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5-05-11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Huato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绍兴市柯桥区轻纺城大道 1605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世纪大道 1600 号陆家嘴商务广场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
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org.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
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
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关于老股发售情况

本次发行不进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二、股份锁定的承诺、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意向

本公司控股股东华通集团承诺:除本次发行中可能因超募而涉及的公开发售股
份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前述锁
定期满后,所持股份获得流通和转让的权利,但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两年内每年减持比例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
3%。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如需减持将遵照有
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进行,并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钱木水、沈剑巢、朱国良、周志法、
倪赤杭、詹翔承诺:除本次发行中可能因超募而涉及的公开发售股份外,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公司上市后 6 个
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前述限售期满后,
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任后六个月
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
股份总数的 50%。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此外发行前持股超过 5%的董事和高管钱木水、沈剑巢减持意向和价格承诺如下:
前述锁定期满后,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且两年内每年减持比例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 1%。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述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如需减持将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进
行,并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上述自然人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
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公司股东浙江广晋、杭州中鼎、绍兴翔辉及其他 37 名自然人承诺: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此外发行前持股超过 5%
的浙江广晋减持意向为:前述锁定期满后,所持股份将全部流通和转让,具体减持
时将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进行,并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上述承诺的约束措施为:相关承诺方的行为与承诺不符的,由此产生的收益将
归上市公司所有。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三、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的股价稳定方案

经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的股价稳定方案如
下:

(一)触发和停止股价稳定方案的条件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36 个月内,公司股票如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
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则触发股价稳定方案的启动条件。

自股价稳定方案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应在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
会会议并告知稳定方案履行义务人;董事会决议公告后 5 个交易日内,相关方案履
行义务人将按顺序启动股价稳定方案。

如股价稳定方案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至股价稳定方案尚未正式实施前或在实施
股价稳定方案过程中,公司股票如出现某日的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价稳定方案;中止实施股价稳定方案后,自
上述股价稳定方案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
实施股价稳定方案。

(二)股价稳定方案的具体措施

1、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控股股东及自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股价稳定方案第一顺位
履行义务人,在触发股价稳定方案的启动条件(即触发增持义务)之日起 10 个交易
日内或者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5 个交易日内,其应提出通过增持公司股票方式稳定股
价的方案,并在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
手续(如需)后,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披露其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在公司披露其
增持公司股票方案的 2 个交易日后,其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

控股股东及自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的主要
内容包括:(1)增持期间系在触发股价稳定方案的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
(2)增持价格系以不高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3)
增持方式系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票;(4)增
持股票数量及限额:控股股东与自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不低于
二比一的比例同时增持公司股票,其中: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2%;自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
金数额不高于其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且增持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公司如拟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在聘任其的同时要求其出具将履
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公司股价承诺的承诺
函。

2、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票

公司作为股价稳定方案第二顺位履行义务人,如公司控股股东、自公司领取薪
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履行股价稳定方案义务后,仍未实现公司股票某日的收盘价
高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则触发公司通过回购股份的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方式稳定股价。

公司董事会应于确认前述事项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制定股份回购预案并进行公
告,股份回购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及其他对公司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并取得所需的相关批准
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股份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为:(1)回购期间系在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
12个月内;(2)回购价格区间参考公司每股净资产并结合公司当时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状况确定;(3)回购方式系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或其他合
法方式回购公司股票;(4)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但不高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20%,结合公司当时的股权分布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票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
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股价稳定方案的限定条件

上述股价稳定方案的任何措施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
其他对其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在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
施,且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在执行股价稳定方案时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增持或回购股票的时点限制。

(四)责任追究机制

1、控股股东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本单位在增持义务触发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或者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5 个交
易日内未提出具体增持计划,则本单位不可撤销地授权公司将相当于公司股份总数
2%乘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
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则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的款项从当年及以后年度公司应
付本单位现金分红予以扣除并归公司所有;如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股份增持义务造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成公司、投资者损失的,本单位将依法赔偿公司、投资者损失。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本人未履行股份增持的承诺,则本人不可撤销地授权公司将本人上年度自公
司领取的薪酬金额从当年及以后年度公司应付本人薪酬中予以扣除并归公司所有;
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股份增持义务造成公司、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公司、
投资者损失。

3、公司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本公司未能履行股份回购的承诺,则: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发放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本公司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
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
本运作行为,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本公司将在 5 个工作日内自动冻结相当于
上一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的货币资金,以用于本公司履行稳定股
价的承诺。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于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承诺:如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
证券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会同控
股股东启动回购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及购回原转让的限售股份的程
序,包括但不限于依照法律法规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
照届时公布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工作。回购价为发行价与公司回购方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期间公司若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价将做相应调
整。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
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的确认以有权机构认定的金额或
者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的金额确定。

若发行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

若控股股东未履行上述承诺,则自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
分红,同时所持有的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承诺方按照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实施完毕。

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承诺,则自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
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和津贴,直至承诺方按照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实施完毕。

五、证券服务机构关于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无虚假记
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发行人保荐机构承诺:因本机构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有权
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
行并督促发行人及其他责任方一道按照生效司法文书所认定的相关各方各自的责任
范围和分别应承担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对投资者履行赔偿责任。

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承诺:如因我们的过错,证明我们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我们将依法与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发行人律师事务所承诺: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

六、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

2015 年 2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通过了《公司章程》(草
案),根据《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现金
和股票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即公司当年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公积金后进
行现金分红。此外,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可以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公司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
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剩余部分用于支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还制订了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七、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经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全部
由发行后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八、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区域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医药流通行业市场竞争环境的不断优化以及行业经营的更加规范,
同行业公司持续加大了对医药流通领域的投资和市场营销网点的布控力度,一些外
资企业也通过各种方式不断进入中国医药流通市场。从商务部 2011 年 5 月发布的《全
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 年)》可以看出,医药流通行业集中度
的提升将是未来行业发展的大趋势,一部分全国性医药商业企业可能利用其规模和
资金实力优势,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在其尚未覆盖的区域内布点。本公司目前主
要经营区域在绍兴地区,并逐步走向浙江全省市场,而浙江省属于经济发达地区,
更有可能吸引新的进入者,加上区域内规模较大的医药商业企业自身也在进一步发
展,使得该区域医药市场竞争可能更为激烈。同时,随着行业集中度的提升,本公
司竞争对手的数量将会减少,而其资金实力、配送能力、终端覆盖能力都会增强,
公司亦将面临较大的区域市场竞争压力。

(二)政策风险

我国正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的改革,针对医药管
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医疗卫生保障体制、医药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将逐步提出相
应的改革措施。对于上述可能出现的政策变化,公司若不能及时有效地应对,可能
会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例如,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多次药品降价措施,对部分药品
零售价格的上限实施限制,对超过限价的企业进行处罚,而价格的下浮则由医院药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房和药店自行控制,这些降价措施可能会减少流通企业的药品销售额,从而减少企
业收入。再如,绍兴市作为卫计委 34 个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之一,于
2014 年 12 月推出了《绍兴市创新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与定价机制试点
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的
内容,从 2015 年开始绍兴市辖区内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就其所有采购的药品
“以省药械采购平台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格为基准,与药品供应商通过量价挂钩、
成交确认方式进行价格谈判,最终确定实际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和价格”,即医
疗机构可以与药品供应商进行“二次议价”。绍兴市“二次议价”的试点改革, 可能会
带来药品价格的进一步下降,从而压缩上游供应商的利润空间,供应商也可能通过
对返利政策及药品价差等的微调来降低该部分影响,从而可能对区内药品流通企业,
包括本公司药品批发业务的毛利率造成影响。

(三)部分房产尚未取得权证或尚未更名的风险

目前,公司占有并正在使用的 2 处房产(系从绍兴县供销社购买取得,2014 年
12 月 31 日账面净值为 3,872.16 元,占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0.001%,建筑面积合计为 343 平方米);子公司华通连锁占有并正在使用的 4 处房
产(系在绍兴县供销社对系统内医药零售门店整合过程中分别从绍兴县各基层供销
社购买所得,2014 年 12 月 31 日 4 处房产的账面净值合计为 45,881.68 元,占华通
连锁 2014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比例为 0.13%,建筑面积合计为 800 平方米),公
司及子公司合计共 6 处房产尚未取得房产权证,均系原供销社划拨用地的历史原因
尚未办理房产权证。

子公司华通连锁另有 6 处房产原已有房产证但尚未变更到其新名称“浙江华通
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名下,这 6 处有旧房产证的房产在当时历史情况下已经办理了房
产证,但因原供销社划拨用地的历史原因目前尚未更名。

上述 6 处无权证房产、6 处有旧权证但尚未更名的房产,其所占用的土地性质
均系划拨,现土地使用登记人仍为各基层供销社,造成房产权利人与土地使用登记
人不一致。发行人也曾经与绍兴县国土资源局进行沟通协调,拟通过出让方式取得
上述 12 处房产所占用土地的方法来解决前述问题,但由于 12 处房产所占用的土地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面积仅占对应的整幅划拨土地面积的一小部分,属于供销社系统划拨用地遗留的历
史问题,目前尚待解决。

在国务院 2009 年颁发的“国发(2009)40 号”《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
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对供销社土地问题的指导意见是:“要尊重历史,注重现实,
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确定土地权属,加快供销合作社土
地登记颁证工作。供销合作社使用的原国有划拨建设用地,经批准可采取出让、租
赁方式处置,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优先用于支付供销合作社破产和改制企业职
工安置费用、改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

从国务院的规定中可以看出,国家对供销合作社及其下属企业的土地问题是“尊
重历史、注重现实”的态度,并对今后的规范、颁证作出了原则规定,因此,未来适
当时机这些历史问题是会得到统一解决的。

经测算,除已确定拆迁的华舍街道绸缎路的房屋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占有
的其他划拨性质土地若转为出让用地,则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约为 364.79 万元。
若未来补交上述土地出让金,则每年摊销金额会使得发行人净利润减少约 6.84 万元。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于 2012 年 1 月 17 日出具证明:上述房屋对应土地的使用维
持现状,待条件成熟后我局再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绍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2 年 2 月 21 日出具证明:上述房屋使用维持现
状,待条件成熟后再予以办理相应的房屋登记手续。

同时,为了防止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公司实际控制人绍兴县供销社承诺:如
果华通医药在经营期间,上述房屋因权属纠纷或房产所用土地被提前收回等原因对
华通医药的资产和经营造成了损失,均由实际控制人绍兴县供销社予以承担。

上述 12 处房产 10 处用于子公司华通连锁开办连锁药店,尽管已经取得了相应
的证明文件和采取了风险控制措施,但仍有一定的潜在风险。如果未来在供销社划
拨用地的解决过程中采取出让方式处理,公司将可能需要补交按房产面积所划分的
相应土地面积的出让金;如果所对应的土地改变规划需要拆迁,则公司可能获得一
定的拆迁补偿,但所在药店需要迁址,可能因搬迁短期影响其正常经营。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对于上述问题,公司保荐机构认为这 6 处无权证房产、6 处有旧权证但尚未更
名过户的房产均系发行人及子公司华通连锁支付对价购买的,公司也一直行使着对
这些房产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权,不存在法律纠纷及潜在法律纠纷,国家对
供销社系统原划拨用地的解决办法也已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且已经由当地国土、
房产管理部门证明权属,实际控制人也作出了承担风险的承诺,因此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构成公司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发行人律师核查后认为:对于该等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产,发行人及华通连
锁已经取得了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且该等未办理产权登记手
续的房屋面积占发行人(含子公司)房产面积的比例较小,该等情形不会对发行人
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对于
该等尚未办理更名手续的房产,华通连锁已经取得了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
关证明文件,且该等未办理更名手续的房屋面积占发行人(含子公司)房产面积的
比例较小,该等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发行人本
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与经营状况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已在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分析”中披露了财务报告审计
截止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本公司 2015 年 1-3
月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阅。

根据经审阅的财务数据,公司 2015 年 1-3 月营业收入 29,501.49 万元,同比增
长 6.77%。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11.36 万元,同比增长 13.36%。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897.37 万元,同比增长 13.86%。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本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
的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
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并未发生重大变化。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
医药批发、连锁零售、医药生产、药品物流等各项业务均处于正常经营过程中。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新股发行数量 不超过 1,4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
本次发行不存在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由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
发行价格 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或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
确定发行价格
()倍(每股收益按 2014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发行前市盈率
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倍(每股收益按 2014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发行后市盈率
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元(根据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母公司股东的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元(根据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
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
发行方式
行相结合的方式,或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发行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帐户的
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
发行对象
者除外)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确定的其他发行
对象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二)发行费用概算

承销保荐费用 1,618.00 万元
审计、评估及验资费用 809.00 万元
律师费用 350.00 万元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手续费用 26.32 万元
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355.00 万元
合 计 3,158.32 万元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Huato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注册资本 4,2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钱木水

设立日期 2010 年 10 月 21 日

公司住所及邮政编码 绍兴市柯桥区轻纺城大道 1605 号;312030

办公地址及邮政编码 绍兴市柯桥区轻纺城大道 1605 号;312030

电话及传真 电话 0575-85565978;传真 0575-85565947

互联网网址 http://www.sxhtyy.net

电子邮箱 sxhtyy@ sxhtyy.net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本公司系于 2010 年 9 月 8 日经绍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0]25 号《关于同意
绍兴县华通医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的批
准,由绍兴县华通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其他 43 个自然人以发起方式设立,以绍兴县华
通医药有限公司以截止 2010 年 7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32,132,789.01 元,按
1.07109:1 的比例折合股本 3,000 万股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10 年 10
月 21 日在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营业执照注册号:330621000004792。
2011 年 5 月,公司进行了增资,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4,200 万元。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 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的发起人为绍兴县华通医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前的全体股东,包括绍兴县
华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钱木水等 43 名自然人。各发起人以其拥有的华通有限全部
净资产作为出资,整体变更设立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4,200 万股,本次发行不超过 1,400 万股。

本公司控股股东华通集团承诺:除本次发行中可能因超募而涉及的公开发售股
份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前
述锁定期满后,所持股份获得流通和转让的权利,但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两年内每年减持比例不超过发行后总股
本的 3%。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如需减持将
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进行,并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钱木水、沈剑巢、朱国良、周志法、
倪赤杭、詹翔承诺:除本次发行中可能因超募而涉及的公开发售股份外,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公司上市后 6 个
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前述限售期满后,
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任后六个月
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
股份总数的 50%。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此外发行前持股超过 5%的董事和高管钱木水、沈剑巢减持意向和价格承诺如下: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前述锁定期满后,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且两年内每年减持比例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 1%。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
述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如需减持将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进
行,并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上述自然人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
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公司股东浙江广晋、杭州中鼎、绍兴翔辉及其他 37 名自然人承诺: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此外发行前持股超过 5%
的浙江广晋减持意向为:前述锁定期满后,所持股份将全部流通和转让,具体减持
时将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进行,并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发起人持股情况

序号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股份比例

1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70.00 35.00%
2 钱木水 593.34 14.13%
3 沈剑巢 279.00 6.64%
4 朱国良 186.00 4.43%
5 周志法 130.20 3.10%
6 童建成 90.00 2.14%
7 沈建林 90.00 2.14%
8 沈柳生 60.00 1.43%
9 陈培炎 60.00 1.43%
10 叶兴法 74.40 1.77%
11 詹 翔 45.00 1.07%
12 孔红红 40.50 0.96%
13 倪赤杭 37.50 0.89%
14 裘孝纲 37.50 0.89%
15 庞金火 30.00 0.71%
16 孙晓峰 30.00 0.71%
17 方震霄 30.00 0.71%
18 杜卫祥 30.00 0.71%
19 陈 刚 30.00 0.71%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股份比例
20 王春雷 30.00 0.71%
21 谢筱敏 30.00 0.71%
22 俞国娟 30.00 0.71%
23 王华刚 30.00 0.71%
24 缪丽华 30.00 0.71%
25 高志贤 23.25 0.55%
26 李墨林 19.50 0.46%
27 占真木 17.25 0.41%
28 韩 鹏 15.00 0.36%
29 陈 华 13.50 0.32%
30 田利洪 11.25 0.27%
31 陆白玉 9.00 0.21%
32 董焕民 9.00 0.21%
33 王连波 7.50 0.18%
34 金兴荣 7.50 0.18%
35 李春华 7.50 0.18%
36 董丽娟 7.50 0.18%
37 马卫星 7.50 0.18%
38 毛国祥 6.00 0.14%
39 宋子钦 5.25 0.13%
40 孔盈盈 1.50 0.04%
41 朱传林 0.75 0.02%
42 吴介华 0.75 0.02%
43 朱玲芝 0.75 0.02%
44 李虹 0.75 0.02%
合计 3,664.44 87.25%

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70.00 35.00%
2 钱木水 593.34 14.13%
3 沈剑巢 279.00 6.64%
4 浙江广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50.00 5.95%
5 朱国良 186.00 4.43%
6 绍兴翔辉五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162.96 3.88%
7 周志法 130.20 3.10%
8 杭州中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122.60 2.92%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9 童建成 90.00 2.14%
10 沈建林 90.00 2.14%
合计 3,374.10 80.34%


3、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钱木水 593.34 14.13%
2 沈剑巢 279.00 6.64%
3 朱国良 186.00 4.43%
4 周志法 130.20 3.10%
5 童建成 90.00 2.14%
6 沈建林 90.00 2.14%
7 叶兴法 74.40 1.77%
8 沈柳生 60.00 1.43%
9 陈培炎 60.00 1.43%
10 詹 翔 45.00 1.07%
合计 1,607.94 38.28%


4、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无国家股及国有法人股。
5、外资股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无外资股。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如下:

股东方震霄系股东钱木水的外甥,其中方震霄持有公司股份 30 万股,占发行人
发行前股本的 0.71%,钱木水持有公司股份 593.34 万股,占发行人发行前股本的
14.13%,两人合计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比例为 14.84%;

股东周志法与股东朱玲芝系夫妻关系,周志法持有公司股份 130.2 万股,占发
行人发行前股本的 3.10%,朱玲芝持有公司股份 0.75 万股,占发行人发行前股本的
0.02%,两人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前股份比例为 3.12%;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股东杜卫祥的配偶与股东王连波的配偶系姐妹关系,杜卫祥持有公司股份 30
万股,占发行人发行前股本的 0.71%,王连波持有公司股份 7.5 万股,占发行人发
行前股本的 0.18%,两人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前股份比例为 0.89%。

此外,钱木水、沈剑巢分别为华通集团的股东且钱木水任华通集团的董事。

除上述情况外,其余股东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以药品批发、连锁零售为主营业务,批发业务由本公司
负责,连锁零售业务由子公司华通连锁负责。公司拥有自己的医药物流基地,主要
为自身的批发、零售提供配套物流服务,具体由全资子公司华药物流负责。2010年9
月,子公司华药物流取得了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资格,是浙江省内第二家具有第三
方药品物流资格的公司,除以第三方药品物流模式对母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物流服
务外,华药物流自2011年开始也对外部客户提供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另外,子公
司华通会展具有医药会展服务商资格,通过定期举办的医药会展活动开拓医药批发
业务。

2003 年公司设立子公司景岳堂,生产加工中药饮片供母公司华通医药和子公司
景岳堂药材对外批发,也供华通连锁零售,同时还生产风油精等外用液体制剂。

(二)主要产品或服务及其用途

药品批发业务的上游客户主要是药品生产企业和大型医药商业企业,下游客户
主要包括各种医疗机构和药店。公司依托自身较强的物流配送实力,与上游药品生
产企业、供应商和下游各级医疗机构、药店等结成紧密的合作关系,努力提升自己
的市场份额。

零售业务主要通过直营连锁药店进行,由总部对下属门店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规模效应和网点覆盖能力,为消费
者提供购药便利和性价比较高的药品。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子公司华药物流专门负责物流业务,在以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模式对公司医药
连锁、批发业务进行物流配送的同时,依托先进的物流配送设施、客户和市场资源,
以及物流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外部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外部第三方药品物流是
把原为公司自身批发、零售提供的配套仓储、物流服务转而向外部第三方提供,只
是服务对象的变化,并非一项全新的业务。

子公司景岳堂属于医药制造企业,从事中药饮片加工业务,所加工的中药饮片
主要用于母公司华通医药、子公司景岳堂药材对外批发和华通连锁零售,直接为公
司的批发零售业务服务,同时,景岳堂还生产加工风油精等外用药。

(三)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的药品批发业务主要以纯销为主,销售对象分为城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城市一般医疗机构、农村医疗机构(含农村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乡村
卫生室和个体诊所)、连锁和单体药店,业务人员根据自己的经验和阅历分别管理
不同的销售对象。客户中的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通过全省药品统一招标采购系统下单。

连锁零售业务通过各零售药店直接销售给终端消费者。

子公司景岳堂主要产品风油精的出口销售模式为订单式销售。

(四)所需主要原材料

公司的采购主要采取集中统一采购模式,由母公司华通医药负责药品的集中采
购。此外,华通连锁零售的药品除从母公司统一采购外还根据自己经营的需要直接
从市场进行部分采购,主要原因是连锁公司直接面对消费者,具有终端广告效应,
部分品种从厂家直接采购可以争取到终端促销价格,比从母公司采购更具价格优势。

(五)发行人行业竞争情况

目前,除了中国医药集团下属的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等少数以全国性跨区域扩张为发展战略目标的特大型医药商业企业之外,
绝大多数医药商业布局都有一定的区域性,都选择在自己所在区域进行密集性布局
和精耕细作。从区域分布来看,我国医药商业企业主要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环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渤海等经济发达地区。

据商务部统计,2013年,前100位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全国市场总
规模的64.03%。其中,前3位企业占29.7%;前10位企业占42.4%;前20位企业占49.5%。

2013年,前100位药品零售企业销售额占零售市场销售总额的28.3%。其中,前
5位企业占9.0%,前10位企业占14.4%,前20位企业占18.5%。

(六)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在商务部对2013年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统计排名中位列第80位,华
通连锁在商务部对2013年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总额排名中位列第85位;2014年9月,公
司获得浙江省商业贸易协会授予的首批“浙江省商贸流通业诚信示范企业”称号;
2011年12月,公司被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授予“浙江省供销社系统服务三农示范
企业”称号;2011年,公司被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评为“2010年度浙江省医药商业十
强企业”;2011年,公司被绍兴市人民政府列入“绍兴市服务业重点企业名单”;2010
年、2011年,公司和子公司华药物流还承担了浙江省“药品第三方物流配送网标准化
试点”工作,负责制订《农村药品配送管理规范》等地方性行业标准。

截止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有零售连锁业务直营门店86家(按地区分绍
兴地区82家、杭州4家;按城乡分,农村地区58家、城市28家)。公司零售连锁销售
额2012年居浙江省内同行业第7名,2013年为第8名,零售连锁利润总额2012年居浙
江省内同行业第2名,2013年为第1名。子公司华药物流是浙江省第二家具有第三方
药品物流资格的企业。公司医药仓储物流改扩建项目被纳入国家物流业调整和振兴
项目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国家中央预算给予公司专项投资补助280万元,是
浙江省医药行业2011年唯一一个获得中央预算补助的产业调整和振兴项目。

同时,公司是浙江供销系统首家改制设立的集医药批发和连锁零售于一体的药
品流通企业,作为供销社下属企业转型而来,具有服务“三农”的鲜明特色,最近三
年公司农村村镇一级药店占连锁门店总数的比例在70%左右,农村门店销售额占药
品零售总额的三年累计平均比例为53.11%;最近三年向乡镇医疗机构和农村药店等
农村客户进行批发销售的金额占批发总额三年累计平均比例为38.46%。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固定资产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共有27处房产,其中6处尚未办理
更名手续。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
输工具、办公及其他设备,账面价值为9,529.85万元。

(二)土地使用权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共有19宗土地使用权。

(三)商标使用权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共有 37 项注册商标,子公司华通连锁有
2 项注册商标,子公司景岳堂共有 7 项注册商标。

(四)专利权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子公司景岳堂有 1 项实用新型专利

(五)重要特许经营权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拥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证书、
食品流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开展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确认件、互联网
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
理规范(GMP)证书和药品批准文号等生产经营所需的各项特许经营权。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均不存在同业竞争,同
时,为避免未来可能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华通集团及实际控制人绍兴县供销
社已向本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 商品采购

单位:元
关联方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绍兴唯尔福生活用品有
111,173.12 85,647.03 80,949.51
限责任公司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0.01% 0.01% 0.01%

公司所有的生活用纸都从绍兴唯尔福生活用品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采购价格为
协商定价。此项关联交易与公司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绍兴唯尔福生活用品有限
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华通集团通过其子公司上海唯尔福集团有限公司参股的企
业。

(2)销售商品

单位: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占同 占同 占同
关联方 类交 类交 类交
金额 金额 金额
易比 易比 易比
例 例 例
景岳堂中医门诊
3,539,011.08 0.31% 1,095,885.54 0.12% 956,603.82 0.10%

浙江供销超市有
920,813.37 0.08% 857,549.28 0.09% 643,581.74 0.07%
限公司
绍兴供销大厦有
239,224.01 0.02% 187,305.97 0.02% 203,730.43 0.02%
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对供销超市及供销大厦的销售商品主要为保健品。浙江供销超市
有限公司和绍兴供销大厦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华通集团的参股公司。2012年,
子公司华通连锁全资设立的非企业法人景岳堂中医门诊部开业后,公司向其销售中
药饮片和药品,由于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故公司向其销售商品构成关联交易,上
述销售商品的价格为协商定价。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4年度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报酬1,646,214.94元;2013年度公司向关键
管 理 人 员 支 付 报 酬 1,514,183.99 元 ; 2012 年 度 公 司 向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支 付 报 酬
1,288,448.11元。

(4)关联租赁

单位:元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资产 租赁起始 租赁终止 租赁费 当期确认
名称 名称 种类 日 日 定价依据 的租赁费
供销超市 华通连锁 房产 2012-1-1 2012-12-31 协商定价 115,000.00
华通市场 华通连锁 房产 2012-1-1 2012-12-31 协商定价 105,000.00
瑞丰银行 华通连锁 房产 2012-1-1 2012-12-31 协商定价 700,000.00
供销超市 华通连锁 房产 2013-1-1 2013-12-31 协商定价 129,000.00
华通市场 华通连锁 房产 2013-1-1 2013-12-31 协商定价 105,000.00
瑞丰银行 华通连锁 房产 2013-1-1 2013-12-31 协商定价 738,000.00
华通医药 天夏装饰 房产 2013-7-1 2013-12-31 协商定价 25,000.00
供销超市 华通连锁 房产 2014-1-1 2014-12-31 协商定价 140,000.00
华通市场 华通连锁 房产 2014-1-1 2014-12-31 协商定价 135,000.00
瑞丰银行 华通连锁 房产 2014-1-1 2014-12-31 协商定价 780,000.00
华通医药 天夏装饰 房产 2014-1-1 2014-12-31 协商定价 50,000.00
华通医药 天夏装饰 房产 2014-9-1 2014-12-31 协商定价 25,000.00
景岳堂中
华通医药 房产 2014-1-1 2014-12-31 协商定价 450,000.00
医门诊部

供销超市是指浙江供销超市有限公司;华通市场是指绍兴华通市场有限公司,
是公司控股股东华通集团控制的公司;瑞丰银行是指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华通集团参股的公司。天夏装饰是指浙江天夏建筑装
饰有限公司,是公司董事长钱木水之女的配偶控制的公司。

(5)其他经常性关联交易

①2014年度向绍兴至味食品有限公司采购调味品14,664.00元。公司向绍兴至味
食品有限公司采购调味品主要用于各种会展促销活动中向客户作为赠品。绍兴至味
食品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华通集团控制的公司。

②关联方金融机构存、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情况

单位:元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关联方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
30,031,702.92 19,259,595.90 8,784,200.99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担保情况
单位:元
被担保 是否已经
担保方 担保金额 被担保债务发生期间 备注
方 履行完毕
钱木水 本公司 55,000,000.00 2012-5-18 至 2015-5-18 否 注1
华通集团、钱木水 本公司 22,000,000.00 2013-3-12 至 2015-3-12 否 注2
华通市场 本公司 271,926,620.00 2014-8-8 至 2016-8-8 否 注3
华通集团 本公司 40,000,000.00 2013-10-15 至 2014-10-14 否 注4
合 计 388,926,620.00
注 1: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该保证合同下无借款。
注 2: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该保证合同下取得的借款金额为 1,800 万元。
注 3: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该保证合同下取得的借款金额为 1,000 万元。
注 4: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该保证合同下取得的借款金额为 4,000 万元。

(2)发行人子公司景岳堂向关联方委托研发药品

公司 2014 年度委托关联方美华鼎昌研究盐酸度洛西汀肠溶胶囊处方工艺及质
量标准共计支付研究费用 15 万元。

景岳堂 2012 年度委托关联方浙江美华鼎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卡左双多巴
缓释片、盐酸坦洛新缓释胶囊、文拉法辛缓释胶囊三种药品,并按合同分别预付药
品开发款 56 万元、32 万元、32.80 万元。目前三项药品研发活动的最新进展情况如
下表:

盐酸文拉法辛 卡左双多巴 盐酸坦洛新
具体阶段
缓释胶囊 缓释片 缓释胶囊
工艺交接
2015 年 4 月 2015 年 5 月 2015 年 10~12 月
验收
生产注册
2016 年 11~12 月 2016 年 11~12 月 2016 年 11~12 月
申报
生物等效性研
2018 年 6~12 月 2018 年 6~12 月 2018 年 6~12 月

生产批件 2019 年 6~12 月 2019 年 6~12 月 2019 年 6~12 月
GMP 认证 2019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盐酸文拉法辛 卡左双多巴 盐酸坦洛新
具体阶段
缓释胶囊 缓释片 缓释胶囊
2020/3/1 2020/3/1 2020/3/1
生产销售 2020 年 3 月~ 2020 年 3 月~ 2020 年 3 月~
注:盐酸文拉法辛缓释胶囊和卡左双多巴缓释片两种药品工艺交接将在 2015
年 4 月份和 5 月份验收,表明这两种药品的关键研究工作已基本完成。

药品的生产注册申报时间与公司相关车间建设进程有关,基建及后续车间净化
改造计划在 2016 年四季度完成,目前建设工作进展正常。

(三)关联方往来余额

1、应收账款
单位: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关联方名称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景岳堂中医门诊部 2,326,704.28 829,179.34 1,080,902.32
浙江供销超市有限公司 40,380.43 154,268.83 197,268.27
绍兴供销大厦有限公司 2,040.00 5,412.00

2、预付款项
单位: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关联方名称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浙江供销超市有限公司 151,000.00 140,000.00 129,000.00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90,000.00 390,000.00 350,000.00


3、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关联方名称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浙江供销超市有限公司 23,000.00 23,000.00 23,000.00
绍兴供销大厦有限公司 1,000.00 1,000.00 1,000.00
绍兴至味食品有限公司 200.00 200.00 200.00

注:对浙江供销超市有限公司和绍兴供销大厦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为保证
金,所以报告期内金额不变。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4、应付账款
单位: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关联方名称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绍兴唯尔福生活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19,144.19 52,297.78 27,664.36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生活用纸和租赁部分房产,及向关
联方销售部分药品和保健品,交易金额占公司当期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很小,对公
司的主营业务和经营成果均未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委托关联方研发产品,偶发性关联交
易对当期经营成果的影响很小。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简介
单位:万元、万股

持有公
性 年 任期 年度
姓名 职务 简要经历 司股份
别 龄 起止日期 薪酬
的数量
情况
历任绍兴县钱清供销社
营业员、柜组长,华清公
董事
司钱清医药供应站中药
钱木 长、 2013.9.17-
男 53 批发部经理,绍兴县供销 47.44 593.34
水 总经 2016.9.16
社钱清医药经营部总经

理,华通有限董事长、总
经理。
历任绍兴县马鞍供销社
主任、党支部书记,华清
未在
凌渭 2013.9.17- 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
董事 男 61 公司 无
土 2016.9.16 记,绍兴县供销社主任、
领薪
党委书记,现任华通集团
董事长、总经理。
杨宝 2013.9.17- 历任漓渚供销社主任、书 未在
董事 男 58 无
洲 2016.9.16 记,绍兴县供销社人事科 公司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持有公
性 年 任期 年度
姓名 职务 简要经历 司股份
别 龄 起止日期 薪酬
的数量
情况
长,绍兴县物资局副局 领薪
长,绍兴县物产(集团)
副总经理,绍兴县第三产
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绍
兴县经贸局副局长兼县
商贸办主任,绍兴县供销
社副主任,华通集团副董
事长、副总经理。
历任绍兴县再生资源回
收利用公司会计、绍兴县
未在
程红 2013.9.17- 供销社会计、绍兴县供销
董事 男 45 公司 无
汛 2016.9.16 社建设开发公司主办会
领薪
计,现任华通集团董事、
财务总监。

沈剑 事、 2013.9.17- 历任华通有限业务员、采
男 44 26.44 279
巢 副总 2016.9.16 购经理、副总经理
经理
历任绍兴县钱清供销社

夏履药店营业员、柜组
朱国 事、 2013.9.17-
男 45 长,华通有限零售管理部 24.76 186
良 副总 2016.9.16
副经理、质管科副科长、
经理
副总经理
历任甘肃省河西学院生
物系主任、生命科学学院
金自 独立 2013.9.17- 党总支书记、农业科学学
男 57 5.00 无
学 董事 2016.9.16 院院长;2004 年 8 月至今
任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
院生命科学系主任。
1990 年 8 月至 1996 年 2
月在绍兴茅洋农工商实
业公司工作,1996 年 3 月
章勇 独立 2013.9.17- 至 2000 年 3 月在绍兴越
男 43 5.00 无
坚 董事 2016.9.16 光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2000 年 3 月至 2005 年 2
月在绍兴东方税务师事
务所工作,2005 年 2 月至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持有公
性 年 任期 年度
姓名 职务 简要经历 司股份
别 龄 起止日期 薪酬
的数量
情况
今在浙江通达税务师事
务所工作任所长。
历任河南省濮阳县卫生
局药厂、防疫站药师,浙
张光 独立 2013.9.17-
男 70 江省绍兴市药品检验所 5.00 无
华 董事 2016.9.16
所长,2007 年 1 月至今任
绍兴市药学会秘书长。
历任绍兴县土特产公司
人秘科宣教干部,绍兴县
监事 工业品总公司人事科长, 未在
邵永 2013.9.17-
会主 男 52 绍兴县供销社人事政工 公司 无
华 2016.9.16
席 科科员、副科长,现任华 领薪
通集团副董事长、副总经
理。
历任华通有限夏履药店
营业员、柜组长,绍兴华
2013.9.17-
詹翔 监事 男 42 通制药有限公司办公室 18.42 45
2016.9.16
副主任,华通有限人事科
长、办公室主任。
曾任孙端供销社营业员、
孙晓 职工 2013.9.17-
男 46 柜组长,华通有限业务 4.92 无
鸣 监事 2016.9.16
员、参茸部经理。
历任钱清供销社医药经
营部营业员、组长,华通
董事
倪赤 2013.9.17- 有限质管副科长,绍兴华
会秘 男 42 20.20 37.5
杭 2016.9.16 通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部

经理、营销总监,景岳堂
营销总监。
历任钱清供销社营业员、
会计,钱清供销社杨汛分
周志 财务 2013.9.17- 社出纳,华清公司会计,
男 52 22.44 130.2
法 总监 2016.9.16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审计主任,华通有限
财务总监。

(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在其他单位的兼职情况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
员在其他单位的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 兼职单位及兼职职务 兼职单位与公司关系
钱木水 华通集团副董事长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华通集团董事长、总经理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至味食品董事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
司董事
凌渭土 上海唯尔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
绍兴土特产有限公司董事 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
绍兴华通色纺有限公司董事 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
浙江供销超市有限公司董事 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
绍兴县华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
华通集团董事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杨宝洲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曾控制的
德兴市万客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公司
华通集团董事、财务总监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华通市场监事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浙江供销超市有限公司董事 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
绍兴县华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
程红汛 浙江唯尔福纸业有限公司董事 控股股东的间接参股公司
上海唯尔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
绍兴唯尔福妇幼用品有限公司董事 控股股东的间接参股公司
绍兴唯尔福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控股股东的间接参股公司
绍兴县金丰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本公司的董事参股的公司
浙江省生态学会绍兴区域生态专业委员
无关联关系
金自学 会副理事长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生命科学系主任 无关联关系
张光华 绍兴市药学会秘书长 无关联关系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绍兴市柯桥区工商联常委 无关联关系
章勇坚
绍兴市柯桥区会计学会外资分会会长 无关联关系
浙江通达税务师事务所所长 无关联关系
华通集团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邵永华 华通市场董事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至味食品监事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姓名 兼职单位及兼职职务 兼职单位与公司关系
浙江供销超市有限公司监事 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
上海唯尔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
绍兴华通色纺有限公司监事 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
绍兴供销大厦有限公司董事 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
绍兴农丰农资有限公司董事 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
绍兴县滨江特产棉花有限公司监事 控股股东的间接参股公司
绍兴县华通棉花仓储有限公司监事 控股股东的间接参股公司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华通集团简介

华通集团,成立于2004年3月17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公司住所:浙江绍兴
市柯桥区世贸名流。经营范围:对外实业投资。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原名绍兴县华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绍兴市柯桥区供销社持有华通集团30%的股
权,为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浙江省供销社的全资子公司兴合集团持有华通集
团13%的股权,为华通集团第二大股东;华通集团其余57%的股权由32名自然人分
散持有。华通集团持有发行人股份1,470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35%,为发行人控
股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绍兴市柯桥区供销社简介

绍兴市柯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绍兴县供销社),系集体所有制企业,成
立于1989年3月10日,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柯桥世贸名流。绍
兴县供销社的主要经营范围:报废汽车回收、工农业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农副土
特产品、粮油食品、废旧物资、金属材料、石油及制品、化工机电产品、电子电讯
设备、汽车及配件、储运服务。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九、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简要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资产部分)

单位:元
资 产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93,633,259.31 178,084,582.71 123,389,779.52
应收票据 870,000.00 175,457.00
应收账款 245,053,239.09 254,780,070.89 229,723,314.74
预付款项 4,763,919.08 4,371,229.28 5,708,906.93
其他应收款 9,283,646.13 8,910,403.07 8,527,179.07
存货 118,173,297.52 115,081,080.83 103,745,680.6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571,777,361.13 561,402,823.78 471,094,860.8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190,297.11 1,800,000.00 1,900,000.00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273,212.58 1,604,413.40
投资性房地产 3,613,021.09 3,782,204.71 793,811.63
固定资产 95,135,528.39 97,762,399.53 98,824,183.88
在建工程 16,547,399.86 15,863,682.89 15,703,682.89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无形资产 62,635,845.07 64,114,399.95 65,353,854.76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705,476.47 425,056.10 240,344.3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48,658.96 1,563,882.81 1,462,690.0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32,570.00 2,133,693.82 2,724,75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5,208,796.95 188,718,532.39 188,607,731.03
资产总计 756,986,158.08 750,121,356.17 659,702,591.91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合并资产负债表(负债部分)

单位: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28,000,000.00 153,000,000.00 148,000,000.00
应付票据 59,297,345.50 57,819,800.69 39,623,400.00
应付账款 270,127,895.87 263,970,996.34 229,551,847.18
预收款项 258,939.74 389,339.38 816,056.71
应付职工薪酬 3,531,110.89 3,662,834.87 2,965,009.63
应交税费 7,221,826.42 9,952,465.05 7,426,567.10
应付利息 241,600.00 289,666.67 311,395.62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901,017.45 944,127.33 937,250.8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70,579,735.87 490,029,230.33 429,631,527.0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7,232,890.60 7,923,426.16 8,613,961.72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7,232,890.60 7,923,426.16 8,613,961.72
负债合计 477,812,626.47 497,952,656.49 438,245,488.80
股东权益:
股本 42,000,000.00 42,000,000.00 42,000,000.00
资本公积 86,132,789.01 86,132,789.01 86,132,789.01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4,406,980.59 10,905,129.77 7,114,653.5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36,633,762.01 113,130,780.90 86,209,660.57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79,173,531.61 252,168,699.68 221,457,103.11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279,173,531.61 252,168,699.68 221,457,103.1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756,986,158.08 750,121,356.17 659,702,591.91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简要利润表(合并)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143,890,049.39 1,048,455,317.26 952,966,501.85
其中:营业收入 1,143,890,049.39 1,048,455,317.26 952,966,501.85
二、营业总成本 1,086,182,028.76 989,905,675.10 894,410,425.54
其中:营业成本 1,012,208,955.51 916,133,589.20 830,171,157.45
营业税金及附加 2,542,311.00 2,463,261.05 2,771,910.62
销售费用 35,003,401.44 33,397,278.00 29,149,379.60
管理费用 28,412,273.16 27,365,226.41 22,510,149.25
财务费用 7,654,488.54 10,014,611.44 8,407,468.86
资产减值损失 360,599.11 531,709.00 1,400,359.7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7,084.53 -331,200.82 -171,135.9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117,084.53 -331,200.82 -171,135.93
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7,825,105.16 58,218,441.34 58,384,940.38
加:营业外收入 2,344,675.86 2,121,272.65 1,094,167.5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6,900.00 58,873.84
减:营业外支出 1,320,372.72 2,061,368.30 2,169,000.2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9,497.90 19,022.5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8,849,408.30 58,278,345.69 57,310,107.74
减:所得税费用 12,944,576.37 12,866,749.12 14,950,822.6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5,904,831.93 45,411,596.57 42,359,285.08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5,904,831.93 45,411,596.57 42,359,285.08
少数股东损益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09 1.08 1.01
(二)稀释每股收益 1.09 1.08 1.01
七、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八、综合收益总额 45,904,831.93 45,411,596.57 42,359,285.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45,904,831.93 45,411,596.57 42,359,285.0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三)简要现金流量表(合并)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38,564,797.69 1,187,931,170.27 1,047,820,265.09
收到的税费返还 1,169,974.12 3,765,631.8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965,857.71 4,633,628.19 4,955,128.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47,700,629.52 1,196,330,430.31 1,052,775,393.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61,594,442.91 1,033,552,347.30 905,563,256.9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4,647,361.69 42,607,476.51 36,973,868.18
支付的各项税费 40,918,627.40 33,035,828.74 34,297,652.9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341,647.03 22,535,665.77 19,846,824.5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69,502,079.03 1,131,731,318.32 996,681,602.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198,550.49 64,599,111.99 56,093,790.6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8,400.00 130,847.42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86,400.00 1,086,400.00 4,895,28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04,800.00 1,317,247.42 4,895,28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7,723,656.91 9,115,607.64 40,428,267.23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723,656.91 10,115,607.64 41,728,267.2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18,856.91 -8,798,360.22 -36,832,987.2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28,000,000.00 165,000,000.00 233,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8,000,000.00 165,000,000.00 233,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53,000,000.00 160,000,000.00 218,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8,476,486.32 24,881,594.55 10,568,587.9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利润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32,075.47 1,320,754.72 1,5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2,608,561.79 186,202,349.27 230,068,587.9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608,561.79 -21,202,349.27 2,931,412.0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971,131.79 34,598,402.50 22,192,215.44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8,364,782.02 83,766,379.52 61,574,164.0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4,335,913.81 118,364,782.02 83,766,379.52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597.90 39,851.3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
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
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 2,334,325.86 2,045,211.56 1,090,535.56
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
86,400.00 86,400.00 95,280.00
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
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
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
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
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
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
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
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
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5,542.13 -848,552.69 -1,114,892.26
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所得税影响额 -470,529.05 -198,127.78 132,748.8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 计 1,942,056.78 1,124,782.39 203,672.18

(五)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

1、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流动比率 1.22 1.15 1.1
速动比率 0.96 0.91 0.8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2.13 64.94 65.6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4.58 4.33 4.62
存货周转率(次/年) 8.68 8.37 8.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7,986.30 7,903.33 7,513.34
利息保障倍数 7.18 6.74 7.1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1.86 1.54 1.34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38 0.82 0.53
每股净资产(元) 6.65 6.00 5.27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
0.32 0.36 0.32
的比率(%)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九号―净资产收益
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要求,本公司最近三年净资产收益
率和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年度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4 年 17.70 1.09 1.09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2013 年 19.58 1.08 1.08
东的净利润
2012 年 21.15 1.01 1.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2014 年 16.95 1.05 1.05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2013 年 19.10 1.05 1.05
东的净利润 2012 年 21.05 1.00 1.00



十、管理层对公司近三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公司近三年末资产的主要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 额 占比 金 额 占比 金 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9,363.33 25.58% 17,808.46 23.74% 12,338.98 18.70%
应收票据 87.00 0.11% 17.55 0.02%
应收账款 24,505.32 32.37% 25,478.01 33.97% 22,972.33 34.82%
预付款项 476.39 0.63% 437.12 0.58% 570.89 0.87%
其他应收款 928.36 1.23% 891.04 1.19% 852.72 1.29%
存货 11,817.33 15.61% 11,508.11 15.34% 10,374.57 15.73%
流动资产小计 57,177.74 75.53% 56,140.28 74.84% 47,109.49 71.41%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 额 占比 金 额 占比 金 额 占比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19.03 0.42% 180.00 0.24% 190.00 0.29%
长期股权投资 127.32 0.17% 160.44 0.24%
投资性房地产 361.30 0.48% 378.22 0.50% 79.38 0.12%
固定资产 9,513.55 12.57% 9,776.24 13.03% 9,882.42 14.98%
在建工程 1,654.74 2.19% 1,586.37 2.11% 1,570.37 2.38%
无形资产 6,263.58 8.27% 6,411.44 8.55% 6,535.39 9.91%
长期待摊费用 70.55 0.09% 42.51 0.06% 24.03 0.0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4.87 0.23% 156.39 0.21% 146.27 0.2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3.26 0.22% 213.37 0.28% 272.48 0.41%
非流动资产小计 18,520.88 24.47% 18,871.85 25.16% 18,860.77 28.59%
资产合计 75,698.62 100.00% 75,012.14 100.00% 65,970.26 100%
资产增长率 0.92% 13.71% --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经过适度扩张后保持相对稳定。2012
年末、2013年末和2014年末,资产总额分别为65,970.26万元、75,012.14万元和
75,698.62万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19.77%、13.71%、0.92%,报告期前两年资产扩
张主要得益于国家各项新医改政策的颁布和实施,医药保健市场需求增长,公司的
药品批发、零售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从而带动资产规模扩张。在经过前两年适度扩张
后2014年末资产规模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是受到净资产规模和保持合理资产负债
率的制约,今后资产规模进一步扩张有赖于净资产的增长。

报告期公司的资产结构有所改善,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在从2012年末的
71.41%提高到2014年末的75.53%,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从2012年末的28.59%
下降到2014年末的24.47%,这说明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有所提升,但提升的幅度不是
很大。这与药品流通行业既要保持较高的存货储备水平和应收账款规模,也要具有
一定规模的现代化医药物流设施等固定资产相适应。


2、负债结构分析


公司近三年末负债的主要构成如下表: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位: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2,800.00 26.79% 15,300.00 30.73% 14,800.00 33.77%
应付票据 5,929.73 12.41% 5,781.98 11.61% 3,962.34 9.04%
应付账款 27,012.79 56.53% 26,397.10 53.01% 22,955.18 52.38%
预收款项 25.89 0.05% 38.93 0.08% 81.61 0.19%
应付职工薪酬 353.11 0.74% 366.28 0.74% 296.50 0.68%
应交税费 722.18 1.51% 995.25 2.00% 742.66 1.69%
应付利息 24.16 0.05% 28.97 0.06% 31.14 0.07%
其它应付款 190.10 0.40% 94.41 0.19% 93.73 0.21%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723.29 1.51% 792.34 1.59% 861.40 1.97%
负债合计 47,781.26 100.00% 49,795.27 100% 43,824.55 100%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的总体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流动负债
一直占公司负债的绝大部分,公司负债结构的特点是药品流通行业的经营模式所决
定的。公司的负债主要是由于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应付上游医药企业的采
购货款,其次是为解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产生的短期借款和应付票据。


(二)盈利能力分析


1、报告期内利润表整体分析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 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114,389.00 9.10% 104,845.53 10.02% 95,296.65
二、营业总成本 108,618.20 9.73% 98,990.57 10.68% 89,441.04
其中:营业成本 101,220.90 10.49% 91,613.36 10.35% 83,017.12
营业税金及附加 254.23 3.21% 246.33 -11.13% 277.19
销售费用 3,500.34 4.81% 3,339.73 14.57% 2,914.94
管理费用 2,841.23 3.83% 2,736.52 21.57% 2,251.01
财务费用 765.45 -23.57% 1,001.46 19.12% 840.75
资产减值损失 36.06 -32.18% 53.17 -62.03% 140.04
投资收益 11.71 135.35% -33.12 -93.53% -17.11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 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三、营业利润 5,782.51 -0.68% 5,821.84 -0.29% 5,838.49
加:营业外收入 234.47 10.53% 212.13 93.87% 109.42
减:营业外支出 132.04 -35.95% 206.14 -4.96% 216.90
四、利润总额 5,884.94 0.98% 5,827.83 1.69% 5,731.01
减:所得税费用 1,294.46 0.61% 1,286.67 -13.94% 1,495.08
五、净利润 4,590.48 1.09% 4,541.16 7.21% 4,235.93
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4,396.28 -0.73% 4,428.68 5.06% 4,215.56
后的净利润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营业总收入小幅增长,但由于营业成本增幅大于收入
增幅,造成综合毛利率有所下降,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随着收入的增长出现了正常
增长,但营业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基本稳定。


2、影响公司净利润的关键因素分析

为了从总体上了解公司净利润变化的原因,现对公司净利润有关键影响的因素
汇总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行次 项 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1 主营业务收入 114,019.96 9.07% 104,540.33 10.22% 94,848.91
2 主营业务毛利额 13,155.42 -0.09% 13,167.17 10.26% 11,942.44
3 三项费用合计 7,107.02 0.41% 7,077.71 17.83% 6,006.70
主营业务综合毛
4 11.54% -8.40% 12.60% 0.04% 12.59%
利率
5 净利润 4,590.48 1.09% 4,541.16 7.21% 4,235.93
6 非经常性损益 194.21 72.66% 112.48 452.25% 20.37
扣除非经常性损
7 4,396.28 -0.73% 4,428.68 5.06% 4,215.56
益后的净利润

上表汇总了对公司净利润有关键影响的几个因素,由于其他业务收入、支出的
规模和影响很小,公司净利润的总体变化与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营
业务毛利额、三项费用、非经常性损益紧密相关,具体分析来说: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1)收入增长是公司净利润稳步增长的主要原因:公司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分
别为:94,848.91 万元、104,540.33 万元和 114,019.96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小幅增长,
这是净利润稳步增长的主要来源。

(2)毛利率变化带来的影响: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2.59%、
12.60%和 11.54%,报告期前两年综合毛利率保持稳定,2014 年出现下滑主要原因
为公司毛利率较高的风油精出口业务由于受非洲爆发的埃博拉疫情的影响,销售出
现了大幅下滑。

(3)三项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三项费用合计分别为 6,006.70
万元、7,077.71 万元和 7,107.02 万元,2013 年较 2012 年出现上涨的主要原因为随着
销售规模的提升相应的销售及管理费用提升,2014 年未出现明显增长的主要原因为
公司的销售现金流出现较大增长而减少了对银行借款的利用,从而造成财务费用下
降所致。

(4)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小,对公司的净利润
影响较小。


3、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114,019.96 99.68% 104,540.33 99.71% 94,848.91 99.53%
其他业务收入 369.05 0.32% 305.20 0.29% 447.74 0.47%
营业收入合计 114,389.00 100% 104,845.53 100% 95,296.65 100%

(2)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业务类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医药批发 95,483.20 83.74% 83,449.05 79.82% 76,224.43 80.36%
医药连锁 14,813.05 12.99% 14,458.54 13.83% 12,779.88 13.47%
医药生产 3,484.19 3.06% 6,459.87 6.18% 5,326.30 5.62%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业务类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展会 112.10 0.10% 137.91 0.13% 296.89 0.31%
对外第三方物流 127.42 0.11% 34.97 0.03% 221.41 0.23%
主营业务收入 114,019.96 100% 104,540.33 100% 94,848.91 100%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主要
以药品批发收入为主,占到主营业务收入的 80%左右,其次为医药连锁零售,约占
主营业务收入的 13%左右,两项合计构成的医药商业收入占到主营业务收入的 94%
左右,且报告期合计占比小幅增加。2014 年,受非洲埃博拉病毒爆发的影响,子公
司景岳堂风油精出口受到一定影响,医药生产收入占比出现较大下降,但对整体主
营业务收入影响较小。


4、利润分析

(1)利润来源分析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业务名称
毛利额 占比 毛利额 占比 毛利额 占比
药品批发 6,754.81 51.35% 5,990.50 45.50% 5,738.06 48.05%
药品零售 4,900.82 37.25% 4,646.77 35.29% 4,048.65 33.90%
药品生产 1,387.96 10.55% 2,459.74 18.68% 1,837.35 15.39%
展会 45.10 0.34% 52.76 0.40% 199.79 1.67%
物流 66.72 0.51% 17.40 0.13% 118.59 0.99%
合 计 13,155.42 100% 13,167.17 100% 11,942.44 100%


报告期内,药品批发业务和零售业务累计分别贡献主营毛利额的 48.43%和
35.94%,两项业务三年合计贡献的毛利额占比 84.37%,所以,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
药品批发和零售,报告期这两项业务的毛利额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未来仍然是公
司利润的最主要来源。报告期子公司景岳堂的风油精等外用药业务有了较大发展,
对公司毛利的贡献有了较大提升,但受非洲地区爆发埃博拉病毒的影响,2014 年有
较大下滑。展会业务主要是开拓批发业务的一种手段,在利润来源结构中重要性很
低。对外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未来将逐步发展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2)影响公司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是以药品批发和零售为主营业务的药品流通企业,由于人类健康对药品需
求具有一定的刚性,本行业受经济周期的影响较小,只要经营得当,正常情况下一
般能够赚取合理的利润,本公司十多年来的发展也证实了这一点。本行业和本公司
目前所知最大的外部环境影响来源是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政策的变化,但目前可
以预见的是,由于国家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在该领域的财政投入保持稳定持续
增长,并支持和引导药品流通企业服务基层尤其是农村地区,应会允许药品流通企
业拥有合理的利润空间。因此,只要公司保持稳健、规模经营,在目前可预见的范
围内,公司仍将保持正常的盈利能力。


(三)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各项目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3,856.48 118,793.12 104,782.03
收到的税费返还 117.00 376.5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96.59 463.36 495.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4,770.06 119,633.04 105,277.5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6,159.44 103,355.23 90,556.3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464.74 4,260.75 3,697.39
支付的各项税费 4,091.86 3,303.58 3,429.7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34.16 2,253.57 1,984.6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6,950.21 113,173.13 99,668.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19.86 6,459.91 5,609.38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流出总体呈现增长状态,
这与公司经营和收入规模的扩大是相适应的。报告期公司加大了应收账款的回收力
度,合理控制了存货的规模,充分利用了上游供应商给予的商业信用,使经营现金
流步入一种良性循环的状态。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1.84 13.08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8.64 108.64 489.5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0.48 131.72 489.5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772.37 911.56 4,042.83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00 100.00 1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72.37 1,011.56 4,172.8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1.89 -879.84 -3,683.3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内主要为企业借款及利息收回,另外
2012 年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80 万元。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012 年购建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包括为“物流二期项目”和“中药饮片项目”两幅
土地的“三通一平”支出以及公司一期物流改扩建项目的后续支出。随着一期物流项
目改扩建工程以及“物流二期项目”和“中药饮片项目”两幅土地的“三通一平”工程完
工,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流大幅减少。

报告期内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均为向企业提供借款。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2,800.00 16,500.00 23,3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800.00 16,500.00 23,3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5,300.00 16,000.00 21,8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847.65 2,488.16 1,056.8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3.21 132.08 15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260.86 18,620.23 23,006.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60.86 -2,120.23 293.14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十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及分配情况、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发
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一)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股票全部为普通股,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按各股东持有
公司股份的比例,以现金股利、股票股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缴纳所得税后,本公司每年税后利润按
下列顺序分配: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2、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3、提取任
意公积金;4、支付股东股利。

(二)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情况

1、2012 年利润分配情况

2013 年 2 月 20 日,经华通医药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以 2012 年
末总股本 4,200 万元为基数,以可供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3.50 元,合
计派发现金红利 1,470.00 万元。

2、2013 年利润分配情况

2014 年 2 月 18 日,经华通医药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以 2013 年
末总股本 4,200 万元为基数,以可供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4.50 元,合
计派发现金红利 1,890.00 万元。

3、2014 年利润分配情况

2015 年 2 月 15 日,经华通医药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以 2014 年
末总股本 4,200 万元为基数,以可供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4.00 元,合
计派发现金红利 1,680.00 万元。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本公司 2014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如
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成功,则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
行后的股权比例享有。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四)本次股票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发行上市后实
施如下利润分配政策: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
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现金和股票二者相
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即公司当年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公积金后进行现金分红,
此外,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可以进行股票股利分配。现金分红优先于股
票股利。公司在提出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结合的分配方案时,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
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
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
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
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
实合理因素。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原则,公司利润
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度实
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剩余部分用于支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
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四)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决策程序:公司每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
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审议决定。股东大会审议利
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除按
照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利润分配外,剩余未分配利润将作为公司业务
发展资金的一部分,继续投入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包括必要的固定资产更新,或为
降低融资成本补充流动资金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对剩余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发
表意见。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公
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
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订和修改有
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公司董事会草拟,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经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
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意见,以保护投资者的
权益。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的调整原因。

(六)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当年的定期报
告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
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专项意见;

(七)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十二、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浙江华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华通连锁设立时名称为“绍兴华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2011 年 7 月更名为浙江
华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 年 11 月 18 日;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实收资本:2,000 万元;

住所:绍兴市柯桥区柯桥 104 国道湖东路口华通广场;

总经理:钱木水

主营业务:医药零售连锁;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该公司 2014 年末总资产 7,768.08 万元,净资产
3,600.87 万元,2014 年度净利润 1,293.30 万元。

(二)浙江华药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成立时间:2010 年 7 月 31 日;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实收资本:3,000 万元;

住所:绍兴市柯桥区钱清镇凤仪村;

总经理:沈剑巢

主营业务:药品储存和运输;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该公司 2014 年末总资产 4,630.03 万元,净资产
4,157.16 万元,2014 年度净利润 333.16 万元。

(三)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景岳堂设立时的名称为“绍兴华通制药有限公司”,2010 年 9 月名称变更为“浙
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 年 9 月 4 日;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实收资本:3,000 万元;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住所:绍兴市柯桥区钱清镇凤仪村;

总经理:钱木水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风油精等外用液体制剂及中药饮片;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该公司 2014 年末总资产 12,756.85 万元,净资产
5,329.71 万元,2014 年度净利润 970.98 万元。

(四)绍兴县华通会展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成立时间:2008 年 8 月 29 日;

注册资本:30 万元;

实收资本:30 万元;

住所:绍兴县柯桥轻纺城大道 1605 号;

总经理:沈剑巢

主营业务:承办药品会展服务;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该公司 2014 年末总资产 97.71 万元,净资产 88.50
万元,2014 年度净利润 8.70 万元。

(五)杭州景岳堂药材有限公司(景岳堂全资子公司)

成立时间:2014 年 9 月 4 日;

注册资本:500 万元;

实收资本:500 万元;

住所:萧山区瓜沥镇党山村;

总经理:王华刚

主营业务: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批发。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该公司 2014 年末总资产 598.50 万元,净资产 486.10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万元,2014 年度净利润-13.90 万元。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投
资以下三个项目,具体按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顺序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顺序 募集资金项目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 12,024.52 12,024.52
2 连锁药店扩展项目 6,902.47 6,073.16
3 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 6,732.09 4,000.00
合计 25,659.08 22,097.68

上述项目中,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华药物流具体负责实施,连
锁药店扩展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华通连锁具体负责实施,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由公
司本部负责实施。

上述项目已全部按规定履行了项目备案或核准程序,医药物流二期项目已按规
定履行了环境评价程序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先行投入2,710.40万元用于医药物流
二期项目的土地购置,并已投入867.72万元用于土地三通一平等前期支出。本次发
行成功后,公司将利用募集资金置换出已投入该项目的自筹资金并支付项目剩余款
项。

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上述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公司将通过自
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问题。如果经过合法有效的程序最终确定的发行方案,导致本
次发行新股实际募集资金超出计划募集资金的,公司将优先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超过计划募集数额的缺口,如仍有剩余则余额部分届时由公司召开股东大
会决定投向。

以上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快速提升医药物流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扩展
连锁药店数量和覆盖范围,同时快速提升公司医药批发业务的规模和竞争力,从而
进一步提升公司知名度和影响力,对公司发展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区域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医药流通行业市场竞争环境的不断优化以及行业经营的更加规范,
同行业公司持续加大了对医药流通领域的投资和市场营销网点的布控力度,一些外
资企业也通过各种方式不断进入中国医药流通市场。从商务部 2011 年 5 月发布的《全
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 年)》可以看出,医药流通行业集中度
的提升将是未来行业发展的大趋势,一部分全国性医药商业企业可能利用其规模和
资金实力优势,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在其尚未覆盖的区域内布点。本公司目前主
要经营区域在绍兴地区,并逐步走向浙江全省市场,而浙江省属于经济发达地区,
更有可能吸引新的进入者,加上区域内规模较大的医药商业企业自身也在进一步发
展,使得该区域医药市场竞争可能更为激烈。同时,随着行业集中度的提升,本公
司竞争对手的数量将会减少,而其资金实力、配送能力、终端覆盖能力都会增强,
公司亦将面临较大的区域市场竞争压力。


二、政策风险

我国正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的改革,针对医药管
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医疗卫生保障体制、医药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将逐步提出相
应的改革措施。对于上述可能出现的政策变化,公司若不能及时有效地应对,可能
会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例如,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多次药品降价措施,对部分药品
零售价格的上限实施限制,对超过限价的企业进行处罚,而价格的下浮则由医院药
房和药店自行控制,这些降价措施可能会减少流通企业的药品销售额,从而减少企
业收入。再如,绍兴市作为卫计委 34 个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之一,于
2014 年 12 月推出了《绍兴市创新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与定价机制试点
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的
内容,从 2015 年开始绍兴市辖区内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就其所有采购的药品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以省药械采购平台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格为基准,与药品供应商通过量价挂钩、
成交确认方式进行价格谈判,最终确定实际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和价格”,即医
疗机构可以与药品供应商进行“二次议价”。绍兴市“二次议价”的试点改革, 可能会
带来药品价格的进一步下降,从而压缩上游供应商的利润空间,供应商也可能通过
对返利政策及药品价差等的微调来降低该部分影响,从而可能对区内药品流通企业,
包括本公司药品批发业务的毛利率造成影响。


三、部分房产尚未取得权证或尚未更名的风险

目前,公司占有并正在使用的 2 处房产(系从绍兴县供销社购买取得,2014 年
12 月 31 日账面净值为 3,872.16 元,占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0.001%,建筑面积合计为 343 平方米);子公司华通连锁占有并正在使用的 4 处房
产(系在绍兴县供销社对系统内医药零售门店整合过程中分别从绍兴县各基层供销
社购买所得,2014 年 12 月 31 日 4 处房产的账面净值合计为 45,881.68 元,占华通
连锁 2014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比例为 0.13%,建筑面积合计为 800 平方米),公
司及子公司合计共 6 处房产尚未取得房产权证,均系原供销社划拨用地的历史原因
尚未办理房产权证。

子公司华通连锁另有 6 处房产原已有房产证但尚未变更到其新名称“浙江华通
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名下,这 6 处有旧房产证的房产在当时历史情况下已经办理了房
产证,但因原供销社划拨用地的历史原因目前尚未更名。

上述 6 处无权证房产、6 处有旧权证但尚未更名的房产,其所占用的土地性质
均系划拨,现土地使用登记人仍为各基层供销社,造成房产权利人与土地使用登记
人不一致。发行人也曾经与绍兴县国土资源局进行沟通协调,拟通过出让方式取得
上述 12 处房产所占用土地的方法来解决前述问题,但由于 12 处房产所占用的土地
面积仅占对应的整幅划拨土地面积的一小部分,属于供销社系统划拨用地遗留的历
史问题,目前尚待解决。

在国务院 2009 年颁发的“国发(2009)40 号”《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
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对供销社土地问题的指导意见是:“要尊重历史,注重现实,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确定土地权属,加快供销合作社土
地登记颁证工作。供销合作社使用的原国有划拨建设用地,经批准可采取出让、租
赁方式处置,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优先用于支付供销合作社破产和改制企业职
工安置费用、改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

从国务院的规定中可以看出,国家对供销合作社及其下属企业的土地问题是“尊
重历史、注重现实”的态度,并对今后的规范、颁证作出了原则规定,因此,未来适
当时机这些历史问题是会得到统一解决的。

经测算,除已确定拆迁的华舍街道绸缎路的房屋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占有
的其他划拨性质土地若转为出让用地,则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约为 364.79 万元。
若未来补交上述土地出让金,则每年摊销金额会使得发行人净利润减少约 6.84 万元。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于 2012 年 1 月 17 日出具证明:上述房屋对应土地的使用维
持现状,待条件成熟后我局再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绍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2 年 2 月 21 日出具证明:上述房屋使用维持现
状,待条件成熟后再予以办理相应的房屋登记手续。

同时,为了防止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公司实际控制人绍兴县供销社承诺:如
果华通医药在经营期间,上述房屋因权属纠纷或房产所用土地被提前收回等原因对
华通医药的资产和经营造成了损失,均由实际控制人绍兴县供销社予以承担。

上述 12 处房产 10 处用于子公司华通连锁开办连锁药店,尽管已经取得了相应
的证明文件和采取了风险控制措施,但仍有一定的潜在风险。如果未来在供销社划
拨用地的解决过程中采取出让方式处理,公司将可能需要补交按房产面积所划分的
相应土地面积的出让金;如果所对应的土地改变规划需要拆迁,则公司可能获得一
定的拆迁补偿,但所在药店需要迁址,可能因搬迁短期影响其正常经营。

对于上述问题,公司保荐机构认为这 6 处无权证房产、6 处有旧权证但尚未更
名过户的房产均系发行人及子公司华通连锁支付对价购买的,公司也一直行使着对
这些房产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权,不存在法律纠纷及潜在法律纠纷,国家对
供销社系统原划拨用地的解决办法也已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且已经由当地国土、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房产管理部门证明权属,实际控制人也作出了承担风险的承诺,因此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构成公司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发行人律师核查后认为:对于该等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产,发行人及华通连
锁已经取得了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且该等未办理产权登记手
续的房屋面积占发行人(含子公司)房产面积的比例较小,该等情形不会对发行人
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对于
该等尚未办理更名手续的房产,华通连锁已经取得了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
关证明文件,且该等未办理更名手续的房屋面积占发行人(含子公司)房产面积的
比例较小,该等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发行人本
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四、特许经营许可证重续风险

药品关系着人民生命健康,国家对药品经营设定了较高的准入门槛并出台了一
系列相关法律文件加以规范制约,获得相应的资质才能够从事药品经营。比如:药
品经营许可证、GSP 认证证书等。经过有关药品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许可的证书,都
有一定的有效期,过期后将失去相应的效力。如果没有及时申请续期,或者在续期
时因达不到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从而不能获得批准,公司将不能够继续经营与该
资质证书相关的业务,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根据《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以及 2013 年 6 月 1
日开始执行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新修订药品 GSP)的要求,每
家药店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而根
据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的数据显示:截止 2014 年 6 月,全国零售药店
43.33 万余家,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已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约 27.79 万余人,
其中在零售药店注册的执业药师仅为 12.99 万人,平均每家零售药店配备执业药师
0.3 个;截止 2014 年 6 月,浙江省零售药店约 1.7 万余家,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已经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约 1.94 万人,其中在零售药店注册的执业药师仅为
1.11 万人,虽然浙江省的平均每家零售药店配备执业药师个数在全国已位列前三,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但实际上浙江省平均每家零售药店配备执业药师仅为 0.64 个,因此无论从全国还是
全省来看,药品零售行业执业药师的应配备数远大于可供给数。根据国家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总局 2013 年 6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
规范〉的通知》:“从现在起,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质
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任何一证到期的,均以新修订药品 GSP 为标准,对批发企业、
零售企业组织检查,符合要求的,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发放《药品经营质量
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2013 年 12 月 31 日前,证书到期但无法完成改造的,可以依
申请,对证书有效期给予不超过 2014 年 6 月 30 日的延续。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
所有药品经营企业无论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是否到期,必须达到新修订药品 GSP 的要求。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未达到新修
订药品 GSP 要求的,不得继续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为落实国家新版 GSP 的相关规定,2013 年 12 月 23 日,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印发“绍食药监发(2013)133 号”《关于印发《绍兴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规
定》的通知》,规定明确了:“在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过渡期内,鼓励药品零
售连锁企业探索和运用远程网络等方式开展执业药师在线审方试点工作”;“开展执
业药师远程审方的,除配备符合远程审方要求的执业药师外,门店需按照远程审方
的相关要求配置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经了解,通过执业药师在线远程审方,利用现
代远程网络通讯方式,可以用较少的执业药师,集中为公司下属所有连锁药店提供
审方服务,从而满足新版 GSP 关于执业药师审方和指导用药的要求。因此,在 2016
年以前,公司将通过执业药师在线远程审方的方式达到新版 GSP 关于执业药师的相
关要求。

如果 2016 年以后相关监管细则的规定发生变化,比如不再允许执业药师在线远
程审方的方式,则公司下属部分门店届时仍有可能无法按照上述法规的要求配备执
业药师,有可能导致下属部分门店无法持续满足新版 GSP 认证而停止营业,从而对
公司的连锁经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五、连锁门店经营性房产租赁风险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 86 家直营店中有 68 家是通过租赁房产经
营。尽管公司通过房产租赁合同的形式与门店房屋产权人签署一定期限的合约,在
一定时期内确保了公司的稳定经营,但是仍然有许多影响稳定性因素的存在,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因素:租赁期满出租方不愿意继续出租、租赁期满租金上涨;未来的
城市规划可能导致药店所在房屋拆迁等因素,都可能对药店的经营状况、营业收入
和利润造成一定的影响。

此外,公司连锁药店所租赁的房产中,共有 27 家药店出租方未办理好房屋产权
证书,这部分房产大部分位于农村乡镇或自然村,未办理权证的原因较复杂。上述
27 家直营药店租赁的房产中已有 9 家业主提供了相关房地产权证书或买卖协议等资
料,其中:1 家提供买卖协议,1 家提供经法院判决取得资料,2 家系公立医院用房,
5 家已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及相关规划证明;尚有 18 家业主未能提供相关的房地产权
证书,其中:8 家为村委会等村集体经济组织、10 家为个人业主。

上述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 8 家房产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原因为:7 家属于村委或
村集体经济组织办公场所或相关农贸市场用房,暂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1 家属于
城中村改造项目,相关审批及申办产证手续时间较长、暂未办理相关房产登记手续。

上述个人拥有的房产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原因为:1 家属于城中村改造项目,系
政府规划新近改造城区,相关产权登记由各村村委一并协助申办;3 家属于相关产
权人自本地村民或企业受让的房产,由于不愿意支付相关过户费用,导致相关房产
未办理产权登记;6 家属于自建房产时间较长而不愿支付办理产权登记所需费用,
且在使用上述房产的过程中均未曾受到任何权利主张或干扰,缺乏办理产权证书的
意愿。

国家和浙江省都鼓励药品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零售网点,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浙食药监市(2009)4 号”《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继续深化农村
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支持企业在“双无村”(无医疗机构、无零
售药店)设立零售药店,解决边远地区群众“购药难”,提高药品供应覆盖率。公司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具有服务“三农”的鲜明特色,最近三年农村地区药店占连锁药店总数的 70%左右,
但是在农村地区各乡镇、自然村房屋产权证书的情况较为复杂,这些房屋虽然没有
产权证书,但当地政府已确认其合法性,不影响正常使用和经营。

以下两个方面可以证明连锁药店所租赁的无权证房屋的合法性:

1、根据药店的开设流程,药店在开业前必须进行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在工
商登记过程中,必须提供合法的经营场所证明,对这些未能提供产权证书的房屋,
均由房屋所在地的镇政府、街道或村委会、居委会开立证明,证明房屋权属合法,
可以用于出租经营药店。公司所有连锁药店均取得了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表明当
地基层政府、工商部门对这些未办理房产证的出租房产用于经营的合法性予以认可。

2、由于公司连锁药店所租赁的无权证房屋的出租方基本为乡镇居民或农民,无
法为公司开具租金发票,为了有合法的入账依据,以及履行必须的税收责任,公司
所租赁无权证房屋的租金全部由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所代开发票,并按规定缴纳了相
应的税费。这也佐证了公司连锁药店所租赁的无权证房屋用于经营的合法性。

为了化解该风险,公司采取的措施有:

1、已经敦促并将后续跟进,提请房屋出租方尽量在条件成熟时及时办理权证并
提供给本公司。

2、公司已经制订了无权证房屋的出租方因各种原因无法续租时的应对措施,由
于农村药店的规模较小,属于轻资产,搬迁成本低,可以很方便的就近租房继续经
营。

3、公司已经就此类无权证房屋的租赁情况与当地基层政府进行过沟通,请求其
如在连锁药店房屋租赁上遇到困难时提供必要的协助,由于公司农村地区连锁药店
直接服务于“三农”,缓解了农村地区居民买药难的问题,当地基层政府原则上同意
提供协助。

4、为了化解公司连锁药店在租赁房屋上的潜在风险,2012 年 2 月,公司控股
股东华通集团出具承诺函,承诺:“如果在华通连锁下属的上述药店所使用房产在房
屋租赁期内因拆迁或者其他原因给华通连锁造成经营损失的,本公司将以现金的方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式予以全额承担,并保证为上述药店解决经营场所问题提供相应的支持。”

尽管公司已经采取了保证所租房屋合法性的必要措施,并制订了房屋无法续租
时的应对措施,确保不出现房屋租赁方面的系统性风险,但个别药店仍可能因房屋
租赁的不稳定而搬迁,可能短期影响其正常经营。


六、人力资源短缺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药品流通行业属于服务性竞争行业,公司经营的成功与否,很大
程度上取决于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经验和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随着公司经营规模
的不断扩大,公司对营销、物流和信息等系统化的组织和管理以及基层员工的业务
素质、服务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高层次的管理人才、专业人才的需求
将不断增加,而公司目前的人力资源现状还不能完全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如
果公司的人才培养和引进方面跟不上公司的发展速度,甚至发生人才流失的情况,
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市场开拓能力、信息系统建设等将受到限制,从而对经营业
绩的成长带来不利的影响。因此,公司面临一定的人力资源短缺的风险。


七、业务区域集中的风险

公司是柯桥区供销社控制的一家医药批发、零售企业,成立之初就是为了发挥
供销社服务于“三农”的职能,解决当地农村地区“买药难”的问题,随着公司的发展,
业务逐步扩展到绍兴地区各县级城市。本公司目前经营区域主要在绍兴市管辖区域,
并逐步走向浙江全省市场。2014 年度公司批发业务收入中除有 11%左右来自于绍兴
地区以外市场,主要仍来自于绍兴地区各级医疗机构;零售连锁门店已经开始在杭
州等邻近地区布点,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有 4 家直营店在杭州正式营业,但其他
门店主要分布在绍兴地区范围内;为开拓杭州地区中药饮片销售,子公司景岳堂于
2014 年 9 月在杭州设立了杭州景岳堂药材有限公司并已经开业。虽然绍兴属于经济
发达的地区,有良好的经营环境,但是,作为一个地级市,其下辖区域市场容量毕
竟有限。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在巩固发展现有绍兴地区市场地位的基础上,依靠现
代医药物流的优势,逐步向周边地区和浙江全省拓展,以减少对绍兴市场的依赖,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5 年初,公司在浙江省新一轮的配送权招标中进一步取得了杭州市萧山区和余杭
区的基本药物配送权,有力开拓了绍兴地区以外的市场。


八、药品质量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药品的批发与零售,现经营着 1,000 余家药品生产、经营企
业的近 14,000 多种品规的产品。尽管公司严格执行药品流通 GSP 的规定,从药品
采购到销售的各个环节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在经营过程中不出现由于公司自身疏忽
或失误造成假冒伪劣药品进入消费者手中。但是药品的质量安全涉及药品生产、销
售、流通以及使用的各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导致药品安全问题。
另外,随着国家对药品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和药品的检验标准不断提高,这些都将
对药品经营企业的质量控制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作为药品流通企业,无法控制所
经营药品的生产质量,但流通环节也有可能出现因保存不当等原因导致的产品质量
问题,故公司在产品采购或者销售中仍有可能出现药品质量问题,可能会给公司带
来一定的潜在风险。此外,子公司景岳堂从事中药饮片生产加工和风油精等外用药
生产,也有可能因采购、生产、存储等环节管理不当而出现药品质量问题,从而面
临一定的经营风险。


九、财务风险

(一)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公司近年来业务增长速度较快,资金需求量较大,而公司目前主要是以债务融
资为主,造成资产负债率较高。2012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 65.64%、64.94%和 62.13%。虽然高
负债率是行业的普遍惯例,但高负债率仍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偿债风险,影响公司筹
措持续发展所需的资金。如果本次公司成功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
产负债率将得到有效改善。

(二)应收账款风险

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和2014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为22,972.33万元、25,478.01万元和24,505.32万元,2013年末应收账款净额增加主要
是因为公司销售收入持续增长,而公司批发业务与下游客户(主要是各级医疗机构)
之间存在一定的资金结算周期,这就使得随着销售收入的增长,相应的应收账款也
会随之增长,2014年公司强化了与下游客户特别是县级以上医院的应收账款管理,
因此应收账款净额下降。公司应收账款的主要客户大多是资金实力较强、信用较好
的医疗机构,应收账款回收有保障,99%的应收账款账龄都在一年以内,2014年12
月31日,账龄在4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总额的92.83%。但若公司不能保
持对应收账款的有效管理,仍有可能面临一定的坏账风险。

(三)存货风险

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和2014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金额分别为
10,374.57万元、11,508.11万元和11,817.33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2.02%、20.50%和20.67%。存货金额较大与行业的特点有关,药品流通具有品种多、
流量大等特点,上游药品生产企业可能存在一定的生产周期,在途运输时间也有一
定不确定性,下游终端客户的需求具有时效性、不确定性,甚至可能面临突发传染
性疾病的急迫性,综合起来,要求药品流通企业必须对各种药品保持足够的库存量,
以随时满足客户需求。这也对药品流通企业的资本实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随着公
司经营规模的扩大,用于周转的存货仍会随之增长,若公司不能有效地实行库存管
理,将可能存在存货跌价或物品损失的风险。

(四)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若未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成功,公司的净资产较发行前将出现较大幅度增长,
但是募投项目的建设、投入使用到产生经济效益尚需要一定时间周期,不一定能与
净资产的增长同步。预计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与以前年度相比有一定
程度的下降,因此公司存在短期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分别投资于医药物流二期建
设项目、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公司已对募投项目进行认真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调研、评估和论证,以上三个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后将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
益。但上述三个项目在实施过程及后期经营中可能会受到医疗体制改革、相关产业
政策变动、国内外市场环境突变、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项目的进
展或预期效益,存在一定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风险。


十一、加盟店的管理风险

公司零售连锁已针对加盟店的管理制定了相应的措施,统一了加盟店的要求和
规范,明确规定了加盟店是独立承担责任的法律主体,出现任何法律、经营责任,
由加盟店自行独立承担,如给公司造成影响或经济损失,公司可按约定向加盟店索
赔,并向加盟店收取风险保证金。尽管公司采取了上述风险防范措施,过往也未发
生因加盟店出现问题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但如果未来加盟店违反规定,出现不规
范经营,仍会给公司品牌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从而影响公司零售连锁业务的拓展。


十二、零售连锁业务拓展风险

公司未来将着力发展零售连锁业务,通过直营或加盟方式,稳步拓展零售连锁
终端网络,包括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开 52 家直营店在内,其中拟在杭州新开
28 家直营店。在连锁药店扩展过程可能面临的风险有:在绍兴以 外地区如杭州
等地品牌知名度较低,难以迅速提升;新开门店实现规模经营并盈利需要有一定的
培育期;难以用适宜的价格租用及续租处于良好地段的物业作为营业用房;因竞争
激烈而导致零售连锁网点亏损;因新开门店管理不善而导致公司形象受损等。


十三、环保风险

公司的子公司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属于制药企业,制药属于国家环保要求
较高的行业,该子公司环保措施和“三废”排放符合国家环保部门规定标准,并通过
了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的核查验收。但是,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期
望,国家和地方政府未来有可能根据民生诉求颁布新的环境法律法规,提升环保标
准,为了达到更高的标准,公司的环保支出有可能会增加。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十四、景岳堂风油精出口销售面临的风险
1、风油精销售对谢文帅及其控制的出口渠道相当集中的风险
截止目前,景岳堂风油精对外出口全部通过谢文帅控制的渠道进行,2012年、
2013年和2014年,景岳堂通过谢文帅及其控制的出口渠道销售的风油精金额分别为
4,717.52万元、5,885.03万元和2,653.05万元,占景岳堂单体报表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46.68%、45.49%和24.71%,占合并报表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95%、5.61%和
2.32%。尽管景岳堂与谢文帅保持着长期的友好合作关系,并签订了《风油精购销
协议》,协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协议签约之日起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协议
期满后还可续期,但是若谢文帅及其控制的出口渠道因经营或财务状况出现不良变
化,或者出现其他竞争对手与景岳堂争夺谢文帅的销售渠道,从而使谢文帅方面降
低对公司的采购比例,景岳堂的营业收入及利润增长将受到较大不利影响。
2、风油精出口业务中部分非洲国家政局动荡、瘟疫爆发等不可抗力风险
子公司景岳堂风油精出口业务面向非洲,而部分非洲国家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各
种原因,有可能陷入政局动荡的局面,在政局动荡期间,公司风油精出口业务可能
面临不能及时报关进入目的地、经销商不能及时兑换外汇和汇回货款致使回款期变
长等风险。此外,由于非洲经济和医疗卫生条件较为落后,部分国家有时可能出现
瘟疫爆发等公共卫生事件,例如埃博拉病毒的流行等,在瘟疫爆发期间,相关国家
可能为了控制瘟疫流行而采取暂时关闭交易市场、疫区人员隔离等措施,而使风油
精出口面临终端销售停滞及回款变慢等风险。上述风险均属于不可抗力风险,亦不
排除相关非洲国家出现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对风油精出口造成不利影响的潜在可能
性。
3、汇率变动风险
景岳堂风油精出口业务中,主要是收取欧元、美元等外汇,可能因人民币汇率
变动而产生汇兑损失,而面临一定的汇率变动风险。


十五、药品研发活动风险
公司委托关联方浙江美华鼎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卡左双多巴缓释片、盐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酸坦洛新缓释胶囊、文拉法辛缓释胶囊三种药品虽然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且其中
盐酸文拉法辛缓释胶囊和卡左双多巴缓释片两种药品的关键研究工作已基本完成,
但是,从药品研制成功到取得批文需要经历较长时间,初步预计在 2019 才能完成注
册,并且国家对药品管控日趋严格,能否最终取得批文具有不确定性,再者,上述
药品在实现生产后其销售业绩与公司的销售推广、销售渠道建设、相关销售人才引
进和市场环境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相关,也存在不确定性,因此上述研发项目存在达
不到预期效果的风险。
如上述三种药品未能注册成功,其研发费用合计 302 万将一次性计入费用;如
果三种药品在注册成功后全部未能实现收益,则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测算如下:
三种药品研发费用合计 302 万,加上后续设备等投入约 1,050 万,按照 10 年期摊销
计算,每年会减少企业的净利润 101.4 万元,占公司 2014 年度净利润的 2.21%。


十六、规模扩张引发的管理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发展迅速,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随着募
集资金的到位和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需要公司从市场开
拓、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人才引进、部门工作协调及公司文化营造等各方面提升
管理水平,对公司管理层的素质和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管理构架及管
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及具体的管理制度未
能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及时完善,将有可能阻碍公司业务的正常推进或错失
发展机遇,存在规模迅速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十七、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华通集团,实际控制人为绍兴市柯桥区供销社,绍兴市柯桥
区供销社通过华通集团间接控制公司发行前总股本35%的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
华通集团持股比例将下降至30%以下。控股股东华通集团和实际控制人柯桥区供销
社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经营决策具有重要影响,对公司未来
经营发展起着较大作用。在目前国内资本市场实现全流通的背景下,控股股东持股
比例偏低,若在上市后有敌意收购者通过恶意收购控制本公司股权或其他原因导致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控制权不稳定,将对公司业务与经理层造成较大的影响,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发
展带来不确定性的风险。


十八、业绩波动风险
本公司所处的药品流通行业属于弱周期性行业,近年来本行业及行业大部分上
市公司业绩均保持较为平稳的增长趋势,但过去的增长不代表未来一定会保持同样
的增长,有可能因国家政策变化、行业竞争加剧、行业突发负面事件等因素的影响,
而使公司业绩发生不利的波动。


十九、跨区域拓展的潜在风险
公司上市后,将向绍兴以外的杭州、嘉兴、湖州、宁波、金华等地区拓展批发
配送业务,有可能面临异地市场潜在的地方保护主义和物流半径扩大带来的成本上
升等跨区域拓展的潜在风险。


二十、互联网药品销售对公司业务的风险
2014年5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未来随着《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正
式发布,特别是处方药网上销售的逐步放开,将给传统医药流通体系带来挑战。从
长期来看,会给传统销售渠道带来较大冲击,由于实体药店特别是单体药店和电商
相比,在租金、人工等成本上以及软硬件投入上没有优势,未来实体药店和电商直
接竞争其利润空间将会受到挤压,而公司连锁门店在医药零售的市场份额也可能受
到电商的冲击。但另一方面,互联网药品销售在政策上的开放,也有利于品牌医药
企业发挥线下优势打通线上销售渠道,从而促进销量的增长。


二十一、股市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我国股票市场具有新兴
市场不完善、不成熟、股价波动剧烈等典型特征。因此,公司股价不仅取决于公司
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而且受世界经济环境、国内政治形势、宏观经济政策、国民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经济运行状况、证券市场供求、投资者心理预期等系统性风险因素的影响。公司特
别提醒投资者,必须正视股价波动及股市风险。


二十二、不可抗力风险
公司所在地绍兴地处浙江东部沿海,几乎每年都会有台风经过,假如台风级别
过高且正面冲击本地区,将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场地造成损害,正常营业和员工人
身安全也有可能受到威胁,从而给公司经营带来负面影响。同样,如果遇到其他不
可预见的不可抗力事件,也会使公司面临潜在的风险。


二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1、采购合同

公司每年年初与各供应商就年度采购协议进行磋商,主要约定年度目标采购金
额及其销售折扣,年度采购协议一般于每年一季度末由双方完成签署,但合同有效
期间一般追溯并涵盖当年全年。截止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经与供货方签
署的主要采购合同有:

(1)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1 日与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年度销售协
议》,协议内容 2015 年年度药品采购,合同期限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协议为年度例行采购合同,具体采购则另行订立购销合同或下达订单,
协议项下对方给予公司 2,300 万元的授信额度。2014 年,本公司实际向对方采购总
额 7,330.76 万元。

(2)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1 日与宁波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015 年商业销售
协议》,系年度例行采购合同,合同期限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协议内容为对方作为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一级经销商,按照合同载明的产品和销
售价格向本公司销售产品,供本公司在浙江地区销售、经销拜耳产品的相关事宜,
双方约定的 2015 年目标采购额为 1,000 万元。本协议为年度例行采购合同,具体批
次以订单为准。2014 年,本公司实际向对方采购总额 2,841.19 万元。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3)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1 日与浙江新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15 年度产
品销售折扣协议书》,协议约定了 2015 年公司向对方药品采购金额达到 1,000 万元
以上时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销售折扣。本协议约定年度销售折扣,具体采购则另行
订立购销协议或下达订单。2014 年,本公司实际向对方采购总额 1,173.65 万元。

(4)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1 日与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年度购销协
议》,协议内容 2015 年年度药品采购,本协议为年度例行采购合同,协议项下约定
的年度计划预估药品采购金额为 790.54 万元。2014 年,本公司实际向对方采购总额
428.61 万元。

(5)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1 日与青岛黄海制药经营有限公司签订《2015 年一级
商销售协议》,协议内容为 2015 年年度药品采购,本协议为年度例行采购合同,协
议约定年度计划采购金额为 602 万元。2014 年本公司实际向对方采购总额 371.76
万元。

(6)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5 日与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签订《购销
协议》,合同期限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协议为年度例行采
购合同,协议项下对方给予公司 1,200 万元的资信额度。2014 年本公司实际向华东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总额为 7,277.55 万元。

(7)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6 日与深圳华润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签订《2015OTC
产品分销协议书》,合同约定自 2014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5 日期间,公
司从对方指定的经销商购进协议系列品种在绍兴地区进行批发和零售,采购金额不
低于 600 万元。

2、借款合同

公司主要借款合同如下表所列示:

序 借款金额 担保人及
合同名称 借款人 贷款银行 借款期限
号 (万元) 担保方式
浙商银行股份 华通集
浙商银行 2014/3/13-
1 景岳堂 有限公司绍兴 800.00 团、钱木
借款合同 2015/3/12
分行 水保证
2 浙商银行 景岳堂 浙商银行股份 1,000.00 2014/8/1- 华通集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 借款金额 担保人及
合同名称 借款人 贷款银行 借款期限
号 (万元) 担保方式
借款合同 有限公司绍兴 2015/7/31 团、钱木
分行 水保证
招商银行股份
招商银行 2014/9/5- 华通集团
3 公司 有限公司绍兴 1,000.00
借款合同 2015/4/14 保证
城西支行
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 中国农业银行 华通医药
2014/9/16-
4 有限公司 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以自有房
2015/9/14
流动资金 绍兴柯桥支行 产抵押
借款合同
人民币流 中信银行股份 华通市场
2014/10/15-
5 动资金贷 公司 有限公司绍兴 1,000.00 以房产抵
2015/10/6
款合同 分行 押
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 中国农业银行 华通医药
2014/11/6-
6 有限公司 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以自有房
2015/11/2
流动资金 绍兴柯桥支行 产抵押
借款合同
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 中国农业银行 华通医药
2014/11/6-
7 有限公司 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以自有房
2015/11/4
流动资金 绍兴柯桥支行 产抵押
借款合同
杭州银行
杭州银行股份
股份有限 华通连 2014/11/7-
8 有限公司绍兴 1,500.00 信用借款
公司借款 锁 2015/11/3
分行
合同
招商银行股份
招商银行 2015/2/2- 华通集团
9 公司 有限公司绍兴 4,000.00
授信协议 2016/2/1 保证
城西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
招商银行 2015/2/2- 华通集团
10 公司 有限公司绍兴 2,000.00
借款合同 2016/1/15 保证
城西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
招商银行 2015/2/4- 华通集团
11 公司 有限公司绍兴 1,000.00
借款合同 2016/1/22 保证
城西支行
人民币流 中信银行股份 2015/3/5- 华通市场
12 景岳堂 1,000.00
动资金贷 有限公司绍兴 2016/9/1 以房产抵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 借款金额 担保人及
合同名称 借款人 贷款银行 借款期限
号 (万元) 担保方式
款合同 分行 押

3、抵押合同

(1)发行人于 2014 年 9 月 16 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签
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将发行人位于柯桥轻纺城大道 1605 号的面积为 3,671.6 平方
米的土地使用权及与该地块上建筑物用于贷款抵押,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 6,430
万元。

(2)发行人于 2012 年 5 月 18 日与浙商银行绍兴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
将发行人位于钱清镇凤仪村的面积为 10,721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与该地块上的房
产用于对浙商银行绍兴支行所产生的全部债务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额额度为 2,640
万元。

(3)子公司华通连锁于 2014 年 1 月 14 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
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将华通连锁位于绍兴县柯桥福年花园的建筑面积为 810.16
平方米的房产用于贷款抵押,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 2,511 万元。

4、风油精购销协议
子公司景岳堂于2015年4月16日与康福国际、谢文帅签订的《风油精购销协议》,
协议的有效期限为:二○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在本协议
有效期限内,康福国际享有按康福国际提供包装式样生产的风油精在非洲的独家经
营权,景岳堂不得将该等风油精销售给第三方并在非洲销售。

5、承销协议、保荐协议

公司与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2 年 3 月签订了《承销协议》、《保荐协
议》。协议就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与上市涉及的各种问题及保荐期内双方的权利义务
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二)对外担保事项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无对外担保事项。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三)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
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涉及任何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涉及任
何刑事诉讼事项。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 绍兴市柯桥区轻纺
0575-85565978 0575-85565947 倪赤杭
有限公司 城大道 1605 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 胡欣
纪大道 1600 号 1 幢 021-68728902 021-68728909
公司 彭娟娟
32 楼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上 海 南 京 东 路 61 沈利刚
0571-85800472 0571-85800465
(特殊普通合伙) 号 4 楼 李勇平
上海市世纪大道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 许平文
1090 号斯米克大厦 021-58358013 021-58358012
务所 李伟一
19 楼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 北京市朝阳门外大 张丽哲
010-65881818 010-65882651
估有限责任公司 街泛利大厦 910 室 蒋镇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深圳市深南中路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1093 号中信大厦 0755-25938000 0755-25988122 -
分公司 18 楼
收款银行 - - - -
深圳市深南东路
深圳证券交易所 0755-82083333 0755-82083104 -
5045 号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时间 2015 年 5 月 13 日至 2015 年 5 月 14 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5 年 5 月 18 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5 年 5 月 19 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
股票上市日期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华通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七节 附录和备查文件

1、招股意向书全文、备查文件和附件可到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法
定住所查阅。查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 9:30~11:30;下午 2:00~4:30

2、招股意向书全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网址:
http://www.sse.org.cn。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7 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