材料如陶瓷膜等。超滤膜的形式种类较为繁
多,主要有卷式、板式、中空纤维式、管式等。在垃圾渗滤液处理中常用外置式
的管式膜和内置式的纤维膜。
6、纳滤技术
纳滤是一种介于反渗透和超滤之间的压力驱动膜分离过程,纳滤膜的孔径范
围在几个纳米左右,纳滤对单价离子和分子量低于200 的有机物截留较差,而对
二价或多价离子及分子量介于200-2,000 之间的有机物有较高脱除率。因为一价
盐离子能通过纳滤膜,使得纳滤的渗透压远比反渗透低,这样,在保证一定的膜
通量的前提下,纳滤过程所需的外加压力比反渗透低得多。而在同等压力下,纳
滤的膜通量则比反渗透大得多。
在渗滤液处理中,纳滤一般用于对膜生化反应器出水进行深度达标处理,其
操作压力在4-10bar 左右,单级纳滤产水率大于85%。
7、卷式反渗透技术
反渗透是渗透的反向迁移运动,是一种在压力驱动下,借助于半透膜的选择
截留作用将溶液中的溶质与溶剂分开的分离方法,反渗透膜孔径小于纳米级,在
一定的压力下,水分子可以通过反渗透膜,而源水中的无机盐、重金属离子、有
机物、胶体、细菌、病毒等杂质无法通过RO 膜,从而使可以透过的纯水和无法
透过的浓缩水严格区分开来。因此,反渗透膜对有机污染物、一价盐、二价盐等
截留率达到99%以上,但所需渗透压较大,且产率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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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渗滤液处理中,卷式反渗透一般用于对膜生化反应器出水进行深度达标处
理,其操作压力在30-50bar 左右,单级反渗透产水率大于70%。
8、浓缩液减量达标排放技术
该技术创新性地采用膜分离和吸附技术对浓缩液进行处理,纳滤或反渗透浓
缩液首先通过纳滤系统进行减量,减量后的浓缩液中主要含有难降解有机物和盐
分,再进入采用混凝沉淀处理单元,沉淀池排泥至污泥池,沉淀池的上清液用树
脂进水泵抽送至树脂吸附系统,沉淀池出水通过吸附塔,吸附清液进入二级吸附
塔。当树脂达到吸附饱和时,需进行脱附。二级吸附系统的工艺流程与一级吸附
系统基本一致,二级吸附塔的出水可达标排放,吸附工艺的洗脱液排入污泥处理
系统。该技术有效地减少了渗滤液处理系统浓缩液的排放量,提高了系统清液回
收率,系统清液得率在94%以上。
9、PLC 在线控制与监测技术
为了保障渗滤液处理系统的高效运行,降低运营成本,在处理工艺中采用了
先进成熟的工程的可编程控制器(PLC)系统,实行集中监测和分散控制,按工
艺流程配置必要的液位、流量等检测仪表。全部检测仪表及电气设备的运行信号
实现传送和显示,根据电气设备的运行要求及主要工艺参数的控制要求,设置自
动控制和自动调节系统。在渗滤液处理厂现场级、管理级实现数据传输及通讯,
使其在确保工艺稳定生产,降低能耗,安全运行和提高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重要
作用。总信号采集控制系统与各子系统之间的通讯采用以太网模块实现双向通
讯,并且总信号采集控制系统与工控机之间也采用以太网方式进行双向通讯,如
现场具备上网条件,同时实现远程监控。
10、膜处理设施的系列化、标准化、集成模块化技术
相较于以往的渗滤液处理工程以及其他同行业单位,分体式超滤、纳滤、卷
式反渗透等膜处理设施均在工地现场进行各项目零部件的安装和装配,具有施工
周期长、质量不稳定、标准化程度不高、工程效率低下等缺点,因此,公司于
2008 年在渗滤液处理行业率先实施了超滤、纳滤、卷式反渗透等膜处理设施的
系列化、标准化、集成模块化设备设计和应用,即所有的膜处理设施按照标准化
设计在车间完成集成、装配为一套或多套集成模块化设备,集成模块化设备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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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并且在出厂前需经过严格的测试、检验,运输至项目现场后仅需进行简单
的定位、进出水管路、供电电源的连接即可投入使用,可大大缩短项目工期,提
高工程质量和效率。
主要产品 外观图形 用途
UF
由超滤膜组件、管道、支架、水泵及清洗
控制等几部分组成。可用于对现有污水处
理设施进行深度处理改造,固液物质分离、
浓缩和提纯,与生化系统组合成膜生化反
应器等。超滤集成设备可直接销售,也可
用于公司承担的渗滤液处理工程中使用
NF
由纳滤膜、水泵、管道、控制系统等组成。
可用于垃圾渗滤液的深度处理,造纸、电
镀、印染等行业用水及废水处理,以及饮
用纯净水、矿泉水前期处理,乳品饮料、
茶饮料、果汁饮料生产过程处理等。纳滤
集成设备可直接销售,也可用于公司承担
的渗滤液处理工程中使用
RO
由复合膜组件、多级离心泵、高低压管路、
阀门、仪表及控制系统等组成。可用于垃
圾渗滤液的深度处理,废水深度处理、中
水回用和纯水制备等多种领域。反渗透集
成设备可直接销售,也可用于公司承担的
渗滤液处理工程中使用
11、中水回用技术
中水回用技术采用超滤和反渗透的组合对渗滤液处理后的尾水进行深度再
处理。尾水经超滤处理后的清水再经反渗透处理,不仅可以除去盐类和离子状态
的其他物质,还可以除去有机物质、胶体、细菌和病毒,出水水质稳定且完全达
到中水回用水质指标,可以循环利用。超滤和反渗透结构紧凑,易于清洗,运行
成本低。
(二)核心技术的来源、技术水平及其成熟程度
公司各项核心技术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来源 技术水平 成熟程度
1 分体式膜生化反应器技术 股东投资入股 国内领先 成熟
2 两级生化脱氮技术 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国内领先 成熟
3 高效好氧生化反应器技术 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国内领先 成熟
4 UBF 厌氧技术 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国内领先 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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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超滤膜分离应用技术 原始创新 国内领先 成熟
6 纳滤技术 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国内领先 成熟
7 卷式反渗透技术 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国内领先 成熟
8 浓缩液减量达标排放技术 集成创新 国内领先 成熟
9 PLC 在线控制与监测技术 原始创新 国内领先 成熟
10
膜处理设施的系列化、标
准化、集成模块化技术
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国内领先 成熟
11 中水回用技术 原始创新 国内领先 成熟
(三)核心技术的保密措施
目前公司已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来加强技术的保密性,主要有:制定《工
作保密制度》;与技术人员签署《商业、技术保密协议》;对核心工艺技术实行分
段掌握;申请专利保护;核心技术团队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四)核心技术在垃圾渗滤液处理过程中的运用
公司始终专注于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并高度重视自身的技术创新工作,在
取得一系列技术突破后,将核心技术广泛应用于渗滤液处理等项目中,为客户的
垃圾渗滤液达标处理提供高质量的一体化专业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78%、99.97%和100%。公司核心技术在垃圾渗滤液
处理过程中的集成运用具体如下:
1、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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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焚烧厂渗滤液处理系统解决方案
(五)研究与开发情况
公司核心团队多位是海外留学人员,具有丰富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近几年,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断开展技术创新、难题攻关等技术开发活动,聘请国内
外知名的环保专家组成顾问组,并积极加强与国内外大学、科研院所的合作,先
后完成了多项技术的研究及开发工作,部分研究开发成果已在项目中得到应用,
部分正在申报国家专利。同时,公司于2009 年3 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1、研发机构设置情况
公司下设独立的研发部,主要负责包括:负责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开
发与研究;负责建立并维护公司技术管理体系、技术开发体系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负责推动公司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制订、完成公司前瞻性课题和基础应用研
究课题。研发部拥有独立的实验场地、测试仪器仪表等,同时,可移动式集装箱
实验室能够适应不同地区的可研开发。另外,公司拟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研
发中心项目,项目完成后公司技术储备和研发实力将进一步增强,并力争成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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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科研成果转化的中试基地,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平台。
2、研发成果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合作单位 技术领域 项目类型
1
分体式膜生化反应器在垃圾渗滤液处理
中的应用研究
自主项目无 资源与环境技术 新工艺
2 JZR 反应器处理印染废水试验研究 自主项目无 资源与环境技术 新工艺
3 纳滤浓缩液深度处理技术研发 自主项目无 资源与环境技术 新工艺
4 垃圾渗滤液预处理技术的研发 自主项目无 资源与环境技术 新工艺
5 垃圾渗滤液总氮控制新技术开发 自主项目无 资源与环境技术 新工艺
6
小规模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可移动式集
成装备的研发
自主项目无 资源与环境技术 新产品
7 UBF 工艺处理焚烧厂渗滤液试验研究 自主项目无 资源与环境技术 新工艺
8
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远程故障诊断系统
开发
自主项目无 资源与环境技术 新技术
9 印染行业中水回用技术及装备开发
常州市科
学技术局
无 资源与环境技术
新工艺
新产品
10
垃圾渗滤液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技术研
究开发
自主项目无 资源与环境技术 新工艺
另外,公司还积极参与了住建部《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和环保部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的编制工作。
3、正在研发的项目
(1)自主研发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进展情况 技术领域 项目类型
1
在传统膜生化反应器中增加后置反硝化
组合工艺脱氮效果的研究
自主项目开发阶段 资源与环境技术 新工艺
2
不同种类高浓度有机废水对垃圾渗滤液
脱氮效果的影响研究
自主项目开发阶段 资源与环境技术 新工艺
3
不同水质特征渗滤液预处理工艺技术的
研究
自主项目开发阶段 资源与环境技术 新工艺
4 纳滤、反渗透膜浓缩液减量化装备的开发自主项目开发阶段 资源与环境技术 新产品
5
高污泥浓度生化反应器充氧技术及装备
的研究开发
自主项目开发阶段 资源与环境技术 新工艺
6 渗滤液水质调节技术研发 自主项目开发阶段 资源与环境技术 新工艺
7
垃圾渗滤液水质特征对超滤膜、纳滤膜污
染机理及清洗方式优化研究
自主项目开发阶段 资源与环境技术 新技术
8
纺织、印染高浓度废水处理技术的应用研

自主项目开发阶段 资源与环境技术 新工艺
9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施方案、资源
化、无害化技术的研究
自主项目开发阶段 资源与环境技术 新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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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树脂生产废水处理技术的开发 自主项目开发阶段 资源与环境技术 新工艺
11 工业回用水处理技术及装备的研发 自主项目开发阶段 资源与环境技术
新工艺
新产品
12
采矿、电镀等特殊行业水处理工艺的研究
开发
自主项目开发阶段 资源与环境技术 新工艺
(2)合作研发项目
公司承担江苏省科技厅“垃圾渗滤液深度处理技术及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
目的整体研发,并于2009 年获得常州科技局的专项拨款350 万元。就该项目涉
及的部分技术工艺,公司积极加强与国内大学、科研院所的合作,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用途 合作单位
1 垃圾渗滤液预处理技术及装备 用于渗滤液项目处理 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 垃圾渗滤液浓缩液处理技术及装备 用于渗滤液项目处理 南京大学
①垃圾渗滤液预处理技术及装备项目情况
公司于2009 年1 月4 日与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签订《技术开发(合作)
合同》,双方合作开发垃圾渗滤液预处理技术及装备项目,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技术目标:开发出一套渗滤液预处理的关键技术及集成设备;预处理工
艺对总氮的去除率在40%以上;确定浓缩液中氨氮资源化的可行性。
2)项目验收标准:建立一套垃圾渗滤液预处理技术及设备;处理规模
100-150 吨/日;预处理总氮去除率在40%以上,水质碳氮比合适,可直接进入生
化处理工艺进行处理。
3)研发技术成果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公司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4)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公司对专利产生的利益享有
独占权。
5)合同金额:公司向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支付100 万元。
该项目预计2011 年6 月30 日前完成。
②垃圾渗滤液浓缩液处理技术及装备项目情况
公司与南京大学分别于2009 年1 月20 日和2010 年8 月9 日签订《技术开
发(合作)合同》及《技术开发(合作)合同补充协议》,双方合作开发垃圾渗
滤液浓缩液处理技术及装备项目,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执行期:2009 年10 月1 日至2012 年10 月1 日。
2)技术目标:开发出一套渗滤液深度处理的关键技术及集成设备;浓缩液
体积从原工艺废水的15%降低到1.0%以下;确定浓缩液中腐殖酸资源化的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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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开发出适用于浓缩液深度处理的新型吸附树脂。
3)技术内容:针对浓缩液的特点开发理化结构适宜的新型吸附树脂,确立
以树脂吸附为核心的浓缩液处理技术。
4)研发技术成果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对于树脂本身研究申请专利的权利、
所获得专利的所有权及专有技术的所有权归南京大学享有;对于浓缩液达标排放
装备申请专利权、所获得专利的所有权及专有技术的所有权归公司所有。
5)合同金额:公司向南京大学支付50 万元。
该项目研发预计2011 年6 月30 日前完成。
4、报告期内研发投入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垃圾渗滤液处理工艺的研究,不断加大研发投
入,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投入分别为353.67 万元、535.35 万元和1,296.93 万
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16%、4.80%和6.18%。有关研发投入的具体
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研发费用支出 713.20 303.32 150.91
其中:直接材料 255.97 43.44 21.04
人员工资 329.03 184.07 96.94
设计费 73.00 61.60 10.00
其他 55.19 14.21 22.93
研发设备购置费 276.86 66.73 14.62
专利购置费 15.46 0.00 2.00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183.14 104.53 137.65
调试实验费 108.28 60.77 48.50
研究投入合计 1,296.93 535.35 353.67
(六)公司技术的创新机制
公司所处渗滤液处理行业对技术要求很高,在技术升级换代速度加快的今
天,传统技术逐渐被新技术替代是不变的规律,现有竞争者或潜在竞争者可能因
较高的研发投入而在技术上取得长足的进步。为实现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保持技
术和业务的优势,不断提升公司竞争力,公司建立了一整套技术创新机制。
1、明确技术创新战略
公司着眼于可持续发展的思路,坚持走自主创新的道路,自成立以来一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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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项目研发投入和自身综合实力的提高,并确定了明确的技术创新战略,着重新
工艺、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创新,运用自主研发、联合开发和产学研结合的研发模
式,在使公司研发工作稳步前进的同时,不断提高产品、工艺等的科技含量。
2、设立技术创新体系
公司设立了较为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涵盖决策层、管理层和实施层。公司
以研发部为核心,鼓励各层次的员工技术创新,使整个企业形成了领导重视,员
工积极参与的良好创新环境和文化氛围。同时,公司注重加强专业技术及管理技
能的全员培训,将持续的人力资源开发作为实现人力资本增值的目标,不断提高
员工整体素质。
3、形成技术开发理念
公司形成了以运营为中心的技术开发理念,研发项目均是围绕客户项目顺
利、成功运营的目标而确立,研发部门保持与运营部门的密切沟通,将技术的先
进性与业务的运营需求相结合,根据市场和业务的不断发展变化的要求,推进公
司持续技术创新。
4、配套合理激励机制
为保持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完善,公司建立了一系列与之配套的研发项目立
项、研发经费投入与核算和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对专业技术人才采取股权激
励、提高收入待遇、给予补贴、增加培训机会等有效措施,充分调动专业人才的
积极性和开拓性,提升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
(七)公司技术研发团队
目前,公司已拥有一支由行业专家组成的科研队伍,并由公司董事长亲自领
导并参与研发工作,公司现有研发人员14 人,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博
士4 人,硕士6 人。近两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更。
八、公司境外开展业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未在境外开展经营活动,且不存在在境外
拥有资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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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一)目前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经营范围:环保设备的设计、集成、制造(限分支机构)、销售和研发;
环保工程的设计、承包、施工、安装,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环保工
程系统控制软件的开发及维护、软件产品销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设计、承包、
施工、安装,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投资、运营;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和技术除外。
作为垃圾渗滤液处理的龙头企业,公司依托分体式膜生化反应器及其衍生工
艺等高效渗滤液处理工艺,主要为客户提供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综合解决方案,
即通过工艺方案优化设计和整体统筹,提供渗滤液处理工程施工、设备集成和销
售、现场系统集成、调试运行,以及后续运营和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等,为客户的
垃圾渗滤液达标处理提供一揽子高质量的一体化专业服务。
1、公司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常州德泽,成立于2005年2月28日,主营业务为环保设备、
配件的销售以及环保设施的调试服务及维护,成立初期未开展任何业务;2007
年常州德泽开始向常州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提供渗滤液处理的委托运营服务,
该项业务延续至2008年末结束,相关协议已履行完毕,且除上述情况外常州德泽
再未开展其他具体经营业务;自2009年开始,常州德泽仅对所持有的维尔利股权
进行管理,并于2009年10月14日变更经营范围,由“生化技术、膜过滤技术、环
境保护工程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环保设备及配件的销售;环保设施的调试
服务及维护”变更为“实业投资、企业管理服务”。有关常州德泽的历史沿革情
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附件之“《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的相关内容。除投资并持有本公司
股权外,常州德泽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亦未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业。常州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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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目前的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企业管理服务,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和管理,因
此,公司控股股东常州德泽未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公司与控股股东
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常州德泽2008年至2010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0 年度/末 2009 年度/末 2008 年度/末
资产总额 28,125,259.56 21,048,740.24 21,327,583.12
所有者权益 28,125,510.41 20,886,380.81 12,980,038.15
营业收入 0 0 282,980.59
净利润 7,239,129.60 9,915,425.99 -50,397.62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常州德泽母公司财务数据,其中,2008 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为其纳税申报表数据,2009 年度和201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常州中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审计。
常州德泽2008年度营业收入全部来源于向常州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提供
渗滤液处理的委托运营服务,运营业务的毛利率为53.95%。常州德泽2008年度、
2009年度和2010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为-5.04万元、991.54万元和723.91万元。具
体而言,2008年度净利润为负数系2008年末对维尔利有限的持股比例增加到
85.20%,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变更为成本法,当年
未确认投资收益所致;2009年度和2010年度常州德泽净利润来源于维尔利有限分
配的股利,2009年度和2010年度分别确认投资收益为997.53万元和784.80万元。
有关上述常州德泽为常州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提供渗滤液处理的委托运
营服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1)常州德泽为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提供服务的原因及与发行
人承接的常州渗滤液处理项目的关系
发行人前身维尔利有限于2006年为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提供了
垃圾渗滤液处理的全套工艺设备,该项目于2006年10月通过竣工验收。同时,该
项目完成后客户提出了提供后续委托运营服务的要求。维尔利有限当时主要从事
垃圾渗滤液处理的建设期服务,为客户提供交钥匙工程,而常州德泽则主要定位
于环保设备、配件的销售以及环保设施的调试服务及维护等相关技术服务,因此,
常州德泽于2006年末与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签署《常州市生活垃圾卫
生填埋场污水处理承包运营合同》,并于2007年开始向其提供渗滤液处理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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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服务,该项业务于2008年末结束。
(2)合同主要内容
常州德泽(乙方)与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甲方)于2006年11
月签署《常州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污水处理承包运营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包
括:乙方承包甲方的渗滤液污水处理系统的运营,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全过程监
督管理;乙方全面负责渗滤液污水处理区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污水处理按设计
能力正常运行;甲方暂按31.90元/吨的单价(含税价)向乙方支付处理费,运行
一年后由甲方委托财政、审计部门进行核定后最后确定;除特殊情况外,甲方均
应按月支付乙方的污水处理费;乙方确保经处理后的污水能达到国家对垃圾渗滤
液规定的一级排放标准(GB16889-1997);承包期为2006年11月28日至2008年11
月30日。
(3)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常州德泽当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为:生化技术、膜过滤技术、环境保护工
程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环保设备及配件的销售;环保设施的调试服务及维
护。维尔利有限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环保工程的承包、施工、安装,并提供
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以上凡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的,取得专项许可手续后经
营)。从经营范围来看,常州德泽与维尔利有限存在一定的重合,但从实际经营
来看,维尔利有限当时提供垃圾渗滤液处理的建设期服务,而常州德泽从事后续
委托运营服务,因此,不存在同业竞争。
(4)常州德泽提供上述服务的相关情况
常州德泽于2006年11月28日至2008年11月30日向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卫生
填埋场提供渗滤液处理的委托运营服务,所使用的技术及人员均为自有,未使用
MBR技术许可使用权,以及维尔利有限的资产和研发资源。此外,常州德泽于2007
年8月向WWAG收购维尔利有限100%股权后,成为维尔利有限的控股股东。公司自
2009年开始增加了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委托运营服务,所使用的技术与常州德泽
开展委托运营服务存在一定的重叠,但由于常州德泽自2008年末为常州市城市生
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提供完渗滤液处理的委托运营服务后,未开展其他业务,仅对
所持有的维尔利股权进行管理,并于2009年10月14日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
为:实业投资、企业管理服务。因此,公司开展委托运营服务与常州德泽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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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亦不存在同业竞争。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的结论性意见为:常州德泽报告期
内开展委托运营业务与维尔利有限不存在同业竞争,也不会导致李月中先生违反
其承担的竞业禁止义务。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经核查后的结论性意见为:常州德泽报告
期内开展委托运营业务与维尔利有限不存在同业竞争,也不会导致李月中先生违
反其承担的竞业禁止义务。有关李月中先生承担的竞业禁止义务情况,详见本招
股说明书第八节之“一、(六)实际控制人承担的竞业禁止业务”。
此外,控股股东常州德泽已于2010年1月31日向本公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
承诺函》,具体如下:“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除维尔利以外,本公司未再控
制其他任何企业;本公司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维尔利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
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维尔利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境
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在本公司作为维尔利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将不从事并将
促使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任何与维尔利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
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而导致维尔利遭受
损失,本公司将向维尔利全额赔偿。”
2、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月中先生,除投资并控股常州德泽以及通过常州德泽
间接控制本公司外,李月中先生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亦未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
企业。李月中先生自本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担任公司总经理,专职在公司领薪和工
作,并自2007 年9 月开始担任公司董事长。除在本公司任职外,李月中先生并
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公司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存在竞
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因此,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李月中先生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
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实际控制人李月中先生已于2010 年1 月31 日向本公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
承诺函》,具体如下:“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维尔利以外
的其他企业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维尔利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
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维尔利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境内证券交易
所上市后,在作为维尔利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将不从事并将促使本人所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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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企业不从事任何与维尔利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
的业务或活动。如因本人违反本承诺函而导致维尔利遭受损失,本人将向维尔利
全额赔偿。”
3、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其他股东中风投、国信弘盛、华成创东方和华澳创投无论其经营范围或
其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均与本公司不同,故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有关中风投、
国信弘盛、华成创东方和华澳创投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之“五、
(一)股东”的相关内容。
(二)拟投资项目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开展,公司控股股东未从
事与本公司拟投资项目相同或相近的业务;除在本公司任职外,实际控制人李月
中先生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本公司拟投资项目相同或相近的业务,因
此,本公司拟投资项目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
竞争及潜在的同业竞争关系。
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是否存在
关联交易
常州德泽 本公司发起人、控股股东 是
中风投 本公司发起人、公司股东 否
国信弘盛、华成创
东方、华澳创投
公司股东 否
广州维尔利 公司参股子公司 否
常州埃瑞克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
公司参股子公司 否
李月中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及常州德泽控股股东 是
蒋国良、浦燕新、
周丽烨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常州德泽股东 否
朱卫兵 公司监事会主席、总师办主任及常州德泽股东 否
孙集平、常进勇 公司董事 否
俞汉青、李晓慧、
高允斌
公司独立董事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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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兴刚 公司监事、运营部主任、常州德泽股东 否
黄春生 公司监事 否
张进锋 公司副总经理 否
宗韬 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常州德泽股东 否
常州金牛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蒋国良先生曾经控制的公司 是
金坛清源 实际控制人李月中先生妹妹的配偶控制的公司 是
清源设备厂 实际控制人李月中先生的妹妹曾经控制的企业 是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主要致力于垃圾渗滤液处理业务,在项目的具体执行过程中,公司自有
人员主要从事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工艺设计优化、设备系统集成、调试等业
务,相对而言,技术含量较低、附加值较低的主体建造、非标准件加工及安装等
业务则主要通过外包的方式进行。因此,公司在2008年度和2009年度与常州金牛、
金坛清源和清源设备厂三个关联方发生关联采购交易,系公司向其采购括泥机、
管道材料等部分非核心部件或非标配件及配套安装服务,属正常业务往来,主要
是为了合理利用、优化配置相关资源并同时降低相关的采购成本。
公司2008年度和2009年度与上述三家公司发生的关联采购的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元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金额 比例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常州金牛 合同协议价格 -- -- 2,128,076.94 3.48% 572,649.57 2.32%
金坛清源 合同协议价格 -- -- 10,000.00 0.02% 31,700.00 0.13%
清源设备厂 合同协议价格 -- -- 241,401.71 0.39% -- --
①与常州金牛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明细
1)2009年度
单位:元
序号 交易金额(不含税) 合同/协议/结算确认文件 交易事项
1 76,923.08 《委托加工协议》 预埋墙管加工
2 675,213.68 《非标部件委托外加工合同》 管件、支架等非标件加工制作
3 59,829.06 《委托加工协议》
超滤清液槽、糖溶解槽、搅拌器按
图加工制作
4 1,111,111.11 《污水净化处理设备加工合同》 污水净化处理设备按图加工制作
5 205,000.01
《超滤支架及水箱非标部件委托外
加工合同》
超滤支架、水箱、纳滤反渗透清洗
罐按图加工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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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128,076.94 -- --
2)2008年度
单位:元
序号 交易金额(不含税) 合同/协议/结算确认文件 交易事项
1 572,649.57 《集成设备加工合同》
超滤、纳滤、反渗透集成设备的支
架和管配件按图加工、表面处理和
组装
合计 572,649.57 -- --
②与金坛清源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年度 交易金额(不含税) 合同/协议/结算确认文件 交易事项
2009
年度
10,000.00
《常州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
工程改造水暖配件采购结算单》
水暖配件委托采购费用
2008
年度
31,700.00
《常州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
工程改造合同》
零散材料采购及安装劳务
③与清源设备厂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年度 交易金额(不含税) 合同/协议/结算确认文件 交易事项
2009
年度
241,401.71
《成都洛带生活垃圾焚烧厂渗沥液
处理工程厌氧罐体及辅助工程制作
安装合同》
厌氧反应罐体及储槽、沼气储袋钢
结构等辅助工程制作与安装
(2)定价依据
本公司在2008年度和2009年度与常州金牛、金坛清源和清源设备厂三个关联
方发生采购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且公司是通过招投标
方式确定并根据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与供应商签订相关协议或合同,确定
关联交易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供应商比价过程(含税)

年度
合同/协议/结算
确认文件 常州金牛 金坛清源清源设备厂镇江安装
选定的
供应商
最终交易价
格(含税)
入账成本
1 2009年 《委托加工协议》 95,566.90 -- 214,888.00 167,416.90
常州
金牛
90,000.00 76,923.08
2 2009年
《非标部件委托
外加工合同》
1,026,036.00 576,792.00 -- 1,231,630.00
常州
金牛
790,000.01 675,213.68
3 2009年 《委托加工协议》73,674.00 -- 80,400.00 93,150.00
常州
金牛
70,000.00 59,829.06
4 2009年
《污水净化处理
设备加工合同》
1,300,000.00 -- 1,532,472.00 1,560,000.00
常州
金牛
1,300,000.00 1,111,111.11
5 2009年
《超滤支架及水
箱非标部件委托
205,265.00 -- 246,000.00 250,000.00
常州
金牛
205,000.01 205,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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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加工合同》
6 2008年
《集成设备加工
合同》
670,245.00 -- 790,000.00 741,000.00
常州
金牛
670,000.00 572,649.57
7 2008年
《常州垃圾卫生
填埋场渗滤液处
理工程改造合同》
43,300.00 31,700.00 -- 45,100.00
金坛
清源
31,700.00 31,700.00
8 2009年
9 2007年
《成都洛带生活
垃圾焚烧厂渗沥
液处理工程厌氧
罐体及辅助工程
制作安装合同》
877,995.47 -- 720,000.00 880,000.00
清源设
备厂
670,000.00 572,649.57
注:1、上表中序号2所述2009年《非标部件委托外加工合同》采购报价,虽金坛清源的
报价576,792.00元较低,但该报价未包含材料表面处理费用,故未选择其作为该合同的供应
商。
2、由于报告期内向金坛清源采购的单笔采购金额较小,均在5万元以下,故未全部采取
比价方式进行。
3、上表中序号8和9所述《成都洛带生活垃圾焚烧厂渗沥液处理工程厌氧罐体及辅助工
程制作安装合同》于2007年签订,但相关事项在2007年度和2009年度发生,因此,上表中入
账成本包含公司与清源设备厂2007年和2009年两年相应发生的关联采购金额。
(3)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2008年度和2009年度公司向上述三个关联方采购金额较小,占公司同期营业
成本的比例较低,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4)关联方基本情况简介
①常州金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1)简要历史沿革
常州金牛成立于2001 年10 月11 日,目前注册资本1,000 万元,法定代表
人周国平,注册地址为金坛市尧塘尧汤公路2 号,主要从事环保设备制造及安装,
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常州金牛前身金坛市金牛环保设备厂是一家由金坛市尧塘镇人民政府于
2001 年创办的集体企业(注册资本150 万元)。经金坛市尧塘镇人民政府《关于
金坛市金牛环保设备厂产权界定及产权转让的通知》(尧政字[2008]第90 号)、
金坛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及金坛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金坛市
金牛环保设备厂改制的批复》(坛发改字[2008]38 号)批准,金坛市金牛环保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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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厂实施改制,蒋国良收购金坛市金牛环保设备厂产权并以该企业为基础改组设
立常州金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2009 年10 月,蒋国良将其所持常州金牛的100%
股权全部转让给沈耀星(蒋国良的妹妹的儿子)与蒋耀(蒋国良的儿子)。本次
股权转让以转让标的对应的注册资本作为定价基础,转让价格为转让标的股权对
应的出资额,其中,将常州金牛90%的股权转让给沈耀星,转让价格900 万元,
将常州金牛10%的股权转让给蒋耀,转让价格100 万元。常州金牛于2009 年10
月19 日完成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结构变更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沈耀星 900 90%
蒋耀 100 10%
合 计 1,000 100%
此外,常州金牛股东沈耀星和蒋耀已于2010 年12 月21 日和与维尔利及常
州金牛均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江苏尧塘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简称尧塘园林)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沈耀星和蒋耀将其持有的常州金牛合计100%的股权转让
给尧塘园林,股权转让价格以常州普华开瑞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
常普资评A[2010]第268 号《资产评估报告》中,截至2010 年11 月30 日常州
金牛经评估的净资产值1,297.75 万元为定价参考,最终确定的股权转让价格为
1,20O 万元。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尧塘园林支付600 万元(50%)的股权转让款,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支付剩余的600 万元(50%)的股权转让款。常州金
牛已于2010 年12 月24 日完成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结构变
更为: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尧塘园林 1,000 100%
合 计 1,000 100%
尧塘园林已于2010 年12 月24 日向沈耀星和蒋耀支付完毕合计1,200 万元
的股权转让款。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常州金牛与本公司不再存在关联关系。
2)财务状况等基本情况
常州金牛报告期内的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0 年度/末 2009 年度/末 2008 年度/末
资产总额 24,932,248.42 22,481,997.27 22,135,14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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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22,809,535.40 22,154,507.75 21,252,385.97
营业收入 9,973,275.26 9,494,026.52 8,207,462.92
营业成本 8,894,687.79 8,643,897.23 6,927,906.19
期间费用 966,444.16 674,070.91 1,188,603.83
净利润 170,117.48 155,175.98 386,479.75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其中2008 年度和2009 年度财务数据来源于该公司向主管
税务机关纳税申报数据。
常州金牛主要从事环保设备制造及安装,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服务,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常州金牛主要经营场所位于金坛市尧塘镇
尧汤公路东侧(拥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从事业务的技术为自身积累,人员
来源于自行招聘,现有人员44 人,目前主要的核心技术人员包括吴兴大和沈国
生等。
3)常州金牛与公司关联交易占其相应业务收入的比重
常州金牛2008 年度和2009 年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207,462.92 元和
9,494,026.52 元,常州金牛对公司的销售金额占其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98%和
22.41%,此外,2010 年度公司未与常州金牛发生任何交易。2008 年度和2009
年度常州金牛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占相应期间常州金牛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
为15.26%,对常州金牛的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②金坛市清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1)简要历史沿革
金坛清源成立于2000 年4 月27 日,目前注册资本1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孙
和生(李月中妹妹李月珍的丈夫),注册地址为金坛市河头工业集中区(金家园
木板材有限公司南侧),主要从事环保工程设备安装、调试、环境工程的技术服
务。
金坛清源由孙和生、邹进才于2000 年共同投资50 万元设立,其中孙和生出
资45 万元,邹进才出资5 万元。2003 年2 月,邹进才将其持有的5 万元出资转
让给李月珍(李月中的妹妹)。2005 年2 月,李月珍将其持有的5 万元出资转让
给缪夕林。2008 年6 月,金坛清源增资至1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50 万元由孙
和生、缪夕林分别认缴45 万元、5 万元,增资完成后,目前金坛清源的股权结
构如下:
维尔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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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孙和生 90 90%
缪夕林 10 10%
合 计 100 100%
2)财务状况等基本情况
金坛清源报告期内的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0 年度/末 2009 年度/末 2008 年度/末
资产总额 4,372,307.44 4,081,384.21 3,742,300.16
所有者权益 1,479,567.62 1,348,390.30 1,209,909.68
营业收入 3,356,259.00 2,178,600.00 3,691,660.00
营业成本 2,440,699.72 1,842,336.82 2,966,494.02
期间费用 756,975.72 483,921.38 462,607.80
净利润 167,832.92 94,661.88 68,401.17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其中2008 年度和2009 年度财务数据来源于该公司向主管
税务机关纳税申报数据。
金坛清源主要从事环保工程设备安装、调试、环境工程的技术服务。金坛清
源主要经营场所位于金坛市河头工业集中区(拥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从事
业务的技术为自身积累,人员来源于自行招聘,现有人员36 人,主要技术人员
包括袁小平、蔡梁军、钱春明、周国华和丁息林等。
3)金坛清源与公司关联交易占其相应业务收入的比重
金坛清源2008 年度和2009 年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691,660.00 元和
2,178,600.00 元,金坛清源对公司的销售金额占其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86%和
0.46%,此外,2010 年度公司未与金坛清源发生任何交易。2008 年度和2009 年
度金坛清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总额占相应期间金坛清源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为
0.71%,对金坛清源的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③金坛市清源环保设备厂(普通合伙)
1)简要历史沿革
清源设备厂成立于2005 年1 月5 日,是一家注册资金为50 万元的普通合伙
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缪夕林,注册地址为金坛市河头工业集中区(金家园木板
材有限公司南侧),主要从事净化塔、储槽及污水处理设备的制造、安装。
清源设备厂由孙和生、袁红军于2005 年共同投资50 万元设立,其中孙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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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40 万元,袁红军出资10 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孙和生。2006 年6 月,孙
和生将其持有的清源设备厂40 万元出资转让给李月珍,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为
李月珍。2009 年11 月,李月珍退出该企业,将其持有的清源设备厂40 万元出
资全部转让给缪夕林,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为缪夕林。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
币40 万元,缪夕林已向李月珍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清源设备厂于2009 年11 月
25 日完成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转让完成后清源设备厂与本公司
不再存在关联关系,股权结构变更为:
单位:万元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缪夕林 40 80%
袁红军 10 20%
合 计 50 100%
2)财务状况等基本情况
清源设备厂报告期内的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0 年度/末 2009 年度/末 2008 年度/末
资产总额 723,190.17 1,176,042.07 1,062,971.66
所有者权益 331,834.55 397,471.70 277,916.62
营业收入 672,466.70 1,868,410.28 637,435.90
营业成本 655,998.73 1,586,075.53 512,300.41
期间费用 84,531.91 107,500.19 83,859.00
净利润 -75,289.40 152,041.45 32,678.88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其中2008 年度和2009 年度财务数据来源于该公司向主管
税务机关纳税申报数据。
清源设备厂主要从事净化塔、储槽及污水处理设备的制造、安装。清源设备
厂主要经营场所位于金坛市河头工业区(租赁使用),从事业务的技术为自身积
累,人员来源于自行招聘,现有人员17人,主要技术人员包括陆洪俊、奚银生和
许国新等。
3)清源设备厂与公司关联交易占其相应业务收入的比重
清源设备厂2009年度的营业收入为1,868,410.28元,清源设备厂对公司的销
售金额占其收入的比例为12.92%,清源设备厂的经营成果影响较小。此外,2008
年度和2010年度公司未与清源设备厂发生任何交易。
④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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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的结论性意见为:发行人与报告期
内三家关联方分属于不同细分行业,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客户均显著不同,发
行人与三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业务竞争。此外,发行人报告期内与三家关联方发
生的关联交易属正常业务往来,为发行人非核心业务,交易金额较小且关联交易
价格公允,不存在转移利润和分摊成本费用的情形。
申报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的结论性意见为:
公司报告期内与三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正常业务往来,为公司非核心业
务,交易金额较小且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转移利润和分摊成本费用的情形。
(5)自然人缪夕林基本情况
上述三家关联公司中,金坛清源和清源设备厂目前股东均包括缪夕林,自然
人缪夕林的基本情况为,男,40岁,中国国籍,高中学历,1994年6月至2006年6
月在金坛市城南环保设备厂从事技术支持工作,2006年7月进入金坛市清源环保
设备厂工作,历任副厂长、厂长职务。根据缪夕林出具的《声明与确认函》,其
本人及近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维尔利任何股份,与维尔利的直接或间接股东也
不存在投资或任职等任何关联关系;其本人与维尔利的实际控制人李月中先生、
与维尔利及其控股股东常州德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任何
亲属关系。此外,除持有金坛清源10%的股权和清源设备厂80%的股权外,缪夕林
无其他对外投资。
2、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1)销售商品
①交易金额
公司在2008年度与常州金牛发生关联销售交易,具体如下:
单位:元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常州金牛 合同协议价格 -- -- -- -- 156,410.26 0.32%
②交易背景及设备来源
2008年1月,常州金牛与公司协商“代为采购离心机一台”,以获取采购价格
优势。随后,常州金牛与公司签订《离心机购买合同》,由公司向其销售离心机
一台,合同金额为183,000.00元。公司向常州金牛销售的离心机系公司从常州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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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离心机制造有限公司采购,销售给常州金牛离心机的销售成本为130,598.30
元,该项交易的毛利率为16.50%,为公司贡献毛利25,811.96元,占公司2008年
度毛利总额的0.11%,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③与常州金牛、金坛清源和清源设备厂三家公司交易的未来发展趋势及拟采
取的减少交易的措施
公司2010年1月1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再与三家企
业发生任何交易的议案》并规定:除为本公司银行借款等相关融资事项提供担保
或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外,公司今后不再与常州金牛、金坛清源和清源设备
厂发生任何交易。
2010年度公司与上述三家公司未发生任何交易,为公司提供非标加工及安装
分包业务的前五大外协厂商名称、金额及占该类业务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分包商名称 金额 占该类业务比重
1 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90.00 17.92%
2 江苏镇江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347.88 15.99%
3 江苏盛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76.30 12.70%
4 北京盈和瑞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230.00 10.57%
5 金坛市尧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8.70 9.59%
合计 1,452.88 66.77%
(2)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单位:万元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关联方名称
使用资金 归还资金使用资金归还资金使用资金 归还资金
常州德泽 -- -- -- -- 704.38 1,473.28
金坛清源 -- -- 10.00 -- 16.00 26.00
常州德泽在2007年度和2008年度与维尔利有限资金往来累计发生额为
1,704.38万元(其中2007年度1,000万元,2008年度704.38万元),且已于2008
年末将所有资金往来余额归还完毕。根据常州德泽与维尔利有限的资金往来明
细,常州德泽与维尔利有限的往来款主要以多笔小金额的形式发生,主要原因是
常州德泽在2007年8月完成收购维尔利有限100%股权后,将全资子公司维尔利有
限的闲置资金集中由其统一管理,以达到提高整体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因此,
维尔利有限在经营收到现金并保证日常业务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将闲置资金集中
到常州德泽,需要资金时再由常州德泽划转给维尔利有限使用,导致2007年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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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双方发生多笔资金往来。公司自2009年开始加强规范运作,未再发生控
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有关资金往来明细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
附件之“《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的相关内容。
公司对上述暂借资金未收取资金占用费,上述资金往来余额已于2008 年末
全部偿清,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另外,本公司控股股东
常州德泽和实际控制人李月中先生已于2010 年2 月出具承诺函,承诺今后不再
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对公司的资金进行非经营性占用。
此外,公司于2008 年向金坛清源暂借资金26 万元,当年归还16 万元,剩
余10 万元已于2009 年1 月偿清,金坛清源未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3)关联担保情况
公司截至2010 年末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止日 是否履行完
常州德泽和李月中 本公司 5,000 2010-8-30至2011-8-30 否
常州德泽和李月中 本公司 5,000 2010-11-30至2012-11-29 否
为担保本公司取得银行借款,公司控股股东常州德泽和实际控制人李月中于
2010 年8 月30 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为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自2010 年8 月30 日至2011 年8
月30 日期间因授信而发生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被保证的主债权
最高额度为5,000 万元。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常州德泽和实际控制人李月中分别
于2010 年11 月30 日和2010 年12 月2 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城
区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城
区支行自2010 年11 月30 日至2012 年11 月29 日期间发生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最
高额保证担保,被保证的债权最高余额为5,000 万元。常州德泽和李月中对于上
述担保未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关联方无偿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相关担保,未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上述关
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
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使公司能够及时获得因业务快速扩张而所急需补充的
流动资金,从而为公司业绩持续、快速增长提供了有益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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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关联交易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与关联方不存在其
他任何关联交易,亦未发生股东侵害公司利益或公司侵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关联方未结算款项
本公司报告期末与关联方未结算款项情况如下:
(1)关联方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关联方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常州德泽 -- -- --
合计 -- -- --
(2)关联方应付账款
单位:元
关联方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常州金牛 259,000.00 1,222,308.52 920,808.50
金坛清源 -- -- 437,844.70
清源设备厂 -- 182,440.00 --
合计 259,000.00 1,404,748.52 1,358,653.20
(三)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程序的情况
1、根据公司当时章程规定,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仅需公
司总经理审议批准即可,故未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事
项未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程序的情况,并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确认,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于2008 年12 月引入中风投,2009 年12 月引入国信弘盛、华成创
东方和华澳创投,上述专业股权投资机构通过参股方式成为本公司股东后,不仅
快速提升了公司资本实力,更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改善法人治理结构奠定了良好的
基础。公司于2010 年1 月10 日召开的第一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07 年1 月1 日至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事项予以确认的议案》,且关联
董事、关联股东在会议表决时均进行了回避。
为进一步持续规范公司运营并减少/避免关联交易或潜在关联交易,公司
2010 年1 月10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再与三家企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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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交易的议案》并规定:除为本公司银行借款等相关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或经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外,公司今后不再与常州金牛、金坛清源和清源设备厂发生
任何交易。
3、公司2009 年10 月30 日的创立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制定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的议案》,2010 年1 月31 日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修订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公
司今后持续规范运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11 年1 月20 日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如下:
1、自2008 年1 月1 日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除2008 年度和2009
年度因采购括泥机、管道材料等部分非核心部件或非标配件及配套安装服务等与
常州金牛、金坛清源和清源制造厂三个关联方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外,未再发生
其它任何经常性关联交易;公司2008 年1 月销售一台离心机给常州金牛,销售
价格15.641 万元(不含税),仅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0.32%,对公司财务状况
及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经核查,该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在该等关联交易中,公司
已按照规定的程序,与关联方依据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书面合同
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价格和交易条件公允,合同条款公平、有效。
2、自2008 年1 月1 日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取得银行
借款提供了相关担保。
经核查,关联方并未因提供担保而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该等关联交易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保证了公司
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资金的正常周转。
3、常州德泽在2008 年度与维尔利有限发生资金往来,且已于2008 年12
月之前将所有资金往来余额全部偿还;公司2008 年暂借金坛清源资金26 万元,
公司已经于2009 年1 月之前全部偿还。
经核查,自2008 年1 月1 日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除上述与常州德泽和
金坛清源的资金借用外,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资金借用行为。上述资金
借用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也未对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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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在审议批准、确认相关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在会议表决时均进行
了回避;上述关联交易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经核查后的结论性意见为: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决
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审议批准、确认相
关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在会议表决时均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亦出
具了独立核查意见予以确认;上述关联交易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发
行人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况。
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与常州德泽和金坛清源的资金借用事项,保荐机构国信
证券经核查后的结论性意见为:维尔利有限与常州德泽和金坛清源的资金借用行
为虽不符合《贷款通则》等规章的规定,但由于相关资金已经全额偿还,因而并
不构成本次发行的障碍。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经核查后的结论性意见为:维尔利有限与常州德泽和
金坛清源的资金借用行为虽不符合《贷款通则》等规章的规定,但由于相关资金
已经全额偿还,因而并不构成本次发行的障碍。
(六)关联交易内部决策制度
1、《公司章程》对规范关联交易的安排
(1)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说明
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
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
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对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之间发生资金、产品、服务、
担保或者其他资产的交易,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履行内部审
议程序,防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产的情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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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将建立对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如发现
控股股东存在侵占公司资产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应立即申请对控股股东所持公司
股份进行司法冻结,如控股股东不能以现金清偿的,可通过变现股权清偿其所侵
占的公司资产。
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规范关联交易的安排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及
时向股东披露。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
借款。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交
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并及时向股东披露。
(3)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
额在1,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
关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的,参照
前款的规定执行,有关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5)公司与关联人应当按照下述规定进行披露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①公
司与关联人首次进行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公司应当与关联人订立书面
协议并及时向股东披露,根据协议涉及的交易金额分别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
审议;协议没有具体交易金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②已经公司董事会或
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正在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如果执行过程中主要条款
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相关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并说明
是否符合协议的规定;如果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主要条款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协议期
满需要续签的,公司应当将新修订或者续签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根据协议涉及
的交易金额分别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协议没有具体交易金额的,应当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③对于每年发生的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因需要经常订
立新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而难以将每份协议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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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可以在向股东披露之前,对本公司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
理预计,根据预计金额分别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向股东披露;对于预
计范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如果在实际执行中日常关
联交易金额超过预计总金额的,公司应当根据超出金额分别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
大会审议并向股东披露。
(6)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至少应包括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总量
或其确定方法、付款方式等主要条款。协议未确定具体交易价格而仅说明参考市
场价格的,公司在按照规定履行披露义务时,应当同时披露实际交易价格、市场
价格及其确定方法、两种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
(7)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关联交易所
涉及事项的审批权限及程序有特殊规定的,依据该等规定执行。
(8)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
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
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
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关联董事的回避和表决程序为:①关联董事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否
则其他董事有权要求其回避;②当出现是否为关联董事的争议时,由董事会向其
监管部门或公司律师提出确认关联关系的要求,并依据上述机构或人员的答复决
定其是否回避;③关联董事可以列席会议讨论有关关联交易事项;④董事会对有
关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不得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
决权。对该事项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做出决议须经无关联
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为:①关联股东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否
则其他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关联股东回避申请;②当出现是否为关联股东的
争议时,由会议主持人进行审查,并由出席会议的律师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股东
是否为关联股东做出判断;③股东大会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在扣除关联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后,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按公司章程和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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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之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还对关联交易、关联法人、关联自
然人的概念、关联交易范围、关联交易的审议及实施权限、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关联人的回避表决及其他相关事项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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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一)董事会成员(共9 人)
李月中先生:48 岁,中国国籍,拥有德国永久居留权,同济大学硕士研究
生毕业,德国克劳斯塔尔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李月中先生拥
有20 余年环保专业工作经历,长期从事水、废水处理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先后
开发了多项废水处理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由其主持的《味精废水处理新工艺》研
究课题2004 年获得广西科技进步二等奖,由其发明的《分体式膜生化反应装置》
2006 年获得实用新型专利。1989 年3 月至1999 年5 月任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高级工程师,2002 年1 月至2003 年1 月任WWAG 中国垃圾渗滤液项目工程师、
培训师,2003 年2 月至2007 年8 月任维尔利有限总经理,2007 年9 月至2009
年11 月任维尔利有限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常州市第十二届政协委员,住建部
市政公用行业专家委员会环境卫生专家组专家,住建部环境卫生工程技术研究中
心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城镇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江苏省侨界青年
总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常州市侨商投资企业协会常务理事,常州市海外交
流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江苏省侨商总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本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常州德泽执行董事、广州维尔利董事以及常州埃瑞克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
浦燕新先生:33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毕业,
德国埃尔庭根应用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工程师。在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设
计、技术研发和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具备丰富经验,2004 年5 月至2007 年7 月任
维尔利有限设计部主任。自2007 年9 月开始担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蒋国良先生:50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级工程师。1984 年4 月
至1987 年5 月任金坛县尧塘环保设备厂技术厂长,1987 年5 月至2004 年10 月
任金坛市宏达环保实验厂厂长,2004 年10 月至2009 年2 月任常州金牛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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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总经理,2009 年2 月至2009 年10 月任维尔利有限监事。自2009 年11 月开
始担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周丽烨女士:43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华东理工大学本科毕业,
工程师。1990 年8 月至1991 年1 月任南宁荷花味精有限公司技术员,1992 年2
月至1995 年5 月任南宁柠檬酸有限公司精制车间副主任,1995 年4 月至1999
年7 月任南宁荷花味精有限公司发酵车间主任,1999 年7 月至2000 年11 月任
南宁荷花味精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兼环保公司经理,2000 年12 月至2003 年
12 月任南宁荷花味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 年1 月至2006 年3 月任佛山斯肯
特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 年4 月至2007 年9 月任维尔利有限市场部
主任。自2007 年9 月开始担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自2009 年4 月开始担任
广州维尔利监事。
孙集平女士:55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毕业,经济师
中级职称。1975 年3 月至2000 年1 月任职于中国燃料化学工业部、中国石油化
学工业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00 年至今在中风投先后担任投资总监、
营运总裁,目前兼任深圳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北京合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自2009 年3 月开始担任本公司董事。
常进勇先生:50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毕业。2003 年
12 月至2009 年12 月任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总裁,
2009 年12 月至今任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总裁、华澳创投的
执行事务合伙人。自2009 年12 月开始担任维尔利董事。
俞汉青先生:45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上海同济大学环境工程学
院博士研究生毕业,2001 年获选中国科学院“引进国外杰出人才”计划。曾在
国外三所大学从事环境污染控制的研究和教学工作,主要从事污染控制化学以及
有机废水的生物处理理论和技术的研究,已在国外SCI 源刊物上发表论文50 余
篇,论文曾获2000 年世界科技博览会科技论文奖和2001 年亚太地区水污染控制
大会论文奖。1994 年5 月至1995 年10 月任英国纽卡斯尔大学土木工程系“居
里夫人”博士后,1995 年10 月至1997 年12 月任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环境工程
系研究员,1997 年12 月至2000 年12 月任香港大学环境工程研究中心研究员,
现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化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兼任居里夫人学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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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国家863 计划资源与环境领域总体专家组成员,国家技术发明奖、科技进
步奖评审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化学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09 年
11 月开始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晓慧女士:44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毕业,中国注
册会计师。1993 年4 月至1996 年7 月任沧州会计师事务所涉外部经理,1996
年8 月至1997 年1 月任沧狮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1997 年1 月至1998 年8 月
任河北省财政厅国有资产管理局研究员,2001 年7 月至2003 年8 月任中国注册
会计师协会专业标准部研究员。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党总支书记,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会计监督专业委员
会委员,中国泰坦能源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0 年6 月开始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高允斌先生:44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
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民进江苏省委会经济与法律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
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1985 年7 月至1996 年
10 月任江苏省淮阴财经学校副科长,1996 年11 月至2005 年11 月任江苏税务事
务所、江苏苏瑞税务师事务所副所长,2007 年至2009 年任南京云海金属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江苏国瑞兴光税务师事务所所长,江苏国瑞兴光税务咨询
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咨询委员会委员、专家库成员,
江苏商业干部管理学院、江苏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名誉教授,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
会行业特聘教师,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
煤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09 年12 月开始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共3 人)
朱卫兵先生:40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江苏石油化工学院高分子
材料专业本科毕业,工程师,中共党员。1995 年8 月至2002 年12 月任常州能
源设备总厂技术员,2003 年3 月至2009 年10 月任维尔利有限董事、生产部主
任。自2009 年11 月开始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和总师办主任。
黄兴刚先生:36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海南大学本科毕业,工程
师。1999 年6 月至2000 年10 月任海南正大畜牧有限公司化验员,2000 年11
月至2001 年6 月任海南金椰林酒业有限公司环保工程师,2001 年7 月至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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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 月任香港连宝实业有限公司环保工程师,2004 年8 月至2007 年4 月任维尔
利环境工程(常州)有限公司环保工程师,2007 年4 月至2008 年12 月任哈尔
滨德长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站长、总经理助理。自2009 年3 月开始担
任本公司监事和运营部主任。
黄春生先生:39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东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
1992 年7 月至2000 年10 月任中国银行沈阳开发区支行国际业务部部门经理,
2000 年10 月至2002 年7 月任长城证券沈阳营业部分析师,2002 年10 月至2003
年10 月任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咨询部咨询师。现任中风投高级投资经理,贵阳
普天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云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自2009 年3 月开
始担任本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共6 人)
李月中先生:总经理,有关情况详见本部分“(一)董事会成员”介绍。
浦燕新先生:副总经理,有关情况详见本部分“(一)董事会成员”介绍。
蒋国良先生:副总经理,有关情况详见本部分“(一)董事会成员”介绍。
周丽烨女士:副总经理,有关情况详见本部分“(一)董事会成员”介绍。
张进锋先生:46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清华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博
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89 年8 月至1997 年3 月任建设部城
市建设研究院工程师,1997 年3 月至2002 年4 月任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副所
长、处长,2002 年4 月至2006 年7 月任威立雅环境服务北方区经理,2006 年7
月至2010 年8 月任威立雅环境服务技术总监。自2010 年9 月开始任本公司副总
经理,现还兼住建部市政公用行业专家委员会环境卫生专家组专家。
宗韬先生:32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南昌大学应用化学专业本科
毕业,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毕业。2001 年7 月至2009 年7 月任江苏康
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部经理、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09 年7 月至
2009 年11 月任维尔利有限董事会秘书。自2009 年11 月开始担任本公司财务总
监兼董事会秘书,自2010 年10 月开始担任常州埃瑞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四)其他核心人员(共5 人)
华建敏先生:46 岁,德国国籍,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德国卡尔斯鲁
厄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1988 年8 月至1989 年8 月任北京市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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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研究院助工,1992 年3 月至1994 年6 月任同济大学环境工程学院讲师,1998
年9 月至2007 年3 月任德国卡尔斯鲁厄大学科研人员并攻读博士,2007 年4 月
至2010 年10 月先后任德国贝利环境咨询公司、伊凡可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工程师。
自2010 年11 月开始任本公司研发部主任。
徐志刚先生:40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东南大学本科毕业,工程
师。1993 年8 月至1996 年2 月任职于常州兰陵电器有限公司,1996 年3 月至
2007 年5 月任职于常州明园电子有限公司,2007 年6 月开始任维尔利有限工作,
先后担任项目工程师、设计部经理、电气自控部副主任。现任本公司电气自控部
主任。
朱伟青先生:30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环境工程专
业本科毕业。自2004 年大学毕业后即开始在维尔利有限工作,先后担任项目助
理工程师、工程师、设计部副主任。现任本公司设计部主任。
金海波先生:44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华东理工大学本科毕业。
1990 年7 月到1998 年9 月任化工部化工机械研究院第二研究所工程师,1998
年9 月至1999 年3 月任广州市化工机械厂技术部工程师,1999 年3 月至2000
年10 月任马利冷却塔(广州)有限公司技术部应用工程师,2000 年10 月至2006
年12 月任广州迪斯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区域经理、工程技术部经理,2007 年1 月
至2008 年10 月任广州佳阳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2008 年11 月开始任
维尔利有限项目工程师、工程部副主任、主任。现任本公司工程部主任。
范茂军先生:35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沈阳建筑工程大学硕士研
究生毕业,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2007 年5 月至2008 年5 月任深圳市慧源
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副经理,2008 年5 月开始任维尔利有限研发部研
发工程师,现任本公司研发部副主任。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任何亲属关系。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的提名及其选聘情况
1、董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2009 年10 月30 日,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李月中、蒋国良、浦燕
新、周丽烨、孙集平为公司董事,选举孟春、俞汉青为公司独立董事,共同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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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三年。同日,公司董事会会议选举李月中为第一届董
事会董事长。2009 年12 月18 日,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常进勇
为公司董事,增选高允斌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截止时间与其他董事相同。2010
年6 月4 日,孟春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2010 年6 月30 日,公司2010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增选李晓慧为公司独立董事,继任孟春在董事会的所有职
务,任职截止时间与其他董事相同。
2、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2009 年10 月15 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黄兴刚为职工监事,任期
三年;2009 年10 月30 日,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江苏维尔利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朱卫兵、黄春生为公司监事,同日,
公司监事会会议选举朱卫兵为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3、董事、监事的提名情况
提名董事 提名监事
提名股东
被提名人员名单
占董事人
数的比例
被提名人员名单
占监事人
数的比例
常州德泽
李月中、蒋国良、浦燕新、
周丽烨、俞汉青、高允斌
6/9 朱卫兵 1/3
中风投 孙集平、李晓慧 2/9 黄春生 1/3
华澳创投 常进勇 1/9 -- --
注:另一名监事黄兴刚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六)实际控制人承担的竞业禁止义务
1、2002 年1 月至2007 年8 月曾承担的竞业禁止义务
李月中先生于2002 年1 月至2003 年1 月任WWAG 中国垃圾渗滤液项目工程
师、培训师,在该任职期间向WWAG 承担竞业禁止义务。李月中先生自2003 年2
月起至2007 年8 月任外资企业阶段的维尔利有限的总经理,根据其与维尔利有
限签订的《劳动合同》,在该任职期间向维尔利有限承担竞业禁止义务;在该期
间,李月中先生作为维尔利有限的总经理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承担有法定竞
业禁止义务。
在上述竞业禁止期间,李月中先生除在WWAG 任工程师、培训师,在维尔利
有限担任总经理职务及投资设立常州德泽以外,未与其他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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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投资控制其他任何企业;李月中先生在维尔利有限担任总经理职务并不违反该
等竞业禁止义务,常州德泽也未实际从事任何可能导致李月中先生违反该等竞业
禁止义务的业务。因此,李月中先生并未违反其向WWAG 和维尔利有限承担的竞
业禁止义务。
WWAG 和WUG 于2010 年8 月9 日共同出具《确认函》,确认李月中先生未违
反其与WUG 及/或其关联公司签署的任何协议中约定的或其他文件中规定的竞业
禁止义务,WUG 及/或其关联公司未曾也不会就竞业禁止事宜向李月中先生提出
任何异议或权利要求。
2、2007 年8 月至今持续承担的竞业禁止义务
2007 年8 月,维尔利有限由外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李月中先生继续担
任维尔利有限的总经理,但与维尔利有限终止了原来的《劳动合同》并签署了新
的《劳动合同》,新的《劳动合同》未特别约定竞业禁止义务。但李月中先生自
2007 年8 月至今一直担任维尔利有限或发行人的董事和总经理,根据《公司法》
的规定承担有法定竞业禁止义务。
在该期间,李月中先生除在维尔利有限或发行人担任总经理职务及投资控股
常州德泽以外,未与其他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投资控制其他任何企业;未从
事任何违反上述竞业禁止义务的行为。
3、已承诺将来承担的竞业禁止义务
李月中先生于2010 年1 月31 日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本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在其作为本公司
实际控制人期间,其将不从事并将促使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任何与本公司
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因违反承诺而
导致本公司遭受损失,其将向本公司全额赔偿。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上述竞业禁止义务外,李月中先生未曾承担
其他任何竞业禁止义务;也未从事任何违反上述竞业禁止义务的行为。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的结论性意见为:李月中先生目前
作为发行人的董事及总经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承担有法定的竞业禁止义务;
李月中先生曾向WWAG 和外资企业阶段的维尔利有限承担有协议约定的竞业禁止
义务,并作为维尔利有限的总经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承担有法定的竞业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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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李月中先生已承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在其作为发行人实
际控制人期间承担有竞业禁止义务。李月中先生从未违反前述法定或协议约定的
竞业禁止义务,WWAG 和WUG 也于2010 年8 月9 日共同出具书面《确认函》明确
不会因竞业禁止事宜向其追究任何责任。李月中先生过去、现在承担的竞业禁止
义务以及已就将来承诺承担的竞业禁止义务均不构成本次发行的障碍。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经核查后的结论性意见为:李月中先生目
前作为发行人的董事及总经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承担有法定的竞业禁止义务;
李月中先生曾向WWAG 和外资企业阶段的维尔利有限承担有协议约定的竞业禁止
义务,并作为维尔利有限的总经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承担有法定的竞业禁止
义务;李月中先生已承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在其作为发行人实
际控制人期间承担有竞业禁止义务。李月中先生从未违反前述法定或协议约定的
竞业禁止义务,WWAG 和WUG 也于2010 年8 月9 日共同出具书面《确认函》明确
不会因竞业禁止事宜向其追究任何责任。李月中先生过去、现在承担的竞业禁止
义务以及已就将来承诺承担的竞业禁止义务均不构成本次发行的障碍。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
情况
(一)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
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除董事李月中、蒋国良曾于
2007 年9 月至2008 年12 月期间通过增资扩股方式直接持有过维尔利有限股权
(48.59%和11.76%)外,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
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披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
员及其近亲属中,李月中、浦燕新、蒋国良、周丽烨、朱卫兵、黄兴刚、宗韬、
徐志刚、朱伟青、金海波和范茂军通过控股股东常州德泽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常进勇通过股东华澳创投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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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股
持有本公司股东的股权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姓名 公司主要职务 股东持有本公
司股份情况
所持股东
股权比例
间接持
股数量
间接持
股比例
李月中 董事长、总经理 61.00% 1,914.91 48.23%
浦燕新 董事、副总经理 13.50% 423.79 10.67%
蒋国良 董事、副总经理 10.00% 313.92 7.91%
周丽烨 董事、副总经理 9.00% 282.53 7.12%
朱卫兵
监事会主席
总师办主任
4.50% 141.26 3.56%
黄兴刚 监事、运营部主任 0.30% 9.42 0.24%
宗韬
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0.30% 9.42 0.24%
徐志刚 电气自控部主任 0.30% 9.42 0.24%
朱伟青 设计部主任 0.20% 6.28 0.16%
金海波 工程部主任 0.20% 6.28 0.16%
范茂军 研发部副主任
常州德泽,持
有本公司
3,139.20 万股
股份,持股比
例79.07%
0.10% 3.14 0.08%
常进勇 董事
华澳创投,持
有本公司
50.00 万股股
份,持股比例
1.26%
3.80% 1.90 0.048%
最近三年,上述人员在本公司的间接持股变动受常州德泽股权结构与公司股
权结构变化两种因素的影响,具体变动情况如下(如无特别指明,表中数据均为
间接持股):
1、本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其他核心人员在维尔利有限的间接持股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07 年8 月
间接持股形成
(注册资本:
204.7536)
2007 年9 月
第一次变动
(注册资本:
1,700)
2008 年12 月
第二次变动
(注册资本:
1,995.31)
2009 年10 月
第三次变动
(注册资本:
1,995.31)
404.40
持股份额 122.8522 826.00
(直接持股)
1,071.00 1,096.14
23.79%
李月中
持股比例 60.00% 48.59%
(直接持股)
53.68% 54.94%
持股份额 30.7130 101.10 229.50 234.89
浦燕新
持股比例 15.00% 5.95% 11.50% 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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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份额 --
200.00
(直接持股)
170.00 173.99
蒋国良
持股比例 --
11.76%
(直接持股)
8.52% 8.72%
持股份额 20.4754 67.40 153.00 156.59
周丽烨
持股比例 10.00% 3.96% 7.67% 7.85%
持股份额 10.2377 33.70 76.50 78.30
朱卫兵
持股比例 5.00% 1.98% 3.83% 3.92%
2、本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其他核心人员在股份公司的间接持股情况
单位:万股
项 目
2009 年11 月
第四次变动
(总股本:3,600)
2009 年12 月
第五次变动
(总股本:3,970)
2010 年3 月
第六次变动
(总股本:3,970)
持股数量 1,977.70 1,977.70 1,914.91
李月中
持股比例 54.94% 49.82% 48.23%
持股数量 423.79 423.79 423.79
浦燕新
持股比例 11.77% 10.67% 10.67%
持股数量 313.92 313.92 313.92
蒋国良
持股比例 8.72% 7.91% 7.91%
持股数量 282.53 282.53 282.53
周丽烨
持股比例 7.85% 7.12% 7.12%
持股数量 141.26 141.26 141.26
朱卫兵
持股比例 3.92% 3.56% 3.56%
持股数量 -- 1.90 1.90
常进勇
持股比例 -- 0.048% 0.048%
持股数量 -- -- 9.42
黄兴刚
持股比例 -- -- 0.24%
持股数量 -- -- 9.42
宗韬
持股比例 -- -- 0.24%
持股数量 -- -- 9.42
徐志刚
持股比例 -- -- 0.24%
持股数量 -- -- 6.28
朱伟青
持股比例 -- -- 0.16%
持股数量 -- -- 6.28
金海波
持股比例 -- -- 0.16%
持股数量 -- -- 3.14
范茂军
持股比例 -- -- 0.08%
注:1、间接持股形成系因常州德泽全资收购维尔利有限。2007 年8 月28 日,常州德
泽完成对维尔利有限100%股权的收购,李月中、浦燕新、周丽烨、朱卫兵四人因持有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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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泽股权而形成对维尔利有限的间接持股,收购完成后维尔利有限注册资本为204.7536 万
元。
2、第一次变动系因维尔利有限股权结构发生变化。2007 年9 月26 日,维尔利有限注
册资本由204.7536 万元增至1,700.00 万元,新增出资由李月中、常州德泽、蒋国良分别认
缴826.00 万元、469.2464 万元、20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李月中、蒋国良直接持有维尔
利有限股权,同时导致李月中、浦燕新、周丽烨、朱卫兵四人的间接持股比例明显下降。
3、第二次变动系因维尔利有限与常州德泽股权结构同时发生变化。2008 年12 月30 日,
维尔利有限注册资本由1,700.00 万元增至1,995.31 万元,新增出资由中风投全额认缴;同
时,常州德泽增加注册资本并调整增资后的股权结构,新增出资由李月中、蒋国良以其所直
接持有的维尔利有限的全部股权认缴,故常州德泽增资完成后,李月中、蒋国良不再直接持
有维尔利有限股权,此外,李月中分别向浦燕新、周丽烨、朱卫兵同时转让了部分常州德泽
股权,导致上述三人间接持股比例上升。
4、第三次变动系因维尔利有限股权结构发生变化。2009 年10 月28 日,中风投根据前
期协议约定向常州德泽无偿转让维尔利有限2%的股权,导致常州德泽五名股东间接持股比
例略微增加。
5、第四次变动系因维尔利有限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11 月12 日,改制后
的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3,600 万元,常州德泽所持股权比例不变,但常州德泽股东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数量随注册资本增加而增加。
6、第五次变动系因维尔利股权结构发生变化。2009 年12 月29 日,维尔利注册资本由
整体变更后的3,600 万元增至3,970 万元,新增出资由国信弘盛、华澳创投、华成创东方认
缴,常进勇因在华澳创投中占有权益而形成对维尔利的间接持股;其他人员间接持股数量不
变,但持股比例因维尔利股本增加而下降。
7、第六次变动系因常州德泽股权结构发生变化。2010 年3 月23 日,李月中向黄兴刚、
宗韬、徐志刚、朱伟青、金海波、范茂军等12 名自然人转让常州德泽股权(合计2%),导
致李月中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减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中,
黄兴刚、宗韬、徐志刚、朱伟青、金海波与范茂军六人因受让了常州德泽股权而形成对维尔
利的间接持股。
8、有关本公司及常州德泽在报告期内的股权变动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附件之“《发
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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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李月中、浦燕新、蒋国良、周丽烨、常进勇、
朱卫兵、黄兴刚和宗韬八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持有常州德泽和华澳
创投的股权而间接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3,115.98 万股,上述人员间接持有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78.49%;上述人员间接所持本公司股份未被质押或冻结,亦不
存在其他有争议的情况。除间接持有本公司上述股份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均未以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目前,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上述八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通过常
州德泽和华澳创投出具持股锁定承诺外,还已就其各自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出
如下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月中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A 股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李月中、浦燕新、蒋国良、周丽烨、常进勇、朱卫兵、黄兴刚和宗韬八人分
别承诺:其将主动向发行人申报所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其各
自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不超过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任何股份。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李月中、浦燕新、蒋国良、周丽烨、朱卫兵、
黄兴刚和宗韬七人除持有常州德泽的股权外无其他对外投资,常进勇除持有华澳
创投的出资外无其他对外投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均无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的对外投资。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公司领薪情况
2010 年度,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公司的
薪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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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职务 2010 年薪酬
是否在公司
专职领薪
1 李月中 董事长、总经理 28.02 是
2 蒋国良 董事、副总经理 21.60 是
3 浦燕新 董事、副总经理 21.62 是
4 周丽烨 董事、副总经理 21.61 是
5 孙集平 董事 -- 否
6 常进勇 董事 -- 否
7 李晓慧 独立董事 3.00 否
8 俞汉青 独立董事 6.00 否
9 高允斌 独立董事 6.00 否
10 朱卫兵 监事会主席、总师办主任 21.21 是
11 黄兴刚 监事、运营部主任 9.19 是
12 黄春生 监事 -- 否
13 张进锋 副总经理 8.00 是
14 宗 韬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1.80 是
15 华建敏 研发部主任 3.00 是
16 范茂军 研发部副主任 6.79 是
17 朱伟青 设计部主任 8.70 是
18 金海波 工程部主任 9.01 是
19 徐志刚 电气自控部主任 9.15 是
注:李晓慧于2010 年6 月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张进锋于2010 年9 月开始任职于本
公司,华建敏于2010 年11 月开始任职于本公司,因此2010 年领取薪酬较少。
(二)独立董事津贴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于2009 年10 月30 日召开
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给予独立董事每人每年津贴
6.00 万元。此外,独立董事出席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公司
章程》行使职权所需合理费用据实报销。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
员在其他单位的兼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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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职务 兼职单位 与公司关系兼职单位任职
常州德泽 控股股东 执行董事
广州维尔利 参股子公司董事
常州埃瑞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董事
常州市第十二届政协委员会 无 委员
住建部市政公用行业专家委员
会环境卫生专家组
无 专家
住建部环境卫生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专家委员会
无 委员
全国城镇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
委员会
无 委员
江苏省侨界青年总会第一届理
事会
无 常务理事
常州市侨商投资企业协会 无 常务理事
常州市海外交流协会第二届理
事会
无 常务理事
1 李月中
董事长
总经理
江苏省侨商总会第二届理事会无 理事
2 周丽烨 董事 广州维尔利 参股子公司监事
中风投 股东 运营总裁
深圳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无 董事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 监事
3 孙集平 董事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无 董事
华澳创投 股东 执行事务合伙人
4 常进勇 董事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无 董事、总裁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化学学院 无 教授、博士生导师
国家863 计划资源与环境领
域总体专家组
无 专家组成员
国家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
奖评审委员会
无 委员
5 俞汉青 独立董事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化学
专业委员会
无 委员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无 副院长、党总支书记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
咨询委员会
无 委员
中国会计学会会计监督专业委
员会
无 委员
中国泰坦能源技术集团有限公

无 独立董事
6 李晓慧 独立董事
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无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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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瑞兴光税务师事务所 无 所长
江苏国瑞兴光税务咨询有限公

无 董事长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
咨询委员会
无 委员
江苏商业干部管理学院 无 名誉教授
江苏财贸职业技术学院 无 名誉教授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无 独立董事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无 独立董事
7 高允斌 独立董事
江苏中煤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无 独立董事
中风投 股东 高级投资经理
8 黄春生 监事 贵阳普天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无 董事
深圳云海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无 监事
9 宗 韬
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常州埃瑞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董事
10 张进锋 副总经理
住建部市政公用行业专家委员
会环境卫生专家组
无 专家
除上表所列兼职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
存在其他兼职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公司签定的协
议、作出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在公司任职并领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与公司签有
《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合同对上述人员的诚信义务,特别是知识产权和
商业秘密等方面的义务进行了相关约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李月中
为公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外,公司未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
心人员签定诸如借款、担保等其他协议。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均承诺不从事任何有损于本
公司利益的生产经营活动,承诺目前及任职期间不从事或发展与公司经营业务相
同或相似的业务。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李月中、浦燕新、
蒋国良、周丽烨、常进勇、朱卫兵、黄兴刚和宗韬八人还作出股份锁定承诺。另
外,李月中还对今后不再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事项作出承诺;就2007
年12 月以“分体式膜生化反应装置”实用新型专利经评估价826 万元对维尔利
有限进行增资事宜,李月中已出具《非职务发明确认及承诺函》;就2008 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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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中风投对维尔利有限的增资事宜,李月中已出具《声明与确认函》;就公司报
告期内曾存在的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等不规范情形的事宜,李月中已出具《承
诺函》,有关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八、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的相关内容。
自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作出相关承诺开始,截至
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相关承诺人均严格履行承诺。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近两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1、根据维尔利有限于2007 年9 月26 日通过的股东会决议,维尔利有限选
举李月中、浦燕新、周丽烨、朱卫兵、陈俊如为维尔利有限的董事。
2、根据维尔利有限于2009 年3 月2 日通过的股东会决议,维尔利有限同意
陈俊如辞去董事职务,并选举孙集平担任董事。
3、根据公司于2009 年10 月30 日通过的创立大会决议,选举李月中、蒋国
良、周丽烨、浦燕新、孙集平、孟春、俞汉青为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其中
孟春和俞汉青为独立董事。
4、根据公司于2009 年12 月18 日通过的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增选常进勇和高允斌为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其中高允斌为独立董事。
5、2010 年6 月4 日,孟春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根据公司于2010 年6
月30 日通过的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选举李晓慧为发行人独立董事,
继任孟春在董事会的所有职务。
(二)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1、根据维尔利有限于2007 年9 月26 日通过的股东会决议,维尔利有限决
定由骆建明担任监事。
2、根据维尔利有限于2009 年3 月2 日通过的股东会决议,维尔利有限设立
监事会,并选举黄春生和蒋国良担任股东代表监事。根据维尔利有限于2009 年
3 月2 日通过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黄兴刚被选举为维尔利有限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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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与股东代表监事黄春生和蒋国良共同组成监事会。
3、根据维尔利有限于2009 年10 月15 日通过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黄兴刚
被选举为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公司于2009 年10 月30 日通
过的创立大会决议,选举黄春生和朱卫兵为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并与职工代表监事黄兴刚共同组成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根据维尔利有限于2007 年10 月10 日通过的董事会决议,维尔利有限聘
用李月中为维尔利有限的总经理,聘用周丽烨和浦燕新为维尔利有限的副总经
理。
2、根据公司于2009 年10 月3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决
议,聘用李月中为公司总经理,蒋国良、周丽烨和浦燕新为公司副总经理,宗韬
为公司的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3、根据公司于2010 年9 月1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决
议,聘用张进锋为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系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的正
常变动,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公司上述人员变动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经核查后的结论性意见为: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近两年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
变更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经核查后的结论性意见为:发行人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任职资格及变更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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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
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由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
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
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及高级管理层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公司还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上述制度为公司法人治理
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进一步制度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管理
层均按照各自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细则规范运作,各行其责,切实保障所有股东的
利益。目前,本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
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制定了健全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且股东大会规范运行。公司股
东大会的制度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1、股东权利和义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
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
议,并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
建议或者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所
持有的股份;(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
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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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
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
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
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
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
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3)
依其所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4)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
股;(5)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6)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
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
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股东大会的职权
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
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
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作出决议;(12)审议批准的担保事项;(13)审议批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的交易事项;(14)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5)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
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1,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16)审议股权激励计划;(17)审议批准变更
募集资金用途事项;(18)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
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此外,《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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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5)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
对金额超过3,000 万元;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7)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3、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董事
会应当在会议召开二十日以前以电话或公告或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各股东;临时股
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公司各股东。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4、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本公司一直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股东大会制
度。股东认真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股东大会机构和制度的建立及
执行,对完善本公司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本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公司自成立以来,共召开5 次股东大会,历次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审议和决定的主要事项
1 创立大会 2009-10-30
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和股东监事,审议通过《公司
章程》、制定《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和三会议事规则等
2
2009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2009-12-18
审议通过《发行370 万新股并增加注册资本的议
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增选公司
董事的议案》等
3
2009 年度
股东大会
2010-1-3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关于在公司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的议
案》、《关于对2007 年1 月1 日至今与关联方之间
关联交易事项予以确认的议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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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10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2010-1-3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等
5
201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
2010-6-30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晓慧博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
议案》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运行规范。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行使自己的权利。
1、董事会的构成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3 名,设董事长1 人。
2、董事会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
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
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
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发行债
券和其他证券及上市的方案;(7)拟定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
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0)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1)向股东大会提请聘任或者解
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12)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3)制
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14)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
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16)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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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在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
(17)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3、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
召开10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
上董事、1/2 以上独立董事、总经理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
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应由
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
决议。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4、董事会运行情况
本公司设立以来,共召开10 次董事会,董事会一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并严格履行相关召集程序及其他义务。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规范运行。公司监事严格按照公司
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
1、监事会的构成
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
主席1 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
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
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2、监事会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
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检查公司财务;(3)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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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
东大会会议职责时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6)向股东大会会议提出议案;
(7)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8)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
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9)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
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每名监事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全
体监事过半数同意。
4、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本公司设立以来,共召开3 次监事会,监事会一直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独立董事的构成及比例
为进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于2009 年10 月30 日召开的创立大会,聘任俞汉青先生和孟春先生
为独立董事。公司于2009 年12 月18 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增选高允斌先生
为公司独立董事。2010 年6 月4 日,孟春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公司于2010 年
6 月30 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增选李晓慧为公司独立董事,继任孟春在董事
会的所有职务。由此,本公司9 名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为3 名,占董
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2、独立董事的制度安排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运作中的作用,公司在《独立董事工作规则》中
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责权范围等制订了相应的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江苏维尔利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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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
要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还应当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1)公
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总额高于30 万元,以及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总
额高于1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的关联交易应由1/2
以上的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经全体独立董
事同意后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2)经
1/2 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后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经1/2
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后可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经1/2 以上的独
立董事同意后可提议召开董事会;(5)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可独立聘请外部审
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6)
经1/2 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后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公司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
表独立意见:(1)提名、任免董事;(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3)确定或
者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4)关联交易(含公司向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企业提供资金);(5)变更募集资金用途;(6)公司章程中规定应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7)股权激励计划;(8)独立董事认为可能
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应当就上述事项明确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
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3、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实际发生的作用
自独立董事制度设立以来,本公司独立董事尽职尽责,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
会议,审查批准本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为本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专业及建设性
的意见,认真监督管理层的工作,对本公司依照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
极的作用。本公司独立董事参与了本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募股资金
运用方案的决策,并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对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和募集资金投资
方案提出了意见。
(五)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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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
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1)依
法准备和及时递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
(2)协助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负责会议的记录工作,并负责保管会议
文件和记录;(3)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或建议,协助董事会在行使职权时切实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董事会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应及时提出异议;(4)负责管理和保存公司股东名册资料,保管董事会印章,确
保符合资格的投资人及时得到公司披露的资料;(5)负责公司咨询服务,协调处
理公司与股东之间的相关事务和股东日常接待及信访工作;(6)董事会授予的其
他职权。
(六)本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
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1、审计委员会
(1)人员构成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至少有一名独立董
事委员为符合有关规定的会计专业人士。非独立董事委员同样应具有财务、会计、
审计或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主任一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如有两名以上符合条件的独立董事
委员的,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2)职责权限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①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②监督公司的
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③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④审核公司的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⑤审查公司的内部控制,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3)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应由两名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审计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
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审计委员会委员委托
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召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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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召集人。授权委托书应至少包括以下内
容:委托人姓名;被委托人姓名;代理委托事项;对会议议题行使投票权的指示
(赞成、反对、弃权)以及未做具体指示时,被委托人是否可按自己意思表决的
说明;委托人签名和签署日期。审计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
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
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审计委员
会所作决议应经两名以上的委员同意方为有效。审计委员会委员每人享有一票表
决权。审计委员会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后,即开始按顺序对每项会议议题所
对应的议案内容进行审议。审计委员会审议会议议题可采用自由发言的形式进行
讨论,但应注意保持会议秩序。会议主持人有权决定讨论时间。审计委员会会议
对所议事项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的规则,即全部议案经所有与会委员审议完
毕后,依照议案审议顺序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审计委员会如认为必要,可以召
集与会议议案有关的其他人员列席会议介绍情况或发表意见,但非审计委员会委
员对议案没有表决权。出席会议的委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议案进行审议
并充分表达个人意见;委员对其个人的投票表决承担责任。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
方式均为举手表决,表决的顺序依次为同意、反对、弃权。会议主持人应对每项
议案的表决结果进行统计并当场公布,由会议记录人将表决结果记录在案。审计
委员会会议以传真方式作出会议决议时,表决方式为签字方式。
(4)审计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高允斌、俞汉青和李月中,
高允斌担任主任(召集人)。2010 年1 月10 日,上述三名委员召开了首次会议,
审议通过信永中和出具的XYZH/2009SHA1014 号《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07 年1 月至2009 年12 月审计报告》和《关于公司2009 年度财务工作
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的工作汇报》事宜。2010 年7 月30 日,
上述三名委员召开了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信永中和出具的XYZH/2010SHA1001
号《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1 月至2010 年6 月审计报告》事
宜。2011 年1 月18 日,上述三名委员召开了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信永中和出
具的XYZH/2010SHA1035 号《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度、2009
年度、2008 年度审计报告》事宜。自成立以来,审计委员会运行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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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人员构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
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
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2)职责权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①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
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②薪
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
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③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
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④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议事规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例会每年至少召
开一次,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
由主任委员指定的其他委员召集;主任委员未指定人选的,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召集。临时会议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5 日(不包括开会当日)发出会议通
知,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3 日(不包括开会当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主
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以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收到会议通知后,应及时以适当方式予以确认并反馈相关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出席会议、行程安排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当
亲自出席会议。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可提交由该委员签字的授权委托
书,委托本委员会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范围和
期限。每1 名委员不能同时接受2 名以上委员委托。代为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
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委员未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本委员会其他委员
代为行使权利,也未在会议召开前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不能亲自出
席会议的委员也可以提交对所议事项的书面意见的方式行使权利,但书面意见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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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不迟于会议召开前向证券事务部提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连续2 次未亲自
出席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他委员,也未于会前提出书面意
见;或者在一年内亲自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次数不足会议总次数的四分之
三的,视为不能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董事会可根据本规则调整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成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委
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李晓慧、李月中和俞
汉青,李晓慧担任主任(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自设立以来按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议事规则规范运作,运行情况良好。
3、战略委员会
(1)人员构成
战略委员会由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1 名。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
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
举产生。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2)职责权限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①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②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决定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③对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决定或拟订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④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⑤对
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3)议事规则
战略委员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召开战略委员
会会议:董事会认为有必要时;战略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时;两名以上委员提
议时。证券事务部应当负责将会议通知不迟于会议召开前3 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各
委员和应邀列席会议的有关人员。会议通知的内容应当包括会议举行的方式、时
间、地点、会期、议题、通知发出时间及有关资料。战略委员会委员在收到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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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后,应及时以适当方式予以确认并反馈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出席会
议、行程安排等)。战略委员会委员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
会议时,可提交由该委员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战略委员会其他委员代为出席
并发表意见。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每1 名委员不能同时接受2
名以上委员委托。代为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委员未亲自
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战略委员会其他委员代为行使权利,也未在会议
召开前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委员也可以提交对
所议事项的书面意见的方式行使权利,但书面意见应当不迟于会议召开前向证券
事务部提交。战略委员会委员连续2 次未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战略委
员会其他委员,也未于会前提出书面意见;或者在一年内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次
数不足会议总次数的四分之三的,视为不能履行委员会职责,董事会可调整战略
委员会成员。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由战
略委员会主任主持,战略委员会主任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战略委员会其他委
员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就会议所议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战略委员会委员应依据
其自身判断,明确、独立、充分地发表意见;意见不一致的,其应当在向董事会
提交的会议纪要中载明。战略委员会会议一般应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遇有特殊
情况,在保证战略委员会委员能够充分发表意见的条件下,经战略委员会主任同
意,可采用视频等其他通讯方式召开。采用视频等其他通讯方式的,战略委员会
委员应当在会议通知要求的期限内向董事会提交对所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如有必
要,战略委员会可邀请公司董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有关专家或者社会专
家、学者及中介机构和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当根据战略委员会
委员的要求作出解释和说明。当战略委员会所议事项与战略委员会委员存在利害
关系时,该委员应当回避。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相关信息。
(4)战略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李月中、李晓慧和俞汉青,
李月中担任主任(召集人)。战略委员会自设立以来按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规范
运作,运行情况良好。
4、提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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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员构成
提名委员会由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
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
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2)职责权限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①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
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②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
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③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④
对董事候选人和总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⑤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3)议事规则
提名委员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召开提名委员
会会议:董事会认为有必要时;提名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时;两名以上委员提
议时。证券事务部应当负责将会议通知不迟于会议召开前3 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各
委员和应邀列席会议的有关人员。会议通知的内容应当包括会议举行的方式、时
间、地点、会期、议题、通知发出时间及有关资料。提名委员会委员在收到会议
通知后,应及时以适当方式予以确认并反馈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出席会
议、行程安排等)。提名委员会委员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
会议时,可提交由该委员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提名委员会其他委员代为出席
并发表意见。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每1 名委员不能同时接受2
名以上委员委托。代为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委员未亲自
出席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提名委员会其他委员代为行使权利,也未在会议召开
前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委员也可以提交对所议
事项的书面意见的方式行使权利,但书面意见应当不迟于会议召开前向证券事务
部提交。提名委员会委员连续2 次未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提名委员会
其他委员,也未于会前提出书面意见;或者在一年内亲自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次
数不足会议总次数的四分之三的,视为不能履行提名委员会职责,董事会可调整
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由提
名委员会主任主持,提名委员会主任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提名委员会其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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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就会议所议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名委员会委员应依据
其自身判断,明确、独立、充分地发表意见;意见不一致的,其应当在向董事会
提交的会议纪要中载明。提名委员会会议一般应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遇有特殊
情况,在保证提名委员会委员能够充分发表意见的条件下,经提名委员会主任同
意,可采用视频等其他通讯方式召开。采用视频等其他通讯方式的,提名委员会
委员应当在会议通知要求的期限内向董事会提交对所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如有必
要,提名委员会可邀请公司董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有关专家或者社会专
家、学者及中介机构和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当根据提名委员会
委员的要求作出解释和说明。当提名委员会所议事项与提名委员会委员存在利害
关系时,该委员应当回避。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相关信息。
(4)提名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李月中、李晓慧和高允斌,
李晓慧担任主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自设立以来按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规范
运作,运行情况良好。
二、公司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本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
三、公司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关联方使用公司资金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关联方名称
使用资金 归还资金使用资金 归还资金使用资金 归还资金
常州德泽 -- -- -- -- 704.38 1,473.28
常州德泽在2007 年度和2008 年度与维尔利有限资金往来累计发生额为
1,704.38 万元(其中2007 年度1,000 万元,2008 年度704.38 万元),且已于
2008 年末将所有资金往来余额归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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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8
公司对上述暂借资金未收取资金占用费,且上述借款金额已全部偿清,未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同时,公司已制定一系列防范资金占用
的措施,具体为:
(一)通过相关制度规范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中已明确约定: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
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
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对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与关联交易
的决策程序做了新的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实施以来,公司严格遵守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未发生新的关联方资金占用,且之前发生的
关联方资金占用已于2008 年末全部清理完。
此外,公司董事会将建立对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
如发现控股股东存在侵占公司资产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应立即申请对控股股东所
持公司股份进行司法冻结,如控股股东不能以现金清偿的,可通过变现股权清偿
其所侵占的公司资产。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函
公司控股股东常州德泽和实际控制人李月中先生已于2010 年2 月出具承诺
函,承诺今后不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对公司的资金
进行非经营性占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了
完整的、合理的内部控制,总体上保证了公司有关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在一定
程度上降低了管理风险,并按照控制制度标准于2010 年12 月31 日与会计报表
相关的所有重大方面的执行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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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9
由于内部控制具有固有的限制,难免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
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
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目前的内部控制制度将随着情况的变化和执行
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充实和完善。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审核,并出
具了XYZH/2010SHA1035-1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结论意见:“我们认为,维
尔利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10 年12 月31 日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五、公司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制度安排等规定及执行情

(一)公司对外投资的政策、制度安排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
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达到
下列标准之一的,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
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2、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 万元;
3、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 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
对金额超过300 万元。
(二)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政策、制度安排
本公司制定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对外担保必须先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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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由董事会过半数董事审议通过,并经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涉及关联担保的,关联董事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
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
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
数不足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五条规定以下对外担保行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须经股东大会批
准: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50%以上提供的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5、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
金额超过3000 万元;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以上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担保在内的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股东大会在审议上述第十五条第6 项的担保议案时,有关股东或受该实际控
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三)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任何违规对外投资活动,未提供过任何对外担保。
六、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与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各项与投资者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制度。公司
章程明确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层、按
持有的股份份额享有股利等权利;并对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进行了约定,以保证
公司股东更好地分享公司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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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1
2010 年1 月1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公司董
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010 年1 月31 日,公
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上述制度的建立使得公司股东和其它投资者的权益得到了更
好的保护。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了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对投资者权益保
护的有关规定,未出现损害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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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的分析反映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经审计的会计报
表及有关附注的重要内容。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XYZH/2010SHA1035 号《江苏维尔利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度、2009 年度、2008 年度审计报告》。
发行人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招股说明书所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
全部的财务资料。
一、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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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6,114,546.18 57,611,411.87 24,439,937.93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68,209,841.32 38,664,217.59 35,572,184.64
预付款项 20,826,103.52 7,524,465.56 3,930,981.45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9,783,790.65 13,288,194.50 489,063.75
存货 69,577,424.08 21,165,596.69 2,361,295.6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流动资产合计 244,511,705.75 138,253,886.21 66,793,463.4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717,548.30 222,078.36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2,958,011.12 1,703,251.45 1,188,952.50
在建工程 20,684,012.27 -- --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无形资产 15,091,353.20 8,590,550.00 9,842,886.00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931,479.23 267,534.02 80,709.60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40,382,404.12 10,783,413.83 11,112,548.10
资产总计 284,894,109.87 149,037,300.04 77,906,0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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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4
(二)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项 目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0,000,000.00 18,500,000.00 11,000,000.00
应付票据 9,049,526.92 5,927,360.30 2,648,195.00
应付账款 75,428,062.00 24,363,304.55 11,659,659.93
预收款项 12,378,434.75 8,666,507.15 1,183,977.83
应付职工薪酬 548,317.34 33,754.84 37,243.18
应交税费 7,142,750.04 3,561,212.20 7,487,087.27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1,088,107.50 1,010,730.92 2,809,16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 300,000.00 3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155,635,198.55 62,362,869.96 37,125,323.2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长期应付款 -- -- --
专项应付款 6,200,000.00 3,500,000.00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4,666,184.14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866,184.14 3,500,000.00 --
负债合计 166,501,382.69 65,862,869.96 37,125,323.21
股东权益:
股本 39,700,000.00 39,700,000.00 19,953,100.00
资本公积 29,288,955.61 29,288,955.61 7,046,900.00
减:库存股 -- -- --
盈余公积 5,932,877.15 1,418,547.44 1,512,371.87
未分配利润 43,470,894.42 12,766,927.03 12,268,316.4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18,392,727.18 83,174,430.08 40,780,688.35
少数股东权益 -- -- --
股东权益合计 118,392,727.18 83,174,430.08 40,780,688.35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84,894,109.87 149,037,300.04 77,906,0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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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5
(三)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一、 营业总收入 209,748,467.42 111,649,413.35 49,398,171.76
其中:营业收入 209,748,467.42 111,649,413.35 49,398,171.76
二、 营业总成本 156,391,021.81 80,131,810.26 32,891,156.10
其中:营业成本 120,917,936.09 61,139,045.39 24,724,370.93
营业税金及附加 5,977,502.48 2,571,173.05 1,392,758.51
销售费用 8,752,345.11 4,488,638.56 1,644,354.98
管理费用 19,688,670.04 9,727,964.10 4,227,813.33
财务费用 1,294,450.85 957,893.03 387,525.31
资产减值损失 -239,882.76 1,247,096.13 514,333.04
加: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投资收益 -141,530.06 -27,921.6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41,530.06 -27,921.64 --
三、 营业利润 53,215,915.55 31,489,681.45 16,507,015.66
加: 营业外收入 942,285.14 14,510.00 --
减: 营业外支出 275,568.68 138,659.41 51,101.2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损失
-- -- --
四、 利润总额 53,882,632.01 31,365,532.04 16,455,914.46
减: 所得税费用 8,739,334.91 4,871,790.31 4,229,404.38
五、 净利润 45,143,297.10 26,493,741.73 12,226,510.0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45,143,297.10 26,493,741.73 12,226,510.08
少数股东损益 -- -- --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12 0.74 0.40
(二)稀释每股收益 1.12 0.74 0.40
七、其他综合收益 -- -- --
八、综合收益总额 45,143,297.10 26,493,741.73 12,226,510.0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综合收益总额
45,143,297.10 26,493,741.73 12,226,510.0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
收益总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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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6
(四)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8,816,760.24 111,834,389.01 26,956,421.26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977,907.56 3,787,002.99 15,239,828.3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0,794,667.80 115,621,392.00 42,196,249.5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1,169,079.70 62,973,798.16 24,727,240.6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0,094,136.55 5,079,442.19 2,160,325.24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802,367.17 11,919,937.41 1,704,945.8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895,371.31 18,552,266.79 10,028,199.8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8,960,954.73 98,525,444.55 38,620,711.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833,713.07 17,095,947.45 3,575,538.0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2,754,003.62 5,512,094.01 688,115.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637,000.00 -- 25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391,003.62 5,512,094.01 938,115.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391,003.62 -5,512,094.01 -938,115.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900,000.00 10,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0,000,000.00 33,000,000.00 12,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203,123.7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7,203,123.78 58,900,000.00 22,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8,500,000.00 26,300,000.00 1,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
11,439,575.14 11,012,379.50 335,356.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234,242.21 7,712,195.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9,939,575.14 49,546,621.71 9,047,551.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263,548.64 9,353,378.29 12,952,4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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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5,706,258.09 20,937,231.73 15,589,872.0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7,314,974.66 16,377,742.93 787,870.93
六、年底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3,021,232.75 37,314,974.66 16,377,742.93
(五)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项目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45,143,297.10 26,493,741.73 12,226,510.08
加: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239,882.76 1,247,096.13 514,333.04
固定资产折旧 588,286.17 394,369.29 153,663.53
无形资产摊销 1,441,783.74 1,252,336.00 1,238,841.0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 --
财务费用 1,514,575.14 1,012,379.50 335,356.00
投资损失(减:收益) 141,530.06 27,921.64 --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减:增加) -663,945.21 -186,824.42 -77,149.96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减:减少) -- -- --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48,411,827.39 -18,804,301.00 91,580.6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37,541,607.38 -17,378,329.18 -20,057,694.49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59,861,503.60 23,037,557.76 9,150,098.15
其他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833,713.07 17,095,947.45 3,575,538.00
(六)财务报表的编制基准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本公司原按照2006 年以前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以下合
称“原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财务报表,从2009 年1 月1 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
年2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本申报财务报表已按上述准则的相关规定对2009
年度及201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编报;并同时对申报财务报表所涵盖的2008 年度
会计期间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
条及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指南、讲解、解释、专家意见等规定进行必要追
溯调整,将调整后的可比期间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作为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本公司2008 年原始财务报表按原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与本申报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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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8
报表不尽一致。
(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本公司无控股子公司,故未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二、审计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对公司2008 年12 月31 日、2009
年12 月31 日、2010 年12 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08 年度、2009 年度、2010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注
册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10SHA1035 号。审计意见如
下:“我们认为,维尔利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
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维尔利2008 年12 月31 日、2009 年12 月31 日、2010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8 年度、2009 年度、201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确认和计量的具体方法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工程承包收入、销售商品收入、运营服务收入和
技术服务收入,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工程承包收入确认原则:本公司在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与合同相
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区分和可靠计
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确定时,于资产负债表
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时,合同完工进
度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认。
工程承包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时,如果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
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
用;如果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本公司于期末对工程承包合同进行检查,如果工程承包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
过合同预计总收入时,提取损失准备,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工程承包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本公司承包的主要是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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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9
该等工程一般包含设计及建筑工程主体建造、设备及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等一系
列劳务,本公司在设计及建筑工程主体完工、设备及安装验收、调试验收和试运
行验收等几个关键环节取得客户或监理的验收确认时,以相应时点累计发生的成
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认合同完工进度。
公司采取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工程承包收入的合理性:
(1)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承包的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该等工程一般包含设计及建筑工程主体建
造、设备及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等一系列劳务,公司在设计及建筑工程主体完工、
设备及安装验收、调试验收和试运行验收等几个关键环节取得客户或监理的验收
确认等外部证据时,以相应时点累计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认合同完
工进度,并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相应确认工程承包劳务收入。
(2)确认原则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的规定,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
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公司提供的垃圾渗滤液处理工
程劳务的核心是设计理念和相应技术,这在公司中标时,实际上设计方案已得到
客户的确认,公司的核心劳务服务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所以应采用完工百分比
法核算相应的劳务收入。
(3)完工比例的确认依据及合理性
合同完工进度依据客户或监理出具的验收单据,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
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预计总成本一般包括主体建造成本、工程
材料成本、人工费用、安装成本、调试费用和试运行成本。工程材料成本根据设
计部提供的设备、仪表和配件清单和签订的采购合同预计;人工费用根据不同阶
段所需的人员数量、工时和工资标准进行预计;安装部分一般外包,安装成本根
据预计的安装工作量和历史经验价格预计;调试费用根据渗滤液日处理量、吨处
理成本和调试计划时间预计;试运行成本根据渗滤液日处理量、吨处理成本和试
运行时间预计。合同预计总成本、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
够可靠地确定。
(4)关于工程完工进度与时间进度的关系
公司承接的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主要包括工程设计、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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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0
工程建造、设备集成、安装、调试、试运行等业务流程。公司工程业务收入的完
工进度主要是根据公司在上述各个业务流程中所发生的成本占预计项目总成本
的比例来确定的,工程的时间进度主要是根据上述各个业务流程所需要的实际工
作时间来确定的,而由于公司所从事渗滤液处理业务的特殊性,在上述各个业务
流程中公司所投入的成本和工作所包含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相对于时间进度并
不是均匀发生的,公司工程业务的大部分项目成本主要在设备集成环节发生,公
司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的业务流程主要体现在工程设计和设备集成环节。因
此,公司工程业务收入的完工进度与工程的时间进度存在一定的差异,但该差异
的存在并不影响公司工程业务收入的合理性。
2、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原则: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
移给购货方、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
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
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的实现。合同约定所有权自货物到安装现场验收后转移,本公司依据客户签署的
设备材料验收单确认收入。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方式:本公司商品销售收入主要是设备、材料销售
收入,在将设备、材料交付给购货方并获得其验收确认后,确认相应销售收入的
实现。
3、劳务(服务)收入确认原则:在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与劳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劳务的完成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时,
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
劳务(服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式:本公司劳务收入主要包括运营服务收入
和技术服务收入,其中运营服务收入在经委托方确认水流量和用电量时确认相应
运营服务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在提交相应服务成果并经委托方确认时确认相应技
术服务收入。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的结论性意见为:发行人收入的确
认时点符合建造合同及收入等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提前或推迟确认营业
收入的情形。
(二)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的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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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1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债务单位撤
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
预见的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债务单位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3 年;其他确
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期末按账龄分析法并结合个别认定
法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经本公司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列作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本公司将单项金额超过应收账款余额10%的应收账款视为重大应收款项,当
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所有款项时,根据其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将其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
款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
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
本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本公司将
应收账款中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不大的款项,划分为特定资产
组合,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 龄 计提比例
六个月以内 0%
七至十二个月 5%
一至二年 10%
二至三年 30%
三至四年 50%
四至五年 80%
五年以上 100%
(三)存货的核算方法
1、存货的分类:本公司存货分为工程施工、主要材料、其他材料和低值易
耗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主要材料、
其他材料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核算。
工程施工核算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工程结算核算根据建造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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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2
约定向客户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合同完工时,工程施工余额和工程结算余额对
冲结平。
3、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4、期末存货计价原则及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期末存货按成
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
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以及工程承包
合同预计存在的亏损部分,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
货跌价准备按单个(或类别)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为
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计算基
础,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
般销售价格为计算基础;没有销售合同约定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
作为计算基础;如果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将预计
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计提的预计合同损失准备在报表中列示为存货跌价准备。
(四)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包括本公司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
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或者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共同控制的确定依
据主要为任何一个合营方均不能单独控制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涉及合营企
业基本经营活动的决策需要各合营方一致同意等。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
控制或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重大影响的确定依据主要为当本
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
股份时,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
不形成重大影响外。
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
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同一控
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在合并(购买)日为取得对被合并(购
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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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作为合并成本。在合并(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
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
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
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
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初始
投资成本。
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进行调
整;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
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
用成本法核算;对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
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时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当期投资损益为应享有或应分担
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
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
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
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
认。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
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还应扣除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股权
投资借方差额,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对因减少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
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改按成本法
核算;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也改按
成本法核算;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
不构成控制的,或因处置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控制但能够对被投资
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改按权益法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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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4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
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
例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五)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
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电子设备、办公设备、交通工具、实验生产设备和房屋建筑物,
按其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的价值,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买价、增值
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
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
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
账;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
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修理支出、更新改造支出等,符合固定资
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公司对所
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
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本公司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分类折旧年限、折旧率
如下:
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电子设备 3-5 5% 19%-31.67%
办公设备 5 5% 19%
交通设备 4 5% 23.75%
实验生产设备 10 5% 9.50%
房屋建筑物 25 5% 3.80%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
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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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5
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六)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自营工程按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施
工费等计量;出包工程按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所安装设备
的价值、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
还包括应当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
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
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作调整。
(七)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等,按取得时的实
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
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专利技术、非专利技
术和其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
益。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
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
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
命并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
(八)研究与开发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
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自行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其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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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
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
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九)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
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
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
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
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
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
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
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
的加权平均利率,确定资本化金额。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通常指1 年以上)的购
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
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
时间连续超过三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
开始。
(十)职工薪酬的核算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
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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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7
给予的补偿,计入当期损益。
职工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及住
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十一)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以及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
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
补助,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 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
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
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
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十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
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
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
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当预
计到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时,
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
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十三)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所得税的会计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
延所得税。除将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
税计入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
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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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务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
应纳给税务部门的金额,即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是指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期末应有的金额相对于原已确
认金额之间的差额。
四、所得税及其他相关税费情况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
根据2008 年1 月1 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
本公司2008 年度适用税率为25%。
2009 年3 月4 日本公司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税
局和江苏省地税局认定为国家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所得税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2009 年度至2011
年度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二)增值税
本公司商品销售收入适用增值税。其中:内销商品销项税率为17%。
购买原材料等用于应税增值税项目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
税,税率为17%。其中:为出口产品而支付的进项税可以申请退税。
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抵减当期进项税后的余额。
(三)营业税
本公司建筑安装收入适用营业税,适用税率3%;技术服务收入适用营业税,
适用税率5%。
(四)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城建税以应纳增值税、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按工程所在地适用7%
或5%税率。
本公司教育费附加以应纳增值税、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按工程所在地税务
机关具体规定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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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发行人最近一年无收购兼并情况。
六、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依据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本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
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不
包括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
享受的政府补助)
316,200.00 14,510.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
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
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
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
的收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
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
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
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
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
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
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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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
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
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
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外收入和支出
350,516.46 -138,659.41 -51,101.2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的损益项目
-- -- --
小计 666,716.46 -124,149.41 -51,101.20
减:所得税影响额 55,007.47 -18,622.41 -12,775.30
非经常性净损益合计 611,708.99 -105,527.00 -38,325.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的净利润
44,531,588.11 26,599,268.73 12,264,835.98
本公司2008 年度、2009 年度和2010 年度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净
损益分别为-38,325.90 元、-105,527.00 元和611,708.99 元,占同期净利润的
比重分别为-0.31%、-0.40%和1.36%,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很小。
七、重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0 年度/末 2009 年度/末 2008 年度/末
流动比率(倍) 1.57 2.22 1.80
速动比率(倍) 1.12 1.88 1.7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84 2.92 2.09
存货周转率(次) 2.67 5.20 10.27
资产负债率 58.44% 44.19% 47.6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5,742.73 3,402.46 1,818.38
利息保障倍数(倍) 36.58 31.98 50.0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0.55 0.43 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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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65 0.53 0.7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4,514.33 2,649.37 1,222.6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4,453.16 2,659.93 1,226.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基本
每股收益(元)
1.14 0.74 0.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稀释
每股收益(元)
1.14 0.74 0.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每股收益(元)
1.12 0.74 0.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
每股收益(元)
1.12 0.74 0.4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
资产(元)
2.98 2.10 2.04
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加权平均)
46.08% 57.17% 49.72%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水面
养殖权和采矿权除外)占净资
产的比例
6.95% 10.33% 24.14%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按照财政部和证监会有关规定,公司报告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单位:元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报告期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0 年度 46.71% 1.14 1.14
2009 年度 56.94% 0.74 0.74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2008 年度 49.57% 0.40 0.40
2010 年度 46.08% 1.12 1.12
2009 年度 57.17% 0.74 0.74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2008 年度 49.72% 0.40 0.40
注:以上指标系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计算。
八、盈利预测情况
本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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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2
九、资产评估情况
(一)维尔利有限成立时,对WWAG 以设备(一套“膜生化反应器试验设备”)
出资的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评估主要目的是对WWAG 投入维尔利有限的一套“膜生化反应器试验设
备”价值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作为WWAG 投入维尔利有限资产价值的出资作价依
据。常州汇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4 年2 月24 日出具了常汇会评报字
[2004]第003 号资产评估报告并确认:截至2003 年5 月20 日,WWAG 投入维尔
利有限的一套“膜生化反应器试验设备”评估价值为7.5 万欧元。本次评估方法
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基准日为2003 年5 月20 日。WWAG 投入维尔利有限的一
套“膜生化反应器试验设备”的资产评估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欧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减率(%)
膜生化反应器试验
设备(一套)
7.50 7.50 7.50 0 0
(二)维尔利有限2007 年增资时,对李月中先生以“分体式膜生化反应装
置”专利技术出资的资产评估情况
1、“分体式膜生化反应装置”专利技术的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维尔利有限2007 年9 月26 日的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注册资本由
204.7536 万元增至1,700 万元,其中李月中以经评估后的“分体式膜生化反应
装置”专利技术作价826 万元作为其对维尔利有限增资的出资。
上述“分体式膜生化反应装置”专利技术的评估基准日为2007 年8 月31
日,评估方法采用收益现值法,江苏五星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 年9 月
26 日出具了苏五星评报字[2007]第093 号《维尔利环境工程(常州)有限公司
委托评估“分体式膜生化反应装置”专利技术评估报告书》并确认:截至2007
年8 月31 日,上述“分体式膜生化反应装置”专利技术评估价值为826 万元。
上述“分体式膜生化反应装置”专利技术的基本情况如下:
该专利技术为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名称为“分体式膜生化反应装置”,设计
人及专利权人为李月中,专利号为ZL200520072050.7,专利证书号为825924 号,
专利申请日和授权公告日分别为2005 年5 月25 日和2006 年9 月13 日。经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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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上述“分体式膜生化反应装置”实用新型专利
之专利权人已由李月中变更为本公司,专利权人变更生效日为2007 年12 月7
日。
2、“分体式膜生化反应装置”专利技术的追溯评估情况
为了进一步验证李月中2007 年以826 万元用于增资入股投入公司的“分体
式膜生化反应装置”专利技术价值的真实性和公允性,发行人于2009 年12 月聘
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江苏立信永华资产评估房地
产估价有限公司再次对李月中2007 年投入公司的“分体式膜生化反应装置”专
利技术的资产价值进行追溯评估。江苏立信永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接
受本公司委托,于2009 年12 月31 日出具立信永华评报字(2009)第187 号《江
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利技术价值论证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并确
认:应用于价值论证之目的的李月中先生拥有的“分体式膜生化反应装置”专利
技术在2007 年8 月31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921 万元;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07
年8 月31 日,评估方法采用收益现值法。
(三)维尔利有限2008 年股权转让时的资产评估情况
2008 年12 月,李月中和蒋国良将其所持公司股权以股权出资形式认缴常州
德泽新增注册资本过程中,江苏天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价值进行了整体评
估,并于2008 年12 月18 日出具了苏天评报字(2008)第C-21 号资产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08 年9 月30 日,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本次评估主要目
的是通过对维尔利有限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得出维尔利有限的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及其相关股东所持有的股权价值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公司未按评
估结果调账。
本次资产评估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净值A
调整后账
面值B
评估价值
C
增减值
D=C-B
增值率
E=D/B*100%
流动资产 3,356.40 3,356.40 3,359.51 3.11 0.09
非流动资产 838.03 838.03 1,012.51 174.48 20.82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 - - -
固定资产 77.19 77.19 83.97 6.78 8.78
其中:建筑物 - - - - -
机器设备 77.19 77.19 83.97 6.78 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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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4
在建工程 38.77 38.77 38.77 - 0.00
无形资产 718.90 718.90 886.67 167.77 23.34
其中:土地使用权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3.16 3.16 3.09 -0.07 -2.22
资产总计 4,194.43 4,194.43 4,372.02 177.59 4.23
流动负债 2,231.43 2,231.43 2,231.43 - 0.00
非流动负债 - - - - -
负债总计 2,231.43 2,231.43 2,231.43 - 0.00
净资产 1,963.00 1,963.00 2,140.59 177.59 9.05
截至2008 年9 月30 日,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比账面价值增加177.59 万元,
主要系公司无形资产评估增值所致。截至2008 年9 月30 日,公司无形资产账面
价值718.90 万元,其中金蝶财务软件账面价值0.17 万元,“分体式膜生化反应
装置”专利技术账面价值718.73 万元,本次无形资产评估价值增值167.77 万元,
主要系“分体式膜生化反应装置”专利技术采用收益现值法评估增值所致。
在未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的前提下,相关股东所
持股权价值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相关股东 所占比例 评估值
李月中 48.60% 1,040.33
常州德泽 39.60% 847.67
蒋国良 11.80% 252.59
合计 100.00% 2,140.59
(四)维尔利有限2009 年11 月股份制改制时的资产评估情况
2009 年11 月,维尔利有限进行股份制改制过程中,江苏立信永华资产评估
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公司价值进行了整体评估,并于2009 年10 月2 日出具了
立信永华评报字(2009)第114 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09 年7
月31 日,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公司未按评估结果调账。
本次资产评估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净值A
调整后账
面值B
评估价值
C
增减值
D=C-B
增值率
E=D/B*100%
流动资产 7,300.03 7,300.03 7,476.01 175.98 2.41
非流动资产 1,141.42 1,141.42 1,122.00 -19.42 -1.70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持有到期投资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22.66 22.66 22.66 0.00 0.00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固定资产 177.01 177.01 184.06 7.05 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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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5
在建工程 4.08 4.08 4.08 0.00 0.00
无形资产 911.19 911.19 911.19 0.00 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26.47 26.47 0.00 -26.47 -100.00
资产总计 8,441.55 8,441.55 8,598.01 156.46 1.85
流动负债 4,132.55 4,132.55 4,132.55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 -- -- -- --
负债总计 4,132.55 4,132.55 4,132.55 0.00 0.00
净资产 4,308.90 4,308.90 4,465.46 156.46 3.63
十、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一)维尔利有限成立时注册资本分两次到位情况的验资情况
2003 年1 月21 日,常州汇丰会计师事务所对维尔利有限注册资本的实收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常汇会验(2003)外025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3
年1 月21 日止,维尔利有限已收到WWAG 缴纳的注册资本3 万欧元货币资金。
2004 年3 月9 日,常州汇丰会计师事务所对维尔利有限注册资本的实收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常汇会验(2004)外023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4
年2 月24 日止,维尔利有限收到WWAG 缴纳的剩余注册资本17 万欧元,其中货
币出资9.50 万欧元,设备出资7.50 万欧元。连同前期出资,维尔利有限已收到
WWAG 缴纳的注册资本20 万欧元。
(二)公司2007 年由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的验资情况
2007 年8 月21 日,常州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维尔利有限股权转让、
股东变更(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后的股东出资及公司注册资本实收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常方会验(2007)第157 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原
股东WWAG 将其拥有的维尔利有限100%股权、20 万欧元注册资本按原出资日汇率
折合2,047,535.50 元已经全部转让给新股东常州德泽,截至2007 年8 月1 日止,
维尔利有限变更后的注册资本2,047,535.50 元,实收资本2,047,535.50 元。
(三)维尔利有限2007 年增资时新增资本分两次到位情况的验资情况
2007 年9 月29 日,常州中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维尔利有限新增注册
资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常中正会内资[2007]第061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
至2007 年9 月29 日止,维尔利有限收到蒋国良和常州德泽缴纳的第一期增资款
共计6,692,464.50 元,其中:蒋国良以货币方式认缴2,000,000.00 元,占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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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6
资本11.76%;常州德泽以货币方式认缴4,692,464.50 元,占注册资本27.60%。
本次增资后,维尔利有限注册资本变更至1,700 万元,实收资本874 万元。
2007 年12 月17 日,常州中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维尔利有限新增注
册资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常中正会内资[2007]第077 号《验资报告》,确认
截至2009 年12 月17 日止,维尔利有限新增实收资本826 万元,股东李月中以
“分体式膜生化反应装置”专利技术出资826 万元,并已办妥专利权过户手续;
本次增资后,维尔利有限注册资本1,700 万元,实收资本1,700 万元。
(四)维尔利有限2008 年12 月增资时的验资情况
2008 年12 月29 日,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对维尔利有限新增注册资本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C[2008]B097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8 年12 月
16 日止,维尔利有限已收到中风投的认购款10,000,000.00 元货币资金,其中
2,953,100.00 元计入注册资本,溢价部分7,046,9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时
李月中和蒋国良已将其所持维尔利有限股权全部转让至常州德泽。此次增资后,
维尔利有限注册资本变更至19,953,100.00 元,实收资本19,953,100.00 元。
(五)股份公司设立时的验资情况
2009 年10 月30 日,信永中和对维尔利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的注册
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09SHA1004-1《验资报告》,确认截
至2009 年10 月30 日止,维尔利已收到股东以维尔利有限整体变更之净资产折
股出资共计36,000,000.00 元。其中常州德泽出资31,392,000.00 元,中风投出
资4,608,000.00 元。
(六)维尔利2009 年12 月增资时的验资情况
2009 年12 月18 日,信永中和对维尔利新增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XYZH/2009SHA1004-2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9 年12 月18 日止,维尔
利已收到国信弘盛、华成创东方和华澳创投的认购款25,900,000.00 元货币资
金,其中计入股本3,700,000.00 元,溢价部分22,20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此次增资后,维尔利有限注册资本变更至39,700,000.00 元。
(七)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期验资报告
的专项复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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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1 月10 日,信永中和出具了维尔利截至2008 年12 月29 日历次验
资报告的XYZH/2009SHA1014-5《验资复核报告》,该复核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如下:
“经对维尔利历次注册资本变动和投入资本到位情况的复核,没有相反的证
据表明上述历次验资报告所验证的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情况。”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一)或有事项
截至2010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无应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承诺事项
截至2010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无应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无应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四)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2010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无应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二、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分析
本公司报告期末资产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24,451.17 85.83% 13,825.39 92.76% 6,679.35 85.74%
其中:货币资金 7,611.45 26.72% 5,761.14 38.66% 2,443.99 31.37%
应收账款 6,820.98 23.94% 3,866.42 25.94% 3,557.22 45.66%
预付款项 2,082.61 7.31% 752.45 5.05% 393.10 5.05%
其他应收款 978.38 3.43% 1,328.82 8.92% 48.91 0.63%
存货 6,957.74 24.42% 2,116.56 14.20% 236.13 3.03%
非流动资产 4,038.24 14.17% 1,078.34 7.24% 1,111.25 14.26%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71.75 0.25% 22.21 0.15% -- --
固定资产 295.80 1.04% 170.33 1.14% 118.90 1.53%
在建工程 2,068.40 7.26% -- -- -- --
无形资产 1,509.14 5.30% 859.06 5.76% 984.29 1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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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8
递延所得税资产 93.15 0.33% 26.75 0.18% 8.07 0.10%
资产总计 28,489.41 100% 14,903.73 100% 7,790.60 100%
本公司资产规模增长迅速,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经营规模扩大,业绩和成长
性较好。公司截至2010 年末和2009 年末的资产规模分别较上年末增长91.16%
和91.30%,其中,2010 年末较2009 年末资产规模增长主要系公司应收账款、预
付款项、存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增长所致,截至2010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存货和无形资产较上年末分别增长76.42%、176.78%、228.73%和
75.67%;2009 年末较2008 年末资产规模增长主要系公司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
和存货增长所致,截至2009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和存货较上年末分
别增长135.73%、2616.87%和796.35%。另外,本公司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截
至2008 年末、2009 年末和2010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5.74%、92.76%和85.83%,平均为88.11%,上述资产结构符合技术性公司特点
和公司目前所处发展阶段。
1、流动资产
截至2008 年末、2009 年末和2010 年末,本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6,679.35
万元、13,825.39 万元和24,451.17 万元,流动资产增长较快主要系货币资金、
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等变动所致。
(1)货币资金
本公司截至2008 年末、2009 年末和2010 年末的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2,443.99 万元、5,761.14 万元和7,611.45 万元。货币资金在2010 年末和2009
年末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增强,且主营业务毛利较高,经营
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所致。此外,公司2009 年末货币资金大幅增加
还与公司2009 年12 月增资扩股收到新增股东2,590 万元投资款相关。截至2010
年末,本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12-31
库存现金 0.13
银行存款 6,275.58
其他货币资金 1,335.74
本公司截至2010 年末其他货币资金主要包括项目保函保证金904.80 万元和
银行承兑保证金322.7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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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收账款
本公司截至2008年末、2009年末和2010年末的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3,557.22
万元、3,866.42万元和6,820.98万元,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
收账款较大,主要系所处行业客户特点所致。本公司承做的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
一般由各地政府部门主导,客户相应大部分为各地的环卫或城管部门下设的国有
城建单位,大多数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于当地政府的财政拨款,尽管相对于一般
企业而言,付款单位的信用度高且绝大部分均具有良好的回款记录,出现大范围
支付困难或信用风险的可能性非常小,但各级财政收入的使用有严格的审核程
序,从申请到实际拨付需要较长过程,且实际支付时间往往滞后于公司项目确定
收入时点,导致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相应较多。
具体而言,201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6,897.72万元,较2009年末增加
2,861.34万元,增长70.89%,主要是公司承做的长沙固废项目于2010年末应收工
程款1,554.47万元,广州兴丰项目于2010年末应收工程款1,000万元,广州兴丰
配套标段一项目于2010年末应收工程款867.96万元,以及珠海西坑尾项目于2010
年末应收工程款699.97万元,前述四个项目的应收款合计占应收账款总额的60%。
2009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4,036.38万元,较2008年末增加425.78万元,增长
11.79%,主要是公司承做的大型渗滤液处理项目上海老港项目于2009年末全部完
工并确认收入,设备款、工程款及质保金合计形成1,503.65万元应收款,以及厦
门东部项目于2009年末应收工程款1,306.29万元所致,两个项目的应收款合计占
应收账款总额的69.62%。2008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3,610.60万元,主要是公司承
做的大型渗滤液处理项目成都固废项目于2008年末设备已进场通过验收并确认
收入,形成应收款2,029.37万元所致。
①应收账款的构成及各期末占比、账龄分布和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应收账款构成主要为工程项目结算款。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账款的账龄
分布、占比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期间 账龄 应收账款余额 余额占比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
备占比
6 个月以内 62,239,558.57 90.23% -- -- 0.00%
7-12 个月 600,000.00 0.87% 5.00% 30,000.00 3.91%
2010 年12
月31 日
1-2 年 5,519,748.61 8.00% 10.00% 551,974.86 7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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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年 617,870.00 0.90% 30.00% 185,361.00 24.16%
合计 68,977,177.18 100.00% -- 767,335.86 100.00%
6 个月以内 28,445,927.30 70.47% -- -- --
7-12 个月 5,546,415.80 13.74% 5.00% 277,320.80 16.32%
1-2 年 2,468,298.32 6.12% 10.00% 246,829.83 14.52%
2-3 年 3,894,200.00 9.65% 30.00% 1,168,260.00 68.74%
3-4 年 -- -- 50.00% -- --
4-5 年 8,934.00 0.02% 80.00% 7,147.20 0.42%
2009 年12
月31 日
合计 40,363,775.42 100.00% -- 1,699,557.83 100.00%
6 个月内 30,803,828.38 85.32% -- -- --
6 个月-1 年 -- -- 5.00% -- --
1-2 年 5,293,210.29 14.66% 10.00% 529,321.03 99.16%
2-3 年 -- -- 30.00% -- --
3-4 年 8,934.00 0.02% 50.00% 4,467.00 0.84%
2008 年12
月31 日
合计 36,105,972.67 100.00% -- 533,788.03 100.00%
②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前五名余额、占比及账龄分布
单位:元
期间 客户名称
与公司
关系
余额 占比 账龄 涉及项目工程款
湖南军信环保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客户 15,444,698.00 22.39% 6 个月以内 长沙固废项目
广州侨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发包方10,000,000.00 14.50% 6 个月以内 广州兴丰项目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发包方8,679,606.70 12.58% 6 个月以内
广州兴丰配套标段
一项目
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客户 6,999,737.00 10.15% 6 个月以内 珠海西坑尾项目
河源市正博实业有限公司 客户 5,220,000.00 7.57% 6 个月以内 河源七寨项目
2010 年12
月31 日
合计 -- 46,344,041.70 67.19% -- --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公司 客户 15,036,520.40 37.25% 0-12 个月 上海老港项目
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总公司 发包方13,062,900.00 32.36% 6 个月以内 厦门东部项目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发包方3,900,000.00 9.66% 0-12 个月 成都固废项目
广州金州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发包方2,831,870.00 7.02% 0-24 个月 中山北部组团项目
上海环城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客户 2,404,000.00 5.96% 24-36 个月 上海江桥项目
2009 年12
月31 日
合计 -- 37,235,290.40 92.25% --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发包方20,293,706.60 56.21% 6 个月以内 成都固废项目
溧阳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发包方3,400,000.00 9.42% 0-24 个月 上海江桥项目
广州金州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发包方2,790,000.00 7.73% 6 个月以内 中山北部组团项目
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局 客户 2,550,000.00 7.06% 6 个月以内 广州李坑项目
成都威斯特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买方 2,095,764.63 5.80% 0-24 个月 成都洛带项目
2008 年12
月31 日
合计 -- 31,129,471.23 86.22% -- --
③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名客户及其应收账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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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1
单位:元
期间 客户名称 服务内容 收入金额
占总收
入比例
期末应收账
款余额
占应收账
款总余额
比重
应收账款
余额占总
收入比重
账龄
广州侨银环保技术
有限公司
环保工程 55,986,459.35 26.69% 10,000,000.00 14.50% 4.77%
0-6
个月
珠海水务集团有限
公司
环保工程 29,980,597.72 14.29% 6,999,737.00 10.15% 3.34%
0-6
个月
湖南军信环保建设
开发有限公司
环保工程 24,406,587.40 11.64% 15,444,698.00 22.39% 7.36%
0-6
个月
河源市正博实业有
限公司
环保工程 20,880,000.00 9.95% 5,220,000.00 7.57% 2.49%
0-6
个月
日照市城市环境工
程有限公司
环保工程 14,780,000.00 7.05% 2,290,303.00 3.32% 3.32%
0-6
个月
2010 年
合计 -- 146,033,644.47 69.62% 39,954,738.00 57.92% 19.05% --
厦门市市政建设开
发总公司
环保工程 32,305,520.94 28.93% 13,062,900.00 32.36% 11.70%
0-6
个月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
处置有限公司
环保设
备、环保
工程
31,715,445.20 28.41% 15,036,520.40 37.25% 13.47%
0-12
个月
湖南军信环保建设
开发有限公司
环保工程 29,057,802.60 26.03% -- -- --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
设计研究院
环保工程 5,646,273.40 5.06% 3,900,000.00 9.66% 3.49%
0-12
个月
无锡市城市环境卫
生有限公司
环保工程 5,115,106.93 4.58% -- -- -- --
2009 年
合计 -- 103,840,149.07 93.01% 31,999,420.40 79.27% 28.66%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
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
备、环保
工程
20,593,042.84 41.69% 20,293,706.60 56.21% 41.08%
0-6
个月
无锡市城市环境卫
生有限公司
环保工程 8,901,012.17 18.02% 2,016,998.00 5.59% 4.08%
0-6
个月
广州金州环境工程
技术有限公司
环保工程 5,719,330.20 11.58% 2,790,000.00 7.73% 5.65%
0-6
个月
广州市市容环境卫
生局
环保工程 4,335,000.00 8.78% 2,550,000.00 7.06% 5.16%
0-6
个月
海特斯(上海)洗涤
服务有限公司
环保工程 4,250,000.00 8.60% 425,000.00 1.18% 0.86%
0-6
个月
2008 年
合计 -- 43,798,385.21 88.67% 28,075,704.60 77.77% 56.83% --
④各期账龄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原因
公司为客户提供的渗滤液处理工程项目在工程终验后,将合同余款全部转入
应收账款,如果合同约定的质保期较长,则质保金将形成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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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2
款。此外,公司客户大部分为各地的环卫或城管部门下设的国有城建单位,大多
数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于当地政府的财政拨款,由于各级财政收入的使用有严格
的审核程序,从申请到实际拨付需要较长过程,客户特点亦导致公司形成部分一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报告期内各期末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及形成原因具体如下:
单位:元
账龄1 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
期间 客户名称
质保金 工程款及其他
合计 计提坏账准备 原因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
公司
1,000,000.00 -- 1,000,000.00 100,000.00 质保金,暂未收回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
研究院
2,900,000.00 -- 2,900,000.00 290,000.00 质保金,暂未收回
广州金州环境工程技术
有限公司
310,000.00 1,321,870.00 1,631,870.00 179,561.00
部分为质保金,客户
延期支付
成都威斯特再生能源有
限公司
-- 64,958.61 64,958.61 6,495.86 客户延期支付
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536,000.00 536,000.00 160,800.00 客户延期支付
佛山威立雅垃圾填埋处
理有限公司
-- 4,790.00 4,790.00 479.00 客户延期支付
2010 年
12 月31

合计 4,210,000.00 1,927,618.61 6,137,618.61 737,335.86 --
上海环城再生能源有限
公司
-- 2,404,000.00 2,404,000.00 721,200.00 期后已收回
成都威斯特再生能源有
限公司
-- 2,135,838.32 2,135,838.32 511,623.83 期后已部分收回
广州金州环境工程技术
有限公司
310,000.00 971,870.00 1,281,870.00 128,187.00 期后已部分收回
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536,000.00 536,000.00 53,600.00 客户延期支付
佛山威立雅垃圾填埋处
理有限公司
-- 4,790.00 4,790.00 479.00 客户延期支付
WWAG -- 8,934.00 8,934.00 7,147.20
代付款项,期后已收

2009 年
12 月31

合计 310,000.00 6,061,432.32 6,371,432.32 1,422,237.03 --
溧阳市城建集团有限公

-- 3,394,358.50 3,394,358.50 339,435.85 期后已收回
成都威斯特再生能源有
限公司
-- 1,319,751.79 1,319,751.79 131,975.18 期后已部分收回
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355,100.00 355,100.00 35,510.00
部分为质保金,未到
合同付款期
2008 年
12 月31

哈尔滨德长固废处置有
限公司
-- 200,000.00 200,000.00 20,000.00 期后已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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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3
上海环城再生能源有限
公司
-- 24,000.00 24,000.00 2,400.00
因付款单位转换致
使付款进度延期,期
后已收回
WWAG -- 8,934.00 8,934.00 4,467.00
代付款项,期后已收

合计 -- 5,302,144.29 5,302,144.29 533,788.03 --
注:上海江桥项目应收账款支付方变更的原因为:2005年8月20日上海环城再生能源有
限公司与溧阳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上海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渗沥液处理工程设计施
工总承包合同》,由溧阳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整体负责上海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渗沥液处理
工程项目,随后溧阳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合同,由公司负责完成工艺设备设计、
设备采购、施工、调试、竣工、试运行等相关事项,该项目已于2006年末基本完工,但截至
2008年末尚有340万元余款。根据溧阳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环城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其应支付给公司的上海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渗沥液处理工程的工程款
340万元由上海环城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直接支付。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对上海环城再
生资源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已全部收回。
⑤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和应收账款净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的波动分析
1)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账款净额、占营业收入比重及期后收回金额
单位:元
项目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营业收入 209,748,467.42 111,649,413.35 49,398,171.76
应收账款 68,977,177.18 40,363,775.42 36,105,972.67
减:坏账准备 767,335.86 1,699,557.83 533,788.03
应收账款净额 68,209,841.32 38,664,217.59 35,572,184.64
应收账款净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32.52% 34.63% 72.01%
应收账款的期后收回金额 0.00 34,226,156.81 35,488,312.67
注:上表中应收账款期后收回金额截至2011年1月18日。
2)应收账款净额占营业收入比重波动的原因
公司应收账款是根据合同约定结算进度进行确认的,而营业收入是根据完工
百分比法确认的,两者之间不具有直接联系。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账款净额占营
业收入比重波动较大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各期主要项目合同结算进度与完工百分
比差异导致。
3)报告期内各期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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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4
单位:元
期间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回收率
2010 年度 40,363,775.42 153,583,924.19 124,970,522.43 68,977,177.18 64.44%
2009 年度 36,105,972.67 109,512,471.05 105,254,668.30 40,363,775.42 72.28%
2008 年度 11,147,806.98 52,614,375.77 27,656,210.08 36,105,972.67 43.37%
公司报告期各期的应收账款回收率平均为60.03%。其中,2008年度应收账款
回收率为43.37%,低于平均应收账款回收率,主要原因系成都固废项目、无锡桃
花山项目、中山北部组团项目、广州李坑项目均于2008年12月集成设备进场,四
个项目应收账款余额为26,368,834.60元,这部分应收账款主要在2009年度收回,
导致2008年应收账款回款率较低。2009年度应收账款回款率为72.28%,相对于
2008年度较高,主要系收回2008年底设备进场确认的四个项目的应收账款
26,368,834.60元,扣除上述影响后的应收账款回收率为54.17%。
4)截至2011年1月18日应收账款回款率的具体比例,以及各期未回款金额的
具体构成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应收账款 68,977,177.18 40,363,775.42 36,105,972.67
应收账款的期后收回金额 -- 34,226,156.81 35,488,312.67
回款比例 -- 84.79% 98.29%
尚未收回金额合计 68,977,177.18 6,137,618.61 617,660.00
其中:溧阳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 --
上海环城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 --
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536,000.00 536,000.00 531,000.00
佛山威立雅垃圾填埋处理有限公司4,790.00 4,790.00 4,790.00
广州金州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631,870.00 1,631,870.00 81,870.00
成都威斯特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64,958.61 64,958.61 --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公司 1,000,000.00 1,000,000.00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2,900,000.00 2,900,000.00 --
海特斯(北京)洗涤公司 -- -- --
日照市城市环境卫生工程有限公司2,290,303.00 --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
司厦门分局
1,375,000.00 -- --
湖南军信环保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5,444,698.00 -- --
长沙威保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00,000.00 -- --
广州侨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10,000,000.00 -- --
日照市固体废物处理中心 237,395.00 -- --
常州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120,000.00 -- --
常州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 92,674.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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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5
无锡市城市环境卫生有限公司 2,078,624.00 -- --
城市建设研究院 1,440,000.00 -- --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
1,240,000.00 -- --
肇庆福田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375,400.00 -- --
广州市环境卫生局 255,000.00 -- --
河源市正博实业有限公司 5,220,000.00 -- --
创冠环保(福清)有限公司 1,524,000.00 -- --
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6,999,737.00 --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8,679,606.70 -- --
六盘水市岔河垃圾填埋场有限责任
公司
4,711,120.67 -- --
湖南国开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156,000.00 -- --
注:上表中应收账款期后收回金额截至2011年1月18日。
⑥应收账款与工程结算总金额
报告期内各期工程结算总金额及应收账款占当期工程结算总金额的比例具
体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营业收入 209,748,467.42 111,649,413.35 49,398,171.76
工程结算总金额 165,717,424.72 107,286,888.48 52,248,777.13
应收账款 68,977,177.18 40,363,775.42 36,105,972.67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 32.89% 36.15% 73.09%
应收账款占工程结算总金额比重 41.62% 37.62% 69.10%
工程结算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79.01% 96.09% 105.77%
2009年应收账款占收入比重较低的主要原因系2009年度应收账款回款率为
72.28%,回款率较高;工程结算总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96.09%,工程结算金额
和营业收入金额差异较小。2010年应收账款占收入比重较低的主要原因系工程结
算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2010年工程结算总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79.01%,主要原因系2010年公司新开工项目数量增多,且新开工项目尚未达到工
程项目主要结算时点,导致工程结算总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相比以前年度较低。
⑦合同结算进度与完工百分比存在的差异及原因
公司报告期内重大项目各期末完工百分比与结算进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08-12-31 2009-12-31 2010-12-31
年度 项目名称
工程业务
合同收入
累计完工
进度
累计结算
进度
累计完工
进度
累计结算
进度
累计完工
进度
累计结算
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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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固废项目 10,000,000.00 43.54% 43.54% 100% 100% -- --
无锡桃花山项目 16,197,610.00 44.13% 50.00% 69.49% 70.00% 100% 100%
中山北部组团项目 6,200,000.00 92.25% 75.00% 100% 100% -- --
广州李坑项目 5,100,000.00 85.00% 80.00% 90.04% 80.00% 90.04% 95.00%
2008 年
上海海特斯项目 4,250,000.00 100% 100% -- -- -- --
长沙固废项目 53,464,390.00 -- -- 54.35% 30.00% 99.50% 60.00%
2009 年 厦门东部项目 37,324,546.00 -- -- 86.55% 85.00% 98.58% 85.00%
上海老港项目 15,164,431.40 0.45% 1.50% 100% 100% 100% 100%
日照黄山项目 14,780,000.00 -- -- -- -- 100% 100%
唐山唐海项目 5,918,800.00 -- -- 0.00% 10.14% 92.88% 40.55%
六盘水钟山区项目 13,460,344.76 -- -- 0.00% 25.00% 100% 100%
广州兴丰项目 66,240,486.69 -- -- -- -- 84.52% 52.08%
珠海西坑尾项目 34,998,685.00 -- -- -- -- 90.44% 20.00%
河源七寨项目 20,880,000.00 -- -- -- -- 100% 100%
广州兴丰配套标段
一项目
10,211,302.00 -- -- -- -- 75.50% 85.00%
呼和浩特项目 6,850,000.00 -- -- -- -- 88.18% 40.00%
厦门中水回用项目 5,500,000.00 -- -- -- -- 97.25% 85.00%
2010 年
河北廊坊项目 4,800,000.00 -- -- -- -- 100% 100%
各期末累计结算进度与累计完工百分比的差异较大的项目及原因如下:
1)中山北部组团项目
中山北部组团项目截至2008年12月31日累计完工进度与累计结算进度差异
较大系完工进度与合同约定结算进度之间的时间差导致的。该项目设备于2008
年12月进场安装完毕,但根据合同约定只结算至合同价款的75%;剩余部分调试
合格结算15%,终验完成结算5%,质保期满结算5%,同时,由于该项目调试期间
的水、电费、报建、验收等涉及相关手续费用均由对方承担,调试及质保期内的
预算成本较小,故截至2008年12月31日的累计结算进度较低而累计完工百分比较
高。
2)长沙固废项目
长沙固废项目截至2010年12月31日累计完工进度与累计结算进度差异较大
系该完工进度与合同约定结算进度之间的时间差导致的。该项目已于2010年5月
完成清水调试,根据合同约定结算至合同价款的60%,剩余部分环保验收7日内结
算15%,质保期第一年运行合格结算15%,质保期满结算10%,同时由于长沙固废
项目调试及质保期内的预算成本较小,故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累计结算进度较
低而累计完工百分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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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唐山唐海项目
唐山唐海项目截至2010年12月31日累计完工进度与累计结算进度差异较大
系该项目完工进度与合同约定结算进度之间的时间差导致的。该项目设备于2010
年5月安装验收完毕,该合同约定合同签订7天内预付合同价款的10%,设备进场
验收支付合同价款的30%,设备调试合格支付合同价款的25%,试运行2个月无异
常支付合同价款的20%,正式移交7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质保期1年满支付合
同价款5%,由于该项目2011年1月完成调试进入试运行,而试运行阶段的水电药
剂费均由对方承担,试运行阶段预算成本较小,故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累计结
算进度较低而累计完工百分比较高。
4)广州兴丰项目
广州兴丰项目截至2010年12月31日累计完工进度与累计结算进度差异较大
系该项目完工进度与合同约定结算进度之间的时间差导致的。该项目设备于2010
年12月安装验收完毕,根据工程安装验收单和已发生的成本完工进度为84.52%,
而办理工程结算的金额为3,450万元,故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累计结算进度较
低而累计完工百分比较高。
5)珠海西坑尾项目
珠海西坑尾项目截至2010年12月31日累计完工进度与累计结算进度差异较
大系该项目完工进度与合同约定结算进度之间的时间差导致的。该项目集成设备
于2010年12月安装验收完毕,该合同约定全部设备运抵现场验收合格结算20%,
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结算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办理结算手续后,发包
人收到运营风险抵押金后结算20%,运营期内每年运营达标后于次年考核结束结
算7%,质保期满结算5%,由于调试、试运行阶段成本预算成本比例较低,故截至
2010年12月31日的累计结算进度较低而累计完工百分比较高。
6)呼和浩特项目
呼和浩特项目截至2010年12月31日累计完工进度与累计结算进度差异较大
系项目完工进度与合同约定结算进度之间的时间差导致的。该项目基础设备2010
年12月安装验收完毕,该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结算15%,设备进场结算25%,安装
完成、系统调试合格并经环保验收后结算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25%,质保
期满结算5%。由于调试、试运行阶段成本预算成本比例较低,故截至2010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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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8
月31日的累计结算进度较低而累计完工百分比较高。
除以上所述项目外,其余项目各期末累计结算进度与累计完工百分比的差异
较小。
⑧报告期内因结算时点与完工进度差异形成的隐性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因结算时点与完工进度差异形成的隐性应收账款的金额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隐性应收账款 57,278,693.84 14,320,546.54 1,454,096.20
⑨应收账款风险类别
单位:万元
2010-12-31 2009-12-31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 4,112.40 59.62% -- 2,809.94 69.62% 16.31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
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
较大的应收账款
-- -- -- -- -- --
其他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
收账款
2,785.31 40.38% 76.73 1,226.44 30.38% 153.65
合计 6,897.72 100% 76.73 4,036.38 100% 169.96
公司从事的渗滤液处理项目一般为各地市政环卫部门主导,资金主要来源于
财政资金或国债扶持资金,相对于一般企业而言,付款单位的信用度高且绝大部
分均具有良好的回款记录,出现大范围支付困难或信用风险的可能性非常小,公
司现有的客户结构决定了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另外,各级财政收
入的使用有严格的审核程序,从申请到实际拨付需要较长过程,且实际支付时间
往往滞后于公司项目确定收入时点,这也是导致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相应较多
的原因之一。
公司管理层认为,目前与应收账款相关的项目合同履行情况正常,经减值测
试,未发生重大减值风险,同时,公司已按账龄分析法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截至2010 年末对应收账款合计计提了76.73 万元的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余额
的1.11%。另外,作为渗滤液处理项目的专业服务商,公司承接的渗滤液处理项
目均属于当地市政环卫部门的重点项目,客户信用较好,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偿
还债务的能力,应收账款回收不存在重大风险。
(3)预付款项
截至2008 年末、2009 年末和2010 年末,本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393.1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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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9
元、752.45 万元和2,082.61 万元,截至2010 年末和2009 年末预付款项较上年
末分别增加176.78%和91.41%,其中,截至2010 年末预付款项大幅增加,主要
为公司2010 年度新开工项目较多,公司预付分包商款项及原材料采购款增加所
致。2009 年末余额较2008 年末增加主要系预付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人民政府土
地款360 万元所致,目前公司已取得该宗地的土地证,有关土地证的情况详见本
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之“六、(三)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内容。截至2010 年末,公
司预付款项前五名明细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单位名称 金额 类别
1 广东电白二建工程有限公司 3,040,444.80 土建分包
2 北京盈和瑞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1,725,000.00 安装和加工分包
3 青岛菲尔特机电技术有限公司 1,290,000.00 原材料采购
4 贵州淇铃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110,342.00 土建分包
5 金坛市兴旺市政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082,050.00 安装和加工分包
合计 8,247,836.80 --
截至2010 年末,公司预付款项中无预付股东单位欠款。
(4)其他应收款
截至2008 年末、2009 年末和2010 年末,本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48.91
万元、1,328.82 万元和978.38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73%、9.61%和
4.00%。截至2009 年末其他应收款较2008 年末增加1,279.91 万元,主要系公司
于2009 年支付广东兴丰项目履约保证金977.77 万元和根据厦门东部项目合同约
定支付给厦门融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152.59 万的质押反担保保证金所致。公司
截至2010 年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与公司关系欠款金额欠款年限
占其他应
收款比例
1 广州侨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总承包商 673.98 1 至2 年 63.82%
2 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 招标公司 50.00 6 个月内 4.73%
3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中介机构 46.70 7 至12 个月 4.42%
4 厦门融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担保公司 40.62 1 至2 年 3.85%
5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承包商 30.00 6 个月内 2.84%
合计 -- 841.30 -- 79.66%
注:1、公司与广州侨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于2009 年12 月25 日签署《工程分包合同书》,
截至2009 年末公司支付广东兴丰项目履约保证金977.77 万元,截至2010 年末已收回303.7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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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0
2、公司与厦门融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原因:根据厦门东部项目客户厦门
市市政建设开发总公司的要求,公司在签订合同后,需由厦门融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预
付款担保和履约担保,因而厦门融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在提供担保后,要求公司支付
1,525,946.00 元的质押反担保保证金。根据履约保函的约定,厦门融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已于2010 年归还公司大部分质押反担保保证金,剩余40.62 万元按约定逐期归还公司,上
述事项涉及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此外,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账龄以及计提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①2010年末
单位:元
审定数账龄分析
款项 审定数
0-6 个月 7-12 个月1-2 年 2-3 年3-4 年4-5 年 5 年以上
计提坏账准备
备用金、押金等1,663,937.29 606,176.53 903,459.96 152,700.80 -- -- 1,500.00 100.00 61,743.07
保证金 406,210.00 -- -- 406,210.00 -- -- -- - 40,621.00
投标保证金 1,750,210.50 1,750,210.50 -- -- -- - -- -- --
履约保证金 6,739,774.37 -- 6,739,774.37 -- -- -- -- 673,977.44
合计 10,560,132.16 2,356,387.03 903,459.96 7,298,685.17 0.00 0.00 1,500.00 100.00 776,341.51
②2009年末
单位:元
审定数账龄分析
款项 审定数
0-6 个月 7-12 个月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计提坏账准备
备用金、押金等 503,300.80 494,700.80 7,000.00 -- -- 1,500.00 100.00 1,180.00
往来款 5,250.00 -- -- 5,250.00 -- -- -- 525.00
保证金 1,585,946.00 -- 1,525,946.00 60,000.00 -- -- -- 82,297.30
投标保证金 1,500,000.00 1,500,000.00 -- -- -- -- -- --
履约保证金 9,777,700.00 9,777,700.00 -- -- -- -- -- --
合计 13,372,196.80 11,772,400.80 1,532,946.00 65,250.00 -- 1,500.00 100.00 84,002.30
③2008年末
单位:元
账龄分析
款项 审定数
0-6 个月 7-12 个月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计提坏账准备
备用金、押金等 166,959.72 123,000.00 16,000.00 24,759.72 1,500.00 1,700.00 -- 3,775.97
往来款 6,380.00 6,380.00 -- -- -- -- -- --
招标保证金 70,000.00 60,000.00 10,000.00 -- -- -- -- 500.00
汇出投资款 250,000.00 -- 250,000.00 -- -- -- -- --
合计 493,339.72 189,380.00 276,000.00 24,759.72 1,500.00 1,700.00 -- 4,275.97
申报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的结论性意见为:
公司其他应收款的构成主要为保证金、备用金、押金等,且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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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1
大额坏账损失,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是谨慎合理的。
(5)存货
截至2008年末、2009年末和2010年末,本公司存货分别为236.13万元、
2,116.56万元和6,957.7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54%、15.31%和
28.46%。
①存货构成明细
公司报告期末存货构成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材料 11,516,478.11 1,784,040.25 557,766.69
工程施工 58,060,945.97 19,381,556.44 1,803,529.00
合计 69,577,424.08 21,165,596.69 2,361,295.69
截至2010年末,本公司存货不存在跌价情况,未计提跌价准备。
②报告期内未结算项目的构成明细和完工进度
单位:元
日期 项目
工程施工-合同
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

工程结算
存货按项目期末
余额
完工进

珠海西坑尾项目 23,372,908.01 6,600,589.71 -6,999,737.00 22,973,760.72 90.44%
广州兴丰项目 23,329,188.48 32,657,270.87 -34,500,000.00 21,486,459.35 84.52%
厦门东部项目 23,218,945.87 13,575,591.57 -31,725,400.00 5,069,137.44 98.58%
呼和浩特项目 2,811,194.95 3,228,215.05 -2,740,000.00 3,299,410.00 88.18%
唐山唐海项目 2,839,044.61 2,715,315.14 -2,400,000.00 3,154,359.75 92.88%
厦门中水回用项目4,467,931.55 925,809.03 -4,675,000.00 718,740.58 97.25%
资兴项目 1,155,096.39 677,608.06 -1,200,000.00 632,704.45 93.54%
鄂州项目 395,724.52 -- -- 395,724.52 --
兴化项目 176,169.08 -- -- 176,169.08 --
福建福清一期项目107,393.57 -- -- 107,393.57 --
冷水江项目 24,726.51 -- -- 24,726.51 --
安徽五河项目 22,360.00 -- -- 22,360.00 --
2010 年12
月31 日
合计 81,920,683.54 60,380,399.43 -84,240,137.00 58,060,945.97 --
长沙固废项目 23,872,452.96 8,102,514.65 -16,039,317.00 15,935,650.61 54.35%
日照黄山项目 7,236,256.95 -- -5,100,000.00 2,136,256.95 --
厦门东部项目 19,865,048.02 12,440,472.92 -31,724,800.00 580,720.94 86.55%
广州李坑项目 923,089.90 3,676,538.04 -4,080,000.00 519,627.94 90.04%
肇庆项目 934,946.96 730,353.04 -1,456,000.00 209,300.00 91.50%
2009 年12
月31 日
合计 52,831,794.79 24,949,878.65 -58,400,117.00 19,381,55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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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2
中山北部组团项目2,442,925.00 3,276,405.20 -4,650,000.00 1,069,330.20 92.25%
厦门东部项目 349,432.80 -- -- 349,432.80 --
广州李坑项目 864,222.46 3,470,777.54 -4,080,000.00 255,000.00 85.00%
肇庆项目 890,270.96 695,495.04 -1,456,000.00 129,766.00 87.13%
2008 年12
月31 日
合计 4,546,851.22 7,442,677.78 -10,186,000.00 1,803,529.00 --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的结论性意见为:发行人截至报告
期末的在建项目预计合同毛利均为正数,且预计均能正常完成并收回款项,不存
在亏损合同或减值情形。
③存货余额波动的原因
公司存货由材料和工程施工两项构成。截至2010年末和2009年末的存货余额
分别较上年末有较大增加,主要系在建的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增加所致,符合行
业发展趋势及公司业务发展特点。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以及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我国城市垃圾日益增多,相应垃圾渗滤液日均产生量逐
渐增多,自2008年7月1日开始,我国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开始执行环保部更严
格的渗滤液处理新标准(GB16889-2008),通过多年的行业积累、项目实践,以
及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口碑,公司承接的渗滤液处理项目数量逐渐增多,相应
施工材料及未结算工程均大幅增加。
截至2010年末,公司存货较2009年末有较大增加,主要系公司珠海西坑尾项
目和广州兴丰项目期末工程施工金额与工程结算金额差异较大使存货余额增大,
同时,公司业务量增长导致2010年新开工的项目数量较上年大幅增加,而大部分
新开工项目还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主要工程结算时点所致。
截至2009年末,公司存货较2008年末有较大增加,主要系公司长沙固废项目
尚处于在建阶段,期末工程施工金额与工程结算金额差异较大使存货余额增大,
同时,2009年新增长沙固废项目及日照黄山项目大型工程项目所致。
④珠海西坑尾项目的收入确认和结算相关情况
收入确认:在工程安装工作已完成,取得监理单位的工程安装完工验收证明
后,根据相应时点累计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计算得出的合同完工进度
乘以合同约定的总收入进行确认。
工程结算情况:珠海西坑尾项目2010年结算了合同收入的20%,珠海西坑尾
项目在2010年9月系统集成设备到场验收,2010年12月完成集成设备安装并验收,
根据工程业务收入确认原则公司根据工程验收单和已发生的成本确认了9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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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3
的合同收入和合同毛利,而根据该项目合同约定全部设备运抵现场验收合格结算
20%,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结算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办理结算手续后,
发包人收到运营风险抵押金后结算20%,运营期内每年运营达标后于次年考核结
束结算7% ,质保期满结算5%,以上原因导致珠海西坑尾项目的期末工程施工金
额与工程结算金额差异较大致使存货余额增大。
2、非流动资产
截至2008 年末、2009 年末和2010 年末本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111.25
万元、1,078.34 万元和4,038.24 万元,金额较小且占总资产的比例较小。本公
司非流动资产中主要为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合计占公司报
告期内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8.58%、79.67%和88.59%。公司目前开展的业
务主要为提供垃圾渗滤液处理一体化服务,公司承接的渗滤液处理项目主要通过
招投标方式取得,按照行业惯例,投标大中型项目均会将公司的资金实力作为评
估指标,投标初期参与投标的企业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合同签订后还需开具
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等,随着公司近年来承接的渗滤液处理项目数量增多,对
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量也逐渐增大,因此相应固定资产等变现能力较差的资产在
非流动资产中所占比例较小。
(1)长期股权投资
2009 年4 月和2010 年10 月,公司分别参股设立广州维尔利和常州埃瑞克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对广州维尔利和常州埃瑞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采用权益
法进行核算。截至2010 年末,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持股比例 初始金额期初金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2010-12-31
广州维尔利 25% 25.00 22.21 -- 0.61 21.59
常州埃瑞克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
35% 63.70 -- 63.70 13.54 50.16
合计 -- 88.70 22.21 63.70 14.15 71.75
(2)固定资产
截至2008 年末、2009 年末和2010 年末,本公司固定资产净值分别为118.90
万元、170.33 万元和295.80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70%、15.80%
和7.32%。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办公及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电子设备、
办公设备、交通设备和实验生产设备,截至2010 年末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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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4
单位:万元
项目 折旧年限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成新率
电子设备 3-5 89.99 51.08 38.91 43.24%
办公设备 5 21.56 6.11 15.45 71.66%
交通设备 4 171.38 41.14 130.24 75.99%
实验生产设备 10 172.87 61.67 111.20 64.33%
合计 -- 455.79 159.99 295.80 64.90%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办公及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电子设备、办公设
备、交通设备和实验生产设备。截至2010 年末,本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资产减
值的情形,因此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3)在建工程
截至2010 年末,本公司在建工程总额为2,068.40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
例为51.22%,主要在建工程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2009-12-31 本期增加本期转固其他减少2010-12-31 资金来源
移动式集装
箱试验设备
-- 252.37 -- -- 252.37
财政专项
补助
办公楼及制造
车间基建工程
-- 1,790.33 -- -- 1,790.33 自筹
浓缩液减量化
装备
-- 1.17 -- -- 1.17
财政专项
补助
浓缩液达标排
放装备
-- 24.54 -- -- 24.54
财政专项
补助
合计 -- 2,068.40 -- -- 2,068.40 --
①移动式集装箱试验设备
本公司新增的移动式集装箱试验设备属于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
目合同之垃圾渗滤液深度处理技术及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中计划添置的研发
设备,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2010-12-31
管道阀门 665,859.67
机电 1,243,362.33
安装材料 40,394.82
仪器仪表 61,013.43
电器 59,830.93
支架 327,859.18
其他 66,356.63
1 材料
小计 2,464,67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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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人员工资 59,005.00
合计 2,523,681.99
表中材料费系根据合同规定设备购置清单领用的设备和材料,人员工资系直
接参加集装箱实验设备集成安装的人员工资费用。
②办公楼及制造车间基建工程
本公司新增的办公楼及制造车间基建工程位于新北区薛家工业园,已取得常
州市规划局颁发的编号为地字第320400201040023 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
常州市新北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颁发的编号为320406201002080201 的建筑工程
施工许可证,截至2010 年12 月31 日,公司办公楼及制造车间基建工程余额为
17,903,262.90 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土建工程 5,988,000.00
2 办公楼室内装修 4,124,000.00
3 厂房绿化工程 3,050,000.00
5 石材幕墙 1,239,800.00
6 下水道及道路 1,657,200.00
7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 201,101.25
8 其他工程费用 1,643,161.65
合计 17,903,262.90
截至2010 年末本公司在建工程未发现减值迹象,因此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
准备。此外,申报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的结论性
意见为:公司截至2010 年12 月31 日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存在费用资本化的情形。
(4)无形资产
截至2010 年末,本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和许可使用费,
占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为99.77%。无形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摊销 摊销年限 剩余摊销年限 账面价值
专利权 826.00 339.58 7.5 4.42 486.42
土地使用权 697.56 11.63 50 49.17 685.94
许可使用费 392.69 59.45 20/10 16.50/9.25 333.24
其他 5.50 1.96 5 4.42 3.53
合计 1,921.76 412.62 -- -- 1,509.14
公司的专利权为实用新型专利“分体式膜生化反应装置”,原专利人李月中
2005 年5 月25 日申请,专利保护期限为10 年,在2007 年12 月按评估价值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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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投资入股本公司,资产评估情况详见本部分内容之“九、资产评估情况”的相
关内容。该专利已于2007 年12 月7 日过户至公司名下。
土地使用权为公司通过出让竞买的方式竞得位于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薛冶
路以西、汉江路以北,土地面积20,043 平方米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土
地款合计6,734,448 元,并已于2010 年3 月18 日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证号
常国用(2010)第0372202 号,有效期至2060 年2 月24 日。
公司的许可使用费包括:①WWAG 和WUG 专利、商标和技术许可使用费,许
可为独占许可,期限20 年,许可使用费300 万元,目前公司已根据协议支付完
毕。有关上述技术许可使用费的具体情况还可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之“六、(四)
4、许可使用的专利、商标和技术”的相关内容。②德国Technocon GmbH 的废水
生化处理技术许可费,许可期限至该被许可的专利有效期截止之日,一次性许可
使用费100,000.00 欧元,按合同生效日2010 年4 月2 日当天欧元汇率中间价
9.2694,折算该许可费入账价值为人民币926,940.00 元。
(5)递延所得税资产
截至2010 年末,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为93.15 万元,包括公司根
据会计政策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3.16 万元,以及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69.99 万元。
3、主要资产减值准备
截至2010 年末,本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
了154.37 万元的坏账准备,因公司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不存在减
值情形,故未对其计提减值准备。公司现已按照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足额计提
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且各项减值准备的计提符合目前公司资产的状况。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资产结构合理,符合技术性公司特点和公司目前所处
发展阶段,资产的流动性较好,整体资产质量状况优良。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并严格按照资产减值准备政策
的规定以及各项资产的实际情况,足额地计提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各项
减值准备是公允和稳健的,且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符合实际状况。
(二)负债结构分析
本公司报告期末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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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15,563.52 93.47% 6,236.29 94.69% 3,712.54 100%
其中:短期借款 5,000.00 30.03% 1,850.00 28.09% 1,100.00 29.63%
应付票据 904.95 5.44% 592.74 9.00% 264.82 7.13%
应付账款 7,542.81 45.30% 2,436.33 36.99% 1,165.97 31.41%
预收款项 1,237.84 7.43% 866.65 13.16% 118.4 3.19%
应付职工薪酬 54.83 0.33% 3.38 0.05% 3.72 0.10%
应交税费 714.28 4.29% 356.12 5.41% 748.71 20.17%
其他应付款 108.81 0.65% 101.07 1.53% 280.92 7.57%
其他流动负债 -- -- 30.00 0.46% 30.00 0.81%
非流动负债 1,086.62 6.53% 350.00 5.31% -- --
其中:专项应付款 620.00 3.72% 350.00 5.3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466.62 2.80% -- -- -- --
负债合计 16,650.14 100% 6,586.29 100% 3,712.54 100%
随着公司近年来业务的增多和规模的扩大,报告期内负债规模增长迅速,截
至2008 年末、2009 年末和2010 年末,公司的负债分别为3,712.54 万元、6,586.29
万元和16,650.14 万元,其中,2010 年末较2009 年末增长152.80%,主要系短
期借款和应付账款增加所致;2009 年末较2008 年末增长77.41%,主要系短期借
款、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增加所致。另外,公司截至2008 年末、2009 年和2010
年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100%、94.69%和93.47%,报告期内负债结
构基本保持稳定。
1、短期借款
截至2010 年末,本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短期银行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贷款银行 贷款金额 利率(%) 到期日 担保方
1,000 5.31 2011-5-11
1,000 5.31 2011-5-28
1,000 5.31 2011-9-1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常州分行
1,000 5.31 2011-10-20
常州德泽和李月中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常州城区支行
1,000 见注 2011-12-2 常州德泽和李月中
合计 5,000 -- -- --
注:借款利率按合同签订日单笔借款期限所对应的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为基础,以一个月为一个调整周期。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延期偿还银行借款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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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8
2、应付票据
本公司自2008 年开始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采购材料款项,截至2008
年末、2009 年末和2010 年末的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264.82 万元、592.74 万元
和904.95 万元,近年来应付票据余额增加主要系随着公司在建项目增加导致的
相应采购增加所致。截至2010 年末,应付票据中无应付股东单位款项。
3、应付账款
本公司截至2008年末、2009年末和2010年末的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1,165.97
万元、2,436.33万元和7,542.81万元,占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1.41%、36.99%和
45.30%。应付账款逐年增加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快速扩大,承接的渗滤液处
理项目增多,应付的材料采购款及部分工程款增加所致。截至2010年末应付账款
余额较2009年末增长209.60%,主要系应付应付珠海西坑尾项目、长沙固废项目
以及河源七寨项目分包款,以及应付在建项目材料采购款所致;截至2009年末应
付账款余额较2008年末增长108.95%,主要是应付在建厦门东部项目585.20万元
工程款和上海老港项目160.49万元调试水电费,以及应付部分材料采购款所致。
公司报告期末应付账款账龄分布、前五名明细和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应付账
款余额明细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各期末应付账款账龄分布
单位:元
期间 账龄 应付账款余额 余额占比
1 年以内 73,537,717.42 97.49%
2010 年12 月31 日 1-2 年 1,890,344.58 2.51%
合计 75,428,062.00 100.00%
1 年以内 22,460,454.65 92.19%
1-2 年 -- --
2-3 年 183,035.40 0.75%
3-4 年 1,719,814.50 7.06%
2009 年12 月31 日
合计 24,363,304.55 100.00%
1 年以内 8,873,348.69 76.10%
1-2 年 920,774.20 7.90%
2-3 年 1,865,537.04 16.00%
2008 年12 月31 日
合计 11,659,659.93 100.00%
(2)报告期内各期末应付账款前五名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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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年份 序号 公司名称 应付账款
占当期应付账
款总额的比重
1 广东电白二建工程有限公司 8,422,224.00 11.17%
2 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7,500,000.00 9.94%
3 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150,290.00 9.48%
4 常州市薛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894,000.00 3.84%
5 北京盈和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300,000.00 3.05%
2010 年12 月
31 日
合计 28,266,514.00 37.47%
1 厦门中乔环保有限公司 5,852,000.00 24.02%
2 WUG 1,952,065.16 8.01%
3 Koerting Hannover AG 1,463,049.33 6.01%
4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公司 1,604,899.29 6.59%
5 常州金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1,222,308.52 5.02%
2009 年12 月
31 日
合计 12,094,322.30 49.65%
1 WUG 2,048,170.84 17.57%
2 常州金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920,808.50 7.90%
3 金坛市清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437,844.70 3.76%
4 常州市步云工控自动化有限公司 412,215.40 3.54%
5 天津换热装备总厂 224,142.25 1.92%
2008 年12 月
31 日
合计 4,043,181.69 34.69%
(3)报告期内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截至期末应付账款余额明细及其占比
单位:元
年份


公司名称 期末应付账款
占当期应付账
款总额的比重
1 格兰富水泵(上海)有限公司 1,855,705.50 2.46%
2 北京乾通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765,000.00 1.01%
3 艾博斯泵业(上海)有限公司 420,969.00 0.56%
4 上海恩德斯豪斯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166,849.58 0.22%
5
Berghof iltrations- und
Anlagentechnik GmbH & Co.KG
-- --
2010 年
合计 3,208,524.08 4.25%
1 格兰富水泵(上海)有限公司 1,167,806.51 4.79%
2 艾博斯泵业(上海)有限公司 109,199.70 0.45%
3 KoertingHannoverAG 1,463,049.33 6.01%
4
Berghof iltrations- und
Anlagentechnik GmbH & Co.KG
930,713.87 3.82%
5 南京耀航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 0.00%
2009 年
合计 3,670,769.41 15.07%
1 格兰富水泵(上海)有限公司 -- --
2 北京世创凯捷水处理有限公司 -- --
2008 年
3 KoertingHannoverA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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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南京耀航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 --
5 上海恩德斯豪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
合计 -- --
4、预收款项
公司报告期末预收款项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预收项目工程款 954.04 803.99 118.40
预收设备款 283.80 62.66 --
合计 1,237.84 866.65 118.40
本公司截至2008 年末、2009 年末和2010 年末的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118.40
万元、866.65 万元和1,237.84 万元,占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19%、13.16%和
7.43%。预收款项主要为客户支付的工程项目预付款。截至2010 年末较2009 年
末公司预收款增加较多主要系预收青岛太原路项目、成都祥福项目和扬中年丰项
目等的工程款所致;截至2009 年末公司预收项目工程款余额803.99 万元,较
2008 年末增加685.59 万元,主要系预收日照黄山项目、六盘水钟山区项目和北
京海特斯项目工程款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
本公司截至2008 年末、2009 年末和2010 年末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3.72 万
元、3.38 万元和54.83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无拖欠性质应付职工薪酬。
6、应交税费
(1)报告期内各税项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税款应缴与已缴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期间 税项 期初应交数 本期已交数 本期应交数 期末应交数
个人所得税 -257,357.61 1,191,306.02 1,502,943.25 54,279.62
增值税 1,041,371.49 2,538,460.68 1,646,653.46 149,564.27
印花税 14,661.30 50,013.88 35,352.58 --
企业所得税 2,000,313.86 9,395,678.76 10,664,973.60 3,269,608.70
营业税 533,967.75 2,920,955.77 5,565,343.17 3,178,355.15
城建税 75,321.40 251,663.76 373,704.04 197,361.68
教育费附加 48,273.10 144,584.46 208,621.87 112,310.51
地方基金 104,660.91 157,505.97 214,072.17 161,227.11
2010 年
土地使用税 -- 40,086.00 60,129.00 20,0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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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1
合计 3,561,212.20 16,690,255.30 20,271,793.14 7,142,750.04
个人所得税 -149,344.54 564,993.01 456,979.94 -257,357.61
增值税 2,881,967.37 2,155,041.33 314,445.45 1,041,371.49
印花税 -5,435.10 46,646.17 66,742.57 14,661.30
企业所得税 4,200,352.23 7,258,653.10 5,058,614.73 2,000,313.86
营业税 203,027.58 1,995,859.03 2,326,799.20 533,967.75
城建税 218,994.64 254,768.47 111,095.23 75,321.40
教育费附加 126,124.09 173,569.81 95,718.82 48,273.10
地方基金 11,401.00 35,399.50 128,659.41 104,660.91
2009 年
合计 7,487,087.27 12,484,930.42 8,559,055.35 3,561,212.20
个人所得税 32,674.95 330,720.93 148,701.44 -149,344.54
增值税 1,674,328.97 1,230.96 1,208,869.36 2,881,967.37
印花税 -- 22,822.50 17,387.40 -5,435.10
企业所得税 315,200.33 421,402.44 4,306,554.34 4,200,352.23
营业税 137,755.49 1,069,335.00 1,134,607.09 203,027.58
城建税 142,819.07 88,113.78 164,289.35 218,994.64
教育费附加 80,088.97 47,826.93 93,862.05 126,124.09
地方基金 22,220.02 54,214.22 43,395.20 11,401.00
2008 年
合计 2,405,087.80 2,035,666.76 7,117,666.23 7,487,087.27
本公司截至2008年末、2009年末和2010年末的应交税费分别为748.71万元、
356.12万元和714.28万元,占负债比例分别为20.17%、5.41%和4.29%。2010年末
应交税费金额较大,较2009年末增加100.57%,主要系应交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
增加所致。2008年末应交税费金额较大,主要系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各期税款缴纳明细表
单位:元
税项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个人所得税 1,191,306.02 564,993.01 330,720.93
增值税 1,041,400.54 2,155,041.33 1,230.96
印花税 50,013.88 46,646.17 22,822.50
企业所得税 9,395,678.76 7,258,653.10 421,402.44
营业税 2,920,955.77 1,995,859.03 1,069,335.00
城建税 251,663.76 254,768.47 88,113.78
教育费附加 144,584.46 173,569.81 47,826.93
地方基金 157,505.97 35,399.50 54,214.22
土地使用税 40,086.00 -- --
合计 15,193,195.16 12,484,930.42 2,035,666.76
注:表中2010年度已交数合计金额15,193,195.16元与“报告期内公司税款应缴与已缴
情况”中2010年度的已交数16,690,255.30元之间的差异为-1,497,060.14元,该差异是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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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中是按纳税申报表口径填列,故其增值税已交数中未包含该期间增值税进项税额所致。
(3)报告期内税款缴纳波动较大的原因
①2010年度较2009年度波动原因
2010年度缴纳税款较2009年度增加,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
2010年度在建和新开工项目较多,渗滤液处理工程收入和公司净利润增加,相应
缴纳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②2009年度较2008年度波动原因
2009年度缴纳税款较2008年度增幅较大主要系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
增幅较大所致。缴纳增值税增幅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原始报表中2008末未交增值
税126.83万元于2009年缴纳,同时导致2009年缴纳增值税及相应城建税、教育费
附加较2008年增加较多;缴纳营业税增幅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原始报表中2009
年环保工程收入较2008年增加较多,导致其2009年缴纳的营业税及相应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较2008年增加较多;缴纳所得税增幅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原始报表
2008年度主要利润在第四季度实现,2008年度未交所得税实际在2009年度缴纳,
2009年缴纳的所得税725.87万元为缴纳2008年度未交所得税540.03万元及缴纳
2009年度当期所得税185.84万元。
常州市国家税务局已于2011 年1 月20 日出具《纳税证明》,认为本公司最
近36 个月内依法申报,并已清缴了全部申报税款,暂未发现任何偷税、漏税和
欠税的情形,也未发现因任何税收事宜而被税务部门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
形。常州市地方税务局已于2011 年1 月20 日出具《纳税证明》,认为本公司
36 个月内依法纳税,无申报税收欠缴,未受到税务行政处罚,暂未发现税收违
法事项。
7、其他应付款
截至2010 年末,本公司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108.81 万元,主要系德国
Technocon GmbH 与公司于2010 年4 月签订的协议,应付德国Technocon GmbH
许可使用费100,000.00 欧元,已支付20,000.00 欧元,余款80,000.00 欧元折
合人民币704,520.00 元尚未支付。
8、专项应付款
截至2010 年末,本公司专项应付款为620 万元,系根据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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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财政局常科发(2009)116 号、常财教(2009)34 号《关于转发《江苏省
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9 年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专项引导资金的通知》的通知》,常州市科学技术局对“垃圾渗滤液深度处理技
术及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拨款620 万元。其中2009 年收到350 万元,2010
年收到270 万元。
9、其他非流动负债
截至2010 年末,本公司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466.62 万元,其中土地
平整资金96.62 万元,垃圾渗滤液处理装备产业化项目专项补助资金370 万元。
土地平整资金系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人民政府支付给本公司的土地平整支
持资金,为支持本公司在薛家镇辖区范围内的发展,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人民政
府同意向本公司提供96.62 万元作为该土地平整支持资金,该土地平整支持资金
将于办公楼及制造车间基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根据办公楼及制造车间折旧年限平均分配并计入当期损益。
垃圾渗滤液处理装备产业化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系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拨付给本公司的2010 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根据常发改(2010)
459 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垃圾渗滤液处理装备产业化项目2010 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
金申请报告的批复>的通知》,常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同意向本公司拨付重点产
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补助资金3,700,000 元,该补助资金将于该产业化项目相
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根据相关资产折旧年
限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三)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2010 年度/末 2009 年度/末 2008 年度/末
流动比率 1.57 2.22 1.80
速动比率 1.12 1.88 1.7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5,742.73 3,402.46 1,818.38
利息保障倍数(倍) 36.58 31.98 50.07
资产负债率 58.44% 44.19% 47.65%
1、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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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处的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是一个新兴的细分行业,该行业尚无上市公
司,与广义环保行业已上市的万邦达、合加资源、创业环保、中原环保、龙净环
保、菲达环保和碧水源进行对比如下: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公司名称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万邦达 1.61 2.01 1.09 1.53
碧水源 2.57 4.45 2.26 4.15
桑德环境 1.07 1.28 1.06 1.28
创业环保 1.06 0.99 1.05 0.99
中原环保 1.19 0.95 1.18 0.94
龙净环保 1.48 1.24 0.83 0.56
菲达环保 1.32 1.16 0.49 0.58
平均 1.47 1.73 1.14 1.43
维尔利 2.22 1.80 1.88 1.74
注:上述财务数据来源于各上市公司年报或招股说明书。
本公司截至2008 年末、2009 年末和2010 年末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80、2.22
和1.57,速动比率分别为1.74、1.88 和1.12,截至2010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
速动比率出现下降,主要系随着公司2010 年度新开工项目较多,公司银行短期
借款和应付账款等相应增加导致流动负债大幅增加所致,但整体而言,公司报告
期内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相对保持稳定,且截至2008 年末和2009 年末均高于行
业平均水平,表明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好,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本公司报告期内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1,818.38 万元、3,402.46 万
元和5,742.73 万元,2008 年、2009 年和2010 年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50.07 倍、
31.98 倍和36.58 倍,表明公司较强的盈利能力能够很好地支撑公司筹措资金,
以满足业务规模不断扩张的需要。
2、资产负债率适中,偿债能力较强
本公司截至2008 年末、2009 年末和2010 年末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7.65%、
44.19%和58.44%,处于适中的水平,符合公司经营状况和稳健经营的理念。截
至2010 年末本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5,000 万元,公司在各贷款银行均保持了良
好的资信度,从未发生过贷款逾期不还情况,另外,通过2008 年12 月和2009
年12 月两次增资扩股,公司进一步增强了资本金实力,因此,公司具有较强的
偿债能力,现有的资产、负债结构和规模能满足和保证公司业务经营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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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2009-12-31 2008-12-31
万邦达 59.09% 48.40%
碧水源 33.34% 17.38%
桑德环境 55.09% 56.85%
创业环保 52.53% 57.33%
中原环保 30.97% 38.14%
龙净环保 58.73% 72.73%
菲达环保 74.98% 74.89%
平均 52.10% 52.25%
维尔利 44.19% 47.65%
注:上述财务数据来源于各上市公司年报或招股说明书。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公司截至2008 年末和2009 年末的资产负债率均略低于
行业平均水平,表明公司负债结构处于较为稳健水平。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例相对保持稳定,资产负债率保持
适中水平,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84 2.92 2.09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天) 93 123 172
存货周转率(次) 2.67 5.20 10.27
存货周转天数(天) 134 69 35
1、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2.09 次/年、2.92 次/年和3.84 次/年,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172 天、123 天和93 天,应收账款总体周转速度较慢,
主要系公司近几年承接的项目具有规模大、回款周期长等特点所致,同时回款受
客户付款进度安排等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速度呈逐年上升的
趋势,体现出公司在大中型渗滤液处理项目数量增加和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对
项目合同的收款节点有了更加细致的安排,更加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收款节点完
成回款。另外,公司从事的渗滤液处理项目一般均为各地市政环卫部门主导,资
金主要来源于财政资金或国债扶持资金,相对于一般企业而言,付款单位的信用
度高且绝大部分均具有良好的回款记录,出现大范围支付困难或信用风险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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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非常小,公司现有的客户结构决定了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
2、存货周转率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0.27 次/年、5.20 次/年和2.67 次/年,
存货周转天数分别为35 天、69 天和134 天,2010 年度存货周转率较2009 年度
下降,主要系公司2010 年度新开工项目较多,且珠海西坑尾项目和广州兴丰项
目期末存货余额较大所致;2009 年度存货周转率较2008 年度下降,主要系公司
长沙固废项目尚处于在建阶段,使得2009 年末存货余额较大所致。
(五)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12-31 2009-12-31 2008-12-31
股本 3,970.00 3,970.00 1,995.31
资本公积 2,928.90 2,928.90 704.69
减:库存股 -- -- --
盈余公积 593.29 141.85 151.24
未分配利润 4,347.09 1,276.69 1,226.83
股东权益合计 11,839.27 8,317.44 4,078.07
1、股本
截至2009 年末,本公司股本增加主要系公司2009 年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司时以公司账面净资产为基础,折股3,600 万股,以及2009 年12 月国信弘盛、
华成创东方和华澳创投出资2,590 万元认购新增股份370 万股所致。
截至2008 年末,本公司股本增加系2008 年12 月中风投出资1,000 万元认
购新增注册资本295.31 万元所致。
2、资本公积
截至2009 年末,本公司资本公积增加主要系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
净资产折股后的溢价部分,以及2009 年12 月国信弘盛、华成创东方和华澳创投
以每股7 元的认购价格合计认购新增股份370 万股,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所致。
截至2008 年末,本公司资本公积增加系2008 年12 月中风投以每份出资额
3.39 元的认购价格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95.31 万元,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所致。
3、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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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公积变化主要系公司从税后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所致。2009 年盈
余公积减少主要系维尔利有限以净资产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所致。
4、未分配利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期初未分配利润 1,276.69 1,226.83 126.45
加:本年净利润 4,514.33 2,649.37 1,222.65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51.43 264.94 122.27
分配普通股股利 992.50 1,000.00 --
转增资本 -- 1,334.58 --
期末未分配利润 4,347.09 1,276.69 1,226.83
未分配利润增加系每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转入所致。截至2010
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347.09 万元。经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
比例共享。
十三、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和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营业收入 20,974.85 11,164.94 4,939.82
营业毛利 8,883.05 5,051.04 2,467.38
营业利润 5,321.59 3,148.97 1,650.70
利润总额 5,388.26 3,136.55 1,645.59
净利润 4,514.33 2,649.37 1,222.65
毛利率 42.35% 45.24% 49.95%
营业利润率 25.37% 28.20% 33.42%
净利润率 21.52% 23.73% 24.75%
注:营业毛利=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毛利/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率=营业
利润/营业收入,净利润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作为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中的龙头企业,本公司目前拥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资质和环境污染治理运营甲级资质,并依托分体式膜生化反应器及其衍生工
艺等高效渗滤液处理工艺,主要为客户提供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综合解决方案,
即通过工艺方案优化设计和整体统筹,提供渗滤液处理工程施工、设备集成和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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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现场系统集成、调试运行,以及后续运营和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等,为客户的
垃圾渗滤液达标处理提供高质量的一体化专业服务。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经营成果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公
司2009 年度和2010 年度营业收入分别较上年度增长126.02%和87.86%,净利润
分别较上年度增长116.69%和70.39%,营业规模和盈利能力快速提升,且具有良
好的成长性。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20,974.85 100% 11,161.80 99.97% 4,879.61 98.78%
其他业务收入 -- -- 3.15 0.03% 60.21 1.22%
合计 20,974.85 100% 11,164.94 100% 4,939.82 100%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98.78%、99.97%和100%,是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公司2008 年度和
2009 年度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运营药剂、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非标件等的销售
收入。
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源于承接的渗滤液处理项目逐年增多。报告期内公司
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879.61 万元、11,161.80 万元和20,974.85 万元,2009
年度和2010 年度分别同比增长128.74%和87.92%,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主要
系公司承做的大中型渗滤液处理项目逐年增多所致。自2008 年度新增渗滤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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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项目(按处理规模排序)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处理规模 合同金额
1 河北廊坊项目 60 吨/日 480.00
2 扬中年丰项目 60 吨/日 483.20
3 唐山唐海项目 70 吨/日 591.88
4 资兴项目 100 吨/日 400.00
5 冷水江项目 100 吨/日 638.00
6 湖南沅陵项目 100 吨/日 970.00
7 湖南双牌项目 100 吨/日 638.00
8 兴化项目 100 吨/日 918.00
9 江苏泗阳项目 100 吨/日 589.05
10 安徽五河项目 100 吨/日 860.08
11 呼和浩特项目 120 吨/日 685.00
12 福建福清一期项目 133 吨/日 758.00
13 鄂州项目 150 吨/日 1,069.77
14 青岛太原路项目 150 吨/日 2,116.00
15 六盘水钟山区项目 200 吨/日 1,346.03
16 日照黄山项目 250 吨/日 1,478.00
17 河源七寨项目 300 吨/日 2,088.00
18 珠海西坑尾项目 340 吨/日 3,499.87
19 中山中心组团项目 400 吨/日 620.00
20 成都祥福项目 450 吨/日 2,838.00
21 厦门东部项目 800 吨/日 3,732.45
22 无锡桃花山项目 800 吨/日 1,619.76
23 上海老港项目 950 吨/日 3,387.62
24 成都固废项目 1,000 吨/日 2,900.00
25 长沙固废项目 1,000 吨/日 5,346.44
26 广州兴丰项目 1,398 吨/日 6,624.05
近年来渗滤液处理项目增多的主要原因是:
第一,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支持力度加强。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
进程的加快以及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我国城市垃圾总量日益增多,相应导致垃圾
渗滤液的增加,由于渗滤液中污染物浓度高、危害大,因此,对渗滤液的有效处
理既是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重中之重,又对生态恢复起到极大帮助。提高生活
垃圾处理无害化水平,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向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发展,
以及避免由此引起的污染和二次污染,已成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方向和重
点。2008 年9 月21 日发布并实施的环保部办公厅文件环办[2008]71 号《“十一
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修订)》中明确指出,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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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应至少达到85%。在国家和地方政府
大力支持下,大批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得到新建,相应带动渗滤液处理项目增多。
第二,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标准提高。我国垃圾处理方式以垃圾填埋处理
为主,目前填埋处理占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总量的80%以上。2008 年7 月1
日开始实施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进一步细化和
严格了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的要求,新标准增加了污染物控制的种类,尤其是总氮
及各类重金属指标,在新标准的要求下,我国原有已建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
项目出水水质基本不能达到新的排放标准,需要进行技术改造或重建,相应渗滤
液处理项目增多。
第三,公司技术优势明显,品牌突出。作为我国最早从事垃圾渗滤液处理项
目的企业之一,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的相关研发,在
我国率先采用“MBR+纳滤”工艺进行渗滤液处理并成功应用于青岛小涧西项目,
随后公司采用该工艺又陆续在北京、广东、江苏等地建成了多个垃圾渗滤液处理
工程,其先进性、稳定性、技术成熟性等受到业内同行、设计单位和客户的一致
认同,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在公司建成项目的示范效应下,自2003 年
起至今短短几年时间,膜生化反应器及其衍生工艺从无到有,从推广到广泛运用,
已成为我国垃圾渗滤液处理的首推主流技术。目前,膜生化反应器工艺、膜生化
反应器与纳滤的组合工艺已被环保部列入《2009 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
名录》。凭借突出的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公司承接的渗滤液处理项目越来越多,
现承接渗滤液处理项目的总处理规模行业排名第一。
2、按照业务类别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环保工程 19,876.48 94.76% 8,904.48 79.78% 3,209.91 65.78%
环保设备 875.86 4.18% 2,082.72 18.66% 1,669.70 34.22%
运营服务 222.51 1.06% 82.75 0.74% -- --
技术服务 -- -- 91.84 0.82% -- --
合计 20,974.85 100% 11,161.80 100% 4,879.61 100%
环保工程及提供环保设备作为公司的主营业务,报告期内两项收入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分别为98.78%、98.41%和98.94%,因此,承做环保工程、销售环保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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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的数量和收入的变化是本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变化的主要原因,随着近年来
公司承接的渗滤液处理工程的增多,公司环保工程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越
来越大,报告期内分别为65.78%、79.78%和94.76%。
(1)环保工程项目收入大幅提高的原因
公司报告期内环保工程业务收入分别为3,209.91万元、8,904.48万元和
19,876.48万元,环保工程业务收入近年来大幅提高,特别是2009年和2010年环
保工程收入大幅提高,主要系外部和内部两方面因素所致。
①外部因素
采用填埋处理方式目前占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总量的80%以上,2008年《生
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新标准的发布和实施,进一步细
化和严格了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的要求,催生了一大批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新建
和改建。同时,2008年9月21日发布并实施的环保部办公厅文件环办[2008]71号
《“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修订)》,明确指出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应至少达到85%,同时,卫生填
埋场、焚烧厂、垃圾堆肥厂建设和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必须满足《城市生活垃圾
卫生填埋技术规范》( CJJ17-2001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2008)、《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和垃圾堆肥
的有关标准要求,行业新标准的实施和国家及各地政府对环保高度重视带动了渗
滤液处理行业整体的飞速增长。
②内部因素
首先,作为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的专业服务商,公司主要承接渗滤液处理项
目且能够承接的项目总量取决于过往业绩和品牌优势、生产部门设备集成能力、
技术工程人员数量及其在全国各地施工的调配能力,另外还取决于项目工程周期
等。随着公司技术的完善、工程人员的增多,资金实力的增强,公司近年来可承
接和实际承接的渗滤液处理工程项目数量均稳步增加,同时开展的项目同步增
多,相应工程项目收入大幅提高;其次,公司于2008年末和2009年末引入四家机
构投资者,不仅增强了公司抵抗财务风险的能力,为公司业务快速扩张提供了坚
实的资金保障,而且投资者通过委派董事等多种方式进行管理输出,进一步提升
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有效地改进和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在经营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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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控制、财务管理、市场开拓等诸多领域为公司注入了新的活力,为公司持续
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四类子业务的主要客户、服务(销售)内容、金额及其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的主要客户、服务内容、金额及占比具体情况如下:
①2010年度
单位:元
客户名称 业务类别主要服务内容 2010 年度
占该类业务
收入比例
广州侨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设计、设备、安装、调试55,986,459.35 28.17%
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土建、设计、设备、安装、
调试、试运行
29,980,597.72 15.08%
湖南军信环保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设备、安装、调试24,406,587.40 12.28%
河源市正博实业有限公司 设计、设备、安装、调试20,880,000.00 10.50%
日照市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土建、设计、设备、安装、
调试、试运行
14,780,000.00 7.44%
六盘水市钟山区城管局
土建、设计、设备、安装、
调试、试运行
13,460,344.76 6.77%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设备、安装、调试 7,709,533.01 3.88%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
限公司
设计、设备、安装、调试、
试运行
6,040,330.00 3.04%
曹妃甸新区(唐海)城市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
土建、设计、设备、安装、
调试
5,497,536.89 2.77%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
公司厦门分局
设计、设备、安装、调试5,348,540.94 2.69%
城市建设研究院 设计、设备、安装、调试4,800,000.00 2.41%
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总公司 设计、设备、安装、调试4,489,016.50 2.26%
无锡市城市环境卫生有限公司
设计、设备、调试、试运

2,181,490.90 1.10%
其他
环保工程
-- 3,204,351.50 1.61%
小计 -- -- 198,764,788.97 100.00%
常州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设备提供 972,217.10 11.10%
创冠环保(福清)有限公司 设备提供 2,598,290.58 29.67%
湖南国开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设备提供 3,271,794.78 37.36%
长沙威保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设备提供 1,709,401.64 19.52%
其他
环保设备
-- 206,846.15 2.36%
小计 -- -- 8,758,550.25 100.00%
常州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 运营 1,158,825.90 52.08%
日照市固体废物处理中心
运营服务
运营 1,066,302.30 47.92%
小计 -- -- 2,225,128.20 100.00%
②200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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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客户名称 业务类别主要服务内容 2009 年度
占该类业务
收入比例
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总公司 设计、设备、安装、调试32,305,520.94 36.28%
湖南军信环保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设备、安装、调试29,057,802.60 32.63%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设计、安装、调试 15,095,816.46 16.95%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设计、调试 5,646,273.40 6.34%
无锡市城市环境卫生有限公司
设计、设备、调试、试运

5,115,106.93 5.75%
其他
环保工程
-- 1,824,290.09 2.05%
小计 -- -- 89,044,810.42 100.00%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设备提供 16,619,628.74 79.80%
无锡雪浪输送机械公司 污水净化设备 2,735,042.88 13.13%
海特斯(北京)洗涤服务有限公司 工业废水设备 1,367,521.38 6.57%
其他
环保设备
-- 105,045.43 0.50%
小计 -- -- 20,827,238.43 100.00%
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运营服务运营 827,509.51 100.00%
小计 -- -- 827,509.51 100.00%
③2008年度
单位:元
客户名称 业务类别主要服务内容 2008 年度
占该类业务
收入比例
无锡市城市环境卫生有限公司
设计、设备、调试、试运

8,901,012.17 27.73%
广州金州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设计、设备、调试 5,719,330.20 17.82%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设计、调试 4,353,726.60 13.56%
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局 安装、调试指导 4,335,000.00 13.51%
海特斯(上海)洗涤服务有限公司 设计、土建、设备、调试4,250,000.00 13.24%
佛山奥绿思垃圾填埋处理有限公

设计、土建、设备、安装、
调试
2,321,698.44 7.23%
其他
环保工程
-- 2,218,345.79 6.91%
小计 -- -- 32,099,113.20 100.00%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设备提供 16,239,316.24 97.26%
其他
环保设备
-- 457,634.21 2.74%
小计 -- -- 16,696,950.45 100.00%
(3)部分项目需两年及以上时间完工的原因
公司承接的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在正常情况下,工程可在6-10个月内完成,
影响完工时间的主要因素有:设计时间、土建时间、设备采购时间、设备安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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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调试时间、合同约定的试运行期间等。报告期内需两年及以上时间完工的项
目及其原因如下:
①无锡桃花山项目
无锡桃花山项目合同为总承包合同,2008年6月17日签订,2008年12月至2009
年3月系统集成设备进场安装,2009年5月1日起开始调试,2009年7月20日调试验
收合格,2009年8月1日至2010年7月31日试运行一年,目前该项目尚在合同执行
期内,由于合同规定试运行期为一年,导致整体项目工期比较长。根据取得的外
部证据和完工百分比方法,2008年确认系统集成设备进场相应收入8,901,012.17
元,2009年确认调试验收合格收入5,115,106.93元。该项目已于2010年9月13日
顺利完成试运行,并通过客户的验收,目前已经将该项目整体移交给客户运营,
且收入于2010年确认完毕。
②成都固废项目
成都固废项目合同包括设备销售和安装劳务两部分,2008年9月签订合同,
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为2008年9月5日,2008年11月至2008年12月系统集成设备进
场安装,2009年3月25日取得成都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合格报告。根据取得的
外部证据和完工百分比方法, 2008 年确认系统集成设备进场相应收入
4,353,726.60元,2009年内全部完工,确认劳务收入5,646,273.40元。
③成都洛带项目
成都洛带项目合同包括设备销售及工程业务两部分,2007年6月签订合同,
设备于2007年12月28日交付验收,根据合同的规定,卸货后无争议的未开箱的货
物保存管理工作由买方或其委托单位负责,设备交付验收后,2007年确认设备销
售收入5,997,179.49元;技术服务部分系提供劳务,按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成
都洛带项目两年以上时间完工的主要原因系:根据合同规定公司只提供垃圾渗滤
液处理厌氧处理系统及相关设备,后面的垃圾渗滤液处理好氧处理系统及相关设
备由其他公司提供,而厌氧处理系统及相关设备是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的一部
分,需跟好氧系统与设备进行联动调试,该系统已于2009年12月由四川省环保局
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处在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公
示,故该项目收入于2009年确认完毕。
(4)未终验项目进展情况及预计完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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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5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两年都确认收入且未按期终验项目进展情况和预
计完工时间: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累计确认收入
完工
进度
预计完
工时间
项目进度
1 广州李坑项目 5,100,000.00 4,592,040.00 90.04% 2011 年3 月 尚在调试
2 肇庆项目 1,820,000.00 1,820,000.00 100% -- 已竣工验收
3 无锡桃花山项目 16,197,610.00 16,197,610.00 100% -- 已竣工验收
4 厦门东部项目 37,324,546.00 36,794,537.44 98.58% 2011 年3 月 调试完成
5 长沙固废项目 53,464,390.00 53,464,390.00 100% -- 已竣工验收
合计 113,906,546.00 112,868,577.44 -- -- --
上述项目未终验原因具体为:广州李坑项目目前处于调试阶段且基本完成,
预计2011年3月可完成竣工验收;厦门东部项目已完成调试,正在申请环保验收,
预计2011年3月可竣工验收。
(5)延期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①延期项目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延期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项目进度 预计完工时间
1 广州李坑项目 2007 年12 月 正在调试当中 2011 年3 月
2 肇庆项目 2008 年1 月 已竣工验收 --
3 佛山高明项目 2005 年11 月 已竣工验收 --
4 成都洛带项目 2007 年6 月 已竣工验收 --
②延期项目原因及其对报告期内各年度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
广州李坑项目合同签订于2007年12月,合同内容为提供境内配套设备、安装
指导、调试指导、技术援助和培训服务。客户负责提供设备、电气的安装和调试
过程中水电和药剂的供应,2008年该项目正式启动。公司提供的境内设备已于
2008年12月28日按期到货并完成验收,2009年完成设备安装,因受现场客观条件
限制,调试用水电设施直至2010年5月才完全安装到位并符合调试要求,公司已
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调试指导,目前该项目暂未完成最终验收。根据项目的实
际进展情况及客户出具的《延期证明》,上述工期延误不是由公司所负责的工程
范围导致,客户未来不会因上述工期的延误对公司追究任何赔偿责任,该项目目
前的完工进度已达到90.04%,已累计确认工程业务收入4,592,040.00元,工期延
误导致该项目尚有9.96%的工程业务收入共计507,960.00元未确认,金额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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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6
该事项对公司报告期内各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肇庆项目合同签订于2008 年1 月,合同内容为提供肇庆福田化学工业有限
公司全厂废水处理工程的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关键设备供应、调试等。客户
负责提供标准设备、管道及设备安装等。2008 年12 月20 日公司提供的关键设
备按期到货并完成验收;2009 年公司派遣技术人员开始项目调试工作,调试过
程中因发现由土建单位负责建造的好氧池池体有渗漏现象,且客户提供的可调试
废水量未达到工程设计的处理量负荷,故该项目发生延期。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
情况及客户出具的《延期证明》,上述工期延误不是由公司所负责的工程范围导
致,客户未来不会因上述工期的延误对公司追究任何赔偿责任,该事项对公司报
告期内各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该项目目前已竣工验收。
佛山高明项目发生工期延误的原因系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实际的地质条件与
客户提供的地质勘探报告不符合,需要增加做基础处理工程,由此打乱了整个土
建施工计划而引起的连锁反应所致。在当时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双方紧急
调整的施工进度计划基本上不允许把天气等不可控制性因素考虑进去,再加上工
程的土建施工处于2006年春夏期间,工地上遇到了多年难遇的连续的暴雨天气,
大大增加了土建施工的难度,严重影响了实际土建施工的进度。最终,该项目于
2007年完成终验,根据客户于2008年7月出具的书面证明,证实该垃圾渗滤液处
理系统稳定运行一年,出水水质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此外,工期延误问题已于
2008年获得解决,该事项对公司报告期内各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成都洛带项目合同签订于2007 年6 月,合同内容为提供垃圾渗沥液处理厌
氧处理系统及相关设备,后面的垃圾渗沥液处理好氧处理系统及相关设备由其他
公司提供。2007 年12 月28 日公司提供的设备到货并验收,2008 年11 月5 日客
户完成安装,公司派遣技术人员投入调试,但厌氧处理系统及相关设备是垃圾渗
沥液处理系统的一部分,需跟好氧系统与设备进行联动调试。故此项目工期延误
不是由公司负责的服务范围导致,且该系统已于2009 年12 月由四川省环保局环
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处在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公示,
该事项对公司报告期内各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6)未终验项目是否存在无法通过最终验收的风险及延期项目是否存在失
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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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7
广州李坑项目所采取的处理工艺和设计出水标准,与上海老港项目相同,且
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也非常接近,而上海老港项目已通过客户最终验收,且目前日
常运行状况稳定,故该项目不存在项目失败的风险。厦门东部项目已完成调试,
目前正在组织环保验收工作,预计该项目2011年3月能够完成环保验收,故该项
目不存在项目失败的风险。
此外,经过多年在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的发展,目前公司已成为国内渗滤液
处理行业的龙头企业,处理规模和中大型项目均排名第一。同时,公司在人才储
备、技术储备、经营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优势,为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的顺
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公司上述两个未终验项目目前均按照与客户的约
定正常进行,因此,结合公司过往经验、业绩,未终验项目无法通过最终验收的
风险较小。
(7)公司收入确认方式的合理性
①渗滤液工程业务和渗滤液设备业务采取不同收入确认方式的依据
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垃圾渗滤液处理一体化服务,一般包含设计及建筑工程
主体建造、设备及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等几个部分。公司根据与客户所签订合同
的不同形式、内容以及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来划分工程业务和设备业务,具体
如下:如果单独签订设备销售合同,则相应划分为设备业务;如果签订的是工程
承包合同,但该承包合同中分别明确列示了设备规格型号等具体明细、相应设备
的价款并明确地另外约定工程业务收费的,则将相应部分分别划分为设备业务和
工程业务;否则则统一确定为工程业务。
公司收入确认的原则和方法详见本节“三、(一)收入确认和计量的具体方
法”的有关内容。
②列示具体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合同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总金额 其中设备金额 其中工程金额
1 哈尔滨西南部项目 7,977,520.00 4,777,520.00 3,200,000.00
2 成都洛带项目 7,895,000.00 7,016,700.00 878,300.00
3 佛山高明项目 17,875,679.13 4,175,000.00 13,700,679.13
4 武汉阳逻项目 5,360,000.00 -- 5,360,000.00
5 成都固废项目 29,000,000.00 19,000,000.00 10,000,000.00
6 无锡桃花山项目 16,197,610.00 -- 16,197,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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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8
7 中山北部组团项目 6,200,000.00 -- 6,200,000.00
8 广州李坑项目 5,100,000.00 -- 5,100,000.00
9 上海海特斯项目 4,250,000.00 -- 4,250,000.00
10 长沙固废项目 53,464,390.00 -- 53,464,390.00
11 厦门东部项目 37,324,546.00 -- 37,324,546.00
12 上海老港项目 34,609,397.00 19,444,965.60 15,164,431.40
13 日照黄山项目 14,780,000.00 -- 14,780,000.00
14 唐山唐海项目 5,918,800.00 -- 5,918,800.00
15 六盘水钟山区项目 13,460,344.76 -- 13,460,344.76
16 广州兴丰项目 66,240,486.69 -- 66,240,486.69
17 河源七寨项目 20,880,000.00 -- 20,880,000.00
18 珠海西坑尾项目 34,998,685.00 -- 34,998,685.00
19 福建福清一期项目 7,580,000.00 3,040,000.00 4,540,000.00
20 呼和浩特项目 6,850,000.00 -- 6,850,000.00
21 冷水江项目 6,380,000.00 3,828,000.00 2,552,000.00
22 河北廊坊项目 4,800,000.00 -- 4,800,000.00
23 广州兴丰配套标段一项目 10,211,302.00 -- 10,211,302.00
③报告期各期设备销售收入中从工程承包合同中划分出的设备销售收入以
及其他设备销售收入
公司报告期内环保设备业务收入分别为1,669.70 万元、2,082.72 万元和
875.86 万元,其中直接签署设备销售合同实现的收入和从工程承包合同中划分
出的设备销售业务实现的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项目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直接签署
设备销售
合同
288.85 125.00 56.73% 410.26 219.05 46.61% -- -- --
从工程承
包合同中
划分出的
设备销售
业务
587.01 388.59 33.80% 1,672.47 882.52 47.23% 1,669.70 1,259.16 24.59%
合计 875.86 513.59 41.36% 2,082.72 1,101.57 47.11% 1,669.70 1,259.16 24.59%
具体项目及实现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类别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资兴项目 直接签署 170.94 -- --
北京海特斯项目 直接签署 -- 136.75 --
无锡雪浪输送机械公司污直接签署 20.69 27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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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净化设备
常州对外贸易有限公司渗
滤液处理设备
直接签署 97.22 -- --
直接签署设备销售合同合计 288.85 410.26 --
冷水江项目 工程合同中划分 327.18
福建福清一期项目 工程合同中划分 259.83
成都洛带项目 工程合同中划分 -- 10.50 --
上海老港项目 工程合同中划分 -- 1,661.96 --
佛山高明项目 工程合同中划分 -- -- 45.76
成都固废项目 工程合同中划分 -- -- 1,623.93
哈尔滨西南部项目 工程合同中划分 -- -- --
从工程承包合同中划分出的设备销售业务合计587.01 1,672.47 1,669.70
④直接签署设备销售合同与从工程承包合同中划分出的设备销售业务所提
供的服务内容的区别
公司直接签署设备销售合同的设备销售业务与从工程承包合同中划分出的
设备销售业务,二者在所提供服务的内容上存在一些不同。从工程承包合同中划
分出的设备销售业务,设备销售提供的服务内容中包括根据客户提供的进水水质
和出水水质要求进行个性化的工艺设计,设备的集成安装,以及在安装完成后由
公司负责对整个处理系统进行调试直至达到要求的出水标准。而直接签署设备销
售合同的设备销售业务提供的服务内容是根据客户指定的处理工艺提供相应的
集成设备,整个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一般由客户自行负责,且公司只需负责提供
的集成设备能够单机正常运转并完成单机运行调试合格。
(8)委托运营服务有望成为公司主营业务未来的新增长点
随着公司自身服务能力的逐渐增强和垃圾渗滤液处理标准的不断提高,客户
对运营服务市场需求日趋增多,本公司自2009 年开始增加了垃圾渗滤液处理系
统委托运营服务,2009 年度和2010 年度分别实现运营服务收入82.75 万元和
222.51 万元。目前环保工程和环保设备收入仍是公司业务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
源,但委托运营服务有望日益成为公司业务收入和利润来源的重要补充。主要基
于以下几方面原因:
①客户需求日趋增多
公司在完成每个渗滤液处理项目后均会对客户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并提
供完善的售后技术服务,但受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所限,运营系统由客户自理难
免会出现效率较低但成本偏高的情况,在系统出现问题时更需耗费较大的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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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0
物力等投入来解决。其次,我国环保力度不断加强,政策趋严且标准日益严格,
在这种情况下,客户受专业能力等限制无法及时应对,而专业服务商则有能力以
较低成本作出调整。
②公司具备服务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在长期承做项目过程
中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不断提高,并积累了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为提供委托运
营服务储备了良好的技术基础;其次,公司目前设运营部并设专职人员负责客户
渗滤液处理项目的后续运营和维护服务,具备开展运营服务相应的人才储备;再
次,公司作为渗滤液处理系统的提供商,比客户对整套渗滤液处理系统的技术、
工艺等的掌握程度更为精通,当遇到紧急情况时,能更加迅速地采取应急措施进
行处理。
③业务发展态势良好
公司自2009 年为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沥液处理工程提供委托
运营服务以来,该填埋场的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营效率较高、稳定性良好,获得了
客户好评,目前不仅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沥液处理项目的运营期限
又延长了3 年,而且很多新的客户要求公司提供委托运营服务,该服务有望日益
成为公司业务收入和利润来源的重要补充。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已约定
由公司提供委托运营服务的客户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运营期限
1 日照黄山项目 三年
2 六盘水钟山区项目 三年
3 常州项目 三年
4 广州兴丰项目 二年
5 兴化项目 一年
6 扬中年丰项目 二年
7 安徽五河项目 一年
3、按照地区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地区名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华东 3,203.55 15.27% 7,374.18 66.07% 1,321.96 27.09%
华南 11,495.61 54.81% 81.67 0.73% 1,441.94 29.55%
东北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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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 1,346.03 6.42% 583.41 5.23% 2,097.91 42.99%
华北 1,803.79 8.60% 216.75 1.94% -- --
华中 3,125.86 14.90% 2,905.78 26.03% 17.80 0.36%
合计 20,974.85 100% 11,161.80 100% 4,879.61 100%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收入主要集中于华东、西南、华南和华中等地的重要城市,
这主要系目前我国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的区域性特征所致。相对而言,我国环保
“十一五”规划中的环保重点城市等经济较发达地区,财政实力较强、对环保重
视程度较高和投资力度较大,垃圾渗滤液处理工作开展的较为广泛,整体效果较
好,而其他经济落后地区渗滤液处理则相对薄弱,处理效果不尽如人意,甚至部
分地区还尚未开展此项工作,这一方面表明我国垃圾渗滤液未来市场空间巨大,
另一方面也为公司后续持续快速业务扩张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公司凭借多年来在
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的技术、品牌、业绩等优势,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均成功实施
了渗滤液处理项目,通过项目实践,不仅积累了非常丰富的项目经验,而且更重
要的是使公司对这些地区的渗滤液水质特征有了详细的了解和研究,并在此基础
上建立了我国渗滤液水质数据库,为公司今后承接并顺利开展更多的项目奠定了
坚实的基础。
随着经营实力和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在未来几年将依托集成模块化设
备的产业化生产能力,积极开拓中小规模的渗滤液处理项目;在获得客户的信任
和认可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运营管理经验和技术优势,大力发展委托运营服务,
逐步探索以BOT 模式为客户提供垃圾渗滤液综合解决方案,进一步加速公司的发
展,提升公司的利润水平,加强自身竞争优势和巩固行业龙头地位。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
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 12,091.79 100% 6,111.44 99.96% 2,451.10 99.14%
其他业务成本 -- -- 2.46 0.04% 21.33 0.86%
合计 12,091.79 100% 6,113.90 100% 2,472.44 100%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的主要营业成本来自于开展渗滤液处理项目的
业务成本,其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99.14%、99.96%和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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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成本明细情况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5,913.23 48.90% 3,618.16 59.20% 2,031.01 82.86%
其他配套工程分包 1,991.12 16.47% 1,135.60 18.58% -- --
安装和加工分包 2,176.09 18.00% 432.95 7.08% 60.43 2.47%
土建分包 909.30 7.52% 236.80 3.87% 66.80 2.73%
设计费 173.22 1.43% 114.85 1.88% 145.65 5.94%
人工成本 183.80 1.52% 67.25 1.10% 41.07 1.68%
其他 745.03 6.16% 505.83 8.28% 106.14 4.33%
合计 12,091.79 100% 6,111.44 100% 2,451.10 100%
主营业务成本中的设计费主要为根据与WWAG 和WUG 签署的相关协议由其为
公司提供服务而相应支付的技术服务费,人工成本主要为直接参与项目人员的工
资,其他成本主要为调试、药剂费、水电费、化验费、验收费、差旅费、运输费、
工程管理费用等。
随着公司近年来承接和开展的渗滤液处理项目的增多,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营
业务收入高速增长,同时主营业务成本亦不断增加,2009 年度和2010 年度主营
业务成本分别较上年增长149.33%和97.85%,与主营业务收入增幅大体一致,主
营业务成本规模与主营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此外,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中的
各项成本均增长较快,主要是由于近年来公司业务增长速度较快,承接项目增加
较多导致。
主营业务成本中比重较大的为原材料,报告期内占比平均为63.41%,2008
年度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较大主要系当年实施的成都固废项目、中山北部
组团项目和无锡桃花山三个项目设备成本较高且占比较大所致,前述三个项目
2008 年度设备成本合计为1,899.49 万元,占整个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为79.33%。
同时,2008 年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这三个项目,其中,无锡桃花山项目安
装服务由联合体其他成员提供,成都固废项目和中山北部组团项目服务内容中均
不包括安装服务,故这些项目实际成本中不包含安装分包成本,导致2008 年公
司营业成本中结转的安装和加工分包成本占比较小。此外,公司其他配套工程分
包成本是公司由于将与渗滤液工程相配套的其他周边工程分包给分包商所产生,
2009 年度其他配套工程分包成本系当期结转的厦门东部项目发生的成本,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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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系当期结转的长沙固废项目、厦门东部项目、河源七寨项目和珠海西坑尾项
目发生的成本。公司2010 年度安装和加工分包成本、土建分包成本占主营业务
成本的比重逐渐增大,主要系随着公司新开工的在建项目较多,且当期开展的渗
滤液处理工程中含安装和加工分包业务和土建分包业务的项目较多所致。报告期
内公司所有项目的土建分包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珠海西坑尾项目 4,776,511.30 -- --
日照黄山项目 2,568,500.00 -- --
六盘水钟山区项目 1,148,000.00 -- --
唐山唐海项目 600,000.00 -- --
厦门东部项目 -- 2,368,000.00 --
上海海特斯项目 -- -- 668,000.00
合计 9,093,011.30 2,368,000.00 668,000.00
上表中报告期内所有项目的土建分包工程的发包方均为公司,故工程中土建
工程完工时客户均未对该土建分包工程进行单独验收并出具证明,根据谨慎性原
则,土建工程完工时点未确认收入,相应成本已经根据分包合同归集至工程施工
成本;公司只有在取得外部验收证据时,才会根据包括土建成本在内的实际累计
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结转相应的收入和成本。包含
土建分包业务的各项目土建分包成本对应的收入确认时点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土建分包成本对应的收入确认时点 目前项目进展
1 珠海西坑尾项目 2010-9-25 安装完成
2 日照黄山项目 2010-1-1 已竣工验收
3 六盘水钟山区项目 2010-3-11 已竣工验收
4 唐山唐海项目 2010-3-29 试运行阶段
5 厦门东部项目 2009-7-28 调试完成
6 上海海特斯项目 2008-7-4 已竣工验收
3、分包业务情况
(1)公司分包业务类型
公司承接的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主要包括工程设计、土
建主体建造、设备集成、安装、调试、试运行等业务流程,公司一般按照行业惯
例将土建主体建造、安装和非标配件的加工业务分包。同时,由于少数渗滤液处
理项目业主会把与渗滤液处理工程相配套的辅助工程(指与渗滤液处理工程配套
的外电工程、尾水监测系统、实验分析设备和实验用房、外排或进水管路等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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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该类工程通常不纳入渗滤液处理工程范围,一般由业主指定其他单位完成)
与渗滤液处理工程一同招标并纳入项目范围,因此,公司在承接到该类项目时,
一般将该类渗滤液处理配套辅助工程分包给投标联合体其他成员或由其他分包
商完成,公司报告期内的厦门东部项目、长沙固废项目、珠海西坑尾项目和河源
七寨项目即属于该类工程。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中的分包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配套工程分包1,991.12 16.47% 1,135.60 18.57% -- --
安装和加工分包 2,176.09 18.00% 432.95 7.08% 60.43 2.44%
土建分包 909.30 7.52% 236.80 3.87% 66.80 2.70%
(2)其他配套工程分包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中结转的其他配套工程分包成本分别为0 元、
1,135.60 万元和1,991.12 万元,对应的分包商及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序号 分包商名称 金额 项目
占同类
业务比例
1 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750.00 长沙固废项目 37.67%
2 厦门中乔环保有限公司 200.40 厦门东部项目 10.06%
3 广东电白二建工程有限公司 692.72 珠海西坑尾项目 34.79%
4 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48.00 河源七寨项目 17.48%
2010 年
合计 1,991.12 -- 100.00%
1 厦门中乔环保有限公司 1,135.60 厦门东部项目 100.00%
2009 年
合计 1,135.60 -- 100.00%
①长沙固废项目
1)公司与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
维尔利有限与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共同作为中标人与作为采购人的湖
南军信环保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和作为采购代理机构的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
任公司于2009 年9 月2 日签署《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约定维尔利有限与湖南省
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组织的长沙市城市固体废
弃物处理厂渗沥液(污水)处理改造项目工艺设备及安装工程采购中中标,由维
尔利有限与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工艺设备的供应并承包项目从提
升泵井至渗沥液处理站出水之间的系统设备及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设备采购(制
造)、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一揽子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53,464,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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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5
元。在前述采购合同基础上,维尔利有限与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于2009 年
10 月30 日签署了《长沙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渗沥液(污水)处理改造项目工艺
设备及安装工程配套工程分包合同》,就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在该项目中应
承担的工程范围进行了进一步约定。合同约定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包括
但不限于湖南省望城县桥驿镇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内所有与土建相配套的设备基
础施工、室内外照明、防雷接地、活性污泥采购与运输等分包工程;该部分分包
工程的合同价为人民币7,500,000 元。
2)公司2010 年度营业成本中已结转的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的分包金额
根据长沙固废项目的工程进度,公司2010 年度营业成本中结转的湖南省第
四工程有限公司的分包成本金额合计为750.00 万元,其中:设备安装验收时确
认分包成本375.00 万元,设备单机调试完成确认分包成本375.00 万元。
②厦门东部项目
1)公司与厦门中乔环保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
2009 年1 月20 日,公司(联合体主办人)与福建恒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联
合体成员)、厦门中乔环保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共同组成承包联合体与厦门
市市政开发总公司签署《厦门东部固废处理中心渗滤液处理站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约定由承包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完成厦门东部渗滤液处理站工程的建设。同
时,为进一步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在厦门东部项目建设中的分工,公司与福建恒盛
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厦门中乔环保有限公司三方共同签订《承包联合体合作协
议》,并约定由公司与厦门中乔环保有限公司共同完成工程所需全部设备的采购、
安装及相关配套附属服务,福建恒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土建及水电安装。
2009 年2 月12 日及2009 年6 月20 日,公司与厦门中乔环保有限公司分别签订
《厦门东部固废处理中心渗滤液处理站工程国产设备和相关服务项目分包合同》
及《工程分包合同(补充)》,约定将厦门东部项目中的部分非核心设备的供货及
安装调试、变配电设施供货及安装、场地景观工程、相关报验及工程辅助服务等
内容分包给厦门中乔环保有限公司,分包金额分别为688 万元和648 万元。
2)公司2009 年度营业成本中已结转的厦门中乔分包成本的金额
根据厦门东部项目目前的工程进度,公司2009 年度营业成本中结转的厦门
中乔环保有限公司的分包成本金额合计为1,135.60 万元,其中:设备到场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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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6
时确认分包成本454.00 万元,设备安装验收时确认分包成本681.60 万元。由于
目前该工程尚未完工,剩余200.40 万元分包成本尚未到结转期。
3)公司2010 年度营业成本中已结转厦门中乔环保有限公司分包成本的金额
根据厦门东部项目目前的工程进度,公司2010 年度营业成本中结转的厦门
中乔环保有限公司的分包成本金额合计为200.40 万元,其中,工程调试完成确
认分包成本200.40 万元。
③珠海西坑尾项目
1)公司与广东电白二建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
2010 年12 月10 日,公司与广东电白二建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珠海市西坑
尾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一期工程分包合同(补充合同)》,合同约定将珠海西
坑尾项目中的3 层控制楼、场地平整、围墙工程、厂区道路、厂区绿化、厂区综
合管道、厂区硬化地坪、人行便道、挡墙护波工程、办公、生产用家具配置、食
堂及化验室通风设施、出水外排管道及厂区照明等内容分包给广东电白二建工程
有限公司,分包金额为692.72 万元。
2)公司2010 年度营业成本中已结转的广东电白二建工程有限公司分包成本
的金额
根据珠海西坑尾项目目前的工程进度,公司2010 年度营业成本中结转的广
东电白二建工程有限公司的分包成本金额合计为692.72 万元,其中:设备安装
验收时确认分包成本692.72 万元。
④河源七寨项目
1)公司与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
2010 年7 月13 日,公司与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河源市七寨生活垃
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系统工程分包合同》,合同约定将河源七寨项目中
的生化进水系统、生化冷却系统和污泥与浓缩液处理系统等内容分包给华泰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分包金额分别为348 万元。
2)公司2010 年度营业成本中已结转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包成本的金额
根据河源七寨项目目前的工程进度,公司2010 年度营业成本中结转的华泰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分包成本金额合计为348 万元,其中:设备安装验收时确认
分包成本34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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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7
(3)安装和加工分包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中结转的安装和加工分包成本分别为60.43 万元、
432.95 万元和2,176.09 万元,对应的分包商及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序号 分包商名称 金额 项目
占同类
业务比例
194.88 长沙固废项目 8.96%
1 江苏镇江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153.00 六盘水钟山区项目 7.03%
2 湖南汇捷环保节能有限公司90.00 长沙固废项目 4.14%
3 常州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52.80 日照黄山项目 2.43%
24.80 资兴项目 1.14%
41.00 呼和浩特项目 1.88%
123.00 厦门东部项目 5.65%
68.00 河源七寨项目 3.12%
4 江苏盛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9.50 厦门中水回用项目 0.90%
37.25 唐山唐海项目 1.17%
5 93.80 珠海西坑尾项目 4.31%
金坛市兴旺市政安装工程有限
公司
91.50 河北廊坊项目 4.20%
6 北京盈和瑞环保设备有限公司230.00 珠海西坑尾项目 10.57%
7 金坛市尧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8.70 广州兴丰项目 9.59%
8 广州大信机电工程有限公司160.00 广州兴丰项目 7.35%
9 广东电白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86 广州兴丰项目 0.59%
10 厦门中乔环保有限公司 185.00 厦门中水回用项目 8.50%
11 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90.00 河源七寨项目 17.92%
2010 年
合计 2,176.09 -- 100.00%
101.70 上海老港项目 23.49%
1 常州金牛
111.11
无锡雪浪污水净化设

25.66%
2 上海亚舟环保科技事务所 105.00 上海老港项目 24.25%
3 江苏镇江安装集团有限公司90.00 无锡桃花山项目 20.79%
4 清源设备厂 24.14 成都洛带项目 5.58%
5 金坛清源 1.00 常州零星工程改造 0.23%
2009 年
合计 432.95 -- 100.00%
1 常州金牛 57.26 成都固废项目 94.75%
2008 年 2 金坛清源 3.17 常州零星改造工程 5.25%
合计 60.43 -- 100.00%
(4)土建分包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中结转的土建分包成本分别为66.80 万元、236.80
万元和909.30 万元,对应的分包商及项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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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8
单位:万元
年份 序号 分包商名称 金额 项目
占同类
业务比例
1 日照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17.00 日照黄山项目 50.27%
2 贵州淇铃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4.80 六盘水钟山区项目 26.60%
3 金坛市亚东花木有限公司 39.85 日照黄山项目 9.23%
4 唐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0.00 唐山唐海项目 13.90%
5 广东电白二建工程有限公司 477.65 珠海西坑尾项目 52.53%
2010 年
合计 909.30 -- 100.00%
1 金坛市亚东花木有限公司 75.80 厦门东部项目 32.01%
2009 年 2 福建恒盛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161.00 厦门东部项目 67.99%
合计 236.80 -- 100.00%
1 江苏苏坛防腐安装公司 41.00 上海海特斯项目 61.38%
2008 年 2 金坛市亚东花木有限公司 25.80 上海海特斯项目 38.62%
合计 66.80 -- 100.00%
4、分包业务波动原因及定价依据
公司外协业务主要依据业务工作量,结合历史经验,通过供应商比价并最终
采取协商的方式来确定交易价格。有关公司报告期内与常州金牛、清源设备厂和
金坛清源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之“二、(二)关联交易”的
有关内容。除上述三家公司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
及其他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以上分包商没有关联关系,也未
在其中占有权益。
(三)公司利润来源及影响因素分析
本公司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
1、营业利润
公司2008 年度、2009 年度和2010 年度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100.31%、100.40%和98.76%,是利润总额的主要来源。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
主营业务,相应的营业利润也依赖主营业务利润,表明公司的利润来源有着牢固
的主营业务基础,主营业务的发展状况将直接影响公司的利润情况。
2、非经常性损益
本公司2008 年度、2009 年度和2010 年度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净
损益分别为-38,325.90 元、-105,527.00 元和611,708.99 元,占同期净利润的
比重分别为-0.31%、-0.40%和1.36%,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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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9
3、可能影响公司盈利能力成长性和连续性的因素分析
(1)市场竞争加剧
近年来,国家大力倡导发展“绿色经济”、构建和谐社会,政府对于环境污
染治理的投资逐年增加,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市场前景
广阔。2008 年7 月1 日,《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正
式实施,提高了有关垃圾渗滤液的处理标准。产业政策的支持和新标准的出台在
推动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发展的同时加剧了行业竞争,许多投资者通过各种渠道
进入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近年来新设立的垃圾渗滤液处理企业数量不断增加。
与国内同行业企业相比,尽管本公司在垃圾渗滤液处理工艺、经验、研发、管理
和服务等方面具有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但新竞争者的陆续进入,可能对本公司
未来持续盈利产生一定影响。
(2)技术替代
公司多年来的行业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开发经验和工程项目经验,拥有
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技术成果和在研项目,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
水平。但在技术升级换代速度加快的今天,传统技术逐渐被新技术替代是不变的
规律,现有竞争者或潜在竞争者可能因较高的研发投入而在技术上取得长足的进
步。如公司在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因研发投入不足或研发方向出现偏差,可能
将面临现有技术领先优势丧失或技术被替代,将影响公司未来业绩的持续增长。
(四)经营成果变化分析
1、经营成果
单位:万元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项 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营业收入 20,974.85 87.86% 11,164.94 126.02% 4,939.82
营业利润 5,321.59 68.99% 3,148.97 90.77% 1,650.70
利润总额 5,388.26 71.79% 3,136.55 90.60% 1,645.59
净利润 4,514.33 70.39% 2,649.37 116.69% 1,222.65
公司最近三年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222.65 万元、2,649.37 万元和4,514.33
万元,2010 年度和2009 年度分别较上年度增长70.39%和116.69%,呈快速增长
的趋势,主要是随着渗滤液处理行业快速发展和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公司垃圾渗
滤液项目数量增多,项目规模逐步扩大,公司盈利能力逐步增强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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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0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的结论性意见为:发行人所处的行
业的成长性以及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均有利于发行人未来的持续成长:发行人所处
行业是国家鼓励发展的垃圾渗滤液处理产业,属于新兴的高科技行业,市场空间
广阔;发行人行业地位突出,垃圾渗滤液项目总处理规模排名国内第一,所承接
大中型项目的数量国内第一;发行人具备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研发团队人才优
势明显,并已创新开发出多项专利、非专利技术,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和持续技术
创新能力将对发行人继续保持高成长起到重要作用;发行人已在市场竞争中构建
了品牌、业绩、技术、人才、经营模式、地域等优势。同时,发行人为确保未来
持续成长,制定了有效的未来发展规划,充分分析影响未来成长和持续技术创新
的风险并制定了应对措施。若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及风险应对措施能够顺利实
施,将为发行人未来的持续成长提供良好的条件,发行人将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及
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
2、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销售费用 875.23 448.86 164.44
管理费用 1,968.87 972.80 422.78
财务费用 129.45 95.79 38.75
期间费用合计 2,973.55 1,517.45 625.97
销售费用/期间费用29.43% 29.58% 26.27%
管理费用/期间费用66.21% 64.11% 67.54%
财务费用/期间费用4.35% 6.31% 6.19%
营业收入 20,974.85 11,164.94 4,939.82
营业利润 5,321.59 3,148.97 1,650.70
销售费用/营业收入4.17% 4.02% 3.33%
管理费用/营业收入9.39% 8.71% 8.56%
财务费用/营业收入0.62% 0.86% 0.78%
期间费用/营业收入14.18% 13.59% 12.67%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25.37% 28.20% 33.42%
从上表可以看出,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公司各项费用数额逐年增加,但
费用率总体水平保持相对稳定,同时公司2009 年度和2010 年度的期间费用的平
均增长率为119.19%,与营业收入106.94%的平均增长率相当,表明公司具有良
好的费用控制能力。
(1)销售费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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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1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差旅交通费用 244.25 160.64 79.53
业务招待费 278.05 112.05 42.05
业务宣传费 78.08 30.87 1.84
其他费用 274.86 145.31 41.02
合计 875.23 448.86 164.44
公司2008 年度、2009 年度和2010 年度销售费用呈上升趋势,主要系面对
渗滤液处理行业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不断增加市场
营销人员从而相应费用增加所致。2009 年度销售费用较2008 年度大幅增加主要
差旅交通费、业务招待费增加所致;2010 年度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2009
年度基本持平,2010 年度销售费用主要为差旅交通费用、业务招待费用和其他
费用,业务招待费增加主要系随着渗滤液处理行业的快速增长,公司接洽客户数
量相应增加所致。
(2)管理费用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职工薪酬支出 729.15 414.30 156.11
办公支出 504.51 159.84 68.24
实验装置及材料费 255.97 47.47 21.04
折旧摊销 198.54 164.67 139.25
其他 280.69 186.52 38.15
合计 1,968.87 972.80 422.78
公司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度管理费用呈上升趋势,主要系随着公司
规模扩大,职工薪酬及办公支出费用等增加所致。此外,有关研发费用计入管理
费用的金额、确认的依据具体如下:
①报告期各年研发费用金额
报告期内计入管理费用的研发费用具体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直接材料 2,559,734.38 434,439.26 210,366.90
人员工资 3,290,284.51 1,840,668.10 969,394.12
设计费 730,000.00 616,000.00 100,000.00
其他 551,942.65 142,094.00 229,308.69
合计 7,131,961.54 3,033,201.36 1,509,069.71
②研发费用确认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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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研发费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的规定,于发生时全部计入管理费用,无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况。公司研发费用
主要包括研发人员工资性支出、研发材料投入、研发项目设计费、专利费用等,
研发费用确认的依据如下:研发人员的直接工资性支出;研发活动直接领用的研
发材料及备件等;为研发项目实际支付的设计费及其他费用等;常州市新北区科
学技术局第2009-52号《江苏省技术开发项目备案通知书》;公司向常州市新北
区科学技术局报送的《企业技术开发项目设计书》等。
(3)财务费用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利息支出 151.46 101.24 33.54
减:利息收入 27.57 17.25 4.70
加:汇兑损失 -5.31 -10.36 6.10
加:其他支出 10.87 22.16 3.81
合计 129.45 95.79 38.75
公司2008 年度、2009 年度和2010 年度财务费用呈上升趋势,主要系随着
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流动资金需求增加,公司相应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坏账准备 -23.99 124.71 51.43
合计 -23.99 124.71 51.43
2007 年度、2008 年度和2009 年度公司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数额较低,且均
为公司根据审慎原则合理计提的坏账准备,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占同期营业利
润比重分别为3.12%、3.96%和-0.45%,对营业利润的影响很小。
4、营业外收支
(1)营业外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政府补贴收入 31.62 1.45 --
其他 62.61 -- --
合计 94.23 1.45 --
2009 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为收到的政府补贴,具体为常州市财政局根据财
企[2000]467 号、外经贸计财发[2001]270 号文件拨付给公司的市场开拓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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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万元,以及根据常财企[2008]11 号文件取得的专利申请手续费资助510 元。
2010 年度政府补助为印染行业中水回用技术及装备项目政府补助,本期由
其他流动负债转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此项政府补助系常州科技局为支持对
印染废水深度处理工艺研究,根据常科发(2008)71 号、常财企(2008)53 号《关
于下达2008 年常州市第十二批科技计划(社会发展科技计划(卫生)、水环境治
理科技专项)项目的通知》于2008 年度拨付的项目经费,公司根据常州市科学
技术局于2010 年6 月30 日出具的编号为“常科验字(2010)第0310 号”的《常
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将其转入营业外收入,转入金额为30 万元。此外,
2010 年度常州市财政局根据苏财企(2009)112 号文拨付给公司市场开拓资金
16,200.00 元。
2010 年度营业外收入其他项目主要为债务豁免收入611,271.70 元。根据
2010 年5 月20 日公司与WWAG、WUG 签订的三方协议,所有公司与WWAG 和/或WUG
已签署的协议所约定的应由公司支付的款项中,除北京海特斯项目24,045.00
欧元设计费和设备费、合计人民币200 万元的MBR 技术许可使用费和技术服务费
及青岛小涧西项目应付的100,000.00 欧元尚未支付外,其余款项包括上海江桥
项目设计费324,182.51 元,青岛小涧西项目设计费268,426.53 元和哈尔滨项目
设备款18,662.66 元无需支付,公司根据上述协议约定将无需支付的款项转入营
业外收入。
(2)营业外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公益性捐赠支出 -- 1.00 --
防洪保安基金等 21.79 11.16 5.11
其他 5.77 1.7 --
合计 27.56 13.87 5.1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较少,主要为防洪保安基金等。
(五)营业毛利率变动分析
1、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和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主营业务毛利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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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年度 项目 环保工程环保设备运营服务技术服务 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 19,876.68 875.86 222.51 -- 20,974.85
主营业务成本 11,477.41 513.59 100.79 -- 12,091.79
毛利 8,399.07 362.27 121.72 -- 8,883.05
毛利率 42.26% 41.36% 54.70% -- 42.35%
占营业收入比例 94.76% 4.18% 1.06% -- 100%
2010 年度
占毛利总额比例 94.55% 4.08% 1.37% -- 100%
主营业务收入 8,904.48 2,082.72 82.75 91.84 11,161.80
主营业务成本 4,925.86 1,101.57 32.17 51.85 6,111.44
毛利 3,978.63 981.15 50.58 39.99 5,050.35
毛利率 44.68% 47.11% 61.12% 43.54% 45.25%
占营业收入比例 79.75% 18.65% 0.74% 0.82% 99.97%
2009 年度
占毛利总额比例 78.78% 19.43% 1.00% 0.79% 100%
主营业务收入 3,209.91 1,669.70 -- -- 4,879.61
主营业务成本 1,191.94 1,259.16 -- -- 2,451.10
毛利 2,017.97 410.53 -- -- 2,428.50
毛利率 62.87% 24.59% -- -- 49.77%
占营业收入比例 64.98% 33.80% -- -- 98.78%
2008 年度
占毛利总额比例 83.10% 16.90% -- -- 100%
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度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9.77%、
45.25%和42.35%。此外,公司各类子业务中,毛利率波动较大的为环保工程毛利
率和环保设备毛利率,主要受单个项目影响较大,并主要取决于销售价格的确定。
(1)销售定价的公允性
首先,公司为渗滤液处理行业的专业服务商,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一般由各
地政府部门主导,客户相应大部分为各地的环卫或城管部门下设的国有城建单
位,大多数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于当地政府的财政拨款;其次,公司承接项目的
方式大多数通过参与公开招投标获得,招投标这个过程本身就是通过主要对比投
标各方的项目报价以及项目设计方案来决定最终的中标单位。因此,中标单位最
终的中标价本身就代表一个市场公平竞价的结果。
(2)2009年度和2010年度综合业务毛利率下降的原因
结合公司所从事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的业务特点,无论项目的处理规模大
小,各个项目所经历的业务流程都基本相同,不同项目所投入的技术、工程人员
的人数以及所耗用时间不会有较大的差异,即不会与项目的处理规模呈同比例增
长。故随着所承接单个项目处理规模的下降,单个项目的毛利率也会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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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逐渐扩张,公司承接的项目数量逐渐增多,但随着其
中包含的土建业务量增多,且处理规模较小的项目数量也逐渐增多,导致公司
2009年度和2010年度的综合毛利率出现小幅逐年下降的现象。
随着2008年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新标准的正式推行,国内一线城市的垃圾
渗滤液处理工程陆续启动建设,目前国内的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尚处于起步阶
段,未来几年国内二、三线城市及一些县级市的渗滤液处理工程建设需求将呈现
爆发性增长,而目前国内具备大量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建设经验以及能够提供成
熟稳定处理技术的服务商并不多。因此,在这种大背景下,公司作为目前渗滤液
处理行业的龙头企业,未来几年在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的议价能力方面将持续处
于相对优势地位,盈利能力也将在未来几年有望获得持续保持。
2、各类业务的毛利率具体分析
(1)环保设备业务毛利率
①成本构成
公司设备业务成本由采购的材料、组装的人工、分配的费用等组成。设备业
务成本主要受工程的设计处理规模和设计出水标准等因素的影响。工程的设计处
理规模和设计出水标准的高低与设备业务成本正相关。
②毛利率变动
公司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度环保设备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24.59%、
47.11%和41.36%,呈现一定的波动性。报告期内各期由于设备销售项目数量较少,
故设备销售业务毛利率主要取决于占当期设备销售收入比重较大的单个项目毛
利率。各年度影响设备销售业务毛利率变动的主要项目如下:
单位:元
年度 项目名称 处理规模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占当期设备销
售收入比重
2008 年度 成都固废项目 1000 吨/日16,239,316.24 12,591,603.38 22.46% 97.26%
2009 年度 上海老港项目 950 吨/日16,619,628.74 8,983,080.25 45.95% 79.80%
2010 年度 资兴项目 100 吨/日1,709,401.64 515,100.94 69.87% 19.52%
2010 年度 福建福清一期项目 200 吨/日 2,598,290.58 2,164,856.95 16.68% 29.67%
2010 年度 冷水江项目 100 吨/日 3,271,794.78 1,721,072.97 47.40% 37.36%
从上表可以看出,首先,公司承接的单个设备销售项目的毛利率呈现较大的
差异性,这主要系项目的设计处理规模、设计出水标准、客户对设备配置高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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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以及同行业竞争状况等多项因素综合作用所致;其次,公司渗滤液处理设备
项目较少,单个项目对该类业务的毛利率影响较大。因此,报告期内设备业务综
合毛利率的变化具有一定的偶发性,并不能代表行业及公司未来设备业务综合毛
利率的变化趋势。
(2)环保工程业务毛利率
①成本构成
公司工程业务成本主要包括工程设计成本、主体建造成本、工程材料成本、
工程安装成本、调试费用、人员费用等,按工程项目进行归集。公司除自行从事
设计、系统集成、调试、试运行等核心的业务外,对主体建造、安装、非标配件
的加工一般采取外包的形式。工程业务成本主要受工程的设计处理规模、设计出
水标准、工程合同所包含的具体服务内容等因素的影响。
②毛利率变动
公司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度环保工程的毛利率分别为62.87%、44.68%
和42.26%,报告期内各期工程业务毛利率主要取决于占当年工程业务收入比重较
大的单个项目毛利率,而单个项目毛利率主要取决于工程业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
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项目工程业务收入及包含服务内容如下:
单位:元
年度 项目名称 收入 成本 毛利 毛利率 服务内容
佛山高明项目 2,321,698.44 -- 2,321,698.44 100.00%
设计、土建、设备、
安装、调试
广州李坑项目 4,335,000.00 864,222.46 3,470,777.54 80.06% 安装、调试指导
中山北部组团项目5,719,330.20 2,442,925.00 3,276,405.20 57.29% 设计、设备、调试
无锡桃花山项目 8,901,012.17 4,412,174.57 4,488,837.61 50.43%
设计、设备、调试、
试运行
上海海特斯项目 4,250,000.00 2,241,797.13 2,008,202.87 47.25%
设计、土建、设备、
调试
2008 年度
成都固废项目 4,353,726.60 316,515.92 4,037,210.68 92.73% 设计、调试
长沙固废项目 29,057,802.60 20,955,287.95 8,102,514.65 27.88%
设计、设备、安装、
调试
厦门东部项目 32,305,520.94 19,865,048.02 12,440,472.92 38.51%
设计、设备、安装、
调试
无锡桃花山项目 5,115,106.93 2,535,260.97 2,579,845.96 50.44%
设计、设备、调试、
试运行
2009 年度
上海老港项目 15,095,816.46 4,810,438.87 10,285,377.59 68.13% 设计、安装、调试
2010 年度 广州兴丰项目 55,986,459.35 23,329,188.48 32,657,270.87 58.33%
设计、设备、安装、
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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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西坑尾项目 29,980,597.72 23,380,008.01 6,600,589.71 22.02%
土建、设计、设备、
安装、调试、试运行
长沙固废项目 24,406,587.40 18,337,507.40 6,069,080.00 24.87%
设计、设备、安装、
调试
河源七寨项目 20,880,000.00 12,889,541.98 7,990,458.02 38.27%
设计、设备、安装、
调试
日照黄山项目 14,780,000.00 9,805,445.66 4,974,554.34 33.66%
土建、设计、设备、
安装、调试、试运行
六盘水钟山区项目13,460,344.76 7,797,555.75 5,662,789.01 42.07%
土建、设计、设备、
安装、调试、试运行
广州兴丰配套标段
一项目
7,709,533.01 3,284,804.58 4,424,728.43 57.39% 设备、安装、调试
呼和浩特项目 6,040,330.00 2,812,114.95 3,228,215.05 53.44%
设计、设备、安装、
调试、试运行
唐山唐海项目 5,497,536.89 2,782,221.75 2,715,315.14 49.39%
土建、设计、设备、
安装、调试
厦门中水回用项目5,348,540.94 4,422,731.91 925,809.03 17.31%
设计、设备、安装、
调试
河北廊坊项目 4,800,000.00 2,012,030.03 2,787,969.97 58.08%
设计、设备、安装、
调试
厦门东部项目 4,489,016.50 3,353,897.85 1,135,118.65 25.29%
设计、设备、安装、
调试
公司2010年度工程业务毛利率与2009年相当。广州兴丰项目合同总价为
6,624.05万元,2010年度该项目实现的收入占当期环保工程营业收入的28.17%,
该项目2010年度的毛利率为58.33%,高于公司同期42.26%的工程毛利率水平,其
主要原因为:广州兴丰项目由于该项目对工艺路线、技术方案和出水排放标准的
要求高导致造价较高,可入围竞标企业少,且本公司以提供高附加值的服务内容
为主,相对低附加值的土建分包和其他配套工程分包承担较少,导致项目毛利率
较高。
公司2009年工程业务毛利较2008年下降的主要原因系以下项目导致:长沙固
废项目的毛利率为27.88%,而长沙固废项目的收入占当年工程业务收入的33%。
长沙固废项目合同总价为53,464,390.00元,服务内容包括设计、设备提供、安
装、调试,服务内容较多较为复杂,同时该项目在安装和调试阶段分包工程较多,
导致项目毛利率较低;厦门东部项目的毛利率为38.51%,而厦门东部项目的收入
占当年工程业务收入的36%。厦门东部项目合同总价为37,324,546.00元,服务内
容包括设计、设备提供、安装、调试,服务内容较多较为复杂,同时该项目在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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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和调试阶段分包工程较多,导致项目毛利率较低。
公司2008年工程业务毛利较高的主要原因系以下项目导致:佛山高明项目工
期延误问题于2008年解决,由于以前年度成本已确认完毕,故2008年佛山高明项
目收入无相应成本,毛利率为100%;广州李坑项目合同约定的工程款5,100,000
元,此项工程业务收入中不含土建、设计及设备,仅包括安装及调试指导,且安
装及调试成本中仅含少量辅助设备及配件成本,主要成本是人员工资及差旅费用
等,故该项目毛利率较高;成都固废项目合同总价为29,000,000元,其中,设备
费为19,000,000元,安装劳务费为10,000,000元,调试期间的水、电、药剂费和
化验费用均由对方承担,其主要成本为人员工资和差旅费,故该项目毛利率较高。
此外,佛山高明项目发生工期延误的原因系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实际的地质
条件与客户提供的地质勘探报告不符合,需要增加做基础处理工程,由此打乱了
整个土建施工计划而引起的连锁反应所致。在当时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双
方紧急调整的施工进度计划基本上不允许把天气等不可控制性因素考虑进去,再
加上工程的土建施工处于2006年春夏期间,工地上遇到了多年难遇的连续的暴雨
天气,大大增加了土建施工的难度,严重影响了实际土建施工的进度。最终,该
项目于2007年完成终验,根据客户于2008年7月出具的书面证明,证实该垃圾渗
滤液处理系统稳定运行一年,出水水质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此外,工期延误问
题已于2008年获得解决。
(3)运营服务业务毛利率
①成本构成
公司运营业务成本主要为材料及人工费用,按项目设置运营成本明细账,相
应材料及人工费用于实际发生时计入相应运营成本明细账,并于月末将其余额结
转至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②毛利率变动
公司运营业务为常州项目运营业务和日照黄山项目运营业务,2009年度和
2010年度运营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61.12%和54.70%,波动较小。
(4)技术服务业务毛利率
①成本构成
公司技术服务成本主要为与技术服务相关的人工成本,于实际发生时计入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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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务成本。
②毛利率变动
公司技术服务业务收入为2009年向广州李坑及上海老港提供技术服务取得
的收入,为偶发性收入,报告期内其他年度无该类收入。
3、同一项目的毛利率存在差异的原因
同一项目的毛利率在报告期内存在波动的主要原因为预算调整。公司报告期
内毛利率波动较大的项目如下:
项目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上海老港项目 -109.97% 68.13% 81.48%
中山北部组团项目 - 79.76% 57.29%
(1)上海老港项目
上海老港项目合同合同签订于2008年12月,合同总价34,609,397.00元,其
中包含工程业务收入15,164,431.40元。该项目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度
工程预算金额与实际发生成本,完工百分比、相应确认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
年度 预算总成本 实际发生成本完工百分比当年确认收入 毛利率
2008 年 2,807,845.75 12,704.74 0.45% 68,614.94 81.48%
2009 年 4,823,143.61 4,810,438.87 99.55% 15,095,816.46 68.13%
2010 年 -- -1,539,475.29 -- -733,177.00 -109.97%
合计 -- 3,283,668.32 100.00% 14,431,254.40 --
公司2008年根据预计发生的人员、差旅费、药剂费、水电费等制定的上海老
港项目环保工程预算总成本为2,807,845.75元,公司根据当年实际发生成本占预
算总成本的比重确认当年工程业务收入,该项目2008年的毛利率为81.48%;2009
年发现该项目少预算部分设备的安装成本2,015,297.86元,增加后的2009年预算
总成本为4,823,143.61元,公司根据2009年实际发生成本占预算总成本的比重确
认了当年工程业务收入,该项目2009年的毛利率为68.13%。两年间毛利率的波动
主要为预算成本调整所致。如按2009年调整后的预算成本计算2008年完工百分
比,则2008年的完工百分比为0.26%,2008年应确认收入为39,944.94元,较2008
年账面已确认收入少28,670.00元,影响金额较小;故未对2008年已确认收入作
追溯调整。
2010年上海老港项目最终决算,根据上海明方复兴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
公司出具的沪明审字(2010)第81号审价报告调减项目合同收入733,17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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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减合同成本1,539,475.29元,导致2010年毛利率为-109.97%。
(2)中山北部组团项目
中山北部组团项目合同签订于2008年6月,合同总价为6,200,000.00元,划
分为环保工程收入,该项目已于2009年12月终验,其2008年度和2009年度工程预
算金额与实际发生成本,完工百分比、相应确认收入及毛利率如下:
单位:元
年度 预算 实际发生成本完工百分比 当年确认收入 毛利率
2008 年 2,648,235.80 2,442,925.00 92.25% 5,719,330.20 57.29%
2009 年 2,648,235.80 97,292.25 7.75% 480,669.80 79.76%
合计 -- 2,540,217.25 100.00% 6,200,000.00 --
中山北部组团项目2009 年毛利率较2008 年毛利率提高22.47%,主要是由
于实际该项目实际发生总成本较预算总成本少108,018.55 元所致。
4、不同项目毛利率差异及其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1)报告期内各项目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项目的整体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吨/天,元


项目名称
处理
规模
收入 成本 毛利 毛利率 起始年限
1 广州兴丰项目 1,398 55,986,459.35 23,329,188.48 32,657,270.87 58.33% 2010-
2 成都固废项目 1,000 26,239,316.24 13,027,305.35 13,212,010.89 50.35% 2008-2009
3 长沙固废项目 1,000 53,464,390.00 39,292,795.35 14,171,594.65 26.51% 2009-2010
4 上海老港项目 950 31,050,883.14 12,266,748.57 18,784,134.57 60.49% 2009
5 佛山高明项目 860 4,895,957.94 2,117,206.11 2,778,751.83 56.76% 2006-2008
6 无锡桃花山项目 800 16,197,610.00 7,467,424.75 8,730,185.25 53.90% 2008-2010
7 广州李坑项目 800 4,592,040.00 915,501.96 3,676,538.04 80.06% 2008-
8 厦门东部项目 800 36,794,537.44 23,218,945.87 13,575,591.57 36.90% 2009-
9 武汉阳逻项目 400 1,033,059.83 605,341.14 427,718.69 41.40% 2006-2008
10 中山北部组团项目 400 6,200,000.00 2,540,217.25 3,659,782.75 59.03% 2008-2009
11 珠海西坑尾项目 340 29,980,597.72 23,380,008.01 6,600,589.71 22.02% 2010-
12 成都洛带项目 300 6,747,863.25 5,482,403.40 1,265,459.85 18.75% 2007-2009
13 河源七寨项目 300 20,880,000.00 12,889,541.98 7,990,458.02 38.27% 2010
14 日照黄山项目 250 14,780,000.00 9,805,445.66 4,974,554.34 33.66% 2010
15 六盘水钟山区项目 200 13,460,344.76 7,797,555.75 5,662,789.01 42.07% 2010
16 哈尔滨西南部项目 200 4,296,470.43 2,360,164.64 1,936,305.79 45.07% 2006-2007
17 福建福清一期项目 200 2,598,290.58 2,164,856.95 433,433.63 16.68% 2010-
18 呼和浩特项目 120 6,040,330.00 2,812,114.95 3,228,215.05 53.44% 2010-
19 资兴项目 100 3,580,230.14 1,708,321.38 1,871,908.76 52.28% 2010-
维尔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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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冷水江项目 100 3,271,794.78 1,721,072.97 1,550,721.81 47.40% 2010-
21 唐山唐海项目 70 5,497,536.89 2,782,221.75 2,715,315.14 49.39% 2010-
22 廊坊项目 60 4,800,000.00 2,012,030.03 2,787,969.97 58.08% 2010
23 兴丰进口项目 -- 7,709,533.01 3,284,804.58 4,424,728.43 57.39% 2010-
24 厦门中水回用项目 -- 5,348,540.94 4,422,731.91 925,809.03 17.31% 2010-
25 上海海特斯项目 600 4,250,000.00 2,241,797.13 2,008,202.87 47.25% 2008
26 北京海特斯项目 600 3,867,521.38 1,600,817.55 2,266,703.83 58.61% 2009-2010
27 肇庆项目 240 1,858,000.00 956,459.97 901,540.03 48.52% 2008-2010
合 计 -- 259,895,051.82 144,243,610.35 115,651,441.47 44.50% --
公司报告期内不同项目的毛利率差异较大,其主要影响因素为:第一,不同
垃圾渗滤液处理难易程度不同;第二,客户对渗滤液处理工艺和出水排放标准的
要求不同;第三,公司目前承接的渗滤液处理项目特点,在充分考虑行业竞争格
局和自身优势的基础上,公司致力于市政大中型垃圾渗滤液处理业务的战略定
位,公司承接的渗滤液处理项目大部分为中大型项目,具有单个合同金额大、示
范效应强的特点,另外,部分大中型渗滤液处理项目合同分环保工程合同和环保
设备合同;第四,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是个完全竞争的市场,市场化程度较高,
项目一般由客户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许多投资者通过各种渠道进入垃圾渗
滤液处理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在谈判过程中客户和投标方所处的谈判地位和双
方约定的商务条款对项目的毛利率也有较大影响。
(2)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公司各期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与当年实施的具体项目紧密关联,而具体项目
的收入与成本呈现出一定的差异性。同时,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和同行业之间
竞争的日趋激烈,公司所实施项目的毛利率水平还存在下降的可能。但是,投标
价格并不是决定能否中标的唯一因素,客户将综合评审价格、投标方知名度、实
施经验、过往业绩等因素确定中标者。凭借公司多年来在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中
累积起来的品牌、项目经验、数据库、技术创新、管理团队、服务模式等竞争优
势,公司已在行业内积累和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口碑,其技术工艺的先
进性、稳定性和成熟性已得到业内同行、设计单位和客户的一致认同,并先后承
接38 个渗滤液处理项目,在总处理规模和中大型渗滤液处理项目(渗滤液处理
量500 吨/日以上)市场占有率方面取得了“双第一”的业绩。因此,相对于其
他竞争对手和行业新进入者,公司议价能力较强,随着委托运营服务的大力拓展,
将进一步为持续巩固公司盈利能力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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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所得税费用及其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1、所得税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940.33 505.86 430.66
递延所得税费用 -66.39 -18.68 -7.71
合计 873.93 487.18 422.94
所得税费用增长率 79.39% 15.19% 1121.31%
利润总额增长率 71.79% 90.60% 2024.11%
2008 年度、2009 年度和2010 年度公司的所得税费用分别为422.94 万元、
487.18 万元和873.93 万元。2010 年度所得税费用较2009 年度增长79.39%,同
期利润总额增长71.79%,所得税费用的增长幅度与利润总额的增长幅度基本相
当。2009 年度所得税费用较2008 年度增长15.19%,同期利润总额增长90.60%,
所得税费用的增长幅度小于利润总额的增长,主要系公司自2009 年度适用所得
税率15%,而2008 年度执行的所得税率为25%,相应所得税费用较高所致。2008
年度所得税费用较2007 年度增长1121.31%,同期利润总额增长2024.16%,所得
税费用增加主要系同期利润总额大幅增长所致。
2、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本年利润总额 5,388.26 3,136.55 1,645.59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 1,310.58 235.86 77.03
减:纳税调整减少额 396.43 -- --
加: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 -- --
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 -- --
本年应纳税所得额 6,302.41 3,372.41 1,722.62
使用所得税税率 15% 15% 25%
本年应纳所得税额 945.36 505.86 430.66
减:减免所得税额 -- -- --
减:抵免所得税额 -- -- --
本年应纳税额 945.36 505.86 430.66
加: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 -- -- --
减: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 -- -- --
加:其他调整因素 -5.03 -- --
当年所得税 940.33 505.86 430.66
报告期内影响公司所得税费用的主要原因是所得税率的变化情况。本公司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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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3 月4 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及相关规定,公司于2009 年度至2011 年度享受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
优惠政策。若公司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
定的影响。本公司将继续加强管理,并通过扩大公司规模和提高市场份额,以进
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优势,降低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2010 年度所得税其他调整因素-5.03 万元系公司2009 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
差异,由于金额较小未调整期初数。
十四、现金流量分析
(一)最近三年的现金流量基本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83.37 1,709.59 357.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39.10 -551.21 -93.8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26.35 935.34 1,295.2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570.63 2,093.72 1,558.9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302.12 3,731.50 1,637.77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2008 年度、2009 年度和2010 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为1,222.65 万元、
2,649.37 万元和4,514.33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57.55
万元、1,709.59 万元和2,183.37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低于公司净利润,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83.37 1,709.59 357.55
净利润 4,514.33 2,649.37 1,222.65
差额 -2,330.96 -939.78 -865.10
2010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较大,主要原
因系:一是广州兴丰项目已经办理工程结算,但尚未收到发包方广东侨银环保技
术有限公司工程款1,000.00 万元,公司已经积极和发包方沟通以争取尽快收到
相关款项;二是珠海西坑尾项目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90.44%收入,而工程结算
进度为20%,完工百分比和结算进度差异影响现金流量与净利润的差异;三是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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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新开工项目较多,导致公司支付的原材料款和劳务外包款项较多。2009 年度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公司净利润,差额为939.78 万元,主要
原因系公司与广州侨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于2009 年12 月25 日签署《工程分包
合同书》,截至2009 年末支付广东兴丰项目履约保证金977.77 万元所致。2008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公司净利润,差额为865.10 万元,
主要原因系2008 年公司成都固废项目设备在2008 年底已验收但尚未回款,导致
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2008 年度、2009 年度和2010 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93.81 万元、-551.21 万元和-2,339.10 万元,均为负值,主要系公司新增固
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流量分析
公司2008 年度、2009 年度和2010 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1,295.24 万元、935.34 万元和2,726.35 万元,公司2010 年度筹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26.35 万元,主要为公司净增银行借款和支付股东现金股
利等综合作用所致。2009 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35.34 万元,主
要为公司收到国信弘盛、华成创东方和华澳创投2,590 万元投资款、支付股东现
金股利1,000 万元、支付项目保证金1,223.42 万元,以及取得银行借款等综合
作用所致。2008 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95.24 万元,主要系公
司收到中风投1,000 万元股权投资款、净增1,100 万元银行借款、支付项目保证
金771.22 万元等综合作用所致。
(二)报告期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分析
公司2008 年度、2009 年度和2010 年度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分别为68.81 万元、551.21 万元和2,275.40 万元。公司在
2008 年度无重大资本性支出,2009 年公司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支付常州市
新北区薛家镇人民政府360 万元土地款,公司已于2010 年3 月18 日取得该地块
的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证号常国用(2010)第0372202 号,使用面积20,043 平
方米,有效期至2060 年2 月24 日,土地款合计6,734,448 元。2010 年度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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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支出主要为公司支付土地款和投资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公司报告期内用于上述资本性支出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股东投入资金和公
司历年利润节余的自有资金。
(三)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随着客户需求的增加,公司的快速发展,规模、资金实力的不断积累壮大,
以及技术的不断完善,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探索以BOT 模式为客户提供垃圾渗滤液
综合解决方案,这将有利于进一步加速公司的发展,提升公司的利润水平,加强
自身竞争优势和巩固行业龙头地位。除上述以BOT 模式为客户提供服务和本次发
行拟建设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本公司近期无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十五、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未来趋势分析
未来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司自主创新优势的影响
公司垃圾渗滤液处理业务科技含量较高,“分体式膜生化反应装置”、“垃圾
渗滤液深度处理方法”等核心工艺和技术处于国内同行业的领先水平,为公司的
核心竞争力所在,凭借技术优势,公司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在报告期内逐年增多
特别是承接了较多具有代表性国内大中型渗滤液处理项目,相应公司毛利率快速
提高并保持较高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9.77%、
45.25%和42.35%。若公司在自主创新优势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毛利率有
望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
(二)垃圾渗滤液市场高速增长的影响
我国城市垃圾总量日益增多,垃圾渗滤液作为垃圾处理过程中伴生的二次污
染物,若不加以妥善处理,将会对地下水、地表水和土壤层及周边环境造成严重
污染,我国目前垃圾渗滤液日均产生量超过12 万吨,垃圾渗滤液实现达标处理
已刻不容缓,垃圾渗滤液行业迎来了快速发展的历史性机遇,市场空间广阔。公
司紧紧抓住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走在国内渗滤液处理行业的前列,目前取得了
承接渗滤液处理项目总处理规模和大中型渗滤液处理项目“双第一”的骄人业绩。
同时,2008 年7 月1 日开始实施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新标准,新标准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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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处理提出了新要求,不仅提高了处理标准,而且规定现有和
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都应建有完备的渗滤液处理设施,渗滤液需经过处理后达到
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才能直接排放。对于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标准实施后3 年内
无法满足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的,应满足生活垃圾渗滤液经过预处理,并不
超过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额定的污水处理能力等要求,才可将生活垃圾渗滤液送
往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尽管从目前来看全国完全达到上述标准的过程
很可能会有所放缓,但行业内优势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必将长期受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
1、本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公司的资产规模进一步快速增加,
有利于进一步改善自身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和抵御市场风
险的能力。另外,可以提高公司杠杆经营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风险。
2、募集资金项目建成后,将有效解决公司产能不足的限制,更为充分地满
足市场旺盛需求,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3、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达到预期效益,固定资产投资增加带来的折
旧费用将对公司盈利带来一定影响。
十六、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和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一)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
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
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
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
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
配利润。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
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
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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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
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有效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可以进行利润分配。公司的利润分配注重对股东合
理的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
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
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
下,公司任意年度的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
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确
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公司董事
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说明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二)最近三年股利分派情况
经2009 年3 月2 日召开的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向全体股东派
发2008 年度现金股利1,000 万元。根据中风投和常州德泽2008 年签署的《增资
协议书》对2008 年度利润分配特别约定:若维尔利2008 年实现净利润达到承诺
保底利润120%以上,在进行2008 年度利润分配时,常州德泽可单独定向分配利
润800 万元,剩余利润分配常州德泽和中风投按照股权比例共同享有,且中风投
只享有股权比例1/12 的现金分红权,故向常州德泽分配997.53 万元,向中风投
分配2.47 万元。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经核查后的结论性意见为:维尔利有限全体股东对2008
年度股利分配不按股东出资比例实施已有事先约定且该分配议案经全体股东审
议同意,根据《公司法》第35 条等相关规定,该次股利分配合法有效。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经核查后的结论性意见为:维尔利有限全
体股东对2008 年度股利分配不按股东出资比例实施已有事先约定且该分配议案
经全体股东审议同意,根据《公司法》第35 条等相关规定,该次股利分配合法
有效。
此外,就中风投2008 年12 月对维尔利有限的增资事宜,公司控股股东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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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泽已于2010 年2 月10 日出具《声明与确认函》,主要内容如下:“本公司不存
在任何违反《增资协议书》的情形;《增资协议书》已经于2009 年11 月12 日在
维尔利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自动终止,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增资协
议书》各方就该协议的签署、履行和终止也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截至本《声
明与确认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未与任何主体签署或达成以维尔利或本公司的经
营业绩、发行上市等事项作为标准,以维尔利或本公司股权归属的变动、股东权
利优先性的变动、股东权利内容的变动等作为实施内容的有效的或将生效的协议
或类似的对赌安排。”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月中已于2010 年2 月10 日出具《声明
与确认函》,主要内容如下:“本人不存在任何违反《增资协议书》的情形;《增
资协议书》已经于2009 年11 月12 日在维尔利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自动
终止,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增资协议书》各方就该协议的签署、履行和终
止也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截至本《声明与确认函》出具之日,本人未与任何
主体签署或达成以维尔利或常州德泽的经营业绩、发行上市等事项作为标准,以
维尔利或常州德泽股权归属的变动、股东权利优先性的变动、股东权利内容的变
动等作为实施内容的有效的或将生效的协议或类似的对赌安排。”
经2010 年1 月30 日召开的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分配2009
年度利润,并以2009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3,97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5 元,共计分配现金股利992.50 万元,上述股利已于2010
年3 月19 日分配完毕。
十七、利润共享安排和股利派发计划
截至2010 年12 月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347.09 万元。经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
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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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募集资金运用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全部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投资建
设渗滤液处理装备产业化项目,旨在扩大公司渗滤液处理集成设备的生产能力,
提高渗滤液处理规模,提升公司在渗滤液处理行业的服务能力、市场占有率并巩
固行业领先地位;投资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将持续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开发新
的利润增长点,加强公司在研发方面的优势并提升盈利能力;其他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营运资金项目,将进一步增强公司抵御行业竞争风险的能力,使公司更从容
地应对市场的高速发展,提升整体竞争实力。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顺序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已经2010 年1 月16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2010 年1 月31 日召开的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计划
发行1,330 万股普通股股票,根据市场和询价情况确定最终筹集资金数量。本次
发行后,募集资金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入“垃圾渗滤液处理装备产业化项
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三个项
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额建设期 备案情况
1 垃圾渗滤液处理装备产业化项目 12,837 12,837 1年 已备案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747 3,747 1年 已备案
3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 -- --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备案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均已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根据《江苏
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常州市新北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等
的有关要求,经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和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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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备案文号 备案时间
1 垃圾渗滤液处理装备产业化项目 2009116 2009年12月30日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0002 2010年1月5日
3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 --
(三)实际募集资金量与投资项目需求出现差异时的安排
如本次发行及上市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
公司自筹予以解决。如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
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
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暂时性的资金闲置
情况,发行人承诺:不作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
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
的公司,不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不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不利用募投项目获得不
正当利益。该部分闲置资金将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待发行人在主营业务发
展方面存在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公司已就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等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明确
规定:“公司在商业银行开立专用银行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和收付,公司
可根据募集资金项目运用情况开立多个专用账户,但专用账户数量不能超过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专用账户的设立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
到位后一个月内,在银行设立专用账户存储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应积极督促商业银行履行协议,商业银
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
配合保荐机构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可以终止协议并注销该募集资金
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垃圾渗滤液处理装备产业化项目是对公司已有的渗滤液处理设备生产能力
的提升。通过项目实施,公司的业务承接能力将大大增强,在承接渗滤液处理工
程时范围更广、选择性更大,特别是可承接更多的中小规模的渗滤液处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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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处理规模与处理数量的同步增长。
作为技术性公司,要想实现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下持续保持技术的领先优势,
自有研发中心的建设是公司的必然选择。同时,客户在选择渗滤液处理单位时一
般都要求企业提供自身研发能力的相关资料,通过项目实施,公司研发方面的硬
件实力将获得较大提升,整体运转效率提高,且品牌形象进一步加强,另外,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可更好地配合渗滤液处理装备产业化项目的开展,实现研发、生
产和市场规模的齐头并进。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垃圾渗滤液处理装备产业化项目
1、项目简介
垃圾渗滤液处理装备产业化项目主要是将渗滤液处理工程现场工作中涉及
的超滤装置、纳滤装置、反渗透装置等的集成移到工厂实现产业化生产,然后运
输到现场直接安装使用。本项目实施后可大大提升公司服务能力,缩短项目工期,
提高工效,并能有效控制和降低现场施工综合成本,实现连续化、一体化、标准
化和规模化作业。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渗滤液处理装备产业化生产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①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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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指出要振兴装备制造业,
《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明确要高度重视渗滤液的处理,本项目建设着
力于提高企业生产垃圾渗滤液处理装备的能力,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巩固和提高
企业服务能力和产品竞争力,符合国家“十一五”计划的战略要求,符合国家和
地方的产业政策。
装备制造业是为国民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提供技术装备的基础性产业,垃圾
渗滤液处理装备属于国家准备大力振兴的装备制造业。在《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
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发展大气治理、城市及工业污水处理、固体
废弃物处理等大型环保装备,以及海水淡化、报废汽车处理等资源综合利用设备,
提高环保设备研发制造水平。”另外,为应对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2009 年出台
的《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细则》中提出,在2009 年到2011 年间,要
适应环境保护和社会民生需要,大力发展污水污泥处理设备、脱硝脱硫设备、余
热余气循环再利用设备、环境在线监测仪器仪表,食品、药品、煤矿瓦斯等安全
检测设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设备,数字化医疗设备等。《江苏省装备制造业调
整和振兴规划纲要》提出,在2009 年到2011 年间,实现装备制造业小型向大型、
轻型向重型、粗加工向精加工、普通产品向高新技术产品、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
设备制造向总集成六个转变,并把环保设备作为重点发展领域。
②有助于生产效率的提高
卫生填埋在我国起步较晚,对于垃圾渗滤液的认识,则是随着卫生填埋处理
方式的兴起被日渐重视,尽管我国渗滤液处理行业在2000 年后取得了较快发展,
但现阶段处理装备大部分仍采用现场集成的方式为主,技术装备率远低于发达国
家水平。将渗滤液处理装备进行规模化生产,然后运输到现场直接安装使用,这
种方式已成为业内人士的共识,符合今后渗滤液处理行业的发展趋势。与目前的
现场集成方式相比,渗滤液处理装备产业化生产具有明显优势:第一,节约成本。
节省了技术、工程人员来回往返工程现场的费用等;第二,缩短工期。在土建施
工开始的同时便可在工厂进行处理装备的生产,既避免天气等因素对生产的影
响,又减少了垃圾处理现场对人体的危害;第三,技术保密。垃圾渗滤液处理装
备集环保、化工、水处理、电气、自动化控制等多学科、多专业和先进工艺于一
体,科技含量很高,在工厂进行生产有利于技术的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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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渗滤液处理装备产业化生产是公司的必然选择
①提升项目承接能力
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和新标准的出台的推动下,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发展
迅速,但同时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许多投资者通过各种渠道进入垃圾渗滤液处
理行业,近年来新设立的垃圾渗滤液处理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与国内同行业企业
相比,尽管本公司在垃圾渗滤液处理工艺、经验、研发、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具有
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但新竞争者的陆续进入,可能对本公司未来成长性产生一
定影响,业务承接能力已成为公司能否继续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受制于没有渗
滤液处理装备产业化生产的配套,公司目前所承接的渗滤液处理项目大部分为规
模较大、影响力较强、利润率较高的项目,而对于数量更多的中小规模项目一直
没有大量承接。在渗滤液处理装备产业化项目实施后,公司的业务承接能力将大
大增强,使公司在继续巩固和强化大中型渗滤液处理项目承接优势的基础上,进
一步提升公司对小规模渗滤液处理项目的承接能力,扩大业务机会,实现处理规
模与处理数量的同步增长,并有利于解决目前行业中存在的部分小项目处理技术
不规范、渗滤液未能实现达标排放的难题。
②完善服务体系
通过建立远程监控诊断系统,公司可实时监控渗滤液处理系统的整体运行情
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第一时间向客户发送提示信息、指导运行人员及时对系统
运行状态进行调整,缩短故障排除时间,提高售后服务效率,并能避免由于微小
失误未及时发现而导致严重的后果,同时还有利于为运营业务提供支持,扩大委
托运营业务的承揽能力。
(3)公司已具备进行渗滤液处理装备产业化生产的条件
经过多年在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的发展,目前公司已成为国内渗滤液处理行
业的龙头企业,处理规模和中大型项目均排名第一,品牌优势明显。同时,公司
在人才储备、技术储备、经营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优势,为垃圾渗滤液处理
装备产业化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具体情况详见本部分内容之“3、
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我国2009 年渗滤液日均产生量已超过12 万吨,并将持续增加,市场空间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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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司渗滤液处理装备产业化项目建设完成的第一年达产35%,以后产量逐年
环比增加30%,第六年完全达产,达产后将新增处理能力1.5 万吨/日。面对处
理规模的迅速扩大,公司在人才储备、技术储备、经营管理、市场开拓等各方面
已做好准备工作。
(1)人才储备方面
在公司的发展进程中,一直注重人才的培养,公司目前已完成了研发、市场
和应用三个团队的建设,聚集了一批环保、化工、水处理、电气等多学科的专业
人才,为本项目的实施奠定了人才基础,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大外聘人才力度,满
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
(2)技术储备方面
公司专注于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为客户提供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综合
解决方案,并配套提供超滤、纳滤和反渗透等渗滤液处理设备,而纳滤和反渗透
等渗滤液处理设备的集成技术一直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严格保密,公司具备项目实
施的技术保障。
(3)经营管理方面
渗滤液处理装备产业化项目是对公司现有业务承接能力的提升,公司具有相
应的经营管理能力保证项目的成功实施。作为我国较早从事渗滤液处理的企业之
一,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管理团队,管理层不仅具有丰富的专业技能和行业经
验,还具有较强的企业管理和实践经验,市场敏感性强、发展意识超前、发展思
路清晰,并形成一整套适合自身发展的经营管理制度。同时,公司还将不断培养
和引进具有生产管理经验的高级专业人才。
(4)市场开拓方面
首先,公司目前为国内渗滤液市场总处理规模最大和承接500 吨/日以上处
理规模项目最多的企业,同时公司注重工程质量,使公司在行业内积累了良好的
高端品牌形象和市场口碑,这为公司承接更多的渗滤液处理项目奠定了良好的基
础;其次,尽管受经济实力等制约我国渗滤液处理项目仍集中在较发达地区,但
公司已承接的渗滤液处理项目从南到北遍布我国大部分地区,通过多年的项目实
践,公司不仅积累了非常丰富的项目经验,而且更重要的是对这些地区的渗滤液
水质特征有了详细的了解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我国渗滤液水质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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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数据库丰富精确的经验数据,公司在渗滤液处理过程中进行工艺选择和参数
设定时更加准确,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服务质量并有效缩短了项目时间,节约了
人力成本和资金成本;最后,公司在重点地区设立专门市场人员,负责搜集市场
信息资料、跟踪垃圾渗滤液处理动态,争取更多的渗滤液处理项目。
4、项目建设内容
(1)建设年产1.5 万T/d 处理能力渗滤液处理装置的生产工程。可根据客
户需要,提供50-3,000T/d 处理能力范围的渗滤液处理装置系列产品。
(2)建设办公大楼。
(3)建立远程监控诊断系统。
5、项目实施后新增产能分析
我国2009 年垃圾渗滤液日均产生量已超过12 万吨,受制于没有渗滤液处理
装备产业化生产的配套,尽管公司截至2009 年末承接的渗滤液处理项目高达1.2
万吨/日以上,总处理规模行业第一,但目前所承接的渗滤液处理工程大部分为
规模较大、影响力较强、利润率较高的大中型项目,而对于需求更广、数量更多
的小规模项目一直没有大量承接。渗滤液处理装备产业化项目实施后,公司的渗
滤液处理装置的生产能力将大幅提升,本项目建设期为1 年,达产后公司将新增
年产1.5 万吨/日处理能力渗滤液处理装置的生产工程,预计在本项目建设完成
的第一年达产35%,以后产量逐年环比增加30%,第六年完全达产。公司截至2008
年末、2009 年末和2010 年末承接的渗滤液处理项目的处理规模分别达到7,160
吨/日、12,178 吨/日和14,541 吨/日,截至2009 年末和2010 年末分别增长70.08%
和18.17%,且目前接单形势良好,2010 年新增珠海西坑尾项目、福建福清一期
项目、河源七寨项目、河北廊坊项目、成都祥福项目、冷水江项目、呼和浩特项
目、扬中年丰项目等多个渗滤液处理项目,公司较多的项目储备和较好的项目承
接能力能够消化逐年新增的产能。
此外,从我国土地资源水平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建设标准要求分析,我
国生活垃圾填埋处理的集中程度应与发达国家生活垃圾填埋场分布密度类似,参
照国外发达国家水平以及考虑到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
发展趋势,我国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需求的市场规模巨大,如果平均每个县建设
两个填埋场,就需要建设3,200 多座填埋场,而这些新增填埋场配套的渗滤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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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系统将进一步有利于消化本项目新增产能。
本项目还将配套远程监控系统,即公司在渗滤液处理工程设备中提供远程监
控诊断系统设备,终端设备在公司总部,由于公司提供的垃圾渗滤液处理装备的
自控设计具有远程数据传输功能,将工程的可编程控制器PLC与互联网相连接,
利用公司专用软件通过互联网对工程现场PLC的运行状态进行远程监控和维护,
即可达到远程监控系统各运行参数情况,并及时了解项目的运行状态。公司通过
对项目进行远程监控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并第一时间向客户发送提示信息、指
导运行人员及时对系统运行状态进行调整,缩短故障排除时间,提高售后服务效
率,并能避免由于微小失误未及时发现而导致严重的后果。可见,在公司渗滤液
处理装置生产能力提高后,通过远程监控诊断系统设备的配套实施,既可承接更
多的渗滤液处理项目,为客户更好地提供持续技术服务,亦可为运营业务提供支
持,有利于扩大委托运营业务的承揽,市场前景广阔。
6、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为12,83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8,520万元,流动资金4,317万元,
拟全部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工 程 或 费 用 名 称 建筑工程
设备及工
器具购置
其他费用 合计
一 工程费用 2,870 3,008 0 5,878
1 主要生产工程项目 2,694 2,783 0 5,477
1.1 主要生产车间 623 2,051 0 2,674
1.2 检测 108 30 0 138
1.3 仓库 163 2 0 165
1.4 办公楼(含远程监控系统) 1,800 700 0 2,500
2 公用工程项目 176 225 0 401
2.1 变配电、照明及防雷 65 113 0 178
2.2 运输及通讯系统工程项目 2 37 0 39
2.3 给排水工程项目 0 57 0 57
2.4 环境保护工程项目 12 18 0 30
2.5 厂区总图工程 97 0 0 97
二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0 0 1,868 1,868
1 建设管理费 0 0 473 473
2 建设用地费 0 0 1,000 1,000
3 工程设计费 0 0 193 193
4 临时设施费 0 0 59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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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生产准备及开办费 0 0 67 67
6 其他 0 0 76 76
三 基本预备费 0 0 775 775
建设投资合计 2,870 3,008 2,643 8,520
本项目主要建筑物及建筑面积计划如下:
单位:m2
序号 项目 结构特征 建筑面积
1 装配车间 彩钢结构 2,400
2 自动焊车间 框架结构 1,500
3 钣金车间 框架结构 800
4 塑料焊车间 彩钢结构 800
5 测试车间 彩钢结构 1,000
6 原材料仓库 彩钢结构 600
7 成品仓库 彩钢结构 1,000
8 变电房 框架结构 50
9 门卫 框架结构 25
10 办公大楼(含远程监控中心) 框架结构 6,000
合计 -- 14,175
7、主要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车间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2,051万元,具体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或性能功率 单价数量合计设备来源 先进性
1 电动单梁行车10t 5kw 30 2 台 60 国内采购 先进
2 电动单梁行车5t 3kw 22 3 台 66 国内采购 先进
3 数显车床 FANUC 5.5kw 58 2 台 116 国内采购 先进
4 普通车床 Φ400*100 5.5kw 33 7 台 231 国内采购 先进
5 端面铣床 Φ6000 7.5kw 20 3 台 60 国内采购 先进
6 台式钻床 Z3050*16 2.5kw 6 10 台60 国内采购 先进
7 剪板机 QC12k 11kw 12 4 台 48 国内采购 先进
8 卷板机 30*2000 22kw 35 4 台 140 国内采购 先进
9 柴油叉车 3T 7.5kw 7 3 台 21 国内采购 先进
10 交流弧焊机 YK-405FC 15kw 2.85 20 台57 国内采购 先进
11 等离子切割机YP-100PS 3kw 17 15 台255 国内采购 先进
12 氩弧焊机 YC-315TX 3kw 20 20 台400 国内采购 先进
13 电热熔焊机 DRJ-V 3kw 28 10 台280 国内采购 先进
14 空压机 E-0.12/8 3kw 5 5 台 25 国内采购 先进
15 其他 -- -- -- -- 232 -- --
合计 -- -- -- -- 2,051 -- --
上述主要设备用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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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名称 用途
1 电动单梁行车 车间内吊装重量10 吨内的货物
2 电动单梁行车 车间内吊装重量5 吨内的货物
3 数显车床 精加工机械设备
4 普通车床 普通加工机械设备
5 端面铣床 在工件上加工各种表面的机械设备
6 台式钻床
一种小型立式钻床,最大钻孔直径为12~15 毫米,安装在钳工台上
使用,多为手动进钻,常用来加工小型工件的小孔等
7 剪板机 将板件进行裁剪分断的机械加工设备
8 卷板机 将板件卷曲成形的,形状可卷曲成圆弧形、桶形的机械加工设备
9 柴油叉车
一种能把水平运输和垂直升降有效结合起来的装卸机械,有装卸、
起重和运输功能
10 交流弧焊机 焊接工具,适用于钢筋、钢结构的焊接
11 等离子切割机
用于切割碳钢、不锈钢、合金钢、铜、钛、铸铁、铝等各种金属的
工具
12 氩弧焊机 利用氩气保护,对铜、不锈钢、碳钢等除铝以外进行焊接的工具
13 电热熔焊机
给电热熔带通电而使电热熔带内嵌电热丝发热,热能将管材、管件
表面熔化,冷却固化后而把塑料管材焊接在一起的一种机器
14 空压机 将空气压缩的设备
8、工艺流程图
有关填埋场渗滤液和焚烧厂渗滤液处理工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
务与技术”之“五、(二)主要服务工艺流程图”的有关内容。本项目主要从事
垃圾渗滤液处理装备的产业化加工生产,生产工艺过程主要是机械加工生产过
程,包括机械加工、焊接、装配、测试试验等,装备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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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主要原辅料及能源的供应情况
本项目主要原材料为钢材、塑料管材等,以及电机、配件等外购零部件。主
要原辅材料的供应均为市场购买,包装材料从国内市场采购,电机以及其他配件
向专业厂订做。本项目主要耗能设备为机械加工设备,焊接设备和测试设备,设
备的电能消耗包括设备动力耗电和照明耗电,能源为电能,本项目动力设备和照
明的总装机容量约1,931KW。另外,项目生产过程消耗水量很少,主要为员工生
活用水。市政管网已通至项目周围界点,保证项目能源供应。
10、项目选址
本项目选址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常州新北区薛家镇工业园内,厂区总面积约
30 亩,可用地面积满足本项目建设需要,厂区地块已完成“五通一平”。本项目
占地面积为9,675 平方米,建筑面积14,175 平方米,其中主要包括装配、测试
等各车间6,500 平方米,办公大楼(含远程监控中心)6,000 平方米,原材料和
成品仓库1,600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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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环保
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污水、固体废弃物和噪声,将通过污水处理系统、
送环卫部门集中处理、采用隔音材料等措施加以解决。常州市环境保护局新北分
局出具常新环管2010(026)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认为,根
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及其结论意见,同意该项目建设。
12、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计算期11 年,其中建设期1 年,达产期6 年,产量逐年增加,预计
项目建设完成的第1 年达产35%,以后产量逐年环比增加30%,第6 年完全达产,
达产后将新增处理能力1.5 万吨/日。经测算,项目达产后每年可增加销售收入
57,122 万元,投资利润率65.29%,税前投资回收期为3.28 年,税前和税后财务
内部收益率分别为74.23%和57.53%,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项目生产盈亏平衡
点为37.02%,说明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37.02%即可保本。
综上可以看出,本项目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较好的盈利能力。考虑到项
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变化,对项目敏感性分析如下:
敏感性分析计算表
序号 变化项目 变化范围
财务内部
收益率
与基本方案
比较
投资回收期
(年)
与基本方案
比较
1 基本方案 74.23% 3.28
10% 86.95% 12.72% 3.10 -0.18
5% 80.64% 6.41% 3.18 -0.10
-5% 67.72% -6.51% 3.42 0.14
2 销售价格
-10% 61.08% -13.15% 3.59 0.31
10% 66.77% -7.46% 3.45 0.17
5% 70.50% -3.73% 3.36 0.08
-5% 77.98% 3.75% 3.22 -0.06
3 原料进价
-10% 81.74% 7.51% 3.16 -0.12
10% 70.43% -3.80% 3.35 0.07
5% 72.27% -1.96% 3.32 0.04
-5% 76.34% 2.11% 3.25 -0.03
4 建设投资
-10% 78.59% 4.36% 3.22 -0.06
10% 79.56% 5.33% 3.20 -0.08
5% 76.92% 2.69% 3.24 -0.04
-5% 71.50% -2.73% 3.33 0.05
5 年产量
-10% 68.70% -5.53% 3.38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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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述敏感性分析可以看出,销售价格对本项目效益的影响最为敏感。但
从销售收入下降10%或成本提高10%来看,项目投资回收期仍较短,表明项目具
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简介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是建立与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和装备的研究中心,项
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完成研究用房和中试试验车间建设、安装配置新产品中试
生产线1 条和完成其他试验设备安装。本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实
力和核心竞争力。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公司经过多年在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的发展,积累了一批在环保、化工、水
处理、电气等方面的专家和技术,掌握了垃圾渗滤液处理的关键技术,并组建了
一支由行业专家组成的科研队伍,并由公司董事长亲自领导并参与研发工作,公
司现有研发人员14 人,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拥有博士4 人,硕士6 人。
目前公司拥有10 项专利,已申请的2 项专利获受理,尽管取得了一系列成绩,
但公司所处渗滤液处理行业对技术要求很高,在技术升级换代速度加快的今天,
传统技术逐渐被新技术替代是不变的规律,现有竞争者或潜在竞争者可能因较高
的研发投入而在技术上取得长足的进步。要想实现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保持技术
的领先优势,研发中心的建设显得日益重要。
(1)提高公司整体运转效率的需要
作为垃圾渗滤液处理的龙头企业,公司依托分体式膜生化反应器及其衍生工
艺等核心技术主要为客户提供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综合解决方案。公司在为客户
提供渗滤液处理服务时,效率为第一要素,同时客户对渗滤液处理项目均有严格
的时间要求,这就需要公司各职能部门之间密切配合,能及时沟通信息,而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正是为信息沟通在各部门之间架起了一座“无形的桥梁”,有利于
加快信息在部门之间的传递,提高公司整体运转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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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升公司品牌形象的需要
客户在选择渗滤液处理单位时一般都要求企业提供自身研发能力的相关资
料,本项目拟建立研发中心,使客户更能充分了解公司的研发实力,增强对公司
的信心。同时,在客户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时,可在研发中心直观地感受公司针
对客户渗滤液处理进行的研究效果,在满足客户要求的同时提升公司品牌形象。
(3)工艺设计优化的需要
渗滤液处理工艺的设计优化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研制和反复调试,还
需要一定的试验场所和配套设备。受目前办公条件的限制,仅靠可移动式集装箱
实验室使公司较难同时开展多个项目工艺的设计优化,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
将建立专门的研发中心大楼,大大改善公司工艺设计优化的研发环境,同时还可
保证公司开展更多新工艺的研发创新,对公司的综合技术水平提升较大。
(4)渗滤液处理装备产业化的需要
尽管公司目前已拥有一支由行业专家组成的科研队伍,但面临渗滤液处理行
业广阔的市场前景,随着募集资金项目“渗滤液处理装备产业化项目”的实施,
要求公司配套更强大的研发能力和研发团队,公司现有办公场地无法满足要求。
研发中心项目建成后,不仅可以满足办公场地的要求,而且可更好地配合渗滤液
处理装备产业化项目的开展,实现研发、生产和市场规模的齐头并进。
3、研发中心的研发方向和研发任务
研发中心将以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和装备为研究核心,以市场为导向,研制
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垃圾渗滤液处理新技术及装备,加快公司研发成果的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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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和相关渗滤液处理设备的产业化。研发中心近期研发任务主要有:
(1)不同水质特征渗滤液预处理工艺技术的研究;
(2)浓缩液处理技术的研发;
(3)污泥好氧硝化技术的研发;
(4)超滤膜、纳滤膜膜污染机理及清洗方式的研究;
(5)渗滤液水质调节技术的研发;
(6)工业回用水处理技术及装备的研发;
(7)装备整体性能优化研究。
研发中心的中远期研发任务主要有:
(1)纺织、印染高浓度废水处理技术的应用研究;
(2)有机生活垃圾厌氧发酵工艺研究;
(3)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施方案、资源化、无害化技术的研究;
(4)树脂生产废水处理技术的开发;
(5)采矿、电镀等特殊行业水处理工艺的研究开发。
4、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为3,74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151万元,流动资金596万元,拟
全部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投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工 程 或 费 用 名 称 建筑工程
设备及工器
具购置
其他费用 合计
一 工程费用 936 1,444 0 2,380
1 主要生产工程项目 900 1,362 0 2,262
1.1 研发中心大楼 900 0 0 900
1.2 研发中心 0 1,136 0 1,136
1.3 电算中心 0 139 0 139
1.4 信息检索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0 60 0 60
1.5 学术研讨培训中心 0 27 0 27
2 公用工程项目 36 82 0 117
2.1 变配电、照明及防雷 15 29 0 44
2.2 运输及通讯系统工程项目 1 32 0 33
2.3 给排水工程项目 0 20 0 20
2.4 厂区总图工程项目 18 0 0 18
2.5 环境保护工程项目 2 0 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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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0 0 485 485
1 建设管理费 0 0 141 141
2 建设用地费 0 0 200 200
3 工程设计费 0 0 82 82
4 其他 0 0 62 62
三 基本预备费 0 0 286 286
建设投资合计 936 1,444 771 3,151
5、主要设备
本项目研发中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1,136万元,具体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投资额 设备来源 先进性
1 膜生化处理试验装备 MBR-SY 1 套 342 自制 先进
2
浓缩液处理技术试验
装备
NF-SY 2 套 216 自制 先进
3 污泥消化试验装备 JZR-SY 1 套 96 自制 先进
4 预处理技术试验装备 GLQ-SY 1 套 39 自制 先进
5 总有机碳测定仪 岛津TOC-5000 3 台 48 国内采购 先进
6 高效液相色谱仪 Waters-2695 3 台 84 国外采购 先进
7 紫外分光光度计 752B 3 台 7.5 国内采购 先进
8 气相色谱 岛津GC-2010 3 套 60 国内采购 先进
9 高纯水制备系统 AXIUS DirectUV/UF 3 套 27 国内采购 先进
10 色度仪 ZB-A 3 只 4.5 国内采购 先进
11 消解仪 DRB200 3 只 15 国外采购 先进
12 分光光度计 DR2800 3 只 45 国外采购 先进
13 BOD 测试仪 Oxitop-IS6/IS12 2 只 29 国内采购 先进
14 电导率仪
CyberScan
CON11/CON110
2 只 16 国外采购 先进
15 恒温摇床 HZ-2411K 2 只 10 国内采购 先进
16 浊度计 Hach-2100N 2 只 8 国内采购 先进
17 生物显微镜 CX41-32C02 5 只 23 国内采购 先进
18 工控机 IPC-610 3 台 22.5 国内采购 先进
19 PLC 控制 2000*800*600 1 套 9 自制 先进
20 PLC 编程软件 -- 1 套 8 国内采购 先进
21 其他 -- -- 26.5 -- --
合计 -- -- 1,136 -- --
上述主要设备用途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用途
1 膜生化处理试验装备 对废水进行生化培养的实验装置
2 浓缩液处理技术试验装备 对浓缩液进行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的实验装置
3 污泥消化试验装备 对生化污泥采用喷射区环形反应器进行好氧消化处理,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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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的无害化和资源化的实验装置
4 预处理技术试验装备 一种对污水进行过滤、沉淀等处理的实验装置
5 总有机碳测定仪
用于测量地表水、自来水、污水、海水、双氧水以及工业用水
等水体中总有机碳的含量,以综古评价水体中有机物污染程度
6 高效液相色谱仪
高效液相色谱(HPLC)是一种现代的分离分析技术。它与薄层色
谱(TLC)相比,具有高效、快速及操作自动化等特点。与气相色
谱(GC)相比,其分析试样不受沸点和热稳定性的限制,因而对
大分子、离子型化合物不挥发,对热不稳定等化合物都可以用
高效液相色谱法分离
7 紫外分光光度计
利用紫外可见光谱的波长用作物质鉴定、纯度检查,有机分子
结构的研究的仪器
8 气相色谱
气相色谱仪适用于分析具有一定蒸气压且热稳定性好的组分,
对气体试样和受热易挥发的有机物可直接进行分析,而对500
℃以下不易挥发或受热易分解的物质部分可采用衍生化法或裂
解法进行分析的一种研究仪器
9 高纯水制备系统 一种利用两级反渗透制备超纯水的装置
10 色度仪 高精度测量物体色差的一种测试仪器
11 消解仪
分析污水中COD 的加热装置,采用数字控温,具有升温速度快、
温度恒定均匀、操作简单、稳定可靠的优点
12 分光光度计
一种可测定结构比较复杂的化合物和混合物中各组分的含量的
仪器
13 BOD 测试仪 用于实验室中,测定环境水样的BOD5 值
14 电导率仪 用于测量饮用水质量,盐度计测量汤(溶液)盐度等测试仪器。
15 恒温摇床
水体分析的BOD 测定、细菌、病毒、霉菌、微生物的培养保存,
植物栽培,育种试验的带振荡器的专用恒温设备
16 浊度计 测定饮用水、废水、纯水、工业水及环境水的浊度值
17 生物显微镜 被用来放大生物体微小物体的图像的显微镜
18 工控机 专门为工业现场而设计的计算机
19 PLC 控制 构成监控系统,进行数据采集和处理、控制生产过程
20 PLC 编程软件 一种数字运算的电子系统,为在工业环境下应用而设计
6、主要原辅料及能源的供应情况
本项目主要从事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的研发工作,所需原材料主要是技术开
发用品,需用量根据开发要求灵活调配。主要原辅材料的供应均为市场购买。
本建设项目主要耗能设备为研究、实验和测试设备,设备的电能消耗包括设
备动力耗电和照明耗电,能源为电能。另外,项目生产过程消耗水量很少,主要
为员工生活用水。市政管网已通至项目周围界点,保证项目能源供应。
7、项目选址
本项目选址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常州新北区薛家镇工业园内,厂区总面积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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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亩,可用地面积满足本项目建设需要,厂区地块已完成“五通一平”。本项目
占地面积为1,200 平方米,建筑面积3,600 平方米。
8、环保
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污水、固体废弃物和噪声,将通过污水处理系统、
送环卫部门集中处理、采用隔音材料等措施加以解决。常州市环境保护局新北分
局出具常新环管2010(027)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认为,根
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及其结论意见,同意该项目建设。
(三)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3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9%,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运营资金。其
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主要用于以下两个方面:
1、人才的引进和培训
领先的技术水平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所在,而人才是技术领先的基础,公司
将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平台,通过引进高级专业人才,同时加大对现有人员的
培训,保证公司技术处于领先地位,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2、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首先,公司承接的渗滤液处理项目一般都是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按照行业
惯例,投标大中型项目均会将公司的资金实力作为评估指标,投标初期参与投标
的企业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合同签订后还需开具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等,
随着公司近年来承接的渗滤液处理项目数量增多,对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量也逐
渐增大;其次,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和新标准的出台的推动下,垃圾渗滤液处
理行业发展迅速,但同时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许多投资者通过各种渠道进入垃
圾渗滤液处理行业,近年来新设立的垃圾渗滤液处理企业数量不断增加。新竞争
者的陆续进入,可能对本公司未来成长性产生一定影响;再次,我国目前垃圾渗
滤液日均产生量超过12 万吨,根据《垃圾渗沥液处理行业研究报告》统计和预
测,2010 年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的建设投资和运行费用两者合计总的市场规模
高达100 亿元以上,同时,结合发达国家人均拥有填埋场的数量来看,我国生活
垃圾填埋场建设需求还很大,如果平均每个县建设两个填埋场,就需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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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 多座填埋场,按GB16889-2008 的处理标准,单个渗滤液项目日处理渗滤
液100 吨来测算,仅垃圾渗滤液建设总投资的市场规模就超过200 亿元,市场容
量巨大;最后,随着客户需求的增加和公司在行业中多年的实践积累,公司目前
正在积极探索以BOT 模式为客户提供垃圾渗滤液综合解决方案,对公司的资金实
力要求提出更高要求。因此,拥有充足营运资金既是公司业务发展的基础,也是
抵御行业竞争风险、应对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更体现了公司的整体竞争实力。
四、募集资金项目组织方式及实施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利用公司现有组织机构进行操作和实施。为了抢占
市场先机,公司现已利用自筹资金开展前期相关工作,截至2010 年12 月31 日,
公司已合计投入2,487.89 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用地及项目基础建设等。
五、募集资金项目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情况
公司已于2010年3月18日取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土地证号 位置
使用权
类型
面积(平方米) 地类(用途) 终止日期
1
常国用(2010)
第0372202号
新北区薛家镇 出让 20,043 工业用地 2060-2-24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的结论性意见为:该宗地对应的出
让价款和契税已经缴清,发行人已合法取得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经核查后的结论性意见为:该宗地对应的
出让价款和契税已经缴清,发行人已合法取得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
六、固定资产投资变化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预计垃圾渗滤液处理装备产业化项目固定资
产新增年折旧为521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新增年折旧为223万元,两
个项目固定资产新增年折旧合计为744万元,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
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度,公司主要业务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9.77%、
45.25%和42.35%,取简单算术平均毛利率45.79%进行测算,项目建成后,在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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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如公司存量资产实现的营业收入较项目建成前增
加1,624.81万元,增加的营业利润为744万元,即可消化掉因新项目固定资产投
资而导致的折旧费用增加,确保公司营业利润不会因此而下降。以2010年公司营
业收入20,974.85万元为基础,假设其他经营条件不变,只要公司营业收入增长
超过8%,就可确保公司营业利润不会因此而下降,而目前公司营业收入保持着良
好的增长态势,2009年度和201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达到126.02%和
87.86%,保持良好的增长,未来增长超过8%具有可行性。因此,即使不考虑项目
投产带来的营业收入增长,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就基本可消化掉上述折旧
费的增加对净利润的影响。
七、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成功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
力,提升公司在渗滤液处理行业的服务能力、市场占有率并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同时还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积极有利
的影响。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垃圾渗滤液处理装备产业化项目实施后,将使公司在继续巩固和强化大中型
渗滤液处理项目承接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公司对小规模渗滤液处理项目的
承接能力,扩大业务机会,解决目前行业中存在的部分处理技术不规范的问题。
同时,通过建立远程监控诊断系统,及时发现问题,并第一时间向客户发送提示
信息、指导运行人员及时对系统运行状态进行调整,缩短故障排除时间,提高售
后服务效率,并能避免由于微小失误未及时发现而导致严重的后果,同时还有利
于进一步为运营业务提供支持,扩大委托运营业务的承揽能力。
研发是企业发展的源动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后,公司集成信息在各部
门之间的传递将更加通畅,整体运转效率更高。同时,公司研发能力和研发团队
将进一步加强,配合完善的研发条件,不仅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还将保证公司
开展更多新工艺的研发创新,极大提高公司综合技术水平。
(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大幅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业务承接能力,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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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公司销售收入和利润的大幅增长。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较好的
盈利前景,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垃圾渗滤液处理装备产业化项
目税前投资回收期仅为3.28 年,项目达产后每年可增加销售收入57,122 万元,
年平均税后利润13,942 万元。
(三)降低财务风险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偿债能力将进一步增强,资产流动
性将进一步提高,财务风险进一步得到有效地控制,经营更为稳健。
(四)净资产大幅增长,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将有所下降
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将大幅增长,而在募集资金到位初期,
由于各投资项目尚处于投入期,没有产生效益,将使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
内有较大幅度的降低。但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达产,将极大增强公司的
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稳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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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未来发展与规划
一、发展规划及目标
(一)经营理念
公司的核心理念是“高科技服务于社会,为环保事业做一份贡献,为客户提
供全新的服务,为员工创造公平发展的舞台”。公司的使命是“专注清洁技术产
业,保护人类生存环境”。
(二)总体目标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我国
城市垃圾总量日益增多。而垃圾渗滤液作为垃圾处理过程中伴生的二次污染物,
若不加以妥善处理,将会对地下水、地表水和土壤层及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我国目前垃圾渗滤液日均产生量超过12 万吨,垃圾渗滤液实现达标处理已刻不
容缓,公司所处行业迎来了快速发展的历史性机遇。
公司将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自主创新为纽带,以客户需求为动力,以
实现客户垃圾渗滤液达标排放为己任,着力拓展大中型高端项目,持续巩固和强
化行业内第一品牌的领先地位;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将依托集成模
块化设备的产业化生产能力,积极开拓中小规模的渗滤液处理项目;在获得客户
的信任和认可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运营管理经验和技术优势,大力发展委托运营
服务,积极探索BOT 模式,成为一体化、全方位的专业服务商,为把公司发展成
为中国环保产业的科技型龙头企业而努力奋斗。
二、增强成长性、增进自主创新能力和提升核心竞争优势的措施
(一)装备产能扩充规划与措施
公司将坚持以垃圾渗滤液处理为主业,借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力争实现渗滤
液处理装备产业化生产,摆脱业务承接能力有限对公司进一步发展的制约,从根
本上解决旺盛的市场需求与公司业务承接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避免因受制于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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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足导致错失发展良机。在装备产能扩充的同时,公司将凭借在大中型标志性
项目中累积的技术经验和品牌知名度,积极开拓中小规模的渗滤液处理项目,充
分分享垃圾渗滤液行业的成长机遇。
(二)委托运营服务业务开拓规划与措施
随着垃圾渗滤液处理标准的提高,垃圾渗滤液处理的运营向着专业化方向发
展,客户出于成本和处理效果的考虑对运营服务的需求日趋增多。为延长单个项
目的收益周期、熨平环保工程业务的收入波动,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
力,公司将积极延伸现有业务链条,充分发挥专业化优势,积极培养、引进运营
人才,并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垃圾渗滤液处理装备产业化项目建设的远程监控
系统大力拓展委托运营服务,同时积极探索以BOT 模式为客户提供垃圾渗滤液综
合解决方案,使之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三)技术创新规划与措施
公司将保持并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管理工作,形成系统化的技术创新体
制,不断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在公司技术开发过程中,将坚持自主创新与合作研
发相结合的道路,形成可持续的创新机制,重点研究垃圾渗滤液处理的新工艺、
新装备,不断提升设备集成化水平,使公司成为国内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科研成
果转化的领先中试基地。在立足于自主创新基础上,公司还将加强与境内外科研
院所的深度合作,为公司的自主创新提供有益的技术资源补充,从而确保技术水
平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地位。
(四)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及措施
为适应快速发展需要,公司将在现有人员的基础上,培养、引进各类技术人
才和专业管理人才。公司计划在未来3 年内,继续加大对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定期
培训力度,提高经营团队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在专业技术人员方面,积极培养和
引进技术研发人才和运营人才,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并为发展委托运
营服务储备充足的人才和技术力量;并通过内部轮岗培训和定岗培训等多种形式
培养复合型人才和专业岗位人才,提高员工综合技能和专业技能;积极探索和不
断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和相应的激励机制,实现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为公司实
施长远发展规划提供必要的后备人才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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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市场开发规划与营销计划
公司将在积极拓展大中型高端项目的基础上,持续获取较高的产品附加值,
并进一步深度开拓区域优势市场和欠发达地区市场的中小型项目,通过与新老客
户建立长期共赢关系,增加单个客户的价值贡献。与此同时,公司将深入研究区
域市场定价机制,加强市场协作和联盟,强化项目投标管理,完善营销人员激励
机制,充分发挥营销队伍的积极性,继续巩固和强化龙头企业优势。
(六)品牌建设规划与措施
公司将以“维尔利”专业环保品牌为旗帜,充分展示品牌形象,实施系统化
的品牌战略,稳步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对此,公司将进一步树立现代品
牌战略意识,重视品牌工作,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效率,使“维尔利”绿色品牌
的社会知名度、市场认可度、客户忠诚度得以全面提升。
(七)收购、兼并和对外扩充计划
公司将以上市为契机,利用资本市场的筹资功能和公司在垃圾渗滤液处理行
业的影响力,围绕产业链,通过参股、合资和并购等资本运营举措,对符合公司
目标的企业择机进行并购、合作,在关联领域内实施低成本扩张,借助于外部资
源,发展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扩大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使公司更快、更健康地发
展。
(八)深化改革和组织结构调整的规划及措施
公司将继续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健全较为完善的激励和约束机
制为己任,并依据公司规模的扩大和业务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和优化公司组织
机构和职能设置,完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同时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为经营
宗旨,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决策水平,降低经
营风险;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建设,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更好地发挥董事
会在重大决策等方面的作用。
三、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及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拟定上述发展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本次募集资金能及时到位,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能顺利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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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经营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区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4、公司所遵循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无重大不利变化;
5、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处于正常的发展状态,未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变;
6、原材料供应和价格处于正常变动范围内;
7、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实施上述计划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订单增多,单个项目的合同金额逐年增大,公司需要大
量资金来满足业务的发展。而公司自有资金实力有限,融资渠道狭窄,制约了业
务的扩张。此外,随着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在资金管理、内部控制、人
才引进和培养等方面面临新的挑战。
四、确保实现上述计划拟采用的方式、方法或途径
(一)通过本次发行股票,将解决资金短缺这一计划实施的最大约束。公司
将认真组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确保公司规模化经营和自主创新能力、市
场拓展能力的不断增强,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的核心竞争
力。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各项制度规定,接
受社会各界与股东的监督,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建立
更加有效的运行机制,确保公司各项业务计划平稳有序实施。
(三)以本次发行为契机,公司将按照人员扩充计划,加快对优秀人才尤其
是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引进工作,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巩固并提高
公司的人才优势。
五、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在垃圾渗滤液处理行业所取得的业绩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
础。公司经过多年努力,在方案设计、渗滤液处理工程施工、设备集成和销售、
现场系统集成、调试运行,以及后续运营和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等方面已具备充分
的经验累积,具备业务加速扩张和拓展的技术能力和市场能力。正是基于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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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拟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渗滤液处理装备产业化和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
力,并拟大力拓展委托运营服务,将该类业务作为未来的重点发展方向之一。同
时,随着客户需求的增加,公司整体规模、资金实力的不断积累壮大,以及技术
的不断完善,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探索以BOT 模式为客户提供垃圾渗滤液综合解决
方案,这将有利于进一步加速公司的发展,提升公司的利润水平,加强自身竞争
优势和巩固行业龙头地位。
前述业务发展规划和拟采取的措施是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公司发展战略的
延续和扩展,符合公司经营战略的需要,也利于公司扩大市场份额和增强竞争力。
上述计划和措施的实施,尤其是募集资金的运用,在提高公司既有业务规模和竞
争力的同时,将有力地促进公司业务的拓展,使得公司业务承接能力、研发能力、
技术应用创新能力再上一个新台阶,对保证公司的成长性和稳定性、提升核心竞
争力等有着重要意义。
六、持续公告声明
本公司承诺:在深圳创业板上市后,将以真实披露、及时披露、公平披露为
原则,通过定期报告或不定期报告持续公告规划实施和目标实现的情况,并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上刊登,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股东查
阅,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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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本节重大合同指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本公司重大合同包括:借款合同、项目合同、保荐协议和主承销协议等。
(一)借款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有五笔借款,合计5,000 万元,具体如下:
贷款银行 贷款金额(万元) 利率(%) 到期日 担保方
1,000 5.31 2011-5-11
1,000 5.31 2011-5-28
1,000 5.31 2011-9-1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常州分行
1,000 5.31 2011-10-20
常州德泽和李月中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常州城区支行
1,000 见注 2011-12-2 常州德泽和李月中
合计 5,000 -- -- --
注:借款利率按合同签订日单笔借款期限所对应的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为基础,以一个月为一个调整周期。
2010 年5 月11 日,发行人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2010)
常银贷字第[0281]号《借款合同》,本合同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 万元,
借款年利率为5.31%,借款期限自2010 年5 月11 日至2011 年5 月11 日止。
2010 年5 月28 日,发行人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2010)
常银贷字第[0319]号《借款合同》,本合同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 万元,
借款年利率为5.31%,借款期限自2010 年5 月28 日至2011 年5 月28 日止。
2010 年9 月19 日,发行人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2010)
常银贷字第[0615]号《借款合同》,本合同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 万元,
借款年利率为5.31%,借款期限自2010 年9 月19 日至2011 年9 月19 日止。
2010 年10 月20 日,发行人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2010)
常银贷字第[0672]号《借款合同》,本合同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 万元,
借款年利率为5.31%,借款期限自2010 年10 月20 日至2011 年10 月20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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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12 月2 日,发行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城区支行签订
了32010120100000090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本合同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借款年利率为5.31%,借款期限自2010 年12 月2 日至2011 年12
月2 日止。
上述借款合同是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常州德泽和实际控制人李月中先生为本
公司担保取得,常州德泽和李月中未因提供上述担保而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二)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合同(按合同金额大小排序)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金额在500 万元以
上的渗滤液处理项目具体如下:
1、广州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扩容工程
维尔利与广州侨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于2009 年12 月25 日签署《工程分包
合同书》,约定由维尔利负责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项目及其配套工程
的施工图设计配合;项目工程报建配合;项目所需设备的采购、制造、交货、材
料检验;项目所有管线、安装、电气安装;项目工程调试、试运行;分包工程范
围内的验收;项目工程结算;项目移交及工程质量保修;操作人员培训、工程现
场管理以及其他服务;原渗滤液处理厂改造工程的设备供应及安装调试等;试运
行验收合格后2 年的商业运营服务。维尔利分包工程金额为6,624.05 万元,该
价款不包括商业运营费用。项目在试运行期满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的特许运营
期,期限为2 年,届时双方另行签署委托运营合同。
2、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渗沥液(污水)处理改造项目
维尔利有限与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共同作为中标人与作为采购人的湖
南军信环保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和作为采购代理机构的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
任公司于2009 年9 月2 日签署《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约定维尔利有限与湖南省
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组织的长沙市城市固体废
弃物处理厂渗沥液(污水)处理改造项目工艺设备及安装工程采购中中标,由维
尔利有限与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工艺设备的供应并承包项目从提
升泵井至渗沥液处理站出水之间的系统设备及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设备采购(制
造)、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一揽子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5,346.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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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在前述采购合同基础上,维尔利有限与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于2009 年
10 月30 日签署了《长沙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渗沥液(污水)处理改造项目工艺
设备及安装工程配套工程分包合同》,就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在该项目中应
承担的工程范围进行了进一步约定。合同约定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包括
但不限于湖南省望城县桥驿镇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内所有与土建相配套的设备基
础施工、室内外照明、防雷接地、活性污泥采购与运输等分包工程;该部分分包
工程的合同价为人民币750 万元。
3、厦门东部固废处理中心渗滤液处理站工程
维尔利有限(作为承包联合体主办人)、福建恒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和厦门
中乔环保有限公司共同作为承包人与作为发包人的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总公司
于2009 年1 月20 日签署《厦门东部固废处理中心渗滤液处理站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约定由承包人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渗滤液处理区的工艺及相配套的建、构筑
物;各种工艺管线;供水、供配电系统;渗滤液处理设备制造和采购;工程竣工
验收,设备保修期内的维护等。合同总价为人民币4,062.13 万元。
在前述承包合同基础上,维尔利有限、福建恒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和厦门中
乔环保有限公司签署了《厦门东部固废处理中心渗滤液处理站工程承包联合体合
作协议》,就承包联合体内各方的施工责任及经济费用承担进行了进一步约定。
协议约定维尔利有限和厦门中乔环保有限公司负责设备采购及安装任务,福建恒
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土建及水电安装;土建工程造价总金额为人民币
329.68 万元。
在前述承包合同和联合体合作协议的基础上,维尔利有限与厦门中乔环保有
限公司于2009 年2 月12 日签署了《厦门东部固废处理中心渗滤液处理站工程国
产设备和相关服务项目分包合同》,合同约定由厦门中乔环保有限公司负责工程
的国产设备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工作,分包工程金额为人民币688.00 万元。
2009 年6 月20 日,双方又签署了补充合同,增加了厦门中乔环保有限公司的分
包范围,增加部分的工程金额为人民币648.00 万元。
在前述承包合同和联合体合作协议的基础上,维尔利有限与福建恒盛建筑集
团有限公司于2009 年9 月20 日签署了《厦门东部固废处理中心渗滤液处理站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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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8
程土建工程分包合同》,合同约定由于土建工程造价已经超出联合体合作协议约
定的金额,就该合同约定的土建分包范围,维尔利有限需向福建恒盛建筑集团有
限公司另行支付人民币161.60 万元。
4、珠海市西坑尾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一期工程
维尔利(作为承包联合体牵头人)与广东省环境工程装备总公司、广东省环
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共同作为承包人与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0 年5 月
12 日签署《珠海市西坑尾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一期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约
定由承包人承包珠海市西坑尾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一期工程的工程设计、工程
报建(协助客户)、工程施工、设备采购或制造、安装工程、工程调试、工程验
收、试运行、环保及竣工验收。总承包金额为3,499.8685 万元。
维尔利与广东电白二建工程有限公司于2010 年12 月10 日签署《珠海市西
坑尾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一期工程工程分包合同(补充合同)》,合同约定由广
东电白二建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工程相配套的3 层控制楼、场地平整、围墙工程、
厂区道路、厂区绿化、厂区综合管道、厂区硬化地坪、人行便道、挡墙护波工程、
办公、生产用家具配置、食堂及化验室通风设施、出水外排管道及厂区照明等分
包工程,分包工程金额为人民币692.72 万元。
5、成都市祥福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渗滤液处理和沼气发电系统工程
维尔利与成都中节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于2010 年9 月16 日签署《成都市祥
福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渗滤液处理和沼气发电系统工程合同》,合同约定由维尔利
向成都中节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销售450t/d 垃圾渗滤液处理和沼气发电系统工
程所需的机器、材料、备品备件等设备与材料,并提供相关的设计、建筑安装、
系统调试、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合同总价为2,838 万元,其中,合
同设备价款1,858 万元,土建及安装980 万元。
6、青岛市太原路固体废弃物中转站迁建工程渗沥液处理系统工程
维尔利与青岛市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于2010 年12 月23 日签署《青岛
市太原路固体废弃物中转站迁建工程渗沥液处理系统工程合同书》,合同约定由
维尔利提供渗滤液处理系统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以及相关的设计、
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等服务,并提供所负责部分工程的质保服务,质保期为工程
维尔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1-1-339
竣工验收合格后12 个月。合同总价为人民币2,116.00 万元。
7、河源市七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
维尔利与河源市正博实业有限公司于2010 年7 月签署《河源市七寨生活垃
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建设合同》,合同约定由维尔利负责河源市七寨生
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的除土建施工图以外的工艺及工程设计、设备
供货和安装调试,并提供运营人员必要的培训服务和所负责部分工程的质保服
务,质保期为完成性能验收之日起的一年。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88 万元。
8、六盘水市钟山区岔河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工程
维尔利有限与六盘水市钟山区城市管理局于2009 年10 月15 日签署《六盘
水市钟山区岔河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由维尔利
有限承包六盘水市钟山区岔河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工程的设计(由贵州环
科院审核)、设备制造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维尔利有限
的承包范围包括工程红线范围内工艺及相关配套的建、构筑物,设备供货、各工
艺管线,渗滤液处理系统的配电、供水、排水等配套设施供货和安装,渗滤液处
理系统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及人员培训,渗滤液处理站的绿化和围墙设计方案
等。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346.03 万元,项目竣工验收后投入为期8 个月的试运
行,试运行期满验收合格后进入特许运营期,期限为3 年,届时双方另行签署委
托运营合同。
9、鄂州市主城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
维尔利与鄂州市城市管理局于2010 年11 月29 日签署《鄂州市主城区生活
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由维尔利向鄂州市主城
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提供系统设计、设备供货、安装、调试、
人员培训、系统所需建、构筑物等相关服务。合同总价为1,069.771 万元。
10、广州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扩容工程配套设备及相关
服务采购项目之标段一
维尔利与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于2010 年9 月25 日签署《广州兴丰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扩容工程配套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之标
段一(MBR+膜深度处理系统配套进口设备一批及相关服务)工程分包合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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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0
同约定由维尔利向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提供广州市兴丰生活垃圾填埋
场污水处理扩容工程配套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之标段一所需货物和伴随服
务,合同总金额为1,021.13 万元。
11、沅陵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
维尔利与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 年10 月15 日签署《沅
陵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合同》,合同约定由维尔利就工
程的工艺方案设计、系统设备供货、安装、系统工艺调试和人员培训等提供一系
列的服务。合同总价为970 万元。
12、兴化市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工程
维尔利与兴化市兴环环卫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于2010 年11 月16 日签署《兴
化市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工程合同》,合同约定由维尔利向兴化市兴环环卫设
施建设有限公司销售100t/d 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所需的机器、材料、备品备件
等设备与材料,并提供相关的设计、建筑安装、系统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
和一年运行管理等相关服务。合同总价为918 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798 万元,
正式运营一年的运营费120 万元。
13、五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工程
维尔利与五河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 年12 月27 日签署
《五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工程项目合同》,合同约定由维尔利
提供五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的设计、设备供货、安装、调试、
配套建构筑物施工、人员培训、售后服务和一年运行管理等相关服务。工程建设
费728.642 万元,正式运营一年的运营费131.4365 万元。
14、福建省福清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渗滤液处理系统供货
维尔利与创冠环保(福清)有限公司于2010 年5 月24 日签署《创冠环保(福
清)有限公司200t/d 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一期建设工程合同》,合同约定由维尔
利向创冠环保(福清)有限公司销售200t/d 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所需的机器、
装置、材料、备品备件等设备与材料,并提供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
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试运营、运营维护等所需的文件
资料和技术服务。合同总价为758 万元,其中合同设备价款304 万元,其他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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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
调试等费用454 万元。
15、呼和浩特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
维尔利和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呼和浩特市垃圾无害化
处理场于2010 年9 月30 日签署《呼和浩特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
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由维尔利向呼和浩特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销售120t/d 垃圾
渗滤液处理工程所需的机器、装置、材料、备品备件等设备与材料,并提供相关
的安装、设备单机调试、联动试车和设备维护等服务。合同总价为1,149 万元。
2010 年10 月29 日,维尔利与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就呼
和浩特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项目签订《协议书》,进一步对双方
在该项目里应提供的服务内容进行了约定,维尔利主要负责全套渗滤液处理系统
的工艺设计、除土建以外所有设备和材料采购供货和安装、渗滤液处理系统的调
试与试运行以及技术指导,该项目维尔利工作内容的合同价格为685 万元。
16、双牌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建设工程
维尔利和湖南国开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与双牌县泷泊镇人民政府于2010 年10
月20 日签署《双牌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建设合同》,合同约定
由维尔利提供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所需的机器和材料,并就系统的安装调试、人
员培训等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合同总价为638 万元。
17、冷水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建设工程
维尔利与湖南国开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于2010 年9 月21 日签署《冷水江市城
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建设合同》,合同约定由维尔利向湖南国开国
际发展有限公司销售100t/d 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所需的机器、材料、备品备件
等设备与材料,并提供相关的设计、安装、系统工艺调试和人员培训等相关服务。
合同总价为638 万元,其中,合同设备价款382.80 万元,工程劳务费用为255.20
万元。
18、唐山市唐海县无害化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工程
维尔利有限作为承包方与曹妃甸新区(唐海)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
为建设单位于2009 年11 月15 日签署《唐山市唐海县无害化垃圾填埋场渗滤液
处理系统工程施工安装合同》,合同约定由维尔利有限承包唐山市唐海县无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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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2
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工程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供应及施工。维尔利有限
的承包范围包括红线范围内渗滤液处理站的施工图设计、渗滤液处理站的MBR
生化组合池的土建、渗滤液处理系统的工艺设备供应和安装、渗滤液处理系统的
调试和试运行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应质保服务。合同总价为人民币591.88 万元。
19、泗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
维尔利与泗阳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于2010 年12 月12 日签署《泗阳县生
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由维尔利负责泗阳
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的设备采购、配套工艺设计及施工工程,
工程总体包括工艺、土建、设备、电气部分的设计及施工,并提供系统调试、人
员培训、试运行和一年运行管理等相关服务。合同总价为589.051 万元,含一年
运营费用。
20、厦门东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反渗滤处理工程
发行人与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局于2010 年3 月3 日
签署《厦门东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供水和中水回用一期工程反渗滤处理工程分
包合同》,合同约定由发行人承担厦门东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供水和中水回用
一期工程反渗滤处理工程(含工艺管线及控制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和质量保证期服务;工程总价为人民币550.00 万元。公司应在合同生效且收到
预付款后12 周内交货,并在货到现场后30 天内完成安装及调试验收工作。
21、广州市李坑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站扩容工程MBR 系统设备供货
维尔利有限(作为卖方)与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局、广东十六冶建设有限公
司和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共同作为买方)于2007 年12 月28 日签署《广
州市李坑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站扩容工程MBR 系统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约
定由维尔利有限负责项目MBR 系统设备的采购以及提供伴随的MBR 系统设备相关
的安装指导、调试指导、技术援助和培训服务。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140.00 万
元。此外,前述合同项下的MBR 系统设备,约定向WUG 进行采购,因此,广州市
市容环境卫生局(作为最终用户)、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作为买方)、广东
十六冶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总承包商)、维尔利有限(作为系统设备供应商)于
同日与WUG 签署《广州市李坑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站扩容工程MBR 系统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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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3
设备采购合同》,约定由WUG 提供一套MBR 污水处理站设备,合同总价为58.33
万欧元,暂定人民币630 万元。根据上述合同,广州李坑项目的设备为进口设备
且供应方为WUG,公司在该项目中提供的服务为安装和调试指导,相应归属于公
司的合同收入为510 万元。
(三)垃圾渗滤液处理委托运营协议
1、常州项目委托运营合同
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作为委托方与发行人作为受托方于2009 年
11 月28 日签署《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委托运营协议书》,
合同约定由委托方确保180 吨/日的垃圾渗滤液提供给受托方处理,受托方负责
垃圾渗滤液处理,并确保水质达到约定标准;相关费用按照每日的实际处理量进
行计算,协议期限自2009 年11 月28 日至2012 年12 月31 日。
2、日照黄山项目委托运营合同
日照市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于2010 年9 月29 日签署《日照市黄
山无害化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营服务合同》,合同约定由维尔利承包日
照市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渗滤液污水处理系统的运营,全面负责渗滤液污水
处理区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确保水质达到约定标准;相关费用按照实际进水量进
行计算,协议期限自2010 年10 月1 日至2013 年9 月30 日。
(四)MBR 技术和知识合作协议
公司通过技术合作的方式取得了WWAG 和WUG 拥有的与MBR 相关的技术、知
识和商标的许可使用权,就该技术合作签订的相关协议及补充协议具体包括:WUG
与维尔利有限于2007 年7 月5 日签署《MBR 技术和知识合作协议》;常州德泽与
WWAG 于2007 年7 月5 日签署《关于维尔利环境工程(常州)有限公司之股权转
让协议》和2007 年9 月26 日签署《补充协议》;WWAG、WUG、常州德泽和维尔利
有限于2009 年10 月8 日签署《MBR 技术和知识合作补充协议》;WWAG、WUG 和维
尔利于2010 年5 月20 日签署《补充协议》。有关上述协议的具体情况还可详见
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之“六、(四)4、(1)与WWAG 和WUG 签署的MBR 技术和知识
合作协议”的相关内容。
(五)专利权和专有技术许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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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4
Technocon GmbH 与公司于2010 年4 月2 日签订的《专利权和专有技术许可
合同》,Technocon GmbH 许可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在城市废水处理和工业废
水处理领域实施专利号为ZL200380110239.4 的中国专利和相关专有技术,许可
方式为独占许可,许可使用费包括一次性许可使用费10 万欧元和按照约定公式
计算的就每一使用该等技术建造的反应器具体收取的许可使用费,期限至该被许
可的专利有效期截止之日。有关上述协议的具体情况还可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之“六、(四)4、(2)Technocon GmbH 的专利实施许可”的相关内容。
(六)保荐协议及主承销协议
发行人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及《主承销协议》,聘
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
承销商,上述协议还对保荐和承销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作出了约定。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
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
核心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及
刑事诉讼情况。
维尔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1-1-345
第十四节 有关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李月中 蒋国良 浦燕新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周丽烨 孙集平 常进勇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俞汉青 李晓慧 高允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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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监事签名: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朱卫兵 黄兴刚 黄春生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宗 韬 张进锋
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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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7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___________
何雨华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周新宇 陈大汉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何 如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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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
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
肖 微
经办律师签名: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张 涛 张建伟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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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
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
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
张 克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詹 军 叶胜平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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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
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
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验资机构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
张 克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詹 军 叶胜平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维尔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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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
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
王顺林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名: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向卫峰 夏秋芳
江苏立信永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维尔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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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附件
一、附件
(一)发行保荐书(附:发行人成长性专项意见)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五)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六)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七)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八)公司章程(草案);
(九)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十)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和查阅地点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30 到11∶30,下午2∶00 到4∶00。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常州新北区高新技术园创新科技楼北区401 室
联 系 人:宗韬
电 话:0519-85125884
传 真:0519-85125883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20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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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何雨华
电 话:0755-82130833
传 真:0755-8213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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