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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道道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7-02-27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Daodaoquan Grain and Oil Co.,Ltd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营盘岭路 113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暨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 行 人 声 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同时刊载于 www.cninfo.com.cn 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中国证监
会、其它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
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
述。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1-2-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目 录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 5
一、发行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的重要承诺 .... 5
二、股利分配政策 ............................................................................................................. 12
三、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 16
四、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 20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3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24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 24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 25
四、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 27
五、发行人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 43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 44
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47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 49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50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 62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6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必要性 ................................................................................. 63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 66
一、风险因素 ..................................................................................................................... 66
二、重大合同 ..................................................................................................................... 73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73
四、关于巴陵油脂 2013 年进口菜籽油掺入临储库存违规事件及规范事宜................ 77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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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一、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 81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8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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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等相关责任主体的重要承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建军及股东湖南兴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或本单位)
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建军亦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岳阳中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
出资,也不由岳阳中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回购该等出资。
除上述股东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岳阳中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岳阳市诚瑞
投资有限公司、包李林、徐丹娣、蒋蓉、张军、彭亮、李灯美、李跃进、龚再纯、
吴忠凤、张轩、李娟、戴箐、王运新、李煜、卢正龙和张曦承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或本单位)所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建
军、包李林、徐丹娣、张军、殷宇飞、谢细波、李灯美、周辉同时还承诺:在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25%,且在离
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
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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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关于减持价格限制、破发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刘建军先生、湖南兴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岳阳中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岳阳市诚瑞投资有限公司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刘建军、包李
林、徐丹娣、张军)承诺:本人(或本单位)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
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本人(或本单位)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期间公
司发生过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相应调整。
(三)关于“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回购股份的承

本公司承诺: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
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按照
相关事项公告日收盘价且不低于发行价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如期间公司发生
过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相应调整)的价格回购
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因上述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控股股东刘建军先生承诺: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
响,并已由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书面认定或行政处罚的,本人将积
极督促发行人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在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对上述股
份回购事宜进行审议时,本人承诺将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如发行人股东大会
已审议通过上述股份回购事宜,发行人未回购或未全部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
部新股,本人承诺将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或全部新股
中的剩余未被发行人回购的部分,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行价。如期间公司发生过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
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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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四)关于“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相关责任主体
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刘建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承
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因本公司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公司为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
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承诺:“因本所及经办律师为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主要股东关于持股意向透明度的承诺
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公司控股股东刘建军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控股股东刘建军及其控制的法人股东兴创投资对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做出如下承诺:
(1)减持数量:本人(或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道道全股份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减持;在锁定期满后 12 个月内,减持数量
不超过本人(或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道道全股份总数的 10%;在锁定期满
后 24 个月内,减持数量累计不超过本人(或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道道全
股份总数的 20%,未数量不可累计至下一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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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期间公司发生过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则发行价相应调整。
(3)减持方式: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采取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
(4)信息披露义务: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章
制度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发布减持提示
性公告。
2、公司股东岳阳中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岳阳市诚瑞投资有限公司的持
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本次发行前,岳阳中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8.00%的股份,为公
司第三大股东;岳阳市诚瑞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6.94%的股份,为公司第四大
股东。岳阳中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岳阳市诚瑞投资有限公司对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做出如下承诺:
(1)减持数量:本单位持有的道道全的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依法减持;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单位所持道
道全股份总数的 25%,未减持数量不可累积至下一年计算。
(2)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期间公司发生过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则发行价相应调整。
(3)减持方式: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采取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
(4)信息披露义务: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章
制度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发布减持提示
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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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3、公司第五大股东包李林先生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本次发行前,包李林先生持有公司 412.72 万股,持股比例为 5.50%,其中直
接持有公司 362.72 万股,直接持股比例为 4.84%,通过中创投资间接持有 50.00
万股,间接持股比例为 0.67%,为公司第五大股东。包李林对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做出如下承诺:
(1)减持数量: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道道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将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减持;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道道全股份总数的 25%,未减持数量不可累积至下一年计算;
(2)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期间公司发生过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则发行价相应调整。
(3)减持方式: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采取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
(4)信息披露义务: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章
制度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发布减持提示
性公告。
(六)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相关承诺
1、公司的相关承诺
为填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可能导致的投资者即期回报减少,公司
承诺本次发行及上市后将采取多方面措施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水平,尽量减少
因本次发行及上市造成的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具体措施如下:
(1)积极开发新客户,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在巩固现有区域市场资源的前提下,公司将进一步挖掘已有区域市场的潜
力,通过建立高效的营销网络、加快省内外市场的战略布局,巩固和提升公司市
场地位和竞争能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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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
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项目建成并投产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
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公司将加快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速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确保
募投项目及早建成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
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草案)》,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
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得
到合法合规使用。
(3)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
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
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投资者回报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制定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对《公司
章程(草案)》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
回报规划明确了分红的比例、依据、条件、实施程序、调整事项等内容,并对合
理性进行了分析。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利润分配制度。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完
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投资者回报。
2、发行人控股股东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刘建军承诺:
“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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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3、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七)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公司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公司承诺: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及其他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公开承
诺,应公告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采取或接受提出新的承诺
或补救措施;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
赔偿损失;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2、刘建军、兴创投资、中创投资、诚瑞投资、包李林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
的约束措施
公司股东刘建军、兴创投资、中创投资、诚瑞投资、包李林承诺:如果本人
(或本单位)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发行人上市前本人(或本单位)所作出的相
关承诺,自违反相关承诺之日起,本人(或本单位)因违反承诺所得的收益归发
行人所有,同时本人(或本单位)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
或者未完全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人(或本单位)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承
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直至本人(或本单位)履行承诺或弥补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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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行人、投资者的损失为止。同时,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获得足额赔偿前,本人
(或本单位)不直接或间接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若未能履行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
关公开承诺,则本人将及时公告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
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提出新的承诺
或补救措施;如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
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益上缴通知之日起 10 日内进行支付;同时,若本人未履行
相关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申请
冻结所持有的发行人相应市值的股票,为本人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投资
者损失提供保障;自未履行承诺事实发生之日起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
措施实施完毕之日止,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如有)。
二、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公司 2015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做出决议,本次股票
发行前形成的滚存利润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道道全
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草案)》,公司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为:
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
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应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注重对投资者稳定、
合理的回报,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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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分配股利。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
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年度股利分配,有条
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4、利润分配的条件及具体比例
①现金分红的条件
A、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B、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和长期发展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
事项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未来 12 个月内购买资产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或单项购买资产价值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净资产 20%的事项,上述资产价值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以及对外投资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10%及以上的事项;
C、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年度实
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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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
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
当年利润分配方案。
③发放股票股利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根据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
合理因素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
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
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
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
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5、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机制
①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公司利
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
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
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②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
议。
③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
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
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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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④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以及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
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⑤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
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的,就相关政
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⑥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
进行表决。
6、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若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现有的利润分配政策影响公司可持续
经营时,公司可以根据内外部环境修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
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提出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
的保护,并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修改的原因。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会提出的利
润分配政策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过,独立董事应
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由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7、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8、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
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①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②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③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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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④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⑤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
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
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三)未来三年具体的股利分配计划
根据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对上市后三年的股利分配
做出了进一步安排,具体内容如下:
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上市后三年内,公司每年以
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具体每个年度的
现金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
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确定。
三、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一)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
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时,则公司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措施
当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立时,公司应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财务状况
和未来发展等因素,按顺序采取下列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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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1、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应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
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前提下,以公司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以稳定股价。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
金净额。公司在股价稳定措施启动后的回购期内,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将根据公
司当时股价情况及公司资金状况等,由股东大会最终审议确定,回购股份的数量
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每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
人民币 3,000 万元。
2、公司控股股东刘建军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但是公司股东大会做出不回购股份的决议或者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起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均低
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的情况下,公司控股股东刘建军应在符合《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公司控股股东股价稳定措施启动后的增持期限内,增持股份总金额累计不少
于 1,000 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后,自增持股份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包括其增持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当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起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仍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
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不
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以稳
定股价。
1-2-1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措施启动后的增持期
限内,增持股份总金额累计不低于该等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前薪
酬总额的 50%,单一年度内累计增持股份总金额不超过该等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
公司处领取的税前薪酬总额。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
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后,自增持股份
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其增持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在未来三年内聘任新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
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不包括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相关承诺。
4、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允许的措施。
(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程序
为实现稳定股价目的,公司回购股份和控股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应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且不会导致
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并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有关回购股份或增
持股份的具体程序,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1、公司回购的实施程序
当达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时,公司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
会,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但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独立董事应
对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提出审核意见。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同
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2 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回购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
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30 日内实施完毕并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
1-2-18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于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依法注销,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做出终止回购股份事宜的决议并
及时公告。
2、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应在增持启
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将其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
由公司在其增持前 3 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
控股股东及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
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30 日内实施完毕。
控股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
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控股股
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做出终止回购股份事宜的决议
并及时公告。
(四)稳定股价方案的保障措施
公司董事会未按相关程序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公司将延期向董事(不包括
独立董事)发放 50%的薪酬(津贴),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其
他职务的,公司延期向其发放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奖金或津贴,直至董事会审议
通过稳定股价方案之日止。
公司有权责令相关控股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
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但是:
1、当增持方案生效后 15 日内,公司控股股东未启动增持或未按该方案执行
的,则自愿将该年度的全部分红款项作为其违反承诺的惩罚款交给公司,直接由
公司扣缴。
1-2-19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当增持方案生效后 15 日内,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未启动增持或未按该方案执行的,则自愿将该年度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薪酬(津贴),以及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奖金或津贴作为其违反承诺的惩罚款交
给公司,直接由公司扣缴。
同时,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增持方案
生效后未按该方案执行的,未按该方案执行的控股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稳定股价预案对未来三年内新进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同样具有约束力。
四、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
险:
(一)食品安全和质量控制
发行人主要从事食用植物油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包装菜籽油。
食用植物油是消费者日常主要消费品之一。随着我国对食用植物油安全的重视、
消费者对食用植物油安全意识以及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控
制已经成为其加工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中之重。
公司通过了 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制定了一系列的质量管理制
度并严格实施,但仍不排除由于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出现疏忽或其他不可预计的原
因和不可抗力,而发生产品质量问题。而且公司的产品需要经过运输、仓储、上
架销售等多个环节才能到达终端消费者。尽管道道全已针对生产、销售等环节采
取了严格的管理措施,仍不能完全排除因相关主体处置不当而导致食品安全事件
发生的可能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将对公司的品牌形象以及相关产品的销售造
成不良影响,并有可能引发赔偿。公司存在食品安全和质量控制风险。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菜籽原油是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占生产成本的 85%以上。目前,公司的
菜籽原油主要来自国内市场和进口。受国家产业政策和国际市场价格影响,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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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三年的菜籽原油价格变动较大,政策和国际市场的变化都可能影响菜籽原油的市
场价格。菜籽原油的价格如果出现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盈利产生较大的影响。
虽然公司一直根据订单情况确定较为合理的采购数量和采购时间,并利用国内期
货市场对菜籽原油采用部分套期保值的经营策略,尽可能的减小原材料价格波动
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但不能完全避免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原材料价格波
动风险依然是公司主要的风险之一。
(三)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发行人是包装菜籽油行业的专业化生产企业之一,近年来的市场占有率名列
前茅。目前,公司已在湖南、江西、湖北、贵州、重庆、安徽等十几个省和地区
铺建了销售网络,并逐步向其他省份扩展。但是在食用植物油加工行业,跟益海
嘉里、中粮集团等国内较大的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相比在规模和品牌知名度上存
在一定的差距。未来食用植物油行业竞争会愈发激烈,公司如果不能有效推广自
有品牌,拓宽营销渠道,在市场竞争加剧时可能会面临较大的风险。
(四)产业政策风险
1、限价风险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食用植物油,属于百姓必备日常消费品之一。当国内、
国际食用植物油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对消费者的消费产生较大影响的时候,
国家可能会采取限价措施。这将会导致发行人短期内无法有效传导原材料等价格
上涨的成本压力,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目前发行人拥有对产品的自主定
价权,产品价格的调整无需向物价主管部门备案或报告,但仍存在限价风险。
2、国家食用植物油行业政策的变动风险
目前,中国的油料油脂对国际市场的依存度很高,60%以上的原料依赖进口。
我国的产业政策在安全战略高度对油料油脂的种植、加工、流通、储备、进出口
等各个环节采取综合措施,促进食用植物油产业健康发展,保障我国食用植物油
供给安全。相关政策的落实对公司的经营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如果政策改变可能
会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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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3、转基因原料政策的变动风险
发行人目前采购的部分原料中含有以转基因作物生产的原料。在我国,转基
因食品受消费者普遍关注。我国对转基因食品实行安全评价管理制度,经国家农
业部安全评价的食品不存在安全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 2015 年 2 月 1 日印发
的《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说明了“加
强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安全管理、科学普及”,但未来国家在转基因食品
的政策导向如果发生变化,公司产品的销售和原料采购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
(五)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分别为 57.97%、42.94%和 38.06%。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
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段时间的建设期,难以在
短时间内取得效益,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
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可能出现一
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除特别说明外,本摘要释义与招股书说明书一致。)
1-2-2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发行不超过 2,5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本
发行股数
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每股发行价格 47.30 元
22.99 倍(每股收益按 2016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发行市盈率
后的净利润孰低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8.86 元(按截至发行前一年经审计的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
每股净资产 股净资产 17.81 元(按本次发行后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其中发行后净资产按发行前本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和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采 用网 下 向 询价 对 象 询 价配 售 与 网上 资 金 申 购定 价 发 行
发行方式 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
发行方式
符 合资 格 的 网下 投 资 者 和在 证 券 交易 所 开 户 的境 内 自 然
发行对象 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118,250.00 万元;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额 111,664.00 万元。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6,586.00 万元,具体构成如下:承销及
保荐费用 5,376.00 万元、发行手续费用 80.00 万元、审计费用
发行费用概算
430 万元、律师费用 290 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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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Daodaoquan Grain and Oil Co.,Ltd.
注册资本: 7,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建军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1999 年 7 月 28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4 年 4 月 2 日
住所: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营盘岭路 113 号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0730-8318506
传真号码: 0730-8712508
互联网网址: www.ddqly.com
电子信箱: ddqzqb@ddqly.com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本公司系由湖南巴陵油脂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 3
月 13 日,巴陵油脂第二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将湖南巴陵油脂有限公
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将湖南巴陵油脂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3 月 28 日,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会议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同意以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天职业字[2014]5573 号《审计报告》审计的净资产 217,002,563.19 元,整体变
更设立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股本为 75,000,000.00 元,扣除分红后
其余计入资本公积。2014 年 4 月 2 日,公司取得注册号为 430600400000760 的
营业执照。
1-2-2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发起人
本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4 月 2 日,由巴陵油脂整体变更设立,整体变更时公
司发起人及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
(万元) (%)
1 刘建军 2,970.70 39.61
2 兴创投资 2,016.87 26.89
3 中创投资 600.00 8.00
4 诚瑞投资 520.26 6.94
5 包李林 362.72 4.84
6 徐丹娣 312.36 4.16
7 蒋蓉 331.27 4.42
8 张军 87.50 1.17
9 彭亮 57.23 0.76
10 李灯美 55.12 0.73
11 李跃进 36.44 0.49
12 龚再纯 24.43 0.33
13 吴忠凤 21.86 0.29
14 张轩 20.02 0.27
15 李娟 18.14 0.24
16 戴箐 17.18 0.23
17 王运新 17.18 0.23
18 李煜 11.45 0.15
19 卢正龙 10.99 0.15
20 张曦 8.28 0.11
合计 7,500.00 100.00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1、发行人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7,500 万元,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2,500 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占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25%。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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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发行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发行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参见第一节“一、(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和“一、(二)关于减持价格限制、破发
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二)发起人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公司设立时发起人持股情况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持股情况,参见本节“二、(二)发起人”。
2、前十名股东
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比例(%) 持股数(万股) 比例(%)
1 刘建军 2,970.70 39.61 2,970.70 29.71
2 兴创投资 2,016.87 26.89 2,016.87 20.17
3 中创投资 600.00 8.00 600.00 6.00
4 诚瑞投资 520.26 6.94 520.26 5.20
5 包李林 362.72 4.84 362.72 3.63
6 徐丹娣 312.36 4.16 312.36 3.12
7 蒋蓉 331.27 4.42 331.27 3.31
8 张军 87.5 1.17 87.50 0.88
9 彭亮 57.23 0.76 57.23 0.57
10 李灯美 55.12 0.73 55.12 0.55
3、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在本公司担任的职务
1 刘建军 39.61 总经理、董事长
2 包李林 4.84 副总经理、董事
3 徐丹娣 4.16 财务总监、董事
4 蒋蓉 4.42 岳阳工厂实业部总监
5 张军 1.17 生产指挥中心总监、董事
6 彭亮 0.76 岳阳子公司财务部经理
7 李灯美 0.73 营销中心综合部经理、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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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在本公司担任的职务
8 李跃进 0.49 运输分公司经理
9 龚再纯 0.33 运输分公司主管
10 吴忠凤 0.29 岳阳工厂实业部员工
(三)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持股比例
本公司股东刘建军先生和间接持股的姚锦婷女士系夫妻关系。刘建军先生直
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4,845.88 万股,占比 64.61%,姚锦婷女士间接持有公司 141.69
万股,占比 1.89%。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要从事食用植物油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目前以
菜籽油类产品为主。公司目前的经营范围主要是食用植物油和其副产品的
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按原材料不同可分为纯菜籽油、菜籽调和油和其他
油品;按是否包装可分为散装油和包装油。
(二)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及服务
发行人所在的行业是食用油加工行业,细分市场为食用植物油中的菜籽油类
产品加工企业。菜籽油饱和脂肪酸含 8-12%,不饱和脂肪酸含量 90%左右。人体
对菜籽油的吸收率很高,可达 99%,因此它所含的亚油酸等不饱和脂肪酸和维生
素 E 等营养成分能很好地被机体吸收,具有一定的软化血管、延缓衰老的功能。
公司的产品在行业内的分布如下图所示:
1-2-2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三)公司销售模式
(1)公司包装油销售管理模式
公司设立专门的营销中心,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全面负责中、小包装营销计
划的制定与实施、销售区域的监控管理、新市场的开发、广告宣传、品牌策划、
营销策划,产品开发,费用管理,客户服务以及团队建设与管理等工作。
销售管理部分为三个管理部门,共管辖 13 个省区/省级市场。销售一部与发
行人对接,主要管辖:湖南、江西、湖北、河南省区市场;销售二部与重庆子公
司对接,主要管辖: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北省区;销售三部与南京子公
司对接,主要管辖:浙江、江苏、安徽、山东省区。营销中心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所示:
1-2-28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营销中心
电商
品牌管理部 市场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 销售管理部 KA 管理部 运营部
销售一部 销售二部 销售三部
(华中) (西南) (华东)
公司产品的价格管理是由销售管理部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行情变化适时制
定出促销政策和渠道价格指导体系,报营销中心总监、总经理审批后执行。销售
量的目标管理:营销中心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销售目标,根据市场情况分解至各
销售管理部、经销商。
(2)公司包装油销售模式
公司包装油销售模式分为经销商模式和直营商超模式;就销售渠道而言可以
分为 KA 渠道和非 KA 渠道,其中 KA 渠道包括两类:一类是直营商超销售,另
一类是专营经销商代理销售。公司包装油销售模式和销售渠道如下图所示:
1-2-29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包装油销售模式
经销商模式 直营商超模式
一般经 KA 专
销商 营经销

KA 渠道销售
①公司经销商模式基本情况
A、经销商销售渠道
公司经销商客户的主要销售渠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机关、企业食堂、餐馆、酒店等稳定客户
机关、企业的食堂、餐馆、酒店通常对于食用植物油的需求较为稳定,对品
牌和口味具有粘性。在一个区域内,通过经销商的开发,上述的客户会定期的订
购经销商的产品从而形成稳定的销售来源。
b、社区商超、市场门市和 KA 门店
在一个区域内,居民通常会通过所在的小区的社区超市、所在区域的粮油市
场的门市部和附近的 KA 门店购买食用油,因此社区超市、市场门市和 KA 门店
也是经销商的主要销售渠道之一。
c、自有门店销售
公司的部分经销商也经营实体店,也会直接零售部分产品。
1-2-3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B、经销商定价方式
经销商原则上须按公司统一价格体系销售,各区域经销商需结合公司当期促
销政策合理安排渠道及终端促销价格,实际零售价格不得高于指导价格体系。
C、经销商销售周期
公司产品的保质期通常为 18 个月,经销商销售周期一般为 15 天-20 天左右,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给经销商的产品中不存在过期退回的情况。
D、经销商结算方式
除直营商超渠道外,公司包装油的销售基本上坚持款到发货的原则,如存在
有欠款仍需发货的情况,其审批程序及权限为客户欠款在 5,000.00 元以内(含)
的,由营销总监或采购总监审批后方可发货;客户欠款在 5,000.00 元至 30,000.00
元(含)的,由营销总监或采购总监审核,财务总监审批后方可发货;客户欠款
在 30,000.00 元以上的,须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发货。区域经销商根据自身市场
需求按照公司产品的价格或是促销政策,将订单用传真或公司 OA 办公平台发送
订单,订单上附上转款信息,营销中心综合管理部收到订单后录入 ERP 系统,
财务对货款到账情况及单价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开具销售单。
②公司与个人或个体工商户经销商销售情况
A、公司与个人或个体商户的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个人或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情况如下:
期间 客户类型 金额(万元) 占比
个人或个体工商户 163,428.25 72.51%
2016 年
包装油收入 225,390.00 100.00%
个人或个体工商户 144,393.74 74.11%
2015 年
包装油收入 194,823.99 100.00%
个人或个体工商户 147,332.21 79.55%
2014 年
包装油收入 185,212.41 100.00%
1-2-3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从客户类型来看,报告期内,公司包装油销售收入主要通过个人或个体工商
户实现,通过个人或个体工商实现的销售收入占包装油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9.55%、74.11%和 72.51%。
B、现金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时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进行,不存
在在现金结算的情况。
C、个人或个体工商户账户结算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回款总金额 314,642.26 249,893.33 225,234.64
个人或个体工商户账户回款额 204,643.82 176,759.41 172,268.83
个人或个体工商户账户回款占比 65.04% 70.73% 76.48%
报告期内,包装油销售回款以个人或个体工商户为主,占回款总额的比例分
别为 75.48%、70.73%和 65.04%。
D、公司与经销商个人账户结算的资金往来的真实性说明
a、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针对个人或个体工商户经销商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个人或
个体工商户经销商销售环节的内部控制包括订单的审核、发货单的生成、应收账
款记录、检查已出库未记账的销售及收款记录。
订单的审核:个人或个体工商户经销商利用 OA 经销商终端或以订购单传真
件形式发起订购需要,并将货款打至公司账户,营销中心销售内勤员和分子公司
销售内勤核对资金付款方与个人或个体工商户名称的匹配性及货款与订单的匹
配性,如果存在资金付款方与订单签署方不一致的情况,则个人或个体工商户需
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等资料,说明存在不一致的原因。销售内勤审核通过后将
订单系统自动录入 ERP 系统(以 OA 终端传送的订单,在 OA 系统中体现为待
办事项,审核后直接对接 ERP)。
1-2-3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货单的生成:资产财务中心开票室和各分子公司财务开票人员负责对 ERP
中每张销售订单进行审核,主要审核订单中单品的价格是否按公司政策执行,审
核不一致的或者经销商享受返利、奖励基金以及其他促销优惠的,开票员根据销
售政策进行修改,审核货款是否到账,以及订单中的货款与经销商打款金额是否
一致,并经经销商确认,审核通过的订单即可生成发货单。
记录应收账款:财务中心开票员根据发货单和出库单开具销售发票并将开具
的销售发票、出库单传递至应收账款记账员记录应收账款与主营业务收入,应收
账款记账员对销售数量、单价进行再次审核。
检查已出库未记账的销售:每月末,应收账款记账员在系统中核对出库数量
与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中商品销售数量,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查找原因。
收款的记录:应收账款记账员编制收款凭证,并附相关单证,如银行结汇单、
银行到款通知单等,提交会计主管复核。在完成对收款凭证及相关单证的复核后,
会计主管在收款凭证上签字,作为复核证据。出纳员根据经复核无误的收款凭证
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b、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的核查过程
1)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对个人或个体工商户进行了内部控制测试
公司个人或个体工商主要是粮油米面的经销商。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对公
司及南京子公司、重庆子公司个体或个体工商户销售情况进行了内部控制测试,
公司及南京子公司、重庆子公司对个人或个体工商户的销售均有销售订单、发货
单、销售发票和收款记录,具备真实的业务背景。测试过程中发现存在付款人账
户名称与订单不一致的情况。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取得了不一致的证明材料,
主要是夫妻之间、兄弟之间、朋友之间等共同经营,存在以共同经营的他方回款
的情形。
2014 年回款金额不一致的比例在 30%左右,2014 年公司对上述回款不一致
的情况要求经销商自查整改,于 2014 年 4 月 18 日出具了《关于规范经销商订货
打款的通知》,通知要求“从本月开始要求经销商打款订货需用本人的姓名,不
能用他人用户打款,如因特殊原因无法用本人账户打款的,请出示派出所或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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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法律证明(如:夫妻关系打款的出具结婚证扫描件),并给予经销商四个月的整
改期”。经过整改,2015 年、2016 年回款账户名称与公司销售客户名称不一致情
况大幅下降,占比不到 1%。
2)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对个人或个体工商户进行了现场核查
为了核查确认个人或个体工商户账户结算的资金往来的真实性,保荐机构会
同申报会计师对报告内经销商进行了走访,走访比例超过 50%。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取得了个人或个体工商户的采购订单、采购明细账、
银行流水,与公司销售明细、收款记录进行了核对;访谈经销商负责人,了解到
付款账户名称和经销商名称 2014 年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主要是因夫妻之间、兄
弟之间、朋友之间等共同经营,便于结算;取得了付款方与个人或个体工商户的
关系证明文件,确认资金的真实性。
(3)公司包装油 KA 渠道运作方式基本情况
公司包装油 KA 渠道销售运作模式主要有二种:
①直营商超模式:由公司与 KA 连锁超市直接签订合同书,负责货物的配送,
货款的结算,市场维护、促销执行等销售行为。
②专营经销商代理模式:1)公司与 KA 连锁超市签订购销合同,由公司与
连锁超市进行货物及货款的结算。KA 专营经销商负责日常的维护、促销执行等
工作。2)公司授权 KA 专营经销商与连锁超市签订合同,授权 KA 专营经销在
连锁超市经营公司产品、品牌。KA 专营经销商直接与连锁超市进行货物及货款
的结算工作和日常的维护工作。
公司 KA 渠道销售如下:
大区 地区 客户名称 经销商公司名称 系统公司名称
湖南步步 湖南冯合 湘潭恒浩商贸有限公
KA 部 步步高商业股份连锁有限公司
高 军 司
江西步步 江西黄云 新余云顺贸易有限公
KA 部 步步高商业股份连锁有限公司
高 春 司
益阳芙蓉兴盛商贸有
KA 部 芙蓉兴盛 芙蓉兴盛 益阳芙蓉兴盛商贸有限公司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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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华中沃尔 岳阳市福顺商贸有限
KA 部 岳阳福顺 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玛 公司
江西华润 南昌多发 南昌多发汇贸易有限 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浙江)有
KA 部
万家 汇 公司 限公司
南昌市润景商贸有限
KA 部 江西天虹 南昌润景 南昌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
公司
湖南易捷 长沙家乐福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华润 湖南金之 湖南金之津供应链有 湖南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
金之津 万家 司
津 限公司
湖南家乐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
福 公司
直营商 武汉大润发江汉超市发展有限
大润发 大润发 -
超 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包装油销售以非 KA 渠道为主,KA 渠道为辅。公司通过
KA 渠道和非 KA 渠道销售金额及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销售模式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KA 渠道 8,364.66 3.71 5,756.49 2.95 3,232.70 1.75
非 KA 渠道 217,025.34 96.29 189,067.50 97.05 181,979.71 98.25
合计 225,390.00 100.00 194,823.99 100.00 185,212.41 100.00
(4)公司散装油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包装菜籽油的生产和销售,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品
牌和销售渠道,散装油的销售以贸易油为主,一般不经过加工。粮油加工企业采
购原料油的时候,除满足自己生产加工的同时,会将采购的多余的原材料卖给其
他粮油加工企业形成散装油的销售,也有以营利为目的的贸易油的采购和销售。
报告期内散装油销售占当期销售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69%、 10.40%和
15.70%。可见,公司各期散装油销售占比较低,同时散装油销售的毛利率较低,
利润贡献较少,因此对于散装油的销售在发行人生产经营体系内的定位为包装油
生产原料的补充调剂,在有盈利空间的情况下可适当进行以贸易获利为目的的销
售。
散装油主要的销售渠道比较成熟,分布如下:菜籽油方面包括中储粮及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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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益海嘉里及其子公司、华东港口、福建、广东菜籽油贸易商及湖南、湖北
几个主要精炼工厂等。豆油方面除菜籽油的主要渠道外,还包括岳阳、长沙区域
各贸易商及工业用户。
(5)报告期各期初期末经销商向发行人的采购额,无集中采购囤货等异常
情况
包装油销售存在一定的波动周期,在传统节日(如春节、端午节、中秋节)
前夕,需求量相对较大,特别在春节前夕经销商需要储备存货,故 1 月和 12 月
销量通常较大,下表列示报告期各期 12 月和 1 月的销售金额:
单位:万元
12 月 1月
年度 月均收入 占包装油 占包装油销
销售金额 销售金额
销售比例 售比例
2014 年 15,434.37 18,456.83 9.10% 20,171.24 9.94%
2015 年 16,235.33 21,720.41 9.94% 18,616.17 8.52%
2016 年 18,782.50 26,239.36 11.64% 23,788.25 10.55%
(6)经销商不存在承担与发行人《经销合同书》约定外的成本费用
保荐机构实地走访了经销商,确认经销商不承担与发行人《经销合同书》约
定外的成本费用。
经检查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的《经销合同书》,公司需按合同约定对经销商进
行返利,不存在经销商需承担公司经销合同书约定外的成本费用。
经检查公司费用明细账,经销商发生的超市进场费等市场费用,经公司审批
后将为经销商承担一定比例的市场费用,不存在经销商需承担公司经销合同书约
定外的成本费用。
(四)区域经销商管理模式
除 KA 渠道外,公司包装油销售全部通过区域经销商实现。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区域经销商超过五百个,按照平均每个区域经销商六百多个
销售网点测算,公司拥有三十多万个直通消费者餐桌的合作销售网点(其中长期
有效的销售网点八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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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一方面,为保证公司销售渠道的稳定和畅通,营销中心制定了严格的《客户
服务管理制度》、《市场维护制度》、《市场信息汇集制度》、《终端维护制度》
和《终端执行制度》等经销商管理制度,对经销商市场和主体的日常规范和管理
方法进行了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实行区域经销商独家代理制,对经销商主体选择以及过程管理建立了完
善的制度。经销商与公司签订年度《经销合同书》时,对经销类别做了明确限定,
分为总经销商(即同一品种在本合同约定行政区域内只有一家经销商)、特约经
销商(即同一品种在本合同约定行政区域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经销商)、专营经
销商(即在本合同约定行政区域只经销甲方产品,不再经销其它任何同类产品)
和非专营经销商(即在本合同约定行政区域内,经销甲方产品的同时还经销其它
同类产品)。为确保公司系列产品价格体系稳定,避免恶性竞争,维护各经销商
的正常利益,公司制定了 11 项经销原则,主要经销原则有:
(1)不得经销同类产品原则:经销商不得同时经销同类竞争性产品。
(2)严禁跨区域、跨渠道销售原则:经销商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区域或通过
指定的渠道销售经销合同书约定的产品,除团购业务和大区备案的大型连锁 KA
卖场开展的促销活动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跨区域、跨渠道销售。
(3)统一价格体系原则:经销商原则上须按公司制定的价格体系销售,各
区域经销商需结合公司当期促销政策合理安排渠道及终端促销价格,实际零售价
格不得高于指导价格体系。
同一产品同期销售给经销商的价格依据公司指导价格制定,根据各地区不同
的促销政策,给予不同优惠。
(4)分销连带原则:经销商有义务采取措施约束下辖分销商及零售商,严
禁分销商或零售商跨区域和降价销售,严禁零售商(含商超)不按零售指导价销
售。分销商和零售商的销售行为由其上游经销商对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5)无缝执行促销原则:经销商对公司统一的促销活动必须“无缝执行”(如
消费者促销、渠道促销等);对公司与经销商联合的促销活动,必须依公司指定
要求配合执行(如路演、市场特攻等);对于由经销商单独策划操作的个性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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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域促销活动(如捆绑其经营的其它类别产品),应书面报公司区域经理,由区域
经理报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经销商不得将各类促销品擅自截留或折价、降价销
售,必须按公司标准向分销商、零售商或消费者提供促销品,以确保分销商、零
售商和消费者的利益。
(6)品牌形象统一原则:各经销商刊登广告或者发布户外广告,须与公司
统一形象保持一致,经区域经理报公司品牌管理部审批后方可执行。
此外,为加强区域市场的管理和约束,公司制定了市场保证金制度,即各签
订经销合同的经销商须交纳不等额度的市场保证金,经销合同终止时,经销商无
过错、无存货、无欠款的,自合同终止日起两个月内不计息全额退还其交纳的市
场保证金;针对经公司查实认定的窜货行为,公司坚持从重处罚原则,严重者直
接取消经销商资格。公司注重产品质量,重点维护“道道全”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
的良好形象,对终端市场产品摆放、陈列品新鲜度、促销执行、专职导购等方面,
由公司有关负责人或督导组进行不定期不定区抽查,对未按要求执行的区域,将
追究大区及区域经理责任。同时,公司定期对同行业市场竞争产品及库存信息进
行搜集,了解各大区所辖经销商销售进度,合理控制库存,合理安排销售计划。
公司采取正负激励的措施,优化经销商团队。区域经销商销售量的确定总体
遵循由上而下的原则,按年度签订销售量的销售合同。营销中心销售管理部根据
公司下达的年度销售目标,根据每个大区的销售增幅及占比,确定每个大区的目
标量。营销中心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销售目标,结合市场发展的定位,根据不同
市场的发展,设立科学的增涨比例,由各大区根据经销商上一年度的销售量及市
场基础确定每位经销商的年度目标量,逐月跟进,直至完成甚至超额完成全年的
目标任务,从而完成全年营销中心的销售目标。对于完成全年目标的经销商,公
司给予正激励,主要体现在销售返利方面;对于年度目标完成率低于 80%的经销
商,公司将下达终止函,对经销商进行优化;对于完成率在 80%以上未完成目标
的经销商,下达整改函,由区域经理与经销商对未完成原因进行分析,提出下一
年度具体运作的思路和措施,限期整改。
服务管理是经销商团队管理重要举措之一。公司制定了客户服务管理办法,
完善客户服务流程。服务管理是企业全员参与,含有产品质量的服务、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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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市场开发和管理的服务、销售专业知识培训服务等。营销中心每年有 1-2 次客户
满意度调查,对于企业各个服务环节及产品质量进行问卷调查,满意度的调查结
果直接纳入相关服务部门的绩效考核,同时针对不满意或是较满意项及经销商团
队所提出的建议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并提出改进的措施。公司每年定期组织经销
商的导购员团队进行油品销售知识的培训,提升一线销售人员的销售技能。
报告期内新增经销商和退出经销商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经销商新增及退出整体情况如下:
2013 年末数量 2014 年退出 2014 年新增 2014 年末数量
485 家 54 家 87 家 518 家
2014 年末数量 2015 年退出 2015 年新增 2015 年末数量
518 家 71 家 121 家 568 家
2015 年末数量 2016 年退出 2016 年新增 2016 年末数量
568 家 82 家 75 家 561 家
(2)新增经销商的区域分布及销售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地区 新增经销 销售收 新增经销 销售收 新增经销 销售收
商 入 商 入 商 入
华东地区 24 家 1,838.65 36 家 1,992.91 38 家 2,053.79
华中地区 24 家 2,043.78 35 家 3,030.64 29 家 2,951.78
西北地区 11 家 708.92 9家 199.65 -
西南地区 16 家 1,111.39 41 家 1,288.93 20 家 1,396.56
合计 75 家 5,702.74 121 家 6,512.13 87 家 6,402.13
占包装油销售收入
2.53% 2.98% 3.16%
比例
(3)退出经销商的区域分布及销户当年的销售金额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地区 退出经销 销售收 退出经销 销售收 退出经销 销售收
商 入 商 入 商 入
华东地区 24 家 145.98 19 家 12.21 20 家 151.04
华中地区 18 家 203.11 20 家 1,675.13 18 家 1,241.67
西北地区 2家 12.87 1家 - 0 -
西南地区 38 家 379.30 31 家 459.24 16 家 2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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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合计 82 家 741.25 71 家 2,146.58 54 家 1,600.12
占包装油销售收入
0.33% 0.98% 0.79%
比例
报告期内,退出经销商的主要原因是原经销商经营能力较弱被新经销商替
代、原经销商未完成销售任务、原经销商因自身原因放弃合作等。根据经销商协
议,包装油销售为买断形式,经销商无退货权,经销商退出后其库存由其替代经
销商接受或在不扰乱市场的情况下自行消化,市场保证金及账面余款销户后退
款。
报告期内公司退出经销商销售收入占包装油销售收入比例较低,保荐机构检
查了退出经销商当年的采购明细表,确认不存在经销商在退出前集中采购的情
况。
(4)是否存在以前退出的经销商又新增成为发行人经销商的情形
保荐机构检查了报告期内销户经销商明细以及开户新增经销商明细,认为公
司经销商中不存在销户后又成为公司经销商的情况。
(五)主要产品的原材料、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公司外购主要原材料为菜籽原油,外购能源为电力和煤炭。
(六)发行人所处竞争地位
1、市场占有率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所处的行业是食用植物油加工行业,细分行业是菜籽油加工行业。菜籽
油类产品在食用植物油行业中占比较大,属于大油种,主要分布于长江流域。从
食用植物油加工行业来看,由于我国食用植物油的消费以散装油为主,农村小作
坊生产的散装油占主要市场,但散装油的消费占比将逐年下降。
从全国包装油市场来看,根据《2015-2022 年中国食用油籽市场运行态势及
未来发展趋势报告》,2014 年我国小包装食用油消费量为 872 万吨,道道全 2014
年销售的包装油为 21.54 万吨,市场占有率为 2.47%。
从长江流域来看,道道全的产品在长江上游地区(例如重庆、贵州)等地市
场占有率较高,市场认可度较好,这得益于公司对于营销网络的悉心经营和迅猛
1-2-4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展的区域经销商队伍。云南和四川的市场正处于逐步开发的状态,并已经得到
了良好的经济效果,目前公司正积极调整战略,在全国范围内扩展营销网络形成
稳定增长的客户群体。
2、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我国食用植物油加工业行业集中度高,益海嘉里和中粮集团是我国较大的两
家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金龙鱼”、“福临门”、“鲁花”三大品牌占据了大部分的
市场份额。
(1)中粮集团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集团”,英文简称“COFCO”),成立于 1952
年,是中国最大的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和实力雄厚的食品生产商,享誉国际粮油
食品市场,在与大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农产品贸易、生物质能源开发、食品生产加
工、地产、物业、酒店经营以及金融服务等领域成绩卓著。1994 年以来中粮集
团一直位列《财富》杂志世界 500 强企业之一。其食用植物油品牌主要为“福临
门”。
(2)益海嘉里
益海嘉里投资有限公司(益海嘉里集团)是新加坡在华投资的以粮油加工、
油脂化工、仓储物流、内外贸易为主,集煤炭经营、清洁能源开发、房地产于一
体的集团公司,也是中国国内最大的粮油加工集团之一。公司总部设在上海市浦
东新区陆家嘴,属于新加坡独资企业,是中粮集团的主要竞争对手。其食用植物
油品牌主要为“金龙鱼”和“胡姬花”。
(3)山东鲁花
山东鲁花集团有限公司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花生油年生产能力
较强。其“鲁花”商标作为花生油的优势品牌为消费者熟知。该公司作为一家拥有
种植基地、加工能力、销售品牌的食用油加工企业。
(4)中储粮油脂
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总部设立在北京,是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设立的全资
子公司,是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设立的专门负责油脂油料经营管理的专业化公
司,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中央储备油脂油料的收购、储存、加工、
销售及相关业务;粮油收购、储存、加工、销售、检验及相关设备、材料、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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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物销售;进出口业务。其全资子公司中储粮油脂营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小包装食
用油的经营管理工作,其品牌为“金鼎”,产品包括大豆油、调和油等多种油品。
(5)红蜻蜓油脂
重庆红蜻蜓油脂有限责任公司是重庆粮食集团核心子公司,是西南地区经
营、生产植物油脂油料的国有独资企业,是以粮食收购、食用油及制品、粮食及
制品、商业信息咨询、仓储服务、投资、货物进出口为一体的国有粮食企业。
(6)九三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九三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九三集团)是北大荒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首批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是集贸、工、农为一体的大型大豆加工企
业集团。总部位于哈尔滨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拥有黑龙江九三、北安、宝泉岭、
哈尔滨大豆制品、惠康食品、北大荒豆制品、吉林长春、辽宁铁岭、大连、天津、
四川成都、广西惠禹等十二个生产子公司和香港、美国芝加哥、巴西圣保罗、马
来西亚吉隆坡等四个海外经贸公司。
(7)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王食品”)主要生产玉米果糖、药用葡
萄糖、食用葡萄糖、果葡糖浆、葡萄糖酸盐、低聚糖、麦芽糊精、淀粉、玉米油、
饲料、酒水、螺纹钢、特钢等。主导产品打入国际市场,食用葡萄糖、玉米油、
无水葡萄糖、麦芽糊精的生产规模为亚洲最大。公司是国内唯一一家从原料到产
品实行全程质量监控的企业。
(8)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凌粮油”或“东凌国际”,代码
000893)是国内 A 股市场首家大豆加工企业,业务包括油脂压榨、粮食贸易、
基础物流等,下属的大豆压榨企业有广州植之元油脂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
司广州植之元油脂有限公司。“植之元”历经十年发展,以其稳定的质量、优良的
服务在市场中享有崇高的品牌声誉。公司拥有三条大豆油粕生产线,全套引进比
利时 De-Smet(迪斯美)公司的大豆加工工艺、技术和设备,从原粮接收到产品出
厂,全部自动化控制。
2016 年 1 月,东凌粮油完成油脂业务的剥离。2016 年 3 月 4 日,“广州东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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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变
更为:钾盐开采、钾肥生产及销售、谷物贸易、国际船务、基础物流及投资。
五、发行人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房屋、建筑物账面原值为 7,023.44 万元,账
面净值为 5,408.21 万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办理证件的房屋(包括临时建筑)情况如
下表所示:
名称 面积(m2) 原因
C库 3,221.90 已办理临时设施规划报建手续
D库 3,177.40 已办理临时设施规划报建手续
剥绒钢结构厂房 605.13 正在办理临时设施规划报建手续
机动车间 187.48 与重庆二期项目一并办理权证
罐区操作间 369.74 与重庆二期项目一并办理权证
门卫室 36.89 与重庆二期项目一并办理权证
化验楼 208.0 面积较小,临时使用
溶剂库 90.25 面积较小,临时使用
公司南大门保安室及厕所 38.11 面积较小,临时使用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未办理房产证明的房产账面净值为 326.167
万元。
上述临时建筑中位于发行人厂区内的 C、D 两个简易仓库(面积分别是
3,221.90m2 和 3,177.40m2)已于 2016 年 9 月 6 日,取得岳阳市规划局岳阳经济
开发区批复,同意该临时建筑的有效期为两年,发行人有权在许可有效期内依法
临时使用。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名下其他临时建筑未依法办理相关行政许可,
存在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强行拆除的法律风险,但该等临时建筑面积较小、均系
临时使用,账面净值较小,不属于发行人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核心房产,且发行人
及其全资子公司部分临时建筑正在办理临时设施规划报建手续,或拟将来与其他
1-2-4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建筑物一并办理相关权证,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该等临时建筑不会对其持
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为 10,592.98 万元,账面
净值为 9,903.96 万元。
(三)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已获得 19 项专利技术,具体情
况如下表:
序 取得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取得时间
号 方式
一种处理生产食用油过程中产生 ZL20041002 申请
1 发明 2006.01.04
的废活性漂白土的方法 2931.8 取得
一种快速测定食用植物油中氮气 ZL20142000 申请
2 实用新型 2011.04.06
含量的装置 7023.0 取得
ZL20091030 申请
3 一种菜籽油快速脱蜡工艺 发明 2014.07.23
0377.8 取得
ZL20142011 申请
4 一种蒸炒锅自动排气系统 实用新型 2014.08.27
5260.9 取得
ZL20142011 申请
5 粉碎机 实用新型 2014.08.06
4589.3 取得
一种快速测定油品中蜡含量的装 ZL20142053 申请
6 实用新型 2015.01.07
置 2205.x 取得
ZL20153002 申请
7 标贴(压榨山茶籽油) 外观设计 2015.06.17
0225.9 取得
ZL20153002 申请
8 标贴(压榨菜籽油) 外观设计 2015.06.17
0316.2 取得
ZL20153004 申请
9 包装瓶(道道全食用油一) 外观设计 2015.07.22
7439.5 取得
ZL20153004 申请
10 包装瓶(道道全食用油二) 外观设计 2015.07.22
7483.6 取得
ZL20153004 申请
11 标贴(食用调和油) 外观设计 2015.08.19
6282.4 取得
ZL20153004 申请
12 标贴(压榨玉米油) 外观设计 2015.08.19
6263.1 取得
ZL20153004 申请
13 标贴(纯正菜籽油) 外观设计 2015.08.19
6266.5 取得
14 标贴(浓香菜籽油) 外观设计 ZL20153004 2015.08.19 申请
1-2-4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6265.0 取得
ZL20153004 申请
15 标贴(原香菜籽油) 外观设计 2015.08.19
6268.4 取得
ZL20153004 申请
16 标贴(压榨纯葵花籽油) 外观设计 2015.08.19
6270.1 取得
ZL20153004 申请
17 标贴(压榨食用调和油) 外观设计 2015.08.19
6281.X 取得
ZL20153004 申请
18 标贴(压榨茶籽原香食用调和油) 外观设计 2015.08.19
6269.9 取得
ZL20153004 申请
19 标贴(压榨花生原香食用调和油) 外观设计 2015.08.19
6267.X 取得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1、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食用植物油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以包装菜籽油产品为主。
公司目前的经营范围主要是食用植物油和其副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按配
方不同可分为纯菜籽油、菜籽调和油和其他油品;按包装形式不同可分为散装油
和包装油。本公司的营业范围为食用植物油及其副产品的生产与自销;普通货运
(限分支机构经营)。主营业务为包装菜籽油的生产销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刘建军先生,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刘
建军除持有湖南兴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外,未在其他公司持有股权,湖南兴
创投资的的经营范围为:投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投资的领域除外),因
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均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故与公司不存在同
业竞争。
2、公司控股股东、主要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未来可能出现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建军于 2015
年 3 月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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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刘建军作为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特承诺如下:
(1)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包括发行人的子公司)存在
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未自己经营与发行人相同或类
似的业务截至本函出具日,本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相似或在
商业上构成任何竞争的业务及活动的情形;
(2)本人不会直接或间接进行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有相同或类似
业务的投资,今后不会直接或间接新设或收购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经
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经营性机构,不会自行或协助他人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
立、经营、发展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他任何经营性活动,以避免对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的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将不会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如从任
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本人将
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公司;
(3)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研究开发、引进的或与他人合作开发的与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有关的新产品、新业务,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有
优先受让、经营的权利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将不
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相同、相似或在商业上构成任
何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的权益;
(4)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拟出售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相
关的任何其他资产、业务或权益,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
利;本人保证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或业务时给予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条件不逊于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条件在本人作为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将促使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控股的除公司外的
其他企业履行本函中与本公司相同的义务;
(5)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
项承诺若被认定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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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经常性关联交易。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
(三)关联资金往来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方资金往来。
(四)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不构
成重大影响。
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性 出生年 任期起止 2016 年薪
姓名 职务 简要经历
别 份 日期 (万元)
曾任岳阳石油化工总厂财务处会计、
巴陵石油化工公司财务部会计科副
董事长、总 2014.3-
刘建军 男 1963 科长、巴陵石化宏立实业有限公司副 25.80
经理 2017.3
总经理、岳阳巴陵油脂工业有限公司
先后任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
曾任职于长岭炼油化工厂、巴陵石化
技开部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巴陵石
董事、副总 2014.3- 化四联公司总经理、巴陵石化进出口
包李林 男 1964 21.29
经理 2017.3 公司实业部经理、湖南金石石油化工
有限公司资产部主任、昌德化工实业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曾任岳阳针织印染总厂统计员、会
董事、财务 2014.3- 计、岳阳巴陵油脂工业有限公司财务
徐丹娣 女 1963 15.04
总监 2017.3 部经理、湖南巴陵油脂有限公司财务
部经理、监事
吴康林 副总经理 男 1965 2016.3- 曾任原岳化总厂工建处工作任技术 17.78
1-2-4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7.3 科长,计划科长等;巴陵石化公司工
程建设管理部工作任副部长,巴陵石
化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党委书记;2016
年 3 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临港
项目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
董事、董事
2015.3- 曾任岳阳市司法局惠风律师事务所
谢细波 会秘书、副 男 1974 14.34
2018.3 律师、湖南嘉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总经理
曾任岳阳市房地产局地产局科员、岳
2014.3- 阳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部经理、岳
殷宇飞 董事 男 1967
2017.3 房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岳阳市昌
虹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曾任巴陵石化岳化总厂锦纶厂团委
任干事、巴陵石化岳化总厂化工二厂
团委任副书记、政工科任副科长、科
2014.3-
张军 董事 男 1973 长、巴陵石化金石集团办公室、人力 17.94
2017.3
资源部任副主任、湖南巴陵油脂有限
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任主任、总

曾任武汉粮食工业学院团委书记、系
党总支副书记、湖北省恩施市科技副
2014.3-
何东平 独立董事 男 1957 市长、武汉食品工业学院系副主任、 8.00
2017.3
武汉工业学院科研处处长、食品学院
院长、武汉轻工大学教授
曾任湖南省粮科所所长、湖南省粮油
2014.3-
左恩南 独立董事 男 1944 工业公司经理、湖南省粮食局副局 8.00
2017.3
长、湖南省粮食协会副会长、会长
2014.3-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管理
朱清滨 独立董事 男 1965 8.00
2017.3 合伙人
曾任温州挺宇集团总经理助理、办公
室主任、北京中纺纤建有限公司办公
监事会主 2014.3
周辉 女 1971 室主任、湖南和立东升实业集团有限 11.05
席 2017.3
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融资部主管、人
事部经理
2014.3-
罗哲 监事 女 1968 曾任巴陵油脂五金仓库保管员 6.58
2017.3
曾任临湘市贺昄乡政府妇联主任、岳
2014.3- 阳巴陵油脂化工有限公司办公室文
李灯美 监事 女 1974 15.84
2017.3 员、湖南巴陵油脂有限公司办公室、
人力资源部主管
上述人员均未在关联企业领取薪酬以及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殷宇飞
作为财务投资人不参与公司经营,不领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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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表: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如下表:
姓名 兼职单位名称 职务 兼职单位与公司关系
朱清滨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管理合伙人 无
朱清滨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朱清滨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朱清滨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何东平 武汉轻工大学 教授 无
执行董事兼总
殷宇飞 岳阳市虹宇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无
经理
殷宇飞 湖南虹宇生态园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 无
殷宇飞 岳阳市诚瑞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 公司股东
除此之外,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无在其他公
司或机构兼职的情况。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刘建军先生。本次发行前,刘建军先生直接
或间接持有公司4,845.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61%,其中直接持股2,970.70
万股,通过兴创投资间接持股1,815.18万股,通过中创投资间接持股60.00万股。
实 际 控 制 人 刘 建 军 先 生 实 际 控 制 公 司 4,987.57 万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66.50%,其中直接控制2,970.70万股,通过兴创投资控制2,016.87万股。
刘建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6月出生,中南大学工商
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身份证号为43060219630616xxxx,住址为湖南省岳阳市岳
阳楼区南湖大道29号。1984年1月至1988年6月担任岳阳石油化工总厂财务处会
计;1988年7月至1993年3月担任巴陵石油化工公司财务部会计科科长;1993年4
月至1995年6月担任巴陵石化宏立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5年7月至1999年6
月任岳阳巴陵油脂工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1999年7月至今历任公
司的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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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93,877,274.74 414,471,150.38 225,677,401.31
衍生金融资产 2,447,600.00 1,448,400.00 -
应收账款 6,936,765.05 3,200,966.84 1,438,177.15
预付款项 159,870,131.38 117,473,864.22 76,118,847.86
其他应收款 36,547,947.18 29,588,798.59 69,759,860.85
存货 234,061,363.84 105,271,086.93 137,824,514.00
其他流动资产 17,337,628.26 - 6,607,824.19
流动资产合计 651,078,710.45 671,454,266.96 517,426,625.36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15,160,594.88 117,026,186.81 118,089,366.90
在建工程 326,120,534.20 12,518,205.67 624,819.66
固定资产清理 - - 5,982.51
无形资产 99,373,552.28 101,642,604.35 21,973,077.45
递延所得税资产 9,066,036.98 7,405,452.96 8,407,796.29
其他非流动资产 526,267.60 20,038,051.9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550,246,985.94 258,630,501.71 149,101,042.81
资产总计 1,201,325,696.39 930,084,768.67 666,527,668.17
流动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847,300.00 14,100.00 2,091,800.00
应付账款 42,073,953.78 32,411,097.48 19,383,054.12
预收款项 330,160,612.64 232,056,209.50 222,788,012.66
应付职工薪酬 11,448,880.36 10,239,315.65 8,042,072.36
应交税费 11,665,808.64 47,097,272.15 44,674,301.41
应付利息 - 257,112.85 -
其他应付款 49,022,411.28 37,563,903.32 31,249,318.7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745,533.03 1,735,766.67 968,62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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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其他流动负债 - 2,793,960.00 18,776,900.00
流动负债合计 446,964,499.73 364,168,737.62 347,974,089.29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89,052,668.60 87,555,877.65 9,551,752.57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51,155.83 427,079.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90,203,824.43 87,982,956.65 9,551,752.57
负债合计 537,168,324.16 452,151,694.27 357,525,841.8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75,000,000.00 75,000,000.00 75,000,000.00
资本公积 121,044,539.91 121,044,539.91 121,044,539.91
其他综合收益 14,696,720.00 -2,793,960.00 -18,776,900.00
盈余公积 35,997,917.73 23,011,826.11 10,659,548.22
未分配利润 417,418,194.59 261,670,668.38 121,074,638.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64,157,372.23 477,933,074.40 309,001,826.31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664,157,372.23 477,933,074.40 309,001,826.31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1,201,325,696.39 930,084,768.67 666,527,668.17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一、营业收入 2,690,979,869.72 2,186,173,875.91 2,028,403,373.44
减:营业成本 2,244,731,244.49 1,817,139,487.97 1,757,437,177.09
营业税金及附加 6,929,443.15 4,213,067.91 3,747,713.78
销售费用 137,039,360.75 129,151,005.67 57,645,095.90
管理费用 34,480,693.26 33,413,330.11 23,379,916.79
财务费用 -8,909,192.35 -7,324,635.24 -4,493,976.89
资产减值损失 614,778.95 1,555.16 4,936,702.5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1,600,300.00 1,434,300.00 -2,091,800.00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4,956,476.69 16,633,884.30 280,522.2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 - -
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262,737,364.78 227,648,248.63 183,939,466.54
列)
1-2-5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加:营业外收入 7,066,662.44 9,535,528.79 2,461,036.2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49,874.53 373.57 20,132.23
减:营业外支出 912,886.55 665,118.66 598,277.7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5,495.32 243,359.46
三、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
268,891,140.67 236,518,658.76 185,802,225.03
列)
减:所得税费用 63,157,522.84 53,570,350.67 41,261,125.2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205,733,617.83 182,948,308.09 144,541,099.77
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5,733,617.83 182,948,308.09 144,541,099.77
少数股东损益 - - -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2.74 2.44 1.93
(二)稀释每股收益 2.74 2.44 1.93
六、其他综合收益 17,490,680.00 15,982,940.00 -11,532,400.00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17,490,680.00 15,982,940.00 -11,532,400.00
七、综合收益总额 223,224,297.83 198,931,248.09 133,008,699.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223,224,297.83 198,931,248.09 133,008,699.77
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 -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146,341,950.98 2,480,374,462.58 2,235,655,868.2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8,397,814.73 195,709,832.78 29,278,073.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14,739,765.71 2,676,084,295.36 2,264,933,942.2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707,314,108.25 2,041,583,286.32 1,902,135,177.1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4,210,403.11 37,302,152.44 30,625,030.38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4,255,584.00 97,200,536.89 57,077,958.2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9,272,853.22 175,259,292.51 181,273,130.9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75,052,948.58 2,351,345,268.16 2,171,111,296.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686,817.13 324,739,027.20 93,822,645.5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2-5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87,700.63 17,926.47 189,800.00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7,700.63 17,926.47 189,8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329,214,469.32 109,006,009.15 33,907,728.17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9,214,469.32 109,006,009.15 33,907,728.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9,026,768.69 -108,988,082.68 -33,717,928.1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51,200,52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36,185,681.80 26,509,704.00 10,623,408.32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185,681.80 26,509,704.00 61,823,928.3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185,681.80 -26,509,704.00 -61,823,928.3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462.28 -7,491.45 160.4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5,526,095.64 189,233,749.07 -1,719,050.5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413,351,150.38 224,117,401.31 225,836,451.9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7,825,054.74 413,351,150.38 224,117,401.31
(二)非经常性损益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
49,874.53 -5,121.75 -223,227.23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6,945,454.91 9,533,994.22 2,439,800.91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13,356,176.69 18,068,184.30 -1,811,277.71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资收益
1-2-5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841,553.55 -658,462.34 -353,815.19
支净额
非经营性损益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7,202,400.80 26,938,594.43 51,480.78
的合计
减:所得税影响数 -2,421,180.60 6,301,902.45 -97,748.11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
-4,781,220.20 20,636,691.98 149,228.89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
- - -
损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
-4,781,220.20 20,636,691.98 149,228.89
损益
(三)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倍) 1.46 1.84 1.49
速动比率(倍) 0.93 1.55 1.0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1.05% 49.13% 54.83%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
0.05% 0.09% 0.02%
产比例
财务指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530.88 942.49 1,156.50
存货周转率(次/年) 13.23 14.95 10.27
利息保障倍数 N/A1 N/A1 313.2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8,140.67 24,898.43 19,524.98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1.86 4.33 1.2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3.01 2.52 -0.02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公司是一家以菜籽油为主要产品的植物油生产企业。植物油行业特性以及公
司的实际运营管理策略决定了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存货和预付款项等流动资
产项目金额较高,从而形成了以流动资产为主的资产结构。
1-2-5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5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相比 2014 年末增加 26,355.71 万元,增幅 39.54%,
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公司业绩持续向好,净利润较上年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增加。岳阳子公司获得大额政府补助款,从而使得货币资金余额增
加;另一方面,岳阳子公司开工建设,使得预付账款、在建工程和土地等无形资
产金额上升。2016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相比 2015 年末增加 27,124.09 万元,增幅
29.16%,主要原因是随着岳阳子公司和岳港子公司工程推进,在建工程较上年末
增加 31,360.23 万元。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相关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 1.46 1.84 1.49
速动比率 0.93 1.55 1.0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1.05% 49.13% 54.83%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8,140.67 24,898.43 19,524.98
利息保障倍数 N/A N/A 313.2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49、1.84 和 1.46,速动比率分别为
1.09、1.55 和 0.93。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高,主要原因为公司经
营情况良好,现金流充足,资产流动性较好。
报告期各期末,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4.83%、49.13%和 51.05%,资产
负债率较高,主要原因为公司销售主要采取预收款方式,导致期末预收账款余额
较大。若剔除预收账款影响(即负债总额扣除预收账款余额,同时资产总额扣除
相应金额的货币资金),报告期各期末,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8.05%、35.23%
和 30.44%,资产负债率随公司盈利能力的增强进一步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逐年上升,主要原因是公司盈利能力显
著增长,净利润规模不断扩大。
1-2-55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公司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结构及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225,390.00 83.76 194,823.99 89.12 185,212.41 91.31
其他业务收入 43,707.99 16.24 23,793.40 10.88 17,627.93 8.69
合计 269,097.99 100.00 218,617.39 100.00 202,840.34 100.00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91.31%、89.12%和 83.76%。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菜籽原油、一级成品大
豆油等散装油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按产品结构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纯菜籽油 131,568.22 58.37 109,409.70 56.16 102,995.21 55.61
菜籽调和油 68,344.29 30.32 57,796.15 29.67 57,521.66 31.06
其他包装油 21,386.27 9.49 19,902.75 10.22 16,354.05 8.83
海神包装油 4,091.22 1.82 7,715.39 3.96 8,341.49 4.50
合计 225,390.00 100.00 194,823.99 100.00 185,212.41 100.00
注:本部分讨论的纯菜籽油包括中包装系列。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的产品以纯菜籽油与菜籽调和油为主,占主营业务收入
的比例均在 85%以上。
(2)毛利率分析
①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6 年 2015年 2014年
营业收入(万元) 269,097.99 218,617.39 202,840.34
营业成本(万元) 224,473.12 181,713.95 175,74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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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综合毛利率 16.58% 16.88% 13.36%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3.36%、16.88%和 16.58%,综合毛利率
先上升后略有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4.47%、18.84%和 19.94%,公司各
主要产品毛利率及其变动如下:
产品类别 2016 年 变动 2015 年 变动 2014 年
纯菜籽油 22.04% 0.45% 21.59% 4.39% 17.21%
菜籽调和油 20.33% 0.55% 19.77% 5.12% 14.65%
其他包装油 8.68% 0.24% 8.44% 1.96% 6.48%
海神包装油 5.02% 5.40% -0.37% 4.51% -4.88%
主营业务毛利率 19.94% 1.10% 18.84% 4.37% 14.47%
报告期内,纯菜籽油与菜籽调和油毛利占毛利总额的 95%以上,其毛利率的
变动趋势是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的主要因素。
②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原因分析
A、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纯菜籽油主要原材料为菜籽原油、四级菜油,菜籽调和油主要
原材料为菜籽原油、四级菜油和一级成品大豆油,其他包装油主要原材料为一级
成品大豆油、一级成品玉米油,海神包装油主要原材料为一级成品大豆油。
报告期内,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在 90%以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
司营业成本及毛利率影响较大,公司主要产品涉及对外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价格变
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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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数据来源:菜油现货价格wind资讯。
数据来源:一级豆油现货价格wind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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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对外采购的一级成品玉米油价格在 2014 年下降,自 2015 年开始受市场供
求关系的影响价格持续回升。
B、报告期内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纯菜籽油
2015 年,主要原材料菜籽原油、四级菜油市场价格低位震荡,公司纯菜籽
油产品单位生产成本较 2014 年进一步下降,使得纯菜籽油产品平均销售价格较
2014 年下降了 801.82 元/吨,下降幅度为 8.88%。
2016 年,纯菜籽油产品平均销售价格较 2015 年变动较小。
菜籽调和油
菜籽调和油产品以食用调和油、花生调和油为主,食用调和油、花生调和油
的主要原材料为大豆油和花生油。2015 年菜籽原油、一级成品大豆油价格低位
运行,公司菜籽调和油产品单位生产成本较 2014 年进一步下降,使得菜籽调和
油产品平均销售价格较 2014 年下降了 615.58 元/吨,下降幅度为 7.14%,销售价
格的调整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为-4,444.52 万元。
2016 年,公司菜籽调和油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与 2015 年相比变化较小。
其他包装油
其他包装油包括精炼大豆油和压榨玉米油。2015 年精炼大豆油销售价格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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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一步下降,但在压榨玉米油产品销售价格小幅下降且新增压榨葵花油产品的双重
作用下,公司其他包装油产品 2015 年平均销售价格较 2014 年降幅较小,销售价
格的调整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仅为-429.99 万元。
2016 年,受原材料一级成品大豆油、一级成品玉米油价格上涨的影响,以
小包装精炼大豆油和压榨玉米油为主的其他包装油产品平均销售价格较 2015 年
上升 3.67%,销售价格的调整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为 756.78 万元。
海神包装油
海神包装油包括海神食用调和油和海神精炼大豆油。2015 年一级成品大豆
油价格低位运行,公司海神包装油产品单位生产成本较 2014 年进一步下降,使
得海神包装油产品平均销售价格较 2014 年下降了 419.12 元/吨,下降幅度为
6.95%,销售价格的调整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为-575.88 万元。
2016 年一级成品大豆油价格较 2015 年有所上涨,公司海神包装油产品单位
生产成本较 2015 年上升,使得海神包装油产品平均销售价格较 2015 年上升
9.46%。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为 55,824.84 万元,投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为-47,173.28 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为
-12,451.93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总额为 53,322.30 万元,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 55,824.84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收益转化为现金的能力较
强。
(五)股利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股利分配
原则进行股利分配。股利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公司股东大会对
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
股份的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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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情况
2014 年 1 月 16 日,公司 2014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公司向全体股东
按持股比例派发现金股利 1,000 万元。
2015 年 3 月 25 日,公司 2014 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公司向全体股东按持股比
例派发现金股利 3,000 万元。
2016 年 3 月 7 日,公司 2015 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公司向全体股东按持股比
例派发现金股利 3,700 万元。
3、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
利润,在本次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后,由新老股东按比例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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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经 2015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以及 2016 年 12 月 26 日召开
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2,500 万
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
金。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预计总投 预计投入募 项目环境影
项目 项目备案情况
号 资金额 集资金金额 响备案情况
岳阳临港新区食用油加 岳发改审 岳城港环评
1 72,181.03 72,000.00
工综合项目 [2013]246 号 [2014]9 号
项目编码:
重庆子公司“二期 600 吨 渝(涪)环准
2 12,296.99 12,000.00 31410C143200
/日食用油精炼项目” [2014]79 号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9,782.52 27,664.00 - -
合计 134,260.54 111,664.00
本公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草案)》已经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如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超过上述投资项目投资额,超过部分用作其他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如有不足,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
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015 年,发行人根据《关于 2015 年国家产业振兴与技术改造专项申报有关
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发行人食用油小包装生产智能化能力及质量安全检测能
力提升项目申报“2015 年度国家产业振兴和技术专项改造”项目。2015 年 6 月 24
日,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联合批文湘发改投
资【2015】467 号,发行人获得 2015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 4,22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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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必要性
(一)岳阳临港新区食用油加工综合项目
1、食用植物油的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
随着我国人口增长、生活水平提高和城镇化进程加快,我国对食用油消费需
求在总量上将继续保持刚性增长的趋势。在《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
(2008~2020 年)》中预测,2020 年我国居民人均年食用植物油消费量将超过
20 公斤,消费需求总量将达到 2900 万吨。为适应国民经济的继续平稳较快发展、
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人民生活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和食用植物油消费刚性
增长的需要,《纲要》中提出要“大力发展粮油食品工业”。这意味着在“十二五”
期间,我国食用植物油加工业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2、粮油加工业的布局将进一步完善
重要粮油物流节点,调整优化粮油加工业布局,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协调发
展、优势互补、特色明显的粮油加工业新格局。这较前些年的粮油加工业“产业
布局向主产区集中”的提法更加全面,更加科学。与此同时,要妥善处理好规模
扩张与质量提高、总量平衡与结构优化、初加工与精深加工比例、产区与销区协
调发展等方面的关系,以引导粮油加工业的健康发展,促进产业布局更加完善。
3、应对行业格局变化的需要
为拓展贸易空间,加强销售基础,有利释放在原产地采购环节积累的利润,
就要优化配置采购、加工、销售三个环节资源,实现投资最小化,获利最大化,
发展长远化。因此,积极推进实业战略,建设食用油综合项目对公司的发展意义
重大。
4、符合市场需求趋势
本项目是满足市场需求,提高企业效益的有效手段。我国的粮油食品、食用
油尤其是食用植物油供需缺口较大,巨大的人口基数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促
使对食用油的需求持续增长。我国目前百姓的食用油消费需求正在从散装油到包
装油过度。近年来,我国食用植物油的小包装食用油市场突飞猛进,公司在菜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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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油中的包装油的市场定位符合市场的发展趋势。新建项目的生产线也可使企业获
得更好的规模效应,推动公司产品占领市场,是提高企业经营效益的有效手段。
5、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影响
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产业化经营为目标,加快公
司产业化的战略性结构调整,重点培育和扩大公司的知名度,在提高产品质量和
产品品质的同时,实现节能降耗,增强企业的影响力,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
会效益。同时,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线的技术水平,内容涉及物流、加
工及销售等领域,使产业链不断延伸,带动食品、机电、包装运输、广告、外贸、
科技等行业的发展,解决本地劳动力就业,增加职工收入,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
水平。
(二)重庆子公司“二期 600 吨/日食用油精炼项目”
1、是确保重庆市食用油储备、居民食用油供给和安全的需要
重庆市餐饮行业发达,全市已有餐饮网点(店)56,298 个,经营面积 636
万平方米,营业额超过 10 亿元的有 2 家,小天鹅、德庄等 17 户企业进入全国餐
饮百强行列,居全国各省市区榜首。小天鹅、德庄、秦妈等 7 户企业进入全国商
业企业连锁百强,餐饮连锁走在全国前列,重庆火锅享誉全球,餐饮业已发展成
为重庆市一个重要产业。因此这样一个巨大的美食之都,其餐饮行业和日常居民
生活,都需要安全的、健康的、快捷的食用油供给和储备保障。
2、是稳定粮油价格、保障地方市场供应、确保地区粮油安全的需要
粮油供需和市场形势十分复杂,保持国内粮食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难度很
大,需要在粮油安全问题上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着力发展粮油生产,加强粮油市
场调控。本项目的投产,第一可以整合本区域的资源,供应食用油产品,保障居
民生活;第二可以安排就业岗位,解决本地区部分剩余劳动力;第三可以增加地
方财政收入。本项目建成后,可以确保重庆乃至西南地区粮油安全,加强国家对
粮油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维护国家安定团结。
3、是公司发展西南地区市场的战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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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经过近三年时间经营,目前西南地区市场已有了一定的基础,且西南市场是
菜油的主消费市场,与公司产品非常吻合。所以发展势头良好,市场空间巨大。
通过在涪陵地区设立加工厂,解决困扰西南市场的供给和物流问题,是公司品牌
战略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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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此次发售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
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
策的程度大小排序,本公司风险如下:
(一)食品安全和质量控制
发行人主要从事食用植物油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包装菜籽油。
食用植物油是消费者日常主要消费品之一。随着我国对食用植物油安全的重视、
消费者对食用植物油安全意识以及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控
制已经成为其加工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中之重。
公司通过了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制定了一系列的质量管理制度并
严格实施,但仍不排除由于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出现疏忽或其他不可预计的原因和
不可抗力,而发生产品质量问题。而且公司的产品需要经过运输、仓储、上架销
售等多个环节才能到达终端消费者。尽管道道全已针对生产、销售等环节采取了
严格的管理措施,仍不能完全排除因相关主体处置不当而导致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的可能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将对公司的品牌形象以及相关产品的销售造成不
良影响,并有可能引发赔偿,公司存在食品安全和质量控制风险。
(二)菜籽原油、四级菜籽油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菜籽原油、四级菜籽油合计占营业成本的比列分别为 63.14%、
59.19%和 58.31%。目前,公司采购的菜籽原油、四级菜籽油主要来自国内市场
和进口。受国家产业政策和国际市场价格影响,报告期内的菜籽原油、四级菜
籽油价格变动较大,政策和国际市场的变化都可能影响菜籽原油、四级菜籽油
的市场价格。菜籽原油、四级菜籽油的价格如果出现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盈
利产生较大的影响。虽然公司一直根据订单情况确定较为合理的采购数量和采
购时间,并利用国内期货市场对菜籽原油和四级菜籽油采用套期保值的经营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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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略,尽可能的减小菜籽原油、四级菜籽油价格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但不能
完全避免菜籽原油、四级菜籽油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菜籽原油、四级菜籽油
价格波动风险依然是公司主要的风险之一。
(三)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发行人是包装菜籽油行业的专业化生产企业之一,近年来的市场占有率名列
前茅。目前,公司已在湖南、江西、湖北、贵州、重庆、安徽等十几个省和地区
铺建了销售网络,并逐步向其他省份扩展。但是在食用植物油加工行业,跟益海
嘉里、中粮集团等国内较大的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相比在规模和品牌知名度上存
在一定的差距。未来食用植物油行业竞争会愈发激烈,公司如果不能有效推广自
有品牌,拓宽营销渠道,在市场竞争加剧时可能会面临较大的风险。
(四)产业政策风险
1、限价风险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食用植物油,属于百姓必备日常消费品之一。当国内、
国际食用植物油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对消费者的消费产生较大影响的时候,
国家会采取限价措施。这将会引致发行人短期内无法有效传导原材料等价格上涨
的成本压力,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目前发行人拥有对产品的自主定价权,
产品价格的调整无需向物价主管部门备案或报告,但仍存在限价风险。
2、国家食用植物油行业政策的变动风险
目前,中国的油料油脂对国际市场的依存度很高,60%以上的原料依赖进口。
我国的产业政策在安全战略高度对油料油脂的种植、加工、流通、储备、进出口
等各个环节采取综合措施,促进食用植物油产业健康发展,保障我国食用植物油
供给安全。相关政策的落实对公司的经营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如果政策改变可能
会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3、转基因原料政策的变动风险
发行人目前采购的部分原料中含有以转基因作物生产的原料。在我国,转基
因食品受消费者普遍关注。我国对转基因食品实行安全评价管理制度,经国家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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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业部安全评价的食品不存在安全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 2015 年 2 月 1 日印发
的《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说明了“加
强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安全管理、科学普及”,但未来国家在转基因食品
的政策导向如果发生变化,公司产品的销售和原料采购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
(五)净利润大幅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菜籽原油价格走低之后在低位振荡。根据
万得资讯的数据:菜籽原油的郑州商品交易所的菜籽油期货活跃合约收盘价从最
高的 2012 年 09 月 13 日的 11,600.00 元/吨下降到最低的 2015 年 11 月 19 日的
5,482.00 元/吨,跌幅超过 52%(含税价)。如果菜籽原油价格出现大幅度反弹,
而产品的销售价格不能及时上调,将会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可能导致公司
的净利润大幅下滑。原材料成本是影响发行人未来利润的主要因素之一,其他因
素包括由于竞争的因素导致的未来收入大幅下滑等情况也可能导致发行人净利
润大幅下滑。
(六)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区域经销商数量逐年递增,每年年末公司的区域经销商数量
分别为 518 家、568 家和 561 家。销售区域从原来的华中地区向西南、华东、西
北地区发展,并向全国范围内拓展。
随着公司的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在资源整合、市场开拓、区域经销商
管理等方面对公司管理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大了公司管理与运作的难度。本
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资产、业务、机构和人
员将进一步扩张。公司在战略规划、制度建设、组织设置、运营管理、资金管理
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尽管公司已积累了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
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现有经营能保持有序运行,但
存在现有管理体系不能完全适应未来公司快速扩张的可能性,从而给企业正常的
经营发展带来一定的风险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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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七)劳动力成本上升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是农副食品加工业中的粮油加工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截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登记在册的职工 578 人,报告期内职工薪酬分别为
3,147.82 万元、3,677.01 万元和 4,231.84 万元,呈逐年上升趋势。近年来,我国
劳动力供求的结构性矛盾及老龄化加速导致劳动力成本进入上升通道,各地区上
调工资标准的频率及幅度逐渐增大,我国制造业的劳动力成本优势正逐渐消失。
虽然近年来公司在改良设备、提高自动化水平和优化生产流程等方面取得了一定
成效,部分抵消了人工工资上升的影响,但是公司在高端设备、技术研发等方面
的支出仍然不足,人工成本仍是影响公司业绩的重要因素之一,公司存在劳动力
成本上升风险。
(八)存货余额较大风险
公司原材料和在途物资以菜籽原油、四级菜籽油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订
单较多,为满足正常的生产需求,公司需对菜籽原油、四级菜籽油进行提前备货
管理。同时考虑到菜籽原油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因素,在菜籽原油、四级菜籽油
价格短期出现回调的情况下,公司会进一步提高菜籽原油的备货数量,以实现成
本的有效控制。公司积极的原材料备货策略使得期末存货余额较高。
如果未来公司菜籽原油、四级菜籽油的价格继续下滑,而公司未能及时作出
相应对策,则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如果公司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大幅下降,
或者公司产品销售不畅导致原材料无法正常消化,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的风险。
(九)宏观经济波动导致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虽然发行人的主要产品是消费者主要的日常消费品之一,受宏观经济波动的
影响较小。但是当经济进入上行周期时,个人消费水平提升,可支配收入增加,
可能会较多的选择价格较高、利润较高的风味菜籽油产品;反之,如果经济进入
下行周期,消费者会购买价格较低的产品,公司的毛利率也相应受到影响。公司
存在宏观经济波动导致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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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十)汇率风险
目前,公司只有进口业务,无出口业务。公司支付相关款项主要通过信用证
的方式进行。信用证支付货款的方式本身不存在汇率风险,但进口油脂油料业务
是使用美元计价,如果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大幅下降,公司实际支付的采购成本会
大幅增加,因此公司的经营存在汇率风险。
(十一)套期保值风险
为了有效减小公司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菜
籽原油使用期货工具进行套期保值。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基差风险
由于套利因素,理想化情况下交割日期货价格一般接近现货价格,即基差趋
近于零。但在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可能出现期货和现货价格在交割期基差仍然未
能收敛。如果基差风险导致系统性风险事件发生,公司将面临损失。
2、期货交易保证金不足的财务风险
公司期货领导小组在审批套期保值业务方案时,已经考虑建仓价格区间、开
仓保证金金额、维持保证金金额等因素。然而,由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实行具有
杠杆作用的保证金交易制度,如果开仓保证金投入过大,当期货合约价格因突发
事件或市场投机而异常波动时,公司仍存在期货交易保证金不足的风险,甚至公
司可能因无法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
3、偏离套期保值宗旨进行期货投机的风险
公司已就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在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思路制定、方案审批、交易决策核准、合规监管、财务核算、突发重大
事项应急机制等方面对期货套期保值操作进行监管,但如果期货领导小组对原料
使用量预计失误或业务人员制度执行不力,公司将面临套期保值业务不能有效执
行的风险。公司在制定套期保值方案时,对上述风险制定了相应防范措施,但无
法完全排除此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公司存在因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而产生实
际损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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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十二)环保风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要排放一定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尽管公司针对各
条生产线及生产设备都采取了处理措施,综合回收利用废弃物和再生资源,达标
排放,但倘若出现处理不当或设备故障时,仍面临着环保污染问题。随着国家对
环境保护的要求愈加严格,对企业的环保要求也不断提高。公司需要提高废水、
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能力,相关环保设备及设施的投入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造成不利影响。
(十三)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刘建军先生。本次发行前,刘建军先生控制的
股权比例为 66.50%。本次发行完成后,刘建军先生控制的总股份比例为 49.88%,
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若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健全、
运作不够规范,刘建军将可能通过行使表决权和公司职务对公司重大资本支出、
人事任免、发展战略、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施加影响,从而存在决策偏离公司及
中小股东最佳利益目标的风险。
(十四)电商模式对传统经销商代理模式冲击的风险
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销售模式和渠道在近
几年异军突起,对传统的商场、超市、销售网点的销售模式都形成了较大的冲击。
从短期来看,食用植物油由于产品单价较低,重量较重,利润较低,无法通过主
流的物流快递的渠道进行分销,受到电商销售模式的影响较小。消费者在互联网
上消费的趋势已经形成,从长期来看,粮食、食用油和调味品等生活用品也必然
被纳入电商消费的范畴。虽然公司也会在销售模式上作相应调整以应对电商模式
的发展趋势,但若公司不能及时跟进电商模式的发展,可能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
利影响,因此公司存在受到电商经销模式冲击的风险。
(十五)募投项目风险
1、募投项目产能过剩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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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募投项目分别为“岳阳临港新区食用油加工综合项目”和“重庆子公司二
期 600 吨/日食用油精炼项目”以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主要目的是扩大公司产
能,突破产能瓶颈;完成长江上、中、下游的产业布局以及建立健全扩展目前的
营销网络,将公司的品牌产品向全国推广。随着产能的快速增加,公司存在因市
场开拓不如预期而无法顺利消化新增产能的风险。
2、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将增加 67,352.49 万元,按照
公司的会计政策,每年将新增折旧费用 4,375.63 万元。投资项目达产后,预计每
年可实现营业收入 436,265.32 万元、利润总额 19,716.77 万元,可全部覆盖新增
的折旧费用及其他支出,但若新建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则新增固定资产的折
旧将可能摊薄公司的盈利水平。
3、新增产能不能与发行人的生产条件、技术水平、财务状况和管理水平相
适应风险
公司募资项目实施后,初榨、精炼和灌装产能将大幅增加,同时岳阳、重庆、
南京三地都将建成完整的生产体系,这对发行人的综合管理能力、技术水平、人
员素质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发行人不能保持良好的财务水平、积极
探索更高效合理的管理方式,短时间内新增的生产能力会对发行人的业务体系造
成冲击。
(十六)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分别为 57.97%、42.94%和 38.06%。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
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段时间的建设期,难以在
短时间内取得效益,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
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可能出现一
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十七)报告期内对营业外收入的依赖及影响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246.10 万元、9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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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万元和 706.67 万元,其中政府补助分别为 243.98 万元、953.40 万元和 694.55 万
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以政府补助为主,营业外收入分别占当年利润总额
的 1.32%、4.03%和 2.63%,营业外收入占利润总额比例较低,报告期内公司对
营业外收入不存在重大依赖。但如果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及各子公司不能继
续享受相关政府补助,将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一定影响。
(十八)发行人产品加工过程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风险
发行人目前的产品中存在使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情况。食品工业用加工
助剂属于食品添加剂的范畴,主要包括食品级磷酸、食品级碱液、活性白土、硅
藻土等。以上加工助剂在加工过程中均已分离,在成品中不含以上加工助剂,对
产品质量构成不造成影响。如果未来发行人生产过程中未能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合理控制,将会对发行人产品的质量造成一定影响。
二、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已签署、正在履约的交易金额在 500 万元
以上或对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重要销售合同包括:
(一)销售合同
(1)经销商销售合同
小包装 中包装
序号 合同编号 客户名称 负责人
(吨) (吨)
1 YXJX070 江西省萍乡市隆盛昌商贸有限公司 张明 2,300 --
2 YXJX067 陶宣传 陶宣传 1,600
注:上述销售合同均系公司与经销商签订年度销售合同(销售数量为年度销售目标数),
以销售数量为衡量标准,参考现行市场价格,合同销售总量在 600 吨以上的合同涉及金额为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合同期限均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其他销售合同
序 数量 总金额 是否有补
合同编号 客户名称 标的 签订日期
号 (吨) (万元) 充协议
DDQXS20 湖南和天盛生物 菜籽
1 1,000 755.40 2016.12.07 无
16120701 科技有限公司 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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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数量 总金额 是否有补
合同编号 客户名称 标的 签订日期
号 (吨) (万元) 充协议
DDQXS20 厦门同欣诚工贸 菜籽
2 1,000 基差定价 2016.12.08 无
16120802 有限公司 原油
DDQXS20 中轻物产重庆公 一级
3 1000 732.20 2016.12.14 无
16121401 司 豆油
DDQXS20 湖南和天盛生物 一级
4 1000 744.00 2016.12.22 无
16122001 科技有限公司 豆油
DDQXS20 南通家惠油脂发 菜籽
5 1000 706.00 2016.12.26 无
16122602 展有限公司 原油
DDQXS20 东方华垦(北京) 菜籽
6 1000 702.00 2016.12.26 无
16122604 粮油有限公司 原油
DDQCQC
四川幸福一川科 一级
7 G20170109 1,000 735.00 2017.01.09 无
02A 宇科技有限公司 豆油
注:上述销售合同为合同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正在履行的合同。
(二)采购合同
序 数量 总金额 有无补
合同编号 供应商名称 标的 签订日期
号 (吨) (万元) 充协议
DDQCG201 福州集佳油脂 四级
1 1,000 680 2016.10.31 无
6103101A 有限公司 菜油
DDQCG201 福州集佳油脂 四级
2 2,000 1,360 2016.10.31 无
6103102A 有限公司 菜油
DDQCG201 泰兴市振华油 一级
3 1,000 674 2016.11.02 无
6110202A 脂有限公司 豆油
DDQCG201 福州集佳油脂 四级
4 1,000 706 2016.11.24 无
6112401A 有限公司 菜油
DDQCG201 福州集佳油脂 四级
5 1,000 730 2016.11.28 无
6112801A 有限公司 菜油
DDQCG201 福州集佳油脂 四级
6 1,000 740 2016.11.30 无
6113001A 有限公司 菜油
DDQCG201 泰兴市振华油 一级
7 3,000 基差定价 2016.12.09 有
6120902A 脂有限公司 豆油
湖南和天盛生
DDQCG201 一级
8 物科技有限公 1000 基差定价 2016.12.15 有
6121501A 豆油

DDQCG201 上海佰融实业 菜籽
9 2000 1,472 2016.12.20 无
6122001A 有限公司 原油
DDQCGYY 一级
江苏金洲粮油
10 2016102604 葵籽 800 620 2016.10.26 无
食品有限公司
A 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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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数量 总金额 有无补
合同编号 供应商名称 标的 签订日期 充协议
号 (吨) (万元)
DDQCGYY
四川老蜀人粮 菜籽
11 2016110901 1,900 1,263.50 2016.11.09 无
A 油有限公司 油
DDQCGYY 江苏益嘉优生
脱蜡
12 2016111102 物科技有限公 1,000 757 2016.11.11 无
A 一菜

DDQCGYY 江苏益嘉优生
脱蜡
13 2016111103 物科技有限公 1,000 758 2016.11.11 无
一菜
A 司
DDQCGYY
中纺油脂(上 一级
14 2016111402 1,000 672 2016.11.14 无
A 海)有限公司 豆油
DDQCGYY
上海慧鸿国际 一级
15 2016111502 1,000 677.80 2016.11.15 无
A 贸易有限公司 豆油
DDQCGYY
上海邦成粮油 毛菜
16 2016111801 4,200 2,839.20 2016.11.17 无
A 发展有限公司 油
2016122100 福建省嘉记食 一级
17 1,000 735 2016.12.21 无
1 品有限公司 豆油
江苏益嘉优生
YNY201612 一级
18 物科技有限公 1,000 738 2016.12.29 有
29CQDDQ 豆油

江苏益嘉优生
YNY201611 脱蜡
19 物科技有限公 1,000 728 2016.11.15 无
15YDDDQ 一菜

江苏益嘉优生
YNY201612 脱蜡
20 物科技有限公 1,000 800 2016.12.05 无
05YCDDQ 一菜

湖北省粮食
CY20170103 四级
21 (集团)有限 5,000 3,529 2017.01.03 有
002 菜油
责任公司
(三)重大借款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正在履行的重大借款合同。
(四)其他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其他重大合同,如下表所示:
合同编 签订主 合同额
序号 合作方 工程名称 签订日期
号 体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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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 签订主 合同额
序号 合作方 工程名称 签订日期
号 体 (万元)
道道全临港食用
LGXM- 油综合加工项目
岳阳子 湖南华天装饰有
1 GC-201 办公楼、综合楼等 686.8978 2016.09.16
公司 限公司
60908A 建筑装饰装修工

道道全粮油股份
佛山市汇智高科
2016061 岳阳子 有限公司临港项
2 自动化科技有限 1,640.00 2016.11
301 公司 目二维码追溯系
公司

2015 年 11 月 13 日,发行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签订《保函协议》
(编号:YYWLPBH20151101 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为发行人出具以
长沙海关为受益人、币种为人民币、担保总金额为 1,500 万元的海关税费电子支付担保文书
和总额度项下的单笔银关通电子保函。
2015 年 11 月 13 日,发行人(出质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质
权人)签订《保证金质押合同》(编号:YYWLPBZJ20151101 号),发行人将 150 万元保证
金存入保证金专户,为 YYWLPBH20151101 号《保函协议》的履行提供担保。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的诉讼事项如下:
(一)南京子公司与射阳县景隆工贸有限公司承包合同诉讼
2011 年 9 月 6 日,射阳县景隆工贸有限公司(原告或简称“景隆公司”)与
南京子公司签订剥绒厂承包合同,由南京子公司提供场地和厂房,景隆公司提供
机械设备为南京公司加工剥绒棉籽,合同还就加工费及双方其他权利义务事项做
了约定。
2015 年 6 月,景隆公司以棉籽加工量未达到合同约定为由,向南京市高淳
区人民法院起诉南京子公司,请求事项:1、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所签订的剥
绒厂承包合同。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 5,613,203.07 元。3、判令被告
承担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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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7 月 29 日,南京子公司已收到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2015)高商
初字第 00312 号应诉通知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案已开庭审理过 3
次,但尚未结案。
除此以外,本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
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刘建军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者
可预见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
人员均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者可预见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关于巴陵油脂 2013 年进口菜籽油掺入临储库存违
规事件及规范事宜
1、事件的背景
巴陵油脂作为委托收储企业在 2013 年国家临时存储菜籽(油)收购中,违
反收购政策将进口油菜籽加工后作为国家临时存储油入库总计 483 吨。“国家临
时存储菜籽(油)收购”系为保护农民利益,保证食用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
定,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储粮总公司”)实施
的采用经济手段的宏观调控行为;巴陵油脂作为代储资格企业与中储粮总公司岳
阳小港直属库签署《国家临时存储菜籽(油)委托、收购加工协议》,该协议系
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法律关系,上述进口菜籽(油)掺入临储库存行为属于违约行
为。另,根据《关于切实做好 2013 年国家临时存储菜籽(油)收购工作的通知》
(国粮调[2013]117 号)》之规定“……严禁将进口油菜籽加工后作为国家临时存
储油入库……”,上述行为同时涉嫌违反上述规范性文件。
2、事件的定性
2013 年 11 月,中储粮总公司对上述国家临储菜籽(油)收购政策中进口转
基因菜籽油掺入临储库存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及处理:“认定中纺农业湖北有限公
司和湖南巴陵油脂公司存在进口掺入的违规行为;对于上述两家违规企业,对其
所收购的油菜籽,以及加工的菜籽油,全部退出国家临储库存,取消参与临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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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购的资格,追回企业全部非法所得(包括收购的贷款和拨付的各项费用),并移
交主管部门,建议予以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
3、事件的整改
上述事宜出现后,发行人积极配合中储粮总公司收回掺入菜籽油,消除影响
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的专项整改验收工作;通过主管部门整改验收,发行人技术
研发中心颁行了《食品植物油安全风险监测及防范体系规定(试行)》、《转基因
产品管理规定(试行)》等制度措施,上述制度经过试行,经发行人第一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4、事件的结论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湖南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
室出具《关于对湖南巴陵油脂有限公司进口菜籽油违规掺入临储库事件的检查结
论》确认:2013 年,湖南巴陵油脂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
司)在执行国家临储菜籽(油)收购政策中被发现存在将进口转基因菜籽油掺入临
储库存的问题…经中储粮总公司和国家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核查,认定该行为为违
规行为。事件发生后,该公司及时主动地对该问题进行了整改。我办联合相关单
位对该公司转基因生物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进一步完善了
相关管理制度,在采购、仓储、生产、营销等环节采取了有效管理措施防止类似
行为的再次发生。鉴于该公司违规行为情节轻微,且未再次违反《农业转基因生
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
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
十八条规定,我办决定该公司上述违规行为不再予以追究。另除上述事件外,经
我办和岳阳市农业局核查,该公司在 2012-2014 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包括但
不限于农作物收购、加工、转基因标识等环节均未发现违反国家转基因生物安全
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也不存在因违规事实而受到我办处罚的情况。”
2015 年 3 月 4 日,岳阳市粮食局出具《关于对湖南巴陵油脂有限公司违规
进口菜籽油掺入临储库事件的说明》,“2013 年,中储粮总公司配合国家有关监
督检查部门,重点就执行国家临储菜籽(油)收购政策中进口转基因菜籽油掺入
储库存的问题进行了核查,认定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湖南巴陵油脂有
限公司)存在进口转基因菜籽油掺入的违规行为。上述事件发性后,该公司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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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及时进行了整改,并由我局对该公司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经验收,该公司在采
购、仓储、生产、营销环节已采取有效管理措施防止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尽管在
此次事件中,该公司存在一定的过错,但并非政策执行的主体,未有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故未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另除上述事件外,经本局核查该公司自
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生产经营活动中,包括但不限于粮食收购、储备、加
工、市场秩序等环节均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所列示的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
因违规事实而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的情况。”
2015 年 2 月 28 日、2015 年 7 月 14 日、2016 年 1 月 18 日、2016 年 7 月 21
日,岳阳市粮食局、岳阳市商务粮食局分别出具《证明》,发行人(含前身湖南
巴陵油脂有限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严格遵守粮食购销、
存储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依法生产经营,不存在违反粮食
购销、存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行为,亦未受过相关行政处罚。
湖南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系湖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湖南省
农业委员会内设机构,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的湘政办发[2014]106 号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相关规定,湖南省农业
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农业转基因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负责转基因食品安全的监督管
理工作。”)、岳阳市商务粮食局(系岳阳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根据中共湖南省
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的湘办[2014]71 号《关于印发〈岳阳市人
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原岳阳市商务局、岳阳
市粮食局、岳阳市招商局基础上组建,主要职责包括“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省、
市政府统一部署,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
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因此,上述两个行
政主管部门是该次巴陵油脂违规事件的有权处理部门,有权要求巴陵油脂进行专
项整改,对巴陵油脂整改结果进行的检查验收具有公信力。
综上所述,巴陵油脂 2013 年进口菜籽(油)掺入临储库存违规事件,没有造
成危害结果,业已整改完毕,监管机关未予追究或行政处罚,亦不存在法律纠纷,
上述情形不影响发行人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及有效性,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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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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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经办人
主体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或联系

道道全粮油股 岳 阳 经 济 技术 开 发
发行人 0730-8318506 0730-8712508 谢细波
份有限公司 区营盘岭路 113 号
保荐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 北 京 市 朝 阳区 安 立 汪家胜、
(主承销 010-65608366 010-65608450
股份有限公司 路 66 号 4 号楼 赵亮
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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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所 徐兴宏
殊普通合伙) 化创意园 12 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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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 庄西路 19 号外文文 刘继红、
国际资产评估 010-88018731 010-88019300
机构 化创意园 12 号楼 2 娄魁立
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
深圳市深南中路
股票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0755-25938000 0755-25988122
机构 公司深圳分公


拟上市的
深圳证券交易 深圳市深南东路
证券交易 0755-82083333 0755-82083164
所 5045 号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推介时间 2017 年 2 月 22 日至 2017 年 2 月 23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7 年 2 月 27 日
网下、网上发行申购日期 2017 年 2 月 28 日
网下、网上认购资金缴款
2017 年 3 月 2 日
日期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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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本次股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在公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办公地址查阅
招股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查阅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4:00-16:00。
投资者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阅
招股说明书全文以及发行保荐书、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全文、法律意见书以及律
师工作报告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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