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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元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6-06-20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摘要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FENGYUAN CHEMICAL CO.,LTD.
(枣庄市台儿庄区东顺路 1227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济南市 市中区 经七路 86 号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若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若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
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项事实经有权机关生效法律文件确认后 30 日内,发
行人将启动股份回购方案,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督促发行人实施回购方案。
股份回购的价格不低于新股发行价格加新股上市日至回购要约发出日期间的同
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回购价格不低于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公司招股说
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问题进行立案稽查之日前 30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以孰高者为准(公司如有分红、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价格应相应调整)。
该等回购要约的期限不少于 30 日,并不超过 60 日。
发行人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承诺,因本机构(本所)为发
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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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赵光辉及其亲属赵凤芹、赵广坡、赵学忠承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苏州东方九胜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等其余 33 名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赵光辉、万福信、刘艳、邓燕、张明春、朱敏作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承诺: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
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
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
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赵光辉、万福信、刘艳、邓燕作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所持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二、稳定股价的预案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36 个月内,如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
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实施股价稳定方案。如触发股价稳定
方案时点至股价稳定方案尚未正式实施前或股价稳定方案实施后,公司股票若连
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则停止实施本阶
段股价稳定方案。
触发股价稳定方案时,公司回购股票为第一顺位,控股股东增持股票为第二
顺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为第三顺位。公司用尽最大回购资金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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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价仍未达到停止股价稳定方案的条件的,则由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依次承担增持义务。控股股东履行完强制增持义务后,可自愿增持。上述稳定
股份的方案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
条件。
公司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回购流通股份,36 个月内回购资金最大限额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 10%;回购价格为不高于每股净资产的 110%(以最近一
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为准)。控股股东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增持流通股份,36
个月内增持数量最大限额为本次发行前持股数量的 2%,增持价格不高于每股净
资产的 110%(以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准)。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稳定股价方案启动时该等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 30%。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
(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相应承诺。
自股价稳定方案触发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应在 5 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及
时公告将采取的具体措施并履行后续法律程序。董事会不履行上述义务的,全体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以上一年度薪酬为限对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承诺在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 10%以内承担增持义务,公司不履行上述义务的,以其承诺
的最大回购金额为限对流通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控股股东承诺在本次发行前持股
数量的 2%以内承担增持义务,控股股东不履行上述义务的,在三年限售期满解
禁时由公司零元回购上述数量的股票并注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履行增持义
务的,公司从其未来两年的薪酬中按期扣除应发金额的 30%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三、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和有关申报文件
真实、准确、完整。若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
项事实经有权机关生效法律文件确认后 30 日内,发行人将启动股份回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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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督促发行人实施回购方案。股份回购数量为首次公开发
行的全部新股,股份回购的价格不低于新股发行价格加新股上市日至回购要约发
出日期间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回购价格不低于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对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问题进行立案稽查之
日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以孰高者为准(公
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价
格应相应调整)。该等回购要约的期限不少于 30 日,并不超过 60 日。若发行人
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和有关申报文
件真实、准确、完整。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
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
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
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
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四、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承诺,当出现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的情况时:(1) 自愿接受社
会公开监督,监督部门可以督促发行人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2)
发行人公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
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3) 发行人就相
关责任主体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和处罚措施予以及时信息披露;(4) 发行人承
诺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0%以内承担增持义务,发行人不履行上述义务的,以
其承诺的最大回购金额为限对流通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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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当出现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的情
况时:(1) 自愿接受社会公开监督,监督部门可以督促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2)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开
就个体行为向社会公众道歉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3) 发行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就个体行为主动延长六个月的锁定期,即自在其股票在锁定期满
后延长六个月锁定期;或在其持有股票已经解禁后,自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之日起
增加六个月的锁定期。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当出现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的
情况时:(1) 自愿接受社会公开监督,监督部门可以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及时改正
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2) 相关责任主体公开就个体行为向社会公众道歉并
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3) 未履行承诺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接受公司内部给予的经济处罚或其他处分;(4) 相关责任主体就个体行为主动延
长六个月的锁定期,即自在其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延长六个月锁定期;或在其持有
股票已经解禁后,自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之日起增加六个月的锁定期。离职或职务
发生变动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上述条款的约束。
五、证券服务机构关于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发行人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承诺:因本机构(本所)为发
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
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
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本机构(本所)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
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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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锁定期满两年内,赵光辉拟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市前所持数量的 10%,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五都投资拟减持全部所持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时最近一
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达晨创世、达晨盛世 100%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时
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情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
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进行。减持时,须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
持行为不得违反其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若减持行为未履
行或违反了相关承诺,减持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七、老股转让方案
本次发行不存在老股转让的情形。
八、股利分配政策
(一)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本公司股票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详见招股说明
书“第十三节 股利分配政策/二、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二) 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公司 2012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
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三) 公司未来三年股利分配计划
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
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
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九、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销,考虑上述情况,公司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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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增厚未来收益,
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
措施如下:
(一)积极推进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深耕于草酸行业,将依托资本市场,坚持“为客户创造利益、为员工创
造未来、为社会创造财富”的服务宗旨,发扬“诚信求实、创新争先、品质卓越、
和谐共赢”的经营理念,将以草酸生产为核心打造完整的上下游产业链,大力发
展精制草酸、草酸衍生品,完善自身的产品结构,逐步提高高科技、高附加值产
品的比重。
如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获得批准,除了通过自身产能扩张实现业
务发展外,还将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及发展战略对今后的再融资、收购兼并及对外
扩张方案进行深入研究,在时机适当时实施债权、股权融资计划。
(二)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
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得到合法合
规使用。本公司将通过有效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改善融资结构,提升盈利水平,
进一步加快既有项目效益的释放,增厚未来收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填补
股东即期回报下降的影响。
(三)丰富产品结构,适时推出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
公司工业草酸质量优良,草酸生产工艺已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公司将在现有
先进生产工艺的基础上,增加研发资金投入,进一步丰富草酸的种类,延伸草酸
产业链条,重点开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的高端草酸产品。公司将不断引进先
进的生产设备,结合市场供需状况,进一步开发精制草酸、草酸衍生品的种类。
(四)加大市场开发,深化营销网络建设
公司将充分利用销售团队能力强的特点,通过加大市场调研、产品开发和品
牌推广力度,提高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公司将依托已经建立起来的销售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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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销售网络,针对西北、西南和南方地区加强公司草酸的销售,提高公司产品
的市场占有率。
公司一贯重视国际市场,在加强国内销售、提高国内市场占有率的同时,积
极开拓国际市场。公司已设立全资子公司青岛联合丰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将进
一步加强草酸的国外销售工作,提高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
(五)完善公司治理,加大人才引进
自成立以来,公司以“为员工创造未来”作为员工服务宗旨,把员工的未来
与企业的发展相联系,提高企业效益的同时也为员工创造价值。公司将坚持该服
务宗旨,结合鲁南地区人才市场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公司企业文化特色
且具有吸引力和凝聚力的人才引进计划、薪酬管理体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
司管理团队的凝聚力和员工的向心力,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人力资源基础。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然而,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
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承诺
如下:(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
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
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十、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 产品结构单一风险
目前公司的主导产品为工业草酸和精制草酸,其中,报告期工业草酸销售收
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5.08%、75.95%和 74.32%。公司销售收入
主要来自工业草酸,存在产品结构单一所带来的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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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草酸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公司工业草酸的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 3,740.34 元/吨、4,267.73
元/吨和 4,034.12 元/吨,2014 年较 2013 年增长 14.10%,2015 年较 2014 年下
降 5.47%,产品价格有较大波动,公司存在草酸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三) 产能适度扩张的市场风险
根据公司市场调研及行业公开数据综合分析,2012 年至 2014 年,国内工业
草酸的产量估计分别约为 31 万吨、32 万吨和 34 万吨。结合行业历史发展数据
及管理层对未来的判断,发行人预计 2020 年草酸的总体需求量约为 50 万吨(包
括国内需求和出口需求)。公司在对行业发展趋势进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合理规
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后,直接面向市场的工业
草酸产能将增加约 2.8 万吨/年,精制草酸产能将增加 2.5 万吨/年。
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若草酸需求、草酸价格、原材料价格、
政策环境等因素与公司预期产生差异,则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报酬
率。
有关投资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主要风险载于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一节,请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定前仔细阅读该节的
全部内容。
十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
2016 年第一季度公司工业草酸产销量水平基本平稳,精制草酸受下游高端
稀土需求不振影响而产销量水平有所下滑,其中工业草酸和精制草酸产量分别为
1.99 万吨和 0.11 万吨,占 2015 年全年产量的比重分别为 28.71%和 12.22%;工
业草酸和精制草酸销量分别为 1.63 万吨和 0.13 万吨,占 2015 年全年销量的比
重分别为 25.07%%和 16.05%。
2016 年第一季度公司工业草酸和精制草酸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 3,217.69 元
/吨和 4,798.76 元/吨,较 2015 年平均销售价格下滑 20.24%和 13.85%,与 2015
年第四季度持平。2016 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原材料葡萄糖的平均采购价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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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1.83 元/吨,较 2015 年平均采购价格下降 18.50%,与 2015 年第四季度持平。
2016 年第一季度公司草酸的毛利率为 23.88%,较 2015 年增加 1.33%。
下述 2016 年 1-3 月的财务会计数据均引自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大信阅字[2016]第 3-00001 号)《审阅报告》。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46,923.04 47,968.57
流动资产 21,096.95 22,467.86
非流动资产 25,826.09 25,500.71
负债总计 5,725.97 5,031.90
流动负债 5,061.81 4,305.23
非流动负债 664.17 726.67
所有者权益合计 41,197.07 42,936.67
其中:少数股东权益 - 1,732.70
(二) 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6,150.44 8,246.96
营业利润 828.10 1,769.51
利润总额 890.63 1,828.51
净利润 667.13 1,368.6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69.96 1,361.19
少数股东损益 -2.83 7.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623.06 1,317.94
的净利润
(三)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1-3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8.84 -447.7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0.35 -450.7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52.83 -30.7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0.08 -0.0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14.42 -9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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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序号 项 目 基本情况
1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 每股面值 1.00 元
本次拟发行股数为人民币普通股 2,422.90 万股(最终发行
发行股数及占发行后总股
3 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额度为准),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本的比例
25.00%
4 每股发行价 【】元/股
【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5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 发行市盈率
【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5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67 元/股(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
6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净资产和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元/股(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募集
7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资金净额和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
8 市净率
【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向询价对象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
9 发行方式
式(具体发行方式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确定)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
10 发行对象
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1 承销方式 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12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 】万元
13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 】万元
总额 3,196 万元,其中: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2200 万元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370 万元
14 发行费用概算
(3) 律师费用 100 万元
(4) 用于本次发行信息披露费用 480 万元
(5)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 4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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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DONG FENGYUAN CHEMICAL CO.,LTD.
注册资本:7,268.48 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光辉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0 年 8 月 23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08 年 4 月 18 日
住所:枣庄市台儿庄区东顺路 1227 号
邮政编码:277400
电话:0632-6611106
传真:0632-6611219
互联网网址:www.fengyuanhuaxue.com
电子信箱:fengyuan@fengyuanhuaxue.com
二、发行人设立及重组改制情况
(一) 发行人设立情况
本公司前身为枣庄市丰元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8 月 23 日。2008
年 3 月 21 日,丰元化工召开股东会,决议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大
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08]第 0458 号),以截
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68,352,322.68 元为基准,按照 1:
0.8485446833 的 比 例 折 合 为 股 份 公 司 的 股 本 58,000,000 元 , 剩 余 净 资 产
10,352,322.68 元转作资本公积。2008 年 4 月 10 日,原有限公司股东作为股份
公司的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通过公司章程,并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08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取得了枣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公司注册号为 370400228009912。
(二) 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由丰元化工整体变更设立,丰元化工的股东赵光辉、邵东亚即为股份公
司的发起人。股份公司设立时,赵光辉和邵东亚的持股数量分别 5,220 万股和
580 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 90%和 10%。
本公司系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
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没有发生变化,原有限公司的资产全部进入股份公司。本公司
拥有的主要资产包括与工业草酸、硝酸、硝酸钠生产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具体包
括生产设备、厂房、存货以及货币资金等。
三、发行人股本构成情况
(一) 股本结构及流通限制
本次拟发行 2,422.90 万股社会公众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份类别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7,268.48 100.00 7,268.48 75.00
其中:自然人持股 4,546.78 62.55 4,546.78 46.92
法人股 2,721.70 37.45 2,721.70 28.08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 2,422.90 25.00
合 计 7,268.48 100.00 9,691.38 100.00
注:按照发行 2,422.90 万股计算。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72,684,800 股,本次拟发行 24,229,000 股,发行后总股
本为 96,913,800 股,上述股份均为流通股。
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参见“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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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发起人持股情况
序 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赵光辉 4,220.00 58.06%
2 邵东亚 - -
合 计 4,220.00 58.06%
(三)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 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赵光辉 4,220.00 58.06
2 五都投资有限公司 725.00 9.97
3 青岛悦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300.00 4.13
天津达晨创世股权投资基金
4 250.00 3.44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达晨盛世股权投资基金
5 210.00 2.89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 广东喜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0.00 2.75
苏州长江源股权投资中心(有
7 200.00 2.75
限合伙)
8 淄博叶立永帆经贸有限公司 180.00 2.48
苏州东方九胜创业投资企业
9 150.00 2.06
(有限合伙)
苏州富丽高新投资企业(有限
10 150.00 2.06
合伙)
合 计 6,585.00 90.59
(四) 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万股) (%)
1 赵光辉 4,220.00 58.06 董事长、总经理
2 臧晓利 40.00 0.55 无
3 赵广坡 25.00 0.34 无
4 万福信 25.00 0.34 董事、副总经理
5 刘 艳 25.00 0.34 董事、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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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杨道友 25.00 0.34 无
7 王志东 20.00 0.28 无
8 张明春 15.64 0.22 丰元精细生产部经理、监事会主席
9 李桂臣 15.64 0.22 技术开发部经理、硝酸制造部经理
10 邓 燕 15.64 0.22 董事、副总经理
合 计 4,426.92 60.91 -
(五) 发行人需要说明的其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的股份中不存在国有股份或外资股
份,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
百人的情况。
(六) 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赵凤芹系赵光辉的胞妹,赵广坡系赵光辉的堂弟,赵学忠系赵光辉的叔叔。
本次发行前,赵光辉、赵凤芹、赵广坡、赵学忠分别持有本公司 4,220 万股、6
万股、25 万股和 8 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 58.06%、0.08%、0.34%和 0.11%。除
此之外,其他自然人股东之间不存在配偶关系、三代以内直系和旁系亲属关系。
本次发行前,达晨创世和达晨盛世分别持有本公司 250 万股和 210 万股,持
股比例分别为 3.44%和 2.89%。该两位法人股东系由同一管理人——深圳市达晨
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并担任普通合伙人的投资基金。除此之外,公司
其他法人股东之间、自然人与法人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的业务构成情况
(一)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为草酸系列产品(包括工业草酸、精制草酸及草酸衍生品)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所属行业为化工行业。草酸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被广泛应
用于制药(用于制造土霉素、四环素、磺胺甲基异恶唑、维生素 B6 等原料药)、
稀土(用于离子型稀土矿的采选,稀土元素的分离、提纯)、精细化工(用于 PTA
催化剂回收、钴盐、电子陶瓷、磁性材料、合金粉材料、锂电池正极材料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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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印染等诸多领域。目前,公司的主导产品为工业草酸和精制草酸,总产能为
9.5 万吨/年,其中工业草酸产能 8.5 万吨/年,精制草酸产能 1 万吨/年。根据
公司调研及行业公开数据分析,2014 年我国草酸产量约 34 万吨,公司 2014 年
工业草酸产量为 6.68 万吨,产量占比约为 20%。
(二) 主要产品及用途
草酸行业主要产品包括工业草酸、精制草酸及草酸衍生品。目前,工业草酸
为草酸行业的主要产品,主要应用于制药、稀土、精细化工、日化工业和纺织印
染等行业。精制草酸是由工业草酸精制后生成的高纯草酸,产品质量高于工业草
酸国家标准。随着草酸应用领域不断扩展和深化,下游客户对草酸纯度和品质的
要求不断提高,相应带动精制草酸需求快速增长。同时,精细化工行业的发展促
进了以工业草酸和精制草酸为基础原料的衍生产品相继被开发出来,如草酸盐、
草酸酯等。草酸行业主要产品及用途如下表所示:
品 种 分 类 应用领域
用于制造土霉素、四环素、磺胺甲基异恶唑、金霉素、
制药用草酸 链霉素、维生素 B6、维生素 B2、苯巴比妥、泛酸钙、冰
片、甲碘毗酮酸钠等药品。
稀土用草酸 用于离子型稀土矿采选,稀土元素的分离、提纯。
纺织印染用草酸 棉毛媒染剂、洗提剂,棉织物耐火定型防燃剂。
工业草酸
金属制品用草酸 金属清洗及形成保护膜。
草酸酯用草酸 生产各种草酸酯、乙醛酸。
生产涂料、油墨、墨水,无铅汽油的防爆,混凝土抗蚀
其他用草酸
等。
PTA 催化剂回收用草酸 回收 PTA 生产过程中浪费的钴、锰催化剂。
草酸钴用草酸 生产草酸钴,进而制得氧化钴、金属钴粉等。
高端稀土用精制草酸 稀土新型材料(如镧、铕、镝、镱等)提纯。
精制草酸
电路清洗用精制草酸 制造电路板清洗剂。
电子陶瓷用草酸 制造电子陶瓷。
无水草酸 制备各种化学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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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酸亚铁 显影剂,制药,锂离子电池正极原料。
用作制氧化钴和金属钴粉的原料,也可用作制取其它钴
草酸钴
化合物、钴有机催化剂、指示剂。
用于苯巴比妥、新诺明药物的中间体,亦可作为除草剂
草酸二乙酯 中间体、二棉胶化染料、塑料的中间体和纤维、香料的
溶剂及有机物的合成等。
草酸二烷基酯 用于分离稀土金属和钛。
草酸烷基芳基酯 用作除草或促进植物生长。
乙醛酸 乙醛酸是生产香草醛等化学品和化妆品的原料。
用于分析化学,纺织品去污,金属处理,稻草漂白,曾
草酸钾
广泛地用在摄影中,作为亚铁显影剂的组分。
制革、织物清理剂、墨水剂、抛光金属制件、大理石抛
四草酸钾
光。
用于清除墨迹,清洗金属、木材、硬脂酸漂白,还用于
酸式草酸钾
照相和用作媒染剂。
作为分析化学中的基准物质,还用于生产织物整理剂和
草酸钠
皮革整理剂。
草酸衍生品
酸式草酸铵 用于分析化学中,也用于清除墨迹。
在半湿重氮型复印感光材料的配方中用作缓冲剂,还用
草酸铵
于金属磨光,钙、铝、稀土金属的检测,炸药制造。
草酸铁 废水处理,催化剂,调色剂。
草酸铁钾 用于晒图纸的生产。
草酸铁铵 用于生产晒图纸,还用于铝和铝合金的阳极处理。
草酸钙 是草酸生产的中间体,用于分析化学、瓷釉。
草酸铅 用作防锈剂及化学试剂。
草酸镍 用于制备镍粉、催化剂等。
草酸锶 用于制造焰火、火柴、交通信号等。
草酸银 用于制备感光乳剂。
草酰胺 用作缓效化肥。
可作医药、化学发光体原料,在有机合成中用作氯化剂,
草酰氯
军事上用作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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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本公司销售渠道分为内销和外销。公司销售总部下设专业市场部,负责河北、
山西、内蒙古、甘肃、江苏、江西、广东、广西、福建等重点地区和国外的市场
开拓、客户维护和售后服务。对公司产品需求量较大的最终用户,由公司各销售
市场部直接维护和服务,公司直接面向这类用户销售;其他需求量相对较小、分
布较为分散的最终用户,公司借助贸易类客户的渠道开拓。公司外销为自营出口,
直接面向国际最终用户和国际贸易商销售。
(四) 所需主要原材料
本公司生产工业草酸使用的原材料主要是葡萄糖、葡萄糖母液、玉米淀粉、
古龙酸母液和硝酸,同时也采购纯碱(或烧碱)用于回收尾气并生产副产品硝酸
钠。本公司生产消耗的主要能源是煤炭和电力,生产用水均为地下水。山东省是
我国粮食大省和化工大省,公司靠近原材料产区,在原材料采购成本和运输周期
等方面具备明显的区位优势。
(五) 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草酸行业经过多年的市场竞争和优胜劣汰形成了以少数几家企业为核心的
高度集中的市场竞争格局,根据公司调研及行业公开数据分析,2014年草酸行业
生产规模较大的五家企业占据了约70%的市场份额。公司在十余年的竞争中通过
不断积累和研发,形成了工业草酸、精制草酸9.5万吨/年的产能规模,产能、产
量和市场占有率多年来均位于行业前三位,奠定了公司在草酸行业的优势地位。
根据公司调研及行业公开数据分析,2014年我国草酸产量约34万吨,公司2014
年工业草酸产量为6.68万吨,产量占比约为20%。公司有较强的市场定价权和广
泛的客户基础,为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拓展奠定了基础。
公司的精制草酸在行业内具有先发优势。精制草酸是草酸行业未来发展的方
向,目前国内精制草酸生产企业较少。公司自 2003 年即开始涉足精制草酸的研
发,2008 年开始批量生产和销售,目前精制草酸已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2011
年开始出现产销两旺的局面,报告期精制草酸的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均在 100%
左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5 万吨精制草酸新建项目”的实施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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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巩固、扩大公司在精制草酸领域的优势地位。
草酸市场的特点是行业内企业数量较少,大型企业对市场支配程度较大。报
告期国内草酸行业生产规模较大的企业有5家,包括本公司、福建省邵武精细化
工厂、龙翔实业有限公司、牡丹江鸿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
司等。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 商标

注册号 商标名称 类别 取得方式 取得日期 有效期限 权利人

1 3840909 第1类 原始取得 2005.10.14 2015.10.13 丰元化学
2 8027224 第1类 原始取得 2011.06.07 2021.06.06 丰元化学
2009年10月,“丰元”商标被评为山东省著名商标,期限三年。2012年和2015
年,经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丰元”商标符合续展要求,继续被认定为
山东省著名商标,期限三年。
(二) 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丰元精细使用土地8宗,
面积共计160,497平方米,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丰元精
细使用的土地均以出让及转让方式取得,用途均为工业用地。
序 面积 账面价值 土地使
土地权证号码 受益期限 2 地 址 用 途
号 (M ) (万元) 用权人
枣 台 国 用
2056 年 12 台儿庄区万通
1 (2008) 第 063 17,584 252.25 辅助生产用地 丰元化学
月 29 日 路北首

枣 台 国 用 部分为 1-6 号工
2058 年 1 台儿庄区万通
2 (2008) 第 064 22,292 323.42 业 草 酸 生 产 线 丰元化学
月1日 路北段东侧
号 用地,部分为
“年产 7.5 万吨
枣 台 国 用
2059 年 10 台儿庄区万通 工业草酸新建
3 (2009) 第 014 50,057 1,023.82 丰元化学
月 20 日 路东侧 项目”用地,部

分为“草酸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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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项目”
用地
枣 台 国 用 台儿庄区经济
2058 年 11 公司办公用房
4 (2011) 第 4,353 68.51 园区、广进路 丰元化学
月 18 日 用地
04044 号 西侧
枣 台 国 用
2058 年 11 台儿庄区园区 丰元精细生产
5 (2008) 第 062 35,411 534.20 丰元精细
月 18 日 中心路西侧 用地

枣 台 国 用 台儿庄区东顺
2062 年 3
6 (2013) 第 10,791 293.51 路(原万通路) 辅助生产用地 丰元化学
月 15 日
04004 号 东侧
枣 台 国 用 台儿庄区东顺 “年产 7.5 万吨
2062 年 5
7 (2013) 第 6,805 184.59 路(原万通路) 工 业 草 酸 新 建 丰元化学
月 21 日
04003 号 东侧 项目”用地
枣 台 国 用 台儿庄区广进 “年产 2.5 万吨
2062 年 7
8 (2013) 第 13,204 353.82 路西侧、广汇 精 制 草 酸 新 建 丰元化学
月 11 日
04002 号 路南侧 项目”用地
枣台国用(2008)第 063 号、枣台国用(2008)第 064 号、枣台国用(2009)第
014 号、枣台国用(2011)第 04044 号和枣台国用(2013)第 04004 号的土地使用权
已用作公司借款的抵押物,借款期限及授信、抵押等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十
四节 其他重要事项/二、重大合同/(三) 借款合同及相关协议”。
(三) 专利与非专利技术
1. 专利
序 专利 权利
专利申请名称 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期 权利期限
号 权人 状态
草酸生产尾气 丰元
1 发明 200910014594.0 2009.03.17 2029.3.16 授权
处理工艺 化学
一种精制草酸 实用 丰元
2 201120396739.0 2011.10.18 2021.10.17 授权
母液浓缩系统 新型 化学
一种工业草酸
实用 丰元
3 生产中废气回 201120396754.5 2011.10.18 2021.10.17 授权
新型 化学
收碱系统
生产工业草酸 实用 丰元
4 201120396727.8 2011.10.18 2021.10.17 授权
的糖化反应釜 新型 化学
工业草酸生产
实用 丰元
5 过程中的尾气 201120396737.1 2011.10.18 2021.10.17 授权
新型 化学
碱吸收塔
一种工业草酸
实用 丰元
6 生产中废气回 201120396753.0 2011.10.18 2021.10.17 授权
新型 化学
收系统
生产草酸过程
实用 丰元
7 中连续母液闭 201120396740.3 2011.10.18 2021.10.17 授权
新型 化学
路循环系统
8 工业草酸生产 实用 201120396738.6 2011.10.18 2021.10.17 丰元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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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氧化合成工 新型 化学
序的反应釜
一种精制草酸
实用 丰元
9 生产过程中冷 201420822625.1 2014.12.23 2024.12.22 授权
新型 化学
却结晶装置
一种精制草酸 实用 丰元
10 201420822626.6 2014.12.23 2024.12.22 授权
的系统 新型 化学
一种精制草酸
实用 丰元
11 生产过程中的 201420822550.7 2014.12.23 2024.12.22 授权
新型 化学
溶解结晶装置
一种草酸清洗 实用 丰元
12 201420822264.0 2014.12.23 2024.12.22 授权
用装置 新型 化学
2. 主要产品生产技术
序号 工序工艺 技术工艺 所处阶段 技术水平
低温氧化合成法 批量生产 国内领先
1 氧化合成工艺
新型草酸反应釜设计工艺 批量生产 国内领先
2 结晶工序工艺 连续结晶工艺 小批量生产 国内领先
草酸生产尾气处理工艺 批量生产 国内领先
3 环保处理工艺 自动碱吸收系统 批量生产 国内领先
连续浓缩母液闭路循环系统 批量生产 国内领先
古龙酸母液在草酸生产中的综合利用工艺 批量生产 国内领先
4 原材料选择工艺
淀粉乳双酶水解喷射技术 小批量生产 国内领先
(四) 公司拥有的经营资质情况
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008 年 8 月 1 日,公司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XK13-203-00910),产品名称:危险化
学品无机类(工业硝酸钠),有效期至 2013 年 7 月 31 日。2013 年 11 月 18 日,
公司取得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
(鲁)XK13-006-02177),产品名称:工业硝酸钠(合格品),有效期至 2018 年
11 月 17 日。
2008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XK13-215-00054),产品名称:工业硝
酸(浓硝酸、稀硝酸),有效期至 2013 年 9 月 23 日。2013 年 11 月 21 日,公司
取得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鲁)
XK13-009-02001),产品名称:稀硝酸(50 酸、40 酸(生产))、浓硝酸(98 酸、
97 酸(生产)),有效期至 2018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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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安全生产许可证
2014 年 5 月 14 日,公司通过复审,取得了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鲁)WH 安许证字(2014)040059 号】,许可范
围:硝酸、硝酸钠,有效期至 2017 年 5 月 13 日。
3. 排放重点废水污染物许可证
2015 年 7 月 1 日,公司取得枣庄市台儿庄区环境保护局颁发的《排放重点
废水污染物许可证》,编号为:台环许 S201503 号,有效期限:2015 年 7 月 1 日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4.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014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取得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
可证》,编号为鲁交运管许可枣字 370405000082 号,有效期限至 2018 年 3 月
13 日。
5.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01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取得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编号为鲁危废临 0129
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临时),核准经营方式:收集、储存、利用,核准经
营危险废物类别:VC 母液(HW02:271-002-02),核准经营规模:VC 母液 30,000
吨/年,主要处置方式:浓缩、氧化、结晶,有效期限:自 2015 年 4 月 30 日至
2016 年 4 月 29 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正在办理《危险废物
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的相关手续。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
可证申领有关规定的通知》,利用危险废物生产进行试验以获得预处理和处置工
艺的有关试验数据或科学论据,是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和申请文
件之一。由此,公司对工业草酸一、二号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进行利用 VC 母
液生产草酸的试验,上述技改项目已于 2011 年 9 月 29 日在枣庄市台儿庄区经济
和信息化局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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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015 年 5 月 8 日,枣庄市台儿庄区环境保
护局出具《关于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在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之前
利用 VC 母液生产草酸的意见》,认为公司作为枣庄市台儿庄区废物综合利用试验
试点单位,报告期内在部分生产线阶段性试验试点利用 VC 母液生产草酸,不属
于违规违法经营活动。2015 年 6 月 8 日,枣庄市环境保护局出具《枣庄市环境
保护局关于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在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之前利用
VC 母液生产草酸的说明》,认为公司进行了阶段性的技术研发和生产试验、试用,
未发生污染事故,属于正常的生产活动。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领有关规定的通知》,发行人需要在
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前进行试验试点,以获得相关工艺试验数据或科学
论据;同时,就发行人在部分生产线阶段性试验试点利用 VC 母液生产草酸的行
为,发行人已于 2011 年在枣庄市台儿庄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就上述事项,
枣庄市台儿庄区环境保护局确认不属于违规违法经营活动,枣庄市环境保护局确
认属于正常的生产活动。据此,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
在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前利用 VC 母液生产草酸,符合国家环保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 同业竞争
赵光辉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 4,220 万股,
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58.06%;五都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725 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
的 9.97%;达晨创世和达晨盛世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460 万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
总股本的 6.33%。
除持有本公司股份外,赵光辉不拥有其他公司或经营实体的控制权,未从事
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的业务。五都投资、达晨创世和达晨盛世所投资的其他公司
或经济实体均未从事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的业务。
为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主要股东未来可能与公司发生同业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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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光辉及主要法人股东五都投资、达晨创世和
达晨盛世已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将不通过任何方
式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的活动,详见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十二、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重要承诺/(一)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二) 关联交易
1. 经常性关联交易
(1) 关联采购
① 关联采购金额及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对发行人独立性的影响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关联交易定
关联方 关联交易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价方式及决 金额 金额 金额
名称 内容 易金额的 易金额的 易金额的
策程序 (万元) (万元) (万元)
比例 比例 比例
联合
采购硝酸 市场价格 2,461.12 98.95% 2,554.96 98.61% 2,601.53 88.59%
丰元
小 计 2,461.12 / 2,554.96 / 2,601.53 /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10.55% / 11.33% / 13.50% /
报告期,丰元化学与联合丰元的关联采购系丰元化学向联合丰元采购硝酸。
硝酸是丰元化学生产工业草酸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公司通过自产和外购两种方式
解决。联合丰元 2008 年设立,2010 年建成投产后,丰元化学即开始与其合作,
主要是向其采购硝酸。
发行人已建立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具有独立对外签订合同、
独立作出生产经营决策、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能力,在业务开展方面不存在
对主要股东和其他关联方的依赖关系。报告期,发行人从联合丰元采购金额占发
行人主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3.50%、11.33%和 10.55%,比例相对较大,这是
公司将关联采购价格与非关联方采购价格和自产成本进行比较后做出的经营决
策。
② 采购的必要性和持续性
报告期,公司向联合丰元采购的硝酸分别为 2,601.53 万元、2,554.9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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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2,461.12 万元,逐年下降,主要系硝酸价格持续下降所致。
③ 采购价格的公允性
公司与联合丰元之间采购交易的价格均按市场价格执行,随行就市。公司从
联合丰元采购硝酸的价格与非关联方价格/市场价格的差异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吨
联合丰元 非关联方价格 差异 差异
年份
采购价格 /市场价格 金额 比例
2015 年度 971.12 1,019.27 -48.15 -4.72%
2014 年度 1,125.17 1,120.32 4.85 0.43%
2013 年度 1,377.98 1,368.34 9.64 0.70%
注:发行人从联合丰元采购的硝酸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重较大,因此选择联合丰元对发
行人之外的前三大客户的平均销售价格作为硝酸的非关联方价格/市场价格。
报告期,发行人从联合丰元采购硝酸的价格和非关联交易价格的差异金额分
别为 9.64 元/吨、4.85 元/吨和-48.15 元/吨,差异比例分别为 0.70%、0.43%和
-4.72%,差异较小。2015 年差异金额和比例均相对较大,主要系 2015 年发行人
成为联合丰元的第一大客户,而且运输距离较近,在采购时有更强的议价能力,
获得了相对较好的采购价格。
保荐机构、会计师核查了发行人与联合丰元之间交易的明细以及从非关联方
采购同类产品的交易明细,比较了发行人从联合丰元采购的价格与从非关联方采
购的价格,没有重大异常;访谈了联合丰元的负责人,比较了联合丰元对发行人
的销售价格与对其他非关联方交易价格,没有重大异常。经核查,保荐机构、会
计师认为发行人与联合丰元之间关联交易价格和非关联交易价格/市场价格的差
异在合理范围内,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2) 租赁事项
2010 年 1 月 1 日,赵光辉与青岛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青
岛公司承租赵光辉位于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 2 号国华大厦 A 座 701 户(东户)的办
公室,房屋面积为 100.80 平方米,年租金为人民币 105,000.00 元(2.9 元/日/
平方米),房屋租赁期限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租赁期限
共 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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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赵光辉与青岛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青
岛公司承租赵光辉位于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 2 号国华大厦 A 座 701 户(东户)的办
公室,房屋面积为 100.80 平方米,年租金为人民币 105,000.00 元(2.9 元/日/
平方米),房屋租赁期限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租赁期限
共 4 年。
(3) 往来款余额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应付账款:
山东联合丰元化工有限公司 431.23 388.91 344.62
小 计 431.23 388.91 344.62
2. 偶发性关联交易
(1) 关联方担保
① 201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台儿庄支行(以
下简称中行台儿庄支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约定中行台儿庄支行向公司提
供人民币 4,000 万元可循环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额度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起
至 2013 年 9 月 27 日,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及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光辉保证
担保。同日,赵光辉及其配偶与中行台儿庄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就《授
信额度协议》项下贷款向中行台儿庄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授
信额度协议》项下债权本金人民币 4,000 万元及其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实现债权及担保权益的费用等。
② 2014 年 12 月 2 日,公司与中行台儿庄支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约
定中行台儿庄支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 3,500 万元可循环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额度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起至 2015 年 11 月 12 日,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及公司
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光辉保证担保。2014 年 12 月 8 日,赵光辉及其配偶与中行
台儿庄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就《授信额度协议》项下贷款向中行台儿
庄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授信额度协议》项下债权本金人民
币 3,500 万元及其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担保权益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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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等。
③ 201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以下简称
中行枣庄分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约定中行枣庄分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
3,500 万元可循环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额度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起至 2016
年 11 月 5 日,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及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光辉保证担保。
2015 年 11 月 17 日,赵光辉及其配偶与中行枣庄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就《授信额度协议》项下贷款向中行枣庄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
为《授信额度协议》项下债权本金人民币 3,500 万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
用等。
(2) 代收控股股东个税返还款
2013 年 9 月、11 月分三次通过公司账户收取枣庄市台儿庄区财政局支付给
股东赵光辉的个税返还款合计 400 万元,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份将该代收款项全
额支付给股东赵光辉。
(三) 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确为生产经营所必需,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协议
进行,且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
最近三年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 报告期关联交易决策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近三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决策均
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
销售、采购货物的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制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遵循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也不
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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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4 年薪 持有公司 与公司的
性 出生 任期起止
姓名 职务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酬情况 股份的数 其他利益
别 年月 日期
(万元) 量(万股) 关系
兼任丰元精细执行董事、青岛公司执行董事;
董事长、总 山东省政协委员、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2008 年 4 曾任台儿庄区有机化工厂厂长,台儿庄区化工总
赵光辉 经理、核心 男 1964 年 2 月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枣庄市民 31.20 4,220 无
月至今 厂厂长,天元化工厂厂长;现任丰元化学董事长
技术人员 族企业商会会长、枣庄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
席、山东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常务理事
董事、副总 2008 年 4 曾任枣庄市台儿庄信用社副主任,弘润木业公司
万福信 男 1968 年 8 月 丰元精细监事 13.60 25 无
经理 月至今 总经理;现任丰元化学副总经理
董事、副总 2009 年 6 曾任丰元化工销售部科员、办公室副主任、销售
邓 燕 女 1977 年 6 月 青岛公司总经理 15.90 15.64 无
经理 月至今 部经理;现任丰元化学副总经理
曾任泰安纺织品工业总公司财务科科长,青岛艾
博集团(淄博基金)投资中心融资部主任,青岛角
董事、董事 2011 年 6
刘 艳 女 1963 年 1 月 谷纺织用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青岛哈雅布萨渔 青岛公司监事 26.60 25 无
会秘书 月至今
具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丰元化学董事会
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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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山东地区总经
曾任职于西安友泰科技公司、陕西银河投资公司
1971 年 12 2014 年 3 理、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济南
饶 卫 董 事 男 和上海联创投资公司;现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 - 0 无
月 月至今 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江苏凌云
有限公司山东地区总经理、丰元化学董事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曾任新疆轻工业厅轻工处主任科员,新疆城乡勘
察设计所所长,人民日报华闻纸业筹备处技术负
2008 年 4 责人,中企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杭
王建军 董 事 男 1962 年 8 月 上海诚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 0 无
月至今 州宝群实业集团总裁,北京康凯信息咨询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长、五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
上海诚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丰元化学董事
曾任青岛海洋大学(现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化学
系教师、讲师、副教授、副院长、院长,日本北
海道大学地球环境学科特别研究员,加拿大 Laval
1963 年 11 2014 年 7 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授、博士生导
杨桂朋 独立董事 男 大学客座教授、加拿大 SLOAS 研究项目特聘研究 2.00 0 无
月 月至今 师、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化学研究所所长
员,现任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授、博士
生导师、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化学研究所所长,丰
元化学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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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山东化工学院化工系助教,青岛化工学院化
工系讲师,教研室主任,青岛化工学院化工系副
2011 年 6
陈学玺 独立董事 男 1953 年 4 月 教授,华东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青岛科技大学 化工过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 2.00 0 无
月至今
化工学院教授、副院长、院长;现任化工过程国
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丰元化学独立董事
曾任山东青州水泥预制件厂主管会计,山东齿轮
厂主管会计、财务科长,山东青州会计师事务所
1952 年 12 2014 年 7 查账验证部主任,山东青岛会计师事务所四方分 青岛仲勋(集团)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副
张 林 独立董事 男 2.00 0 无
月 月至今 所副所长,青岛华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副所 所长
长,现任青岛仲勋(集团)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
所副所长,丰元化学独立董事
曾任台儿庄区柠檬酸厂历任工人、结晶车间班长,
1976 年 10 2004 年 5 丰元化工、丰元化学车间主任、丰元化学草酸制
张明春 监事会主席 男 无 5.10 15.64 无
月 月至今 造部经理助理;现任丰元精细生产部经理、丰元
化学监事会主席
曾任台儿庄区有机化工厂质检员,台儿庄区化工
2004 年 5
朱 敏 监 事 女 1974 年 7 月 总厂会计、丰元化学审计部职员;现为丰元化学 无 3.60 8 无
月至今
物流中心职员、监事
2011 年 6 曾任丰元化工销售部科长;现任丰元化学销售总
贺淑萍 监 事 女 1975 年 3 月 无 5.00 0 无
月至今 部国际贸易部经理,丰元化学职工代表监事
曾任赛轮股份有限公司(601058,SH)财务部部长、
2011 年 9
薛泰尧 财务负责人 男 1973 年 7 月 青岛普什宝枫实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丰 无 32.30 0 无
月至今
元化学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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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赵光辉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公司设立时,赵光辉持有本公司
股份为 5,220 万股,持股比例为 90%。股份公司设立后,经过历次增资及股份转让
后,赵光辉持有本公司股份为 4,220 万股,持股比例为 58.06%。
赵光辉先生,1964 年 2 月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南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1 年 10 月至 1996 年 1 月,任台儿庄区有机化工厂厂
长;1996 年 1 月至 1998 年 4 月,任台儿庄区化工总厂厂长;1998 年 4 月至 2004
年 6 月,任枣庄市台儿庄区天元化工厂厂长;2000 年 8 月至 2004 年 5 月,任丰元
化工执行董事兼经理;2004 年 5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丰元化工董事长兼总经理;
2008 年 4 月至今,任丰元化学董事长兼总经理。目前兼任丰元精细董事长、青岛
公司执行董事。赵光辉先生也是公司技术带头人,在生产实践中不断摸索并实践各
项生产技术的升级换代与创新,积累了丰富的技术成果,包括“低温氧化合成法”、
“草酸生产尾气处理工艺”、“氧化合成工序自动化加料系统”、“自动碱吸收系统”、
“古龙酸母液在草酸生产中的综合利用工艺”等。此外,赵光辉担任的社会职务有:
山东省政协委员、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枣庄市台儿庄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枣庄
市民族企业商会会长、枣庄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山东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常务理
事。
除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外,赵光辉不存在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况。截至目前,赵光
辉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合并报表)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 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694,885.65 27,699,228.71 38,438,552.17
应收票据 32,533,431.99 33,327,302.62 39,181,553.27
应收账款 55,378,667.14 53,693,158.50 45,971,92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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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项 39,483,464.69 36,276,050.20 22,487,912.22
其他应收款 2,072,308.43 1,492,487.08 663,106.30
存 货 72,511,501.38 69,434,757.63 56,026,135.98
其他流动资产 4,309.49 - 261,457.91
流动资产合计 224,678,568.77 221,922,984.74 203,030,645.5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5,451,988.44 15,451,988.44 10,947,277.89
固定资产 194,284,335.81 194,891,203.92 184,827,520.90
在建工程 2,976,049.81 3,065,281.51 10,343,495.84
无形资产 30,341,100.19 31,034,684.15 31,728,26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4,341,269.61 4,477,554.84 4,658,847.85
其他非流动资产 7,612,362.75 3,162,222.24 6,775,135.66
非流动性资产合计 255,007,106.61 252,082,935.10 249,280,546.25
资产总计 479,685,675.38 474,005,919.84 452,311,191.84
负债及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应付账款 13,083,588.78 14,969,482.02 17,349,391.59
预收款项 1,894,084.20 1,959,872.66 3,242,740.34
应付职工薪酬 3,489,798.43 4,499,658.24 2,965,512.29
应交税费 4,251,521.67 8,432,064.12 5,966,066.04
其他应付款 333,296.04 287,832.62 93,081.20
流动负债合计 43,052,289.12 50,148,909.66 49,616,791.46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7,266,666.67 9,766,666.67 12,266,666.67
非流动负债合计 7,266,666.67 9,766,666.67 12,266,666.67
负债合计 50,318,955.79 59,915,576.33 61,883,458.13
股东权益:
股 本 72,684,800.00 72,684,800.00 72,684,800.00
资本公积 79,097,339.87 79,097,339.87 79,097,339.87
专项储备 1,393,679.60 1,532,331.30 1,536,566.30
盈余公积 31,843,983.71 29,181,678.61 25,759,497.47
未分配利润 227,019,955.55 214,273,919.76 194,393,749.4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412,039,758.73 396,770,069.54 373,471,953.11
少数股东权益 17,326,960.86 17,320,273.97 16,955,780.60
股东权益合计 429,366,719.59 414,090,343.51 390,427,733.7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79,685,675.38 474,005,919.84 452,311,191.84
2.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95,105,672.01 301,284,462.20 239,864,697.06
减:营业成本 233,386,661.84 229,710,656.71 192,675,307.68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79,010.40 1,413,883.21 626,274.59
销售费用 13,318,586.16 12,586,558.53 9,515,44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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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 12,452,814.58 12,104,432.57 8,610,504.01
财务费用 719,172.67 376,279.46 2,111,266.93
资产减值损失 1,116,767.95 3,129,218.14 3,649,602.01
加:投资收益 30,955.00 1,029,662.38 194,778.84
二、营业利润 32,663,613.41 42,993,095.96 22,871,080.06
加:营业外收入 2,525,310.00 4,007,900.00 6,500,520.00
减:营业外支出 54,050.00 181,000.00 50,000.00
三、利润总额 35,134,873.41 46,819,995.96 29,321,600.06
减:所得税 8,817,045.63 12,250,431.16 8,031,978.86
四、净利润 26,317,827.78 34,569,564.80 21,289,621.20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311,140.89 34,205,071.43 21,131,064.83
少数股东损益 6,686.89 364,493.37 158,556.3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6,317,827.78 34,569,564.80 21,289,621.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
26,311,140.89 34,205,071.43 21,131,064.8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6,686.89 364,493.37 158,556.37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6 0.47 0.29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6 0.47 0.29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52,316,249.67 340,666,539.64 284,440,055.13
收到的税费返还 1,656,649.88 - 976,610.94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8,667.64 1,793,028.58 8,316,015.25
现金流入小计 354,081,567.19 342,459,568.22 293,732,681.3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64,312,587.72 262,946,365.83 211,346,886.7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7,280,681.17 16,166,380.36 14,883,924.71
支付的各项税费 28,487,024.74 24,171,480.09 8,681,964.16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260,762.24 15,826,664.08 14,931,767.03
现金流出小计 326,341,055.87 319,110,890.36 249,844,542.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740,511.32 23,348,677.86 43,888,138.6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71,032.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0,955.00 1,029,662.38 194,778.84
现金流入小计 30,955.00 1,600,694.38 194,778.8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20,123,571.43 17,564,161.88 35,610,390.72
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000,000.00 820,000.00
现金流出小计 20,123,571.43 23,564,161.88 36,430,390.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092,616.43 -21,963,467.50 -36,235,611.8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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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现金流入小计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000,000.00 20,000,000.00 3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12,068,922.23 11,163,771.80 9,297,172.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85,528.40 959,992.70 637,235.25
现金流出小计 32,654,450.63 32,123,764.50 39,934,407.2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654,450.63 -12,123,764.50 -19,934,407.2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2,212.68 -769.32 -3,049.48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004,343.06 -10,739,323.46 -12,284,929.9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699,228.71 38,438,552.17 50,723,482.1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694,885.65 27,699,228.71 38,438,552.17
(二) 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
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有关规定,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及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政府补助 2,520,200.00 4,007,900.00 6,500,000.00
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48,940.00 -181,000.00 -49,480.00
合 计 2,471,260.00 3,826,900.00 6,450,520.00
减:所得税影响 628,827.50 996,225.00 1,603,380.00
减:少数股东损益 69.60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1,842,362.90 2,830,675.00 4,847,140.00
的非经常性损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24,468,777.99 31,374,396.43 16,283,924.83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三) 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流动比率 5.22 4.43 4.09
速动比率 3.53 3.04 2.9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0.53% 12.71% 14.08%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 - - -
财务指标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89 5.54 5.44
存货周转率(次) 3.28 3.65 3.3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5,271.99 6,273.96 4,351.92
利息保障倍数 31.13 113.40 1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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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38 0.32 0.6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7 -0.15 -0.17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资产负债率除外)
(四)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 财务状况分析
(1) 资产状况分析
报告期,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4.89%、46.82%和46.84%,流动
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结构未有重大变化。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和存货组成,
其他应收款金额和其他流动资产较小。
公司资产总体质量状况良好,管理措施积极有效,对于客观存在的坏账、存货
跌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及固定资产减值等风险,公司已根据具体情况制订了
相应准备提取政策。报告期各期末,根据实际情况,公司未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和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 负债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6,188.35 万元、5,991.56 万元和 5,032.06
万元,未有重大变化。
(3) 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4.09、4.43 和 5.22,速动比率分别为 2.96、
3.04 和 3.53,均呈不断提高趋势,而且速动比率保持在 2 倍以上,公司偿债能力
较强。
公司经营现金流充裕,因而报告期公司银行借款相对较少,利息保障倍数指标
较好。相应地,报告期母公司资产负债率相对较低。
综合以上因素分析,公司管理层认为:报告期,公司各项短期及长期偿债指标
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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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草酸的生产和销售,报告期草酸的销售收入占主
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8.46%、92.35%和 89.25%。硝酸钠是工业草酸生产过程
中的副产品,不仅大大降低了尾气排放造成的空气污染,也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收入
来源。其他产品主要包括草酸盐、稀硝酸等,销售量较小。公司内销占主导地位,
报告期内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4.88%、94.76%和 90.22%。由于草
酸下游客户主要集中于制药、稀土、精细化工等行业,华东和华北地区的制药、稀
土、精细化工等行业发展较快,公司在上述地区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高。
公司的客户分为生产类客户和贸易类客户。生产类客户主要是制药、稀土分离
提纯、精细化工、玻璃生产等企业,其购买公司草酸、硝酸钠用于产品生产。贸易
类客户通常是具有一定实力的化工产品贸易商,信誉良好,拥有相对稳定的销售渠
道和销售团队,具有开拓国内外市场的能力。
报告期,公司贸易类客户的下游最终用户主要系制药、稀土和精细化工等行业
的客户。公司借助贸易类客户的销售渠道可以快速打开区域市场,同时使公司避免
直接面对众多需求量较小、分布较为分散的客户,从而减少公司的人力投入和渠道
维护等成本,实现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报告期,公司毛利分别为4,718.94万元、7,157.38万元和6,171.90万元。2014
年毛利较2013年增加2,438.44万元,增加51.67%;2015年较2014年减少985.48万元,
降低13.77%。公司毛利主要来源于草酸,草酸毛利占各期毛利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92.33%、98.28%和96.22%。报告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9.67%、23.76%和20.91%,
2013年和2015年基本持平,2014年相对较高。草酸是公司主要产品,其毛利率水平
直接决定综合毛利率趋势。报告期,工业草酸和精制草酸的毛利率因市场销售价格
和原材料成本等因素变化有所波动,但整体上报告期草酸的毛利率保持在较高水
平。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报告期,投资收益、营业外支出对公司利润的
影响较小。营业外收入主要系当地政府部门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扶持当地优秀企
业所给予的企业扶持资金。报告期,营业外收入分别为650.05万元、400.79万元和
252.53万元,2013年和2014年营业外收入相对较大,主要系分别收到政府补助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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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400万元、自主创新重大专项计划补助资金150万元。
3. 现金流量分析
2013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当年净利润。
2014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当年净利润低 1,122.09 万元,主要
系存货增加 1,362.84 万元、应收账款余额增加 890.34 万元、预付款项增加 1,378.82
万元所致。变化原因详见具体科目之分析。
(五) 股利分配情况
2013年6月20日,本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截至2012年12月31
日的总股本7,268.48万股为基数,按每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0.10元(含税)的比
例进行分红,派送现金股利合计人民币7,268,480.00元。
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截至2013年12月31
日的总股本7,268.48万股为基数,按每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0.15元(含税)的比
例进行分红,派送现金股利合计人民币10,902,720.00元。
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截至2014年12月31
日的总股本7,268.48万股为基数,按每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0.15元(含税)的比
例进行分红,派送现金股利合计人民币10,902,720.00元。
根据公司 2012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
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2,596.12 万元。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
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五。
(六) 纳入合并报表的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纳入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青岛联合丰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山东丰元精细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 青岛市市南区 枣庄市台儿庄区
子公司类型 法人独资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台(台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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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性质 进出口贸易 生产制造
成立时间 2009 年 8 月 6 日 2007 年 10 月 17 日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4,000.00 万元
一般经营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 精制草酸、草酸盐、电子产品生
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
产、销售。(以上涉及许可的,凭
经营范围 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化工产品及
原料(不含危险品)的批发。(以上 许可证经营)
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
经营)
实际投资额 200.00 万元 4,000.00 万元
持股比例 100.00% 59.65%
表决权比例 100.00% 59.65%
经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丰元精细总资产为 5,860.01
万元,净资产 4,294.17 万元,2015 年实现净利润 1.66 万元。
经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青岛公司总资产为 298.07 万
元,净资产 273.09 万元,2015 年实现净利润 30.6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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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和计划
(一) 本次募集资金总量及其依据、预计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本公司 201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决定此次申请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22.90 万股,所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年产 7.5 万吨
工业草酸新建项目”、“年产 2.5 万吨精制草酸新建项目”和“草酸技术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上述三个项目共需要资金总额约为 27,407.11 万元。
(二) 预计募集资金投入的时间进度及投资概算等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排列如下:
序 项目总投资 其中:自有 其中:募投 审批、核准或备案
项目名称 建设期
号 (万元) 资金(万元) 资金(万元) 情况
经枣庄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备案
年 产 7.5 万 吨
并出具《山东省建
1 工业草酸新 建 16,459.18 6,847.62 9,611.56 12 个月
设项目登记备案
项目
证明》(登记备案
号为 1204000002)
经枣庄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备案
年 产 2.5 万 吨
并出具《山东省建
2 精制草酸新 建 7,895.93 6,755.26 1,140.67 12 个月
设项目登记备案
项目
证明》(登记备案
号为 1204000003)
经枣庄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备案
草酸技术研 发 并出具《山东省建
3 3,052.00 2,947.41 104.59 24 个月
中心建设项目 设项目登记备案
证明》(登记备案
号为 1204000004)
合 计 27,407.11 16,550.29 10,856.82 - -
(三) 项目选址
本公司拟在位于台儿庄区东顺路(原万通路)东侧的宗地上(土地使用权证书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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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枣台国用(2013)第 04003 号、枣台国用(2008)第 064 号、枣台国用(2009)第
014 号)实施“年产 7.5 万吨工业草酸新建项目”;拟在位于台儿庄区广进路西侧、
广汇路南侧的宗地上(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枣台国用(2013)第 04002 号)实施“年
产 2.5 万吨精制草酸新建项目”;拟在位于枣庄市台儿庄区东顺路 1227 号的工业草
酸生产厂区空闲土地上实施“草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前景分析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
原有实际产能 新增直接面向市场产能
项目名称 产品名称
(万吨/年) (万吨/年)
年产 7.5 万吨工业草酸新建项目 工业草酸 6 2.8
年产 2.5 万吨精制草酸新建项目 精制草酸 1 2.5
注:工业草酸是生产精制草酸的主要原材料,生产 1 吨精制草酸大约需要消耗 1.08 吨工业
草酸。
“年产 2.5 万吨精制草酸新建项目”建成后,每年可以消化公司生产的工业草
酸 2.7 万吨。此外,公司一号和二号生产线部分生产设备相对陈旧,公司每年需安
排一定时间及资金对这两条生产线进行停产维修以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因此
产能利用不充分。“年产 7.5 万吨工业草酸新建项目”达产后,公司计划利用其中
2 万吨新增产能择机替换一号和二号生产线的落后产能,届时新增直接面向市场的
产能预计为 2.8 万吨/年。
(二)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1. 年产7.5万吨工业草酸新建项目
该项目达产后,年销售收入约3.3亿元,净利润约4,800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
约为24%,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约为5.3年。
2. 年产2.5万吨精制草酸新建项目
该项目达产后,年销售收入约 1.4 亿元,净利润约 2,000 万元,税后内部收益
率约为 24%,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约为 5.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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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对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具体金额将视实际融资额而
定。根据公司目前的盈利水平及股票市场市盈率情况,预计本次发行价格将高于公
司目前的每股净资产,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将会有一定程
度的增加。
(四) 对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在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才能达
到预计的收益水平。因此,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净资产规模的扩大将会导致净资
产收益率有所下降。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陆续投产,公司的营业收入与利润水平
将大幅增长,盈利能力和净资产收益率将会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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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 产品结构单一风险
目前公司的主导产品为工业草酸和精制草酸,其中,报告期工业草酸销售收入
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5.08%、75.95%和 74.32%。公司销售收入主要
来自工业草酸,存在产品结构单一所带来的经营风险。
(二) 草酸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公司工业草酸的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 3,740.34 元/吨、4,267.73 元/
吨和 4,034.12 元/吨,2014 年较 2013 年增长 14.10%,2015 年较 2014 年下降 5.47%,
产品价格有较大波动,公司存在草酸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三)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导产品工业草酸的主要原材料为葡萄糖、玉米淀粉和硝酸,报告期公司
营业成本中上述主要原材料的平均比例超过 60%。2014 年下半年葡萄糖平均采购价
格较上半年增长 14.58%,2015 年下半年较上半年下降 16.51%;2014 年硝酸平均采
购价格较 2013 年下降 17.93%,2015 年较 2014 年下降 13.65%。如果原材料价格波
动幅度较大,公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四) 技术领先地位风险
公司生产工业草酸的工艺为“改良碳水化合物氧化法”,该工艺技术成熟,产
品质量稳定,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但随着国内外草酸生产企业及相关研究机构
的研发投入加大,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技术领先性。
(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 产能适度扩张与市场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后,直接面向市场的工业草酸产能将增加约
2.8 万吨/年,精制草酸产能将增加 2.5 万吨/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若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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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价格、原材料价格、政策环境等因素与公司预期产生差异,则可能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预期报酬率。
2. 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大规模的工程建设、设备安装及员工
培训,若工艺技术方案、设备选型、工程方案等方面考虑得不够缜密,则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3. 管理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规模的扩张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
更高的要求,如管理不能同步到位,可能影响公司未来业绩增长。
4. 净资产收益率短期下降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比发行前有较大幅度增加,但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因建设周期影响不可能在短期内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将导致公司净资
产收益率短期内存在下降风险。
(六) 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所处的化工行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环境污染和污染治理问
题。目前公司已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和治理制度,近年来不断提高环保领域的资金
投入,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随着我国政府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
强,可能在未来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对化工生产企业提出更高的环保要求,
可能会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一定的影响。
(七) 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草酸生产不属于前置许可经营项目,但副产品硝酸钠和配套原材料硝酸的
生产属于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工艺流程控制不当、设备物
品管理不善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意外安全事故的可能。
(八) 行业竞争风险
草酸行业经过多年的市场竞争和优胜劣汰形成了以少数几家企业为核心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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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集中的市场竞争格局,但近年来草酸的毛利率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国内外市场
中或将出现新的草酸生产企业,公司面临的行业竞争有可能加剧,可能会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九) 汇率变动风险
报告期,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分别为 1,228.56 万元、1,578.77 万元和 2,884.75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12%、5.24%和 9.78%。公司出口结算货
币主要为美元,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可能会受到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
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如果发生较大变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十) 欧盟反倾销风险
2012 年 2 月,欧盟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草酸作出反倾销终裁,对中国生产
的草酸征收反倾销税,其中山西省原平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丰元
精细获单独税率,分别为 14.6%和 37.7%,其他草酸生产企业实行 52.2%的税率。
征收反倾销税对公司及子公司直接出口和通过贸易商间接出口均有影响。征收反倾
销税后,公司出口到欧盟地区的销售额有所下降,报告期,本公司出口欧盟的销售
收入分别为 22.42 万元、0.00 万元和 83.71 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 重大合同
公司的重大合同包括借款合同及相关协议、销售合同、保荐协议与承销协议等。
(二) 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
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尚未了
结的或者可预见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
人员均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者可预见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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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
人员均未涉及刑事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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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发行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枣庄市台儿庄区东顺路 1227 号
法定代表人:赵光辉
1
联系人:刘艳
电话:0632-6611106
传真:0632-6611219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保荐代表人:陈春芳、刘胜民
2
项目协办人:罗光义
项目组成员:仓勇、姜涛、宋来欣
电话:0531-68889177
传真:0531-68889222
发行人律师: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住所:青岛市香港西路 52 号丙
负责人:胡明
3
经办律师:虞海升、李伟
电话:0532-83885959
传真:0532-83895959
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1504 室
法定代表人:胡咏华
4
经办会计师:何政、于仁强
电话:010-82330558
传真:010-82327668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摘要
资产评估机构: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国章
经办评估师:李涛、吴坚
5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1506 室
电话:027-82819586、010-82330599
传真:027-82771642、010-82327668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6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7 户名: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32500003326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询价及推介公告的日期 2016 年 6 月 20 日
询价推介时间 2016 年 6 月 22 日
发行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6 年 6 月 24 日
申购日期 2016 年 6 月 27 日
缴款日期 2016 年 6 月 29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发行结束后尽快安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于相关媒体披露的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
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 发行保荐书和保荐工作报告;
(二)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 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 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 公司章程(草案);
(七)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及地点
(一) 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2:00-5:00。
(二) 查阅地点
发 行 人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 枣庄市台儿庄区东顺路 1227 号
联系电话 0632-6611106
联系传真 0632-6611219
联 系 人 刘艳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5 层
联系电话 010-59013901
联系传真 010-59013800
联 系 人 陈春芳、刘胜民、罗光义、仓勇、姜涛、宋来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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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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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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