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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11-09-08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工业大道南 42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3,7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预计发行日期: 2011 年 9 月 9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4,8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何启强、麦正辉共同承诺:自长青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的流通限制及股东自愿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
定的承诺: 和间接持有的长青集团股份,也不向长青集团回售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长青集团股份。

新产业承诺:自长青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月内,不转

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长青集团股

份,也不向长青集团回售本公司所持有的长青集团股份。

张蓐意承诺:自长青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长青集团股份,

也不向长青集团回售本人持有的长青集团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高管的股东何启强、麦正辉、张蓐意还承诺:

除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和间接持有长青集

团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

和间接所持有的长青集团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1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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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它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投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它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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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11,10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 3,700 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本次发行前股东已就其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作出
自愿锁定的承诺。
何启强、麦正辉共同承诺:自长青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长青集团股份,也不向
长青集团回售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长青集团股份。
新产业承诺:自长青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长青集团股份,也不向长青集团回售本公司所持有
的长青集团股份。
张蓐意承诺:自长青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长青集团股份,也不向长青集团回售本人持有的长青
集团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高管的股东何启强、麦正辉、张蓐意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
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
所直接和间接持有长青集团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
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长青集团股份。


二、关于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公司 2010 年 6 月 14 日通过的 201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完成前产生的净利润(包括公司历年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三、关于对子公司进行强制分红的规定

由于公司是投资控股型企业,其利润和用于分红的现金主要来源于纳入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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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范围的子公司,尽管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已在其章程中规定每年分红不低
于年可分配利润的 70%,但公司收到现金流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从而对公司的利
润分配带来一定的影响。


四、本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
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

1、原材料价格变动的风险
燃气具及相关配套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铜材、铝材等,原材料的价格
主要随着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而随之波动。近年来上述原材料价格都有较大的波
动,而产品价格的调整滞后于原材料价格变动,会影响公司当期利润。
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使公司成本控制难度加大。虽然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材料、
配件、外购商品采购流程,但仍无法避免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
公司面临着一定的原材料价格变动风险。
2、公司 OEM 和 ODM 生产模式的风险
公司燃气具产品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以 OEM 和 ODM 模式的出口业务, 2008
年度、2009 年度、2010 年度及 2011 年 1-6 月燃气具 OEM、ODM 产品实现的营业
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4.17%、75.89%、72.44%和 71.26%。由于 OEM、
ODM 均属于贴牌生产,2008 年度、2009 年、2010 年及 2011 年 1-6 月公司燃气具
产品外销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6.99%、18.96%、20.07%和 17.05%,毛利率低于自
有品牌销售下的产品毛利率。另外,OEM、ODM 模式下产品主要以出口为主,虽
然公司在部分订单中与客户约定了汇率变动达到一定程度将进行价格调整条款
及采取对已接订单进行汇率锁定措施,以降低汇率变动对公司的影响,但汇率的
变动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仍将产生较大的影响。
3、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启强、麦正辉二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
司 96%的股权,本次发行 3,700 万股后,何启强、麦正辉二人以直接或间接方式
合计控制本公司 72.00%的股份,仍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公司章程》和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何启强、麦正辉二人能够通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行使表决权
对本公司实施控制和重大影响,有能力按照其意愿实施选举本公司董事和间接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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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选高级管理人员、确定股利分配政策、促成兼并收购活动以及对本公司章程的修
改等行为,从而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若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公司治理
结构不够健全、运作不够规范,可能会导致控股股东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因此,本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4、汇率变动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出口到北美、欧洲和澳洲等国家和地区,2008 年度、2009 年
度、2010 年度及 2011 年 1-6 月,公司外销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达到
70.79%、73.41%、72.42%和 71.26%。这些业务主要以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
如果人民币与相关币种之间的汇率发生波动,将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
5、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定价政策变动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
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不同类型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特点和不同地区的情况,
按照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合理的原则确定,并根据可再生能源
开发利用技术的发展适时调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10 年 7 月发布了《关
于完善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579 号),规定未采用
招标确定投资人的新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统一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
0.75 元(含税);通过招标确定投资人的,上网电价按中标确定的价格执行,但不
得高于全国农林生物质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由于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所生产电力
的上网定价由国家发改委制定,公司不能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定价,如果国家发改
委对电力产品的销售价格进行调整,将会对公司生物质能项目的盈利能力产生较
大影响。
6、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明水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和燃气具系列产品扩
建项目。项目的建设投产有利于公司规模的扩大和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但是,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项目能否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仍然存在着一
定的不确定性。虽然公司在对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选择都经过了仔细的分析和
认真的论证,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投入
变化而产生风险。另外,国家政策的变化、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动、产品价格及成
本的波动、竞争对手的策略变化而影响项目的投资回报,进而对公司的预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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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产生影响。
7、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在报告期内,公司享受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收优惠金额及其占当期利润总额
比例较大,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
一定影响。
8、环保政策变动的风险
2006 年 6 月,原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生
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6〕82 号),要求生物
质发电项目必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除生活垃圾填埋气发电及沼气发电项目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外,其他生物质发电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确定了生
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2008 年 9 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联合
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
(2008)82 号),对生物质发电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了明确的环保要求,要求相
应项目要做好污染预防、厂址周边环境保护和规划控制工作,应根据污染物排放
情况,明确合理的防护距离要求,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防止对周围环境敏感保
护目标的不利影响;并对生物质发电项目从农林生物质的范围、厂址选择、技术
和装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控制、原料的来源、收集、运输和贮存等
方面都提出了详细的规定。
随着环保政策的不断调整与完善,国家环境保护部等相关部门可能会进一步
提高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的监管标准,导致公司增加对环保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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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16
第二节 概览................................................................................................................................. 21
一、发行人简介..................................................................................................................... 21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 ......................................................................................... 22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 23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 23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 23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 24
(四)主要财务指标 ..................................................................................................... 24
四、本次发行情况 ................................................................................................................. 24
五、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 25
第三节 本次发行情况 ................................................................................................................. 26
一、发行基本情况 ................................................................................................................. 26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27
三、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 29
四、本次预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30
第四节 风险因素......................................................................................................................... 31
一、市场风险......................................................................................................................... 31
(一)依赖国际市场的风险 ......................................................................................... 31
(二)市场竞争风险 ..................................................................................................... 31
二、经营风险......................................................................................................................... 31
(一)原材料价格变动的风险 ..................................................................................... 31
(二)公司 OEM 和 ODM 生产模式的风险 ............................................................... 32
(三)产品质量控制的风险 ......................................................................................... 32
三、管理风险......................................................................................................................... 32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 32
(二)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 33
(三)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风险 ..................................................................................... 33
四、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 33
(一)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实施风险 ............................................................................. 33
(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 34
五、财务风险......................................................................................................................... 34
(一)汇率变动风险 ..................................................................................................... 34
(二)短期偿债风险 ..................................................................................................... 34
(三)存货管理风险 ..................................................................................................... 34
六、政策风险......................................................................................................................... 35
(一)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 35
(二)政府补助被收回的风险 ..................................................................................... 36
(三)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定价政策变动的风险 ..................................................... 37
(四)环保政策变动的风险 ......................................................................................... 37
七、人力资源成本上升的风险 ............................................................................................. 38
八、股市风险.........................................................................................................................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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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9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 39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 39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 39
(二)发起人 ................................................................................................................. 40
(三)改制设立股份公司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
务..................................................................................................................................... 40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 41
(五)改制前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 ............................................................................. 41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 41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 41
(八)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资产、人员、财务、
机构、业务方面的分开情况 ......................................................................................... 42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43
(一)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 ............................................................. 43
(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51
(三)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对业务连续性、控制权等方面的影响 ............................. 51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 51
(一)广东长青(集团)公司设立时的验资情况 ..................................................... 51
(二)广东长青(集团)有限公司设立时的验资情况 ............................................. 51
(三)增资..................................................................................................................... 51
(四)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验资情况 ............................................................. 52
五、组织结构......................................................................................................................... 52
(一)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的股权结构图 ................................................. 52
(二)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 ......................................................................................... 53
(三)发行人各业务及职能部门 ................................................................................. 54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的简要情况 ............................................................. 55
(一)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广东省) ............................................. 55
(二)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广东省) ................................................. 59
(三)江门市活力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 ............................................................. 61
(四)中山骏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广东省) ......................................................... 63
(五)名厨(香港)有限公司 ..................................................................................... 65
(六)中山市长青气具阀门有限公司(广东省) ..................................................... 67
(七)沂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山东省) ......................................................... 72
(八)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黑龙江) ......................................................... 72
(九)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山东省) ......................................................... 73
(十)荣智集团有限公司(香港) ............................................................................. 73
(十一)广灵县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山西省) ................................................. 74
(十二)河源紫金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东省) ............................................. 74
七、发起人、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75
(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 75
(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 76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
况.....................................................................................................................................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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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 79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 79
(二)公司前十名股东 ................................................................................................. 80
(三)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任职情况 ............................................. 80
(四)公司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简况 ............................................................. 81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的关联关系及各自的持股比例 ......................................... 81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 81
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情况 ................................................................................................. 82
十、发行人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 ......................... 82
十一、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82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 82
(二)员工结构情况 ..................................................................................................... 82
(三)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情况 ................. 83
(四)员工工资与中山市工资水平比较情况 ............................................................. 89
十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
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91
(一)主要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91
(二)本次发行前全体股东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 91
(三)实际控制人作出其他承诺 ................................................................................. 91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93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设立以来变化情况 ................................................. 93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 96
(一)燃气具行业基本情况 ......................................................................................... 96
(二)生物质发电行业基本情况 ............................................................................... 105
三、发行人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 113
(一)燃气具行业 ....................................................................................................... 113
(二)生物质发电行业 ............................................................................................... 117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 119
(一)主要产品或服务的用途 ................................................................................... 119
(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或服务的流程图 ....................................................... 120
(三)主要经营模式 ................................................................................................... 125
(四)报告期内各期主要产品(或服务)的产能、产量、销量、销售收入 ....... 132
(五)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 148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
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客户中所占的权益 .................................... 155
(七)发行人在境外进行经营情况 ........................................................................... 155
(八)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 155
五、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许可证、特许经营权情况 ................................................... 156
(一)公司的固定资产情况 ....................................................................................... 156
(二)公司的无形资产情况 ....................................................................................... 159
(三)公司授予或取得的许可证情况 ....................................................................... 175
(四)公司特许经营权情况 ....................................................................................... 179
六、发行人生产研发和技术情况 ....................................................................................... 181
(一)主要产品的生产技术水平 ............................................................................... 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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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发行人的技术储备情况 ................................................................................... 181
(三)公司的技术创新的机制 ................................................................................... 182
(四)公司在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方面所取得的荣誉 ........................................... 184
七、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 185
(一)质量控制标准 ................................................................................................... 185
(二)质量控制措施 ................................................................................................... 187
(三)质量控制执行情况 ........................................................................................... 188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90
一、同业竞争....................................................................................................................... 190
(一)同业竞争情况 ................................................................................................... 190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90
二、关联方、关联关系 ....................................................................................................... 190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参股的除公司及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关联方........................................................................................................................... 190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191
(三)发行人控股、参股的企业 ............................................................................... 191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及其控制的企业 ........... 191
(五)主要投资者个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及其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 192
三、关联交易....................................................................................................................... 193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 193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 196
(三)关联方为结算项目余额 ................................................................................... 202
四、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 202
五、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和程序的规定 ....................................................... 203
(一)股东和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和程序的规定 ............................... 203
(二)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和程序的规定 ............................................... 203
六、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 ........................................... 204
七、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执行情况 ................................................................... 206
八、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 206
九、发行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 206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208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历 ........................................... 208
(一)董事会成员 ....................................................................................................... 208
(二)监事会成员 ....................................................................................................... 209
(三)高级管理人员 ................................................................................................... 210
(四)核心技术人员 ................................................................................................... 210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 211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 212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212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近三年直接、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增减变动情况 ........................................................................................... 213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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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2010 年度的薪酬情况 ..................... 213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 214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 ....................... 216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签署的协议、作出的承诺 ........... 216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情况 ............................................................... 216
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内变动情况 ....................................................... 217
(一)发行人董事变动情况 ....................................................................................... 217
(二)发行人监事变动情况 ....................................................................................... 217
(三)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218
第九节 公司治理....................................................................................................................... 219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19
(一)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 219
(二)股东大会的职权 ............................................................................................... 220
(三)股东大会的主要议事规则 ............................................................................... 222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25
(一)董事会的构成 ................................................................................................... 225
(二)董事会的职权 ................................................................................................... 225
(三)董事会的主要议事规则 ................................................................................... 226
(四)董事会运作情况 ............................................................................................... 227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27
(一)监事会的构成 ................................................................................................... 227
(二)监事会的职权 ................................................................................................... 228
(三)监事会的主要议事规则 ................................................................................... 228
(四)监事会运作情况 ............................................................................................... 229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29
(一)独立董事情况 ................................................................................................... 229
(二)独立董事履行职权的制度安排 ....................................................................... 229
(三)独立董事实际发挥作用的情况 ....................................................................... 230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31
(一)董事会秘书制度安排 ....................................................................................... 231
(二)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 ................................................................................... 231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 231
(一)战略委员会 ....................................................................................................... 232
(二)审计委员会 ....................................................................................................... 232
(三)提名委员会 ....................................................................................................... 232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 ............................................................................................... 233
七、子公司管理制度 ........................................................................................................... 233
(一)《子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234
(二)子公司关于强制分红的相关规定 ................................................................... 235
八、最近三年内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 ............................................................................... 236
九、最近三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 236
(一)最近三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 236
(二)最近三年对外担保情况 ................................................................................... 237
十、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评估意见 ....................................... 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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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自我评估意见 ................................................................................................... 237
(二)注册会计师的审核意见 ................................................................................... 237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38
一、财务报表....................................................................................................................... 238
(一)资产负债表 ....................................................................................................... 238
(二)利润表 ............................................................................................................... 238
(三)现金流量表 ....................................................................................................... 242
二、审计意见....................................................................................................................... 248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248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 248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248
四、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50
(一)收入确认和计量的方法 ................................................................................... 250
(二)金融工具的核算方法 ....................................................................................... 251
(三)存货的核算方法 ............................................................................................... 251
(四)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 255
(五)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 ....................................................................................... 257
(六)在建工程的核算方法 ....................................................................................... 258
(七)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 ....................................................................................... 259
(八)资产减值 ........................................................................................................... 259
(九)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核算方法 ........................................................................... 260
(十)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 260
(十一)政府补助 ....................................................................................................... 261
(十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 261
(十三)主要税种、税率及主要优惠政策 ............................................................... 262
(十四)会计政策变更 ............................................................................................... 265
五、非经常性损益 ............................................................................................................... 265
六、非流动资产................................................................................................................... 266
(一)长期股权投资 ................................................................................................... 266
(二)固定资产 ........................................................................................................... 266
(三)在建工程 ........................................................................................................... 267
(四)无形资产 ........................................................................................................... 267
七、主要债项....................................................................................................................... 268
(一)银行借款 ........................................................................................................... 270
(二)对内部人员和关联方的负债 ........................................................................... 270
八、所有者权益................................................................................................................... 272
(一)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272
(二)股本................................................................................................................... 279
(三)资本公积 ........................................................................................................... 279
(四)盈余公积 ........................................................................................................... 279
(五)未分配利润 ....................................................................................................... 280
(六)少数股东权益 ................................................................................................... 280
九、现金流量情况 ............................................................................................................... 280
十、期后事项、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 ................................................... 280

1-1-13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期后事项 ........................................................................................................... 281
(二)或有事项 ........................................................................................................... 281
(三)承诺事项 ........................................................................................................... 281
(四)其他重大事项 ................................................................................................... 281
十一、主要财务指标 ........................................................................................................... 282
(一)基本财务指标 ................................................................................................... 282
(二)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 282
十二、资产评估情况 ........................................................................................................... 283
(一)公司设立时资产评估 ....................................................................................... 284
(二)受让关联方持有子公司股权资产评估 ........................................................... 285
十三、历次验资情况 ........................................................................................................... 286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87
一、财务状况分析 ............................................................................................................... 287
(一)资产、负债的主要构成 ................................................................................... 287
(二)偿债能力分析 ................................................................................................... 306
(三)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 309
二、盈利能力分析 ............................................................................................................... 310
(一)营业收入构成 ................................................................................................... 310
(二)利润的主要来源及可能影响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 ....................................... 318
(三)利润表项目逐项分析 ....................................................................................... 322
(四)毛利率变动趋势分析 ....................................................................................... 334
(五)非经常性损益 ................................................................................................... 339
三、资本性支出................................................................................................................... 339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支出 ................................................................................... 339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和资金需求量 ............................................... 340
四、公司主要优势、困难及未来盈利前景 ....................................................................... 341
(一)公司主要优势 ................................................................................................... 341
(二)公司面临的主要困难 ....................................................................................... 341
(三)未来盈利前景 ................................................................................................... 341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 343
一、公司经营理念和发展战略 ........................................................................................... 343
(一)经营理念 ........................................................................................................... 343
(二)业务发展目标 ................................................................................................... 343
(三)发展战略 ........................................................................................................... 343
二、公司发展计划 ............................................................................................................... 344
(一)业务扩充计划 ................................................................................................... 344
(二)技术开发与创新计划 ....................................................................................... 344
(三)市场开发与营销网络建设计划 ....................................................................... 345
(四)融资计划 ........................................................................................................... 345
三、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 345
四、实施上述计划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 346
五、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 346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347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量 ...............................................................................................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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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览 ............................................................................................... 347
三、实际募集资金量与投资项目需求出现差异时的安排 ............................................... 348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 ........................................................................................... 348
(一)明水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 ....................................................................... 348
(二)燃气具系列产品扩建项目 ............................................................................... 356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364
一、股利分配政策 ............................................................................................................... 364
(一)股利分配一般政策 ........................................................................................... 364
(二)股利分配顺序及说明 ....................................................................................... 364
(三)公司近几年股利分配情况 ............................................................................... 365
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365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 365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66
一、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机构 ........................................................................... 366
二、重大合同....................................................................................................................... 366
(一)采购合同 ........................................................................................................... 366
(二)销售合同 ........................................................................................................... 366
(三)借款、保证、抵押、质押合同 ....................................................................... 368
(四)其他合同 ........................................................................................................... 373
三、对外担保事项 ............................................................................................................... 380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380
五、关联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 381
六、刑事起诉或行政处罚 ................................................................................................... 381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382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388
一、备查文件....................................................................................................................... 388
二、文件查阅时间 ............................................................................................................... 388
三、文件查阅地址 ............................................................................................................... 388




1-1-15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份公
司/广东长青/本集团/长青集 指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 指 广东长青(集团)有限公司
长青公司 指 广东长青(集团)公司
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广东
创尔特 指
省)
长青燃气具 指 中山长青燃气具有限公司(广东省)
长青阀门、气具阀门 指 中山市长青气具阀门有限公司(广东省)
江门活力 指 江门市活力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
骏伟金属/中山骏伟 指 中山市骏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广东省)
中山环保 指 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广东省)
沂水环保 指 沂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山东省)
明水环保 指 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黑龙江省)
鱼台环保 指 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山东省)
河源环保 指 河源紫金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东省)
名厨香港/香港名厨 指 名厨(香港)有限公司
荣智集团 指 荣智集团有限公司(香港)
新产业 指 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广东省)
长青科技 指 中山市长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
创能科技 指 创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广东省)
轻工业公司 指 中山市小榄轻工业公司(广东省)
阀门厂 指 中山市小榄气具阀门厂(广东省)
永隆国际 指 永隆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香港)
进伟国际 指 香港进伟国际有限公司
正升金属 指 中山市正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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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宏强橡塑 指 中山市小榄镇宏强橡塑五金厂(广东省)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机构 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申报会计师/会计师 指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本公司首次在境内证券市场向社会公众
本次发行 指
公开发行 3,700 万股 A 股的行为
元/千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
前三年一期/近三年一期 指 2008 年、2009 年、2010 年及 2011 年 1-6

报告期 指 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A股 指 每股面值为 1.00 元之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利用生物质所具有的生物质能进行的发
电,是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一种,包括农林
生物质发电 指 废弃物直接燃烧发电、农林废弃物气化发
电、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和沼
气发电
OEM 是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
(原始设备制造商)的缩写,它是指一种”
“代工生产”方式,其含义是制造厂商没
OEM 指
有自主品牌、销售渠道,而是接受品牌厂
商的委托,依据品牌商提供的产品样式生
产制造产品,并销售给品牌商的业务模式
ODM 是 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 (自
ODM 指
主设计制造商)的缩写,它比 OEM 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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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步。指制造厂商除了制造加工外,增加
了设计环节,即接受品牌厂商的委托,按
其技术要求承担部分设计任务,生产制造
产品并销售给品牌商的业务模式
OBM 是 Original Brand Manufacturer 的缩
写,直译是“原始品牌制造商”,俗称“自
OBM 指 有品牌商”,是指企业创立自己的品牌,建
立自己的销售渠道,经营拥有自主品牌的
产品。
MW 为功率的单位,是 Megawatt(兆瓦)
MW 指
的缩写,1 兆瓦=100 万瓦
根据我国批准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
CDM 是 清 洁 发 展 机 制 约》和核准的《京都议定书》的规定,清
( CLEAN DEVELOPMENT 指 洁发展机制是发达国家缔约方为实现其部
MECHANISM) 分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与发展中国家缔约方
进行项目合作的机制
电量单位百万千瓦时,1GWH 等于通常所
GWH 指
说的电量 100 万度
BOT(build—operate—transfer) 即 建 设 — 经
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
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
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
BOT 指
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
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
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
偿移交给政府。
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
CE 指 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CE 代表欧洲统一。
凡是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就可在欧盟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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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成员国内销售,无须符合每个成员国的要
求,从而实现了商品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
的自由流通。
加 拿 大 标 准 协 会 ( Canadian Standards
Association)的简称,它成立于 1919 年,
是加拿大首家专为制定工业标准的非盈利
性机构。在北美市场上销售的电子、电器
等产品都需要取得安全方面的认证。目前
CSA 指
CSA 是加拿大最大的安全认证机构,也是
世界上最著名的安全认证机构之一 。它能
对机械、建材、电器、电脑设备、办公设
备、环保、医疗防火安全、运动及娱乐等
方面的所有类型的产品提供安全认证。
UL 是 美 国 保 险 商 试 验 所 ( 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的简写。UL 安全试验所
是美国最有权威的,也是世界上从事安全
试验和鉴定的较大的民间机构。 它是一个
独立的、非营利的、为公共安全做试验的
UL 指 专业机构。它采用科学的测试方法来研究
确定各种材料、装置、产品、设备、建筑
等对生命、财产有无危害和危害的程度;
确定、编写、发行相应的标准和有助于减
少及防止造成生命财产受到损失的资料,
同时开展实情调研业务。
AGA 是澳大利亚一个非盈利组织。主要目
的是根据适用标准来提供一个独立的,非
AGA 指 歧视性,透明和客观评估家用,商用和工
业用气体产品的安全性,可行性和能效和
其它法规授权的要求。此认证过程是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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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评估产品的型式测试要求,包括授权实验
室的产品测试和评估。 AGA 认证所包含
的范围有:(a)新类型 A 气体器具,如气体
加热器;(b)在合适产品规范不容易得到时,
但基于法规授权的测试程序,在其它不超
过 50MJ/h 新的气体器具可以被认证; (c)
新的用于气体的零件和有使用的产品的规
范或法规授权有一个合适的测试程序;(d)
任何不属于之前法规授权所提供类型的器
具或零件和认证机构支持客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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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本公司前身系广东长青(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长青(集团)有限公司由成
立于 1993 年 8 月 6 日的广东长青(集团)公司于 2002 年改制设立。经集团有限
2007 年 9 月 30 日召开股东会和公司 2007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创立大会决议,
以截至 2007 年 8 月 31 日的集团有限账面净资产值为基础,按 1.1631:1 的比例
将集团有限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1,100 万元。公司
于 2007 年 11 月 19 日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注册号为 442000000026068。
公司经营范围为:工业、农业、生活废弃物、污水、污泥、烟气的治理和循
环利用,治污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利用太阳能、空气能、燃气、燃油的器
具产品和节能供暖产品、厨卫产品及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投资办实业。
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为:燃气具及配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及生物质发
电业务(包括垃圾焚烧发电、秸秆燃烧发电)。
公司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拥有燃气热水器以及燃气具阀门、中央供暖壁挂
炉、燃气灶具、燃气取暖器、燃气烤炉等产品达 300 多个系列、2000 多个规格,
连续四届被评为“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公司先后被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和中国
五金制品协会评为“2009 年度中国轻工业五金行业十强企业”、“2010 年度中国
轻工业五金行业十强企业”。公司目前是国内最大的燃气具及其配套产品的制造
和出口商之一,产品出口到北美、欧盟、澳洲等全球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报告
期内,公司燃气具出口额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公司不断提升自身的研发实力和技术水平,构建了完整的研发体系,先后取
得相关政府部门和机构评定的“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现
代企业制度试点单位”、“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民营企业”、“广东省专利工作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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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企业”、“广东省循环经济试点单位” 、“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和“全国企事
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单位”等荣誉称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已取得国家知识
产权局授权且专利权维持专利 115 项,其中发明专利 5 项,实用新型专利 75 项,
外观设计专利 35 项,是中国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旋塞阀、调压阀等四项产
品的行业和国家标准的起草人之一。
2004 年,发行人依托自身在热能燃烧技术优势进军生物质燃烧发电行业,
探索和运用以垃圾、秸秆等为燃料源的生物质燃烧发电技术并取得成功。在 2004
年 2 月,发行人夺得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焚烧发电厂项目的建设及
特许经营权,该项目于 2006 年 4 月正式发电上网和处理垃圾。该项目从建成投
产至今,一直安全运行,取得了稳定的收益。发行人在生物质发电领域积累了建
设和营运经验,建立了稳定的生物质发电项目管理团队,并于 2007 年 9 月获得
国家环保局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2008 年 3 月,公司启动
了山东沂水秸秆发电项目,以当地的农作物秸秆为锅炉燃料直燃发电,高效利用
生物质能源,该项目已于 2010 年底点火试运行,2011 年 4 月一次性通过满负荷
试验机 72+24 小时试运行,并从 2011 年 5 月开始盈利。2011 年 1-6 月沂水秸秆
发电项目完成营业收入 2,602.57 万元,实现净利润 331.99 万元。
公司黑龙江明水秸秆发电项目已经在施工建设中,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已投入 10,650.17 万元,并与黑龙江省肇州县、黑龙江省双城市、吉林省扶
余县、山东省鱼台县、黑龙江省宁安市等地方政府签订生物质发电项目框架协议,
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拓展了空间。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

公司股东为何启强、麦正辉和张蓐意三位自然人以及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
公司。截至本次发行前,何启强先生和麦正辉先生各自直接持有长青集团 4,218
万股股份,并各自通过控制新产业间接控制长青集团 1,110 万股股份,二人以直
接或间接方式控制长青集团合计 10,656 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 96%,同时,
何启强和麦正辉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因此,何启强和麦正辉为本公司实
际控制人。简介如下:
1、何启强,男,1958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几内亚比绍、香港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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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现任本集团董事长。
何启强先生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简介”。
2、麦正辉,男,1955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几内亚比绍、香港居留权。
现任本集团董事、总裁。
麦正辉先生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简介”。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发行人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主要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52,940.05 34,026.90 23,865.41 29,305.47
非流动资产 86,794.16 78,678.11 66,652.84 65,661.92
资产合计 139,734.22 112,705.01 90,518.25 94,967.38
流动负债 68,814.69 49,300.56 39,840.58 43,668.14
非流动负债 24,849.77 19,993.34 15,100.35 16,933.37
负债合计 93,664.46 69,293.91 54,940.93 60,601.51
少数股东权益合计 8,507.80 8,781.84 7,715.13 13,561.85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
37,561.95 34,629.27 27,862.19 20,804.02
有者权益合计
股东权益合计 46,069.76 43,411.11 35,577.32 34,365.87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营业收入 52,608.07 94,137.42 85,903.94 84,395.25
营业利润 3,107.67 7,033.16 6,316.85 5,717.01
利润总额 3,963.55 8,839.70 9,004.28 7,473.02
净利润 3,365.47 7,835.08 7,964.89 6,662.13

归属于母公司股
2,964.98 6,768.36 7,329.43 4,684.93
东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400.49 1,066.71 635.46 1,97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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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380.53 12,548.18 20,903.15 2,327.37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9,611.70 -17,569.93 -13,930.10 -8,420.35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12,858.99 6,604.60 -5,097.68 2,338.00
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866.76 1,582.86 1,875.37 -3,754.98
净增加额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
项 目 2010 年 12 月 2009 年 12 月 2008 年 12 月
2011 年 6 月
31 日 31 日 31 日
30 日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2.16% 53.02% 41.56% 52.92%
资产负债率(合并) 67.03% 61.48% 60.70% 63.81%
流动比率 0.77 0.69 0.60 0.67
速动比率 0.44 0.39 0.35 0.36
应收帐款周转率 5.62 17.69 14.48 10.57
存货周转率 2.14 5.61 5.56 5.7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7,601.20 15,566.94 15,465.27 13,576.37
利息保障倍数 6.62 8.26 8.97 6.56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BOT 资
- 0.32% 1.58% 2.87%
产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03 1.13 1.88 0.21
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26 0.14 0.17 -0.34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后)(元/股) 0.21 0.49 0.48 0.3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后) 6.37% 17.55% 21.88% 20.75%


四、本次发行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规模:本次拟公开发行 3,7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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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股发行价: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5、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
6、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
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8、预计募集资金总额:65,860 万元


五、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两个项目:
投资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核准文号
(万元)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
1 35,382.00 黑发改能源[2009]606 号及黑发
物质能发电项目
改函字[2010]48 号
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 粤经信技改函[2010]1437 号
2 18,221.63
司燃气具系列产品扩建项目
合 计 53,603.63

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
用”部分。募集资金投入的轻重缓急将根据上述项目的顺序进行,如实际募集资
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项目投资的需要,不足部分将通过向银行申请贷
款或其它途径解决;如有剩余,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项目。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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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情况

一、发行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股票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股数: 3,7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 25%

4、发行价格: 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5、发行市盈率: 48.04 倍(按询价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

计算)

6、发行后每股收益: 0.3705 元/股(按 2010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的总股本)

7、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3.38 元/股(按经审计的 2011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 11,100 万股计算)

8、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6.68 元/股(按 2011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与本次预

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9、发行市净率: 2.66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

确定)

10、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

11、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

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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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承销方式: 由承销团对本次公开发行的社会公众股采用余额包销方式

承销

13、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65,860.00 万元

14、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61,362.30 万元

15、发行费用概算: 约 4,497.70 万元

其中: 承销保荐费用:2,879.60 万元

审计、验资及评估费用:435.15 万元

律师费用:602.00 万元

发行、信息披露费、改制辅导费等:580.95 万元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 发行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启强

住所: 中山市小榄工业大道南 42 号


电话: 0760-22583660


传真: 0760-89829008


董事会秘书: 张蓐意

网址: http://www.chinachant.com/

电子邮箱: DMOF@chinachant.com


(二) 保荐人(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兰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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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电话: 021-38565656


传真: 021-38565707


保荐代表人: 袁盛奇、郑志强

项目协办人: 吴益军


项目经办人: 刘德新、操陈敏、汪晖、陈全




(三)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王霁虹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39 号华业国际中心 A

座三层


电话: 010-82255588


传真: 010-82255600


经办律师: 毛国权、胡刚


联系人: 毛国权、胡刚




(四) 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勇


住所: 上海市延安东路 550 号海洋大厦 12 楼

电话: 021-63525500


传真: 021-63525566


经办注册会计师: 孙立倩、洪雪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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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孙立倩、洪雪砚




(五)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 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电话: 0755-25938000


传真: 0755-25988122




(六) 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 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5 号


电话: 0755-82083333


传真: 0755-82083190




(七) 收款银行: 兴业银行福州分行清算中心

户名: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117000172600001636


支付号: 309391000020



三、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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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预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1、询价推介时间: 2011 年 9 月 1 日-2011 年 9 月 6 日

2、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1 年 9 月 8 日

3、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1 年 9 月 9 日

4、股票上市日期: 2011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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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各项资料
外,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和可能影响
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市场风险

(一)依赖国际市场的风险

公司生产的燃气具产品主要用于出口,2008 年度、2009 年度、2010 年度及
2011 年 1-6 月出口销售收入为 59,740.95 万元、63,061.78 万元、68,177.59 万元和
37,487.63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0.79%、73.41%、72.42%及
71.26%。若国际市场发生不利于本公司的变化,如质量标准提高、贸易摩擦加剧
等,将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燃气具及其配套产品。自 2007 年 7 月《家用燃气热水器国
家能效标准》等行业规范实施以来,行业技术标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成为企业
间竞争的焦点,行业内优势企业之间的竞争进一步加剧。另外,近年来部分大型
家电企业凭借着在家电行业的品牌、资金、渠道等方面的优势进军燃气具行业并
占有了一定的市场份额,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的竞争。虽然目前公司主要市场集中
在国外,但公司已经在努力拓展国内市场,因而不能避免国内市场竞争加剧对公
司销售的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变动的风险

燃气具及相关配套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铜材、铝材等,近年来原材料
的价格主要随着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而随之波动,近年来上述原材料价格都有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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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幅度的波动,而产品价格的调整滞后于原材料价格变动,会影响公司当期利润。
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使公司成本控制难度加大。虽然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材料、
配件、外购商品采购流程,但仍不可避免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
公司面临着一定的原材料价格变动风险。

(二)公司 OEM 和 ODM 生产模式的风险

公司燃气具产品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以 OEM 和 ODM 模式的出口业务,
2008 年度、2009 年度、2010 年度及 2011 年 1-6 月燃气具 OEM、ODM 产品实现
的营业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4.17%、75.89%、72.44%和 71.26%。
由于 OEM、ODM 均属于贴牌生产,2008 年度、2009 年、2010 年及 2011 年 1-6
月公司燃气具产品外销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6.99%、18.96%、20.07%和 17.05%,
毛利率低于自有品牌销售下的产品毛利率。另外,OEM、ODM 模式下产品主要
以出口为主,虽然公司在部分订单中与客户约定了汇率变动达到一定程度将进行
价格调整条款及采取对已接订单进行汇率锁定措施,以降低汇率变动对公司的影
响,但汇率的变动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仍将产生较大的影响。

(三)产品质量控制的风险

燃气具是安全要求很高的产品,若公司的产品因质量问题或安装不当,造成
安全事故,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品牌和生产经营。虽然公司已经按照国家相关规
定生产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实施严格质量控制,但仍不可避免因公司个别产品质
量问题或安装不当造成安全事故,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管理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启强、麦正辉二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
司 96%的股权,本次公开发行 3,700 万股后,何启强、麦正辉二人以直接或间接
方式合计控制本公司 72.00%的股份,仍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公司章程》
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何启强、麦正辉二人能够通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行使表决
权对本公司实施控制和重大影响,有能力按照其意愿实施选举本公司董事和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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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选高级管理人员、确定股利分配政策、促成兼并收购活动以及对本公司章程的
修改等行为,从而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若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公司治
理结构不够健全、运作不够规范,可能会导致控股股东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因此,本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为充分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公司一方面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等制度中规定了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条款,另一方面建立了独立
董事制度,公司七名董事中有四名独立董事,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起到了积极作
用,对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保证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建立了一套科学、完整的管理体系,培养了一批优
秀的管理人才。随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以及募金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
资产及业务规模都将迅速扩大。资产规模的扩大和人员增加会使得公司组织架
构、管理体系趋于复杂。如果公司的管理模式不能适应公司的快速发展,将会给
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风险

公司已经建立了一套相对完整、合理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成立了专门
的内控机构,配备了专门的内控人员。内控体系的有效运行,有利于公司管理的
有序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但是如果公司的内控制度不能随着
公司的迅速发展而不断完善,将有可能造成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的风险。


四、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明水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和燃气具系列产品扩
建项目。项目的建设投产有利于公司规模的扩大和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但是,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项目能否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仍然存在着一
定的不确定性。虽然公司在对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选择都经过了仔细的分析和
认真的论证,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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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而产生风险。另外,国家政策的调整、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产品价格及成
本的波动、竞争对手的策略变化而影响项目的投资回报,进而对公司的预期收益
产生影响。

(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如果公司本次成功发行新股,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度提高。由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时间,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才能达到预计的收益水平,预计
本公司上市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前净资产收益率将比上市前有一定幅度的
下降。因此,本公司短期内存在因净资产收益率下降所引致的风险。


五、财务风险

(一)汇率变动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出口到北美、欧洲和澳洲等国家和地区,2008 年度、2009 年
度、2010 年度及 2011 年 1-6 月,公司外销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达到
70.79%、73.41%、72.42%和 71.26%。这些业务主要以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
如果人民币与相关币种之间的汇率发生波动,将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

(二)短期偿债风险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负债结构中流动负债 68,814.69 万元,占负债
总额的比例为 73.47%,长期负债 24,849.77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为 26.53%。
流动负债比例相对较高,同时,报告期末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仅为 0.77
和 0.44,公司存在着一定的短期偿债风险。

(三)存货管理风险

2008 年末、2009 年末、2010 年末和 2011 年 6 月 30 日,存货的账面价值占
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6.48%、41.27%、44.21%和 42.21%,存货占流动资产的
比例较大。虽然公司通过引进先进的制造系统管理模式、改善采购流程、加强产
品标准化建设步伐等措施,减少存货积压,但仍然存在着存货减值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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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策风险

(一)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1、增值税优惠政策不确定性的风险
中山环保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电力,被认定为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项
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
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98 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
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的规定,中山环保利
用生活垃圾生产的电力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2008 年度、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 2011 年 1-6 月获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分别为 618.72 万元、542.77 万
元、679.75 万元和 122.08 万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2006 年下发的《国家鼓
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改环资[2006]1864 号)的规定,企业取得
《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是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前提条件,《资
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制定样式,各省级资源综合利用主
管部门印制,认定证书有效期为两年。由于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有效期两年,到期
需重新认定,如果中山环保届时不能被重新认定,将不能继续享受增值税优惠政
策,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2、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1)优惠所得税税率
公司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享受优惠税率依据
2008-2009 年享受中外合资企业“两免
创尔特 25% 15% 12.5% 12.5% 三减半”政策,2010 年享受高新技术企
业优惠税率
2008-2011 年 1-6 月享受中外合资企业
江门活力 12.50% 12.5% 12.5% 0%
“两免三减半”政策
2008-2009 年 6 月享受中外合资企业“两
12.5%(1-6 月)
骏伟金属 25% 25% 12.5% 免三减半”政策,2009 年 7 月以后不再
25%(7-12 月)
享受中外合资企业“两免三减半”
属于国家鼓励发展内外资项目,享受优
中山环保 12% 11% 10% 0% 惠所得税税率为 15%,同时享受中外合
资企业“两免三减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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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所得税优惠
中山环保系生产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
业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49 号)的有关
规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 40%可从购置设备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
抵免,且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时,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可用
以后年度比设备购置的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延续抵免的期
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该子公司于 2006 年至 2007 年期间采购的国产设备,根据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中山国税函<2007>561 号)及(中山国税函<2007>562 号)
批复,同意其 2006 年期间购买国产设备投资额(人民币 13,933,854.65 元)的 40%
(即 5,573,541.85 元)从 2006 年比 2005 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2007 年期
间购买国产设备投资额(人民币 62,425,169.71 元)的 40%(即 24,970,067.88 元)
从 2007 年比 2006 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自 2007 年进入首个获利年度,
2007 年度、2008 年度处于免税期,2009 年度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并预缴所得税,
自 2009 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起开始使用上述购买国产设备投资额抵免其当期所
得税费用。
3、营业税税收优惠
中山环保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电力,被认定为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项
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垃圾处置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2005]1128 号)相关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垃圾处置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
务,对其处置垃圾取得的垃圾处置费,不征收营业税。
公司已享受或正在享受的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税收优惠被取消或减少,
将会对公司盈利能力构成一定程度不利影响。

(二)政府补助被收回的风险

2008 年度、2009 年度、2010 年度及 2011 年 1-6 月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 424.35
万元、1,626.29 万元、1,131.35 万元及 702.28 万元。
针对公司 2008 年-2011 年 6 月获得的政府补助,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启强
和麦正辉共同承诺:鉴于 2008-2011 年 6 月,公司及其子公司从相关部门获得相
应金额的政府补助,本人承诺,如今后政府部门要求收回,本人自愿以自有资金
偿还,且不向公司及其子公司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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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公司上述补助取得合法合规,且实际控制人也作出了相关承诺,但仍然
存在被政府收回的风险。报告期内政府补助对公司净利润有一定的贡献,政府补
助政策的变化对公司未来的利润有一定的影响。

(三)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定价政策变动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
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不同类型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特点和不同地区的情况,
按照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合理的原则确定,并根据可再生能源
开发利用技术的发展适时调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10 年 7 月发布了《关
于完善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579 号),规定未采用
招标确定投资人的新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统一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
0.75 元(含税);通过招标确定投资人的,上网电价按中标确定的价格执行,但
不得高于全国农林生物质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由于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所生产电
力的上网定价由国家发改委制定,公司不能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定价,如果国家发
改委对电力产品的销售价格进行调整,将会对公司生物质能项目的盈利能力产生
较大影响。


(四)环保政策变动的风险

2006 年 6 月,原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生
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6〕82 号),要求生物
质发电项目必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除生活垃圾填埋气发电及沼气发电项目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外,其他生物质发电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确定了生
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2008 年 9 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于又
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环
发(2008)82 号),对生物质发电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了明确的环保要求,要求
相应项目要做好污染预防、厂址周边环境保护和规划控制工作,应根据污染物排
放情况,明确合理的防护距离要求,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防止对周围环境敏感
保护目标的不利影响;并对生物质发电项目从农林生物质的范围、厂址选择、技
术和装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控制、原料的来源、收集、运输和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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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方面都提出了详细的规定。
随着环保政策的不断调整与完善,国家环境保护部等相关部门可能会进一步
提高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的监管标准,导致公司增加对环保的投入。


七、人力资源成本上升的风险

一方面,2008 年初广东省中山市最低工资标准为 690 元,2010 年 4 月 1 日
开始中山市最低工资标准已增至 920 元,上涨幅度达 33.33%,2011 年 3 月 1 日
开始中山市最低工资标准已增至 1,100 元,上涨幅度达 19.57%。公司的人均工资
水平在报告期内也不断上涨,导致公司人力资源成本不断增长,从而影响公司的
利润;另一方面,由于国家对中西部地区发展政策的倾斜,导致中西部外出务工
人员减少,造成公司阶段性用工短缺,不得不通过提高人力资源成本吸引劳动力,
也导致人力资源成本增长,从而影响公司的利润。


八、股市风险

证券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
景的影响,而且受投资者的心理预期、股票供求关系、国家宏观经济状况及政治、
经济、金融政策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都可能使本公司股票价格背离公司实
际经营业绩,会直接或间接地对投资者造成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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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发行人中文名称: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angdong Chant Group Co.,Ltd
注册资本: 11,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何启强
长青公司成立日期: 1993 年 8 月 6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07 年 11 月 19 日
公司住所: 中山市小榄工业大道南 42 号
邮政编码: 528415
电话: 0760-22583660
传真: 0760-89829008
互联网网址: http://www.chinachant.com/
电子信箱: DMOF@chinachant.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本公司前身系广东长青(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长青(集团)有限公司由成
立于 1993 年 8 月 6 日的广东长青(集团)公司于 2002 年改制设立。2007 年 9
月 30 日,集团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决定将集团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何启强、麦正辉、张蓐意及新产业等四名发起人于 2007 年 10 月 24 日召开创立
大会,以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截至 2007 年 8 月 31 日的广东长青(集
团)有限公司账面净资产 129,102,871.83 元为基础,按 1.1631:1 的比例折股,整
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07 年 11 月 19 日在广东省中山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登记并领取注册号为 44200000002606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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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起人

本公司发起人名称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认缴股本(元)
1 何启强 38.00 42,180,000
2 麦正辉 38.00 42,180,000

3 张蓐意 4.00 4,440,000
4 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 20.00 22,200,000

合 计 100.00 111,000,000

上述发起人的具体情况参阅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七、发起人、发行人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三)改制设立股份公司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

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发起人为何启强、麦正辉、新产业、张蓐意。由于本公司是以有限
公司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因此本公司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及
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并未因本公司的设立而变化。
公司经营范围:工业、农业、生活废弃物、污水、污泥、烟气的治理和循环
利用,治污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利用太阳能、空气能、燃气、燃油的器具
产品和节能供暖产品、厨卫产品及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投资办实业。
公司主营业务是燃气具及配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及生物质发电业务(包括
垃圾焚烧发电、秸秆燃烧发电)。
公司的主要资产详细情况参见“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情况”。
本公司成立前,何启强、麦正辉除持有本公司股份外,还直接持有中山市长
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和进伟国际有限
公司 50%股权,中山市长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和进
伟国际有限公司均未从事具体生产经营业务;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除持有
本公司股份外,还直接持有江门市长裕纸业有限公司 70%股权、广州赢周刊传媒
有限公司 70%股权、中山长青神菱机电有限公司 60%股权;中山市长青科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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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展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创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 55%股权;张蓐意仅持有本公司
股份。其中,中山长青神菱机电有限公司因与中山市长青气具阀门有限公司吸收
合并,2007 年 8 月 25 日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销;2007 年 11 月 12 日,
何启强、麦正辉将其所持进伟国际有限公司 50%股权全部转让给百润企业有限公
司,从而不再持有进伟国际有限公司股份。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对控股子公司投资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资
产主要分布在控股子公司,主要有房屋、土地使用权、生产设备、运输设备、专
利和商标等,全部为公司设立时承继的集团有限的整体资产。
在改制设立前后,公司的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目前
主要从事的主要业务的具体情况参阅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五)改制前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

本公司系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改制前后本公司业务流程没有发生变化。
具体的业务流程参阅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
务情况的具体情况”之“(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

演变情况

发行人成立以来,与主要发起人之间的关联关系详见“第七节 二、关联方、
关联关系”。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其所有的资产、负债、人员全部进入股份公
司,并办理完毕商标、专利、车辆等产权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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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八)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资产、

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的分开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规范运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
和财务等方面做到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并具有完
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情况
本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经营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包括拥有
独立的采购体系、生产体系、技术研发体系与市场营销体系,与主要股东及其控
制的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或业务上依赖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关
联方的情况。
2、资产完整情况
本公司是由集团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
构。变更设立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土地使用权、房屋、生产设备、办公设
备等主要经营性资产的权属清晰完整;商标、专利、车辆等资产已依法完成变更
登记手续。
本公司不存在以资产、权益或信誉为各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的情
况。公司对所有资产具有完全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
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3、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的员工队伍,公司员工的工资发放、福利费用支出与股东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单位严格分离。公司已制定了独立完整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工
资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长、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
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专职在公司工作并
领取薪酬。公司财务人员也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
4、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完整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
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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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开立银行账户。作为独立纳税人,公司独立进行纳税申报
及履行纳税义务。
5、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
事规则,各机构依照《公司法》及股份公司章程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独立决策。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与股东单位及其关联方完全
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情况。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

1、广东长青(集团)公司设立
1993 年 8 月 6 日,长青公司成立。长青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何启强,经济性质为集体所有制,登记出资人为广东省中山
长青新产业公司,出资金额为 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1993 年 6 月 16 日,中山市审计事务所对长青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金出具了
《验资公证意见》。1993 年 8 月 6 日,长青公司在中山市工商行政局办理了注册
登记,并取得注册号为 28208462-7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广东长青(集团)有限公司设立暨第一次增资
2002 年 8 月 14 日,经中山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广东长青(集团)公司实施
改革方案的批复》(中经贸企业[2002]197 号)批准,原则同意长青公司实施产权
制度改革,组成有限公司,企业转制的具体方案由小榄镇人民政府审批。
2002 年 10 月 15 日,长青公司、新产业、轻工业公司共同出具了《关于企
业改组为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中山市小榄镇工业总公司作为上级主管部门盖
章同意了《关于企业改组为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一、改组企
业名称:“广东长青(集团)公司”改组为“广东长青(集团)有限公司”;二、
重新界定企业产权及隶属关系:经清产核资核实,原有企业净资产 4,500 万元,
经审定该净资产归属何启强、麦正辉共同所有;三、重组股东与股权构成: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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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产权所有者何启强、麦正辉各自持有 50%股权,并同意再增资 1,500 万元,由何
启强、麦正辉各出资 750 万元,共同经营“广东长青(集团)有限公司”;四、
债权债务的清偿及业务往来关系:原有企业如有债权债务,经股东共同商定,由
新改组的有限公司负责,并接管原有企业的一切往来业务。
同日,产权改革后的集团有限股东会通过如下决议:一、应企业改制需要,
同意原“广东长青(集团)公司”企业名称变更为“广东长青(集团)有限公司”;
二、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1,000 万元增加至 6,000 万
元(具体见《评估报告》和《出资协议书》)。
上述《评估报告》指长青公司委托中山市花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 2002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2002]中花评字 187 号),
评估目的为企业增资验证提供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及净资产价值。评估结果
为: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45,014,100.78 元,评估值为 45,014,100.78 元;总负债账
面价值为零,评估值为零;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45,014,100.78 元,评估值为
45,014,100.78 元。净资产中,实收资本:10,000,000.00 元,资本公积:35,013,066.11
元,未分配利润:1,034.67 元。
上述《出资协议书》系由何启强和麦正辉于 2002 年 10 月 15 日签署,主要
内容包括:一、改制后企业的注册资本为 6,000 万元;二、《评估报告》中企业
的净资产为 4,500 万元,由何启强、麦正辉再各出资 750 万元,现金增资 1,500
万元。
本次增资已经中山市花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3 年 1 月 24 日出具的
《验资报告》(中花国内验字[2003]073 号)予以审验。2003 年 1 月 24 日,就本
次产权改革和增资事项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变更
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420001012058。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向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具的请示文件《关于确认广东长青
( 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 联企业历史沿革和相关事项的请示》(中府
[2008]175 号),关于长青集团设立和上述改制事项需要进行如下补充说明:
(1)广东长青(集团)公司的设立
集团有限的前身是成立于 1993 年 8 月 6 日的长青公司。长青公司设立时登
记为集体经济性质,出资人为新产业公司。新产业公司成立于 1992 年 7 月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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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日,设立时登记为集体经济性质,出资人为中山市小榄轻工业公司。轻工业公司
的主管部门是中山市小榄镇工业总公司。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轻工业公司设立新产业公司、新产业公司设立长青公司
均未实际出资,新产业公司、长青公司均未实际经营,并与阀门厂为同一经营实
体取得的不同营业执照。阀门厂在 1991 年已经成为私人与集体合股经营的股份
制企业,但一直登记为集体企业。
(2)阀门厂的设立
阀门厂设立于 1989 年 4 月 1 日,组建单位为轻工业公司,设立时注册资金
102 万元,经济性质为集体经济。根据轻工业公司 1989 年 9 月 23 日批准的《中
山市小榄气具阀门厂组织章程》,阀门厂的资金来源是主管部门下拨、企业积累
及个人集资,但实际经营中的资金来源为何启强、麦正辉、梁伯麟个人集资和企
业积累。
1991 年 9 月 25 日,轻工业公司作为甲方,何启强、麦正辉作为乙方代表签
署《股份经营小榄气具阀门厂合同》。根据该合同,股份企业的名称为小榄气具
阀门厂,工厂经营期限为 5 年,工厂主管部门是镇工业公司。甲方出资 100 万元,
乙方出资 120 万元,各占有 50%权益。镇工业公司于 1992 年 6 月 28 日、中山市
小榄镇人民政府于 1992 年 7 月 18 日同意该合同。但甲方、乙方的实际出资过程
与《股份经营小榄气具阀门厂合同》规定并不一致,乙方按照《股份经营小榄气
具阀门厂合同》完成了对阀门厂 120 万元的出资,但甲方的出资没有到位。阀门
厂亦未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1992 年 1 月 22 日,梁伯麟与何启强、麦正辉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三
方在小榄气具阀门厂内均拥有股份,因梁伯麟染病,决定万一病故,将其在小榄
气具阀门厂内的股份转让给何启强、麦正辉二方;转让费 143 万元,在协议生效
之日起两年内付清,第一年付 60 万元,第二年余款付清,不计利息;梁伯麟委
托中山市律师事务所为收款人,收款后转交给遗嘱继承人;病故之日协议开始生
效。根据中山市律师事务所黎缨、侯受汉 1992 年 3 月 31 日出具的《见证书》,
何启强、麦正辉已在律师见证下将 30 万元股权转让款交付给梁伯麟遗孀李小红;
根据由中山市律师事务所黎缨签字见证的 1993 年 1 月 22 日、1994 年 1 月 10 日、
1994 年 12 月 29 日的《收据》,何启强、麦正辉分别将剩余股权转让款 3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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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0 万元、54 万元支付给梁伯麟遗孀李小红。
(3)阀门厂的改制
1999 年 7 月 12 日,镇工业总公司向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上报《关于转让
中山市小榄气具阀门厂股权的请示》(工总[1999]转字第 10 号),认定阀门厂(包
括长青公司、新产业公司、中山市南光数控设备营业部、中山长青新产业公司燃
气阀门研究所、中山长青燃气具供销公司及中山长青燃气具有限公司)(以下统
称“企业”)的 50%股权属于何启强、麦正辉,并同意轻工业公司将持有企业的
50% 股权以 1,26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何启强、麦正辉。转让股权后,阀门厂及其
关联企业的经济性质均由集体所有变更为民营企业,与镇工业总公司彻底脱钩,
何启强和麦正辉以全资股东的身份对阀门厂的资产和债务负完全责任。
1999 年 8 月 3 日,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以榄府复[1999]5 号文,同意镇工
业总公司上报的上述改制方案。1999 年 9 月 30 日,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向中
山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上报了《关于我镇小榄华联电器厂等十一家企业改制的
请示》(榄府请[1999]12 号),申请将包括阀门厂在内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改为私营
企业,并转让其集体股权。1999 年 9 月 30 日,中山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
于 小 榄镇小榄华联电器厂等十 一家企业实施改革方案的批复》(中体改复
[1999]45 号)明确,根据《中山市关于深化公有企业改革的暂行规定》(中府
[1998]48 号文),原则同意实施改革。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 2008 年 12 月 10 日《关于确认广东长青(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历史沿革和相关事项的请示》(中府[2008]175 号),“截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何启强、麦正辉已经按照《关于中山市小榄气具阀门厂股
权转让合同书》约定及政府部门的批复要求,将该股权转让款支付完毕,阀门厂
对轻工业公司、镇工业公司均没有未了结的负债。何启强、麦正辉自此拥有了阀
门厂 100%的股权”。
(4)新产业公司与长青公司 2002 年改制
如前所述,阀门厂与新产业公司、长青公司属同一经营实体取得 3 个企业执
照。同时,股东何启强、麦正辉购买轻工业公司持有 50%集体股权的价款中,实
际包含了新产业公司、长青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但新产业公司、长青公司没有单
独办理改制批文,在阀门厂改制时,没有对新产业公司、长青公司的工商登记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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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行变更。后来由于企业经营实际需要,在相关各企业之间对经营资产进行了调整,
长青公司开展了业务经营。因此,2002 年新产业公司、长青公司补办了相关改
制批文。
①新产业公司改制
新产业公司的原组建单位轻工业公司于 2002 年 1 月 3 日提交《关于广东省
中山长青新产业公司的改制申请》,申请将原广东省中山长青新产业公司改组为
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重新界定企业产权的依据是 1999 年 8 月 5 日镇工
业公司向中山市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中山市小榄气具阀门厂改制的请示》及中
山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小榄镇小榄华联电器厂等十一家企业实施改革方
案的批复》(中体改复[1999]45 号)。由于对相关政策掌握不足,在新产业公司改
组为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过程中,并未将新产业的股东登记为何启强、麦正
辉,而是登记为长青公司、中山长青燃气具有限公司。后来才以股权转让方式,
将股东变更登记为何启强、麦正辉。
②长青公司改制
为解决企业改制后遗留问题,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于 2002 年 8 月 2 日向
中山市经济贸易局提交《关于我镇广东长青(集团)公司改制的请示》(榄府请
[2002]17 号),申请办理广东长青(集团)公司名义的改制批文。中山市经济贸
易局于 2002 年 8 月 14 日以《关于广东长青(集团)公司实施改革方案的批复》
(中经贸企业[2002]197 号)回复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原则同意对该镇属下
集体企业广东长青(集团)公司实施产权制度改革,改组成非公有的有限公司。
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政策,何启
强、麦正辉作为实际控制人,对相关企业进行了资产重组,将从事相同或类似业
务的相关公司股权纳入长青集团,长青集团作为拟上市主体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阀门厂成为拟上市主体的控股企业之一。在整体变更时,长青集团对自身
及下属企业历史上存在的一些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确保整体变更时长青集团净
资产真实、完整。何启强、麦正辉对拟上市主体及其下属企业的所有应付款项,
于 2007 年底全部结清。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真实、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长青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在改制过程中的产权界定事宜、集体股权
转让事宜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产权界定结果、集体股权转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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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法有效,改制过程情况属实,个别事项虽有不规范操作之处,但并未对产权归属
产生实质影响,而且现已得到实质纠正,符合国家政策及有关规定,并无潜在隐
患和法律纠纷。
2008 年 12 月 10 日,就上述事项中山市人民政府向广东省人民政府提交《关
于确认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历史沿革和相关事宜的请示》
(中府[2008]175 号)。2009 年 6 月 1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关于确
认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历史沿革和相关事宜的复函》(粤
办函[2009]307 号),原则同意中山市的意见,并确认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现有产权清晰。
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认为:长青集团公司及其变更为长青有限公司过程中存
在不规范情况,但截至长青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之时,相关事项已
经规范并获得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 年 6 月 1 日《关于确认广东长青(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历史沿革和相关事项的复函》(粤办函[2009]307
号)确认,发行人历史上的不规范对本次发行不构成法律障碍。
3、第二次增资
2005 年 4 月 25 日,经集团有限股东会决议,集团有限注册资本由 6,000 万
元增加到 10,000 万元,新增 4,000 万元注册资本中 2,500 万元由麦正辉以无形资
产投入,其余的 1,500 万元由何启强以现金投入。本次增资已经中山市花城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5 月 10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中花验字[2005]第
3027 号)予以审验。2005 年 5 月 12 日,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
记,并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增资中,何启强以现金增资,全部计入注册资本;麦正辉以其持有的室
内移动燃气取暖器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ZL01209659.8)出资,中山市正源资
产评估事务所对该专利权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正源联评报字[2005]第
035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价值为 2,512 万元,股东确认的价值为 2,500 万元,
全部计入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完成后,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比例(%)
何启强 4,500.00 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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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麦正辉 5,500.00 55.00
合 计 10,000.00 100.00
本次增资过程中,麦正辉以其持有的室内移动燃气取暖器实用专利(专利号:
ZL01209659.8)作价 2,500 万元且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 25%,
已超过当时《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以工业产权、非专利知识产权占注册资本的比
例不能超过注册资本 20%的规定。
目前,公司现有全体股东已确认认可本次增资无形资产的作价金额和占注册
资本的比例,且本次增资的无形资产摊余价值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已经摊销完
毕,对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上市后的新股东产
生重大权益损害。
保荐机构认为:广东长青上述无形资产增资存在一定的瑕疵,已超过当时《公
司法》规定的股东以工业产权、非专利知识产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能超过注册
资本的 20%的规定,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已进行过股权转让,现有全体股东
已确认认可本次无形资产增资行为,相关股东对本次无形资产出资均未提出异
议,也未因此发生过纠纷和争议。上述无形资产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摊销完毕,
对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上市后的新股东产生重
大权益损害。
发行人律师认为:该项专利出资经过了资产评估、验资、工商变更登记,不
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况,不影响股东整体利益,并且 2005 年 10 月 27 日第十届全
国人大十八次会议通过新《公司法》,在此期间,长青有限公司未收到工商机关
要求其纠正或处罚的通知;2006 年 1 月 1 日《公司法》修订实施后,已经没有
此项限制,发行人股东对此次专利出资予以认可,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的可能,
不构成发行人合法存续的障碍。
4、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5 年 4 月 26 日,经集团有限股东会决议,何启强和麦正辉签署了《广东
长青(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麦正辉将其持有的广东长青(集团)有
限公司 5%股权无偿转让给何启强。2005 年 5 月 17 日,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完
成后,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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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比例(%)
何启强 5,000.00 50.00

麦正辉 5,000.00 50.00

合 计 10,000.00 100.00

5、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7 年 8 月 23 日,经集团有限股东会决议,何启强、麦正辉与中山市长青
新产业有限公司、张蓐意签署了《广东长青(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何启强将其持有集团有限 10%、2%的股权分别以 1,000 万元、200 万元转让给新
产业、张蓐意;麦正辉将其持有集团有限 10%、2%的股权分别以 1,000 万元、
200 万元转让给新产业、张蓐意。2007 年 8 月 24 日,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办理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
后,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比例(%)
何启强 3,800.00 38.00

麦正辉 3,800.00 38.00

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 2,000.00 20.00

张蓐意 400.00 4.00

合 计 10,000.00 100.00

6、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9 月 30 日,集团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决定将集团有限整体变更为
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 10 月 24 日,何启强、麦正辉、张蓐意及新产业等四名
发起人签署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及《广东长青(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的截至 2007 年 8 月 31 日的广东长青(集团)有限公司账面净资产 129,102,871.83
元为基础,按 1.1631:1 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整体变更已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 2007 年 10 月 24 日出具的沪
众会字[2007]第 2813 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公司于 2007 年 11 月 19 日在广
东省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并领取注册号为 442000000026068 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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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三)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对业务连续性、控制权等方面的影响

本公司 1993 年设立时主要从事阀门、燃气具等五金制品产品的加工制造;
2004 年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依托原有业务积累的资金实力,新开拓了生物
质能发电业务。
本公司自 1993 年成立以来的股权结构虽曾发生变动,但并未对公司业务连
续性、控制权产生影响,公司主要管理层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一)广东长青(集团)公司设立时的验资情况

广东长青(集团)公司成立时,中山市审计所事务所于 1993 年 6 月 16 日出
具《验资公证意见》,对新产业投入长青公司的实有注册资金 1,000 万元进行审
查确认。

(二)广东长青(集团)有限公司设立时的验资情况

2002 年 10 月,长青公司改制为集团有限时,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至 6,000
万元,其中包括:原股东以长青公司净资产投入 4,500 万元(何启强和麦正辉各
占 50%),何启强以货币资金投入 750 万元,麦正辉以货币资金投入 750 万元。
中山市花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3 年 1 月 24 日出具了中花国内验字
(2003)073 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

(三)增资

2005 年 4 月,集团有限增资 4,000 万元,注册资本由 6,000 万元增至 10,000
万元,其中麦正辉以无形资产增资 2,500 万元,何启强以货币资金增资 1,500 万
元。中山市花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5 月 10 日出具了中花验字
(2005)第 3027 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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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验资情况

2007 年 11 月,集团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于 2007 年 10 月 24 日出具了沪众会字[2007]第 2813 号《验资报告》,
经审验,全体股东以截至 2007 年 8 月 31 日的净资产 129,102,871.83 元,于 2007
年 10 月折为股份公司的股份 11,100 万股,其中 11,100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
18,102,871.83 元作为发起人出资溢价。


五、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的股权结构图

张蓐意 何启强 麦正辉




50% 50% 50% 50%

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 中山市长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 38% 38% 2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6%
100% 100% 51% 74% 100% 75% 100% 100% 100% 70% 70%

中 中 江 创 名 长 沂 明 鱼 江 广
山 山 门 尔 厨 青 水 水 台 门 州
市 骏 市 特 长
(




环 长 长 市 赢
长 伟 活 热 香 保 青 青 青 长 周
青 金 力 能 港 能 环 环 环 裕 刊
)




气 属 集 科 有 源 保 保 保 纸 传
具 制 团 技 能
(




限 能 能 业 媒
阀 品 有 中 源
(




公 源 源 有 有
门 有 限 中 山 有 有 有 限 限
山 司
)




有 限 公 有 限 限 限 公 公
)




限 公 司 有 限 公 公 公 司 司
公 司 限 公 司 司 司
司 公 司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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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

股东大会

提名委员会
监事会

薪酬委员会
董事会
董事会秘书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总裁

副总裁




审 环 国 厨 制 采 研 办 人 信 法 财 证
计 保 卫 发 务 务
际 造 购 公 力 息 券
部 与
热 贸 部 中 及 室 资 管 部 部 部

能 暖 检
易 心 源 理
事 测
事 部 部 部
业 中
业 部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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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各业务及职能部门

本公司所有生产经营业务均通过子公司开展,因此,本公司对生产经营部门
管理实行事业部管理模式,按行业或业务性质设立事业部对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
进行管理。本公司除设立事业部外,还设立了公司日常运营必须的其他职能部门。
各部门职能如下:
1、环保热能事业部
负责公司及各生物质发电项目公司环保及循环利用、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投
资、技术开发及项目建设及运营。
2、国际贸易部
负责公司及各子公司出口产品销售、市场开拓、市场数据信息收集及分析,
新产品研发引导。
3、厨卫与供暖事业部
负责公司及子公司内销品牌产品的市场推广、产品国内销售、技术支持及售
后服务
4、制造部
负责公司及子公司的产品制造、技术工艺提升、品质保证监控、安全生产及
设备管理
5、采购中心
负责公司及子公司物料、设备、工程物资的采购、定价、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收集与分析。
6、研发及检测中心
负责公司及子公司新产品研发、产品检测验证、研发产品型式试验。
7、办公室
负责公司及子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安全管理及行政事务(包括保卫、饭堂、
清洁、车辆调度、基建绿化、宿舍、文秘)及公司对外协调事务等工作。
8、人力资源部
负责公司及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包括招聘、人员编制、人事事务、培训、
薪酬福利、绩效管理、权限设置、员工关系维护)、拟定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及人
力资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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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信息管理部
负责公司及子公司信息系统及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管理流程和规章制度的固
化,管理软件的二次应用开发。
10、财务部
各子公司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及运作(包括财务预决算、费用管理、信用额控
制等)、资金管理及筹融资,子公司财务人员的委派及管理等。
11、法务部
负责公司及各子公司内部制度的合法性、合规性的审核、合同文本的审定,
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谈判及签订;跟进并配合公司各类仲裁、诉讼案件;为公司
及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提供相关的法律信息,员工法律知识培训。
12、证券部
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
性、完整性;执行授权运作的资本运营项目和证券投资项目;负责公司与投资者
的日常关系维护;负责公司重大事件的协调和应急处理。
13、审计部
负责对公司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进行审核和监督;负责离任审计、基础项目
审计、资金运作项目审计、信息系统安全审计等专项审计活动;对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的意见。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的简要情况

(一)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广东省)

1、设立
2002 年 11 月 28 日,经中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合资经营企业创
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项目的批复》(中外经贸资字[2002]1011 号)批
准,长青公司与永隆国际共同投资设立了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投
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人民币 1,000 万元,长青公司出资 720 万人民币,占注册
资本的 72% ,永隆国际出资 280 万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28%。2002 年 12 月
2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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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粤中合资证字[2002]0046 号)。2002 年 12 月 11 日,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办理了注册登记,并取得注册号为企合粤中总字第 003089 号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比例(%)

广东长青(集团)有限公司 720.00 72.00

永隆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80.00 28.00

合 计 1,000.00 100.00

其中,根据 2003 年 4 月 24 日中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合资经营企
业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变更中方投资者名称的批复》(中外经贸资
字[2003]306 号),中方投资者长青公司变更为集团有限。2003 年 6 月 9 日,在
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并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6 年 1 月 4 日,永隆国际将其持有创尔特 28%的股权转让给博能科技有
限公司。2006 年 1 月 12 日,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并取得
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后,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比例(%)

广东长青(集团)有限公司 720.00 72.00

博能科技有限公司 280.00 28.00

合 计 1,000.00 100.00

3、增资
2006 年 8 月 31 日,经中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合资企业创尔特热
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中外经贸资字[2006]1015 号)批准,创
尔特投资总额增加至人民币 10,000 万元,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5,000 万元。其
中:集团有限出资增至人民币 2,5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博能科技出资增
至人民币 2,4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2006 年 11 月 27 日,在中山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比例(%)

广东长青(集团)有限公司 2,550.00 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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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能科技有限公司 2,450.00 49.00

合 计 5,000.00 100.00

4、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7 年 7 月 6 日,经中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合资经营企业创尔
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中外经贸资字[2007]791 号)批
准,博能科技将其持有的创尔特 23%股权以 1,1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集团有限,
并于 2007 年 7 月 9 日,取得更新后的批准证书。2007 年 7 月 9 日,在中山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
根据相关规定,原注册号变更为 442000400001129。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比例(%)

广东长青(集团)有限公司 3,700.00 74.00

博能科技有限公司 1,300.00 26.00

合 计 5,000.00 100.00
5、吸收合并
2007 年 11 月 7 日,经中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合资经营企业创尔
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山长青燃气具有限公司的批复》(中外
经贸资字[2007]1358 号)批准,同意创尔特吸收合并长青燃气具,同日取得更新
后的批准证书。截至 2007 年 11 月 21 日,创尔特已将被吸收合并方长青燃气具
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全部按账面价值转入。2007 年 11 月 22 日,本次吸
收合并和增资已经中山市花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花验字(2007)第 S082 号
《验资报告》予以审验。合并后,创尔特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11,824 万元,注册
资本为 6,652 万元。其中:集团有限出资 4,526 万元,占 68.00%;博能科技出资
2,126 万元,占 32.00%。2007 年 11 月 30 日,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
更登记,并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股东
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比例(%)

广东长青(集团)有限公司 4,526.00 68.00

博能科技有限公司 2,126.00 32.00

合 计 6,652.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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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方投资者第二次名称变更及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7 年 11 月 28 日,经中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合资经营企业创
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变更的批复》批准(中外经贸资字[2007]1486 号),
同意中方投资者名称变更为长青集团,博能科技将其持有创尔特 6%股权以 39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长青集团。2007 年 11 月 30 日取得更新后的批准证书。2007
年 12 月 4 日,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变更后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比例(%)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922.00 74.00

博能科技有限公司 1,730.00 26.00

合 计 6,652.00 100.00

7、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9 年 11 月 12 日,经中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合资经营企业创
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批准(中外经贸资字[2009]1193
号),博能科技将其持有创尔特 26%股权转让给名厨香港,同日取得更新后的批
准证书。2009 年 12 月 2 日,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并取得
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比例(%)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922.00 74.00

名厨(香港)有限公司 1,730.00 26.00

合 计 6,652.00 100.0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创尔特基本情况如下:
名 称: 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
住 所: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 42 号之 1
注册资本: 6,652 万元(实收资本:6,652 万元)
法定代表人: 何启强
生产经营太阳能热水器、燃气取暖器、烧烤炉、电热水器与
燃气热水器(直排式燃器热水器除外)、燃气灶具及公用燃
气大灶、燃具用具配件、抽油烟机、消毒柜、室内加热器、
经营范围:
燃气调压器、电磁炉、电热开水瓶、电压力锅、燃气气灯、
烤炉用小推车、煤气饭煲、阀门及煤气用具、微波炉、日用
五金制品、模具、烟气处理设备、发电厂智能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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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S)、电磁阀及线圈;五金铸造(不含电镀、线路板、
酸洗、喷漆、抛光)。
营业执照注册号: 442000400001129

根据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创尔特总资产 56,508.21 万元,净资产 17,780.92 万元,2010 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 77,268.57 万元,实现净利润 3,322.35 万元。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创尔特总资产 69,079.00 万元,净资产 16,893.19 万元,2011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
入 40,442.93 万元,实现净利润 1,205.35 万元。

(二)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广东省)

1、设立
2004 年 1 月 19 日,经中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合资经营企业长青
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项目的批复》(中外经贸资字[2004]49 号)批准,同
意集团有限及博能科技合资经营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为
19,000 万元,注册资本为 7,600 万元,其中:集团有限出资 5,700 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 75%;博能科技出资 1,9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5%。2004 年 1 月 30 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
中合资证字[2004]0006 号)。2004 年 2 月 2 日,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
注册登记,并取得注册号为企合粤中总字第 003499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比例(%)

广东长青(集团)有限公司 5,700.00 75.00

博能科技有限公司 1,900.00 25.00

合 计 7,600.00 100.00

2、增资
2005 年 9 月 6 日,经中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合资经营企业长青
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中外经贸资字[2005]1002 号)批准,
中山环保投资总额增加至人民币 28,600 万元,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11,660 万
元。其中:集团有限出资增至人民币 8,74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5%;博能科技
出资增至人民币 2,91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5%;2005 年 9 月 8 日,在中山市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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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比例(%)

广东长青(集团)有限公司 8,745.00 75.00

博能科技有限公司 2,915.00 25.00

合 计 11,660.00 100.00

3、中方投资者更名
2007 年 12 月 20 日,经中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合资经营企业长
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变更投资者名称的批复》(中外经贸资字[2007]1610
号)批准,中方投资者名称变更为长青集团。2007 年 12 月 24 日取得变更后的
批准证书。2007 年 12 月 19 日,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并
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原注册号变更为
442000400010731。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 称: 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
住 所: 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蒂峰山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
注册资本: 11,660 万元(实收资本:11,66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何启强
经营范围: 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与环保
许可文件同时使用)
营业执照注册号: 442000400010731

根据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中山环保总资产 33,432.63 万元,净资产 19,214.04 万元;2010 年度
中山环保完成营业收入 6,934.79 万元,实现净利润 2,915.32 万元。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中山环保总资产 32,737.86 万元,净资产 18,650.64 万元;2011 年 1-6
月中山环保完成营业收入 3,513.62 万元,实现净利润 1,273.25 万元。
4、博能科技的背景情况
博能科技成立于 2002 年 10 月 4 日,注册证书编号为 816820,商业登记号
码为 33258711-000-10-09-0,注册地为香港,股本为 10,000 股,股份全部由添信
国际有限公司持有;添信国际有限公司注册地为香港,股本为 2 股,股份全部由
简韵恬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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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能科技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江门市活力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

1、收购江门活力股权
2001 年 3 月 16 日,文树根(代表江门市活力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持有 37.43%
的股份)、江门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代表国家持有江门市活力集团有限公
司持有集体资产股份 37.58%,保险资产股份 24.99%,总计为 62.57%的股份)与
郭妙波、何银英签署了《江门市活力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文树根、
江门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其代表持有的江门市活力集团有限公司 100%的
股份全部转让给郭妙波、何银英。江门市经华评估有限公司以 2000 年 11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江门市活力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方法为重置成本法等
评估方法(实物资产采用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进行评估;其余的各项资产、
负债按清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值),确认净资产为 1,519 万元。资产评
估结果汇总表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后账 增值率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面值 (%)
流动资产 3,070.19 2,989.83 2,339.87 -649.96 -21.74
固定资产 758.06 758.06 1,515.58 757.52 99.86
其中:建筑物 578.30 578.30 1,191.71 613.41 106.07
设备 177.33 177.33 321.44 144.11 81.27
待处理固定资产
2.43 2.43 2.43 - -
净损失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372.34 372.34 711.42 339.08 91.07
资产总计 4,200.59 4,120.22 4,566.87 446.64 10.84
流动负债 2,746.94 1,918.02 1,793.81 -124.21 -6.48
长期负债 470.89 1,254.41 1,254.41 - -
负债总计 3,217.84 3,172.16 3,047.95 -124.21 -4.00
净资产 982.75 948.06 1,518.92 570.86 60.21

以上表中经评估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作价基础,经过协议各方协商本次股权
转让作价 126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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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年 8 月 20 日,在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注
册号为 4407012002496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东出
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比例(%)
郭妙波 645.00 50.00

何银英 645.00 50.00

合 计 1,290.00 100.00

关于本次股权转让,2010 年 4 月 12 日,江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
具了《关于江门市活力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问题的确认函》(江国资企改函
[2010]11 号)对有关问题确认如下:
根据江门市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1 年 4 月 16 日以《关于同意江门市活
力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江资委办[2001]105 号),同意以将江门市活
力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以 1,26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广东长青(集团)公司,广东
长青(集团)公司决定由郭妙波、何银英以自然人的名义受让股权,郭妙波、何
银英于 2001 年 3 月 16 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受让江门市活力集团有限公司的
全部股权,并于 2005 年 6 月按股权转让协议书全部支付完毕股权赎买款。至此
股权转让全部完成,江门市活力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完全退出。
上述股权转让及相应程序符合当时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交易有效。
2、增资设立中外合资江门市活力集团有限公司
2005 年 5 月 18 日,郭妙波、何银英与集团有限签署了《江门市活力集团有
限公司股东转让出资协议》,郭妙波、何银英将持有的江门活力 100%的股权以
1,290 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集团有限。
2005 年 5 月 27 日,经江门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设立合资企业江门
市活力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江外经贸资管字[2005]109 号)批准,同意集团有
限与永隆国际合资设立江门市活力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12,500 万
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其中:集团有限出资 2,550 万元(包括 1,290
万的股权出资和 1,260 万的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51%;永隆国际全部以现
金出资 2,4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2005 年 6 月 3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合资证字[2005]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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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号)。2005 年 6 月 6 日,在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并取得注册
号为企合粤江总字第 200021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7 年 8 月 13 日,根据
相关规定,原注册号变更为 442000400003130。
本次变更完成后,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比例(%)

广东长青(集团)有限公司 2,550.00 51.00

永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450.00 49.00

合 计 5,000.00 100.00

3、中方投资者名称变更
因中方投资者名称变更为长青集团,2007 年 12 月 14 日,在江门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并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8 年 1 月
28 日,取得变更后的批准证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江门市活力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 称: 江门市活力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 江门市活力路 11 号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实收资本: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郭妙波
经营范围: 设计、生产经营取暖器、烧烤炉、电热水器和燃气热水器
(直排式燃气热水器除外)、燃气灶具及公用燃气大灶、燃
气用具配件产品。
营业执照注册号: 440700400003130

根据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江门活力总资产 12,217.73 万元,净资产 7,113.04 万元;2010 年度
江门活力完成营业收入 13,021.03 万元,实现净利润 697.65 万元。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江门活力总资产 13,474.26 万元,净资产 6,833.95 万元;2011 年 1-6
月江门活力完成营业收入 6,604.30 万元,实现净利润 160.43 万元。

(四)中山骏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广东省)

1、设立
1998 年 10 月 29 日,经中山市计划委员会《关于合资经营中山骏伟金属制
品有限公司项目可行性报告的批复》(中计资[1998]91 号)和中山市对外经济贸
易委员会《关于合资经营中山骏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中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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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贸引字[1998]450 号)批准,同意中山市骏英制品有限公司与进伟国际合资经营
中山骏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 60 万美元,其中:中山
市骏英制品有限公司出资 36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60%;进伟国际出资 24 万美
元,占注册资本的 40%。
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美元) 比例(%)

中山市骏英制品有限公司 36.00 60.00

香港进伟国际有限公司 24.00 40.00

合 计 60.00 100.00
2、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2 年 3 月 22 日,经中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合资企业中山骏伟
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中外经贸资字[2002]146 号)批准,同意中
山市骏英制品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骏伟金属 6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长青公司。
2002 年 4 月 3 日取得变更后的批准证书。2002 年 4 月 10 日,在中山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并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
后,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美元) 比例(%)

广东长青(集团)公司 36.00 60.00

香港进伟国际有限公司 24.00 40.00

合 计 60.00 100.00
3、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9 年 5 月 22 日,经中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合资企业中山骏伟
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中外经贸资字[2009]469 号)批准,同意进
伟国际将其持有的骏伟金属 4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长青集团。本次股权转让后,
骏伟金属由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转变为长青集团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2009
年 7 月 23 日,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并取得变更后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后,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比例(%)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96.7365 100.00

合 计 496.7365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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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骏伟金属基本情况如下:
名 称: 中山骏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住 所: 广东省中山市阜沙镇大有工业区
注册资本: 496.7365 万元(实收资本:496.7365 万元)
法定代表人: 何启强
经营范围: 生产各款烧烤炉、燃气炉具、燃气取暖器、燃气饭煲等燃
气用具,电热水瓶、抽油烟机、微波炉、电熨斗、电熨板、
电热水器等家用电器,日用五金制品,金属模具制品,货
物与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
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营业执照注册号: 442000400010723

根据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骏伟金属总资产 11,890.06 万元,净资产 1,355.08 万元;2010 年度
骏伟金属完成营业收入 11,640.47 万元,实现净利润 461.68 万元。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骏伟金属总资产 11,480.96 万元,净资产 1,366.96 万元;2011 年 1-6
月骏伟金属完成营业收入 7,287.16 万元,实现净利润 302.75 万元。

(五)名厨(香港)有限公司

1、设立
名厨(香港)有限公司于 1994 年 12 月 15 日在香港依据公司条例注册成为
有限公司,并取得编号为 500696 的公司注册证书。股本 10,000 股(每股 1 港元),
全部为普通股,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股) 比例(%)

庒文儒 2,500 25.00

NG STANLEY 2,500 25.00

何启强 2,500 25.00

麦正辉 2,500 25.00

合 计 10,000 100.00

2、第一次股份转让

1996 年 10 月 17 日,NG STANLEY 将其持有名厨香港 2,500 股股份全部转

让给何启强。本次转让完成后,股本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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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股东名称 股份数(股) 比例(%)

何启强 5,000 50.00

庄文儒 2,500 25.00

麦正辉 2,500 25.00

合 计 10,000 100.00


3、第二次股权转让
1998 年 2 月 3 日,庄文儒将其持有名厨香港 2,500 股股份全部转让给麦正辉。
本次转让完成后,股本构成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股) 比例(%)

何启强 5,000 50.00

麦正辉 5,000 50.00

合 计 10,000 100.00

4、第三次股份转让
2007 年 8 月 1 日,何启强、麦正辉与集团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何
启强、麦正辉将持有的名厨香港 100%股权以 1.5 万美元的价格转让给集团有限。
2007 年 8 月 27 日,经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核准广东长青(集
团)有限公司设立名厨(香港)有限公司的复函》(粤外经贸合函[2007]271 号)、
中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转发省外经贸厅关于核准广东长青(集团)有限公
司设立名厨(香港)有限公司的复函》(中外经贸合函[2007]8 号)批准,同意集
团有限通过收购方式独资在香港设立“名厨(香港)有限公司”。该驻港企业注
册资本为 1 万港元(折 0.13 万美元),投资总额为 1.5 万美元由企业购汇解决。
2007 年 8 月 3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颁发了《批准证书》([2007]商合境外
投资证字第 001242 号)。
5、投资者主体更名
2007 年 12 月 13 日,长青集团向中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申请,名厨香
港的投资主体进行相应更名。
6、增资
2009 年 6 月 15 日,公司对名厨香港进行增资:注册资本由 0.13 万美元变为
300 万美元,增资 299.87 万美元;投资总额由 1.5 万美元变为 300 万美元,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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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298.5 万美元;增资由中方投资者境内出资并通过自有人民币购汇完成。2009 年
11 月 1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颁发了《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商境外投资
证第 4400200900185 号)。2009 年 11 月 19 日在香港公司注册处更改生效。
7、增加投资
2009 年 12 月,公司对名厨香港增资 1.37 万美元,投资总额由 300 万美元变
为 301.37 万美元,增资由中方投资者境内出资并通过自有人民币购汇完成。2009
年 12 月 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颁发了《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商境外投资
证第 4400200900202 号)。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名厨香港基本情况如下:
名 称: 名厨(香港)有限公司
住 所: 香港九龙德兴街 11-12 号兴富中心 706 室
注册资本: 300 万美元(实收资本:300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 何启强
经营范围: 进出口贸易
公司注册证书号: 500696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名厨香港总资产 1,719.52 万美元,净资产 769.21
万美元;2010 年度名厨香港完成营业收入 10,686.98 万美元,实现净利润 199.64
万美元。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名厨香港总资产 2,233.29 万美元,净资产 669.72
万美元;2011 年 1-6 月名厨香港完成营业收入 6,102.65 万美元,实现净利润 31.32
万美元。

(六)中山市长青气具阀门有限公司(广东省)

1、中山市长青气具阀门有限公司设立的历史沿革介绍
(1)中山市小榄气具阀门厂成立及股份合作经营
①中山市小榄气具阀门厂成立及股份合作经营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
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
产重组情况”之“(一)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之“2、广东长青
(集团)有限公司设立暨第一次增资”之“(2)阀门厂的设立”和“(3)阀门厂
的改制”。
②阀门厂改制时股权转让价格主要参考了当时的土地、厂房和净资产(净资
产扣除土地厂房)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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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A、股权转让合同对转让价格的具体约定
a、涉及土地使用权、厂房的部分:按土地使用权每平方米 700 元人民币,
厂房每平方米 300 元人民币(注:仅指水泥结构部分按此标准作价,另涉及屋顶
为星棚结构的部分不再作价。),具体面积以双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所办证照所定
为准之 1/2 计算。
b、除土地使用权、厂房之外的各项资产:总计价人民币捌佰壹拾贰万元。
B、阀门厂改制时的定价依据:
a、阀门厂改制时土地使用权、厂房作价情况
面积 单价 应计金额
项目 应计金额 50% (元)
(平方米) (元/平米) (面积×单价)
土地 7,661.80 700 5,363,260 2,681,630
混泥土结构厂房 12,121.98 300 3,636,594 1,818,297
合计 8,999,854 4,499,927
经本次股权转让各方确认土地使用权、厂房作价 450 万元。
b、阀门厂改制时除土地使用权、厂房之外的各项资产作价情况
截至 1999 年 6 月 25 日,阀门厂主要资产负债表科目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科 目 报表数 厂房土地部分 除厂房土地外 科 目 报表数
货币资金 1,884,175 - 1,884,175 短期借款 14,600,000
应收帐款 11,401,543 - 11,401,543 应付帐款 16,967,540
其他应收
2,144,611 - 2,144,611 其他应付款 7,780,985


存货 27,931,247 - 27,931,247 应付工资
574,344
待摊费用 153,293 - 153,293 应付福利费 3,681,127
- - 未交税金 4,229,104
流动资产
43,514,869 - 43,514,869 未付利润 2,028,306
合计

- 其他未交款
639,840
固定资产 其中:未交乡镇企
17,297,309 -5,698,922 11,598,387
原值 业管理费 630,499
减:累计
12,077,673 -2,906,081 9,171,592 预提费用
折旧 263,911
固定资产
5,219,636 -2,792,841 2,426,795 -
净值
- 流动负债合计 50,76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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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在建工程 2,728,543 - 2,728,543 -
- 实收资本 2,200,000
无形资产 13,706,277 - 13,706,277 资产公积 8,285,845
盈余公积 3,880,971

未分配利润
37,35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404,168
负债及所有者权
资产总计 65,169,325 -2,792,841 62,376,484 65,169,325
益总计

注:上表中无形资产实际上是阀门厂对长青燃气具的长期股权投资;上表中实际上还包

括长青公司、新产业公司、中山市南光数控设备营业部、中山长青新产业公司燃气阀门研究

所、中山长青燃气具供销公司。

上表中总资产扣除厂房土地及负债后金额为 1,161.13 万元,其 50%为 580.57
万元,经协商,阀门厂改制时除土地使用权、厂房之外的各项资产作价 812 万元
(溢价约 40%)。
综上,何启强、麦正辉受让轻工业公司持有阀门厂全部 50%股权作价 1,262
万元。
(2)中山市长青气具阀门有限公司设立
1999 年 8 月 22 日,阀门厂提出了《关于企业改组为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
申请将中山市小榄气具阀门厂改组为有限公司。改组事项如下:一、改组企业名
称,将原中山市小榄气具阀门厂改组为中山市长青气具阀门有限公司;二、重新
界定企业产权及隶属关系,经清产核资,原有企业原始实收资本 102 万元,经审
定该原始实收资本归属何启强、麦正辉共同所有;三、重组股东与认缴出资额,
企业产权所有者何启强、麦正辉各自自愿出资 51 万元,共同经营;四、原有企
业债权债务,由新改组的有限公司负责,并接管原有企业的一切业务往来。轻工
业公司于 1999 年 9 月 8 日、镇工业总公司于 1999 年 9 月 23 日盖章同意该报告。
气具阀门设立时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比例(%)

何启强 51.00 50.00

麦正辉 51.00 50.00

合 计 102.00 100.00


关于气具阀门设立的历史沿革涉及中山市小榄气具阀门厂的设立、股份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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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营、股权转让与改制等相关事项,2008 年 12 月 10 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向广东省
人民政府提交了《关于确认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历史沿
革和相关事项的请示》(中府[2008]175 号)。2009 年 6 月 1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出具《关于确认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历史沿革和
相关事项的复函》,确认了相关事项并确认其现有产权清晰。关于具体内容的详
细说明,请参见“第五节 三、(一)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
2、吸收合并中山长青神菱机电及增资
2007 年 8 月 23 日,经气具阀门与中山长青神菱机电有限公司双方股东会同
意,气具阀门吸收合并中山长青神菱机电有限公司。根据《关于中山市长青气具
阀门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山长青神菱机电有限公司的协议》,气具阀门以吸收合
并方式吸收合并神菱机电,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为中山市长青气具阀门有限公司。
合并后,股东变为:何启强、麦正辉和新产业。本次吸收合并以被吸收合并方神
菱电机截至 2007 年 8 月 23 日净资产人民币 1,211,645.43 元和气具阀门 2006 年
的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88,354.57 元转增资本,注册资本由原 102 万元增至 232 万
元,转增基准日为 2007 年 8 月 23 日。经各方股东商议,按合并后两公司的净资
产总额重新计算新股东所占股权比例,其中何启强占 35%,麦正辉占 35%,新
产业占 30%。合并后,气具阀门承继所有资产和债权、债务,并承接处理原有的
业务关系。合并基准日为 2007 年 7 月 31 日,基准日至合并完成日期间的损益由
存续公司新股东享有。
2007 年 8 月 25 日,气具阀门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变更登记,
并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7 年 8 月 25 日,根据相关规定,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的注册号变更为 442000000026130。本次吸收合并和增资后,股东出
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比例(%)

何启强 81.20 35.00

麦正辉 81.20 35.00

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 69.60 30.00

合 计 232.00 100.00

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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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2007 年 8 月 23 日,何启强、麦正辉和集团有限签署《中山市长青气具阀门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何启强、麦正辉将其所持气具阀门共 70%股权全部转
让给集团有限。
2007 年 8 月 27 日,气具阀门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并取
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后,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比例(%)

广东长青(集团)有限公司 162.40 70.00

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 69.60 30.00

合 计 232.00 100.00

4、股权转让
2008 年 11 月 22 日,新产业和长青集团签署《中山市长青气具阀门有限公
司股权转让协议》,新产业将其所持气具阀门共 30%股权全部转让给长青集团。
2008 年 12 月 16 日,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并取得变更后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后,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比例(%)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2.00 100.00

合 计 232.00 100.0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气具阀门基本情况如下:
名 称: 中山市长青气具阀门有限公司
住 所: 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 42 号之 2
注册资本: 232 万元(实收资本:232 万元)
法定代表人: 何启强
经营范围: 销售:五金制品、燃气用具及其配件、阀门系列产品、家
用电器、环保设备。
营业执照注册号: 442000000026130

根据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气具阀门总资产 719.76 万元,净资产 576.37 万元;2010 年度气具
阀门完成营业收入 4,237.53 万元,实现净利润 114.78 万元。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气具阀门总资产 1,837.58 万元,净资产 572.39 万元;2011 年 1-6 月气具阀
门完成营业收入 2,472.57 万元,实现净利润 68.3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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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七)沂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山东省)

成立日期:2008 年 7 月 11 日
住 所:沂水县龙家圈镇吴坡村
法定代表人:何启强
注册资本:7,000 万
实收资本:7,000 万
经营范围: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生物质发电(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未取得有
效许可证,不得生产经营)。
沂水环保目前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比例(%)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000.00 100.00

合 计 7,000.00 100.00

根据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沂水环保总资产 19,012.76 万元,净资产 6,462.26 万元;2010 年度
沂水环保完成营业收入 0 万元,实现净利润-328.38 万元。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沂水环保总资产 25,923.77 万元,净资产 6,794.25 万元;2011 年 1-6 月沂水
环保完成营业收入 2,602.57 万元,实现净利润 331.99 万元。

(八)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黑龙江)

成立日期:2009 年 10 月 26 日
住 所:明水县格林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何启强
注册资本:7,100 万
实收资本:7,100 万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生物能发电。
明水环保目前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比例(%)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100.00 100.00

合 计 7,1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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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根据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明水环保总资产 7,630.95 万元,净资产 7,351.52 万元;2010 年度明
水环保完成营业额 0 万元,实现净利润 273.12 万元。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明水环保总资产 11,117.92 万元,净资产 7,543.56 万元;2011 年 1-6 月明水环保
完成营业额 0 万元,实现净利润 350.49 万元。

(九)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山东省)

成立日期:2011 年 3 月 15 日
住 所:鱼台县鱼城镇方与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何启强
注册资本:100 万元
实收资本:1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生物质发电技术的研发。
鱼台环保目前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比例(%)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合 计 100.00 100.00


根据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鱼台环保总资产 116.76 万元,净资产 76.85 万元;2011 年 1-6 月鱼
台环保完成营业额 0 万元,实现净利润-23.15 万元。

(十)荣智集团有限公司(香港)

2010 年 8 月 23 日,名厨香港受让 GNL 10 LIMITED 持有的荣智集团全部股
份 1 股,同时认购荣智集团新增股份 99 股。荣智集团基本信息如下:
成立日期:2010 年 8 月 5 日
住 所:香港九龙德兴街 11-12 号兴富中心 706 室
法定代表人:何启强
发行资本:HKD100.00
经营范围: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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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荣智集团目前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港元) 比例(%)

名厨(香港)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合 计 100.00 100.00


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荣智集团总资产 2,713.82 美元,净资产-1,141.18
美元;201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美元,净利润-1,154.03 美元。截止 2011 年 6 月
30 日,荣智集团总资产 2,713.87 美元,净资产-1,141.13 美元;2011 年 1-6 月实
现营业收入 0 美元,净利润 0.05 美元。

(十一)广灵县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山西省)

广灵县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系由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省
广灵县地方国营电厂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8 年 3 月 24 日在广灵县工
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注册登记,并取得注册号为 140223110000004 号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广灵县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 万元,住所为广灵县新建东街,
法定代表人为何启强;经营范围:筹建。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比例(%)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0.00 90.00

山西省广灵县地方国营电厂 10.00 10.00

合 计 100.00 100.00


2008 年 7 月 29 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山西省广灵县地
方国营电厂、广灵县金地果菜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广灵县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广灵县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80%股权以 80 万元的价
格转让给山西省广灵县地方国营电厂,将所持广灵县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10%
股权以 1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广灵县金地果菜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转让完成后,
公司不再持有广灵环保股权。

(十二)河源紫金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东省)

2007 年 4 月 3 日 ,根据河源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同意组建河源紫金长青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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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能源有限公司的通知》(河城管[2007]29 号),同意广东长青(集团)有限公司
与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河源紫金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07 年 4 月 4 日在河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注册登记,并取得注册号为
441600000005975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河源紫金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500 万元,住所为河源市紫金县
临江镇东江林场七寨坑,法定代表人为何启强;经营范围:河源市区城市生活垃
圾卫生填埋处理,环保技术开发及咨询,垃圾处理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
该公司自成立后一直未经营,2007 年 12 月 28 日股东大会决议注销公司并
成立清算组。2008 年 7 月 11 日,经河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核准注销登记
通知书》核准,河源紫金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予以注销。


七、发起人、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股份公司设立时共有四名发起人,其中法人发起人股东 1 名,自然人发起人
股东 3 名。
1、何启强
何启强为公司的并列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本次发行前,何启强直
接持有公司 38%的股份、间接持有公司 10%的股份。
何启强,男,1958 年生,中国国籍,拥有几内亚比绍、香港居留权,身份
证号码为 44062019581114****,住所为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文化路二巷 7 号之
一。
何启强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其取得之日起未发生过变动,并且该等股份不存在
被质押、冻结、查封或存在其他重大权属争议的情形。
2、麦正辉
麦正辉为公司的并列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本次发行前,麦正辉直
接持有公司 38%的股份、间接持有公司 10%的股份。
麦正辉,男,1955 年生,中国国籍,拥有几内亚比绍、香港居留权,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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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码为 44062019550202****,住所为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花园正街 22 号。
麦正辉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其取得之日起未发生过变动,并且该等股份不存在
被质押、冻结、查封或存在其他重大权属争议的情形。
3、张蓐意
张蓐意为公司第四大股东。本次发行前,张蓐意持有公司 4%的股份。
张蓐意,女,1962 年生,中国国籍,拥有几内亚比绍、澳门居留权,身份
证号码为 44062019620808****,住所为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莲花街 26 号。
张蓐意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其取得之日起未发生过变动,并且该等股份不存在
被质押、冻结、查封或存在其他重大权属争议的情形。
4、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
名 称 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2 年 7 月 10 日
注册资本 800 万元

实收资本 800 万元
注册地和经营地 中山市小榄镇东生路 12 号之 4-1
股东构成 何启强出资 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0%;
麦正辉出资 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0%。
主营业务 投资办实业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总资产 11,141.50 万元,
净资产 132.35 万元;2010 年度完成营业收入 0 万元,实现净利润-200.25 万元。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总资产 9,195.50 万元,净资
产 230.91 万元;2011 年 1-6 月完成营业收入 0 万元,实现净利润-95.85 万元。
该等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除本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何启强和麦正辉分别持有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
公司、中山市长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各 50%的权益。同时,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
限公司还持有广州赢周刊传媒有限公司 70%的权益、江门长裕纸业 70%的权益;
中山市长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还持有创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 55%的权益。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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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中山市长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赢周刊传
媒有限公司、创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均受何启强、麦正辉共同控制。
1、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
参见本节“七、(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2、中山市长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名 称 中山市长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8 年 9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800 万元

实收资本 800 万元
注册地和经营地 中山市小榄镇东生路 12 号之 4-2
股东构成 何启强出资 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0%;
麦正辉出资 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0%。
主营业务 投资办实业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中山市长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 2,194.71 万
元,净资产 789.59 万元;2010 年度完成营业收入 0 万元,实现净利润-6.00 万元。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中山市长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 1,232.63 万元,净
资产 787.51 万元;2011 年 1-6 月完成营业收入 0 万元,实现净利润-2.08 万元。
该等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创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
名 称 创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3 年 1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3,500 万元
实收资本 1,100 万元
注册地和经营地 中山市小榄镇东生路 12 号之 3
股东构成 中山市长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资 1,925 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 55%;博能科技有限公司出资 1,575 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 45%。
主营业务 经济贸易信息、科技信息的咨询服务(不包括法律、会计、
审计咨询和市场调查)。从事机械设备的批发、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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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业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
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
专项管理的商品),提供上述商品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售
后服务。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创能科技总资产 2,423.72 万元,净资产 2,420.10
万元。该公司尚未开展经营业务。
2010 年 10 月 28 日,经创能科技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注销并成立清算组
予以清算;2011 年 4 月 8 日,经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核准注销登记通
知书》核准,创能科技予以注销。

4、江门市长裕纸业有限公司

名 称 江门市长裕纸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 年 12 月 6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 万元
注册地和经营地 江门市江海区文昌沙 130 号
股东构成 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出资 3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0%;赵国爱出资 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梁金照
出资 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陈宇绯出资 5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10%。
主营业务 生产、销售机制纸及纸板;造纸原辅料销售及其技术开发;
造纸工艺技术设计及技术服务;造纸机械设备加工及维
修。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江门市长裕纸业有限公司总资产 4,613.67 万元,
净资产 289.59 万元;2010 年度完成主营业务收入 14,171.49 万元,实现净利润
118.81 万元。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江门市长裕纸业有限公司总资产 4,681.14
万元,净资产 297.17 万元;2011 年 1-6 月完成主营业务收入 8,248.46 万元,实
现净利润 7.57 万元。该等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广州赢周刊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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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广州赢周刊传媒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4 年 8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 万元
注册地和经营地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 83 号广东高速公路大厦 7 楼 701、702、
703、704、705 室
股东构成 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出资 14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0%;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出资 6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
主营业务 批发、零售;国内版图书、报纸、期刊(有效期至 2013 年
3 月 31 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企
业形象设计、代办刊登广告业务。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广州赢周刊传媒有限公司总资产 6.34 万元,净资
产-1,557.43 万元;2010 年度完成主营业务收入 170.40 万元,实现净利润-64.10
万元。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广州赢周刊传媒有限公司总资产-0.36 万元,净
资产-1,615.32 万元;2011 年 1-6 月完成主营业务收入 48.72 万元,实现净利润
-57.89 万元。该等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质押或其

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1,100 万股,其中何启强持有 4,218 万股,持
股比例为 38%,麦正辉持有 4,218 万股,持股比例为 38%,张蓐意持有 444 万股,
持股比例为 4%,中山市长青新产业公司持有 2,220 万股,持股比例为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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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公开发行 3,700 万股的社会公众股(A 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
本变更为 14,800 万股,其中何启强持有 4,218 万股,持股比例为 28.5%,麦正辉
持有 4,218 万股,持股比例为 28.5%,张蓐意持有 444 万股,持股比例为 3%,
中山市长青新产业公司持有 2,220 万股,持股比例为 15%,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
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
公司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发行前 发行后

持股数量(万股) 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比例

何启强 4,218.00 38.00% 4,218.00 28.50%

麦正辉 4,218.00 38.00% 4,218.00 28.50%

张蓐意 444.00 4.00% 444.00 3.00%

中山市长青新产业公司 2,220.00 20.00% 2,220.00 15.00%

社会公众投资者 - - 3,700.00 25.00%

合 计 11,100.00 100.00% 14,800.00 100.00%


(二)公司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四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何启强 42,180,000 38.00

2 麦正辉 42,180,000 38.00

3 张蓐意 4,440,000 4.00

4 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 22,200,000 20.00

合 计 111,000,000 100.00


(三)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任职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 3 名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在本公司的任职情况如
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在发行人任职情况

1 何启强 42,180,000 38.00 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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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麦正辉 42,180,000 38.00 董事、总裁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3 张蓐意 4,440,000 4.00
董事会秘书


(四)公司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简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的关联关系及各自的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何启强和麦正辉除各直接持有本公司 38%股份外,还通过何启
强和麦正辉持有 100%权益的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20%股份。
除此之外,本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1,10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 3,700 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本次发行前股东已就其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作出
自愿锁定的承诺。
何启强、麦正辉共同承诺:自长青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长青集团股份,也不向
长青集团回售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长青集团股份。
新产业承诺:自长青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长青集团股份,也不向长青集团回售本公司所持有
的长青集团股份。
张蓐意承诺:自长青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长青集团股份,也不向长青集团回售本人持有的长青
集团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高管的何启强、麦正辉、张蓐意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满后,
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
和间接持有长青集团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和
间接所持有的长青集团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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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情况

公司未发行过内部职工股。


十、发行人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

情况

公司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
过二百人的情况。


十一、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员工人数的变化情况如下:
项 目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人数 3,680 3,436 2,976 3,148

其中:劳务
1,888 1,638 1,785 1,956
派遣员工数


(二)员工结构情况

截止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在册员工总数为 3,680 名(包括劳务
派遣员工 1,888 名),员工的专业结构、受教育程度、年龄分布情况如下:
1、专业结构

专业结构 人 数 占总人数的比例


管理人员 82 2.23%


技术人员 179 4.86%


营销人员 140 3.80%


财务人员 73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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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人员 75 2.04%


生产人员 3,131 85.08%


合 计 3,680 100.00%


2、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 人 数 占总人数的比例

本科及以上 152 4.13%


大 专 321 8.72%


中专、中技(含高中) 527 14.32%


其他 2,680 72.83%


合 计 3,680 100.00%


3、年龄分布
年龄分布 人 数 占总人数的比例

离退休人员 23 0.63%

46-55 岁(含 55 岁) 189 5.14%

36-45 岁(含 45 岁) 850 23.10%

35 岁及以下 2,618 71.14%

合 计 3,680 100.00%


(三)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情况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员工中有劳务派遣人员 1,888 名,该
部分人员的社会保险基金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购买。公司及子公司为正式员工及
劳务派遣人员免费提供宿舍住宿。
1、公司员工缴纳社保情况
统计日期 自有员工总数 社保缴纳人数 未缴纳人数

2008 年 12 月 31 日 1,192 1,177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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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12 月 31 日 1,191 1,164 48

2010 年 12 月 31 日 1,798 1,783 48

2011 年 6 月 30 日 1,792 1,781 65
注 1:上表中员工数未包括劳务派遣,在香港工作的香港籍员工按香港法例购买公积金
(纳入社保缴纳人数)
注 2:当月离职人员当月仍购买社保,但未计算入员工总数。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有 65 人未缴纳社保,主要是由于 49 名新入职
员工在办理社保手续过程中,有 7 名员工属于退休人员不需要购买社保,1 名外
籍人员在国内工作无法购买社保,3 名香港户籍人员在国内工作无法购买社保,
5 人在原单位未停保,当月未能在公司购买社保,另有 54 人离职人员仍在当月
购买社保。
2、公司社保缴费标准及缴费情况
由于公司及子公司所属地域包括广东省中山市、广东省江门市、山东省沂水
县、黑龙江省明水县,因此,分别执行各属地社保政策:
(1)社保缴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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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个人


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比例 养老保险比例 失业保险比例 医疗保险比例
地区 年度

最低 最低 最低 最低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基数 比例 基数 比例 基数 比例 基数 比例
基数 基数 基数 基数
2007.1-2008.5 690 10% 690 1% 690 1% 16 元 - 690 8% - -
2008.6-2009.6 770 10% 770 1% 770 1% 16 元 - 770 8% - -

广东省 2009.7-2010.5 770 10% 770 0.8% 770 0.8% 16 元 - 770 8% - -
中山市 2010.6-2010.12 920 10% 920 0.8% 920 0.8% 1240 2% - 920 8% - 1240 0.5%

2011.1-2011.2 920 10% 920 1% 920 1% 1240 2% - 920 8% - 1240 0.5%

2011.3-2011.6 1100 10% 920 1% 920 1% 1240 2% - 920 8% - 1240 0.5%
2007.1-2007.6 751 18% 751 1% 751 2% 1472 6.5% 1.5 元 751 8% 751 1% 1472 2%
2007.7-2007.12 833 17% 833 1% 833 2% 1833 6.5% 1.5 元 833 8% 833 1% 1833 2%
2008.1-2008.6 833 17% 833 1% 833 2% 1833 6.5% 1100 0.45% 833 8% 833 1% 1833 2%
2008.7-2008.11 969 17% 969 1% 969 2% 2087 6.5% 1252 0.45% 969 8% 969 1% 2087 2%
2008.12-2009.6 969 17% 969 0.7% 969 2% 2087 6.5% 1252 0.45% 969 8% 969 1% 2087 2%
广东省
2009.7-2009.12 1083 17% 969 0.7% 969 1% 2087 4.5% 969 0.45% 1083 8% 969 1% 2087 2%
江门市
2010.1-2010.3 1083 17% 1083 0.7% 1083 1% 2087 4.5% 1083 0.45% 1083 8% 1083 1% 2087 2%
2010.4-2010.8 1083 17% 1083 0.7% 1083 1% 2087 5.5% 1083 0.45% 1083 8% 1083 1% 2087 2%
2010.9-2010.12 1186 16% 1215 0.7% 1215 1% 2087 5.5% 1215 0.45% 1186 8% 1215 1% 2087 2%
2011.1 1186 16% 1215 1% 1215 2% 2087 6.5% 1215 0.45% 1186 8% 1215 1% 2100 2%
2011.2-2011.6 1303 16% 1215 1% 1215 2% 2087 6.5% 1215 0.45% 1186 8% 1215 1% 2100 2%
山东省 2008.11-2008.12 1008 20% 1008 1% 1008 2% 1008 6% 1008 1% 1008 8% 1008 1% 1008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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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 2009.1-2009.6 1205 20% 1205 1% 1205 2% 1205 6% 1205 1% 1205 8% 1205 1% 1205 2%
2009.7-2009.12 1205 20% 1205 1% 1205 1.4% 1205 6% 1205 1% 1205 8% 1205 0.7% 1205 2%
2010.1-2010.7 1383 20% 1383 1% 1383 1.4% 1383 6% 1383 1% 1383 8% 1383 0.7% 1383 2%
2010.8-2010.12 1383 19% 1383 1% 1383 1.4% 1383 6% 1383 1% 1383 8% 1383 0.7% 1383 2%
2011.1-2011.3 1383 19% 1383 1% 1383 2% 1383 6% 1383 1% 1383 8% 1383 1% 1383 2%
2011.4-2011.6 1585 19% 1585 1% 1585 2% 1383 6% 1585 1% 1585 8% 1585 1% 1585 2%
黑龙江 2010.6-2010.12 1220 22% 670 1% 670 2% 670 6% 670 0.5% 1220 8% 670 1% 670 2%
明水县 2011.1-2011.6 1367 22% 800 1% 800 2% 800 6% 800 0.5% 1367 8% 800 1% 800 2%
注:黑龙江明水 2010 年 6 月-12 月份医疗保险执行的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 2011 年 1 月开始改为执行“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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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及子公司社保缴费政策依据
公司、创尔特、中山环保、骏伟金属、气具阀门社保缴纳依据:《广东省社
会养老保险条例》、《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通知》、《关于调整我市社会养老保
险缴费比例通知》中府办(2005)44 号、《关于调整我市 2006-2007 年度社会保
险缴费和待遇通知》中府办(2006)62 号、《关于调整我市 2008-2009 年度企业
职工社会保险部分缴费和待遇基数通知》中府办(2008)67 号、《关于阶段性降
低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缴费率的通知》中劳社发〔2009〕35 号、《关于调整我市
2009-2010 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部分缴费和待遇计发基数通知》中府办[2009]
45 号、《关于 2010 社保年度社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中府办(2010)28
号、《关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率从 2011 年 1 月 1 日起恢复为 1%的通知》、《关
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中府办〔2011〕8 号。
江门活力社保缴纳依据:《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关于调整 2006 年度
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和养老保险费率通知》江社保(2006)36 号、《关于调
整 2007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和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通知》(2007-6-25)、
《关于调整生育保险费征缴费率和待遇标准通知》(2007-11-13)、《关于调整 2008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的通知》江社保(2008)40 号、《关于降低 2009
年度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江劳社〔2009〕239 号、《关于临时调整城镇职
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江劳社〔2009〕328 号、《关于 2009 年度社会
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的通知》江劳社〔2009〕414 号、《关于江门市失业、工伤、
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缴费费率和缴费工资标准有关问题通知》江劳社( 2009) 1076
号、 《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缴费率的批复》、《关于 2010 年延长降低失业保
险缴费费率执行期限的通知》江人发[2010]142 号、《关于继续调整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江人社发[2010]145 号、《关于调整江门市 2010 年社
保年度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通知》江人社发[2010]317 号。《关
于调整 2010 年社保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江社保〔2011〕14 号、
《2011 年 1 月起江门市区缴纳社保费最低标准表》。
沂水环保社保缴纳依据:《关于公布 2008 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
下限额及缴费比例的通知》沂劳社发[2008]24 号、《关于公布 2009 年度企业
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额及缴费比例的通知》沂劳社发[2009]21 号、《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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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临劳社发
[2009]109 号、《关于公布 2010 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缴费基数)上
下限额的函》临社保函[2010]3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
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11〕33 号、《关于公布 2011 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
费工资(缴费基数)上、下限额的通知》临社保发(2011)4 号。
黑龙江明水县社保缴纳依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镇企业和个体劳动者基
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黑政发(2005)17 号、《黑龙江失业保险
条例》、《关于 2010 年全市基本养老保险使用全省在岗职工社平工资的通知》《黑
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黑龙江省企业职工生育
保险暂行办法》、《2011 年度企业及个体劳动者基本保险费缴费基数及比例的通
知》。
(3)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实缴社保费用缴纳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年1-6月 2010年度 2009年度 2008年度

养老保险 159.87 230.25 181.68 148.69

工伤保险 13.33 15.71 14.42 12.06

失业保险 16.23 16.69 15.39 14.77

医疗保险 49.28 62.31 38.69 38.31

生育保险 2.18 1.77 0.89 1.14

合计 240.91 326.74 251.07 214.97

注:上表中社保缴纳未包括劳务派遣员工,派遣公司根据当地社
保政策只为员工办理最低保障工伤保险。
3、公司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截止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缴纳住房公积金情况如下:
统计时间 购买人数 缴纳金额 未购买人数

2010年6月30日 860 22.30万元(1-6月) 654

2010年12月31日 1398 54.08万元(1-12月) 400

2011年6月30日 1509 62.71万元(1-6月) 283

公司从 2010 年 5 月份开始为公司及子公司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截止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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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6 月 30 日出现较大比例员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主要由于 282 名员工没有充
分理解国家的住房公积金政策,书面申请不缴纳住房公积金。另外,358 名新入
职员工当月未缴纳公积金。经过公司对国家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介绍,未购买
住房公积金员工的比例由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 43.33%降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2.25%。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仍有 400 名员工未购买住房公积金,主要
是由于 366 名员工书面申请不购买住房公积金,43 人为新入职员工,处于申报
过程中,另有 7 人属于退休人员,不需要购买住房公积金。截止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仍有 283 名员工未购买住房公积金,主要是由于 258 名员工书面申请不购
买住房公积金,61 人为新入职员工,处于申报过程中,另有 7 人属于退休人员,
不需要购买住房公积金。
基于在报告期内,公司执行的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曾存在与国家法律
法规不一致的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启强和麦正辉作出如下承诺:“一、若公
司被追溯到任何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需为员工补缴
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以及受到主管部门处罚,或任何利益相关方以任何方
式提出权利要求且该等要求获主管部门支持,何启强和麦正辉将无条件全额承担
相关补缴、处罚款项,对利益相关方的赔偿或补偿,以及公司因此所支付的相关
费用。二、通过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职责,保证和促使公司依法执行社会保
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执行的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曾存在
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情况,但该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构成实质性障
碍。

(四)员工工资与中山市工资水平比较情况

1、报告期内员工工资情况
2008 年、2009 年、2010 年及 2011 年 1-6 月,公司薪酬情况如下表:
平均 工资总额(元) 月人均工资收入(元)
年度
人数 合计 自有人员 派遣人员 总人均收入 自有员工 派遣员工
2008 年度 3136 69,431,586 34,104,196 35,327,390 1,845 2,448 1,491
2009 年度 2973 79,825,396 39,942,453 39,882,943 2,238 2,975 1,793
2010 年度 3405 98,376,441 55,064,042 43,312,399 2,408 3,027 1,911
2011 年 1-6 月 3585 58,115,627 35,240,503 22,875,124 2,702 3,27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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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人数为所属期间的平均人数。

2、报告期内公司全体员工人均收入与中山市职工人均工资对比情况
单位:元

员工人均收入与中山市职工平均工资比

4,000
3,382
3,500 3,014 3,014
3,000 2,641 2702
2,323 2238 2408
2,500
1964 1845 总人均月收入
2,000
中山市职工平均工资
1,500
1,000
500
0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1~6月



3、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员工人均收入与中山市职工人均工资对比情况
单位:元

自有员工与中山市职工平均工资比
4,000
3,500 3,2783,382
2,9753,014 3,0273,014
3,000 2,641
2,323 2,448
2,500
1,964
2,000 自有员工人均月工资收入
1,500
中山市职工平均工资
1,000
500
0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1~6月


4、报告期内公司劳务派遣员工人均收入与中山市生产工人人均工资对比情

单位:元

派遣员工与中山市生产工人平均工资比

2,500
1,9111,980 2,0192,087
2,000 1,793
1,491
1,500 1,257 1,344
派遣员工人均月工资收入
1,041
1,000 中山市生产工人工资平均数

500

0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1~6月



5、公司对人力成本上升采取的措施
作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司一直注意控制人工成本上升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
响,通过加强管理、进行设备技术改造,提高工人劳动生产率等方式化解工人人
工成本上升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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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主要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与本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本公司发行前的股东均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
承诺,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一、(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承诺均严格履行。

(二)本次发行前全体股东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

的承诺

详见本节之“八、(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
份的承诺”。

(三)实际控制人作出其他承诺

1、基于公司在报告期内执行的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曾存在与国家法
律法规不一致的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启强和麦正辉出具了《承诺函》,详见
本节之“十一、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之“(三)发行人执行住房保障制
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情况”。
2、基于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有被政府收回的风险,实际控制人
何启强、麦正辉出具《承诺函》,“鉴于 2008-2011 年 6 月,公司及其子公司从
相关部门获得相应金额的政府补助,本人承诺,如今后政府部门要求收回,本人
自愿以自有资金偿还,且不向公司及其子公司追偿”。
3、何启强、麦正辉、张蓐意作为发行人的自然人发起人股东,就长青有限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之时新增注册资本缴纳个人所得税事宜,已经出
具承诺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
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等文件有关精神,发行人自然人股东何启强、麦正
辉和张蓐意需对新增注册资本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何启强、麦正辉和张蓐意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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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之时未缴纳上述个人所得税。为此,何启
强、麦正辉和张蓐意郑重承诺如下:何启强、麦正辉和张蓐意自愿自行缴纳前述
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不要求发行人承担代扣代缴义务,并承诺将在其减持发行
人股份时补缴前述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若税务机关要求何启强、麦正辉和张蓐
意在其减持发行人股份前补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何启强、麦正辉和张蓐意将
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另行以自有资金自行申报、一次性补缴个人应缴纳的全部
个人所得税,具体以税务机关通知的金额为准,缴纳事项和发行人无涉。
2011 年 6 月 7 日,何启强、麦正辉、张蓐意已经分别就上述纳税事项向主管
税务机关提出纳税申报并缴纳完毕税金。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何启强、麦正辉、张蓐意作为发行人的自然人
发起人股东,就长青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之时新增注册资本涉及
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事项,已经申报并缴纳完毕税金,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不构成法
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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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设立以来变化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是燃气具及配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及生物质发电业务(包括
垃圾焚烧发电、秸秆燃烧发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在燃气具产品及核心配件的深度开发和创新,
在 2002 年前后已经发展成为国内主要的燃气具及配套产品的制造和出口商之
一,具有较强的生产制造能力、燃烧技术和科技创新能力,配备了模具制造、锻
压、钣金冲压、机械切削、焊接、搪瓷、粉末喷涂等多种生产手段,并形成了完
整的研发体系,通过不断地自主创新,公司在热能科技方面积累了较强的技术优
势。随着燃气具出口业务的增长趋于稳定,公司开始探索业务创新的模式和产业
升级之路。基于公司的自身优势,公司将发展专注于热能科技的开发与应用,并
于 2002 年 11 月设立了创尔特,开始系统性地规划公司在热能科技方面的业务定
位和发展战略,明确了燃气具产品的业务创新应以节能环保为发展方向,并积极
探索基于热能科技应用的新设备和新工艺。
21 世纪初,由于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提高,垃圾焚烧发电作为实现垃
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一种有效方式开始逐步成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
处理的主要方式之一,随着上海、深圳等地多座垃圾发电的投产,垃圾发电表现
出广阔的发展前景,整个行业方兴未艾。公司依托自身的制造优势和技术创新能
力,将热能科技应用于环保能源产业,开始探索垃圾焚烧发电设备的设计与制造,
在如何提高垃圾燃烧效能以及设备稳定运行等方面初步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相
关人才。
2003 年初,中山市政府对“建设-运营-移交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
地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寻找项目法人。公司对垃圾发电的
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论证,认为公司对该项目具有前期的知识积累、技术优势和
地缘优势,符合公司在热能科技方面的发展战略,将实现公司在热能科技应用的
跨越式发展,同时公司在燃气具行业经过多年的持续增长,积累了较充裕的资金,
能为项目的运作实施提供了良好的资本保障。经过充分的准备,公司于 200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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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中标取得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在 2004 年 1 月设立了中山环保开始正式启
动垃圾发电项目。公司通过引进项目管理经验丰富的管理人才以及海外归来的技
术骨干,组建了一支稳定的项目管理和专业经营团队。2006 年 4 月,中山环保
垃圾发电项目正式发电上网和处理垃圾,当年取得了 2,743.47 万元的试运营收
入。自 2007 年开始,中山环保垃圾发电项目一直给公司带来稳定的收入和利润,
2007 年、2008 年、2009 年和 2010 年的收入分别为 6,182.51 万元、6,556.23 万元、
6,506.98 万元和 6,934.79 万元。同期贡献的利润分别为 1,971.27 万元、2,107.24
万元、1,525.83 万元和 2,860.06 万元,占公司当年利润的比重为 27.24%、31.63%、
19.16%和 36.50%。中山环保垃圾发电项目的良好表现让公司管理层认识到生物
质发电项目的成功运作不能仅依赖技术先进的发电设备,项目成功运作的关键是
将整个项目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并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从而建立稳定成熟的运
作模式,而且这种稳定成熟的运作模式在生物质发电行业是可以成功复制的,因
此公司决定沿着热能科技在新能源领域的应用主线进一步拓展生物质发电业务。
2007 年前后,为了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合理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资源,
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国家陆续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
法》、《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等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法规,提出了“农林生
物质发电(包括蔗渣发电)总装机容量到 2020 年达到 2,400 万千瓦”的具体目标,
国内与垃圾同为生物质的秸秆发电项目开始得到迅速的发展。公司对秸秆发电的
可行性进行了论证,认为秸秆发电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更好,并且公司在秸秆发
电项目中具有更多的主导性和自主性,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秸秆燃烧发电和垃
圾燃烧发电的异同进行了研究,认为将已在垃圾发电项目上稳定成熟的运作模式
复制到秸秆发电项目具有可行性,开始积极参与全国各地地方政府的生物质发电
项目。2008 年 7 月,公司设立了沂水环保并投入 800 多万元开始正式运作秸秆
发电项目。截至 2011 年 6 月末,公司在沂水项目上投入资金 19,442.76 多万元,
该项目已于 2010 年底点火试运行,2011 年 4 月一次性通过满负荷试验机 72+24
小时试运行,并从 2011 年 5 月开始盈利,带动了公司生物质发电业务收入的增
长。2011 年 1-6 月份公司生物质发电业务收入为 6,116.19 万元,其中中山环保垃
圾发电项目收入为 3,513.62 万元,沂水秸秆发电项目为 2,602.57 万元。2011 年
1~6 月份公司生物质发电业务贡献的利润为 1,932.58 万元,占公司当期利润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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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上升到 57.42%。2009 年 10 月,公司又在秸秆资源丰富的黑龙江省明水县设立
了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启动了新的秸秆发电项目。公司在生物质发电业务
运作上已建立了稳定的管理架构,专门设立了环保热能事业部,具体负责公司及
各生物质发电项目公司环保及循环利用、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投资、技术开发及项
目建设及运营,至 2011 年 6 月底,公司在环保能源方面的专业人员队伍增加到
了 250 多人。
公司将热能科技在新能源领域不断拓展应用的同时,在以节能环保为燃气具
产品的业务创新发展方向的指导思想下,加大了热能科技在传统能源领域的应用
开发强度,将创新重心放在了生产开发低碳环保高效节能的燃气具产品和应用新
燃料源的燃具产品两个方面。2008 年、2009 年、2010 年和 2011 年 1-6 月公司在
研发方面的投入分别达到了 2,400.75、2,689.08、3,058.68 万元和 2,024.59 万元,
公司于 2006 年 4 月成立的检测中心在 2008 年和 2009 年先后得到了中国国家实
验室认可证书和 CE 认可实验室认可证书。公司近年来也加大了营销渠道的建设
力度,大力发展经销商和大卖场的同时,开始了创尔特专卖店的投入计划,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在专卖店推广方面已经投入了 1,500 万元,目前建成的 490
多家专卖店和 310 多家专柜已经覆盖到全国 24 省。中山环保垃圾发电项目的稳
定运行给公司带来稳定的利润和现金流,增强了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经受住了
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生物质发电业务不断发展的同时,
在燃气具行业方面也保持了稳定的增长,2008 年、2009 年、2010 年和 2011 年
1-6 月来自燃气具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77,839.02 万元、79,396.96 万元、
87,202.63 万元和 46,491.88 万元,占同期公司营业收入比例比分别为 91.04%、
91.88%、89.46%和 86.76%。
经过多年在传统能源和新能源领域进行热能科技的开发与应用,目前燃气具
及配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和以垃圾、秸秆为燃料源的生物质发电已经成为公司的
核心主营业务。上述主营业务的形成是公司在发挥原有市场竞争优势的基础上,
通过不断的技术积累和业务创新,主动寻求产业升级的自然结果,并表现出良好
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随着沂水生物质发电项目、明水生物质发电项目的投产,公司生物质发电销
售收入将出现大幅增长,而同时随着燃气具系列产品的产能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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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燃气具及配套产品的销售收入也将保持稳步的增长。
报告期内,发行人一直从事燃气具及配套产品的生产销售和生物质发电业
务,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一)燃气具行业基本情况

1、燃气具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等
(1)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
作为五金制品行业的细分行业,燃气具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检疫总局,中国五金制品协会是五金制品行业自律性组织,烤炉、取暖器等燃气
具产品主要由建设部下属的国家燃气具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监管质量。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主要职能是组织实施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定国家重点监督的国内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监督;组
织对生产企业实施国内产品质量监控和强制检验;管理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
督、地方监督与专业质量监督;管理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工作;监督管理产品
质量检验机构;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中国五金制品协会的主要职能是参与行业管理,推动产品结构调整,加强标
准化工作,制定行业标准及相关政策、出版学术刊物,公布行业信息,提高全行
业的质量管理水平。
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成立于 1989 年,是中国第一家由国家质量
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权的燃气用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下设有全国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燃气热水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
审查部和燃气调压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等检验审查部门,中心具有很强的燃
气用具行业专业技术实力和先进的检验测试手段,曾先后编写了四十多个燃气及
燃气用具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与国际认证机构合作开展 CE、UL 和 CSA 认
证检测工作。
(2)燃气具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主要规定了产品质量责任、产品质量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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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产品质量损害赔偿以及产品质量争议解决等。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令第
10 号)规定:“城市燃气用具生产单位生产实行生产许可制度的产品时,必须取得
归口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受颁证机关的安全监督。民用燃具
的销售,必须经销售地城市人民政府城建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检测中心(站)进
行检测,经检测符合销售地燃气使用要求,并在销售地城市人民政府城建行政主
管部门指定的城市燃气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下方可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40 号)规
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实行生产许可证
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产品的,应当遵守本条例申请生产许可证。条例具体规定了
许可证的申请和受理的条件、程序,审查和决定的部门、程序等。燃气具行业绝
大部分产品列入了产品目录,必须获得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0 年修订,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30 号)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全
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统一
产品目录,统一审查要求,统一证书标志,统一监督管理。该办法详细规定了颁
发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审查部门、核查程序、核查人员的管理、审查机构的
管理、检验机构的管理等。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73 号)规定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工作。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燃气行业管理单位负责本行
政区域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关于委托加工实
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标识标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2001]41 号)、《关于
对家用燃气灶具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监[2002]186
号)等。
2、燃气具行业发展概况
(1)燃气具国内市场概况
中国燃气具行业在近 20 年来迅猛发展。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燃气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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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的逐步全球化,国内外巨大的市场需求为燃气具行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
条件。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开始,国家开始了住房制度的改革,当时
人民群众的收入较前一阶段有了较大提高,消费者家中的燃气具产品也开始变得
丰富,各类燃气热水具、燃气灶具等纷纷走进普通家庭。伴随着市场需求的迅速
增长,我国的燃气具行业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从城市中大规模使用燃气以来,
燃气具行业经历了多次的变革,中国的燃气具消费市场已全面从生产导向型发展
为市场导向型。
根据慧聪商情的统计数据,国内燃气热水器销售额从 2005 年的 38.4 亿元增
长到 2009 年的 76.98 亿元;国内燃气灶具销售额从 2005 年的 36.4 亿元增长到
2009 年的 66.32 亿元。2007-2009 年,燃气热水器分别实现市场销售 736 万台、
777 万台和 867 万台。2007-2009 年,燃气灶具分别实现市场销售 1,665 万台、1,991
万台和 2,007 万台。
燃气热水器 近五年国内市场销售规模

年 份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国内市场销售金额(亿元) 38.4 47.23 63.83 70.46 76.98

国内市场销售台数(万台) 520.25 585.51 736.95 777.31 867.65

燃气灶 近五年国内市场销售规模

年 份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国内市场销售金额(亿元) 36.4 45 59.8 65 66.32

国内市场销售台数(万台) 1,221.48 1,313.83 1,665.27 1,991.79 2,007.26

数据来源:《中国五金与厨卫》,2010 年第 1 期,慧聪商情发布。

目前燃气具产品的发展进入新的阶段,环保、节能、低碳成为新的产品消费
热点。燃气具企业开发节能环保的新产品,不仅符合节能减排的产业政策,产品
也受到市场的欢迎。
随着宏观经济的健康发展,因可支配收入提高带来的居民消费增长、城镇化
进程加快、天然气等关联产业的发展,都将推动燃气具市场的快速发展,因此,
燃气具行业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根据慧聪商情的统计预测,燃气热水器和燃气
灶具 2010 年至 2014 年市场容量增长预测见下表:
燃气热水器 未来五年销售规模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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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份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国内市场销售金额(亿元) 89.1 103.41 120.11 137.82 159.94

国内市场销售台数(万台) 972.21 1,092.27 1,231.54 1,375.01 1,532.59

燃气灶具 未来五年销售规模预测

年 份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国内市场销售金额(亿元) 77.47 90.91 107.14 124.2 144.21

国内市场销售台数(万台) 2,281.66 2,616.38 3,008.05 3,397.59 3,809.38

数据来源:《中国五金与厨卫》,2010 年第 1 期,慧聪商情发布。

(2)燃气具行业出口情况
燃气是欧洲和北美等地的主要能源,气化率非常高,燃气具在欧洲和北美有
着广泛的市场需求。由于饮食文化和生活习惯的原因,欧美对户外烤炉和取暖器
有着旺盛的需求,因此烤炉和取暖器在我国的燃气具出口中占了较大比重,并且
主要出口北美、大洋洲、欧洲等地。
中国在燃气具制造能力和生产成本等方面具有竞争优势,使得中国燃气具的
出口已在海外市场中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成为满足北美、欧洲、大洋洲等地
对燃气具产品需求的主要供应基地。
随着国内燃气具制造业的蓬勃发展,中国燃气具出口日益增加,近年来燃气
具产品出口经历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根据海关的统计,燃气烤炉等燃气用具
产品(包括灶具)的出口情况及所有燃气用具产品出口情况详见下表:
2006 年-2010 年中国燃气具出口额(含烤炉、灶具、热水器及零部件)

年 份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

出口额(万美元) 256,700 250,000 230,700 200,900 244100

数据来源:《中国五金与厨卫》,2010 年第 4 期,柳润峰,《国外燃气具市场分析及出口

动态研究》,2010 年出口额来自于中国五金制品协会的统计数据

3、行业竞争情况
目前国内燃气具生产企业多达五百多家,我国燃气具产业的分布较为集中,
主要分布在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中国燃气具行业呈现企业数量多、产品档次多
的现象。这些企业的生产规模和技术水平差距很大,好的企业其规模和水平与世
界上一些知名燃气用具企业相近;但是一些小型企业产品技术含量低,质量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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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价格相当低。
在国内市场上销售的燃气具产品大部分以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等为主,目
前国内燃气具产品的竞争主要表现为“珠三角”和“长三角”之间的竞争,内资
品牌和外资品牌之间的竞争,专业生产品牌和综合家电品牌之间的竞争。从区域
特征看,“长三角”燃气具企业产品定位多为中高端路线,比较注重品牌宣传及
产品形象,销售渠道大多集中在一级市场;而“珠三角”燃气具企业则普遍对价
格和规模比较重视,品牌投入相对“长三角”企业要少。经过多年的发展,行业
内涌现出万和、华帝、万家乐等一批全国性品牌,在市场销售中具有较强的竞争
能力,同时近年来一些综合家电品牌企业如海尔、美的等也纷纷利用自身的品牌
优势进入市场,占据了一席之地;而以林内、能率为代表的外资品牌也凭借资金
和技术优势在市场中取得了一定的优势。
我国的燃气热水器市场竞争激烈,目前在市场上占据了领先位置的企业主要
有万和、华帝、万家乐、樱花、能率、林内、美的、海尔等企业,根据中怡康时
代的统计数据,前十名品牌的市场占有率超过了 80%,市场集中度较高,其中万
和、万家乐等专业的燃气热水器生产企业优势突出。
目前在燃气灶国内市场上,中国品牌的家用燃气灶占据了绝对主导的地位,
而国外品牌则更倾向于发展全套装备和主打高端市场。目前在市场上占据了领先
位置的企业主要有老板、方太、华帝、美的、海尔、帅康、万和、西门子等企业。
燃气灶品牌比较分散,目前尚无绝对优势的全国性品牌。创尔特在国内燃气灶市
场属于中游水平,市场份额较小,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燃气壁挂炉在中国发展不长,但目前已经发展成为继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
之后的第三大燃气具产品。目前国内万和等一些品牌燃气具生产厂家都生产壁挂
炉产品,而欧洲的重要品牌如威能、菲斯曼、阿里斯顿等都已在国内建立的生产
基地。壁挂炉市场具有很强的区域性,在某一区域内使用广泛的某一品牌产品,
在其他区域不一定有较高的占有率。创尔特在燃气壁挂炉市场属于中游偏上地
位,在部分地区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根据中国五金协会的统计:国内生产出口燃气具产品的企业约三、四十家,
除个别企业外,大部分出口额在 5,000 万美元以下。近几年国内燃气具产品出口
规模较大的企业有长青集团、万和集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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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1)燃气具行业的主要壁垒
①市场和品牌壁垒
燃气具出口生产企业主要客户为燃气具品牌商、大型商场等,国外品牌商对
其供应商的新产品制造和研发能力、质量控制能力、及时供货能力、企业信誉等
均有很高的要求。本行业的燃气具出口商只有在出口销售过程中逐步提高各方面
的综合实力,确立在客户中的良好信誉,形成良好的客户关系,才能被客户所认
可接受。如果新进入本行业的燃气具生产企业没有海外市场拓展经验,企业和品
牌未能被有效认知,产品很难进入到当地市场中。
②技术壁垒
各类燃气具国家标准以及行业规范的实施,使行业准入的门槛不断提高,各
领先企业通过技术创新,使行业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消
费升级,消费者对燃气具产品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生产企业需要掌握燃气具产品
的燃烧性能、安全性和外观设计等方面的核心技术,才能适应行业和市场的发展。
③许可证和质量认证壁垒
国家对燃气具生产企业实行生产资格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
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列入了产
品目录的燃气具产品应当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燃气具行业绝大部分产品列入
了产品目录,生产企业必须获得生产许可证才能生产相关产品。同时相关的管理
职能部门针对各产品制订了严格的规范,产品质量只有通过相关的规范才能被允
许在市场上销售。因此能否取得相关的生产许可证并达到行业技术规范是进入燃
气具行业的壁垒之一。
燃气具产品属于安全性要求较高的产品,世界各国对燃气具产品均制定了严
格的产品认证标准。企业生产的产品要进入国际市场,需取得各国相应的产品认
证,例如欧盟 CE 认证、北美 CSA 认证、美国 UL 认证、澳大利亚 AGA 认证等。
能否取得目标市场的产品认证就成为进入燃气具海外市场的主要壁垒。
5、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1)国内市场变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大批农民进入城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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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改变了沿袭多年的生活方式,加大了对燃气具及配套产品的需求。另外,随
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对燃气具产品的需求也将出
现结构性的变化,燃气具的更新换代也将大大提高国内市场的需求,对燃气具的
要求将不仅仅局限于其功能,对其安全性、智能化、节能、环保以及其他个性化
功能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批资金实力雄厚、技术研发能力强的企业将逐渐在
市场中居于主导地位。
(2)国外市场的变化。燃气是欧洲和北美等地的主要能源,气化率非常高,
燃气具在欧洲和北美有着广泛的市场需求。由于饮食文化和生活习惯的原因,欧
美人士对户外烤炉和取暖器有旺盛的需求,因此这两类产品在我国燃气具出口中
占了较大的比重。2008 年金融危机发生后,欧美市场的需求有所下降,但与此
同时,其他新兴国家及地区如南非及中东地区,受金融海啸的冲击较小,经济仍
有稳步的增长,市场需求日渐扩大。随着今年北美经济开始复苏,经济景气度不
断上升,对燃气具的需求仍将保持稳定增长。
6、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情况和原因
燃气具行业是一个充分竞争的行业,行业利润水平总体不高,经营模式和业
务模式对企业的利润水平影响很大,行业内具有品牌优势和规模效应的企业在国
内市场销售毛利率较高,定位于低端产品的企业利润水平则相对较低。出口导向
型的生产企业,由于大多采用 OEM/ODM 模式,市场营销费用以及售后服务支
出较少,毛利率较为稳定。同时宏观经济形势对行业的利润水平也影响较大,2008
年金融危机给行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行业的利润水平有所下降。
7、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对燃气具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①天然气等关联产业的发展扩大了国内燃气具行业的市场需求
随着西气东输、俄气南输、液化天然气(LNG)等项目的实施,我国的家庭
用气正逐步由液化石油气为主向天然气为主方向转移,燃气具产品将从液化石油
气产品为主逐步转向天然气产品为主。陕气进京、川气入汉、川气入湘、广东液
化天然气进口等重大燃气工程的实施,扩大了国内燃气具行业的市场需求。
②燃气具产业链分工和制造中心转移
燃气具产业分工明确,随着发达国家劳动力成本不断地升高,燃气具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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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制造正在转向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国内燃气具产业有较强的上下游配套能
力、完整的零配件供应链和完备的生产体系,因此中国逐渐成为燃气具的生产制
造中心,产业结构转移为中国燃气具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机遇。
③行业标准提高以及产品质量监督加强
目前国家对家用燃气灶、家用燃气热水器、调压箱等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我国政府于 2001 年 12 月开始对燃气具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并且国
家对燃气具行业加强规范化管理,颁布了《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
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规范》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这些规定对保证燃气具产
品质量,改变燃气具企业低价劣质的恶性竞争模式,淘汰质量不合格和技术标准
不达标的企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并从整体上维护了燃气具生产企业的利益,
为国内燃气具产业提供了一个更有利的外部发展环境,有利于行业的良性发展。
④国外认证机构的进驻
燃气具产品需要经过进口国相关机构的认证才能出口,例如欧盟 CE 认证、
北美 CSA 认证、美国 UL 认证、澳大利亚 AGA 认证等。近几年一些国外认证机
构的开始进驻中国,这将缩短国内生产的出口燃气具产品获得认证的时间。
(2)对燃气具行业的不利因素
①原材料及其他成本上升
国内对原材料需求增长,使燃气具的主要原材料如冷板、不锈钢板、电解铜
等原材料价格近年来有极大幅度的上涨,这使得燃气具产品的零配件价格上涨,
增加了产品的制造成本,挤压了企业的利润空间。
②人民币不断升值,出口退税率的降低
由于全球燃气具的生产基地已转移到中国,人民币不断的升值和出口退税率
的降低压缩了出口型企业的利润空间,对企业发展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
③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将增加出口的难度。近年来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
为保护本国企业的生产和销售,增加了国外企业进口的约束和障碍,贸易保护主
义有增强的态势,这将进一步增强出口的难度。
④国内用工成本持续上升,劳动力市场呈现结构性短缺的态势,关键生产岗
位的技术性员工招聘难度增加,不但容易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而且直接影响到
产品的制造成本,降低了企业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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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行业的周期性、区域
性或季节性特征等
(1)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因为燃气具产品都是与安全相关度较高的产品,因此燃气具行业对技术要求
较高,同时工艺链较长,并且对部分生产工艺所需设备精度要求较高,如模具制
造、机械加工、产品检验等设备。
(2)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等
①行业的周期性特征
经济发展的周期性对燃气具行业有一定的影响,燃气具行业需求量受经济发
展周期性影响而呈现一定的变化,但是总体来说燃气具行业需求量稳中有升。
②行业的区域性特征
由于燃气具产品的种类繁多、用途广泛,不同的燃气具产品适用不同区域的
消费市场,例如燃气烤炉和燃气取暖器主要用于户外烧烤,产品在对户外烧烤有
偏好的美、欧、澳等国极受欢迎,因此,燃气具产品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
③行业的季节性特征
在国内市场,由于每年的 5 月前后和 10 月前后是装修的旺季,对相关的产
品需求也较多,因此燃气灶具、热水器等通常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燃气烤炉
和燃气取暖器等产品的主要出口国是美、欧、澳等国家,而对于有户外烧烤偏好
的美、欧、澳等国家来说,天气的季节性变化情况对于燃气烤炉和燃气取暖器的
使用有很大的影响,使得燃气烤炉和燃气取暖器的销售显示出较强的季节性。
9、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对
本行业及其发展前景的有利和不利影响
燃气具行业其上游行业为原材料、零部件生产企业,下游行业为燃气具品牌
商或代理商、终端卖场,在整个产业链中,上、下游行业的发展经营状况与燃气
具制造行业有较大的关联性。
①来自上游的影响
其上游行业主要包括机械加工、钣金冲压、五金铸造、塑胶电子、有色金属
材料等,上游的原材料、零部件供应已形成完整的配套供应链,保证了中国燃气
具企业的生产配套。上游行业 ABS 塑料、铜件、水箱(电解铜)、冲压件(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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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板)的价格受国内外能源、原材料价格的影响,原材料成本约占产品成本的
50%,所以原材料的价格是影响燃气具行业利润水平的一个很关键的因素。
②来自下游的影响
国内市场主要受品牌商或代理商、终端卖场的销售影响;面对国际市场,
OEM/ODM 生产商受目前市场区域的分布、目标客户的类型及客户的付款期的因
素影响。
10、出口业务情况
燃气具产品出口目的地国家均要求进口产品要达到其国内产品相同的标准
及取得该国相关产品安全认证,如欧盟 CE 认证、北美 CSA 认证、美国 UL 认证、
澳大利亚 AGA 认证等,达不到要求的产品将会被扣留甚至退回。随着燃气具产
业链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中国已成为燃气具的主要生产制造基地,对进口国同类
产品的影响较小,再加上世界贸易组织的约束,燃气具产品并未受到进口国的进
口政策、贸易摩擦的影响。

(二)生物质发电行业基本情况

1、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等
(1)生物质发电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
作为可再生能源行业的细分行业,生物质发电行业的主管部门主要是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对可再生能源行业的管理做出了明确的规
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规划、政策制定和
需国家核准或审批项目的管理。省级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属地方
权限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管理工作。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可再生
能源发电企业的运营监管工作,协调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的关系,对可再生能源
发电、上网和结算进行监管。”
(2)生物质发电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规定“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应当依法保
护环境,采用新技术,减少有害物质排放,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鼓励和支
持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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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建设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取得行政许可
或者报送备案。”。
《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发改能源[2006]13 号)规定了生物质发
电项目规划、投资审批、价格管理、统计管理、运行监管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分
别规定了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的责任。
《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 号)具
体规定了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定价原则、发电项目的电价补贴、可再生能
源电价附加的收取等。
《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改环资[2006]1864 号)规定
了申报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企业的申报条件、认定内容、申报认定程序等。
《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发改能源[2007]2174 号) 规定了可再生能源
今后十五年发展的总目标“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解决偏远地区
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和农村生活燃料短缺问题,推行有机废弃物的能源化利用,推
进可再生能源技术的产业化发展。”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
(2008)82 号)规定了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农林生物质的范围、厂址选择、技术和装
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控制、原料的来源、收集、运输和贮存等方面
的具体要求。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56 号)规定,以垃圾(指城市生活垃圾、农作物秸秆、树皮废渣、
污泥、医疗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关于印发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9]45 号),
将生物质发电列为现代生物产业发展重点领域, 提出要推动生物柴油、集中式生
物燃气、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等生物能源的发展;对国家需要重点
扶持和鼓励发展的生物农业、生物医药、生物能源、生物基材料等生产企业,进
一步完善相关税收政策。
《关于完善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579 号)规
定未采用招标确定投资人的新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统一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每
千瓦时 0.75 元(含税)。通过招标确定投资人的,上网电价按中标确定的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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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得高于全国农林生物质发电标杆上网电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 》(发改能源
[2010]1803 号)规定,“由于农村生物质资源用途广泛,为确保生物质发电的有
序发展,必须做好生物质发电规划工作,科学分析各种生物质资源量,统筹协调
生物质资源的合理利用,在充分考虑生物质资源其它用途的基础上,根据剩余资
源的分布特点,合理制定生物质发电目标和建设布局,切不可盲目建设。原则上,
生物质发电厂应布置在粮食主产区秸秆丰富的地区,且每个县或 100 公里半径
范围内不得重复布置生物质发电厂。”
其他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
导目录》、《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2174
号)、《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237 号)、《可再生能
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7]44 号)、《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8]735 号)等。
2、公司所在行业发展概况
工业革命以来,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世界人口的急速膨胀,城市化进
程不断加快,世界能源消费剧增,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资源消耗迅速,
能源危机已经成为世界性的问题。近年来中国能源、电力供求日益趋紧,国内外
发电行业对资源丰富、可再生性强、有利于改善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可再生能源
的开发利用给予了极大的关注。
可再生能源包括水能、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资源
潜力大,环境污染低,可永续利用,是有利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能源。上
世纪 70 年代以来,由于世界性的石油危机爆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受到世
界各国高度重视,许多国家将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作为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
分,提出了明确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制定了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法律和政
策,可再生能源得到迅速发展。
生物质发电是指利用生物质所具有的生物质能进行的发电,是可再生能源发
电的一种,具体包括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
沼气发电等。我国生物质能资源主要有农作物秸秆、树木枝桠、畜禽粪便、能源
作物(植物)、工业有机废水、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等。我国农业发达,城市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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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多,生物质资源十分丰富,为生物质发电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包括生物质直燃发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中华
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推动了垃圾焚烧发电和秸秆
发电等生物质能发电项目的快速发展,并带动生物质直燃发电设备的研发、制造,
使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在中国日益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
在生物质发电项目中,垃圾发电起步相对较早。随着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逐
年提高,如何无害化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并对垃圾处理进行有效管理,实现垃圾处
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已经成为政府必须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垃圾焚烧发
电是指利用特殊的垃圾焚烧设备,以城市生活垃圾作为燃烧介质,然后用其散发
的能量进行发电的一种新型发电方式。垃圾发电项目具有前期投资大、运营成本
高的特点,伴随优惠上网电价和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能给投资者带来稳定、长
期有保障的回报。综合考虑经济成本与环境成本,垃圾焚烧发电逐渐成为我国城
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的首选。目前,我国城市垃圾焚烧处理发展较快,国内垃圾
发电项目多采用 BOT 模式,服务期限大多为 25 年左右。
根据 2009 年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截至 2008 年底,全国 655 座设市城市
生活垃圾清运量 1.54 亿吨,集中处理量约 1 亿吨,集中处理率为 66.8%;有各类
生活垃圾场超过 500 座,其中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407 座;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厂
14 座;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 74 座;其他为一些综合处理厂。统计数据显示,2008
年焚烧处理能力是 2000 年的 18 倍,达到 5.16 万吨/日。
秸秆发电是一个集清洁能源、惠农、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为一体的新兴环保产
业,具有科技含量高、资金密集、附加值高、社会效益好的优点。由于秸秆发电
自身的优势,再加上国家政策的支持,其正在成为中国利用可再生能源进程中不
可忽视的一个新产业。随着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关注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投资
主体进入了秸秆发电行业,目前秸秆发电行业的市场规模发展迅速。我国生物质
发电取得了一定发展,装机容量逐年增加,已培育形成了较完整的设备制造能力
和产业服务体系。截至 2008 年 8 月底,国家和地方政府累计核准的秸秆发电项
目约 130 多个,总装机容量约为 3,000MW;已有 25 个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并网
发电,装机容量 575MW。
我国目前已成为世界能源生产和消费大国,但人均能源消费水平还很低。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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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能源需求还将持续增长。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
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的能源需求将快速增长,能源、环境和经济三者
之间的矛盾也将更加突出,因此,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力度,加快可再生能
源发展势在必行。已公布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了我国可再生
能源发展的总目标是“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解决偏远地区无电
人口用电问题和农村生活燃料短缺问题,推行有机废弃物的能源化利用,推进可
再生能源技术的产业化发展”,并将生物质能和水能、风能和太阳能一起作为中
国今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发展重点。我国蕴涵丰富的生物质资源,为生物质发电
项目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成长空间。我国大中城市年产垃圾 1 亿吨左右,并以每
年 8%的速度递增,我国垃圾处理的现状和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给整个行业的快
速增长既提供了巨大的空间。此外,我国的农林废弃物资源也非常丰富,各种农
作物每年产生秸秆 6 亿多吨,其中可以作为能源使用的约 4 亿吨,全国林木总生
物量约 190 亿吨,可获得量为 9 亿吨,可作为能源利用的总量约为 3 亿吨。如加
以有效利用,开发潜力将十分巨大。
《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同时确定了生物质能的具体发展目标,“到
2020 年生物质发电装机 3,000 万千瓦的发展目标。农林生物质发电(包括蔗渣发
电)总装机容量到 2020 年达到 2,400 万千瓦。垃圾发电总装机容量到 2020 年达到
300 万千瓦。”
为加快生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国家还将安排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的技术研
发、设备制造及检测认证等产业服务体系建设。因此,秸秆发电等生物质能发电
行业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市场空间。
3、行业竞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直接推动
了我国生物质发电产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包括国家电网公司在内的诸多具备
行业基础和资金、技术优势的国有、民营以及外资企业纷纷投资参与中国生物质
发电产业的建设运营。
随着国家和有关部门陆续出台和实施了市政公用事业的开放政策、特许经营
政策、投资体制改革政策、鼓励非公经济政策等一系列相关的改革政策,加快了
市政公用行业的改革开放和市场化经济的发展。作为最为传统的市政公用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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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领域也改变了政府单一的投融资渠道,走向了投资主体多元化和融资渠
道多样化的发展道路。据不完全统计,国内主要从事垃圾焚烧发电的投资商约有
数十家,市场上比较活跃的企业有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
司、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创冠环保(中国)有限公司、深能源环保
工程公司、绿色动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
从秸秆发电的市场参与主体来看,除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等大
型国有企业外,民营以及外资企业也纷纷投资参与秸秆发电项目建设运营。国有
性质企业起步早,在市场中占据领导地位,如国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和中国节
能投资公司是国内最早开始建设秸秆发电项目的企业,但部分民营和外资企业也
正在迎头赶上,加大了对秸秆发电项目的投资力度。秸秆发电项目主要分布在山
东、江苏、河南、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新疆、内蒙等秸秆资源丰富的地
区,燃料主要以小麦秸秆、玉米秸秆、稻草稻壳、棉花秸秆、林业间伐及加工剩
余物等为主。
4、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1)行业准入和运营认可壁垒
生物质发电行业对运营企业的要求较高,企业运营生物质发电需要具备相应
的运营资质,经过非常严格的审批程序,取得当地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的各级批
准才能正式建设和运营。
(2)资金壁垒
生物质发电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生物质发电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周
期长,企业需要有较雄厚的资金实力才能进入和运营。
(3)环保壁垒
生物质发电行业对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较高,企业要进入和运营生物质发电
必须取得国家和地方各级环保部门的批准,具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运营队
伍、技术和生产设备才能运营。
5、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情况和原因
不同的生物质发电项目的毛利率相差较大,项目的盈利能力主要取决于上网
电价、当地燃料的价格、企业的成本控制能力等。
6、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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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生物质发电行业的有利因素
①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作为可再生能源,生物质发电在上网电价、税收优
惠以及财政补贴等方面受到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相继
发布了《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完善农林生物质
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关于自由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国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 》等一系列法规和政策,为
生物质发电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②生物质发电项目作为清洁能源,能够从清洁发展机制(CDM)获得 CDM 补
助收益。CDM 是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的英
文缩写,是“京都议定书”规定的跨界进行温室气体减排三种机制之一。根据我
国批准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核准的《京都议定书》的规定,清洁发
展机制是发达国家缔约方为实现其部分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与发展中国家缔约方
进行项目合作的机制,其目的是协助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实现可持续发展和促进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最终目标的实现,并协助发达国家缔约方实现其量
化限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承诺。清洁发展机制的核心是允许发达国家通过与
发展中国家进行项目级的合作,获得由项目产生的“核证的温室气体减排量”。
工业化国家可以用所获得的“经核证的减排量”来抵减本国的温室气体减排义务,
而在发展中国家开展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则能通过出售项目“经核证的减排量”来
获取收益。
③我国生物质资源丰富。目前中国生物质能资源量为 7 亿吨标准煤,随着退
耕还林和种植薪炭林,估计到 2020 年生物质能资源量可达 9~10 亿吨标准煤。
丰富的生物质资源为生物质发电提供了充足的原料保证。
④生物质能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已成为世界重大热门课题之一,受到世界各国
政府与科学家的关注。我国的生物质能技术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特别我国大型
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术的迅速发展,在广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结晶煤燃烧技术的
基础上,进行了大量的循环流化床技术开发和研制工作,形成了一大批具有自主
知识产权的核心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技术的不断成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
心技术和设备制造、适合中国资源状况的技术经验积累为生物质能源产业的发展
提供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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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对电力的需求也越来越大,生物质发电有利于
弥补我国电力不足的现状,未来市场空间巨大。
(2)对生物质发电行业的不利因素
①国家相关优惠政策的配套措施尚不完善,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我国虽然
针对生物质发电项目在税收优惠、上网电价以及财政补贴等方面制订了很多优惠
政策,但在执行层面还不够明晰,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申请补助资金、享受财
政贴息及农机补贴等优惠政策难度较大,造成这一产业起步阶段困难较多。
②秸秆的收储运体系建设滞后,成本控制难度较大。
我国农作物秸秆等生物质资源丰富,适宜发展生物质发电。但与发达国家农
场为主的农业生产方式不同,我国农业生产以农户为主,户均耕地占有面积很小,
生物质资源分散、容重小、储运不方便,收集和运输需要耗费大量成本,收集、
运输等经济实用的技术装备不足,导致秸秆的收储运体系建设滞后,燃料成本难
以控制,是影响秸秆能源化发展的因素之一。
7、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对
本行业及其发展前景的有利和不利影响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上游主要是政府环卫部门。政府环卫部门负责垃圾的收
运,有无经过垃圾分类,以及收运数量将从源头上决定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生产效
益。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下游主要是电网公司。电网公司作为垃圾焚烧发电量的
全额收购,保证了产销平衡。而电价的高低、垃圾处理费补贴的多少,将影响电
厂的收益。
秸秆发电行业的上游因素主要是秸秆供应,从生产原料供应的角度,秸秆资
源的可收集量和价格是决定秸秆电厂的效益的重要因素。
秸秆发电行业的下游主要是电网公司和有机肥分销商。由于秸秆发电项目是
以卖电收益为主,因此项目当地的上网电价高低是影响秸秆电厂效益的主要因
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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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一)燃气具行业

1、主要产品市场份额情况及变动趋势
(1)国内市场份额
产品以出口为主,是国内燃气具行业出口的龙头企业之一,但在国内市场占
有率较低。根据慧聪商情发布的市场统计数据,发行人 2007-2009 年燃气热水器、
燃气灶具和燃气壁挂炉等主要产品的销量占相关产品的市场份额为:
2007 2008 2009
燃气热水器 1.73% 1.49% 1.19%
燃气灶具 0.78% 0.58% 0.54%
燃气壁挂炉 5.63% 4.82% 5.86%
(2)出口市场份额
公司在 2008 年、2009 年和 2010 年的出口额均达到了 8,000 万美元以上,且
出口份额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2008 年-2010 年中国燃气具出口额(含烤炉、灶具、热水器及零部件)情况
如下:
年 份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

出口额(万美元) 230,700 200,900 244,100
其中:长青集团出口(万美元) 8,741 9,235 10,068
出口份额 3.79% 4.60% 4.12%
2、本公司主要竞争优势和竞争劣势分析
(1)竞争优势
①出口外销行业地位优势。
公司燃气具产品主要以出口为主。报告期内,公司燃气具年出口额均达到
8,000 万美元以上,在海外燃气具品牌商及经销商中具有良好的声誉,是我国燃
气具出口的龙头企业之一。公司出口的烤炉和取暖器等燃气具产品种类齐全,拥
有数百种规格,已分别通过 CE、CSA、UL、AGA 等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生产
规模和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长青集团不断提升企业的综合实力和技术水平,先后被相关政府部门和机构
评为“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广东省循环经济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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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单位”等。2002 年 9 月,公司“创尔
特”燃气热水器荣膺“2002 年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2005 年 9 月,创尔特燃
气热水器获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评定为“中国名牌产品”。2010 年 3 月,公
司跻身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公布了“2009 年度中国轻工业五金行业十强企业”名
单。
②生产制造能力优势。
公司燃气具产品生产规模较大,产品种类包括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壁挂
炉、烤炉和取暖器等多种产品,拥有较齐全的产品线,公司通过国内外认证的产
品很多,对于品牌商全球性的产品需求基本上都能满足。公司配备了模具制造、
压铸、锻压、钣金冲压、剪切、分条、机械切削、焊接、搪瓷、粉末喷涂、装配
线等生产手段,拥有较强的制造配套能力,新产品研发和生产速度比较快,能较
好地应对市场的变化,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为快速响应各类客户的需求,研发部门在样品制作上在公司产品数据管理系
统上建立样品制作管理流程,并与 OA 办公系统相连,设立专门的“快速响应”
审批通道,创建了“见单就办”的制度,保证快速拿出样品送到客户手中。公司
制造部门专门为生产工艺的改进、产品组装、生产过程测试、包装等工艺流程进
行优化,以不断完善生产品质、提高生产效率。
此外,公司对需要紧急交货的特殊情况设立了快速响应机制,生产部门、采
购中心、品质部会根据研发进度提前介入,对已经确定的内容作相应的生产准备,
一旦产品定型即可投入生产,将传统的“串联式的生产流程”变为“并联式的生
产流程”,缩短了从样品定型到批量生产的准备周期,减少交货周期,提高了客
户满意度。
③产品质量和认证优势。
公司非常注重产品质量,从 1996 年起便取得了 ISO9001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至今已取得 ISO9001:2008 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现在已形成从原材料到
产成品的一整套完整的质量控制体系。2000 年 10 月,公司被国家质量技术监督
局评为全国家用燃气热水器行业“质量效益型”五强企业。
1995 年 7 月,公司一次性通过了三种气源的热水器生产许可证认证。2003
年 10 月,公司通过灶具生产许可证认证,成为国家施行灶具生产许可证制后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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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通过认证的企业之一。公司严格执行中国国家质量检验标准和燃气具行业的具
体质量控制规范,相关产品按规定执行国家 CCC 强制认证。此外,公司家用燃
气灶具旋塞阀总成、家用燃气灶具和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等产品还取得广东省质
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国际标准产品认可证书,出口产品取得 CE、UL、CSA、AGA
等多项海外认证。
④研发优势。
公司一直非常重视研发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不断加强研发队伍的培养和技
术人才的引进。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公司已经形成了完整的研发体系,在行业
内率先跻身“全国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单位”、“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民营企业”及
“广东省专利工作先进企业”行列。公司建立了面向专业化市场的研究机构、形
成了市场化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拥有一支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较高的研发队
伍。公司多年来已先后在同济大学、重庆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
等七所高等院校中设立“长青燃气教学奖励基金”,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
为研发队伍的发展壮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⑤产品技术优势。
公司长期以来坚持自主创新,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拥有自主知识
产权的专利数量达到一百多项。公司是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燃气旋塞阀、调
压阀等四种产品的行业和国家标准的起草人之一。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国家标准
(GB6932-2001)、家用燃气灶具国家标准(GB16410-2007)、家用瓶装液化石油
气调压器城建标准(CJ50-2001)三大产品的国家标准,公司都是国家标准起草
人之一;公司的旋塞阀总成系列,被国家燃气具产品的评审和检测权威部门(国
家质检中心)列入行业内重要零部件 A 级产品。
公司近年来投入大量资金深化研发热水器、燃气灶等一系列低碳技术,并取
得了显著的成果。在国内首创的“低压引射型鼓风式燃烧灶”(又称喷火灶)大
大提高了产品热效率,降低了碳的排放量。在热水器方面,创尔特新研制的全预
混燃气热水器热效率达到 108%,冷凝式燃气热水器热效率达到 101%,二氧化
碳等废气排放也远低于国家标准,体现了公司燃气具产品在节能环保方面的技术
优势。
⑥客户稳定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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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海外市场已经建立了覆盖全球的市场渠道,产品销
售到欧洲、北美、大洋洲以及南非等地,积累了一批稳定的客户资源,建立起长
期良好的客户合作关系。
欧美等地的品牌商及销售商对燃气具产品的质量、性能以及安全性均有较高
的要求,对供应商的评估和选择严格,转换供应商的成本较高,订单不轻易转移,
产品毛利率也较为稳定。公司秉承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理念,依托产品研发和
生产制造实力上的优势,不断开拓海外市场,与品牌商及销售商展开深度的合作,
从产品质量、交货时间等方面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获得了品牌商的广
泛认同。
(2)竞争劣势
①由于公司是出口型企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一直将外贸出口作为业务重
心,因此在国内市场上“创尔特”品牌的影响力有限,与国内市场上的知名品牌
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②公司在销售中特别是出口贸易过程中实行稳健谨慎的信用政策,对客户的
信用审查较严,因此容易损失那些希望能以宽松的信用政策进行货款支付、融资
需求较高的品牌商及销售商。
3、主要竞争对手的简要情况
(1)樱花卫厨(中国)有限公司。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4
年,由台湾樱花主导投资,致力于燃气烤炉、取暖器、整体厨房、吸油烟机、燃
气灶、消毒柜、保洁柜、水槽、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龙头、浴霸众多厨卫产
品。公司总部设在昆山,总投资 3,000 万美元,总面积 210 亩,员工 2,000 多人。
(2)台山市冠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台山市冠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
港商合资企业,成立于 2002 年 11 月,位于广东省江门台山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公司总投资超过 8 千万美元。主要生产燃气烧烤炉、取暖炉等产品。厂房占地面
积达 20 多万平方米,现有员工达 3 千多人。
(3)关中股份有限公司。关中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台湾企业,成立于 1976
年,总部设于台湾。主要产品包括烤炉、取暖器以及燃气阀门等零配件,产品主
要出口到北美、澳洲等地区。
(4)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万和成立于 1993 年 8 月,是国内最大的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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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具制造企业之一,主要生产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燃气壁挂炉等燃气具产品,
及烟机、消毒碗柜等配套产品。
(5)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华帝成立于 2001 年 11 月 28 日,其前身
中山华帝燃具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2 年 4 月。股份公司主要从事生产和销售燃气
用具、厨房用具、家用电器及企业自有资产投资、进出口经营业务。

(二)生物质发电行业

1、公司竞争优势和劣势
(1)竞争优势
①公司具有生物质发电项目的成功运营经验,所运营项目有较强的盈利能
力。2004 年 2 月,长青集团夺得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焚烧发电厂
项目的建设及特许经营权,该项目于 2006 年 4 月正式发电上网和处理垃圾。发
行人在生物质发电领域积累了建设和营运经验,并于 2007 年 9 月获得国家环保
局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该项目从建成投产至今,一直安
全运行,取得了稳定的收益,盈利能力在业内处于中上水平。
②公司有较强的项目拓展能力,同时进行了较为充分的项目储备。2008 年 3
月,长青集团启动了山东沂水秸秆发电项目,沂水项目以当地的农作物秸秆为锅
炉燃料直燃发电,高效利用可再生生物质能源,该项目已于 2010 年底点火试运
行,2011 年 4 月一次性通过满负荷试验机 72+24 小时试运行,并从 2011 年 5 月
开始盈利。公司目前已经完成了黑龙江明水秸秆发电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并与
黑龙江肇州县、黑龙江省双城市、吉林省扶余县、山东省鱼台县等当地政府达成
投资合作意向,为生物质发电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③公司建立了一支稳定的生物质发电项目管理和技术团队,并积累了较为丰
富的专家资源。公司在“建设人才梯队”的战略指导下,通过运营项目,建立富
有活力的管理和技术团队,团队中 70%为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既有经验丰富的管
理技术骨干,也有回国留学人才。在专家资源方面,公司通过与各大院校和科研
机构合作,聘请一批专家教授为长期战略顾问,开展深层次的合作。
④公司掌握了生物质燃烧发电的成熟技术,引进和消化国外生物质发电的先
进设备,具有运行可靠、设备返修率低、运行经济、适用多种燃料的特点。公司
自主开发的垃圾焚烧发电智能化管理控制系统,在中心组团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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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稳定运行,实现全过程自动化控制管理与信息自动化管理;此外,公司开发的
干法烟气处理系统,使烟气的排放达到或优于国家的排放标准,并于 2006 年先
后申请了“一种用于发电的垃圾燃烧过程控制方法” 专利号:ZL200610061675.2)
和“一种烟气净化处理用反应助剂”(专利号:ZL200610124275.1)两项相关的
发明专利。
⑤公司具有成熟稳健的项目发展机制,并建立了对项目的风险回避及论证机
制。集团在项目拓展过程中坚持谨慎投资原则,对项目进行全面考察,并建立了
多级审批的论证机制,以确保项目的质量。
(2)竞争劣势
公司作为进入能源行业的民营企业,融资渠道较少,自有资金有限。随着公
司项目增多,企业自身的资金积累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公司目前正处于成
长的瓶颈阶段,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启动和实施、研究开发的投入、燃气具产品产
能的拓充以及国内外市场的拓展均迫切需要有较多资金的支持,公司目前尚未进
入资本市场,融资渠道有限,资金的缺乏已阻滞了公司的发展速度。
2、主要竞争对手的简要情况
(1)国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作为生物质直燃发电投资、建设和运营的专
业化公司,国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由龙基电力有限公司和国家电网深圳能源有限
公司于 2005 年共同出资组成。截至 2008 年年底资产规模近 50 亿元,装机容量
41 万千瓦,累计发电 24 亿千瓦时,项目分布在山东单县、高唐、恳利、巨野,
河北威县、成安、江苏射阳,河南浚县、鹿邑、扶沟、黑龙江望奎,新疆阿瓦提、
巴楚,辽宁黑山、昌图,内蒙通辽、赤峰,吉林梅河口等。
(2)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从事城镇供
水、污水处理、固废处理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为主业的上市公司。南海发展
通过控股子公司南海绿电再生能源公司从事垃圾发电业务。
(3)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泰达股份是以生态环保、高科技人造纤维材
料、土地资源整理、公共交通为主营的综合型上市公司。截止 2004 年底,公司
注册资金 8.1 亿元人民币,资产总额达 56 亿元人民币,拥有控股子公司 10 家,
参股子公司 10 余家。
(4)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于 2006 年 12 月在上海成立,上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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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旗舰企业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风力发
电、中小水电、生物质发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开发、投资、建设
和运营。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主要产品或服务的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燃气具及配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及生物质发电
业务(包括垃圾焚烧发电、秸秆燃烧发电)。
1、燃气具及配套产品
发行人内销的产品包括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燃气壁挂炉等;而外销产品
主要包括燃气烤炉、壁炉和取暖器等。
产 品 产品样图 主要用途和功能 主要市场

平衡式燃气热水器:用于提供生活热水的装

置,其燃烧所需氧气由户外提供、燃烧产生的

废气通过烟管排往户外、配置多项安全技术,
燃气热水器 国内市场
安全系数极高,是目前国标规定可以安装在室

内的机型,该机型一般为比例阀控制恒温出

水,方便、舒适、安全。

嵌入式燃气灶:家庭厨房烹饪器具,带安全熄

火保护装置,配置通过“中、日、欧、美”四
燃气灶 国内市场
大标准的 CHANT 阀体,安全、高效、耐用,

安装时需要将灶台开孔放置。



热水两用壁挂炉、中央浴暖两用壁挂炉:可以
壁挂炉 国内市场
满足北方区域洗浴、供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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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欧
4B 烤炉:烧烤猪排、牛排。使用高级材料,
洲、澳洲、
美观耐用。
南非
燃气烤炉

手提式烤炉:设计轻巧新颖、方便携带,用于 北美、欧

远足、野营、汽车旅游的烹调。 洲、澳洲


庭院式取暖器(Patio heater):寒冷时节,落
北美、欧
地放置在酒吧、酒店、别墅及其他高档场所的
洲、澳洲、
休闲、迎宾区域,通过红外线辐射、提供热量,
南美、国内
使人感觉到温暖、舒适,在欧美地区非常普及,
市场
深受高品位人士欢迎。

移动式取暖器(Cabinet heater):独特的缺氧

燃气取暖器 熄火保护装置,配匹日本、西班牙进口红外线 中东、欧

陶瓷板,安全、高效、节能;带脚轮装置使移 洲、南美、

动变得灵活、方便,为许多办公室、家居、酒 国内市场

店所选用。

北美、欧
壁挂炉(Vent free heater):室内取暖用,有
洲、澳洲、
防风设计,外形时尚。
国内市场

2、生物质发电
生物质发电业务主要是利用垃圾和秸秆焚烧发电,同时提供垃圾处理和农业
废弃物处理。

(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或服务的流程图

1、主要产品工工艺流程图
(1)燃气热水器装配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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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板组件检测、反射膜的粘贴、水箱检测及温度探头安装 组装接地标示组件



安装电控总成 风机总成与热交换总成的连接
风压开关/电容及热交换器固定


风机总成的固定 安装水气阀及燃烧器 连接水箱



半成品水路系统耐压性能检测 半成品性能检测 面壳组件及商标安装



安装面板及旋钮 整机性能检测 贴标贴 整机包装



成品抽检 成品进仓

(2)燃气灶具工艺流程


底壳上胶条 安装电池盒/炉脚 安装脉冲



安装阀体组 安装左右炉头 安装火盖 试火



气密检测 安装面板 用胶条围面板 清洁面板



安装旋纽 贴标贴 整机试火,总检 放炉架装箱



成品抽检 成品进仓



(3)燃气烤炉装配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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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炉体/贴标贴 组装接油杯架 检测/组装导气管总成




试火测试 组装面板和旋钮 贴标贴 检测烤炉气密性




清洁炉体组件 装箱放泡沫 装方脚管组件




组装螺丝包 放侧手柄 B 组件泡沫 装放气瓶钩组件




装脚管 B 和支承横杆组件 装方脚管组件/泡沫/封箱




封板式烤炉车架箱底/放说明书 组装冲压燃烧器组件




包装冲压燃烧器组件 放卡纸组件 放接油杯/减压阀总成/隔热板组件




放说明书组件并封箱 成品抽检 成品进仓




(4)燃气取暖器装配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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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扳组件/倾倒开关与底壳的装配 三通与减压阀的安装




过桥连接管的安装 减压阀组件与左右支架的安装 支架组件与底壳的安装



底座组件的检测 炉头部件的装配 炉头组件与燃烧室的安装



固定喷嘴座、ODS 组件与炉头组件 前面板与燃烧室组件和底壳的安装/ODS 连接



半成品燃烧工况 左右塑料件、提手与底壳的安装 贴标贴、装旋钮与脚垫
检测

整机性能/外观检验 下隔热板/前面板与底壳组件的安装



左右瓶盖的安装/风机的检测 防护网的安装贴标贴 整机全检



成品包装 成品抽检 成品进仓




(5)壁挂炉装配工艺流程

燃烧室的组装 热交换器的安装 烟罩组件/风机总成安装 右进水管路安装




左出水管路的安装 进/出水总管组件的固定 集水管组件的安装




半成品水路气密性检测 烟管总成的安装及固定 燃烧器总成的装配




燃烧器组件、连接板及隔热挡板的安装 气管路的安装




气路系统气密性检测 控制器、点火器及风压开关的安装




主显示器的安装 控制器线路的连接 半成品燃烧测试及机器性能检测




整机总装 粘标贴、总包装 成品抽检 成品进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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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物质发电业务流程
(1)垃圾发电业务流程


垃圾进厂 地衡称重 卸料 垃圾贮坑暂存 投料




锅炉给水系统 水处理系统




入炉焚烧 锅炉产生蒸汽 蒸汽进入汽轮发电机组 发电上网




烟气进入反应塔 布袋除尘 引入烟囱 达标排放




助燃空气系统 水泥稳定化处理 基地填埋场专区填埋



灰渣收集 进入基地卫生填埋场




(2)秸秆发电业务流程


秸秆进厂 称重 质检 卸料 上料




锅炉给水系统 水处理系统




入炉焚烧 锅炉产生蒸汽 蒸汽进入汽轮发电机组 发电上网




烟气进入旋风分离器 布袋除尘 引入烟囱 达标排放




助燃空气系统 制作有机肥料



灰渣收集 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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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经营模式

1、燃气具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面向市场独立采购,具体采购方式分计划性采购和杂项采购两种。计划
性采购即生产物资采购,是按采购订单采购的模式。杂项采购,即生产辅料采购,
主要采用集中采购模式。
公司制定了供应商考核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从多方面对供应
商定期审核,推行末位淘汰制进行优胜劣汰,并根据供应商考核制度内容与主要
供应商签订了考评协议,不断优化供应网络。采购中心每月统计供应商的供货及
时率和质量合格率,对达不到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处罚并要求其进行整改甚至停货
整顿,直至达到公司标准。对于新增供应商由采购中心组织公司品管部、研发部
人员对供应商各项指标进行评审,确定是否进入本公司合格供应商范围(清单),
年度中期或不定期按以上程序进行复审。
对于物料采购需求,采购中心在合格供应商范围内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供
应商进行样品制作以及报价。采购中心对供应商价格进行核定、对比并与一至两
个供应商确定具体物料最终采购价,并在信息系统中录入作为有效采购价格。
生产计划部门根据生产订单及物料计划制作并下达采购订单。在信息系统中
选择已确定采购价格的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采购员密切跟踪每个采购订单的执
行进程,直至订单按期完成。
(2)生产模式
①内销产品
销售计划部门根据成品库存情况一次性排产给生产部门,然后生产部门根据
零件的采购周期、生产周期、产能等实际情况跟销售部门协商交货时间。生产计
划部门根据和销售部门的协商交货时间组织采购计划、生产计划,然后对生产进
行有效组织和实施并进行监督和控制,一直到成品合格进仓,生产过程结束。
②外销产品
公司生产的各类外销产品主要实行“以销定产”的订单生产模式。制造本部
按照国际贸易部或销售部门订单要求,根据基本生产流程进行生产。
(3)销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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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内销产品
公司传统内销产品包括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移动取暖器和燃气壁挂炉等
产品。由于产品的销售渠道不尽相同,公司根据不同的产品类型采取相应的销售
体制:渠道销售部(负责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烟机、消毒柜、移动取暖器等
的销售和策划工作)和工程销售部(负责燃气壁挂炉销售和策划工作),并在各
主要区域市场建立驻地办事处进行业务开拓。
渠道销售部对渠道的管理主要采取区域代理制,与当地强势厨电代理商建立
伙伴关系,在公司总部的指导、策划下开展渠道建设、产品销售、人员培训、售
后服务、推广促销等相关市场活动。公司从 2007 年开始创尔特专卖店的投入计
划,在专卖店推广方面已经投入了 1500 多万元,不断吸引更多的经销商加盟创
尔特的销售渠道。截至 2011 年 6 月底,已经建成的 490 多家专卖店和 310 多家
专柜已经覆盖到全国 24 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
公司对销售渠道的投入主要是以对经销商的加盟店进行补助的方式进行(非
直营店方式),大卖场专柜和专卖店归属加盟方,并只能用于专营创尔特公司产
品。相关投入主要用于销售网络终端的大卖场专柜和专卖店的建设的补贴,用于
创尔特公司产品及品牌展示。
2011 年 6 月 30 日创尔特专卖店和专柜汇总表

专卖店 专柜
所属省份 数量
家数 产权归属 家数 产权归属
安徽 39 26 经销商 13 经销商
福建 36 13 经销商 23 经销商
澳门 1 1 经销商 经销商
广东 232 90 经销商 142 经销商
广西 16 14 经销商 2 经销商
海南 10 5 经销商 5 经销商
河北 13 10 经销商 3 经销商
河南 47 32 经销商 15 经销商
黑龙江 14 4 经销商 10 经销商
湖北 61 37 经销商 24 经销商
湖南 81 73 经销商 8 经销商
吉林 3 0 经销商 3 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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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41 22 经销商 19 经销商
江西 33 28 经销商 5 经销商
内蒙古 1 1 经销商 经销商
宁夏 1 1 经销商 经销商
山东 16 12 经销商 4 经销商
山西 11 10 经销商 1 经销商
陕西 29 21 经销商 8 经销商
四川 71 65 经销商 6 经销商
新疆 2 1 经销商 1 经销商
浙江 16 4 经销商 12 经销商
辽宁 1 经销商 1 经销商
重庆 29 21 经销商 8 经销商
小计 804 491 - 313 -
工程销售部的业务市场主要以长江以北为重点,共设立 8 大办事处,主要与
专业煤气公司、房地产开发商等单位进行合作,主要销售工程配套产品。
②外销产品
OEM/ODM 模式是我国企业目前产品出口的一个重要形式,采用 OEM/ODM
模式对处于正在高速发展中的中国企业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可以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利用中国企业的成本优势,打入跨国公司的
生产体系。
第二,可以弥补我国企业市场开发能力、管理能力的不足。虽然我国企业发
展多年,但总体来说资金实力不够雄厚、研发、营销人才缺乏,信息技术能力较
低,开发市场能力不足。采用 OEM/ODM 模式有利于通过合作的方式从品牌企
业取得新技术、新工艺、新管理体制、质量管理体系;另一方面,由于购买企业
通常对其供应商在生产制造方面有严格的要求,从而促使贴牌经营企业在产品质
量控制、成本控制、经营效率控制等方面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第三,降低经营风险。OEM/ODM 模式能够帮助企业实现稳定的发展和增长,
规避风险。当前,世界科学技术更新换代速度非常迅速,我国企业还没有能力承
担这种新技术迅速淘汰的风险,企业只要按照客户的指定和要求进行生产即可,
不必承担技术淘汰的风险。同时,进行贴牌生产的企业不需要投入品牌策划,在
研发、广告等费用投入较少,也不存在渠道、市场等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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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进入或退出行业的成本都相对比较低,获利见效快,因此企业能够借此实现
稳步的成长和发展。
但是随着全球产业格局的不断调整,采用 OEM/ODM 模式面临的风险也日
益体现。
首先,采用 OEM/ODM 模式使得企业的技术、品牌高度依赖委托方,阻碍
了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与品牌开发。采用 OEM/ODM 模式虽然可以使企业在短期
内获得利益,但大多数企业在追求短期利益的同时往往忽略了自身技术和研发能
力的培养,阻碍了自主知识产权与品牌的开发,最终只能依赖委托方的技术和品
牌。
其次,企业与市场之间会产生隔层,最终沦为跨国公司的制造车间。采用
OEM 模式的企业不参与产品设计与开发,只负责按委托方提供的产品样本生产,
没有自己的营销网络,不直接与市场客户接触,放弃了对新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
的权利,长期下去将导致我国企业在国际分工中处于被牵制的状态,只能在很低
程度上参与国际价值链分工。
最后,采用 OEM/ODM 模式,毛利率较低。从产品价值链来看,在开发生
产与销售服务等环节中,生产制造环节的利润是最低的。加工者从贴牌生产中得
到的利润一般低于自有品牌。
2、生物质发电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对于垃圾发电项目,其原料是城市生活垃圾,由政府环卫部门进行垃圾的收
储运和分类,分类后的城市生活垃圾免费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政府按照垃圾重
量向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支付垃圾处理费。中山市建设局依据《垃圾处理服务协议》
的规定,每年自行运送或委托运送垃圾至协议所规定的垃圾交付点,公司将垃圾
作为发电的燃料。
对于秸秆发电项目,其原料是玉米秸秆、小麦秸秆、树枝桠柴、树皮等农林
废弃物,由经纪人、中间商、农民等向发电企业有偿提供。由于秸秆等属于农林
业废弃物价值不高,所付费用主要用于收集和运输费用。公司通过评估考核制,
选择合格的燃料供应商,然后燃料供应商将从周边地区收集到的小麦秆、玉米秆、
树皮、枝桠材等农林业废弃物等生物质资源运输至电厂的料场,公司落实从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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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货、运输到验货全过程的跟踪管理,确保物资型号、质量和规格达到公司的要
求。
(2)生产模式:
对于垃圾发电项目,垃圾需经过干燥、燃烧和燃尽三个阶段,垃圾在
850-1,100 度的高温下充分燃烧,通过 DCS 自动控制系统和自动燃烧控制系统能
够即时监控和调整炉内垃圾的燃烧工况,及时调节炉排运行速度和燃烧空气量,
焚烧垃圾产生的高温烟气在余热锅炉中进行热交换,产生过热蒸汽推动汽轮发电
机组产生电能,电能通过电网输送到各地,实现垃圾处理的资源化。对于秸秆发
电项目,电厂以生物质燃料为唯一生产原料,按生产实际所需调配燃料送往生产
车间,燃料通过自动进料系统进入锅炉焚烧,产生蒸汽带动汽轮发电机发电,再
经过电网将电能送入国家电网。
(3)销售模式:
根据国家电力监督委员会于 2007 年 7 月 25 日发布的《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
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
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应当协助、配合。可再生能
源发电是指水力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太阳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和地热
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包括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发电、农林废弃物气化发电、垃圾
焚烧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公司发电厂作为供电企业,其变电站引
出的电力线路,供电到用电企业的变电站。在供电企业变电站装的电表,记录公
司卖出电的电量,即售电量,然后电网公司根据售电量乘以上网电价,向公司足
额支付。
(4)上网电价与垃圾处理费的定价依据
中山市建设局对“建设-运营-移交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
烧发电厂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项目法人,中山环保成功中标并于 2004
年 2 月 5 日同中山市建设局签署了《建设-运营-移交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
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之特许权协议》和《<特许权协议>附件三中山市中
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之垃圾处理服务协议》以及其他补充协
议。根据上述协议,上网年电量不超过 9,750 万千瓦时,含税电价按 0.5 元/度结
算,在不违反原特许权协议有关规定的前提条件下,当年上网电量超出 9,75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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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瓦时时,电价按电力部门实际收购价结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2007 年执行
的实际电力收购价含税 0.55 元/度;2008 年至今,执行含税 0.58 元/度。
根据上述协议的规定,中山市建设局向中山环保支付的垃圾处理费单价均为
84.38 元/吨。
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售电客户主要为广东电网公司中山供电局,除此之
外,公司还有少量电未上网直接销售给中山市金钥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部分
电供中心组团基地使用)。
报告期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发电和垃圾实际结算情况如下:
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费收入按照广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不含税上网电
价 0.50 元/度(含税价为 0.58 元/度)结算,结算价格与《建设-运营-移交中山市
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之特许权协议》规定价格差额部
分通过垃圾处理费进行调节。报告期内,公司垃圾焚烧售电收入和垃圾处理费收
入计算公式如下:
售电收入=(售给广东电网公司中山供电局上网电量+售给中山市金钥匙物
业有限公司未上网电量)×0.50 元/度(不含税,含税价格为 0.58 元/度)
垃圾处理费收入=垃圾处理量×84.38 元/吨-[售给广东电网公司中山供电局上
网电量×(0.58 元/度-0.50 元/度)]
报告期内,售电量、售电收入情况如下:
装机 销售给供 销售给基
容量 发电量 电公司上 地未上网 合 销售 产销比 销售额
产品名称
(M (万度) 网电量 电量(万 电量 率 (万元)
W) (万度) 度)
2008 年度 24 10,121 8,309.84 175.78 8,485.62 83.84% 4,238.97

2009 年度 24 10,218 8,268.92 269.6 8,538.52 83.56% 4,232.77

2010 年度 24 11,446 9,343.40 244.29 9,587.69 83.77% 4,752.87

2011 年 1-6 月 24 5763.9 4687.76 98.63 4786.39 83.04% 2,372.74

报告期内,垃圾处理量及收入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处理量(万吨/年) 处理费(万元)

2008 年度 35.34 2,317.26
2009 年度 34.79 2,274.21
2010 年度 34.72 2,181.92
2011 年 1-6 月 17.97 1,14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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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生物质发电业务产销率持续偏低的原因
公司生物质发电业务产销率为 83%以上,不足 100%的原因是所发电量有部
分自用而致。
中山环保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生产电力的过程中需要一部分电力自用以维护
正常的运行,电厂自用电量与发电配备的设备额定功率相关,因此电厂自用电量
是相对恒定的,中山环保自用电水平约为 17%,属于行业正常水平。例如,泰达
股份日处理垃圾 1,200 吨的天津双港垃圾焚烧项目,已安全稳定运行了 4 年,2009
年处理生活垃圾 38 万吨,发电量 1.36 亿度,上网电量 1.105 亿度,上网比率为
81.25%。发电机组产生的电力,在扣除电厂自用电后,公司将剩余的电量 100%
全部发电上网销售。报告期内垃圾发电产销率始终保持在正常水平,2008 年
83.84%,2009 年 83.56%,2010 年 83.77%,2011 年 1-6 月为 83.04%。
3、垃圾发电项目经营模式与秸秆发电经营模式的区别
(1)获得项目的方式不同
公司垃圾发电目前采用 BOT 模式。即公司通过获得特许经营权的方式进行
运营。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特许经营权是指政府授权主管部门通过一定的方式,如
招商方式或招标方式,将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权和一段时间的经营权以专营权
的形式授予投资公司。其前期流程一般如下:①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等形式选择垃
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商;②投资商依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垃圾焚烧发电厂
设立专门的项目公司;③政府为垃圾焚烧发电厂指定其授权代表机构;④政府授
权机构代表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并履行《特许权协议》。
公司秸秆发电目前主要是公司通过对全国各地生物质资源和政府招商政策
的考察,寻找既适合从事秸秆发电,同时当地政府又有意发展引进秸秆发电项目
的机会,与当地政府进行谈判,通过签署投资协议或者其他形式确定项目的投资
主体地位。
(2)运营模式不同。
垃圾发电项目,公司采用 BOT 方式经营,在 BOT 模式中,政府一般对某些
条件进行了约定,如限定垃圾处理设备的品牌、垃圾提供商,同时对垃圾处理费,
上网电价做出约定。而秸秆发电项目由公司自主经营,从燃料的收储、运输到设
备的购买等均由公司自主决定,上网售电量、售电价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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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享有的权利不同。
垃圾发电项目,采用 BOT 方式运营,公司只拥有项目约定期限的的特许经
营权,期满后将项目的所有权移交给政府,但仍享有继续营运的优先权。
秸秆发电项目,公司则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及永久经营权。

(四)报告期内各期主要产品(或服务)的产能、产量、销量、销售

收入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
(1)燃气具主要产品
2008 年主要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
标准产能 实际产量 销售额
主要产品名称 销量(套) 产销比率
(套/年) (套) (万元)
烤炉 500,000 455,180 411,956 90.50% 36,799
取暖器 1,000,000 726,763 728,749 100.27% 22,932
热水器 350,000 113,890 115,905 101.77% 4,771.31
壁挂炉 50,000 6,519 6,398 98.14% 1,544.68
燃气灶具 400,000 122,931 115,695 94.11% 2,769.68
合计 - - - - 68,816.67
2009 年主要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
标准产能 实际产量 销售额
主要产品名称 销量(套) 产销比率
(套/年) (套) (万元)
烤炉 600,000 459,444 491,004 106.87% 38,753
取暖器 1,000,000 646,671 651,298 100.72% 23,078
热水器 350,000 101,052 102,817 101.75% 4,191.98
壁挂炉 80,000 7,641 7,648 100.09% 1,906.66
燃气灶具 400,000 104,981 108,464 103.32% 2,784.24
合计 - - - - 70,713.88
2010 年度主要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
标准产能 实际产量 销售额
主要产品名称 销量(套) 产销比率
(套/年) (套) (万元)
烤炉 600,000 595,571 584,908 98.21% 36,794.30
取暖器 1,000,000 947,076 926,623 97.84% 27,076.54
热水器 350,000 105,063 105,767 100.67% 4,434.71
壁挂炉 80,000 9,647 8,841 91.65% 2,195.92
燃气灶具 400,000 107,362 115,839 107.90% 2,799.68
合计 - - - - 73,301.16
2011 年 1-6 月主要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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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产能 实际产量 销售额
主要产品名称 销量(套) 产销比率
(套/年) (套) (万元)
烤炉 600,000 443,292 422,068 95.21% 25,908.33
取暖器 1,000,000 417,637 349,540 83.69% 9,734.93
热水器 350,000 46,246 46,002 99.47% 2,050.04
壁挂炉 80,000 2,492 3,098 124.32% 752.34
燃气灶具 400,000 47,746 47,000 98.44% 1,200.94
合计 - - - - 39,646.59
2009 年取暖器销量下降的原因:
公司生产的各类外销产品主要实行“以销定产”的订单生产模式,外销产品
的具体销售模式包括 OEM 和 ODM。制造本部接到国际贸易部的订单后,根据
基本生产流程进行生产。
2008 年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给世界经济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欧洲、北
美等地的燃气具市场需求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萎缩,海外客户的订单量从 2008 年
下半年开始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金融危机同时也给海外客户的付款能力和信用
等级造成不利影响,基于公司一贯采用的稳健信用政策,公司放弃了部分信用等
级较差的取暖器客户,造成公司 2008 年的取暖器销售收入和销售数量明显下
滑。公司 2008 年取暖器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数量分别为 728,749 件和 22,932 万元,
同比下降了 24.1 和 24.5%。
面对不利的国际宏观经济环境,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化解金融危机带来
的不利影响。公司加大了在美洲、欧洲和非洲等市场的开拓力度,并针对海外消
费者对节能环保意识逐年增强的趋势,对旧式取暖器主动提出淘汰主张,并设计
了一系列新式户外取暖器,用以取缔旧式取暖器。公司销量下降的取暖器,主要
是旧式户外取暖器,现阶段属于新旧产品交替的时段,因此,取暖器的出口数量
有所下滑。
另外,公司客户安耐康在 2008 年度、2009 年度减少了向公司采购取暖器的
数量,也是造成公司取暖器的出口数量有所下滑的影响因素之一。
2010 年随着欧美经济的逐渐回暖、公司开拓市场力度的加大以及新式户外
取暖器逐渐为客户所接受,2010 年公司取暖器销量有较大比例的提高,较 2009
年增加 42.29%。
(2)生物质发电业务
A. 垃圾发电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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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
体情况”之“(三)主要经营模式”之“2、生物质发电主要经营模式”之“(4)
上网电价与垃圾处理费的定价依据”。
B. 秸秆发电业务
装机容量 发电量 上网电量 产销 销售额
产品名称
(MW) (万度) (万度) 比率 (万元)
2011 年 2 月 1 日-2011 年 4 月
30 1,070.85 956.45 89.3% 613.11
15 日(试运期)
2011 年 4 月 15 日-2011 年 6
30 4,694.09 4,060.01 86.5% 2,602.57
月 30 日(营运期)
汇总 5,764.94 5,016.46 87.0% 3,215.68

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区域分布情况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营业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收入 比例(%) 比例(%)
(万元) (万元) (万元) (%) (万元) (万元)
内销 15,120.44 28.74 25,959.82 27.58 22,842.16 26.59 24,654.30 29.21
华南 7,105.92 13.51 14,222.98 15.11 12,489.12 14.54 15,555.39 18.43
华东 4,515.04 8.58 4,014.07 4.26 4,014.07 4.67 2,949.17 3.49
华中 1,149.72 2.19 2,437.10 2.59 2,437.10 2.84 2,324.83 2.75
华北 488.74 0.93 927.15 0.98 1,071.91 1.25 995.73 1.18
西南 1,015.58 1.93 1,071.91 1.14 927.15 1.08 1,045.27 1.24
西北 570.38 1.08 1,051.69 1.12 1,051.69 1.22 1,167.60 1.38
东北 275.07 0.52 851.12 0.90 851.12 0.99 616.31 0.73
外销 37487.63 71.26 68,177.59 72.42 63,061.78 73.41 59,740.95 70.79
美洲 23,932.19 45.49 33,880.42 35.99 30,842.43 35.90 25,942.82 30.74
欧洲 9,015.35 17.14 16,784.30 17.83 7,127.18 8.30 5,029.62 5.96
大洋洲 4,243.45 8.07 13,805.23 14.66 15,891.92 18.50 21,200.51 25.12
亚洲 166.43 0.32 2,117.94 2.25 1,151.19 1.34 1,899.87 2.25
非洲 130.21 0.25 1,589.70 1.69 8,049.05 9.37 5,668.13 6.72
合计 52,608.07 100.00 94,137.42 100.00 85,903.94 100.00 84,395.25 100.00

3、公司贴牌销售、自主品牌销售构成情况
(1)OEM 模式下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名称及简要介绍、销售内容、销售金
额及占该模式销售总额的比例
占 当 期
销售额(万 销售的主要
年 份 客户名称 OEM 销 售 简要介绍
元) 产品
额比重(%)
2011 年 Techtronic 创科营运有限公司是创科实业有限
1-6 月 Trading 6,500.24 23.95% 公司(港交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 烤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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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ited 0669.HK)的全资子公司。创科实业
创科营运有限公 有限公司是高级家居装修工具及建
司 筑工具的世界级供应商之一。产品
在北美,欧洲及澳大利亚等地区销
售。
钢派集团是成立于 2003 年的美国公
GHP 司,是专业于电壁炉,壁炉玻璃门,
烤炉、炮筒式
GROUP,INC 壁炉配件,电假柴,便携式取暖产
4,755.92 17.52% 取暖器、对流
钢派集团股份公 品及烤炉产品的主要制造公司。其
式取暖器
司 产品在北美的各大主要超市,五金
店和零售店有售。
安耐康集团是一家集专业设计、开
ENERCO
发和制造个人或工业消费之用的丙 手提式取暖
GROUP INC.
3,838.12 14.14% 烷,煤油和天然气取暖器的私营制 器、对流式取
安耐康集团有限
造企业,总部位于美国俄亥俄州克 暖器、壁挂炉
公司
里夫兰。
Test Rite
International Co. 该公司成立于 1978 年,是台湾最大
Ltd. 3,055.70 11.26% 专业出口贸易商,产品主要销售到 烤炉
台湾特力股份有 欧洲、美洲、亚洲、以及澳洲等地。
限公司
该公司拥有 60 年历史,是南非、欧
Cadac Europe
洲最具规模、最值得信赖的品牌,
B.V. 2,588.89 9.54% 烤炉
是以耐久、轻便为设计意向的户外
卡迪有限公司
产品的领先者。

合 计 20,738.87 76.42%

占 当 期
销售额(万 销售的主要
年 份 客户名称 OEM 销 售 简要介绍
元) 产品
额比重(%)
ENERCO
GROUP INC.
11,653.82 25.07% 同上 同上
安耐康集团有限
公司
GHP
2010 年 GROUP,INC
7,750.43 16.67% 同上 同上
度 钢派集团股份公

Sitro Group
Australia Pty 丝卓集团成立于 1992 年,是一家户
5,151.01 11.08% 烤炉、取暖器
Ltd 外用品、休闲用品批发商及经销商
丝卓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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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t Rite
International Co.
Ltd. 4,851.37 10.44% 同上 同上
台湾特力股份有
限公司
Cadac Europe
B.V. 4,272.75 9.19% 同上 同上
卡迪有限公司

合 计 33,679.38 72.46%

安耐康集团有限
10,074.73 25.05% 同上 同上
公司

丝卓集团 4,447.21 11.06% 同上 同上


卡迪有限公司 4,003.17 9.95% 同上 同上
2009 年
度 钢派集团股份公
3,796.37 9.44% 同上 同上

Geo Global
美国一家以设计、生产、销售水上
Partners 3,461.27 8.61% 烤炉
花园和烧烤类产品为主的公司。
吉吉普公司

合 计 25,782.75 64.11%

安耐康集团有限
11,520.22 30.58% 同上 同上
公司
CHANT(FAR 该公司 2004 年在香港注册成立,是
EAST)LIMITED 澳洲烤炉品牌 Barbeques Galore 的
6,835.94 18.14% 烤炉、取暖器
长盈远东有限公 贸易合作伙伴,主要经营烧烤炉及
司 其配套部件的出口贸易。

2008 年 丝卓集团 5,004.56 13.28% 同上 同上


吉吉普公司 4,615.40 12.25% 同上 同上

钢派集团股份公
3,247.77 8.62% 同上 同上


合 计 31,223.89 82.87%


(2) ODM 模式下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名称及简要介绍、销售内容、销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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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及该模式下销售总额的比例
占当期 ODM
销售额(万 销售的
年 份 客户名称 销售额比重 简要介绍
元) 主要产品
(%)

丝卓集团 1,737.70 16.79% 同上 同上


创百有限公司 1,097.52 10.61% 同上 同上


卡迪有限公司 891.11 8.61% 同上 同上

普维吉是一家历史
悠久从事室内取暖
设备的国际贸易公
普韦吉控股有限公司 870.58 8.41% 司,公司的 Zibro 取暖器
2011 年 1-6 已经成为在欧洲移
月 动取暖器及相关能
源领域的领导品牌
该公司是新西兰一
家以销售能源设备
及相关产品的企
业。销售的产品包 取暖器、烤
阿拔吉斯公司 586.04 5.66%
括户外产品和户内 炉
产品。如:户外取
暖器、户外照明灯、
烤炉等。

合 计 5,182.95 50.09%

占当期 ODM
销售额(万 销售的
年 份 客户名称 销售额比重 简要介绍
元) 主要产品
(%)

长盈远东有限公司 2,221.46 10.24% 同上 同上


安耐康集团有限公司 2,108.81 9.72% 同上 同上
2010 年度
丝卓集团 2,009.24 9.26% 同上 同上


卡迪有限公司 1,720.14 7.93% 同上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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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大型消费
Shriro Austalia PTY
品生产、销售和分
LTD. 935.96 4.31% 烤炉
销商。2001 年成为
石利洛澳洲有限公司
烧烤类产品制造商

合 计 8,995.61 41.46%


卡迪有限公司 2,910.73 11.65% 同上 同上

Lowe’s
Companies, Inc.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
Lowe’s 是美国连
L G Sourcing,inc.
1,910.73 7.65% 锁家居装修及家电 取暖器
乐高采购有限公司
商店,是美国第二
大五金连锁商店,
在纽约证券交易所
2009 年度
上市。

丝卓集团 1,673.42 6.70% 同上 同上


长盈远东有限公司 1,565.49 6.27% 同上 同上

PVG International B.V.
1,115.46 4.46% 同上 取暖器
普维吉控股有限公司

合 计 9,175.83 36.73%


卡迪有限公司 2,999.21 12.03% 同上 同上


丝卓集团 2,892.50 11.60% 同上 同上


石利洛澳洲有限公司 1,890.16 7.58% 同上 同上

2008 年度 家得宝成立于
1978 年,是世界上
The Home Depot ,Inc. 最大的家居装修专
1,069.10 4.29% 取暖器
家得宝公司 业零售商,在美国
纽约证券交易所上
市。
Aber Holdings Ltd 取暖器、烤
873.88 3.51% 同上
阿拨吉斯公司 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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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9,724.85 39.02%


(3)主要外销客户的客户自有品牌销售、贴他人品牌销售情况
a、2008 年度主要外销客户的品牌构成情况:
贴客户自有品 贴间接客户
销售总额(美 客户品牌 间接客户
客户名称 牌销售额(美 品牌销售额
元) 比例 品牌比例
元) (美元)

卡迪有限公司 6,917,246.87 6,917,246.87 0 100% 0%

丝卓集团 11,170,446.84 3,909,656.39 7,260,790.45 35% 65%

石利洛澳洲有
5,448,351.64 4,631,098.89 817,252.75 85% 15%
限公司

阿拔吉斯公司 1,818,392.53 963,748.04 854,644.49 53% 47%

天嘉户外用品
2,315,329.89 0 2,315,329.89 0% 100%
有限公司

户外厨国际有
2,119,317.79 1,907,386.01 211,931.78 90% 10%
限公司

普维吉控股有
1,294,338.32 1,294,338.32 0 100% 0%
限公司

长盈(远东)有
10,406,452.09 0 10,406,452.09 0% 100%
限公司

嘉浦有限公司 665,633.65 0 665,633.65 0% 100%

安耐康集团有
16,295,435.13 14,014,074.21 2,281,360.92 86% 14%
限公司

钢派集团股份
4,593,988.23 459,398.82 4,134,589.41 10% 90%
公司

合计 63,044,932.98 34,096,947.55 28,947,985.43
占公司外销收
入的比例
(按 2008 年 12 72.13% 39.01% 33.12%
月 31 日外汇牌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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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客户品牌比例、间接客户品牌比例来源于客户对函证的回复,下同。

b、2009 年度主要外销客户的品牌构成情况:
贴客户自有品 贴间接客户品
销售总额(美 客户品牌 间接客户
客户名称 牌销售额(美 牌销售额(美
元) 比例 品牌比例
元) 元)

卡迪有限公司 10,125,507.95 10,125,507.95 0 100% 0%

丝卓集团 8,963,757.22 3,137,315.03 5,826,442.19 35% 65%

长盈(远东)有
7,274,807.59 0 7,274,807.59 0% 100%
限公司

普维吉控股有
1,691,288.00 1,691,288.00 0 100% 0%
限公司

台湾特力股份
6,034,791.53 4,465,745.73 1,569,045.80 74% 26%
有限公司

户外厨国际有
5,193,686.93 4,778,191.98 415,494.95 92% 8%
限公司

爱得利公司(原

“德耳塔工 1,486,617.25 1,114,962.94 371,654.31 75% 25%

程”)

嘉浦有限公司 1,027,752.15 0 1,027,752.15 0% 100%

埃尔丘股份公
1,016,900.00 0 1,016,900.00 0% 100%


安耐康集团有
14,754,597.33 12,688,953.70 2,065,643.63 86% 14%
限公司

钢派集团股份
5,559,838.47 555,983.85 5,003,854.62 10% 90%
公司

石利洛澳洲有
4,068,365.04 3,458,110.28 610,254.76 85% 15%
限公司

高门股份有限
2,039,737.42 2,039,737.42 0 100% 0%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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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69,237,646.88 44,055,796.88 25,181,850.00

占公司外销收

入的比例

(按 2009 年 12 74.97% 47.70% 27.27%

月 31 日外汇牌

价)

c、2010 年度主要外销客户的品牌构成情况:
贴客户自有品 贴间接客户品
销售总额(美 客户品牌 间接客户
客户名称 牌销售额(美 牌销售额(美
元) 比例 品牌比例
元) 元)

安耐康集团
20,324,341.40 17,478,933.60 2,845,407.80 86% 14%
有限公司

丝卓集团 10,574,105.91 3,700,937.07 6,873,168.84 35% 65%

卡迪有限公
8,850,160.32 8,850,160.32 0 100% 0%


石利洛澳洲
5,150,057.91 4,377,549.22 772,508.69 85% 15%
有限公司

普维吉控股
1,270,501.60 965,581.22 304,920.38 76% 24%
有限公司

富咸集团 1,376,374.91 1,376,374.91 0 100% 0%

马驰宝有限
996,972.79 996,972.79 0 100% 0%
公司

赛维公司 883,984.50 883,984.50 0 100% 0%

钢派集团股
11,445,662.00 0 11,445,662.00 0% 100%
份公司

台湾特力股
7,779,127.77 388,956.39 7,390,171.38 5% 95%
份有限公司

长盈(远东)
6,355,369.54 0 6,355,369.54 0% 100%
有限公司

1-1-141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户外厨国际
4,956,472.55 4,956,472.55 0 100% 0%
有限公司
高门股份有
1,702,853.96 1,702,853.96 0 100% 0%
限公司

东方骏马贸
1,177,307.65 0 1,177,307.65 0% 100%
易有限公司

合计 82,843,292.81 45,678,776.53 37,164,516.28

占公司外销

收入的比例

(按 2010 年 80.47% 44.37% 36.10%

12 月 31 日

外汇牌价)

根据公司统计,主要外销客户贴牌情况表如下:
占 2008 占 2009 年 占 2010 年
公司名称 品牌 年外销收 外销收入 外销收入 备注
入比率 比率 比率
KENT 0.08% 0.00% 0.00% 客户自主品牌
Gasmate 0.83% 0.50% 0.13% 客户自主品牌
使用其他公司
Jumbuck 0.64% 0.27% 0.39%
品牌
Matador 0.00% 0.00% 0.13% 使用其他公司
品牌
阿拔吉斯公司 使用其他公司
Meteor 0.00% 0.00% 0.33%
品牌
SAFELOK 0.00% 0.00% 0.09% 使用其他公司
品牌
使用其他公司
GEO 0.11% 0.00% 0.00%
品牌
使用其他公司
GAS KING 0.10% 0.17% 0.09%
品牌
使用其他公司
AEG 0.00% 0.05% 0.00%
品牌
爱得利公司
使用其他公司
ELEMENTS 0.00% 0.29% 0.00%
品牌
ALVA 0.52% 1.03% 0.26% 客户自主品牌
CADAC 0.54% 3.29% 7.57% 客户自主品牌
卡迪有限公司
CADAC
2.16% 3.50% 0.80% 客户自主品牌
ADVENTURE 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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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
CADAC CARRI
0.03% 0.00% 0.00% 客户自主品牌
CHEF
CADAC PATIO
3.40% 2.48% 0.17% 客户自主品牌
LIVING
高门股份有限公 CAMPINGAZ 0.06% 0.13% 0.00% 客户自主品牌
司 Coleman 1.45% 1.56% 1.75% 客户自主品牌
使用其他公司
Bartolini 0.00% 1.01% 0.22%
品牌
Elko 0.00% 0.00% 0.17% 客户自主品牌
埃尔丘股份公司
使用其他公司
Groven 0.00% 0.00% 0.13%
品牌
使用其他公司
Hikato 0.00% 0.00% 0.04%
品牌
使用其他公司
Century 3.45% 0.00% 0.00%
品牌
使用其他公司
Dayton 0.60% 0.38% 0.53%
品牌
使用其他公司
DURAHEAT 0.00% 0.47% 0.46%
品牌
Dyna-Glo 0.43% 1.81% 2.01% 客户自主品牌
钢派集团股份公
DYNA-GLO
司 0.00% 0.09% 0.19% 客户自主品牌
DELUX
DYNA-GLO PRO 0.00% 0.23% 0.11% 客户自主品牌
使用其他公司
Master Forge 0.00% 0.00% 5.02%
品牌
0.00% 0.13% 0.02% 使用其他公司
PROFITTER
品牌
使用其他公司
THERMOHEAT 0.00% 2.27% 2.79%
品牌
使用其他公司
Beefmaster 5.97% 2.56% 0.61%
品牌
Beefmaster 使用其他公司
0.00% 1.65% 3.28%
Premium 品牌
使用其他公司
Companion 0.00% 0.00% 0.05%
长盈(远东)有 品牌
限公司 使用其他公司
Billabong 0.81% 0.24% 0.00%
品牌
使用其他公司
Companion 0.04% 0.00% 0.00%
品牌
使用其他公司
Downunder 1.18% 0.00% 0.00%
品牌
CORDON BLEU 1.41% 2.33% 2.21% 使用其他公司

1-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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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使用其他公司
FOSTER 0.07% 0.00% 0.00%
品牌
使用其他公司
Grillstation 0.28% 0.28% 0.00%
品牌
使用其他公司
MAXIHEAT 0.27% 0.00% 0.00%
品牌
使用其他公司
SUNNY 0.03% 0.00% 0.00%
品牌
使用其他公司
PatioMaster 0.28% 0.00% 0.05%
品牌
使用其他公司
MASPORT 0.11% 0.40% 0.00%
嘉浦有限公司 品牌
使用其他公司
Gascraft 0.55% 0.62% 0.34%
品牌
百安居公司 B&Q 0.59% 0.63% 1.12% 客户自主品牌
Utilitech 0.00% 0.67% 0.00% 客户自主品牌
乐高采购有限公
Garden Treasures
司 0.00% 2.12% 0.83% 客户自主品牌
Living
HEAT STAR 0.12% 0.78% 1.01% 客户自主品牌
MR.HEATER 15.72% 13.20% 18.10% 客户自主品牌
安耐康集团有限
使用其他公司
公司 Dyna-Glo 0.09% 0.00% 0.00%
品牌
使用其他公司
SunRite 0.00% 0.25% 0.51%
品牌
Appliance 0.56% 1.11% 0.80% 客户自主品牌
FEIYUE 0.00% 0.00% 0.14% 客户自主品牌
Zibro 0.64% 0.35% 0.40% 客户自主品牌
0.00% 0.00% 0.00% 使用其他公司
Bartolini
普维吉控股有限 品牌
公司 使用其他公司
Eurostove 0.00% 0.17% 0.35%
品牌
使用其他公司
FLEEM 0.00% 0.00% 0.00%
品牌
使用其他公司
Webber 0.00% 0.00% 0.09%
品牌
赛维 SA VI CHEM 0.00% 0.00% 0.88% 客户自主品牌
EVERDURE 2.65% 3.16% 3.70% 客户自主品牌
RED ROCK 1.09% 0.21% 0.48% 客户自主品牌
石利洛澳洲有限
Sundance 0.43% 0.00% 0.55% 客户自主品牌
公司
使用其他公司
Aurora 0.00% 0.00% 0.11%
品牌
BUNNINGS 1.15% 0.00% 0.00% 使用其他公司

1-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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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使用其他公司
Renaissance 0.00% 0.61% 0.22%
品牌
Gasmate 3.89% 3.07% 3.36% 客户自主品牌
使用其他公司
JACKEROO 0.13% 0.79% 0.21%
品牌
使用其他公司
Jumbuck 4.95% 4.63% 5.35%
品牌
丝卓集团
使用其他公司
Matador 0.79% 0.22% 1.62%
品牌
使用其他公司
Renaissance 0.08% 0.00% 0.00%
品牌
使用其他公司
Zibro 0.00% 0.00% 0.00%
品牌
使用其他公司
富咸集团 Cuisinart 0.00% 0.32% 1.19%
品牌
KINGSFORD 0.00% 0.16% 4.34% 客户自主品牌
NORTH
AMERICAN 1.34% 4.35% 0.02% 客户自主品牌
OUTDOORS
使用其他公司
COOLABAH 0.00% 0.00% 0.30%
品牌
使用其他公司
台湾特力股份有 FOCUS 0.00% 0.05% 0.05%
品牌
限公司
使用其他公司
OBI 0.00% 0.02% 0.05%
品牌
使用其他公司
PATIO 0.00% 1.42% 2.77%
品牌
使用其他公司
T-BONE 0.00% 0.00% 0.15%
品牌
使用其他公司
Tepro 0.00% 0.00% 0.03%
品牌
马驰宝有限公司 MASPORT 0.00% 0.88% 1.02% 客户自主品牌
使用其他公司
Blue Rhino 0.42% 0.15% 0.00%
品牌
使用其他公司
Charmglow 1.20% 0.57% 0.00%
品牌
天嘉户外用品有
使用其他公司
限公司 Endless Summer 0.47% 0.20% 0.09%
品牌
使用其他公司
HD DESIGNS 0.03% 0.01% 0.00%
品牌
使用其他公司
FRONTGATE 0.00% 0.02% 0.03%
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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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主要客户使用品牌情况由公司业务部门根据出货情况统计。


(4)OBM 模式下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名称及简要介绍、销售内容、销售金
额及占该模式下销售总额的比例
报告期内,OBM 模式下前五名客户销售的主要产品均为燃气热水器、燃气
灶具及配套产品。
销售额(万 占当期销售
年 份 客户名称 简要介绍
元) 额比重(%)
国内骨干经销商之一,经销创尔特厨卫产品超
南通爱德经贸
374.35 4.59% 过 10 年,销售区域包括南通市区及其周边县、
有限公司
镇,经销渠道以家电商场和批发渠道为主。
成都市金牛区 国内骨干经销商之一,经销创尔特厨卫产品 6
万峰燃具经营 287.36 3.52% 年,销售区域包括四川省南部地区的市、县、
部 镇,经销渠道以专卖店和批发渠道为主。
陕西创尔特热 创尔特国内快速成长型经销商之一,经销创尔
能科技有限公 202.63 2.48% 特厨卫产品超过 2 年,销售区域包括陕西省,
2011 年 司 经销渠道以批发渠道为主。
1-6 月 国内骨干经销商之一,经销创尔特厨卫产品 5
深圳市创尔特
179.86 2.21% 年,销售区域包括中山市区,经销渠道以楼盘、
工贸有限公司
专卖店、家电商场为主。
国内骨干经销商之一,经销创尔特厨卫产品 4
衡阳市辉瑞电
160.62 1.97% 年,销售区域包括衡阳市区及其辖区内县、镇,
器有限公司
经销渠道以专卖店和批发渠道为主。

合 计 1,204.82 14.77%

销售额(万 占当期销售
年 份 客户名称 简要介绍
元) 额比重(%)
南通爱德经贸 同上
1,013.78 5.55%
有限公司
陕西创尔特热 816.43 4.47% 同上
能科技有限公

成都市金牛区 同上
2010 年
万峰燃具经营 718.15 3.93%


深圳市创尔特 682.74 3.74% 同上
工贸有限公司
衡阳市辉瑞电 同上
493.58 2.70%
器有限公司
合 计 3,724.68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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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广州市创熙贸 842.24 6.74% 经销创尔特厨卫产品 5 年,销售区域包括广州
度 易有限公司 市区及其辖区内县、镇,经销渠道以楼盘、商
场和批发渠道为主。2010 年开始专业代理创尔
特工程销售渠道。
南通爱德经贸
705.81 5.65% 同上
有限公司
成都市金牛区
万峰燃具经营 411.69 3.29% 同上

经销创尔特厨卫产品 5 年,销售区域包括广州
鹤山市德泰发 市区及其辖区内县、镇,经销渠道以楼盘、商
368.64 2.95%
展有限公司 场和批发渠道为主。2010 年开始专业代理创尔
特工程销售渠道。
烟台品格燃气 国内主要经销商之一,经销创尔特厨卫产品 6
设备有限公司 360.42 2.88% 年,销售区域包括烟台市区及其周边县、镇,
经销渠道以家电商场为主。
合 计 2,688.8 21.51%
鹤山市德泰发
1,210.39 8.51% 同上
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创尔特
686.73 4.83% 同上
工贸有限公司
成都市成华区 国内骨干经销商之一,经销创尔特厨卫产品 6
2008 年 昌盛厨卫电器 611.23 4.30% 年,销售区域包括四川省南部地区的市、县、
度 销售部 镇,经销渠道以专卖店和批发渠道为主。
南通爱德经贸 599.68 4.22% 同上
有限公司
广州市创熙贸
488.7 3.44% 同上
易有限公司
合 计 3,596.73 25.30%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经核查公司燃气具销售订单和销售情况,现场访谈并
抽查燃气具国内客户进库单、出库单、仓库存货情况,通过电话访谈部分燃气具
国外客户和国内客户,认为:发行人燃气具国外销售主要采用 OEM 和 ODM 模
式,不存在经销商;国内销售主要为 OBM 模式,由经销商销售,情况真实。
4、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
(1)燃气具产品
销售价格(元/套)
产品名称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燃气灶具 255.52 241.69 256.7 239.4
燃气热水器 445.64 419.29 407.71 411.66
壁挂炉 2,428.48 2,483.79 2,493.45 2414.32
烤炉 613.84 629.06 789.26 89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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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器 278.51 292.21 354.34 314.68


(2)生物质发电

产品名称 销售价格(元/度)
上网电价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垃圾发电电价 0.58(含税) 0.58(含税) 0.58(含税) 0.58(含税)
秸秆发电电价 0.75(含税) - - -
销售价格(元/吨)
垃圾处理费 2008 年 1 月-2011 年 6 月
84.38-(发电量*0.08)/ 垃圾处理量


5、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年 份 客户名称 销售额(万元) 占当期销售额比重(%)
创科营运有限公司 6,500.90 12.36%
钢派集团股份公司 4,755.92 9.04%
2011 年 安耐康集团有限公司 3,838.12 7.30%
1-6 月 卡迪有限公司 3,479.99 6.61%
台湾特力股份有限公司 3,348.30 6.36%
合 计 21,923.23 41.67%
安耐康集团有限公司 13,762.63 14.62
钢派集团股份公司 7,750.43 8.23
丝卓集团 7,160.26 7.61
2010 年度
卡迪有限公司 5,992.89 6.37
台湾特力股份有限公司 5,267.64 5.60
合 计 39,933.84 42.42
安耐康集团有限公司 10,074.73 11.73
卡迪有限公司 6,913.90 8.05
丝卓集团 6,120.63 7.12
2009 年度
长盈(远东)有限公司 4,967.38 5.78
广东电网公司中山供电局 4,232.77 4.93
合 计 32,309.42 37.61
安耐康集团有限公司 11,520.22 13.65
丝卓集团 7,897.06 9.36
长盈(远东)有限公司 7,356.95 8.72
2008 年度
卡迪有限公司 4,890.22 5.79
吉吉普公司 4,615.40 5.47
合 计 36,279.85 42.99

(五)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1、报告期内原材料、燃料采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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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主要原材料
采购金额 比率 采购金额 比率 采购金额 比率 采购金额 比率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冷板 4,034.29 14.99 6,079.31 15.38 5,517.08 14.76 6,012.44 13.42
不锈钢板 1,739.67 6.47 3,527.85 8.93 2,756.82 7.37 3,267.05 7.29
铜材 1,338.35 4.97 3,164.31 8.01 1,877.10 5.02 2,002.15 4.47
铝锭 988.25 3.67 1,699.71 4.30 841.70 2.25 1,424.88 3.18
合计 8,100.57 30.10 14,471.18 36.61 10,992.70 29.41 12,706.51 28.37
生物质发电业务
秸秆 2,226.78 100%(注:沂水秸秆发电项目燃料均为外购,相关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2、报告期内原材料、燃料采购价格及变动情况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原材料名称
单位(元/吨) 单位(元/吨) 单位(元/吨) 单位(元/吨)
铜棒 48,251 45,582 34,200 42,200
铝锭 20,534 17,246 13,800 16,400
锌锭 19,644 18,345 14,300 16,800
304 不锈钢 25,529 23,412 20,693 27,600
430 不锈钢 12,823 12,549 11,862 12,392
201 不锈钢 14,577 13,065 13,600 15,200
21CT 不锈钢 16,941 14,431 16,540 21,800
冷板 5,803 5,653 4,747 5,900
秸秆 188.25 - - -
2009 年原材料单价及采购金额均下降的原因主要是 2009 年原材料市场价格
下降。发行人提供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冷板、不锈钢板、铜材、铝锭价格指
数走势图如下:
(1)报告期内钢铁价格指数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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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pic(M188 Steel price indices of China)是在国内钢材价格的基础之上,
以不同品种和地区钢材的消费量为权重得出的加权平均指数。经过分析比较,
MSpic 将 100 点的基准日定于 2001 年 8 月 1 日。品种上,MSpic 选取了高线 6.5mm
(Q235)、螺纹钢 16-25mm(HRB335)、中板 10mm(Q235)、无缝管 219*8(20#)、
工字钢 25#(Q235)、热轧板卷 5.5mm(Q235)、镀锌板卷 1.0mm(SGCC)七种产
品作为样本;板材指数选取中板、热轧板卷、镀锌板卷三种产品作为代表;长材
选取高线和螺纹钢两种产品作为代表。地区上分为华东、华南、华北、华中、东
北、西南、西北七个,分别以上海、广州、北京、武汉、沈阳、重庆、西安七个
城市作为所在地区的代表。价格均采用当地市场成交价格。本指数采用的价格数
据,均来自“中国物资采购网”所采集的市场信息。
报告期内伦敦金属交易所(LME)与上海期货交易所(SHFE)铜价(Cu Price)
走势




1-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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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00
10200
83000
9200
73000 8200
63000 7200
RMB/T 53000 6200




$/T
43000 5200
4200
33000
3200
23000 2200
13000 1200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SHFE Cu Price(RMB/T) LME Cu Price($/T)




资料来源:Bloomberg,兴业证券
报告期内伦敦金属交易所(LME)与上海期货交易所(SHFE)铝价(Al Price)
走势



24000 3700
22000
3200
20000
18000 2700
RMB/T




16000

$/T
2200
14000
1700
12000
10000 1200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SHFE Al Price LME Al Price($/T)



资料来源:Bloomberg,兴业证券
(4)伦敦金属交易所(LME)与上海期货交易所(SHFE)锌价(Zinc Price)
走势




1-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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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00 5700
5200
32600 4700
4200
27600
3700
22600 3200
RMB/T



2700




$/T
17600 2200
12600 1700
1200
7600 700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SHFE Zinc Price(RMB/T) LME Zinc Price($/T)




资料来源:Bloomberg,兴业证券
从这些价格指数走势图可见,2009 年公司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在报告期内
处于低水平,导致 2009 年原材料单价及采购金额均下降。

3、报告期内能源采购情况
公司燃气具产品单位成本中占比重较大的为材料成本、人工成本、折旧成本
等,能源成本所占比重低,2008 年、2009 年、2010 年及 2011 年 1-6 月能源成本
占燃气具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2.35%、2.83%、3.08%及 2.79%,因此虽然报告期内
能源总成本上升,但对产品总成本不造成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各项能源采购单价及采购成本如下: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项目 采购金额 采购金额 采购金额 采购金额
单价 单价 单价 单价
(元) (元) (元) (元)
0.77 0.75 元/ 0.77 元/ 0.79
电费 684.78 1,446.47 1,312.24 951.99
元/度 度 度 元/度
2.13 2.05 元/ 1.87 元/ 1.83
水费 56.86 110.90 93.78 81.66
元/度 吨 吨 元/吨
7.04 元/ 5.78 元/ 5.1 元 4.93
发电用油品 203.93 401.32 275.42 461.58
kg kg /kg 元/kg
4.34 元/ 4.34 元/ 4.61 元/
天然气 107.78 164.30 120.86 - -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能源消耗合计 1,053.35 2,122.99 1,802.30 1,495.23



1-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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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具产品营
37,697.93 68,987.59 63,791.37 63,705.23
业成本
能源消耗占燃
气具产品营业 2.79% 3.08% 2.83% 2.35%
成本比率
单位成本持续下降的原因主要包括(1)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和新技术的应
用,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提升产品的规模经济,使公司单位生产成本不断降低;
(2)公司加强成本控制,提升制造能力和生产效率,降低了产品成本。公司引
进精益生产,生产效率提高,提升了产品的一次性合格率,节约了成本;同时加
大设备投入,部分外购件转为自制,降低采购成本。
发行人采购油品、天然气主要用于生产过程中锌铝合金铸造时熔炼材料以
及产品表面处理(喷粉、喷漆以及搪瓷)时燃烧加热,报告期内油气采购单价及
采购金额如下: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项目 采购金 采购金 采购金 采购金
单价 单价 单价 单价
额(元) 额(元) 额(元) 额(元)
7.04 元/ 5.78 元/ 5.1 元 4.93
油品 203.93 401.32 275.42 461.58
kg kg /kg 元/kg
4.34 元/ 4.34 元/ 4.61 元/
天然气 107.78 164.30 120.86 - -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油气类
311.76 565.62 396.28 461.58
合计
2009 年油气能耗成本较 2008 年略有下降,主要原因是 2009 年 4 月起公司
为了实现清洁生产和降低生产成本,通过技术改造在锌铝合金铸造熔炼环节中逐
渐以天然气燃烧加热代替油品燃烧加热。单位天然气产生热量高于单位油品,因
此油气能耗成本下降。
2010 年随着收入增长,油气能耗成本总量上升,同时因客户订单要求变化,
2010 年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中需要采用“喷粉、喷漆、搪瓷”工艺的产品增加,
导致油气能耗成本总量进一步上升。公司报告期内“喷粉、喷漆、搪瓷”环节生
产数据统计如下: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加工面积(万平 加工面积(万平 加工面积(万平 加工面积(万平方
方米) 方米) 方米) 米)
喷粉、喷漆 86.2 198.9 157.4 148.7
搪瓷 45.70 139.1 112.4 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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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31.9 338.0 269.8 255.0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油气能源耗用成本波动与生产
数据相匹配,发行人产品成本中能源成本所占比重低,能源成本变动趋势与产品
单位成本变动趋势不一定相同。

4、主要供应商的情况
采购额 占当期采购
年 份 客户名称
(万元) 额比重(%)
佛山市南海区海铿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1098.42 4.08%
佛山市吉盟金属有限公司 1021.48 3.80%
广州市花都区光辉五金铜材厂 956.52 3.55%
2011 年 1-6 月
中山市亿顺五金电器有限公司 933.37 3.47%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荣昌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877.41 3.26%
合 计 4,887.20 18.16%
中山市亿顺五金电器有限公司 1,669.24 4.22
广州花都区光辉五金铜材厂 1,640.09 4.15
佛山市南海区海铿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1525.21 3.86
2010 年度
广州市银钢贸易有限公司 1518.37 3.84
江门市蓬江区浩璟不锈钢材料有限公司 1367.61 3.46
合 计 7,720.52 19.53
江门市日盈不锈钢材料厂有限公司 1,528.89 4.09
佛山市顺德市伟力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1,229.04 3.29
广州市银钢贸易有限公司 1,155.22 3.09
2009 年度
中山市亿顺五金电器有限公司 1,001.95 2.68
广州市花都区光辉五金铜材厂 879.22 2.35
合 计 5,794.32 15.50
佛山市南海区海铿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1,882.90 4.20
江门市日盈不锈钢材料厂有限公司 1,533.25 3.42
广州市花都区光辉五金铜材厂 1,193.37 2.66
2008 年度
佛山市顺德市伟力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1,182.78 2.64
中山市亿顺五金电器有限公司 979.06 2.19
合 计 6,771.36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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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

方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客户中所占的权



上述客户、供应商中,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
其关联方或持有本公司 5%以上的股东均未在上述供应商、客户中占有权益。

(七)发行人在境外进行经营情况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名厨(香港)有限公司和荣智集团有限公司在境外开展业
务,相关情况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控股
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的简要情况”。

(八)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1、安全生产措施
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和安全事故处理方面制订的制度文件如下:《安全生产
责任制》、《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
《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公司严格按照《劳动生产法》、《劳动法》、《消防法》和公司安全制度的要求
展开安全生产公司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报告期末发生任何重大安全事故。
2、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控制环境污染的法律法规,制定了多项关于环
境保护的规章制度,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环保
设备操作守则》、《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制度》等。
公司成立了专门的环保机构:环境保护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裁担任,
副组长由总工程师担任,由技术部经理、生产部经理、专职环境保护管理员任小
组成员。环境保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员工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建立和健全
环境保护管理和环境保护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实施环境保护监督和检查,确保环
境保护设施安全、稳定、连续运转。
公司近三年环保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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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运行及维护投入 环保人员工资 环保监测费用 合计
2008 年 142 72 28 242
2009 年 225 72 28 325
2010 年 233.8 72 26.7 332.5
2011 年 1-6 月 170.4 34 15.8 220.2

3、报告期内公司因安全生产及环保问题受到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的
相关制度,未有因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发生。
2010 年 9 月 2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作出《关于广东长青(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环函[2010]277 号),原则同意发行人通
过上市环保核查。


五、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许可证、特许经营权情况

(一)公司的固定资产情况

1、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模具、电子及其他设备、
运输设备,目前使用状况良好。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
下: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成新率
项 目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
房屋建筑物 28,040.80 4,333.53 - 23,707.27 84.55
机器设备 24,204.94 5,291.67 - 18,913.27 78.14
运输工具 926.37 578.53 - 347.84 37.55
办公设备 2,037.79 1,075.62 - 962.17 47.22
合 计 55,209.89 11,279.35 - 43,930.55 79.57

2、房屋所有权及主要经营性房产取得和占有情况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有房产 49 处,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产权人 房屋位置 房产证号 抵押情况 备注
中山市小榄镇工 粤房地权证中府字 建筑面积为 13282.84 平方
1 创尔特 已抵押
业大道南 42 号 第 0109005844 号 米,设计用途为办公楼
中山市小榄镇工 粤房地权证中府字 建筑面积为 7072.29 平方
2 创尔特 已抵押
业大道南 42 号 第 0109005848 号 米,设计用途为工业用房
3 创尔特 中山市小榄镇工 粤房地权证中府字 已抵押 建筑面积为 238.48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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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大道南 42 号 第 0109005850 号 设计用途为招聘中心
中山市小榄镇工 粤房地权证中府字 建筑面积为 2567.49 平方
4 创尔特 已抵押
业大道南 42 号 第 0109005853 号 米,设计用途为食堂
中山市小榄镇工 粤房地权证中府字 建筑面积为 64,854.66 平方
5 创尔特 已抵押
业大道南 42 号 第 0109005854 号 米,设计用途为工业用房
中山市小榄镇工 粤房地权证中府字 建筑面积为 522.82 平方米,
6 创尔特 已抵押
业大道南 42 号 第 0109005855 号 设计用途为电房
江门市活力路 11 粤房地证字第 建筑面积为 607.02 平方米,
7 江门活力 已抵押
号 C1626217 号 设计用途为工业用地
江门市活力路 11 粤房地证字第 建筑面积为 3209.13 平方
8 江门活力 已抵押
号 C1626218 号 米,设计用途为工业用地
江门市活力路 11 粤房地证字第 建筑面积为 3976.12 平方
9 江门活力 已抵押
号 C1626219 号 米,设计用途为工业用地
江门市活力路 11 粤房地证字第 建筑面积为 257.16 平方米,
10 江门活力 已抵押
号 C1626220 号 设计用途为工业用地
江门市活力路 11 粤房地证字第 建筑面积为 1867.58 平方
11 江门活力 已抵押
号 C1626221 号 米,设计用途为工业用地
江门市活力路 11 粤房地证字第 建筑面积为 363.94 平方米,
12 江门活力 已抵押
号 C1626222 号 设计用途为工业用地
江门市活力路 11 粤房地证字第 建筑面积为 555.39 平方米,
13 江门活力 已抵押
号 C1736275 号 设计用途为工业用地
江门市活力路 11 粤房地证字第 建筑面积为 1154.19 平方
14 江门活力 已抵押
号 C1736276 号 米,设计用途为工业用地
建筑面积为 58.26 平方米,
江门市龙上里 14 粤房地证字第
15 江门活力 - 设计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
号之一 C1847987 号
用地
江门市活力路 11 粤房地证字第 建筑面积为 397.29 平方米,
16 江门活力 已抵押
号 C1852005 号 设计用途为工业用地
江门市活力路 11 粤房地证字第 建筑面积为 1063.13 平方
17 江门活力 已抵押
号 C1852007 号 米,设计用途为工业用地
江门市活力路 11 粤房地证字第 建筑面积为 1741.38 平方
18 江门活力 已抵押
号 C1852051 号 米,设计用途为工业用地
江海一路 77 号之 粤房地证字第 建筑面积为 51 平方米,设
19 江门活力 -
二 1870345 号 计用途为商住综合用地
江海一路 77 号之 粤房地证字第 建筑面积为 249.45 平方米,
20 江门活力 -
三 1870346 号 设计用途为商住综合用地
江海一路 77 号之 粤房地证字第 建筑面积为 236.64 平方米,
21 江门活力 -
七 1870347 号 设计用途为商住综合用地
江海一路 77 号之 粤房地证字第 建筑面积为 483.08 平方米,
22 江门活力 -
六、之七 1870349 号 设计用途为商住综合用地
建筑面积为 81.76 平方米,
江门市龙上里 14 粤房地证字第
23 江门活力 - 设计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
号之一 C1912005 号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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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为 508.48 平方米,
江门市活力路 11 粤房地证字第
24 江门活力 已抵押 设计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
号 C1912056 号
用地
建筑面积为 505.68 平方米,
江门市活力路 11 粤房地证字第
25 江门活力 已抵押 设计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
号 C1912057 号
用地
建筑面积为 505.67 平方米,
江门市活力路 11 粤房地证字第
26 江门活力 已抵押 设计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
号 C1912058 号
用地
建筑面积为 436.87 平方米,
江门市活力路 11 粤房地证字第
27 江门活力 已抵押 设计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
号 C1912059 号
用地
建筑面积为 527.68 平方米,
江门市活力路 11 粤房地证字第
28 江门活力 已抵押 设计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
号 C1912060 号
用地
建筑面积为 527.68 平方米,
江门市活力路 11 粤房地证字第
29 江门活力 已抵押 设计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
号 C1912061 号
用地
江门市松庆里 20 粤房地证字第 建筑面积为 51.18 平方米,
30 江门活力 -
号 101 室 C1916963 号 设计用途为住宅用地
江门市松庆里 20 粤房地证字第 建筑面积为 48.44 平方米,
31 江门活力 -
号 102 室 C1916964 号 设计用途为住宅用地
江门市松庆里 20 粤房地证字第 建筑面积为 51.18 平方米,
32 江门活力 -
号 104 室 C1916965 号 设计用途为住宅用地
江门市松庆里 20 粤房地证字第 建筑面积为 51.18 平方米,
33 江门活力 -
号 105 室 C1916966 号 设计用途为住宅用地
江门市松庆里 20 粤房地证字第 建筑面积为 48.43 平方米,
34 江门活力 -
号 106 室 C1916967 号 设计用途为住宅用地
江门市松庆里 20 粤房地证字第 建筑面积为 48.43 平方米,
35 江门活力 -
号 107 室 C1916968 号 设计用途为住宅用地
江门市松庆里 20 粤房地证字第 建筑面积为 51.18 平方米,
36 江门活力 -
号 108 室 C1916969 号 设计用途为住宅用地
松庆里 20 号 103 粤房地证字第 建筑面积为 48.43 平方米,
37 江门活力 -
室 C1916970 号 设计用途为住宅用地
中山市阜沙镇大 粤房地证字第 建筑面积为 13415.59 平方
38 骏伟金属 已抵押
有工业区 C0323703 号 米,设计用途为工业用房
中山市阜沙镇大 粤房地证字 建筑面积为 21537.29 平方
39 骏伟金属 已抵押
有工业区 C3445826 号 米,设计用途为工业用房
中山市阜沙镇大 粤房地证字 建筑面积为 9365.63 平方
40 骏伟金属 已抵押
有工业区 C3463889 号 米,设计用途为工业用房
中山市阜沙镇阜 粤房地证字第 建筑面积为 11287.88 平方
41 骏伟金属 已抵押
南大道 C5770544 号 米,设计用途为商住用房
42 骏伟金属 中山市阜沙镇阜 粤房地证字第 已抵押 建筑面积为 17160.24 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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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大道侧 C6132892 号 米,设计用途为工业用房
中山市阜沙镇大 粤房地证字第 建筑面积为 7269.4 平方米,
43 骏伟金属 -
有工业区 C7090869 号 设计用途为工业用房
中山火炬开发区
康乐大道 30 号宏 粤房地证字第 建筑面积为 106.8 平方米,
44 气具阀门 -
宇健康花城 7 号 C4066033 号 设计用途为住宅
楼 208 房
中山火炬开发区
康乐大道 30 号宏 粤房地证字第 建筑面积为 109.57 平方米,
45 气具阀门 -
宇健康花城 7 号 C4072502 号 设计用途为住宅
楼 204 房
中山火炬开发区
康乐大道 30 号宏 粤房地证字第 建筑面积为 109.6 平方米,
46 气具阀门 -
宇健康花城 7 号 C4072503 号 设计用途为住宅
楼 807 房
中山火炬开发区
康乐大道 30 号宏 粤房地证字第 建筑面积为 109.6 平方米,
47 气具阀门 -
宇健康花城 7 号 C4072504 号 设计用途为住宅
楼 907 房
中山火炬开发区
康乐大道 30 号宏 粤房地证字第 建筑面积为 109.5 平方米,
48 气具阀门 -
宇健康花城 7 号 C4072505 号 设计用途为住宅
楼 804 房
OFFICE 6 ON
7TH FLOOR
RIGHTFUL 物业参考编号
49 香港名厨 CENTRE NO.12 (PRN):A6492918 - 供香港名厨办公使用
TAK HING 号
STREET
KOWLOON

3、房屋租赁情况
(1)2007 年 9 月 30 日,创尔特与中山市小榄镇西区经济联合社签署《房
屋租赁合同》,创尔特租赁中山市小榄镇西区经济联合社位于小榄镇工业大道南
第 4 栋共 240 间住房、第 5 栋共 276 间住房,租赁期共 36 个月(从正式入住之
日起计算,2009 年 1 月正式入住),每月租金 134,365 元,总租金额 4,837,169
元。
(2)2009 年 10 月 21 日,明水环保与明水富康化工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
赁协议》,约定明水富康化工有限公司将位于明水富康化工有限公司(原化工厂
办公楼)一楼 3 间办公室、面积为 100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明水环保用于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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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为 1 年(2009 年 10 月 21 日至 2010 年 10 月 20 日),每年租金 6,000
元。本协议到期后,明水环保与明水富康化工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协议》,
明水环保继续租赁上述房租,租赁期限为 2 年(2010 年 10 月 20 日至 2012 年 10
月 20 日),年租金 6,000 元。
(3)2011 年 3 月 8 日,江门活力与江门市三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房
屋租赁合同》,约定三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位于江海一路 2 号-17 三楼 7-20
轴/A 至 D 轴、面积为 300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江门活力用于员工宿舍,租赁期
限为 10 个月(2011 年 3 月 10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租金合计 47,840 元。
(4)2011 年 3 月 21 日,明水环保与张全有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张
全有将位于明水镇工农街 50 幢二楼东门、面积为 71.21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明
水环保,租赁期限为 1 年(2011 年 3 月 21 日至 2012 年 3 月 20 日),租金合计
7,000 元。
(5)2011 年 3 月 28 日,明水环保与王冬雪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王
冬雪将位于劳动局家属楼 4 单元 602 室、面积为 200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明水环
保,租赁期限为 1 年(2011 年 4 月 1 日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租金合计 16,000
元。
(6)2011 年 3 月 28 日,鱼台环保与李辉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李辉
将位于馨贵园小区 21 号楼、面积为 160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鱼台环保,租赁期
限为 1 年(2011 年 4 月 1 日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租金合计 10,000 元。
(7)2011 年 4 月 13 日,沂水环保与申同彩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申
同彩将位于沂河明珠穆陵停雪 11 号 2 单元 402、面积为 133.92 平方米的房屋和
30 平方米的车库租赁给沂水环保,租赁期限为 1 年(2011 年 4 月 13 日至 2012
年 4 月 15 日),租金合计 8,096 元。
(8)2011 年 4 月 15 日,明水环保与肖艳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肖艳
将位于明水县金福名苑小区 1 号楼 251 号、面积为 95.08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明
水环保,租赁期限为半年(2011 年 4 月 15 日至 2011 年 10 月 14 日),租金合计
3,740 元。
(9)2011 年 4 月 15 日,沂水环保与武传师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武
传师将位于沂河明珠 5 号楼 1 单元 101 室、面积为 144.73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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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环保,租赁期限为 1 年(2011 年 4 月 18 日至 2012 年 4 月 18 日),租金合
计 14,914.20 元。
(10)2011 年 4 月 24 日,明水环保与张金位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约定
张金位将位于劳动局家属楼 3 单元 301 室、面积为 142.3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明
水环保,租赁期限为 1 年(2011 年 4 月 27 日至 2012 年 4 月 26 日),租金合计
13,000.00 元。
(11)2011 年 5 月 1 日,明水环保与黄伟超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黄
伟超将位于交通局集资楼五单元 102 室(1-2 层,共一套)、面积为 199.44 平方
米的房屋租赁给明水环保,租赁期限为 1 年(2011 年 5 月 1 日至 2012 年 4 月 30
日),租金合计 16,300 元。
(12)2011 年 5 月 26 日,江门活力与江门市三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
《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三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位于江海一路 2 号-17 三楼
7-20 轴/A 至 D 轴、面积为 100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江门活力用于员工宿舍,租
赁期限为 7 个月(2011 年 6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租金合计 13,300 元。
(13)2011 年 6 月 14 日,沂水环保与王因法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约定
王因法将位于正阳路八一 8 号楼 106 室、面积为 125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沂水环
保,租赁期限为 1 年(2011 年 6 月 15 日至 2012 年 6 月 14 日),租金合计 7,000
元。
(14)2011 年 6 月 14 日,沂水环保与张玉花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约定
张玉花将位于大名城 3 号楼 3 单元 201 东户、面积为 98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沂
水环保,租赁期限为 1 年(2011 年 6 月 18 日至 2012 年 6 月 17 日),租金合计
7,500 元。
(15)2011 年 7 月 1 日,沂水环保与武军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武军
将位于沂河明珠 1 号楼 2 单元 301 室、面积为 94.8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沂水环
保,租赁期限为 1 年(2011 年 6 月 18 日至 2012 年 6 月 17 日),租金合计 7,500
元。
4、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全部为购买取得或股东投入,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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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累计折
生产设备名称 数量 所属公司 原值 净值 成新率
号 旧
1 锅炉设备组 1 沂水环保 6,405.51 50.71 6,354.80 99.21%

2 汽轮发电机组 1 沂水环保 930.19 7.36 922.83 99.21%

3 电力工程(架空线路) 1 沂水环保 810.00 6.41 803.59 99.21%

4 配电组件 1 沂水环保 340.17 3.59 336.58 98.94%

5 U4500 搪瓷生产线 1 骏伟金属 413.45 120.93 292.52 70.75%

6 秸秆捆手动抓斗起重机 1 沂水环保 276.92 2.19 274.73 99.21%

7 双梁吊车 5 骏伟金属 195.00 71.66 220.11 112.88%

8 进口 MRS 自动静电粉末喷涂系统 1 骏伟金属 244.69 44.04 200.65 82.00%

9 秸秆小包输送及解包系统 1 沂水环保 176.07 2.79 173.28 98.42%

10 消防工程 1 1 沂水环保 175.00 1.85 173.15 98.94%

11 装卸台 1 骏伟金属 235.18 64.38 170.80 72.62%

12 主变设备 SFZ11-40000/110 1 沂水环保 170.51 1.35 169.16 99.21%

13 钢卷精密高速纵剪分条 JSS-2-1300S 1 骏伟金属 230.00 79.35 150.65 65.50%

14 搪瓷前处理生产线 1 骏伟金属 169.23 34.27 134.96 79.75%
雷沃欧豹 TB500 轮式拖拉机/中农机
15 20 沂水环保 137.07 2.17 134.90 98.42%
4YF-360 型小方捆打捆机
16 电力工程(电缆工程) 1 沂水环保 129.41 1.02 128.39 99.21%

17 钢卷精密整平剪板机 JSL-2-1300NC 1 骏伟金属 185.00 63.83 121.18 65.50%

18 P1650E 柴油发电机 1 骏伟金属 184.91 65.18 119.73 64.75%

19 现场控制仪表设备 4 1 沂水环保 116.15 1.23 114.93 98.94%

20 电力工程(调试费) 1 沂水环保 99.00 0.78 98.22 99.21%


(二)公司的无形资产情况

1、基本情况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项 目
(元) (元) (元) (元 )
土地使用权 74,061,316.75 7,742,881.13 - 66,318,435.62
专利权 25,000,000.00 25,000,000.00 -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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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BOT 项目 379,383,120.75 110,190,122.33 - 269,192,998.42
合 计 478,444,437.50 142,933,003.46 - 335,511,434.04

2、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 36 宗土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土地使用 使用权终 使用权面 抵押
序号 土地证编号 土地座落
权人 止日期 积(m2) 情况
中府国用(2010)第 2053 年 9 月 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
1 创尔特 24,159.6 已抵押
050608 号 21 日 南 42 号之一
中府国用(2010)第 2053 年 9 月 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
2 创尔特 29,907.7 已抵押
050609 号 21 日 南 42 号之二
中府国用(2010)第 2053 年 9 月 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
3 创尔特 31,154.5 已抵押
050610 号 21 日 南 42 号之三
中府国用(2010)第 2053 年 9 月 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
4 创尔特 53,080.5 已抵押
050611 号 21 日 南 42 号之四
中府国用(2005) 2042 年 12 中山市阜沙镇大有工业
5 第 060130 号 骏伟金属 28,604.5 已抵押
月 31 日 区
中府国用(2005) 2072 年 12
6 第易 060031 号 骏伟金属 7,295.7 中山市阜沙镇阜南大道 已抵押
月 18 日
中府国用(2005) 2048 年 3 月 中山市阜沙镇大有工业
7 第 060132 号 骏伟金属 49,286.6 已抵押
19 日 区
中府国用(2006) 2042 年 12
8 骏伟金属 60,240 中山市阜沙镇大道南侧 已抵押
第 060193 号 月 31 日
江海区江海一路 77 号-
江国用(2001)字 2064 年 9 月
9 江门活力 7 1~7(77 号之二首层 2-3 -
第 301106 号 15 日
B-C 轴 2-3+3.8M C-D 轴)
江国用(2001)字 江海区江海一路 77 号-
2064 年 9 月
10 第 301107 号 江门活力 33 1~7(77 号之三第一至三 -
15 日
层 1-2 B-D 轴)
江国用(2001)字 江海区江海一路 77 号-
2064 年 9 月
11 第 301110 号 江门活力 32 1~7(77 号之七第二层 -
15 日
2-7 B-D 轴)
江国用(2001)字 江海区江海一路 77 号之
2064 年 9 月
12 第 301111 号 江门活力 64 六、之七第三层 2-7 B-D -
15 日
7-9+2.00M A-E 轴
江国用(2002)字 2052 年 8 月
13 第 111924 号 江门活力 21,649 江海区活力路 1-3 已抵押
27 日
江国用(2003)字 2043 年 1 月 江海区活力路 11 号二号
14 江门活力 150 已抵押
第 101537 号 19 日 仓库首层全部



1-1-163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江国用(2003)字 2043 年 1 月 江海区活力路 11 号二号
15 第 101538 号 江门活力 173 已抵押
19 日 仓库第三层全部
江国用(2003)字 2043 年 1 月 江海区活力路 11 号二号
16 第 101539 号 江门活力 173 已抵押
19 日 仓库第二层全部
江国用(2003)字 江海区活力路 11 号、龙
2052 年 11
17 第 301706 号 江门活力 116 上里 14 号之一(11 号一 已抵押
月 17 日
号仓库首层)
江国用(2003)字 江海区活力路 11 号、龙
2052 年 11
18 第 301707 号 江门活力 121 上里 14 号之一(一号仓 已抵押
月 17 日
库第二层)
江国用(2003)字 江海区活力路 11 号、龙
2052 年 11
19 第 301708 号 江门活力 121 上里 14 号之一(一号仓 已抵押
月 17 日
库第三层)
江国用(2003)字 江海区活力路 11 号、龙
2052 年 11
20 第 301710 号 江门活力 13 上里 14 号之一(14 号之 -
月 17 日
一 501 室)
江国用(2003)字 江海区活力路 11 号、龙
2052 年 11
21 第 301718 号 江门活力 19 上里 14 号之一(14 号之 -
月 17 日
一 505 室)
江国用(2003)字 2053 年 12 江海区松庆里 20 号 101
22 江门活力 23 -
第 302886 号 月9日 室
江国用(2003)字 2053 年 12 江海区松庆里 20 号 102
23 第 302887 号 江门活力 23 -
月9日 室
江国用(2003)字 2053 年 12 江海区松庆里 20 号 103
24 江门活力 23 -
第 302888 号 月9日 室
江国用(2003)字 2053 年 12 江海区松庆里 20 号 104
25 江门活力 23 -
第 302889 号 月9日 室
江国用(2003)字 2053 年 12 江海区松庆里 20 号 105
26 江门活力 23 -
第 302890 号 月9日 室
江国用(2003)字 2053 年 12 江海区松庆里 20 号 106
27 江门活力 23 -
第 302891 号 月9日 室
江国用(2003)字 2053 年 12 江海区松庆里 20 号 107
28 江门活力 23 -
第 302892 号 月9日 室
江国用(2003)字 2053 年 12 江海区松庆里 20 号 108
29 江门活力 23 -
第 302893 号 月9日 室
中府国用(2005)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
2068 年 10
30 第易 151685 号 长青阀门 8.8 大道 30 号宇宏健康花城 7 -
月 13 日
号楼 208 房
中府国用(2005)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
2068 年 10
31 第易 151686 号 长青阀门 9 大道 30 号宇宏健康花城 7 -
月 13 日
号楼 804 房

1-1-164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中府国用(2005)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
2068 年 10
32 第易 151687 号 长青阀门 9 大道 30 号宇宏健康花城 7 -
月 13 日
号楼 907 房
中府国用(2005)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
2068 年 10
33 第易 151688 号 长青阀门 9 大道 30 号宇宏健康花城 7 -
月 13 日
号楼 807 房
中府国用(2005)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
2068 年 10
34 第易 151690 号 长青阀门 9 大道 30 号宇宏健康花城 7 -
月 13 日
号楼 204 房
沂国用(2009)第 2059 年 6 月
35 沂水环保 130,000 龙家圈乡吴坡村东 已抵押
082 号 20 日
明国用(2010)第 2060 年 07 明水镇工农社区十委(格
36 明水环保 95,000 -
375 号 月 09 日 林公司西侧)

3、商标
截止到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商标及商标申请权
如下:
(1)长青集团
序号 商标 商标注册号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 注册有效期 取得方式
燃气炉具;热水器;消毒碗柜;
2008 年 2 月
燃气炉具减压阀;煤气装置用的
1 1150868 11 14 日至 2018 自有
调节和安全附件;电饭锅;燃气
年 2 月 13 日
饭锅;电冰箱;抽油烟机
烤饼炉;电烤箱;燃气烤炉;微
2001 年 11 月
波炉(厨房用具);电烤炉;太阳
2 1674058 11 28 日至 2011 受让
灶;太阳能热水器;沼气灶;煤
年 11 月 27 日
油炉;汽油炉。
烤饼炉;电烤箱;燃气烤炉;微
2001 年 11 月
波炉(厨房用具);电烤炉;太阳
3 1674059 11 28 日至 2011 受让
灶;太阳能热水器;电热水器;
年 11 月 27 日
燃气热水器;电热水瓶

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电热水
2001 年 12 月
瓶;烤饼炉;电烤箱;燃气烤炉;
4 1682106 11 14 日至 2011 自有
微波炉(厨房用具);电烤炉;太
年 12 月 13 日
阳灶;太阳能热水器

金属管道接头;通风和空调设备
用金属管;建筑用金属板;金属 2003 年 12 月
5 3195491 6 锁(非电);五金器具;金属铸模; 28 日至 2013 受让
弹簧锁;金属门把手;金属建筑 年 12 月 27 日
材料;中央供热设备用金属管
6 3195492 6 金属管道接头;通风和空调设备 2004 年 01 月 受让

1-1-165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用金属管;建筑用金属板;金属 07 日至 2014
锁(非电);五金器具;金属铸模; 年 01 月 06 日
弹簧锁;金属门把手;金属建筑
材料;中央供热设备用金属管
燃气炉;热水器;厨房用抽油烟
机;空气调节器;冰箱(冰盒);
2003 年 10 月
炉子(取暖器具);太阳能集热器;
7 3195493 11 07 日至 2013 受让
供水或供煤气的设备和管道的调
年 10 月 06 日
节附件;燃气用具调节和安全附
件;太阳灶
燃气炉;热水器;厨房用抽油烟
机;空气调节器;冰箱(冰盒);
2008 年 01 月
炉子(取暖器具);太阳能集热器;
8 3195494 11 14 日至 2018 自有
供水或供煤气的设备和管道的调
年 01 月 13 日
节附件;燃气用具调节和安全附
件;太阳灶
游戏机;锻炼身体器械;运动用
2003 年 10 月
球;球拍;钓鱼用具;运动用网;
9 3195495 28 21 日至 2013 受让
乒乓球台;高尔夫球杆;固定练
年 10 月 20 日
习用自行车;玩具
游戏机;锻炼身体器械;运动用
2004 年 01 月
球;球拍;钓鱼用具;运动用网;
10 3195496 28 28 日至 2014 受让
乒乓球台;高尔夫球杆;固定练
年 01 月 27 日
习用自行车;玩具
计算机;复印机(光电、静电、
2003 年 08 月
热);衡器;量具;闪光信号灯;
11 3195497 9 07 日至 2013 受让
电话机;电视机;摄像机;太阳
年 08 月 06 日
能电池;电熨斗
复印机(光电、静电、热);衡器; 2004 年 02 月
12 3195498 9 量具;闪光信号灯;电话机;电 21 日至 2014 受让
熨斗 年 02 月 20 日
热水器;微波炉(厨房用具);燃
气炉;燃气具用调节和安全附件;
太阳能集热器;煤气管道用调节 2004 年 04 月
13 3326185 11 和安全附件;太阳灶;厨房用抽 07 日至 2014 受让
油烟机;煤气设备的调节和安全 年 04 月 06 日
附件;自来水或煤气设备和管道
的调节附件
车辆转向信号;摩托车;自行车
发动机;汽车内胎;小型机动车; 2003 年 11 月
14 3326186 12 购物用小推车;婴儿车;儿童安 28 日至 2013 受让
全座(车辆用);车辆倒退报警器; 年 11 月 27 日
车辆防盗设备


1-1-166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计算机;复印机(光电、静电、
2004 年 01 月
热);衡器;量具;闪光信号灯;
15 3350846 9 21 日至 2014 受让
电话机;电视机;摄像机(摄影);
年 01 月 20 日
电话机;太阳能电池;电烫斗
游戏机;锻炼身体器材;运动用
2004 年 04 月
球;球拍;钓鱼用具;运动用网;
16 3350847 28 14 日至 2014 受让
乒乓球台;固定练习用自行车;
年 04 月 13 日
高尔夫球杆;玩具
燃气炉;热水器;冰箱;厨房用
抽油烟机;空气调节器;太阳灶; 2004 年 04 月
17 3350848 11 炉子(取暖器具);太阳能集热器; 28 日至 2014 受让
煤气设备的调节和安全附件;燃 年 04 月 27 日
气具用调节和安全附件
通风或空调装置用金属管;金属
管道接头;建筑用金属板;金属 2004 年 03 月
18 3350849 6 铸模;金属门把手;金属建筑材 07 日至 2014 自有
料;五金器具;金属锁(非电); 年 03 月 06 日
中央供热设备用金属管;弹簧锁
煤气热水器;电热水器;太阳能
热水器;煤气灶;太阳能集热器; 2008 年 7 月
19 3853399 11 厨房用抽油烟机;煤气管道用调 28 日至 2018 受让
节和安全附件;炉子(取暖器具); 年 7 月 27 日
烘烤器具(烹调器具);冰箱
炉子(取暖器具);便携式烤肉架;
2008 年 03 月
小型取暖器;暖足器;固体、液
20 4690364 11 21 日至 2018 自有
体、气体燃料加热器;壁炉;电
年 03 月 20 日
加热器装置
炉子(取暖器具);便携式烤肉架;
汽油炉;烘烤器具(烹调器具);
固体、液体、气体燃料加热器;
壁炉;电加热装置;暖足器;小
型取暖器;燃气锅炉;煤气热水
2008 年 12 月
器;煤气灶;电热水瓶;冰箱;
21 5103928 11 21 至 2018 年 自有
厨房用抽油烟机;燃气锅炉;燃
12 月 20 日
气具用调节和安全附件;燃气炉;
电热水器;微波炉(厨房用具);
太阳能热水器;煤气管道用调节
和安全附件;太阳能灶;消毒碗
柜;污水处理设备
炉子(取暖器具);便携式烤肉架;
汽油炉;烘烤器具(烹调器具); 2009 年 03 月
22 5103929 11 固体、液体、气体燃料加热器; 21 日至 2019 自有
壁炉;电加热装置;暖足器;小 年 03 月 20 日
型取暖器;燃气锅炉;煤气热水
1-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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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煤气灶;电热水瓶;冰箱;
厨房用抽油烟机;燃气锅炉;燃
气具用调节和安全附件;燃气炉;
电热水器;微波炉(厨房用具);
太阳能热水器;煤气管道用调节
和安全附件;太阳能灶;消毒碗
柜;污水处理设备
燃气炉具;燃气热水器;消毒碗 2006 年 3 月
23 824788 11 柜;燃气炉具减压阀;燃气炉具 21 日至 2016 受让
气阀总成;燃气饭锅 年 03 月 20 日
包装机;蜂窝煤机;家用电动搅
拌机;洗衣机;压滤机;模具加
工机器;玻璃加工机械;焦化设
备;钻机;精轧机;过滤机;搅
拌机(器);电梯;电锤;铸造机
械;蒸气机;内燃机燃料变换设
备;水轮机;制针机;制钮扣机;
烟草加工机;压光机;缝纫机;
自行车工业用机器设备;陶工用 2006 年 6 月
24 846444 7 旋盘;核准机;电芯机;电控拉 14 日至 2016 受让
窗帘装置;制搪瓷机械;制灯泡 年 6 月 13 日
机械;电动刀;电剪;电锯;脱
水机;印刷机;电动织毯机;干
燥机;烘干机;制食品用电动机
械;电动制饮料机;金属加工机
械;电动剪刀;光学冷加工设备;
喷漆机;电机;压缩机(机器);
机械联动机件;电焊机;清洁机;
滚筒(机器零件)
照明灯;喷焊灯;煤气灯;燃气
炉具;电器炊具;煤气热水器;
电水壶;电热水瓶;抽油烟机;
电热水器;消毒碗柜;电暖器;
2006 年 6 月
气体打火机;电力煮咖啡机;烹
25 850353 11 28 日至 2016 受让
调器具;电热锅炉;电扇;制冷
年 6 月 27 日
设备和装置;电冰箱;排气风扇;
家用干衣机;空调器;煤气锅炉;
阀门;燃气饭锅;水管龙头;淋
浴用设备
燃气炉;煤气灶;炉子(取暖器
具);空气加热器;热水器;厨房 2005 年 01 月
受让(香
26 300350333 11 用抽油烟机;燃气具用调节和安 07 日至 2015
港注册)
全附件;煤气设备的调节和安全 年 01 月 06 日
附件;煤气热水器;照明、加温、

1-1-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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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汽、烹调、冷藏、干燥、通风、
供水以及卫生设备装置
炉子(取暖器具);便携式烤肉架; 自有(马
汽油炉;烘烤器具(烹调器具); 德里国际
固体、液体、气体燃料加热器; 注册:(至
壁炉;电加热装置;暖足器;小 2010 年
型取暖器;燃气锅炉;煤气热水 12 月止
器;煤气灶;太阳能热水器;消 澳大利
2007 年 02 月
毒碗柜;厨房用抽油烟机;燃气 亚、丹麦、
27 917664 11 14 日至 2017
具用调节和安全附件;燃气炉、 芬兰、英
年 2 月 14 日
电热水器;煤气管道用调节和安 国、爱尔
全附件 兰、韩国、
挪威、土
耳其已获
注册保
护)




热气装置,水龙头,冲水槽,消
2010 年 09 月
毒设备,浴室隔板(围栏),澡盆,
28 6983156 11 21 日至 2020 自有
浴室装置,浴用加热器,洗澡盆,
年 09 月 20 日
盥洗室(抽水马桶)




热气装置,水龙头,冲水槽,消
2010 年 10 月
毒设备,浴室隔板(围栏),澡盆,
29 7058750 11 07 日至 2020 自有
浴室装置,浴用加热器,洗澡盆,
年 10 月 06 日
盥洗室(抽水马桶)




(2)创尔特
序号 商标 商标注册号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 注册有效期 取得方式
燃气炉具;煤气热水器;电饭锅;
燃气饭锅(与燃气灶一体);电冰
箱;抽油烟机;灯;喷焊灯;煤 2010 年 02 月
1 1366858 11 气灯;电器炊具;烹调器具;烤 21 日至 2020 受让
箱;制冷设备和装置;浴室装置; 年 02 月 20 日
水净化装置;取暖器;蒸汽浴装
置;过滤器;蒸煮装置和设备;
1-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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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水瓶

消毒碗柜;燃气炉具减压阀;燃 2006 年 04 月
2 832810 11 气炉具气阀总成;水管龙头;配 21 日至 2016 受让
水龙头;淋浴器 年 04 月 20 日


(3)名厨香港
序号 商标 商标注册号 类别 核定使用商品 注册有效期 取得方式

2007 年 11 月
燃气具;燃气烤炉;燃气炉; 自有(美
1 CHANT 3336322 11 13 日至 2017
家用室内取暖器 国注册)
年 11 月 12 日


(4)商标申请权



序号 商标 商标申请号 类别 使用商品范围 申请时间 申请人




家具,碗柜,餐具柜,有抽
屉的橱,火炉栏(家用),柜
2008-10-06 申
1 6983158 20 台(台子),盥洗台(家具), 发行人

家具用非金属附件,非金属
门把手,陈列柜(家具)

家具,碗柜,餐具柜,有抽
屉的橱,火炉栏(家用),柜
2008-10-06 申
2 7058749 20 台(台子),盥洗台(家具), 发行人

家具用非金属附件,非金属
门把手,陈列柜(家具)


4、专利

本公司目前拥有的专利情况如下:

(1)公司已取得的专利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且专利
权维持专利 115 项,其中发明专利 5 项,实用新型专利 75 项,外观设计专利 35
项。具体如下表所示:

1-1-17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①) 发明专利
序号 名 称 专 利 号 申请日 有效期限
1 热力温控调节阀 ZL 02134281.4 2002.06.28 自申请日起二十年
2 一种相变蓄热材料 ZL 03113682.6 2003.01.25 自申请日起二十年
一种热水器的固定连接
3 ZL 200410015364.3 2004.02.14 自申请日起二十年
装置
一种用于发电的垃圾焚
4 ZL 200610061675.2 2006.07.12 自申请日起二十年
烧过程控制方法
一种烟气净化处理用反
5 ZL 200610124275.1 2006.12.13 自申请日起二十年
应助剂
②) 实用新型专利
序号 名 称 专 利 号 申请日 有效期限
一种燃气灶压电陶瓷双
1 ZL 02225208.8 2002.01.14 自申请日起十年
打火阀
一种易包装运输的室外
2 燃气取暖器 ZL 02225862.0 2002.02.14 自申请日起十年
3 一种相变式电热水器 ZL 02270996.7 2002.06.06 自申请日起十年
4 一种浮球式液位控制阀 ZL02272915.1 2002.08.29 自申请日起十年
5 一种加热器 ZL03224117.8 2003.03.07 自申请日起十年
一种燃气灶具安全阀门
6 定力起动机构 ZL 03224487.8 2003.03.25 自申请日起十年
7 一种调温式热力调温阀 ZL 03224795.8 2003.04.01 自申请日起十年
8 一种热力温控阀 ZL 03224794.X 2003.04.01 自申请日起十年
9 一种水流量调节装置 ZL 200320118778.X 2003.11.29 自申请日起十年
10 一种减压阀 ZL 200320125387.0 2003.12.27 自申请日起十年
11 一种燃气管道连接装置 ZL 200420014506.X 2004.01.03 自申请日起十年
一种带有灯的便携式烤
12 炉 ZL 200420014505.5 2004.01.03 自申请日起十年
13 一种便携式烤炉 ZL 200420014508.9 2004.01.03 自申请日起十年
一种具有能量显示装置
14 的热水器 ZL 200420042682.4 2004.02.18 自申请日起十年
15 一种蓄能球式电热水器 ZL 200420043715.7 2004.03.18 自申请日起十年
16 一种便携式燃气烧烤炉 ZL 200420045082.3 2004.04.22 自申请日起十年
17 一种折叠式烤炉 ZL 200420072283.2 2004.07.29 自申请日起十年
一种用于燃气灶具的电
18 源转换装置 ZL 200520054198.8 2005.01.31 自申请日起十年
一种用于燃气热水器的
19 电源转换装置 ZL 200520054199.2 2005.01.31 自申请日起十年
一种燃气热水器分段燃
20 烧装置 ZL 200520054555.0 2005.02.01 自申请日起十年
21 一种铰链 ZL 200520059271.0 2005.05.28 自申请日起十年
22 一种铰链 ZL 200520059273.X 2005.05.28 自申请日起十年

1-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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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一种上进风燃烧器 ZL 200520063373.X 2005.08.25 自申请日起十年
24 垃圾焚烧烟气处理设备 ZL 200520064547.4 2005.09.11 自申请日起十年
垃圾焚烧发电厂智能化
25 控制管理成套装置 ZL 200520065334.3 2005.09.27 自申请日起十年
26 一种燃气灶用燃气阀 ZL 200520119973.3 2005.12.02 自申请日起十年
27 一种户外燃气取暖器 ZL 200620053411.8 2006.01.07 自申请日起十年
一种用于燃气热水器燃
28 烧器的强化燃烧装置 ZL 200620054697.1 2006.01.26 自申请日起十年
一种多热能单元的燃气
29 热水取暖器 ZL 200620054752.7 2006.01.27 自申请日起十年
一种自动供电燃气取暖
30 器 ZL 200620056823.7 2006.03.21 自申请日起十年
31 一种户外取暖器 ZL 200720047145.2 2007.01.01 自申请日起十年
32 一种新型户外取暖器 ZL 200720047169.8 2007.01.05 自申请日起十年
33 一种便携式热水器 ZL 200720052030.2 2007.05.21 自申请日起十年
34 一种燃气减压阀 ZL 200720053016.4 2007.06.14 自申请日起十年
35 便携式取暖器 ZL 200720053014.5 2007.06.14 自申请日起十年
36 一种便携式燃气暖风机 ZL 200720179156.6 2007.12.29 自申请日起十年
一种燃气灶用引射型鼓
37 风式燃烧器 ZL 200720088825.9 2007.12.7 自申请日起十年
38 一种烤炉 ZL 200820044668.6 2008.03.03 自申请日起十年
一种可升降的便携式取
39 暖器 ZL 200820045084.0 2008.03.14 自申请日起十年
一种新型折叠式燃气取
40 暖器 ZL 200820045470.X 2008.03.21 自申请日起十年
一种易清洁的玻璃吸油
41 烟机 ZL 200820048253.6 2008.05.27 自申请日起十年
42 一种便携式烤炉 ZL 200820043821.3 2008.1.30 自申请日起十年
一种取暖器的点火供气
43 控制装置 ZL 200820203500.5 2008.11.12 自申请日起十年
44 一种户外取暖器 ZL 200820204497.9 2008.11.27 自申请日起十年
45 一种新型户外取暖器 ZL 200820204499.8 2008.11.27 自申请日起十年
46 一种流量调节阀 ZL 200820206265.7 2008.12.23 自申请日起十年
47 一种超微量电磁喷油泵 ZL 200820206839.0 2008.12.31 自申请日起十年
48 一种引射型鼓风燃气灶 ZL 200920049675.X 2009.01.03 自申请日起十年
49 一种燃烧器炉头 ZL 200920049674.5 2009.01.03 自申请日起十年
50 一种燃烧器 ZL 200920049861.3 2009.01.05 自申请日起十年
51 一种火孔组件 ZL 200920049862.8 2009.01.05 自申请日起十年
新型天然气液化气两用
52 稳压阀 ZL 200920051377.4 2009.02.14 自申请日起十年
53 一种户外燃气取暖器 ZL 200920055909.1 2009.04.29 自申请日起十年
一种烤炉与边台的连接
54 结构 ZL 200920055922.7 2009.04.29 自申请日起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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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新型户外燃气取暖
55 器 ZL 200920055940.5 2009.04.30 自申请日起十年
56 户外燃气烤炉 ZL 200920060706.1 2009.07.13 自申请日起十年
57 户外烤炉 ZL 200920060709.5 2009.07.13 自申请日起十年
58 一种新型高效的烤箱 ZL 200920194242.3 2009.09.02 自申请日起十年
一种桌面可旋转开合的
59 取暖器 ZL200920237585.3 2009.10.17 自申请日起十年
60 一种新型户外燃气壁炉 ZL 200920262754.9 2009.11.09 自申请日起十年
一种新型户外燃气便携
61 式烤炉 ZL 200920295870.0 2009.12.25 自申请日起十年
一种户外取暖器的连接
62 结构 ZL201020026891.5 2010.01.08 自申请日起十年
一种户外烤炉控制面板
63 盖结构 ZL201020119008.7 2010.02.10 自申请日起十年
64 一种户外气炭两用烤炉 ZL201020128762.7 2010.03.04 自申请日起十年
一种可使用多气种的燃
65 气取暖器 ZL201020133199.2 2010.03.09 自申请日起十年
一种带有可拆卸边台的
66 烤炉 ZL201020136539.7 2010.03.12 自申请日起十年
一种太阳能热水器与供
暖型燃气热水器转换供
67 暖的控制系统 ZL201020191671.8 2010.05.09 自申请日起十年
68 一种热水器 ZL201020200464.4 2010.05.15 自申请日起十年
69 一种风机 ZL201020200474.8 2010.05.15 自申请日起十年
70 酒精炉炉头组件 ZL201020276102.3 2010.07.24 自申请日起十年
71 酒精炉 ZL201020276055.2 2010.07.24 自申请日起十年
72 酒精炉燃烧室反射板 ZL201020276066.0 2010.07.24 自申请日起十年
73 一种高效户外烤炉 ZL201020133208.8 2010.03.09 自申请日起十年
74 一种烤炉 ZL201020217016.5 2010.05.27 自申请日起十年
75 污泥低温热解焚烧系统 Zl201020252164.0 2010.07.07 自申请日起十年
注 1:第 28 项专利,专利号为 ZL 200620054697.1,刘文斌为该专利共有人。
③) 外观设计专利
序号 名 称 专 利 号 申请日 有效期限
一种户外用燃气取暖器 ZL 01355608.8 2001.12.28 自申请日起十年
1
(圆形)
2 便携式烤炉(KLP-20) ZL 02357318.X 2002.06.20 自申请日起十年
3 电热热水器(蓄能式) ZL 03319418.1 2003.02.14 自申请日起十年
4 台式取暖器(WN004) ZL 03319700.8 2003.02.24 自申请日起十年
5 户外取暖器 WN002 ZL 03319699.0 2003.02.24 自申请日起十年
6 手提式取暖器 ZL 200330118545.5 2003.12.08 自申请日起十年
7 烤炉(KL015) ZL 200430033839.2 2004.03.05 自申请日起十年
8 烤炉(P37007) ZL 200430114149.X 2004.12.21 自申请日起十年
9 多抽屉式推车烤炉 ZL 200530064187.3 2005.07.14 自申请日起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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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推车烤炉(不锈钢箱式) ZL 200530064188.8 2005.07.14 自申请日起十年
11 台式取暖器(PPG027) ZL 200530064189.2 2005.07.14 自申请日起十年
室内移动式取暖器 ZL 200530064186.9 2005.07.14 自申请日起十年
12
(IHG026PPB)
室内移动式取暖器 ZL 200530064185.4 2005.07.14 自申请日起十年
13
(IHG020PPL)
14 燃烧器(RSQ-4.5A) ZL 200530064844.4 2005.07.21 自申请日起十年
15 移动式取暖器(IG68) ZL 200630052221.X 2006.02.11 自申请日起十年
16 取暖器(三头六角形) ZL 200630178678.5 2006.12.29 自申请日起十年
取暖器用燃烧器总成(六 ZL 200630178680.2 2006.12.29 自申请日起十年
17
角形)
18 手提式热水器 ZL 200730052935.5 2007.04.13 自申请日起十年
19 手提式取暖器 ZL 200730052933.6 2007.04.13 自申请日起十年
20 取暖器(IG72) ZL 200730064054.5 2007.08.06 自申请日起十年
室 外 取 暖 器 ZL 200730064053.0 2007.08.06 自申请日起十年
21
(PG098H20A)
22 室外取暖器(DP3001) ZL 200730064048.X 2007.08.06 自申请日起十年
23 室外取暖器(PG098B) ZL 200730064042.2 2007.08.06 自申请日起十年
24 室外取暖器(IG079) ZL 200730064055.X 2007.08.06 自申请日起十年
25 烤炉(箱包) ZL 200730319963.9 2007.11.27 自申请日起十年
26 手提式暖风机 ZL 200730333258.4 2007.12.11 自申请日起十年
27 移动取暖器 ZL 200830052375.8 2008.06.25 自申请日起十年
28 户外手提热水器 ZL 200830052376.2 2008.06.25 自申请日起十年
取暖器(四方型塔式 ZL 200830041031.7 2008.1.25 自申请日起十年
29
PG113H-B)
取 暖 器 ( 圆 型 塔 式 ZL 200830041030.2 2008.1.25 自申请日起十年
30
PG113H-A)
31 保洁柜 ZL 200330118048.5 2003.11.29 自申请日起十年
32 户外取暖器(PG130H) ZL 200930250729.4 2009.10.12 自申请日起十年
33 酒精炉 ZL201030253722.0 2010.07.24 自申请日起十年
34 酒精炉油槽 ZL201030253725.4 2010.07.24 自申请日起十年
35 酒精炉头 ZL201030253737.7 2010.07.24 自申请日起十年

(2)已受理专利
公司另有 11 项申请已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其中发明专利 1 项,实用新型专利 10

项。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名 称 申请号 类别 申请日
1 一种户外取暖器的连接结构 200720049807.X 实用新型 2007.03.24
2 污泥低温热解焚烧系统 201010221882.6 发明专利 2010.07.07
一种新型音频控制燃气阀装置及
3 燃气控制系统 201120001245.8 实用新型 2011.01.05
4 一种新型的户外音乐取暖器 201120001252.8 实用新型 201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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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一种新型的室内音乐壁炉 201120001129.6 实用新型 2011.01.05
6 折叠式燃气烤炉 201120126381.X 实用新型 2011.04.26
7 一种红外燃烧器 201120171003.3 实用新型 2011.05.26
8 一种蓝火焰燃气喷嘴 201120171004.8 实用新型 2011.05.26
9 一种红外式双气种壁炉 201120171913.1 实用新型 2011.05.26
10 一种蓝火焰式双气种壁炉 201120171912.7 实用新型 2011.05.26
11 应用于壁炉的单向阀 201120171005.2 实用新型 2011.05.26




(三)公司授予或取得的许可证情况

燃气具生产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1991 年 3 月 30 日由建设部、劳动部、公
安部令第 10 号发布的《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对燃气具的生产和销售进行了
明确规定,“第二十八条 城市燃气用具生产单位生产实行生产许可制度的产品
时,必须取得归口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受颁证机关的安全监
督。”“第二十九条 民用燃具的销售,必须经销售地城市人民政府城建行政主管
部门指定的检测中心(站)进行检测,经检测符合销售地燃气使用要求,并在销
售地城市人民政府城建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城市燃气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下方
可销售。”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
可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国家对灶具行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生产并销售
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的所有企业、单位、个人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
产品的资格。公司各种产品均已具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1、公司已取得的许可证列表

序号 持有人名称 产品名称 许可证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发证单位
环境污染 《环境污染
国环运营 2009 年 3 月 环境保护
1 长青集团 治理设施 治理设施运
证 1804 19 日 部
运营 营资质证书》
消毒器械 粤卫消证
2009 年 8 月 广东省卫
2 创尔特 (食具消 卫生许可证 字[2005]第
24 日 生厅
毒柜) 0580 号
《全国工业
燃气热水 XK21- 2009 年 07 月 质量监督
3 创尔特 产品生产许
器 005-00167 22 日 检疫总局
可证》
《全国工业 XK21-007 2009 年 07 月 质量监督
4 创尔特 燃气灶具
产品生产许 -00275 01 日 检疫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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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证》
《全国工业
燃气调压 XK21- 2009 年 09 月 质量监督
5 创尔特 产品生产许
器(箱) 006-00051 21 日 检疫总局
可证》

2、公司取得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3C 认证列表
申请人名
序号 证书编号 产品名称/系列/规格/型号 发证日期

吸油烟机
20050107161 CXW-218-18DCXW-218-18F,CXW-2 2009.7.23(未载
1 创尔特
61284 18-18E,CXW-218-18G,CXW-218-18H 明有效期)
,CXW-218-18Y;258W 220V-50HZ
储水式电热水器
DCJL-J01-Y30 30L,DCJL-J01-Y45
45L,DCJL-J01-Y55
20080107062 2009.9.2(有效
2 创尔特 55L,DCJL-J01-Y65
76210 期至 2014.9.2)
65L,DCJL-J01-Y80
80L,DCJL-J01-Y100 100L 220V-50HZ
1500W
储水式电热水器
DCYZ-D20-Y30 30L,DCYZ-D20-Y45
45L,DCYZ-D20-Y55
20080107062 2009.9.2(有效
3 创尔特 55L.DCYZ-D20-Y65
76209 期至 2014.9.2)
65L,DCYZ-D20-Y80
80L,DCYZ-D20-Y100 100L
220V-50HZ 2000W
储水式电热水器
DCBD-D10-B30
3000W,DCBD-D10-B40
20090107063 3000W,DCBD-D10-B50 2009.12.14(未
4 创尔特
38458 3000W,DCBD-D10-B60 载明有效期)
3000W,DCBD-D10-B80
3000W,DCBD-D10-B100 3000W
220V-50HZ IPX4
储水式热水器
20100107064 DCCB-J01-B6 6L,DCCB-J01-B8 2010.4.20(有效
5 创尔特
02542 8L,DCCB-J01-B10 10L,220V-50HZ 期至 2015.4.15)
1500W IPX4
储水式电热水器
DCST-D10-B15 15L,DCST-D10-B20 2010.5.12(有效
20100107064
6 创尔特 20L,DCST-D10-B25 期至
06437
25L,DCST-D10-B30 30L,220V~50HZ 2014.10.14)
5000W IPX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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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水式电热水器
DCZL-J01A-Y30
30L,DCZL-J01A-Y40
20100107064 40L,DCZL-J01A-Y50 2010.6.17(有效
7 创尔特
12667 50L,DCZL-J01A-Y60 期至 2015.5.18)
60L,DCZL-J01A-Y80
80L,DCZL-J01A-Y100
100L,220V~50HZ 1500W IPX4
吸油烟机
CXW-218-50, CXW-218-51 248W;
CXW-218-40, CXW-218-41,
CXW-218-42 233W; CXW-218-18K,
20100107163 CXW-218-18G, CXW-218-18F, 2010.3.31(有效
8 创尔特
98776 CXW-218-18H 223W; CXW-218-21, 期至 2015.3.31)
CXW-218-22, CXW-218-23,
CXW-218-24, CXW-218-25,
CXW-218-26, CXW-218-27,
CXW-218-28 223W 220V~ 50Hz
吸油烟机
CXW-180-S186Y2, CXW-180-S186,
CXW-180-S186T, CXW-180-S186Z,
CXW-180-S186Y, CXW-180-S186F,
CXW-180-S186H, CXW-180-Y139
230W; CXW-160-Y139,
20070107162 CXW-160-Y139T, CXW-160-Y139H 2010.4.8(有效
9 创尔特
45308 210W; CXW-200-S186, 期至 2015.4.8)
CXW-200-S186F, CXW-200-S186F9,
CXW-200-S186F11,
CXW-200-S186F12,
CXW-200-S186F18
CXW-200-S186F19 250W 220V~
50Hz
吸油烟机
CXW-200-S186 250W; CXW-200-30,
CXW-200-31, CXW-218-32 230W;
20100107164 2010.4.9(有效
10 创尔特 CXW-200-20A, CXW-200-20B,
00516 期至 2015.4.9)
CXW-200-20C, CXW-200-20D,
CXW-200-20E, CXW-200-20W,
CXW-200-20V 205W 220V~ 50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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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油烟机
CXW-218-17, CXW-218-18K,
CXW-218-18I, CXW-218-18E,
CXW-218-18V, CXW-218-19 223W;
20100107164 CXW-218-18Y, CXW-218-18G, 2010.4.9(有效
11 创尔特
00515 CXW-218-18A, CXW-218-18S 233W; 期至 2015.4.9)
CXW-218-18F, CXW-218-18C,
CXW-218-18H 248W; CXW-218-18B,
CXW-218-18D, CXE-218-18J,
CXW-218-18M 258W 220V~ 50Hz
吸油烟机
CXW-218-18A, CXW-218-18B,
CXW-218-18J 248W; CXW-218-18,
CXW-218-18X, CXW-218-18Z,
20070107162 2010.4.15(有效
12 创尔特 CXW-218-18G 233W;
45298 期至 2015.4.15)
CXW-218-18W, CXW-218-18L,
CXW-218-18C, CXW-218-11,
CXW-218-12, CXW-218-15,
CXW-218-16 223W 220V~ 50Hz
20100107164 吸油烟机 2010.6.2(有效
13 创尔特
10534 CXW-218-18K 220V~ 50Hz 222W 期至 2015.4.12)
吸油烟机
20100107164 2010.7.8(有效
14 创尔特 CXW-218-18K(88MD) 220V~50Hz
17512 期至 2015.4.26)
222W
吸油烟机
20100107164 CXW-218-28, CXW-218-29, 2010.7.16(有效
15 创尔特
18490 CXW-218-30, CXW-218-31 223W 期至 2015.7.16)
220V~ 50Hz
灶台和室内加热器组合器具(多功能
2010.10.29(有
20100107154 红外炉)
16 创尔特 效期至
40279 HWL-700/750/800/850(NJ),2800W
2015.10.10)
220V-50HZ
吸油烟机
CXW-200-S186A8 230W,
CXW-200-S186A7 230W,
CXW-200-S186A6 230W,
CXW-200-S186B5 230W,
2011.1.28(有效
20110107164 CXW-200-S186B1 230W,
17 创尔特 期至
58617 CXW-200-S186A3 230W,
2011.12.22)
CXW-200-S186B4 230W,
CXW-200-S186A2 230W,
CXW-180-Y139 210W,
CXW-180-Y138 210W,
CXW-180-S186Y2 210W, 220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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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Hz




20110107164 吸油烟机(欧式) 2011.3.2(有效
18 创尔特
61144 CXW-218-19 222W 220V~ 50Hz 期至 2012.1.6)

电脑型吸油烟机
20110107164 CXW-218-24, CXW-218-21, 2011.3.15(有效
19 创尔特
64405 CXW-218-22, CXW-218-51 220W 期至 2015.1.20)
220V~ 50Hz
吸油烟机
CXW-200-JB01, CXW-200-JA02,
20110107164 2011.5.18(有效
20 创尔特 CXW-200-JB03, CXW-200-JB04,
75240 期至 2015.4.29)
CXW-200-JB05, CXW-200-QB06
203W 220V~ 50Hz


(四)公司特许经营权情况

1、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权
2004 年 2 月 5 日,中山市建设局(甲方)与中山环保(乙方)签署《建设-
运营-移交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之特许权协
议》和《<特许权协议>附件三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
厂之垃圾处理服务协议》,发行人子公司中山环保取得了“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
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权”;2004 年 10 月,甲方和乙方就上述协议的生效时间签
署了《确认书》;2004 年 11 月,甲方和乙方就完工奖罚签署了《补充协议》;2005
年 6 月 20 日,甲方和乙方签署《建设-运营-移交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焚烧发电
厂特许权协议之补充协议》,实施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2006 年 3 月 14
日,广东电网公司中山供电局与中山环保签署《长青电厂 2×12MW 发电机组购
售电合同》。
上述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①发行人拥有特许权的内容和授予方式,《特许权协议》第三条规定 “中山
市中心组团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权”是指投资、建设、运营与维护中山市中
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权利。上述特许权的授予是通过甲方
与乙方签定本协议的方式来实现的。
②发行人拥有特许权的有效期限和优先权,《特许权协议》第四条规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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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特许期为 22 年(含建设期),自 2004 年 6 月 30 日开始起算。特许期届满时,
乙方应在无任何补偿的情况下,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将本项目移交给甲方或其指定
的执行机构;移交日为 2026 年 6 月 29 日。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
一致同意,可延长上述特许期。”协议同时规定,“若甲方计划再次以特许权的方
式将本项目的经营权授予新的经营者,若采用协商程序或方式挑选新的经营者
时,乙方应有优先权与甲方协商;若采用竞争方式挑选,在相同的投标条件前提
下,乙方有优先被授予特许合同的权力。”
③发行人对该特许权的独占性,《特许权协议》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根据本
协议授予乙方的特许权是独占的。在特许期内,除非乙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
行其本协议下的责任和义务,甲方保证不将本协议项下的特许权的任何部分授予
其他任何一方。”
④特许权有关的接受服务与付费,《特许权协议》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在本
项目的运营与维护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垃圾无害化处理服务,并向甲方收取垃
圾处理费;同时向电力公司销售垃圾焚烧余热发电净输出的电量并收取电费。”
⑤特许权有关的资产所有权,《特许权协议》第五条第四款规定,“在特许期
内,乙方拥有本项目的所有财产权、设备和设施的所有权。乙方可以出于为本项
目融资的目的抵押或转让本项目的上述所有权,条件是这种抵押或转让须获得甲
方的书面同意并不得损害甲方的权益。”
2、商标使用授权
创尔特对吸油烟机、电热水器和消毒柜等配套产品采用 OEM 采购的方式,
发行人、创尔特与多家企业签署了 OEM/ODM 生产协议书和《商标使用授权协
议书》,授权相关企业授权使用商标名称“创尔特”,授权商标只使用在甲方与丙
方签定的 OEM 生产协议书约定的产品上(包括产品包装纸箱、说明书、塑料标
识和铭牌等印刷品),授权商标使用期限为协议书为生产协议所约定的期限,并
随该生产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序号 供 方 生产产品 合同期限
1 中山市小榄镇晶美电器厂 消毒碗柜 2011.5.1-2012.5.31
2 浙江万事兴电器有限公司 厨房用抽油烟机 2011.5.1-2012.5.31
3 史麦斯(中山)卫厨有限公司 电热水器 2011.4.1-2012.4.30
4 宁波市天马厨具有限公司 消毒碗柜 2011.6.1-2012.6.30
中山市生发电器燃具五金有限公
5 厨房用抽油烟机 2011.6.1-201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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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山市卫氏燃具电器有限公司 消毒碗柜 2011.6.1-2012.6.30
7 绍兴市金帝电器有限公司 煤气灶 2011.6.1-2012.6.30
8 中山市康家发电器有限公司 厨房用抽油烟机 2011.6.1-2012.6.30
9 中山市欧太电器有限公司 厨房用抽油烟机 2011.5.1-2012.5.31
10 中山市法尔曼电器有限公司 厨房用抽油烟机 2011.5.1-2012.5.31
11 中山市莱普帝斯电器有限公司 厨房用抽油烟机 2011.5.1-2012.5.31


六、发行人生产研发和技术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生产技术水平

序号 主要产品 技术水平 拥有专利情况 生产阶段
1 烤炉 国内领先 中国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大批量生产
2 取暖器 国际领先 中国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大批量生产
中国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3 燃气热水器 国内领先 大批量生产
发明专利
4 壁挂炉 国内领先 中国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大批量生产
5 燃气灶具 国内领先 中国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大批量生产
中国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6 阀门 国内领先 大批量生产
发明专利
7 电力 国内领先 发明专利 大批量生产

(二)发行人的技术储备情况

1、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拟达到的目标

拟达到目
正在开发的项目 进展情况



烤炉节能系列产
已完成基本结构设计 行业领先


已完成第一代普通新型节能灶具的开发工作(热效率在
60%以上);现正在研制第二代普通节能灶具的开发,主要
新型节能燃气灶 行业领先
目的是:在保证热效率达到 60%以上条件下,实现合理的
性价比,以期满足普通消费者的需要

中央热水器 已经完成技术方案准备,进入样机结构设计 行业领先


收集冷凝式壁挂炉资料信息和初步规划,以期实现Ⅰ级
壁挂炉 行业领先
能效壁挂炉的实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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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音乐取暖器 已完成功能样机 国内领先


太阳能烤炉 已完成外观设计 国内领先

木粒烤炉 已完成测试样机 国内领先


2、最近三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公司 2008 年-2011 年 6 月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研发费用 2,024.59 3,058.68 2,689.08 2,400.75

营业收入 52,608.07 94,137.42 85,903.94 84,395.25

比例 3.85% 3.25% 3.13% 2.84%


(三)公司的技术创新的机制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始终把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一
直坚持技术领先战略,在技术、研发环节持续投入,不断提升技术实力,加强新
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和投入,在公司及子公司建立了面向专业化市场的研究机构、
形成了市场化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具有一支有较强技术力量的研发团队,使技
术研发和创新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技术创
新机制包括:
1、加强自主技术创新的大力投入
在研发系统上,引进了先进的 PDM 研发管理软件,实现开发进程的及时操
作和可控性,提高了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积极性;实现了技术资料的电子档案化管
理,凡与技术资料有关部门均在同一个技术平台上操作,保证了技术资料即时统
一及准确性。其次,公司近几年投资购置了大量先进的高精度仪器设备,强化产
品研发的基础设施。
公司于 2006 年 4 月成立检测中心,并从美国、日本、德国以及国内多家知
名仪器设备生产厂家购置了气密检漏仪、烟气分析仪、燃具表面温升测试系统等
60 多套先进检测设备。2008 年 12 月,检测中心正式取得中国国家实验室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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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在 ILAC(国际实验室认可组织)/APLIC(亚太地区实
验室认可组织)的成员当中均被接受。2009 年 5 月,检测中心成功获得 CE 认可
实验室认可证书。检测中心主要承担集团公司产品在技术研发过程中的试验、检
测认定任务及产品的各项型式耐久试验,完全满足 CSA、CE、AGA 等国际标准
测试要求。
2、引进技术消化吸收
公司在与国外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实现了通过合作引入其先进的技术、设备
乃至人才和业务,在短时间内大幅提升燃气具制造水平,增强了产品的国际竞争
力。

3、与高校开展研发合作
在加强自主研发的同时,公司与高校开展研发合作,以产学研合作的方式增
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并已有着多年的实践经验:1993 年至今,公司已先后在同
济大学、重庆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山东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天
津城市建设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等七所高等院校中设立“长青燃气教学奖励基
金”,每年对上百名燃气专业的高校师生进行表彰或资助,籍此保持着与各院校
及燃气专家学者的交流与联系,为储备环保产业及燃气行业的专业人才、开展多
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铺平了道路。2006 年 8 月,在保留该奖学金的基础上,公
司又在全国九所高校增设“长青技术创新课题资金”,与高校研发人才开展热能应
用(热能产品的技术、工艺及材料)及环保方面的技术合作,培养民用热能科技、
环境工程人才,推动行业技术发展。公司就生活垃圾、工业危废物、污泥的处理
技术、红外线燃烧技术、低氮氧化物燃烧、壁挂取暖炉工艺等产品、技术与各大
院校和科研院所进行密切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提高了公司的技术创新水平。

4、激励机制
公司在研究方面制定了较为合理的研发薪酬方案,具有较好的激励性,方案
确保研发人员的年薪收入,同时再计算项目开发奖励,保证在公司内的公平性及
在同行业中的竞争力。新产品开发项目奖励以年初计划预算为主,并根据技术难
度、进度和成本控制等因素进行加权调整,在此基础上按实际产品开发情况确定
产品开发奖励金额,在项目奖励加权系数中,突出时间进度系数和成本控制系数,
有利于加强研发系统工作的协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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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在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方面所取得的荣誉
序号 获奖主体 荣誉 发证机关 获得时间 证书编号
广东省民营科
1 集团有限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03 年 -
技企业
广东省科学技 2002-轻
2 长青阀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03 年 5 月
术三等奖 -3-004-D01
广东省民营科
技企业现代企
3 集团有限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04 年 3 月 -
业制度试点单

广东省专利工 广东省人事厅、广
4 集团有限 2004 年 4 月 -
作先进企业 东省知识产权局
广东省重点新
5 集团有限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04 年 7 月 2004ED780154
产品证书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
中国优秀民营
6 集团有限 合会、中国民营科 2004 年 10 月 -
科技企业
技实业家协会
技术成果登记 粤科成登字
7 创尔特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04 年 12 月
证书 20040380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
采用国际标准 2005 年 4 月 15
8 创尔特 理委员会、广东省 4400 C 2582
产品标志证书 日
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山市科学技
9 集团有限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05 年 6 月 2004-JB-3-11
术奖励证书
第三批全国企
事业知识产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
10 集团有限 2006 年 5 月 -
工作试点单位 识产权局
证书
中山市科学技
11 集团有限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06 年 6 月 2005-JB-3-11
术奖励证书
广东省重点新
12 集团有限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06 年 12 月 2006GRE00257
产品证书
中山市专利优
13 集团有限 中山市知识产权局 2007 年 5 月 2006-ZLJ-2-14
秀奖
中山市科学进
14 集团有限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08 年 6 月 2007-JB-3-11
步三等奖
中山市专利技
15 集团有限 中山市知识产权局 2008 年 9 月 2007-ZLJ-2-02
术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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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
厅、广东省财政厅、
高新技术企业 2008 年 12 月 GR20084400000
16 创尔特 广东省国家税务
证书 16 日 9
局、广东省地方税
务局
中山市专利优
17 集团有限 中山市知识产权局 2009 年 11 月 2009-ZLJ-2-12
秀奖
广东省高新技 粤科高字(2009)
18 创尔特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09 年 11 月
术产品 200 号
综证书粤资综
资源综合利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 2010 年 1 月 4
19 中山环保 (2009)第 399
认定证书 化委员会 日

全球绿色经济
的推动者(低压
NO.2010-B-05-IP
20 创尔特 引射型鼓风式 国际节能环保协会 2010 年 5 月
A-CN
燃烧灶(喷火
灶))
全球绿色经济
NO.2010-B-06-IP
21 创尔特 的推动者(冷凝 国际节能环保协会 2010 年 5 月
A-CN
式燃气热水器)

科技进步二等
22 发行人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0 年 7 月 2009-JB-2-15


计量体系合格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 2010 年 8 月 10 粤量工 Q 字
23 创尔特
证 督局 日 (2010)234 号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
广东省清洁生 粤清 0910120354
24 长青环保 化委员会 2010 年 10 月
产企业 号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优秀企 广东省企业联合会 2011 年 5 月 20
25 长青集团 -
业 广东省企业家协会 日



七、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一)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取得了 ISO9001:2008 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结合中国国家质量检
验标准和燃气具行业的具体质量控制规范,制定了企业自身严格的质量控制体
系,主要产品按规定执行国家 CCC 强制认证。此外,公司多个产品还取得广东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国际标准产品认可证书,出口产品还取得 CE、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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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A、AGA 等多项海外认证。
1、公司取得的广东省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认可证书
证书 获证 获认可国际标准标
认可产品名称 发证单位 发证日期 有效期
编号 公司 号
JIS S 2150-1993/ 广东省质
集团有 家用燃气灶具
4058 JIS S 2120-1992/ 量技术监 2007.5.22 2012.5.22
限 旋塞阀总成
JIS S 2151-1993 督局
广东省质
家用燃气快速
5654 创尔特 JIS S 2109-1997 量技术监 2008.7.14 2013.7.14
热水器
督局
广东省质
8569 创尔特 家用燃气灶具 JIS S 2103-1996 量技术监 2010.7.5 2015.7.5
督局
广东省质
8568 创尔特 吸油烟机 IEC60335-2-31:2006 量技术监 2010.7.5 2015.7.5
督局
广东省质
储水式电热水
8567 创尔特 IEC 60379-1987 量技术监 2010.7.5 2015.7.5

督局

2、公司取得的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ASC)
获证公 获认可国际标准
证书编号 认可产品名称 发证单位 发证日期 有效期
司 编号
广东省质
(2007)4400 集团有 家用燃气灶具
CJ/T 3072-1998 量技术监 2007.5.22 2012.5.22
C 4450 限 旋塞阀总成
督局
广东省质
(2008)4400 C 家用燃气快速
创尔特 GB 6932-2001 量技术监 2008.7.14 2013.7.14
6046 热水器
督局
广东省质
(2010)4400 C 储水式电热水
创尔特 GB/T20289-2006 量技术监 2010.7.5 2015.7.5
8962 器
督局
广东省质
(2010)4400 C
创尔特 吸油烟机 GB4706.28-2008 量技术监 2010.7.5 2015.7.5
8963
督局
广东省质
(2010)4400 C
创尔特 家用燃气灶具 GB16410-2007 量技术监 2010.7.5 2015.7.5
8964
督局

公司在生物质发电方面主要遵守的质量控制标准有《锅炉运行规程》、《烟气
净化系统运行规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环保设
备操作守则》、《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制度》、《中山市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电气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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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规程》等。

(二)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在生产中始终坚持以“质量第一”的指导方针,将质量管理作为生存和
发展的致胜法宝,经过多年的发展,现已经形成日臻完善的生产管理及质量保证
体系。
1、燃气具产品相关的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从原材料、零部件采购到生产过程控制、最终产品的出厂检验以及售后
服务的跟踪处理的整个过程,都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公司品管部负责产
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跟踪,公司售后服务部负责产品安装、维修和日常维护,负
责收集、整理用户对产品的反馈信息。在公司各类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无论从原
材料采购控制、生产过程控制、产成品检验、产品售后服务,都有完备的作业文
件规范和相应的检验标准,如《供方选择、监控管理规范》、《采购管理规范》、
《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质量记录控制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
序》、《改进控制程序》等。同时,由公司质量控制人员对各类产品的来料、过程
和成品出货检验标准和手段进行研讨确定后,通过专业质量控制人员进行控制,
最后售后服务人员和用户的产品反馈信息收集到公司质量控制人员进行分析再
修改标准和检验手段,以质量控制闭环的方式来确保公司生产产品的质量。
2、生物质发电相关的质量控制措施
垃圾发电厂在整个发电流程中都建立了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发电厂采用世
界先进的马丁逆推式炉排,能让垃圾得到充分的焚烧;并采用改进型干法反应塔、
布袋除尘等一系列国际先进的烟气净化技术,以确保烟气排放可完全优于国家标
准,发电厂采用目前最先进的 DCS 分散控制系统,其自动控制、远程实时监控、
长期稳定运行、安全可靠程度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根据公司一贯的质量管理理念,公司在沂水项目建设一开始就引入精细管
理,确保项目建设的投资、质量、进度、安全的控制有效,为项目顺利投产、达
产创造了条件,目前为止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可控,施工进度满足相关质
量管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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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质量控制执行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质量控制制度和措施运行良好,报告期间从未发生过重大
产品质量纠纷,产品符合国家关于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监督的要求,未受到任
何质量方面的行政处罚。
广东省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证明》:“2007 年 1 月至今广东长青(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中山市长青气具阀门有限公司、创尔特热能科技
(中山)有限公司、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及中山骏伟金属制品有限公
司的产品未因质量问题受到我局行政处罚,也未接受到用户和消费者对广东长青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产品质量问题投诉。”
广东省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证明》:“江门市活力集团有限公司 2007
年 1 月至 2011 年 6 月期间产品未因质量问题受到我局行政处罚,也未接受到用
户和消费者对江门市活力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问题投诉。”
沂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证明》:“2008 年 7 月至 2011 年 6 月期间沂水
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产品(电)未因质量问题受到我局行政处罚,也未接受
到用户和消费者对沂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电)质量问题投诉。”
明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证明》:“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明水长青环
保能源有限公司的产品未因质量问题受到我局行政处罚,也未接到用户和消费者
对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
根据国家电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010 年 3 月 11 日出具的《检验报
告》(No.DQ1000061),具体抽查结果如下:
产品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检验结论
名称
抽查样品除空气性能项目(风压 Pa:
标准限值/明示值/实测值:≥80/≥
CXW-218-1
吸油 320/272)不符合标准要求外,其余所
创尔特 8G 233W 2009-10
烟机 检项目符合标准要求。该批抽查产品
220V 50Hz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程度为严
重不合格。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已经按照国家质检局要求,修订了说明书相应内容。中
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验所 2010 年 9 月 10 日出具《检测报告》(D10-GF0019),
结论是“标志和说明项目合格,A 类项目不合格 0 项,B 类项目不合格 0 项,本
次检验综合判定为合格。”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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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商标 型号、规格 生产日期(批号) 检验类别 检验结论

吸油烟机 创尔特 CXW-218-18G 2010-08 国家监督抽查复查 合格

2010 年 9 月 27 日,广东省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关于“创尔特”牌吸
油烟机的复查结果说明》:“创尔特”牌吸油烟机抽查不合格的项目属于说明书标
示错误;企业采取了以下的整改措施:一是将对库存的“创尔特”牌吸油烟机的
标示进行全部更换,二是对已销售的“创尔特”牌吸油烟机,通知地方售后服务
点进行上门更换处理;整改措施在企业当中得到彻底的执行,经过为期两个月的
整改已取得明显的效果;我局受国家局委托,按《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在 2010
年 8 月 18 日对“创尔特”牌吸油烟机进行复查;2010 年 9 月 7 日,检测结果为
全部合格;我局认为该事件不构成有关质量违法行为。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对上述情况进行改正,不构成发行人上市的实质性
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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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股东为何启强、麦正辉和张蓐意三位自然人以及新产业,公司实际控制
人为何启强、麦正辉。公司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的
业务,均不存在与本公司进行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在以后的经营中产生同业竞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向本公
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除长青集团及其子公司外,本人(公
司)目前未开展长青集团现从事的主营业务,将来也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
接参与任何与长青集团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人或本人所控
制的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长青集团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
争的,本人(公司)将立即通知长青集团,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长青集团,以
确保长青集团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二、关联方、关联关系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参股的除公司及发行人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关联方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备注
1 何启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 麦正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3 中山市长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4 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股东 持有公司 20%股份
5 江门市长裕纸业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6 广州赢周刊传媒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7 创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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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启强、麦正辉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
五节、七、(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2、关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启强、麦正辉控制的长青科技、长青新产业、
长裕纸业、赢周刊、创能科技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七、(二)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备注
1 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 第三大股东 持股比例20%

1、关于本公司第三大股东长青新产业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
节、七、(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三)发行人控股、参股的企业

截至招股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有10家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
书“第五节、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的简要情况”。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及其控制的企



1、中山市正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名 称 中山市正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5 年 3 月 1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 万元

注册地和经营地 中山市东升镇葵兴大道(同兴路口)

股东构成 麦正兴出资 53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3%;徐升出资 47 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 47%。

主营业务 加工、装配、销售:日用五金制品、烧烤炉及配件、燃气

取暖器配件、灯饰及灯饰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

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证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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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正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股东及法人代表麦正兴系原公司监事,其与公
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中山市大广立德灯饰有限公司
名 称 中山市大广立德灯饰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1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 万元

注册地和经营地 中山市东升镇为民路

股东构成 麦正兴出资 53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3%;徐升出资 47 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 47%。

经营范围 加工、销售:灯饰及配件、灯饰电子产品、五金制品(不

含电镀)。

中山市大广立德灯饰有限公司股东及法人代表麦正兴系原公司监事,其与公
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历”和“第八
节、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五)主要投资者个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或与其关系密

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1、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投资者个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及与
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2、主要投资者个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
成员直接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1)中山市非凡制品有限公司
名 称 中山市非凡制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5 年 11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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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和经营地 中山市东升镇葵兴路

股东构成 何银英出资 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0%;郭妙波出资 50 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 50%。

主营业务 投资金属制造业


非凡制品股东何银英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裁麦正辉之妻,股东
郭妙波系公司控制人之一、董事长何启强之妻。
(2)中山市小榄镇宏强橡塑五金厂
名称 中山市小榄镇宏强橡塑五金厂

经营者姓名 陈文婉

组成形式 个人经营

经营场所 中山市小榄镇绩西联合二村桃花沙

经营范围及形式 加工、销售:橡胶制品、塑料制品、五金制品(不含电镀)


宏强橡塑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裁麦正辉兄长麦正强之妻陈文婉
个人经营。
2011年7月12日,经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核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通知书》核准,中山市小榄镇宏强橡塑五金厂予以注销。


三、关联交易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主要是采购零部件,关联采购情况如下:
2011年1-6月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关联方 交易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名称 内容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正升金属 89.47 0.23 194.60 0.49 111.76 0.30 135.64 0.30 零部件
宏强橡塑 30.17 0.08 44.50 0.11 58.94 0.16 65.21 0.15 零部件
(1)2008年1月3日,创尔特与正升金属签署《采购合同》,创尔特向正升
金属采购产品,标的物的名称、规格型号、交货时间、单价、数量按照每次的订
单要求执行,预计采购额为150万元,有效期从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0日。
2009年1月6日,创尔特与正升金属签署《采购合同》,创尔特向正升金属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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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产品,标的物的名称、规格型号、交货时间、单价、数量按照每次的订单要求
执行,预计采购额为250万元,有效期从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2010年3月10日,创尔特与正升金属签署《采购合同》(长青创尔特采购字
(2010)第207号),创尔特向正升金属采购产品,标的物的名称、规格型号、
交货时间、单价、数量按照每次的订单要求执行,预计采购额为100万元,有效
期从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0日。
2011年4月10日,创尔特与正升金属签署《采购合同》(长青创尔特采购字
(2011)第599号),创尔特向正升金属采购产品,标的物的名称、规格型号、
交货时间、单价、数量按照每次的订单要求执行,预计采购额为150万元,有效
期从2011年4月11日至2012年4月10日。
2007年12月31日,江门活力与正升金属签署《采购合同》,江门活力向正升
金属采购产品,标的物的名称、规格型号、交货时间、单价、数量按照每次的订
单要求执行,预计采购额为50万元,有效期从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2008年12月29日,江门活力与正升金属签署《采购合同》(长青活力采购字
(2009)第175号),江门活力向正升金属采购产品,标的物的名称、规格型号、
交货时间、单价、数量按照每次的订单要求执行,预计采购额为50万元,有效期
从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
2010年5月20日,江门活力与正升金属签署《采购合同》(长青活力采购字
(2010)第210号),江门活力向正升金属采购产品,标的物的名称、规格型号、
交货时间、单价、数量按照每次的订单要求执行,预计采购额为50万元,有效期
从2010年5月1日至2011年5月1日。
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及2010年1-6月公司与正升金属实际发生关
联采购烤炉网的金额分别为135.64万元、111.76万元、194.60万元及89.47万元,
占同期同类交易的比例分别为0.30%、0.30%、0.49%及0.23%。该等关联交易均
根据市场情况协议定价。
(2)2007年12月31日,创尔特与宏强橡塑签署《采购合同》,创尔特向宏
强橡塑采购产品,标的物的名称、规格型号、交货时间、单价、数量按照每次的
订单要求执行,预计采购额为70万元,有效期从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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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9日,创尔特与宏强橡塑签署《采购合同》,创尔特向宏强橡塑
采购产品,标的物的名称、规格型号、交货时间、单价、数量按照每次的订单要
求执行,预计采购额为70万元,有效期从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2010年3月13日,创尔特与宏强橡塑签署《采购合同》(长青创尔特采购字
(2010)第151号),创尔特向宏强橡塑采购产品,标的物的名称、规格型号、
交货时间、单价、数量按照每次的订单要求执行,预计采购额为100万元,有效
期从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3月1日。
2011年4月18日,创尔特与宏强橡塑签署《采购合同》(长青创尔特采购字
(2011)第336号),创尔特向宏强橡塑采购产品,标的物的名称、规格型号、
交货时间、单价、数量按照每次的订单要求执行,预计采购额为30万元,有效期
从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
2007年12月31日,气具阀门与宏强橡塑签署《采购合同》,气具阀门向宏强
橡塑采购产品,标的物的名称、规格型号、交货时间、单价、数量按照每次的订
单要求执行,预计采购额为20万元,有效期从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2007年12月31日,江门活力与宏强橡塑签署《采购合同》,江门活力向宏强
橡塑采购产品,标的物的名称、规格型号、交货时间、单价、数量按照每次的订
单要求执行,预计采购额为32,000元,有效期从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2008年12月29日,江门活力与宏强橡塑签署《采购合同》(长青活力采购字
(2009)第196号),江门活力向宏强橡塑采购产品,标的物的名称、规格型号、
交货时间、单价、数量按照每次的订单要求执行,预计采购额为120,000元,有
效期从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2009年12月28日,江门活力与宏强橡塑签署《采购合同》(长青活力采购字
(2010)第325号),江门活力向宏强橡塑采购产品,标的物的名称、规格型号、
交货时间、单价、数量按照每次的订单要求执行,预计采购额为10万元,有效期
从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及2010年1-6月公司与宏强橡塑实际发生关
联采购,金额分别为65.21万元、58.94万元、44.50万元以及30.17万元,占同期同
类交易的比例分别为:0.15%、0.16%、0.11%及0.08%。该等关联交易均根据市
场情况协议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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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1、担保
(1)气具阀门、集团有限、长青燃气具、骏伟金属、江门活力为中山环保
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①2005年2月15日,气具阀门、集团有限、长青燃气具、江门活力与中国农
业银行中山市小榄支行签定《最高额保证合同》((粤中小榄)农银高保字(2005)
第0002号),为中山环保自2005年2月15日起至2007年1月30日止在农行小榄支行
借款(其到期日不得超过2017年1月29日)提供最高余额20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担保的借款情况如下:


序号 借款合同号 币种 贷款金额 有效期
2005年2月22日-
1 (粤中小榄)农银借字(2005)第0007号 港元 5,850万
2016年2月21日
2005年4月20日-
2 (粤中小榄)农银借字(2005)第0006号 人民币 1,500万
2016年2月21日
2005年5月20日-
3 (粤中小榄)农银借字(2005)第0030号 人民币 1,600万
2016年2月21日
2005年6月24日-
4 (粤中小榄)农银借字(2005)第0043号 人民币 1,000万
2016年2月21日
2005年7月14日-
5 (粤中小榄)农银借字(2005)第0049号 人民币 500万
2016年2月21日
2005年7月14日-
6 (粤中小榄)农银借字(2005)第0050号 港币 1,000万
2016年2月21日
2005年8月8日-
7 (粤中小榄)农银借字(2005)第0058号 人民币 600万
2016年2月21日
2005年8月22日-
8 (粤中小榄)农银借字(2005)第0060号 人民币 400万
2016年2月21日
2005年9月22日-
9 (粤中小榄)农银借字(2005)第0066号 人民币 1,000万
2016年2月21日
2005年10月28日
10 (粤中小榄)农银借字(2005)第0074号 人民币 1,000万
-2016年2月21日
2005年11月16日
11 (粤中小榄)农银借字(2005)第0076号 人民币 1,000万
-2016年2月21日
2005年12月8日-
12 (粤中小榄)农银借字(2005)第0077号 人民币 1,000万
2016年2月21日
2006年1月6日-
13 (粤中小榄)农银借字(2006)第0001号 人民币 1,300万
2016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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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2006年10月10日,气具阀门、集团有限、长青燃气具、骏伟金属、江门活
力与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市小榄支行签定《最高额保证合同》((粤中小榄)农银
高保字(2006)第0001号),为中山环保自2006年10月10日起至2007年10月9日
止在农行小榄支行借款(其到期日不得超过2016年10月31日)提供最高余额7,000
万元的保证担保。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担保的借款情况如下:
序号 借款合同号 币种 贷款金额 有效期
2006年10月16日
1 (粤中小榄)农银借字(2006)第0032号 港币 3,300万
-2016年10月1日
2006年10月12日
2 (粤中小榄)农银借字(2006)第0031号 人民币 1,000万
-2016年10月1日
2006年1月18日-
3 (粤中小榄)农银借字(2006)第0036号 人民币 1,650万
2016年10月1日
(2)何启强、麦正辉为气具阀门借款提供担保
①2005年7月26日,何启强、麦正辉与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市小榄支行签定《最
高额抵押合同》((粤中小榄)农银高抵字(2005)第0010号),以中山市小榄
镇跃龙路22号6A1-6A4房,6B1房-6B2房,6C1-6C4房,中山市小榄镇跃龙路22
号首层1号铺-3号铺、5号铺、6号铺,中山市小榄镇跃龙路22号首层车库,中山
市小榄镇跃龙路22号二层商场房地产作为抵押物,为气具阀门自2005年7月1日起
至2008年7月1日止在农行小榄支行借款(其到期日不得超过2009年7月1日)提供
最高余额700万元的抵押担保。
具体担保的借款情况如下:
序号 借款合同号 币种 贷款金额 有效期
2007年7月26日
1 (粤中小榄)农银借字(2007)第0006号 人民币 500万
-2008年7月25日
上述担保已解除。
②2004年11月22日,何启强、麦正辉与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市小榄支行签定《最
高额保证合同》((粤中小榄)农银高保字(2004)第0017号),为气具阀门自
2004年7月27日起至2009年3月止在农行小榄支行借款(其到期日不得超过2010
年3月)提供最高余额1,700万元的保证担保。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
证。
具体担保的借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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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借款合同号 币种 贷款金额 有效期
2007年7月26日
1 (粤中小榄)农银借字(2007)第0006号 人民币 500万
-2008年7月25日
2007年5月22日
2 (粤中小榄)农银借字(2007)第0004号 人民币 300万
-2008年5月21日
2007年9月24日
3 44101200700007121 人民币 100万
-2008年9月23日
2008年3月14日
4 4410200800001807 人民币 600万
-2008年9月13日
上述担保已解除。
③2008年8月1日,何启强、麦正辉与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市小榄支行签定《最
高额抵押合同》(44906200800001325号),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为气具阀门自
2008年8月1日起至2011年8月1日止在农行小榄支行借款提供最高余额1300万元
的抵押担保。
2008年8月1日,何启强、麦正辉与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市小榄支行签定《最高
额保证合同》(44905200800000943号),为气具阀门自2008年8月1日起至2011
年8月1日止与农行小榄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该期间为最高额
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提供最高余额1700万元的保证担保。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
为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担保的借款情况如下:
序号 借款合同号 币种 贷款金额 有效期
2008年8月12日
1 44101200800005649 人民币 300万
-2009年2月10日
2008年8月12日
2 44101200800005646 人民币 500万
-2009年2月11日
上述担保已解除。
④2008年9月4日,何启强、麦正辉与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市小榄支行签定《最
高额保证合同》(44905200800000972号),为气具阀门自2008年9月4日起至2013
年9月4日止与农行小榄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该期间为最高额
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提供最高余额3,500万元的保证担保。承担保证责任的方
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担保的借款情况如下:
序号 借款合同号 币种 贷款金额 有效期
2008年9月25日
1 44101200800006689 人民币 600万
-2009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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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6日
2 44101200800006740 人民币 800万
-2009年3月25日
上述担保已解除。
(3)何启强、麦正辉为中山环保、气具阀门、创尔特、骏伟金属提供担保
2009年5月26日,何启强、麦正辉与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市小榄支行签定《最
高额抵押合同》(44906200900005587号),以中山市小榄镇跃龙路22号首层1
号铺—6号铺,中山市小榄镇跃龙路22号首层车库,中山市小榄镇跃龙路22号二
层商场作为抵押物,为中山环保、气具阀门、创尔特、骏伟金属自2009年5月26
日起至2013年5月26日止与农行小榄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该
期间为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提供最高余额1,300万元的抵押担保。
具体担保的借款情况如下:


序号 借款合同号 币种 贷款金额 有效期
2009年6月18日
1 44101200900005214 人民币 700万
-2010年5月30日
上述担保已解除。
(4)非凡制品为气具阀门提供担保
2007年8月3日,非凡制品与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市小榄支行签定《最高额抵押
合同》(44902200700031489号),以中山市东升镇葵兴大道房地产作为抵押物,
为气具阀门自2007年8月3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在农行小榄支行借款(其到期
日不得超过2010年12月31日)提供最高余额1,000万元的抵押担保。
具体担保的借款情况如下:
序号 借款合同号 币种 贷款金额 有效期
2007年9月24日
1 44101200700007121 人民币 100万
-2008年9月23日
2008年3月14日
2 4410200800001807 人民币 600万
-2008年9月13日
2008年9月25日
3 44101200800006689 人民币 600万
-2009年3月24日
上述担保已解除。
(5)非凡制品为中山环保、长青气具阀门、创尔特、骏伟金属提供担保
2009年5月26日,非凡制品与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市小榄支行签定《最高额抵
押合同》(44906200900005691号),以中山市东升镇葵兴大道房地产作为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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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为中山环保、长青气具阀门、创尔特、骏伟金属自2009年5月26日起至2013
年5月26日止与农行小榄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该期间为最高
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提供最高余额1,400万元的抵押担保。
具体担保的借款情况如下:
序号 借款合同号 币种 贷款金额 有效期
2009年6月2日
1 44101200900004694 人民币 1000万
-2010年6月1日
上述担保已解除。
(6)非凡制品、何启强、麦正辉为沂水环保提供担保
2010年6月9日,非凡制品、何启强、麦正辉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山小榄支行签定《最高额抵押合同》(44906201000006730号),以中山市东升
镇葵兴大道房地产、中山市小榄镇沙口东生土地使用权、中山市小榄镇跃龙路22
号首层1—6号铺、中山市小榄镇跃龙路22号首层车房、中山市小榄镇跃龙路22
号二层商场作为抵押,为沂水环保自2010年6月9日至2015年6月9日与农行小榄支
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余额1亿元人民币的抵押担保。
具体担保的借款情况如下:
序号 借款合同号 币种 贷款金额 有效期
1 44101201000005526 人民币 8,800万 12年
《中国农业银行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2 人民币 3,900万 12年
(4401042100000045号)
上述抵押担保及保证担保事项均为公司关联方为本公司的借款事宜提供担
保,本公司未向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
2、股权转让
2008 年 11 月 22 日,新产业和公司签署《中山市长青气具阀门有限公司股
权转让协议》,新产业将其所持气具阀门共 30%股权全部转让给公司。各方一致
同意以气具阀门 2008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作为确定本次交易
价格的参考依据,股权转让的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125.6 万元。
2008年11月22日,气具阀门股东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公司支付了上述
股权转让款。2008年12月16日,气具阀门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
并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权转让后本公司持有长青气具阀门100%
股权。
3、专利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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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8年1月2日,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麦正辉先生与公司签署协议,
将其所拥有的以下专利权及专利申请权无偿转让给公司并与2008年底全部完成
了变更手续。2010年8月9日,麦正辉先生与公司签订确认函,确认上述无偿转让
合同真实有效。
专利权明细如下:

转让的专利
序号 类别 名 称 专 利 号
1 外观设计 烤炉(KL015) ZL200430033839.2
2 外观设计 燃气火炉 ZL 01315644.6
3 外观设计 一种户外用燃气取暖器(圆形) ZL 01355608.8
4 外观设计 便携式烤炉(KLP-20) ZL 02357318.X
5 外观设计 台式取暖器(WN004) ZL03319700.8
6 外观设计 户外取暖器 WN002 ZL03319699.0
7 外观设计 手提式取暖器 ZL200330118545.5
8 外观设计 推车箱式烤炉(不锈钢) ZL200430093888.5
9 外观设计 推车箱式烤炉(黑色) ZL200430093889.X
10 外观设计 烤炉(P37007) ZL200430114149.X
11 外观设计 多抽屉式推车烤炉 ZL200530064187.3
12 外观设计 推车烤炉(不锈钢箱式) ZL200530064188.8
13 外观设计 台式取暖器(PPG027) ZL200530064189.2
14 外观设计 室内移动式取暖器(IHG026PPB) ZL200530064186.9
15 外观设计 室内移动式取暖器(IHG020PPL) ZL200530064185.4
16 外观设计 户外取暖器(PG050) ZL200530158626.7
17 外观设计 户外取暖器(PG051) ZL200530158625.2
18 外观设计 移动式取暖器(IG68) ZL200630052221.X
19 外观设计 取暖器(三头六角形) ZL200630178678.5
20 实用新型 一种易包装运输的室外燃气取暖器 ZL02225862.0
21 实用新型 一种燃气管道连接装置 ZL200420014506.X
22 实用新型 一种带有灯的便携式烤炉 ZL200420014505.5
23 实用新型 一种便携式烤炉 ZL200420014508.9
24 实用新型 一种便携式燃气烧烤炉 ZL200420045082.3
25 实用新型 一种折叠式烤炉 ZL200420072283.2
26 实用新型 一种户外燃气取暖器 ZL200620053411.8
27 实用新型 一种自动供电燃气取暖器 ZL200620056823.7
28 实用新型 一种铰链(没有弹簧) ZL200520059271.0
29 实用新型 一种铰链(有弹簧) ZL200520059273.X
30 实用新型 一种户外取暖器 ZL99236828.6
31 实用新型 一种户外取暖器 ZL200720047145.2
32 实用新型 一种新型户外取暖器 ZL200720047169.8
转让的专利申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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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器用燃烧器总成
1 外观设计 ZL200630178680.2
(六角形)
2 外观设计 手提式热水器 ZL200730052935.5
3 外观设计 手提式取暖器 ZL200730052933.6
4 外观设计 取暖器(IG72) ZL200730064054.5
5 外观设计 室外取暖器(PG098H20A) ZL200730064053.0
6 外观设计 室外取暖器(DP3001) ZL200730064048.X
7 外观设计 室外取暖器(PG098B) ZL200730064042.2
8 外观设计 室外取暖器(IG079) ZL200730064055.X
9 外观设计 烤炉(箱包) ZL200730319963.9
10 实用新型 一种便携式热水器 ZL200720052030.2
11 实用新型 一种燃气减压阀 ZL200720053016.4
12 实用新型 便携式取暖器 ZL200720053014.5
13 实用新型 一种户外取暖器的连接结构 ZL200720049807.X

(2)2008 年 1 月 20 日长青科技与公司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将以下专利
无偿转让给公司。
序号 类别 名 称 专 利 号 合同签署日期
一种多热能单元的燃气热
1 实用新型 ZL200620054752.7 20080120
水取暖器
2 外观设计 电热水器(储能式) ZL03319418.1 20080120
一种具有能量显示装置的
3 实用新型 ZL200420042682.4 20080120
热水器
4 实用新型 一种储能球式电热水器 ZL200420043715.7 20080120
一种热水器的固定连接装
5 发明专利 ZL200410015364.3 20080120

6 发明专利 一种相变储热材料 ZL03113682.6 20080120

上述专利均已经按照合同规定办理权利人变更手续。

(三)关联方为结算项目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未结算项目余额为应付账款余额,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1年06月30日 2010年12月31日 2009年12月31日 2008年12月31日

正升金属 78.18 90.10 46.60 77.90

宏强橡塑 0 22.30 22.82 38.13



四、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协议进行,履行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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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和程序的规定

公司在《公司章程(草案)》中对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和程序作出了严
格规定,相关规定如下:

(一)股东和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和程序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
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规定,对公司和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拟发生的交易总额超过3,000
万元且交易总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股东大会作出
决议。
第四十条规定,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必须由股东大
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时,该
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
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公司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提供担保时,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履行能
力。

(二)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和程序的规定

第四十条、一百一十条规定,董事会审议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三分
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董事会办理关联交易应当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并建立严
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根据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与关联自然
人达成的交易金额达到人民币30万元以上,但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关
联法人达成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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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值0.5%以上,但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5%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六、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如下:
1、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
条、第九条和第十条对公司的关联人、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进行了范围界定。
2、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三条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1)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须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
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
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公司应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
据予以充分披露;(3)关联股东在审议与其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股东大会上,应
当回避表决;(4)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
决时,应当回避;(5)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
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
3、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十七条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交易金额达到人民币30万元以上,但低于人
民币30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由公司
董事会审议批准。
公司与关联法人达成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但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2)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
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
交易,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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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的,参照前款的规定执行,有
关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4、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回
避制度: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
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
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
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前款所称关联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1)交易对方;
(2)在交易对方任职,或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该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职的;
(3)拥有交易对方的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
(4)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
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
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5)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6)因其他原因使其独立的商业判断可能受到影响的人士。
关联董事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否则其他董事有权要求其回避;关联董事可
以列席会议讨论有关关联交易事项。
第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下列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1)交易对方;
(2)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
(3)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4)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5) 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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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或影响的;
(6)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自然人。
关联股东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否则其他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有关关联
股东回避申请;
股东大会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在扣除关联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后,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按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表决。
5、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
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七、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执行情况

本公司成立后,逐步实现了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也日渐完善,针对存在
的关联交易情况,本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决策依据,据实履行相关程序。


八、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2010年9月15日,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1、公司已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次会议及对公司报告期
内的关联交易审议确认通过。
2、虽然相关关联交易发生时未履行相关程序,但该关联交易占同类关联交
易的比例较低,且采用市场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相关股东的利益,是公平
及公允的。


九、发行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将按照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和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
公司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同时,公司董事会 7 名成员中有 4 名独立董事,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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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公司的独立董事将在避免同业竞
争、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积极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何启强、麦正辉、新产业出具书面《承诺函》,承诺:将善意履行作为发行
人股东的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以任何方式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谋取额外利益,如果发行人必须与其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则承诺将严格
遵守发行人章程及其他规定,依法履行审批程序。
何启强、麦正辉、新产业各自作出承诺未来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形式占用股
份公司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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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历

(一)董事会成员

何启强,中国国籍,拥有几内亚比绍居留权、香港居留权,男,53 岁,大
专学历,曾任小榄镇锁二厂工人、班长、车间主任,中山市小榄气具阀门厂厂长,
广东长青(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现任中国五金制品协会常务理事及燃气具专业
委员会副理事长、中国城市燃气协会理事、广东省私营企业协会常务理事、广东
省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副会长、中山市私营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中山市长青气具
阀门有限公司、中山骏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中山长青新产业有
限公司、中山市长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赢周刊传媒有限公司、江门市长
裕纸业有限公司、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名厨(香港)有限公司、
沂水长青环保能有限公司、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长青环保能源(中山)
有限公司、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任职本公
司董事长任期自 2010 年 10 月 31 日起至 2013 年 10 月 30 日止。
麦正辉,中国国籍,拥有几内亚比绍居留权、香港居留权,男,56 岁,高
中文化,曾任小榄镇锁二厂模具工,小榄压铸厂副厂长、小榄气灶阀门厂副厂长、
小榄镇气具阀门厂副厂长、中山市长青气具阀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长青(集
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小榄镇商会副会长,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
司、名厨(香港)有限公司、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广州市赢周刊传
媒有限公司董事及本公司董事、总裁。任职本公司董事、总裁任期自 2010 年 10
月 31 日起至 2013 年 10 月 30 日止。
张蓐意,中国国籍,拥有几内亚比绍居留权、澳门居留权,女,49 岁,大
专学历,曾任广东长青(集团)有限公司会计、财务部经理、财务审计部经理、
总经理助理、事业部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裁。现任中山市长青气具阀门有限
公司监事、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州市赢周刊传媒有限
公司董事及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职本公司董事、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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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自 2010 年 10 月 31 日起至 2013 年 10 月 30
日止。
竹立家,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54 岁,博士研究生学历,大学教
授。曾任首都师范大学讲师、韩国行政研究院博士后、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现任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专家组成员、国家人事部职称评审专家组成员、国家行政学
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
2010 年 10 月 31 日起至 2013 年 10 月 30 日止。
朱红军,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35 岁,博士研究生学历,大学教
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
本分会常务理事、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中大股份、
紫江企业、三花股份及本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 2010 年 10
月 31 日起至 2013 年 10 月 30 日止。
徐海云,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47 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
高级工程师。曾任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环卫所主任工程师、副所长、所长、中
国环保协会生活垃圾处理委员会秘书长、中国环境卫生协会工程部主任。现任中
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程师,本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 2010
年 10 月 31 日起至 2013 年 10 月 30 日止。
王建增,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71 岁,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
师。2001 年 3 月退休,曾任交通部标准计量研究所副所长;国家经济委员会、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处长、副局长、局长。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离
退休干部局局级干部,现任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副会长、广东省企业自主创新
促进会会长,本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 2011 年 7 月 22 日起
至 2013 年 10 月 30 日止。

(二)监事会成员

龚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39 岁,大专学历,曾任广东长青(集
团)有限公司文员、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任职本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任期自 2010 年 10 月 31 日起至 2013 年 10 月 30
日止。
钟佩玲,中国香港籍,女,46 岁,高中学历,助理会计师。曾任中山市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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榄镇永宁中学教师、中山市长青气具阀门有限公司出纳、会计。现任中山市长青
气具阀门有限公司财务科长及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本公司监事任期自
2010 年 10 月 31 日起至 2013 年 10 月 30 日止。
李小芸,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34 岁,大专学历,曾任广东长青
(集团)有限公司文员、办公室科长、经理助理、副经理、秘书等,现任本公司
法务部副经理及本公司监事。任职本公司监事任期自 2011 年 8 月 10 日起至 2013
年 10 月 30 日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

麦正辉,本公司董事、总裁,简历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一、(一)董
事会成员”。
张蓐意,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简历见本招股说明
书“第八节、一、(一)董事会成员”。

(四)核心技术人员

谢世文,中国国籍,男,46 岁,大学本科,动力机械工程师。曾任广西柳
州市国营 434 厂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广东中山市隆都发电厂有限公司工程师、
技术副部长、技术部长、副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环保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兼技术
部部长。主要科研成果包括:“垃圾焚烧发电厂智能化控制管理成套装置”专利
(专利号:ZL 200520065334.3)的发明人之一;“垃圾焚烧发电厂尾气处理系统
设备”专利(专利号:ZL 200520064547.4)的发明人之一;《垃圾焚烧发电厂尾
气处理系 统设备 》( Q/CQ02-2007)、《 垃圾 焚烧发电 厂智能 控制 系统设备》
(Q/CQ01-2007)等企业标准的主要起草人。
夏国平,中国国籍,男,44 岁,大学本科,工程师。曾任中山市英霸燃器
具公司工程师、中山骏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现任中山骏伟技术制品
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主要科研成果包括:主持了“一种户外取暖器”等 10 个
实用新型专利产品及“便携式烤炉”等 11 个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研发。
张吉祥,中国国籍,男,48 岁,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天津鼎牌热
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兼热能设备分行厂长、任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
有限公司技术总监。现任本公司厨卫事业部技术总监。主要科研成果包括: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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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种燃烧器”等 8 个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研发。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1、董事提名和选聘情况
经公司发起人提名,并经公司 2007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创立大会审议通过,
选举何启强、麦正辉、张蓐意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选举竹立家、朱红军、
徐海云、李边卓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选举何启强为公司董事长。
2009 年 6 月 15 日,根据公司股东提名,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补李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增选李明为独立董事。

2010 年 10 月 31 日,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选举何启强、麦正辉、张

蓐意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选举的议

案》,选举竹立家、徐海云、朱红军、李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何启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董事长。

2011 年 7 月 22 日,根据公司股东提名,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增补王建增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增选王建增为独立董事。
2、监事提名和选聘情况
经公司发起人提名,并经公司 2007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创立大会审议通过,
选举文树根、麦正兴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 2007 年 10 月 22
日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钟佩玲共同组成第一届监事会。
2007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文树根为公司监事
会主席。
2009 年 6 月 15 日,根据公司股东提名,公司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增补龚韫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增选龚韫女士为公司监事。同日,
第一届监事会选举龚韫女士为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2010 年 10 月 31 日,根据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提名,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龚韫、麦正兴为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 2010 年 10 月 15 日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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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职工代表监事钟佩玲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选举龚韫为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2011 年 8 月 10 日,根据公司股东提名,公司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麦正兴先生请辞及增补李小芸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增选李小芸女士为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和选聘情况
2007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公司董事长何
启强提名,并经董事会决议聘任麦正辉为公司总裁;经公司总裁麦正辉提名,并
经董事会决议聘任张蓐意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2009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经董事长何启强提
名,并经董事会决议聘任朱立新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0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经董事长何启强提
名,并经董事会决议聘任张蓐意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0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公司董事长何
启强提名,并经董事会决议聘任麦正辉为公司总裁,聘任张蓐意为董事会秘书;
经公司总裁麦正辉提名,并经董事会决议聘任张蓐意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

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情况

直接持股数量 直接持股比 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 合并持股比
序号 股东名称
(万股) 例(%) 量(万股) 比例(%) 例(%)

1 何启强 4,218.00 38.00 1,110.00 10.00 48.00

2 麦正辉 4,218.00 38.00 1,110.00 10.00 48.00

3 张蓐意 444.00 4.00 - - 4.00

合 计 8,880.00 80.00 2,220.00 20.00 100.00

上述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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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何启强、麦正辉间接持有股份是通过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持有公
司 20%股份实现的。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除以上持股外,没有通过包
括家属持股、直系亲属持股或其他渠道持有公司股份。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近三年

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增减变动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近三年直接、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没有发生变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

情况

姓 名 被投资企业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 400.00 50.00
何启强
中山市长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00.00 50.00

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 400.00 50.00
麦正辉
中山市长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00.00 50.00

麦正兴 中山市正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53.00 53.0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除上述其他对外投资外,无
其他对外投资。上述对外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2010 年度的薪

酬情况

姓 名 职务 薪酬(万元) 备注

何启强 董事长 36.00 本公司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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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正辉 董事、总裁 36.00 本公司领取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张蓐意 30.00 本公司领取
董事会秘书

竹立家 独立董事 7.20 本公司领取

朱红军 独立董事 7.20 本公司领取

徐海云 独立董事 7.20 本公司领取

李 明 独立董事 7.20 本公司领取

龚 韫 监事会主席 9.15 本公司领取

麦正兴 监事 不领取监事薪酬 -

钟佩玲 职工代表监事 4.74 在创尔特领取

谢世文 核心技术人员 20.52 在中山环保领取

夏国平 核心技术人员 10.91 在创尔特领取

张吉祥 核心技术人员 15.30 本公司领取


注:独立董事李明先生已于 2011 年 4 月 28 日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公司
监事麦正兴先生已于 2011 年 7 月 20 日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除以上所列收入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在公
司及关联企业享受其他待遇,也没有制定退休金计划。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姓 名 兼职单位 职 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 董事长 控股子公司

中山骏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全资子公司

何启强 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 董事长 控股子公司

沂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全资子公司

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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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全资子公司

中山市长青气具阀门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全资子公司

名厨(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全资子公司

荣智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全资二级子公司

中山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股东、同一实际控制人

中山市长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同一实际控制人

广州赢周刊传媒有限公司 董事长 同一实际控制人

江门市长裕纸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同一实际控制人

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 董事 控股子公司

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 董事 控股子公司

麦正辉 名厨(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 全资子公司

荣智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全资二级子公司

广州市赢周刊传媒有限公司 董事 同一实际控制人

中山市长青气具阀门有限公司 监事 全资子公司

张蓐意 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控股子公司

广州市赢周刊传媒有限公司 董事 同一实际控制人

中大股份 独立董事 -

朱红军 紫江企业 独立董事 -

三花股份 独立董事 -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除上述兼职外,无其他兼
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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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

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签署的协议、

作出的承诺

1、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与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签署《劳动合
同》。
2、何启强和麦正辉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1)在处理有关公司
经营发展、且需要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重大事项时应采取一致行
动;(2)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为: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
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表决权时保持充分一致;(3)
如任一方拟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议案时,须
事先与另一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以双方名义共同向股东大
会、董事会提出提案;(4)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有关公司经营发展
的重大事项前须充分沟通协商,就双方行使何种表决权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该
一致意见在股东大会、董事会上对该等事项行使表决权。如果协议双方进行充分
沟通协商后,对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行使何种表决权达不成一致意见,
双方在股东大会、董事会上对该等重大事项共同投弃权票。该协议自双方签署之
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三十六个月届满之日止有效。有效期
满,双方如无异议,自动延期三年。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有关合同、协议及承诺均履行正常,不存
在违约情形。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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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内变动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变动情况

1、2007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选举何启强、麦正辉、张蓐意
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选举竹立家、朱红军、徐海云、李边卓为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何启强为董事长。
2、2008 年 6 月 5 日,由于公司资源综合利用资格由李边卓所在单位负责审
批,不符合独立董事独立原则,李边卓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公司 2008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 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李边卓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3、2009 年 6 月 15 日,公司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李明
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增选李明为独立董事。
4、2010 年 10 月 31 日,公司 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何启强、麦
正辉、张蓐意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竹立家、徐海云、朱红军、
李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何
启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董事长。
5、2011 年 4 月 28 日,由于李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符合财政部发布的《关
于财政部工作人员在企业兼职行为的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李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6、2011 年 7 月 22 日,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补王建增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增选王建增为独立董事。

(二)发行人监事变动情况

1、2007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选举文树根、麦正兴为监事,
与职工代表监事钟佩玲共同组成第一届监事会。同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选举文树根为监事会主席。
2、2009 年 5 月 24 日,文树根因个人原因,向监事会申请辞去监事、监事
会主席职务。
3、2009 年 6 月 15 日,公司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龚
韫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选举龚韫女士为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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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0 年 10 月 31 日,公司 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龚韫、麦正
兴为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钟佩玲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二
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龚韫为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5、2011 年 7 月 20 日,麦正兴因个人原因,向监事会申请辞去监事职务。
6、2011 年 8 月 10 日,公司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监事麦正兴先生请辞及增补李小芸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增选李小芸女士为
公司监事。

(三)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2007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麦正辉为
总裁,聘任张蓐意为副总裁、财务总监。
2、2009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聘任朱立新为
董事会秘书。
3、2009 年 8 月 24 日,朱立新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
职务。
4、2010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聘任张蓐意为
董事会秘书。
5、2010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麦正辉为
总裁,聘任张蓐意为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内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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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要求,制定并实施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
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各项制度。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照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07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创立
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选举了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成员,建立了由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
的公司治理架构。在董事会中,本公司设立了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共四个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
议,保证董事会议事、决事的专业化、高效化。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及各自的议事规则独立有效的运作,无任何违法、违规
的情况发生。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0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经修订并拟在上述后实施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股东大会运行的规定如下:

(一)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股东享有的权利
《公司章程(草案)》第三十一条规定,公司股东应享有下列权利:(1)依
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开、召
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3)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
额行使表决权;(4)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5)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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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6)依照法律、
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有权查阅和复印公司章程、股东名册、
本人持股资料、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司财
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7)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
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8)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
有权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9)法律、法规及本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股东承担的义务
《公司章程(草案)》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司股东应承担下列义务:(1)遵
守公司章程;(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法规规
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
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
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
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
其他义务。

(二)股东大会的职权

《公司章程(草案)》第三十九条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报
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和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拟
发生的交易总额超过 1,000 万元或交易总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 5%以上
的关联交易作出决议;10、审议批准以下重大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
料或者出售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
者租出资产、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债权或债务重组、
资产抵押、委托理财、签订委托或许可协议等交易事项:(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
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
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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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年度相关的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务收入的 5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 300 万元;(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上述 1 至
5 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6)公司发生购买或出售
资产交易时,应当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
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已按照上述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11、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2、修改公司
章程;13、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4、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
四十条规定的担保事项;15、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16、审议股权激
励计划;17、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大会的召开应坚持朴素从简的原则,不得给予出席会议的股
东(或代理人)额外的经济利益。
《公司章程(草案)》第四十条规定,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2、为资产负债
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3、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5、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
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7、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
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
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
过。公司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时,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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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履行能力。

(三)股东大会的主要议事规则

根据《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对股东的出席,议案的提交、审议和表决以及
信息披露等事项作出以下规定:
1、股东大会的召集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四条规定,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
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1)董事人数不足五人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
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情形。董事会应当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六条规定,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
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
当说明理由。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七条规定,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
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
应当征得监事会的同意。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议后10
日内未作出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
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八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
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
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
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董事会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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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
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
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监
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九条规定,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
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十条规定,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
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予配合,董事会应当向监事会或召集股东提供股权登记日
的股东名册。
2、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
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
充通知。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
会将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
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以及为使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
合理判断所需的全部资料或解释。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
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3、股东大会的召开
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地点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
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依照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表决权。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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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拒绝。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
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经理和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
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
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4、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公司章程(草案)》规定: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下列事项由
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1)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2)董事会拟定的
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3)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
方法;(4)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公司年度报告;(6)除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1)公司增加
或者减少注册资本;(2)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3)公司章程的修改;
(4)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 30%的;(5)股权激励计划;(6)发行债券;(7)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
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
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
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
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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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东大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等规定召开并审议相关议案,规范运作,议案内容及决议的签署合法、规
范、有效。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
《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运作规范。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一)董事会的构成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
专业人士。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二)董事会的职权

《公司章程(草案)》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
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
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
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股票、债券
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
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9)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0)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拟订并向股东大会提交有关董事报酬
的数额及方式的方案;(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
改方案;(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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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的主要议事规则

1、董事会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
开一次定期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董事会:(1)代表十
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2)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3)监
事会提议时;(4)董事长认为必要时;(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董事会会议通知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秘书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盖
有董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
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经理。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
应记录。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
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3.董事会的召开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列席董事
会会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董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
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
会会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
联董事代为出席;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2)独立董事不得委
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非独立董事也不得接受独立董事的委托;(3)董事不得
在未说明其本人对提案的个人意见和表决意向的情况下全权委托其他董事代为
出席,有关董事也不得接受全权委托和授权不明确的委托;(4)一名董事不得接
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董事也不得委托已经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
出席。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
经召集人(主持人)、提议人同意,也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
表决等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非以现场方式召开的,以视频显示在场的董事、在电话会议中发表意见的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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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规定期限内实际收到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有效表决票,或者董事事后提交的
曾参加会议的书面确认函等计算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
4、董事会会议表决
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董事进行表决。会议表
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董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
弃权。与会董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
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有关董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
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
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
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四)董事会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
开 10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自 2007 年 10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成立以
来,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程序均遵守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章程(草案)》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保证了公司监事
会的规范有效运作。

(一)监事会的构成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股东代表监事 2 名和职
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
产生。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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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的职权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
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
《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5)向股东
大会提出提案;(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提起诉讼。

(三)监事会的主要议事规则

1、监事会的召集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
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任何监事
提议召开时;(2)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各种
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3)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
劣影响时;(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5)《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监事会会议通知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盖有监事会印
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
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
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3、监事会的召开
监事会会议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紧急情况下,监事会会议可以通讯方式进
行表决,但监事会召集人(会议主持人)应当向与会监事说明具体的紧急情况。
在通讯表决时,监事应当将其对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票意向在签字确认后传
真至监事会办公室。监事不应当只写明投票意见而不表达其书面意见或者投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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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4、监事会决议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监事会形成决
议应当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

(四)监事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规定召开并审议相关议案,规范运作。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独立董事情况

2007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选举竹立家先生、徐海云先生、
李边卓先生、朱红军先生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其中朱红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达到董事总人数的 1/3。
2008 年 6 月 5 日,由于公司资源综合利用资格、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减
免由独立董事李边卓所在单位负责审批,不符合独立董事独立原则。因此,李边
卓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
2009 年 6 月 15 日,公司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李明先
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增选李明为独立董事。
2010 年 10 月 31 日,公司 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竹立家、徐海云、
朱红军、李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1 年 4 月 28 日,由于李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符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
财政部工作人员在企业兼职行为的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李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11 年 7 月 22 日,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补王建增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增选王建增为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履行职权的制度安排

为保证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制定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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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其中对独立董事的任职
条件、权责范围等做出相应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
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2、具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3、具备公司运作的基
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4、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赋予的董事的职权以外,公司赋予独立董事一下特别职权:1、重大关联
交易(指公司拟与管理人达成的总额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 5%的关联交
易)应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
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2、向董事提议聘用或解
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提议召开董事;5、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6、可以再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
投票权。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权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
立意见:1、提名、任免董事;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4、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本公司现
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 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及
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5、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
项;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独立董事实际发挥作用的情况

自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以来,独立董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促进
公司规范性运作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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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董事会秘书制度安排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
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二)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
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2、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
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
的信息沟通;3、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4、负
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报告并公告;5、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所有问询;6、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
规、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
利和义务;7、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
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予以提醒并
立即如实地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8、《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 4 个专业委员会,分别负
责公司的战略设计、审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推选、管理与考核。各专业委
员会的设立情况及相应议事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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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战略委员会

人员组成:战略委员会由何启强、麦正辉、张蓐意、竹立家、徐海云组成,
其中竹立家、徐海云为独立董事,竹立家担任召集人。
职责权限: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对公司章
程规定必须经董事会批准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融资方案及发展战略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3、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4、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
行检查;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议事规则:委员会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公
司董事长、委员会召集人或两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委员会会议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每名委员享
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

人员组成:审计委员会由何启强、王建增、朱红军等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王
建增、朱红军为独立董事,朱红军为召集人。
职责权限: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
及其实施;3、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5、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公司董事长、委员会召集人或两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委员会会
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每名委员
享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三)提名委员会

人员组成:提名委员会由张蓐意、徐海云、朱红军等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徐

海云、朱红军为独立董事,徐海云为召集人。
职责权限: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
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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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向董事提出建议;3、广泛搜寻合格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4、对董
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临时会议由提名委员会委员提起召开。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
方可举行。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每名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决议须经
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

人员组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麦正辉、竹立家、王建增等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竹立家、王建增为独立董事,王建增为召集人。
职责权限:1、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
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2、薪酬计划或
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
方案和制度等;3、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进行年
度绩效考评;4、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
事宜。
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
开一次。临时会议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起召开。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
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每名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七、子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是一家控股型公司,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于子公司,为加强公司对子公
司的管理,规范公司运作机制,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确保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并分别在 2010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董事会第一届第七次会议和 2010 年 4 月 10 召开的 2009 年年度
股东大会上予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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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子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
督、考核等职能。子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或其他重大会议时,会议通知和议
题须在会议召开 20 日前报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审核判断所议事项是否
须经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由董事会秘书审核是
否属于应披露的信息。子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时,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委托的
人员作为股东代表参加会议。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向子公司推荐董事、监事。由公司推荐的董事原则
上应占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或者通过股东大会能够实际控制子公司的董
事会。
第九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子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子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1、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设置由子公司章程规定,并经
子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决定须在任免后两个
工作日内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备案。2、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由公司委派,接受公
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同时需向公司财务部及公司汇报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委派、推荐的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每年向公
司提交书面述职报告。
第十二条:子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应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人力资源主管
由公司委派或推荐的人担任。
第二十六条: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擅自进行对外担保、对外借款、对
外投资、收购兼并、资产抵押、资产处置、合并、分立、增加、减少注册资本、
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上述重大事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等
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进行委托理财、股票、利率、
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的投资。
第二十七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适用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子公司应
严格控制与关联方之间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往来,避免发生任何非经营占用的
情况。如发生异常情况,公司审计部应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的措施。因
上述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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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子公司关于强制分红的相关规定

1、创尔特
2010 年 5 月 12 日,创尔特董事会做出决议,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合资合同,
增加相应条款“公司每年分红比例不得低于 70%”。
2010 年 5 月 27 日,中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下发《关于合资经营企业创
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变更的批复》(中外经贸资字[2010]487 号),
同意章程、合资合同相应变更。
2010 年 6 月 18 日,中山市工商局同意对该项章程修正案予以备案登记。
2、气具阀门
2010 年 5 月 12 日,气具阀门股东做出决定,在公司章程中增加相应条款“按
公司法规定提取了相关的法定公积金后,公司每年分红比例不得低于 70%”。
2010 年 5 月 27 日,中山市工商局同意对该项章程修正案予以备案登记。
3、骏伟金属
2010 年 5 月 12 日,骏伟金属股东做出决定,在公司章程中增加相应条款“按
公司法规定提取了相关的法定公积金后,公司每年分红比例不得低于 70%”。
2010 年 5 月 27 日,中山市工商局同意对该项章程修正案予以备案登记。
4、江门活力
2010 年 5 月 12 日,江门活力股东作出决定,在公司章程和合同均增加相应
条款“公司每年分红比例不得低于 70%”。
2010 年 7 月 29 日,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意对该项章程修正案予以备案
登记。
5、中山环保
2010 年 5 月 12 日,中山环保股东股份公司与博能科技同意修订公司章程、
合资合同,增加相应条款“公司每年分红比例不得低于 70%”。
2010 年 5 月 27 日,中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下发《关于合资经营企业长
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变更的批复》(中外经贸资字[2010]488 号),同
意章程、合资合同相应变更。
2010 年 6 月 18 日,中山市工商局同意对该项章程修正案予以备案登记。
6、沂水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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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7 月 29 日,沂水环保股东做出决定,在公司章程中增加相应条款“依
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公司税后利润在依法弥补上一年度亏
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后,每年分红比例不得低于 70%”。
2010 年 8 月 4 日,沂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意对该项章程修正案予以备案
登记。
7、明水环保
2010 年 6 月 20 日,明水环保股东做出决定,在公司章程中增加相应条款“按
公司法规定,提取了相关法定公积金后,公司每年分红比例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
利润的 70%”。
2010 年 6 月 23 日,明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意对该项章程修正案予以备案
登记。
8、名厨香港
2010 年名厨香港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每年分红比例不得低于 70%,2010
年名厨香港全资控股股东广东长青同意名厨香港董事会每年分红 70%的决定。
9、鱼台环保
经本公司批准的鱼台环保章程中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
后利润,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红利,每年分红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
70%。


八、最近三年内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

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制度。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
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来不存在违法
违规行为,也不存在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九、最近三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最近三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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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三年对外担保情况

本公司的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最近三年不存
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十、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评估意见

(一)自我评估意见

管理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自查和评估后认为:本公司内控制度基
本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且能够得到有效实施,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
的健康开展,能够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并能较好地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控制活动未存在重
大缺陷、重大问题和重大异常事项,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健全且执行有效的。
随着管理的不断深化,公司将进一步对内部控制制度给予补充和完善,使之始终
适用公司发展的需要。

(二)注册会计师的审核意见

2011 年 7 月 31 日,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的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出具了沪众会字(2011)第 4420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报告的结论
性意见为:“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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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财务会计数据及相关分析说明反映了本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除 2010 年 1-6 月相关财务数
据引自申报会计师出具的沪众会字(2010)第 3300 号《审计报告》外,非经特
别说明,均引自申报会计师出具的沪众会字(2011)第 4418 号《审计报告》。
投资者欲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会计政策等进行更详细的了解,
应当认真阅读备查文件——《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一、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3,507,401.69 94,839,836.69 92,195,065.49 60,257,535.5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10,839,797.93 2,438,183.79 6,000,000.00 1,764,620.63
应收账款 111,949,239.82 67,691,934.25 32,762,159.44 80,884,880.26
预付款项 9,860,414.64 10,081,458.39 4,551,919.41 7,509,647.84
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其他应收款 34,934,921.67 14,791,323.26 4,661,828.31 6,427,744.63
存货 223,435,344.23 150,426,269.76 98,483,119.64 136,210,229.63
一年内到期的非
- - - -
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4,873,415.09 - - -
流动资产合计 529,400,535.07 340,269,006.14 238,654,092.29 293,054,658.5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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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439,305,462.05 258,929,022.99 264,974,068.75 121,177,265.77
在建工程 88,694,625.32 177,003,199.83 52,657,303.15 159,905,087.88
工程物资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无形资产 335,511,434.04 348,397,144.88 346,488,707.72 373,721,785.86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4,430,096.87 2,451,746.15 2,408,369.03 1,815,044.10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867,941,618.28 786,781,113.85 666,528,448.65 656,619,183.61
资产总计 1,397,342,153.35 1,127,050,119.99 905,182,540.94 949,673,842.1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05,774,868.70 205,424,850.00 169,043,220.83 152,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72,725,632.60 87,350,274.61 44,146,315.10 -
应付账款 214,849,434.56 144,381,481.70 125,684,915.57 178,689,943.76
预收款项 8,178,707.90 5,714,178.68 7,768,931.79 5,120,557.02
应付职工薪酬 9,599,121.19 9,971,890.42 7,146,384.77 7,460,166.77
应交税费 7,165,451.52 6,056,362.80 5,216,868.30 8,641,814.94
应付利息 1,010,238.00 487,716.03 372,143.17 428,938.47
应付股利 - - - 1,730,000.00
其他应付款 42,747,137.70 7,292,798.44 12,349,321.46 59,564,551.51
一年内到期的非
26,096,278.00 26,326,067.00 26,677,712.00 23,045,380.00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688,146,870.17 493,005,619.68 398,405,812.99 436,681,352.4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41,463,134.00 194,442,151.00 145,705,045.17 164,401,550.00
应付债券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专项应付款 2,000,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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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负债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899,081.96 1,204,288.63 708,482.86 519,192.64
其他非流动负债 4,135,500.00 4,287,000.00 4,590,000.00 4,413,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48,497,715.96 199,933,439.63 151,003,528.03 169,333,742.64
负债合计 936,644,586.13 692,939,059.31 549,409,341.02 606,015,095.11
股东权益
股本(或实收资
111,000,000.00 111,000,000.00 111,000,000.00 111,000,000.00
本)
资本公积 16,704,771.24 16,704,771.24 16,704,771.24 19,414,450.41

减:库存股 - - - -

盈余公积 10,608,535.91 10,608,535.91 10,173,729.81 448,430.05
未分配利润 238,030,333.91 208,380,539.34 141,131,702.87 77,562,711.68
外币报表折算差
-724,108.73 -401,179.31 -388,269.63 -385,367.67

归属于母公司股
375,619,532.33 346,292,667.18 278,621,934.29 208,040,224.47
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85,078,034.89 87,818,393.50 77,151,265.63 135,618,522.53
股东权益合计 460,697,567.22 434,111,060.68 355,773,199.92 343,658,747.00
负债和股东权益
1,397,342,153.35 1,127,050,119.99 905,182,540.94 949,673,842.11
总计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330,317.83 11,287,321.41 12,177,805.43 11,127,794.28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账款 - - - -
预付款项 - - - -
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其他应收款 75,460,285.96 88,500,895.62 52,091,960.05 33,168,133.02
存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 - - -
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 - - -
流动资产合计 79,790,603.79 99,788,217.03 64,269,765.48 44,295,927.30
非流动资产: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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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401,674,308.12 400,674,308.12 330,674,308.12 239,342,654.53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 - - -
在建工程 - - - -
工程物资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无形资产 - - - -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401,674,308.12 400,674,308.12 330,674,308.12 239,342,654.53
资产总计 481,464,911.91 500,462,525.15 394,944,073.60 283,638,581.83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 - - -
预收款项 - - - -
应付职工薪酬 220,079.81 - - -
应交税费 162,572.19 31,983.55 25,281.04 31,097.46
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 - -
其他应付款 202,604,958.60 265,296,260.10 164,132,572.02 150,074,261.3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 - - -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202,987,610.60 265,328,243.65 164,157,853.06 150,105,358.8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专项应付款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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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合计 202,987,610.60 265,328,243.65 164,157,853.06 150,105,358.85
股东权益
股本(或实收资本) 111,000,000.00 111,000,000.00 111,000,000.00 111,000,000.00
资本公积 16,637,673.88 16,637,673.88 16,637,673.88 16,637,673.88
减:库存股 - - - -
盈余公积 10,608,535.91 10,608,535.91 10,173,729.81 448,430.05
未分配利润 140,231,091.52 96,888,071.71 92,974,816.85 5,447,119.05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78,477,301.31 235,134,281.50 230,786,220.54 133,533,222.98
者权益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
481,464,911.91 500,462,525.15 394,944,073.60 283,638,581.83


(二)利润表

1、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一、营业收入 526,080,726.06 941,374,164.79 859,039,350.68 843,952,505.04
减:营业成本 416,376,631.90 732,007,137.23 676,066,440.57 682,536,575.08
营业税金及附加 2,747,598.64 1,500,076.61 401,638.91 292,381.21
销售费用 26,213,706.89 51,509,766.08 42,926,400.50 38,473,569.95
管理费用 34,374,861.21 62,438,694.17 53,752,475.35 41,598,952.33
财务费用 10,246,403.42 20,993,536.24 18,929,954.39 21,643,904.82
资产减值损失 5,044,855.90 2,593,332.57 3,793,949.54 2,409,857.0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 - - 172,836.90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的 - - - -
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31,076,668.10 70,331,621.89 63,168,491.42 57,170,101.46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8,684,050.53 18,611,817.39 27,194,490.53 20,479,948.80
减:营业外支出 125,191.76 546,418.62 320,174.47 2,919,893.0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103,077.05 126,086.03 130,652.97 1,133,371.75
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以
39,635,526.87 88,397,020.66 90,042,807.48 74,730,157.19
“-”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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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所得税费用 5,980,815.64 10,046,250.22 10,393,954.53 8,108,884.4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33,654,711.23 78,350,770.44 79,648,852.95 66,621,272.70
“-”号填列)
其中:同一控制合并于
公司合并日前实现的 - - - -
净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29,649,794.57 67,683,642.57 73,294,290.95 46,849,290.14
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4,004,916.66 10,667,127.87 6,354,562.00 19,771,982.56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67 0.61 0.660 0.422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67 0.61 0.660 0.422
六、其他综合收益 -322,929.42 -12,909.68 -2,901.96 -278,765.34
七、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29,326,865.15 67,670,732.89 73,291,388.99 46,570,524.80
权益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4,004,916.66 10,667,127.87 6,354,562.00 19,771,982.56
合收益总额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一、营业收入 - - - -
减:营业成本 - -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 - -
销售费用 - - - -
管理费用 1,750,272.54 2,821,433.98 2,826,853.22 2,562,762.89
财务费用 -441.70 7,895.73 -11,996.61 -6,458.54
资产减值损失 7,900.67 43,609.33 7,914.76 25,156.0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 - - -
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45,161,737.38 4,922,000.00 86,073,211.93 5,094,836.90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 -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43,404,005.87 2,049,060.96 83,250,440.56 2,513,376.47
号填列)

1-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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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营业外收入 68,000.00 2,299,000.00 14,002,557.00 1,970,924.00
减:营业外支出 - -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以“-”
43,472,005.87 4,348,060.96 97,252,997.56 4,484,300.47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28,986.06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43,343,019.81 4,348,060.96 97,252,997.56 4,484,300.47
号填列)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90 0.039 0.876 0.04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90 0.039 0.876 0.040
六、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43,343,019.81 4,348,060.96 97,252,997.56 4,484,300.47
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 - - -
益总额

(三)现金流量表

1、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523,303,472.26 979,777,195.94 966,371,847.34 892,456,146.30
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17,040,342.08 25,364,534.89 12,290,559.53 12,538,477.5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9,678,314.51 24,789,897.78 17,051,883.48 7,400,214.31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0,022,128.85 1,029,931,628.61 995,714,290.35 912,394,838.1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428,018,998.50 686,535,067.87 596,974,026.51 690,131,676.32
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65,230,094.34 107,371,706.13 84,959,753.09 73,614,205.47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4,124,245.99 35,690,374.80 34,184,316.24 31,409,592.8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36,454,085.50 74,852,638.07 70,564,705.65 93,965,639.57
关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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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53,827,424.33 904,449,786.87 786,682,801.49 889,121,114.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805,295.48 125,481,841.74 209,031,488.86 23,273,723.95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30,156.44 1,078,998.63 453,912.44 967,846.20
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 - - 2,734,009.25
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 - - -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156.44 1,078,998.63 453,912.44 3,701,855.4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96,147,187.25 176,778,283.39 106,153,753.23 86,649,798.43
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33,601,121.64 1,255,521.07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 33,601,121.64 1,255,521.07
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 - - -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6,147,187.25 176,778,283.39 139,754,874.87 87,905,319.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96,117,030.81 -175,699,284.76 -139,300,962.43 -84,203,464.05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312,633,405.28 596,348,670.00 329,549,866.99 208,658,389.8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 - - -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2,633,405.28 596,348,670.00 329,549,866.99 208,658,389.8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64,283,386.58 511,581,580.00 327,570,818.99 162,807,436.14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
19,760,127.41 18,721,087.24 52,955,832.99 22,470,983.08
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 - - -
关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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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4,043,513.99 530,302,667.24 380,526,651.98 185,278,419.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28,589,891.29 66,046,002.76 -50,976,784.99 23,379,970.66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
- - - -
响额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28,667,565.00 15,828,559.74 18,753,741.44 -37,549,769.44
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
94,839,836.69 79,011,276.95 60,257,535.51 97,807,304.95
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123,507,401.69 94,839,836.69 79,011,276.95 60,257,535.51
物余额

2、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 - - -
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13,106,013.50 103,473,245.34 28,082,185.66 23,867,244.57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106,013.50 103,473,245.34 28,082,185.66 23,867,244.5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 - - -
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1,326,838.09 2,463,987.64 2,645,796.14 2,266,656.80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8,986.06 13,793.90 20.00 20.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62,768,930.31 36,798,875.82 19,127,916.71 21,712,621.57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224,754.46 39,276,657.36 21,773,732.85 23,979,298.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51,118,740.96 64,196,587.98 6,308,452.81 -112,053.80
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2,734,009.25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
45,161,737.38 4,922,000.00 86,073,211.93 9,844,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 - -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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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和其他营业单
- - - -
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 - - -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161,737.38 4,922,000.00 86,073,211.93 12,578,009.2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00,000.00 70,000,000.00 91,331,653.59 4,255,521.07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1,000,000.00 70,000,000.00 91,331,653.59 4,255,521.07
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 - - -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00,000.00 70,000,000.00 91,331,653.59 4,255,521.0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4,161,737.38 -65,078,000.00 -5,258,441.66 8,322,488.18
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28,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 - - -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8,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 9,072.00 - -
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 - - -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009,072.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9,072.00 - -
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 - - -
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6,957,003.58 -890,484.02 1,050,011.15 8,210,434.38
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
11,287,321.41 12,177,805.43 11,127,794.28 2,917,359.90
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4,330,317.83 11,287,321.41 12,177,805.43 11,127,794.28
物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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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意见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本公司的委托,对本公司 2008 年
12 月 31 日、2009 年 12 月 31 日、2010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1 年 6 月 30 日的资
产负债表以及 2008 年度、2009 年度、2010 年度及 2011 年 1-6 月的利润表、股
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申报会计师出具了“沪
众会字(2011)第 441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申报会计师认为:广
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
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 12 月 31 日、2009
年 12 月 31 日、2010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1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08 年
度、2009 年度、2010 年度及 2011 年 1-6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
制本财务报表。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情况
实收资本 实际投资 权益比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万元) 额(万元) 例(%)
1 创尔特 中山小榄 燃气具产品生产销售 6,652 6,652 100
2 中山环保 中山南朗 生物质发电 11,660 8,745 75
3 沂水环保 山东沂水 生物质发电 7,000 7,000 100
4 明水环保 黑龙江明水 生物质发电 7,100 7,100 100
5 江门活力 广东江门 燃气具产品生产销售 5,000 2,550 51
6 气具阀门 中山小榄 燃气具产品生产销售 232 232 100
7 名厨香港 香港九龙 贸易 300 万美元 300 万美元 100
8 骏伟金属 中山阜沙 燃气具产品生产销售 496.74 496.74 100
9 荣智集团 香港 贸易 100 港元 100 港元 100
10 鱼台环保 山东鱼台 生物质发电技术的研发 100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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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未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情况
(1)河源环保
2007 年 4 月,公司与新产业共同投资设立了河源环保,河源环保注册资本
2,500 万元,实收资本 500 万元,其中公司实缴出资 375 万元,占实收资本的 75%;
新产业实缴出资 125 万元,占实收资本的 25%。经营范围为河源市区生活垃圾卫
生填埋处理、环保技术开发及咨询、垃圾处理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河源环保设立后一直未投产运营,于 2007 年 12 月 28 日经股东会决议
清算注销,2008 年 7 月 11 日经河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销。因此,报告期
内,未将河源环保纳入合并范围。
(2)广灵环保
2008 年 3 月,公司与山西省广灵县地方国营电厂共同投资设立了广灵环保,
广灵环保注册资本 100 万元,实收资本 100 万元,其中公司实缴出资 90 万元,
占实收资本的 90%;山西省广灵县地方国营电厂实缴出资 10 万元,占实收资本
的 10%。经营范围为筹建。2008 年 7 月 29 日,公司分别与山西省广灵县地方国
营电厂、广灵县金地果菜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广灵县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协议》,公司将所持广灵环保 80 万元出资转给山西省广灵县地方国营电厂、
10 万元转让给广灵县金地果菜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
广灵环保出资,因此,报告期内,未将广灵环保纳入合并范围。
3、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发生变更情况
(1)通过设立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2008 年,公司投资设立沂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009 年,公司投资设立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011 年,公司投资设立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2010 年,名厨香港新购入荣智集团,并将其纳入 2010 年度合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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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确认和计量的方法

收入的金额按照本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已收或应
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按扣除商业折扣、销售折让及销售退回
的净额列示。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且满足下
列各项经营活动的特定收入确认标准时,确认相关的收入。
1、销售商品
商品销售在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买方,本公司不再对该
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
且与销售该商品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
提供的劳务在同一会计年度开始并完成的,在劳务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取
得收取价款的证据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会计年
度的,在劳务合同的总收入、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与交易相关的价
款能够流入,已经发生的成本和为完成劳务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长期合同工程在合同结果已经能够合理地
预见时,按结账时已完成工程进度的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的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
够流入企业,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4、具体收入确认方法
(1)外销燃气具及其配套产品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并开具《广东省出口商品统
一发票》时确认收入。
(2)内销燃气具及其配套产品
取得收货人签收的《出仓单》,并开具发票时确认收入。
(3)电力销售、垃圾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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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销售:取得所在地电网公司出具的《电费计算单》,并在开具发票时确
认收入。
垃圾处理费:取得中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出具的《垃圾处理费用支付确认表》
时确认收入。


(二)金融工具的核算方法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
权利终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
2、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
于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持有目的为短期内
出售的金融资产,该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2)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
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等。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及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 12 个月内将出售的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4)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
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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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金融资产的计量
金融资产于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
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
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当
某项金融资产收取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与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
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至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
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成本计量;应收款项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
以摊余成本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在处置时产生的
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计入股东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直接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
动累计额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利
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
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
4、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
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
5、金融负债的计量
金融负债于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
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
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且
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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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6、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
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
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
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
等。
7、金融资产减值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
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
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
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
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
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或非暂时性下降,原直接计入
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
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
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
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在活跃市场
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如果在
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8、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注:指单项金额在人民币 100 万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款
元以上的应收款项),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
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所有款项时,确认相应的坏账准备。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款 根据该款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独

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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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账龄
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
账龄组合
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年度
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年度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款项性质特征
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
性质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年度各项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年度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性质组合 个别认定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依据和方法: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1

1-2 年(含 2 年) 10 1

2-3 年(含 3 年) 50 1

3 年以上 100 1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
项坏账准备的确定依据、计提方法:
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当存在客观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所有款项时,确认
的理由
相应的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 根据该款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独进行

法 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三)存货的核算方法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在资产
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列示。
2、发出存货的计量方法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
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 用。周转材料系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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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自制及外购模具,自投入使用起按预计可使用次数分次记入成本费用,低值易
耗品在领用时采用一次性转销法核算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
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
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四)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
非暂时性的,认定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
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
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认定为非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通过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
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
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
成本之和。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也计入企业合并成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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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
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
投资成本。
②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③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
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④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
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
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
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
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⑤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
确定。
2、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收益确认方法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
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
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
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
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
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
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
包含在初始投资成本中;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且经复核两者差额仍存在时,该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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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股权投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
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
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公司负有承担额外
损失义务且符合或有事项准则所规定的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投资损失
和预计负债。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公司按照持股比例
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直接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
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公司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
司与被投资单位之间的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在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的权益
范围内予以抵销,惟该交易所转让的资产发生减值的,则相应的未实现损益不予
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
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则视为与其他方对
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
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则视为对被投资单位
施加重大影响。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
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高于按照类似投资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
定的现值,确认该项投资存在减值。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以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当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低于可收
回金额时,确认该项投资存在减值。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的,其账面价值
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
净额与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五)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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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
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的计量和后续计量
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
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
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
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
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
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方法、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折旧率
类 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54 0-10 2-10
机器设备 5-20 3-10 8-18
运输工具 5-12.5 3-10 8-18
电子及办公设备 3-10 0-10 9-32
注: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厨香港在香港有一处房产,折旧年限为 54 年。

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
核并作适当调整。
4、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当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
现值均低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时,确认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固定资产存在减
值迹象的,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
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
定。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固定资产,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
金额列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六)在建工程的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费用、其他为使在建工
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
所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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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七)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通过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取得的
资产等。无形资产以实际成本计量。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 50 年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
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专利权按法律规定的有
效年限 10 年平均摊销。通过 BOT 方式取得的资产自购入日起,在运营期限(自
购入日起至特许权协议规定移交日止)与预计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
摊销。
当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
现值均低于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时,确认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无形资产存在减
值迹象的,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
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
定。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
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八)资产减值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
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
资性房地产及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
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
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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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核算方法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之固定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
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
门借入的款项)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
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确定应予资本
化的利息金额;一般借款则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
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
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
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
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借
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
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
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
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
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
额,在股东权益中以单独项目列示。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现金流量表中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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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汇率变动对现金
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十一)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
政府作为公司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
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
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
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
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
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
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十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包括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
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
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
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
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
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予以确认。但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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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不予确认。

(十三)主要税种、税率及主要优惠政策

1、流转税税率及主要优惠政策
(1)流转税税率及纳税基数


税 目 计税基数 税(费)率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
增值税 17%
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营业税 应纳税营业额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纳增值税、营业税 5%、7%
教育费附加 应缴纳增值税、营业税 5%
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按房屋原值的 70%为计税基数 1.2%
房产税
从租计征的,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缴 12%

(2)流转税税收优惠
①中山环保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电力,被认定为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
项目,按照《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1]198 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的规定,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的电力享受增值
税即征即退政策。2008 年度、2009 年度、2010 年度及 2011 年 1-6 月,公司享受
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收到金额分别为 6,187,167.41 元、5,427,687.54 元、6,797,457.31
元及 1,220,803.35 元。
②中山环保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电力。根据国税函[2005]1128 号《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垃圾处置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相关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垃
圾处置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对其处置垃圾取得的垃圾处置费,不征收营
业税。
③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鱼台环保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的增值税率。
④江门活力、创尔特、中山环保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原免征城市建设维护
税和教育费附加。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
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 号)规定,自 2010 年 12 月 1 日起,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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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企业所得税税率及优惠政策
(1)所得税税率及计税基数
税 目 年份 计税基数 税(费)率
企业所得税(不含
报告期内 应纳税所得额 25%
境外子公司)

(2)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报告期内,公司及合并子公司适用具体所得税税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公司 25% 25% 25% 25%

创尔特 25% 15% 12.50% 12.50%
上半年 12.5%,下
骏伟金属 25% 25% 12.50%
半年 25%
江门活力 12.50% 12.50% 12.50% 0%

中山环保 12% 11% 10% 0%

气具阀门 25% 25% 25% 25%

名厨香港 16.50% 16.50% 16.50% 16.50%

沂水环保 25% 25% 25% 25%

明水环保 25% 25% 25% -

荣智集团 16.50% 16.50% - -

鱼台环保 25% - - -

①江门活力系沿海地区生产性中外合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
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原优惠企业所得税率为 24%,且自获利年度起可
以享受两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 2007 年 3 月 16 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以及《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
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法定企业所得税率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调
整至 25%。该子公司自 2007 年进入首个获利年度, 2008 年度、2009 年度、2010
年度及 2011 年 1-6 月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分别为 0%、12.5%、12.5%及 12.5%。
②创尔特系沿海地区生产性中外合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
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原优惠企业所得税率为 24%,且自获利年度起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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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两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 2007 年 3 月 16 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法》(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以及《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
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法定企业所得税率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调整
至 25%。该子公司自 2005 年进入首个获利年度。2008 年度及 2009 年度适用的
企业所得税率分别为 12.5%、12.5%。
2008 年该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至 2010 年,按照企业所得
税法的规定该子公司可享受 15%的优惠所得税税率,因此,2010 年度适用的企
业所得税率为 15%。2011 年 1-6 月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 25%。
③骏伟金属系沿海地区生产性中外合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
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原优惠企业所得税率为 24%,且自获利年度起可
以享受两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 2007 年 3 月 16 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以及《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
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法定企业所得税率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调
整至 25%。该子公司自 2005 年进入首个获利年度。2009 年 7 月该该公司由外商
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终止。该公司
2008 年度、2009 年 1-6 月、2009 年 7-12 月、2010 年度及 2011 年 1-6 月适用的
企业所得税率分别为 12.5%、12.5%、25%、25%及 25%。
④根据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下发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
书(对外经贸资批确粤中<2005>01423 号),子公司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
被认定属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第九类第(一)条第 3 项。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原优惠企业所得税率为 15%,且自
获利年度起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 2007 年 3 月 16 日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以及《国务院关
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 5 年内
企业所得税率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 25%。该子公司自 2007 年进入首个获利年度,
2008 年度、2009 年度、2010 年度及 2011 年 1-6 月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分别为
0%、10%、11%及 12%。
⑤境外子公司名厨(香港)有限公司、荣智集团有限公司主要的经营地在香
港,适用香港利得税, 2008 年度、2009 年度、2010 年度及 2011 年 1-6 月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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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税率均为 16.5%。境外子公司宣告利润分配时,公司需按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
补缴境内企业所得税。
⑥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系生产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根据《关于外
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
[2000]49 号)的有关规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 40%可从购置设备当年比前一
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且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时,未
予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比设备购置的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
抵免,但延续抵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该子公司于 2006 年至 2007 年期间
采购的国产设备,根据中山市国家税务局(中山国税函<2007>561 号)及(中山
国税函<2007>562 号)批复,同意其 2006 年期间购买国产设备投资额(人民币
13,933,854.65 元)的 40%(即 5,573,541.85 元)从 2006 年比 2005 年新增的企业
所得税中抵免;2007 年期间购买国产设备投资额(人民币 62,425,169.71 元)的
40%(即 24,970,067.88 元)从 2007 年比 2006 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自
2007 年进入首个获利年度,2007 年度、2008 年度处于免税期,2009 年度按照适
用税率计算并预缴所得税,自 2009 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起开始使用上述购买国
产设备投资额抵免其当期所得税费用。

(十四)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五、非经常性损益

依据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公
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
如下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
-103,077.05 2,119.10 101,509.04 -920,022.77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1,506,371.87 4,806,938.87 - -
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 7,022,757.00 11,313,547.95 16,262,869.00 4,243,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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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
助除外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
- 28,414.97 - 686,311.63
减值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营业外收支
418,375.47 -47,725.59 5,082,250.48 8,222,247.99
净额

小计 8,844,427.29 16,103,295.30 21,446,628.52 12,232,036.85

减:所得税影响额 1,789,632.11 1,699,702.90 959,699.49 985,223.89

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
7,054,795.18 14,403,592.4 20,486,929.03 11,246,812.96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93,556.12 1,552,416.46 125,188.96 2,760,118.84

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母公司
6,661,239.06 12,851,175.94 20,361,740.07 8,486,694.12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影响数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29,649,794.57 67,683,642.57 73,294,290.95 46,849,290.14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
22,988,555.51 54,832,466.63 52,932,550.88 38,362,596.02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08 年度、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 2011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 18.11%、27.78%、18.99%和 22.47%,虽
然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经营业绩有一定影响,但在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仍然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
法》规定的条件。


六、非流动资产

(一)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期末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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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固定资产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原值为 55,209.89 万元,累计折旧为
11,279.35 万元,固定资产净值为 43,930.5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类别 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值

房屋建筑物 10-54 年 280,407,956.74 43,335,282.55 237,072,674.19

机器设备 5-20 年 242,049,446.77 52,916,733.28 189,132,713.49

运输工具 5-12.5 年 9,263,667.14 5,785,305.72 3,478,361.42

办公设备 3-10 年 20,377,872.63 10,756,159.68 9,621,712.95

合计 552,098,943.28 112,793,481.23 439,305,462.05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暂时闲置或准备处置的固定资产,无融资租
入、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无期末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
定资产。
2011 年 6 月 30 日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较 2010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191,901,708.48 元,增加比例约为 53%,增加主要原因为沂水生物质发电项目主
体工程设备于本期完工结转固定资产。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中净值约为 15,745 万元(原值 18, 469
万元)的房屋建筑物做为公司短期借款的抵押物;公司固定资产中净值约为 451
万元(原值 1,229 万元)的房屋建筑物做为公司长期借款的抵押物。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固定资产于报告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经测试均未
发生减值,故无需就固定资产计提任何减值准备。

(三)在建工程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建工程余额为 8,869.4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工程名称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2011 年 6 月 30 日

低碳产品技改项目 1,697,327.50 251,863.00 1,949,190.50 -

沂水生物质发电项目 136,696,784.79 16,128,445.18 151,076,547.97 1,748,682.00

明水生物质发电项目 38,609,087.54 46,408,338.78 - 85,017,4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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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生物质发电项目 - 466,000.00 - 466,000.00

厂房改造工程 - 1,462,517.00 - 1,462,517.00

合 计 177,003,199.83 64,717,163.96 153,025,738.47 88,694,625.32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在建工程较 2010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88,308,574.51
元,减少比例约为 50%,减少主要原因为沂水生物质发电项目主体工程设备于本
期完工结转固定资产。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在建工程在报告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经测试均未
发生减值,故无需就在建工程计提任何减值准备。

(四)无形资产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摊销年 剩余摊销期
项目 取得方式 原始金额(元) 摊余价值(元)
限(月) 限(月)
中府国用(2010)第 050608 号 置换 4,934,096.99 492 4,392,549.82 438
中府国用(2010)第 050609 号 置换 6,108,027.14 492 5,437,633.93 438
中府国用(2010)第 050610 号 置换 6,362,660.17 492 5,664,319.43 438
中府国用(2010)第 050611 号 置换 10,840,590.70 492 9,650,769.61 438
中府国用(2005)第 06130 号 受让 1,234,985.24 600 778,040.71 378
中府国用(2005)第 06132 号 受让 2,127,924.76 600 1,560,478.15 440
中府国用(2006)第 060193 号 受让 2,600,849.50 600 1,638,530.34 528
中府国用(2005)第易 060031 号 受让 3,228,347.25 600 2,840,951.34 378
沂国用(2009)第 082 号 受让 18,736,140.00 594 18,168,378.24 576
江国用(2002)第 111924 号 受让 7,114,200.00 600 5,628,759.00 461
明国用(2010)第 375 号 受让 10,773,495.00 600 10,558,025.04 588
环保 BOT 项目 投标获得 379,383,120.75 36-240 269,192,998.42 1-185
合计 453,444,437.50 335,511,434.04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形资产中净值约为 2,515 万元(原值 2,825 万
元)的土地使用权做为公司短期借款的抵押物;公司无形资产中净值约为 2,380
万元(原值 2,585 万元)的土地使用权做为公司长期借款的抵押物。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无形资产中净值为
9,795 万元(原值 12,867 万元)的房屋建筑物属于建设经营移交方式 BOT 项目的基
础设施,无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权人承诺自项目建设开始至项目移交日止无偿
提供 22 年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无形资产账面原值较 2009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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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09,635 元,增加原因为沂水环保购买的位于龙家圈乡吴坡村东的土地和明水
环保购买的位于明水镇工农社区十委的土地于 2010 年基本完成三通一平,达到
预计可使用状态,自在建工程结转入无形资产。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无形资产在报告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经测试均未
发生减值,故无需就无形资产计提任何减值准备。
上表中专利权由麦正辉以其持有的室内移动燃气取暖器实用新型专利(专利
号:ZL01209659.8)对公司增资形成,中山市正源资产评估事务所对该专利权价
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正源联评报字[2005]第 035 号《资产评估报告》,采
用的评估方法为收益法,评估价值为 2,512 万元,股东确认的价值为 2,500 万元,
全部计入注册资本。
报告期内无形资产中环保 BOT 项目的明细构成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合计
账面原值:
2008 年 12 月 31 日 128,667,113.15 250,832,895.60 379,500,008.75
本年增加 - - -
本年减少 116,888.00 - 116,888.00
2009 年 12 月 31 日 128,550,225.15 250,832,895.60 379,383,120.75
本期增加 - - -
本期减少 - - -
2010 年 12 月 31 日 128,550,225.15 250,832,895.60 379,383,120.75
本期增加 - - -
本期减少 - - -
2011 年 6 月 30 日 128,550,225.15 250,832,895.60 379,383,120.75
累计摊销:
2008 年 12 月 31 日 13,993,880.00 41,767,514.27 55,761,394.27
本年计提 6,430,971.36 15,440,848.80 21,871,820.16
本年减少 - - -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424,851.36 57,208,363.07 77,633,214.43
本期计提 6,429,735.92 15,440,848.80 21,870,584.72
本期减少 - - -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6,854,587.28 72,649,211.87 99,503,799.15
本期计提 3,215,486.00 7,470,837.18 10,686,323.18
本期减少 -
2011 年 6 月 30 日 30,070,073.28 80,120,049.05 110,190,122.33
账面净值:
2008 年 12 月 31 日 114,673,233.15 209,065,381.33 323,738,6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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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12 月 31 日 108,125,373.79 193,624,532.53 301,749,906.32
2010 年 12 月 31 日 101,695,637.87 178,183,683.73 279,879,321.60
2011 年 6 月 30 日 98,480,151.87 170,712,846.55 269,192,998.42


七、主要债项

(一)银行借款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银行短期借款余额为 30,577.49 万元,一年内
到期的长期借款 2,609.63 万元,长期借款余额 24,146.31 万元。
1、短期借款
贷款单位 余额(万元) 期限(月) 年利率 借款条件 贷款银行
活力 500.00 12 4.78% 抵押、保证担保 中行
创尔特 1,500.00 12 4.78% 抵押、保证担保 中行
创尔特 2,500.00 12 4.78% 抵押、保证担保 中行
活力 1,400.00 12 6.12% 抵押、保证担保 中行
创尔特 1,500.00 12 6.31% 保证担保 兴业
创尔特 1,500.00 12 6.31% 保证担保 兴业
创尔特 3,500.00 12 5.23% 抵押、保证担保 中行
创尔特 1,550.21 3 3.45% 抵押、保证担保 中行
创尔特 1,500.00 12 6.31% 抵押担保 农行
创尔特 1,035.46 3 2.75% 保证担保 工行
创尔特 4,600.00 12 6.31% 保证担保 交行
骏伟 400.00 12 6.31% 保证担保 交行
创尔特 970.74 3 3.00% 保证担保 工行
创尔特 970.74 3 3.00% 保证担保 工行
创尔特 4,200.00 12 6.31% 保证担保 交行
骏伟 250.00 12 6.31% 保证担保 交行
阀门 500.00 12 6.31% 保证担保 交行
创尔特 647.16 3 4.25% 抵押担保 农行
创尔特 647.16 3 4.25% 抵押担保 农行
创尔特 906.02 3 3.00% 保证担保 工行
合 计 30,577.49

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贷款单位 余额(万元) 期限(月) 年利率 借款条件
中山环保 582.13 12 HIBOR+400 抵押/保证/质押
中山环保 99.80 12 HIBOR+400 抵押/保证/质押
中山环保 307.70 12 HIBOR+400 抵押/保证/质押
中山环保 180.00 12 6.12% 抵押/保证/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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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环保 190.00 12 6.12% 抵押/保证/质押
中山环保 120.00 12 6.12% 抵押/保证/质押
中山环保 60.00 12 6.12% 抵押/保证/质押
中山环保 70.00 12 6.12% 抵押/保证/质押
中山环保 45.00 12 6.12% 抵押/保证/质押
中山环保 120.00 12 6.12% 抵押/保证/质押
中山环保 120.00 12 6.12% 抵押/保证/质押
中山环保 120.00 12 6.12% 抵押/保证/质押
中山环保 120.00 12 6.12% 抵押/保证/质押
中山环保 155.00 12 6.12% 抵押/保证/质押
中山环保 120.00 12 6.12% 抵押/保证/质押
中山环保 200.00 12 6.12% 抵押/保证/质押
合 计 2,609.63

3、长期借款
贷款单位 余额(万元) 期限(月) 年利率 借款条件
中山环保 2,303.59 144 HIBOR+400 抵押/保证/质押
中山环保 390.86 144 HIBOR+400 抵押/保证/质押
中山环保 1,521.86 132 HIBOR+400 抵押/保证/质押
中山环保 710.00 144 6.12% 抵押/保证/质押
中山环保 770.00 144 6.12% 抵押/保证/质押
中山环保 470.00 144 6.12% 抵押/保证/质押
中山环保 235.00 144 6.12% 抵押/保证/质押
中山环保 290.00 144 6.12% 抵押/保证/质押
中山环保 195.00 144 6.12% 抵押/保证/质押
中山环保 480.00 144 6.12% 抵押/保证/质押
中山环保 480.00 144 6.12% 抵押/保证/质押
中山环保 480.00 144 6.12% 抵押/保证/质押
中山环保 480.00 144 6.12% 抵押/保证/质押
中山环保 610.00 132 6.12% 抵押/保证/质押
中山环保 540.00 132 6.12% 抵押/保证/质押
中山环保 890.00 132 6.12% 抵押/保证/质押
沂水环保 1,000.00 144 6.12% 抵押/保证/质押
沂水环保 1,500.00 144 6.12% 抵押/保证/质押
沂水环保 1,500.00 144 6.12% 抵押/保证/质押
沂水环保 3,000.00 144 6.12% 抵押/保证/质押
沂水环保 500.00 144 6.12% 抵押/保证/质押
沂水环保 1,000.00 144 6.12% 抵押/保证/质押
沂水环保 1,300.00 144 6.12% 抵押/保证/质押
沂水环保 1,500.00 144 6.12% 抵押/保证/质押
沂水环保 2,000.00 144 6.12% 抵押/保证/质押
合 计 24,1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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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内部人员和关联方的负债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内部人员的负债为应付职工薪酬,具体项目
为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金额为 959.91 万元。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付正升金属 78.20 万元。


八、所有者权益

(一)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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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6 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项 目
外币报表折算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差额
一、上期期末余额 111,000,000.00 16,704,771.24 10,608,535.91 208,380,539.34 -401,179.31 87,818,393.50 434,111,060.68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二、本期期初余额 111,000,000.00 16,704,771.24 10,608,535.91 208,380,539.34 -401,179.31 87,818,393.50 434,111,060.6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 - 29,649,794.57 -322,929.42 -2,740,358.61 26,586,506.54
号填列)
(一)净利润 - - - 29,649,794.57 - 4,004,916.66 33,654,711.23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 -322,929.42 - -322,929.42
上述(一)和(二)小计 - - - 29,649,794.57 -322,929.42 4,004,916.66 33,331,781.81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金额 - - - - - - -
3、其他 - - - - - - -
(四)利润分配 - - - - - -6,745,275.27 -6,745,275.27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2、对所有者的(或股东的分配) - - - - - -6,745,275.27 -6,745,275.27
3、其他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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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4、其他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111,000,000.00 16,704,771.24 10,608,535.91 238,030,333.91 -724,108.73 85,078,034.89 460,697,567.22
2010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项 目
外币报表折算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差额
一、上期期末余额 111,000,000.00 16,704,771.24 10,173,729.81 141,131,702.87 -388,269.63 77,151,265.63 355,773,199.92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二、本期期初余额 111,000,000.00 16,704,771.24 10,173,729.81 141,131,702.87 -388,269.63 77,151,265.63 355,773,199.9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434,806.10 67,248,836.47 -12,909.68 10,667,127.87 78,337,860.76
(一)净利润 - - - 67,683,642.57 - 10,667,127.87 78,350,770.44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 - -12,909.68 - -12,909.68
上述(一)和(二)小计 - - - 67,683,642.57 -12,909.68 10,667,127.87 78,337,860.76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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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金额 - - - - - - -
3、其他 - - - - - - -
(四)利润分配 - - 434,806.10 -434,806.1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434,806.10 -434,806.10 - - -
2、对所有者的(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3、其他 - - - - - - -
(五)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4、其他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111,000,000.00 16,704,771.24 10,608,535.91 208,380,539.34 -401,179.31 87,818,393.50 434,111,060.68
2009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项 目
外币报表折算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差额
一、上期期末余额 111,000,000.00 19,414,450.41 448,430.05 77,562,711.68 -385,367.67 135,618,522.53 343,658,747.00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二、本期期初余额 111,000,000.00 19,414,450.41 448,430.05 77,562,711.68 -385,367.67 135,618,522.53 343,658,747.0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2,709,679.17 9,725,299.76 63,568,991.19 -2,901.96 -58,467,256.90 12,114,452.92


1-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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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填列)

(一)净利润 - - - 73,294,290.95 - 6,354,562.00 79,648,852.95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 - -2,901.96 - -2,901.96
上述(一)和(二)小计 - - - 73,294,290.95 -2,901.96 6,354,562.00 79,645,950.99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709,679.17 - - - -30,891,442.47 -33,601,121.64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30,891,442.47 -30,891,442.47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金额 - - - - - - -
3、其他 - -2,709,679.17 - - - - -2,709,679.17
(四)利润分配 - - 9,725,299.76 -9,725,299.76 - -33,930,376.43 -33,930,376.43
1、提取盈余公积 - - 9,725,299.76 -9,725,299.76 - - -
2、对所有者的(或股东的分配) - - - - - -33,930,376.43 -33,930,376.43
3、其他 - - - - - - -
(五)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4、其他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111,000,000.00 16,704,771.24 10,173,729.81 141,131,702.87 -388,269.63 77,151,265.63 355,773,199.92

2008 年度
项 目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1-1-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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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币报表折算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差额
一、上期期末余额 111,000,000.00 19,414,450.41 - 31,161,851.59 -106,602.33 118,832,061.04 280,301,760.71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二、本期期初余额 111,000,000.00 19,414,450.41 31,161,851.59 -106,602.33 118,832,061.04 280,301,760.7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 448,430.05 46,400,860.09 -278,765.34 16,786,461.49 63,356,986.29
号填列)
(一)净利润 - - - 46,849,290.14 - 19,771,982.56 66,621,272.70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 -278,765.34 - -278,765.34

上述(一)和(二)小计 - - - 46,849,290.14 -278,765.34 19,771,982.56 66,342,507.36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1,255,521.07 -1,255,521.07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1,255,521.07 -1,255,521.07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金额 - - - - - - -

3、其他 - - - - - - -

(四)利润分配 - - 448,430.05 -448,430.05 - -1,730,000.00 -1,73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448,430.05 -448,430.05 -

2、对所有者的(或股东)的分配 - - - - - -1,730,000.00 -1,730,000.00

3、其他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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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4、其他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111,000,000.00 19,414,450.41 448,430.05 77,562,711.68 -385,367.67 135,618,522.53 343,658,747.00




1-1-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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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本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股东姓名或
出资额 出资额 出资额 出资额 出资额
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元) (元) (元) (元) (元)
何启强 42,180,000 38.00% 42,180,000 38.00% 42,180,000 38.00% 42,180,000 38.00%
麦正辉 42,180,000 38.00% 42,180,000 38.00% 42,180,000 38.00% 42,180,000 38.00%
张蓐意 4,440,000 4.00% 4,440,000 4.00% 4,440,000 4.00% 4,440,000 4.00%
新产业 22,200,000 20.00% 22,200,000 20.00% 22,200,000 20.00% 22,200,000 20.00%
合 计 111,000,000 100.00% 111,000,000 100.00% 111,000,000 100.00% 111,000,000 100.00%

在报告期内,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资本公积

单位:元
2011 年 6 月 30 2010 年 12 月 31 2009 年 12 月 31 2008 年 12 月 31
项 目
日 日 日 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16,394,098.03 16,394,098.03 16,394,098.03 19,103,777.20
原制度资本公积转入 310,673.21 310,673.21 310,673.21 310,673.21
合 计 16,704,771.24 16,704,771.24 16,704,771.24 19,414,450.41

2009 年 4 月 28 日,根据创尔特董事会决议及合同、章程修正案,经中山市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准(2009 年 11 月 12 日中外经贸资字<2009>1193 号),博
能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创尔特 26%股权转让给名厨香港。名厨香港及创尔
特在转让基准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同受本公司控制,转让价大于转让基准日对
应所有者权益份额部分人民币 2,709,679.17 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调减资本公积。

(四)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 目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法定盈余公积 10,608,535.91 10,608,535.91 10,173,729.81 448,430.05

2008 年度、2009 年度及 2010 年度公司按母公司当期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
盈余公积,2011 年 1-6 月按照公司章程无需计提盈余公积。



1-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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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 目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调整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208,380,539.34 141,131,702.87 77,562,711.68 31,161,851.59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29,649,794.57 67,683,642.57 73,294,290.95 46,849,290.14
净利润
同一控制下合并影响 - -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34,806.10 9,725,299.76 448,430.05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股权投资差额借方摊销余
- - - -
额摊销
期末未分配利润 238,030,333.91 208,380,539.34 141,131,702.87 77,562,711.68

(六)少数股东权益

单位:元
项 目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博能科技有限公司 46,651,313.17 48,059,819.68 40,771,516.21 90,716,196.67
进伟国际有限公司 - - - 10,628,235.56
永隆国际投资集团有
38,426,721.72 39,758,573.82 36,379,749.42 34,274,090.30
限公司
合计 85,078,034.89 87,818,393.50 77,151,265.63 135,618,522.53


九、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项 目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3,805,295.48 125,481,841.74 209,031,488.86 23,273,723.95
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96,117,030.81 -175,699,284.76 -139,300,962.43 -84,203,464.05
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28,589,891.29 66,046,002.76 -50,976,784.99 23,379,970.66
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28,667,565.00 15,828,559.74 18,753,741.44 -37,549,769.44
增加额

1-1-28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
94,839,836.69 79,011,276.95 60,257,535.51 97,807,304.95
物余额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123,507,401.69 94,839,836.69 79,011,276.95 60,257,535.51
物余额

在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用于短期借款质押的其他货币资金及超过 3 个
月的承兑汇票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因此, 2009 年 12
月 31 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扣除了作为短期借款质押物的其他货币资金
1,306,300 元及超过 3 个月的承兑汇票保证金 11,833,262.54 元,履约保证金 44,226
元。


十、期后事项、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


(一)期后事项

截至报告日,公司未发生影响财务报表阅读和理解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
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报告日,公司未发生影响财务报表阅读和理解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承诺事项

1、明水环保于 2010 年 3 月 20 日与龙基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能
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生物质发电工程锅炉岛设备供货合同,合同总价人民
币 8,630 万元。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支付 4,315 万元,余款将随设备到
货、验收、质保期满及签发最终验收证书一定期间内支付。
2、明水环保于 2010 年 5 月 19 日与南京汽轮电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
订了 18MW 汽轮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价人民币 1720 万元。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支付 860 万元,余款将随设备投料、到货、验收、质保期满
及签发最终验收证书一定期间内支付。
3、明水环保于 2010 年 7 月 29 日与黑龙江省火电第一工程公司签订了明水
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人民币 8,343.3 万元,暂定合
同工期为 2010 年 8 月 1 日至 2012 年 2 月 18 日。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
1-1-281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支付 1,787.56 万元,余款将按工程进度支付。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发生影响财务报表阅读和理
解的重大承诺事项。

(四)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一、主要财务指标


(一)基本财务指标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项 目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0.77 0.69 0.60 0.67
速动比率(倍) 0.44 0.39 0.35 0.36
资产负债率(母公
42.16% 53.02% 41.56% 52.92%
司)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62 17.69 14.48 10.57
/年)
存货周转率(次) 2.14 5.61 5.56 5.6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
7,601.20 15,566.94 15,465.27 13,576.37
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6.62 8.26 8.97 6.5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
-0.03 1.13 1.88 0.21
的现金流量(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6 0.14 0.17 -0.34
/股)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
的比例(扣除土地使 - 0.32% 1.58% 2.87%
用权、 BOT 资产)
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原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原值)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折旧摊销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 BOT资产)÷
净资产
1-1-282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费用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加权平均股份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加权平均股份总数

(二)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净资产收
益率及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每股收益(元)
加权平均净
项 目 基本每股收 稀释每股收
资产收益率
益 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21% 0.267 0.267
2011 年
1-6 月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6.37% 0.207 0.207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1.66% 0.610 0.610
2010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度 17.55% 0.494 0.494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0.29% 0.660 0.660
2009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度 21.88% 0.477 0.477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5.34% 0.422 0.422
2008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度 20.75% 0.346 0.346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P/ ( E0 + NP÷2 + Ei×Mi÷M0 -
Ej×Mj÷M0±Ek×Mk÷M0)
其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
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
1-1-283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
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
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
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Mj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
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
通股的影响,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


十二、资产评估情况


(一)公司设立时资产评估

公司设立时,中华财务会计咨询有限公司以 2007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
对广东长青(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出具了“中华评报字
(2007)第 181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公司没有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
1、评估目的
为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2、评估基准日
2007 年 8 月 31 日。
3、评估方法
重置成本法。
4、评估结果
1-1-284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广东长青(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调整后价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269.89 269.89 270.04 0.15 0.06%
长期投资 23,722.46 23,722.46 30,859.14 7,136.68 30.08%
资产总计 23,992.35 23,992.35 31,129.18 7,136.83 29.75%
流动负债 11,082.06 11,082.06 11,082.06 - -
负债总计 11,082.06 11,082.06 11,082.06 - -
净资产 12,910.29 12,910.29 20,047.12 7,136.83 55.28%

(二)受让关联方持有子公司股权资产评估

2008 年 11 月 22 日,公司拟受让新产业持有的气具阀门 30%的股权,北京
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08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中山市长青气
具阀门有限公司的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出具了“天兴评报字(2008)第 211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公司没有根据评估结果对气具阀门进行账务调整。
1、评估目的
为公司受让新产业持有的气具阀门 30%股权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2、评估基准日
2008 年 9 月 30 日。
3、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
4、评估结果
气具阀门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调整后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3,110.25 3,110.25 3,186.42 76.17 2.45%
非流动资产 372.68 372.68 415.46 42.78 11.48%
其中:固定资产 323.46 323.46 373.79 50.33 15.56%
递延所得税资产 49.22 49.22 41.59 -7.63 -15.50%
资产总计 3,482.93 3,482.93 3,602.11 119.19 3.42%
流动负债 3,064.42 3,064.42 3,064.42 - -
负债总计 3,064.42 3,064.42 3,064.42 - -
净资产 418.51 418.51 537.69 119.19 2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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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历次验资情况

公司历次验资情况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
历次验资情况”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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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具有高效热能燃烧技术的燃气具、节能供热和厨
卫产品的研究、应用,并于 2004 年借助国内外技术资源,依托自身在热能燃烧
技术方面的优势开始进军生物质能发电行业。
在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致力于低碳和环保产品的研发投入,以实现产品结构
不断优化,减轻了 2008 年金融危机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针对公司业务特点,
制定了严格的内控制度,提高了公司的资产周转效率;通过利用高效燃烧技术对
燃气具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和新增投资生物质能发电项目,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空间的拓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的主要构成

1、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资产构成情况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万 金额(万 金额(万 金额(万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元) 元) 元) 元)
流动资产 52,940.05 37.89% 34,026.90 30.19% 23,865.41 26.37% 29,305.47 30.86%
非流动资产 86,794.16 62.11% 78,678.11 69.81% 66,652.84 73.63% 65,661.92 69.14%
资产总额 139,734.22 100.00% 112,705.01 100.00% 90,518.25 100.00% 94,967.39 100.00%

公司 2008 年末、2009 年末、2010 年末及 2011 年 6 月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94,967.39 万元、90,518.25 万元、112,705.01 万元及 139,734.22 万元,2009 年末
较 2008 年末减少了 4.68%,主要是(1)由于公司通过加强风险控制和制度化管
理,盘活存量资产,使得应收账款余额和存货余额大幅下降;(2)控股子公司创
尔特、骏伟金属于 2009 年度进行了现金分红,合计向少数股东分出现金 4,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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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2010 年末较 2009 年末增长了 24.51%,主要是由于期末存货、应收账款增
加及明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导致在建工程增加所致。2011 年 6 月末较 2010 年
底增长了 23.98%,主要是由于期末货币资金、存货、应收账款增加及明水生物
质发电项目建设导致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2008 年末、2009 年末、2010 年末及 2011 年 6 月末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
的比例分别为 69.14%、73.63%、69.81%及 62.11%,呈现出明显的重资产特征,
主要原因是公司新工业园区建设和沂水环保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明水环保生物
质发电项目建设、中山环保 BOT 项目均具有重资产特征所致,未来随着沂水环
保生物质发电项目、明水环保生物质发电项目及其它生物质发电项目进一步投
入,公司重资产特征还将进一步趋于明显。
(1)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各期末流动资产构成情况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万 金额(万 金额(万 金额(万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元) 元) 元) 元)
货币资金 12,350.74 23.33% 9,483.98 27.87% 9,219.51 38.63% 6,025.75 20.56%
应收票据 1,083.98 2.05% 243.82 0.72% 600.00 2.51% 176.46 0.60%
应收账款 11,194.92 21.15% 6,769.19 19.89% 3,276.22 13.73% 8,088.49 27.60%
预付账款 986.04 1.86% 1,008.15 2.96% 455.19 1.91% 750.96 2.56%
其他应收款 3,493.49 6.60% 1,479.13 4.35% 466.18 1.95% 642.77 2.19%
存货 22,343.53 42.21% 15,042.63 44.21% 9,848.31 41.27% 13,621.02 46.48%
其他流动资产 1,487.34 2.81% - - - - - -
合计 52,940.05 100.00% 34,026.90 100.00% 23,865.41 100.00% 29,305.4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存货构成,对流动资产变化影响较大的有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
货等。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其他流动资产 1,487.34 万元为应交增值税,主要是
将应缴增值税期末借方余额重分类,本期大量购置设备,取得可抵扣的设备购置
进项税超过当期应纳增值税,可留待以后年度抵扣。
①货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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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各期末货币资金构成情况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万 金额(万 金额(万 金额(万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元) 元) 元) 元)
现金 2.72 0.02% 3.13 0.03% 4.55 0.05% 2.47 0.04%
其中:人民币 2.40 0.02% 2.86 0.03% 4.00 0.04% 2.11 0.04%
港元 0.32 - 0.27 - 0.55 0.01% 0.36 0.01%
银行存款 10,818.51 87.59% 7,194.47 75.86% 7,896.58 85.66% 5,113.23 84.86%
其中:人民币 8,435.38 68.30% 5,875.64 61.95% 6,854.25 74.35% 4,503.35 74.74%
美元 2,394.34 19.39% 1,263.28 13.32% 992.92 10.77% 577.52 9.58%
港币 63.79 0.52% 55.55 0.59% 49.41 0.54% 32.36 0.54%
欧元 - - - - - - - -
其他货币资金 1,529.51 12.38% 2,286.39 24.11% 1,318.38 14.30% 910.06 15.10%
货币资金合计 12,350.74 100.00% 9,483.98 100.00% 9,219.51 100.00% 6,025.75 100.00%

上表中所列美元、港币均已按照各会计基准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存
在美元、港币主要是由于公司燃气具及其配套产品出口销售部分以外币结算,如
果人民币升值将会造成公司外汇存款贬值。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其他货币资金中人民币 1,454.51 万元为承兑汇票保
证金。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货币资金余额较 2010 年末增加 2,866.76 万元,增
加比例约为 30.23%,主要原因是项目投入准备资金增加。
上表中还包括由于其他原因造成所有权限制的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投标保证金 - - - 800.00
履约保证金 75.00 - 4.42 110.05
承兑汇票保证金 1,454.51 2,286.39 1,183.33 -
存放在境外 505.34 352.36 243.80 28.26
合 计 2,034.85 2,638.74 1,431.55 938.31

②应收票据
2008 年末、2009 年末、2010 年末及 2011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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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为 176.46 万元、600 万元、243.82 万元及 1,083.98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
低,分别仅为 0.60%、2.51%、0.72%及 2.05%,且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回收资金
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2010 年末应收票据余额较 2009 年末减少了 59.36%,主要是公司期末应收票
据结算业务减少所致;2011 年 6 月末应收票据余额较 2010 年末增加 345%,主
要是公司本期票据结算业务增长。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无因出票人
无力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况。
③应收账款
公司 2008 年末、2009 年末、2010 年及 2011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8,088.49 万元、3,276.22 万元、6,769.19 万元及 11,194.92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 9.58%、3.81%、7.19%及 21.28%,同期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0.57
次、14.48 次、17.69 次及 5.62 次;2011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净额较 2010 年末增加
4,425.73 万元,增长率为 65.38%,主要原因包括:
(1)2011 年上半年燃气具产品销售收入增加,2011 年 1-6 月实现销售收入
45,644.50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46.08%,其中创科营运有限公司为新增客户,
2011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余额为 1,953.52 万元,钢派集团股份公司、卡迪有限公
司和台湾特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036.42 万元、
999.08 和 934.81 万元。
(2)公司 2011 年 6 月末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临沂供电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2,602.37 万元,根据 2011 年 1 月 1 日沂水环保与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临沂供电公
司签订《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临沂供电公司于沂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购售电合
同》,购电人收到正确的《电量结算单》、《电费计算单》和增值税发票原件后,
分三次付清该期上网电费:(1)收到上述原件后的 5 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期标杆
上网电费的 50%;(2)收到上述原件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期标杆上网电
费剩余的 50%;(3)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按照国家发改委下达的可再生能源补贴
支付。因此标杆上网电费需要结算次月才支付,而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需要等到
国家发改委下达了可再生能源补贴后才予以支付,由于上述原因,沂水环保公司
2011 年 6 月末的应收账款余额较高。
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方式主要包括:出口产品自确认收入到收回货款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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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和电汇两种方式,回款周期通常不超过两个月;内销燃气具产品、电、垃
圾处理自确认收入到回款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2009 年末应收账款净额较 2008 年末大幅下降 59.50%,主要是由于金融危机
导致境外企业付款风险增加,公司为了保证资金回收安全,缩短收款周期,同时
避免银行支付风险减少远期信用证收款方式所致。
2010 年末应收账款净额较 2009 年末增加 3,492.98 万元,增长率为 106.62%,
主要是由于公司 2010 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增加所致。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应收账款中无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A、应收账款按类别分析如下:
2011 年 6 月 30 日
类 别 坏账准备 计提
金额(万元) 占总额比例
(万元)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 - - -
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1,671.71 100.00% 476.79 4.09%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的应收账款
合 计 11,671.71 100.00% 476.79 -
2010 年 12 月 31 日
类 别 坏账准备 计提
金额(万元) 占总额比例
(万元)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 - - -
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7,058.42 100.00% 289.23 4.1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的应收账款
合 计 7,058.42 100.00% 289.23 -
2009 年 12 月 31 日
类 别 坏账准备 计 提
金额(万元) 占总额比例
(万元)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 - - -
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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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487.81 97.34% 211.60 6.07%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95.18 2.66% 95.18 100%
的应收账款
合 计 3,583.00 100.00% 306.78 -
2008 年 12 月 31 日
类 别 坏账准备 计 提
金额(万元) 占总额比例
(万元)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 - - -
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8,282.49 100.00% 194.01 2.34%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的应收账款
合 计 8,282.49 100.00% 194.01 -

B、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组合中,按性质分析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011 年 6 月 30 日
性 质 坏账准备 计提
金额(万元) 比例
(万元) 比例
中山市供电局 412.66 19.32% - -
中山市建设局 211.75 9.91% - -
山东省临沂市供电局 921.44 43.14% - -
LC 信用证 590.06 27.63%
合 计 2,135.91 100.00% - -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性 质 坏账准备 计提
金额(万元) 比例
(万元) 比例
中山市供电局 461.91 36.26% - -
中山市建设局 176.04 13.82% - -
LC 信用证 635.95 49.92% - -
合 计 1,273.90 100.00% - -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性 质 坏账准备 计提
金额(万元) 比例
(万元)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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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供电局 459.62 51.05% - -
中山市建设局 184.82 20.53% - -
LC 信用证 255.94 28.43% - -
合 计 900.38 100.00% - -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性 质 坏账准备 计 提
金额(万元) 比例
(万元) 比例
中山市供电局 487.20 8.94% - -
中山市建设局 211.30 3.88% - -
LC 信用证 4,749.12 87.18% - -
合 计 5,447.61 100.00%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011 年 6 月 30 日
账 龄 坏账准备
金额(万元) 比例 计提比例
(万元)
1 年以内(含 1 年) 9,535.81 100.00% 476.79 5.00%
1-2 年(含 2 年) - - - -
2-3 年(含 3 年) - - - -
3 年以上 - - - -
合 计 9,535.81 100.00% 476.79 -

2010 年 12 月 31 日
账 龄 坏账准备
金额(万元) 比例 计提比例
(万元)
1 年以内(含 1 年) 5,784.52 100.00% 289.23 5.00%
1-2 年(含 2 年) - - - -
2-3 年(含 3 年) - - - -
3 年以上 - - - -
合 计 5,784.52 100.00% 289.23 -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账 龄 坏账准备
金额(万元) 比例 计提比例
(万元)
1 年以内(含 1 年) 2,498.44 96.56% 124.92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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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年(含 2 年) 2.57 0.10% 0.26 100.00%
2-3 年(含 3 年) - - - -
3 年以上 86.42 3.34% 86.42% 100.00%
合 计 2,587.43 100.00% 211.60 -
2008 年 12 月 31 日
账 龄 坏账准备
金额(万元) 比例 计提比例
(万元)
1 年以内(含 1 年) 2,644.42 93.28% 132.22 5.00%
1-2 年(含 2 年) 83.62 2.95% 8.36 10.00%
2-3 年(含 3 年) 106.85 3.77% 53.42 50.00%
3 年以上 - - - -
合 计 2,834.88 100.00% 194.01 -

C、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应收账款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账 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万元) (万元)
北 京 奥 中 兴 房 地 产 开发 2 年以上结算尾款,且与
11.05 11.05 100.00%
有限公司 该公司已无交易
2 年以上结算尾款,且与
广州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28.48 28.48 100.00%
该公司已无交易
广 州 易 初 莲 花 连 锁 超市 2 年以上结算尾款,且与
36.16 36.16 100.00%
有限公司 该公司已无交易
结算尾款,且与该公司已
其余客户合计 8 家 19.50 19.50 100.00%
无交易
合 计 95.18 95.18 - -

D、在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时间 客户名称 金额(万元) 比例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临沂供电公司 2,602.37 22.30%
创科营运有限公司 1,953.52 16.74%
2011 年 1-6 月 钢派集团股份公司 1,036.42 8.88%
卡迪有限公司 999.08 8.56%
台湾特力股份有限公司 934.81 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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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7,526.20 64.49%
钢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72.08 23.69%
台湾特力股份有限公司 1,018.39 14.43%
卡迪有限公司 792.88 11.23%
2010 年度
中山市供电局 461.91 6.54%
长盈(远东)有限公司 395.92 5.61%
合 计 4,341.19 61.50%
广东电网公司中山供电局 459.62 12.83%

户外厨国际有限公司 445.98 12.45%

吉尔吉奥州有限公司 312.11 8.71%
2009 年度
卡迪有限公司 244.25 6.82%

乐高采购有限公司 238.22 6.65%

合 计 1,700.18 47.46%

吉吉普公司 3,929.64 47.44%

台湾特力股份有限公司 755.70 9.12%

卡迪有限公司 719.95 8.69%
2008 年度
吉尔吉澳洲有限公司 563.47 6.80%

广东电网公司中山供电局 487.20 5.88%

合 计 6,455.96 77.95%

E、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贮备转回

单位:万元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回收金额 - 2.84 - 68.63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制订的信用政策和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多年来货款回笼良好,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合理。
另外,由于公司燃气具及其配套产品以出口为主,2008 年全球经济危机,
导致厨卫产品出口回款风险增加,公司为保证货款安全,采取了以下防范措施:
(1)为缩短汇款期,减少没有保障的赊销,增加了电汇回款;(2)聘请专门机
构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根据客户的信用情况对不同客户采取差异化信用政策;
(3)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对公司出口产品提供信用保险,减少
公司可能面临的坏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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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预付款项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 年以内(含 1 年) 986.04 100.00% 1,008.15 100.00% 441.22 96.93% 750.96 100.00%
1-2 年(含 2 年) - - - - 13.97 3.07% - -
合计 986.04 100.00% 1,008.15 100.00% 455.19 100.00% 750.96 100.00%

2010 年末预付帐款余额较 2009 年末增加了 552.96 万元,增长比例为
121.48%,增加主要原因是 2010 年采购量增加导致预付款增加。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预付账款中无持公司 5%以上(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
款。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预付账款于报告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经测试均未
发生减值,故无需就预付账款提取任何坏账准备。
⑤其他应收款
2008 年末、2009 年末、2010 年末及 2011 年 6 月末,其他应收款净额分别
为 642.77 万元、466.18 万元、1,479.13 万元及 3,493.49 万元,其构成主要为应收
出口退税、拟上市费用、押金备用金,2011 年 6 月末及 2010 年末相比上期其他
应收款余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进项税、应收出口退税额和拟上市费用增加。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应收出口退税 615.97 万元、拟上市费用 828.38 万元、进项
税 1,871.29 万元。
公司已根据信用政策计提了坏账准备,2008 年末、2009 年末、2010 年末及
2011 年 6 月末分别计提坏账准备 6.49 万元、4.71 万元、14.94 及 35.29 万元。
⑥存货
A、存货账面价值的构成及变化情况分析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万 金额(万 金额(万 金额(万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元) 元) 元) 元)
原材料 9,562.54 42.80% 6,846.77 45.52% 4,332.16 43.99% 6,237.82 45.80%
在产品 4,467.54 19.99% 3,339.80 22.20% 1,651.59 16.77% 2,171.82 15.94%
库存商品 6,192.23 27.71% 3,198.97 21.27% 2,337.54 23.74% 4,039.28 29.65%
周转材料 1,984.64 8.88% 1,544.78 10.27% 1,443.21 14.65% 1,083.18 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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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 136.58 0.61% 112.31 0.75% 83.80 0.85% 88.92 0.65%
合计 22,343.53 100.00% 15,042.63 100.00% 9,848.31 100.00% 13,621.02 100.00%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价值中无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
用资本化金额。
2008 年末、2009 年末、2010 年末及 2011 年 6 月末原材料占存货的比例分
别为 45.80%、43.99%、45.52%及 42.80%,一直是公司存货的重要组成部分,主
要为公司生产经营准备物料所致。
2009 年末存货账面价值较 2008 年末下降了 27.70%,主要是由于公司在 2009
年度改善了采购流程、引入了先进的制造系统管理模式、加强了产品标准化建设
步伐,减少了存货。
2010 年末存货账面价值较 2009 年末增加了 5,194.32 万元,增长比例为
52.75%,主要是 2010 年下半年接单量较往年有所增加,且部分为 2011 年发货,
公司为生产订单备货,导致原材料、在产品等存货出现较大增长。
2011 年 6 月末存货账面价值较 2010 年末增加了 7,300.91 万元,增加比例约
为 48.53%,增加的主要原因:
(1)公司为下半年销售旺季备货,7 月、8 月、9 月是公司传统的销售高峰,
因此为出口销售准备的原材料和库存商品较多。
(2)公司 2011 年销售有较大幅度的增长,2011 年上半年燃气具产品销售
收入增加,2011 年 1-6 月实现销售收入 45,644.50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46.08%,
存货也同比增长。
B、公司控制存货风险、提高存货周转率的措施
2008 年末、2009 年末、2010 年末及 2011 年 6 月末,存货账面价值占流动
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6.48%、41.27%、44.21%及 42.21%,存货在公司流动资产中
的比重较大,因此对存货的管理对于公司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具有重要作用。为此,
公司通过采取引进先进的制造系统管理模式、改善采购流程、加强产品标准化建
设步伐等措施,减少存货积压,提高资产运转效率。
C、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在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均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具体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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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原材料 517.48 409.82 327.37 231.57
在产品 89.79 - - 19.59
库存商品 303.02 212.20 233.45 51.33
合 计 910.29 622.02 560.82 302.49


(2)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各期末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万 金额(万 金额(万 金额(万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元) 元) 元) 元)
固定资产 43,930.55 50.61% 25,892.90 32.91% 26,497.41 39.75% 12,117.73 18.45%
在建工程 8,869.46 10.22% 17,700.32 22.50% 5,265.73 7.90% 15,990.51 24.35%
无形资产 33,551.14 38.66% 34,839.71 44.28% 34,648.87 51.98% 37,372.18 56.92%
其中:BOT 资产 26,919.30 31.02% 27,987.93 35.57% 30,174.99 45.27% 32,373.86 49.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443.01 0.51% 245.17 0.31% 240.84 0.36% 181.50 0.28%
非流动资产合计 86,794.16 100.00% 78,678.11 100.00% 66,652.84 100.00% 65,661.92 100.00%

①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各期末固定资产净值情况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万 金额(万 金额(万 金额(万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元) 元) 元) 元)
房屋建筑物 23,707.27 53.97% 18,538.00 71.59% 19,416.56 73.28% 5,916.02 48.82%
机器设备 18,913.27 43.05% 6,142.85 23.72% 5,866.29 22.14% 5,288.70 43.64%
运输工具 347.84 0.79% 255.33 0.99% 219.14 0.83% 238.03 1.96%
办公设备 962.17 2.19% 956.72 3.69% 995.42 3.76% 674.97 5.57%
固定资产合计 43,930.55 100.00% 25,892.90 100.00% 26,497.41 100.00% 12,117.73 100.00%

公司具有重资产型特征,固定资产主要为生产经营所需的房屋建筑物和机器
设备,报告期内,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净值占固定资产的比率均超过了 90%。

2011 年 6 月末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较 2010 年末增加 19,190.17 万元,增加
比例约为 53%,增加主要原因为沂水生物质发电项目主体工程设备于本期完工结
转固定资产。
A、房屋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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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末、2009 年末、2010 年末及 2011 年 6 月末,公司房屋建筑物净值
分别为 5,916.02 万元、19,416.56 万元、18,538.00 万元及 23,707.27 万元,2009
年末固定资产净值较 2008 年末增长了 228.20%,主要是由于公司新工业园区工
程建设于 2009 年完工,并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2011 年 6 月末的房屋
建筑物原值较 2010 年末增加 5,169.27 万元,增加比例约为 27.89%,增加主要原
因为沂水生物质发电项目主体工程设备于本期完工结转固定资产。
B、机器设备

2008 年末、2009 年末、2010 年末及 2011 年 6 月末,公司机器设备净值分
别为 5,288.70 万元、5,866.29 万元、6,142.85 万元及 18,913.27 万元,2008 年至
2009 年机器设备净值逐年增加,是由于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和技术改造需
要增加了机器设备;2011 年 6 月末机器设备较 2010 年末增加了 12,770.42 万元,
主要是由于沂水生物质发电项目主体工程设备于本期完工结转固定资产。
②在建工程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万 金额(万 金额(万 金额(万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元) 元) 元) 元)
明水生物质能发电项目 8,501.74 95.85% 3,860.91 21.81% 220.00 4.18% - -
沂水生物质能发电项目 174.87 1.97% 13,669.68 77.23% 5,045.73 95.82% 833.79 5.21%

鱼台生物质发电项目 46.60 0.53% - - - - - -
厂房改造工程 146.25 1.65% - - - - - -
新工业园厂区工程 - - - - - - 14,305.17 89.46%
宿舍楼及厂房工程 - - - - - - 220.85 1.38%
待安装设备 - - - - - - 630.70 3.95%
低碳产品技改项目 - - 169.73 0.96% - - - -
合 计 8,869.46 100.00% 17,700.32 100.00% 5,265.73 100.00% 15,990.51 100.00%
2011 年 6 月末在建工程较 2010 年末减少 8,830.86 万元,减少比例约为 50%,
其中因沂水生物质发电项目主体工程设备于本期完工结转固定资产 减少了
13,494.81 万元,明水环保生物质发电项目随着投入的增加在建工程 4,640.83 万
元。
2009 年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 2008 年末减少 10,724.79 万元,减少比例为
67.07%,主要是由于新工业园厂区工程实施整体搬迁工程投资固定资产 1.43 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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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已于 2009 年度全部结转固定资产;2010 年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 2009 年
末增加 12,434.89 万元,增加比例为 236.15%,主要是由于公司在 2010 年度投资
了沂水环保生物质发电项目和明水环保生物质发电项目,尚未完工结转固定资
产。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在建工程于报告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经测试均未
发生减值,故无需就在建工程计提任何减值准备。
③无形资产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原值(万 原值(万 原值(万 原值(万
净值 净值 净值 净值
元) 元) 元) 元)
土地使用权 7,406.13 6,631.84 7,406.13 6,712.29 4,455.17 3,911.46 4,455.17 4,012.96
专利权 2,500.00 - 2,500.00 139.49 2,500.00 562.42 2,500.00 985.35
环保 BOT 项目 37,938.31 26,919.30 37,938.31 27,987.93 37,938.31 30,174.99 37,950.00 32,373.86
无形资产合计 47,844.44 33,551.14 47,844.44 34,839.71 44,893.48 34,648.87 44,905.17 37,372.18

A、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土地使用权包括创尔特、骏伟金属、江门活力、沂
水环保等子公司拥有的 11 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该等土地使用权的详细信息请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许可
证特许经营权情况”之“(二)无形资产”。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形资产中净值约为 2,515 万元(原值 2,825 万
元)的土地使用权做为公司短期借款的抵押物;公司无形资产中净值约为 2,380
万元(原值 2,585 万元)的土地使用权做为公司长期借款的抵押物。
B、专利权
专利权由麦正辉以其持有的室内移动燃气取暖器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
ZL01209659.8)对公司增资形成,中山市正源资产评估事务所对该专利权价值进
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正源联评报字[2005]第 035 号《资产评估报告》,采用的
评估方法为收益法,评估价值为 2,512 万元,股东确认的价值为 2,500 万元,全
部计入注册资本。该专利权摊销期为 10 年。
C、环保 BOT 项目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中山环保无形资产中净值约为 9,795 万元(原值 12,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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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的房屋建筑物属于建设经营移交方式 BOT 项目的基础设施,无房地产权证,
土地使用权人承诺自项目建设开始至项目移交日止无偿提供 22 年土地使用权。
D、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无形资产在报告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经测试均未
发生减值,故无需就无形资产计提任何减值准备。
④递延所得税资产
2008 年末、2009 年末、2010 年末及 2011 年 6 月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
余额分别为 181.50 万元、240.84 万元、245.17 万元及 443.01 万元,递延所得税
资产主要是由子公司开办费、资产减值准备、递延收益等构成。
2、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万 金额(万 金额(万 金额(万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元) 元) 元) 元)
流动负债 68,814.69 73.47% 49,300.56 71.15% 39,840.58 72.52% 43,668.14 72.06%
非流动负债 24,849.77 26.53% 19,993.34 28.85% 15,100.35 27.48% 16,933.37 27.94%
负债总额 93,664.46 100.00% 69,293.91 100.00% 54,940.93 100.00% 60,601.51 100.00%

在报告期内各期末,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的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基本保持稳
定。
(1)流动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万 金额(万 金额(万 金额(万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元) 元) 元) 元)
短期借款 30,577.49 44.43% 20,542.49 41.67% 16,904.32 42.43% 15,200.00 34.81%
应付票据 7,272.56 10.57% 8,735.03 17.72% 4,414.63 11.08% - -
应付账款 21,484.94 31.22% 14,438.15 29.29% 12,568.49 31.55% 17,868.99 40.92%
预收款项 817.87 1.19% 571.42 1.16% 776.89 1.95% 512.06 1.17%
应付职工薪酬 959.91 1.39% 997.19 2.02% 714.64 1.79% 746.02 1.71%
应交税费 716.55 1.04% 605.64 1.23% 521.69 1.31% 864.18 1.98%
应付利息 101.02 0.15% 48.77 0.10% 37.21 0.09% 42.89 0.10%
应付股利 - - - - - - 173.00 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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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付款 4,274.71 6.21% 729.28 1.48% 1,234.93 3.10% 5,956.46 13.64%
一年内到期非
2,609.63 3.79% 2,632.61 5.34% 2,667.77 6.70% 2,304.54 5.28%
流动负债
合 计 68,814.69 100.00% 49,300.56 100.00% 39,840.58 100.00% 43,668.14 100.00%

①短期借款
2008 年末、2009 年末、2010 年末及 2011 年 6 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
别为 15,200 万元、16,904.32 万元、20,542.49 万元及 30,577.49 万元,呈现逐年
增加趋势,主要是因为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过程中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所致。短期
借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质押借款 - - 131.63 -
抵押、保证借款 10,950.21 7,600.00 8,272.69 10,800.00
保证借款 16,832.96 6,642.49 - 1,400.00
信用借款 - - - 3,000.00
抵押 2,794.32 6,300.00 8,500.00 -
合 计 30,577.49 20,542.49 16,904.32 15,200.00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短期借款中外币借款为美元 1,039.54 万元,折合人
民币 6,727.49 万元。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短期借款中 13,744.53 万元以自有资产作为抵押,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中作为短期借款抵押物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的净值
约为 18,260 万元(原值 21,294 万元);同时公司为上述抵押借款中 10,950.21 万元
提供最高额 2.32 亿元的担保。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短期借款中 9,950 万元由公司提供最高额 1.8 亿元
的担保;短期借款中 3,000 万元由公司提供最高额 4,000 万元的担保;短期借款
中的 3,882.96 万元由公司提供最高额 1 亿元的担保。
2011 年 6 月末比 2010 年期末增加 10,035.00 万元,增幅 48.85%,主要是由
于公司对生物质发电项目投入资金需求增加所致。
②应付票据
2009 年末、2010 年末和 2011 年 6 月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4,414.63
万元、8,735.03 万元和 7,272.56 万元,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是公司以票据形式支
付采购款所致。
③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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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含 1 年) 21,413.36 14,358.60 12,061.40 16,466.00
1-2 年(含 2 年) 29.69 35.89 409.62 842.29
2-3 年(含 3 年) 34.11 35.86 62.77 59.19
3 年以上 7.79 7.79 34.70 501.52
应付帐款合计 21,484.94 14,438.15 12,568.49 17,868.99

在报告期内各期末应付账款中无持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款项。
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应付账款主要为主要为质保金。
2011 年 6 月末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 2010 年末增加 7,046.80 万元,增加比例
约为 48.8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期末为销售旺季备货,应付材料采购款增加。
2009 年末和 2010 年末应付账款较 2008 年末有所下降,是由于公司在 2009 年度
和 2010 年度增加了票据结算。
④预收款项
2008 年末、2009 年末、2010 年末及 2011 年 6 月末,公司预收款项分别为
512.06 万元、776.89 万元、571.42 万元及 817.87 万元,主要为预收部分客户的
货款。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预收款项中无持有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
权股东款项,无一年以上的预收账款。
⑤应付职工薪酬
2008 年末、2009 年末、2010 年末及 2011 年 6 月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
别为 746.02 万元、714.64 万元、997.19 万元及 959.91 万元,主要为工资、奖金、
津贴和补贴。
⑥应交税费
2008 年末、2009 年末、2010 年末及 2011 年 6 月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
864.18 万元、521.69 万元、605.64 万元及 716.55 万元,2009 年末和 2010 年末应
交税费较 2008 年末有所减少,是由于 2009 年出口退税率提高,导致进项税额转
出减少,相应应交增值税减少。
⑦其他应付款
2008 年末、2009 年末、2010 年末及 2011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
为 5,956.46 万元、1,234.93 万元、729.28 万元及 4,274.71 万元,2009 年末其他应
付款较 2008 年末减少 4,721.52 万元,减幅 79.27%,是由于新工业园区建设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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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结算了与之相关的预提费用;2010 年末其他应付款较 2009 年末减少 505.65
万元,是由于预提费用逐步支付所致;2011 年 6 月末其他应付款较 2010 年末增
加 3,545.43 万元,增加比例约为 486.15%,增加原因为沂水、明水工程项目暂估
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中无持公司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为:
对方名称 金额(万元) 性质或内容
沂水、明水工程项目应付款 3,669.26 工程项目款

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08 年末、2009 年末、2010 年末及 2011 年 6 月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分别为 2,304.54 万元、2,667.77 万元、2,632.61 万元及 2,609.63 万元,
均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该等长期借款均为权利质押、担保借款。
(2)非流动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万 金额(万 金额(万 金额(万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元) 元) 元) 元)
长期借款 24,146.31 97.17% 19,444.22 97.25% 14,570.50 96.49% 16,440.16 97.09%
专项应付款 200.00 0.80%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89.91 0.36% 120.43 0.60% 70.85 0.47% 51.92 0.31%
其他非流动负债 413.55 1.66% 428.70 2.14% 459.00 3.04% 441.30 2.61%
非流动负债合计 24,849.77 100.00% 19,993.91 100.00% 15,100.35 100.00% 16,933.37 100.00%

①长期借款
2008 年末、2009 年末、2010 年末及 2011 年 6 月末,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16,440.16 万元、14,570.50 万元、19,444.22 万元及 24,146.31 万元,2009 年末长
期借款余额较 2008 年末有所减少是由于长期借款分期偿还期不一致,每年都有
长期借款到期或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2010 年末长期借款余额较
2009 年末有所增加是由于沂水环保生物质发电项目增加了固定资产借款所致。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长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中外币借款为港
币 6,260.00 万元,期末折算汇率 0.83162,折合人民币 5,205.94 万元。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长期借款中 10,846.31 万元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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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中 2,609.63 万元以中山环保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特许经营权、项目垃圾处理费和
售电收入专用账户提供质押,同时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尔特热能科
技(中山)有限公司,中山市长青气具阀门有限公司、江门市活力集团有限公司为
上述长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提供最高额人民币 2.7 亿元的担保,中山
市土地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其自有土地使用权作为上述长期借款及一年内
到期的长期借款抵押物;长期借款中 13,300 万元系子公司沂水长青环保能源有
限公司长期借款,沂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其自有土地使用权为全部 1.33
亿长期借款提供抵押,另一子公司江门市活力集团有限公司以其自有房屋建筑物
及土地使用权为其中 3500 万元长期借款提供抵押,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固定
资产及无形资产中作为长期借款抵押物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的净值约为
2,831 万元(原值 3,814 万元),同时关联公司中山非凡制品有限公司,股东何启强、
麦正辉以其自有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为其中 1.23 亿元长期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此
外,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沂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10 年 5 月
24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小榄支行的人
民币及外币贷款提供最高额人民币 3 亿元的保证担保,沂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
司以售电收费权为其 2010 年 5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向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小榄支行的人民币及外币贷款提供最高额人民币 3 亿元的质
押担保。
②递延所得税负债
2008 年末、2009 年末、2010 年末及 2011 年 6 月末,递延所得税余额分别
为 51.92 万元、70.85 万元、120.43 万元及 89.91 万元,主要为子公司名厨香港累
计未分配利润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致。
③其他非流动负债
2008 年末、2009 年末、2010 年末及 2011 年 6 月末,其他非流动负债分别
为 441.30 万元、459.00 万元、428.70 万元及 413.55 万元,均为递延收益。
A、环保设备技术改造补贴
中山环保分别于 2007 年 6 月和 2008 年 5 月收到政府下拨的环保设备专项技
术改造补贴款 300 万元(中财企[2007]1 号)和 210 万元(中财企[2008]13 号),
与该项补贴有关的环保设备在 2006 年 3 月投入使用,于次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
内平均折旧,该设备预计使用年限 20 年。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尚未递延 37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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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递延收益将继续在与该补贴有关的环保设备剩余可使用年限内平均摊销记
入损益。
B、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资金
骏伟金属于 2009 年 1 月收到政府下拨的电喷式燃油取暖器生产线技术改造
项目扶持资金 48 万元(中财企[2008]42 号),与该项补贴有关的机器设备在 2008
年 12 月投入使用,于次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平均折旧,该设备预计使用年限
为 10 年。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尚未递延 36.00 万元递延收益将继续在与该补
贴有关的设备剩余可使用年限内平均摊销记入损益。

(二)偿债能力分析

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项 目 2011 年 6 月 30 2010 年 12 月 31 2009 年 12 月 31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日 日 日
流动比率(倍) 0.77 0.69 0.60 0.67
速动比率(倍) 0.44 0.39 0.35 0.3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2.16% 53.02% 41.56% 52.92%
资产负债率(合并) 67.03% 61.48% 60.70% 63.8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7,601.20 15,566.94 15,465.27 13,576.37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6.62 8.26 8.97 6.56

A、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为平稳,主要是因为公司
生产经营较为稳健,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之间保持了较为固
定的比例关系所致。
B、资产负债率
2008 年末、2009 年末、2010 年末及 2011 年 6 月末,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
别为 52.92%、41.56%、53.02%及 42.16%,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3.81%、60.70%、
61.48%及 67.03%,由于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均由子公司实施,相应的银行借款的
借款主体也是子公司,因此,合并资产负债率高于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且合并资
产负债率较高,主要是由于:(1)各子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通过债权融资方式增加了短期借款;(2)中山环保、沂水环保为重资产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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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环保、沂水环保的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长期借款。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成功后,将有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结构,降低公司的
资产负债率。
C、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保障倍数
从报告期内各期末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保障倍数来看,公司各期的盈
利能满足债务利息的偿付。
D、现金及现金等物、净利润与偿债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0.53 12,548.18 20,903.15 2,327.3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11.70 -17,569.93 -13,930.10 -8,420.3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858.99 6,604.60 -5,097.68 2,338.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866.76 1,582.86 1,875.37 -3,754.98

净利润 3,365.47 7,835.08 7,964.89 6,662.13

同期财务费用 1,024.64 2,099.35 1,893.00 2,164.39

2008 年度和 2009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实现的净利润均高
于同期结转的财务费用,能满足财务费用偿付需求。
2008 年度、2009 年度、2010 年度、2011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与同期净利润数额出现较大差异的原因除资产折旧、摊销以及借款利息
支出等因素影响外,主要是受存货和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净增减影响。
2008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同期净利润数额的原因包
括:
1、2008 年末公司新接大量客户订单,为满足 2009 年销售及生产需要,在
2008 年末购买了较多的原材料,同时在产品及产成品库存也有所增加,2008 年
末存货净额较 2007 年末增加 35,942,425.76 元,导致经营性现金净减少。
2、2008 年发行人对部分新开发的国外客户采取远期信用证收款方式,这种
收款方式较原有的信用期收款方式款项回收风险较小但收款期较长, 2008 年末
应收账款净额(包括应收票据)较 2007 年末增加 11,178,723.17 元,导致经营性
现金净流出。
3、2008 年发行人清理与关联及其他公司间资金往来余额 50,498,331.3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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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经营性现金净流出。
2009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同期净利润数额的主要
原因包括:
1、2009 年度发行人加强了对库存商品及原材料的周转管理,进一步控制期
末库存,2009 年末存货净额较 2008 年末下降 37,727,109.99 元,导致经营性现金
净增加。
2、2009 年度发行人在推行了一段时间的远期信用证收款方式后,面对高于
以往年度的金融风险,基本中止了这种收款方式,回款周期因而缩短,2009 年
末应收账款净额(包括应收票据)较 2008 年末减少 43,887,341.45 元,导致经营
性现金净增加。
2010 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同期净利润数额的原因包
括:
1、发行人发生的折旧摊销成本费用,降低净利润但不引起现金流出。
2、发行人 2010 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较 2009 年同期增加导致应收款项增加,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净额(包括应收票据)较 2009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31,367,958.6 元,导致经营性现金净减少;同时随销售收入的增长,公司在 2010
年末为生产订单备货,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存货存货净值较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增加 51,943,150.12 元,也导致经营性现金净减少。但公司通过更多地以票据方
式与供应商结算,充分利用供应商给予的信用期等方法,延长了付款周期,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应付账款余额(包括应付票据)较 2009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61,900,525.64,减少了经营性现金的流出。
2011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同期净利润数额出现较
大差异的原因除资产折旧、摊销以及借款利息支出等因素影响外,主要是受存货
和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净增减影响。
2011 年 1-6 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同期净利润数额的
原因包括:
1、发行人为 3、4 季度销售旺季备货,于期末购买了较多的原材料,同时在
产品及产成品库存也有所增加,2011 年 6 月末存货余额较 2010 年末增加约 7,300
多万元,导致经营性现金净流出。
2、发行人 6 月进入销售旺季,营业收入较年末增长,应收账款随之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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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净额(包括应收票据)较 2010 年 12 月末增长约 5,266 万
元,导致经营性现金净减少。其中 2011 年 6 月末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临沂供电公
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2,602.37 万元,根据 2011 年 1 月 1 日沂水环保与山东电力集
团公司临沂供电公司签订《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临沂供电公司于沂水长青环保能源
有限公司购售电合同》,上网电费分三期支付,导致回款时间较长。

(三)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项 目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62 17.69 14.48 10.57
存货周转率(次) 2.14 5.61 5.56 5.67

1、应收账款周转能力
2008 年度、2009 年度、2010 年度及 2011 年 1-6 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
为 10.57 次、14.48 次、17.69 次和 5.62 次,2008 年至 2010 年回款速度逐年增加,
是由于出口产品销售占公司燃气具销售收入比重较高,虽然根据订单生产的外销
产品不存在产品积压问题,但金融危机导致境外企业付款风险增加,公司为了保
证资金回收安全,通过采取减少信用证而增加电汇收款比例、给与客户现金折扣、
针对不同客户采用差异化信用政策等措施,缩短了收款周期。因 2011 年 6 月末
应收账款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因此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

2、存货周转能力
2008 年至 2010 年,公司存货周转率总体上略有波动,主要是由于公司主要
存货为生产燃气具的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
根据市场原材料价格走势、订单情况进行存货存量调整所致。因 2011 年 6 月末
为下半年销售旺季备货,2011 年 6 月末存货账面价值较 2010 年末增加了 7,300.91
万元,因此存货周转率下降。

3、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1)与燃气具同行业上市公司

应收账款周转率 华帝股份 万家乐 万和电器 广东长青 平均
2008 年度 15.49 3.34 15.65 10.57 11.26
2009 年度 22.74 3.42 16.15 14.48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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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度 34.15 4.52 17.22 17.69 18.40
存货周转率 华帝股份 万家乐 万和电器 广东长青 平均
2008 年度 7.91 3.35 3.68 5.67 5.15

2009 年度 8.65 3.03 4.31 5.56 5.39

2010 年度 13.29 4.30 4.70 5.61 6.98

注:广东长青、华帝股份、万家乐等公司均有燃气具业务,但在具体产品、销售模式、
市场定位、业务多元化等存在一定的差异,导致广东长青、华帝股份、万家乐等公司主要财
务指标存在较大差异,下同。

(2)与生物质发电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应收账款周转率 南海发展 泰达股份 广东长青 平均
2008 年度 37.23 14.99 10.57 9.96
2009 年度 28.80 13.05 14.48 10.01
2010 年度 22.48 19.39 17.69 19.85
存货周转率 南海发展 泰达股份 广东长青 平均
2008 年度 16.60 2.48 5.67 4.17
2009 年度 18.45 2.92 5.56 3.72
2010 年度 22.64 4.41 5.61 10.89

注:广东长青、南海发展、凯迪电力等公司均有生物质发电业务,但在具体产品、市
场定位、业务多元化等存在一定的差异,导致广东长青、南海发展、凯迪电力等公司主要财
务指标存在较大差异,下同。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燃气具销售和生物质发电项目,报告期
内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1 年 1-6 2010 年 1-6
项目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月 月
营业收入 52,608.07 94,137.42 34,928.63 85,903.94 84,395.25
营业利润 3,107.67 7,033.16 2,304.88 6,316.85 5,717.01
利润总额 3,963.55 8,839.70 2,901.13 9,004.28 7,473.02
净利润 3,365.47 7,835.08 2,612.24 7,964.89 6,662.13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964.98 6,768.36 2,112.32 7,329.43 4,684.93

由于燃气具销售具有较强的季度性,下半年往往是公司的销售旺季,因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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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司上半年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在全年度的营业收入、营业
利润、净利润中所占比重相对较低,2010 年 1-6 月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分别只占 2010 年全年度的 37.10%、32.77%和 33.34%。公司 2011 年 1-6 月营业
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 50.62%、34.83%和 28.83%,但占
2010 年全年比重也仅为 55.88%、44.19%和 42.95%。

(一)营业收入构成

1、按照业务种类划分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营业收
入 金额(万 金额(万 金额(万 金额(万 金额(万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元) 元) 元) 元) 元)
燃气具
45,644.50 86.76% 86,453.02 91.84% 31,247.21 89.46% 78,931.66 91.88% 76,836.15 91.04%
产品
生物质
发电项 6,116.19 11.63% 6,934.79 7.37% 3,409.98 9.76% 6,506.98 7.57% 6,556.23 7.77%

其他业
847.38 1.61% 749.61 0.80% 271.44 0.78% 465.3 0.54% 1,002.87 1.19%
务收入
合 计 52,608.07 100.00% 94,137.42 100.00% 34,928.63 100.00% 85,903.94 100.00% 84,395.25 100.00%

在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营业收入 98%以上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
其余来源于零配件的销售等构成其他业务收入。
在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燃气具产品销售,2008 年度、2009
年度、2010 年度及 2011 年 1-6 月分别实现销售收入 76,836.15 万元、78,931.66
万元、86,453.02 万元及 45,644.50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1.04%、
91.88%、91.84%和 86.76%;生物质发电项目分别实现销售收入 6,556.23 万元、
6,506.98 万元、6,834.79 万元及 6,116.19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77%、7.57%、7.37%及 11.63%。在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未发生明显变
化。公司 2011 年 1-6 月燃气具产品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 46.08%;随着沂水
生物质发电项目的投产,公司 2011 年 1-6 月生物质发电项目的营业收入较去年
同期增长 79.36%,所占比重也增加到 11.63%。
为使公司可持续发展及获得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相继投产沂水生物质发电
项目、明水生物质发电项目、创尔特技术改造等项目,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
比重将来可能会进一步发生变化。
2、按照销售方式和地区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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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营业收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内销 15,120.44 28.74 25,959.82 27.58 11,524.94 33.00 22,842.16 26.59 24,654.30 29.21
华南 7,105.92 13.51 14,222.98 15.11 5,893.26 16.87 12,489.12 14.54 15,555.39 18.43
华东 4,515.04 8.58 4,014.07 4.26 2,382.15 6.82 4,014.07 4.67 2,949.17 3.49
华中 1,149.72 2.19 2,437.10 2.59 1,209.87 3.46 2,437.10 2.84 2,324.83 2.75
华北 488.74 0.93 927.15 0.98 780.87 2.24 1,071.91 1.25 995.73 1.18
西南 1,015.58 1.93 1,071.91 1.14 668.67 1.91 927.15 1.08 1,045.27 1.24
西北 570.38 1.08 1,051.69 1.12 490.94 1.41 1,051.69 1.22 1,167.60 1.38
东北 275.07 0.52 851.12 0.90 99.18 0.28 851.12 0.99 616.31 0.73
外销 37487.63 71.26 68,177.59 72.42 23,403.70 67.00 63,061.78 73.41 59,740.95 70.79
美洲 23,932.19 45.49 33,880.42 35.99 9,478.23 27.14 30,842.43 35.90 25,942.82 30.74
欧洲 9,015.35 17.14 16,784.30 17.83 6,992.73 20.02 7,127.18 8.30 5,029.62 5.96
大洋洲 4,243.45 8.07 13,805.23 14.66 5,191.36 14.86 15,891.92 18.50 21,200.51 25.12
亚洲 166.43 0.32 2,117.94 2.25 1,055.66 3.02 1,151.19 1.34 1,899.87 2.25
非洲 130.21 0.25 1,589.70 1.69 685.72 1.96 8,049.05 9.37 5,668.13 6.72
合 计 52,608.07 100.00 94,137.42 100.00 34,928.63 100.00 85,903.94 100.00 84,395.25 100.00

(1)外销收入分析
公司 2011 年 1-6 月外销收入为 37487.63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60.18%,主
要原因是海外市场复苏,公司开发了新客户,出口订单增加;同时公司承接了一
些客户毛利率略低但销售量较大的订单。由于外销主要以美元结算,人民币汇率
中间价由 2008 年初 7.3046 上升至 2011 年 6 月 30 的 6.4716,升值 11.40%,人民
币的升值影响了外销折算后的人民币绝对金额。根据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未来
公司将大力开拓燃气具产品的国内市场及大力发展生物质发电项目,因此,随着
燃气具产品国内市场的打开及生物质项目的达产,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中外销收入
的比重可能会下降。
公司外销主要以贴牌为主,报告期内公司向主要 OEM、ODM 客户销售情况
如下:
时间 客户名称 金额(万元) 比例
创科营运有限公司 6,500.90 12.36%
钢派集团股份公司 4,755.92 9.04%
安耐康集团有限公司 3,838.12 7.30%
2011 年 1-6 月
卡迪有限公司 3,479.99 6.61%
台湾特力股份有限公司 3,348.30 6.36%
合 计 21923.23 4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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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耐康集团有限公司 13,762.63 14.62%
钢派集团有限公司 7,750.43 8.23%

2010 年度 丝卓集团 7,160.26 7.61%
卡迪有限公司 5,992.89 6.37%
台湾特力股份有限公司 5,267.64 5.60%
合 计 39,933.85 42.42%
安耐康集团有限公司 10,074.73 11.73%
卡迪有限公司 6,913.90 8.05%

2009 年 丝卓集团 6,120.63 7.12%
长盈(远东)有限公司 4,967.38 5.78%
台湾特力股份有限公司 4,120.68 4.80%
合 计 32,197.32 37.48%
安耐康集团有限公司 11,520.22 13.65%
丝卓集团 7,897.06 9.36%

2008 年 长盈(远东)有限公司 7,356.95 8.72%
卡迪有限公司 4,890.22 5.79%
吉吉普公司 4,615.40 5.47%
合 计 36,279.85 42.99%



(2)内销收入分析
公司内销收入主要来源于燃气具产品国内销售及生物质发电项目收入,2008
年度、2009 年度、2010 年度及 2011 年 1-6 月公司燃气具产品分别实现内销收入
17,095.2 万元、15,869.88 万元、18,275.43 万元及 8,156.87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
入的比重分别为 20. 26%、18.47%、19.41%及 15.50%,2010 年燃气具产品内销
增长较快,主要是由于公司近年增加了国内市场的渠道建设、广告投入和零售渠
道投入已初现成效,随着燃气具产品内销网络的不断拓展,公司燃气具产品国内
销售和出口的比重将可能发生变化。公司 2011 年 1-6 月内销收入为 15,120.44 万
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31.20%,主要原因是沂水生物质发电项目投产带来的收入
增长。公司 2008 年度、2009 年度、2010 年度生物质发电项目分别实现收入 6,556.23
万元、6,506.98 万元、6934.79 万元,生物质发电收入全部来源于中山环保生物
质发电项目。公司 2011 年 1-6 月生物质发电收入为 6,116.19 万元,生物质发电
项目的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 79.36%,主要原因是沂水生物质发电项目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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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5 月份开始正式上网发电。今后随着明水生物质发电项目投产,公司来
源于生物质发电项目的收入将会继续稳步增长。
3、按季度划分
公司外销业务占据比重较高,每年第三季度业务量要高于其他季度,具体每
个季度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类 第 1 季度 第 2 季度 第 3 季度 第 4 季度 合 计
2008 年度 13,687.62 15,829.32 27,323.06 27,555.25 84,395.25
2009 年度 21,082.84 16,263.93 28,116.24 20,440.93 85,903.94
2010 年度 16,313.66 18,614.97 32,142.34 27,066.45 94,137.42
2011 年 1-6 月 25,459.26 27,148.81 - - 52,608.07

单位:万元

分类 上半年 占全年比重 下半年 占全年比重

2008 年度 29,516.94 34.97% 54,878.31 65.03%
2009 年度 37,346.77 43.48% 48,557.17 56.52%
2010 年度 34,928.63 37.10% 59,208.79 62.90%

从公司报告期内各季度收入来看,公司每年 1 季度的业务收入较少,二季度
业务收入开始回升,三季度达到每年的高点,四季度回落,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
征,因此公司报告期下半年的营收入均高于上半年,2008 年、2009 年、2010 年
上半年的营业收入分别占全年的 34.97%、43.48%和 37.10%,而同期下半年营业
收入占全年达到了 65.03%、56.52%和 62.90%。



4、按生产销售方式划分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营业收入 金额(万 比例 金额(万 比例 金额(万 比例 金额(万 比例
元) (%) 元) (%) 元) (%) 元) (%)
自有品牌 8,156.87 15.50 18,275.43 19.41 12,500.92 14.55 14,223.16 16.85
OEM 27139.75 51.59 46,482.40 49.38 40,214.97 46.81 37,678.05 44.64
ODM 10347.88 19.67 21,695.19 23.05 24,985.00 29.08 24,925.00 29.53
其他 6,963.57 13.24 7,684.40 8.16 8,203.06 9.55 7,569.05 8.97
合 计 52,608.07 100.00 94,137.42 100.00 85,903.94 100.00 84,395.25 100.00

在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品牌销售主要为内销的燃气具产品及其配套产品;
OEM、ODM 贴牌产品主要以外销为主,上表中其他主要包括售电收入、垃圾处
理费及部分配件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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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燃气具产品分析
(1)OBM 自有品牌模式下燃气具产品的销售价格、定价依据、单位成本以
及毛利率情况:
年度 产品名称 燃气热水器 灶具 壁挂炉
销售价格(元) 411.66 239.39 2,414.32
2008 年度 单位成本(元) 331.75 193.43 1,790.70
毛利率 19.41% 19.20% 25.83%
销售价格(元) 407.71 256.70 2,493.45
2009 年度 单位成本(元) 321.85 202.30 1,702.53
毛利率 21.06% 21.19% 31.72%
销售价格(元) 419.29 241.69 2,483.79
2010 年度 单位成本(元) 321.98 183.97 1,598.85
毛利率 23.21% 23.88% 35.63%
销售价格(元) 445.64 255.52 2,428.48
2011 年 1-6 月 单位成本(元) 360.07 196.68 1,598.80
毛利率 19.20% 23.03% 34.16%

在 OBM 自有品牌模式下,创尔特国内市场的产品销售定价,是在材料成本

和制造成本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品牌现状和市场定位,以行业竞争品牌的市场

价格为参照标准制定的。在报告期内,内销燃气具单位成本有所下降,主要是因

为:

对于内销产品,一方面公司通过技改,在不影响功能及安全的情况下,调整

了产品用料。

另一方面,公司充分利用规模效应(2010 年销售量较 2009 年增长了 19%),

与原料供应商重新协商采购价格,达到公司采购价格较一般市场价格为低。

公司通过对热水器系列产品在 2009、2010 年的主要产品(占此产品系列当

年销售额的 25-30%)的售价以及单位成本进行分析,具体结果如下:

热水器样本产品 2010 年平均售价为 383.51 元,较 2009 年平均售价 356.5 元

上升了 27.02 元;2010 年平均成本为 282.28 元,较 2009 年平均成本 278.6 上升

了 3.69 元。

由于热水器产品属公司 OBM 产品,有自主定价权;面对 2010 年原材料价

格上涨的形势,首先通过调整产品售价消化部分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同时通过

技改对热水器产品进行了成本优化。
公司通过对灶具系列产品在 2009、2010 年的主要产品(占此产品系列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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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的 38-40%)的售价以及单位成本进行分析,具体结果如下:

灶具样本产品 2010 年平均售价为 216.56 元较 2009 年平均售价 258.24 元下

降了 41.69 元;2010 年平均成本为 163.47 元,较 2009 年平均成本 204.46 元下降

了 40.98 元。

产品平均单位成本下降幅度达 20%,且与售价下降同步,主要是由于公司近

年加大农村以及二、三线城市的市场投入,开发出多款价廉物美的灶具产品以满

足市场需求,灶具产品的销售结构发生了调整引起的。

公司通过对壁挂炉系列产品在 2009、2010 年销售额排名前 10 大产品(占此

产品系列当年销售额的 80-84%)的售价以及单位成本进行分析,具体结果如下:

壁挂炉样产品 2010 年平均售价为 2,404.74 元较 2009 年平均售价 2,422.53 元

下降了 17.79 元;2010 年平均成本为 1,565.06 元,较 2009 年平均成本 1,651.39

元下降了 86.33 元。

产品单位成本下降主要是公司通过技改,在不影响功能及安全的情况下,调

整了壁挂炉内部布局,节约了成本。
(2)OEM/ODM 模式下燃气具产品的销售价格、定价依据、单位成本以及毛
利率情况:
烤炉 取暖器
年 份 项 目
OEM ODM OEM ODM
销售价格(元) 699.32 1,687.86 310.16 331.37
2008 年度 单位成本(元) 576.48 1,332.05 265.95 288.14
毛利率 17.56% 21.08% 14.26% 13.05%
销售价格(元) 679.31 1,044.17 337.90 399.18
2009 年度 单位成本(元) 546.20 806.94 282.65 333.58
毛利率 19.59% 22.72% 16.35% 16.43%
销售价格(元) 574.62 824.31 248.08 463.10
2010 年度 单位成本(元) 457.16 610.20 204.86 373.27
毛利率 20.44% 25.97% 17.42% 19.40%
销售价格(元) 596.27 676.96 225.11 447.90
2011 年 1-6 月 单位成本(元) 495.15 542.12 190.59 365.37
毛利率 16.96% 19.92% 15.33% 18.43%

OEM 的产品销售定价,是在产品的预计总成本费用的基础上,根据产品的
预计总成本费用(不含摊销费用)的难易程度加上一定比例的毛利,与客户协商
确定价格。ODM 的产品销售定价,是在产品的预计总成本费用(含摊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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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基础上,根据产品生产的难易程度加上适当比例的毛利,与客户协商确定价格。
全球性金融危机爆发后,海外市场的购买力下降,消费者更倾向于购买功能
大致相同或略为下降但价格便宜的产品,大部分海外客户为了满足市场的需求,
纷纷提出将原产品进行改款,通过减少产品部分配置,在部分非关键性部件中使
用价格低的原材料替代原价格高的原材料降低产品价格。海外市场需求变化导致
公司出口产品售价下降,这也是 2010 年公司单位成本较 2009 年下降的最大原因。
同时公司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更深度挖掘成本降低的空间,通过定价策
略充分将汇率因素、原材料价格上涨因素在重新定价或新产品定价时消化成本价
格不利因素对毛利率的影响。
公司分别抽取了 2009、2010 年出口烤炉、取暖器中的主要产品做为样本,
样本销售额合计占该类产品当年销售额均达到 30-40%,测算结果如下:
烤炉样本产品 2010 年平均售价为 623.53 元,较 2009 年平均售价 730.89 元
下降了 107.36 元,2010 年平均成本为 484.99 元,较 2009 年平均成本 585.11 元
下降了 100.12 元,单位成本随单位售价下降而下降。
取暖器样本产品 2010 年平均售价为 269.43 元,较 2009 年平均售价 397.13
元下降了 127.7 元;2010 年平均成本为 223.21 元,较 2009 年平均成本 337.49 元
下降了 114.28 元,单位成本随单位售价下降而下降。

(3)燃气具产品毛利率远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的原因:
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
之“(四)毛利率变动趋势分析”之“2、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之(1)燃
气具行业”。

(4)同行业企业以内销为主,而公司以外销为主的原因
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燃气具市场的逐步全球化,我国燃气具行业在近
20 年来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发达国家的劳动力成本不断地升高,使得燃气具产
品的生产制造正在转向发展中国家,为中国燃气具行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机
遇,开始成为北美、欧洲、大洋洲等市场的主要供应基地,并涌现出一批在制造
能力和生产成本等方面具有竞争优势的燃气具出口企业。
公司拥有较强的制造配套能力,配备了模具制造、压铸、锻压、钣金冲压、
剪切、分条、机械切削、焊接等生产手段,新产品研发和生产速度比较快,能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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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地应对市场的变化,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拥有了较
齐全的产品线,通过国内外认证的产品较多,对于品牌商全球性的产品需求基本
上都能满足,并积累了一批稳定的海外客户资源,成为国内燃气具出口的龙头企
业,在外销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长期以内销为主的同行业上市企业经过长期的积累,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销售
网络,在国内内销市场竞争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因此,该类同行业企业以内
销为主。而燃气具出口企业的主要客户为燃气具品牌商、大型商场等,对供应商
有着较高的研发、制造、配套能力要求,而且燃气具产品出口需要经过进口国相
关机构的认证,企业开拓海外燃气具业务需要突破较多的壁垒和障碍。
2010 年与同行业公司燃气具收入规模对比:
万和 万家乐 华帝 长青

收入规模
141867.35 135,819.32 157,462.51 86,453.02
(万元)
出口规模
67,911.16 - - 68,177.59
(万元)

出口比重 47.87% - - 78.86%
万和的主要产品包括燃
气热水器、烟机、灶具、 主要产品包括燃气
燃气壁挂炉和燃气烤炉 主 要 生 产 燃 气 热水器、燃气灶具、
万家乐生产销售的
等,其中燃气热水器、电 热水器、燃气灶 燃气壁挂炉、燃气
燃气具产品主要包
热水器、烟机、灶具等基 具、热水器、抽 烤炉和取暖器等,
产品结构 括燃气热水器、燃
本均为内销,燃气热水器 油 烟 机 、 消 毒 其中燃气热水器、
气灶具、燃气壁挂
存在少量外销,燃气壁挂 柜、橱柜等系列 燃气灶具、燃气壁
炉等,产品基本上
炉在 2007 年至 2009 年间 产品,产品基本 挂炉为内销为主,
以内销为主。
从以外销为主转变为以 上以内销为主。 燃气烤炉和取暖器
内销为主,燃气烤炉基本 以外销为主。
均为出口。
内销以自有品牌为
销售模式 内销以自有品牌为主,外
OBM 为主 OBM 为主 主 , 外 销 以
销以 OEM/ODM 为主
OEM/ODM 为主
注:万家乐和华帝的燃气具收入数据来自其公司年报等公开信息,但公开信息未详细
披露其燃气具业务出口信息。万和的燃气具收入来自 Wind 资讯,根据 Wind 资讯的统计,
万和 2010 年营业收入分为燃气具类、厨卫电器类和其他类,但未对出口收入做相应的明细
区分,因此上表的出口比重可能会高于实际占比。

(二)利润的主要来源及可能影响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

1、利润的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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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一、营业收入 52,608.07 94,137.42 34, 928.63 85,903.94 84,395.25
二、毛利 10,970.41 20,936.71 8,312.57 18,297.30 16,141.59
其中:燃气具产品毛利 7,946.57 17,465.43 6,710.38 15,140.29 13,130.92
生物质发电毛利 2,601.93 3,168.85 1,522.20 2,931.41 2,659.12
其他业务收入毛利 421.91 302.43 79.99 225.60 351.55
三、营业利润 3,107.67 7,033.16 2,304.88 6,316.85 5,717.01
加:营业外收入 868.41 1,861.18 633.17 2,719.45 2,047.99
减:营业外支出 12.52 54.64 36.92 32.02 291.99
四、利润总额 3,963.56 8,839.70 2,901.13 9,004.28 7,473.02
五、净利润 3,365.47 7,835.08 2,612.24 7,964.89 6,662.13
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964.98 6,768.36 2,112.32 7,329.43 4,684.93

在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润主要来源于燃气具产品及配套产品销售和生物质发
电项目。由于公司燃气具产品销售表现出较明显的季节性,因此上半年利润占比
相对较低,公司 2010 年 1-6 月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仅占 2010
年度的比重为 32.82%、33.34%和 31.21%,公司 2011 年 1-6 月利润总额、净利润
和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了 36.62%、28.83%和 40.37%,占 2010
年全年度的比重为 44.84%、42.95%和 43.81%。
2、可能影响公司盈利能力持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如下:

(1)原材料价格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结转为当期成本及其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情
况:
单位:万元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冷板 4,052.99 9.83 6,088.65 8.32 5,492.80 8.12 6,187.29 9.07
不锈钢板 2,073.36 5.03 2,947.19 4.03 2,868.19 4.24 3,597.17 5.27
铜材 1,345.26 3.26 3,175.50 4.34 1,817.01 2.69 2,095.32 3.07
铝锭 998.54 2.42 1,720.33 2.35 852.79 1.26 1,360.45 1.99
合计 8,470.15 20.55 13,931.67 19.03 11,030.79 16.32 13,240.23 19.40

在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冷板、不锈钢板、铜材、铝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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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 4 项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公司利润会产生较大影响。在报告期内,公司虽然
采取了提升产品质量、调整产品结构、加强内部成本管理等措施以提高产品的附
加值,但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仍然存在。

(2)燃料价格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经开始投资建设的沂水生物质发电项目和正在筹建的明水生物质发
电项目所使用的燃料主要生物燃料秸秆,在距离项目所在地一定半径内需要有充
足的秸秆资源才能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虽然沂水生物质发电项目和明水生物质
发电项目所在地在正常年份均有充足的秸秆供应,但遇到特殊气候条件年份,导
致秸秆供应不足,将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3)出口退税税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燃气具产品及其配件主要为外贸出口产品,国家对外贸出口产品的增值
税执行“免、抵、退”税收政策。公司外贸出口产品在报告期内执行的退税税率
及退税情况:

期间 出口退税率 出口金额(万元) 退税金额(万元) 比例

2008 年度 5%-17% 59,740.95 633.38 1.06%
2009 年度 5%-17% 63,061.78 667.84 1.06%
2010 年度 5%-17% 68,177.59 1,856.71 2.72%
2011 年 1-6 月 5%-17% 37,487.63 1,581.95 4.22%
合 计 228,467.95 4,739.88 2.07%

2008 年度、2009 年度、2010 年度及 2011 年 1-6 月分别实现外贸产品出口
59,740.95 万元、63,061.78 万元、 68,177.59 万元及 37487.63 万元,退税金额分
别为 633.38 万元、667.84 万元、1,856.71 万元及 1581.95 万元。2011 年 1-6 月退
税金额较 2008 年度、2009 年度及 2010 年度增长较快,主要是由于 2011 年 1-6
月增值税留抵税额较大导致了退税比率较以前年度高所致,具体说明如下:

①免抵税额和出口收入的匹配关系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出口金额(万元) 37,487.63 68,177.59 63,061.78 59,740.95
退税率 5%的产品占比 14.84% 36.57% 54.80% 91.28%
退税率 9%及以上的产品占比 85.16% 63.43% 45.20% 8.72%
出口金额增长 8.11% 5.56%
免抵退税额(万元) 3,238.28 4,877.47 4,103.59 2,716.81
免抵退税额增长 18.86% 51.04%
免抵退税额占出口金额比例 8.64% 7.15% 6.51% 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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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退税率高的产品出口销售额在总出口金额的比重逐年增加,
导致出口退税额增长率高于出口销售增长率。

②报告期内进项税额对出口退税额的影响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免抵退税额(万元) 3,238.28 4,877.47 4,103.59 2,716.81
留抵税额(万元) 1,581.95 1,856.71 667.84 633.38
出口退税额(万元),两者中的较低者 1,581.95 1,856.71 667.84 633.38
增长额 1,188.87 34.46
出口退税额占免抵退税额比例 48.85% 38.07% 16.27% 23.31%

可抵扣发票总额(不含税,万元) 42,306.06 68,894.50 63,539.99 61,689.18
进项税额(万元) 7,054.40 11,490.95 10,426.37 10,238.20
增长额 1,064.58 188.17

注:留抵税额=可抵扣进项税-国内销售销项税-征退差;可抵扣发票总额包括公司出口
业务子公司的原辅材料、能源、固定资产、运输费用、运输费用、征税进口物料等可抵扣金
额。

根据规定,出口退税额为免抵退税额和进项税留抵税额两者之间的低者,在
报告期内,公司进项税留抵税额均小于免抵退税额,因此,出口退税额即为同期
进项留抵税额。因此,2010 年度出口退税额较 2008 年度和 2009 年度增加的主
要原因是进项税额增长所致。

(4)人民币汇率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燃气具产品及其配套产品主要为外贸出口产品,主要向北美、欧洲等地
区出口,主要采用美元和欧元结算。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情况如下: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美洲 23,932.19 45.49 33,880.42 35.99 30,842.43 35.90 25,942.82 30.74
欧洲 9,015.35 17.14 16,784.30 17.83 7,127.18 8.30 5,029.62 5.96
大洋洲 4,243.45 8.07 13,805.23 14.66 15,891.92 18.50 21,200.51 25.12
亚洲 166.43 0.32 2,117.94 2.25 1,151.19 1.34 1,899.87 2.25
非洲 130.21 0.25 1,589.70 1.69 8,049.05 9.37 5,668.13 6.72
合计 37487.63 71.26 68,177.59 72.42 63,061.78 73.41 59,740.95 70.79

上述“比例”为出口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2008 年度、2009 年度、2010 年度及 2011 年 1-6 月分别实现出口 59,740.95
万元、63,061.78 万元、 68,177.59 万元及 37487.63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
重分别为 70.79%、73.41%、72.42%及 71.26%。自 2008 年初至 2011 年 6 月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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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人民币相对美元已升值 11.40%(2011 年 6 月 30 日 6.4716,2010 年末 6.6227,
2008 年初 7.3046),对公司以美元结算业务构成了不利影响,导致公司 2008 年
度、2009 年度、2010 年度及 2011 年 1-6 月分别出现汇兑损失 112.31 万元、67.85
万元、135.86 万元及-213.15 万元。公司出口业务以美元结算为主,由于人民币
升值对美元结算采取以下措施:(1)与客户协商,当人民币升值超出一定幅度,
汇率差额部分双方共同承担;(2)向银行申请远期汇率锁定业务。
在报告期内,由于公司外销产品主要以美元结算,因此,人民币对美元汇率
的变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假设销售价格不变情况下,汇率
上升 1%对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的影响情况如下:
项 目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对营业收入的影响金额(万元) -371.16 -675.03 -624.37 -591.49
对营业收入的影响比率(%) -0.71 -0.72 -0.73 -0.70
对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万元) -371.16 -675.03 -624.37 -591.49
对利润总额的影响比率(%) -9.36 -7.64 -6.93 -7.92

(5)本次募集资金因素
通过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公司主要产品的研发、生产能力将进一步提
高,将使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加
强。

(三)利润表项目逐项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营业收入 52,608.07 94,137.42 34,928.63 85,903.94 84,395.25
营业成本 41,637.66 73,200.71 26,616.06 67,606.64 68,253.66
销售费用 2,621.37 5,150.98 2,058.99 4292.64 3847.36
管理费用 3,437.49 6,243.87 2,871.13 5,375.25 4,159.90
财务费用 1,024.64 2,099.35 982.21 1,893.00 2,164.39
营业利润 3,107.67 7,033.16 2,304.88 6,316.85 5,717.01
营业外收入 868.41 1,861.18 633.17 2,719.45 2,047.99
营业外支出 12.52 54.64 36.92 32.02 291.99
利润总额 3,963.55 8,839.70 2,901.13 9,004.28 7,47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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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3,365.47 7,835.08 2,612.24 7,964.89 6,662.13
归属于母公司净
2,964.98 6,768.36 2,112.32 7,329.43 4,684.93
利润

1、营业收入分析
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
析”之“(一)营业收入构成 ”。

2、营业成本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燃气具产品 37,697.93 68,987.59 24,536.83 63,791.37 63,705.23
生物质发电项目 3514.26 3,765.93 1,887.78 3,575.57 3,897.11
其他业务 425.47 447.19 191.46 239.70 651.32
合 计 41,637.66 73,200.71 26,616.06 67,606.64 68,253.66

2008 年度、2009 年度及 2010 年度,燃气具产品营业成本分别为 63,705.23
万元、63,791.37 万元及 68,987.59 万元,分别占当期燃气具产品实现营业收入的
比例为 82.91%、80.81%及 79.80%,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1)公司
加强了产品研发,调整了产品结构,提高了产品附加值;(2)引进精益生产,生
产效率提高,提升了产品的一次性合格率,节约了成本;(3)加大设备投入,将
部分外购件转为自制,降低了成本;(4)燃气具产品原辅材料采购成本总体上有
所下降。
2011 年 1-6 月燃气具产品营业成本为 37,697.93 万元,占当期燃气具产品实
现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82.59%,主要原因是公司承接了一些毛利率略低但销售量
较大的订单。
2008 年度、2009 年度、2010 年度及 2011 年 1-6 月,生物质发电项目营业成
本分别为 3,897.11 万元、3,575.57 万元、3,765.93 万元及 3514.26 万元,分别占
当期生物质发电项目实现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59.44%、54.95%、54.31%及 57.46%,
生物质发电项目盈利能力总体上较为稳定。
3、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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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万 (万 (万 (万
(%) (%) (%) (%)
元) 元) 元) 元)
职工薪酬 303.67 0.58 598.67 0.64 619.72 0.72 554.24 0.66
市场推广及会务费 663.90 1.26 1,803.10 1.92 1,067.72 1.24 769.38 0.91
差旅费 96.81 0.18 321.07 0.34 285.36 0.33 279.34 0.33
货物运输费 905.46 1.72 1,110.12 1.18 1,119.93 1.30 1,075.92 1.27
办公费用 39.36 0.07 77.32 0.08 67.68 0.08 98.28 0.12
折旧费用 0.10 0.00 0.24 0.00 0.18 0.00 - 0.00
其他费用 612.07 1.16 1,240.46 1.32 1,132.05 1.32 1,069.30 1.27
合 计 2621.37 4.98 5,150.98 5.47 4,292.64 5.00 3,847.36 4.56

“比例”是指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市场推广及会务费、差旅费、推广费、
货物运输费、折旧费等,2008 年度、2009 年度、2010 年度及 2011 年 1-6 月,公
司发生销售费用金额分别为 3,847.36 万元、4,292.64 万元、5,150.98 万元及 2621.37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56%、5.00%、5.47%及 4.98%,比例逐年
走高,是由于公司近年加大了产品销售国内市场开拓,导致销售费用逐年增加。

4、管理费用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管理费用 金额(万 比例 金额(万 比例 金额(万 比例 金额(万 比例
元) (%) 元) (%) 元) (%) 元) (%)
职工薪酬 1,563.15 2.97 2,569.27 2.73 2,063.11 2.40 1,961.15 2.32
差旅费 75.23 0.14 118.94 0.13 62.92 0.07 46.65 0.06
产品开发试制费 169.10 0.32 139.50 0.15 92.86 0.11 71.64 0.08
运输及保险费 158.31 0.30 304.96 0.32 298.75 0.35 339.03 0.40
折旧及摊销费用 554.70 1.05 1,282.34 1.36 1,222.89 1.42 864.30 1.02
办公费用 394.10 0.75 566.67 0.60 418.74 0.49 372.07 0.44
业务招待费 63.41 0.12 94.77 0.10 67.35 0.08 71.43 0.08
聘请中介机构咨
35.29 0.07 200.87 0.21 133.69 0.16 65.34 0.08
询费用
税费 209.64 0.40 392.33 0.42 239.98 0.28 132.38 0.16
其他费用 214.56 0.41 574.21 0.61 774.96 0.90 235.90 0.28
合 计 3,437.49 6.53 6,243.87 6.63 5,375.25 6.26 4,159.90 4.93

“比例”指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公司的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差旅招待费、办公费用、折旧费等,公
司业务特征有关。2008 年度、2009 年度、2010 年度及 2011 年 1-6 月,公司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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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金额分别为 4,159.90 万元、5,375.25 万元、6243.87 万元及 3,437.49 万
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93%、6.26%、6.63%及 6.53%,报告期内,
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有所上升,是由于薪酬福利、折旧摊销、聘请中介机
构咨询费等管理费用有所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财务费用 金额(万 比例 金额(万 比例 金额(万 比例 金额(万 比例
元) (%) 元) (%) 元) (%) 元) (%)
利息支出 1,148.20 112.06 1,883.67 89.73 1,723.87 91.07 2,070.20 95.65
利息收入 -36.66 -3.58 -54.26 -2.58 -35.7 -1.89 -52.14 -2.41
汇兑损益 -213.15 -20.80 135.86 6.47 67.85 3.58 112.31 5.19
银行手续费等 126.25 12.32 134.09 6.39 136.98 7.24 34.02 1.57
合 计 1,024.64 100.00 2,099.35 100.00 1,893.00 100.00 2,164.39 100.00

2008 年度、2009 年度、2010 年度及 2011 年 1-6 月,公司发生财务费用金额
分别为 2,164.39 万元、1,893.00 万元、2,099.35 万元及 1,024.64 万元,占同期营
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56%、2.20%、2.23%及 1.95%,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稳定,报告期内,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支出。

6、营业外收支净额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营业外收入 868.41 1,861.18 2,719.45 2,047.99
营业外支出 12.52 54.64 32.02 291.99
营业外收支净额 855.89 1,806.54 2,687.43 1,756.00

2008 年度、2009 年度、2010 年度及 2011 年 1-6 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外收
支净额 1,756.00 万元、2,687.43 万元、1,806.54 万元及 855.89 万元,营业外收入
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12.82 23.22 4.05
政府补助 702.28 1,131.35 1,626.29 424.35
垃圾发电即征即退增值税 122.08 679.75 542.77 618.72
捐赠利得 - - 6.99 132.40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 31.97 513.37 84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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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44.05 5.29 6.82 21.42
合 计 868.41 1,861.18 2,719.45 2,047.99

在报告期内,政府补助是营业外收入的重要构成部分,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第五条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企业能够收到政府
补助。”,本公司在收到政府补助的当期予以确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第七条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
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
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中山环保专项技术改造补贴款(中财企[2007]1 号) 7.50 15.00 15.00 15.00
中山环保环保设备专项技术改造(中财企[2007]13 号) 5.25 10.50 10.50 27.45
骏伟金属技术改造扶持资金(中财企[2008]42 号) 2.40 4.80 4.80 -
合 计 15.15 30.30 30.30 42.45

中山环保分别于 2007 年 6 月和 2008 年 5 月收到政府下拨的环保设备专项技
术改造补贴款人民币 300 万元(中财企[2007]1 号)和人民币 210 万元(中财企
[2008]13 号)。与该项补贴有关的环保设备在 2006 年 3 月投入使用,于次月起在
预计的剩余可使用年限内平均摊销,该设备预计可使用年限为 20 年。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尚未递延 377.55 万元递延收益将继续在与该补贴有关的环保设备剩
余可使用年限内平均摊销记入损益。
骏伟金属于 2009 年 1 月收到政府下拨的电喷式燃油取暖器生产线技术改造
项目扶持资金人民币 48 万元(中财企[2008]42 号),与该项补贴有关的机器设备在
2008 年 12 月投入使用,于次月起在预计的剩余可使用年限内平均摊销,该设备
预计可使用年限为 10 年。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尚未递延 36.00 万元递延收益
将继续在与该补贴有关的设备剩余可使用年限内平均摊销记入损益。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项 目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1、财政贴息 1,22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其中:小榄镇财政所技改 - - 2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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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息补助(创尔特)
中山市金融服务办
- 100,000.00 -
公室财政贴息(骏伟金属)
中山市金融服务办
- 100,000.00 -
公室财政贴息(中山环保)
2009 年省中小企业
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粤中
500,000.00 - -
小企[2009]61 号,中山环
保)
2009 年省中小企业
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粤中
400,000.00 - -
小企[2009]61 号,骏伟金
属)
中小企业局一般性
贷款贴息项目镇配套奖励 20,000.00 - -
(骏伟金属)
中山市重点中小企
业融资扶持资金(中府 100,000.00 - -
[2009]1 号,气具阀门)
中山市重点中小企
业融资扶持资金(中府 100,000.00
[2009]1 号,中山环保)
中山市重点中小企
业融资扶持资金(中府 100,000.00
[2009]1 号,中山骏伟)
2、环保设备奖励款 - - 90,000.00
其中:智能控制和烟气处
- - 70,000.00
理(中山环保)
电厂的垃圾烟气处理
- - 20,000.00
技术(中山环保)
3、垃圾发电产业清洁生产
示范工程奖励款(粤财企 - - 800,000.00
[2008])401 号,中山环保)
4、两新产品专项资金奖励
(粤经贸创新[2009]719 500,000.00 - -
号,创尔特)
5、名牌产品奖励款 - 600,000.00 250,000.00
其中:2007 年度出口奖励
- - 250,000.00
(创尔特)
中山市对外贸易经济
合作局出口名牌企业奖励 - 150,000.00 -
[2008]121 号)
中山市对外经济贸易
局省名牌奖励(粤财外 - 450,000.00 -
[09]12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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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管
理委员会扶持发展资金补 - 12,519,000.00 -
贴款(长青集团)

7、明水环保补贴款(明水
5,000,000.00 -
环保,明证函[2010]4 号)

8、知识产权、技术产品创
114,000.00 555,000.00 57,000.00
新及专利奖励款
其中: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 - 50,000.00
知识产权工作奖励
专利奖励(创尔特) - - 7,000.00
省技术创新奖励(粤
经贸创新[2009]719 号,创 - 500,000.00 -
尔特)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专
利优秀奖(中知发[2009]36 - 20,000.00 -
号,中山环保)
中山市科技进步三等
奖、中山市专利优秀奖(中 - 20,000.00 -
山环保)
2008 年专利奖励款
- 10,000.00 -
(创尔特)
2008 年 专 利 奖 励 款 5,000.00
- -
(长青集团)
专利奖励款(创尔特) 10,000.00 - -
企业科技特派员奖励
(长青集团)(榄府[2010]1 40,000.00 30,000.00
号)
专利奖励款(创尔特)
5,000.00
(榄府[2009]1 号)
科技二等奖奖励(长
50,000.00
青集团) 中府[2010]87 号)
专利奖励款(创尔特)
19,000.00
(榄府[2010]1 号)
专利奖励款(长青集团)(榄
24000
府[2010]1 号)
9、中山市财政局技改款 - - 400,000.00
其中:中山市财政局技改
款(粤经贸技改[08]799 号, - - 400,000.00
创尔特)
10、中山市财政局科技三
- - 200,000.00
项经费
其中: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 - 100,000.00
科技三项经费(创尔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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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科学技术局科
- - 100,000.00
技三项经费(骏伟金属)
11、中山市财政局设备扶持
- 1,000,000.00 -
资金
其中:中山市设备扶持资
金(中经贸[2009]325 号, - 1,000,000.00 -
长青集团)
12、中山市财政局装备业
- - 1,000,000.00
扶持资金
其中:中山市装备业扶持
- - 1,000,000.00
资金(长青集团)
13、中山市对外贸易经济
合作局促进投保出口信用 385,371.00 128,557.00 -
137,257.00
保险专项资金
其中:2008 年度促进投保
出口信用保险专项基金 - 12,147.00 -
(长青集团)
鼓励企业购买出口信
- 58,205.00 -
用保险奖金(长青集团)
2009 年上半年促进投
保出口信用保险专项资金 - 58,205.00 -
(长青集团)
鼓励企业购买出口信
91,795.00 - -
用保险奖金(长青集团)
2009 年下半年广东省
出口信用保险专项资金
143,576.00
(创尔特)(证明代转省市
扶持资金)
中山市促进投保资金
(创尔特)(证明代转省市 150,000.00
扶持资金)
14、中山市小榄镇创建股
- - 600,000.00
份公司奖励款(长青集团)
15、上市进程补贴款(长
1,400,000.00
青集团)
其中:上市进程补贴(榄
400,000.00
府[2010] 1 号)
上市进程补贴(中府
1,000,000.00
[2007]63 号,100 万)
16、威海市财政局工程招
- 200,000.00 -
标补偿费
其中:威海市垃圾处理厂
二期工程 BOT 项目补偿费 - 200,000.00 -
(长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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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财政专项补贴款 1,301,044.95 292,374.00 100,000.00
其中:镇财政补贴资金(长
- - 100,000.00
青集团)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江
- 152,374.00 -
门活力)
专项资金奖励款(创
- 140,000.00 -
尔特)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
5,260.00 - -
金(江门活力)
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政
银企合作项目款(粤中小 140,000.00 - -
企[2009]44 号,创尔特)
中山市 2010 年工业发
展专项资金项目资助(公 800,000.00 - -
司,中经信[2010]313 号)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创尔特)(证明代转省市 60,000.00 - -
扶持资金)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创尔特)(证明代转省市 202,739.00 - -
扶持资金)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创尔特)(证明代转省市 80,000.00 - -
扶持资金)
中山市外经贸局鼓励出口
1,045.95
奖励
中山市 2010 年工业发
展专项资金(创尔特,中
12,000.00 - -
经信[2010]329 号)(创尔
特,中经信[2010]331 号)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粤中小企(2010)58 号) 500,000.00
18、中山市优秀企业奖励
- - 100,000.00

其中:中山市优秀企业奖
- - 100,000.00
励款(长青集团)
19、产品出口退税补贴 722,191.00 444,938.00 -
其中:出口退税补贴(创
- 444,938.00 -
尔特)
产品出口退税征退差
12,444.00 - -
扶持基金(江门活力)
2009 年第三季度高新
技术产品出口奖励(创尔 107,367.00 - -
特)

1-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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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第三季度高新
技术产品出口奖励(创尔 218,630.00 - -
特)
2010 年第四季度机电
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奖励 67,213.00 - -
(创尔特)
2009 年第四季度机电
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奖励 266,923.00 - -
(创尔特)
产品出口退税征退差
扶持基金(江门活力, 江门 49,614.00 - -
市江海区财政局证明)
20、其他补贴 367,491.00 20,000.00 22,000.00
其中:纳税大户、文明企
6,000 - - 11,000.00
业奖(骏伟金属)
省高新技术产品奖励
- - 10,000.00
(创尔特)
安全生产优秀奖(长
- - 1,000.00
青集团)
镇政府给予的一次性
- 20,000.00 -
补助(骏伟金属)
加工贸易补贴(江门
40,000.00 - -
活力)
纳税大户、文明企业
4,000.00 - -
奖(骏伟金属)
2009 年第二季度加工
60,000.00 - -
贸易奖励(创尔特)
中山市专刊优秀奖奖
10,000.00 - -
励(创尔特)
团支部活动经费(骏
1,000.00 - -
伟金属)
基层主题团日经费
2,000.00 5,000.00 - -
(创尔特)
2009 年第四季度八类
117,841.00 - -
商奖励
清洁生产先进单位奖
50,000.00 - -
励(中山环保)
(中经信(2010)308 号,
80,000.00
中山环保)
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明水
6,150,000.00
山环保)
清洁生产先进单位奖励
8,000.00
(中山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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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旅游促进补贴(长青
4,000.00
集团)
合 计 6,871,257.00 11,010,547.95 15,959,869.00 3,819,000.00

1、2009 年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扶持发展资本补贴款
中共沂水县委办公室、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激励外部投资者到沂水县投
资兴业,中共沂水县委办公室、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颁布了《关于印发〈沂水
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给予到沂水县投资的外部投资者项目建设用地
优惠政策,独资新办工业项目(不包括采矿和选矿项目),固定资产投资 1000 万
元以上(含 1,000 万元)不足 5,000 万元的项目,每亩补助 2.5 万元;固定资产
投资 5,000 万元以上(含 5,000 万元)不足 1 亿元以上(含 1 亿元)的项目,省
及省级以上高新技术项目,每亩补助 5 万元;不再收取其他费用,契税、耕地占
用税地方财政受益部分等额扶持。
根据沂水县人民政府与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山东省沂水县
生物质能发电项目投资协议书》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第二条第 1 款“1.
县政府提供 16.68 公顷(250.2 亩)土地,作为建设用地,并按照国家有关土地
出让政策及现实评估价格 8 万元/亩出让给乙方”、第二条第 2 款“根据《山东省
人民政府关于沂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批复》
(鲁政土字[2009]707 号),甲方先将 195 亩工业用地作为本项目建设用地出让给
乙方项目公司—长青项目公司。余下 55.2 亩以本项目的后续扩展项目如炉渣综
合利用项目等名义,待手续齐全后由甲方另行安排出让给乙方,在未办理新的项
目用地手续前,乙方按租赁形式使用该宗土地,50 年租赁费暂按 3 万元/亩付至
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待办理该宗土地手续时,租赁费顶土地款。”和第
二条第 3 款“3.长青项目公司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证所支付的契税(总成交价款的
3%)、耕地占用税(22.5 元/平方米),甲方应按照沂水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予以
扶持,即沂水县农税局收取的契税、耕地占用税中的地方财政收益部分等额扶持
(契税总额的 90%,耕地占用税总额的 88%,国家政策如有调整,按新标准执
行),并由县政府指定沂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收到长青公司申请且在长青
项目公司支付税款事件的下月 10 日前,将该部分扶持款项全部支付给长青公
司”。
依据前述规定,公司 2009 年度购买了 195 亩土地,公司已足额支付土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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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金及相关税费,获得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扶持企业发展资金政府补助 1,251.90
万元。
2、明水环保补贴款
2010 年 4 月 6 日,黑龙江省明水县人民政府出具《关于给予明水生物质热
电联产工程项目支持的承诺函》(明政函[2010]4 号)第六条规定,为鼓励明水
环保在明水县投资,明水县政府将给予明水环保财政奖励 900 万元,2010 年度
明水环保已收到财政奖励 500 万元。2011 年 6 月 30 日,根据黑龙江省明水县人
民政府出具《关于兑现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财政
奖励的承诺函》,明水县人民政府根据项目规模核定的财政奖励金额预计总额为
1329 万元,按照项目工程的方式进度,分别于 2011 年 5 月和 2011 年 6 月向明
水环保拨付 115 万元和 500 万元奖励款。
(3)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
公司报告期内确认记入“营业外收入-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主要是挂账多
年的应付帐款,确认不需要再支付后转销。产生的原因:1. 材料采购暂估入账
金额与实际采购金额之间的差异,未做及时核销;2. 采购尾款一直滚动,多年
未结清。
在报告期内,公司对挂账多年的应付帐款进行逐笔清理,与供应商进行对帐,
双方确认不用再支付的,取得书面证据,在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后予以转销;对
于挂账超过 3 年的采购尾款,已无交易的供应商,由财务部门收集整理交易凭证,
对余额地发生做出书面说明,由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批确认后,予以转销。
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按主要债务人明细列示如下:
年 份 债务人名称 金额(元) 性质
香港进伟国际有限公司 1,834,660.12 债务豁免
中山市广勤贸易有限公司 1,462,632.03 双方对帐确认后转销
上海汉祥机电有限公司 1,856,963.97 双方对帐确认后转销
2008 年度 深圳华益铝业有限公司 1,326,422.80 双方对帐确认后转销
迅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 双方对帐确认后转销
采购款尾款(130 家) 1,489,927.04 挂账多年采购款尾款
合 计 8,470,605.96
江门市日盈不锈钢材料厂有限公司 2,232,549.14 双方对帐确认后转销
台州乐达卫厨有限公司 499,665.60 双方对帐确认后转销
广州市番禺区金星辉五金制品有限 双方对帐确认后转销
2009 年度 595,711.16
公司
中山市金联纸品有限公司 361,364.80 双方对帐确认后转销
湛江中信磁阀有限公司 685,743.88 双方对帐确认后转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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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款尾款(25 家) 758,656.41 挂账多年采购款尾款
合 计 5,133,690.99
广州市嘉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3,950.00 挂账多年采购款尾款
南通天舒经贸有限公司 50,000.00 挂账多年采购款尾款
北京腾昌兴房地产公司 38,000.00 挂账多年采购款尾款
2010 年度 东莞市桥头湖荣手袋厂 26,983.80 挂账多年采购款尾款
山东高天 54,698.74 挂账多年采购款尾款
采购款尾款(40 家) 86,044.47 挂账多年采购款尾款
合 计 319,677.01
2011 年 1-6 月 - - -

报告期内公司除了对原来挂账多年的余额进行清理外,对于公司采购、付款
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修订和规范:制定了《采购中心手册》、《存货管理制度》
等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及规定,由公司根据各事业部按照各子公司提供的生产经营
物资需求,由公司采购中心统一采购订单管理、供应商管理、交货和收货检验等,
明确了与供应商对帐、暂估核销的权责及内部控制制度。同时在报告期内,公司
进一步更新并升级了公司的财务及存货管理的信息系统,使其能适应公司的管理
要求。
通过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严格地执行,公司在报告期内逐步对以前年度挂
账的余额进行清理的同时,对于报告期内新发生的交易事项都做到及时进行清
理、核销。
(四)毛利率变动趋势分析
1、毛利率情况
项 目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燃气具产品毛利率 17.41% 20.20% 19.18% 17.09%
生物质发电项目毛
42.54% 45.70% 45.05% 40.56%
利率
其他业务毛利率 49.79% 40.34% 51.52% 64.95%

综合毛利率 20.85% 22.24% 21.30% 19.12%
公司 2008 年至 2010 年燃气具产品的毛利率呈现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
(1)公司燃气具产品 2008 年度、2009 年、2010 年度分别实现销售收入
76,836.15 万元、78,931.66 万元及 86,453.02 万元,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和新技术
的应用,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提升产品的规模经济,也使公司单位生产成本不断
降低,从而提高了产品毛利率。
(2)公司加大市场拓展力度,逐步提高产品的市场定位,品牌影响力不断
加强,产品的销售价格和品牌溢价在报告期内有所提升。创尔特国内市场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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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定价,是在材料成本和制造成本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品牌现状和市场定位,
以行业竞争品牌的市场价格为参照标准制定的。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内市场加大了
产品的销售力度,通过增加国内市场的渠道建设、拓展直销渠道以获取更高的毛
利率,该项措施已初见成效,公司毛利率稳步上升,同时销售费用发生额及销售
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均有所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发生额及占当年燃气具销售收入比例列示如下: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销售费用(万元) 2,621 5,151 4,293 3,847

燃气具销售收入(万元) 45,645 86,453 78,932 76,836

销售费用占燃气具销售收入比例 5.74% 5.96% 5.44% 5.01%
(3)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不断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公司注重新产品
研发和产品功能改进,推出了一系列具有节能减排功能的高附加值产品。公司近
年来投入大量资金深化研发热水器、燃气灶等一系列低碳技术,并取得了显著的
成果。
(4)公司加强成本控制,提升制造能力和生产效率,降低了产品成本。公
司引进精益生产,生产效率提高,提升了产品的一次性合格率,节约了成本;同
时加大设备投入,部分外购件转为自制,降低采购成本。
2011 年 1-6 月燃气具产品平均毛利率为 17.41%,其中内销燃气具产品毛利率
为 19.06%,外销燃气具产品毛利率为 17.05%,稍低于 2010 年的毛利率水平,
主要原因是公司承接了一些毛利率略低但销售量较大的订单,导致公司产品结构
与前期相比发生一定的变化;同时 2011 年 1-6 月铜棒、铝锭、锌锭、不锈钢和
冷板等原材料价格均有一定幅度上升,造成了燃气具产品毛利率下降。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变化情况合理,符合宏
观环境以及行业变动的趋势。
2009 年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毛利率较 2008 年上升 5%,当年垃圾焚烧发电
业务收入与 2008 年基本相同,导致毛利率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垃圾焚烧发电成本
下降约 320 万。
2009 年垃圾焚烧发电成本较 2008 年下降的主要原因是:1)2009 年较 2008
年少发生技改支出约 216 万,公司自 2007 年起开始生物质发电项目工艺流程技
改项目,以提高单位垃圾发电量和蒸汽的使用效率,主要技改活动及支出均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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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2008 年,2009 年初技术项目基本完成,因此 2008 年技改支出较高;2)因垃
圾焚烧发电业务特点,每隔一年为常规大检修期,公司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自
2006 年下半年进入商业试运营, 2007 年进入稳定经营期,2008 年为第一次常
规大检修期,2009 年为常规检修期,2009 年检修相关费用较 2008 年减少约 80
万。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公司 2009 年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毛利率上升与
所处业务周期相符合。
2、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情况
(1)燃气具行业
①燃气具产品内销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毛利率 华帝股份 万家乐 万和 广东长青 平均
2008 年度 32.61% 22.83% 23.21% 17.44% 24.02%
2009 年度 34.20% 26.04% 32.00% 20.06% 28.08%
2010 年度 35.89% 25.04% 32.04% 20.68% 28.41%
在报告期内,公司燃气具产品内销业务毛利率低于华帝股份、万家乐等同行业
上市公司同类产品的毛利率,主要是因为公司与万家乐、华帝等公司在品牌定位、
定价策略和渠道策略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
1)品牌定位
华帝股份、万和等企业在国内属于一线主流品牌,根据华帝在公司网站上对
宣传资料,华帝灶具为中国灶具领导品牌,燃气热水器为行业三强;根据万和股
份在公司网站上的宣传资料,将自身定位为全球领先的燃气具、生活热水供应专
家,燃气热水器长期保持行业龙头地位。高端的市场定位使华帝等企业能够具有
较高的品牌溢价,毛利率也相对较高。而相对其他同行上市企业,创尔特在国内
的品牌地位中处于行业中游位置,品牌的影响力难以支持高端的定价水平,品牌
溢价远低于华帝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因此毛利率低于华帝股份、万家乐等同行业
上市公司同类产品的毛利率。
2)定价策略
华帝股份等公司以自有品牌内销为主,定价上倾向于高费用高价格的模式,
依靠大量的广告宣传投入形成品牌溢价能力,从而以高毛利率和高销售费用率的
策略维持成长,产品销售价格中包含了较高的市场营销费用。为了尽快拓展销售
渠道,增加网点覆盖率,公司加大了市场推广力度,并且创尔特在国内市场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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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市场经销商的营销模式,部分促销费用、网点推广费用等市场费用由经销商
承担,因此,相应的公司产品的售价就相对较低,造成毛利率较低。公司 2008
年度、2009 年度及 2010 年度销售费用分别为 3847.36 万元、4292.64 万元及
5,150.98 万元,而万和 2008 年度、2009 年度及 2010 年度销售费用分别达到了
16,526.47 万元、27,553.92 万元及 29200 万元,华帝 2008 年、2009 年和 2010 年
的销售费用达到了 3.52 亿元、3 亿元和 3.26 亿元。
3)渠道策略
华帝、万和等凭借自身的行业地位和品牌优势,在一级城市和大型家电连锁
卖场等高成本渠道上据有一席之地,这些渠道竞争往往非常激烈,需要投入大量
的市场费用,毛利率也相对较高。而公司受限于产品定位和品牌影响力,主要侧
重于在二、三线城市开拓市场,并倾向于于选择地方性的经销商等低成本渠道,
同时让利于经销商,让经销商承担部分推广费用,因此毛利率及销售费用率均低
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销售费用 华帝股份 万和 广东长青
2008 年度 3.52 亿 16,526.47 万元 3,847.36 万
2009 年度 3亿 27,553.92 万元 4,292.64 万
2010 年度 3.26 亿 29,200 万元 5,150.98 万
销售费用率 华帝股份 万和 广东长青
2008 年度 25% 10.72% 5.01%
2009 年度 21.7% 15.9% 5.44%
2010 年度 20% 12.7% 5.96%
随着创尔特品牌知名度的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燃气具产品内销毛利率
呈现上升趋势。
②燃气具产品外销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毛利率 万和 广东长青 平均
2008 年度 12.45% 16.99% 14.72%
2009 年度 19.81% 18.96% 19.39%
2010 年度 17.43% 20.07% 18.75%
华帝、万家乐的燃气具产品均以内销为主,万和的燃气具产品存在外销,根
据万和公布的外销业务毛利率情况,其 2008 年、2009 年和 2010 年的外销业务
毛利率分别为 12.45%、19.81%和 17.43%,而公司 2008 年、2009 年和 2010 年燃
气具外销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6.99%、18.96%和 20.07%,都比在国内市场上以自
有品牌销售的产品要低,主要原因是万和与公司的出口业务模式都以贴牌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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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中均基本上未包括品牌推广等销售费用。公司万和与公司的出口模式相似,
两者之间的毛利率也比较接近,但由于在具体的出口品种、产品结构、销售区域
和客户群等方面有所不同,因此每年的毛利率变动也存在小幅的差异。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外销燃气具毛利率与同行业
上市公司存在差异,主要是由于公司与华帝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在品牌定位、定价
策略和渠道策略等不同,符合行业竞争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
(2)生物质发电行业
同行业上市公司生物质发电业务毛利率如下表:
毛利率 泰达股份 南海发展 广东长青 平均
2008 年度 35.95% 41.04% 40.56% 39.18%
2009 年度 36.99% 50.68% 45.05% 44.24%
2010 年度 33.84% 47.98% 45.70% 42.51%
在同行业的上市公司中,南海发展通过子公司佛山市南海绿电再生能源有限
公司从事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根据南海发展公布的各年年报计算相关报表,其垃
圾焚烧发电项目 2008 年度、2009 年度和 2010 年度毛利率分别为 41.04%、50.68%
和 47.98%,略高于公司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毛利率。
根据泰达股份 2009 年的年度报告和 2010 年的年度报告,泰达股份的环保产
业,其下拥有环保和新能源项目共 12 个,包括 4 个大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5
个垃圾综合处理项目、3 个秸秆发电项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垃圾综合处理项
目只有部分项目完工投产,再加上垃圾综合处理项目和秸秆发电项目的毛利率相
对较低,因此,泰达股份的毛利率低于南海发展和公司。
公司目前的生物质发电业务均来自于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焚
烧发电厂项目,公司从购买先进的焚烧发电设备、自主开发管理系统、开展项目
技术改造等多方面提高项目的收益水平:
(1)引进和消化国外生物质发电的先进设备,主体关键设备是采用日本进
口炉排,虽然价格较贵,但该设备具有燃烧效率高、运行可靠、设备返修率低、
运行经济、适用多种燃料等优点,有利于提高设备发电的利用率。
(2)公司自主开发的垃圾焚烧发电智能化管理控制系统在中心组团垃圾焚
烧发电厂项目上稳定运行,实现全过程自动化控制管理与信息自动化管理,提升
了内部管理效率。
(3)公司开展了项目技术改造,通过技改优化发电成本,通过采取有效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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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措施和加强运行管理,大幅提高了发电效率和每吨进炉垃圾发电量;对烟气系
统物料输送系统和炉排放灰管改造,提高了系统的运行可靠性和稳定性;对锅炉
吹灰系统改造,改造后吹灰效果明显改善,锅炉积灰减少,增强受热面热交换能
力,从而提高锅炉的热效率。
公司垃圾发电项目 2008 年度、2009 年度、 2010 年度和 2011 年 1-6 月的毛
利率分别为 40.56%、45.05%、 45.70%和 47.91%,接近行业的平均水平。
公司 2011 年 1-6 月秸秆发电项目毛利率为 35.30%,低于垃圾发电项目的毛
利率,主要原因是秸秆发电的原料是玉米秸秆、小麦秸秆等农林废弃物,需要发
电企业向秸秆提供者支付采购费用,而垃圾发电的原料是城市生活垃圾,由政府
部门免费提供且政府补贴垃圾处理费,因而其毛利率高于秸秆发电。

(五)非经常性损益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 2008 年度、2009 年度、2010 年度及 2011 年 1-6 月扣除
所得税影响后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影响数分别为 848.67 万元、2,036.17
万元、1,285.12 万元及 666.12 万元,占同期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
为 18.11%、27.78%、18.99%和 22.4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分别为 3,836.26 万元、5,293.26 万元、5,483.25 万元及 2,298.86 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盈利能力具有一定影响,但即使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公司仍
然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并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对公司盈利能力的要求。


三、资本性支出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支付项目如下:
1、新工业园工业厂区工程
为实施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对公司燃气具业务进行整合,公司自 2006 年开
始实施新工业园区厂区工程,该工程预算投入 14,300 万元,报告期内与该工程相
关资本流出合计 14,161.92 万元,该工程已于报告期内 100%完工。
2、沂水生物质发电项目
为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于 2009 年开始投资沂水生物质发电项目,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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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投资 28,000 万元,在报告期内与该工程相关资本流出 19,442.76 万元。
3、明水生物质发电项目
明水生物质发电项目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具体内容请参见本
招股说明“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部分。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和资金需求量

公司未来可预见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沂水生物质发电项目和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
1、沂水生物质发电项目
沂水生物质发电项目是由公司投资并由沂水环保负责具体实施的生物质发
电项目,该项目预算投资 28,000 万元,截至 2011 年 6 月末已投入 19,442.76 万
元,可预见的未来尚需投入 8,557.24 万元。根据管理层编写的该项目的可行性研
究报告,该项目达产后,每年实现售电 17,000 万度,实现净利润 1,400 万元,
将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2010 年 9 月基本完成沂水环保生物质发电项目厂区主体建筑物、附属建筑
设施建设,完成主机、辅机设备安装,2010 年底沂水环保生物质发电项目点火,
2011 年 1 月 21 日机组首次并网发电,2011 年 4 月 21 日-25 日一次性通过满负荷
试验机 72+24 小时试运行,并于 2011 年 5 月开始盈利。
自沂水环保首次并网发电以来,沂水环保各月发电量、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项目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1-6 月合计
调试期收入(万元) - 60.20 269.54 283.37 - - 613.11
营运期收入(万元) - - - 288.93 898.53 1,415.11 2,602.57
合计收入(万元) - 60.20 269.54 572.30 898.53 1,415.11 3,215.68
售电量(万度) - 93.92 420.49 892.78 1,401.71 2,207.57 5,016.47
发电量(万度) 13.5 159.18 429.74 1,014.96 1,595.40 2,552.16 5,764.94
产销比率 - 59.00% 97.85% 87.96% 87.86% 86.50% 87.02%
由于同种类型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在技术、人员培养、经验积累方面具有可复
制性,沂水环保生物质发电项目的顺利投产对明水环保生物质发电项目及其他同
类生物质发电项目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第十三节 募集资
金运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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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主要优势、困难及未来盈利前景


(一)公司主要优势

1、资产质量优势、信用优势
公司整体资产质量较好,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保持较
好水平。虽然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较高,但公司资信较好,未发生过到期未偿还
银行借款情况,在银行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2、管理优势
公司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生产管理经验,通过引进精益生产、改善采购流程,
实现降本节支。
通过加强新产品的研发,提升产品附加值,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3、以销定产优势
公司生产的燃气具产品及其配件以出口为主,经过多年的积累,已经与国外
的采购商确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了健全的外销网络。公司燃气具产
品主要按照客户订单生产,即以销定产,减少了公司存货减值损失。

(二)公司面临的主要困难

目前,公司需要通过对燃气具产品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并加大燃气具节能
新产品的开发,提高产品附加值,以燃气具节能产品巩固已取得外销市场,并以
此为切入点打开内销市场,因此,公司急需资金投入研发、内销市场渠道建设,
购买先进生产加工设备用于产品生产。同时,公司自涉足生物质发电项目,除已
经投产的中山环保开始取得稳定的收益外,正在建设的沂水环保、明水环保及有
意向投资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尚未竣工,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公司依靠自身积累的资金,很难满足公司燃气具产品技术改造投入和生物质

发电项目的需求,公司若本次股票能成功发行,可为公司燃气具产品技术改造和
生物质发电项目提供项目建设资金,从而有力地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
力。

(三)未来盈利前景

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将利用募集资金投资燃气具系列产品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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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项目,通过提升研发能力,增加产品,提升外销产品的档次、产能以及内销市
场份额,增强公司在燃气具行业的地位,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公
还将利用募集资金在黑龙江明水(募集资金到位前先以自有资金投入)和自有资
金在黑龙江省肇州县、黑龙江省双城市、吉林省扶余县、山东省鱼台县、黑龙江
省宁安市等等地投资生物质发电项目,生物质发电项目符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要
求,属于国家政策重点扶持的范畴,届时,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将成为公司重要
的利润增长点,同时能为公司提供稳健的现金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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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经营理念和发展战略


(一)经营理念

成为低碳、环保及循环利用产业中的标杆企业,在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中实
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二)业务发展目标

继续巩固和发展外销业务;内销品牌要成为国内主要品牌之一;生物质能发
电项目及其下游派生产品的循环利用成为公司利润增量部份的稳定来源;制造及
采购系统要在品质、成本及交货期成为行业内之最优。
公司要进一步提高公信力,为吸引人才创造良好的平台。进一步强化内控机
制,规范公司治理,夯实管理基础,最终使公司在技术、装备、成本、管理、质
量、安全、环保、劳动生产率等各项指标上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三)发展战略

1、抓住发展低碳经济的机遇,燃气具业务要借助低碳概念狠抓节能、减排
的产品研发;生物质能发电业务要加快对产业的布局,抢占资源,力争每年都有
新项目开工建设。
2、外销业务既要维护小批量、多品种的订单,更要通过降低成本,稳定品
质,以争取大客户、大订单。从以 OEM 为主的被动研制向以 ODM 为主的主动
研发过渡,以争取市场的主导权。
3、内销业务要加大对品牌、渠道的投入,同时提升新品研发的质量,使之
从功能性的产品,转化为亮丽、时尚、人性化的商品,并以节能、减排的产品差
异化获得市场优势,以实现快速增长,力争成为国内的一线品牌;
4、环保新能源业务要顺势而为,加强生物质利用项目的拓展和储备,提高
技术水平和盈利能力,发展循环经济产业链,通过项目的成功复制,使之成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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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利润增量的重要部分。


二、公司发展计划


(一)业务扩充计划

1、建立完善核心配套部件生产基地,夯实制造能力
以现有企业为基础,核定和完善现有设施生产能力,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改
造或淘汰落后装备,完善工艺,并在新工业园区大量投入自动化的先进生产设备
和装配流水线,形成以自动化为主要形式的产品生产基地,扩大规模,提高质量,
节能降耗,降本增效,发挥基地规模效益。
制造系统引入先进的管理模式,以在两年内使品质、成本及交货期成为行业
内之最优;三年内完成制造体系的薪酬改革,让员工有尊严地工作。
2、增强采购能力,进一步提升库存和订单管理
采购中心要在一年内使供应商成为在供货期、品质及成本控制上与公司标准
相匹配的公司第二制造中心。通过信息化建设,使采购工作纳入规范、可持续的
系统管理。
3、快速引进技术、管理人才
为配合公司的快速发展,在全国各大著名高校和技校建立合作关系,不定时
的向企业输送技术、管理、技工等方面的人才。
4、增加投入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对燃气具产品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扩大产能,提高产品品质,增加产
品附加值。
通过对生物质能发电项目的投入和产业布局,在项目获得政府核准的前提
下,力争五年内每年都有新的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开工,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二)技术开发与创新计划

1、加大资源的优化整合力度
将公司内部相关部门的技术研发力量进行进一步有效整合,进行进一步的优
化,充分发挥整体技术优势,形成适合本公司发展需要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公
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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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研发的长效机制
进一步强化责、权、利相统一的项目负责人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
查和动态管理,加快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积极推进专利发展战略,继续增加
申请专利数量,不断提高申请专利质量。

(三)市场开发与营销网络建设计划

1、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变化,研究市场变化规律,及时判断市场走势,准
确把握市场脉搏,增强行情的预见性、反应的敏捷性和决策的科学性,并制订切
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2、健全长效营销机制,巩固长期稳定的销售渠道,加强销售网络建设与管
理,确定合适的长期合同比例,同世界品牌大客户建立起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
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确保本公司的营销业绩不随市场行情的剧烈波动大起大落。
3、加强对销售网络的整合工作。公司将着力对现有的销售网络进行优化整
合,从而进一步扩大市场范围,使公司的整体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在巩固和发展
国外销售网络的同时,通过合作开设专卖店的形式实现内销拓展,2010 年-2013
年力争每年新增专卖店不少于 300 个。
4、充分利用 ERP 平台,通过优化业务流程、固化管理模式,完善营销工
作的现代化管理,并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开辟电子商务,不断提高营销效率
和管理水平。

(四)融资计划

本次发行后,公司将根据长远发展战略和未来投资计划的需求及自有资金的
情况,采取银行借贷等多种融资方式筹措未来发展资金。公司融资计划的确定原
则是:有利于改善资本结构,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有利于提高投资回报,有利
于公司长远发展。


三、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与本公司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本公司经济业务所涉及的国家和地区目前的政治、经济、社会环境无重
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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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增长;
4、本公司适用的税率及国家税收制度无重大变化;
5、重要原材料采购市场、能源供应及产品市场无重大不可预见的变化;
6、无其他不可预见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实施上述计划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1、若国家采取从紧的货币政策,对企业的整体发展造成一定压力;
2、主要原辅材料价格的持续波动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公司的经营成本波动;
3、人民币的升值和出口退税政策的变化,使得公司国外市场扩展带来压力;
4、中国境内外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
5、人力资源成本上涨已成为趋势,将造成公司经营成本增加。


五、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上述业务发展计划是在本公司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制定的。其中,燃气具业务
和环保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主要是以现有公司业务为依托,通过对现有企业的技术
改造、改善工艺、节能降耗、消除瓶颈扩大生产能力和扩大投资而实现进一步的
发展。同时公司将加大研发的投入,增强本公司相关产品的发展后劲。燃气具发
展一方面要通过对现有研发方式由 OEM 转入 ODM,技术改造和加大投入来提
高研发水平,另一方面要开展研发节约成本项目,实现低成本扩张。目前,本公
司的业务发展状况为实现上述业务发展计划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总之,上述业务发展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本公司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扩
大生产能力,打造完整的产业链,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通过提高经济效益,增
加股东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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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量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本次公开发行 A 股数量为不超
过 4,000 万股,根据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确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并上市的议案》,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3,7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募集资金总量将由本次公开发行 A 股股数乘以每股发行价格确定。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览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
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总投资(万元)
1 明水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 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35,382.00
2 燃气具系列产品扩建项目 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 18,221.63
合 计 53,603.63

上述项目均已获得有权部门的立项核准,并已取得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立项核准文件 环评批复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黑环函[2008]421 号
1 明水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 黑发改能源[2009]606 号及黑
及黑环建便[2009]80
发改函字[2010]48 号

广东省中山市环境保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 燃气具系列产品扩建项目 护局中环建书
粤经信技改函[2010]1437 号
[2010]002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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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际募集资金量与投资项目需求出现差异时的安排

上述项目资金的使用,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安排。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
金额少于 53,603,63 万元,缺口部分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若实际募集资
金金额大于 53,603,63 万元,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
目。
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提前建设,则公司拟先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资进
行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该相应部分先期投入的资金。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明水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明水环保组织实施,通过在黑龙江明水县城西的工
业园区内新建新建一条 2×75t/h 高温高压秸秆锅炉配 2×18MW 抽气式汽轮发电机
组等设备组成的秸秆发电生产线,本项目投产后,可年发电 216GWH,进一步
提升公司生物质发电规模和能力,同时,也为明水当地农民增加了收入,减少了
因农民通过燃烧造成的环境污染,发展了良性循环发展经济。
2、项目建设的市场前景及必要性
(1)项目建设的市场前景
黑龙江明水县是全国商品粮生产基地县,处于黑龙江省玉米核心产区内,种
植业占农村经济的比重达到 50%以上。近年,明水县大力实施外向化带动工业化
战略,工业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相应地,近年明水县用电总量也持续增长。
1995~2009 年总用电量统计表
年 度 1995 年 1996 年 1997 年 1998 年 1999 年 2000 年
总电量(万千瓦时) 4,666 5,226 5,101 4,494 4,688 4,673
年均增长率 12.00% -2.39% -11.90% 4.32% -0.32%
年 度 2001 年 2002 年 2003 年 2004 年 2005 年 2006 年
总电量(万千瓦时) 4,644 4,577 4,993 5,699 8,236 11,735

年均增长率 -0.61% -1.46% 9.10% 14.14% 44.52% 42.48%

年度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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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电量(万千瓦
11,561 12,701 14475
时)
年增长率 -1.48% 9.86% 13.97%

根据明水县“十五”国民经济发展纲要、“十一五”规划和明水县供电历史
情况,并结合明显县经济发展趋势,分别预测 2010 年、2015 年明水县用电负荷
情况如下:
2010、2015 年明水县用电负荷预测表
年 度 2010 年 2015 年
总用电量(万千瓦时) 15,383 19,632
电量增长率 7.0% 5.0%
极大负荷(兆瓦)(春节) 43.9 56.0
极大负荷增长率 7.0% 5.0%
极大负荷利用小时 3503 3503
最高负荷(兆瓦) 34.1 43.5
最高负荷增长率 7.0% 5.0%
最高负荷利用小时 4514 4514
最小负荷(兆瓦) 11 16
最小负荷增长率 7.0% 7.0%

电力系统 110 千伏电网已经延伸到明水县,而且依据《黑龙江省电网“十一
五”及 2020 年电网规划 设 计 》,还 将 随着明水县中长期电力负荷发展需要,建
设 1 座 220 千伏变电站。本项目可以参加整个系统的电力平衡,是电力系统电源
建设的一部分,明水县位于电网的末端,本项目对当地电网电压有一定的支持作
用。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①我国生物质资源非常丰富,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具有雄厚的物质基础和巨大
潜力。
目前中国生物质能资源量为 7 亿吨标准煤,随着退耕还林和种植薪炭林,估
计到 2020 年生物质能资源量可达 9~10 亿吨标准煤。丰富的生物质资源为生物
质发电提供了充足的原料保证。
②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
中国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解决日益突出的能源和环境问题。大力开发和
利用可再生能源,优化生产和消费能源结构,构筑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保障体系,
是解决这两个问题的重要战略措施。生物质能是优秀的清洁可再生能源。国际能
源机构的有关研究表明,秸秆平均含硫量只有 0.38%,而煤的平均含硫量约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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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物质发电基于燃料本身所具有的低灰、低硫特性,以及生物质生长、燃
烧过程中的零排放机理,生物质发电锅炉在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二氧化碳以及
烟尘颗粒的排放上都达到了与国内外清洁燃料锅炉相媲美的环保先进指标。如果
中国生物质能利用量达到 5 亿吨标准煤,每年可减少排放二氧化碳的碳量近 3.5
亿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量近 2,500 万吨,将产生巨大的环境效益。
随着我国农民经济收入的逐年增长,农作物秸秆用作日常生活能源比例在逐
步降低。发展生物质发电,可以使秸秆变废为宝,既解决了秸秆污染问题,又可
以为农民带来一定的收入,同时在秸秆的收、运、储各环节还可以为农村创造很
多就业机会。如果按每年利用 3,000 万吨秸秆,每吨收购价格为 300 元计算,则
农民就可直接增收 90 亿元,节约标煤 1,500 万吨。
③公司已具有生物质发电项目的成功运营经验,并掌握了生物质发电相关的
先进技术。
2004 年 2 月,公司中标获得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焚烧发电厂
项目的建设及特许经营权,该项目于 2006 年 4 月正式发电上网和处理垃圾。通
过该项目的多年运营,公司在生物质发电领域积累了一定的营运经验,并于 2007
年 9 月获得国家环保局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该项目从建
成投产至今,一直安全运行,取得了稳定的收益。
2008 年公司 2.8 亿元投资兴建沂水 1×30MW 秸秆燃烧生物质发电项目,该
项目已于 2010 年 12 月底开始点火试运行,并于 2011 年 4 月 21 日-25 日一次性
通过满负荷试验机 72+24 小时试运行,并于 2011 年 5 月开始盈利。沂水生物质
发电项目与明水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采用了相近的燃料、生产设备、工艺流
程等,公司在沂水秸秆发电项目的建设运营过程中积累的丰富秸秆燃烧发电的运
营经验,有利于明水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的顺利投产、运营。
通过中山环保垃圾发电项目的多年运营以及沂水生物质发电项目的投资建
设和试运行,公司已经掌握了大量的关于生物质燃烧发电的成熟技术,并在此基
础上自主研发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例如公司自主开发的垃圾焚
烧发电智能化管理控制系统,在中心组团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上稳定运行,实现
全过程自动化控制管理与信息自动化管理;公司开发的干法烟气处理系统,使烟
气的排放达到或优于国家的排放标准,并于 2006 年先后申请了“一种用于发电
的垃圾燃烧过程控制方法”(专利号:ZL200610061675.2)和“一种烟气净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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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用反应助剂”(专利号: ZL200610124275.1)两项相关的发明专利。
公司管理层在充分调研生物质发电行业发展潜力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业务
结构规划并考虑到公司在生物质发电技术、设备、人才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决定
加大对生物质发电业务的投资。2010 年公司与黑龙江大庆市肇州县人民政府、
吉林省扶余县人民政府、山东省鱼台县人民政府、黑龙江省双城市招商局签订生
物质发电项目投资框架协议。
2010 年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明水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明水
环保组织实施,在黑龙江明水县城西的工业园区内新建一条 2×75t/h 高温高压秸
秆锅炉配 2×18MW 抽气式汽轮发电机组等设备组成的秸秆发电生产线。明水生
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发改能源[2009]606 号及
黑发改函字[2010]48 号文件予以立项。明水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在选址、建
设方案、技术应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经过了公司的充分论证,并由黑龙江省电力
勘察设计研究院出具了《明水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预计
总投资 35382 万元,预计在享受增值税退税的情况下投资回收期为 8.28 年。
明水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是在充分考虑了公司业务结构的长远规划以
及公司现有技术、人才等因素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论证,无论是经济效益还是社
会效益都是可行的。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35,382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 7,622 万元,设备购置费 16,053
万元,安装工程费 3,604 万元,其他工程费 6,588 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 1,515
万元。
本项目拟投入的主要设备情况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条件 数量 备注
型式:高温、高压、自然循环、全钢炉架
最大连续蒸发量:75t/h
过热蒸汽压力:9.3MPa 国外技术,
1 锅炉 2
过热蒸汽温度:540℃ 国内生产
给水温度:210℃
锅炉效率: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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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C18-8.83/0.294
额定功率:18MW
额定转速:3000r/min
主汽门前汽压:8.83Pa(a)
主汽门前汽温:535℃
2 汽轮机 2 国内生产
额定进汽量:73.5t/h
最大进汽量:75t/h
抽汽压力:0.294MPa(a)
额定抽汽量:30t/h
最大抽汽量:40t/h
型号:QF-18-2
额定功率:18MW
额定转速:3000r/min
频率:50Hz
3 发电机 2 国内生产
额定电压:6.3KV
功率因数:0.8
冷却方式:空气冷却
发电机励磁方式:静止可控硅励磁

4、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
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之“(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或服务的流程图”。
5、生产技术选择
本项目采用水冷振动炉排直燃技术,该技术具有以下特点:
(1)它是世界先进的生物质燃烧技术,具有高燃烧效率、高可靠性、长使
用寿命的优点;
(2)合理的结构、特殊的材质可以有效地防止高温腐蚀的发生;
(3)专利技术(锅炉给水空气加热)能够避免预热器低温腐蚀和堵灰;
(4)它具有高温高压参数,保证了低秸秆消耗。
6、主要燃料供应情况
本项目主要以玉米秸秆为主要设计燃料,其他秸秆作为补充燃料。
(1)主要燃料来源
本项目所在地明水县是全国商品粮生产基地县,处于黑龙江省三大玉米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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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区内,种植业占农村经济比重的 50%以上。主要盛产玉米、大豆、水稻等粮食
作物和马铃薯、瓜菜等特色经济作物。明水县 2007 年种植业统计播种面积 193.73
万亩,其中玉米、大豆、水稻年实种面积分别为 96.25 万亩、57.59 万亩和 3.48
万亩。
以本项目为中心的 30 公里半径内,各类秸秆总量为 126.9 万吨,剩余量 73.6
万吨,其中玉米秸秆总量为 76.5 万吨,剩余 53.5 万吨。在本项目为中心的 50 公
里半径内,各类秸秆生产量达 173.9 万吨,剩余量 101 万吨,其中玉米秸秆总量
为 100.6 万吨,剩余 70.4 万吨。本项目每年需要燃烧标准秸秆量约为 17 万吨左
右,本项目建成后的秸秆资源是有保障。
(2)主要燃料的运输
本项目燃料运输主要以公路运输为主,项目所在地道路四通八达,交通便捷,
燃料运输由社会运力承担,公司无需自备运输车辆。
(3)主要燃料的收购与存储
本项目采取“电厂-专业加工户-农户”三级管理模式。
在资源较集中村庄布置 50~60 个生物质燃料专业加工户,每一收储点加工
能力在 3,000-4,000 吨/年左右,由专业加工户进行收购,将秸秆或其它原料按照
要求加工后运输至本项目所在地。
根据农作物种植、收获时间,采用集中收购和分时段收购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是集中收购,在冬春两季,由农户直接将秸秆运至收购加工点,收购点加工对
秸秆压缩打包后,储存在临时料棚内;二是收购后由农户代储秸秆,农闲时节运
送。
为确保本项目生物质燃料的充足供应,针对发电厂对秸秆需求量大、秸秆体
积大、占地面积大的特点,玉米秸秆采取分区分散储存的方法,以降低集中储存
的压力,保证秸秆能够连续不断的供应到本项目。在各乡镇的收购加工点就近设
立临时性储存站,将收购的秸秆进行切断、压缩、打包,实行边收购、边加工、
边存储、边运输。玉米秸秆收割后分散储存的最大总储量应满足燃用 1 年,即
22 万吨左右。同时,电厂设置储料库和干料棚,生物质燃料的总储量满足约 25
天的生产需求量。
7、环保问题
(1)主要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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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燃料为当地丰富的秸秆资源,秸秆的含硫份远低于燃煤,供水水源为
中水,机组容量为 2×18MW,各种污染物排放量均小于燃煤锅炉,本工程属综
合利用、节能环保项目,符合当前循环经济及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理念。
本项目主要的污染源为烟囱、各类废污水排放口以及各类噪声。包括:燃用
秸秆燃料时电厂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为烟气中的 SO2、烟尘及 NOx;产生的废水
主要有化学反渗透浓水、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等;除尘器收集的细灰及锅炉炉底
排出的渣,以及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2)防治措施
序号 污染种类 防治措施
配备效率可达 99.9%的布袋除尘器。并设高烟囱排放烟气,二台锅炉共
用一座烟囱,烟囱高度暂定为 80m,烟囱出口直径暂定为 2.5m。充分
1 烟气污染
利用大气自身扩散稀释能力,减小污染物的落地浓度。在烟囱进口烟
道上装设烟气连续监测装置,以便对大气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
采用二次循环供水方式,循环排污水回收至工业废水调节池处理后循
环利用;化学过滤器排水由水工回收至工业废水调节池,处理后循环
2 废水
使用;化学反渗透浓水排到城市污水处理站;生活废水进入地埋式污
水处理设施。
炉底渣:主要为草木灰,收集后用于生产化肥。
3 灰渣 飞灰: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干灰经细灰闸门、电动给料机、汽车散装机,
由汽车外运至用户,或通过移动式装袋系统,装袋后外运。
4 噪声 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控制措施。
5 通过绿化净化环境。

通过上述防治措施,本项目污染物的排放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3)环保投入
本项目环保投入达 1,743 万元,主要用于除尘系统、烟囱及烟道、废污水处
理系统、除灰系统、烟气连续监测系统、绿化及植被恢复等。
(4)环保审批
本项目环境评价已经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予以批复。
8、项目选址
本项目位于明水镇工农社区十委(格林公司西侧),已取得明水县政府颁发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明国用[2010]第 375 号),该土地面积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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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平方米,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出让。
9、项目组织实施进展情况
本项目建设期两年。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借
款对本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和偿
还与本项目有关的银行借款。本项目已经在施工建设中,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本公司对项目已投入 10,650.17 万元。
10、本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公司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明水环保负责本项目实施。明水环保的具体情况请参
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通过增资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入实
施主体,并置换出前期已投入明水环保的资金及该项目的银行贷款。
11、本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根据国家统一售电价格及明水县供热价格,结合本项目设计生产能力,同时,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秸秆发电享受增值税退税优惠,受益期限为 20 年,以此为基
础测算本项目经济效益评价如下: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1 年发电量 GWh 216
2 售电量 GWh 192
3 不含税电价 元/MWh 502.6
4 不含税热价 元/Gj 23
5 销售收入(达产年) 万元 10,984
5.1 售电收入(达产年) 万元 9,673
5.2 供热收入(达产年) 万元 1,311
6 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 % 13.73
7 投资回收期(税后) 年 8.28
8 净现值(税后) 万元 14,2367

在不考虑本项目享受增值税退税优惠情况下,本项目经济效益评价如下: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1 年发电量 GWh 216
2 售电量 GWh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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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不含税电价 元/MWh 502.6
4 不含税热价 元/Gj 23
5 销售收入(达产年) 万元 10,984
5.1 售电收入(达产年) 万元 9673
5.2 供热收入(达产年) 万元 1311
6 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 % 11.29
7 投资回收期(税后) 年 9.34
8 净现值(税后) 万元 7,928.17

2010 年 7 月 18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的
通知》,出台了全国统一的农林生物质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标准。《通知》规定,未
采用招标确定投资人的新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统一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
时 0.75 元(含税)。通过招标确定投资人的,上网电价按中标确定的价格执行,
但不得高于全国农林生物质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同时,继续实行全国分摊政策,
农林生物质发电超出常规能源发电价格的部分,通过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
附加分摊解决。初步测算,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比上述测算经济效益使用的电价
平均每千瓦时上涨约 7 分钱。上网电价的提高将进一步提高项目的盈利能力。
本项目的灰渣为草木灰,还可以循环利用于钾肥的原材料,实现经济循环利
用。

(二)燃气具系列产品扩建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创尔特组织实施,通过新建一个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的技术研发
中心,提高公司节能环保型燃气具的综合研发能力;通过购置一批先进的生产设
备,实现节能环保型燃气具产品产能的提高;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增设产品销售网
点,实现燃气具产品营销渠道的拓展。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年新增节能环保型燃气具 57.26 万台,其中:产能取
暖器类 2.57 万台、厨卫类 35.77 万台、烤炉类 18.92 万台。
2、项目建设的市场前景及必要性
(1)项目建设的市场前景
近年来,节能环保已成为中央政府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从“十
一五”规划到近年来的政府工作报告,都能体现出政府对于优化资源、节能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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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关系到人类的生命健康和生存质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进
步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成为全球趋势的今天,节能
环保、行业标准规范对燃气具行业也提出更高的要求。
在政府的号召下,国内节能减排蔚然成风,越来越多的商家投入节能减排的
行列,燃气具市场更是炙手可热,蕴含着技术的较量。未来,节能环保的产品将
成为燃气具市场的消费主导,蕴藏了巨大的商机。
2008 年发生的全球性金融海啸,对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燃气具市场造成了一
定的不利影响。但随着世界经济衰退趋势开始放缓,金融体系渐趋平稳,全球经
济出现向好迹象,市场需求恢复上升的态势,未来市场前景乐观,按照以往的规
律,预计北美市场年增长率为 5%,大洋洲为 8%。中国的燃气具制造业经过三
十年的高速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加上其高性价比必然带来强大的国际竞争
力。国内目前不少燃气具厂商致力于产品研发及质量提升,不断提高产品的技术
水平和质量性能,迎合市场多样化的需求,再加上我国产品高性价比的优势,预
计今后几年我国燃气具生产和销售在全球市场上的占有率还将进一步提升。
节能、减排、新能源开发、环保等议题,逐渐成为国际关注的项目,将是燃
气产品的研发重点,从单纯的降低制造成本,向节能、减排、使用新能源、环保
等多方面考虑、发展、转变。同时,这个转变对于企业内部如何提升生产效率,
同样会起到较大的刺激作用。
中国的燃气具行业正在从制造大国向创造强国迈进。在这种新的机遇下,对
于洞悉世界经济脉搏并迎合市场发展需要的厂家,必将会赢得新的发展机会。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①贯彻执行节能环保政策
国家及地方政府都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来实现产品结构调整
和技术进步,进而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
在节能减排大潮的推动下,节能环保型产品也将成为燃气具行业未来发展的
重要趋势。对于燃气具产品,要实现节能减排,关键还是要依靠技术改造和创新
来加快产品的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从而提高产品的质量与技术水平,增强企业
竞争能力。
②实现企业战略目标和自身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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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内燃气具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对企业的营销活动要求也更加深
入和细致化,不仅要有创新的产品、优惠的价格、有效的促销活动和完善的售后
服务,而且更应加强营销渠道的建设以提升其竞争力,营销渠道已成为企业最重
要的资源之一。项目单位充分认识到营销渠道的重要性。目前,项目单位已在华
南、华东、华中、西北、西南、华北、东北等地区的十多个省份设有销售网点。
项目单位已有一定的市场基础,但随着新项目的扩建以及国内消费市场的增长,
原有销售网点的数量将不能很好地适应项目单位的发展。为此,项目单位在渠道
发展战略上提出:发挥二、三线城市的现有优势,并逐步渗透到整个市场,同时,
有选择地进入国内一线中心城市和省会城市,逐步扩大市场覆盖率。
本项目计划在原有区域增加销售网点并在其他空白区域开拓市场、建设销售
网点既能满足市场发展的需求,也符合项目单位战略发展的要求。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18,221.63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5,276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投资 2,945.63 万元。
总投资 投资额(万元)
1 建设投资 15,276
1.1 设备及安装投资 7,176
1.1.1 生产设备 6,900
1.1.2 设备配套安装 276
1.2 研发中心投资 2,700
1.2.1 研发中心基建工程 500
1.2.2 研发设备 1,000
1.2.3 新产品开发费用 1,000
1.2.4 研发人员工资 200
1.3 市场开拓 5,400
1.3.1 300 个大卖场建设 2,400
1.3.2 1000 个专卖店建设 3,000
2 铺底流动资金 2,945.63
合计 18,221.63

(1)本项目拟投入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万元) 投入(万元)
1 大型自动冲生产线 4 台 250 1,000
2 NC 自动送料机 11 台 8 88
3 四柱油压机 6 台 50 300
4 全自动焊接机械设备 2 套 30 60
5 高速精密压力机 4 台 15 60
6 液压剪板机 10 台 7 70
7 下缸四柱油压机 5 台 40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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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折弯机 8 台 9 72
9 自动打磨、抛光线 2 条 50 100
10 自动喷涂线 1 条 350 350
11 超声波清洗机 3 台 35 105
12 污水处理设备 1 套 45 45
13 冲床 5 台 30 150
14 新建大型喷粉涂装线 1 套 350 350
15 搪瓷前处理超声波清洗 1 项 20 20
16 阀芯专机 1 台 150 150
17 阀体专机 1 台 300 300
铜温控阀生产线 4 轴加工
18 4 台 80 320
中心
19 铝温控阀生产线 1 条 300 300
20 精车设备 6 台 40 240
21 压铸机 1 台 150 150
22 压铸机 1 台 60 60
23 模温机 2 台 10 20
24 铝合金自动送汤生产线 1 条 200 200
25 锌合金自动送汤生产线 1 条 200 200
26 自动给汤机 12 台 6 72
27 自动喷雾机 12 台 10 120
28 自动取件机 12 台 20 240
29 减压阀全自动装配流水线 1 条 200 200
30 自动化装配流水线 3 条 40 120
31 超声波清洗机 1 台 30 30
32 自动化烘干线 2 条 20 40
33 慢走丝线切割机 1 台 80 80
34 中走丝线切割机 2 台 10 20
35 数控车床 2 台 10 20
36 飞模机 1 台 10 10
37 电脑锣 2 台 40 80
38 数控加工中心 2 台 150 300
39 慢走丝线切割机 1 台 100 100
40 智能化无损探伤仪 1 台 10 10
41 数控加工中心 2 台 80 160
42 数控转塔冲床 1 台 135 135
43 龙门铣床 1 台 10 10
44 摇臂钻床 2 台 10 20
45 卧式轴矩磨床 1 台 18 18
46 电力变配系统增容 1 项 130 130
47 变频空压机输出设备 100P 2 台 25 50
48 螺杆变频压缩机 1 台 25 25
49 总计 6,900
(2)本项目拟投入的研发设备情况:
序号 内容 数量(台/套) 估计单价(万元) 金额(万元)
单相群脉冲发生
1 1 9.00 9.00

数字逻辑分析仪
2 2 1.50 3.00
(带示波器)
3 精密电阻箱 2 0.40 0.80
4 高频噪声发生器 1 4.00 4.00
5 静电放电发生器 1 5.30 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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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静电隔离平台 1 3.00 3.00
7 雷击浪涌发生器 1 1.70 1.70
8 周波跌落发生器 1 1.90 1.90
9 恒温恒湿箱 1 9.00 9.00
家电寿命测试系
10 1 3.00 3.00

11 气相色谱仪 2 28.00 56.00
12 简易噪声屏蔽房 1 23.00 23.00
13 简易电磁屏蔽房 1 19.00 19.00
油烟机风压风洞
14 1 8.00 8.00
系统
15 光谱材料分析仪 1 36.00 36.00
16 二维投影仪 1 9.50 9.50
三坐标四柱扫描
17 1 120.00 120.00

18 三维成型机 1 250.00 250.00
19 电控测试台 5 0.95 4.75
20 材料理化室 1 120.00 120.00
21 X 光物质扫描仪 1 85.00 85.00
红外线影象扫描
22 1 95.00 95.00
分析仪
23 激光塑料成型机 1 20.00 20.00
24 激光标刻机 1 10.00 10.00
25 多功能弯管机 1 3.50 3.50
26 数控模拟成型机 1 20.00 20.00
便携式表面温度
27 2 8.00 16.00

微型多功能组合
28 2 1.50 3.00
车床
29 自动配气机 2 25.28 50.55
实验用水再生系
30 1 10.00 10.00

合计 40 1,000.00
(3)本项目计划投入卖场、专卖店情况:
本项目投资以对经销商的加盟店进行补助的方式进行(非直营店方式),大
卖场专柜和专卖店产权归属加盟方,并只能用于专营创尔特公司产品,公司仅对
专卖店进行统一形象策划和装修。
本项目计划对大卖场中原有及新开设的专营创尔特产品专柜连续 3 年投入,
每个每年投入 3 万元;对专卖店单店一次性投入,每店每年 3 万元。创尔特公司
投入的资金用途主要对大卖场的专柜及专卖店进行统一形象策划和装修费的补
贴,大卖场投入主要为进场费和装修费,专卖店投入主要为品牌展示装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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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卖场投入计划 专卖店投入计划
累计投入 累计投 累计 累计投 累计
年份 入金额 投入 区域分布 入金额 投入 区域分布
(万元) 家数 (万元) 家数
广东 30 家,江苏 20 家,
湖北 20 家,湖南 20 家,
广东 30 家,江苏 20
山西 20 家,安徽 20 家,
家,湖北 20 家,湖
第一年末 270 90 660 220 四川 20 家,福建 10 家,
南 10 家,山西 10
陕西 20 家,重庆 10 家,

河北 10 家,山东 10 家,
新疆 10 家
广东 50 家,江苏 30 家,
广东 40 家,江苏 30 湖北 30 家,湖南 40 家,
家,湖北 30 家,湖 山西 30 家,安徽 30 家,
南 20 家,山西 10 四川 40 家,福建 20 家,
第二年末 780 170 1,230 410
家,安徽 10 家,四 陕西 30 家,重庆 20 家,
川 20 家,福建 10 河北 20 家,山东 20 家,
家 新疆 20 家,河南 10 家,
云南 10 家,浙江 10 家
广东 60 家,江苏 40 家,
湖北 40 家,湖南 40 家,
广东 50 家,江苏 40
山西 40 家,安徽 40 家,
家,湖北 30 家,湖
四川 40 家,福建 40 家,
南 20 家,山西 10
陕西 40 家,重庆 20 家,
家,安徽 20 家,四
第三年末 1,500 240 2,160 720 河北 40 家,山东 40 家,
川 20 家,福建 10
新疆 30 家,河南 40 家,
家,陕西 10 家,重
云南 30 家,浙江 30 家,
庆 10 家,河北 10
广西 20 家,贵州 20 家,
家,山东 10 家
辽宁 30 家,黑龙江 20 家,
吉林 20 家
广东 80 家,江苏 60 家,
湖北 50 家,湖南 60 家,
广东 60 家,江苏 40
山西 50 家,安徽 50 家,
家,湖北 30 家,湖
四川 60 家,福建 50 家,
南 30 家,山西 20
陕西 50 家,重庆 30 家,
家,安徽 20 家,四
第四年末 2,400 300 3,000 1,000 河北 50 家,山东 50 家,
川 20 家,福建 20
新疆 40 家,河南 50 家,
家,陕西 20 家,重
云南 40 家,浙江 50 家,
庆 10 家,河北 10
广西 30 家,贵州 30 家,
家,山东 20 家
辽宁 50 家,黑龙江 40 家,
吉林 30 家
4、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
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之“(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或服务的流程图”。
5、主要原辅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原材料、外购件(如铝合金、铜棒)可从国内市场购买,属通用材料,供应
充足,且有多家供应商供选择,质量稳定,价格变动较小。关键部件稳焰火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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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风机支架、燃气阀体和电路控制由公司自行生产,属国内领先水平,质量有
保证。水、电由本地自来水网、电网供给,各需供给能力充裕。公司已拥有广泛
和牢固的原材料供应商,且大部分都是在南海、顺德、江门新会等地,距离较近,
有利于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
6、环保问题
(1)主要污染源
生产车间配套设施的安装过程中施工机械和机动车辆行驶排出的废气,施工
机械和设备、运输车辆、总装调试等造成的噪声,施工过程中粉尘及化工原料(如
上光油)对大气的影响,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等。
(2)防治措施
①建设期防治措施
建设材料运输、施工设施采用清洁环保能源,减少对空气的污染;遇到连续
晴天又有风的情况下,对施工地面适当洒水,防止尘土飞扬;对施工的噪声要求
施工单位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必要时安装临时的隔音屏障;遵守文明施工和夜
间施工有关规定等。
②投产后防治措施
内容
排放源 污染物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编号) 名称
类型
油烟 建议安装运水烟罩+
①食堂 减少影响
火烟 静电除尘系统

二氧化硫 ① 使 用 含 硫 率 <0.8%
②熔融、压铸工序
大气污 氮氧化物 的燃料;②安装脱硫
、食堂和柴油发电
染物 脱氮除尘装置;③烟 达标排放
燃料(约 112.2 吨
烟尘 囱高度应达到国家规
/年)
定标准
建议安装集气、喷淋
③熔融、压铸工序 烟尘 达标排放
装置
CODCr
BOD5
水 建议排入小榄污水
生活污水 SS 达标排放
污染物 处理厂
NH3-N
动植物油
① 日 生活垃圾
固体
送垃圾站集中处理 减少影响
废物 常生活 生活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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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废料 厂内回收或外送有资
尽量废物回收利用资
②生产过程 质单位资源化回收利
废柴油 源化

尽量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做好高声源处的隔声防
噪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
震措施;做好厂区的绿化工作,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
声 噪声标准》III 类标准
措施。

(3)环保审批
广东省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已本项目出具《关于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
公司燃气具系列产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中环建书[2010]0028
号),同意本项目选址并建设本项目。
7、项目选址
本项目拟在创尔特原有厂区内实施。
8、项目组织实施进展情况
本项目建设期 18 个月,专卖店和大卖场投资 4 年,募集资金到位后组织实
施本项目。
9、本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本项目由公司子公司创尔特组织实施。创尔特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
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通过增资方式及其他合法方式向实施主体投入募
集资金。
10、本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1 营业收入(达产年) 万元 59,544.97
2 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 % 17.94
3 投资回收期(税后) 年 6.67
4 净现值(税后) 万元 4,061.50
5 盈亏平衡点 % 68.58

综上,本项目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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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制订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股利分配一般政策

1、本公司股票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利分配将遵循“同股同利”
的原则:
(1)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额,以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2)现金股利以人民币派付;
(3)本公司在向个人股东分配股利时,按国家有关个人所得税的法律、法规
代扣代缴个人股利收入的应交税金。
2、本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载明的股利分配原则进行股利
分配:
(1)每年度的具体分配方案,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会计年度公司的经营
业绩和未来的经营计划提出,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2)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股利分配顺序及说明

1、股利分配顺序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
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
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
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
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
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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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利分配说明
股东大会违反前述股利分配的顺序,在本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
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本公司。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
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 25%。

(三)公司近几年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近三年未进行股利分配。

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章程(草案)规定: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
续性和稳定性,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
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的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拟定,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有条
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根据 2010 年 6 月 14 日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上市完成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完成前产生的净利润(包括公司历年尚未分配的滚存
利润)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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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机构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利,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
露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设立证券部为
公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负责部门。
证券部相关信息如下: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
邮编:528415
董事会秘书:张蓐意
联系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电子邮箱:DMOF@chinachant.com


二、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已签署、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在 500 万
元以上或者交易金额虽未超过 500 万元,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
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商务合同如下:

(一)采购合同

采购产 合同金额
序号 名称 公司 对方公司 签订日期
品 (万元)
锅炉岛设备供 龙基电力集团 锅炉岛
1 沂水环保 6550 2009.06.15
货合同 有限公司 设备
汽轮发电机组 中国长江动力 汽轮发
2 沂水环保 1060 2009.08.14
供货合同 公司 电机组
设备、材料委 北方设计研究 设备、材
3 沂水环保 4648 2009.10.13
托采购合同 院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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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岛设备供 龙基电力集团 锅炉岛
4 明水环保 8630 2010.03.19
货合同 有限公司 设备
南京汽轮电机
汽轮发电机组 汽轮发
5 明水环保 (集团)有限 1720 2010.05.19
设备合同 电机组
责任公司
原材料采购合 贵州兴科合金
6 创尔特 原材料 1000 2011.3.15
同 研究开发中心
广州市花都区
7 采购合同 创尔特 光辉五金铜材 原材料 1000 2011.3.15

中山市亿顺五
8 采购合同 创尔特 金电器有限公 原材料 660 2011.3.23

天行集团有限
9 采购合同 创尔特 原材料 1000 2011.3.31
公司
中山市联丰五
10 采购合同 创尔特 金塑料电器有 原材料 1000 2011.4.1
限公司
中山市亿顺五
11 采购合同 创尔特 金电器有限公 原材料 1000 2011.4.1

佛山市顺德区
12 采购合同 创尔特 伟力电器实业 原材料 1000 2011.4.1
有限公司
奥可利电子
13 采购合同 创尔特 (昆山)有限 原材料 500 2011.4.15
公司
江门市丰润塑
14 采购合同 创尔特 料实业有限公 原材料 800 2011.5.7
司荷塘分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
15 采购合同 创尔特 海铿金属贸易 原材料 2000 2011.7.14
有限公司
四会市辉煌金
16 采购合同 创尔特 属制品有限公 原材料 1000 2011.8.1

OEM 采购合 史麦斯(中山) 电 热 水
17 创尔特 300 2011.4.1
同 卫厨有限公司 器
OEM 采购合 中山市法尔曼 吸 油 烟
18 创尔特 100 2011.5.16
同 电器有限公司 机
OEM 采购合 中山市欧太电 吸 油 烟
19 创尔特 200 2011.5.17
同 器有限公司 机
OEM 采购合 浙江万事兴电 吸 油 烟
20 创尔特 200 2011.5.25
同 器有限公司 机
中山市莱普帝
OEM 采购合 吸 油 烟
21 创尔特 斯电器有限公 100 2011.6.3
同 机

OEM 采购合 中山市康家发 吸 油 烟
22 创尔特 200 2011.6.3
同 电器有限公司 机
23 OEM 采购合 创尔特 中山市卫氏燃 消毒柜 200 201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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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具电器有限公

OEM 采购合 中山市小榄镇
24 创尔特 消毒柜 200 2011.6.13
同 晶美电器厂
中山市生发电
OEM 采购合 吸 油 烟
25 创尔特 器燃具有限公 200 2011.6.21
同 机

OEM 采购合 绍兴市金帝电
26 创尔特 集成灶 100 2011.6.22
同 器有限公司
OEM 采购合 宁波市天马厨
27 创尔特 消毒柜 100 2011.6.24
同 具有限公司

(二)销售合同

序号 公司 买方 销售产品 金额(万元) 签定日期
衡阳市辉瑞电器 燃气热水器、灶具、抽油烟
1 创尔特 635 2011.3.17
有限公司 机、消毒柜、电热水器
陕西创尔特热能 燃气热水器、灶具、抽油烟
2 创尔特 700 2011.3.20
科技有限公司 机、消毒柜、电热水器
成都市金牛区万 燃气热水器、灶具、抽油烟
3 创尔特 850 2011.3.21
峰燃具经营部 机、消毒柜、电热水器
气具阀 中山市日邦电器
4 燃气具零配件 800 2011.3.23
门 有限公司
燃气热水器、灶具、抽油烟
南通爱德经贸有
5 创尔特 机、消毒柜、电热水器、水 900 2011.4.6
限公司
槽、水龙头、集成灶
中山市太亨贸易 燃气热水器、灶具、抽油烟
6 创尔特 650 2011.4.7
有限公司 机、消毒柜、电热水器
深圳市正向商贸 燃气热水器、灶具、抽油烟
7 创尔特 500 2011.4.21
有限公司 机、消毒柜、电热水器
气具阀 江苏佳得顺热能
8 燃气具零配件 1000 2011.5.17
门 设备有限公司
深圳市创尔特工 燃气热水器、灶具、抽油烟
9 创尔特 750 2011.5.31
贸有限公司 机、消毒柜、电热水器


(三)借款、保证、抵押、质押合同

1、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编 借款金
序号 借款方 借款银行 借款期限 对应附合同号
号 额


GBZ476440120090664 号、
《流动资金
GDY476440120090664
借款合同》
中国银行 2500 号、GDY476440120090664
1 创尔特 (GDK47644 12 个月
中山分行 万元 号补、
0120100302
GDY476440120090664 号
号)
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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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476440120090664 号、
《流动资金 GBZ476440120090664 补 1
借款合同》 号、GDY476440120090664
江门活 中国银行 1400
2 (GDK47644 12 个月 号、GDY476440120090664
力 中山分行 万元
0120100426 号补、
号) GDY476440120090664 号
补2
《人民币短
期借款合同》
兴业银行 (兴银粤保 1500 2010.12.22 兴银粤借保字[中山]第
3 创尔特
中山分行 借字[中山]第 万元 -2011.12.22 201002050508-1 号
20101221049
3 号)
《人民币短
期借款合同》
兴业银行 (兴银粤保 1500 2010.12.23-2 兴银粤借保字[中山]第
4 创尔特
中山分行 借字[中山]第 万元 011.12.23 201002050508-1 号
20101223035
9 号)
流动资金借
款合同 GED476442010080 号《授
中国银行 3500
5 创尔特 (GED47644 12 个月 信额度协议》下的单项协
中山分行 万元
0120110025 议
号)
《授信额度
创尔 协议》
中国银行 25000 2010-10-25
6 特、江 (GED47644
中山分行 万元 至 2011-11-8
门活力 2010080、补
1)
《流动资金
交通银行 借款合同》中 4600 2011-5-4 至 最高额保证合同
7 创尔特
中山分行 交银贷字 万元 2012-5-4 中交银保字第 3110126 号
0110232 号

《流动资金
交通银行 借款合同》中 4200 2011-6-13 至 最高额保证合同
8 创尔特
中山分行 交银贷字 万元 2012-6-12 中交银保字第 3110126 号
0110333 号

《流动资金
交通银行 借款合同》中 500 万 2011-6-24 至 最高额保证合同
9 阀门
中山分行 交银贷字 元 2012-6-24 中交银保字第 3110126 号
0110356 号
《出口发票
融资业务总
出口发
工行小榄 协议》(长青 支行[2010]年[022G]字第
10 创尔特 票融资 未约定
支行 创尔特其他 [48401]号
业务
字(2010)第
31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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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022-20
工商银行 150 万 2011-5-27 至 最高额保证合同 2010 年
11 创尔特 11(小榄)字
小榄支行 美元 2011-8-22 022G 字第 48401 号
0081 号


20110022-20
工商银行 150 万 2011-6-10 至 最高额保证合同 2010 年
12 创尔特 11(小榄)字
小榄支行 美元 2011-9-5 022G 字第 48401 号
0086 号


20110022-20
工商银行 140 万 2011-6-29 至 最高额保证合同 2010 年
13 创尔特 11(小榄)字
小榄支行 美元 2011-9-19 022G 字第 48401 号
0114 号


《出口商票
农业银行 融资合同》 100 万 2011-6-30 至 最高额抵押合同
14 创尔特
小榄支行 44060820110 美元 2011-9-27 44906200900010378
000424

《出口商票
农业银行 融资合同》 100 万 2011-6-30 至 最高额抵押合同
15 创尔特
小榄支行 44060820110 美元 2011-9-27 44906200900010378
000423
GBZ476440210090664 号、
银行承兑汇
GBZ476440210090664 补
票业务总额 不超过 生效之日至
中国银行 1;GDY476440120090664
16 创尔特 度协议 6000 2011 年 11 月
中山分行 号、GDY476440120090664
CD47644881 万 8日
补、GDY476440120090664
00018
补2
GBZ476440210090664 号、
银行承兑汇 GBZ476440210090664 补
票业务总额 生效日至
江门活 中国银行 不超过 1;GDY476440120090664
17 度协议 2011 年 11 月
力 中山分行 600 万 号、GDY476440120090664
CD47644881 8日
补、GDY476440120090664
00020
补2
GBZ476440210090664 号、
授信额度协 GBZ476440210090664 补
生效之日至
骏伟金 中国银行 议 1200 1;GDY476440120090664
18 2011 年 11 月
属 中山分行 (GED47644 万 号、GDY476440120090664
8日
2011027) 补、GDY476440120090664
补2

银行承兑汇 2011-05-26~2 GED476442011027 号《授
骏伟金 中国银行
19 票业务总额 750 万 011 年 11 月 8 信额度协议》下的单项协
属 中山分行
度协议 日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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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借
交通银行 款合同》中交 3200 2011-7-15 至 最高额保证合同
20 创尔特
中山分行 银贷字 万元 2012-7-15 中交银保字第 3110126 号
0110357 号

20110022-20
工商银行 220 万 2011-7-15 至 最高额保证合同 2010 年
21 创尔特 11(小榄)字
小榄支行 美元 2011-10-11 022G 字第 48401 号
0131 号

20110022-20
工商银行 140 万 2011-8-4 至 最高额保证合同 2010 年
22 创尔特 11(小榄)字
小榄支行 美元 2011-10-27 022G 字第 48401 号
0136 号
《中国农业
银行固定资 44905201000004608 号
沂水环 农行小榄 1000
23 产借款合同》 12 年 44904201000004261 号
保 支行 万元
(4410120100 44906201000005383 号
0004708 号)
《中国农业
银行固定资
产借款合同》 44905201000004608 号
沂水环 农行小榄 8800
24 (441012010 12 年 44904201000004261 号
保 支行 万元
00005526 号、 44906201000006730 号
44101201000
005526 号补)
《中国农业 44905201000004608 号
银行固定资 生效之日至 44904201000004261 号
沂水环 农行小榄 3900
25 产借款合同》 2022 年 7 月 7 44906201000005383 号
保 支行 万元
(4401042010 日 44906201000006730 号
0000045 号) 44100620100003041 号
(粤中小榄)农银高保字
中国农业
(粤中小榄)农 [2005]第 002 号、(粤中小
中山环 银行中山 1,500 2005.04.20-2
26 银借字[2005] 榄)农银高抵字[2005]第
保 市小榄支 万元 015.12.31
第 0006 号 003 号、(粤中小榄)农银

权质字[2005]第 0002 号
(粤中小榄)农银高保字
中国农业
(粤中小榄)农 [2005]第 002 号、(粤中小
中山环 银行中山 5,850 2005.02.22-2
27 银借字[2005] 榄)农银高抵字[2005]第
保 市小榄支 万港元 015.12.31
第 0007 号 003 号、(粤中小榄)农银

权质字[2005]第 0003 号
(粤中小榄)农银高保字
中国农业
(粤中小榄)农 [2005]第 002 号、(粤中小
中山环 银行中山 1,600 2005.05.20-2
28 银借字[2005] 榄)农银高抵字[2005]第
保 市小榄支 万元 015.12.31
第 0030 号 003 号、(粤中小榄)农银

权质字[2005]第 0016 号
(粤中小榄)农银高保字
中国农业
(粤中小榄)农 [2005]第 002 号、(粤中小
中山环 银行中山 1,000 2005.06.24-2
29 银借字[2005] 榄)农银高抵字[2005]第
保 市小榄支 万元 015.12.31
第 0043 号 003 号、(粤中小榄)农银

权质字[2005]第 0025 号


1-1-371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粤中小榄)农银高保字
中国农业
(粤中小榄)农 [2005]第 002 号、(粤中小
中山环 银行中山 500 万 2005.07.14-2
30 银借字[2005] 榄)农银高抵字[2005]第
保 市小榄支 元 015.12.31
第 0049 号 003 号、(粤中小榄)农银

权质字[2005]第 0030 号
(粤中小榄)农银高保字
中国农业
(粤中小榄)农 [2005]第 002 号、(粤中小
中山环 银行中山 1,000 2005.07.14-2
31 银借字[2005] 榄)农银高抵字[2005]第
保 市小榄支 万港元 015.12.31
第 0050 号 003 号、(粤中小榄)农银

权质字[2005]第 0031 号
(粤中小榄)农银高保字
中国农业
(粤中小榄)农 [2005]第 002 号、(粤中小
中山环 银行中山 600 万 2005.08.08-2
32 银借字[2005] 榄)农银高抵字[2005]第
保 市小榄支 元 015.12.31
第 0058 号 003 号、(粤中小榄)农银

权质字[2005]第 0040 号
(粤中小榄)农银高保字
中国农业
(粤中小榄)农 [2005]第 002 号、(粤中小
中山环 银行中山 400 万 2005.08.22-2
33 银借字[2005] 榄)农银高抵字[2005]第
保 市小榄支 元 015.12.31
第 0060 号 003 号、(粤中小榄)农银

权质字[2005]第 0042 号
(粤中小榄)农银高保字
中国农业
(粤中小榄)农 [2005]第 002 号、(粤中小
中山环 银行中山 1,000 2005.09.22-2
34 银借字[2005] 榄)农银高抵字[2005]第
保 市小榄支 万元 015.12.31
第 0066 号 003 号、(粤中小榄)农银

权质字[2005]第 0045 号
(粤中小榄)农银高保字
中国农业 [2005]第 002 号、(粤中小
(粤中小榄)农
中山环 银行中山 1,000 2005.10.28-2 榄)农银高抵字[2005]第
35 银借字[2005]
保 市小榄支 万元 015.12.31 003 号、(粤中小榄)
第 0074 号
行 NO.44904200500019303

(粤中小榄)农银高保字
中国农业 [2005]第 002 号、(粤中小
(粤中小榄)农
中山环 银行中山 1,000 2005.11.16-2 榄)农银高抵字[2005]第
36 银借字[2005]
保 市小榄支 万元 015.12.31 003 号、
第 0076 号
行 NO44904200500020642
(质押合同编号)
(粤中小榄)农银高保字
中国农业 [2005]第 002 号、(粤中小
(粤中小榄)农
中山环 银行中山 1,000 2005.12.05-2 榄)农银高抵字[2005]第
37 银借字[2005]
保 市小榄支 万元 015.12.31 003 号、
第 0077 号
行 NO44904200500021633
(质押合同编号)
(粤中小榄)农银高保字
中国农业 [2005]第 002 号、(粤中小
(粤中小榄)农
中山环 银行中山 1,300 2005.01.06-2 榄)农银高抵字[2005]第
38 银借字[2006]
保 市小榄支 万元 015.12.31 003 号、
第 0001 号
行 NO44904200600000006
(质押合同编号)



1-1-372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粤中小榄)农银高保字
中国农业
(粤中小榄)农 [2006]第 001 号、(粤中小
中山环 银行中山 1,000 2006.10.12-2
39 银借字[2006] 榄)农银高抵字[2005]第
保 市小榄支 万元 016.09
第 0031 号 003 号、(粤中小榄)农银

权质字[2006]第 0018 号
(粤中小榄)农银高保字
中国农业
(粤中小榄)农 [2006]第 001 号、(粤中小
中山环 银行中山 3,300 2006.10.16-2
40 银借字[2006] 榄)农银高抵字[2005]第
保 市小榄支 万港元 016.09
第 0032 号 003 号、(粤中小榄)农银

权质字[2006]第 0019 号
(粤中小榄)农银高保字
中国农业 [2006]第 001 号、(粤中小
(粤中小榄)农
中山环 银行中山 1,650 2006.12.31-2 榄)农银高抵字[2005]第
41 银借字[2006]
保 市小榄支 万元 016.09 003 号、
第 0036 号
行 NO44904200600024858
(质押合同编号)

2、保证、抵押、担保合同
抵押人/

合同名称及编号 担保权人 质押人/ 债务人 金额 有效期限

保证人
《最高额保证合同》
农行小榄 2010.05.24-2
1 (44905201000004608 发行人 沂水环保 3 亿元
支行 011.12.31
号)
创尔特、
《最高额保证合同》
中国银行 骏伟金 23,200 万 2009.05.20-2
2 (GBZ476440120090664 发行人
中山分行 属、江门 元 014.05.19
号、补 1 号)
活力
《最高额保证合同》(兴
兴业银行 4,000 万 2010.02.05-2
3 银粤借保字[中山]第 发行人 创尔特
中山分行 元 012.02.05
201002050508-1 号)
《最高额保证合同》(支
工行小榄 2010.3.12-20
4 行[2010]年[022G]字第 发行人 创尔特 1 亿元
支行 12.3.11
[48401]号)
创尔特、
《最高额抵押合同》
中国银行 骏伟金 193,037,5 2009.05.20-2
5 (GDY47644012009066 创尔特
中山分行 属、江门 00 元 014.05.22
4 号、补、补 2)

气具阀
门、骏伟
《最高额抵押合同》
农行小榄 金属、创 2009.09.01-2
6 (44906200900010378 骏伟金属 1.1 亿元
支行 尔特、中 013.09.01
号)
山环保、
沂水环保
气具阀
门、骏伟
《最高额抵押合同》
农行小榄 金属、创 1,900 万 2009.09.01-2
7 (44906200900010375 骏伟金属
支行 尔特、中 元 013.09.01
号)
山环保、
沂水环保

1-1-373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最高额抵押合同
农行小榄 1,560 万 2010.05.11-2
8 (44906201000005383 沂水环保 沂水环保
支行 元 015.05.10
号)
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农行小榄 2010.05.1-20
9 (44904201000004261 沂水环保 沂水环保 3 亿元
支行 11.12.31
号)
非凡制
《最高额抵押合同》 农行小榄 品、何启 2010.06.09-2
10 沂水环保 1 亿元
(44906201000006730 号) 支行 强、麦正 015.06.09

《最高额抵押合同》 农行小榄 21,352,93 2010.08.18-2
11 江门活力 沂水环保
(44100620100003041 号) 支行 8元 011.12.31
创尔特、
《最高额保证合同》(中 交通银行 骏伟金 2011.4.21-20
12 发行人 1.8 亿元
交银保字第[3110126]号) 中山分行 属、气具 12.4.20
阀门
《最高额抵押合同》
农行小榄 2300 万 2011.4.25-20
13 (44100620110004934 骏伟金属 沂水环保
支行 元 16.4.24
号)
中山市住
开立国内保函协议 农业银行 2011.6.10-20
14 房和城乡 中山环保 500 万元
(44050220110000785) 小榄支行 12.6.9
建设局
集团有
限、长青
《最高额保证合同》(粤 燃气具、
农行小榄 7000 万 2006.10.10-2
15 中小榄农银高保字 2006 气具阀 中山环保
支行 元 016.10.31
第 0001 号) 门、骏伟
金属、江
门活力
中山市土
《最高额抵押合同》(粤
农行小榄 地开发物 2005.02.15-2
16 中小榄农银高抵字 中山环保 135 万元
支行 业管理有 017.01.29
[2005]第 0003 号)
限公司
集团有
限、长青
《最高额保证合同》(粤
农行小榄 燃气具、 2005.02.15-2
17 中小榄农银高抵字 中山环保 2 亿元
支行 气具阀 017.1.29
[2005]第 0002 号)
门、江门
活力
《权利质押合同》(粤中
农行小榄 1,500 万 2005.4.20—2
18 小榄农银权质字[2005] 中山环保 中山环保
支行 元 015.12.31
第 0002 号)
《权利质押合同》(粤中
农行小榄 5,850(港 2005.2.22—2
19 小榄农银权质字[2005] 中山环保 中山环保
支行 币) 015.12.31
第 0003 号)
《权利质押合同》(粤中
农行小榄 1,600 万 2005.5.20—2
20 小榄农银权质字[2005] 中山环保 中山环保
支行 元 015.12.31
第 0016 号)


1-1-374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权利质押合同》(粤中
农行小榄 1,000 万 2005.6.24—2
21 小榄农银权质字[2005] 中山环保 中山环保
支行 元 015.12.31
第 0025 号)
《权利质押合同》(粤中
农行小榄 2005.7.14—2
22 小榄农银权质字[2005] 中山环保 中山环保 500 万元
支行 015.12.31
第 0030 号)
《权利质押合同》(粤中
农行小榄 1,000 万 2005.7.14—2
23 小榄农银权质字[2005] 中山环保 中山环保
支行 港元 015.12.31
第 0031 号)
《权利质押合同》(粤中
农行小榄 2005.8.8—20
24 小榄农银权质字[2005] 中山环保 中山环保 600 万元
支行 15.12.31
第 0040 号)
《权利质押合同》(粤中
农行小榄 2005.8.22—2
25 小榄农银权质字[2005] 中山环保 中山环保 400 万元
支行 015.12.31
第 0042 号)
《权利质押合同》(粤中
农行小榄 1,000 万 2005.9.22—2
26 小榄农银权质字[2005] 中山环保 中山环保
支行 元 015.12.31
第 0045 号)
《权利质押合同》
农行小榄 1,000 万 2005.10.28—
27 (NO.449042005000193 中山环保 中山环保
支行 元 2015.12.31
03 号)
《权利质押合同》
农行小榄 1,000 万 2005.11.16—
28 (NO.449042005000206 中山环保 中山环保
支行 元 2015.12.31
42 号)
《权利质押合同》
农行小榄 1,000 万 2005.12.05—
29 (NO.449042005000216 中山环保 中山环保
支行 元 2015.12.31
33 号)
《权利质押合同》
农行小榄 1,300 万 2006.01—20
30 (NO.449042006000000 中山环保 中山环保
支行 元 15.12.31
06 号)
《权利质押合同》(粤中
农行小榄 3,300 万 2006.10.16—
31 小榄农银权质字[2006] 中山环保 中山环保
支行 港元 2016.09
第 0019 号)
《权利质押合同》(粤中
农行小榄 1,000 万 2006.10.12—
32 小榄农银权质字[2006] 中山环保 中山环保
支行 元 2016.09
第 0018 号)
《权利质押合同》
农行小榄 1,650 万 2006.12.31—
33 (NO.449042006000248 中山环保 中山环保
支行 元 2016.09
58 号)

(四)其他合同

1、2009年6月15日,沂水环保与北方设计研究院签署《沂水长青环保能源有
限公司生物质发电工程总承包框架协议书》,北方设计研究院以总承包方式承包
沂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工程,建设规模为1x30MW纯凝汽轮发电
机组配1x130t/h高温高压生物质直燃锅炉,主要建设内容为电厂围墙以内全部生
产工程及辅助生产机及附属生产工程、取水泵房至电厂的供水管线、料场等,合
1-1-375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同总价款为人民币24,000万元。
2、2010年1月8日,沂水环保与北方设计研究院(总包人)及迪尔集团有限
公司(分包人)签署《沂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工程建筑、安装工
程承包合同书》,合同总价人民币26,468,883元。
3、2010年3月5日,沂水环保与临沂超越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签署《沂水长青
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110kV送电线路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总
价人民币810万元。
4、2009年7月6日,沂水环保(卖方)与N.V. Nuon Energy Trade & Wholesale
(买方)签署《清洁发展机制减排量购买协议》(CDM Emission Reductions
Purchase Agreement)。
协议规定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应交付量以及超额的核证减排量(CER),交
付的所有核证减排量应扣除适应性收益分成。核证减排量或CER指根据京都议定
书第12条以及《国际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或京都议定书通过的决定而签发的单位;
减排量或ERs指项目产生的任何温室气体减排量所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权
利、利益、信用、权属、收益或排放许可(目前或未来),并包括在任何监管或
法律制度下,由于任何温室气体减排量而可能产生的任何权利。
协议规定了CER应交付量的单位价格,买方应就按照协议交付的每一个
CER(已签发的CER)支付给卖方单位价格为9欧元。
协议规定了各交付日CER的应交付量,2011年3月31日,应交付量为36250
单位CER;2012年3月21日、2013年3月31日,应交付量为145000单位CER;后京
都议定书期间2014年-2018年每年3月31日应交付量为145000单位CER。
2009年10月2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关于同意山东省沂水生物质
发电项目作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批复》(发改气候[2009]2717号),该项目符合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同意作为清洁发展机制项
目,授权沂水环保作为中方的实施机构开展项目活动。该项目在联合国清洁发展
机制执行理事会的注册手续尚在进行中。
5、2009年,名厨香港与LG Sourcing, Inc.签署“Master Standard Buying
Agreement”(名厨香港签署日期2009年2月11日,外方签署日期2009年4月22日),
名厨香港向外方供应产品,具体事宜以订单为准。该合同有效期为一年,除非一
方提前通知对方终止,自动以一年为期限顺延。
1-1-376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6、2009 年,名厨香港与 Lowe’s Companies Canada, ULC 签署“Canadian Master
Standard Buying Agreement”(名厨香港签署日期 2009 年 2 月 11 日,外方签署日
期 2009 年 4 月 28 日),名厨香港向外方供应产品,具体事宜以订单为准。该合
同有效期为一年,除非一方提前通知对方终止,自动以一年为期限顺延。
7、2010 年 4 月 30 日韶关市锐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甲方)与发行人
(乙方)签署《劳务派遣合同》(长青合作字(2010)第 002 号),该公司为发行
人控股子公司创尔特、中山骏伟、江门活力提供劳务派遣,期限 2010 年 5 月 1
日-2012 年 4 月 30 日。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归属甲方,甲方负责派遣员工的人事
管理、工资发放、社会保险办理、劳动纠纷处理等工作。
8、2010 年 4 月 30 日深圳市工源人才派遣有限公司(甲方)与发行人(乙
方)签署《劳务派遣合同》(编号:长青合作字(2010)第 003 号),该公司为发
行人控股子公司创尔特、中山骏伟、江门活力提供劳务派遣,期限 2010 年 5 月
1 日-2012 年 4 月 30 日。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归属甲方,甲方负责派遣员工的人
事管理、工资发放、社会保险办理、劳动纠纷处理等工作。
9、2004 年 2 月 5 日,中山市建设局(甲方)与中山环保(乙方)签署《建
设-运营-移交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之特许权
协议》和《<特许权协议>附件三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
厂之垃圾处理服务协议》,发行人子公司中山环保取得了“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
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权”;2004 年 10 月,甲方和乙方就上述协议的生效时间签
署了《确认书》;2004 年 11 月,甲方和乙方就完工奖罚签署了《补充协议》;2005
年 6 月 20 日,甲方和乙方签署《建设-运营-移交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焚烧发电
厂特许权协议之补充协议》,实施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具体内容请参
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许可证、
特许经营权情况”之“(四)公司特许经营权情况”。
10、2010年5月19日,明水环保与黑龙江省火电第一工程公司签署《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黑龙江省火电第一工程公司承包明水环保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
建设生物质直燃热电厂,2x75t/h高温高压水冷振动炉排秸秆锅炉+2x18MW抽汽
式汽轮机发电机组及配套附属设施,合同价款83,433,003元。
11、2010年4月26日,发行人(作为乙方)与大庆市肇州县人民政府(作为
甲方)签署《生物质发电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发行人拟在肇州设立独资企业
1-1-377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方式,在县城附近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生产规模确定为2×18MW发电机组。
两台机组年利用玉米秸秆约22万吨,年发电量余约216GWH,投资约3.6亿元。
合同约定,自协议签定之日起,发行人在生产经营期拥有肇州县生物质发电
项目和生物质资源的独家开发权。为确保生物质资源的供给,肇州县人民政府不
再引进相关的以生物质资源为原料的竞争性项目,并保证辖区内的秸秆资源优先
满足乙方项目的生产需要,并协助乙方项目建立持续、有序和高效的秸秆收集、
供应系统,并配合乙方组织供应秸秆,在项目所需的生物质原料收购、加工、运
输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
12、2010年7月9日,发行人(作为乙方)与吉林省扶余县人民政府、扶余工
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作为甲方)签署《生物质发电项目意向性协议书》:发行
人拟设立独资企业方式在扶余工业集中区投资建设生物质发电厂,总投资约3.6
亿元人民币(以概算投资额为准),生产规模为2×18MW发电机组(以最终的项
目批复为准)。两台机组年利用玉米秸秆约22万吨,年发电约216GWH。
合同约定,自协议签定之日起,发行人在生产经营期拥有扶余县生物质发电
项目和生物质资源的独家开发权。为确保生物质资源的供给,扶余县人民政府不
再引进以秸秆为原料生物质资源的利用项目,并保证辖区内的秸秆资源优先满足
乙方项目的生产需要,并协助乙方项目建立持续、有序和高效的秸秆收集、供应
系统,并配合乙方组织供应秸秆,在项目所需的生物质原料收购、加工、运输等
方面给予大力扶持。
13、2010年8月3日,发行人(作为乙方)与山东省鱼台县人民政府(作为甲
方)签署《生物质发电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发行人拟设立独资企业方式在
鱼台县投资建设生物质发电厂,总投资约3.6亿元人民币(以概算投资额为准),
生产规模为1×30MW发电机组(以最终的项目批复为准)。
合同约定,自协议签定之日起,发行人通过山东省鱼台县人民取得济宁市人
民政府在项目所在地100公里半径范围内不再引进相关以生物资源为原料的原料
竞争性项目的承诺。山东省鱼台县人民政府协助乙方进行秸秆资源调查,建立秸
秆等原料收集、收购、储存、运输供应等体系。
14、2010年9月10日,发行人(作为乙方)与黑龙江省双城市招商局(作为
甲方)签署了《生物质发电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发行人拟在双城市招商局
辖区范围内建设生物质发电厂,总投资约3.6亿元人民币(以概算投资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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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规模为2×18MW发电机组(以最终的立项批复为准)。
合同约定,甲方积极协助发行人获得省发改委同意开本项目前期工作的批
复,获得批复并且双方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后,甲方原则上不再引进以生物资源为
原料的原料竞争性项目,以保障乙方的投资收益。
15、2009年8月11日,发行人(作为乙方)与黑龙江省五常市人民政府(作
为甲方)签署《长青五常市生物质能热电项目开发框架协议》,发行人拟在五常
市建设生物质能热电项目,装机容量及投资总额待可研修订后确定。
16、2010年11月21日,发行人(作为乙方)与山东省鱼台县人民政府(作为
乙方)签署《投资协议书》,发行人在山东鱼台拟建设以秸秆为主要燃料的生物
质发电机组1×30MW项目(实际规模以发改委立项批复为准)。本项目概算投资
总额约为3.6亿元。
17、2011年1月1日,沂水环保与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临沂供电公司签订《山东
电力集团公司临沂供电公司于沂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购售电合同》。合同年
度内,售电人电厂的年合同上网电量以政府定价电量和有关部门下达的年发电量
预期调控目标为基础,按照“以资源定电”的原则协商确定年度上网电量。
(1)上网电价:
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电厂机组的商业运营期含税上网电价为750元/
千千瓦时,不含税上网电价为641.03元/千千瓦时。上网电价包括标杆上网电价和
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两部分,其中标杆上网电价为山东省统调燃煤机组的标杆上
网电价。
(2)电费结算:上网电费以人民币按月结算:
上网电费=标杆上网电费+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
其中:标杆上网电费=累计购电量 * 标杆上网电价(含税),
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累计购电量 *(对应的上网电价-标杆上网电价)。
购电人收到正确的《电量结算单》、《电费计算单》和增值税发票原件后,分
三次付清该期上网电费:(1)收到上述原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期标杆上
网电费的50%;(2)收到上述原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期标杆上网电费剩
余的50%;(3)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按照国家发改委下达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支付。
18、2010年12月24日,明水环保(卖方)与FC2E Gestion S.L.(买方)签署
《核证的减排量购买协议》(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s Sale and Purch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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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reement)。
根据该协议,买方同意出售且买方同意购买(a)约定的CERs,在2013年1
月1日之前此项目产生的172400个CERs,(b)特许的CERs,(c)连同产生约定的
CERs和特许的CERs减排,除了(d)任何收益分配中的净利;每个约定的CER
价格为9欧元。
明水环保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作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尚需获得中国政府主管
部门核准和办理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的注册手续。
19、2011年6月15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创尔特、江门活力和骏伟金属
(共同作为甲方)与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作为乙方)签署《IBM业
务咨询及系统整合服务协议》,合同总价为5,850,000.00元。
协议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IBM业务咨询及系统整合服务协议(“协议主
体”)及其附件工作说明书(“工作说明书”)中的咨询及系统整合服务。
20、2011年8月10日,发行人(作为乙方)与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政府、黑
龙江省宁安农场(作为甲方)签署《生物质发电项目投资协议书》,双方约定拟
在宁安市人民政府辖区范围内投资建设“以秸秆为主要燃料的生物质发电机组2
×30MW 项目,本期工程新建1×30MW发电厂(实际规模以双方约定的实际投
资为准)。本期概算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2.95亿元,由乙方独资建设及经营。”


三、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2011 年6月30 日,除上述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
对外担保事项。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
业务活动和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或被
行政处罚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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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联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下述案件外,没有发生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
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因新产业(甲方)与山西鑫峰煤化有限公司(乙方)、马全喜(丙方)发生
股权转让纠纷,根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009 年 3 月 9 日《民事调解书》(2009)
晋立民初字第 7 号):甲丙方同意终止《合作意向书》、《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
协议的履行;甲方以 1 元价格将其在乙方持有的 60%股份转让给丙方,并协助丙
方办理相关股份变更手续;乙方偿还甲方债务 2500 万元;从 2012 年 3 月起,每
月给予甲方 100 万元的经济补偿,补偿总额为 2500 万元。
该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山西鑫峰煤化有限公司未完全履行债务,新产业于
2010 年 8 月 22 日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书》。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新产业的该项未执行完毕的诉讼对发行人生产
经营没有影响。


六、刑事起诉或行政处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
员没有涉及刑事起诉或行政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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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


构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何启强 麦正辉 张蓐意 竹立家



朱红军 徐海云 王建增

全体监事签字:



龚 韫 李小芸 钟佩玲

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麦正辉 张蓐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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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兰 荣


保荐代表人(签字):
袁盛奇




郑志强


项目协办人(签字):
吴益军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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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
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
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王霁虹


经办律师签名:
毛国权




胡 刚




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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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
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
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
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孙 勇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孙立倩




洪雪砚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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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
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
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
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原“中华财务会计咨询有限公
司”之资产评估资格已经批准注销,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转入“北京天健兴业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原与“中华财务会计咨询有限公司”评估业务相关义务由“北京
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接。)




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字):
孙建民


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
郭长兵




赵任任




中华财务会计咨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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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
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验资机构负责人签名:
孙 勇


注册会计师签名:
孙立倩




洪雪砚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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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30-11:30,下午 1:30-3:30


三、文件查阅地址

(一)发行人: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工业大道南 42 号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联系人:张蓐意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电话:021-38565704
传真:021-38565707
联系人:袁盛奇、郑志强、吴益军、刘德新、操陈敏、汪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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