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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14-06-10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Longda Meat Foodstuff Co.,Ltd.
山东省莱阳市食品工业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 5,460 万股
公开发行新股数
不超过 5,460 万股


股东公开发售股
本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份数量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4 年 6 月 18 日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21,825 万股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1、实际控制人宫明杰、宫学斌承诺
宫明杰、宫学斌承诺如下:(1)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上述股份
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
过发行人总股本的 10%;(3)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
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
本次发行前股东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所持股份的流通 2、控股股东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限制及自愿锁定 龙大集团承诺如下:(1)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
股份的承诺 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2)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
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
调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 10%;(3)发
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公司股东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伊藤忠(中国)承诺如下:(1)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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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公司
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减持股份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
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合法方式,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的
80%,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25%。
4、公司股东莱阳银龙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银龙投资承诺如下:(1)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
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2)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
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
调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25%。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如下:
①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自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
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不再担任上述职务
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申报离任 6 个
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
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
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50%;②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
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如超过上述期限本人
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③发行人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
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④本人
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2)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承诺如下:①本人直接或间接所
持发行人股份自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
的 25%;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本人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
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50%;②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
应调整);如超过上述期限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
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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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③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
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4 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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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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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主要承诺和说明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宫明杰、宫学斌承诺
宫明杰、宫学斌承诺如下:(1)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持有的
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已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
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 10%;(3)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 6 个月。
2、控股股东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龙大集团承诺如下:(1)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发行人股东
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每年减持数量不
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 10%;(3)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公司股东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伊藤忠(中国)承诺如下:(1)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
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
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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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的 80%,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25%。
4、公司股东莱阳银龙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银龙投资承诺如下:(1)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发行人股东
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每年减持数量不
超过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25%。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如下:①本人直接或
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自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不再担
任上述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
人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50%;②本人
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如超过上述期限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
的,本人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定办理;③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所
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④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
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
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承诺如下:①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
自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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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
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50%;②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如超过上述期限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③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而获得收入
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
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应约束措施


1、公司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触发条件
本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本公司股
票收盘价均低于本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
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
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本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本公司将启动
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①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
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③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
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A、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
资金的总额;
B、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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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
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
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D、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
过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E、若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措施可能导致本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为维护上市公司地位不受影响,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视情况采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使公司股本总额达到 4 亿股以上。
(3)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本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就之日起 10 个
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将
在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时,本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
回购决议后公告。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本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
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4)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
体措施,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
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
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
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自本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本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本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2、控股股东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触发条件
发行人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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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盘价均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
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
(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本公司将启动稳定
股价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①本公司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
提下,对发行人股票进行增持。
②本公司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
③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公司自发行人上市后累计从发行人
所获得的现金分红的 20%,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自发行人上
市后本公司累计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
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的情形时,本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
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
④如发行人在上述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触发后启动了股价稳定措施,
本公司可选择与发行人同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或在发行人措施实施完毕(以发行
人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后其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时再行启动上述措施。如发行人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后其股票收盘价已不
再符合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本公司可不再继续实施上述股价稳定措施。
⑤若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措施可能导致发行人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为
维护上市公司地位不受影响,本公司将利用控股股东身份,促成发行人董事会、
股东大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视情况采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以使公司股本总额达到 4 亿股以上,并在该等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议案上投赞
成票。
(3)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本公司将以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
稳定股价。本公司将在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 10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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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在 3 个交
易日内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公司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发行
人披露本公司增持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本公司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
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
(4)约束措施
本公司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按照上述
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如果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
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按上述预
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触发条件
发行人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
收盘价均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
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
(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本人将启动稳定股
价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①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本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
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
进行增持。
②本人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发行人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发
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③本人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少于本人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20%,单一年度用以
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
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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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
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④独立董事在实施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时,应以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后其仍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所规定和要求的独立性为前提。
(3)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本人应在发行人出现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
就其增持发行人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进行公告,本人将通
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发行人股份以稳定发行人股价,发行人应按照相
关规定披露本人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本人买入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本人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发行人股份的计划。
(4)约束措施
本人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
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
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
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
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内容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
完毕时为止。


(三)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承诺及相应
约束措施


1、发行人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承诺及
相应约束措施
(1)承诺
经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承诺: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
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
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的当日进行公告,并在 15 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
事项,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要约收购等方式回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本公司承诺按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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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价格进行回购,如因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导致公司启动股份回购措施
时公司股票已经停牌,则回购价格为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
(平均交易价格=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总成交量)且不低于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
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
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
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
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2)约束措施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
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
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2、控股股东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承诺
及相应约束措施
(1)承诺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督促发行人依法
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且本公司将依法购回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本公司公开发售的股份。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的当日通过
公司进行公告,并在上述事项认定后 15 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事项,采用二级市
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要约收购等方式购回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本公司公开发售的股份。本公司承诺按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发行价格进行
回购,如因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导致公司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公司股票
已经停牌,则回购价格为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平均交易价
格=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总成交量)且不低于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
事项的,上述购回价格及购回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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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
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
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
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2)约束措施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
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公司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
施完毕时为止。
3、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
回股份、赔偿损失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
(1)承诺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
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
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
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2)约束措施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赔偿
措施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
(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
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四)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保荐机构承诺:如国信证券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国信证券
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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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认定后,国信证券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
则,自行并督促公司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
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
赔偿。国信证券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并对此承担责任。
发行人律师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会计师承诺:如北京天圆全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所
制作、出具的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在
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
定后,北京天圆全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
则,自行并督促公司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
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
赔偿。北京天圆全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并对此承担责任。


(五)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及相应约束措施


1、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宫明杰、宫学斌承诺: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有
意向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每年
减持数量不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 10%。
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
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
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2、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龙大集团承诺: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
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每年减持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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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不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 10%。
若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
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
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
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股东伊藤忠(中国)
公司股东伊藤忠(中国)承诺: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
内有意向减持,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
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的 80%,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25%。
若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
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
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
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股东银龙投资
公司股东银龙投资承诺: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
过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25%。
若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
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
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
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利益冲突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宫明杰、宫学斌、公司控股股东龙大集团、公司股东银龙投
资均已作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不为发行人利益以外目的,从事任何
与发行人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业务经营;在作为发行人股东期
间,非为发行人利益之目的,将不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类似的产品生产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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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业务经营;不会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构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企业;将促使其控股或能够实际控制的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
与或进行与发行人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其所参股的企
业,如从事与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其将避免成为该等企
业的控股股东或获得该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如发行人此后进一步拓展产品或业
务范围,其及/或控股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如构成或
可能构成竞争,则其将亲自及/或促成控股企业采取措施,以按照最大限度符合
发行人利益的方式退出该等竞争。
为了履行并保证实施上述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宫明杰、宫学斌、公司控股
股东龙大集团、公司股东银龙投资承诺:若因违反该承诺而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
直接或者间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其将给予发行人全额赔偿。
2、避免利益冲突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宫明杰、宫学斌、控股股东龙大集团已作出避免利益冲突的
承诺,承诺:
(1)其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外)在开
展业务时尽可能选择与发行人(包括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以下同)不
相同的业务合作方,以最大程度减少重复的业务合作方;
(2)在与商场超市、广告宣传、物流供应商等业务合作方合作时,其及其
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外)与发行人之间,不采取
包括但不限于:“先统一谈判,后分摊费用”、“先联合广告宣传,后分摊费用”等
有损发行人独立性的方式开展业务;
(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不会以任何形式收购实际控制人
或龙大集团控制的其他食品加工相关资产。
为了履行并保证实施上述承诺,发行人采取如下措施:发行人审计委员会(可
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每年须对发行人的商超渠道费用、广告费用、物流费用进行
专项审核,针对《商超渠道费用管理制度》、《广告费用管理制度》、《物流费用管
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相关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发表明确意见,并将在年报中予
以披露。
发行人将在年报中公开披露商超渠道费用明细、广告费用明细、物流费用明
细,接受公众投资者监督,主要披露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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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商超渠道:年度商超销售收入和商超销售费用、前五名商超客户名称及其
销售收入和销售费用;
②广告费用:年度广告费用总额、前五大广告代理商且不低于广告费用总额
50%的广告代理商名称、广告投放内容、广告费用;
③物流费用:年度物流费用总额、前五大物流提供商且不低于物流费总额
50%的物流提供商名称、物流费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宫明杰、宫学斌、控股股东龙大集团承诺:若经发行人审计
委员会聘请的会计师审核发现,发行人因与其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
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外)选择相同的业务合作方产生利益冲突,从而导致发行
人利益受损,其将在确定该损失的审计报告出具后 10 日内向发行人支付损失金
额两倍的现金赔偿,届时如其不履行该赔偿责任,则发行人可以在向控股股东龙
大集团支付的分红中扣除。
若违反承诺由发行人以任何形式收购实际控制人或龙大集团控制的其他食
品加工相关资产,从而导致发行人利益受损的,其将给予发行人全额赔偿。
3、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宫明杰、宫学斌、公司控股股东龙大集团、公司股东伊藤忠
(中国)、银龙投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关于避免或减少关
联交易的承诺,承诺其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
外)与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之间将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对于
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
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手续,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
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其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
企业除外)不向发行人拆借、占用发行人资金或采取由发行人代垫款、代偿债务
等方式侵占发行人资金。为了履行并保证实施上述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宫明杰、
宫学斌、公司控股股东龙大集团、公司股东伊藤忠(中国)、银龙投资、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因违反本承诺函而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直接或
者间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其均将给予发行人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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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所持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或潜在纠纷情形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龙大集团、公司股东伊藤忠(中国)、银龙投资已作出所持股
份不存在权利限制或潜在纠纷情形的承诺,承诺其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委托持
股、信托持股、隐名持股的情形;亦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其它权利受到限
制的情形。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权属也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若因违反该承诺而
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直接或者间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其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八)原股东公开发售老股的具体方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公开发售股
份规定》等相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发行人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方案并
经发行人 2013 年度股东大会、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1、公开发售股份的资格
发行人股东已持有时间在 36 个月以上的股份,符合公开发售股份的资格条
件。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应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
人不应发生变更。
2、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
本次发行人拟公开发行股票(包括拟公开发行新股数及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
股份数)不超过 5,460 万股,其中预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5,460 万股;预
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2,500 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
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发行人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总额为
61,658.73 万元,预计发行费用 4,200 万元,若根据询价结果预计将出现超募,发
行人将减少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并由发行人原股东公开发售不超过 2,500 万股老
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增
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保证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及老股发售的股票数量占发
行后总股本不少于 25%。
3、新股发行与老股转让数量的调整机制
(1)本次拟公开发售老股的股东为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伊藤忠(中国)
集团有限公司及莱阳银龙投资有限公司。经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全体股东协商确
定,若根据询价结果预计出现超募,发行人将根据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及询价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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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调整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S1,万股),同时确定本次原股东公开发售老股
数量(S2,万股),调整后 S1 及 S2 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S1+S2)/(S1+S0)≥25%
②S1+S2≤5,460 万股(当没有超募时,S2=0,即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本次
发行新股不超过 5,460 万股)
③ S2≤2,500 万股
注:S0 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16,365 万股;
S1、S2 计算结果不足 100 股的部分均计为 100 股。
(2)新股发行数量 S1=(本次发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发行上市费用)/发
行价格
(3)公司原股东拟公开发售数量:
本次发行前原股东名称及持股数量如下表:
股东名称 股数(万股) 所占比例(%)
龙大集团 10,220.00 62.45
伊藤忠(中国) 4,365.00 26.67
银龙投资 1,780.00 10.88
总计 16,365.00 100.00

经全体原股东协商确定,若根据询价结果预计将出现超募,将由原股东按照
下述方式进行老股转让:
伊藤忠(中国)转让股份数量=本次老股转让总数量×本次发行前伊藤忠(中
国)所持股份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计算结果不足 100 股的部分按照 100
股进行转让。
其余老股转让数量由银龙投资和龙大集团按照以下原则分配:剩余老股转让
数量优先由银龙投资进行转让,但如银龙投资所持发行人股份全部转让后本次老
股转让股数仍有剩余,则剩余部分将由龙大集团进行转让。
4、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本次发行上市及公开发售股份的承销费由发行人和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按
照新股发行数量和公开发售股份数量的比例分摊,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由发
行人承担。
5、公开发售股份的价格
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发行价格应当与新股发行价格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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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老股转让方案,本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会导致发行人实际控制
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请投资者在报价、申购过
程中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因素。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通
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老股。

二、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 201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则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滚存的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由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三、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计划及规划

(一)本公司股票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公司将按照如下原则执行股利分配: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分配股利。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
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
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年度股利分配,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
润分配。
4、利润分配的条件及具体比例
(1)现金分红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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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利润)为正值;
②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和长期发展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
事项发生。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董
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
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
利润分配方案。
(2)发放股票股利
如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情况时,在满足上
述现金分红的基础上可以同时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5、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机制
(1)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公
司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
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
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
会审议。
(3)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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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
以及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
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
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的,就相关
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6)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
案进行表决。
6、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以及外部经营环境,确
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
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通
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以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
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7、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8、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
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
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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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本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并上
市后三年,每年向股东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0%。
关于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
层讨论与分析”之“六、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分析”。


四、公司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食品加工业务各自独立发展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除发行人、银龙投资、乐天实业外,实际控制人还通过
龙大集团控股其他 24 家公司,其中 17 家为食品加工企业。该 17 家食品加工企
业中,烟台龙大等 12 家企业主营业务为向特定日本客户提供调理食品代工服务;
龙大植物油等 4 家企业主营花生油的生产及销售业务;商都料理从事粉丝加工业
务。该 17 家企业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同,不存在同业竞争和利益冲突,发行人
和其他 17 家食品加工企业均制定了各自的业务发展规划,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
东亦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避免利益冲突的承诺》,实际控制人和控
股股东同时承诺:“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不会以任何形式收购实际控制人或龙大集团控制的其他食品加工相关资产。”
发行人针对商超费用、广告费用、物流费用制定了严格的内控措施,发行人
审计委员会(可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每年须对发行人的商超渠道费用、广告费用、
物流费用进行专项审核,针对《商超渠道费用管理制度》、《广告费用管理制度》、
《物流费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相关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发表明确意见,并
将在年报中予以披露。发行人将在年报中公开披露商超渠道费用明细、广告费用
明细、物流费用明细。
龙大集团控制的其他 17 家食品加工企业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招股意向书“第
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一、同业竞争情况”之“(二)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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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风险因素

(一)发生疫病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猪养殖、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主要产品为冷鲜肉、冷
冻肉、熟食制品(中式卤肉制品、低温肉制品),主要原料为生猪,生猪存在动
物疫病风险。
生猪养殖过程中发生的疫病主要有蓝耳病、口蹄疫、猪流行性腹泻、猪伪狂
犬病、猪圆环病毒等。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先后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
性猪蓝耳病、A 型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有的是新传入发生的,有的是病毒变
异、致病力增强所致。
生猪疫病的发生带来的风险包括两类,一是疫病的发生将导致生猪的死亡,
直接导致生猪产量的降低;二是疫病的大规模发生与流行,易影响消费者心理,
导致市场需求减少,从而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若公司周边地区或自身疫病发生频繁,或者公司疫病防控体系执行不
力,公司将面临生猪发生疫病所引致产量下降、盈利下降、甚至亏损的风险。


(二)生猪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的原料是生猪,公司生猪来源包括自养生猪和外购生猪。生猪
价格受猪的生长周期、存栏量、饲料价格、市场供求等多种因素影响,波动较大。
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变动与生猪价格变动呈现正相关性,但受到定价政策、消费者
承受能力、竞争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冷鲜肉和熟食制品的销售价格调整相对滞
后于生猪价格变动:当生猪价格持续上涨时,会导致公司冷鲜肉和熟食制品毛利
率下降;当生猪价格持续下跌时,将导致养殖环节和冷冻肉盈利下滑,下跌幅度
过大将出现亏损。因此,未来生猪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如公司不能及时适度调整
产品价格并保持合理存货规模,公司存在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的风险,从而影响
经营业绩稳定性。


(三)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风险


屠宰及肉食品加工行业属于食品工业的组成部分。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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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事关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国历来非常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先
后颁布实施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食品安全
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者的社会责任,确
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违法食品生产者的处罚力度。如果公司因产品质量控
制不严、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导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或事故,将会
导致公司品牌声誉受到极大影响,公司亦可能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及消费者
的投诉、诉讼,上述事项均会对公司业绩及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公司从事的生猪养殖、农产品初加工业务免征企业
所得税。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度,公司因此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金
额占当年度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0.13%、20.59%、21.28%。若国家相关税收
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上述风险都将直接或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本招股
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关于上述风险的内容。


六、本次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较上年可能出
现下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净资产将在短期内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周期,项目产生效益尚需一段时间。因此,本次发行
后,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出现下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提高未来回报能力:
1、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尽快提升生猪养殖、肉制品加工的
产能、产量。
2、有序开拓销售网络,不断提升品牌知名度,实现产品销量和盈利的持续
稳定增长。
3、开发推广面向都市消费市场的精分割冷鲜肉和精品熟食产品,提升产品
附加值和盈利水平。
4、通过“全产业链”模式加强公司对产品的品质保证,为消费者提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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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放心、健康、新鲜”的肉食产品,使公司获得肉食产业链上更多的利润点,
为公司带来持续盈利。


七、公司 2014 年 1-3 月经营业绩下滑及毛利率下降


公司对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进行了披露,公司在本招股意
向书中所披露的 2014 年 1-3 月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已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
务所审阅。
2014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 76,031.13 万元,同比增长 19.37%,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3,926.22 万元,同比下降 18.24%,经营业绩有所下降,主要是
受到 2014 年 1-3 月生猪价格比去年同期降幅较大,对公司生猪养殖环节和冷冻
肉的经营造成了不利影响。
公司生猪养殖出栏的育肥猪几乎都供内部屠宰用,因此养殖环节的毛利已包
含在鲜冻肉等终端产品中,2014 年 1-3 月,公司用自养生猪屠宰加工的鲜冻肉毛
利率为 10.66%,较上年同期下降 15.82 个百分点。
2014 年 1-3 月,公司冷冻肉毛利率为 3.44%,较上年同期下降 6.1 个百分点,
2014 年 3 月末,公司因生猪价格下跌需提取冷冻肉存货跌价准备 441.51 万元。
关于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的具体情况,请参见“第十一
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七、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
营状况信息”。

八、公司 2014 年 1-6 月经营情况预计

公司结合 2014 年 4 月的经营业绩情况,预计 2014 年 1-6 月净利润及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为-2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为-20%-0%,变动差异主要受生猪价格在 2014 年
1-4 月较上年同期降幅较大的影响,预计 2014 年 1-6 月不存在较上年同期重大变
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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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5
重大事项提示 ............................................................................................................... 6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主要承诺和说明................................................................. 6
二、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21
三、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计划及规划................................................... 21
四、公司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食品加工业务各自独立发展....................... 24
五、主要风险因素............................................................................................... 25
六、本次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较上年可能出现下降... 26
第一节 释义 ............................................................................................................. 33
一、普通术语....................................................................................................... 33
二、专业术语....................................................................................................... 36
第二节 概览 ............................................................................................................. 38
一、发行人简介................................................................................................... 38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43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44
四、本次发行情况............................................................................................... 45
五、募集资金用途............................................................................................... 46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47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47
二、本次发行相关当事人................................................................................... 48
三、预计发行上市时间表................................................................................... 50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51
一、行业风险....................................................................................................... 51
二、经营风险....................................................................................................... 53
三、加盟销售的品牌风险................................................................................... 54
四、财务风险.......................................................................................................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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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五、税收政策变动风险....................................................................................... 55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56
七、环保政策变化风险....................................................................................... 56
八、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56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57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57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变化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62
四、股东出资、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68
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全资、控股、参股企业情况............... 70
六、发行人的组织结构情况............................................................................... 93
七、公司股本....................................................................................................... 94
八、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等情况................................... 96
九、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96
十、重要承诺....................................................................................................... 97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111
一、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情况............................................................................. 111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111
三、发行人的行业竞争地位............................................................................. 131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139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190
六、发行人技术情况......................................................................................... 197
七、发行人质量管理情况................................................................................. 202
八、发行人安全生产情况................................................................................. 209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210
一、同业竞争情况............................................................................................. 210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230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 241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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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的持股情况. 245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在本公司及关联企业领取薪
酬情况................................................................................................................. 246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248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249
六、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协议及其作出
的重要承诺......................................................................................................... 250
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情况............................................. 251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51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254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
运行情况............................................................................................................. 254
二、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265
三、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 265
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 265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68
一、财务报表..................................................................................................... 268
二、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及合并报表范围......................................................... 282
三、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283
四、税项............................................................................................................. 297
五、分部信息..................................................................................................... 298
六、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299
七、非经常性损益............................................................................................. 299
八、主要资产..................................................................................................... 300
九、主要债项..................................................................................................... 302
十、所有者权益变动......................................................................................... 302
十一、现金流量................................................................................................. 303
十二、财务报表附注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303
十三、主要财务指标......................................................................................... 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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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十四、历次资产评估......................................................................................... 305
十五、历次验资................................................................................................. 306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07
一、财务状况分析............................................................................................. 307
二、盈利能力分析............................................................................................. 325
三、现金流量分析............................................................................................. 346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348
五、持续盈利能力及前景分析......................................................................... 349
六、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分析..................................................................... 351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 368
一、发展战略与目标......................................................................................... 368
二、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计划......................................................................... 369
三、发展计划的假设条件及面临的主要困难................................................. 373
四、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公司现有业务之间的关系..................................... 374
五、本次募集资金对公司实现上述业务发展目标的作用............................. 374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375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37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技术及主要产品的关系..................... 37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377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392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394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政策............................................................. 394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394
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395
四、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398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99
一、信息披露制度及投资者服务计划............................................................. 399
二、重要合同..................................................................................................... 401
三、对外担保情况............................................................................................. 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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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404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404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405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405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407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409
四、审计机构声明............................................................................................. 410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411
六、验资机构声明............................................................................................. 411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413
一、备查文件目录............................................................................................. 413
二、查询时间和地点......................................................................................... 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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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普通术语

龙大肉食、发
行人、股份公
指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司、本公司、
公司

龙大有限 指 山东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龙大集团 指 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伊藤忠(中国) 指 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伊藤忠 指 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伊藤忠(中国)母公司

银龙投资 指 莱阳银龙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龙大饲料 指 烟台龙大饲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龙大养殖 指 烟台龙大养殖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龙大牧原 指 河南龙大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聊城龙大 指 聊城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杰科检测 指 烟台杰科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家宜食品 指 莱阳家宜食品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莒南龙大 指 莒南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烟台龙大 指 烟台龙大食品有限公司,龙大集团控制的其他公司

龙荣食品 指 烟台龙荣食品有限公司,龙大集团控制的其他公司

龙大冷冻 指 山东龙大冷冻食品有限公司,龙大集团控制的其他公司

日鲁大 指 烟台日鲁大食品有限公司,龙大集团控制的其他公司

丰龙食品 指 山东丰龙食品有限公司,龙大集团控制的其他公司

阿克力 指 烟台阿克力食品有限公司,龙大集团控制的其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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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雪海食品 指 烟台雪海食品有限公司,龙大集团控制的其他公司

神龙食品 指 山东神龙食品有限公司,龙大集团控制的其他公司

正祥食品 指 烟台正祥食品有限公司,龙大集团控制的其他公司

龙翔食品 指 烟台龙翔食品有限公司,龙大集团控制的其他公司

龙兴食品 指 莱阳龙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龙大集团控制的其他公司

绿龙有机 指 泰安绿龙有机食品有限公司,龙大集团控制的其他公司

商都料理 指 烟台商都料理食品有限公司,龙大集团控制的其他公司

龙大木业 指 龙大集团木业制品有限公司,龙大集团控制的其他公司

满洲里木业 指 满洲里龙大木业有限公司,龙大集团控制的其他公司

龙大植物油 指 山东龙大植物油有限公司,龙大集团控制的其他公司

龙源食品 指 聊城龙源食品有限公司,龙大集团曾经控制的其他公司

龙大商贸 指 山东龙大商贸有限公司,龙大集团控制的其他公司

龙源油食品 指 烟台龙源油食品有限公司,龙大集团控制的其他公司

地中海国贸 指 青岛地中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龙大集团控制的其他公司

开封植物油 指 开封龙大植物油有限公司,龙大集团控制的其他公司

龙大包装 指 烟台龙大包装制造有限公司,龙大集团控制的其他公司

龙大热电 指 龙大集团热电有限公司,龙大集团控制的其他公司

龙大海产 指 青岛龙大海产养殖有限公司,龙大集团控制的其他公司

香港龙大 指 香港龙大控股有限公司,龙大集团控制的其他公司

龙藤不二 指 山东龙藤不二食品有限公司,龙大集团参股公司

日鲁北大 指 黑龙江日鲁北大食品有限公司,龙大集团参股公司

山东欣和 指 山东欣和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龙大集团曾经参股公司

济南欣和 指 济南欣和食品有限公司,龙大集团曾经参股公司

济南欣昌 指 济南欣昌食品有限公司,龙大集团曾经参股公司

莱阳欣和 指 莱阳欣和食品有限公司,龙大集团曾经参股公司

欣和神州一 指 山东欣和神州一食品有限公司,龙大集团曾经参股公司

上海旭洋 指 上海旭洋绿色食品有限公司,龙大集团参股公司

诚润投资 指 山东诚润投资有限公司,龙大集团参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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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朝日农业 指 莱阳龙大朝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龙大集团参股公司

Shinho 指 Shinho Holding Limited,香港龙大参股公司

乐天实业 指 莱阳乐天实业有限公司,宫明杰控制的其他公司

中瑞化工 指 烟台中瑞化工有限公司,乐天实业控制的其他公司

华蒙矿业 指 镶黄旗华蒙矿业有限公司,乐天实业控制的其他公司

丽岛新材 指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乐天实业参股的其他公司

杭州新厚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宫明杰对其重大影响的
新厚土投资 指
其他公司

烟台万隆 指 烟台万隆真空冶金股份有限公司,新厚土投资参股的其他公司

伊藤忠(青岛) 指 伊藤忠(青岛)有限公司,伊藤忠(中国)全资子公司

上海伊藤忠 指 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伊藤忠(中国)全资子公司

广州伊藤忠 指 广州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伊藤忠(中国)股东控制的公司

青岛龙大 指 青岛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龙大集团曾控股的公司,已注销

新龙食品 指 莱阳新龙食品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控股的公司,已注销

莱阳龙大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控股的公司,已
龙大超市 指
吸收合并

莱阳商海料理食品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控股的公司,已
商海料理 指
吸收合并

牧原股份 指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参股龙大牧原的公司

双汇发展 指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竞争对手

雨润食品 指 中国雨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竞争对手

大众食品 指 大众食品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竞争对手

得利斯 指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竞争对手

高金食品 指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竞争对手

元 指 人民币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信证券、保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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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荐人、主承销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鼎石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 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北京天圆

北京天圆全 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本招股意向书 指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司章程》 指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专业术语

热鲜肉 指 宰杀后未经冷却处理直接上市销售的生猪肉。

将严格检疫合格的畜禽经科学工艺屠宰后,胴体置于-18℃的环境
冷鲜肉 指 下持续 1-2 小时,后转入 0-4℃的环境中脱酸 16-24 小时,并在后续
加工、流通和零售过程中始终保持在该温度范围内的畜禽肉。

冷冻肉 指 屠宰后的胴体经过冷冻,其肌肉中心温度低于-15℃的生肉。

在常压下通过蒸、煮、熏、烤加工过程,使肉制品的中心温度达到
低温肉制品 指 72℃-85℃,并通过杀菌处理加工,在包装、贮存、流通销售过程
中始终保持低温的肉制品。

高温高压加工的肉制品,在恒定压力下,加热杀菌温度在 115℃
高温肉制品 指
-121℃加工而成的肉类制品。

ISO14001:2004 指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全称是 Hazard Analysis Critical Control Point,中文:危害分析关键
控制点,是生产加工安全食品的一种控制手段,对原料、关键生产
HACCP 指
工序及影响产品安全的人为因素进行分析;确定加工过程中的关键
环节,建立、完善监控程序和监控标准,采取规范的纠正措施。

存栏量 指 期末实际存养的畜禽数量,是畜禽生产指标之一。

出栏量 指 期末实际出栏宰杀或供应市场的畜禽数量,是畜禽生产指标之一。

由病毒引起的一种接触性传染病,其主要特征为厌食、发热、繁殖
猪蓝耳病 指
障碍和呼吸困难,主要危害种猪和繁殖母猪及其仔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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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种人畜共患的急性、热性传染病,由 C、D、E 及 L 群链球菌引
猪链球菌病 指
起的猪的多种疾病的总称。

TG 酶(谷氨酰胺转胺酶)广泛存在于人体、高级动物、植物和微
生物中,能够催化蛋白质分子之间或之内的交联、蛋白质和氨基酸
TG 酶 指
之间的连接以及蛋白质分子内谷氨酰胺残基的水解,可改善各种蛋
白质的功能性质,如营养价值、质地结构、口感和贮存期等。

General Breeding System for pig farm 种猪育种数据管理与分析系
GBS 指
统。

Best Linear Unbiased Prediction 最佳线性无偏预测,是一种动物育种
BLUP 指
值估计方法,适合用于估计家畜的育种值。

Segregated Early Weaning 仔猪隔离早期断奶技术,是在仔猪出生后
SEW 指
2~3 周龄之间进行断奶,然后将仔猪在隔离条件下进行保育饲养。

Segregated Parity Production 分胎次饲养,是将母猪按分娩胎次分群
单独进行饲养管理,由各群母猪所产仔猪在断奶后也进行分群单独
SPP 指
培育的一种猪场饲养管理技术,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猪场规模的
不同采取不同的生产模式。
Food Analysis Performance Assessment Scheme,英国弗帕斯分析实
FAPAS 指 验室能力验证,是专门从事食品检测分析方面的能力评估体系,通
过实验室间测试结果的比对来判定实验室综合分析能力。

All in all out 全进全出,是指同一栋猪舍(或同一个猪场)内的猪
AIAO 指
在同一天转进,又在同一天转出的饲养管理模式。

一种通过压力注射的设备,它的原理是通过高压使液体药品通过一
无针注射器 指
个极细的孔后,产生一个液体柱,穿透皮肤喷射到皮下。

应激 指 生猪受到内外有害因素的刺激所发生的机能障碍和防御反应。

招股意向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
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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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二节 概览


重要提示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前,
应该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dong Longda Meat Foodstuff Co.,Ltd.
注册地址:山东省莱阳市食品工业园(邮编:265200)
注册资本:16,365 万元
法定代表人:宫明杰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 年 7 月 9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0 年 3 月 5 日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各种肉制品、蛋制品,并销售公司上述所列自产产品;
生猪屠宰;肉类产品的进口及批发(不含食品);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
(限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许可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发行人系由其前身——山东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
2010 年 2 月 21 日,龙大有限董事会决议通过以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450,343,806.19 元为基础,按照 1:0.3331 的比例折合股本
150,0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将龙大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日,
发起人龙大集团、伊藤忠(中国)及银龙投资签订《发起人协议》。
2010 年 2 月 23 日,山东省商务厅出具《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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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龙大有限整体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名称变更为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换发公
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为:【商外资鲁府字(2009)
0943 号】。
2010 年 3 月 1 日,龙大肉食(筹)召开创立大会。
2010 年 3 月 5 日,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确认,各发起
人的出资已全部到位。同日,公司取得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企业规模


公司主要从事生猪养殖,生猪屠宰,冷鲜肉、冷冻肉、熟食制品的生产加工
及销售。经过多年经营发展,发行人已逐步发展成为一家集种猪繁育、饲料生产、
生猪养殖、屠宰分割、肉食品加工及销售,以及食品安全检测为一体的“全产业
链”肉食品加工企业。龙大牌鲜冻分割猪肉、龙大牌低温肉制品被国家质量监督
检验总局评为“中国名牌产品”(2007 年-2012 年)。2013 年 12 月 3 日,公司
注册证号为 5189737 的“龙大肉食”商标被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山东省著
名商标”。
公司拥有 5 家全资子公司和 2 家控股子公司,2013 年年屠宰能力达 331 万
头,全资子公司杰科检测是专业食品安全检测机构。截至 2013 年末,发行人资
产总额达 123,704.78 万元,2013 年实现营业收入 315,833.41 万元,净利润
11,633.49 万元。


(四)发行人竞争优势


1、“全产业链”发展优势
公司已形成集种猪繁育、饲料生产、生猪养殖、屠宰分割、熟食加工、食品
检验、销售渠道建设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其优势在于:
(1)均衡发展、提升盈利
由于缺乏先进的技术和严格的管理,家庭散养等非标准化规模养殖方式在饲
料利用率、仔猪成活率、生猪发病率、瘦肉出产率等影响养殖利润的关键指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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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与标准化规模养殖存在较大差距。因此,标准化规模养殖在成本控制和养殖效
益上的优势明显。
公司实施“全产业链”发展模式,不断扩大自有标准化生猪养殖基地规模,
使养殖与屠宰加工均衡发展,不仅保障安全、可靠、稳定的猪肉原料供应,而且
可以获得较高的养殖利润,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水平。

图:“全产业链”业务流程




(2)源头保障、全程追溯
食品安全的根基在于源头控制,为确保终端产品的安全,公司致力于发展祖
代种猪场、父母代猪场、育肥猪场,构建完整的生猪养殖基地,实现自繁自养;
配套自建饲料厂,实现饲料供应自给自足。公司在饲料喂养、防疫用药、添加剂
使用等诸多涉及食品安全的方面进行全过程控制,增强对原料安全的掌控能力,
做到产品质量可追溯,最终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健康、新鲜”的猪肉产
品。
(3)自建渠道、终端布局
公司致力于销售渠道构建和品牌建设。截至 2013 年末,已开设 2,670 家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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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盟店,进入大润发、山东家家悦、烟台振华量贩等大中型商场超市,形成了覆盖
较为广泛的终端销售网络。
2、食品安全保证体系优势
公司致力于打造以源头控制、质量体系、产品检测为核心的食品安全保证体
系,做到批批都检验、全程可追溯,实现对原料、生产、产品的全过程把关。
(1)源头控制
公司自有猪场坚持选用自产饲料进行喂养;严格筛选使用兽药、疫苗的品种
并确保足够的休药期,使得生猪的药物残留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同时,公司选择
国内知名生猪养殖厂商——牧原股份作为合作伙伴养殖场,通过与其签订《毛猪
购销协议》并明确了较高的生猪收购标准,确保了大量优良安全的生猪供应。
(2)质量体系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 HACCP、ISO9001 质量控制体系的要求组织
生产;对公司全产业链各主要环节中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各种危害因素进行系统
和全面的分析,确定出关键的控制点进行重点控制;公司事业部品质管理部、工
厂品质管理科、车间质检室构成的三级质量管控体系,对生产全过程进行严格的
品质控制;全过程的批次管理和报表记录,形成了严谨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该体系一方面能够监督各环节的食品安全控制情况,做到有据可查、责任到人;
另一方面,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能够快速、准确地进行追溯查询,及时采取
有效措施。
(3)产品检测
公司建立起从养殖到屠宰到物流到终端的层层检测体系,包括饲料检验、兽
药检验、出栏检验、加工过程中的十八道检验、配送车辆 GPS 温度控制、终端
官能检验等诸多环节,做到每个批次的生猪肝脏都取样检测。
公司全资子公司杰科检测具备较优的检测技术及较为先进的检测设备,有效
的保证了食品安全检测工作的开展:
①检测机构
杰科检测已顺利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成为专
业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并多次通过 FAPAS 能力验证,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第三
方检测机构,杰科检测已拥有 2 项发明专利。
②检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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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科检测先后引进了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LC/MS/MS)、超高效液相
色谱仪、气质联用仪、气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等较为先进的食品检测设备,建
立检测中心。目前,检测中心能够对微生物、理化、重金属、农药残留、抗生素
残留、食品添加剂、过敏性物质等 900 多项指标进行检测。
3、销售网络优势
(1)在优势区域市场大量发展加盟店
截至 2013 年末,公司已开设 2,670 家肉食加盟店,主要分布在山东省 17 个
城市以及河北省,“统一门头、统一布置、统一陈列、统一服装、统一服务、统
一品质”的“六统一”加盟店已成为贴近消费者的“好邻居”。龙大肉食加盟店
大多位于居民集中的小区周边,以其购买更方便、服务更贴心的鲜明特色,与商
超形成渠道互补。同时,公司制定了《加盟店管理手册》,并安排专人定期巡查,
确保了加盟店的产品和服务品质。
(2)产品已进入多家大中型商场超市
公司冷鲜肉和熟肉制品已进入大润发、山东家家悦、烟台振华量贩等全国或
区域性大中型商场超市,报告期内,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人民大润发
商业有限公司一直为公司前五大客户,成为公司长期稳定的销售渠道。同时,通
过进入知名商场超市,有助于提升产品形象和品牌影响力,从而可促进其他渠道
的销售。
(3)食品加工企业质优稳定
公司生产的猪肉产品,凭借足以信赖的食品安全保证和较为优良的产品品
质,受到越来越多的食品加工企业的青睐。公司已与上海荷美尔、避风塘、上海
梅林、厦门程泰、上海福喜等多个食品加工企业建立了供应关系。
4、生猪养殖技术优势
公司按照“六统一”(统一规划、统一猪种、统一饲料、统一防疫、统一保
健、统一检测)模式实施严格管理,并经过不断探索创新,形成了在种猪选育、
生猪育肥、保健措施、饲料配方、防疫管理等多环节的技术优势。
(1)种猪选育
公司自建祖代及父母代种猪场,引进祖代种猪;通过应用 GBS 种猪育种管
理及数据分析系统,进行种猪选育;建立人工授精技术体系,加快种猪优秀基因
的应用。经过对种猪的严格筛选、优化、选育,所出产的商品猪,出肉率、瘦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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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高、肉质优良细嫩。
(2)生猪育肥
公司采用早期隔离断奶(SEW)技术,提高母猪繁殖率、年产仔数及分娩
舍利用率、降低仔猪生产成本。同时,实施分性别饲养,根据公母猪能量和蛋白
营养需求的差异分别制定配方,不仅提高了饲料的利用率,而且提高生猪出栏的
均匀度。
(3)保健措施
公司在生猪保健上遵循“养防结合、防重于治”的理念,一方面着力于生物
安全体系的建设;另一方面,实施分胎次饲养(SPP),将相同胎次的母猪分开
集中饲养,提高猪群的健康和生产水平。
(4)饲料配方
公司通过不断改良饲料配方,开发了营养配方,不仅满足不同阶段生猪喂养
的营养需要,还能显著降低饲料成本。
(5)防疫管理
公司严格把关疫苗、兽药源头,严格执行休药期管理制度,并由杰科检测进
行严格的药残检测和疫病监测,有效控制动物疫情,提高生猪质量。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本次发行前,龙大集团持有本公司 10,22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45%,`
为发行人控股股东。龙大集团成立于 1993 年 7 月 17 日,住所为山东省莱阳市龙
旺庄街道办事处庙后,注册资本为 6,796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宫明杰,股东为宫
明杰、宫学斌等 18 名自然人。除控股本公司外,龙大集团还控股其他 24 家公司,
直接参股 5 家公司,并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龙大参股 1 家公司。
发行人董事长宫明杰先生及其父亲宫学斌先生合计持有龙大集团 74.51%股
权,并通过龙大集团控制本公司 62.45%股权,两人构成一致行动人,为发行人
实际控制人。除控制龙大集团外,宫明杰先生及宫学斌先生持有银龙投资 26.96%
股权,银龙投资持有本公司 10.88%的股权;宫明杰先生还控股乐天实业 53.00%
股权,并通过乐天实业实际控制中瑞化工及华蒙矿业;还持有新厚土投资(有限
合伙)30%股权,并通过新厚土投资参股烟台万隆(持股比例 7.26%)。宫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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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宫学斌先生通过龙大集团、银龙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发行前 49.47%的股权。
宫明杰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工程
师,现任龙大肉食董事长、龙大集团董事长及总经理。曾荣获“烟台市劳动模范”、
“全国质量工作先进个人”、“山东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山东
省诚实守信模范”等荣誉称号,先后当选为第十四届、十五届烟台市人大代表,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宫学斌先生:193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
现任龙大集团董事、龙大肉食董事。曾荣获“全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
“中国食品工业 20 大杰出企业家”、“中国肉类行业终身成就奖”等荣誉称号,
先后当选为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以下财务数据摘自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
【天圆全审字(2014)0007006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公司财务报表,
相关财务指标根据前述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计算得出。


(一)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动资产 65,942.16 56,325.58 56,676.04
非流动资产 57,762.62 46,754.63 40,818.77
总资产 123,704.78 103,080.20 97,494.81
流动负债 28,859.89 15,717.04 10,905.55
非流动负债 1,522.16 2,400.92 4,411.08
总负债 30,382.05 18,117.96 15,316.63
所有者权益 93,322.73 84,962.24 82,178.1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
89,864.79 81,513.14 79,026.19
所有者权益

(二)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营业收入 315,833.41 253,996.94 216,7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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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营业利润 11,450.84 10,742.09 11,888.31
利润总额 12,290.06 11,387.83 12,246.70
净利润 11,633.49 10,777.79 11,633.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624.66 10,669.45 11,727.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10,831.16 9,388.67 11,082.27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三)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38.29 -5,082.07 21,713.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10.53 12,482.78 -21,711.2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75.07 -5,857.88 -8,682.85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0.00 0.00 -0.3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597.16 1,542.83 -8,680.59

(四)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动比率 2.28 3.58 5.20
速动比率 0.81 1.75 4.0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5.09% 15.68% 11.61%
资产负债率(合并) 24.56% 17.58% 15.71%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0.10% 0.03% 0.03%
占净资产的比例
主要财务指标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24.28 20.49 19.85
存货周转率(次/年) 8.09 11.23 10.9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7,252.74 15,664.90 16,075.15
利息保障倍数 25.98 34.69 33.14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股) 0.13 -0.31 1.3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34 0.09 -0.53


四、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 5,460 万股
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不超过 5,46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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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数量:
【】元(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和市场
发行价格:
情况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5.49 元(按照 201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本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
发行方式: 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或采用中国证监
会核准的其他发行方式
(1)网下投资者: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
理办法》规定的投资者;(2)网上发行对象:符合有关
发行对象:
规定条件的二级市场投资者;或(3)法律未禁止的其他
投资者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股权性质
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10,220.00 62.45 一般法人股
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4,365.00 26.67 外资法人股
莱阳银龙投资有限公司 1,780.00 10.88 一般法人股
总计 16,365.00 100.00
五、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 201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 2 个项目:

序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名称 项目核准
号 (万元) (万元)
年出栏 31 万头生猪养殖(2.85 万吨 鲁发改外资
1 55,624.33 43,765.60
优质自养猪肉产品)项目 (2010)1187 号
东昌计基字
2 6,000 吨低温加工肉制品新建项目 6,034.40 6,034.40
(2010)52 号
合计 61,658.73 49,800.00 -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通
过,上述项目总投资61,658.73万元,拟募集资金49,800.00万元投入上述项目,其
余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项目投资的需要,不足部分将
通过公司内外部财务资源自筹解决。
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公司已利用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先行实施了部分项目,
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
的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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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一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不超过5,460万股
发行股数:

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不超过 5,460 万股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数量:

【】元(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和市场
发行价格:
情况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市盈率: 【】倍
5.49 元(按照 201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本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元(按照 201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
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
发行方式: 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或采用中国证监
会核准的其他发行方式
(1)网下投资者: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
理办法》规定的投资者;(2)网上发行对象:符合有关规
发行对象:
定条件的二级市场投资者;或(3)法律未禁止的其他投
资者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元

(二)发行费用概算


承销费用: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的 4.50%
保荐费用: 400 万元
审计费用: 2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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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费用: 200 万元
资产评估费用: 25 万元
本次发行信息披露、发行手
420 万元
续费用:

二、本次发行相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宫明杰
住所:山东省莱阳市食品工业园
联系人:纪鹏斌
电话:0535-7717760
传真:0535-7717337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保荐代表人:赵刚、刘义
项目协办人:蔡雷
电话:021-60933176
传真:021-60893207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鼎石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军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甲 6 号中宇大厦 26 层 2603 室
经办律师:万蓉、陈光
电话:010-85235558
传真:010-8523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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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计机构: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志新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56 号 1502~1509 单元
经办注册会计师:冯芸、魏强
电话:010-83914188
传真:010-83915190


(五)资产评估机构: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景轩
住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13777 号中润世纪广场 18 号 14 层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刘世清、刘仙忠
电话:0531-82077967
传真:0531-82077967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文华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七)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宋丽萍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5 号
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164


(八)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深港支行


户名: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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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4000029129200042215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
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三、预计发行上市时间表


1、询价推介日期: 2014年6月11日~2014年6月13日

2、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4年6月17日

3、网下申购日期: 2014年6月18日

4、网上申购日期: 2014年6月18日

5、股票上市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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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时,除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
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对投资者决
策的影响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行业风险

(一)发生疫病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猪养殖、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主要产品为冷鲜肉、冷
冻肉、熟食制品(中式卤肉制品、低温肉制品),主要原料为生猪,生猪存在动
物疫病风险。
生猪养殖过程中发生的疫病主要有蓝耳病、口蹄疫、猪流行性腹泻、猪伪狂
犬病、猪圆环病毒等。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先后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
性猪蓝耳病、A 型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有的是新传入发生的,有的是病毒变
异、致病力增强所致。
生猪疫病的发生带来的风险包括两类,一是疫病的发生将导致生猪的死亡,
直接导致生猪产量的降低;二是疫病的大规模发生与流行,易影响消费者心理,
导致市场需求减少,从而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若公司周边地区或自身疫病发生频繁,或者公司疫病防控体系执行不
力,公司将面临生猪发生疫病所引致产量下降、盈利下降、甚至亏损的风险。


(二)生猪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的原料是生猪,公司生猪来源包括自养生猪和外购生猪。生猪
价格受猪的生长周期、存栏量、饲料价格、市场供求等多种因素影响,波动较大。
2008 年-2013 年,全国 22 省市生猪平均价格呈周期性波动,具体如下图(单
位:元/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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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8




16




14




12




10




08-12-31 09-12-31 10-12-31 11-12-31 12-12-31 13-12-31

22个省市:平均价:生猪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变动与生猪采购价格变动呈现正相关性,但受到定价政
策、消费者承受能力、竞争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冷鲜肉和熟食制品的销售价格
调整相对滞后于生猪采购价格变动:当生猪采购价格持续上涨时,会导致公司冷
鲜肉和熟食制品毛利率下降;当生猪价格持续下跌时,将导致养殖环节和冷冻肉
盈利下滑,下跌幅度过大将出现亏损。因此,未来生猪采购价格出现大幅波动,
如公司不能及时适度调整产品价格并保持合理存货规模,公司存在主营业务毛利
率波动的风险,从而影响经营业绩稳定性。


(三)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猪养殖、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以保证食品安全为经营
理念,形成了相对一体化猪肉制品产业链。相对完整的猪肉制品产业链有利于从
源头对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控制,并且更容易控制成本。未来猪肉及猪肉制品的竞
争越来越体现为产业链竞争,即产业内的企业分别向上游或下游延伸,建立自身
的集饲料加工、生猪养殖、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产业链,产业链各环节的竞争
将因此更加激烈。国内猪肉制品前两大企业双汇发展、大众食品均已开始介入其
上游生猪养殖业,而中国知名饲料生产企业新希望集团和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公
司中粮集团则已向其下游生猪养殖和肉制品加工业务拓展,上述企业均希望建立
自身的生猪养殖及肉制品加工的全产业链。因此,但如果公司不能继续强化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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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全产业链优势和食品安全优势,则将面临越来越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二、经营风险

(一)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控制风险


屠宰及肉食品加工行业属于食品工业的组成部分。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食品安全事关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国历来非常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先
后颁布实施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食品安全
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者的社会责任,确
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违法食品生产者的处罚力度。如果公司因产品质量控
制不严、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导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或事故,将会
导致公司品牌声誉受到极大影响,公司亦可能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及消费者
的投诉、诉讼,上述事项均会对公司业绩及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全国市场开拓风险


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度,公司在山东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
别为 84.98%、80.03%、74.78%。目前,公司已加大全国市场的开拓力度,客户
现已发展到北京、长沙、武汉、上海、杭州、无锡、青岛、福州、广州等各大城
市;冷鲜肉产品已进入上海、江苏南京、江苏盐城、江苏徐州、浙江杭州、湖北
武汉、湖北襄阳、湖北十堰、河北邯郸、河南开封、河南南阳、河南邓州、河南
洛阳、河南新野等市场。未来 3 年中,公司将以优质冷鲜肉和低温肉制品为核心
产品,加大北京、上海、杭州、武汉和山东周边地区的市场开发力度,完成由区
域性品牌向全国性品牌的战略转型。但新市场的开发、品牌的建立、消费者的认
同需要周期,生产及物流的组织亦需要一定的投入,如果公司开拓全国市场无法
达到预计目标,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以承包及租赁形式取得募投项目所需土地可能引发的风险


1、政策风险
近年来,国家在养殖模式、用地支持、税收优惠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促进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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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化畜禽养殖的政策,鼓励禽畜产品生产企业向规模化发展。发行人大规模一体
化自养自宰的生产模式较散户养殖相比,更有利于集约用地、节约用地,符合国
家土地政策。但畜牧业是一个需要大量使用土地的行业,如果未来国家相关土地
管理政策变化,有可能对发行人土地租赁产生政策风险,将对发行人产生不利影
响。
为避免或减少国家土地政策变化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发行人将加强对国家
土地政策的分析和预测,加强与土地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力度,建立信息收集与分
析整理体系,充分了解、掌握、运用国家土地及相关政策,调整用地计划,科学、
合理利用土地。
2、发包方或出租方违约风险
随着地区经济发展以及周边土地用途的改变,可能存在发包方或出租方违约
的风险。

发行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发包方及出租方签署土地承包合同
及土地租赁合同。该等合同的期限均为 20 年,且在合同期满后发行人对该土地
享有优先承包权和承租权。长期合同的签订既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又可
以给土地发包方和出租方带来稳定的收益。发行人按时足额交纳了租金,认真履
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尽可能的减少由于对方违约给发行人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若出现部分发包方或出租方解除或终止合同,发行人将按照合同关于违约条款的
约定,积极稳妥的解决问题,避免由此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四)饲料价格波
动风险


玉米和豆粕是生猪养殖所需的主要饲料,其价格受国家农产品政策、市场供
求状况、运输条件、气候及其他自然灾害等多种因素影响,其市场价格波动将会
导致公司单位养殖成本的波动,同时,也将影响生猪价格的波动。当上述原材料
价格大幅上涨,公司无法通过改变饲料配方控制成本或无法及时将成本向下游客
户转移,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加盟销售的品牌风险

公司采用“加盟经销商+加盟店”的业务模式销售冷鲜肉产品及少量冷冻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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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和熟食制品。截至 2013 年末,公司已发展 178 名单店加盟商,74 名区域加
盟经销商(通过区域加盟经销商发展 2,492 家加盟店),合计 2,670 家加盟店。
公司可能存在个别加盟店发生店面管理混乱、服务质量不佳、擅自提价或促
销、擅自销售变质过期产品、非公司许可销售产品、或其他未有效执行前述“六
统一”标准的行为,从而对公司的品牌形象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此外,加盟经销商及加盟店因业务往来可能知悉公司加盟体系的管理方式、
价格体系、利益分配机制等商业秘密,虽然公司已在《特许加盟合同》中明确约
定加盟方的保密义务及退出后三年竞业禁止义务,但仍可能存在个别加盟经销商
或加盟店未严格履行前述义务,从而对公司销售渠道的管理及品牌推广造成不利
影响的风险。


四、财务风险

(一)存货跌价风险


2011 年末、2012 年末、2013 年末,公司存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2.73%、
27.95%、34.49%。
截至 2013 年末,公司存货中 55.95%为冷冻肉。当生猪和猪肉价格大幅上涨
时,冷冻肉的库存量越大,对成本上升的延迟作用越强,但生猪和猪肉价格较大
幅度或较快下跌时,库存量越大,成本压力越大,还可能需要计提较高的存货跌
价准备,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净资产将在短期内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周期,项目产生效益尚需一段时间。因此,本次发行
后,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可能出现下降。


五、税收政策变动风险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公司从事的生猪养殖、农产品初加工业务免征企业
所得税。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度,公司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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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度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0.13%、20.59%、21.28%。若国家相关税收优惠
政策发生变化,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优化公司各环节产能配置,扩大生产
规模,对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虽然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市场研究和严格的可行
性论证,市场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良好,但项目的盈利能力受市场竞争、未来市
场不利变化以及市场拓展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仍存在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可
能。因此,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得以顺利实施,将给公司带来较大的
风险。


七、环保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生猪养殖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及粪便,生猪屠宰加工及肉制品生产
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及少量固体污染物。目前,虽然公司已经按照规定建立
了环保设施,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环保部门规定的标准,但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
不断提高,如果国家将来对现有环保法律法规进行修订或者提高现行污染物排放
标准,公司将因增建环保设施、支付运营费用等而相应增加生产成本。


八、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公司董事长宫明杰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龙大集团 3,613.10 万元的股权,占出资
比例 53.16%,宫学斌持有龙大集团 1,451.12 万元的股权,占出资比例 21.35%,
宫明杰为宫学斌之子,两人合计持有龙大集团 74.51%的股权,通过龙大集团合
计控制公司 62.45%股权,宫明杰、宫学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虽然公司建立了
《关联交易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等,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可能利用
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
制,从而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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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ndong Longda Meat Foodstuff Co.,Ltd.
注册资本: 16,365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宫明杰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3 年 7 月 9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0 年 3 月 5 日
住所及邮政编码 山东省莱阳市食品工业园(邮编:265200)
电话号码: 0535-7717760
传真号码: 0535-7717337
电子信箱: jipb@longdameat.cn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发行人系由其前身——山东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大有限”)
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2 月 21 日,龙大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通过以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450,343,806.19 元为基础,按照 1:0.3331 的比例折合股本
150,0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将龙大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日,
全体发起人龙大集团、伊藤忠(中国)及银龙投资共同签订《发起人协议》。
2010 年 2 月 23 日,山东省商务厅出具【鲁商务外资字(2010)122 号】《关于
山东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龙大有限
整体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同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
为:【商外资鲁府字(2009)094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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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3 月 1 日,龙大肉食(筹)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设立股份公
司的决议。
2010 年 3 月 5 日,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圆全验字
(2010)100130201 号】《验资报告》,确认发行人各发起人的出资已全部到位。
同日,发行人取得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70682228010295),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 万元。


(二)发起人


发行人的发起人包括龙大集团、伊藤忠(中国)及银龙投资。有关发起人的
基本资料详见本节之“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全资、控股、参股企
业情况”之“(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龙大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各发起人所持股份及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股权性质
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10,220.00 68.13 一般法人股
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20.00 外资法人股
莱阳银龙投资有限公司 1,780.00 11.87 一般法人股
总计 15,000.00 100.00

(三)在改制设立发行人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
要业务


改制设立发行人至伊藤忠(中国)第二次增资前,龙大集团持有本公司 10,22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发行前股本总额 68.13%,为发行人主要发起人。在发行人
改制设立为股份公司前后,龙大集团主要从事实业投资及管理,业务未发生重大
变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龙大集团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外,还控股其他
24 家公司,直接参股 5 家公司,并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龙大参股 1 家公司。有
关龙大集团控制及参股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五、发行人实际控
制人、主要股东及全资、控股、参股企业情况”之“(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
股东基本情况”之“1、控股股东——龙大集团”。


(四)发行人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由龙大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相应承继龙大有限的全部资产及业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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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变更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货币资金等,并控制 5
家子公司,如下图所示:

龙大肉食


100% 100% 100% 100% 60%


龙大饲料 龙大养殖 聊城龙大 杰科检测 龙大牧原


发行人主要从事生猪养殖、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业务,主要产品为冷鲜肉、
冷冻肉、熟食制品(中式卤肉制品、低温肉制品)。


(五)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
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发行人由龙大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改制前后业务流程未发生重大变化。改制
后,发行人增加制定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风险控制体系和规章制度。
发行人具体业务流程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
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之“(二)主要产品(服务)工艺流程”。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



发行人前身龙大有限成立于 2003 年 7 月 9 日,注册资本 860 万元,成立之
初主要从事生猪养殖、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业务。成立以来,发行人不断向产
业链上游延伸,致力于打造一条集种猪繁育、饲料生产、生猪养殖、屠宰分割、
肉食品加工和销售、以及食品安全检测为一体的“全产业链”。
在此过程中,发行人分别于 2006 年 12 月收购龙大集团持有的龙大养殖 90%
股权,收购完成后发行人持有龙大养殖 100%股权;于 2008 年 7 月收购龙大集团
持有的龙大饲料 100%股权;于 2010 年 1 月收购龙大集团持有的杰科检测 100%
股权。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变化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之“(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发行人与龙大集团及其控制、参股的其他
企业的关联交易情况,详情请见“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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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及关联交易”。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龙大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所有资产、债务、人员均由股份公司
承继。相关资产均已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八)发行人资产完整及独立经营能力


发行人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现有股东
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生猪养殖、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业务,拥有独立的业务经
营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的独立经营能力,包括拥有独立的采购部门、生产运营设
施及销售经营网络,与股东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或业务上依赖其他股东的情况。
2、资产完整情况
发行人系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变
更设立后,发行人依法办理相关资产、股权的变更登记,完整拥有土地、房产、
生产设备及生产经营所需全部无形资产。
发行人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不存在
资产、资金被股东占用而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况。
3、人员独立情况
发行人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
在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不存在在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权的股东单位及其下属
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情况,亦没有在与发行人业务相同或相近
的其他企业任职的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依合法程序选举或聘任,不存在股东超
越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形。
4、机构独立情况
经过多年运作,发行人已建立起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不存在与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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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同的情形。发行人生产经营和办公场
所与股东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发行人股东及其职能部
门与发行人及其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发行人按照《公司法》的要求,
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组织结构体系,与关联企
业在机构上完全独立。股东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董事参与
公司的管理,并不直接干预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5、财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设有独立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发行人
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与股东单位无混合纳税的情况。发行人设有独
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及规范、
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独立做出财务决策的能力,财务人员无兼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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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变化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过程简图




(二)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过程


1、2003 年 7 月,发行人前身龙大有限成立
发行人前身龙大有限于 2003 年 7 月 9 日在莱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
注册号 3706821806101,法定代表人为宫学斌,注册资本人民币 860 万元。出资
人龙大集团、龙大木业均以货币出资,该出资情况经山东乾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
务所莱阳分所审验确认全部按时缴足,并出具【乾聚莱验字(2003)106 号】《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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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报告》。龙大有限成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774 90.00
龙大集团木业制品有限公司 86 10.00
合计 860 100.00

2、2006 年 3 月吸收合并龙大面粉
烟台龙大面粉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大面粉”)成立于 2000 年 9 月,
吸收合并时的注册资本 200 万元。
由于龙大面粉未能有效开拓市场,截至 2005 年 9 月 30 日,龙大面粉已经停
产,其账面净资产为 171.37 万元,包括其他应收款等流动资产 104.60 万元以及
仓库、车间等固定资产 66.77 万元。
龙大有限与龙大面粉相邻,且因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因
此,2005 年 9 月 30 日,龙大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吸收合并龙大面粉,从而以最
经济的税务成本取得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所需的仓库、车间等房屋建筑物。吸收合
并后,龙大面粉注销,其债权债务由龙大有限承担。
2005 年 10 月 8 日,龙大有限与龙大面粉签订《吸收合并协议》。龙大面粉
分别于 2005 年 10 月 14 日、21 日、28 日在《山东工商教育报》发布合并注销公
告。2006 年 3 月 7 日,龙大有限完成吸收合并,并于莱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
更工商登记,注册号为 3706822801029。
该吸收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后龙大有限的注册资本为
吸收合并前两公司注册资本之和。该吸收合并以 2005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经
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莱阳分所审验确认,并出具【天圆全莱验字
(2006)2 号】《验资报告》。
吸收合并前,龙大面粉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110 55.00
龙大集团木业制品有限公司 90 45.00
合计 200 100.00

吸收合并前,龙大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774 90.00
龙大集团木业制品有限公司 86 10.00
合计 86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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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合并后,龙大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884 83.40
龙大集团木业制品有限公司 176 16.60
合计 1,060 100.00

3、2006年12月,股权转让并第一次增资
2006 年 8 月 27 日,龙大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龙大集团收购龙大木业持有的
龙大有限 16.60%股权。2006 年 8 月 31 日,龙大集团与龙大木业签订《股权转让
协议》,龙大木业将其所持龙大有限的全部股权按初始投资成本 176 万元的价格
转让给龙大集团。
2006 年 9 月 14 日,龙大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增加注册资本 6,940 万元,其
中货币增资 63,305,617.41 元,实物(房屋建筑物)增资 6,094,382.59 元。该房屋
建筑物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莱阳分所评估,并于 2006 年 8 月 2
日出具【天圆全莱评咨字(2006)20 号】 资产评估报告》,评估价值为 6,094,382.59
元。该房屋建筑物于 2006 年 9 月 14 日办理产权移交,2006 年 11 月 21 日完成
过户手续。此次增资情况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莱阳分所审验,确
认全部资本足额按时缴足,并出具【天圆全莱验字(2006)78 号】《验资报告》。
2006 年 12 月 1 日,龙大有限完成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股权收购完成后,龙大有限变更为法人独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方式(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货币 实物
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8,000 7,390.56 609.44 100.00

4、2007 年 3 月,第二次增资
2007 年 3 月 8 日,龙大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货币增资 4,000 万元。此次增资
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莱阳分所审验,确认新增资本足额按时缴
足,并出具【天圆全莱验字(2007)14 号】《验资报告》。2010 年 9 月 15 日,北
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增资出具【天圆全阅字(2010)100130201
号】验资复核报告。2007 年 3 月 15 日,龙大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增资完成
后,龙大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12,000 100.00

5、2009 年 11 月,引入新股东并第三次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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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8 月 29 日,龙大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增资 3,000 万元,并全部由伊
藤忠(中国)认购,增资完成后公司性质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
2009 年 8 月 31 日,龙大集团与伊藤忠(中国)签订《山东龙大肉食品有限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增资认购协议》,伊藤忠(中国)以相当于人民币 16,000 万
元的美元现汇认购并缴付龙大有限新增注册资本 3,000 万元,其余 13,000 万元计
入资本公积。
2009 年 10 月 29 日,山东省商务厅出具【鲁商务外资字(2009)297 号】《关
于同意山东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批复》,并颁发【商
外资鲁府字(2009)0943 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9 年 11 月 13 日,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莱阳分所出具【天
圆全莱验字(2009)42 号】《验资报告》,确认新增注册资本已全部按时缴足。
2010 年 9 月 15 日,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增资出具【天圆全
阅字(2010)100130201 号】验资复核报告。
2009 年 11 月 26 日,龙大有限获得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682228010295)。
增资完成后,龙大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12,000 80.00
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3,000 20.00
合计 15,000 100.00

6、2009 年 12 月,股权转让
2009 年 12 月 19 日,龙大有限董事会决议通过龙大集团将其持有的龙大有
限 11.87%的股权按初始投资成本人民币 1,780 万元转让给银龙投资,转让价格为
1,780 万元。
2009 年 12 月 29 日,山东省商务厅出具【鲁商务外资字(2009)484 号】《关
于山东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股权及经营范围变更的批复》,并随文换发【商外资
鲁府字(2009)0943 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9 年 12 月 30 日,龙大有限取得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682228010295)。
股权转让完成后,龙大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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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10,220 68.13
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3,000 20.00
莱阳银龙投资有限公司 1,780 11.87
总计 15,000 100.00

7、2010 年 3 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3 月 5 日,龙大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总股本为
15,000 万元。详见本节之“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之“(一)发行人设立方
式”。
8、2010 年 3 月,第四次增资
2010 年 3 月 11 日,发行人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山东龙
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增资认股协议》和《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
订案》,同意公司增发 1,365 万股普通股,并由伊藤忠(中国)以 1,810 万元(其
中投资分红所得 1,057.45 万元,股权清算所得 752.55 万元)以及折合人民币
5,465.45 万元的美元,合计人民币 7,275.45 万元全部认购。
2010 年 3 月 15 日,山东省商务厅出具【鲁商务外资字(2010)181 号】《关
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本的批复》,同意公司本次增资扩股,并
随文换发【商外资鲁府字(2009)0943 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0 年 3 月 31 日,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圆全验字
(2010)100130202 号】《验资报告》,确认本次增资已全部按时到位。同日,发
行 人 取 得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 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70682228010295),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16,365 万元。
此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股权性质
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10,220.00 62.45 一般法人股
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4,365.00 26.67 外资法人股
莱阳银龙投资有限公司 1,780.00 10.88 一般法人股
总计 16,365.00 100.00

(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为了打造一条科学规范、完善严密的集种猪繁育、饲料生产、生猪养殖、屠
宰分割、肉食品加工和销售、以及食品安全检测为一体的“全产业链”,不断加
强公司成本控制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消除关联交易,提升核心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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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发行人在发展过程中先后向其控股股东龙大集团收购了龙大养殖 90%股权、
龙大饲料及杰科检测的 100%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1、2006 年设立并收购龙大养殖 90%股权
龙大养殖由龙大集团及发行人前身龙大有限于 2006 年 1 月分别出资 450 万
元及 50 万元设立,经营范围:禽畜繁育、养殖。
2006 年 12 月,龙大养殖股东会决议通过龙大集团将其持有的 90%股权按初
始投资成本 4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龙大有限,龙大养殖于 2006 年 12 月 26 日取
得换发营业执照。转让完成后,龙大有限持有龙大养殖 100%股权。
对龙大养殖的收购,是发行人向产业链上游延伸的重要一步,有助于发行人
提高生猪及猪肉质量,并有效减少与龙大集团的关联交易。
2、2008 年 7 月收购龙大饲料 100%股权
龙大饲料由龙大集团于 2008 年 5 月 15 日出资 600 万元设立,经营范围:收
购小麦、玉米;生产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凭许可证经营)。
龙大集团于 2008 年 6 月 18 日通过决议,将其持有的龙大饲料 100%股权按
初始投资成本转让给龙大有限,龙大饲料于 2008 年 7 月 7 日取得换发营业执照。
龙大饲料成立之日起即与发行人同受龙大集团控制。龙大饲料的收购是发行
人向产业链上游的延伸,收购未造成龙大有限主营业务的重大变化。同时,龙大
饲料的收购进一步完善发行人产业链,有助于发行人有效控制饲料的采购成本和
质量,增强发行人核心竞争力及抗风险能力。
3、2010 年 1 月收购杰科检测 100%股权
杰科检测由龙大集团于 2007 年 11 月出资 500 万元设立,经营范围:食品、
农副食品的农药、兽药残留的检测;食品添加剂的检测;常规理化;微生物分析;
重金属分析;环境污染物分析;致敏性物质分析(凭资质经营)。
龙大集团于 2010 年 1 月 1 日通过决议,将其持有的杰科检测 100%股权按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的账面净资产转让给龙大有限,转让价格 616.48 万元。杰
科检测于 2010 年 1 月 28 日取得换发营业执照。转让完成后,龙大有限持有杰科
检测 100%股权。
杰科检测自其成立之日起即与发行人同受龙大集团控制。杰科检测能够为发
行人提供产业链各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测服务,与发行人业务紧密相关,收购
未造成发行人主营业务的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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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科检测的收购是发行人打造“安全肉食品”的重要举措,有效提高发行人
在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增强发行人核心竞争力,为发行人
进一步研发“绿色”“优质”产品、开拓高端市场奠定坚实基础。
除上述资产收购行为外,发行人无其他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四、股东出资、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


(一)历次验资情况


发行人及其前身龙大有限自 2003 年设立以来历次验资情况如下:
1、2003 年 7 月龙大有限成立时的验资情况
2003 年 7 月 9 日,发行人前身龙大有限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 860 万元,
出资人龙大集团、龙大木业均以货币出资。该出资情况经山东乾聚有限责任会计
师事务所莱阳分所审验,并出具【乾聚莱验字(2003)106 号】《验资报告》确
认该等注册资本已全部按时缴足。
2、2006 年 3 月吸收合并龙大面粉的验资情况
2006 年 3 月,龙大有限吸收合并龙大面粉,此次吸收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
的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后龙大有限的注册资本为吸收合并前两公司注册资本之
和。该吸收合并情况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莱阳分所审验,并出具
【天圆全莱验字(2006)2 号】《验资报告》确认本次吸收合并的注册资本已全
部按时缴足。
3、2006 年 12 月股权转让并第一次增资的验资情况
2006 年 12 月,龙大集团收购龙大木业持有的全部股权,并对公司增资 6,940
万元,其中货币增资 63,305,617.41 元,实物(房屋建筑物)增资 6,094,382.59
元。该房屋建筑物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莱阳分所评估,并于 2006
年 8 月 2 日出具了【天圆全莱评咨字(2006)20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价
值 6,094,382.59 元,该房屋建筑物于 2006 年 9 月 14 日办理产权移交,2006 年
11 月 21 日完成过户手续。此次增资情况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莱
阳分所审验,并出具【天圆全莱验字(2006)78 号】《验资报告》确认增资资金
已全部按时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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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7 年 3 月第二次增资的验资情况
2007 年 3 月,龙大集团对公司货币增资 4,000 万元。此次增资经北京天圆全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莱阳分所审验,并出具【天圆全莱验字(2007)14 号】《验
资报告》确认增资资金已全部按时缴足。2010 年 9 月 15 日,北京天圆全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增资出具【天圆全阅字(2010)100130201 号】验资复核
报告。
5、2009 年 11 月引入新股东并第三次增资的验资情况
2009 年 8 月 31 日,伊藤忠(中国)以相当于人民币 16,000 万元的美元款项
认购龙大有限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其余人民币 13,000 万元计入资本
公积。此次增资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莱阳分所审验,并出具【天
圆全莱验字(2009)42 号】《验资报告》确认增资资金已全部按时缴足。2010
年 9 月 15 日,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增资出具【天圆全阅字
(2010)100130201 号】验资复核报告。
6、2010 年 3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验资情况
2010 年 3 月 5 日,龙大有限以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450,343,806.19 元为基础,按照 1:0.3331 的比例折合股本 150,000,000.00 股,每
股面值 1 元,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此次改制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审验,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0)100130201 号】《验资报告》,确认公
司各发起人的出资已全部按时缴足。
7、2010 年 3 月第四次增资的验资情况
2010 年 3 月 11 日,伊藤忠(中国)以人民币 1,810 万元及折合人民币 5,465.45
万元的美元,合计人民币 7,275.45 万元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1,365 万元,其余
5,910.4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此次增资扩股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审验,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0)100130202 号】《验资报告》,确认本次增资
已全部按时缴足。


(二)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2010 年 2 月 21 日,龙大有限董事会决议以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账 面 净 资 产 450,343,806.19 元 为 基 础 , 按 照 1:0.3331 的 比 例 折 合 股 本
150,0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将龙大有限整体变更为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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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投入的资本进行
验证,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0)100130201 号】《验资报告》。根据《验资报
告》,截至 2010 年 3 月 5 日,公司股东承诺投入的注册资本已全部缴清。


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全资、控股、参股企业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宫明杰及宫学斌



74.51% 26.96%


伊藤忠(中国) 龙大集团 银龙投资

26.67% 62.45% 10.88%




龙大肉食


100% 100% 100% 100% 100% 60% 51.61%


莒南龙大 龙大饲料 龙大养殖 聊城龙大 杰科检测 龙大牧原 家宜食品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宫明杰持有龙大集团 53.16%股权,其父亲宫学斌持有龙大集团 21.35%股权,
合计 74.51%。两人构成一致行动人,通过龙大集团控股龙大肉食 62.45%股权,
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宫明杰:196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7060219620918****,住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毓西路 57 号内 4 号。
宫学斌:193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7062719370806****,住址:山东省莱阳市龙门东路 1 号 1 号楼 2 单元 202 号。
宫明杰及宫学斌通过龙大集团控股其他 24 家公司,直接参股 5 家公司,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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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龙大参股 1 家公司;除龙大集团及其控股参股公司外,宫明
杰和宫学斌还参股银龙投资 26.96%股权,宫明杰及宫学斌通过龙大集团、银龙
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发行前 49.47%的股权。宫明杰还持有乐天实业 53%股权并
实际控制乐天实业,并通过乐天实业控制中瑞化工及华蒙矿业,通过乐天实业参
股丽岛新材;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新厚土投资 30%合伙份额,并通过新厚土投资
参股烟台万隆。
前述公司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全资、控
股、参股公司情况”之“(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龙大集团
(1)龙大集团基本情况
龙大集团持有公司 10,220 万股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其概况如下:
成立日期:1993 年 7 月 17 日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莱阳市龙旺庄街道办事处庙后
法定代表人:宫明杰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6,796 万元
经营范围:
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销售速冻调制食品(有效期至 2015 年 11 月 21 日)、
龙口粉丝、粉条、粉丝、粉皮(有效期至 2015 年 3 月 25 日);服装、家具制造、
煤灰砖、路边石、食品加工机械的制造销售(凭环保许可经营);向境外派遣各
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有效期至 2017 年 08 月 25 日)。
一般经营项目: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
除外)。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日用品、餐饮、住宿的服务;畜禽繁育养殖、
家禽宰杀与饲料加工销售;室内外装饰;包装物品的制造销售;种子加工生产销
售。
龙大集团目前股东构成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宫明杰 3,613.10 53.16
2 宫学斌 1,451.12 21.35
3 刘宝青 732.00 1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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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4 谭喆夫 260.00 3.83
5 闫官军 178.00 2.62
6 于秀芝 100.00 1.47
7 盖少博 35.00 0.51
8 初玉圣 80.00 1.18
9 赵玉明 26.00 0.38
10 解新军 31.00 0.46
11 宫路 37.00 0.54
12 宫旭杰 38.00 0.56
13 刘克连 15.00 0.22
14 董瑞旭 40.00 0.59
15 张进 50.00 0.74
16 祝林丹 44.00 0.65
17 张德润 51.00 0.75
18 王志勇 15.00 0.22
合计 6,796.22 100.00

(2)龙大集团及其前身的设立及改制前的历史沿革
①1987 年 5 月,山东省莱阳市果菜保鲜公司设立
龙大集团的前身为山东省莱阳市果菜保鲜公司(以下简称“果菜公司”),于
1986 年 3 月 24 日经山东省莱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筹建,并颁发了【莱工商
企字 003 号】筹建许可证,项目地址龙旺庄庙后,经济性质为集体经济,筹建项
目主管部门为莱阳县乡镇企业局。
1987 年 5 月 6 日,山东省莱阳市果菜保鲜公司正式成立,莱阳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颁发了【莱工商企字 9656 号】营业执照。地址龙旺庄镇庙后,资金总额
510,000 元,经济性质为集体经济,核算形式为独立核算,生产经营方式为储存,
生产经营范围为主营果品,兼营蔬菜、蛋。出资构成如下:
序号 姓名 出资金额(元) 出资比例(%)
1 宫学斌 160,000 31.37
2 宫建民 27,000 5.29
3 闫官军 26,000 5.10
4 刘宝青 26,000 5.10
5 谭哲福 26,000 5.10
6 刘元晓 26,000 5.10
7 刘化腾 17,000 3.33
8 赵玉明 6,000 1.18
9 李秀福 6,000 1.18
10 姜栓利 6,000 1.18
11 解新君 6,000 1.18
12 董明起 6,000 1.18
13 王凤奎 30,000 5.88
14 于翠彬 25,000 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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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出资金额(元) 出资比例(%)
15 刘学明 32,000 6.27
16 龙旺庄镇政府 85,000 16.67
合计 510,000 100.00

②1989 年 9 月,果菜公司重新登记并增资
1989 年 9 月,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司年检和重新登记注册若
干问题的意见》等规范企业登记的有关规定,果菜公司进行了重新登记,营业注
册号变更为 16977935-5,法定代表人为宫学斌。同时,公司以自身经营积累的资
产增加注册资金至 157 万元,莱阳市审计事务所出具了《企业法人注册资金验证
报告》进行验证。增加注册资金后各方出资如下:
序号 姓名 出资金额(元) 出资比例(%)
1 宫学斌 492,547 31.37
2 宫建民 83,118 5.29
3 闫官军 80,039 5.10
4 刘宝青 80,039 5.10
5 谭哲福 80,039 5.10
6 刘元晓 80,039 5.10
7 刘化腾 52,333 3.33
8 赵玉明 18,471 1.18
9 李秀福 18,471 1.18
10 姜栓利 18,471 1.18
11 解新君 18,471 1.18
12 董明起 18,471 1.18
13 王凤奎 92,353 5.88
14 于翠彬 76,961 4.90
15 刘学明 98,510 6.27
16 龙旺庄镇政府 261,667 16.67
合计 1,570,000 100.00

③1991 年 4 月,果菜公司自然人出资转让
1991 年 4 月,宫学斌将其在果菜公司 6.27%的出资分别转让给祝林丹 1.57%、
初玉圣 1.57%、宫旭杰 1.57%和宫路 1.57%;王凤奎将其在果菜公司 1.96%的出
资分别转让给解新君 0.39%和杨智杰 1.57%;刘学明将其在果菜公司 1.57%的出
资转让给代奉正;刘化腾将其在果菜公司 3.33%的出资分别转让给赵玉明 0.39%、
刘克连 1.37%和接金斋 1.57%;李秀福将其在果菜公司 1.18%的出资转让给接金
斋;姜栓利将其在果菜公司 1.18%的出资转让给接金斋;董明起将其在果菜公司
1.18%的出资转让给接金斋。转让完成后各方出资如下:
序号 姓名 出资金额(元) 出资比例(%)
1 宫学斌 394,043 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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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出资金额(元) 出资比例(%)
2 宫建民 83,118 5.29
3 闫官军 80,039 5.10
4 刘宝青 80,039 5.10
5 谭哲福 80,039 5.10
6 刘元晓 80,039 5.10
7 赵玉明 24,627 1.57
8 解新君 24,627 1.57
9 祝林丹 24,627 1.57
10 杨智杰 24,627 1.57
11 初玉圣 24,627 1.57
12 刘克连 21,549 1.37
13 宫旭杰 24,627 1.57
14 代奉正 24,627 1.57
15 接金斋 80,039 5.10
16 宫路 24,627 1.57
17 王凤奎 61,569 3.92
18 于翠彬 76,961 4.90
19 刘学明 73,882 4.71
20 龙旺庄镇政府 261,667 16.67
合计 1,570,000 100.00

④1991 年 7 月,果菜公司名称变更并增资
1991 年 7 月,山东省莱阳市果菜保鲜公司变更为山东省莱阳市果菜保鲜总
公司,经营方式变更为存储、制造,经营范围变更为主营果品、蔬菜、禽蛋,兼
营制造纸箱。同时公司以自身经营积累的资产增加注册资金至 357.4 万元。莱阳
市审计事务所出具《企业法人注册资金验证报告》,对注册资金进行了验证。
增加注册资金后各方出资如下:
序号 姓名 出资金额(元) 出资比例(%)
1 宫学斌 897,001 25.10
2 宫建民 189,212 5.29
3 闫官军 182,204 5.10
4 刘宝青 182,204 5.10
5 谭哲福 182,204 5.10
6 刘元晓 182,204 5.10
7 赵玉明 56,063 1.57
8 解新君 56,063 1.57
9 祝林丹 56,063 1.57
10 杨智杰 56,063 1.57
11 初玉圣 56,063 1.57
12 刘克连 49,055 1.37
13 宫旭杰 56,063 1.57
14 代奉正 56,063 1.57
15 接金斋 182,204 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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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出资金额(元) 出资比例(%)
16 宫路 56,063 1.57
17 王凤奎 140,157 3.92
18 于翠彬 175,196 4.90
19 刘学明 168,188 4.71
20 龙旺庄镇政府 595,667 16.67
合计 3,574,000 100.00

⑤1993 年 6 月,果菜公司自然人出资转让
1993 年 6 月,宫学斌将其在果菜公司 3.53%的出资分别转让给宫明杰 1.96%
和董瑞旭 1.57%;王凤奎将其在果菜公司 3.92%的出资转让给宫明杰;刘学明将
其在果菜公司 4.71%的出资转让给宫明杰;于翠彬将其在果菜公司 4.90%的出资
分别转让给刘克连 0.20%、张进 1.57%、盖少博 1.57%和康自成 1.57%。
转让完成后各方出资如下:
序号 姓名 出资金额(元) 出资比例(%)
1 宫学斌 770,858 21.57
2 宫明杰 378,424 10.59
3 宫建民 189,212 5.29
4 闫官军 182,204 5.10
5 刘宝青 182,204 5.10
6 谭哲福 182,204 5.10
7 刘元晓 182,204 5.10
8 赵玉明 56,063 1.57
9 解新君 56,063 1.57
10 祝林丹 56,063 1.57
11 杨智杰 56,063 1.57
12 初玉圣 56,063 1.57
13 刘克连 56,063 1.57
14 宫旭杰 56,063 1.57
15 代奉正 56,063 1.57
16 接金斋 182,204 5.10
17 宫路 56,063 1.57
18 张进 56,063 1.57
19 盖少博 56,063 1.57
20 董瑞旭 56,063 1.57
21 康自成 56,063 1.57
22 龙旺庄镇政府 595,667 16.67
合计 3,574,000 100.00

截至 1993 年 6 月 30 日,果菜公司控股、参股企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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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1993 年 7 月,龙大集团设立
1993 年 7 月 5 日,莱阳市计划委员会出具《关于成立“烟台龙大企业集团”
的批复》【莱计农字(93)第 310 号】,同意成立“烟台龙大企业集团”。
1993 年 7 月 7 日,龙旺庄镇人民政府出具了【莱龙字(1993)第 16 号】文
件,将山东省莱阳市果菜保鲜总公司和莱阳市农副产品加工厂划转给烟台龙大企
业集团作为核心层,以烟台龙大食品有限公司、烟台新味食品有限公司、烟台国
际种子制品有限公司和莱阳宝龙包装制造厂(果菜公司下属非法人实体)4 户企
业为紧密层,组建烟台龙大企业集团。
1993 年 7 月 17 日,烟台龙大企业集团在莱阳市工商局设立登记,注册资金
300 万元,经济性质为集体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宫学斌。龙旺庄镇政府以其在果
菜公司所持有的 16.67%的出资份额,作价 50 万元作为出资,占集团注册资金的
16.67%;宫学斌、宫明杰等 21 人以其在果菜公司所持有的 83.33%的出资份额,
作价 250 万元作为出资,占集团注册资金的 83.33%,同时,全部 21 名自然人股
东均同意以其在果菜公司的出资比例为基础,取整数分摊本次 250 万元出资,具
体如下表所示。莱阳市审计事务所对出资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企业法人注册资
金验证报告》。
烟台龙大企业集团成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宫学斌 65.00 21.67
2 宫明杰 30.00 10.00
3 宫建民 15.00 5.00
4 刘宝青 15.00 5.00
5 谭哲福 15.00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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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出资人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6 闫官军 15.00 5.00
7 刘元晓 15.00 5.00
8 接金斋 15.00 5.00
9 盖少博 5.00 1.67
10 初玉圣 5.00 1.67
11 赵玉明 5.00 1.67
12 解新君 5.00 1.67
13 宫路 5.00 1.67
14 宫旭杰 5.00 1.67
15 刘克连 5.00 1.67
16 代奉正 5.00 1.67
17 董瑞旭 5.00 1.67
18 杨智杰 5.00 1.67
19 张进 5.00 1.67
20 祝林丹 5.00 1.67
21 康自成 5.00 1.67
22 龙旺庄镇政府 50.00 16.67
合计 300.00 100.00

1993 年 8 月,山东省莱阳市果菜保鲜总公司在莱阳市工商局变更登记企业
隶属关系,主办单位由龙旺庄镇人民政府变更为烟台龙大企业集团。
组建完成后,烟台龙大企业集团架构如下:




⑦1995年3月,龙大集团第一次增资至1,000万元
1995 年 3 月,烟台龙大企业集团各出资人用历年盈余积累对其增资至 1,000
万元。山东烟台会计师事务所莱阳分所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于 1995 年 2
月 23 日出具【烟会莱内字(1995)第 3 号】《验证资本的报告》。1995 年 3 月 7
日,烟台龙大企业集团取得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6978792-9),
注册资本变更至 1,000 万元。增资后,烟台龙大企业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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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出资人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宫学斌 216.67 21.67
2 宫明杰 100.00 10.00
3 宫建民 50.00 5.00
4 刘宝青 50.00 5.00
5 谭哲福 50.00 5.00
6 闫官军 50.00 5.00
7 刘元晓 50.00 5.00
8 接金斋 50.00 5.00
9 盖少博 16.67 1.67
10 初玉圣 16.67 1.67
11 赵玉明 16.67 1.67
12 解新君 16.67 1.67
13 宫路 16.67 1.67
14 宫旭杰 16.67 1.67
15 刘克连 16.67 1.67
16 代奉正 16.67 1.67
17 董瑞旭 16.67 1.67
18 杨智杰 16.67 1.67
19 张进 16.67 1.67
20 祝林丹 16.67 1.67
21 康自成 16.67 1.67
22 龙旺庄镇政府 166.67 16.67
合计 1,000.00 100.00

⑧1995年8月,龙大集团更名为烟台龙大企业集团公司
1995年3月,烟台龙大企业集团申请更名为烟台龙大企业集团公司。1995年8
月3日,烟台龙大企业集团公司取得莱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注册号:16978792-9),名称变更为烟台龙大企业集团公司。
⑨1997年7月,龙大集团更名为山东龙大企业集团公司
1997年7月,烟台龙大企业集团公司申请更名为山东龙大企业集团公司。1997
年7月16日,集团前身取得莱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16978792-9),名称变更为山东龙大企业集团公司。
(3)龙大集团 1999 年集体企业改制及改制后的历史沿革
①1999 年 12 月,龙大集团集体企业改制
1999 年 7 月 22 日,龙大集团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按照改制方案,将
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1999 年 8 月 6 日,山东龙大企业集团公司向莱阳市龙旺庄镇人民政府递交
《关于进行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及改制的申请》【龙集发(99)45 号】。申请内
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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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A、根据山东烟台乾聚会计师事务所对龙大集团及控股子公司评估后出具的
【烟乾会评报字(1999)第 3 号】资产评估报告,山东龙大企业集团公司总资产
为 532,627,006.33 元 , 总 负 债 为 391,990,565.25 元 , 扣 除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74,144,288.16 元后的净资产为 66,492,152.92 元。
B、将本次评估净资产中的 11,082,025.49 元界定为龙旺庄镇政府所有,占
16.67%;55,410,127.43 元界定为宫学斌等 21 人所有,占 83.33%。
C、将本次评估净资产中龙旺庄镇政府所有的 11,082,025.49 元,以评估价值
转给宫学斌等 8 人。
1999 年 8 月 6 日,龙旺庄镇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山东龙大企业集团公司资
产评估结果确认、产权界定及转让的批复》【龙政发(99)32 号】,对山东龙大
企业集团公司的资产评估结果予以确认,同意将山东龙大企业集团公司评估净资
产 66,492,152.92 元中的 11,082,025.49 元界定为镇集体所有,55,410,127.43 元界
定为个人所有,并批准将镇集体所有的 11,082,025.49 元资产转让给宫学斌等 8
个自然人。
1999 年 9 月 27 日,莱阳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出具《关于山东龙大企业集
团公司企业改制的请示的批复》【莱体改办发(1999)11 号】,同意山东龙大企
业集团公司的资产评估结果及产权界定,同意将龙旺庄镇集体拥有的资产按评估
价值转让给宫学斌等 8 个自然人,并同意按照公司法进行规范,改制为有限责任
公司。
1999 年 12 月 20 日,莱阳市龙旺庄镇人民政府与宫学斌、宫明杰、宫建民、
刘宝青、谭哲福、闫官军、刘元晓、接金斋八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莱阳市龙
旺庄镇人民政府在山东龙大企业集团公司的出资按照评估价值转给上述八人。具
体金额及比例如下:
占龙大集团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价格(元)
股权比例(%)
宫学斌 2,983,000.00 4.49
宫明杰 3,971,025.49 5.97
宫建民 688,000.00 1.03
刘宝青 688,000.00 1.03
莱阳市龙旺庄镇人民政府
谭哲福 688,000.00 1.03
闫官军 688,000.00 1.03
刘元晓 688,000.00 1.03
接金斋 688,000.00 1.03
合计 11,082,025.49 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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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上述八人于 1999 年 12 月 20 日向龙旺庄镇人民政府支付了 50%的转让价款,
并于 2000 年 5 月 20 日、2000 年 11 月 20 日分两次付清了全部转让价款。
1999 年 12 月 28 日,山东龙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在莱阳市工商局进行了登
记,法定代表人为宫学斌,注册资本 6,649 万元(根据评估结果,公司账上注册
资本为 6,649.22 万元,莱阳市工商局在颁发《营业执照》时将公司注册资本取整
数 6,649 万 元 ), 企 业 类 型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为
3706821800311。山东烟台乾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山东龙大企业集团有限
公司的股本金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烟乾会验字(1999)36 号】验资报告。
龙大集团由集体企业改制为有限公司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改制前 改制后
序号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出资人名称 股东名称
(万元) (%) (万元) (%)
1 宫学斌 216.67 21.67 宫学斌 1,738.96 26.15
2 宫明杰 100.00 10.00 宫明杰 1,062.04 15.97
3 宫建民 50.00 5.00 宫建民 401.26 6.03
4 刘宝青 50.00 5.00 刘宝青 401.26 6.03
5 谭哲福 50.00 5.00 谭哲福 401.26 6.03
6 闫官军 50.00 5.00 闫官军 401.26 6.03
7 刘元晓 50.00 5.00 刘元晓 401.26 6.03
8 接金斋 50.00 5.00 接金斋 401.26 6.03
9 盖少博 16.67 1.67 盖少博 110.82 1.67
10 初玉圣 16.67 1.67 初玉圣 110.82 1.67
11 赵玉明 16.67 1.67 赵玉明 110.82 1.67
12 解新君 16.67 1.67 解新君 110.82 1.67
13 宫路 16.67 1.67 宫路 110.82 1.67
14 宫旭杰 16.67 1.67 宫旭杰 110.82 1.67
15 刘克连 16.67 1.67 刘克连 110.82 1.67
16 代奉正 16.67 1.67 代奉正 110.82 1.67
17 董瑞旭 16.67 1.67 董瑞旭 110.82 1.67
18 杨智杰 16.67 1.67 杨智杰 110.82 1.67
19 张进 16.67 1.67 张进 110.82 1.67
20 祝林丹 16.67 1.67 祝林丹 110.82 1.67
21 康自成 16.67 1.67 康自成 110.82 1.67
22 龙旺庄镇政府 166.67 16.67 - - -
合计 1,000.00 100.00 合计 6,649.22 100.00
注:根据评估结果,龙大集团账面注册资本为6,649.22万元,莱阳市工商局在颁发《营业执
照》时将公司注册资本取整数为6,649万元。

2010年11月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改制
予以确认的批复》【鲁政字(2010)274号】,确认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改制符
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未发现集体资产流失和职工权益受损等情形。
②2002年12月,龙大集团更名为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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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02年9月28日,山东龙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定将企业名称
变更为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002年12月3日,龙大集团取得莱阳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变更为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③2005年5月,龙大集团吸收合并龙大超市
莱阳龙大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12 月,原名莱阳龙大商场有限责
任公司,由宫学斌等 6 人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 300 万元,主要从事商品零售
业务。2001 年 7 月股东变更后,龙大超市由莱阳新龙食品有限公司以及宫明杰
分别持股 153 万元、147 万元。
莱阳新龙食品有限公司由宫学斌、宫明杰等 50 名自然人于 2001 年出资设立,
注册资本 5,200 万元。2007 年股东变更后,由宫学斌、宫明杰、谭哲福、闫官军、
刘宝青、刘元晓 6 名自然人分别持股 4.23%、76.64%、3.17%、9.62%、3.17%、
3.17%。2005 年经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
颁布实施前,企业无法投资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因而龙大集团实际控制人宫学斌、
宫明杰与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出资设立了新龙食品,与龙大集团共同对外投资设立
合资企业。新《公司法》实施后,新龙食品逐步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龙大集团,
截至 2010 年 8 月 3 日,新龙食品已注销。
由于宫学斌、宫明杰始终专注于发展食品生产加工业务,并于 2003 年 7 月
投资设立龙大肉食,龙大超市业务未能保持持续增长,因此,宫学斌、宫明杰于
2004 年末决定不再经营超市零售业务。根据山东乾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莱
阳分所出具的【乾聚莱审字(2005)35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04 年 12 月 26 日,
龙大超市注册资本 300 万元,净资产 318.08 万元,2004 年度营业利润-22.12 万
元,同时,账面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137.65 万元。
2005 年 5 月 8 日,龙大集团股东会决议通过吸收合并龙大超市,从而取得
其账面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吸收合并后龙大超市解散,其全部债权、债务
由龙大集团承担。同日,双方签订了《吸收合并协议》。吸收合并后,龙大集团
将原龙大超市账上存货、货架等固定资产以及相关业务资源打包出售给第三方威
海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现“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吸收合并经山东乾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莱阳分所审验,并于 2005
年 6 月 5 日出具了【乾聚莱验字[2005]29 号】《验资报告》确认新增注册资本全
额缴足。2005 年 5 月 25 日,龙大集团取得莱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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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6822801008),注册资本为 6,949 万元。
吸收合并前,龙大超市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莱阳新龙食品有限公司 153.00 51.00
宫明杰 147.00 49.00
合计 300.00 100.00

龙大集团吸收合并龙大超市后,由21名自然人股东变更为21名自然人股东和
1名法人股东,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莱阳新龙食品有限公司 153.00 2.20
2 宫学斌 1,738.96 25.02
3 宫明杰 1,209.04 17.40
4 宫建民 401.26 5.77
5 刘宝青 401.26 5.77
6 谭哲福 401.26 5.77
7 闫官军 401.26 5.77
8 刘元晓 401.26 5.77
9 接金斋 401.26 5.77
10 盖少博 110.82 1.59
11 初玉圣 110.82 1.59
12 赵玉明 110.82 1.59
13 解新君 110.82 1.59
14 宫路 110.82 1.59
15 宫旭杰 110.82 1.59
16 刘克连 110.82 1.59
17 代奉正 110.82 1.59
18 董瑞旭 110.82 1.59
19 杨智杰 110.82 1.59
20 张进 110.82 1.59
21 祝林丹 110.82 1.59
22 康自成 110.82 1.59
合计 6,949.22 100.00

④2006年6月,龙大集团分立出商海料理
2006 年 3 月 8 日,龙大集团召开股东会,决定将龙大集团分立为龙大集团
和莱阳商海料理食品有限公司。分立后,龙大集团减少原股东新龙食品的出资
153 万元,注册资本由 6,949 万元减至 6,796 万元。分立出的商海料理注册资本
为 153 万元,全部由新龙食品持有。商海料理同时取得账面净值为 1,093.78 万元
的房屋建筑物以及 287.87 万元的土地使用权,并按资产净值超出注册资本部分
确认对龙大集团的负债 1,228.65 万元。
2006 年 8 月,龙大集团控股子公司神龙食品吸收合并商海料理,从而以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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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低的税务成本取得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所需的相关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本次分立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莱阳分所审验,并于 2006 年 5 月 15
日出具了【天圆全莱验字(2006)44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2006 年 6 月 6
日,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取得莱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注册号:3706822801008),注册资本为 6,796 万元。
龙大集团分立后,由 21 名自然人股东和 1 名法人股东变更为 21 名自然人股
东,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宫学斌 1,738.96 25.59
2 宫明杰 1,209.04 17.79
3 宫建民 401.26 5.90
4 刘宝青 401.26 5.90
5 谭哲福 401.26 5.90
6 闫官军 401.26 5.90
7 刘元晓 401.26 5.90
8 接金斋 401.26 5.90
9 盖少博 110.82 1.63
10 初玉圣 110.82 1.63
11 赵玉明 110.82 1.63
12 解新军(曾用名“解新君”) 110.82 1.63
13 宫路 110.82 1.63
14 宫旭杰 110.82 1.63
15 刘克连 110.82 1.63
16 代奉正 110.82 1.63
17 董瑞旭 110.82 1.63
18 杨智杰 110.82 1.63
19 张进 110.82 1.63
20 祝林丹 110.82 1.63
21 康自成 110.82 1.63
合计 6,796.22 100.00

⑤2007年1月,龙大集团股权转让
2007 年 1 月 19 日,龙大集团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出
让方和受让方均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款的定价依据为标的股权的原
始出资额,具体情况如下:
出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权额(元) 转让股权比例(%) 转让价格(元)
宫学斌 2,878,400 4.23 2,878,400
宫建民 2,662,600 3.92 2,662,600
刘宝青 1,042,600 1.53 1,042,600
宫明杰
刘元晓 2,252,600 3.31 2,252,600
谭哲福 1,412,600 2.08 1,412,600
闫官军 2,232,600 3.29 2,23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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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权额(元) 转让股权比例(%) 转让价格(元)
接金斋 4,012,600 5.90 4,012,600
杨智杰 608,200 0.895 608,200
张进 608,200 0.895 608,200
赵玉明 848,200 1.25 848,200
祝林丹 668,200 0.99 668,200
初玉圣 308,200 0.45 308,200
盖少博 758,200 1.12 758,200
康自成 708,200 1.04 708,200
解新军 798,200 1.18 798,200
宫路 738,200 1.09 738,200
宫旭杰 728,200 1.07 728,200
刘克连 374,600 0.55 374,600
小计 23,640,600 34.79 23,640,600
刘克连 于秀芝 583,600 0.86 583,600
于秀芝 716,400 1.05 716,400
代奉正
张德润 201,800 0.30 201,800
张德润 308,200 0.45 308,200
董瑞旭 孙春禄 250,000 0.37 250,000
王志勇 150,000 0.22 150,000

2007 年 1 月 22 日,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取得莱阳市工商局换发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6822801008),注册资本为 6,796 万元。
龙大集团股东股权转让后,由 21 名自然人股东变更为 24 名自然人股东,股
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宫明杰 3,573.10 52.57
2 宫学斌 1,451.12 21.35
3 宫建民 135.00 1.99
4 刘宝青 297.00 4.37
5 谭哲福 260.00 3.83
6 闫官军 178.00 2.62
7 刘元晓 176.00 2.59
8 于秀芝 130.00 1.91
9 盖少博 35.00 0.51
10 初玉圣 80.00 1.18
11 赵玉明 26.00 0.38
12 解新军 31.00 0.46
13 宫路 37.00 0.54
14 宫旭杰 38.00 0.56
15 刘克连 15.00 0.22
16 代奉正 19.00 0.28
17 董瑞旭 40.00 0.59
18 杨智杰 50.00 0.74
19 张进 50.00 0.74
20 祝林丹 44.00 0.65
21 康自成 40.00 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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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22 张德润 51.00 0.75
23 孙春禄 25.00 0.37
24 王志勇 15.00 0.22
合计 6,796.22 100.00

⑥2009年9月,龙大集团股权转让
2009 年 4 月 6 日,龙大集团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出
让方和受让方均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款的定价依据为标的股权的原
始出资额,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股权额 转让股权比例 转让价格
出让方 受让方
(万元) (%) (万元)
宫建民 135.00 1.99 135.00
刘元晓 176.00 2.59 176.00
于秀芝 30.00 0.44 30.00
刘宝青
代奉正 19.00 0.28 19.00
杨智杰 50.00 0.74 50.00
孙春禄 25.00 0.37 25.00
小计 435.00 6.41 435.00
康自成 宫明杰 40.00 0.59 40.00

2009 年 9 月 23 日,龙大集团取得莱阳市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370682228010088),注册资本为 6,796 万元。
龙大集团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后,由24名自然人股东变更为18名自然人股东,
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宫明杰 3,613.10 53.16
2 宫学斌 1,451.12 21.35
3 刘宝青 732.00 10.77
4 谭喆夫(曾用名“谭哲福”) 260.00 3.83
5 闫官军 178.00 2.62
6 于秀芝 100.00 1.47
7 盖少博 35.00 0.51
8 初玉圣 80.00 1.18
9 赵玉明 26.00 0.38
10 解新军 31.00 0.46
11 宫路 37.00 0.54
12 宫旭杰 38.00 0.56
13 刘克连 15.00 0.22
14 董瑞旭 40.00 0.59
15 张进 50.00 0.74
16 祝林丹 44.00 0.65
17 张德润 51.00 0.75
18 王志勇 15.00 0.22
合计 6,796.22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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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至今,龙大集团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4)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除控股发行人外,龙大集团还控股其他24家公司,参股6家公司,如下图所
示:

宫明杰 宫学斌
53.16% 21.35%




龙大集团

大 品 冻 品 品 品 品 品 理 业 品 机 大 装 电 物 产 二 大 洋 资 业

57.50% 食65% 冷52.37% 大55% 食45% 55% 食70% 食65% 食77.5% 食75% 料74% 木100% 食100% 有100% 龙100% 包70% 热100% 植100% 海80% 不24% 北26% 旭5% 投35% 农33%
力 大
台 荣 大 鲁 龙 克 海 龙 祥 翔 都 大 兴 龙 港 大 大 大 藤 鲁 海 润 日
烟 龙 龙 日 丰 雪 神 正 龙 商 龙 龙 绿 香 龙 龙 龙 龙 龙 日 上 诚 朝



业 品 贸 油
木 贸 食 国 物
45% 里 55% 油 海 植
5% 商100%
洲 大 源
100% 中100% 封100%
满 龙 龙 地 开
S
oh
in
Hh
sg
ind
o
l
L
et
i
mi




公司控股股东龙大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
实收资 注册地及
序 企业 成立时 本
本 股权结构 主要生产经 经营范围
号 名称 间 (万
(万元) 营地
元)
生产、加工水煮果蔬、速
龙大集团 57.50%; 冻方便食品、冻鱼片、冻
伊藤忠 13.93%;日 贝肉及片、冻寿司、冻蟹
1991 年 山东省莱阳
烟台 美元 本株式会社农水 肉(以上产品 100%出口)、
1 6月1 美元 280 市龙旺庄镇
龙大 280 19.64%;日本日东 速冻果蔬、速冻调制食品、
日 庙后
贸易株式会社 调味酱(调味料)、软包装
8.93% 罐头,并销售公司上述所
列自产产品。
2006 年 龙大集团 65%;伊 莱阳市龙旺 生产、加工各种调理食品,
龙荣 美元 美元
2 9 月 20 藤忠 25%;伊藤忠 庄街道办事 并销售公司上述所列自产
食品 1,250 1,250
日 (中国)10% 处纪格庄 产品。
龙大集团 52.37%;
日本株式会社农水
1995 年 33.41%;日本三菱 生产、加工速冻方便食品,
龙大 美元 莱阳市龙旺
3 6月9 美元 422 商事株式会社 并销售公司上述所列自产
冷冻 422 庄镇纪格庄
日 11.85%;IBC 产品。
MIYAKO DELICA
CO.,LTD.2.37%
山东省莱阳 生产、加工菜肉制品、速
2005 年 龙大集团 55%;日
日鲁 美元 市龙旺庄街 冻方便食品(上述产品
4 4 月 27 美元 500 本株式会社玛鲁哈
大 500 道办事处庙 100%出口)、速冻食品,
日 日鲁食品 45%
西 并销售公司上述所列自产


1-1-86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资
实收资 注册地及
序 企业 成立时 本
本 股权结构 主要生产经 经营范围
号 名称 间 (万
(万元) 营地
元)
产品。
生产、加工速冻方便食品
龙大集团 45%;日 山东省莱阳
2008 年 (上述产品 100%出口)、
丰龙 人民币 人民币 本丰田通商株式会 市龙旺庄街
5 12 月 30 速冻面米食品、速冻调制
食品 5,100 5,100 社 40%;日本株式 道办事处纪
日 食品,并销售公司上述所
会社中村屋 15% 格庄
列自产产品。
生产、加工速冻方便食品
( 不 含 肉 )( 上 述 产 品
龙大集团 55%;日 山东省莱阳
2006 年 100%出口)、速冻面米食
阿克 本株式会社阿克力 市龙旺庄街
6 6 月 20 美元 50 美元 50 品(熟制品)、速冻其他食
力 食品 40%;伊藤忠 道办事处庙
日 品(速冻其他类制品),并
5% 后
销售公司上述所列自产产
品。
生产、加工 FD 果蔬、FD
调理汤料块、DF 泡菜、FD
2003 年 龙大集团 70%;伊 山东省莱阳
雪海 人民币 人民币 豆腐、FD 豆腐皮、FD 虾、
7 5 月 28 藤忠 25%;日本干 市食品工业
食品 4,800 4,800 FD 贝类、FD 鱿鱼,并销
日 燥食品株式会社 5% 园
售公司上述所列自产产
品。
龙大集团 65%;日
2001 年
神龙 美元 本农水株式会社 莱阳市龙旺 生产、加工速冻方便食品,
8 5 月 11 美元 660
食品 660 32%;日本株式会社 庄街道办 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

阿克力食品 3%
生产、加工冻鱼及制品、
2009 年 龙大集团 77.5%;日 莱阳市龙旺 冻甲壳类及制品(上述产
正祥 美元 美元
9 7 月 30 本正翔食品株式会 庄街道办事 品 100%出口),并销售合
食品 44.44 44.44
日 社 22.5% 处洞仙庄村 营公司上述所列自产产
品。
生产、加工冻鱼片、冻蟹
龙大集团 75%;日 山东省莱阳 肉、冻煮鱼片(上述产品
2002 年
龙翔 美元 美元 本株式会社关户商 市龙旺庄街 100%出口)、速冻其他食
10 3 月 22
食品 35.54 35.54 事 14%;日本株式 道办事处洞 品、速冻肉制品、速冻蟹

会社三翔 11% 仙庄 制品,并销售公司上述所
列自产产品。
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加工、
1996 年 山东省莱阳
龙兴 人民币 人民币 销售速冻果蔬、保鲜蔬菜
11 1 月 16 龙大集团 100% 市山前店镇
食品 800 800 (100%出口)。
日 政府驻地
一般经营项目:进口业务。
前置许可经营项目:速冻
蔬菜生产、销售。
一般经营项目:包装物料
2001 年
绿龙 人民币 人民币 肥城市边院 销售,出口本企业自产的
12 4 月 28 龙大集团 100%
有机 508 508 镇朱官村 蔬菜产品,进口本企业生

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
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
配件。
山东省莱阳 生产、加工淀粉基淀粉制
2002 年 龙大集团 74%;日
商都 美元 美元 市龙旺庄街 品(龙口粉丝、粉条、粉
13 11 月 5 本大新贸易株式会
料理 98.64 98.64 道办事处庙 丝、粉皮),并销售公司上
日 社 26%
后 述所列自产产品。
制造家具、沙发、人造板、
1997 年 莱阳市食品
龙大 人民币 人民币 实木拼板、塑钢门窗及铝
14 12 月 16 龙大集团 100% 工业园富山
木业 1,000 1,000 合金制品,经营本企业自
日 路 369 号
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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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资
实收资 注册地及
序 企业 成立时 本
本 股权结构 主要生产经 经营范围
号 名称 间 (万
(万元) 营地
元)
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
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
外。
内蒙古自治
满洲 2003 年 区满洲里市
人民币 人民币 龙大木业 55%;商 木材及木制品加工,边境
15 里木 10 月 15 市合作区进
50 50 都料理 45% 小额贸易。
业 日 口资源加工
园区内
龙大 2006 年 聊城开发区 植物油加工、销售;花生
人民币 人民币
16 植物 10 月 12 龙大集团 100% 中华北路 17 制品加工、销售;植物油
23,000 23,000
油 日 号 研发、进出口业务。
2007 年 山东省莱阳 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批发
龙大 人民币 人民币
17 4月4 龙大植物油 100% 市龙门东路 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批发
商贸 5,000 5,000
日 199 号 兼零售散装食品。
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生产、
龙源 1999 年 山东省海阳
人民币 人民币 销售食用植物油。
18 油食 1月8 龙大植物油 100% 市徐家店驻
6,000 6,000 一般经营项目:货物和技
品 日 地
术的进出口贸易。
青岛市市南 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
地中 2008 年
人民币 人民币 区香港中路 品。
19 海国 6 月 10 龙大植物油 100%
300 300 10 号 A 座 一般经营项目:水果,鲜
贸 日
3305 室 海产品;货物进出口。
开封经济开
开封 2010 年 食用植物油加工销售;花
人民币 人民币 发区黄龙园
20 植物 1 月 20 龙大植物油 100% 生米筛选、销售;花生粕
5,000 5,000 区纬七路 17
油 日 加工、销售;植物油研发。

加工纸制包装品、塑料制
1997 年 龙大集团 70%;日 山东省莱阳
龙大 人民币 人民币 品以及其相关包装产品
21 11 月 11 本大新贸易株式会 市西郊鱼池
包装 1,042 1,042 (含其附属印刷),并销售
日 社 30% 头村北
公司上述所列自产产品。
2004 年 莱阳市龙旺 发电、供电(供集团成员
龙大 人民币 人民币
22 6月8 龙大集团 100% 庄街道办事 用),供热(凭资质经营),
热电 5,500 5,500
日 处纪格庄 生产煤灰砖、路边石。
2007 年 青岛市城阳
龙大 人民币 人民币 龙大集团 80%;王
23 7 月 16 区红岛街道 水产品培育繁殖、养殖。
海产 150 150 正胜 20%
日 东大洋社区
香港九龙旺
2008 年 角花园街
香港 港币 100 万元
24 1 月 11 龙大集团 100% 2-16 号好景 进出口贸易。
龙大 (法定资本)
日 商业中心 10
楼 1007 室

(5)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财务状况
龙大集团 2013 年末总资产为 122,419.54 万元,净资产为 74,064.18 万元,2013
年度净利润为 3,199.45 万元(母公司口径,经审计)。
2013 年度,龙大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1-1-88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序号 企业名称 2013 年度净利润
总资产 净资产
1 烟台龙大 47,432.82 3,481.13 494.87
2 龙荣食品 12,840.51 11,173.31 495.54
3 龙大冷冻 5,994.29 4,507.92 434.90
4 日鲁大 5,951.30 4,832.41 432.30
5 丰龙食品 8,287.50 6,201.05 390.48
6 阿克力 1,449.11 901.05 268.99
7 雪海食品 6,612.90 5,392.11 195.13
8 神龙食品 7,407.33 6,155.61 315.03
9 正祥食品 3,342.56 616.17 177.97
10 龙翔食品 3,464.11 618.32 158.48
11 龙兴食品 3,294.54 2,953.33 1,023.63
12 绿龙有机 4,407.96 3,238.04 782.10
13 商都料理 6,192.41 1,585.26 285.16
14 龙大木业 11,523.47 1,396.26 65.27
15 满洲里木业 1,340.86 -91.25 5.71
16 龙大植物油 67,675.61 31,070.14 0.22
17 龙大商贸 38,328.54 -481.89 -812.02
18 龙源油食品 60,863.24 7,196.91 261.78
19 地中海国贸 284.68 284.18 0.00
20 开封植物油 37,774.92 8,666.18 5,006.69
21 龙大包装 11,741.05 2,397.94 307.70
22 龙大热电 6,815.48 6,548.68 604.28
23 龙大海产 210.12 55.74 -15.18
24 香港龙大 8,573.94 3,875.28 1,672.40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伊藤忠(中国)2009 年 11 月成为公司股东,并于 2010 年 3 月追加投资,
发行前持有公司 4,365 万股股份,其概况如下:
成立日期:1993 年 9 月 8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9 号华贸中心写字楼 2 座 501 室
法定代表人:小关秀一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3 亿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1)在下列领域从事投资及管理活动①纺织、服装加工;②食品
加工;③机电产品加工制造;④金属制品制造;⑤房地产开发经营;⑥其他经中
国政府批准的行业;(2)商品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相关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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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3)经批准设立财务公司,向所投资企
业提供相关的财务服务;(4)经批准,从事境外工程承包业务和境外投资,设立
融资租赁公司并提供相关服务;(5)经营性租赁和融资租赁业务;(6)受所投资
企业委托,代理生产所需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配件的进口,以及以代理
或经销的方式在国内外销售其生产的产品;(7)根据有关规定从事物流配送的服
务;(8)在中国国内收购不涉及出口配额、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出口;(9)向
国内外的公司、企业提供国际经贸顾问咨询服务;(10)联络伊藤忠的在华业务;
(11)承接境内外企业的服务外包业务,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其产品或
其母公司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相关配
套业务:①医疗器械Ⅲ、Ⅱ类;注射穿刺器械,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
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医用 X 光射线设备,植
入材料和人工器官,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介入器材;医疗器械
Ⅱ类: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 X 光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医用卫生材料及敷
料,软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批准内容为准);②乳制品(不
含婴幼儿配方乳粉);③农膜。
伊藤忠(中国)2013 年末总资产为 296,871.80 万元,净资产为 253,383.90
万元,2013 年度净利润为 17,839.46 万元(未经审计)。
3、莱阳银龙投资有限公司
银龙投资 2009 年 12 月成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 1,780 万股股份,概况如下:
成立日期:2009 年 12 月 1 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莱阳市龙门东路 199 号
法定代表人:宫明杰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1,78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国家政策范围内允许的投资(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需许可或审
批经营的,须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银龙投资由宫学斌、宫明杰等 21 名自然人以货币出资设立,其中,宫学斌
为宫明杰之父,刘宝青为宫明杰妻弟,宫旭杰为宫明杰堂弟。除此之外,其他自
然人股东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银龙投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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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主要任职情况
(万元) (%)
龙大肉食董事长,龙大集团董事长、总经理、
1 宫明杰 240 13.48
银龙投资执行董事
2 宫学斌 240 13.48 龙大肉食董事,龙大集团董事
3 刘宝青 140 7.87 龙大集团董事、副总经理
4 谭喆夫 140 7.87 龙大肉食董事,龙大集团党委副书记
5 闫官军 40 2.25 龙大集团董事
6 盖少博 30 1.69 龙翔食品总经理
7 初玉圣 70 3.93 龙大肉食生食事业部莱阳工厂经理
8 宫旭杰 70 3.93 龙大肉食副总经理
9 刘克连 30 1.69 龙大肉食监事、莒南龙大经理
10 董瑞旭 70 3.93 龙大肉食监事会主席,龙大集团财务总监
11 张 进 70 3.93 龙大包装董事长
12 祝林丹 50 2.81 龙大集团行政管理部部长
13 张德润 70 3.93 龙大肉食董事,龙大集团副总经理
14 王志勇 60 3.37 龙大植物油副总经理
15 宫建民 120 6.74 龙大海产总经理
原龙大肉食董事、总经理,于 2013 年 3 月换
16 刘振利 70 3.93
届,龙大牧原董事
17 邓正焱 30 1.69 原龙大肉食副总经理,于 2013 年 6 月离职
18 赵方胜 70 3.93 龙大肉食董事、总经理,龙大集团董事
19 于贤涛 60 3.37 原龙大集团采购部经理,于 2013 年 4 月离职
20 迟炳海 70 3.93 原龙源油食品总经理,于 2013 年 1 月离职
21 纪鹏斌 40 2.25 龙大肉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合计 1,780 100.00
银龙投资 2013 年末总资产为 3,024.00 万元,净资产为 3,024.00 万元,2013
年度净利润为 355.95 万元。(未经审计)
4、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注册资 实收资
序 企业名 注册地及
成立时间 本(万 本(万 股权结构 经营范围
号 称 主要生产经营地
元) 元)
企业管理、贸易、投资咨询服
宫明杰 53%,刘宝 山东省莱阳市经
乐天 2011 年 4 人民币 人民币 务、国家政策范围内允许的投
1 青等 9 名自然人 济技术开发区富
实业 月 21 日 5,000 2,000 资;仓储服务;谷物及蔬菜的
47%。 山路 100 号
种植;果蔬包装、冷藏、保鲜
乐天实业 62%;董 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销售
山东省莱阳市经
中瑞 2007 年 7 人民币 人民币 伟琳 22%;宋绍东 无水氟化氢、F141b、氢氟酸、
2 济技术开发区富
化工 月 31 日 2,400 2,400 10%;张旭涛 3%; 氟硅酸、盐酸、F113a。
山路 100 号
邵永飞 3% 一般经营项目:进出口业务。
乐天实业 75%;辽
宁峰阁钛业集团有
华蒙 2007 年 8 人民币 人民币
3 限公司 13.75%;朱 新宝拉格镇 筹建萤石矿
矿业 月 14 日 1,800 1,800
小明 8.75%;邵慧
群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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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度,上述企业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2013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3年度
序号 企业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1 乐天实业 13,573.44 1,997.93 -0.53
2 中瑞化工 10,878.82 1,120.47 -213.65
3 华蒙矿业 7,039.20 1,304.34 -237.07

(四)发行人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所有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未发生质押和
其他有争议的情况。发行人所有股东均签署了《所持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或潜在
纠纷的情形的承诺》,承诺其所持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存在委托
持股、信托持股、隐名持股的情形;亦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其他权利受到
限制的情形。其所持公司股份权属也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五)发行人全资、控股或参股公司简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 7 家子公司,包括 5 家全资子公司及
2 家控股子公司,未参股其他公司。
具体情况如下:
注册 实收 注册地和 股东构成及
名称 成立日期 主营业务
资本 资本 主要生产经营地 控制情况
2008 年 5 600 600 莱阳市龙旺庄街道办事处 生产浓缩饲料、
龙大饲料 龙大肉食 100%
月 15 日 万元 万元 乔家泊 配合饲料
注册地:莱阳市龙旺庄街道
办事处乔家泊。主要生产经
2006 年 1 5,000 5,000 营地:莱阳市吕格庄镇江汪
龙大养殖 龙大肉食 100% 生猪养殖
月4日 万元 万元 庄村、万第镇王宋村、龙旺
庄街道办事处陡山村、团旺
镇杨格庄、万第镇南崔格庄
河南省内乡县灌涨镇前湾
2008 年 5 6,000 6,000 龙大肉食 60%;牧原股份
龙大牧原 村 312 国道与默河交叉口西 生猪屠宰
月 27 日 万元 万元 40%
北角
2009 年 3 4,000 4,000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嘉
聊城龙大 龙大肉食 100% 生猪屠宰
月5日 万元 万元 明工业园嘉明北路
食品、农副食
2007 年 11 500 500
杰科检测 莱阳市食品工业园 龙大肉食 100% 品、农药兽药残
月 13 日 万元 万元
留、添加剂检测
龙大肉食 51.61%;日本
2012 年 4 62 万 62 万 正翔食品株式会社 生产、加工各类
家宜食品 莱阳市食品工业园
月 18 日 美元 美元 32.26%、日本古田食品株 肉制品
式会社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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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实收 注册地和 股东构成及
名称 成立日期 主营业务
资本 资本 主要生产经营地 控制情况
2013 年 7 2,000 2,000
莒南龙大 莒南县城南环路东段 龙大肉食 100% 生猪屠宰、销售
月 23 日 万元 万元

上述子公司 2013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度 是否经审计
公司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及审计机构
龙大饲料 1,054.38 663.51 14.79
龙大养殖 35,596.64 17,704.64 3,696.71
龙大牧原 16,809.16 8,175.64 24.05
经北京天圆
聊城龙大 11,599.11 10,465.41 1,577.44
全审计
莒南龙大 2,812.79 1,364.04 -635.96
杰科检测 1,538.29 1,214.11 219.07
家宜食品 387.94 387.94 -1.62


六、发行人的组织结构情况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股东大会

监事会 战略委员会

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秘书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总经理
审计部


财务总监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养殖事业部 熟食事业部 生食事业部


财 饲 养 杰
力 证 企
务 料 殖 科
资 券 管
部 公 公 检
源 部 部
司 司 测



莱 聊 龙 莒
营 生 采 品 研 仓 营 采 品 仓 技 检 财 业
阳 城 大 南
销 产 购 管 发 储 工 销 购 管 储 术 测 务 务
龙 牧 龙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厂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大 原 大




生 品 采 财 生 技 企 供 财 设 基
产 管 购 务 产 术 管 应 务 备 地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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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部门名称 主要职责
统管饲料公司及养殖公司。其中饲料公司负责饲料的配方研发及生产组织;
养殖事业部
养殖公司负责各养猪场的规划、建设,生产及管理。
负责公司冷鲜肉、冷冻肉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工作。对莱阳生产部、聊城龙大、
生食事业部
龙大牧原、莒南龙大 4 个生产工厂实行统一管理及考核。
熟食事业部 负责公司的熟食制品研发、生产及销售工作。
负责对饲料、养殖、屠宰、肉制品加工各环节进行层层检测,确保终端产品
杰科检测
的食品安全和质量。
负责建立完善账簿管理体制和财务核算体系,做好会计核算;负责资金管理
财务部 及税收管理;负责公司员工工资、福利的发放;负责公司各项费用的审核、
报销;负责财务预算的编制,并监督、检查、分析其执行情况。
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
审计部
沟通;监督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负责拟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负责公司薪酬、绩效考核及激励和福利制
人力资源部 度的建立和完善;组织实施公司绩效考核评估及年度考评工作;负责员工的
招聘与培训;负责劳动争议与劳动纠纷处理工作。
负责组织对拟投资项目进行调研、论证,提出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报告;按照
证券部 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准备和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
报告和文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董事会各项工作。
负责经营管理大纲、管理目标的制定,推行公司经营目标责任制;宣传和维
企管部 护公司品牌形象;对企业经营管理、重大经营决策进行调研;负责公司的日
常行政管理工作。


七、公司股本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发行人发行前总股本为 16,365 万股,本次发行共发行【】股,其中新股发
行【】股,老股转让【】股,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及股份类别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龙大集团 10,220.00 62.45 【】 【】
伊藤忠(中国) 4,365.00 26.67 【】 【】
银龙投资 1,780.00 10.88 【】 【】
二、本次发行流通股 - - 【】 【】
合计 16,365.00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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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有 3 家法人股东,无直接持股自然人股东,其持股情况
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股权性质
1 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10,220.00 62.45 一般法人股
2 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4,365.00 26.67 外资法人股
3 莱阳银龙投资有限公司 1,780.00 10.88 一般法人股
总计 16,365.00 100.00

(三)有关主管部门对外资股份的批复


外资股东伊藤忠(中国)2009 年 11 月出资入股龙大有限经山东省商务厅【鲁
商务外资字(2009)297 号】审批同意,并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具
体情况详见本节“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变化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二)
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过程”之“5、2009 年 11 月引入新股东并第三次增资”。
伊藤忠(中国)2010 年 3 月的增资经山东省商务厅【鲁商务外资字(2010)
181 号】审批同意,并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三、
发行人股本形成、变化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二)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
过程”之“8、2010 年 3 月第四次增资”。


(四)股东中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无战略投资者。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宫明杰、宫学斌合计持有龙大集团 74.51%股
权,同时合计持有银龙投资 26.96%的股权,因此龙大集团与银龙投资构成关联
关系。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前本公司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请参见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重要承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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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八、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等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的情况,也不存在信
托持股、委托持股情况。


九、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人数基本稳定。截至 2013 年末,发行人在册员工共
1,852 人,其构成情况如下:
1、按专业结构划分
员工类别 员工人数(人) 占员工总人数比例
生产人员 1,057 57.07%
技术开发人员 43 2.32%
销售人员 485 26.19%
质量检测人员 49 2.65%
管理人员 218 11.77%
合计 1,852 100.00%

2、按受教育程度划分
员工类别 员工人数(人) 占员工总人数比例
本科及以上 65 3.51%
专科 268 14.47%
中专 360 19.44%
中专以下 1,159 62.58%
合计 1,852 100.00%

3、按年龄划分
员工类别 员工人数(人) 占员工总人数比例
20-30 岁 1,091 58.91%
31-40 岁 653 35.26%
41-50 岁 95 5.13%
51 岁以上 13 0.70%
合计 1,852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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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及医疗制度改革的情况


发行人实行劳动合同制,员工的聘用、解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承担义
务和享受权利。
发行人已依法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
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十、重要承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宫明杰、宫学斌承诺
宫明杰、宫学斌承诺如下:(1)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持有的
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已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
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 10%;(3)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 6 个月。
2、控股股东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龙大集团承诺如下:(1)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发行人股东
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每年减持数量不
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 10%;(3)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公司股东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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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藤忠(中国)承诺如下:(1)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
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
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
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的 80%,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25%。
4、公司股东莱阳银龙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银龙投资承诺如下:(1)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发行人股东
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每年减持数量不
超过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25%。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如下:①本人直接或
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自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不再担
任上述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
人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50%;②本人
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如超过上述期限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
的,本人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定办理;③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所
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④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
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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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承诺如下:①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
自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
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50%;②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如超过上述期限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③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而获得收入
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
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应约束措施


1、公司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触发条件
本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本公司股
票收盘价均低于本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
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
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本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本公司将启动
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①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
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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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之二以上通过。
③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
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A、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
资金的总额;
B、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C、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
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
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D、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
过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E、若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措施可能导致本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为维护上市公司地位不受影响,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视情况采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使公司股本总额达到 4 亿股以上。
(3)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本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就之日起 10 个
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将
在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时,本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
回购决议后公告。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本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
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4)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
体措施,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
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
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
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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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本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本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2、控股股东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触发条件
发行人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
收盘价均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
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
(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本公司将启动稳定
股价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①本公司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
提下,对发行人股票进行增持。
②本公司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
③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公司自发行人上市后累计从发行人
所获得的现金分红的 20%,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自发行人上
市后本公司累计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
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的情形时,本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
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
④如发行人在上述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触发后启动了股价稳定措施,
本公司可选择与发行人同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或在发行人措施实施完毕(以发行
人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后其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时再行启动上述措施。如发行人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后其股票收盘价已不
再符合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本公司可不再继续实施上述股价稳定措施。
⑤若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措施可能导致发行人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为
维护上市公司地位不受影响,本公司将利用控股股东身份,促成发行人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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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视情况采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以使公司股本总额达到 4 亿股以上,并在该等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议案上投赞
成票。
(3)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本公司将以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
稳定股价。本公司将在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 10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
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在 3 个交
易日内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公司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发行
人披露本公司增持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本公司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
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
(4)约束措施
本公司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按照上述
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如果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
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按上述预
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触发条件
发行人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
收盘价均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
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
(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本人将启动稳定股
价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①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本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
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
进行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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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本人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发行人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发
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③本人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少于本人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20%,单一年度用以
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
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
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
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④独立董事在实施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时,应以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后其仍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所规定和要求的独立性为前提。
(3)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本人应在发行人出现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
就其增持发行人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进行公告,本人将通
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发行人股份以稳定发行人股价,发行人应按照相
关规定披露本人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本人买入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本人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发行人股份的计划。
(4)约束措施
本人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
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
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
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
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内容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
完毕时为止。


(三)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承诺及相应
约束措施


1、发行人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承诺及
相应约束措施
(1)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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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承诺: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
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
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的当日进行公告,并在 15 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
事项,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要约收购等方式回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本公司承诺按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发
行价格进行回购,如因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导致公司启动股份回购措施
时公司股票已经停牌,则回购价格为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
(平均交易价格=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总成交量)且不低于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
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
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
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
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2)约束措施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
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
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2、控股股东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承诺
及相应约束措施
(1)承诺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督促发行人依法
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且本公司将依法购回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本公司公开发售的股份。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的当日通过
公司进行公告,并在上述事项认定后 15 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事项,采用二级市
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要约收购等方式购回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本公司公开发售的股份。本公司承诺按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发行价格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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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如因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导致公司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公司股票
已经停牌,则回购价格为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平均交易价
格=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总成交量)且不低于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
事项的,上述购回价格及购回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
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
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
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2)约束措施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
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公司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
施完毕时为止。
3、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
回股份、赔偿损失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
(1)承诺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
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
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
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2)约束措施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赔偿
措施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
(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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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四)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保荐机构承诺:如国信证券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国信证券
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
认定后,国信证券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
则,自行并督促公司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
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
赔偿。国信证券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并对此承担责任。
发行人律师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会计师承诺:如北京天圆全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所
制作、出具的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在
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
定后,北京天圆全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
则,自行并督促公司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
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
赔偿。北京天圆全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并对此承担责任。


(五)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及相应约束措施


1、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宫明杰、宫学斌承诺: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有
意向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每年
减持数量不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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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
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
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2、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龙大集团承诺: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
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每年减持数
量不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 10%。
若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
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
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
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股东伊藤忠(中国)
公司股东伊藤忠(中国)承诺: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
内有意向减持,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
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的 80%,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25%。
若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
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
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
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股东银龙投资
公司股东银龙投资承诺: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
过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25%。
若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
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
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
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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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利益冲突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宫明杰、宫学斌、公司控股股东龙大集团、公司股东银龙投
资均已作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不为发行人利益以外目的,从事任何
与发行人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业务经营;在作为发行人股东期
间,非为发行人利益之目的,将不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类似的产品生产及/
或业务经营;不会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构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企业;将促使其控股或能够实际控制的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
与或进行与发行人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其所参股的企
业,如从事与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其将避免成为该等企
业的控股股东或获得该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如发行人此后进一步拓展产品或业
务范围,其及/或控股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如构成或
可能构成竞争,则其将亲自及/或促成控股企业采取措施,以按照最大限度符合
发行人利益的方式退出该等竞争。为了履行并保证实施上述承诺,公司实际控制
人宫明杰、宫学斌、公司控股股东龙大集团、公司股东银龙投资承诺:若因违反
该承诺而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直接或者间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其将给予发行人
全额赔偿。
2、避免利益冲突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宫明杰、宫学斌、控股股东龙大集团已作出避免利益冲突的
承诺,承诺:
(1)其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外)在开
展业务时尽可能选择与发行人(包括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以下同)不
相同的业务合作方,以最大程度减少重复的业务合作方;
(2)在与商场超市、广告宣传、物流供应商等业务合作方合作时,其及其
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外)与发行人之间,不采取
包括但不限于:“先统一谈判,后分摊费用”、“先联合广告宣传,后分摊费用”等
有损发行人独立性的方式开展业务;
(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不会以任何形式收购实际控制人
或龙大集团控制的其他食品加工相关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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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履行并保证实施上述承诺,发行人采取如下措施:发行人审计委员会(可
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每年须对发行人的商超渠道费用、广告费用、物流费用进行
专项审核,针对《商超渠道费用管理制度》、《广告费用管理制度》、《物流费用管
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相关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发表明确意见,并将在年报中予
以披露。
发行人将在年报中公开披露商超渠道费用明细、广告费用明细、物流费用明
细,接受公众投资者监督,主要披露内容包括:
①商超渠道:年度商超销售收入和商超销售费用、前五名商超客户名称及其
销售收入和销售费用;
②广告费用:年度广告费用总额、前五大广告代理商且不低于广告费用总额
50%的广告代理商名称、广告投放内容、广告费用;
③物流费用:年度物流费用总额、前五大物流提供商且不低于物流费总额
50%的物流提供商名称、物流费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宫明杰、宫学斌、控股股东龙大集团承诺:若经发行人审计
委员会聘请的会计师审核发现,发行人因与其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
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外)选择相同的业务合作方产生利益冲突,从而导致发行
人利益受损,其将在确定该损失的审计报告出具后 10 日内向发行人支付损失金
额两倍的现金赔偿,届时如其不履行该赔偿责任,则发行人可以在向控股股东龙
大集团支付的分红中扣除。
若违反承诺由发行人以任何形式收购实际控制人或龙大集团控制的其他食
品加工相关资产,从而导致发行人利益受损的,其将给予发行人全额赔偿。
3、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宫明杰、宫学斌、公司控股股东龙大集团、公司股东伊藤忠
(中国)、银龙投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关于避免或减少关
联交易的承诺,承诺其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
外)与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之间将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对于
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
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手续,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
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其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控股或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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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除外)不向发行人拆借、占用发行人资金或采取由发行人代垫款、代偿债务
等方式侵占发行人资金。为了履行并保证实施上述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宫明杰、
宫学斌、公司控股股东龙大集团、公司股东伊藤忠(中国)、银龙投资、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因违反本承诺函而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直接或
者间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其均将给予发行人全额赔偿。


(七)所持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或潜在纠纷情形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龙大集团、公司股东伊藤忠(中国)、银龙投资已作出所持股
份不存在权利限制或潜在纠纷情形的承诺,承诺其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委托持
股、信托持股、隐名持股的情形;亦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其它权利受到限
制的情形。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权属也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若因违反该承诺而
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直接或者间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其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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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猪养殖、生猪屠宰和肉制品加工,公司生猪产品主要供内
部屠宰用,对外销售的主要产品为冷鲜猪肉、冷冻猪肉、熟食制品(中式卤肉制
品、低温肉制品)。公司处于农副食品加工业。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龙大肉食归属于“制造业”
之“农副食品加工业”,行业代码“C13”。


(一)行业管理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
我国生猪养殖环节的行政管理部门是农业部畜牧业司和兽医局,其主要负责
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行业法制建设和实施行业质量管理与技术监督,并负责审
批各种许可证。
根据国务院 2008 年 5 月 25 日颁布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 2008
年 7 月 28 日颁布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国家对生猪实行定点
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的制度,地方商务行政管理部门及农牧部
门负责审查定点屠宰厂,发放《生猪屠宰许可证》。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
案》和中央编办有关文件,商务部的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包括起
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配套规章、规范;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负责行业统计;
负责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技术鉴定等活动。
根据国务院 2005 年 7 月 9 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管理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5 年 9 月 15 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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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国家对生产肉食品的企业实
行生产许可证制度,根据产品分类,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级质量技
术监督局负责发放《生产许可证》。
根据农业部 2010 年 1 月 21 日颁布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办法》规定,国家
对动物养殖场所和屠宰加工场所的防疫条件进行审核,由省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
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行业协会
生猪屠宰及肉类加工的行业协会为中国肉类协会,生猪养殖的行业协会为中
国畜牧业协会猪业分会,该等协会的主要职责是:(1)加强行业自律管理;(2)
开展行业调查,研究行业发展方向;(3)召开专业会议,评估行业项目,积极
为行业内企业服务;(4)组织国际交流活动。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我国生猪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和生猪养殖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如下表:

法律名称 颁布日期 概要
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
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007/8/30 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
护公共卫生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09/2/28 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09/7/20 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
实施条例》
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 保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
2005/7/9
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
国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从事食品
生产加工的企业,必须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 2005/9/1 备的生产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取工业产品生产许
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质检总局 可证(以下简称食品生产许可证),所生产加工
的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加印(贴)食品质量安
全市场准入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 2005/9/15
国家对重要工业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
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质检总局
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实
2008/5/25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保障人民身体
国务院
健康。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2008/7/28 商务部负责全国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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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称 颁布日期 概要
商务部 制定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完善屠宰行业标准体
系,指导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制订生猪定点屠宰厂
(场)设置规划。
国家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生猪及生猪产
2008/7/9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 品(以下简称病害猪)实行无害化处理制度,国
商务部
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家财政对病害猪损失和无害化处理费用予以补
财政部
贴。
2007/1/19 规范食品流通秩序,加强食品流通的行业管理,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商务部 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消费安全。
储备肉是指国家用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
2007/8/13 生事件、动物疫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引发市场异
《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 商务部 常波动和市场调控而储备的肉类产品,包括储备
财政部 活畜和储备冻肉,储备肉实行常年储备、定期轮
换制度。
生猪养殖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
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高饲料、饲
2001/11/3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料添加剂的质量,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
国务院
人民身体健康。
2004/4/9 加强兽药管理,保证兽药质量,防治动物疾病,
《兽药管理条例》
国务院 促进养殖业的发展,维护人体健康。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
2010/1/21 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
《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
农业部 所,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
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行业供求状况及竞争格局


1、生猪养殖行业的供给状况
我国是世界第一大生猪养殖国,生猪的产出状况如下图:

8 图:1998-2012年我国生猪的产出状况 10%
8%
6 6%
4%
2%
4 0%
-2%
2 -4%
-6%
-8%
0 -10%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猪出栏:亿头 5.02 5.2 5.19 5.33 5.41 5.57 5.73 6.04 6.12 5.65 6.10 6.45 6.67 6.62 6.98
猪存栏:亿头 4.23 4.31 4.16 4.2 4.18 4.14 4.21 4.33 4.19 4.4 4.63 4.7 4.65 4.68 4.76
猪出栏增长率 8% 4% 0% 3% 2% 3% 3% 5% 1% -8% 8% 6% 3% -1% 5%
猪存栏增长率 6% 2% -4% 1% 0% -1% 2% 3% -3% 5% 5% 1% -1% 1% 2%


资料来源:WIND 资讯、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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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 年-2012 年,我国生猪存栏稳定增长,从 1998 年的 4.23 亿头上升到 2012
年的 4.76 亿头,累计增长 12.53%,年复合增长 0.85%;我国生猪出栏持续较快
增长(2007 年、2011 年除外),从 1998 年的 5.02 亿头上升到 2012 年的 6.98 亿
头,累计增长 39.04%,年复合增长 2.38%。
我国生猪养殖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需要在①种猪选育培育;
②饲料营养;③疾病防控;④养猪设备自动化;⑤粪污环保处理等方面加大科技
创新力度。
2010 年,农业部颁布了《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
【农牧发(2010)6 号】,提出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是现代畜牧业发展的必由之
路。未来,我国扩大规模化生猪养殖,建设养殖与加工紧密联结型的产业模式将
成为发展趋势。
2012 年,我国分地区生猪产出状况如下图:

图:2012年我国分地区生猪存栏状况(万头 ,%)
图:2012年我国分地区生猪出栏状况(万头 ,%)
其他, 5664, 8% 四川, 7171, 10% 其他, 4143, 8% 四川, 5132, 11%
吉林, 1625, 2% 吉林, 1001, 2%
黑龙江, 1765, 3% 浙江, 1338, 3%
湖南, 5879, 8%
贵州, 1735, 2% 福建, 1341, 3% 河南, 4587, 10%
浙江, 1934, 3%
黑龙江, 1382, 3%
福建, 2069, 3%
安徽, 1555, 3%
重庆, 2051, 3% 河南, 5711, 8%
贵州, 1604, 3%
湖南, 4246, 9%
辽宁, 2729, 4%
重庆, 1524, 3%
安徽, 2928, 4% 山东, 4600, 7%
江西, 1646, 3%
山东, 2902, 6%
江苏, 3043, 4% 辽宁, 1593, 3%
湖北, 4181, 6%
江西, 3051, 4% 江苏, 1775, 4% 云南, 2709, 6%
云南, 3180, 5% 广东, 3736, 5% 河北, 1848, 4%
广西, 3342, 5% 河北, 3397, 5% 广东, 2257, 5% 湖北, 2543, 5%
广西, 2467, 5%


资料来源:WIND 资讯、国家统计局

由上图可看出,四川、湖南、河南、山东四省的生猪出栏量和存栏量连续多
年位列全国前四,是我国生猪养殖的主要地区。
2、生猪养殖行业的竞争格局
近年,我国生猪养殖业正在由散养为主向标准化规模养殖转变,主要表现为:
①原有生猪规模养殖企业的产能扩张;②农户建立合作组织进行规模化饲养,统
一管理,节约成本;③生猪养殖的上游饲料企业和下游屠宰企业积极介入生猪规
模化养殖业务。
2011 年,我国按年出栏规模分类的养殖场数量及出栏数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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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出栏规模(头) 养殖户/场数量(个) 养殖户数占比
1-49 55,129,498 95.2572%
50-99 1,724,703 2.9801%
100-499 782,338 1.3518%
500-999 157,036 0.2713%
1,000-2,999 58,180 0.1005%
3,000-4,999 12,173 0.0210%
5,000-9,999 6,315 0.0109%
10,000-49,999 3,937 0.0068%
50,000 头以上 162 0.0003%
资料来源:2012 年度中国畜牧业统计年鉴

我国生猪规模化养殖虽有一定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未来
几年,生猪养殖业将会出现较多的行业整合机会,产业集中度将逐步提高,其竞
争格局将表现为:①大型养殖企业与散养农户之间的竞争,农户散养的比例将逐
渐下降;②大型养殖企业之间将在养殖成本、产品差异化、食品安全、饲料和疫
苗使用等方面展开竞争;③先期实现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的大型企业将在未来的
行业扩张中占据先发优势,在竞争格局中处于有利地位。
3、生猪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的供求状况
(1)我国猪肉供给总体递增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猪肉生产国和消费国,占据世界猪肉总产量的近一半,
我国猪肉产出状况如下图:




资料来源:WIND 资讯、国家统计局

1998 年-2012 年,我国肉类产量总体递增,从 1998 年的 5,724 万吨上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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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的 8,387 万吨,累计增长 46.52%,年复合增长 2.77%,猪肉产量从 1998
年的 3,884 万吨上升到 2012 年的 5,343 万吨,累计增长 37.56%,年复合增长
2.30%。
(2)我国猪肉产出占肉类的比重总体稳定
我国肉类生产和消费以猪肉为主,牛、羊、禽肉为辅,猪肉占肉类产出的比
重较大,从 1996 年-2006 年,一直稳定在 66%以上,2007 年降至低点 62%,2008
年回升至 63%,2009 年以后则进一步恢复至 64%。
(3)我国猪肉产出的区域分布
我国猪肉产出主要集中在四川、湖南、河南、山东等省份,2012 年,我国
分地区猪肉产出状况如下图:




资料来源:WIND 资讯、国家统计局

四川的猪肉产量连续多年排名全国第一。2012 年,四川猪肉产量占全国产
量的 9%,山东的猪肉产量排名全国第四,占全国产量的 7%,四川、湖南、河
南和山东四省的猪肉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 32%,是我国猪肉的主产区。
(4)我国猪肉消费的总体状况
我国猪肉消费量较为稳定,城镇人均全年购买猪肉数量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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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WIND 资讯、国家统计局

1998 年-2012 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全年购买猪肉量,从 1998 年的 15.88
公斤上升到 2012 年的 21.23 公斤,累计增长 33.69%,年复合增长 2.10%。
我国猪肉消费量较多的地区主要分布在南部和东部地区,新疆、宁夏、西藏、
青海、内蒙古等省区由于受饮食习惯、生产结构等因素的影响,牛羊肉消费比重
较大,猪肉消费比重较小。
4、生猪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的竞争格局
生猪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的市场化程度很高,竞争激烈。近年来,我国政府
强制推广定点屠宰政策、技术设施标准、卫生防疫标准和环保要求,生猪屠宰加
工趋向规范化和集中化。
(1)生猪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的进入壁垒
①资金门槛
在采购环节,大规模的生猪采购需要充足的采购资金,规模越大的企业需要
越多的流动资金;在生产环节,先进的冷鲜肉及低温肉制品生产线大都从国外引
进,设备购买与维护需要较多的开支;在销售环节,冷鲜肉和低温肉制品需要恒
定低温环境,建设可靠的冷链物流体系需要较多的资金。
②品牌门槛
企业塑造和维护一个知名品牌需要付出很高的成本,包括建立强大的产品研
发体系、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投入巨额的广告费用等。
③质量门槛
2008 年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国家对屠宰行业的不规范行为进一步加大清理力度,2009 年 6 月 1 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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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且对于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食品
生产企业的处罚力度更大。
(2)规模化经营是生猪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的竞争趋势
2012 年底,全国规模以上肉类屠宰及肉类加工企业为 3,415 家,比上年末增
加 100 余家。生猪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向规模化发展的趋势较明显。我国规模以
上肉类屠宰及肉类加工企业的总体经营状况如下图:




资料来源:WIND 资讯、国家统计局

近年来,规模化屠宰加工企业的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均有所增长,
规模型屠宰加工企业之间的竞争已成为主流,一些中小企业将被淘汰出局或被兼
并,新一轮竞争将围绕生猪资源、成本控制、产品开发、品牌管理等方面展开。


(三)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与变动原因


1、生猪养殖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
我国生猪养殖业一直以分散养殖为主,规模化养殖比重较小,行业盈利状况
经常处于“生猪卖难——价格下跌——陷入亏损——饲养规模减少——供应短缺
——价格上涨——扭亏为盈——饲养规模增加——生猪卖难”的周期性循环。
目前,规模化生猪养殖的投入在增加,经营状况在改善,效益积累在上升,
但利润率波动仍较大。
2、生猪养殖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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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殖周期较长
商品猪出栏必须经过繁育母猪、产仔、育肥三个阶段才能完成,该过程至少
需要一年半,同时,生猪是鲜活品,用库存来调节供求的难度较大,调节养殖产
量往往滞后于市场供求形势,这种滞后性是生猪养殖业利润波动的根本原因。
(2)饲料成本变动
饲料成本占养猪成本的 70%-80%,玉米和豆粕等饲料价格的变化会引起生
猪养殖成本的变动,进而引起利润波动。我国生猪均价与玉米均价的变动情况如
下图:
猪粮比 6=盈
25
亏平衡点 图:2010-2012年我国生猪与玉米季末均价变动情况

20






5

0
2010. 2010. 2010. 2010. 2011. 2011. 2011. 2011. 2012. 2012. 2012. 2012.
1季 2季 3季 4季 1季 2季 3季 4季 1季 2季 3季 4季
生猪均价:元/公斤 9.63 10.37 12.79 13.61 15.01 19.61 19.15 17.25 14.77 14.11 14.74 16.46
玉米均价:元/公斤 1.9 2.08 2.07 2.05 2.13 2.31 2.58 2.33 2.41 2.51 2.54 2.37
猪粮比 5.07 4.99 6.18 6.64 7.05 8.49 7.42 7.4 6.13 5.62 5.8 6.95



资料来源:WIND 资讯、中国畜牧业信息网

2010 年-2012 年,各季度末的猪粮比波动幅度较大,一般认为,猪粮比=6
时,是生猪养殖的盈亏平衡点,当猪粮比<6 时,生猪养殖户的积极性将会严重
受挫,导致生猪存栏量和出栏量下降。
(3)散养方式无序性
我国生猪散养比重较高,生猪散养农户受信息搜集能力的限制,缺乏对市场
的深度分析,只能根据周边地区当时的供求关系和价格变动安排养殖计划,易造
成本轮生产过剩引发下一轮生产不足,加大了生猪养殖业的利润波动频率和幅
度。
(4)动物疫情影响
生猪疫病的发生会致使大批生猪发病、死亡,给养殖户带来巨大损失;而且
生猪疫病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使得人们对猪肉的需求下降,进一步导致生猪价
格下跌,严重打击养殖户的积极性,从而放弃本轮生猪饲养或缩减养殖规模,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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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下一轮生产不足。
(5)补贴政策影响
生猪养殖相关补贴政策将激发养殖户的积极性,扩大生猪养殖规模,从而增
加生猪存栏量和出栏量,影响生猪价格和行业利润水平。
3、生猪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
我国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的平均税前销售利润率如下图:




资料来源:WIND 资讯、国家统计局

本行业的平均税前销售利润率低于全国工业平均水平,但利润率水平处于稳
定的上升通道,且利润率波动小于生猪养殖行业。伴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行业集中度与规范化程度的提高,未来行业的利润率水平还将保持稳定的增长态
势。
4、生猪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原因
(1)行业结构调整
根据商务部于 2009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15 年)》,应当严格控制定点屠宰厂(场)数量,原则上,直辖市和常
住人口在 500 万以上的城市城区要少于 4 家,其他地级以上城市城区要少于 2
家,县(市)全境设 1 家。地方各级政府均采取“适度集中规模、减少定点数量、
便于监督管理、促进生产和流通”的方针,以及“统一规划,科学布点”的原则
实施定点屠宰,避免造成区域内生猪屠宰加工企业的过度竞争。
随着生猪屠宰市场的规范,一些小型屠宰场不符合标准从而退出市场,屠宰
企业的规模化、集约化有效地提升了行业的整体利润水平。
(2)猪肉产品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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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猪肉消费结构的升级,产品附加值较高的冷鲜猪肉、低温猪肉制品
等比例在逐渐增加,提高了行业的整体利润水平。


(四)行业市场前景及发展方向


1、我国猪肉产业的市场前景
猪肉是我国绝大多数人民的必需消费品,其主要驱动因素如下:
(1)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
我国经济持续发展是国内猪肉消费增长的基础,我国人均收入状况如下图:




资料来源:WIND 资讯、国家统计局

我国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自 1998 年的 5,425.10 元增加到 2013 年的
26,955.00 元,累计增长 396.86%,年复合增长 11.28%。
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有力地带动了猪肉消费量的上升,同时也持续提
升了猪肉制品的消费量,对我国猪肉产业的发展是一次良机。
(2)猪肉产品升级
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 2012 年 2 月发布的《肉类工业“十二五”发展规
划》提出“十二五”期间积极发展冷鲜肉加工和肉制品生产。到 2015 年,县级
以上城市热鲜肉销售比例降到 50%以下,冷鲜肉占比提高到 30%。肉制品产量
占肉类总产量的比重达到 17%以上。
①热鲜猪肉向冷鲜猪肉升级
目前,我国生猪肉产品主要有热鲜猪肉、冷冻猪肉和冷鲜猪肉。
热鲜猪肉以其肉品新鲜、膘白肉红、味道鲜美的优点在城乡消费中仍占据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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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地位,但因其没有经过冷却排酸处理,易污染、易腐化变质、露天销售不卫生,
这使热鲜猪肉的销量呈下降趋势,市场份额逐渐缩小。
冷冻猪肉以其肉品安全卫生、便于冷藏运输的优势,受到消费者及肉类加工
企业的青睐,但在食用前需要解冻,会导致大量营养物质流失。
冷鲜猪肉既保持了肉品新鲜、质嫩味美、营养价值高的优点,又能有效避免
沙门氏菌、大肠杆菌等适温细菌污染肉类。而且对猪肉进行精细化分割,满足消
费者的多种需求,被誉为集安全、卫生、美味、营养、方便于一体的优质“鲜肉”。
冷鲜猪肉将成为未来的消费主流。
②高温猪肉制品向低温猪肉制品升级
高温猪肉制品是指经过 121℃高温、高压蒸煮的包装猪肉制品。此类产品消
毒彻底,在常温下有较长的保质期,一般为 3-6 个月或更长,但营养成分缺失较
多,且口味较差。
低温猪肉制品是指在常压下通过蒸、煮、熏、烤加工过程,使猪肉制品的中
心温度达到 72℃-85℃,并通过杀菌处理加工,在包装、贮存、流通销售过程中
始终保持低温的猪肉制品。此类产品具有:①鲜嫩、脆软、可口、风味佳;②营
养损失少,可基本保留肉类蛋白质、氨基酸、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成分以及肉
类完整的纤维组织。低温猪肉制品在我国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
③中式风味猪肉制品逐步走向现代化
中国传统风味猪肉制品是我国人民几千年来制作经验和智慧的结晶,有着广
泛的民众基础,其产品主要包括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干肉
制品、油炸肉制品、肠制品等。
近几年,此类产品正由旧时的作坊式生产向现代工业化生产转变,不仅保持
了色泽、香气、味道和造型,而且在标准化、保鲜、保质、包装、储运等方面取
得了突破,越来越受到我国消费者的认可,销量增长明显。
(3)食品安全体系的健全
随着我国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对行业不规范行为的
整治力度的不断加大,市场上供应的肉类及肉制品的质量将越来越高,消费者信
心增强,将增加对肉类及肉制品的消费需求。
2、生猪养殖行业的未来发展方向
2010 年 3 月 29 日,农业部畜牧业司发布《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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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养殖的意见》【农牧发(2010)6 号】,提出力争到 2015 年,全国畜禽规模
养殖比重在现有基础上提高 10%-15%,其中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占规模养殖场
的 50%,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的排泄物实现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重大动物
疫病防控能力显著增强,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的发展,将有利于:①从源头对生猪产品质量安全进行
控制;②提升疫病防控能力,确保人畜安全;③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水平,增加
养殖户收入;④粪污的集中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牧业与环境的协调发
展。
3、生猪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的未来发展方向
(1)行业龙头企业日渐崛起
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 2012 年 2 月发布的《肉类工业“十二五”发展规
划》指出:目前,我国冷加工及冷链物流设施不足,白条肉、热鲜肉仍占全部生
肉上市量的 60%左右,冷鲜肉和小包装分割肉各自仅占 10%,肉制品产量只占
肉类总产量的 15%,与发达国家肉类冷链流通率 100%、肉制品占肉类总产量比
重 50%的水平相比差距很大,不能适应城乡居民肉食消费结构升级的要求。规划
提出“十二五”期间积极发展冷鲜肉加工和肉制品生产。到 2015 年,县级以上
城市热鲜肉销售比例降到 50%以下,冷鲜肉占比提高到 30%。肉制品产量占肉
类总产量的比重达到 17%以上。
我国《食品安全法》和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已分别于 2009 年 6
月 1 日、2008 年 8 月 1 日实施,该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行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
响。随着政府对肉类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对屠宰及肉类加工企业监管力度的日
益加强,落后的小型企业将被逐渐淘汰,这为拥有先进生产设施的大型企业提供
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难得的发展机遇,行业内将逐步产生一批行业龙头企业。
(2)业内企业延伸产业链的趋势明显
行业内的优势企业延伸产业链的趋势明显:①通过建立规模化养猪场向上游
延伸;②通过建立品牌专卖渠道,销售冷鲜肉和低温肉制品等产品向下游延伸。
这类企业通过生猪源头质量控制,通过品牌宣传提高产品附加值,能够有效地消
化成本上升的不利影响,保持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增强盈利能力。
(3)通过精深加工提高产业附加值
随着屠宰加工行业的整合,行业内的优势企业将大力发展冷鲜猪肉和冷链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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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通过现代化加工技术利用猪头、猪骨、猪血、猪皮等副产品进行深加工,提
高产品附加值,增强抵御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
(4)业内企业的联合脚步加快
国家产业政策鼓励一体化、规模化经营,行业内以优势企业为龙头,名牌产
品为依托的联合、收购、控股、参股等重组行为将越来越多。


(五)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猪肉产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表:我国鼓励猪肉产业发展的政策列表
产业政策名称 出台日期 概要
①充分利用主产区丰富的饲料资源,积极发展农区畜
牧业,通过小额贷款、贴息补助、提供保险服务等形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2004-2-8 式,支持农民和企业购买优良畜禽、繁育良种,通过
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
国务院 发展养殖业带动粮食增值;②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
若干政策的意见》
设,实施重点区域动物疫病应急防治工程,鼓励乡村
建立畜禽养殖小区。
①积极发展节粮型畜牧业,提高规模化、集约化饲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水平。通过小额信贷、财政贴息等方式,引导有条件
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 2005-1-30 的地方发展养殖小区;②抓紧制定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 国务院 规划,加快建设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动物疫病预
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 防控制、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兽药质量监察和残留监
控、动物防疫技术支撑、动物防疫物质保障等系统。
①大力发展畜牧业,扩大畜禽良种补贴规模,推广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康养殖方式,安排专项投入支持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
2006-2-21
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 建设试点;②要加强动物疫病特别是禽流感等重大疫
国务院
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病防控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突发疫情应急机制,加
快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
在肉制品等具备一定基础的产业中发展壮大一批竞
《关于加快农业产业 2006-10-1 争力强和市场占有率高的龙头企业集群,形成大中小
化经营的意见》 农业部 型龙头企业共同发展格局,培养一批年销售收入超过
100 亿元和 50 亿元的龙头企业。
①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建设;②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调整养殖模式,做大做强畜牧产业,加强饲料安全管
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 2007-1-29 理,从源头上把好养殖产品质量安全关扩大对养殖小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 国务院 区的补贴规模;③加大动物疫病防控投入力度,加强
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基层兽医队伍建设,健全重大动物疫情监测和应急处
置机制,建立和完善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
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鼓励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机制
《国务院关于促进畜
2007-2-6 创新,建立基地,树立品牌,向规模化、产业化、集
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
国务院 团化、国际化方向发展,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进一步
意见》
增强带动农民增收的能力。
《国务院关于促进生 2007-7-30 建立保障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调动养殖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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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政策名称 出台日期 概要
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 国务院 (场)的养猪积极性,从根本上解决生猪生产、流通、
供应的意见》 消费和市场调控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①全面落实对粮食、油料、生猪和奶牛生产的各项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持政策,加大对生产大县的奖励补助,逐步形成稳定
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
2008-1-30 规范的制度;②加快转变畜禽养殖方式,对规模养殖
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
国务院 实行“以奖代补”,落实规模养殖用地政策,继续实行
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
对畜禽养殖业的各项补贴政策;③建立健全生猪、奶
意见》
牛等政策性保险制度。
《关于发布享受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2008-11-20
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 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
财政部
产品初加工范围(试 税优惠政策,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
税务总局
行)的通知》 初加工范围。
进一步深化畜牧业结构调整,充分发挥生猪区域比较
《全国生猪优势区域
优势,提高我国生猪的市场竞争力,稳定市场供给,
布局规划(2008-2015)》 农业部
确保我国养猪业持续与健康发展。
①扩大国家粮食、棉花、食用植物油、猪肉储备;加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快发展畜牧水产规模化标准化健康养殖;②采取市场
于 2009 年促进农业稳 2009-2-1
预警、储备调节、增加险种、期货交易等措施,稳定
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国务院
发展生猪产业;③继续落实生猪良种补贴和能繁母猪
的若干意见》
补贴政策,扩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实施范围。
推动屠宰行业布局调整和结构优化,提高产业集中
《全国生猪屠宰行业 度,提升定点屠宰企业的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提升
2009-12-31
发展规划纲要 猪肉产品卫生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对规模化养
商务部
(2010-2015)》 殖的带动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优质猪肉产
品的消费需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①支持企业参与收储,健全国家收储农产品的拍卖机
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
2010-2-2 制,做好棉花、食糖、猪肉调控预案,保持农产品市
力度 进一步夯实农业
国务院 场稳定和价格合理水平;②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
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
上市。
意见》
建立健全良种繁育、良种推广和质量监测体系,切实
《关于加强种畜禽生 2010-2-10 规范种畜禽市场经营行为,提高种畜禽质量安全水
产经营管理的意见》 农业部 平,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为现
代畜牧业发展提供种源保障。
发挥标准化规模养殖在规范畜牧业生产、保障畜产品
《关于加快推进畜禽
2010-3-29 有效供给、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中的重要作用,
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
农业部 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尽快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促
见》
进现代畜牧业持续健康平稳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①稳定发展生猪生产,扶持肉牛肉羊生产大县标准化
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 养殖和原良种场建设,启动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
2012-2-1
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 动,推进生猪和奶牛规模化养殖小区建设;②抓紧完
国务院
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 善鲜活农产品市场调控办法,健全生猪市场价格调控
意见》 预案,探索建立主要蔬菜品种价格稳定机制。
2012 年 2 月
《肉类工业“十二五” 工业和信
积极发展冷鲜肉加工和肉制品生产。
发展规划》 息化部
农业部
《缓解生猪市场价格 2012 年 5 月 在坚持现行扶持生猪生产发展各项政策的基础上,为
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 发改委 建立和完善生猪市场调控机制,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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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政策名称 出台日期 概要
财政部 康持续发展,缓解生猪生产和价格周期性波动,有效
农业部 维护养殖户、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2)国内市场潜力巨大
随着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优质产品带动的消费升级,食品安全体系的健
全,餐饮业的快速发展,猪肉消费将在较长的时间内持续增长。
(3)行业发展逐步规范化
2008 年,国务院和商务部分别发布了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生
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
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2009 年 6 月 1 日,《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规定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目录
以外的任何物质,任何食品都不能免检,促进了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2009 年 5 月 18 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规划指
出:①要大力整顿食品加工企业,对全国食品加工企业在生产许可、市场准入、
产品标准、质量安全管理方面逐项检查;②加快制定和修订乳制品、肉及肉制品、
水产品、粮食、油料、果蔬等重点食品加工行业的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
行业的持续规范必将有利于生猪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4)我国应对疫情的能力加强
国家对动物防疫工作的力度和投入明显加大,重大动物疫情得到了有效遏
制,应急机制逐步完善,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得
到加强,有利于生猪养殖行业的发展。
(5)饲料行业的高速发展
饲料业的高速发展为养殖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养殖业又能拉动
饲料业的发展,进一步带动种植业的发展,形成产业链的良性循环。
2、猪肉产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猪肉产品安全性有待提高
食品安全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猪肉产品的质量控制涉及饲料供
给、生猪养殖、屠宰加工、精深加工、物流运输多个环节,控制难度较大,不规
范现象的发生,如猪肉“瘦肉精”等事件,会影响人们对猪肉的消费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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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猪疫情
重大生猪疫情将减少生猪供给,引发消费者对猪肉产品的心理恐慌,导致供
需量同步减少,疫情过后的养殖恢复和消费信心重建,需要较长的过程,对业内
企业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生猪价格周期波动
我国生猪价格存在 3 年左右为一个周期的波动特征。生猪价格的周期性波
动,伴随着生猪价格的过度下跌和过快上涨,使得生猪养殖业的盈利水平呈现周
期性波动,对行业的发展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六)行业的技术水平和技术特点


1、生猪养殖行业的技术水平和技术特点
随着人工合成维生素和氨基酸化学工业的发展,配合饲料的工业化生产,饲
养机械化程度与疫病防治技术的提高,工厂化、集约化、专业化、标准化、规模
化的养殖方式在业内得以应用。
我国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应用的主要技术有:①人工授精技术;②早期隔离断
奶技术;③同步发情;④分阶段饲养;⑤养殖环境控制(如湿帘降温、热风炉保
温及机械通风);⑥保健饲养和疾病防治管理等。
这些饲养技术的应用提高了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提高了饲料转化率,减少
了养殖风险,增加了养殖效益。
2、生猪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的技术水平和技术特点
国外发达国家的生猪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的生产技术和设备制造技术相对
成熟,生鲜肉和熟肉制品深加工技术及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水平较高,其研究已
逐步转向优质、营养、保健、安全等方向。
我国的生猪屠宰及肉类加工的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在近十几年也取得了较
大的进步,一批规模较大的屠宰加工企业引进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生产装备和
工艺技术,促进了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了产品质量和品牌竞争力。
(1)生猪屠宰的工艺技术
目前,规模较大的屠宰企业主要使用的技术有:①改善动物福利和肉质的屠
宰致昏技术,如三点式低压高频电麻,二氧化碳麻醉;②防止加工过程中污染的
真空放血技术,蒸汽烫毛,燎毛,抛光技术;③动物自动跟踪识别技术;④屠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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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检疫检验系统;⑤两段式快速冷却和分割加工技术,依照 HACCP 危害控制
规范建立的质量保障体系。
(2)猪肉制品的工艺技术
目前,肉制品深加工企业主要使用的技术有:①快速腌制技术;②乳化技术;
③真空滚揉技术。


(七)行业的经营模式、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生猪养殖行业的经营模式
(1)专业母猪养殖模式
专业母猪养殖户主要从附近较大的规模猪场或种猪场购得母猪,或从自家母
猪所繁殖的母猪中挑选,生产的仔猪主要提供给周边的专业育肥猪养殖户。专业
母猪养殖户对专业育肥猪养殖户依赖性较强,面对市场变化的能力较弱。虽然每
家养殖数量较少,但因养殖户数量较多,一旦遇到行情低谷,这部分养殖户的行
为可以决定后市行情的波动。
(2)专业育肥猪养殖模式
专业育肥周期相对较短,仔猪 4 个月出栏,该模式主要存在于我国粮食主产
区,是我国生猪生产的主要模式之一。
(3)自繁自养模式
该养殖模式从种猪到商品猪的生产,整个生产链条较长,投入较大。受资金
规模、用地环境等因素制约,自繁自养按规模可分为以下两类:
①小规模养殖户:存栏母猪 10 头以下,年出栏生猪 200 头左右。小规模养
殖户数量庞大,各地均普遍存在,是我国生猪生产的中坚力量。
②中大规模养殖场:存栏母猪 10 头以上,年出栏生猪 200 头以上。中大规
模养猪场在资金、技术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代表着各地较高的养殖水平,可为
社会提供大量的优质安全的猪肉。
(4)上下游产业链投资的养殖企业
上游产业链主要是指饲料企业,下游产业链主要是指屠宰及肉类加工企业。
这些外部资金的投入可以带动各地的养猪业发展,能够上连原料种植市场,下连
终端消费市场,可以传递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变化,调整产业链的生产。这些企业
虽非我国生猪生产的主力,但对以养猪业为核心的主附产业链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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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我国生猪养殖模式的趋势是:①农户、小规模养殖长期存在;②可持
续性的规模化养猪是发展方向。
2、生猪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的经营模式
(1)单一屠宰加工模式
该模式的企业只进行屠宰加工和猪肉销售,多数小规模企业主要收取屠宰加
工费。屠宰企业一般在当地收购、当地销售,地域性较强,企业利润水平较低,
资金实力不强,不能有效地控制生猪品质,没有品牌效应,很难解决猪肉的跨期
存储及远距离销售。国内中小型屠宰加工企业主要采用这种经营模式。
(2)公司+基地+养猪户模式
该模式以区域龙头屠宰加工企业为主导,在辐射范围内通过采购协议或市场
影响力带动区域性养殖基地发展,并带动养猪户加入产业链。基地一般由公司与
畜牧兽医类服务机构或当地有一定实力的个人或团体组成,主要负责带动农户养
猪,并提供种猪、仔猪、养殖技术服务。该模式注重产业链内部分工,公司不需
向养殖环节过多投入,专注于生产技术、新产品开发、销售渠道拓展、品牌建设。
国内大型生猪屠宰加工企业主要采用这种经营模式。
(3)纵向一体化经营模式
该模式的屠宰加工企业参与猪肉产业链的全部或几个环节,如种猪繁育、仔
猪繁育、生猪育肥、屠宰加工、流通销售等。企业内实行主体间专业分工与协作
的一体化经营,是一种典型的纵向一体化组织方式。优点是:①生猪源头质量控
制强;②通过纵向一体化减少市场价格风险;③有助于形成品牌效应。但该模式
资金投入大,全过程管理水平要求高。
纵向一体化经营模式是未来行业发展的一种趋势,国内大型肉类加工企业,
如双汇发展、大众食品等纷纷加大对其上游生猪养殖的投入;大型饲料企业,如
新希望、中粮集团等纷纷加大对其下游生猪养殖的投入,均希望打造自身的猪肉
一体化产业链。本公司目前采用这种经营模式。
3、猪肉产业的周期性
猪肉产业具有超长久性和超大规模的消费群体,由于国人的饮食习惯,该产
业几乎没有被替代的可能。猪肉产业的供销价格存在一定的周期性波动,但需求
量没有明显的周期性特征。
4、猪肉产业的区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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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规模以上的业内企业都集中在猪肉产量或销量较大的区域,各区域的总
体经营数据如下表:
表:2010 年我国猪肉产业各区域总体经营数据
第一梯队:鲁、豫、川、 第二梯队:京、闽、浙、 第三梯队:渝、赣、陕、
项目 辽、吉、苏、蒙、皖、 鄂、粤、沪、湘、晋、 新、云、甘、贵、青、
冀、黑 津、桂 宁、藏、琼
资 金额 2,263 亿元 512.4 亿元 164 亿元
产 占比 77% 17% 6%
资料来源:《2010 年我国肉类行业发展概况》

5、猪肉产业的季节性
猪肉产业的生产与销售具有一定的季节性,每逢重大节日,如春节、中秋的
一段时期内,产销量增幅较大。


(八)行业的上下游情况


猪肉产业的上下游相关产业链很长,生猪养殖行业属于产业链的中上游行
业,其上游主要有种植行业、饲料行业;生猪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属于产业链的
中下游行业,其下游主要为批发零售行业。
图:猪肉产业上下游关系图

上游 种植行业 饲料行业



中游 生猪养殖行业 生猪屠宰加工行业


物流运输

下游 零售批发行业

1、上游情况
我国饲料行业一直保持着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2012 年,全国饲料工业总
产值为 7,073 亿元,全国总产量为 1.94 亿吨,同比增长 7.7%,从各省产量看,
排在前 5 名的省份依次为广东(2,332 万吨)、山东(2,154 万吨)、辽宁(1,326
万吨)、河南(1,321 万吨)、河北(1,185 万吨)。
猪饲料的主要原料是玉米和豆粕(大豆加工后的副产品)。我国是玉米种植
大国和大豆加工大国,两种原料来源十分丰富,供应稳定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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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游情况
目前,我国 80%的猪肉通过农贸市场销售,而美国通过超市销售约占肉类销
售总额的 85%,欧洲为 65%,拉丁美洲国家为 60%(资料来源:世界肉类组织
第四届世界猪肉大会会刊)。
超市可以提供较好的购物环境,实现冷链运输、存储、销售,为冷鲜猪肉、
低温猪肉制品的消费提供有力保障,而且便于政府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具
有其他零售业态无可比拟的优势。随着我国现代城市化步伐的加快,超市的猪肉
销售比例将总体呈上升趋势。


(九)行业的出口情况


我国猪肉出口量占总产量的比重很小,出口数据如下图:

图:2009-2012年
4 图:2009-2012年
我国猪肉出口量:万吨
我国猪肉出口金额:亿美元 15 0.25%
3 0.20%

0.15%
2
0.10%

0.05%
1
0 0.00%
2009 2010 2011 2012
0
2009 2010 2011 2012 出口合计 8.74 11.01 8.07 6.62
其中香港 7.01 8.31 6.31 5.12
出口合计 2.63 3.32 3.26 2.95
出口占产量 0.18% 0.22% 0.16% 0.12%
其中香港 2.11 2.51 2.56 2.29 比重


资料来源:WIND 资讯、商务部

2009 年-2012 年,我国猪肉出口量很小,主要原因是猪肉安全关系到进口国
人民的身体健康,各国在进口猪肉方面都制定了严格标准,甚至成为保护本国产
业的非关税贸易壁垒。因此,我国猪肉产业主要以内需发展为导向,未来,猪肉
出口大幅增长的可能性较小。


三、发行人的行业竞争地位

(一)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市场占有率情况


公司在生猪养殖、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行业中处于较强地位,龙大牌鲜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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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猪肉、龙大牌低温肉制品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评为“中国名牌产品”
(2007-2012)。2013 年 12 月 3 日,公司注册证号为 5189737 的“龙大肉食”商
标被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山东省著名商标”。
2013 年,我国规模以上屠宰及肉类加工企业实现的营业收入为 12,013.21 亿
元,按照公司营业收入计算的市场占有率如下表:

公司名称 2013 年收入(亿元) 占有率
双汇发展 449.50 3.74%

雨润食品 168.57 1.40%
高金食品 35.21 0.29%
龙大肉食 31.58 0.26%
得利斯 20.52 0.17%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各公司年报
注:雨润食品公布的营业收入以港元计,在计算市场占有率时,已将其港币收入按期末汇率
换算为人民币收入。

目前,双汇发展、雨润食品和大众食品是我国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的前三强,
但三者年营业收入合计不到全国规模以上屠宰及肉类加工企业的 8%,相比发达
国家,所占比例仍较低,如美国前三家屠宰企业(史密斯菲尔德公司、泰森公
司、JBS Swift 公司)总体市场份额已超过 56%。因此,留给行业内其他规模以
上企业的市场空间还很大。


(二)发行人竞争对手情况


1、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双汇发展(000895.SZ)是我国最大的生鲜冻肉和肉制品生产企业之一,1998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12 年,双汇发展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实现了肉
类资产的整体上市。双汇发展 2013 年实现营业收入 449.50 亿元,同比增长
13.2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8.58 亿元,同比增长 33.73%。
2、中国雨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雨润食品(1068.HK)成立于 1993 年,2005 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2013
年,雨润食品实现营业收入 214.40 亿港元,同比下降 19.95%;不含少数股东权
益的净利润 4,359.20 万港元,实现扭亏为盈。
3、大众食品控股有限公司
大众食品(P05.SG)成立于 1994 年,2001 年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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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退市,主要从事“金锣”牌生鲜肉及肉制品的生产及销售。2012 年,大众食
品实现营业收入 152.79 亿元,同比下降 9.2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0
亿元,同比上升 31.78%。
4、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得利斯(002330.SZ)成立于 2003 年,2009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是
以生猪屠宰,冷鲜肉、冷冻肉和低温肉制品为主业的综合加工企业,2013 年,
得利斯实现营业收入 20.52 亿元,同比增长 3.9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4,204.66 万元,同比下降 13.53%。
5、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高金食品(002143.SZ)成立于 2003 年,2007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是以生猪屠宰、猪肉销售及出口、肉制品深加工为主业的综合加工企业。2013
年,高金食品实现营业收入 35.21 亿元,同比增长 24.7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2,419.44 万元,同比下降 334.20%。


(三)发行人的竞争优势与劣势


1、“全产业链”发展优势
公司已形成集种猪繁育、饲料生产、生猪养殖、屠宰分割、熟食加工、食品
检验、销售渠道建设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
图:“全产业链”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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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具有以下三点竞争优势:
(1)均衡发展、提升盈利
由于缺乏先进的技术和严格的管理,家庭散养等非标准化规模养殖方式在饲
料利用率、仔猪成活率、生猪发病率、瘦肉出产率等影响养殖利润的关键指标上,
均与标准化规模养殖存在较大差距。因此,标准化规模养殖在成本控制和养殖效
益上的优势明显。
公司实施“全产业链”发展模式,逐步扩大自有标准化生猪养殖基地规模,
使养殖与屠宰加工向更为均衡的方向发展,不仅保障安全、可靠、稳定的猪肉原
料供应,而且可以获得较高的养殖利润,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水平。

①在产品成本方面,公司拥有生猪养殖环节,能够降低生猪原料成本
公司内部养殖育肥猪的单位成本与从外部采购育肥猪的单价比较如下表:
单位:元/公斤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项目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内部养殖育肥猪单位成本 12.89 -3.73% 13.39 0.53% 13.32 20.33%
外部育肥猪采购单价(注:
14.68 -1.54% 14.91 -10.34% 16.63 44.23%
未抵扣进项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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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部价差率 -12.19% - -10.19% - -19.90% -
注:自产农产品销售无需缴纳销项增值税,农产品采购可以抵扣进项增值税,即:自产农产
品销售价格=农产品采购价格/(1-13%)。为使“内部养殖育肥猪单位成本”与“外部育肥猪采
购单价”具备可比性,此处“外部育肥猪采购单价”未抵扣进项增值税。
从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养殖育肥猪的单位成本均低于从外部采购
育肥猪的采购单价,生猪养殖环节能够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用自养猪加工的鲜冻肉毛利率与从外部购买生猪加工的鲜冻
肉毛利率比较如下: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公司自养猪鲜冻肉毛利率 23.33% 21.63% 28.22%
公司外购猪鲜冻肉毛利率 5.15% 6.36% 7.56%

②在销售价格方面,公司屠宰环节的冷鲜肉产品具备区域品牌影响力,定
价略高于竞争对手
公司不断完善“全产业链”经营模式,从源头保障肉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品牌
影响力有所提升,并获得消费者认可,由此为公司冷鲜肉产品带来一定附加值,
公司在产品定价时,略高于同区域(尤其是烟台、青岛地区)竞争对手。
(2)源头保障、全程追溯
食品安全的根基在于源头控制,为确保终端产品的安全,公司致力于发展祖
代种猪场、父母代猪场、育肥猪场,构建完整的生猪养殖基地,实现自繁自养;
配套自建饲料厂,实现饲料供应自给自足。公司在饲料喂养、防疫用药、添加剂
使用等诸多涉及食品安全的方面进行全过程控制,大大增强对原料安全的掌控能
力,做到产品质量可追溯,最终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健康、新鲜”的猪
肉产品。
(3)渠道拓展、终端布局
公司致力于销售渠道拓展和品牌建设。截至 2013 年末,已开设 2,670 家加
盟店,已进入山东家家悦、烟台振华量贩、大润发等大中型商场超市,形成了覆
盖较为广泛的终端销售网络。
2、食品安全保证体系优势
公司致力于打造以源头控制、质量体系、产品检测为核心的食品安全保证体
系,做到批批都检验、全程可追溯,实现对原料、生产、产品的全过程把关。
(1)源头控制
公司自有猪场坚持选用自产饲料进行喂养;严格筛选使用兽药、疫苗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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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确保足够的休药期,使得生猪的药物残留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同时,公司选择
国内知名生猪养殖厂商——牧原股份作为合作伙伴养殖场,通过与其签订《毛猪
购销协议》并明确了较高的生猪收购标准,确保了大量优良安全的生猪供应。
(2)质量体系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 HACCP、ISO9001 质量控制体系的要求组织
生产;对公司全产业链各主要环节中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各种危害因素进行系统
和全面的分析,确定出关键的控制点进行重点控制;公司事业部品质管理部、工
厂品质管理科、车间质检室构成的三级质量管控体系,对生产全过程进行严格的
品质控制;全过程的批次管理和报表记录,形成了严谨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该体系一方面能够监督各环节的食品安全控制情况,做到有据可查、责任到人;
另一方面,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能够快速、准确地进行追溯查询,及时采取
有效措施。
(3)产品检测
公司建立起从养殖到屠宰到物流到终端的层层检测体系,包括饲料检验、兽
药检验、出栏检验、加工过程中的十八道检验、配送车辆 GPS 温度控制、终端
官能检验等诸多环节,做到每个批次的生猪肝脏都取样检测。
公司全资子公司杰科检测具备较优的检测技术及较为先进的检测设备,有效
的保证了食品安全检测工作的开展:
①权威的检测机构
杰科检测已顺利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为专业
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并多次通过 FAPAS 能力验证,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第三方
检测机构,杰科检测已拥有 2 项发明专利。
②先进的检测设备
杰科检测先后引进了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LC/MS/MS)、超高效液相
色谱仪、气质联用仪、气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等食品检测设备,建立起行业检
测中心。目前,检测中心能够对微生物、理化、重金属、农药残留、抗生素残留、
食品添加剂、过敏性物质等 900 多项指标进行检测。
3、销售渠道优势
(1)在优势区域市场大量发展加盟店
截至 2013 年末,公司已开设 2,670 家肉食加盟店,主要分布在山东省 17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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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以及河北省,“统一门头、统一布置、统一陈列、统一服装、统一服务、统
一品质”的“六统一”加盟店已成为贴近消费者的“好邻居”。龙大肉食加盟店
大多位于居民集中的小区周边,以其购买更方便、服务更贴心的鲜明特色,与商
超形成渠道互补。同时,公司制定了《加盟店管理办法》,并安排专人定期巡查,
确保了加盟店的产品和服务品质。
(2)产品已进入多家大中型商场超市
公司冷鲜肉和熟肉制品已进入大润发、山东家家悦、烟台振华量贩等全国或
区域性大中型商场超市,报告期内,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人民大润发
商业有限公司一直为公司前五大客户,成为公司长期稳定的销售渠道。同时,通
过进入知名商场超市,有助于提升产品形象和品牌影响力,从而可促进其他渠道
的销售。
(3)食品加工企业质优稳定
公司生产的猪肉产品凭借食品安全保证和较为优良的产品品质,公司已与上
海荷美尔、避风塘、上海梅林、厦门程泰、上海福喜等多个食品加工企业建立了
供销关系。
4、生猪养殖技术优势
公司按照“六统一”(统一规划、统一猪种、统一饲料、统一防疫、统一保
健、统一检测)模式实施严格管理,并经过不断探索创新,形成了在种猪选育、
生猪育肥、保健措施、饲料配方、防疫管理等多环节的技术优势。
(1)种猪选育
经过对种猪的严格筛选、优化、选育,所出产的商品猪,出肉率、瘦肉率较
高、肉质优良细嫩。
①公司养殖基地自建祖代和父母代种猪场,引进的优良种猪,具有生长速度
快、饲料转化率高、抗病能力强、肉质优良、背膘薄、体型优美等特点。
②采用 GBS 种猪育种管理及数据分析系统,运用 BLUP 育种方法进行种猪
选育,严格控制近交系数,保持较好的遗传进展,确保种猪血缘清晰,实现科学
选配,不断提高猪群生产性能。
③建立人工授精技术体系,加快种猪优秀基因的应用。
④采用较先进的 B 超声波诊断仪,对妊娠母猪进行早期妊娠诊断,减少非
生产天数;同时根据背膘调整母猪饲喂量,提高母猪生产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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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育肥技术
公司采用早期隔离断奶技术(SEW),其优势在于:
①缩短母猪的产仔间隔;
②提高饲料利用效率:仔猪自己吃入饲料、消化吸收,提高饲料利用率;
③有利于仔猪的生长发育:早期断奶的仔猪能自由采食营养水平较高的全价
饲料,得到符合本身生长发育所需各种营养物质;
④增强生猪的抗病性能:早期断奶可减少初期疫病感染,实现了猪在以后的
生长过程中健康少生病,少用药物和疫苗,进而提高生猪的食品安全性。
同时,养殖中实行分性别饲养,根据公母猪能量和蛋白营养需求的差异分别
制定配方,不仅提高了饲料的利用率,而且提高生猪出栏的均匀度。
(3)保健措施
公司在生猪保健上遵循“养防结合、防重于治”的理念,一方面着力于生物
安全体系的建设;另一方面,实施分胎次饲养(SPP),将相同胎次的母猪分开
集中饲养,以减少二胎和二胎以上母猪饲养场的疾病传播,提高猪群的健康和生
产水平;同时在养殖中实行全进全出(AIAO),栏圈彻底消毒,减少应激,显著
提高生猪的抗病力。
(4)饲料配方
饲料是生猪成本中最重要的部分。公司养殖基地根据猪的不同生长周期所需
的不同营养要求,研制出营养配方;推行分阶段饲养,不同阶段喂养不同配方的
饲料,不仅满足生猪生长的营养需要,更降低了饲料成本。
在饲料安全方面,公司采取了严格的控制措施,自建饲料公司,加工饲料进
行喂养。公司采购饲料添加剂前,均由杰科检测对样品进行检测。
(5)防疫管理
①合理使用疫苗
公司通过合理使用疫苗,减少生猪发病的几率,从而减少使用抗生素。
②严禁使用违禁药
目前,公司严格筛选、使用兽药,并对每种兽药的生产厂家逐一进行核查,
更换厂家或新增兽药品种,都由杰科检测进行生猪药残实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③严格执行休药期管理
公司要求所有养猪场对发病生猪实行隔离喂养,详细记录用药情况,严格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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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国家规定的休药期,休药期结束后,由杰科检测取样检测,确认药物残留达标
后才可出栏。严格执行休药期是控制药物残留的关键。
④定期疫病监测
公司养殖基地每年定期对猪群进行疫病监测。当猪场发生疑似传染病时,按
照“发现早、行动快、措施严、范围小”的原则,立即对病猪实行隔离,确诊病
例、查清病原,同时对发病猪场采取封锁、消毒和紧急预防等有效措施,彻底扑
灭疫情,并做好病猪档案、用药情况记录。通过严格的防疫管理,公司能有效控
制动物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6、竞争劣势
(1)自养生猪供应不足
虽然公司构建起完整的生猪养殖基地,但规模有限。2013 年育肥猪出栏量
17.52 万头,而 2013 年屠宰生猪 197.95 万头,自养生猪远远不能满足公司现有
生产需要。
(2)融资渠道的限制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行业急剧扩容,企业之间的整合日益加剧。公司
的主要竞争对手相继在内地或者海外上市,募集大量资金,如双汇发展于 1998
年在国内上市,大众食品于 2001 年在新加坡上市(已于 2013 年退市),雨润食
品于 2005 年在香港上市,高金食品 2007 年在国内上市,得利斯于 2009 年在国
内上市。主要竞争对手的融资扩张举措使得公司面临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为继
续保持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公司急需拓宽融资渠道,加大产品研发力度,扩大
生产规模和产品销量。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猪养殖、生猪屠宰和肉制品加工,主要产品及客户群体如
下表:
产品系列 主要产品 主要客户群
生猪 商品猪 供内部屠宰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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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条、红条系列:冷鲜白条肉、冷鲜红条肉
肉类系列:猪颈背肌肉、猪前腿肌肉、大排肌肉、冻
猪后腿肌肉、里脊肉、前后肘肉、当腰肉、五花肉、
加盟店和批发
腱子肉、带膘类产品、下货类等;
冷鲜肉 商、商场超市、
骨类系列:前后腿骨、带腱子肉腿骨、精肋排、前排、
食品加工企业
腰排、带肉脊排、肋软骨、带肉软骨等;
带皮系列:带皮蹄膀、带皮肘肉、带皮去骨中方、带
皮当腰等
猪颈背肌肉、猪前腿肌肉、大排肌肉、冻猪后腿肌肉、 食品加工企业、
冷冻肉
里脊肉、带膘类产品、猪副产品等 批发商、加盟店
烤肉系列:萨伯尔烤肉、里脊烤肉等;
火腿系列:皇家大火腿、特级精肉火腿、熏烤无淀粉
低温
火腿、三文治火腿等;
熟食 肉制品 商场超市、批发
低温香肠系列:龙大烤肠、蒜香烤肠、台式烤肠、松
制品 商、加盟店
花蛋肠等
卤肉
卤烧肉、卤大肠、卤猪耳、卤猪肝、脱骨猪蹄等
制品

(二)主要产品(服务)工艺流程


1、商品猪的养殖流程图

配种 约114天 产仔


祖代种猪 妊娠期 父母代种猪 场




哺乳期 保育期 生长期 妊娠期 仔猪


约21天 约49天 约160天 配种 约114天 产仔


育肥商品猪 育肥期 保育期 哺乳期 猪

约100天 约49天 约21天

2、低温肉制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图
原料验收 斩拌绞肉 腌制 滚揉 灌装 热加工



装箱 二次杀菌 金属探测 真空包装 卸模具 冷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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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卤肉制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图
原料验收 焯水 煮制 剔骨劈半 码锅 刷汁



装箱 金属探测 冷却

4、冷鲜肉及冷冻肉的生产工艺流程图


宰前 颌下淋巴结
检疫 检验去甲状腺


福利静养 电击 悬挂 放血 清洗 去头尾 工

去皮 剥皮 开膛去蹄

皮张 咬肌 口蹄疫
检验 检验 检疫


胃肠脾 心肝肺 胴体内脏
虫检 劈
检疫 检验 同步检验

旋割肛门 开膛 工
开半
括约肌、猪鞭 净膛



去肾脏、脖头肉 胴体过秤检查 检品 清洗




冷却排酸 分段解体 修整去骨 二次修整



预冷 摆盘 分割肉检验





选除杂质 金属探测 包装 冷鲜肉



速冻 装箱 冷藏 冷冻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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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的经营模式


1、生猪养殖模式
公司采取自繁自养模式,涵盖了从种猪到育肥猪的整个养殖过程,生猪所有
权都属于公司,不存在任何代养等中间环节。公司还自建饲料公司,自产饲料进
行喂养,依托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销售能力,实现猪肉产品终端零售。该生
猪养殖模式结合“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可做到全过程质量控制,提高公司盈利水
平,降低市场风险。
2、生猪供应模式
生猪主要来源于自养生猪和收购生猪,自养生猪主要是龙大养殖“自建养殖
场”自繁自养,收购生猪主要是通过“合资伙伴养殖场”、市场化采购的模式稳
定获得供应源,如下图所示:


龙大饲料



检测 饲料




龙大养殖 合资伙伴
生猪供应商 (牧原股份养殖场)
(自有养殖场)



科 检测 自养生猪

测 收购生猪
检测

检测 收购生猪




龙大肉食 聊城龙大 莒南龙大 龙大牧原




检测 熟食制品
冷鲜肉
检测
冷冻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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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屠宰生猪来源如下表: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项目 屠宰头数 屠宰头数 屠宰头数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头) (万头) (万头)
自养生猪 17.46 8.82% 7.76 4.93% 7.06 6.80%
外购生猪 159.50 80.57% 132.06 83.98% 91.69 88.31%
牧原股份供应
20.99 10.61% 17.44 11.09% 5.08 4.89%
生猪
屠宰生猪总量 197.95 100.00% 157.26 100.00% 103.83 100.00%

(1)自有养殖场
公司自建种猪繁育场和生猪育肥场。
①公司种猪繁育场引进的种猪,生长速度快、饲料转化率高、抗病能力强、
肉质优良、背膘薄、体型优美;同时采用 GBS 种猪育种管理及数据分析系统、
人工授精、B 超检查仪等先进技术和设备对种猪进行筛选、优化、选育,确保种
猪优良的生产性能。
②饲养过程中实行六统一管理,即:统一规划、统一猪种、统一饲料、统一
防疫、统一保健、统一检测。猪场使用的疫苗和兽药经过筛选和确认。
③养殖过程中采用早期隔离断奶技术(SEW)和分胎次、分性别、全进全
出饲养模式,缩短母猪的产仔间隔,提高饲料利用效率,有利于仔猪的生长发育
和增强生猪的抗病性能。
④商品猪出栏时需经杰科检测进行出栏检验,以保证进入加工环节的生猪安
全和健康。
(2)合资伙伴养殖场
公司合作伙伴——牧原股份饲养技术先进,管理严密,其供应的自养生猪优
质、安全、健康。公司与牧原股份签订了《毛猪购销协议》,确保了优良生猪的
稳定供应。
牧原股份创立于 2000 年,主营业务为种猪和商品猪的养殖与销售,主要产
品为种猪、商品猪,经过近 20 年的发展和积累,牧原股份形成了以“自育自繁
自养大规模一体化”为特色的生猪养殖模式: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牧原股份
已拥有 3 个饲料厂,25 个养殖场(含子公司),形成了集饲料加工、生猪育种、
种猪扩繁、商品猪饲养为一体的完整生猪产业链。
2008 年,公司与牧原股份合资设立龙大牧原(公司控股 60%),建设生猪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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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项目。牧原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牧原股份实际控制人秦英林、钱瑛与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招股意向书中生猪的定义为“以屠宰为目的而养殖的活猪”,不包含种猪,
也不包含退役种猪。
根据牧原股份招股说明书对退役种猪的释义,退役种猪指“不再用于繁殖用
途的种猪”,一般情况下,由于使用年限较长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繁殖性能较差的
种猪,会被界定为退役种猪,进行销售。
本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牧原股份生猪销售情况是为了比较牧原股份向龙大牧
原销售生猪及向其他客户销售生猪的价格是否公允。由于退役种猪的市场销售价
格明显低于普通生猪,且牧原股份销售给龙大牧原的生猪中不包含退役种猪。因
此,为了提高数据的可比性,牧原股份向发行人提供的销售数据仅包含了普通生
猪的销售价格、数量,没有包含退役种猪的数据。
2011 年-2013 年,牧原股份生猪销售(注:未包含退役种猪)情况如下表:

2013 年度
销售数量 销售收入 单价 单价
项目
(头) (吨) (万元) 占比 (元/公斤) 差异率
向龙大牧原销售生猪 209,930 22,371.77 33,385.56 18.80% 14.92
1.36%
向其他客户销售生猪 954,113 97,923.22 144,165.05 81.20% 14.72
合计 1,164,043 120,294.99 177,550.61 100.00% 14.76 -
2012 年度
销售数量 销售收入 单价 单价
项目
(头) (吨) (万元) 占比 (元/公斤) 差异率
向龙大牧原销售生猪 174,380 18,757.01 28,233.47 20.51% 15.05
0.48%
向其他客户销售生猪 676,571 73,053.56 109,438.42 79.49% 14.98
合计 850,951 91,810.57 137,671.89 100.00% 15.00 -
2011 年度
销售数量 销售收入 单价 单价
项目
(头) (吨) (万元) 占比 (元/公斤) 差异率
向龙大牧原销售生猪 50,789 5,270.07 8,596.87 8.35% 16.31
-5.72%
向其他客户销售生猪 517,517 54,541.42 94,362.40 91.65% 17.30
合计 568,306 59,811.49 102,959.27 100.00% 17.21 -
资料来源:数据来源于牧原股份提供的说明。

牧原股份向龙大牧原所售生猪的单价高于其他客户,主要是由于龙大牧原向
牧原股份采购的生猪品质较高,龙大牧原向牧原股份采购生猪的标准如下:
A、生猪不得检出禁止检出的药物残留成分及代谢物,体重在 100-120 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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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有鞭伤。
B、生猪肉质水分含量不得超过 77%,若超过 77%,公司有权拒收。
C、生猪装车前 8 小时停食。
因此,牧原股份对龙大牧原的毛猪售价与对其他客户的毛猪售价差异是由毛
猪品质不同所致,龙大牧原与牧原股份之间的毛猪购销价格公允。
2011 年,牧原股份向龙大牧原所售生猪的年平均单价低于其他客户,主要
原因是:2011 年下半年的生猪均价较 2011 年上半年的生猪均价高很多,2011 年,
龙大牧原向牧原股份采购的生猪基本发生在上半年,公司出于对市场的研判,下
半年基本暂停向牧原股份采购生猪。
(3)生猪供应商
除自有养猪场、龙大牧原养殖场外,其余生猪主要向市场化的第三方生猪供
应商进行采购。公司重视从源头控制猪肉产品的质量,对供应商从其货物来源、
物流、经营规模、供货稳定性、供货质量、商业信誉、养殖生产技术等多方面进
行考察和评价,考评合格的生猪供应商才可向公司进行供货,以确保生猪供应的
质量及安全。同时,作为专业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杰科检测通过
其较为先进的检测技术及设备,对公司采购的生猪做到批批都检验、全程可追溯,
以严密的检测体系,确保了终端产品的食品安全。

3、采购模式
(1)采购内部控制流程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料是生猪,针对生猪供应商(包括法人供应商及自然人供
应商),采购控制程序主要包括计划、检疫、核算、结算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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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 畜牧局及公司 按国家、公 检疫
供应商按计划将生猪送到指定工厂 不合格
对生猪进行检疫 司规定处理
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
科下达的生产计划向
供应商下达供应计划
供应商无法完 采购部向其他供应
合格
成供应计划 商下达供应计划



数据自动导入
采购主管对核算 车间按批 根据编号下 车间核数,按 过磅员过磅编
软件按编号批
结果进行审核 次宰杀 达宰杀批次 批次入待宰圈 号、导入系统
次核算
核算

开票员根据编号 过磅员检查 负责人对发 数据记录员 数据记录 供应商凭 财务部凭发
财务部将
对应的供应商、 发票信息审 票信息审核 对发票信息 员将发票 发票在财 票向供应商
发票入账
价格开收购发票 核、签字 、签字 审核、登记 交供应商 务部结算 付款

结算


①采购计划及采购价格
生产计划科根据销售订单和生产任务提前 2 天向采购部下达生猪采购任务,
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协调自养生猪和收购生猪的猪源,按照采购部确定的收购
价格采购生猪。公司收购生猪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准,随行就市。
②生猪采购质量及数量管理
我国实行动物检疫申报制度。根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0】
第 6 号)相关规定,进入发行人屠宰厂的生猪必须全部取得其产地县级动物卫生
监督机构开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载明该批生猪的数量、产地、用途等信
息;发行人各屠宰厂当地主管畜牧局下属的动物卫生监督所常年向发行人各屠宰
厂派驻监督管理人员及官方兽医,负责审核发行人屠宰生猪(包含自养和外购)
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核准并抽检后方能放行进入屠宰厂。
生猪送达公司后,由采购部会同当地主管畜牧局派驻的监督管理人员及兽医
共同核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逐头进行严格检疫。对经检疫合格的生猪放
行入厂,驻厂监管人员填写《定点屠宰场检验工作记录表》(即收购屠宰日记账),
并与官方兽医共同签字确认;发行人采购部填写《送宰通知单》,对生猪进行逐
批编号,送入待宰圈内福利静养,然后送入屠宰车间宰杀。
综上所述,我国生猪采购过程中由公司会同监管部门共同对生猪进行检验检
疫,有效的保证了生猪供应的质量安全;同时,生猪产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开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为生猪采购数量的外部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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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采购结算及付款方式
采购部过磅员对检验后的生猪进行称重、编制批次号导入生猪收购核算软
件,每日终了汇总填报《生猪收购日报表》,核算组根据过磅员录入的批次号编
制屠宰顺序表,屠宰车间分头、皮、白条三部分按屠宰顺序表进行宰杀、称重、
记录,并将当日数据传送至采购部核算室,由结算室复核,按膘厚等级由核算软
件自动核算生成供应商结算表。

财务部根据审核无误的结算金额,向供应商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结算货款。
公司向供应商结算货款主要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报告期内生猪采购结算中银行
转账占比 82.05%,其次 17.95%的生猪采购款采取现金支票进行结算。具体情况
详见“本节、四、(三)、6、(1)采购结算方式”。
④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各屠宰厂当地主管畜牧局下属的动物卫生监督所派驻各
屠宰厂的监管人员进行了访谈,取得了发行人各屠宰厂主管畜牧局出具的历年屠
宰量证明文件,抽查《定点屠宰场检验工作记录表》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与发行人财务记录及生产记录进行了详细核对。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采购流程内部控制设计良好,能够保障有关
采购业务的效率和安全,发行人生猪采购量是真实的。
(2)采购渠道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生猪、玉米、豆粕等,其采购渠道具体如下:
①生猪:报告期内公司外购生猪主要来源于自然人生猪供应商,个人生猪供
应商一般向周边中小生猪养殖户或规模化养猪场进行采购;其次,公司向合作单
位——牧原股份采购生猪,牧原股份(002714)为国内知名生猪养殖厂商;另外,
公司还通过少量法人供应商采购生猪。
②玉米:报告期内公司玉米供应商的构成主要为自然人,个人玉米供应商向
玉米种植户进行采购再销售给公司。
③豆粕:报告期内,公司豆粕主要由青岛渤海科技有限公司等法人供应商供
应。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详见“本节、四、(六)主要产品原材料和
能源情况”。
4、生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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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冷鲜肉、冷冻肉加工业务的生产模式
冷鲜肉、冷冻肉加工业务由龙大肉食莱阳生产部、聊城龙大、龙大牧原、莒
南龙大承担。龙大肉食莱阳生产部主要屠宰自养生猪和从生猪供应商收购的生
猪,加工成冷鲜肉和冷冻肉后,产品主要供山东东部市场销售和熟食加工工厂使
用。聊城龙大主要屠宰从生猪供应商收购的生猪,加工的冷鲜肉和冷冻肉主要面
向山东西部市场及周边的河北、河南等市场。龙大牧原主要屠宰从合资伙伴(牧
原股份)养殖场收购的生猪,加工的冷冻肉主要向全国食品加工企业销售。莒南
龙大主要屠宰从生猪供应商收购的生猪,加工的冷鲜肉和冷冻肉主要面向山东南
部市场及上海、南京等华东市场。
(2)熟食制品加工业务的生产模式
熟食制品加工业务由龙大肉食的熟食加工工厂承担,原料以自产猪肉为主,
部分用量较大的猪副产品实行定点采购。生产组织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各地销
售员提前 3 天将汇总的订单发给营销部计划部门,计划部门将生产计划分产品类
别后下达给生产车间,生产车间根据时间要求下达生产计划,安排生产任务。低
温肉制品主要供应山东市场,随着公司向山东省外市场的拓展,低温肉制品已在
河北邯郸等地区销售;中式卤肉产品,目前主要通过山东省内的大中型商场超市
和加盟店进行销售。
5、销售模式
公司生食事业部负责销售冷鲜肉、冷冻肉产品,熟食事业部负责销售熟食制
品。公司通过自提货现销、加盟商、商场超市、食品加工企业、批发商等五种渠
道进行销售。
(1)自提货现销
自提货现销的主要客户是全国各地的个体经销商、当地肉品经营户、团购单
位、福利客户以及产品零售商户等。发货单由财务部审核,仓储部发货,随即确
认销售收入,采取现款现货结算或预收款结算。主要销售流程如下图:


销售部审核 客户交款 财务部收款
客户订货
打印出库单 或预付款 审核单据




门卫收取出 仓储部审核 财务部审核
门联、放行 过磅发货 确认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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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盟商
为拓宽销售渠道,有效推广品牌,同时方便广大消费者购买新鲜肉制品,发
行人采用“区域加盟经销商+加盟店”的业务模式销售冷鲜肉产品及少量冷冻肉产
品和熟食制品。
①加盟商经营模式
A、加盟商销售流向
在加盟商销售渠道下,区域加盟商是公司的直接销售客户,公司产品主要通
过以下几个流程到最终消费者:
a、加盟店:除单店加盟商直接向公司采购产品外,大部分加盟店通过区域
加盟经销商采购公司产品,并销售给最终消费者。
b、餐厅、酒店、学校、农贸市场等非加盟店渠道:鉴于区域加盟商在渠道
上的优势,其采购的公司产品除供其所管理加盟店销售以外,还流向餐厅、酒店、
学校、农贸市场消费渠道,并最终销售给消费者。
报告期内,公司加盟商各渠道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渠道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加盟店渠道 80,850.28 72.40% 70,402.53 73.89% 78,795.52 82.46%
非加盟店渠道 30,824.06 27.60% 24,882.35 26.11% 16,759.04 17.54%
合计 111,674.35 100.00% 95,284.88 100.00% 95,554.56 100.00%
B、加盟店销售体系
公司直接与区域加盟经销商签订《区域加盟经销商特许经营合同》。除发行
人单店加盟商由发行人生食事业部下属营销部直接管理外,发行人主要通过在各
区域发展的“区域加盟经销商”对该区域的各“加盟店”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包括:
a、在其所辖区域内开发潜在加盟店,经发行人考察认可后,与发行人签署《加
盟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到期后续签;b、负责对其所辖区域内各加盟店统一
汇总订单、预收货款、配送产品等;c、负责按照发行人的制定《特许加盟管理
办法》对区域内的加盟店进行监督管理。
C、加盟店销售流程
公司加盟店主要销售流程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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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商预
付货款




加盟店 受理、汇总订单, 营销部根据货款余
车间备货
申请订单 向生产部下达生产计划 额审核生成出库单



仓储部审核 财务部
门卫检查放行
发货 确认销售收入

②主要加盟经销商基本情况
发行人 2013 年前 20 大区域加盟经销商基本情况及其在报告期内的销售情况
如下:


所属 开发加 加盟起始 销售收入(万元)
序号 姓名
地区 盟店数 日期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1 孔祥利 烟台 106 2007.9.10 8,622.79 7,013.32 6,594.91
2 徐光法 青岛 50 2006.6.19 8,498.04 9,672.02 6,066.06
3 鹿传友 博山、张店 222 2007.3.31 7,607.32 5,966.57 5,521.53
4 盖炳超 莱阳 34 2010.11.1 4,934.57 3,410.45 1,311.21
5 王辉 龙口 78 2006.1.1 4,344.12 4,237.04 4,572.41
6 孙文彬 莱州 93 2006.1.1 3,192.48 2,679.34 2,835.83
7 吕兴波 寿光 77 2006.7.17 2,955.14 2,850.62 3,130.43
8 郭刚岭 济南 83 2007.5.7 2,808.60 2,121.37 2,578.05
9 丁艳红 栖霞 77 2007.12.18 2,760.83 2,172.52 2,010.68
10 臧小平 临淄 72 2007.9.26 2,724.61 2,683.43 2,302.16
11 刘振富 蓬莱 37 2006.1.1 2,703.40 2,140.63 1,964.75
12 姜宁 东营 21 2007.1.28 2,519.78 1,557.91 1,564.18
13 曹玲艳 潍坊 72 2006.8.4 2,185.47 1,399.17 1,499.96
14 于英 海阳 53 2009.9.3 1,931.68 1,409.52 1,187.86
15 谢彬亮 昌邑 23 2007.3.22 1,906.68 1,927.46 1,861.56
16 冯玉全 日照 25 2006.11.25 1,810.31 1,547.93 1,820.71
17 付杰 泰安 72 2007.9.16 1,625.57 1,557.09 1,705.99
18 周立娟 济南 60 2007.5.7 1,543.20 1,104.29 1,001.39
19 张洪义 邯郸 11 2010.12.24 1,528.57 963.57 376.80
20 朱政 济南 18 2010.1.18 1,515.96 245.86 306.05
合 计 1,284 - 67,719.12 56,660.11 50,212.52
合计占加盟店销售收入比例 - 60.64% 59.46% 52.55%
注:上述加盟店数为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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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前 20 大区域加盟经销商分渠道销售收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姓名
号 加盟店渠道 非加盟店渠道 加盟店渠道 非加盟店渠道 加盟店渠道 非加盟店渠道
1 孔祥利 5,562.20 3,060.58 5,256.68 1,756.63 5,808.82 786.09
2 徐光法 2,934.54 5,563.49 2,876.04 6,795.98 3,268.03 2,798.03
3 鹿传友 5,834.57 1,772.74 5,909.39 57.17 5,481.41 40.12
4 盖炳超 786.30 4,148.27 722.12 2,688.33 650.14 661.07
5 王辉 3,323.81 1,020.30 2,997.93 1,239.11 3,966.37 606.04
6 孙文彬 2,975.81 216.67 2,679.34 - 2,835.83 -
7 吕兴波 1,973.48 981.65 1,709.40 1,141.22 1,579.19 1,551.23
8 郭刚岭 2,621.42 187.18 2,049.80 71.58 2,554.90 23.16
9 丁艳红 2,760.83 - 2,172.52 - 2,010.68 -
10 臧小平 2,584.33 140.28 2,488.67 194.76 2,157.40 144.76
11 刘振富 2,191.76 511.64 1,616.71 523.91 1,916.33 48.42
12 姜宁 1,354.84 1,164.94 1,027.41 530.51 1,022.98 541.20
13 曹玲艳 1,416.40 769.07 1,399.17 - 1,456.32 43.63
14 于英 1,858.96 72.72 1,097.76 311.75 1,062.11 125.75
15 谢彬亮 728.72 1,177.96 604.56 1,322.90 631.75 1,229.81
16 冯玉全 1,210.19 600.13 913.98 633.95 996.18 824.53
17 付杰 1,563.30 62.27 1,500.76 56.34 1,687.99 18.00
18 周立娟 1,203.73 339.48 1,104.29 - 1,001.39 -
19 张洪义 198.97 1,329.60 96.41 867.16 65.60 311.20
20 朱政 357.38 1,158.58 245.86 - 306.05 -
合计 43,441.55 24,277.56 38,468.80 18,191.30 40,459.48 9,753.04

综上所述,主要的区域加盟经销商均与发行人合作多年。报告期内,发行人
不存在主要区域加盟经销商流失的情况。
③加盟商的销售收入情况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公司加盟店的平均销售收入分别为 31.10 万元、
28.34 万元、30.28 万元,保持稳定,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加盟店数量 2,670 2,484 2,534

加盟店收入(万元) 80,850.28 70,402.53 78,795.52
单店平均收入(万元) 30.28 28.34 31.10
注:指区域加盟经销商收入中加盟店渠道收入。

④区域加盟经销商的选择标准
A、评估其整体财务状况,开发 20 个加盟店需约 30-40 万元,其还需具备会
计、统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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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经营理念符合公司快速发展的要求,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并
加以落实,在当地具有一定市场资源。
C、具有相关经商经验,管理过小型团队,能制订出系统化、合理化的开店
计划、店员管理措施、考核政策,需提交市场开发报告。
D、面对前期可能遇到的开拓、经营压力,具有较好的心理承受能力。
E、具有良好的品德,讲诚信,能与公司保持长久的合作关系。
⑤加盟费及履约保证金的收取
加盟店均使用“龙大肉食”标识,因此,公司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向区域加盟经
销商收取 2-3 万元的品牌加盟费,不向加盟店收取加盟费。公司收取的加盟费计
入“其他业务收入”。
加盟商需向公司交纳履约保证金,退出加盟时,予以退还。地级区域加盟经
销商保证金不低于 10 万元,县级区域加盟经销商保证金不低于 5 万元,单店加
盟商保证金不低于 5,000 元。公司收取的履约保证金计入“其他应付款”。
公司收取履约保证金的主要目的和作用如下:
A、督促加盟商按照双方的合作协议积极开发市场,提升份额。
B、防止加盟商卖假肉及非公司供货产品,哄抬物价,服务态度不端正等影
响“龙大肉食”市场形象的行为。
C、防控加盟经销商卷款风险,若其收取下属加盟店货款后,未发货,公司
可从其交纳的保证金中给予赔偿。
⑥加盟店的开发情况
A、加盟店总体开发情况
截至 2013 年末,公司已发展 178 名单店加盟商;74 名区域加盟经销商,每
名区域加盟经销商平均开发约 34 家加盟店,共开设了 2,492 家加盟店,合计开
设 2,670 家加盟店。分区域开设情况如下表:

区域加盟 加盟 区域加盟 加盟
序号 区域 序号 区域
经销商数 店数 经销商数 店数
1 烟台 9 690 10 菏泽 2
2 淄博 7 377 11 莱芜 1
3 青岛 9 322 12 德州 5
4 潍坊 7 283 13 滨州 3
5 济南 4 187 14 枣庄 1
6 泰安 5 155 15 日照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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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济宁 6 138 16 东营 1 21
8 聊城 6 116 17 河北 1 11
9 威海 4 106 18 临沂 - 18
注:序号 1——烟台的 690 家加盟店中包含了 160 家单店加盟商。
序号 18——临沂的 18 家加盟店全部为单店加盟商。
B、加盟店数量变化情况及关店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区域加盟经销商及加盟店数量变化情况如下:

单店 区域 区域经销商 加盟店
各期末
加盟商 经销商 对应的加盟店 合计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78 74 2,492 2,670
2012 年 12 月 31 日 157 70 2,327 2,484
2011 年 12 月 31 日 154 78 2,380 2,534

报告期内,发行人每年加盟店开店、关店变化情况如下:
2010 年末加盟店数量 2011 年开店数量 当年关店数量 2011 年末加盟店数量
3,870 125 1,461 2,534
2011 年末加盟店数量 2012 年开店数量 当年关店数量 2012 年末加盟店数量
2,534 273 323 2,484
2012 年末加盟店数量 2013 年开店数量 当年关店数量 2013 年末加盟店数量
2,484 480 294 2,670

2011 年公司加盟商数量大幅减少,主要是由以下两个原因造成的:
a、2010 年,发行人谋求布局终端网络,大力发展加盟商;2011 年下半年,
发行人开展加盟店星级制管理,优化加盟店渠道,淘汰一批加盟店
2010 年,为布局终端网络、拓宽销售渠道、提升品牌知名度、与同行业其
他企业竞争争取优质加盟商,发行人积极鼓励区域加盟经销商大力发展加盟店。
2011 年下半年,发行人终端网络已基本成型,为进一步加强对加盟店的管
理,提高品牌形象,巩固优质渠道忠诚度,发行人开展了加盟店星级制管理,对
加盟店渠道进行优化。根据加盟店月销售额、硬件设施、装饰布局、店容店貌、
形象服务等方面综合考评,评定星级,并给予不同的优惠政策。其中,月销售额
低于 1.8 万元并且其他软件、硬件条件也不出色的加盟店不得参与星级考评,并
限期整改,否则终止加盟合作或《加盟合同》到期后不予续签。
b、2011 年,冷鲜肉市价大幅上涨,部分加盟店销售不畅,退出加盟
发行人主要通过加盟店渠道向广大消费者销售冷鲜肉产品。由于冷鲜肉的加
工、存储、销售周期都较短,其市场价格与生猪采购价格具有高度的正相关性。
2011 年,生猪价格持续走高,冷鲜猪肉市场价格随之大幅上涨,部分消费者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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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禽肉、牛羊肉作为替代,部分加盟店市场营销能力不足,或其所在地区消费能
力不足、消费习惯差异,造成其退出加盟。
虽然上述两个原因造成发行人 2011 年末加盟店绝对数量的减少,但由于淘
汰的均是销售能力有限、软件硬件条件不佳的加盟店,属于自然优胜劣汰,发行
人核心的加盟店网络未发生变化,因而并未影响发行人通过加盟店渠道实现收入
的增长。
2012 年公司关闭 323 家加盟店,2013 年公司关闭 294 家加盟店,具体关店
原因为:部分加盟店因近两年来人工、房屋租金上涨导致的成本上升,区域低价
产品竞争压力较大等原因导致盈利能力不强,从而退出加盟,属于猪肉加盟店市
场自然优胜劣汰的正常现象。
C、加盟店退出加盟的处理
加盟店退出加盟时,由区域加盟经销商会同发行人各区域办事处巡查员上门
收回“龙大肉食”门头、标识及宣传看板等,并由区域加盟经销商向加盟店退还履
约保证金即可。对于加盟店在退出加盟时与区域加盟经销商存在争议问题的,由
发行人区域办事处巡查员当场协调解决,无法当场协调解决的,报发行人生食事
业部营销部在一周内予以解决。
由于发行人平时管理严格,发现问题处理及时,报告期内,不存在加盟店退
出加盟时与发行人产生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况。
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近亲属投资加盟店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
亲属不存在投资或控制加盟店的情况。
⑧加盟店的选址原则
A、靠近农贸市场,周围尽量无大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
B、在居民区比较集中的路上,尽量不设在小区内。
C、不要远离马路,台阶不能太高,交通便利,配送距离合适。
D、面积 15-30 平米,一般不超过 40 平米,旗舰店面积需达到 40 平米以上。
E、在人气较旺的中小型超市内,也可开设店中店。
⑨加盟店的管理
加盟店经营的货物全部由公司提供,加盟店所销售的猪肉产品,从原料到加
工、包装、运输、销售全部执行公司标准,且经过质量检测,保证产品质量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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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要求。公司对加盟店的总体管理过程如下:

项目 公司营销部/办事处 区域加盟经销商 加盟店
审批是否允许开设新店:
1、与开店申请人面谈,考察其是否具
新店
备开店能力; 负责所辖区域的新店开发 提出开店申请
开设
2、现场考察店面位置是否合理;
3、审查开店计划
店面 按照公司标准装
规定装修、设备配置标准 -
装修 修、购买设备
公司确定加盟经销商的进 公司确定加盟店进
价格
确定各区域的零售指导价格 货价格(零售指导价一定折 货价格(零售指导
体系
扣比例) 价一定折扣比例)
物流
配送产品至加盟经销商 配送产品至加盟店 验收接货
配送
订货 根据所辖区域内加盟店的
依据加盟经销商的订货计划发货 每天上报订货计划
计划 订货情况向公司统一订货
1、负责所辖区域内加盟店
1、专人巡店;
日常 的日常管理监督; 严格执行加盟店的
2、不许加盟店销售未经许可的产品;
管理 2、维护所辖区域的社会关 管理规定
3、严禁私自加价、串货

货款 1、预收加盟经销商货款; 预收加盟店货款并向公司 向加盟经销商预付
结算 2、每天审核加盟经销商预付款余额 预付货款 货款
退货
除产品质量问题外,不允许退货
管理
A、订货、物流配送及货款结算
区域加盟经销商汇总了下属加盟店的订单信息后,一般提前 2 日左右通过电
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发送销售订单,并至少提前一天预付货款,加
盟商均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由公司将货物运送至区域加盟经销商指定地
点,区域加盟经销商再将货物运送至各下属加盟店,针对单店加盟店,公司直接
将货物配送至门店。
自 2013 年 10 月起,公司开发的“龙大肉食移动营销系统”正式上线,主要功
能如下:a、为各加盟店均配置了预装该系统的手机,实现了订单传送的电子化、
移动化;b、改变了过去由区域加盟经销商汇总加盟店订单后再向公司发送的格
局,加盟店可通过该系统直接向公司发送订单。截至 2013 年末,公司 2,670 家
加盟店中,已有 836 家加盟店开始使用该系统,占加盟店总数的 31.31%,未来,
公司计划要求全部加盟店均使用该系统进行订货。
B、定价政策
公司对区域加盟商、加盟店的定价采取零售指导价+一定折扣的形式,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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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指导价由公司根据生猪价格波动,公司品牌影响力及竞争对手定价等因素综
合确定;折扣率由公司统一制定、统一执行。
C、退货管理
加盟商除产品质量问题外,不允许退货。报告期内,发行人加盟商销售的主
要产品——冷鲜肉、冷冻肉的销售退回规模较小,具体分析详见“本节、四、(三)、
5、(7)销售退回情况”。
⑩加盟店食品安全
公司为有效控制加盟店的食品安全风险,使之遵守公司规定,采取以下措施
来监督其日常经营:
A、派遣业务员,对区域内加盟店的日常经营进行监控,进行不定期检查。
B、设有巡检员,不定期、跨区域对加盟店及业务员进行检查、监督,杜绝
其销售假货、及未经公司允许的其他任何产品。
C、若违反公司规定,将被处罚,情形严重时,将被取消加盟资格。
(3)商场超市
商场超市是公司冷鲜肉产品及熟食制品的重要销售渠道。商场超市采用赊销
方式,每天订货,每天发货,按账期结算。主要销售流程如下图:
商场超市采购部向
营销部汇总订货计划, 确认收入
公司各地办事处 仓储部发货配送
向生产部下达生产计划 账期结算
下达订货计划

(4)食品加工企业
公司主要面向食品加工企业销售冷冻肉产品,一般采取现款现货方式结算,
但对一些合作多年且信誉良好的客户,经销售部长审核批准,允许给予一定的账
期,赊销结算。现款现货流程同自提货现销销售流程,赊销流程同商场超市销售
流程。
公司的食品加工企业客户现已发展到北京、长沙、武汉、上海、杭州、无锡、
青岛、福州、广州等各大城市,已与上海梅林、厦门程泰、上海福喜、上海荷美
尔、避风塘等多个优质客户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
(5)批发商
批发商是不同于加盟商的另一种客户群体,二者面向不同的销售渠道和下游
客户。区域加盟经销商主要面向其管理的加盟店网络销售,同时也面向餐饮企业、
企业食堂、批发市场等渠道销售;而批发商专门面对的是餐饮企业、企业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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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市场等销售渠道。
批发商一般会提前 2 天左右向公司发送订单,明确订货数量,公司根据订单
安排发货。公司对批发商主要采用预收货款方式结算,但对于个别合作多年且信
誉良好的批发商,经销售部长审核批准,允许给予一定的账期,赊销结算。公司
与批发商结算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销售流程内部控制设计良好、留痕充分,能
够保障有关销售业务的效率和安全,能够为财务报告提供可靠的基础。
(6)主要销售渠道的定价策略
公司猪肉产品的市场定价主要考虑如下因素:生猪供应价格波动因素、产品
市场竞争因素以及公司品牌影响力因素。
针对不同的销售渠道,以上因素各有侧重:①针对“区域加盟经销商+加盟
店”、批发商渠道,定价时主要考虑生猪供应价格波动因素,同时考虑竞争对手
定价、公司品牌影响力等因素,由公司决定产品出厂价、区域加盟经销商向加盟
店批发价、以及加盟店的终端零售价;②针对商场超市渠道和食品加工企业渠道,
定价时主要考虑市场竞争因素,同时考虑生猪供应价格波动因素,根据其他竞争
对手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决定出厂价格。

(7)销售退回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退货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退货总额 2,360.03 2,582.77 3,135.81
冷鲜肉、冷冻肉退货 402.23 506.76 446.10
熟食制品退货 1,957.80 2,076.01 2,689.71
月平均 196.67 215.23 261.32

公司冷鲜肉、冷冻肉除产品质量问题外不允许退货,报告期内退货量也较小。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退货主要构成为熟食制品,公司熟食制品主要销往商
场超市渠道,允许商场超市将未售出的临近保质期的产品向公司退货。由于肉制
品加工行业的经营特点,此类退货是有规律的小额滚动发生,2011 年、2012 年、
2013 年公司月均退货额分别为 261.32 万元,215.23 万元,196.67 万元,同时 2012
年 1 月、2013 年 1 月、2014 年 1 月公司的退货总额分别为 200.97 万元、230.42
万元、162.11 万元。由此可见,公司产品销售退回规模较小,总体稳定可控,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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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期内不存在期后大规模退货的情况。

6、采购、销售结算方式
(1)采购结算方式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环节不存在现金结算,其结算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原材料 结算方式
采购金额 比例 采购金额 比例 采购金额 比例
现金支票 5,683.44 2.27% 20,999.38 9.97% 82,922.62 55.46%
生猪 银行转账 244,676.92 97.73% 189,645.51 90.03% 66,582.82 44.54%
小计 250,360.36 100% 210,644.90 100% 149,505.44 100%
现金支票 4,545.48 55.24% 2,004.55 43.01% 779.81 31.11%
玉米 银行转账 3,683.04 44.76% 2,655.61 56.99% 1,726.72 68.89%
小计 8,228.52 100% 4,660.16 100% 2,506.53 100%
豆粕 银行转账 2,972.80 100% 2,013.38 100% 1,200.94 100%
鸡肉 银行转账 2,674.51 100% 1,328.77 100% 1,609.93 100%
现金支票 10,228.92 3.87% 23,003.93 10.52% 83,702.43 54.06%
合计 银行转账 254,007.27 96.13% 195,643.27 89.48% 71,120.41 45.94%
小计 264,236.19 100% 218,647.20 100% 154,822.84 100%

自 2010 年 10 月开始,公司采购人员耐心向玉米种植户宣传现金支票结算的
资金安全优势,逐步获得认可;自 2011 年起,公司均通过现金支票或银行转账
进行玉米采购结算。
公司豆粕、鸡肉是向企业法人供应商采购,均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公司生猪是向个人养殖户、企业法人养殖公司采购,报告期内无采购现金交
易。在报告期早期,个人养殖户主要通过现金支票结算,法人养殖公司主要通过
银行转账结算,随后公司进一步加大了银行转账的结算比例,2013 年度公司生
猪供应商中银行转账已经成为最主要的结算方式,占比达 97.73%。
公司签发现金支票时,法人代表章和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人员和会计人员分别
保管,会计人员在盖章时负责审查票据填写的真实正确性,支票签发无误后,收
票人必须在现金支票存根联及农产品收购发票背面签字确认(附身份证号,注明
“收到支票”字样)。
(2)销售结算方式
①现金交易
报告期内销售环节存在现金结算,其结算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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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结算方式
称 销售金额 比例 销售金额 比例 销售金额 比例
现金 3,490.39 1.53% 2,243.39 1.24% 1,288.48 0.93%
冷鲜肉 银行转账 225,212.65 98.47% 178,500.81 98.76% 137,673.45 99.07%
小计 228,703.04 100% 180,744.20 100% 138,961.93 100%
现金 1,083.07 2.00% 437.93 0.98% 683.62 1.46%
冷冻肉 银行转账 53,095.70 98.00% 44,248.60 99.02% 46,206.83 98.54%
小计 54,178.77 100% 44,686.53 100% 46,890.45 100%
现金 561.53 2.16% 538.99 2.36% 559.75 2.08%
熟食制
银行转账 25,388.01 97.84% 22,298.08 97.64% 26,388.11 97.92%

小计 25,949.54 100% 22,837.07 100% 26,947.86 100%
现金 7.25 100% 1.18 100% 2.36 1.41%
饲料 银行转账 - - - - 164.77 98.59%
小计 7.25 100% 1.18 100% 167.13 100%
现金 237.20 80.02% 283.92 16.86% 36.66 17.20%
仔猪/保
银行转账 59.22 19.98% 1,399.99 83.14% 176.47 82.80%
育猪
小计 296.42 100% 1,683.91 100% 213.13 100%
现金 5,379.44 1.74% 3,505.41 1.40% 2,570.87 1.21%
合计 银行转账 303,755.58 98.26% 246,447.48 98.60% 210,609.63 98.79%
小计 309,135.02 100% 249,952.89 100% 213,180.50 100%

从上表可见,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度,公司销售环节通过现金结
算的比例分别为 1.21%、1.40%、1.74%,主要是由于自提货现销渠道(即客户上
门自提货物)销售产品时所发生。
公司的加盟店渠道、商场超市渠道、食品加工企业客户,批发商渠道中的所
有货款均打入公司银行账户。但自提货现销渠道中,由于农产品行业的特点,公
司客户中有大量个体经销户,时常发生客户携带现金上门直接购货,从而发生现
金交易。
自 2010 年 10 月开始,公司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安装了带有刷卡功能的转账电
话,销售人员耐心向上门自提货客户宣传刷卡交易的资金安全优势,逐步获得认
可。未来,公司销售环节现金结算比例将控制在较低水平。
(3)公司的现金管理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货币资金管理规范》,针对不同内容的现金购销,设立
多名出纳,专人专岗,定期轮换。公司财务部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每日现金对账,
财务部与销售部、采购部、仓储部每日单据对账,保证账实相符,审计部定期或
不定期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检查。鉴于农产品行业的特点,公司将继续强化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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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购销管理,严格遵守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确保现金结算比例保持较
低水平。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现金采购;发行人现金销
售结算与发行人所从事的行业相关,现金销售交易金额较小,占发行人销售比例
较低,并且建立并有效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会对会计核算基础构成重大不利影
响。


(四)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以下统计口径均包含下属子公司。
1、主要产品生产情况

2013 年
产品名称 产能 产量 产能利用率
注1
饲料 160,000 吨 57,759.46 吨 36.10%
注3 21,600 吨 17,453.19 吨
生猪养殖 80.93%
220,000 头 178,054 头
注4
生猪屠宰 331 万头 197.95 万头 59.80%
冷鲜肉 142,972.75 吨
315,300 吨 61.67%
冷冻肉 51,479.85 吨
熟食制品 21,000 吨 11,012.55 吨 52.44%
2012 年
产品名称 产能 产量 产能利用率
饲料 40,000 吨 27,876.47 吨 69.69%
注2 17,600 吨 8,726.37 吨
生猪养殖 49.73%
177,000 头 88,021 头
生猪屠宰 320 万头 157.26 万头 49.14%
冷鲜肉 109,817.78 吨
304,000 吨 50.94%
冷冻肉 45,029.89 吨
熟食制品 21,000 吨 8,374.55 吨 39.88%
2011 年
产品名称 产能 产量 产能利用率
饲料 40,000 吨 23,794.64 吨 59.49%
7,020 吨 6,740.59 吨
生猪养殖 96.39%
78,000 头 75,181 头
生猪屠宰 320 万头 103.83 万头 32.45%
冷鲜肉 75,465.01 吨
304,000 吨 32.72%
冷冻肉 24,003.50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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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食制品 21,000 吨 10,833.46 吨 51.59%
注:1、2013 年公司饲料产能比 2012 年增加 12 万吨,来自本次募投项目中的杨格庄猪场的
饲料车间于 2013 年 1 月开始投入使用。
2、2012 年公司生猪养殖产能比 2011 年增加 9.9 万头,来自本次募投项目中的杨格庄猪
场已于 2012 年 3 月投入使用,但该猪场处于试生产阶段,因此产能未全部发挥,导致 2012
年产能利用率较低。
3、2013 年生猪产能是因为崔格庄猪场 7 月开始投入使用,但由于要逐步增加产能,逐
步引种,本年增加产能 4.3 万头。
4、2013 年生猪屠宰产能增加 11 万头,系 2013 年 10 月起新增莒南龙大屠宰产能所致。

冷鲜肉和猪肉制品的销售存在明显的“节假日景气”现象,每年中秋、春节
的临近月份是销售旺季,产能利用率较高,其他时间段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全
年产能利用率并不均衡,主要原因为:公司冷鲜肉及中式卤肉制品对保鲜度和保
质期有严格要求,库存时间很短;原料生猪又属于鲜活农产品,对屠宰周期有严
格的时间限制,因此,公司无法提前为节假日旺盛的需求备料备货,均衡安排生
产。
2013 年,公司饲料产能利用率较 2012 年下降较多,主要原因为:公司在杨
格庄猪场新建的饲料产能达产,而与上述新增饲料产能对应的生猪养殖产能尚处
于逐步达产或建设过程中,从而导致饲料产能利用率较低。
2、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2013 年度
产品名称 销量 销售收入(万元) 单价(万元/吨)
饲料 20.70 吨 7.25 0.35
132.05 吨
商品猪 296.42 2.24
3,456 头
冷鲜肉 141,624.95 吨 228,703.04 1.61
冷冻肉 44,033.72 吨 54,178.77 1.23
熟食制品 10,423.35 吨 25,949.54 2.49
2012 年
产品名称 销量 销售收入(万元) 单价(万元/吨)
饲料 3.92 吨 1.18 0.30
1,140.59 吨
商品猪 1,683.91 1.48
10,384 头
冷鲜肉 109,375.31 吨 180,744.20 1.65
冷冻肉 33,671.59 吨 44,686.53 1.33
熟食制品 8,522.23 吨 22,837.07 2.68
2011 年
产品名称 销量 销售收入(万元) 单价(万元/吨)
饲料 554.71 吨 167.13 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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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8 吨
商品猪 213.13 1.74
4,605 头
冷鲜肉 75,315.41 吨 138,961.93 1.85
冷冻肉 30,781.06 吨 46,890.45 1.52
熟食制品 10,736.57 吨 26,947.86 2.51
3、按销售方式列示的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2013 年
产品名称 销售方式 销售收入(万元) 占比
饲料 自提货现销 7.25 100.00%
商品猪 自提货现销 296.42 100.00%
加盟商 104,106.48 45.52%
商场超市 31,400.58 13.73%
食品加工企业 31,809.94 13.91%
冷鲜肉
自提货现销 12,757.59 5.58%
批发商 48,628.45 21.26%
小计 228,703.04 100.00%
加盟商 3,243.11 5.99%
商场超市 2,181.99 4.03%
食品加工企业 35,515.92 65.55%
冷冻肉
自提货现销 9,356.26 17.27%
批发商 3,881.49 7.16%
小计 54,178.77 100.00%
加盟商 3,699.13 14.26%
商场超市 13,357.54 51.47%
食品加工企业 1,485.91 5.73%
熟食制品
自提货现销 898.22 3.46%
批发商 6,508.74 25.08%
小计 25,949.54 100.00%
2012年
产品名称 销售方式 销售收入(万元) 占比
饲料 自提货现销 1.18 100.00%
商品猪 自提货现销 1,683.91 100.00%
加盟商 88,614.97 49.03%
商场超市 33,819.11 18.71%
食品加工企业 26,009.70 14.39%
冷鲜肉
自提货现销 11,695.41 6.47%
批发商 20,605.01 11.40%
小计 180,744.20 100.00%
加盟商 2,490.33 5.57%
商场超市 1,602.16 3.59%
冷冻肉
食品加工企业 29,140.49 65.21%
自提货现销 6,642.81 1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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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商 4,810.74 10.77%
小计 44,686.53 100.00%
加盟商 3,453.13 15.12%
商场超市 11,745.49 51.43%
食品加工企业 1,533.61 6.72%
熟食制品
自提货现销 819.43 3.59%
批发商 5,285.41 23.14%
小计 22,837.07 100.00%
2011年
产品名称 销售方式 销售收入(万元) 占比
饲料 自提货现销 167.13 100.00%
商品猪 自提货现销 213.13 100.00%
加盟商 86,617.09 62.33%
商场超市 31,590.40 22.73%
食品加工企业 16,200.02 11.66%
冷鲜肉
自提货现销 4,072.94 2.93%
批发商 481.48 0.35%
小计 138,961.93 100.00%
加盟商 4,298.02 9.16%
商场超市 890.93 1.90%
食品加工企业 31,466.12 67.11%
冷冻肉
自提货现销 6,811.71 14.53%
批发商 3,423.67 7.30%
小计 46,890.45 100.00%
加盟商 3,714.08 13.78%
商场超市 16,649.07 61.78%
食品加工企业 528.32 1.96%
熟食制品
自提货现销 222.34 0.83%
批发商 5,834.05 21.65%
小计 26,947.86 100.00%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冷鲜肉批发商渠道的销售收入的增幅较大,主要原因
为:
(1)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拓展批发商渠道销售冷鲜肉的背景
目前,国内的鲜肉销售渠道中,农贸批发市场是最主要的销售渠道,其次是加
盟店、商超、食品加工企业。加盟店、商超面向居民消费者,其特点是单次购买
量小,对屠宰企业销量的提升作用有限;农贸批发市场相比其它渠道的优势是货
物流通速度快、交易量大。
例如,双汇发展 2012 年提出了“5329”工程:5 是指 50%的产品作白条,主要
供应农贸批发渠道,3 是指 30%的产品作分体肉,主要供应特约店渠道,2 是指
20%的产品作精细分割,主要供商超渠道,9 是指 90%以上的鲜销率,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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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是产品与市场对接,提高产能利用率,降低费用。
2011 年开始,公司利用既有的加盟商熟悉猪肉流通市场的优势,首先通过
部分业务开拓能力较强的加盟商拓展农贸批发市场渠道,其流程为公司向加盟商
供应冷鲜肉,由其通过农贸批发市场的网点批发给下游的猪肉零售商。为了进一
步扩大农贸市场的批发业务,2012 年开始公司开发了专门的冷鲜肉批发商,2012
年、2013 年公司的冷鲜肉批发业务取得较快增长。
(2)保荐机构对公司批发商渠道销售真实性核查
①针对青岛地区批发商的专项核查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批发商 所属区域 收入 占前十 收入 占前十 收入 占前十
(万元) 大比例 (万元) 大比例 (万元) 大比例
高祥堂 青岛 5,720.96 21.67% - - - -
青岛市
李言辉 5,163.75 19.56% 3,352.33 21.63% 36.18 0.63%
城阳区
侯文慧 青岛 4,627.69 17.53% 4,325.85 27.91% 455.51 7.88%
合计 15,512.40 58.77% 7,678.18 49.54% 491.69 8.50%

报告期内,公司开拓的青岛地区批发商销售收入增长较快,占 2012 年、2013
年前十大批发商收入比例较大,保荐机构通过青岛官方网络系统对上述 3 名青岛
地区批发商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如下:
青岛市商务局建立了《青岛市肉类流通追溯屠宰管理系统》,公司进入青岛
地区销售冷鲜肉的全过程每天都需在该系统进行备案登记,主要备案信息有:A、
批发商信息;B、商品名称;C、商品数量;D、出厂单价;E、出厂金额。
经登陆该官网核查,高祥堂、李言辉、侯文慧 3 大青岛批发商与公司的交易
信息均已在官方备案,与公司记载相符。
②现场走访核查交易背景
走访范围:报告期内前十大批发商客户,名单详见“本节、四、(四)、4、
(2)、④批发商”。
经走访,了解到 A、高祥堂、李言辉、侯文慧在与公司合作之前,均一直从
事其他品牌冷鲜肉的批发生意,经过公司渠道拓展,成为专门批发销售公司冷鲜
肉的客户;B、襄阳王咏梅、南阳张蛟洋是由龙大牧原开发的客户;C、邯郸的
张少强、马献春是由聊城龙大开发的客户;D、重庆的朱承其、李红梅是从公司
采购猪副产品用于当地火锅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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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现场观察公司与批发商的交货过程,确认 A、批发商的团队、运输车辆、
经营场所;B、抽查走访批发商下游零售商的经营场所。
经走访核查,批发商具有冷鲜肉批发销售网络和经营能力。
③销售结算内部单据核查
公司与批发商进行交易,均需预收货款,款到发货,均为买断式销售,无质
量问题,不得退货。
经核查公司与批发商的销售订单、发货单(发货单曾得到收货方签字确认)、
销售发票、银行收款单等原始单据,能够确认上述交易流程。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相关证据足以支撑得出公司批发商渠道销售业务真实
的结论。
4、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
(1)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发行人主要客户的销售金额及占比、应收账款金额及占比
变化情况如下:
销售额 占营业 应收账款金 占应收账款
年份 客户名称
(万元) 收入比例 额(万元) 余额的比例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521.90 3.65% 1,285.89 9.32%
济南人民大润发商业有限
9,684.48 3.07% 1,827.34 13.24%
公司
2013
区域加盟经销商孔祥利 8,622.79 2.73% - -

区域加盟经销商徐光法 8,498.04 2.69% - -
区域加盟经销商鹿传友 7,607.32 2.41% - -
合计 45,934.51 14.55% 3,113.23 22.56%
山东家家悦集团有限公司 13,374.32 5.26% 2,205.96 17.19%
区域加盟经销商徐光法 9,672.02 3.81% - -
济南人民大润发商业有限
2012 9,190.37 3.62% 1,350.76 10.53%
公司

区域加盟经销商孔祥利 7,013.32 2.76% 3.55 0.03%
区域加盟经销商鹿传友 5,966.57 2.35% - -
合计 45,216.59 17.80% 3,560.27 27.75%
山东家家悦集团有限公司 11,248.08 5.19% 1,980.20 15.76%
济南人民大润发商业有限
9,352.00 4.32% 2,354.62 18.74%
公司
2011
区域加盟经销商孔祥利 6,594.91 3.04% - -

区域加盟经销商徐光法 6,066.06 2.80% - -
烟台振华量贩超市有限公
5,933.20 2.74% 1,042.29 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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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 占营业 应收账款金 占应收账款
年份 客户名称
(万元) 收入比例 额(万元) 余额的比例
合计 39,194.25 18.09% 5,377.11 42.8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客户应收账款绝大部分系超市产生,区域加盟经销商
在期末基本无应收账款,这与公司对不同销售渠道的结算政策相符。

(2)不同销售渠道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①加盟商
A、2013 年度前 20 大加盟商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序 加盟商 所在
销售金额 销售 销售金额 销售 销售金额 销售
号 名称 区域
(万元) 占比 (万元) 占比 (万元) 占比
1 孔祥利 烟台 8,622.79 2.73% 7,013.32 2.76% 6,594.91 3.04%
2 徐光法 青岛 8,498.04 2.69% 9,672.02 3.81% 6,066.06 2.80%
博山、
3 鹿传友 7,607.32 2.41% 5,966.57 2.35% 5,521.53 2.55%
张店
4 盖炳超 莱阳 4,934.57 1.56% 3,410.45 1.34% 1,311.21 0.61%
5 王辉 龙口 4,344.12 1.38% 4,237.04 1.67% 4,572.41 2.11%
6 孙文彬 莱州 3,192.48 1.01% 2,679.34 1.05% 2,835.83 1.31%
7 吕兴波 寿光 2,955.14 0.94% 2,850.62 1.12% 3,130.43 1.44%
8 郭刚岭 济南 2,808.60 0.89% 2,121.37 0.84% 2,578.05 1.19%
9 丁艳红 栖霞 2,760.83 0.87% 2,172.52 0.86% 2,010.68 0.93%
10 臧小平 临淄 2,724.61 0.86% 2,683.43 1.06% 2,302.16 1.06%
11 刘振富 蓬莱 2,703.40 0.86% 2,140.63 0.84% 1,964.75 0.91%
12 姜宁 东营 2,519.78 0.80% 1,557.91 0.61% 1,564.18 0.72%
13 曹玲艳 潍坊 2,185.47 0.69% 1,399.17 0.55% 1,499.96 0.69%
14 于英 海阳 1,931.68 0.61% 1,409.52 0.55% 1,187.86 0.55%
15 谢彬亮 昌邑 1,906.68 0.60% 1,927.46 0.76% 1,861.56 0.86%
16 冯玉全 日照 1,810.31 0.57% 1,547.93 0.61% 1,820.71 0.84%
17 付杰 泰安 1,625.57 0.51% 1,557.09 0.61% 1,705.99 0.79%
18 周立娟 济南 1,543.20 0.49% 1,104.29 0.43% 1,001.39 0.46%
19 张洪义 邯郸 1,528.57 0.48% 963.57 0.38% 376.80 0.17%
20 朱政 济南 1,515.96 0.48% 245.86 0.10% 306.05 0.14%
22.31
合计 67,719.12 21.44% 56,660.11 50,212.52 23.17%
%

B、2012 年度前 20 大加盟商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序 加盟商 所在
销售金额 销售 销售金额 销售 销售金额 销售
号 名称 区域
(万元) 占比 (万元) 占比 (万元) 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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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序 加盟商 所在
销售金额 销售 销售金额 销售 销售金额 销售
号 名称 区域
(万元) 占比 (万元) 占比 (万元) 占比
1 徐光法 青岛 8,498.04 2.69% 9,672.02 3.81% 6,066.06 2.80%
2 孔祥利 烟台 8,622.79 2.73% 7,013.32 2.76% 6,594.91 3.04%
博山、
3 鹿传友 7,607.32 2.41% 5,966.57 2.35% 5,521.53 2.55%
张店
4 王辉 龙口 4,344.12 1.38% 4,237.04 1.67% 4,572.41 2.11%
5 盖炳超 莱阳 4,934.57 1.56% 3,410.45 1.34% 1,311.21 0.61%
6 吕兴波 寿光 2,955.14 0.94% 2,850.62 1.12% 3,130.43 1.44%
7 臧小平 临淄 2,724.61 0.86% 2,683.43 1.06% 2,302.16 1.06%
8 孙文彬 莱州 3,192.48 1.01% 2,679.34 1.05% 2,835.83 1.31%
9 丁艳红 栖霞 2,760.83 0.87% 2,172.52 0.86% 2,010.68 0.93%
10 刘振富 蓬莱 2,703.40 0.86% 2,140.63 0.84% 1,964.75 0.91%
11 郭刚岭 济南 2,808.60 0.89% 2,121.37 0.84% 2,578.05 1.19%
12 谢彬亮 昌邑 1,906.68 0.60% 1,927.46 0.76% 1,861.56 0.86%
13 张连栋 聊城 - - 1,573.92 0.62% 1,502.54 0.69%
14 姜宁 东营 2,519.78 0.80% 1,557.91 0.61% 1,564.18 0.72%
15 付杰 泰安 1,625.57 0.51% 1,557.09 0.61% 1,705.99 0.79%
16 冯玉全 日照 1,810.31 0.57% 1,547.93 0.61% 1,820.71 0.84%
17 朱建武 青岛 1,435.52 0.45% 1,516.26 0.60% 1,246.72 0.58%
18 孙锦爽 牟平 1,248.29 0.40% 1,423.08 0.56% 1,113.69 0.51%
19 于英 海阳 1,931.68 0.61% 1,409.52 0.55% 1,187.86 0.55%
20 曹玲艳 潍坊 2,185.47 0.69% 1,399.17 0.55% 1,499.96 0.69%
24.18
合计 65,815.20 20.84% 58,859.65 23.17% 52,391.23
%

C、2011 年度前 20 大加盟商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序 加盟商 所在
销售金额 销售 销售金额 销售 销售金额 销售
号 名称 区域
(万元) 占比 (万元) 占比 (万元) 占比
1 孔祥利 烟台 8,622.79 2.73% 7,013.32 2.76% 6,594.91 3.04%
2 徐光法 青岛 8,498.04 2.69% 9,672.02 3.81% 6,066.06 2.80%
博山、
3 鹿传友 7,607.32 2.41% 5,966.57 2.35% 5,521.53 2.55%
张店
4 王辉 龙口 4,344.12 1.38% 4,237.04 1.67% 4,572.41 2.11%
5 吕兴波 寿光 2,955.14 0.94% 2,850.62 1.12% 3,130.43 1.44%
6 孙文彬 莱州 3,192.48 1.01% 2,679.34 1.05% 2,835.83 1.31%
7 郭刚岭 济南 2,808.60 0.89% 2,121.37 0.84% 2,578.05 1.19%
8 臧小平 临淄 2,724.61 0.86% 2,683.43 1.06% 2,302.16 1.06%
9 丁艳红 栖霞 2,760.83 0.87% 2,172.52 0.86% 2,010.68 0.93%
10 刘振富 蓬莱 2,703.40 0.86% 2,140.63 0.84% 1,964.75 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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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序 加盟商 所在
销售金额 销售 销售金额 销售 销售金额 销售
号 名称 区域
(万元) 占比 (万元) 占比 (万元) 占比
11 谢彬亮 昌邑 1,906.68 0.60% 1,927.46 0.76% 1,861.56 0.86%
12 冯玉全 日照 1,810.31 0.57% 1,547.93 0.61% 1,820.71 0.84%
城阳、
13 葛海荣 1,090.11 0.35% 1,236.21 0.49% 1,771.13 0.82%
胶州
14 付杰 泰安 1,625.57 0.51% 1,557.09 0.61% 1,705.99 0.79%
15 马舶 乳山 1,094.91 0.35% 1,129.43 0.44% 1,657.82 0.76%
16 姜宁 东营 2,519.78 0.80% 1,557.91 0.61% 1,564.18 0.72%
17 曹杰 兖州 1,215.65 0.38% 1,325.10 0.52% 1,562.29 0.72%
18 张连栋 聊城 - - 1,573.92 0.62% 1,502.54 0.69%
19 曹玲艳 潍坊 2,185.47 0.69% 1,399.17 0.55% 1,499.96 0.69%
20 宋应信 即墨 1,199.56 0.38% 1,315.97 0.52% 1,403.16 0.65%
24.88
合计 60,865.37 19.27% 56,107.05 22.09% 53,926.15
%

报告期内,公司前 20 大加盟商均为自然人,变化较小。
②商场超市
序 占营业收入的比
年份 商场超市名称 销售收入(万元)
号 例
1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521.90 3.65%
2 济南人民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9,684.48 3.07%
3 烟台振华量贩超市有限公司 5,656.69 1.79%
4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88.36 1.61%
山东全福元商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1,756.01 0.56%
2013 年 5 司
度 6 青岛维客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1,648.06 0.52%
7 青岛利客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95.81 0.41%
8 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99.37 0.38%
9 胜利油田胜大超市 1,131.06 0.36%
10 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 1,087.45 0.34%
合计 40,069.20 12.69%
1 山东家家悦集团有限公司 13,374.32 5.27%
2 济南人民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9,190.37 3.62%
3 烟台振华量贩超市有限公司 5,795.52 2.28%
4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633.95 2.22%
2012 年
5 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 1,646.23 0.65%

6 青岛维客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1,593.07 0.63%
山东全福元商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1,456.82 0.57%
7 司
8 胜利油田胜大超市 1,136.88 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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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占营业收入的比
年份 商场超市名称 销售收入(万元)
号 例
9 青岛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 939.97 0.37%
10 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18.00 0.36%
合计 41,685.13 16.41%
1 山东家家悦集团有限公司 11,248.08 5.19%
2 济南人民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9,352.00 4.32%
3 烟台振华量贩超市有限公司 5,933.20 2.74%
4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335.13 2.46%
5 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 1,477.72 0.68%
2011 年
6 胜利油田胜大超市 1,396.08 0.64%

7 青岛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 1,159.68 0.54%
8 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17.93 0.47%
9 青岛维客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922.13 0.43%
10 济南华联超市有限公司 787.11 0.36%
合计 38,629.06 17.82%

③食品加工企业
年份 序号 食品加工企业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例
1 玉林市富英制革有限公司 6,126.09 1.94%
2 青岛福兴祥物流有限公司 5,527.20 1.75%
3 上海梅林食品有限公司 4,064.74 1.29%
4 上海荷美尔食品有限公司 3,921.48 1.24%
5 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 3,644.90 1.15%
2013 年度 6 武汉雅元肉类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834.06 0.90%
7 北京华储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442.22 0.77%
8 烟台龙大食品有限公司 2,054.31 0.65%
9 南京百亨食品有限公司 1,953.63 0.62%
10 伊藤忠(青岛)有限公司 1,897.66 0.60%
前十大食品加工企业合计 34,466.28 10.91%
1 青岛福兴祥物流有限公司 5,498.05 2.16%
2 烟台市宏大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3,962.83 1.56%
3 上海梅林食品有限公司 3,397.60 1.34%
4 上海荷美尔食品有限公司 2,628.23 1.03%
5 玉林市富英制革有限公司 2,603.71 1.03%
2012 年度 6 伊藤忠(青岛)有限公司 2,500.11 0.98%
7 北京华储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052.21 0.81%
8 武汉金信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1,968.06 0.77%
9 烟台龙大食品有限公司 1,582.48 0.62%
10 烟台龙荣食品有限公司 1,386.22 0.55%
前十大食品加工企业合计 27,579.51 10.86%
2011 年度 1 青岛福兴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4,265.42 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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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年份 序号 食品加工企业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例
2 上海梅林食品有限公司 2,798.72 1.29%
3 烟台龙大食品有限公司 2,216.48 1.02%
4 上海荷美尔食品有限公司 1,973.81 0.91%
5 伊藤忠(青岛)有限公司 1,924.39 0.89%
6 北京华储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1,629.39 0.75%
7 无锡市通沙路天棚食品商城 1,453.21 0.67%
8 德州飞马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39.91 0.62%
9 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 1,178.42 0.54%
10 山东日龙食品有限公司 1,164.26 0.54%
前十大食品加工企业合计 19,944.00 9.20%

④批发商
A、2013 年度前 20 大批发商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序 批发商 所在
销售金额 销售 销售金额 销售 销售金额 销售
号 名称 区域
(万元) 占比 (万元) 占比 (万元) 占比
1 高祥堂 青岛 5,720.96 1.81% - 0.00% - 0.00%
青岛城
2 李言辉 5,163.75 1.63% 3,352.33 1.32% 36.18 0.02%

3 侯文慧 青岛 4,627.69 1.47% 4,325.85 1.70% 455.51 0.21%
湖北襄
4 王咏梅 2,139.72 0.68% 8.50 0.00% - 0.00%

5 张蛟洋 南阳 1,863.35 0.59% - 0.00% - 0.00%
6 邓志伟 长沙 1,803.77 0.57% 1,597.11 0.63% 2,720.40 1.26%
7 张少强 邯郸 1,696.80 0.54% 1,158.55 0.46% 291.75 0.13%
8 马献春 邯郸 1,291.77 0.41% 750.63 0.30% - 0.00%
9 朱承其 重庆 1,200.20 0.38% - 0.00% - 0.00%
10 李红梅 重庆 887.48 0.28% - 0.00% - 0.00%
11 王俊秀 德州 858.11 0.27% - 0.00% - 0.00%
河北景
12 郭文仪 845.65 0.27% - 0.00% - 0.00%

13 李再勇 重庆 844.10 0.27% - 0.00% - 0.00%
14 李玉宽 冀州 722.70 0.23% 263.27 0.10% - 0.00%
15 姚伟胜 文登 581.88 0.18% 694.07 0.27% - 0.00%
16 张玉山 上海 575.11 0.18% - 0.00% - 0.00%
17 李育全 重庆 459.59 0.15% 546.76 0.22% - 0.00%
18 朱崇健 临沭 450.23 0.14% - 0.00% - 0.00%
19 吴林波 莱阳 450.04 0.14% 409.20 0.16% - 0.00%
20 褚廷富 济南 449.52 0.14% - 0.00% - 0.00%
合计 32,632.44 10.33% 13,106.27 5.16% 3,503.84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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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序 批发商 所在
销售金额 销售 销售金额 销售 销售金额 销售
号 名称 区域
(万元) 占比 (万元) 占比 (万元) 占比

B、2012 年度前 20 大批发商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序 批发商 所在
销售金额 销售 销售金额 销售 销售金额 销售
号 名称 区域
(万元) 占比 (万元) 占比 (万元) 占比
1 侯文慧 青岛 4,627.69 1.47% 4,325.85 1.70% 455.51 0.21%
青岛城
2 李言辉 5,163.75 1.63% 3,352.33 1.32% 36.18 0.02%

3 邓志伟 长沙 1,803.77 0.57% 1,597.11 0.63% 2,720.40 1.26%
4 张少强 邯郸 1,696.80 0.54% 1,158.55 0.46% 291.75 0.13%
5 邢建成 盐城 165.09 0.05% 1,081.83 0.43% - 0.00%
6 庄青 威海 217.10 0.07% 1,032.25 0.41% - 0.00%
河北景
7 郭文静 119.93 0.04% 795.02 0.31% - 0.00%

8 马献春 邯郸 1,291.77 0.41% 750.63 0.30% - 0.00%
9 李建秋 沧州 188.66 0.06% 711.33 0.28% - 0.00%
10 姚伟胜 文登 581.88 0.18% 694.07 0.27% - 0.00%
11 李育全 重庆 459.59 0.15% 546.76 0.22% - 0.00%
12 王墨波 莘县 - 0.00% 523.12 0.21% - 0.00%
13 李君鸿 青岛 - 0.00% 516.76 0.20% - 0.00%
14 王希军 杭州 233.91 0.07% 440.09 0.17% - 0.00%
15 吴林波 莱阳 450.04 0.14% 409.20 0.16% - 0.00%
16 陈丽辉 湖南 379.76 0.12% 290.17 0.11% - 0.00%
17 王乃龙 济南 205.47 0.07% 287.46 0.11% - 0.00%
18 陈秀玲 莱阳 322.39 0.10% 283.15 0.11% - 0.00%
19 李红菊 广州 123.25 0.04% 265.68 0.10% 689.98 0.32%
20 王国旗 石家庄 438.25 0.14% 263.77 0.10% 155.78 0.07%
合计 18,469.10 5.85% 19,325.11 7.61% 4,349.60 2.01%

C、2011 年度前 20 大批发商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序 批发商 所在
销售金额 销售 销售金额 销售 销售金额 销售
号 名称 区域
(万元) 占比 (万元) 占比 (万元) 占比
1 邓志伟 长沙 1,803.77 0.57% 1,597.11 0.63% 2,720.40 1.26%
2 李红菊 广州 123.25 0.04% 265.68 0.10% 689.98 0.32%
3 韩金勇 济南 - 0.00% - 0.00% 494.64 0.23%
4 侯文慧 青岛 4,627.69 1.47% 4,325.85 1.70% 455.51 0.21%
5 张少强 邯郸 1,696.80 0.54% 1,158.55 0.46% 291.75 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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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序 批发商 所在
销售金额 销售 销售金额 销售 销售金额 销售
号 名称 区域
(万元) 占比 (万元) 占比 (万元) 占比
6 罗桂英 莱阳 217.01 0.07% 258.15 0.10% 257.88 0.12%
7 贺浩杰 烟台 226.41 0.07% 197.25 0.08% 232.54 0.11%
8 曲吉林 莱州 215.71 0.07% 201.71 0.08% 232.46 0.11%
9 陈依平 福州 49.82 0.02% 219.05 0.09% 204.51 0.09%
10 张玲玲 威海 - 0.00% - 0.00% 202.20 0.09%
11 王国旗 石家庄 438.25 0.14% 263.77 0.10% 155.78 0.07%
12 邢乾驹 文登 156.28 0.05% 145.01 0.06% 151.93 0.07%
13 鲍立英 文登 - 0.00% 21.79 0.01% 148.70 0.07%
14 李志伟 威海 131.38 0.04% 128.64 0.05% 144.02 0.07%
15 张维杰 莱西 233.97 0.07% 193.49 0.08% 142.19 0.07%
16 徐增程 淄博 2.89 0.00% 44.71 0.02% 121.20 0.06%
17 姜义娟 栖霞 119.12 0.04% 117.44 0.05% 116.80 0.05%
18 张丽 黄岛 57.77 0.02% 42.63 0.02% 111.85 0.05%
19 范海员 日照 145.42 0.05% 75.82 0.03% 104.14 0.05%
20 刘克臣 平度 36.04 0.01% 75.65 0.03% 101.77 0.05%
合计 10,281.58 3.26% 9,332.30 3.67% 7,080.26 3.27%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前 20 名自然人批发商变化较大,具体原因如
下:
a、鉴于农贸批发市场相比其它渠道货物流通速度快、交易量大的优势,报
告期内公司大力拓展批发商渠道销售冷鲜肉,从而新增部分区域的批发商进入前
20 名。其中:2012-2013 年高祥堂、李言辉、侯文慧系公司在青岛市场开拓的批
发商,且销售收入增长较快,占比较大,因此保荐机构查询了青岛市商务局建立
了《青岛市肉类流通追溯屠宰管理系统》中三人的交易备案信息、现场走访了三
人,了解确认了其合作历史、团队、运输车辆及经营场所等信息,抽查走访了三
人的下游零售商,并核对了订单、发货单、发票、银行收款单等原始单据,经核
查认为:相关证据足以支撑得出公司批发商渠道销售业务真实的结论。另外,2013
年王咏梅、张蛟洋系龙大牧原新开发批发商,王俊秀、郭文仪、褚廷富系聊城龙
大新开发批发商,张玉山系龙大肉食新开发批发商,朱崇健系莒南龙大新开发批
发商;
b、针对重庆地区火锅消费量大的特点,2013 年新开发了朱承其、李红梅、
李再勇等以猪副产品为主的 3 名批发商;
c、批发商调整:邢建成 2012 年主要向公司采购冻脖头肉等产品,201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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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公司将冻脖头肉等产品主要销售给上海梅林等客户,从而使邢建成 2013 年销
售收入下降。因韩金勇、张玲玲 2011 年不符合公司批发商的管理要求,自 2012
年起公司不再与其合作;
d、郭文静、李建秋、王墨波等批发商因考虑产品价格因素、地方市场保护
等原因使 2013 年销售较 2012 年减少较多,庄青因 2013 年转而发展加盟商渠道,
因而其批发商销售收入减少较多。
D、报告期内各期前十大批发商分产品类别销售情况
2013 年
占营业
序 批发商 所属区
冷鲜肉 冷冻肉 熟食制品 其他 合计 收入比
号 名称 域

1 高祥堂 青岛 5,685.78 22.33 12.69 0.16 5,720.96 1.82%
青岛市
2 李言辉 5,163.75 - - - 5,163.75 1.64%
城阳区
3 侯文慧 青岛 4,625.58 2.11 - - 4,627.69 1.47%
4 王咏梅 襄阳 2,078.95 60.72 - 0.05 2,139.72 0.68%
5 张蛟洋 南阳 1,861.74 1.6 - 0.01 1,863.35 0.59%
6 邓志伟 长沙 - 1,803.77 - - 1,803.77 0.57%
邯郸市
7 张少强 1,688.17 8.57 0.04 0.02 1,696.80 0.54%
曲周县
邯郸市
8 马献春 1,283.49 8.24 0.04 - 1,291.77 0.41%
大名县
9 朱承其 重庆 1,200.20 - - - 1,200.20 0.38%
10 李红梅 重庆 887.48 - - - 887.48 0.28%
前十大批发商合计 24,475.14 1,907.34 12.78 0.24 26,395.50 8.38%
2012 年
占主营
序 批发商 所属区
冷鲜肉 冷冻肉 熟食制品 其他 合计 业务收
号 名称 域
入比例
1 侯文慧 青岛 4,325.66 0.14 - 0.04 4,325.85 1.71%
青岛市
2 李言辉 3,352.33 - - - 3,352.33 1.32%
城阳区
3 邓志伟 长沙 - 1,597.11 - - 1,597.11 0.63%
邯郸市
4 张少强 1,147.93 10.61 - - 1,158.55 0.46%
曲周县
5 邢建成 盐城 - 1,081.83 - - 1,081.83 0.43%
6 庄青 威海 833.74 185.28 1.14 12.09 1,032.25 0.41%
7 郭文静 景县 794.24 0.78 - - 795.02 0.31%
8 马献春 邯郸市 745.47 5.16 - - 750.63 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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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县
9 李建秋 沧州 708.13 3.08 - 0.13 711.33 0.28%
10 姚伟胜 文登 691.74 2.34 - - 694.07 0.27%
前十大批发商合计 12,599.25 2,886.32 1.14 12.26 15,498.96 6.12%
2011 年
占主营
序 批发商 所属区
冷鲜肉 冷冻肉 熟食制品 其他 合计 业务收
号 名称 域
入比例
1 邓志伟 长沙 - 2,720.40 - - 2,720.40 1.26%
2 李红菊 广州 - 689.98 - - 689.98 0.32%
3 韩金勇 济南 - 13.16 481.48 - 494.64 0.23%
4 侯文慧 青岛市 455.51 - - - 455.51 0.21%
邯郸市
5 张少强 25.97 - 265.79 - 291.75 0.14%
曲周县
6 罗桂英 莱阳 - - 257.85 0.03 257.88 0.12%
7 贺浩杰 烟台 - - 232.54 - 232.54 0.11%
8 曲吉林 莱州 - - 230.5 1.96 232.46 0.11%
9 陈依平 福州 - - 204.51 - 204.51 0.09%
10 张玲玲 威海 - - 202.2 - 202.2 0.09%
前十大批发商合计 481.48 3,423.54 1,874.87 1.99 5,781.87 2.68%

从上表可见,前十大批发商 2011 年主要销售集中于熟食制品、冷冻肉,自
2012 年起,前十大批发商开始大量销售冷鲜肉产品,这主要系公司自 2012 年起
大力发展冷鲜肉批发商渠道以提升销售规模所致,与报告期公司冷鲜肉批发商销
售渠道收入快速增长的趋势相符。

(五)饲料生产、生猪养殖的经营情况


1、饲料生产的经营情况
(1)饲料生产是为生猪养殖配套
公司饲料产品主要供内部生猪养殖使用,少量饲料产品销售给当地养殖户。
饲料产品对外销售、内部使用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饲料销量(吨) 20.70 3.92 554.71
饲料内部用量(吨) 57,459.38 27,952.08 23,176.94
内部使用占总量比例 99.96% 99.99% 97.66%

(2)饲料产品对外销售毛利占主营总毛利比例较低
公司饲料产品对外销售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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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饲料销售收入(万元) 7.25 1.18 167.13
饲料销售成本(万元) 6.96 1.15 164.49
饲料销售毛利率 4.00% 2.54% 1.58%
饲料毛利(万元) 0.29 0.03 2.64
主营总毛利(万元) 26,418.16 22,082.16 22,968.54
饲料毛利占主营总毛利比例 0.00% 0.00% 0.01%

从上表可见,饲料业务毛利率虽存在波动,但对外销售规模很小,对公司整
体毛利影响很小。
(3)饲料业务是“全产业链”发展模式的关键环节
饲料是确保优质猪饲养的关键环节。公司无外购饲料,全部饲料均自行生产,
一方面可以灵活调节饲料配方,不同阶段喂养不同配方的饲料,满足生猪生长的
营养需要,同时降低饲料成本;另一方面便于源头质量控制,可选用无污染的优
质粮食,规避违禁或成分不明的添加剂、抗生素,确保生猪健康、优质。
2、生猪养殖的经营情况
(1)生猪养殖是为生猪屠宰配套
公司生猪产品中的育肥猪主要供内部生猪屠宰使用,少量仔猪产品销售给当
地养殖户。生猪产品对外销售、内部使用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仔猪销量(吨) - - 122.28
保育猪销量(吨) 74.34 - -
育肥猪出栏量(吨) 17,378.85 8,726.37 6,618.31
育肥猪销量(吨) 57.71 1,140.59 -
育肥猪内部使用率 99.67% 86.93% 100.00%

公司所产仔猪主要用于育肥,存在对外销售原因为:①仔猪数量超出育肥猪
舍养殖能力;②公司根据市场情况放缓育肥进度。
2013 年,公司所产保育猪主要用于繁育仔猪并进而用于育肥,存在对外销
售的原因主要系猪舍的容纳能力有限,公司通过销售给周边农户并带动农户繁育
仔猪,有利于公司与当地农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2012 年,龙大养殖育肥了少量未阉割公猪,形成 1,683.91 万元育肥猪销售
收入,该业务属于尝试性业务,今后不再开展。
(2)生猪产品对外销售毛利占主营总毛利比例较低

项目 201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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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保育猪 其中:育肥猪 合计
商品猪销售收入(万元) 197.88 98.54 296.42
商品猪销售成本(万元) 140.08 78.84 218.92
商品猪销售毛利率 29.21% 19.99% 26.15%
商品猪毛利(万元) 57.80 19.70 77.50
主营总毛利(万元) 26,418.16 26,418.16 26,418.16
商品猪毛利占主营总毛利比例 0.22% 0.07% 0.29%
2012 年
项目
其中:仔猪 其中:育肥猪 合计
商品猪销售收入(万元) - 1,683.91 1,683.91
商品猪销售成本(万元) - 1,465.79 1,465.79
商品猪销售毛利率 - 12.95% 12.95%
商品猪毛利(万元) - 218.12 218.12
主营总毛利(万元) - 22,082.16 22,082.16
商品猪毛利占主营总毛利比例 - 0.99% 0.99%
2011 年
项目
其中:仔猪 其中:育肥猪 合计
商品猪销售收入(万元) 213.13 - 213.13
商品猪销售成本(万元) 200.54 - 200.54
商品猪销售毛利率 5.91% - 5.91%
商品猪毛利(万元) 12.59 - 12.59
主营总毛利(万元) 22,968.54 - 22,968.54
商品猪毛利占主营总毛利比例 0.05% - 0.05%

从上表可见,生猪养殖毛利率虽存在波动,但对外销售规模很小,对公司整
体毛利影响很小。
(3)公司生猪养殖、生猪采购的单位成本比较
公司内部养殖育肥猪的单位成本与从外部采购育肥猪的单价比较如下表:
单位:元/公斤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项目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内部养殖育肥猪单位成本 12.89 -3.73% 13.39 0.53% 13.32 20.33%
外部育肥猪采购单价(注:
14.68 -1.54% 14.91 -10.34% 16.63 44.23%
未抵扣进项增值税)
内外部价差率 -12.19% - -10.19% - -19.90% -
注:自产农产品销售无需缴纳销项增值税,农产品采购可以抵扣进项增值税,即:自产农产
品销售价格=农产品采购价格/(1-13%)。为使“内部养殖育肥猪单位成本”与“外部育肥猪
采购单价”具备可比性,此处“外部育肥猪采购单价”未抵扣进项增值税。

从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养殖育肥猪的单位成本均低于从外部采购
育肥猪的采购单价,除 2013 年内部养殖育肥猪单位成本的变动率略高于外部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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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猪采购单价的变动率外,其余期间内部养殖育肥猪单位成本的变动率显著低于
同期从外部采购育肥猪的采购单价变动率。生猪养殖业务能够降低公司整体成
本,且能够保证公司优质生猪成本稳定性和供应稳定性。

(4)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生猪养殖料肉比情况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①当期销售生猪数量(含内
(头) 178,054 88,021 75,181
部销售)
②主营业务成本 (万元) 22,545.50 11,625.97 8,858.31
③数量(吨) 56,295.11 28,682.35 23,056.74
主营业务成本中饲料情况
④金额(万元) 17,785.54 9,139.87 6,865.80
⑤出栏生猪头数 (头) 178,054 88,021 75,181
⑥头均饲料消耗量 (公斤/头) 316.17 325.86 306.68
⑦头均重量 (公斤/头) 98.02 99.14 89.66
⑧全程料肉比(⑧=⑥/⑦) 3.23 3.29 3.42

公司生猪养殖主营业务成本中所消耗饲料量与生猪出栏重量的比为全程料
肉比,即公司出栏生猪整个生长过程其自身所消耗的饲料和其分担的对应的种母
猪在怀孕期间和哺乳期间所消耗的饲料之和除以对应增重。

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度公司的全程料肉比分别为 3.42、3.29、3.23。
2011 年全程料肉比为 3.42,高于 2012 年、2013 年料肉比指标,主要原因是 2011
年自产饲料一直沿用老配方,营养搭配不科学,玉米所占比重较高,营养素等辅
料占比重较低,导致当期猪群增重较慢;自 2012 年开始,随着养殖规模的扩大,
公司开始注重饲料配方和生产工艺的改进,使饲料营养搭配日趋合理,猪群增重
速度比 2011 年有较大幅度提升。
(5)生猪养殖是“全产业链”发展模式的关键环节
公司致力于打造从养殖到加工到销售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和以
源头控制、质量体系、产品检测为核心的“食品安全保证体系”,形成以“优质
自养肉”为核心的差异化产品。
因此,公司发展生猪养殖业务,符合总体战略目标,通过控制猪种选择、饲
料配方、饲料生产、疫病防疫、用药管理等关键环节,不但能够降低公司整体成
本,保证优质生猪成本稳定性、供应稳定性,还可以提升终端猪肉产品品质、售
价,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3、采用自养猪加工的终端产品与用收购猪加工的终端产品效益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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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用自养生猪加工的冷鲜肉、冷冻肉(以下简称“自养猪肉”)、用生猪供
应商供应的生猪加工的冷鲜肉、冷冻肉(以下简称“外购猪肉”)、用牧原股份生
猪加工的冷鲜肉、冷冻肉(以下简称“牧原猪肉”)。
(1)公司“自养猪肉”、“外购猪肉”、“牧原猪肉”销售单价比较

2013 年度
单价差异率
项目 自养猪肉 外购猪肉 牧原猪肉
自养与外购 自养与牧原
销售收入(万元) 24,272.85 223,278.11 35,330.85
销售数量(吨) 15,897.64 147,905.03 21,856.00 1.15% -5.55%
单位价格(元/吨) 15,268.21 15,096.05 16,165.29
2012 年度
单价差异率
项目 自养猪肉 外购猪肉 牧原猪肉
自养与外购 自养与牧原
销售收入(万元) 10,587.66 194,459.50 20,383.57
销售数量(吨) 6,584.72 123,177.62 13,284.56 1.85% 4.79%
单位价格(元/吨) 16,079.13 15,786.92 15,343.81
2011 年度
单价差异率
项目 自养猪肉 外购猪肉 牧原猪肉
自养与外购 自养与牧原
销售收入(万元) 10,497.18 162,610.14 12,745.06
销售数量(吨) 5,756.68 93,604.44 6,735.35 4.97% -3.64%
单位价格(元/吨) 18,234.78 17,372.05 18,922.64
注:销售收入指生猪所实现的所有冷鲜肉、冷冻肉收入,包括猪肉和猪副产品。

从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自养猪肉属于优质产品,售价较高,能够被市场
认同,主要得益于:公司通过近几年“全产业链”发展模式的实践,不断扩大自
有规模化养殖,确保饲料生产、疾病防疫、用药管理等关键环节都处于完全可控
和严格管理状态,提升了“优质自养肉”的品质和售价。
2011 年、2013 年牧原猪肉售价较高,主要原因为:公司向其收购的生猪品
质高,采购成本较高。2012 年,牧原猪肉售价较低,主要原因为:2012 年上半
年,公司结合市场情况,适当优化库存结构,部分牧原猪肉暂未对外销售,实际
对外销售的牧原猪产品中,以猪杂类、猪下货类产品为主,因此,拉低了全年单
位售价。
(2)公司“自养猪肉”、“外购猪肉”、“牧原猪肉”销售单位成本比较

2013 年度
项目 自养猪肉 外购猪肉 牧原猪肉 单位成本差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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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养与外 自养与牧原

销售成本(万元) 18,609.16 211,426.11 33,876.90
销售数量(吨) 15,897.64 147,905.03 21,856.00 -18.10% -24.48%
单位成本(元/吨) 11,705.61 14,294.72 15,500.05
2012 年度
单位成本差异率
项目 自养猪肉 外购猪肉 牧原猪肉 自养与外 自养与牧原

销售成本(万元) 8,297.63 182,296.47 18,882.70
销售数量(吨) 6,584.72 123,177.62 13,284.56 -14.85% -11.35%
单位成本(元/吨) 12,601.34 14,799.48 14,214.02
2011 年度
单位成本差异率
项目 自养猪肉 外购猪肉 牧原猪肉 自养与外 自养与牧原

销售成本(万元) 7,534.85 150,089.74 12,017.35
销售数量(吨) 5,756.68 93,604.44 6,735.35 -18.37% -26.64%
单位成本(元/吨) 13,088.88 16,034.47 17,842.21
注:自养猪销售成本包括饲料生产、生猪养殖、生猪屠宰所有环节的成本。

从上表可见,公司通过大力发展规模化自养,既获取了一定的养殖环节利润,
又确保了优质猪肉原料的成本稳定性。
饲料生产、生猪养殖业务能够提高公司整体效益。
(3)公司“自养猪肉”、“外购猪肉”、“牧原猪肉”销售毛利率比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自养猪肉 23.33% 21.63% 28.22%
外购猪肉(不含牧原股份) 5.31% 6.25% 7.70%
牧原猪肉 4.12% 7.36% 5.71%

从上表可见,公司优质自养猪肉产品毛利率最高,主要得益于:公司通过“全
产业链”发展模式,一方面能够降低优质产品单位成本,另一方面能够提升产品
品质和售价,最终提高整体盈利水平。


(六)主要产品原材料和能源情况


1、公司主要产品的成本构成如下表:

占本产品生产成本的比重
产品 成本明细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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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 77.63% 74.79% 74.42%
药品 8.19% 9.41% 8.65%
能源 1.81% 3.85% 2.43%
生猪
制造费用 7.43% 8.97% 8.68%
其他(工资、辅助材料等) 4.94% 2.98% 5.82%
小计 100.00% 100.00% 100.00%
生猪 96.37% 96.16% 96.73%
包装物 0.39% 0.38% 0.32%
能源 0.52% 0.51% 0.51%
冷鲜肉
制造费用 0.80% 0.84% 0.83%
其他(工资等) 1.92% 2.11% 1.62%
小计 100.00% 100.00% 100.00%
生猪 95.95% 95.29% 95.18%
包装物 0.47% 0.53% 0.44%
能源 0.58% 0.63% 0.64%
冷冻肉
制造费用 1.07% 1.37% 1.88%
其他(工资等) 1.93% 2.18% 1.86%
小计 100.00% 100.00% 100.00%
原料肉 71.03% 72.96% 71.41%
包装物 7.44% 7.17% 7.87%
能源 2.67% 2.89% 2.73%
熟食制品
制造费用 2.61% 3.19% 3.55%
其他(工资、辅助材料等) 16.25% 13.79% 14.43%
小计 100.00% 100.00% 100.00%

2、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如下表:

2013 年度
原材料 采购额(万元) 采购量(吨) 单价(元/公斤)
玉米 8,228.52 35,046.51 2.35
豆粕 2,972.80 7,304.11 4.07
鸡肉 2,674.51 2,185.55 12.24
生猪 250,360.36 196,060.35 12.77
2012 年度
原材料 采购额(万元) 采购量(吨) 单价(元/公斤)
玉米 4,660.16 20,411.42 2.28
豆粕 2,013.38 5,461.60 3.69
鸡肉 1,328.77 1,127.01 11.79
生猪 210,644.90 162,391.99 12.97
2011 年度
原材料 采购额(万元) 采购量(吨) 单价(元/公斤)
玉米 2,506.53 11,347.84 2.21
豆粕 1,200.94 3,788.59 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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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肉 1,609.93 1,234.84 13.04
生猪 149,505.44 103,346.52 14.47

3、报告期内公司生猪采购分区域情况具体如下: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占比(按 占比(按 占比(按
地区 金额(万 金额(万
数量(吨) 金额测 数量(吨) 金额(万元) 金额测 数量(吨) 金额测
元) 元)
算) 算) 算)
烟台 80,398.77 102,862.65 41.09% 77,978.42 101,339.51 48.11% 57,875.40 84,381.41 56.44%
青岛 19,153.30 24,411.39 9.75% 15,442.76 19,767.53 9.38% 5,933.02 8,592.88 5.75%
威海 11,273.56 14,243.42 5.69% 14,153.91 18,498.60 8.78% 8,640.95 12,114.25 8.10%
潍坊 4,813.34 6,030.63 2.41% 988.57 1,298.49 0.62% 771.31 1,115.74 0.75%
聊城 41,788.25 52,621.63 21.02% 34,234.28 44,094.80 20.93% 23,456.88 33,814.88 22.62%
临沂 4,147.73 5,324.43 2.13% 6.53 8.48 0.00% 31.33 48.48 0.03%
济南 17.54 22.23 0.01% - - 0.00% - - 0.00%
德州 1,768.14 2,340.33 0.93% - - 0.00% - - 0.00%
济宁 94.37 121.53 0.05% - - 0.00% - - 0.00%
日照 461.79 596.38 0.24% - - 0.00% - - 0.00%
泰安 225.99 274.60 0.11% 208.04 273.84 0.13% 18.54 27.05 0.02%
淄博 201.77 260.89 0.10% 251.81 323.79 0.15% 289.55 428.51 0.29%
山 东 省
164,344.53 209,110.11 83.52% 143,264.31 185,605.04 88.11% 97,016.99 140,523.19 93.99%
小计
河南省 28,450.79 37,170.77 14.85% 18,757.01 24,563.12 11.66% 5,917.70 8,388.15 5.61%
黑 龙 江
1,015.44 1,305.15 0.52% 307.54 394.75 0.19% 298.18 432.54 0.29%

吉林省 1,449.82 1,801.02 0.72% 63.13 81.99 0.04% 56.91 80.84 0.05%
江苏省 624.34 747.06 0.30% - - 0.00% 56.74 80.72 0.05%
河北省 175.42 226.25 0.09% - - 0.00% - - 0.00%
其 他 省
31,715.81 41,250.25 16.48% 19,127.68 25,039.86 11.89% 6,329.53 8,982.25 6.00%
小计
总计 196,060.35 250,360.36 100.00% 162,391.99 210,644.90 100.00% 103,346.52 149,505.44 100.00%
4、报告期内,公司生猪采购均价与市场价格的关系如下:
单位:元/公斤
烟台、临沂、淄
发行人采购价 22 个省市生猪平均价 烟台生猪价格 博、潍坊等地生
年份 猪
与发行 与发行 与发行
单价 增长率 单价 增长率 单价 单价
人差异 人差异 人差异
2011 年 14.47 44.27% 14.86 45.00% -2.62% — — — —
2012 年 12.97 -10.37% 13.02 -12.39% -0.38% — — — —
2013 年 12.77 -1.54% 12.90 -0.91% -1.03% 12.75 0.16% 12.67 0.79%
生猪价格来源:22 省市价格来自 Wind 资讯;烟台、临沂、淄博、潍坊价格来自卓创资讯
(www.sci99.com),因卓创资讯从 2012 年 5 月开始采集以上城市的生猪价格,故仅与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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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比较 2013 年的生猪价格;注:公司采购生猪可以抵扣进项增值税,即:生猪采购价格
=生猪市场价格×(1-13%)。为使“发行人采购价”与“生猪市场价格”具备可比性,此处“生猪
市场价格”已抵扣进项增值税。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生猪采购均价与市场均价差异较小,变动趋势一致。

5、主要供应商

(1)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表:

采购额(万 占采购总额
年份 供应商名称 采购商品
元) 比例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生猪 29,045.44 9.88%
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
猪肉 1,872.48 0.64%
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度 青岛渤海科技有限公司 豆粕 1,862.56 0.64%
山东仙坛食品有限公司 鸡肉 1,649.26 0.56%
莱阳春雪食品有限公司 鸡肉 1,508.09 0.51%
合计 35,937.83 12.23%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生猪 24,563.12 10.18%
青岛渤海科技有限公司 豆粕 1,882.78 0.78%
山东仙坛食品有限公司 鸡肉 1,171.21 0.49%
2012年度 德州金锣肉制品有限公司 猪肉 1,001.71 0.42%
烟台农标普瑞纳饲料有限公
预混料 924.95 0.38%

合计 29,543.77 12.25%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生猪 7,479.28 4.21%
SUMIKIN BUSSAN
进口猪头 1,882.78 1.06%
CORPORATION
2011年 青岛渤海科技有限公司 豆粕 1,200.94 0.68%
度 山东仙坛食品有限公司 鸡肉 1,084.38 0.61%
烟台市宏大食品有限责任公
猪肉 808.36 0.44%

合计 12,455.74 7.00%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以及主要关联方或持股
5%以上股东未持有前五大供应商的股权,不存在其他影响交易公允性的事项。

(2)主要生猪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生猪供应商的构成情况如下:
年份 类别 采购金额(万元) 采购占比
自然人供应商 220,201.77 87.95%
2013 年度
法人供应商 30,158.59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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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类别 采购金额(万元) 采购占比
其中:牧原股份 29,045.44 11.60%
合计 250,360.36 100.00%
自然人供应商 184,587.75 87.63%
法人供应商 26,057.15 12.37%
2012 年度
其中:牧原股份 24,563.12 11.66%
合计 210,644.90 100.00%
自然人供应商 141,689.84 94.77%
法人供应商 7,815.60 5.23%
2011 年度
其中:牧原股份 7,479.28 5.00%
合计 149,505.44 100.00%

公司生猪采购以自然人生猪供应商为主,单个供应商交易金额较小,符合生
猪交易的行业特点。传统上养殖企业都是出栏交货,很少负责运输,且专门成立
一个运输队费用太高,利用率低,主要是因为养殖企业日出栏量不均衡,出栏过
于集中和不足时会造成运能不足和冗余。屠宰企业的屠宰产能一般都较大,而由
于目前国内生猪养殖以农户小规模养殖为主、大规模的生猪企业较少,无法满足
大型屠宰企业的采购需要,所以一般规模较大屠宰企业通过自然人采购生猪。自
然人生猪供应商具有较丰富的运输经验和市场供需信息,承担了生猪从养殖场到
屠宰厂间的运输风险,在生猪上下游间起到一个纽带的作用。
报告期内各期前 20 名生猪供应商在报告期内的生猪采购情况如下:
①2013 年公司前 20 名自然人生猪供应商采购情况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序 供应商
采购金额 采购 采购金额 采购 采购金额 采购
号 名称
(万元) 占比 (万元) 占比 (万元) 占比
1 付洪志 638.23 0.25% - - - -
2 牟飞 569.17 0.23% - - - -
3 魏宝辉 504.78 0.20% - - - -
4 王宝春 468.41 0.19% - - - -
5 王怀民 395.17 0.16% - - - -
6 高清丽 377.52 0.15% - - - -
7 高秀英 361.49 0.14% - - - -
8 赵炳文 347.78 0.14% - - - -
9 勇妍 340.61 0.14% 254.94 0.12% - -
10 邱玉柱 335.73 0.13% 50.74 0.02% - -
11 匡京千 322.24 0.13% 42.64 0.02% - -
12 邱红农 312.34 0.12% - - - -
13 傅深健 311.23 0.12% 30.83 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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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序 供应商
采购金额 采购 采购金额 采购 采购金额 采购
号 名称
(万元) 占比 (万元) 占比 (万元) 占比
14 臧岩乾 303.54 0.12% - - - -
15 赵炳华 300.23 0.12% - - - -
16 胡乃宙 297.61 0.12% - - - -
17 任朋星 294.76 0.12% - - - -
18 王伟 294.63 0.12% - - - -
19 李兰安 293.21 0.12% 182.87 0.09% 76.42 0.05%
20 薛桂波 292.10 0.12% - - - -
合计 7,360.77 2.94% 562.02 0.27% 76.42 0.05%

②2012 年公司前 20 名自然人生猪供应商采购情况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序 供应商
采购金额 采购 采购金额 采购 采购金额 采购
号 名称
(万元) 占比 (万元) 占比 (万元) 占比
1 高吉强 289.73 0.12% 309.90 0.15% 183.95 0.12%
2 张丽荣 259.15 0.10% 301.16 0.14% 205.88 0.14%
3 杜红菊 - - 300.23 0.14% 200.81 0.13%
4 于江涛 257.65 0.10% 297.90 0.14% - -
5 孙运生 88.86 0.04% 282.98 0.13% 160.20 0.11%
6 陈俊杰 7.07 0.00% 279.93 0.13% 358.72 0.24%
7 徐广正 258.46 0.10% 278.28 0.13% - -
8 胡连青 255.66 0.10% 278.08 0.13% - -
9 李洪荣 258.77 0.10% 275.38 0.13% 39.21 0.03%
10 刘志浩 259.99 0.10% 274.92 0.13% 243.02 0.16%
11 张瑞新 256.97 0.10% 273.84 0.13% 27.05 0.02%
12 王学信 - - 273.41 0.13% 258.49 0.17%
13 赵启光 - - 272.55 0.13% 161.26 0.11%
14 王学起 - - 272.51 0.13% 18.53 0.01%
15 刘志杰 258.10 0.10% 270.66 0.13% - -
16 闫志美 257.91 0.10% 270.43 0.13% 469.78 0.31%
17 郭文福 260.25 0.10% 269.78 0.13% 275.90 0.18%
18 王振忠 - - 269.76 0.13% 5.34 0.00%
19 宫本见 - - 269.53 0.13% 251.38 0.17%
20 吕孔传 259.46 0.10% 267.60 0.13% 181.32 0.12%
合计 3,228.04 1.29% 5,588.84 2.65% 3,040.82 2.03%

③2011 年公司前 20 名自然人生猪供应商采购情况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序 供应商
采购金额 采购 采购金额 采购 采购金额 采购
号 名称
(万元) 占比 (万元) 占比 (万元) 占比
1 修香玲 255.12 0.10% 256.70 0.12% 608.20 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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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序 供应商
采购金额 采购 采购金额 采购 采购金额 采购
号 名称
(万元) 占比 (万元) 占比 (万元) 占比
2 王德功 240.13 0.10% 254.88 0.12% 521.72 0.35%
3 闫志美 257.91 0.10% 270.43 0.13% 469.78 0.31%
4 李学利 - - 125.25 0.06% 455.33 0.30%
5 刘志波 61.22 0.02% - - 412.48 0.28%
6 庄鹏 132.22 0.05% 252.00 0.12% 410.87 0.27%
7 李全玉 277.35 0.11% 258.39 0.12% 373.72 0.25%
8 陈俊杰 7.07 0.00% 279.93 0.13% 358.72 0.24%
9 吕瑞萍 39.21 0.02% 23.64 0.01% 336.64 0.23%
10 赵启明 174.96 0.07% 236.52 0.11% 322.71 0.22%
11 王晓堂 257.41 0.10% 255.95 0.12% 317.88 0.21%
12 王明庆 29.47 0.01% 253.41 0.12% 293.57 0.20%
13 王海波 258.26 0.10% 256.97 0.12% 292.22 0.20%
14 王殿生 - - - - 291.44 0.19%
15 孙玉湖 259.38 0.10% 259.40 0.12% 281.14 0.19%
16 孙竹理 - - 254.67 0.12% 279.44 0.19%
17 郭文福 260.25 0.10% 269.78 0.13% 275.90 0.18%
18 孙玉乐 258.47 0.10% 252.19 0.12% 275.60 0.18%
19 姜化东 257.28 0.10% 156.45 0.07% 273.00 0.18%
20 宋建伟 98.56 0.04% 166.90 0.08% 270.72 0.18%
合计 3,124.27 1.25% 4,083.46 1.94% 7,121.09 4.76%

从上表可见,除郭文福、陈俊杰、闫志美外,2011 年前 20 名自然人生猪供
应商并未出现在 2012 年前 20 名自然人生猪供应商名单中,2013 年前 20 名自然
人生猪供应商中包括 15 名新增供应商,另外 5 名供应商亦未出现在 2012 年、2011
年前 20 名自然人生猪供应商名单中,波动较大,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①公司自然人生猪供应商的采购较为分散
报告期内,公司向单个自然人生猪供应商采购量较低,供应商来源较为分散,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最大的自然人生猪供应商的采购占比分别为 0.41%、
0.15%、0.25%,前 20 名自然人生猪供应商平均采购占比分别为 0.24%、0.13%、
0.15%,这与生猪行业的特点有关。因此来源分散、单个供应商采购量低的特点
易造成不同年份间前 20 名自然人生猪供应商发生变动。其中,虽然 2012 年相比
2011 年前 20 名自然人生猪供应商发生变化较大,但 2011 年未进入 2012 年前 20
名的自然人生猪供应商中,除王殿生外均仍在 2012 年或 2013 年持续与公司发生
交易,显示出公司自然人生猪供应商具备较好的交易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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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2013 年公司加大了部分区域生猪采购的开拓力度
2013 年,公司生猪屠宰量为 197.95 万头,较 2012 年增长 40.69 万头,为提
升公司业务规模、提高产能利用率,公司采取了多项措施以保证生猪供应匹配业
务的快速发展:A、加大了对公司所处山东省的青岛、潍坊、烟台等市场开发,
从而新增了部分主要供应商;B、2013 年公司在东北生猪价格相对较低的时候,
主动加大了对东北市场的采购。
2013 年,公司前 20 名自然人生猪供应商的区域分布情况如下:
2013 年度同比
2013 年度采购金额合计
地区 供应商名称 2012 年度地区采
(万元)
购金额增幅
牟飞、王怀民、高秀英、
潍坊 赵炳文、傅深健、赵炳华、 2,579.83 54.52%
任朋星

邱玉柱、匡京千、邱红农、
青岛 1,571.46 33.84%
臧岩乾、胡乃宙
黑龙江省 魏宝辉、高清丽、李兰安 1,175.51 129.12%
吉林省 付洪志、王宝春、 1,106.64 64.38%
烟台 王伟、薛桂波 586.73 38.52%
威海 勇妍 340.61 -(注)
注:威海地区 2013 年度采购金额同比 2012 年度下降

由上表可见,公司 2013 年新增的前 20 名生猪供应商主要集中于青岛、潍坊、
烟台等山东城市、黑龙江、吉林省等东北区域省份。
根据烟台畜牧局提供数据,2013 年烟台市出栏生猪 593 万头,较 2012 年减
少 36 万头,而公司 2013 年屠宰量增长 40.69 万头,因此这也从侧面说明公司 2013
年向青岛、潍坊、东北等烟台市场以外的区域市场开拓猪源具备合理性。
(2)主要玉米供应商
①报告期各期前十名玉米自然人供应商

年份 序号 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占玉米采购总额的比例
1 刘丰胜 401.41 4.88%
2 于仁财 226.35 2.75%
3 隋术芝 213.43 2.59%
2013 年 4 郑玉亭 211.14 2.57%
5 田仁明 173.17 2.10%
6 王君芳 166.33 2.02%
7 夏炳良 166.02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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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序号 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占玉米采购总额的比例
8 万云峰 160.74 1.95%
9 柳玉飞 160.62 1.95%
10 李春玲 159.30 1.94%
合计 2,038.52 24.77%
1 徐学增 329.29 7.07%
2 刘丰胜 281.75 6.05%
3 郑玉亭 241.25 5.18%
4 李俊明 194.45 4.17%
5 黄连军 160.94 3.45%
2012 年 6 倪文德 142.77 3.06%
7 李寿祝 124.68 2.68%
8 刘世旭 118.35 2.54%
9 吕世成 105.76 2.27%
10 王邦福 105.39 2.26%
合计 1,804.63 38.72%
1 徐学增 176.27 7.03%
2 刘丰胜 122.23 4.88%
3 黄连军 116.05 4.63%
4 郑玉亭 111.15 4.43%
5 倪文德 105.77 4.22%
2011 年 6 卢汉民 93.17 3.72%
7 董元星 91.33 3.64%
8 董元胜 88.05 3.51%
9 李俊明 85.69 3.42%
10 宫青武 77.70 3.10%
合计 1,067.42 42.59%


②报告期各期主要玉米法人供应商

采购金额(万 占玉米采购总额
年份 序号 名称
元) 的比例

1 莱阳市丰铭商贸有限公司 252.43 3.07%

2013 年 2 敦化市祥悦粮油工贸有限公司 245.24 2.98%
3 吉林省傲轲彭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36.09 0.44%
合计 533.76 6.49%

2012 年 -

2011 年 -
注:2011 年、2012 年,公司玉米供应商中无法人单位。

(3)主要豆粕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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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主要豆粕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占豆粕采购总额的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比例
1 青岛渤海科技有限公司 1,862.56 62.65%
2 山东香驰粮油有限公司 358.91 12.07%
3 龙口香弛粮油有限公司 357.36 12.02%

4 青岛渤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55.01 5.21%

2013 年度 益海(烟台)粮油工业有限
5 98.91 3.33%
公司
山东得利斯农业科技股份有
6 97.73 3.29%
限公司
7 烟台市伯达饲料有限公司 42.32 1.42%
合计 2,972.80 100.00%
1 青岛渤海科技有限公司 1,882.78 93.51%
益海(烟台)粮油工业有限
2 96.51 4.79%
2012 年度 公司
3 青岛渤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4.10 1.69%
合计 2,013.38 100.00%
2011 年度 1 青岛渤海科技有限公司 1,200.94 100.00%

(七)发行人的环保情况


1、环境保护体系
公司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及其相关管理活动已通过 ISO14001:2004 环境
管理体系认证,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主要污染源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主要污染源有:(1)饲料和熟食制品加工过程中产生
的二氧化硫、烟尘等废气;(2)生
猪养殖和待宰过程中产生的排泄物、污水、臭气等;(3)生猪屠宰过程中产
生的污血、碎骨、猪毛、污水等;(4)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
3、主要环保措施及环保执行情况
(1)生猪排泄物处理
公司养猪场采用自然养猪法,猪粪尿等排泄物全部排入垫料内,经过微生物
的发酵处理生产出有机肥,达到环保要求。
(2)固体废弃物处理
除猪粪便之外的固体废气物主要包括病害猪、肠胃内容物、锅炉灰渣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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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等。病害猪采用焚烧炉进行焚烧;肠胃内容物收集后用于发酵产生沼气、沼
液和沼渣作为有机肥利用;锅炉灰渣出售用于生产建筑材料;生活垃圾运到垃圾
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3)污水处理
龙大肉食的废水由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统一处理。聊城龙大、龙大牧原和
莒南龙大的污水处理采用“物化——生化——物化”的工艺流程:废水先经格栅
去除大量漂浮物和悬浮物,然后进入调节池,调节废水水质;调节后的废水进入
浅层气浮池进行物理、化学处理,去除大量无机物,悬浮物及部分有机物;气浮
出水进入合建氧化沟,经生化处理除去大量有机物,达到排放标准可以出水,污
泥则进入污泥池处理,并通过污泥脱水机进行脱水。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国家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
标准(GB13457-92)》中的一级标准。具体流程如下图:

原废水 格栅沉沙 调节池 浅层气浮



污泥脱水机 污泥池 合建氧化沟



出水



(4)废气控制
公司主要采用水膜脱硫除尘设备,对废气污染物进行处理。废气中的烟尘经
水膜脱硫除尘器去除,二氧化硫用石灰水中和去除,经处理后的外排烟气中各污
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锅炉废气的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01)》中的二类区 II 时段标准。
公司对养殖、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采取当日收集,当日处理,减少堆
放时间,安装通风设备,减少恶臭。此外,公司能产生臭气的场所均布置在远离
村庄和居民点的角落,并设置隔离林带,产生的臭气不会给周围村庄居民带来明
显影响。通过处理后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二级
标准。
(5)噪声控制
公司通过采用基础减震、隔音措施后可以有效降低噪声,厂界噪声均能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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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Ⅱ类标准。
(6)环保设施情况
报告期内,环保设施及环保费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年度 2012年度 2011年度
环保费用 497.47 386.53 406.82
环保设施固定资产净值 3,047.16 2,659.40 2,262.91

4、环保证明情况
2010 年 9 月 2 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出具《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上市环保的核查意见》【鲁环函(2010)717 号】,同意通过上市环保核查。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32,945.43 5,322.63 27,622.80 83.84%
机器设备 21,597.74 8,644.56 12,953.18 59.97%
运输设备 1,685.71 695.10 990.61 58.77%
电子设备 1,797.22 1,252.63 544.60 30.30%
其他 1,016.45 411.39 605.06 59.53%
合计 59,042.56 16,326.31 42,716.24 72.35%
注:成新率=扣除折旧后账面净值/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00%

1、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所属
类别 设备名称 数量 原值 净值 成新率
公司
龙大 饲料
饲料加工设备 2 111.00 12.19 10.98%
饲料 加工
自动喂料系统 13 1,305.22 1,070.30 82.00%
料罐车 1 52.13 43.88 84.17%
龙大 饲料加工设备 1 498.00 442.80 88.92%
养殖
养殖 污水处理设备 7 536.13 367.93 68.63%
锅炉 13 216.62 162.03 74.80%
变压器 11 166.23 138.10 8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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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
类别 设备名称 数量 原值 净值 成新率
公司
挖掘机 4 97.90 48.52 49.56%
压缩机组 29 1,709.86 775.36 45.35%
屠宰生产线 1 1,558.96 635.10 40.74%
冷风机 153 822.38 369.93 44.98%
龙大 蒸发冷凝器 28 160.84 92.31 57.39%
屠宰
肉食 制冷阀体 201 195.29 87.41 44.76%
烫毛剥皮设备 1 82.50 34.82 42.21%
冷水机组 1 58.74 23.86 40.62%
白条轨道 1 41.03 36.80 89.69%
前后门四车通道烟熏炉 5 363.56 119.85 32.97%
真空按摩滚揉机 2 209.03 70.02 33.50%
真空灌肠机 4 255.15 115.72 45.35%
进口烟熏炉 1 192.63 85.88 44.58%
真空斩拌机 1 157.01 50.12 31.92%
进口包装机 1 134.74 60.62 44.99%
真空滚揉机 1 130.41 59.17 45.37%
真空连续包装机 1 109.72 35.02 31.92%
真空速冷机 4 96.41 86.68 89.91%
进口按摩机 1 73.71 35.20 47.75%
保利卡打卡机 1 66.97 44.17 65.95%
灌肠机 1 66.27 28.49 42.99%
进口盐水注射机 1 65.45 29.18 44.58%
龙大 肉类 冷风机 78 69.55 29.59 42.54%
肉食 加工 前后门二车通道式烟熏炉 1 59.92 20.17 33.66%
Handtmann 高速挂杆机 1 50.47 35.69 70.72%
自动扭结挂肠机 1 50.01 37.73 75.44%
进口德国巴达 601 型骨肉分离机 1 46.94 27.99 59.63%
烟熏炉 1 39.37 16.61 42.19%
保利卡高速剪肠机 2 75.32 54.13 71.87%
德国伊诺泰克乳化机 1 36.78 26.00 70.69%
油炸机 1 50.69 26.27 51.82%
杀菌罐 1 34.00 14.62 43.00%
丙二醇制冷系统 1 31.50 16.29 51.71%
全自动拉伸真空包装机 1 25.38 17.75 69.94%
机械铝丝双卡机+真空定量灌装机 2 34.19 24.43 71.45%
蒸发式冷凝器 1 19.66 14.52 73.86%
自动充填结扎机 1 57.26 54.54 95.25%
龙大 屠宰生产线 1 1,607.75 945.87 58.83%
屠宰
牧原 蒸发式冷凝器 4 172.59 101.54 58.83%
聊城 屠宰 屠宰生产线 1 222.08 129.78 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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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
类别 设备名称 数量 原值 净值 成新率
公司
龙大 污水处理设备 1 80.83 48.24 59.68%
配电设施 2 56.64 33.81 59.69%
风机 29 41.53 24.79 59.69%
空调机组 1 36.10 21.55 59.70%
锅炉 1 34.15 20.38 59.68%
屠宰生产线 1 76.48 75.79 99.10%
污水处理设备 1 96.00 95.24 99.21%
莒南
屠宰 配电设施 1 22.27 21.59 96.95%
龙大
风机 44 110.84 109.96 99.21%
空调机组 1 116.08 115.16 99.21%
三重四机杆液质联用仪 2 409.82 135.31 33.02%
气相色谱仪 1 129.38 52.99 40.96%
杰科 食品
离子色谱仪 1 75.00 70.26 93.68%
检测 检测
蒸发光散射检测器 1 12.60 9.91 78.65%
液晶色谱仪 1 26.04 10.19 39.13%

2、主要房产情况
(1)龙大肉食房产情况
序 建筑面积 权利
房产证号 地点 对应土地证 用途
号 (平方米) 限制
莱阳市房权证莱字 鹤山路186号0004#、 锅炉房、洗
1 1,446.35
第00054654号 0005# 莱国用(2010)第 车房
莱阳市房权证莱字 鹤山路 186 号 0009#、 119 号 污 水 处 理
2 350.60
第 00054655 号 0010# 站、厕所
莱阳市房权证莱字 龙 门 东 路 99 号 莱国用(2010)第
3 车间 2,143.74
第 00054656 号 0004#、0005# 118 号
莱阳市房权证莱字 龙 门 东 路 99 号
4 宿舍 995.36
第 00054657 号 0008#、0009#、0010#
莱阳市房权证莱字 龙 门 东 路 99 号 配电室、食
5 1,260.34
第 00054658 号 0016#、0017#、0018# 莱国用(2010)第 堂、传达室
莱阳市房权证莱字 龙 门 东 路 99 号 117 号 办公室、宿
6 4,180.68
第 00054659 号 0019#、0020# 舍楼
莱阳市房权证莱字 龙 门 东 路 99 号 仓库、办公
7 1,233.62
第 00054660 号 0014#、0015# 楼

莱阳市房权证莱字 莱国用(2010)第
8 鹤山路 186 号 0011# 传达室 111.92
第 00054661 号 119 号
莱阳市房权证莱字 龙 门 东 路 99 号 莱国用(2010)第
9 仓库 4,512.34
第 00054662 号 0011#、0012#、0013# 117 号
莱阳市房权证莱字 鹤山路 186 号 0006#、 车间、配电
10 1,940.78
第 00054663 号 0007#、0008# 莱国用(2010)第 室、机房
莱阳市房权证莱字 鹤山路 186 号 0001#、 119 号 车间、冷库、
11 40,220.35
第 00054664 号 0002#、0003# 批发部
莱阳市房权证莱字 龙 门 东 路 99 号 锅炉房、机
12 2,716.66
第 00054665 号 0001#、0002#、0003# 莱国用(2010)第 房、冷库
莱阳市房权证莱字 龙 门 东 路 99 号 118 号
13 车间、宿舍 473.67
第 00054666 号 0006#、0007#
莱阳市房权证莱字 莱阳市蚬河路 18 号 莱国用(2010)第
14 商业 44.72
第 00054667 号 院内 0013-102、103 3213 号

1-1-192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建筑面积 权利
房产证号 地点 对应土地证 用途
号 (平方米) 限制
莱阳市房权证莱建 莱阳市河洛开发区 莱国用(2010)第
15 商用 113.60
字第 201002679 6#116 室 3467 号
莱阳市 房产证 莱字 莱国用(2010)第
16 龙门东路 99 号 0021# 冷库 1,444.34
第 00055532 号 117 号

(2)控股子公司房产情况
序 所属 建筑面积 权利
房产证号 地点 对应土地证 用途
号 公司 (平方米) 限制
莱国用(2008)
第 97 号、
办公楼、伙房、
莱阳市房权证莱字第 莱国用(2008)
1 宿舍、锅炉房、 2,856.03 无
00042006 号 第 100 号
配电室
莱国用(2008)
莱阳市龙旺庄街
龙大 第 223 号
道办事处乔家泊
饲料 莱国用(2008)

第 96 号
饲料库、办公
莱阳市房权证莱字第 莱国用(2008)
2 室、车间、门 5,221.46 无
00042008 号 第 223 号
卫室
莱国用(2008)
第 224 号
莱阳市房权证莱字第 宿舍、伙房、
3 1,512.09 无
龙大 00042015 号 莱阳市龙旺庄街 莱国用(2009) 仓库、办公室
养殖 莱阳市房权证莱字第 道办事处陡山村 第 1033 号
4 宿舍 150.35 无
00042016 号
聊城 聊 房 权 证 嘉 字 第 嘉明经济开发区 聊国用(2009) 工业用房、住
5 16,086.24 无
龙大 0109005155 号 嘉明北路路北 第 134 号 宅
6 内房字第 0113740 号 办公 1,597.17
7 内房字第 0113741 号 35.78
8 内房字第 0113742 号 36.38
9 内房字第 0113743 号 64.80
其他
10 内房字第 0113744 号 1,222.56
11 内房字第 0113745 号 1,059.22
12 内房字第 0113746 号 1,639.50
内乡县灌涨镇
13 龙大 内房字第 0113747 号 内国用(09)第 117.87
“312” 国 道 与 默 抵押
14 牧原 内房字第 0113748 号 052 号 468.00
河交叉口西北角
15 内房字第 0113749 号 1,462.42
16 内房字第 0113750 号 364.00
17 内房字第 0113751 号 车间 64.80
18 内房字第 0113752 号 84.56
19 内房字第 0113753 号 207.19
20 内房字第 0113754 号 2,907.66
21 内房字第 0113755 号 18,449.20

(3)主要生产经营租赁房产
序 租赁面积 租赁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房屋地址 租赁期限
号 (㎡) 用途
山东泉日兴食品 莒南县城南环路
1 莒南龙大 6,506.40 2013.7.1-2023.6.30 屠宰加工
有限公司 000383 号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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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无形资产


1、主要土地使用情况
(1)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序 所属 取得 面积 权利
权证号 用途 坐落 终止日期
号 公司 方式 (平方米) 限制
莱国用(2010)第
1 出让 工业 19,856.00 2058.07.22
117 号
龙门东路 99 号
莱国用(2010)第
2 出让 工业 17,533.00 2044.09.30
118 号
莱国用(2010)第
3 出让 工业 鹤山路 186 号 120,047.00 2058.05.21
119 号
龙大
莱国用(2010)第 蚬河路 18 号院内
4 肉食 出让 商业 22.36 2042.09.10
3213 号 0013-102/103 号
莱国用(2010)第 莱阳市河洛开发
5 出让 商业 28.40 2042.01.17
3467 号 区 6#116 室
烟青一级路北、
莱国用(2012)第
6 出让 工业 龙旺庄街道办事 4,653.00 2062.04.08
133 号
处东
莱国用(2008)第
7 出让 工业 3,486.72 2045.10.17 无
96 号
莱国用(2008)第
8 出让 工业 1,980.16 2045.10.17
97 号
莱阳市龙旺庄街
龙大 莱国用(2008)第
9 出让 工业 道办事处乔家泊 1,487.00 2048.06.09
饲料 100 号

莱国用(2008)第
10 出让 工业 3,622.00 2045.11.28
223 号
莱国用(2008)第
11 出让 工业 12,634.00 2048.06.09
224 号
龙大 莱国用(2009)第 莱阳市龙旺庄街
12 出让 工业 36,274.73 2048.11.29
养殖 1033 号 道办事处陡山村
聊城市嘉明经济
聊城 聊国用(2009)第
13 出让 工业 开发区嘉明北路 62,645.00 2053.12.03
龙大 134 号
路北
龙大 内国用(09)第 312 国道与默河
14 出让 工业 106,758.40 2059.07 抵押
牧原 052 号 交叉口西北南区

(2)承包的农村土地
龙大养殖与山东省莱阳市下辖的 8 个村民委员会签署了 9 份《农村土地承包
合同》,承包农村土地 9 宗,合计 1,902.05 亩,具体如下:
承包金
序 面积
发包方 农村土地承包证号 土地坐落 (元/亩/ 承包期限 用途
号 (亩)
年)
莱阳市吕格庄镇 莱阳市农地承包权(2010) 2006.1.10- 江汪庄
1 江汪庄村南 319.83 300
江汪庄村民委员会 第 160708140080721 号 2026.1.9 养猪场
莱阳市万第镇 莱阳市农地承包权(2010) 2006.1.15- 王宋
2 王宋村东 192.45 260
王宋村民委员会 第 160708180100602 号 2026.1.14 第一猪场
莱阳市万第镇 莱阳市农地承包权(2010) 2006.1.15- 王宋
3 王宋村东 148 310
王宋村民委员会 第 160708180100603 号 2026.1.14 第二猪场
莱阳市龙旺庄街道 当年 600 公
莱阳市农地承包权(2010) 2006.1.10- 陡山
4 办事处西陡山村民 西陡山村西 81.54 斤小麦国
第 160708030030351 号 2026.1.9 养猪场
委员会 家收购价


1-1-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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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金
序 面积
发包方 农村土地承包证号 土地坐落 (元/亩/ 承包期限 用途
号 (亩)
年)
折算
当年 600 公
莱阳市龙旺庄街道
莱阳市农地承包权(2010) 斤小麦国 2006.1.10-
5 办事处中陡山 中陡山村西 14.47
第 160708030020301 号 家收购价 2026.1.9
村民委员会
折算
莱阳市团旺镇 莱阳市农地承包权(2010) 2010.6.30-
6 杨格庄村东 252.58
杨格庄村民委员会 第 160708170390566 号 2030.6.29
杨格庄养
莱阳市团旺镇
莱阳市农地承包权(2010) 东石格庄 2010.6.30- 猪场
7 东石格庄村民委员 192.74
第 160708170490423 号 村北 2030.6.29

莱阳市万第镇
莱阳市农地承包权(2010) 南崔格庄 2010.7.1- 南崔格庄
8 南崔格庄村民委员 291.61
第 160708180010676 号 村东 2030.6.30 养猪场

莱阳市团旺镇
莱阳市农地承包权(2010) 西团旺前 2010.7.1- 西团旺前
9 西团旺前村民委员 408.83
第 160708170010323 号 村西 2030.6.30 养猪场


上述序号 1-5 的农村承包土地作为现有的 4 个养猪场用地,序号 6-9 的农村
承包土地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3 个养猪场用地。
(3)租赁的农村土地
龙大养殖与山东省莱阳市下辖的 5 个村民委员会签署了 6 份《农村土地租赁
合同》,租赁农村土地 6 宗,合计 66,192 平方米,具体如下:
序 集体建设 面积 租金
出租方 租赁期限 用途
号 土地证号 (平方米) (元/年)
莱阳市吕格庄镇 莱集用(2010) 2006.1.10- 江汪庄养猪场
1 4,202 1,890
江汪庄村民委员会 第 606 号 2026.1.9 生活区
莱阳市万第镇 莱集用(2010) 2006.1.15- 王宋第一猪场
2 4,609 1,797
王宋村民委员会 第 607 号 2026.1.14 生活区
莱阳市万第镇 莱集用(2010) 2006.1.15- 王宋第二猪场
3 10,736 4,991
王宋村民委员会 第 608 号 2026.1.14 生活区
莱阳市团旺镇 莱集用(2010) 2010.7.29- 杨格庄养猪场
4 12,936 8,730
东石格庄村民委员会 第 610 号 2030.7.28 生活区
莱阳市万第镇 莱集用(2010) 2010.7.29- 南崔格庄养猪
5 11,594 5,391
南崔格庄村民委员会 第 609 号 2030.7.28 场生活区
莱阳市团旺镇 莱集用(2010) 2010.7.29- 西团旺前养猪
6 22,115 26,536
西团旺前村民委员会 第 611 号 2030.7.28 场生活区

上述序号 1-3 的农村租赁土地作为现有的 3 个养猪场生活区用地,序号 4-6
的农村租赁土地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3 个养猪场生活区用地。
(4)租赁的主要生产经营用国有土地
序 租赁土地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土地地址 租赁期限 用途
号 面积(㎡)
山东泉日兴食
1 莒南龙大 莒南县城南环路北侧 19,500 2013.7.1-2023.6.30 屠宰加工
品有限公司

2、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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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的商标如下:

序号 商标文图 注册号 有效期 类别 序号 商标文图 注册号 有效期 类别

2013.3.14- 2009.3.28-
1 3100201 29 20 5206559
2023.3.13 2019.3.27


2012.9.28- 2009.4.7-
2 1943535 29 21 5206557
2022.9.27 2019.4.6

2013.3.14- 2010.1.28-
3 3100199 29 22 旺源 5999214
2023.3.13 2020.1.27

2009.3.21- 2009.12.7-
4 5189737 29 23 双牧 6564531
2019.3.20 2019.12.6

2009.7.7- 2010.3.28-
5 1291506 29 24 自养 6907596
2019.7.6 2020.3.27

2005.7.28- 2010.3.28-
6 758491 29 25 零抗 6907599
2015.7.27 2020.3.27

2004.3.21- 2010.3.28-
7 3302278 29 26 零抗 6907593
2014.3.20 2020.3.27

2012.10.28- 2010.3.28-
8 1943537 29 27 自养 6907594
2022.10.27 2020.3.27

2009.3.21- 2008.5.14-
9 5189736 29 28 4745135 2018.5.13 29
2019.3.20

2008.10.28-
2004.11.28-
10 717433 29 29 滋滋香 5067070 2018.10.27 29
2014.11.27

2009.3.28-
2009.6.14-
11 1284095 29 30 5245304 2019.3.27 29
2019.6.13

2009.3.28-
2005.6.14-
12 3670563 29 31 5245305 2019.3.27 29
2015.6.13

2009.6.14-
2009.3.28-
13 5206555 29 32 活力加餐派 5693996 2019.6.13 29
2019.3.27


2009.3.28- 2012.12.7-2
14 5206562 29 33 9204412
2019.3.27 022.12.6

2009.3.28- 2013.3.21-2
15 5206558 29 34 10431159
2019.3.27 02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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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商标文图 注册号 有效期 类别 序号 商标文图 注册号 有效期 类别

2009.6.21- 2013.5.28-2
16 5732811 29 35 10691696
2019.6.20 023.5.27


2009.3.28- 2013.6.21-2
17 5206556 29 36 龙大黄金棒 9204411
2019.3.27 023.6.20


2009.3.28- 2013.9.14-2
18 5206560 29 37 龙大上品 10691686
2019.3.27 023.9.13

2009.3.28-
19 5206561
2019.3.27


3、专利
公司拥有的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所属公司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权利期限 类型
一种含油食品中多种农
200910015572.6 2009.5.19-2029.5.18 发明
药残留的检测方法
杰科检测
一种水果、蔬菜中农药
200910015573.0 2009.5.19-2029.5.18 发明
多残留快速分析方法

4、特许经营权
公司通过“加盟店”销售已获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备案号为
0370600911000010。


六、发行人技术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生产技术


1、饲料加工技术
公司通过改良饲料配方,不仅满足不同阶段生猪喂养的营养需要,还能降低
饲料成本,同时减少了氮排放对环境的污染。同时,公司采用国内较为先进的饲
料加工设备,实现了从原料投料到成品产出整个流程自动化生产,提高了生产效
率,防止了过程污染,有效保障饲料产品的安全性和营养价值;公司严把原料质
量关,控制原料供货渠道,确保每一批原料营养指标合格且符合饲料卫生标准要
求。


1-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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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猪饲养技术
(1)种猪选育技术:采用 GBS 种猪育种管理及数据分析系统,运用 BLUP
育种方法进行种猪选育,严格控制近交系数,保持较好的遗传进展,确保种猪血
缘清晰,实现科学选配,不断提高猪群生产性能。
(2)人工授精技术:建立起人工授精技术体系,加快种猪优秀基因的应用。
(3)B 超诊断技术:采用 B 超声波诊断仪,对妊娠母猪进行早期妊娠诊断,
减少非生产天数;同时根据背膘调整母猪饲喂量,提高母猪生产性能。
(4)早期隔离断奶技术(SEW):在仔猪出生后 2~3 周龄之间进行断奶,
然后将仔猪在隔离条件下进行保育饲养。该技术不仅可缩短母猪的哺乳时间,提
高母猪的繁殖率、年产仔数及分娩舍利用率、降低仔猪的生产成本,而且能阻断
某些传染病的垂直传播。
(5)分胎次饲养(SPP):将母猪按分娩胎次分群单独进行饲养管理,由
各群母猪所产仔猪在断奶后也进行分群单独培育的一种猪场饲养管理技术。该技
术可以减少二胎和二胎以上母猪饲养场的疾病传播,提高猪群的健康和生产水
平,根据不同胎次母猪的营养需要,分别制定更适宜的饲粮和饲养方案,降低饲
养成本。
(6)分性别饲养:根据公母猪能量和蛋白营养需求的差异分别制定配方,
不仅提高了饲料的利用率,而且提高出栏生猪的均匀度。
(7)无针注射器:降低疫苗用量,减少折针现象,确保生猪胴体品质,提
高工人工作效率。
(8)全进全出(AIAO)管理:指同一栋猪舍(或同一个猪场)内的猪在
同一天转进,又在同一天转出的饲养管理模式。该管理模式可以有效避免交叉染
病,栏圈彻底消毒,减少应激,提高猪的抗病力。
3、规模化生猪屠宰技术
公司从国外引进了烫毛、剥皮、速冷、分割流水线,加工车间实行全封闭无
菌管理,采用宰前静养、电压击晕、胴体检疫、快速冷却、预冷排酸等现代生产
加工、检疫技术,按照 HACCP、ISO9001 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卫生检疫体系和
动物福利要求组织生产,同时进行全过程的批次管理,实现了生猪屠宰的规模化、
现代化管理。
4、冷鲜肉加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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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后的生猪经过脱酸排毒后,迅速放置在预冷库内,在 24 小时内将胴体
冷却到 0-4℃,采用冷链加工方式进行分割、冷却、包装,全部过程在 0-4℃的
可控温度中操作,有效减少被细菌污染的机会。经过预冷排酸的冷鲜肉,不仅降
低了初始菌数,卫生品质显著提高;而且在预冷过程中,肌肉经过排酸软化,口
感更为细嫩、营养更为丰富。
5、冷冻肉储存技术
屠宰后的生猪经过分割、包装、速冻、装箱后,进入冷库中心冷藏。冷库中
心采用实时监控的温度控制设备,将温度控制在-18℃以下,昼夜库内空气温度
波动幅度不超过 1℃,冻肉进出库的库温波动幅度不超过 4℃。
公司对冷冻肉实行严格的储存管理制度,入库前温度必须在-18℃以下,包
装整齐,无破损,并对入库产品建立电子档案,按产品的生产日期及批次进行存
放,每月定期对库存产品进行检查及温度检测;出库时对运输车辆内的温度、卫
生及冻肉的包装、温度和表面卫生进行全面查验,按批次进行出库。
6、熟食制品加工技术
公司从德国等地引进了较先进的低温肉制品生产线和生产设备,不断加大对
低温肉制品的研发力度,并根据我国消费者的传统饮食习惯,从原料肉解冻、肌
肉嫩化、真空提取肉蛋白到恒温恒湿热加工等环节,研制出了一整套低温肉制品
加工配方及技术。
7、卤肉制品加工技术
公司生产的卤肉制品以经过检疫检验的畜肉、禽肉为原料,通过不断完善工
艺配方和改良产品口味,并用多种天然香辛料进行调味,采用控温夹层锅煮制技
术,不断推出口感独特的卤肉产品。


(二)研发机构设置


公司专门成立了研发部,负责产品的研发任务和技术攻关工作。研发部组织
结构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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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部




办公室 产品开发组 配料组



中式产品研发组 西式产品研发组

(三)主要研发成果


1、研制成功多种新产品
公司根据市场消费者的消费趋势,先后开发了多种新产品。主要包括:增加
冷鲜肉单块包装和分割品托盘特制品种;开发质地醇香、口味鲜美的带皮产品;
在中式产品、西式产品基础上,根据不同地域饮食习惯和地方特色,开发出不同
类别、不同风味的产品。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食品的安全、美味、
营养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开发出里脊烤肉、无淀粉火腿、金火腿、台湾风味烤
香肠、龙大烤肠、经典培根等西式低温肉制品;研制出卤肝、卤肚、烧肉等中式
肉制品。
2、充氮包装在肉制品中的应用
熟肉制品的储存采用充氮包装技术,在产品包装中充入食品级氮气,降低包
装内氧气残留,可有效抑制微生物繁殖,避免了常规二次灭菌过程对营养成分、
风味和色泽的破坏,提高了产品的质量。
3、乳化猪皮技术
通过猪皮软化剂降低猪皮胶原蛋白之间的结合力,使猪皮的强度降低,胶性
增强,易于加工和控制温度,充分将猪皮中的胶原蛋白进行提取,猪皮中含有较
为丰富的蛋白质及胶原蛋白,对人体的皮肤、筋膜、软骨等具有重要的生理营养
作用。通过在产品中添加乳化猪皮,可以明显改善产品口感,提升产品内在质量。
4、真空速冷技术在肉制品中的应用
公司利用真空速冷技术解决了酱卤产品预冷时间长、色泽不稳定、交叉污染、
货架期短的问题。真空速冷机是通过真空状态,降低产品的沸点,使产品的温度
在较短时间达到工艺要求温度,避免在 35-45℃区间过长停留,极大降低了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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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的繁殖,保证产品质量,并利于延长货架期。
5、台湾风味烤香肠系列产品的开发
台湾风味烤香肠系列产品是近年来的市场畅销产品,公司经过产品研发、课
题攻关,工艺、配比实验等过程,成功开发出经典台烤、原味台烤、辣味台烤、
黑胡椒风味台烤、奥尔良脆骨台烤、纯肉台烤等系列产品,进一步丰富了熟食产
品品项。
6、培根产品研发
培根产品是传统西式产品,使用特殊的原料肉,经过注射、滚揉、压模、热
加工、切片等工艺加工而成,适于早餐、配菜、烧烤等食用方式,是消费者比较
喜欢的方便食品。但因为其工艺复杂,原料肉特殊,因此产量低、价格高。公司
通过研发、改进,并充分利用酶制剂技术,改良了培根产品的加工工艺,并逐步
推向市场。


(四)近期研究开发的方向


1、开发生食精分割产品
为满足消费者日益精细化、方便快捷化的要求,公司着力研究适合不同烹饪
需要的精分割产品。通过对分割选料、温度控制、分割工艺的探索和调整,开发
出品相精美、烹饪方便、口感优良的优质产品。
2、继续完善饲料配方
饲料成本是养殖成本中最关键的因素之一,公司将在目前开发的营养配方的
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研究,不断提高饲料的利用效率,降低饲料成本。
公司的研究方向主要是:营养配方的进一步完善、公母猪不同饲料配方的研
究以及初产母猪饲料配方的设计。
3、开发功能性产品
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绿色健康食品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公司借鉴中
医理论、食疗理念等方法,逐步开发针对特定人群的功能性食品。
(1)研究开发添加维生素、矿物质的肉制品,增加消费者的营养均衡,比
较适合儿童、妇女、老年消费。
(2)研究开发低脂肪低胆固醇肉制品,肉制品在降低脂肪含量后,将严重
影响肉制品的风味和可接受程度。为保持肉制品多汁的口感和适宜的嫩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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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在降低肉制品脂肪含量的基础上,研究非肉类蛋白或功能性脂肪代用品的应用
技术以提高低脂肪肉类制品的保水性和嫩度,改善口感。
(3)研究开发膳食纤维肉制品,膳食纤维可以延缓葡萄糖的吸收,改善耐
糖量,同时使人产生饱腹感,有利于糖尿病患者和肥胖病人减少进食量。


(五)研发费用投入情况


项目 2013年度 2012年度 2011年度
研发投入(万元) 183.63 189.75 177.71
营业收入(万元) 315,833.41 253,996.94 216,713.44
所占比例 0.06% 0.07% 0.08%


七、发行人质量管理情况

公司进行全产业链生产,从生猪养殖、生猪屠宰到肉制品加工、销售等诸多
环节,均已建立起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拥有的各类许可证书


公司已经具备从事业务所必需的全部许可,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
证件名称 证件编号 发证机构 有效期限
名称
动物防疫合格 (鲁莱)动防合字第 莱阳市畜牧兽医
2014.2.19-2015.2.18
证 1409001Z号 局
生猪定点屠宰
鲁烟屠准字8号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13.5.1-2016.4.30

龙大 全国工业产品
山东省质量技术
肉食 生产许可证(肉 QS3706 0401 0046 有效期至2015.12.29
监督局
制品)
全国工业产品
山东省质量技术
生产许可证(蛋 QS3706 1901 0055 2013.8.26-2016.8.15
监督局
制品)
龙大 饲料生产企业 山东省畜牧兽医
鲁饲审(2008)06031 2008年1月30日发证,有效期10年
饲料 审查合格证 局
种畜禽生产经
( 2012 ) 编 号 : 鲁 山东省畜牧兽医
营许可证(龙大 2012.07.31-2015.07.30
F060100 局
养殖)
龙大 动物防疫合格
养殖 证 (鲁莱)动防合字第 莱阳市畜牧兽医
2013.05.28-2014.05.27
(王宋第一养 1307004Z号 局
猪场)
动物防疫合格 (鲁莱)动防合字第 莱阳市畜牧兽医 2013.05.28-201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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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证件名称 证件编号 发证机构 有效期限
名称
证 1307003Z号 局
(王宋第二养
猪场)
动物防疫合格
(鲁莱)动防合字第 莱阳市畜牧兽医
证 2013.05.28-2014.05.27
1309002Z号 局
(陡山猪场)
动物防疫合格
(鲁莱)动防合字第 莱阳市畜牧兽医
证 2013.05.28-2014.05.27
1316002Z号 局
(江汪庄猪场)
动物防疫合格
(鲁莱)动防合字第 莱阳市畜牧兽医
证 2013.05.28-2014.05.27
1317004Z号 局
(杨格庄猪场)
动物防疫合格
证 (鲁莱)动防合字第 莱阳市畜牧兽医
2013.06.07-2014.06.06
(南崔格庄猪 1307005Z号 局
场)
粮食收购许可
鲁12700660 莱阳市粮食局 2012.05.13-2015.05.12

动物防疫条件 (鲁聊东昌)动防合 聊城市东昌府区
2013.04.26发证,每年年检
聊城 合格证 字第2013070号 畜牧兽医局
龙大 生猪定点屠宰
聊政字[2013]31号 聊城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10日发证,每年年检

动物防疫合格 (豫内)动防合字第
内乡县畜牧局 2011.08.11发证,每年年检
证 20110003号
龙大 生猪定点屠宰
宛政办[2013]78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发证,每年年检
牧原 证
内卫食证字(2013)
卫生许可证 内乡县卫生局 2013.01.10-2015.01.10
第0046号
动物防疫条件 (鲁临莒)动防合字
莒南县畜牧局 2013.6.27发证
莒南 合格证 第20130004号
龙大 生猪定点屠宰
鲁临屠准字082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13.7.31发证,每年年检


此外,公司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还使公司获得了多项认证,杰科检测亦已
通过认证,为专业食品安全监测机构,相关认证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认证类别 认证内容 认证机构 证书编号 有效期
生猪屠宰分割、熟肉制
中国质量认 001HACCP1200 2012.04.10-
HACCP认证 品(火腿、烤肉、酱卤
证中心 238 2015.04.09
产品、肉灌肠)的加工
ISO9001 质 量 管 理 生猪屠宰、熟肉制品的 中国质量认 00112Q22833R4 2012.04.05-
龙大肉食 体系认证 加工 证中心 M/3700 2015.04.04
ISO14001环境管理 生猪屠宰、熟肉制品的 中国质量认 00113E20393R2 2013.02.06-
体系认证 生产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证中心 M /3700 2016.02.05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生猪屠宰、熟肉制品的 中国质量认 00113S20258R2 2013.2.16-
体系认证 生产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证中心 M/3700 2016.2.15
龙大牧原 HACCP认证 冷冻、冰鲜猪分割肉的 中国质量认 001HACCP1200 201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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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认证类别 认证内容 认证机构 证书编号 有效期
加工 证中心 720 2015.11.20
ISO9001 质 量 管 理 冷冻、冰鲜猪分割肉的 中国质量认 00112Q211864R 2012.11.15-
体系认证 加工 证中心 1M/3700 2015.11.14
中国质量认 001HACCP1300 2013.03.29-
HACCP认证 生猪屠宰分割
证中心 199 2016.03.28
聊城龙大
ISO9001 质 量 管 理 中国质量认 00113Q22848R1 2013.03.25-
生猪屠宰分割
体系认证 证中心 M/3700 2016.03.24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 中国合格评
具备提供检测服务的能 2012.04.24-
杰科检测 认可委员会实验室 定国家认可 CNAS L1198
力 2015.04.23
认可 委员会
中国质量认 001HACCP1300 2013.12.26-2
HACCP认证 生猪屠宰分割
证中心 744 016.12.25
莒南龙大
ISO9001 质 量 管 理 中国质量认 00114Q20084R0 2014.1.3-201
生猪屠宰分割
体系认证 证中心 M/3700 7.1.2

(二)公司产品拥有的各类荣誉


公司产品获得的荣誉如下:
期间 项目 荣誉称号 颁发机构
2007-2012 龙大牌鲜冻分割猪肉 中国名牌产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
2007-2012 龙大牌低温肉制品 中国名牌产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
注册证号为5189737的
2013-2016 山东省著名商标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龙大肉食”商标

(三)质量控制措施


1、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在饲料生产、生猪养殖、生猪屠宰分割环节,制定了《猪肉安全管理体
制》,其中包括涉及质量控制的管理程序。
公司在生猪屠宰分割、熟食制品加工环节,根据 GB/T19001-2008 标准和
HACCP 体系及其应用准则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并实施了结构化的质
量管理体系,并编制了与之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具体包括 4 个层次:(1)
质量手册;(2)程序文件;(3)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质量计划;(4)质
量记录。
2、质量控制组织
公司各事业部——养殖事业部、生食事业部、熟食事业部分别设有品质管理
部,各工厂设有品质管理科,各车间负责具体项目的质检工作,形成了三级质量
管控体系,对生产全过程进行品质控制。此外,杰科检测是公司自有的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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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机构,建立了覆盖饲料、养殖、屠宰的检测体系。
3、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在饲料、养殖、屠宰环节推行《猪肉安全管理体制》,在屠宰、加工、
渠道等全产业链过程中推行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和 HACCP 控制体系,杰科检
测进行检验,包括饲料检验、兽药检验、出栏检验、加工过程中的十八道检验、
配送车辆 GPS 温度控制、终端官能检验等各重要环节,并通过批次管理和报表
记录做到可追溯,确保终端产品的食品安全。
(1)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对“全产业链”进行跟踪记录:
①全过程批次管理
公司在养殖、屠宰、加工环节实行全过程批次管理,按批次进行育肥出栏、
屠宰、检测、存放、加工,最终根据产品包装上的批次编号立即可查询出屠宰日
期、加工车间、养殖批次等信息,实现食品安全的可追溯管理。
种猪


同一猪场、同一周内出生的猪仔作为
猪 产仔
一个批次,进行统一标识、统一管理


育肥 以批次为单位,育肥、出栏


屠宰 以批次为单位,屠宰,标识

屠 过
宰 抗生素 以批次为单位,每头猪取肝样,合并 程
车 检测 检测 批
间 次

包装 以批次为单位,印记,标识



确认屠宰批次标识,检查原料肉《产
熟 验收原料 品出厂检验合格单》,按批次标识、
食 填写《原料肉验收监控记录》

间 按批次取用,遵循先进先出原则,记
使用
录于《原辅料使用汇总记录》中



②全过程报表记录
公司建立起了完整的报表记录体系,体系包括详细的饲养日志、用药记录、
出栏信息、生猪供应商毛猪收购记录、生产加工报表、产品检验记录、产品销售
台账、不良品处理记录等诸多环节,为全过程的食品安全追溯提供准确、详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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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资料和数据。
(2)“全产业链”质量控制程序
①饲料生产环节
公司自建饲料厂,原料采购、饲料生产、添加剂使用各个环节均层层把关,
能够有效保证饲料品质。公司制定并执行《饲料管理程序》,具体流程如下:

v 原料、添加剂必须符合官方要求
v 与原料、添加剂供应厂家签订
原料确认
《安全协议》,查验《生产许可
证》、《最新检测报告》并备案
杰科检测 饲

v 原料、添加剂必须检测
饲料检测 管
v 根据监控计划定期检测成品饲料 理


v 原料专库储存,分区标识
饲料加工
v 成品饲料专库储存,分区标识

统一供料
饲料使用 v 先入先出,详细记录出入库
v 记录养殖场使用饲料的日志


②生猪养殖环节
公司按统一规划、统一猪种、统一饲料、统一防疫、统一保健、统一检测的
“六统一”流程进行质量控制,并制定了《兽药管理程序》、《评估检查程序》、
《新增药物实验程序》3 个安全管理程序。
药用残留是威胁肉品安全重要的因素之一,公司通过《兽药管理程序》对兽
药采购、检测、使用等各方面均进行了严格控制,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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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药品必须符合官方要求
v 药品供应厂家需提供《兽药生产
药品确认 许可证》、《GMP证书》、《兽
药批准文号批件》、《兽药最新
检测报告》并经公司备案

v 统一购买药品 药
药品采购 v 统一发放药品,记录出入库 管
杰科检测 v 各猪场设药品专库,分区标识 理


v 药品必须进行药残实验
药品检测
v 根据监控计划定期检测药品

统一供药
v 兽医根据疫情开具《处方签》,
药品使用
在《饲养日志》中详细记录
v 出栏前40天不得使用药物


公司每季度对猪场进行现场评估检查;对新药品必须进行药残猪实验,并填
写《药残猪实验记录》。
公司还制定了《疫病防治制度》、《用药管理制度》、《消毒管理制度》等
常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控制自养生猪的品质。
③屠宰分割环节
公司制定并执行《宰前管理》、《猪肉抗生素检测》等管理制度,具体流程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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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猪入厂 运载车消毒,药残猪单独标识


《产地检疫证明 》《运输车辆消毒证 宰
宰前检疫 前
明》《检疫合格证》


自养猪、收购猪分别静养,分批次管
福利静养
理;药残猪严格标识、区分静养


宰杀管理 最先屠宰自养猪、区分加工


批次管理 批次屠宰,批次管理,注明屠宰信息 劈

杰科检测 管
猪肉抗生素检测 理
取样检测 每批次进行抗生素检测,自养猪专门
取样检测,遵循清洗消毒操作程序


预冷管理 温度控制、标识存放 预


不同批次间隔一定时间、间隔一定距 割
分割管理 离分割,防止交叉互混 管
自养猪与收购猪胴体分开分割 理



同批次包装结束才能选别下批次
选别管理
自养猪肉与收购猪肉分开包装

速冻库、产品中心温度控制 装
速冻管理 同批次自养猪肉盛入同一速冻盒,并 管
标识单独存放 理

包装管理 外包装箱标签信息标识备案


④熟食加工环节
公司在低温肉制品和中式卤肉产品加工过程中,执行 ISO9001:2000 质量体
系标准和 HACCP 体系要求,对每道工序制定了详细的工艺和质量控制标准。特
别是对原辅料及包装物料的验收确认、辅料的配置、热加工(蒸煮、烟熏)、金
属探测、二次杀菌等重点环节设定关键质量控制点程序,监测控制效果,及时发
现并纠正问题。通过“分析-控制-监测-校正”的系统方法,从关键环节上预防质
量问题的发生。
⑤物流销售环节
公司建立起完善的运输配送体系,实现从工厂到销售终端的全程冷链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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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货的产品装车后锁上车门,中途不得打开,车辆保证车厢温度控制在 0-4℃。
公司根据安装在车辆上的带 GPS 功能的温控器,全程监控冷藏车厢内的温度及
行车路线。因车厢温度不合格而造成的损失,由承运人全部承担。配送车辆到达
后,配送员与接货人员办理好所有的产品、物资、单据等的交接手续并签字确认。
监控措施和责任明确的管理制度,确保了物流销售环节上的质量控制,使公司的
产品能够在合适的低温和卫生环境下储存、运输、销售。


(四)产品质量纠纷


公司执行国家有关质量、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产品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
标准和技术监督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受到产品质量方面的行政处罚,未
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纠纷。


八、发行人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对防火、防汛、用电、蒸汽系统、压缩系统、
制冷系统、设备维护保养、工器具安全操作、安全运输、危险品控制等安全生产
相关工作作出严格规范,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公司制定了安全管理奖惩制度,监督部门负责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各部门每
天检查并落实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公司员工有义务对任何角落的安全隐患进行举
报,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则按规定进行处罚。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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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公司主要从事生猪养殖、生猪屠宰及猪肉制品加工业务,主要产品为冷鲜
肉、冷冻肉及熟食制品。
龙大集团持有本公司 62.45%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龙大集团主要从事
实业投资及管理,其自身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宫明杰先生及其父宫学斌先生合计持有龙大集团 74.51%股份,两人构成一
致行动人,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控制龙大集团外,宫明杰先生及宫学斌先生
持有银龙投资 26.96%股权,银龙投资除持有本公司 10.88%股权外未开展其他业
务也无其他对外投资;宫明杰先生还控股乐天实业 53.00%股权,并通过乐天实
业实际控制中瑞化工及华蒙矿业,乐天实业主要从事实业投资及管理,中瑞化工
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华蒙矿业主要从事萤石矿业务。因此,实际控制
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乐天实业及银龙投资等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
系。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发行人、银龙投资、乐天实业外,实际控制人
还通过龙大集团控股其他 24 家公司,该 24 家公司及于 2013 年注销的龙源食品
(原龙大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主要业务情况如下表所示。其中,序号 1~12 的烟台
龙大等 12 家企业主营业务为向特定日本客户提供调理食品代工服务;序号 14~18
的龙大植物油等 5 家企业主营植物油的生产及销售业务;商都料理从事粉丝加工
业务;其余 7 家企业未从事食品加工相关业务。

序号 名称 主要业务 序号 名称 主要业务
1 烟台龙大 为特定日本客户提供 14 龙大植物油
注 生产销售植物油
2 龙荣食品 调理食品 1 代工服务 15 开封植物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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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主要业务 序号 名称 主要业务
注2
3 龙大冷冻 16 龙源食品
4 日鲁大 17 龙大商贸
5 丰龙食品 18 龙源油食品
6 阿克力 19 龙大木业 生产销售家具、木
材、木制品及人造板
7 雪海食品 20 满洲里木业

8 神龙食品 21 地中海国贸 橄榄油贸易
9 正祥食品 22 龙大包装 生产销售包装物
10 龙翔食品 23 龙大热电 发电供电、供热
11 龙兴食品 24 龙大海产 水产品养殖
12 绿龙有机 25 香港龙大 国际贸易
13 商都料理 粉丝加工
注:1、调理食品英文是“Prepared foods”,是指以农产品、畜禽和水产品等为主要原料,
经过处理及配制加工后,采用速冻工艺,并在冻结状态下(产品中心温度在零下 18 摄氏度
以下)储存、运输和销售的包装食品。
2、龙源食品已于 2013 年 5 月 15 日注销完毕。

1、烟台龙大等 12 家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1)业务不同
烟台龙大等 12 家企业的主营业务为特定日本客户提供调理食品代工业务,
不参与产品的研发,由特定日本客户进行市场调研并开发产品,生产工艺、产品
配方由特定日本客户提供或指定,并须严格保密,所需主要原材料的配比及质量
须符合特定日本客户的采购标准;产品交付特定日本客户由其负责销售。该 12
家企业仅提供生产服务,且生产过程需要在特定日本客户的驻厂代表监督下进
行,其客户集中度非常高,其生产经营依赖于特定日本客户订单。其业务如下图
所示:
日本客户 烟台龙大等12家代工企业 日本客户





合作 格
合作
分销

日本市场调研 产品研发 样品及生产方案 组织试制 批量生产 交付 接收


再加工
市场调研、产品研发 接单生产、交付 销售

适应需求变动,产品动态研发




从烟台龙大等 12 家代工企业的主营业务客户构成来看,报告期内,3 家企
业仅有 1 个客户;丰龙食品、龙荣食品分别有 1 个主要客户;龙大冷冻、龙翔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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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绿龙有机、正祥食品 4 家企业的客户数不超过 6 个;此外,烟台龙大、雪海
食品、龙兴食品的客户集中度也非常高,该等客户均为特定日本客户,而发行人
的客户均为国内客户,即烟台龙大等 12 家企业的客户与发行人的客户均不相同。
该 12 家企业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及其客户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关联方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备注
号 名称
报告期内,前 10 名客户收入占比为
1 烟台龙大 62,990.66 82,020.36 76,565.96
97.56%、97.20%、97.47%。
报告期内,前 5 名客户收入占比为
2 雪海食品 6,527.49 6,085.13 6,354.80
89.40%、91.30%、89.86%。
2011 年,前 5 名客户收入占比为
3 龙兴食品 393.18 370.80 445.79 99.71%;2012 年只有 5 个客户,2013
年只有 4 个客户。
2011 年、2012 年有 3 个相同客户,
4 龙大冷冻 12,829.54 10,690.84 15,826.12
2013 年有 4 个客户。
2011 年有 5 个客户;2012 年、2013
5 龙翔食品 6,950.30 6,639.17 4,451.87
年有 6 个客户。
2011 年有 3 个客户;2012 年有 2 个
6 绿龙有机 1,784.63 1,580.56 1,606.13
客户;2013 年有 3 个客户。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均有 2
7 丰龙食品 7,343.52 8,168.86 4,047.86 个客户,第一大客户分别占各年收
入的 99.98%、99.86%、99.94%。
2011 年仅有 1 个客户;2012 年有 2
8 龙荣食品 6,700.99 8,186.08 10,992.37
个客户,2013 年仅有 1 个客户。
9 神龙食品 6,970.22 9,556.64 7,960.43 报告期内仅有 1 个客户。
2011 年仅有 1 个客户;2012 年有 2
10 正祥食品 10,220.98 9,453.38 7,737.64
个客户,2013 年有 2 个客户。
11 日鲁大 6,335.69 7,147.62 7,181.14 报告期内仅有 1 个客户。
12 阿克力 4,168.00 3,348.66 1,882.69 报告期内仅有 1 个客户。
合计 133,215.20 153,248.10 145,052.80 -

因此,龙大集团并不能控制该 12 家企业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环节,
该 12 家企业的业务与发行人显著不同。
(2)竞争对手不同
烟台龙大等 12 家企业主营业务为向特定日本客户提供调理食品代工业务,
其生存发展完全依赖于日本客户订单,竞争对手为国内其他对日调理食品代工企
业。
本公司是国内拥有相对完整全产业链的猪肉制品企业,公司自行研发新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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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新产品,开拓市场、打造品牌,并构建销售网络。本公司竞争对手为国内其
他大型猪肉制品企业,如雨润食品、得利斯等。
(3)差异形成的历史原因
12 家企业中,烟台龙大规模最大、成立最早。烟台龙大成立于 1991 年,成
立之初营业范围为:生产和销售保鲜、速冻蔬菜、果品、腌渍蔬菜及冷冻水产品。
烟台龙大完全按照日本客户订单要求进行生产,产品种类随着日本客户的需求不
断发生变化,其演变情况如下:

期间 主要产品
1991 年-1993 年 冷冻芋头,冷冻蔬菜,如牛蒡、胡萝卜、大葱、菠菜等
1994 年 增加大头菜猪肉/鸡肉卷,熏肉类产品,章鱼丸等产品
1996 年 增加加味菜(炒、漂烫过程中加调料制成)等产品
1998 年 增加日式料理配餐肠
2001 年 增加包子、饺子、烧麦、面包等产品
2002 年 增加冷冻鱼等水产品

在多年的代工经营过程中,该等代工企业既未打造自身品牌,也未掌握配方,
其生产销售依赖于特定日本客户订单,仅能赚取代工环节利润。
本公司前身——龙大有限成立之初主要从事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业务,随
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内猪肉制品市场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和发
展空间,控股股东龙大集团决定将本公司打造成集饲料生产、生猪养殖、屠宰分
割、肉制品研发及销售、食品安全检测为一体的猪肉制品“全产业链”企业,并
先后于 2006 年 12 月将龙大养殖投入本公司,于 2008 年 7 月将龙大饲料投入本
公司,于 2010 年 1 月将杰科检测投入本公司。
因此,本公司与烟台龙大等 12 家企业在业务、客户群体、竞争对手等方面
的不同是企业在多年的经营过程中,顺应市场及客户需求而自然发展的结果,并
非刻意人为的市场分割。
综上,由于市场发展、客户需求等多方面历史原因,烟台龙大等 12 家企业
与本公司在业务、客户群体、竞争对手等多方面形成诸多不同,本公司成立至今
与烟台龙大等 12 家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4)发行人与烟台龙大等 12 家企业在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相
互独立
①研发:烟台龙大等 12 家企业不参与产品的研发,由特定日本客户进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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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调研并开发产品,生产工艺、产品配方由特定日本客户提供或指定,并须严格
保密。发行人专门成立了研发部,负责产品的研发任务和技术攻关工作。发行人
与烟台龙大等 12 家企业的研发环节相互独立。
②采购:烟台龙大等 12 家企业所需主要原材料的配比及质量须符合特定日
本客户的采购标准,并根据上述标准具体实施采购。2011 年-2013 年烟台龙大等
12 家企业存在向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采购冷冻肉作为原料的情况,采购金额分
别为 2,973.06 万元、2,623.13 万元、2,641.34 万元,上述原料采购亦是依据日本
客户的采购标准进行。发行人原材料采购主要由其采购部负责具体实施。发行人
与烟台龙大等 12 家企业的采购环节相互独立。
③生产:烟台龙大等 12 家企业均有独立的生产线,生产过程需要在特定日
本客户的驻厂代表监督下进行。发行人拥有独立的生猪养殖场、屠宰场、熟食生
产线等生产部门,均由各自的生产部门进行管理。发行人与烟台龙大等 12 家企
业的生产环节相互独立。
④销售:烟台龙大等 12 家企业的产品交付特定日本客户由其负责销售,因
此其业务主要来自于特定日本客户订单,上述客户及订单基本由日资企业合资方
提供及维护,客户集中度非常高。发行人独立负责产品的销售,生食事业部负责
销售冷鲜肉、冷冻肉产品,熟食事业部负责销售熟食制品,通过自提货现销、加
盟商、商场超市、食品加工企业、批发商等五种渠道进行销售。发行人与烟台龙
大等 12 家企业的销售环节相互独立。

(5)烟台龙大等 12 家企业的商标使用情况
由于烟台龙大等 12 家企业从事代工业务,产品交付客户后由客户对外销售,
因此烟台龙大等 12 家企业生产销售的产品不使用商标。
2、龙大植物油、商都料理等 6 家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1)采购体系独立
发行人采购的主要原料是生猪;龙大植物油的主要原料是花生,商都料理的
主要原料是绿豆。主要原料的不同决定了发行人与龙大植物油及商都料理在供应
商、采购渠道、采购周期、采购人员、原料验收等采购环节不同且相互独立。
(2)生产体系独立
从生产过程而言,发行人为将生猪加工成鲜冻肉,龙大植物油为将花生加工
成花生油,商都料理为将绿豆加工成粉丝。因此,发行人与龙大植物油及商都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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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均拥有独立且不可互相替代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技术以及生产人员,其生
产体系不同且独立。
(3)销售体系独立
①销售机构设置不同,销售团队不同且独立
冷鲜肉保质期 1-2 天,生产后须立即销售,因而发行人本部以及三家生猪屠
宰及加工子公司均设立了冷鲜肉销售团队,负责在工厂的销售半径内通过各种渠
道进行销售;冷冻肉保质期较长(一般为 10 个月),且大多销往食品加工企业
用于进一步加工猪肉制品,因而由龙大肉食本部统筹安排,统一调配;熟食制品
全部由龙大肉食本部生产,其销售由本部专门的熟食制品销售团队负责。
龙大植物油及商都料理生产的粮油制品主要通过龙大商贸进行销售。花生油
保质期一般为 18 个月,粉丝保质期一般为 24 个月,龙大商贸在全国各地开设了
24 个分支机构,共有销售人员 216 人,分别负责各自区域的销售。
②销售渠道构成不同
发行人产品销售渠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销售渠道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食品加工企业 73,841.04 23.38% 58,762.52 23.14% 49,475.89 22.83%
加盟商 111,674.35 35.36% 95,284.88 37.51% 95,554.56 44.09%
商场超市 47,141.32 14.93% 47,305.56 18.62% 49,337.01 22.77%
自提货现销 23,737.27 7.51% 21,323.73 8.40% 12,396.77 5.72%
批发商 59,439.43 18.82% 31,320.25 12.33% 9,949.21 4.59%
合计 315,833.41 100.00% 253,996.94 100.00% 216,713.44 100.00%

龙大植物油的花生油产品及商都料理的粉丝产品均属于粮油制品,销售渠道
包括商场超市、区域经销商、粮油批发市场等,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渠道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商场超市 26,900.80 26.28% 21,927.91 23.76% 31,103.14 32.37%
区域经销商 20,209.12 19.74% 22,353.71 24.22% 22,549.86 23.47%
粮油批发市场 10,853.42 10.60% 13,436.43 14.56% 14,212.78 14.79%
企事业单位
17,532.20 17.13% 17,235.25 18.68% 12,575.08 13.09%
(用于福利)
与电信公司
5,542.98 5.42% 9,171.85 9.94% 10,954.60 11.40%
联合促销
饲料加工企业 21,319.2 20.83% 8,162.00 8.84% 4,702.08 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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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渠道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合计 102,357.72 100.00% 92,287.15 100.00% 96,097.54 100.00%

综上,发行人与龙大植物油及商都料理的销售团队不同,销售渠道相互独立。
③发行人与龙大商贸的商超渠道均独自建立,不存在分摊费用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龙大商贸分别通过其前五大商超渠道客户销售及渠道费
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龙大肉食 龙大商贸
期间 前五名商超渠道 渠道 前五名商超渠 渠道
营业收入 费率 营业收入 费率
客户名称 费用 道客户名称 费用
家家悦集团股 份 银座集团股份
11,521.90 218.56 1.90% 3,317.80 242.51 7.31%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山东潍坊百货
济南人民大润 发
9,684.48 87.19 0.90% 集团股份有限 2,234.01 19.70 0.88%
商业有限公司
公司
烟台振华量贩 超 烟台振华量贩
5,656.69 129.71 2.29% 1,987.10 33.16 1.67%
2013 市有限公司 超市有限公司
年度 银座集团股份 有 济南华联超市
5,088.36 272.95 5.36% 1,329.86 65.33 4.91%
限公司 有限公司
山东全福元商 业 济南人民大润
集团有限责任 公 1,756.01 0.80 0.05% 发商业有限公 1,313.54 19.25 1.47%
司 司
前五名合计 33,707.44 709.21 2.10% 前五名合计 10,182.31 379.95 3.73%
商超渠道合计 47,141.32 935.74 1.98% 商超渠道合计 26,900.80 1,933.88 7.19%
山东家家悦集 团 银座集团股份
13,374.32 170.58 1.28% 2,084.69 145.55 6.98%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济南人民大润 发 山东家家悦集
9,190.37 156.50 1.70% 1,514.20 70.72 4.67%
商业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
烟台振华量贩 超 烟台振华量贩
5,795.52 105.88 1.83% 1,503.18 42.46 2.83%
市有限公司 超市有限公司
2012
山东潍坊百货
年度 银座集团股份 有
5,633.95 71.56 1.27% 集团股份有限 1,202.82 21.98 1.83%
限公司
公司
锦江麦德龙现 购 济南华联超市
1,646.23 37.70 2.29% 937.57 73.92 7.88%
自运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前五名合计 35,640.39 542.22 1.52% 前五名合计 7,242.46 354.63 4.90%
商超渠道合计 47,305.56 756.49 1.60% 商超渠道合计 21,927.91 1,127.50 5.14%
山东家家悦集 团 山东家家悦集
2011 11,248.08 253.89 2.26% 1,717.73 23.99 1.40%
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
年度
济南人民大润 发 9,352.00 102.98 1.10% 烟台振华量贩 1,623.06 42.54 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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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大肉食 龙大商贸
期间 前五名商超渠道 渠道 前五名商超渠 渠道
营业收入 费率 营业收入 费率
客户名称 费用 道客户名称 费用
商业有限公司 超市有限公司
烟台振华量贩 超 银座集团股份
5,933.20 91.32 1.54% 1,500.41 55.76 3.72%
市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山东潍坊百货
银座集团股份 有
5,335.13 76.74 1.44% 集团股份有限 1,317.13 24.65 1.87%
限公司
公司
锦江麦德龙现 购 济南华联超市
1,477.72 54.74 3.70% 1,227.35 32.18 2.62%
自运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前五名合计 33,346.13 579.67 1.74% 前五名合计 7,385.68 179.12 2.43%
商超渠道合计 49,337.01 864.02 1.75% 商超渠道合计 31,103.14 653.17 2.10%
虽然部分商超渠道重复,但由于猪肉制品与粮油制品在保质期、配送方式、
仓储方式、产品验收、单位产品占柜面积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同,商场超市分设不
同的部门负责此两类商品的采购及运营,因此,即使面对同一商超客户,发行人
与龙大商贸也须分别与不同的采购部门进行谈判。
报告期内,发行人、龙大商贸重复的商超渠道销售收入和相关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龙大肉食 龙大商贸
年度 商超渠道
收入 费用 费率 收入 费用 费率
重叠的商超渠道 41,185.32 862.23 2.09% 13,449.66 525.60 3.91%
2013 年度
商超渠道合计 47,141.32 935.74 1.98% 26,900.80 1,933.88 7.19%
重叠的商超渠道 43,169.71 707.18 1.64% 12,535.19 507.98 4.05%
2012 年度
商超渠道合计 47,305.56 756.49 1.60% 21,927.91 1,127.50 5.14%
重叠的商超渠道 40,161.86 694.63 1.73% 13,067.33 281.71 2.16%
2011 年度
商超渠道合计 49,337.01 864.02 1.75% 31,103.14 653.17 2.10%
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度,发行人商超渠道销售费用分别为 864.02
万元、756.49 万元、935.74 万元,占其商超渠道销售收入比率分别为 1.75%、1.60%、
1.98%;龙大商贸商超渠道销售费用分别为 653.17 万元、1,127.50 万元、1,933.88
万元,占其商超渠道销售收入比率分别为 2.10%、5.14%、7.19%,由此可见,发
行人与龙大商贸在各自商超渠道发生的销售费用较低,发行人销售费用占销售收
入的比率较为稳定。
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度,发行人在重叠商超客户实现销售收入分
别占发行人当年度全部商超渠道的 81.40%、91.26%、87.37%;龙大商贸在该等
商超实现销售收入分别占龙大商贸商超渠道的 42.01%、57.17%、50.00%,龙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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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在重叠商超客户实现销售收入较低,主要是因为龙大商贸销售的植物油和粉
丝等粮油产品属于干品,运输距离长,保质期长,销售半径扩至山东省外,而发
行人的商超客户基本位于山东省内。
另外,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度,发行人在重叠商超客户发生销售
费用分别为 694.63 万元、707.18 万元、862.23 万元,而龙大商贸在该等商超发
生销售费用分别为 281.71 万元、507.98 万元、525.60 万元,由此可见,发行人
与龙大商贸在重叠商超渠道产生的销售费用均较低。
④发行人与龙大植物油、商都料理使用不同商标,独立进行广告宣传
A、发行人、龙大植物油、商都料理各自使用不同商标,具体如下:
商标 注册号/申请号 类别 使用商品 使用人 备注
山东省著名商
注册号 5189737 29 肉及肉制品 龙大肉食
标(2013-2016)
申请号 8225442 29 花生油 龙大植物油 申请中

注册号 703146 30 粉丝 商都料理 -

B、由于产品及细分行业不同,发行人及龙大植物油在广告宣传时均直接落
脚到各自产品,商都料理未进行广告宣传,因而不会出现联合广告宣传、分摊广
告费用的情况。
C、报告期内,发行人及龙大植物油针对各自产品特点选择不同的广告制作
单位,对应不同的广告代理商,广告代理商不存在重叠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广告代理商及广告费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广告代理商名称 广告费 广告代理商名称 广告费 广告代理商名称 广告费
滨州黄河三角洲传 山东宏智广告有限 山东宏智广告有限
0.70 648.52 536.44
媒有限公司 公司 公司
济宁市新雨广告装 青岛哈麦国际传媒 青岛高新合众广告
0.38 46.87 52.5
饰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山东太平洋文化传
内乡县广播电视台 0.28 糖烟酒周刊杂志社 24.2 51.32
播有限公司
河北华糖传媒有限 青岛哈麦国际传媒
- - 10 42.5
公司 有限公司
烟台万象广告有限 烟台万象广告有限
- - 1.15 10.35
公司 公司
其他 0.51 其他 4.97 其他 33.47
合计 1.87 合计 735.71 合计 7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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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龙大植物油广告代理商及广告费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广告代理商名称 广告费 广告代理商名称 广告费 广告代理商名称 广告费

青岛五洲广告有限 青岛五洲广告有 北京玺桥估国际传
505.46 1,697.72 1,543.67
公司 限公司 媒广告有限公司


山东宏智广告有限 山东神洲万象文 北京超凡盛世国际
234.18 1,808.43 396.09
公司 化发展有限公司 广告有限公司

北京泛亚宏智鑫海 北京口碑互动营 青岛五洲广告有限
201.51 789.1 386.02
广告有限公司 销策划有限公司 公司
鲁商传媒集团有限
威海蓝媒广告有
公司广告运营分公 13.95 60.45 - -
限公司

北京蓝色动力广告 威海市广播电视
7.61 101.9 - -
有限责任公司 台
合计 962.71 合计 4,457.61 合计 2,325.78

⑤物流配送独立
发行人产品为冷鲜肉、冷冻肉及熟食制品,大部分使用冷链物流,而花生油
和粉丝使用普通物流即可。因此发行人与龙大植物油及商都料理仅有少量物流供
应商重叠。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龙大商贸前五大物流供应商及物流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龙大肉食 龙大商贸
占营 占营
年度 前五名物流 物流 前五名物流 物流
收比 收比
供应商名称 费用 供应商名称 费用
例 例
烟台交运集团莱阳运输 开封县宏达汽车运输
323.07 0.10% 310.38 0.30%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
聊城兴国物流有限公司 320.32 0.10% 178.92 0.17%
总公司
莱阳市瑞源公铁联运有 莱阳市长城运输有限
215.38 0.07% 176.17 0.17%
2013 限公司 公司
莱阳市春阳运输有限公 莱阳市瑞源道路运输
182.25 0.06% 148.02 0.14%
司 有限公司
聊城市东昌府区三合汽 山东滨州银河国际物
163.21 0.05% 129.35 0.13%
车运输有限公司 流有限公司
前五名合计 1,204.23 0.38% 前五名合计 942.84 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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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大肉食 龙大商贸
占营 占营
年度 前五名物流 物流 前五名物流 物流
收比 收比
供应商名称 费用 供应商名称 费用
例 例
物流总费用 3,140.84 0.99% 物流总费用 1,401.94 1.37%
莱阳市瑞源公铁联运有 聊城交运集团千千佳
386.19 0.15% 170.62 0.18%
限公司 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莱阳市长城运输有限
聊城兴国物流有限公司 378.44 0.15% 127.07 0.14%
公司
莱阳市瑞源道路运输有 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
266.25 0.10% 96.22 0.10%
限公司 总公司
2012
尉氏县欣达汽车运输
刘化军 118.14 0.05% 52.08 0.06%
服务有限公司
莱阳市长城运输有限公 通许县宏达运输有限
85.47 0.03% 46.14 0.05%
司 公司
前五名合计 1,234.49 0.48% 前五名合计 492.13 0.53%
物流总费用 2,732.64 1.08% 物流总费用 880.86 0.95%
莱阳市汽车运输有限公 莱阳市长城运输有限
381.58 0.18% 232.06 0.24%
司 公司
莱阳市长城运输有限公 聊城交运集团千千佳
195.14 0.09% 161.73 0.17%
司 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东盛物流有限公
聊城兴国物流有限公司 189.57 0.09% 113.57 0.12%

2011
聊城交运集团千千佳物 山东滨州银河国际物
112.56 0.05% 96.42 0.10%
流有限责任公司 流有限公司
山东省博兴县惠通运
刘化军 98.09 0.05% 89.87 0.09%
输有限公司
前五名合计 976.94 0.45% 前五名合计 693.65 0.72%
物流总费用 2,230.01 1.03% 物流总费用 1,233.16 1.28%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龙大商贸重叠的物流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物流总费用 3,140.84 2,732.64 2,230.01
营业收入 315,833.41 253,996.94 216,713.44
物流费用/营业收入 0.99% 1.08% 1.03%
发行人与龙大商贸重叠物流费用 823.24 427.06 689.28
重叠物流费用/物流总费用 26.21% 15.63% 30.91%

可见,报告期内随着发行人业务量和营业收入的扩大,发行人物流总费用也
同比增长,且物流费用与营业收入比率基本保持稳定,报告期内与龙大商贸重叠
的物流费用占发行人物流总费用的比例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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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发行人与龙大植物油等 6 家企业在采购体系、生产体系、销售体系、
广告宣传、物流体系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不存在同业竞争。
(4)发行人针对商超费用、广告费用、物流费用制定了严格的内控措施
发行人审计委员会(可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每年须对发行人的商超渠道费用、
广告费用、物流费用进行专项审核,针对《商超渠道费用管理制度》、《广告费
用管理制度》、《物流费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相关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发
表明确意见,并将在年报中予以披露。
发行人将在年报中公开披露商超渠道费用明细、广告费用明细、物流费用明
细,接受公众投资者监督,主要披露内容包括:
①商超渠道:年度商超销售收入和商超销售费用、前五名商超客户名称及其
销售收入和销售费用;
②广告费用:年度广告费用总额、前五大广告代理商且不低于广告费用总额
50%的广告代理商名称、广告投放内容、广告费用;
③物流费用:年度物流费用总额、前五大物流提供商且不低于物流费总额
50%的物流提供商名称、物流费用。
3、发行人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食品加工业务未来发展规划不同
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发布的《肉类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十
二五”期间积极发展冷鲜肉加工和肉制品生产。到 2015 年,县级以上城市热鲜
肉销售比例降到 50%以下,冷鲜肉占比提高到 30% 。肉制品产量占肉类总产量
的比重达到 17%以上。由此可见,发行人从事的冷鲜猪肉和肉制品业务具有良好
的发展前景,发行人将进一步大力拓展国内冷鲜肉和肉制品业务。
烟台龙大等 12 家企业主营为特定日本客户提供调理食品代工服务,该等企
业一般均将特定日本客户作为参股股东,近年来发展较为稳定,但无自身品牌,
也未掌握核心配方,其生产经营依赖于特定日本客户订单。因此,烟台龙大等
12 家企业未来将巩固其在对日调理食品代工行业的市场地位并稳步发展。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花生油生产线(花生主产区日处
理花生 200 吨及以上,吨料溶剂消耗 2 公斤以下)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根据
2011 年 12 月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自 2012 年 1 月 30 日起实施的《外商投资产业指
导目录》(2011 年修订),豆油、菜籽油、花生油、棉籽油、茶籽油、葵花籽油、
棕榈油等食用油脂加工(中方控股),大米、面粉加工,玉米深加工等项目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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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限制外商投资的产业。
目前,龙大植物油为龙大集团控股 100%的内资公司,其产业发展政策适用
的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其业务的发展为鼓励类项目,龙大植物
油未来将保持全内资的股权结构,引进先进技术和工艺装备,提升粮油加工技术
水平,开发安全、优质、营养、健康的花生油产品。
同时,龙大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宫明杰先生及宫学斌先生承诺:“山东龙
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不会以任何形式收购实际控
制人或龙大集团控制的其他食品加工相关资产。”

4、龙大集团商标与发行人商标的关系
(1)发行人商标情况
①发行人拥有的商标情况

序号 商标文图 注册号 类别 核定服务项目 有效期

蛋;干食用菌;果冻;精制坚果仁,肉;肉罐头;
1 3100201 29 食物蛋白;蔬菜色拉;水果蜜饯;速冻方面菜肴; 2013.3.14-2023.3.13
鱼制食品;腌制蔬菜。
蛋;干食用菌;果冻;精制坚果仁,牛奶制品;肉
2 1943535 29 罐头;食物蛋白;蔬菜色拉;水果蜜饯;鱼制食品; 2012.9.28-2022.9.27
腌制蔬菜。
蛋;果肉;火腿;精制坚果仁;牛奶制品;肉;肉
3 3100199 29 2013.3.14-2023.3.13
罐头;速冻方面菜肴;鱼制食品;腌制蔬菜。
肉;猪肉食品;死家禽;猎物(非活);火腿;肉
4 5189737 29 2009.3.21-2019.3.20
罐头;板鸭;肉松;腌肉;香肠。

加工过的肉,牛肉干,肉松;牛肉,肉汁,肉,肉
5 1291506 29 2009.7.7-2019.7.6
糜,生熟肉,火腿,冻田鸡腿。

速冻、腌制、干制、烹制蔬菜,速冻水果,腌制、
油炸、干制水果,坚果及其制品,酱菜及烹饪用的
6 758491 29 2005.7.28-2015.7.27
蔬菜汁,冻肉,家禽,冷冻水产品及腌制熏制或其
它方式加工过的水产品。
肉;鱼(非活的);水果罐头;蜜饯;腌制蔬菜;
7 3302278 29 蛋;牛奶;蔬菜色拉;食品用胶;精制坚果仁;干 2004.3.21-2014.3.20
食用菌;人食用蛋白质;牛奶制品。
肉;鱼制食品;肉罐头;蜜饯;腌制蔬菜;蛋;牛
8 5732811 29 2009.6.21-2019.6.20
奶制品;精制坚果仁。
蛋;干食用菌;果冻;精制坚果仁,肉;肉罐头;
9 1943537 29 食用油脂;蔬菜色拉;水果蜜饯;鱼制食品;腌制 2012.10.28-2022.10.27
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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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商标文图 注册号 类别 核定服务项目 有效期

肉;猪肉食品;火腿;速冻方面菜肴;鱼制食品;
10 5189736 29 精制坚果仁;干食用菌;牛奶制品;食用油;食用 2009.3.21-2019.3.20
蛋白。
肉罐头,鱼罐头,水产品罐头,水果类罐头,蔬菜
11 717433 29 2004.11.28-2014.11.27
类罐头,蛋类罐头,昆虫罐头。

蔬菜色拉;食用胶;加工过的花生;冬菇;食物蛋
12 1284095 29 2009.6.14-2019.6.13
白;速冻方便菜肴。

肉;猪肉食品;火腿;香肠;鱼(非活的);腌制
13 3670563 29 2005.6.14-2015.6.13
蔬菜;食用油脂;干食用菌。

肉;猪肉食品;火腿;速冻方便菜肴;鱼制食品;
14 5206555 29 精制坚果仁;干食用菌;牛奶制品;食用油;食用 2009.3.28-2019.3.27
蛋白。
肉;猪肉食品;火腿;速冻方便菜肴;鱼制食品;
15 5206562 29 精制坚果仁;干食用菌;牛奶制品;食用油;食用 2009.3.28-2019.3.27
蛋白。
肉;猪肉食品;火腿;速冻方便菜肴;鱼制食品;
16 5206558 29 精制坚果仁;干食用菌;牛奶制品;食用油;食用 2009.3.28-2019.3.27
蛋白。
肉;猪肉食品;火腿;速冻方便菜肴;鱼制食品;
17 5206556 29 精制坚果仁;干食用菌;牛奶制品;食用油;食用 2009.3.28-2019.3.27
蛋白。
肉;猪肉食品;火腿;速冻方便菜肴;鱼制食品;
18 5206560 29 精制坚果仁;干食用菌;牛奶制品;食用油;食用 2009.3.28-2019.3.27
蛋白。
肉;猪肉食品;火腿;速冻方便菜肴;鱼制食品;
19 5206561 29 精制坚果仁;干食用菌;牛奶制品;食用油;食用 2009.3.28-2019.3.27
蛋白。
肉;猪肉食品;火腿;速冻方便菜肴;鱼制食品;
20 5206559 29 精制坚果仁;干食用菌;牛奶制品;食用油;食用 2009.3.28-2019.3.27
蛋白。
肉;猪肉食品;火腿;速冻方便菜肴;鱼制食品;
21 5206557 29 精制坚果仁;干食用菌;牛奶制品;食用油;食用 2009.4.7-2019.4.6
蛋白。

肥料;化学肥料;农业肥料;无土生长培养基(农
22 旺源 5999214 01 2010.1.28-2020.1.27
业);腐殖质;肥料制剂;混合肥料。

非医用饲料添加剂;动物食品;饲养备料;动物催
23 双牧 6564531 31 肥剂;饲料;树木;谷(谷类);植物;活动物; 2009.12.7-2019.12.6
新鲜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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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商标文图 注册号 类别 核定服务项目 有效期

活动物;活家禽;新鲜蔬菜;活鱼;海参(活的);
24 自养 6907596 31 鲜水果;饲料;动物食品;谷(谷类);坚果(水 2010.3.28-2020.3.27
果)。
活动物;活家禽;新鲜蔬菜;活鱼;海参(活的);
25 零抗 6907599 31 鲜水果;饲料;动物食品;谷(谷类);坚果(水 2010.3.28-2020.3.27
果)。

肉;火腿;香肠;鱼制食品;肉罐头;腌制蔬菜;
26 零抗 6907593 29 2010.3.28-2020.3.27
速冻方便菜肴;蛋;牛奶;食用油脂。


肉;火腿;香肠;鱼制食品;肉罐头;腌制蔬菜;
27 自养 6907594 29 2010.3.28-2020.3.27
速冻方便菜肴;蛋;牛奶;食用油脂。


肉;火腿;香肠;鱼制食品;肉罐头;蛋;速冻方
28 4745135 29 2008.5.14-2018.5.13
便菜肴;食用油;豆腐制品;速冻菜。


肉;火腿;香肠;鱼制食品;肉松;肉冻;油炸丸
29 滋滋香 5067070 29 2008.10.28-2018.10.27
子;肝;肉干;腌腊肉。


肉;火腿;香肠;鱼制食品;肉松;肉冻;油炸丸
30 5245304 29 2009.3.28-2019.3.27
子;肝;肉干;腌腊肉。


肉;火腿;香肠;鱼制食品;肉松;肉冻;油炸丸
31 5245305 29 2009.3.28-2019.3.27
子;肝;肉干;腌腊肉。


肉;鱼翅;肉罐头;泡菜;糖炒栗子;木耳;果冻;
32 活力加餐派 5693996 29 2009.6.14-2019.6.13
食用油;牛奶制品。


肉;火腿;香肠;死家禽;猪肉食品;鱼制食品;
33 9204412 29 2012.12.7-2022.12.6
食用油;牛奶制品;腌制蔬菜;食用蛋白。


肉;火腿;鱼(非活);肉罐头;水果蜜饯;腌制
34 10431159 29 2013.3.21-2023.3.20
蔬菜;蛋;牛奶制品;食用油;精制坚果仁。


肉;火腿;鱼(非活);肉罐头;水果蜜饯;腌制
35 10691696 29 2013.5.28-2023.5.27
蔬菜;蛋;牛奶制品;食用油;精制坚果仁。


肉;火腿;香肠;死家禽;猪肉食品;鱼制食品;
36 龙大黄金棒 9204411 29 2013.6.21-2023.6.20
牛奶制品;腌制蔬菜;食用蛋白。


肉;火腿;鱼(非活);肉罐头;水果蜜饯;腌制
37 龙大上品 10691686 29 2013.9.14-2023.9.13
蔬菜;蛋;牛奶制品;精制坚果仁。


②龙大肉食使用的商标情况
发行人拥有的 37 件注册商标中,仅有注册号为 5189737 在使用,其他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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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商标未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商标 注册号/申请号 类别 使用商品 使用人 权利人 备注

注册号 5189737 29 肉及肉制品 发行人 发行人 -


(2)龙大集团商标情况
①龙大集团拥有商标情况
A、国内商标情况
序号 商标文图 注册号 类别 使用范围 备注

1 228196 30 粉丝。 未使用

食用淀粉,粉丝,粉条,地瓜粉,淀粉,豆制品 商都料理
2 703146 30
(豆腐除外)腐竹,豆浆粉,食用淀粉产品。 使用

3 652027 31 鲜水果,鲜蔬菜。 未使用

水泥管,砖,非金属建筑材料,涂料(土,砂,
4 1262829 19 石建筑材料),建筑玻璃,防水卷材,石头,混 未使用
凝土或大理石工艺品,瓦。
卫生纸,卡纸板,纸张(文具),扑克牌,纸盒
5 1277927 16 或纸板盒,除家俱外的办公必需品,包装纸,钢 未使用
笔,包装用纸或塑料袋,纸箱。
农业器具(手动的);花园工具(手动的);屠宰动
6 1261609 8 未使用
物的用具和器具;绞肉机(手工具);泥瓦工作具。
农业机械,食品加工机(电动),压缩机(机器),
7 1274066 7 机器联动机件,废物处理机(机械),冷凝装置, 未使用
电机,金属加工装置。

8 1262779 5 空气清新剂,兽医用药,卫生巾,净化剂。 未使用

包装用金属箔;金属管;金属建筑材料;捆扎用
的金属带;家具金属部件;金属瓶盖;金属食品
9 1255779 6 未使用
柜;金属容器(贮藏运输用);金属焊条;金属
螺母。
清洁制剂,研磨材料,香料,化妆品,香(卫生
10 1270135 3 未使用
香),鞋油。

11 1293003 2 食品用色素,食品用染料。 未使用

家具,非金属容器,(贮藏运输用),非家具部件,
12 1254323 20 未使用
室内板条百叶窗帘。
餐馆;卫生室;美容院;印刷业;包装设计;室
13 1253860 42 未使用
内装饰设计;服装设计。
皮,家具用皮制品,旅行箱,公文包,钱包,衣
14 1275583 18 未使用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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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商标文图 注册号 类别 使用范围 备注
酒精,消辣剂,铜焊剂,食品防腐用化学品,皮
15 1265039 1 未使用
革鞣剂,未加工人造树脂。

16 1287005 32 无酒精饮料,制饮料用糖浆。 未使用


17 1251914 39 运输,商品包装,汽车运输,贮藏,液化气站。 未使用

金属加工;木器加工,纸张加工,吹玻璃,面粉
18 1251839 40 未使用
加工,服装制作,雕刻,皮革加工。
室内装潢,建筑,供暖设备的安装与修理,电器
19 1255987 37 设备的安装与修理,机动车保养与维修,干洗, 未使用
加油站(车辆用)。
服装,鞋,帽,腰带,袜,手套,领带,婴儿全
20 1263262 25 未使用
套衣,足球鞋,游泳衣。

21 1272218 31 小麦,自然花,麦芽,活家禽。 未使用

糖果,食用香料,(不包含醚香料精油),玉米
22 1534295 30 未使用
花,家用嫩肉剂,豆制品,酵母,冰糕。

防火制剂;肥料;焊接用化学用品;化学试剂;
(非医作或兽医用)酒精;皮革鞣剂;食物防腐
23 1900741 1 未使用
用化学品;未加工人造树脂;消辣剂;照相用还
原剂。
防锈制剂(储藏用);漆;染料;食用色素;天然
24 1900875 2 未使用
树脂;颜料;饮料色素;印刷油墨
肥料;酒精;消辣剂;防火制剂;焊接用化学用
25 1900740 1 品;食物防腐用化学品;皮革鞣剂;未加工人造 未使用
树脂;照相用还原剂。
防锈制剂(储藏用);黄油色素;酱色;(食品色素);
26 1900876 2 酒用色素;啤酒色素;食用色素;天然树脂;饮 未使用
料色素。
动物用化妆品,肥皂,化妆品,清洁制剂,香,
27 1904710 3 未使用
香料,鞋油,牙膏,研磨材料。
百花香(香料);蛋糕调味(香料油)动物用化
28 1904862 3 妆品,工业用香料;化妆品用香料;玫瑰油,香; 未使用
香料;研磨材料。
29 净化剂,空气净新剂,兽医用药,卫生巾,消毒
1907262 5 未使用
纸巾,牙科用粘胶剂;药枕。
净化剂,空气净新剂,兽医用药,卫生巾,消毒
30 1907777 5 未使用
纸巾,牙科用粘胶剂,药枕。
金属焊条,金属家具部件,金属螺母,金属瓶盖,
31 1909926 6 未使用
金属容器,金属食品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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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商标文图 注册号 类别 使用范围 备注
包装和打包用金属箔;包装捆扎金属带;金属管;
32 1909929 6 金属焊条;家具金属部件;金属建筑材料;金属 未使用
螺母金属瓶盖;金属容器;金属食品柜。
餐具(刀、叉和匙);刀、绞肉机(手工具);
磨具(手工具);泥瓦工用具;农业器具(手动的);
33 1909953 8 未使用
切削工具(手工具);随身武器;剃须刀;屠宰
动物和器具;鱼叉;园艺工具(手动的)。
捣碎用研钵;绞肉机(手工具);泥瓦工用具;
摄子;农业器具(手动的);手工打包机;随身
34 1909956 8 未使用
武器;屠宰动物用具和器具;鱼叉;园艺工具(手
动的)。
农业机械,食品加工机(电动),压缩机(机器),
机器联动机件,废物处理机(机械),冷凝装置,
35 1912531 7 未使用
电机,金属加工机械;木材加工机,造纸机,印
刷机。
油漆机;汽体分离设备;机器联动机件;机器联
36 1912532 7 动机件,废物处理机(机械),冷凝装置,饲料 未使用
粉碎机木材加工机,造纸机,印刷机。
(动物)皮;公文包家具用皮装饰;旅行包(箱)
37 1926384 18 未使用
马具皮带;钱包;伞;手杖;兽皮;衣箱。
防水卷材;非金属建筑物;建筑玻璃;建筑用非
38 1930676 19 金属砖瓦;木材;耐火材料;石料石头;混凝土; 未使用
大理石艺术器;水泥管;涂层(建筑材料)。
防水卷材;非金属建筑物;混凝土建筑构件;建
筑玻璃;建筑用非金属砖瓦;木材;耐火材料;
39 1930677 19 未使用
石膏;石料粘合剂;石头;混凝土或大理石艺术
器;石头构件;涂层(建筑材料)。
布告牌;垫子(靠垫);非金属容器(存储和运
输用);家具;家具非金属部件;家庭宠物箱;,
40 1931515 20 金属台;镜子(玻璃镜);食品用塑料装饰品; 未使用
室内板条百叶窗;医院用非金属身份证明手镯;
竹木工艺品。
布告牌;垫子(靠垫);非金属容器(存储和运
输用);家具;家具非金属部件;家庭宠物箱;
41 1931517 20 金属台;镜子(玻璃镜);食品用塑料装饰品; 未使用
室内板条百叶窗;医院用非金属身份证明手镯;
竹编制品。
服装;化妆舞会用服装;婚纱;领带;帽;手套
42 1939220 25 (服装);袜;鞋;腰带;婴儿全套衣;游泳衣; 未使用
足球鞋。
防水服;化妆舞会用服装;婚纱;手套;腰带;
43 1939222 25 未使用
婴儿全套衣,游泳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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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商标文图 注册号 类别 使用范围 备注
动物栖息品;酿酒;麦芽;树木;小麦;植物种
44 1959128 31 未使用
子,自然花。
动物栖息用品;酿酒麦芽;树木;小麦;植物种
45 1959194 31 未使用
子,自然花。
茶饮料(水);可乐;啤酒;乳清饮料;无酒精果
46 1959951 32 汁;无酒精饮料;饮料香精;饮料制剂,制矿泉 未使用
水配料;制饮料用糖浆。
饮料香精;饮料制剂;制矿泉水配料;制饮料用
47 1959955 32 未使用
糖浆。
车辆保养和修理;室内装璜;建筑;供暖设备的
安装和修理;电梯安装和修理;照相器材修理;
48 1962169 37 未使用
消毒;建筑信息;家具制造(修理);喷涂服务;
轮胎翻新。
车辆保养和修理;室内装璜;建筑;供暖设备的
安装和修理;电梯安装和修理;干洗;消毒;建
49 1962172 37 未使用
筑信息;家具制造(修理);机械安装;保养修
理;轮胎翻新;喷涂服务;照相器材修。
冰淇淋;茶;豆浆精;家用嫩肉剂;酵母;咖啡;
50 1964029 30 膨化水果片;蔬菜;巧克力;食用香料(不包括 未使用
醚香料和香精油);糖。
冰淇淋;家用嫩肉剂;酵母;食用香料(不包括
51 1964028 30 未使用
醚香料和香精油)。
餐馆;医务室;美容院;印刷;包装设计;室内
装饰设计;柜台出租;服装设计;园艺;卫生设
52 1980790 42 未使用
备出租;工程;化学研究;机械研究;计算+F64
机编程。
运输,商品包装,汽车运输,贮藏,液化气站;
53 2004760 39 船只出租;潜水服出租;运河船闸操作;旅游安 未使用
排;管道运输。
运输,商品包装,管道运输;运河船闸操作;液
54 2004762 39 未使用
化气站;船只出租;潜水服出租。
木器制作;金属处理;纸张加工;吹制玻璃器皿,
55 2009184 40 面粉加工,服装制作;雕刻;材料处理信息;纺 未使用
织品化学处理;照相冲印;空气净化;水净化。
木器制作;动物屠宰;金属处理;纸张加工;吹
56 2009186 40 制玻璃器皿,面粉加工,水净化,雕刻;材料处 未使用
理信息;空气净化;照相冲印。
未加工木材;谷;(谷)自然花;植物种子;酿
57 3302276 31 未使用
酒麦芽;动物栖息用品。
鲜水果;鲜葡萄;苹果;樱桃;桃;梨;杏;鲜
58 4192048 31 未使用
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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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商标文图 注册号 类别 使用范围 备注
谷(谷);未加工木材;新鲜的园艺草木植物;
59 5732813 31 未使用
植物种子;酿酒麦芽;动物栖息用品。
咖啡;茶;膨化土豆;豆粉;冰淇淋;酵母;食
60 3302277 30 未使用
用芳香剂;家用嫩肉剂。
咖啡;茶;糖果;糕点;膨化水果片;蔬菜片;
61 5732812 30 未使用
豆粉;信用冰;酵母;家用嫩肉剂。

B、龙大集团拥有的其他国家及国际组织注册商标
序号 商标文图 注册号 国家 类别 使用范围 备注

1 4038395 日本 29 食用鱼类、肉制品、加工水产品、食用油脂、豆腐、豆乳。 未使用

非医用饲料添加剂,动物食品,饲养备料,动物催肥剂,
2 4064927 日本 31 未使用
饲料,树木,谷,植物,活动物,新鲜蔬菜。
TMA61412 加拿 加工过的肉、火腿,生熟肉、速冻蔬菜、冷冻水产品、罐
3 29 未使用
7 大 头,食用油,加工过的花生,食用蛋白、速冻方便菜肴。
TMA61434 加拿 食用淀粉、粉丝、粉条、粉皮、豆制品、腐竹、豆浆粉、
4 30 未使用
9 大 地瓜粉、淀粉、食用淀粉制品、面粉及面粉制品、巧可力。

②龙大集团使用商标情况
龙大集团共拥有国内注册商标 61 件、其他国家和地区注册商标 4 件,该 65
件商标中仅有注册号为 703146 的商标由商都料理使用,其他 64 件商标均未使用。
龙大集团下属龙大植物油现使用其正在申请过程中的申请号为 8225442 的适用
范围为食用油的“ ”商标。除上述商标及发行人拥有的 37 件注册商标外,
龙大集团其他下属企业无注册商标及在申请商标。
商标 注册号/申请号 类别 使用商品 使用人 权利人 备注

注册号 703146 30 粉丝 商都料理 龙大集团 -

已于 2012.5.13 日
申请号 8225442 29 食用油 龙大植物油 龙大植物油 由国家商标局发布
初步审定公告

龙大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除发行人)所拥有的注册商标中与发行人业务相关
的注册商标均已转让给龙大肉食;龙大集团所拥有的除正在使用中的商标外,其
他商标均为防御性注册商标,系为防止他人在这些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使用
相同或相类似的商标,对龙大集团及下属公司的品牌、声誉等造成不可预计的损
失,这种做法是大多数集团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通常做法。
(3)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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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综上所述,发行人已拥有独立完整的商标,龙大集团现有的商标中除正在使
用中的商标外均为防御性注册商标,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商标均已转让给发行
人,不会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以及发行人未来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关系造成影响。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和利益冲突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最大限度地维护本公司的利益,保证本公
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宫明杰先生及宫学斌先生、龙大集团、银
龙投资均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公司实际控制人和龙大集团出具
了《避免利益冲突的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
情况”之“十 重要承诺”之“(六)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利益冲突和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关联方如下:
1、直接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
序 持有本公司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股权结构 设立日期
号 发行前股份比例
1 龙大集团 6,796 万元 宫明杰、宫学斌等 18 人 1993 年 7 月 17 日 62.45%
2 伊藤忠(中国) 3 亿美元 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 100% 1993 年 9 月 8 日 26.67%
3 银龙投资 1,780 万元 宫明杰、宫学斌等 21 人 2009 年 12 月 1 日 10.88%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序号 关联方名称 注册资本 股权结构 设立日期 与本公司关系
1 龙大饲料 600 万元 本公司 100% 2008 年 5 月 15 日 全资子公司
2 龙大养殖 5,000 万元 本公司 100% 2006 年 1 月 4 日 全资子公司
3 龙大牧原 6,000 万元 本公司 60%,牧原股份 40% 2008 年 5 月 27 日 控股子公司
4 聊城龙大 4,000 万元 本公司 100% 2009 年 3 月 5 日 全资子公司
5 杰科检测 500 万元 本公司 100% 2007 年 11 月 13 日 全资子公司
6 家宜食品 62 万美元 本公司 51.61% 2012 年 4 月 18 日 控股子公司
7 莒南龙大 2,000 万元 本公司 100% 2013 年 7 月 23 日 全资子公司

3、实际控制人及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
序 与本公司及其
姓名 持股情况 任职情况
号 相互间关联关系
持有龙大集团 53.16%股权,持有银 龙大肉食董事长,龙大集团
1 宫明杰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龙投资 13.48%股权,合计间接持有 董事长、总经理,银龙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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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与本公司及其
姓名 持股情况 任职情况
号 相互间关联关系
本公司 34.67%股权。 执行董事。
持有龙大集团 21.35%股权,持有银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现任龙大肉食董事,龙大集
2 宫学斌 龙投资 13.48%股权,合计间接持有
宫明杰父亲 团董事。
本公司 14.80%股权。
持有龙大集团 10.77%股权,持有银
现任龙大集团董事、副总经
3 刘宝青 宫明杰妻弟 龙投资 7.87%股权,合计间接持有
理。
本公司 7.58%股权。
持有龙大集团 0.56%股权,持有银
4 宫旭杰 宫明杰堂弟 龙投资 3.93%股权,合计间接持有 现任龙大肉食副总经理。
本公司 0.78%股权。

4、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接、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详细情况
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近亲属持股情况”。
5、其他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设立日期 与本公司关系
1 烟台龙大 美元 280 万元 1991 年 6 月 1 日 受同一方控制
2 龙荣食品 美元 1,250 万元 2006 年 9 月 20 日 受同一方控制
3 龙大冷冻 美元 422 万元 1995 年 6 月 9 日 受同一方控制
4 日鲁大 美元 500 万元 2005 年 4 月 27 日 受同一方控制
5 丰龙食品 人民币 5,100 万元 2008 年 12 月 30 日 受同一方控制
6 阿克力 美元 50 万元 2006 年 6 月 20 日 受同一方控制
7 雪海食品 人民币 4,800 万元 2003 年 5 月 28 日 受同一方控制
8 神龙食品 美元 660 万元 2001 年 5 月 11 日 受同一方控制
9 正祥食品 美元 44.44 万元 2009 年 7 月 30 日 受同一方控制
10 龙翔食品 美元 35.54 万元 2002 年 3 月 22 日 受同一方控制
11 龙兴食品 人民币 800 万元 1996 年 1 月 16 日 受同一方控制
12 绿龙有机 人民币 508 万元 2001 年 4 月 28 日 受同一方控制
13 商都料理 美元 98.64 万元 2002 年 11 月 5 日 受同一方控制
14 龙大木业 人民币 1,000 万元 1997 年 12 月 16 日 受同一方控制
15 满洲里木业 人民币 50 万元 2003 年 10 月 15 日 受同一方控制
16 龙大植物油 人民币 23,000 万元 2006 年 10 月 12 日 受同一方控制

17 龙源食品 2 美元 150 万元 2006 年 11 月 21 日 受同一方控制
18 龙大商贸 人民币 5,000 万元 2007 年 4 月 4 日 受同一方控制
19 龙源油食品 人民币 6,000 万元 1999 年 1 月 8 日 受同一方控制
20 地中海国贸 人民币 300 万元 2008 年 6 月 10 日 受同一方控制
21 开封植物油 人民币 5000 万元 2010 年 1 月 20 日 受同一方控制
22 龙大包装 人民币 1,042 万元 1997 年 11 月 11 日 受同一方控制
23 龙大热电 人民币 5,500 万元 2004 年 6 月 8 日 受同一方控制
24 龙大海产 人民币 150 万元 2007 年 7 月 16 日 受同一方控制
25 香港龙大 港币 100 万元 2008 年 1 月 11 日 受同一方控制
26 龙藤不二 美元 900 万元 1995 年 11 月 13 日 受同一方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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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设立日期 与本公司关系
人民币 3,096.1538
27 日鲁北大 2007 年 7 月 9 日 受同一方重大影响
万元
28 诚润投资 人民币 5,000 万元 2010 年 1 月 28 日 受同一方重大影响
注1
29 山东欣和 美元 170 万元 1996 年 3 月 22 日 原受同一方重大影响

30 济南欣和 1 美元 150 万元 2003 年 5 月 29 日 原受同一方重大影响
注1
31 济南欣昌 美元 500 万元 2006 年 6 月 1 日 原受同一方重大影响
注1
32 莱阳欣和 美元 50 万元 2001 年 8 月 21 日 原受同一方重大影响

33 欣和神州一 1 美元 200 万元 2004 年 12 月 28 日 原受同一方重大影响
34 乐天实业 人民币 5,000 万元 2011 年 4 月 21 日 受同一方控制
35 中瑞化工 人民币 2,400 万元 2007 年 7 月 31 日 受同一方控制
36 华蒙矿业 人民币 1,800 万元 2007 年 8 月 14 日 受同一方控制
37 新厚土投资 人民币 4,500 万元 2011 年 9 月 13 日 受同一方重大影响
38 伊藤忠(青岛) 美元 150 万元 1994 年 9 月 5 日 受同一方重大影响
39 朝日农业 人民币 2,500 万元 2011 年 12 月 22 日 受同一方重大影响
40 广州伊藤忠 美元 200 万元 1997 年 1 月 31 日 受同一方重大影响
41 上海伊藤忠 美元 10,510 万元 1992 年 5 月 22 日 受同一方重大影响
注:1 龙大集团所持山东欣和、济南欣和、济南欣昌、莱阳欣和、欣和神州一股权于 2011
年 5 月 13 日转让给非关联方英属维尔京群岛欣和控股有限公司(Shinho Holdings Limited),
上述转让完成后,山东欣和、济南欣和、济南欣昌、莱阳欣和、欣和神州一不再是发行人的
关联方。
2:龙源食品已于 2013 年 5 月 15 日注销完毕。

(二)近三年主要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1、关联销售、提供劳务及应收账款情况
(1)关联销售
公司关联销售产品主要为冷冻肉,报告期内,冷冻肉占关联销售收入比重分
别为 94.69%、92.65%、92.94%,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序号 关联方 占营业收 占营业 占营业收
金额 入比例 金额 收入比 金额 入比例
(%) 例(%) (%)
1 烟台龙大 1,580.32 0.51 1,182.67 0.47 1,780.52 0.82
2 龙荣食品 327.00 0.11 1,363.79 0.54 849.66 0.39
3 龙大冷冻 58.97 0.02 11.26 0.00 37.14 0.02
4 日鲁大 5.07 0.00 5.57 0.00 300.53 0.14
5 丰龙食品 610.26 0.20 12.31 0.00 5.21 0.00
6 商都料理 5.96 0.00 6.77 0.00 - -
伊藤忠
7 1,897.66 0.61 2,500.11 0.98 1,924.39 0.89
(青岛)
8 龙兴食品 3.42 0.00 2.96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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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占营业收 占营业 占营业收
序号 关联方
金额 入比例 金额 收入比 金额 入比例
(%) 例(%) (%)
9 龙大木业 6.26 0.00 26.05 0.01 - -
10 龙大热电 2.35 0.00 2.72 0.00 - -
11 龙大集团 2.08 0.00 2.43 0.00 - -
12 龙藤不二 6.68 0.00 7.55 0.00 - -
13 神龙食品 8.32 0.00 8.11 0.00 - -
14 阿克力 15.89 0.01 9.72 0.00 - -
15 龙大包装 8.02 0.00 9.96 0.00 - -
16 龙翔食品 9.30 0.00 9.14 0.00 - -
17 龙源油食品 3.57 0.00 2.30 0.00 - -
18 雪海食品 7.01 0.00 7.02 0.00 - -
19 正祥食品 14.12 0.00 10.58 0.00 - -
20 龙大海产 0.15 0.00 0.16 0.00 - -
21 龙大商贸 0.35 0.00 0.16 0.00 - -
22 朝日农业 51.24 0.02 19.86 0.01 - -
23 龙大植物油 6.80 0.00 3.26 0.00 - -
24 开封植物油 4.45 0.00 - - - -
25 绿龙有机 1.66 0.00 - - - -
26 上海伊藤忠 0.42 0.00 - - - -
27 广州伊藤忠 0.19 0.00 - - - -
合计 4,637.50 1.47 5,204.46 2.05 4,897.45 2.26

烟台龙大、龙荣食品、龙大冷冻、丰龙食品、日鲁大采购冷冻肉作为调理食
品代工的原料肉;伊藤忠(青岛)是公司 2009 年末引入的新股东伊藤忠(中国)
的全资子公司,采购冷冻肉转销给国内其他食品加工/贸易企业。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公司关联销售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26%、
2.05%、1.47%,占比很低,且呈逐年下降趋势。这主要是由于烟台龙大等调理
食品代工企业近年来不断加大冷冻肉进口比重所致。
报告期内,烟台龙大等 5 家企业冷冻肉采购情况如下:
金额 采购均价 占比 金额 采购均价 占比
项目 (万元) (元/公斤) (%) (万元) (元/公斤) (%)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龙大肉食 2,411.82 22.14 22.02 2,321.83 24.90 9.01
进口肉 8,542.61 16.79 77.98 23,458.88 19.65 9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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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0,954.43 - 100.00 25,780.71 - 100.00
项目 2011 年度
龙大肉食 2,713.12 24.63 20.42
进口肉 10,573.67 15.94 79.58
合计 13,286.79 - 100.00

由于烟台龙大等 5 家企业的冷冻肉主要来自进口,报告期内,发行人向烟台
龙大等 5 家企业销售冷冻肉的销售额占该 5 家企业营业成本的比重较低,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冷冻肉关联销售额 2,411.82 2,321.83 2,713.12
烟台龙大等 5 家企业营业成本 124,136.16 111,740.10 103,925.47
比例 1.94% 2.08% 2.61%

(2)关联销售公允性
如前所述,报告期内关联销售产品大部分为冷冻肉,因此以下以冷冻肉为例
对公司关联交易公允性进行分析。
①“号肉产品”是关联销售冷冻肉的最主要品种
公司产品种类繁多,报告期内冷冻肉关联销售的最主要品种为“号肉产品”,
包括冻 1~5 号肉、冻五花、冻中方、冻东坡等。报告期内,“号肉产品”占冷冻
肉关联销售额比重分别为 92.65%、94.33%、96.62%。烟台龙大等关联企业采购
冷冻肉用于代工出口调理食品,伊藤忠(青岛)采购冷冻肉也多转销给国内知名
的食品加工/贸易企业,因而关联方采购以“号肉产品”为主。
②“号肉产品”对关联和非关联方的售价差异
报告期内,“号肉产品”关联、非关联销售均价对比如下:
单位:元/公斤
公司 2013 年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平均值
关联销售均价 22.09 24.81 25.25 24.05
非关联销售均价 21.64 22.45 23.14 22.41
价差 2.07% 10.51% 9.12% 7.32%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号肉产品”关联、非关联销售平均价差为 7.32%。
③“号肉产品”关联、非关联售价差异分析
关联方采购冷冻肉用于代工出口调理食品或转销给其他食品加工/贸易企
业,因关联方的客户对猪肉的品质、部位、精修度有较高要求,由此造成关联销
售价格较高,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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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按其客户要求,关联方对猪肉的品质要求高(如背膘厚薄、瘦肉率等),
因而公司相应收购等级较高的生猪,由此造成生猪收购价格较高。由于猪肉售价
与生猪收购价呈正相关性,因此造成猪肉产品关联售价较高;
B、按其客户要求,关联方对猪肉的精修度(筋膜剔除程度)、猪肉部位的
挑选程度等要求较高,由此造成猪肉利用率偏低、人工费用偏高,这些在加工环
节上的额外支出导致关联售价稍高。
④龙大牧原非关联售价与公司关联售价的比较
2009 年末龙大牧原投产,其生产的“号肉产品”主要销往国内知名食品加
工/贸易企业,由于这些企业对生猪等级、产品品质、精修度等方面的要求与公
司关联企业基本相同,因此,龙大牧原非关联销售价格与公司关联销售价格具备
可比性。
报告期内,公司“号肉产品”关联销售均价与龙大牧原“号肉产品”非关联
销售均价相当,具体对比如下:
关联销售 龙大牧原非关联销售
年度
销售额(万元) 销售均价(元/公斤) 销售额(万元) 销售均价(元/公斤)
2013 年 4,164.42 22.09 5,965.90 22.71
2012 年 4,548.62 24.81 3,987.22 24.06
2011 年 4,296.59 25.25 3,930.70 24.29

由上表可以看出,在产品类别、生猪等级、品质要求基本一致的条件下,公
司的关联、非关联售价基本一致。
⑤总结
“号肉产品”在关联销售中所占比重较大,报告期内,其关联销售均价高于
非关联销售均价 7.32%,这主要是由于关联方按其客户要求对猪肉的品质、部位、
精修度有较高要求造成的。
由于龙大牧原产品主要销售给与公司关联方要求相似的非关联企业,其非关
联产品售价与公司关联产品售价具有可比性。通过对比,两者的售价基本一致,
验证了公司关联交易的合理性。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销售遵循市场原则定价,其价格公允。
(3)关联劳务
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劳务收入均为全资子公司杰科检测为龙大集团及其控
股、参股企业提供食品检测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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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比重较低,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金额 882.42 632.12 695.62
占检测收入比例 95.57% 92.59% 76.08%
占营业收入比例 0.28% 0.25% 0.32%

(4)关联应收账款
公司对关联方的商品销售及劳务提供均能按时收回货款,报告期内各期间末
关联应收账款余额较小,无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
欠款,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款项性质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伊藤忠(青岛) 货款 54.93 240.13 56.84
合计 54.93 240.13 56.84

2、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辅料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占营业成 占营业成 占营业
关联方 交易内容
金额 本比例 金额 本比例 金额 成本比
(%) (%) 例(%)
龙大包装 包装物料等 97.31 0.03 98.11 0.04 236.36 0.12
龙大热电 电、蒸汽 182.50 0.06 124.96 0.05 56.47 0.03
龙大集团 包装物料 31.99 0.01 17.50 0.01 - -
龙大商贸 粉丝、花生油 46.89 0.02 22.77 0.01 24.81 0.01
商都料理 粉丝 0.71 0.00 - - - -
龙藤不二 豆油 20.74 0.01 - - - -
龙源油
花生粕 70.78 0.02 - - - -
食品
烟台龙大 包装物料 17.46 0.01 - - - -
龙翔食品 鱼产品 5.64 0.00 - - - -
合计 - 474.00 0.16 263.33 0.11 317.63 0.16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主要包括:①向龙大包装采购包装物;②向其他
关联企业采购电、蒸汽、花生油、花生粕等。向龙大包装采购包装物具体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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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采购金额 97.31 98.11 236.36
占营业成本比重 0.03% 0.04% 0.12%
占龙大包装销售金额比重 0.45% 0.38% 0.73%

公司与龙大包装同处莱阳市,其部分产品符合公司对包装物的要求,因而公
司从龙大包装采购部分包装袋、包装箱等。其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金额占公司营业成本比例较低,占龙大包装销售额比例也很低。
3、关联租赁
杰科检测租入神龙食品 780 平方米房产用于经营,租赁期限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每月租金 2.5 万元。报告期内,杰科检测每年支付租
金 30 万元。


(三)近三年主要的偶发性关联交易


截至 2013 年末,关联方为本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贷款银行 担保起始日 借款到期日
中国建设银
龙大植物油 龙大养殖 6,000.00 2013 年 12 月 9 日 2014 年 12 月 8 日
行莱阳支行
中国建设银
龙大集团 龙大肉食 1,500.00 2013 年 10 月 10 日 2014 年 10 月 9 日
行莱阳支行
莱阳市农村
龙大集团
龙大养殖 2,000.00 信用合作联 2013 年 11 月 14 日 2014 年 11 月 13 日
神龙食品


(四)独立董事对近三年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是否合法及
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出具了审核意见: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商业原
则,内容真实,协议条款公平、合理、有效,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公允,不存在损
害发行人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关联交易发生当
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规定


《公司章程》中对规范关联交易做出了如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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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
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九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
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第九十七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下
列忠实义务:
(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2)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3)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
储;
(4)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
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5)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
进行交易;
(6)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
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7)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8)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9)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10)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
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
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
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四十一条 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
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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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条 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审批程序及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制定了更为细化的《关联交
易制度》,其中关于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与规则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关联交
易;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单次关联交易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
的 0.5%(不含本数)的关联交易,或公司与关联法人就同一标的或者公司与同
一关联法人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值的 0.5%或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不含本数)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
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查批准后实施;
2、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含本数)以上且 300 万元
以下(不含本数)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单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0.5%以上,且金额超过 300 万元(含本数)的关联
交易,或公司与关联法人就同一标的或者公司与同一关联法人在连续十二个月内
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0.5%(含本数)以
上且金额超过 300 万元(含本数)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向董事会提交议
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3、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关联交
易;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单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以上且金额超过 3,000 万元(含本数)的关联交易,或公司与关联法人就同一
标的或者公司与同一关联法人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以上且金额超过 3000 万元(含本数)之间的关
联交易,由董事会向股东会提交议案,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4、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
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
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前款所称关联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
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1)为交易对方;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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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单位任
职;
(3)为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4)为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5)公司基于其他理由认定的,其独立商业判断可能受到影响的董事。
5、股东会就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关联股东
所持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前款所称关联股东包括
下列股东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
(1)为交易对方;
(2)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被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3)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
(4)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
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和影响的股东;
(5)公司基于其他理由认定的,其独立商业判断可能受到影响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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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一)董事


宫明杰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工程
师,曾荣获“烟台市劳动模范”、“全国质量工作先进个人”、“山东省优秀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山东省诚实守信模范”等荣誉称号,先后当选为十四
届、十五届烟台市人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历任烟台市建筑学校教师,
烟台市建委工程师,龙大集团代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龙大集团董事长、
总经理。
秋山刚先生:1964 年出生,日本国籍,东京外国语大学中国语系毕业。历
任日本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中国室、食品本部、水产部罐头组、水产部水产第一
课、雅加达事务所职员,伊藤忠印度尼西亚出口公司职员,日本伊藤忠商事株式
会社水产流通部水产流通第一课长,生鲜流通事业部水产流通第一课长,水产部
水产第二课长,水产部副部长。现任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食料集团部门
长,本公司副董事长。
宫学斌先生:193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
曾荣获“全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中国食品工业 20 大杰出企业家”、
“中国肉类行业终身成就奖”等荣誉称号,先后当选为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
代表。历任莱阳砖瓦厂党委书记兼厂长,莱阳市果菜保鲜总公司党总支书记、总
经理,龙大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龙大集团董事,全国工商联
农业产业商会副会长。
赵方胜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MBA。历任龙
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出口部烟台办事处主任,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主任,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总监,烟台龙大食品有限公司资材部部长,烟
台龙源油食品有限公司经理,龙大肉食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龙
大集团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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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喆夫先生: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历
任莱阳市粉丝厂业务员,烟台宝龙包装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龙大集团包装本部
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龙大集团党委副书记。
张德润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
任中国广告联合总公司山东分公司策划总监,龙大集团内贸部副部长,人力资源
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龙大集团董事、副总经理。
王蔚松先生:195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历
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系助教、讲师、副教授、财务管理教研室主任、会计学院副
院长、硕士生导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院研究员,本公司独立董
事。
刘惠荣女士: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教
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青岛市第十二、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法制委员会委员,
第十三、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十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山东省
人大法制委员会咨询委员,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法律咨询委员,青岛市仲裁委
员会仲裁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分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理
事会理事,青岛市地方立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历任南京大学教师,中国海洋大学
法律系副主任、主任。现任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副院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郭延亮先生:1965 年出生,新加坡国籍,博士学位。历任中国农业大学植
物营养系讲师,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市场经理,德国钾盐新加坡亚太有限公司董
事,现任德国钾盐深圳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


董瑞旭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
级会计师。历任莱阳市水箱厂财务科长,山东龙大冷冻食品有限公司财务科长,
烟台龙源油食品有限公司财务科长,山东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财务科长,龙大集
团财务部部长。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龙大集团财务总监。
土桥晃先生:1962 年出生,日本国籍,日本一桥大学/商学部毕业。历任日
本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财务部、会计部、基础产业集团管理部/钢铁贸易管理组、
会计部/税务室职员,机械经营管理部副组长、组长,会计部/税务室副室长、室
长,现任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东亚总代表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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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经营管理担当),本公司监事。
刘克连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历
任烟台龙大食品有限公司业务科长、供应部部长,山东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供应
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公司全资子公司莒南龙大经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


赵方胜先生:现任本公司总经理,简介参见本节“一、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董事”。
宫旭杰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历
任烟台龙大食品有限公司供应部科长、烟台龙大食品有限公司供应部部长、龙大
集团木业制品有限公司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纪鹏斌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MBA。历任龙
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科长,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高级经
理,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企划部部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王辉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师。历任龙
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科长,山东神龙食品有限公司财务科长,山东龙大肉食
品有限公司财务科长。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四)核心技术人员


张欣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
龙大养殖厂长,现任本公司养殖事业部技术总监。
黄春飞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
任哈尔滨松花江啤酒厂市场部主任、哈尔滨品香食品有限公司品管科长、山东龙
大肉食品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研发部部长。现任本公司熟食事业部研发部部长。
于成坤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历
任烟台商都料理食品有限公司品管科科长、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品质保证部注
册认证科科长,现任本公司生食事业部品管部部长。
张禧庆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中级工程师。历任杰科检测化验员、农残检测主管、技术负责人,现任杰科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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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技术总监。


(五)董事、监事的提名及上述人员选聘情况


1、董事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0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经控股股东龙大集团提名,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选举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选
举宫明杰先生、片仓裕先生、宫学斌先生、刘振利先生、谭喆夫先生、张德润先
生、金志国先生、王蔚松先生、王亚平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其中金志
国先生、王蔚松先生、王亚平先生为本公司独立董事。
2010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宫明杰先生为
公司董事长、片仓裕先生为副董事长。
2010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王
亚平辞去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0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经董事长宫明
杰先生提名,选举刘惠荣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13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选举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经提名委员会提
名,选举宫明杰、秋山刚、宫学斌、张德润、谭喆夫、赵方胜、刘惠荣、王蔚松、
郭延亮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刘惠荣、王蔚松、郭延亮为独立董事。
2013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宫明杰先生为
公司董事长、秋山刚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2、监事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0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克连先生为公司职工监
事。
2010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经控股股东龙大集团提名,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选举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选
举董瑞旭先生、宇都宫正先生为公司监事,与职工监事刘克连先生共同组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
2010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瑞旭先生为
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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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选举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选举董瑞旭、土
桥晃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监事刘克连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
2013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瑞旭先生为
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3、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选聘情况
2010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宫明杰先生的
提名,聘任刘振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纪鹏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
刘振利先生的提名,聘任王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2010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刘振利先生的
提名,聘任赵方胜先生、邓正焱先生、宫旭杰先生、纪鹏斌先生、佟少峰先生为
公司副总经理。
2013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赵方胜为公司
总经理,聘任邓正焱(已于 2013 年 6 月离职)、宫旭杰、纪鹏斌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纪鹏斌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王辉为财务总监。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的持
股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
份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均不存在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的情况,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持有龙大集 持有银龙投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
姓名 任职情况 团股权比例 资股权比例
持股数(万股) 比例(%)
(%) (%)
宫明杰 董事长 53.16 13.48 5,673.18 34.67
宫学斌 董事 21.35 13.48 2,422.29 14.80
刘宝青 宫明杰妻弟 10.77 7.87 1,240.83 7.58
谭喆夫 董事 3.83 7.87 531.03 3.24
张德润 董事 0.75 3.93 146.71 0.90
董瑞旭 监事会主席 0.59 3.93 130.17 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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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龙大集 持有银龙投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
姓名 任职情况 团股权比例 资股权比例
持股数(万股) 比例(%)
(%) (%)
宫旭杰 副总经理、宫明杰堂弟 0.56 3.93 127.17 0.78
刘振利 原董事、原总经理 - 3.93 70.02 0.43
赵方胜 董事、总经理 - 3.93 70.02 0.43
刘克连 监事 0.22 1.69 52.57 0.32
纪鹏斌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2.25 40.01 0.24
邓正焱 原副总经理 - 1.69 30.01 0.18
合计 91.23 67.98 10,534.02 64.37
注:(1)间接持股比例=持有龙大集团股权比例×龙大集团持有龙大肉食股权比例+持有
银龙投资股权比例×银龙投资持有龙大肉食股权比例;
(2)间接持股数=间接持股比例×龙大肉食总股数。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
龙大集团及银龙投资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化。上述股东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权不存
在被质押或冻结情况。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除龙大集团、银龙投资、乐天实业、新厚土投资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无其他对外投资。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在本公司及关联
企业领取薪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本公司及关联企业领取
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2013 年从本公司及关联企
业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2013 年在本公司
序号 姓名 职务 在关联公司领薪情况
领薪情况(万元)
1 宫明杰 董事长 - 在龙大集团领薪
2 秋山刚 副董事长 - 在伊藤忠(中国)领
3 宫学斌 董事 - 在龙大集团领薪
4 谭喆夫 董事 - 在龙大集团领薪
5 张德润 董事 - 在龙大集团领薪
6 王蔚松 独立董事 8 无
7 刘惠荣 独立董事 8 无
8 郭延亮 独立董事 8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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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在本公司
序号 姓名 职务 在关联公司领薪情况
领薪情况(万元)
9 董瑞旭 监事会主席 - 在龙大集团领薪
10 土桥晃 监事 - 在伊藤忠(中国)领薪
11 刘克连 监事 12.32 无
12 赵方胜 董事、总经理 43.93 无
13 宫旭杰 副总经理 36.03 无
副总经理、
14 纪鹏斌 34.90 无
董事会秘书
15 王辉 财务负责人 30.87 无
熟食事业部
16 黄春飞 11.81 无
研发部部长
17 张欣 养殖事业部技术总监 10.15 无
注 养殖事业部
18 张忠义 5.35 无
饲料公司负责人
生食事业部
19 于成坤 16.03 无
品管部部长
杰科检测经理、技术总
20 张禧庆 11.43 无

注:张忠义已于 2014 年 1 月辞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执行以岗定薪的薪酬政策,
2013 年度,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张忠义年薪为 5.35 万元,其分管饲料工厂业务。
相对于其他岗位,饲料工厂主要是对内提供业务,分管高管的经营压力和管理责
任较小,因此,其薪酬水平比其他高管低。
2013 年度,公司与规模相当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得利斯(002330.SZ)、高金
食品(002143.SZ)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年薪比较如下:

龙大肉食 得利斯 高金食品
31.61 万元 15.88 万元 15.25 万元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平均年薪高于上述两公司。
此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莱阳银龙投资有限公司间接
持有公司股权,公司具有较好的薪酬激励政策。
未来三年,公司不会改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
政策,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董事、高管及其他管理人员每年薪酬及考核标准,
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未来
三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与目前相比不会有明显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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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在本公司领取津贴情况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每人每年度 8 万元人民币
(税前)。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兼职单位
姓名 本公司职务 兼职公司名称 兼职职务
与本公司关系
董事长、总经
龙大集团 控股股东

银龙投资 执行董事 股东
龙大牧原、家宜食品 董事长
龙大饲料、龙大养殖、聊城龙大、 控股子公司
执行董事
杰科检测、莒南龙大
神龙食品、雪海食品、商都料理、
宫明杰 董事长 龙荣食品、丰龙食品、阿克力、 董事长
朝日农业
龙大海产、龙兴食品、龙大植物
同一实际控制人
油、龙源油食品、龙大商贸、开 执行董事
封植物油、香港龙大
日鲁大 副董事长
龙大冷冻 董事
龙藤不二 副董事长 控股股东参股公司
龙荣食品 董事 同一实际控制人
北京华藤示范米业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上海中鑫营销发展有限公司、黑
龙江华藤粮油制品有限公司、烟 公司参股股东控制的
秋山刚 副董事长 董事
台日世食品有限公司、北京伊藤 公司
忠华糖综合加工有限公司
伊藤忠(中国)食料集团 部门长
龙藤不二食品有限公司 董事 控股股东参股公司
龙大集团 董事 控股股东
烟台龙大、龙大冷冻 董事长
宫学斌 董事
同一实际控制人
龙大木业、龙大热电、绿龙有机 执行董事

董事、 龙大集团 董事 控股股东
赵方胜
总经理 龙大牧原 董事 控股子公司
董事、副总经
张德润 董事 龙大集团 控股股东

谭喆夫 董事 龙大集团 党委副书记 控股股东
郭延亮 独立董事 德国钾盐深圳贸易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无关联关系
上海财经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院 研究员 无关联关系
王蔚松 独立董事
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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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单位
姓名 本公司职务 兼职公司名称 兼职职务
与本公司关系
刘惠荣 独立董事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 副院长 无关联关系
龙大集团 财务总监 控股股东
龙大植物油、龙大商贸、龙兴食
董瑞旭 监事会主席 监事 同一实际控制人
品、日鲁大
乐天实业、华蒙矿业 董事 同一实际控制人
伊藤忠(重庆)贸易有限公司
大连新绿色再生资源加工有限
监事 公司参股股东控制的
公司
公司
土桥晃 监事 上海中鑫营销发展有限公司
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东亚总代表 公司参股股东伊藤忠
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
辅佐 (中国)的控股股东
刘克连 职工监事 无
宫旭杰 副总经理 无
副总经理
纪鹏斌 无
董事会秘书
王辉 财务总监 无
熟食事业部
黄春飞 无
研发部部长
养殖事业部
张欣 无
技术总监
养殖事业部

张忠义 饲料公司负 无
责人
生食事业部
于成坤 无
品管部部长
杰科检测经
张禧庆 无
理、技术总监
注:张忠义已于 2014 年 1 月辞职。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存在的亲属
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中宫学斌先生为宫明杰先生
父亲,宫旭杰先生为宫明杰先生堂弟。其他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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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协
议及其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


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签订《劳动合同》,并
与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对上述人员的诚信义务,特
别是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保密义务作了严格的规定。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宫明杰先生及宫学斌先生已向本公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详情请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重要承诺”
之“(六)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利益冲突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已向本公
司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详情请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
情况”之“十、重要承诺”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
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已向本公
司出具《关于持有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及持股意向的承诺函》,详情请参见招股意
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 重要承诺”之“(五)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及相应约束措施”。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已向本公
司出具《关于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详情请参见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
行人基本情况”之“十、重要承诺”之“(六)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利益冲突和
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向本公司出具《稳定股价预案》
的承诺,详情请参见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 重要承诺”
之“(二)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应约束措施”。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向本公司出具《关于发
行人招股书披露瑕疵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赔偿承诺函》,详情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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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 重要承诺”之“(三)关于
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
此外,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承诺: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
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
和责任。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人员作出的承诺均履行正常,不存在违约情形。


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任职资格条件,并已签署《关于本人任职资格的说明与承诺》。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一)报告期董事变动情况


时间 董事长 其他董事
2011.01-2013.03 宫明杰 片仓裕 宫学斌 刘振利 谭喆夫 张德润 金志国 王蔚松 刘惠荣
2013.03 至今 宫明杰 秋山刚 宫学斌 张德润 谭喆夫 赵方胜 刘惠荣 王蔚松 郭延亮
1、2010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并选举产生股份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成员,分别为:宫明杰、片仓裕、宫学斌、张德润、谭喆夫、刘振利、
金志国、王蔚松、王亚平。同日,第一届董事会选举宫明杰为公司董事长。
2、2010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一届第四次董事会接受独立董事王亚平先生的
辞职请求,2010 年 6 月 18 日,公司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刘惠荣女
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3、2013 年 3 月 17 日,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宫明杰、秋山刚、宫
学斌、张德润、谭喆夫、赵方胜、刘惠荣、王蔚松、郭延亮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同日,董事会选举宫明杰为公司董事长,秋山刚为公司副董事长。


(二)监事变动情况


时间 监事
2011.01-2013.03 董瑞旭(监事会主席) 宇都宫正 刘克连(职工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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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监事
2013.03 至今 董瑞旭(监事会主席) 土桥晃 刘克连(职工监事)
1、2010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并选举产生股份公司第一
届监事会成员,分别为:董瑞旭、宇都宫正、刘克连,其中刘克连为职工监事。
同日,第一届监事会选举董瑞旭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2、2013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克连先生为职工监
事。2013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董瑞旭、土桥晃
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监事刘克连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同日,第二届监事会选举董瑞旭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时间 总经理 财务总监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2011.1-2013.3 刘振利 王辉 赵方胜、邓正焱、宫旭杰、纪鹏斌、佟少峰 纪鹏斌
2013.3-2013.6 赵方胜 王辉 邓正焱、宫旭杰、纪鹏斌 纪鹏斌
2013.6 至今 赵方胜 王辉 宫旭杰、纪鹏斌 纪鹏斌
1、2010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刘振利为公
司总经理、王辉为公司财务总监、纪鹏斌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2010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聘任赵方胜、
邓正焱、宫旭杰、纪鹏斌、佟少峰为公司副总经理。
3、2013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赵方胜为
公司总经理,聘任邓正焱(已于 2013 年 6 月离职)、宫旭杰、纪鹏斌为公司副总
经理,聘任纪鹏斌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王辉为财务总监。


(四)发行人独立董事的情况


2010 年 3 月 1 日,公司创立大会决议,选举产生 9 名董事,其中金志国、
王蔚松、王亚平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总人数的 1/3,其中王蔚松为会
计专业人士。
2010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一届第四次董事会接受独立董事王亚平的辞职请
求,并在 2010 年 6 月 18 日召开发行人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刘惠
荣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13 年 3 月 17 日,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刘惠荣、王蔚松、郭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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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五)总结


公司上述人员职务变动系正常的工作变动,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
变化,董事会成员稳定,总经理、财务总监等核心管理团队未发生重大变化,未
对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模式和管理模式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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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
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上市公司治理的有关要求,
已建立和完善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公司治理
有关的制度,并已制定了《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山东龙大
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制度。上述制度中,除《山东龙大
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系经 2010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外,其他制度均系经 2010 年 3 月 1 日召开的公
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在制定有关制度时,主要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中
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之要求和指引,并结合
了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及部分在公司治理方面表现良好的上市公司的成功经验,
在公司法律顾问的指导下完成了有关制度内容的拟定,并经法定程序审议通过后
实施。上述制度的制定依据、制定目的及主要内容如下: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 独立董事 董事会秘书
项目
议事规则 议事规则 议事规则 制度 工作细则
根据《公司 根据《公司法》等法 根据《公司法》 根据《公司法》 根据《公司法》、
法》以及其 律、法规、规范性文 等有关法律、法 等法律、行政法 《深圳证券交
他法律、行 件 及公 司章 程等 有 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规范性文件 易所股票上市
政法规和公 关规定制定。 和公司章程等有 和《公司章程》 规则》及其他有
制订
司章程的规 关规定。 的有关规定,并 关法律、法规规
依据
定制定。 参照《关于在上 定和《公司章
市公司建立独立 程》、《董事会议
董事制度的指导 事规则》而制
意见》。 定。
规范公司行 明 确公 司董 事会 的 规范公司监事会 促进公司的规范 促使董事会秘
为,保证股 职责权限,规范公司 的议事方式和表 运作,维护公司 书承担高级管
制订 东依法行使 董 事会 的议 事方 式 决程序,促使监 整体利益,保障 理人员的有关
目的 职权,规范 和决策程序,促使公 事和监事会有效 全体股东的合法 法律责任,保障
股东大会的 司 董事 和董 事会 有 地履行监督职 权益不受损害。 公司相关决策
职权范围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责,完善公司法 程序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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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 独立董事 董事会秘书
项目
议事规则 议事规则 议事规则 制度 工作细则
高 公司 董事 会规 范 人治理结构。
运 作和 科学 决策 水
平。
股东大会的 董 事会 的组 成和 职 监事会的组成和 独立董事的任职 董事会秘书的
职权范围、 权范围、董事长的职 职责、监事会的 资格、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董事
召集程序、 权范围、董事会组织 召集和通知、监 的独立性、独立 会秘书的职责、
提 案 与 通 机构的设置、董事会 事会会议的召开 董事的提名、选 董事会秘书的
主要 知、召开程 议案的提出、董事会 和表决、监事会 举和更换、独立 任免和工作细
内容 序、表决和 会议的召集、董事会 会议记录、决议 董事的特别职 则等。
决议、会后 会议的通知、董事会 的执行、规则的 权、独立董事的
事项以及规 会议的召开和表决、 修改等。 独立意见、公司
则 的 修 改 董事会会议记录、决 为独立董事提供
等。 议的执行等。 的必要条件等。

由于公司在制定上述制度过程中已基本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有关
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和指引执行,因此除考虑到公司目前系未上市股
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于部分现阶段并不适用的内容如股东大会的通知应采
取公告形式、召开股东大会应由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对证券交
易所的重大事项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等未予以规定外,上述有关制度已基本符合
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
前述修订完成后,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上述有关制度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
规范性文件之要求,不存在差异。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且股东大会依法规范运行。自公司设立
至今,股东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1、股东权利和义务
《公司章程》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依照其所持
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
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三)对公司的
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
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六)
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七)对
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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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司章程》第三十七条规定,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和本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除法律、
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
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
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
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
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2、股东大会的职权
《公司章程》第四十条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
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
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
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
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本章程;(十一)对公司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十二)审议批准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担保事
项;(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30%的事项;(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十五)审议股权激
励计划;(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决定的其他事项。
3、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6个月之内举行。
《公司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
程所定人数的2/3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三)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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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第七十五条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
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1/2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章程》第七十八条规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董事会、
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章程》第七十九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
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
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健全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且董事会依法规范运行。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1、董事会构成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
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2、董事会职权
《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大
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
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
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
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
易等事项;公司对外担保应当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未
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
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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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十三)管理公司
信息披露事项;(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十六)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
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
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
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
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
行一人一票。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
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
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
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健全的《监事会议事规则》,且监事会依法规范运行。监事严格
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1、监事会构成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
会成员中包括1名公司职工代表,该监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监事会职权
《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应当对董
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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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四)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
纠正;(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
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七)依
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八)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
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3、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
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始终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有关制度的规定完善公司治理,股东会/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三会运行情况如下:
项 目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
召开次数 8次 11 次 8次
全体董事出席会议;部
全体股东及部分董事、 全体监事出席会议;董
出席会议情况 分监事及非董事高级
监事出席会议 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三会”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议事规则的规定召
集和召开,履行了有关通知程序,召集人和召开的过程严格按照相应议事规则执
行,通过的有关决议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公司股
东大会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董事和监事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董事
和监事签署,监事会决议由出席会议的监事签署,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相关制度
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良好,不存在管理层、董事会等违反《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等要求行使职权的行为。


(五)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
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设置三名独立董事,并制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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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独立董事的职权范围进行了规定。公司曾聘任金志国、刘惠荣、王蔚松为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王蔚松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现已聘任郭延亮、刘
惠荣、王蔚松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总数三分之一
以上。
2、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制度安排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六条规定,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赋予的董事职权外,还拥有以下特别职权:(一)重大关联交易(指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本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二)向董事会提议聘
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四)提议召开
董事会;(五)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六)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
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1/2同
意。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七条规定,独立董事除履行本制度第六条之职
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一)重大关联交
易(指本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本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
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该事项须经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能提交
董事会讨论);(二)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三)公司被管理层、员
工收购或被要约收购;(四)提名、任免董事;(五)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七)本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企业对本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本公司最近经审计净
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收回欠款(包
括关联方以资抵债方案);(八)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对外担保
相关规定的情况(该独立意见发表于公司年度报告中);(九)公司聘用或解聘会
计师事务所;(十)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十一)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
权益的事项。
3、独立董事实际发挥作用的情况
公司自2010年3月1日选举独立董事以来,独立董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其权利和义务,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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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
专业及建设性意见,认真监督管理层工作,对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和依照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有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不存在缺席或
应亲自出席而未能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独立董事参与有关事项的审议并发表了
独立董事意见,其对有关事项的表决意见均系独立作出,未出现对有关政策事项
曾提出异议的情形。


(六)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秘书的设置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1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2、董事会秘书的职权
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第六条规定,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一)
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
络,保证证券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二)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
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向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
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三)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
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四)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
议和股东大会,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文件;(五)参加董事
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六)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
订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知情人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
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七)负
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
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八)协助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证券交
易所上市规则、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对其设定的
责任;(九)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时,
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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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上,并立即
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十)《公司法》和证券交易所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3、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情况
自公司董事会聘请董事会秘书以来,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七)专门委员会设置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建
立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四
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有关议事规则,确保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的规范执行。
2010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战略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宫明杰(召集人)、 王蔚松(召集人、独 金志国(召集人、独立 刘惠荣(召集人、独
金志国(独立董事)、 立董事)、刘惠荣(独 董事)、刘惠荣(独立 立董事)、王蔚松(独
片仓裕 立董事)、张德润 董事)、宫明杰 立董事)、宫明杰

2013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
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宫明杰(召集人)、 王蔚松(召集人、独 郭延亮(召集人、独立 刘惠荣(召集人、独
郭延亮(独立董事)、 立董事)、刘惠荣(独 董事)、刘惠荣(独立 立董事)、王蔚松(独
秋山刚 立董事)、张德润 董事)、宫明杰 立董事)、宫明杰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行情况如下:
项目 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开次数 6次 6次 6次 6次
审议对公司长期发 审议公司内部财务制度 研究制定公司 审议董事、高管及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 及实施;审议公司财务部 董事、监事、高 其他管理人员每年
审议事项
决策;审议重大投 提交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级管理人员选 薪酬及考核标准;
资融资方案;制订 及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发 任标准;对董 对董事及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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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股利分配政策及股 行人每年年度《审计报 事、监事、高管 人员进行绩效评
东分红回报规则; 告》;提请董事会聘请会 的任职情况进 价;对公司薪酬制
审议发行人首次公 计师事务所及其对会计 行评价等事项。 度执行情况进行监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师事务所上一年的工作 督等事项。
相关事宜等事项。 提出建议等事项。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均按照公司章程及其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建立了
定期会议制度,对于所审议事项均形成了书面决议并提交董事会,作为董事会及
股东大会有关决策的重要依据,在公司治理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各专门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
1、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权限
(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权限
(1)审议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在向董事会提交季度、中期及年度财务报表前先行审阅;
(3)监督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提出有关意见;
(4)按适用的标准监察外聘审计师是否独立客观及审计程序是否有效;审
计委员会应于审计工作开始前先与审计师讨论审计性质及范畴及有关申报责任;
(5)就外聘审计师提供非审计服务制定政策,并予以执行;
(6)负责就外聘审计师的委任、重新委任及罢免向董事会提供建议、批准
外聘审计师的薪酬及聘用条款,及处理任何有关该审计师辞职或辞退该审计师的
问题;
(7)监察公司的财务报表、公司年度报告及账目、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
的完整性,并审阅报表及报告所载有关财务申报的重大意见。审计委员会委员须
与公司的董事会、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会计师联络。审计委员会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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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每年与公司的外聘审计师开会一次。审计委员会委员应考虑该等报告及账目
中所反映或需要反映的任何重大或不寻常事项,并须适当考虑任何由公司会计师
提出的事项;
(8)审核公司的财务申报、财务监控、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制度;
(9)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10)与管理层讨论内部监控系统,确保管理层已履行职责建立有效的内部
监控系统;
(11)主动或应董事会的委派,就有关内部监控事宜的重要调查结果及管理
层的回应进行研究;
(12)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确保内部和外聘审计师的工作
得到协调;也须确保内部审计功能在公司内部有足够资源运作,并且有适当的地
位;以及检讨、监察内部审计功能是否有效;
(13)审核公司的财务、会计政策及实务;
(14)检查外聘审计师给予管理层的《审核情况说明函件》、审计师就会计
纪录、财务账目或监控系统向管理层提出的任何重大疑问及管理层作出的回应;
(15)确保董事会及时回应外聘审计师给予管理层的《审核情况说明函件》
中提出的事宜;
(16)研究其他由董事会界定的事项。
3、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权限
(1)定期审核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包括技能、知识及经验方面),
并就任何拟作出的变动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评核;
(3)拟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4)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候选人、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5)提名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各专业委员会召集
人除外)委员人选;
(6)拟订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后备人才的培养计划;
(7)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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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
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
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2)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
(4)负责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5)对授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人员之资格、授予条件、行权条件等进行
审查;
(6)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二、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公司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
度,自成立至今,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被相关主管机关处罚
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公司管理层认为:“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
(2008)7号】)及相关具体规范的控制标准,截止2013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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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圆全专审字(2014)
00070063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龙大股份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及相关具体规范建立的与财务
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于2013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公司在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后即已建立并不断完善有关内控制度,且根据公司
本身特点在有关内控制度中做了针对性规定和设计。
1、与股权结构特点相关的针对性措施
目前,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10,220.00 62.45
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4,365.00 26.67
莱阳银龙投资有限公司 1,780.00 10.88
总计 16,365.00 100.00

因此,公司股权结构的特点在于控股股东龙大集团持股比例具有绝对优势。
本次发行完成后,尽管龙大集团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有所下降,但仍为公司的控
股股东,若其利用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人事、经营决策等进行控制,
存在对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
针对上述特点,公司采取了以下完善内控制度的具体措施:
(1)在《公司章程》中做出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
损害公司利益的制度安排。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①“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
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
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利润
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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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
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回避和表决程序如下:
A、关联交易协议不应由同一人代表双方签署;
B、关联董事不应在股东大会上对关联交易进行说明;
C、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
(2)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
事工作规则》中对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需履行的程序作了严格规定,并
制定了专门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从不同的角
度对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作了制度性安排。
通过上述较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公司可有效控制股权结构的特点所可能致
使的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确保内控的可靠及公司治理的完善。
2、与行业特点相关的针对性措施
公司主要从事生猪屠宰加工业务,属于食品加工行业。行业特点决定了公司
在制定有关内控制度时除应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要
求执行外,还应按照其生产经营的特点制定和完善有关特别制度。根据日常生产
经营需要,公司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责和要求制订了生产经营相关的多项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疫病防治制度》、《消毒管理制度》、《宰前管理制度》、《商超渠道
费用管理制度》、《广告费用管理制度》、《物流费用管理制度》等。
上述制度的制定与实施系公司从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出发,为加强内部控制
而制定的有关专项制度,有利于公司根据行业特点采取具有针对性的内控完善举
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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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1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
合并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及合并现金流
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圆全审字(2014)0007006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3 年末,公司根据证监会会计部组织编写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案例解析》之“第十章 财务报表列报”进行重分类调整,将属于长期资产性
质的“预付款项”中的“预付设备工程款”及“应交税费”中的“增值税留抵税
额”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并对 2011 年末、2012 年末列报按照当期列
报要求进行追朔调整。
单位:元
资产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3,045,122.38 139,016,705.59 123,588,393.75
应收账款 134,700,894.43 125,487,443.86 122,420,617.44
预付款项 10,064,516.95 7,678,302.88 18,393,822.63
其他应收款 4,900,121.31 2,936,024.06 2,283,295.57
存货 426,710,970.92 288,137,276.03 124,074,241.76
其他流动资产 - - 176,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659,421,625.99 563,255,752.42 566,760,371.15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427,162,436.43 335,323,983.22 307,263,688.80
在建工程 18,442,566.64 28,765,297.99 37,626,948.48
工程物资 - - 11,345.62
生产性生物资产 20,271,306.82 17,065,574.34 12,949,24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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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34,310,212.00 34,431,134.51 34,024,201.76
长期待摊费用 3,735,892.4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992.37 46,293.75 31,010.64
其他非流动资产 73,665,777.62 51,913,988.98 16,281,284.36
非流动资产合计 577,626,184.33 467,546,272.79 408,187,723.36
资产总计 1,237,047,810.32 1,030,802,025.21 974,948,094.51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5,000,000.00 29,700,000.00 -
应付账款 89,292,849.70 54,206,048.19 46,541,245.76
预收款项 25,668,623.00 23,000,694.13 33,104,165.00
应付职工薪酬 11,600,371.84 5,755,612.12 4,551,943.38
应交税费 2,576,679.75 2,827,569.89 2,283,553.85
应付利息 221,599.99 120,938.88 82,225.00
其他应付款 34,238,757.10 27,559,583.25 22,492,349.9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000,000.00 14,000,000.00 -
流动负债合计 288,598,881.38 157,170,446.46 109,055,482.9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20,000,000.00 39,000,00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15,221,600.36 4,009,199.54 5,110,814.78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221,600.36 24,009,199.54 44,110,814.78
负债合计 303,820,481.74 181,179,646.00 153,166,297.72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股本) 163,650,000.00 163,650,000.00 163,650,000.00
资本公积 358,283,502.81 358,283,502.81 358,283,502.81
盈余公积 57,491,213.34 43,869,739.04 30,292,129.00
未分配利润 319,223,215.44 249,328,126.82 238,036,219.58
归属于母公司
898,647,931.59 815,131,368.67 790,261,851.39
所有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34,579,396.99 34,491,010.54 31,519,945.40
所有者权益合计 933,227,328.58 849,622,379.21 821,781,796.7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37,047,810.32 1,030,802,025.21 974,948,09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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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158,334,073.25 2,539,969,381.30 2,167,134,365.11

减:营业成本 2,890,727,074.60 2,314,782,351.35 1,932,617,087.74

营业税金及附加 1,100,131.58 853,359.01 2,354,844.70

销售费用 81,825,568.81 73,306,811.28 66,676,011.36

管理费用 64,920,783.34 49,440,227.99 46,857,151.09

财务费用 3,838,283.47 2,646,175.15 2,832,575.83

资产减值损失 1,413,801.92 1,257,969.43 203,386.47

加:投资收益 - 9,738,419.65 3,289,758.57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14,508,429.53 107,420,906.74 118,883,066.49

加:营业外收入 9,410,234.28 7,986,532.42 6,033,032.13

减:营业外支出 1,018,087.66 1,529,121.59 2,449,051.4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988,944.00 1,340,891.01 2,143,299.53

三、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 122,900,576.15 113,878,317.57 122,467,047.17

减:所得税费用 6,565,626.78 6,100,425.17 6,131,623.66

四、净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16,334,949.37 107,777,892.40 116,335,423.5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6,246,562.92 106,694,517.28 117,272,818.80

少数股东损益 88,386.45 1,083,375.12 -937,395.29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71 0.65 0.72

(二)稀释每股收益 0.71 0.65 0.72

六、其他综合收益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116,334,949.37 107,777,892.40 116,335,423.5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16,246,562.92 106,694,517.28 117,272,818.8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88,386.45 1,083,375.12 -937,39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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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546,031,796.87 2,846,717,236.83 2,427,823,488.97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0,263,822.01 31,419,675.63 26,293,811.0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06,295,618.88 2,878,136,912.46 2,454,117,300.0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385,847,819.20 2,780,553,498.11 2,091,870,385.5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7,093,876.85 58,142,073.69 53,541,606.4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594,606.55 12,771,962.50 25,901,471.0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9,376,374.80 77,490,100.93 65,665,304.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84,912,677.40 2,928,957,635.23 2,236,978,767.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382,941.48 -50,820,722.77 217,138,532.3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92,000,000.00 1,159,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738,419.65 3,289,758.5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7,424,331.28 4,596,270.47 2,115,961.78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424,331.28 606,334,690.12 1,164,405,720.3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108,529,600.39 65,506,903.85 75,518,279.80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16,000,000.00 1,306,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8,529,600.39 481,506,903.85 1,381,518,279.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105,269.11 124,827,786.27 -217,112,559.4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87,690.02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65,000,000.00 59,700,000.00 55,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5,000,000.00 61,587,690.02 5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3,700,000.00 35,000,000.00 137,902,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37,549,255.58 85,166,441.66 3,926,489.83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1,249,255.58 120,166,441.66 141,828,489.8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750,744.42 -58,578,751.64 -86,828,489.8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0.02 -3,384.7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5,971,583.21 15,428,311.84 -86,805,901.7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9,016,705.59 123,588,393.75 210,394,295.5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3,045,122.38 139,016,705.59 123,588,39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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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013 年度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 163,650,000.00 358,283,502.81 43,869,739.04 249,328,126.82 34,491,010.54 849,622,379.21
二、本年年初余额 163,650,000.00 358,283,502.81 43,869,739.04 249,328,126.82 34,491,010.54 849,622,379.21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13,621,474.30 69,895,088.62 88,386.45 83,604,949.37
(减少以“-”号填列)
(一)净利润 116,246,562.92 88,386.45 116,334,949.37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3,621,474.30 -46,351,474.30 -32,73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13,621,474.30 -13,621,474.30
3、对所有者(股东)的分配 -32,730,000.00 -32,730,000.00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4、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163,650,000.00 358,283,502.81 57,491,213.34 319,223,215.44 34,579,396.99 933,227,328.58




1-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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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012 年度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 163,650,000.00 358,283,502.81 30,292,129.00 238,036,219.58 31,519,945.40 821,781,796.79
二、本年年初余额 163,650,000.00 358,283,502.81 30,292,129.00 238,036,219.58 31,519,945.40 821,781,796.79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13,577,610.04 11,291,907.24 2,971,065.14 27,840,582.42
(减少以“-”号填列)
(一)净利润 106,694,517.28 1,083,375.12 107,777,892.40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887,690.02 1,887,690.02
1、所有者投入资本 1,887,690.02 1,887,690.02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3,577,610.04 -95,402,610.04 -81,825,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13,577,610.04 -13,577,610.04
3、对所有者(股东)的分配 -81,825,000.00 -81,825,000.00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4、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163,650,000.00 358,283,502.81 43,869,739.04 249,328,126.82 34,491,010.54 849,622,379.21




1-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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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011 年度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 163,650,000.00 358,283,502.81 16,519,501.74 134,536,028.04 32,457,340.69 705,446,373.28
二、本年年初余额 163,650,000.00 358,283,502.81 16,519,501.74 134,536,028.04 32,457,340.69 705,446,373.28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13,772,627.26 103,500,191.54 -937,395.29 116,335,423.51
(减少以“-”号填列)
(一)净利润 117,272,818.80 -937,395.29 116,335,423.51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3,772,627.26 -13,772,627.26
1、提取盈余公积 13,772,627.26 -13,772,627.26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4、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163,650,000.00 358,283,502.81 30,292,129.00 238,036,219.58 31,519,945.40 821,781,796.79




1-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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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6,324,559.46 122,751,998.35 99,453,496.65
应收账款 108,115,826.58 104,442,888.92 99,819,592.10
预付款项 5,719,489.71 4,727,211.13 17,316,875.43
其他应收款 107,602,610.69 233,275,741.69 89,515,686.39
存货 221,107,231.49 101,540,376.50 63,245,754.58
其他流动资产 - - 176,0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518,869,717.93 566,738,216.59 545,351,405.15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60,277,150.91 95,277,150.91 93,263,038.91
固定资产 99,062,711.48 100,693,246.46 112,354,274.89
在建工程 - - -
无形资产 13,189,086.25 12,913,587.29 12,056,149.68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931.69 45,995.91 30,510.51
其他非流动资产 28,325,612.24 7,952,397.17 209,522.5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00,892,492.57 216,882,377.74 217,913,496.49
资产总计 819,762,210.50 783,620,594.33 763,264,9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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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15,000,000.00 29,700,000.00 -
应付账款 46,354,321.18 37,659,018.76 29,279,299.42
预收款项 17,793,013.92 18,083,189.88 26,797,910.64
应付职工薪酬 6,526,927.98 4,147,976.21 3,310,605.30
应交税费 1,411,759.82 2,114,420.17 1,625,667.04
应付利息 25,000.00 54,450.00
其他应付款 36,053,579.25 29,641,302.49 25,094,232.59
流动负债合计 123,164,602.15 121,400,357.51 86,107,714.99
非流动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500,000.00 1,500,000.00 2,5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500,000.00 1,500,000.00 2,500,000.00
负债合计 123,664,602.15 122,900,357.51 88,607,714.99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163,650,000.00 163,650,000.00 163,650,000.00
资本公积 359,546,541.72 359,546,541.72 359,546,541.72
盈余公积 57,491,213.34 43,869,739.04 30,292,129.00
未分配利润 115,409,853.29 93,653,956.06 121,168,515.93
所有者权益合计 696,097,608.35 660,720,236.82 674,657,186.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19,762,210.50 783,620,594.33 763,264,9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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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269,193,207.35 1,962,959,846.88 1,725,507,288.11
减:营业成本 2,091,624,444.13 1,808,047,546.81 1,566,039,104.85
营业税金及附加 791,050.58 394,377.49 1,805,236.58
销售费用 65,544,981.87 61,495,906.07 57,887,321.83
管理费用 38,874,455.32 31,316,376.95 29,652,309.55
财务费用 -243,478.60 -2,295,518.70 -341,765.30
资产减值损失 130,309.11 984,483.24 -94,054.18
加:投资收益 - 9,738,419.65 3,289,758.57
二、营业利润
72,471,444.94 72,755,094.67 73,848,893.35
(亏损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730,674.20 1,334,801.06 2,588,387.00
减:营业外支出 128,507.86 425,532.24 1,806,664.3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01,509.43 400,495.98 1,710,993.58
三、利润总额
74,073,611.28 73,664,363.49 74,630,615.97
(亏损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5,966,239.75 5,776,313.32 5,767,479.70
四、净利润
68,107,371.53 67,888,050.17 68,863,136.27
(亏损以“-”号填列)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68,107,371.53 67,888,050.17 68,863,136.27




1-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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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494,703,162.83 2,137,159,056.21 1,946,120,886.64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836,997.77 18,952,155.31 15,992,899.3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22,540,160.60 2,156,111,211.52 1,962,113,785.9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381,228,067.54 2,005,532,284.79 1,736,195,101.9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5,211,802.41 41,680,007.89 37,186,813.15
支付的各项税费 9,643,043.95 9,774,739.12 22,752,156.97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8,156,791.17 58,334,603.47 50,279,091.3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14,239,705.07 2,115,321,635.27 1,846,413,163.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00,455.53 40,789,576.25 115,700,622.5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92,000,000.00 1,159,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738,419.65 3,289,758.5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519,175.94 410,373.00 188,830.00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63,300,000.00 90,000,000.00 151,75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3,819,175.94 692,148,792.65 1,314,228,588.5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3,453,237.00 4,893,541.38 10,643,415.37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65,000,000.00 418,014,112.00 1,306,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3,100,000.00 233,200,000.00 135,8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1,553,237.00 656,107,653.38 1,452,443,415.3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34,061.06 36,041,139.27 -138,214,826.8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5,000,000.00 59,700,000.00 55,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1,200,000.00 36,397,152.86 12,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6,200,000.00 96,097,152.86 67,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9,700,000.00 30,000,000.00 136,902,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33,493,833.36 82,579,366.66 691,259.64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000,000.00 37,050,000.00 4,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3,193,833.36 149,629,366.66 141,593,259.6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993,833.36 -53,532,213.80 -74,593,259.6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0.02 -3,384.7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6,427,438.89 23,298,501.70 -97,110,848.7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2,751,998.35 99,453,496.65 196,564,345.3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6,324,559.46 122,751,998.35 99,453,496.65



1-1-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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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13 年度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63,650,000.00 359,546,541.72 43,869,739.04 93,653,956.06 660,720,236.82

二、本年年初余额 163,650,000.00 359,546,541.72 43,869,739.04 93,653,956.06 660,720,236.82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13,621,474.30 21,755,897.23 35,377,371.53
(减少以“-”号填列)
(一)净利润 68,107,371.53 68,107,371.53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3,621,474.30 -46,351,474.30 -32,73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13,621,474.30 -13,621,474.30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2,730,000.00 -32,730,000.00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4、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163,650,000.00 359,546,541.72 57,491,213.34 115,409,853.29 696,097,608.35




1-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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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2012 年度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63,650,000.00 359,546,541.72 30,292,129.00 121,168,515.93 674,657,186.65

二、本年年初余额 163,650,000.00 359,546,541.72 30,292,129.00 121,168,515.93 674,657,186.65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13,577,610.04 -27,514,559.87 -13,936,949.83
(减少以“-”号填列)
(一)净利润 - 67,888,050.17 67,888,050.17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3,577,610.04 -95,402,610.04 -81,825,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13,577,610.04 -13,577,610.04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81,825,000.00 -81,825,000.00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4、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163,650,000.00 359,546,541.72 43,869,739.04 93,653,956.06 660,720,236.82




1-1-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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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2011 年度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63,650,000.00 359,546,541.72 16,519,501.74 66,078,006.92 605,794,050.38

二、本年年初余额 163,650,000.00 359,546,541.72 16,519,501.74 66,078,006.92 605,794,050.38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13,772,627.26 55,090,509.01 68,863,136.27
(减少以“-”号填列)
(一)净利润 68,863,136.27 68,863,136.27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3,772,627.26 -13,772,627.26

1、提取盈余公积 13,772,627.26 -13,772,627.26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4、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163,650,000.00 359,546,541.72 30,292,129.00 121,168,515.93 674,657,18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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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及合并报表范围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2006
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
用指南、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
量,并在此基础上编制2011-2013年申报财务报表。


(二)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报表范围,如果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高于50%的
表决权资本,或者虽然拥有的表决权资本不足50%,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实质
性控制,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均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报告期内,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如下表: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合并期间
龙大养殖 山东莱阳 5,000 万元 生猪养殖 100% 2011.1-2013.12
龙大饲料 山东莱阳 600 万元 饲料生产 100% 2011.1-2013.12
聊城龙大 山东聊城 4,000 万元 生猪屠宰 100% 2011.1-2013.12
龙大牧原 河南内乡 6,000 万元 生猪屠宰 60% 2011.1-2013.12
杰科检测 山东莱阳 500 万元 食品检测 100% 2011.1-2013.12
生产、加工各
家宜食品 山东莱阳 62 万美元 51.61% 2012.4-2013.12
种肉制品
莒南龙大 山东莒南 2,000 万元 生猪屠宰 100% 2013.7-2013.12
注:1、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获得龙大养殖 100%股权,简要过程为:2006 年 1 月,
龙大养殖由龙大集团出资 450 万元,公司出资 50 万元共同设立;2006 年 12 月,龙大集团
将其持有的 450 万元股权转让给公司;2013 年 3 月,增资至 5000 万元。
2、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获得龙大饲料 100%股权,简要过程为:2008 年 5 月,
龙大饲料由龙大集团出资 600 万元设立;2008 年 7 月,龙大集团将其持有的 600 万元股权
转让给公司。
3、公司通过设立方式获得聊城龙大 100%股权,简要过程为:2009 年 3 月,聊城龙大
由公司出资 300 万元设立;2009 年 8 月,增资至 4,000 万元。
4、公司通过设立方式获得龙大牧原 60%股权,简要过程为:2008 年 5 月,龙大牧原由
公司和牧原股份共同设立,注册资本 6,000 万元,公司持有 60%股权。
5、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获得杰科检测 100%股权,简要过程为:2007 年 11 月,
杰科检测由龙大集团出资 500 万元设立,2010 年 1 月,龙大集团将其持有的 500 万元股权
转让给公司。
6、家宜食品是由公司和日本古田食品株式会社、日本株式会社大冷、日本正翔食品株
式会社于 2012 年 4 月共同出资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 62 万美元,公司持有 51.61%
股权。
7、公司通过设立方式获得莒南龙大 100%股权,简要过程为:2013 年 7 月,莒南龙大
由公司设立,注册资本 2,000 万元,公司持有 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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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确认


1、产品销售收入
按客户类别可细分为自提货现销、加盟商、批发商、商场超市客户、食品加
工企业等多种方式。销售收入的确认方式及结算方式因客户类别而不同,具体如
下:
(1)自提货现销
自提货现销模式下,客户自行取货,现款提货。公司于收款发货后确认销售
收入,结算方式为现款现货结算或预收款结算。
(2)加盟商销售
加盟商销售模式下,公司根据区域加盟经销商的订单备货,至少提前一天全
额预收货款,货物到达并经区域加盟经销商验收后,公司根据当日出库金额全额
确认销售收入。
(3)批发商销售
批发商销售模式下,公司与批发商签订合同,公司销售部收集并汇总各批发
商的订单,然后向车间下达备货指令进行备货,批发商一般在发货前一天全额预
付货款。由公司冷藏车送到批发商指定地点,批发商收货并签字确认后,公司确
认销售收入。
该销售模式的结算方式一般为全额预收款结算。在销售旺季或当个别销售量
大的批发商遇到流动资金困难时,公司允许批发商本人按时间段提交个人赊销申
请,根据审批权限经公司领导批准在规定时间和规定金额内予以赊销。
(4)商场超市销售
商场超市模式下,公司直接与商超签订销售合同。公司根据订单向商超发货,
在对方收货并签字确认后,公司确认销售收入,按合同账期定期与商超结算,账
期一般为1-3个月。该销售模式的结算方式为按合同账期定期结算。
(5)食品加工企业销售
对信誉较好的食品加工企业,根据客户订单发货,在发货并取得对方的收货
确认后,确认销售收入,按合同账期收款,结算期一般为1-3个月,结算方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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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约定账期结算。对信誉一般的食品加工企业结算方式为现款现货或预收货
款结算。
公司上述产品各项销售模式采用的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规定的收入确认原则,即: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
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
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④
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⑤相关的、已发生的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
量。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 按照完工百分比法
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的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应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
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
(2)已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 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
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才能予以确认: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二)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
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将取得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
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五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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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其
他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可以进
一步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2)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
层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3)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
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划分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
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
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
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2、其他金融负债:是指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当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根据此
确认条件,公司将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范围内的衍生工具合同形成的权利或义
务,确认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但是,如果衍生工具涉及金融资产转移,且导
致该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则不应将其确认,否则会导致衍生工具
形成的义务被重复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构成实
际利息组成部分。
(1)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公允价值变动形成
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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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
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
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
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在该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
计入投资收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
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2)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
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
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后的余额;上述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按照摊
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当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金融资产已经转移,且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公司终止
确认该金融资产。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
其一部分。
5、金融资产减值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
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
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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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
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各项事项: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本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
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
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
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况;
⑦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
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⑨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按照该金融资
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
失)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
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但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
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
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
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
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
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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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
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
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
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
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
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可供出售债务工
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3)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
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其账
面价值减记至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
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
不得转回。


(三)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 500 万元及以上的应收账款和单项金额 100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万元及以上的其他应收款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
款项。
在资产负债日,除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母子公司之
间、各子公司之间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之外,本公
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
计提方法
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
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
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2)按组合计提坏账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定依据、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
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
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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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组合(即账龄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以下应收款项组合
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账龄为风险特征,划分为1-3月、4-6月、7-9月、10-12
月、1-2年、2-3年、3年以上7个风险组合,根据各账龄组合应收款项余额的一定
比例计算确定坏账准备。
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账龄 计提比例 账龄 计提比例
1-3 月 2% 1-2 年 20%
4-6 月 5% 2-3 年 50%
7-9 月 8% 3 年以上 100%
10-12 月 10% - -

预付账款以预付款项的性质为风险特征,如果为购买货物或设备支付的预付
款,在未到约定的交货期之前,或者已经交货但未进行结算的合同,不计提坏账
准备;在合同对方未按期交货且超过订立合同时间一年以上时,按照应收账款的
风险特征计提坏账准备。为建设工程支付的预付款,在未足额支付全部价款以及
预期能够取得建设工程所有权的情况下,不计提坏账准备。


(四)存货


1、存货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周转材料、消耗性生物资产等。
2、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
的实际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
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
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
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与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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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
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他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的
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
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
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五)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
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
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
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对于多次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
资成本为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
本之和。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
量。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子公司是指本公司
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
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
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
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
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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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是指本公司
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投资方对其实
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
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当期投资损益为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
的净损益的份额。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
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
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之间
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
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
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的其他所有者
权益变动,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
积。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
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
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
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
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
动中获取利益。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
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
时存在。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
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
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企业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
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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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
迹象。如果该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六)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年限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
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
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
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
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年) 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40 5% 2.38%-4.75%
机器设备 8-14 0%-5% 6.79%-12.50%
运输工具 4-5 0%-5% 19.00%-25.00%
电子设备 3-5 0%-5% 19.00%-33.33%
其他 4-8 0%-5% 11.88%-25.00%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
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如果该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
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
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如果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
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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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及计价方法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
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
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
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其他说明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
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
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
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七)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
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不
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本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如果该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
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
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如果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
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八)生物资产


本公司的生物资产根据持有目的及经济利益实现方式的不同,划分为生产性
生物资产和消耗性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存栏待售的牲畜等。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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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自行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
本,为该资产在出售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必要支出,包括符合资本化
条件的借款费用。
消耗性生物资产在出售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按账面价值结转成本。
资产负债表日,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采用与
确认存货跌价准备一致的方法计算确认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跌价准备。如果减值的
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
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生产性生物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
产,包括产畜和役畜等。生产性生物资产通常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自行
繁殖的产畜和役畜的成本,包括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
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生产性生物资产有活跃的交易市场,且本公司能够从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
类似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公允
价值作出合理估计;
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是区分生产性生物资产成熟和未成熟的分界点,同时
也是判断其相关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时点,是区分其是否具备生产能力,从而是否
计提折旧的分界点。生产性生物资产在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之前发生的必要支
出在“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归集,达到预定生产经
营目的时,结转至“生产性生物资产——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
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资产类别、预计使
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公司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 净残率 年折旧率
种猪 3 0 33.33%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
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出售、盘亏、死亡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
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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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生产性生物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
的迹象。如果该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
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
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如果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
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九)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计算机软件
等。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
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
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
进行调整。
2、研究与开发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
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
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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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
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估计资产
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
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如果资产或资产
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
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借款费用资本化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
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
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
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如果符合资本化条
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
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其余借款费用在
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
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
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
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
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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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税项

(一)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税率 备注
生猪养殖及饲料生产免征增值税,初加工产品执行
增值税 17%(13%)
13%税率,深加工产品执行 17%税率
营业税 5%/3% 应税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流转税
教育费附加 3% 流转税
地方教育费附加 2% 自 2010 年 12 月 1 日起变更为 2%税率
所得税 0%,25% 生猪养殖及农产品初加工免征所得税,其余 25%税率

(二)公司及子公司所得税具体税率


公司名称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冷鲜肉、冷冻肉免税, 冷鲜肉、冷冻肉免税, 冷鲜肉、冷冻肉免税,
龙大肉食
熟食 25% 熟食 25% 熟食 25%
龙大养殖 免税 免税 免税
龙大饲料 25% 25% 25%
龙大牧原 免税 免税 免税
冷鲜肉、冷冻肉免税, 冷鲜肉、冷冻肉免税, 冷鲜肉、冷冻肉免税,
聊城龙大
其他 25% 其他 25% 其他 25%
杰科检测 25% 25% 25%
家宜食品 25% 25% -
冷鲜肉、冷冻肉免税,
莒南龙大 - -
其他 25%

(三)公司及子公司增值税具体税率


公司名称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龙大肉食 13%,17% 13%,17% 13%,17%
龙大养殖 免税 免税 免税
龙大饲料 免税 免税 免税
龙大牧原 13% 13% 13%
聊城龙大 13%,17% 13%,17% 13%,17%
家宜食品 17% 17% -
莒南龙大 13%,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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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税收优惠


1、所得税优惠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农产品初加工可以免征
企业所得税。龙大肉食、龙大牧原、聊城龙大、莒南龙大分别向山东省莱阳市国
税局、河南省内乡县国税局、山东省聊城市市区国税局、山东省莒南县国家税务
局城区管理分局提出所得税免征申请,均已获得批复同意,龙大肉食、龙大牧原、
聊城龙大、莒南龙大生产的冷鲜肉、冷冻肉产品免征企业所得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从事牲畜、家禽的饲养
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龙大养殖向莱阳市国税局提出所得税免征申请,
已获得批复同意,龙大养殖自产的种猪、商品猪牲畜免征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优惠
(1)龙大养殖经营的生猪繁育、养殖,属于自产自销农产品增值税免税范
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第十五条、第一款“农业生产者
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规定,龙大养殖申请了免税备案,莱阳市国税
局已批复同意,龙大养殖自产自销的生猪养殖业务免征增值税。
(2)龙大饲料生产经营的饲料产品符合【财税(2001)121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免增值税范围,龙大
饲料申请了免税审批,莱阳市国税局已批复同意,龙大饲料自产自销的饲料业务
免征增值税。


五、分部信息

单位:万元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产品名称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冷鲜肉 228,703.04 213,560.13 180,744.20 168,636.54 138,961.93 129,330.33
冷冻肉 54,178.77 50,352.04 44,686.53 40,840.26 46,890.45 40,311.61
熟食制品 25,949.54 19,502.01 22,837.07 17,401.24 26,947.86 20,719.35
商品猪 296.42 218.92 1,683.91 1,465.79 213.13 2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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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产品名称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饲料 7.25 6.96 1.18 1.15 167.13 164.49
检测费 923.20 447.44 682.71 337.20 914.08 453.45
其他 5,047.19 4,599.75 2,502.41 2,373.66 1,579.45 1,525.70
合计 315,105.41 288,687.25 253,138.00 231,055.84 215,674.02 192,705.48

公司用自养生猪加工的冷鲜肉、冷冻肉(以下简称“自养猪肉”),从外部
购买生猪加工的冷鲜肉、冷冻肉(以下简称“外购猪肉”)的分部盈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产品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名称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自养
24,272.85 18,609.16 23.33% 10,587.66 8,297.63 21.63% 10,497.18 7,534.85 28.22%
猪肉
外购
258,608.96 245,303.01 5.15% 214,843.07 201,179.17 6.36% 175,355.20 162,107.10 7.56%
猪肉
合计 282,881.81 263,912.17 6.71% 225,430.73 209,476.80 7.08% 185,852.38 169,641.94 8.72%


六、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公司最近一年无收购兼并情况。


七、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一)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
235.67 79.12 -82.80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594.79 576.30 462.95
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七)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973.84 328.98
(二十)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8.76 -9.68 -21.76
入和支出
小计 839.21 1,619.58 687.37
减:所得税影响额 9.76 248.60 -18.41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829.45 1,370.99 705.78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5.96 90.21 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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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793.50 1,280.78 645.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10,831.16 9,388.67 11,082.27
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 7.13% 12.72% 6.07%


八、主要资产

(一)存货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存货账面价值为 42,671.10 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6,511.09 - 6,511.09
在产品 1,960.71 - 1,960.71
库存商品 27,055.44 266.92 26,788.52
消耗性生物资产 7,410.78 - 7,410.78
合计 42,938.02 266.92 42,671.10

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期减少
存货种类 2012-12-31 本期计提额 2013-12-31
转回 转销
库存商品 206.77 125.06 64.91 - 266.92
合计 206.77 125.06 64.91 - 266.92


(二)固定资产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42,716.24 万元,未发生减值,
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 32,945.43 5,322.63 27,622.80
机器设备 21,597.74 8,644.56 12,953.18
运输设备 1,685.71 695.10 990.61
电子设备 1,797.22 1,252.63 544.60
其他 1,016.45 411.39 605.06
合计 59,042.56 16,326.31 42,7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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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号为【内房权字第 0113740 号—0113755 号】的房产,已向中国农业
发展银行内乡县支行办理抵押借款 3,000 万元,上述资产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
账面原值 5,766.86 万元,已提折旧 1,067.75 万元,账面净值 4,699.12 万元。


(三)生产性生物资产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生产性生物资产账面价值为 2,027.13 万元,明细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种猪 2,925.03 897.90 2,027.13


(四)无形资产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 3,431.02 万元,未发生减值,
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3,714.89 373.42 3,341.47
软件使用权 252.38 162.82 89.55
合计 3,967.27 536.25 3,431.02
土地权证号为【内国用(2009)字第 052 号】的土地使用权,已向中国农业
发展银行内乡县支行办理抵押借款 3,000 万元,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上述
无形资产账面原值为 1,382.80 万元,累计摊销 124.45 万元,账面净值为 1,258,35
万元。


(五)对外投资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除了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外,不存
在其他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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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主要债项

(一)银行借款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短期借款 10,500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
款 2,000 万元,无长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贷款 担保
放款单位 借款期限 年末 利率
号 人 方式
余额
龙大
1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乡县支行 2009.12.29-2014.12.26 2,000 5.76% 抵押
牧原
龙大
2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乡县支行 2013.12.18-2014.12.17 1,000 6% 抵押
牧原
龙大
3 中国建设银行莱阳支行 2013.12.9-2014.12.8 6,000 6% 保证
养殖
龙大
4 莱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3.11.14-2014.11.13 2,000 浮动利率 保证
养殖
龙大
5 中国建设银行莱阳支行 2013.10.10-2014.10.9 1,500 6% 保证
肉食

(二)对内部人员和关联方的负债


对内部人员的负债主要是应付职工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应付职工薪酬金额为 1,160.04 万元。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不存在对关联方的负债。


(三)或有债项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无或有债项。


十、所有者权益变动

所有者权益变动包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及少数股东权
益,详见本节“一、财务报表”之“(四)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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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现金流入小计 360,629.56 287,813.69 245,411.73
现金流出小计 358,491.27 292,895.76 223,697.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38.29 -5,082.07 21,713.8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现金流入小计 742.43 60,633.47 116,440.57
现金流出小计 10,852.96 48,150.69 138,151.8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10.53 12,482.78 -21,711.2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现金流入小计 16,500.00 6,158.77 5,500.00
现金流出小计 14,124.93 12,016.64 14,182.8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75.07 -5,857.88 -8,682.8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0.3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597.16 1,542.83 -8,680.59


十二、财务报表附注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一)期后事项


公司无应披露的期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公司无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三)承诺事项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重要承诺事项。


十三、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动比率 2.28 3.58 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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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动比率 0.81 1.75 4.0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5.09% 15.68% 11.61%
资产负债率(合并) 24.56% 17.58% 15.71%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0.10% 0.03% 0.03%
占净资产的比例
主要财务指标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24.28 20.49 19.85
存货周转率(次/年) 8.09 11.23 10.9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7,252.74 15,664.90 16,075.15
利息保障倍数 25.98 34.69 33.14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股) 0.13 -0.31 1.3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34 0.09 -0.53

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存货周转率=销售成本÷平均存货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利润 报告期间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3 年度 13.70% 0.71 0.71
归属于公司普 通
2012 年度 13.41% 0.65 0.65
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1 年度 16.03% 0.72 0.72
扣除非经常性 损 2013 年度 12.76% 0.66 0.66
益后归属于公 司 2012 年度 11.80% 0.57 0.57
普通股股东的 净
利润 2011 年度 15.15% 0.68 0.68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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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
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
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
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
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
告期缩股数;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
份数;Mj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稀释每股收益:报告期无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十四、历次资产评估

报告期内,公司因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进行过一次资产评估。山东正源和信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09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采用成本法对龙大有限进行
评估,并于 2010 年 2 月 8 日出具了【鲁正信评报字(2010)第 0006 号】《资产
评估报告》,净资产评估增值 17,426.62 万元,增值率 38.70%。
资产评估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36,724.34 37,616.56 892.22 2.43
非流动资产 22,417.66 38,952.05 16,534.39 73.76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8,700.00 17,877.68 9,177.68 105.49
固定资产 12,427.55 16,527.54 4,099.99 32.99
无形资产 1,282.34 4,546.83 3,264.49 254.57
递延所得税资产 7.77 - -7.77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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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资产总计 59,142.00 76,568.61 17,426.61 29.47
流动负债 14,107.62 14,107.62 - -
非流动负债 - - - -
负债总计 14,107.62 14,107.62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45,034.38 62,461.00 17,426.62 38.70

公司未按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


十五、历次验资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公司共进行了 7 次验资,历次验资详见招股意向书“第
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股东出资、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
资产的计量属性”之“(一)历次验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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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围绕未来发展目标和盈利前景,结合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会计
资料、经营情况和所处的内外部环境,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盈利能力和
现金流量在报告期内的情况及未来趋势进行财务分析。非经特别说明,以下数据
均为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口径,报告期指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状况分析


1、资产总体构成及变动分析
2011年末、2012年末、2013年末,资产总额分别为97,494.81万元、103,080.20
万元、123,704.78万元;2011年末、2012年末、2013年末分别比上期末增长4.70%、
5.73%、20.01%。资产总体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65,942.16 53.31% 56,325.58 54.64% 56,676.04 58.13%
非流动资产 57,762.62 46.69% 46,754.63 45.36% 40,818.77 41.87%
合计 123,704.78 100.00% 103,080.20 100.00% 97,494.8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规模持续增长,2012年末、2013年末分别较上年末增
长5.73%、20.01%。其中,2011年末、2012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基本稳定,2013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较2012年末增长17.07%,增幅较大,主要原因系:一方面,随
着公司生猪屠宰加工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所带来的库存商品、原材料规模增长;
另一方面,随着本次募投“年出栏31万头生猪养殖(2.85万吨优质自养猪肉产品)
项目”的逐步建成达产,公司生猪养殖业务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等存货增长。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呈现逐年增长态势,占总资产的比重亦逐年
增加。2011年末、2012年末、2013年末,非流动资产分别比上期末增长13.84%、
14.54%、23.54%。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增长较快的原因系:公司为了扩大生
产规模,打造“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加大了固定资产投资,使得固定资产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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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快,公司目前的资源配置符合未来的业务发展趋势和业务需求。
2、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流动资产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8,304.51 12.59% 13,901.67 24.68% 12,358.84 21.81%
应收账款 13,470.09 20.43% 12,548.74 22.28% 12,242.06 21.60%
预付款项 1,006.45 1.53% 767.83 1.36% 1,839.38 3.25%
其他应收款 490.01 0.74% 293.60 0.52% 228.33 0.40%
存货 42,671.10 64.71% 28,813.73 51.16% 12,407.42 21.89%
其他流动资产 - - - - 17,600.00 31.05%
合计 65,942.16 100.00% 56,325.58 100.00% 56,676.04 100.00%

报告期内,流动资产中所占比重较大的科目为:存货、货币资金、应收账款、
其他流动资产(全部为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2011年末、2012年末、2013
年末,上述科目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96.35%、98.12%、97.73%。其中,
存货除2011年末金额及占比相对较低外,2012年末、2013年末均为流动资产中占
比最大的资产科目;2013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下降,主要原因是:①采购生猪,
屠宰形成冷冻肉库存商品;②投入资金建设募投项目;③现金分红。报告期内公
司应收账款基本保持稳定。上述科目变动情况的具体分析如下:
(1)存货
2011年末存货比上期末减少45.56%,2012年末、2013年末,存货分别比上期
末增长132.23%、48.09%。报告期内,存货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原材料 6,511.09 3,447.31 3,507.32
在产品 1,960.71 1,386.64 1,375.03
库存商品 26,788.52 17,716.43 4,162.84
其中:冷冻猪肉 23,875.66 15,457.41 2,359.08
其中:冷冻储备肉 2,690.40 2,970.00 -
消耗性生物资产 7,410.78 6,263.35 3,362.23
合计 42,671.10 28,813.73 12,407.42

2012年末、2013年末,存货金额升幅较大,主要原因为:
①公司在生猪价格较低时扩大冷冻肉库存规模,能够摊薄库存成本,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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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价格较高时出售冷冻肉产品,减少冷冻肉库存规模,能够控制经营风险

A、公司存货规模调整的具体策略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中以冷冻肉库存为主,针对冷冻肉库存调整的具体策略如
下:
a、公司冻品战略入库时机选择主要以下述条件为判断依据,结合公司产品
结构、客户订单、市场需求情况进行综合研判:
I、结合猪粮比(6:1)和毛猪市场价格状况,当毛猪市场价格低于养殖户养
殖成本约 10%时。
II、国际进口冻猪肉价格与国内冻猪肉价格的差异,主要以猪 2、4 号肉为
参考依据,以海关和进口贸易商提供的价格数据为参考,当国际进口价格高于国
内市场价格约 10%以上时。
III、根据母猪存栏量(网站数据和实地调研)和全国各地区母猪、仔猪、育
肥猪的疫病情况,当母猪存栏开始减少、存栏猪发生疫病时。
IV、国内龙头企业的屠宰量及鲜销量,当各公司屠宰量加大,鲜品销量占比
降低,开始冻品入库。
V、对国内龙头企业及区域内竞争对手的猪肉冷冻品库存数量、库存产品结
构的了解,例如当 2、4 号肉占其整个存货结构比例比较低时。
b、公司冻品出库时机选择:
I、膘油类产品的出库:膘油类产品的销售旺季主要集中在每年的 7、8 月份,
重点市场以湖南长沙为主,公司以国内龙头企业在长沙市场的出货量和出货价格
为重要参考依据进行销售。
II、号肉类产品的出库:主要依据毛猪价格走势及库存成本、库存量、资金
时间成本、产品保质期等因素,综合判断冻品的出库时间、价格、数量。基本原
则就是当毛猪价格上涨,结合市场冻品价格上涨走势,公司会进行产品出库。
号肉类产品的价格主要看:
i、冻品食品加工企业等国内大型客户的定单价格及数量。重点结合荷美尔、
上海福喜、上海梅林等号肉大客户订单情况。
ii、竞争对手的产品报价情况。
iii、国家储备肉的收、放储数量及价格。国家每年都会在毛猪价格较低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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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进行冻肉收储,在毛猪价格较高的时候放储,以平抑市场猪肉价格。如果国家
没有放储,公司会放慢出库节奏,如果国家进行放储,公司会加快出库节奏。
III、下货类产品的出库:下货类产品的出库主要集中在每年的春节前 45 天
左右,客户群体主要以山东省内的商超、批发商、专卖店为主。
B、公司应对存货规模调整风险的具体策略
a、加强市场信息的搜集分析工作,提高对市场价格的判断能力
I、实时跟踪生猪及猪肉市场价格信息,深入研究猪肉价格波动规律、影响
价格波动的因素、毛猪存栏量、市场供需情况、市场屠宰量及鲜销量以及竞争对
手的销售采购情况,提高对生猪价格的敏感度;
II、通过及时了解国家收储放储动向,掌握政府对市场调控管理策略,在猪
肉价格出现波动时将政府收放储行为作为一项重要的考虑因素;
III、根据猪肉价格信息、市场供需情况以及政府收储放储动向,制定冷冻肉
采购及销售策略,每日组织采购部、营销部、仓储部、等各部门召开会议讨论制
定冷冻肉购销计划,并及时调整冻肉库存规模管理策略。
b、及时分析冷冻肉库存成本与市价的关系
由各厂运营部定期对冷冻肉库存成本进行统计分析,并与冷冻肉市价进行对
比,掌握冷冻肉库存的浮动盈利状况,在资产负债表日及时充分计提跌价准备。
c、加强对资金的管控能力,持续提升公司融资能力,确保资金安全
当公司冷冻肉库存持续上升时,会使公司的资金压力有所提升。为了保证现
金流的安全,公司将:I、通过进一步强化货款预收、催收工作,延长供应商付
款周期等措施加强对资金的管控力度;II、拓宽合作银行范围,维护良好的银行
信用及充足的授信额度,严格控制资产负债水平,拓宽资本市场等直接融资方式;
III、设置现金流的压力测试线,紧密跟踪资金安全状况。
d、加大食品加工企业开拓力度,拓宽冷冻肉销售渠道
食品加工企业是冷冻肉的主要销售渠道,通过加大对食品加工企业的开拓力
度,提升食品加工企业渠道收入,有助于提升冷冻肉库存的变现能力,为公司灵
活调整冷冻肉库存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逐步发展熟食业务规模
公司在现有熟食业务的基础上,将积极探索有效的发展路径进一步提升熟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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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规模,从而为冷冻肉库存提供了可控的消化渠道,有助于提升冷冻肉库存的
变现能力及调整的灵活度。
C、公司存货规模调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冷冻肉库存调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如下:
a、市场信息的搜集:每日,由采购部搜集毛猪市场价格、存栏毛猪情况等
信息,销售部搜集市场价格、客户情况、竞争对手情况、国家收储放储等信息;
b、公司生食事业部每日组织采购部、营销部、品管部、仓储部、各厂生产
部及运营部召开会议,由采购部、营销部汇报市场信息,运营部汇报产品成本情
况,经各部门在会议上讨论确定公司冷冻肉出入库经营建议;
c、各厂将冷冻肉出入库经营建议上报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负责最终决策
冷冻肉出入库经营策略。
d、冷冻肉经营策略确定后,由采购部实施毛猪收购,生产部组织生产,仓
储部实施冷冻肉入库管理,营销部负责组织销售。
报告期内,各季度公司冷冻肉库存出库、入库以及期初期末的库存变动情况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1 季度 2013 年 2 季度 2013 年 3 季度 2013 年 4 季度
期初冷冻肉库存金额 15,643.04 19,861.49 25,829.04 26,939.82
当季冷冻肉出库金额 10,969.66 12,493.50 12,869.83 17,233.92
当季冷冻肉入库金额 15,188.12 18,461.04 13,980.61 14,409.28
冷冻肉净出库金额(出
-4,218.45 -5,967.54 -1,110.78 2,824.64
库-入库)
期末冷冻肉库存金额 19,861.49 25,829.04 26,939.82 24,115.18
存货跌价准备 - - - 239.52
冷冻肉存货账面价值 19,861.49 25,829.04 26,939.82 23,875.66
项目 2012 年 1 季度 2012 年 2 季度 2012 年 3 季度 2012 年 4 季度
期初冷冻肉库存金额 2,402.20 7,224.76 14,756.45 15,413.76
当季冷冻肉出库金额 5,925.71 8,466.14 14,753.51 15,717.86
当季冷冻肉入库金额 10,748.27 15,997.84 15,410.82 15,947.14
冷冻肉净出库金额(出
-4,822.56 -7,531.70 -657.31 -229.28
库-入库)
期末冷冻肉库存金额 7,224.76 14,756.45 15,413.76 15,643.04
存货跌价准备 - - - 185.63
冷冻肉存货账面价值 7,224.76 14,756.45 15,413.76 15,457.41
项目 2011 年 1 季度 2011 年 2 季度 2011 年 3 季度 2011 年 4 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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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初冷冻肉库存金额 13,005.13 12,761.80 11,866.09 5,503.92
当季冷冻肉出库金额 9,762.93 12,632.76 10,921.41 10,853.09
当季冷冻肉入库金额 9,519.60 11,737.05 4,559.24 7,751.37
冷冻肉净出库金额(出
243.33 895.71 6,362.17 3,101.72
库-入库)
期末冷冻肉库存金额 12,761.80 11,866.09 5,503.92 2,402.20
存货跌价准备 - - - 43.12
冷冻肉存货账面价值 12,761.80 11,866.09 5,503.92 2,359.08
2011年,生猪价格持续大幅提升,公司在2011年生猪价格高点时出售大量冷
冻肉产品,减少库存规模,获取较好收益,使得2011年期末冷冻肉库存降至
2,359.08万元。
2012年-2013年,生猪价格均较2011年下降较多,公司在此期间再次主动加
大生猪采购规模,屠宰加工后形成冷冻肉,增加库存规模,降低库存成本,使得
2012年末、2013年末存货金额升幅较大。
报告期公司冷冻肉库存净出库情况与生猪价格波动的趋势对比图如下:
单位:万元、元/公斤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注:冷冻肉净出库金额的正值代表冷冻肉库存减少,负值代表冷冻肉库存增加。

综上,公司根据多年积累的市场经验,通过对市场进行研判,制定审慎的生
猪采购、冷冻肉销售策略,控制存货规模,既可获得较为稳定的盈利水平,又可
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冷冻肉库存逐年上升,主要系2012
年-2013年生猪价格均较2011年下降较多,公司相应加大生猪采购所致,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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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公司冷冻肉库存变化与生猪价格波动趋势符合公司冷冻肉的库存策略。
②公司作为中央储备肉操作单位代储冷冻猪肉,也对存货规模产生一定影

公司对储备肉的管理方式具体如下:公司严格按照商务部颁发的《中央储备
肉管理办法》、《冷库管理规范》和《国家储备冻肉储存冷库资质条件》有关要求,
做好中央储备肉入出库、轮换和在库保管,建立健全各项文件和记录,确保储备
肉产品质量。

A、储备肉入库流程
a、储备肉竞标
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华商储备”)作为储备肉管理和具体操作
机构,公司根据华商储备发布的《中央储备肉收储竞价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准时参与收储竞价事宜。内容主要包括:I、公司竞标储备肉存储任务(该竞标
会形成公司的储备肉库存);II、公司经屠宰加工形成的冷冻猪肉作为储备肉销
售给竞得存储任务的其他公司(该竞标不会形成公司的储备肉库存)。收储竞价
成功后与华商储备签订《中央储备冻猪肉电子交易购销合同》和《中央储备冻肉
储存保管合同》。
b、储备肉采购渠道
根据《中央储备冻猪肉电子交易购销合同》,公司代华商储备采购储备肉,
并且约定了所采购的储备肉的品名、规格、包装、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方。
依据合同,公司储备肉采购渠道包括:I、公司自己中标所生产的储备肉,公司
需采购毛猪原料,经屠宰加工形成;II、其他中标公司所生产的储备肉。
c、储备肉验货入库
进货方式:储备肉采取送货到库制(储存库内交货)。
I、根据合同要求,公司自己中标的储备肉,公司及时安排生产加工,并在
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中标数量,并将加工进度及时上报华商储备。
II、其他公司中标所生产的储备肉,该公司需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储备
肉,并对交货肉品质量负责。公司按照合同数量、品种、规格、包装、肉品感官
等要求规范验货入库,并将入库进度上报华商储备。
所有中标产品全部入库完毕,公司及时上报商务部流通促进产业中心,安排
相关公检人员到公司对储备肉进行公检。公检单位按照规定进行数量检查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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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并出具《公检证书》。华商储备根据公检合格证书下发《中央储备肉入库(栏)
单》。
d、储备肉资金来源
储备冻肉资金以入库成本(入库结算价格加公检费、买方交易手续费)计算,
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公司向当地农发行分行贷款解决,中央财政补贴利息。公司在
银行贷款到账 2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企业付清货款。
B、储备肉出库流程
a、储备肉出库原则
储备冻肉是国家的重要物资,没有接到国家指令和华商储备下发的《中央储
备肉出库(栏)单》,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动用。
b、储备肉出库方式
入储的中央储备冻猪肉,在储存期结束前将以竞卖方式安排出库,投放市场。
公司根据华商储备发布的《中央储备肉出库竞价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准时参
与出库竞价事宜。出库竞价成功后与华商储备签订《中央储备冻猪肉电子交易购
销合同》。
c、储备肉出库价格结算
采用公开竞卖方式出库,出库价格以竞价结果为准。公司严格按照“先款后
货”原则执行出库。竞卖出库时,公司及时按照竞卖出库价格回笼中标方货款,
在规定出库时间内全额归还农发行贷款。并将农发行回执加盖公司公章传真到华
商储备后,华商储备开具《中央储备肉出库(栏)单》,公司根据《中央储备肉
出库(栏)单》安排储备肉出库。
d、储备肉财政补贴
I、入储的中央储备冻猪肉存储期间的冷藏保管费、利息等费用系国家财政
拨款。公司按规定在季度末编制《中央储备肉利息和费用补贴申报表》、《中央储
备肉库存统计表》等相关材料报送华商储备。华商储备根据储备计划,公司储备
计划执行情况及相关规定进行核对汇总后,编制核算报告报有关单位审定。华商
储备在收到财政费用拨款后,将立即核拨公司。
II、中央储备肉出库销售发生的商品损耗及价差亏损由中央财政负担,价差
盈余上缴中央国库。价差亏损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拨付方式。华商储备收到价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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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拨款后,将立即预拨公司,由公司归还贷款行农发行。从储备肉实际出库之日
至公司收到价差补贴资金期间发生价差占贷利息,由公司自行承担。价差盈亏待
财政部清算后,华商储备与公司进行拨付清算,多退少补。
C、储备肉库存管理方式与普通存货的区别
公司严格按照《冷库管理规范》《国家储备冻肉储存冷库资质条件》有关要
求,建立健全各项文件和记录,提供和使用符合标准的冷库,确保机械设备运转
正常,并保存各项原始记录以备查阅。
中央储备肉与企业自营肉严格分开。中央储备肉实行专库、专垛储存、专人
专账管理,标示明确。入库堆码时规范操作,不同生产厂、不同商品编码要单独
堆码,堆码整齐,便于清点和出库。每垛要按规定悬挂中央储备肉垛卡,并及时
建立完整的国家储备肉库存明细帐,每发生一笔记录一笔,做到帐帐相符、帐实
相符。
D、报告期内公司代储冷冻猪的情况
2011年末,公司无代储冷冻猪肉;
2012年末,公司代储冷冻猪肉1,200吨,占公司库存能力的14.63%,价值
2,970.00万元;
2013 年末,公司代储冷冻猪肉 1,200 吨,占公司库存能力的 13.33%,价值
2,690.40 万元。
③因公司熟食制品生产计划、营销新项目推广、部分募投项目逐步建成投
产,存货中的“原材料”、“消耗性生物资产”有所增长
A、2013 年末,公司加大了用于生产熟食产品的鸡肉、调味料等原料备货,
使得原材料库存有所增长。
B、2013 年,公司推广营销新项目,从国外进口牛肉通过区域加盟经销商、
批发商、商超渠道向国内消费者零售,使得原材料库存有所增长。
C、公司募投项目——年出栏 31 万头生猪养殖(2.85 万吨优质自养猪肉产
品)项目中的“杨格庄养猪场项目”已建成投产,“南崔格庄养猪场项目”的主
体工程已基本完工投入使用,生猪类消耗性生物资产存货有所增长。
(2)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货币资金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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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现金 1.11 1.07 0.90
银行存款 8,303.41 13,853.86 12,357.92
其他货币资金 - 46.74 0.02
合计 8,304.51 13,901.67 12,358.84

2012年末,货币资金比上期末增长12.48%,2013年末,货币资金比上期末下
降40.26%,货币资金下降的主要原因是:A、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对
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B、公司投入资金建设募投项目“杨格庄猪场”、“南崔格
庄猪场”;C、2013年3月,公司向股东支付现金分红3,273.00万元。
总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变动合理,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状况。
(3)其他流动资产
公司为使货币资金能够得到保值,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经 2011 年
一届七次董事会会议、2012 年一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于 2011 年-2012
年,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具体购买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3年 2012 年 2011 年

期末余额(万元) - - 17,600.00

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短,风险低,所获收益均计入“投资收益”科
目,作为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自2012年6月起,公司未再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
(4)应收账款
2012年末、2013年末,应收账款分别比上期末增长2.51%、7.34%,其主要
系公司通过商场超市和食品加工企业客户实现的营业收入增长所致,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销售渠道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商场超市 47,141.32 47,305.56 49,337.01
食品加工企业 73,841.04 58,762.52 49,475.89
小计 120,982.36 106,068.08 98,812.90
增长率 14.06% 7.34% -

2011年末、2012年末、2013年末,公司“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分别占98.46%、
99.84%、99.97%,结构合理,期后回款良好。
3、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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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固定资产 42,716.24 73.95% 33,532.40 71.72% 30,726.37 75.28%
在建工程 1,844.26 3.19% 2,876.53 6.15% 3,762.69 9.22%
工程物资 - - - - 1.13 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2,027.13 3.51% 1,706.56 3.65% 1,294.92 3.17%
无形资产 3,431.02 5.94% 3,443.11 7.36% 3,402.42 8.34%
长期待摊费用 373.59 0.65%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3.80 0.01% 4.63 0.01% 3.1 0.01%
其他非流动资产 7,366.58 12.75% 5,191.40 11.10% 1,628.13 3.99%
合计 57,762.62 100.00% 46,754.63 100.00% 40,818.77 100.00%

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中所占比重较大的科目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
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中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
报告期内基本稳定,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内均呈
增长态势,具体分析如下:
(1)固定资产
2012年末、2013年末,公司固定资产分别比上期末增长9.13%、27.39%。
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有所增长的主要原因: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实施募投项目
——“出栏31万头生猪养殖(2.85万吨优质自养猪肉产品)”,其中“杨格庄养
猪场”全部工程已完工投入使用,结转为固定资产,“南崔格庄养猪场”主体工
程已基本完工投入使用,结转为固定资产。2012年、2013年,公司分别从在建工
程转入固定资产5,641.48万元、9,902.47万元。
(2)在建工程
2012年末、2013年末,在建工程分别比上期末下降23.55%、35.89%,主要
原因为:2012年,“杨格庄养猪场”逐步投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由在建工
程转入固定资产较多,使得2012年末在建工程金额有所下降;2013年,“杨格庄
养猪场”全部工程已完工投入使用,“南崔格庄养猪场”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投
入使用,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较多,使得2013年末在
建工程金额有所下降。
(3)生产性生物资产
2012年末、2013年末,生产性生物资产分别比上期末增长31.79%、1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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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原因为:随着新建的募投项目——“杨格庄养猪场”、“南崔格庄养猪场”
的投入使用,现有生猪养殖规模有所扩大,相应种猪等生产性生物资产金额有所
增长。
(4)其他非流动资产
2013年末,公司将属于长期资产性质的预付设备工程款及增值税留抵税额重
分类为其他非流动资产,并对2011年末、2012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按照当期
列报要求进行追朔调整,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预付设备工程款 93.80 1,236.01 201.01
增值税留抵税额 7,272.78 3,955.39 1,427.12
合计 7,366.58 5,191.40 1,628.13
2011年末、2012年末、2013年末,公司增值税留抵税额较大,主要原因为:
①根据增值税缴纳规定,公司收购生猪时按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金额乘以13%
计算进项税额,销售鲜冻猪肉时按不含税销售价格乘以13%计算销项税额,在公
司鲜冻猪肉毛利率低于13%,且熟食制品销售占比较低的情况下,进项税额将高
于销项税额;②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生猪采购量,经过屠宰加工、冷冻后未销售
的猪肉形成了期末库存商品,这种采购至销售的时间差导致期末进项税额大于销
项税额,使得期末增值税留抵税额较大;③2009年1月1日以后采购的固定资产的
增值税进项发票可以抵扣应交增值税,公司2011年可抵扣132.66万元,2012年可
抵扣55.89万元,2013年可抵扣359.20万元。
随着公司熟食制品销售规模的逐步扩大,库存商品中冷冻肉期末金额的减
小,公司增值税留抵税额会有所减小,甚至会发生期末增值税销项税额大于进项
税额的情形。
4、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报告期内,主要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存货跌价准备 266.92 206.77 55.32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55.76 23.89 21.45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328.83 279.47 320.78
合计 651.52 510.14 39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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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坏账准备
公司对于期末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于期末单项金
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采用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
大和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以账龄为风险特征计提坏账准备,根据各账龄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表:
账龄 计提比例 账龄 计提比例
1-3 月 2% 1-2 年 20%
4-6 月 5% 2-3 年 50%
7-9 月 8% 3 年以上 100%
10-12 月 10% - -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201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3,798.92
万元,账龄99.97%在1年以内,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2)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产品主要为冷冻肉,其次为少量熟食制品,计提
存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①公司冷冻肉的保质期、销售周期
公司冷藏设施先进,存货管理规范,冷冻肉保质期一般为 10 个月,仍能保
证肉质口感、色泽无差异。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公司冷冻肉平均周转时
间(不含代储冷冻肉)分别为 59 天、69 天、125 天。
②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对存货明细项目逐一进行减值测试,具体方法为:A、冷冻
肉以各明细产品的市场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
现净值,将可变现净值与成本逐一进行比较,按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B、熟食制品是由于接近保质期,根据次品处理价格,计提其存
货跌价准备。
经测试,2011 年末发生减值 55.32 万元,其中冷冻肉发生减值 43.12 万元,
熟食制品发生减值 12.20 万元;2012 年末发生减值 206.77 万元,其中冷冻肉发
生减值 185.63 万元,熟食制品发生减值 21.14 万元;2013 年末,存货发生减值
266.92 万元,其中冷冻肉发生减值 239.52 万元,熟食制品发生减值 27.40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A、2011年,猪肉价格持续上涨,2011年末,绝大部分冷冻肉产品均无需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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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大肠、猪肺等冷冻猪杂类产品,由于市场需求较小,价格上
涨较慢,需计提少量存货跌价准备。
2011年末,冷冻肉跌价准备43.12万元,占冷冻肉库存余额的比例为1.83%;
熟食制品跌价准备12.20万元,占熟食制品库存余额的比例为1.03%。
B、2012年初开始,猪肉价格持续下跌,虽在第4季度,猪肉价格有所反弹,
但仍导致公司个别冷冻肉产品的期末库存成本略高于其可变现净值,因此,公司
于2012年末相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较大。
2012年末,经测试,冷冻肉中有43种产品的期末余额为2,104.40万元,期末
可变现净值为1,918.77万元,发生跌价准备185.63万元,涉及库存数量1,954.85吨,
货龄集中在6个月以内;熟食制品有14种产品的期末余额为194.47万元,期末可
变现净值为173.33万元,发生跌价准备21.14万元,涉及库存数量144.39吨,货龄
集中在3个月以内。
2012年末,冷冻肉跌价准备185.63万元,占冷冻肉库存余额的比例为1.19%;
熟食制品跌价准备21.14万元,占熟食制品库存余额的比例为1.68%。
C、2013年末,经测试,冷冻肉中有255种产品的期末余额为5,237.06万元,
期末可变现净值为4,997.54万元,发生跌价准备239.52万元,涉及库存数量
3,237.42吨,货龄集中在6个月以内;熟食制品及其他产品有90种产品的期末余额
为1,141.60万元,期末可变现净值为1,114.20万元,发生跌价准备27.40万元,涉
及库存数量978.93吨,货龄集中在1-3个月。
2013年末,冷冻肉跌价准备239.52万元,占冷冻肉库存余额的比例为1.00%;
熟食制品及其他产品跌价准备27.40万元,占熟食制品库存余额的比例为1.30%。
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已充分预计可预见期间内可能发生的存货跌价损
失,已充分考虑期末冷冻肉的消化进度及该消化期间猪肉销售价格变动趋势,提
取的存货跌价准备是充分的。
(3)其他减值准备
公司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均不存
在资产减值情况,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稳健,能够保障
资本安全和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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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债状况分析


1、负债总体构成及变动分析
2011年末、2012年末、2013年末,负债总额分别为15,316.63万元、18,117.96
万元、30,382.05万元;2012年末、2013年末分别比上期末增长18.29%、67.69%。
负债总体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28,859.89 94.99% 15,717.04 86.75% 10,905.55 71.20%
非流动负债 1,522.16 5.01% 2,400.92 13.25% 4,411.08 28.80%
合计 30,382.05 100.00% 18,117.96 100.00% 15,316.63 100.00%

报告期内,流动负债持续上升,主要是公司增加了短期借款,用于补充因经
营规模扩大所需的流动资金。报告期内,非流动负债持续下降,主要是长期借款
即将到期,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
2、流动负债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流动负债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0,500.00 36.38% 2,970.00 18.90% - -
应付账款 8,929.28 30.94% 5,420.60 34.49% 4,654.12 42.68%
预收款项 2,566.86 8.89% 2,300.07 14.63% 3,310.42 30.36%
应付职工薪酬 1,160.04 4.02% 575.56 3.66% 455.19 4.17%
应交税费 257.67 0.89% 282.76 1.80% 228.36 2.09%
应付利息 22.16 0.08% 12.09 0.08% 8.22 0.08%
其他应付款 3,423.88 11.86% 2,755.96 17.53% 2,249.23 20.6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00.00 6.93% 1,400.00 8.91% - -
合计 28,859.89 100.00% 15,717.04 100.00% 10,905.54 100.00%

1、短期借款
2012年末、2013年末,短期借款分别为2,970.00万元、10,500.00万元,主要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购买生猪原料;2011年末,公司无短期借款。
2、应付账款
2011年末、2012年末、2013年末,应付账款分别为4,654.12万元、5,420.60
万元、8,929.28万元,主要是采购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包装物、机器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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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收款项
2011年末、2012年末、2013年末,预收款项分别为3,310.42万元、2,300.07
万元、2,566.86万元。在公司的销售模式中,除了商场超市销售外,其他诸如客
户自提货销售、加盟商销售基本在发货前全额预收货款,批发商销售、食品加工
企业销售大部分情况下也都需要预收货款。
4、其他应付款
2013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为3,423.88万元,主要是加盟商支付履约保证金
等2,057.75万元,其他主要是预提费用。


(三)偿债能力分析


偿债能力的财务指标如下表:

主要财务指标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动比率(倍) 2.28 3.58 5.20
速动比率(倍) 0.81 1.75 4.0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5.09% 15.68% 11.61%
资产负债率(合并) 24.56% 17.58% 15.71%
主要财务指标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7,252.74 15,664.90 16,075.15
利息保障倍数(倍) 25.98 34.69 33.14

1、资产负债水平分析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比较如下表: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公司名称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双汇发展 20.25% 34.21% 66.13%
高金食品 76.31% 74.87% 67.56%
得利斯 21.84% 20.67% 17.41%
雨润食品 0.08% 0.10% 6.04%
大众食品 - 42.68% 43.58%
龙大肉食 15.09% 15.68% 11.61%
均值 26.71% 31.37% 35.39%
资产负债率(合并)
公司名称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双汇发展 24.02% 24.80% 38.91%
高金食品 67.97% 67.42% 58.66%
得利斯 14.40% 14.12% 11.29%
雨润食品 40.57% 39.38% 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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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食品 - 24.29% 23.05%
龙大肉食 24.56% 17.58% 15.71%
均值 34.30% 31.27% 30.69%
资料来源:各上市公司年报,注:大众食品于 2013 年退市。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主要原因是:日本大型商社伊藤忠看好公
司未来在中国猪肉产业链中的发展,于2009年11月,向公司投资1.60亿元,其中
3,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1.3亿元计入资本公积,此次增资使得公司资产负
债率下降幅度较大。
2010年3月,伊藤忠(中国)再次向公司增资7,275.45万元,其中1,365万元
计入注册资本,剩余5,910.4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此次增资使得公司资产负债率
进一步下降。
公司获得伊藤忠的投资后,有利于公司加快固定资产投资,扩大生猪养殖规
模;有利于公司加快产业链整合的步伐;有利于公司利用财务杠杆,扩大银行贷
款间接融资的空间。目前的资产负债率能够确保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健康发展。
2、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比较如下表:

流动比率
公司名称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双汇发展 1.91 1.86 1.11
高金食品 1.05 1.09 1.16
得利斯 2.69 2.73 3.98
雨润食品 1.12 1.06 1.02
大众食品 - 5.05 4.13
龙大肉食 2.28 3.58 5.20
均值 1.81 2.56 2.77
速动比率
公司名称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双汇发展 1.15 1.33 0.58
高金食品 0.64 0.76 0.83
得利斯 1.57 1.61 2.66
雨润食品 0.92 0.79 0.84
大众食品 - 3.46 2.74
龙大肉食 0.81 1.75 4.06
均值 1.02 1.62 1.95
资料来源:各上市公司年报,注:大众食品于 2013 年退市。

2011年,公司无短期借款,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相对较高,2013年,公司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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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比率为0.81,降幅较大,主要系公司当期加大采购力度,形成冷冻肉库存商品
较多所致。
3、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金额和利息保障倍数均较高,该两项指
标均表明:公司当年利润足以支付当年银行借款利息。公司不存在对正常生产、
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的或有负债和表外融资。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应收账款周转率
单位:次/年
公司名称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双汇发展 213.82 181.19 205.20
高金食品 55.17 51.56 50.88
得利斯 14.13 15.09 19.23
雨润食品 36.76 54.19 57.98
大众食品 - 3,812.51 3,084.33
龙大肉食 24.28 20.49 19.85
均值 68.83 689.17 572. 91
资料来源:各上市公司年报,注:大众食品于 2013 年退市。

报告期内,双汇发展、大众食品应收账款周转率远高于同行业其他公司,公
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行业均值,符合公司经营规模水平,具体分析如下:
2012年处于20.49次/年,平均周转18天的水平,基本与2011年持平。

2013年处于24.28次/年,平均周转15天的水平,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上升,
主要原因为:当年公司加大了向区域加盟经销商、批发商的销售占比有所提高,
而该两种渠道销售基本均需预收货款,从而导致应收账款未随收入同步增长。
总体来看,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处于正常水平,主要得益于:(1)生鲜猪肉
及其肉制品的市场容量大,属于主要消费类农副产品,产品流转速度快;(2)公
司主要产品销售结算采取预收货款为主,短期赊销为辅,资金回收较快。
2、存货周转率
单位:次/年
公司名称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双汇发展 12.85 12.01 13.07
高金食品 7.96 8.11 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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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得利斯 7.28 7.35 7.44
雨润食品 14.58 16.92 21.70
大众食品 10.74 13.88
龙大肉食 8.09 11.23 10.98
均值 10.15 11.06 12.30
资料来源:各上市公司年报,注:大众食品于 2013 年退市。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基本低于行业均值,2013年存货周转率降至8.09
次/年,主要原因为:当年,公司扩大了冷冻肉产品的库存规模,存货中冷冻肉
占比较大,冷冻肉的保质期远比冷鲜肉和熟食制品长,可以承载较低的周转速度。
总体来看,公司存货周转率的变动主要受到生猪采购、冷冻肉销售,存货规
模调控策略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规模水平。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216,713.44万元、253,996.94
万元、315,833.41万元;分别比上期同期增长6.44%、17.20%、24.35%,营业收
入总体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315,105.41 99.77% 253,138.00 99.66% 215,674.02 99.52%
其他业务收入 728.00 0.23% 858.94 0.34% 1,039.41 0.48%
合计 315,833.41 100.00% 253,996.94 100.00% 216,713.4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各期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
99%以上,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1)处理废旧包装物;(2)作为中央储备肉操
作单位所获取的冷冻肉代储收入。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其他业务收
入产生的毛利分别为483.19万元、436.54万元、342.54万元,占毛利总额的比例
分别为2.06%、1.94%、1.28%,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2、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构成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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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冷鲜肉 228,703.04 72.58% 180,744.20 71.40% 138,961.93 64.43%
冷冻肉 54,178.77 17.19% 44,686.53 17.65% 46,890.45 21.74%
熟食制品 25,949.54 8.24% 22,837.07 9.02% 26,947.86 12.49%
商品猪 296.42 0.09% 1,683.91 0.67% 213.13 0.10%
饲料 7.25 0.00% 1.18 0.00% 167.13 0.08%
检测费 923.20 0.29% 682.71 0.27% 914.08 0.42%
其他 5,047.19 1.60% 2,502.41 0.99% 1,579.45 0.73%
合计 315,105.41 100.00% 253,138.00 100.00% 215,674.03 100.00%

冷鲜肉、冷冻肉、熟食制品(主要为中式卤肉制品和低温肉制品)是公司
主要的收入来源,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三者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
入的比重分别为98.67%、98.08%、98.01%。
2011年,商品猪收入是全资子公司龙大养殖销售仔猪给当地养殖户形成的收
入;2012年,商品猪收入为公司对外销售了未阉割育肥公猪,对应收入为1,683.91
万元,属于尝试业务,今后不再开展;2013年,商品猪收入为销售保育猪给当地
农户作为繁育母猪形成。
龙大养殖独立核算经营,其主要业务是育肥猪饲养,出栏的育肥猪主要售予
龙大肉食,供其屠宰用,合并财务报表后,该项业务收入已被内部抵消。
饲料收入是全资子公司龙大饲料销售饲料给养殖户形成的收入,龙大饲料生
产的饲料主要售予龙大养殖,供其猪饲养用,合并财务报表后,大部分收入已被
合并抵消。
食品检测费是全资子公司杰科检测对外开展食品检测业务收取的服务费,公
司为了对食品安全进行有效监控,建立了食品检测公司,在为自身服务的同时,
也对外开展业务,以提高设备使用效率。
其他收入主要是公司从外部采购少量生鲜鸡肉、生鲜牛肉等农副产品销售给
龙大加盟店,以丰富其商品种类。
冷鲜肉、冷冻肉、熟食制品业务已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下
文将集中分析该三项业务的收入、毛利、毛利率。
(1)冷鲜肉
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冷鲜肉销售收入分别为138,961.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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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744.20万元、228,703.04万元,2012年度、2013年度分别比上年增长30.07%、
26.53%,报告期内,冷鲜肉的销量、销售均价如下: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销售 金额(万元) 228,703.04 180,744.20 138,961.93
收入 同期增幅 26.53% 30.07% -
数量(吨) 141,624.95 109,375.31 75,315.41
销量
同期增幅 29.49% 45.22% -
金额(元/吨) 16,148.50 16,525.14 18,450.66
均价
增幅 -2.28% -10.44% -
全国白条
猪 批 发 均 金额(元/吨) 17,240 17,570 19,530
价(注)
公司冷鲜肉均价/全国白条猪
93.67% 94.05% 94.47%
均价
注:全国白条猪市场均价数据来源Wind咨讯
2012-2013年,公司通过多促销手段,多渠道销售,使得销量、销售收入增
长较快:A、公司在加盟商渠道加大促销力度,强化品牌影响力,提升产品竞争
力,提高销量、销售收入增长;B、公司在巩固提高加盟商渠道分割冷鲜肉销量
基础上,加大批发商等渠道的拓展力度,扩大冷鲜肉销量,促进销售收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冷鲜肉均价与全国白条猪批发均价变动趋势一致,公司冷鲜
肉均价略低于全国白条猪批发均价原因为:公司所销售的冷鲜肉包含了生猪屠宰
后的全部产品,除冷鲜肉外,还包含了猪头、猪蹄、猪心等猪副产品,售价相对
较低。
(2)冷冻肉
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冷冻肉销售收入分别为46,890.45万元、
44,686.53万元、54,178.77万元,2012年度、2013年度分别比上年增长-4.70%、
21.24%,报告期内,冷冻肉销售收入、销量、销售均价如下表: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销售 金额(万元) 54,178.77 44,686.53 46,890.45
收入 同期增幅 21.24% -4.70% -
数量(吨) 44,033.72 33,671.59 30,781.06
销量
同期增幅 30.77% 9.39% -
金额(元/吨) 12,303.93 13,271.29 15,233.54
均价
增幅 -7.29% -12.88% -

①2012年,受公司冷冻肉备库存策略的影响,冷冻肉销售收入有所下滑
2011年,公司在猪肉价格高位时,加快了冷冻肉销售进度,降低了生猪采购
规模,使得2012年初冷冻肉库存规模较小,2012年上半年,生猪价格持续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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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下半年,生猪价格温和振荡上涨,公司冷冻肉采购、销售策略以增加冷冻
肉库存规模为主,因此,冷冻肉销售规模仅增加9.39%,未能抵消销售价格下降
的负面影响,使得冷冻肉销售收入有所下降。
②2013年,受食品加工企业客户采购量上升影响,冷冻肉销售收入、销量
均有所上升
公司通过多年市场开发积累了一批食品加工企业类的老客户,上述客户对公
司冷冻肉产品的质量、品牌、交货期稳定性等较为认可,同时公司亦加大了对食
品加工企业的供货力度,从而导致向食品加工企业客户销售冷冻肉产品较上年有
所增长。
(3)熟食制品
熟食制品主要为中式卤肉制品和低温肉制品,2011年度、2012年度、2013
年度,熟食制品销售收入分别为26,947.86万元、22,837.07万元、25,949.54万元,
2012年度、2013年度分别比上年增长-15.25%、13.63%。报告期内,熟食制品销
售收入、销量、销售均价如下表: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销售 金额(万元) 25,949.54 22,837.07 26,947.86
收入 同期增幅 13.63% -15.25% -
数量(吨) 10,423.35 8,522.23 10,736.57
销量
同期增幅 22.31% -20.62% -
金额(元/吨) 24,895.59 26,797.06 25,099.13
均价
增幅 -7.10% 6.76% -

2012年,熟食制品销量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①公司主动退出了销售起色
不大、配送路途较远的区域,淘汰了综合效益较差、各项费率较高的商场超市渠
道;②公司对熟食品类进行梳理,淘汰了效益贡献较差的品类。
2013 年,公司进一步确定了发展熟食制品业务以延伸产业链的战略目标,
采取了加强管理、薪酬改革、渠道开发、产品研发等多项措施扭转熟食制品业务
的下滑趋势,并成功在火腿、烤肉、肠类等主要产品销量上取得增长,最终带动
熟食制品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比增长 13.63%。

3、主营业务收入的地区分部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的地区分部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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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年度
地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山东 235,646.14 74.78% 202,574.09 80.03% 183,287.08 84.98%
华东 30,200.37 9.58% 20,847.24 8.24% 20,385.68 9.45%
华中 19,585.42 6.22% 8,964.84 3.54% 5,829.01 2.70%
华北 14,324.56 4.55% 11,599.62 4.58% 3,178.68 1.47%
华南 8,909.28 2.83% 6,096.32 2.41% 1,755.89 0.81%
东北 246.79 0.08% 144.44 0.06% 128.49 0.06%
西南 5,497.05 1.74% 2,867.93 1.13% 1,054.52 0.49%
西北 695.79 0.22% 43.52 0.02% 54.68 0.03%
合计 315,105.41 100.00% 253,138.00 100.00% 215,674.02 100.00%
注:华东地区不含山东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山东省内,占比在74%-85%。
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在立足山东市场的基础上,开
始了全国市场的拓展。目前已在广州、福州、杭州、长沙、北京、上海、武汉设
立7个冷冻肉销售办事处;随着龙大牧原、聊城龙大和莒南龙大三个新工厂的相
继投产,冷鲜肉产品已进入上海、江苏南京、江苏盐城、江苏徐州、浙江杭州、
湖北武汉、湖北襄阳、湖北十堰、河北邯郸、河南开封、河南南阳、河南邓州、
河南洛阳、河南新野等市场;熟食产品也开始在河北邯郸、河北石家庄、河北沧
州、广州等地区销售。未来3年中,公司将以优质自养冷鲜肉和低温肉制品为核
心产品,加大北京、上海、杭州、武汉等中心城市和山东周边地区的市场开发力
度,完成由区域性领导品牌迈向全国性一流品牌的战略转型。


(二)营业成本构成及其变动分析


1、营业成本变动趋势分析
单位:万元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 288,687.25 99.87% 231,055.84 99.82% 192,705.48 99.71%
其他业务成本 385.46 0.13% 422.39 0.18% 556.23 0.29%
合计 289,072.71 100.00% 231,478.24 100.00% 193,261.7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与主营业务收入同步增长,占营业成本比例稳
定,达到99%以上,主要由冷鲜肉、冷冻肉、熟食制品三大业务的成本构成。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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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营业务成本按主要产品分类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产品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冷鲜肉 213,560.13 73.98% 168,636.54 72.99% 129,330.33 67.11%
冷冻肉 50,352.04 17.44% 40,840.26 17.68% 40,311.61 20.92%
熟食制品 19,502.01 6.76% 17,401.24 7.53% 20,719.35 10.75%
商品猪 218.92 0.08% 1,465.79 0.63% 200.54 0.10%
饲料 6.96 0.00% 1.15 0.00% 164.49 0.09%
检测费 447.44 0.15% 337.20 0.15% 453.45 0.24%
其他 4,599.75 1.59% 2,373.66 1.03% 1,525.70 0.79%
合计 288,687.25 100.00% 231,055.84 100.00% 192,705.48 100.00%

报告期内,冷鲜肉、冷冻肉、熟食制品三者成本合计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
分别为98.78%、98.19%、98.17%。
(2)各主要产品营业成本具体构成情况

占本产品生产成本的比重
产品 成本明细
2013 年度 2012 年 2011 年
生猪 96.37% 96.16% 96.73%
包装物 0.39% 0.38% 0.32%
能源 0.52% 0.51% 0.51%
冷鲜肉 制造费用 0.80% 0.84% 0.83%

其他(工资等) 1.92% 2.11% 1.62%

小计 100.00% 100.00% 100.00%
生猪 95.95% 95.29% 95.18%
包装物 0.47% 0.53% 0.44%
能源 0.58% 0.63% 0.64%
冷冻肉 制造费用 1.07% 1.37% 1.88%

其他(工资等) 1.93% 2.18% 1.86%

小计 100.00% 100.00% 100.00%
原料肉 71.03% 72.96% 71.41%
包装物 7.44% 7.17% 7.87%
能源 2.67% 2.89% 2.73%
熟食制品 制造费用 2.61% 3.19% 3.55%
其他(工资、辅助
16.25% 13.79% 14.43%
材料等)
小计 100.00% 100.00% 100.00%

报告期内,冷鲜肉、冷冻肉产品的主要成本是生猪,生猪占两类产品的成本
比重超过 95%,熟食制品的主要成本是猪肉、鸡肉、牛肉等原料肉,原料肉占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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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比重超过 70%。

(3)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
2013 年度
原材料 采购额(万元) 采购量(吨) 单价(元/公斤)
玉米 8,228.52 35,046.51 2.35
豆粕 2,972.80 7,304.11 4.07
鸡肉 2,674.51 2,185.55 12.24
生猪 250,360.36 196,060.35 12.77
2012 年度
原材料 采购额(万元) 采购量(吨) 单价(元/公斤)
玉米 4,660.16 20,411.42 2.28
豆粕 2,013.38 5,461.60 3.69
鸡肉 1,328.77 1,127.01 11.79
生猪 210,644.90 162,391.99 12.97
2011 年度
原材料 采购额(万元) 采购量(吨) 单价(元/公斤)
玉米 2,506.53 11,347.84 2.21
豆粕 1,200.94 3,788.59 3.17
鸡肉 1,609.93 1,234.84 13.04
生猪 149,505.44 103,346.52 14.47

报告期内,公司生猪屠宰规模呈增长态势,生猪采购量相应逐年增加,公司
募投项目中的“杨格庄养猪场”、“南崔格庄养猪场”逐步建成投产,玉米、豆粕
等饲料原料采购量相应逐年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生猪采购分区域情况、生猪采购均价与市场价格的关系详见
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四、(六)主要产品原材料和能源情况”。

(4)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表:
占采购总额
年份 供应商名称 采购商品 采购额(万元)
比例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生猪 29,045.44 9.88%
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
猪肉 1,872.48 0.64%
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度 青岛渤海科技有限公司 豆粕 1,862.56 0.64%
山东仙坛食品有限公司 鸡肉 1,649.26 0.56%
莱阳春雪食品有限公司 鸡肉 1,508.09 0.51%
合计 35,937.83 12.23%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生猪 24,563.12 10.18%
2012年度 青岛渤海科技有限公司 豆粕 1,882.78 0.78%
山东仙坛食品有限公司 鸡肉 1,171.21 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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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金锣肉制品有限公司 猪肉 1,001.71 0.42%
烟台农标普瑞纳饲料有限公
预混料 924.95 0.38%

合计 29,543.77 12.25%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生猪 7,479.28 4.21%
SUMIKIN BUSSAN
进口猪头 1,882.78 1.06%
CORPORATION
青岛渤海科技有限公司 豆粕 1,200.94 0.68%
2011年度
山东仙坛食品有限公司 鸡肉 1,084.38 0.61%
烟台市宏大食品有限责任公
猪肉 808.36 0.44%

合计 - 12,455.74 7.00%
公司分原材料(生猪、玉米、豆粕)报告期内各年前十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四、(六)主要产品原材料和能源情况”。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构成分析
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22,968.55万元、
22,082.16万元、26,418.16万元,2012年度、2013年度分别比上期增长-3.86%、
19.64%,毛利总体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产品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冷鲜肉 15,142.91 57.32% 12,107.66 54.83% 9,631.60 41.93%
冷冻肉 3,826.73 14.49% 3,846.27 17.42% 6,578.84 28.64%
熟食制品 6,447.53 24.41% 5,435.83 24.62% 6,228.51 27.12%
其他 1,000.99 3.79% 692.40 3.14% 529.60 2.31%
合计 26,418.16 100.00% 22,082.16 100.00% 22,968.55 100.00%

冷鲜肉、冷冻肉和熟食制品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2011年度、2012年度、
2013年度,三者毛利合计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重分别为97.69%、96.86%、96.21%。
2012年度、2013年度,冷鲜肉毛利分别比上期同期增长25.71%、25.07%;
冷冻肉毛利分别比上期同期增长-41.54%、-0.51%;熟食制品毛利分别比上期同
期增长-12.73%、18.61%。
在冷鲜肉方面,报告期内,因公司多促销手段、多渠道销售策略,其毛利额
呈增长态势。
在冷冻肉方面,2012年,因公司备库存策略以及猪肉价格整体下滑态势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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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冻肉毛利额降幅较大,2013年,通过提升长期积累的食品加工企业类客户销量,
销售收入有所增长,但受毛利率下降影响,2013年冷冻肉毛利额与2012年持平。
在熟食制品方面,2012年,因公司收缩调整销售区域、渠道、产品品类策略
影响,熟食制品毛利额有所下降,2013年,公司进一步明确了发展熟食制品业务
的战略目标,采取多项措施加强该项业务的管理、营销,从而止住其毛利下滑趋
势,当年毛利额有所增长。
总体而言,公司冷鲜肉、冷冻肉和熟食制品业务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
了较强的规模优势和市场竞争力,能够为公司盈利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奠定良好的
基础。
2、毛利敏感性分析
生猪屠宰及肉类加工业务的毛利水平与生猪采购价格关系紧密,按生产要素
划分,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278,303.88 96.40% 222,497.50 96.30% 185,066.34 96.04%
其中:生猪 254,114.40 88.02% 201,070.96 87.02% 163,467.37 84.83%
直接人工 5,259.09 1.82% 3,616.00 1.56% 3,349.20 1.74%
制造费用 5,124.28 1.78% 4,942.34 2.14% 4,289.94 2.22%
合计 288,687.25 100.00% 231,055.84 100.00% 192,705.48 100.00%

报告期内,生猪采购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均在80%以上,生猪采购价
格与冷鲜肉、冷冻肉及熟食制品售价的变动对毛利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如下表:
产品售价变动
-10% -5% 0% 5% 10%
生猪进价变动
-10% -21.53% 39.22% 99.98% 160.73% 221.48%
-5% -71.52% -10.76% 49.99% 110.74% 171.49%
0% -121.51% -60.75% 0.00% 60.75% 121.51%
5% -171.49% -110.74% -49.99% 10.76% 71.52%
10% -221.48% -160.73% -99.98% -39.22% 21.53%
注:①上述分析以 2013 年财务数据为基础。
②假定当年产品销量、生猪耗用量等其他影响毛利的因素不变。
③第 1 行为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幅度。
④第 1 列为生猪采购价格变动幅度。
⑤表格内其他数据为两因素变动引起的毛利变动幅度。

3、毛利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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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0.65%、8.72%、8.38%,
有所下滑,主要原因是冷鲜肉、冷冻肉毛利率均有所下降,且两项收入合计占比
近90%,分产品毛利率如下表:

产品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冷鲜肉 6.62% 6.70% 6.93%
冷冻肉 7.06% 8.61% 14.03%
熟食制品 24.85% 23.80% 23.11%
综合 8.38% 8.72% 10.65%

从上表可看出,冷鲜肉、冷冻肉毛利率低于综合毛利率;熟食制品毛利率较
高,是综合毛利率的2倍以上。从毛利率变化趋势来看,报告期内冷鲜肉毛利率
基本稳定略有下降,冷冻肉毛利率下降幅度较明显,熟食制品毛利率基本稳定略
有上升,具体分析如下:
(1)冷鲜肉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销售收入(万元) 228,703.04 180,744.20 138,961.93
销售成本(万元) 213,560.13 168,636.54 129,330.33
销售数量(吨) 141,624.95 109,375.31 75,315.41
平均销售价格(元/吨) 16,148.50 16,525.14 18,450.66
平均销售成本(元/吨) 15,079.27 15,418.15 17,171.83
销售毛利率 6.62% 6.70% 6.93%

报告期内,公司冷鲜肉的毛利率稳定在6.5%-7.0%之间,2012年度、2013年
度毛利率均较上年度略有下降,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采取了多种方式促
进冷鲜肉的销售:①加大了促销活动力度,基本每月均在加盟商渠道开展促销活
动,扩大销售收入;②提升了对批发商渠道的开发及铺货力度,以通过批发商进
入其下游的农贸市场、餐饮、学校等渠道,但批发商渠道主要以毛利率较低的白
条猪产品为主;③针对莒南等新入市场,或为了抵御竞争者进入公司传统优势市
场,公司通过适当让利以打开市场空间,或巩固市场地位。综合上述因素,对公
司提升冷鲜肉收入规模、毛利额均取到了较为明显的作用,带动了2012年冷鲜肉
收入、毛利均较上年同比增长30.07%、25.71%,2013年冷鲜肉收入、毛利均较
上年同比增长26.53%、25.07%,提升了公司盈利规模的同时亦巩固了其市场地
位,为后续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但同时也使冷鲜肉的毛利率略有下降。
因此,虽然报告期内冷鲜肉毛利率逐年小幅下降,但公司品牌实力的提升以
及行业鼓励规范发展,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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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冷冻肉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销售收入(万元) 54,178.77 44,686.53 46,890.45
销售成本(万元) 50,352.04 40,840.26 40,311.61
销售数量(吨) 44,033.72 33,671.59 30,781.06
平均销售价格(元/吨) 12,303.93 13,271.29 15,233.54
平均销售成本(元/吨) 11,434.88 12,129.00 13,096.24
销售毛利率 7.06% 8.61% 14.03%

冷冻肉可以存储较长时间,从生猪屠宰分割冷冻形成库存商品直至销售,往
往可以历时数月,在此过程中,冷冻肉销售价格受市场供求影响发生变化,但其
销售成本已由当时的生猪采购成本决定,致使冷冻肉销售价格与销售成本变动不
同步。因此,当生猪价格处于持续下跌过程中,冷冻肉毛利率会有所下降;当生
猪价格处于持续上涨过程中,冷冻肉毛利率会有所上升。
2011年前3季度生猪价格持续上涨、第4季度开始回落,上升时间段比2010
年长且幅度大,使得冷冻肉毛利率较2010年上升较大。
2012年,生猪价格先抑后小幅上扬,降幅远大于升幅,因此,冷冻肉毛利率
较2011年下降较大。
2013年,生猪价格先抑后小幅上扬,全年生猪平均价格低于2012年,使得冷
冻肉毛利率较2012年仍有所下降。

(3)同行业上市公司鲜冻肉毛利率比较分析
同行业上市公司选取标准:双汇发展、高金食品、得利斯、雨润食品、大众
食品主营业务均为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主要生产鲜冻肉(冷鲜肉、冷冻肉)、
熟食制品等产品,该等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结构与公司比较如下: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公司 项目
收入比重 毛利比重 收入比重 毛利比重 收入比重 毛利比重
鲜冻肉 41.92% 24.63% 39.18% 23.26% 38.09% 27.23%
熟食制品 56.42% 73.95% 58.37% 74.24% 57.94% 68.10%
双汇发展
其他 1.66% 1.42% 2.45% 2.50% 3.97% 4.68%
合计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鲜冻肉 90.52% 62.77% 93.66% 91.77% 91.68% 82.27%
熟食制品 1.65% 1.26% 3.27% 1.18% 4.49% 4.02%
高金食品
其他 7.83% 35.97% 3.06% 7.05% 3.83% 13.71%
合计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鲜冻肉 62.36% 26.82% 65.98% 36.61% 69.69% 33.97%
得利斯
熟食制品 20.65% 43.68% 22.03% 43.07% 23.25% 5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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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16.99% 29.51% 11.99% 20.32% 7.05% 9.25%
合计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鲜冻肉 86.66% 28.46% 90.22% -17.69% 88.51% 69.30%
雨润食品 熟食制品 13.34% 71.54% 9.78% 117.69% 11.49% 30.70%
合计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鲜冻肉 - - 59.14% 29.08% 55.38% 33.93%
大众食品 熟食制品 - - 40.41% 69.96% 44.62% 66.07%
(注) 其他 - - 0.45% 0.96% 0.00% 0.00%
合计 - - 100% 100% 100% 100%
鲜冻肉 89.77% 71.81% 89.05% 72.25% 86.17% 70.57%
熟食制品 8.24% 24.41% 9.02% 24.62% 12.49% 27.12%
龙大肉食
其他 1.99% 3.79% 1.93% 3.14% 1.34% 2.31%
合计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注:大众食品于2013年退市。

因此,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鲜冻肉、熟食制品业务毛利率与公司具有可比
性,尤其是双汇发展、雨润食品,报告期内,虽然该两公司业务规模大于本公司,
但该两公司鲜冻肉的产品结构为冷鲜肉占 80%-90%,与本公司接近。
2009 年-2013 年,公司生鲜产品(冷鲜肉、冷冻肉)毛利率有所下降,同行
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有波动,具体如下表:
公司名称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1
双汇发展 11.35% 10.54% 9.46%(注 ) 12.51%(注 ) -
高金食品 3.14% 3.85% 2.85% 3.45% 7.12%
得利斯 4.71% 6.83% 4.82% 4.85% 7.90%
雨润食品 1.10% -0.30% 6.50% 10.50% 10.40%

大众食品 -(注 ) 4.23% 4.12% 5.24% 2.67%
龙大肉食 6.71% 7.08% 8.72% 8.37% 8.57%
均值 5.40% 5.37% 6.08% 7.49% 7.33%
资料来源:各上市公司年报。
注 1:2012 年,双汇发展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将控股股东双汇集团、股东罗特克斯持有的生
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资产置入双汇发展,对 2011 年度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追朔调整,将
原 2011 年年报披露的鲜冻肉产品毛利率由 4.72%调整为 9.46%。
注 2:双汇发展 2010 年度毛利率数据取自《中金关于双汇发展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换股吸
收合并及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的备考调整数据,将原 2010 年年报披露的鲜冻
肉产品毛利率由 5.18%调整为 12.51%。
注 3:大众食品于 2013 年退市。
行业内各公司鲜冻肉产品毛利率差异的主要原因为:①冷鲜肉与冷冻肉毛利
率不同,鲜冻肉产品结构不同会导致毛利率差异;②生猪屠宰环节的产能利用率
不同;③品牌影响力所带来的产品附加值不同。
①鲜冻肉产品毛利率差异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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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同行业各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及发行人管理层对国内猪肉市场的了
解,各公司鲜冻肉产品毛利率差异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A、双汇发展鲜冻肉产品毛利率较高的原因

截至 2013 年末,双汇发展生猪屠宰产能为 2,000 万头,2012 年-2013 年,双
汇发展产能利用率较高,具体如下表: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屠宰量(万头) 1,331 1,142 1,001(注)
产能利用率 75% 62% 76%
注:双汇发展 2011 年生猪屠宰量是根据其 2012 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进行了追溯调整,由
原生猪屠宰量 248.05 万头调整为 1,001 万头。
双汇发展是国内领先的肉类企业,高附加值产品的产量和比重高于竞争对
手,加工基地区域化优势明显,工艺先进,技术和研发能力强,产品毛利率水平
较高。
B、高金食品鲜冻肉产品毛利率较低的原因

2009 年,高金食品鲜冻肉毛利率为 7.12%,与行业均值较接近。
此后,高金食品开始调整经营模式、战略布局:a、将原来以冻肉销售为主
逐步调整为以鲜肉销售为主;b、从四川布局为主逐步调整为全国性布局,对外
扩张投资新建新乡、哈尔滨屠宰基地,收购兰州肉联厂,对四川内的射洪、江安
屠宰基地实施停产,2010 年-2013 年,高金食品鲜冻肉毛利率低于行业均值较多。
C、得利斯鲜冻肉产品毛利率变动的原因
得利斯 2009 年之前生猪屠宰年产能为 100 万头,募投项目吉林得利斯食品
有限公司年屠宰 200 万头生猪于 2009 年投产,截至 2013 年末吉林得利斯仍存在
产能未完全释放、市场建设不够完善的问题,导致得利斯近几年鲜冻肉毛利率存
在一定波动,总体呈下降趋势。
D、雨润食品鲜冻肉产品毛利率波动的原因

a、生猪屠宰产能快速扩张,产能利用率下降,导致其经营成本持续上升
2010 年-2013 年,雨润食品生猪屠宰产能增幅较大,产能利用率下降明显,
具体如下表:
项目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2011 年末 2010 年末
屠宰产能(万头) 5,545 5,665 4,605 3,560
屠宰量(万头) 958.5(注 3) 1350(注 2) 1,509(注 1) 1,509
产能利用率 17.29% 23.83% 32.77% 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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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2011 年末 2010 年末
鲜冻肉毛利率 1.1% -0.3% 6.5% 10.50%
注 1:此数据根据其 2011 年报披露“2011 年生猪屠宰量与 2010 年持平”计算所得。
注 2:此数据根据其 2012 年报披露“2012 年度生猪屠宰量比 2011 年下降约 10%”计算所得。
注 3:此数据根据其 2013 年报披露“2013 年度生猪屠宰量比 2012 年下降约 29%”计算所得。
2010 年-2012 年,雨润食品由于生猪屠宰产能增长过快,产能利用率下降明
显,导致其经营成本持续上升,毛利率降幅较大。
2013 年,雨润食品开始致力调整扩张速度,仅有 1 家新工厂投产,扣除已
出售的附属公司及淘汰落后产能,截止 2013 年底,雨润食品屠宰产能调整至
5,545 万头,比 2012 年底的 5,665 万头产能下跌 120 万头,积极降低生产成本,
2013 年其鲜冻肉毛利率比 2012 年提高 1.4 个百分点至 1.1%。
b、2011 年,受当年新闻媒体“瘦肉精”事件的负面报道,毛利率下降明显
2009 年、2010 年、2011 年,雨润食品鲜冻肉毛利率分别为 10.40%、10.50%、
6.50%;2011 年,雨润食品受当年新闻媒体持续数月的负面报道影响,令雨润食
品信誉度降低,增加了其向客户转嫁成本的难度,导致毛利率下降明显;2012
年,雨润食品的消费需求恢复缓慢,人力及其他生产成本持续上升,业务面临较
大的营运压力,其鲜冻肉毛利率持续下降。
E、大众食品鲜冻肉产品毛利率较低的原因
2008 年、2009 年、2010 年、2011 年,大众食品鲜冻肉毛利率分别为 8.56%、
2.67%、5.24%、4.12%,大众食品自 2009 年开始以低价策略拓展农村鲜冻猪肉
市场,此后,其鲜冻肉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
②发行人鲜冻肉产品毛利率较高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鲜冻肉产品毛利率在行业中处于较高水平,主要原因是:

A、公司保持稳健经营,未大幅扩张生猪屠宰产能,成本费用控制较好
报告期内,公司生猪屠宰产能保持稳定,生猪屠宰量上升,产能利用率上升,
具体如下: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屠宰产能(万头) 331 320
屠宰量(万头) 197.95 157.26 103.83
产能利用率 59.80% 49.14% 32.45%

B、公司拥有生猪养殖环节,报告期内,公司鲜冻肉毛利率包含养殖利润
报告期内,龙大养殖出栏的绝大部分育肥猪都以市场价格销售给母公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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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生猪屠宰,公司生猪养殖环节毛利率与同行业生猪养殖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公司育肥猪毛利率 14.46% 13.40% 21.98%
牧原股份商品猪毛利率 18.89% 27.23% 37.77%

2011 年-2013 年,公司用自养猪加工的鲜冻肉毛利率、从外部购买生猪加工
的鲜冻肉毛利率与得利斯鲜冻肉毛利率比较如下: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公司自养猪鲜冻肉毛利率 23.33% 21.63% 28.22%
公司外购猪鲜冻肉毛利率 5.15% 6.36% 7.56%
得利斯鲜冻肉毛利率 4.71% 6.83% 4.82%

得利斯与公司都位于胶东半岛,由于得利斯没有生猪养殖,公司外购生猪加
工的鲜冻肉毛利率与得利斯较为接近,2011 年,公司鲜冻肉毛利率高于得利斯
的原因之一是当年公司冷冻肉毛利率较高。
C、2011 年,生猪价格较高,公司冷冻肉产品毛利率较高,提升了鲜冻肉整
体毛利率
2010年末,公司冷冻肉库存达到12,735.93万元,2011年公司在价格高位将其
出售,当年末冷冻肉存货余额降到2,359.08万元,从而使2011年公司冷冻肉毛利
率达到14.03%,分别比2012年、2013年高5.42和6.97个百分点。
(4)熟食制品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销售收入(万元) 25,949.54 22,837.07 26,947.86
销售成本(万元) 19,502.01 17,401.24 20,719.35
销售数量(吨) 10,423.35 8,522.23 10,736.57
平均销售价格(元/吨) 24,895.59 26,797.06 25,099.13
平均销售成本(元/吨) 18,709.93 20,418.65 19,297.92
销售毛利率 24.85% 23.80% 23.11%

2012年、2013年,熟食制品毛利率小幅上升,主要原因为:两个自然年度生
猪采购均价有所下降,降低了原料肉成本。

(5)同行业上市公司熟食制品毛利率比较分析

2011-2013 年,公司熟食制品毛利率均在 20%以上,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
有波动,具体如下表:
公司名称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双汇发展 25.32% 22.59% 15.56%(注 1)
高金食品 9.12% 6.78% 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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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得利斯 23.18% 24.06% 24.14%
雨润食品 18.70% 16.40% 22.10%
大众食品 -(注 2) 14.87% 9.97%
龙大肉食 24.85% 23.80% 23.11%
均值 20.23% 18.08% 16.81%
资料来源:各上市公司年报。
注 1:2012 年,双汇发展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将控股股东双汇集团、股东罗特克斯持有的生
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资产置入双汇发展,对 2011 年度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追朔调整,将
原 2011 年年报披露的熟食制品毛利率由 8.23%调整为 15.56%。
注 2:大众食品于 2013 年退市。

①熟食制品毛利率差异原因分析
根据同行业各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及发行人管理层对国内猪肉市场的了
解,各公司熟食产品毛利率差异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A、双汇发展熟食制品毛利率较高的原因
双汇发展是国内领先的肉类企业,高附加值产品的产量和比重高于竞争对
手,加工基地区域化优势明显,工艺先进,技术和研发能力强,产品毛利率水平
较高。
B、高金食品熟食制品毛利率较低的原因未在公开信息中披露。
C、得利斯熟食制品毛利率较高的原因
得利斯以低温肉制品为主,在熟食制品的品牌影响力上目前强于公司,因此,
其熟食制品毛利率略高于公司。
D、雨润食品熟食制品毛利率波动的原因
2011 年,雨润食品熟食制品毛利率低于公司,其毛利率降幅较大,主要原
因为:受当年生猪价格持续上涨影响,熟食制品原料成本涨幅较大,受当年新闻
媒体持续数月的负面报道影响,令雨润食品信誉度降低,增加了其向客户转嫁成
本的难度。
2012 年,雨润食品熟食制品毛利率持续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消费需求恢复缓
慢,加上生猪价格持续波动,人力及其他生产成本持续上升,业务面临较大的营
运压力。
2013 年,雨润食品熟食制品毛利率较上年有所上升,主要原因是业务逐步
恢复,议价能力提高,积极降低生产成本。
E、大众食品熟食制品毛利率较低的原因未在公开信息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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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发行人熟食肉制品毛利率与同行业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虽然公司熟食肉制品毛利率相比同行业较高。但具体来看,公司
与双汇发展、得利斯基本持平,因此与同区域主要竞争对手及行业龙头相比,公
司熟食制品毛利率处于较为合理水平。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鲜冻肉产品及熟食肉制品毛利率水平及变动
趋势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处于合理水平,无异常情况。

(6)分业务环节的盈利分析
①公司养殖、屠宰、肉制品加工等环节的收入、成本、毛利情况
公司基本不对外销售商品猪,养殖环节出栏的育肥猪几乎都以市场价格销售
给母公司供内部屠宰使用,公司屠宰环节生产的少部分冷冻肉供内部肉制品加工
使用,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已合并抵消,为了披露养殖、屠宰、肉制品加工
环节的收入、成本、毛利,以下数据未内部合并抵消,具体如下:
经营环节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收入(万元) 26,100.76 11,732.42 11,094.63
成本(万元) 22,326.58 10,160.18 8,655.50
毛利(万元) 3,774.18 1,572.24 2,439.13
养殖 销量(吨) 17,321.14 7,585.78 6,496.02
平均销售价格(元/吨) 15,068.73 15,466.33 17,079.12
平均销售成本(元/吨) 12,889.79 13,393.72 13,324.31
毛利率 14.46% 13.40% 21.98%
收入(万元) 288,367.14 229,455.57 191,297.03
成本(万元) 272,889.93 214,770.65 177,130.92
毛利(万元) 15,477.21 14,684.92 14,166.11
屠宰 销量(吨) 189,549.20 145,382.11 109,525.47
平均销售价格(元/吨) 15,213.31 15,782.93 17,465.99
平均销售成本(元/吨) 14,396.79 14,772.84 16,172.58
毛利率 5.37% 6.40% 7.41%
收入(万元) 25,949.54 22,837.07 26,947.86
成本(万元) 19,726.83 17,591.74 21,090.87
毛利(万元) 6,222.71 5,245.33 5,856.99
肉制品加工 销量(吨) 10,423.35 8,522.23 10,736.57
平均销售价格(元/吨) 24,895.59 26,797.06 25,099.13
平均销售成本(元/吨) 18,925.61 20,642.18 19,643.96
毛利率 23.98% 22.97% 21.73%

②公司养殖环节毛利率与同行业比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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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大肉食 14.46% 13.40% 21.98%
牧原股份 18.89% 27.23% 37.77%
正邦股份 9.52% 19.41% 34.85%
雏鹰农牧 29.24% 33.99% 34.29%
罗牛山 3.52% 12.76% 16.97%
新五丰 9.95% 6.56% 22.86%
大康牧业 6.47% -0.25% 14.45%
均值 13.15% 16.16% 26.17%

2011 年-2012 年,公司生猪养殖毛利率略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13 年已略
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③公司屠宰环节毛利率与同行业比较
公司名称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双汇发展 11.35% 10.54% 9.46%(注 1)
高金食品 3.14% 3.85% 2.85%
得利斯 4.71% 6.83% 4.82%
雨润食品 1.10% -0.30% 6.50%

大众食品 -(注 ) 4.23% 4.12%
龙大肉食 5.37% 6.40% 7.41%
均值 5.13% 5.26% 5.86%
1
注 :2012 年,双汇发展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将控股股东双汇集团、股东罗特克斯持有的生
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资产置入双汇发展,对 2011 年度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追朔调整,将
原 2011 年年报披露的鲜冻肉产品毛利率由 4.72%调整为 9.46%。
注 2:大众食品于 2013 年退市。

报告期内,公司屠宰环节毛利率高于行业均值,主要原因是:
A、公司保持稳健经营,未大幅扩张生猪屠宰产能,产能利用率较好
报告期内,公司生猪屠宰产能保持稳定,生猪屠宰量上升,产能利用率上升,
具体如下: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屠宰产能(万头) 331 320
屠宰量(万头) 197.95 157.26 103.83
产能利用率 59.80% 49.14% 32.45%

B、公司屠宰环节的冷鲜肉产品具备区域品牌影响力,定价略高于竞争对手
公司不断完善“全产业链”经营模式,从源头保障肉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品牌
影响力有所提升,并获得消费者认可,由此为公司冷鲜肉产品带来一定附加值,
公司在产品定价时,略高于同区域(尤其是烟台、青岛地区)竞争对手。
C、公司冷冻肉库存规模控制较好,使得冷冻肉产品保持较好的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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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生猪价格持续大幅提升,公司在 2011 年生猪价格高点时出售大量
冷冻肉产品,减少库存规模,获取较好收益,使得 2011 年冷冻肉库存由期初
12,735.93 万元降至期末 2,359.08 万元,使 2011 年公司冷冻肉毛利率达到 14.03%,
分别比 2012 年、2013 年高 5.42 和 6.97 个百分点。
公司根据多年积累的市场经验,通过对市场进行研判,制定审慎的生猪采购、
冷冻肉销售策略,控制存货规模,既可获得较为稳定的盈利水平,又可有效地控
制经营风险,关于公司冷冻肉库存规模调控的具体情况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十一
节、一、(一)、2、(1)存货。
④公司肉制品环节毛利率与同行业比较
公司名称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双汇发展 25.32% 22.59% 15.56%(注 1)
高金食品 9.12% 6.78% 5.97%
得利斯 23.18% 24.06% 24.14%
雨润食品 18.70% 16.40% 22.10%

大众食品 -(注 ) 14.87% 9.97%
龙大肉食 23.98% 22.97% 21.73%
均值 20.06% 17.95% 16.58%
1
注 :2012 年,双汇发展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将控股股东双汇集团、股东罗特克斯持有的生
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资产置入双汇发展,对 2011 年度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追朔调整,将
原 2011 年年报披露的熟食制品毛利率由 8.23%调整为 15.56%。
注 2:大众食品于 2013 年退市。
报告期内,虽然公司肉制品环节毛利率相比同行业较高。但具体来看,公司
与双汇发展、得利斯基本持平,因此与同区域主要竞争对手及行业龙头相比,公
司肉制品环节毛利率处于较为合理水平。


(四)期间费用分析


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度,期间费用分别为 11,636.57 万元、12,539.32
万元、15,058.46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37%、4.94%、4.77%,
占比较小,且较稳定,期间费用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8,182.56 54.34% 7,330.68 58.46% 6,667.60 57.30%
管理费用 6,492.08 43.11% 4,944.02 39.43% 4,685.72 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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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 383.83 2.55% 264.62 2.11% 283.26 2.43%
合计 15,058.46 100.00% 12,539.32 100.00% 11,636.57 100.00%

1、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主要包括销售人员工资及相关福利、运输装卸费、广告宣传促销费、
差旅费、商场超市入场费等。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销售费用分别为
6,667.60万元、7,330.68万元、8,182.56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逐年下降,
分别为3.08%、2.89%、2.59%。
2011-2013年,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双汇发展 5.26% 5.15% 5.08%
高金食品 2.76% 2.50% 3.06%
得利斯 6.37% 6.37% 5.84%
雨润食品 3.29% 2.78% 2.35%
大众食品 - 4.55% 3.99%
龙大肉食 2.59% 2.89% 3.08%
均值 4.05% 4.04% 3.90%
数据来源:各公司年报、wind,注:大众食品于2013年退市。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低于行业均值,主要原因为:①公
司鲜冻肉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约为90%左右,该类产品主要通过区域
加盟经销商、批发商、直销食品加工企业等渠道销售,与熟食制品主要通过商超
渠道销售不同,该类产品商超入场费等销售费用发生较少;②公司山东省内收入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约为75%左右,销售区域相对集中使得发生销售费用相对
较少。
2、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及相关福利、社保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
税金、研究开发费用等。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管理费用分别为4,685.72
万元、4,944.02万元、6,492.08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16%、1.95%、
2.06%。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较稳定,管理费用每年有所增加,
主要原因是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管理人才的引进,提高人员工资及相关福利,
以及募投项目的逐渐投产,日常管理费用也相应增加。
3、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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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财务费用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利息支出 491.99 338.02 381.07
减:利息收入 108.41 87.09 124.44
加:手续费 16.22 14.16 12.27
汇兑损益 -15.97 -0.47 14.36
合计 383.83 264.62 283.26

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财务费用分别为283.26万元、264.62万元、
383.83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13%、0.10%、0.12%。报告期内,
财务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很小,主要为贷款利息支出。


(五)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主要利润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营业利润 11,450.84 10,742.09 11,888.31
利润总额 12,290.06 11,387.83 12,246.70
净利润 11,633.49 10,777.79 11,633.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624.66 10,669.45 11,727.28

2012年,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较上年有所下滑,其中净利润较同
期下滑7.36%,主要原因是:①冷冻肉毛利额降幅较大,原因是:公司备库存策
略影响了销量增长,生猪价格整体下滑降低了销售价格;②熟食制品毛利额有所
下降,原因是:公司收缩调整销售区域、渠道、产品品类。
2013年,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毛利率虽略有下滑,但整体保持稳定,营业利
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较上年均有所增长,其中净利润较上年增长7.94%。


(六)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一)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235.67 79.12 -82.80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594.79 576.30 462.95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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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七)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0.00 973.84 328.98
(二十)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76 -9.68 -21.76
小计 839.21 1,619.58 687.37
减:所得税影响额 9.76 248.60 -18.41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829.45 1,370.99 705.78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5.96 90.21 60.7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793.50 1,280.78 645.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831.16 9,388.67 11,082.27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 7.13% 12.72% 6.07%

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705.78万元、
1,370.99万元、829.45万元,主要是:①各级政府为支持公司发展拨付的补贴款;
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获得的收益。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非经常性
损益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6.07%、12.72%、7.13%。
总体而言,公司业绩主要来自日常经营活动,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对公
司盈利稳定性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38.29 -5,082.07 21,713.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10.53 12,482.78 -21,711.2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75.07 -5,857.88 -8,682.85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0.3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597.16 1,542.83 -8,680.5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304.51 13,901.67 12,358.84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1,713.85万元、-5,082.07万元、2,138.29万元。
2012 年,经营性现金流负值较大,主要原因是:当年,公司加大了生猪原
料的采购力度,2012 年,存货从期初的 12,407.42 万元增至期末的 28,813.73 万
元,增加了 16,406.30 万元。2011 年,存货由期初的 22,790.61 万元下降为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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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12,407.42 万元,减少 10,383.18 万元,存货变动因素使得 2012 年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 2011 年下降 26,795.92 万元。2013 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
量净额重新恢复为正值。
报告期内,经营性现金流总体较充裕,主要原因是:公司的客户收款策略中,
除商场超市客户外,其他诸如自提货客户、加盟商客户基本在发货前全额预收货
款,批发商客户、食品加工企业客户大部分情况下也都需要预收货款,加大现销
的收款策略能够有效控制应收账款的质量,保证销售货款的及时回笼,使公司获
取的利润有良好的现金流支持。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1,711.26万元、12,482.78万元、-10,110.53万元。
2011 年-2013 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的“收回投资收到的
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科目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9,200.00 115,90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1,600.00 130,600.00

上述科目的主要内容是:公司为使货币资金能够得到保值,在不影响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于2011年、2012年,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银行理财产
品。
2011年度、2012年度,除去上述“购买低风险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后的投资
性现金流净额分别为-7,011.26万元、-5,117.22万元,2013年度,投资性现金流净
额为-10,110.53万元,均为负数,且绝对数额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正处于快
速发展时期,于2009年相继投资成立了聊城龙大、龙大牧原,2013年投资成立了
莒南龙大,用自有资金先期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厂房设备投入扩大生产
规模,以满足销售规模的增长。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所作的投资,能够为后续发展
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资产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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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8,682.85万元、-5,857.88万元、2,375.07万元。
2011年度,筹资性现金流为负值,主要系当年偿还债务、支付利息较多所致;
2012年度,筹资性现金流为负值,主要系当年向股东支付现金分红8,182.50万元
所致;2013年度,筹资性现金流为正值,主要是公司当年增加了银行借款规模以
支持主营业务营运资金及募投项目建设投资所致。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房屋建筑物 7,462.32 3,821.70 5,805.60
机器设备 3,766.84 2,092.64 1,120.62
运输工具 826.43 186.42 144.11
固定资产
电子设备 414.23 107.96 219.97
其他 385.08 146.82 55.89
小计 12,854.91 6,355.53 7,346.20
生产性生物资产 种猪 1,570.40 1,270.92 1,060.70
土地使用权 - 114.51 -
无形资产 软件使用权 94.12 24.70 -
小计 94.12 139.21 -
合计 14,519.43 7,765.66 8,406.90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建设厂房、办公楼,购买机器设备、土地
使用权,繁育种猪,均为扩大主业经营规模所进行的投资。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两个
项目,项目新增建设投资6.17亿元。公司将按拟定的投资计划分期进行投资,详
见招股书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之“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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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持续盈利能力及前景分析

(一)财务状况趋势


1、资产状况趋势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规模将呈现较大幅度的增长,随着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规模将增长较快,从而提升产能。
2、负债状况趋势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往融资渠道较为单一的局面将得到改善。
3、所有者权益趋势
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迅速,所有者权益因盈余累积和股东增资不断增加,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所有者权益进一步扩大,能够提升公司的规模和实力。


(二)盈利能力趋势


1、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为优质猪肉产品提供了广阔市场空间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消费水平提高,人们的消费理念、消费结构和消费
能力正在发生改变。特别是近年来消费者对食品的安全和质量越来越关注。生猪
肉产品正由热鲜肉向冷鲜肉升级,熟食产品中低温肉制品的消费比例逐渐提高。
消费者对营养、健康、安全、新鲜肉制品的需求不断增长,为优质的猪肉产品提
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公司的冷鲜肉和熟食产品,恰恰适应了消费者需求的变化。凭借食品安全保
证和产品质量保证,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随着销售网络的有序开拓和品
牌知名度的不断提升,公司产品的销量和盈利必将实现持续稳定增长。
2、消费需求的多样化和精细化,有助于提升产品附加值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需求多样化和精细化的趋势越来越显著。特别是
在城市市场,消费者对猪肉产品的需求呈现层级分化:越来越多的顾客青睐安全
有保障、品相精美、快捷方便的肉食产品,而对价格敏感度相对较低。城市消费
市场的日趋成熟,为发展高品质猪肉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提供了坚实基础。公
司将以“优质猪肉”为核心,开发推广面向都市消费市场的精分割冷鲜肉和精品
熟食产品,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公司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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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既保证产品品质又能够提升整体盈利
公司已形成集种猪繁育、饲料生产、生猪养殖、屠宰分割、熟食加工、食品
检验、销售渠道建设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这一模式对公司未来盈利
的关键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
(1)“全产业链”模式增强了公司对产品品质的保证与控制,从而为消费者
提供“安全、放心、健康、新鲜”的肉食产品,为公司带来持续盈利。
(2)由于受生猪供需和猪肉市场价格频繁变动的影响,如果只做单一的养
殖或屠宰,不同时期的利润波动明显。而“全产业链”的发展模式既保证了公司
提供了安全可靠的生产原料来源,又使公司获得了肉食产业链上更多的利润点,
带来较高的、持续的、稳定的、成长性好的盈利。


(三)影响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因素


1、生猪价格波动
公司生产所用主要原料为生猪,生猪价格波动会对产品毛利率产生一定影
响。当生猪和猪肉价格大幅上涨时,冷冻肉的库存量越大,对成本上升的延迟作
用越强,但生猪和猪肉价格较大幅度或较快下跌时,库存量越大,成本压力越大,
还可能需要提取较高的存货跌价准备,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积极分析并预测生猪市场行情,视情况决定合适的冷冻肉库存量,以应
对生猪和猪肉价格波动的影响,并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增加高附加
值产品的产出,提高抵御生猪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
2、生猪供应稳定性
公司为保障优质猪源稳定性,通过自建猪场和合资伙伴(牧原股份)猪场保
证原料稳定性。
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1万头生猪养殖(2.85万吨优质自养猪肉产品)
项目的实施,公司能够保障优质猪源稳定性。
3、国家政策支持
生猪屠宰及肉类加工业和生猪养殖业是国家政策大力扶持的产业,特别是从
2004年开始,党中央、国务院连续颁布了一系列致力于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
文件,都提出要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深
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第11次锁定“三农”,文件明确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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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完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农产品市场调控制度,完善生猪市场价格
调控体系;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
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在主板、创业板发行上市,督促上市农业企业改善治理
结构,引导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高成长性、创新型农业企业到全国中小企股份转
让系统进行股权公开挂牌与转让,推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发适合“三农”的个
性化产品。


六、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分析

为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新老股东的分红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
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的经营和股利分配进行监督,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后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
具体要点如下:


(一)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以公司的长远及可持续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在对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战略
目标及经济环境进行充分分析的基础上,坚持以现金股利为主要分红方式,建立
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规划,保证投资者回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分红方式及标准


在保证公司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并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
和意愿进行股利分配,以现金分红为主要方式。公司将在每年向股东分配的现金
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的基础上,确定年度现金股利及股票
股利分配的具体方案。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趋势,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三年
内,每年向股东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
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
配。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股利分配议案,并提请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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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广泛听取股东对公司分红的意见与建议,并接受股东的监督。


(三)分红规划考虑的因素


1、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合计
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归属于母公司) 11,624.66 10,669.45 11,727.28 34,021.39
现金分红 3,600.30 3,273.00 8,182.50 15,055.80
现金分红占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 30.97% 30.68% 69.77% 44.25%
2011-2013年,公司业务规模稳定增长,营业收入从2011年的216,713.43万元
增长到2013年的315,833.41万元,增幅达45.74%,所需流动资金也大幅增加。同
时,公司近三年积极扩大生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大,2011年-2013年,公
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7,551.83万元、
6,550.69万元、10,852.96万元。因此,在外部融资渠道及金额有限的情况下,发
行人报告期内现金分红占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已达到44.25%,符合当初制
定的分红回报规划。
2、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较快,经营现金流量状况良好,公司已具有
较强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
2011-2013年,公司各期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1,727.28万
元、10,669.45万元、11,624.66万元,保持稳定增长趋势,且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
金流量占合计净利润的55.17%,具备良好的经营净现金流量。因此,公司具备在
上市后三年向股东按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分配现金股利的能力。
同时,2011-2013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5.15%、11.80%、12.76%,处于稳定发展水平,留存部分收益进行再投资符合
股东和公司的长远利益。
3、公司所处发展阶段
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2012年2月发布的《肉类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指出:目前,我国冷加工及冷链物流设施不足,白条肉、热鲜肉仍占全部生肉上
市量的60%左右,冷鲜肉和小包装分割肉各自仅占10%,肉制品产量只占肉类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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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量的15%,与发达国家肉类冷链流通率100%、肉制品占肉类总产量比重50%的
水平相比差距很大,不能适应城乡居民肉食消费结构升级的要求。
《肉类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积极发展冷鲜肉加工
和肉制品生产。到2015年,县级以上城市热鲜肉销售比例降到50%以下,冷鲜肉
占比提高到30%。肉制品产量占肉类总产量的比重达到17%以上。
由此可见,发行人从事的冷鲜猪肉和肉制品业务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发行
人将根据《肉类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指导精神,进一步大力拓展冷鲜肉
和肉制品业务,继续加大包括本次募投项目在内的固定资产投入,需要大量的资
金支持。除募投项目外,公司未来仍将投资经济效益好的项目,将主要通过债务
融资及留存收益来满足投资需求。
根据公司现有盈利水平及考虑公司利润未来可能增长的情况,公司股票首次
公开发行上市后三年,按每年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分配现金红利后,
留存收益可以保证公司发展所需的权益性资金。
4、本次融资及银行信贷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融资渠道比较单一,主要通过银行借款、利润留存支持业
务的发展。尽管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将提高资金实力,但公司仍需通过债权融资
支持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留存一定比例的利润,有利于维持公司未来合理的资
本结构,以及较低的资本成本。
5、股东要求和意愿
股东的投入是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任,公司将通过业务的快速发展为股东投
入的资金创造更大的收益,对股东的投入和信任给予更好的回报。股东一方面期
望公司通过良好的经营增强竞争能力与盈利能力,保持快速发展;另一方面期望
得到稳定的投资回报,即对稳定、持续的现金股利的要求。因此,公司发行上市
后三年每年向股东按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30%分配现金股利,剩余的留存收
益用于公司的发展,且能获得较高收益,有利于满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
和意愿。


(四)未分配利润的用途规划


公司未来实现的净利润在提取盈余公积金及分配股利后的未分配利润将服
务于公司的战略,满足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主要用于业务增长所需资产购买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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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及配套流动资金、兼并与重组需要的资金、以及提高科研实力、增强主营业务
竞争力所需资金。


(五)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


公司至少每三年对公司的分红回报规划进行重新审阅,依据公司的股利分配
政策,并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对公司的
分红回报规划进行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公司该时期的股东回报规划。
本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公司将运用募集资金进一步增加产能、提高科研能
力、拓展营销网络,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及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
的利益,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收益。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及未来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保证股利
分配的连续性、稳定性;发行人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案)》、《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后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事项的规定及招股意向书对该事项的信息披露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股利分配决策机制健全、有效,发行人
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分红规划注重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七、公司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

(一)公司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 2014 年一季度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已经北京天圆全审阅。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
上述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宫明杰、主管会计
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辉出具专项声明,保证上述财务报表的真实、准
确、完整。
1、合并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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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资产 2014/3/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1,013,732.78 83,045,122.38
应收账款 132,053,005.84 134,700,894.43
预付款项 36,156,786.32 10,064,516.95
其他应收款 8,811,085.21 4,900,121.31
存货 461,543,314.60 426,710,970.92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689,577,924.75 659,421,625.99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416,189,172.65 427,162,436.43
在建工程 27,899,937.04 18,442,566.64
工程物资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20,793,469.94 20,271,306.82
无形资产 33,992,990.60 34,310,212.00
长期待摊费用 3,637,579.75 3,735,892.45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992.37 37,992.37
其他非流动资产 75,442,452.60 73,665,777.62
非流动资产合计 577,993,594.95 577,626,184.33
资产总计 1,267,571,519.70 1,237,047,810.32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4/3/31 2013/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24,650,000.00 105,000,000.00
应付账款 77,404,467.61 89,292,849.70
预收款项 46,685,569.44 25,668,623.00
应付职工薪酬 7,818,155.06 11,600,371.84
应交税费 4,339,356.93 2,576,679.75
应付利息 212,444.43 221,599.99
其他应付款 35,172,087.19 34,238,757.1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000,000.00 20,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316,282,080.66 288,598,881.3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14,921,849.11 15,221,600.36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921,849.11 15,221,600.36
负债合计 331,203,929.77 303,820,481.74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股本) 163,650,000.00 163,6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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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4/3/31 2013/12/31
资本公积 358,283,502.81 358,283,502.81
盈余公积 57,491,213.34 57,491,213.34
未分配利润 322,482,388.98 319,223,215.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01,907,105.13 898,647,931.59
少数股东权益 34,460,484.80 34,579,396.99
所有者权益合计 936,367,589.93 933,227,328.5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67,571,519.70 1,237,047,810.32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3 月 2013 年 1-3 月
一、营业收入 760,311,334.11 636,941,071.15
减:营业成本 671,829,363.50 559,620,773.46
营业税金及附加 30,548.59 364,014.06
销售费用 24,366,876.42 16,011,053.69
管理费用 16,094,865.67 11,114,644.39
财务费用 1,605,978.76 519,798.37
资产减值损失 4,481,812.45 376,525.92
加:投资收益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1,901,888.72 48,934,261.26
加:营业外收入 1,007,232.85 1,524,492.94
减:营业外支出 448,412.75 242,470.5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45,141.19 222,270.50
三、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 42,460,708.82 50,216,283.70
减:所得税费用 3,317,447.47 2,498,712.51
四、净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9,143,261.35 47,717,571.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9,262,173.54 48,018,967.02
少数股东损益 -118,912.19 -301,395.83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4 0.29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4 0.29
六、其他综合收益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39,143,261.35 47,717,571.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39,262,173.54 48,018,967.0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18,912.19 -301,395.83

3、合并现金流量表
项目 2014 年 1-3 月 2013 年 1-3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68,717,769.00 731,415,003.09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139,191.19 6,686,4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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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 年 1-3 月 2013 年 1-3 月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80,856,960.19 738,101,416.0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02,421,037.80 674,934,252.0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1,471,433.10 19,237,771.15
支付的各项税费 2,716,487.38 3,661,484.56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9,649,239.87 17,611,854.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76,258,198.15 715,445,362.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98,762.04 22,656,053.4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1,412,575.98 1,337,777.33
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12,575.98 1,337,777.3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19,830,572.06 18,330,650.62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830,572.06 18,330,650.6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417,996.08 -16,992,873.2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9,65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65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7,862,155.56 33,719,5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862,155.56 33,719,5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212,155.56 -33,719,5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2,031,389.60 -28,056,319.8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3,045,122.38 139,016,705.5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1,013,732.78 110,960,385.78

4、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3 月 2013 年 1-3 月
(一)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187,909.59 468,536.63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 699,751.25 813,103.81
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二十)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6,978.44 382.00
小计 558,820.10 1,282,0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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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 年 1-3 月 2013 年 1-3 月
减:所得税影响额 -11,440.41 3,405.66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570,260.51 1,278,616.78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350.8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570,260.51 1,278,265.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8,691,913.03 46,740,701.04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 1.46% 2.68%

(二)公司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业绩情况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分析
(1)流动资产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流动资产 2014/3/31 2013/12/31 变动幅度
货币资金 5,101.37 8,304.51 -38.57%
应收账款 13,205.30 13,470.09 -1.97%
预付款项 3,615.68 1,006.45 259.25%
其他应收款 881.11 490.01 79.81%
存货 46,154.33 42,671.10 8.16%
流动资产合计 68,957.79 65,942.16 4.57%

截至 2014 年一季度末,公司预付款项较 2013 年末增幅较大主要系生产规模
扩大所致;公司其他应收款较 2013 年末增长 79.81%,主要系向华商储备支付储
备肉保证金增加所致;公司存货较 2013 年末增长 3,483.23 万元,主要系因生猪
价格处于下降趋势中,公司相应增加了冷冻肉库存所致。
由于 2014 年一季度我国生猪价格及冷冻肉市场价格的处于持续下跌趋势
中,因此公司对库存冷冻肉及熟食制品进行了减值测试,当期共计提了 441.51
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708.43 万元。
(2)非流动资产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非流动资产 2014/3/31 2013/12/31 变动幅度
固定资产 41,618.92 42,716.24 -2.57%
在建工程 2,789.99 1,844.26 51.28%
生产性生物资产 2,079.35 2,027.13 2.58%
无形资产 3,399.30 3,431.02 -0.92%
长期待摊费用 363.76 373.59 -2.63%
递延所得税资产 3.80 3.8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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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动资产 2014/3/31 2013/12/31 变动幅度
其他非流动资产 7,544.25 7,366.58 2.41%
非流动资产合计 57,799.36 57,762.62 0.06%
截至 2014 年 3 月末,公司在建工程较 2013 年末增长 51.28%,主要系南崔
格庄养猪场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3)流动负债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非流动资产 2014/3/31 2013/12/31 变动幅度
短期借款 12,465.00 10,500.00 18.71%
应付账款 7,740.45 8,929.28 -13.31%
预收款项 4,668.56 2,566.86 81.88%
应付职工薪酬 781.82 1,160.04 -32.60%
应交税费 433.94 257.67 68.41%
应付利息 21.24 22.16 -4.13%
其他应付款 3,517.21 3,423.88 2.7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00.00 2,000.00 0.00%
流动负债合计 31,628.21 28,859.89 9.59%

截至 2014 年 3 月末,公司预收款项较 2013 年末增长 81.88%,主要系预收
货款增加所致。应交税费增加 68.41%,主要系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4)非流动负债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非流动资产 2014/3/31 2013/12/31 变动幅度
其他非流动负债 1,492.18 1,522.16 -1.97%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92.18 1,522.16 -1.97%
截至 2014 年 3 月末,公司非流动负债较 2013 年末无重大变化。
(5)所有者权益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非流动资产 2014/3/31 2013/12/31 变动幅度
实收资本(股本) 16,365.00 16,365.00 0.00%
资本公积 35,828.35 35,828.35 0.00%
盈余公积 5,749.12 5,749.12 0.00%
未分配利润 32,248.24 31,922.32 1.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0,190.71 89,864.79 0.36%
少数股东权益 3,446.05 3,457.94 -0.34%
所有者权益合计 93,636.76 93,322.73 0.34%
截至 2014 年 3 月末,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较 2013 年末无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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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分析
(1)营业收入变动分析
2014 年 1-3 月 2013 年 1-3 月
项目 增幅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75,805.58 99.70% 63,538.65 99.76% 19.31%
其他业务收入 225.55 0.30% 155.46 0.24% 45.09%
合计 76,031.13 100.00% 63,694.11 100.00% 19.37%

2014 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保持稳定增长趋势,较去年同期增长 19.37%,
其中冷鲜肉、冷冻肉、熟食制品分别增长 16.40%、16.65%、31.44%,各类产品
均实现增长。其中,冷鲜肉增长系公司生猪屠宰规模进一步增长所致,2014 年
一季度,公司生猪屠宰 56.83 万头,较 2013 年一季度增加 16.78 万头;熟食制品
业务增长系公司利用春节假期消费旺季,加大熟食制品市场推广力度所致。
2014 年 1-3 月 2013 年 1-3 月
项目 增幅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冷鲜肉 52,145.17 68.79% 44,702.32 70.35% 16.40%
冷冻肉 13,241.66 17.47% 11,376.33 17.90% 16.65%
熟食制品 8,552.20 11.28% 6,506.38 10.24% 31.44%
商品猪 4.45 0.01% 18.77 0.03% -76.27%
饲料 1.01 0.00% 0.74 0.00% 35.85%
检测费 147.76 0.19% 190.24 0.30% -22.33%
其他 1,713.34 2.26% 743.87 1.17% 130.33%
合计 75,805.58 100.00% 63,538.65 100.00% 19.31%

(2)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①毛利波动分析
2014 年 1-3 月,公司分产品毛利情况如下:
2014 年 1-3 月 2013 年 1-3 月
产品 增幅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冷鲜肉 5,634.61 64.90% 4,685.47 61.37% 20.26%
冷冻肉 455.68 5.25% 1,084.92 14.21% -58.00%
熟食制品 2,361.75 27.20% 1,720.89 22.54% 37.24%
其他 229.28 2.64% 142.90 1.87% 60.44%
合计 8,681.32 100.00% 7,634.18 100.00% 13.72%

2014 年一季度公司冷鲜肉的毛利较 2013 年一季度同比提升 20.26%,熟食制
品提升 37.24%,但冷冻肉毛利额下降 58%,主要系 2014 年一季度我国生猪价格
大幅下跌所致。2011 年-2014 年一季度生猪价格及猪肉价格走势及猪粮比变化趋
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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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公斤




自 2014 年初以来,我国生猪价格呈现持续下滑趋势,22 省市生猪均价由年
初的 15.04 元/公斤最低下降至 2014 年 4 月 18 日的 10.45 元/公斤,降幅达 30.52%,
随后生猪价格有所反弹,截至 2014 年 5 月 16 日,22 省市生猪均价为 12.64 元/
公斤,较年初下降 15.96%。
②毛利率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产品 2014 年 1-3 月 2013 年 1-3 月
冷鲜肉 10.81% 10.48%
冷冻肉 3.44% 9.54%
熟食制品 27.62% 26.45%
综合 11.45% 12.02%

公司 2014 年一季度冷鲜肉毛利率较上年同期略有增长 0.32 个百分点。
公司 2014 年一季度冷冻肉毛利率相比上年同期下降了 6.1 个百分点,下降
幅度较大,亦远低于 2011 年-2013 年公司冷冻肉平均 9.90%的毛利率水平;冷冻
肉毛利额较 2013 年一季度相应下降了 629.24 万元,主要原因为:2014 年一季度,
生猪及猪肉价格的快速下跌,使 2014 年一季度冷冻猪肉的价格也出现下滑,由
于冷冻猪肉在低温下可储存较长时间,其成本在前期采购时已固定,因此随着冷
冻肉价格的下跌,该产品销售毛利率水平亦相应出现大幅下滑。
2014 年生猪价格的大幅下跌对公司养殖环节的盈利能力造成较大的负面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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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并进而影响了冷鲜肉、冷冻肉的毛利,具体分析如下:
由于公司养殖的生猪均由自有屠宰场宰杀,因此养殖环节的毛利主要体现在
鲜冻肉等终端产品中,2014 年一季度及 2013 年一季度公司鲜冻肉产品中来自于
自养生猪部分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自养猪肉 2014 年一季度 2013 年一季度
收入(万元) 6,553.93 5,685.78
成本(万元) 5,855.20 4,179.93
毛利额(万元) 698.73 1,505.85
毛利率 10.66% 26.48%

从上表可看出,2014 年一季度自养鲜冻肉毛利率较 2013 年一季度大幅下滑,
并且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公司自养鲜冻肉毛利率分别为 28.22%、21.63%、
23.33%。由此可见,生猪价格的大幅下滑对养殖环节盈利能力造成了较大负面影
响,并进而降低了自养来源的鲜冻肉毛利率。
2014 年一季度公司熟食制品业务受益于原料成本下跌,从而使其毛利率较
去年同期略有增长 1.17 个百分点。
(3)期间费用分析
项目 2014 年 1-3 月 2013 年 1-3 月 增幅
销售费用(万元) 2,436.69 1,601.11 52.19%
管理费用(万元) 1,609.49 1,111.46 44.81%
财务费用(万元) 160.60 51.98 208.96%
(注)
销售费用/营业收入 3.20% 2.51% 0.69%
(注)
管理费用/营业收入 2.12% 1.75% 0.37%
(注)
财务费用/营业收入 0.21% 0.08% 0.13%
注:此处指的是不同年份期间费用率的差额。

2014 年 1-3 月,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分别为 2,436.69 万元、
1,609.49 万元、160.60 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52.19%、44.81%、208.96%,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2%、2.12%、0.21%,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 0.69 个百
分点、0.37 个百分点、0.13 个百分点。具体分析如下:
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的原因主要为:①2014 年 1-3 月营业收入较去年同
期上涨 19.37%,受到猪肉价格下跌的影响,1-3 月猪肉销量增长幅度更大,销售
人员工资及相关福利和运输装卸费增加;②由于 2014 年 1-3 月新增广告投放,
广告费用较上年年同期增加 196.93 万元。
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的原因主要系管理人员工资及相关福利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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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增加主要系公司向银行借款规模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营业外收支分析
单位:万元
营业外收入 2014 年 1-3 月 2013 年 1-3 月 增幅
1.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25.72 69.08 -62.76%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0.14 -10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处置利得 25.72 68.95 -62.69%
2.政府补助 69.98 81.31 -13.94%
3.其他 5.03 2.06 144.15%
营业外收入合计 100.72 152.45 -33.93%
营业外支出 2014 年 1-3 月 2013 年 1-3 月 增幅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44.51 22.23 100.27%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13.18 0.00 344174.52%
生产性生物资产处置损失 31.34 22.22 41.02%
2.其他 0.33 2.02 -83.80%
营业外支出合计 44.84 24.25 84.93%

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系政府补助及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营业外支出主要系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2014 年一季度,公司营业外收入减少、营业外支出增加,
主要原因系:生猪价格下跌导致种猪等生产性生物资产市场价格相应下降,从而
使生产性生物资产处置利得减少、生产性生物资产处置损失提升。
(5)经营成果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3 月 2013 年 1-3 月 增幅
营业利润 4,190.19 4,893.43 -14.37%
利润总额 4,246.07 5,021.63 -15.44%
净利润 3,914.33 4,771.76 -17.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926.22 4,801.90 -18.24%

2014 一季度,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 14.37%、15.44%、17.97%、18.24%,主要系生猪价
格下跌导致公司生猪养殖环节盈利下滑、冷冻肉销售毛利率下滑、库存冷冻肉产
生跌价损失所致。
公司 2013 年至 2014 年一季度的分季度收入利润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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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一季 2013 年四季 2013 年三季 2013 年二季 2013 年一季
项目
度 度 度 度 度
营业收入 76,031.13 97,706.40 80,471.72 73,961.18 63,694.11
营业利润 4,190.19 1,996.82 3,261.28 1,299.32 4,893.4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3,926.22 2,306.04 3,163.41 1,353.32 4,801.90
的净利润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
3,869.19 1,958.65 3,057.08 1,141.36 4,674.07
司股东的净利润

熟食制品、冷冻肉的销售存在较为明显的“节假日景气”现象,尤其是熟食
制品每年中秋、春节的临近月份是销售旺季,使得公司一季度、三季度的净利润
高于二季度、四季度。
3、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分析
2014年一季度,公司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3 月 2013 年 1-3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9.88 2,265.6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41.80 -1,699.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21.22 -3,371.95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203.14 -2,805.6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101.37 11,096.04

公司 2014 年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1,805.73 万元,
主要原因为:①2014 年一季度末,因公司增加货款预付、广告费预付、加大冷
冻肉储备规模等原因,导致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较多;②受生猪价格下跌影响,
公司 2014 年一季度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 857.43 万元。
公司 2014 年一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 2013 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
公司 2014 年一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3 年同期增长 1,550.73 万
元,主要系当期新增借款较多所致,2014 年一季度公司取得借款资金并扣除偿
还债务支付现金后的净额为 1,965 万元,而 2013 年一季度公司无借款、还款现
金发生。

(三)公司审阅报告日后的经营活动情况


截至 2014 年 4 月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6,980.52 万元,同比增长 23.6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4,289.11 万元,同比下降 23.4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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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4,192.76 万元,同比下降 21.85%,该等数据未经审
计。
1、公司经营模式及所处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特点
(1)公司经营模式变化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猪养殖、生猪屠宰和肉制品加
工,公司养殖的育肥猪产品主要供内部屠宰用,对外销售的产品主要为冷鲜猪肉、
冷冻猪肉、熟食制品。公司处于生猪养殖行业和生猪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审计
截止日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2)公司所处行业的周期性情况
在我国,猪肉产业具有广大的消费群体,由于我国消费者的饮食习惯,该产
业几乎没有被替代的可能。因此,猪肉需求从长期来看没有明显的周期性特征,
但在短期内会受节假日民众消费需求上升等因素影响而出现淡旺季的需求波动。
生猪价格受猪的生长周期、存栏量、饲料价格、市场供求等多种因素影响,
猪肉产业的供销价格存在一定的周期性波动。
2008 年-2013 年,全国 22 省市生猪平均价格呈周期性波动,具体如下图(单
位:元/公斤):


20




18




16




14




12




10




08-12-31 09-12-31 10-12-31 11-12-31 12-12-31 13-12-31

22个省市:平均价:生猪


数据来源:WIND资讯

2014年1-4月,全国22省市生猪平均价格呈下跌趋势,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公斤

日期 生猪均价 日期 生猪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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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3 15.04 2014-03-21 11.15
2014-1-10 13.92 2014-03-28 10.77
2014-1-17 13.07 2014-04-04 10.58
2014-1-24 12.35 2014-04-11 10.50
2014-02-14 12.37 2014-04-18 10.45
2014-02-21 12.19 2014-04-25 10.55
2014-02-28 11.92 2014-05-02 10.76
2014-03-07 11.62 2014-05-09 12.99
2014-03-14 11.38 2014-05-16 12.64
数据来源:Wind资讯

从上表可见,2014年1-4月,生猪价格下跌幅度较大,已对公司生猪养殖环
节以及冷冻肉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2014年5月,生猪价格有所回升,未来生猪
价格若继续下跌或在价格低谷徘徊,仍将会对公司生猪养殖环节以及冷冻肉的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主要经营状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
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均价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公斤
原材料 2014 年 1-4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玉米 2.26 2.35 2.28 2.21
豆粕 3.72 4.07 3.69 3.17
鸡肉 11.62 12.24 11.79 13.04
生猪 10.08 12.77 12.97 14.47

(2)主要产品销售价格
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均价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原材料 2014 年 1-4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冷鲜肉 12,995.16 16,148.50 16,525.14 18,450.66
冷冻肉 12,262.27 12,303.93 13,271.29 15,233.54
熟食制品 24,682.29 24,895.59 26,797.06 25,099.13

2014年1-4月,公司冷鲜肉销售均价较2013年均价下跌19.53%,主要系生猪
市场价格下跌较大,同时带动猪肉价格下跌所致。
(3)主要供应商构成及采购规模情况
2014年1-4月,公司前五名供应商构成及采购规模情况如下:
年份 供应商名称 采购商品 采购额(万元) 占采购总额比例
2014 年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毛猪 7,047.32 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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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供应商名称 采购商品 采购额(万元) 占采购总额比例
1-4 月 烟台市伯达饲料有限公司 豆粕,麸皮等 990.94 1.04%
莱阳春雪食品有限公司 鸡产品 625.19 0.66%
高秀英 毛猪 535.84 0.56%
高清丽 毛猪 465.71 0.49%
合计 - 9,665.00 10.16%

(4)主要客户构成及销售规模情况
2014年1-4月,公司前五名客户构成及销售规模情况如下:
年份 客户名称 销售额(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例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870.62 3.62%
济南人民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3,431.55 3.21%
2014 年 厦门古龙食品有限公司 2,872.42 2.68%
1-4 月 区域加盟经销商鹿传友 2,544.85 2.38%
区域加盟经销商孔祥利 2,321.54 2.17%
合计 15,040.98 14.06%

(5)税收政策
公司2014年起至今税收政策未发生变化。
综上,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是基于供给需求等市场因素
导致,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规模、产品生产和销售规模未
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供应商及客户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经营模式和税收政策未
发生变化。

(四)2014 年 1-6 月盈利预计情况


公司结合 2014 年 4 月的经营业绩情况,预计 2014 年 1-6 月净利润及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为-2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为-20%-0%,变动差异主要受生猪价格在 2014 年
1-4 月较上年同期降幅较大的影响,预计 2014 年 1-6 月不存在较上年同期重大变
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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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发展战略与目标

(一)总体战略目标


公司将始终不渝地坚持“源于自然,传递新鲜”的品牌理念,凭借从养殖到
加工到销售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和以源头控制、质量体系、产品检测
为核心的“食品安全保证体系”,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健康、美味、新
鲜”的猪肉食品,致力于成为全国领先的猪肉产品供应商。


(二)具体经营策略


公司拟在未来三年内,具体实施以下“五化”经营策略:
1、养殖规模化策略
公司通过提高自养比率可以实现:
(1)品质提升:由于规模化养殖在猪种选择、饲料配方、饲养技术、生长
周期控制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出产的猪肉品质优良、肉质细嫩、营养丰富,可
提升产品的品质;
(2)确保安全:由于规模化养殖中的饲料生产、疾病防疫、用药管理等关
键环节都处于完全可控和严格管理状态,出栏生猪的安全更有保障;
(3)保障供给:由于受猪肉价格频繁变动的影响,生猪存栏量跟随周期变
动。仅依靠向生猪供应商收购,很难保证优质原料供应稳定性;
(4)提升盈利:由于规模化养殖在饲料配方、猪种选育、防疫保健、养殖
管理等方面有较强的技术和管理优势,均要优于普通家庭散养和小规模养殖。公
司通过大力发展规模化养殖,可以获得较高的养殖利润,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水
平。
2、产品差异化策略
公司将以“优质冷鲜肉”为核心,着重开发精分割冷鲜肉和以自养肉为原料
的精品熟食制品,同时加大餐饮加工品的开发力度,形成差异化的拳头产品。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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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精分割冷鲜肉产品将一方面细化产品品类、开发适合不同烹饪需要的精细化
分割产品;另一方面,提高精细化分割的工艺水平,使产品的品相更精美、食用
更方便。精品熟食制品将一方面突出“优质冷鲜肉为原料”这一核心卖点,树立
健康、营养的品牌形象;另一方面,将逐步开发针对特定人群的功能性食品,如
添加维生素、矿物质的肉制品;低脂肪肉制品,膳食纤维肉制品等。餐饮加工品
将充分发挥产业链的优势,将部分不太适合鲜销的产品,开发适合餐饮企业使用
的产品,如培根、冷餐肠等。通过差异化产品的开发,开拓具有竞争力的市场,
避免陷入同质化无序竞争。
3、成本领先化策略
公司成本领先化策略将做到:(1)通过引进优秀的种猪、使用高效的饲料、
提升养殖防疫技术,降低饲养成本,使自有规模化养殖成本低于散户养殖;(2)
推行设备代替人工和创新改进,取得行业内领先的生产效率优势;(3)依靠规模
优势,通过集中采购、比价、招标等措施,降低采购成本;(4)发挥产业链优势,
通过产品结构调整降低成本。
4、市场全国化策略
公司将在山东市场精耕细作的基础上,依靠产品的高品质来开拓省外市场;
重点开发华东地区的消费市场,同时在大力巩固原有优秀食品企业客户的基础
上,通过新产品开发,全力发展餐饮企业的加工品,调整产品结构,提升竞争力,
完成由区域市场向全国市场迈进的步伐。
5、研发系统化策略
公司研发系统化策略将做到:(1)对未来产品线进行系统规划,做到“上市
一批、储备一批、研究一批”,形成梯队化的产品系列;(2)加强工艺、配方、
新技术应用等基础性研究,形成自身的技术优势;(3)充分利用社会科研机构、
院校资源、合作伙伴资源,着力打造一个开放的产品研发孵化平台。


二、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计划

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目标是:进一步提高公司生猪自养比率,确保全过程质
量控制的高品质产品供应,结合公司未来三年的“五化”战略,拟推动和实施下
列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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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建生猪养殖基地


未来三年,公司计划除完成年出栏 31 万头的募投项目外,将继续新建生猪
养殖基地,提升自繁自养能力。与之配套,公司还将投资建设曾祖代种猪场,通
过与全球行业一流的育种公司合作,引进种猪遗传资源和技术,实现曾祖代
(GGP)不断选育提高、祖代种猪(GP)自给自足和优质父母代(PS)充足供
给的目标,并且通过联合育种使种猪生产性能与世界先进水平保持同步,从而达
到商品猪的综合效益最大化。


(二)引进先进养殖技术


公司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的饲料配方、防疫控制、养殖技术等方面的技术,
并与国内养殖科研机构开展广泛合作。一方面,着重提升育肥猪免疫力,减少使
用抗生素,进一步提高生猪安全标准;另一方面,研究饲料转化效率,增强育肥
猪营养获取能力,进一步提高生猪养殖效率。


(三)新增屠宰、冷鲜肉及熟食加工产能


公司为进一步拓展山东南部(日照、临沂地区)以及上海、南京等华东市场,
于 2013 年 7 月在山东莒南设立了莒南龙大,新增生猪屠宰、冷鲜肉产能,此项
目投产后将扩大公司冷鲜肉供应区域并以此为跳板向江苏、上海等地发展。
同时,公司为满足山东西部和华北、华中等周边市场需求,计划在聊城龙大
新建年产 6,000 吨熟食制品生产线(募投项目),产品包括低温肉制品和中式酱
卤肉制品。新线建成后,将缓解公司长途物流配送压力,节省运输成本。


(四)持续提升生产效率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劳动力成本呈上升趋势,未来难以靠低廉人工成本取
得竞争优势。公司将持续提升生产效率,降低总人工成本,一方面,积极推进设
备代替人工,设备选型做到行业领先;另一方面,积极鼓励技术创新,奖励创新
项目团队,形成浓厚的创新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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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快市场渠道拓展


目前,公司主要销售渠道包括加盟商、大中型商场超市、食品加工企业。未
来三年,公司销售网络将在立足山东的基础上,逐步向全国市场拓展。
1、继续拓展大中型商场超市销售渠道
大中型商场超市是公司重要的销售渠道。目前,公司冷鲜肉和中式酱卤肉制
品已进入大润发、山东家家悦、烟台振华量贩等大中型商场超市,未来三年,公
司将继续拓展商场超市销售渠道。此外,公司将在中心城市客流量大、影响力强
的大中型商场超市,设立以现场精分割为主的“龙大优质冷鲜肉”形象专柜,统
一布置、统一陈列、统一服装、统一服务,树立“高品质、真放心”的品牌形象。
2、发展 5,000 家龙大加盟店
截至 2013 年末,公司已开设 2,670 家加盟店。由于加盟店大多位于居民集
中的社区周边,购买更方便、服务更贴心,形成与商场超市的有效互补,因此,
未来 3 年,加盟店的开发仍将是公司渠道建设的重点。计划龙大加盟店的数量将
达到 5,000 家,构建起覆盖广泛的连锁销售渠道。同时,在中心城市的中高档小
区周边,开设装修精致、宽敞明亮的龙大肉食精品专卖店。店内配置切丝机、切
片机、绞肉机、包装机等精细分割设备,销售的产品以小包装定重、透明托盘包
装的优质冷鲜肉为主,面向消费能力强、对产品品质要求更高的小区居民。
3、加快省外市场销售渠道的拓展
一方面,公司将以“龙大优质冷鲜肉”为拳头产品,重点开发国内都市消费
市场。逐步在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武汉等大都市设立营销网络,以商场超
市专柜、社区周边专卖店的零售渠道和餐饮行业专供渠道为开发重点。品相精美、
分割精细、食用方便的精加工产品,将以“绿色健康肉”为核心诉求,以“青山
绿水育好猪、全程监测更安心”为独特卖点,以高品质来满足都市消费者的需求。
通过省外都市市场的开发,树立公司的品牌形象,提升产品的附加价值;另一方
面,公司将以聊城龙大、龙大牧原、莒南龙大为依托,加大山东周边包括河北、
河南、江苏等省份的市场开发力度,以区域内的地级城市为中心,采用大中商超、
加盟商和批发商相结合的多样化销售模式,充分发挥生产工厂的区域辐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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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大市场推广力度


为进一步提高品牌影响力,紧抓终端市场推广,公司将在品牌宣传和市场推
广上加大投入,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培养更多忠实的消费者。
1、加大品牌宣传投入,提升知名度
在保持山东市场广告投入的基础上,针对新进入的都市市场,公司将选择当
地影响力大的优质媒体资源,包括电视、报纸、户外、楼宇广告等多种形式,通
过精准的品牌定位、有说服力的核心诉求和大力度的宣传投入,实施集中的整合
传播。
2、定期组织消费者实地参观,建立好口碑
各销售区域将定期组织客户、顾客到公司的养殖基地、加工工厂实地参观,
亲身感受公司产品“安全、放心、健康、新鲜”的特点,让消费者眼见为实,把
所见所闻带回去,在增强消费者对公司产品信心的同时,形成最真实最有效的口
碑传播。
3、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平台,与消费者形成良好互动
公司将利用互联网传播快、范围广、针对性强、能互动的特性,通过软性新
闻发布、正面引导论坛博客等多种方式建立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互动交流。
4、常态化举行居民社区推广,扩大品牌影响
通过联合促销等形式多样、常态化的居民社区推广活动,拉近与消费者的距
离,让消费者面对面地了解企业、了解产品,提升品牌亲和力和美誉度。


(七)建立人力资源储备


随着公司快速发展,对优秀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因此,公司将逐步完善和
发展人力资源体系:
1、人员招聘计划
未来三年,公司人才引进的重点是:
(1)增加管理人员:充实新建养殖基地、新建熟食制品生产线及现有工厂
的管理团队;
(2)增加研发人员:尤其是动植物营养研究专业人才;
(3)增加营销人员:充实全国销售网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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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部培养计划
公司内部培养计划包括:(1)建立完善的储备干部培养计划,包括培养岗位
的设置、储备干部的选拔流程、绩效评价体系、晋升路线的设计、个人职业生涯
规划等;(2)完善内部竞聘制度,形成公平、公正、公开的用人氛围。
3、实行亲情化管理
公司保证员工薪酬收入在行业内具备竞争力,大力推行亲情化管理,切实了
解员工需求,不断改善员工住宿、生活、工作环境,加强与员工的沟通。


(八)股票融资计划


公司计划将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扩大生猪养殖和熟食制品的产能。为实施可持
续发展战略,公司还将在本次股票融资成功后,根据经营状况和项目规划,在有
利于股东利益的前提下,运用股本、负债、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多种融资方式,满
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本成本。本次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
情况,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三、发展计划的假设条件及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假设条件


公司拟定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主要依据以下假设条件:
1、我国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稳定发展,公司所在行业及所处领
域的市场处于正常发展状态,经济、社会环境及行业发展不会发生对本公司运营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
2、公司所遵循的国家现行法律、产业政策不会有重大改变,并被较好执行;
3、公司股票顺利发行成功,募集资金按期到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期实
施;
4、公司能够持续保持现有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及连续性;
5、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计划能有效实施,人力资源储备和结构合理,经营管
理能力及人力资源能够适应公司规模的快速发展;
6、公司竞争优势继续发挥作用;
7、公司适用的各种税收、税率政策无重大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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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可能面临的困难


公司实现上述计划可能遇到下列方面的困难:
1、公司扩展销售渠道,尤其是建设大量加盟店和形象专柜,在品牌管理、
人员配置方面存在一定难度;
2、公司新建养殖基地,生猪养殖数量得到大幅度提高,管理难度加大。如
果公司不能及时引进、培养、保留足够的人才储备,将给新建养殖基地的经营带
来不利影响。


四、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公司现有业务之间的关系

公司上述发展战略及计划是在分析了肉食品行业的竞争形势、行业发展趋
势、市场状况及机会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现有业务经验及人才储备,在前期进行
了充分的研究准备的情况下提出的发展框架。公司现有的业务是实现未来几年发
展计划的基础,其现有人员团队及组织架构也是上述计划实施的重要保障。上述
计划的实施,尤其是募股资金的运用将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扩大
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优势,保证公司业务发展的广阔空间和可持续
性。


五、本次募集资金对公司实现上述业务发展目标的作用

(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为实现业务目标提供有效的资金来源,将有利于
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提升业务层次,提高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增强公司核
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国内生猪养殖、肉食品加工行业内的
竞争实力。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客户认知度、市场
影响力与社会美誉度,有效提升顾客认同度、忠诚度与满意度,并促进公司战略
发展目标的实现。
(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将使公司由非公众公司变成公众公司,有利于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加快公司发展和业务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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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根据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13年度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5,460万股,其中预计公开发行新股数
量不超过5,460万股;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决议通过,本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老股。
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元,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以下
项目:
序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 分期投资额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资(万元)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年出栏 31 万头生
猪养殖(2.85 万
1 55,624.33 43,765.60 16,881.33 14,235.47 19,243.50 5,264.04
吨优质自养猪肉
产品)项目
6,000 吨低温加工
2 6,034.40 6,034.40 - 5,279.04 755.36 -
肉制品新建项目
合计 61,658.73 49,800.00 16,881.33 19,514.51 19,998.86 5,264.0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核准及环保批复文件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核准文件 环保批复文件
年出栏 31 万头生猪
养殖(2.85 万吨优
1 鲁发改外资(2010)1187 号 鲁环函(2010)717 号
质自养猪肉产品)
项目
6,000 吨 低 温 加 工
2 东昌计基字(2010)52 号 鲁环函(2010)717 号
肉制品新建项目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通
过,上述项目总投资61,658.73万元,拟募集资金49,800.00万元投入上述项目,其
余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项目投资的需要,不足部分将
通过公司内外部财务资源自筹解决。
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公司已利用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先行实施了部分项目,
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
的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
截至2013年末,公 司通过使用自筹资金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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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80.28万元,主要用于“年出栏31万头生猪养殖(2.85万吨优质自养猪肉产品)
项目”中的“杨格庄养猪场”及“南崔格庄养猪场”建设。其中“杨格庄养猪场”
累计投入17,668.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入11,818.26万元,分别为厂房建筑物
9,645.67万元,设备2,172.60万元;使用工程建设费用及流动资金5,849.82万元。
“杨格庄养猪场”已于2012年3月投入使用。
“南崔格庄养猪场”累计投入11,212.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入10,268.99
万元,分别为厂房建筑物7,593.28万元,设备2,675.71万元;使用工程建设费用及
流动资金943.60万元。截至2013年末“南崔格庄养猪场”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并投
入使用,部分附属设施尚未完工,仍处于建设阶段。
“南崔格庄养猪场”种猪分批引入,未达到满负荷状态,目前该猪场没有饲
料库(每天由饲料公司送料),存货等流动资金占用相对较少。
除此之外,“年出栏31万头生猪养殖(2.85万吨优质自养猪肉产品)项目”
中的“西团旺前养猪场”尚未动工建设;“6,000吨低温加工肉制品新建项目”
目前已完成设备工程设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技术及主要产品的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猪养殖、生猪屠宰和肉制品加工,公司生猪产品供内部屠
宰用,对外销售的主要产品为冷鲜猪肉、冷冻猪肉、熟食制品(中式卤肉制品、
低温肉制品等)。在生猪养殖方面,公司生猪养殖场通过不断改进种猪选育、育
肥技术、饲料配方、防疫管理、生猪保健,积累了较为丰富的饲养技术;在肉制
品加工方面,公司拥有较为先进的冷却工艺和肉制品加工工艺,并建立起了“冷
链仓储、冷链配送、冷链终端”的全程冷链物流系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出栏31万头生猪养殖(2.85万吨优质自养猪肉产
品)项目和6,000吨低温加工肉制品新建项目,是在现有业务基础上利用现有技
术进行扩大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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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年出栏 31 万头生猪养殖(2.85 万吨优质自养猪肉产品)项目


1、概况
目前,公司生猪养殖年产能为22万头,生猪屠宰年产能为331万头,自有养
殖产能明显滞后于屠宰加工产能。年出栏31万头生猪养殖(2.85万吨优质自养猪
肉产品)项目可以提高公司自养生猪出栏量,进一步完善公司“全产业链”发展
模式、保障生猪源头质量。
项目将由龙大养殖建设实施。
2、背景
(1)城市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为冷鲜猪肉提供了广阔市场
目前,城市消费者对健康饮食的追求越来越高,对新鲜、包装美观、方便安
全的冷鲜猪肉的需求不断增长,对价格敏感性相对较弱,这表明潜力巨大的城市
消费市场日趋成熟。
2012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达到38,459.47元。优质冷鲜肉以其安全可
靠、肉质细嫩、口感优良、营养丰富的鲜明特点,对都市消费者具有很大的吸引
力,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2)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越来越关注,“自养”概念广受青睐
食品安全已成为消费者购买肉食时主要考虑的因素。但食品安全不能被消费
者直接辨别,消费者更倾向于从原料产地、养殖方式、加工工艺等方面去辨别和
感知。因此,自养、自种、自产等概念广受青睐,成为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非常
关注的信息。根据公司所做的消费者调研,“全自养”是最有吸引力的产品概念。
其中,消费者认为优良的猪场环境、绿色的喂养饲料和足月的生长周期是“全自
养”概念中最关键的核心。因此,“自养肉”产品,适应都市消费者的心理需求,
对消费者有足够的吸引力。
(3)消费需求多样化和精细化,使高品质、高附加值产品成为现实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需求多样化和精细化的趋势越来越显著。城市生
活节奏的加快和对品质生活的追求,使得消费者对猪肉产品的需求不再是简单的
“买块肉”,而是要求食用更方便、分割更精细、能够根据不同的烹饪要求来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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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产品。根据公司所做的消费者调研,不同城市的消费者由于饮食习惯的不同,
对产品的细分需求也不相同。例如杭州的消费者喜欢购买五花肉用来制作东坡
肉;武汉的消费者喜欢购买排骨用于糖醋或红烧;南京的消费者喜欢购买仔排、
筒子骨用于烧汤等。“优质自养猪肉”将以适合不同区域的细分产品、精细化的
分割和份量适中的托盘包装为差异点,即使价格高于普通猪肉,也能被都市消费
者所接受。
3、必要性
年出栏31万头生猪养殖(2.85万吨优质自养猪肉产品)项目对公司未来的发
展和保持健康、稳定、持续的盈利能力至关重要。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产品升级:由于规模化自养在猪种选择、饲料配方、饲养技术、生长
周期控制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出产的猪肉品质优良、肉质细嫩、营养丰富,可
实现产品升级。
(2)确保安全:由于规模化自养中的饲料生产、疾病防疫、用药管理等关
键环节都处于完全可控和严格管理状态,出栏生猪的安全更有保障。
(3)保障供给:由于受猪肉价格频繁变动的影响,生猪存栏量跟随周期变
动。仅依靠生猪供应商收购,很难保证优质原料供应稳定性。发展规模化自养,
大幅提高自养生猪比例,减少对外部市场供应的依赖性。
(4)提升盈利:由于规模化自养在饲料配方、猪种选育、防疫保健、养殖
管理等方面有较强的技术和管理优势,因此在饲料利用率、仔猪成活率、生猪发
病率、瘦肉出产率等影响养殖利润的关键指标上,均要优于普通家庭散养和小规
模养殖。规模化自养在成本控制和养殖效益上的优势明显。公司通过大力发展规
模化自养,可以获得较高的养殖利润,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水平。
4、可行性
(1)公司拥有丰富的生猪养殖经验
公司按照“六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猪种、统一饲料、统一防疫、统一
保健、统一检测)模式实施严格管理,并经过不断探索创新,形成了在种猪选育、
生猪育肥、保健措施、饲料配方、防疫管理、过程检测等多环节的技术优势;
①种猪选育:公司自建祖代及父母代种猪场,祖代种猪均为国外引进的优良
品种;通过应用GBS种猪育种管理及数据分析系统,运用BLUP育种方法进行种
猪选育,不断提高猪群生产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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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生猪育肥:公司采用早期隔离断奶(SEW)技术,提高母猪的繁殖率、
年产仔数及分娩舍利用率;同时,实施分性别饲养,根据公母猪能量和蛋白营养
需求的差异分别制定配方,不仅提高饲料的利用率,而且提高生猪出栏的均匀度;
③保健措施:实施分胎次饲养(SPP),将相同胎次的母猪分开集中饲养,
以减少二胎和二胎以上母猪饲养场的疾病传播,提高猪群的健康和生产水平;同
时在养殖中实行全进全出(AIAO),栏圈彻底消毒,最大限度减少应激,显著
提高生猪的抗病力;
④饲料配方:公司通过不断改良饲料配方,开发了营养配方,不仅满足不同
阶段生猪喂养的营养需要,还能显著降低饲料成本。同时,公司选用优质粮食为
原料作为饲料配方;
⑤防疫管理:公司严格把关疫苗、兽药源头,严格执行休药期管理制度;
⑥过程检验:杰科检测对生猪养殖中的关键环节进行严格的批次检验,全程
确保生猪的食品安全。
公司多年的生猪养殖经验和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能够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公司将开展有针对性的市场推广策略
募集资金项目新出栏生猪主要将被加工成优质冷鲜肉对外销售。
公司将以“龙大冷鲜肉”为拳头产品,重点开发国内中心城市市场。销售渠
道将以商场超市专柜、社区周边专卖店的零售渠道和餐饮行业的专供渠道为开发
重点。产品形式以品相精美、分割精细、食用方便、规格适中的小包装为主。在
产品宣传上,将以“绿色健康肉”为核心诉求,以“青山绿水育好猪、全程自养
更安心”为独特卖点。
公司将率先在山东省内的济南、青岛、烟台等中心城市设立冷鲜肉专卖店和
商场超市专柜,并逐步在北京、上海、杭州、南京、武汉等省外都市设立营销网
络。具体销售推广渠道如下:
①商场超市专柜
公司将在人流量大的商场超市内(如大润发、家乐福等)设立龙大冷鲜肉专
柜,配置专职促销人员。在有条件的商场超市专柜配置精加工设备,实行现场分
割、现场包装。
②社区专卖店
公司将在目标城市的社区周边设置龙大专卖店,通过精心设计的店内展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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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的分割产品吸引顾客,产品以现场分割,精包装为主。公司拟先在济南、青
岛、烟台等本地区社区周边开设龙大专卖店,再逐步向北京、上海、杭州等省外
都市推广。
精品专卖店与普通加盟店的差异比较如下表:

项目 社区专卖店 普通加盟店
店面位置 选择中心城市中的社区周边 城市普通社区周边及乡镇市场
宽敞明亮的时尚简约装修风格,设置独
内部装修 普通装修,一般是开放式的案板分割
立、封闭、透明的现场精分割操作间
配置切丝机、切片机、绞肉机、自动包
现场加工 装机等现场精分割设备,能够根据不同 简单的分割,以手工操作为主
烹饪需要分割产品
以小规格定重、透明托盘包装的龙大自 以散装、根据顾客需要分块销售的冷
产品品种
养肉为主 鲜肉为主
配置带专用肉食灯的高档、多层展示陈
商品陈列 普通肉食冷柜,一般是单层平铺陈列
列柜

③现有加盟店中设置专柜
截至2013年末,公司已拥有2,670家加盟店,拟在城区内部分店面增设“龙
大优质冷鲜肉”专柜,销售精细分割的小包装优质冷鲜肉,作为优质差异化产品,
丰富现有冷鲜肉品种。
④餐饮市场
公司拟进一步拓展餐饮市场,将为餐厅、酒店免费制作菜谱、座号牌、承诺
铜牌,使顾客知晓所消费的肉食来自“龙大优质冷鲜肉”,与餐厅、酒店建立互
赢互利、相互依托的伙伴关系。
4、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
(1)生产工艺
项目采用集约化高架网床工艺养猪,此养猪方式适合我国人口密集,人均土
地少的缺点。猪舍占地面积少,采用自动化供料、通风降温采暖系统。采用高架
网床工艺,粪便采用水泡粪法,免去每天用水清洗猪舍、清粪的工作,最大限度
的解决劳动强度问题,使工人在一个劳动强度低,而且比较愉快的环境下工作。
水泡粪法为:猪每天的粪便、尿液自漏粪板漏下,储存在漏粪板下的水池中,
每批猪排放一次,然后集中清洗,消毒。排放出的粪水经过地下管道至污水处理
场,进行干湿分离,干粪便转运至有机肥车间加工制作有机肥,污水进入沼气罐
进行发酵处理,处理完毕的沼液进行贮存,并设计有贮水池,在干旱季节用于农
田浇灌、林业灌溉,实现养猪场与农户之间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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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产流程
项目生产流程分后备种猪隔离驯化阶段、空怀(后备)母猪配种阶段、母猪
妊娠阶段、母猪产仔哺乳阶段、仔猪保育阶段、育肥猪饲养阶段六个环节,详见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之“(二)主要
产品(服务)工艺流程”。
(3)质量标准
项目实施主体——龙大养殖拥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其下6个养猪
场已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未来新建的养猪场需获得《动物防疫合格证》。
公司已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
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拥有动植物食品检测中心,能够有效保证产
品的质量管理和食品安全。
5、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55,624.3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3,361.6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2,262.66万元。
(1)投资项目估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比例(%)
1 建设投资 43,361.67 77.95
1.1 工程费用 35,303.97 63.47
其中:建筑工程费 24,939.29 44.84
设备购置费 10,364.68 18.63
1.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5,992.85 10.77
1.3 预备费 2,064.84 3.71
2 流动资金 12,262.66 22.05
总投资 55,624.33 100.00

(2)建设投资估算
①建筑工程估算表

序号 名称 面积/长度 单价(元) 总价(万元)

杨格庄养猪场
场区平整 310,155 15 465.23
生活区面积 7,000 1040 728.00
土建 院面硬化 6,550 130 85.15
1
(平方米) 后备舍 1,489 780 116.12
妊娠舍 13,427 800 1,074.12
产房 10,295 800 8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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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面积/长度 单价(元) 总价(万元)
保育舍 9,031 780 704.43
公猪站 389 780 30.37
育肥舍 35,937 800 2,874.92
饲料库 1,200 910 109.20
污水池 72,000 250 1,800.00
有机肥车间 6,000 500 300.00
妊娠舍 2,530 100 25.30
产房 1,680 100 16.80
道路
2 保育舍 1,520 100 15.20
(平方米)
育肥舍 6,080 100 60.80
主道路 7,120 130 92.56
绿化
3 绿化带 60,000 20 120.00
(平方米)
4 围墙(米) 3,239 220 71.26
小计 - - - 9,513.07
南崔格庄养猪场
场区平整 206,180 20 412.36
生活区面积 5,430 1040 564.72
院面硬化 3,720 130 48.36
后备舍 855 780 66.69
妊娠舍 6,664 800 533.12
土建 产房 6,192 800 495.36
1
(平方米) 保育舍 4,874 780 380.13
公猪站 275 780 21.45
育肥舍 16,632 800 1,330.56
饲料库 1,200 910 109.20
污水池 42,000 250 1,050.00
有机肥车间 6,000 500 300.00
妊娠舍 680 100 6.80
产房 920 100 9.20
道路
2 保育舍 721 100 7.21
(平方米)
育肥舍 3,012 100 30.12
主道路 4,000 130 52.00
绿化
3 绿化带 50,000 20 100.00
(平方米)
4 围墙(米) 2,532 230 58.24
小计 - - - 5,575.52
西团旺前养猪场
场区平整 294,324 15 441.49
土建 生活区面积 7,000 1,040 728.00
1
(平方米) 院面硬化 6,550 130 85.15
后备舍 1,489 780 1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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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面积/长度 单价(元) 总价(万元)
妊娠舍 13,427 800 1,074.12
产房 10,295 800 823.60
保育舍 9,031 780 704.43
公猪站 389 780 30.37
育肥舍 35,937 800 2,874.92
饲料库 1,200 910 109.20
污水池 82,000 250 2,050.00
有机肥车间 6,000 650 390.00
妊娠舍 2,530 100 25.30
产房 1,680 100 16.80
道路
2 保育舍 1,520 100 15.20
(平方米)
育肥舍 6,080 100 60.80
主道路 7,120 130 92.56
绿化
3 绿化带 60,000 20 120.00
(平方米)
4 围墙(米) 4,210.7 220 92.64
小计 - - - 9,850.70
总计 24,939.29

②设备购置费估算表
序号 种类 名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万元)
杨格庄养猪场
单体栏 5,400 600 324.00
1 妊娠舍设备
料线 14 75,000 105.00
产床 1,260 3,800 478.80
2 产房设备
料线 21 75,000 157.50
料线 28 35,000 98.00
3 保育
保育栏 1,008 2,400 241.92
4 育肥 料线 54 37,000 199.80
5 总料塔 套 1 620,000 62.00
有机肥设备台数 4 800,000 320.00
污水发酵处理设备 3 1,780,000 534.00
6 污水处理
有机肥包装设备 1 75,000 7.50
干湿分离机及其他 1 315,000 31.50
7 取暖锅炉及锅炉房 生活区 0.5T 1 2,600,000 260.00
8 取暖锅炉及锅炉房 生产区 4T 1 1,000,000 100.00
9 配电室 1 5,200,000 520.00
10 供水系统 1 780,000 78.00
保育槽 1,200 400 48.00
11 猪槽
育肥槽 2,112 1,200 253.44
12 供电 1 2,260,000 2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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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室内水 1 1,680,000 168.00

小计 4,213.46

南崔格庄养猪场
单体栏 2,800 780 218.40
1 妊娠舍设备
料线 14 97,500 136.50
产床 684 4,940 337.90
2 产房设备
料线 12 97,500 117.00
料线 12 45,500 54.60
3 保育
保育栏 342 3,120 106.70
4 育肥 料线 36 48,100 173.16
5 总料塔 套 1 530,000 53.00
有机肥设备台数 3 1,040,000 312.00
污水发酵处理设备 1 1,780,000 178.00
6 污水处理
有机肥包装设备 1 65,000 6.50
干湿分离机及其他 1 210,000 21.00
7 取暖锅炉及锅炉房 生活区 0.5T 1 338,000 33.80
8 取暖锅炉及锅炉房 生产区 4T 1 800,000 80.00
9 配电室 1 320,000 32.00
10 供水系统 1 567,000 56.70
保育槽 342 520 17.78
11 猪槽
育肥槽 648 1,560 101.09
12 供电 1 2,260,000 226.00
13 室内水 1 1,680,000 168.00
小计 2,430.13
西团旺村养猪场
单体栏 5,400 780 421.20
1 妊娠舍设备
料线 14 75,000 105.00
产床 1,260 3,800 478.80
2 产房设备
料线 21 75,000 157.50
料线 28 35,000 98.00
3 保育
保育栏 1,008 2,400 241.92
4 育肥 料线 54 37,000 199.80
5 总料塔 套 1 530,000 53.00
有机肥设备台数 4 1,040,000 416.00
污水发酵处理设备 3 1,780,000 534.00
6 污水处理
有机肥包装设备 1 65,000 6.50
干湿分离机及其他 1 210,000 21.00
7 取暖锅炉及锅炉房 生活区 0.5T 1 338,000 33.80
8 取暖锅炉及锅炉房 生产区 4T 1 800,000 80.00
9 配电室 1 320,000 32.00
10 供水系统 1 567,000 56.70
11 猪槽 保育槽 1,200 520 6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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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肥槽 2,112 1,560 329.47
12 供电 1 2,260,000 226.00
13 室内水 1 1,680,000 168.00
小计 3,721.09
总计 10,364.68

6、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

序号 内容 单位 数量
杨格庄养猪场
1 饲料
1.1 种猪饲料 吨 6,789.00
1.2 哺乳仔猪饲料 吨 786.24
1.3 保育仔猪饲料 吨 6,103.20
1.4 育肥猪饲料 吨 27,086.40
2 燃料
2.1 煤 吨 520.00
南崔格庄养猪场
1 饲料
1.1 种猪饲料 吨 3,960.25
1.2 哺乳仔猪饲料 吨 458.64
1.3 保育仔猪饲料 吨 3,560.20
1.4 育肥猪饲料 吨 15,800.40
2 燃料
2.1 煤 吨 330.00
西团旺前养猪场
1 饲料
1.1 种猪饲料 吨 6,789.00
1.2 哺乳仔猪饲料 吨 786.24
1.3 保育仔猪饲料 吨 6,103.20
1.4 育肥猪饲料 吨 27,086.40
2 燃料
2.1 煤 吨 520.00

7、环保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在经治理后,均能按照相应的国
家标准进行排放,不会污染周围环境。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猪只粪尿产生的恶臭和猪只的饲料发酵时产生的恶臭。
通过及时清理,送沼气池处理、做有机肥等措施,可以使场区内空气污染物质按
不超过GB14554规定的排放标准进行排放。
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猪舍冲洗水和生活废水,猪舍冲洗水经隔栅池去除粪便
悬浮物,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以使废水按GB5984或GB11607规定的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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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标准进行排放。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猪舍中猪的排泄物、食物残渣,饲养过程中
产生的病死猪只以及少量职工生活垃圾。猪粪便及食物残渣发酵处理后作有机
肥,达到GB7959-87的规定后运出,病死猪只将密封后销毁,生活垃圾则运往垃
圾场处理,对周围影响较小。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猪叫,项目建设地点离农民居住区较远,且猪舍
周围种有树木可以有效减弱猪叫的影响。
8、选址及用地情况
项目建设3个养猪场,龙大养殖与山东省莱阳市下辖的4个村民委员会签署了
4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农村土地4宗,合计1,145.76亩,用于建设3个养
猪场,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 土地 面积 承包金
猪场名称 发包方 农村土地承包证号 承包期限
号 坐落 (亩) (元/亩/年)
莱阳市团旺镇 莱阳市农地承包权(2010) 杨格庄 2010.6.30-
252.58 450
杨格庄养 杨格庄村民委员会 第 160708170390566 号 村东 2030.6.29
1
猪场 莱阳市团旺镇 莱阳市农地承包权(2010) 东石格 2010.6.30-
192.74 450
东石格庄村民委员会 第 160708170490423 号 庄村北 2030.6.29

南崔格庄 莱阳市万第镇 莱阳市农地承包权(2010) 南崔格 2010.7.1-
2 291.61 310
养猪场 南崔格庄村民委员会 第 160708180010676 号 庄村东 2030.6.30

西团旺前 莱阳市团旺镇 莱阳市农地承包权(2010) 西团旺 2010.7.1-
3 408.83 800
养猪场 西团旺前村民委员会 第 160708170010323 号 前村西 2030.6.30


龙大养殖与山东省莱阳市下辖的3个村民委员会签署了3份《农村土地租赁合
同》,租赁农村土地3宗,合计46,645平方米,用于建设3个养猪场的生活区,具
体情况如下表:
序 集体建设 面积 租金
猪场名称 出租方 租赁期限
号 土地证号 (平方米) (元/年)
杨格庄养 莱阳市团旺镇 莱集用(2010) 2010.7.29-
1 12,936 8,730
猪场 东石格庄村民委员会 第 610 号 2030.7.28
南崔格庄 莱阳市万第镇 莱集用(2010) 2010.7.29-
2 11,594 5,391
养猪场 南崔格庄村民委员会 第 609 号 2030.7.28
西团旺前 莱阳市团旺镇 莱集用(2010) 2010.7.29-
3 22,115 26,536
养猪场 西团旺前村民委员会 第 611 号 2030.7.28

(1)发行人以租赁形式取得募投项目所需集体建设用地的有关规定
根据 2007 年 9 月 21 日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国土资发[2007] 220
号《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养殖用地通
知》”)规定“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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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管理和生活用房、
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
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根据《养殖用地通知》的要求,发行人本次募投养殖场的配套生活区用地应
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即将农用地转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东石格庄村民
委员会、南崔格庄村民委员会和西团旺前村民委员会按照国土部门的程序办理了
农用地转用审批,将上述土地转为该村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并获得了莱阳市国
土资源局签发的集体建设用地土地证书(详见上表)。
(2)发行人以租赁形式取得募投项目所需集体建设用地所履行的程序
为实施发行人本次募投养殖项目,龙大养殖作为承租方与上述村民委员会在
其上级镇政府的见证下,分别签订了三份《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租赁合同》,
该租赁合同分别经出租方村民代表三分之二多数通过。龙大养殖租赁该集体建设
用地作为养殖场配套的生活区的用地。
(3)规模化养殖备案
根据《养殖用地通知》规定,“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
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帮助
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根据该文的规
定,龙大养殖已就承包和租赁标的土地进行规模化养殖事宜在莱阳市畜牧局办理
了备案手续,并在莱阳市国土资源局办理了用地备案手续。

综上所述,发行人以租赁形式取得募投项目所需集体建设用地的行为,符合
《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发行人以租赁形式取得募投项目所需集体
建设用地的行为合法、有效。

9、组织方式与实施进展
(1)组织方式
龙大养殖将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
六人组成:其中派遣建成后主管养殖园区的总经理1名,副总1名;畜牧兽医方面
的专家1名进行技术指导;施工设计单位1名;施工方1名;另聘项目监理师(有
监理资格者)1名进行施工质量的现场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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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大养殖将选取有施工资格的施工方,进行公开招标,选取施工进度快,报
价低,信誉好的施工单位为承建商,并对施工合同进行公证。
(2)实施进展
项目包括3个养猪场:杨格庄养猪场、南崔格庄养猪场、西团旺前养猪场。
杨格庄养猪场:产能12万头,截至2013年末,全部工程完工投入使用,并转
为固定资产;
南崔格庄养猪场:产能7万头,截至2013年末,主体工程基本完工投入使用,
并转为固定资产,部分附属设施尚未完工,工程处于建设阶段;
西团旺前养猪场:产能12万头,尚未开始建设。
10、投资效益分析

2010 年,公司根据多年积累的市场经验,在对生猪养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进行经营效益测算时,通过市场研判,谨慎地预估最终产品——冷鲜肉产品的销
售价格,具体如下:
单位:元/公斤
募投预估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项目名称 募投产品
价格 公司销售价格 公司销售价格 公司销售价格
年出栏 31 万头
生猪养殖(2.85
冷鲜肉 15.50 16.15 16.53 18.45
万吨优质自养
猪肉产品)项目
从上表可见,公司进行效益测算时使用的产品预估单价低于报告期内的实际
产品单价,效益测算具有合理性、审慎性,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如下: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营业收入(经营期平均) 万元 44,534.52
2 总成本费用(经营期平均) 万元 37,075.38
3 利润总额(经营期平均) 万元 7,459.13
4 销售利润率 % 16.75
5 投资利润率 % 13.41
6 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 % 18.34
7 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 年 7.12
注:项目产出的生猪、冷鲜肉免征企业所得税,以上效益预测假定未来税收优惠无变动。
上表序号 4“销售利润率”包含了该募投项目从生猪养殖环节到生猪屠宰环节
的毛利率。

(二)6,000 吨低温加工肉制品新建项目


1、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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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吨低温加工肉制品项目100%达产后将年产西式低温肉制品3,500吨,中
式酱卤类肉制品2,500吨。项目由聊城龙大建设实施,该子公司位于山东西部的
聊城,与河北接壤,公司将充分利用其物流配送地域优势,开拓山东西部、华北、
华中的肉制品市场。
2、背景及必要性
(1)拓展山东西部、华北、华中市场的需要
中式酱卤类肉制品和西式低温肉制品的最佳配送半径一般在300-350公里以
内,主要原因是:①两种产品保质期较短,中式酱卤类肉制品的保质期约3天左
右,西式低温肉制品的保质期为30天-45天,由于保质期限制,必须缩短中间贮
运环节,快速到达消费终端,以确保产品质量和新鲜口味;②远距离配送将会大
大增加运输成本,降低企业经营利润。因此,熟食制品的生产基地一般设在目标
市场周边。
目前,公司的肉制品加工基地位于山东东部莱阳市,属于胶东半岛腹地,东
北与烟台市接壤,西南与青岛市毗邻,其生产的肉制品只能覆盖山东东部和中部
地区。
公司的发展战略是巩固山东市场,积极开拓省外市场,逐步走向全国。聊城
地处鲁西,位于华东、华北、华中三大行政区交界处,在聊城龙大新建6,000吨
低温加工肉制品项目,市场可以辐射山东西部、河南北部、河北东中部、江苏北
部等城市市场,符合公司立足山东,向全国发展的经营理念。
(2)完善“全产业链”的需要
目前,聊城龙大作为生猪屠宰基地,其生猪屠宰后的猪副产品都以生鲜、冻
品形式出售,消化能力有限,没有充分挖掘产品附加值。聊城龙大设立熟食加工
基地后,将需要大量的猪蹄、猪耳、猪内脏等猪副产品原料,有利于完善其产业
链,使产品结构更趋合理。
3、可行性
截至2013年末,公司已开设了2,670家加盟店,已进入大润发、山东家家悦、
烟台振华量贩等大中型商场超市,构建起覆盖广泛的终端销售网络,为公司进一
步开拓山东西部市场创造有利条件。目前,公司熟食制品已在河北邯郸等地区销
售,为开发周边市场积累经验。项目投产后,将充分利用聊城的区位优势,在精
耕细作山东西部市场的同时,辐射周边河南、河北、江苏等周边省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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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
(1)生产工艺
结合消费群体对肉制品消费多样性的特点及对肉制品热杀菌温度不同,项目
将采用低温加工肉制品工艺。该工艺通过低温杀菌、严格控制猪肉PH值、环境
温度、猪肉温度,可以有效保证食品安全,同时最大程度保留猪肉的营养价值。
(2)生产流程
①西式低温肉制品
A、低温火腿的生产流程

选料 腌制( 盐水注射 ) 嫩化 滚揉


包装 冷却 熏蒸 灌装

B、低温乳化型香肠的生产流程

原料解冻 处理 切块 绞碎 斩拌(辅料、冰、淀粉) 充填


成品 冷却 蒸煮 烟熏 干燥 清洗 挂竿


C、烤肉的生产流程

原料选择 修整 滚揉 包裹


包装 预冷 烟熏 蒸煮 干燥


②中式酱卤类肉制品
原料肉调味 煮制 出厂

(3)质量标准
低温肉制品生产过程将严格执行ISO9001:2000质量体系标准和HACCP体系
要求,对每道工序都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标准和质量责任制,特别是在生产过程中
把影响产品质量的重要环节、关键工序、特殊工序进行重点监控。项目实施主体
聊城龙大已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生猪定点屠宰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
从事食品加工还需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
5、投资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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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比例(%)
1 建设投资 5,279.04 87.48
1.1 工程费用 5,000.00 82.86
其中:建筑工程费 2,030.00 33.64
设备购置费 2,970.00 49.22
1.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76.00 1.26
1.3 预备费 203.04 3.36
2 流动资金 755.36 12.52
总投资 6,034.40 100.00

6、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金额(万元)
1 火腿类肉 吨 898 1.20 1,077.6
2 肠类肉 吨 1,748 1.10 1,922.8
3 烤肉类肉 吨 30 1.59 47.7
4 酱卤类肉 吨 1,497 2.08 3,113.76
5 礼品箱类肉 吨 319 1.48 472.12
6 包装材料 - - - 384.50
7 煤 吨 1,500 - 59.49
8 电 万度 149.14 - 149.14
合计 - - - 7,227.11

7、环保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项目主要产生废水、噪音、废渣、烟尘等污染物,通过工程性措施可以有效
控制污染。
项目废水主要来自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不含有害物质,因此处理工艺较为
简单,厂区设隔油池,可采用静置分层过滤和表面活性剂稀释法处理。处理后的
水可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流入污水处理池处理后经检验基
本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88)一级标准后排放。
项目噪音主要由生产设备、锅炉等机器设备产生,采用基础减震、敷设吸音
材料、局部单独封闭等方式降低噪音。
项目废渣主要来自锅炉运行过程产生的灰渣以及少量职工生活垃圾。锅炉运
行过程产生的灰渣喷淋后,运至灰渣堆放场,灰渣储存采用洒水湿润防尘措施,
定期清运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灰渣倾倒点,或用于附近筑路、盖房;生活垃圾
则运往垃圾场处理。
项目烟尘主要来自锅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购置锅炉成套设备中含有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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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除尘设备,对烟气进行处理,经除尘后烟尘浓度将小于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8、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
项目选址位于山东省聊城市嘉明经济开发区,居鲁西,临河南、河北,位于
华东、华北、华中三大行政区交界处,交通便捷,水电供应充足。
项目将在聊城龙大现有厂区内建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为聊国用
(2009)第134号,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3年12月03日。
9、项目的组织方式与实施进展
项目由聊城龙大实施,具体负责项目组织、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建设阶
段的组织机构及职责:设置项目部(2 人),下设工程科(3 人)、质量科(2
人)、财务科(2 人)、安全科(1 人)、档案科(2 人)。
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 12 个月。
截至 2013 年末,项目已完成设备工程设计,尚未正式开始建设。
10、项目的投资效益分析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营业收入(经营期平均) 万元 9,488.95
2 营业税金及附加(经营期平均) 万元 62.21
3 总成本费用(经营期平均) 万元 8,415.85
4 利润总额(经营期平均) 万元 1,010.89
5 所得税(经营期平均) 万元 252.72
6 税后利润(经营期平均) 万元 758.16
7 销售利润率 % 10.65
8 投资利润率 % 16.75
9 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 % 16.68
10 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 年 6.28
注:本表按行业理想状态产能利用率 75%进行估算。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进一步提高间接融资能力;同时
流动资产的增加将提高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进一步增强财务风险的防范能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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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会有所下降。随着项目逐步投产,
生猪饲养产能与屠宰产能的逐步匹配,销售规模的扩大和资源利用率的提高,公
司盈利能力将不断增强,净资产收益率将逐步提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达产后,年新增出栏生猪 31 万头(优质自养猪肉 2.85
万吨),新增低温肉制品 6,000 吨,预计年新增销售收入 54,023.47 万元、利润
总额 8,470.02 万元。


(三)对整体经营成果的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将大大提高公司生猪养殖能力,增加自养生猪出
栏量,有利于完善公司“全产业链”经营模式,从源头保障肉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进一步提高公司品牌影响力。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股权结构将得到优化,股权分散有利于公司规范治理,
完善内控制度,提升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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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
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
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
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公司利润分配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
配股利。股东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
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经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以公司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63,6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00 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 81,825,000.00 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2011 年度公司不送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已于 2012 年 8 月 16 日支付完毕。
经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以公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63,6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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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发现金 32,730,000.00 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2012 年度公司不送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已于 2013 年 3 月 28 日支付完毕。
经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以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63,6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2 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 36,003,000.00 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2013 年度公司不送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已于 2014 年 3 月 13 日支付完毕。


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公司股票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公司将按照如下原则执行股利分配: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分配股利。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
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
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年度股利分配,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
润分配。
4、利润分配的条件及具体比例
(1)现金分红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
后利润)为正值;
②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和长期发展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
事项发生。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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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
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
利润分配方案。
(2)发放股票股利
如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情况时,在满足上
述现金分红的基础上可以同时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5、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机制
(1)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公
司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
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
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
会审议。
(3)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
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
以及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
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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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5)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
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的,就相关
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6)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
案进行表决。
6、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以及外部经营环境,确
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
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通
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以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
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7、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8、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
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
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二)公司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本公司制定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并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三年,每年向股东以
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0%。具体内容详见本招

1-1-397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分析”。


四、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 201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的议
案》,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则公司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由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新
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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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制度及投资者服务计划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的要求,公司已制定了较为严格的信
息披露基本制度和较为完备的投资者服务计划。公司股票如果能成功发行并上
市,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和严格信息披露
制度和投资人服务计划,更好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信息披露制度


公司已制订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计划在公司股票上市后实施,
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的信息披露以真实披露、及时披露、公平披露为原则,保证所有股
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力求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合法,所披露的
信息应便于理解,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公司披露的信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上刊登,同时将
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股东查阅。公司在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
指定网站,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
3、公司的信息披露事项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
4、公司应严格按照《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公司股票挂牌交易证券交易所
的规定披露有关信息。公司除按照强制性规定披露信息外,应主动、及时地披露
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
5、公司需要披露的信息包括:
(1)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
(2)临时报告(包括: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决议、需要公告的董事会决议、
监事会决议、需要公告的收购、出售资产行为、需要公告的关联交易、需要公告
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需要公告的重大担保行为、需要公告的重要合同
的订立、变更和终止以及依照《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司股票挂牌交易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或要求需要公告的其他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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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发行新股或者公司债券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披露有关发行和上市文件(包括:招股意向书、配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
集办法、上市公告书等);
6、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合规;
7、信息披露前应严格履行下列审查程序:(1)提供信息的部门负责人认真
核对相关信息资料;(2)董事会秘书进行合规性审查;(3)董事长签发;
8、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另外委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
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任何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在该
信息披露之前,应保守秘密,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0、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负有责任的董事、
监事、经理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投资者服务计划


1、及时、真实、准确地在指定报刊向投资者公布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有
关重大信息,并备置于规定场所供投资者查阅;
2、公布为投资者服务的电话和传真号码;
3、为投资者服务的电话做到有专人接听、记录和答复;
4、向投资者公布公司网站名称,接受投资者访问。公司将在网站上刊载公
司和本行业的国内外信息,向广大投资者全面介绍公司基本面情况和公司及行业
发展的最新动态,同时开辟专栏接受并解答投资者询问;
5、建立完善的资料保管制度,收集并妥善保管投资者有权获得的资料,保
证投资者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能够及时获得需要的信息;
6、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保证服务工作的质量;
7、安排投资者亲自到公司参观、调研,让投资者了解公司的最新生产动态。


(三)公开信息披露的组织安排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与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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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有关证券经营机构、新闻机构等联系,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
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
1、公司董事会秘书:纪鹏斌
2、对外咨询电话:0535-7717760
3、传真:0535-7717337
4、互联网地址:www.longdameat.com
5、电子信箱:jipb@longdameat.cn


二、重要合同

截至 2014 年 3 月 15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合同如下:


(一)借款及担保合同


序 借款 金额 年利 担保
借款合同编号 贷款银行 借款期限 担保合同编号
号 人 (万元) 率 方式
龙大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009.12.29- 内房抵押权字第 004
1 无 4,000 5.76% 抵押
牧原 内乡县支行 2014.12.26 号
龙大 41132501-2013 年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013.12.18- 41132501-2009(抵)
2 1,000 6% 抵押
牧原 (内乡)字 0029 号 内乡县支行 2014.12.17 字 000011(0008)号
龙大 中国建设银行莱阳 2013.12.9-
3 2013-1209 6,000 6% 保证 2013-1209-001
养殖 支行 2014.12.8
龙大 莱阳联社流借字 莱阳市农村信用合 浮动 2013.11.14- 莱阳联社保字 2013 年
4 2,000 保证
养殖 2013 第 0097 号 作联社 利率 2014.11.13 第 0097 号
龙大 中国建设银行莱阳 2013.10.10-
5 2013-269 1,500 6% 保证 2013-269-001
肉食 支行 2014.10.9

(二)采购合同


序号 采购方 供应方 合同摘要 产品种类 合同有效期/签订日期
产品以当日市场
1 龙大牧原 牧原股份 毛猪 2013.8.2-2015.8.1
价格进行核算
北京京鹏环宇
以总价 2,300 万 生猪养殖
2 龙大养殖 畜牧科技股份 2012.4.22
元购买设备 设备
有限公司

(三)销售合同


序号 合同对方 合同摘要 产品种类 合同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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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同对方 合同摘要 产品种类 合同有效期
家家悦集 ①约定订单方式、交货方式。
冷鲜肉
1 团股份有 ②约定货款结算方式。 2014.1.1-2014.12.31
冷冻肉
限公司 ③约定经销区域、促销合作。
烟台振华 ①约定产品陈列区域。
2 量贩超市 ②约定送货、收货方式。 冷鲜肉 2013.8.25-2014.8.24
有限公司 ③约定商品价格制定方式。
济南人民
①约定订单方式、交货方式。
大润发商
3 ②约定货款结算方式。 冷鲜肉 2013.1.1-至今
业有限公
③约定经销区域、促销合作。


(四)加盟合同


公司与区域加盟经销商签订加盟合同,其中销售规模较大的如下表:
合同对
序号 合同摘要 合同有效期

1 孔祥利 ①授权区域加盟商经营产品、经营区域、合作 2013.7.28-2014.7.27
2 鹿传友 期限。 2013.4.12-2014.4.11
3 徐光法 ②产品价格调整通知方式。 2013.5.24-2014.5.23
③制定销售任务及销售政策:开店数量、销售
4 盖炳超 2014.1.1-2015.1.1
额、结算方式。
5 王辉 ④约定加盟费及履约保证金。 2013.8.5-2014.8.4


(五)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序号 发包方 承包方 工程名称 合同价款 签订日期
烟台金正环保设 烟台龙大养殖有限公司第
1 龙大养殖 506 万元 2013.10.17
备有限公司 六养猪场废水处理工程

(六)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龙大养殖与山东省莱阳市下辖的 8 个村民委员会签署了 9 份《农村土地承包
合同》,承包农村土地 9 宗,合计 1,902.05 亩,具体如下:
序 土地 面积 承包金
发包方 农村土地承包证号 承包期限 用途
号 坐落 (亩) (元/亩/年)
莱阳市吕格庄镇 莱阳市农地承包权(2010) 江汪庄 2006.1.10- 江汪庄
1 319.83 300
江汪庄村民委员会 第 160708140080721 号 村南 2026.1.9 养猪场
莱阳市万第镇 莱阳市农地承包权(2010) 王宋村 2006.1.15- 王宋
2 192.45 260
王宋村民委员会 第 160708180100602 号 东 2026.1.14 第一猪场
莱阳市万第镇 莱阳市农地承包权(2010) 王宋村 2006.1.15- 王宋
3 148 310
王宋村民委员会 第 160708180100603 号 东 2026.1.14 第二猪场
莱阳市龙旺庄街道 当年 600 公
莱阳市农地承包权(2010) 西陡山 2006.1.10-
4 办事处西陡山 81.54 斤小麦国家
第 160708030030351 号 村西 2026.1.9 陡山
村民委员会 收购价折算
养猪场
莱阳市龙旺庄街道 莱阳市农地承包权(2010) 中陡山 当年 600 公 2006.1.10-
5 14.47
办事处中陡山 第 160708030020301 号 村西 斤小麦国家 20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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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土地 面积 承包金
发包方 农村土地承包证号 承包期限 用途
号 坐落 (亩) (元/亩/年)
村民委员会 收购价折算
莱阳市团旺镇 莱阳市农地承包权(2010) 杨格庄 2010.6.30-
6 252.58 450
杨格庄村民委员会 第 160708170390566 号 村东 2030.6.29 杨格庄养猪
莱阳市团旺镇 莱阳市农地承包权(2010) 东石格 2010.6.30- 场
7 192.74 450
东石格庄村民委员会 第 160708170490423 号 庄村北 2030.6.29
莱阳市万第镇 莱阳市农地承包权(2010) 南崔格 2010.7.1- 南崔格庄养
8 291.61 310
南崔格庄村民委员会 第 160708180010676 号 庄村东 2030.6.30 猪场
莱阳市团旺镇 莱阳市农地承包权(2010) 西团旺 2010.7.1- 西团旺前养
9 408.83 800
西团旺前村民委员会 第 160708170010323 号 前村西 2030.6.30 猪场

上述序号 1-5 的农村承包土地作为现有的 4 个养猪场用地,序号 6-9 的农村
承包土地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3 个养猪场用地。


(七)农村土地租赁合同


龙大养殖与山东省莱阳市下辖的 5 个村民委员会签署了 6 份《农村土地租赁
合同》,租赁农村土地 6 宗,合计 66,192 平方米,具体如下:
序 集体建设 面积 租金
出租方 租赁期限 用途
号 土地证号 (平方米) (元/年)
莱阳市吕格庄镇 莱集用(2010) 2006.1.10- 江汪庄养猪
1 4,202 1,890
江汪庄村民委员会 第 606 号 2026.1.9 场生活区
莱阳市万第镇 莱集用(2010) 2006.1.15- 王宋第一猪
2 4,609 1,797
王宋村民委员会 第 607 号 2026.1.14 场生活区
莱阳市万第镇 莱集用(2010) 2006.1.15- 王宋第二猪
3 10,736 4,991
王宋村民委员会 第 608 号 2026.1.14 场生活区
莱阳市团旺镇 莱集用(2010) 2010.7.29- 杨格庄养猪
4 12,936 8,730
东石格庄村民委员会 第 610 号 2030.7.28 场生活区
莱阳市万第镇 莱集用(2010) 2010.7.29- 南崔格庄养
5 11,594 5,391
南崔格庄村民委员会 第 609 号 2030.7.28 猪场生活区
莱阳市团旺镇 莱集用(2010) 2010.7.29- 西团旺前养
6 22,115 26,536
西团旺前村民委员会 第 611 号 2030.7.28 猪场生活区

上述序号 1-3 的农村租赁土地作为现有的 3 个养猪场生活区用地,序号 4-6
的农村租赁土地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3 个养猪场生活区用地。

(八)关联交易合同


序号 合同对方 合同类型 产品 价格 合同期限
冷冻肉、冷鲜肉、
1 龙大集团 销售 市场价 2014.1.25-2015.1.24
检测服务
包装物、电力、
2 龙大集团 采购 市场价 2014.1.25-2015.1.24
热力
3 伊藤忠(青岛) 销售 冷冻肉 市场价 2014.1.25-2015.1.24
4 神龙食品 租赁 房产 30 万元/年 2013.1.1-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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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
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以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
讼或仲裁事项。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
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
存在涉及刑事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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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宫明杰 秋山刚 宫学斌




谭喆夫 张德润 赵方胜




刘惠荣 王蔚松 郭延亮




全体监事签名:




董瑞旭 土桥晃 刘克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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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王 辉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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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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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蔡 雷




保荐代表人:
赵 刚 刘 义




法定代表人:
何 如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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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
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
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字:

万 蓉 陈 光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王 军




北京市鼎石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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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
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
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
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
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名:

冯 芸 魏 强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刘志新




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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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
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
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
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评估师签名:

刘世清 刘仙忠




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名:

张景轩




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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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
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
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
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上述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名:

冯 芸 魏 强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刘志新




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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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时间和地点

查阅时间: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 9:00~12:00、13:00~17:00
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莱阳市食品工业园
联系人:纪鹏斌
电话:0535-7717760
传真:0535-7717337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20 层
联系人:赵刚、刘义、张群伟、徐巍、黄承恩
电话:021-60933176
传真:021-6089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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