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金奥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7-11-21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KING EXPLORE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RPORATION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R2-A 栋 3、4 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楼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1-2-1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释 义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词汇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本
集团/金奥博股份/股份 指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金奥博有限 指 公司前身,深圳市金奥博科技有限公司
雅化集团 指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员工持股合伙企业,深圳市奥博合利投资合伙企业(有
奥博合利 指
限合伙)
公司员工持股合伙企业,深圳市奥博合鑫投资合伙企业(有
奥博合鑫 指
限合伙)
公司员工持股合伙企业,深圳市奥博合智投资合伙企业(有
奥博合智 指
限合伙)
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航天基金 指
伙)
金峰源 指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金峰源科技有限公司
金奥银雅 指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金奥银雅化工有限公司
四川金雅 指 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金雅科技有限公司
金奥博信息 指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金奥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美格包装 指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美格包装设备有限公司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 KING EXPLORER INTERNATIONAL
金奥博国际 指
CO.,LIMITED
金源恒业 指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金源恒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安徽金奥博 指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金奥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楚雄燃二 指 公司参股子公司,楚雄燃二金奥博科技有限公司
枣庄化工 指 公司参股子公司,山东银光枣庄化工有限公司
银光文创 指 枣庄银光文创抱犊崮景区发展有限公司
Zukovich, Morhard & Wade, LLC. 中文名:朱科维奇.莫哈德.
ZMW 公司 指
韦德有限公司
发行人控股股东明刚控制的公司,广东正维咨询服务有限公
正维咨询 指

雪峰科技 指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岭民爆 指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凯龙 指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2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银光集团 指 山东银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鼎爆破 指 四川中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NT-Explorer 股份有限公
指 俄罗斯\"НТ-ЭКСПЛОРЕР\"有限责任公司

国防科工委 指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工信部 指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信部安全司 指 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
信永中和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国枫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行章程
普通股、A 股 指 公司本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报告期/报告期内各期/
指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近三年一期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上市 指 指公司新股发行结束后其股票在中小板挂牌交易
专业词汇
用于非军事目的工业炸药及其制品和工业火工品,是从事民
民爆行业 指 用爆破器材的科研、生产、销售、储运、爆破工程设计、施
工服务、质量检测、进出口等经济活动的总称
民用爆炸物品的简称,指各种民用炸药、雷管及类似的火工
民爆器材 指
产品
铵梯炸药 指 加入了敏化剂梯恩梯制成的硝铵炸药
硝甘炸药 指 硝化甘油类炸药
铵油炸药 指 由硝酸铵和燃料等组成的混合炸药
采用硝酸甲胺为主的水溶性敏化剂和密度调节剂,保证其在
水胶炸药 指
小直径条件下具有雷管感度的含水炸药。
借助乳化剂的作用,使氧化剂盐类水溶液的微滴,均匀分散
在含有分散气泡或空心玻璃微珠等多孔物质的油相连续介质
乳化炸药 指
中,形成一种油包水型的乳胶状炸药,是20 世纪70 年代发
展起来的新型工业炸药
以氧化剂和可燃剂为主体,按照氧平衡原理构成的爆炸性混
工业炸药 指
合物,又称民用炸药
1-2-3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工业雷管 指 在管壳内装有起爆药和猛炸药的工业火工品
包装型炸药 指 工业炸药生产线中经由装药机进行包装后的工业炸药成品
敏化工艺 指 用于提高工业炸药的起爆或爆轰感度的工艺
在外界能量作用下,工业炸药、火工药剂和火工品受到初始
感度 指
冲能作用发生燃烧或爆炸的难易程度
又称动力威力,用定量炸药炸塌规定尺寸铅柱体的高度
(mm)。它是指炸药破坏一定量的介质(土或岩),并将此
爆炸猛度 指
一定量的介质破碎成细块程度的能力,这也就是炸药的猛烈
程度。炸药的猛度越大,破坏的岩石就愈碎
爆炸火焰或其化学反应在药炷内传递速度称为爆速,依炸药
爆速 指
成份不同而不同
当炸药(主发药包)发生爆炸时,由于冲击波的作用引起相
殉爆 指
隔一定距离的另一炸药(受爆药)爆炸的现象
殉爆距离 指 主爆药与受爆药之间能发生殉爆的最小距离
炸药中所含的氧用以完全氧化其所含有的可燃元素后,所多
氧平衡 指 余或不足的氧量。氧平衡大于零时为正氧平衡,等于零时为
零氧平衡,小于零时为负氧平衡
装药量(T) 指 现场混装车装载工业炸药的载重量(吨)
装药效率(kg/min) 指 单位时间内装填工业炸药的能力(千克/分钟)
复合油相是采用复合蜡和复合乳化剂技术并添加多种添加剂
复配而成,它可以替代乳化炸药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所有油相
成份,简化了乳化炸药生产工艺,在使用时仅需按配方比例
复合油相 指
定量加入复合油相,加热至 90±5℃保温至完全融化,保温待
用(不低于 65℃),经滤网进入乳化工艺,适用于各种类型
的乳化炸药生产
乳化剂是乳浊液的稳定剂,是一类表面活性剂。乳化剂的作
用是:当它分散在分散质的表面时,形成薄膜或双电层,可
乳化剂 指
使分散相带有电荷,这样就能阻止分散相的小液滴互相凝结,
使形成的乳浊液比较稳定
包装型乳化炸药复合乳化剂,属于失水山梨醇脂肪酸酯系列,
Span-80 乳化剂 指
是由多元酯组成的混合物,有单酯、双酯、多酯等多种成份
散装型乳化炸药高分子乳化剂,是散装乳化炸药的关键原辅
PIBSA 乳化剂 指
材料,具有增溶性、增稠性、分散性、絮凝性等特点
U 型铝材制品,主要用于对塑膜包装型工业炸药药卷的两端
卡扣 指
进行封口
高密度聚乙烯,主要将塑料片膜密封粘合成工业炸药药卷包
热熔胶 指
装塑膜
爆破工程用特种车辆,用于装载非爆炸性基质和添加剂驶入
爆破现场,实现炸药组分的现场混合,炸药基质的制备、运
现场混装车 指 输和使用高度安全,适用于隧道掘进、地下矿山、露天矿山、
采石场、水利水电建设和其他爆破作业。炸药现场混装车机
动性强,在各种气候条件和作业环境条件下均可有效实施爆
1-2-4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破装药作业,装药作业安全可靠,装药计量准确,爆破效果
好,可大幅度提高爆破机械化水平和爆破效率
炸药现场混装车所用基质的制备车间及辅助设施,由油相制
地面站 指 备系统、水相制备系统、粒状硝铵上料系统、微量元素系统
和地面乳化装置等组成
本招股意向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字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
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2-5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本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并认真阅读招股
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减持价格和延
长锁定的承诺
1、股东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明刚、明景谷承诺: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股
东仍将遵守前述承诺。
二、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期间,追加以下承诺:
1.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经除
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 6 个月
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发行价,本
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本人不转
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
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前述承诺。且本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原
因而放弃或者拒绝履行前述承诺事项。
2.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于股份
限售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
1-2-6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个月内,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或者间接
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4.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本人若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
诺事宜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公司股东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股东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
等导致本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股东仍将遵守前述承诺。若未履行
前述股份锁定承诺,本股东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公司其
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公司股东奥博合鑫、奥博合利及奥博合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股东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
等导致本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股东仍将遵守前述承诺。若未履行
前述股份锁定承诺,本股东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公司其
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公司股东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温福君、李井哲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股东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发
生变化的,本股东仍将遵守前述承诺。若未履行前述股份锁定承诺,本股东将在
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未能履
1-2-7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1、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并严格遵
守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2、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
等因素调整后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减持方式包括在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人每
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 20%(若因公司
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减持数量应作相应调整)。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数量视需要而定。3、公司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若公司在本次发行股票后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发行价将相应进行除权除
息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且在延长的锁定期内,本人承诺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
人仍将遵守前述承诺。4、本人在减持时,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
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
后,方可减持公司股份。5、若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
承诺事宜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6、自本人及本人一致行动人
(如有)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5%时,本人可不再遵守上述承
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雅化集团、航天基金承诺:“1、本股东将严格
遵守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2、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
因素调整后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减持方式包括在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每年减持
1-2-8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数量不超过本股东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 30%(若因公司进行
权益分派等导致本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减持数量应作相应调整)。3、
本股东在减持时,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
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公司股份 4、
若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股东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公
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5、自本股东及本股东一致行动人(如有)
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5%时,本股东可不再遵守上述承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奥博合利承诺:“1、本股东将严格遵守关于股
份锁定期的承诺。2、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
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减持方式包括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每年减持数量不超
过本股东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 25%(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
等导致本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减持数量应作相应调整)。3、本股东
在减持时,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
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公司股份。4、若
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股东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诺事宜向公司
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5、自本股东及本股东一致行动人(如有)持
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5%时,本股东可不再遵守上述承诺。”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周一玲、吴多义、吴龙祥、裴海兴、崔季红、
喻芳承诺:“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
人仍将遵守前述承诺。
二、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期间,追加以下承诺:
1-2-9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
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
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发行
价,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
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前述承诺。且本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或
离职原因而放弃或者拒绝履行前述承诺事项。
2.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于股份
限售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
二个月内,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或者间接
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4.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本人若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就未履行承
诺事宜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
股价的承诺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则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具体包括公司回购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
持股份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1-2-10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1.预警条件:自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以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会
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在 5 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
投资者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自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应当启动
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
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以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可
协商确定股价稳定措施或根据以下顺序采取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由公司回购股票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
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应当在稳定股价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
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拟回购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区
间、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内容)。公司董事承诺出席审议该等回购事宜的董事
会并投赞成票。
(3)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出席审议该等回购事宜的股
东大会并投赞成票。
(4)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应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
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如
需)。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
1-2-11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回购方案。若股东大会未通过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司应敦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按照其出具的承诺履行增持公司股票的义务。
(5)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
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公司净利润的
10%,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公司净利润的 20%。
②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
资金的总额。
③回购价格:回购价格不超过每股净资产。
④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
的其他方式。
(6)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
超过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可自愿主动增持公司股票,但若公司股东大
会未能通过股份回购方案或者前次稳定股价措施已由公司以回购股份方式实施
完毕后再次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必须增持
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
符合上市条件。
(2)若公司股东大会未能通过股份回购方案或者前次稳定股价措施已由公司
以回购股份方式实施完毕后再次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应在前述事实发生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将其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
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以书
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增持开始前 3 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的,除应符
1-2-12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自公司
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税后)的 10%;
②增持价格:增持价格不超过每股净资产。
③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公司董事会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后,公司股票若连
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超过每股净资产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做出
终止增持股份决定。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明景谷、明刚、周一玲、吴龙祥、裴海兴、崔
季红可自愿主动增持公司股票,但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履行增持公司
股票的义务但公司在其后再次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必须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且不应导致公司
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明刚、明景谷已履行增持公司股票的义务
但公司在其后再次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
前述事实发生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将其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
并由公司在增持开始前 3 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的,除应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
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后)的 20%。
②增持价格:增持价格不超过每股净资产。
1-2-13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4)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
证其同等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稳定
公司股价的相应承诺。
(5)公司董事会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方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超过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做出终止增
持股份决定。
三、在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本承诺函之承诺采取稳定
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相关未履行承诺的主体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未采取相应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三、关于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

1、公司承诺如下:
“一、公司确认《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如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公司
《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
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董事会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作出上述认定后 10 个交易日内制定股份回
购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核准或备案,启动股份
回购措施,回购首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就股份回购价格,公司股票已发行但尚未
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公司股票已经上市的,
回购价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若公
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则回购的股份将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
行除权除息调整)。
1-2-14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三、如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公司
《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的
认定,或者按照公司与投资者的协商方案,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明刚、明景谷承诺如下:
“一、本人确认公司《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如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公司《招
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
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利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的地位促成公司按照承诺事项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本人
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做出上述认定后的 30
日内启动依法购回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工作;回购价格为回购义务触发当
日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孰高者(若公司在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回购股
份将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
调整)。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如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公司《招
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且本人存在过错的,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
司法机关的认定,或者按照公司与投资者的协商方案,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明景谷、明刚、周一玲、刘平凯、王洪民、
汪旭光、张清伟、郑馥丽、吴多义、喻芳、翟雄鹰、吴龙祥、裴海兴、崔季红承
诺如下:
“一、本人确认公司《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
1-2-15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如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公司
《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且本人存在过错的,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监管
机构或司法机关的认定,或者按照公司与投资者的协商方案,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三、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上述承诺。”
2、有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1)保荐机构承诺:
“1、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2、本公司为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
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本公司能够证明自己无过错的
除外。”
(2)发行人律师的承诺
“本所为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
具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若因本所未能勤勉尽责,为本项目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会计师的承诺
“本所为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为深圳市金奥
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2-16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四、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事宜,特作如下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
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
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对本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3)不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
以进行职务变更;
(4)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
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本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4.如本公司公开承诺事项已承诺了未履行有关承诺的约束措施,本公司承诺
将按照该等承诺的约束措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若本公司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仍无
法弥补未履行相关承诺造成的损失,本公司将采取本承诺函项下的约束措施直至
相应损失得以弥补或降低到最小。”
1-2-17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明刚、明景谷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事宜,特作如下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
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
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但因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
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 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并在获得收益的 20 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4)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意向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如本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
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发行人股东
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投资者利益。
4.如本人公开承诺事项已承诺了未履行有关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人承诺将按
照该等承诺的约束措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若本人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仍无法弥补
未履行相关承诺造成的损失,本人将采取本承诺函项下的约束措施直至相应损失
得以弥补或降低到最小。”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明景谷、明刚、周一玲、刘平凯、王洪民、
汪旭光、张清伟、郑馥丽、吴多义、喻芳、翟雄鹰、吴龙祥、裴海兴、崔季红就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特作如下承诺:
1-2-18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
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
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但因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
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并在获得收益的 20 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5)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意向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如本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
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发行人股东
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投资者利益。
4.如本人公开承诺事项已承诺了未履行有关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人承诺将按
照该等承诺的约束措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若本人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仍无法弥补
未履行相关承诺造成的损失,本人将采取本承诺函项下的约束措施直至相应损失
得以弥补或降低到最小。”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雅化集团、奥博合利、航天基金,就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特作如下承诺:
“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本企业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
1-2-19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
约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但因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
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如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并在获得收益的 20 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4)如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意向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如本企业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
束措施,直至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发行人股东
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投资者利益。
4.如本企业公开承诺事项已承诺了未履行有关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企业承诺
将按照该等承诺的约束措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若本企业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仍无
法弥补未履行相关承诺造成的损失,本企业将采取本承诺函项下的约束措施直至
相应损失得以弥补或降低到最小。”
五、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均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但募集资金项目
的建设及生产效益还需一定时间,公司的净利润可能难以实现同步大幅增长,本
次发行完成后可能会摊薄股东的即期回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
1-2-20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事宜,将采取以
下措施:
1.强化研发与技术优势、发展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持续增长,业务发展态势良好。公司
长期注重研发投入,建成了一支稳定高效的研发队伍,成功实施了众多重要研发
项目,不断提升公司的技术,也为未来的发展战略储备了必要技术。本次公开发
行后,公司将新建研发中心,建立并完善技术研发和创新体系,培养和引进研发
人才,改善公司的研发条件,加大对智能装备新技术和新工艺的研发力度。在维
护现有客户业务范围的基础上,继续拓展国内外市场,稳定公司在民爆装备行业
的领先地位。通过横向开发,促进业务向智能化、信息化方向延伸;通过纵向整
合,促进业务向产业链上下游有益延伸,提高持续盈利能力,实现业务规模、盈
利能力和综合实力的全面提升。
2.提升管理水平,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
控制公司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加强生产环节管控,改进生产产品质量控制流程,
提高生产组织管理水平,合理控制公司运营成本支出,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加强成本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
率;公司还将努力提升公司的综合管理水平,完善和改进公司的薪酬制度,提高
员工的积极性,并加大人才培养和优秀人才的引进,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夯实基础。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投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其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
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以使募投项
目早日实现预期收益。同时,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
按照既定用途实现预期收益。
1-2-21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制定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
案)》和《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利润分配
规划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回报,公司将严格按照其要求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后,公司将广泛听取独立董事、投资者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
公司作出承诺如下:
“公司将保证或尽最大的努力促使上述措施的有效实施,努力降低本次发行
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保护公司股东的权益。如公司未能实施上述措施且无正当、
合理的理由,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公开说明原因、向股东致歉并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明刚、明景谷做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承
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同意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
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
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明景谷、明刚、周一玲、刘平凯、王洪民、汪
旭光、张清伟、郑馥丽、吴龙祥、裴海兴、崔季红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1-2-22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的,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
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
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同
意由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规则,对
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
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六、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内容为: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等
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
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方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
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
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1-2-23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为:如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
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且现金流较为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
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
配利润的范围,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且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
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5)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
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
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在提议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董事会会议中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
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
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还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6)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
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①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②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1-2-24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③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④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⑤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
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
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二)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公司发行上市后三年(含上市当年)股利分配具体计划为:
(1)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并得以实施,则公司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
八、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安全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客户提供生产民爆器材的成套工艺技术、装备、软件系
统及工业炸药关键原辅材料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工业炸药生
1-2-25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产工艺技术、软件及设备系统、工业炸药关键原辅材料和工业雷管生产线。公司
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的质量技术标准。公司在完成研发、生产并在客
户现场完成安装调试后,会对客户进行培训如何正确使用公司的产品。如客户在
正确、合规的操作或使用公司产品的基础上,不会存在安全和环保问题以及潜在
的风险隐患。但如客户不规范采用本公司技术和设备进行生产或使用,将有可能
存在使用的安全风险。
(二)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公司处于民爆行业产业链中,主要为下游行业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及爆破工程
服务企业提供工业炸药生产装备及工业炸药关键原辅材料。而工业炸药广泛应用
于矿山开采及能源建设、建筑、交通建设、农林水利建设、地震勘探及国防建设
等领域。全球经济和国内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对矿山开采及基础建设行业影响
较大。因此,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将对公司盈利的稳定性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下游行业生产企业利润下滑的风险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数据,2008-2015 年我国工业炸药年产量总体上呈
稳步增长的趋势,年平均增幅为 3.40%。从 2008 年到 2015 年,7 年间工业炸药
年产量增加约 76.58 万吨,增幅达到了 26.4%。2013 年炸药年产量创历史新高,
达到 437 万吨,2014 年总产量略有下降,累计完成 432.4 万吨。2015 年,工业
炸药年产量为 367.18 万吨,较上年减少 14.97%。2016 年,我国工业炸药产量为
354.17 万吨,同比下降 3.89%,降幅明显减少。2017 年 1-6 月,工业炸药累计产
量为 176.32 万吨,同比增加 12.6%,下游行业呈现回暖态势。公司的主要客户是
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如下游行业生产企业利润继续下滑,将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
业绩形成不利影响。
(四)业绩季节性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为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受客户采购习惯、项目施工
进度、生产经营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所处行业的销售存在季节性波动的特征。具
体而言,民爆器材生产企业为充分利用每年的产能,通常于上年末进行生产装备
的方案设计,年初进行工房建设,年中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年底进行生产验收。
1-2-26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同时,受春节假期的影响,公司第一季度的经营收入较低。2014-2016 年,发行
人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3.84%、15.77%和 17.81%,
第一季度收入占比相对较低。2014-2016 年,发行人上半年营业收入占全年营业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0.84%、40.76%和 38.19%,下半年营业收入明显高于上半年。
因此,公司所处行业销售的季节性特征可能导致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出现季节
性波动,如果公司对市场需求的预计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偏差,或公司未能充分
协调好采购、生产、发货、安装、调试等各个环节,则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
生不利影响。
(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将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
大幅增长。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实施周期,项目建设及产能的完全释放
需要一定时间,新产品的市场和技术培育需要一段时间,难以在短期内实现较大
收益。公司盈利增长可能不会与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等指标将下降,投资者即期回报将会被摊薄。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发行人的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根据发行人经审阅的财
务报表,发行人 2017 年 1-9 月实现收入 30,134.89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4,961.25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563.83 万元。
发行人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管理层及主要核心业务人员保持稳定,主
要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及销售等各项业务运转正常,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结构较
为稳定。发行人经营情况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均未发生
重大变化。
基于上述公司已实现的经营情况,公司预计 2017 年全年营业收入 为
46,068.23 万元至 50,173.32 万元,较 2016 年同比变动幅度为 1%至 10%;预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785.85 万元至 6,301.42 万元,
同比变动幅度为 1%至 10%。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1-2-27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序号 项目 基本情况
1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 每股面值 1.00 元
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 2,827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
3 发行股数
例为 25%。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4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根据向询价对象询价结果确定
【】倍(每股收益按照【】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
5 市盈率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3.31 元/股(按 2017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值除以
6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元/股(按截至【】年【】月【】日经审计净资产数加上
7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 发行市净率 【】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9 发行方式
行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
10 发行对象 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11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12 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13 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保荐与承销费用 2,830.19 万元
审计费用 221.70 万元
律师费用 145.28 万元
14 发行费用(不含税) 发行手续费 24.82 万元
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450.94 万元
文件制作费 8.49 万元
合计 3,681.42 万元
1-2-28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KING EXPLORE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RPORATION
注册资本: 8,479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明景谷
成立时间: 1994 年 01 月 19 日
变更设立时
2016 年 03 月 28 日
间: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R2-A 栋 3、4 层
邮政编码: 518057
电话号码: 0755-26970939
传真号码: 0755-86567653
互联网网址: www.kingexplorer.com
电子邮箱: ir@kingexplorer.com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复合乳化器、连续乳化工艺、设备、工业机器人、自
动化智能装备、机电化工产品、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及以上项目的设
计、开发、技术转让和咨询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信息化
软件、计算机网络的技术开发(不含限制项目);自有物业租赁;国内贸易(不含
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
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生产复合乳
化器、连续乳化工艺、设备、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智能装备、机电化工产品、
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工业炸药生产工艺技术、软件及设备系统、工业炸药
关键原辅材料和工业雷管生产线。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1-2-29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一)发行人的设立
公司系由深圳市金奥博科技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2016 年
02 月 29 日,金奥博有限召开股东会,以金奥博有限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的净资产值 115,478,726.64 元为基数,折为股份公司股本 7,920 万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 1 元,余额人民币 36,278,726.64 元作为股本溢价全部计入股份公司
的资本公积。发起人以各自在公司所占的注册资本比例,对应折为各自所占股份
公司的股份比例。2016 年 03 月 18 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与股份公司设立相关的议案,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成员及第一届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成员。同日,全体发起人共同签署了股份公
司适用的《公司章程》。2016 年 03 月 28 日,股份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整体变更为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起人
股份公司设立后,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股权比例(%)
1 明刚 3,391.20 42.82
2 雅化集团 2,160.00 27.27
3 明景谷 1,360.80 17.18
4 奥博合利 540.00 6.82
5 奥博合鑫 288.00 3.64
6 奥博合智 180.00 2.27
合计 7,920.00 100.00
(三)公司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进行股份制改制是采用在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
方式,股份公司设立时承继了金奥博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本公司成
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如下:
1、主要资产
1-2-30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
(XYZH2015SZA20235),截至公司改制的审计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母公司报表口径拥有的资产总额为 276,800,070.36 元,其中流动资产为
203,989,741.20 元,固定资产净值为 2,743,132.57 元,净资产为 115,478,726.64
元。截至公司设立审计基准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的
资产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元
资产 金额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金额
流动资产 203,989,741.20 流动负债 158,571,343.72
固定资产 2,743,132.57 长期借款 -
无形资产 470,391.54 负债合计 161,321,343.72
资产总计 276,800,070.36 净资产 115,478,726.64
2、主要业务
本公司成立时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是为客户提供生产民爆器材的成套工艺
技术、装备、软件系统及工业炸药关键原辅材料的一站式综合服务,成立后承
继了金奥博有限的业务经营,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三、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8,479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2,827 万股(含本数),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
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作出了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重大事项
提示”之“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减持价格和延
长锁定的承诺”。
(二)发起人、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
1、发起人股东
发起人股东情况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本节“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及改制重
1-2-31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组情况”之“(二)发起人”。
2、前十名股东
本次公开发行前,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股权比例(%) 股权性质
1 明刚 3,391.20 40.00 自然人股
2 雅化集团 2,160.00 25.47 内资法人股
3 明景谷 1,360.80 16.05 自然人股
4 奥博合利 540.00 6.37 有限合伙企业股
5 航天基金 512.4167 6.04 有限合伙企业股
6 奥博合鑫 288.00 3.40 有限合伙企业股
7 奥博合智 180.00 2.12 有限合伙企业股
8 温福君 27.95 0.33 自然人股
9 李井哲 18.6333 0.22 自然人股
合计 8,479.00 100.00 -
3、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本公司自然人股东共 4 名,其持股及在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担任职务
1 明刚 3,391.20 40.00 董事、总经理
2 明景谷 1,360.80 16.05 董事长
3 温福君 27.95 0.33 —
4 李井哲 18.6333 0.22 —
合计 4,798.5833 56.60 -
(三)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情况
本公司并不存在国有股份、外资或战略投资者持股的情况。
(四)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1、股东明景谷、明刚为父子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中,明刚直接持
有公司 40.00%股权,明景谷直接持有公司 16.05%的股权。
1-2-32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股东奥博合利、奥博合鑫、奥博合智系本公司员工持股合伙企业,分别
持有公司 6.37%、3.40%、2.12%的股权,三家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
伙人均为周一玲,周一玲系明刚之配偶;奥博合利、奥博合智、奥博合鑫系发行
人实际控制人明景谷、明刚的一致行动人;周一华为奥博合智的有限合伙人,持
有奥博合智 4.76%的份额,周一华系周一玲之妹妹。
3、股东温福君为航天科工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李
井哲为航天科工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投资业务总监。航天科工投资基
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为航天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航天基金 0.83%的
股权。
除此之外,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是民爆行业生产和爆破企业的综合服务商,主营业务是为客户提供生
产民爆器材的成套工艺技术、装备、软件系统及工业炸药关键原辅材料的一站
式综合服务。公司以“创新为金,融全球智力”为发展战略,以“国际化、专业
化、精品化”为发展目标,凭借民爆高端技术的创新与应用研究,完善的民爆动
态信息系统平台,优良的售后服务体系,实现了在民爆科研技术和实际运用领
域的有效延伸。公司在国内外已为客户建设了上百条工业炸药生产线,已成为
国内研究、设计和制造民用爆破器材生产装备系统的龙头企业。
(二)发行人的主要产品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工业炸药生产工艺技术、软件及设备系统、工业炸药
关键原辅材料和工业雷管生产线。
(三)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主要产品因其优异的性能及独特的技术优势,对国内客户采用直销的销
售方式,直销模式具有中间环节少、贴近客户需求等优点,不仅有利于实现与客
户间的长期合作,也有利于控制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对国外客户主要通过总承
1-2-33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包商或进出口贸易公司销售的形式,有利于公司降低交易风险、减少海外市场的
开拓费用。
(四)所需主要原材料
本公司工业炸药生产装备方面的产品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机械元件、电气
元件等,工业炸药关键原辅材料生产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化工材料等。以
上产品市场供应相对充足,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从国内外采购。
本公司消耗的能源动力主要为电、天然气、煤和水等。本公司主要生产经营
基地周边产业服务配套齐全,能源供应均较为充足。报告期内,本公司能源消耗
逐年上升,能源供应基本保持稳定。
(五)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发行人的行业竞争地位
公司创立于 1994 年,为国内首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技术水平
和市场占有率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作为高端装备制造企业,公司凭借民爆高端
技术的创新与应用研究,先进的智能化控制系统,优良的售后服务体系,实现了
在民爆科研技术和实际运用领域的有效延伸。同时,公司借助大数据,通过模型、
通信和算法的开发使传统工厂转变成为一个能将产业生态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
的智能环境,实现了对生产、运输、存储、使用等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动态管理,
促进民爆行业向智能化和互联网化发展。
2、主要竞争对手概况
石家庄成功机电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注册资金为 300 万元人民币,产
品及服务主要为民爆生产企业提供乳化炸药、粉状乳化炸药、改型铵油炸药、膨
化硝铵炸药、铵油炸药及乳化炸药混装车地面站等生产技术、专有设备、专用材
料等。部分子公司生产中低温包装乳化炸药工艺技术和设备,液混式改性铵油炸
药工艺技术和设备,装药机,包装设备,油相和卡扣原辅材料等。
湖南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注册资金为 35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系为工业炸药生产和使用提供技术、装备、原辅材料和工程爆破等服务,
获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主要产品为中低温包装乳化炸药工艺技术和设备,
1-2-34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装药机,包装设备,固定/移动式地面站,乳化混装车,铵油混装车,重铵油混
装车等。
山西惠丰特种汽车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系列散装炸药混装车(主要包括
BCRH、BCZH、BCLH 三种型号)、井下装药车,移动式地面站,固定式地面站,
环保车辆,特种汽车改装以及锅炉、压力容器,装药器等产品。
北京北矿亿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的控股子公司,以民用
爆破器材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发、技术转让和工程爆破为主营业务,是
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北京矿冶研究总院拥有甲级民爆设计资质和工程总承包资
质,可设计总承包建设诸如工业炸药生产线、起爆器材生产线、乳胶基质制备站、
民爆器材库等民爆器材工程。
3、发行人的主要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公司致力于民爆行业高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拥有多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
以及高新技术项目和省重点新产品。截至本招股书出具日,公司共申请专利 50
多项,公司研制的各类民爆设备均入选民用爆炸物品专用生产设备目录,在行业
内实现了多项重大技术突破,填补了国内民爆技术领域的空白,产品广泛应用于
国内外大型采矿和爆破工程,推动了我国民爆产品生产装备领域的技术进步。公
司参与了省部级、国家级 10 多项科研项目,包括乳化炸药生产线、改性铵油炸
药生产线、固定及移动式乳化炸药地面站、乳化炸药现场混装车、铵油炸药现场
混装车、井下装药器、机器人智能工业炸药包装线、工业雷管自动化生产线、民
用爆破动态监控信息系统等多个项目,研发成果均通过了国防科工委或工信部组
织的科技成果鉴定和验收,被评为“广东省重点新产品”、“深圳市自主创新产品”
和“省安全生产科技攻关项目”,金奥博研发成果通过科技成果鉴定情况如下:
科技成果鉴定文件目录
组织鉴定
序号 名称 文号 完成单位 鉴定日期
单位
JWT 改性铵油炸药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 广东省国
鉴 字 [2005] 2005 年 8
1 连续化自动生产线 有限公司、广东华威 防科学技
第 819 号 月 19 日
设备及工艺 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术工业办
1-2-35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室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
JWL-Ⅲ型乳化炸药
鉴 字 [2009] 有限公司、山西壶化 工业和信 2009 年 5
2 高温敏化连续化生
第 06005 号 集团金星化工有限 息化部 月7日
产工艺技术及设备
公司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
JWL-S 型现场混装
鉴 字 [2012] 有限公司、四川雅化 工业和信 2012 年 1
3 用乳胶基质工艺及
第 002 号 实业集团股份有限 息化部 月 11 日
设备系统
公司
JWL-BCLH-15 型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
鉴 字 [2012] 工业和信 2012 年 7
4 现场混装铵油炸药 有限公司、新疆金峰
第 010 号 息化部 月9日
车 源科技有限公司
JWL-BCRH-15 型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
鉴 字 [2012] 工业和信 2012 年 7
5 现场混装乳化炸药 有限公司、新疆金峰
第 009 号 息化部 月9日
车 源科技有限公司
JWL-RMA 工业炸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 工业和信 2012 年 7
6 药现场混装车动态 —
有限公司 息化部 月9日
监控信息系统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
MGEPL-R 型 机 器 工信鉴字
有限公司、广东天诺 工业和信 2013 年 4
7 人工业炸药智能自 [2013] 第
民爆有限公司兴宁 息化部 月 27 日
动包装设备及工艺 010 号
分公司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
工信鉴字
JK 型乳化炸药工艺 有限公司、湖北凯龙 工业和信 2013 年 5
8 [2013] 第
及设备 化工集团股份有限 息化部 月8日
011 号
公司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
JWL-Ⅲ型乳化炸药 工信鉴字
有限公司、四川雅化 工业和信 2014 年 4
9 生产线静态敏化工 [2014]第 04
实业集团股份有限 息化部 月 18 日
艺及装备 号
公司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
JWL-DXRH 型 地 工信鉴字 有限公司、贵州盘江
工业和信 2014 年 6
10 下现场混装乳化炸 [2014] 第 民爆有限公司、贵州
息化部 月 26 日
药车 010 号 开磷集团矿肥有限
责任公司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
JWL-DXRH-Ⅱ 型 工信鉴字 有限公司、安徽江南
工业和信 2015 年 1
11 地下现场混装乳化 [2014] 第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息化部 月 28 日
炸药车 041 号 安徽马钢罗河矿业
有限责任公司
1-2-36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北京金源恒业科技
JYHY 型工业雷管 工信鉴字
开发有限公司和山 工业和信 2014 年 3
12 自动化装配生产线 [2014] 第
东圣世达化工有限 息化部 月 28 日
及设备 003 号
公司
北京金源恒业科技
工信鉴字
起爆具助爆药包工 开发有限公司和山 工业和信 2014 年 6
13 [2014] 第
艺及装备 西壶化集团股份有 息化部 月 19 日
012 号
限公司
(2)服务一体化优势
《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中指出,推动民爆生产、爆
破服务与矿产资源开采、基础设施建设等有机衔接,推进生产、销售、爆破作业
一体化服务,鼓励民爆企业延伸产业链,完善一体化运行机制,提升一体化运作
水平。金奥博顺应政策导向与行业发展趋势,专注于民爆装备的自主研发、设计、
制造和技术转让以及关键原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民爆器材生产企业提
供技术咨询、方案设计、安装指导、现场调试、维护保修等一体化服务,是国内
为数不多的同时具有民爆器材生产装备和关键原辅材料供应能力的企业。
在工业炸药生产装备民方面,公司通过深度识别客户需求,为客户打造个性
化产品,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咨询,最大程度地满足不同客户的差异化需求,从
而帮助客户实现不同的生产需求。量身订造的工业炸药连续化自动化安全生产解
决方案具有技术含量高、定价能力强、客户关系稳定、产品难以复制等优势,有
利于公司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利润率。
同时,公司是能够自主研制和批量生产工业炸药生产关键原辅材料,与市场
上的其他复合油相和乳化剂相比,公司的产品具有质量稳定、系列化、标准化、
规范化等突出优点,可帮助客户提高炸药产品品质和生产的安全性,获得了行业
的充分肯定。因此,公司的一体化服务优势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3)人才和团队优势
公司依托民爆器材生产工艺技术及爆破技术服务领域的强大技术平台,凝聚
了一批由国家级专家、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海外留学人才组成的具有丰富科研工
作经验和创新能力的科技队伍。团队熟悉民爆行业机械、电气设计并具有丰富的
现场经验,确保了公司能够出色完成从研发、技术转让、售后服务的工作流程,
1-2-37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是一支多学科、多层次、结构合理的专业队伍。
公司具有 20 多年专业从事民爆行业科研和应用的技术积累,以及国内外生
产线设计和建设项目的丰富经验,技术力量雄厚,专业团队中包括国务院安委会
专家、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国家民爆行业专家委委员和专家库成员、教授级高
级工程师、留美硕士研究生和各类专业工程师。
(4)信息化服务系统及互联网+优势
为促进我国民爆行业信息化服务发展,2010 年 5 月工信部颁布《关于民用
爆炸物品行业技术进步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了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信息化
技术改造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的发展方向。同时随着“中国制造 2025”和
“互联网+”相关鼓励政策的出台及实施推进,民爆行业逐步迈入了工业化 4.0 的
智能信息化时代。
在民爆行业工业化和信息化交融发展的进程中,公司坚持自主创新,将传统
工厂转变成为一个能将产业生态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的智能环境,逐步实现民爆
设备技术服务的互联网化。公司通过搭建“JWL-RMA 智慧民爆信息服务系统”,
完全融合“金奥博设备管理云服务平台”和“金奥博一站式服务中心”,将客户、工
程师、维修人员、操作人员、巡检人员、采购人员等紧密联系在一起,实现全线
产能智能匹配,各工序自动闭环控制,同时对原料供应、炸药生产、运输、存储、
使用等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动态管理和设计、制造、生产、服务的协同创新,精
准、高效、及时的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信息化技术服务。
(5)客户资源优势
工业炸药生产装备和关键原辅材料在产品质量、技术、服务等方面性能与品
质的好坏,将直接对后续的生产造成严重的后果和影响。因此,客户对企业的专
业性、技术性、服务经验和口碑都有很高的要求,同时会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对产
品品质、性能、服务等多方面进行长期考察。
公司凭借先进的技术、高质量的产品、快速的响应能力和完善的服务体系,
已与国内生产总值排名前列的大型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
系,主要客户包括云南民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38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民爆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银光民爆器材有限公
司、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2016 年度全国民爆器材生产企业
生产总值前 20 名企业中,有 17 家企业为公司民爆器材生产装备的客户。
(6)丰富的项目经验
公司凭借先进的技术和优良的售后服务体系,在行业内有着良好的口碑。目
前已在国内承建了上百条生产线。同时,在俄罗斯、蒙古、越南、缅甸等国外地
区承建了生产线。
与行业内的其他企业相比,金奥博在产品的安全性、稳定性、自动化程度以
及服务水平等方面均处于优势。2013 年 3 月,工信部批复的全国首条乳化炸药
试验示范生产线由公司在广东天诺民爆有限公司兴宁分公司建设。该试验线在
2014 年 10 月通过了工信部组织的验收。2013 年 12 月,工信部批复的全国第二
条乳化炸药试验示范生产线由公司在云南民爆集团安宁分公司建设,2014 年 10
月公司在云南安化建设的“智能化、无人化乳化炸药生产线”被国家发改委、国家
财政部和工信部列为国家智能制造装备发展专项项目和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计划。2017 年 6 月,公司 JK 型乳化炸药工艺及设备获得第五届中国爆
破器材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五、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资产分类 固定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264.52 326.50 938.02 74.18%
机器设备 2,170.11 605.41 1,564.70 72.10%
运输设备 482.09 335.37 146.73 30.44%
电子设备 168.05 131.54 36.51 21.73%
办公设备及其他 131.89 100.67 31.22 23.67%
合计 4,216.66 1,499.49 2,717.17 64.44%
1-2-39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成新率”是净值与原值之比。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总体成新率为 64.44%,各项固定资
产使用状态良好,目前不存在重大资产报废的可能。
1、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主要生产设备(账面原值 20 万元以上)情
况如下:
资产名称 数量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成新率
装药机 2 316.24 20.03 296.21 93.67%
自控系统 1 246.98 86.34 160.65 65.04%
机器人 4 113.10 66.79 46.31 40.95%
污水处理设备 1 113.51 5.19 108.32 95.43%
高分子成品储罐 2 72.30 4.01 68.29 94.46%
乳化剂储存罐 3 60.00 7.13 52.88 88.13%
混合机 1 58.85 55.91 2.94 5.00%
电力增容 1 50.50 21.15 29.35 58.13%
油酸储罐 2 50.24 18.30 31.95 63.58%
高分子生产设备平台 1 47.40 2.63 44.77 94.46%
高分子原料储罐 3 45.00 2.49 42.51 94.46%
乳化剂罐 1 44.29 15.01 29.29 66.12%
油相均化罐 2 44.03 16.03 27.99 63.58%
移动机器人 1 42.74 2.37 40.37 94.46%
锅炉 1 38.03 13.85 24.18 63.58%
煤改气工程设备 1 34.82 11.58 23.25 66.75%
超高压数控万能水切割机 1 30.77 11.45 19.32 62.79%
17m3 烃化釜 2 30.77 3.65 27.12 88.12%
加工中心 1 26.16 0.41 25.74 98.42%
设备基础 1 25.59 10.74 14.85 58.04%
山梨醇储罐 1 25.12 9.15 15.97 63.58%
锅炉辅机 1 24.70 5.87 18.83 76.25%
折弯机 1 23.79 10.11 13.69 57.53%
油相生产设备 3 22.67 5.38 17.29 76.25%
21m3 胺化釜 1 21.37 2.54 18.83 88.12%
合计 1,608.97 408.08 1,200.89 74.64%
上述设备均为公司外购取得,目前均在正常使用。
2、房产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已获得产权证书的自有房产情况如下表:
1-2-40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权利取 建筑面积(平
序号 房产证号 坐落 权利人 用途
得方式 方米)
南山区科苑大道西
粤(2016)深圳市不动产
1 高新工业村 R2 厂 发行人 厂房 购买 312.87
权第 0120290 号
房 3BF
南山区科苑大道西
粤(2016)深圳市不动产
2 高新工业村 R2 厂 发行人 厂房 购买 312.87
权第 0122154 号
房 4BF
3、租赁房产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经营性房产均通过租赁取
得,主要租赁房产如下:

序 承租 出租 租赁房产/土 租赁 划 实际
租赁场所 租赁期限
号 方 方 地证书编号 面积 用 用途

光明新区光明办
厂房 3,100 ㎡ 厂
事处白花园路 18 深房地字第 生产、
深圳 房、 2017.05.20-20
号英唐科技产业 8000106163 员工
市宏 宿 20.05.19
园厂房(A 栋 1 楼、 号 宿舍
美格 元顺 舍
1 宿舍) 宿舍 364 ㎡
包装 实业
有限 光明新区光明办
公司 深房地字第
事处白花园路 18 宿 2017.06.01-20
8000106163 宿舍 150 ㎡ 宿舍
号英唐科技产业 舍 18.05.31



房、
土地
雅安市雨城区草 雅房权证雨 传
四川 雅化 18,666 ㎡及 2016.09.01 起
2 坝镇雅化工业园 城字第 达 生产
金雅 集团 项上房产 15 年
区土地及房屋 0121606 号 室、
2,718.92 ㎡


枣房权证市

中字第 997.05 ㎡

00408774 号
枣庄市市中区孟 枣房权证市
金奥 枣庄 综 2012.06.01-
3 庄镇峨山口村的 中字第 3,587 ㎡ 生产
银雅 化工 合 2027.05.31
土地、厂房 00408773 号
枣房权证市

中字第 4,822.49 ㎡

00408772 号
北京市房山区书 京(2017)房不 办公/
金源 张学 办 2017.08.25-20
4 院南街 13 号院 2 动产权第 38.84 ㎡ 商务
恒业 智 公 18.08.24
号楼 1204 0037735 号 办公
安徽省马鞍山市 房地权证马
安徽
花山区湖南东路 房字第 房产 公 2017.09.02-
5 金奥 徐刚 办公
2988 号金色新天 2016015336 50.30 ㎡ 寓 2018.09.01

地 3 栋 624 室 号
1-2-41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合计 21,092.44 ㎡
注: 合计面积为租赁房产面积,不含土地面积
发行人租赁土地、房产的实际用途与法定用途相符,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被行
政处罚的风险。
4、租赁土地
序 租赁面积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场所 用途 租金 租赁期限
号 (亩)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新疆驷星环
工业园区内,土地
新疆金峰 保设备制作 25 万元/ 2011.08-
1 编号:九沟南路 30 生产
源 安装有限公 年 2021.08
1365 号(纬六路、经

四路交汇处)
(二)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商标、专利和土地使用权等,其中账面无形资产为
土地使用权及办公软件。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情况如
下:
无形资产 账面原值(万元) 账面价值(万元)
土地使用权 1,792.36 1,763.68
软件 81.93 50.18
专利 7.36 6.49
合计 1,881.65 1,820.36
1、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注册商标共 3 项,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 商标图像 注册证号 国际分类号 注册有效期限 权利人
2009 年 10 月 07 日至
1 5486504 7 发行人
2019 年 10 月 06 日
1-2-42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商标图像 注册证号 国际分类号 注册有效期限 权利人
2010 年 12 月 07 日至
2 7512639 7 发行人
2020 年 12 月 06 日
2013 年 3 月 28 日至
3 10464211 7 新疆金峰源
2023 年 3 月 27 日
2、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日,拥有实用新型专利共 36 项、发明专利共 12 项、
外观专利共 2 项。
取得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申请号 申请日
方式
乳化炸药制药与
自主
1 发行人 装药连续化生产 发明 ZL 200710075391.3 2007.08.01
研发
工艺
柱状物料整理码 自主
2 发行人 发明 ZL 201210032904.3 2012.02.14
垛流水系统 研发
柱状炸药的理料 自主
3 发行人 发明 ZL 201210538960.4 2012.12.13
机构及理料设备 研发
直落式装箱机及 自主
4 发行人 发明 ZL 201310071394.5 2013.03.06
包装线 研发
地下现场混装炸 自主
5 发行人 发明 ZL 201510143585.7 2015.03.30
药车 研发
改性铵油炸药连 自主
6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0720171951.0 2007.09.24
续化生产设备 研发
一种物料混合装 自主
7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0820095944.1 2008.07.28
置 研发
一种乳化器及泵 自主
8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0820212035.1 2008.09.18
用无密封装置 研发
一种炸药药卷冷 自主
9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0820234857.X 2008.12.08
却装置 研发
一种乳化炸药乳 自主
10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0920132456.8 2009.06.05
胶基质制备系统 研发
全自动柱状物料 自主
11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0920133850.3 2009.07.14
计数及装箱设备 研发
用于工业炸药包 自主
12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0920134803.0 2009.08.14
装的刷蜡机构 研发
自主
13 发行人 自动上膜机 实用新型 ZL 200920134804.5 2009.08.14
研发
自主
14 发行人 一种连续混合器 实用新型 ZL 201020172184.7 2010.04.22
研发
1-2-43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取得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申请号 申请日
方式
一种输送乳化材 自主
15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120244364.6 2011.07.12
料的水环装置 研发
一种乳化炸药混 自主
16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120244955.3 2011.07.12
合装置 研发
柱状物料整理码 自主
17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220047147.2 2012.02.14
垛设备 研发
柱状物料抓取装 自主
18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220047130.7 2012.02.14
置 研发
柱状物料理顺装 自主
19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220047340.6 2012.02.14
置 研发
自主
20 发行人 机器人安装支架 实用新型 ZL 201220047348.2 2012.02.14
研发
柱状物料码垛装 自主
21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220047425.4 2012.02.14
置 研发
柱状炸药的理料 自主
22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220688518.5 2012.12.13
机构及理料设备 研发
自主
23 发行人 中包机 实用新型 ZL 201220741882.3 2012.12.28
研发
自主
24 发行人 带式中包机 发明 ZL 201310071866.7 2013.03.06
研发
一种振动排料机 自主
25 发行人 发明 ZL 201310557978.3 2013.11.11
构及包装线 研发
一种排药机构及 自主
26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320708995.8 2013.11.11
包装线 研发
一种分料机及包 自主
27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320864718.6 2013.12.25
装线 研发
一种气动抓手装 自主
28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420013004.9 2014.01.09
置 研发
用于喷射混装乳
自主
29 发行人 化炸药的喷射增 发明 ZL 201510143584.2 2015.03.30
研发
黏装置
地下装药车的自 自主
30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520186491.3 2015.03.30
动收送管装置 研发
具有自动夹紧功 自主
31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520184680.7 2015.03.30
能的自动送管器 研发
地下装药车自动 自主
32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520182815.6 2015.03.30
找孔机构 研发
地下装药车的装 自主
33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520183908.0 2015.03.30
药模块 研发
地下现场混装炸 自主
34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520183941.3 2015.03.30
药车 研发
单机真空吸附式 自主
35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520559105.0 2015.07.29
送膜机构 研发
1-2-44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取得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申请号 申请日
方式
智能化塑膜成型 自主
36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520558889.5 2015.07.29
热封机 研发
旋转切刀机构及 自主
37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520700581.X 2015.09.10
打卡机 研发
自主
38 新疆金峰源 井下装药器 实用新型 ZL 201220565670.4 2012.10.30
研发
现场混装铵油炸 自主
39 新疆金峰源 外观设计 ZL 201530086698.9 2015.04.03
药车 研发
现场混装乳化炸 自主
40 新疆金峰源 外观设计 ZL 201530086179.2 2015.04.03
药车 研发
一种乳化炸药用
金奥
41 乳化剂及其制备 发明 ZL 201210562640.2 2012.12.24 受让
银雅
方法
金源 高效自动群发雷
42 发明 ZL 201110182226.4 2011.06.30 受让
恒业 管卡腰卡口机
金源 群发雷管转模装
43 实用新型 ZL 201220247063.3 2012.05.29 受让
恒业 置
摆线式多功能塑
金源
44 料导爆管自动分 实用新型 ZL201020164984.4 2010.04.21 受让
恒业
切打把机
金源 气密式破损雷管
45 实用新型 ZL201020509787.1 2010.08.30 受让
恒业 在线自动检测仪
一种用于工业雷
金源 自主
46 管生产专用封口 实用新型 ZL201621233517.6 2016.11.17
恒业 研发

一种用于乳化炸
发行人、湖 共同
47 药生产线的敏化 发明 ZL 201310178112.1 2013.05.15
北凯龙 研发

静态乳化泵送乳
发行人、湖 胶基质在线连续 共同
48 发明 ZL 201210286226.3 2012.08.13
北凯龙 敏化乳化炸药制 研发
造工艺
泵送乳胶基质在
发行人、湖 线连续中温敏化 共同
49 实用新型 ZL 201320489585.9 2013.08.12
北凯龙 制造乳化炸药的 研发
装置
一种在旋转装置
自主
50 发行人 上用铝丝进料的 实用新型 ZL201620798946.1 2016.07.27
研发
封口设备
3、软件著作权
1-2-45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日,发行人子公司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情况如
下:
序号 著作权人 名称 登记号 取得方式 登记日期
机器人包装智能视觉识别和控制
1 美格包装 系统软件[简称:机器人包装智能 2014SR139140 原始取得 2014.09.16
控制系统软件]V1.0
2 金奥博信息 备件管理系统 V1 2016SR049320 原始取得 2016.03.10
3 金奥博信息 设备维护系统 V1 2016SR049375 原始取得 2016.03.10
工业炸药生产线生产控制系统软
4 金奥博信息 件[简称:工业炸药生产控制软件] 2016SR163083 原始取得 2016.06.30
V1.0
S-80 乳化剂自动化大产能工艺自
5 金奥银雅 2016SR128951 原始取得 2016.06.02
动控制系统 V1.0
6 金奥银雅 复合油相生产控制系统 V1.0 2016SR128555 原始取得 2016.06.02
4、办公软件使用权
本公司拥有各类办公软件主要为 ERP 企业管理及网络安全软件。
5、土地使用权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如下:
序 不动产权证书 使用权
权利人 坐落 用途 面积 m2 终止日期
号 编号 类型
皖(2016)马鞍 国有建
雨山区薛家凹 工业用 宗地面积 2058 年 07
1 安徽金奥博 山市不动产权 设用地
老恒兴 地 52,918.76 月 15 日
第 0026759 号 使用权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公司实际控制人明刚、明景谷承诺采取以下有效措施避免与金奥博产生同业
竞争:
“1、本人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金奥博实际从事业务存在竞争的
任何业务活动。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或企
业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
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权或权益)从事与金奥博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
1-2-46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务或活动。
2、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或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
与生产任何与金奥博产品相同、相似或可能取代金奥博产品的业务活动;如从任
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金奥博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竞争,则将立即通知
金奥博,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予金奥博;不利用任何方式从事影响或可能影响金奥
博经营、发展的业务或活动。
3、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导致金奥博利益受到损害的,本人
同意无条件退出竞争并承担金奥博的相应损失。
4、如未来金奥博或其子公司认定本人及本人未来可能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业
务与金奥博及其子公司业务存在同业竞争,则本人及本人未来可能控制的其他企
业将在金奥博或其子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该业务。
5、本承诺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为金奥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日
止。”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雅化集团、航天基金承诺采取以下有效措施
避免与金奥博产生同业竞争:
“1、本公司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金奥博实际从事业务存在竞争
的任何业务活动。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
司或企业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和
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权或权益)从事与金奥博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或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方式从事
或参与生产任何与金奥博产品相同、相似或可能取代金奥博产品的业务活动;如
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金奥博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竞争,则将立即
通知金奥博,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予金奥博;不利用任何方式从事影响或可能影响
金奥博经营、发展的业务或活动。
3、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导致金奥博利益受到损害的,本
公司同意无条件退出竞争并承担金奥博的相应损失。
1-2-47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4、如未来金奥博或其子公司认定本公司及本公司未来可能控制的其他企业
的业务与金奥博及其子公司业务存在同业竞争,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未来可能控制
的其他企业将在金奥博或其子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该业务。
5、本承诺将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不再为持有金奥博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
日止。”
(二)关联交易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企
业不存在依赖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包括: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向关联方
采购材料、关联方租赁,以及关键管理人员薪酬等,主要可分为与雅化集团及其
下属公司、与银光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与雪峰科技及其下属公司,与湖北凯龙及
其分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以及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与雅化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之间的经常性关联交易
1)合作背景及关联交易成因分析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四川省最大的综合性民用爆炸物品生产
厂商,主要业务包括工业炸药、工业雷管等民爆产品和民爆器材的生产、销售、
运输,工程爆破服务,以及危险品运输服务。在中国四川、内蒙、新疆等省区拥
有生产基地,2015年雅化集团的工业炸药产量在全国工业炸药生产企业中排名第
七。雅化集团拥有多个工业炸药生产基地和完善的市场布局,是公司与其达成股
权层面合作的重要因素。
金奥博生产的乳化炸药生产线属于工业炸药的生产装备,复合油相、乳化剂
则是生产工业炸药的关键原辅材料。两者均是工业炸药生产企业持续经营的重要
保障。金奥博拥有行业领先的工业炸药生产装备技术和强大的民爆器材的科技研
发能力,是雅化集团对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的原因。2011年4月经雅化集团第一届
第十次董事会决议,2011年5月雅化集团向公司投资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1-2-48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继金奥银雅之后,金奥博希望开拓关键原辅材料中部和西部市场,完成公司
关键原辅材料在全国的战略布局,雅化集团基于获得稳定优质的原辅材料供应的
考虑,2012年6月双方共同投资设立四川金雅。
2)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分析
为提高工业炸药生产的本质安全性,满足行业政策的要求,雅化集团及其下
属公司需要对生产装备进行技术改造,而金奥博具备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雅化
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选用了公司的乳化炸药生产装备、智能自动包装线,以及散装
型工业炸药地面站。
由于工业炸药生产装备与关键原辅材料的高度相关性,为达到良好的效果,
工业炸药生产企业优先选用与生产装备配套的关键原辅材料。四川金雅与雅化集
团相距较近,雅化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向四川金雅采购复合油相是其市场化的选
择。
由于四川金雅在雅化集团所在地设立及生产经营,不可避免地产生租赁土地
厂房、代垫天然气和电费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雅化集团双方完全是基于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目的,在市场化原则
基础上达成各项合作。综上,公司与雅化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具有现实必要性,
合理预计该等关联交易未来仍将持续发生。
3)关联交易占比和公允性分析
A、销售商品
报告期内,公司与雅化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关联销售,
销售金额分别为2,680.82万元、1,157.67万元、2,242.76万元和2,332.96万元,占公
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38%、2.90%、4.92%和12.4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雅化集团销售工业炸药生产装备系统和关键原辅材
料,同时亦向其销售少量的备品备件、其他原辅材料,并提供相应的服务,上述
各期销售金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较低,交易价格公允。
B、采购材料和接受服务
1-2-49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向雅化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采购材料和接受其运输服务的金额
分别为54.20万元、53.85万元、70.22万元和67.77万元,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例分
别为0.24%、0.21%、0.23%和0.55%,关联采购金额占比极低。
C、关联租赁及代垫燃料动力社保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向雅化集团租赁土地厂房的金额分别为22万元、22万元、
30.63万元和25.00万元,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例极低。
由于四川金雅2013年开始在雅化工业园区生产经营,2013年7月1日-2016年8
月31日,四川金雅向雅化集团租赁土地,用于复合油相及乳化剂的生产,面积
18,666平方米,年租金22万元。由于租赁用地位于四川省雅安市雅化工业园区,
租赁费定价依据为该地块的土地价值摊销费、平场及水电气总管线费用,以及土
地使用税、厂房折旧费等,价格公允。2016年8月,四川金雅将在所租赁土地上
构建的房屋转让予雅化集团,自2016年9月开始向其整体租赁土地和厂房用于生
产经营,年租金为50万元。转让原因和定价参见本节之“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之“5、资产转让”。
由于四川金雅在雅化集团工业园区所在地设立,天然气和电费等燃料动力由
雅化集团向公共事业部门垫付后再与四川金雅结算,结算价为四川金雅实际使用
的天然气和水电费,价格公允。
由于原雅化集团部分员工在四川金雅任职后社保关系未转移,仍在雅化集团
缴纳,雅化集团为上述员工代交社保、公积金费用。该关联交易,自2017年3月
起已经消除。
(2)与银光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之间的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金奥银雅向枣庄化工租赁土地,用于生产经营,年租金120万元。
租赁费定价依据为房屋、设备的折旧,以及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税费。
1)合作背景及关联交易成因分析
银光集团是国家民爆行业重点骨干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山东省百强民营企业暨350户重点企业集团之一。主营业务围绕打造民爆化工、
抽纱饰品、镁合金产业以及商业地产四大产业的同时,加大文化旅游产业投入力
1-2-50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度。
银光集团控股子公司枣庄化工成立于2002年,主要从事乳化剂、复合油相等
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但由于技术有限,产销量较低。金奥博拥有强大的技术背景、
广泛的客户群体和完善的销售渠道,为完成工业炸药生产技术、装备和关键原辅
材料一站式服务的战略目标,2011年计划进入关键原辅材料市场,但是缺乏经营
场所和生产经验,枣庄化工拥有土地、厂房、生产人员,以及当地的生产经验。
金奥博与银光集团形成合作意向后,2012年1月共同投资成立了金奥银雅。
2)关联销售交易的必要性分析
由于金奥银雅在枣庄化工所在地设立,不可避免地产生租赁土地厂房的关联
交易。
金奥博与银光集团基于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的考虑,成立金奥银雅,形成了
合作共赢。因此,金奥银雅与枣庄化工之间的关联租赁具有现实必要性,合理预
计该等关联交易未来仍将持续发生。
金奥银雅向河北银光化工有限公司采购石蜡、金源恒业向银光科技销售周转
盒及卡腰机组均为单笔交易,预计未来不会持续发生。
由于原银光集团部分员工在金奥银雅任职后社保关系未转移,报告期内,银
光集团存在为上述员工代交社保、公积金费用情形。自2017年起,该关联交易已
消除。
3)关联交易占比情况及公允性
报告期内,公司与银光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关联租赁,
租赁金额分别为120.00万元、120.00万元、120.00万元和60万元,占公司营业成
本的比例分别为0.54%、0.46%、0.40%和0.48%,占比极低。
上述关联租赁的定价依据为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厂房设备折旧及土地使用
权摊销,交易价格公允。
(3)与雪峰科技及其下属公司之间的经常性关联交易
1)合作背景及关联交易成因分析
雪峰科技是一家集民爆器材研发、生产、销售、运输及爆破服务一体化的企
业集团,主要从事民用爆炸物品工业炸药、雷管、索类火工品研发、生产、销售、
1-2-51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配送,以及为客户提供爆破工程整体解决方案等相关服务,生产规模在新疆位列
第一。
2010年随着工业炸药地面混装车市场需求浮现,为把握市场机遇,贴近用户
市场,金奥博拟在新疆投资设立子公司。经过长期的生产经营实践,雪峰科技在
新疆地区已经积累丰富的客户资源,具备完善的市场网络,是新疆地区生产规模
最大的民爆企业,同时有向机械设备制造领域业务拓展的意愿,因此,2011年5
月金奥博与雪峰科技共同出资成立金峰源,作为金奥博开创中亚等海外市场的
“桥头堡”。由此,公司与雪峰科技成为关联方,公司与雪峰科技及下属公司之间
的交易成为了关联交易。
2)关联销售交易的必要性分析
金奥博生产的乳化炸药生产和包装线属于工业炸药的生产装备,雪峰科技及
其下属哈密雪峰三岭、尼勒克县雪峰等重要子公司均为工业炸药生产企业,由于
金奥博销售的乳化炸药生产装备系统技术领先,满足行业政策的要求,雪峰科技
及其子公司选用了金奥博的乳化炸药生产装备系统。
雪峰科技及其下属公司哈密三岭、尼勒克县雪峰属于工业炸药生产企业,乳
化剂、复合油相是其炸药生产的的关键原辅材料,需要自产或者在市场上向第三
方采购。由于工业炸药生产技术设备与关键原辅材料的高度相关性,为达到良好
的效果,工业炸药生产企业优先选用与生产装备配套的关键原辅材料。因此雪峰
科技选用了金奥博子公司生产的关键原辅材料。
为了进行工业炸药关键原辅材料的制备与储存,雪峰科技需要购买溶罐、水
油相制备设备等,金峰源生产的产品质量符合雪峰科技的要求,且与雪峰科技相
距较近。因此,金峰源向雪峰科技销售溶罐,以及水油相制备设备。
公司与雪峰科技双方完全是基于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目的,在市场化原则
基础上达成各项合作。综上,公司与雪峰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具有现实必要性,
合理预计该等关联交易未来仍将持续发生。
3)关联交易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雪峰科技及其下属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关联销售,销售
1-2-52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金额分别为745.47万元、1,389.09万元、2,845.26万元和908.92万元,占公司营业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3%、3.48%、6.24%和4.75%。关联销售占比较低。2016年
下半年金奥博向雪峰科技销售生产装备系统,当年关联交易金额有所上升。
4)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雪峰科技销售工业炸药生产装备系统和关键原辅材
料,同时亦向其销售少量的备品备件、其他原辅材料,并提供相应的服务,上述
各期销售金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较低,交易价格公允。
(4)与湖北凯龙及其分公司之间的经常性关联交易
1)合作背景及关联交易成因分析
湖北凯龙主要从事工业炸药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主导产品包括改性铵
油炸药、膨化硝铵炸药、乳化炸药、震源药柱和硝酸铵等。湖北凯龙一直为公司
的下游客户,由于汪旭光担任湖北凯龙的独立董事,自2016年3月其兼任公司独
立董事后,公司与湖北凯龙之间的交易成为关联交易。
2)关联销售交易的必要性分析
公司生产的工业炸药生产设备系统属于湖北凯龙从事工业炸药生产必备的
生产线装备。2015年公司向湖北凯龙销售乳化炸药连续化自动化生产装备,在前
期选用金奥博的工业炸药生产线前提下,湖北凯龙优先选用配套的工业炸药原辅
材料,因此,后续发生了金奥博子公司向湖北凯龙销售复合油相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湖北凯龙建立起了良好的长期稳定的经济技术合作关系,双方共同研
发的“JK型乳化炸药工艺技术及设备成果”通过了工信部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双
方共有“泵送乳胶基质在线连续中温敏化制造乳化炸药的装置”、“静态乳化泵送
乳胶基质在线连续敏化乳化炸药制造工艺”专利获得授权。
公司与湖北凯龙双方完全是基于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目的,在市场化原则
基础上达成各项合作。综上,公司与湖北凯龙之间的关联交易具有现实必要性,
合理预计该等关联交易未来仍将持续发生。
3)关联交易占比情况
1-2-53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6年3月18日后,公司与湖北凯龙及其分公司之间的交易为关联交易,主
要为关联销售,其中2016年销售金额为202.57万元,2017年上半年度销售金额为
68.39万元,分别占当期主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45%、0.36%。关联销售占比较低,
交易价格公允。
2016年5月,金奥博向湖北凯龙采购安装材料、接受安装服务,金额106.11
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较低。2017年1-6月,金奥博未向湖北凯龙采购商
品、接受服务。
5、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合计 129,88 590.61 554.08 473.46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股权转让
1)处置正维咨询的股权
2015 年 12 月,金奥博与明刚、四川中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鼎爆破”,雅化集团控股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金奥博将其持有
的正维咨询 42%的股权(出资 210 万元)、28%的股权(出资 140 万元)分别以
709.20 万元、472.80 万元的价格转让明刚、中鼎爆破。上述股权转让经股东会审
议通过,并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登记。
正维咨询主要从事安评服务,与公司的主营业务无关,公司为了聚焦主业,
将安评服务的业务剥离,故进行上述股权转让。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为金奥博原
收购正维咨询股权的价格,即:2014 年 11 月金奥博以 1,260 万元的价格受让北
京稻道鲜御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稻道鲜”)持有的正维咨询 70%股权
(350 万元出资),2015 年 12 月上述价格调整为 1,182 万元。其中,公司股东
明刚、雅化集团子公司中鼎爆破分别按其占金奥博的出资比例受让。
收购与转让时点,广东正维的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故确定转让价格与发行
人取得广东正维股权时的价格相同,交易价格公允。
1-2-54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购买和处置红牛公司的股权
新西兰红牛火药有限公司(RedBull Powder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红
牛火药”)及红牛矿业服务有限公司(RedBull Mining Services Limited,以下简称
“红牛矿服”)(“红牛火药”和“红牛矿服”合称“红牛公司”)是新西兰国内主要民
爆企业,具有成熟的国际市场和开展国际爆破一体化业务的经验。2013 年,金
奥博子公司金奥博国际与雅化集团共同投资红牛公司,金奥博以 1,897.24 万元的
价格受让红牛公司 10%的股份。以红牛公司经审计评估的价值为基础,考虑到红
牛公司今后的市场扩展空间,作为收购红牛公司股份的定价依据,价格公允。同
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中国和新西兰政府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各交易方已办
理资产交割手续。
由于红牛公司主要在新西兰从事民爆产品生产和爆破业务,与公司业务协同
效应不足,2015 年 7 月金奥博国际将其持有的红牛公司的股权以人民币 2,000
万元价格转让予雅化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雅化集团控股子公司)。同月,经
股东会审议通过,中国和新西兰政府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各交易方已办理资产
交割手续。公司处置公牛公司股权,交易价格公允。
3)购买金峰源少数股东股权
2014 年 9 月,金奥博以 230 万元的价格受让金峰源少数股东杜志平持有的
金峰源 11.5%的股权,作价依据为杜志平在金峰源的实际出资的份额,该交易价
格公允。
(2)销售油相生产线
联营企业楚雄燃二金奥博主要从事复合油相材料及 span 系列乳化剂的研发、
生产、销售。2014 年 5 月,公司向楚雄燃二金奥博销售油相生产线,实现销售
收入 126.50 万元。本交易以成本加成的方式定价,价格公允。
(3)构建固定资产和技术改造
四川金雅在雅化工业园区设立,2014-2015 年雅化集团为四川金雅建设安装
防雷系统和真空系统、安装库房钢棚等,交易金额分别为 5.52 万元、8.80 万元。
本交易以成本加成的方式定价,价格公允。
1-2-55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4)关联方租赁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面积 2016 年租金 用途 租赁期限
2015.12.15-
1 奥博合利 发行人 4.5 ㎡ 4,864.86 元 办公
2016.12.31
2015.12.15-
2 奥博合智 发行人 4.5 ㎡ 4,864.86 元 办公
2016.12.31
2015.12.15-
3 奥博合鑫 发行人 4.5 ㎡ 4,864.86 元 办公
2016.12.31
注:上述租赁合同 2016 年末期满后不再续约。
上述三家合伙企业为公司员工的持股平台。公司考虑到上述合伙企业在办理
工商登记时需要注册地,故向上述合伙企业租赁办公场所,并参考当地市场价格
收取租金,价格公允。
(5)资产转让
1)转让房产
由于四川金雅成立时租赁雅化工业园的土地并在该地块上建造厂房,根据
“房地合一”的原则,四川金雅无法办理房产证,只能由出租方雅化集团办理房产
证。因此,四川金雅于 2016 年 8 月以 325 万元的价格将上述房产转让予雅化集
团,定价主要依据建造成本,价格公允。由于转让后仍由四川金雅继续长期使用,
为维持稳定的长期租赁关系,转让价款作为预付租金在租赁期内摊销。上述交易
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转让土地
2015 年 3 月,金奥银雅为了建设高分子乳化剂生产车间等项目购入土地,
但由于当地出台新的土地政策导致金奥银雅无法就新建化工项目取得环评批复,
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金奥银雅决定将该土地对外转让,银光集团下属公司枣庄
银光文创抱犊崮景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光文创”)购置该地块。因此,
金奥银雅于 2016 年 12 月以 879 万元的价格将上述土地转让予银光文创,定价主
要依据鲁安地价[2016](估)字第 32 号土地估价报告,交易价格公允。上述交
易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2-56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3、关联方资金往来
(1)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资金往来
2011 年 12 月,美格包装向明刚借入资金 8 万元作为备用金,2015 年 6 月归
还。
2013 年 10 月,公司向明景谷借出资金 250 万元,2013 年 12 月收回 200 万
元,2014 年 3 月全部收回。
2015 年 3 月,公司向明景谷借出资金 100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全部收
回。
(2)与雅化集团之间的资金往来
2015 年 3 月,四川金雅向雅化集团借出资金 600 万元,同月收回,四川金
雅收取利息 3,287.67 元。
(3)与银光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
A、与银光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之间有交易背景的资金往来
拆借金额
序号 拆出方 拆入方 起始日 到期日 拆借原因
(万元)
2013 年 12 月归还
1. 金奥银雅 枣庄化工 1,060.00 2013 年 11 月 964.60 万元,其余 枣庄化工购买土地
2016 年 10 月归还
2. 银光集团 金奥银雅 261.00 2013 年 12 月 2015 年 4 月 金奥银雅购买土地
金奥银雅所租赁的枣庄化工名下的土地需履行购买程序,由于枣庄化工是银
光集团和金奥博共同投资的企业,双方作为股东共同向枣庄化工提供资金支持。
2013 年 11 月,银光集团、金奥博各自向金奥银雅借出资金 530 万元,合计 1060
万元。同月,金奥银雅将上述 1060 万元向枣庄化工借出,用于枣庄化工购买土
地。
2013 年 12 月,枣庄化工收到购买土地的政府返还款项后,向金奥银雅归还
资金 964.60 万元,其余款项于 2016 年 6 月与应付枣庄化工租金相抵。
由于金奥银雅购买土地需要,股东各方按出资比例向其提供借款。银光集团
于 2013 年 12 月向金奥银雅借出资金 261 万元,金奥博于 2013 年 8 月借出 450
1-2-57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万元,2013 年 12 月借出 159 万元,合计 609 万元。2015 年 4 月,金奥银雅向银
光集团归还上述所借资金 261 万元。
B、与银光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之间的临时资金拆借
序号 拆出方 拆入方 拆借金额(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1. 金奥银雅 银光科技 400.00 2014 年 5 月 2014 年 5 月
2. 金奥银雅 银光科技枣庄分公司 313.00 2014 年 3 月 2014 年 4 月
3. 金奥银雅 银光集团 400.00 2014 年 4 月 2014 年 4 月
4. 金奥银雅 银光集团 300.00 2014 年 10 月 2014 年 10 月
5. 金奥银雅 银光集团 180.00 2014 年 12 月 2015 年 1 月
6. 金奥银雅 银光集团 36.00 2016 年 7 月 2016 年 7 月
(4)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
2012 年 4 月,金奥博向杜志平借出 115 万元。2012 年 4 月-2014 年 7 月,产
生借款利息 15.61 万元,本息合计 130.61 万元。2014 年 9 月,金奥博受让杜志
平持有的金峰源 11.5%股权,双方约定欠款本息等额抵减金奥博需支付的股权转
让款。
4、关联方往来余额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名 关联方名
称 称 账面余 坏账准 账面余 坏账准 账面余 坏账准 账面余 坏账准
额 备 额 备 额 备 额 备
四川雅化
预付账 实业集团
50.00 - 315.64 - 0.96 - 15.57 -
款 股份有限
公司
山东银光
预付账
枣庄化工 120.00 - 304.79 - - - - -

有限公司
枣庄银光
应收账
文创抱犊 60.00 1.80 615.30 18.46 - - - -

崮景区发
1-2-58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名 关联方名
称 称 账面余 坏账准 账面余 坏账准 账面余 坏账准 账面余 坏账准
额 备 额 备 额 备 额 备
展有限公

楚雄燃二
应收账 金奥博科
7.40 1.48 7.40 1.48 7.40 0.74 7.40 0.22
款 技有限公

甘孜州雅
应收账
弘民爆有 6.00 0.60 6.00 0.18 6.00 0.18 - -

限公司
哈密雪峰
三岭民用
应收账
爆破器材 124.38 3.73 134.09 4.02 97.17 10.50 127.79 6.37

有限责任
公司
湖北凯龙
应收账 化工集团
14.95 0.45 20.39 0.61 - - - -
款 股份有限
公司
湖北凯龙
化工集团
应收账
股份有限 2.52 0.08 9.72 0.29 - - - -

公司恩施
分公司
尼勒克县
雪峰民用
应收账
爆破器材 63.77 1.91 124.86 3.75 133.18 5.90 126.54 4.55

有限责任
公司
山东银光
应收账
科技有限 - - - - 7.07 0.21 - -

公司
四川凯达
应收账
化工有限 133.66 4.01 111.79 3.35 59.46 1.78 15.67 0.47

公司
四川雅化
应收账 集团哈密
22.00 8.28 22.00 8.28 22.00 4.40 22.00 2.20
款 德盛化工
有限公司
1-2-59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名 关联方名
称 称 账面余 坏账准 账面余 坏账准 账面余 坏账准 账面余 坏账准
额 备 额 备 额 备 额 备
四川雅化
应收账 实业集团
98.76 2.96 35.09 1.05 - - - -
款 股份有限
公司
新疆雪峰
应收账
爆破工程 7.80 1.24 7.80 0.65 5.90 0.18 - -

有限公司
新疆安能
应收账
爆破工程 146.48 4.39

有限公司
新疆雪峰
应收账 科技(集
4.56 0.42 75.06 2.74 261.62 7.85 - -
款 团)股份
有限公司
雅化集团
应收账 内蒙古柯
97.25 3.95 29.57 1.92 172.06 6.03 173.30 5.20
款 达化工有
限公司
雅化集团
应收账 攀枝花恒
11.21 0.34 20.80 0.62 57.96 1.74 70.52 2.12
款 泰化工有
限公司
雅化集团
应收账
三台化工 18.98 0.57 56.80 1.70 35.78 1.07 8.30 0.25

有限公司
雅化集团
应收账
旺苍化工 100.78 3.02 33.46 1.00 14.60 0.44 10.00 0.30

有限公司
深圳市奥
博合利投
应收账
资合伙企 - - 0.54 - - - - -

业(有限
合伙)
深圳市奥
博合鑫投
应收账
资合伙企 - - 0.54 - - - - -

业(有限
合伙)
1-2-60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名 关联方名
称 称 账面余 坏账准 账面余 坏账准 账面余 坏账准 账面余 坏账准
额 备 额 备 额 备 额 备
深圳市奥
博合智投
应收账
资合伙企 - - 0.54 - - - - -

业(有限
合伙)
新疆雪峰
应收票 科技(集
85.84 69.48
据 团)股份
有限公司
雅化集团
应收票
旺苍化工 - 10.00

有限公司
新疆安能
应收票
爆破工程 - 50.00

有限公司
湖北凯龙
应收票 化工集团
- 15.80
据 股份有限
公司
甘孜州雅
应收票
弘民爆有 - - - 25.00 - - -

限公司
四川雅化
应收票 实业集团
90.00
据 股份有限
公司
雅化集团
应收票 内蒙古柯
45.00 - - 15.00 - 50.00 -
据 达化工有
限公司
其他应
杜志平 - - - - 2.82 0.56 - -
收款
山东银光
其他应
化工集团 - - - - - 180.00 -
收款
有限公司
山东银光
其他应
枣庄化工 60.00 -
收款
有限公司
1-2-61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名 关联方名
称 称 账面余 坏账准 账面余 坏账准 账面余 坏账准 账面余 坏账准
额 备 额 备 额 备 额 备
四川雅化
其他应 实业集团
- - 10.00 - - - - -
收款 股份有限
公司
新疆和益
其他应
混装炸药 - - - - 1.90 0.95 - -
收款
有限公司
四川雅化
其他非
实业集团
流动资 233.33 - - - - - - -
股份有限

公司
其他非 山东银光
流动资 枣庄化工 162.45 - - - - - - -
产 有限公司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山东银光科
预收账款 31.32 26.32 45.39 -
技有限公司
四川雅化实
预收账款 业集团股份 - 698.31 - -
有限公司
新疆雪峰爆
预收账款 破工程有限 - - - 89.00
公司
新疆雪峰科
预收账款 技(集团)股 102.20 84.40 886.71 608.56
份有限公司
雅化集团三
预收账款 台化工有限 9.47 1.54 - -
公司
雅化集团旺
预收账款 苍化工有限 - - - 8.10
公司
1-2-62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新疆安能爆
预收账款 破工程有限 11.14 13.62 64.62 -
公司
山东银光枣
应付账款 庄化工有限 0.61 0.61 80.48 256.57
公司
四川雅化集
应付账款 团实业股份 0.59 7.27 9.31 -
有限公司
四川雅化实
应付账款 业集团运输 5.32 9.82 - -
有限公司
山东银光保
应付账款 安服务有限 - 1.46 - -
公司
四川雅化实
业集团运输
应付账款 1.26 1.26 - -
有限公司旺
苍分公司
四川雅化实
业集团运输
应付账款 - 2.51 - -
有限公司绵
阳分公司
雅化集团内
应付账款 蒙古柯达化 - - 6.78 -
工有限公司
湖北凯龙化
应付账款 工集团股份 48.00 48.00 - -
有限公司
山东银光化
应付股利 工集团有限 - 144.00
公司
山东银光化
其他应付款 工集团有限 - - - 261.00
公司
山东银光化
应付股利 工集团有限 2.00 2.00 2.00 -
公司
1-2-63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5、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主要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为关联销售和关联租赁。
关联销售为公司向雅化集团、雪峰科技、湖北凯龙及其分公司销售工业炸药
生产设备系统、关键原辅材料和备品备件等,合计销售金额分别为3,426.29万元、
2,546.77万元、5,331.62万元和3,310.28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71%、6.38%、11.69%和17.30%,比例不高。关联销售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
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关联租赁为向雅化集团、银光集团租赁土地厂房,报告期内,公司向雅化集
团和银光集团租赁土地厂房的金额合计分别为142万元、142万元、150.63万元和
85.00万元,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0.64%、0.54%、0.50%和0.69%,占比
极低。
公司与关联方基于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目的,在市场化原则基础上达成各
项合作。交易真实、定价公允,关联交易占比不高,不存在对关联方重大依赖,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2)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主要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为资产转让和资金往来。
处置正维咨询的股权转让事宜系公司为聚焦主业而进行的股权结构调整,金
奥博按原受让价格将其股权转让予正维咨询的控股股东明刚及第二大股东雅化
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该交易不产生损益,对当期营业利润和主营业务均无影响。
购买红牛公司的股权系公司凭借拥有的国外民爆行业的信息渠道,与雅化集
团共同投资,投资当年不产生损益,对当期营业利润和主营业务均无影响;投资
一年多后公司决定退出对红牛公司的投资,将持有的红牛公司股权转让予雅化集
团,上述交易金奥博于 2015 年确认投资收益 187.73 万元(含汇兑损益),该交
易对公司主营业务无重大影响。
四川金雅向雅化集团转让房屋建筑物系金奥博改制前四川金雅租用雅化集
1-2-64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团的土地进行厂房及附属房屋建设,依据“房地合一”的原则,租赁方四川金雅无
法办理房产证,由出租方雅化集团办理房产证。因此,四川金雅将上述房屋建筑
物向雅化集团转让后租赁使用。转让价格主要依据建造成本。上述交易确认的损
益为6.54万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极小。
金奥银雅向银光集团下属公司转让未使用的土地系金奥银雅为提高资产的
使用效率而转让,转让对价公允,关于上述交易金奥银雅确认营业外收入 411.36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4.88%,对公司主营业务无重大影响。
关联方资金往来大多发生在公司改制之前,改制后公司逐步建立规范的法人
治理制度,清理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减少了不必要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公司
治理制度执行相关交易,保障公司利益不受侵害。
6、关联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公允性发表的意见
(1)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已在其章程、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在审议
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制度及其他公允决策程序,且
有关议事规则及决策制度已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或出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的权限,建立严格的
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
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贷款及重大日常经营合同的决策权限如下:
对外投资、委托理财: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不满 50%或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未超 6,000 万元,
由董事会审议;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6,000 万元的,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
1-2-65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不满 50%或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未超 3,000 万
元,由董事会审议;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的,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对外担保:除本章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
事项外,其他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除经全体董
事过半数同意外,还应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
金额低于 30 万元,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
额低于 300 万元,由公司总经理决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获赠现金
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不足 300 万元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法
人发生的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不满 1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不满 5%的关联交易由董
事会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
在 300 万元以上,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
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
易,经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贷款:公司申请贷款或授信额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0 万元;
重大日常经营合同:年均合同金额(即“合同金额除以合同执行年限”,下同)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
元的合同或年均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 30%以上、
绝对金额在 1800 万元以上,且合同仅为意向性协议,其法律效力及对协议方的
约束力较低或无约束力的合同。
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内可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贷款及重大日常经营合同签订
事项,董事长、总经理审批上述事项的具体权限由董事会另行制定相关文件进行
规定。”
1-2-66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章程》第四十五条规定,“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
标准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2)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公司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发生关联交易时,应严格按照本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有
关规定执行。”
《公司章程》第八十九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
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股东大会决议应当明确写明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公司章程》第九十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回
避表决的程序为:
(一)与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向公司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并主动申请回避;
(二)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大会主持人宣布有关联关系的
股东,并对关联股东与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关系进行解释和说明;
(三)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关联股东回避,由非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审议、表决;
(四)股东大会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在扣除关联股东所代表的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后,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按本章程的规定表决。
关联股东未主动申请回避的,其他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有权要求
关联股东回避;如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提出回避请求时,被请求回避的股东认为
自己不属于应回避范围的,应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根据情况与现场董事、监事
及相关股东等商讨并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
应予回避的关联股东可以参与审议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关联交易,并可就该关
联交易是否公平、合法及产生的原因等向股东大会作出解释和说明,但该股东无
权就该事项参与表决。
1-2-67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另行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对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在关联董事、关
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形下,对公司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
进行了审核及确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发生的关联购销、股权转让及共同投资、关联租赁、代垫费用、资金拆借等交易
遵循了公平、自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认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有效的,
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操纵利润的情形。同时,针对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拆借行为,非关联董事、非关联股东特别确认了:鉴于大
多资金拆借行为发生在股份公司设立之前,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已逐步建立规
范的法人治理制度,清理关联方资金拆借事项,严格按照公司治理制度执行相关
交易,上述事项没有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非关联股东亦确认没有损害其
合法权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1)报告期内,公
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主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认
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有效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
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
操纵利润的情形。针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拆借行为,鉴于大多发生在
股份公司设立之前,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已逐步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制度,清
理关联方资金拆借事项,严格按照公司治理制度执行相关交易,上述资金拆借行
为没有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2)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关联交易业务
的开展符合发行人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严格按照《公司章
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议案时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7、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
易,公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基本商业原则;切实履行信息
1-2-68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披露的有关规定;不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规范今后可能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实际控制人明刚、明景谷,持
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雅化集团、航天基金已出具了《关于减少及规范关
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1、不利用股东地位及与金奥博之间的关联关系损害金奥博利益和金奥博其
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尽量减少与金奥博发生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一方面按照公
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将不会要求或接受金奥博给予比在任何一项
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另一方面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金奥博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并进行
充分信息披露。
3、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金奥博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不会向金奥博
谋求任何超出上述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4、本人将通过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
准遵守上述承诺。
5、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1)如金奥博及其他股东由
此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确认后,本人将在金奥博董事会通知的时限内赔
偿金奥博及其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本人拒不赔偿相关损失的,金奥博有权相应
扣减金奥博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作为本人的赔偿。(2)本人应配合金奥博消除
或规范相关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终止关联交易、采用市场公允价格等。
6、上述承诺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人不再持有金奥博 5%以上股份
之日止。”
七、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一)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明景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0 年出生,本科学历,教授
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民用爆破器材行业专家委员会委员。
1-2-69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曾任长沙矿山研究院高级工程师、研究室主任、深圳市爱特实业公司工业技术研
究所所长和金奥博有限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2、明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高级工程师,国务院安委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工贸与民爆专业委员会专家,中国爆
破器材行业协会副理事长,享受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曾任中国有色金属工
业总公司广州分公司工程师,美国 EDS 公司项目经理。2005 年 11 月至今,任本
公司董事、总经理。
3、周一玲,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美国 IHA 公司会计主管、美国密歇根大学高级财务分析师、金奥博有限副
总经理。2016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刘平凯,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
师。曾任四川雅安化工厂车间工人、劳动人事科科员、企管办科员、厂办科员、
副主任、主任,四川雅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部长、总部办公室主任、总经
理助理、总经济师,雅化集团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等职。现任雅化集团
董事,2016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5、王洪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
级工程师。曾任航天三院海鹰集团人力资源部部长,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综合管理部部长。现任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业务总监,航天科工投
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航
天科工投资基金管理(成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 10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
事。
6、汪旭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39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
工程院院士,全国劳动模范,博士生导师,曾任北京矿冶研究总院总工程师、副
院长、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爆破行业协会会长。现任中国爆破行业专家委员
会主任、公安部爆破专家组组长,湖北凯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雪
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7、张清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1-2-70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曾任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 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等职。现任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
务所律师、合伙人,深圳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8、郑馥丽,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
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现
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深
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16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9、吴多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5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
工程师。曾任兵器工业部第 214 研究所研究室主任,甘肃省化工研究院副院长,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股东代表监事。
10、翟雄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专科学历。曾
任四川雅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主管,雅化集团三台化工有限公司综合部副
部长、部长,雅化集团运输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综合部部长,雅化集团证
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投资管理部经理、总部办公室主任等职。现
任雅化集团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6 年 3 月至今,任
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11、喻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
金奥博有限办公室主任,2016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行政部总监。
12、吴龙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0 年出生,大专学历,教
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民用爆破器材行业专家委员会委
员。曾任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采矿所高级工程师及研究室主任,
金奥博有限副总经理。2012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13、裴海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出生,大专学历,高
级工程师。曾任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
2012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1-2-71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4、崔季红,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出生,本科学历。曾
任深圳市冠日瑞通技术有限公司会计主管,金奥博有限财务部经理。2016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变动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股
及变动情况如下: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姓名 股份 股份 出资 出资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股) (万股) (万元) (万元)
明刚 3,391.20 40.00% 3,391.20 40.00% 235.50 42.82% 205.50 41.10%
明景谷 1,360.80 16.05% 1,360.80 16.05% 94.50 17.18% 94.50 18.90%
合计 4,752.00 56.05% 4,752.00 56.05% 330.00 60.00% 300.00 60.00%
2、间接持股情况
(1)通过奥博合利、奥博合鑫、奥博合智间接持股情况
本公司股东奥博合利、奥博合鑫、奥博合智分别持有本公司 6.37%、3.40%、
2.12%的股份,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亲属通
过对这三家企业的出资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对这三家合伙企业的出资情况如
下:
奥博合利 奥博合鑫 奥博合智
姓名 职务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副总经理兼
周一玲 1207.50 38.3333 0.25 0.06 630.075 60.0070
董事会秘书
监事会主席、
吴多义 70.00 2.22 23.50 5.62 - -
核心技术人员
喻芳 职工代表监事 70.00 2.22 17.25 4.12 0.10 0.01
副总经理
吴龙祥 70.00 2.22 23.50 5.62 - -
核心技术人员
副总经理
裴海兴 70.00 2.22 22.00 5.25 - -
核心技术人员
1-2-72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崔季红 财务总监 70.00 2.22 17.25 4.12 - -
周一华 人力资源总监 50.00 4.76
注:周一玲为明刚之配偶,周一华为周一玲之妹妹。
(2)通过雅化集团间接持股情况
本公司股东雅化集团持有本公司 25.47%的股份。本公司董事刘平凯通过对
雅化集团持股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在报告期内持有雅化集团的股份情况如
下:
单位:股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姓名 持股比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刘平凯 11,100,054 1.16% 11,100,054 1.16% 14,800,072 1.54% 9,711,436 2.0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 公司职务 对外投资公司名称 出资比例(%)
董事、总
明刚 广东正维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42.00
经理
董事、副 奥博合利 38.33
总经理、
周一玲 奥博合鑫 0.06
董事会秘
书 奥博合智 71.44
刘平凯 董事 雅化集团 1.16
深圳市中智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
张清伟 独立董事 4.00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薪酬情况
2016 年公司领取
姓名 职务 备注
薪酬(万元)
明景谷 董事长 140.36 -
明刚 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146.32 -
1-2-73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6 年公司领取
姓名 职务 备注
薪酬(万元)
周一玲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118.32 -
刘平凯 董事 - 不在本公司领薪
股份公司于 2016 年 03 月
汪旭光 独立董事 6.00 设立,2016 年 04 月开始
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股份公司于 2016 年 03 月
张清伟 独立董事 6.00 设立,2016 年 04 月开始
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股份公司于 2016 年 03 月
郑馥丽 独立董事 6.00 设立,2016 年 04 月开始
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吴多义 监事会主席、股东代表监事 34.79 -
翟雄鹰 股东代表监事 - 不在本公司领薪
喻芳 职工代表监事 22.05 -
吴龙祥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51.12 -
裴海兴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33.53 -
崔季红 财务总监 26.13 -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及子公司以外任职情
况如下:
姓名 公司职务 任职、兼职企业 与公司的关系 兼职职务
楚雄燃二金奥 博科技有
明景谷 董事长 公司之参股公司 董事
限公司
广东正维咨询服务有限
股东之控股公司 董事
董事、总经 公司
明刚
理 山东银光枣庄化工有限
公司之参股公司 董事
公司
广东正维咨询服务有限
股东之控股公司 董事长
公司
董事、副总
山东银光枣庄化工有限
周一玲 经理、董事 公司之参股公司 监事
公司
会秘书
楚雄燃二金奥博科技有
公司之参股公司 董事
限公司
1-2-74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姓名 公司职务 任职、兼职企业 与公司的关系 兼职职务
奥博合利 公司股东 执行事务合伙人
奥博合鑫 公司股东 执行事务合伙人
奥博合智 公司股东 执行事务合伙人
刘平凯 董事 雅化集团 公司股东 董事
航天科工投资基金管理
无关联关系 董事长
(成都)有限公司
航天科工创业投资有限
无关联关系 监事
责任公司
融硅思创(北京)科技有限
无关联关系 董事
公司
锦州神工半导体有限公
无关联关系 董事
王洪民 董事 司
北京索为系统技术股份
无关联关系 董事
有限公司
成都航天工业互联网智
执行事务合伙人
能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 无关联关系
委派代表
伙企业(有限合伙)
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
无关联关系 董事
公司
湖北凯龙化工股份有限
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
公司
汪旭光 独立董事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 公司控股子公司
独立董事
份有限公司 之少数股东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无关联关系 合伙人
普通合伙)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
郑馥丽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
有限公司
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
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
限公司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
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张清伟 独立董事
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
无关联关系 合伙人
事务所
副总经理、董事
雅化集团 公司股东
会秘书
股东代表监
翟雄鹰 四川凯达化工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子公司 董事

雅化集团内蒙古柯达化
股东控股子公司 董事
工有限公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声明,除本招股意向书已
经披露的任职外,未在公司股东、股东控制的单位、同行业其他单位兼职。
1-2-75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上述人员对外投资、兼职不影响其履行本职职责,上述人员的兼职对发行人
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影响。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明刚,实际控制人为明景谷、明刚父子。明刚直接持有公
司 40.00%股权,明景谷直接持有公司 16.05%的股权。二人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比
例为 56.05%。
1、明景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0 年出生,本科学历,教授
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民用爆破器材行业专家委员会委员。
曾任长沙矿山研究院高级工程师、研究室主任、深圳市爱特实业公司工业技术研
究所所长和金奥博有限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2、明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高级工程师,国务院安委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工贸与民爆专业委员会专家,中国爆
破器材行业协会副理事长,享受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曾任中国有色金属工
业总公司广州分公司工程师,美国 EDS 公司项目经理。2005 年 11 月至今,任本
公司董事、总经理。
九、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81,557,969.00 168,207,431.48 124,626,627.87 77,575,410.64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1-2-76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收票据 23,782,135.14 15,336,198.65 12,691,000.00 14,549,177.11
应收账款 77,208,528.10 97,633,891.99 53,599,402.37 49,059,981.71
预付款项 8,306,808.72 12,437,525.32 6,757,687.63 8,770,034.1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980,464.06 1,578,015.14 2,035,302.18 8,679,472.9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77,505,816.49 94,875,972.06 92,850,908.45 104,926,307.3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其他流动资产 2,086,145.23
流动资产合计 372,427,866.74 390,069,034.64 292,560,928.50 263,560,383.9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0,417,736.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866,598.48 3,369,748.96 2,111,294.23 4,090,188.68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7,171,668.16 27,815,973.68 24,928,383.03 28,661,497.83
在建工程 1,044,624.21 344,048.08 110,545.1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8,203,590.63 18,469,620.70 5,297,557.86 463,291.75
开发支出
商誉 4,229,571.45 4,229,571.45 4,229,571.45 9,319,327.94
长期待摊费用 33,362.03 60,873.09 367,207.21 751,227.68
1-2-77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58,733.42 2,299,497.17 3,508,803.41 3,499,179.73
其他非流动资产 7,885,388.81 1,028,301.89
非流动资产合计 63,493,537.19 57,273,586.94 40,786,865.27 77,312,994.71
资产总计 435,921,403.93 447,342,621.58 333,347,793.77 340,873,378.6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31,281,671.07 38,964,342.35 19,129,221.88 21,021,676.82
预收款项 68,144,686.49 105,575,806.66 125,856,421.75 142,928,612.7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961,585.93 9,615,913.14 8,026,903.00 7,874,816.81
应交税费 5,051,072.05 7,286,624.87 22,715,646.50 6,459,963.6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1,440,000.00
其他应付款 1,460,694.31 982,566.95 4,721,069.73 10,145,206.78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07,899,709.85 163,865,253.97 180,449,262.86 188,430,276.7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2-78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4,772,206.27 3,095,083.33 3,220,000.00 5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785,60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772,206.27 3,095,083.33 3,220,000.00 2,285,600.00
负债合计 122,671,916.12 166,960,337.30 183,669,262.86 190,715,876.7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84,790,000.00 84,790,000.00 5,500,000.00 5,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80,361,922.65 80,361,922.65 52,909,696.01 38,095,296.0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2,046,352.97 2,538,219.82 1,180,549.39 10,188,263.69
专项储备 1,605,450.54 1,410,182.61 583,052.46 299,774.87
盈余公积 6,605,471.81 4,634,441.81 2,987,117.34 2,886,834.9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04,863,292.48 76,714,334.81 63,330,271.92 72,904,085.7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80,272,490.45 250,449,101.70 126,490,687.12 129,374,255.25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32,976,997.36 29,933,182.58 23,187,843.79 20,783,246.60
股东权益合计 313,249,487.81 280,382,284.28 149,678,530.91 150,157,501.85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35,921,403.93 447,342,621.58 333,347,793.77 340,873,378.61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1-2-79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91,366,403.41 456,121,092.66 398,957,036.43 319,841,506.79
其中:营业收入 191,366,403.41 456,121,092.66 398,957,036.43 319,841,506.79
二、营业总成本 153,155,512.83 381,345,546.45 340,811,772.41 275,243,775.89
其中:营业成本 123,763,530.83 303,354,217.24 260,911,562.36 221,230,017.11
营业税金及附加 1,690,264.31 3,845,985.08 4,490,852.57 1,167,431.03
销售费用 9,089,980.65 19,398,338.77 18,964,046.68 15,218,911.91
管理费用 20,940,552.22 54,390,915.14 57,651,645.56 37,726,069.55
财务费用 -2,213,958.03 -1,600,199.91 -1,889,145.15 -2,765,501.52
资产减值损失 -114,857.15 1,956,290.13 682,810.39 2,666,847.8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03,150.48 1,258,454.73 32,929,895.01 -6,356,428.4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503,150.48 1,258,454.73 -1,486,049.89 -1,144,426.25
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他收益 2,016,955.31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39,724,695.41 76,034,000.94 91,075,159.03 38,241,302.41
列)
加:营业外收入 2,017,130.10 8,366,032.58 2,460,689.12 413,760.9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4,322,424.79
减:营业外支出 12,633.60 310,288.81 27,502.04 47,819.2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0,768.38 120,523.03 7,902.11 7,592.2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41,729,191.91 84,089,744.71 93,508,346.11 38,607,244.11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7,378,447.02 13,900,135.23 17,327,674.86 6,179,144.2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34,350,744.89 70,189,609.48 76,180,671.25 32,428,099.84
列)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119,987.67 61,773,614.00 72,526,468.58 29,048,970.62
少数股东损益 4,230,757.22 8,415,995.48 3,654,202.67 3,379,129.2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91,866.85 1,357,670.43 -9,007,714.30 -548,902.01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
-491,866.85 1,357,670.43 -9,007,714.30 -548,902.01
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
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1-2-80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491,866.85 1,357,670.43 -9,007,714.30 -548,902.01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10,118,400.00 -541,620.00
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491,866.85 1,357,670.43 1,110,685.70 -7,282.01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3,858,878.04 71,547,279.91 67,172,956.95 31,879,197.8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
29,628,120.82 63,131,284.43 63,518,754.28 28,500,068.61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4,230,757.22 8,415,995.48 3,654,202.67 3,379,129.22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6 0.99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6 0.99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1,855,549.18 387,713,068.39 379,493,283.12 336,278,117.07
收到的税费返还 826,770.72 658,760.83 907,493.47 179,317.3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175,656.65 13,174,219.05 10,898,834.06 20,540,282.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1,857,976.55 401,546,048.27 391,299,610.65 356,997,716.9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7,435,105.38 249,982,751.81 214,757,926.79 244,550,480.0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6,289,312.67 40,634,348.64 36,436,912.75 31,124,001.67
1-2-81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支付的各项税费 23,307,710.63 48,567,696.85 42,420,698.75 17,459,878.4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040,630.97 42,385,818.83 40,477,669.46 39,861,301.7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3,072,759.65 381,570,616.13 334,093,207.75 332,995,661.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85,216.90 19,975,432.14 57,206,402.90 24,002,054.9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9,300,041.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4,699,179.22 108,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5,557,000.00 4,390,316.65 267.53 150,000.00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11,447,381.38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57,000.00 4,390,316.65 65,446,869.13 258,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3,867,150.77 28,844,455.65 3,099,126.96 10,673,491.02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93,9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3,554,029.93 11,404,139.56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67,150.77 28,844,455.65 6,653,156.89 23,071,530.5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89,849.23 -24,454,139.00 58,793,712.24 -22,813,530.5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60,000,000.00 4,023,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1,323,000.00
的现金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287.6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000,000.00 4,026,287.67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
2,640,000.00 10,200,000.00 71,965,250.00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2,640,000.00 360,000.00 800,000.00
利、利润
1-2-82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4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80,000.00 10,200,000.00 71,965,250.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80,000.00 49,800,000.00 -67,938,962.3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419,018.81 719,510.47 310,064.42 -2,096.81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976,047.32 46,040,803.61 48,371,217.23 1,186,427.5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8,207,431.48 122,166,627.87 73,795,410.64 72,608,983.0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4,183,478.80 168,207,431.48 122,166,627.87 73,795,410.64
(二)非经常性损益
发行人会计师对公司报告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
XYZH/2017SZA20601 号《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说明》。依据经注册会计
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公司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和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以及非经常性损益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08 420.19 -0.79 -0.76
2、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
- - - -
的税收返还、减免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不包括与公
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 354.84 252.26 138.83 4.40
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
4、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
- - - -
资金占用费
5、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
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
- - - -
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
收益
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7、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8、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
- - - -
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9、债务重组损益 - - - -
10、企业重组费用 - - - -
1-2-83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 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11、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
- - - -
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1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
- - - 196.27
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13、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
- - - -
产生的损益
14、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454.92 -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5、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
- - - -
备转回
16、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17、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
- - - -
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18、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 - - - -
的影响
19、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20、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1.53 22.30 -0.06 12.10
支出
21、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 - -1,274.76 -521.20

小计 355.29 694.75 2,318.14 -309.19
减:所得税影响额 63.13 147.39 546.31 -76.77
非经常性净损益合计 292.16 547.36 1,771.83 -232.42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非经常性净损
263.53 448.80 1,749.27 -235.63

(三)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财务指标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 3.45 2.38 1.62 1.40
速动比率 2.73 1.80 1.11 0.8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6.31% 38.69% 58.28% 58.2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19 6.03 7.77 8.13
1-2-84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财务指标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存货周转率(次) 1.44 3.23 2.64 2.4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391.06 8,825.51 9,788.00 4,239.49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012.00 6,177.36 7,252.65 2,904.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
2,748.47 5,728.56 5,503.37 3,140.52
股东的净利润
利息保障倍数 - - - -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 0.10 0.24 -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7 0.54 - -
基本每股收益 0.36 0.99 - -
稀释每股收益 0.36 0.99 -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3.31 2.95 - -
净资产收益率 11.34% 32.97% 43.75% 25.13%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
养殖权和采矿权后)占净资产的比 0.20% 0.25% 0.45% 0.36%
例(%)
2、报告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项目 期间
加权平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7 年 1-6 月 11.34% 0.36 0.36
2016 年度 32.97% 0.99 0.99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 2015 年度 43.75% - -
2014 年度 25.13% - -
2017 年 1-6 月 10.35% 0.32 0.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2016 年度 30.57% 0.92 0.92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2015 年度 33.20%
净利润 - -
2014 年度 27.17% - -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资产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1-2-85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37,242.79 85.43% 39,006.90 87.20% 29,256.09 87.76% 26,356.04 77.32%
非流动资
6,349.35 14.57% 5,727.36 12.80% 4,078.69 12.24% 7,731.30 22.68%

资产总额 43,592.14 100.00% 44,734.26 100.00% 33,334.78 100.00% 34,087.3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流动资产占比在 75%以上。2016 年
末资产总额较上年末增加 34.20%,主要原因为:一是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导
致资产总额增加,二是当年度航天基金等投资者向公司增资 6,000 万元。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公司营业收入由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构成,其中主营业收入为工业
炸药生产装备系统、工业炸药关键原辅材料、其他原辅材料、其他产品和服务收
入,近三年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安全评价服务,以及工业雷管自动化生产线的销
售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 96%以上,公司主营业
务突出、收入来源稳定。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18,810.05 98.29% 45,475.45 99.70% 38,691.87 96.98% 31,604.17 98.81%
其他业务收入 326.59 1.71% 136.66 0.30% 1,203.83 3.02% 379.98 1.19%
合计 19,136.64 100.00% 45,612.11 100.00% 39,895.70 100.00% 31,984.1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31,604.17 万元、38,691.87 万元、
45,475.45 万元和 18,810.05 万元,呈逐年持续增长态势。2014 年至 2016 年,主
营业务收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9.95%。
由于公司 2014 年购买正维咨询的控股权,并于 2015 年转让,正维咨询
2014-2015 年纳入合并范围,正维咨询的主要业务为安评服务,因此 2014-2015
年其他业务收入金额较大。
1-2-86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别分类情况
公司是民爆行业生产和爆破企业的综合服务商,主营业务是为客户提供生产
民爆器材的成套工艺技术、装备、软件系统及工业炸药关键原辅材料的一站式综
合服务。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工业炸药生产装备系统、工业炸药关键原辅材
料、其他原辅材料、其他产品和服务组成。报告期内各类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工业炸药
生产装备 6,313.40 33.56% 14,659.67 32.23% 16,273.95 42.06% 11,223.98 35.51%
系统
工业炸药
关键原辅 10,764.69 57.23% 24,491.54 53.86% 19,118.38 49.41% 17,096.41 54.10%
材料
其他原辅
1,017.46 5.41% 4,552.57 10.01% 1,655.24 4.28% 1,138.18 3.60%
材料
其他产品
714.49 3.80% 1,771.67 3.90% 1,644.31 4.25% 2,145.61 6.79%
和服务
合计 18,810.05 100.00% 45,475.45 100.00% 38,691.87 100.00% 31,604.17 100.00%
(3)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分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内销 18,810.05 100.00% 45,395.75 99.82% 38,690.06 99.99% 31,550.76 99.83%
外销 - - 79.7 0.18% 1.81 0.01% 53.41 0.17%
合计 18,810.05 100.00% 45,475.45 100.00% 38,691.87 100.00% 31,604.1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产品主要用于国内的工业炸药生产,主营业务收入以
内销为主。外销收入主要为直接出口的原辅材料,2014-2016 年公司的外销收入
占比较小。
(4)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销售情况如下:
1-2-87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第一季
8,038.09 42.73% 8,083.65 17.78% 5,957.45 15.40% 4,428.17 14.01%

第二季
10,771.95 57.27% 9,248.66 20.34% 9,746.59 25.19% 8,628.38 27.30%

第三季
- - 15,286.15 33.61% 10,918.23 28.22% 8,720.00 27.59%

第四季
- - 12,856.98 28.27% 12,069.60 31.19% 9,827.63 31.10%

合计 18,810.05 100.00% 45,475.45 100.00% 38,691.87 100.00% 31,604.17 100.00%
由于第一季度受春节假期影响,工业炸药产量相对较低,客户对原辅材料采
购量也相对较少,因此每年的第一季度为公司销售的淡季。由于下半年安装调试
完成的生产线较多,同时工业炸药生产企业产量较高,对关键原辅材料需求增多,
因此下半年为相对的旺季,具有季节性波动的特征。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8.52 1,997.54 5,720.64 2,400.2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8.98 -2,445.41 5,879.37 -2,281.3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8.00 4,980.00 -6,793.90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41.90 71.95 31.01 -0.2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597.60 4,604.08 4,837.12 118.64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19,136.64 45,612.11 39,895.70 31,984.15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185.55 38,771.31 37,949.33 33,627.8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
74.13% 85.00% 95.12% 105.14%
业收入
营业成本 12,376.35 30,335.42 26,091.16 22,123.00
1-2-88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743.51 24,998.28 21,475.79 24,455.0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营
62.57% 82.41% 82.31% 110.54%
业成本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8.52 1,997.54 5,720.64 2,400.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142.92 6,471.60 5,846.24 3,475.23
扣非后盈利现金比例 27.95% 30.87% 97.85% 69.07%
注:扣非后盈利现金比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014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主要原因是公司为工业炸药生产装备系统储备项目的后续执行增加备货。
2016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低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主要原
因如下:
1、自 2015 年下半年起,公司加强了与集团客户的业务合作。鉴于集团客户
的采购规模较大及信用等级高,公司给予其更为优惠的信用政策,应收账款余额
有所增加;同时,受经济环境和下游行业需求的影响,公司的部分客户的经营业
绩出现了下降,其回款时间有所延长,导致应收账款回收速度减缓;
2、为维持长期稳定的租赁关系和解决房产权属的问题,子公司向土地出租
方转让房产,转让价款用于预付租金,经营现金流出增加。
2017 年 1-6 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低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
主要原因如下:2017 年上半年新签装备系统项目由于工期延期等原因暂未开始
发货,预收账款同比减少;公司发放上年绩效奖金,经营性应付款项减少;金奥
博为执行海外项目,缴存信用证保证金 737.45 万元。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81.35 万元、5,879.37
万元、-2,445.41 万元和 168.98 万元。2014 年公司的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较高的
主要原因是公司收购正维咨询的控股权。2015 年投资活动产生大额现金流入的
主要原因是公司为了聚焦主业,转让正维咨询的全部股权,同时当年出售了南岭
民爆股票。2016 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高的主要原因是安徽金奥博购买土地使
用权,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研发和生产设备。
1-2-89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14 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零;2015 年,经股东会决议,
公司向股东分红 8,200 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6,793.90 万元;2016 年航
天基金等投资者向公司投资 6,000 万元,公司为 2015 年取得分红的个人股东代
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984.00 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4,980 万元;2017 年
上半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408 万元,主要是子公司分红,以及支付中介机构费
用。
4、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分析
(1)主营业务突出
报告期内,公司一直专注于民爆器材生产装备系统和原辅材料的生产和销
售,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快速增长,在工业炸药生产装备系统行业具有较强优
势地位。未来,公司将在确保现有产品竞争优势的前提下,积极拓展工业炸药关
键原辅材料市场,持续提升盈利水平。
(2)行业领先的市场地位
民爆行业具有专业性强,技术、安全性要求高的特点。只有拥有较高研发创
新能力、掌握领先民爆技术、具有强大技术转化能力的企业,才能在行业的不断
发展进步中占据有利的市场地位。公司先后在国内设计并指导建设了由工信部批
复的两条乳化炸药试验示范生产线,奠定了公司行业领先的市场地位,从而保证
公司良好的盈利能力。
(五)发行人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之“重大事项提示”之“六、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
政策”中关于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的描述。
(六)发行人分公司、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本公司共拥有八家控股子公司,分别为新疆金峰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金奥
银雅化工有限公司、四川金雅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奥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金奥博国际、深圳市美格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北京金源恒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2-90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安徽金奥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参股公司分别为山东银光枣庄化工有限公
司、楚雄燃二金奥博科技有限公司。
1、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1)金奥银雅
金奥银雅是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主要生产乳化炸药专用乳化剂和复合油
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山东金奥银雅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 年 1 月 12 日
注册/实收资本 6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孙伯文
住所 枣庄市市中区孟庄镇峨山口村
乳化剂、乳化专用复合油相、一号复合蜡、表面活性剂等化学原料的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金奥银雅股本结构如下:
出资人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金奥博股份 420.00 70.00% 货币
银光集团 180.00 30.00% 货币
合计 600.00 100.00% -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7.06.30/2017 年 1-6 月 2016.12.31/2016 年度
总资产(万元) 7,909.69 7,970.51
净资产(万元) 5,878.78 4,887.84
营业收入(万元) 7,487.82 19,037.69
净利润(万元) 990.94 2,207.52
注:上述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金奥银雅自设立以来股权未发生变化,其设立的基本情况如下:
1-2-91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 根据枣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鲁)登记内名预核字[2011]第
0655 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金奥博有限与山东银光化
工拟出资设立的企业名称为山东金奥银雅化工有限公司。
2. 2012 年 1 月 4 日,山东旭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鲁旭会验
字(2012)第 001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2 年 1 月 4 日
止,金奥银雅(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
计 600 万元。
2012 年 1 月
3. 2012 年 1 月 12 日,金奥银雅取得了枣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
设立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 金奥银雅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万元) (万元) (%)
金奥博有限 420.00 420.00 70.00
山东银光化工 180.00 180.00 30.00
合 计 600.00 600.00 100.00
(2)四川金雅
四川金雅是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主要生产乳化炸药专用乳化剂和复合油
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四川金雅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 年 6 月 15 日
注册/实收资本 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明刚
住所 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永兴大道南段 99 号
精细化工产品及其他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乳化剂、复合油相、
经营范围
表面活性剂的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金雅科技股本结构如下:
出资人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金奥博股份 1,200.00 60.00% 货币
雅化集团 800.00 40.00% 货币
合计 2,000.00 100.00% -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7.06.30/2017 年 1-6 月 2016.12.31/2016 年度
1-2-92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总资产(万元) 3,736.69 3,761.80
净资产(万元) 2,955.35 2,972.08
营业收入(万元) 3,276.87 5,493.85
净利润(万元) 283.27 600.46
注:上述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川金雅自设立以来的股权演变情况如下:
1. 2012 年 5 月 22 日,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川工商)名称预核
内[2012]第 004927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金奥博
有限与雅化集团拟出资设立的企业名称为四川金雅科技有限公司。
2. 根据股东签署的《四川金雅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四川金雅注册资
本为 2,000 万元,由股东分三期出资。
3. 2012 年 6 月 1 日,四川蜀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蜀会
师验字[2012]039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2 年 5 月 30
日,四川金雅(筹)已收到金奥博有限、雅化集团以货币形式缴纳的
2012 年 6 月
首次出资注册资本(实缴资本)人民币 600 万元。
设立
4. 2012 年 6 月 15 日,四川金雅取得四川省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
发的注册号为“51310000001621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 四川金雅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万元) (万元) (%)
金奥博有限 1,200.00 360.00 60.00
雅化集团 800.00 240.00 40.00
合 计 2,000.00 600.00 100.00
1. 2012 年 9 月 26 日,四川蜀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蜀
会师验字[2012]060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2 年 8 月
28 日,四川金雅已收到金奥博有限、雅化集团以货币形式缴纳的
第二期出资 800 万元。
2. 2012 年 10 月 15 日,四川金雅在四川省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
2012 年 10 月缴 理了本次缴纳实收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纳第二期出资 3. 本次变更后,四川金雅的股权结构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万元) (万元) (%)
金奥博有限 1,200.00 840.00 60.00
雅化集团 800.00 560.00 40.00
合 计 2,000.00 1,400.00 100.00
1. 2012 年 12 月 29 日,四川蜀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蜀
2013 年 1 月缴纳 会师验字[2012]079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2 年 12 月
第三期出资 17 日,四川金雅已收到金奥博有限、雅化集团以货币形式缴纳的
第三期出资 600 万元。
1-2-93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 2013 年 1 月 16 日,四川金雅在四川省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
了本次缴纳实收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 本次变更后,四川金雅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
金奥博有限 1,200.00 1,200.00 60.00
雅化集团 800.00 800.00 40.00
合 计 2,000.00 2,000.00 100.00
(3)美格包装
美格包装是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自动化包装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
销售和服务,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深圳市美格包装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 年 01 月 24 日
注册/实收资本 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明刚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第二工业区白花园路 18 号英唐科技产业园
住所
A栋1楼
一般经营项目:包装设备、电气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及相关
技术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法律、
经营范围 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及决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不含电力设施
的安装、维修)
许可经营项目:包装设备、电气设备的生产。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7.06.30/2017 年 1-6 月 2016.12.31/2016 年度
总资产(万元) 1,476.13 1,403.32
净资产(万元) 1,346.03 1,250.38
营业收入(万元) 856.64 2,075.15
净利润(万元) 80.38 176.14
注:上述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金峰源
金峰源是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主要生产散装炸药设备,如混装车,移动地
面站和地下装药车,其基本情况如下:
1-2-94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名称 新疆金峰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5 月 3 日
注册/实收资本 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明刚
住所 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九沟南路 1229 号
机械工程技术研发,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金属
密封件、塑料薄膜、有机化学原料制造、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
经营范围
业务;矿山设备、金属材料的销售;金属结构制造与销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金峰源股本结构如下:
出资人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金奥博股份 1,530.00 76.50% 货币
雪峰科技 400.00 20.0% 货币
杜志平 70.00 3.50% 货币
合计 2,000.00 100.00% -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7.06.30/2017 年 1-6 月 2016.12.31/2016 年度
总资产(万元) 1,918.28 1,870.53
净资产(万元) 952.38 1,045.03
营业收入(万元) 205.23 612.48
净利润(万元) -98.20 -292.80
注:上述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新疆金峰源自设立以来的股权演变情况如下:
1. 2011 年 3 月 8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新)名
称预核内[2011]第 032181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
预先核准新疆雪峰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新疆
2011 年 5 月
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奥博有限、杜志平和周一玲拟
设立
出资设立的公司名称为新疆金峰源科技有限公司。
2. 2011 年 4 月 15 日,新疆民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新民旺
会验字[2011]第 04-001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1 年 4
1-2-95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月 12 日,新疆金峰源(筹)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注册
资本合计 1,000 万元。
3. 2011 年 5 月 3 日,新疆金峰源取得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
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65000005903555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4. 新疆金峰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姓名
(万元) (万元) (%)
雪峰科技 400.00 400.00 40.00
金奥博有限 400.00 400.00 40.00
杜志平 150.00 150.00 15.00
周一玲 50.00 50.00 5.00
合 计 1,000.00 1,000.00 100.00
1. 2011 年 12 月 22 日,新疆金峰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股
东周一玲将其持有的新疆金峰源 5%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50 万元)
以 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金奥博有限。
2. 2012 年 1 月 19 日,新疆金峰源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
局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2 年 1 月
3. 本次股权转让后,新疆金峰源的股权结构为:
第一次股权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转让 股东名称/姓名
(万元) (万元) (%)
金奥博有限 450.00 450.00 45.00
雪峰科技 400.00 400.00 40.00
杜志平 150.00 150.00 15.00
合 计 1,000.00 1,000.00 100.00
1. 2012 年 6 月 21 日,新疆金峰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公司
注册资本增加至 2,000 万元,其中,金奥博有限缴纳新增注册资本
850 万元,杜志平缴纳新增注册资本 150 万元。
2. 2012 年 7 月 26 日,政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政
和会验字(2012)第 38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2 年 7 月
26 日,新疆金峰源已收到金奥博有限、杜志平以货币形式缴纳的
新增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2012 年 8 月 3. 2012 年 8 月 3 日,新疆金峰源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
第一次增资 局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 本次增资后,新疆金峰源的股权结构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姓名
(万元) (万元) (%)
金奥博有限 1,300.00 1,300.00 65.00
雪峰科技 400.00 400.00 20.00
杜志平 300.00 300.00 15.00
合 计 2,000.00 2,000.00 100.00
2014 年 9 月 1. 2014 年 9 月 9 日,新疆金峰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股东
第二次股权 杜志平将其持有的新疆金峰源 11.5%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230 万元)
转让 以 23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金奥博有限。
1-2-96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 2014 年 9 月 9 日,杜志平与金奥博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3. 2014 年 9 月 15 日,新疆金峰源在米东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
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 本次股权转让后,新疆金峰源的股权结构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姓名
(万元) (万元) (%)
金奥博有限 1,530.00 1,530.00 76.50
雪峰科技 400.00 400.00 20.00
杜志平 70.00 70.00 3.50
合 计 2,000.00 2,000.00 100.00
(5)金奥博国际
金奥博国际是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金奥博国际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 年 5 月 15 日
注册资本 400 万美元
住所 中国香港
经营范围 机电设备及机电产品辅助贸易及投资联营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7.06.30/2017 年 1-6 月 2016.12.31/2016 年度
总资产(万元) 2,049.25 2,108.67
净资产(万元) 2,047.39 2,100.37
营业收入(万元) 118.17 273.92
净利润(万元) -3.80 -45.90
注:上述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金奥博信息
金奥博信息是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主要为公司提供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及
信息技术服务,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深圳市金奥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01 月 15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1-2-97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住所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销售;网络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
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周边设备的
系统集成;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通讯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开发
经营范围
与集成;自动化工程及相关技术咨询;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
保险及其他金融业务);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7.06.30/2017 年 1-6 月 2016.12.31/2016 年度
总资产(万元) 532.74 375.12
净资产(万元) 533.74 328.79
营业收入(万元) 277.78 459.83
净利润(万元) 204.94 328.79
注:上述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7)金源恒业
金源恒业是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基础雷管自动装填线,工业雷管
自动化生产技术及设备、起爆具助爆药包生产技术及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北京金源恒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3 年 01 月 15 日
注册/实收资本 3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杨祖一
住所 北京市房山区书院南街 13 号院 2 号楼 12 层 1204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零售机械设
备、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组织文
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
经营范围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金源恒业股本结构如下:
1-2-98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出资人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金奥博股份 153.00 51.00% 货币
杨祖一 147.00 49.00% 货币
合计 300.00 100.00% -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7.06.30/2017 年 1-6 月 2016.12.31/2016 年度
总资产(万元) 743.10 802.14
净资产(万元) 261.46 188.88
营业收入(万元) 326.59 135.20
净利润(万元) 72.57 16.26
注:上述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金源恒业自设立以来的股权演变情况如下:
1. 2002 年 12 月 24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山分局出具“(京房)
企名预核(内)字[2002]第 10866858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书》,同意杨祖一、黄文明、董晓辉拟出资设立的企业名称为北京
金源恒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 2003 年 1 月 6 日,杨祖一、黄文明、董晓辉签署了《北京金源恒
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章程》。
3. 2003 年 1 月 6 日,北京凌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2003)凌
峰验字 008 号”《开业登记验资报告书》,经审验,截至 2003 年 1
月 6 日,金源恒业(筹)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注册资本
2003 年 1 月
(实缴资本)人民币 30 万元。
设立
4. 2003 年 1 月 15 日,金源恒业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山分
局颁发的注册号为“110111252554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 金源恒业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东姓名
(万元) (万元) (%)
黄文明 10.00 10.00 33.33
杨祖一 10.00 10.00 33.33
董晓辉 10.00 10.00 33.33
合 计 30.00 30.00 100.00
1. 2009 年 5 月 18 日,金源恒业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股东黄
2009 年 6 月
文明将其持有的金源恒业 33.33%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10 万元)转让
第一次股权
给曹金利。
转让
2. 2009 年 5 月 18 日,黄文明与曹金利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1-2-99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3. 2009 年 6 月 8 日,金源恒业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山分局办
理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 本次股权转让后,金源恒业的股权结构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东姓名
(万元) (万元) (%)
曹金利 10.00 10.00 33.33
杨祖一 10.00 10.00 33.33
董晓辉 10.00 10.00 33.33
合 计 30.00 30.00 100.00
1. 2013 年 1 月 18 日,金源恒业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股东曹
金利将其持有的金源恒业 33.33%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10 万元)转让
给杨行。
2. 2013 年 1 月 18 日,曹金利与杨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3. 2013 年 1 月 25 日,金源恒业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山分局办
2013 年 1 月 理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次股权 4. 本次股权转让后,金源恒业的股权结构为:
转让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东姓名
(万元) (万元) (%)
杨 行 10.00 10.00 33.33
杨祖一 10.00 10.00 33.33
董晓辉 10.00 10.00 33.33
合 计 30.00 30.00 100.00
1. 2015 年 1 月 15 日,金源恒业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股东董
晓辉将其持有的金源恒业 33.33%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10 万元)转让
给 阜 新 市蔬菜 有 限 责任公 司 ; 股东杨 行 将 其持有 的 金 源恒 业
17.67%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5.3 万元)转让给阜新市蔬菜有限责任公
司,将其持有的金源恒业 15.67%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4.7 万元)转让
给杨祖一。
2. 2015 年 1 月 15 日,董晓辉、杨行和阜新市蔬菜有限责任公司、杨
2015 年 2 月 祖一就前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第三次股权 3. 2015 年 2 月 12 日,金源恒业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山分局办
转让 理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 本次股权转让后,金源恒业的股权结构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姓名
(万元) (万元) (%)
阜新市蔬菜有限
15.30 15.30 51.00
责任公司
杨祖一 14.70 14.70 49.00
合 计 30.00 30.00 100.00
1. 2015 年 7 月 22 日,金源恒业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股东阜
2015 年 8 月 新市蔬菜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金源恒业 51.00%的股权(对应
第四次股权 出资额 15.30 万元)转让给金奥博有限。
转让及增资 2. 2015 年 7 月 22 日,阜新市蔬菜有限责任公司和金奥博有限就前述
股权转让事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1-2-100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3. 2015 年 7 月 22 日,金源恒业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
册资本增加至 300 万元,其中,金奥博有限缴纳新增注册资本
137.70 万元,杨祖一缴纳新增注册资本 132.30 万元。
4. 2015 年 8 月 14 日,金源恒业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房山分局办
理了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金源恒业的股权结构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姓名
(万元) (万元) (%)
金奥博有限 153.00 153.00 51.00
杨祖一 147.00 147.00 49.00
合 计 300.00 300.00 100.00
(8)安徽金奥博
安徽金奥博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乳化剂、一体化专用复合油相、
复合蜡、表面活性剂、化学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的研发、
生产、销售,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安徽金奥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6 月 17 日
注册/实收资本 23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龙祥
住所 马鞍山市雨山经济开发区马钢污水处理厂以东
乳化剂、一体化专用复合油相、复合蜡、表面活性剂、化学原料及产
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机械工程技
术研发;化工专用设备、金属密封件、金属结构制造、销售;矿山机
经营范围
械设备、金属材料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7.06.30/2017 年 1-6 月 2016.12.31/2016 年度
总资产(万元) 3,620.74 2,093.12
净资产(万元) 2,268.06 2,282.62
营业收入(万元) 0.00 0.00
净利润(万元) -14.56 -17.38
2、发行人参股公司
1-2-101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楚雄燃二
楚雄燃二是本公司之参股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楚雄燃二金奥博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 年 11 月 8 日
注册/实收资本 4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谢昆华
住所 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云南燃二化工有限公司厂内)
复合油相材料及 span 系列乳化剂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
经营范围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楚雄燃二金奥博股本结构如下:
出资人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云南燃二化工有限公司 104.00 26.00% 货币
金奥博股份 136.00 34.00% 货币
国营云南安宁化工厂 80.00
20.00% 货币
(国营九八一五厂)
国营云南包装厂 80.00 20.00% 货币
合计 400.00 100.00% -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7.06.30/2017 年 1-6 月 2016.12.31/2016 年度
总资产(万元) 905.87 734.06
净资产(万元) 10.87 70.32
营业收入(万元) 241.06 11.92
净利润(万元) -59.45 -68.59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枣庄化工
枣庄化工是本公司之参股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1-2-102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名称 山东银光枣庄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2 年 06 月 21 日
注册/实收资本 849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孙伯文
住所 枣庄市市中区孟庄镇峨山口村
乳化剂、乳化专用复合油相、一号复合蜡、表面活性剂生产、销售(以
经营范围 上涉及化学危险品的,未取得专项许可前不得经营)及经营进出口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枣庄化工股本结构如下:
出资人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银光集团 509.00 60.00% 货币
金奥博股份 340.00 40.00% 货币
合计 849.00 100.00% -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7.06.30/2017 年 1-6 月 2016.12.31/2016 年度
总资产(万元) 1,697.07 1,709.05
净资产(万元) 707.41 782.67
营业收入(万元) 60.00 550.00
净利润(万元) -75.25 385.45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枣庄化工已无实际经营,与发行人不存在共同的客户、供应商。
1-2-103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
本次新股发行所得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其中: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T+12 T+24
投入金额
工 业 炸药 用一体 化 复
1 23,890.00 12,890.46 10,784.26 13,105.74
合油相材料建设项目
民 用 爆破 器材产 品 智
2 能 装 备制 造研发 及 产 9,693.80 4,512.56 409.50 9,284.30
业化项目
研 发 中心 及总部 运 营
3 11,324.85 7,807.54 8,788.00 2,536.85
中心建设项目
互 联 网综 合服务 运 营
4 7,514.16 4,014.30 2,856.00 4,658.16
平台建设项目
合计 52,422.80 29,224.86 22,837.76 29,585.05
为保证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募集资金到账 6 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如实际募
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将
以银行贷款或自筹资金方式解决资金缺口。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均履行了相应的项目审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意见号 环评批复文件
工业炸药用一体化复合油 马发改秘【2016】179 号 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马环
1
相材料建设项目 审【2016】90 号
民用爆破器材产品智能装 深宝安发改备案【2016】0296 号 深宝环水批【2016】665140
2
备制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号
研发中心及总部运营中心 深南山发改备案【2016】0525 号 无须环评审批
3
建设项目
4 互联网综合服务运营平台 深南山发改备案【2016】0526 号 无须环评审批
1-2-104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建设项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市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
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将严格遵
守有关法律法规,合理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1-2-105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
一、安全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客户提供生产民爆器材的成套工艺技术、装备、软件系
统及工业炸药关键原辅材料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工业炸药生
产工艺技术、软件及设备系统、工业炸药关键原辅材料和工业雷管生产线。公司
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的质量技术标准。公司在完成研发、生产并在客
户现场完成安装调试后,会对客户进行培训如何正确使用公司的产品。如客户在
正确、合规的操作或使用公司产品的基础上,不会存在安全和环保问题以及潜在
的风险隐患。但如客户不规范采用本公司技术和设备进行生产或使用,将有可能
存在使用的安全风险。
二、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公司处于民爆行业产业链中,主要为下游行业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及爆破工程
服务企业提供工业炸药和雷管生产装备及工业炸药关键原辅材料。工业炸药和雷
管广泛应用于矿山开采及能源建设、建筑、交通建设、农林水利建设、地震勘探
及国防建设等领域。全球经济和国内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对矿山开采及基础建
设行业影响较大。因此,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将对公司盈利的稳定性造成一定
的影响。
三、下游行业生产企业利润下滑的风险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数据,2008-2015 年我国工业炸药年产量总体上呈
稳步增长的趋势,年平均增幅为 3.40%。从 2008 年到 2015 年,7 年间工业炸药
年产量增加约 76.58 万吨,增幅达到了 26.4%。2013 年炸药年产量创历史新高,
达到 437 万吨,2014 年总产量略有下降,累计完成 432.4 万吨。2015 年,工业
炸药年产量为 367.18 万吨,较上年减少 14.97%。2016 年,我国工业炸药产量为
354.17 万吨,同比下降 3.89%,降幅明显减少。2017 年 1-6 月,工业炸药累计产
量为 176.32 万吨,同比增加 12.6%,下游行业呈现回暖态势。公司的主要客户是
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如下游行业生产企业利润继续下滑,将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
1-2-106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业绩形成不利影响。
四、业绩季节性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为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受客户采购习惯、项目施工
进度、生产经营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所处行业的销售存在季节性波动的特征。具
体而言,民爆器材生产企业为充分利用每年的产能,通常于上年末进行生产装备
的方案设计,年初进行工房建设,年中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年底进行生产验收。
同时,受春节假期的影响,公司第一季度的经营收入较低。2014-2016 年,发行
人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3.84%、15.77%和 17.81%,
第一季度收入占比相对较低。2014-2016 年,发行人上半年营业收入占全年营业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0.84%、40.76%和 38.19%,下半年营业收入明显高于上半年。
因此,公司所处行业销售的季节性特征可能导致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出现季节
性波动,如果公司对市场需求的预计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偏差,或公司未能充分
协调好采购、生产、发货、安装、调试等各个环节,则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
生不利影响。
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将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本次发行预计发行新股数量为 2,827
万股,发行后公司股本及净资产均将大幅增长。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
一定的建设周期和达产周期,在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才能达到预计的收益水平,
短期内难以获得较高收益,从而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有可能在短
期内会出现下降。因此,投资者面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即期回报被
摊薄的风险。
六、产能扩张风险
公司自设立以来,业务规模不断壮大。虽然公司积累了丰富的适应快速发展
的经营管理经验,并形成了有效的约束机制及内部管理机制,但本次发行结束后,
公司资产规模将大幅提高,人员规模将会增长,需要公司在资源整合、市场开拓、
产品研发与质量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诸多方面进行适应性调整,对子公
1-2-107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司和公司各部门工作的协调性、严密性、连续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
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
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将会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因此存在规模迅速
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七、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复合油相的主要原材料为复合蜡等石油化工产品。报告期
内,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在 90%以上,占比较高。由于化工产品
受石油价格波动的影响,因此,将会造成公司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虽然公司为了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储备少量原材料,但是倘若国际原油价格大
幅波动,影响石油化工产品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原材料采购单价大幅
波动,将会对公司的盈利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八、技术研发不力风险
公司是为客户提供生产民爆器材的成套工艺技术、装备、软件系统及工业炸
药关键原辅材料的一站式综合服务。通过对民爆器材生产工艺和技术进行研究,
并将技术成果应用于生产装备,向客户提供定制化的生产线,同时提供安装、调
试、维护、培训和技术升级等技术服务。民爆器材生产装备行业经营特点也决定
了其对技术水平及研发能力的高要求。随着民爆行业相关政策的不断落实和客户
要求的不断提高,行业内企业只有通过对现有技术不断研发、升级和改造,才能
确保其市场地位。若公司不能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和加强技术创新能力,推出达
到先进技术水平和满足客户需求的新产品,将可能会存在产品或技术落后的风
险。
九、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由于工业炸药生产装备及关键原辅材料行业的技术门槛较高,从事该行业的
技术研发人员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还需要通过长期的实践掌握业
务技能,因此专业研究人员和技术人员较为稀缺。未来随着民爆行业技术水平及
客户需求的不断提高,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张和市场竞争的加剧,本行业技术人才
1-2-108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的竞争也将日趋激烈,行业内企业将面临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风险。如果公司不
能为专业技术人才建立良好的人才培训机制和高效激励机制,将会影响核心人才
的工作积极性和研发创新性,并容易造成人才流失,从而带来技术风险。
十、存货减值风险
最近三年一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0,492.63 万元、9,285.09 万元、
9,487.60 万元和 7,750.58 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9.81%、31.74%、
24.32%和 20.81%。如果下游客户的生产建设项目出现重大延期或违约,或者产
品及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可能面临存货减值的风险,从而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最近三年一期末,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 4,906.00 万元、5,359.94 万元、
9,763.39 万元和 7,720.85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5.34%、13.43%、
21.41%和 40.35%。公司应收账款规模随着营业收入的提高而增加。
随着公司未来生产销售规模的扩大,受市场环境变化及国家宏观政策等因素
的影响,公司如果不能有效控制应收款项规模,或因主要客户经营状况变化而导
致应收款项无法及时回收,将对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动风险
目前,金奥博、美格包装、四川金雅实际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 15%,
金奥博信息享受软件企业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税后优惠。公司的技术转
让收入免征营业税或增值税,美格包装和金奥博信息的软件产品增值税超过 3%
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或者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发行人将不能享受上述税收优惠,将对发
行人的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十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的,公司对此已进
行了详尽的可行性分析。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扩充产能、技术升级、提高研发
1-2-109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从而为公司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
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然而,由于未来市场变化的不确定性、行业竞争格局的变
化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种种不确定因素等原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存在一定的风险,可能达不到预期的盈利水平。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
达到预期的盈利水平,一方面会影响公司战略的执行;另一方面当项目建成后,
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压力。
(1)技术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包括工业炸药用一体化复合油相材料建设项目以及
民用爆破器材产品智能装备制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对于复合油相材料而言,技
术特点集中在质量稳定性、乳化炸药爆炸性能等方面;对于民爆器材智能装备市
场而言,技术特点主要集中在生产技术的安全、节能、环保、连续化自动化智能
化程度、等方面。若公司未来不能保持民爆器材生产装备及复合油相的领先技术、
及时完成新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将会受到影响;同时,
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取决于稳定的高技术研发团队。如果公司在发展过程
中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技术骨干和关键管理人员流失,且造成技术泄密,将会对
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市场拓展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将投资工业炸药用一体化复合油相材料建设项目、民
用爆破器材产品智能装备制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及总部运营中心建设
项目以及互联网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公司对上述项目已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
论证,其中工业炸药用一体化复合油相材料建设项目达产后将新增 4.5 万吨复合
油相、1.3 万吨的 SPAN-80 乳化剂(自用)、2.8 万吨的复合蜡(自用)、2 万
吨的 PIBSA 乳化剂(其中外销 1.34 万吨)以及现场混装炸药智能装备 20 台/年。鉴
于公司上述产品技术成熟、政策支持、市场前景较好,预计达产后将带来可观的
经济效益。但是若项目实施后,公司营销政策未及时调整、不能迅速有效开拓市
场或外部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导致市场难以消化新增产能,公司可能无法按照既
定计划实现应有的经济效益。同时,募集资金项目与民爆器材生产行业联系紧密,
若民爆行业尤其是工业炸药产量增速下降,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募投项目产品的需
1-2-110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求产生影响。
十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明刚为公司控股股东,明景谷、明刚父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前,
明刚、明景谷分别持有公司 40%、16.05%的股权,二者合计持有公司 56.05%的
股权,持股比例较高。本次发行后,明刚持股比例将下降至 29.99%,明刚、明
景谷合计持股比例下降至 42.03%,明刚、明景谷仍为实际控制人。
虽然《公司章程》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义务、关联股东和关联董
事的回避表决制度等做出了规定,并建立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制约机制。同时,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但仍存在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人事安
排、关联交易和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实施影响的可能,从而影响公司决策的科学
性和合理性,并有可能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1-2-111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一)重要销售合同
公司与工业炸药生产装备系统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合作相关事宜,与关键
原辅材料重要客户先签订框架协议,后续客户根据实际需求向公司下达订单采
购。公司重要销售合同系正在执行的标的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业务合同,具体
如下:
序号 销售方 客户名称 销售货物
1. 金奥博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乳化炸药连续化自动化生产线
金奥博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乳化炸药连续化自动化生产线
2.
增补设备
3. 金奥博 重庆顺安天力达爆破器材有限公司 乳化炸药连续化自动化生产线
4. 金奥博 河北京煤太行化工有限公司 乳化炸药连续化自动化生产线
5. 金奥博 盘化(济南)化工有限公司 乳化炸药连续化自动化生产线
6. 金奥博 中国万宝工程公司 乳化炸药连续化自动化生产线
7. 金奥博 雅化集团 乳化炸药连续化自动化生产线
8. 金奥博 广西柳州威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乳化炸药连续化自动化生产线
9. 金奥博 北方爆破科技有限公司 乳化炸药连续化自动化生产线
10. 金奥博 国营云南民爆燃料一厂六七四分厂 乳化炸药连续化自动化生产线
НТ –ЭКСПЛОРЕР有限责
11. 金奥博 乳化炸药连续化自动化生产线
任公司
塔吉克斯坦 KM MUOSIR LIMITED
12. 金奥博 乳化炸药连续化自动化生产线
LIABILITY COMPANY
13. 四川金雅 雅化集团 乳化剂、一体化油相
14. 四川金雅 雅化集团旺苍化工有限公司 一体化油相
15. 四川金雅 雅化集团三台化工有限公司 一体化油相
16. 四川金雅 四川凯达化工有限公司 一体化油相
17. 金奥银雅 黔西南州乐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一体化油相
18. 金奥银雅 云南民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一体化油相
1-2-112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销售方 客户名称 销售货物
19. 金奥银雅 山东天宝化工爆破器材销售有限公司 一体化油相
20. 金奥银雅 抚顺隆烨化工南杂木有限公司 一体化油相
21. 金奥银雅 内蒙古生力民爆有限责任公司 一体化油相
22. 金奥银雅 巴彦淖尔盛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一体化油相
23. 金奥银雅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厂 一体化油相
24. 发行人 中国万宝工程公司 复合蜡、乳化剂、大豆卵磷脂
(二)重要采购合同
公司根据生产安排及材料需求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重要采购合同系正在
执行的标的金额 200 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具体如下:
序号 采购方 供应商名称 采购货物
1. 金奥博 都福(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自动装药机
2. 四川金雅 四川巴斯通科技有限公司 油酸
3. 四川金雅 丰城市万年昌蜡业有限公司 复合蜡
4. 四川金雅 老河口特裕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油酸
5. 四川金雅 沭阳县长江油脂有限公司 复合蜡
6. 金奥银雅 海宁中润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复合蜡
7. 金奥银雅 淄博天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油酸
8. 安徽金奥博 江苏金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设备
(三)授信合同、银行承兑合作协议
2016 年 8 月 3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
银行”)签署授信协议,约定招商银行向公司提供 1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
期间自 2016 年 8 月 18 日至 2017 年 8 月 17 日,授信额度内的贷款、融资利率及
相关业务收取的费用,按各具体合同的规定执行。公司实际控制人明景谷、明刚
以及明刚的配偶周一玲就前述授信协议项下发生的发行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
任。
2016 年 8 月 3 日,发行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银行承
兑合作协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同意为发行人办理承兑其开出的
1-2-113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商业汇票,包括纸质商业汇票、电子商业汇票和招行系统内网上票据。
(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2010 年 4 月,金奥博与邵阳三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邵阳三化”)签
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金奥博许可邵阳三化实施改性铵油炸药连续化生产设
备发明专利,许可方式是独占许可,许可期限至专利法定届满日 2017 年 9 月 23
日。
二、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三、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没有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
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本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没有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
讼或仲裁事项。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没有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1-2-114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七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
一、发行各方当事人
1 发行人: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KING EXPLORER SCIENCE AND
英文名称:
TECHNOLOGY CORPORATION
法定代表人: 明景谷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R2-A 栋 3、4
住所:

联系电话: 0755-26970939
传真: 0755-86567053
联系人: 周一玲
网址: http://www.kingexplorer.com/
电子信箱: ir@kingexplorer.com
2 保荐人(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霍达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楼
联系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2943121
保荐代表人: 潘青林、丁一
项目协办人: 付涛
项目经办人: 周玲、刘昭、杜业轩
3 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张利国
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高新南一道 8 号创维大厦 C 座
住所:
12 层
联系电话: 0755-23993388
传真: 0755-86186205
经办律师: 孙林、熊洁
4 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 叶韶勋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联合广场 A 座 10 层
联系电话: 0755-82900800
传真: 0755-82900815
经办会计师: 张伟坚、古范球
5 评估机构: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聂竹青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彩田路口)福景大厦中座 14 楼
联系电话: 0755-82406288
传真: 0755-82420222
1-2-115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经办资产评估师: 陆燕、聂竹青
6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电话: 0755-25938000
传真: 0755-25988122
7 收款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深纺大厦支行
户名: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序号 项目 时间
1 初步询价日期 2017 年 11 月 23 日
2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17 年 11 月 28 日
3 网下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7 年 11 月 29 日及 2017 年 12 月 1 日
4 网上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7 年 11 月 29 日及 2017 年 12 月 1 日
5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待定
1-2-116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八节 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
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8:00。
文件查阅地点:
发行人: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R2-A 栋 3、4 层
电话:0755-26970939
联系人:周一玲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楼
电话:0755-82943666
联系人:潘青林、丁一
1-2-117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
意向书摘要》之盖章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2-118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