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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智微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22-08-03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WIPC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 B-130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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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释义

在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名称、简称或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下文也可涵盖

智微智能 其前身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智微有限 指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前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袁微微、郭旭辉
深圳智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设立的员工持股
智展投资 指
平台
深圳智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设立的员工持股
智聚投资 指
平台
惠州智微 指 惠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智微软件 指 深圳市智微智能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新兆电 指 东莞市新兆电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海宁智微 指 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香港智微 指 智微智能(香港)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东莞智微 指 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郑州智微 指 郑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新微投资 指 深圳市新微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杰微电子 指 深圳市杰微电子有限公司
先冠电子 指 深圳市先冠电子有限公司
MINIX 指 Minix Technology Limited
鸿合、鸿合科技 指 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锐捷、锐捷网络 指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视睿 指 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视源股份子公司
视源股份 指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信商显 指 青岛海信商用显示股份有限公司
海康威视 指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宏碁 指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
同方计算机 指 同方计算机有限公司、同方计算机(苏州)有限公司
国光、江苏国光 指 江苏国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三、H3C 指 新华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紫光 指 紫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深信服 指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七彩虹禹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七彩虹科技
七彩虹 指
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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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富威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品佳股份有限公司、世平国际(香
大联大控股 指 港)有限公司、友尚香港有限公司、振远科技股份有限公

共进股份 指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环旭电子 指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恒茂高科 指 湖南恒茂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菲菱科思 指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中信证券
发行人律师、德恒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现行有
《公司章程》 指
效的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指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指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指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指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指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指
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税务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现为国家市场监
工商总局 指
督管理总局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A 股股票的行为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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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专业术语释义
英语 Own Design Manufacturing 的缩写,自主设计制造,
产品的结构、外观、工艺等均由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
ODM 指
开发和设计,公司根据客户的订单情况自行生产或外包生
产,产品生产完成后贴客户的品牌出售
英语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ing 的缩写,原始设备
生产,指公司生产的产品工艺、设计、品质等要求全部由
OEM 指
客户提供,公司只需按照客户的图纸生产即可,产品贴客
户的品牌出售
电子制造服务商(Electronics Manufacturing Services),为
EMS 指
提供一系列服务的代工厂商。
表面组装技术(Surface Mount Technology),电子组装行
SMT 指
业里常用的一种技术和工艺
双列直插式封装(Dual-inline Package),电子元器件插装
DIP 指
到 PCB 上的工序
Printed Circuit Board Assembly 的简称,即 PCB 裸板经过
PCBA 指
SMT 上件,再经过 DIP 插件的整个过程
印制电路板(Printed Circuit Board,简称 PCB)又称印刷
PCB 指 电路板、印刷线路板,是指在绝缘基材上按预定设计形成
点间连接及印制元件的印制板
OPS 电脑 指 Open Pluggable Specification,是一种计算模块插件格式
中国开放式可插拔规范,主要应用于数字标牌、交互一体
OPS-C 指
式电子白板
是软件、硬件结合的产品,以录制、存储、播放为核心的
录播产品 指
方案产品
云桌面技术的终端设备,其通过 VDI、RDS、SPICE 等云
云终端
桌面技术通信协议连接云端的系统桌面并显示到前端
Cloud Desktop,又称桌面虚拟化、云电脑,是指通过虚拟
云桌面 指 化与通信技术,使用云终端设备通过网络运行远端服务器
桌面的计算机解决方案
VDI 指 虚拟桌面基础架构,所有桌面虚拟机集中在服务端运行
智能桌面虚拟化(Intelligent Desktop Virtualization,IDV),采
IDV 指 用集中存储、分布运算的构架,将虚拟桌面的运行放回终
端的本地电脑上运行
Software Defined Wide Area Network,即软件定义广域网,
是将 SDN 技术应用到广域网场景中所形成的一种服务,
SD-WAN 指
这种服务用于连接广阔地理范围的企业网络、数据中心、
互联网应用及云服务。
International Data Corporation,即国际数据公司,全球
IDC 指 著名的信息技术、电信行业和消费科技市场咨询、顾
问和活动服务专业提供商
Gartner, Inc.是全球领先的咨询顾问服务提供商,其研究范
围覆盖全部 IT 产业,就 IT 的研究、发展、评估、应用、
Gartner 指 市场等领域,为客户提供客观、公正的论证报告及市场调
研报告,协助客户进行市场分析、技术选择、项目论证、
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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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Manufacturing Execution System 的简称,制造企业生产过
MES 系统 指 程执行系统,是一套面向制造企业车间执行层的生产信息
化管理系统
Internet of Things,即物物相连的互联网。物联网是一个基
于互联网、传统电信网等的信息承载体,通过各种信息传
物联网(IoT) 指
感器,实时采集任何需要的信息,实现物与物、物与人的
泛在连接,实现对物品和过程的智能化感知、识别和管理
被动元器件、被动电子元 只消耗元件输入信号电能的元器件,本身不需要电源就可

器件 以进行信号处理和传输,亦称为无源元器件

注: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或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为四
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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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特别风险提示

(一)下游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覆盖教育办公类、消费类、网络安全类、网络设备类、零售类及其
他电子产品等多个领域,上述产品的市场需求及价格波动,将对公司业绩产生重
要影响。如果未来出现宏观经济形势下行、国家产业政策发生转变、下游行业信
息化建设进度不及预期、消费者对相关电子产品的支出减少、下游客户业绩下滑
等情况,进而导致市场需求出现波动,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主要原材料供应紧张及价格上涨的风险

2018 年以来,受到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芯片、硬盘、内存等公司生产所
必须的原材料存在供应紧张及价格上涨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采购芯片、硬盘、
内存的合计金额分别为 71,545.73 万元、122,755.21 万元和 176,101.36 万元,占
原材料采购的比例分别为 66.49%、71.27%和 68.38%,采购金额及占比较大。如
果未来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公司核心原材料芯片、硬盘、内存的供应将持续紧张
及价格持续上涨,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产品生产所需芯片、硬盘、内存主要在美国、中国台湾等国家或
地区生产,目前这些国家或地区的疫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如由于疫情原因,芯
片、硬盘、内存供应紧张及价格上涨的态势加剧,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

(三)租赁房产的产权瑕疵风险

公司向东莞市辉煌贸易有限公司租赁的位于东莞市清溪镇谢坑村辉煌工业
区的厂房、办公室、宿舍未取得房产证,其产权存在瑕疵。该等房屋项下土地为
东莞市清溪镇谢坑村村委会集体所有,并经东莞市清溪镇谢坑股份经济联合社三
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流转给东莞市辉煌贸易有限公司,但东莞市辉煌贸易有限公
司未就该等房屋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公司承租的房屋面积共计 51,286.32 平方米,其中位于东莞市清溪镇谢坑村
辉煌工业区的房屋共计 33,300.00 平方米,用途包括生产厂房、办公、员工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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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等房屋为公司重要的生产场所,公司对外销售的主要产品均在上述房产完成生
产制造。

报告期内,公司租赁、占有并实际使用该房产,且没有其他第三方对该房产
或租赁事项提出异议或权利主张,报告期内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限制、禁止占
有和使用该租赁房产或就此进行行政处罚的情形,但公司仍存在其他第三方对该
租赁房产或租赁事项提出异议或权利主张,或由于该租赁房产权属瑕疵影响公司
生产经营的风险。

上述厂房若在租赁期间被列入政府拆迁范围,或因相关责任主体违反法律法
规规定而导致公司发生搬迁等情况,公司将存在包括人工和运输费、误工损失等
在内的搬迁费用,若公司未能及时重新选择经营场所,将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
生一定不利影响。

(四)国际贸易摩擦导致的经营风险

2019 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的不断升级和演变,美国将部分中国企业列入
美国出口管制“实体清单”,但公司未被列入该“实体清单”。美国的“实体清单”主
要针对关键基础设施及关键技术相关的行业,而公司采购的芯片主要系业内通用
芯片,被技术封锁、出口管制及被来源地断货断供的可能性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美国品牌商芯片(中央处理器/PCH)的产品占公司主
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2.69%、79.85%、和 69.37%,公司使用美国品牌商芯
片(中央处理器/PCH)的产品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77.92%、74.30%
和 67.74%,均呈逐年下降的趋势。

鉴于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如果未来中美贸易摩擦加剧,或者我国与公司
客户或供应商所在的国家和地区之间的贸易摩擦升级,各国可能会对我国设置更
高的关税壁垒,限制当地企业向我国出口部分芯片等关键半导体器件,或者限制
当地企业与我国企业开展相关业务,进而可能对公司及其所在行业产生不利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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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后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上市后三年的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
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公司本次发行后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原
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
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
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二)公司现金分红条件

1、公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半
年度利润分配按有关规定执行);

2、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
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3、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重大现金支出或重大资金安排发生;

5、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条所述的“可供分配利润”是指母公司报表数。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
展的前提下,当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
外)发生,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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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最近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 30%。

(四)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满足的条件

1、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2、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
东整体利益;

3、发放的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比例符合本章程的规定;

4、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如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

(六)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外部融资
环境等因素,提出制定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预案,预案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
及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
配政策的制定或调整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对于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还应在相关预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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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因生产经营情况或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或
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须经董事会详细论证后向股东大会提出,股东大会审
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时,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详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之“四、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利分配计划”。

四、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

袁微微、郭旭辉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其直接或间接所持
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
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
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
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期间如有派发股利、
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4、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
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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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如以上承诺事项未被遵守,本人将依法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其他股东的相关承诺

智展投资、智聚投资作为发行人的股东,就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
的锁定期限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

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或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
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如以上承诺事项未被遵守,本企业将依法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除袁微微、郭旭辉以外,公司董事高静,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翟荣宣、许力钊、
涂友冬、刘迪科,就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
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
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
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期间如有派发股利、
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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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4、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
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如以上承诺事项未被遵守,本人将依法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的监事董续慧、王武,就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
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
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
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如以上承诺事项未被遵守,本人将依法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一)上市后三年内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

为保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如下:

1、实施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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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公司股价稳定具体措施

股价稳定措施包括:(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选用
前述方式时应考虑:(1)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2)不能迫使控
股股东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3、稳定股价预案的程序和顺序

(1)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

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

①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但如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
条件,则第一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②第二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启动第二选择:

第一,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
要约收购义务;或

第二,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
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

③第三选择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启动该选择的条件为:在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票仍未满足连续 3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要约收购义务。

单一会计年度,公司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限一次。

(2)公司回购股份的程序

①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在 10 个交易日内召
开董事会,依法作出实施回购股票的决议、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公告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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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公司将在董事会决议出具之日起 30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实施回购股票
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
相应的公告、备案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
回购股票的议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资金,回购股份的价
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
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
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 6 个月内实施回购股
票计划:

①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

②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
转让或者注销。

(3)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①启动程序

第一,公司未实施股票回购计划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并且在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
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
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
东将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或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不实施回购股票计
划的决议之日起 30 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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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二,公司已实施股票回购计划

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将在公司股票回
购计划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 30 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
公告。

②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在履行相应的公告等义务后,控股股东将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方案中所规
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增持。

控股股东增持股票的金额不超过控股股东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分红和上年
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的合计值,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控股股东将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实施增持公
司股票计划:

第一,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

第二,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第三,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控股股东未计
划实施要约收购。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程序

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在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况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
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 90 日内增持公司股票,且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超过其上
一年度于公司取得薪酬总额,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具体增持股票的数量等事项将提前公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下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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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

②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③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4、稳定股价预案的终止条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下终止:

(1)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5、稳定股价的约束措施

(1)在触发公司回购股票条件成就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
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监管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
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将在限期内继续履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未在回购条件满足后 10 个工作日内审议通过回购股票方案的,公司
将延期发放公司董事 50%的薪酬及其全部股东分红(如有),同时公司董事持有
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票方案之日
止。

(2)在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票条件成就时,如公司控股股东未按照上
述预案采取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监管机构指定媒体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将在限期内继
续履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控股股东自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暂不领取现金分
红及 50%薪酬,公司有权将应付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红及 50%薪酬予以暂时扣留,
直至其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如因控股股东的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及
时履行相关承诺,其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在触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条件成就时,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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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同时将在限期内继续履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
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暂不领取现金分红及 50%薪酬,公司有权将应付其的现金
分红及 50%薪酬予以暂时扣留,直至其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如因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其将依法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

(4)控股股东、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触发增持股票条件成就后未按稳
定股价方案执行的,未按该方案执行的控股股东、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
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5)在公司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公司将确保该等人员遵守上述
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并签订相应的书面承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

袁微微、郭旭辉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就上市后三年内稳定
股价承诺如下:

“本人将努力保持公司股价的稳定,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果公司股票
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人将根据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
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增持股票及其他义务。

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将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中
约定的措施予以约束。”

(三)除独立董事之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非独立董事袁微微、高静、郭旭辉,高级管理人员袁微微、高静、翟荣宣、
刘迪科、涂友冬、许力钊,就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承诺如下:

“本人将努力保持公司股价的稳定,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果公司股票
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人将根据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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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增持股票及其他义务。

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将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中
约定的措施予以约束。”

六、关于公开发行前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意向的承诺

袁微微、郭旭辉作为公开发行前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发行人的
实际控制人,就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如
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本人出具的承
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
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持有公司的股份。

公司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
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若因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
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
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人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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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所
持公司股份时,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
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后,应按照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
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
定股份锁定期限。

7、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因本人未履行
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关于信息披露的承诺

(一)公司的相关承诺

本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招股说明书承诺如下: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1)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认
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本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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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日内,本公司应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
回购股份及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2)投资者损失将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
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交易场所的
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
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司法机关认定的
实际损失向投资者依法进行赔偿。

5、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
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
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

袁微微、郭旭辉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承诺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
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
售股份。

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公司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后10个交易日内,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启动股份购回措施,购回价格按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公司
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和回购股份数量应作相应调整。

3、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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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招股说明书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2个交易日内,本人将配合

公司公告认定事项、相应的回购股份及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2)投资者损失将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

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
诺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并以本人在违规事实认定当年度或
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其享有的现金分红作为履约担保,同时本人直接或
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
实施完毕时为止。

5、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
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
规定。

6、本人同意对本承诺函约定的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承诺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机
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 2
个交易日内,本人将配合公司公告认定事项、相应的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
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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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损失将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
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
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
取薪酬、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
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
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
规定。”

(四)中介机构的相关承诺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若
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承诺:如因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
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本次发行的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和验资复核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承诺:本所为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的资产评估机构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如因本机构
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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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
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
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公开
作出解释并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
担补偿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前,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
券交易所就涉及填补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发布新的监管规定,且本人已出具的承诺
不能满足相关规定时,本人将及时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

“1、在任何情况下,本人均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不会越
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
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国务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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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连带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前,若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
易所就涉及填补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发布新的监管规定,且本人已出具的承诺不能
满足相关规定时,本人将及时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
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并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九、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公司的相关承诺

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
守下列约束措施:

“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作出或披露的公
开承诺,若未能履行,则:

(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
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公司将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
可能保护本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并经本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
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①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
相关工作。

②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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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本公司领薪)。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
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
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
体原因;

(2)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

袁微微、郭旭辉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发行人
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
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资料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
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
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
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
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4)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
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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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公司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
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
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
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将严格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
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
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将严格遵守下列
约束措施:

(1)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

(2)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
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
(如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
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
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如有);

(4)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5)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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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
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7)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
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
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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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每股面值:1.00 元;

(三)发行股数:6,17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25.00%,
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四)每股发行价格:16.86 元;

(五)市盈率:22.99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发行
后每股收益按照发行前一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发行前和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为 4.18 元(按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除以总股本计算);发
行后每股净资产 6.99 元(按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资产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七)市净率:2.41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八)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

(九)发行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询价对象和已开
立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对象;

(十)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十一)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4,110.5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净额为 95,117.58 万元;

(十二)发行费用概算

内容 金额(不含增值税)
承销及保荐费用 6,034.5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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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及验资费用 1,465.00 万元
律师费用 899.06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521.70 万元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2.60 万元
合计 8,992.9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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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WIPC TECHNOLOGY CO., LTD.

法定代表人:袁微微

注册资本:18,521.50 万元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 B-1303

营业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销售(不含限制项目);
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备、计算机系统集成设备的研发、设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
证劵、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
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
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
硬件的生产;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备、计算机系统集成设备的生产。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公司系由智微有限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智微有限全体股东袁微微、郭旭辉、智展投资、智聚投资作为发起人,以智
微有限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39,824.58 万元为基础折合股
份有限公司股本 18,521.5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注册资本共计 18,521.50 万
元,剩余计入资本公积。

2020 年 4 月 15 日,公司就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事项取得了深圳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582702079P 的《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情况

股份公司设立时,公司发起人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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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袁微微 9,980.00 53.88

2 郭旭辉 7,620.00 41.14

3 智展投资 766.50 4.14

4 智聚投资 155.00 0.84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为 18,521.5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175
万股(全部为新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25%。本次发行前后公司
股份结构如下:

序 发行前持股结构 发行后持股结构
股东姓名
号 持股数量(万股) 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比例(%)
1 袁微微 9,980.00 53.88 9,980.00 40.41
2 郭旭辉 7,620.00 41.14 7,620.00 30.86
3 智展投资 766.50 4.14 766.50 3.10
4 智聚投资 155.00 0.84 155.00 0.63
5 社会公众股 - - 6,175 25.00
总计 18,521.50 100.00 24,696.50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部分的内容。

(三)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持股比例

袁微微女士和郭旭辉先生分别持有智微智能 53.88%、41.14%的股份,合计
持有智微智能 95.02%的股份,郭旭辉先生与袁微微女士系夫妻关系。

除上述情况以外,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专注于为客户提供智能场景下的硬件方案,主营业务为教育办公类、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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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类、网络设备类、网络安全类、零售类及其他电子设备产品的研发、生产、销
售及服务。其中,教育办公类产品主要包括 OPS 电脑、云终端等硬件设备;消
费类产品主要包括 PC 台式电脑、PC 一体机等硬件设备;网络设备类产品主要
包括交换机、路由器、工业网关等硬件设备;网络安全类产品主要为网络安全设
备;零售类及其他产品主要包括零售终端、商显终端、金融终端、服务器、工控
机等硬件设备,同时,公司也提供应用于上述产品的主板。

公司专注于硬件研发和高品质柔性制造,凭借产品研发实力及制造实力,灵
活的定制能力与稳定的交付能力,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及专业快捷的客户服务。
公司产品定位于企业级市场,同时兼顾消费级市场。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政府、
运营商、互联网、金融、教育、医疗、能源、交通、商业、制造业及个人消费市
场等诸多细分应用场景。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由公司研发实力、生产经验积累、快速的响应能力、完
善的质量管理能力及一体化产业链等因素构成的整体能力。突出的研发实力能快
速响应客户的新产品研发需求、形成深厚的技术储备并不断优化生产工艺;丰富
的生产经验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公司高质量、高良率、低成本、快速完成
产品生产并交付客户;产品口碑、技术优势、生产能力和响应速度优势,使得公
司在原有客户的维系、新客户、新产品的开发等方面具备可持续性,因此得以不
断优化产品结构、积累客户资源,形成良性循环。

2、公司主要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为教育办公类、消费类、网络设备类、网络安全类、零售类及
其他电子设备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具体分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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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办公类产品
公司教育办公类产品是基于 Intel、AMD、Rockchip、海思等主流通用计算
机芯片平台开发的符合教育、办公场景的计算机产品,覆盖教室教学、教师备课
办公、多媒体教室、企业会议、双师课堂、运营商办公、政企办公、企业办公等
应用场景,产品形态主要有 OPS、云终端和主板等,具体如下:
公司教育办公类产品是基于 Intel、AMD、Rockchip、海思等主流通用计算
机芯片平台开发的符合教育、办公场景的计算机产品,覆盖教室教学、教师备课
办公、多媒体教室、企业会议、双师课堂、运营商办公、政企办公、企业办公等
应用场景,产品形态主要有 OPS、云终端和主板等,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 产品图片 产品介绍及特点 主要应用领域
OPS 是一种具备标准化尺寸和接口 主要应用于教学、会议、
的微型电脑,具有便于安装和维护的 广告、交通、媒体、医
特点。搭配智能交互平板和电子交互 疗、金融等众多商用显
白板使用。 示场景。
OPS 标准
产品特点:具备多维度的热拔插保
OPS 护,增强的 USB 静电保护措施,一
键系统还原及备份,并配备整机降噪
静音节能技术。



OPS-C 标准
录播系统把现场摄录的视频、音频、 主要应用于课堂、培训、
电子设备的图像信号(包含电脑、视 云课堂等教学场景。
频展台等)进行整合同步录制,生成
录播 标准化的流媒体文件,用来对外直
播、存储、后期编辑、点播。利用录
移动便携式录播 播系统可将教学录制下来进行反复
观看,学习;同时也可远程连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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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课堂实现双师课堂,互动教学,帮
助名师资源实现最大化共享。结合 5G
技术,公司发布 5G 录播,可以实现
更加快速的数据传输,降低画面延
时。
壁挂式录播

电子班牌主要用来实时显示学校通 主要应用于校园、壁挂
知、班级通知,可通过集中分布式管 于教室入口墙面。
理每个终端;显示班级全面的基本信
息,包括天气、班名、课程表、值日
班牌
表等。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校园文化
宣传、班级宣传、办公教学以及学校、
学生、家长三方互动交流等需求。

云桌面技术的终端设备,其通过 VDI、 主要应用于学校多媒体
RDS、SPICE 等云桌面技术通信协议 教室、培训教室、运营
连接云端的系统桌面并显示到前端, 商、办公、考试中心、
云终端 将云终端的输出输入数据重定向到 呼叫中心等场景。
云服务器上。具有部署快、易管理、
维护效率高、安全可靠、能耗低等明
显的优势。
将学生书包里的教材、作业本、课内 主要应用于学生课堂、
外读物、字典等全部数字化后,整合 课后作业、教育培训等
在一个轻便的移动终端中。电子书包 场景。
电子书包 可推进课堂网络教学,帮助课堂实现
更集中、更灵活、更安全的教学和管
理,学生实现个性化学习。

公司教育、办公主板产品基于 Intel、 主要应用于教育、办公
AMD、Rockchip 等主流计算机芯片平 场景。
台开发,符合教育、办公场景的计算
教育办公类主
机产品的需求。

产品特点:产品种类较多,产品扩展
接口丰富,拥有高中低完整产品布
局。

(2)消费类产品

消费类产品属于公司开发的标准计算机产品,产品覆盖家庭、企业办公、网
吧网咖、游戏等应用场景,产品形态主要有台式机电脑、一体机电脑、迷你电脑、
主板等产品,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 产品图示 产品介绍及特点 主要应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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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PC 产品通用性强,广泛应用于企
业办公、家庭娱乐、网吧等领域。
产品特点:具有高品质及丰富的可扩展
性,适应长时间连续使用。


台式机电脑 公司消费类整机产
品已经形成系列,覆
一体机电脑是将显示器与电脑主机整 盖 不 同 层 次 的 计 算
消费类整机 合设计的电脑产品。 性能要求,广泛应用
产品特点:适应不同使用场景。通过产 于家用、办公、网吧
品风道加上动态平衡的热管散热技术, 等场景。
利用声学主动降噪技术和动态性能调
节技术,确保产品具有高品质。
一体机电脑
迷你电脑将 PC 小型化设计,提高电脑
的便携能力。
产品特点:配备整机降噪静音节能技
术,优秀的静电保护措施,简洁的外观
迷你电脑 设计,可适配多种系统使用。




消费类主板包括通用标准 DIY 主板与 公司消费类主板产
定制主板,产品有 ATX、Micro ATX、 品已经形成系列产
ITX 规范。 品,能够有效覆盖不
MATX 规范主板
消费类主板 产品特点:具有 LED 灯和声音双重主 同层次的计算性能
板健康诊断功能,内置多分布炫彩 要求,可根据客户需
LED 无极变色技术,带给用户不一样 求提供标准规范主
的视觉效果体验。 板或者定制服务。



ITX 规范主板

(3)网络安全类产品

网络安全产品线是基于 Intel 等主流通用计算机芯片平台开发的符合网络安
全场景应用的硬件设备,产品通过客户的深度适配后广泛应用到金融网络、保险
网络、教育网络、党政网络、公安网络、企业网络等对安全更高要求的网络场景,
具体产品类型主要包括网络安全设备与网安设备主板等,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 产品图示 产品介绍及特点 主要客户及应用领域
网络安全设备是指为提升网
络安全所提供的设备,应用于 主要应用于对网络安全要
网络安全
网络接入、网络安全及网络优 求比较高的场景,如银行、
设备
化等场景,包括网络行为管 政企、保险等。
桌面式 SOHO 产品 理、防火墙、网闸、VPN 等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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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产品特点:拥有 SOHO 桌面
式、机架式等多个产品类型,
模块化设计,产品方案完整。
机架式 1U 产品




机架式 2U 产品




网闸
网络安全主板是基于主流计
算机芯片平台开发的多网口
主要应用于深信服、星网
网络安全 主板。
锐捷、任子行等客户的产
主板 产品特点:拥有多平台、多个
品。
标准化板型,可根据客户需求
完成定制。
安全云是一款独特 ARM 架构
的终端设备,集成了桌面虚
拟化等软件平台,降低 IT 管 主要应用于业务办公、公
理的复杂性与数据不落地的 共终端、服务大厅、信息
安全云 安全性,而且可将用户桌面 防泄密、双网隔离等多种
通过数据中心集中化运行和 场景,向政府、教育、企
管理来获得更好的灵活性和 业、金融、能源等行业。
及可扩展性,打造绿色办公
环境。

(4)网络设备类产品

公司网络设备类产品,是基于 Marvell、Realtek、Broadcom、MTK、IC plus
等网络交换机芯片平台开发的网络交换机设备,主要应用于安防、网吧、企业、
工厂、智慧城市等需要使用到网络布局的场景,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 产品图示 产品介绍及特点 主要客户及应用领域
以太网数据交换机包含非管理
型、L2 管理型和 L3 路由管理型
等多种规格。
产品特点:产品类型丰富,产品
覆盖了百兆、千兆、万兆、40G、 主要应用于政务、教育、
交换机 100G 等速率,端口密度覆盖了 5 金融、工商业等以太网数
口到 52 口,集合 QoS、聚合、STP、 据传输场景。
IGMP Snooping、Vlan Mapping、
WEB、SNMP 等各种专业功能,
支持 RIP、OSPF、BGP 等动态路
由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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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WAN 即软件定义网络,是将
SDN 技术应用到广域网场景中所
形成的一种服务。用于连接广阔
主要应用于政务、教育、
SDWAN 地理范围的企业网络、数据中心、
金融、工商业等场景。
互联网应用及云服务,旨在帮助
用户降低广域网的开支和提高网
络连接灵活性。
无线路由器,包含支持多种无线
标准的家用级或商用级路由网关
设备。
产品特点:5G/WIFI6 各种无线技
术的综合,高效的 MU-MIMO 技
主要应用于政务、教育、
无线路由器 术,智能云接入和优质的无线网
金融、工商业等场景。
络 TCO,实现多终端同时通信,
具有智能负载均衡、中文 SSID、
智能型有线无线一体化管理、上
网行为管理、ARP 防护、攻击防
护等实用特点。
工业网关是支持工业标准的多业
务融合网关,支持标准以太网接
口和标准工业接口,是实现不同
的通信协议、数据格式或语言之
间相互转换的通信产品。
产品特点:支持各类工业通信以
及数据采集扩展接口,有线覆盖
工业以太网、RS485 等数据通信 主要应用于水力、电力、
工业网关 以及数据采集,无线覆盖 户外数据采集、智慧灯杆
WIFI/LTE/5G-NR/LoRa/zigbee 等 等场景。
远距离以及近距离无线通信、数
据采集;具备高性能灵活组网能
力,支持全系列接口和全场景共
平台,满足工业级别标准,适应
各种恶劣环境和特殊的使用场
景,采用冗余交直流电源输入,
具有高可靠性和安全性。
通信主板主要是根据客户的产品
需求定制开发的交换机主板。
产品特点:产品包括 ARM SOC
通信方案、以太网交换机通信方 主要应用于工业和商业
通信主板
案 , 产 品 研 发 涉 及 以太网数据传输场景。
ARM/MIPS/FPGA/CPLD 等核心
芯片以及 Ethernet、WIFI、POE
等技术。

(5)零售类及其他类产品

公司其他主营产品主要包括零售类产品、工控类及服务器类产品,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 产品图示 产品介绍及特点 主要客户及应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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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目前零售市场环境,基于
Intel 和 Rockchip 平台开发的符合
零售终端 POS、自助、贩卖、消费机等应 主要应用于餐饮自助、商超
零售
用的智能硬件设备;产品主要形 POS、无人售卖等场景。
态包含 POS 主板、自助终端和主
板、贩卖终端和主板等。


零售主板




围绕商显市场、多显高清、信息
发布等需求,基于 Rockchip 和 主要应用于商场、户外、餐
商显 商显终端 Intel 平台开发的适用于商业显 饮、门店等场景的广告和信
示、广告播放、信息发布等硬件 息播报。
设备,主要形态包括终端和主板。



商显主板




围绕银行服务体系打造的系列产
品,是基于 Intel 等主流通用计算
金融终端 主要应用于金融自主设备、
机芯片平台开发的符合金融自
金融 金融机构营业厅办公设备、
助、银行办公应用的硬件设备;
金融机构排队系统等场景。
产品形态主要有自助终端、播放
终端、自助主板等形态。



金融主板


工业控制产品是符合工业自动化
场景需求的产品,满足工业现场
对产品可靠性苛刻条件,如:宽
温、宽压、防尘等特性;产品形
工业 BOX 主要应用于智慧交通、智能
态主要有无风扇工控整机、母板
工控类 工厂、自动设备控制、智慧
及 4U 工控机、HMI 人机界面等。
农业、电力等领域。
产品特点:具有扩展性及兼容性
强,浪涌及静电保护能力高,散
热可灵活选配,低延时的系统实
时性调制等特点。

工业主板
管理服务器适配客户管理平台软
件,满足各种不同管理平台的需 主要应用于安防、教育、企
服务器类
求。 业、人工智能等场景。
管理服务器 产品特点:内部无线缆设计,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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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监控管理,机箱标准统一,模
块化设计,方便定制化服务
计算服务器是采用高性能服务器
计算芯片,拥有多路或高密度模
块的不同设计,可以提供高性能
计算的服务器设备。
产品特点:抽拉式硬盘支架,远
程监控管理,模块化设计,可置
换性强,丰富的 AI 模块扩展接
计算服务器
口。
存储服务器广泛应用于视频、文
件等数据存储场景,拥有标准机
架式、高密度、全闪等不同产品
线,搭配存储软件,满足海量多
样化视频、图片等不同文件的存
储要求。
产品特点:抽拉式硬盘支架,远
存储服务器
程监控管理,模块化设计,可置
换性强。
边缘计算,是一种分散式运算的
架构。在这种架构下,将应用程
序、数据资料与服务的运算,由
网络中心节点,前移到网络逻辑
上的边缘节点来处理。通过数据
的边缘处理,可实现更快速、更
主要应用于教育、零售、工
边缘计算 安全、更可靠,更具扩展性的数
业、安防等多重领域。
据处理。
公司拥有边缘计算终端和服务器
边缘计算终端
两种类型产品,适配数据量不同
的应用场景,搭配公司自研 AI
加速卡,可实现更加快速和智能
化的数据建模和处理。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芯片、被动元器件、硬盘、结构件、PCB、
内存、连接器、电源和包材等。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客 户的预测需求制定
生产计划和备料计划,结合现有原材料库存情况组织原材料的采购。同时,
公司结合原材料市场供应状况、主要供应商的供货能力和交期以及资金充
裕程度进行适度调整。公司与主要材料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
系,原材料供应商渠道较为稳定。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制定了供应商选择与评估管理程
序,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实施动态管理,根据供应商产品质量、交货
期、售后服务等方面综合考量后分配采购订单,不断优化原材料供应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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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根据公司原材料来源地的不同,公司采购分为境内原材料采购和境外
原材料采购。公司对境外原材料采购的报关进口以及对境外供应商的付款
由供应链服务商完成,供应链服务商按照进口 货物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代
理服务费。公司直接与境外原材料供应商签订采购协议,约定双方供货关
系、价格、付款、交付等权利和义务。

公司原材料采购以公司自主向供应商采购为主,少数情况下,部分品
牌客户根据不同产品需求,会指定原材料的供应商,公司向客户指定的供
应商下单采购,并将采购原材料用于品牌客户的相关产品的生产制造 。

2、销售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的销售模式 分为直销模式和贸易模式:

(1)直销模式

公司主要以直销方式进行产品销售,公司根据下游客户的细分行业及
业务特点,设立专门的销售团队,负责现有客户的维护及新客户的开拓。
公司销售团队通过商务谈判、产品展会、行业峰会等方式与客户沟通需求
并推广公司的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直销模式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92.66%、95.96%和 95.93%。

(2)贸易模式

贸易模式下,公司将产品销售给贸易类客户后,贸易类客户通过其销
售渠道将公司的产品销售给终端厂商、消费者。

贸易模式是公司对外销售的有益补充,通过贸易模式开 展销售,有利
于借助贸易类客户现有的销售渠道,有效维护客户,降低客户维护成本,
提高市场开拓的效率。报告期内,公司贸易模式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 7.34%、4.04%和 4.07%。

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方式,由计划部根据客户订单和需求预
测来确定生产计划。公司生产部门依据该生产计划组织各生产车间进行生
产,完工经检验合格后验收入库。整个生产过程中,计划工程师及时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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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生产订单的状态,并通过 ERP 和 MES 系统进行反馈,以进行生产调节。
由于不同客户对产品的规格、功能、性能及结构配套等方面均有不 同要求,
其整体工艺有一定的区别,公司构建了适应多机型、多批次的柔性生产体
系,不断提高应变能力,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公司以自主生产为主,主要通过 ODM 模式为下游客户提供主板及整
机产品;在少数情况下,客户提供主要原材料或指定原材料价格,公司为
其提供受托加工服务。

公司制造生产环节主要包括 SMT 贴片、DIP 插件、组装测试等工序。
为确保产品品质可控,公司的产品主要为自已生产,仅有少量产品通过委
托加工方式委托外协厂商生产。公司生产组织除具备规模化批量生产能力
的同时也具有多批次、小批量的柔性生产特征。公司在加大生产设备 投资
和加强产品技术创新的同时,始终坚持生产管理模式的不断创新,采用了
从项目需求开发到生产制造一体化流程管理系统,保障每一个环节的可追
溯性和易管理性,便于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从而实现项目流程加速、生
产加速、节省成本和精益管理。

4、研发模式

公司下设研发技术管理中心和研发设计中心,研发技术管理中心负责
公司产品项目管理、研发资料管理、产品测试与认证、产品导入及量产维
护等工作,研发技术中心负责公司产品技术评估、设计开发、产品技术问
题解决等相关工作。

公司研发项目管理流程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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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具体研发流程如下:




(三)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是行业内知名企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公司
深耕行业,以自主研发的技术不断完善产品及服务结构,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品
牌知名度,积累了一批行业优质客户,包括鸿合科技、锐捷网络、深信服、新华
三、紫光计算机、视源股份、宏碁、同方股份、海信视像等行业知名品牌客户,
丰富的客户资源优势为公司提供了充足的发展动力。

在教育办公领域,根据公司下游客户鸿合科技披露的 2020 年年度报告,鸿
合科技是智能交互平板细分行业的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等全环节于一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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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行业龙头企业之一,公司是其智能交互平板 OPS 的第一大供应商;根据公司下
游客户锐捷网络披露的招股说明书,锐捷网络在 2020 年中国云桌面企业级终端
VDI 市场占有率第一位,公司是其云终端的第一大供应商;根据公司下游客户视
源股份披露的 2020 年年度报告,视源股份位居中国大陆教育交互智能平板市场
领先地位,公司是其 OPS 主要供应商之一。

在网络安全领域,公司下游客户深信服是网络安全领域的龙头企业,公司是
其网络安全设备硬件的主要供应商之一。

在网络设备领域,公司下游客户新华三是交换机领域的龙头企业,公司是其
交换机的主要供应商之一。

公司同行业的竞争对手主要有: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环旭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南恒茂高科股份有限公
司。

公司的主要竞争优势包括:核心技术与研发优势,多产品布局、多行业拓展、
多场景融合的竞争优势,一体化的快速响应能力优势,丰富的客户资源优势和长
期稳定的供应商合作体系。

五、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境内合法拥有 6 处房
产,均已取得权属证书,总建筑面积为 1,964.68 平方米。

2、租赁房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的房屋共 12 处,总
建筑面积为 51,286.32 平方米。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商标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境内商标共 25 项,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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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共 8 项。

2、专利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拥有 658 项境内已授权专利。

3、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拥有软件著作权 135 项。

六、关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1、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袁微微女士、郭旭辉先生。截至本招股说明书
摘要签署日,袁微微女士、郭旭辉先生除直接持有公司股权外,控制的其他企业
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出资份额
袁微微持有 70.00%出资份额,郭旭辉持有
1 深圳市新微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0.00%出资份额
2 香港江恒有限公司 郭旭辉持有 100.00%股权
深圳市新微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香港江恒有限公司均未实际开展经
营业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投资公司外,
未以其他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未拥有与公司业务
相同或相似的其他控股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因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主
要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未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智微智能及其子
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未控制任何经营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
司、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经营实体(以下合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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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经营实体”),未有其他可能与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

2、本人保证,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之外,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经营
实体现时及将来均不开展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现时及将来均不
新设或收购经营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的经营实体,现时及将来均不
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公司及其子
公司业务可能存在竞争的业务、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公司及其子公司
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3、若公司及其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
的经营实体将采取如下措施确保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1)停止
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4)将相竞争的业
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5)其他有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方式。

4、本人保证,除公司或者公司子公司之外,若本人或者本人直接或间接控
制的经营实体将来取得经营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商业机会,本人或
者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经营实体将无偿将该商业机会转让给公司及其子公司。

5、本人保证,除公司或者公司子公司之外,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经营实体的高级管理人员现时及将来均不兼任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之高级管理人
员。”

(二)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规定,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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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21 2020 年 2019 年
关联交 占同类 占同 占同类
关联方
易内容 金额 交易比 金额 类交 金额 交易比
例 易比例 例
芯片、被
万德电子有限公司 动元器 - - - - 285.15 0.26%

MINIX 软件 - - - - 7.64 0.01%
芯片 - - 1.67 0.00% 125.87 0.12%
深圳市万德兴隆电
子有限公司 被动元
0.13 0.00% - - - -
器件
芯片、其
深圳市佳瑞时代科
他元器 285.88 0.11% 186.78 0.11% 73.79 0.07%
技有限公司

合计 286.01 0.11% 188.45 0.11% 492.45 0.46%

注:郭旭辉已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将持有万德电子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无关联
第三方,郭旭辉已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将所持 MINIX 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并不再担任
董事,袁桂林已于 2017 年 1 月 9 日将所持深圳市佳瑞时代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无关联
第三方,郭晓辉已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将所持深圳市万德兴隆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无关
联第三方。因此自 2019 年 1 月起,万德电子有限公司、MINIX、深圳市佳瑞时代科技有限
公司和深圳市万德兴隆电子有限公司已不属于发行人的关联方。

(2)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关联交易 占同类
关联方 占同类交 占同类交
内容 金额 交易比 金额 金额
易比例 易比例

消费类产
MINIX - - - - 0.36 -

消费类产
许力钊 - - 0.25 0.00% - -

深圳市佳
消费类产
瑞时代科
品、材料收 - - 0.08 0.00% 184.64 0.13%
技有限公


深圳市万
德兴隆电
材料收入 254.59 0.10% 54.33 0.03% - -
子有限公

合计 254.59 0.10% 54.66 0.03% 185.00 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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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注:郭旭辉已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将所持 MINIX 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并不再担任
董事,袁桂林已于 2017 年 1 月 9 日将所持深圳市佳瑞时代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无关联
第三方,郭晓辉已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将所持深圳市万德兴隆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无关
联第三方。因此自 2019 年 1 月起,MINIX、深圳市佳瑞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万德兴
隆电子有限公司已不属于发行人的关联方。

(3)关联租赁

①公司作为出租人

2020 年和 2021 年,公司存在将其房屋出租给深圳市万德兴隆电子有限公司
的情形,租金金额分别为 31.56 万元和 47.34 万元。

② 公司作为承租人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郭旭辉 房产 320.05 320.05 320.05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含股份支付)分别
为 484.25 万元、816.37 万元和 723.74 万元。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发生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金额 担保是否已
序号 担保方 担保期间 担保方式
(万元) 经履行完毕
袁微微
郭旭辉 2018/10/19-202 抵押担保、保证担
1 25,000.00 是
郭晓辉 1/10/19 保

袁烨
2017/12/1-2047
2,300.00 抵押担保 否
/11/30
2018/8/1-2038/
790.00 抵押担保 否
7/30
2 郭旭辉
2018/10/16-202
600.00 抵押担保 否
8/10/15
2021/6/2-2031/
2,800.00 抵押担保 否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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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01-2048
3 郭晓辉 652.00 抵押担保 否
/7/30
2018/10/16-202
4 袁烨 1,300.00 抵押担保 否
8/10/15
2020/10/27-202
20,000.00
1/9/16
2020/11/11-202
20,000.00 保证担保 是
1/11/11
袁微微、郭 2020/12/8-2021
5 20,000.00
旭辉 /11/6
注1
HKD1,800.00 - 保证担保
注2 保证担保、抵押担 是
HKD2,000.00 -

2021/01/25-202
10,000.00 保证担保 否
2/01/24
2021/05/27-202
15,500.00 保证担保 否
2/05/18
2021/09/15-202
20,000.00 保证担保 否
2/09/14
袁微微、郭 2021/11/04-202
6 20,000.00 保证担保 否
旭辉 2/10/14
2021/11/25-202
20,000.00 保证担保 否
2/11/25
2021/12/27-202
20,000.00 保证担保 否
2/11/17
2021/12/28-202
20,000.00 保证担保 否
2/11/20
公司、新兆
2021/12/28-202 保证担保、抵押担
7 电、袁微微、 58,300.00 否
6/12/27 保、质押担保
郭旭辉注
注:根据该笔授信合同约定,所有循环授信和非循环授信均应在根据计划出具
的相关担保中规定的担保期限结束后取消并停止生效。
注:该笔授信合同未明确约定担保期限。
注:该笔担保为该等主体为东莞智微提供的担保。

(2)其他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关联方 年初余额 本期拆入 累计计息 本期归还 年末余额
2019 年 104.00 - - 104.00 -
2020 年 袁微微 - - - - -
2021 年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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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公司现任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任职 任职期限
袁微微 董事长 2020 年 4 月至 2023 年 4 月
郭旭辉 董事 2020 年 4 月至 2023 年 4 月
高静 董事 2020 年 4 月至 2023 年 4 月
胡宜 独立董事 2020 年 4 月至 2023 年 4 月
温安林 独立董事 2020 年 4 月至 2023 年 4 月

公司现任董事简历如下:

袁微微女士,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工
商学院 EMBA 在读,身份证号码为 340104197202******,住所位于广东省深圳
市。1993 年至 1994 年,担任深圳市三祥电子有限公司报关员;1995 年 3 月至
1997 年 3 月,担任深圳市杰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1997 年 4 月至 2017
年 11 月,担任深圳市杰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1 年 9 月至 2020
年 4 月,担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除此之外,2012 年 9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
新微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 年 3 月至 2018 年 9 月,
担任上海凡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郭旭辉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身份证号码为 320114196902******,住所位于广东省深圳市。1991 年 12 月至
1994 年 8 月,担任深圳市三英电脑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1995 年 4 月至 2000 年
10 月,担任深圳市杰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00 年 11 月至 2021 年 4 月,担任
深圳市先冠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 年 9 月至 2020 年 4 月,担任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除此
之外,2006 年 2 月至 2014 年 6 月,担任 J&W TECHNOLOGY LIMIED 董事;
2010 年 8 月至 2017 年 12 月,担任先冠贸易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 3 月至 2021
年 2 月,担任先冠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 4 月至 2017 年 10 月,担任万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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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 9 月至今,担任香港江恒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 6
月至 2017 年 8 月,担任 MINIX Technology Limied 董事。

高静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
学历。曾任吉林省国信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会计、会计科长;可口可乐(吉林)饮
料有限公司财务主任;北京华坤科技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大兴汽车集团财务
总监;香港怡信电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敏迅通讯技术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亚
太区财务负责人;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州明珞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深圳市傲冠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深圳市广联赛讯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智微有限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胡宜女士,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信贷科长、行长助理;广东钧天律师所律师;广东晟典律
师所律师;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律师协会金融委员会
主任、讲师团讲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资管部合伙人中
山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

温安林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任上海拖拉机厂财务科主任科员;湘潭机电高等专科学校会计系讲师;深圳蛇口
信德会计师事务所经理;深圳长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成都鹏博士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深圳市德普施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合伙人;深圳嘉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中企华
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四海商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美加
加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监事。

(二)监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公司现任监事
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任职 任职期限
帖书文 监事 2020 年 10 月至 2023 年 4 月
董续慧 监事 2020 年 4 月至 2023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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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王武 监事 2020 年 4 月至 2023 年 4 月

公司现任监事简历如下:

董续慧女士,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任西安交远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网站编辑;深圳市合晟实业有限公司(曾用名:深
圳鼎盈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网页设计师;深圳市海之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支
持工程师;深圳市钜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页设计师;深圳市先冠电子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总经理助理、行政人事经理、行政人事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项目经理。

帖书文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任加尚设计有限公司效果图部设计师;天津领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项目部项目经
理;天津思美星辰科技有限公司项目部项目经理;奥林华天展览展示(天津)有
限公司多媒体工程师。现任公司监事、销售经理。

王武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曾任
硕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硬件工程师;深圳市先冠电子有限公司研发部
硬件工程师;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研发部硬件工程师。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组成。截至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共 6 名,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任职 任职期限
袁微微 总经理 2020 年 4 月至 2023 年 4 月
高静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020 年 4 月至 2023 年 4 月
翟荣宣 副总经理 2020 年 4 月至 2023 年 4 月
许力钊 副总经理 2020 年 4 月至 2023 年 4 月
涂友冬 副总经理 2020 年 4 月至 2023 年 4 月
刘迪科 副总经理 2020 年 4 月至 2023 年 4 月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如下:

袁微微女士,详见本部分之“(一)董事会成员”部分。

高静女士,详见本部分之“(一)董事会成员”部分。

涂友冬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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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重庆川仪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助理工程师;东莞栢能电子厂 QA 部工程师;顶
星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师;深圳市先冠电子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曾任智微
有限研发中心负责人。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研发中心负责人。

翟荣宣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
任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员
工;深圳市顶星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深圳市翔升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曾用名:深
圳市翔升电子有限公司)员工;深圳市先冠电子有限公司主管;智微有限研发中
心联席负责人。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研发中心联席负责人。

刘迪科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
任长沙百特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深圳市新智新科技有限公司工控部门经理;深圳
市艾瑞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智微有限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产品
中心负责人。

许力钊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
任联想(深圳)电子有限公司 QDI 事业部大客户部客户经理;记忆科技(深圳)
有限公司大客户部客户经理;深圳市先冠电子有限公司消费类事业部客户经理、
副总经理;智微有限消费类事业部负责人。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消费类事业部负
责人。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和兼职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亲属
关系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袁微微与公司董事郭旭辉之间为夫妻关系。除此之
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兼职情况
如下表所示:
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
姓名 本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联关系(除本人兼职
引起的关系外)
深圳市新微投资管理中心 执行事务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袁微微 董事长、总经理
(有限合伙) 合伙人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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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
姓名 本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联关系(除本人兼职
引起的关系外)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郭旭辉 董事 香港江恒有限公司 董事
企业
董事、董事会秘
深圳智聚投资合伙企业(有 执行事务
高静 书、副总经理、 无
限合伙) 合伙人
财务负责人
总经理、
深圳嘉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无
执行董事
深圳市德普施文化产业投资
董事 无
有限公司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合伙人 无
(特殊普通合伙)
独立 深圳市中企华评资产评估有
温安林 监事 无
董事 限公司
深圳市四海商舟电子商务有
监事 无
限公司
深圳市美加加家具用品有限
监事 无
公司
深圳市西迪特科技股份有限
董事 无
公司
独立
胡宜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无
董事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变动情况

1、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
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 直接拥有公司股权比例
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
(万股) (%)
袁微微 董事长 9,980.00 53.88

郭旭辉 董事 7,620.00 41.14

(2)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在本公司任职/ 间接持有公司的 间接拥有公司
姓名 间接持股主体
亲属关系 股份数(万股) 股权比例(%)
董事、副总经理、财
高静 智聚投资 95.325 0.52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董续慧 监事会主席 智展投资 21.16 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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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公司任职/ 间接持有公司的 间接拥有公司
姓名 间接持股主体
亲属关系 股份数(万股) 股权比例(%)
王武 职工代表监事 智展投资 28.28 0.15
副总经理、研发中心
涂友冬 智展投资 35.34 0.19
负责人
副总经理、研发中心
翟荣宣 智展投资 35.34 0.19
负责人
副总经理、产品中心
刘迪科 智展投资 35.34 0.19
负责人
副总经理、消费事业
许力钊 智展投资 35.34 0.19
部负责人

2、报告期内持股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姓名 持股方式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袁微微 直接持股 53.88 53.88 53.88
郭旭辉 直接持股 41.14 41.14 41.14
高静 间接持股 0.51 0.51 0.51
董续慧 间接持股 0.11 0.11 0.11
王武 间接持股 0.15 0.15 0.15
翟荣宣 间接持股 0.19 0.19 0.19
许力钊 间接持股 0.19 0.19 0.19
涂友冬 间接持股 0.19 0.19 0.19
刘迪科 间接持股 0.19 0.19 0.19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
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袁微微女士和郭旭辉先生分别持有智微智能 53.88%和 41.14%的股份,合计
持有智微智能 95.02%的股份。郭旭辉先生与袁微微女士系夫妻关系,因此,公
司实际控制人为郭旭辉、袁微微夫妇。

袁微微女士,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工
商学院 EMBA 在读,身份证号码为 340104197202******,住所位于广东省深圳
市。1993 年至 1994 年,担任深圳市三祥电子有限公司报关员;1995 年 3 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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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 年 3 月,担任深圳市杰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1997 年 4 月至 2017
年 11 月,担任深圳市杰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1 年 9 月至 2020
年 4 月,担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除此之外,2012 年 9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
新微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 年 3 月至 2018 年 9 月,
担任上海凡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郭旭辉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身份证号码为 320114196902******,住所位于广东省深圳市。1991 年 12 月至
1994 年 8 月,担任深圳市三英电脑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1995 年 4 月至 2000 年
10 月,担任深圳市杰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00 年 11 月至 2021 年 4 月,担任
深圳市先冠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 年 9 月至 2020 年 4 月,担任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除此
之外,2006 年 2 月至 2014 年 6 月,担任 J&W TECHNOLOGY LIMIED 董事;
2010 年 8 月至 2017 年 12 月,担任先冠贸易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 3 月至 2021
年 2 月,担任先冠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 4 月至 2017 年 10 月,担任万德
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 9 月至今,担任香港江恒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 6
月至 2017 年 8 月,担任 MINIX Technology Limied 董事。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7,967,398.54 203,049,719.57 195,395,942.68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50,000,000.00
应收票据 33,340,891.27 30,228,810.09 3,058,335.72
应收账款 368,709,107.24 308,624,847.52 169,009,598.54
应收款项融资 79,622,086.14 68,387,317.96 42,192,335.93
预付款项 2,727,106.33 3,027,418.18 2,994,0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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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其他应收款 3,905,943.15 493,556.62 191,803.48
存货 801,944,174.71 404,564,776.89 261,848,262.78
其他流动资产 75,783,156.60 27,186,168.61 13,870,911.13
流动资产合计 1,523,999,863.98 1,045,562,615.44 738,561,213.77
非流动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16,206,767.31 17,254,703.79 18,302,640.27
固定资产 121,983,714.14 90,970,993.61 29,201,900.93
在建工程 8,520,670.96 - -
使用权资产 20,683,938.78 - -
无形资产 38,684,775.49 1,072,513.32 396,056.70
长期待摊费用 6,022,660.86 4,630,540.92 3,708,242.27
递延所得税资产 6,896,652.36 5,573,500.39 4,111,320.38
其他非流动资产 7,659,848.15 1,468,311.68 1,135,147.77
非流动资产合计 226,659,028.05 120,970,563.71 56,855,308.32
资产总计 1,750,658,892.03 1,166,533,179.15 795,416,522.0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30,805,805.84 - -
应付票据 211,935,204.27 55,170,798.57 92,827,602.79
应付账款 513,164,882.12 448,327,080.14 244,165,205.39
预收款项 - - 13,277,065.15
合同负债 17,072,723.57 15,716,044.15 -
应付职工薪酬 39,845,112.77 26,931,644.90 16,911,585.51
应交税费 11,730,864.06 8,444,368.79 3,855,281.90
其他应付款 6,812,086.98 705,060.90 708,231.2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9,059,196.49 - -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6,465,949.40 29,725,539.26 467,999.90
流动负债合计 946,891,825.50 585,020,536.71 372,212,971.93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13,289,973.86 - -
递延收益 5,998,357.96 3,944,78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9,900,040.15 5,451,438.71 1,281,992.93
非流动负债合计 29,188,371.97 9,396,218.71 1,281,992.93



1-2-1-56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负债合计 976,080,197.47 594,416,755.42 373,494,964.8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85,215,000.00 185,215,000.00 185,215,000.00
资本公积 228,193,951.93 222,571,775.75 78,033,999.57
其他综合收益 -948,819.77 -636,911.78 64,610.50
盈余公积 34,112,455.53 17,689,198.54 14,558,545.81
未分配利润 328,006,106.87 147,277,361.22 144,049,401.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774,578,694.56 572,116,423.73 421,921,557.23
权益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774,578,694.56 572,116,423.73 421,921,557.2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1,750,658,892.03 1,166,533,179.15 795,416,522.09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699,961,388.32 1,932,521,636.56 1,397,229,043.92
减:营业成本 2,250,882,059.95 1,615,072,317.77 1,152,097,202.48
税金及附加 7,967,584.89 5,964,709.11 4,161,473.11
销售费用 41,451,190.30 28,482,304.16 27,821,881.43
管理费用 59,378,662.51 41,035,301.49 33,390,959.26
研发费用 134,299,214.54 92,494,459.61 78,785,817.39
财务费用 -1,429,494.67 -17,368,966.70 5,987,867.52
其中:利息费用 1,548,691.52 - -
利息收入 1,842,956.95 2,773,475.31 423,903.67
加:其他收益 20,685,404.68 11,776,727.59 8,402,496.24
投资收益(损失以“-”
- 1,254,699.85 256,684.93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
-2,897,039.77 -9,790,515.67 870,512.91
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10,856,996.76 -7,714,189.68 -8,993,052.81
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1,180,417.43 117,541.85 -
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
215,523,956.38 162,485,775.06 95,520,484.00
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50,624.17 152,210.06 827,43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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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减:营业外支出 333,462.29 565,885.34 740,215.48
三、利润总额(亏损
215,341,118.26 162,072,099.78 95,607,706.33
总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8,189,115.62 16,455,958.22 7,097,296.40
四、净利润(净亏损
197,152,002.64 145,616,141.56 88,510,409.93
以“-”号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
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
197,152,002.64 145,616,141.56 88,510,409.93
亏损以“-”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
- -
亏损以“-”号填列) -
(二)按所有权归属
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净亏损 197,152,002.64 145,616,141.56 88,510,409.93
以“-”号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
- - -
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
-311,907.99 -701,522.28 -19,855.29
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311,907.99 -701,522.28 -19,855.29
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
- -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二)将重分类进损
-311,907.99 -701,522.28 -19,855.29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311,907.99 -701,522.28 -19,855.29
差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96,840,094.65 144,914,619.28 88,490,554.6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96,840,094.65 144,914,619.28 88,490,554.64
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 - -
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06 0.79 -
(二)稀释每股收益 1.06 0.79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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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800,032,973.95 1,880,384,148.61 1,518,304,009.72
收到的税费返还 3,563,129.61 3,000,202.97 34,227,663.5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84,103,815.21 102,235,077.39 29,599,201.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87,699,918.77 1,985,619,428.97 1,582,130,875.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571,253,856.52 1,668,110,866.68 1,221,344,481.7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228,756,313.44 136,139,589.25 120,857,284.07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9,468,384.04 30,642,231.07 26,467,417.1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81,150,968.06 141,019,542.04 64,188,095.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30,629,522.06 1,975,912,229.04 1,432,857,278.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929,603.29 9,707,199.93 149,273,596.5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54,699.85 256,684.9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457,200.00 1,070,000.00 -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259,940,000.00 9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57,200.00 262,264,699.85 90,256,684.9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03,998,618.06 80,356,885.40 12,673,795.86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209,940,000.00 14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3,998,618.06 290,296,885.40 152,673,795.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541,418.06 -28,032,185.55 -62,417,110.9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94,170,118.0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4,170,118.0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2,770,118.0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2,142,885.68 - -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8,387,922.5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3,300,926.2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869,191.7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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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2,101,399.56 6,723,391.32 -2,735,238.47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500,430.01 -11,601,594.30 84,121,247.1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7,367,259.38 178,968,853.68 94,847,606.5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6,866,829.37 167,367,259.38 178,968,853.68

(二)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具体内容、金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96.78 -64.59 -41.16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
1,705.45 882.01 626.62
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
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25.47 25.67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72.63 - 6.31
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2.97 11.47 49.8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6.78 13.31 0.04
小计 1,884.62 967.67 667.37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
281.15 145.29 102.43
表示)
少数股东损益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603.46 822.39 564.93

(三)主要财务指标

指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61 1.79 1.98
速动比率(倍) 0.76 1.10 1.2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9.08% 56.24% 51.12%
资产负债率(合并) 55.76% 50.96% 46.96%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
0.22% 0.19% 0.09%
净资产比例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7.54 7.65 7.72
存货周转率(次) 3.66 4.69 3.8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4,231.04 17,237.53 10,298.50

1-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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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倍) 140.05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23 0.05 0.81
(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11 -0.06 0.45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的构成及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152,399.99 87.05% 104,556.26 89.63% 73,856.12 92.85%
非流动资产 22,665.90 12.95% 12,097.06 10.37% 5,685.53 7.15%
资产总额 175,065.89 100.00% 116,653.32 100.00% 79,541.6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79,541.65 万元、116,653.32 万元和
175,065.89 万元,分别同比上升 46.66%和 50.07%。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良
好,随着经营规模持续提升,公司经营性流动资产规模不断提高。2020 年,为
扩大生产,公司增加了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购置,使得非流动资产中固
定资产金额增加。2021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同比上升 50.07%,主要原因系随着
公司经营规模上升,为保证供货能力公司提高了总体原材料和产品的备货水平,
同时购买机器设备及土地使用权等导致非流动资产增加。

公司的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报告期内,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2.85%、89.63%和 87.05%。2020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比有所下降,非流动资
产占比有所上升,主要系公司当年固定资产规模增加较大所致。2021 年末,公
司流动资产占比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购买机器设备及土地使用权、执行新租赁
准则确认使用权资产等使得非流动资产增加幅度高于流动资产增加幅度所致。

(2)负债的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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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94,689.18 97.01% 58,502.05 98.42% 37,221.30 99.66%
非流动负债 2,918.84 2.99% 939.62 1.58% 128.20 0.34%
负债合计 97,608.02 100.00% 59,441.68 100.00% 37,349.50 100.00%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
252,593.03 93.55% 187,845.42 97.20% 137,562.54 98.45%
务收入
其他业
17,403.11 6.45% 5,406.75 2.80% 2,160.37 1.55%
务收入
合计 269,996.14 100.00% 193,252.16 100.00% 139,722.90 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37,562.54 万元、187,845.42 万元
和 252,593.0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8.45%、97.20%和 93.55%,公司
主营业务突出,且收入稳定增长。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材料销售收入,占比
较低。

3、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4,927.36 万元、970.72 万元
和-4,292.96 万元,呈下降趋势。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的下降主要系公司采购
原材料及偿还经营性应付项目产生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及支付票据
保证金产生的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多所致。2021 年,由于上游原
材料紧缺的态势仍未缓解,为保证公司正常的出货节奏,公司在 2021 年增加了
对原材料的采购,当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 25.71 亿元,期末存货
较期初增长了 3.97 亿元,使得公司 2021 年经营性现金流净额由正转负。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241.71 万元、-2,8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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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及-10,054.14 万元,各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大于同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
要原因系公司为业务发展的需要,购建固定资产及公司为现金管理所做投资导致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大。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0 万元和 0 万元及
12,086.92 万元。

4、公司盈利能力发展趋势分析

公司专注于物联网基础设施及教育、办公类场景边缘设备的研发和制造,在
行业内有着较高的知名度,未来公司将结合募投项目的实施落地,全力推进企业
的战略发展规划。具体而言,公司将进一步提升消费类、物联网、服务器、网络
安全、通讯、工业等现有产业版块的硬件开发能力,丰富物联网多端应用的端、
边、云、网的一体化硬件解决方案,积极发挥龙头作用;为了更好满足物联网市
场发展的需求,加强公司市场拓展力度,本项目将在现有营销网络布局的基础上,
进一步建设和完善营销网络;进一步扩大产能,破除公司产能瓶颈,更好地发挥
规模化效应。

综上所述,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经营规模、研发能力、管
理效率有望获得一定的提升,预计公司将借本次公开发行的契机实现盈利的持续
增长。

(五)股利分配政策

1、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的一般
规定如下:

1、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一)公司的法定公积金
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二)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
列入法定公积金;(三)经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 例
分配,支付股东股利。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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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股东大会违反前
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
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 者转为增加公
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
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最近三年公司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近三年不存在股利分配的情况。

3、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21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后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4、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利分配计划

次股票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过的《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的议案》,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注重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
权益为宗旨,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
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
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
薄等真实合理因素。根据公司的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在充分满足公司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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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期现金支出的前提下,董事会可以拟定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报经股东大会审议。

(3)股利分配的条件及比例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满足的条件:

1、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2、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
东整体利益;

3、发放的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比例符合本章程的规定;

4、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1、公司现金分红应满足如下条件:

(1)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半
年度利润分配按有关规定执行);

(2)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
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3)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重大现金支出或重大资金安排发生;

(5)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条所述的“可供分配利润”是指母公司报表数。

2、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有
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每年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最近三年以现
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3、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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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外部融资环境等
因素,提出制定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预案,预案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及独立
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
的制定或调整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
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对于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还应在相关
预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定或调整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全体
监事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董事会制定或调整的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的,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共有 6 家全资子公司,具体如下:

1、深圳市智微智能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深圳市智微智能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J998X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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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袁微微

成立日期 2017 年 5 月 23 日

公司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 B 座 13 楼 1306 室

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与销售;电子元件电子产品、
数码产品、仪表仪器、通讯产品,通讯器材、计算机配件的销售;半
导体、集成电路的设计与销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销售;经营电子
经营范围 商务;通讯产品、视讯产品、软件的研发与设计;国内贸易;经营进
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
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通讯产品、视讯产
品、软件的制造。

股东构成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00%

2、东莞市新兆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 东莞市新兆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555598990L

法定代表人 袁微微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龙成二街 1 号

生产、销售:电脑及电脑周边产品;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加
工;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销售:计算机软、硬
经营范围 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加工五金。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0 年 5 月 7 日

股东构成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00%

3、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 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81MA2JFBGW3M

法定代表人 袁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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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3,000 万人民币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纬三路 11 号 509
注册地址
室(自主申报)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
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
系统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工业控制计算
机及系统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模具制造;
经营范围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成立日期 2020 年 11 月 27 日

股东构成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00%

4、智微智能(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智微成立于 2017 年 10 月 4 日,注册地址为 Unit 01,15/F, Chevalier
Commercial Centre, No.8 Wang Hoi Road, KowloonBay, Kowloon, Hong Kong (香
港九龙九龙湾宏开道 8 号其士商业中心 15 楼 01 室),公司编号为 2587691,发行
人持有 100%股权。

5、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 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55YDTQ97

法定代表人 袁微微

注册资本 5,000 万人民币元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鸿南街 13 号 1 号楼 101 室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
集成服务;五金产品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工业自
经营范围 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控制
计算机及系统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五金
产品制造;模具制造;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移动终端设备、电子
产品、电子元器件、五金产品、模具;专业设计服务;物联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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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服务;标准化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
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1 年 2 月 7 日

股东构成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00%

6、郑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 郑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0MA9KKCE53B

法定代表人 袁微微

注册资本 3,000 万人民币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枫香街与雪兰路交汇处天健湖智
注册地址
联网产业园 7 号楼 2 层 201 号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
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
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
经营范围
电子元器件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模具制造;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1 年 12 月 14 日

股东构成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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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

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批准,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6,175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将视
市场情况及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确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
项目具体如下:
序 总投资额(万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号 元) (万元)
1 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目 67,527.07 67,527.07
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万台交
2 9,572.09 9,572.09
换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 深圳市智微智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6,248.37 -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18,018.42
合计 103,347.53 95,117.58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足,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若有剩余,
多余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之前公司需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先期投入,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
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分析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扩大公司生产能力,提升公司管理水
平,增强公司研发实力,拓宽公司营销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为公
司进一步抢占市场份额,成为一家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行业领先者打下坚实基
础。

(二)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资本实力将得到增强,公司的净资产将大幅度提升,同时,
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会有较大幅度下降,公司自有的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均得到有
效提升。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短期内难以完全产生效益,因此,公司在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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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当年净资产收益率将有所下降,但长期来看公司的整体盈利将有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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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一、特别风险提
示”部分的内容。

二、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中的,对公司业务、未来发展
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包括抵押合同、银行授信合同、采购合同和销售
合同。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可能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
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关联方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
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
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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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的情况
1、发行人: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微微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 B-1303
电话:0755-23981862
传真:0755-82734561
联系人:高静、杨甘豆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电话:010-60833018
传真:010-60833955
保荐代表人:刘超、魏宏敏
项目协办人:卢宇
经办人:何广锋、山川、申豪、吴若冰


3、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丽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经办律师:唐永生、宋宇红、韩雪、欧阳婧娴


4、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资及验资复核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张立琰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电话:0755-8290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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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传真:0755-82990751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孛、秦劲力


5、资产评估机构: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源泉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院 1 号楼 13 层 1606-1
电话:010-66553366
传真:010-66553380
经办资产评估师:夏薇(已离职)、蔡建华(已离职)


6、股份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7、拟申请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8660000


8、收款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二、与发行上市相关的关键时间点
1、初步询价日期:2022 年 7 月 29 日

2、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2 年 8 月 3 日

3、网上、网下申购日期:2022 年 8 月 4 日

4、网上、网下缴款日期:2022 年 8 月 8 日

5、预计股票上市日期: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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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招股说明书全文和备查文件可以前往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住所查
阅,查阅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30-11:30,下午 1:30-4:30,同时也可通过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查阅招股说明书全文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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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
说明书摘要之盖章页)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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