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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12-05-29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WUXI HUADONG HEAVY MACHINERY CO., LTD.

(无锡市滨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华苑路 12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四楼)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5,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9.99 元人民币

发行日期: 2012 年 5 月 30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20,000 万股

翁耀根、翁杰和孟正华承诺如下:“1、自股份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人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2、在本人在股份公司任职期间,本人将向股
份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公司股份总数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所 持 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制及 股 司股份。3、在本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
东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公司股份
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华重集团、振杰投资和杰盛投资承诺如下:“自
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
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
Jiuding Mars、Vertex China 和 Smart Base 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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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如下:“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

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
份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2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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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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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发行前总股本为 15,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约 5,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后总股本约为 20,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流通股。发行人控股股
东华重集团,实际控制人翁耀根、孟正华、翁杰及发行人其他发起人股东作出股
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具体情况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一
发行人股本情况”。


二、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全体股东作出不可撤销之承诺,在 2012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无锡华东重型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上将对《关于明确公司上市后实施的<无锡华东重型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分红规定事项》的议案投赞成票。该议案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在公司实现盈利年度,公司应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向股东现金分配

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与经营规
模不匹配时,可以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2、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或股利分配。

3、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公
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外部监事(如有)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
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
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4、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要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并经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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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
润分配政策的修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且经半数以上监
事表决通过,若公司有外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则应经外部监事表

决通过。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修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股东大会应通过网络投票的形式进
行表决。

5、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
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章 股利分

配政策” 。


三、滚存利润的处理安排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90,375,540.46 元。根据 2011
年 3 月 10 日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
分配利润在本次发行上市后由全体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四、风险因素

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
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章的全部内容,并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宏观经济周期的影响

发行人所处行业为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业,是为内河和沿海集装箱港口、铁
路货场等下游用户提供集装箱装卸设备的产品供应商。由于我国乃至世界宏观发
展形势和经济增长幅度将直接制约港口和铁路的投资规划和投资规模,进而直接
影响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业的供需状况。因此,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业具有一定

的周期性,如果未来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市场需求发生转变,集装箱装卸设备
的市场需求可能出现下降,发行人的销售收入及净利润也可能因此受到不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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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

(二)新市场开拓风险

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较为迅速,市场前景广阔,为了不断满足市场需求,扩
大业务范围,保持竞争优势,公司在维护过往客户的同时,需要不断开发新客
户。由于集装箱装卸设备属于特种设备,同类产品的不同规格亦需要相应的许可
资质。因此如果客户对产品的规格有新的要求,发行人可能不具备该规格的生产
资质,进而面临在招投标或开拓新市场时难以获得客户认可的风险。

(三)原材料价格变动风险

发行人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和综合非标件(钢材为其主要原材料之一),
二者合计占公司产品平均成本的 65%-75%左右。因此钢材对公司产品成本的影响
较大。钢铁行业是国民经济基础产业,受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

投资规模的影响较大,钢材价格因市场需求、原材料供给和经济形势的变化保持
震荡格局,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周期性波动特征。因此如果在获取订单到原材料采
购期间钢材价格出现上涨,而公司没有采取其他有效的措施应对,没能及时消化
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增加,将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四)实际控制人的控制风险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翁耀根、孟正华和翁杰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通过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华重集团、振杰投资和杰盛投资)间接控制发行人 67.00%的股权,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权仍然达到 50.25%,处于绝对控股
的地位。如发行人无法有效做到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者之间相互促

进、相互制衡,存在大股东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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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发行概况........................................................................................................................................................................2

发行人声明 ...................................................................................................................................................................4

重大事项提示 ...............................................................................................................................................................5

第一节 释义 .............................................................................................................................................................. 12

第二节 概览 .............................................................................................................................................................. 17

一、发行人简介 ............................................................... 17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8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19
四、本次发行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 20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2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2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23
三、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 26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27

一、市场风险 ................................................................. 27
二、原材料价格变动风险 ....................................................... 28
三、外购综合非标件采购延迟交付及质量风险 ...................................... 28
四、经营风险 ................................................................. 28
五、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 29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29
七、汇率及外销风险 ........................................................... 30
八、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 31
九、实际控制人的控制风险 ..................................................... 31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32

一、基本情况 ................................................................. 32
二、发行人改制和重组情况 ..................................................... 32
三、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 34
四、发行人设立及历史沿革 ..................................................... 35
五、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 54
六、公司出资及历次验资情况 ................................................... 54
七、发行人组织结构 ........................................................... 56
八、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 59
九、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发起人基本情况............................. 60
十、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控制和参股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 74
十一、发行人股本情况 .........................................................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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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发行人内部职工股的情况 ................................................. 81
十三、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的情况 ........................... 81
十四、发行人劳动用工及社会保险情况 ............................................ 81
十五、主要股东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 82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85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 85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 87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 94
四、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和竞争优势 ......................................... 110
五、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 116
六、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136
七、特许经营 ................................................................ 145
八、生产技术 ................................................................ 145
九、境外资产情况 ............................................................ 147
十、质量控制 ................................................................ 148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51

一、同业竞争情况 ............................................................ 151
二、关联方、关联关系 ........................................................ 153
三、关联交易情况 ............................................................ 154
四、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 171
五、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意见 ................................... 172
六、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 172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174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 174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股份情况 .............. 178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179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领取收入情况 ................ 180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及所 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 180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 181
七、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协议、承诺及履行情况 ........ 182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 182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 183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187

一、公司治理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187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 205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占用和担保情况的说明 ............................. 205
四、发行人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评价及注册会计师意见 ............................. 205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06

一、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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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意见类型及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 214
三、发行人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14
四、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率及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 232
五、分部信息 ................................................................ 233
六、非经常性损益 ............................................................ 234
七、主要固定资产及对外投资 .................................................. 234
八、主要无形资产 ............................................................ 235
九、主要债项 ................................................................ 236
十、股东权益 ................................................................ 238
十一、公司主营业务销售的基本情况 ............................................. 240
十二、现金流量的基本情况 .................................................... 245
十三、或有事项、承诺事项、期后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245
十四、财务指标 .............................................................. 246
十五、公司设立时及以后历次验资及评估情况 ..................................... 248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50

一、财务状况分析 ............................................................ 250
二、盈利能力分析 ............................................................ 283
三、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 320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 323
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 324
六、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 324
七、公司未来分红规划 ........................................................ 326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329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和计划 ........................................... 329
二、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 332
三、实施上述计划面临的主要困难............................................... 333
四、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 333
五、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实现上述业务目标的作用 ................................. 333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335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33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 33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 337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348
五、公司拟进行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 .......................... 356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 360
七、募集资金项目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360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362

一、股利分配政策 ............................................................ 362
二、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 364
三、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 364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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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366

一、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 .................................................... 366
二、重要合同 ................................................................ 366
三、对外担保情况 ............................................................ 371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371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 371

第十六节 有关声明 ............................................................................................................................................ 372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379

一、备查文件目录 ............................................................ 379
二、文件查阅时间和查阅地点 .................................................. 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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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般用语
发行人、公司、股份公司、
指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华东重机

华重有限 指 发行人的前身无锡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质检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安监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环保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交通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008 年 3 月前)

交通运输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08 年 3 月后)

铁道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无锡工商局 指 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

滨湖工商局 指 无锡市滨湖工商行政管理局

无锡市外管委 指 无锡市利用外资管理委员会

实际控制人 指 翁耀根、孟正华和翁杰三人

华重集团、控股股东 指 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93 机械厂 指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厂(成立于 1993 年 5 月 22 日)

华东机械厂、99 机械厂 指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厂(成立于 1999 年 6 月 14 日)

华重科技 指 无锡华东重机科技有限公司

迈尔斯通 指 英属维尔京群岛迈尔斯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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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杰投资 指 无锡振杰投资有限公司

杰盛投资 指 无锡杰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Jiuding Mars 指 Jiuding Mars Limited

Smart Base 指 Smart Base (Hong Kong) Limited

Vertex China 指 Vertex China Capital Limited

Jiuding China 指 Jiuding China Growth Fund, L.P.

淡马锡 指 Temasek Holdings (Private) Limited

菲林倍特 指 无锡菲林倍特厨柜有限公司

锌盾科技 指 无锡华东锌盾科技有限公司

华泰照明 指 无锡华泰节能照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吊具公司 指 无锡华东重机吊具制造有限公司

耀华起重 指 无锡耀华起重运输机械有限公司

华泰工程 指 无锡华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自动化公司 指 无锡华东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港桥 指 广州港桥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
指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中瑞岳华、会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瑞岳华会计师事

计师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同华 指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瑞华 指 北京中瑞华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5,000 万股人
本次发行 指
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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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年、近三年 指 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

报告期 指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A股 指 每股面值为 1.00 元之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发办法》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后实
《公司章程》(草案) 指
施)》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05 台轨道吊、24
产能扩建项目、募投项目 指
台岸桥产能扩建项目

滨开公司 指 无锡滨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

金泰置业 指 无锡金泰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华发大厦 指 华庄科技发展大厦

主要客户、供应商、合作单位和竞争对手

港迪电气 指 武汉港迪电气有限公司

SEW 指 SEW-传动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北京起重院 指 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含中交
振华重工 指
上海港口机械厂有限公司)

中铁山桥 指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重工 指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一重工 指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三一集团 指 三一集团有限公司

卫华集团 指 卫华集团有限公司

红光港机 指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红光港机厂

南京港机 指 南京港口机械厂

润邦股份 指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太原重工 指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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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 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分行或其支行

农业银行 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分行或其支行

招商银行 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分行或其支行

中信银行 指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分行或其支行

南京银行 指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分行或其支行

交通银行 指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分行或其支行

工商银行 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分行或其支行

专有名词

轨道吊 指 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轮胎吊 指 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场桥 指 轨道吊和轮胎吊的合称

岸桥 指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用于集装箱的堆叠和码头、堆场内的水平运输的一种
正面吊 指
吊车

集装箱电控系统、减速机、制动器、电缆、联轴器等
综合非标件 指
非标准件
集装箱装卸设备是在港口集装箱码头、铁路集装箱货
集装箱装卸设备 指 场用于集装箱装卸、搬运和堆码作业的起重运输机械
的统称,包括场桥、岸桥等。

通用门机 指 通用门式起重机

通用桥机 指 通用桥式起重机

重型岸桥 指 适用于沿海大型港口的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轻型岸桥 指 适用于内河大中型港口的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轻小型岸桥 指 适用于内河小型港口的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物流工程分会和北京起重运输机
《集装箱装卸设备行业
指 械设计研究院联合编制的《集装箱装卸设备行业研究
研究报告》、行业报告
报告》

用于整台门机的行走,即沿着预先铺设好的轨道行
大车 指
走,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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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起升,带有卷扬机,通过卷扬机和滑轮把货物吊
小车 指 起来;同时小车带有 4 个轮子,当货物起吊后,用于
横向(沿主梁方向)行走

集装箱化率 指 集装箱运输量在货物发运量的占比

铁路疏港占比 指 铁路集装箱疏运量在港口集装箱疏运量比例

是以长度为 20 英尺的集装箱为国际计量单位,也称
TEU 指
国际标准箱单位

m 指 米

t 指 吨

m/min 指 米/分钟

TSG 指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普板 指 普通碳素结构钢

锰板 指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起重机的大车或小车行走过程中,车轮轮缘与轨道侧
啃轨 指 面接触,产生水平侧向推力,引起轮缘与轨道的摩擦
及磨损。

监测起重机运行的一套管理软件,可反映起重机机构
CMS 管理系统 指 工作状态、故障情况,并将数据统计汇总,通过显示
屏反映出来或者储存记载。

一种程序控制器,通过程序的输入对起重机的运行加
PLC 自动控制系统 指
以控制

应用计算机进行结构分析的方法,将要分析的各个弹
有限元计算方法 指
性体假想成有限个单元,分别进行分析、计算。

一种传感通道,可以将起重机工作机构和结构的变化
光纤光栅传感器 指 情况通过传感器放大并加以分析,通过光纤的传输汇
集到计算机。

吊具在设备运行中发生影响作业和生产效率的摇摆,
防摇系统 指 通过电气、机械的反阻尼功效,减少摇摆的频率和幅
度的一种技术。

实现吊具垂直旋转和水平倾斜,从而确保不同工况、
吊具偏转系统 指
地面条件下的集装箱吊装技术。


敬请注意,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
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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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

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UXI HUADONG HEAVY MACHINERY CO., LTD.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翁耀根

成立日期:2004 年 1 月 9 日

住所:无锡市滨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华苑路 12 号

经营范围: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岸桥的生产,起重机械、金属结构件
及其他非标设备的生产与安装。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公司系根据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同意无锡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变更外商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苏商资[2010]1232 号文)批准,以截至 2010 年 10 月
31 日止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181,637,244.61 元人民币按照 1.210915:1 的比例折
合 15,000 万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发 起 人 为 华 重 集 团 、 Jiuding Mars 、 振 杰 投 资、 杰 盛 投 资 、 Smart
Base、Vertex China。

2010 年 12 月 3 日,中瑞岳华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304 号《验资报告》,
对上述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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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在无锡市工商局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注册资本为
15,000 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20200400018581,公司名称变更为无锡华东重
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概述

发行人所处行业为装备制造业中的通用设备制造子行业,自成立以来,一直
专注于从事轨道吊、岸桥等集装箱装卸设备研发、生产、安装与销售。

发行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起
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公司研发生产的“MJ50~60 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
重机(证书编号 2007GRC10047)”和“新型智能化轻型岸边集装箱起重机(证书
编号 2010GRC10093)”分别于 2007 年和 2010 年获得经科技部、环保部、商务部
和质检总局认定的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2010 年,公司通过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体系认 证( 证书 编号 :05310S10007R0M )和 环境管 理体 系认 证( 证书 编号:
05310E20017R0M);2009 年,公司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
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年,公司通过了

ISO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编号:05309Q10592R1M)。截至本招股说
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获得多项荣誉、资质和认证。

发行人与长江水系、珠江水系、京杭运河水系以及沿海的主要港口都建立了
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产品除覆盖国内主要内河港口和部分沿海港口,亦销往印
度尼西亚等国外市场,其中发行人生产的轨道吊产品还应用于部分铁路货场。发

行人已发展成为我国具备轨道吊和岸桥资质和生产能力的专业化集装箱装卸设备
生产厂商。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华重集团,现持有发行人 7,800.00 万股股票,占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 52.00%。华重集团成立于 1999 年 6 月 14 日,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主要业务为实业投资,主要资产包括控股、参股公司的股权。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翁耀根、孟正华和翁杰,其中翁耀根和孟正华为夫妻
关系,翁杰为翁耀根和孟正华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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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耀根: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华重集团 87%的股权,并通过华重集团持有振
杰投资 3%股权以及杰盛投资 52%股权。现任华重集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杰盛投
资执行董事兼经理、锌盾科技监事、振杰投资监事、发行人董事长。

孟正华: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华重集团 13%的股权,持有发行人股东振杰投

资 2%的股权,现任振杰投资执行董事兼经理、迈尔斯通董事、华重集团监事、华
泰照明监事、发行人董事。

翁杰:持有发行人股东杰盛投资 48%的股权,持有发行人股东振杰投资 95%的
股权,现任杰盛投资监事、发行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发起人基本情况”。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中瑞岳华出具的《审计报告》(中瑞岳华审字[2012]第 4009 号),公司
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和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的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流动资产合计 332,129,478.30 287,427,751.24 317,385,523.8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3,695,444.90 98,749,455.10 55,812,245.78
资产总计 505,824,923.20 386,177,206.34 373,197,769.62
流动负债合计 223,748,998.03 182,369,058.73 234,722,827.78
非流动负债合计 21,413.37 144,569.24 -
负债合计 223,770,411.40 182,513,627.97 234,722,827.78
股东权益合计 282,054,511.80 203,663,578.37 138,474,941.8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505,824,923.20 386,177,206.34 373,197,769.62


(二)利润表的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营业收入 493,427,586.22 485,733,932.17 339,324,236.08
营业成本 323,019,015.61 346,891,623.49 240,987,006.80
营业利润 88,955,370.90 85,895,313.07 50,298,439.83
利润总额 91,874,402.79 96,135,763.31 51,812,6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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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净利润 78,390,933.43 82,523,499.47 45,257,819.89
综合收益总额 78,390,933.43 82,523,499.47 45,257,819.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
74,144,098.91 72,682,771.98 43,757,800.85
净利润


(三)现金流量表的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484,006.47 52,415,206.08 22,458,380.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717,141.45 -36,754,177.42 -5,848,155.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11,953.45 4,715,681.33 -16,542,765.3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521,218.75 20,376,699.48 67,459.39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财务指标
或 2011 年度 或 2010 年度 或 2009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48 1.58 1.35
速动比率(倍) 0.96 1.06 0.55
资产负债率 44.24% 47.26% 62.9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90 5.67 5.57
存货周转率(次) 3.06 2.46 1.3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9,775.09 10,138.28 5,612.79
利息保障倍数(倍) 72.33 165.53 85.6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32 0.35 0.24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
0.08% - -
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四、本次发行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

(一)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5,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在证券交易所开立股票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包括证券投资基
金),但是法律、法规禁止购买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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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建设期 项目核准情况
(万元) (万元)
105 台轨道吊、24 台岸桥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0,356 35,425 18 个月
产能扩建项目 锡发改许外(2011)第 120 号


公司将严格按有关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

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将通过公司自行筹资解决;如果实际募集资金超过上述投
资额,则超募资金按照以下先后顺序有计划地进行使用: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
目、归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

有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请参见“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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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1.00 元

3、发行股数:5,000 万股

4、本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25.00%

5、每股发行价格:9.99 元/股(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综
合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

6、发行市盈率:27.0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1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7、发行市净率:2.71 倍(每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之比)

8、发行前每股净资产:1.88 元(按 201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除以发
行前总股本 15,000 万股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3.69 元(按公司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测算募集资金净额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9、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

10、发行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开立股票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包括证券
投资基金),但是法律、法规禁止购买的除外

11、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12、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49,950.00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45,541.80 万元;

13、预计发行费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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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 4,408.20 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 3,726.70 万元

审计、验资费用 164.00 万元

律师费 70.50 万元

信息披露等费用 447.00 万元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华苑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翁耀根

电话:0510-85627789

传真:0510-85625595

联系人:何艺舟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涛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四楼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盈泰中心 2 楼 16 层

电话:010-83958801/83958808

传真:010-83958819

保荐代表人:高亮、沙俊涛

项目协办人:罗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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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其他成员:胡俊涛、张凡伟、邵鹤令、盛赞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院内

负责人:付洋

电话:010-85262828

传真:010-85262826

签字律师:杨健、周延、张步勇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8-9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顾仁荣

电话:010-88095588

传真:010-88091190

签字注册会计师:谢卉、李蕊

(五)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季珉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B 座 18 层

电话:010-88091200

传真:010-88091205

经办注册评估师:吕艳冬、徐兴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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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土地估价机构

名称:北京中瑞华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管伯渊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522 室

电话:010-88091204

传真:010-88091205

经办土地估价师:季珉、崇建培

(七)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八)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5 号

法定代表人:宋丽萍

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164

(九)本次发行的收款银行

户名: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中山花园支行

收款账号:4101750004000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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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755-82305618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
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三、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时间: 2012 年 5 月 23 日~2012 年 5 月 25 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2 年 5 月 29 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2 年 5 月 30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发行结束后尽快安排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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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行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

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列风险因素依重要性原则或可能

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分类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市场风险

(一)宏观经济周期的影响

发行人所处行业为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行业,是为内河和沿海集装箱港口、
铁路货场等下游用户提供集装箱装卸设备的产品供应商。由于我国乃至世界宏观
发展形势和经济增长幅度将直接制约港口和铁路的投资规划和投资规模,进而直
接影响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业的供需状况。因此,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业具有一
定的周期性,如果未来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市场需求发生转变,集装箱装卸设
备的市场需求可能出现下降,发行人的销售收入及净利润也可能因此受到不利影
响。

(二)市场竞争风险

集装箱装卸设备是集资本、技术和劳动力要素于一体的产品,投入高,专业
性强。目前,我国具备较强的岸桥和轨道吊生产能力的企业相对比较集中,国内
轨道吊市场主要供应商为华东重机、振华重工、中铁山桥、红光港机和三一集
团,国内岸桥市场主要供应商为振华重工、华东重机和大连重工,这些生产厂商
都在集装箱装卸设备市场领域内具备相当的竞争优势。虽然目前我国具备一定生
产能力的轨道吊和岸桥的生产厂商相对较少,但国际上还有一些诸如日本 Mitsui
公司、德国 Liebherr 公司、芬兰 Cargotec 公司等著名机械生产厂商亦参与全球
范围内该领域的角逐。伴随着沿海和内河港口以及铁路的集装箱业务量的激增,

有实力或规模较小的企业将进一步加强市场开发和生产能力,市场竞争将更加激
烈,可能导致公司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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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市场开拓风险

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较为迅速,市场前景广阔,为了不断满足市场需求,扩
大业务范围,保持竞争优势,公司在维护过往客户的同时,需要不断开发新客
户。由于集装箱装卸设备属于特种设备,同类产品的不同规格亦需要相应的许可

资质。因此如果客户对产品的规格有新的要求,发行人可能不具备该规格的生产
资质,进而面临在招投标或开拓新市场时难以获得客户认可的风险。

二、原材料价格变动风险

发行人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和综合非标件(钢材为其主要原材料之一),
二者合计占公司产品平均成本的 65%-75%左右。因此钢材对公司产品成本的影响
较大。钢铁行业是国民经济基础产业,受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
投资规模的影响较大,钢材价格因市场需求、原材料供给和经济形势的变化保持
震荡格局,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周期性波动特征。如在获取订单到原材料采购期间

钢材价格出现上涨,而公司没有采取其他有效的措施应对,没能及时消化原材料
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增加,将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三、外购综合非标件采购延迟交付及质量风险

发行人在产品生产过程中需要大量向外采购如集装箱电控系统、减速机、制
动器、电缆、联轴器等非标准件。2009 年、2010 年和 2011 年,发行人主营业务
成本(轨道吊和岸桥)中综合非标件总量分别为 9,434.21 万元、15,190.39 万元
和 12,323.38 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轨道吊和岸桥)中直接材料的比例分别为
48.20%、55.22%和 51.20%。如果综合非标件质量不能符合要求或者供货方不能按

时交货,将影响发行人产品的质量和生产计划的如期完成。

四、经营风险

(一)延迟交货的违约风险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中,客户一般以一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和延迟交
货罚金条款来确保发行人能够按时交货。公司在国内具有较高的品牌认可度,产

品需求量较大,公司的生产基本处于满载运营状态,从而可能发生无法按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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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订货合同及时交货的情况,因此公司存在延迟交货的违约风险。

(二)技术开发风险

集装箱装卸设备技术开发具有高技术含量、高投入、开发周期较长的特点。
尤其是在中国经济迅速发展的近几年来,无论是港口、铁路运输业都对国内集装
箱装卸设备供应商提出了较高的技术开发要求。随着我国沿海港口、内河港口和
铁路网建设的全面展开,不同建设要求和不同建设环境导致施工单位对集装箱装
卸设备需求呈现多样化态势,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及时地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
品,则可能影响其在未来新竞争格局中的优势地位。

(三)技术工人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地处我国经济较为发达的长三角地区,该区域内机械制造业发达,相
关设备生产厂商众多,因此技术工人供不应求的情况更为突出。尤其在本次募投

项目实施后,公司产能将大幅扩张,对技术工人的需求也将同步增加,倘若公司
现有技术工人储备不足或不能及时充实现有人员力量,公司将存在技术工人短缺
的风险。

五、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业务进入高速发展期,公司应收账款原值增长较快。
2009 年末、2010 年末和 2011 年末,应收账款原值分别为 7,928.56 万元、10,325.27
万元和 16,647.67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21.24%、26.74%和 32.91%,其中
2011 年末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为 87.55%。公司应收账款原值较大且随

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而增大,占总资产比重较高,如果部分客户出现支付困难或者
长期拖欠款项,将对本公司资金周转产生不利影响。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为“105 台轨道吊、24 台岸桥产能扩建项目”。该项

目实施目的是为了更好的配合公司业务的发展,扩大公司产能,提高公司产品研
发的技术实力,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促使公司稳步走向国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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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虽然公司已聘请有关专业机构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市场、技术、环保、财
务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论证和预测分析,公司董事会也对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
研究,但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计划能否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
存在不确定性;同时,竞争对手的发展、产品价格的波动、市场容量的变化、宏
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销售渠道和营销力量的配套等因素也会对项目的投资回报
和公司的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二)管理风险和组织实施风险

本次发行后,募投项目将逐步展开,公司的资产规模、产销规模、人员规模
等将进一步扩大,对公司管理层的管理与协调能力,以及公司在资源整合、技术

开发、市场开拓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在业务快速发展过程中,如不能
有效解决管理问题,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发行人 2009 年、2010 年和 2011 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38.69%、46.94%和
32.28%。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提高。由于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达
产期为 48 个月(包含建设期 18 个月),项目收益需要在达产期间内逐步体现,
因此发行人存在因净资产增长过快而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下降的风险。

(四)新增资产折旧、摊销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工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将进一
步加大,预计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约 2,300 万元。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完成后,若不能如期产生效益或实际收益低于预期的收益,则新增的固

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将可能导致发行人利润下滑。

七、汇率及外销风险

2010 年,公司开展了外销业务,与印度尼西亚港口签订岸桥和轨道吊销售合
同。由于公司签署境外销售产品合同时,主要以美元计价并结算,虽然发行人已
经采取锁定远期汇率等有效措施,但外汇汇率的波动仍可能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
影响。此外,由于外销业务还涉及到报关、海运、境外总装等流程,这些流程涉
及相关法律法规较为复杂,如因这些流程导致交付延迟或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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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形,或因境外客户所在国家或地区出现政局动荡等风险,则可能对本公司的
经营会产生一定影响。

八、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2009 年 9 月 11 日,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
局、江苏 省地方 税务局 批准, 公司被 认定为 高新技 术企业 ,证书 编号为
GR200932000770,公司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率 15%的
税收优惠政策。若本公司失去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者相关优惠政策发生变动,
则可能增加本公司的税负,从而给本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九、实际控制人的控制风险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翁耀根、孟正华和翁杰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通过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华重集团、振杰投资和杰盛投资)间接控制发行人 67.00%的股权,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权仍然达到 50.25%,处于绝对控股
的地位。如发行人无法有效做到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者之间相互促
进、相互制衡,存在大股东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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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WUXI HUADONG HEAVY MACHINERY CO., LTD.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 1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翁耀根
成立日期: 2004 年 1 月 9 日
整体变更设立日期: 2010 年 12 月 17 日
公司住所: 无锡市滨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华苑路 12 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0510-85627789
传真号码: 0510-85625595
互联网网址: http://www.hdhm.com/
电子信箱: securities@hdhm.com
经营范围: 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岸桥的生产,起重机械、金属
结构件及其他非标设备的生产与安装。

二、发行人改制和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及发起人

公司系根据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同意无锡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变更外商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苏商资[2010]1232 号)文批准,由无锡华东重型机械
有限公司以截至 2010 年 10 月 31 日止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181,637,244.61 元人
民币按照 1.210915:1 的比例折合 15,000 万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发 起 人 为 华 重 集 团 、 Jiuding Mars 、 振 杰 投 资、 杰 盛 投 资 、 Smart
Base、Vertex China。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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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华重集团 78,000,000 52.000%
2 Jiuding Mars 42,442,500 28.295%
3 振杰投资 15,000,000 10.000%
4 杰盛投资 7,500,000 5.000%
5 Smart Base 3,870,000 2.580%
6 Vertex China 3,187,500 2.125%
合计 150,000,000 100.000%


2010 年 12 月 3 日,中瑞岳华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304 号《验资报告》,

对上述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201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在无锡工商局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注册资本为
15,000 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现为 320200400018581,公司名称变更为无锡华东
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人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及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设立前,主要发起人华重集团的主要业务是实业投资,主要资产包括控
股、参股公司的股权。发行人设立后,华重集团拥有的主要资产及实际从事的主
要业务未发生改变。

(三)公司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系由华重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承继了华重有限的所有资产、负债及业
务,拥有完整独立的生产经营所需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

华重有限自 2004 年成立以来,一直以轨道吊、岸桥的研发、生产、安装和销
售为主营业务。目前公司的主要产品为轨道吊和岸桥。

(四)公司的主要业务流程

公司系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改制前后业务流程没有发生变化。具体的业
务流程参阅“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五)公司设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

本公司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发起人完全分开,不存在依赖发起人的
情形。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详见“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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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由华重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华重有限的所有资产、负债、权益均由本公
司承继,资产权属已办妥必要的变更手续。

三、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本公司产权明晰、权责明确、运作规范,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
等方面具备了必要的独立性,具备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业务独立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发行
人目前从事轨道吊、岸桥的研发、生产、安装和销售,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从事相同产品的生产经营。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均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不从事任何与发行人实际从事的业
务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体系、生产体系、销售体系和研发设计体系,具
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其它需要依赖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
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二)资产独立

发行人的资产完整,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
设施,发行人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
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公司没有以其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公司对其所有资产
具有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和其他资源被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而损害公
司利益的情况。

(三)人员独立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公司人员独立于控股股东。公
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
作并领取薪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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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产生,不存在股东、其他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超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
形。

(四)财务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独立行使相关职能,并配备了专业的财务人
员,财务人员未在股东及关联单位任职。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财务
管理制度,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公司能
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直接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公司开立
了独立的银行账户,独立纳税。

(五)机构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的管理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建立了完善的组织机构,依法设

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公司共设立十一个部门,分别为综合管理部、
财务管理部、项目管理部、制造管理部、物资采购部、市场营销部、技术研发
部、品质保证部、人力资源部、法务证券部和监察审计部,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
权。

四、发行人设立及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历史沿革概览

时间 事项 注册资本 股东 比例
华东机械厂 48.00%
2004 年 1 月 公司设立 520 万美元
迈尔斯通 52.00%
第一期及第二期第一 520 万美元 华东机械厂 48.00%
2004 年 6 月
次出资 (实收 107.31 万美元) 迈尔斯通 52.00%
520 万美元 华东机械厂 52.00%
2004 年 11 月 出资义务转让
(实收 107.31 万美元) 迈尔斯通 48.00%
520 万美元 华东机械厂 52.00%
2005 年 1 月 第二期第二次出资
(实收 351 万美元) 迈尔斯通 48.00%
520 万美元 华东机械厂 52.00%
2005 年 12 月 第三期出资
(实收 426 万美元) 迈尔斯通 48.00%
520 万美元 华东机械厂 52.00%
2006 年 12 月 第四期出资
(实收 520 万美元) 迈尔斯通 48.00%
2009 年 10 月 第一次增资 1,260 万美元 华重集团 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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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事项 注册资本 股东 比例
迈尔斯通 48.00%
华重集团 52.00%
2010 年 6 月 出资确认及出资置换 1,260 万美元
迈尔斯通 48.00%
华重集团 52.000%
Jiuding Mars 28.295%
振杰投资 10.000%
2010 年 10 月 第一次股权转让 1,260 万美元
杰盛投资 5.000%
Smart Base 2.580%
Vertex China 2.125%
华重集团 52.000%
Jiuding Mars 28.295%
整体变更为 振杰投资 10.000%
2010 年 12 月 15,000 万元
中外合资股份公司 杰盛投资 5.000%
Smart Base 2.580%
Vertex China 2.125%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的具体情况

1、2004 年 1 月,华重有限设立

发行人系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其前身为华东机械厂和迈尔斯通设立的
中外合资企业华重有限。华重有限于 2003 年 10 月 29 日经无锡滨湖经济技术开发
区管理委员会以“锡滨开管发(2003)138 号”文批准成立,并于 2003 年 11 月
27 日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外经贸苏府字[2003]50876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4 年 1 月 9 日,华重有限在无锡工商局登记注册,
注册号为“企合苏锡总字第 006792 号”。公司成立时,华东机械厂和迈尔斯通认

缴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际出资(万美元) 持股比例
1 华东机械厂 250.00 0 48.00%
2 迈尔斯通 270.00 0 52.00%
合计 520.00 0 100.00%


华重有限从公司设立到缴齐出资共履行四次出资程序及一次出资义务转让,

具体情况如下:

(1)2004 年 6 月,华重有限第一期及第二期第一次出资

2004 年 6 月 14 日,经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锡梁会师外验字(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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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82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4 年 6 月 11 日止,华重有限已收到全体股
东缴纳的注册资本第一期及第二期第一次合计 1,073,091.53 美元。其中迈尔斯通
以货币出资 405,000 美元,华东机械厂以实物资产出资 668,091.53 美元。

① 实物出资具体情况

2004 年 6 月 10 日,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梁会评报字(2004)
第 1039 号《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 2004 年 5 月 31 日),对华东机械厂投入
华重有限的实物资产厂房和设备的价值进行了评估,厂房和设备评估价值分别为
3,874,300 元和 3,405,910 元。出资明细如下:

序号 项目 账面原值(元) 重置价值(元) 评估金额(元)
1 厂房 2,043,638.00 4,650,000.00 3,874,300.00
2 机器设备 2,675,824.00 5,254,000.00 3,405,910.00
合计 4,719,462.00 9,906,530.00 7,280,210.00


根据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锡梁会师外验字(2004)第 1082 号《验

资报告》,按出资当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1:8.2768 折算,华东机械厂此次用于
出资的厂房评估值折合 468,091.53 美元、设备评估值折合 411,500.82 美元,合
计 879,592.35 美元,其中 668,091.53 美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 211,500.82 美元
作其他应付款处理。

发行人股东华东机械厂设备出资的具体内容如下:

名称 数量(台) 名称 数量(台) 名称 数量(台)
行车 2 自动焊机 3 发电机组
龙门吊 3 送丝机构 1 小汽车
台钻 3 半自动割刀 4 晒图仪
摇臂钻床 6 烘箱 2 复印机
绘图仪 1 空气压缩机 2 液压板料折弯机
锯床 1 光学经纬仪 3 剪板机
牛头刨床 1 测厚仪 1 冲床
铣床 1 里氏硬度计 1 磁座钻
龙门铣床 1 线号印字机 1 直流电焊机
车床 5 仿形机 1 配电箱
探伤仪 2 摆式剪板机
交流电焊机 52 水准仪


经核查,上述设备出资中的行车、摇臂钻床、交流电焊机、液压板料折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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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板机等 49 台设备是华东机械厂通过 1998 年 93 机械厂、桥架厂资产拍卖方式取
得;其余半自动割刀、摆式剪板机、龙门吊等 67 台设备是由华东机械厂购置取得
(其中龙门吊 1 台为华东机械厂自建)。华东机械厂投入的设备主要为结构件加
工设备、焊接设备和起重设备等。上述设备均是华东重机开展生产经营,制造轨
道吊、岸桥等产品的基本生产工具。

2004 年 6 月 18 日,无锡工商局向华重有限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册号:企合苏锡总字第 006792 号),公司注册资本为 520 万美元(实收资本为
107.309153 万美元)。

本期出资缴付后,华重有限各股东累积实缴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美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厂房 468,091.53
华东机械厂 12.84%
设备 200,000.00
迈尔斯通 货币 405,000.00 7.79%
实收资本合计 1,073,091.53 20.63%


②关于厂房出资

华东机械厂上述实物出资中的厂房为华东机械厂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坐落于华庄镇华清路 132 号的房屋(共计 4,183.11 平方米的厂房)。根据无锡东
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0 年 4 月 23 日出具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专项审核
报告》(锡东林专审[2010]275 号),上述作为出资的房屋已交由华重有限使用,
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发行人在收到华东机械厂以房屋出资时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贷:实收资本;并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额,同时
计入公司相关成本、费用科目。

经核查,华东机械厂用以出资的厂房因其所在的土地为集体非农建设用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
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
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因此,华东机械厂用以出资的厂房
办理过户程序,应当履行集体土地征收和出让程序。

保荐机构核查认为:由于厂房出资所在土地为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因此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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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厂一直未能办理厂房过户手续。

发行人律师认为:由于厂房使用的土地暂未纳入政府征用规划,华东机械厂
一直未能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没有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也无法办理厂房过

户手续。

为解决上述厂房出资的历史遗留问题,2010 年 5 月 31 日,华重有限董事会做
出决议并经无锡市外管委批准,华重集团(原华东机械厂,2007 年 12 月 18 日更
名为华重集团)以等额现金置换了上述厂房出资(详见本节“四(二)3、2010

年 6 月,出资确认及出资置换”)。

经核查,华东机械厂已在验资后将上述厂房交由华重有限占有、使用。2006
年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已经转移至华苑路 12 号即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场所,发
行人主要产品由其自有生产场所生产制造。2010 年,华重集团已通过变更出资的
方式以等值货币置换了上述出资,出资瑕疵问题已经彻底解决。

保荐机构认为,华重有限历史沿革过程中的上述出资瑕疵的法律障碍或风险
已经排除,对发行人主体资格的合法延续以及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影响,对本次
首发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发行人律师认为,华重有限历史沿革过程中的上述出资瑕疵的法律障碍或风
险已经排除,对发行人主体资格的合法延续以及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影响,对本
次首发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2)2004 年 11 月,出资义务转让

2004 年 11 月 18 日,华东机械厂与迈尔斯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迈尔斯
通将其持有华重有限 20 万美元出资义务转让给华东机械厂。2004 年 11 月 20 日,
华重有限召开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本次出资义务转让。

2004 年 12 月 30 日,无锡市外管委以《关于同意无锡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变更经营范围的批复》(锡外管委审三(2004)96 号),批准上述股
权转让。2004 年 12 月 30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华重有限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3]50876 号)。

本次出资义务转让后,华重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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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实收资本(美元) 认缴出资(美元) 出资比例
1 华东机械厂 668,091.53 2,700,000.00 52.00%
2 迈尔斯通 405,000.00 2,500,000.00 48.00%
合计 1,073,091.53 5,200,000.00 100.00%


(3)2005 年 1 月,第二期第二次出资

2005 年 1 月 19 日,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锡梁
会师外验字(2005)第 1002 号),经审验,截至 2005 年 1 月 19 日止,华重有限
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第二期第二次合计 2,436,908.47 美元:其中迈尔
斯通以货币出资 405,000 美元;华东机械厂以实物资产(设备)出资 131,908.47
美元、专利技术出资 50,000 美元、土地使用权出资 1,800,000 美元、人民币折合
美元出资 50,000 美元。华东机械厂第二期第二次出资 2,031,908.47 美元包括下
列出资方式和金额:

A、货币出资 415,000 元,折合 50,141.97 美元,其中 5 万美元作为注册资
本,141.97 美元作其他应付款。

B、2005 年 1 月 19 日投入土地使用权 30,767 平方米,按股东约定折合为 180

万美元作为投资。

C、根据股东签署的技术专利作价投资确认书,按股东双方约定折合为 5 万美
元作为投资。

D、根据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锡梁会师外验字[2004]
第 1082 号),华东机械厂于 2004 年 6 月 11 日投入设备 116 台,超出部分
1,750,550.00 元作为其他应付款处理,现从其他应付款中转出 131,908.47 美元
(折合 1,091,780.02 元人民币)作为华东机械厂投入资本。

2005 年 1 月 31 日,无锡工商局向华重有限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
司注册资本为 520 万美元(实收资本为 351 万美元)。

本期出资缴付后,华重有限各股东累积实缴出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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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美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厂房 468,091.53
设备 331,908.47
华东机械厂 土地使用权 1,800,000.00 52.00%
货币 50,000.00
专利技术 50,000.00
迈尔斯通 货币 810,000.00 15.58%
实收资本合计 3,510,000.00 67.58%


①关于专利技术出资

根据无锡东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专项审核报

告》(锡东林专审[2010]275 号),华东机械厂用以出资的专利已由华重有限无偿
使用,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发行人在收到华东机械厂以专利出资时的会计处理如
下:借:无形资产;贷:实收资本;并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计提无形资产摊销额,
同时计入公司相关成本、费用科目。

经核查,上述专利已经取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技术名称 专利权人 申请日期 专利号
1 可自动吊装的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翁耀根 1997.9.19 ZL97 2 47314.9
2 可自动平衡的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翁耀根 1997.9.19 ZL97 2 47313.0
3 组合式子母吊具 翁耀根 1998.12.31 ZL98 2 51175.2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合营者可以用货币出资,

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
用权等作价出资。以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
术作为出资的,其作价由合营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或者聘请合营
各方同意的第三者评定。华东机械厂以上述三项专利技术出资时未经评估,根据
股东于 2005 年 1 月 15 日签署的《技术专利作价投资确认书》,确认上述专利技
术折为 5 万美元出资。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华东机械厂以未经过评估的专利技术作为出资
不违反法律规定。

上述专利的专利权人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翁耀根,由翁耀根许可华东机械

厂无偿使用。经翁耀根同意,由华东机械厂将上述专利作为其部分出资与迈尔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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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共同成立华重有限。

保荐机构核查认为:由于出资后华重有限一直占有、使用上述专利技术,华
东机械厂一直未重视上述专利技术的过户工作;其后三项专利技术已于 2007 年、
2008 年陆续到期,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因此,华东机械厂以专利技术出资后一直

未办理过户手续。

发行人律师认为:由于华东机械厂对于《公司法》关于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应
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的规定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导致上述专利技术出
资后一直没有办理权属变更手续。2007 年至 2008 年上述专利技术陆续到期。

为了彻底解决上述专利出资瑕疵,2010 年 5 月 31 日,经华重有限董事会及无
锡市外管委批准同意,华重集团以等额现金置换了上述专利出资(详见本节“四
(二)3、2010 年 6 月,出资确认及出资置换)。

经核查,经翁耀根同意由华东机械厂将上述专利作为其部分出资与迈尔斯通
共同成立华重有限,上述实用新型专利由华重有限使用,应用于发行人的主营业
务产品。截至 2007 年、2008 年上述专利陆续到期后,发行人继续无偿使用上述
技术生产产品受法律保护。2010 年,华重集团已通过变更出资方式以货币置换了
专利权出资,出资瑕疵问题已经彻底解决。

保荐机构认为,华重有限历史沿革过程中的上述出资瑕疵的法律障碍或风险
已经排除,对发行人主体资格的合法延续以及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影响,对本次
首发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发行人律师认为,华重有限历史沿革过程中的上述出资瑕疵的法律障碍或风

险已经排除,对发行人主体资格的合法延续以及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影响,对本
次首发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②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资

A、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资能否认定为股东出资的说明

华东机械厂本次用于出资的土地坐落于无锡滨湖经济开发区,面积 30,767 平
方米,地号 4-28-0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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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机械厂是 4-28-08-116 号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主体,受让该宗土地使用权
的目的是为建办中外合资企业。2003 年 10 月 30 日华东机械厂与滨开公司签署锡
滨开土预[2003]第 035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预约协议书》。根据该协议书,
滨开公司通过滨湖区国土资源局向华东机械厂预约出让宗地编号为 D1-6 地块的国
有土地使用权(D1-6 地块后更名为 4-28-08-116 号土地使用权)。协议约定,华
东机械厂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必须用于建办中外合资企业。华东机械厂
于 2003 年 11 月 27 日申请获得了华重有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

书》,2004 年 1 月 9 日申办了华重有限《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1 年 8 月 30 日,江苏无锡滨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无锡
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无锡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土地出资相关事宜的说
明》,确认政府出让地号为 4-28-08-116 的土地使用权给华重集团(原无锡华东
重型机械厂,2007 年 12 月 18 日更名),用于华重集团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建

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华东机械厂支付了该宗土地使用权的全部出让金。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
让合同》(锡滨土资出合[2004]第 044 号),该宗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为 553.806
万元。截至 2004 年 11 月,华东机械厂已支付了土地出让金 462.8 万元;另差额
部分 91.006 万元作为华庄街道对企业的发展扶持资金由滨开公司代华东机械厂缴

纳。

2010 年 5 月 7 日,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滨湖分局针对 4-28-08-116 号土地使用
权出具《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土地出资相关事宜的说明》,确认该地
块的出让金先由滨开公司收取并全额缴付到位。

2010 年 5 月 11 日,华庄街道和滨开公司确认 4-28-08-116 号土地使用权的实
际购买人是华东机械厂,土地出让金由华东机械厂交给滨开公司,再由滨开公司
转交给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滨湖分局。该地块土地出让金总额为 5,538,060 元,其
中华东机械厂缴纳 4,628,000 元,另差额部分 910,060 元作为华庄街道对企业的
发展扶持资金由滨开公司代华东机械厂缴纳。

华东机械厂考虑到购买该宗土地使用权是向华重有限出资,为了节约成本,
尽快将土地使用权出资到位,加快生产基地的建设进度,在与出让方协商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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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机械厂以华重有限名义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将土地使用权证直
接办理至华重有限名下。发行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在华东机械厂以
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前未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入账。2005 年 1 月华东机械厂以土地
使用权出资后,股东投入土地使用权 180 万美元计入发行人无形资产科目。

华东机械厂为该宗土地使用权的实际购买人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确认。2011 年
3 月 8 日,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滨湖分局、滨开公司、华庄街道与无锡滨湖经济技术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共同确认华东机械厂作为土地使用权的实际受让方,全额缴纳
了其应负担的土地出让金,4-28-08-116 号宗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实际购买人为华东
机械厂。

保 荐 机 构 经 核 查 认 为 : 尽管 华 重 有 限 与 无锡 市 国 土 资 源 局滨 湖 分 局 就
4-28-08-116 号宗地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且土地使用权证是直接办理
至华重有限名下,但上述行为是华东机械厂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预约协议
书》、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得到政府部门同意,在华重有限配合下为尽快将土
地使用权出资到位,加快华重有限生产基地建设进度、节约成本的不规范操作方
式,该宗土地使用权的实际购买人为华东机械厂。华重有限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
不是因为其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行为,而是基于华东机械厂对其出资
的行为。因此,该宗土地使用权应当被认定为股东出资。

发行人律师认为:华东机械厂作为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已经全额缴纳土地出
让金,以上述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资能
认定为股东出资。

会计师认为:该宗土地使用权的实际购买人为华东机械厂,华东机械厂已全
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履行了出资义务。华重有限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是基于华东
机械厂对其出资的行为。因此,该宗土地使用权可以被认定为股东出资。

B、关于土地使用权的出资价格与取得成本差额的合理性说明

华东机械厂以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值作为出资定价依据。2005 年 1 月 19 日,华
东机械厂、迈尔斯通同意以无锡市振业不动产咨询评估事务所 2004 年 8 月 31 日
出具的评估基准日为 2004 年 8 月 27 日的(无锡)振业[2004](估)字第 87 号《土
地估价报告》对上述土地使用权的估值作为出资定价的依据。根据该报告,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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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2004 年 8 月 27 日,该宗地面积 30,767 平方米,评估值为 1,495.20
万元(486 元/平方米)。按出资当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该宗土地使用权价值为
180.66 万美元。

2011 年 2 月 20 日,中瑞华出具复核报告确认《土地估价报告》内容描述较清

晰准确、估价方法选用适当,评估结果合理。复核报告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根据复核报告,该宗土地使用权的基准地价级别为 5 级地;
无锡市 1997 版基准地价 5 级地基准地价标准为 500 元/平方米。因此,《复核报
告》确认《土地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 486 元/平方米可以保证。

在鼓励招商引资的大背景下,当地政府以优惠政策向华东机械厂出售该宗土

地使用权。根据华东机械厂与滨开公司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预约协议书》:
华东机械厂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地块内建办中外合资企业,并能在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项目建办的批准手续,外资在三年内到位。达产后每亩纳税销售不少
于 25 万美元。如果不能满足上述条件,滨开公司有权调换、收回华东机械厂预约
地块,或者追缴基础设施配套费、取消相关优惠政策等。发行人及其股东在约定
的时间内满足了上述条件;华东机械厂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不存在不确定性。

2011 年 8 月 30 日,江苏无锡滨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无锡
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无锡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土地出资相关事宜的说
明》,确认锡滨土资出合[2004]第 044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确定出让
金 5,538,060 元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法律规定和无锡滨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
优惠政策的规定,合法有效。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华东机械厂用以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出资价格公允,取
得成本与实际出资价格存在差异合理,不会影响发行人资本的充实性。

发行人律师认为:华东机械厂用以出资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资价格与取得成本

差额近 1 千万元具有合理性。

会计师认为:华东机械厂用以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出资价格公允,取得成本与
实际出资价格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不会影响发行人资本的充实性。

(4)2005 年 12 月,第三期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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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年 12 月 23 日,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锡
梁会师外验字(2005)第 1174 号),经审验,截至 2005 年 12 月 14 日止,华重
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第三期合计 75 万美元。本次出资均由迈尔斯
通以货币缴纳,连同前期出资 351 万美元,华重有限共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
资本 426 万美元。

2005 年 12 月 27 日,无锡工商局向华重有限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册号:企合苏锡总字第 006792 号),公司注册资本为 520 万美元(实收资本为 426
万美元)。

本期出资缴付后,华重有限各股东累积实缴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美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厂房 468,091.53
设备 331,908.47
华东机械厂 土地使用权 1,800,000.00 52.00%
货币 50,000.00
专利技术 50,000.00
迈尔斯通 货币 1,560,000.00 30.00%
实收资本合计 4,260,000.00 82.00%


(5)2006 年 11 月,第四期出资

2006 年 11 月 23 日,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锡
梁会师外验字(2006)第 1162 号),经审验,截至 2006 年 11 月 15 日止,华重
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第四期合计 94 万美元。本次出资均由迈尔斯
通以货币缴纳,连同前期出资 426 万美元,华重有限共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
资本 520 万美元。

2006 年 12 月 1 日,无锡工商局向华重有限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册号:企合苏锡总字第 006792 号),公司注册资本为 520 万美元(实收资本为 520
万美元)。

本期出资缴付后,华重有限各股东累积实缴出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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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美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厂房 468,091.53
设备 331,908.47
华东机械厂 土地使用权 1,800,000.00 52.00%
货币 50,000.00
专利技术 50,000.00
迈尔斯通 货币 2,500,000.00 48.00%
实收资本合计 5,200,000.00 100.00%


2、2009 年 10 月,华重有限第一次增资

根据 2008 年 2 月 22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 号),2008 年 1 月 1 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
未分配利润,在 2008 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因此,2009
年 8 月 18 日,华重集团与迈尔斯通签署《增资决定》,决定以华重有限在 2008

年 1 月 1 日前形成的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同日,华重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上述
增资决定。

2009 年 9 月 2 日,无锡市外管委作出《关于同意“无锡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
司”变更股东名称、增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的批复》(锡外管委审三[2009]第
58 号),批准本次增资及相关事项。

2009 年 9 月 7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华重有限换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
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3]50876 号)。

2009 年 9 月 18 日,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锡梁
会师外验字(2009)第 1040 号),经审验,截至 2009 年 9 月 18 日止,华重有限
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740 万美元。各股东均以 2007
年末人民币未分配利润折合美元转增。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 1,260 万美元,实收
资本 1,260 万美元。

2009 年 10 月 14 日,无锡工商局向华重有限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册号 320200400018581),公司注册资本 1,260 万美元;实收资本 1,260 万美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华重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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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际出资(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华重集团 655.20 655.20 52.00%
2 迈尔斯通 604.80 604.80 48.00%
合计 1,260.00 1,260.00 100.00%


3、2010 年 6 月,出资确认及出资置换

2006 年 10 月、2007 年 4 月,华重有限两次拟置换原出资;2010 年 6 月,华
重有限对上述两次出资置换的实施情况进行确认并置换华重集团投入的厂房和专
利出资。发行人三次出资置换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06 年 10 月,华重有限拟出资置换

2006 年 10 月 8 日,华重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华东机械厂置换出资,置换后
华东机械厂的投资方式及金额为:生产设备出资 33.2 万美元、厂房出资 36.8 万
美元、土地使用权(15 年)46.15 亩出资 65 万美元、长江路 5 号东方银座 102 号
及 201 号房(1,487.86 平方米)出资 125 万美元、技术专利作价 5 万美元、人民

币折合 5 万美元,共计 270 万美元。

2006 年拟置换出资前后华东机械厂出资方式

拟置换前 2006 年拟出资置换后

出资方式 金额(万美元) 出资方式 金额(万美元)
生产设备 33.2 生产设备 33.2
厂房 46.8 厂房 36.8
土地使用权 180.0 土地使用权 65.0
技术专利 5.0 技术专利 5.0
人民币折合美元 5.0 人民币折合美元 5.0
----- --- 商业用房 125.0
合计 270.0 合计 270.0


2006 年 10 月 25 日,无锡市外管委出具《关于同意无锡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
司变更出资方式的批复》(锡外管委审三(2006)186 号),同意华东机械厂上述

出资方式变更。

经核查,本次变更出资方式在获得无锡市外管委批复后并未履行验资程序亦
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根据 2006 年 10 月第一次出资置换方案,华重有限拟
置出部分厂房、土地使用权出资,但该土地使用权出资为发行人前身主要生产经
营性资产,实际无法置换;华东机械厂用于出资的坐落于长江路 5 号 102 室、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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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的房屋实际为华重有限出资购买的商品房;本次拟置换出资,发行人未进行相
应会计处理。

因此,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华东机械厂本次变更出资并未实际履
行。

(2)2007 年,华重有限拟出资置换

2007 年 3 月 28 日,华重有限召开临时董事会议,同意华东机械厂变更出资方

式,变更后的出资方式为以长江路 5 号东方银座 102 室及 201 室(1,487.86 平方
米)作价 135 万美元出资、以人民币货币资金折合 135 万美元出资,合计 270 万
美元。

2007 年 4 月 1 日,无锡市外管委作出《关于同意无锡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变更出资方式的批复》(锡外管委审三[2007]第 62 号),同意华东机械厂上述出

资方式变更。

2007 年拟置换出资前后华东机械厂出资方式
2006 年拟出资置换后 2007 年拟出资置换后
出资方式 金额(万美元) 出资方式 金额(万美元)
生产设备 33.2 生产设备
厂房 36.8 厂房
土地使用权 65.0 土地使用权
技术专利 5.0 技术专利
人民币折合美元 5.0 人民币折合美元 135.0
商业用房 125.0 商业用房 135.0
合 计 270.0 合 计 270.0


2007 年 4 月 17 日,无锡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锡信会所外验(2007)

第 002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出资变更。2007 年 4 月 29 日,无锡工商局向华重
有限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苏锡总字第 006792 号),公司
注册资本为 520 万美元,实收资本为 520 万美元。

经核查,本次变更出资方式经工商变更登记后,华东机械厂原来用以出资的
厂房、土地使用权以及生产设备并未实际置换出华重有限,且拟置出全部厂房、

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机器设备等非货币性出资,但上述出资与发行人生产经
营密切相关,尤其是拟置出的主要资产土地使用权为发行人主要生产基地,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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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换;华东机械厂用以出资的长江路 5 号东方银座 102 室及 201 室商业用房为华
重有限的自有房屋;而华东机械厂承诺投入的 1,300,000 美元的货币并未实际投
入到位;本次拟置换出资,发行人未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变更出资方式并未实际履行。

(3)2010 年出资确认及出资方式变更

2010 年 4 月 23 日 ,无 锡东 林会计 师事 务所有 限公 司出具 锡东 林专审

(2010)275 号《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专项审核报告》验证:截至 2010 年 4 月 23 日止,
华重有限账面实收资本 12,600,000.00 美元,占注册资本 12,600,000.00 美元的
100% 。 其中 :华 重集 团出 资 6,552,000.00 美元 ,其 中: 以人 民 币出 资折 合
50,000.00 美 元 、 以土 地 使 用权 出 资 1,800,000.00 美 元 、以 机 器 设备 出 资
331,908.47 美元、以厂房出资 468,091.53 美元、以专利出资 50,000.00 美元、未
分配利润转增资本 3,852,000.00 美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52%;迈尔斯通出资
6,048,000.00 美元,其中:以货币出资 2,500,000.00 美元、未分配利润转增资
本 3,548,000.00 美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48%。华东机械厂作为出资的房屋、专

利尽管已交由华重有限使用,但未办理过户手续。

2010 年 4 月 23 日,华重有限召开董事会对截至 2010 年 4 月 23 日止华重有限
实收资本进行确认并决议由中方股东以人民币现金折合美元(以厂房和专利原出
资当日人民币外汇牌价折合美元)等值置换出资厂房和专利,即以折合 51.8 万美
元的人民币现金置换厂房、专利出资。

2010 年 5 月 10 日,无锡市外管委出具《关于同意确认“无锡华东重型机械有
限公司”出资相关事宜的批复》(锡外管委审三(2010)27 号)确认华重有限并
未实施 2006 年 10 月及 2007 年 4 月出资置换;并同意华重集团以人民币现金折合
成美元(厂房和专利原出资当日人民币外汇牌折合美元)等值置换出资厂房和专

利,即以现金 46.8 万美元的人民币现金置换厂房出资,以折合 5 万美元的人民币
现金置换专利出资。

2010 年 6 月 1 日,无锡市外管委再次出具《关于同意确认“无锡华东重型机
械有限公司”变更出资方式的批复》(锡外管委审三(2010)40 号)确认华重有
限并未实施 2006 年 10 月及 2007 年 4 月出资置换;并同意华重有限将 2007 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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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登记的中方股东出资方式:商业用房作价 135 万美元、人民币现金折合 135 万
美元和 2009 年增资时以 2007 年末未分配利润转增出资 385.2 万美元,总计 655.2
万美元,变更为:土地使用权作价 180 万美元、生产设备作价 33.2 万美元、人民
币现金折合 56.8 万美元和 2009 年增资时以 2007 年末未分配利润转增出资 385.2
万美元,总计 655.2 万美元。

2010 年 6 月 1 日,无锡东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锡东林外验(2010)022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0 年 6 月 1 日止,华重有限已收到华重集团作
为置换厂房和专利出资的人民币现金 4,300,000.00 元,其中 4,288,125.00 元人
民币按厂房、专利出资当时汇率折合成 518,091.53 美元,其余 11,875.00 元人民
币计入资本公积。

2010 年 6 月 9 日,华重有限取得无锡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华重有限的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美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设备 331,908.47
土地使用权 1,800,000.00
华东机械厂 52.00%
货币 568,091.53
未分配利润 3,852.000.00
货币 2,500,000.00
迈尔斯通 48.00%
未分配利润 3,548.000.00
实收资本合计 12,600,000.00 100.00%


发行人在 2010 年置换出资时的的会计处理如下:借:累计折旧,借:累计摊
销,借:银行存款;贷:固定资产,贷:无形资产,贷:资本公积。

2011 年 3 月 1 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华重集团和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翁耀
根、翁杰和孟正华出具书面承诺,如因发行人历史沿革过程中华重集团及其前身
的出资瑕疵导致发行人的任何损失和处罚,由华重集团和翁耀根、翁杰和孟正华
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第一次和第二次出资置换因置换方案存在法律瑕疵并
未实际履行,经营性实物出资一直由发行人占有并使用。发行人第三次出资置换
履行了董事会决议程序、取得商务主管部门同意批复,办理验资并履行了工商登
记变更手续,出资置换行为合法合规。2010 年 6 月第三次出资置换已经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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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重集团以厂房和专利技术出资的瑕疵问题已经得到了彻底解决。第一次和第二
次出资置换未实际履行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本次首发不构成障碍。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第一次和第二次出资置换因置换方案存在法律瑕疵
并未实际履行,经营性实物出资一直由发行人占有并使用。发行人第三次出资置

换已经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和国家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程序,经验
资后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出资置换行为合法合规。2010 年 6 月第三次出资
置换已经履行完毕,华重集团以厂房和专利技术出资的瑕疵问题已经得到了彻底
解决。第一次和第二次出资置换未实际履行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本次首发
不构成障碍。

4、2010 年 10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10 月 1 日,迈尔斯通分别与 Jiuding Mars、Smart Base、Vertex
China、振杰投资、杰盛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于 2010 年 10 月 4 日经华
重有限董事会审 议通过:同意 华重有限的 外方股东迈 尔斯通将其 持有的公司
28.295%股权以 1,419 万美元价格转让给 Jiuding Mars;将其持有的公司 2.580%

的股权以 129 万美元价格转让给 Smart Base ;将其持有的 2.125%股权以 107 万
美元价格转让给 Vertex China;同意迈尔斯通将其持有的公司 10%股权以 193.34
万美元折合 1,297.31 万元人民币(汇率按 1 美元=6.71 元人民币)价格转让给振
杰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 5%股权以 96.66 万美元折合 648.59 万元人民币(汇率按
1 美元=6.71 元人民币)转让给杰盛投资。其中,Jiuding Mars、Smart Base 和
Vertex China 为发行人新引进的境外投资者,振杰投资和杰盛投资为实际控制人
持有的投资公司。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比例 转让金额(万美元)
Jiuding Mars 28.295% 1,419.00
Smart Base 2.580% 129.00
迈尔斯通 Vertex China 2.125% 107.00
振杰投资 10.000% 193.34
杰盛投资 5.000% 96.66
合计 48.000% 1,945.00


2010 年 10 月 13 日,无锡市外管委出具《关于同意“无锡华东重型机械有限

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锡外管委审三(2010)47 号);2010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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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向华重有限换发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
资字[2003]50876 号);2010 年 10 月 27 日,无锡工商局向华重有限换发了《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00400018581)。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华重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华重集团 655.2 52.000%
2 Jiuding Mars 356.517 28.295%
3 振杰投资 126 10.000%
4 杰盛投资 63 5.000%
5 Smart Base 32.508 2.580%
6 Vertex China 26.775 2.125%
合计 1,26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为:发行人未来几年将重点扩展东南亚等海外市场,引

入新加坡主权投资基金淡马锡控股旗下 vertex china 以及 Jiuding Mars、Smart
Base 将有助于发行人在东南亚等海外地区扩大影响,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同时引
入战略投资者,将有助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Jiuding Mars、Smart Base、Vertex China 入股发行人的主要原因是发行人
所处行业成长空间广阔,且发行人作为行业龙头企业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高管

团队从业经验丰富,技术管理能力强,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Vertex China 的母公司 Vertex Asia Growth Ltd 为 Jiuding Mars 的有限合
伙人和资金提供者之一;Smart Base 唯一股东刘彩玉及其丈夫谢广成全资控股的
Enspire Venture Ltd.也是 Jiuding Mars 唯一股东 Jiuding China 的有限合伙人

和资金提供者之一。

5、2010 年 12 月,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0 年 11 月 19 日,华重有限全体股东华重集团、Jiuding Mars、Smart
Base、Vertex China、振杰投资、杰盛投资签订了《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筹)发起人协议》,确定以华重有限截至 2010 年 10 月 31 日经中瑞岳华审
计的账面净资产 181,637,244.61 元人民币按照 1.210915:1 的比例折合 15,000 万
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华重有限董事会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华重有
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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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11 月 26 日,江苏省商务厅局出具《关于同意无锡华东重型机械有限
公司变更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苏商资[2010]1232 号),同意华重有
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 12 月 1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签发了批准号为商外
资苏府资字[2003]50876 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0 年 12 月 3 日,华东重机召开股东大会,通过了设立股份公司的有关决议。

2010 年 12 月 3 日,中瑞岳华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304 号《验资报告》,
对上述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201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在无锡工商局办理了股份公司设立工商变更登记。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华东重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华重集团 78,000,000 52.000%
2 Jiuding Mars 42,442,500 28.295%
3 振杰投资 15,000,000 10.000%
4 杰盛投资 7,500,000 5.000%
5 Smart Base 3,870,000 2.580%
6 Vertex China 3,187,500 2.125%
合计 150,000,000 100%


五、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本公司成立以来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六、公司出资及历次验资情况

(一)华重有限验资报告

1、2004 年 6 月 14 日,经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锡梁会师外验字
(2004)第 1082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4 年 6 月 11 日,华重有限已收到

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第一期及第二期第一次合计 1,073,091.53 美元。其中迈
尔斯通以货币出资 405,000 美元,华东机械厂以实物资产出资 668,091.53 美元。

2、2005 年 1 月 19 日,经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锡梁会师外验字(2005)第 1002 号)验证,截至 2005 年 1 月 19 日止,华重有
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第二期第二次合计 2,436,908.47 美元:其中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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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斯通以货币出资 405,000 美元;华东机械厂以实物资产(设备)出资 131,908.47
美元、专利技术出资 50,000 美元、土地使用权出资 1,800,000 美元、人民币折合
美元出资 50,000 美元。

3、2005 年 12 月 23 日,经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锡梁会师外验字(2005)第 1174 号)验证,截至 2005 年 12 月 14 日止,华重
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第三期合计 75 万美元。本次出资均由迈尔斯
通以货币缴纳,连同前期出资 351 万美元,华重有限共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
资本 426 万美元。

4、2006 年 11 月 23 日,经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锡梁会师外验字(2006)第 1162 号)验证,截至 2006 年 11 月 15 日止,华重
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第四期合计 94 万美元。本次出资均由迈尔斯
通以货币缴纳,连同前期出资 426 万美元,华重有限共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
资本 520 万美元。

5、2007 年 4 月 17 日,经无锡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锡信会所外验(2007)第 002 号)验证,截至 2007 年 4 月 17 日止,华重有限
已收到华东机械厂缴纳此次变更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65 万美元。出资方式以
商业用房折合 135 万美元、人民币折合 130 万美元出资。

6、2009 年 9 月 18 日,经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锡梁会师外验字(2009)第 1040 号)验证,截至 2009 年 9 月 18 日止,华重有

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740 万美元。各股东均以 2007
年末人民币未分配利润折合美元转增。变更后累计注册资本 1,260 万美元,实收
资本 1,260 万美元。

7、2010 年 6 月 1 日,经无锡东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锡

东林外验(2010)022 号)验证,截至 2010 年 6 月 1 日止,华重有限已收到华重集
团作为置换厂房和专利出资的人民币现金 4,300,000.00 元,其中 4,288,125.00
元人民币按厂房、专利出资当时汇率折合成美元 518,091.53 元,其余 11,875.00
元人民币计入资本公积。

(二)华东重机设立时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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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12 月 3 日,中瑞岳华对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304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0 年 12 月 3 日止,无锡华东
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已经审计确认的净资产 181,637,244.61 元为折股依
据,按照 1.210915:1 的比例折为华东重机 150,000,000 股,其余转为资本公积
金。公司设立后的注册资本为 150,000,000 元。

(三)2010 年,验资复核情况

2011 年 2 月 22 日,中瑞岳华出具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 0753 号《验资复
核报告》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验资报告进行复核,复核结论如下:

“截至 2009 年 9 月 18 日止,华重有限已收到华重集团、迈尔斯通缴纳的新
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 740.00 万美元,各股东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 740
万美元,与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9 月 18 日出具的锡梁会师
外验资(2009)1040 号《验资报告》的审验结果相符。”

“截至 2010 年 6 月 1 日止,华重有限已收到华重集团用于置换出资的人民币
现金折合 518,091.53 美元,与无锡东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6 月 1
日出具的锡东林外验(2010)022 号《验资报告》的审验结果相符。”

七、发行人组织结构

(一)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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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审计委员会 监察审计部
股东大会 Auditing Supervising and
Shareholders Committee Auditing Dept

提名委员会
Nominating
Committee

战略委员会
监事会 董事会 Strategic
Board of Supervisors Board of Directors Committee

薪酬考核委员会
Remuneration
Committee


董事会秘书
Secretary of The Board


总经理
CEO




副总经理(市场总监) 副总经理(制造总监) 财务总监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副总经理(行政总监)
CMO CPO CFO CTO COO




项 市 物 制 财 技 品 人 综 法
目 场 资 造 务 术 质 力 合 务
管 营 采 管 管 研 保 资 管 证
理 销 购 理 理 发 证 源 理 券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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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职能部门情况

发行人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如下:

1、综合管理部

主要负责编制公司企业管理的计划、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落实;
负责公司计算机信息管理和网站维护工作;负责公司的形象及宣传管理工作;负
责公司安全保卫等后勤工作。

2、法务证券部

主要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上市相关工作,依法规范公司运作,完成监管
机构布置的任务,协调中介机构关系,履行公司上市的相关责任。上市以后主要

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对外信息的披露工作以及公司与证券管理机构、新闻
媒体的联系与沟通。

3、人力资源部

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主要有:劳动组织管理;人力资源规划和
招聘工作;薪酬管理;绩效管理;培训管理;员工关系管理;员工职业健康管理
工作。

4、财务管理部

主要负责拟订、执行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负责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规
范、实施财务管理、资金管理以及成本管理等;按会计制度规定,组织好会计核
算工作,开展固定资产的业务管理工作;做好财务资料、文件、凭证、报表收集
和归档,定期分析财务状况,及时、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

5、制造管理部

负责计划并实施项目合同在厂内的生产,包括生产计划管理、生产进度控

制、现场工艺管理、生产现场管理、职业环境管理、包装与发运管理;安全与设
备管理;公司物料、半成品及成品安全保管、合理发放、台帐登记核算等工作。

6、项目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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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项目在厂内生产阶段与客户驻厂监理的工作沟通,加强项目关键节点的
监督检查,同时负责工程项目外场施工管理。

7、技术研发部

负责公司产品设计和研发,并对产品生产制定技术标准、规范工艺流程、实
施技术监督和指导。

8、品质保证部

主要负责原材料质量检测,生产工序质量检验,产品质量监测;负责统计、
分析公司每月的品质管理和品质检查的数据记录,提出改进建议;负责生产基地

员工品质知识和相关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等

9、市场营销部

主要负责市场调查的组织,制定营销策略;负责公司销售工作,执行销售计
划,维护客户关系;负责销售网络的拓展与完善以及售后服务管理。

10、物资采购部

主要负责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的制定和执行;根据生产计划和各部门实际
需要统一采购所需物资;密切关注原材料信息,采取措施有效减少价格波动的影
响,提高物资供应效率;签订和履行采购合同。

11、监察审计部

主要职责是检查、评价公司各部门贯彻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监督检查
专项资金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改进提出建议等。

八、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发行人持有吊具公司 35%的股权。吊具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4 月 5 日,住所无
锡市滨湖区华庄华清路 132 号,法定代表人汪贤忠,经营范围“吊具制造、加
工;非标金属结构件的制造、加工”,注册资本 480 万元,实收资本 480 万元。
其中汪贤忠出资 264 万,占注册资本的 55%;发行人出资 168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5%;姚海金出资 48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报告期内,吊具公司主要业务为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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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产和销售集装箱装卸设备专用吊具,主要产品包括集装箱专用的旋转吊具
和自动伸缩吊具。

报告期内,吊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下:

单位:元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净资产 12,570,059.43 15,010,046.35 10,006,443.78
总资产 21,966,102.62 19,008,009.95 15,498,613.58
主营业务收入 20,575,574.48 30,159,537.99 25,160,805.81
净利润 560,013.08 5,109,546.32 2,990,161.87

(注:除 2010 年度财务数据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外,其他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吊具公司 2011 年主营营业收入较 2010 年度下降主要是由于 2011 年度吊具市
场需求不大,吊具公司在维持销售价格的前提下,业务量有所下降;同时由于市
场因素,吊具公司部分已完工产品尚未实现销售,使吊具公司期末产成品较 2010
年末上升,导致吊具公司主营营业收入较 2010 年度有所下降。

吊具公司 2011 年净利润较 2010 年度下降主要是由于 2011 年吊具公司产品成
本上涨,使吊具公司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同时由于 2011 年度吊具市场需求不大,
吊具公司为了开拓市场,2011 年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增加所致。吊具公司产品成
本上涨主要是由于吊具公司原材料中钢材 Q345、进口元器件、液压件价格以及人
工成本上涨所致;吊具公司期间费用增加主要是广告宣传费、差旅费、业务招待

费等费用上升,吊具公司 2011 年销售费用达到 75.18 万元,管理费用达到 283.38
万元,已超过 2010 年度全年发生金额。在 2011 年吊具市场需求不大的环境下,
吊具公司业务量有所下降,同时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上升导致吊具公司产品毛
利率有所下降,同时市场开拓费用、管理费用等费用反而上升,上述因素共同导
致吊具公司 2011 年净利润较 2010 年度下降。

九、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发起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华重集团基本情况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华庄华清路 132 号

法定代表人:翁耀根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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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1,000 万元

经营范围:采矿、采石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制造;利用
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不含期货、证券类)。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
专项审批的待批准后方可经营。

1、华重集团的历史沿革

华重集团前身是无锡华东重型机械厂(以下简称“华东机械厂”或“99 机械
厂”),成立于 1999 年 6 月 14 日,注册资本 200 万元。

(1)1999 年 6 月,股份合作制企业无锡华东重型机械厂成立

经锡山市镇村集体企业改革办公室锡集企改办[1999]复 15 号文批准,翁耀
根、张纪泉、华学平、孟正华、陈丽娟、曹宝丰、肖浩亮、张汉良、王惠九人以
现金出资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无锡华东重型机械厂。1999 年 5 月 25 日,锡山华夏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锡华会师字[1999]1035 号),验证截

至 1999 年 5 月 12 日,华东机械厂已收到投资人投入的股本 200 万元。

1999 年 6 月 14 日,锡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华东机械厂颁发《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号:3202831103487)。

华东机械厂设立时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翁耀根 1,840,000 92% 货币
2 张纪泉 40,000 2% 货币
3 华学平 30,000 1.5% 货币
4 孟正华 20,000 1% 货币
5 陈丽娟 20,000 1% 货币
6 曹宝丰 20,000 1% 货币
7 肖浩亮 10,000 0.5% 货币
8 张汉良 10,000 0.5% 货币
9 王惠 10,000 0.5% 货币
合计 2,000,000 100%


(2)2002 年 1 月,华东机械厂第一次增资

2002 年 1 月 18 日,华东机械厂通过股东会决议企业注册资本由 200 万元增加
到 1000 万元;本次增资 800 万元由原股东翁耀根以货币资金出资 674 万元,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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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以货币资金出资 126 万元。

2002 年 1 月 23 日,经无锡普信会计师事务所锡普会分验[2002]103 号《验资
报告》验证,截至 2002 年 1 月 23 日止,华东机械厂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新增注
册资本合计 800 万元,均为货币资金,分别由股东翁耀根出资 674 万元,股东孟
正华出资 126 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

2002 年 1 月 24 日,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滨湖分局向华东机械厂签发新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831103487)。

此次增资完成后,华东机械厂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翁耀根 8,580,000 85.8 货币
2 孟正华 1,280,000 12.8 货币
3 华学平 30,000 0.3 货币
4 陈丽娟 20,000 0.2 货币
5 王惠 10,000 0.1 货币
6 肖浩亮 10,000 0.1 货币
7 张汉良 10,000 0.1 货币
8 曹宝丰 20,000 0.2 货币
9 张纪泉 40,000 0.4 货币
合计 10,000,000


(3)2007 年 5 月,华东机械厂改制为有限公司

2007 年 5 月 15 日,华东机械厂股东会及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将企业
类型从股份合作制企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并更名为“无锡华东重机科技有限
公司”。

2007 年 5 月 16 日,无锡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锡信会评报字
(2007)第 9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 2007 年 4 月 30 日,华东机械厂资产
评估值为 57,893,930.21 元,负债评估价值 38,090,729.14,净资产评估价值
19,803,201.07 元。

2007 年 5 月 15 日,无锡信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锡信会所内验
[2007]第 075 号):经审验,截至 2007 年 5 月 15 日止,华重科技已收到翁耀根
等 9 名股东投入资本 1,000 万元,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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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0 月 11 日,滨湖工商局向华重科技签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3202112112956)。

改制完成后,华重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翁耀根 8,580,000 85.8 货币
2 华学平 30,000 0.3 货币
3 孟正华 1,280,000 12.8 货币
4 陈丽娟 20,000 0.2 货币
5 王惠 10,000 0.1 货币
6 肖浩亮 10,000 0.1 货币
7 张汉良 10,000 0.1 货币
8 曹宝丰 20,000 0.2 货币
9 张纪泉 40,000 0.4 货币
合 计 10,000,000 100 -


(4)2007 年 12 月,变更公司名称

2007 年 12 月 8 日,华重科技召开股东会议并审议通过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无锡
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07 年 12 月 18 日,滨湖工商局换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202112112956)。

(5)2008 年 12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8 年 12 月 20 日,张纪泉、华学平、曹宝丰、陈丽娟、肖浩亮分别与翁耀
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0.4%、0.3%、0.2%、0.2%和 0.1%华重集团

股权分别以 4.8 万元、3.6 万元、2.4 万元、2.4 万元和 1.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翁
耀根;王惠、张汉良分别与孟正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分别持有的 0.1%
华重集团股权以 1.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孟正华。同日,华重集团股东会审议并通
过上述股权转让事项。

2009 年 2 月 11 日,华重集团就本次股权转让在滨湖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

续。本次股权变更后,华重集团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翁耀根 8,700,000 87 货币
2 孟正华 1,300,000 13 货币
合计 1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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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华重集团收购集体资产的情况说明

1998 至 1999 年期间,华庄镇南张村委对其于 1992 年 4 月成立的锡山市华东
电缆桥架厂(以下简称“桥架厂”)除土地使用权、电力等基础设施以外的全部
资产(以下简称“桥架厂资产”)及其于 1993 年 5 月成立的无锡华东重型机械厂
(以下简称“93 机械厂”)除土地使用权、电力等基础设施以外的全部资产(以
下简称“93 机械厂资产”)进行了拍卖。

(1)电缆桥架厂及 93 机械厂的基本情况

电缆桥架厂系经江苏省无锡县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建办无锡县南方成套机

械设备厂等企业及企业更名的批复》(锡经乡镇发[1992]37 号)批准,由南张村
委出资 106 万元于 1992 年注册成立的村办集体企业。设立时名称为无锡县华东电
缆桥架厂,后更名为电缆桥架厂。

93 机械厂成立于 1993 年,江苏省无锡县经济委员会以《关于同意建办无锡县

东方气垫输送机厂等企业及企业更名的批复》(锡经乡镇发[1993]39 号)文件同
意华庄镇南张村建办无锡华东重型机械厂,经济性质为村办集体企业。

(2)桥架厂及 93 机械厂资产拍卖情况

1998 年 8 月 20 日,锡山市华庄镇南张村农村合作经济资产评估小组出具《关
于锡山市华东电缆桥架厂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及《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厂资
产评估结果报告书》。根据上述评估报告书,桥架厂截至 1998 年 7 月底的总资产
为 761,630.99 元,总负债为 280,082.33 元,净资产为 481,548.66 元;93 机械厂
截至 1998 年 7 月底的总资产为 10,213,861.69 元,总负债为 6,506,047.60 元,
净资产为 3,707,814.09 元。评估报告中特别说明净资产 3,707,814.09 元中包含
挂账托管应收款 1,683,856.90 元,因此实际拍卖转让净资产为 2,023,957.19

元。

1998 年 8 月 20 日,南张村委出具《锡山市华东电缆桥架厂资产评估结果报告
的确认书》及《无锡华东重型机械厂资产评估结果报告的确认书》,对评估小组
出具的《关于华东电缆桥架厂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及《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
厂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进行确认。同日,南张村委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拍卖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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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厂及 93 机械厂。

1998 年 8 月 25 日,华庄镇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同意锡山市华东电缆桥架厂进
行拍卖的批复》及《关于同意无锡华东重型机械厂进行拍卖的批复》,同意将桥
架厂、93 机械厂分别转让给孟正华、翁耀根,并办理合同公证、老企业报歇和新
企业注册手续。

1998 年 9 月 22 日,孟正华与南张村委签署《锡山市华东电缆桥架厂资产有偿

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南张村委将桥架厂除土地使用权、电力基础设施之外
的全部资产有偿出让给孟正华,桥架厂原有债权债务随同出让资产全额转移给孟
正华,转让价格为 48 万元。同日,翁耀根与南张村委签署《无锡华东重型机械厂
资产有偿转让协议书》,南张村委将 93 机械厂除土地使用权、电力等基础设施之
外的全部资产有偿出让给翁耀根,93 机械厂原有债权债务随同出让资产全额转移
给翁耀根,转让价格为 202 万元。在转让净资产 202 万元中,南张村委以 30 万元
入股 99 机械厂,实际转让金为 172 万元。

(3)关于南张村委入股 99 机械厂及挂账托管应收账款

1998 年 10 月 7 日南张村委与翁耀根签署《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厂(含华东
电缆桥架厂)转制中有关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约定,南张村委从 93 机械厂与桥架厂两厂的净资产总额中提出 30 万元入股 99 机
械厂。

1998 年 11 月、1999 年 1 月及 1999 年 2 月,南张村委先后从桥架厂及 93 机
械厂资产中分三笔支取了 34 万元;但南张村委没有根据无锡华东重型机械厂(股

份合作制)招股说明书以现金认购 99 机械厂股权证。1999 年 12 月 30 日,华东重
型机械厂(华东电缆桥架厂)与南张村委签署的《关于华东重型机械厂(含华东
电缆桥架厂)自 2000 年起向南张村委上交租金的补充协议》备注说明“因村委未
投资入股华东重型机械厂,故入股红利分配壹万元应扣除”;2010 年 11 月 10
日,华重集团、无锡市滨湖区华庄街道南张社区居民委员会(原锡山市华庄镇南
张村民委员会)、翁耀根和孟正华签署《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厂及锡山市华东
电缆桥架厂资产拍卖相关事宜的确认》,确认南张村委未实际入股 99 机械厂。

因此,南张村委未根据《无锡华东重型机械厂资产有偿转让协议书》、《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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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厂(含华东电缆桥架厂)转制中有关补充协议》入股 99 机械
厂。

翁耀根与南张村委先后于 1998 年 9 月 22 日、1998 年 10 月 7 日签署的《无锡
华东重型 机械厂 资产有 偿转让 协议书 》及《 补充协 议》约 定翁耀 根代收
1,683,856.90 元挂账托管应收款。2000 年 11 月 2 日,华东机械厂与南张村委签
署《关于企业转制中挂账托管应收款权益处理意见》,明确挂账托管应收款已进
一步失去法律时效,无法代为收取,同意对上述挂账应收款做坏账处理,终止托
管。

(4)华东机械厂成立并承接拍卖资产

1999 年 6 月,翁耀根、张纪泉、华学平、孟正华、张汉良、肖浩良、曹宝丰、
陈丽娟、王惠九人出资 200 万元成立华东机械厂,并由华东机械厂承接了翁耀根

及孟正华分别与南张村委签署的相关资产转让协议中约定的购买人的权利义务,
即直接由华东机械厂承接 93 机械厂资产及电缆桥架厂资产,同时承担 93 机械厂
及电缆桥架厂原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债务,并向南张村委支付资产拍卖价款。

在华东机械厂成立过程中,经各方同意《无锡华东重型机械厂资产有偿转让
协议书》中约定的南张村委以 30 万元资产转让款入股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约定未予

执行,因此新成立的华东机械厂与南张村委不存在任何出资关系。

(5)资产转让价款支付

华东机械厂于 1999 年 6 月成立后,承接翁耀根、孟正华分别与南张村委签署
的《93 机械厂资产转让协议》、《桥架厂资产转让协议》及《关于无锡华东重型
机械厂(含华东电缆桥架厂)转制中有关补充协议》中约定的买方权利和义务,
由华东机械厂直接承接桥架厂及 93 机械厂资产,并向南张村委支付资产转让价
款。

2002 年 3 月 15 日,华东机械厂与南张村委签署《土地租赁、房产转让协议
书》,协议约定南张村委将 4 幢猪舍及其他用房以 1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华东机械
厂。加之 93 机械厂及桥架厂合计 250 万元的资产拍卖价款,南张村委转让资产的
转让款总计为 26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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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机械厂成立之前,南张村委于 1998 年 11 月、1999 年 1 月及 1999 年 2
月从桥架厂及 93 机械厂资产中先后分三笔支取了 34 万元,因此华东机械厂在承
接的上述资产中应将南张村委已经收取的上述款项扣除,并相应扣减资产转让价
款,即华东机械厂需再向南张村委支付其余 226 万元资产转让款。

华东机械厂共分九笔将其余 226 万元资产转让款按照南张村委的要求全部付
清,具体支付情况如下:

序号 付款时间 付款金额(元)
1 2002 年 2 月 4 日 50,000
2 2002 年 3 月 5 日 35,000
3 2002 年 3 月 18 日 50,000
4 2003 年 1 月 30 日 200,000
5 2004 年 6 月 30 日 500,000
6 2005 年 1 月 31 日 500,000
7 2006 年 1 月 28 日 425,000
8 2007 年 3 月 8 日 200,000
9 2008 年 2 月 3 日 300,000
合计 2,260,000


2010 年 11 月 10 日,华重集团、南张村委、翁耀根及孟正华签署《关于无锡

华东机械厂及锡山市华东电缆桥架厂资产拍卖相关事宜的确认》对上述事项进行
确认。

2011 年 4 月 2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确认无锡
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前身及取得集体资产合规性的函》(苏政办函
[2011]38 号),确认电缆桥架厂和华东重型机械厂(93 机械厂)拍卖转让程序及

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与当时政策规定。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前身及取得集体资产有关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并经主管部门
批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保荐机构核查认为,南张村拍卖桥架厂和 93 机械厂拍卖程序及结果符合当时
相关法律及政策性规定,拍卖过程及结果合法合规有效;华东机械厂收购集体资

产的资金来源于企业自有资金;翁耀根、孟正华投资设立和增资华东机械厂的资
金来源于历年积累和借款;华东机械厂目前已支付全部资产拍卖价款;华东机械
厂收购集体资产、资产拍卖价款支付及后续增资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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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于 2011 年 4 月 2 日出具确认了关于发行人控股股东收购集体资产过程合
法合规性的确认文件。

发行人律师认为:93 机械厂及电缆桥架厂拍卖过程合法合规;收购集体资产
的资金来源为华东机械厂自有资金,后续出资的资金来源为翁耀根、孟正华自有
资金和自筹资金;转让协议中对价款支付约定明确且已执行完毕,拍卖收购集体
资产不存在潜在纠纷;江苏省人民政府已经出具了关于发行人控股股东收购集体
资产过程合法合规性的确认文件。

经无锡东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华重集团
总资产 108,978,646.39 元,净资产 57,400,443.74 元,2011 年度实现净利润
359,906.22 元(母公司报表,未经审计)。

(二)实际控制人

翁耀根、孟正华和翁杰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翁耀根与孟正华系夫妻关系,翁
杰系翁耀根、孟正华之子。

翁耀根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华重集团 87%的股权,并任发行人董事长、法定代
表人;孟正华持有华重集团 13%的股权,并任发行人董事;翁杰、华重集团和孟
正华持有振杰投资 100%的股权,华重集团和翁杰持有杰盛投资 100%的股权,振杰
投资、杰盛投资分别持有发行人 10%和 5%的股权,同时翁杰任发行人总经理。

翁 耀 根 : 男 , 1958 年 生 , 中 国 国 籍 ,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 身 份 证 号 码 :

32022219580929****,高级经济师。1986 年任无锡华庄金属机械厂厂长,1990 年
任无锡华庄重型机械厂厂长,1993 年任 93 机械厂厂长,1999 年任华东机械厂厂
长,2004 年任华重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 年 10 月任华重有限董事长。现任
华重集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杰盛投资执行董事兼经理、锌盾科技监事、振杰投
资监事、本公司董事长。

翁 杰 : 男 , 1984 年 生 , 中 国 国 籍 ,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 身 份 证 号 码 :
32028319841121****。2006 年任华重有限项目经理,2007 年任华重有限项目部部
长,2008 年任华重有限副总经理,2010 年 10 月任华重有限董事兼总经理;现任
杰盛投资监事、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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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 正 华 : 女 , 1958 年 生 , 中 国 国 籍 ,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 身 份 证 号 码 :
32022219580115****。1993 年任职于 93 机械厂,1999 年任职于华东机械厂,
2009 年 8 月任华重有限监事;现任振杰投资执行董事兼经理、迈尔斯通董事、华
重集团监事、华泰照明监事、本公司董事。

(三)其他发起人基本情况

1、Jiuding Mars

成立日期: 2010 年 6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HKD 10,000.00
实收资本: HKD 10.00
注册地址: 香港中环干诺道中 34-37 号华懋大厦 9 楼 902 室
主营业务: 实业投资
股东构成: Jiuding China 持有 10 股

其股权结构如下:


Jiuding China
100%
Jiuding Mars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Jiuding Mars 持有发行人股份 4,244.25 万股,
占发行人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28.295%,为发行人第二大股东。

Jiuding Mars 的唯一股东 Jiuding China,是一家注册于 Walker House,87

Mary Street , George Town , Grand Cayman KYI-9005,Cayman Islands
KY1-9005,Cayman Islands 的投资机构,其投资人均为境外投资者,详细情况如
下:

序号 出资人 出资额(美元) 出资比例(%)
1 Vertex Asia Growth Ltd 20,000,000 16.18
2 Asia Rising Tigers L.P. 10,000,000 8.09
3 Auda Asia II L.P. 10,000,000 8.09
4 Enspire Venture Ltd. 10,000,000 8.09
5 Bravctime International Limited 10,000,000 8.09
6 Jade China Value Partners,L.P. 4,000,000 3.24
7 Jade China Value Partners II,L.P. 11,000,000 8.90
8 Partners Group Access 230 L.P. 15,000,000 12.14
9 Squadron Emerging Asia Fund,L.P. 15,000,000 12.14
10 Allianz Leben Private Equity Fonds 2001 Gmbll 14,250,000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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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出资人 出资额(美元) 出资比例(%)
11 AZ-SGD Private Equity Fonds Gmbll 750,000 0.61
12 Jiuding China Associates L.P. 3,600,000 2.91
合计 123,600,000 100.00

Jiuding China 由一个普通合伙人和 12 个有限合伙人组成,上表所列 12 个出

资人为 Jiuding China 的有限合伙人,是所有投资业务的资金提供者;Jiuding
China GP Limited 是 Jiuding China 的普通合伙人,受托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但不缴付出资。根据 Jiuding Mars 出具的声明:Jiuding Mars 无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Jiuding Mars 总资产 18,739,500.00 美元,净资
产 12,899,525.00 美元;2011 年度实现净利润 0 美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保荐机构核查认为:除赵忠义受 Jiuding China GP Limited 委派执行 Jiuding
China 企业事务并担任发行人董事外,Jiuding Mars 及其股东与发行人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输送不当

利益的关系,与本次发行中介机构金元证券、中瑞岳华、康达律师事务所及其签
字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Jiuding Mars 持有发行人股权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
股等情况。

发行人律师认为:除赵忠义同时担任 Jiuding Mars 及发行人董事外, Jiuding
Mars 及其股东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不存在亲属关

系、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输送不当利益的关系,与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无任何
关联关系;Jiuding Mars 持有的发行人股权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情况。

2、振杰投资

成立日期: 2007 年 11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5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无锡市滨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立业路 1 号
主营业务: 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
股东构成: 公司股东为华重集团、翁杰和孟正华,分别持有 3%、95%和 2%的股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振杰投资持有发行人 1,500 万股,占发行前股本
总额的 10%。除持有本公司股权外,振杰投资无其他投资或开展其他经营业务。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振杰投资总资产 12,977,333.50 元,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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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1,558.53 元;2011 年实现净利润-48,048.55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杰盛投资

成立日期: 2010 年 9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华庄街道华清路 132 号
主营业务: 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股东构成: 公司股东为华重集团和翁杰,分别持有 52%和 48%的股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杰盛投资持有发行人 750 万股,占发行前股本总

额的 5%。除持有本公司股权外,杰盛投资无其他投资或开展其他经营业务。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杰盛投资总资产 6,499,122.87 元,净资产
891,520.76 元;2010 年度实现净利润-39,966.66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Smart Base

成立日期: 2010 年 6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HKD 10,000.00
实收资本: HKD 5,000.00
注册地址: 香港干诺道中 133 号诚信大厦 6 楼 606 室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
股东构成: 股东刘彩玉持有 5,000 股

其股权结构如下:


刘彩玉




Smart Base



Smart Base 唯一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彩玉为香港籍中国人。截至本招股说明
书签署日,Smart Base 持有发行人股份 387 万股,占发行前股本的 2.58%。经核
查,谢广成和刘彩玉系夫妻关系,创建并分别持有 Enspire Venture Ltd. 50%股
权;并分别通过 Enspire Venture Ltd.(Jiuding Mars 基石投资者)及 Smart Base
间接或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谢广成先生系华裔新加坡人,Enspire Capital(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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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投资)创始人及董事长;毅创投资是一家总部在新加坡的亚太地区风险投资机
构。

Smart Base 投资发行人的资金来源于股东刘彩玉自有资金。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Smart Base 总资产为 19,700,893 港元,净资产为
401,893 港元;2011 年度实现净利润 396,893 港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保荐机构核查认为,Smart Base 和刘彩玉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输送不当利益的关系,与本
次发行中介机构金元证券、中瑞岳华、康达律师事务所及其签字人员无任何关联
关系;Smart Base 持有发行人股权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情况。

发行人律师认为:Smart Base 及 Smart Base 实际控制人刘彩玉与发行人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输送不
当利益的关系,与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Smart Base 持有的发
行人股权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情况。

5、Vertex China

成立日期: 2009 年 8 月 10 日
注册资本: HKD 10,000.00
实收资本: HKD 1,000.00
注册地址: 香港中环都爹利街 11 号律敦治大厦 12 楼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
股东构成: Vertex Asia Growth Ltd 持有 1,000 股

其股东构成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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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马锡

100%


Fullerton (Private) Limited

100%


Ellensburg Holding Pte Ltd

100%


Vertex Venture Holdings Ltd

100%


Vertex Asia Growth Ltd


100%


Vertex China




Vertex China 持有发行人 318.75 万股,占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2.125%。

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淡马锡,间接持有 Vertex China 100%的股权。淡马锡
(Temasek Holdings)是新加坡政府的投资公司,著名的主权投资基金。

根据 Vertex China 提供的说明:Vertex China 的实际控制人是淡马锡,该公
司隶属于新加坡财政部,并由新加坡财政部负责监管;Vertex China 投资发行人
的资金来源于母公司的资金。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Vertex China 总资产为 9,616,855 美元,净资产
为 1,394,290 美元;2011 年实现净利润 1,466,391 美元。

保荐机构核查认为: Vertex China 和淡马锡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输送不当利益的关系,
与本次发行中介机构金元证券、中瑞岳华、康达律师事务所及其签字人员无任何
关联关系;Vertex China 持有发行人股权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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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律师认为:Vertex China 及 Vertex China 实际控制人淡马锡与发行人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输
送不当利益的关系,与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Vertex China 持
有的发行人股权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情况。

十、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控制和参股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除控股本公司外,其控股和参股企业的基本
情况如下:

1、锌盾科技

锌盾科技成立于 2005 年 12 月 15 日,住所无锡市滨湖区华庄镇华清路 132
号,法定代表人李正钰菲,经营范围包括“防腐材料的研究、开发;化工产品、
金属材料、普通机械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注册
资本 500 万元,其中翁耀根出资 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李正钰菲出资 17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5%;杨志华出资 12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5%。

报告期内,锌盾科技的主营业务为金属防腐材料的研发和销售。锌盾科技的
主要股东李正钰菲和杨志华多年从事防腐材料的研发和销售,设立锌盾科技的主
要原因是无锡当地对防腐涂料及化工产品的市场需要量大,锌盾科技的主要客户
为华电集团、华能集团和神华集团;主要原材料系从国外进口。锌盾科技未与发
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锌盾科技总资产 9,297,866.99 元,净资产
3,083,663.67 元;2011 年度实现净利润-3,493,145.03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华泰照明

华泰照明成立于 2009 年 6 月 12 日,住所无锡市滨湖区华庄华清路 132 号,
法定代表人华学平,经营范围“照明设备、塑料制品、金属结构件、五金的制
造、加工、销售”,注册资本 100 万元,其中华学平出资 4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5%;孟正华出资 3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5%;王影秋出资 20 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 20%。

报告期内,华泰照明的主营业务为五金制品加工、制造;设立原因是股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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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经济利益。华泰照明主要客户为上海发胜有限公司,无固定原材料供应商。
华泰照明未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华泰照明总资产 1,188,765.27 元,净资产
954,694.67 元;2011 年度实现净利润-153,503.40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菲林倍特

菲林倍特成立于 2003 年 6 月 30 日,住所无锡滨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D1-6 地
块,法定代表人李振民,经营范围“生产加工木制装饰家具材料、人造大理石、
厨房设备、家具、水暖器材、淋浴房”。2010 年 5 月 1 日,华重集团与菲林倍特
签署《菲林倍特承包经营合同》,约定华重集团承包经营菲林倍特并支付固定数
额的承包费用。

报告期内,菲林倍特的主营业务为厨柜设计、制造与销售。华重集团承包经
营菲林倍特的主要原因是利用其经营场所和资源;主要客户为家用厨柜的零售客
户,原材料市场采购,无固定供应商。菲林倍特与发行人未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
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菲林倍特总资产 10,342,433.50 元,净资产
5,657,616.72 元;2011 年度实现净利润-324,265.43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迈尔斯通

迈尔斯通成立于 2003 年 8 月 8 日,住所为 Palm Grove House, P. O. Box 438,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注册资本 50,000 美元,实收资
本 50,000 美元,翁杰持有该公司全部股份。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迈尔斯通总资产为 13,071,900 美元,净资产为
13,071,900 美元;2011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0 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公司及吊具公司以外,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报告期内曾经控股、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5、耀华起重

耀华起重成立于 2010 年 1 月 26 日,住所为无锡市滨湖区华庄华清路 13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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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华学平,经营范围为起重机械、金属结构件的制造、加工、安装,注
册资本 400 万元,实缴出资 400 万元。截至 2010 年 11 月 15 日,华重集团出资 80
万元,持股比例为 20%;华学平出资 320 万元,持股比例为 80%。

为避免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2010 年 11 月 15 日,华重集团与何静玉签署《股
权转让协议》,将华重集团持有的 20%出资转让给何静玉,股权转让的价格以耀华
起重账面净资产为依据,股权转让款为 80 万元人民币。截至到本招股说明书签署
之日起,华学平持有耀华起重 80%的出资,何静玉持有耀华起重 20%的出资。

保荐机构核查认为:华学平、何静玉系夫妻关系,耀华起重的实际控制人为
华学平。华学平和何静玉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输送不当利益的关系。上述股权转让为真实转让,不存在
关联关系非关联化情况,受让方与本次发行中介机构金元证券、中瑞岳华、康达
律师事务所及其签字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耀华起重的股权不存在委托持股、信
托持股等情况。

发行人律师认为:华重集团已真实转让耀华起重股权,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
联化的情况;耀华起重股权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的情况;耀华起重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
系或其他可能输送不当利益的关系,与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耀华起重主要业务为金属结构件制造,主要产品为金属结构件。

报告期内,耀华起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下:

单位:元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净资产 4,786,899.61 4,418,660.72 -
总资产 15,302,783.23 8,455,579.69 -
主营业务收入 6,852,681.70 8,068,156.22 -
净利润 368,238.89 418,660.72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华泰工程

华泰工程成立于 1999 年 5 月 18 日,住所无锡市滨湖区华庄街道华清路 132
号,法定代表人华学良,经营范围“生产硫化机机非标金属结构件”,注册资本 10
万美元,实收资本 10 万美元。截至 2010 年 12 月 9 日,华重集团持有华泰工程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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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美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30%;泰国巴果威查那农持有华泰工程 7 万美元出资,
占注册资本的 70%。

为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2010 年 12 月 9 日,华重集团与耀华起重签
署《股权转让协议》,华重集团将其持有的 3 万美元出资转让给耀华起重,股权转
让的价格以华泰工程分红后账面净资产为依据,股权转让款为 31.66 万元。截至
到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耀华起重和巴果威查那农分别持有华泰工程 30%和
70%的股权。

保荐机构核查认为:华学平、何静玉、华泰工程的股东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输送不当利益的关系。上
述股权转让为真实转让,不存在关联关系非关联化情况,股权受让方与本次发行
中介机构金元证券、中瑞岳华、康达律师事务所及其签字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
华泰工程的股权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情况。

发行人律师认为:华重集团已真实转让华泰工程股权,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
联化的情况;华泰工程股权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的情况;华泰工程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
系或其他可能输送不当利益的关系,与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

2009~2010 年,华泰工程主营业务为起重机械制造、研发及相关金属结构件
的加工制造,主要产品为金属结构件;2011 年华泰工程已停止生产经营,并在办

理注销程序。

报告期内,华泰工程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下:

单位:元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净资产 1,120,682.08 6,074,770.43 8,437,013.89
总资产 6,872,793.95 8,074,954.37 12,532,801.90
主营业务收入 0 6,892,541.74 9,962,850.00
净利润 -334,765.02 -2,362,243.46 352,898.31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自动化公司

自动化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12 月 2 日,住所无锡市华清路 132 号,法定代表
人廖信烈,经营范围“机电一体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技术咨询、设计、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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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调试;其他机械设备的销售”,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截至 2010 年 11 月 15
日,华重集团持有自动化公司 52 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52%;廖信烈持有 28
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28%;陈晓波持有 20 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20%。

为减少关联交易,2010 年 11 月 15 日,华重集团分别与廖信烈、陈晓波和谢
衡大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依据注册资本金额分别转让 27%、5%和 20%的出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廖信烈、陈晓波和谢衡大分别持有自动化公司 55%、
25%和 20%出资。

保荐机构核查认为:自动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廖信烈,自动化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廖信烈和其他股东陈晓波、谢衡大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输送不当利益的关系。上述股权转让为真
实转让,不存在关联关系非关联化情况,股权受让方与本次发行中介机构金元证
券、中瑞岳华、康达律师事务所及其签字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自动化公司的股
权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情况。

发行人律师认为:华重集团已真实转让自动化科技股权,不存在关联交易非
关联化的情况;自动化科技股权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的情况;自动化科技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
何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输送不当利益的关系,与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无任何关
联关系。

报告期内,自动化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自动化设备研发与制造以及技术咨询,
主要产品为电阻柜等电控系统。

报告期内,自动化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下:

单位:元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净资产 1,730,849.78 1,435,061.33 2,069,518.64
总资产 4,749,351.67 4,631,659.06 3,627,337.70
主营业务收入 7,943,903.16 8,987,532.41 7,060,806.51
净利润 295,788.45 135,151.16 374,348.41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广州港桥

广州港桥成立于 2003 年 10 月 14 日,住所广州市黄浦区海员路 97 号黄埔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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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外运大楼付楼第 302 号,法定代表人陶俊清,经营范围“销售、维修、安装、
保养;起重机械、输送机械设备、机械零配件(特种设备维修、安装等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规定前置审批及专营专控的商品或项目除外);机械设备技术咨询(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规定前置审批及专营专控的商品或项目除外)”,注册资本 150

万元。截至 2010 年 10 月 11 日,翁耀根持有广州港桥 12 万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8%;陶俊清持有广州港桥 138 万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92%。

为减少关联交易,2010 年 10 月 11 日,翁耀根与陶俊清签署《股东转让出资
合同书》,将翁耀根持有的 12 万元出资依据注册资本金额转让给陶俊清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截至到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陶俊清持有广州港桥 100%的出资。

保荐机构核查认为:广州港桥的实际控制人陶俊清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输送不当利益的关系。上述
股权转让为真实转让,不存在关联关系非关联化情况,股权受让方与本次发行中
介机构金元证券、中瑞岳华、康达律师事务所及其签字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广
州港桥的股权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情况。

发行人律师认为:翁耀根已真实转让广州港桥股权,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
化的情况;广州港桥股权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的情况;广州港桥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
系或其他可能输送不当利益的关系,与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广州港桥总资产为 2,367,311.34 元,净资产为
1,609,734.08 元;2011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40,487.53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十一、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变化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股本为 15,00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

5,000 万股,占发行后股本总额的 25%,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变化如下表:

发行前股权结构 发行后股权结构
股份类型(股东名称)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5,000 100.00% 15,000 75.00%
华重集团 7,800 52.000% 7,800 39.00%
Jiuding Mars 4,244 28.295% 4,244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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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杰投资 1,500 10.000% 1,500 7.50%
杰盛投资 750 5.000% 750 3.75%
Smart Base 387 2.580% 387 1.94%
Vertex China 319 2.125% 319 1.60%
二、本次发行流通股 - - 5,000 25.00%
合计 15,000 100.000% 20,000 100.000%


(二)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1、华重集团、振杰投资、杰盛投资均由公司实际控制人翁耀根、孟正华和翁
杰控制,其中翁耀根、孟正华分别持有华重集团 87%和 13%的股权;翁杰、华重集
团和孟正华持有振杰投资 100%的股权,华重集团和翁杰持有杰盛投资 100%的股权。

2、Jiuding Mars、Smart Base 及 Vertex China 存在以下关系:Vertex China

的母公司 Vertex Asia Growth Ltd 为 Jiuding Mars 唯一股东 Jiuding China 的
有限合伙人和资金提供者之一;Smart Base 唯一股东刘彩玉及其丈夫谢广成全资
控股的 Enspire Venture Ltd.也是 Jiuding Mars 唯一股东 Jiuding China 的有限
合伙人和资金提供者之一。

(三)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翁耀根、翁杰和孟正华承诺如下:

“1、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
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在本人在股份公司任职期间,本人将向股份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
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3、在本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的股份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华重集团、振杰投资和杰盛投资承诺如下:

“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
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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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Jiuding Mars、Vertex China 和 Smart Base 承诺如下:

“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
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十二、发行人内部职工股的情况

自发行人成立至今,从未发行过内部职工股。

十三、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的情况

自发行人成立至今,从未有过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
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两百人的情况。

经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各股东现所持的发行人股权,其所有人

均为该股东,不存在为他人委托持股或以其他形式为他人代持股份的情况。

十四、发行人劳动用工及社会保险情况

(一)劳动用工情况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华东重机共有员工 233 人。具体情况如下表:

员工专业情况

专业分工 人数 比例
生产人员 86 36.9%
技术人员 80 34.4%
管理人员 50 21.4%
销售人员 17 7.3%
合计 233 100.00%


员工教育程度

文化程度 人数 比例
大学本科及以上 43 18.5%
专科 50 21.5%
其他 140 60%
合计 233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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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年龄构成

年龄 人数 比例
41 岁以上 57 24.5%
30 到 40 岁 118 50.6%
30 岁以下 58 24.9%
合计 233 100.00%



(二)公司执行社会保障制度、医疗制度改革情况

公司已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为员工办理了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
育等社会保险。

2012 年 4 月 26 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出具证明,华东重机及其
前身华重有限按照国家和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企业劳动保障管理,
与职工建立规范的劳动合同关系,依法参加无锡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并履行法定
的社保缴费义务。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证明出具日,未发生违反劳动和社会
保障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未受我部门行政处罚。

2012 年 4 月 28 日,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自 2007 年 8 月起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正常。无被投诉
举报记录,未曾受到过我中心处罚。

十五、主要股东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保证公司具有一个独立的生产经营环境,避免同业竞争,公司股东及其
实际控制人向发行人做出如下承诺:

华重集团承诺如下:

“(1)本公司、本公司持有权益达 51%以上的子公司以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公

司(“附属公司”)目前并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股份公司以及股份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2)本公司及附属公司在今后的任何时间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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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以及股份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凡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有
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股份公司以及股份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及附属公司会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股份公

司或者股份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本公司同意给予股份公司赔偿。

(4)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不再为持有股份公司的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止。”

翁耀根、翁杰和孟正华承诺如下:

“(1)本人、本人持有权益达 51%以上的子公司以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公司(“附
属公司”)目前并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股份公司以及股份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2)本人及附属公司在今后的任何时间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以及股份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凡本人及附属公司有任何
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股份公司以及股份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及附属公司会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股份公司或者
股份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本公司同意给予股份公司赔偿。

(4)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为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为止。

(5)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可被视为对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全体股东共同和分
别作出的声明、承诺和保证。”

振杰投资、杰盛投资和 Jiuding Mars 承诺如下:

“本公司不会直接或间接向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的公司投资,
且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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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承诺

2011 年 3 月 1 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华重集团和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翁耀根、
翁杰和孟正华出具书面承诺,如因发行人历史沿革过程中华重集团及其前身的出
资瑕疵导致发行人的任何损失和处罚,由华重集团和翁耀根、孟正华和翁杰承担
全部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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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经营范围

发行人经营范围为: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岸桥的生产,起重机械、金
属结构件及其他非标设备的生产与安装。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主要从事轨道吊、岸桥等集装箱装卸设备研发、生
产、安装与销售。随着近年来我国港口集装箱吞吐量的不断增长,公司凭借其突

出的产品研发能力、丰富的产品设计经验,以及较强的产品生产能力和市场开拓
能力,已逐步发展成为我国具备轨道吊和岸桥资质和生产能力的专业化集装箱装
卸设备生产厂商。



报告期内销售情况一览表

2011 年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产品名称
主营业务收入(元)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元)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元) 比例
轨道吊 340,580,184.51 69.36% 347,743,970.51 71.94% 251,530,087.35 74.59%
岸桥 113,578,057.41 23.13% 127,205,982.95 26.31% 75,538,461.57 22.40%
其他 36,907,179.50 7.52% 8,461,367.53 1.75% 10,136,752.18 3.01%
合 计 491,065,421.42 100.00% 483,411,320.99 100.00% 337,205,301.10 100.00%




(三)发行人主要产品、功能及用途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包括轨道吊和岸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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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产品图式 功能用途 产品型号

MJ40.5t-60m

MJ45t-45m
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简
MJ40.5t-45m
称“轨道吊”)是一种专业化的集
MJ50t-44m
装箱装卸设备,它行走于专用轨道
MJ45t-40m
上,配备集装箱自动吊具,用于集
MJ40t-44m
装箱堆场(港口后方堆场或铁路货
MJ40t-40m
物堆场)的集装箱堆存和集装箱拖
MJ20t-40m
车装卸作业,也可用于小型内河港
MJ30.5t-36m
口的集装箱船舶装卸作业、铁路集
MJ45t-30m
装箱装卸以及叉箱装箱等。
MJ35t-26m

等系列产品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产品图式 功能用途 产品型号

HMJ61t-36m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简称“岸
HMJ52t-26m
桥”)是一种专业用于集装箱装卸
HMJ45t-26m
船的设备,广泛应用于沿海及内河
HMJ50t-22m
港口。岸桥运行于岸边,带有前伸
HMJ40t-22m
臂,前伸的长度相应的覆盖不同尺
HMJ40t-18m
寸的装运集装箱的船只,能够准确、
HMJ45t-17m
快速、安全、高效的完成集装箱装
HMJ45t-10.5m
卸船的工作。该产品主要应用于港
HMJ61t-38m
口岸边,直接和车船对接。
等系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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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产品

产品图式 功能用途 产品型号



通用门式起重机(简称“通用

门机”)适用于一般工作环境中,
QZ12.5-26
其取物装置可以为吊钩、抓斗或电
QZ10-18.5
磁吸盘,或同时兼顾其中的两种或
QZ5-16.5
三种,广泛应用于电厂、钢厂、化
等系列产品
工、港口、矿山等各个行业,可按

用户要求定制,通用性广。




16t-32.35m
通用桥式起重机(简称“通用
5t-31.5m
桥机”)指普通用途的桥式起重机,
12.5t-27.8m
它的吊具是吊钩型、抓斗型、电磁
12.5t-20.5m
吸盘型中的一种或同时使用其中的
5t-16.5m
两种、三种。通用桥式起重机广泛
5t-13.5m
地应用在室内外仓库、厂房、码头
8t-9m
和露天贮料场等处。
等系列产品




(四)发行人设立以来主营业务变化情况

自发行人设立以来,公司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一)发行人所属行业

发行人主要从事轨道吊、岸桥等集装箱装卸设备研发、生产、安装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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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发行人所处行业为“C34 通用设备
制造业”中的“C343 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
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处行业为“C7110 通用设备制造业”。

鉴于轨道吊和岸桥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和毛利的绝大部分,为发行人的主
要产品,根据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用途进行划分,发行人所处行业为集装箱装卸设
备制造业,是起重运输设备制造业的子行业。

(二)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1、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装备制造业的宏观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装备制造业的宏观管理。其工作职权为拟定装备制造业
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定;组织领导和
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编制国家重大技术装备规划,协调相关政策;承担振
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
策,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
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监测装备制造业之日常运行。

2、质检总局对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督

发行人生产的轨道吊和岸桥均纳入质检总局于 2004 年制定的《特种设备目录》
中的起重机械子目录,属于特种设备。所谓特种设备是指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

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
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

质检总局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
其监督检查进行监管。该类特种设备的供应商若要兼顾该类产品的整个生产线,
不但需要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还需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

证》,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质检总局
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
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3、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对起重运输设备制造业进行自律性管理

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属于行业自律性组织,主要职能为:受政府委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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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规划、制定行业标准、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组织企业技术协作与联合攻关;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协助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规范行业内
企业的生产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为会员提供服务。

(三)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发行人生产制造的轨道吊和岸桥均属于特种设备,适用于特种设备相关的法
律法规。自 2000 年开始,质检总局一直遵循“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安全技

术规范”这一多层次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规体系,其中与起重机械生产厂商相
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如下:

1、法律法规

名称 实施时间 主要内容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
2002 年 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对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
《安全生产法》
11 月 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
调查处理、法律责任等进行了原则性规定。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
《特种设备安全监 2003 年
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对特种设备的范围、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监
察条例》 6月
督监察事故预防和调查处理、法律责任相关重大问题进行了原则性规定。


2、质检总局颁布的部门规章

名称 实施时间 主要内容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工作,确保特种设备的产品质量和
《特种设备质量监 2000 年 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特种设备
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10 月 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保养、改造、使用、管理、监督、监察与监督
检验进行了详细规定。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作业人员考核发证程序,
《特种设备作业人 2005 年
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对考试和审核发证程序、证书使用及监督管理等
员监督管理办法》 7月
进行了详细规定。
为了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工作,防止和减少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
《起重机械安全监 2007 年
财产安全,对起重机械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监督
察规定》 6月
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进行了详细规定。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准确查清事故原因,严
《特种设备事故报 2009 年
格追究事故责任,防止和减少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对事故定义、分级和界
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7月
定、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事故处理和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
《高耗能特种设备 2009 年 为了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节能
节能监督管理办法》 9月 降耗,对高耗能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和监督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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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检总局颁布的安全技术规范 —— 文件规范

名称 实施时间 主要内容
《机电类特种设备 为了规范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工作,确保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制造质量
2003 年
制造许可规则(试 和安全技术性能,对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实施的方法和流程进行了详
6月
行)》 细规定。
为了规范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资格许可工作,确保机
《机电类特种设备
2003 年 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及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质量与安全性能,
安装改造维修许可
8月 对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实施的方法和流程进行了详细规
规则(试行)》
定。
为了加强对起重机械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起重机械验收检验和定期
《起重机械监督检 2002 年
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对桥架型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
验规程》 11 月
动式起重机和门座起重机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进行了详细规定。
为了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工作,规范起重机械型式试验,提高试验工作
《起重机械型式试 2003 年
质量,对起重机械型式试验的适用条件、型式试验申请、受理、试验、取
验规程(试行)》 9月
证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4、质检总局颁布的安全技术规范 —— TSG 规范

名称 规范文号 颁布日期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TSG Z6001-2005 2005 年 9 月 16 日
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 TSG Q7001-2006 2006 年 6 月 21 日
桥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 TSG Q7002-2007 2007 年 8 月 8 日
门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 TSG Q7003-2007 2007 年 8 月 8 日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TSG Z0004-2007 2007 年 8 月 8 日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TSG Z0005-2007 2007 年 8 月 8 日
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细则 TSG Q7014-2008 2008 年 2 月 21 日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TSG Q7015-2008 2008 年 8 月 7 日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 TSG Q7016-2008 2008 年 8 月 7 日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TSG Q6001-2009 2009 年 5 月 8 日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 TSG Q5001-2009 2009 年 8 月 31 日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造程序导则 TSG Z7001-2009 2009 年 8 月 31 日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 TSG Z0006-2009 2009 年 12 月 29 日
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管理规则 TSG Z0002-2009 2009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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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产业政策

1、装备制造业相关产业政策

名称 颁布机构 颁布时间 装备制造业相关政策内容
将制造业列为“重点领域”,提出“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制
《国家中长期科学 造业。大力推进制造业信息化,积极发展基础原材料,大幅度
2006 年
和技术发展规划纲 国务院 提高产品档次、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全面提升制造业整体技术
2月
要》 水平”。以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为突破口,“提高装备设计、制
造和集成能力”。
“我国目前正处于扩大内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转型升
级的关键时期,对先进装备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装备制造
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抓住机遇,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
产业优化升级,加强技术创新,促进装备制造业持续稳定发
《装备制造业调整 2009 年
国务院 展”。同时,该规划还将“发展港口机械”列为十大重点领域
和振兴规划》 2月
之一的基础设施领域中的重点工程,并指出“完善出口退税政
策,适当提高部分高技术、高附加值装备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出口信贷资金投放,支持国内企业承揽国外
重大工程,带动成套设备和施工机械出口。”
意见指出,钢铁、水泥、风电设备、多晶硅、电解铝、造船、
《关于抑制部分行 大豆压榨等行业产能过剩矛盾突出。上述行业部分为装备制造
业产能过剩和重复 2009 年 业的上游行业,国务院对相关行业产能过剩的整治势必会在短
国务院
建设引导产业健康 9月 期内影响相关行业的投资需求,但长期看这种调整可以避免行
发展若干意见》 业出现恶性竞争,促进相关行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并促使其走上
良性的发展轨道。
《关于进一步做好 中国人民
金融服务,支持重 银行、银
2009 年 明确了装备制造业为重点产业,在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和拓宽融
点产业调整振兴和 监会、证
12 月 资渠道上予以支持,为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抑制部分行业产能 监会、保
过剩的指导意见》 监会
《国务院关于加快 提出“坚持创新发展,将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成为先导产
2010 年
培育和发展战略性 国务院 业和支柱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被列为“七大战略新
10 月
新兴产业的决定》 兴产业”之一。
提出“优化结构、改善品种质量、增强产业配套能力、淘汰落

《国民经济和社会 后产能,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调整优化原材料工业,改造提
全国 2011 年
发展第十二个五年 升消费品工业,促进制造业由大变强。”“引导生产要素集聚,
人大 3月
规划纲要》 依托国家重点工程,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先进制造业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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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集装箱运输行业相关产业政策

名称 颁布机构 颁布时间 主要内容
经贸委、铁
《关于加快发 道部、交通 提出“大力支持多式联运和内陆集装箱场站的建设和运行,简化
展我国集装箱 部、外经贸 2002 年 内陆报关手续,鼓励转关运输,支持国内港口开展国际集装箱中
运输的若干意 部、海关总 4月 转运输业务,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内、外贸集装箱同船运输,合
见》 署、质检总 理利用资源,促进内、外贸集装箱运输的共同发展。”

明确提出“加强既有路网技术改造和枢纽建设,提高路网既有通
《中长期铁路 2004 年
国务院 道能力”,“建设集装箱中心站,改造集装箱运输集中的线路,
网规划》 1月
开行双层集装箱列车”。
为沿海港口和内河港口的发展理清了思路,完善了综合运输体
《全国沿海港 2006 年
交通部 系,有利于沿海及内河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对沿海港口及
口布局规划》 9月
内河港口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和指导作用。
用 20 年左右时间,建成干支衔接、沟通海洋的高等级航道,为
《全国内河航 船舶标准化、规范化创造基础条件;与航道发展相适应,形成布
2007 年
道与港口布局 交通部 局合理、功能完善、专业化和高效的港口体系。充分发挥内河水
6月
规划》 运的优势,提供畅通、高效、安全、环保的运输服务,适应流域
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需要
提出,要“加强主要港口、国际海运陆运集装箱中转站、多功能
国际货运站、国际机场等物流节点的多式联运物流设施建设,加
《物流业调整 2009 年 快发展铁海联运,提高国际货物的中转能力,加快发展适应国际
国务院
和振兴规划》 3月 中转、国际采购、国际配送、国际转口贸易业务要求的国际物流,
逐步建成一批适应国际贸易发展需要的大型国际物流港,并不断
增强其配套功能。”
提出内河水运发展的建设目标:“利用 10 年左右的时间,建成
《国务院关于
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建成比较完备
加快长江等内 2011 年
国务院 的现代化内河水运安全监管和救助体系,运输效率和节能减排能
河水运发展的 1月
力显著提高,水运优势与潜力得到充分发挥,对经济发展的带动
意见》
和促进作用显著增强。”
将“港口龙门吊油改电节油改造工程”、“公路集装箱和厢式运
《产业结构调
国家发改 2011 年 输”、“集装箱多式联运系统建设”、“老港区技术改造工程”
整指导目录
委 3月 和“大型港口装卸自动化工程”列为鼓励发展的项目,对集装箱
(2011)》
运输及集装箱装卸设备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指出“以内河主要港口为重点,加快规模化、专业化港区建设,
建成一批集装箱、汽车滚装、大宗散货等专业化泊位”,并提出
“积极争取相关部委支持,加大并落实对内河水运发展的中央资
《关于贯彻<国
务院关于加快 金投入,主要用于航道、支持保障系统、中西部地区港口等基础
交通 2011 年
长江等内河水 设施建设,并引导运力结构调整。地方要出台政策建立稳定的资
运输部 3月
运发展的意见> 金来源,积极争取增加财政性资金,统筹使用燃油税费改革转移
的实施意见》
支付资金,尽快落实船型标准化配套资金。建立市场化、多元化
的内河水运投融资机制,研究制定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扶持政策措
施,引导民间资本和外资投入内河水运建设、养护等领域。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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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颁布机构 颁布时间 主要内容
保障资金安全的具体办法,加强建设资金管理。”
《国民经济和 提出“大力推进长江等内河高等级航道建设,推动内河运输船舶
社会发展第十 全国 2011 年
标准化和港口规模化发展。”“完善煤炭、石油、铁矿石、集装
二个五年规划 人大 3月
纲要》 箱等运输系统,提升沿海地区港口群现代化水平。”

《交通运输“十 提出重点推进集装箱多式联运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充分发挥内
交通运输 2011 年
二五”发展规 河航运优势,引导和支持大型航运、码头企业发展集装箱水水转
部 4月
划》 运、驳船快速运输,并扩大集装箱海铁联运试点范围。

《关于共同推 交通运输 提出要开展集装箱等铁水联运示范项目建设,并加快港口铁水联
2011 年
进铁水联运发 部和铁道 运集疏运场站、设施设备建设,通过建立紧密务实的长效合作机
5月
展合作协议》 部 制,共同推进铁水联运发展。
《“十二五”
2012 年 提出“海运服务通达全球,70%以上的内河高等级航道达到规划
综合交通运输 国务院
3月 标准”的建设目标
体系规划》


3、节能环保方面的政策

发文 发文
文件名称 具体内容
部门 时间
《关于落实科学发 提出“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依
2005 年
展观加强环境保护 国务院 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倡导生态文明,强化环境法治,完善监
12 月
的决定》 管体制,建立长效机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国家中长期科学 鼓励节能环保的产品生产,明确提出“重点研究开发冶金、化工等流
2006 年
和技术发展规划纲 国务院 程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等主要高耗能领域的节能技术与装备”及“机电
2月
要(2006~2020)》 产品节能技术”。
提出“对于新建港口工程项目,应优化装卸工艺和设备选型设计,选
用低能耗、高效率的装卸设备,优先选用以电能作为动力源的装卸设
《关于港口节能减
交通 2007 年 备。改进各类码头装卸工艺系统,使系统各环节能力匹配,提高装卸
排工作的指导意
运输部 12 月 效率、降低能耗。”“对于现有港口的技术改造项目,应逐步更新改
见》
造耗能高、效率低的老旧设备,提高装备的整体技术水平,减少能耗
及废气排放,提高作业效率。”
提出“加快港口装卸机械技术升级改造,推进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
机“油改电”技术改造工作,淘汰高耗能、低效率的老旧设备。加快
《关于印发公路水
交通 2008 年 发展轨道式龙门吊等高能效港口装卸设备和工具,引导轻型、高效、
路交通节能中长期
运输部 9月 电能驱动和变频控制的港口装卸设备的发展,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规划纲要的通知》
并提出节能减排指标,2015 年、2020 年的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
能耗较 2005 年分别下降 8%、10%左右。
2009 年
国务院常务会议 国务院 2020 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40%-45%。
11 月
《关于贯彻<国务
提出“着力构建绿色内河水运体系。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理念贯
院关于加快长江等 交通 2011 年
穿于内河水运的规划、设计、施工、养护和运营全过程”,并“推广
内河水运发展的意 运输部 3月
使用高能效港口装卸和传送设备”。
见>的实施意见》
提出“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资源节约、
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生态文
《国民经济和社会 明水平。”健全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机制,抓好交通等领域节能,加强
全国 2011 年
发展第十二个五年 重点单位节能管理,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并提出节能减排指标,
人大 3月
规划纲要》 2015 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指标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
碳排放指标比 2010 年分别下降 16%和 17%,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化
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氧、氮氧化物)累计同比下降 8~10%。
《交通运输“十二 交通运 2011 年 提出要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运输行业为着力点,重点推
五”发展规划》 输部 4月 广应用资源节约技术,推广绿色港航建设工程等节能减排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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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区域和地方政策

发文 颁布时
名称 主要内容
部门 间
将长三角地区定位为“全球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未来该地区
《长江三角洲 将“以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创新为突破口,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形
国务院发改 2010 年
地区区域规 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区域创新体
委 5月
划》 系,率先在全国建成创新型区域”。该规划的实施必将促使长江三
角洲地区成为全球重要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
明确提出,“突出‘高端化、集聚化、特色化’的发展方向,以重
点领域、重点项目为依托,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
能力”,“主攻高端制造环节,提高自主设计、制造和成套能力,
《江苏省装备 扩大自主装备市场占有率,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装备制造
制造业调整和 江苏省人民 2009 年 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型成套装备、高
振兴规划纲 政府 5月 新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及基础件,加快把我省建设成为具有较强
要》 国际竞争力的装备制造业强省”, “到 2011 年,实现装备制造业
小型向大型、轻型向重型、粗加工向精加工、普通产品向高新技术
产品、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设备制造向总集成六个转变,实现装
备制造业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延伸。”
《关于着力提 明确提出,“以发展先进制造业为载体,以电子信息、新材料、机
中共无锡市
高自主创新能 2006 年 械装备、汽车及关键零部件、高档纺织及服装五大产业为支柱”,
委、无锡市
力建设创新型 4月 “以先进技术为支撑,以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着力推进无锡国际
人民政府
城市的决定》 先进制造技术中心建设”。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一)集装箱装卸设备介绍

集装箱装卸设备是在港口集装箱码头、铁路集装箱货场用于集装箱装卸、搬
运和堆码作业的起重运输机械的统称。集装箱装卸设备主要包括岸桥、轨道吊、
轮胎吊等集装箱装卸设备,这些产品伴随海上集装箱运输船舶及其停泊码头或铁
路货场规模的变化而发展,共同实现了港口码头和铁路货场对集装箱的各种转运
功能。

(二)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业的发展现状

1、集装箱运输业持续快速发展

进入 21 世纪后,我国集装箱运输进入了持续发展阶段。在港口、内河、铁路
和公路集装箱运输方面,集装箱运量得到了大幅度提升,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已由
2005 年 7,564 万 TEU 提升至 2011 年的 16,400 万 TEU。在世界前 20 位的集装箱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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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中,我国的上海、深圳、青岛、宁波—舟山、广州和天津六个港口位列其中。
2005-2011 年我国铁路、公路和港口的集装箱运量及港口集装箱吞吐量统计情况
如下表所示:

2005-2011 年全国集装箱运量/港口集装箱吞吐量统计情况

集装箱运量/万吨
年份 港口集装箱吞吐量/万 TEU
铁路 公路 港口 合计
2005 5,907 27,060 21,992 54,959 7,564
2006 6,891 36,748 25,775 69,414 9,361
2007 7,608 53,183 33,355 94,146 11,400
2008 6,863 71,449 34,963 113,275 12,800
2009 7,172 59,588 34,578 101,338 12,200
2010 8,612 - - - 14,600
2011 9,351 - - - 16,400

资料来源:(1)2005~2009 年数据来自于《集装箱装卸设备行业研究报告》;(2)2010 年和 2011 年数据来自

于相应年度的铁道统计公报和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


(1)我国内河、沿海港口市场的快速发展

自我国加入 WTO 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贸易环境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实现了国内市场的多元化发展。同时由于关税的下
降,非关税壁垒的减少或取消,使我国的进出口贸易得到了快速的增长,推进了
我国沿海港口集装箱装卸设备的快速发展。另外,为了刺激消费、扩大内需,中
国政府近年来大力支持国内贸易,内河港口的建设(新建和旧港改造)进而取得
飞速的发展,从而带动相关港口设备的采购。

(2)我国铁路集装箱市场逐步扩大

早期铁路货场的集装箱装卸多采用通用性的装卸机械,直到 1984 年,世界集
装箱运输进入多式联运和“门到门”的运输阶段,一些先进国家对铁路中转场站
进行了大量的配套建设。轨道吊因其技术含量的提高,同时欧美国家集装箱运输
发展到了多式联运的成熟阶段,极大的提高了轨道吊在铁路货场的使用率。二十
世纪 90 年代初,德国的铁路货场的轨道吊使用率即达到 65.2%,其他发达国家铁
路货场的轨道吊使用率也维持在较高的水平。进入 21 世纪后,随着自动控制技术
和计算机技术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上的广泛应用,轨道吊的自动化、信息化程度不
断提高,使用率继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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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近几年来开始着手大力发展铁路集装箱运输,建设铁路集装箱中心场
站,由于起步较晚,轨道吊在铁路货场的使用率仍明显低于国际水平,但随着铁
路集装箱业务在国内的发展,轨道吊所占的比例将越来越高。

2、亚洲市场快速崛起

(1)场桥

① 轨道吊

近年来,亚洲市场已经逐步发展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增长点,亚洲地区港口
的吞吐量飞速增长,进而带动亚洲地区大规模港口建设。节能环保、成本相对较

低的轨道吊在亚洲地区港口市场的需求量逐年稳步上升,以中国为例,轨道吊在
新增场桥的占比自 2007 年的 16.60%已提高至 2009 年的 45.56%。另外,由于东南
亚地区国家的经济实力逐渐提高,港口贸易的快速发展加大了对轨道吊的使用
量,仅 2010 年印度尼西亚第二港务公司就与发行人签订了 11 台轨道吊的采购订
单。东南亚地区将逐步发展成为未来国际轨道吊市场的潜在热点。随着亚洲各大
港口的发展和集装箱吞吐量的增加,越来越多的亚洲港口将更加重视其装卸效
率、码头的自动化及节能环保等因素,轨道吊在亚洲港口存在巨大的发展前景。

2007~2009 年世界新增轨道吊的分布情况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地区 数量 占场桥 数量 占场桥 数量 占场桥
全球份额 全球份额 全球份额
(台) 比例 (台) 比例 (台) 比例
中国大陆 82 45.56% 39.23% 71 24.91% 25.91% 44 16.60% 29.14%
亚洲其他 89 23.18% 42.58% 65 23.81% 23.72% 20 10.20% 13.25%
欧洲 31 23.31% 14.83% 58 26.98% 21.17% 57 39.31% 37.75%
北美洲 5 22.73% 2.39% 8 16.00% 2.92% 30 30.00% 19.87%
非洲 2 2.78% 0.96% 70 50.00% 25.55% 0 0.00% 0.00%
澳洲 0 0.00% 0.00% 2 100.00% 0.73% 0 0.00% 0.00%
合计 209 26.42% 100.00% 274 28.39% 100.00% 151 20.54% 100.00%
资料来源:《集装箱装卸设备行业研究报告》

② 轮胎吊

亚洲各大港口的发展和集装箱吞吐量的增加, 带动了亚洲各大港口集装箱装

卸设备需求量的增加,除了中国沿海港口由于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 年减少
了采购量之外,亚洲其他地区的轮胎吊采购量近年来一直保持平稳的增长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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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009 年世界新增轮胎吊的分布情况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地区 数量 占场桥 全球份 数量 占场桥 全球份 数量 占场桥 全球份
(台) 比例 额 (台) 比例 额 (台) 比例 额
中国大陆 98 54.44% 16.84% 214 75.09% 30.97% 221 83.40% 37.78%
亚洲其他 295 76.82% 50.69% 208 76.19% 30.10% 176 89.80% 30.09%
欧洲 102 76.69% 17.53% 157 73.02% 22.72% 88 60.69% 15.04%
北美洲 17 77.27% 2.92% 42 84.00% 6.08% 70 70.00% 11.97%
非洲 70 97.22% 12.03% 70 50.00% 10.13% 27 100.00% 4.62%
澳洲 0 0.00% 0.00% 0 0% 0% 3 100.00% 0.51%
合计 582 73.58% 100.00% 691 71.61% 100.00% 151 79.46% 100.00%
资料来源:《集装箱装卸设备行业研究报告》

(2)岸桥

印度、马来西亚、越南、印度尼西亚等东南亚新兴市场以及南美洲地区近些
年的国际贸易已经成为中国之后的新热点,近年来的岸桥需求也有了急速的增
长,成为未来国际市场的发展亮点。此外,由于亚洲的国际贸易活动日趋活跃,
韩国、日本、新加坡等亚洲其他传统港口地区仍然保持着稳定快速的发展,岸桥
的新增量也获得长足的提高,并保持相对较高的采购量。

2007~2009 年世界新增岸桥的分布情况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国家和地区
数量(台) 占比 数量(台) 占比 数量(台) 占比
中国大陆 37 12.71% 107 33.02% 123 38.80%
亚洲其他 133 45.70% 82 25.31% 58 18.30%
欧洲 59 20.27% 80 24.69% 64 20.19%
北美洲 21 7.22% 18 5.56% 40 12.62%
南美洲 29 9.97% 13 4.01% 12 3.79%
非洲 12 4.12% 24 7.41% 16 5.05%
澳洲 0 0.00% 0 0.00% 4 1.26%
合计 291 100.00% 324 100.00% 317 100.00%

资料来源:《集装箱装卸设备行业研究报告》


3、北美和欧洲市场相对平稳

北美、欧洲和澳洲等地区经过多年的经济发展,港口、码头等基础建设已具
备一定规模,集装箱运输发展已经进入相对成熟期,近年来集装箱装卸设备的更
新与新采购已经趋于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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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业发展前景

1、我国内河、沿海港口的新建与改造计划将为轨道吊和轻型岸桥的发展提
供巨大的推动力

2011 年 1 月 21 日,国务院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
见》,该意见中明确了要继续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要利用 10 年左右的时
间,建成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2020 年,全国内河水

运货运量达到 30 亿吨以上,建成 1.9 万公里国家高等级航道;实现长江等内河主
要港口和部分地区重要港口建成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港区,加快上海国际航
运中心建设,推进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和重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推进航
运要素集聚和大通关信息资源整合,提高口岸综合服务效率。

与此同时,鉴于我国贸易未来的增长趋势,为满足我国对外贸易快速稳步发

展的需求,国务院、地方政府等相关部门对沿海港口的建设与改造也同样给予了
大力支持,预计未来我国沿海港口的新建和扩建项目将大幅增长。根据《集装箱
装卸设备行业研究报告》的统计,规模以上沿海港口 2020 年规划集装箱吞吐量同
比 2010 年实际吞吐量增长 190%~340%,主要内河港口 2020 年规划集装箱吞吐量
同比 2010 年实际吞吐量增长 150%~1000%。集装箱港口的大规模改造和新建将为
集装箱装卸设备未来 10 年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保证。

2、铁路集装箱运输发展将进一步刺激轨道吊的市场需求

由于铁路运输具有运量大、成本低、速度快等特点,加上我国铁路网络发
达,一些无法实施海运的我国内陆或西部等地区只能依靠铁路运输货物,铁道部

已逐步推行铁路货运集装箱中心站的自动化建设。由于轨道吊技术先进,自动
化、信息化程度高,其长跨度的装卸能力可以有效的配合火车长尺寸等各方面优
势,轨道吊已经成为铁路自动化集装箱站场的主力设备。

目前发达国家铁路集装箱化率维持在 30%这一较高的水平,而我国铁路集装
箱化率相对较低,仅为 2%左右,与国际水平差距较大。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对铁路

货运需求将不断增加,铁道部各个站场也将随之不断扩建和调整,将进一步刺激
轨道吊的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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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节能、低碳、环保、成本低等优势刺激了轨道吊和岸桥的快速发展

为保证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我国政府提出了一系列节能减排、环保低碳等
约束性经济发展指标的要求,客户也逐渐倾向于选择更加节能环保,成本较低的
集装箱装卸产品。轨道吊、岸桥将因其在节能、环保、成本等方面突出的优势赢
得众多客户认可,各项环保节能政策的推出也将为轨道吊和岸桥的未来发展提供
坚实的市场基础。

4、集装箱装卸设备的更新换代拓宽了轨道吊产品的销量

二十世纪 90 年代初至 90 年代末,我国集装箱装卸设备中轮胎吊和正面吊使
用比例较大,如今这批设备使用年限已达 15 年左右,均已接近或达到其使用寿
命,面临更新换代的局面。虽然轨道吊在我国开发起步较晚,但其凭借优异的技
术性能、较低的成本、较高的工作效率和堆存能力、环保、节能以及易实现自动

化控制等优势,是现役集装箱堆场装卸设备技术改造和更新换代的首选。因此,
上世纪末陈旧集装箱装卸设备的更新换代,为轨道吊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5、港口的智能化和自动化将引领新一代产品的发展

随着国际集装箱运输业的高速发展以及数字化技术的普及,具有作业效率
高、使用人力少、生产安全性好的自动化集装箱码头将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目
前,自动化或半自动化集装箱装卸设备已经在一些重要港口开始建设或实现应
用。自动化集装箱码头需要配置自动化或半自动化的装卸设备,主要为具有智能
化、自动化、信息化特征的新一代轨道吊和岸桥产品。随着未来我国对港口自动
化和信息化建设需求的逐渐加大,全自动化轨道吊和岸桥的产品优势将全面体

现,市场需求也将会得到进一步提升。

6、我国轨道吊和岸桥市场未来容量预测

根据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物流工程分会和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出具的
《集装箱装卸设备行业研究报告》预测,轨道吊和岸桥未来发展趋势良好,市场
容量将大幅提升,2011-2015 年我国轨道吊和岸桥的总市场容量将分别超过 1,200
台和 800 台。

(四)行业竞争格局及市场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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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装卸设备是集资本、技术和劳动力密集于一体的产品,投入高,专业
性强。目前,我国具备一定岸桥和场桥(包括轨道吊和轮胎吊)生产实力的企业
相对比较集中,国内轨道吊市场主要供应商为:华东重机、振华重工、中铁山
桥、红光港机和三一集团,国内轮胎吊市场主要供应商为:振华重工、诺尔中国、

卡尔玛、红光港机和三一集团,国内岸桥市场主要供应商为振华重工、华东重机
和大连重工,这些厂商占据了国内大部分市场份额。

1、场桥市场

(1)轨道吊市场

目前国内内河港口市场的轨道吊主要来自华东重机、振华重工、中铁山桥、
红光港机和三一集团等生产厂商。

(2)轮胎吊市场

目前国内市场的轮胎吊主要来自振华重工、诺尔中国、卡尔玛、红光港机和

三一集团等生产厂商,其中振华重工和诺尔中国占有主要市场地位。

2、岸桥市场

我国内河港口原用于船舶集装箱装卸的设备主要为门座起重机,但随着我国
经济的发展,贸易往来的提速,内河港口集装箱装卸量激增。由于内河港口原主
要投入使用的门座起重机不是专用的集装箱装卸设备,其装卸量难以与近些年来
集装箱运量的大幅增长相匹配,因此正逐渐被岸桥所取代。内河港口岸桥市场作
为我国内河集装箱装卸设备的新兴市场,正处于发展的初步阶段。目前国内市场
的岸桥主要来自振华重工、华东重机、诺尔中国、大连重工等生产厂商,其中振
华重工占有优势市场地位。此外,华东重机在 2009 年和 2010 年的销量分别为 6
台和 10 台,已逐渐成为我国专业化的岸桥生产厂商。

3、国内铁路货场市场

国内制造铁路货场轨道吊的厂家主要有振华重工、中铁山桥、郑州装卸机械

厂、南昌装卸机械厂、蚌埠皖铁起重运输机械厂、华东重机等。其中,振华重工
和中铁山桥在我国铁路货场市场占有主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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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1、技术壁垒

轨道吊和岸桥行业作为大型起重机械制造行业,企业要进入本行业主要有以
下几个方面的技术障碍:

(1)国家对本行业实行的强制性行政许可制度

国家对轨道吊和岸桥产品的制造企业实行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认证
与发放制度,轨道吊和岸桥作为大型起重机械产品适用 2003 年由质检总局特种设
备安全监察局颁布的《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为企业进入该产品制造

行业设定了技术准入限制。只有当生产企业申报的产品经国家授权的检测机构检
测合格,并被国家授权的评审机构评审其制造条件合格,才可由国家质监部门核
发该产品的制造生产许可证,准予生产与销售。

(2)行业标准高

随着我国经济日益与国际接轨,国家对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业的要求也不断
提高。目前,起重机械行业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有 160 余项,其中关于轨道吊和岸
桥的标准有 10 余项。为了提升行业整体技术和质量水平,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以及
其它有关部门正积极提高本行业的标准,上述情况构筑了本行业较高的标准障
碍,新进入的企业面临产品无法达到行业标准进而无法取得资质认证,或产品不

被市场接受等技术障碍。

(3)技术研发能力和设计经验的积累

随着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业的发展,轨道吊和岸桥的制造技术需要集成机
械、电气、自动控制等各方面的技术。特别对于承载能力低,堆场面积小,标准
化程度低的内河港口码头,绝大部分产品都需要根据现场情况进行专门设计,根
据用户需求及使用环境的不同,进行反复验证和调整。因此对于新进入本行业的
企业需要一段时间来积累相关的经验及设计技术。

(4)安装调试技术障碍

目前我国内河港口市场发展迅速,当轨道吊和岸桥运往内河港口时,由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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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某些内河桥梁高度和内河港口码头条件的限制,只能采用部件发运、现场安装
调试的方式。只有具有多年行业经验沉淀的优势企业才能凭借多年的设计、生产
制造与安装经验,保证产品的安装质量、缩短安装工期,避免啃轨等现象的发
生,而对于新进入本行业的企业需要很长时间来完善提高本企业的安装调试技

术。

2、品牌壁垒

轨道吊和岸桥作为重要的集装箱装卸设备,用户对其安全性、稳定性和高效
性的要求很高,生产企业如果没有良好的品牌,成功实施相关项目的经验,很难
加入到竞争行列。而且下游用户还需经过 1-2 年的实际使用来验证其产品的可靠
性,并逐渐与优势企业建立较为长期、稳定地合作关系。因此品牌是否可靠,是
否能够得到客户的认可,已经成为进入本行业的一大门槛障碍。

3、其它壁垒

轨道吊和岸桥制造企业在国内外市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时,还可能遭遇到
融资障碍、地方保护主义障碍等。

(六)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业是直接服务于我国对外贸易的窗口——港口集装箱码
头的重大装备制造行业,本行业之所以能在改革开放 30 多年以来取得突飞猛进的
发展,主要得益于以下有利因素:

(1)配套的产业政策和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为本行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
条件

我国政府非常重视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业的发展,截至目前,已经陆续出台
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
等装备制造业相关产业政策,以及《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全国沿海港口

布局规划》、《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等集装箱运输行业相关产业政策;
与此同时,我国地方政府也相继推出了一系列鼓励扶持政策,如江苏省《江苏省
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纲要》、无锡市《关于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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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市的决定》等。

各级政府的大力扶持,促进了国内港口开展国际集装箱中转运输业务,支持
内、外贸集装箱同船运输,实现了内、外贸集装箱运输的共同发展,为企业的发
展创造了积极良好的条件,为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外部环
境。

(2)数量众多的港口及大量的集装箱运输为行业的持续增长提供了保障

我国土地辽阔,河流众多,海岸线资源充足,为了满足不同区域间的贸易往
来,水运和铁路的运输显得尤为重要。在经过了多年的规划和发展之后,我国已
于内河、沿海建设了众多港口,并建成了较多的铁路运输中转站,为港口以及铁
路集装箱运输业的发展提供极佳的客观环境,为行业的持续增长提供了强有力的
保障。

(3)我国具有大量的起重运输机械专业技术人才和良好的研发机制

我国目前已有多所高等院校设有起重运输机械制造的相关专业,为企业输送
了大量具备理论基础的行业人才。另外,企业在长期的发展实践中培养了一批高
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同时,行业内企业普遍开展产、学、研结合,促进了企业
的技术创新能力,使我国轨道吊和岸桥制造业的技术水平处于世界前列。

(4)配套机械、电器类设备的性能、质量不断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国际知名品牌的电气公司(如 SIEMENS、ABB、施耐德)和基
础部件公司(如 SEW 等)纷纷进入中国市场,使我国岸桥、轨道吊的配套基础件
达到世界水平,带动了国内的机械、电气等基础工业的发展。以岸桥、轨道吊的
必要配件如制动器、联轴器、车轮、滑轮等机械部件为例,目前其技术水平已达
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大大提高了我国产品的质量和使用性能,从而进一步提

升了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认可度和信誉度。

(5)市场集中度逐步提高

目前,轨道吊和岸桥制造市场的企业集中度日益提高,可以防止市场恶性竞
争现象出现,建立合理有效的市场竞争秩序,有利于行业整体竞争力增强,淘汰
一些竞争力不强的小企业,促进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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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部分技术与配套件供应仍依赖国外进口

由于目前国内尚不能自主制造部分相关配套产品,如电控系统的变频器等元
器件及关键控制技术仍需依赖国外厂商提供。这方面将成为企业技术水平全面提
升的制约因素,进而影响国内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2)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性对行业的收益水平影响较大

轨道吊和岸桥制造业的原材料主要是钢材,占生产成本比重较大。钢材市场
由于供需关系常常不平衡,价格走势波动较大,市场风险较为明显,对行业的收

益水平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3)高级技术人才和管理人员短缺

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业发展较为迅速,需要大量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
适应市场的快速发展,而目前我国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业的高级技术人才和高级
管理人员匮乏,导致生产效率较国际领先水平仍有一定差距,在生产成本控制、
质量保证等方面仍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专业化培训有待加强。

(七)行业技术特点及技术水平、行业特征

1、行业技术标准

由于集装箱装卸设备产品具有外形尺寸大,速度参数高,对设备的操控性能
要求高等特点,与普通工业用起重机相比,其设计难度大,技术含量高,产品制
作工艺要求高,质量检查与控制较严。根据用户所在国家的不同,产品设备不但
需要符合相关国际标准、地区标准,还需要使产品的设计与制作工艺满足对方确
认的设计标准和工艺标准,同时,产品制造所有的原材料、电控装置与机械传动

等配件也需要依据有关标准严格检验。

国内集装箱装卸设备行业的相关标准


标准代号 标准名称 主管部门
GB/T1992-2006 集装箱术语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6974.19-1986 起重机械名词术语:集装箱起重机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JT/T 295-2008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修理技术规范 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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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代号 标准名称 主管部门
GB/T 21920-2008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安全规程 交通运输部
GB/T 15361-2009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技术条件 交通运输部
JT/T 566-2004 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交通部
GB/T 19683-2005 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交通部
GB/T 19912-2005 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交通部
GB/T 14783-2009 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交通运输部
GB 11602-2007 集装箱港口装卸作业安全规程 交通部
TB 1428-1990 铁路货场桥式、门式起重机防风制动装置技术条件 铁道部

资料来源:《集装箱装卸设备行业研究报告》


2、行业技术特点概述

就我国目前情况而言,我国企业设计的集装箱装卸设备已具备较为明显的技
术优势。产品的技术成熟度高,有完整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有完整的产品图
纸资料和制造加工工艺文件,有相应的质量检验手段和安装、调试、产品运输能
力,有合法的产品生产许可资质等并且具备较强新产品设计开发的能力。除此之
外,我国专业技术人才相对充足并且有大专院校和专业设计院所的参与和帮助,
使国内一定规模以上的专业制造企业具有新产品设计制造能力和安装工艺,从而
确保了集装箱装卸设备产品的质量、性能与安全可靠性,具备在国际市场竞争的

优势。

3、轨道吊与轮胎吊技术特点与指标对比

轨道吊和轮胎吊为功能用途基本相同,但设计结构和工作原理有所区别的两
种集装箱装卸设备产品,二者合称为场桥。由于轨道吊具有优异的技术性能、较
高的工作效率和堆存能力、购置费用和使用费用较低、场地利用率高、操作简
便、易实现自动化控制以及节能环保等优势,已逐渐成为新建集装箱港口和铁路
集装箱站场的首选。轨道吊与轮胎吊主要指标对比如下表所示:


比较内容 轨道吊 轮胎吊 比较优势

利用堆场提供的交流电源,通过电 通过柴油发动机带动发电机发电,再通过 不产生空气污
动力装置
动机将电能转换机械能 电动机将电能转换成机械能 染
国产化 国产化含量高,采购零件易,零部 主要配件为进口设备,实现国产化、标准 易采购配件
标准化 件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程度高 化难度大,零件采购难 易标准化
可靠性 结构简单,可靠性程度高 结构较复杂 结构简单
外形尺寸 轨道吊跨距可选 17-60 米(l2 列箱 轮胎吊跨 距是 一个标 准数字 ,一般 为 跨度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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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内容 轨道吊 轮胎吊 比较优势

宽)可堆箱 8 个高,依照实际的作业 23.47 米,堆高不超过 18.25 米,一般无 场地利用率高
需要可以设计有外伸臂 外伸臂。 选择面广
需经常进行大车手动纠偏动作,且目前尚
轨道吊在固定的轨道上运行,容易 不存在跑偏问
未出现特别高效的自动纠偏系统;若增加
轨道跑偏 实现整机状态的定位 ,可实现多种 题
自动纠偏系统每台设备的成本还需增加
自动、半自动控制 可实现自动化
6-7 万美元的成本, 而且效果有限
轮胎吊在吊箱状态下只能低速移动一个
轨道吊行走速度空载时比轮胎吊快 箱位,但轮胎吊可以 0和 90方向行走, 运行速度快
整机性能 30%-40%,且允许载箱长距离运行, 灵活性强,不受轨道限制,覆盖的箱区面 单次运载量大
可以大幅度减少工作循环时间 积大,但在对箱过程中必须经常进行吊具 工作效率高
回转操作,影响作业效率
轨道吊作业稳定,没有柴油发电机
轮胎吊自备发电机组,轮胎转向故障率极 性能稳定
故障表现 组和轮胎吊大车这些主要故障源,
高,大车行走在箱区内,故障率偏高 故障率较低
故障率很低
采用了自动定位系统,红外线防撞
系统,自动纠偏系统,全变频∕恒
功率调速系统,吊具防摇系统与吊 轮胎吊整机由大车轮胎支撑,一般配有防
操控性好
操作性 具偏转系统,小车与起升动作分开, 摇装置,司机在操作的过程中整机不平
舒适度高
整机结构稳定,操作过程平稳,司 稳,司机操作不舒适。
机视线良好,人机配合更符合工程
学原理,操作舒适。
轮胎吊经常出现大车跑偏,导致轮胎吊和
集装箱相撞,甚至出现轮胎吊相互碰撞,
轨道吊在轨道上运行,不可能碰箱,
安全性 与集装箱卡车相撞等恶劣事故;即使设置 安全性高
操作稳定安全有保证。
碰箱限位,仍无法完全避免碰箱和碰车事

噪声 接高压电源, 在机器不做动 能源用柴油,柴油发动机在运行时一直都
污染 作时,基本上没有任何声音 有噪声污染
空气 柴油发动机工作时处于排放状态,在载荷
不产生气体
污染 变化的情况下,会排出浓烟
环境污染 环境污染极小
水的 整机上的润滑油、脂对堆场 除润滑油、脂外,柴油发动机的机油、柴
污染 及排水沟的水源有微量污染 油、冷却水的泄漏污染
地基 油、水、发动机电瓶等对地基土壤的污染
几乎没有污染
污染 较大
用市网供电,配有能量反馈装置, 由内燃机供电,当起升机构下降,势能下
能把能量消耗情况反馈给电网。 降时,能量只能通过电阻屏发热浪费掉,
综合节能 节能效果明显
目前,轨道吊的年能源消耗 10.29 到目前还没有价廉物美的能量反馈装置。
万元 目前,轮胎吊的年能源消耗 65 万元
箱位管理 一般采用光纤通讯,带宽大,抗干扰 一般采用无线通讯,带宽窄,抗干扰能力
通讯信号良好
系统实现 能力强,硬件通用性好,易维护 差,有死角,硬件维护困难
运行 能源为发动机燃烧柴油,油价居高不下,
运营成本 电网供电, 使用成本较低 运营成本较低
成本 且呈上涨趋势。而且因发电机组的排放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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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内容 轨道吊 轮胎吊 比较优势

保问题,还必须配置相关的环保设备

采用常规电驱动,基本不
采用柴油机,需定期保养、定期大修,大
维修 需要特别维修;大小车运
车由橡胶轮胎驱动和承载,需定期更换,
成本 行时采用钢制车轮,基本
大车传动采用链条驱动,也需要定期更换
无须更换,与整机同寿命

单 箱
每吊一个标准 TEU 的费用 每吊一个标准 TEU 的费用大约是轨道吊
成 本
比较低 的三倍左右
费用

资料来源:《集装箱装卸设备行业研究报告》


轨道吊在我国虽然开发起步较晚,但其凭借各项优势,已逐步发展成为新建
集装箱港口和铁路集装箱中转站的首选集装箱装卸设备,是现役集装箱堆场装卸

设备技术改造和更新换代中最具生命力的产品。

4、产品设计现状

自集装箱装卸设备市场发展开始,我国的集装箱装卸设备技术不断提高,形
成了以高、中级研发设计人员为主的研发队伍。目前我国已设计完成了各类轨道
吊,产品更新到第四代,形成了从跨距(14m-60m)、悬臂、起重量到速度等完整
的设计数据库。而岸桥的一些关键技术如防摇技术、防风抗滑技术、双 40feet 岸
桥的差速传动装置、滑轮压痕等共性关键技术经组织研究也得到解决,使轨道吊
和岸桥的设计制造技术趋于成熟。国内企业自主研发设计了双 40feet 起重机、双
小车起重机和环保型场桥等先进的集装箱起重设备新机型,并逐步向自动化程度
高、效率和可靠性有保证的集装箱自动化堆场进军。

5、生产制造技术现状

由于集装箱装卸设备体积跨度大,在运行时的跑偏现象普遍比较严重,既造

成生产安全隐患,又降低产品的使用寿命周期,是生产现场长期以来难以解决的
问题。行业内的优质企业轨道吊工艺技术成熟性较高,可以有效保证产品的质
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起重机产品小车轨道接头采用无缝焊接工艺,从根本上解决小车过轨

道接头冲击过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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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用 VAAI 高智慧系统专业化应力消除设备,大大提高结构件应力释放
度,提高了产品质量和缩短生产周期。

(3)对于有拱度(翘度)要求的箱型梁均采用整体制作,保证一体性,发运
时可视情况将箱型梁分段。

除以上工艺特点外,齐全的设计参数以及庞大的产品数据库也得到广泛的运
用。通过参数的设置即可从数据库中调出数据完成整个设备方案,并配备相应的

工艺流程。

6、安装调试技术现状

由于集装箱装卸设备体积大,在内河很难采用整机发货的形式发送货物,因
此大多采用部件发送,现场安装调试的方法,其中起重机吊装采用主梁整体吊
装,即在地面上将两主梁和两端梁拼装成合格的桥架,然后采用起重设备整体起
吊装配。在起重机安装调试过程中,行业内优秀的生产厂商可以凭借多年的设
计、生产制造与安装经验,保证产品的安装质量、缩短安装工期,并提高产品的
寿命周期。

(八)行业经营模式

在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以后,
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业的生产厂商多采用是“以销定产”的订单生产经营模式。

生产厂商在取得订单后,根据用户的个性需求组织产品设计、制造集成、安装调
试;生产厂商主要生产核心部件,配套件则通过向专业生产厂商采购方式取得;
生产厂商根据订单要求将各种核心部件和配套件组装成产品。生产完成后,生产
厂商负责现场安装调试,组织验收并最终取证交付。

(九)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系

1、公司所处行业的上、下游行业

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业的上游行业是指向装卸装备生产厂商的生产制造活动

提供原材料、各种辅助配套产品行业和产业。

由于轨道吊、岸桥等集装箱装卸设备产品的金属结构庞大、机械电气复杂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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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配套的上游企业涉及钢铁厂、制动器厂、联轴器厂、减速机厂、电动机厂以
及电缆厂等钢材和综合非标件厂商,形成了一个为装卸装备生产厂商产品配套的
庞大的产业集群。

轨道吊和岸桥制造业的下游行业,是指使用集装箱装卸设备产品的用户,如
集装箱码头、铁路集装箱转运站(中心)等。

2、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

首先,从产业链和供应链角度,上游行业与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业两者之间

是提供原材料、配套件产品和购买其产品制造装卸设备产品的关系,因而两者之
间是相辅相成、互为依存、共同发展的关系。

同时,公司所处行业与上游行业之间又不是简单的买和卖、供和需的关系,
上游行业提供的配套件和原材料的性能、质量会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反映出来,又

通过在向下游用户的服务中获取零部件和配套产品的使用效果,并向上游行业或
企业转达信息,研讨改进的方案和措施。因而,从技术应用角度,本行业与上游
行业之间是相互渗透,共同发展的关系。

为了确保产品的技术领先、性能良好,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业需要与上游行
业或企业开展深入的合作与交流,带动配套件企业技术进步与技术创新,优化配

套件的性能,最终使主机厂在国内外市场更具有价格、质量、交货周期、技术服
务等配套优势和竞争力。

(2)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本行业与下游的集装箱码头、铁路集装箱转运站的关系同样也是供应商与用
户的关系,相辅相成、互为依存,共同发展。集装箱装卸设备厂商需与世界各地
的港口、码头建立联系,而港口、码头又是国家与世界交往、贸易的门户和窗
口,标有生产厂商厂名或商标的大型岸桥、轨道吊时刻都在向世人展示其产品,
成为设备厂商推广其产品的一个重要宣传平台。

同样地,从技术角度看,两者之间也是相互渗透、共同发展的关系。港口码
头既是轨道吊和岸桥新产品、新功能需求的提出者,为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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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了动力,同时也担任了检验产品性能好坏、效率高低的重要角色,港口码头向
供货商反馈的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有助于主机厂不断地
改进优化产品,而经过不断优化改进,进一步提升了产品质量和企业社会声誉。

(十)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1、周期性

轨道吊和岸桥的市场需求受全球集装箱运输业市场情况的影响较大,而集装
箱运输市场业的发展快慢受全球经济和贸易发展的制约,因此轨道吊和岸桥市场
的周期与世界经济和贸易的发展周期有一定关联。由于轨道吊和岸桥的生产周期
比较长,因此相比于全球经济和贸易的发展周期稍显滞后性。

2、区域性

集装箱装卸设备主要销售至内河、沿海港口或铁路中转站,因此港口和铁路
中转站均为产品的使用场地,无明显区域性。

3、季节性

由于轨道吊和岸桥的金属结构尺寸巨大,结构的组装甚至大件的制作常常要

在露天进行,而雨天和冬季低温时期都会对结构件施工带来影响;另外由于冬季
对水运也会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季节的变化可能影响集装箱装卸设备的工期和制
造质量。我国北方寒冷天气(一般指零度以下)时间长,而通常生产周期超过十
二个月时必然跨越寒冷季节,因而我国东北地区不利于大型港口机械的生产;南
方地区雨季时间长,也会对室外的生产作业带来不利影响。

因此,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沿海以及长江沿线地区实际上已成为我国轨
道吊、岸桥生产厂最佳的选址地区,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季节性气候因素
的不利影响,同时还具有沿海沿河水路运输的便利条件,在此区域内的集装箱装
卸设备制造企业,无明显季节性。

四、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的竞争地位

发行人是我国专业化的轨道吊生产厂商, 2009 年、2010 年和 2011 年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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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量分别为 44 台、60 台和 55 台。此外,发行人于 2009 年、2010 年和 2011 年
的岸桥销量分别达到 6 台、10 台和 4 台,且截至本招股书说明书签署日的岸桥在
手订单为 17 台,也已逐步发展成为国内专业化的岸桥生产厂商。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成后,公司的产能将进一步扩大,发行人将继续巩固并提升已建立的核

心竞争优势。

(二)主要竞争对手的简要情况

1、振华重工:是发行人在国内最大的竞争对手,主要产品和业务为:集装箱
起重机、散货机械、海上重型装备、钢结构、船舶运输及其他。振华重工是国际
集装箱装卸设备行业的领先者,在我国岸桥市场以及沿海港口的场桥市场(包括
轮胎吊和轨道吊)占据优势地位。

振华重工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为 4,405,946.56 万元

和 1,524,137.86 万元,2011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1,912,925.10 万元(财务数据来
自于振华重工年报)。

2、大连重工:拥有散料装卸机械、冶金机械、起重机械、港口机械四大类传
统主导产品和兆瓦级风电设备核心部件、大型船用曲轴、隧道掘进机、核电站用
起重设备、大型高端铸锻件等五种成长型新产品。

大连重工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为 2,273,652.95 万元
和 592,402.25 万元,2011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1,260,844.37 万元(财务数据来自
于大连重工年报)。

3、南京港机:创立于 1958 年,为南京港务管理局的全资附属公司,系交通
部定点生产各种港口装卸、起重运输机械的专业工厂。主要产品有:固定式起重
机、浮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船坞起重机、龙门起重机、桥式起重机、卸船
机、卸车机、堆料机、吸粮机等各种港口装卸机械。其产品主要分布于国内外海
港、内河各港口及工矿企业,遍及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并出口至韩
国、新加坡、孟加拉国等东南亚国家。

4、三一集团:创立于 1989 年,主要从事工程领域的机械装备制造。主导产
品为:建筑机械、路面机械、挖掘机械、桩工机械、起重机械、煤炭机械、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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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风电设备等系列。

其核心企业三一重工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为
5,130,671.76 万元和 1,966,271.38 万元,2011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5,077,630.15
万元(财务数据来自三一重工年报)。

5、卫华集团:创立于 1988 年,是一家以研发、生产起重机械、港口机械、
建筑塔机、减速机等产品为主的大型企业集团。

6、红光港机:创立于 1966 年,国有独资企业,是国内生产港口起重机械的
著名制造厂,国家机械行业重点骨干企业。红光港机主要产品包括:轮胎吊、门
座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浮式起重机、固定式起重机、缆索式起重机及塔式起重
机。企业产品主要销往国内沿海和长江沿线 20 多个省市自治区。

7、中铁山桥:创建于 1894 年,即原中国山海关桥梁厂,是集开发、设计、
制造、施工与服务一体化的综合型现代大型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主要包括:门座
起重机、公路/铁路架桥机、铁路铺轨机、搬运梁机、铁路救援起重机、铁路卸
车机等。公司产品相继出口南非、印度、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近年来,随
着全国 18 个集装箱中心站的建设进程,中铁山桥集团生产的集装箱装卸设备被多
家中心站选中。

中铁山桥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为 61.35 亿元和 16.42
亿元,2011 年度的净利润为 3.03 亿元(财务数据来自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的竞争优势

近年来,公司通过不懈努力,在行业内逐步确立了以下竞争优势:

1、技术研发优势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形成了以集装箱装卸设备技术为核心、以客户需求为导
向、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依托的技术扩展模式,不断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并创

立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研发体系。发行人设立了
以“江苏省新型集装箱专用装卸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院士工作
站”以及外部科研院相结合的创新研发平台和体系,建立起从技术成果、产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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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化应用的良性运行机制。公司多年来取得了多项突出的研发成果,获得各种
实用新型专利 10 项,2005 年起即被认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2009 年 9
月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10 年 9 月被授予“江苏省创新型企业”称号,
始终走在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业技术研发领域的前列。

在生产制造方面,发行人通过不断的自主创新,应用了吊具防摇和谐波抑制
功率因数补偿技术,优化并设计使用了起升运行自动定位系统、红外线防撞系
统、自动纠偏装置以及全变频装置,生产出国内 60 米大跨度的轨道吊,填补了我
国大跨度轨道吊的空白,并有效地解决了产品在轨道上移动时容易发生啃轨的普
遍现象。与此同时,上述技术的运用减少了吊具与集装箱的对位时间,加快了集

装箱装卸起升速度,大幅提升了产品工作效率,引领集装箱装卸设备从传统的生
产方式向现代化生产的方向推进。

在整机集成、调试方面,发行人凭借多年在港口市场的产品设计、生产制造
与安装调试经验,在产品的运输、安装和调试过程向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
确保安装调试质量和安装进度,开创了国内和国际上领先、成熟的现场安装和调

试工艺。

2、品牌优势

发行人通过持续不断的发展经营,已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设计、制造、安装
和售后服务体系,在市场上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发行人已发展成为我国具备
轨道吊和岸桥资质和生产能力的专业化集装箱装卸设备生产厂商。

发行人拥有多年从事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经验,目前已经与长江水系、京杭

运河水系、珠江水系、沿海水系的诸多港口,以及印度尼西亚等东南亚市场的部
分重要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在不同地形、面积和自然环境的港口码头,发
行人已有 200 余台轨道吊和 20 余台岸桥的可靠运行记录。

发行人的注册商标“恒威”于 2005 年和 2008 年连续两次被评为江苏省著名
商标;发行人生产的“恒威牌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和“恒威牌新型智能化

轻型岸边集装箱起重机”分别被认定为“江苏省名牌产品”和“无锡市名牌产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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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品优势

发行人根据港口性质的不同,分别开发了适用于沿海港口、内河港口、铁路
中转等集装箱装卸或散货装卸设备;根据港口吞吐量和规格的不同,开发了与港
口规格相适应的大型、中型、小型集装箱装卸设备;根据业主要求的不同,开发
了高配、低配、全自动、半自动等多样化产品。与此同时,发行人研发生产的轨
道吊、岸桥产品具备节能减排、环保低碳优势,符合国家倡导的可持续发展导
向。由于国有港口企业为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业的主要客户,对国家的节能环保
政策执行较好,在设备采购中对设备的节能环保性能要求较高,发行人凭借其产
品在节能环保性能方面的优势,受到国内外客户的广泛欢迎。

4、成本优势

由于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为集装箱装卸设备,而该类设备所需的配件较多,

涉及的行业跨度很大,每类配件都有其很强的专业性。因此在公司资金规模相对
有限的情况下将部分配件委托专业供应商制造,使公司可以将有限的资本、资源
优先投入到集装箱设备的整机研发和制造过程中,形成规模经济,进而有效降低
整机的生产成本;另一方面,公司将部分配件外协或外购于生产技术相对成熟的
配件专业生产企业并进行大批量采购,与外协或外购供应商有较强的议价能力,
可以有效的降低配件的供给成本。

另外,发行人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充分考虑了目前国内上下游产品的供需环
境,通过采用切实可行、技术水平较高、市场需求良好并与生产能力及研发条件
相匹配的产品集成方案,对标准化、专业化的零配件进行批量生产,在保证产品
质量的同时,有效的降低了成本。

5、区位优势

当前,世界制造业正加速向劳动力、资本丰富和工业基础雄厚的区域转移。
发行人地处长江三角洲经济地带,该区域靠近主要原材料采购地,为发行人提供
了较为明显的采购优势;此外,该区域位于长江水系和京杭大运河水系的交汇

处,有利于公司将产品直接运输至我国内河、沿海以及东南亚地区的港口市场,
形成了从采购到加工,从生产到销售的高效经济圈,为发行人的配套生产提供了
完备的产业链支撑,大大加强了公司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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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才优势

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翁耀根先生和顾文渊先生是国内最早一批从事轨道吊
研发和生产的技术专家,自华重有限设立以来,引领发行人走在集装箱装卸设备
领域的技术开发和产品应用的前沿,连续开发出了第三代(系列化轨道吊产品)
和第四代轨道吊产品(智能化、自动化和信息化轨道吊产品),并研发和生产出
适应内河港口的新型智能化轻型岸桥。通过多年的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经验的
积累,发行人培养出了一批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优秀机械和电气研发人员、机
械设计人员和熟练技术工人,保证了发行人在轨道吊和岸桥领域的技术优势和产
品优势。

7、资质齐全的优势

发行人生产的轨道吊和岸桥均为《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目录》中规定的特种设

备,并且该类特种设备的供应商若要兼顾该类产品的整个生产线,不但需要具备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还需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因此,
是否同时拥有轨道吊、岸桥两种产品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安
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以下简称“双品双证”),是国内客户对供应商实力水平
加以衡量的重要标准,缺少任何一个资质都会给设备供应商在生产或服务等方面
的发展带来一定的限制。目前,国内兼具双品双证的供应商仅有少数几家,发行
人凭借其强大的研发能力和生产实力,取得了双品双证,为公司开展主营业务、
赢取客户认可、提供专业化和全方位服务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8、获得淡马锡支持的优势

淡马锡是国际知名的主权财富投资公司,其旗下的祥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不
仅全资拥有 Vertex China(发行人股东之一),而且还是 Jiuding China(发行
人第二大股东 Jiuding Mars 的母公司)的基石投资者。淡马锡通过与发行人的股
权合作,一方面有助于发行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引进管理及技术人才,另一方
面通过其全球业务资源,有助于发行人逐步加大对东南亚以及其他境外市场的开
拓,在全球范围内寻找业务合作伙伴,发展新的市场机会。

(四)公司的竞争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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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能受限

尽管发行人在行业中已确立了较大的竞争优势,但由于现有生产基地规模有
限,因而限制了发行人的生产能力,不能满足高速增长的市场需求。

2、融资渠道单一

发行人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依靠银行借款和自身资金积累,不利于发行
人规模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发行人需要通过股权融资等直接融资方式完善资本结
构和补充资本实力。

五、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用途

发行人主要从事轨道吊、岸桥等集装箱装卸设备的研发、生产、安装和销
售。发行人的主要产品是轨道吊、岸桥等集装箱装卸设备,此外还生产通用门
机、通用桥机等桥架型起重机产品。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性能及用途,具体参见本
节“一(三)发行人主要产品、功能及用途”。

(二)主要产品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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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机的生产流程


结 材
构 拼
料 下

件 表
材 与
面 焊
料 处 料
预 接


订 图


单 放

金 外 零 工
加 协 部 零
工 外 件 部
零 购 入 件
件 件 库 装






交 术 发 油 检
监 现
付 场
业 督
局 安
主 装 运 漆 验




2、部件的生产流程

集装箱装卸设备主要是由结构焊接件、机械加工件、电气件和装配件等部件
组成。每种部件的生产工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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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构焊接件

钢 材、型 钢


表面预处理 喷涂底漆 风 干



拼接成型 放样、下料 干 燥


整形检验 油 漆


结构件 检验入库



(2)机械加工件

圆钢、锻钢、铸钢


粗加工 热处理 机械加工件
精加工

检验入库 精加工 表面热处理


(3)电气件

电气零件(元件、电缆)



编号整理 控制箱体加工 组 装



检验入库 电气件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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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装配件
① 机械设备

零配件加工(钻孔、攻丝)


小部件 小部件组装 大部件排装


发 运 检验入库 机械件成品


现场排装 吊 运 总 装



交 付 试车、验收 调试、检验




② 电气设备

电气件成品



装 箱 发 运 总装排线



交 付 试车验收 调试、检验



注: 原材料 工 艺 外 协 半成品

(三)主要经营模式

1、经营流程

公司的生产运营涉及了市场营销部、技术研发部、制造管理部、物资采购
部、品质保证部、项目管理部等多个相关部门,各个部门贯穿了从产品订单签署
到产品制造,再到向客户交付产品的所有流程。其中,市场营销部主要负责客户
开发、成本分析、招投标和订单的订立;订单确定后,由技术研发部主要负责方
案、图纸和工艺的设计;相关设计完成后,技术研发部和制造管理部向物资采购
部提供采购清单,然后物资采购部根据订单要求和设计要求采购相关原材料和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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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件,并将采购好的原材料和零部件交由制造管理部同时开始生产;在这个流程
中品质保证部将会全程跟踪产品的流程和质量。为了加强与客户的联系,公司成
立了项目管理部,从合同订立开始一直到验收完成进行全程跟踪,并与客户保持
持续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向本公司反映或解决客户不时提出的要求和问题。发行

人经营流程图如下:




介入部门 工作内容




客户开发、成本分析
市场部
开发客户 招投标 、签署订单
订方案


方案、图纸、工艺设计,协
技术部 同制造部向采购部提供采购
采购清单 清单

供 采购
客 按技术部、制造部要求采购
应 采购部
户 原材料和部件,交由制造部
商 供货
提供材料 生产
质量核查

供应商给采购部的供货核查
品保部
质量核查 制造部给客户的供货核查
采购清单
发货
生产制造产品
制造部
完成后将产品发给客户


合同订立到验收完成全程跟
项目部 全程跟踪 踪,与客户联系,向公司反
部 映或解决客户提出的要求和
问题


2、采购模式

(1)采购方式

公司获得订单后,技术研发部和制造管理部共同编制采购清单,然后由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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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部统一采购。

① 对外采购

公司生产所需的钢材、电气控制系统等需要对外采购。采购分为定向采购和
非定向采购,定向采购和非定向采购又进一步分为大额采购和小额采购两种:

a. 定向采购:针对与公司签订有供应协议的供应商,公司依据市场价格进
行采购。如客户指定品牌电气控制系统主要采用定向采购。

b. 大额采购:由物资采购部会同技术研发部和品质保证部进行询价和比
价。合同签署后,客户对电气控制系统有特殊要求的,技术研发部根据客户需求

出具采购清单,由物资采购部采用该种方式采购;

c. 小额采购:普通原材料由物资采购部直接负责。

② 外协加工

公司将热处理工艺及部分零部件机加工外协给第三方,由物资采购部根据制
造管理部的生产需要挑选专业加工能力强的合格外协方来安排生产,向外协方提
供半成品和加工需求。公司有几十家协议合格供应方,并与之形成了稳固的外协

关系,外协价格一直保持平稳的水平。

(2)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所需的各类原材料、辅料、配件等均由物资采购部根据技术研发部和制
造管理部的要求组织采购。为保证采购物资的质量、规范采购行为,公司制定了
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物资采购的审批决策程序、采购流程、物资采
购部的职责和专业要求等,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

(3)供应商选择流程

具备资格初 选条件的 供方可先 到公司 物资采购 部领取“ 新供方 准入评审
表”,并填写相关规定内容交物资采购部,由物资采购部根据所需物资的技术标
准,重要程度对供方的准入资格进行评审。必要时,由物资采购部组织技术、品
质、制造等部门到供方进行现场考察评价。物资采购部将评审意见报分管副总审

批,同意后该新供方可作为初选合格供方,进行样件检验程序,待初选供方抽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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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送检合格后,由品质保证部负责人、物资采购部负责人签署初步意见后,经分
管副总经理审核,再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该供方即取得合格供方资格。

(4)采购价格的确定

为降低采购成本,确保各类采购物资质量优价格低,物资采购部就采购价格
规范管理作相关规定。由技术研发部提供新材料规格书以及掌握的采购物资技
术、业务、市场等方面的有关信息资料,作为物资采购部成本分析和向供应商报

价的基础。物资采购部一般应挑选三家以上供应商询价,以作比价、议价依据;
价格经物资采购部长初步审核,并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审批权限责任人确
认批准。

3、生产模式

设计
技术准备
文件下达

沟通

合同 工艺编制
工艺准备
签订
工艺设计
沟通

设备、工艺
生产准备 外购
钢材、物料
外协


保 零部件加工 现场吊 总装


厂内包装 包装 测试


厂内调试 涂装 验收



交付




(1)生产流程

公司主要采取订单生产、量身定制的生产模式。在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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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技术研发部和制造管理部制定采购清单,待物资采购部采购原材料后,由
制造管理部开始组织产品的生产、运输、安装和调试,制造管理部的整个生产过
程由品质保证部全程参与质量监督和管理,具体业务流程如图(见上页)。

(2)生产周期

①产前阶段:轨道吊和岸桥的产前阶段为设计及原材料(钢材和综合非标件)
采购阶段,一般为合同签订后的 1 个月之内,若客户对于综合非标件的要求较复

杂,可能会适当延长;设计完毕后,公司向生产部门下发开工通知单。

②生产阶段:生产部门在接到开工通知单之后开始生产,轨道吊在厂制造时
间约 4 个月,岸桥在厂制造时间约 6 个月。

③产后阶段:轨道吊和岸桥的产后阶段包括产成品在厂内质检环节,以及运
输、现场安装、客户所在地质监局验收、客户交接环节;轨道吊的产后阶段为
2-3 个月,岸桥的产后阶段为 3-4 个月。

因此,轨道吊生产周期一般为 7-9 个月,岸桥的生产周期为 10-12 个月左
右。

4、销售模式

公司目前的客户主要来源于新建、改建和扩建港口码头项目,客户通常采用
招投标的方式,包括公开招标以及邀标。因此,公司的产品销售模式目前主要是
直销模式,即公司直接跟踪项目并参与招投标。公司有时也采用代理销售模式,
比如在国外市场,由代理公司参与招投标。

公司或公司的代理公司在收到客户的招标书之后,市场营销部按照客户的要
求制作投标书,中标之后便与客户签订订货合同。然后,公司按照合同安排生产
和总装,经过公司品质保证部、客户以及客户所在地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测站
的验收合格后,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并由特种设备检测站向客户颁发该设备的使用
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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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改建、扩建港口码头



设立项目业主单位



项目建设立项 业主单位


不合格


a. 立项文件 港口行政
审查
b. 环境评价 管理部门


合格

立项批准


监督
项目实施
参与


华东重机

不合格
整改 竣工验收 业主单位


合格 技术监督局

投入使用


公司的销售结算和收入确认一般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一般在 10 至 30 日内,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支付相应的预

付款,预付款通常为合同金额的 10~30%。

(2)进度款

产品开始投料生产后,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进度时,根据合同约定的进度
款比例向客户开具财务收据,客户按合同约定向公司支付相应比例的进度款。该
进度款通常为合同金额的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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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货款

产品完工后,在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交付给客户后,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交
货款向客户开具财务收据,客户按合同约定向公司支付相应比例交货款。该交货
款通常为合同金额的 20~30%。

(4)调试款

公司按合同约定对客户的产品安装与调试提供安装技术指导(或提供产品安
装与调试服务),产品安装完毕并经客户所在地质监部门检验合格后,公司向客
户提供全额发票,客户向公司提供设备交接单,并按合同约定向公司支付相应比
例调试款。该调试款通常为合同金额的 20~30%。有些情形下,交货款和调试款
将合并支付。

(5)质保金

合同通常会约定,产品验收合格后,公司提供一年的产品质保期,按合同金

额的 5~10%设定质保金。产品在质保期内未发生质量问题的,客户在质保期满后
将质保金全额支付给公司。在质保期内,因公司原因导致发生产品问题的,公司
须向客户提供无偿售后服务。质保金有些情形下会采取银行质保金保函的形式。

5、产品交付

产品交付主要是现场交货,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现场组装:公司将结构件、机械传动件、电气控制系统等部件运输至约
定的港口,然后进行组装、安装和调试。

(2)整体交付:公司在车间组装成整机后,以整机方式运送至约定的港口,
然后进行安装和调试。

在该过程中因装载、运输、靠泊、卸货、安装、调试、保险等所发生的费用
均由公司承担。

6、售后

产品验收合格后,公司一般提供一年产品质保期。在质保期内,因公司原因
导致发生产品问题的,公司将在最短时间内采取办法补救。质保期内产生质量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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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发生的售后服务费用均由公司承担,质保期外公司负责向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四)产销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产品产能、产量及销量

(1)整体产能利用情况

年度 产能(吨) 产量(吨) 产能利用率
2009 年度 17,000.00 19,145.32 112.62%
2010 年度 17,000.00 18,137.99 106.69%
2011 年度 21,000.00 22,112.04 105.30%

注释 1:公司的产能、产量的单位按集装箱装卸设备产品的自重统计;
注释 2:胡埭基地在 2011 年第四季度部分试运营,当年新增产能 4000 吨。

公司报告期内一直受制于产能不足的限制,历年产能利用率均超过 100%。

(2)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产品
产量 销量 产量 销量 产量 销量
台数 53 55 45 60 47
轨道吊
吨数 16,968.40 17,043.44 14,502.89 18,950.52 14,337.48 13,856.52
台数 10 4 7 10 9
岸桥
吨数 5,143.64 3,419.45 3,635.10 5,206.01 4,807.84 3,167.43

注释 1:公司的产量、销量的单位按台和吨两个口径统计,其中吨为轨道吊和岸桥的自重;
注释 2:在进行产量测算时,公司根据产品实际完工进度确认产量,包括已完工整机及在制产品,而销量均为完
工并实现销售的整机产品,因此部分产品产销量数据存在较大差异。

公司的集装箱装卸设备产品均为订单生产,累计产销率为 100%。

2、报告期内主要产品销售收入情况

产品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轨道吊 340,580,184.51 347,743,970.51 251,530,087.35
岸桥 113,578,057.41 127,205,982.95 75,538,461.57


3、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平均销售价格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产品
单价(元/台) 增减 单价(元/台) 增减 单价(元/台) 增减
轨道吊 6,088,481.99 5.05% 5,795,732.84 1.38% 5,716,592.89 9.16%
岸桥 28,394,514.35 123.22% 12,720,598.30 1.04% 12,589,743.60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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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内向前 5 名客户销售情况

序 销售金额 占当期销售总
年度 销售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
号 (万元) 额比例
1 印度尼西亚第二港务公司 19,617.78 岸桥&轨道吊 39.76%
2 重庆东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3,760.68 轨道吊 7.62%
3 广州广浚仓储有限公司 3,296.29 轨道吊 6.68%
2011 年度 4 四川宜宾港有限责任公司 3,151.29 岸桥&轨道吊 6.39%
5 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 3,150.98 通用门机 6.39%
小计 32,977.02 - 66.83%
当期销售总金额 49,342.76 - -
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230.77 轨道吊 19.10%
2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5,565.81 轨道吊 11.51%
3 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068.38 岸桥&轨道吊 8.42%
2010 年度 4 四川长通港口有限公司 2,759.83 岸桥&轨道吊 5.71%
5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2,639.32 岸桥&轨道吊 5.46%
小计 24,264.10 - 49.95%
当年销售总金额 48,573.39 - -
1 上港集团九江港务有限公司 7,502.56 岸桥&轨道吊 22.25%
2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3,528.21 轨道吊 10.46%
3 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200.00 轨道吊 9.49%
2009 年度 4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2,890.60 岸桥&轨道吊 8.57%
5 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 2,348.72 轨道吊 6.97%
小计 19,470.09 - 57.38%
当年销售总金额 33,932.42 -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 50%或严重依赖于
少数客户的情形。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

方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前五名客户中未占有任何权益。发行人
前五大客户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高,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所处细分行业主要
销售对象为大型港务公司,而部分港务公司在国内多家港口均有大量业务,需要
大规模购置集装箱装卸设备,客户相对集中。

5、已签署但尚未实现销售收入的订单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签署但尚未实现销售收入的销售订单情况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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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类型 台数 合同金额 签约时间
1 广州健翔码头有限公司 岸桥 1 1,300.00 万元 2010/10/19
2 广州健翔码头有限公司 岸桥 1 1,300.00 万元 2010/10/19
3 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轨道吊 4 2,676.00 万元 2011/02/09
4 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岸桥 2 4,409.00 万元 2011/02/09
岸桥
5 四川宜宾港有限责任公司 5,888.00 万元 2011/03
轨道吊
6 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岸桥 2 4,409.00 万元 2011/04
7 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轨道吊 4 2,676.00 万元 2011/04
8 佛山市三水区南边盈丰港装卸有限公司 轨道吊 1 548.00 万元 2011/08/19
9 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岸桥 3 5,580.00 万元 2011/09/14
10 重庆果园港埠有限公司 岸桥 3 5,208.00 万元 2011/10/19
11 东莞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 轨道吊 1 738.00 万元 2011/10/31
12 淮安市金湖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轨道吊 1 568.00 万元 2011/11/03
13 佛山高明珠江货运码头有限公司 轨道吊 1 680.00 万元 2011/11/21
14 大连金山运输有限公司 轨道吊 1 645.00 万元 2011/11/30
15 武汉港集装箱有限公司 轨道吊拆卸安装 2 333.60 万元 2011/12/10
16 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岸桥 2 8,280.00 万元 2011/12/30
17 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轨道吊 12 8,598.00 万元 2011/12/30
18 广西钦州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轨道吊 6 4,313.88 万元 2011/12/31
轨道吊
19 南京弘阳码头有限公司 1,998.00 万元 2012/01/12
岸桥
20 穗航船务(香港)有限公司 轮胎吊 1 608.00 万元 2012/01/13
2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通用门机 2 1,238.00 万元 2012/03/03
合计 60,512.48 万元

注:2011 年 3 月份签署的四川宜宾港有限责任公司合同已确认 2 台轨道吊的收入,未包含在上述合计数中。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中标的订单总金额为 20,220.00 万元。

(五)原材料供应情况

在公司生产的集装箱起重机产品中,主要原材料均为钢材(包括普板和锰板
等);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所需的配件较多,涉及的行业跨度很大,每类配件都
有其很强的专业性,公司选择以外购获得配件,主要为电控系统、减速机、具、
电机、制动器、电缆卷筒、联轴器等产品;公司生产中所消耗的主要能源是水、

电。

1、主要原材料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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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钢材

主要原材料 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采购数量(吨) 13,529.97 8,896.61 13,476.09
普板(Q235B) 采购均价(元/吨) 4,202.92 4,112.20 2,943.04
采购金额(元) 56,865,420.90 36,584,674.75 39,660,633.81
采购数量(吨) 5,873.28 3,220.93 3,332.04
锰板(Q345B) 采购均价(元/吨) 4,180.01 4,148.52 3,273.48
采购金额(元) 24,550,342.23 13,362,105.34 10,907,381.93

备注:以上金额均不含税


(2)综合非标件

主要外购
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采购数量(台套) 49 56
电控
采购均价(元/台套) 578,510.38 584,081.20 544,227.35
系统
采购金额(元) 28,347,008.48 32,708,547.06 34,286,323.24
采购数量(台套) 876 715
减速机 采购均价(元/台套) 31,277.01 35,857.06 31,872.93
采购金额(元) 27,398,660.53 25,637,797.37 28,462,530.01
采购数量(台套) 58 57
吊具 采购均价(元/台套) 249,934.72 242,585.09 280,145.61
采购金额(元) 14,496,213.71 13,827,350.11 15,127,863.19
采购数量(台套) 322 287
电机 采购均价(元/台套) 37,888.44 18,486.52 19,412.77
采购金额(元) 12,200,077.16 5,305,631.56 5,222,035.01
采购数量(台套) 588 340
联轴器 采购均价(元/台套) 5,473.03 6,292.88 6,525.14
采购金额(元) 3,218,141.89 2,139,578.73 2,140,245.92
采购数量(台套) 432 520
制动器 采购均价(元/台套) 9,029.39 7,231.61 8,770.30
采购金额(元) 3,900,695.91 3,760,438.49 4,543,017.09
采购数量(米) 428,623 338,630 419,774
电缆 采购均价(元/米) 39.2408224 35.49 29.19
采购金额(元) 16,819,499.40 12,016,715.01 12,251,970.90
备注:以上金额均不含税


2、能源供应情况

项 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水(元) 31,467.73 34,109.10 31,468.92
电(元) 1,497,077.69 1,303,600.80 1,458,80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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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供应商情况

(1)报告期内前 5 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采购金额 占当期采购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物资
(万元) 总额比例(%)
1 港迪电气 2,825.42 电控系统 9.93
2 SEW 2,585.60 减速机 9.08
3 无锡巨宝钢铁有限公司 2,371.90 钢材 8.33
2011 年度 4 无锡润泽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1,164.77 钢材 4.09
5 吊具公司 945.93 吊具及附件 3.32
小计 9,893.62 - 34.76
当年采购总金额 28,461.94 - -
1 港迪电气 3,022.66 电控系统 13.92
2 SEW 2,441.50 减速机 11.24
3 吊具公司 1,256.15 吊具及配件 5.79
2010 年度 4 无锡润泽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1,086.65 钢材 5.00
5 耀华起重 666.67 起重机、结构件 3.07
小计 8,473.63 - 39.03
当年采购总金额 21,712.08 - -
1 港迪电气 3,379.13 电控系统 14.65
2 SEW 2,517.13 减速机 10.91
3 华泰工程 982.43 起重机、结构件 4.26
2009 年度 4 吊具公司 972.97 吊具及配件 4.22
5 无锡市正展物资有限公司 876.66 钢材 3.80
小计 8,728.32 - 37.85
当年采购总金额 23,062.65 - -


(2)公司向港迪电气、SEW 和吊具公司采购金额分别占各供应商主营业务收

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向港迪电气、SEW 和吊具公司采购的金额分别占各供应商主营业

务收入的比例如下:

占供应商主营业务
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采购物资
收入的比例
港迪电气 2,825.42 电控系统 4.49%
2011 年度 SEW 2,585.60 减速机 1.45%
吊具公司 945.93 吊具及配件 45.84%
港迪电气 3,022.66 电控系统 4.39%
2010 年度 SEW 2,441.50 减速机 1.68%
吊具公司 1,256.15 吊具及配件 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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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供应商主营业务
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采购物资
收入的比例
港迪电气 3,379.13 电控系统 6.32%
2009 年度 SEW 2,517.13 减速机 1.94%
吊具公司 972.97 吊具及配件 38.67%

注:供应商的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各供应商的财务报表、对供应商的访谈记录。

(3)公司解决供应商集中风险的措施

公司向港迪电气、SEW、吊具公司分别采购的电控系统、减速机、吊具占公司
采购的同类产品的占比较大,供应相对集中,存在供应商集中的风险。为解决供
应商集中风险,公司采取了如下措施:

① 电控系统、减速机和吊具等主要综合非标件的国内市场均为充分竞争市

场。公司密切关注电控系统、减速机、吊具等主要综合非标件的市场动态,建立
了合格供应商选择制度,挑选质量过关、价格优惠的厂商作为备选供应商,并已
经向部分合格供应商采购上述原材料,从而化解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② 在采购方式上,公司的制造管理部与物资采购部对电控系统、减速机、吊

具等主要综合非标件实行重点管理,由制造管理部根据在手订单和安全库存的需
要,并结合对未来供应市场的研判,向物资采购部提交采购需求,保证原材料的
及时足额供应。

③ 通过长期合作,公司已经与上游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商业供销合作关系,并
已与吊具公司签订《吊具采购框架协议》;同时随着产销规模不断扩大,采购量

逐年上升,公司的议价能力也逐步增强,这也有利于稳定公司与供应商的商业供
销关系。

(4)关于公司向港迪电气、SEW 和吊具公司采购价格的公允性

① 公司向港迪电气采购电控系统的价格的公允性

公司向港迪电气采购电控系统与同期市场价格以及港迪电气对其他客户的销
售价格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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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台

产品型号 销售均价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公司向港迪电气的采购均价 59.7 54.9 53.4
轨道吊
港迪电气销售给其他客户的均价 62.0 57.3 56.1
通用电控系统
市场价格 61.0~65.0 60.4 58.7

注:(1)以上价格为含税价;(2)公司向港迪电气主要采购轨道吊通用电控系统,因此本表仅分析该类电控系
统的价格;(3)港迪电气销售给其他客户的价格均由港迪电气提供;(4)市场价格根据综合统计多家供应商的
报价及说明而来。

报告期内,公司向港迪电气采购的轨道吊通用电控系统的价格比港迪电气销

售向其他客户的价格略低,主要原因是公司为港迪电气的重要客户之一,相对普
通客户会优惠 3~5%。保荐机构核查认为,公司向港迪电气的采购价格公允。

② 公司向 SEW 采购减速机的价格的公允性

公司目前向 SEW 采购减速机的价格、同期市场价格以及 SEW 对其他客户的销
售价格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台

产品型号 销售均价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华东重机向 SEW 的采购均价 10.2 10.3 11.6
M3PSF70 SEW 销售给其他客户的价格 10.0~11.0 10.2~11.2 11.3~12.3
市场价格 10.0~11.5 10.2~11.7 11.3~12.8
华东重机向 SEW 的采购均价 2.6 3.0 2.8
KV97TDV160M4 SEW 销售给其他客户的价格 2.5~3.0 2.8~3.3 2.8~3.3
市场价格 2.4~3.2 2.8~3.5 2.8~3.5

注:(1)以上价格为含税价;(2)公司向 SEW 采购的减速机主要包括上述两种型号,因此本表仅分析该两种型
号的价格;(3)上述价格根据华东重机、SEW 以及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及说明综合而来。

公司与 SEW 已经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其采购价格相对普通客户
有一定的优惠,但报告期内各期的采购均价仍然处于 SEW 销售给其他客户的价格
区间内。保荐机构核查认为,公司向 SEW 的采购价格公允。

③ 公司向吊具公司采购吊具的价格的公允性

公司向吊具公司采购吊具的价格、同期市场价格以及吊具公司对其他客户的
销售价格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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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台

产品型号 销售均价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公司向吊具公司的采购均价 27.5 28.2 32.1
伸缩吊具 吊具公司销售给其他客户的均价 31.3 30.7 30.9
市场价格 29.7 29.2 33.5

注:(1)以上价格为含税价;(2)公司向吊具公司采购的吊具主要为伸缩吊具,因此本表仅分析伸缩吊具
的价格;(3)市场价格以振华重工等其他非关联方销售给华东重机的吊具的平均价格为参考;(4)吊具公
司销售给其他客户的价格由吊具公司提供;(5)2008 年度吊具公司未向其他客户销售伸缩吊具。

报告期内,公司向吊具公司采购伸缩吊具的价格与同期市场价格以及吊具公

司销售给其他客户的价格差异很小。保荐机构核查认为,公司向吊具公司的采购
价格公允。

(5)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之间的关联关系

除吊具公司、华泰工程、耀华起重外,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前五名供应商
中未占有任何权益。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泰工程和耀华起重已与公司不
存在关联关系,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一(三)
消除同业竞争的措施”)。

4、报告期内外协加工情况

(1)外协加工内容和模式

① 零部件外协

公司将部分零部件的机加工外协给第三方单位。制造管理部提出零部件外协

需求,由物资采购部挑选专业加工能力强的合格外协方,然后向外协方提供需加
工的半成品及加工要求,在外协方生产场地进行加工。

报告期内零部件外协机加工占同类零部件的比例如下:

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外协比例 17.87% 17.18% 16.80%


② 热处理外协

公司将调质、回火等热处理工艺全部外协给第三方单位。物资采购部根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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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需要挑选合格外协方,向外协方提出热处理工艺标准和要求,在外协方的生产
场地进行。

(2)外协加工的定价依据以及加工费占生产成本的比重

公司外协加工定价依据为:公司综合考虑外协方的加工设备折旧、修理费、
低值易耗品摊销、电费以及人工费等测算外协加工制造成本,然后考虑加计核定
的税费、管理费用和利润后确定外协加工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的加工费及其占同期生产成本的比例具体如下: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加工费(元) 10,240,570.59 7,347,779.32 8,060,039.18
生产成本(元) 326,718,301.21 253,156,166.03 262,824,665.69
加工费占生产成本的比例 3.13% 2.90% 3.07%


(3)外协加工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外协方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外协加工方 性质 股东 股权比例
1 滨湖区百宏翔机械制造厂 个体工商户 陈利新 100.00%
2 滨湖区川峰电气维修服务部 个体工商户 曹川峰 100.00%
3 滨湖区奚志强电气维修部 个体工商户 奚志强 100.00%
4 滨湖区郁月明五金加工厂 个体工商户 郁月明 100.00%
周德兵 50.00%
5 无锡科隆试验设备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周中卫 50.00%
陈国平 60.00%
6 无锡平宇清理机械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华丽芬 40.00%
7 无锡市东绛四方热处理厂 个人独资企业 华国良 100.00%
8 无锡市丰盈达机械厂 个人独资企业 吴建新 100.00%
9 无锡市海光冶金机械厂 个人独资企业 王晨晓 100.00%
吴益平 52.00%
10 无锡市好泰克电气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孟红梅 48.00%
11 无锡市华东热能工程设备厂 个人独资企业 陈余新 100.00%
12 无锡市华庄电工机械厂 个人独资企业 糜正英 100.00%
13 无锡市华庄汇强机械厂 个人独资企业 糜有丰 100.00%
14 无锡市华庄生化制药设备厂 个人独资企业 王利明 100.00%
赵毅平 50.00%
15 无锡市龙腾钢结构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张晓南 50.00%
16 无锡市明达特种风机厂 个体工商户 王明芳 100.00%
17 无锡市平晔热处理工程机械厂 个人独资企业 阚国平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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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外协加工方 性质 股东 股权比例
18 无锡市太湖冶金机械厂 个人独资企业 邵荣初 100.00%
严韬 50.00%
19 无锡市天成涂装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张骅 25.00%
吴瑛 25.00%
朱伟杰 90.00%
20 无锡市伟盛机械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黄蓉 10.00%
何大荣 64.29%
21 无锡市周潭冶金机械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惠栋 7.14%
何毅荣 28.57%
焦志坚 55.00%
22 无锡顺旺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费小英 45.00%
23 无锡顺阳金属制品厂 个人独资企业 张晓阳 100.00%
谢兴度 80.26%
24 无锡兴通公路机械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韩菊娣 19.74%
25 新区新安欣尔茂五金加工厂 个体工商户 蒋国柱 100.00%
吴晓亮 70.00%
26 无锡华中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华月芳 30.00%
27 滨湖区泰磊机械厂 个体工商户 张秋娣 100.00%
28 滨湖区华庄佳庆五金加工厂 个体工商户 袁世仪 100.00%
29 无锡市华庄道桥机械厂 个人独资企业 吴建春 100.00%
30 无锡恒竣机械厂 个人独资企业 王贺龙 100.00%
31 无锡华裕冶矿机械厂 个人独资企业 朱叙兴 100.00%


保荐机构核查认为,公司与外协方之间是单一的委托加工合作关系,公司及
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外协方无任何关联关系。

(六)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情况

1、环境保护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注重节能减排,并
持续改进公司的环境管理。公司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固体废物、水和噪声均
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公司按照 ISO14001 标准建立有完善的环境管理体
系,并于 2010 年 1 月取得北京恩格威认证中心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无锡市滨湖区环境保护局 2012 年 4 月 27 日出具证明,证明公司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一直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环境保护问题而受任何处罚的情形。

2、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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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发行人严格控制公司安全标准,
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主管生产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工作,并将安全责任分
解落实到部门、个人,如发生安全事故,将对部门负责人和安全责任人进行严厉
处罚。公司不断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组织结构;开展系

统化、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与技能操作水平,从根
本上防止事故的发生。

发行人在生产经营中一直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安
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已于 2010 年获得了职业健康安全管
理体系认证(GB/T28001-2001)。

六、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1、公司固定资产

本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和办公及电子设备
等。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固定资产 资产原值(元) 累计折旧(元) 减值准备(元) 资产净值(元)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44,345,753.80 4,794,445.48 0.00 39,551,308.32 89.19%
机器设备 21,002,087.53 5,707,360.73 0.00 15,294,726.80 72.82%
运输工具 5,798,709.00 3,350,707.04 0.00 2,448,001.96 42.22%
办公及电子设备 1,779,669.57 996,561.39 0.00 783,108.18 44.00%
合计 72,926,219.90 14,849,074.64 0.00 58,077,145.26 79.64%


2、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原值(元) 净值(元) 数量 成新率
1 胡埭 2#3#9#车间 19,217,120.51 19,217,120.51 3 100.00%
2 厂房 6,683,851.00 4,728,824.68 1 70.75%
3 胡埭道路,围栏,栏杆,雨污水管道 6,671,576.92 6,671,576.92 1 100.00%
4 办公楼 3,354,000.00 2,448,420.00 1 73.00%
5 专家楼 2,742,905.37 2,341,755.27 1 85.37%
6 生产场地 1,983,450.00 1,440,480.38 1 72.62%
7 厂道、路沿、下水道、阴井、绿化规划费等 1,355,095.00 989,219.08 1 73.00%
8 抛丸机 1,128,205.12 1,128,205.12 1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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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原值(元) 净值(元) 数量 成新率
9 车间地坪 1,052,000.00 767,960.00 1 73.00%
10 通用桥式起重机 QD20/5t-25.45m-10m 886,463.25 886,463.25 2 100.00%
11 通用桥式起重机 QD20/5t-25.45m-10m 848,001.71 848,001.71 2 100.00%
12 通用桥式起重机 QD20/5t-22.5m-10m 848,001.71 848,001.71 2 100.00%
13 通用桥式起重机 QD20/5t-18.5m-10m 828,770.94 828,770.94 2 100.00%
14 龙门吊 5t/20t-22m 779,100.00 183,752.20 1 23.59%
15 L 型龙门吊 766,550.00 346,863.51 1 45.25%
16 电磁双梁桥式起重机 QC10t-22.4m-10m 709,470.94 709,470.94 1 100.00%
17 电磁双梁桥式起重机 QC10t-18.4m-10m 699,855.56 699,855.56 1 100.00%
18 龙门吊 5t/20t-22m 512,570.00 51,256.70 1 10.00%
19 简易房、门卫、发电间 440,000.00 321,200.00 1 73.00%
20 数控火焰切割机 BODA-5000S 435,897.42 435,897.42 3 100.00%
21 电动单梁起重机 LD16t-22.5m-10m 433,504.27 433,504.27 4 100.00%
22 预处理车间 384,000.00 280,320.00 1 73.00%
23 电动单梁起重机 LD10t-22.5m-10m 380,341.88 380,341.88 5 100.00%
24 抛丸机 362,000.00 166,520.51 1 46.00%
25 龙门吊 10t-22m 327,150.00 81,792.95 1 25.00%
26 电动单梁起重机 LD16t-22.45m-10m 325,128.21 325,128.21 3 100.00%
27 起重机 20t/5t 325,000.00 212,875.00 1 65.50%
28 数控火焰气割机 322,000.00 225,400.00 2 70.00%
29 双梁行车 16.5m-5t/32t 290,180.00 29,018.12 1 10.00%
30 电动单梁起重机 LD16t-25.45m 276,581.20 276,581.20 2 100.00%
31 数控等离子切割机 BODA-5000S 260,683.77 260,683.77 1 100.00%
32 轨道梁 256,410.26 225,640.98 1 88.00%
33 卧式车床(沈阳一机)CW61100B1500 248,800.00 105,118.00 1 42.25%
34 压力机 JZ21-200A 243,589.74 243,589.74 1 100.00%
35 液压剪板机 240,000.00 168,000.00 1 70.00%
36 围墙电动门 236,705.00 167,469.08 1 70.75%
37 逆变式 CO2 气体保护焊机 NBC-500 216,666.67 213,416.67 30 98.50%
38 铣边机(双动力头)上下铣 XB-9 207,692.30 207,692.30 1 100.00%
39 行车 20t 205,000.00 85,075.00 1 41.50%
40 双梁桥式起重机 20T 205,000.00 85,075.00 1 41.50%


公司上述资产所有权属于公司,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不存在闲置情形。

3、房屋所有权

公司主要房产为自建和购买取得。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房产的具
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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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产权证号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1 锡房权证字第 BH1000465138-1 号 无锡滨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华苑路 12 号 11,918.51
2 锡房权证字第 BH1000465138-2 号 无锡滨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华苑路 12 号 2,898.60
3 锡房权证字第 BH1000465138-3 号 无锡滨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华苑路 12 号 578.29
4 锡房权证字第 XQ1000459224 号 无锡市长江路 5 号 102 室 538.27
5 锡房权证字第 XQ1000459217 号 无锡市长江路 5 号 201 室 949.59
6 锡房权证字第 WX1000450661 号 无锡市湖畔花园 276 号 321.51


上述房屋产权证均已变更至华东重机名下。

(二)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使用权面
产权证号 坐落位置 土地性质 终止日期
号 积(㎡)
1 锡滨国用(2011)第 343 号 无锡滨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30,767.00 工业用地 2054/08/26
2 锡国用(2011)第 06003481 号 无锡长江路 5-102 111.70 商业用地 2042/11/14
3 锡国用(2011)第 06003482 号 无锡长江路 5-201 197.10 商业用地 2042/11/14
4 锡国用(2011)第 04002818 号 无锡湖畔花园 276 号 416.70 住宅用地 2074/11/29
5 锡滨国用(2011)第 307 号 无锡滨湖区胡埭工业安置区 84,707.20 工业用地 2060/01/26
6 锡滨国用(2011)第 308 号 无锡滨湖区胡埭工业安置区 18,011.50 工业用地 2060/08/18


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均已变更或办理至华东重机名下。

2、注册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注册商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取得 注册
商标内容 核定使用商品 注册号 权利期限
号 方式 人

2007/3/14~ 继受 华重
1 第 7 类:起重运输机械 第 961886 号
2017/3/13 取得 有限

第 7 类:石油化工设备;选矿设
2009/9/21~ 原始 华重
2 备;铸造机械;输送机;起重机; 第 5043648 号
2019/9/20 取得 有限
电子工业设备;传送带
第 7 类:起重机(升降装置);起
重葫芦;起重电磁铁;起重机;输 2010/02/21~ 原始 华重
3 第 6297841 号
送机;提升机;装卸设备;卸料斗 2020/02/20 取得 有限
(机械卸斗);升降设备;筑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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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取得 注册
商标内容 核定使用商品 注册号 权利期限
号 方式 人
第 7 类:起重机;升降设备;装卸
2010/03/28~ 原始 华重
4 设备;起重机(升降装置);带式 第 6669962 号
2020/03/27 取得 有限
输送机;输送机;传送带;

备注:
1、第961886号商标系华重有限于2007年2月28日从华东机械厂继受取得;
2、上表所列商标已变更至华东重机名下。

其中,恒威商标(第 961886 号)已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3、专利和非专利技术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获得的专利如下:

序 专利 保护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授权公告日 申请日 申请人
号 类型 期
内河港口岸边集 实用
1 ZL200820036844.1 2009/05/13 2008/05/21 10 年 华重有限
装箱起重机 新型
带有倾转装置的 实用
2 ZL200820036845.6 2009/03/18 2008/05/21 10 年 华重有限
起重吊具 新型
轻型岸桥钢丝绳 实用
3 ZL200820215350.X 2009/10/14 2008/11/25 10 年 华重有限
快速更换装置 新型
岸桥吊具起升钢
实用
4 ZL200820215351.4 丝绳防挂仓缠绕 2009/10/14 2008/11/25 10 年 华重有限
新型
机构
集装箱起重机吊
实用
5 ZL200920232266.3 具的倾转驱动系 2010/06/16 2009/09/30 10 年 华重有限
新型

集装箱起重机的 实用
6 ZL200920232265.9 2010/07/28 2009/09/30 10 年 华重有限
小车运行机构 新型
集装箱起重吊具 实用
7 ZL200920232267.8 2010/08/11 2009/09/30 10 年 华重有限
的减摇机构 新型
可快速分离的铰 实用
8 ZL201120006291.7 2011/08/10 2011/01/11 10 年 华东重机
座装置 新型
集装箱岸桥俯仰
实用
9 ZL201120067918.X 机构钢丝绳断绳 2011/11/09 2011/03/15 10 年 华东重机
新型
保护装置
集装箱吊具三偏 实用
10 ZL201120050304.0 2012/01/18 2011/02/28 10 年 华东重机
转装置 新型


上述专利均已变更或办理至华东重机名下。

(三)行业准入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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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生产的轨道吊、岸桥、通用门机、通用桥机等产品均为《特种设备制
造许可目录》中规定的特种设备。发行人拥有开展主营业务所需的相关许可证,
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根据《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的相关规定,电梯、起重机械、客运
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厂内机动车辆等机电类特种设备及其安全保护装置等特种

设备需取得制造许可(分为产品型式试验和销售单位许可两种方式)后方可正式
销售。

2004 年 12 月 2 日,华重有限取得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2008 年 10 月 22 日,质检总局为华重有限换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编号
TS2432036-2012,有效期至 2012 年 10 月 21 日);2009 年 11 月 6 日,质检总局

为华重有限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编号 TS2410E52-2013,有效期至 2013
年 11 月 5 日;将岸桥制造许可的级别由 B 级提升至 A 级,型号/参数由“HMJ45t
及以下”提升至“HMJ 型 54t 及以下”)。上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均已变更
至华东重机名下。2011 年 11 月,上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分别再次换发(将
岸桥制造许可的型号/参数提升到“HMJ 型 61t 及以下”,将通用桥机的制造许可
的型号/参数提升到“QZ16t 及以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获准制造的具体设备级别、型式、型号/
参数如下:

类型 内容 型号/参数
门座起重机 港口台架起重机 TQ40t 及以下
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MJ50t 及以下
通用门式起重机 MG50t 及以下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HMJ 型 61t 及以下
门式起重机
通用门式起重机 MDG32t 及以下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MH16t 及以下
通用门式起重机 MZ16t 及以下
通用桥式起重机 QD50t 及以下
桥式起重机 通用桥式起重机 QZ16t 及以下
电动单梁起重机 LD10t 及以下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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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的相关规定,凡从事特种设
备安装、改造、维修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必须取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
修许可证,并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工作。

2005 年 12 月 5 日,华重有限取得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
可证》。2008 年 9 月 7 日,质检总局为华重有限换发《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
可证》(编号 TS3432257-2012,有效期至 2012 年 9 月 6 日),目前已变更至华东
重机名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获准安装、维修与改造的具体设备级别、
型式、型号/参数如下:

设备名称 施工类别 备注
轻小型起重设备 安装、维修
桥式起重机 安装、维修 100t
门式起重机 安装、维修 100t
桥式起重机 改造 50t
门式起重机 改造 50t
门座起重机 维修


(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009 年 9 月 11 日,发行人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
税务局、江苏省 地方税务局认 定为高新技 术企业(高 新技术企业 证书编号:
GR200932000770),有效期 3 年。

(五)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获得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认定的高新技术
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证书编号 取得日期
1 MJ50-60 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070211G0181N 2007/12
2 新型智能化轻型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080211G0096N 2008/07
3 智能化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090211G0289N 2009/12
4 双悬臂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090211G0288N 2009/12
5 单悬臂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100211G0230N 2010/12
6 大悬臂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110211G0120N 2011/08
7 铁路用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110211G0121N 2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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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产品名称 证书编号 取得日期
8 智能化内河双箱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110211G0122N 2011/08
9 超巴拿马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110211G0123N 2011/08
10 新型智能化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110211G0124N 2011/08


(六)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获得经科技部、环保部、商务部和质检总
局认定的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证书编号 取得日期
1 新型智能化轻型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2010GRC10093 2010/5
2 MJ50~60 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2007GRC10047 2007/12


(七)管理体系认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取得的管理体系信息如下:

序号 名称 发证机构 证书编号 取得日期

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北京恩格威认证中心 GB/T28001-2001 2010/1
2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北京恩格威认证中心 GB/T24001-2004/ISO14001:2004 2010/1
3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北京恩格威认证中心 GB/T19001-2008idt ISO9001:2008 2009/11
4 计量合格确认证书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7 量认证(锡)字 0250290 号 2007/6

(八)发行人获得的各项荣誉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通过不懈努力,获得了多项荣誉和奖励。截至本招股说

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获得的主要荣誉和奖励如下:

序号 项目 获得时间
1 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2011/10
2 江苏省高成长型中小企业重点培育企业 2011/8
3 无锡市质量管理奖 2011/1
4 无锡市名牌产品 2011/1
5 2010 年度企业资信等级 3A 级
6 无锡市 2009 年度十佳创新型民营企业 2010/5
7 无锡市 3A 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8 江苏名牌产品证书 2009/12
9 无锡市 2008 年度“守信用、讲信誉、重信义”先进单位 2009/5
10 2008 年度无锡市民营企业十佳效益型企业 2009/4
11 江苏省著名商标 2008/12,2011/12
12 2008 年度 AAA 级资信企业 2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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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获得时间
13 2007 年度信贷诚信单位 2008/7
14 无锡市 2007 年度“守信用、讲信誉、重信义”先进单位 2007/12
15 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 2007/10
16 2007 年度 AAA 级资信企业 2007/5
17 2006-2008 无锡市质量管理奖 2007/1


(九)资产许可使用及纠纷情况

1、发行人许可他人使用资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资产许可使用情况如下:

(1)华重有限与招商银行签定《无锡市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公司名下的
无锡市长江路 5 号 102 室(全部)和 201 室(部分)出租给招商银行,房屋租赁
期自 2007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1 月 31 日止,前五年年租金 71.7 万元,以后
每年递增 3%,租期内租金合计为 750.59 万元。

(2)2011 年 2 月 18 日,华东重机与招商银行签订《无锡市房屋租赁合同》,
约定将公司名下的无锡市长江路 5 号 201 室房屋(部分)出租给招商银行,房屋
租赁期自 2011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止,第一年年租金 26.5 万元,
以后每年递增 3%。

2、发行人被许可使用他人资产情况

(1)房屋、场地租赁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被许可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形主要为租赁房屋、场地情形,
具体如下:

① 2008 年 7 月 15 日,无锡五洋纺织有限公司与华重有限签署《租赁合同》,
华重有限承租无锡五洋纺织有限公司位于滨湖开发区高运路 117-1 号的厂房及其
部分设备,租赁期限自 2008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13 年 7 月 31 日止,年租金为

2,024,000 元,租赁面积为 10,477m 。发行人租赁五洋场地的主要为了增加生产场
地扩大产能,共计新增 4,000 吨产能。

无锡五洋纺织有限公司向发行人出租厂房前,对厂房进行改造并配置起重设
备、动力设备等生产设施。发行人在考虑同地段厂房租赁价格及设施完备情况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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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无锡五洋纺织有限公司协商定价。

② 2010 年 5 月 5 日,华重有限与菲林倍特签订《场地租用协议》,菲林倍特
将其厂房后 5,000 ㎡场地租赁给华重有限,租赁期限自每年 5 月 1 日至次年 4 月
30 日,租金为每年 10.6 万元。2011 年 5 月 5 日,发行人与菲林倍特续签《场地
租用协议》。发行人租赁菲林倍特场地的主要是为了增加原材料、半成品的堆场
面积,不新增产能。发行人向菲林倍特租赁厂房依据同地段场地租赁价格协商定
价。

③ 2010 年 12 月 17 日,发行人与江苏中外运有限公司太仓分公司签署《代理
服务协议》,由对方提供场地堆存、绑扎、货运代理等服务。场地租赁期限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堆存费用标准为 3.5 元/平方米/天,场地

面积为 10,000m ;发行人实际租赁使用该场地至 2011 年 8 月 5 日。发行人租赁太
仓场地主要是为了安装岸桥以整机发运,不新增产能。发行人向江苏中外运有限
公司太仓分公司租赁场地依据对方提供的统一价格,协商定价。

报告期内租赁厂房和场地各年计提和支付租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项目
计提额 支付额 计提额 支付额 计提额 支付额
无锡五洋纺织有限公司 202.40 202.40 202.40 101.20 202.40 202.40
无锡菲林倍特厨柜有限公司 10.60 10.60 7.07 10.60
江苏中外运有限公司太仓分公司 508.79 508.79
合 计 721.79 721.79 209.47 111.80 202.40 202.40

报告期内,发行人自有生产场地面积为 30,767m2 ; 2009 年、2010 年和 2011
年,发行人租赁面积占当期总面积分别为: 25.40%、33.47%和 45.30%。

保荐机构核查认为:发行人租赁上述场地的定价原则为依据市场价格,结合
租赁物实际情况协商定价,交易价格公允。

会计师认为:发行人租赁上述场地的定价原则为依据市场价格,结合租赁物
实际情况协商定价,交易价格公允。

(2)专利许可情况

2012 年 2 月 2 日,华重集团与华东重机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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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重集团的“集装箱轻型旋转吊具”发明专利(申请号:200910182704.4)以独
占许可形式无偿许可给华东重机使用,合同有效期至 2022 年 2 月 1 日。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房屋、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非专利
技术等资产不存在重大纠纷或潜在重大纠纷。

七、特许经营

公司不存在特许经营的情况。

八、生产技术

(一)研发机制

1、研发机构设置

发行人设立了技术研发部作为公司研发机构,并按照研发方向划分为电气室
和机械室,并形成了以总工程师为领导的统筹管理研发体系。具体组织结构如下

图所示:


机械室 主任工程师 主管设计工程师 工程师 技术人才
总工程师
电气室 主任工程师 主管设计工程师 工程师 技术人才


2、研发人员情况

公司现有研发人员 39 人,其中总工程师 1 人,技术骨干 20 人。研发人员年
龄介于 25 岁至 65 岁,其中大专 20 人,本科 16 人,研究生或以上学历 1 人。

3、研发体系

公司自设立以来,形成了以集装箱起重机技术为核心,以客户需求为导向,

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依托的技术扩展模式,不断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公司坚持
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摆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首要位置,创立了以企业为主
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研发体系,形成了“江苏省新型集装箱
专用装卸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院士工作站”以及外部科研院所三
个层面的创新研发平台体系,建立起从技术成果到产品产业化应用的良性运行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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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保证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外部 公司内部(技术部)



武汉理工大学

省 级 省级工程
北京起重院 院 士 技术研究
工 作 中心

港迪电气




4、研发经费投入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支出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年度 研发费用(元) 营业收入(元)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2009 年 11,776,277.80 339,324,236.08 3.47%
2010 年 15,691,435.75 485,733,932.17 3.23%
2011 年 16,499,055.83 493,427,586.22 3.34%


(二)最新技术/产品研发情况

经过多年的努力,公司在集装箱起重机机械产品基础技术方面取得多项国家
专利,在新型智能化轨道吊及内河港口新型轻型岸桥等关键技术方面,已形成了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1、发行人已完成的主要产品/技术

序号 技术名称 说明
MJ50t/60m 轨道式 起重量 50t,轨距 60m,有效外伸距 13m,起升高度 18m,装卸能力 25-35 箱/
1
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小时的设备
新型智能化轨道式 形成起重量 35t-50t,轨距 17m-60m,起升速度 25m/min~40m/min,台时效率
2
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35 箱/小时的系列化产品
具有三向倾转功能 便于操作者快速准确对箱,增大工作效率,减小对缆绳的冲击,延长缆绳使
3
的起重吊具 用寿命,提高产品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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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技术名称 说明
控制机房里集中安装各机构尤其是运行台车机构,解决台车机构自重大等问
内河港口岸边集装
4 题,减轻了整机自重,降低了运行惯性力,缩小运行冲击力,减少整机工作
箱起重机
轮压,以适应内河港口集装箱装卸的需要
高架直流馈电供电 降低作业噪声,增强设备运行安全性与可靠性,使产品在供电、转换与断电
5
装置 操作过程中更简便
谐波抑制及无功功 避免或减少谐波对设备的影响,确保补偿电容器能正常工作,限制切换时的
6
率就地补偿设备 浪涌电流,消除或减少浪涌电流对电网的冲击,以保证通信系统正常工作
卸船机智能控制电 对人工智能模糊控制的方法进行研究,设计出分析计算简单、造价低、可靠
7
子防摇设备 性高、防摇效果明显的设备
45t-37.5m 多用途 开发适用于装卸卷钢、板胚、钢材、块石的集装箱装卸的设备
8
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MJ42t-50m 轨道式 在原有门式起重机的基础上进行舒适性能改进设计,适用于各种天气状况以
9
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及每天连续 24 小时的操作
将先进信息技术应用于公司产品,实现对整机、电控及其子系统、驱动装置、
起重设备监控及管
10 起升、大车、小车、变幅机构性能及工作状态进行监视,并对实时故障、历
理系统
史故障数据记录、保存,提供多种查询方式
中、小型港口机械 将先进的信息技术应用于公司产品,以实现产品基础信息的同一管理,帮助
11
设备管理系统 库体系系统能在长期运行过程中自动积累故障信息,形成故障库
单悬臂轨道式集装 适用于 20 英尺、40 英尺、45 英尺国际标准集装箱装卸作业的产品
12
箱门式起重机
研制配备全自动集装箱液压伸缩双箱吊具,可同时吊两个集装箱,主起
50t-22m 岸边集装
13 升>=120m/min(空载),小车>=160m/min(自行式),大车>=30m/min 的双箱
箱(双箱)起重机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新型智能化轻型岸 采用人机界面、自动报障、CMS 智能化管理、红外线防撞系统、自动纠偏系统
14
边集装箱起重机 等多方面展开研究,实现系列产品的工业化生产


2、正在研究与开发的新产品/技术

序号 技术名称 说明 阶段
集装箱轻型旋 吊具独特悬挂方式、自重轻。使 40 吨门座起重机可以装卸 20/40 英
1 转自动吊具的 尺超重集装箱。吊具采用卷筒滚动调平方式,可减少吊具调平时的 研发
平衡装置 摩擦阻力,使重心偏心的集装箱很好的调平,达到水平状态。
智能化轻小型 研发
2 智能化轻小型岸桥、适用于运河的小型港口、码头
岸桥 试生产
目前中国正在使用的门座起重机中,只能采用人工挂钩或简易吊具
集装箱轻型旋 并辅以人工对箱和锁箱,来装卸集装箱或超重集装箱,效率低、存
3 研发
转吊具 在安全隐患。此次研发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集装箱轻型旋转吊具,
以扩大门座起重机适用范围。


九、境外资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设立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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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质量控制

(一)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按照 GB/T19001-2008 idt 1509001: 2008 的质量体系标准控制产品质
量,主要产品的技术标准如下:

序号 标准规范 规范编号
1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3811-2008
2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6067-85
3 《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及轨道安装公差》 GB/T10183-2005 代替 GB/T10183-88
4 《通用桥式起重机》 GB14405-93
5 《通用门式起重机》 GB14406-93
6 《通用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司机室技术条件》 GB/T20303.5-2006 代替 GB/T14407-93
7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技术条件》 GB/T15361-94
8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试验方法》 GB/T15360-94
9 《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GB/T19683-2005
10 《港口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另有 JTJ244-95 版) JTJ244-2005
11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GB8923-88
12 《涂装通用技术条件附录》 JB/ZQ4000.10-86
13 《安全色》 GB2893-2001
14 《港口起重机轨道安装技术条件》(部分) JT5022-86
15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 JB4708-2000
16 《焊缝符号表示方法》 GB324-88
17 《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GB986-88
18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破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GB985-88(2 份)
19 《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GB699-88
20 《碳素钢结构》 GB/T700-2006 代替 GB/T700-1988
21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1591-1994 代替 GB1591-88
22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GB11352-89
23 《热轧不等边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9788-88
24 《热轧工字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706-88 代替 GB706-65
25 《热轧槽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707-88 代替 GB707-65
26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 GB3274-88
27 《热轧 H 型钢和部分 T 型钢》 GB/T11263-2005 代替 GB/T11263-98
28 《结构用无缝钢管》 GB/T8162-99 代替 GB/T8162-87
29 《压力容器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铸件》 JB4726~4728-2000 JB4741~4743-2000
30 《起重吊钩》 GB10051-88
31 《起重机弹簧缓冲器》 JB/T8110.1-1999
32 《起重机橡胶缓冲器》 JB/T8110.2-1999
33 《优质钢丝绳》 GB/T8918-96
34 《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T5972-2006 代替 GB/T5972-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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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准规范 规范编号
35 《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 GB/T3323-2005 代替 GB/T3323-1987
36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JB/T4730-2005 代替 JB4730-1994
37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JB4730-94
38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GB11345-89
39 《起重机械无损检测 钢焊缝超声波检测》 JB/T10559-2006
40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 GB/T1228-2006 代替 GB/T1228-1991
41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 GB/T1229-2006 代替 GB/T1229-1991
42 《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 GB/T1230-2006 代替 GB/T1230-1991
43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 GB/T1231-2006 代替 GB/T1231-1991
44 《实用金属材料手册》 综合
45 《实用钢铁材料手册》 综合
46 《简明焊接材料选用手册》 综合
47 《起重机用铸造滑轮 A 型》 JB/T9005.4-1999
48 《起重机用铸造滑轮技术条件》 JB/T9005.10-1999


(二)质量控制情况

发行人特别注重服务品牌和诚信体系的建设,不断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
康的发展。质量和服务已成为贯穿公司整个经营活动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商品质量和服务控制方面,本公司依据国家《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条例,结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加强员工服务质量。

(三)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设有品质保证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从采购原材料的进货检
验,到生产过程中结构件的制作、装配和涂装,再到产成品的出厂检验与现场安
装、调试,全程负责产品的质量控制,并根据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
总结。

公司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流程,在采购材料验收、工艺工序检验、外
协件加工验收、安装验收方面设置了专业质控体系,各专业质量控制系统均有专
员把控,对各生产环节的质量负责。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材料验收

物资采购部采购完原材料后,由物资采购部的采购员填写报检单向品质保证
部报检,然后由品质保证部的质检员进行进货检验,主要检验项目包括材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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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外观、规定的厂家、规定型号、规格等。检验不合格的,品质保证部则通知
物资采购部的采购员办理退货。

如公司与供应商之间出现质量纠纷,通常由双方根据采购合同和技术协议中
有关质量方面的约定条款,在符合强制性法规、标准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协商解
决,并根据公司所遭受的损失情况,要求供应商退货、更换、赔偿、罚款等,或
取消供应商的供货资格。

2、工艺工序检验

制造管理部在生产过程中须向品质保证部报检,品质保证部根据工艺规范进
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品质保证部会填制整改通知单要求制造管理部重新制作
该部件。

3、外协外购件检验

对外协和外购的集装箱装卸设备配件,品质保证部派质检专员按照其制作要

求规格和制作工序对包括电控系统、减速机、吊具、电机、制动器、电缆卷筒、
联轴器等产品、配件进行检验。

4、安装检验

在项目地调试完成后,公司的品质保证部先自行检验,然后由客户或客户指
定的监理按照销售合同、技术协议和技术规范文件中的标准进行验收。公司向当
地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测站报检,当地特种设备检测站根据国家标准对产品进
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出具合格证,并向客户颁发该产品的使用许可证。

(四)产品质量纠纷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质量、计量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产品
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监督的要求,未受到任何质量方面的行政处
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重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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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华重集团无实际的生产经营业务,主要从事实
业投资,因此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翁耀根、孟正华和翁杰未投
资与集装箱装卸设备相关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二)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不存在同

业竞争关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包括振杰投资、杰盛投资、锌盾科
技和迈尔斯通四家公司,振杰投资、杰盛投资和迈尔斯通没有实际的生产经营业
务,主要从事股权投资;锌盾科技从事防腐涂料、化工产品的研发与销售。因
此,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为华泰照明、吊具公司和
菲林倍特。华泰照明、吊具公司和菲林倍特均不从事集装箱装卸设备的生产经
营。因此,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关系。

(三)消除同业竞争的措施

发行人控股股东华重集团曾经持有耀华起重 20%的股权、持有华泰工程 30%的

股权,上述两家公司具备生产起重机械的能力,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关系。为
消除同业竞争,华重集团将持有的上述两家公司股权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
三方。具体情况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十、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控制和参股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四)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将来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华重集团、实际控制人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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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华重集团承诺如下:

“(1)本公司、本公司持有权益达 51%以上的子公司以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
公司(“附属公司”)目前并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股份公司以及股份公
司的控股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2)本公司及附属公司在今后的任何时间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以及股份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凡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有
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股份公司以及股份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及附属公司会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股份公
司或者股份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本公司同意给予股份公司赔
偿。

(4)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不再为持有股份公司的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止。”

实际控制人翁耀根、翁杰和孟正华承诺如下:

“(1)本人、本人持有权益达 51%以上的子公司以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公司
(“附属公司”)目前并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股份公司以及股份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2)本人及附属公司在今后的任何时间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以及股份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凡本人及附属公司有任何
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股份公司以及股份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及附属公司会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股份公司或者
股份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本公司同意给予股份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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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为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为止。

(5)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可被视为对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全体股东共同和分
别作出的声明、承诺和保证。”

二、关联方、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关
联关系如下: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一、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华重集团 控股股东
二、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翁耀根 董事长
孟正华 翁耀根之妻;董事
翁杰 翁耀根和孟正华之子;副董事长、总经理
三、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Jiuding Mars 持有发行人 28.295%的股份
振杰投资 持有发行人 10.00%的股份
杰盛投资 持有发行人 5%的股份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迈尔斯通 翁杰持有 100%的股权
菲林倍特 华重集团承包经营
锌盾科技 翁耀根持有 40%的股权
华泰照明 孟正华持有 35%的股权
耀华起重 华重集团曾持有 20%的股权,已转让
华泰工程 华重集团曾持有 30%的股权,已转让
自动化公司 华重集团曾持有 52%的股权,已转让
广州港桥 翁耀根曾持有 8%的股权,已转让
五、发行人控股或参股的企业
吊具公司 华重集团原持有 35%的股权,现已转让给发行人
六、发行人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赵忠义 董事
何艺舟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顾文渊 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
王竹平 独立董事
夏正曙 独立董事
卢立新 独立董事
周世良 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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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陈香 监事
谢奕 监事
江忠友 副总经理
浦良生 副总经理
惠岭 财务总监


三、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依赖
关系。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采购货物

关联公司名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称 金额(元) 比例(%) 金额(元) 比例(%) 金额(元) 比例(%)
华泰工程 - - 6,173,994.89 2.84 9,824,260.49 4.26
吊具公司 9,459,316.11 3.29 12,561,451.27 5.79 9,729,727.33 4.22
自动化公司 - 3,855,164.96 1.78 2,876,500.51 1.25
锌盾科技 - - - - 256,970.94 0.11
耀华起重 - - 6,666,728.50 3.07 - -
广州港桥 - - 273,504.27 0.13 293,162.39 0.13

注:上述比例是指向关联方采购货物金额占当期公司对外采购总额的百分比。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商品占公司采购总额的比重较低,具体说明
如下:

(1)向吊具公司采购吊具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吊具公司采购岸桥和轨道吊专用吊具及少量配件,

采购价格依据同类产品市场价格。

①向吊具公司采购吊具的原因

华东重机专注于集装箱装卸设备整机研发、生产和安装、销售,并从外部厂
商采购吊具等岸桥及轨道吊专用配件。目前,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业集中度较
高,为岸桥、轨道吊厂商专业配套吊具的供应商数量较少;而吊具公司自设立以
来一直从事吊具产品的生产、研发和销售,产品质量符合发行人要求且毗邻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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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运输相对便捷。因此,从吊具公司采购能够保障专业配件的供应,有利于降
低公司采购成本,满足发行人业务发展的需要,并发挥发行人专业化生产的优
势。

②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与价格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和非关联方采购吊具的价格如下:

2011 年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项目
吊具公司 非关联方 吊具公司 非关联方 吊具公司 非关联方
采购均价(万元/台) 23.51 25.35 24.08 24.94 27.41 28.62
采购数量(台) 33 26 45 12 27
金额(万元) 775.73 659.15 1,083.42 299.32 739.97 772.82
同类采购占比(注) 54.06% 45.94% 78.35% 21.65% 48.91% 51.09%

注:是指发行人向关联方和非关联方分别采购吊具的金额占当期采购吊具总金额的比重。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吊具公司采购吊具的价格与向非关联方的采购价格整体
差异很小。发行人向吊具公司的关联采购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输送利益情形
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③规范与吊具公司关联交易的措施

A、2011 年 2 月 28 日,经第一届股东大会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

行人与吊具公司签署《吊机采购框架协议》,约定吊具公司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向
发行人供应吊具产品。

B、为规范关联交易,发行人收购华重集团持有吊具公司 35%的股权。2011 年
2 月 28 日,发行人与华重集团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约定由华重集团将其
持有的吊具公司的 35%的股权转让给发行人,转让价格依据吊具公司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经审计净资产值协商确定。2011 年 2 月 28 日,吊具公司股东会通过
决议,同意华重集团将所持吊具公司 35%的股权转让给发行人,其他股东放弃优
先购买权。2011 年 4 月 15 日,华重集团与发行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明确出
资转让的具体价格为 4,203,516.22 元;同日,发行人与吊具公司分别召开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股权转让协议》。2011 年 5 月 31 日,吊具公司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
记程序。吊具公司基本情况参见“第五节 基本情况”之“八、发行人控股、参股
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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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委托华泰工程和耀华起重生产起重机械并采购结构件

报告期内,公司轨道吊、通用门机和通用桥机产品产能不足,存在订单排队
现象。出于维护公司信誉和稳定客户关系的考虑,为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及
时交货,公司分别委托华泰工程和耀华起重生产部分轨道吊、通用门机和桥机并
采购部分结构件。

①委托华泰工程生产起重机械并采购结构件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交易内容 占公司年度 占公司年度 占公司年度
金额(元) 金额(元) 金额(元)
采购总额(%) 采购总额(%) 采购总额(%)
起重机械 - - 5,526,646.90 2.54 5,804,683.61 2.52
结构件 - - 647,347.99 0.30 4,019,576.88 1.74
合计 - - 6,173,994.89 2.84 9,824,260.49 4.26


A、发行人委托华泰工程生产起重机械的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种类 采购数量(台) 采购单价(万元) 采购成本(万元)
2009 年
轨道吊 1 375.90 375.90
通用门机及桥机 8 25.57 204.57
小 计 9 580.47
2010 年
轨道吊 1 378.49 378.49
通用门机及桥机 4 43.54 174.17
小 计 5 552.66
合 计 14 1,133.13

发行人委托华泰工程生产的大部分通用门机及桥机未集成电控系统等部件,

仅为起重机械结构件框架,附加值较低。报告期内,发行人从华泰工程采购的起
重机械附加部分利润后对外销售。2009 年~2010 年,发行人从华泰工程采购的起
重机械对外销售的毛利率分别为 1.00%和 4.05%。

B、发行人自行组织生产岸桥、轨道吊产品所需要的绝大部分结构件,对外采

购 结 构 件 的 总 量 很 少 。 2009 年 ~ 2010 年 , 发 行 人 向 华泰 工 程 采 购 结 构 件
4,019,576.88 元和 647,347.99 元,占当年度同类交易的 56.29%和 20.33%。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外采购结构件时无论向关联方或非关联方均采用相同的
定价政策。经核查,发行人对外采购结构件的价格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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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根据钢材的市场价格及结构件用钢量确定的成本金额;另一部分是发行人给予
加工方按加工结构件吨位计算的加工费。发行人最近三年对外采购结构件的单位
加工费依据加工结构件具体部位、工作量大小在 2300 元/吨~3600 元/吨之间波
动,向关联方采购结构件的单位加工费和向非关联方采购相同部位的结构件单位

加工费差异较小。

综上所述,公司向华泰工程的关联采购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输送利益情形
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2010 年,为消除同业竞争并减少关联交易,发
行人控股股东已转让其持有华泰工程的全部股权。详见本节“一、同业竞争情
况”。2011 年,发行人未与华泰工程发生交易。

②委托耀华起重生产起重机械并采购结构件

2010 年度,发行人受产能限制,委托耀华起重生产部分通用门机和通用桥机

以及部分结构件,具体情况如下: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交易内容 占公司年度 占公司年度 占公司年度
金额(元) 金额(元) 金额(元)
采购总额(%) 采购总额(%) 采购总额(%)
起重机械 - - 4,907,529.91 2.26 - -
结构件 - - 1,759,198.59 0.81 - -
合计 - - 6,666,728.50 3.07 - -


A、发行人委托耀华起重生产起重机械的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种类 采购数量(台) 采购单价(万元) 采购成本(万元)
通用门机及桥机 12 40.90 490.75

发行人委托耀华起重生产的大部分通用门机及桥机未集成电控系统等部件,
仅为起重机械结构件框架,附加值较低。报告期内,发行人从耀华起重采购的起
重机械附加部分利润后对外销售,2010 年毛利率为 1%。

B、发行人自行组织生产岸桥、轨道吊产品所需要的绝大部分结构件,对外采

购结构件的总量很少。2010 年,发行人向耀华起重采购结构件 1,759,198.59 元,
占当年度同类交易的 55.25%。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耀华起重采购结构件的定价政
策与向华泰工程及其他非关联采购结构件的定价政策一致。

综上所述,公司向耀华起重的关联采购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输送利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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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2010 年,为消除同业竞争并减少关联交易,发
行人控股股东已转让其持有耀华起重的全部股权。2011 年,发行人未再向耀华起
重采购起重机械和结构件。

③华泰工程和耀华起重的产能情况、委托生产的模式、采购和销售定价的依
据以及质量控制措施

2009 年~2010 年,华泰工程的产能均为 2000 吨(结构件加工);2011 年,华

泰工程停止生产经营并正在办理注销程序。耀华起重于 2010 年成立,产能为 1200
吨(结构件加工)。

报告期内,发行人轨道吊、通用门机和桥机的产能不足,存在订单排队现象。
出于维护公司信誉和稳定客户关系的考虑,公司将部分非重点发展的低端产品委
托华泰工程和耀华起重生产。

发行人根据委托生产产品类型,采用不同的委托生产模式:通用门机和桥机
属于普通低端产品,技术含量低,采用通用设计标准图纸,规格和技术标准统一,
发行人委托生产后指派员工监控生产流程和产品质量;委托生产的低技术低配置
轨道吊需要根据客户要求设计产品规格、性能,调整技术参数,发行人委托生产
后,向委托方交付产品技术图纸,指派员工技术指导、并参与核心工艺生产和负

责质量监控。

发行人委托生产通用门机和桥机负责指派员工监控生产流程和产品质量,因
此采购定价一般略低于对外销售合同金额 1%;委托生产的轨道吊,发行人承担设
计技术图纸、指派员工技术指导并参与核心工艺生产和负责质量监控等工作,因

此,采购定价一般低于对外销售合同金额的 3%~6%。

发行人为委托生产建立了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A、机构设置。制造管理部归
口管理委托生产,包括协调生产进度、管理生产工艺并参与核心工艺的生产,技
术研发部门负责提供委托生产产品的图纸、其他有关技术资料以及技术指导;品
质保证部负责委托生产产品的质量监控。B、委托生产厂商执行发行人质量管理制

度。品质保证部指派质量监管员监控委托生产厂商,要求委托生产厂商依据发行
人原材料质量检验、生产过程检测、产品出厂内部检验制度进行原材料采购、生
产和产品出厂。C、监理制度。客户指派监理全程监督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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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生产产品出厂前或交付客户前均接受生产地质检部门或客户所在地质检部门
检验,并获得检验合格证书。

保荐机构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在产能不足的情况下委托华泰工程和
耀华起重生产部分低端产品,其采购价格按略低于销售价格一定比例来定价,符
合企业实际产能情况及市场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发行人根据产品类型采取不同
的委托生产模式,建立并执行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产品质量。目前,发行人
已不再进行委托生产。

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在产能不足的情况下委托华泰工程和耀华起重生产部分
低端产品,其采购价格按略低于销售价格一定比例来定价,符合企业实际产能情
况及市场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发行人为委外生产已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并严格
执行,其委外生产的产品质量可以保证,目前,发行人已不再进行委外生产 。

(4)向自动化公司采购电气房等起重机电气设备

公司向自动化公司采购的商品主要为起重机电控系统及结构件(电气房)。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自动化公司和非关联方采购电控系统的价格如下: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项目
自动化公司 非关联方 自动化公司 非关联方
采购价格(万元/台) 45.47 59.14 48.29 54.95
采购数量(台) 3 53 5
金额(万元) 136.41 3,134.44 241.45 3,187.18
同类采购占比 4.17% 95.83% 7.04% 92.96%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自动化公司采购电控系统价格低于向非关联方采购价格,
主要因为向自动化公司采购的电控系统配置相对较低。发行人向自动化公司采购

与向非关联方采购相同类型的电控系统的价格差异较小。同时,2009 年和 2010
年度,公司对自动化公司的采购金额占公司同类采购的比例分别为 7.04%和 4.17%。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自动化公司采购电气房等结构件的定价政策与向华泰工
程及其他非关联方采购结构件的定价政策一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转让自动化公
司股权后,因履行 2010 年签署的合同,2011 年 1~3 月发行人向自动化公司采购

538,087.19 元电控系统和电气房。上述合同履行完成后,发行人未再与自动化公
司发生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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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向自动化公司的关联采购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输送利益情
形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2010 年,为消除同业竞争并减少关联交易,
发行人控股股东已转让其持有自动化公司的全部股权。

(5)向其他关联方采购货物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广州港桥采购防风铁楔,向锌盾科技采购油漆。报告期
内,公司对锌盾科技以及广州港桥的采购金额占公司当年度采购总额比例很小。

2009 年,发行人向锌盾科技采购油漆 256,970.94 元。经核查,发行人向锌
盾科技采购锌盾冷喷锌、锌盾专用稀释剂属于高防腐涂料;发行人仅有 2009 年四
川宜宾港项目使用锌盾冷喷锌和锌盾专用稀释剂。经核查,发行人以 80 元/千克
向锌盾科技采购锌盾冷喷锌,以 18 元/千克向锌盾科技采购锌盾专用稀释剂;同
期,锌盾科技以 96 元~79 元/千克向无关联第三方销售锌盾冷喷锌,以 15 元~18

元/千克向无关联第三方销售锌盾专用稀释剂。发行人以市场价格向锌盾科技采
购锌盾冷喷锌、锌盾专用稀释剂,定价公允,不存在输送利益和损害发行人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减少关联交易,华重集团转让其持有广州港桥的全部股权,详细情况见本
节“六、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因履行 2010 年签署的合同,2011 年 1~

3 月发行人向广州港桥采购 451,282.01 元防风铁锲。上述合同履行完成后,发行
人未再与广州港桥发生交易。

2、关联销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占当期销 占当期销
交易 占当期销售
关联方 售材料金 售材料金
内容 金额(元) 材料金额的 金额(元) 金额(元)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比例(%)
(%) (%)
华泰工程 油漆 - - 276,888.90 21.13 243,003.36 23.43
吊具公司 废钢 - - 118,039.31 9.01 105,981.54 10.22
锌盾科技 油漆 - - 65,958.98 6.36
自动化公司 油漆 - - 49,470.14 3.78 20,192.76 1.95
耀华起重 油漆 - - 125,168.38 9.55 - -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华泰工程、耀华起重和自动化公司销售油漆的主要原因
是客户要求包括配件在内的整机产品采用同一型号和标准的油漆,而上述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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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行人加工部分结构件或提供起重机电气设备。因此,公司依据采购价向上述
关联公司销售油漆。2011 年 1~3 月,发行人向耀华起重销售 3,189.74 元油漆,
向自动化公司销售 4,654.71 元油漆。上述交易完成后,发行人未再向耀华起重、
自动化公司销售货物。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吊具公司销售部分废钢,交易价格根据相同废钢规格的
市场价格确定。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吊具公司销售废钢的交易价格在 2300 元~
3800 元之间波动,和市场上同期相同规格的废钢价格一致。

3、房屋租赁

(1)与华重集团之间的关联租赁

2007 年 12 月 19 日,发行人与华重集团签署《场地、车间租赁协议》,发行
人将无锡市滨湖区华庄华清路 132 号的厂房、办公楼以及厂区内的露天场地(以
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华重集团,租赁时间为每年的 1 月 1 日起至当年 12 月
31 日止,年租金为 36.5 万元。华重集团承租上述租赁物后,将租赁物全部租赁
给其控股及参股子公司,并将露天场地返租给发行人,年租金 10 万元。2009 年
12 月 31 日后,发行人未再租用露天场地。

2010 年 6 月 1 日,由于上述租赁物所有权已不再归属发行人(参见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二)3、2010 年 6 月,出资确认及出资置换”),发行
人与华重集团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解除 2007 年 12 月 19 日双方签署的《场
地、车间租赁协议》。

(2)向菲林倍特租赁生产场地

2010 年 5 月 5 日,发行人与菲林倍特签署《场地租赁协议》,菲林倍特将无
锡滨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D1-6 地块内的场地租赁给发行人,租赁时间为每年 5 月 1

日起至次年 4 月 30 日止,年租金为 106,000 元整。2011 年 5 月 5 日,发行人与菲
林倍特续签《场地租用协议》。

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参考相同地段租赁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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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关联方转让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

2007 年 10 月 8 日,华重有限与滨开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书》,约定华重有限
以滨开公司的名义与金泰置业合作建造并购买华发大厦部分楼层;华重有限与金
泰置业在华发大厦具备预售条件后一周内,签订形式性的购房合同。截至 2010 年
11 月 5 日止,华重有限已向滨开公司支付购房款 1,350 万元。

尽管《合作协议书》约定华发大厦具备预售条件之后,滨开公司将督促金泰

置业无偿转让部分楼层并签署形式上的购房合同;但《合作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存在不确定性,且直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华发大厦尚未具备预售条件,不能确
定金泰置业是否无偿转让部分楼层给发行人。为确保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权
属纠纷,华重有限与滨开公司于 2010 年 11 月 5 日签署《关于解除<合作协议书>
之协议》;同日,华重集团与滨开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书》,承接华重有限在原
《合作协议书》中的权利和义务。2010 年 11 月 16 日,华重有限已收到滨开公司
返还的购房款 1,350 万元人民币。

2、收购吊具公司股权

为培育专业配件供应商,2005 年 4 月 5 日,华重集团与汪贤忠、姚金海共同
成立吊具公司,华重集团持有 35%的股权,汪贤忠持有 55%的股权,姚金海持有

10%的股权。为了规范关联交易,发行人拟收购华重集团持有吊具公司 35%的股
权。2011 年 2 月 28 日,发行人与华重集团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约定由华
重集团将其持有的吊具公司的 35%的股权转让给发行人,转让价格依据吊具公司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值协商确定。2011 年 4 月 15 日,华重集团与发
行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明确出资转让的具体价格为 4,203,516.22 元;同日,
发行人与吊具公司分别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转让协议》。2011 年 5 月 31
日,吊具公司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程序。

保荐机构核查认为:发行人收购吊具公司依据经审计的净资产确定转让价格,
并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股权转让行为合法有效;关联交易
定价公允,不存在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华重集团许可公司使用其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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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2 月 2 日,华重集团与华东重机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将
华重集团的 2009101827044 号“集装箱轻型旋转吊具”发明专利以独占许可形式
无偿许可给华东重机使用,合同有效期至 2022 年 2 月 1 日。

4、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

控股股东华重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发行人的银行借款、保函业务提供的担保
情况列示如下:

(1)2012 年度

①2012 年 4 月 17 日,华重集团向招商银行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2012

年保字第 11120411 号),为发行人与招商银行于 2012 年 4 月 17 日签定的《借款
合同》(2012 年借字第 11120411 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为 2012 年 4
月 17 日起至 2012 年 10 月 17 日止,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权期限届满之日起另加
两年,担保金额 1,000 万元。

(2)2011 年度

①2011 年 1 月 14 日,翁耀根与农业银行签订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32100520110003521),为发行人与农业银行之间自 2011 年 1 月 14 日起至 2014
年 1 月 13 日止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
主债权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金额 20,000 万元;2011 年 2 月 14 日,华重集团与

农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32100520110003530),为发行人与农业银行
之间自 2011 年 2 月 14 日起至 2014 年 1 月 13 日止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
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金额 20,000 万
元。

②2011 年 3 月 4 日,华重集团、翁耀根分别与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

同》((2011)锡银最保字第 110818 号和(2011)银最保字第 110818 号),为发行
人与中信银行之间自 2011 年 3 月 4 日起至 2011 年 9 月 4 日止因中信银行向公司
授信而发生的一系列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届满之日起两
年,担保金额 12,000 万元。该合同已履行完毕。

③2011 年 5 月 20 日,华重集团与中国银行签定《最高额保证合同》(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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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中南华保字 0512 号),为发行人与中国银行之间自 2011 年 5 月 20 日起至 2012
年 5 月 10 日止签署的借款、保函等业务等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
间为主债权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金额 16,000 万元。

④2011 年 6 月 1 日,华重集团、翁耀根分别与南京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Ea1170111060100377 和 Ea1170111060100378),为发行人与南京银行签订的《人
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Ba1170111060100131)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
期限为 2011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11 年 12 月 1 日止,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权期限届
满之日起另加两年,担保金额 1,000 万元。该合同已履行完毕。

⑤2011 年 7 月 12 日,华重集团向招商银行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2011
年保字第 422110712 号),为为发行人与招商银行签定的《授信协议》(2010 年
授字第 422100520 号和 2011 年授字第 422110712 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授信期
间为 2011 年 7 月 12 日起至 2012 年 7 月 12 日止,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权期限届
满之日起另加两年,担保金额 5,000 万元。

⑥2011 年 9 月 19 日,华重集团与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2011)
锡银最保字第 113947 号),为发行人与中信银行自 2011 年 9 月 19 日至 2012 年 9
月 19 日间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金
额 12,000 万元。

⑦2011 年 10 月 21 日,华重集团向招商银行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2011 保
字第 11111032 号),为发行人与招商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2011 年借字第
11111032 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期限为 2011 年 10 月 21 日起至 2012 年 4
月 21 日止,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权期限届满之日起另加两年,担保金额 1,000 万
元。该合同已履行完毕。

⑧2011 年 12 月 7 日,华重集团向招商银行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2011 保
字第 11111213 号),为发行人与招商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2011 年借字第
11111213 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期限为 2011 年 12 月 7 日起至 2012 年 6
月 7 日止,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权期限届满之日起另加两年,担保金额 1,000 万
元。

⑨2011 年 12 月 20 日,华重集团与 交通银行签订《最高 额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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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CCB-D161(2011)-260),为发行人与交通银行自 2011 年 12 月 9 日至 2012 年
12 月 9 日期间签订的因贷款、银票、保函而签订的授信业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金额 7,200 万元。

(3)2010 年度

①2010 年 3 月 29 日,华重集团、翁耀根分别与中信银行签定《最高额保证合
同》((2010)锡银最保字第 101127 号和(2010)银最保字第 101127 号),为发行

人与中信银行自 2010 年 3 月 29 日至 2010 年 9 月 29 日间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金额 6,000 万元。该合同已履行完
毕。

②2010 年 5 月 17 日,华重集团、翁耀根分别与中国银行签定《最高额保证合
同》(3383962B10051501 和 3383962B10051502),为发行人与中国银行之间自 2010

年 5 月 17 日起至 2012 年 5 月 16 日止签署的借款、保函等业务等形成的债权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金额 16,000 万元。该合
同已履行完毕。

③2010 年 5 月 20 日,华重集团向招商银行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010 年保字第 422100520 号),为发行人与招商银行签定的《授信协议》(2010

年授字第 422100520 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授信期间为 2010 年 5 月 20 日起至
2011 年 5 月 20 日止,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权期限届满之日起另加两年,担保金额
13,000 万元。该合同已履行完毕。

④2010 年 6 月 23 日,华重集团向招商银行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2010

年保字第 11100607 号),为发行人与招商银行于 2010 年 6 月 23 日签定的《借款
合同》(2010 年借字第 11100607 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为 2010 年 6
月 2 日起至 2011 年 6 月 2 日止,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权期限届满之日起另加两
年,担保金额 1,000 万元。该合同已履行完毕。

⑤2010 年 6 月 29 日,华重集团、翁耀根分别与农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

同》(32905201000011593 和 32905201000011594),为发行人与农业银行自 2010
年 6 月 29 日起至 2013 年 6 月 28 日止的贷款、保函等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
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担保金额 9,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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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2010 年 8 月 11 日,华重集团、翁耀根分别与中信银行签定《最高额保证合
同》((2010)锡银最保字第 102917 号和(2010)银最保字第 102917 号),为发行
人与中信银行自 2010 年 8 月 11 日至 2011 年 2 月 11 日间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金额 12,000 万元。该合同已履行完

毕。

(4)2009 年度

2009 年 5 月 12 日,华重集团与中国银行签定《最高额保证合同》(2009 年
中南华保字 0512 号),为发行人与中国银行之间自 2009 年 5 月 12 日起至 2011
年 5 月 11 日止签署的借款、保函等业务等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
间为主债权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金额 4,000 万元。该合同已履行完毕。

(三)关联方往来余额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锌盾科技 - - -
合计 - - -
预付款项
广州港桥 - - 41,800.00
菲林倍特 - 35,335.00 -
合计 - 35,335.00 41,800.00
其他应收款
华重集团 - - 3,854,319.46
华泰工程 - - 82,775.00
广州港桥 - - 290,000.00
锌盾科技 - - -
合计 - - 4,227,094.46
应付账款
吊具公司 5,162,085.60 4,974,668.49 2,464,676.48
华泰工程 - - 1,821,638.85
自动化公司 - - 1,097,980.89
锌盾科技 - - -
合计 5,162,085.60 4,974,668.49 5,384,296.22
锌盾科技 - - 80,000.00
合计 - - 80,000.00


(四)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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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在《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制度》、《独立
董事制度》等公司治理文件中,对关联交易规定了严格的决策、控制和监督程
序,具体如下:

1、《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规定

《公司章程》第七十五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
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

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主动向股东大会声明关联关
系并回避表决。股东没有主动说明关联关系并回避的,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说明
情况并回避。召集人应依据有关规定审查该股东是否属关联股东及该股东是否应
当回避。

应予回避的关联股东对于涉及自己的关联交易可以参加讨论,并可就该关联
交易产生的原因、交易基本情况、交易是否公允合法等事宜向股东大会作出解释
和说明。

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
大会决议中作出详细说明。

股东大会结束后,其他股东发现有关联股东参与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投票的,

或者股东对是否应适用回避有异议的,有权就相关决议根据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
决策程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交易审批权限为:(八)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

交易金额低于 3,000 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的关联交
易。等于或超过上述金额的事项,视为重大事项,董事会应当组织专家、专业人
士进行评审,并报经股东大会批准。上述事项涉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关联交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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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三条规定: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当遵循以
下原则:(一)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
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二)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
为出席,非独立董事也不得接受独立董事的委托;(三)董事不得在未说明其本

人对提案的个人意见和表决意向的情况下全权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有关董事
也不得接受全权委托和授权不明确的委托;(四)1 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 2 名董事
的委托,董事也不得委托已经接受 2 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条规定:出现下述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
回避表决:(一)董事本人认为应当回避的情形;(二)公司章程规定的因董事

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而须回避的其他情形。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
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不得
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联交易制度》对关联交易的规定

(1)基本原则

《关联交易制度》第二条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原则做出以下规定: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原则;

(四)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取费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
关联交易,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2)决策权限

《关联交易制度》第八条关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于关联交
易做出决定的权限规定如下: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 50 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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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 0.5%以下的关联交易(公司担保除外),由公司董事长审议批准后方可实
施;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5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不
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以及公司与关联
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500 万元人民币至 3,000 万元人民币之间,或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至 5%的关联交易(公司担保除外),由公司董事
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00 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但公司获赠现
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

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5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
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
事在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董事会也可组织专
家、专业人士进行评审。

《关联交易制度》第九条规定: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
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
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十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
额在 3,000 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
易,若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公司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
计师事务所对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截至日距协
议签署日不得超过 6 个月;若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其他资产,公司应当聘请具
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
署日不得超过 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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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评估。包
括:

(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二)销售产品、商品;

(三)提供或接受劳务;

(四)委托或受托销售。

第十一条 公司发生的 关联交易 涉及本制 度第三条规 定的“提 供财务资
助”、“提供担保”和“委托理财”等事项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
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本制度第八条标准
的,适用第八条的规定。已按照第八条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不再纳入相关
的累计计算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在连续 12 个月内发生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关联交易,应当按
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本制度第八条规定。已按照第八条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第十五条 董事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议案的说明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该笔交易的内容、数量、单价、总金额、占同类业务的比例、定价政
策及其依据,还应当说明定价是否公允、与市场第三方价格有无差异,无市场价
格可资比较或订价受到限制的重大关联交易,是否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
的标准。

(二)该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三)该笔交易是否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回避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第十六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
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
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
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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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制度》第十七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下列股东
应当回避表决:(一)交易对方;(二)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三)
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四)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
接控制的;(五)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

或者其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或影响的;(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法人
或自然人。

《关联交易制度》第十八条规定:股东大会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
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
数。

4、《独立董事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权限的规定

《独立董事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独立董事除具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下特别职权:(一)重大关联交易(指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5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
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
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独立董事制度》第十七条规定:独立董事行使第十六条规定的特别职权应

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独立董事制度》第十八条规定:如果独立董事按照第十六条规定提出的提
议未被采纳或者其职权不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当将有关情况向全体股东作书面说
明。

《独立董事制度》第十九条规定: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
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四)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
产值的 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四、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采购和销售的价格主要根据交易标的物的市场情况或根据成本加
成法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房屋场地租赁均按市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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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向关联方转让合作建造房屋事项,避免了公司的资产
不确定性,并且未损害公司利益;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未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
是在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的,

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性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发表如下意
见:公司在股份公司成立前发生的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得到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的事后确认,在股份公司成立后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按照《公司法》及其
适用的《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报告期内
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1、2010 年 11 月,华重集团与何静玉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耀
华起重 20%的股权转让给何静玉。股权转让完成后,发行人与耀华起重不存在关
联关系。详见本节“一、同业竞争情况”。

2、2010 年 12 月,华重集团与耀华起重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华泰工程 30%的股权转让给耀华起重。股权转让完成后,发行人与华泰工程不存
在关联关系。详见本节“一、同业竞争情况”。

3、2010 年 10 月,华重集团分别向廖信烈、陈晓波、谢衡大转让自动化公司
27%、5%和 20%的股权,转让价格分别为 27 万元、5 万元和 20 万元。股权转让完
成后,华重集团不再持有自动化公司股权;发行人与自动化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

4、2010 年 10 月,翁耀根将其持有广州港桥 8%的股权转让给陶俊清,股权转

让价款为 12 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陶俊清持有广州港桥 100%的股权;发行人
与广州港桥不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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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1 年 2 月 28 日,发行人与华重集团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约定
由华重集团将其持有的吊具公司的 35%的股权转让给发行人,转让价格依据吊具
公司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协商确定。2011 年 4 月 15 日,华
重集团与发行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明确出资转让的具体价格为 4,203,516.22

元;同日,发行人与吊具公司分别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转让协议》。2011
年 5 月 31 日,吊具公司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程序。

6、公司将尽量规范和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
交易,本公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基本商业原则;切实履行
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不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7、公司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规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公
司制定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制度》、《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和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
公司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8、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独立董事将在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保障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积极保
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9、为了规范关联交易,完善规范运作,发行人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经
全体董事、全体股东一致确认公司 2009 年度、2010 度年与华重集团、华泰工
程、吊具公司、耀华起重、自动化公司、锌盾科技、广州港桥、菲林倍特发生的
采购销售商品、承租场地房屋、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等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
公司 2011 年度与关联方将发生的采购吊具等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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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共有 9 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均由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0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选举产生。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2010 年 12 月 3 日至
2013 年 12 月 2 日,公司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翁耀根:男,195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级经济师。1986 年任
无锡华庄金属机械厂厂长,1990 年任无锡华庄重型机械厂厂长,1993 年任 93 机
械厂厂长,1999 年任华东机械厂厂长,2004 年任华重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
年 10 月任华重有限董事长。现任华重集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杰盛投资执行董事
兼经理、锌盾科技监事、振杰投资监事、本公司董事长。

翁杰:男,198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6 年任华重有限项目经
理,2007 年任华重有限项目部部长,2008 年任华重有限副总经理,2010 年 10 月
任华重有限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杰盛投资监事、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赵忠义:男,197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2001 年任明天控
股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03 年任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投
资银行部总经理,2007 年至今任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并在北京昆
吾九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Jiuding China 等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董事(详见本
节“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发
行人的关联关系”),现任本公司董事。

孟正华:女,195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3 年任职于 93 机械
厂,1999 年任职于华东机械厂,2009 年 8 月任华重有限监事;现任振杰投资执行
董事兼经理、迈尔斯通董事、华重集团监事、华泰照明监事、本公司董事。

何艺舟:男,198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学士。2008 年 8 月任南
京证券投行二部业务经理,2010 年 5 月任华重有限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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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文渊:男,194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学士,高级工程师。
1990 年任无锡港口工程公司副总经理,1995 年任无锡市港口机械厂厂长,1998
年起先后任 93 机械厂、华东机械厂、华重有限总工程师,2009 年任华重有限副
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王竹平:男,194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高级讲师职称。
曾经担任重庆大学教师、材料力学实验室主任、重庆大学校办总厂技术副厂长,
1986 年起先后担任无锡第二工业学校教师、副校长、校长,1989 年 12 月任无锡
市北塘区副区长,1993 年 4 月任无锡市政府副市长,2000 年 4 月至 2008 年 1 月
任政协无锡市委员会副主席;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夏正曙:男,196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中国注册会计
师。曾经担任无锡市崇安粮食局财务科副科长,无锡公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部经
理,1999 年 1 月任无锡公证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2000 年 8 月任江苏公证
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2009 年 1 月至今任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副主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卢立新:男,196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大学教授,博士
生导师。1987 年任江西理工大学教师、教导处主任,1999 年起先后在江南大学机
械工程学院任教师、副院长、院长,兼任国家轻工业包装制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和全国轻工业包装标准化中心常务副主任兼技术负责人。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其余 2 名监事由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0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选举产生。本
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 2010 年 12 月 3 日至 2013 年 12 月 2 日,公司监事基本情况
如下:

周世良:男,194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 年任无锡华庄建国
实业公司财务科长,2001 年任华东机械厂财务部长,2004 年任华重有限董事兼财

务经理,2009 年任华重有限董事兼财务总监;现任华重集团财务负责人、本公司
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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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香:女,198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人力资源管理
师。2004 年起先后担任华重有限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部干事;现任本公司监
事、工会主席。

谢奕:男,198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4 年起先后担任华重有
限钳工车间班长、项目经理、生产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制造管
理部部长。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共有 6 名高级管理人员,均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产生,
任期自 2010 年 12 月 3 日至 2013 年 12 月 2 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翁杰:公司总经理,详见本节 “一(一)董事会成员”。

顾文渊: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详见本节 “一(一)董事会成员”。

何艺舟: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详见本节 “一(一)董事会成员”。

江忠友:男,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
程师。1991 年任交通部长江船舶设计院设计室主任,1996 年任交通部长江船舶设

计院起重机研究所所长,2005 年任武汉港迪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
司副总经理。

浦良生:男,195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 年任无锡红旗农机
厂生产负责人,1990 年任无锡华庄重型机械厂生产部部长,1993 年起先后任 93
机械厂、华东机械厂、华重有限生产部部长,2009 年 10 月任华重有限副总经

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惠岭:女,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1 年任无锡
市锡佛实业总公司财务会计,1999 年起先后担任无锡市锡佛玻璃有限公司、无锡
市洛玻机械厂财务经理,2006 年起先后担任无锡市同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无
锡市泉济混凝土有限公司、无锡市德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公司

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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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核心技术人员

翁耀根:详见本节 “一(一)董事会成员”。

顾文渊:详见本节 “一(一)董事会成员”。

廖蔚筠:女,197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
1995 年任武汉港机重工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2007 年 6 月至今任发行人技术研发
部部长。

(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选聘情况

1、董事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0 年 12 月 3 日,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0 年第一

次股东大会决议选举翁耀根、翁杰、赵忠义、孟正华、顾文渊、何艺舟、王竹
平、夏正曙、卢立新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其中王竹平、夏正曙、卢立新为
独立董事。2010 年 12 月 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选举翁耀
根为公司董事长、翁杰为公司副董事长。

2、监事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0 年 12 月 3 日,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0 年第一
次股东大会决议选举周世良、陈香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2010 年 12 月 3 日,公
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谢奕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0 年 12 月 3 日,公司第一届监
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选举周世良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3、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与选聘情况

2010 年 12 月 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聘任翁杰为公司

总经理、顾文渊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何艺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
书、江忠友为公司副总经理、浦良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惠岭为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按照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免程序和内部人事聘用制度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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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
股份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直接持有本公司
股份的情况。

翁耀根持有华重集团 870 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87%);华重集团直接持
有本公司 52%的股份;华重集团持有振杰投资 15 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3%),
振杰投资直接持有本公司 10%的股份;华重集团持有杰盛投资 52 万元出资额(占

注册资本的 52%),杰盛投资持有本公司 5%的股份。翁耀根通过上述持股关系共
计间接持有本公司 47.763%的股份。

翁杰持有振杰投资 475 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95%),振杰投资直接持有
本公司 10%的股份;翁杰还持有杰盛投资 48 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48%),
杰盛投资持有本公司 5%的股份。翁杰通过上述持股关系共计间接持有本公司

11.900%的股份。

孟正华持有华重集团 130 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13%);华重集团直接持
有本公司 52%的股份;华重集团持有振杰投资 15 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3%),
孟正华持有振杰投资 10 万元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2%),振杰投资直接持有本

公司 10%的股份;华重集团持有杰盛投资 52 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52%),
杰盛投资持有本公司 5%的股份。孟正华通过上述持股关系共计间接持有本公司
7.337%的股份。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近三年上述人员持股变动情况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

本情况”之“三、发行人历史沿革”中的说明。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近亲属持股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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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所持股份的增减变动以及所持股份的质押或冻结情况

报告期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变动情况详见
本节“二(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所持股份无质押或冻结的
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董事翁耀根、翁杰、赵忠义、孟正华、夏
正曙存在对外投资的情况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
存在对外投资情况。翁耀根、翁杰、赵忠义、孟正华、夏正曙的对外投资情况如
下:

姓 名 本公司的职务 投资企业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华重集团 870 万元 87.00%
翁耀根 董事长
锌盾科技 200 万元 40.00%
振杰投资 475 万元 95.00%
翁杰 副董事长、总经理 杰盛投资 48 万元 48.00%
迈尔斯通 50,000 美元 100.00%
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40 万元 2.40%
北京昆吾九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0 万元 4.00%
北京翰唐九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0 万元 40.00%
赵忠义 董事
北京夏启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60 万元 1.87%
Kunwu Jiuding (HK) Limited 100 港元 1.00%
Tongchuang JD (HK) Limited 100 港元 1.00%
华重集团 130 万元 13.00%
孟正华 董事 振杰投资 10 万元 2.00%
华泰照明 35 万元 35.00%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0 万元 1.84%
夏正曙 独立董事
无锡市公证财会咨询有限公司 12.8 万元 1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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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领取收
入情况

2011 年度从公司
序号 姓 名 职 务
领取薪酬情况(元)
1 翁耀根 董事长 394,262.42
2 翁杰 副董事长、总经理 384,262.41
3 赵忠义 董事 0.00
4 孟正华 董事 0.00
5 顾文渊 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168,066.81
6 何艺舟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24,829.72
7 王竹平 独立董事 51,245.77
8 夏正曙 独立董事 51,245.77
9 卢立新 独立董事 51,245.77
10 周世良 监事会主席 122,763.63
11 陈香 监事 45,625.00
12 谢奕 职工代表监事 90,335.20
13 江忠友 副总经理 280,877.60
14 浦良生 副总经理 131,256.00
15 惠岭 财务总监 147,016.10
16 廖蔚筠 技术研发部部长 108,124.53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及所兼
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董事翁耀根、翁杰、赵忠义、孟正华、夏
正曙、卢立新和监事周世良存在对外兼职的情况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对外兼职情况。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核心技术人员对外兼职的情形如下:

兼职单位与
序号 姓 名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发行人关系
华重集团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发行人股东
杰盛投资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 发行人股东
1 翁耀根 实际控制人
锌盾科技 监事
控制的公司
振杰投资 监事 发行人股东
2 翁杰 杰盛投资 监事 发行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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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单位与
序号 姓 名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发行人关系
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裁 -
北京昆吾九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北京翰唐九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苏州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苏州周原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苏州周原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苏州文景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苏州嘉岳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Jiuding China Growth Fund, L.P. 董事 -
Jiuding China GP Limited 董事 -
Jiuding China Associates, L.P. 董事 -
Jiuding Adviser Limited 董事 -
3 赵忠义
Tongchuang JD (HK) Limited 董事 -
Kunwu Jiuding (HK) Limited 董事 -
Jiuding Earth Limited 董事 -
Jiuding Mars Limited 董事 发行人股东
Jiuding Mercury Limited 董事 -
Jiuding Venus Limited 董事 -
Jiuding Jupiter Limited 董事 -
Jiuding Makemake Limited 董事 -
Jiuding Uranus Limited 董事 -
Jiuding Sun Limited 董事 -
Jiuding Moon Limited 董事 -
Jiuding Saturn Limited 董事 -
振杰投资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 发行人股东
实际控制人
华泰照明 监事
参股公司
4 孟正华
实际控制人
迈尔斯通 董事
全资子公司
华重集团 监事 发行人股东
5 夏正曙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副主任会计师 -
江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
6 卢立新 国家轻工业包装制品质量监督检测中
常务副主任兼技术负责人 -
心和全国轻工业包装标准化中心
7 周世良 华重集团 财务负责人 发行人股东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
亲属关系

翁耀根与孟正华系夫妻关系,翁杰为翁耀根与孟正华之子,除此以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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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配偶关系、三代以内的直
系或旁系亲属关系。

七、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协议、
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协议

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均与本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书》或《聘用合同书》、
《竞业禁止协议》和《保密协议》。

翁耀根和孟正华为本公司授信、借款、保函等事宜出具担保书或签订《最高
额保证合同》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具体参见“第七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
“三(二)3、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协议均正常履行。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主要为股份
锁定承诺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请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十一、发行人股本情况”和“十五、主要股东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股份锁定承诺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均得到了

正常的履行。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2、 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3、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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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时间 序号 姓名 职务 变动原因
1 翁耀根 董事长、总经理
2 翁杰 副总经理
报告 3 周世良 董事
期初 4 孟新华 董事
5 杨欢红 副董事长
6 黄木利 董事
1 翁耀根 董事长、总经理
适应公司规模扩大,规范公司运作。
2 翁杰 副总经理
尽管周世良、顾文渊、浦良生于 2009
3 周世良 董事、财务总监
年 10 月才被任命为高管,但任命之前,
2009 年 4 孟新华 董事
三人均为发行人核心管理人员,其中
10 月 5 杨欢红 副董事长
周世良主管财务部门,顾文渊主管技
6 黄木利 董事
术研发部和品质保证部,浦良生主管
7 顾文渊 副总兼总工
制造管理部
8 浦良生 副总
1 翁耀根 董事长
2 翁杰 董事兼总经理
3 周世良 董事兼财务总监 原股东迈尔斯通退出,其委任的杨欢
2010 年
4 孟新华 董事 红、黄木利退出董事会,新股东委派
10 月
5 顾文渊 副总兼总工 赵忠义担任发行人董事
6 浦良生 副总
7 赵忠义 董事
1 翁耀根 董事长
2 翁杰 董事兼总经理
3 顾文渊 董事、副总兼总工
4 浦良生 副总
设立股份公司,新增三名独立董事、
5 赵忠义 董事
一名董事会秘书、更换财务总监并新
2010 年 6 孟正华 董事
增一名副总,原财务总监周世良转任
12 月 7 何艺舟 董事、副总兼董秘
监事会主席,原董事孟新华继续担任
8 王竹平 独董
技术研发部副部长
9 夏正曙 独董
10 卢立新 独董
11 江忠友 副总
12 惠岭 财务总监


1、发行人报告期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09 年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 6 人,具体任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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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职务 姓名
1 董事长、总经理 翁耀根
2 副总经理 翁杰
3 副董事长 杨欢红
4 董事 周世良
5 董事 孟新华
6 董事 黄木利


2、2009 年 10 月,发行人增加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 职务 姓名
1 董事长、总经理 翁耀根
2 副总经理 翁杰
3 副董事长 杨欢红
4 董事、财务总监 周世良
5 董事 孟新华
6 董事 黄木利
7 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顾文渊
8 副总经理 浦良生


2009 年 10 月,发行人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公司股本总额从 520 万美

元增加至 1260 万美元。为适应公司规模的扩大,规范公司运作,发行人聘任原核
心管理团队成员周世良、顾文渊、浦良生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尽管周世良、顾文
渊、浦良生于 2009 年 10 月才被任命为高管,但报告期内,三人均为发行人核心
管理人员,其中周世良主管财务部门,顾文渊主管技术研发部和品质保证部,浦

良生主管制造管理部。因此,上述三人自报告期初一直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本次增聘上述三人为高级管理人员,仅仅是从法律形式上进行确认。

3、2010 年 10 月,发行人因股权转让改选董事会成员

序号 职务 姓名
1 董事长 翁耀根
2 董事、总经理 翁杰
3 董事 赵忠义
4 董事、财务总监 周世良
5 董事 孟新华
6 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顾文渊
7 副总经理 浦良生


2010 年 10 月,迈尔斯通将其所持发行人全部股权分别转让给 Jiuding M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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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 Base、Vertex China、振杰投资、杰盛投资;为保护出资人利益,发行人
相应调整董事会构成,增选赵忠义、翁杰担任发行人董事,原股东迈尔斯通委派
的杨欢红、黄木利不再担任发行人董事。由于翁杰为迈尔斯通实际控制人,且杨

欢红、黄木利担任董事期间,不参与发行人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因此本次董事
改选,不会影响发行人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4、2010 年 12 月,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选举产生股份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并由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职务 姓名
1 董事长 翁耀根
2 副董事、总经理 翁杰
3 董事 赵忠义
4 董事 孟正华
5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何艺舟
6 董事、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顾文渊
7 独立董事 王竹平
8 独立董事 夏正曙
9 独立董事 卢立新
10 副总经理 江忠友
11 副总经理 浦良生
12 财务总监 惠岭


2010 年 12 月,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由 2010

年 10 月的 7 名增加至 12 名;原 7 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有 5 名继续担任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两名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然担任重要职务:由于
周世良担任发行人控股股东财务总监,为保证发行人人员独立性,周世良不再担
任发行人财务总监,为继续履行代表控股股东对发行人的监督监察之责,转任股

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原董事孟新华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孟正华之弟,孟
新华不再担任董事之后,继续任担任技术研发部副部长,参与公司技术管理。

为满足上市规则要求,公司新增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董事会秘书。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进行核查后,发
表意见如下:发行人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主要人员翁耀根、翁杰、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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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渊、浦良生没有发生变化,不再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周世良、孟新华依
然在公司担任重要职务,保持了经营管理的延续性;发行人考虑到公司的长远发
展、股权调整的状况并根据上市法规对拟上市公司的要求,增加独立董事等董事

会成员并及时聘请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董事会秘书,
是对公司原有经营管理团队的充实和完善。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
重大变化,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发行人律师发表意见如下:近三年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
变化。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系经营管理中的正常变化,且履行了必
要的法律程序,未对发行人重大事项、生产经营及财务的决策与执行构成实质重
大影响,对本次首发不构成障碍。

(二)公司报告期内监事的变动情况

2009 年 1 月至 2009 年 8 月,华重有限不设立监事会或监事。

2009 年 8 月 18 日,华重有限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华重集团委派孟正华为公
司监事。

2010 年 12 月 3 日,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0 年第一

次股东大会决议选举周世良、陈香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2010 年 12 月 3 日,公
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谢奕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0 年 12 月 3 日,公司第一届监
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选举周世良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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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2010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暨 2010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选
举产生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并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对
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权责和运作进行了具体规定,并建立了独立董事制
度。

一、公司治理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0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股东的权利

《公司章程》第二十九条规定,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依法请求、召
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对公
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
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
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公司终止或
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2、股东大会的职责

《公司章程》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
职权: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

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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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
作出决议;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本
章程;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审议批准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担

保事项;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
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3、股东大会议事细则

(1)股东大会的召集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董事会

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
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
会提出。

(2)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
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
议召开 15 日前通知各股东。

(3)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
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股权名册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公司和召
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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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总经理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应就股东的质询做出解释和说明。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
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应记载以下内容:会议时
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
监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
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
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计票

人、监票人姓名;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
录上签名,并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
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为 10 年。

4、公司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一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表决内容
一、《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的报告》
二、《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的报告》
三、《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变更设立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四、《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情况报告》
五、《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六、《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10 年 12 月 3 日
七、《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八、《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九、《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十、《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十一、《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十二、《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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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日期 表决内容
司承继报告》
十三、《关于授权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具体办理有关股份有限公
司成立的相关工商手续的报告》
十四、《对外担保制度》
十五、《关联交易制度》
十六、《关于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审计
机构的议案》
一、《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无锡华东重机吊具制造有限公司签署〈吊具采购
框架协议〉的议案》
二、《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招商银行无锡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壹亿叁仟
万元议案》
三、《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无锡市滨湖支行办理总额不超
2011 年 2 月 28 日
过壹亿玖千万元的授信业务的议案》
四、《提请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确认同意 2008 年、2009 年与 2010 年公司与关
联方发生交易的议案》
五、《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无锡华
东重机吊具制造有限公司 350 万元出资额(占注册 35%)议案》
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
二、《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议案》
三、《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四、《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五、《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后实施)》
六、《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市后实施)》
2011 年 3 月 10 日
七、《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上市后实施)》
八、《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上市后实施)》
九、《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上市后实施)》
十、《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上市后实施)》
十一、《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市后实施)》
十二、《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市后实施)》
2011 年 4 月 20 日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关于审议〈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审议〈201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审议〈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1 年 5 月 10 日 四、《关于审议〈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五、《关于续聘公司 201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关于〈201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七、《收购无锡华东重机吊具制造有限公司 35%股权相关事项的议案》
一、《修改公司上市后实施的〈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二、《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或其下属机构申请 6000 万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2011 年 12 月 6 日
三、《向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支行申请 2 亿元授信额度并以公司土地抵押担
保的议案》
2011 年 12 月 26 日 一、《明确公司上市后实施的〈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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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日期 表决内容
红规定事项的议案》
二、《公司以位于胡埭工业安置区的土地向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进行抵押
担保的议案》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立至今,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自身的权利。公司创

立大会暨 2010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规范运
行,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
利。

1、董事会的构成

《公司章程》第一百条规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副董
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3 名。

2、董事会的职责

《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
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
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
证券及上市方案;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决定公司内部管理
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
项;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听取公司总经理的
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
他职权。

3、董事会议事细则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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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
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
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提议时; 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监事会提议时;董事长认为必要时;1/2 以
上独立董事提议时;总经理提议时;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董事共同推举 1 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 10 日和 3 日将

盖有董事会办公室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专人送出、邮递、传真、电子邮件
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非专人送出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

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列席董

事会会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
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

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4、公司董事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一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事规则》
的规定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表决内容
一、授权徐大鹏办理公司设立所需全部工商登记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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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日期 表决内容
二、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
三、关于聘任翁杰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010 年 12 月 四、关于聘任公司何艺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3日
五、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六、关于提请审议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七、关于提请审议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八、关于提请审议公司现有管理机构不作大的调整,如需个别架构调整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的议案
一、《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二、《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10 年 12 月 三、《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5 日 四、《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五、《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六、《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的议案
一、《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湖畔花园房产为抵押向中信银行无锡分行申请授信的
议案》
二、《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承担相关<开立国内保函协议>的议案》
三、《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无锡华东重机吊具制造有限公司签署<吊具采购框架协议>
的议案》
四、《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招商银行无锡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元议案》
五、《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无锡市滨湖支行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11 年 2 月
壹亿玖仟万元的授信业务的议案》
13 日
六、《提请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确认同意 2008 年、2009 年与 2010 年公司与关联方发
生交易的议案》
七、《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无锡华东重机吊
具制造有限公司 350 万元出资额(占注册 35%)》
八、《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房产、土地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长支行提
供抵押的议案》
九、《关于提请召开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
二、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议案
三、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四、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五、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后实施)》的议案
六、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市后实施)》的议案
2011 年 2 月
七、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上市后实施)》的议案
22 日
八、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上市后实施)》的议案
九、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上市后实施)》的议案
十、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市后实施)》的议案
十一、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上市后实施)》的议案
十二、《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制度(上市后实施)》的议案
十三、《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上市后实施)》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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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日期 表决内容
十四、关于审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的议案
十五、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2009 年与 2010 年财务报表议案
十六、关于提请召开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1 年 4 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日 二、关于提请召开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审议《201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1 年 4 月 四、审议《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8 日 五、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1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审议《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收购无锡华东重机吊具制造有限公司 35%股权相关事项》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提请召开 201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1 年 6 月
审议《关于向南京银行无锡滨湖支行申请融资 5000 万元人民币的议案》
1日
一、审议《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2009 年、2010 年及 2011 年 1 月至 6 月财务报
表》的议案
2011 年 7 月 二、审议《华东重机高层管理人员年薪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20 日 三、审议《华东重机监察工作管理规定》的议案
四、审议《华东重机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 5000 万元授信》的议案
一、审议《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2009 年、2010 年及 2011 年 1 月至 9 月财务报
表》的议案
2011 年 10 月
二、审议《关于向重庆工商银行南岸支行申请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融资壹仟壹佰万元用于购买原材
20 日
料》的议案
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上市后实施的<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制定《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2011 年 11 月 三、审议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或其下属机构申请 6000 万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21 日 四、审议关于《向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支行申请 2 亿元授信额度并以公司土地抵押担
保》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提请召开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审议关于《明确公司上市后实施的<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分红
规定事项》的议案
2011 年 12 月 二、审议关于《调整<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1 日 三、审议关于《公司以位于胡埭工业安置区的土地向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进行抵押
担保》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提请召开 201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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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董事姓名 董事类型
2010 年 2011 年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翁耀根 董事 2 9 11 - - 否
翁杰 董事 2 9 11 - - 否
孟正华 董事 2 9 11 - - 否
顾文渊 董事 2 9 11 - - 否
何艺舟 董事 2 9 11 - - 否
赵忠义 董事 2 9 11 - - 否
夏正曙 独立董事 2 9 11 - - 否
王竹平 独立董事 2 9 11 - - 否
卢立新 独立董事 2 8 10 - 1 否


(三)监事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自公司设立至今,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自身的权利。公司
创立大会暨 2010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运行
规范,公司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
权利。

1、监事会的构成

《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
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

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
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由 2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职工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
产生和更换,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

2、监事会的职责

《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
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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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
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
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
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

用由公司承担。

3、监事会议事细则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
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

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公司《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
确认并做相应记录。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
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监事会

会议。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举手或书面方式进行。监事的表决意向
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
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
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经全

体监事过半数同意。

3、公司监事会运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股份公司共召开 3 次监事会,公司监事会一直严
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

本年应参加监事会次数
监事姓名 出席次数
2010 年 2011 年
周世良 1 2
陈香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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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应参加监事会次数
监事姓名 出席次数
2010 年 2011 年
谢奕 1 2


经核查报告期发行人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记
录、议案及决议等会议文件,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及签署均符合《公司

法》和相关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核查发行人总经理办公会会议通知、会议记
录,发行人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决议事项均符合《公司法》、章程和相关规则的规
定。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治理结构健全、规范、运行良好,不存在管理层、董
事会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等要求行使职权的行为。

(四)独立董事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0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现有独立董事三名,占董事会成员的三分
之一。独立董事王竹平、夏正曙、卢立新由创立大会暨 2010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其中夏正曙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独立董事的人数和构成符合《中国证
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述人士自担任独立董事

以来,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1、独立董事的职权

根据《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除具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下特别职权: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
成的总额高于 5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的关联交易)应由
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
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特别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如
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将有关情况向全体股东作书
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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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
立意见:提名、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

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2、独立董事实际发挥作用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
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自聘请独立董事以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选择等方面给予了积极指导和建议。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认真参与公司的决策,并依靠自
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对相关议案出具了专门的独
立意见。任职期间,公司独立董事现场调查,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建设
等相关情况;走访了公司募投项目胡埭生产基地,对胡埭生产基地的建设情况进
行实地考查;不定期的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了解公司不同时期的生产经营情
况;召集、参与专门委员会会议,并能够积极主动地了解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公司
未来的发展规划,积极推动公司的健康、快速发展。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对有
关决策事项提出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近三年的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内容请详见本
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五、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报告期
内关联交易的意见”。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其运行情况

1、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及职责

2010 年 12 月 3 日,公司第一届第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
则》,公司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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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细则》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以下职责:

《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
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
宜。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勤勉诚
信地履行如下职责: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协调公司与中介机构、投资者、媒体

等之间的信息沟通;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
签字;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保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资料;公司法、公司章程要求履
行的其他职责。

2、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的情况

2010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0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聘任何艺
舟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自接受聘任以来,何艺舟先生能够按照《公司章程》、《董
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
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

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确保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依法召开,促进公司的
规范运作。

经核查,公司参照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于 2010 年 12 月 3 日建立股份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相关制度。由于当时发

行人系非公众公司,在股利分配制度、董事提名权和累积投票制方面与上市公司
存在差异。为符合上市公司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011 年 3 月 10 日,发行
人召开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股东大会制定上市后实施《章程》(草案)及系列
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制度,并于 2012 年 6 月 2 日召开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修改《章程》(草案)。发行人上市后实施的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制度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不存在差异。

(六)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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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与薪酬考核委员
会,分别负责公司的发展战略、审计、高级管理人员的推选、管理和考核等工
作。2010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
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战

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并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1、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翁耀根、翁杰和王竹平,翁耀根为
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

(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截至到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战略委员会召开了两次会议,具体出席
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次数
委员姓名 出席次数
2011 年 2012 年
翁耀根 1 1
翁杰 1 1
王竹平 1 1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了相关职能;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了两次会议,分别审议公司《2011 年度发展战略规划》
和《2012 年度发展战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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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夏正曙、卢立新、孟正华,夏正曙
为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5)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6)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为加强公司年报披露的管理,审计委员会应明确以下职权:

(1)应与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的时间安排;

(2)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

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3)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
意见;

(4)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
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5)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
核。

(6)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
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截至到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六次会议,具体出席
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次数
委员姓名 出席次数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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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正曙 1 4 1
卢立新 1 4 1
孟正华 1 4 1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了相关职能;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了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公司内部审计部提交的《2011
年度工作计划》、《2011 年第一季度工报告》、《2011 年第二季度工作报告》、

《2012 年度工作计划》和《2011 年度工作报告》,并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1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卢立新、王竹平和翁杰,卢立新为
召集人。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提出建议;

(2)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

(4)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5)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报告期内,因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且其均具备良好的个

人素质,能够按照相关要求较好的履行职责,因此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卢立新、王竹平和翁耀根,
卢立新为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具体职责为:

(1)根据董事及高管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
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2)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
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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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管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
度绩效考评;

(4)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截至到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议,具
体出席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次数
委员姓名 出席次数
2011 年
卢立新 1
王竹平 1
翁耀根 1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
了相关职能;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议,审议公司《2011 年
度薪酬报告》。

(七)公司针对股权结构、行业等特点建立的保证其内控制度完整合理有效、
公司治理完善的具体措施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翁耀根、孟正华和翁杰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通过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华重集团、振杰投资和杰盛投资)间接控制发行人 67.00%的股权,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权仍然达到 50.25%,处于绝对控股
的地位。

为防止大股东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监会和

交易所相关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
专门委员会制度。2010 年 12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
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成员,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包括王竹平、夏正曙、
卢立新三位独立董事。2010 年 12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设立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

发行人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制定了如下公司治理制度:(1)2010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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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按照《公司法》制订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和《关联交易制度》。(2)2010 年 12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

会秘书工作细则》。(3)2010 年 12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
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通过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制定各项公司治理制
度,发行人建立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该

等制度的内容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期内,发行人
共召开了七次股东大会、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及三次监事会会议。经核验发行人该
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通知、议案、决议、会议记录等资料,保荐
机构认为,发行人自改制设立以来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及签署均符合《公
司法》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运作规范。发行人聘请独立董事及设立董
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均先经独立董事审议同意后再提交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业,产品为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涉
及人身生命安全。发行人高度重视通过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严格控制产
品质量。公司通过 ISO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等管理
体系认证。公司还结合所处行业的特点建立涵盖采购、制造、安装、售后服务等
各个环节的一系列流程控制体系,在生产经营各环节通过采用合理的组织结构形

式以及相应的控制体系,提高生产经营业务的管理效率和质量控制水平。目前发
行人制定并执行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制度包括《全员质量管理责任制度》、《安全
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产品外工地安装工程安全手册》和
《现场安装项目经理作业流程》在内的系列质量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发行人严
格执行上述质量控制制度,保证产品质量。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经建立健全了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依法建
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对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能够提供充分的制度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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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公司自成立至今,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等
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公司近三年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被相关主管
机关处罚的情况。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占用和担保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请详
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 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也未为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四、发行人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评价及注册会计师意见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

公司管理层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根据自身的
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整了内部组织管理结构,修订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现有内
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形成了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和及时发
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可能出现的错误,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
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
好。”

(二)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中瑞岳华于 2012 年 3 月 31 日出具了中瑞岳华专审字[2012]第 1024 号《内部
控制鉴证报告》,认为:“华东重机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的有关规范标准中与
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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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以下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依据公司经中瑞岳华审计的财务
报告。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的分析说明反映了本公司报告期经审计的会
计报表及附注的主要内容,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招股说明书所附财务报告
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一、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8,940,696.64 33,899,956.36 12,608,656.88
交易性金融资产 142,755.79 963,794.96
应收票据 14,060,193.36 43,200,000.00 5,365,263.00
应收账款 156,170,067.86 97,157,817.41 74,118,890.91
预付款项 14,766,808.34 8,281,130.74 20,098,954.23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0,340,400.39 10,340,608.60 17,151,188.46
存货 117,708,555.92 93,584,443.17 188,042,570.3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332,129,478.30 287,427,751.24 317,385,523.8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4,393,235.76
投资性房地产 8,034,700.02 8,505,790.02 8,976,880.02
固定资产 58,077,145.26 23,869,796.92 28,011,395.12
在建工程 39,102,332.35 1,815,118.75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62,428,424.72 63,517,084.97 13,395,411.00
开发支出
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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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59,606.79 1,041,664.44 972,559.64
其他非流动资产 4,456,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3,695,444.90 98,749,455.10 55,812,245.78
资产总计 505,824,923.20 386,177,206.34 373,197,769.62

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0,000,000.00 20,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7,300,000.00
应付账款 80,850,859.87 53,788,880.46 39,667,185.58
预收款项 91,783,400.00 101,794,594.62 189,037,344.68
应付职工薪酬 8,217,133.56 7,391,084.14 7,499,840.51
应交税费 5,587,604.60 -1,550,750.49 -3,059,792.99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0,000.00 945,250.00 1,578,25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23,748,998.03 182,369,058.73 234,722,827.7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21,413.37 144,569.24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1,413.37 144,569.24
负债合计 223,770,411.40 182,513,627.97 234,722,827.7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93,026,951.02
资本公积 31,637,244.61 31,637,244.61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0,041,726.73 2,202,633.38 10,101,950.6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90,375,540.46 19,823,700.38 35,346,040.22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2,054,511.80 203,663,578.37 138,474,941.8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05,824,923.20 386,177,206.34 373,197,76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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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一、营业收入 493,427,586.22 485,733,932.17 339,324,236.08
减:营业成本 323,019,015.61 346,891,623.49 240,987,006.80
营业税金及附加 1,909,036.90 349,183.43 321,497.38
销售费用 40,031,959.04 16,218,154.96 19,714,090.04
管理费用 35,429,527.56 36,036,854.14 24,718,988.31
财务费用 2,077,037.03 845,899.33 477,255.08
资产减值损失 4,119,615.64 460,698.71 2,806,958.6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21,039.17 963,794.9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935,015.6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89,719.54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8,955,370.90 85,895,313.07 50,298,439.83
加:营业外收入 3,608,620.00 11,815,640.81 1,855,237.48
减:营业外支出 689,588.11 1,575,190.57 341,077.0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6,417.63 64,308.1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91,874,402.79 96,135,763.31 51,812,600.22
减:所得税费用 13,483,469.36 13,612,263.84 6,554,780.3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78,390,933.43 82,523,499.47 45,257,819.89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52 0.55 -
(二)稀释每股收益 0.52 0.55 -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78,390,933.43 82,523,499.47 45,257,8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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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87,571,966.07 285,797,633.00 295,533,541.03
收到的税费返还 13,809,322.4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112,737.76 36,634,542.07 14,928,089.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5,494,026.23 322,432,175.07 310,461,630.1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84,695,181.92 182,480,037.79 216,409,162.4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3,242,698.21 14,336,038.24 14,337,487.9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9,638,740.09 29,576,245.19 28,518,649.9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0,433,399.54 43,624,647.77 28,737,949.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8,010,019.76 270,016,968.99 288,003,249.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484,006.47 52,415,206.08 22,458,380.3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456,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103,301.0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3,710.83 46,650.00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5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07,011.88 18,002,65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68,620,637.11 54,756,827.42 5,848,155.22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4,203,516.22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2,824,153.33 54,756,827.42 5,848,155.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717,141.45 -36,754,177.42 -5,848,155.2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0,000,000.00 62,010,000.00 24,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3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000,000.00 66,310,000.00 24,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0,000,000.00 42,010,000.00 4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288,046.55 19,584,318.67 542,765.3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288,046.55 61,594,318.67 40,542,765.3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11,953.45 4,715,681.33 -16,542,765.3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7.22 -10.51 -0.4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521,218.75 20,376,699.48 67,459.3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821,956.36 11,445,256.88 11,377,797.4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300,737.61 31,821,956.36 11,445,25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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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11 年度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50,000,000.00 31,637,244.61 2,202,633.38 19,823,700.38 203,663,578.3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50,000,000.00 31,637,244.61 2,202,633.38 19,823,700.38 203,663,578.3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7,839,093.35 70,551,840.08 78,390,933.43
(减少以“-”号填列)
(一)净利润 78,390,933.43 78,390,933.43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78,390,933.43 78,390,933.43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7,839,093.35 -7,839,093.35
1.提取盈余公积 7,839,093.35 -7,839,093.35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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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50,000,000.00 31,637,244.61 10,041,726.73 90,375,540.46 282,054,511.80




2010 年度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93,026,951.02 10,101,950.60 35,346,040.22 138,474,941.8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93,026,951.02 10,101,950.60 35,346,040.22 138,474,941.8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56,973,048.98 31,637,244.61 -7,899,317.22 -15,522,339.84 65,188,636.53
(减少以“-”号填列)
(一)净利润 82,523,499.47 82,523,499.47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82,523,499.47 82,523,499.47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665,137.06 1,665,137.06
1.所有者投入资本 1,665,137.06 1,665,137.06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2,202,633.38 -21,202,633.38 -19,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202,633.38 -2,202,6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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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19,000,000.00 -19,000,000.0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56,973,048.98 29,972,107.55 -10,101,950.60 -76,843,205.93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9,972,107.55 29,972,107.55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10,101,950.60 -10,101,950.60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76,843,205.93 -76,843,205.93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50,000,000.00 31,637,244.61 2,202,633.38 19,823,700.38 203,663,578.37



2009 年度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42,506,411.02 5,576,168.62 47,397,433.30 95,480,012.9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42,506,411.02 5,576,168.62 47,397,433.30 95,480,012.9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50,520,540.00 4,525,781.98 -12,051,393.08 42,994,928.90
(减少以“-”号填列)
(一)净利润 45,257,819.89 45,257,819.89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45,257,819.89 45,257,819.89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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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4,525,781.98 -6,788,672.97 -2,262,890.99
1.提取盈余公积 4,525,781.98 -4,525,781.98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2,262,890.99 -2,262,890.99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50,520,540.00 -50,520,54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50,520,540.00 -50,520,540.00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93,026,951.02 10,101,950.60 35,346,040.22 138,474,94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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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意见类型及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一) 审计意见

本公司已聘请中瑞岳华对本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09 年 12 月 31 日、201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
中瑞岳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瑞岳华审字[2012]第 4009 号)。

中瑞岳华的审计意见是:“华东重机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东重机 2011 年 12 月 31 日、2010 年 12 月
31 日、200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1 年度、2010 年度、2009 年度的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申报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
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
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
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 年修订)的披

露规定编制。

三、发行人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确认和计量方法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销售商品时,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确认收入实现。

(1)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
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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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5)相关的、已发生的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方法: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在提供劳务交易
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否则按已经
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
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

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本公司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
的交易的完工进度。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方法:让渡资产使用权而发生的收入包括
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在以下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

认: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按有
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公司国内收入确认具体原则

(1)对外销售的港口设备,不需要安装的以产品交付并经购货方验收后确
认收入;需安装调试的按合同约定,安装完成并经对方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2)原材料及备品备件销售于商品发出并收到价款或取得收款证据时确认

收入。

(3)经营租赁收入采用直线法在租赁期内确认。

在实际操作中,公司主要产品的境内销售收入是在取得安装地特种设备监督
检验部门出具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以及客户的交机验收单后确认收入。

3、公司对外销售业务收入确认原则

(1)对外销售的港口设备,不需要安装的以产品交付并经购货方验收后确
认收入。由于销售地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限制,对于
需安装调试的港口设备按照合同约定,在组装、调试完成后,与客户办理完交机
验收手续后,认定为产品相关的风险报酬已全部转移并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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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材料及备品备件销售于商品发出并收到价款或取得收款证据时确认
收入。

在实际操作中,公司主要产品的境外销售收入是在取得客户的交机验收单后
确认收入。

4、外销业务的货款结算方式

公司外销业务的货款结算采用银行电汇与信用证相结合的方式。一般情况
下,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后,先向客户开具合同总价一定比例的履约保函和预付
款保函,然后客户通过银行电汇方式支付给公司合同总价款一定比例的预付款;
在公司产品的主结构完成后,公司先向客户开具合同总价一定比例的银行保函,
客户在收到上述银行保函之后,通过银行电汇方式支付相应金额的进度款;公司
将产品装船,准备发运时将海运提单复印件提供给客户后,客户开具除保证金之

外货款金额的信用证;公司根据产品运输、安装进度,达到合同约定相应节点时,
凭双方签字的有效单据去银行提取相应信用证的款项;公司与客户在签订首次交
机证明后,客户给公司开具合同约定质保金金额的信用证,公司在质保期满后,
凭双方签字的末次交机证明收取质保金信用证的款项。

(二)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
清偿的金额。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
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
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
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
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
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
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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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金融资产,以公允价
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交易费
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
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①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
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②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
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③属于
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

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
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①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
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②本公

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
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
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
入计入当期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
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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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
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
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
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3)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
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

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

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
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
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
计入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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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
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
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
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
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
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1)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
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
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
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
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
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
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
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
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
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
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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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
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
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
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
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
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
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
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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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
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
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
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
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
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存货计量方法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发出商品、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
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列示。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
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
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

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可变现净值为存货的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
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其中:①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
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其可变现净值为该存货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
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
程中,其可变现净值为所生产的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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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③为执行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而持
有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公司持有的存货数量多于销售合
同订购数量的,超过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本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并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

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周转材料于领用时按五五摊销法摊销;低值易耗品、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
摊销法摊销。

(四)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
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
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
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
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
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
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
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
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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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
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
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
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核算。

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
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
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
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
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当期投资损益为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

的净损益的份额。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
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
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之间
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
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
予以抵销。对被投资单位的其他综合收益,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确
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
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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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
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
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
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以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
分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
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并按前述长期股权投资或金融资产的会计政策进行后续

计量。涉及对剩余股权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
动中获取利益。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
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
时存在。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
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
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企业和其他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
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

迹象。如果该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五)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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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为已出租的房屋及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
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
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

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
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
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
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六)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厂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期
限在一年以上且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
本作为入账价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
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

用年限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
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10 4.50
机器设备 10 10 9.00
运输设备 5 10 18.00
电子、办公设备 5 1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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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
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
记至可收回金额。

(七)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

(八)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
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
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
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
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
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
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
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本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根据土地使用年限确
定,专有技术摊销年限为 10 年。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

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
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
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九)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
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
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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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
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
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
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
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
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
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
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
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
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
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
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
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
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
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
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十)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
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②债
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务人很可能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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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④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①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
提方法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100 万元以上的其他应收
款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
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

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
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② 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


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
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
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计提方法
除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以及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账龄组合



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
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
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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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5

1-2 年 10

2-3 年 50

3 年以上 100


③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应收关联方款项;存在争议
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
务的应收款项等)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

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
账准备。

3、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
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
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十一)外币业务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
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
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
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
产生的汇兑差额均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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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
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
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
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

资本公积。

(十二)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
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
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
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
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
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
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

政府资本性投入不属于政府补助。

(十三)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
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
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
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
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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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
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
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
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
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
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

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
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
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
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
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十四)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
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
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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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
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
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五)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无需要披露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四、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率及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当期销项税额抵减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17%
营业税 应税营业额 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2.5%、15%
城市维护建设税 流转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流转税额 3%
2%(2011 年 2 月 1 日前按
地方教育费附加 流转税额
1%计缴)


(二)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本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
税法》第八条第一款和国税发(2000)152 号文之规定,从获利年度起,享受“两
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2006 年 6 月 19 日,无锡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
分局出具锡国税三局政字(2006)02 号文“涉外税收业务通知单”,同意本公
司从 2005 年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款之规
定,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
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 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上述两项税收优惠,本公司 2005 年度和 2006 年度免企业所得税,2007
年度按 24%的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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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下发的 国发
〔2007〕39 号“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原享受企业所得
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
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

根据上述税收优惠,本公司 2008 年度和 2009 年度按 25%的税率减半缴纳企
业所得税。

本公司 2009 年 9 月 11 日被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
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GR200923000770,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
税。故本公司 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按照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五、分部信息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分类的分部信息如下:

(一)收入产品分部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轨道吊 34,058.02 69.36% 34,774.40 71.94% 25,153.01 74.59%
岸桥 11,357.81 23.13% 12,720.60 26.31% 7,553.85 22.40%
通用门机和桥机 3,690.72 7.51% 846.14 1.75% 1,013.68 3.01%
营业收入 49,106.54 100.00% 48,341.13 100.00% 33,720.53 100.00%

(二)成本产品分部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轨道吊 22,850.24 71.00% 26,461.12 76.51% 18,253.85 76.00%
岸桥 6,778.97 21.06% 7,286.41 21.07% 5,070.39 21.11%
通用门机和桥机 2,552.83 7.94% 837.67 2.42% 693.99 2.89%
营业成本 32,182.05 100.00% 34,585.20 100.00% 24,018.22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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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经中瑞岳华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 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6,417.63 90,682.4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
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 3,594,600.00 11,440,000.00 1,737,600.00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
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 1,924,256.92 950,578.34 -
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335,980.00 -1,074,015.76 -20,676.28

小 计 5,176,459.29 11,407,245.00 1,716,923.72
所得税影响额 929,624.77 1,566,517.51 216,904.68
合 计 4,246,834.52 9,840,727.49 1,500,019.04

七、主要固定资产及对外投资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原值 累积折旧 减值准备 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 44,345,753.80 4,794,445.48 - 39,551,308.32
机器设备 21,002,087.53 5,707,360.73 - 15,294,726.80
运输工具 5,798,709.00 3,350,707.04 - 2,448,001.96
办公及电子设备 1,779,669.57 996,561.39 - 783,108.18
合 计 72,926,219.90 14,849,074.64 - 58,077,145.26

报告期末,无明显迹象表明上述固定资产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
况,故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将部分固定资产用于向银行抵押,以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所有权受到限制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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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公司将账面价值 234.18 万元的房屋、建筑物作为中信银行为本公司提供
最高额抵押担保(2011 年锡银最抵字第 111000 号)的抵押物,用于取得最高为
322.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抵押期限为 2011 年 3 月 18 日至 2014 年 3 月 18 日。

②公司将账面价值 1,132.09 万元的房屋、建筑物作为中国银行为本公司提
供最高额抵押担保(2011 年中南华抵字第 0315 号)的抵押物,用于取得最高为
3,5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抵押期限为 2011 年 5 月 20 日至 2014 年 4 月 6 日。

(二)在建工程

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0.12.31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 2011.12.31
胡埭基地车间及
1,815,118.75 71,264,597.13 33,977,383.53 39,102,332.35
配套设施
合 计 1,815,118.75 71,264,597.13 33,977,383.53 39,102,332.35

报告期末,无明显迹象表明上述在建工程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
况,故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三)对外投资

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0.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1.12.31
对联营企业投资 - 4,393,235.76 - 4,393,235.76
合 计 - 4,393,235.76 - 4,393,235.76

报告期末,无明显迹象表明上述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的情况,故未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八、主要无形资产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金蝶软件,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原值 累积摊销 减值准备 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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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 66,242,523.00 4,052,792.35 - 62,189,730.65
软件 268,564.11 29,870.04 - 238,694.07
合 计 66,511,087.11 4,082,662.39 - 62,428,424.72

报告期末,无明显迹象表明上述无形资产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

况,故未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将部分无形资产用于向银行抵押,以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所有权受到限制的无形资产明细如下:

序号 抵押土地 账面价值 抵押合同
2011 年中南华抵字 0315 号
1 锡滨国用(2011)第 343 号 1,286.96 万元
(中国银行)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30,767.00 平方米,

净值为 12,794,495.40 元,抵押权人为中国银行,抵押金额为 1,390.00 万元,
抵押期限自 2011 年 5 月 20 日至 2014 年 4 月 5 日止。

九、主要债项

(一)短期借款

单位:元

项 目 2011.12.31 2010.12.31
抵押借款 10,000,000.00 20,000,000.00
保证借款 20,000,000.00 -
合 计 30,000,000.00 20,000,000.00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短期借款为 3,000.00 万元,借款用途为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

(二)应付账款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材料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11.12.31 2010.12.31
账 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79,954,952.47 98.89% 53,736,990.24 99.90%
1-2 年 844,057.18 1.04% 51,540.00 0.10%
2-3 年 51,500.00 0.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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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年以上 350.22 0.00% 350.22 0.00%
合 计 80,850,859.87 100.00% 53,788,880.46 100.00%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账款中应付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的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11.12.31
公司名称
金额 比例
吊具公司 5,162,085.60 100.00%
合 计 5,162,085.60 100.00%

(三)预收款项

单位:元

2011.12.31 2010.12.31
账 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91,783,400.00 100.00% 88,594,594.62 87.03%
1-2 年 - - 13,200,000.00 12.97%
合 计 91,783,400.00 100.00% 101,794,594.62 100.00%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收款项余额账龄均在 1 年以内,无预收持

有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账款。

(四)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2011.12.31 2010.12.31
账 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0,000.00 100.00% 945,250.00 100.00
1-2 年 - - - -
2-3 年 - - - -
3 年以上 - - - -
合 计 10,000.00 100.00% 945,250.00 100.00%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应付持有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账款。




(五)对内部人员的负债

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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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 目 2010.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1.12.31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
1,467,460.00 11,049,296.67 9,936,662.90 2,580,093.77

二、职工福利费 - 1,087,933.08 1,087,933.08 -
三、社会保险费 - 1,459,134.00 1,459,134.00 -
其中:医疗保险 - 370,216.97 370,216.97 -
养老保险 - 904,272.00 904,272.00 -
失业保险 - 89,802.01 89,802.01 -
工伤保险 - 56,875.00 56,875.00 -
生育保险 - 37,968.02 37,968.02 -
四、住房公积金 - 272,688.00 272,688.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
872,648.84 497,218.35 783,802.70 586,064.49

六、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5,050,975.30 5,050,975.30
合 计 7,391,084.14 14,366,270.10 13,540,220.68 8,217,133.56

十、股东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归属于公司股东权益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实收资本(或股本)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93,026,951.02
资本公积 31,637,244.61 31,637,244.61 -
盈余公积 10,041,726.73 2,202,633.38 10,101,950.60
未分配利润 90,375,540.46 19,823,700.38 35,346,040.22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2,054,511.80 203,663,578.37 138,474,941.84

(一)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历次股本变动情况,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四(二)历史沿革”。

(二)资本公积的变动说明

200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本公积金额为零;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
本公积金额为 31,637,244.61 元,全部为股本溢价,其变动过程如下:

华重有限于 2010 年 4 月 23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中方股东华重集团对原出资
方式进行变更的决议。根据该决议,将中方股东原出资方式中以厂房出资 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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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美元、专利出资 5 万美元变更为以货币资金出资 51.8 万美元。上述事项于 2010
年 5 月 10 日获得无锡市外管委出具的锡外管委审三(2010)27 号《关于同意确
认“无锡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出资相关事宜的批复》,华重有限于 2010 年 6
月 1 日收到华重集团的出资款,并于 2010 年 6 月 9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0 年资本公积增加 1,665,137.06 元系华重有限收到华重集团货币出资
(按照厂房和专利原出资当日人民币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 4,300,000.00 元)与
2010 年 5 月 31 日原出资厂房及专利账面价值的差额。

2010 年 11 月 19 日,华重有限董事会决议,以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将公司
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享有的截至 2010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81,637,244.61 元,按照 1.210915:1 的比例折为股本
150,000,000.00 元(每股面值 1 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该事项导致公司其他
资本公积减少 1,665,137.06 元,资本溢价增加 31,637,244.61 元。

2011 年末资本公积与 2010 年末相比无变化。

(三)盈余公积的变动说明

公司在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之前为外商投资企业,其盈余公积为按照净利润
的 5%分别提取的储备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200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盈余公积
的金额为 10,101,950.60 元。

在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之后,公司的盈余公积为按当期净利润的 10%计提的
法定盈余公积 。2010 年度 和 2011 年度, 公司提取 的法定盈余 公积分别为
2,202,633.38 元和 7,839,093.35 元。

2010 年 11 月 19 日,华重有限董事会决议,以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将公司
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享有的截至 2010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81,637,244.61 元,按照 1.210915:1 的比例折为股本
150,000,000.00 元(每股面值 1 元),其余 31,637,244.61 元计入资本公积。上
述事项导致本公司盈余公积减少 10,101,950.60 元。

(四)未分配利润的变动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分配利润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单位:元

项 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期初未分配利润 19,823,700.38 35,346,040.22 47,397,433.30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78,390,933.43 82,523,499.47 45,257,819.89
利润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7,839,093.35 2,202,633.38 -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 - 2,262,890.99
提取储备基金 - - 2,262,890.99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 - 2,262,890.99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9,000,0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76,843,205.93 50,520,540.00
期末未分配利润 90,375,540.46 19,823,700.38 35,346,040.22

公司在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之前,按照净利润的 5%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

金。

2010 年 11 月 19 日,华重有限董事会决议,以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将公司

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享有的截至 2010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81,637,244.61 元,按照 1.210915:1 的比例折为股本
150,000,000.00 元(每股面值 1 元),其余 31,637,244.61 元计入资本公积,上
述事项导致公司 2010 年年末未分配利润减少 76,843,205.93 元。

十一、公司主营业务销售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销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2011 年度各类产品销售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 销售数
客户 产品 销售金额 销售单价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运输费用
号 量(台)
重庆东港集装箱码头有限 MJ40t-16m 1,800.00 4 450.00 1,538.46 1,100.75 48.65
1
公司 MJ40t-40m 2,600.00 4 650.00 2,222.22 1,669.22 78.64
2 四川宜宾港有限责任公司 MJ40t-44m 2,184.00 3 728.00 1,866.67 1,388.26 61.44
广西梧州中外运仓码有限
3 MJ45t-43m 680.00 1 680.00 581.20 447.57 39.26
公司
佛山高明珠江货运码头有
4 MJ45t-50m 656.00 1 656.00 560.68 532.67 27.05
限公司
5 泗阳县交运港务有限公司 MJ45t-20m 538.00 1 538.00 459.83 348.27 14.42
6 广州广浚仓储有限公司 MJ45t-22.5m 1,209.00 2 604.50 1,033.33 747.82 31.14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MJ35t-47.5m 1,438.67 2 719.34 1,229.63 857.40 45.64
MJ45t-39.5m 1,209.00 2 604.50 1,033.33 773.82 50.13
7 广州东江口码头有限公司 MJ45t-53m 1,418.00 2 709.00 1,211.97 790.60 60.31
8 珠海港高栏港务有限公司 MJ45t-40m 1,278.00 2 639.00 1,092.31 944.58 46.30
浙江长兴捷通物流有限公
9 MJ30.5t-26m 558.00 1 558.00 476.92 417.77 6.70

10 印度尼西亚第二港务公司 MJ40t-24m 11,113.85 11 1,010.35 9,544.59 5,414.36 759.68
江阴苏南国际集装箱码头
11 MJ40t-32m 2,600.00 4 650.00 2,222.22 1,592.56 26.75
有限公司
12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MJ45t-43m 1,358.00 2 679.00 1,160.68 787.94 49.59
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 MJ45t-45m 715.00 1 715.00 611.11 308.64 29.16
13
公司 MJ45t-33m 1,325.00 2 715.00 1,132.48 750.42 46.18
江苏徐州港务(集团)有
14 MJ45t-30m 508.00 1 508.00 434.19 342.84 22.79
限公司
15 长明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MJ40.5t-35m 650.00 1 650.00 555.56 361.45 15.79
16 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MJ33t-45m 606.00 1 606.00 517.95 365.94 39.08
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
17 MG50t-35m 836.00 2 418.00 714.53 491.19 24.18
公司
18 嘉兴港海盐码头有限公司 MJ40t-40m 1,490.00 2 745.00 1,273.50 883.92 38.50
19 靖江新华港务有限公司 MJ41t-40m 1,758.00 2 879.00 1,502.56 984.00 16.74
大庆展华生化科技有限公
20 MJ40t-27m 580.00 1 580.00 495.73 329.26 37.20

21 武汉港集装箱有限公司 拆迁 513.50 - - 438.89 160.00 -
22 重庆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拆迁 155.00 - 155.00 132.48 50.00 -
23 备件销售及维修 - 17.55 - - 15.00 8.99 -
轨道吊小计 39,794.57 55 - 34,058.02 22,850.24 1,615.32
1 四川宜宾港有限责任公司 HMJ40t-22m 1,503.00 1 1,503.00 1,284.62 760.97 30.68
HMJ61t-38m 3,647.97 1 3,647.97 3,460.92 2,051.66 300.07
2 印度尼西亚第二港务公司
HMJ61t-36m 6,969.65 2 3,484.83 6,612.27 3,966.35 601.82
岸桥小计 12,120.63 4 - 11,357.81 6,778.97 932.57
1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20t-40m 631.50 1 631.50 539.74 363.05 15.41
2 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 MJ42t-34.5m 3,686.64 12 307.22 3,150.98 2,189.78 33.46
通用门机及桥机小计 4,318.14 13 - 3,690.72 2,552.83 48.87
合计 56,233.34 72 - 49,106.55 32,182.05 2,596.76

注:上表中运输费用为销售各个产品所发生的归属该产品的全部运输费用(下同)。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0 年度各类产品销售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 销售数
客 户 产 品 销售金额 销售单价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运输费用
号 量(台)
广西贵港爱凯尔集装箱港
1 MJ45t-45m 1,400.00 2 700.00 1,196.58 854.97 68.11
务有限公司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
2 MJ40.5t-45m 6,512.00 10 651.20 5,565.81 3,948.66 242.64
有限公司
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
3 MJ40.5t-60m 1,458.00 2 729.00 1,246.15 1,169.30 42.41
责任公司
4 广州市嘉利仓码有限公司 MJ35t-40m 628.00 1 628.00 536.75 371.11 30.13
MJ45t-45m 1,126.00 2 563.00 962.39 842.97 53.01
5 博罗县宏兴发展有限公司
MJ40t-45m 1,960.00 3 653.33 1,675.21 1,356.41 89.47
6 邳州市东盛煤炭有限公司 MJ45t-20m 488.00 1 488.00 417.09 342.34 14.42
嘉兴内河国际集装箱码头
7 MJ35t-26m 1,068.00 2 534.00 912.82 707.15 14.69
有限公司
无锡苏华国际集装箱码头
8 MJ35t-30m 465.00 1 465.00 397.44 378.49 -
有限公司
宁波大榭开发区兴发码头
9 MJ40t-45m 570.00 1 570.00 487.18 435.99 15.60
有限公司
10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MJ45t-30m 1,578.00 3 526.00 1,348.72 952.49 43.84
11 安吉川达物流有限公司 MJ30.5t-32m 976.00 2 488.00 834.19 704.85 22.21
江西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
12 MJ45t-36m 625.00 1 625.00 534.19 417.41 16.00
责任公司
13 四川长通港口有限公司 MJ45t-30m 2,018.00 3 672.67 1,724.79 1,237.94 104.90
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
14 MJ30.5t-36m 2,680.00 4 670.00 2,290.60 1,634.96 60.45

宁波大榭信业码头有限公
15 MJ40t-41m 778.00 1 778.00 664.96 607.63 16.09

宁波大榭开发区永信港埠
16 MJ40t-40m 582.00 1 582.00 497.44 401.25 21.54
发展有限公司
17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MJ50t-44m 648.80 1 648.80 554.53 493.21 17.58
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
18 MJ45t-33m 608.00 1 608.00 519.66 293.21 25.51
公司
19 南京弘阳码头有限公司 MJ40.5t-40m 473.00 1 473.00 404.27 308.62 10.42
广东中外运东江仓码有限
20 MJ45t-43m 1,376.00 2 688.00 1,176.07 845.45 56.59
公司
2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MJ45t-31.5m 10,800.00 12 900.00 9,230.77 6,789.55 236.13
22 四川宜宾港有限责任公司 MJ40t-44m 728.00 1 728.00 622.22 554.69 25.97
安徽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
23 MJ35t-30m 468.00 1 468.00 400.00 375.90 -
有限公司
24 温州金鑫码头有限公司 MJ35t-32m 650.00 1 650.00 555.56 424.83 15.23
25 备件销售及维修 - 22.24 - - 19.01 11.74 -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序 销售数
客 户 产 品 销售金额 销售单价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运输费用
号 量(台)
轨道吊小计 40,686.04 60 - 34,774.40 26,461.12 1,242.92
1 四川宜宾港有限责任公司 HMJ40t-22m 1,503.00 1 1,503.00 1,284.62 808.84 38.06
广西贵港爱凯尔集装箱港 HMJ45t-10.5
2 1,168.00 1 1,168.00 998.29 493.49 34.75
务有限公司 m
3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HMJ45t-26m 1,510.00 1 1,510.00 1,290.60 655.97 16.83
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
4 HMJ40t-22m 1,458.00 1 1,458.00 1,246.15 642.43 18.97
责任公司
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
5 HMJ50t-22m 2,080.00 1 2,080.00 1,777.78 1,083.39 32.06

6 武汉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HMJ52t-26m 2,927.10 2 1,463.55 2,501.79 1,670.30 83.98
7 四川长通港口有限公司 HMJ45t-17m 1,211.00 1 1,211.00 1,035.04 489.50 20.26
安徽省铜陵港长江外贸码
8 HMJ45t-22m 1,588.00 1 1,588.00 1,357.26 673.69 16.93
头有限公司筹建办公室
重庆市万州港口(集团)有
9 HMJ45t-22m 1,438.00 1 1,438.00 1,229.06 768.80 28.62
限责任公司
岸桥小计 14,883.10 10 12,720.60 7,286.41 290.45
5t-16.5m 60.00 2 30.00 51.28 50.77 -
8t-9m/5t-13
74.40 2 37.20 63.59 62.95 -
.5m
QZ10-18.5 85.00 2 42.50 72.65 71.92 -
12.5t-20.5m 96.00 2 48.00 82.05 81.23 -
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 10t*22.5m 98.00 2 49.00 83.76 82.92 -
1
究院 16t-32.35m 179.20 3 59.73 153.16 151.63 -
12.5t-27.8m 120.00 2 60.00 102.56 101.54 -
5t-13.5m 21.20 1 21.20 18.12 17.94 -
5t-13.5m 21.20 1 21.20 18.12 17.94 -
QZ12.5-26 87.00 2 43.50 74.36 73.62 -
QZ5-16.5 66.90 2 33.45 57.18 56.61 -
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
2 5t-31.5m 81.08 1 81.08 69.30 68.61 -

通用门机及桥机小计 989.98 22 - 846.14 837.67 -
合 计 56,559.12 92 - 48,341.13 34,585.20 1,533.37

注:无锡苏华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安徽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和无锡友联热电股份

有限公司的产品为委托生产。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09 年度各类产品销售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 销售数 销售单
客 户 产 品 销售金额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运输费用
号 量(台) 价
1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MJ40.5t-30m 508.00 1 508.00 434.19 409.34 12.46
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
2 MJ45t-35m 2,748.00 4 687.00 2,348.72 1,510.88 76.17
公司
马鞍山天顺港口有限责任
3 MJ45t-36m 1,700.00 3 566.67 1,452.99 1,362.32 74.40
公司
4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MJ45t-30m 1,794.00 3 598.00 1,533.33 1,065.20 66.40
MJ30.5t-40m 729.00 1 729.00 623.08 456.05 24.89
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 MJ40.5t-40m 729.00 1 729.00 623.08 444.34 20.24
5
司 MJ30.5t-36m 1,524.00 2 762.00 1,302.56 815.83 49.43
MJ40.5t-36m 762.00 1 762.00 651.28 415.38 17.62
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
6 MJ30.5t-60m 1,546.00 2 773.00 1,321.37 1,229.74 41.29
责任公司
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
7 MJ33t-45m 637.00 1 637.00 544.44 383.85 25.59

上港集团九江港务有限公 MJ40t-40m 1,376.00 2 688.00 1,176.07 994.60 46.08
8
司 MJ35t-40m 4,104.00 6 684.00 3,507.69 2,665.73 163.70
9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MJ45t-43m 4,128.00 6 688.00 3,528.21 2,496.94 155.36
上港物流(江西)有限公
10 MJ40t-40m 738.00 1 738.00 630.77 407.48 25.99

11 池州港远航控股有限公司 MJ35t-30m 610.00 1 610.00 521.37 300.96 21.72
广东中外运东江仓码有限 MJ45t-47.5m 1,420.00 2 710.00 1,213.68 681.49 55.84
12
公司 MJ45t-45m 778.00 1 778.00 664.96 436.50 21.89
江阴苏南国际集装箱码头
13 MJ40t-32m 592.00 1 592.00 505.98 400.59 9.97
有限公司
14 淮安市港务有限公司 MJ45t-26m 420.00 1 420.00 358.97 274.02 17.49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
15 MJ45t-30m 498.00 1 498.00 425.64 320.19 19.86
限公司
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苏润
16 MJ50t-32m 642.00 1 642.00 548.72 369.49 7.44
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17 温州金鑫码头有限公司 MJ45t-32m 1,328.00 2 664.00 1,135.04 772.46 45.94
重庆市万州港口(集团)
18 补价合同 70.00 - - 59.83 - -
有限责任公司
19 备件销售及维修 - 48.02 - - 41.04 40.45 -
轨道吊小计 29,429.02 44 25,153.01 18,253.85 999.78
1 广州建翔码头有限公司 HMJ45t-28m 1,700.00 1 1,700.00 1,452.99 844.08 40.92
2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HMJ35t-26m 1,588.00 1 1,588.00 1,357.26 900.82 36.24
上港集团九江港务有限公 HMJ35t-26m 1,628.00 1 1,628.00 1,391.45 1,086.08 31.41
3
司 HMJ40.5t-26m 1,670.00 1 1,670.00 1,427.35 1,132.43 22.92
4 四川长通港口有限公司 HMJ45t-17m 1,211.00 1 1,211.00 1,035.04 532.01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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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 销售数 销售单
客 户 产 品 销售金额 销售收入 销售成本 运输费用
号 量(台) 价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
5 HMJ40.5t-18m 1,041.00 1 1,041.00 889.74 574.97 34.88
公司
岸桥小计 8,838.00 6 - 7,553.85 5,070.39 179.38
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
1 MG40t-37.5 1,106.00 2 553.00 945.30 626.30 46.31
有限公司
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
2 5t-16.5m 80.00 4 20.00 68.38 67.69 -
究院
通用门机及桥机小计 1,186.00 6 - 1,013.68 693.99 46.31
合 计 39,453.02 56 - 33,720.53 24,018.22 1,225.47

注: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的产品为委托生产。


十二、现金流量的基本情况

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4,748.40 5,241.52 2,245.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7,071.72 -3,675.42 -584.8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871.20 471.57 -1,654.2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万元) -1,452.12 2,037.67 6.7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万元) 1,730.07 3,182.20 1,144.5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32 0.35 0.24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0 0.14 0.00

十三、或有事项、承诺事项、期后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或有事项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签订销售合同,对外提供的银行已签发
的有效保函金额为 61,467,500.00 元人民币、5,832,557.50 美元,上述保函将

分别于 2012 年 10 月 5 日至 2012 年 10 月 14 日之间到期。

(二)承诺事项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三)期后事项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期后事项。

(四)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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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四、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财务指标
或 2011 年度 或 2010 年度 或 2009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48 1.58 1.35
速动比率(倍) 0.96 1.06 0.55
资产负债率 44.24% 47.26% 62.9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90 5.67 5.57
存货周转率(次) 3.06 2.46 1.3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9,775.09 10,138.28 5,612.79
利息保障倍数(倍) 72.33 165.53 85.67
每股净资产 1.88 1.36 1.4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32 0.35 0.24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
0.08% - -
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 =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 速动资产 ÷ 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 = 负债总额 ÷ 资产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 = 营业总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 = 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

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二)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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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
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计算如下:

单位:元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报告期间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1 年度 32.28% 0.52 0.52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2010 年度 46.94% 0.55 0.55
利润
2009 年度 38.69% - -
2011 年度 30.53% 0.49 0.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2010 年度 41.34% 0.48 0.48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09 年度 37.41% - -


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P0/(E0 + NP÷2 + Ei×Mi÷M0–
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
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
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
方的净资产从报告期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

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
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2、基本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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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每股收益=P0÷S

S= 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
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
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

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因此,稀释每股收益与基本每股收
益相同。

十五、公司设立时及以后历次验资及评估情况

(一)历次验资情况

报告日期 历次资本变动 验资机构 验资报告号
注册资本第一期及第二期第一 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 锡梁会师外验字( 2004)第
2004.06.14
次出资合计 1,073,091.53 美元 限公司 1082 号
注 册 资本 第 二期 第 二次 出 资 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 锡梁会师外验字( 2005)第
2005.01.19
2,436,908.47 美元 限公司 1002 号
注册资本第三期出资 75.00 万 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 锡梁会师外验字(2005)第
2005.12.23
美元 限公司 1174 号
注册资本第四期出资 94.00 万 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 锡梁会师外验字( 2006)第
2006.11.23
美元 限公司 1162 号
无锡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 锡信会所外验(2007)第 002
2007.04.17 变更注册资本 265.00 万美元
限公司 号
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740.00 万 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 锡梁会师外验字( 2009)第
2009.09.18
美元 限公司 1040 号
置 换 厂 房 和 专 利 出 资 无锡东林会计师事务所有
2010.06.01 锡东林外验(2010)022 号
4,300,000.00 元 限公司
2010.12.03 净资产折股 1.50 亿股 中瑞岳华 中瑞岳华验字[2010]304 号
中 瑞 岳 华 专 审 字 [2011] 第
2011.02.22 - 中瑞岳华
0753 号


(二)历次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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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评估基准日 项目 评估前账面净值 评估值 增值率 目的 评估方法 评估机构
华重
无锡梁溪会
房屋建筑物 有限 重置成本
2004.05.14 4,719,462.00 7,280,210.00 54.26% 计师事务所
机器设备 设立 法
有限公司
出资
抵押 无锡市振业
土地
2004.08.27 14,952,000.00 价格 - 不动产咨询
使用权
评估 评估事务所
总资产 381,765,900.00 400,681,400.00 4.95% 整体

总负债 200,128,500.00 200,128,500.00 变更
2010.10.31 为股 成本法 中同华

净资产 181,637,400.00 200,552,900.00 10.41% 份公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期间,聘请中同华对华重有限的全部资产和负
债进行评估,并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折股参考,公司未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账务处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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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结合报告期经审计的相关财务信息,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
成果及现金流量进行了讨论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分析

1、资产总额及变化趋势




2009 年末、2010 年末和 2011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37,319.78 万元、
38,617.72 万元和 50,582.49 万元。报告期内,由于内河和沿海港口贸易的快速
发展,公司的营业规模快速增加,资产规模逐年增加。2010 年末资产总额比
2009 年末增长 3.48%;2011 年末资产总额比 2010 年末增长 30.98%,主要由于公
司 2011 年增大原材料采购以及胡埭基地车间开始投入建设所致。

随着我国主要沿海港口和内河港口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进一步实施,市场对
集装箱装卸设备的需求将稳定持续的增长,公司主营业务面临良好的发展机
遇,资产总额将有望继续保持较快速度增长。

2、资产的主要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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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33,212.95 65.66% 28,742.78 74.43% 31,738.55 85.04%
货币资金 1,894.07 3.74% 3,390.00 8.78% 1,260.87 3.38%
交易性金融资产 14.28 0.03% 96.38 0.25% - -
应收票据 1,406.02 2.78% 4,320.00 11.19% 536.53 1.44%
应收账款 15,617.01 30.87% 9,715.78 25.16% 7,411.89 19.86%
预付款项 1,476.68 2.92% 828.11 2.14% 2,009.90 5.39%
其他应收款 1,034.04 2.04% 1,034.06 2.68% 1,715.12 4.60%
存货 11,770.86 23.27% 9,358.44 24.23% 18,804.26 50.39%
非流动资产: 17,369.54 34.34% 9,874.95 25.57% 5,581.22 14.96%
长期股权投资 439.32 0.87% - - - -
投资性房地产 803.47 1.59% 850.58 2.20% 897.69 2.41%
固定资产 5,807.71 11.48% 2,386.98 6.18% 2,801.14 7.51%
在建工程 3,910.23 7.73% 181.51 0.47% - -
无形资产 6,242.84 12.34% 6,351.71 16.45% 1,339.54 3.5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5.96 0.33% 104.17 0.27% 97.26 0.26%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445.60 1.19%
资产总计 50,582.49 100.00% 38,617.72 100.00% 37,319.7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稳定,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均在 65%以

上,资产的流动性较强。公司流动资产比例较高的资产结构主要是由公司所处
的行业特点以及报告期内公司实际运营情况所决定的。由于集装箱装卸设备价
值大、生产周期较长,部分零部件采用外协外购方式,销售合同采用分期回款
的方式,导致前期资金投入较多且占用时间较长,因此公司需保持较高的资产
流动性应对资金压力。报告期内,公司实际运营情况是为保持较高的资产流动
性,主要采用外协外购、租赁厂房的方式扩充产能,导致固定资产相对较低,
流动资产较高。

随着公司资产总额的逐年提升,为满足业务规模不断扩张的需要,进一步
优化和完善产品类型及提高质量,公司加大了对土地和在建工程的投入。公司
非流动资产 2010 年末余额较 2009 年末增加 4,293.72 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
增加 5,012.17 万元,在建工程增加 181.51 万元。公司非流动资产 2011 年末余
额较 2010 年末增加 7,494.59 万元,主要由于胡埭基地车间及配套设施增加投入

所致。未来几年内,公司仍将继续增加对胡埭新基地等非流动资产的投入,根
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一步调整公司资产结构,预计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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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比重将继续上升。

3、流动资产的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项 目
金额 比例 增长率 金额 比例 增长率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1,894.07 5.70% -44.13% 3,390.00 11.79% 168.86% 1,260.87 3.97%
交易性金融资产 14.28 0.04% -85.18% 96.38 0.34% - - -
应收票据 1,406.02 4.23% -67.45% 4,320.00 15.03% 705.18% 536.53 1.69%
应收账款 15,617.01 47.02% 60.74% 9,715.78 33.80% 31.08% 7,411.89 23.35%
预付款项 1,476.68 4.45% 78.32% 828.11 2.88% -58.80% 2,009.90 6.33%
其他应收款 1,034.04 3.11% 0.00% 1,034.06 3.60% -39.71% 1,715.12 5.40%
存货 11,770.86 35.44% 25.78% 9,358.44 32.56% -50.23% 18,804.26 59.25%
合计 33,212.95 100.00% 15.55% 28,742.78 100.00% -9.44% 31,738.5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应收账款和存货构成,两者合计占比均超

过 66%。公司 2010 年末流动资产余额比 2009 年末下降 9.44%,主要是因为公司
预付款项和存货同比分别下降 58.80%和 50.23%。2011 年末流动资产余额比 2010
年末增长 15.55%,主要由于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分别增长 60.74%和 25.78%。

(1)货币资金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现 金 7.29 9.78 4.50
银行存款 1,722.79 3,172.42 1,140.02
其他货币资金 164.00 207.80 116.34
合 计 1,894.07 3,390.00 1,260.87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主要是由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其他货

币资金全部系 保函保证 金。2010 年末 货币资金 余额比 2009 年 末显著增加
2,129.13 万元,同比增长 168.86%,其主要原因是公司 2010 年 10 月 21 日向招
商银行借入流动资金贷款 2,000.00 万元。2011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与 2010 年末
相比略有下降,主要是公司 2011 年陆续支付胡埭基地工程款项,非流动资产投
资支出较大所致。

(2)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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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应收账款变化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应收账款净额 15,617.01 9,715.78 7,411.89
增加额 5,901.23 2,303.89 -
增长率 60.74% 31.08% -
项 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营业收入 49,342.76 48,573.39 33,932.42
增长率 1.58% 43.15% -


2008 年的金融危机给我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往来造成一定负面影响。为了
刺激消费扩大内需,中国政府开始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

策,大规模支持国内贸易,内河港口建设(新建和旧港改造)进而取得飞速的发
展,从而带动相关港口设备的采购。公司应收账款净额 2010 年末比 2009 年末增
加 2,303.89 万元,增长 31.08%;2011 年末比 2010 年末增加 5,901.23 万元,增
长 60.74%。从应收账款增长率和营业收入增长率的对比关系分析,2010 年应收
账款的变化与营业收入的变化基本同步,2011 年应收账款增长幅度大于营业收入
增长幅度,主要是因为 2011 年度国内银根紧缩,导致公司客户资金相对紧张,
付款时间相对延长,同时公司销售给印度尼西亚第二港务公司的产品采用信用证
结算方式,公司尚未办理完毕相关申请付款手续,尚未收到相应货款。

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及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公 司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振华重工 25.03% 33.39% 21.94%
三一重工 22.26% 16.87% 23.35%
太原重工 75.84% 63.18% 54.02%
润邦股份 7.48% 4.28% 0.80%
天桥起重 61.69% 48.42% 36.44%
平均值 38.46% 33.25% 27.31%
华东重机 31.65% 20.00% 21.84%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销模式及应收账款管理政策未发生重大改变,随着产

销规模的增长,应收账款规模也基本保持了同步增长。公司 2009 年度、2010 年
度和 2011 年度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21.84%、20.00%和 31.65%,2009
年度和 2010 年度占比基本稳定在 20%左右,2011 年度有所上升,但仍低于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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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平均水平,这主要是由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业销售模式特点决定的。

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
例的行业平均值分别为 27.31%、33.25%和 38.46%,三年平均值为 33.01%。公司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三年平均值为 24.50%,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处于合
理水平。

② 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分析

2009 年末、2010 年末和 2011 年末,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原值占比分
别为 73.42%、88.58%和 87.55%,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应收款项账龄
账面原值 比例 账面原值 比例 账面原值 比例
1 年以内 14,575.63 87.55% 9,146.11 88.58% 5,820.87 73.42%
1-2 年 1,895.84 11.39% 1,094.74 10.60% 2,076.79 26.19%
2-3 年 127.80 0.77% 83.41 0.81% 25.90 0.33%
3 年以上 48.40 0.29% 1.00 0.01% 5.00 0.06%
合 计 16,647.67 100.00% 10,325.27 100.00% 7,928.5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反映出公司近年来收入增长质量较好,

应收账款回收能力强。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中主要是质量保证金,公司与客户
签订的销售合同一般约定质量保证金在安装调试并经客户验收合格后 12 个月支
付,公司应收账款情况符合集装箱装卸设备销售和服务的特点。

2009 年末公司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为 73.42%,比重较低,主要原因是
受金融危机影响,下游行业资金流紧张,部分客户由于内部流程、资金调配等

因素延迟支付验收款,回款周期出现延长;但公司两年以内所有应收账款占比
始终保持在 99%以上,反映出公司应收账款总体情况良好,虽然回款周期延长但
并未出现大规模的坏账情况。2010 年度随着下游行业景气度回暖,公司催收力
度不断 加大 ,截 至 2010 年末 公司账 龄在 一年 以内 应收 账款 的比例 回升至
88.58%。2011 年末公司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为 87.55%,与 2010 年末相比保
持稳定。

③应收账款质保金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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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质保金的金额、占比和账龄情况如下:

A. 2011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质保金金额、占比和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2011.12.31
项目
应收账款原值 其中:货款 其中:质保金 质保金占原值比例
1 年以内 14,575.63 11,088.17 3,487.46 23.93%
1-2 年 1,895.84 967.96 927.88 48.94%
2-3 年 127.80 54.90 72.90 57.04%
3 年以上 48.40 - 48.40 100.00%
合计 16,647.67 12,111.03 4,536.64 27.25%

B.2010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质保金金额、占比和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2010.12.31
项目
应收账款原值 其中:货款 其中:质保金 质保金占原值比例
1 年以内 9,146.11 6,744.00 2,402.11 26.26%
1-2 年 1,094.74 690.09 404.65 36.96%
2-3 年 83.41 0.00 83.41 100.00%
3 年以上 1.00 1.00 - 0.00%
合计 10,325.27 7,435.09 2,890.17 27.99%


C.2009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质保金金额、占比和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2009.12.31
项目
应收账款原值 其中:货款 其中:质保金 质保金占原值比例
1 年以内 5,820.87 3,982.67 1,838.20 31.58%
1-2 年 2,076.79 1,288.38 788.41 37.96%
2-3 年 25.90 1.00 24.90 96.14%
3 年以上 5.00 0.00 5.00 100.00%
合计 7,928.56 5,272.05 2,656.51 33.51%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中质保金余额占应收账款原值的比例保持在 27%至
34%之间,基本与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业产品销售的货款回款周期相符。公司产
品为大型起重设备,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大部分在 12 个月(含 12 个月)以上,2011

年末公司质保金在 2 年以内的比例达到 97.33%,都在公司产品质保期之内。报
告期内公司质保金基本上能够按时收回,不存在因公司产品质量发生问题无法收
回质保金的情况。
④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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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坏账准备计提、发生、转回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应收账款原值 16,647.67 10,325.27 7,928.56
计提金额 421.18 92.81 236.09
坏账发生金额 - - -
转回坏账金额 - - -
坏账准备余额 1,030.67 609.49 516.67
应收账款净额 15,617.01 9,715.78 7,411.89
坏账准备提取比例 6.19% 5.90% 6.52%

出于财务稳健原则,在无明显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风险的情况下,发行人
对一年之内的应收账款按照 5%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公司产品主要销售对象为

我国境内大型港口,如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长通港口有限公
司、四川宜宾港有限责任公司、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等。这些公司一般
为国有大型企业,企业规模大、资金实力雄厚、资信良好,此类客户因自身经营
不良或财务状况恶化导致无力偿还货款的概率较小。同时由于公司产品技术成
熟,质量可靠,报告期内未发生过因质量问题而导致货款不能全额收回的情况。

发行人于 2006 年 7 月研制开发了 MJ45t-50m 轨道式集装箱起重机新产品项
目,并与客户签订了第一台此型号产品销售合同,合同金额 633 万元,已于 2006
年 11 月交付客户使用。因该产品为发行人新产品试制开发项目,客户于 2007 年
11 月要求将尚未支付的货款 297.5 万元作为新产品研发优惠金处理。发行人综
合考虑产品实际情况后,与客户协商一致,同意给予对方 297.5 万元的货款折让

后双方结清货款。该应收款项经会计师发函予以确认后,发行人进行了相应的账
务调整。
B.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提取比例比较情况如下
公 司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振华重工 7.25% 4.47% 3.79%
三一重工 5.73% 7.21% 6.31%
太原重工 3.42% 2.87% 2.83%
天桥起重 8.41% 8.26% 8.83%
平均值 6.20% 5.70% 5.44%
华东重机 6.19% 5.90% 6.52%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因润邦股份招股说明书中未单独披露其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金
额,故以上表格未将其列为可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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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提取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较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略
高一些,表明发行人对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符合谨慎性原则。
C.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提取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提取政策比较情况如下:
公 司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振华重工 0-10% 30% 50% 100%
三一重工 2%-5% 10% 20% 50%
太原重工 1% 5% 10% 20%-50%
润邦股份 5% 10% 20% 50%-100%
天桥起重 5% 10% 20% 50%
行业计提比例范围 0-10% 5%-30% 10%-50% 20%-100%
华东重机 5% 10% 50% 100%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按账龄划分档次提取坏账准备政策中,各档次的计提比
例均处于同行业上市公司计提比例范围的中上水平。

D.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的明细情况如下:

日 期 序号 单 位 名 称 金额(万元) 占比

1 印度尼西亚第二港务公司 3,640.05 21.87%
2 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 2,529.64 15.20%
3 靖江新华港务有限公司 1,582.20 9.50%
2011.12.31
4 重庆东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1,320.00 7.93%
5 江阴苏南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1,300.00 7.81%
合 计 10,371.89 62.31%
1 广东中外运东江仓码有限公司 1,376.00 13.33%
2 重庆市万州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38.00 12.96%
3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1,080.00 10.46%
2010.12.31
4 四川宜宾港有限责任公司 669.30 6.48%
5 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 608.00 5.89%
合 计 5,071.30 49.12%
1 江阴苏南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1,100.31 13.88%
2 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1,020.60 12.87%
3 广州建翔码头有限公司 978.39 12.34%
2009.12.31
4 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637.00 8.03%
5 张家港市金港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449.40 5.67%
合 计 4,185.70 52.79%

2009 年末、2010 年末和 2011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占公司应收账
款总额比例分别为 52.79%、49.12%和 62.31%,应收账款集中度较高。但报告期

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逐渐扩大,客户数量随之增加,前五名客户的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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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下降趋势明显,公司不存在依赖重大客户的经营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销售对象主要为内河与沿海的港口企业,客户规模较大,经营比
较稳定,商业信誉良好,货款支付情况良好,报告期内未发生坏账损失。

E.中介机构关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认为:从发行人的业务特点、行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情

况以及各期应收账款回收情况看,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合理,坏
账准备实际计提金额充分。

会计师认为:我们判断发行人坏账准备政策充分并谨慎。

(3)存货

① 存货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项 目
金额/比例 增长率 金额/比例 增长率 金额/比例
存货 11,770.86 25.78% 9,358.44 -50.23% 18,804.26
总资产 50,582.49 30.98% 38,617.72 3.48% 37,319.78
存货/总资产 23.27% - 24.23% - 50.39%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随市场需求增加而快速扩大,公司存货占总资产

的比例较高。公司生产的轨道吊和岸桥等集装箱起重设备属于特种设备,均按客
户要求设计制造,一般需要安装完毕并经客户验收之后才能确认收入,从合同
开始执行到最终确认收入轨道吊平均周期为 7-9 个月,岸桥平均周期为 10-12 个
月。此外,公司产品价值较高,轨道吊单价一般在 600 万左右,岸桥甚至高达

1,000 万以上,产品的部件价值也相对较高。生产周期较长的生产特点以及产品
及部件价值较高的产品特点是导致公司报告期内存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的重
要原因,也符合大型设备制造行业存货占比较大的特点。

公司存货余额 2010 年末比 2009 年末同比下降 50.23%,主要是因为发出商
品大幅减少及在产品减少所致,详见“存货构成变动分析”。

公司存货余额 2011 年末与 2010 年末相比增长 25.78%,与总资产增长幅度
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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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存货构成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4,338.28 36.85% 1,998.07 21.35% 2,174.30 11.56%
在产品 7,333.51 62.30% 7,360.37 78.65% 10,877.88 57.85%
其中:
5,940.32 50.47% 3,217.22 34.38% 4,286.80 22.80%
在厂在制阶段
发运安装阶段 1,393.19 11.84% 4,143.16 44.27% 6,591.07 35.05%
周转材料 99.07 0.84% - - - -
发出商品 - - - - 5,752.08 30.59%
合 计 11,770.86 100.00% 9,358.44 100.00% 18,804.26 100.00%
减:跌价准备 - - - - -
存货净额 11,770.86 - 9,358.44 - 18,804.26 -


公司原材料主要为直接采购的各类型钢材、综合非标件和其他材料。公司

集装箱装卸设备产品采用订单生产模式。公司原材料采购基本采用以销定购的
方式,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根据公司对于生产次序的安排以及合同标的
需要进行采购。在以销定产、按订单组织采购及生产的经营模式下,受公司产
能及营运资金所限,公司主要按照订单交货时间先后编排各个订单的生产顺
序,并相应按照生产计划提前安排原材料采购,同时在考虑紧急订单的临时性
需求之后,通常对通用的原材料进行批量采购。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期末余
额中通用的原材料金额依次为 458.36 万元、508.97 万元和 660.88 万元;公司

原材料期末余额中按照生产计划提前安排采购的原材料与报告期各期末未履行
完毕订单的比例约在 3%-6%之间,具体比例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未履行完毕订单(合同价)① 62,251.81 43,175.98 43,537.70
原材料② 3,677.40 1,489.10 1,715.94
比例②/① 5.91% 3.45% 3.94%


公司在产品包括产品结构件、加工件及配套件等,包括已发货到客户现场
的由产品结构件、加工件及配套件经安装调制之后形成的整机,但该类整机未
经客户所在地质检部门检查验收。公司在产品的核算方式,主要是考虑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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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运抵客户处还需安装,安装过程也是生产过程的延续。整机所对应的在产
品,在经客户所在地特种设备检验所检查验收之后,且在经客户验收并提供交
接确认单之前,结转至发出商品。公司在产品余额 2010 年末比 2009 年末同比减
少 3,517.51 万元,这主要是因为公司产品生产周期由 2008 年度的约 12 个月缩

短到 2010 年度的约 8 个月,同时公司在产品完工后随产品交接具有不均衡性,
致使公司期末在产品减少。2011 年末在产品与 2010 年末同比基本保持稳定。

2009 年末,公司发出商品余额为 5,752.08 万元,主要构成如下:一是宁波
大榭开发区永信港埠发展有限公司向公司购买的 1 台 MJ40t-40m 轨道吊,已于
2008 年 8 月收到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但该客户

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仍未与公司进行该产品交接手续,形成公司 2009 年末
发 出 商 品 401.25 万 元; 二 是 四 川长 通 港 口 有限 公 司 向 公司 购 买 的 1 台
HMJ45t-17m 岸桥和 3 台 MJ45t-30m 轨道吊,分别于已于 2009 年 8 月和 2009 年 9
月收到泸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但由于泸州港多用途码
头二期工程建设进度未达预期,正式电源未接通而不能及时验收,形成公司 2009
年末发出商品 1,727.44 万元;三是公司 6 台轨道吊和 2 台岸桥 2009 年末已收到
客户所在地质监部门安装监督检验报告,但该产品尚处于调试阶段未经客户验
收,形成公司 2009 年末发出商品 3,623.39 万元。上述发出商品相对应的销售收

入金额为 9,002.56 万元,已于 2010 年全部实现销售收入。

2010 年末和 2011 年末公司发出商品为零,主要是 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取
得客户所在地质监部门安装监督检验报告的产品,均已获得客户的交机验收单,
实现了产品销售收入。

③存货与订单、预收账款的变化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期末未履行完毕订单的进度、相对应存货、预收账款的
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未履行完毕订单(合同价) 62,251.81 43,175.98 43,537.70
相对应原材料 3,677.40 1,489.10 1,715.94
在产品 7,333.51 7,360.37 10,87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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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发出商品 - - 5,752.08
三项合计 11,010.91 8,849.47 18,345.90
相对应预收账款 9,178.34 10,179.46 18,744.01

注:与未履行完毕订单相对应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钢材、电控系统、减速机等专用材料,对于部分通用材料
(如螺丝、焊条等)未划分到未履行完毕订单中,该部分通用材料约占期末原材料的 10%-20%。


2009 年末、2010 年末和 2011 年末,公司已签订但尚未履行完毕的订单分别

为 43,537.70 万元、43,175.98 万元和 62,251.81 万元,2011 年末已签订未履行
完毕订单比 2010 年末大幅增长 19,075.83 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
司已签署但尚未实现销售收入的销售订单及已中标的订单总额为 80,732.48 万

元),表明公司市场产品订单充沛,为公司扩大生产经营提供了前提条件。

2009 年末、2010 年末和 2011 年末,公司与期末未履行完毕订单相对的存货
分别为 18,345.90 万元、8,849.47 万元和 11,010.91 万元,公司与期末未履行

完毕订 单相 对的 预收 账款 余额 分别 为 18,744.01 万元 、10,179.46 万元和
9,178.34 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和预收账款的变化趋势基本一致,公司预收
账款主要来源于客户为购买公司产品而支付的预付款和进度款。足额的预收账款
是公司控制生产经营风险的有力保证,也是公司长期以来积累的商业信誉的体
现。报告 期各 期末与 未履行 完毕 订单相 对的存 货占预 收账 款的比 例依次为

97.88%、86.93%和 119.97%,公司一直将该存货余额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保证
公司充裕的的现金流,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防范经营风险。

公司 2011 年末比 2010 年末已签订未履行完毕的订单增长 44.18%,同期与
未履行完毕订单相对的存货增长 24.42%,预收账款减少 9.83%,公司与未履行完
毕订单相对的存货增长率低于同期已签订未履行完毕的订单的增长,主要是由于
公司按照生产计划安排采购的进度,而合同的签订存在不均衡性,公司原材料的
采购和加工投入与已签订未履行完毕的订单相比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故 2011 年
末比 2010 年末与未履行完毕订单相对的存货变化幅度小于已签订未履行完毕的
订单的变动幅度。2011 年末预收账款变化趋势与已签订未履行完毕的订单变化
趋势不一致,主要是由于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30 日和 31 日与防城港务集团有限
公司和广西钦州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价值 16,878.00 万元和
4,313.88 万元的销售合同,但尚未收到预收款所致。

公司 2010 年末比 2009 年末已签订未履行完毕的订单减少 0.83%,同期与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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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完毕订单相对的存货减少 51.76%,预收账款减少 45.69%。公司 2010 年末比
2009 年末与未履行完毕订单相对的存货和预收账款大幅下降而已签订未履行完
毕的订单基本保持稳定,导致出现上述变化趋势的因素是公司 2010 年 11 月与印
度尼西亚第二港务公司签订了 1,666.445 万美元的 11 台轨道吊销售合同,2010
年末该合同处于图纸设计阶段,公司尚未对该合同所需原材料进行大量采购,
2010 年末与该合同相对应的存货仅有 53.31 万元,同时公司原材料的采购和加
工投入与已签订未履行完毕的订单相比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上述因素导致公司
2010 年末比 2009 年末与未履行完毕订单相对的存货下降幅度大于已签订未履行
完毕的订单的变动幅度。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期末未履行完毕订单的进度、相对应存货、预收账款具
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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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履行完毕订单及存货、预收账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 进度 原材料 在产品 发出商品 存货小计 预收账款

1 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4 台在制、12 台准备 1,039.20 582.46 - 1,621.66 1,070.40
2 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4 台在制 496.50 154.83 - 651.33 349.11
3 四川宜宾港有限责任公司 4 台在制 56.50 1,257.45 - 1,313.95 1,482.00
4 宁波港进出口有限公司 1 台发运安装 8.50 523.31 - 531.81 367.20
5 广州广浚仓储有限公司 1 台发运安装 11.50 439.26 - 450.76 323.70
6 福州港马尾港务公司 2 台在制 137.90 550.55 - 688.45 166.60
7 佛山市三水区南边盈丰港装卸有限公司 1 台准备 85.50 - - 85.50 -
8 东莞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 1 台在制 56.42 76.43 - 132.85 -
9 淮安市金湖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1 台准备 85.65 0.13 - 85.78 -
10 佛山高明珠江货运码头有限公司 1 台准备 121.52 - - 121.52 340.00
11 大连金山运输有限公司 1 台准备 68.65 - - 68.65 -
12 广西钦州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6 台准备 453.85 - - 453.85 -
轨道吊小计 2,621.70 3,584.43 - 6,206.12 4,099.01
1 广州建翔码头有限公司 2 台在制 108.00 967.47 - 1,075.47 519.94
2 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2 台在制、2 台准备 113.20 1,556.21 - 1,669.41 1,763.60
3 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 台在制 205.00 311.92 - 516.92 575.19
4 四川宜宾港有限责任公司 2 台在制 220.00 479.71 - 699.71 1,462.00
5 安徽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 台发运安装 5.00 430.62 - 435.62 399.00
6 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3 台准备 150.00 - - 150.00 186.00
7 重庆果园港埠有限公司 2 台准备 100.00 0.20 - 100.20 173.60
8 南京宏阳码头有限公司 1 台准备 101.50 - - 101.50 -
岸桥小计 901.20 3,746.12 - 4,647.32 5,07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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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 进度 原材料 在产品 发出商品 存货小计 预收账款
1 武汉港集装箱有限公司 2 台准备 - - - - -
2 江阴苏南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1 台在制 - 2.95 - 2.95 -
其他小计 - 2.95 - 2.95 -
合计 3,677.40 7,333.51 - 11,010.91 9,178.34

注:1、准备阶段为产品图纸设计及备料阶段; (下同)
2、在制阶段为产品场内制造阶段 ;(下同)
3、发运安装阶段为产品开始发运及现场安装阶段; (下同)
4、未交机阶段为产品已安装完成取得当地质监报告但尚未确定客户验收阶段; (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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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履行完毕订单及存货、预收账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客 户 进度 原材料 在产品 发出商品 存货小计 预收账款

1 重庆东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4 台在制、4 台安装 229.19 2,650.49 - 2,879.68 2,200.00

2 四川宜宾港有限责任公司 3 台发运安装 - 1,284.41 - 1,284.41 1,528.80

3 广西梧州中外运仓码有限公司 1 台在制 182.67 247.80 - 430.47 204.00

4 浙江长兴捷通物流有限公司 1 台发运安装 - 417.77 - 417.77 366.10

5 佛山高明珠江货运码头有限公司 1 台发运安装 - 554.39 - 509.13 328.00

6 泗阳县交运港务有限公司 1 台在制 100.13 103.73 - 249.11 107.60

7 广州广浚仓储有限公司 2 台准备、2 台在制 91.06 171.16 - 262.22 -

8 印度尼西亚第二港务公司 11 台准备 53.31 - - 53.31 2,016.88

9 广州东江口码头有限公司 2 台准备 - - - - 141.80

轨道吊小计 656.36 5,429.75 - 6,086.11 6,893.18

1 四川宜宾港有限责任公司 1 台发运安装 - 524.93 - 524.93 1,052.10

2 印度尼西亚第二港务公司 3 台在制 736.87 1,333.32 - 2,070.19 2,104.18

3 广州建翔码头有限公司 2 台准备 - - - - 130.00

岸桥小计 736.87 1,858.24 - 2,595.11 3,286.28

1 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 11 台准备,1 台在制 72.50 72.38 - 144.88 -

2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1 台准备 23.37 - - 23.37 -

通用门机及桥机小计 95.87 72.38 - 168.25 -

合 计 1,489.10 7,360.37 - 8,849.47 10,17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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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履行完毕订单及存货、预收账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客 户 进度 原材料 在产品 发出商品 存货小计 预收账款

1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4 台发运安装 - 1,583.74 - 1,583.74 1,202.23

2 嘉兴内河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2 台发运安装 36.06 665.95 - 702.01 640.80

3 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2 台发运安装 - 1,169.30 - 1,169.30 1,133.38

4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2 台发运安装 - 693.28 - 693.28 489.60

5 安吉川达物流有限公司 2 台在制 202.25 345.14 - 547.39 250.26

6 广州市嘉利仓码有限公司 1 台发运安装 - 259.40 - 259.40 197.08

7 邳州市东盛煤炭有限公司 1 台在制 128.34 165.48 - 293.82 244.00

8 博罗县宏兴发展有限公司 1 台准备、4 台在制 375.77 759.84 - 1,135.61 1,588.20

9 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 台在制 416.20 575.92 - 992.11 687.18

10 江西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1 台在制 81.23 212.02 - 293.25 158.58

11 宁波大榭开发区兴发码头有限公司 1 台在制 83.33 203.53 - 286.86 100.00

12 重庆东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8 台准备 - - - - 1,320.00

13 宁波大榭信业码头有限公司 1 台准备 - - - - 155.60

14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3 台准备 56.50 - - 56.50 -

15 安徽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 台发运安装 - 372.65 - 372.65 166.00

16 无锡苏华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1 台准备 - - - - 186.00

17 宁波大榭开发区永信港埠发展有限公司 1 台未交机 - - 401.25 401.25 3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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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客 户 进度 原材料 在产品 发出商品 存货小计 预收账款

18 四川长通港口有限公司 3 台未交机 - - 1,237.94 1,237.94 892.32

19 广西贵港爱凯尔集装箱港务有限公司 2 台未交机 - - 854.97 854.97 916.58

20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4 台未交机 - - 1,618.96 1,618.96 1,202.23

轨道吊小计 1,379.66 7,006.26 4,113.13 12,499.05 11,869.08

1 重庆市万州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 台在制 128.84 247.93 - 376.77 85.47

2 安徽省铜陵港长江外贸码头有限公司 1 台在制 70.36 669.57 - 739.93 1,039.66

3 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 台发运安装 - 1,072.19 - 1,072.19 1,095.11

4 武汉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2 台在制 137.07 1,066.75 - 1,203.83 1,172.70

5 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1 台发运安装 - 642.43 - 642.43 841.78

6 四川长通港口有限公司 1 台未交机 - - 489.50 489.50 535.48

7 广西贵港爱凯尔集装箱港务有限公司 1 台未交机 - - 493.49 493.49 764.69

8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1 台未交机 - - 655.97 655.97 1,215.10

岸桥小计 336.28 3,698.87 1,638.96 5,674.11 6,749.99

1 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 2 台在制、7 台发运安装 - 172.75 - 172.75 124.94

通用门机及桥机小计 - 172.75 - 172.75 124.94

合 计 1,715.94 10,877.88 5,752.08 18,345.90 18,7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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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存货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发行人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为: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
出售的存货,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
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

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
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而准备的原材料及在产品,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
基础计算。

由于发行人采取按订单生产的模式,绝大部分原材料、全部在产品和发出商
品均用于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合同,且合同报价中已对原材料、人工及制造费用
等价格进行了充分预估;对于发行人通用的原材料都是发行人产品生产过程中的
必备材料,如螺丝、焊条等,且该部分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较小。故在以销定产
模式下,发行人产品毛利率保持较高水平,存货基本不存在出现积压或陈旧过时、

滞销及销售价格下降的风险。截止报告期末,发行人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
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保荐机构核查认为,发行人生产的轨道吊、岸桥和通用门机及桥机实行“预

算成本加成定价策略”,根据客户拟采购的具体产品的市价情况,已充分考虑原材
料价格波动对发行人产品成本的影响,发行人发出商品、在产品及原材料有相应
合同匹配,发行人存货基本不存在出现积压或陈旧过时,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会计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对在产品和发出商品的核算方式系结合发行人产
品特性及与客户的合同约定等情况确定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发行
人生产的轨道吊和岸桥实行“预算成本加成定价策略”,根据客户拟采购的具体产
品的市价情况,已充分考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发行人产品成本的影响,发行人在
产品、发出商品及原材料有相应合同匹配,发行人存货基本不存在积压或陈旧过

时,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预付款项

2009 年末、2010 年末和 2011 年末,公司预付账款分别为 2,009.90 万元、
828.11 万元和 1,476.68 万元。2010 年末公司预付账款比 2009 年末大幅减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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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原因是 2010 年 11 月 5 日,公司与滨开公司签订了协议,解除双方于 2007 年 10
月 8 日签订的本公司承建认购华发大厦的合作协议,收回预付滨开公司房款
1,350.00 万元所致。2011 年末公司预付账款比 2010 年末增加 648.57 万元,主要
原因是公司根据 2012 年的生产计划增加原材料采购所致。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公司名称 金额(万元) 比例
1 大连港埠机电有限公司 200.00 13.54%
2 无锡市港务大件起重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0.00 13.54%
3 大连永嘉电磁技术有限公司 150.00 10.16%
4 重庆特种起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07.00 7.25%
5 广州市田润物资有限公司 91.70 6.21%
合 计 748.70 50.70%


(5)其他应收款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投标保证金和职工备用金。2009 年末、2010 年末和
2011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1,715.12 万元、1,034.06 万元和 1,034.04 万
元,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占比分别为 70.89%、96.23%和 97.57%,其中,职工备用金
余额分别为 425.03 万元、153.99 万元和 211.37 万元。

与 2009 年相比,2010 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下降的原因在于公司在第一届董
事会 2010 年第二次会议决定中通过《公司现金管理制度》,严格要求相关人员及
时报销冲抵,进一步规范员工预借备用金的行为。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中,无应收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6)应收票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银行承兑汇票 1,406.02 4,320.00 536.53
商业承兑汇票 - - -
合 计 1,406.02 4,320.00 536.53


报告期内,公司一直接受银行承兑汇票与客户进行结算,随着公司营业规模
的扩大,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的业务量随之增加。2010 年末比 2009 年末
同比增长 3,783.47 万元,主要是因为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的购买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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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轨道吊 价值 10,800 万元的合 同,主 要以银 行承兑 汇票结 算,期末 余额为
4,320.00 万元。2011 年末比 2010 年末减少 2,913.98 万元,主要是公司将收到的
银行承兑汇票及时背书用于支付货款所致。

(7)交易性金融资产

2010 年末和 2011 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 96.38 万元和 14.28
万元。公司分别于 2010 年 4 月 30 日和 2010 年 11 月 8 日与印度尼西亚第二港务

公司签订两个金额分别为 1,555.40 万美元和 1,666.45 万美元的合同,出售 3 台
61 吨岸桥和 11 台 40 吨轨道吊。为了规避人民币升值带来的结算风险,公司同中
国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售汇、人民币与外币掉期总协议》(2010 年中南华东字
0623 号)。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银行共签订远期售汇协议总金额为 2,905.00 万美元,截

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已履行完毕远期售汇协议金额为 2,488.60 万美元。公司报
告期内已签订的以美元结算的销售合同总金额为 3,221.85 万美元,公司按照销售
合同约定的预期收汇日期与中国银行签订相应期限的远期售汇协议,公司签订的
远期售汇协议总金额占已签订的已美元结算的销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90.17%。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间已签订但尚未到期的远期外汇
合同中,以美元兑换人民币之合同本金共计 4,164,000.00 美元;合同约定的到期
汇率为 6.3368;合同将于 2012 年 2 月 1 日到期。该远期外汇合同在期末的公允价
值评估收益根据交易银行确认的金额认定。

公司远期售汇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①签订远期售汇协议时,无需进行账务处理,只做备查记录;

②资产负债表日,对持有的未结算远期售汇协议按照公允价值计价: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远期外汇合同—公允价值评估收益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交易性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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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交易性金融负债—远期外汇合同—公允价值评估收益

③收到外汇货款并办理结汇时,

借:银行存款

借:交易性金融负债—远期外汇合同—公允价值评估收益(如有)

借: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负债(如有)

贷:预收账款—客户或应收账款—客户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远期外汇合同—公允价值评估收益(如有)

贷: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如有)

同时将原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金额转入投资收益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交易性金融资产

贷: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负债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交易性金融负债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目的是在执行对外合同的外汇收支过程中,规避

汇率风险,减少因汇率波动造成的损失,公司为了严格控制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
险,针对远期结售汇业务专门制定了《远期结售汇内控管理制度》。

公司在《远期结售汇内控管理制度》中明确规范了从事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

作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各部门职能、风险报告及风险处置程序等内容。
根据《远期结售汇内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售汇业务应参照已承接的
合同范围,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董事会是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最高
决策和管理机构,负责对公司外币远期结售汇制度及远期结售汇方针政策的审批。

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的内部操作及控制流程如下:

①市场管理部根据客户订单及订单预测,进行外币收(付)款预测,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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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提交财务管理部。

②财务管理部根据对人民币汇率变动趋势的研究与判断,结合市场管理部的
预测结果,以结售汇金额与实际业务规模相匹配为原则,根据境内外人民币汇率
的变动趋势以及各金融机构的具体报价信息,制订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方案,
提交总经理审核。

③总经理审核财务管理部提交的交易方案,评估风险,在授权范围内作出批
复。

④财务管理部根据已批准的交易方案,向金融机构提交远期结售汇业务申请。

⑤金融机构根据公司申请,确定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价格,经公司确认后,
双方签署相关合约。

⑥财务管理部在收到金融机构发来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成交通知书后,检
查是否与原申请书一致,若出现异常,在核查原因后,及时作出处理并将有关情
况报告总经理。

⑦财务管理部对每笔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进行登记,检查交易记录,及时跟
踪由于收(付)汇计划发生变化带来的交易变动状态,妥善安排交割资金,严格
控制,减少交割违约风险的发生。

⑧财务管理部每季度将发生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盈亏情况上报总经理。

⑨公司监察审计部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
盈亏情况、会计核算情况、制度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审查,每季度或
不定期将远期结售汇业务计划执行情况向董事会报告。

当汇率发生剧烈波动时,公司要求财务管理部及时进行分析,并将有关信息
及时上报公司总经理。当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
远期结售汇业务亏损或潜亏金额占远期结售汇总金额的比例超过 10%时,公司财务
管理部应及时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上报公司董事长。

4、非流动资产的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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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项 目
金额 比例 增长率 金额 比例 增长率 金额 比例
长期股权投资 439.32 2.53%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803.47 4.63% -5.54% 850.58 8.61% -5.25% 897.69 16.08%
固定资产 5,807.71 33.44% 143.31% 2,386.98 24.17% -14.79% 2,801.14 50.19%
在建工程 3,910.23 22.51% 2054.28% 181.51 1.84% - - -
无形资产 6,242.84 35.94% -1.71% 6,351.71 64.32% 374.17% 1,339.54 24.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5.96 0.96% 59.32% 104.17 1.05% 7.10% 97.26 1.74%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 445.60 7.98%
合计 17,369.54 100.00% 75.90% 9,874.95 100.00% 76.93% 5,581.2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平均值为 24.96%,相对较低。2010
年末非流动资产余额比 2009 年末显著增加 4,293.72 万元,同比增长 76.93%,其
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土地使用权和厂房的投入,导致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出现较
快增长。

2011 年末非流动资产余额比 2010 年末增加 7,494.59 万元,同比增长 75.90%,
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胡埭基地车间及配套设施增加投入,以备扩大生产规模,
导致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出现较快增长。

(1)固定资产

① 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主要是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2011 年 12 月 31
日二者账面价值分别为 3,955.13 万元和 1,529.47 万元,分别占固定资产账面价
值的 68.10%和 26.34%。2011 年末固定资产余额较 2010 年末增加 3,420.73 万元,
主要是公司胡埭基地建设的三个车间及配套设备已于 2011 年 12 月末达到预定可
以使用状态,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固定资产 5,807.71 2,386.98 2,801.14
增加额 3,420.73 -414.16 -
增长率 143.31% -14.79% -
净额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 33.44% 24.17% 50.19%


公司采用部分零部件外协外购、租赁厂房的方式,既满足了业务增长对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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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的需要,又减少了固定资产的投入,固定资产使用效率较高。但随着市场对
公司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大,公司亟需扩充产能,更新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并能保
证按期交付产品,公司目前的厂房和技术装备将不能支持业务的持续快速增长,
需要筹集资本性资金新建厂房、增加技术装备的投入以扩大产能。

(2)在建工程

2011 年末在建工程余额比 2010 年末增加 3,728.72 万元,增长了 2,054.28%,

主要是公司支付胡埭基地车间土建工程、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和市政工程等建
筑款项所致。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胡埭基地建设项目正在进行四个车间的建造及安装工
程,其中 2 个车间处于土建工程阶段、2 个车间处于钢结构工程阶段。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投入胡埭基地建设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的经营积累,不存在

利息资本化的情况。

(3)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和金蝶软件,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土地使用权 6,218.97 99.62% 6,351.71 100.00% 1,339.54 100.00%
软件 23.87 0.38% - - - -
合 计 6,242.84 100.00% 6,351.71 100.00% 1,339.54 100.00%


2010 年末,公司无形资产净额显著增加,是因为公司购买了位于无锡滨湖区

胡埭工业安置区的两块土地(锡滨国用(2011)第 307 号和锡滨国用(2011)第
308 号),用途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用地。

(4)投资性房地产

公司将位于无锡市长江路 5 号 102 室和 201 室商铺租赁给招商银行,公司投
资性房地产原值为 1,046.87 万元,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为 803.47
万元。

(5)其他非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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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其他非流动资产为公司委托无锡市九久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款项。
公司于 2005 年 10 月与无锡市九久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委托投资理财协议》,
协议约定华重有限分期出资人民币 1,000 万元委托无锡市九久投资有限公司进行
投资理财,投资方向为无锡市九久投资有限公司看好并已前期投入的项目,同时

双方约定,如华重有限投资三年内无收益,华重有限有权要求九久投资有限公司
归还投资本金。

公司于 2005 年 11 月和 2006 年 11 月与无锡九久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委托
投资理财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华重有限委托无锡市九久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无锡
法尔胜实业有限公司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华重有限委托无锡市九久投资有

限公司投资无锡市百岁有机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不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无锡九久
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华重有限本金不受损失;投资收益由华重有限与无锡市九久投
资有限公司七三分成。截止 2006 年底,公司累计支付给无锡市九久投资有限公司
945.60 万元,无锡市九久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投资无锡法尔胜实业有限公司 865.60
万元和无锡市百岁有机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80 万元。

鉴于无锡法尔胜实业有限公司和无锡市百岁有机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情况
不佳,导致公司委托投资理财未能达到预期收益,故公司于 2009 年 5 月与无锡九
久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收回委托投资理财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于 2009 年和 2010
年分两次收回委托投资理财本金,投资期间发生的亏损由无锡市九久投资有限公
司承担,同时公司不要求无锡市九久投资有限公司支付投资理财本金之利息。

公司已于 2009 年 9 月和 2010 年 9 月分别收回委托投资理财本金 500 万元和
445.60 万元,累计收回本金 945.60 万元。

5、公司主要资产的减值准备提取情况

(1)坏账准备的计提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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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坏账准备 1,106.40 694.44 648.37
其中:应收账款 1,030.67 609.49 516.67
其他应收款 75.74 84.96 131.70


公司坏账准备的计提是根据应收款项期末余额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报告期
内,坏账准备余额随着应收款项余额的增减而增减。

公司管理层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的坏账准备计提标准是审慎的、符
合会计准则要求和公司实际状况。从账龄结构看,在报告期内应收款项质量良
好,70%以上属一年期以内账龄,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

详见本节资产状况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析。

(2)存货跌价准备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绝大部分原材料、全部在产品和发出商品均用于已签订
但尚未履行的合同,在产品和发出商品均为按需生产的非标产品,相关产品毛利
率约为 20-50%,存货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固定资产以
房屋建筑物为主,成新率均在 8 成左右,其他固定资产性能稳定。经测试,公司
目前各项固定资产运行情况良好,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稳健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主要资产减值准
备提取情况与资产质量实际状况相符,不存在因资产减值准备提取不足而影响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形。

保荐机构核查认为,发行人生产的轨道吊、岸桥和通用门机及桥机实行“预

算成本加成定价策略”,根据客户拟采购的具体产品的市价情况,已充分考虑原
材料价格波动对发行人产品成本的影响,发行人发出商品、在产品及原材料有相
应合同匹配,发行人存货基本不存在出现积压或陈旧过时,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

会计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对在产品和发出商品的核算方式系结合发行人产

品特性及与客户的合同约定等情况确定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发行
人生产的轨道吊和岸桥实行“预算成本加成定价策略”,根据客户拟采购的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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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的市价情况,已充分考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发行人产品成本的影响,发行人
在产品、发出商品及原材料有相应合同匹配,发行人存货基本不存在积压或陈旧
过时,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二)负债分析

1、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22,374.90 99.99% 18,236.91 99.92% 23,472.28 100.00%
短期借款 3,000.00 13.41% 2,000.00 10.96% - -
应付票据 730.00 3.26% - - - -
应付账款 8,085.09 36.13% 5,378.89 29.47% 3,966.72 16.90%
预收款项 9,178.34 41.02% 10,179.46 55.77% 18,903.73 80.54%
应付职工薪酬 821.71 3.67% 739.11 4.05% 749.98 3.20%
应交税费 558.76 2.50% -155.08 -0.85% -305.98 -1.30%
其他应付款 1.00 0.00% 94.53 0.52% 157.83 0.67%
非流动负债: 2.14 0.01% 14.46 0.0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2.14 0.01% 14.46 0.08% - -
合 计 22,377.04 100.00% 18,251.37 100.00% 23,472.2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结构较稳定,负债中流动负债占比近乎 100%。流动负债
中的主要项目是客户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预先支付的预收账款和公司因原材料采
购而发生的应付账款;2009 年末、2010 年末和 2011 年末二者余额合计占负债总

额的比重分别为 97.44%、85.24%和 77.15%。公司负债总额 2010 年末较 2009 年末
下降 5,220.92 万元,主要是由于 2010 年度公司产品交付客户,产品相关的预收
账款结转至主营业务收入,导致公司负债总额大幅下降。2011 年末负债总额较
2010 年末增加 4,125.67 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应付账款增加所致。

(1)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应付账款余额 8,085.09 5,378.89 3,966.72
增长额 2,706.20 1,412.17 -
增长率 50.31% 3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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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末、2010 年末和 2011 年末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3,966.72 万元、
5,378.89 万元和 8,085.09 万元。2010 年末应付账款余额比 2009 年末余额增长
35.60%,2011 年末应付账款余额比 2010 年末余额增长 50.31%,主要原因是随着
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采购量增加,处于结算期的应付账款相应增加。

报告期,公司超过 98%应付账款账龄均在一年以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账 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7,995.50 98.89% 5,373.70 99.90% 3,901.09 98.35%
1至2年 84.41 1.04% 5.15 0.10% 61.21 1.54%
2至3年 5.15 0.06% - 0.00% 4.12 0.10%
3 年以上 0.04 0.00% 0.04 0.00% 0.30 0.01%
合 计 8,085.09 100.00% 5,378.89 100.00% 3,966.72 100.00%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应付账款账面余额合计占应付账

款总额的比例为 32.24%,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 司 名 称 金 额 比 例 款项内容
港迪电气 1,153.96 14.27% 电控系统货款
吊具公司 516.21 6.38% 吊具及配件款
无锡永轩钢铁有限公司 357.61 4.42% 钢材等
振华重工 333.21 4.12% 吊具
无锡巨宝钢铁有限公司 245.61 3.04% 钢材等
合 计 2,606.60 32.24%


(2)预收账款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预收账款余额 9,178.34 10,179.46 18,903.73
增长额 -1,001.12 -8,724.28 -
增长率 -9.83% -46.15% -


报告期内预收账款的余额较大,主要来源于客户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支付的

预付款和进度款。足额的预收账款是公司控制生产经营风险的有力保证,也是公
司长期以来积累的商业信誉的体现。合同的付款方式及顾客的及时履约保证了公
司的现金流,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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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采取按订单生产的模式,一般在合同签订后 10 至 30 日内,客户向公
司支付合同金额 10~30%作为预付款,形成公司的预收账款;客户预付款项到账
后,公司购买原材料并组织生产,形成在存货中核算的在产品。

随着生产过程的推进,存货中核算的在产品价值逐渐上升;公司完成按照合
同约定的完工进度时,客户向公司支付相应比例的进度款,该进度款通常为合同
金额的 20~30%,公司预收账款余额增加。
公司将产品运抵现场、按合同约定对客户的产品安装与调试提供安装技术指
导(或提供产品安装与调试服务),产品安装完毕并经客户所在地质监部门检验
合格后,客户按合同约定向公司分别支付相应比例的交货款或调试款。该交货款

或调试款通常分别为合同金额的 20~30%,公司预收账款余额进一步增加。当公
司收到客户提供的设备交接单时,与该产品相关的预收账款全部结转至主营业务
收入。
报告期内各期末,预收账款期末余额反映的是公司已收到与销售商品有关但
尚未确认收入的款项,同存货的变动趋势是一致。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期末未履
行完毕订单的进度、相对应存货、预收账款的变动趋势分析,详见本节财务状况
分析、(一)资产分析、3 流动资产的构成及变动分析、(3)存货、③存货与订
单、预收账款的变化趋势分析。

公司预收账款 2010 年末比 2009 年末同比显著下降 8,724.28 万元;2011 年末
预收账款比 2010 年末下降 1,001.12 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收到的预收账款,随
着产品确认销售而同时结转主营业务收入所致,同时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30 日和
31 日与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和广西钦州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价
值 16,878.00 万元和 4,313.88 万元的销售合同,但截止 2011 年末尚未收到预收
款所致。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收账款前五名账面余额合计占预收账款总额
的比例为 83.04%,均为与轨道吊和岸桥等产品相关的预付款和进度款,产品均尚

未交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 司 名 称 金 额 比 例 款项内容
四川宜宾港有限责任公司 2,944.00 32.08% 货款
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2,834.00 30.88% 货款
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924.30 10.07% 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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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名 称 金 额 比 例 款项内容
广州建翔码头有限公司 519.94 5.66% 货款
安徽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99.00 4.35% 货款
合 计 7,621.24 83.04%


(3)短期借款

2010 年末和 2011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2,000.00 万元和 3,000.00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0.96%和 13.41%。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全部
为短期银行借款,为抵押借款或保证借款,借款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均不断改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 目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流动比率(倍) 1.48 1.58 1.35
速动比率(倍) 0.96 1.06 0.55
资产负债率 44.24% 47.26% 62.90%
项 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9,775.09 10,138.28 5,612.79
利息保障倍数(倍) 72.33 165.53 85.67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均保持在 1 倍以上,并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速

动比率也从 2009 年末的 0.55 倍上升至 2011 年末的 0.96 倍。短期偿债能力指标
的变化表明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在报告期内持续改善。此外,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负债总额中 41.02%为预收账款,该类负债不存在实质性的短期还款压
力,因此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强。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由 62.90%下降至
44.24%,公司综合偿债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公司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较高,并远大于借款利息金额。同
时,公司利息保障倍数报告期内均处于较高水平,无法偿还银行借款利息的可能
较低,这主要是因为公司盈利能力的逐年提高和平均借款水平较低。

2、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公司主要产品为轨道吊和岸桥,由于目前上市公司中没有产品结构等方面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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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具备完全可比性的公司,公司选取了生产起重装备的振华重工、三一重工、
太原重工、润邦股份和天桥起重共 5 家上市公司进行指标、数据对比。

同行业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比较表

流动比率(倍) 速动比率(倍) 资产负债率
公 司
11.12.31 10.12.31 09.12.31 11.12.31 10.12.31 09.12.31 11.12.31 10.12.31 09.12.31
振华重工 1.30 1.06 1.04 0.94 0.76 0.77 63.59% 63.31% 65.04%
三一重工 1.46 1.17 1.94 1.11 0.84 1.41 55.37% 61.97% 58.18%
太原重工 1.23 1.46 1.25 1.03 1.24 0.99 69.73% 64.26% 71.89%
润邦股份 3.42 4.19 0.93 2.40 3.36 0.36 6.80% 8.79% 38.23%
天桥起重 3.64 3.41 1.23 3.07 2.88 0.78 21.61% 24.44% 60.59%
平均值 2 . 21 2 . 26 1 . 28 1 . 71 1 . 82 0 . 86 4 3 .42% 4 4 .55% 5 8 .79%
华东重机 1 . 48 1 . 58 1 . 35 0 . 96 1 . 06 0 . 55 4 4 .24% 4 7 .26% 6 2 .90%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

2009 年末、2010 年末和 2011 年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
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相当,但速动比率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2009 年末公司速动比
率较低,主要是因为 2009 年末存货余额较大,为 18,804.26 万元。2010 年末,公

司速动比率上升为 1.06,主要是因为当年末公司存货余额下降至 9,358.44 万元。
2011 年末公司速动比率与 2010 年略有下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下降
幅度。

2009 年至 2011 年,本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虽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
平均水平,但随着本公司盈利能力的上升,产品销售规模的扩大,本公司流动比

率、速动比率逐年提高,体现出公司短期偿债能力的不断增强。

根据以上分析显示出公司秉持稳健的财务政策,负债规模稳定,资产负债率
保持在合适水平,公司偿债能力较强。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均不断改善,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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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3.90 5.67 5.57
存货周转率(次/年) 3.06 2.46 1.37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1.11 1.28 0.98


2011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公司出口商品采用信用

证结算方式,货款结算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导致公司 2011 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有
所下降。随着出口产品货款的收回以及公司对国内货款催收力度不断的加大,应
收账款周转率将回升到正常水平。公司能够对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并在经营资金周转、货款回笼等方面具有良好的管理能力。公司客户稳定,资信
状况良好,回款及时。

2009 年至 2011 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指标好转,显示出公司
对存货和资产的管理逐步改善,有效增强资产的周转效率,实现资产效益。

公司目前已经建立了适合公司发展、市场要求的应收账款和存货管理制度,
并得到了良好的执行。今后公司将通过及时跟踪原材料市场动态调节库存,缩短
生产周期等措施提高存货周转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产周转能力。

2、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比较表 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公 司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振华重工 3.64 2.91 4.50
三一重工 5.96 6.67 4.74
太原重工 1.48 1.85 2.16
天桥起重 1.84 2.44 2.72
平均值 3.23 3.47 3.53
华东重机 3.90 5.67 5.57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由于润邦股份产品收入结构中 50%以上为舱盖板销售收入,与同行

业产品结构不同,故未将其列为可比公司。


2009 年至 2011 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依次为 5.57、5.67 和 3.90,四家可比
上市公司 2009 年至 2011 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依次为 3.53 和 3.47 和 3.23,
公司各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值,显示出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状
况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司客户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回款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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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比较表 2

存货周转率(次/年)
公 司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振华重工 2.72 2.25 3.21
三一重工 4.67 4.43 3.75
太原重工 4.21 4.30 3.36
润邦股份 2.93 2.90 2.29
天桥起重 2.56 2.43 2.06
平均值 3.42 3.26 2.93
华东重机 3.06 2.46 1.37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


2009 年至 2011 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是

由公司中标合同逐年增多,各年年末在产品以及发出商品余额较大所致。虽然公
司存货周转率相对较低,但呈现逐年改善的趋势,同时由于公司采取的是按订单
生产、按订单采购的模式,存货出现积压的可能性很小,亦不存在因存货积压导
致存货出现跌价减值的风险。

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比较表 3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公 司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振华重工 0.43 0.36 0.53
三一重工 1.23 1.27 1.11
太原重工 0.61 0.75 0.81
润邦股份 0.73 0.86 1.36
天桥起重 0.44 0.59 0.89
平均值 0.69 0.77 0.94
华东重机 1.11 1.28 0.98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


2009 年至 2011 年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
平,且 2011 年末总资产周转率已达到 1.11,远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总资产
周转率平均值。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持续高速增长。利润表主要项目均呈现出与营业收

入同向变动趋势,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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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项 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一、营业收入 49,342.76 1.58% 48,573.39 43.15% 33,932.42
减:营业成本 32,301.90 -6.88% 34,689.16 43.95% 24,098.70
营业税金及附加 190.90 446.71% 34.92 8.61% 32.15
销售费用 4,003.20 146.83% 1,621.82 -17.73% 1,971.41
管理费用 3,542.95 -1.69% 3,603.69 45.79% 2,471.90
财务费用 207.70 145.54% 84.59 77.24% 47.73
资产减值损失 411.96 794.21% 46.07 -83.59% 280.7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82.10 -185.19% 96.38 - -
投资收益 293.50 - - - -
二、营业利润 8,895.54 3.56% 8,589.53 70.77% 5,029.84
加:营业外收入 360.86 -69.46% 1,181.56 536.88% 185.52
减:营业外支出 68.96 -56.22% 157.52 361.83% 34.11
三、利润总额 9,187.44 -4.43% 9,613.58 85.55% 5,181.26
减:所得税费用 1,348.35 -0.95% 1,361.23 107.67% 655.48
四、净利润 7,839.09 -5.01% 8,252.35 82.34% 4,525.78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及盈利能力均持续、高速增长。2010 年度营业收入

同比增长 14,640.97 万元,增幅为 43.15%;2011 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769.37
万元,增幅为 1.58%。公司 2009 至 2011 年度净利润的年复合增长率高达 31.61%,
远高于同期营业收入 20.59%的年复合增长率。这主要是由于公司根据集装箱装卸
设备细分市场成长空间的情况,及时调整公司的产品结构,加大对毛利率较高的
岸桥的投入的结果。公司 2011 年度主要受到生产产能限制的影响,营业收入达到
瓶颈,但随着胡埭基地车间陆续投入使用,公司的销售收入将出现较快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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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49,106.54 99.52% 48,341.13 99.52% 33,720.53 99.38%
其他业务收入 236.22 0.48% 232.26 0.48% 211.89 0.62%
营业收入 49,342.76 100.00% 48,573.39 100.00% 33,932.42 100.00%


公司主要从事轨道吊和岸桥等集装箱装卸设备的研发、生产、安装和销售。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租金收入、原材料及废料销售收
入等。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 99%以上源于主营业务,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以
下主要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进行分析。

1、产品分部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总体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按产品分类,其
收入情况及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轨道吊 34,058.02 69.36% 34,774.40 71.94% 25,153.01 74.59%
岸桥 11,357.81 23.13% 12,720.60 26.31% 7,553.85 22.40%
通用门机和桥机 3,690.72 7.52% 846.14 1.75% 1,013.68 3.01%
主营业务收入 49,106.54 100.00% 48,341.13 100.00% 33,720.53 100.00%


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轨道吊营业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74.59%、71.94%和 69.36%,为公司现阶段收入主要来源;报告期内,

岸桥的营业规模逐步扩大,其营业收入占 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公司
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2.40%、26.31%和 23.13%,呈现出稳定上升的趋势,
为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增长点之一;通用门机和桥机营业收入在 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01%、1.75%和 7.52%,占主
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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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出现上述变化体现出公司对业务结构的战略调整及对
未来战略发展方向做出新安排,即公司将逐步形成轨道吊和岸桥两大主营业务并
重的业务格局。

2、地区分部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地 区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比例 增长率 比例 增长率 比例
收入 收入 收入
内河港口 23,336.09 47.52% -23.42% 30,474.27 63.04% -1.78% 31,027.37 92.01%
其中:长江水系 13,305.60 27.10% -38.63% 21,681.97 44.85% 5.41% 20,570.10 61.00%
珠江水系 9,596.30 19.54% 35.83% 7,064.96 14.61% -30.04% 10,098.29 29.95%
京杭淮河水系 434.19 0.88% -74.86% 1,727.35 3.57% 381.19% 358.97 1.06%
沿海港口 25,274.73 51.47% 48.49% 17,020.72 35.21% 548.46% 2,624.79 7.78%
其他 495.73 1.01% -41.41% 846.14 1.75% 1137.47% 68.38 0.20%
合 计 49,106.54 100.00% 1.58% 48,341.13 100.00% 43.36% 33,720.5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内河港口,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的比例分别为 92.01%、63.04%和 47.52%。2009 年度公司来自内河港口

的收入比例最高,一是因为 2008 年度全球金融危机导致国际贸易迅速衰退,进而
影响沿海港口的建设,引致公司源于沿海港口的收入快速下降;二是因为 2008 年
度中国政府开始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大力支持国内贸易
发展,内河港口进而取得快速发展,带动公司源于内河港口的收入上升。2010 年
至 2011 年,随着全球经济的复苏,公司源于沿海港口的收入比例也由 2009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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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7.78%逐步上升至 2011 年度的 51.47%。

3、营业收入变动及其原因分析

公司 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33,932.42 万元、
48,573.39 万元和 49,342.76 万元,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增长
43.15%和 1.58%。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高速增长,主要源自轨道吊和岸桥等
主营业务收入的快速增长。

(1)轨道吊和岸桥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轨道吊销售收入和岸桥销售收入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

源。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轨道吊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比重分别为 74.59%、71.94%和 69.36%。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岸桥
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2.40%、26.31%和 23.13%。

2009 年至 2011 年,公司轨道吊产品形成收入的合同数量呈现出上升的趋

势,这主要是因为公司依托其领先的设计优势、优越的产品质量,规范的施工管
理等优势,屡屡在国内沿海、内河港口等招标项目中中标,完成了大量的轨道吊
合同,获得市场的充分认可。同时 2007 年,公司成功生产出了适合内河港口的轻
型岸桥,并开始从事岸桥的销售。2010 年 4 月公司开始进入应用于沿海港口的重
型岸桥领域,与印度尼西亚第二港务公司签订金额为 1,555.40 万美元的三台 61
吨岸桥销售合同并于 2011 年 9 月实现了销售收入。公司在 2009 年度、2010 年度
和 2011 年度的岸桥销量分别达到 6 台、10 台和 4 台,且截至本招股书说明书签署
日的岸桥在手订单为 17 台,已发展成为专业化的岸桥生产厂商。

公司 2011 年度轨道吊和岸桥销售收入未出现明显增长主要是公司受到生产产
能限制的影响,生产能力达到瓶颈所致。随着公司胡埭基地建设陆续完工并投入
使用,公司轨道吊和岸桥产量将大幅增加,公司现有订单足以保证公司轨道吊和
岸桥产品销售收入的稳定快速增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签署但尚
未实现销售收入的销售订单及已中标的订单总额为 80,732.48 万元。

(2)在 2008-2009 年间我国集装箱运量和港口集装箱吞吐量没有明显增长的
情况下,公司 2009 年度收入较 2008 年度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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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港口节能减排、“油改电”技术改造

2007 年 12 月 20 日交通部发布了《关于港口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交
水发[2007]747 号),依据上述指导意见,对于现有港口的技术改造项目,应逐步
更新改造耗能高、效率低的老旧设备,提高装备的整体技术水平,减少能耗及废
气排放,提高作业效率。加快现有集装箱码头以柴油发电机为动力源的轮胎吊改
造为由港区电网供电的“油改电”技术改造工作。

在交通部相关指导意见的指引下,各个港口码头对轨道吊的需求日益增加,
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公司作为国内专业化的集装箱装卸设备生产厂
商,及时抓住了市场机遇,积极扩展市场,使公司 2008 年度轨道吊的产品订单大
幅增加。

②轮胎吊使用成本上升,对轨道吊需求增大,公司产品具有替代性

2007 年度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总体呈现不断上涨的态势,特别是从 2007 年 9
月份开始,国际油价先后突破 80 美元/桶、90 美元/桶大关并于 2008 年 7 月 11
日达到 147.27 美元/桶的历史高位。在此国际环境下,国内原油价格与国际原油
价格走势基本一致。2007 年下半年开始到 2008 年上半年国际油价大幅上涨,成
品油市场供应一度紧张。

2008 年度之前国内港口、码头大量使用轮胎吊,在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上涨和
国内成品油市场供应紧张的形势下,轮胎吊的使用成本大幅提高,国内港口、码
头对以电力为主要动力的轨道吊的需求增大,对公司产品提出了更多的市场需
求。

③国家增加港口设备基础设施的投资

2008 年底开始的世界金融危机日趋严峻,为抵御国际经济环境对我国的不利

影响,我国于 2008 年底开始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大了对
铁路、公路、港口、机场、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大力支持国内贸易发
展,内河港口进而取得快速发展,带动公司源于内河港口的收入上升,尤其是来
自长江水系的收入 2009 年度比 2008 年度显著上升 11,539.33 万元。这些政策措
施有效的刺激了港口、码头等行业的固定资产新建、扩建和更新进度,为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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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遇。

④公司有效把握市场机遇

在国家实施节能减排及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加大的政策背景下,公司紧抓
市场机遇,积极与国内各大港口、码头洽谈和投标,公司 2008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
收入 25,625.45 万元,同时新签订单 43,925.00 万元,截至 2008 年末公司未履行
完毕订单尚有 45,806.40 万元,为公司 2009 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提供了保障。

虽然 2008-2009 年间我国集装箱运量和港口集装箱吞吐量没有明显增长,但
在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下,我国港口、码头等公司对集装箱装卸设备的需求并没
有减少,反而根据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要求,对轨道吊的需求增加,同时国内内
河市场集装箱装卸设备的更新、购置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较小,使公司在 2009
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较 2008 年度大幅增长。

(3)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收入变动情况

2010 年度,随着全球经济的复苏,公司在充分发挥公司位于长江三角洲的区
域优势,保持产品在内河稳定销售的前提下,重点开发沿海港口的产品销售,
2010 年度公司沿海港口的产品销售收入比例由 7.78%上升至 35.21%,成为公司营
业收入增长的主要贡献之一。

2011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实现了 49,106.54 万元,与同期保持稳定,主要

是由于公司现有生产基地规模有限,限制了公司的生产能力,公司虽已签订未履
行完毕的订单金额大幅增加,但由于公司的生产能力已超过产能的 100%,使公司
不能满足高速增长的市场需求。随着公司胡埭基地建设陆续完工并投入使用,公
司现有订单可以有效地保证公司 2012 年度销售收入的稳定快速增长。截至本招股
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签署但尚未实现销售收入的销售订单及已中标的订单总额
为 80,732.48 万元。

(二)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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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轨道吊 22,850.24 70.74% 26,461.12 76.28% 18,253.85 75.75%
岸桥 6,778.97 20.99% 7,286.41 21.00% 5,070.39 21.04%
通用门机和桥机 2,552.83 7.90% 837.67 2.42% 693.99 2.88%
其他业务 119.85 0.37% 103.96 0.30% 80.48 0.33%
合 计 32,301.90 100.00% 34,689.16 100.00% 24,098.70 100.00%


随着公司业务与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张,公司营业成本稳中有升。报告期内,

轨道吊成本和岸桥成本合计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例较高,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分别为 96.79%、97.28%和 91.73%,这是由公司的主营业务决定的。

(三)报告期利润的主要来源及可能影响公司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
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构成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产 品
毛利 比例 毛利 比例 毛利 比例
综合毛利 17,040.86 100.00% 13,884.23 100.00% 9,833.72 100.00%
主营业务毛利 16,924.49 99.32% 13,755.93 99.08% 9,702.31 98.66%
其中:轨道吊 11,207.78 65.77% 8,313.28 59.88% 6,899.16 70.16%
岸桥 4,578.84 26.87% 5,434.18 39.14% 2,483.46 25.25%
通用门机和桥机 1,137.89 6.68% 8.47 0.06% 319.68 3.25%
其他业务毛利 116.37 0.68% 128.30 0.92% 131.42 1.34%


报告期内,公司 98%以上利润来源于轨道吊、岸桥以及通用门机和桥机等主

营业务所带来的利润,主营业务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轨道吊是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最大的来源,该业务产生的毛利占
公司毛利总额的比重变动幅度在 59%和 71%之间。目前,在内河港口的轨道吊细分
市场中,公司凭借其丰富的生产经验、良好的技术优势和品牌认知度,占据了绝
对主导和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岸桥业务产生的毛利占公司毛利总额的比重由 25.25%逐年上升至
26.87%,已成为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重要来源之一。我国内河港口原用于船舶集
装箱装卸的设备主要为门座起重机。随着我国经济和贸易的发展,内河港口集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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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装卸量激增。由于门座起重机不是专用的集装箱装卸设备,其装卸量难以匹配
近些年来集装箱运量的大幅增长。公司自 2007 年开始研发和生产适用于内河港口
的轻型岸桥,以替代内河港口原有的门座起重机,开拓内河港口的岸桥市场。目
前,公司已经成为我国的专业化岸桥生产厂商。

报告期内,通用门机及桥机产生的毛利占公司毛利总额的比重依次为 3.25%、
0.06%和 6.68%,占公司毛利总额的比重较低。

(四)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率明细及其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 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综合毛利率 34.54% 28.58% 28.98%
主营业务毛利率 34.46% 28.46% 28.77%

其中:轨道吊 32.91% 23.91% 27.43%

岸桥 40.31% 42.72% 32.88%

通用门机和桥机 30.83% 1.00% 31.54%

其他业务毛利率 49.26% 55.24% 62.02%


1、综合毛利率变动分析

(1)综合毛利率总体分析

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8.98%、28.58%
和 34.54%。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毛利率不稳定主要是由于公司产品特点所致,公
司产品为大型非标设备,不同销售客户对产品具有不同的要求,使产品销售合同
的销售价格之间存在差异,同时公司单个合同金额较大,单个大额合同销售收入
的实现会对收入确认所属年度的毛利率有较大影响。

(2)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对综合毛利率和净利润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钢材和综合非标件为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钢材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26.85%、22.29%和 27.71%;综合非标

件合计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40.05%、43.92%和 43.02%,综合非标件
中主要包括电控系统、减速机、吊具和电缆,上述四种综合非标件合计占公司主
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31.81%、32.62%和 30.18%,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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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项 目 占主营业务成 占主营业务成 占主营业务成
金额 金额 金额
本比例 本比例 本比例
电控系统 3,845.04 11.95% 4,185.30 12.10% 2,586.32 10.77%
减速机 2,728.89 8.48% 3,530.12 10.21% 2,377.93 9.90%
吊具 1,671.23 5.19% 2,064.57 5.97% 1,561.82 6.50%
电缆 1,466.71 4.56% 1,501.56 4.34% 1,113.38 4.64%
小计 9,711.87 30.18% 11,281.55 32.62% 7,639.45 31.81%


公司生产的产品实行“预算成本加成定价策略”,根据客户拟采购的具体产
品的市价情况,考虑客户对该产品的品牌、质量、技术等因素的认知和接受程
度,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情况下,以原材料的市场采购价格为基础,结合对于
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趋势的预计,再加上目标利润后确定。在预计原材料采购价
格出现上涨时,公司有能力上调产品投标价格,确保公司合理的利润。

①钢材价格波动对公司综合毛利率和净利润的影响

假设报告期内其他影响因素不变化,钢材采购成本平均价格变动 10%,公司

综合毛利率和净利润的变动幅度如下表:

项 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综合毛利率 34.54% 28.58% 28.98%
钢材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27.71% 22.29% 26.85%
采购均价每变动 10%,综合毛利率变动程度 1.81% 1.59% 1.91%
采购均价每变动 10%,净利润变动率 9.67% 7.94% 12.47%


由上表可见,公司主要原材料钢材耗用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在 22%至

28%之间。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对钢价波动敏感度并不高,除非钢材价格
在短期大幅度的波动,否则钢材价格不会对公司毛利率产生较大影响。以 2011 年
为例,在其他条件保持不变的情况下,钢材平均单价每增减 10%主营业务综合毛
利率仅上升或下降 1.81%。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对钢价波动敏感度较高。在钢材价格在一定范围内持
续波动的情况下,由于公司产品质量好、竞争力强,在投标定价时可预估成本上
涨因素,有能力相应提高销售价格,较强的成本转嫁能力确保了公司合理的毛利
率,很大程度上化解了因钢材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但公司产品销售合同签订到
采购原材料组织生产仍存在一定的时间跨度,在此期间钢材价格出现的短期剧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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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动,将由公司内部消化承担。

公司考虑到钢材价格波动对公司盈利水平存在一定影响,公司制定了有效的
应对钢材价格波动风险的措施,主要如下:

A.根据近几年钢材价格的波动情况,公司加强了对钢材市场价格的跟踪、分
析和预测,每星期进行一次钢材采购价格分析和测算。钢材市场预测最主要的是
掌握市场动态的第一手资料,为此公司物质采购部与多家主要供应商建立了专门

市场信息通道,确保能在第一时间内得到钢材价格波动信息。

B.公司产品销售主要以国内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司采取的策略是在投标时对
钢材成本的测算是以实时价格为依据,综合考虑其市场价格趋势预测和涨价风险
对成本造成的影响,根据钢材市场价格测算产品成本作为拟定投标价格的基础,
力争把钢材价格波动风险消化在投标价格中。

C.销售合同生效后,根据市场预测尽可能做到提前预订原材料,在合同执行
初期即采用招标比价的策略,对供应商报价进行对比分析,及时采购钢材,如果
公司分析钢材价格上涨可能性较大,则根据公司未完工订单对钢材的需求量提前
预定的方式,控制公司采购钢材的成本。

②综合非标件价格波动对公司综合毛利率和净利润的影响

假设报告期内其他影响因素不变化,电控系统采购成本平均价格变动 10%,

公司综合毛利率和净利润的变动幅度如下表:

项 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综合毛利率 34.54% 28.58% 28.98%
电控系统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11.95% 12.10% 10.77%
采购均价每变动 10%,综合毛利率变动程度 0.78% 0.86% 0.76%
采购均价每变动 10%,净利润变动率 4.17% 4.31% 5.00%


假设报告期内其他影响因素不变化,减速机采购成本平均价格变动 10%,公

司综合毛利率和净利润的变动幅度如下表:

项 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综合毛利率 34.54% 28.58% 28.98%
减速机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8.48% 10.21% 9.90%
采购均价每变动 10%,综合毛利率变动程度 0.56% 0.73% 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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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采购均价每变动 10%,净利润变动率 2.95% 3.64% 4.60%


假设报告期内其他影响因素不变化,吊具采购成本平均价格变动 10%,公司

综合毛利率和净利润的变动幅度如下表:

项 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综合毛利率 34.54% 28.58% 28.98%
吊具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5.19% 5.97% 6.50%
采购均价每变动 10%,综合毛利率变动程度 0.34% 0.43% 0.46%
采购均价每变动 10%,净利润变动率 1.81% 2.13% 3.02%


假设报告期内其他影响因素不变化,电缆采购成本平均价格变动 10%,公司
综合毛利率和净利润的变动幅度如下表:

项 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综合毛利率 34.54% 28.58% 28.98%
电缆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4.56% 4.34% 4.64%
采购均价每变动 10%,综合毛利率变动程度 0.30% 0.31% 0.33%
采购均价每变动 10%,净利润变动率 1.56% 1.55% 2.15%


从上述表格可以看出,公司综合毛利率和净利润对电控系统、减速机、吊具

和电缆的价格波动情况敏感性不高。以综合非标件中敏感度最高电控系统为例,
在其他条件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电控系统平均单价每增减 10%,主营业务综合毛
利率依次仅上升或下降 0.76%、0.86% 和 0.78%,净利润变动 依次上升或下降
5.00%、4.31%和 4.17%。

2、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其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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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 34.46% 28.46% 28.77%

其中:轨道吊 32.91% 23.91% 27.43%

岸桥 40.31% 42.72% 32.88%

通用门机和桥机 30.83% 1.00% 31.54%


(1)轨道吊和岸桥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轨道吊和岸桥的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产 品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18,939.41 82.88% 21,778.71 82.30% 15,455.53 84.67%

制造费用 3,120.95 13.66% 3,857.71 14.58% 2,235.40 12.25%

人工成本 789.89 3.46% 824.70 3.12% 562.91 3.08%

合计 22,850.24 100.00% 26,461.12 100.00% 18,253.85 100.00%
直接材料 5,129.88 75.67% 5,732.52 78.67% 4,117.27 81.20%
岸 制造费用 1,580.46 23.31% 1,330.46 18.26% 805.99 15.90%
桥 人工成本 68.63 1.01% 223.43 3.07% 147.12 2.90%
合计 6,778.97 100.00% 7,286.41 100.00% 5,070.39 100.00%
直接材料 24,069.29 81.23% 27,511.24 81.52% 19,572.81 83.92%
合 制造费用 4,701.41 15.87% 5,188.17 15.37% 3,041.40 13.04%
计 人工成本 858.52 2.90% 1,048.13 3.11% 710.03 3.04%
合计 29,629.21 100.00% 33,747.53 100.00% 23,324.23 100.00%


其中,直接材料的明细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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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产 品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钢材 6,401.64 33.80% 6,214.17 28.53% 4,685.49 30.32%
综合非标件 10,223.86 53.98% 11,789.46 54.13% 7,610.99 49.24%
轨道吊
其他材料 2,313.91 12.22% 3,775.08 17.33% 3,159.06 20.44%
合计 18,939.41 100.00% 21,778.71 100.00% 15,455.53 100.00%
钢材 1,845.26 35.97% 1,496.40 26.10% 1,529.41 37.15%
综合非标件 2,099.52 40.93% 3,400.93 59.33% 1,823.22 44.28%
岸桥
其他材料 1,185.11 23.10% 835.19 14.57% 764.64 18.57%
合计 5,129.88 100.00% 5,732.52 100.00% 4,117.27 100.00%
钢材 8,246.90 34.26% 7,710.57 28.03% 6,214.90 31.75%
综合非标件 12,323.38 51.20% 15,190.39 55.22% 9,434.21 48.20%
合计
其他材料 3,499.01 14.54% 4,610.27 16.76% 3,923.70 20.05%
合计 24,069.29 100.00% 27,511.23 100.00% 19,572.81 100.00%


各种不同类型的钢材和各种不同型号的综合非标件是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

材料。综合非标件主要是集装箱电控系统、减速机、吊具、电缆、电机、制动器
和联动器等部件。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轨道吊和岸桥直接材料占比基
本稳定,约占 80%以上;在轨道吊和岸桥直接材料中,钢材和综合非标件占比基
本稳定,分别约占 30%和 50%。

报告期内,钢材和综合非标件等直接材料成本,占公司自行生产轨道吊和岸
桥产品直接材料的 79%-86%。其中,综合非标件中主要部件是集装箱电控系统、
减速机、吊具和电缆,其成本合计约占综合非标件成本的 68%-80%。报告期内,
公司自行生产轨道吊和岸桥产品的销售成本中,综合非标件成本的具体构成如
下:

单位:万元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控系统 3,173.28 25.75% 4,185.30 28.99% 2,513.68 26.64%
减速机 2,456.29 19.93% 3,530.12 24.45% 2,323.12 24.62%
吊 具 1,596.04 12.95% 2,064.57 14.30% 1,561.82 16.55%
电 缆 1,269.80 10.30% 1,501.56 10.40% 1,104.68 11.71%
小 计 8,495.41 68.94% 11,281.55 78.13% 7,503.30 79.53%
其他 3,827.97 31.06% 3,157.71 21.87% 1,930.91 20.47%
综合非标件 12,323.38 100.00% 14,439.25 100.00% 9,434.21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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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度综合非标件成本中其他材料比重相对较大,主要是公司销售出口印
度尼西亚的 3 台岸桥和 11 台轨道吊所使用的制动器与电动机价格相对较高,使综
合非标件中其他材料金额相对较大,占比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钢材平均成本波动,基本呈现出与采购时钢材市场价格同向
变动的趋势。公司原材料中钢材主要使用普通中板,公司使用的主要型号普通中
板的各月采购平均价格(含税价)如下:

单位:元/吨
项 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1月 4,800.00 4,250.00 3,940.00
2月 5,410.00 - 4,050.00
3月 4,740.00 4,340.00 3,760.00
4月 5,060.00 4,560.00 3,470.00
5月 5,120.00 4,580.00 3,600.00
6月 5,100.00 - 3,630.00
7月 5,010.00 4,360.00 3,940.00
8月 5,080.00 4,290.00 -
9月 5,100.00 - 3,530.00
10 月 4,860.00 - 3,860.00
11 月 4,530.00 4,480.00 3,610.00
12 月 4,520.00 4,840.00 3,830.00


报告期内,公司各月钢材采购均价与同期市场价格的比较情况如下图:




注:市场均价为 Wind 资讯上海市场的普通中板的市场价格(含税价)


从上图可以看出,公司钢材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基本相同。报告期内,公司

主要通过江苏无锡市的钢材代理商采购钢材,公司通过比较各家代理商的报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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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综合考虑供货质量、供货时间等因素,择优选择代理商。报告期内,公司钢材
采购价格的走势与钢材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一样,不存在公司钢材采购价格偏离市
场价格较大的情况。

2009 年度至 2011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轨道吊和岸桥产品成本中直接人
工占比维持在 2.90%至 3.11%之间,基本保持稳定。2011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
轨道吊和岸桥产品成本中直接人工占比下降,主要是因为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整
体变更至股份公司后,为了优化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和提高业务管理水平,公司将

部分项目核心管理人员调至项目管理部专门执行管理职能,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组
织结构的调整,将该部分管理人员的工资等费用由计入产品成本转为计入管理费
用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自行生产的各类产品制造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产 品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吊装费 747.29 23.94% 946.02 24.52% 472.30 21.13%
加工费 730.96 23.42% 690.88 17.91% 479.05 21.43%
劳务费 797.55 25.55% 979.15 25.38% 522.48 23.37%
安装费 166.81 5.34% 353.23 9.16% 204.45 9.15%
轨道吊
租赁费 123.77 3.97% 221.12 5.73% 122.38 5.47%
折旧 93.49 3.00% 169.32 4.39% 139.85 6.26%
其他 461.08 14.77% 497.99 12.91% 294.89 13.19%
合计 3,120.95 100.00% 3,857.71 100.00% 2,235.40 100.00%
吊装费 502.18 31.77% 568.74 42.75% 353.20 43.82%
加工费 125.74 7.96% 196.39 14.76% 118.77 14.74%
劳务费 170.68 10.80% 249.67 18.77% 131.95 16.37%
安装费 114.51 7.25% 84.22 6.33% 53.67 6.66%
岸桥
租赁费 539.74 34.15% 59.64 4.48% 29.96 3.72%
折旧 21.37 1.35% 50.14 3.77% 36.48 4.53%
其他 106.24 6.72% 121.66 9.14% 81.96 10.17%
合计 1,580.46 100.00% 1,330.46 100.00% 805.99 100.00%
吊装费 38.87 20.26% - - 21.70 26.48%
加工费 39.18 20.42% - - 16.45 20.07%
通用门
劳务费 51.25 26.71% - - 17.89 21.84%
机和桥
安装费 13.39 6.98% - - 6.96 8.50%

租赁费 9.48 4.94% - - 4.21 5.14%
折旧 6.17 3.22% - - 4.77 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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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产 品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其他 33.53 17.48% - - 9.96 12.15%
合计 191.87 100.00% - - 81.93 100.00%
吊装费 1,288.33 26.33% 1,514.75 29.20% 847.20 27.12%

加工费 895.88 18.31% 887.27 17.10% 614.27 19.67%
劳务费 1,019.48 20.83% 1,228.82 23.69% 672.32 21.53%

安装费 294.71 6.02% 437.45 8.43% 265.08 8.49%
合计
租赁费 672.99 13.75% 280.76 5.41% 156.55 5.01%

折旧 121.04 2.47% 219.46 4.23% 181.10 5.80%

其他 600.85 12.28% 619.66 11.94% 386.81 12.38%
合计 4,893.28 100.00% 5,188.17 100.00% 3,123.33 100.00%


报告期内,除 2011 年度外,公司自行生产的产品的制造费用主要由吊装费、

加工费、劳务费和安装费构成,四项合计占制造费用的比例为 76%左右。2011 年
度公司自行生产的产品的制造费用中租赁费用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为印度尼西
亚第二港务公司制造的三台岸桥产品需要整机装船发运,故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17 日与江苏中外运有限公司太仓分公司签署《代理服务协议》,由对方提供场地
堆存、绑扎、货运代理等服务。公司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按实际使用时间,租
赁 10,000 ㎡的场地,堆存费用标准为 3.5 元/平方米/天,公司实际支付了 508.79

万元租赁费用。

(2)轨道吊和岸桥定价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供应内河及部分沿海港口市场。公司产品在内河市
场占有较大比重,目前内河集装箱装卸设备市场仍为有限竞争市场,公司作为专
业化的集装箱装卸设备生产厂商,对内河起重设备需求公司具有较高的选择性,
同时由于公司报告期内产能不足,一般选择优质客户进行投标。公司生产的轨道
吊和岸桥实行“预算成本加成定价策略”,根据客户拟采购的具体产品的市价情
况,考虑客户对该产品的品牌、质量、技术等因素的认知和接受程度,在综合考
虑各种因素的情况下,以原材料的市场采购价格为基础,结合对原材料采购价格
波动趋势的预计,再加上目标利润后确定产品投标价格。在预计原材料采购价格

出现上涨时,公司有能力上调产品投标价格,确保公司合理的利润。

(3)报告期内轨道吊毛利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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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产能不足,存在订单排队现象,为能够按照合同的规定
及时交货,公司 2010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中有 2 台轨道吊产品为委托华泰工程生
产,占当期确认收入的轨道吊产品数量的比例为 3.33%。除此之外,报告期内,
公司对外销售的轨道吊产品均为自行生产的产品。这两类轨道吊产品的毛利率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生产方式 项 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营业收入 34,058.02 33,976.96 25,153.01
自行生产 营业成本 22,850.24 25,706.72 18,253.85
毛利率 32.91% 24.34% 27.43%
营业收入 - 797.44 -
委托生产 营业成本 - 754.40 -
毛利率 - 5.40% -


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公司自行生产的轨道吊产品的毛利率分

别为 27.43%、24.34%和 32.91%。报告期内,公司自行生产的轨道吊产品平均销售
价格和平均销售成本及其波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吨

项 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毛利率 32.91% 24.34% 27.43%

平均销售价格(不含税) 19,983.07 18,475.26 18,152.47

平均销售价格波动率 8.16% 1.78% -

平均销售成本 13,407.06 13,978.25 13,173.47

平均销售成本波动率 -4.09% 6.11% -

注:由于公司生产销售的轨道吊种类繁多,且为非标准化的大型特种设备,每台设备的规格差异较大,价格
也差异很大,以“台”为单位来披露产品价格波动情况,参考价值有限,采用以产品设计自重吨数计算单价
的计量方法是专用起重设备行业常用的统计方法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自行生产的轨道吊产品毛利率呈现小幅波动的趋势,主要是

由于公司产品特点所致,公司产品为大型非标设备,不同销售客户对产品具有不
同的要求,使产品销售合同的销售价格之间存在差异,同时公司单个合同金额较
大,单个大额合同销售收入的实现会对收入确认所属年度的毛利率有较大影响。
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①2009 年度自行生产轨道吊毛利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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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度公司自行生产轨道吊产品毛利率为 27.43%,处于较高水平,这主要
是由于公司实行“预算成本加成定价策略”以及钢材市场价格变化引起的。公司
生产的轨道吊实行“预算成本加成定价策略”,在钢材价格在一定范围内持续波
动的情况下,由于公司产品质量好、竞争力强,在投标定价时可预估成本上涨因

素,有能力相应提高销售价格,较强的成本转嫁能力确保了公司合理的毛利,能
够很大程度上化解因钢材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但公司产品从销售合同签订到采
购原材料组织生产仍存在一定的时间跨度,在此期间钢材价格出现的短期剧烈波
动,将由公司内部消化承担。在以销定产、按订单组织采购及生产的经营模式
下,受公司产能及营运资金所限,公司主要按照订单交货时间先后编排各个订单
的生产顺序,并相应按照生产计划提前安排原材料采购,若原材料采购时其价格
较高,必然导致订单成本相应提高。因此钢材价格波动周期与不同订单生产计划
编排的匹配性将直接导致各个订单的成本存在差异。在 2008 年度钢材价格大幅度

上升之后,公司在 2008 年进行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 2008 年度原材料市场价格的
大幅波动的实际情况,同时在综合考虑其他各种因素的情况下,在不同客户能够
承受的范围内上调产品投标价格并签订合同,以确保公司合理的利润。

从 2008 年下半年开始钢材价格急剧下降,并在 2009 年一季度降到近年来的
较低水平,公司 2009 年实际执行上述合同时,钢材正处于下降阶段,致使公司

2009 年度销售的轨道吊成本中钢材平均成本较 2008 年度下降约 17.96%,使公司
轨道吊成本上升幅度低于销售价格的上涨幅度,保持了 2009 年度毛利率处于较高
水平。

2009 年度公司销售轨道吊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 户 产 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1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MJ40.5t-30m 434.19 409.34 5.72%
2 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 MJ45t-35m 2,348.72 1,510.88 35.67%
3 马鞍山天顺港口有限责任公司 MJ45t-36m 1,452.99 1,362.32 6.24%
4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MJ45t-30m 1,533.33 1,065.20 30.53%
MJ30.5t-40m/40.5
623.08 456.05 26.81%
t-40m
5 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MJ30.5t-40m/40.5
623.08 444.34 28.69%
t-40m
MJ30.5t-36m 1,302.56 815.83 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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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客 户 产 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MJ40.5t-36m 651.28 415.38 36.22%
6 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MJ30.5t-60m 1,321.37 1,229.74 6.93%
7 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MJ33t-45m 544.44 383.85 29.50%
MJ40t-40m 1,176.07 994.60 15.43%
8 上港集团九江港务有限公司
MJ35t-40m 3,507.69 2,665.73 24.00%
9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MJ45t-43m 3,528.21 2,496.94 29.23%
10 上港物流(江西)有限公司 MJ40t-40m 630.77 407.48 35.40%
11 池州港远航控股有限公司 MJ35t-30m 521.37 300.96 42.28%
MJ45t-47.5m 1,213.68 681.49 43.85%
12 广东中外运东江仓码有限公司
MJ45t-45m 664.96 436.50 34.36%
13 江阴苏南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MJ40t-32m 505.98 400.59 20.83%
14 淮安市港务有限公司 MJ45t-26m 358.97 274.02 23.66%
15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MJ45t-30m 425.64 320.19 24.77%
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苏润集装箱码
16 MJ50t-32m 548.72 369.49 32.66%
头有限公司
17 温州金鑫码头有限公司 MJ45t-32m 1,135.04 772.46 31.94%
重庆市万州港口(集团)有限责任
18 补价合同 59.83 -
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个别轨道吊订单毛利率差异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产品特点

所致,公司产品为大型非标设备,不同销售客户对产品具有不同的要求,公司进
行招投标报价时需要结合公司的市场战略、该客户预期采购量、竞争投标对手的
情况、客户对价格的承受能力以及公司产品在集装箱起重设备中的认可度等诸多
因素,最终确定投标价格进行竞标,导致产品销售合同的销售价格之间存在差
异,同时公司实际履行合同时产品成本的波动亦造成公司个别轨道吊订单毛利率
波动较大。

2009 年度个别订单毛利率远高于或低于当年度平均毛利率主要原因如下:

2009 年度公司销售给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港九股份有限
公司的轨道吊产品毛利率较低,主要是由于该客户对招标报价有最高限价要求,
同时评标办法有一定特殊性,同样型号的产品报价不能高于历史中标价格;公司
考虑重庆地区广阔的市场前景适当降低了投标价格,而且重庆处于长江上游,由
于地势原因造成吊装成本较大,进一步降低了产品的毛利率。

2009 年度公司销售给马鞍山天顺港口有限责任公司的轨道吊产品毛利率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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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主要是由于该合同签订于 2007 年末,公司于 2008 年度开始安排生产时钢材
价格出现异常快速上涨的情况,导致产品制造成本大幅上升,使产品毛利率偏
低。

2009 年度公司销售给广东中外运东江仓码有限公司和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
限公司的轨道吊产品毛利率较高,主要是公司产品得到该客户认可,有一定的品
牌优势,公司与其他竞争对手相比,凭借公司产品的质量及服务,销售价格有一
定的上浮空间,同时客户主要采用集中采购的形式,一般不会变更供应商。

2009 年度公司销售给池州港远航控股有限公司和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轨道吊产品毛利率较高,主要是由于合同签订于 2008 年下半年,当时钢材价格
虽处于下降阶段,但钢材价格仍处于相对高位,但公司实际执行该合同时,钢材
价格已大幅下降,使公司产品成本较低,导致毛利率偏高。

②2010 年度自行生产轨道吊毛利率分析

公司自行生产的轨道吊产品毛利率 2010 年度比 2009 年度下降 3.09 个百分
点,主要是因为在轨道吊平均成本上升 6.11 个百分点的同时,平均价格仅上升
1.78 个百分点。2009 年 1 季度之后至今,受预期人民币升值压力以及原材料涨价
等诸多因素影响,钢材价格维持震荡走势,公司 2010 年度实现销售的自行生产的

轨道吊产品成本中钢材成本基本保持稳定,公司轨道吊产品成本中钢材成本占轨
道吊销售成本的比重为 23.48%,2009 年度同期比重为 25.67%;而公司采购电控
系统、减速机等主要配件的价格逐年上升,使综合非标件成本延续 2009 年度上升
趋势,导致公司轨道吊产品成本中综合非标件成本占轨道吊销售成本的比重达到
了 44.55%。

2008 年至 2010 年,公司自行生产轨道吊产品的销售成本中每台轨道吊产品
中电控系统和减速机的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台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项 目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电控系统 51.94 15.22% 45.08 8.34% 41.61
减速机 48.05 13.11% 42.48 17.58% 36.13


从上表可以看出,集装箱电控系统和减速机平均成本呈上升趋势,主要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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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集装箱电控系统和减速机是根据客户具体要求进行采购的,随着客户对轨道吊
质量和性能要求的不断提高,同时集装箱电控系统和减速机市场价格上涨,公司
集装箱电控系统和减速机采购成本逐年增加。而 2009 年度和 2010 年度公司主要
客户各大型港口、码头等公司尚处于世界经济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后的恢复阶

段,公司为保证市场占有率和保持客户的良好关系,基本保持了销售价格的稳
定。由于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使公司自行生产的轨道吊产品成本上升 6.11 个百分
点的同时,平均价格仅上升 1.78 个百分点,导致公司自行生产的轨道吊产品毛利
率 2010 年度比 2009 年度小幅下降。

2010 年度公司销售轨道吊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 户 产 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广西贵港爱凯尔集装箱港务有限公
1 MJ45t-45m 1,196.58 854.97 28.55%

2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MJ40.5t-45m 5,565.81 3,948.66 29.06%
3 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MJ40.5t-60m 1,246.15 1,169.30 6.17%
4 广州市嘉利仓码有限公司 MJ35t-40m 536.75 371.11 30.86%
MJ45t-45m 962.39 842.97 12.41%
5 博罗县宏兴发展有限公司
MJ40t-45m 1,675.21 1,356.41 19.03%
6 邳州市东盛煤炭有限公司 MJ45t-20m 417.09 342.34 17.92%
7 嘉兴内河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MJ35t-26m 912.82 707.15 22.53%
8 无锡苏华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MJ35t-30m 397.44 378.49 4.77%
9 宁波大榭开发区兴发码头有限公司 MJ40t-45m 487.18 435.99 10.51%
10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MJ45t-30m 1,348.72 952.49 29.38%
11 安吉川达物流有限公司 MJ30.5t-32m 834.19 704.85 15.51%
12 江西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MJ45t-36m 534.19 417.41 21.86%
13 四川长通港口有限公司 MJ45t-30m 1,724.79 1,237.94 28.23%
14 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MJ30.5t-36m 2,290.60 1,634.96 28.62%
15 宁波大榭信业码头有限公司 MJ40t-41m 664.96 607.63 8.62%
宁波大榭开发区永信港埠发展有限
16 MJ40t-40m 497.44 401.25 19.34%
公司
17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MJ50t-44m 554.53 493.21 11.06%
18 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 MJ45t-33m 519.66 293.21 43.58%
19 南京弘阳码头有限公司 MJ40.5t-40m 404.27 308.62 23.66%
20 广东中外运东江仓码有限公司 MJ45t-43m 1,176.07 845.45 28.11%
2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MJ45t-31.5m 9,230.77 6,789.55 26.45%
22 四川宜宾港有限责任公司 MJ40t-44m 622.22 554.69 10.85%
23 安徽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MJ35t-30m 400.00 375.90 6.03%
24 温州金鑫码头有限公司 MJ35t-32m 555.56 424.83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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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无锡苏华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和安徽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产品为委托生产。


2010 年度个别订单毛利率远高于或低于当年度平均毛利率主要原因如下:

2010 年度公司销售给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的轨道吊产品毛利率
较低,情况与 2009 年度相同。

2010 年度公司销售给博罗县宏兴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大榭开发区兴发码头有
限公司和宁波大榭信业码头有限公司的轨道吊产品毛利率较低,主要是公司开始
进入该区域市场,为开拓该地区广阔市场,适当降低了投标价格,造成产品毛利
率偏低。

2010 年度公司销售给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的轨道吊产品毛利率较低,主要
公司做出市场战略上的安排,为保证轨道吊产品的市场份额而降低了产品报价所
致。

2010 年度公司销售给四川宜宾港有限责任公司的轨道吊产品毛利率较低,主

要是公司为了配合该客户于 2010 年 12 月 28 日按时开港,同时公司重视该地区未
来的订单量及竞争压力,对第一台产品的生产投入较大的人力和物力,加班加点
进行赶工,同时为提早交付该台轨道吊单独租赁了吊装设备,造成单台轨道吊负
担的成本增大,上述原因综合导致该产品毛利率较低。

2010 年度公司销售给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的轨道吊产品毛利率较

高,情况与 2009 年度相同。

③2011 年度自行生产轨道吊毛利率分析

公司自行生产的轨道吊产品毛利率 2011 年度比 2010 年度上升 8.57 个百分
点,主要是由于公司出口印度尼西亚的轨道产品定价较高,导致产品毛利率较
高,2011 年度销售给印度尼西亚第二港务公司的 11 台轨道吊产品毛利率达到
43.27%,从而提升了公司轨道吊产品的毛利率水平。

公司与印度尼西亚第二港务公司保持着良好的客户关系,公司从 2010 年 4 月
开始与印度尼西亚第二港务公司合作,先后签订了 3 台岸桥和 11 台轨道吊的销售
合同,总价值 3,221.85 万美元。印度尼西亚第二港务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总部
位于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业务覆盖了印度尼西亚 10 个省份,管理着 12 个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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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港口。该公司业务范围主要包括船运业务、货物装卸、码头仓储及码头操作、
港口设备租赁、淡水及公共电话、电力服务等。印度尼西亚第二港务公司作为一
家印度尼西亚的国有独资企业,是公司外销业务中优良的合作伙伴,公司将以印
度尼西亚第二港务公司作为公司进入东南亚市场的切入点,逐步开展海外业务,

同时公司凭借着优良的技术和优质的服务,已获得印度尼西亚第二港务公司对公
司产品的认可,未来公司将会与印度尼西亚第二港务公司持续保持合作关系。

2011 年度公司销售轨道吊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 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MJ40t-16m 1,538.46 1,100.75 28.45%
1 重庆东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MJ40t-40m 2,222.22 1,669.22 24.89%

2 四川宜宾港有限责任公司 MJ40t-44m 1,866.67 1,388.26 25.63%

3 广西梧州中外运仓码有限公司 MJ45t-43m 581.20 447.57 22.99%

4 佛山高明珠江货运码头有限公司 MJ45t-50m 560.68 532.67 5.00%

5 泗阳县交运港务有限公司 MJ45t-20m 459.83 348.27 24.26%

MJ45t-22.5m 1,033.33 747.82 27.63%

6 广州广浚仓储有限公司 MJ35t-47.5m 1,229.63 857.40 30.27%

MJ45t-39.5m 1,033.33 773.82 25.11%

7 广州东江口码头有限公司 MJ45t-53m 1,211.97 790.60 34.77%
8 珠海港高栏港务有限公司 MJ45t-40m 1,092.31 944.58 13.52%
9 浙江长兴捷通物流有限公司 MJ30.5t-26m 476.92 417.77 12.40%
10 印度尼西亚第二港务公司 MJ40t-24m 9,544.59 5,414.36 43.27%
11 江阴苏南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MJ40t-32m 2,222.22 1,592.56 28.33%
12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MJ45t-43m 1,160.68 787.94 32.11%
MJ45t-45m 611.11 308.64 49.50%
13 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
MJ45t-33m 1,132.48 750.42 33.74%
14 江苏徐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MJ45t-30m 434.19 342.84 21.04%
15 长明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MJ40.5t-35m 555.56 361.45 34.94%
16 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MJ33t-45m 517.95 365.94 29.35%
17 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 MG50t-35m 714.53 491.19 31.26%
18 嘉兴港海盐码头有限公司 MJ40t-40m 1,273.50 883.92 30.59%
19 靖江新华港务有限公司 MJ41t-40m 1,502.56 984.00 34.51%
20 大庆展华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MJ40t-27m 495.73 329.26 33.58%


2011 年度个别订单毛利率远高于或低于当年度平均毛利率主要原因如下:

2011 年度公司销售给佛山高明珠江货运码头有限公司的轨道吊产品毛利率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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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主要是由于该产品为 50 米长度的特殊型号产品,同时公司为了获得该客户所
属珠江船务发展有限公司其他 5 家公司的未来轨道吊采购订单,对该客户给予了
价格折扣,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较低。

2011 年度公司销售给珠海港高栏港务有限公司和浙江长兴捷通物流有限公司
的轨道吊产品毛利率较低,主要公司做出市场战略上的安排,为保证轨道吊产品
的市场份额而降低了产品报价所致。

2011 年度公司销售给广东中外运黄埔仓码有限公司的轨道吊产品毛利率较
高,情况与 2009 年度相同。

2011 年度公司销售给印度尼西亚第二港务公司的轨道吊产品毛利率较高,主
要是由于公司已与印度尼西亚第二港务公司签订了岸桥订单,该客户对公司产品
的技术与服务有了一定的认可程度,公司在综合考虑出口业务的外汇变动风险较

大、管理成本、运输费用较高等因素,适当提高了产品的销售价格并获得客户认
可,从而导致公司外销产品的毛利率远高于内销业务的水平。

(4)报告期内岸桥毛利率分析

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公司岸桥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32.88%、
42.72%和 40.31%;公司实现收入的岸桥产品台数分别为 6 台、10 台和 4 台,其具
体收入、成本和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时 间 客 户 产 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1 四川宜宾港有限责任公司 HMJ40t-22m 1,284.62 760.97 40.76%
2 2011 年 HMJ61t-38m 3,460.92 2,051.66 40.72%
3 度 印度尼西亚第二港务公司 HMJ61t-36m 3,425.95 1,999.80 41.63%
4 HMJ61t-36m 3,186.32 1,966.54 38.28%
合 计 11,357.81 6,778.97 40.31%
1 四川宜宾港有限责任公司 HMJ40t-22m 1,284.62 808.84 37.04%
广西贵港爱凯尔集装箱港务有
2 HMJ45t-10.5m 998.29 493.49 50.57%
限公司
3 2010 年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HMJ45t-26m 1,290.60 655.97 49.17%
度 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
4 HMJ40t-22m 1,246.15 642.43 48.45%
公司
5 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HMJ50t-22m 1,777.78 1,083.39 39.06%
6 武汉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HMJ52t-26m 1,250.90 835.42 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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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时 间 客 户 产 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7 HMJ52t-26m 1,250.90 834.88 33.26%
8 四川长通港口有限公司 HMJ45t-17m 1,035.04 489.50 52.71%
安徽省铜陵港长江外贸码头有
9 HMJ45t-22m 1,357.26 673.69 50.36%
限公司
重庆市万州港口(集团)有限
10 HMJ45t-22m 1,229.06 768.80 37.45%
责任公司
合 计 12,720.60 7,286.41 42.72%
1 广州建翔码头有限公司 HMJ45t-28m 1,452.99 844.08 41.91%
2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HMJ35t-26m 1,357.26 900.82 33.63%
3 2009 年 HMJ35t-26m 1,391.45 1,086.08 21.95%
上港集团九江港务有限公司
4 度 HMJ40.5t-26m 1,427.35 1,132.43 20.66%
5 四川长通港口有限公司 HMJ45t-17m 1,035.04 532.01 48.60%
6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HMJ40.5t-18m 889.74 574.97 35.38%
合 计 7,553.85 5,070.39 32.88%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岸桥产品各年度毛利率基本在 32-43%之间波

动,2009 年度毛利率最低,2010 年度毛利率最高。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岸桥产品
数量较少,且岸桥产品为大型非标设备,不同销售客户对产品具有不同的要求,
使产品销售合同的销售价格之间存在差异,同时公司单个合同金额较大,不同合
同的毛利率之间存在一定差异,单个大额合同销售收入的实现会对收入确认所属
年度的毛利率有较大影响。

2009 年度,公司岸桥产品的毛利率较低,主要是因为上港集团九江港务有限
公司向公司购买的两台岸桥(HMJ35t-26m 和 HMJ40.5t-26m)的实际执行成本高于
预算成本,这主要是因为:

①钢材价格大幅上涨,直接材料成本显著上升。2008 年 1 月上旬,公司对这
两台岸桥投标时段,锰板 Q345B 均价约为 5,200.00 元/吨;2008 年 3 月上旬,公
司实际采购备料时,锰板 Q345B 均价约为 7,700.00 元/吨,导致钢材成本上升
262.50 万元。

②安装时期,长江水位处于历史低位(15m),吊装费用上升。岸桥具体安装
时采用的浮吊型号由原方案的 250t 更换为 500t,吊装费用增长 74.00 万元;此
外,安装期间有 40 天雨天,为保证岸桥质量而待工,设备保管成本也有所上升。

2010 年度,公司岸桥产品毛利率较高,其中:向四川长通港口有限公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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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省铜陵港长江外贸码头有限公司和广西贵港爱凯尔集装箱港务有限公司销售的
岸桥产品毛利率超过 50.00%。2010 年度,公司岸桥产品毛利率上升的主要原因
有:

①钢材采购成本有所下降。自 2008 年 6 月钢材均价达到历史峰值之后,钢材
价格开始急剧下降,并于 2009 年一季度降到近年来的较低水平,因此公司在
2010 年实现收入的岸桥产品,执行成本中的钢材采购成本,在报告期内相对较
低。

②生产规模和市场认可度上升。由于公司多年来专注于内河集装箱装卸设备
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凭借强大的研发和技术优势,设计出适用于内河港口
的具备质量优势的岸桥产品。在经过 2008 年度市场导入期和 2009 年的市场培育
期之后,公司岸桥的生产规模开始逐年上升,规模优势开始显现,并在行业内建
立了良好的口碑,议价能力得以大幅提升,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岸桥的单位售
价和单位成本的共同作用使得 2010 年度公司岸桥产品毛利率有所提升,保证了公
司合理的利润空间。

2011 年度公司销售岸桥产品的毛利率为 40.31%,符合岸桥产品正常毛利率水
平。

(5)报告期内通用门机和桥机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通用门机和桥机产品产能不足,存在订单排队现象。除自行
生产通用门机和桥机之外,出于维护公司信誉和稳定客户关系的考虑,公司委托
外单位生产部分通用门式和桥式起重机。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通用门机和桥机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2011 年度通用门机和桥机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序 生产 平均毛
客 户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号 方式 利率
1 自行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539.74 363.05 32.74%
30.83%
2 生产 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 3,150.98 2,189.78 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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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通用门机和桥机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序 生产 平均毛
客 户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号 方式 利率
1 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 18.12 17.94 1.01%
2 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 18.12 17.94 1.01%
3 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 51.28 50.77 1.00%
4 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 153.16 151.63 1.00%
5 委 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 82.05 81.23 1.00%
6 托 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 102.56 101.54 1.00%
1.00%
7 生 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 63.59 62.95 1.00%
8 产 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 74.36 73.62 1.00%
9 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 57.18 56.61 1.00%
10 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 72.65 71.92 1.00%
11 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 83.76 82.92 1.00%
12 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69.30 68.61 1.00%



2009 年通用门机和桥机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序 生产 平均毛
客 户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号 方式 利率
1 自行 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 472.65 301.56 36.20%
33.75%
2 生产 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 472.65 324.74 31.29%
委托
3 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 68.38 67.69 1.00% 1.00%
生产


无论是自行生产的通用门机和桥机,还是委托外单位生产的通用门机和桥
机,公司对外销售时均采用成本加成模式进行定价。

3、公司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毛利率水平比较分析

(1)综合毛利率比较分析

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公 司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振华重工 5.01% 3.02% 10.82%
三一重工 36.48% 36.85% 32.34%
太原重工 13.33% 15.40% 14.10%
润邦股份 23.39% 26.23% 25.72%
天桥起重 23.03% 27.75% 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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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平均值 20.25% 21.85% 21.62%
华东重机 34.54% 28.58% 28.98%


公司和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的产品功能的特性不同,产品结构特点、技术特

点及市场特点均有差异。作为我国具备轨道吊和岸桥资质和生产能力的专业化集
装箱装卸设备生产厂商,公司在细分市场的综合竞争力较高,个性化产品具有较
高附加值,其质量和性能得到客户的高度认同,因而获得较高毛利率。自 2009 年
度以来,公司加大对毛利率水平较高的岸桥产品的资源配置力度。因此,2009 年
度、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公司毛利率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2011 年度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较高,主要是由于公司出口印度尼西亚的产
品毛利率水平较高所致,公司扣除外销业务,内销业务的综合毛利率为 29.64%,
与 2010 年度和 2009 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保持稳定。

(2)集装箱起重机毛利率比较分析

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公司与振华重工集装箱起重机产品及润邦股份轮胎吊产

品的毛利率情况对比如下:

公 司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振华重工(集装箱起重机产品) 5.50% 0.93% 6.96%
起重设备产品 18.75% 21.46% 22.81%
润邦股份
其中:轮胎吊产品 - - 22.20%
华东重机(集装箱起重机产品) 34.76% 28.95% 28.69%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润邦股份 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年报未单独披露轮胎吊产品毛利率)。

根据上表,基于公司在内河市场的拥有的客户选择权及良好的成本、费用控

制能力,公司集装箱起重机产品的具有毛利率较高,其原因如下:

①公司在内河市场拥有较高的选择定价权

目前,国内内河起重设备市场目前仍为有限竞争市场,公司作为内河专用起
重设备生产主要厂商之一,对内河起重设备需求公司具有较高的选择性,同时由
于公司报告期内产能不足,一般选择优质客户进行投标。公司生产的轨道吊和岸
桥实行“预算成本加成定价策略”,根据客户拟采购的具体产品的市价情况,考
虑客户对该产品的品牌、质量、技术等因素的认知和接受程度,在综合考虑各种
因素的情况下,以原材料的市场采购价格为基础,结合对于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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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势的预计,再加上目标利润后确定产品投标价格。在预计原材料采购价格出现
上涨时,公司有能力上调产品投标价格,确保公司合理的利润。

②公司专注于轨道吊和岸桥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较之同行业其他公司仅有部分业务涉及轨道吊和岸桥业务不同,公司一直专
注于轨道吊和岸桥产品的研发、生产、安装与销售,公司对轨道吊和岸桥产品的
质量、售后服务一直高度重视,集装箱起重设备一般价值较大,使用寿命较长,

故客户对产品的性能和售后服务敏感性较高。由于公司具有研究、人才、安装等
竞争优势同时提供的专业化的产品和服务,使公司产品的高品质和及时有效的售
后服务可以得到客户的认可,客户对公司产品的价格接受程度较高。

③公司定向和批量采购材料保证公司成本的稳定

公司经过多年对各类原材料供应商的筛选,已经形成了多家合格供应商和优
质供应商的原材料采购途径。公司一直与国内各类原材料供应商保持稳定的商业
关系,充分利用本地区产业链优势,形成了定向采购的采购模式。同时公司根据
已签订订单所需要的各类原材料,综合考虑原材料最低库存量和市场价格变动,
采取向供应商批量采购方式,有效地降低公司的订货成本的同时可以获得供应商
对大宗采购的价格优惠。报告期内,公司一直保持高效的采购效率,使公司原材

料一直稳定供应生产所需,有效避免了公司的缺货成本的发生,同时供应商良好
的供货保证能力也使公司可以保持较低的原材料库存量,减少原材料对公司现金
的占用,有效地回避原材料库存较大的跌价风险。

④公司良好的成本管理

公司属于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业,具有典型的资本密集型特征,公司一直保
持适度的固定资产规模,最大限度地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有效地降低公司
单位产品成本中固定成本的比例,公司 2010 年度全部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额占主
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仅为 0.86%;公司位于江苏省南部的无锡市滨湖开发区,具有
较低的人工成本,公司一直将人工成本控制在产品成本的 5%以内,有效利用公司

低人工成本的特点;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和工艺积累,公司具有独特的生产流程
以及运输、现场安装等工艺,积累了丰富的安装和调试经验,已经形成了专业化
的安装流程和调试技术,可以有效的降低公司产品发运安装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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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度至 2011 年度公司的集装箱起重机产品毛利率与润邦股份轮胎吊产
品的毛利率相当而远高于振华重工集装箱起重机产品的毛利率,公司集装箱起重
机产品毛利率远高于振华重工的原因如下:

①所面对客户市场及环境不同

公司以内河起重设备市场作为切入点,充分利用目前国内内河起重设备市场
仍为有限竞争市场、同时具备轨道吊和岸桥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资质的企业相对较

少、竞争相对不充分的特点,树立公司在内河轨道吊和轻型岸桥市场的优势地
位,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而振华重工主要以出口外销为主。由于公司与
振华重工所面对的市场存在较大的差异,故振华重工受金融危机和人民币升值影
响较公司所受影响重大,对各自产品毛利率的影响程度不同。

②产品结构不同

公司是专业化的轨道吊和岸桥的整机生产厂商,专注于整机的研发、生产、
安装与销售,而电控系统等综合非标件均外购于专业的生产厂商;而振华重工的
集装箱产品包括了岸桥、轨道吊、轮胎吊和其他集装箱起重机产品,且轮胎吊的
数量较多,此外,其集装箱产品产业链较长,除整机外,还自行生产电控系统、
减速机、吊具、制动器、联轴器等大部分集装箱起重机所需的综合非标件。公司

专注于轨道吊和岸桥的整机业务,与振华重工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对两者的毛
利率也造成一定的差异。

③产能利用率不同

报告期内公司受到产能限制的影响,一直处于饱和生产状态,资产的使用效
率较高,成本中固定开支占比较低,而振华重工受国际金融危机的持续滞后影响
致使沿海港口市场需求不振、传统港机订单数量和单价大幅下降,公司销售收入
减少、生产任务不足,造成产能过剩压力巨大,成本中的固定开支占比上升。
如:发行人 2010 年度计入营业成本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占营业成本的比例为
0.26%,而振华重工 2010 年度同口径比例为 6.80%,两者之间相差 6.54 个百分

点。(振华重工信息依据其年报披露数据计算所得,下同)

④钢材价格成本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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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有效的追踪钢材价格的走势,准确有效
地控制了钢材采购成本,报告期内公司钢材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基本相同,钢材
采购价格的走势与钢材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一样,未发生公司钢材采购价格偏离市
场价格较大的情况,同时公司订单充裕,未造成钢材积压或成本高于市场价格的

情况;而根据振华重工年度报告所披露信息显示,其面临库存钢材价格高于市场
价格,库存钢材成本较高的情况,振华重工在整体产能过剩的情况下,其高成本
钢材的消化过程将延长,对其产品的盈利能力造成了较大影响。

⑤人工成本不同

公司位于江苏省南部的无锡市滨湖开发区而振华重工位于上海市,公司与振
华重工相比具有明显的人工成本优势。如:发行人 2010 年度职工薪酬计提数占营
业成本的比例为 4.13%,而振华重工 2010 年度同口径比例为 6.48%,发行人一直
将人工成本控制在产品成本的 5%以内。

综上所述,公司在市场环境、产品结构、产能利用率、固定开支占比、钢材
价格成本以及人工成本等方面与振华重工相比存在一定的差异,上述因素的综合
影响导致了公司毛利率高于振华重工。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发行人能够充分利用所处细分市场优势,积极响应产业

政策的支持,同时有效提升产品的专业化水平和质量,重视售后服务,发行人毛
利率处于合理水平并可以保持持续稳定。

会计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能充分利用所处细分市场优势,积极响应产业政
策的支持,同时有效提升产品的专业化水平和质量,重视售后服务,发行人毛利

率处于合理水平并可以保持持续稳定。

(五)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项 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销售费用 4,003.20 146.83% 1,621.82 -17.73% 1,971.41
管理费用 3,542.95 -1.69% 3,603.69 45.79% 2,471.90
财务费用 207.70 145.54% 84.59 77.24% 4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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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项 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期间费用合计① 7,753.85 46.02% 5,310.10 18.24% 4,491.04
营业收入② 49,342.76 1.58% 48,573.39 43.15% 33,932.42
占比①/② 15.71% - 10.93% - 13.24%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营业规模的扩张,公司期间费用也随之相应增长。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3.24%、
10.93%和 15.71%,基本保持平稳。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构成,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销售费用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运输费 2,422.86 4.91% 1,179.26 2.43% 1,491.13 4.39%
技术咨询及代理服务费 616.81 1.25% 314.20 0.65% 385.99 1.14%
佣金 784.95 1.59% - - - -
装卸费、差旅费、设计费等 81.33 0.16% 40.52 0.08% 28.20 0.08%
广告费 42.64 0.09% 19.46 0.04% 11.72 0.03%
修理费 8.32 0.02% 2.99 0.01% 16.31 0.05%
工资 33.08 0.07% 51.54 0.11% 31.26 0.09%
社会保险 5.71 0.01% 7.38 0.02% 2.58 0.01%
住房公积金 1.32 0.00% 3.34 0.01% 0.00 0.00%
职工教育经费 3.67 0.01% 1.29 0.00% 0.78 0.00%
工会经费 0.38 0.00% 1.03 0.00% 0.63 0.00%
福利费 2.12 0.00% 0.80 0.00% 2.81 0.01%
销售费用合计 4,003.20 8.11% 1,621.82 3.34% 1,971.41 5.81%


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1,971.41 万元、

1,621.82 万元和 4,003.20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5.81%、3.34%和 8.11%。
报告期内,除 2010 年度之外,公司的销售费用跟营业收入同向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的主要项目是运输费。公司销售费用 2010 年度比

2009 年度同比下降 17.73%,其主要原因是运输费 2010 年度同比下降 20.92%。
2009 年度,公司发运货物 126 次,运输费总额为 1,491.13 万元;2010 年度,公
司发运货物 119 次,运输费总额为 1,179.26 万元,比 2009 年度同比减少 311.87
万元。这主要是因为公司轨道吊和岸桥等主要产品均为非标产品,按客户的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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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进行量身定做,具体产品的生产和运输周期不同,2009 年度已制造完毕并发
运至客户处的产品相关运输费用大于 2010 年度。2011 年度比 2010 年度运输费大
幅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 2011 年出口印度尼西亚的 3 台岸桥和 4 台轨道吊产品发
生的运输费用较大,其中:3 台岸桥的运输费 901.89 万元,11 台轨道吊的运输费

759.68 万元。

公司的技术咨询费包括公司技术推广服务、为客户技术服务工作提供支持服
务及客户推广代理服务等内容,主要用于对公司产品的终端使用客户提供专业技
术咨询服务,如起重机监控系统、无线通讯系统等技术服务、开拓新客户的工作
宣传、为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洽谈进行协调等。

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公司销售费用中技术咨询费发生的金额依
次为 385.99 万元、314.20 万元和 616.81 万元,各期技术咨询费发生变化主要是
公司根据客户需求、自身技术人员安排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后,与相关技术、咨
询公司签订相关服务协议,公司技术咨询费的金额随着各期需要提供的服务和客
户的多少而变动,随着公司产品销售范围的扩展和销售量的增大,公司的技术咨

询费可能呈现逐渐增大的趋势。

公司销售佣金是公司委托 VIVID SOURCE GROUP LIMITED 为公司在海外的业务
开拓进行市场调研、宣传、为洽谈业务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帮
助公司与客户间协调等服务所支付的费用。

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公司发生的质保费用依次为 163,098.12
元、29,949.00 元和 83,218.51 元,占相应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很低。报告期
内,公司质保费用很少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

①公司在合同洽谈、投标、签订订单时已考虑与产品配套的配件的成本,将
产品配套的配件作为合同产品的组成部分,于产品与客户办理交接手续时一同提
供给客户。质保期内公司发生的质保费用主要是公司维修人员去客户现场发生的
差旅费等费用。

②公司拥有轨道吊和岸桥的核心技术、生产工艺和安装调试技术,自设立以
来一直加大对集装箱装卸设备产品的专业化研发投入,不断提高的技术含量充分
保证了公司产品的质量和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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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度质保费用较大,主要是由于 2009 年度公司为广西贵港爱凯尔集装
箱港务有限公司制造的一台 45t-18m 岸桥中起升机构电动机进行维修和为防城港
务集团有限公司制造的两台轨道吊的起重机小车进行修复而发生的费用。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构成,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管理费用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研发费用 1,649.91 3.34% 1,569.14 3.23% 1,177.63 3.47%
咨询及中介服务费 43.99 0.09% 428.00 0.88% 63.03 0.19%
工资 419.30 0.85% 254.85 0.52% 233.23 0.69%
交际应酬费 360.29 0.73% 252.18 0.52% 142.45 0.42%
办公费 192.21 0.39% 137.18 0.28% 194.44 0.57%
福利费 66.24 0.13% 167.83 0.35% 85.49 0.25%
折旧费 132.85 0.27% 147.46 0.30% 82.98 0.24%
无形资产摊销 135.72 0.28% 122.31 0.25% 30.05 0.09%
差旅费 174.85 0.35% 108.08 0.22% 87.32 0.26%
保险费 86.87 0.18% 85.74 0.18% 87.54 0.26%
其他 280.72 0.57% 330.92 0.68% 287.74 0.85%
管理费用合计 3,542.95 7.18% 3,603.69 7.42% 2,471.90 7.28%


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2,471.90 万元、
3,603.69 万元和 3,542.9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28%、7.42%和
7.18%,各期的管理费用与公司业务规模相适应。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的主要项目是研发费用,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分别为 1,177.63 万元、1,569.14 万元和 1,649.9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3.47%、3.23%和 3.34%。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用于双悬臂轨
道式集装箱起重机、智能化轨道式集装箱起重机、集装箱轻型旋转自动吊具的平
衡装置和集装箱轻型旋转吊具等产品的研究。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低于 1%,主要明细情况如下表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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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财务费用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利息支出 128.80 58.43 61.20
减:利息收入 21.58 22.47 22.87
减:利息资本化金额 - - -
汇兑损益 47.17 1.32 -
减:汇兑损益资本化金额 - - -
其他 53.30 47.31 9.40
财务费用合计 207.70 84.59 47.73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0.42% 0.17% 0.14%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利息均为因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发生的短期银行借款而

向银行支付的利息。

(六)缴税情况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种缴纳情况

单位:万元

税 种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增值税 576.73 2,041.69 1,785.92
营业税 6.92 7.99 3.59
企业所得税 1,073.64 811.15 966.68
城市维护建设税 87.38 0.31 -
教育费附加 37.45 0.1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24.54 20.48 18.18
合计 1,806.66 2,881.75 2,774.37


2、所得税费用对会计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所得税税率 15.00% 15.00% 12.50%
所得税费用 1,348.35 1,361.23 655.48
利润总额 9,187.44 9,613.58 5,181.26
所得税/利润总额 14.68% 14.16% 12.65%


公司改制前为外商投资企业,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
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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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52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从获利年度起,享受
“两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2006 年 6 月 19 日,无锡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税
务分局出具《涉外税收业务通知单》(锡国税三局政字(2006)02 号),同意公
司从 2005 年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根据上述税收优惠,

公司 2009 年度按 25%的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于 2009 年 9 月 11 日被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
财政厅、江苏省 科学技术厅认 定为高新技 术企业(高 新技术企业 证书编号:
GR200923000770),有效期三年,因此公司 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按 15%的税率计
缴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公司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率由 12.5%逐步上升到 15%,税率对公司利
润总额的影响相应提升。随着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期的结束,所得税费用对会计
利润的影响基本保持稳定。

(七)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资产减值损失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坏账损失 411.96 46.07 280.7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均为坏账损失,无其他资产减值损失。2009 年

度公司计提的坏账损失金额较高,主要是因为始于 2008 年的全球金融危机对公司
下游客户的支付能力影响较大,使得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有所增加,公司按照坏
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时计提相应的坏账损失。2011 年度公司计提的坏账损失较
大,主要是由于公司销售给印度尼西亚第二港务公司的三台岸桥和十一台轨道吊
于 2011 年下半年实现销售收入,导致期末应收账款大幅增加,同时由于受到 2011
年国内宏观经济和银根收紧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有所增加,公司按
照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时计提相应的坏账损失所致。

2、营业外收支分析

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占利润总额比例分
别为 2.92%、10.65%和 3.18%。公司营业外收支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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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营业外收入 360.86 1,181.56 185.52
营业外支出 68.96 157.52 34.11
营业外收支净额① 291.90 1,024.04 151.41
利润总额② 9,187.44 9,613.58 5,181.26
占比①/② 3.18% 10.65% 2.92%


报告期内,除 2010 年度之外,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均较小,对公司利润没有

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营业外收入 2010 年度比 2009 年度显著上升 996.04 万元,主
要是因为公司收到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企业发展扶持基金 1,000 万元。该
企业发展扶持基金,系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锡开管发 27 号文的精神,
对开发区内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较好、竞争能力较强大的创新型支柱企业给予
的企业发展扶持基金。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 96.38 万元和-82.10
万元,为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所产生的收益,其来源为公司同中国银行签
订《远期结汇/售汇、人民币与外币掉期总协议》。

4、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 2011 年度产生投资收益 293.50 元,其中:公司远期售汇合
同现实收益 274.53 万元,持有吊具公司 35%的股权产生投资收益 18.97 万元。

三、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三个月内不能动用的保函保证金
界定为非现金等价物,申报财务报表中的现金流量表已将之剔除,报告期内的现
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48.40 5,241.52 2,245.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71.72 -3,675.42 -584.8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1.20 471.57 -1,654.2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52.12 2,037.67 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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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30.07 3,182.20 1,144.53




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公司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0.24 元、0.35 元和 0.32 元;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分别为 0.48 元和 0.49 元。这表明公司盈利能力在逐年增强,同时具备较高的盈
利质量。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8,757.20 28,579.76 29,553.35
收到的税费返还 1,380.9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11.27 3,663.45 1,492.8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549.40 32,243.22 31,046.1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8,469.52 18,248.00 21,640.9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324.27 1,433.60 1,433.7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963.87 2,957.62 2,851.8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043.34 4,362.46 2,873.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801.00 27,001.70 28,800.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48.40 5,241.52 2,245.84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主要项目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金形成的现金流入,以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形成的现金流出。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29,553.35 万元、28,579.76 万元和 38,757.20 万元,主要是销售轨道吊和岸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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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收到的货款;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21,640.92 万元、
18,248.00 万元和 28,469.52 万元,主要为购买钢材、综合非标件、其他材料等
所支付的款项。

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以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呈现波动趋势,主要是因为公司各年度票据
结算比例不同所致。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
务收到的票据金额分别为 9,379.37 万元、14,325.77 万元和 12,755.00 万元;公
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票据金额分别为 8,278.77 万元、10,762.21 万元和
10,992.90 万元。

2009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 2,985.35 万元。一是 2009
年度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 2008 年度同比下降 2,415.94 万元,
这主要是因为始于 2008 年度的全球金融危机对客户的现金支付能力产生了一定的
影响。二是 2009 年度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 2008 年度同比下降
5,818.70 万元,这主要是因为当年公司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加强了现金支付的管

理,充分利用供应商的授信程度以延迟支付现金,从而缓解经营性现金流的压
力。

2010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 2,995.68 万元。一是因为
2010 年度公司营业规模持续增长形成相应的经营性现金净流入,同时及时收到客
户的验收交接单实现了公司产品的销售收入,并收到相应的产品进度款,使 2010

年度公司存货占款同比减少 11,992.78 万元;二是因为 2010 年度公司经营性应付
项目同比减少 9,781.35 万元,形成相应的经营性现金流减项。这主要是因为公司
在 2010 年度发出商品均收到相应客户发来的验收确认单,预收账款结转主营业务
收入所致。

2011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4,748.40 万元,与 2010 年度相比

变化不大,主要是由于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
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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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82 万元、-3,675.42 万元和-7,071.72 万元。2010 年度为收回委托投资款
445.60 万元,处置固定资产收回净额 4.67 万元,以及解除建设华发大厦合作协
议并收回 1,350 万元预付款。2011 年度为收到的远期结售汇协议产生的汇率收益
210.33 万元。

报告期内,2009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形成的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生产设备等固
定资产形成的;2010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形成的现金流出显著上升,主要是因为公
司购买土地使用权支付 4,800 万元。2011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形成的现金流出较
大,主要是公司支付胡埭基地车间工程进度款 6,539.72 万元和收购吊具公司支付
股权收购款 420.35 万元。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654.28 万元、471.57 万元和 871.20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主要来源于短期银行借款,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偿还短期借款本金以及
支付其利息。

2010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同 2009 年度相比显著增加 2,105.16 万
元,主要是因为分配现金股利 1,904.16 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公司购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
产的支出分别为 165.83 万元、5,491.09 万元和 7,453.3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固定资产投资 3,697.76 175.1 165.83
在建工程投资 3,728.72 181.51 -
无形资产投资 26.86 5,134.48 -
长期资本性支出合计 7,453.34 5,491.09 165.83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固定资产的支出为购建办公及生产用房、购置机器设备

和车辆等;在建工程支出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车间及配套设施等预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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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部分;无形资产的支出主要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土地出让金(土
地使用权证编号为锡滨国用(2011)第 307 号和锡滨国用(2011)第 308 号)支出。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量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有关投资外,发行人无
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参见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中的有关内容。

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
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六、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公司主要财务优势

2011 年末,公司资产规模已经超过 5.06 亿元,净资产超过 2.82 亿元,2011
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到 32.28%,现金流量状况良好,不存在较大的偿债
和违约风险,使公司具备了良好的财务优势。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技术研发能力的不断增强,未来将对产品结构进
行战略性调整,将大力开发和生产高技术、高附加值的智能化、集成化和信息化

型轨道吊和岸桥,以满足国内外港口集装箱码头建设的自动化趋势,从而进一步
提高公司的议价能力和成本转嫁能力,加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保证公司持续、健
康、快速发展。

(二)公司面临的主要财务困难

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业具有典型的资本密集型特征,加大资金投入,扩大生
产规模,提高技术含量,降低单位产品成本始终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条件。
但是,本公司目前的资本规模仍相对较小,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基本上通过自筹和
部分银行贷款解决。这种单纯依靠自我积累、滚动发展来获取建设资金和营运资
金的方式,已对公司进一步提高核心竞争能力形成了较大的制约。为了实现公司

的战略目标,公司当务之急就是改变原有的融资方式,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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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

(三)影响盈利能力及连续性、稳定性的因素

1、行业发展状况的影响

2011 年 1 月 21 日,国务院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
见》,鉴于我国贸易未来的增长趋势和政府的大力支持,未来我国内河港口的新
建和扩建项目预计将大幅增长。在未来 10-20 年,为满足我国对外贸易快速稳步
发展的需求,我国主要沿海港口已经制定了中长期发展规划,为集装箱装卸设备
未来 10 年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保证。随着国际集装箱运输业的高速发展以及数字
化技术的普及,具有作业效率高、使用人力少、生产安全性好的自动化集装箱码
头将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因此,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业未来将继续维持良性发
展态势,为公司经营提供健康的经济环境。

2、新产品和新技术持续开发能力的影响

公司一直重视研究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目前掌握的技术在国内同行业中处
于领先水平。但如果不能持续开发新产品,或者开发的新产品在可靠性、产品工
艺水平及产品质量等方面没有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将会导致公司的产品结构不能
及时按市场需求调整,或者减少市场份额,从而丧失先发优势,影响公司经营规
模、盈利能力的可持续增长。

3、产品结构的影响

目前,低端、小吨位的轨道吊市场竞争较为激烈,而适用于内河港口的新型
自能化轻型岸桥等产品附加值较高。未来,公司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产品
结构,把资源逐步向高附加值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创新技术特点的智能化、
集成化和信息化型轨道吊和岸桥倾斜,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4、募集资金的影响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加,将进一步提

高公司的综合实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有效解决公司产能瓶颈问题、优化产品结构、提升高附加
值产品的比重以及规模化生产所需要的大规模资金问题,能够显著增强公司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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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竞争能力和市场扩张能力,并提高公司把握市场机遇的能力。固定资产投资增
加将增加公司折旧费用,如果投资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折旧费用的快速增长
将对公司盈利带来一定压力。

七、公司未来分红规划

(一)公司分红能力及历史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保持了较快的发展态势,生产规模逐步扩大并保持了较强
的盈利能力,2009 年至 2011 年公司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的较低者为计算依据,下同)分别为 4,375.78 万元、
7,268.28 万元和 7,414.41 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30.1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分别达到 37.41%、41.34%和 30.53%;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分
别为 0.48 元和 0.49 元。而且,公司盈利的质量也逐年提高,2009 年至 2011 年公
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245.84 万元、5,241.52 万元和 4,748.40
万元。较高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盈利质量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向股东提供分红回
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如上所述,公司具有为股东提供持续分红的能力,同时由于公司处于快速发
展阶段,公司在能够保证生产规模持续扩张以及销售规模扩大带来的资金需求增
长的前提下,从 2010 年开始逐步重视公司全体股东对投资回报的需求,于 2010
年公司现金分红人民币 1,900 万。2010 年大额现金分红主要是考虑到公司自成立
以来,股东一直将公司经营的积累用于加大产业的投入,使公司实现了更好更快
的发展,公司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经营规模、资本结构等因素
后,将公司历年经营积累对公司股东的累计回报。未来三年是公司实现跨越式发
展的重要阶段,公司在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将抓住战

略发展机遇,加大产业投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发展,从股东长远利益出发,根
据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与目标规划,在保证公司股东获得合理现金投资回报的同
时,将公司尚未回报股东的滚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产品研发,推行产品系列化
工作和加强技术研发投入、并在适当时机考虑通过收购、参股或合作生产的方
式,与长江和沿海的集装箱装卸设备生产厂商、主要零部件的生产厂商以及起重
机械的设计公司和港口进行合作,扩大公司销售及生产规模和收入来源,延伸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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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链,在维持公司最佳资本结构的情况下,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促进公司持续
良性发展。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90,375,540.46 元。根据 2011
年 3 月 10 日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
分配利润在本次发行上市后由全体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二)公司未来分红规划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
求,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坚持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
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在遵循上述原
则下,并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制定了《无锡华东
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分红规划”),

进一步细化了《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
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更加明确了本次
发行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未来分红规划为公司可以采用现金或股票的方式分配利润,股利分配的
利润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在公司实现盈利年度,公司应采用现金方

式分配股利,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公司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或股利分红。

公司董事会在股利分配方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充
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

案;在审议公司股利分配预案的董事会、监事会会议上,需分别经公司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外部监事(如有)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通过
网络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
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
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三)公司未来分红分析

公司属于机械制造行业,该行业盈利能力较强,根据公司产品销售回款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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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公司销售资金随产品进度分阶段流入公司,在不扩大产能的条件下,可满足
公司正常生产资金需求。未来三年,公司除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约
3.54 亿外,根据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与目标规划,将公司的经营积累在适当时机
用于通过收购、参股或合作生产的方式,与长江和沿海的集装箱装卸设备生产厂

商、主要零部件的生产厂商以及起重机械的设计公司和港口进行合作,扩大收入
来源,延伸产业链。公司本身资产负债率合理,银行授信额度较高,生产经营较
为稳健,通过日常积累、信贷支持以及本次募集资金可以获得足量上述发展所需
资金,同时公司本身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资金管理能力,有足够能力偿付股东红
利。

公司上市后,将通过募集资金进一步提升产能、增强研发设计能力,从而进
一步增强公司利润水平,为股东创造更多的利益,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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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和计划

(一)发展战略

公司将秉承“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以质取信,以诚致远”的经营理念,大
力推进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和管理创新,迅速提升公司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能
力,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和扩大生产能力,不断强化公司集装箱装卸设备的专业
化优势和品牌优势,并继续稳固和提升轨道吊、岸桥等产品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和

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努力将公司建设成为全球领先的集装箱装卸设备供应商。

(二)经营目标

通过技术升级、产品创优、服务延伸、市场开拓,公司将力争在未来 5 年保
持销售收入年均 30%以上的增长率,产品稳步走向国际市场,公司的品牌价值、
经济效益、综合竞争能力得以全面提升。

(三)发行当年及未来两年的发展计划

1、产品研发计划

(1)完善轨道吊系列产品:推行产品系列化工作,形成 50t/30m、50t/35m、

50t/40m、50t/45m、50t/50m、50t/60m 轨道吊全自动和半自动系列产品。通过建
立起重机跨距(及有效外伸距)的系列化,使产品适应不同堆场面积的要求,以
适应沿海港口和内河港口集装箱发展的需求。

(2)轻小型岸桥:开发适合运河港口等小型内河港口的轻小型岸桥,为小型

内河港口提供专业化的集装箱装卸设备,促进华东重机岸桥产品的全方位发展。

(3)重型岸桥:研究和提高岸桥的抗风载能力,同时增加其外伸距(增加到
65m)、起升高度和其吊具下的额定起重量(提高到 61t 双箱),并最终通过仿真
研究来实现岸桥的重型化和高效化,促进公司业务向沿海港口的稳步拓展。

2、技术研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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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机 PLC 控制技术:在轨道吊上实现整机 PLC 控制,从单机自动化开
始,逐步实现联网信息化和全自动化;

(2)控制管理和信息自动化技术:在轨道吊上实现控制中心与机上无线联
网、控制管理及信息自动化,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3)大车自动纠偏技术: 主要借助 PLC 自动控制和电脑无线联网控制管
理,实现大车的自动纠偏;

(4)光纤光栅长期实时安全监测系统应用技术:采用高精度、远距离、分布
式的光纤光栅传感技术,通过对起重机运行情况,特别是结构应力、振动、起升
载荷和环境载荷的实时、在线的长期监测,对起重机的载荷状态、利用情况、安
全状况以及疲劳寿命等做出准确的判断,为起重机的使用、维修提供依据,从而
提高起重机的经济性和安全性。

(5)全数字交流速度控制的多传动控制技术:通过采用先进的速度控制器,
设置公共 IGBT 整流单元,使小车行走机构同俯仰机构共用一套全数字式调速装
置,系统采用微机控制数字调节,对调节器的各参数进行数字设定。整套装置可
同 PLC 装置建立联网通讯控制,节约成本。

(6)智能监控管理系统:通过重新编制、优化管理软件,加强对起重机的智
能管理。起重机通过人机智能化互动界面,可实时反应整机状态,为系统诊断和
排除故障,提供在线帮助,可记录每天的工作并根据要求自动分析数据形成报
告,还可和地面电脑联网共同管理起重机。

(7)整机联锁保护技术:根据设备情况,通过反复试验和调试,将设备各限
位、探测、计数等装置通过处理器智能联锁,保证各动作先后次序,为整机提供
安全保障。

(8)结构轻型化技术:通过采用国际先进的有限元分析软件精确设计计算和
现场试验,在部分结构上采用比普通碳素结构钢有较高的屈服点σs 或屈服强度
σ0.2(30~80kgf/mm2)和屈强比σs/σb(0.65~0.95),较好的冷热加工成型性,
良好的焊接性,较低的冷脆倾向、缺口和时效敏感性的低合金高强度钢,使整机
轻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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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节能控制技术:通过集成和合作研发,采用全数字交流速度逆变器形成
能量反馈系统,它可将货物下降时的势能转化为电能并储存,同时集成谐波抑制
及无功功率就地补偿技术对主变功率因数自动进行补偿,可提高功率的利用率,
节约利用能源。

(10)防摇技术:通过吸收、集成国外数字式电子防摇系统,消除吊具的摇
摆,使设备即使在六级风以上也可安全自如的作业,提高作业效率。

3、市场营销和业务开拓计划

(1)加大沿海港口市场营销

公司在长江水系、珠江水系的内河港口以及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的沿海
港口的市场营销较强,为加强在国内沿海港口的销售和服务,公司将进一步加大
东南沿海地区(包括福州港、泉州港、厦门港)以及西南沿海地区(包括防城港、
钦州港、北海港、海口港、湛江港等)的市场营销建设。

(2)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特别是东南亚市场

鉴于集装箱装卸设备的海外市场前景广阔,特别是东南亚地区成为未来国际
贸易的新兴热点之一,其港口建设大规模展开,对集装箱装卸设备的需求也大幅
上升,公司未来将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通过直销、区域代理等方式推动公司产
品的海外销售。

(3)稳步进入铁路集装箱市场

公司计划加大对铁路集装箱货运市场的市场营销,抓住未来铁路集装箱中心

站和集装箱办理站的装卸线和堆场大规模建设的机遇,稳步进入铁路集装箱市
场。此外,公司计划通过加强与现有港口客户的合作关系,紧扣目前快速发展的
集装箱水铁联运需求,进一步拓展港口铁路集装箱办理站市场。

4、人力资源计划

为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公司将不断加大人力资源开
发与管理力度。一方面要积极引进港口机械和电气领域高素质、高层次的研发及
管理人才(特别是具有丰富经验的技术带头人);另一方面要积极培养和引进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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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业知识,适应市场开拓所需的成熟营销人才。同时,本公
司将持续建设学习型组织,通过鼓励员工自学、组织外部专家对员工进行专业培
训、选派相关员工深造等方式提升员工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不断扩充本公司专
业化人才队伍。通过实施科学的激励机制,公司将逐步建立起一支稳定、优秀、

高效的技术开发队伍、营销队伍和管理队伍,使人力资源水平不断满足业务迅猛
发展的需要,确保公司继续保持稳定的良性运营趋势。

5、筹资计划

公司目前正处于发展的关键阶段,将利用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利时机,
有效缓解公司现阶段计划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走生产经营和资本经营相结合的
发展道路。公司力求以最优的筹资组合及最低的筹资成本,为持续发展筹措更多
资金,保持良好的经营业绩,为全体股东带来更好的回报。

6、收购兼并及对外扩充计划

根据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与目标规划,公司在适当时机考虑通过收购、参股
或合作生产的方式,与长江中上游和沿海的集装箱装卸设备生产厂商、轨道吊和
岸桥主要零部件的生产厂商以及起重机械的设计公司进行合作,延伸产业链,扩
大收入来源,并提升公司的技术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良性发展。

二、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公司在拟发行当年和未来两年的发展计划,有如下假设条件:

1、国家宏观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状态,无对公司生产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不可抗力因素;

2、国家对集装箱运输业、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业的产业政策未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

3、公司所遵循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无重大不利变动;

4、公司股票发行顺利,募集资金及时到位,投资项目顺利投入;

5、公司保持现有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该类人
员无重大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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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公司经营成果和重大决策等造成的不
利影响。

三、实施上述计划面临的主要困难

1、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各项具体发展计划,需要雄厚的资金支持,在本
次募集资金到位前,资金短缺是公司未来发展的最大约束。

2、成为公众公司后,将在战略规划、组织设计、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和内
部控制等方面对公司的管理提出更大挑战。募集资金到位后,资本实力、业务规
模的迅速扩张给公司在上述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公司未来几年将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竞争的加剧
以及生产规模的扩大,对高级管理人才、营销人才、研发人才和专业人才的需求
将变的更为迫切,公司面临如何进行人才培养、引进等方面的挑战。

四、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轨道吊和岸桥等集装箱装卸设备的研发、生
产、安装和销售,上述发展计划是根据公司主营业务的现状及发展战略,并综合

考虑了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经过认真分析和调研而制定的。

公司未来各项发展计划仍将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并依然侧重于技术
和产品的开发与创新、市场和业务开发以及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与现有业
务模式基本保持一致性和延伸性。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相辅相成、密不
可分,是现有业务的发展和提升。如能顺利实施上述发展计划,将从根本上提高

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
能力。

五、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实现上述业务目标的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于公司实现上述业务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募集资金的到位将解决公司发展所遇到的资金瓶颈问题,同时也为公司

在资本市场上的持续融资开辟通道,使公司的未来发展有了资金保证,为实现销
售收入年均增长 30%以上的经营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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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的投入将有利于公司加快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创新,大幅度提高
公司轨道吊和岸桥的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本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3、公司成为公众公司后,可较快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增强公
司对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所需优秀人才的吸引力。此外,公司上市将有助于公司
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增强运营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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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围绕主营业务进行,内容包括新建生产基地,以全面
提高轨道吊和岸桥的产能,保持公司在集装箱装卸设备领域的产品优势,同时配

套建设技术研发中心,以提升技术研发水平,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预计募集资金数额

本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 5,000 万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49,950 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及投入情况

根据公司 2011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
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 5,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下列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项目核准情况
(万元) (万元)
105 台轨道吊、24 台岸桥产能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0,356 35,425
扩建项目 锡发改许外(2011)第 120 号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方向,是本公司未来发
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募集资金与项目资金需求不符的解决办法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将通过公司自行筹资
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则超募资金按照以下先后顺序有
计划地进行使用: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归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募集

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要,通过银行借款、自有资金等方式筹
集资金支付相关投资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履行必要程序后置换先期投入的其
他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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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一)应对国内市场迅速发展的需要

近 20 年来,我国沿海港口整体上已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层次清晰、功能明
确的港口布局形态和专业化运输系统。沿海港口总体上呈健康、平稳、持续发展
态势,在旺盛的运输需求带动下,货物吞吐量特别是集装箱吞吐量持续快速增

长。此外,随着国内贸易的快速发展,近些年我国内河水运市场日趋活跃,进入
了快速发展的时期,内河水运运输船舶大型化、标准化趋势明显,集装箱运输量
开始高速增长。在上述背景下,我国沿海和内河港口的建设步伐均明显加快,港
口呈现出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发展趋势。同时,我国的铁路集装
箱运输也开始快速发展,从 2004 年开始,铁道部部署了 18 个集装箱中心站和 40
个集装箱办理站的建设和改造,目前正处于建设和发展期间。

国内集装箱运输市场的快速蓬勃发展,对港口和铁路的集装箱运输配套设施
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对集装箱装卸设备的需求量飞速提升,另一方
面对集装箱装卸设备的差异化要求更高。通过建设募投项目,公司将进一步发挥
公司在集装箱装卸设备的专业化优势,不断稳固和提升公司在国内市场的市场份
额,满足国内迅速发展的市场需求。

(二)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

2008 年金融危机过后,国际集装箱装卸设备市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东南亚
等新兴市场成为国际贸易市场的新兴热点,对集装箱装卸设备的需求迅速提升,

成为未来国际集装箱装卸设备市场的新增长点。东南亚地区等新兴市场对集装箱
装卸设备的需求量增长较快,并且对产品的价格、规格、运输、安装等提出了一
系列的要求。此外,国际其他重要集装箱装卸设备生产厂商逐渐从金融危机中恢
复过来,准备重新积极参与到东南亚等国际新兴市场,市场竞争逐渐激烈。

目前公司已经在国内集装箱装卸设备市场确立了一定的优势地位,并从 2010

年进入到印度尼西亚等东南亚市场,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能够进一步提升公
司的综合竞争力,稳步拓展国际新兴市场,更好地应对来自各方面的竞争。

(三)企业自身发展及整体战略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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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发展成为我国具备轨道吊和岸桥资质和生产能力的专业化集装箱装卸
设备生产厂商。但面对集装箱运输快速发展所带来的机遇,公司深受产能不足的
困扰。

公司在轨道吊和岸桥的研发、生产、安装与销售方面具有很强的核心竞争能
力,但随着市场对集装箱装卸设备提出了更高要求,其他竞争对手不断进入该市
场,并纷纷加大投资和加快创新,公司必须具备适应市场需求的生产能力和研发
能力,才能巩固和提升市场份额,才能保证始终走在行业前列,为社会提供节
能、环保、低碳的集装箱装卸设备产品。

本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产品性能,大大提高其生产能力及研发能
力,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使其适应市场对轨道吊和岸桥的迅速增长的需求,为
港口和铁路提供高质、环保、节能的国产化装备。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105 台轨道吊、24 台岸桥产能扩建项目”,是公司满足
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和全面技术升级的需要,以及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全

面提高公司持续发展能力而采取的重要举措,对公司增强核心竞争力、巩固和提
升公司市场竞争地位具有重要作用。

(一)公司新增产能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 18 个月。公司针对市场需求制定了分步骤的产能扩
张计划,预计开始建设后的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的达产率分别为 50%、80%和
100%。

项目完全达产之后,轨道吊和岸桥的产能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原设计生产能力 项目实施后生产能力 增加量 增加比例
产品类型
台 吨 台 吨 台 吨 台 吨
轨道吊 40 13,000 145 47,000 105 34,000 262.5% 261.5%
岸桥 8 4,000 24 12,000 16 8,000 200.0% 200.0%

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前公司的岸桥产能为其租赁场地的产能;项目实施后公司将不再租赁该场地,岸
桥的产能全部来自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岸 桥 和 轨 道 吊 均 为 集 装 箱 装 卸 设 备 , 均 属 于 《 起重 机 械 分 类 》 ( G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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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76-2006)中的桥架型起重机,两种产品的原材料、主要零部件、核心技术、
生产工艺、装配工艺相似,可共享包括厂房、生产设备、技术工人等在内的大部
分项目生产资源及销售网络。两种产品产能之间存在替换性,根据制造两种产品
所占有的生产资源情况推算,1 台岸桥的产能对应 3 台轨道吊的产能。因此,产

能在轨道吊和岸桥之间的分配是相对的,可根据市场需求合理安排和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产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能够更好地适应快
速发展的市场需求。在巩固轨道吊和轻型岸桥产品的市场优势的同时,通过加大
研发和创新,提高轨道吊和岸桥产品的技术水平,并充分发挥公司在各个品种规
格产品上的竞争力,稳固和提升市场占有率。

(二)市场需求分析和预测

1、国内港口集装箱运输快速发展带动集装箱相关行业稳步发展

(1)内河港口集装箱运输高速发展

① 内河港口集装箱吞吐量情况

我国内河集装箱运输虽然起步较晚,但随着外贸和内贸需求的快速增长而发
展迅速,已形成了以长江干线和珠江水系为主体的长三角和珠三角集装箱物流网
络体系。2005~2011 年,内河集装箱吞吐量一直保持稳步快速增长,年均增长
20.7%。内河港口集装箱吞吐量的增长带动了轨道吊和轻型岸桥等集装箱装卸设

备的需求,从而刺激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业的多方位发展。

2005 年~2011 年我国内河港口集装箱吞吐量
年 度 2005 年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集装箱吞吐量(万 TEU) 562 782 974 1,158 1,220 1,468 1,736
较上年同期增长率 12.9% 39.1% 24.6% 18.9% 5.4% 20.3% 18.3%
资料来源:(1)2005~2009 年数据来自于《集装箱装卸设备行业研究报告》(原始数据来自于 2005~2007 年《公
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统计公报》和 2008~2009 年《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2)2010 年和 2011
数据来自于相应年度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

② 内河水运建设投资快速增长

“十一五”期间国内累计完成内河水运建设投资 1,158 亿元 ,年均复合增
长率为 24.35% 。在“十二五”期间,我国政府将继续加大内河水运建设,预计将
实现投资超过 2,000 亿元,将会促使内河集装箱运输继续稳步快速发展,保证了

内河港口对轨道吊和轻型岸桥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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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国家对内河水运发展给予大力政策支持

2011 年 1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提出内河
水运发展的建设目标:“利用 10 年左右的时间,建成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
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建成比较完备的现代化内河水运安全监管和救助体系,运
输效率和节能减排能力显著提高,水运优势与潜力得到充分发挥,对经济发展的
带动和促进作用显著增强。2020 年,全国内河水运货运量达到 30 亿吨以上,建
成 1.9 万公里国家高等级航道,长江干线航道得到系统治理,成为综合运输体系
的骨干、对外开放的通道和优势产业集聚的依托。长江等内河主要港口和部分地
区重要港口建成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港区。运输船舶实现标准化、大型化,

长江干线运输船舶平均吨位超过 2,000 吨。”2011 年 3 月,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关
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
“以内河主要港口为重点,加快规模化、专业化港区建设,建成一批集装箱、汽
车滚装、大宗散货等专业化泊位。”2011 年 3 月全国人大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中提出“大力推进长江等内河高等级航道建设,
推动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和港口规模化发展。”2011 年 5 月,交通运输部发布的
《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推进重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和武汉
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以主要港口为重点,加快内河港口规模化、专业化港区

建设,建成一批集装箱、汽车滚装、大宗散货等专业化泊位”。我国政府对于国
内内河水运继续加大建设和投资,将会促使内河集装箱运输继续稳步快速发展,
保证了内河港口对轨道吊和轻型岸桥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

(2)沿海港口集装箱运输的复苏和稳步发展

① 沿海港口集装箱吞吐量情况

在我国,主要沿海港口和内河港口正积极快速发展,极大地促进了我国集装
箱装卸设备制造业的发展。我国港口一直保持着较快的发展速度,港口吞吐量以

年均近 30%的速度增长,已连续六年居全球首位。2008 年金融危机爆发之后,港
口集装箱运输曾一度出现低迷,但是从 2010 年开始我国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开始恢
复并实现快速增长,港口集装箱运输走出低谷,逐步回暖。2010 年和 2011 年的
全国沿海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分别完成 13,145 万 TEU 和 14,632 万 TEU,分别同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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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增长 19.3%和 11.3%,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态势良好,对我国集装箱装卸设备的
需求市场有着积极的影响。

2005 年~2011 年我国沿海港口集装箱吞吐量
年 度 2005 年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 2011
集装箱吞吐量(万 TEU) 7,002 8,579 10,500 11,700 11,000 13,145 14,632
较上年同期增长率 23.7% 22.5% 22.0% 11.5% -5.6% 19.3% 11.3%
资料来源:(1)2005~2009 年数据来自于《集装箱装卸设备行业研究报告》(原始数据来自于 2005~2007 年
《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统计公报》和 2008~2009 年《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2)2010 年
和 2011 数据来自于相应年度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


② 沿海水运建设投资大力发展并稳步增长

“十一五”期间国内累计完成沿海水运建设投资 4,972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

率为 15.24% 。在“十二五”期间,我国政府将继续加大沿海水运建设,将会促使
沿海集装箱运输继续稳步快速发展,保证了沿海港口对轨道吊和重型岸桥持续增
长的市场需求。

③ 政府进一步支持加大沿海水运发展

2011 年 3 月全国人大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中提出“完善煤炭、石油、铁矿石、集装箱等运输系统,提升沿海地区港口群现
代化水平。”2011 年 5 月,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
提出,“十二五”时期沿海港口规划新增深水泊位约 440 个,重点推进煤炭、原
油、铁矿石和集装箱码头建设;把握建设节奏,充分发挥既有设施能力,稳步推
进干线港集装箱码头的建设,相应发展支线港、喂给港集装箱码头。加快形成内

贸集装箱运输体系。规划通过新建和挖潜,新增集装箱码头通过能力 5,800 万 TEU。

(3)集装箱化率稳步提升保证了集装箱专业化装卸设备的需求稳定增长

集装箱运输具有经济效益高、运输效率高、适合组织多式联运等特点,逐渐
成为国际贸易中货物运输的重要方式。集装箱运输也是我国港口货物运输的重要
方式之一,在港口货物运输量中的比重呈现逐年增高的趋势(2009 年受到金融危
机的影响而暂时性减缓),使得各港口不断加大专业化集装箱装卸设施的建设,
专业的集装箱装卸设备的采购量也逐年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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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运输方式在港口货物吞吐量中的比重
年 度 干散货 件杂货 液体散货 集装箱 滚装汽车
2005 年 56.8% 12.7% 12.0% 14.3% 4.2%
2006 年 56.4% 12.6% 10.7% 16.0% 4.4%
2007 年 55.6% 13.8% 9.9% 17.1% 3.7%
2008 年 56.6% 12.1% 9.4% 18.0% 3.9%
2009 年 57.5% 11.2% 9.7% 16.7% 4.9%
2010 年 57.7% 10.7% 9.6% 17.1% 4.9%
2011 年 58.3% 10.1% 9.1% 17.7% 4.8%
资料来源:(1)2005~2009 年数据来自于《集装箱装卸设备行业研究报告》(原始数据来自于 2005~2007 年
《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统计公报》和 2008~2009 年《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2)2010 年
和 2011 数据来自于相应年度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3)表中干散货、件杂货、液体散货分
别指不采用集装箱或滚装汽车方式运输干散货、件杂货、液体散货的运输方式。


(4)国内港口大规模规划建设确保集装箱装卸设备持续稳定的需求

为促进我国交通运输业的稳步发展,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发展规划。对于内
河港口,国家在《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中提出在 2020 年全国内

河水运货运量达到 30 亿吨以上,较 2010 年的 18.86 亿吨 增长 59.07%以上。对于
沿海港口,国家在《“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中
提出在 2015 年实现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 78 亿吨,较 2010 年的 56.45 亿吨 增长
38.17%;实现沿海港口集装箱吞吐量 1.85 亿 TEU,较 2010 年的 1.31 亿 TEU 增长
41.22%。

为满足我国对外贸易和国内贸易快速稳步发展的需求,国内主要港口都已经
制定了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大集装箱装卸设施的建设。根据《集装箱装卸设备行
业研究报告》的统计,规模以上沿海港口 2020 年规划集装箱吞吐量同比 2010 年
实际吞吐量增长 190%~340%,主要内河港口 2020 年规划集装箱吞吐量同比 2010
年实际吞吐量增长 150%~1000%。集装箱港口的大规模改造和新建将为集装箱装
卸设备未来 10 年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保证。

2、东南亚等国际新兴市场成为集装箱运输的新增长点

集装箱运输承担了全球经济社会中件杂货物贸易绝大部分的运输任务。随着
经济全球化和制造业向亚洲地区转移,特别是 2008 年金融危机以后,东南亚等国
际新兴市场逐渐成为国际贸易的新增长点,全球贸易运输的需求将进一步稳定增

长,从而引发集装箱船舶运量的快速增加,东南亚等地区的港口集装箱吞吐量逐
年快步提升,东南亚等国际新兴市场对轨道吊和岸桥的需求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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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铁路集装箱运输发展将进一步刺激轨道吊的市场需求

国内集装箱运输在铁路货物运输中的比重一直偏低,2000 年至 2009 年铁路
的集装箱运量只占铁路货物发运量的 2~3%,远低于发达国家 30%的平均水平。

(1)集装箱中心站和办理站的大规模建设

2004 年初国务院批准的《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中提出,在哈尔滨、沈阳、大
连、北京、天津、郑州、西安、武汉、青岛、上海、宁波、广州、深圳、成都、
重庆、兰州、乌鲁木齐、昆明等省会城市及港口城市布局并建设 18 个集装箱中心
站。改造 40 个大城市、大型港口和主要内陆口岸所在地的集装箱专办站,保留
100 个左右的集装箱办理站。

目前由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上述集装箱中心站和办理站的建设
和运营。2008 年 3 月,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中铁联合国际集装
箱有限公司进行了 32 台轨道吊的招标,标志着铁路集装箱装卸设备市场的大规模
展开。此外,随着制造业由沿海向重庆、安徽等中西部地区转移,铁路集装箱运
输的需求也将进一步增长,铁路集装箱运输在未来多年内都将成为国内铁路货运
的亮点。

根据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和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物流工程分会联合编
制的《集装箱装卸设备行业研究报告》,2011 年~2015 年铁路市场对轨道吊的需
求量超过 200 台。

(2)港口铁路公司的水铁联运业务量大幅增长

2009 年 3 月,国务院发布《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要“依托已有的
港口、铁路和公路货站、机场等交通运输设施,选择重点地区和综合交通枢纽,
建设一批集装箱多式联运中转设施和连接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的转运设施,提高铁

路集装箱运输能力,重点解决港口与铁路、铁路与公路、民用航空与地面交通等
枢纽不衔接以及各种交通枢纽相互分离带来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多次搬倒、拆装
等问题,促进物流基础设施协调配套运行,实现多种运输方式“无缝衔接”,提
高运输效率。”

2011 年 3 月,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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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强主要港口的铁路、公路集疏运通道建设,
实现高等级公路或高速公路与内河主要集装箱港区的联接。”并要“加强与其他
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促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积极推进集
装箱、大宗货物的水铁联运。”

2011 年 5 月,交通运输部和铁道部签署《关于共同推进铁水联运发展合作协
议》 ,明确提出要开展集装箱等铁水联运示范项目建设,并加快港口铁水联运集
疏运场站、设施设备建设,通过建立紧密务实的长效合作机制,共同推进铁水联
运发展。

国内沿海和内河重要港口近些年来响应市场需求,在政府相关政策的大力支
持下,也纷纷开展水铁联运业务,并且业务量逐年大幅增长,其中 2010 年的部分
重要港口的集装箱水铁联运业务量较上年增长超过 100%。

2010年度部分港口铁路运送集装箱吞吐量统计表

单位名称 2010年集装箱吞吐量(TEU) 同比上年增长
大连港铁路公司 162,488 124%
北良铁路运输公司 983 -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300,756 161.7%
秦皇岛港铁路运输公司 27,770 103.8%
连云港铁路运输公司 122,918 147.7%
上海港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1,923 85%
宁波港铁路有限公司 33,596 -
广州港铁路公司 5,944 135.8%
湛江港铁路公司 35,900 149%
防城港铁路管理中心 57,304 132.6%
合计 819,582 -

来源:中国交通运输经济信息网

但目前国内铁路疏港占比仍只有 2%左右,远低于国际港口的 10~30%。港口

铁路公司的水铁联运业务已经开始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并将在政府相关政策的引
导和支持下取得更大的发展,极大地刺激了集装箱运输相关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和
改造升级,进一步扩展了轨道吊的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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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节能环保政策刺激了轨道吊和岸桥的快速发展

2009 年 11 月 25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到 2020 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
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40%-45%,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中长期规划,并制定相应的国内统计、监测、考核办法。2011 年 3 月 14 日,全国
人大十一届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的决议。纲要中提出,到 2015 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指标和单位国内生产
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指标比 2010 年分别下降 16%和 17%,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化
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氧、氮氧化物)累计同比下降 8~10%。

2008 年 9 月,交通运输部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节能中长期规划纲要的
通知》中提出,2015 年、2020 年的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较 2005 年分别
下降 8%、10%左右 。2011 年 5 月,交通运输部在《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
中再次提出,“与 2005 年相比,力争“十二五”末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
下降 8%。”

2007 年 12 月,交通运输部在《关于港口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对
于新建港口工程项目,应优化装卸工艺和设备选型设计,选用低能耗、高效率的
装卸设备,优先选用以电能作为动力源的装卸设备。改进各类码头装卸工艺系
统,使系统各环节能力匹配,提高装卸效率、降低能耗。”“对于现有港口的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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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改造项目,应逐步更新改造耗能高、效率低的老旧设备,提高装备的整体技术
水平,减少能耗及废气排放,提高作业效率。”2008 年 9 月,交通运输部在《关
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节能中长期规划纲要的通知》中提出,“加快港口装卸机械
技术升级改造,推进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油改电”技术改造工作,淘汰高

耗能、低效率的老旧设备。加快发展轨道式龙门吊等高能效港口装卸设备和工
具,引导轻型、高效、电能驱动和变频控制的港口装卸设备的发展,提高能源使
用效率。” 2011 年 3 月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
河水运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要“着力构建绿色内河水运体系。将节
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理念贯穿于内河水运的规划、设计、施工、养护和运营全过
程”,并“推广使用高能效港口装卸和传送设备”。

轨道吊和岸桥有着优异的节能环保优势,而这些产品的客户主要为国有企
业,对于国家的节能环保政策贯彻实施力度很大,因此,在未来的老旧码头改造
和新港建设中将会出现大规模的轨道吊替代轮胎吊、岸桥替代门座起重机的趋
势,为轨道吊和岸桥的未来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市场基础。

5、港口的自动化和信息化将引领轨道吊和岸桥向更高层次发展

随着国际集装箱运输业的高速发展以及数字化技术的普及,目前在英国、德
国、荷兰、日本等发达国家以及亚洲地区的新加坡、上海等地均出现了自动化集
装箱码头,其优点是作业效率高,使用人力少,生产安全性好。虽然采用自动化
或半自动化的装卸设备,设备系统的购置成本会提高,码头运营维护管理技术要

求也会提高,但在国际航线枢纽港口集装箱吞吐量日益增长的巨大压力之下,对
自动化集装箱码头的需求也逐年提升。

2011 年 3 月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
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在内河水运建设中要“提升科技和信息化水
平”,并“加强基于 AIS、物联网等技术的船岸信息交换、集装箱和危险货物运

输监控的技术研究和示范应用,逐步实现全程监控”。随着未来我国对港口自动
化和信息化建设需求的逐渐加大,全自动化轨道吊和岸桥的产品优势将全面体
现,市场需求也将会得到进一步提升。

6、市场容量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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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和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物流工程分会联合编
制的《集装箱装卸设备行业研究报告》预测,2011-2015 年我国轨道吊和岸桥的总
市场容量均将分别超过 1,200 台和 800 台。

(三)新增产能消化分析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轨道吊和岸桥的产能将达到 145 台(47,000
吨)和 24 台(12,000 吨),比 2010 年公司产能增长 262.5%和 200%。公司已充分

认识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带来产能扩张较快的局面,但基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产品的市场容量、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以及订单情况,公司管理层有信
心消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

1、市场容量保持持续增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广阔

(1)市场容量保持持续增长

根据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和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物流工程分会联合编

制的《集装箱装卸设备行业研究报告》预测,2011-2015 年我国轨道吊和岸桥的销
量将保持 20%左右的增长率,未来五年市场容量均将分别超过 1,200 台和 800 台。
具体分析参见本节“三(二)市场需求分析和预测”。

(2)公司现有产能已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目前,公司现有产能已得到充分利用,产能与市场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在
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公司采取优先保障重点客户、优先生产中高毛利率
产品的策略,但客观上导致公司在所有客户和全部规格型号产品上的竞争优势没
有得到充分发挥。新项目建成后将使现有市场需求得以充分满足,将消化相当部
分的新增产能。

2、公司在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业具有优异的竞争优势

与主要竞争对手相比,公司在产品技术、成本、质量稳定程度、安全运行记
录、售后服务以及市场开拓能力上都具备较大的优势。随着公司的成功上市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在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品牌形象、资金实力、成本控
制、售后服务等方面将进一步扩大与主要竞争对手的差距。详细分析参见 “第
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和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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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销售订单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签署但尚未实现销售收入的销售订单及已
中标的订单总额为 80,732.48 万元(具体参见“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四)
产销情况”)。公司目前已签署的销售订单完全可以满足公司后续的生产。

鉴于目前公司受制于产能不足的现状,只能优先保障重点客户和选择毛利率
较高的订单。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发挥其产品系列化的优势,积极争取到更多

的销售订单。

4、消化新增产能的具体措施

公司经过广泛的市场调查和论证,决定实施轨道吊、岸桥产能扩建项目。该
项目建成后,公司的实际产能将达到 145 台轨道吊(47,000 吨)和 24 台岸桥
(12,000 吨)。为此,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开拓市场、消化新增产能:

(1)巩固和继续开发国内市场

公司已发展成为我国具备轨道吊和岸桥资质和生产能力的专业化集装箱装卸
设备生产厂商。公司将继续发挥轨道吊和岸桥的专业化优势,巩固轨道吊和岸桥
的内河港口市场,进一步提高轨道吊在沿海港口的市场占有率,积极开拓轨道吊
的铁路集装箱运输市场和岸桥的沿海港口市场,并开发轻小型岸桥产品,开发和
培育内河小型港口的岸桥市场。

(2)继续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

2008 年金融危机之后,东南亚等亚洲市场成为国际贸易的新热点之一,对集

装箱装卸设备的需求快速上升。公司将利用现有合作渠道,继续开拓东南亚市
场,并积极拓展亚洲其他市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在技术装备、
生产规模、经济实力、产品价格等方面具备国际竞争力。公司将密切关注国际市
场需求,研究国际市场特点,适时扩大在国际市场的参与程度。

(3)实施品牌化战略,树立强势品牌形象

公司经过几年的发展,已在全国市场特别是内河港口客户中建立了较高的品
牌知名度和影响力,随着未来产能的释放和产量的扩大,公司将继续加强在内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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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平面媒体以及组织各类活动进一步强化公司品牌在用
户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本次成功发行上市后,公司将利用此契机加大企业品牌和企业形象的推广,
同时,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使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进
一步扩大,从而有力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

(4)加快新产品的研发,提高核心竞争力

技术创新能力是企业竞争力的主要源泉。多年来,正是依靠不断技术创新,
公司在集装箱装卸设备领域特别是轨道吊和轻型岸桥方面走在行业前列,从而确
立了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产能扩建项目配套的技术研发中心建成后,公司的研
发能力将大大增强,公司还将在产品的节能化、智能化、信息化、自动化、柔性
化等方面加大研发力度,以适应和引导市场不断提升的需求。依靠持续的技术进

步和新产品开发,保持和扩大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从而扩大产品销售,提高市场
份额。

综上所述,集装箱装卸设备得益于集装箱运输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国家政策的
扶持,未来具有较大的增长空间。作为行业内的领先企业,特别是公司发行上市
并成功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竞争优势更加明显,将成为行业市场容量增长

和结构调整的主要受益者,具备消化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而新增产能的良好
基础。同时,为了保证产能增长与公司市场开拓、生产管理能力提高的平衡发
展,公司制定了分步释放产能的计划,有效降低产能消化的风险。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的核准情况

本项目已经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项目核准文号为:锡发改许外
(2011)第 120 号。

(二)项目投资概算和资金运用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 40,356 万元,其中利用自筹资金 4,931 万元购置本项目
所需土地使用权,拟投入募集资金 35,425 万元用于本项目的其他投资:建筑工程
投资 9,981 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16,042 万元,软件等无形资产投资 1,49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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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基本预备费 3,244 万元;研究开发费用 1,000 万元;项目铺底流动资金 3,667
万元,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类 别 投资总额(万元) 占投资额比例
一、土地及固定资产投资 30,954 76.70%
1、土地使用权 4,931 12.22%
2、建筑工程投资 9,981 24.73%
3、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16,042 39.75%
二、软件等无形资产投资 1,490 3.69%
三、基本预备费 3,244 8.04%
四、研究开发费用 1,000 2.48%
五、铺底流动资金 3,667 9.09%
合计 40,356 100.00%


1、土地购置费

本项目选址位于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西拓区,宗地面积共计 102,718.70
平方米,土地出让价款共计 4,930.50 万元,土地分两次出让:

公司与无锡市国土资源局于 2010 年 1 月 27 日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3202022010CR0007),土地宗地面积 84,707.20 平方米,出让价款
为 4,065.95 万元。公司已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锡滨国用(2011)第 307 号)。

公司与无锡市国土资源局于 2010 年 8 月 19 日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3202022010CR0044),土地宗地面积 18,011.50 平方米,出让价款
为 864.55 万元。公司已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锡滨国用(2011)第 308 号)。

公司已于 2010 年用自有资金支付上述土地的出让款,不使用募集资金。

2、建设工程投资

项目的建设工程投资包括 7 个生产车间、1 栋办公楼、2 个露天堆场以及公用
工程的投资,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类 别 单位 金额
1 1~7#车间 万元 6,470.40
2 1~2#堆场 万元 492.48
3 办公楼 万元 1,484.00
4 公用工程 万元 1,534.24
小计 万元 9,9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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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备购置

本项目需要采购加工设备、检测设备、起重设备和其他生产设备等用于产品
生产安装的设备 14,556.35 万元,并采购用于研发中心的研发设备 1,018.82 万
元。此外,设备安装费按照设备购置费的 3%估算。

设备采购明细参见本节“四(三)4、主要设备配置”。

类 别 单 位 金 额
一、生产设备 万元 14,556.35
1、加工设备 万元 10,860.45
2、检测设备 万元 45.90
3、起重设备 万元 1,770.00
4、其他生产设备 万元 1,880.00
二、研发设备 万元 1,018.82
三、设备安装费 万元 467.26
小计 万元 16,042.43


4、软件等无形资产投资

本项目计划采购生产和研发用软件 1,490.00 万元,具体明细参见本节“四
(三)5、软件配置”。

5、基本预备费

按土地及固定资产投资、软件等无形资产投资总和的 10%估算,基本预备费

为 32,444,039 元。

6、研究开发费用

为保证研发中心的技术和产品研发计划完成,本项目计划投入研究开发费用
1,000 万元。

具体研究内容参见本节“四(三)7、研发目标和计划”。

7、铺底流动资金

对于铺底流动资金的估算,采用流动资金估算表进行,确保生产基地的生产
经营活动能够正常展开。铺底流动资金为 3,667 万元。

(三)项目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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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建设内容

新厂区占地 102,719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62,650 平方米,项目的主要建构筑
物包括 7 个生产车间、1 栋办公楼、2 个露天堆场、道路和广场等。

其中,项目 配套建设 的技术研 发中心 位于办公 楼的一楼 ,建筑 面积约为
1,500 平方米。

2、项目选址

本项目位于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西拓区。无锡市滨湖区地处长江三角洲
腹地,区位条件优越,交通环境便利,集工业、商贸、物流于一体,是以机械加

工、电子(不含电镀)、纺织(不含印染)、物流为投资重点的无锡市市级重点
开发区。

3、项目的生产工艺流程

本项目采用的技术为行业通用的技术以及公司的长期技术积累。

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主
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4、主要设备配置

(1)加工设备

工 艺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数 量
预处理类 钢板预处理生产线 QXY
喷涂生产线 PY-332
喷涂类 高压无气喷涂机 GP2569
板材抛丸机 GDP25
全自动生产焊接线 TR
交流电焊机 BX3-500
CO2 保护电焊机 NB-500
自动角焊机 MZ-630
焊接类
可控硅直流机 ZX5-800
氩弧焊机 NSA-160
等离子切割机 LGK-60
烘干箱 101A-2
机加工类 数控加工中心 VMC-1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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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艺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数 量
万向摇臂钻床 Z32K-A
摇臂钻床 Z3050*16
台钻 Z512B-1
数控钻床 GD1500H/NC
数控切割机 GS-4000
激光切割机 Hyper Gear 510
等离子切割机 DN1530
立式车床 C5280
数控车床 JOBBER XL
车床 C630
万能升降铣床 XA6132
数控铣床 clx2503
铣边床 XB-6
卧式镗床 T618
数控镗床 T2250
镗削头 1TA40
岸桥专用镗床 JT6212
插床 B5032
牛刨 B665
万能外圆磨床 M1432B
带锯床 GZ4025
液压专用压装机 3000KN
数控锻压机床 TYMC-30
压装类
5T 单臂自由锻电液锤 DYC-5DC
开式可倾压力机 JC23-63
空气压缩机 V-0.67/7kg
轴承加热器 AUELY-40
剪板机 Q11-8×2500
液压摆式剪板机 QC12Y-20×4000
折弯机 WC67K800/800
其他类 液压折弯机 WB67Y-100
钢轨磨平机 DG 系列
钢轨磨平机 GM-4 系列
电动弯管机 DWG-3B
渗炭炉 WZTG60*800
电动平车 5-200t KPX


(2)检测设备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 量
系列里氏硬度计 HLN-11A
X 射线探伤机 XXQ-2505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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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 量
超声波探伤仪 PXUT-320C
磁轭探伤仪 CJE-220J
数字覆盖层测厚仪 TT220
超声波测厚仪 TT110
红外线测温仪 TI120EL
全自动消除应力激振器 VA2508
电子吊秤 OCS-A-10t


(3)起重设备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 量
双梁桥式起重机 QD20/24.0m
门式起重机 16T
汽车吊 购置时根据需要


(4)研发设备

名 称 型号规格 数 量
减速机试验台(自制) ——
三坐标测量仪器 龙门式 Alpha Status
拉伸试验机 WDS-05,02,5,10,20KN
摩擦磨损试验机 M-200
硬度试验机 KB-3000S
振动试验机 K8
疲劳试验机 SPL-30
强度试验机 RD1130 型
拖动试验台(自制) ——
插头温升试验机 FZ-7803SA
工频耐压试验机 HZGP-300/50
匝间冲击耐压试验仪 ZJ-30S
拉伸试验机 WDS-05,02,5,10,20KN
电加热炉 RX
扫描探针显微镜 CSPM5500
金属材料分析仪 NXS-5
镜像光泽仪 A-4420
系列里氏硬度计 HLN-11A
X 射线探伤仪 XXQ-2505B
红外线测温仪 TI120EL
全自动消除应力激振器 VA2508
超声波测厚仪 TT110
激光经纬仪 J2-JDE
电子吊秤 OCS-XZ-10


(5)其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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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 量
立体仓库 购置时根据需要
叉车 3T
叉车 5T
运输车辆 购置时根据需要
通风设备 购置时根据需要


5、软件配置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 量
OA 办公自动化管理软件 英巴丝
ERP 系统 北京现代中软
生产监控系统 STC3.0
制造执行系统 百思福软件
Auto CAD Auto CAD 2010
PRO/E 绘图软件 Pro/ENGINEER Wildfire5.0
ANSYS 有限元分析软件 ANSYS 10.0


6、原材料供应

本项目的原材料主要有普板和锰板等钢材以及电控系统、减速机、吊具、电
动机等综合非标件。上述原材料均可根据现有渠道从国内进行采购,市场供应较
为充足,采购运输成本低,并已有较为稳定的供货渠道和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

7、研发目标和计划

建立以各类研发实验室和仿真技术研究室为基础的一流的研发条件,打造高
素质的研发队伍并形成一套高效的研发机制。以降低研发成本、提高产品质量、
缩短产品上市时间和提高产品技术附加值为出发点和根本考虑,积极推进标准化
建设战略和产品高端化战略以适应企业及市场的需求。

(1)产品研发计划

序号 产品研发名称 研发内容
推行产品系列化工作,形成 50t/30m、50t/35m、50t/40m、50t/45m、50t/50m、
50t/60m 轨道吊全自动和半自动系列产品。通过建立起重机跨距(及有效外
1 完善轨道吊系列产品
伸距)的系列化,使产品适应不同堆场面积的要求,以适应沿海港口和内河
港口集装箱发展的需求。
开发适合运河港口等小型内河港口的轻小型岸桥,为小型内河港口提供专业
2 轻小型岸桥
化的集装箱装卸设备,促进公司岸桥产品的全方位发展。
研究和提高岸桥的抗风载能力,同时增加其外伸距(增加到 65m)、起升高度
3 重型岸桥
和其吊具下的额定起重量(提高到 61t 双箱),并最终通过仿真研究来实现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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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产品研发名称 研发内容
桥的重型化和高效化,促进公司业务向沿海港口的稳步拓展。


(2)技术研发计划

序号 技术研发计划内容
1 整机PLC控制技术
2 控制管理和信息自动化技术
3 大车自动纠偏技术
4 光纤光栅长期实时安全监测系统应用技术
5 全数字交流速度控制的多传动控制技术
6 智能监控管理系统
7 整机联锁保护技术
8 结构轻型化技术
9 节能控制技术
10 防摇技术


(四)环境保护

1、主要污染物

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抛丸除锈过程产生的抛丸废气,调漆工序产生的调漆废
气,喷漆、局部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下料切割产生的切割废气及焊接工序
产生焊接废气。项目拟采取的治理措施为布袋除尘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纤维吸
附装置等措施。

水污染主要为含 COD、SS、氨氮、动植物油等生活污水,全部接管至附近的
胡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机械加工设备等,机械加工设备均布设在厂房内,通过
配置设备减震底座以及厂房隔声等方法降低噪声。

固体污染主要为废钢丸、边角料、废活性炭、废焊丝、焊条、废油漆桶和生
活垃圾,将通过分类设置和第三方有资质的专业回收公司回收。

2、项目环保审批情况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告 书 已 经 江 苏 省无 锡 市 环 境 保 护局 “ 锡 环 管

[2011]18 号”文批准,同意本投资项目的建设。

(五)项目的组织方式及实施进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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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时间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规划设计

项目审批

施工设计

土建施工

设备采购

安装调试

检查验收


(六)项目的财务评估

项目建设周期为 18 个月,项目建成后将形成新增 105 台轨道吊和 24 台岸桥
的生产能力。项目完全达产后,年营业收入 102,150 万元,年利润总额 13,226 万

元,按 15 年项目期计算,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 32.77%,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
率 31.17%(税后),全部投资回收期(税后)3.93 年。相关指标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 位 数据和指标
1 项目总投资 万元 40,356
2 年营业收入 万元 102,150
3 毛利率 % 26.57
4 年利润 万元 13,226
5 净利润率 % 12.95
6 所得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 % 35.98
7 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 % 31.17
8 投资回收期(税前) 年 3.52
9 投资回收期(税后) 年 3.93
10 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 % 32.77
11 盈亏平衡点 % 43.62


五、公司拟进行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

(一)预计形成的固定资产规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5 台轨道吊、24 台岸桥产能扩建项目”预计总投入
40,356 万元。整个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固定资产 26,023 万元,含建设工程 9,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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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机器设备 16,042 万元;整个项目需新征地 102,718.7 平方米,预计形成无
形资产(土地使用权)4,931 万元。

(二)拟进行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的必要性

1、作为国内专业化的集装箱装卸设备生产厂商,公司对自身提出了更高的
要求,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培育核心竞争力,在 5 到 10 年内维持扩大竞争优势;
并争取发展成全球知名、国内领先的一流集装箱装卸设备供应商。为实现上述目

标,公司需加大固定资产投入,引进先进生产设备。

2、公司现有产能已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在产能不足的情况下,公司只能优
先保障重点客户、选择毛利率较高的订单。虽然公司通过加班、增加生产班次以
保障生产,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公司的产能不足问题,行业发展规律要求本公司
提高生产能力和自动化水平。

3、公司现有生产基地已得到高效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新增厂房面积
53,920 平方米,新增土地面积约 154 亩,相对于现有厂区的条件而言,可以从根
本上缓解公司土地紧张与厂房面积不足导致产能受限的矛盾。

(三)固定资产与产能变动的配比关系

新生产基地完全达产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增长较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固定资产以及生产能力与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情况对比如下:

固定资产(万元) 设计产能 每单位产能需投入的固定资产
项 目
房屋 设备 合计 台 吨 万元/台 万元/吨
自有生产基地 1,846 1,753 3,599 40 13,000 89.98 0.2768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9,981 14,993 24,974 177 46,000 141.10 0.5429
增长幅度 441% 755% 594% 343% 254% 57% 96%

注释:
1、岸桥和轨道吊均属于桥架型起重机,两种产品的核心技术、生产工艺、装配工艺均相似,可共享包
括厂房、生产设备在内的大部分项目生产资源,因此产能在轨道吊和岸桥之间可以互相调整,根据两种
产品所占有生产资源的情况推算,1 台岸桥的产能对应 3 台轨道吊产能;
2、公司目前在两处地点开展生产,各处现有产能分别为:自有生产基地 40 台轨道吊(13,000 吨),租
赁场地 8 台岸桥(4,000 吨);
3、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设计产能为 105 台轨道吊(34,000 吨)和 24 台岸桥(12,000 吨),折合为
177 台轨道吊(46,000 吨);
4、原有生产基地的固定资产财务数据均为账面原值;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固定资产不含研发中心配置的研发设备及对应的设备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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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每单位产能所投入的固定资产投资增加,主要
原因如下:

1、单位产能的设备投资增加的原因

每单位产能需投入的设备投资
项 目
万元/台 万元/吨
自有生产基地 43.83 0.1348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84.70 0.3259
增长幅度 93% 142%


(1)配备先进的加工设备

发行人为提升核心制造加工能力,拟配置先进的加工设备,致使募投项目的
单位产能设备投资有较大增长,具体情况如下:

① 配备自动化水平较高的加工设备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精度

发行人成立之初,受资金实力限制,购置的生产设备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较
低,部分工序为手工或半手工劳动。虽然采用这些设备不影响产品质量,但生产
效率较低且劳动强度较大,限制了产品精度的进一步提升。为满足提高生产自动
化程度和提高产品质量和精度等要求,发行人募投项目选用了大量自动化水平较
高的先进加工设备,并配置了现有生产基地未曾使用的新型设备(如购置费超过

500 万元的数控加工中心、等离子切割机、钢板预处理生产线等),致使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单位产能设备投资有较大提高。

② 配备专业化设备有利于提高发行人多元化产品的生产能力

发行人已经开始研发生产适合沿海港口的重型岸桥,并准备开发适合小型内
河港口的轻小型岸桥,发行人的产品序列将更加齐全,对发行人的生产设备提出
更高更专业化的要求,提高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设备投资。

(2)配置先进的仓储设备

募投项目的产能较发行人目前产能有显著提高,对发行人的原材料管理能力
以及存货仓储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为提高仓储效率和原材料管理能力,发行人
在募投项目中拟购置总价为 1,680.00 万元的立体仓库、叉车及运输车辆,全面保
证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而也提高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设备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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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备购置价格明显上升

募投项目拟购置的与发行人目前设备相同或类似的机器设备,较发行人目前
的设备原值有较大增长,主要原因如下:①发行人募投项目拟购置的设备在精度、
等级等方面均有较大提升;②发行人目前部分设备为自制设备,账面原值相对较
低,而募投项目配备的设备均来自于对外采购,购置成本相对较高;③由于近些
年来基础材料价格已有一定涨幅,募投项目拟购置的设备价格也随之上涨;④近
些年来,人工费用不断攀升,设备安装费用不断提高,导致设备购置成本有所提
高。

(4)发行人募投项目的设备投资与新增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
司募投项目相比合理

发行人的募投项目达产后,按新增年营业收入 102,150 万元和新增设备投资

16,042.43 万元计算,新增设备原值与新增营业收入之比为 15.70%,与两家近期
上市的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募投项目相比,处于合理区间内。

公司 募投项目名称 设备投资(A) 新增营业收入(B) A/B
大型成套物料搬运设备年产 120 台套建设项目 4,927 44,600 11.05%
润邦 桥、门式起重设备年产 1.5 万吨改、扩建项目 2,312 13,760 16.80%
股份 起重机核心零部件加工项目 3,116 10,000 31.16%
小计 10,355 68,360 15.15%
起重装备产业化项目 28,093 105,840 26.54%
天桥
海洋工程装备项目 8,148 41,680 19.55%
起重
小计 36,241 147,520 24.57%

注:润邦股份和天桥起重的数据来自于其招股说明书。

2、单位产能的房屋建筑物投资增加的原因

每单位产能需投入的房屋投资
项 目
万元/台 万元/吨
自有生产基地 46.15 0.142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6.39 0.2170
增长幅度 22% 53%


(1)厂房的设计和建设标准提升

为了适应现代化生产对厂房的高度、跨度、承重的更高要求,提高建筑物的
防火、抗震等级,改善工作环境,适应发行人长远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新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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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厂房和配套设施设计和建设标准较高,其单位造价也相应提高。

(2)厂房建设成本大幅度提高

近年来,建筑材料等快速上涨,人工费用不断攀升,导致厂房的建设成本大
幅度提高。

2011 年初 2006 年初 增长率
建筑材料(元/吨)
螺纹钢(φ20) 5,007.32 3,151.01 58.91%
硅酸盐水泥(42.5 散装) 517.65 239.65 116.00%
劳务人工(元/工日)
砼工 76.17 31.43 142.35%
瓦工 81.15 38.43 111.16%
钢筋工 81.46 33.14 145.81%
电工 82.25 42.00 95.83%
注:数据来源于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2011 年初的数据来源于 2011 年第 01 期的省中准价,2006 年初数据
来源于 2006 年第 01 期的省中准价。

综上所述,通过对“轨道吊、岸桥产能扩建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与将
要形成的生产能力进行配比分析,鉴于:(1)发行人拟配置先进的加工设备来提

升核心制造加工能力,大幅提高了单位产能的设备投资;(2)发行人拟配置先进
的仓储设备来提升仓储效率和原材料管理能力,提高了项目的设备总投资;(3)
设备购置价格已经明显上升;(4)厂房的设计和建设标准提升;(5)厂房建设
成本大幅度提高;因此,募投项目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是合理的。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为了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缓解现有厂房设备压力,进一步增加长期竞争
力,公司已启动“105 台轨道吊、24 台岸桥产能扩建项目”的前期工作,并已支
付土地价款购置项目全部所需土地。目前,全部项目用地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

证,公司发生的新厂区的前期工程支出(不含土地出让金)为 73,079,715.88 元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七、募集资金项目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促进公司扩大集装箱装卸设备产品的产
能,并提高产品开发水平和技术研发水平,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领
先地位。因此,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较好的盈利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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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对公司现有生产能力的扩张和产品开发水平、
技术研发水平的提升,将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项目实施之后,公司产能将得
到较大幅度的扩大,能更好地满足日益增长的集装箱装卸设备市场需求,提高效

益;并且,公司的产品和技术研发水平也能得到进一步的提升,研发和生产全系
列的集装箱装卸设备产品,满足港口和铁路市场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因此,项目
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二)对公司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净资产为 282,054,511.80 元,每股净资产为
1.88 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及每股净资产将大幅提高。同时净
资产的增加将使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有较大程度的提高,增加公司的规模和实
力。

(三)对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公司 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38.69%、
46.94%和 32.28%。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公司净资产水平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所投项目须经历建设期和收回投资期,项目盈利无法很快实现,因此短期内公司
的净资产收益率将会因为财务摊薄而有所降低。但随着项目的投产以及效益的实
现,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水平将大幅增长,未来盈利能力和净资产收益率
水平将会有稳步提高。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及摊销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目前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初步估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每年
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情况:

类 别 年折旧额/摊销额
年折旧额 1,892.97 万元
房屋建筑物 449.15 万元
机器设备 1,443.82 万元
无形资产摊销 396.61 万元
土地 98.61 万元
软件 298.00 万元
合计 2,289.58 万元
影响净利润额(减少) 1,946.1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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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政策

(一)2009 年度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 2009 年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部分提取储备基
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福利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确定,但不低于
税后利润的 15%,在依法缴纳所得税和上述三项基金后的利润,按各方在注册资本
中实际支付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

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分配。

(二)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股利分配政策

2010 年 12 月 3 日,本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无锡华东重
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规定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
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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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三)股利分配形式

本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载明的股利分配原则进行股
利分配,股利分配可采取派发现金和股票两种形式。本公司支付股东股利时,将
依法代为扣缴股利收入的应纳税金。

(四)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全体股东作出不可撤销之承诺,在 2012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无锡华东重型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上将对《关于明确公司上市后实施的<无锡华东重型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分红规定事项》的议案投赞成票。该议案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在公司实现盈利年度,公司应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向股东现金分配
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与经营规
模不匹配时,可以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2、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或股利分配。

3、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公
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外部监事(如有)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

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
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4、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要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并经公司董事

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
润分配政策的修改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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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且经半数以上监
事表决通过,若公司有外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则应经外部监事表
决通过。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修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股东大会应通过网络投票的形式进
行表决。

5、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
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一)2009 年股利分配情况

2009 年 8 月 18 日,华重集团与迈尔斯通签署《增资决定》,决定以华重有限

在 2008 年 1 月 1 日前形成的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同日,华重有限召开董事会同
意上述增资决定。各股东均以 2007 年末人民币未分配利润折合美元(740 万美元)
转增股本,其中华重集团以分得的 385.2 万美元增资,迈尔斯通以分得的 354.8
万美元增资。

(二)2010 年股利分配情况

2010 年 9 月 29 日,华重有限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将公司截至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净利润中的 1,900 万人民币净利润进行分配,按照公司股东所
持股权比例分配给公司股东:华重集团占股比例 52%,分配 988 万元;迈尔斯通
占股比例 48%,分配 912 万元。上述利润分配已于 2010 年 10 月实施完毕。

(三)2011 年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 2011 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

三、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本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下
述滚存利润分配原则: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
股比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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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制定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信息
披露文件,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制订的股利分配政策,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
持续发展,注重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回报,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行
人股利分配决策机制健全、有效并有利于保护公众股东利益;发行人《公司章程
(草案)》及本招股说明书对利润分配事项的规定及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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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了《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上市后实施)》。
公司董事会秘书或授权代表负责日常信息披露事务,并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

1、负责部门:法务证券部

2、负责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何艺舟

3、电话:0510-85627789

4、传真:0510-85625595

5、电子邮箱: securities@hdhm.com

二、重要合同

截至 2012 年 5 月 9 日,本公司签署的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或对公司具有重要
影响的正在执行的合同如下:

(一)重大关联交易协议

1、《吊具采购框架协议》

2011 年 2 月 28 日,华东重机与吊具公司签订《吊具采购框架协议》,约定吊
具公司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向华东重机供应吊具设备。

(二)授信、借款、担保或抵(质)押合同

1、授信协议

2011 年 5 月 20 日 , 华 东 重 机 与 中 国 银 行 签 订 《 授 信 额 度 协 议 》
(3383962E11051201),授信额度为 16,000 万元,授信期间授信协议生效日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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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5 月 10 日止。该《授信额度协议》的担保方式包括:(1)华重集团与中
国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2011 年中南华保字 0512 号);和(3)华东
重机与中国银行签定的《最高额抵押合同》(2011 年中南华抵字第 0315 号)。

2011 年 7 月 12 日,华东重机与招商银行签订《授信协议》(2011 年授字第
422110712 号),授信额度为 5,000 万元,授信期间从 2011 年 7 月 12 日起至 2012
年 7 月 12 日止。该《授信协议》的担保方式包括:(1)华重集团出具的《最高
额不可撤销担保书》(2011 年保字第 422110712 号);和(2)华东重机的商铺(锡
房权证字第 XQ1000459224 号、锡房权证字第 XQ1000459217 号、锡国用(2011)第
06003481 号、锡国用(2011)第 06003482 号)作为抵押物(已办理他项权证,质押

期限至 2014 年 4 月 7 日止)。

2011 年 8 月 1 日,农业银行出具《授信评级证明》,对华东重机年度授信
20,000 万元,其中中长期项目授信 10,000 万元,贷款授信 3,000 万元,非融资性
国内贸易保函授信 7,000 万元,授信有效期至 2012 年 7 月 9 日。

2011 年 12 月 9 日,交通银行批复同意给华东重机综合授信总额 15,000 万元,
授信期限二年,循环使用,由华重集团和交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BOCCB-D161(2011)-260)提供担保。

2、借款合同

2011 年 12 月 7 日,华东重机与招商银行签定《借款合同》(2011 年借字第
11111213 号),贷款金额为 1,000 万元整,用于生产周转,按季结息,贷款期限
为 6 个月,即自 2011 年 12 月 7 日起至 2012 年 6 月 7 日止。本借款合同的担保方

式为:华重集团向招商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担保书》(2011 年保字第 11111213
号)。

2012 年 1 月 11 日 ,华 东重 机与农 业银 行签订 《流 动资金 借款 合同》
(32010120120000986),贷款金额为 1,000 万元整,用于购买原材料,贷款期限
为 6 个月,自实际放款日期(2012 年 1 月 11 日和 2012 年 1 月 12 日分两笔发放)

起计算贷款期限。本借款合同的担保方式为:(1)翁耀根与农业银行签订签订的
《最高额保证合同》(32100520110003521);(2)华重集团与农业银行签订《最
高额保证合同》(3210052011000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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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 月 18 日,华东重机与中信银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2012
锡流贷字第 00075 号),贷款金额为 800 万元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贷款期限
为 6 个月,即自 2012 年 1 月 18 日起至 2012 年 7 月 18 日止。本借款合同的担保
方式为:(1)华东重机与中信银行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2011)锡银最抵

字第 111000 号);(2)华重集团与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2011)
锡银最保字第 113947 号)。

2012 年 4 月 16 日,华东重机与中信银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2012
锡流贷字第 00253 号),贷款金额为 1,000 万元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贷款期
限为 6 个月,即自 2012 年 4 月 16 日起至 2012 年 10 月 16 日止。本借款合同的担

保方式为:(1)华东重机与中信银行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2011)锡银最
抵字第 111000 号);(2)华重集团与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2011)
锡银最保字第 113947 号)。

2012 年 4 月 17 日,华东重机与招商银行签定《借款合同》(2012 年借字第
11120411 号),贷款金额为 1,000 万元整,用于生产周转,贷款期限为 6 个月,

即自 2012 年 4 月 17 日起至 2012 年 10 月 17 日止。本借款合同的担保方式为:(1)
华重集团向招商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担保书》(2012 年保字第 11120411 号);
(2)华东重机的商铺的抵押,即国有土地使用权(锡国用 2011 第 06003481 号、
锡国用 2011 第 06003482 号)与房屋所有权(锡房权证字第 XQ1000459224 号、锡
房权证字第 XQ1000459217 号)的抵押。

2012 年 4 月 19 日 ,华 东重 机与中 国银 行签订 《流 动资金 借款 合同》
(3383962D12041801),贷款金额 1,000 万元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贷款期限
为 6 个月,即自 2012 年 4 月 20 日起至 2012 年 10 月 20 日止。本借款合同的担保
方式为:(1)华东重机与中国银行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2011 年中南华抵
字第 0315 号);(2)华重集团与中国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2011 年
中南华保字 0512 号)。

3、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

2011 年 5 月 20 日,华东重机与中国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2011 年
中南华抵字第 0315 号),约定以华东重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锡滨国用(2011)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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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号)和工业用房产所有权(锡房权证字第 BH1000465138 号)提供抵押,为华
东重机与中国银行之间自 2011 年 5 月 20 日至 2014 年 4 月 5 日止签署的借款、贸
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担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
3,500 万元。

2011 年,华东重机与招商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2010 年抵字第
422100520 号),约定以华东重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锡国用 2011 第 06003481
号、锡国用 2011 第 06003482 号)与房屋所有权(锡房权证字第 XQ1000459224 号、
锡房权证字第 XQ1000459217 号)提供抵押,为华东重机在 2011 年 3 月 16 日至 2011
年 5 月 20 日期间内从招商银行获得的贷款等授信项下的合同担保,抵押担保范围

为最高限额 13,000 万元。

2012 年 1 月 31 日,华东重机与工商银行签订《质押合同》(2012 质字 384
号),为华东重机和工商银行签订的《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融资业务(非议付)
业务合同》提供担保,出资物为国内信用证(渝 A00000954),出资物价值金额为
1,100 万元整。

4、其他

2011 年 12 月 20 日,华东重机与交通银行签订《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合同》,

约定交通银行同意为华东重机承兑总金额为 995 万元的汇票。

2012 年 1 月 31 日,华东重机与工商银行签订《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融资(非
议付)业务合同》(31000301-2012(OP)00001),约定工商银行根据华东重机
申请,为华东重机提供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融资业务。本合同的担保方式为华东

重机和工商银行签订的《质押合同》(2012 质字 384 号)。

(三)销售合同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类型 台数 合同金额 签约时间
1 广州健翔码头有限公司 岸桥 1 1,300.00 万元 2010/10/19
2 广州健翔码头有限公司 岸桥 1 1,300.00 万元 2010/10/19
3 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轨道吊 4 2,676.00 万元 2011/02/09
4 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岸桥 2 4,409.00 万元 2011/02/09
岸桥 2
5 四川宜宾港有限责任公司 5,888.00 万元 2011/03
轨道吊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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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类型 台数 合同金额 签约时间
6 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岸桥 2 4,409.00 万元 2011/04
7 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轨道吊 4 2,676.00 万元 2011/04
8 佛山市三水区南边盈丰港装卸有限公司 轨道吊 1 548.00 万元 2011/08/19
9 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岸桥 3 5,580.00 万元 2011/09/14
10 重庆果园港埠有限公司 岸桥 3 5,208.00 万元 2011/10/19
11 东莞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 轨道吊 1 738.00 万元 2011/10/31
12 淮安市金湖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轨道吊 1 568.00 万元 2011/11/03
13 佛山高明珠江货运码头有限公司 轨道吊 1 680.00 万元 2011/11/21
14 大连金山运输有限公司 轨道吊 1 645.00 万元 2011/11/30
15 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岸桥 2 8,280.00 万元 2011/12/30
16 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轨道吊 12 8,598.00 万元 2011/12/30
17 广西钦州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轨道吊 6 4,313.88 万元 2011/12/31
轨道吊 1
18 南京弘阳码头有限公司 1,998.00 万元 2012/01/12
岸桥 1
19 穗航船务(香港)有限公司 轮胎吊 1 608.00 万元 2012/01/13
20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通用门机 2 1,238.00 万元 2012/03/03


(四)采购合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产品类型 数量 合同金额 签约时间
1 港迪电气 电控系统 2 532.00 万元 2011/06/29
2 港迪电气 电控系统 2 656.00 万元 2012/02/20
3 港迪电气 电控系统 12 672.00 万元 2012/03/29


(五)其他重要合同

1、远期外汇协议

2010 年 7 月 9 日,华东重机与中国银行签定《远期结汇/售汇、人民币与外币
掉期总协议》(2010 年中南华东字 0623 号),约定由后者为公司在 2010 年 7 月
9 日起至 2013 年 7 月 8 日止的期间内提供受该协议约束的远期结汇/售汇或人民币
与外币掉期业务。
2、房屋租赁合同
华重有限与招商银行签署了《无锡市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公司名下的无

锡市长江路 5 号 201 室和 102 室两处房屋(部分)出租给招商银行,房屋租赁期
自 2007 年 2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1 月 31 日止,租期内租金合计为 750.59 万元。
3、承销协议和保荐协议
2010 年 12 月 17 日,华东重机与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无锡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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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保荐协议》
和《主承销协议》,约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5,000 万股普通股股票的保
荐机构和主承销商由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以余
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任何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
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无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
仲裁事项。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
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
员无任何已了结或尚未了结的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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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有关声明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签字:




翁耀根 翁杰 赵忠义 孟正华




何艺舟 顾文渊 王竹平 夏正曙




卢立新

本公司全体监事签字:




周世良 陈香 谢奕

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翁杰 何艺舟 顾文渊 江忠友 浦良生 惠岭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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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罗文天




保荐代表人:

高 亮 沙俊涛




法定代表人:

陆 涛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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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
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
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杨健




周延




张步勇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付洋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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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
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
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
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谢卉




李蕊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顾仁荣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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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
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
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
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吕艳冬




徐兴宾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季珉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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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价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土地估价师已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
构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土地估价师对发
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土地估价报告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
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土地估价师:

季珉




崇建培




土地估价机构负责人:

管伯渊




北京中瑞华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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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
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谢卉




刘钧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顾仁荣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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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同时刊载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具体如下:
(一) 发行保荐书;
(二)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五) 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六) 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 公司章程(草案);
(八)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时间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直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一)查阅时间:
本次发行期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6:00。
(二)查阅地点:

1、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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