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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2-05-22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上会稿)

(住所为: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 49号之二津滨腾越大厦北塔 21层)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187号大都会广场 43楼(4301-4316房)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一、实际控制人和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广业公司及其全资控制的工程研究所、伊佩克环保、广之业公司承诺:自发行人本次 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东郑炳旭、王永庆、张汉平、傅建秋、李萍丰、华立新、郑永伟承诺:自发行人本次 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其他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郑炳旭、王永庆、张汉平、傅建秋、李萍丰、华立新、郑永伟、肖梅还承诺:前述承诺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若在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出售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广业公司及其关联股东工程研究所、伊佩克环保、广之业公司和恒健投资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的通知,还承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合计将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按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 10%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其中广业公司转持数量为 3,770,143 股,工程研究所转持数量为 517,731 股,伊佩克环保转持数量为 517,731股,广之业公司转持数量为 106,201股,恒健投资转持数量为 564,194股,具体转持数量以实际发行数量计算为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规定
本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董事会在
制订利润分配预案时,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经营能力;(2)利润分配形式及分配比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5%;若现金充裕,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现金分红比例;若公司为扩大业务规模需提高注册资本,或者有着良好投资机会需较多资金,则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股票股利的分配方式,或者现金及股票股利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3)
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明确意见;(4)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5)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
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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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公司制定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具体股利分配计划》,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当年及其后的两年(2012年度、2013年度和 2014年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
关于本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
三、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发行人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四、特别风险提示
(一)民爆器材生产安全风险
民爆器材产品的危险爆炸品的性质,决定了行业内企业都必然面临一定的生产安全风险。若由于安全风险控制不当而发生意外事故,则会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社会形象。虽然报告期内,发行人下属的两家民爆器材产品生产企业,未发生过任何重大人员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及爆炸事故。但由于民爆器材固有的危险属性导致不确定因素的存在,因此不能完全排除因偶发因素引发的意外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二)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安全施工风险
露天矿山采剥领域是天然具有一定高风险性的行业。虽然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但由于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主要在露天、复杂地质及气候环境下进行,其主要使用的民爆器材具有一定危险性,发行人面临行业固有的安全风险。若因爆破作业操作不规范、方案设计不合理等主观原因,或特殊地质环境等其他不可控客观因素导致安全事故,将给公司的生产经营、企业盈利和品牌信誉等带来损失。因此公司面临行业固有的安全风险。
(三)民爆器材受计划管控的行业风险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民爆器材在生产能力与销售价格方面都要受国家计划管控。一方面,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对民爆器材生产企业核定的许可产能,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在行业主管部门核定的许可产能范围内进行生产;另一方面,国家发改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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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对民爆器材的出厂价格实行指导价,确定其出厂基准价格和浮动范围。由于民爆产品执行国家指导价格,但指导价的调整与原材料价格上升相比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同时受工资成本上升及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可能会出现一定的波动性。
(四)行业特性带来的客户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6.08%、
78.25%和73.32%,公司存在经营业绩依赖主要客户的风险。一方面是由于民爆
器材销售需要通过广东省民用爆破器材专卖公司销售;另一方面,由于大中型露天矿山主要集中在国内几家矿山集团业主,从而使公司露天矿山采剥业务形成依赖几家大中型露天矿山业主的现状。
(五)应收款项余额较大引致的坏账风险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21,012.73万元、23,012.68
万元和 26,462.68 万元,绝对金额较大,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8.08%、
17.33%和 16.35%, 2010年、2011年同比分别增长 9.52%和 14.99%。随着公司
应收账款的不断增长,公司存在产生坏账的风险,公司资金周转速度与运营效率也有可能降低。
(六)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围绕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和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而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业务承接能力,扩大公司业务规模,降低项目经营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但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仍不能排除设备出现闲置,或部分在建工程因延期、中断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购买的矿山开采设备出现短期闲置,以及因工程量不足而造成部分设备闲置,进而影响公司经济效益。
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本次拟发行 5,47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91%
发行价格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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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明计量基础和口径的市盈率
【】倍(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额和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预测净利润及发行后每股收益(如有)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2.56元/股(按 2011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公司的净资产和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股(按【】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和实际募集资金合计额与发行后股本计算)
标明计量基础和口径的市净率【】(以公司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值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的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网下向询价对象发行的股份锁定期为 3个月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承销保荐费用:【】万元
审计评估费用:【】万元
律师费用: 【】万元
发行及推介费用:【】万元
信息披露费用:【】万元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中文名称: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angdong HongDa Blasting Co.,Ltd.
注册资本: 16,42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郑炳旭
成立日期: 2003年12月25日
变更设立时间: 2007年12月19日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之二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
邮政编码: 510623
电话: 020-38092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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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020-38092800
互联网网址: http://www.hdbp.com
电子信箱: hdbp@hdbp.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以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发行人系由宏大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2007年11月20日,宏大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宏大有限以截至2007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80,622,856.27元,按1:0.806222987比例折股为6,500万股,差
额15,622,856.27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 12月 19日,宏大爆破由广东省工商局核准登记,工商登记注册号为4407691,注册资本6,500万元。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是由宏大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变更设立后,本公司完整继承了宏大有限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截至目前,公司已依法办理了相关资产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及锁定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6,420万股,本次拟发行5,476万股,上述股份均为流通股。关于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二)持股数量及比例
1、发起人股东目前持股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或姓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 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680.000 34.5920%
2 广东省伊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780.000 4.7503%
3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所 780.000 4.7503%
4 广东广之业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160.0.9744%
5 郑炳旭 1,790.336 10.9034%
6 王永庆 1,647.136 1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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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刘畅 332.944 2.0277%
8 傅建秋 152.0.9257%
9 李荣辉 138.672 0.8445%
10 罗惠堃 112.0.6821%
11 肖文雄 104.0.6334%
12 肖梅 104.0.6334%
13 莫春伟 104.0.6334%
14 缪仕胜 104.0.6334%
15 李萍丰 104.0.6334%
16 陈颖尧 104.0.6334%
17 魏汉方 104.0.6334%
18 赵维清 104.0.6334%
19 王会全 48.0.2923%
20 魏挺峰 34.672 0.2112%
21 付启云 34.672 0.2112%
22 赖义纯 32.512 0.1980%
23 赖经建 32.0.1949%
24 吕义 32.0.1949%
25 郑贤宏 26.0.1583%
26 张中宏 26.0.1583%
27 吴健光 24.0.1462%
28 卢史林 24.0.1462%
29 唐涛 24.0.1462%
30 林再坚 20.800 0.1267%
31 钟伟平 20.800 0.1267%
32 陈迎军 20.800 0.1267%
33 周利珍 16.0.0974%
34 刘英德 16.0.0974%
35 陈炎声 16.0.0974%
36 宋常燕 16.0.0974%
37 邢光武 16.0.0974%
38 农造录 16.0.0974%
39 陈焕波 15.488 0.0943%
40 钟雪梅 10.400 0.0633%
41 郑健夫 7.744 0.0472%
42 黄之光 6.192 0.0377%
合计 12,941.168 78.8134%
2、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122名股东,其中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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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SS) 5,680.000 34.5920%
2 郑炳旭 1,790.336 10.9034%
3 王永庆 1,647.136 10.0313%
4 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SS) 850.000 5.1766%
5 广东省伊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SS) 780.000 4.7503%
6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所(SS) 780.000 4.7503%
7 广东中科招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 3.0451%
8 上海硅谷天堂合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3.0451%
9 刘畅 332.944 2.0277%
10 李战军 228.432 1.3912%
合计 13,088.848 79.7128%
3、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序号公司股东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 郑炳旭 1,790.336 10.9034%
2 王永庆 1,647.136 10.0313%
3 刘畅 332.944 2.0277%
4 李战军 228.432 1.3912%
5 傅建秋 152.0.9257%
6 李荣辉 138.672 0.8445%
7 张汉平 115.0.7004%
8 罗惠堃 112.0.6821%
9 肖文雄 104.0.6334%
10 缪仕胜 104.0.6334%
11 陈颖尧 104.0.6334%
12 肖梅 104.0.6334%
13 李萍丰 104.0.6334%
14 魏汉方 104.0.6334%
15 赵维清 104.0.6334%
16 莫春伟 104.0.6334%
合计 5,348.52 32. 5732%
4、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情况
序号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比例
1 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SS) 5,680.000 34.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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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SS) 850.000 5.1766%
3 广东省伊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SS) 780.000 4.7503%
4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所(SS) 780.000 4.7503%
5 广之业公司(SS) 160.0.9744%
合计 8,250.000 50.2436%
注: SLS(State-own Shareholder的缩写)表示国家股股东
5、外资股股东。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东中无外资股股东持股情况。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占比关联关系
广业公司 5,680.000 34.5920%工程研究所、伊佩克环保、广之
业公司的控股股东
工程研究所 780.000 4.7503%广业公司的下属企业
伊佩克环保 780.000 4.7503%广业公司的下属企业
广之业公司 160.0.9744%广业公司的下属企业
除上表所述之外,公司其他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宏大爆破以大中型露天矿山为主要业务领域,为客户提供民爆器材产品(含现场混装)、矿山基建剥离、整体爆破方案设计、爆破开采、矿物分装与运输等垂直化系列服务,成功打造了“整体化、精准化、个性化、安全化”,以爆破技术为核心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发行人独特的业务模式极大提高了矿山采剥的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资源开采效率,实现业主综合经济效益最大化;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符合国家“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科学发展观。经过多年的专业经营,公司已在露天矿山开采领域发展成为我国整体爆破方案设计能力最强、爆破技术最先进、服务内容最齐全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商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集中在以爆破技术为核心的露天矿山采剥服务、民爆器材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其它爆破服务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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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产品或服务及用途
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服务主要产品和服务主要用途
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
露天矿山采剥服务 1、露天矿山开采
民爆器材研发、生产、销售
1、露天及井巷矿山开采
2、土石方工程
3、城镇建筑物拆除
4、水利水电工程、交通设施建设
5、其他
(三)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1、露天矿山采剥服务
公司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业务经营模式为:以参与投标方式承接露天矿山采剥服务项目,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配备人员、技术、设备,组成项目部并按矿山业主要求完成露天矿山采剥服务的各个环节。
2、民爆器材生产
公司具体销售流程为:终端用户先向广东省内具备资质的流通企业提出购买公司产品的具体需求,再由流通企业根据终端客户的具体需求向公司进行采购后再行发送到终端客户手中。
(四)主要原材料
1、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及其他爆破服务
发行人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及其他爆破服务业务主要原材料包括:民爆器材及其他辅助材料、柴油等。
2、民爆器材产品
发行人民爆器材产品主要原材料包括:硝酸铵、高压聚乙烯、爆破线、乳化剂等,其中硝酸铵在民爆器材产品原材料成本中所占比重最大,其他各类原材料种类繁多但占比较小,采购价格变化对民爆器材产品盈利情况影响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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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公司是我国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企业中整体爆破方案设计能力最强、爆破技术最先进、服务内容最齐全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商之一。
1、露天矿山采剥服务领域
由于我国矿产资源种类丰富,地理分布较为分散,开采方式较为多样,分管行业协会众多,迄今为止尚无对露天矿山采剥服务整体市场规模、市场占有率情况编制过权威统计数据。根据赛迪顾问行业调研数据,在小型露天矿山开采领域,由于资质、技术要求较低,设备、资金规模要求较小,存在从业企业“散、乱、小”特征。在大中型露天矿山领域,由于开采周期较长、施工难度较大,对安全、环保要求较高,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企业普遍在行业资质、爆破技术水平、人员素质、设备水平、行业经验方面有较强的竞争力。目前,我国露天矿山采剥服务行业资质等级较高、年收入规模较大的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企业只有葛洲坝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中铁19局、宏大爆破、久联发展等少数几家。
2、民爆器材生产领域
发行人工业炸药年许可产能达到9万吨,工业雷管年许可产能达8,000万发,生产规模在广东省内位列第一。根据公司2009年及2010年模拟财务数据和2009年及2010年全国民爆器材行业生产总值前十名企业排名情况,公司民爆器材销售收入总额应在我国2009年及2010年十大民爆器材生产厂商中分别排名第7和第8。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 2011年 12月 31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38,007.47万元,固定
资产综合成新率为 73.66%,主要固定资产成新率较高,使用状况良好。
公司的固定资产以机器设备和运输设备为主,截至 2011年 12月 31日,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合计 213 台,账面净值合计为 17,068 万元。上述设备均在公司名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本公司拥有 31项房产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计拥有 178项房产证。上述房产证均登记在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各自名下。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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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无形资产
1、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公司拥有 5项商标权,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科力拥有 1项商标。上述商标均在有效期内。
2、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本公司拥有 3项土地使用权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计拥有 125项土地使用权证。上述土地使用权者均登记在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名下。
除上述土地使用权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合计租赁了 35处土地,其中:广东明华与广业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土地 30处,租赁面积为 555,711.44 平方米;力拓厂与广业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 5 处,
租赁面积为 447,656平方米。
3、专利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拥有 5项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以及中科院力学研究所将 1项发明专利许可中科力使用。此外,还有 12项发明专利和 5项实用新型专利在申请受理当中。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及民爆器材产品生产和销售。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广业公司。广业公司是以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批复形式组建而成的投资控股型公司,并不参与具体生产经营活动,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本公司与其实际控制人广业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也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广业公司出具《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最近三年,公司向关联方云浮硫铁矿销售炸药金额分别为 1,204.5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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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1,690.41万元和 1,412.23万元; 2009年至 2011年,公司向关联方广州市和
合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销售炸药分别为 541.51万元、10.92万元和 479.31万元。
(2)最近三年,公司向关联方云浮硫铁矿采购柴油金额分别为 108.11万元、
80.91万元和 72.88万元。
(3)2011年,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明华公司和力拓厂分别与公司控股股东广
业公司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向其租赁共 35宗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 2011年 1月 1日至 2030年 12月 31日,租金按照评估机构评估的价格确定。
(4)2011 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所为发行人提供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服
务,服务费用为 8.55万元。
(5)2011年,发行人向广业公司提供咨询服务,收取服务费用为 25万元;
广业公司为发行人提供信息平台使用权并收取了 1万元的租用费。
(6)2009年,发行人向韶关宏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销售炸药,金额为 6.63
万元。
(7)2011年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为发行人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服务费用为 40万元。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报告期内,广业公司、伊佩克环保、环境工程总公司、郑炳旭和王永
庆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了担保。
(2)2010年,股东郑炳旭将其名下“一种泡沫粘尘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的专利权无偿转让予发行人。
(3)2010年 7 月,控股股东广业公司为发行人 2010年 9月收购的全资子
公司明华公司提供借款 200万元。该笔借款已于 2011年 3月 14日归还。
(4)2010年,发行人向控股股东广业公司购买其下属企业明华公司和力拓
厂的全部股权(产权),转让价款分别为 3,124.86万元和 12,331.83万元,作价
依据为经中介机构评估的评估价格。
(5) 2011 年,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明华公司和力拓厂分别与公司控股股东
广业公司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合同,按中介机构的评估价
259.18万元和 687.32万元转让其持有的国有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5
3、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产生背景、相关合同等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关联双方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订立合同并严格执行有关合同,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允、合法,并已履行了法定批准程序,没有损害股东利益”。
4、关联交易对财务和经营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比例较低。此外,关联方为实现公司矿山民爆一体化的战略布局,解决同业竞争,与发行人发生了股权、土地、专利的转让行为,上述交易价格均按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不大。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6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职务
性别
出生日期
任期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兼职情况
2011年薪酬情况
持公司股份
与公司的其他利益关系
郑炳旭董事长男年
2010年 12月 28日至2013年 12月 28日
中共党员,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8年起任广东省宏大爆破工程公司总经理;2003 年 12月起历任发行人及其前身的董事、总经理、首席技术专家、党委书记;自 2010 年 12 月起任宏大爆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兼任北京中科力董事、宏大矿业研究院执行董事、经理
169.78
万元
持有1,790.336
万股

陈晓东董事男年
2010年 12月 28日至2013年 12月 28日
中共党员,企业管理博士,高级经济师。2001年12月至 2002年 12月任广州技术产权交易所研究发展部经理;2002年 12月至 2008年 1月任广业公司规划发展部副部长、资本经营部副部长、资本经营部部长;2006年 1月至 2007年 12月任宏大有限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广业公司董事、总经济师
担任广业公司董事、总经济师
无无
王永庆董事男年
2010年 12月 28日至2013年 12月 28日
中共党员,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9年加入广东省宏大爆破工程公司;2003年 12月起历任发行人及其前身的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和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125.12
万元
持有1,647.136
万股

宗粤琦董事男年
2010年 12月 28日至2013年 12月 28日
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1984年至 1997年任职于第一军医大学基础部;1997年至 2000年在广东省建材工业总公司担任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2001 年至 2002 年在广东省广业建材产业集团担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02年至 2004年在广东无
106.58
万元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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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省广业信息产业集团担任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4年至 2009年在广东省粤华国际贸易集团担任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9至 2010年在广业公司担任办公室主任;2010年 12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
傅建秋董事男年
2010年 12月 28日至2013年 12月 28日
九三学社社员、博士,高级工程师。1993年加入广东省宏大爆破工程公司;1999年至 2003年担任宏大有限工程技术部工程师;2004年至 2007年担任公司工程技术部经理;2008年起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96.05
万元
持有 152.0
万股

方健宁董事男年
2010年 12月 28日至2013年 12月 28日
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1992年 7月至 1999年 10月在南油服务总公司建设发展公司担任财务部副经理;1999 年 10 月至 2010年 12 月在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担任审监部部长;2010年 1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兼任广东广咨国际工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广州国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92.75
万元无无
汪旭光独立董事男年
2010年 12月 28日至2013年 12月 28日
中共党员,中国工程院院士。1971年至 1992年担任北京矿冶研究总院教授、学术委员会主任、总工程师,1993年至 2002年担任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副院长,1994年至 2002年担任中国工程爆破协会常务理事,1995年起担任公安部爆破专家组组长,2002年至 2010年担任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副理事长,2002年起担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副会长
担任中国工程爆破协会理事长、公安部爆破专家组组长、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副会长、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2.00
万元无无
娄爱东独立董事女年
2010年 12月 28日至2013年 12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获得法学学士。1989年加入康达律师事务所,1990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1993年 3月获得证券从业资格,主担任河南爱普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
12.00
万元无无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8

月 28日要从事公司证券法律服务、外商投资法律服务,在上述法律服务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中国首批证券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会员
公司、江苏南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欧伏电器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玉明独立董事男年
2010年 12月 28日至2013年 12月 28日
博士,教授。1989年至今历任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厦门大学会计学系、暨南大学会计学系教师;2006 年至 2009 年担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2008年 12月至今担任广东省会计学会副会长;2009年至今担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
担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和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2.00
万元无无
李茂文
监事会主席
男年
2010年 12月 28日至2013年 12月 28日
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5年3月至 1999年 9月曾任广州机电公司产权财务部副部长;2000年 10月至 2010年 3月担任广业公司监察审计部副部长;2006年 3月任宏大有限第二届监事会主席。2007年 12月至 2010年 8月担任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2011年 2月至今担任广业公司审计与监事工作部部长
担任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审计与监事工作部部长
无无
虞德君监事男年
2010年 12月 28日至2013年 12月 28日
001年 3月至 2006年 9月于广东南方通信集团公司担任经营管理部资产管理主管;2006年 10月至2010 年 11 月在广州珠江电信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经理;于 2010 年 11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审计专员

17.24
万元无无
肖梅监事女年
2010年 12月 28日至2013年 12月 28日
大专学历,会计师,从事多年的财务管理工作。
曾任宏大有限财务中心经理
兼任北京中科力、宏大矿业研究院和广州宏大监事
25.31
万元
持有 104.00
万股

张汉平副总经理男年
2010年 12月 28日至2013年 12月 28日
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70年加入广东省力拓民爆器材厂,历任部门负责人、厂长
兼任韶关力拓和明华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宏大增化执行董事
112.10
万元
持有 115.0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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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李萍丰副总经理男年
2010年 12月 28日至2013年 12月 28日
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4年任海南洋浦项目部项目经理,2005年任海南三亚铁炉港三期项目经理,2006年任海南三亚六道湾渔港项目部项目经理,2007年任辽宁兴城试验段项目部项目经理,2008年 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营销总监

107.87
万元
持有
104.00
万股

华立新副总经理男年
2012 年 1月 30日至2013年 12月 28日
中共党员,中专学历、工程师。1988年加入广东省力拓民爆器材厂,历任车间主任、供销科副科长、副厂长。2011年 1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民爆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90.91
万元
持有
83.00
万股

郑永伟副总经理男年
2012 年 1月 30日至2013年 12月 28日
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曾任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公司技术员、科长。2003 年 6月加入宏大爆破,历任项目经理、总经理助理。
2012年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95.34
万元
持有
16.0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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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业公司是负责经营和管理广东省政府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国有独资公司,是以工业板块为主体,融产品经营、产业经营和资本经营于一体的综合性省属国有大型工业企业。广业公司成立于 2000年 8月 23日,法定代表人为吕业升,企业注册号为44075104,注册资本为 128,000 万元,截至本招股书签署之日,广业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合计持有本公司 7,400万股,占比 45.067%。
截至 2011年 12月 31日,广业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2,100,706.51万元,
净资产为 572,571.35 万元,2011 年度营业收入为 2,551,232.80 万元,净利润为
38,836.89万元。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1年 12月 31日 2010年 12月 31日 2009年 12月 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00,880,016.29 182,223,775.98 192,084,718.9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6,310,000.00 33,639,700.00 5,000,000.00
应收账款 242,006,019.10 213,633,899.29 195,449,329.70
预付款项 13,585,838.34 6,384,195.06 9,530,807.0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6,535,476.68 24,065,155.69 28,909,834.5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19,256,799.43 162,893,306.98 97,517,4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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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82,500.00
流动资产合计 698,656,649.84 622,840,033.00 528,492,103.4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01,670.19 956,784.40 1,208,860.29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722,314.38 6,447,508.51 6,195,194.81
投资性房地产 3,760,357.85 27,084,089.02 23,654,111.00
固定资产 380,074,739.69 339,870,591.62 236,538,928.80
在建工程 4,124,115.30 19,621,893.59 60,441,034.4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95,258,427.64 24,879,940.01 10,936,361.56
开发支出
商誉 3,674,843.51 3,674,843.51 1,876,507.89
长期待摊费用 22,563.20 71,959.40 47,177.60
递延所得税资产 9,224,822.21 7,457,939.93 7,668,318.0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500,463,853.97 430,065,549.99 348,566,494.40
资产总计 1,199,120,503.81 1,052,905,582.99 877,058,597.8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88,000,000.00 92,000,000.00 105,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8,475,000.00 - 73,278,500.00
应付账款 214,707,533.50 207,264,553.43 193,480,725.37
预收款项 22,588,155.69 8,989,827.56 19,443,985.8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6,590,587.10 28,507,403.77 37,104,5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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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应交税费 28,284,501.19 42,987,395.66 5,151,400.67
应付利息 1,354,174.68 1,633,757.16 761,418.78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37,995,054.75 143,573,176.77 39,024,126.14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4,804,845.55 30,315,895.55 18,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572,799,852.46 555,272,009.90 491,244,660.8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99,481,495.40 164,363,582.20 32,7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1,775,572.42 997,028.29
递延所得税负债 3,485,624.13 6,384,492.75 245,015.07
其他非流动负债 1,729,898.18 3,155,158.57 1,6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6,472,590.13 174,900,261.81 34,545,015.07
负债合计 779,272,442.59 730,172,271.71 525,789,675.8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64,200,000.00 164,200,000.00 87,000,000.00
资本公积 19,508,164.83 19,737,213.47 181,198,632.97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4,346,947.77 10,356,833.24 7,003,186.46
盈余公积 25,341,656.03 19,619,453.88 22,893,808.6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99,355,688.63 103,472,737.2,152,188.57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12,752,457.26 317,386,237.81 320,247,816.67
少数股东权益 7,095,603.96 5,347,073.47 31,021,105.32
所有者权益合计 419,848,061.22 322,733,311.28 351,268,921.9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99,120,503.81 1,052,905,582.99 877,058,597.88
2、合并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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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

单位:元
项目 2011年度 2010年度 200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618,179,750.84 1,328,229,188.04 1,162,395,686.38
其中:营业收入 1,618,179,750.84 1,328,229,188.04 1,162,395,686.38
二、营业总成本 1,479,319,842.16 1,188,367,356.80 1,045,738,883.80
其中:营业成本 1,246,748,856.50 1,013,094,495.11 895,631,348.55
营业税金及附加 40,553,419.81 30,908,785.75 28,311,633.59
销售费用 25,210,392.05 24,671,712.45 21,452,575.40
管理费用 130,128,359.26 103,940,847.06 89,517,440.96
财务费用 30,341,883.18 15,091,188.10 5,479,623.58
资产减值损失 6,336,931.36 660,328.33 5,346,261.7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81,468.81 278,680.18 -905,874.5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78,342.15 263,846.00 94,125.4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39,941,377.49 140,140,511.42 115,750,928.02
加:营业外收入 5,500,438.04 6,169,967.08 2,819,889.75
减:营业外支出 1,514,533.54 10,858,828.67 3,058,668.7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962,301.75 9,082,578.36 640,283.5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43,927,281.99 135,451,649.83 115,512,149.01
减:所得税费用 20,869,597.94 26,227,345.20 30,227,822.4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3,057,684.05 109,224,304.63 85,284,326.58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38,057,762.21 20,772,416.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1,309,153.56 95,568,634.20 72,885,998.54
少数股东损益 1,748,530.49 13,655,670.43 12,398,328.04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74 0.66 0.62
(二)稀释每股收益 0.74 0.66 0.62
七、其他综合收益 -229,048.64 38,018.02
八、综合收益总额 122,828,635.41 109,262,322.65 85,284,326.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21,080,104.92 95,606,652.22 72,885,998.5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748,530.49 13,655,670.43 12,398,328.04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1年度 2010年度 200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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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670,677,528.65 1,321,088,541.88 1,117,337,287.5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3,242,003.55 64,549,837.11 57,653,305.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43,919,532.20 1,385,638,378.99 1,174,990,593.2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57,530,306.78 981,534,550.91 734,816,457.7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82,548,066.56 160,415,596.59 134,178,425.6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6,730,307.00 94,580,391.48 106,804,004.7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2,024,708.83 104,490,489.15 95,816,755.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88,833,389.17 1,341,021,028.13 1,071,615,643.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5,086,143.03 44,617,350.86 103,374,949.5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590,000.00 4,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873,662.94 11,532.30 62,756.3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3,805,492.00 1,871,415.40 216,065.6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269,154.94 1,882,947.70 4,278,821.9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11,112,613.98 45,563,084.09 125,071,831.83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7,281,539.74 131,939,087.00 6,11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8,394,153.72 177,502,171.09 131,181,831.8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1,124,998.78 -175,619,223.39 -126,903,009.8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25,000,000.00 62,7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47,253,500.00 232,792,559.00 173,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922,199.00 24,420,019.71 5,756,522.5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0,175,699.00 382,212,578.71 241,456,522.5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1,646,636.80 192,106,081.25 79,823,711.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8,911,767.14 46,545,548.19 23,833,843.0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8,304,000.00 5,389,960.4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551,572.00 9,456,353.78 20,539,439.1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6,109,975.94 248,107,983.22 124,196,993.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065,723.06 134,104,595.49 117,259,529.3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026,867.31 3,102,722.96 93,731,469.00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9,567,307.98 176,464,585.02 82,733,116.0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7,594,175.29 179,567,307.98 176,464,585.02
(二)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
单位:元
项目 2011年度 2010年度 2009年度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25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09,152.63 -4,892,095.80 -912,461.1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467,410.39 1,749,576.04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38,057,762.21 20,772,416.3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8,805.20 218,055.34 -809,956.17
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 9,592.81 -721,180.68 -45,213.81
所得税的影响数;-723,733.51 656,974.33 189,506.37
合计 3,401,227.52 35,069,091.44 19,194,291.56
(三)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流动比率(倍) 1.22 1.12 1.08
速动比率(倍) 0.84 0.83 0.88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64.74 65.15 65.69
应收帐款周转率(次) 7.10 6.49 8.63
存货周转率(次) 6.52 7.78 9.93
综合毛利率(%) 23.00 23.48 23.03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
0.28 0.25 0.3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1,497.93 18,625.07 14,473.86
利息保障倍数(倍) 5.81 9.37 16.91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元) 0.94 0.27 1.19
每股净资产(元) 2.56 1.93 3.6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1 0.02 1.08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29.39 30.11 22.76
基本每股收益(元) 0.74 0.66 0.62
稀释每股收益(元) 0.74 0.66 0.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72 0.42 0.46
(四)管理层分析与讨论
1、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持续增长,2009 年-2011 年各期末资产总额分别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26

为 87,705.86万元、105,290.56万元和 119,912.05万元,2010年和 2011年同比增
长 20.05%、13.89%。资产总额增长主要来源于公司净利润的稳定增长、经营负
债的自然增长以及股权融资。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中,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在资产总额中比例相对较为稳定。公司目前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等为主,非流动资产以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为主,资产结构比较合理。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速度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性,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好、资产质量及营运效率较高,公司的资产管理能力较强。
公司负债结构符合行业特征及公司生产经营特点,与资产结构相匹配。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内,流动负债分别为 49,124.47 万
元、55,527.20 万元和 57,279.99 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93.43%、76.05%
和 73.50%,呈整体下降趋势。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和资本性支出情况合理安排
长期负债,不断完善公司的负债结构。
公司近年来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基本保持稳定,资本结构较为合理,与公司实际业务状况较为匹配,短期流动性风险不大。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较高,与露天矿山采剥行业资产负债结构和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筹资手段有关。公司财务结构较为稳健,长期偿债能力和利息支付能力良好。
公司各项偿债能力财务指标正常,不能偿付到期债务风险较低。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9.56%、99.46%和
99.69%,公司主营业务为露天矿山采剥服务、民爆器材销售收入及其他爆破服务。
近三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116,239.57万元、132,822.92万元和 161,817.98
万元。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2010年和 2011年分别较上年增长 14.15%和 22.12%。
2010 年增速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露天矿山采剥服务收入增速有所放缓,但公司抓住了民爆产品需求量迅速增长的机遇,使得当年民爆器材销售实现了
26.53%的增长。2011 年增长较快,主要是由于公司新增山西太钢采矿项目以及
长期客户神华集团、大宝山矿业的收入继续保持较大规模增加,使得公司露天矿山采剥服务收入较上年增长 6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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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1年末,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3.03%、23.48%和 23.00%,分
产品及综合毛利率均保持相对稳定的趋势。其中报告期内,公司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8.31%、19.07%和 19.41%基本保持稳定。公司民爆器材产
品毛利率主要是由国家发改委制定的指导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及下游需求变动三大因素决定的,由于公司有较强的生产组织管理能力、技术服务能力和较强的成本控制能力,报告期内民爆器材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30.32%、30.54%和
30.11%。
随着国家未来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持续增加、国民经济发展对上游资源(煤、铁、有色金属、建筑材料等矿产品)市场需求量的稳步增长,露天矿山采剥服务、民爆器材产品及其他各类爆破服务的市场需求量将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将充分发挥爆破技术优势这一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采矿设备产能和生产效率,充分发挥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的优势,大力拓展露天矿山采剥业务,积极扩大市场份额。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以及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在行业内爆破技术领先优势将得到进一步发挥,整体化、精准化、个性化、安全化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将得以继续优化,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仍将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经营业绩也将保持快速增长。
3、现金流量分析
2011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508.61万元,较上年度大幅增加,
主要原因是公司2011年进一步提高了应收账款管理水平,加强了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使得公司2011年营业收入增长比例大于应收账款的增长,极大改善了公司2011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数为30,307.84万元,与净利
润累计数31,756.63万元基本匹配,说明公司经营比较稳健,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报告期内,本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均为负数,主要是公司近年来业务处于扩张期,经营规模逐年增大,公司于报告期内购置大设备、办公场所和经营用地、以及为解决同业竞争收购股权等资本性支出增加。
伴随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部分资金通过引进机构投资者及内部管理技术骨干增资、向银行短期借款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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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公司章程》采用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2009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870万元;2010年度和 2011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1,970.4万元。截至本招
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2011年度的现金股利分配已全部派发完毕。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经营计划和资金规划,公司计划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当年及其后的两年(即,2012年度、2013年度和 2014年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发行上市后,公司年度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六)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
(1)改制成立时间: 1985年5月12日;
(2)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石碣石塘路;
(3)法定代表人:张汉平;
(4)注册资本:人民币13,950.63万元;
(5)实收资本:人民币13,950.63万元;
(6)主要经营地:广东省佛山市、韶关市、云浮市、连南瑶族自治县;
(7)股东情况:宏大爆破独资;
(8)主营业务:民爆器材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9)财务简况:经立信会计师审计,广东明华,截至2011年12月31日总资
产为33,042.00万元,净资产为21,055.78 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为33,716.86
万元,净利润为5,209.95 万元。
2、广东宏大增化民爆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日期:2007年12月11日;
(2)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增江街联益村光大路28号;
(3)法定代表人:张汉平;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29
(4)注册资本:3,200万元;
(5)实收资本:3,200万元;
(6)主要生产经营地:广东省广州市增城;
(7)股东构成:宏大爆破独资;
(8)主营业务:民爆器材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9)财务状况:经立信会计师审计,截至201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021.83
万元,净资产为6,303.46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为9,720.25万元,净利润为
1,822.87万元。
3、北京中科力爆炸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89年4月12日;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路15号;
(3)主要经营地:北京市;
(4)法定代表人:李江国;
(5)注册资本:1,000万元;
(6)实收资本:1,000万元;
(7)股东构成:宏大爆破出资510万元,占比51%;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
出资250万元,占比25%;李江国出资110万元,占比11%;王峰出资101.6万元,
占比10.16%;周家汉出资17.5万元,占比1.75%;张建勋出资10.9万元,占比
1.09%;;
(8)主营业务:主要从事软基爆破及其他爆破服务;
(9)财务状况:经立信会计师审计,截至201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887.17
万元,净资产为1,333.05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为2,088.64万元,净利润为269.20
万元。
4、北京广业宏大矿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0年11月2日;
(2)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2号28层C座2803房间;
(3)法定代表人:郑炳旭;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实收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30
(6)主要经营地:北京市;
(7)股东情况:宏大爆破独资;
(8)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9)财务简况:经立信会计师审计,北京宏大截至2011年12月31日总资产
为 1,037.88万元,净资产为1,019.18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为190万元,净利润
为19.73万元。
第四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经公司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476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将由实际发行股数和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确定。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预计投入资金额项目备案情况
施工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65,495万元
已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备案号:11010650901092
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有剩余,则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合理使用。如果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优先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前景分析
(一)露天矿山采剥整体外包趋势明显
在我国露天矿山开采领域未形成整体外包服务市场之前,拥有采矿权的大中型露天矿山业主多采用自主开采方式进行矿山采剥,投入大量资金配置开采设备,自建队伍进行爆、剥、装等,投入大、安全性和经济效益较低。随着我国矿产资源稀缺性日益明显,开采难度不断加大,安全环保、资源节约意识不断增强,露天矿山业主越来越倾向于集中从事其具备比较优势的矿山资源储备和开发领域同时,出于经济性、专业化和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考虑,露天矿山业主主动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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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矿山采剥环节业务大量整体外包给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商。而且,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商在爆破技术、行业资质、开采设备、项目运营方面具备突出优势,可有效解决本质安全问题,从根本上满足了露天矿山业主的需求,从而使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市场规模迅速扩大。
大中型露天矿山采剥环节整体外包的趋势极大促进了我国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但由于大中型露天矿山对安全、环保等方面有极高的要求,因此,行业资质、行业口碑、开采经验、爆破技术、开采设备、人员素质、项目整体运营能力等指标成为服务商进入大中型露天矿山采剥服务领域的关键性因素,目前国内仅有少数几家具备较高行业资质、良好行业口碑、丰富开采经验、精准的爆破技术、先进开采设备、较高人员素质和项目整体运营能力的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商才具备承接大中型露天矿山采剥整体外包项目的资格和实力。
(二)“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发展势头强劲
“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服务模式,在矿山开采中尤为适用。2006年9月,原国防科工委颁布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明确提出鼓励发展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配送、爆破作业一体化的经营模式。工信部安全生产司司长吴凤来在2011年民爆行业工作会议上提出:“到?十二五?末,民爆器材生产企业还具备重组整合到50家以内,销售企业200家以内的调整潜力,同时要着力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形成20家左右跨区域的优势骨干企业集团,着力培育一到两家能与国际先进企业相比的大型企业集团”,说明国家在继续鼓励民爆行业企业横向、纵向兼并之外,还明确提出重点培育一到两家澳瑞凯式的中国民爆一体化服务企业。
(三)我国“民爆一体化服务”两种模式的对比分析
受国家政策的大力推动及市场需求不断增长的影响,“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在我国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并在露天矿山开采领域呈现出两类“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的发展趋势,一类是以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商为主向上游民爆器材生产领域延伸;另一类是以民爆器材生产企业为主向下游露天矿山采剥服务领域延伸。
在“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中,爆破作业环节的技术含量最高、操作流程最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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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复杂、附加值也较高,是“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的核心环节。因此,以民爆器材生产企业为主向下游露天矿山采剥服务领域延伸技术壁垒较高,而以露天矿山采剥服务领域向上延伸到民爆器材生产领域相对较为容易。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企业通过纵向资源整合,并购上游民爆器材生产企业,逐步发展成为为矿山业主提供包括民爆器材产品供应(含现场混装)、矿山基础设施剥离、整体爆破方案设计、爆破开采、矿物分装和运输等垂直化系列服务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企业。
因此,澳瑞凯式的中国民爆一体化服务企业必将在露天矿山采剥服务领域向民爆器材生产领域延伸的民爆一体化服务企业中产生。
第五节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本公司除了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重大事项提示”所披露的风险之外还具有如下风险:
(一)宏观经济周期和产业政策变动的风险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及民爆器材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关系较为密切,与国民经济发展周期呈正相关关系。因此,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宏观经济的发展速度都将对公司的发展形成一定的影响。
(二)市场竞争激烈的风险
目前参与大中型露天矿山采剥服务整体外包招投标的主要是几大服务商,如葛洲坝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中铁 19 局、宏大爆破等少数几家。即使如此,与竞争对手相比,发行人虽然在整体方案设计、爆破技术上比较突出,能满足业主“整体化、精准化、个性化、安全化”的需求,但在资金实力、大集团背景方面仍旧不足,面临市场竞争激烈的风险。
(三)民爆器材市场分割的风险
由于易燃易爆的特殊属性,民爆器材的生产、销售、购买、进出口、运输、爆破作业和储存均受到国家严格管控,民爆器材大范围、远距离经营能力受到了较大限制,各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的产品销售半径均具有较高的地域性,造成民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33

器材生产行业难以实现跨省拓展的市场分割风险。
(四)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硝酸铵是生产工业炸药的主要原材料, 2009年、2010年及 2011年,其采购成本占公司民爆器材产品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25.40%、26.21%和 32.70%。
其价格变动对公司民爆产品业务经营业绩影响较大。
(五)技术风险
宏大爆破通过实施以爆破技术为核心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满足了大中型矿山业主对矿山采剥“整体化、精准化、个性化、安全化”的要求,大幅提高了矿山采剥的本质安全水平以及资源开采效率,实现业主综合经济效益最大化。虽然公司爆破技术在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领域居于领先地位,仍存在能否保持持续创新能力的风险和人才竞争的风险。
(六)资产规模较小的风险
公司主要业务领域为大中型露天矿山,服务对象往往拥有大型矿山,其业务持续性强,但对服务提供商的综合素质要求很高,而公司的资产规模与中铁 19局等大型国有集团相比,仍相对较小,可能影响公司市场开拓和承接大型露天矿山采剥项目的能力。
(七)工程分包风险
发行人的露天矿山采剥业务项目在执行中可以依法对外分包。虽然公司仅对非核心环节进行分包,且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分包商挑选和项目管理内控制度,但仍存在着分包商素质参差不齐、分包价格随市场行情波动等不确定因素,可能对公司承包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成本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八)施工工期风险
部分业务由于施工周期较长,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受到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业务所在地的交通、供电、供水、土地征用、自然条件等各种不确定因素或无法事先预见因素的影响,导致工程施工进度无法按照工程合同进行,从而存在施工工期风险。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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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公司规模快速扩张所带来的整合风险
如果本次发行获得成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生产规模和人员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势必在运营管理、科技开发、市场开拓、人才引进、内部控制等方面面临新的挑战。如果公司的管理团队、人力资源的素质及经营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快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架构和管理水平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将影响公司的市场应变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进而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存在规模迅速扩张引致的经营管理风险。
(十)资产流动性风险
2009年末、2010年末和 2011年末流动比率分别为 1.08、1.12和 1.22,速动
比率分别为 0.88、0.83和 0.84,相关财务指标处于正常波动范围之内,但是如果
相关指标下降,则公司可能会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十一)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截至 2011年 12月 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为 41,275.25万
元。本次新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度增长。同时,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投入当年不可能完全发挥最大效益,预计本次发行当年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会明显下降。
(十二)股票市场风险
我国的证券市场尚处在发展阶段,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市中股票的价格,不仅受公司经营环境、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等因素的影响而上下波动,同时还将受到国际国内政治、社会、经济、市场、投资者心理因素及其他不可预料因素的影响而上下波动,造成投资风险。因此,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对股票市场的风险性要有充分的认识,在选择投资本公司股票时,还应充分考虑涉及到股票市场的各种风险,以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
二、重要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重要合同主要包括:服务合同 23份、产品销售合同 6份、采购合同 9份、借款合同 19份、抵押合同 3份、质押合同 2份、租赁合同 4份,1份劳动派遣协议,1份保荐承销协议。
三、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除发行人有 1项在审诉讼外,发行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没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重大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六节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当事人
名称住所联系电话传真
经办人或联系人
发行人: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49 号之二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
020-38092888 020-38092800
周育生
李敏贤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020-87555888 020-87557566
朱煜起
李忠文
发行人律师:广东广信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 268号广州交易广场 13层
020-83510048 020-83511836
全朝晖
石其军
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3-15号耀中广场11楼
020-38396233 020-38396216
黄伟成
吴震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深南路1093
号中信大厦18楼
0755-259380755-25988122 —
收款银行:工行广州市第一支行
————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深南路5045号 0755-82083 0755-82083190 —
二、本次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时间 2012年 5月 23日至 2012年 5月 25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2年 5月 29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2年 5月 30日
股票上市日期

第七节备查文件
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全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投资者可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备查文件存放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投资者可在公司股票发行的承销期内查阅。查阅时间:工作日的上午 8:30-11:30,下午 1:00-3:00。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 5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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