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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旗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21-07-21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SINOSTONE(GUANGDONG) CO., LTD.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二路 112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68 号 B 座 2101、2104A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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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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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 2,267 万股,占发行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00%。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31.67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1 年 8 月 12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9,067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1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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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
提示。除重大事项提示外,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
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

(一)关于股东所持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1、发行人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
锁定股份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珠海羽明华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该等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
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2、为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本企业将
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如果证监会、深交所修订上述规则或制定新
规,则按照最新法规执行。
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周军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等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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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3、为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本人将遵
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如果证监会、深交所修订上述规则或制定新规,
则按照最新法规执行。
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并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
承诺。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发行人股东熊宏文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等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2、本人通过珠海羽明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遵守珠海
羽明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就所持公司股份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3、为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本人将遵
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如果证监会、深交所修订上述规则或制定新规,
则按照最新法规执行。
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并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
承诺。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发行人股东、董事李志强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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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等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
其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3、为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本人将遵
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如果证监会、深交所修订上述规则或制定新规,
则按照最新法规执行。
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并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
承诺。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直接持股并通过珠海羽明华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胡国强、蒋晶晶、尹保清)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等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2、本人通过珠海羽明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遵守珠海
羽明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就所持公司股份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3、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
本人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4、为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本人将遵
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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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则》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如果证监会、深交所修订上述规则或制定新规,
则按照最新法规执行。
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并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
承诺。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通过珠海明琴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
启隆、邓向东、李勇)承诺:
“1、本人通过明琴(珠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的股份,按照明琴(珠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所持公司股份的锁
定承诺执行。
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
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
本人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3、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
规定。
4、为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本人将遵
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如果证监会、深交所修订上述规则或制定新规,
则按照最新法规执行。
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并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
承诺。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发行人股东张妍、张启发、马瑜霖、邹小平、江鸿杰、刘和玉、蒋亚
芬、张韡、罗运兰、珠海明琴、红星喜兆、宿迁聚融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2、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
守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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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本人/本企
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如果证监会、深交所修订上述规则或制
定新规,则按照最新法规执行。
本人/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愿意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发行人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声明
(1)发行人控股股东珠海羽明华承诺:
“一、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
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
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
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
如发生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二、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拟减持股票且符合减持条件的前提
下,本企业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
持有发行人股份。
本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本企业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本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企业所持股份低于 5%的,本企
业将在减持后 6 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承诺。本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
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 5%。
本企业在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减持比例中的股份总数按照本次发行上市后发
行人的总股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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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若发行人或本企业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
个月的;或因本企业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
月等触发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
份的情形的,本企业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四、若发行人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或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
关,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企业不得进
行股份减持。
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等减持股份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企业
因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同意将该等股票减持实际所获得的收益(如
有)归发行人所有。”
(2)发行人股东周军、胡国强承诺:
“一、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
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
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
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
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拟减持股票的,本人将在遵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自本次发行上市
至减持公告之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二、在符合减持条件的前提下,本人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持有发行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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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
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本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人所持股份低于 5%的,本人将在
减持后 6 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承诺。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
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 5%。
本人在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减持比例中的股份总数按照本次发行上市后发行
人的总股本计算。
三、若发行人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
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
月的;或因本人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
触发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
情形的,本人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四、若发行人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或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
关,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得进行
股份减持。
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等减持股份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
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同意将该等股票减持实际所获得的收益(如有)归发
行人所有。”
(3)发行人股东张妍、张启发、李志强、马瑜霖、熊宏文、邹小平、江鸿
杰、蒋晶晶、刘和玉、尹保清、蒋亚芬、张韡、罗运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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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
于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
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
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则锁定期顺延;(2)
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二、在符合减持条件的前提下,本人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公司股票,并遵守如下承诺:
(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采取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本人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
(二)大宗交易方式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本人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
三、本人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减持比例中的股份总数按照本次发行上市后公
司的总股本计算。
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计算减持比例时,
如果本人存在一致行动人,本人与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应当合并计算。
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
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同意将该等股票减持实际所获得的收益(如有)归发
行人所有。”
(4)发行人股东珠海明琴、红星喜兆、宿迁聚融承诺:
“一、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
关于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
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
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则锁定期顺延;(2)
如发生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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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符合减持条件的前提下,本企业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
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公司股票,并遵守如下承诺:
(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采取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本企业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
(二)大宗交易方式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本企业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
三、本企业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减持比例中的股份总数按照本次发行上市后
公司的总股本计算。
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计算减持比例
时,如果本企业存在一致行动人,本企业与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应当合并计算。
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企业
因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同意将该等股票减持实际所获得的收益(如
有)归发行人所有。”
3、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持价格和股份
锁定的进一步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珠海羽明华进一步承诺:
“一、如本企业在承诺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
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
处理)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
长至少 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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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若本企业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或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触发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
企业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周军进一步承诺:
“一、如本人在承诺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
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
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
理)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至
少 6 个月。
二、若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或
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触发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
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志强、蒋晶晶、胡国强、李启隆、
邓向东、李勇、尹保清进一步承诺:
“1、如本人在承诺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
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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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2、若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或
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触发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
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3、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并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
上述承诺。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
露的承诺

1、发行人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1、《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
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依法回购本
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发行人控股股东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1、《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
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将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控股股东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
份;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1、《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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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
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发行人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
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
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要求,中旗新材制定预案如下: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1. 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
度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
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的 120%时,将在 10 个工作日内
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
入沟通;
2. 启动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时,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应当在
30 日内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三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
的法律法规和本股价稳定预案,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按以下顺序实施:
1. 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公司将首先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的方式降低每股净资产,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议公司实施利润分
配方案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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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在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的二个月内,
实施完毕。
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公
司回购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1”完成利润分配或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1”时,公司应在 5 个
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法定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
份回购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
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可
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
条件。
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应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
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3.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2”完成公司回购股
份后,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时,或公司未按照前述规定实施股价稳定措施“2”时,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应在 5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
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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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
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三个交易日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
币。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
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3”完成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
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实
施股价稳定措施“3”时,公司时任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本预案承
诺签署时尚未就任或未来新选聘的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法律
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
份,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其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
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 30%;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如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其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不低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平均薪酬额的 30%。如果公司股价已
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买
入公司股份。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因未获得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本预案及承
诺。
三、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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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
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 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
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或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
件。
3. 如果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
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停止发放未履行承诺非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同时该等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
转让,直至该等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
措施并实施完毕,或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
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
诺。”

(四)中介机构关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因民生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
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民
生证券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民生证券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民生证
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本所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本所
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上
述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所过错致使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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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
失的,本所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承诺:“如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本公司将
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发行人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广东中旗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承诺拟通过以下措施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增强公
司的持续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1.持续提高主营业务规模及盈利能力
公司将在现有规划及政策支持下,持续整合业务资源,拓展行业品类成为新
的利润增长点。此外,公司亦将积极布局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领域,进一步扩
展公司业务范围,提高综合竞争力。
2.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
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同时严格依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与考核,以保障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同时,公司将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推进募
投项目的实施,争取募投项目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
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结构,
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公司内部控制总体完整、合理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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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公司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
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另外,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
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公司资金成本,节
省财务费用支出,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
公司已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章程(草案)》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完
善了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广泛听取独
立董事、公众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本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
5.进一步完善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
公司已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累积投票
制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制度,以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该
等制度安排可为中小投资者获取公司信息、选择管理者、参与重大决策等权利提
供保障。公司承诺将依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实施细
则或要求,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通行惯例,进一步完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相
关制度。”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承诺人作为广东中
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共同而连带地承诺不越权干预
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不无偿或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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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
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措施的承诺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广东中旗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谨对公司及全体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1. 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 本人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 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 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5. 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
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本人将严格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
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
其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
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及自律机构依法作
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
应补偿责任;
7.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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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且本人已做出的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届
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并上市,为本次发行上市,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了如下承
诺:
一、已作出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出具了《关于所持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价格及股份锁定的进一
步承诺》;
2、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发行
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3、发行人出具了《发行人关于回购股份的承诺函》,发行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出具了《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购回股份的承诺函》;
4、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依法承担赔
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函》;
5、发行人股东出具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主要股东关于公开发行
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特定自然人
股东关于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特定机构股东关于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6、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二、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上述责任主体违反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时作出
的公开承诺的,则采取或接受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发行人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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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
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果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
作。
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
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采取约束措施
(1)本企业/本人将依法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
诺事项。
(2)如果未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
企业/本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因未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
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
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企业/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企业/本人持
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
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企业/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
责任。
(4)在本企业/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发行人若未履
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承诺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采取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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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同时提出
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本人若未能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人
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的,
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
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同时本人持
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投
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原则

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后《公司章程》的规定,重
视对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股
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
意见。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
分配政策。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方案

1、利润的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
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
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利润分配政策
(1)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配股利,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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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3,000 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2)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若公司有扩大股本规模需要,或者公司认为其
他需要时,在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后,可以在
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3)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股东大会中说明原因,
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当审核并对此发表意见。
(4)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所执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应能保证发行人未来具备现
金分红能力。
(5)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
程(草案)》规定的程序,实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三)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

公司董事会根据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股
东的意见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
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将详细论证并说明调整原因,调整时应以股东权
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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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
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调整
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公司应安排
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充分反映股东的要求和
意愿。

(五)利润分配应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规划,结合公司当年的生产经营状况、现金
流量状况、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和资金使用需求、以前年度亏损弥补状况等因素,
以实现股东合理回报为出发点,制订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在制定利
润分配预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
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具体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对现
金分红预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如果公司符合《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没有作
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
用途,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在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
案时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董事会须在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的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
利派发事项。

(六)公司股东占用资金时的现金红利扣减

若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时,应
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所占用的资金。

(七)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公司上市后的未来三年,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以
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在确保现金分红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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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10%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
和公积金转增。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提
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
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三、滚存利润的安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形成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全部由首次公开发行后
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四、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全文,并提醒
投资者特别注意如下风险:

(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不饱和聚酯树脂、石英填料、化工助剂
等,其中不饱和聚酯树脂和化工助剂为石化产品,其价格受原油价格波动和市场
供需关系影响,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存在波动性。报告期直接材料占营业成本的
比例较高,分别为 60.27%、56.94%和 54.35%。若未来某一时期,上述原材料价
格处于上涨周期,而公司产品价格不能随之上调,则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
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我国人造石英石行业发展迅速,生产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并涌现出
一批生产规模大、设计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人造石英石企业。若公司不能有效
扩大规模、加快技术创新、进一步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拓展新的市场,将受到该
行业其他竞争者的挑战,面临由市场竞争不断增加而导致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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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远销美国、韩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多个国家和
地区,外销收入分别为 14,751.02 万元、9,339.01 万元和 9,625.56 万元,占当期
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 26.14%、17.68%和 17.37%。
因美国反倾销政策影响,短期内对公司影响较大,致使 2019 年出口至美国
收入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公司通过新产品的开发以及境外其他区域的新客户开发
部分填补了美国市场销售额下降的影响,2020 年外销收入同比 2019 年增长
3.07%,外销收入下滑的趋势已得到扭转。若中国未来与美国的贸易摩擦升级或
与其他主要出口国产生贸易摩擦,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2021 年 1 月 15 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
于广东省 2020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1】21 号),
公司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已经通过,证书编号为 GR202044001566,有效期三
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按 15%的税率
计缴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公司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减免的所得税金额 1,460.00 1,144.67 909.43
公司税前利润总额 15,841.40 12,553.09 9,988.50
税收优惠金额占当期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 9.22% 9.12% 9.1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上述税收优惠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10%、9.12%
和 9.22%。如公司未来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未通过或国家调整相关税收优惠政
策,公司将可能恢复执行 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届时无法获得企业所得税税收
优惠将给公司的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2、出口退税政策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外销比例较高,出口产品税收实行“免、抵、退”政
策。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增值税免抵退税额并不直接影响企业损益,但其中不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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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扣部分会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而增加企业的营业成本。报告期内发行人主
营业务成本中不得免抵额分别为 1,556.11 万元、263.77 万元和 57.50 万元,占比
分别为 3.90%、0.79%和 0.17%,虽然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出口产品因退税率提
高致使其不得免抵额呈下降趋势,但未来如国家的出口退税率降低,将可能影响
公司出口业务的成本,进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一)2021 年 1-3 月财务信息与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
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
经营状况”中披露了公司 2021 年 1-3 月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公司 2021
年 1-3 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但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L10225 号《审阅报告》。
公司2021年1-3月财务报表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出
具专项声明,保证公司2021年1-3月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发行人 2021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12,587.60 万元,较去年同期营业收入增
长 69.18%;2021 年 1-3 月实现净利润 2,854.34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37.91%,
实现扣非后净利润 2,813.12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93.64%。
受国内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 2020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规模较小。2020
年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已逐步得到控制,公司的日常经营已恢复正常,与境内外客
户的业务开展逐步回暖,因此公司 2021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和利润较上年同期实
现较大幅度增长。
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要经营模式、
产品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
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处于正常的发展
状态,未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变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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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 年 1-6 月预计经营情况

公司 2021 年 1-6 月的业绩预计及与上年同期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6 月 同比增长
营业收入 31,000.00 至 34,000.00 20,929.33 48.12%至 62.4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00.00 至 6,500.00 5,193.06 15.54%至 25.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5,930.00 至 6,430.00 4,489.77 32.08%至 43.21%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预计 2021 年 1-6 月可实现营业收入约为 31,000.00 万元至 34,000.00 万
元,同比增长 48.12%至 62.45%,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约为 6,000.00
万元至 6,500.00 万元,同比增长 15.54%至 25.17%;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930.00 万元至 6,430.00 万元,同比增长 32.08%至
43.21%。
公司 2021 年 1-6 月营业收入及预计扣非后净利润预计同比实现较好增长的
主要原因系:一方面,2020 年上半年因新冠疫情影响,营业收入较小,现国内
疫情已得到控制,经营恢复正常;另一方面,公司持续推进既定发展战略,产品
在下游行业市场认可度不断提升,保持营收稳健增长。
上述 2021 年 1-6 月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核算结果,未经
审计机构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生产经营的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
大变化。公司产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税收政策未出现重大变化,业务模式及
竞争趋势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未发生重大变
化,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未出现重大变化。公司审计截止
日后未出现新增对未来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主要客户或供
应商未出现重大变化,重大合同条款或实际执行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重
大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公司整体业务开展、经
营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异常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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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发行概况 ....................................................................................................................... 3
重大事项提示 ............................................................................................................... 4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 ................................................................................ 4
二、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24
三、滚存利润的安排 .............................................................................................. 27
四、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 ...................................................................................... 27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 29
目 录 ......................................................................................................................... 31
第一节 释义 ............................................................................................................... 36
第二节 概览 ............................................................................................................... 4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40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 40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41
四、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43
五、本次发行概况 .................................................................................................. 44
六、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 45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46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46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47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及人员关系的说明 .................................................. 48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48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49
一、经营风险 .......................................................................................................... 49
二、政策风险 .......................................................................................................... 50
三、财务风险 .......................................................................................................... 51
四、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 53
五、募集资金运用风险 ..........................................................................................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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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可抗力风险 .................................................................................................. 54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55
二、发行人改制设立情况 ...................................................................................... 55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 58
四、发行人成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71
五、发行人的组织架构 .......................................................................................... 71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 74
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 78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 86
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
股东数量超过 200 人的情况 .................................................................................. 89
十、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89
十一、控股股东、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股东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95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101
一、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 101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103
三、发行人的竞争地位 ........................................................................................ 126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135
五、发行人主要资产情况 .................................................................................... 154
六、发行人特许经营权情况 ................................................................................ 162
七、发行人技术研发情况 .................................................................................... 162
八、发行人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 166
九、发行人主要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 166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68
一、公司独立经营情况 ........................................................................................ 168
二、同业竞争 ........................................................................................................ 169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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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 169
五、关联交易情况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 173
六、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 176
七、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 180
八、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 181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 182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 182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情况 ........................................................................................................................ 185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186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 187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 188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189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重要承诺及签订的协议 189
八、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 189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的变动情况 ................................ 189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191
一、公司治理情况 ................................................................................................ 191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 ............................................................................................ 195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 196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197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98
一、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198
二、审计意见和关键审计事项 ............................................................................ 209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的编制基础变化情况 ............................ 210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10
五、最近一年内收购兼并情况 ............................................................................ 258
六、非经常性损益 ................................................................................................ 258
七、主要资产情况 ................................................................................................ 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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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主要债项情况 ................................................................................................ 259
九、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 260
十、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 ................................................................................ 260
十一、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 .................................................... 261
十二、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 ........................................................................ 261
十三、发行人设立时及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 ................................................ 264
十四、历次验资情况 ............................................................................................ 264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66
一、财务状况分析 ................................................................................................ 266
二、盈利能力分析 ................................................................................................ 298
三、现金流量分析 ................................................................................................ 349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 353
五、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差异或变更 .................................................... 353
六、重大期后事项与或有事项 ............................................................................ 353
七、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未来趋势分析 ............................................................ 354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 354
九、关于填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 357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 364
一、总体发展目标 ................................................................................................ 364
二、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 .................................................................................... 364
三、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及面临的主要困难 ................................ 366
四、上述发展规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 367
五、本次募集资金对实现上述业务目标的作用 ................................................ 368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369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计划 ............................................................................ 36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371
三、募集资金投入是否导致发行人生产经营模式发生变化 ............................ 386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386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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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 389
二、最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 390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391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 393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94
一、信息披露制度 ................................................................................................ 394
二、重要合同 ........................................................................................................ 394
三、对外担保 ........................................................................................................ 396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 ............................................................................................ 396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398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98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399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 400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 401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 402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403
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404
八、验资机构声明 ................................................................................................ 405
第十七节 附件 ......................................................................................................... 406
一、附件内容 ........................................................................................................ 406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时间 ............................................................................ 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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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意义:

一、一般术语
公司、本公司、发
行人、股份公司、 指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旗新材
广州色丽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于 2008 年 5
广州色丽石 指
月更名为广州色丽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广州色丽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于 2009 年 10
广州色丽 指
月更名为广东中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中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于2018年9
中旗有限 指
月整体变更为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羽明华 指 珠海羽明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
珠海明琴 指 明琴(珠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红星喜兆 指 红星喜兆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股东
宿迁聚融 指 宿迁聚融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天津东弘 指 天津东弘家居石材制品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湖北中旗 指 中旗(湖北)新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佛山建材 指 佛山中旗建材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无锡中鑫 指 无锡中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子公司
深圳乐居万家 指 深圳市乐居万家电商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子公司
蓝波湾 指 北京蓝波湾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关联方
捷特新建材 指 武汉市捷特新建材有限公司,发行人关联方
广州乐万家 指 广州乐万家厨卫集成安装服务有限公司
奇才投资 指 北京竹山奇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2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发行 指 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
准数量为准)
股东会 指 广东中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
股东大会 指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保荐机构、主承销
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民生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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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发行人会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产评估机构、中 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更名前为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

联国际 估有限公司(2017 年 8 月更名)
发行人律师、中伦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中国、我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内 指 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统计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住建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
本招股说明书 指
明书》
报告期 指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弗利多尼亚集团公司(The Freedonia Group),是一家美国
Freedonia 指
市场研究机构。
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业务主要涉及厨房电
方太集团 指
器、集成厨房等。
博洛尼 指 博洛尼智能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科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是美国科勒(Kohler)公司的
科勒中国 指
亚太区总部,科勒(Kohler)是国际著名卫浴橱柜品牌。
美国杜邦公司(DuPont de Nemours, Inc)及其附属公司,是
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全球性企业,业务范围涵盖食物与营
美国杜邦 指
养、保健、服装、家居及建筑、电子和交通等领域,旗下主
要人造石品牌为可丽耐(Corian)。
LG 集团(Lifes Good),是韩国著名的跨国企业集团,业务
LG 集团 指 范围涵盖化工、电子、电信和服务业等领域,旗下人造石英
石品牌为 Radianz。
乐天集团(LOTTE),是韩国著名的跨国企业集团,业务范
乐天集团 指 围涵盖食品、零售、旅游、石化、建设、制造、金融、服务,
影视等领域,旗下人造石英石品牌为 Vietera。
科森蒂诺集团(Cosentino Group),总部位于西班牙,业务
科森蒂诺集团 指 范围涉及天然石材、石英和建筑表面的生产和分销等领域,
旗下人造石英石品牌为赛丽石(Silestone)。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母公司系深圳证券交
万科集团 指 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002),主营业务为房地产、
贸易及零售等。
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母公司系香港联
金茂集团 指 合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HK.00817),主营业务为地
产开发和酒店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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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母公司系香港联合交
融创集团 指
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HK.01918),核心主业为房地产。
二、专业术语
用于统计或描述不规则的条状或线状工程的计量单位,通常
延米 指 作为结算工作量和工程款的依据,在台面领域是指台面边缘
的长度。
ASTM 是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American Society of Testing
Materials)的简称,ASTM 的主要任务是制定材料、产品、
ASTM 标准 指
系统、和服务等领域的特性和性能标准,试验方法和程序标
准,促进有关知识的发展和推广。
NSF 是美国全国卫生基金会(National Sanitation Foundation,
NSF 认证 指 NSF)的简称,NSF 致力于公共卫生、安全、环境保护领域
的标准制订、产品测试和认证服务工作。
CE 代表欧洲统一(Conformite Europeenne),“CE”标志
CE 认证 指 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
标志。
ISO 9001 系列标准是针对组织的管理结构、人员、技术能力、
ISO 9001 指 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文件和内部监督机制等一系列体现组织
保证产品及服务质量的管理措施的标准。
ISO 14001 系列标准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制订的环境管理体
ISO 14001 指
系标准。
ISO 45001 系列标准是由 OHSAS 18001 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
ISO 45001 指 体系演变而来,这一标准用于可以帮助组织改善职业健康安
全绩效,并确保为员工提供安全的作业场所。
检测和评价受试物毒性作用的一项试验,试验标准为《GB
急性经口毒性实验 指
15193.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一种树脂型人造石,以树脂为基体,以大理石颗粒为主要填
人造岗石 指
料制成。
一种树脂型人造石,又被称为实体面材(Solid Surface),
亚克力人造石 指 以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为基体,以氧化铝为主要填
料制成。
人造石英石、石英 一种树脂型人造石,以不饱和聚酯树脂(UPR)为基体,以

石 石英颗粒为主要填料制成。
树脂 指 广义上是指可以作为塑料制品加工原料的高分子化合物。
石英填料 指 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硅,具体包含石英砂、石英粉、碎玻璃等。
聚甲基丙烯酸甲酯 又称做亚克力(英文 Acrylic)或有机玻璃,具有高透明度,

(PMMA) 低价格,易于机械加工等优点,经常用作玻璃的替代品。
不饱和聚酯树脂 一种由不饱和二元酸和二元醇,或者二元酸和不饱和二元醇
(UPR)、不饱和 指 缩聚而成的线型高分子化合物,并溶于交联剂中(通常为苯
树脂 乙烯)而呈现一定黏度的液体。
指在加热、加压下或在固化剂、紫外光作用下,进行化学反
应,交联固化成为不溶不熔物质的一大类合成树脂。这种树
脂在固化前一般为分子量不高的固体或粘稠液体;在成型过
程中能软化或流动,具有可塑性,可制成一定形状,同时又
热固性树脂 指
发生化学反应而交联固化;有时放出一些副产物,如水等。
此反应是不可逆的,一经固化,再加压加热也不可能再度软
化或流动;温度过高,则分解或碳化。不饱和聚酯树脂属于
热固性树脂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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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数,物理学术语,指每平方英寸筛网具有的网孔个数,用
MESH 指
以衡量物料颗粒大小,目数越大表示颗粒越细。
化学术语,指高分子聚合物中未参与聚合反应的单体分子的
单体残留量 指
数量占比,单体残余量越少表明人造石英石的品质越高。
衡量矿物硬度的一种标准,用数字 1-10 表示,数值越大表示
莫氏硬度 指
硬度越高。
韧性 指 物理学概念,韧性越好,则发生脆性断裂的可能性越小。
原始设备制造商(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品牌
拥有者不直接生产产品,利用自己掌握的关键的核心技术负
OEM 指
责设计、开发新产品及控制销售渠道,具体的加工任务通过
合同订购的方式委托其他厂家生产。
原始设计制造(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产品的结构、
ODM 指 外观、工艺均由生产商自主开发,在客户选择下单后进行生
产,产品以客户的品牌进行销售。
面向制造企业车间执行层的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可以为企
业提供包括制造数据管理、计划排程管理、生产调度管理、
MES 生产管理系统 指 库存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心/设备管理、
工具工装管理、采购管理、成本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等管理
模块。
注:本招股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
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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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INOSTONE(GUANGDONG) CO.,LTD.
注册资本:6,800 万元
实收资本:6,8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军
成立日期:2007 年 3 月 27 日
整体变更日期:2018 年 9 月 29 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二路 112 号
公司网址:http://www.sinostone.cn/
经营范围:开发、制造:人造石材装饰材料;销售:装饰材料、五金交电、
人造及天然石材、橱柜、石制家具及配件。开发、销售:石材设备;石材产品安
装;品牌加盟服务;房屋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
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人造石英石装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新
技术企业,主要产品是人造石英石板材和人造石英石台面,产品广泛应用于厨房、
卫浴、酒店、商场等室内建筑装饰装修领域。
公司生产的人造石英石是广东省名牌产品,被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评
为“中国橱柜行业‘质量诚信’建设体系台面首选品牌”。公司成立以来,生产
管理规范运营,依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积累了一批优质的客户群,成为国内主
要知名定制家居、厨卫和国外石英石品牌企业的供应商,主要客户包括:索菲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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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72)、欧派家居(603833)、尚品宅配(300616)、金牌厨柜(603180)、
志邦家居(603801)、博洛尼、科勒中国、曲美家居(603818)、皮阿诺(002853)、
好莱客(603898)、我乐家居(603326)、方太集团、美国杜邦、LG 集团、乐
天集团等,并进入万科集团、金茂集团、融创集团等国内知名企业的供应商体系。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前,珠海羽明华持有公司 2,788.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00%,
为公司控股股东。
珠海羽明华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珠海羽明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3680(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周军
注册资本:2,788 万元
实收资本:2,788 万元
成立日期:2017 年 7 月 28 日
营业期限:2017 年 7 月 28 日至无固定限期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珠海羽明华股东构成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周军 2,031.50 72.87
2 胡国强 453.00 16.25
3 熊宏文 100.00 3.59
4 江鸿杰 60.00 2.15
5 刘和玉 49.00 1.76
6 蒋亚芬 40.00 1.43
7 蒋晶晶 22.50 0.81
8 张韡 22.00 0.79
9 罗运兰 5.00 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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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0 尹保清 5.00 0.18
合计 2,788.00 100.00

珠海羽明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7,191.23
净资产 7,172.56
项目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2,140.87


(二)实际控制人

周军直接持有公司 1,891.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82%,通过珠海羽明
华间接持有公司 2,031.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88%,通过珠海明琴间接持
有公司 25.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7%,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总股本的
58.06%,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周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 10 月生,身份证号码:
422422196710******,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潭洲登洲工业区二路**
号,本科学历。2003 年 7 月至 2008 年 2 月担任武汉市捷丽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经理;2003 年 10 月至 2010 年 2 月历任蓝波湾董事、副董事长兼总
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 年 12 月至 2017 年 6 月担任广州乐万家执行董事
兼经理;2016 年 8 月至 2019 年 2 月担任深圳乐居万家董事;2017 年 7 月至今担
任珠海羽明华执行董事;2019 年 10 月至今担任湖北中旗执行董事兼经理;2020
年 4 月至今担任天津东弘执行董事兼经理;2007 年 3 月起历任中旗有限执行董
事兼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2018 年 9 月至今,担任中旗新材董事长、总经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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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资产合计 75,046.60 63,764.29 56,546.89
负债合计 13,904.65 11,324.65 12,666.83
股东权益合计 61,141.94 52,439.64 43,880.0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61,141.94 52,439.64 43,880.06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总收入 55,486.63 52,858.36 56,510.53
营业总成本 40,867.78 40,453.27 46,949.51
营业利润 15,909.87 12,745.35 10,348.99
利润总额 15,841.40 12,553.09 9,988.50
净利润 13,651.66 10,871.58 8,627.4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651.66 10,871.58 8,628.93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84.94 10,472.45 9,325.4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17.61 -14,567.21 -13,017.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00.00 -3,400.00 -1,705.7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16.93 -76.86 -18.9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085.63 -7,571.62 -5,416.43


(四)主要财务指标

1、基本财务指标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比率(倍) 3.86 3.23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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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速动比率(倍) 3.02 2.55 1.8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8.09% 17.35% 22.0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8.99 7.71 6.45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 0.08% 0.11% 0.03%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7.21 8.68 10.84
存货周转率(次) 4.04 4.60 5.7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8,265.81 14,831.09 11,779.62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3,651.66 10,871.58 8,628.9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12,488.98 10,601.52 8,225.16
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992.88 (注) 530.2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1.88 1.54 1.37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2.66 -1.11 -0.80
注:2019 年公司利息支出为 0,利息保障倍数指标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
报告期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资产收益率
(元/股) (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4.37% 2.01 2.01
2020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22.30% 1.84 1.84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2.57% 1.60 1.60
2019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22.01% 1.56 1.56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1.51% 1.27 1.27
2018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20.51% 1.21 1.21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五、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 2,267 万股,占发
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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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发行价格 31.67 元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
发行方式
结合的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方式。
(1)网下投资者: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者;(2)网上发行对象:符合
发行对象
有关规定条件的二级市场投资者;或(3)法律、法规
未禁止的其他投资者。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六、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公司拟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不超过 2,267 万股,实际募集
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由董事会负责实施,用于以下
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1 中旗(湖北)新材料一期建设项目 38,700.00 34,000.00
2 高明二厂二期扩建项目 7,000.00 7,000.00
3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6,000.00 5,939.71
4 中旗(湖北)新材料二期建设项目 16,000.00 16,000.00
合计 67,700.00 62,939.71

以上项目的投资将使用募集资金完成,若公司所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
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
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将
予以置换。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
专款专用。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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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 2,267 万股,占
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
每股发行价格 31.67 元
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本公司 2020 年经审计的扣除
发行市盈率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99 元/股(按照本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计的净资产和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13.68 元/股(按照本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计的净资产及本次募资资金净额和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发行市净率 2.31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
发行方式
相结合的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方式。
(1)网下投资者: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
销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者;(2)网上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
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二级市场投资者;或(3)法律、
法规未禁止的其他投资者。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71,795.89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62,939.71 万元


(二)发行费用概算

发行费用约为 8,856.18 万元,主要包括:

项目 金额(万元)
承销保荐费用 6,067.00
审计及验资费用 1,39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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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万元)
律师费用 702.83
发行手续费用 8.55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681.57
合计 8,856.18
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此费用数值保留 2 位小数,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
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68 号 B 座 2101、2104A 室

法定代表人: 冯鹤年

联系电话: 010-85127999

传真: 010-85127940

项目协办人: 郭丽丽

保荐代表人: 王蕾蕾、李慧红

经办人员: 王艺霖、吴松云、胡霄

(二)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28、31、33、36、37 层

事务所负责人: 张学兵

联系电话: 010-59572288

传真: 010-65681022

经办律师: 全奋、邵芳

(三)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联系电话: 021-63391166

传真: 021-63392558

经办会计师: 王首一、高勃

(四)资产评估机构: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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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 232 号 2001、2002A 房

法定代表人: 胡东全

联系电话: 020-38010830

传真: 020-38010829

经办评估师: 梁瑞莹、许恒

(五)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联系电话: 0755-25938000

传真: 0755-25988122

(六)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联系电话: 0755-88668888

传真: 0755-82083275

(七)收款银行:上海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户名: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帐号: 03003460974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及人员关系的说明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不
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询价公告日期 2021 年 7 月 13 日
初步询价日期 2021 年 7 月 16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1 年 8 月 11 日
申购日期 2021 年 8 月 12 日
缴款日期 2021 年 8 月 16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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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
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是根据重要性原则
和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经营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是人造石英石板材和人造石英石台面,广泛应用于厨房、卫浴、
酒店、商场等室内建筑装饰装修领域,产品的市场需求与宏观经济的整体运行密
切相关。目前全球经济仍处于周期性波动当中,在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和全球贸易
摩擦加剧的背景下,依然面临下行的可能,全球经济放缓及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对
制造业带来一定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如果未来国内外宏观经济波动较
大,影响了下游行业的需求,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造成不利的影响,进而影响公
司的盈利能力。

(二)受房地产行业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人造石英石作为建筑装修材料,其市场需求易受房地产市场周期性波动影
响。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各地房价均有较大涨幅,国家陆续出台一
系列包括土地、信贷、税收等在内的宏观调控政策,持续对房地产市场予以调控,
有效抑制了房地产市场的过热增长。随着调控政策逐渐生效,房地产市场供需矛
盾得到缓解,行业增速回归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国内市场销售基本保持稳定,但是政府对房地产行业未来调
控方向及调控手段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可能会对消费者的购房需求产生一定的
抑制,这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对人造石英石行业市场需求产生负面影响。

(三)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我国人造石英石行业发展迅速,生产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并涌现出
一批生产规模大、设计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人造石英石企业。若公司不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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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规模、加快技术创新、进一步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拓展新的市场,将受到该
行业其他竞争者的挑战,面临由市场竞争不断增加而导致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
险。

(四)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不饱和聚酯树脂、石英填料、化工助剂
等,其中不饱和聚酯树脂和化工助剂为石化产品,其价格受原油价格波动和市场
供需关系影响,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存在波动性。报告期直接材料占营业成本的
比例较高,分别为 60.27%、56.94%和 54.35%。若未来某一时期,上述原材料价
格处于上涨周期,而公司产品价格不能随之上调,则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
不利影响。

(五)租赁无证房产风险

公司部分生产经营场所为通过租赁的方式取得,其中租赁位于佛山市高明区
明城镇明富路西侧的房屋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公司与出租方依法签订了租赁合
同,且上述房产出租方已取得土地所有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手续较为齐全,该处房屋主要用于台面加工,建筑面
积 5,426.40 平方米,占公司经营使用总建筑面积的 4.86%,不属于公司的主要经
营场所。公司如因上述厂房未办妥权证书而被拆除,且未能及时找到替代经营场
所,公司经营将因此遭受不利影响。

二、政策风险

(一)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远销美国、韩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多个国家和
地区,外销收入分别为 14,751.02 万元、9,339.01 万元和 9,625.56 万元,占当期
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 26.14%、17.68%和 17.37%。
因美国反倾销政策影响,短期内对公司影响较大,致使 2019 年出口至美国
收入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公司通过新产品的开发以及境外其他区域的新客户开发
部分填补了美国市场销售额下降的影响,2020 年外销收入同比 2019 年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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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外销收入下滑的趋势已得到扭转。若中国未来与美国的贸易摩擦升级或
与其他主要出口国产生贸易摩擦,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环保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专业从事人造石英石装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所处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
弃物等污染物,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国
家对环境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日益重视,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可能制定更为严
格的环保标准,公司将因此面临环保标准提高、环保投入和劳动保护支出增加的
风险。

三、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5,144.53 万元、7,032.58 万元和
8,355.73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9.10%、13.30%和 15.06%。未来随着销
售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可能呈现增加趋势,有可能会对公司盈
利和资金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如果未来公司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可能导致一定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二)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2021 年 1 月 15 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
于广东省 2020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1】21 号),
公司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已经通过,证书编号为 GR202044001566,有效期三
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按 15%的税率
计缴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公司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减免的所得税金额 1,460.00 1,144.67 9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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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税前利润总额 15,841.40 12,553.09 9,988.50
税收优惠金额占当期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 9.22% 9.12% 9.1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上述税收优惠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10%、9.12%
和 9.22%。如公司未来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未通过或国家调整相关税收优惠政
策,公司将可能恢复执行 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届时无法获得企业所得税税收
优惠将给公司的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2、出口退税政策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外销比例较高,出口产品税收实行“免、抵、退”政
策。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增值税免抵退税额并不直接影响企业损益,但其中不予
抵扣部分会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而增加企业的营业成本。报告期内发行人主
营业务成本中不得免抵额分别为 1,556.11 万元、263.77 万元和 57.50 万元,占比
分别为 3.90%、0.79%和 0.17%,虽然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出口产品因退税率提
高致使其不得免抵额呈下降趋势,但未来如国家的出口退税率降低,将可能影响
公司出口业务的成本,进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三)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分别为 14,751.02 万元、9,339.01 万元和 9,625.56
万元,报告期内汇兑损益分别为-121.44 万元、135.87 万元和 315.95 万元。公司
出口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币对国际主要货币汇率的波动将
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公司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

(四)人力成本上升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给职工的薪酬不断增加,人工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为 9.76%、11.44%和 10.71%,公司劳动力成本在成本构成中占比较高且呈上升
趋势。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规范和完
善,企业员工工资水平和福利性支出持续增长。未来几年,如果国内生产制造型
企业的人力成本继续上涨,公司存在因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导致未来经营利润下
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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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891.50 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27.82%,并持有珠海羽明华 72.87%的股权,珠海羽明华持有公司 41%
的股权。本次发行后,周军先生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具有直接影响公司重大经
营决策的能力。
目前,实际控制人可凭借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的方式对公司重大资
本支出、人事任免、公司战略等重大事项实施控制,因而不排除实际控制人周军
先生通过行使投票表决权等方式,作出与中小股东利益不一致的决定。发行人的
经营可能会因为实际控制人的不当控制而受影响,存在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
险。

五、募集资金运用风险

(一)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和市场开拓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为中旗(湖北)新材料一期建设项目、高明二厂二期
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和中旗(湖北)新材料二期建设项目。上
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业务发展态势和经过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
提出的,若能顺利实施,公司的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将得以提升,业
务规模也将进一步扩展,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鉴于目前人造石英石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如果公司的市场拓展情况不符合预
期,或未来市场发生其他不可预料的不利变化,将会对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预期收益以及未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若本次发行成功,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大幅提高,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有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能否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效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
性,短期内利润增长幅度将小于净资产的增长幅度,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成投产后将新增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61,563.00 万元,每年增加折旧摊销
4,745.45 万元,因此,未来一段时期内,公司存在由此引致的净资产收益率下降
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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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将大幅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从开始建设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公司的净利润水平可能无法与净资产
实现同步增长,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下降,公司存在股东即
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六、不可抗力风险

不可抗力一般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和社会异常事件三方面,具有不可预
见性、不可避免性和不可克服性这三个特点。诸如疫病、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
事件的发生,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2020 年初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致使全国乃至全球各行各业均遭受了不
同程度的影响。因隔离措施、交通管制、停业经营等防疫管控措施的影响,公司
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等环节在短期内均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市场需求短期被
疫情防控抑制。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逐步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
供、产、销等各项工作均有序开展。但如果疫情出现持续恶化或进一步扩散,可
能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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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INOSTONE(GUANGDONG) CO. LTD.
注册资本:6,800 万元
实收资本:6,8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军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7 年 3 月 27 日
整体变更日期:2018 年 9 月 29 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二路 112 号
办公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二路 112 号
邮政编码:528500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证券部
联系人:蒋晶晶
联系电话:0757-88830998
传真:0757-88830893
互联网网址:http://www.sinostone.cn/
电子信箱:zhengquanbu@sinostone.cn

二、发行人改制设立情况

(一)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本公司是由中旗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27 日,中旗有限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
以经审计的公司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的净资产 400,620,442.89 元折为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 6,8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6,800
万元,未折股净资产余额 332,620,442.89 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整体变更为广东中
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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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9 月 29 日,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并核发新的《营业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564536724H)。

(二)发起人

公司设立时,共有 19 名发起人股东,各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珠海羽明华 2,788.00 41.00
2 周军 1,891.50 27.82
3 红星喜兆 329.80 4.85
4 宿迁聚融 272.00 4.00
5 胡国强 266.00 3.91
6 珠海明琴 260.00 3.82
7 马瑜霖 136.00 2.00
8 张启发 136.00 2.00
9 张妍 136.00 2.00
10 李志强 136.00 2.00
11 熊宏文 100.00 1.47
12 邹小平 78.20 1.15
13 江鸿杰 60.00 0.88
14 蒋晶晶 50.50 0.74
15 刘和玉 49.00 0.72
16 尹保清 44.00 0.65
17 蒋亚芬 40.00 0.59
18 张韡 22.00 0.32
19 罗运兰 5.00 0.07
合计 6,800.00 100.00


(三)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
要业务

发行人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各发起人以其在有限公司的权益发起设立
股份公司。公司设立前,主要发起人珠海羽明华和周军的主要资产为其持有的发
行人的股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珠海羽明华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无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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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经营业务。公司改制设立后,公司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
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改制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由中旗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在设立时承继了中旗有限的全部资产、负
债和业务,公司改制设立时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为人造石英石装饰材料研发、生
产、销售和服务。股份公司成立后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五)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
和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改制设立前后,公司业务流程没有发生变化。具体的公司业务流程请参见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本公司成立以来,除股权关系及本招股说明书已披露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外,在生产经营方面与发起人不存在其他的关联关系。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本公司由中旗有限依法整体变更设立,承继了中旗有限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并合法拥有相关商标、专利、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资产,但需要将有关权
属证书的权利人名称由中旗有限变更为中旗新材。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
起人用作出资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均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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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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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7 年 3 月,发行人前身广州色丽石成立

2007 年 3 月 27 日,广州色丽石成立,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其中周军以货
币出资 4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胡国强以货币出资 40.00 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 40%;江鸿杰以货币出资 2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
2007 年 3 月 6 日,广州德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德永会验字
[2007]2003 号”《验资报告》,对出资进行了验证。
2007 年 3 月 27 日,广州色丽石取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1112014723。
广州色丽石成立时,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1 周军 40.00 40.00
2 胡国强 40.00 40.00
3 江鸿杰 20.00 20.00
合计 100.00 100.00


(二)2008 年 2 月,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2008 年 1 月 18 日,经股东会决议,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0 万元增加至
1,200.00 万元,其中周军以实物增资 269.60 万元、胡国强以实物增资 262.40 万
元、江鸿杰以实物增资 88.00 万元、刘泽猛以货币增资 288.00 万元、陈帅以货币
增资 48.00 万元、颜晓东以货币增资 115.20 万元、李雪娟以货币增资 28.80 万元。
2007 年 12 月 31 日,广东德众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书》(德众评报字[2007]第 A091 号),对股东用作出资的实物资产进行评估。
2008 年 1 月 29 日,广州中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创验字[2007]第 YZ117
号”《验资报告》,对出资进行了验证。
2008 年 2 月 27 日,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取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1012048891。
本次增资后,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1 周军 309.60 25.80
2 胡国强 302.40 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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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3 刘泽猛 288.00 24.00
4 颜晓东 115.20 9.60
5 江鸿杰 108.00 9.00
6 陈帅 48.00 4.00
7 李雪娟 28.80 2.40
合计 1,200.00 100.00


关于原股东周军、胡国强、江鸿杰本次以实物资产增资的情形,保荐机构
和发行人律师查阅了广州色丽石自成立至本次增资前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年度审计报告,查阅了相关实物资产的购置发票、财务记账凭证,现场查看了
实物资产的状况,访谈了周军、胡国强、江鸿杰并取得三人出具的确认。经核
查,周军、胡国强、江鸿杰本次用于出资的设备系其本人以自有资金购买,均
用于广州色丽石生产。因资料保管不善造成本次出资设备的合同和付款凭证遗
失。

为了保障出资更加规范,2014 年 7 月,经股东会同意,原股东周军自愿以
其对中旗有限拥有的 620 万元债权投入公司,其中,周军投入 269.60 万元、代
胡国强和江鸿杰分别向中旗有限投入 262.40 万元、88 万元,补充投入全部计入
中旗有限的资本公积。2014 年 7 月 1 日,中旗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原股东向中
旗有限补充投入事宜,全体股东确认股东之间不存在出资纠纷。2020 年 5 月 29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复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0]第 ZL10071 号),经复核,截至 2008 年 1 月 17 日,公司已收到货币出
资人民币 480.00 万元及实物出资人民币 620.00 万元,截至 2014 年 7 月 1 日,
公司已将股东投入的人民币 620.00 万元债权计入资本公积。
2020 年 4 月,发行人股东周军、江鸿杰、胡国强出具《承诺函》,承诺如
果发行人因原股东于 2008 年以实物增资被工商主管部门认为不规范而处以罚
款、追缴滞纳金的,周军、江鸿杰、胡国强愿意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保证发行
人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中旗有限本次增资时,股东用作出资的实物
资产是股东以自有资金购置,为了保障出资更加规范,原股东向公司进行了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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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投入,经发行人会计师进行验资复核,且相关股东周军、江鸿杰、胡国强出
具了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函。因此,发行人股东周军、
江鸿杰、胡国强本次以实物出资,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不会构成法律障碍。

(三)2008 年 7 月,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

2008 年 7 月 6 日,经股东会决议,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1,200.00 万元增加至
1,570.00 万元,其中周军以货币增资 77.40 万元,胡国强以货币增资 75.60 万元,
江鸿杰以货币增资 27.00 万元,刘泽猛以货币增资 72.00 万元,陈帅以货币增资
12.00 万元,李雪娟以货币增资 7.20 万元,颜晓东以货币增资 28.80 万元,王春
卿以货币增资 50.00 万元,肖红章以货币增资 20.00 万元。
2008 年 7 月 7 日,广州正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08]正验字第 B2007 号”
《验资报告》,对计入注册资本的 370.00 万元出资进行了验证。
因上述验资未对计入资本公积的出资进行验证,2020 年 5 月 29 日,发行人
会计师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L10071 号”《验资复核报告》,经复核,
截至 2008 年 7 月 7 日,公司已收到货币出资 510.00 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
370.00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 140.00 万元。
2008 年 7 月 31 日,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取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1012048891。
本次增资后,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1 周军 387.00 24.65
2 胡国强 378.00 24.08
3 刘泽猛 360.00 22.93
4 颜晓东 144.00 9.17
5 江鸿杰 135.00 8.60
6 陈帅 60.00 3.82
7 王春卿 50.00 3.18
8 李雪娟 36.00 2.29
9 肖红章 20.00 1.27
合计 1,57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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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09 年 11 月,第三次增加注册资本,第一次股权转让,变更公司名


2009 年 10 月 15 日,经广州色丽股东会决议: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1,570.00
万元增加至 2,788.00 万元,新增出资由周军等 18 名股东以货币出资;股东江鸿
杰分别将其所持 60.00 万元、5.00 万元、5.00 万元、5.00 万元出资转让给周军、
罗运兰、尹保清、蒋晶晶,股东李雪娟将其所持 36.00 万元出资转让给夏芸,股
东胡国强分别将其所持 30.00 万元、29.00 万元、18.00 万元、18.00 万元、17.00
万元出资转让给李友海、刘和玉、刘菊香、余新兵、李昌佩;公司名称变更为中
旗有限。本次新增出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方式
1 周军 203.00 货币
2 刘泽猛 150.00 货币
3 陈帅 50.00 货币
4 王春卿 30.00 货币
5 肖红章 12.00 货币
6 王原平 55.00 货币

7 赵晴岗 45.00 货币

8 蒋亚芬 40.00 货币

9 雷梅莹 300.00 货币

10 庞敏惠 25.00 货币

11 刘耘 25.00 货币

12 朱群英 150.00 货币

13 夏芸 75.00 货币

14 刘和玉 29.00 货币

15 李昌佩 5.00 货币

16 蒋晶晶 9.50 货币

17 吴华蓉 7.50 货币

18 佘江霞 7.00 货币

合计 1,218.00 —

2009 年 10 月 30 日,广州惠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惠建验字(2009)
第 YZ2927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9 年 10 月 29 日,广州色丽已收到
股东新增缴纳的注册资本 1,218.00 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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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上述验资未对计入资本公积的出资进行验证,2020 年 5 月 29 日,发行人
会计师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L10071 号”《验资复核报告》,经复核,
截至 2009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已收到货币出资 2,394.00 万元,其中,增加注册
资本 1,218.00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 1,176.00 万元。
2009 年 11 月 5 日,中旗有限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取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101000034687。
本次增资转让后,中旗有限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1 周军 650.00 23.31
2 刘泽猛 510.00 18.29
3 雷梅莹 300.00 10.76
4 胡国强 266.00 9.54
5 朱群英 150.00 5.38
6 颜晓东 144.00 5.16
7 夏芸 111.00 3.98
8 陈帅 110.00 3.95
9 王春卿 80.00 2.87
10 江鸿杰 60.00 2.15
11 王原平 55.00 1.97
12 刘和玉 49.00 1.76
13 赵晴岗 45.00 1.61
14 蒋亚芬 40.00 1.43
15 李友海 39.00 1.40
16 肖红章 32.00 1.15
17 庞敏惠 25.00 0.90
18 刘耘 25.00 0.90
19 李昌佩 22.00 0.79
20 刘菊香 18.00 0.65
21 余新兵 18.00 0.65
22 蒋晶晶 14.50 0.52
23 吴华蓉 7.50 0.27
24 佘江霞 7.00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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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 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25 罗运兰 5.00 0.18
26 尹保清 5.00 0.18
合计 2,788.00 100.00


(五)2010 年 5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5 月 14 日,经中旗有限股东会决议,股东佘江霞将其所持 7.00 万
元出资转让给周军,股东吴华蓉将其所持 3.00 万元出资转让给周军、将其所持
4.50 万元出资转让给杜青,股东刘泽猛将其所持 250.00 万元出资转让给刘泽芬、
将其所持 260.00 万元出资转让给杜青,股东王春卿将其所持 80.00 万元出资转
让给奇才投资,股东雷梅莹将其所持 200.00 万元出资转让给奇才投资、将其所
持 100.00 万元出资转让给邱慧琳。
2010 年 5 月 23 日,中旗有限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取得广州市工商局换发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101000034687)。
本次股权转让后,中旗有限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1 周军 660.00 23.67
2 奇才投资 280.00 10.04
3 胡国强 266.00 9.54
4 杜青 264.50 9.49
5 刘泽芬 250.00 8.97
6 朱群英 150.00 5.38
7 颜晓东 144.00 5.17
8 夏芸 111.00 3.98
9 陈帅 110.00 3.95
10 邱慧琳 100.00 3.59
11 江鸿杰 60.00 2.15
12 王原平 55.00 1.97
13 刘和玉 49.00 1.76
14 赵晴岗 45.00 1.61
15 蒋亚芬 40.00 1.43
16 李友海 39.00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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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17 肖红章 32.00 1.15
18 庞敏惠 25.00 0.90
19 刘耘 25.00 0.90
20 李昌佩 22.00 0.79
21 刘菊香 18.00 0.65
22 余新兵 18.00 0.65
23 蒋晶晶 14.50 0.52
24 罗运兰 5.00 0.18
25 尹保清 5.00 0.18
合计 2,788.00 100.00


(六)2012 年 12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12 月 10 日,经中旗有限股东会决议,股东奇才投资、邱慧琳、杜
青、刘泽芬、朱群英、颜晓东、陈帅、肖红章、庞敏惠、刘耘和夏芸分别将其
各自所持中旗有限的股权(合计 1,491.50 万元出资)全部转让给周军。
2012 年 12 月 12 日,中旗有限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取得佛山市工商局换发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101000034687)。
本次股权转让后,中旗有限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1 周军 2,151.50 77.17
2 胡国强 266.00 9.54
3 江鸿杰 60.00 2.15
4 王原平 55.00 1.97
5 刘和玉 49.00 1.76
6 赵晴岗 45.00 1.61
7 蒋亚芬 40.00 1.43
8 李友海 39.00 1.40
9 李昌佩 22.00 0.79
10 刘菊香 18.00 0.65
11 余新兵 18.00 0.65
12 蒋晶晶 14.50 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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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13 罗运兰 5.00 0.18
14 尹保清 5.00 0.18
合计 2,788.00 100.00


(七)2013 年 11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3 年 11 月 18 日,经中旗有限股东会决议,股东李昌佩将其所持 22.00
万元出资转让给张韡,股东李友海将其所持 39.00 万元出资转让给尹保清,股东
余新兵将其所持 18.00 万元出资转让给蒋晶晶,股东刘菊香将其所持 18.00 万元
出资转让给蒋晶晶,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3 年 11 月 26 日,中旗有限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取得佛山市工商局换发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101000034687)。
本次股权转让后,中旗有限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1 周军 2,151.50 77.17
2 胡国强 266.00 9.54
3 江鸿杰 60.00 2.15
4 王原平 55.00 1.97
5 蒋晶晶 50.50 1.81
6 刘和玉 49.00 1.76
7 赵晴岗 45.00 1.61
8 尹保清 44.00 1.58
9 蒋亚芬 40.00 1.43
10 张韡 22.00 0.79
11 罗运兰 5.00 0.18
合计 2,788.00 100.00


(八)2017 年 6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6 月 12 日,经中旗有限股东会决议,股东王原平将其所持 55.00 万
元出资转让给熊宏文,股东赵晴岗将其所持 45.00 万元出资转让给熊宏文。
2017 年 6 月 15 日,中旗有限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取得佛山市高明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600564536724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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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权转让后,中旗有限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1 周军 2,151.50 77.17
2 胡国强 266.00 9.54
3 熊宏文 100.00 3.59
4 江鸿杰 60.00 2.15
5 蒋晶晶 50.50 1.81
6 刘和玉 49.00 1.76
7 尹保清 44.00 1.58
8 蒋亚芬 40.00 1.43
9 张韡 22.00 0.79
10 罗运兰 5.00 0.18
合计 2,788.00 100.00


(九)2017 年 8 月,第四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7 年 7 月 30 日,经中旗有限股东会决议,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2,788.00
万元增加至 5,576.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788.00 万元由新股东珠海羽明华以
货币出资。
发行人会计师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L10067 号”《验资报告》,
验证截至 2017 年 8 月 14 日,中旗有限已收到珠海羽明华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2,788.00 万元。
2017 年 8 月 14 日,中旗有限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取得佛山市高明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600564536724H。
本次增资后,中旗有限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1 珠海羽明华 2,788.00 50.00
2 周军 2,151.50 38.59
3 胡国强 266.00 4.77
4 熊宏文 100.00 1.79
5 江鸿杰 60.00 1.08
6 蒋晶晶 50.50 0.91
7 刘和玉 49.00 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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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8 尹保清 44.00 0.79
9 蒋亚芬 40.00 0.72
10 张韡 22.00 0.39
11 罗运兰 5.00 0.09
合计 5,576.00 100.00


(十)2017 年 11 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11 月 21 日,经中旗有限股东会决议,股东周军将其所持 260.00
万元出资转让给珠海明琴。
2017 年 11 月 24 日,中旗有限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本次股权转让后,中旗有限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1 珠海羽明华 2,788.00 50.00
2 周军 1,891.50 33.92
3 胡国强 266.00 4.77
4 珠海明琴 260.00 4.66
5 熊宏文 100.00 1.79
6 江鸿杰 60.00 1.08
7 蒋晶晶 50.50 0.91
8 刘和玉 49.00 0.88
9 尹保清 44.00 0.79
10 蒋亚芬 40.00 0.72
11 张韡 22.00 0.39
12 罗运兰 5.00 0.09
合计 5,576.00 100.00


(十一)2017 年 12 月,第五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7 年 12 月 28 日,经中旗有限股东会决议,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5,576.00
万元增加至 6,800.00 万元,其中红星喜兆以货币增资 329.80 万元;宿迁聚融以
货币增资 272.00 万元;邹小平以货币增资 78.20 万元;张妍以货币增资 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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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张启发以货币增资 136.00 万元;李志强以货币增资 136.00 万元;马瑜霖
以货币增资 136.00 万元。
发行人会计师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L10068 号”《验资报告》,
验证截至 2017 年 12 月 26 日,中旗有限已收到股东新增缴纳出资共计 12,240.00
万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 1,224.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11,016.00 万元。
2017 年 12 月 28 日,中旗有限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取得佛山市高明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600564536724H。
本次增资后,中旗有限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珠海羽明华 2,788.00 41.00
2 周军 1,891.50 27.82
3 红星喜兆 329.80 4.85
4 宿迁聚融 272.00 4.00
5 胡国强 266.00 3.91
6 珠海明琴 260.00 3.82
7 马瑜霖 136.00 2.00
8 张启发 136.00 2.00
9 张妍 136.00 2.00
10 李志强 136.00 2.00
11 熊宏文 100.00 1.47
12 邹小平 78.20 1.15
13 江鸿杰 60.00 0.88
14 蒋晶晶 50.50 0.74
15 刘和玉 49.00 0.72
16 尹保清 44.00 0.65
17 蒋亚芬 40.00 0.59
18 张韡 22.00 0.32
19 罗运兰 5.00 0.07
合计 6,8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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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2018 年 9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20 日,经中旗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按照整体变更方式,将公
司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决定中旗有限以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人民币 400,620,442.89 元折为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 6,8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6,800.00 万元,未
折股净资产余额 332,620,442.89 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整体变更为广东中旗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发行人会计师出具“信会
师报字【2020】第 ZL10070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中旗有限已根据公司折股方案将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止经审计的所有者权
益(净资产)按原出资比例认购公司股份,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8 年 9 月 29 日,中旗有限完成股份公司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取得佛山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600564536724H。
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珠海羽明华 2,788.00 41.00
2 周军 1,891.50 27.82
3 红星喜兆 329.80 4.85
4 宿迁聚融 272.00 4.00
5 胡国强 266.00 3.91
6 珠海明琴 260.00 3.82
7 马瑜霖 136.00 2.00
8 张启发 136.00 2.00
9 张妍 136.00 2.00
10 李志强 136.00 2.00
11 熊宏文 100.00 1.47
12 邹小平 78.20 1.15
13 江鸿杰 60.00 0.88
14 蒋晶晶 50.50 0.74
15 刘和玉 49.00 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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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6 尹保清 44.00 0.65
17 蒋亚芬 40.00 0.59
18 张韡 22.00 0.32
19 罗运兰 5.00 0.07
合计 6,800.00 100.00

2021 年 2 月 9 日,发行人出具《承诺函》,承诺:“本公司及股东不存在
如下情形:(一)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二)
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
人股份;(三)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四、发行人成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五、发行人的组织架构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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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组织结构及其职能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表所示:




本公司各职能部门职责如下:
1、总经办:负责执行董事会的长期战略规划及发展目标,组织制定公司经
营管理计划及相关制度,并监督年度计划的实施;负责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组织和
会议资料的准备和归档工作。
2、国内营销部:负责公司国内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建立企业国内营销体
系及制定业务计划,负责国内订单的洽谈、签约、单证审核、订单管理等工作。
3、海外营销部:负责公司国际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建立企业海外营销体
系及制定业务计划,负责外贸订单的洽谈、签约、单证审核、订单管理、安排运
输、报关等。
4、市场部:负责公司对外宣传与品牌推广实施的各项工作,与研发、生产、
采购、财务等部门共同进行产品商业化运作企划;制定广告策略和年度广告费用
计划;全面管理公司网络宣传工作。
5、板材制造部:负责公司板材生产系统规划与管理,依据公司的生产计划
对板材生产活动进行计划、组织、实施与控制;对板材生产进行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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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台面加工部:负责公司台面生产系统规划与管理,依据公司的生产计划
对台面生产活动进行计划、组织、实施与控制;对台面生产进行日常管理。
7、品质管理部:负责公司产品检验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负责公司原
材料品质和产品性能的检测检验;负责检验仪器的配置、使用、保养与校正工作,
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性与有效性;负责公司产品不合格品的评审、改善并监督处
理。
8、供应链管理部:制定符合公司业务战略的供应链管理机制和运作模式,
对采购、生产计划、物流、需求制定计划并指导,从而最大限度发挥供应链的整
体力量,完成公司制定的供应运营指标,保证公司库存量及库存结构的科学合理。
9、设备自动化部:负责公司生产设备的工艺技术支持及维护管理工作,设
计研发符合公司生产需要的自动化生产线,对定制化设备进行组装、调试及维护,
不断提升公司生产系统的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
10、产品研发部:负责板材板面调色、新产品开发工作,对新板面、新花色
进行开发和试制,开发具有新功能或引入新材料的产品。
11、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会议、安全隐
患检查、安全隐患整改、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讨论等;负责
监督整治公司各项污染物排放,监督各项环保设备的正常运作;负责公司职业健
康工作,组织公司员工岗前、在岗和离岗体检,并跟进体检结果的公布和处理,
制定公司员工职业防护方案,监督各部门落实职业防护措施。
12、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组织机构、部门职能和岗位的设置、人员编制和
人员调配;负责劳动关系以及人事制度等方面的研究、制定、管理和执行;负责
员工招聘、录用、转正、培训、绩效考核、员工离职、内部流动等事宜。
13、IT 信息部:负责公司的 IT 硬件基础搭建工作,公司 IT 系统和信息软件
需求实施,搭建公司网站及信息服务,搭建适合公司的网络架构,保证公司内部
网络安全。
14、基建部:负责公司所有基建项目的规划和实施,负责公司厂房维修。
15、内审部:对公司开展内部审计,监督、检查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发现公
司经营中存在的潜在风险,提出改进和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与
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交流和沟通,完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具体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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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财务中心:负责公司日常会计核算、税务申报和财务管理;负责公司的
投资、筹资、贷款、资产评估、年报审计、税务稽查所需资料的整理编报;统一
对各分子公司项目进行核算等。
17、证券部:负责准备公司上市所需的各种材料,组织公司的股票发行、上
市和管理工作;负责与证券监管部门和各中介机构的联系和沟通;协助召开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的信息披露事务;接受授权,
从事投资、并购等业务;协调公司与股东之间的相关事宜。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拥有 2 家子公司,1 家参股公司;报告
期内存在有 1 家注销的控股子公司,1 家注销的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子公司

1、天津东弘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东弘家居石材制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 万元
实收资本:300 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 3 号路 21 号
法定代表人:周军
成立时间:2017 年 7 月 1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3MA05TEL60D
经营范围:家居用人造石材及其制品加工、销售;家居安装及技术咨询;建
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旗新材持股 100%。
(2)主要财务数据
经立信审计,天津东弘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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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 633.05
净资产 342.25
项目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097.74
净利润 132.66

2、湖北中旗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旗(湖北)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实收资本:5,000 万元
注册地址:黄冈市黄州区禹王街道华海大道特 1 号
法定代表人:周军
成立时间:2019 年 10 月 2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00MA49BT378D
经营范围:人造石装饰材料研发、制造;装饰材料、五金产品、人造及天然
石材、橱柜、石制家具及配件销售及安装;房屋租赁;石材生产设备研发、销售、
安装;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货物及技术)。(涉及许可经
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中旗新材持股 100%。
(2)主要财务数据
经立信审计,湖北中旗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7,154.23
净资产 4,865.62
项目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134.38

3、佛山建材(已注销)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佛山中旗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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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100 万元
实收资本: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建
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 68 号中国陶瓷产业总部基地(季华西路
与紫洞路交汇处)陶瓷剧场 1F08、1F09
成立时间:2015 年 9 月 23 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604MA4UHHDW5X
经营范围: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人造石材,橱柜,家具
及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旗新材持股 70%,黄建持股 30%。
注销时间:2018 年 12 月 7 日
该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销售人造石英石板材,因经营策略调整,公司决定注销。

(二)参股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有 1 家参股子公司,报告期内注销 1
家参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无锡中鑫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无锡中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 万元
实收资本:800 万元
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泾新路 29 号
法定代表人:汪光友
成立时间:2019 年 10 月 2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MA20A58Q20
经营范围:工艺石材的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家
具安装和维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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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汪光友持股 81%,中旗新材持股 19%。
无锡中鑫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不属于发行人同业竞争的主体范围,发行人与
无锡中鑫不构成同业竞争。
(2)主要财务数据
无锡中鑫最近一年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915.22
净资产 549.09
项目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556.74
净利润 -162.52

2、深圳乐居万家(已注销)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市乐居万家电商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600 万元
实收资本:1,600 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法定代表人:童银兵
成立时间:2015 年 7 月 2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96862445
经营范围为: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数据库管理;计算机
软件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国内货运代理;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咨询(不
含限制项目);清洁服务;家居装饰;室内装修;家居、电器产品的安装、上门
维修。(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
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中旗新材持股 21.50%,其他股东持股 78.50%。
注销时间:2019 年 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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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的情况

(一)发起人

1、珠海羽明华
珠海羽明华直接持有发行人 2,788.0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发行前股份总数的
41.00%,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其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
之“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2、周军
周军直接持有发行人 27.82%的股份,通过珠海羽明华间接持有发行人
29.88%的股份,通过珠海明琴间接持有发行人 0.37%的股份,直接及间接合计持
有发行人总股本的 58.06%。其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3、胡国强
胡国强,男,出生于 1960 年 10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
号码为 421022196010******,住所:湖北省公安县闸口镇建设路**号。胡国强
直接持有发行人 266.00 万股股份,通过珠海羽明华间接持有发行人 453.00 万股
股份,合计持有发行人 719.0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57%。
4、红星喜兆
红星喜兆直接持有发行人 329.8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4.85%,为
发行人的发起人之一,其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红星喜兆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 A 区西藏西海冷链物流公司 312 室
法定代表人:马发展
成立时间:2013 年 12 月 1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064687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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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
金融衍生品;不得为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投资提供担保;不得从事房地产业
务);实业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融和
经纪业务。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销售、转让私募产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权)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股权结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90%,吴业添持股 10%。
吴业添,男,1972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1 年 7 月至今,担任汇财永信咨询(厦门)有限公司的副总裁。红星喜兆最
近一年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63,581.70
净资产 140,611.11
项目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111,809.56

5、宿迁聚融
宿迁聚融直接持有发行人 272.0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4.00%,为
发行人的发起人之一,其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宿迁聚融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人出资额:2,800 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泗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上岛咖啡二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会
成立时间:2016 年 4 月 1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00MA1MJ2QT08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出资情况:刘会出资比例 95%,宁峰出资比例 5%。
宿迁聚融最近一年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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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719.15
净资产 2,720.54
项目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163.49

宿迁聚融的合伙人基本情况如下:
刘会,女,197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
2000 年 7 月至今在江苏省泗阳县润农商贸连锁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宁峰,
男,197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
年 9 月至今在集美大学担任副教授。
6、珠海明琴
珠海明琴直接持有发行人 260.0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3.82%,为
发行人的发起人之一,其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明琴(珠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额:1,040 万元
实缴出资额:1,040 万元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3940(集中办公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邓向东
成立时间:2017 年 7 月 2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WX59H3A
经营范围:合伙协议记载的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珠海明琴为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珠海明琴具
体合伙人构成如下所示: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比例 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
(万元)
1 罗运兰 108.00 10.38% 板材制造部副总监
2 邓向东 104.00 10.00% 监事、制造中心副总监
3 周军 100.00 9.62% 董事长、总经理
4 郭印刚 68.00 6.54% 制造中心副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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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比例 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
(万元)
5 李启隆 64.00 6.15% 监事、海外营销部总监
6 李勇 52.00 5.00% 副总经理
7 程辉 48.00 4.62% 天津东弘生产副总监
8 张士猛 44.00 4.23% 板材制造部生产副经理
9 吴青成 32.00 3.08% 设备自动化部副经理
10 王近良 24.00 2.31% 板材制造部生产副经理
11 程乃军 32.00 3.08% 财务中心副经理
12 戴新 24.00 2.31% 板材制造部工艺副经理
13 王贤要 24.00 2.31% 国内营销部副经理
14 张进 24.00 2.31% 板材制造部工艺副经理
15 王子林 24.00 2.31% 行政人事部行政经理
16 叶显云 20.00 1.92% 台面加工部生产经理
17 王国广 24.00 2.31% 供应链管理部 PMC 经理
18 邓永权 20.00 1.92% 产品研发部主管
19 曾招凤 20.00 1.92% 板材制造部生产副经理
20 赵忠光 20.00 1.92% 基建部经理
21 张君艳 16.00 1.54% 财务中心会计
22 佘江霞 16.00 1.54% 板材制造部助理工程师
23 陈小森 16.00 1.54% 海外营销部销售主管
24 唐和平 12.00 1.15% 品质管理部副经理
25 王秋艳 12.00 1.15% 板材制造部仓库主管
26 张衡 12.00 1.15% 板材制造部生产主管
27 刘兵 12.00 1.15% 板材制造部生产主管
28 张明早 8.00 0.77% 板材制造部生产主管
29 刘灿贤 8.00 0.77% 国内营销部销售主管
30 何翠芳 8.00 0.77% 市场部品牌主管
31 邱建福 8.00 0.77% 板材制造部生产主管
32 刘涛 8.00 0.77% 国内营销部销售主管
33 刘琦 8.00 0.77% 国内营销部销售主管
34 朱连生 8.00 0.77% 国内营销部销售经理
35 杨佳荣 12.00 1.15% 财务中心副经理
合计 1,04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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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明琴最近一年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104.35
净资产 1,103.91
项目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194.77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珠海明琴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外,无其他经营业
务。
7、马瑜霖
马瑜霖,女,1976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身份证号码:362127197607******,住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翠景花园华庭苑**
号。2003 年至 2014 年 5 月,任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皮
阿诺”)的财务总监;2014 年 5 月至今 2014 年 12 月,任皮阿诺董事;2015 年
1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皮阿诺的董事、副总经理;2020 年 9 月至今,任皮阿诺董
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马瑜霖直接持有发行人 136.0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 2.00%。
8、张启发
张启发,男,196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身份证号码:440603196812******,住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镇中二路**号。
2002 年 1 月至今历任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前身总经理兼执
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 年至今担任佛山市天宝利硅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的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 年 7 月至今担任佛山市金奥宇智联科技有限公司的
执行董事;2017 年 5 月至今担任佛山市宝金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监事;2020
年 2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安德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张启发直接持有
发行人 136.0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00%。
9、张妍
张妍,女,198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身份证号码:440104198207******,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号。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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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9 月至 2017 年 11 月在广东省友谊国际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任职,2017 年 11 月
至今在广州招商一零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任职。张妍直接持有发行人 136.00 万
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00%。
10、李志强
李志强,男,1971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身份证号码:440222197109******,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号。李志强
为公司董事,其履历情况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
情况”。李志强直接持有发行人 136.0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00%。
11、熊宏文
熊宏文,男,197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身份证号码:422124197311******,住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二路**号。2015
年 1 月至 2020 年 12 月,担任武汉戴尔蒙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2017 年 8 月至今在中旗新材担任设备自动化部经理。熊宏文为周军妹妹
之配偶,直接持有发行人 100.00 万股股份,通过珠海羽明华间接持有发行人
100.00 万股股份,合计持有发行人 200.0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94%。
12、邹小平
邹小平,男,196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身份证号码:440301196708******,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号。1996
年 1 月至 2001 年 1 月,担任深圳市大地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董事长;2001 年
1 月至今,从事投资业务。邹小平直接持有发行人 78.2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 1.15%。
13、江鸿杰
江鸿杰,男,1969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身份证号码:422129196902******,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号。1990 年 7
月至 2000 年 9 月,在湖北省武汉市农业银行工作;2001 年 1 月至 2006 年 1 月,
担任武汉舒适康福特工贸有限公司的总经理;2007 年 1 月至 2009 年 12 月,担
任中旗有限的生产经理。2010 年 1 月至今与妻子从事环保行业的投资业务。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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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杰直接持有发行人 60.00 万股股份,通过珠海羽明华间接持有发行人 60.00 万
股股份,合计持有发行人 120.0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76%。
14、蒋晶晶
蒋晶晶,女,1970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身份证号码:422121197005******,住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公园路**号。蒋
晶晶为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其履历情况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八
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蒋晶晶直接持有发行人 50.50 万股股份,
通过珠海羽明华间接持有发行人 22.50 万股股份,合计持有发行人 73.00 万股股
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7%。
15、刘和玉
刘和玉,女,195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
身份证号码:422421195910******,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大拐棒胡同**号。1983
年 1 月至 2014 年 10 月在荆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担任护士,2014 年 10 月至今退休。
刘和玉直接持有发行人 49.00 万股股份,通过珠海羽明华间接持有发行人 49.00
万股股份,合计持有发行人 98.0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44%。
16、尹保清
尹保清,男,196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身份证号码:420523196804******,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怡乐路
**号。尹保清为公司总工程师,其履历情况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八节 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
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尹保清直接持有发行人 44.00 万股股份,通过珠海羽
明华间接持有发行人 5.00 万股股份,合计持有发行人 49.0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 0.72%。
17、蒋亚芬
蒋亚芬,女,196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
身份证号码:320421196808******,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街万塔村委
红庙头**号。1995 年 11 月至今,在新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部任职。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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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持有发行人 40.00 万股股份,通过珠海羽明华间接持有发行人 40.00 万股股
份,合计持有发行人 80.0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18%。
18、张韡
张韡,男,198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身份证号码:420112198312******,住所:武汉市东西湖区将军路街办事处梅花
池村**号。张韡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其履历情况见“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的简要情况”。张韡直接持有发行人 22.00 万股股份,通过珠海羽明华间接持
有发行人 22.00 万股股份,合计持有发行人 44.0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
的 0.65%。
19、罗运兰
罗运兰,女,197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身份证号码:421022197110******,住所:湖北省公安县闸口镇建设路**号。2007
年至今,历任中旗新材广州分公司生产副厂长、厂长、板材制造部副总监。罗运
兰直接持有发行人 5.00 万股股份,通过珠海羽明华间接持有发行人 5.00 万股股
份,通过珠海明琴间接持有发行人 27.00 万股,合计持有发行人 37.00 万股股份,
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0.54%。
公司股份公司成立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公司
现有直接及间接股东中,除马瑜霖在公司客户皮阿诺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邹小平曾为公司 2017 年度的客户深圳市乐居万家电商服务有限公司(2017
年与公司存在 2.59 万元的关联交易)的股东之一,熊宏文为公司供应商捷特新
建材(关联交易已披露)股东周业芳的姐夫外,不存在其他股东为公司客户、供
应商股东、员工或上述人员亲属的情形,不存在其他联系。

(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周军,其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
览”之“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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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发行人及控股股东珠海羽明华外,发行人实际
控制人周军不存在控制的其他企业;除发行人外,发行人控股股东不存在控制的
其他企业。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
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
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6,800.0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2,267.00 万股
且全部为发行新股,不存在转让老股的情形,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珠海羽明华 2,788.00 41.00 2,788.00 30.75
周军 1,891.50 27.82 1,891.50 20.86
红星喜兆 329.80 4.85 329.80 3.64
宿迁聚融 272.00 4.00 272.00 3.00
胡国强 266.00 3.91 266.00 2.93
珠海明琴 260.00 3.82 260.00 2.87
马瑜霖 136.00 2.00 136.00 1.50
张启发 136.00 2.00 136.00 1.50
张妍 136.00 2.00 136.00 1.50
李志强 136.00 2.00 136.00 1.50
熊宏文 100.00 1.47 100.00 1.10
邹小平 78.20 1.15 78.20 0.86
江鸿杰 60.00 0.88 60.00 0.66
蒋晶晶 50.50 0.74 50.50 0.56
刘和玉 49.00 0.72 49.00 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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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尹保清 44.00 0.65 44.00 0.49
蒋亚芬 40.00 0.59 40.00 0.44
张韡 22.00 0.32 22.00 0.24
罗运兰 5.00 0.07 5.00 0.06
本次发行流通股 - - 2,267.00 25.00
合计 6,800.00 100.00 9,067.00 100.00


(二)发行人前十大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珠海羽明华 2,788.00 41.00
2 周军 1,891.50 27.82
3 红星喜兆 329.80 4.85
4 宿迁聚融 272.00 4.00
5 胡国强 266.00 3.91
6 珠海明琴 260.00 3.82
7 马瑜霖 136.00 2.00
8 张启发 136.00 2.00
9 张妍 136.00 2.00
10 李志强 136.00 2.00
合计 6,351.30 93.40


(三)发行人前十大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自然人股东在公司的任职情况如下:
在发行人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担任职务
1 周军 1,891.50 27.82 董事长、总经理
监事会主席、
2 胡国强 266.00 3.91
供应链管理部经理
3 马瑜霖 136.00 2.00 无
4 张启发 136.00 2.00 无
5 张妍 136.00 2.00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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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行人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担任职务
6 李志强 136.00 2.00 董事
7 熊宏文 100.00 1.47 设备自动化部经理
8 邹小平 78.20 1.15 无
9 江鸿杰 60.00 0.88 无
10 蒋晶晶 50.50 0.74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合计 2,990.20 43.97


(四)发行人股东涉及国有股及外资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涉及国有股及外资股。

(五)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股东中不存在战略投资者。

(六)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如下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万股) (%)
1 珠海羽明华 周军为珠海羽明华实际控制人 2,788.00 41.00
2 周军 熊宏文配偶的哥哥,张韡配偶的叔叔 1,891.50 27.82
3 胡国强 罗运兰姐姐的配偶 266.00 3.91
周军持有珠海明琴 9.62%的份额,罗
4 珠海明琴 260.00 3.82
运兰持有珠海明琴 10.38%的份额
5 熊宏文 周军妹妹的配偶 100.00 1.47
6 张韡 周军侄女的配偶 22.00 0.32
7 罗运兰 胡国强配偶的妹妹 5.00 0.07

除以上情况外,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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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

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 200 人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未发行过内部职工股,未曾有工会持股、
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和股东数量超过 200 人的情况。

十、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员工人数变化情况如下:

时间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公司员工人数(人) 969 829 899 855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式员工人数为 969 人,具体构成如下:
1、专业结构

专业结构 人数 比例(%)
管理人员 82 8.46
生产人员 728 75.13
销售人员 58 5.99
研发技术人员 101 10.42
合计 969 100.00

2、受教育程度

受教育程度 人数 比例(%)
本科及以上 52 5.37
专科 66 6.81
高中及以下 851 87.82
合计 969 100.00

3、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 人数 比例(%)
30 岁及以下 248 25.59
31-40 岁 385 39.73
41-50 岁 267 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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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结构 人数 比例(%)
51 岁及以上 69 7.12
合计 969 100.00


(二)员工社会保障执行情况

1、员工社保、公积金执行情况
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工资、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采
用多种用工形式,与员工签订用工合同。
(1)员工社保执行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合计 969 人,缴纳社会保险情况如下:

险种 缴纳人数 比例(%) 未缴纳人数 未缴纳原因
养老保险 958 98.86 11
医疗保险 958 98.86 11 其中 1 人为自行在外购买,3 人为新入
职员工错过当月社会保险办理增员手续
失业保险 958 98.86 11
时间,7 人为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员工无
工伤保险 958 98.86 11 需购买社会保险。
生育保险 958 98.86 11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为所有报告期末符合条件的
员工(已达退休年龄的除外)购买了社保。
(2)员工公积金执行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合计 969 人,已购买住房公积金的人数
为 856 人,占比 88.34%。剩余员工未缴纳公积金的主要原因如下:部分员工为
新入职员工,未满试用期;部分员工为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员工;部分员工为农村
户籍员工,自愿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
公司向员工积极宣传国家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努力推广全面
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但由于公司农村户籍的员工人数较多,该部分员工在户籍
地拥有宅基地和自建住房,缴纳城镇住房公积金的意愿较低,根据《建设部、财
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
[2005]5 号)相关规定,国家未强制城镇企业为农村户籍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报告期内社保公积金缴纳情况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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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报告期内及之前发行人未为全部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情况,2020
年 4 月 24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珠海羽明华、实际控制人周军承诺:“公司本次
发行并上市后,若应有权部门的要求或决定,公司及其子公司需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员工补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或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未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的,承
诺人愿意承担所有补缴金额和相关所有费用及/或相关的经济赔偿责任,保证公
司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3、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
(1)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2020 年 4 月 10 日,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
中旗新材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开具之日,不存在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员
工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存在受到该单位行政处罚的记
录。
2020 年 4 月 15 日,天津市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天
津东弘自 2017 年 7 月 10 日至本证明开具之日,未发现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没有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受到人力社保
部门的行政处罚。
2020 年 7 月 30 日,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
中旗新材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开具之日,不存在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员
工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存在受到该单位行政处罚的记
录。
2020 年 7 月 24 日,天津市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天
津东弘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未发现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没有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受到人力社
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2021 年 1 月 6 日,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出具《证明》,中
旗新材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开具之日,不存在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员工
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存在受到该单位行政处罚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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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 月 4 日,天津市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天
津东弘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发现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没有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受到人力社
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2)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
2020 年 3 月 20 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最近三年内
中旗新材不存在因住房公积金缴存事宜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020 年 4 月 10 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截至该证明
出具之日,天津东弘自开户缴存以来未受到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行政处罚。
2020 年 7 月 6 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最近三年内
中旗新材不存在因住房公积金缴存事宜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020 年 7 月 8 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截至该证明
出具之日,天津东弘自开户缴存以来未受到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行政处罚。
2021 年 1 月 18 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最近三年内
中旗新材不存在因住房公积金缴存事宜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021 年 1 月 4 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截至该证明
出具之日,天津东弘自开户缴存以来未受到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行政处罚。

(三)发行人劳务派遣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部分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发行人各年劳务派遣人
员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平均劳务派遣人数(人) 12 66 51 18
平均用工总人数(人) 942 1,029 1,091 934
比例(%) 1.27 6.41 4.68 1.93
注:上述平均人数为各月用工人数的算数平均数。

(四)员工薪酬制度

公司遵守《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公司
发展战略为依据,同时结合行业及公司经营特点,制订了《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绩效考核方案》等员工薪酬政策。公司实行结构化工资制度,其中计件员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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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由计件工资、津贴、福利、其他补贴等组成,其他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考核
工资、加班费、津贴、福利、其他补贴等组成。
公司薪酬以外部市场情况为依据、与个人绩效、公司整体效益相结合,以岗
位及个人对公司的相对价值决定不同员工薪酬水平的差别,体现责任、权利和利
益的对等性。
公司未来会根据自身业务发展规划,参考各地社会平均工资并考虑公司生产
经营效益及物价变化情况,为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并充分
激发员工的内在动力,适时适度地调增员工薪酬水平。

(五)各级别、各类岗位员工薪酬水平以及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依照级别分类的收入水平如下:
单位:元/月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高层员工人均薪酬 35,972.32 27,231.56 23,841.65
中层员工人均薪酬 17,455.32 16,107.92 14,983.93
基层员工人均薪酬 7,111.99 6,765.07 6,511.98
佛山市城镇私营单位就
尚未公布 4,912.75 4,774.75
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

报告期公司各层级员工的人均薪酬整体呈上涨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中、高层人员人均工资上涨较快,主要是随着公司业务快速发
展,对管理专业化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需要更多优秀的有经验的管理人
才,引入了多名中、高层管理者,导致公司中、高层人员的人均工资上涨。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依照岗位分类的收入水平如下:
单位:元/月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管理人员人均薪酬 11,206.00 11,182.04 11,070.18
生产人员人均薪酬 6,952.65 6,374.40 6,175.86
销售人员人均薪酬 10,441.65 9,584.87 8,122.57
研发技术人员人均薪酬 8,658.82 8,920.94 7,800.92
佛山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
尚未公布 4,912.75 4,774.75
人员平均工资

报告期内,公司各级别、各类岗位员工人均工资整体呈上升趋势,且均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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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佛山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

(六)结合员工数量变化、劳务派遣用工调整等,披露职工薪酬核算与相
关科目变动情况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给员工的职工薪酬包括: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报告期内,公司计入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研发费用的工资金额与当期用工人数的情况如下:

2020年度
人员类型 计入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管理
加权平均月均
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的金 人均月薪(元)
用工人数(人)
额(万元)
生产人员 5,934.08 711 6,952.65
管理人员 1,206.89 90 11,206.00
销售人员 635.90 51 10,441.65
研发技术人员 1,019.14 98 8,658.82
合计 8,796.01 950 7,717.15
2019年度
人员类型 计入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管理
加权平均月均
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的金 人均月薪(元)
用工人数(人)
额(万元)
生产人员 6,199.10 810 6,374.40
管理人员 1,318.36 98 11,182.04
销售人员 493.62 43 9,584.87
研发技术人员 1,129.39 105 8,920.94
合计 9,140.47 1,057 7,205.73
2018年度
人员类型 计入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管理
加权平均月均
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的金 人均月薪(元)
用工人数(人)
额(万元)
生产人员 6,518.01 880 6,175.86
管理人员 1,361.63 103 11,070.18
销售人员 321.65 33 8,122.57
研发技术人员 1,115.53 119 7,800.92
合计 9,316.82 1,134 6,845.57
注:当期加权平均月均用工人数由分月加权用工数量计算得来,已包含劳务派遣用工。
上表可见,公司计入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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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工资总额在报告期内呈上升趋势,职工薪酬的变动与各类人员用工人数的变动
趋势基本一致。

十一、控股股东、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具体内容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
诺”之“(一)关于股东所持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二)稳定股价的承诺

具体内容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
诺”之“(三)发行人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具体内容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
诺”之“(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
披露的承诺”。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具体内容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
诺”之“(五)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及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
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关于填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
及应对措施”。

(五)其他承诺事项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珠海羽明华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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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在本企业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期间,不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式,
从事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所规定的可能与发行人及子公司
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
第二条 本企业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如果属于发行人主营业务范围之内
的,则本企业将及时告知发行人,并尽可能地协助发行人取得该商业机会。
第三条 本企业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任何可能影响发行人经营和发展的业务或
活动。
第四条 如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未来的产品或业务构成
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企业将促成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采取措施,以按照最大
限度符合发行人利益的方式退出该等竞争。
第五条 本企业承诺以上关于本企业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立即停止违反承
诺的相关行为,并对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周军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第一条 在本人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期间,不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式,
从事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所规定的可能与发行人及子公司
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
第二条 本人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如果属于发行人主营业务范围之内
的,则本人将及时告知发行人,并尽可能地协助发行人取得该商业机会。
第三条 本人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任何可能影响发行人经营和发展的业务或活
动。
第四条 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本人投资
的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第五条 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未来的产品或业务构成或可
能构成竞争,则本人将促成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采取措施,以按照最大限度符合
发行人利益的方式退出该等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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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本人承诺以上关于本人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立即停止违反承诺的
相关行为,并对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关于规范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1)控股股东珠海羽明华关于规范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报告期内,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已充分披露,不存
在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形,不存在虚假描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日后亦将减少和避免与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将督促发行人严格依照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专门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
策,确保关联交易公允进行,不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三、本企业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发行人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
定,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决策时履行相应的回避程序。
四、本企业承诺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
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
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除正
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
五、本企业不利用自身对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发行人及
其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
第三方的权利;亦不会谋求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六、本企业承诺在属于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信守以上承诺。
七、本企业承诺以上关于本企业的信息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若违反本承诺,本企业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实际控制人周军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和避免关
联交易的承诺
“一、报告期内,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
易已经充分的披露,不存在虚假描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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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均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权
益的情形。
三、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企业将继续减少和避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
司的关联交易。对于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及专门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关联
交易公允进行,不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四、本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发行人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决策时履行相应的回避程序。
五、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
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本人投资的企
业,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六、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
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
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除正常业务
外的一切资金往来。
七、本人不利用自身对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发行人及其
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
的权利;亦不会谋求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八、本人承诺在属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
股份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信守以上承诺。
九、本人承诺以上关于本人的信息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若违反本承诺,本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1)控股股东珠海羽明华承诺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不存在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
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的资金情形。
二、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关联企业在与发行人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
将严格限制占用发行人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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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关联企业不得要求发行人垫支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也不得要求发行人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费用。
四、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关联企业不谋求以下列方式将发行人资金直接或
间接地提供给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关联企业使用,包括:
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发行人的资金给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关联企业使
用;
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关联企业提供委
托贷款;
3、委托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关联企业进行投资活动;
4、为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关联企业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
汇票;
5、代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关联企业偿还债务;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本企业将促使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遵守上述承诺。
本企业承诺以上关于本企业的信息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如本企业及本
企业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
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实际控制人周军承诺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
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的资金情形。
二、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控制的关联企业在与发行人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
中,将严格限制占用发行人资金。
三、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控制的关联企业不得要求发行人垫支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费用,也不得要求发行人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费用。
四、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控制的关联企业不谋求以下列方式将发行人资金直
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关联企业使用,包括:
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发行人的资金给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关联企
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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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关联企业提
供委托贷款;
3、委托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关联企业进行投资活动;
4、为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关联企业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
承兑汇票;
5、代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关联企业偿还债务;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本人将促使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遵守上述承诺。
本人承诺以上关于本人的信息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如本人及本人控制
的其他经济实体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将依
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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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人造石英石装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
术企业,主要产品是人造石英石板材和人造石英石台面,产品广泛应用于厨房、
卫浴、酒店、商场等室内装饰装修领域。自设立以来,公司始终致力于为广大客
户提供高质量的人造石英石产品,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公司成立以来,生产管理规范运营,借助先进的自动生产线工艺技术和持续
的产品创新,依靠优质的产品理化性能、出色的产品一致性和花色稳定性,积累
了一批优质的客户群,成为国内主要知名定制家居、厨卫和国外石英石品牌企业
的供应商,公司主要客户包括:索菲亚(002572)、欧派家居(603833)、尚品
宅配(300616)、金牌厨柜(603180)、志邦家居(603801)、博洛尼、科勒中
国、曲美家居(603818)、皮阿诺(002853)、好莱客(603898)、我乐家居(603326)、
方太集团、美国杜邦、LG 集团、乐天集团等,并进入万科集团、金茂集团、融
创集团等知名企业的供应商体系。
公司人造石英石产品是“广东省名牌产品”,公司被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业
商会评为“中国橱柜行业‘质量诚信’建设体系台面首选品牌”。公司技术研发
实力突出,是“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拥有发明
专利 6 项,实用新型专利 29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2 项,是《人造石(JC/T
908-2013)》、《建筑装饰用人造石英石板(JG/T 463-2014)》、《树脂型合成
石板材(GB/T 35157-2017)》等行业标准的主编或参编单位。公司生产的石英
石产品已通过美国 ASTM 标准检测、美国 NSF 认证、欧盟 CE 认证等多个国家
或地区的权威标准认证,产品远销北美洲、大洋洲、亚洲、欧洲等地。

(二)主要产品及服务

公司主要产品为人造石英石板材和人造石英石台面,其中人造石英石台面是
在人造石英石板材的基础上,根据客户所需的形状尺寸进行机械加工后得到的定
制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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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造石英石是一种树脂型人造石,因其具备无辐射、零甲醛、硬度适中、易
加工等优良的性能,被广泛应用于厨房台面、卫生间台面、公共场所的各种台面、
会议桌、餐桌、墙面、地面等室内建筑装饰,公司的具体产品情况如下:
产品类型 产品图示




人造石英石
板材




人造石英石
台面




主要应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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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政策及标准

1、所属行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划分,人造石英石行业属
于“C3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C303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根据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的划分,人造石
英石行业属于“C3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体制
行业主管部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技术监管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行业自律组织: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国石材协会、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业
商会。
行业管理体制:国内石英石行业基本上遵循市场化发展模式,各企业面向市
场自主经营,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产业宏观调控,行业协会进行自律规范。
3、行业主要政策
近年来,我国为推进人造石英石行业的产业升级,提高资源利用,促进智能
化生产,制定了一系列的产业政策,人造石英石行业的主要产业政策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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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政策名称 颁发时间 颁发部门 主要相关内容
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支持力度。对纺
织品、服装、家具、鞋靴、塑料制品、
《国务院办公厅
箱包、玩具、石材、农产品、消费电子
关于进一步做好 国务院
1 2020 年 8 月 类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企业,在
稳外贸稳外资工 办公厅
落实减税降费、出口信贷、出口信保、
作的意见》
稳岗就业、用电用水等各项普惠性政策
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鼓励类产业包括:矿石碎料和板材边角
《产业结构调整
料、石粉综合利用生产及工艺装备开发;
2 指导目录(2019 2019 年 10 月 国家发改委
无机人造石的生产,采用无毒或低毒树
年本)》
脂的树脂基人造石的生产。
实施工业绿色生产,推动大宗工业固体
《“无废城市”
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以非金属
3 建设试点工作方 2019 年 1 月 国务院
矿等行业为重点,推动利用矿业固体废
案》
物生产建筑材料等。
着力打造以广州、深圳、佛山、东莞、
肇庆、茂名等市为重点的先进无机非金
《产业发展与转
属材料产业基地。湖北省优先承接发展
4 移指导目录 2018 年 12 月 工信部
的产业包括:非金属矿产品及加工制品,
(2018 年本)》
新型环保建筑墙体屋面材料和装饰材
料。
加快推动先进基础材料工业转型升级,
重点包括先进建筑材料,大力推进材料
工信部、国家 生产过程的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重点
《新材料产业发
5 2016 年 12 月 发改委、科技 突破材料性能及成分控制、生产加工及
展指南》
部、财政部 应用等工艺技术,不断优化品种结构,
提高质量稳定性和服役寿命,降低生产
成本,提高先进基础材料国际竞争力。
在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
纺织、食品、医药等流程制造领域,开
《“十三五”国 展智能工厂的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提
6 家战略性新兴产 2016 年 11 月 国务院 升企业在资源配置、工艺优化、过程控
业发展规划》 制、产业链管理、质量控制与溯源、节
能减排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智能化水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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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玻璃制品、建筑卫生陶瓷、石材等领
域推广数字化设计工具和网络协同制
《国务院办公厅 造,开展创意设计和产品定制生产;加
关于促进建材工 强品牌培育、宣传与推介,加快本土品
7 业稳增长调结构 2016 年 5 月 国务院 牌建设,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逐步在
增效益的指导意 厨卫、家居等消费产品领域培育世界知
见》 名品牌。支持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和资源
综合利用、智能制造、新材料开发、产
品深加工等转型升级改造。
支持利用尾矿、产业固体废弃物,生产
《促进绿色建材 新型墙体材料、机制砂石等。以建筑垃
工信部、
8 生产和应用行动 2015 年 8 月 圾处理和再利用为重点,加强再生建材
住建部
方案》 生产技术和工艺研发,提高固体废弃物
消纳量和产品质量。
加快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全面推进建
材制造业绿色改造,大力研发绿色工艺
《中国制造 技术装备,加快应用清洁高效加工工艺,
9 2015 年 5 月 国务院
2025》 实现绿色生产。加强绿色产品研发应用,
推广轻量化、低功耗、易回收等技术工
艺。

4、行业主要标准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造石英石行业逐步由新兴走向成熟,国家质检总局、国
家标准委、工信部、住建部等部委陆续颁布并实施了一系列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
业标准。公司目前执行的主要质量标准如下表所示: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实施时间 发布单位
1 JC/T 908-2013 人造石(注 2) 2013年9月 工信部
建筑装饰用人造石英石板
2 JG/T 463-2014 2015年5月 住建部
(注 1)
人造石加工、装饰与施工
3 JC/T 2300-2014 2015年6月 工信部
质量验收规范
4 JC/T 2325-2015 异型人造石制品(注 2) 2016年1月 工信部
建筑装饰室内石材工程技 中国工程建设标
5 CECS 422:2015 2016年4月
术规程(注 2) 准化协会
国家质检总局、
6 GB/T 35157-2017 树脂型合成石板材(注 2) 2018年11月
国家标准委
合成石材试验方法 盐雾 国家质检总局、
7 GB/T 35464-2017 2018年11月
老化测试(注 2) 国家标准委
合成石材试验方法第 1 部 国家质检总局、
8 GB/T 35160.1-2017 2018年11月
分:密度和吸水率的测定 国家标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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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石材试验方法第 2 部 国家质检总局、
9 GB/T 35160.2-2017 2018年11月
分:弯曲强度的测定 国家标准委
合成石材试验方法第 3 部 国家质检总局、
10 GB/T 35160.3-2017 2018年11月
分:压缩强度的测定 国家标准委
合成石材试验方法第 4 部 国家质检总局、
11 GB/T 35160.4-2017 2018年11月
分:耐磨性的测定 国家标准委
合成石材试验方法第 5 部 国家质检总局、
12 GB/T 35160.5-2017 2018年11月
分:热激变性能的测定 国家标准委
合成石材试验方法第 6 部 国家质检总局、
13 GB/T 35160.6-2017 2018年11月
分:耐冲击性的测定 国家标准委
国家质检总局、
14 GB/T 35165-2017 合成石材术语和分类 2018年11月
国家标准委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石 中国建筑材料联
15 T/CBMF 63-2019 2019年10月
中有害物质限量(注 2) 合会
注 1:公司为该项标准的主编单位。
注 2:公司为该项标准的参编单位。

(二)行业发展情况

1、人造石英石的特点及优势
(1)人造石英石的概念
建筑装饰石材可以分为天然石材和人造石材两大类。人造石英石是人造石材
的一种,是指以不饱和聚酯树脂(UPR)为粘接剂,以石英砂、石英粉为主要填
充材料制成的人造石材。人造石英石继承了天然花岗石性质坚硬、耐腐蚀、耐磨
损、外观精美的特点,并克服了天然石材不可再生、耐污性较差、部分种类存在
放射性等缺点,因而被广泛应用于以厨房、卫生间、公共餐厅等台面为主的室内
装饰装修领域。
(2)建筑装饰石材的主要类别

名称 分类依据
花岗石 属于岩浆岩,主要成分是二氧化硅。
天然石材
大理石 属于变质岩,主要成分是碳酸钙。
使用水泥为粘结剂,以石渣、陶粒、浮石等为填充材料制
无机型人造石
成。
人造石英 以不饱和聚酯树脂(UPR)为基体,以石英砂、石英粉为
人造石材 石 主要填充材料制成。
树脂型
人造岗石 以树脂为基体,以大理石颗粒为主要填料制成。
人造石
亚克力人 以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为基体,以氧化铝为主要
造石 填料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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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装饰石材的性能对比
人造石英石相比于传统建筑装饰石材具有零甲醛、无辐射、硬度适中、抗污
性好、清洁环保等优势。主要装饰石材类型之间的性能对比如下表所示:

项目 人造石英石 无机型人造石 天然大理石
有无甲醛 无 无 无
有无辐射 无 无 某些种类有辐射
抗污性 耐污性好 耐污性较差 耐污性较差
莫氏硬度 ≥5 ≥3 2.5-5
韧性 韧性较好 韧性一般 韧性一般
耐腐蚀性 良好 一般 一般
装饰性 装饰性好 装饰性一般 装饰性好
资源利用率较高,可适
资源利用率高,可利用
环保性 当利用矿渣、建筑废弃 资源利用率较低
矿渣、建筑废弃物

可附加抗菌、辐射隔离、
附加功能 无 无
负离子空气净化等功能
主要用于室内台面、桌
面装饰,亦可用于墙面、 主要用于广场、步道、 主要用于室内外地面、
应用范围
地面、窗台、门槛等其 仿古建筑等室外装饰 墙面装饰
他室内装饰领域

2、市场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是人造石英石板材和台面,目前最主要的用途是用作
厨房台面,此外还可应用于洗手池台面、餐厅桌面、各类前台、吧台、墙面、窗
台、地面、楼梯等住宅和公共建筑的室内装饰。因而人造石英石的市场需求与下
游住宅装修、公共建筑装修等行业高度相关。
(1)住宅装修市场需求
住宅装修市场是定制家居行业的下游,也是人造石英石产品最重要的终端消
费市场。根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公布的统计数据,近年来我国住宅装饰市场规模
持续扩大,产值从 2008 年的 0.85 万亿元增加到 2018 年的 2.04 万亿元,总规模
扩大了 1.19 万亿元,复合增长率为 9.15%。住宅装饰主要分为精装修成品房、新
建毛坯住宅装修、改造性住宅三种类型,三者工程产值占比大约分别为 40%、30%
和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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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我国新建住房装修需求
近年来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下,我国房地产市场整体呈现出平稳健康
发展的态势。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9 年我国住宅商品房销售额为 13.94
万亿元, 2010-2019 年间复合增长率 13.64%,2019 年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
销售套数为 1,321.65 万套, 2010-2019 年间复合增长率 4.60%。




城镇化对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因素。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
的数据,2019 年我国城镇化率为 60.60%,与发达国家大多在 80%以上的城镇化
率相比,未来仍然有较大的发展空间。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的持续推进,城
镇化率的不断提升,住宅商品房销售量仍将维持较大的规模。住宅商品房市场的
稳定发展将会持续带来装修需求,进而促进建材行业的发展。
若按照每套住宅厨房台面 5 平方米,卫生间洗手池台面 1 平方米的装饰面材
耗用量保守估算,则 2019 年我国由新售商品住宅产生的厨卫台面材料需求量约
为 8,000 万平方米,且未来随着城镇化发展和居民可支配收入提高仍将保持稳定
增长。
②我国存量住房二次装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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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存量住房基数庞大,二次装修市场潜力巨大。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
2019 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39.8 平方米,比 1978 年增加 33.1 平方
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48.9 平方米,比 1978 年增加 40.8 平方米。按国
家统计局公布的 2019 年 8.48 亿城镇人口和 5.52 亿乡村人口推算,全国城镇存量
住房建筑面积约为 337.50 亿平米,乡村存量住房建筑面积约为 269.93 亿平米。
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预计,我国住宅装修周期约为 8-12 年,我国在 1998 年
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后,新增住宅建筑面积呈爆炸式增长,按照上述的二次
装修周期测算,2010 年以来我国大量的存量住宅已经达到了二次装修年限。近
年来,城市二手房市场交易量的增长,带来了大量的存量住宅二次装修需求;此
外随着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提高,消费能力和审美水平提升,越来越多的人主动
进行自有住宅的翻新改造。
2020 年 7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明确指出 2020 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 3.9 万个,涉及居民近 700 万户;到
2022 年,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鼓励有
需要的居民结合小区改造进行户内改造或装饰装修、家电更新。
就我国家庭住宅而言,厨房和卫生间一般属于容易老化、陈旧的部分,因而
也是住宅二次装修中通常会涉及的部分,其中对厨房台面、卫生间洗手池台面的
更新、更换需求也会相应带动人造石英石的市场需求。
③我国农村住房装修需求
2019 年我国乡村人口为 5.52 亿,占全国总人口的 39.40%。近年来在城镇化
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政府大力推进农村住房更新改造工作,2019 年住建部发
布了《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建设一批宜居型示范农
房,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提升乡村风貌。到 2020 年,各省市建成一
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农房;到 2035 年,农民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普遍改善,
农民基本住上适应新的生活方式的宜居型农房。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农村住房建设
工作势必会给人造石英石行业带来新的市场空间。
(2)我国公共建筑装修需求
目前,我国城镇化进程已经从早期的“快速发展阶段”进入了以人为本、规
模和质量并重的“提质发展阶段”,2014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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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指出要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布局建设
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化设施、体育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积极推动城市功能
全面提升。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9 年我国共有公共图书馆 3,196 个、
博物馆 5,119 个、医院 34,354 个,2010-2019 年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1.15%、8.61%、
5.67%,呈现稳定增长的态势。




除了公共基础设施以外,城市商业和消费市场亦呈现繁荣兴旺的态势,一大
批商业连锁店、购物中心、酒店和办公楼等快速涌现。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7
年我国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新增固定资产分别为 6,085.29 亿元、4,399.46 亿元,
2010-2017 年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17.20%、13.18%;2019 年我国办公楼、商业
营业用房销售额分别为 5,328.96 亿元、11,141.39 亿元,2010-2019 年间复合增长
率分别为 10.58%、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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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公共建筑装修使用的台面材料仍是以传统的天然石材、层压板等传
统材料为主,经过近几年的技术提升和规模化生产,人造石英石企业已经可以制
造出品质优异的公装产品,而且其卫生性、环保性、生产成本等都较传统装饰材
料具有一定优势,可广泛应用于洗手池、接待台、桌面、窗台等领域,因而有不
断向酒店、写字楼、商场、医院等公装领域扩张的趋势,公装领域将逐渐成为人
造石英石行业新的业绩增长点。
3、行业发展特点
(1)国际化产业分工特征显著
人造石英石市场具有显著的全球化特征,国际产业分工趋势显著。欧美等发
达国家是人造石英石的主流消费市场,大型跨国企业更加专注于基础研究和品牌
运营,并开始将产品生产、研发等环节向新兴发展中国家转移,为我国人造石英
石产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契机。
美国是全球最大的人造石英石消费市场之一,也是重要的人造石英石进口
国。美国杜邦最早于 19 世纪 60 年代发明亚克力人造石,凭借优异的性能,以杜
邦可丽耐(Corian)为代表的各类人造石产品在 19 世纪 70 年代就已经在各类台
面等领域获得较高程度的普及。在全球化浪潮之下,以美国杜邦为代表的大型跨
国公司开始专注于基础化工材料研发、品牌运营等方面,将人造石英石等产品的
研发、制造等环节以 OEM、ODM 等方式交由发展中国家的制造商完成。
意大利是人造石英石的发源地。当前世界主流的以“真空振压”方式生产人
造石英石的“Bretonstone 工艺”即为意大利 Breton 公司发明。目前 Breton 公司
主要以生产设备和技术输出为主,全球有超过 60 家人造石工厂使用其输出的生
产设备。
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自身具备工业基础良好、交通便利等优势条件,
且本地消费市场潜力巨大。经过近十年的生产积累和市场积累,中国广东、湖北、
山东等地产生了较为成熟的人造石英石产业集群,行业内的领先企业已在自动化
生产、产品性能研发、花色设计等领域展现出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2)行业整体具备增长潜力
人造石英石属于出现较晚的新型建筑装饰材料,我国人造石英石生产技术在
2010 年以后开始逐步走向成熟,并凭借性能、价格等方面的优势开始逐步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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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克力人造石成为厨房台面等领域的主要材料,目前人造石英石行业尚处于成长
期。
就全球市场而言,目前亚克力人造石在台面材料领域有着较高的市场占有
率,而人造石英石逐步取代天然石材和其他人造石材将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就国内市场而言,2010 年以来得益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升和房地产市场
的发展,商品住宅精装修、定制家居、定制厨柜等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人造石英
石作为厨房台面的主要材料也因此经历了行业发展的“黄金十年”,根据
Freedonia 的统计,2019 年全球一半以上的新增人造石材需求都来自中国市场。
未来随着产品自身的升级换代,人造石英石将向着高物理强度、高度耐腐蚀、外
观高度仿真、功能多样化的方向发展,应用领域也将会变得更加广泛。
(3)科技创新推动持续发展
近年来人造石英石行业的发展得益于生产效率的不断提高和产品性能在替
代品中的优势。高端消费市场对装饰材料本身的基础性能和花色纹理的分布特征
都有着非常高的要求。人造石英石的生产涉及称量配料、混合搅拌、布料、真空
压制、加热固化等工序,生产环节较多,而且产品种类繁多,交货周期短,需要
对整个生产工艺流程进行全面高效的质量控制。如何在提高生产自动化程度的同
时,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降低次品率,同时满足多色、复杂纹理、高仿真板
材的生产需求成为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除了满足传统厨卫台面领域的应用之外,人造石英石生产企业还在探索通过
改进原材料配方、革新生产工艺、寻找新型树脂原料等方式不断地优化材料基础
性能,开发符合人们审美观念变化的花色外观,并赋予人造石英石抗菌、空气净
化、隔离辐射等附加功能,这就要求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以满足终端消费者对更
高品质产品的需求。

(三)行业竞争格局

2010 年以来,得益于人造石英石的性能优势和下游房地产、定制厨柜等行
业的扩张,人造石英石行业也呈现快速发展的局面。人造石行业巨大的市场空间
迅速吸引了较多的市场进入者,目前行业内企业数量众多,行业集中度较低,市
场竞争较为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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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从事人造石生产的企业虽然数量众多,但是不同企业之间的竞争力差
距较大。只有少数几家企业具备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和产品设计能力,拥有良好
的品牌形象和优质的销售渠道,市场竞争力较强。而大多数同类企业规模偏小,
缺乏自主研发能力和产品设计能力,这些企业在没有建立自有品牌和稳定的销售
渠道的情况下,难以迅速提升自身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只能依靠低价在
低端市场占据一席之地,因而低端市场的竞争环境则更为激烈。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所处的人造石英石行业尚无 A 股上市公
司,公司亦未查询到对石英石行业的产量、产值、行业排名、市场占有率、市场
份额等有关数据的权威统计。

(四)进入本行业的主要壁垒

1、技术壁垒
人造石英石行业的技术指标,除了花色、美观等装饰性能外,还主要涉及物
理强度、抗变形性、耐磨性、热膨胀性、耐污染性、耐腐蚀性、耐高温性、绿色
环保性能等使用性能,伴随着消费升级和建筑精装修理念的兴起,消费者对产品
的装饰性能和使用性能均提出了标准更高、更多样化的要求。
人造石英石行业内的龙头企业在通过持续性的研发投入不断改进产品性能、
维持自身发展的同时,也引领着整个行业的流行趋势和生产技术革新。人造石英
石的研发涉及到有机化学、高分子材料改性、材料性能学、机械加工、生产自动
化、建筑装饰设计等众多专业领域,只有经过较长时间的经验及技术积淀,才能
实现各项技术的兼容并蓄,生产出高品质的人造石英石产品。因而研发设计能力
是体现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方面,也是人造石英石企业进入高端市场的主要壁垒。
2、规模化生产壁垒
人造石英石的生产具有多批量、多型号的特点,不同型号产品的原材料配方
不同,日常生产中所需的原材料可多达上百种,需要生产企业兼具规模化生产与
灵活应变能力。如何进一步完善生产管理、改进生产工艺,在满足客户多样性需
求的同时实现规模化生产,对人造石英石行业的生产成本及效率有着直接的影
响。
兼具弹性的规模化生产,对企业的供应链管理能力、生产管理能力、质量控
制能力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具有丰富管理经验和较高质量控制水平的企业将在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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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生产效率、减少生产成本、降低库存等方面获得明显优势。新进企业要实现上
述要求,除了需要拥有规模化的生产厂房、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和员工队伍,更
需要与之相配套的内部管理能力与外部的供应商体系,这些通常难以在短期之内
实现,从而形成规模化生产壁垒。
3、资质认证壁垒
室内建筑装饰材料与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或地区都
对建筑装饰材料的质量和工艺流程有资质认证要求,例如美国 ASTM 标准检测、
美国 NSF 认证、欧盟 CE 认证等。建筑装饰材料进入国际大型品牌商的采购体
系并最终进入国际市场,一般需要取得相关的资质认证。各国权威认证机构对建
筑装饰材料尤其是厨房台面等食品接触类产品的质量、工艺流程等多个环节提出
了较为严格的要求,而且整个认证的审核流程较长、费用较高,后期也需要一定
的投入来维持认证。此外,诸如 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 环境管
理体系认证、ISO 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也是企业获得客户认可的重
要条件,此外与台面材料相关的检测认证还包括材料防火等级检测、细菌浓度检
测、急性经口毒性实验等。新进入企业较难在短期内满足资质认证要求,从而形
成产品认证壁垒。
4、品牌及客户壁垒
当前人造石产品最重要的应用领域是厨房、卫生间、公告场所的各种台面,
下游客户主要为上市的定制家居企业、人造石英石品牌商等。他们对产品的性能
指标要求较高,注重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对其供应商通常有严格的资质认证程序。
但是一旦与供应商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在既定的产品标准和合作条件下,更换
合作供应商会产生较高的转换成本。因此如果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达到下游客户的
要求,两者通常能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而新进入企业由于产品品质和供应
保障等方面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较难抢占现有企业的客户资源,从而形成客户
壁垒。

(五)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政策倡导绿色循环经济,引导行业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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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人们日益重视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国家各部委也陆续出
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非金属建材领域循环经济的发展。
2015 年 8 月,工信部、住建部联合发布的《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
方案》中指出,支持利用尾矿、产业固体废弃物,生产新型墙体材料、机制砂石
等。以建筑垃圾处理和再利用为重点,加强再生建材生产技术和工艺研发,提高
固体废弃物消纳量和产品质量。
2016 年 9 月,工信部发布的《建材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明确提
出关键技术培育重点包括:非金属矿“近零尾矿”加工利用技术,大宗尾矿规模
化高端化利用技术,低品位和伴生矿物的选矿提纯及产品应用技术。
人造石英石中的石英填料可以通过综合利用尾矿或建筑垃圾的方式生产,符
合“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理念和相应的国家战略。
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高度重视,为人造石英石行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
环境,有利于行业的持续健康地发展,促进企业不断做大做强。
(2)城镇化进程的持续发展,驱动行业稳健增长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经历了大规模、快速的城镇化进程。国家统计局公布
的数据显示,2019 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 60.60%,比 1949 年末提高
49.96 个百分点,年均提高 0.71 个百分点,较 2011 年提高了 9.33 个百分点,年
均提高 1.17 个百分点。目前我国处于城镇化的提速发展阶段,根据国务院《国
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 年)》公布的预期发展目标,到 2030 年我国常住
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 70%,未来仍然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城镇化率的提升会从人均建筑面积增加和生活条件改善两个方面带动人造
石英石等建筑装饰材料的需求。一方面,根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预测,我国每年
城市化率将提高近 1 个百分点,将有 1,300 万左右的农业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
直接拉动建筑业需求 6 亿平方米以上;另一方面,相比农村居民而言,城镇居民
对生活环境的要求更高,追求健康、舒适、便捷的居住体验,在家庭住宅装修上
投入也更多,因而城镇化率的提升势必会对人造石英石行业的发展起到促进作
用。
(3)居民可支配收入提高、消费结构升级,创造有利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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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保持了快速增长,消费水平明显提高。根据国家
统计局的数据,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 2013 年的 2.65 万元增加到 2019
年的 4.24 万元,复合增长率为 8.1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从 2013 年的 1.85
万元增加到 2019 年的 2.81 万元,复合增长率为 7.2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入的不断提升,促进了居民消费的结构性升级,同时也为人造石等建筑装饰材料
的消费提供了购买力基础。
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的提升,人们有了足够的经济基础去改善
居住条件,住宅装修逐渐成为居民消费的重要内容。与此同时,人们对建筑装饰
材料的关注点也逐渐从价格、美观、耐用等传统性能,转向艺术性、时尚性、健
康性、环保性等方面,关注点更加全面,对装饰材料的选择标准也更高。这不仅
会给人造石英石行业带来日益增长的市场空间,而且也对材料的品质提出更高要
求,有利于促进行业内部优胜劣汰,提高优势企业的市场份额。
(4)我国的适婚人口规模庞大,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中国人有着“购建婚房”的历史文化传统,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9 年至
2018 年的十年间我国结婚登记数均在 1,000.00 万对以上,1990 年至 1999 年我国
出生人口累计约为 2.11 亿,90 后人口当前正处于最佳的适婚年龄,可以预计未
来我国结婚登记数仍将处于高位。
90 后人口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成长起来的一代,市场化、信
息化和全球化等时代大背景使得 90 后人口更加注重个性、追逐时尚、消费领域
广泛、消费潜力巨大。基数庞大的 90 后人口对新婚住房的装修需求必将带动人
造石英石行业的发展。
(5)全装修的趋势增强,带来新的业绩增长点
为了满足居住者个性和生活品质提高的需求,从国家政策到全国住宅装饰市
场都在积极推动“全装修”的发展。2017 年住建部发布《建筑业发展“十三五”
规划》明确提出新开工全装修成品住宅面积达到 30%的发展目标。而据中国建筑
装饰协会的统计显示,我国平均住宅装修比例在 10%左右,即便是一线城市也只
有 50%,与欧美国家 80%的全装修比例存在较大差距。人造石英石可以广泛应
用于住宅厨卫台面、餐桌、窗台石、门槛石等领域,我国潜力巨大的住宅精装修
市场,将为人造石英石行业创造出新的市场空间。全装修主要由一线房地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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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引导,更加注重装修材料的质量与品质,高端人造石英石产品将获得更多的市
场机会,进而促进人造石英石行业整体的品质提升。
(6)人造石英石对传统台面材料形成替代效应,发展前景良好
相比于其他表面材料,人造石英石具有质地细腻、花色优美、不易刮伤、耐
污、抗菌、防火、耐腐蚀、无污染、无辐射等显著优点,因而在面世之后迅速得
到普及,尤其是近些年来随着生产制造技术的日趋成熟和花色设计能力的显著提
升,人造石英石的市场占有率显著提升,根据美国市场研究机构 Freedonia 统计,
1999-2016 年间全球人造石英石对终端消费者的销售额以 17.90%的年复合增长
率增长,明显高于表面材料整体 4.90%年复合增长率,对天然石材、层压板等其
他表面材料形成了一定程度的替代效应。
2、不利因素
(1)行业尚处于发展期,行业集中度较低
目前中国的人造石英石行业尚处于发展期,行业集中度较低,除少数全国性
企业之外,绝大多数为中小规模企业。低价竞争、不正当竞争现象在中低端产品
中较为突出。近年来,部分研发能力较弱、产品质量较差的小规模企业依靠以次
充好及价格战抢占市场份额,影响行业良性发展。
(2)原创设计不足
目前国内人造石英石市场存在跟风现象,大量中小型企业缺乏自有的研发团
队,开发原创产品难度较大,局限于以款式模仿和低价竞争,其大部分产品都属
于复制或简单改良。

(六)行业的技术水平及发展趋势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将更关注建筑装饰材料的品牌、
外观和性能。在科学研究不断发展、新技术不断应用的情况下,人造石英石行业
的技术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产品性能及功能不断提高
近年来人造石英石的趋势化发展离不开产品在物理性能、化学性能、环保性
能等基础性能方面的优势,通过持续的研发不断提升人造石英石的基础性能仍将
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1)物理性能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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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造石英石作为一种建筑装饰材料,其物理强度、热膨胀性、硬度和耐磨性
等物理性能是决定应用领域最重要的属性之一。目前人造石英石的物理性能整体
介于木材和天然石材之间,使之在满足日常生活需要的同时,兼具了容易加工的
优点。未来如何通过改进树脂配方,进一步改进人造石英石的物理性能,提升材
料性能、拓展应用领域始终是行业产品发展方向。
(2)高度耐腐蚀性
人造石英石中的不饱和树脂经过交联固化反应形成一种化学性质稳定的网
状结构,在日常生活环境中具有耐腐蚀的优点。然而在实验环境中仍有可能受到
强酸、强碱的腐蚀,为了进一步提升人造石英石的耐腐蚀性,扩展产品应用领域,
目前业内正在探讨使用新型树脂制造具有高度耐腐蚀性的特种人造石英石。这种
新型人造石英石具有更加优异的耐腐蚀性、耐热性、耐疲劳性优点,可广泛用于
工业生产中的特殊场合。
(3)高度抗污抗菌
目前人造石英石产品主要的应用领域包括厨房台面、餐厅桌面等,日常使用
中经常与食物接触,且处于容易滋生细菌的环境,提高材料表面的抗污、抗菌性
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未来通过在人造石英石配方中加入纳米材料,将石英石表面
打造成无微孔缺陷的超光洁表面,使石英石表面不易沾染污垢。同时通过加入纳
米抗菌材料,可有效杀灭石英石表面的霉菌、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常见
有害菌种,以实现高度抗污、抗菌的功能。
2、产品外观高度仿真
随着人们消费理念的转变,消费者越来越“轻装修、重装饰”,日益重视室
内装饰的艺术性,建筑装饰材料能否提高装修档次、彰显个性逐渐成为消费者关
注的问题。目前天然石材在外观的装饰性和艺术性方面仍具有优势,在高端室内
装修领域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通过改进布料工艺、使用新型模具、引入机械手
臂自动布料等方式生产外观高度仿真(天然大理石纹理)人造石英石产品已成为
主要的行业发展方向。
3、产品生产实现自动化与智能化
目前国内人造石英石的生产已经可以在配料、混料、切割、磨抛等环节实现
自动化生产,由于人造石英石具有花色种类多、部分花色复杂程度高等原因,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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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料环节仍然以人工操作为主。在目前主流的生产工艺中,布料环节不仅是决定
产品品质的决定性环节,也是限制生产率提高的主要瓶颈之一。通过技术研发实
现布料环节的自动化生产对于降低劳动力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缩短交货周期、
减少产成品库存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工业 4.0 相关技术的日趋成熟,行业龙头厂商已将可视化管理、工业物
联、工业机器人、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应用到了人造石英石生产领域,未来在供应
链管理、生产制造、质量检测、数据分析等方面实现智能化管理也将成为行业发
展趋势。

(七)行业的经营模式和行业特征

1、行业的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从生产模式来看,由于人造石英石配方和花色种类较多,因此一般都是以销
定产的生产模式。其中,板材主要为标准化产品,可以根据客户需求预测适当备
货,台面主要为定制产品,按照订单安排生产。
(2)销售模式
我国人造石英石行业的销售模式主要包括直销模式、经销模式等。直销模式
是人造石英石制造商向定制家居企业、人造石英石品牌商等客户销售人造石英石
板材或台面。经销模式是人造石英石厂商通过区域性的经销商销售产品。
2、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1)周期性
人造石英石行业自身的生产经营不具有明显的周期性,但行业发展在一定程
度上受下游房地产行业发展的影响。因为房地产投资开发规模受宏观经济形势与
政府调控政策的影响较大,所以本行业也会受此影响,但整体仍在经济发展和城
镇化的推动下保持增长。
(2)区域性
人造石英石主要应用于室内装修,装修需求在各个地区普遍存在,因此行业
不存在区域性限制。但是高品质人造石产品的需求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
率、房地产市场活跃程度等因素高度相关,不同区域的总体市场容量和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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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具有区域性特征。人造石英石国内消费市场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等经济发达
地区,生产基地主要分布在广东、湖北、山东等地。
(3)季节性
人造石英石产品的市场需求受到下游房地产、定制家居行业影响较大,春季
属于商品住宅装修的淡季,秋冬季则属于装修旺季,因而人造石英石下半年的市
场需求通常高于上半年。

(八)上下游行业情况及对本行业发展的影响

公司所处行业的上游主要包括不饱和树脂、石英填料、化工助剂、色粉色浆
等原材料,下游主要为国内外各大定制家居企业、装饰装修企业等,消费终端主
要为家庭住宅和宾馆酒店、餐厅、商场、医院、图书馆、机场等公共建筑。人造
石英石行业的上、下游产业关联性如下图所示:




1、上游行业情况
人造石英石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不饱和聚酯树脂、石英填料、化工助
剂、色粉色浆等,其中不饱和聚酯树脂和石英填料两者合计金额约占公司原材料
成本的 80%左右,是最主要的原材料,相应地上游行业主要为石油化工行业中的
不饱和聚酯树脂制造业、石英矿开采加工、废玻璃回收加工等行业,具体的上游
行业情况如下:
(1)不饱和聚酯树脂
不饱和聚酯树脂为石油化工产品,是指一种由不饱和二元酸和二元醇,或者
二元酸和不饱和二元醇缩聚而成的线型高分子化合物,并溶于交联剂中而呈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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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黏度的液体,是一种常见的热固性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具有耐热、耐化学腐
蚀、力学性能好、电绝缘和工艺性能优良等优点,可使复合材料体现出轻质、高
强度、多功能等特性,常用来做复合材料的基体材料,被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
个领域。其中,玻璃钢复合材料、人造石材、工艺品、涂料等领域是不饱和聚酯
树脂主要应用领域。
我国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起源于 20 世纪 60 年代,至今已发展近 50 年,目
前不饱和聚酯树脂已成为我国热固性树脂中用量最大的品种之一。根据中国不饱
和聚酯树脂行业协会统计数据,2015 年我国不饱和聚酯树脂总产量为 210 万吨,
已实现了多年持续增长。我国不饱和聚酯树脂行业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较多,行
业竞争较为激烈。在充分的市场竞争下,行业市场份额逐步向品牌企业集中,并
形成了部分具有自主品牌、规模较大和渠道优势的大型企业。目前,国际上规模
较大的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企业主要为亚什兰集团公司和荷兰皇家帝斯曼集团,
上述两家企业均已在我国设厂。目前国内知名的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企业主要包
括:广东晨宝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永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肇庆福田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广东华迅实业有限公司、漳州亚邦化学有
限公司、鑫双利(惠州)树脂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安市华龙石油有限公司、厦门
海湾化工有限公司等。
不饱和聚酯树脂的主要原材料为顺酐、苯酐、乙二醇、丙二醇、二甘醇等石
化产品,不饱和聚酯树脂的上游主要为大型石油化工企业,国际原油价格的波动
将直接影响不饱和聚酯树脂的生产成本和市场报价。
(2)石英填料
石英填料主要可以细分为石英砂、石英粉、碎玻璃三大类,其中石英砂、石
英粉是采用矿山开采出的石英矿石经过粉碎、筛选、水洗等工艺加工而成,一般
而言细度在 120MESH 以内的产品称为石英砂,细度超过 120MESH 的产品称为
石英粉。石英砂具有的耐高温、热膨胀系数小、高度绝缘、耐腐蚀、压电效应、
谐振效应以及其独特的光学特性,在许多高科技产品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
用,当前石英砂的应用领域主要包括玻璃行业、陶瓷及耐火材料、冶金、建筑、
化工、机械、电子、橡胶、塑料、涂料等众多领域,不同领域对石英砂性能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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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求不同,因此价格亦存在很大差异。碎玻璃主要来自废弃玻璃制品、建筑垃
圾等,属于废弃物的回收利用。
①石英矿开采加工
石英砂的主要成分是二氧化硅,氧元素和硅元素是地壳中含量最高的两种元
素,分别占到地壳总质量的 48.6%和 26.3%。我国的石英矿资源极其丰富,种类
包括石英岩、石英砂岩、天然石英砂、脉石英等,主要分布于广东、广西、海南、
福建、云南、四川、湖北、黑龙江等地。石英砂是采用矿山开采出的石英矿石经
过粉碎、筛选、水洗等工艺加工而成,石英砂加工厂通常依托石英矿产区而建立,
我国的石英砂加工厂数量众多,但是规模通常较小、产能产量有限,产出石英砂
的品质主要受到所依托矿脉质地的影响。
公司生产经营所依托的石英矿产区主要是广东省河源市、广东省西部地区,
其中河源市的石英矿储量约为 4-4.5 亿吨,具有“储量大、品质好”的特点,而
广东省西部地区是我国主要的天然石英石产区之一。公司湖北募投项目所依托的
石英矿产区主要是湖北省蕲春县,该县石英石储量过 1 亿吨,含硅量达 99.98%
以上,品位居全国之冠。
公司生产使用石英砂和石英粉的数量较大,石英砂和石英粉的价格相对较
低,价低而量大的特点决定了人造石英石行业的生产基地多靠近石英砂产地,以
降低运输成本。
②废玻璃回收加工
碎玻璃主要来自于废弃玻璃制品的回收加工,具体包括各种玻璃器具、器皿、
平板玻璃等,碎玻璃具有价值低廉、供应充足的特点,因而可以用于人造石英石
生产,作为石英砂、石英粉的补充。我国是玻璃制品的消费大国,据工信部的数
据统计 2019 年度,我国平板玻璃产量为 9.3 亿重量箱,增长 6.6%;钢化玻璃、
夹层玻璃、中空玻璃产量分别为 5.3 亿平方米、9,433.6 万平方米、1.4 亿平方米,
分别增长 4.4%、-3.6%、7.6%。废弃玻璃制品的回收利用对于节约资源、保护环
境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国务院颁布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指出
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固体废物管理,大力推进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
害化处置”,鼓励各种固体废弃物的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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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废弃玻璃制品的回收利用属于零散行业,全国各地均存在大量的
废品收购站,广东佛山等人造石英石产业聚集地周边亦存在大量专门为人造石英
石厂商生产碎玻璃的加工厂,整体货源供应充足。
(3)上游行业对本行业发展的影响
人造石英石行业的上游主要为石油化工、石英矿石开采加工等行业。上游主
要原材料供应量充足。因主要原材料中不饱和聚酯树脂为石油化工产品,市场价
格受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影响波动较大,公司石英石产品销售毛利率受不饱和树脂
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
2、下游行业情况
人造石英石行业的直接下游主要是定制家居行业、装饰装修行业、石材加工
等,目前人造石英石最重要的应用终端是住宅的厨房台面,此外还可应用于洗手
池台面、餐厅桌面、各类前台、吧台、墙面、窗台、地面、楼梯等住宅和公共建
筑的室内装饰领域,因而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也会对人造石英石的市场需求产生重
要影响。
(1)定制家居行业
定制家居是以为客户“量身定制”为核心,即根据客户的房间布局及尺寸、
个性化喜好及需求等确定设计订单,并根据订单内容组织生产,最终实现定制家
居产品的交付及安装。按照产品类别划分,具体包括定制厨柜、定制衣柜、定制
卫浴、定制木门等部分,目前人造石英石是主流的定制橱柜台面材料,同时也可
以用于洗手池台面、餐厅桌面、门槛石、窗台石、墙面等部分。
定制厨柜被称为“整体厨房”,是将操作台面、厨柜、燃气具、厨房电气等
部件有机组合在一起,充分考虑每一户住宅厨房结构、面积、操作习惯、装饰风
格等个性化需求,通过整体配置、整体设计、整体施工,实现功能性与装饰性的
和谐统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们生活质量和品位提高,高品质定制
厨柜的市场需求逐渐增长,厨房装修已经成为我国家庭住宅装修的重要组成部
分。
中国建筑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 年我国厨柜市场销售额为 2,514 亿元,
年增长率约为 4%,2017 年销售额约为 2,700 亿元,年增长率约为 7%,增长趋
势平稳。近年来,我国厨柜市场经历了由“增量市场”向“存量市场”的转变,在“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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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市场”时期得益于房地产市场的高速增长和居民消费升级等因素带来的市场红
利,厨柜行业以铺设门店、扩充产能、产品延伸为主要的增长方式,行业整体总
体处于快速增长状态。2017 年以来,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进入调控周期,包括
定制厨柜在内的家居行业市场显性红利不及从前,开始由“增量市场”转向“存量
市场”,行业增长方式也从传统的扩张式增长逐步转向注重发现并满足消费者的
个性化需求。
随着下游定制家居行业增长方式的转变,业内领先企业凭借在科技研发、供
应链整合、精准营销等方面的领先优势,行业市场份额将会继续扩大,品牌集中
度将进一步提高。在新的增长方式下,大的定制厨柜厂商将会更加注重人造石英
石台面的质量、花色设计、附加功能等因素,对于人造石英石行业而言,掌握核
心技术、产品品质高、研发设计能力强的企业将会面临更多的市场机会。
(2)装饰装修行业
人造石英石可以广泛应用于厨柜台面、洗手池台面、餐厅桌面、各类前台、
吧台、墙面、窗台、地面、楼梯等住宅和公共建筑的室内装饰领域,因而装饰装
修行业也是人造石英石行业的下游。
我国装饰装修行业的市场规模巨大,根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公布的统计数
据,近年来我国住宅装饰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产值从 2008 年的 0.85 万亿元增加
到 2018 年的 2.04 万亿元,总规模扩大了 1.19 万亿元,复合增长率为 9.15%。住
宅装饰主要分为精装修成品房、新建毛坯住宅装修、改造性住宅三种类型,三者
工程产值占比大约分别为 40%、30%和 30%。
在近年来房地产宏观调控和疫情冲击下,许多小规模企业由于资产规模受
限,稳定性较差,已经逐渐退出行业,根据天风证券研究,建筑装饰市场的企业
数量已经从 2011 年的 14.5 万家减少到 2018 年的 12.5 万家。行业订单普遍向龙
头企业靠拢,大企业有望进一步提升市占率。相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大型装饰装
修企业往往对上游原材料品质和供应商资质有着更加严格的筛选标准,装饰装修
行业的市场集中必然会促进上游各类建材行业市场份额向各自的龙头企业集中。
此外人造石英石目前的用途主要集中在住宅橱柜台面,未来人造石英石在室
内装饰装修应用领域的不断推广,将为人造石英石行业发展带来机会。
(3)房地产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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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业属于定制家居行业和装饰装修行业的下游,因而也会间接对人造
石英石行业的市场需求产生重要影响。近年来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下,我
国房地产市场整体呈现出平稳健康发展的态势。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9
年我国住宅商品房销售额为 13.94 万亿元,2010-2019 年间复合增长率 13.64%,
2019 年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销售套数为 1,321.65 万套,2010-2019 年间复合
增长率 4.60%。
城镇化对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因素。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
的数据,2019 年我国城镇化率为 60.60%,与发达国家大多在 80%以上的城镇化
率相比,未来仍然有较大的发展空间。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的持续推进,城
镇化率的不断提升,住宅商品房销售量仍将维持较大的规模。住宅商品房市场的
稳定发展将会持续带来装修需求,进而促进建材行业的发展。
近年来,新建商品住宅精装修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推动,2017 年住建部在
《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出了,到 2020 年新开工全装修成品住宅面积
达到 30%的要求和目标。商品房精装修交付可以解决传统毛坯房装修过程污染较
大、扰民严重、能源和材料浪费等方面的问题,同时还可以提升装修品质。为此
各大房地产开发商纷纷建立和扩充在各类建材领域的供应商体系,这就对人造石
英石行业的产品品质、生产交付能力、客户服务能力、融资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
高的要求。综合实力雄厚、有能力进入主流地产商供应商体系的人造石英石企业
也将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
(4)下游行业对本行业发展的影响
人造石英石行业下游主要为定制家居行业、装修行业和石材加工行业等,最
终消费市场则主要是家庭住宅、公共建筑等建筑物装修配套市场。人造石英石行
业的发展主要取决于宏观经济走向和最终消费市场的开拓与发展。下游定制家居
的不断推广以及房地产精装房占比的逐步提升,将为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带来机
会。

(九)行业利润水平变动趋势及其原因

人造石英石行业尚处于发展期,行业内企业众多、集中度低。行业呈现两极
分化:大量小型企业由于缺乏技术、人才、设备、管理等方面的投入,导致产品
质量参差不齐,利润率相对较低;只有少数企业凭借突出的研发设计能力、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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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的生产设备、完善的营销网络、卓越的企业经营理念在竞争中居于优势地位,
从而取得高于行业平均的盈利水平。
未来随着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具备规模及品牌等优势的企业利润水平将
会逐步上升。

(十)产品进口国有关进口政策、贸易摩擦对产品进口的影响

1、进口国有关进口政策
我国人造石英石行业的主要出口国为美国、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人
造石英石作为一种通用的建筑装饰材料,主要进口国之间除了关税税率和认证标
准不同以外,一般不存在针对性的政策限制。
2、贸易摩擦对产品进口的影响
2018 年以来,美国政府陆续对我国出口到美国的人造石英石产品加征附加
关税、反倾销税、反补贴税,对行业的出口产生了负面影响。

三、发行人的竞争地位

(一)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人造石英石国家行业标准的主编单位,是专业从事人造石英石装饰材
料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经过发展与沉淀在我国定制家
居市场形成了良好品牌形象与较高市场美誉度,公司已成为索菲亚(002572)、
欧派家居(603833)、尚品宅配(300616)、金牌厨柜(603180)、志邦家居(603801)、
博洛尼、科勒中国、曲美家居(603818)、皮阿诺(002853)、好莱客(603898)、
我乐家居(603326)、方太集团等一线家居品牌的主要人造石英石面材供应商;
在国际市场上公司人造石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也日益彰显,公司已获得美国杜邦、
LG 集团、乐天集团等国际巨头的认可并成为其在人造石英石领域重要的供应商
之一。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出口名牌企业”、“省级企业技术
中心”、“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厨卫百强厨卫配套企业 10 强”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2009-2012 年、2014 年、2016 年评定)。公司产品先后获
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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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建筑装饰用人造石英石板(JG/T 463-2014)》的主编单位,是《树
脂型合成石板材(GB/T 35157-2017)》、《合成石材试验方法盐雾老化测试(GB/T
35464-2017)》、《人造石(JC/T 908-2013)》等多个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参编单
位,推动了我国人造石英石行业的规范发展。

(二)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

1、山东赫峰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赫峰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注册资本
5,100.00 万元,集团主营业务包括石英石板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石英石深加
工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石英石高端加工装备的研发和生产。
2、广东中迅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广东中迅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位于广东省江门市,注册资本
4,000.00 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为生产、加工、销售:玻璃钢制品,仿石装饰材料,
石英石装饰材料,人造石装饰材料;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主要产品为人造石
英石板材。
3、广东必图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必图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注
册资本 4,859.196 万元,主要从事复合高分子人造石板材、人造石英石板材的生
产和销售。
4、广州戈兰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戈兰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注册
资本 2,600.00 万元,主要从事人造石及其加工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
品为人造石英石、亚克力人造石等。
5、本益新材料股份公司
本益新材料股份公司成立于 2011 年,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注册资本 6,540.00
万元,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是为室内装饰、市政商业工程、酒店、家居等领域为
客户提供人造石英石面材作为装饰装潢的材料。本益新材料股份公司是新三板挂
牌公司,证券代码:831810。
6、广州市奥维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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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奥维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注册资
本 1,500.00 万元,是欧派家居(603833)旗下企业,主营业务为生产、研发、销
售石英石、人造石等装饰面材。广州市奥维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全套数控生产
线十多条,年产石英石板材 150 万件。

(三)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产品优势
公司始终将产品质量控制作为生产经营的第一要务,公司依靠自主研发的自
动化生产设备,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多年经营总结出的一整套产品质量控制标
准体系,使得公司生产的人造石英石表现出杰出的理化性能、高度的产品一致性
和花色稳定性,赢得核心客户的长久信赖。
(1)产品性能优势
人造石英石的核心理化性能包括硬度、耐磨度、耐高温度、耐污染性能、耐
化学腐蚀性能、耐划痕性能、压缩强度、重金属含量、单体残留量等方面。公司
是建筑装饰用人造石英石(JG/T 463-2014)等行业核心标准的主编单位或参编单
位,公司产品理化性能均超过行业标准,经“高明区人造石英石质量比对提升工
程”检测,产品综合性能可与国际人造石英石一线品牌产品媲美。
(2)产品一致性、花色稳定性优势
人造石英石作为室内建筑的装饰性面材,产品性能的一致性和花色纹理的稳
定性是客户的核心需求。伴随国内消费者对于美观和品质需求的持续提升,国内
定制家居企业尤其是定位高端消费群体的整体定制家居企业来说,人造石英石台
面的花色纹理与样品色差是不能接受的,特别是大批量持续供应的产品要保持花
色纹理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公司经过多年的研究探索和经验总结,在原材料使用上,对不饱和聚酯树脂
选用制定了标准化的性能参数标准,即针对不同系列产品均有对应的不饱和树脂
选用的核心性能指标的专用标准;并对生产投料前的石英填料必须经过色选、磁
选、粒径筛选、均化四道工序;通过使用自主开发的自动化生产线连续规模化生
产,利用行业领先的高温固化工艺、多头连续研磨工艺和高频真空振压工艺,保
证公司产品持续保持花色质地均匀、表面光洁、物理强度高、耐腐蚀性强、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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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形等优点,从而满足了客户对产品品质的要求,公司的人造石英石产品能够持
续获得国内一线定制家居企业的广泛认可是公司产品质量优势的体现之一。
(3)板材规格柔性定制优势
人造石英石板材最终会被切割后加工成台面应用到橱柜台面、卫浴台面、餐
桌台面、窗台石等不同室内装修装饰领域,提升客户对石英石板材利用率,制造
出符合客户不同规格需求是公司产品及制造优势。不同于行业内传统的小规格压
机生产工艺,公司自主研发的自动化生产线,是行业内少数可向客户提供从
2440mm*750mm 到 3200mm*1800mm 不同规格人造石英石板材的企业,满足了
客户对不同尺寸板材应用场景的产品需求,也可满足客户对提高人造石英石板材
利用率最大化的规格定制需求。
(4)多种产品质量检测/认证
公司以高于国家标准的要求对产品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对产品实行全流
程、全方位的多重检验模式,以确保产品在美观、环保、耐用等方面符合客户要
求。公司管理体系陆续通过了 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 环境管理
体系认证、ISO 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产品陆续通过了美国
ASTM 标准检测、美国 NSF 认证、欧盟 CE 认证、我国的材料防火等级检测、
细菌浓度检测、核放射屏蔽材料认证、急性经口毒性实验等一系列的产品认证与
检测。
2、先进的自动化生产线优势
经过 10 余年的研究探索和经验总结,公司自主研发出自动化石英石生产线,
打破国际技术垄断,极大提高了产品生产效率和产品交付能力,降低了产线人工
需求,提升了清洁生产环境,并利用自动化生产线的规模化生产,有效提升了公
司产品质量性能以及花色纹理的稳定性、一致性,带来公司产品竞争力的整体提
升。
公司自主研发的人造石英石自动化生产线打破了石英石行业传统的手工线、
间歇法只能生产小规格板材的缺点,使得公司具备规格柔性定制生产能力,极大
满足了客户对不同尺寸规格产品的需求,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产品竞争力。
公司最新的自动化生产线配备定制化的 MES 生产管理系统,能够在线跟踪
监测各工序的生产情况,记录各生产车间、各工序的在线情况以及各工序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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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指标,以规划生产、提高效率以及品质合格率。同时,公司建立了一整套严
格的技术操作规程,注重员工培训和考核,不断优化生产工艺。这些举措使得材
料、人工、质量等要素都得到完全有效的控制,进一步缩短了产品生产周期,为
产品按期交付能力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3、研发设计优势
(1)研发创新优势
人造石英石作为新兴的建筑装饰材料,一直处在不断的技术更新和技术进步
过程中,生产高品质的人造石英石产品需要较高的技术门槛。公司自成立以来一
直关注并跟踪人造石英石领域的技术发展,在材料性能、花色设计、自动化生产
等领域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并取得了一定的研发成果。公司是“国家高新
技术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截至本招
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获得发明专利 6 项,实用新型专利 29 项,计算机软件
著作权 12 项。
公司还积极参与行业相关产品标准的制定,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李
勇是中国石材协会人造石专业委员会专家组组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
司主编或参编多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对我国人造石英石行业技术
成果推广和标准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花色设计优势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室内装饰设计理念的发展,人们对于室内装
饰面材的需求已经从传统上基本的功能性需求上升到对艺术、时尚、个性等层面
的多元化需求,人造石英石产品的色彩、花纹、质感已成为消费者选择的重要标
准。
公司注重将石材的历史文化传承与当前室内设计理念相结合,专注于人造石
英石装饰材料的设计、研发、生产。公司持续对人造石英石的花色、纹理进行原
创性设计和工艺创新,设计理念定位于在模仿天然石材的质地、纹理基础上推陈
出新,产品分为简色、星空、幻彩、匠心四大系列,包含 300 余种花色类型,产
品花色设计优雅美观、质地细腻均匀、触感温润自然,致力于为消费者创造自然、
简洁、时尚、现代的室内生活环境。同时,公司先进的设备和工艺创新能力,可
支持公司产品持续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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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已拥有多项与花色设计相关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公司的花色设计
能力在业内享有盛誉,已成为重要的竞争优势。
4、客户服务优势
公司提出了由“产品制造”向“产品+服务”模式的转变,通过定制化的产
品和服务链接客户,与客户保持密切沟通深入挖掘客户需求,从而更有效地服务
于客户,提升客户满意度。一方面,公司建立了包括:研发定制、板材销售、台
面销售、安装服务(工程类业务)、售后服务在内全方位的客户服务体系,组建
了一支能够及时响应、快速解决问题的专业销售团队,极大地提升了公司的客户
服务能力,显著提高了客户满意度。另一方面,公司与众多的国内一线定制家居
厂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更能够贴近客户,把握市场流行趋势,满足客户的个
性化需求,不仅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向客户交付定制化产品,而且能提供长期周到
的定制化服务。
5、经营管理优势
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在人造石英石领域拥有十余年的经营管理经验,是我国
人造石英石行业早期的市场参与者之一,经历了我国人造石英石行业由小到大、
由弱到强的发展历程,对人造石英石行业的发展趋势具有独到的专业判断能力。
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能力,公司可以有效把握行业方向,保持产品与服务
的市场竞争力,巩固优势地位。经过十余年的行业深耕,公司已逐步建立起涵盖
原材料采购、生产运营、质量控制、成本管控、市场营销、技术研发、客户服务
和企业文化等全方位的现代化经营管理体系,成为公司长期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四)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1、生产区域布局尚未完善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以博洛尼、曲美家居(603818)、志邦家居(603801)
等为代表的长江以北地区客户在公司的客户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然而石材类产
品通常具有体积大、质量大、运输成本高的特点,因此公司需要在更加贴近长江
以北市场的地区新建生产基地,提升公司对长江以北市场的辐射能力。
2、融资渠道单一
公司目前处于发展阶段,投资项目的实施、产品技术研发的投入、国内外市
场的拓展均迫切需要资金,由于公司尚未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渠道有限,研发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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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业务扩张、产业链整合等方面都需要以雄厚的资本为基础,公司需要进一步
提升公司资本实力,以增强竞争力。
3、人才储备不足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业务领域的拓展,公司现有高级管理人员、生产
技术人员、研发设计人员在数量上不能满足公司发展的要求,公司计划采取多种
措施提升平台吸引力,引进并培养各领域的优秀人才。

(五)未来发展主要瓶颈与应对计划

1、生产区域布局瓶颈及应对计划
公司总部所处的广佛地区是我国家具制造业集群的核心地带,也是我国定制
家居产品消费市场前沿和我国对外贸易的前沿区域,这些培育了公司敏锐的市场
预判能力和客户响应能力。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以博洛尼、曲美家居(603818)、
志邦家居(603801)等为代表的长江以北地区客户在公司的客户体系中占有重要
地位。然而石材类产品通常具有体积大、质量大、运输成本高的特点,公司目前
的人造石英石生产基地均设在广东,区域布局单一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对北
方市场的辐射能力。
针对现有区域布局单一的问题,提升对长江以北市场的持续服务能力,公司
计划在湖北黄冈兴建现代化人造石英石生产基地。在湖北黄冈兴建生产基地不仅
可以邻近湖北的定制家居企业,而且可以更加贴近长江以北市场、提高公司在长
江以北的市场影响力,满足下游定制家居企业供应需求,同时还可以依托武汉中
部工业基地、科教基地、综合交通枢纽和湖北蕲春优质石英砂产区的区位优势,
从而优化公司的区域布局。湖北生产基地投产后预计将显著提升公司对长江以北
市场的辐射能力,缩短产品的交货周期,降低公司的运输成本。
2、专业人才瓶颈及应对计划
人造石英石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生产的包括高性能人造石英石板
材和高仿真花色人造石英石板材在内的主要产品以及自动化生产线的设计与研
发需要交叉学科背景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已建立了完
备的研发、技术人才梯队,并通过良好的薪酬体系与激励机制吸引了一批稳定的
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虽然公司已经制定并实施了针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多种
绩效激励考核机制,但是随着人造石英石行业的迅速发展,整个行业对于具有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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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业人才和具有高素质的管理人才需求将越来越大,发行人业务发展仍然面
临专业人员瓶颈。
针对现有专业人才不足的瓶颈,公司将借助本次发行和上市的契机,进一步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提升管理水平。同时通过建立更加科学
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绩效考核制度,不断吸纳高技术、高素质的人才加入,丰
富公司的人才储备,提高公司的人才核心竞争力。
3、精装房市场拓展及产品应用领域拓展瓶颈及应对计划
人造石英石主要应用在室内装饰装修,目前主要用于厨房台面,其他应用领
域如洗手台、窗台、桌面、墙面等占比较小。此外,公司目前的国内销售客户主
要集中在定制家居领域,房地产精装房市场前期未大力拓展。针对房地产精装房
市场以及产品应用领域的拓展,公司计划未来积极加强与国内一线房地产开发商
的合作,通过国内一线房地产开发商进入并扩大公司石英石产品在房地产精装房
市场的销售额,并同时积极开拓橱柜台面以外的应用领域销售额。截至本招股说
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进入万科集团、金茂集团、融创集团等知名地产企业的供
应商体系。
4、中低端产品缺失瓶颈及应对计划
公司的人造石英石产品定位高端,无论是在产品性能指标,还是在花色创新,
相比国内同行业产品均表现出一定的先进性,得到了国内外一线家居品牌或知名
企业客户的普遍认可。公司的产品价格相比同行业也相对较高,受限于公司产能
不足,公司尚未进入中低端市场,规模更大的中低端产品被众多中小石英石品牌
企业占据。考虑到客户的需求客观存在,国内中低端产品市场更为广阔,且公司
确实需要利用中低端产品占领更为广阔的市场,并作为防御竞争对手发展壮大的
护城河产品,公司未来将通过黄冈生产基地,适时适当推出中端产品进入市场。

(六)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选择标准

公司可比公司的选取标准如下:
1、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专业从事人造石英石装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和相
关服务,经查询 A 股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企业中,只有本益新材(831810)
和戈兰迪主营产品为人造石英石,其中戈兰迪已于 2018 年摘牌,公开数据只能
查询到 2017 年的财务数据,为了数据的可持续对比,公司选择本益新材(83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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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可比公司。
2、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划分,人造石英石行
业属于“C3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C303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根据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的划分,人造石
英石行业属于“C3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C3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C301 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
C302 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知道
C303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C3031 黏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
C3032 建筑用石加工
C3033 防水建筑材料制造
C3034 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
C3039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C304 玻璃制造
C305 玻璃制品制造
C306 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材料制品制造
C307 陶瓷制品制造
C308 耐火材料制品制造
C309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由于 A 股尚无以人造石英石装饰材料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部分从事人
造石英石生产的上市公司未将人造石英石的收入成本情况单独披露。因此,为保
证行业的一致性,发行人从非金属矿物制品行业的 A 股上市公司中选择可比公
司;“C303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细分行业中,公司从“C3033 防水建
筑涂料制造”选择了东方雨虹和凯伦股份。
3、公司的产品人造石英石主要应用在住宅厨房卫浴和公共建筑物装饰装修
等下领域,发行人从产品主要应用于建筑家居领域的 A 股上市公司中选择可比
公司,因此从“C307 陶瓷制品制造”中选取了惠达卫浴。
4、由于 A 股尚无以人造石英石装饰材料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故公司基
于数据的可获取性,为保证可比公司的样本量,提高对比的充分性,基于公开信
息,在行业一致、应用领域类似的基础上,选择了不同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包
括主要从事卫浴产品的惠达卫浴和海鸥住工以及主要从事建筑防水材料的凯伦
股份和东方雨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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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全面筛选了 A 股和新三板上市公司,并从中选取了主营业
务或应用领域与公司相同或相近的公司作为可比公司使用,同行业公司选择具有
全面性;但是由于主营业务相同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足,导致补充选取的与应用领
域类似的惠达卫浴、海鸥住工、凯伦股份和东方雨虹等四家上市公司的可比性较
弱。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人造石英石板材、人造石英石台面,其中人造石英石台面是
在人造石英石板材的基础上根据客户终端应用所需的形状尺寸进行切割、开孔、
打磨、粘接等工艺处理而得到的深加工产品。人造石英石是一种以不饱和聚酯树
脂为基体,以石英砂为主要填料制成的树脂型人造石,广泛应用于厨房台面、卫
生间台面、公共场所的各种台面、会议桌、餐桌、墙面、地面等。
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及用途的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一/(二)主要产品及服务”。

(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1、人造石英石板材工艺流程
公司生产人造石英石板材主要的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2、人造石英石台面工艺流程
公司生产人造石英石台面主要的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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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原材料包括不饱和聚酯树脂、石英填料、化工助剂及色粉色浆等,
由供应链管理部负责统一采购。公司制定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对供应商选
择、招标采购流程等各方面做出严格规定,以保障采购材料的质量符合公司规定。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每年签订年度框架合同,根据实
际需要下订单。随着采购模式逐渐成熟,公司通过缩短采购周期、针对不饱和聚
酯树脂、石英填料等关键性原料根据价格波动制定适当的库存计划等措施,合理
安排生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在原材料供应商开拓方面,公司有专门部门和专人收集各种相关品类的全国
行业主要供应商资料,供应链管理部牵头会同各相关部门现场考察,分析供应商
交付能力、产品情况、市场口碑等情况,再由实验室做样品测试,通过测试后由
采购、生产及研发设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对供应商规模、供货能力、供货渠道、
产品、价格等情况进行内部评审。供应商评估合格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在原材料
供应商管理方面,公司建立了一支由研发、采购、生产、质量、财务等部门人员
组成的供应商管理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级。
公司的原材料采购流程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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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产模式
(1)人造石英石板材
公司人造石英石板材全部自行生产,主要采用订单式生产和备货式生产相结
合的生产模式。
①备货式生产:对于一些畅销的产品类型,公司通常会提前备有一定数量的
库存,以便在客户下达订单时能够及时发货、缩短交货周期。主要的生产流程为:
客户提前向公司提供未来一定时期内的采购计划;公司生产管理部门结合现有库
存情况、客户的采购计划、未来市场需求预期等因素制定生产计划;各个车间、
生产班组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生产。
②订单式生产:公司产品的生产周期较短,除常规畅销产品外无需常备大量
库存。若客户订单的标的物不属于常规备货的产品类型或订单需求量超出现有库
存的数量,公司则根据相应订单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
(2)人造石英石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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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造石英石台面是人造石英石板材的深加工产品,具有定制化特点,采用订
单式生产,公司采用自行生产为主、委托加工为辅的生产方式。
①自行生产:公司人造石英石台面的生产模式为订单式生产。一般的生产流
程是客户下达订单并提供产品设计图,公司根据订单需求、板材库存、交货期等
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
②委托加工:为了补充产能,满足客户及时供货、快速服务等需要,公司将
部分台面产品委托给外部加工商生产。一般流程为公司将自产的板材运送给委托
加工商,由委托加工商按照公司的要求将板材加工成台面产品。
台面委托加工涉及的工序主要为切割、打磨、拼接、安装等简单的机械加工,
工艺门槛较低,不涉及核心技术环节。委托加工的原因如下:
A.相较于板材而言,台面产品因其形状不规则,需要木箱包装,单车运量较
低,运输成本较高,委托位于主要客户附近的外协厂商(包括江苏、安徽、成都
等地)加工台面,可以显著降低公司运输成本;
B.部分客户要求公司在其所在地附近提供配套加工服务,以快速响应其需
求;
C.公司的关键技术和核心竞争力主要在于“人造石英石板材的生产环节”,委
托加工涉及的工序工艺门槛较低,通过将这些工序委外加工,公司可以将有限的
资源集中于优势环节,提高生产效率和投资回报率;
D.台面加工的工艺门槛较低,国内有大量的台面加工厂,外协服务的可获得
性较强;
E.下游定制家居企业具有显著的季节性,下半年的销售显著高于上半年,公
司可利用外协加工商有效解决季节性台面加工能力不足的问题,快速满足客户需
求。
3、销售模式
目前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为直销,下游客户主要为定制家居企业、人造石英
石品牌商等,一般不直接面向最终消费者。公司主要的销售流程如下:公司与客
户达成长期合作意向后签署总体合作协议,之后公司定期与客户协商调整产品类
型、花色、价格等细节条款;日常销售中,客户根据需求向公司发送采购计划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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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订单,公司根据采购计划制定生产和库存计划、根据采购订单安排发货,并
根据客户需要提供台面安装或其他服务。
公司的销售业务流程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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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造石英石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是石油化工行业、石英矿开采加工业、废品
回收业等,下游行业主要是定制家居行业、装饰装修行业、房地产行业等。人造
石英石行业在产业链中的作用主要体现为利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将不饱和
树脂、石英填料等原材料生产成更加环保、美观、性能出色的人造石英石产品,
为下游定制家居企业、装饰装修企业、石材加工企业提供室内装修面材,并最终
进入家庭和公共建筑,成为厨房台面、洗手台面、餐桌台面、窗台、吧台、墙面
等等室内建筑家居面材。

(四)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自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于人造石英石装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主要向定制家居企业、国外人造石英石品牌商提供人造石英石产品。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如下:
数量单位:万平方米、万延米
类别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产能 216.41 213.08 205.54
实际产量 187.94 163.90 181.96
人造石英石
销售数量 172.38 156.21 173.64
板材
产能利用率 86.84% 76.92% 88.53%
产销率 91.72% 95.31% 95.43%
生产数量 45.90 44.56 37.65
人造石英石
销售数量 44.46 43.57 37.19
台面
产销率 96.84% 97.77% 98.79%
注 1:板材销售数量包含了生产台面并销售所耗用的板材,台面生产数量包括自行生产
和委外加工两部分。
注 2:人造石英石台面的生产流程主要包括开料、切割、打磨、拼接等机械加工环节,
生产所需的设备投入较少,在场地充足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根据订单安排人员、组织生产,
因而产能不存在明显设备和投资规模制约。
2020 年,公司石英石板材产销率有所降低主要是因为 2020 年末部分工程业
务尚未完成安装验收所致。
2、报告期内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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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 占比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013.00 10.84%
1 江苏金牌厨柜有限公司 177.81 0.32%
小计 6,190.81 11.16%
佛山维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3,237.99 5.84%
2 无锡维尚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624.10 1.12%
小计 3,862.09 6.96%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620.85 6.53%
3 广州市奥维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14.90 0.03%
小计 3,635.75 6.55%
合肥志邦家居有限公司 2,724.81 4.91%
4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323.22 0.58%
小计 3,048.04 5.49%
5 LG Hausys,Ltd 2,588.46 4.67%
合计 19,325.14 34.83%
2019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 占比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072.02 11.49%
1 江苏金牌厨柜有限公司 185.78 0.35%
小计 6,257.79 11.84%
2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727.27 8.94%
合肥志邦家居有限公司 3,854.28 7.29%
3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0.74 0.00%
小计 3,855.02 7.29%
4 司米厨柜有限公司 3,790.26 7.17%
5 佛山维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3,658.75 6.92%
合计 22,289.09 42.17%
2018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 占比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848.72 12.12%
1 江苏金牌厨柜有限公司 74.92 0.13%
小计 6,923.64 12.25%
2 LG Hausys,ltd 5,689.14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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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米厨柜有限公司 4,857.56 8.60%
3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11.27 0.02%
小计 4,868.83 8.62%
合肥志邦家居有限公司 4,688.86 8.30%
4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0.68 0.00%
小计 4,689.54 8.30%
5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765.28 4.89%
合计 24,936.44 44.13%
注 1: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不拥有任何权益,亦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主要客户特殊合同条款
(1)竞争性定价条款
公司与部分客户在合同中约定,公司在同等条件下应向该部分客户提供最优
价格。发行人与部分客户在合同中订立竞争性定价条款主要是因为公司向该部分
客户供应的人造石英石产品的花色规格具有定制化的特点,部分客户为保障其市
场竞争优势,要求产品规格花色的专属性或价优性,通过订立该等条款约束发行
人。
由于每个客户对产品的规格、型号、花色、包装方式、运输方式、发货区域
等需求不同,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同等条件下向主要客户销售完全相同产品的
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竞争性定价约定的情形。自发行人开展业务以来,未出现客
户因竞争性定价条款向发行人提出价格索赔或终止、解除合同等情形。截至本招
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因竞争性定价条款而被客户索赔的风险。
(2)售后服务条款
公司与部分客户签订的合同对售后服务费用作出约定:公司根据客户在当年
度实际完成的销售额计提一定比例金额作为客户的售后服务费用,即公司以销售
返利(价格折让)的方式向客户支付相应的对价,由客户自行负责售后服务和维
修义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商业折扣的相关规定,公司向客户提供售后
服务相关的销售返利,冲减销售当期的销售收入。
公司报告期各期收入已充分考虑该条款的影响,各期收入已如实核算并披
露,对公司财务数据不会产生其他潜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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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不饱和树脂、石英填料、化工助剂、色粉色浆等,
生产过程中所耗用的能源是电力。公司所需原材料主要从国内市场采购,所需电
力由当地电力公司供应,上述原材料和能源供应充足,不存在因供应问题影响正
常生产的情形。
1、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类别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采购金额(万元) 8,501.88 9,135.96 11,637.71
采购数量(吨) 14,171.23 12,678.16 13,450.82
不饱和树脂
均价(万元/吨) 0.60 0.72 0.87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24.64% 27.31% 29.19%
采购金额(万元) 8,580.89 7,352.12 8,076.85
采购数量(吨) 109,494.61 98,533.81 111,133.45
石英填料
均价(万元/吨) 0.08 0.07 0.07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24.87% 21.97% 20.26%

(2)主要原材料耗用情况
发行人耗用的原材料主要用于板材生产,主要的原材料为不饱和树脂和石英
填料,报告期内,单位板材耗用的树脂和石英填料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领用量、产品产量之间的配比关系如下:
单耗单位:吨/万平方米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数量 单耗 数量 单耗 数量 单耗
树脂耗用量(吨) 13,618.02 72.46 12,166.11 74.23 13,042.61 71.68
石英填料耗用量(吨) 105,528.27 561.49 93,833.82 572.51 107,230.18 589.34
板材产量(万平方米) 187.94 163.90 181.96

报告期内不饱和树脂单耗分别为71.68吨/万平方米、74.23吨/万平方米和
72.46吨/万平方米。公司人造石英石板材产品根据颗粒大小及花色的复杂程度可
以分为:大颗粒板材、细颗粒板材、花纹板等几种类型,通常而言细颗粒板材及
花纹板等复杂花色的树脂单耗高于大颗粒板材的树脂单耗,2019年细颗粒板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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纹板的占比上升,2019年树脂单耗呈上升趋势;2020年树脂单耗下降主要是因为
2020年15mm厚的板材产量增加,因厚度较薄,用料较少,因此树脂单耗下降。
报告期内石英填料单耗分别为589.34吨/万平方米、572.51吨/万平方米和
561.49吨/万平方米,2019年石英填料小幅下降主要是因为:①报告期大颗粒复色
板材和细颗粒复色合计产量占比分别为22.08%、10.75%和9.26%,复色系板材为
保证花色一致性,相比单色系板材在布料前多了一道打散工序,因该工序搅拌力
度较大(溢出迸溅、挂壁等损耗提高),原材料损耗率较高,2019年复色系板材
产量占比降低,导致2019年和2020年石英填料耗用略有下降;②公司2019年对生
产部门实行利润中心考核,生产部门为完成考核,严格执行投料标准,降低实际
投料消耗,石英填料单耗相应下降,但因减少投料会降低生产效率和良品率(压
制磨具未改变厚度,减少投料会导致压制不均匀,磨抛时间更长)。
2020年石英单耗下降主要是因为2020年15mm厚的板材产量增加,因厚度较
薄,用料较少,因此石英单耗下降。
综上,主要原材料与主要产品的投入产出的变动具有合理性。
(3)不饱和树脂采购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不饱和树脂的不含税采购单价为 0.87 万元/吨、0.72 万元/
吨和 0.60 万元/吨,2019 年采购均价较 2018 年下降 16.71%,2020 年采购均价较
2019 年下降 16.67%,不饱和树脂为石油化工产品,价格受原油价格变动的影响。
报告期内,经查询公开市场不饱和树脂市场价格及原油价格的走势如下:




数据来源:同花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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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比较,发行人树脂的采购均价变化和市场价格的变动趋势以及原油的走势
一致。
发行人采购均价与华南市场不饱和树脂(191#)报价均价的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吨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 2018 年
注1 注2
华南市场不饱和树脂(191#)报价均价 0.75 0.88 1.08
公司采购平均单价(含税) 0.68 0.82 1.01
差异 0.07 0.06 0.07
差异率 10.52% 7.32% 6.93%
注 1:公开市场报价为当期的日报价均值;
注 2:受“新冠”疫情影响,发行人 2020 年 1-2 月树脂采购量较少,为提高采购价格
可比性,华南市场不饱和树脂(191#)报价均价参考区间为 2020 年 3-12 月。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采购均价与华南市场不饱和树脂(191#)的报价略有差
异。报告期内,采购均价与华南市场报价的差异主要原因是:(1)不饱和树脂
的型号较多,不同种类的不饱和树脂单价存在差异,同花顺查询到的型号为 191#
不饱和树脂,公司使用的型号与该型号不同;(2)发行人采购量较大,具有谈
判优势,供应商一般会给予价格优势;(3)数据库查询的价格一般为初次对外
报价,一般实际成交会低于对外报价。
综上,发行人的不饱和树脂采购单价与市场报价不存在重大差异。
2、报告期内主要能源的耗用情况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能源主要为电力,供应充足且价格稳定,可满足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的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类别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电费合计(万元) 2,128.66 1,937.66 2,032.28
电 用电量(万度) 3,388.13 3,218.55 3,229.35
平均电价(元/度) 0.63 0.60 0.63

3、报告期内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1 广东晨宝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306.00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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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浙江翰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3,658.98 10.40%
3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 2,043.80 5.81%
4 佛山市万科中心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2,000.37 5.69%
5 龙川瑞凡硅业科技有限公司 1,228.41 3.49%
合计 13,237.56 37.64%
2019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1 广东晨宝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6,879.45 22.77%
2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 1,890.28 6.26%
3 浙江翰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1,765.25 5.84%
4 龙川瑞凡硅业科技有限公司 893.40 2.96%
5 合肥市乐宁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673.97 2.23%
合计 12,102.34 40.05%
2018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1 广东晨宝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0,003.75 22.55%
2 佛山市高明区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541.25 7.98%
3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 1,937.63 4.37%
4 广东宏创重工有限公司 1,423.76 3.21%
5 佛山市顺德区新联和机械设备厂 794.15 1.79%
合计 17,700.53 39.90%
注:广东晨宝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于 2019 年更名为“广东晨宝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采购总额的 50%或严重依赖于少
数供应商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供应商中拥有权益。
4、报告期内向前五名外协加工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前五大外协加工商加工费及占加工费总额的比例如下:

2020 年度
序号 加工商 加工费(万元) 占比
1 合肥市乐宁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648.57 35.83%
2 无锡中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400.79 22.14%
3 佛山市旭霖科技有限公司 258.51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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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南京中赛丽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82.27 4.54%
5 成都艾美雅建材有限公司 73.89 4.08%
合计 1,464.03 80.87%
2019 年度
序号 加工商 加工费(万元) 占比
1 合肥市乐宁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651.34 38.47%
2 佛山市旭霖科技有限公司 255.10 15.07%
3 佛山市熠昊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248.16 14.66%
4 成都创惠石艺橱柜有限公司 116.21 6.86%
5 南京中赛丽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88.20 5.21%
合计 1,359.00 80.28%
2018 年度
序号 加工商 加工费(万元) 占比
1 合肥市乐宁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524.47 37.81%
2 南京中赛丽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181.87 13.11%
3 成都创惠石艺橱柜有限公司 146.11 10.53%
4 沈阳德川石材有限公司 106.04 7.64%
5 佛山市熠昊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102.63 7.40%
合计 1,061.13 76.50%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大外协加工商采购的加工服务占加工费总额的比例
分别为 76.50%、80.28%和 80.87%,占比较稳定。除无锡中鑫为发行人参股公司
外,报告期其余前五大外协加工商与发行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发行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情况

1、环境保护情况
(1)环保管理体系
公司注重环境保护,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经营活动中始
终贯彻“节能减排、循环利用”的环境保护方针,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有关环保要
求。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并已通过 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ISO 45001:2018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获评佛山市《清洁生产企业》。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和噪声。
公司针对各项污染物均采取了有效的控制和处理措施,并制定了《固体废弃物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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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制度》、《污水循环处理流程》、《空气污染物综合整治方案》、《噪声作业
防护制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
(2)环保治理情况
公司各污染物对应的污染源及其处理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①废气处理
公司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和有机废气(苯乙烯、VOCs 有机废气)。公司
对于粉尘的处理方式主要为加盖防尘罩、水帘柜处理、采用滤筒除尘器或喷淋塔
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等;对有机废气的处理方式主要为高效生物净化器处理后高
空排放。公司粉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VOCs 排放浓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
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 1 中规定的排气
筒 VOCs 排放限值(Ⅱ时段),无组织排放执行表 3 中规定的无组织浓度监控限
值。
②废水处理
公司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两部分。其中生产废水主要是
定厚、磨抛、设备清洗废水,全部经排水沟流入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对外
排放。生活污水主要来自办公室以及员工食堂,采用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
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放标准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 B 标准,对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③噪声处理
公司的噪声源主要是搅拌机、抛光机、振压机等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
噪声治理措施主要包括对生产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对噪声设备采取安装消声、隔
声、隔振和减振等降噪措施,对噪声车间采用墙体阻隔、密闭等措施,设置隔音
屏障等。公司厂界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的 3 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明显。
④固体废弃物处理
公司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产加工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的
粉尘、循环水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等。其中工业废弃物统一收集并交由具备固
体废弃物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理,生活垃圾主要由环卫部门定点收集、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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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排污许可证取得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有已建成的生产项目均已取得环保主管部
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持证单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单位 有效期限

9144060056453672 2020.04.24-
1 中旗新材 排污许可证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4H001U 2023.04.23
中旗新材 9144060056453672 2020.04.24-
2 排污许可证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二厂) 4H002U 2023.04.23
91120223MA05TE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 2019.11.08-
3 天津东弘 排污许可证
L60D001U 批局 2022.11.07

(4)环保守法情况
2020 年 1 月 16 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出具《证明》,确认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日,公司未出现环境污染事件,未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该
单位行政处罚。
2020 年 1 月 10 日,天津市静海区生态环境局出具《证明》,确认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日,天津东弘不存在有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
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受到该单位重大行政处罚的记录。
2020 年 7 月 6 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出具《证明》,确认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日,公司未出现环境污染事件,未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该
单位行政处罚。
2020 年 8 月 13 日,天津市静海区生态环境局出具《证明》,确认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日,未发现天津东弘有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的行为,未发现该公司受到环境保护相关行政处罚的记录。
2021 年 1 月 8 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出具《证明》,确认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出现环境污染事件,未因环境违法行
为受到该单位行政处罚。
2021 年 1 月 15 日,天津市静海区生态环境局出具《证明》,确认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发现天津东弘有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
法律法规的行为,未发现该公司受到环境保护相关行政处罚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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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最近三年及一期
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主管部门重大
行政处罚的情形。
2、安全生产情况
(1)安全生产制度
公司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公司设
立了安全管理部作为专职的安全管理部门,按照规定配置了安全管理人员。公司
董事长是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一领导公
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决策公司安全生产重大事项。
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制度》、《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安全培训教
育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为各项生产工艺
制定了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在日常工作中
都得到了有效执行并取得良好效果。
(2)人员培训管理
公司通过集中授课、安全事故视频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加强员工的安全教
育,还组织安全知识测试、外部培训等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为保证新员工快速掌握安全知识,公司制定了新员工安全培训课程,涵盖了
公司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的相关知识,职业卫生
相关知识,危险化学品相关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公司还配备了相应的内
部培训团队,通过集中现场授课等形式,加强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
后方可上岗工作。
(3)安全应急管理
为提升公司对潜在的事故和突发状况的应急准备和响应效率,最大限度地减
少可能伴随或引发的环境影响、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事故,公司还制定了应急救
援预案、岗位应急处置措施,建立健全了公司的应急管理体系,涵盖了公司重大
安全隐患的处置方法,如火灾专项应急处理、中暑应急处理、化学品泄漏应急处
理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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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实用性,公司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并根据演
练情况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价及完善,应急演练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总结、有
监督。
(4)职业健康管理
公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粉尘,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就现有建设项目执行了前期预防措施,定期进行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公
司建立了职业健康相关的规章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防治计划,加强职业卫生管
理工作。公司定期组织对车间内存在职业危害的区域进行尘毒检测,并在醒目位
置设置警示标志及危害告知牌,同时还组织职员工定期体检。
同时,公司重视对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和辅导,定期组织个人防护
用品正确使用和职业卫生相关知识的培训教育,增强员工的职业健康保护意识并
提高相应的专业技能。
此外,公司为员工设置更衣室,配备安全帽、防护口罩、防护手套、耳塞等
个人防护用品,并在车间配备抽风管、吸尘器、除尘机等防护用品,还通过提高
机械化水平和工程防护措施,增加劳保防护,改善作业环境,从而减少工作环境
对员工健康带来的影响。
(5)安全生产守法情况
2020 年 1 月 16 日,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日,公司能够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
面的法律、法规,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本单位行政处
罚的情形,亦不存在正在调查的违法行为。
2020 年 1 月 14 日,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健康局出具《证明》,确认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
行为,不存在受到该单位行政处罚的记录。
2020 年 1 月 13 日,天津市静海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日,天津东弘未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也未因安全生
产违法行为接受过处罚。
2020 年 4 月 2 日,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具《证明》,确认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日,天津东弘未受到该单位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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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7 月 7 日,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日,公司能够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
的法律、法规,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本单位行政处罚
的情形,亦不存在正在调查的违法行为。
2020 年 7 月 6 日,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健康局出具《证明》,确认公司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7 月 6 日期间未发现违法行为,未受到该局行政处罚。
2020 年 7 月 3 日,天津市静海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天津东弘无因安全生产违法行被该局处罚的记录。
2020 年 7 月 3 日,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具《证明》,确认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日,天津东弘未受到该单位行政处罚。
2021 年 1 月 8 日,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公司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能够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地方有关安
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本单
位行政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正在调查的违法行为。
2021 年 1 月 6 日,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健康局出具《证明》,确认公司在 2020
年 7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日不存在违反有关职业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存在受到该单
位行政处罚的记录。
2021 年 1 月 3 日,天津市静海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天津东弘未受到该局行政处罚。
2021 年 1 月 13 日,天津市静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具《证明》,确认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天津东弘未受到该单位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的要求,
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主管部门
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3、发行人的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及其他重要方面相关的诉讼及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因员工劳动保护存在与 1 名员工以诉讼方式和 4 名员工以司
法调解方式解决相关劳动争议案件,不存在与生产安全及其他重要方面的诉讼或
仲裁事项。相关案件的受理情况和基本案情,诉讼或仲裁请求,判决、裁决结果
及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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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案件 执行
序号 案件受理、基本案情、诉讼和判决情况
已结案 类型 情况
(1)2019 年 5 月 7 日,曾*红就其与中旗新材的工伤保
险、工资差额、年休假工资、高温津贴等劳动纠纷一案
向佛山市高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
裁。
(2)2019 年 7 月 11 日,佛山市高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
裁委员会裁决,中旗新材向曾*红支付工伤保险、工资差
额、年休假工资、高温津贴等共计 6.56 万元。
劳动
1 (3)2019 年 7 月 29 日,曾*红不服佛山市高明区劳动人 结案 已执行
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向高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纠纷
2019 年 10 月 28 日,高明区人民法院判决:中旗新材向
曾*红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工资、
住院护理费、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营养费、精神损
害抚慰金、交通费等合计 19.18 万元。
(4)2020 年 4 月 2 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
上诉,维持原判。
2020 年 4 月 17 日,简*碧与中旗新材劳动争议纠纷一案
劳动
2 向高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在审理过程中,达成 结案 已执行
争议
调解协议,中旗新材一次性赔偿 65 万元。
2020 年 5 月 21 日,中旗新材与文*轩就工伤保险待遇纠
工伤
3 纷主动向高明区劳动争议诉调工作室提起调解,高明区 结案 已执行
待遇
人民法院确认该调解有效,中旗新材一次性赔偿 45 万元。
2020 年 5 月 21 日,中旗新材与唐*霞就工伤保险待遇纠
工伤待
4 纷主动向高明区劳动争议诉调工作室提起调解,高明区 结案 已执行
遇纠纷
人民法院确认该调解有效,中旗新材一次性赔偿 45 万元。
2020 年 7 月 22 日,彭*高就其与中旗新材侵权责任纠纷
侵权
5 一案向高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在审理过程中, 结案 已执行
责任
达成调解协议,中旗新材一次性赔偿 65 万元。
除前述诉讼和仲裁案件外,报告期外,发行人存在 1 项与前员工确认劳动关
系的诉讼、1 项与前员工的工伤保险待遇诉讼、2 项员工劳动保护纠纷并在报告
期内以诉讼结案。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了发行人对于前述劳动争议支付赔偿款的财务
记账凭证、付款凭证,发行人因前述劳动争议案件实际支付的赔偿金额与前述相
关判决或调解协议金额一致,上述金额占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比例较小,
且均已反映在发行人经营业绩中,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未决诉讼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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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主要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及其他设
备等,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必需的资产,各类资产的维护和运行状况
良好。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固定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值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16,991.74 3,440.71 13,551.02 79.75%
机器设备 14,485.44 6,193.05 8,292.38 57.25%
运输设备 441.38 267.66 173.73 39.36%
办公及其他设备 320.97 242.72 78.25 24.38%
合计 32,239.53 10,144.15 22,095.39 68.54%

1、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原值 净值 成新率
1 高明二厂-搅拌平台系统 4 1,033.13 787.72 76.25%
2 高明二厂-压机、固化系统 4 1,084.02 826.69 76.26%
3 高明二厂-自动磨抛系统 2 762.13 581.18 76.26%
4 高明二厂-自动配料系统 4 721.95 550.46 76.25%
5 高明二厂-原材料库均料系统 1 427.65 326.52 76.35%
6 高明二厂-布料系统 4 225.94 172.28 76.25%
7 高明二厂-树脂管道输送系统 1 180.35 138.88 77.01%
8 高明二厂-轨道物流系统 1 153.59 117.11 76.25%
9 高明一厂-手工板材生产线 6 2,082.49 104.12 5.00%
10 高明一厂-自动板材生产线 2 1,175.48 607.05 51.64%
11 高明一厂-磨机生产线 4 816.59 349.87 42.85%
12 高明一厂-小规格板材生产线 4 171.78 83.12 48.39%
13 高明二厂-磨抛线 1 547.03 533.94 97.61%
合计 9,382.11 5,178.95 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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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屋建筑物
(1)自有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明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权利 有效期 是否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证号 坐落
(㎡) 性质 截止日 抵押
粤(2018)佛高 佛山市高明区明
中旗
1 不动产权第 城镇明二路 112 1,620.00 自建房 2056.3.15 否
新材
0047498 号 号(厂房二)
粤(2018)佛高 佛山市高明区明
中旗
2 不动产权第 城镇明二路 112 18,720.00 自建房 2056.3.15 否
新材
0047499 号 号(厂房一)
粤(2018)佛高 佛山市高明区明
中旗
3 不动产权第 城镇明二路 112 199.50 自建房 2056.3.15 否
新材
0047503 号 号(电房)
佛山市高明区明
粤(2019)佛高
中旗 城镇明二路 112
4 不动产权第 1,291.61 自建房 2056.3.15 否
新材 号(厂房一扩建
0000880 号
一)
佛山市高明区明
粤(2019)佛高
中旗 城镇明二路 112
5 不动产权第 1,261.74 自建房 2056.3.15 否
新材 号(自动一线配
0000881 号
料车间)
佛山市高明区明
粤(2019)佛高
中旗 城镇明二路 112
6 不动产权第 866.36 自建房 2056.3.15 否
新材 号(厂房一扩建
0000882 号
二)
粤(2018)佛高 佛山市高明区明
中旗
7 不动产权第 城镇明二路 112 2,419.61 自建房 2056.3.15 否
新材
0049009 号 号(办公楼)
粤(2018)佛高 佛山市高明区明
中旗
8 不动产权第 城镇明二路 112 3,005.98 自建房 2056.3.15 否
新材
0049010 号 号(厂房五)
粤(2018)佛高 佛山市高明区明
中旗
9 不动产权第 城镇明二路 112 4,376.26 自建房 2056.3.15 否
新材
0049013 号 号(厂房四)
粤(2018)佛高 佛山市高明区明
中旗
10 不动产权第 城镇明二路 112 42.60 自建房 2056.3.15 否
新材
0049015 号 号(门卫房)
粤(2019)佛高 佛山市高明区明
中旗
11 不动产权第 城镇高明大道西 4,443.99 自建房 2067.9.4 否
新材
0032188 号 20 号(宿舍楼 1)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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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权利 有效期 是否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证号 坐落
(㎡) 性质 截止日 抵押
粤(2019)佛高 佛山市高明区明
中旗
12 不动产权第 城镇高明大道西 1,691.10 自建房 2067.9.4 否
新材
0032189 号 20 号(厂房 3)
粤(2019)佛高 佛山市高明区明
中旗
13 不动产权第 城镇高明大道西 5,096.43 自建房 2067.9.4 否
新材
0032190 号 20 号(原料仓)
粤(2019)佛高 佛山市高明区明
中旗
14 不动产权第 城镇高明大道西 4,978.23 自建房 2067.9.4 否
新材
0032191 号 20 号(宿舍楼 2)
粤(2019)佛高 佛山市高明区明
中旗
15 不动产权第 城镇高明大道西 31,289.42 自建房 2067.9.4 否
新材
0032192 号 20 号(厂房 1)
粤(2019)佛高 佛山市高明区明
中旗
16 不动产权第 城镇高明大道西 578.40 自建房 2067.9.4 否
新材
0032193 号 20 号(电房)
粤(2020)佛禅 佛山市禅城区季
中旗
17 不动产权第 华五路 57 号一座 1,576.08 外购 注 否
新材
0033610 号 1704-1714 房
注: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与佛山市万科中心城房地产有限公司签署《商品房买卖合
同(预售)》,购买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 57 号一座 1704-1714 房,房屋已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交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房屋处于装修中,根据合同约定,出售方将
于交房后 360 天内办理完成房屋所有权证书,表中产权证书号为房屋土地使用权证书号。
(2)租用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的主要房产情况如下所示:
序 租赁面积
承租人 出租人 坐落 产权证书号码 用途 租赁期限
号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
中旗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2019.1.1-
1 冯建强 镇明二路 108 号(厂 生产 3,240.00
新材 0507002710 号 2021.12.31
房 2)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
中旗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2019.1.1-
2 冯建强 镇明二路 108 号(厂 生产 756.00
新材 0507004683 号 2021.12.31
房 3)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
中旗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2019.1.1-
3 冯建强 镇明二路 108 号(厂 生产 3,240.00
新材 0507002711 号 2021.12.31
房 4)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
中旗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2019.1.1-
4 冯建强 镇明二路 108 号(厂 生产 756.00
新材 0507004681 号 2021.12.31
房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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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租赁面积
承租人 出租人 坐落 产权证书号码 用途 租赁期限
号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
中旗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2019.1.1-
5 冯建强 镇明二路 108 号(厂 生产 1,200.00
新材 0507002712 号 2021.12.31
房 6)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
中旗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2019.1.1-
6 冯建强 镇明二路 108 号(宿 宿舍 2,208.00
新材 0507002713 号 2021.12.31
舍楼二)
中旗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2019.1.1-
7 何剑波 生产 5,280.00
新材 镇七路 42 号车间 0507002575 号 2024.6.30
中旗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2019.1.1-
8 何剑波 宿舍 1,201.56
新材 镇七路 42 号宿舍 0507002576 号 2024.6.30
中旗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 明国用(2007)第 2019.1.1-
9 严爱琴 生产 5,426.40
新材 镇明富路西侧 3165 号 2022.1.31
中旗 广州市白云区云城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2021.2.8-
10 张兰芬 办公 48.03
新材 西路 724 号 521 房 0120261517 号 2022.2.7
中旗 青岛市崂山区秦岭 青房地权市第 2020.7.1-2
11 徐远航 办公 86.25
新材 路 15 号 1403 房 201138690 号 021.6.30
皮阿诺家 天津市静海经济开 津(2020)静海区
天津 2018.3.1-
12 居(天津) 发区北区三号路 21 不动产权第 生产 6,368.62
东弘 2023.2.28
有限公司 号 1094231 号
西安市未央区西安 西安市房权证未央
中旗 经济开发区文景北 区字第 2020.12.1-
13 郭铁锁 宿舍 114.00
新材 路 39 号 2 幢 2 单元 1100116018-1-2-11 2021.11.30
1206 室 206 号
武汉市汉阳区新澳 鄂(2021)武汉市
中旗 2020.12.1-
14 胡润涛 蓝草坪 7 栋 2 单元 汉阳不动产权第 宿舍 91.00
新材 2021.11.30
202 室 0002929 号
注:上表序号 9 处租赁房屋,出租人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
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房产证。
发行人租赁使用的座落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富路西侧的厂房尚未取得
房产证。如果发行人无法持续租赁前述无证房产,发行人将把相关厂房的设备
搬迁至自有的高明二厂开展生产。经发行人测算,相关搬迁的设备容易拆卸和
安装,搬迁费用合计约 10 万元。2020 年 4 月,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出具《承诺函》,承诺如租赁房屋无法持续租赁使用的,发行人及子公司将及
时租赁权属清晰的工业厂房开展生产,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发行人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承担,保证发行人持续生产经营不受影响。
保荐机构认为,因上述租赁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厂房面积占比相对较小(占
发行人经营使用厂房总面积的 4.86%),不属于发行人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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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行人的日常经营影响较小,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了承诺函,保证发行
人不会因前述租赁事项影响持续经营。因此,发行人租赁前述尚未取得房产证
的厂房,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不会构成法律障碍。

(二)主要无形资产

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有注册商标、专利技术、著作权以及土地使用权。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 权利 宗地面积 权属终止 是否
权利人 权属证书号 规划用途
号 性质 (㎡) 日期 抵押
粤(2018)佛高不动产
权第 0049009 号
粤(2018)佛高不动产
权第 0049013 号
1 中旗新材 出让 工业用地 8,811.74 2056.3.15 否
粤(2018)佛高不动产
权第 0049010 号
粤(2018)佛高不动产
权第 0049015 号
粤(2018)佛高不动产
权第 0047499 号
粤(2018)佛高不动产
权第 0047498 号
粤(2018)佛高不动产
权第 0047503 号
2 中旗新材 出让 工业用地 35,046.29 2056.3.15 否
粤(2019)佛高不动产
权第 0000880 号
粤(2019)佛高不动产
权第 0000882 号
粤(2019)佛高不动产
权第 0000881 号
粤(2019)佛高不动产
权第 0032192 号
粤(2019)佛高不动产
权第 0032189 号
粤(2019)佛高不动产
3 中旗新材 出让 工业用地 72,091.63 2067.9.4 否
权第 0032190 号
粤(2019)佛高不动产
权第 0032188 号
粤(2019)佛高不动产
权第 003219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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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权利 宗地面积 权属终止 是否
权利人 权属证书号 规划用途
号 性质 (㎡) 日期 抵押
粤(2019)佛高不动产
权第 0032193 号
鄂(2020)黄冈市不动
4 湖北中旗 出让 工业用地 269,028.90 2070.1.19 否
产权第 0001611 号

2、注册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如下:

序号 权利人 商标 注册号/编号 注册类别 有效期截止日
1 中旗新材 21117443 第 19 类 2027.10.27

2 中旗新材 20894649 第 19 类 2028.6.27


3 中旗新材 20894362 第 19 类 2028.12.6


4 中旗新材 12456323 第 37 类 2024.9.27



5 中旗新材 12456223 第 35 类 2025.11.13


6 中旗新材 12456042 第 37 类 2024.9.27
7 中旗新材 12455911 第 35 类 2024.9.27
8 中旗新材 8658977 第 19 类 2021.11.6


9 中旗新材 7940427 第 19 类 2022.9.13



10 中旗新材 7940426 第 19 类 2022.11.13



11 中旗新材 302548053 第 19 类 2023.3.14


注:表中序号 11 之商标为公司在香港注册的商标。
3、专利技术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专利如下: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有效期截止日

一种以非天然矿物为主料
1 中旗新材 ZL201811177886.1 发明专利 2038.10.10
的人造石及其制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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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有效期截止日

一种双花纹人造石英石板
2 中旗新材 ZL201410676107.8 发明专利 2034.11.21
材及其生产工艺
3 中旗新材 一种压机线 ZL201310311401.4 发明专利 2033.7.23
一种高冲击韧性人造石英
4 中旗新材 ZL201310323218.6 发明专利 2033.7.29
石板材及制备方法
一种人造石英石及其制备
5 中旗新材 ZL201310325618.0 发明专利 2033.7.30
方法
6 中旗新材 一种硅晶复合面板 ZL201210296438.X 发明专利 2032.8.20
7 中旗新材 一种搅拌机加料提升机构 ZL201620881349.5 实用新型 2026.8.15
8 中旗新材 一种搅拌机加料装置 ZL201620881145.1 实用新型 2026.8.15
9 中旗新材 一种搅拌装置 ZL201620884129.8 实用新型 2026.8.15
10 中旗新材 一种颗粒进料装置 ZL201920904377.8 实用新型 2029.6.14
11 中旗新材 一种粉料进料装置 ZL201920904380.X 实用新型 2029.6.14
12 中旗新材 一种自动下板机 ZL201920905323.3 实用新型 2029.6.14
13 中旗新材 一种均匀布料的筛粉机 ZL201921020879.0 实用新型 2029.7.1
14 中旗新材 一种撒粉机 ZL202020182476.2 实用新型 2030.2.18
15 中旗新材 一种预压机 ZL202020183689.7 实用新型 2030.2.18
16 中旗新材 一种板材定厚机 ZL202020242886.1 实用新型 2030.3.3
17 中旗新材 一种树脂搅拌机 ZL202020242855.6 实用新型 2030.3.3
18 中旗新材 一种吸盘下板机 ZL202020242843.3 实用新型 2030.3.3
19 中旗新材 一种新型布料机 ZL202020249773.4 实用新型 2030.3.3
20 中旗新材 一种粉料搅拌机 ZL202020242856.0 实用新型 2030.3.3
21 中旗新材 一种拉板机 ZL202020242844.8 实用新型 2030.3.3
22 中旗新材 一种粉料筛料机 ZL202020242893.1 实用新型 2030.3.3
23 中旗新材 一种高速分散机 ZL202020249774.9 实用新型 2030.3.3
24 中旗新材 一种布料车 ZL202020242857.5 实用新型 2030.3.3
25 中旗新材 一种改进真空振压机 ZL202020242891.2 实用新型 2030.3.3
26 中旗新材 一种上板机 ZL202020337113.1 实用新型 2030.3.17
27 中旗新材 一种分散机 ZL202020341076.1 实用新型 2030.3.17
28 中旗新材 一种横切机 ZL202020341055.X 实用新型 2030.3.17
29 中旗新材 一种纵切机 ZL202020341054.5 实用新型 2030.3.17
30 中旗新材 一种破碎机 ZL202020337115.0 实用新型 2030.3.17
31 中旗新材 一种翻板机 ZL202020425162.0 实用新型 20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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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有效期截止日

32 中旗新材 一种无皮带压机 ZL202020425148.0 实用新型 2030.3.27
33 中旗新材 一种板材抛光机 ZL202020427337.1 实用新型 2030.3.27
34 中旗新材 一种二次布料机 ZL202020425154.6 实用新型 2030.3.27
35 中旗新材 一种花纹撒粉机 ZL202020390872.4 实用新型 2030.3.24

4、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情况如下:
开发完成日期/
序号 软件名称 取得方式 登记号 著作权人
首次发表日期
色丽石英石配方精度
1 自主开发 2009SR048023 2008.10.03 中旗新材
控制系统 V1.0
色丽颗粒类原材料检
2 自主开发 2009SR048576 2007.12.10 中旗新材
验控制系统 V1.0
色丽石英石单色板工
3 自主开发 2009SR048581 2008.11.20 中旗新材
艺控制系统 V1.0
色丽石英石复色板工
4 自主开发 2009SR048579 2008.12.24 中旗新材
艺控制系统 V1.0
色丽石英石物理性能
5 自主开发 2009SR048575 2007.12.10 中旗新材
检测系统 V1.0
色丽树脂及助剂类材
6 料性能检验控制系统 自主开发 2009SR048577 2008.4.4 中旗新材
V1.0
中旗烘缸加热控制系
7 自主开发 2011SR094906 2010.3.1 中旗新材
统 V1.0
中旗计量称重控制软
8 自主开发 2011SR094653 2011.6.30 中旗新材
件 V1.0
中旗切割机控制系统
9 自主开发 2011SR095307 2007.9.26 中旗新材
V1.0
中旗水温冷却控制软
10 自主开发 2011SR095237 2010.6.15 中旗新材
件 V1.0
中旗同步升降控制系
11 自主开发 2011SR094884 2009.10.16 中旗新材
统 V1.0
中旗压力控制系统
12 自主开发 2011SR094879 2008.12.31 中旗新材
V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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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产许可使用及纠纷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作为许可方,允许他人使用自己所拥
有的资产的情况;除租赁部分房屋外,公司不存在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
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等资产不存在纠纷
或潜在纠纷。

六、发行人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拥有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七、发行人技术研发情况

(一)研发机构设置

作为一家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品质产品、自动化生产工艺为核心竞争力
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自设立以来就高度重视科研投入与研发能力的建设,将核
心技术研发和工业设计视为公司战略发展的核心驱动力。
公司设有研发中心,主要负责制定公司生产技术、产品的研发计划,新技术、
新产品、新设备的研究开发,现有生产线、生产流程、生产工艺的升级改造等。
公司研发中心下设产研发部,负责新产品、新花色研发,现有产品性能升级等工
作;设备自动化部,负责生产线自动化研究,拟建新生产线的整体设计、新设备
选择,现有生产线的升级改造等工作。
公司研发中心配备有先进的实验仪器设备,包括气相色谱仪、微机控制电液
伺服压力试验机、微机控制万能试验机、落球冲击试验机、激光粒度分析仪、数
显白度计、旋转黏度计、精密氙灯耐候试验机、放射性测定仪、陶瓷釉面砖耐磨
试验机、金相显微镜、摆锤冲击试验机等。
公司遵循“培养人才、吸引人才、善用人才、发掘人才”的人才战略,重视
发挥研发领域专业人才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积极推动作用。公司研发骨干人
员多为具有多年人造石英石研发经验的专业人才,研发人员专业涵盖材料学、高
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设计及自动化、工艺美术等诸多领域,
为公司技术与产品研发提供充足的人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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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创新机制和安排

1、以科技为导向的发展战略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将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视为核心竞争力,以客
户需求为最终导向,以新技术提升品质、以设备研发提高生产率、以新产品满足
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实现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自主研发的高韧性、高强
度石英石板材生产技术通过改进传统的原材料配方,使得人造石英石的抗冲击、
抗弯曲等力学性能获得大幅提升;公司自主研发的人造石英石自动生产线,在配
料、混料等环节实现了全机械化生产,实现了清洁化生产,使得生产效率和品质
稳定性均得到大幅提升;公司自主研发的高仿真人造石英石生产技术,采用全新
的模具控制板材产品的纹理走势,花色纹理能够高度模仿天然石材,能够良好契
合市场的消费走向。
2、科学合理的研发管理体系
公司按照 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了包括研发项目管理、研发经
费管理在内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实行研发项目全程质量控制管理,加强项目的实
施、管理和评估,做到新技术、新产品、新信息的充分共享,加速公司科学研究
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公司还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
制度,与涉密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确保公司的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得到有效保护。
制度体系的建立为公司的研发团队提供了良好的制度基础,保证公司的研发工作
能够有序地进行,研发成果得到充分保护和广泛应用。
3、研发人员的创新激励机制
公司一直注重强化人才队伍建设,通过进行内部培训、外部进修等方式,加
强研发人员的培养与提升,使之在规划的培养期内成长为技术骨干,形成了一支
富有战斗力的研发团队,为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
为增强公司凝聚力,提高公司竞争力,2017 年公司成立了员工持股平台,
公司主要高级管理人员、关键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等通过珠海明琴持有本公司股
份。持股安排使得上述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得到统一,能够激发其技术创
新的热情,不断提高公司整体的技术创新能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营造技术创新的氛围,充分调动和激励科技人员勇于创新、敢于攀登技
术高峰的积极性,提升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和竞争力,公司制订了《技术创新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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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管理办法》明确对团队或个人在基础技术创新、技术改进、节能环保、花色开
发、专利申报等方面的研究成果给予奖励。这些机制有效增强了研发人员开发创
新产品的活力,调动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了公司的研发创新实力。

(三)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公司秉承以核心技术驱动战略发展的经营理念,坚持将产品研发设计和自动
化生产打造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经过多年来的自主创新及技术合作,目前公司
已在人造石英石自动化生产线设计、产品花色设计、高性能人造石英石生产等诸
多方面掌握了一系列的核心技术:

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简介 所处的阶段
打破手工配料的行业传统,实现全部原材料自
大批量生产
1 自动配料设备 动配料,提高配料精确度和准确率,改善作业
阶段
环境。
采用智能低压轨道及皮带输送进行工艺连接,
攻克了行业内多花色产品普遍存在的几种颜 大批量生产
2 新式混料机构
色分布不均匀的现象,可以实现多种颜色自动 阶段
混合均匀,大幅提升板材花纹的均匀度。
采用专门研发的抛光技术,将人造石英石表面
高光抗污石英石产品 大批量生产
3 打磨成高光,并使用自主研发的表面防护剂,
生产技术 阶段
形成防水、抗渗透的石英石表面。
改进人造石英石配方,较大程度提升人造石英
超高韧性石英石板材 大批量生产
4 石板材力学性能,使其具有抗冲击性能好、不
生产技术 阶段
易开裂、韧性好等优点。
改进人造石英石配方,较大程度提升人造石英
高强度石英石板材生 大批量生产
5 石板材力学性能,其具有弯曲强度高,不易开
产技术 阶段
裂、致密性好等优点。
采用新型模具控制板面纹理走势,形成仿天然
高仿真卡拉卡塔纹理 大批量生产
6 卡拉卡塔大理石的纹理,并且能够有效保证板
生产技术 阶段
面稳定性,每一张板材花纹均可复制。
高度仿真水磨石花纹,将其中的白华、锈斑都
穿插流动纹理水泥灰 大批量生产
7 真实的再现出来,具有浓郁的仿古风格,迎合
系列产品生产技术 阶段
当下的工业风消费心理。
多底色多线纹图案石 使用公司自主研发的布料和混料设备,将多种 大批量生产
8
英石产品生产技术 颜色均匀混合,同时保持板面稳定。 阶段
木纹型人造石英石板 使用多层次布料技术,形成高度仿真木纹的板 大批量生产
9
材生产技术 面。 阶段
以非天然矿物为主料 在人造石英石配方中加入废玻璃颗粒和废弃
大批量生产
10 的人造石及其制备方 陶瓷坯体磨成的粉体,回收利用建筑废弃物,
阶段
法 形成独特的产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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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简介 所处的阶段
改进人造石英石配方,提高环保原材料的使用
比例,生产一种低成本环保型的石英石,解决
大批量生产
11 低成本环保型石英石 工业废渣填埋占用土地资源、污染环境等问
阶段
题,并实现石英石的绿色制备,并且成品具有
物理化学性能优异的特点。
使用无皮带传输的压制设备,在特殊的平台上
12 无皮带压制设备项目 压制,底部无皮带,克服了皮带输送易导致的 自主研发
质量缺陷,大幅提高板材合格率。

(四)研发项目及进展

1、正在进行的研发项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进行的主要研发项目如下:

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简介 研发方式 所处阶段
目前复杂花纹的布料主要依赖人
工布料,研发一种机械臂取代人
自动布料机械臂
1 手,将克服人工布料的缺点,实现 自主研发 基础研究阶段
研发项目
成本低、效率高、质量合格率稳定
的目标。
开发一种可以直接在板面压制出
花色纹理的新式压机,优点是可以
直接压制出花纹
2 提高布料环节的生产效率,并且可 自主研发 基础研究阶段
的新式压机
以得到人工布料难以实现的复杂
花色纹理,且花纹稳定。
研发一种新型研磨材料,搭配相应
石英石镜面磨抛
的研磨设备及工艺流程,可以提高
3 设备及工艺的研 自主研发 基础研究阶段
人造石英石表面光洁度,消除板材

表面微小凹坑,提升抗污性能。
开发一套连续振压成型设备,混合
料不间断输送进入压制室,下振式
连续振压成型设
4 压机连续不间断振压成型,然后连 自主研发 基础研究阶段
备的研发
续进入隧道窑固化成型,生产过程
连续、不中断,大幅提高生产效率。
LMP 高仿真天然
研发一种高仿真天然大理石图案
5 石材纹理技术开 自主研发 基础研究阶段
的石英石板材产品。
发项目
通过提高石英石成品的固化程度,
低热膨胀石英石 开发新型树脂等方式,降低人造石
6 自主研发 基础研究阶段
项目 英石的热膨胀系数,解决墙地面应
用时易出现的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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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简介 研发方式 所处阶段
通过配方升级,提高人造石英石的
高硬度人造石英
7 抗冲击性能、弯曲强度、莫氏硬度 自主研发 基础研究阶段
石项目
以及耐磨度。
研发一种强度高、韧性好、抗冲击
高性能水泥型石 性能好的水泥型石英石,可吸纳矿
8 自主研发 小批量试产阶段
英石研发项目 山碎石、建筑垃圾等废弃物,可广
泛用于地铁站、机场等公共场所。
克服目前水泥型无机石英石板材
吸水率高,防污性能差,耐腐蚀性
烧结型无机石英
9 差,强度低、易断裂破损等缺点, 自主研发 基础研究阶段
石项目
在地面以及室外有良好的应用前
景。
现有的皮带洒粉机只能布设均匀
线纹,如天然石材一般自然随机分
矩阵式洒粉布设 布的纹理需要人工布设。开发一种
10 合作研发 研发试验阶段
花纹设备 矩阵式洒粉布设花纹设备,可预设
程序控制花纹的自然随机效果,使
得板面纹理更加接近天然石材。

2、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研发费用 1,944.50 2,057.72 1,964.36
营业收入 55,486.63 52,858.36 56,510.53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50% 3.89% 3.48%


八、发行人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在境外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除持有
境外商标以外,公司也不存在在境外拥有资产的情况。

九、发行人主要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一)质量控制标准

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竞争格局参见本节“二/(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
主要政策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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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质量控制措施

根据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程序》、《供应商评
审管理程序》、《样品制作控制程序》、《进料检验控制程序》、《设备设施维
护管理制度》、《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产品
出货管理制度》等。公司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文件均在经营实践中得到了切实有
效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持续性反馈、修正和更新。

(三)质量纠纷情况

本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性能良好,售后服务及
时、高效,报告期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纠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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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公司独立经营情况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
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
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
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
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
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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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珠海羽明华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无其
他经营业务,亦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中旗新材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周军对其他企
业实施控制情形如下:
关联方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珠海羽明华 2,788 万元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周军持股 72.87%,并担任执行董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通过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因此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保障公司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出具
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
本情况”之“十一、控股股东、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之“(五)其他承诺事
项”。

四、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存在的实际情况,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包括: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为珠海羽明华,实际控制人为周军。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控股股东珠海羽明华、实际控制人周军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二节
概览”之“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珠海羽明华、实际控制人周军除控股中
旗新材外,控制的其他企业详见本节之“二、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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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持股 5%以上股东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
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四)控股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之“(一)发行人子公司”。

(五)参股公司

公司参股子公司详细情况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之“(二)参股公司”相关内容。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联方姓名 与公司关系
周军 董事长、总经理
孙亮 董事、副总经理
蒋晶晶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李志强 董事
胡云林 独立董事
张利 独立董事
刘泽荣 独立董事
臧学众 前任独立董事
胡国强 监事会主席、供应链管理部经理
邓向东 监事、制造中心副总监
李启隆 监事、海外营销部总监
李勇 副总经理
尹保清 总工程师


(七)其他关联自然人

公司其他关联自然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自然人股东、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
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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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珠海羽明华持有发行人 41%的股份,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截至本招
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珠海羽明华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其执行董事为周军、监事
为尹保清、经理为周小羽(周小羽为周军之女),三人均为发行人的关联自然人。

(八)关联自然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 3.82%的股份,邓向东任执行事务合伙
1 珠海明琴

胡国强配偶持股 90.00%并担任该公司的执行董
2 武汉东星宾馆有限公司
事兼总经理,胡国强持股 10.00%
周军的弟弟持股 50.00%,并担任该公司的执行
3 松滋市南天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
周军的弟弟持股 40.00%,并担任该公司的监事,
4 松滋市利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已于 2019 年 5 月吊销
5 松滋市中创燃气有限公司 周军的弟弟持股 50.00%,并担任该公司的监事
6 武汉武桥重工低温装备有限公司 蒋晶晶的哥哥担任该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7 中铁武桥重型起重机有限公司 蒋晶晶的哥哥担任该公司的董事
武桥重工(武汉)港口物流有限
8 蒋晶晶的哥哥担任该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公司
武桥重工恒庆(武汉)港口物流
9 蒋晶晶的哥哥担任该公司的执行董事
有限公司
武桥重工(武汉)资产管理有限
10 蒋晶晶的哥哥担任该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公司
武汉民和平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 蒋晶晶的哥哥持股 25.00%,已于 2009 年 1 月吊
11
司 销
张利的哥哥担任该公司的董事、执行副总裁、首
12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席工程官
13 珠海华发优家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张利的哥哥担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珠海市建设安全科学研究中心有
14 张利的哥哥担任该公司的董事长
限公司
15 珠海华铸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张利的哥哥担任该公司的总经理,执行董事
华实中建新科技(珠海)有限公
16 张利的哥哥担任该公司的执行董事

广东华发中建新科技投资控股有
17 张利的哥哥担任该公司的董事长
限公司
18 珠海华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张利的哥哥担任该公司的总经理,执行董事
19 珠海华发景龙建设有限公司 张利的哥哥担任该公司的董事长
20 建泰建设有限公司 张利的哥哥担任该公司的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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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21 珠海市华实中天混凝土有限公司 张利的哥哥担任该公司的董事长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
22 张利的哥哥担任该公司的董事

23 北京蓝波湾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关系密切的企业
前任独立董事臧学众 2020 年 4 月开始担任该公
24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司的合规主管
杭州昌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李志强配偶 2020 年 9 月 24 日出资份额增至 75%,
25
限合伙) 并担任有限合伙人
注:独立董事张利的哥哥于第 12-22 项列示关联方的任职信息来源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前任独立董事臧学众列示关联方的信息来源于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披露信
息;第 13 项珠海华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更名为珠海华发优家工程服务有限
公司。

(九)已注销或历史关联方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关联状态

中旗新材曾持股 21.50%、周军
1 深圳乐居万家 已于 2019 年 2 月注销
并曾担任该公司的董事
苏州乐居万家电子商务
2 深圳乐居万家曾持股 100.00% 已于 2018 年 8 月注销
技术有限公司
南京乐居万家电子商务
3 深圳乐居万家曾持股 70.00% 已于 2018 年 11 月注销
有限公司
广州乐万家厨卫集成安 周军曾持股 90.00%,熊宏文曾
4 已于 2017 年 6 月注销
装服务有限公司 持股 10.00%
周军曾持股 30.00%,并曾担任
5 湖北粤楚物贸有限公司 已于 2018 年 1 月注销
该公司的董事长
中旗新材料(香港)有 孙亮曾持股 100.00%,并曾担
6 已于 2017 年 10 月解散
限公司 任该公司的董事
武汉市捷特新建材有限
7 周军的妹妹曾持股 100.00% 已于 2019 年 5 月注销
公司
湖北振鸣建设工程有限 周军的妹妹曾持股 40.00%,并 已于 2018 年 2 月转让该公
8
公司 曾担任该公司的监事 司股权
松滋市欣隆燃气有限公 已于 2017 年 9 月份转让该
9 周军的弟弟曾持股 15.00%
司 公司股权
武汉市汉阳区宏宇取暖 周军的妹夫曾经营的个体工
10 已于 2017 年 12 月注销
器材厂 商户
利川市利丰建材有限责 周军的妹夫曾持股 40.00%,并
11 已于 2018 年 1 月注销
任公司 曾担任该公司的监事
青岛鑫点亮产业发展有
12 孙亮的父亲曾持股 100.00% 已于 2020 年 4 月注销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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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关联关系 关联状态

武桥重工梅洛特(湖北) 蒋晶晶的哥哥曾担任该公司
13 已于 2018 年 2 月卸任
物流有限公司 的执行董事,总经理
张利的哥哥曾担任该公司的
14 珠海华龙建设有限公司 已于 2018 年 8 月注销
董事长
珠海华烨装饰设计工程 张利的哥哥曾担任该公司的
15 已于 2019 年 1 月注销
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武桥重工亿昇(武汉) 蒋晶晶的哥哥曾担任该公司
16 已于 2019 年 11 月注销
新能源有限公司 的执行董事
胡国强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
17 荆州市飞亚金刚石厂 已于 2020 年 7 月注销

利川市西京投资有限公 已于 2020 年 8 月转让该公
18 周军的弟弟曾持股 33.33%
司 司股权
广州市凯得雪松投资控 前任独立董事臧学众曾担任
19 已于 2020 年 8 月卸任
股有限公司 该公司董事
广州凯得金融控股股份 前任独立董事臧学众曾担任
20 已于 2020 年 8 月卸任
有限公司 该公司的董事
武汉红艳阳图书销售有 周军的妹妹已于 2018 年
21 周军妹妹的前夫持股 100%
限公司(吊销) 10 月离婚
独立董事张利的哥哥曾担任
22 珠海铧国商贸有限公司 已于 2018 年 1 月卸任
该公司执行董事
广州市新居工程有限公 董事李志强曾持股 65%,并担
23 已于 2020 年 10 月注销
司 任该公司的执行董事,经理
佛山市高明区萱萱服装
24 尹保清配偶曾经营的个体户 已于 2020 年 10 月注销
鞋商行
浙江博骏创新实业投资 董事李志强曾持股 21%,并曾
25 已于 2020 年 12 月注销
有限公司 担任该公司的监事
周军的妹夫曾持股 100.00%,
武汉戴尔蒙德自动化技
26 并曾担任该公司的执行董事 已于 2020 年 12 月注销
术有限公司
兼总经理
注:独立董事张利的哥哥于第 14、15、22 项列示关联方的任职信息来源于全国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


五、关联交易情况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业务体系,对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不存在依
赖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存在以下关联交易。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加工服务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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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捷特新建材 加工费 - - 102.27
无锡中鑫 加工费 400.79 - -
合计 400.79 102.27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加工服务金额分别为 102.27 万元、0 万元和
400.79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重为 0.26%、0.00%和 1.16%。报告期内,公司石
英石台面的生产方式有自主生产和委托加工方式,为弥补台面自主生产加工能力
不足,满足客户及时供货、快速服务、节省运费等需要,公司会选择合格台面加
工外协供应商,协助公司加工台面。报告期内,公司向捷特新建材和无锡中鑫采
购加工服务符合公司经营需求,交易具备合理性。
(1)与捷特新建材的关联采购价格公允性分析
2018 年,捷特新建材提供的服务为台面加工服务,采购金额为 102.27 万元,
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0.26%,交易金额及占比均较小。
2018 年,捷特新建材的加工单价为 152.44 元/延米,可比非关联方的平均加
工单价为 62.05 元/延米至 150.67 元/延米。
报告期内,捷特新建材的加工服务交易价格与可比非关联方的差异较小,定
价具有公允性。
(2)与无锡中鑫的关联采购价格公允性分析
2020 年,公司向无锡中鑫采购台面加工服务,采购金额为 400.79 万元,占
当期营业成本比例为 1.16%,交易金额及占比均较小。
2020 年,无锡中鑫的加工单价为 127.55 元/延米,同期非关联方的平均加工
单价为 106.75 元/延米。无锡中鑫加工单价较高是因为其加工工艺复杂的台面占
比较高,且无锡地区房租、人工成本相对较高所致。
报告期内,无锡中鑫的加工服务交易价格与可比非关联方的差异合理,定价
具有公允性。
2、销售商品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的销售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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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蒋晶晶 台面 - 0.40 -
合计 - 0.40 -

报告期,公司向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 0.00 万元、0.40 万元和 0.00 万元,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00%、0.00%和 0.00%。
2019 年度,蒋晶晶因家庭装修需要向公司购买台面,交易金额为 0.40 万元,
交易价格为公司规定的员工内部购买价格,销售价格公允。
3、关联方应收应付
单位:万元
科目 关联方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预收账款 无锡中鑫 - 19.35 -
应付账款 无锡中鑫 151.90 - -

4、支付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354.61 340.05 251.79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以下关联担保,具体如下:
最高担保
序 担保
债权人 债务人 余额 担保人 担保范围 状态
号 类型
(万元)
债务人与债权人在
已于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中行佛山分 中旗 周军 2020 年
1 7,000.00 保证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行 新材 孙亮 4 月解
期间发生的全部债


债务人与债权人在
已于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中行佛山分 中旗 2020 年
2 7,000.00 胡国强 保证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行 新材 4 月解
期间发生的全部债


债务人与债权人在
已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
农行佛山高 中旗 2020 年
3 8,000.00 周军 保证 至 2020 年 5 月 15
明支行 新材 4 月解
日期间发生的全部

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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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向关联方拆出资金的情形,存在从无偿关联方拆入
资金的情况,发行人向关联方拆入资金的情形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入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珠海羽明华 800.00 2018 年 10 月 2018 年 12 月
珠海羽明华 50.88 2018 年 12 月 2018 年 12 月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向发行人提供关联资金拆
借本金均已清理完毕,清理后发行人亦未再发生自关联方处拆入资金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主营业务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的金额和占比均较小。报告期内,关联
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主营业务无重大影响。

六、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一)《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七条关于担保的决策权限规定:公司对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〇四条关于关联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或提供担
保除外)的决策权限规定:“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 30 万元
的关联交易,或者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 300 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 0.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审查批准,但交易对方
与董事长有关联关系情形的除外。
2、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不足 3,000 万元;或
者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不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的关联交
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3、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不足 3,000 万元的关联交易;或者与关联法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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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
不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4、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表决回避制度的规定
《公司章程》第七十三条规定:
“第七十三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
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会
议记录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为:
(一)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应对关联股东做出回避的决定。股东大会
在审议有关联交易的事项时,主持人应向股东大会说明该交易为关联交易,所涉
及的关联股东以及该关联股东应予回避等事项;关联股东投票表决人应将注明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字样的表决票当即交付会议投票表决总监票人;然后其他
股东就该事项进行表决。
(二)有关关联关系的股东没有回避的,其他股东有权向会议主持人申请该
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并说明回避事由,会议主持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决定是否回避。会议主持人不能确定该被申请回避的股东是否回避或
有关股东对被申请回避的股东是否回避有异议时,由全体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决定该被申请回避的股东是否回避。
(三)关联股东未获准参与表决而擅自参与表决,所投之票按作废票处理。”

(二)其他制度的有关规定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一条规定:
“第三十一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
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
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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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应对关联股东做出回避的决定。股东大会
在审议有关联交易的事项时,主持人应向股东大会说明该交易为关联交易,所涉
及的关联股东以及该关联股东应予回避等事项;关联股东投票表决人应将注明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字样的表决票当即交付会议投票表决总监票人;然后其他
股东就该事项进行表决。
(二)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没有回避的,其他股东有权向会议主持人申请该有
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并说明回避事由,会议主持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决定是否回避。会议主持人不能确定该被申请回避的股东是否回避或有
关股东对被申请回避的股东是否回避有异议时,由全体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决定该被申请回避的股东是否回避。
(三)关联股东未获准参与表决而擅自参与表决,所投之票按作废票处理。”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
“第三十二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只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
事项作出决议。”
2、《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八条规定:
“第二十八 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十条规定:
“第三十条 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关
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十八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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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出现下述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
(一)证券交易所规定董事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董事本人认为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因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而须
回避的其他情形。
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
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
事人数不足 3 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二十条规定:
“第二十条 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还应当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
别职权:
(一)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
会讨论。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二十二条规定:
“第二十二条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
(五)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
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自主变更会计
政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
(六)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者新发生的总额高
于 300 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款或者其他资金往来,以
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4、《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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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或提供担保除
外)金额低于 30 万元的关联交易,或者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 300
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 0.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审
查批准,但交易对方与董事长有关联关系情形的除外。
第九条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或提供担保除外)
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不足 3,000 万元;或者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不足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十条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或提供担保除外)
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不足
3,000 万元的关联交易;或者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不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 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十一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或提供担保除外)
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
交易,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十二条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持股 5%以下的股东提供担保的,参照前款规定执行,有关股东应当
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第十三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间接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员提供借款。……”

七、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联交易履行程序情况

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后,公司逐步实现了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日渐完善,
针对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决策依据,据实履行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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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为完善公司董事会结构,加强董事会决策功能,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建
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协议及履行情况进行了
审核,就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向公司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
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
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八、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尽量避免关联交易的发生,对于难以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严格按照国
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明确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对于正常的、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关联
交易,公司将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制度规范操作,确保交易的
公允,并对关联交易予以充分及时披露。
为规范关联交易,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规范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内容见本招股说
明书之“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一、控股股东、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
要股东以及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之“(五)其他承诺事项”之“2、关于规范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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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一)董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现任全体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任职 提名人 最近选举或聘任情况 任职期间
1 周军 董事长 珠海羽明华
2 孙亮 董事 周军
3 蒋晶晶 董事 胡国强 于创立大会被选举为
2018.9-2021.9
4 李志强 董事 珠海羽明华 董事

5 胡云林 独立董事 李志强
6 张利 独立董事 张妍
7 刘泽荣 独立董事 周军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2020.4-2021.9

公司董事简要情况如下:
1、周军先生,出生于 1967 年 10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其具体介绍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三、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2、孙亮女士,出生于 1983 年 9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
历。2009 年 3 月至 2018 年 8 月,历任中旗有限销售经理、营销总监;2015 年
12 月至 2017 年 10 月,担任中旗新材料(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7 月至
2020 年 4 月,担任珠海羽明华经理;2018 年 9 月至今,担任中旗新材董事、副
总经理。
3、蒋晶晶女士,出生于 1970 年 5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 3 月至 2018 年 8 月,历任中旗有限财务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2018 年 9 月至今,担任中旗新材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
4、李志强先生,出生于 1971 年 9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2006 年 8 月至 2020 年 4 月,担任百隆家具配件(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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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理;2017 年 12 月 2020 年 12 月,担任浙江博骏创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监
事;2020 年 5 月至 2020 年 10 月,担任广州市新居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
理;2018 年 9 月至今,担任中旗新材董事。
5、胡云林先生,出生于 1965 年 12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
士研究生学历。1986 年 7 月至今,任职于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历任国家建
筑材料测试中心综合检验室工程师,性能检验室副主任,铝塑检验部副部长,陶
瓷、石材、五金及卫浴检验部部长,陶瓷、石材、五金及卫浴检验认证部部长,
第一检验认证院总工程师;2018 年 9 月至今,担任中旗新材独立董事。
6、张利女士,出生于 1970 年 1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2011 年 4 月至 2017 年 3 月,担任广东铭建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 年 4 月至
今,担任北京市盈科(珠海)律师事务所律师;2018 年 9 月至今,担任中旗新
材独立董事。
7、刘泽荣女士,出生于 1966 年 1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研究生学历,天津商业大学会计学副教授。1995 年 8 月至今在天津商业大学任
教,目前为天津商业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副教授;2020 年 4 月至今,担任中旗
新材独立董事。

(二)监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监事基本情况如下表:
序 提名人/选
姓名 任职 最近选举或聘任情况 任职期间
号 举人
1 胡国强 监事会主席 周军 于创立大会被选举为监事 2018.9-2021.9
2 邓向东 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2018.9-2021.9
3 李启隆 监事 珠海羽明华 于创立大会被选举为监事 2018.9-2021.9

1、胡国强先生,出生于 1960 年 10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
专学历。2005 年 4 月至今,担任武汉东星宾馆有限公司监事;2007 年 3 月至 2018
年 8 月,历任中旗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18 年 9 月至今,担任中旗新材监事
会主席、供应链管理部经理。
2、邓向东先生,出生于 1972 年 9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
学历。2007 年 12 月至 2018 年 8 月,历任中旗有限车间主管、生产部副经理、
生产部经理;2019 年 6 月至今,担任珠海明琴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 年 10 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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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担任湖北中旗监事;2018 年 9 月至今,担任中旗新材职工代表监事、制造
中心副总监。
3、李启隆先生,出生于 1987 年 8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2010 年 7 月至 2018 年 8 月,历任中旗有限海外营销部业务员、经理、副
总监;2018 年 9 月至今,担任中旗新材监事、海外营销部总监。

(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任职
1 周军 董事长、总经理
2 孙亮 董事、副总经理
3 蒋晶晶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4 李勇 副总经理
5 尹保清 总工程师

1、周军,具体介绍参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
2、孙亮,具体介绍参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
3、蒋晶晶,具体介绍参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
4、李勇先生,出生于 1979 年 9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2015 年获得广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并入选广东省质监系统科技专
家库;2007 年 6 月至 2017 年 12 月,历任万峰石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
主管、副经理、经理;2016 年至今,担任中国石材协会人造石专家组组长;2018
年 1 月至 2018 年 8 月,担任中旗有限研发部总监;2018 年 9 月至今,担任中旗
新材副总经理。
5、尹保清先生,出生于 1968 年 4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2007 年 3 月至 2018 年 8 月,历任中旗有限设备部经理、生产部经理、总
工程师;2013 年 11 月至 2018 年 8 月,担任中旗有限监事;2017 年 7 月至今,
担任珠海羽明华监事;2018 年 9 月至今,担任中旗新材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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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核心技术人员

1、胡国强先生,具体情况见本节招股说明书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二)监事”。
2、李勇先生,具体情况见本节招股说明书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三)高级管理人员”。
3、尹保清先生,具体情况见本节招股说明书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三)高级管理人员”。
4、张韡先生,出生于 1983 年 12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2007 年 12 月至 2018 年 8 月,历任中旗有限产品研发部技术员、主管、
经理;2018 年 9 月至今,担任中旗新材产品研发部经理。
5、邓永权先生,出生于 1985 年 9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2012 年 10 月至 2018 年 8 月,历任中旗有限产品研发部技术员、主管;
2018 年 9 月至今,担任中旗新材产品研发部主管。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

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近亲属在本次发行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公司任职情况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合计持股 合计持股
股东
或亲属关系 (万股) (万股) (万股) 比例(%)
周军 董事长、总经理 1,891.50 2,056.50 3,948.00 58.06
孙亮 董事、副总经理 - - - -
蒋晶晶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50.50 22.50 73.00 1.07
李志强 董事 136.00 - 136.00 2.00
胡云林 独立董事 - - - -
张利 独立董事 - - - -
刘泽荣 独立董事 - - - -
监事会主席、
胡国强 266.00 453.00 719.00 10.57
供应链管理部经理
邓向东 监事、制造中心副总监 - 26.00 26.00 0.38
李启隆 监事、海外营销部总监 - 16.00 16.00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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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任职情况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合计持股 合计持股
股东
或亲属关系 (万股) (万股) (万股) 比例(%)
李勇 副总经理 - 13.00 13.00 0.19
尹保清 总工程师 44.00 5.00 49.00 0.72
设备自动化部经理,为周军妹妹
熊宏文 100.00 100.00 200.00 2.94
的配偶
产品研发部经理,为周军侄女的
张韡 22.00 22.00 44.00 0.65
配偶
板材制造部副总监,为胡国强配
罗运兰 5.00 32.00 37.00 0.54
偶的妹妹
邓永权 产品研发部主管 - 5.00 5.00 0.07
合计 2,515.00 2,751.00 5,266.00 77.44
注:以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均是通过珠海羽明华或珠海明琴间接持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上述
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本公司股东熊宏文为周军妹妹的配偶,张韡为周军侄女的配偶,罗运兰为胡
国强配偶的妹妹。除上述情形外,不存在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
属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

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持有本公司股权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持股/出资比例
姓名 职务 对外投情况
(%)
珠海羽明华 72.87
珠海明琴 9.62
周军 董事长、总经理
苏州工业园区新居创业投资
8.81
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羽明华 0.81
董事、董事会秘书、
蒋晶晶 碧沃丰生物科技(广东)股
财务总监 0.20
份有限公司
李志强 董事 广州博川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5.00
胡国强 监事 武汉东星宾馆有限公司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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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出资比例
姓名 职务 对外投情况
(%)
珠海羽明华 16.25
邓向东 监事 珠海明琴 10.00
李启隆 监事 珠海明琴 6.15
李勇 副总经理 珠海明琴 5.00
尹保清 总工程师 珠海羽明华 0.18
张韡 核心技术人员 珠海羽明华 0.79
邓永权 核心技术人员 珠海明琴 1.92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的对外投资与本公司均不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一)薪酬组成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固定工资和绩
效考核奖金组成,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仅为履职津贴。

(二)最近一年领取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在公司领取的税前
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2020 年度 备注
周军 董事长、总经理 56.86 -
孙亮 董事、副总经理 52.88 -
蒋晶晶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49.76 -
李志强 董事 3.00 -
胡云林 独立董事 6.00 独立董事津贴
张利 独立董事 6.00 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津贴,已于
臧学众 前任独立董事 1.50
2020 年 3 月辞任
胡国强 监事会主席、核心技术人员 35.74 -
邓向东 监事 33.11 -
李启隆 监事 2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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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2020 年度 备注
李勇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38.77 -
尹保清 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 40.71 -
张韡 核心技术人员 26.79
邓永权 核心技术人员 18.46
刘泽荣 独立董事 4.50 2020 年 4 月选任
合计 399.86 -

除上表所列薪酬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享受
除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外的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未从公司关联企业
领取收入。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本公司 兼职单位与本
姓名 兼职单位 兼任职务
任职情况 公司关系
珠海羽明华 执行董事 控股股东
董事长、
周军 湖北中旗 执行董事兼经理 控股子公司
总经理
天津东弘 执行董事兼经理 控股子公司
董事、董事
蒋晶晶 会秘书、财 天津东弘 监事 控股子公司
务总监
胡云林 独立董事 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 总工程师 无关联关系

张利 独立董事 北京市盈科(珠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 无关联关系

刘泽荣 独立董事 天津商业大学 副教授 无关联关系
胡国强 监事会主席 武汉东星宾馆有限公司 监事 关联方
珠海明琴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关联方
邓向东 监事
湖北中旗 监事 控股子公司
尹保清 总工程师 珠海羽明华 监事 控股股东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
兼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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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

的亲属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长周军与董事孙亮之间为夫妻关系,公
司核心技术人员张韡为周军侄女的配偶,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重要承诺及

签订的协议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一、控股股东、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相关内容。
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
与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合同》,目前正
常履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协议外,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未签署其他协议或合同。

八、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任职资格。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因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规范公
司运行,新增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职位,并新设监事会。发行人
选举聘任人员主要为原经营管理团队成员,公司管理层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不存
在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情形。报告期内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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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的变动情况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9 月 27 日,中旗有限董事会由 3 人组成,为周
军、胡国强、蒋晶晶。
2018 年 9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周军、孙
亮、蒋晶晶、李志强、胡云林、张利、臧学众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成员。
2020 年 3 月 16 日,臧学众因个人原因辞任独立董事。2020 年 4 月 24 日,
发行人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刘泽荣为独立董事。
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公司董事未发生过其他变动。

(二)监事的变动情况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9 月 27 日,中旗有限未设立监事会,设监事一
名为尹保清,期间未发生过变动。
2018 年 9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胡国强、
李启隆为公司监事。2018 年 9 月 11 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邓向东为公司职
工代表监事,与胡国强、李启隆共同组成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第一届监事会成员未发生过变动。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9 月 27 日,中旗有限设经理一名,由周军担任。
2018 年 9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聘任周军为
公司总经理,聘任孙亮、李勇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蒋晶晶为董事会秘书及财务
总监,聘任尹保清为总工程师。
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其他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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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情况

(一)公司治理建立情况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逐步建立健全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本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独立董事制度及董事会秘书制度能按照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独立有效运行。

(二)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公司自 2018 年 9 月 27 日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以来,股东大会
一直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规范运
作。自股份公司变更设立至 2021 年 5 月末,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1 2018 年 9 月 27 日 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2 2019 年 6 月 12 日 2018 年度股东大会
3 2019 年 10 月 14 日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4 2020 年 4 月 24 日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5 2020 年 5 月 11 日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6 2020 年 7 月 31 日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7 2020 年 9 月 19 日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依法忠实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三)董事会运行情况

1、董事会运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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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
职责并行使权力。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历次董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1 2018 年 9 月 27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 2019 年 3 月 2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3 2019 年 5 月 20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4 2019 年 9 月 20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5 2020 年 4 月 2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6 2020 年 4 月 24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7 2020 年 5 月 11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8 2020 年 7 月 15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9 2020 年 8 月 31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10 2020 年 12 月 23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11 2021 年 1 月 29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12 2021 年 3 月 8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13 2021 年 5 月 11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14 2021 年 5 月 31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公司历次董事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情况
2019 年 9 月 2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设立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
集人,审计委员会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且担任召集人。
(1)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是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分别为
周军、李志强、胡云林,由周军担任召集人。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战略委员会自设立以来,历次召开会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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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1 2019 年 10 月 14 日 第一届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 2020 年 3 月 21 日 第一届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3 2021 年 3 月 8 日 第一届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是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分别为
刘泽荣、周军、张利,其中刘泽荣为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自设立以来,历次召开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1 2019 年 10 月 14 日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 2019 年 12 月 1 日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3 2020 年 1 月 15 日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4 2020 年 3 月 21 日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5 2020 年 4 月 9 日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6 2020 年 4 月 30 日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7 2020 年 7 月 23 日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8 2020 年 11 月 5 日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9 2020 年 12 月 23 日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10 2021 年 3 月 8 日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11 2021 年 5 月 11 日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公司设立了内审部,内审部成立后每季度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形成书
面内审报告,提交内部审计委员会审议。报告期,公司曾存在未及时制定 2020
年内审计划,未将与内部审计委员会、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形成书面记录的情形,
公司已经整改,上述情形对公司整体内部控制情况及重要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
流程未产生重大影响。
(3)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是独立董事。目前,提名委员会委员
分别为周军、刘泽荣、胡云林,其中胡云林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自设立以来,历次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1 2019 年 10 月 14 日 第一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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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0 年 3 月 21 日 第一届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3 2021 年 3 月 8 日 第一届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是独立董事。目前,薪酬与提
名委员会委员分别为孙亮、刘泽荣、张利,其中张利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自设立以来,历次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1 2019 年 10 月 14 日 第一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 2020 年 3 月 21 日 第一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3 2020 年 4 月 28 日 第一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4 2021 年 3 月 8 日 第一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四)监事会建立及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
职责并行使权力。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历次监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1 2018 年 9 月 27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 2019 年 3 月 2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3 2019 年 5 月 20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4 2019 年 10 月 20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5 2020 年 4 月 2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6 2020 年 4 月 24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7 2020 年 5 月 11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8 2020 年 7 月 15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9 2020 年 8 月 31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10 2020 年 12 月 23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11 2021 年 1 月 29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12 2021 年 3 月 8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13 2021 年 5 月 11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14 2021 年 5 月 31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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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为完善本公司董事会结构,加强董事会决策功能,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
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自本公司聘任独立董事以来,独立董事依照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勤勉尽职地履行职权,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需要其发表意见的事
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
极的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均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和相关知识,与公司及其
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
格,其任职情况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所任职专门委员会的会
议,对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董事会秘书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及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设董
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向董事会负责。
2018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
书工作细则》。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秘书筹备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确保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依法召开、依法行使职权,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通报公
司相关信息,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董事会、股东大会正常行使职权发挥了重
要作用。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其他内
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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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
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
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L10007 号《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报告评价认为:
中旗新材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公司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制度、董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独立董事制
度和董事会秘书制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
1、2018 年 7 月 9 日,天津市静海区环境保护局(2019 年更名为“天津市静
海区生态环境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津静环罚字[2018]167 号),对
子公司天津东弘生产废气未按环保要求处理排放事项处以 3 万元罚款。
2019 年 5 月 14 日,天津市静海区生态环境局出具《证明》,上述行政处罚
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2018 年 9 月和 11 月,子公司佛山中旗建材有限公司由于未及时办理纳
税申报事宜,被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分别处以 200
元罚款,上述罚款已缴纳。
根据《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广东省税务
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违法情节一般的,从纳税申报期限届满次日起,对企业或其他组织按日处 2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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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的罚款,且罚款总额 2,000 元以下;对零申报企业或其他组组织按日处以 20
元/天的罚款,且罚款总额 200 元以下。”据此,保荐机构认为:佛山中旗建材
有限公司上述处罚适用简易程序且金额较小,为情节一般的行政处罚,不属于情
节严重的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最近 36 个月内,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行政处罚的情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一)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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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及有关附注的重要内容。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 ZL10005 号财务报告;非经
特别说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投资者欲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会
计政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请仔细阅读公司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

一、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报告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96,484,663.45 14,794,833.35 91,511,044.62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7,954,820.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 - -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11,487,660.12 - 13,623,152.15
应收账款 79,376,191.68 66,776,498.72 48,856,585.89
应收款项融资 36,276,907.56 27,997,521.32 -

预付款项 4,548,392.25 605,889.25 375,673.17
其他应收款 596,997.74 705,627.32 1,883,727.32
存货 92,273,153.50 72,045,418.33 66,854,166.09
合同资产 572,062.7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3,730,492.30 873,397.33 69,376,299.81
流动资产合计 425,346,521.30 341,754,005.62 292,480,649.0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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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1,043,277.01 972,067.20 441,425.84
固定资产 220,953,877.24 213,562,862.03 227,163,639.66
在建工程 9,992,355.31 218,854.72 404,519.45
无形资产 87,583,040.05 42,454,523.37 42,948,848.02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18,701.57 2,380,581.69 2,025,566.45
其他非流动资产 3,128,183.10 36,300,000.00 4,234.34
非流动资产合计 325,119,434.28 295,888,889.01 272,988,233.76
资产总计 750,465,955.58 637,642,894.63 565,468,882.8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 - -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57,738,211.53 55,241,310.03 70,064,217.73

预收款项 10,315,265.15 6,020,578.62
-
合同负债 15,984,101.90
应付职工薪酬 13,177,773.51 12,273,002.89 12,425,621.62
应交税费 15,538,651.82 22,869,080.94 16,772,282.89
其他应付款 6,863,687.72 5,178,122.37 14,886,527.97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910,942.25 - -
流动负债合计 110,213,368.73 105,876,781.38 120,169,228.8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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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28,833,177.57 7,369,727.85 6,499,090.91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8,833,177.57 7,369,727.85 6,499,090.91
负债合计 139,046,546.30 113,246,509.23 126,668,319.7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68,000,000.00 68,000,000.00 68,000,000.00
资本公积 332,620,442.89 332,620,442.89 332,620,442.89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33,328,308.35 19,524,286.44 8,761,430.53
未分配利润 177,470,658.04 104,251,656.07 29,418,689.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11,419,409.28 524,396,385.40 438,800,563.07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611,419,409.28 524,396,385.40 438,800,563.0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50,465,955.58 637,642,894.63 565,468,882.81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554,866,306.15 528,583,584.97 565,105,314.49
其中:营业收入 554,866,306.15 528,583,584.97 565,105,314.49
二、营业总成本 408,677,814.53 404,532,720.08 469,495,113.38
其中:营业成本 345,043,310.30 334,584,258.40 398,694,810.66
税金及附加 6,433,567.17 4,844,718.79 5,006,359.81
销售费用 9,893,360.92 22,360,676.28 23,417,095.61
管理费用 24,783,413.50 21,547,809.11 23,957,91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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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研发费用 19,445,016.85 20,577,196.80 19,643,586.29
财务费用 3,079,145.79 618,060.70 -1,224,653.92
其中:利息费用 159,711.59 - 188,741.68
利息收入 472,042.30 878,747.47 454,070.11
加:其他收益 7,761,282.17 3,182,894.80 5,063,510.02
投资收益(损失以“—”
6,291,874.15 1,650,291.44 3,575,683.65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298,470.81 -167,932.80 -438,395.18
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 - -
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1,483,377.65 -987,813.34 -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335,080.79 -541,743.13 -18,257.64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5,309.06 99,011.71 -741,255.49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159,098,660.14 127,453,506.37 103,489,881.65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16,644.54 41,945.39 358,873.25
减:营业外支出 801,327.66 1,964,568.79 3,963,754.5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58,413,977.02 125,530,882.97 99,885,000.37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1,897,362.40 16,815,060.64 13,610,142.5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136,516,614.62 108,715,822.33 86,274,857.80
号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136,516,614.62 108,715,822.33 86,274,857.80
以“—”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 - -
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136,516,614.62 108,715,822.33 86,289,307.85
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 - -14,450.05
“—”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 - - -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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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 - -
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 - -
其他综合收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
- - -
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36,516,614.62 108,715,822.33 86,274,857.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136,516,614.62 108,715,822.33 86,289,307.85
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 - -14,450.05
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01 1.60 1.2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01 1.60 1.27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35,418,435.40 487,376,417.84 538,993,359.16
收到的税费返还 27,527.94 1,932,276.6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2,364,614.66 9,811,546.68 9,444,974.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67,810,578.00 499,120,241.15 548,438,333.2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68,278,089.13 230,743,945.14 290,167,200.2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7,125,179.81 91,478,447.85 87,404,324.78
支付的各项税费 59,660,434.11 40,101,917.51 41,320,454.7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897,470.98 32,071,429.77 36,291,742.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9,961,174.03 394,395,740.27 455,183,722.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849,403.97 104,724,500.88 93,254,610.6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921,329,800.00 490,663,030.80 550,376,587.1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590,344.96 1,818,167.79 4,014,078.8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06,472.50 150,000.00 830,000.00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 - -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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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28,026,617.46 492,631,198.59 555,220,665.9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57,005,207.48 55,273,916.52 73,910,086.98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763,845,260.00 583,029,380.00 611,452,182.06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 - 30,027.37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20,850,467.48 638,303,296.52 685,392,296.4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176,149.98 -145,672,097.93 -130,171,630.4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 - -
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8,508,771.8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8,508,771.8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11,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51,000,000.00 34,000,000.00 203,362.5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 - -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14,362,892.9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1,000,000.00 34,000,000.00 25,566,255.4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000,000.00 -34,000,000.00 -17,057,483.6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3,169,279.43 -768,614.22 -189,751.29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0,856,274.52 -75,716,211.27 -54,164,254.7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394,833.35 90,111,044.62 144,275,299.4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5,251,107.87 14,394,833.35 90,111,044.62


(二)报告期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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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92,803,402.52 13,684,401.81 91,041,748.28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7,954,820.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11,487,660.12 - 13,623,152.15
应收账款 77,672,941.07 65,728,680.66 48,029,919.06
应收款项融资 36,276,907.56 27,997,521.32 -
预付款项 4,543,392.25 596,862.71 370,673.17
其他应收款 449,142.53 1,448,510.61 4,169,323.13
存货 90,219,945.42 69,428,134.64 65,299,750.42
合同资产 572,062.70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3,692,129.74 873,397.33 69,252,666.08
流动资产合计 417,717,583.91 337,712,329.08 291,787,232.29
非流动资产: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54,043,277.01 40,972,067.20 3,441,425.84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219,474,941.43 211,719,381.46 224,985,133.46
在建工程 9,402,800.16 218,854.72 404,519.45
无形资产 41,472,658.29 42,454,523.37 42,948,848.02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56,736.09 2,380,581.69 2,025,566.45
其他非流动资产 3,128,183.10 120,000.00 4,234.34
非流动资产合计 329,878,596.08 297,865,408.44 273,809,727.56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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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资产总计 747,596,179.99 635,577,737.52 565,596,959.8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55,628,216.33 52,891,535.75 68,776,278.12
预收款项 - 10,315,265.15 6,020,578.62
合同负债 15,984,101.90 - -
应付职工薪酬 12,635,009.51 11,848,433.89 11,870,903.86
应交税费 15,156,407.99 22,737,330.89 16,772,282.89
其他应付款 28,729,302.57 5,115,041.18 14,865,981.72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910,942.25 - -
流动负债合计 129,043,980.55 102,907,606.86 118,306,025.2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6,211,577.57 7,369,727.85 6,499,090.91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6,211,577.57 7,369,727.85 6,499,090.91
负债合计 135,255,558.12 110,277,334.71 124,805,116.12
所有者权益: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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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股本 68,000,000.00 68,000,000.00 68,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332,620,442.89 332,620,442.89 332,620,442.89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33,328,308.35 19,524,286.44 8,761,430.53
未分配利润 178,391,870.63 105,155,673.48 31,409,970.31
所有者权益合计 612,340,621.87 525,300,402.81 440,791,843.7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47,596,179.99 635,577,737.52 565,596,959.85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营业收入 552,838,278.82 526,608,827.09 564,353,743.66
减:营业成本 345,234,552.32 335,146,744.21 398,056,066.30
税金及附加 6,085,133.62 4,760,549.94 5,001,765.29
销售费用 9,873,620.07 21,989,508.07 23,140,678.96
管理费用 22,996,181.50 20,589,031.44 22,184,242.59
研发费用 19,445,016.85 20,577,196.80 19,643,586.29
财务费用 3,080,885.21 615,720.10 -1,226,119.02
其中:利息费用 159,711.59 - 188,741.68
利息收入 462,586.88 877,689.07 451,870.21
加:其他收益 7,751,181.71 3,182,894.80 5,063,510.0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6,262,598.50 1,650,291.44 2,875,683.65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298,470.81 -167,932.80 -438,395.18
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1,379,667.92 -986,177.53 -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380,488.34 -509,953.82 44,561.89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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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5,309.06 99,011.71 -741,255.49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159,142,798.94 126,366,143.13 104,796,023.32
列)
加:营业外收入 115,715.54 41,945.38 358,872.95
减:营业外支出 800,831.27 1,964,468.79 3,932,833.5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58,457,683.21 124,443,619.72 101,222,062.76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1,923,873.41 16,815,060.64 13,607,757.4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136,533,809.80 107,628,559.08 87,614,305.32
列)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136,533,809.80 107,628,559.08 87,614,305.32
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 - -
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 - -
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 - -
合收益
六、综合收益总额 136,533,809.80 107,628,559.08 87,614,305.32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34,030,358.51 485,162,853.88 538,868,374.42
收到的税费返还 27,527.94 1,932,276.6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1,657,941.88 9,586,371.92 9,427,399.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65,715,828.33 496,681,502.43 548,295,773.7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74,334,933.83 234,392,184.72 291,252,168.1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3,205,292.06 87,226,437.40 85,430,132.64
支付的各项税费 58,578,761.18 39,476,034.57 41,306,556.6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815,676.66 30,714,680.06 36,973,654.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8,934,663.73 391,809,336.75 454,962,512.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6,781,164.60 104,872,165.68 93,333,261.38

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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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921,329,800.00 490,663,030.80 550,376,587.1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590,344.96 1,818,167.79 4,014,078.8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06,472.50 150,000.00 830,000.00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 -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28,026,617.46 492,631,198.59 555,220,665.9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45,507,797.50 19,062,716.52 71,478,111.22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776,845,260.00 620,029,380.00 614,452,182.06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 -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22,353,057.50 639,092,096.52 685,930,293.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673,559.96 -146,460,897.93 -130,709,627.3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8,508,771.8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8,508,771.8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11,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51,000,000.00 34,000,000.00 203,362.51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 14,362,892.9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1,000,000.00 34,000,000.00 25,566,255.4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000,000.00 -34,000,000.00 -17,057,483.6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169,279.43 -768,614.22 -189,751.29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8,285,445.13 -76,357,346.47 -54,623,600.8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284,401.81 89,641,748.28 144,265,349.1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1,569,846.94 13,284,401.81 89,641,748.28




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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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意见和关键审计事项

(一)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发行人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及附注,
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L10005 号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旗新材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旗新材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2019 年度
和 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立信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分别对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
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立信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事项描述
中旗新材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56,510.53 万
元、52,858.36 万元、55,486.63 万元。
中旗新材主要业务为人造石英石板材与台面的生产与销售,存在海外销售,
不同业务类型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不尽相同,同时考虑到销售收入确认对公司财
务报表存在重大影响,因此,立信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立信对营业收入实施的相关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
性;
(2)访谈中旗新材业务和财务部门主管,向业务部负责人了解了业务流程,
向财务部负责人员了解收入确认依据的合理性;
(3)对比分析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分析中旗新材收入确认政
策的合理性;
(4)按照业务类型检查确认收入所必须的合同、订单、出库单、电子口岸
数据、对账单、发票、回款等要素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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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重要应收账款余额、重要收入实施函证程序;
(6)对重要客户进行现场访谈,检查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
(7)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检查收入是否计入
正确期间。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的编制基础变化情况

(一)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
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
的重大疑虑事项或情况。

(三)合并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情况如下:

是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子公司名称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天津东弘家居石材制品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佛山中旗建材有限公司 否 否 是
中旗(湖北)新材料有限公司 是 是 否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
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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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

(二)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
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
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
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股
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
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
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
金额。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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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
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
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
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
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
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
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
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
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
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
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
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
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
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
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
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
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
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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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
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
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
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
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
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
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
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
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
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
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
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
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
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
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
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
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
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
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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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
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
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
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
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
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
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
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
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
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
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七)合营安排分类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
时,为共同经营。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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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
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投资的会计政策见本节“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计”之“(十四)长期股权投资”。

(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
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
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九)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
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
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
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
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
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
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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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
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
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
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
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除此之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在初始确认时,
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
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
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019 年 1 月 1 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
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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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
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
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
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
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
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
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
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
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
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
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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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
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
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
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
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2019 年 1 月 1 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
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
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
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
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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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
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
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
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
出,计入当期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
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
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
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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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
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
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
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
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
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
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
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
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
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
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
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
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
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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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
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
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
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
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
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
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
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
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2019 年 1 月 1 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
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
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
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
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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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
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
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2)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本公司将单项金额超过 100 万元的应
收款项视为重大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
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
②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5
1-2 年 20 20
2-3 年 50 50
3 年以上 100 100

③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有证据表明难以收回的款项,存在特殊的回收风
险。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
(3)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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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公司于每年中期期末及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后,对遭受损失,按存货
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量,但如果某些存货与
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
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可以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于数量繁多、价较
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
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
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
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
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
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
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并且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盘点结果如与账面记录不符,根
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在年终结账前处理完毕,计入当期损益。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十二)持有待售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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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
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
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
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十三)合同资产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的会计政策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
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
(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
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
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四、报告期
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金融工具”之“6、金融资产减
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中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有关应收账款的会计处理。

(十四)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
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
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
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
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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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
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
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
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
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
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
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
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
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
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
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
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
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
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
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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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
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
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
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
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
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
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
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
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
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
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消,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
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节“四、
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披露的相
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
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
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
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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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
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
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
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
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
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
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
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
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
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
降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
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
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
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
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
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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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
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
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
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
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十六)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
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
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0-20 5.00 4.75-9.5
其中:房屋装修费
年限平均法 5-10 5.00 9.5-19
及配套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00 9.5-19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3-5 5.00 19-31.67
办公及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5.00 19-31.67


(十七)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
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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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
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
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
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八)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
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
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
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
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
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
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
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
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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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
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
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
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
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
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
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的每月月末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
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
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十九)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
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
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
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依据
土地使用权 50 年 年限平均法 不动产权证
软件使用权 5年 年限平均法 购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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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
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
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4、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下列各项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a、从技术上来讲,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
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时,证明其有
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二十)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
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
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
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
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
组合。
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至少在
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
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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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
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
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
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
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
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
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
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
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二十一)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
上的各项费用。以实际发生的支出入账并在其预计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平均摊销。

(二十二)合同负债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
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
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二十三)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
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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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
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
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
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
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
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
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
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
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
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
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
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
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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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
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
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
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
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
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
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
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
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
面价值。

(二十五)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
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
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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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
值计量。本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进行股份支付的,职工出资认购股票,股票在达到
解锁条件并解锁前不得上市流通或转让;如果最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
未能达到,则本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票。本公司取得职工认购限制性
股票支付的款项时,按照取得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
就回购义务全额确认一项负债并确认库存股。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
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 、[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
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
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但授予后立即可行权
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对于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行权条件是市场条
件或非可行权条件,此时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
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
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
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
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
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
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
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
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
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
允价值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
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担负债的
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增加相应负债。在相关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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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

(二十六)收入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的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
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
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
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
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
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
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
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
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
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
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
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
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
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
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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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
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
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
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
付款义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
有权。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
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020 年 1 月 1 日前的会计政策
2、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1)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
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具体原则
(1)商品销售收入确认:
①国内销售收入确认方法:
非工程类订单:客户主要为品牌家居企业及厨柜台面加工厂,公司销售部门
根据合同或订单通知仓库部门发货,公司在客户或其指定收货人收到货物,相关
货款已经收到或取得收款的凭据后确认收入。
工程类订单:商品在运输到客户指定的地点且安装验收后相关风险和收益已
转移给客户,因此公司在商品经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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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国外销售收入确认方法:
商品在检验合格后运抵指定港口,办理报关手续,完成清关后,由港口直接
将产品装船发运,此时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公
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入公司,因此公司在办理完清关手续时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确认: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
务的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
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
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确认: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
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
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
计算确定。

(二十七)合同成本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的会计政策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
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
为一项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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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
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
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
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
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
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二十八)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
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
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本公司在实际收到政府补助时确认政府补助收入。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
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
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
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
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
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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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
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
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
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
借款费用。

(二十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
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
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
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
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
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
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
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
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
净额列报。

(三十)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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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
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
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
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
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
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
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
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
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
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
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
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
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
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三十一)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三十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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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
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
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
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
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
影响数调整 2019 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2018 年度及 2017 年度的财
务报表未做调整。本公司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
以按照财会〔2019〕6 号和财会〔2019〕16 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
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
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①合并层面

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报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元) 列报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元)
货币资金 摊余成本 91,511,044.62 货币资金 摊余成本 91,511,044.62
以公允价值计 以公允价值计量
其他流动资产 量且其变动计 66,199,850.51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且其变动计入当 66,199,850.51
入当期损益 期损益
应收票据 摊余成本 -

应收票据 摊余成本 13,623,152.15 以公允价值计量
应收款项融资 且其变动计入其 13,623,152.15
他综合收益
应收账款 摊余成本 48,856,585.89
以公允价值计量
应收账款 摊余成本 48,856,585.89
应收款项融资 且其变动计入其 -
他综合收益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1,883,727.32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1,883,727.32

②母公司层面

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报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元) 列报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元)
货币资金 摊余成本 91,041,748.28 货币资金 摊余成本 91,041,7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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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允价值计 以公允价值计量
其他流动资产 量且其变动计 66,199,850.51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且其变动计入当 66,199,850.51
入当期损益 期损益
应收票据 摊余成本 -
以公允价值计量
应收票据 摊余成本 13,623,152.15
应收款项融资 且其变动计入其 13,623,152.15
他综合收益
应收账款 摊余成本 48,029,919.06

应收账款 摊余成本 48,029,919.06 以公允价值计量
应收款项融资 且其变动计入其 -
他综合收益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4,169,323.13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4,169,323.13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以下简称
“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后的准
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
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
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
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9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7 年度的财务报表不予调
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 2020 年 1 月 1 日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容和原因 合并 母公司

将与销售货物相关 合同负债 9,706,284.49 9,706,284.49
的预收款项重分类 其他流动负债 608,980.66 608,980.66
至合同负债 预收款项 -10,315,265.15 -10,315,265.15
应收账款 -1,471,085.45 -1,471,085.45
将与销售相关、不满
足无条件收款权的 合同资产 102,451.62 102,451.62
应收账款重分类至 其他流动资产 17,416.78 17,416.78
合同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51,217.05 1,351,217.05

将与销售相关的运 存货 1,506,409.26 1,506,409.26
输费重分类至主营 未分配利润 1,355,768.33 1,355,768.33
业务成本 盈余公积 150,640.93 150,64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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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 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
下(增加/(减少)):
①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同负债 15,984,101.90 15,984,101.90
其他流动负债 910,942.25 910,942.25
预收款项 -16,895,044.15 -16,895,044.15
应收账款 -1,465,155.35 -1,465,155.35
合同资产 572,062.70 668,925.72
其他流动资产 86,473.95 86,473.95
其他非流动资产 806,618.70 806,618.70
存货 3,002,754.34 2,962,873.26

②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2020 年度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
合并 母公司
销售费用 -16,628,411.75 -16,312,273.33
营业成本 15,132,066.67 14,855,809.33

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
相关项目情况
(1)2019 年 1 月 1 日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 2019 年年初财务报表
相关项目情况
①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8 年 12 月 2019 年 1 月 1 调整数
项目
31 日余额 日余额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合计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1,511,044.62 91,511,044.62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6,199,850.51 66,199,850.51 - 66,199,850.5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 - - - -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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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2 月 2019 年 1 月 1 调整数
项目
31 日余额 日余额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合计
融资产

应收票据 13,623,152.15 - -13,623,152.15 - -13,623,152.15
应收账款 48,856,585.89 48,856,585.89 - - -
应收款项融资 - 13,623,152.15 13,623,152.15 - 13,623,152.15
预付款项 375,673.17 375,673.17 - - -
其他应收款 1,883,727.32 1,883,727.32 - - -
存货 66,854,166.09 66,854,166.09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 - - -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69,376,299.81 3,176,449.30 -66,199,850.51 -66,199,850.51
流动资产合计 292,480,649.05 292,480,649.05 - - -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441,425.84 441,425.84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固定资产 227,163,639.66 227,163,639.66 - - -
在建工程 404,519.45 404,519.45 - - -
无形资产 42,948,848.02 42,948,848.02 - - -
开发支出 - - - - -
商誉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5,566.45 2,025,566.45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4,234.34 4,234.34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272,988,233.76 272,988,233.76 - - -
资产总计 565,468,882.81 565,468,882.81 - - -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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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2 月 2019 年 1 月 1 调整数
项目
31 日余额 日余额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合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 - - - -
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应付票据 - - - - -
应付账款 70,064,217.73 70,064,217.73 - - -
预收款项 6,020,578.62 6,020,578.62 - - -
应付职工薪酬 12,425,621.62 12,425,621.62 - - -
应交税费 16,772,282.89 16,772,282.89 - - -
其他应付款 14,886,527.97 14,886,527.97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 - - -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120,169,228.83 120,169,228.83 - - -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 -
应付债券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预计负债 - - - - -
递延收益 6,499,090.91 6,499,090.91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6,499,090.91 6,499,090.91 - - -
负债合计 126,668,319.74 126,668,319.74 - - -
所有者权益:
股本 68,000,000.00 68,000,000.00 -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永续债 - - - - -
资本公积 332,620,442.89 332,620,442.89 - - -
减:库存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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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2 月 2019 年 1 月 1 调整数
项目
31 日余额 日余额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合计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专项储备 - - - - -
盈余公积 8,761,430.53 8,761,430.53 -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
未分配利润 29,418,689.65 29,418,689.65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438,800,563.07 438,800,563.07 - - -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438,800,563.07 438,800,563.07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65,468,882.81 565,468,882.81 - - -

②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8 年 12 月 2019 年 1 月 1 调整数
项目
31 日余额 日余额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合计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1,041,748.28 91,041,748.28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6,199,850.51 66,199,850.51 - 66,199,850.5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 - - - -
融资产
应收票据 13,623,152.15 - -13,623,152.15 - -13,623,152.15
应收账款 48,029,919.06 48,029,919.06 - - -
应收款项融资 - 13,623,152.15 13,623,152.15 - 13,623,152.15
预付款项 370,673.17 370,673.17 - - -
其他应收款 4,169,323.13 4,169,323.13 - - -
存货 65,299,750.42 65,299,750.42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 - - -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69,252,666.08 3,052,815.57 -66,199,850.51 - -66,199,850.51
流动资产合计 291,787,232.29 291,787,232.29 - - -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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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2 月 2019 年 1 月 1 调整数
项目
31 日余额 日余额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合计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3,441,425.84 3,441,425.84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固定资产 224,985,133.46 224,985,133.46 - - -
在建工程 404,519.45 404,519.45 - - -
无形资产 42,948,848.02 42,948,848.02 - - -
开发支出 - - - - -
商誉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5,566.45 2,025,566.45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4,234.34 4,234.34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273,809,727.56 273,809,727.56 - - -
资产总计 565,596,959.85 565,596,959.85 - - -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 - - - -
融负债
应付票据 - - - - -
应付账款 68,776,278.12 68,776,278.12 - - -
预收款项 6,020,578.62 6,020,578.62 - - -
应付职工薪酬 11,870,903.86 11,870,903.86 - - -
应交税费 16,772,282.89 16,772,282.89 - - -
其他应付款 14,865,981.72 14,865,981.72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 - - -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118,306,025.21 118,306,025.21 - - -



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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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2 月 2019 年 1 月 1 调整数
项目
31 日余额 日余额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合计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 -
应付债券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永续债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预计负债 - - - - -
递延收益 6,499,090.91 6,499,090.91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6,499,090.91 6,499,090.91 - - -
负债合计 124,805,116.12 124,805,116.12 - - -
所有者权益:
股本 68,000,000.00 68,000,000.00 -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永续债 - - - - -
资本公积 332,620,442.89 332,620,442.89 - - -
减:库存股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专项储备 - - - - -
盈余公积 8,761,430.53 8,761,430.53 - - -
未分配利润 31,409,970.31 31,409,970.31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440,791,843.73 440,791,843.73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65,596,959.85 565,596,959.85 - - -

(2)2020 年 1 月 1 日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 2020 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

项目情况

①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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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项目
日余额 余额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合计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794,833.35 14,794,833.35 - - -
结算备付金 - - - - -
拆出资金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7,954,820.00 157,954,820.00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 - - - -
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应收票据 - - - - -
应收账款 66,776,498.72 65,305,413.27 -1,471,085.45 - -1,471,085.45
应收款项融资 27,997,521.32 27,997,521.32 - - -
预付款项 605,889.25 605,889.25 - - -
其他应收款 705,627.32 705,627.32 - - -
存货 72,045,418.33 73,551,827.59 - 1,506,409.26 1,506,409.26
合同资产 - 102,451.62 102,451.62 - 102,451.62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 - - -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873,397.33 890,814.11 17,416.78 17,416.78
流动资产合计 341,754,005.62 341,909,197.83 -1,351,217.05 1,506,409.26 155,192.2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972,067.20 972,067.20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固定资产 213,562,862.03 213,562,862.03 - - -
在建工程 218,854.72 218,854.72 - - -
无形资产 42,454,523.37 42,454,523.37 - - -
开发支出 - - - - -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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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项目
日余额 余额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合计
商誉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80,581.69 2,380,581.69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36,300,000.00 37,651,217.05 1,351,217.05 - 1,351,217.05
非流动资产合计 295,888,889.01 297,240,106.06 1,351,217.05 - 1,351,217.05
资产总计 637,642,894.63 639,149,303.89 1,506,409.26 1,506,409.2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 - - - -
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应付票据 - - - - -
应付账款 55,241,310.03 55,241,310.03 - - -
预收款项 10,315,265.15 - -10,315,265.15 -10,315,265.15
合同负债 - 9,706,284.49 9,706,284.49 9,706,284.49
应付职工薪酬 12,273,002.89 12,273,002.89 - - -
应交税费 22,869,080.94 22,869,080.94 - - -
其他应付款 5,178,122.37 5,178,122.37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 - - -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 608,980.66 608,980.66 - 608,980.66
流动负债合计 105,876,781.38 105,876,781.38 -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预计负债 - - - - -
递延收益 7,369,727.85 7,369,727.85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7,369,727.85 7,369,727.85 - - -



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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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项目
日余额 余额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合计
负债合计 113,246,509.23 113,246,509.23 -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68,000,000.00 68,000,000.00 -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资本公积 332,620,442.89 332,620,442.89 - - -
减:库存股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专项储备 - - - - -
盈余公积 19,524,286.44 19,674,927.37 - 150,640.93 150,640.93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104,251,656.07 105,607,424.40 - 1,355,768.33 1,355,768.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524,396,385.40 525,902,794.66 - 1,506,409.26 1,506,409.26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524,396,385.40 525,902,794.66 - 1,506,409.26 1,506,409.2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37,642,894.63 639,149,303.89 - 1,506,409.26 1,506,409.26

②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9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项目
日余额 余额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合计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684,401.81 13,684,401.81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7,954,820.00 157,954,820.00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 - - - -
融资产
应收票据 - - - - -
应收账款 65,728,680.66 64,257,595.21 -1,471,085.45 -1,471,085.45
应收款项融资 27,997,521.32 27,997,521.32 - - -
预付款项 596,862.71 596,862.71 - - -
其他应收款 1,448,510.61 1,448,510.61 - - -
存货 69,428,134.64 70,934,543.90 - 1,506,409.26 1,506,409.26
合同资产 - 102,451.62 102,451.62 102,451.62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 - - -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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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项目
日余额 余额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合计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873,397.33 890,814.11 17,416.78 17,416.78
流动资产合计 337,712,329.08 337,867,521.29 -1,351,217.05 1,506,409.26 155,192.2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40,972,067.20 40,972,067.20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211,719,381.46 211,719,381.46 - - -
在建工程 218,854.72 218,854.72 - - -
无形资产 42,454,523.37 42,454,523.37 - - -
开发支出 - - - - -
商誉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80,581.69 2,380,581.69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0,000.00 1,471,217.05 1,351,217.05 - 1,351,217.05
非流动资产合计 297,865,408.44 299,216,625.49 1,351,217.05 - 1,351,217.05
资产总计 635,577,737.52 637,084,146.78 - 1,506,409.26 1,506,409.2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 - -
应付票据 - - - - -
应付账款 52,891,535.75 52,891,535.75 - - -
预收款项 10,315,265.15 - -10,315,265.15 - -10,315,265.15
合同负债 9,706,284.49 9,706,284.49 - 9,706,284.49
应付职工薪酬 11,848,433.89 11,848,433.89 -
应交税费 22,737,330.89 22,737,330.89 -
其他应付款 5,115,041.18 5,115,041.1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 - - -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 608,980.66 608,980.66 - 608,980.66
流动负债合计 102,907,606.86 102,907,606.86 - - -
非流动负债: -
长期借款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预计负债 - - - - -
递延收益 7,369,727.85 7,369,727.85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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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项目
日余额 余额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合计
非流动负债合计 7,369,727.85 7,369,727.85 - - -
负债合计 110,277,334.71 110,277,334.71 - - -
所有者权益:
股本 68,000,000.00 68,000,000.00 -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资本公积 332,620,442.89 332,620,442.89 - - -
减:库存股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专项储备 - - - - -
盈余公积 19,524,286.44 19,674,927.37 - 150,640.93 150,640.93
未分配利润 105,155,673.48 106,511,441.81 - 1,355,768.33 1,355,768.33
所有者权益合计 525,300,402.81 526,806,812.07 - 1,506,409.26 1,506,409.2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35,577,737.52 637,084,146.78 - 1,506,409.26 1,506,409.26

3、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2019 修订)(财会〔2019〕8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
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 2019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已执行该准则,2018 年度的财务报
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2019 修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2019 修订)(财会〔2019〕9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
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
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
溯调整。
本公司 2019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已执行该准则,债务重组损益计入
其他收益和投资收益;2018 年度的财务报表不做调整,债务重组损益仍计入营
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执行该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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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
财政部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财会〔2019〕
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3 号”),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
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 13 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
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
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 13 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
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
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 13 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
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
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第 13 号,2019 年度及 2018 年度的财
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 13 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
(4)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会[2019]22 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
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
该规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
定。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2019 年度及 2018 年度的财务报
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5)执行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
财政部分别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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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已按修订后的格式编制本报告期间的财务报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
(1)“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 应收款”:无影响;
应收款”列示; 调增“其他应付款”2018 年 12 月 31 日金
“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 额为 10,880,000.00 元;
款”列示; “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
“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 无影响;
“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 “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不适
“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 用;
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
无影响。

(2)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
“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
调 减 “ 管 理 费 用 ”2018 年 度 为
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
19,643,586.29 元,重分类至“研发费用”。
“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比
较数据相应调整。

(6)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
定》(财会〔2020〕10 号),自 2020 年 6 月 19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 2020 年
1 月 1 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
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
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
计处理并对 2020 年 1 月 1 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
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成本合计
人民币 99,550.00 元。
(3)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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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报告期的影响

1、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
会[2017]22 号)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实施新收入准则对公司
在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均无影响,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公司收
入确认会计政策无重大差异,因此假定自 2017 年 1 月 1 日开始全面执行新收入
准则,对公司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均无影响。
实施新收入准则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若
假定自申报财务报表期初(2017 年 1 月 1 日)开始全面执行新收入准则,对首
次执行日前各年(末)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报表科目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旧收入准则 52,858.36 56,510.53 54,178.43
新收入准则 52,858.36 56,510.53 54,178.43
营业收入
新收入准则影响 - - -
影响比率 - - -
旧收入准则 10,871.58 8,628.93 7,923.64

归属于公司普通 新收入准则 10,924.34 8,605.66 7,916.01
股股东的净利润 新收入准则影响 52.76 -23.27 -7.63
影响比率 0.49% -0.27% -0.10%
旧收入准则 52,439.64 43,880.06 36,339.13

归属于公司普通 新收入准则 52,461.50 43,849.15 36,331.50
股股东的净资产 新收入准则影响 21.86 -30.90 -7.63
影响比率 0.04% -0.07% -0.02%
旧收入准则 63,764.29 56,546.89 47,536.46
新收入准则 63,786.15 56,515.99 47,528.83
资产总额
新收入准则影响 21.86 -30.90 -7.63
影响比率 0.03% -0.05% -0.02%

假定自 2017 年 1 月 1 日开始全面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数据影响均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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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最近一年内收购兼并情况

最近一年内,公司不存在收购、兼并其他企业资产(或股权)、且被收购企
业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超过收购前公司相应项目 20%(含)的情形。

六、非经常性损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 ZL10008 号
报告中,经核验的公司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1、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包括已计提
-12.00 9.52 -99.04
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
758.88 300.93 502.51
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
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659.03 181.82 401.41
4、除上述各项之外的营业外收支净额 -55.94 -191.88 -335.57
5、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17.25 17.36 3.84
项目
小计 1,367.23 317.75 473.15
减:非经常性损益相应的所得税 204.54 47.69 69.40
减: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 - - -0.03
非经常性损益影响的净利润 1,162.68 270.07 403.77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651.66 10,871.58 8,628.9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2,488.98 10,601.52 8,225.16
后的净利润

最近三年,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的净利润分别为 403.77 万元、270.07
万元和 1,162.68 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4.68%、
2.48%和 8.52%。报告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
别为 8,225.16 万元、10,601.52 万元和 12,488.98 万元。




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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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主要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固定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值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16,991.74 3,440.71 13,551.02 79.75%
机器设备 14,485.44 6,193.05 8,292.38 57.25%
运输设备 441.38 267.66 173.73 39.36%
办公及其他设备 320.97 242.72 78.25 24.38%
合计 32,239.53 10,144.15 22,095.39 68.54%


(二)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初始投资额 期末账面价值 持股比例 会计核算方法
无锡中鑫 114.00 104.33 19% 权益法


(三)无形资产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9,267.00 558.13 8,708.87
软件使用权 57.62 8.19 49.43
合计 9,324.62 566.32 8,758.30


八、主要债项情况

(一)银行借款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银行借款。

(二)对内部人员的负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为 1,317.7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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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债项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主要债项无应付持有本公司 5%(含 5%)
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其他主要债项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应付账款 5,773.82
合同负债 1,598.41
应交税费 1,553.87
其他应付款 686.37
其他流动负债 91.09
递延收益 2,883.32
合计 12,586.88


九、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股本 6,800.00 6,800.00 6,800.00
资本公积 33,262.04 33,262.04 33,262.04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3,332.83 1,952.43 876.14
未分配利润 17,747.07 10,425.17 2,941.8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61,141.94 52,439.64 43,880.06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股东权益合计 61,141.94 52,439.64 43,880.06


十、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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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84.94 10,472.45 9,325.4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17.61 -14,567.21 -13,017.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00.00 -3,400.00 -1,705.7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16.93 -76.86 -18.9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085.63 -7,571.62 -5,416.43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39.48 9,011.10 14,427.5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525.11 1,439.48 9,011.10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十一、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重大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二、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比率(倍) 3.86 3.23 2.43
速动比率(倍) 3.02 2.55 1.8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8.09% 17.35% 22.0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8.99 7.71 6.45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
0.08% 0.11% 0.03%
比例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7.21 8.68 10.84
存货周转率(次) 4.04 4.60 5.7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8,265.81 14,831.09 11,77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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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3,651.66 10,871.58 8,628.9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12,488.98 10,601.52 8,225.16
净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992.88 (注 2) 530.2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1.88 1.54 1.37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2.66 -1.11 -0.80
注 1:上述指标除资产负债率以母公司财务报告的财务数据为基础计算,其余指标均以
合并财务报告数据为基础计算。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负债总额/资产总额(母公司报表)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净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计提折旧+计提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注 2:2019 年公司利息费用为 0 元,利息保障倍数指标不适用。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
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
号)计算的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
报告期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资产收益率
(元/股) (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4.37% 2.01 2.01
2020 年
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22.30% 1.84 1.84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2.57% 1.60 1.60
2019 年
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22.01% 1.56 1.56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1.51% 1.27 1.27
2018 年
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20.51% 1.21 1.21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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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
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
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
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S= 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
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
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
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
在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期权、认股权证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情况下,稀释
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
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
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
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
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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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发行人设立时及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

(一)改制评估

2018 年 9 月,为中旗新材进行股份制改制之需要,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
公司以 2018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拟作为出资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
评估,并出具了中联国际评字[2018]第 XHMPD0532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此
次评估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资产总额 54,436.81 60,957.56 6,520.75 11.98
其中:流动资产 26,800.40 28,310.84 1,510.44 5.64
非流动资产 27,636.41 32,646.72 5,010.31 18.13
负债总额 14,374.77 13,883.90 -490.87 -3.41
净资产 40,062.04 47,073.66 7,011.62 17.50


(二)报告期内的资产评估情况

报告期内,除改制评估外,公司未进行其他资产评估。

十四、历次验资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进行了 8 次验资,历次资本变动与资金到位情况相一
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验资目的 验证实收资本金额 验资机构 验资报告文号
广州德永会计师事务所 德永会验字【2007】
1 设立 100 万元
有限公司 2003 号
中创验字【2007】第
2 增资 1,200 万元 广州中创会计师事务所
YZ117 号
[2008]正验字第
3 增资 1,570 万元 广州正扬会计师事务所
B2007 号
惠建验字(2009)第
4 增资 2,788 万元 广州惠建会计师事务所
YZ2927 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信会师报字【2020】
5 增资 5,576 万元
殊普通合伙) 第 ZL10067 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信会师报字【2020】
6 增资 6,800 万元
殊普通合伙) 第 ZL1006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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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验资目的 验证实收资本金额 验资机构 验资报告文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信会师报字【2020】
7 整体变更 6,800 万元
殊普通合伙) 第 ZL10070 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信会师报字【2020】
8 验资复核 -
殊普通合伙) 第 ZL1007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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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结合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资料,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
现金流量进行如下讨论与分析。以下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
自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本节数据除特别指明外,单位均为人民币万元。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9,648.47 26.18% 1,479.48 2.32% 9,151.10 16.18%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15,795.48 24.77% - 0.00%
应收票据 1,148.77 1.53% - - 1,362.32 2.41%
应收账款 7,937.62 10.58% 6,677.65 10.47% 4,885.66 8.64%
应收账款融资 3,627.69 4.83% 2,799.75 4.39% - -
预付款项 454.84 0.61% 60.59 0.10% 37.57 0.07%
其他应收款 59.70 0.08% 70.56 0.11% 188.37 0.33%
存货 9,227.32 12.30% 7,204.54 11.30% 6,685.42 11.82%
合同资产 57.21 0.08%
其他流动资产 373.05 0.50% 87.34 0.14% 6,937.63 12.27%
流动资产合计 42,534.65 56.68% 34,175.40 53.60% 29,248.06 51.72%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04.33 0.14% 97.21 0.15% 44.14 0.08%
固定资产 22,095.39 29.44% 21,356.29 33.49% 22,716.36 40.17%
在建工程 999.24 1.33% 21.89 0.03% 40.45 0.07%
无形资产 8,758.30 11.67% 4,245.45 6.66% 4,294.88 7.6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1.87 0.32% 238.06 0.37% 202.56 0.36%
其他非流动资产 312.82 0.42% 3,630.00 5.69% 0.42 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2,511.94 43.32% 29,588.89 46.40% 27,298.82 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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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资产总额 75,046.60 100.00% 63,764.29 100.00% 56,546.8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56,546.89 万元、63,764.29 万元和
75,046.60 万元,资产规模整体呈现稳步增长态势。资产规模的扩大主要源于公
司经营利润的积累。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是 51.72%、53.60%和
56.68%,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
等;报告期各期末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是 48.28%、46.40%和 43.32%,
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占比
较稳定。
1、货币资金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包括银行存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明细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库存现金 1.22 0.05 0.98
银行存款 19,523.89 1,439.41 9,010.03
其他货币资金 123.36 40.02 140.10
合计 19,648.47 1,479.48 9,151.1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价值分别为 9,151.10 万元、1,479.48 万元
和 19,648.47 万元。
2019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1,479.48 万元,较 2018 年末下降 7,671.62
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 年末子公司湖北中旗向黄冈市财政局支付土地竞买保
证金 3,618.00 万元以及 2019 年末未赎回的理财产品有所增加。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理财产品余额分别为 6,619.99 万元、15,795.48 万元和 0 万元。
2020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19,648.47 万元,较 2019 年末上升 18,168.99
万元,主要是公司赎回理财产品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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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末,因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原于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列
示的理财产品投资调整至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截至 2019 年末,公司购买的银
行理财产品余额为 15,795.48 万元。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理财产品余额为 0 万元。
3、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票据主要为收到客户用以支付货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
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发行人管理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模式既以
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因此自 2019 年开始将相
应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重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票据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及合理性
2019 年 1 月 1 日前,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财会[2006]3 号)》,将应收票据归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信用
减值损失。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
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取得和出售该担保物发生的费用应当予以扣除)。原实
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金融资产时的实际利率。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票据的承兑人
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财务困难,未发生违约逾期等情况。发行人 2017 年-2018
年未见应收票据减值的客观证据,原实际利率不发生变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等
于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不计提减值准备。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财会[2017]7 号)》(以下简称新准则),发行人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
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
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
险显著增加。
根据新准则规定的“预期信用损失法”,发行人对票据分两类核算信用减值准
备。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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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视其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或背书,发行人
管理该等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不仅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故将银行承兑
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应
收款项融资”。发行人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
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票据:
发行人管理的商业承兑汇票主要是为了收取现金流量,故商业承兑汇票分类
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为一
般企业,存在未来会发生减值的可能性,故按照预期损失模型给商业承兑汇票计
提减值准备。
发行人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均属信用等级较好的银行,发行人认为
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不计提减值准备。
发行人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与上市公司、同行业公众公司类似,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规定。
(2)应收票据金额及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票据金额及其种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种类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银行承兑汇票 - - 1,362.32
商业承兑汇票 1,209.23 - -
应收票据余额 1,209.23 - 1,362.32
减:坏账准备 60.46 - -
应收票据净额 1,148.77 - 1,362.32
应收款项融资 3,627.69 2,799.75 -
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
4,836.92 2,799.75 1,362.32
资余额合计
应收票据净额/应收款
4,776.46 2,799.75 1,362.32
项融资合计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分别为 1,362.32 万元、2,799.75
万元和 4,836.92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41%、5.30%和 8.7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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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应收票据余额有所增长,主要系 2019 年公司背书转让的应收票据减少。2020
年末较 2019 年末增加 2,037.17 万元,主要是因为 2020 年收到客户背书的票据较
多所致。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发行人应收的银行承兑汇票均由大型商业银行承兑,根据信用风险的不同发
行人将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
应收票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终止确认金额 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2,088.37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2,088.37 -

(4)报告期各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票据的期后兑付情况
截至2021年2月28日,报告期各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票据的期后兑付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已背书或
终止确认 未终止确认 期后正常 尚未到
日期 票据类型 贴现且未
金额 金额 兑付 期
到期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 2,088.37 2,088.37 - 1,468.57 619.81

2020 年 12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月 31 日 合计 2,088.37 2,088.37 - 1,468.57 619.81
占比 100.00% 100.00% 0.00% 70.32% 29.68%
银行承兑汇票 1,162.90 1,162.90 - 1,162.90 -

2019 年 12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月 31 日 合计 1,162.90 1,162.90 - 1,162.90 -
占比 100.00% 100.00% 0.00% 100.00% 0.00%
银行承兑汇票 2,169.49 2,169.49 - 2,169.49 -

2018 年 12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月 31 日 合计 2,169.49 2,169.49 - 2,169.49 -
占比 100.00% 100.00% 0.00% 100.00% 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票据均于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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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到期,均能到期兑付。
(4)票据质押
报告期内,公司无票据质押行为。
截至 2020 年末,本公司应收票据中不存在应收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公司关联方单位的票据,也无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转为应
收账款的情况。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应收账款余额 8,355.73 7,032.58 5,144.53
营业收入 55,486.63 52,858.36 56,510.53
应收账款余额/营业收入 15.06% 13.30% 9.1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5,144.53 万元、7,032.58 万元和
8,355.73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10%、13.30%和 15.06%。
2019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 2018 年末有所增长,主
要是因为 2019 年第四季度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2019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上
升;2019 年内销收入增加,相较外销客户而言,公司给予内销客户更长的信用
期限。
2020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及其占收入的比例较 2019 年末有所增长,主要是
由于发行人 2020 年对宁波我乐家居有限公司及东莞厨博士家居有限公司的销售
额有所增长,上述客户的信用期分别为 60 天和 90 天,相对较长,因此应收账款
余额上升。宁波我乐家居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我乐家居(603326)的全资子公司,
东莞厨博士家居有限公司为万科房地产装修工程的供应商,万科的采购形式为甲
指乙供(东莞厨博士为万科指定的橱柜企业),即由万科房地产开发工程的橱柜
供应商向公司采购石英石产品。
(2)应收账款减值分析
①应收账款类别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及其坏账计提组合按种类披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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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20.12.31 2019.12.31
账龄
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的
8,355.73 100.00% 418.11 7,032.58 100.00% 354.93
坏账准备
合计 8,355.73 100.00% 418.11 7,032.58 100.00% 354.93
单位:万元
2018.12.31
账龄
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 5,144.53 100.00% 258.88
合计 5,144.53 100.00% 258.88

②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分析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组合,采用账龄损失率对照表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2020.12.31 2019.12.31
账龄 坏账计 坏账 坏账计 坏账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提比例 准备 提比例 准备
1 年以内 8,353.55 99.97% 5.00% 417.68 7,016.21 99.77% 5.00% 350.81
1-2 年 2.18 0.03% 20.00% 0.44 13.55 0.19% 20.00% 2.71
2-3 年 0.00 0.00% 50.00% - 2.82 0.04% 50.00% 1.41
合计 8,355.73 100.00% - 418.11 7,032.58 100.00% - 354.93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2018.12.31
账龄
余额 占比 坏账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5,138.85 99.89% 5.00% 256.94
1-2 年 3.03 0.06% 20.00% 0.61
2-3 年 2.66 0.05% 50.00% 1.33
合计 5,144.53 100.00% - 258.8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比例均在 99%以上,账龄结
构合理,历史回款情况良好,已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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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收账款对象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序 余额 占当期应收账款
客户名称 账龄
号 (万元) 余额的比例
1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37.02 20.79% 1 年以内
2 佛山维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822.76 9.85% 1 年以内
3 东莞厨博士家居有限公司 809.81 9.69% 1 年以内
4 宁波我乐家居有限公司 750.03 8.98% 1 年以内
5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364.23 4.36% 1 年以内
合计 4,483.85 53.66%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序 余额 占当期应收账款
客户名称 账龄
号 (万元) 余额的比例
1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12.20 27.19% 1 年以内
2 佛山维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1,075.96 15.30% 1 年以内
3 合肥志邦家居有限公司 444.00 6.31% 1 年以内
4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400.06 5.69% 1 年以内
5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制分公司 362.13 5.15% 1 年以内
合计 4,194.35 59.64%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序 余额 占当期应收账款
客户名称 账龄
号 (万元) 余额的比例
1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498.55 29.13% 1 年以内
2 佛山维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607.78 11.81% 1 年以内
3 常熟科勒有限公司 573.81 11.15% 1 年以内
4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459.26 8.93% 1 年以内
CONSTRUCTION RESOURCES
5 357.93 6.96% 1 年以内
COMPANY,LLC
合计 3,497.32 67.98%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合计占比分别为 67.98%、59.64%
和 53.66%。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内知名橱柜上市公司以及国外知名石英石品牌商,
该类客户信誉良好,公司应收账款坏账风险较低。
(4)内外销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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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内外销前五大客户信用政策保持一致,未发生变更。报
告期各期末,内外销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账龄均在 1 年以内,与客户信用政策
相符。
发行人主要客户国内主要知名定制家居、厨卫和国外石英石品牌企业,合
作稳定,报告期内,同一客户的信用政策无发生重大变化,历史回款情况良好,
客户基本能按信用政策的约定回款。
发行人采取的信用政策主要如下:
①针对境内品牌橱柜类客户,公司一般根据客户资信情况给予30天-90天信
用期,款项结算主要以银行转账为主,资质较好的客户可以部分使用银行承兑
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
②针对境内台面工程类业务,在合同与协议签订生效后,客户一般支付合
同总金额的30%作为合同预付款;安装完成并经客户验收合格后,客户一般支
付合同总金额的65%-67%作为工程进度款;余款一般为合同总金额的3%-5%,
客户在使用过程中,若未发现质量问题,则在质保期满后支付余款。
③公司国外销售的结算方式主要包括T/T(电汇)和L/C(信用证)。对于
新合作客户或订单量较小的客户,公司一般在签订订单时要求其支付一定比例
的预付款;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长期合作客户,公司综合考虑其信用状况、盈
利状况及订单规模等因素,经审批后给予其30~90天的信用账期。
A.内销收入前五大客户信用政策及账龄结构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内销收入前五大客户的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账龄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序 应收账款
客户名称 信用政策 收入金额 1 年以内
号 余额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月结 50 天 6,013.00 1,737.02 1,737.02
1 江苏金牌厨柜有限公司 月结 50 天 177.81 133.51 133.51
小计 6,190.81 1,870.53 1,870.53
佛山维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月结 60 天 3,237.99 822.76 822.76
2 无锡维尚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月结 60 天 624.10 192.77 192.77
小计 3,862.09 1,015.53 1,015.53
3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月结 30 天 3,620.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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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奥维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月结 30 天 14.90 - -
小计 3,635.75 - -
合肥志邦家居有限公司 月结 30 天 2,724.81 325.04 325.04
4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月结 30 天 323.22 364.23 364.23
小计 3,048.04 689.27 689.27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制
月结 30 天 2,467.50 171.18 171.18
分公司
5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月结 30 天 3.49 1.91 1.91
小计 2,470.99 173.09 173.09
合计 19,207.68 3,748.42 3,748.42
2019 年度
序 应收账款
客户名称 信用政策 收入金额 1 年以内
号 余额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月结 50 天 6,072.02 1,912.20 1,912.20
1 江苏金牌厨柜有限公司 月结 50 天 185.78 110.30 110.30
小计 6,257.80 2,022.50 2,022.50
2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月结 30 天 4,727.27 - -
合肥志邦家居有限公司 月结 30 天 3,854.28 444.00 444.00
3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月结 30 天 0.74 - -
小计 3,855.02 444.00 444.00
4 司米厨柜有限公司 月结 30 天 3,790.26 - -
5 佛山维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月结 60 天 3,658.75 1,075.96 1,075.96
合计 22,289.10 3,542.46 3,542.46
2018 年度
序 应收账款
客户名称 信用政策 收入金额 1 年以内
号 余额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月结 50 天 6,848.72 1,498.55 1,498.55
1 江苏金牌厨柜有限公司 月结 50 天 74.92 87.02 87.02
小计 6,923.64 1,585.57 1,585.57
司米厨柜有限公司 月结 30 天 4,857.56 - -
2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月结 30 天 11.72 - -
小计 4,869.28
合肥志邦家居有限公司 月结 30 天 4,688.86 - -
3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月结 30 天 0.6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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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4,689.54
4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月结 30 天 2,765.28 - -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
5 月结 30 天 1,989.87 459.26 459.26
限公司
合计 21,237.61 2,044.83 2,044.83

报告期内,发行人内销前五大客户的信用政策为月结30天-60天,信用政策
未发生变更,应收账款的账龄均为1年以内,与信用政策相符。
B.外销收入前五大客户信用政策及账龄结构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外销收入前五大客户的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账龄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序 应收账
客户名称 信用政策 收入金额 1 年以内
号 款余额
发货后见提单付清
1 LG Hausys,ltd(韩国) 2,588.46 124.09 124.09
100%全款
WK MARBLE AND GRANITE 发货前付清 100%
1,411.62 - -
PTY LTD(澳洲) 全款
2 WK TRADING SERVICES 发货前付清 100%
1,072.81 - -
PTY LTD(澳洲) 全款
小计 2,484.43 - -
LOTTE CHEMICAL 发货后 15 天内付清
844.82 - -
CORPORATION(韩国) 100%全款
3 LOTTE ADVANCED 发货后 15 天内付清
9.32 - -
MATERIALS CO.,LTD(韩国) 100%全款
小计 854.14 - -
4 MATPLAZA INC(韩国) 即期信用证 841.69 - -
30%预付款,70%余
5 Rock Solid Supply(加拿大) 款发货后 15 天内付 465.86 - -

合计 7,234.58 124.09 124.09
2019 年度
序 应收账
客户名称 信用政策 收入金额 1 年以内
号 款余额
1-3 月 为即 期信用
证,4 月开始为发货
1 LG Hausys,ltd(韩国) 3,500.45 269.32 269.32
后 见 提 单 付 清
100%全款
2 MAT PLAZAINC(韩国) 即期信用证 908.82 49.86 4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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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K MARBLE AND GRANITE 发 货 前 付 清 100%
3 701.53
PTY LTD(澳洲) 全款
BRUSKIN INTERNATIONAL, 50%预付款,50%余
4 656.05
LLC(美国) 款发货前付清
Productos Especializadosde
发货后 100 天内付
Mexico DDMS.deR.L.deC.V. 385.02 78.70 78.70
清 100%全款
(墨西哥)
Performance Specialty Products 发货后 100 天内付
5 98.82 0.66 0.66
(lndia)Pvt.Ltd(印度杜邦) 清 100%全款
E.I. DUPONT INDIA PRIVATE 发货后 100 天内付
17.11 - -
LIMITED(印度) 清 100%全款
小计 500.95 79.36 79.36
合计 6,267.80 398.54 398.54
2018 年度
序 应收账
客户名称 信用政策 收入金额 1 年以内
号 款余额
1 LG Hausys,ltd(韩国) 即期信用证 5,689.14 193.37 193.37
发货后 100 天内付
2 DuPont de Nemours,Inc(美国) 1,924.92 - -
清 100%全款
CONSTRUCTION 30%预付款,70%余
3 RESOURCES COMPANY, 款发货后 60 天内付 1,398.11 357.93 357.93
LLC(美国) 清
30%预付款,70%余
LOTTE ADVANCED
4 款发货后 15 天内付 1,228.47 - -
MATERIALS CO.,LTD(韩国)

BRUSKIN INTERNATIONAL, 50%预付款,50%余
5 717.61 - -
LLC(美国) 款发货前付清
合计 10,958.25 551.30 551.30
注:E.I.DuPont de Nemours and Company现已更名为DuPont de Nemours, Inc。
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前五大客户的信用政策为未发生重大变更,应收账
款的账龄均为1年以内,与信用政策相符。
(5)应收账款期后回款、应收账款逾龄分布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截至2021年2月28日)及应收账款
逾龄分布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日期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应收账款余额 8,530.61 7,032.58 5,144.53
未逾期金额 7,921.30 6,721.32 4,9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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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 30 天以内 500.95 257.14 186.87
逾期金额 逾期 30 天以上 108.37 54.12 0.39
合计 609.31 311.26 187.27
逾期率 7.14% 4.43% 3.64%
期后回款金额 6,294.07 6,989.45 5,144.53
期后回款率 73.78% 99.39% 100.00%
注:2020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包含根据新收入准则调整至“合同资产”、“其他流
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的金额。
①期后回款情况
截至2021年3月12日,报告期各期末的期后回款率分别为100.00%、99.39%
和73.78%。
截至2021年3月12日,2019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尚有43.13万元还未回款,
主要由于部分客户的工程质保期未满,质保金尚未收回;截至2021年3月12日,
2020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率为73.78%,部分客户因春节假期工作安
排影响,回款有所延迟。
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公司主要客户为知名定制家居、厨卫和石英
石品牌企业,该类客户一般经济实力雄厚、信誉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支付
能力,因此公司应收账款各期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②应收账款逾龄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部分应收账款合同逾期情况,但占比较低。报告期
各期末,逾期的应收账款分别为187.27万元、311.26万元和609.31万元,占各期
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3.64%、4.43%和7.14%,逾期应收账款较少。逾
期的应收账款中,逾期30天以内的占比较高,报告期各期末逾期30天以内的金
额占逾期应收账款的比例分别为99.79%、82.61%和82.22%,逾期时间较短。
发行人客户总体资信状况良好,逾期应收账款主要受部分客户付款安排影
响,导致实际回款时间长于合同约定账期,大部分合同逾期款项均于次年内收
回,尚未出现长期未收回的情况,各期末逾期应收款回款情况良好,应收账款
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
5、合同资产
2020 年,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对 2019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中所包含的
1 年以内到期的质保金重分类为合同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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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资产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合同资产 78.08 20.88 57.21
合计 78.08 20.88 57.21

6、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性质及变动分析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保证金及押金等。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明细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保证金及押金 233.04 98.44% 215.58 96.71% 323.53 95.72%
往来款 - 0.00% - 0.00% 2.55 0.75%
备用金 - 0.00% - 0.00% 1.95 0.58%
其他 3.70 1.56% 7.32 3.29% 9.96 2.95%
账面余额 236.74 100.00% 222.91 100.00% 337.99 100.00%
减:坏账准备 177.04 152.34 149.62
账面价值 59.70 70.56 188.3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 337.99 万元、222.91 万元和
236.74 万元,主要为保证金及押金,包括支付给客户的保证金、租赁厂房的押金
以及支付给新厂房施工单位的工资保证金等。
(2)其他应收款减值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236.74 222.91 337.99
坏账准备 177.04 152.34 149.62
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
- - -
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177.04 152.34 149.62
的坏账准备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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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
- - -
计提的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余额占其他应收款
74.78% 68.34% 44.27%
账面余额比例

组合中,公司按信用风险组合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12.31 2019.12.31
账龄
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21.15 8.94% 1.06 14.32 6.43% 0.72
1-2 年 7.00 2.96% 1.40 68.01 30.51% 13.60
2-3 年 68.01 28.73% 34.00 5.10 2.29% 2.55
3 年以上 140.58 59.38% 140.58 135.48 60.78% 135.48
合计 236.74 100.00% 177.04 222.91 100.00% 152.34
2018.12.31
账龄
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112.41 33.26% 5.62
1-2 年 85.10 25.18% 17.02
2-3 年 27.00 7.99% 13.50
3 年以上 113.48 33.57% 113.48
合计 337.99 100.00% 149.62

(3)其他应收款对象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序 余额 占其他应收款
对方名称 账龄 款项性质
号 (万元) 余额比例
1 冯建强 48.08 20.31% 2-3 年及 3 年以上 租赁厂房押金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
2 35.00 14.78% 1-2 年、3 年以上 客户保证金
公司
3 何剑波 30.00 12.67% 3 年以上 租赁厂房押金
4 皮阿诺家居(天津)有限公司 20.51 8.66% 2-3 年 租赁厂房押金
5 宁波我乐家居有限公司 20.00 8.45% 2-3 年 客户保证金
6 严爱琴 20.00 8.45% 3 年以上 租赁厂房押金
合计 173.58 7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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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序 余额 占其他应收款
对方名称 账龄 款项性质
号 (万元) 余额比例
1 冯建强 48.08 21.57% 1-3 年、3 年以上 租赁厂房押金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
2 35.00 15.70% 1 年以内、3 年以上 客户保证金
公司
3 何剑波 30.00 13.46% 3 年以上 租赁厂房押金
4 皮阿诺家居(天津)有限公司 20.51 9.20% 1-2 年 租赁厂房押金
5 宁波我乐家居有限公司 20.00 8.97% 1-2 年 客户保证金
6 严爱琴 20.00 8.97% 3 年以上 租赁厂房押金
合计 173.58 77.87%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序 余额 占其他应收款
对方名称 账龄 款项性质
号 (万元) 余额比例
佛山市高明区竣达建筑工程
1 80.00 23.67% 1-2 年 工资保证金
有限公司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
2 50.00 14.79% 1 年以内、3 年以上 客户保证金
公司
1 年以内、1-2 年、3
3 冯建强 48.08 14.22% 租赁厂房押金
年以上
4 何剑波 30.00 8.88% 3 年以上 租赁厂房押金
5 皮阿诺家居(天津)有限公司 20.51 6.07% 1 年以内 租赁厂房押金
合计 228.58 67.6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的款项性质均为保证金及押金。
7、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各类存货的账面价值如下:
单位:万元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原材料 1,503.65 16.30% 1,180.36 16.38% 1,346.24 20.14%
委托加工物资 595.38 6.45% 102.08 1.42% 17.76 0.27%
发出商品 4,875.02 52.83% 3,323.09 46.12% 2,318.17 34.68%
在产品 669.94 7.26% 822.49 11.42% 810.70 12.13%
库存商品 1,583.33 17.16% 1,776.52 24.66% 2,192.55 32.80%
合计 9,227.32 100.00% 7,204.54 100.00% 6,685.42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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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货变动分析
公司存货由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在产品和库存商品构成。报
告期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6,685.42 万元、7,204.54 万元和 9,227.32 万元,
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2.86%、21.08%和 21.69%。公司产品的生产周期较短,
除常规畅销产品外无需常备大量库存。2019 年末存货账面余额较 2018 年末增加
573.30 万元,其中发出商品增加 1,004.93 万元,主要系 2019 年 12 月订单数量增
加,尚未确认收入的发出商品余额增加。2020 年末存货账面余额较 2019 年末增
加 1,960.91 万元,主要是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及发出商品有所增长。
各存货构成及金额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如下:
①原材料
原材料主要构成为树脂、石英、辅材等材料。公司主要采用订单式生产的生
产模式,针对畅销花色的板材,公司会适量备货生产。公司根据板材生产计划并
结合材料的特性及价格波动情况相应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报告期各期末,原材
料账面价值分别为 1,346.24 万元、1,180.36 万元和 1,503.65 万元,2020 年末原材
料金额上升主要是 2020 年末在手订单较多,为满足订单需求及生产需求,采购
的原材料相应较多。
②委托加工物资
人造石英石台面是人造石英石板材的深加工产品,具有定制化特点,公司采
用自行生产为主、委托加工为辅的生产方式。委托加工物资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
加工成台面而耗用的板材、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费等。
报告期各期末,委托加工物资账面价值分别为 17.76 万元、102.08 万元和 595.38
万元。2020 年末委托加工物资增加较多主要是因为公司工程订单同比增多,工
程订单所需的台面主要采取委托加工方式加工。
③发出商品
公司发出商品主要为已出库但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商品。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发出商品账面价值分别为 2,318.17 万元、3,323.09 万元和 4,875.02 万元,在
存货中占比分别为 34.68%、46.12%和 52.83%。2019 年末发出商品余额较高,主
要是因为 2019 年末国内客户的订单量增加,发出商品有所上升;2020 年发出商




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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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增加主要是因为来自于宁波我乐的订单增多,尚未确认收入的发出商品余额增
加。
④在产品、库存商品
在产品系尚未完成生产的板材及台面,库存商品主要为已完工入库的板材。
报告期各期末,在产品和库存商品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 3,003.25 万元、2,599.01
万元和 2,253.27 万元。因部分大客户的订单交货期较短,公司根据板材预计销售
情况适当备货,发行人的生产计划依据订单情况和安全库存制定。报告期各期末,
在产品和库存商品的余额变动较小。
(2)在手订单覆盖率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各类存货的在手订单覆盖率如下:
单位:万元
2020.12.31 2019.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在手订单 覆盖率 账面余额 在手订单 覆盖率
委托加工物资 595.38 595.38 100.00% 102.08 102.08 100.00%
发出商品 4,875.02 4,875.02 100.00% 3,323.09 3,323.09 100.00%
在产品 669.94 289.86 43.27% 822.49 104.39 12.69%
库存商品 1,790.88 966.32 53.96% 2,043.52 708.38 34.66%
合计 7,931.22 6,726.58 84.81% 6,291.18 4,237.94 67.36%
2018.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在手订单 覆盖率
委托加工物资 17.76 17.76 100.00%
发出商品 2,318.17 2,318.17 100.00%
在产品 810.70 137.86 17.01%
库存商品 2,406.50 696.80 28.95%
合计 5,553.13 3,170.59 57.10%
注1:在手订单覆盖率=在手订单成本金额/存货期末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原材料除外)的在手订单覆盖率分别为
57.10%、67.36%和84.81%。
发行人委托加工物资和发出商品的订单覆盖率均为100%,而在产品和库
存商品的订单覆盖率相对较低,原因主要为:发行人的产品主要由板材和台面
构成,其中,发行人板材的生产模式主要为订单式生产和备货式生产相结合,
因客户部分订单的交货周期较短,发行人根据客户最近的出货量和月度采购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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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情况对常规畅销花色库存进行提前储备,使库存满足对客户需求的及时响
应,故该类库存商品及在产品订单覆盖率较低。发行人台面属于定制产品,采
用订单式生产的生产模式,库存台面均存在对应订单。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期末存货的在手订单覆盖率较为稳定,存货
期后出库情况良好,不存在滞销情形,在手订单覆盖率与报告期内发行人稳定
的生产销售情况相匹配。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合作稳定,交易条款、
交易习惯未发生重大变化,生产模式、生产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化。
(3)存货跌价准备分析
①各类存货的库龄及对应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存货的库龄及对应存货跌价准备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 年以内 1 年以上 跌价准
期间 项目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备计提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比例
原材料 1,586.91 1,494.28 - 92.63 83.26 1,503.65 5.25%
委托加工物资 595.38 595.38 - - - 595.38 0.00%
发出商品 4,875.02 4,875.02 - - - 4,875.02 0.00%
2020.12.31
在产品 669.94 669.94 - - - 669.94 0.00%
库存商品 1,790.88 1,451.43 - 339.45 207.55 1,583.33 11.59%
合计 9,518.13 9,086.04 - 432.09 290.81 9,227.32 3.06%
原材料 1,266.05 1,180.36 - 85.69 85.69 1,180.36 6.77%
委托加工物资 102.08 102.08 - - - 102.08 0.00%
发出商品 3,323.09 3,323.09 - - - 3,323.09 0.00%
2019.12.31
在产品 822.49 822.49 - - - 822.49 0.00%
库存商品 2,043.52 1,712.29 - 331.23 267.00 1,776.52 13.07%
合计 7,557.23 7,140.31 - 416.92 352.68 7,204.54 4.67%
原材料 1,430.80 1,346.24 - 84.55 84.55 1,346.24 5.91%
委托加工物资 17.76 17.76 - - - 17.76 0.00%
发出商品 2,318.17 2,318.17 - - - 2,318.17 0.00%
2018.12.31
在产品 810.70 810.70 - - - 810.70 0.00%
库存商品 2,406.50 2,079.29 - 327.21 213.96 2,192.55 8.89%
合计 6,983.93 6,572.16 - 411.76 298.51 6,685.42 4.27%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对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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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现净值孰低法计量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发行人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不饱和树脂及石英填料,原材料可用于生产发
行人的各类产品,原材料流通较快,库龄通常在1年以内。发行人库龄1年以上
的原材料主要为用于生产不常规花色的人造石英石板材的原材料,由于不常规
花色的板材年销售量较少,未来生产销售具有不确定性,且该类原材料难以对
外直接销售,出具谨慎性考虑,公司对该原材料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由于发行人采用订单加备货的生产模式,库存商品的库龄通常在1年以
内,发行人库龄1年以上的库存商品主要为花色过时或存在色差的产成品,该
部分产品一般会被作为次品销售,发行人已根据当期的次品平均销售价格对其
测算可变现净值并计提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以及发出商品的库龄均在1
年以内,其中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均具有对应销售订单,其可变现净值高
于其成本金额,故无需计提跌价准备。
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
发行人期末存货的库龄较短、存货周转率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对存
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
内,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占存货余额比例及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存货余额 未披露 3,698.95 4,342.38
本益新材
跌价准备 未披露 - -
(831810)
跌价计提比例 未披露 0.00% 0.00%
存货余额 76,167.09 70,042.60 73,327.26
惠达卫浴
跌价准备 1,494.05 1,780.50 732.90
(603385)
跌价计提比例 1.96% 2.54% 1.00%
存货余额 96,698.12 61,157.63 41,609.86
海鸥住工
跌价准备 3,606.77 2,702.48 2,593.70
(002084)
跌价计提比例 3.73% 4.42% 6.23%

凯伦股份 存货余额 16,475.42 12,678.82 8,056.36
(300715) 跌价准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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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跌价计提比例 0.00% 0.00% 0.00%
存货余额 120,525.04 203,353.84 218,121.99
东方雨虹
跌价准备 610.93 1,708.62 893.17
(002271)
跌价计提比例 0.51% 0.84% 0.41%
平均值 跌价计提比例 1.55% 1.56% 1.53%
存货余额 9,518.13 7,557.23 6,983.93
公司 跌价准备 290.81 352.68 298.51
跌价计提比例 3.06% 4.67% 4.27%

上表可见,发行人存货跌价减值准备计提比例高于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
值,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谨慎、充分。
8、其他流动资产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理财产品。报告期各期末,其他流动资产明细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理财产品 - - 6,619.99
待抵扣进项税 3.84 2.26 292.94
预交企业所得税 - 24.70 24.70
上市中介费 360.57 60.38 -
其他 8.65 - -
合计 373.05 87.34 6,937.6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6,937.63 万元、87.34 万
元和 373.05 万元。
2018 年末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额和理财产品投资。公司经营
业绩较好,现金流较充足,公司利用结余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获得收益。2019
年,因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调整至交易性金融资
产科目列示。
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上市中介费。
9、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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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 44.14 万元、97.21 万元和 104.33
万元。2018 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系对深圳乐居万家的投资,深圳乐居万家
已于 2019 年注销。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系对无锡中鑫的
投资。
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企业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期初余额 - 44.14 87.98
增加投资 - - -
减少投资 - 44.14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
- - -43.84

深圳乐居万家
其他权益变动 - - -
其他 - - -
期末余额 - - 44.14
减值准备 - - -
账面价值 - - 44.14
期初余额 97.21 - -
增加投资 38.00 114.00 -
减少投资 - -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
-29.85 -16.79 -
无锡中鑫 益
未实现内部损益 -1.03 - -
期末余额 104.33 97.21 -
减值准备 - - -
账面价值 104.33 97.21 -

公司采用权益法对上述被投资企业进行核算。
10、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办公及其他设
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一、固定资产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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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房屋及建筑物 16,991.74 14,920.37 14,334.84
机器设备 14,485.44 14,312.33 14,134.25
运输工具 441.38 343.93 428.70
办公及其他设备 320.97 318.82 269.88
合计 32,239.53 29,895.45 29,167.66
二、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3,440.71 2,668.80 1,929.39
机器设备 6,193.05 5,447.07 4,105.74
运输工具 267.66 228.06 263.91
办公及其他设备 242.72 195.23 152.25
合计 10,144.15 8,539.16 6,451.29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 -
四、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3,551.02 12,251.57 12,405.44
机器设备 8,292.38 8,865.26 10,028.50
运输工具 173.73 115.87 164.79
办公及其他设备 78.25 123.58 117.63
合计 22,095.39 21,356.29 22,716.3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2,716.36 万元、21,356.29 万
元和 22,095.39 万元。公司于各期末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未发现需计提减
值准备的情形,因此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1、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二厂二期建设 884.03 -
二厂配套工程 - 21.89 20.58
一厂改造二期 41.28 - 19.87
湖北工厂建设 58.96
佛山办公室装修 14.97
合计 999.24 21.89 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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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40.45 万元、21.89 万元和 999.24
万元,主要为高明二厂建设工程。
12、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一、无形资产原值
土地使用权 9,267.00 4,561.86 4,561.86
软件使用权 57.62 57.62 12.96
合计 9,324.62 4,619.48 4,574.82
二、累计摊销
土地使用权 558.13 371.60 279.18
软件使用权 8.19 2.42 0.76
合计 566.32 374.03 279.93
三、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 -
四、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8,708.87 4,190.26 4,282.68
软件使用权 49.43 55.20 12.21
合计 8,758.30 4,245.45 4,294.8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4,294.88 万元、4,245.45 万元
和 8,758.30 万元,主要为土地使用权。2020 年末无形资产增加较多,主要是因
为子公司湖北中旗于 2020 年购置土地使用权所致。
13、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分别为 0.42 万元、3,630.00
万元和 317.06 万元,2019 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幅较大,是因为 2019 年末子公
司湖北中旗竞买黄冈市[2019]30 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向黄冈市财政局
支付竞买保证金 3,618.00 万元。
2020 年末,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质保金坏账准备计提如下:
单位:万元
2020.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合同资产 84.91 4.25 8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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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84.91 4.25 80.66

(二)负债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总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 - - -
应付账款 5,773.82 41.52% 5,524.13 48.78% 7,006.42 55.31%
预收款项 - - 1,031.53 9.11% 602.06 4.75%
合同负债 1,598.41 11.50% - - - -

应付职工薪酬 1,317.78 9.48% 1,227.30 10.84% 1,242.56 9.81%
应交税费 1,553.87 11.18% 2,286.91 20.19% 1,677.23 13.24%
其他应付款 686.37 4.94% 517.81 4.57% 1,488.65 11.75%
其他流动负债 91.09 0.66% - - - -

流动负债合计 11,021.34 79.26% 10,587.68 93.49% 12,016.92 94.87%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2,883.32 20.74% 736.97 6.51% 649.91 5.13%
非流动负债合计 2,883.32 20.74% 736.97 6.51% 649.91 5.13%
负债合计 13,904.65 100.00% 11,324.65 100.00% 12,666.8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2,666.83 万元、11,324.65 万元和
13,904.65 万元。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是 94.87%、93.49%和 79.26%,
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和其他应付
款等;非流动负债由递延收益构成,报告期各期末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
别是 5.13%、6.51%和 20.74%。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占比较低,2017 年-2019 年流动负债占比和非流
动负债占比较稳定;2020 年,因公司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较大,
非流动负债占比上升。
1、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变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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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付账款主要包括应付设备款、应付材料款及应付工程款等。报告期各
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 7,006.42 万元、5,524.13 万元和 5,773.82 万元。2018
年末应付账款余额较大,主要是因为公司 2018 年新建厂房“高明二厂”,厂房
建设及设备采购较多,2018 年末尚未达到约定付款条件的工程款和设备款有所
增长;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应付账款下降主要是因为应付设备及工程款减少。
(2)应付账款对象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是否采
应付账款 占应付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购前五
余额 款比例

1 广东晨宝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不饱和树脂 598.39 10.36% 是
2 合肥市乐宁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加工服务 401.19 6.95% 否
3 李建军 建筑工程 281.93 4.88% 否
4 佛山市高明区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 233.87 4.05% 否
5 怀远县宏业物流有限公司 运输服务 226.38 3.92% 否
合计 1,741.76 30.17%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是否采
应付账款 占应付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购前五
余额 款比例

1 广东晨宝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不饱和树脂 810.61 14.67% 是
2 合肥市乐宁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加工服务 655.42 11.86% 否
3 龙川瑞凡硅业科技有限公司 石英砂 247.56 4.48% 是
4 佛山市高明区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 239.05 4.33% 否
5 浙江翰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不饱和树脂 199.18 3.61% 是
合计 2,151.81 38.95%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是否采
应付账款 占应付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购前五
余额 款比例

1 广东晨宝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不饱和树脂 856.53 12.22% 是
2 佛山市高明区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 693.44 9.90%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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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广东宏创重工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472.23 6.74% 是
4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不饱和树脂 441.84 6.31% 否
5 佛山市南海区致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350.66 5.00% 否
合计 2,814.69 40.17%

发行人 2018 年末应付款项前五大供应商与采购前五大供应商存在差异的包
括:(1)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与发行人对 2017 年提供的部分产品存在质量
争议,发行人自 2017 年开始逐渐减少对其采购金额,且相关应付账款在报告期
内逐年结清;(2)佛山市南海区致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为发行人高明二厂工程
设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发行人设备款项在验收合格后支付,付款周期较长,
因此发行人 2018 年应付账款余额排名与采购金额排名存在差异。
发行人 2019 年末、2020 年末应付款项前五大供应商与采购前五大供应商均
存在差异的包括:(1)合肥市乐宁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合肥乐宁为发行人的外
协台面加工商,自 2018 年开始,发行人与合肥乐宁以购销形式结算款项,双方
签署购销合同,互开发票,即发行人向加工商销售板材,加工商将板材加工成台
面后,发行人向加工商回购台面,合并报表层面发行人以净额法确认加工费采购
额,并抵减对应的板材收入。因发行人与该供应商以总额法收付款,期末应付合
肥乐宁的余额为总额法下的应付台面采购款,因此,合肥乐宁期末应付余额排名
较高,但净额法下的采购额较小;(2)佛山市高明区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
发行人高明二厂工程主要建设施工方,该工程主要建设期为 2017 年 9 月至 2018
年 6 月,2018 年完工后无发生其他交易。发行人 2019 年末及 2020 年末应付佛
山市高明区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余额均为尚未到期的工程质保金。
2020 年应付款项前五大供应商与采购前五大供应商存在差异的包括:(1)
李建军。李建军为发行人基建维修工程的施工方,2020 年下半年公司对机器设
备进行改造及建设厂房零星工程,因尚未达到约定付款时间,因此,应付李建军
的余额较高;(2)怀远县宏业物流有限公司。怀远县宏业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
第一大运输服务供应商,为 2020 年第六大供应商,怀远县宏业物流有限公司的
结算政策为双月结,相对其他供应商而言,结算周期相对较长,因此,应付余额
较高。
2、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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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大部分外销客户以及内销工程类订单执行预收款政策。报告期各期
末,公司预收款项分别为 602.06 万元、1,031.53 万元和 0.00 万元。2019 年末预
收款较 2018 年末有所上升,主要是 2019 年新增澳大利亚客户 WK MARBLE
AND GRANITE PTY LTD 以 及 越 南 客 户 CENTER POINT GLOBAL
FURNITURE 期末在手订单较多,上述客户需于发货前付清货款,且 2019 年内
销类工程订单增加,因此预收款较多。
2020 年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因出售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
1,598.41 万元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预收客户的金
额有所上升主要是因为 2020 年公司的工程订单增多,对于工程订单,客户需在
产品交付前预付一定比例的款项,因此预收款项上升。
3、应付职工薪酬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公司期末当月计提未发放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
贴等职工薪酬。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 1,242.56 万元、1,227.30
万元和 1,317.78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整体呈增长趋势,主要是员
工平均薪酬有所上升,职工薪酬总额相应逐步提高。
4、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 1,677.23 万元、2,286.91 万元和 1,553.87
万元。
5、其他应付款
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包含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付
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1,088.00
其他应付款 686.37 517.81 400.65
合计 686.37 517.81 1,488.65

(1)应付股利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股利余额分别为 1,088.00 万元、0.00 万元和 0.00 万元。
2018 年 6 月,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1,088.00 万元,由于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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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公司新建厂房高明二厂投入金额较大,公司为保证留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厂房建
设,延迟发放现金股利 1,088 万元。公司已于 2019 年向股东发放该笔现金股利。
(2)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主要包括应付保证金、应付费用和应付往来款等。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 400.65 万元、517.81 万元和 686.37 万元,其他应付款的
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保证金 230.90 33.64% 325.74 62.91% 196.91 49.15%
应付费用款 326.39 47.55% 173.35 33.48% 155.02 38.69%
其他 129.08 18.81% 18.72 3.62% 48.72 12.16%
合计 686.37 100.00% 517.81 100.00% 400.65 100.00%

6、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 0 万元、0 万元和 91.09 万元。其
他流动负债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预收增值税款 91.09 - -
合计 91.09 - -

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将预收合同对价中预收增值税部分列报为其他流动
负债,扣除预收增值税后列报为合同负债。
7、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 649.91 万元、736.97 万元和 2,883.32
万元,为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
报告期各期末,递延收益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清洁生产示范项目补助 360.00 450.00 540.00
广东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84.55 97.23 109.91
2018 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 66.52 7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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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奖力度资金 74.36 83.65 -
2019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
20.58 23.16 -
技术改造资金项目
2019 年佛山市推动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
5.68 6.44 -
专项资金项目
黄冈市招商引资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2,262.16 - -
2020 年佛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
9.47 - -
投资项目奖补资金
合计 2,883.32 736.97 649.91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8.09% 17.35% 22.07%
流动比率(倍) 3.86 3.23 2.43
速动比率(倍) 3.02 2.55 1.88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8,265.81 14,831.09 11,779.62
利息保障倍数(倍) 992.88 (注) 530.22
注:2019 年公司无利息支出,利息保障倍数指标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偿债能力指标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偿债风险较低。
2、同行业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未披露 38.00% 42.92%
本益新材
流动比率(倍) 未披露 1.63 1.74
(831810)
速动比率(倍) 未披露 1.03 1.0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1.92% 26.58% 25.66%
惠达卫浴
流动比率(倍) 2.21 2.68 2.39
(603385)
速动比率(倍) 1.75 2.03 1.6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4.31% 43.41% 41.92%
海鸥住工
流动比率(倍) 1.69 2.01 1.80
(002084)
速动比率(倍) 1.14 1.42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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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9.03% 47.23% 51.98%
凯伦股份
流动比率(倍) 1.33 1.77 1.48
(300715)
速动比率(倍) 1.25 1.63 1.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6.07% 70.01% 69.62%
东方雨虹
流动比率(倍) 1.60 1.53 1.41
(002271)
速动比率(倍) 1.50 1.33 1.1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7.84% 45.05% 46.42%
行业平均 流动比率(倍) 1.71 1.92 1.76
速动比率(倍) 1.41 1.49 1.3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8.09% 17.35% 22.07%
公司 流动比率(倍) 3.86 3.23 2.43
速动比率(倍) 3.02 2.55 1.88
注:数据来自各可比公司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公开转让说明书或根据其数据计算得
到。
由上表可见,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指标均优于同行业平
均水平,公司偿债能力较强。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7.21 8.68 10.84
存货周转率(次) 4.04 4.60 5.78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0.84 次、8.68 次和 7.21 次,应收账
款周转率总体维持在较高水平,回款速度较快。因 2019 年第四季度较上年同期
有所增长,且 2019 年内销客户收入增加,内销客户信用期相对较长,2019 年应
收账款周转率小幅下降。2020 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小幅下降主要是公司对信用期
相对较长的客户的销售额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5.78 次、4.60 次和 4.04 次。2019 年和 2020
年存货周转率下降是因为 2019 年末及 2020 年末订单增多,期末发出商品金额较
大。总体而言,公司存货周转率维持在较高水平,存货周转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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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行业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能力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本益新材(831810) 未披露 1.33 1.01
惠达卫浴(603385) 4.51 4.90 5.36
海鸥住工(002084) 4.27 4.42 4.68
凯伦股份(300715) 2.48 2.32 2.38
东方雨虹(002271) 3.33 3.24 2.90
行业平均 3.65 3.24 3.26
公司 7.21 8.68 10.84
注 1:数据来自各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或根据其数据计算得到。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高于同行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回
款较快。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能力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本益新材(831810) 未披露 0.85 0.97
惠达卫浴(603385) 3.02 3.00 2.89
海鸥住工(002084) 3.22 3.78 4.17
凯伦股份(300715) 7.82 6.84 6.43
东方雨虹(002271) 8.45 5.54 4.97
行业平均 5.63 4.00 3.89
公司 4.04 4.60 5.78
注 1:数据来自各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或根据其数据计算得到。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78次、4.60次和4.04次,可比公司平
均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89次、4.00次和5.63次,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与可比公司平
均存货周转率差异较小。
本益新材主要生产、销售人造石英石产品,其业务模式与发行人可比性较高,
发行人存货周转率高于本益新材,主要是因为发行人的销售规模较大,经营效益
较好,本益新材收入规模较小,2018年及2019年,其收入分别为4,182.96万元和
5,132.39万元,其2018年末和2019年末的存货余额分别为4,342.38万元和3,698.95
万元,存货积压较严重,因此周转率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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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伦股份及东方雨虹的主要产品均为防水材料,凯伦股份主要采取订单生产
的生产模式,库存较少,存货周转率较高;东方雨虹主要根据销售计划安排产品
生产,同时也根据市场预测和库存情况生产部分常规产品作为库存,与发行人的
生产模式接近,存货周转率较接近。
惠达卫浴的主要产品为卫浴产品和瓷砖产品,发行人的存货周转率高于惠达
卫浴,主要原因为:惠达卫浴产品线覆盖较广,产品种类较多,每个产品线都需
要保持一定量的原材料库存储备,而大部分原材料均从异地采购,发行人需要保
持一定的原材料安全库存,原材料库存金额较高;发行人主要原材料不饱和聚酯
树脂、石英填料的采购周期较短,原材料库存储备较少,因此存货周转率较高。
海鸥住工的主要产品为卫浴产品,发行人的存货周转率与其接近。

二、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利润表主要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55,486.63 52,858.36 56,510.53
营业毛利 20,982.30 19,399.93 16,641.05
营业利润 15,909.87 12,745.35 10,348.99
利润总额 15,841.40 12,553.09 9,988.50
净利润 13,651.66 10,871.58 8,627.49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
12,488.98 10,601.52 8,225.16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稳定。2019 年度至 2020 年度,因原材料成本下
降及出口产品退税率提高等因素影响,成本得到控制,营业毛利及净利润均有所
增长。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的总体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55,410.44 99.86% 52,830.05 99.95% 56,439.90 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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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业务收入 76.19 0.14% 28.31 0.05% 70.63 0.12%
合计 55,486.63 100.00% 52,858.36 100.00% 56,510.5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稳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保持在 99%以上,主营
业务突出,其他业务收入为废品处置收入。
2、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分析
(1)主营业务产品或服务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板材 37,713.62 68.06% 35,505.89 67.21% 41,818.66 74.09%
台面 17,494.02 31.57% 17,126.69 32.42% 14,546.32 25.77%
其中:自制台面 11,453.16 20.67% 11,922.30 22.57% 9,560.00 16.94%
委外台面 5,694.56 10.28% 5,011.09 9.49% 4,710.83 8.35%
外购台面 346.29 0.62% 193.30 0.37% 275.49 0.49%
加工服务 202.80 0.37% 197.48 0.37% 74.92 0.13%
合计 55,410.44 100.00% 52,830.05 100.00% 56,439.9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板材、台面及加工服务,台面由板材加工而
成。板材及台面的销售收入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均超过 99%,是公司最主要
的收入来源。
报告期内,各类业务收入的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①板材
报告期内,板材收入分别为 41,818.66 万元、35,505.89 万元和 37,713.62 万
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 74.09%、67.21%和 68.06%。2019 年板材收入及收
入占比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美国对中国石英石产品实行反倾销政策,出口的板
材收入下降较多。
②台面
报告期内,台面收入分别为 14,546.32 万元、17,126.69 万元和 17,494.02 万
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 25.77%、32.42%和 31.57%。台面为终端产品,由板
材加工而成,应用于厨房、卫浴等。报告期内,台面收入及收入占比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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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公司不断开拓市场并稳定客户资源,部分客户的规模和产品需求量增长较
多。
③加工服务
报告期内,加工服务收入分别为 74.92 万元、197.48 万元和 202.80 万元。加
工服务收入来源于子公司天津东弘,天津东弘于 2018 年开始生产运营。天津东
弘主营业务为台面加工服务,随着天津东弘的产能和产量的提升,加工服务收入
有所增长。
(2)主要业务的销售价格及销量的变化情况
板材及台面的销售收入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均超过 99%,是公司最主要
的收入来源。
报告期各期,板材及台面的价格及销量如下:
销量:万延米或万平方米;单价:元/平方米或元/延米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销量 均价 销量 均价 销量 均价
板材 135.67 277.99 119.92 296.08 143.03 292.39
台面 44.46 393.49 43.57 393.11 37.19 391.09
其中:自制台面 26.80 427.37 28.53 417.82 23.01 415.43
委外台面 16.78 339.39 14.53 344.96 13.32 353.61
外购台面 0.88 392.96 0.51 381.74 0.86 320.26

①板材
2018 年至 2020 年,板材销售单价和销量变动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情况如
下: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数量/金额 对收入的影响 数量/金额 对收入的影响 数量/金额
销量(万平方米) 135.67 4,662.18 119.92 -6,756.14 143.03
单价(元/平方米) 277.99 -2,454.45 296.08 443.38 292.39
收入(万元) 37,713.62 2,207.73 35,505.89 -6,312.77 41,818.66
注:收入变动为本年度较上年度的变动;产品价格变动对收入的影响数=各产品本年较
上年平均价格增长额与各产品本年度销售数量的乘积;产品销量对收入的影响数=各产品本
年较上年销量增长额与各产品上年平均价格的乘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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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板材收入较 2018 年下降 6,312.77 万元,其中,板材销量下降使得板
材收入减少 6,756.14 万元,板材单价上升使得板材收入增加 443.38 万元,板材
售价小幅上升,但销量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为:
美国对中国石英石产品实行反倾销政策的事件始于 2018 年底,影响主要体
现在发行人 2019 年业绩,反倾销政策大幅降低了公司对美国市场的出口销售,
2019 年外销板材数量较 2018 年外销板材数量下降了 39.28%,使得 2019 年板材
收入呈现下降趋势。
2020 年板材收入较 2019 年上升 2,207.73 万元,其中,板材销量上升使得板
材收入上升 4,662.18 万元,板材单价下降使得板材收入下降 2,454.45 万元,板材
销量上升主要是因为:A.外销的板材数量上升;B.用于万科房地产装修工程的板
材数量增加,万科的采购形式为甲指乙供,东莞厨博士有限公司、青岛裕丰汉唐
木业有限公司为万科指定的橱柜企业,公司向上述企业的板材销量增加。板材单
价下降主要是因为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等使得产品价格小幅下降且厚度较薄的
板材销量占比增加,该类板材售价较低。
②台面
2018 年至 2020 年,台面的价格及销量变动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情况如下: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数量/金额 对收入的影响 数量/金额 对收入的影响 数量/金额
销量(万延米) 44.46 350.51 43.57 2,492.25 37.19
单价(元/延米) 393.49 16.81 393.11 88.11 391.09
收入(万元) 17,494.02 367.33 17,126.69 2,580.36 14,546.32
注:收入变动为本年度较上年度的变动;产品价格变动对收入的影响数=各产品本年较
上年平均价格增长额与各产品本年度销售数量的乘积;产品销量对收入的影响数=各产品本
年较上年销量增长额与各产品上年平均价格的乘积。
2019 年台面收入较 2018 年上升 2,580.36 万元,其中,台面销量上升使得台
面收入增加 2,492.25 万元,台面价格上升使得台面收入增加 88.11 万元;台面销
量持续上升,主要原因为:公司不断开拓市场并稳定客户资源,部分客户的规模
和产品需求量增长较多;台面销售价格小幅上升,主要是使用复杂花色的板材加
工为台面的数量占比增长,使得台面平均单价上升。
2020 年台面收入较 2019 年上升 367.33 万元,其中,台面销量上升使得台面
收入增加 350.51 万元,台面价格上升使得台面收入增加 16.81 万元;台面销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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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升,主要原因为:随着客户的橱柜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合作关系的稳定,部
分客户的产品需求量相应增长。
A.自制台面
2018 年至 2020 年,自制台面销售单价和销量变动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情
况如下: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数量/金额 对收入的影响 数量/金额 对收入的影响 数量/金额
销量(万延米) 26.80 -725.01 28.53 2,293.94 23.01
单价(元/延米) 427.37 255.88 417.82 68.37 415.43
收入(万元) 11,453.16 -469.14 11,922.30 2,362.30 9,560.00

2019 年,自制台面收入较 2018 年上升 2,362.30 万元,主要是因为自制台面
的销量上升,2019 年公司与内销客户曲美家居、佛山维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的
交易量较 2018 年有所增长,使得自制台面销量上升。
2020 年自制台面收入较 2019 年下降 469.14 万元,其中自制台面销量下降使
得自制台面收入下降 725.01 万元,自制台面单价上升使得自制台面收入上升
255.88 万元。2020 年自制台面销量下降主要是因为是 2020 年上半年台面订单较
少,且 2020 年下半年台面加工的生产人员紧缺,使得自制台面的产量及销量同
步下降;自制台面单价上升主要是因为司米厨柜采购的台面主要为单价较低的大
颗粒单色板台面,2020 年司米厨柜的采购量下降使得该类别的台面占比下降,
因此,自制台面的销售均价上升。
B.委外台面
报告期内,委外台面销售单价和销量变动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情况如下: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数量/金额 对收入的影响 数量/金额 对收入的影响 数量/金额
销量(万延米) 16.78 776.85 14.53 425.97 13.32
单价(元/延米) 339.39 -93.37 344.96 -125.72 353.61
收入(万元) 5,694.56 683.48 5,011.09 300.25 4,710.83

2019 年委外台面收入较 2018 年上升 300.25 万元,一方面,2019 年委外台
面的销量上升,2019 年佛山维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的台面采购量较大,发行人
通过委托加工的方式加工生产部分台面,以供应佛山维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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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台面的销量上升;另一方面,2019 年委外台面的平均单价小幅下降,主要是
因为合肥志邦家居有限公司采购的大颗粒单色台面数量占比增加,使得平均单价
下降。
2020 年委外台面收入较 2019 年上升 683.48 万元,因自制台面的产量下降,
因此 2020 年委外加工的台面数量上升,相应委外台面收入上升 776.85 万元;委
外台面单价小幅下降使得委外台面收入下降 93.37 万元,委外台面单价下降主要
是由于:(1)工程订单中厚度较薄(15mm)的规格产品委外销售占比提高,该
等产品售价相对较低;(2)使用小规格板材加工成台面的数量增多,该类台面
主要用于工程订单,售价较低。
C.外购台面
2018 年至 2020 年,外购台面销售单价和销量变动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情
况如下: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数量/金额 对收入的影响 数量/金额 对收入的影响 数量/金额
销量(万延米) 0.88 143.10 0.51 -113.32 0.86
单价(元/延米) 392.96 9.89 381.74 31.13 320.26
收入(万元) 346.29 152.99 193.30 -82.19 275.49

发行人外购台面对外销售的数量及金额均较小,对公司营业收入的影响很
小。

3、主营业务收入区域分析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华东 22,851.64 41.24% 19,727.47 37.34% 22,079.96 39.12%
华南 17,662.87 31.88% 19,001.05 35.97% 16,574.85 29.37%
华北 3,147.87 5.68% 2,445.62 4.63% 1,265.22 2.24%
西南 899.97 1.62% 1,153.03 2.18% 865.99 1.53%
华中 874.89 1.58% 856.84 1.62% 515.42 0.91%
西北 219.25 0.40% 171.91 0.33% 144.16 0.26%
东北 128.39 0.23% 135.12 0.26% 243.29 0.43%
内销小计 45,784.88 82.63% 43,491.04 82.32% 41,688.88 7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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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外销 9,625.56 17.37% 9,339.01 17.68% 14,751.02 26.14%
合计 55,410.44 100.00% 52,830.05 100.00% 56,439.9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内销收入分别为 41,688.88 万元、43,491.04 万元和 45,784.88
万元,占比为 73.86%、82.32%和 82.63%,主要销往华东和华南地区。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 14,751.02 万元、9,339.01 万元和 9,625.56
万元,占比为 26.14%、17.68%和 17.37%。
受美国对中国石英石产品实行反倾销政策的影响,2019 年外销收入下降幅
度较大,外销收入占比下降;2020 年澳洲地区的收入增加,使得外销收入占比
回升。
报告期内,北美贸易政策变化使得公司出口北美市场的人造石英石产品收入
下降。2018 年 5 月,美国商务部(DOC)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人造石英石表面
制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2018 年 11 月 14 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
中国的石英台面产品(Quartz Surface Products)作出反倾销初裁。2019 年 5 月,
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反倾销税调查作出肯定的最终裁定。2019 年 7
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宣布最终肯定美国商务部的调查结果,并对从
中国进口的人造石英石表面制品加征 45.32%的反补贴税,对从中国进口的人造
石英石表面制品进一步加征 326.15%的反倾销税。
美国对中国人造石英石产品实施的反倾销政策大幅降低了公司对美国市场
的出口销售,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往美国地区的收入分别为 5,720.09 万元、
1,433.90 万元和 523.17 万元。美国的反倾销政策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已完全反映在
2019 年度,相关负面影响不会扩大。
虽然公司销往美国的收入下降,但公司积极开拓境外其他区域的市场,境外
其他区域的销售额有所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 14,751.02 万元、
9,339.01 万元和 9,625.56 万元。同时,为应对美国的反倾销政策,公司开发新产
品玻璃板用于出口,该产品可规避美国针对石英石产品实行的反倾销政策,该举
措小幅缩减了美国地区收入的降幅。新产品的开发以及境外其他区域的新客户开
发部分填补了美国市场销售额下降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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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反倾销政策短期内对公司影响较大,致使 2019 年出口至美国收入出现
较大幅度下滑;长期来看,美国反倾销政策的影响在 2019 年已经得到主要反映,
公司 2020 年出口至美国的产品收入占比已至不足 1%,比例较小,公司产品销售
目前对美国市场的依赖度不高,美国反倾销政策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较
小。

4、分季度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按季度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季度 7,437.63 9,007.70 10,114.05
二季度 13,481.61 11,883.52 13,625.61
三季度 15,228.23 13,588.51 15,881.32
四季度 19,262.98 18,350.32 16,818.92
合计 55,410.44 52,830.05 56,439.90

人造石英石产品的市场需求受到下游定制厨柜、房地产行业影响较大,春季
属于商品住宅装修的淡季,秋冬季则属于装修旺季,因而人造石英石下半年的市
场需求通常高于上半年。公司销售的季节性主要受客户订单、节假日等因素影响。
受春节假期停工影响,公司第一季度收入确认较少。2019 年下半年客户订单增
加较多,因此 2019 年第四季度确认的收入较多。
2020 年一季度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销售额同比有所下滑,2020 年二季度
开始,伴随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公司销售额有所提高。

5、订单签订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订单(含税)签订和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 2018 年
期初订单金额 7,362.97 5,267.68 6,029.63

本期新增订单金额 67,575.01 61,077.94 62,907.81

本期完成订单金额 61,802.16 58,929.77 63,560.23
本期取消或中止等异常
196.72 52.89 109.53
合同金额
期末订单金额 12,939.10 7,362.97 5,26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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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取消或中止的订单金额(含税)分别为 109.53 万元、52.89
万元和 196.72 万元,金额较小且占各期新增合同的比例较低,占比为 0.17%、
0.09%和 0.29%,取消或中止的原因主要是客户通知并入其他合同或者重新签订
等原因。
报告期各期的订单完成金额高于含税收入 371.72 万元、126.66 万元和 368.66
万元,主要是返利及客诉等因素影响:公司与部分客户约定返利条款,并以扣除
返利后的金额确认收入;少量订单执行过程中出现客户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等情
况,公司确认相关情况后给予客户一定折扣,并以折后金额确认收入。订单完成
金额的统计口径为客户下单的数量及价格,因此,订单完成金额与含税收入存在
差异,差异金额较小。

6、各类客户数量及收入情况

(1)按客户业务分类的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根据主营业务可以分为家居企业、装饰工程企业、国
外石英石品牌商、石材加工厂、建材贸易商。报告期公司 50 万元以上收入的各
类客户数量增减变动及收入情况如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客户 收入金额 客户 收入金额
收入占比 收入占比
数量 (万元) 数量 (万元)
家居企业 53 42,357.99 76.34% 49 42,459.18 80.33%
石英石品牌商 14 5,089.31 9.17% 13 3,605.63 6.82%
装饰工程企业 8 1,503.05 2.71% 7 1,372.56 2.60%
石材加工商 26 3,354.89 6.05% 23 2,591.16 4.90%
建材贸易商 6 885.72 1.60% 9 801.02 1.52%
合计 107 53,190.96 95.86% 101 50,829.55 96.17%

续:
2018 年度
项目 客户 收入金额
收入占比
数量 (万元)
家居企业 46 42,414.10 75.06%
石英石品牌商 15 6,652.40 11.77%
装饰工程企业 2 182.41 0.32%
石材加工商 21 3,180.05 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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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贸易商 5 1,960.25 3.47%
合计 89 54,389.21 96.25%
注:上表列示对象系发行人的主要客户
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以家居企业和石英石品牌商为主,两类客户(50 万
元以上)合计家数分别为 61 家、62 家和 67 家,收入合计分别为 49,066.50 万元、
46,064.81 万元和 47,447.30 万元,收入占比分别为 86.83%、87.15%和 85.51%,
收入结构基本保持稳定。
(2)按销售金额区间分布的客户数量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按销售金额区间分布可以分为大于 1,000 万元、
100-1,000 万元、5-100 万元、小于 5 万元四类,按销售金额区间分布的客户数量
情况如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客户 收入金额 客户 收入金额
金额占比 金额占比
数量 (万元) 数量 (万元)
大于 1,000 万元 15 34,284.51 61.79% 11 32,793.70 62.04%
100-1,000 万元 52 15,725.84 28.34% 56 15,138.61 28.64%
5-100 万元 159 5,273.52 9.50% 145 4,580.24 8.67%
小于 5 万元 - 202.77 0.37% - 345.82 0.65%
总计 226 55,486.64 100.00% 212 52,858.36 100.00%

续:

2018 年度
项目 客户 收入金额
金额占比
数量 (万元)
大于 1,000 万元 15 39,188.25 69.35%
100-1,000 万元 52 13,693.21 24.23%
5-100 万元 117 3,369.91 5.96%
小于 5 万元 - 259.16 0.46%
总计 184 56,510.53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主要来自于收入大于 1,000 万元和 100-1,000 万元的
大中型客户,报告期来自大中型客户的收入均超过 90%,各收入区间内的客户数
量和收入金额基本保持稳定。

7、发行人收入回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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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入回款方式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收入的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银行转账回款 45,816.05 46,765.72 52,116.54
票据回款 15,516.49 11,866.56 11,516.91
现金回款 26.07 52.33 95.01
回款合计 61,358.61 58,684.61 63,728.46

发行人客户主要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发行人支付货款,资质较好的客户可
以部分使用承兑汇票;发行人现金回款金额较小。
(2)第三方回款情况
①第三方回款金额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第三方回款,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外销客户委托境外第三方金融机构付款 41.44 114.32 687.72
内销客户通过保理公司付款 223.18 - -
实际控制人代为付款 - 70.00 7.54
同一控制下的公司代为付款 - 14.52 24.27
其他 - - 46.42
第三方回款合计金额 264.62 198.84 765.94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0.48 0.38 1.36

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 765.94 万元、198.84 万元和 264.62 万元,
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36%、0.38%和 0.48%,第三方回款金额和占收
入比例逐年下降。
总体而言,公司第三方回款主要涉及第三方金融机构代为支付,具体原因和
背景、合理性如下:
A.第三方金融机构代为支付:境外客户委托第三方金融机构代为支付主要系
境外客户出于汇款的便利性,通过银行、外汇兑换机构、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汇款,
在回款时付款人则显示为汇款公司等外汇兑换机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名称。报
告期内该类回款金额较大但整体呈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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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境内客户委托付款。2020 年客户通过保理公司回款的金额为 223.18 万元,
涉及客户为房地产企业,客户基于自身资金安排选择以保理方式融资付款。
C.客户关联方回款。部分客户通过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支付货款,主
要系客户关联方内部出于统一调配资金、临时性资金周转、商业习惯的考虑,从
而统筹安排不同关联方主体付款。
D.商业合作伙伴回款。部分境外客户因结算便捷性、临时性资金周转等原因
通过朋友公司等商业合作伙伴向公司支付货款。
②第三方回款的内部控制
目前,公司已制定第三方回款相关制度,严格控制第三方销售回款。针对销
售回款,公司内部控制程序如下:
A.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销售业务人员需将已签合同提交销售内勤人
员备案,销售内勤人员建立客户档案;
B.客户付款时,销售人员上报其管理客户的付款情况,财务部根据银行收款
水单每日核对当日收款情况,并将核对信息通知销售内勤人员,由其对付款信息
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若存在第三方代付,由销售内勤人员与客
户进行确认,并由客户出具委托付款证明,以注明代付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确认
无误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C.财务部和销售部定期就销售收款情况进行对账,财务部定期独立与客户进
行对账;
D.对于客户具有充分的原因需要通过第三方付款的情形,必须提前通知并取
得公司同意,并提供其与第三方签订的代付款协议或付款确认函,以保证代付行
为的真实性,且相关的代付行为不存在争议和纠纷,否则发行人有权利退回非其
本人或约定第三方账户支付的货款,并要求客户重新履行相应的支付义务。
经过整改,公司有效控制了通过第三方回款的情形,降低了第三方回款比例。
第三方回款金额和占收入比例逐年下降。
(3)现金收款
①现金收款金额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现金收款,现金收款金额分别为 95.01 万元、52.33
万元和 26.07 万元,现金回款金额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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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的客户包含少量零散客户,其与发行人的交易不具持续性,且交易金
额很小,为支付便捷,少量散户通过现金方式支付货款,此外,包装物、废板等
废品的销售收入,交易对象为个人,销售频率高且单次交易金额较小,客户一般
选择用现金支付款项。
②现金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对客户回款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除零散销售外,其他客户不得
使用现金回款,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回款内部控制有效,发行人销售收入现金回
款的总体金额较小,具备合理性,不会影响发行人销售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发行
人现金回款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合理,执行有效。

8、退换货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退换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退货金额 77.73 46.41 94.42
换货金额 22.53 77.75 55.46
合计 100.26 124.16 149.88
占收入比例 0.18% 0.23% 0.27%

发行人报告期内退换货金额均较小,报告期内退换货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0.27%、0.23%和 0.18%,持续维持在较低水平,不存在异常变化。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34,504.33 100.00% 33,458.43 100.00% 39,869.48 100.00%
其他业务成本 - 0.00% - 0.00% - 0.00%
合计 34,504.33 100.00% 33,458.43 100.00% 39,869.4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均为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收入为生产过程中的
少量废料销售,因废料不结转成本,其他业务收入无对应营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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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成本结构分析
(1)主营业务成本业务类型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类型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板材 22,812.84 66.12% 21,746.48 65.00% 28,948.04 72.61%
台面 11,515.03 33.37% 11,547.35 34.51% 10,861.29 27.24%
加工服务 176.46 0.51% 164.60 0.49% 60.14 0.15%
合计 34,504.33 100.00% 33,458.43 100.00% 39,869.4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类别可以分为板材成本、台面成本以及
加工服务成本。其中,板材成本和台面成本合计占成本的比例均超过 99%,与主
营业务收入的构成相匹配。
(2)主营业务成本要素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成本要素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18,751.41 54.35% 19,051.08 56.94% 24,027.68 60.27%
直接人工 3,694.39 10.71% 3,827.77 11.44% 3,891.70 9.76%
制造费用 8,585.76 24.88% 8,751.69 26.16% 8,916.11 22.36%
外协加工费 1,867.92 5.41% 1,564.12 4.67% 1,477.88 3.71%
不得免抵税额 57.50 0.17% 263.77 0.79% 1,556.11 3.90%
运费及装卸费 1,547.34 4.48% - - - -
合计 34,504.33 100.00% 33,458.43 100.00% 39,869.4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外协加工费及不得免抵税额等。
根据新收入准则,2020 年 1 月 1 日起,运费及装卸费作为合同履约成本在
营业成本中列报。
①直接材料
直接材料包括树脂、石英填料、辅材等。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
料成本分别为 24,027.68 万元、19,051.08 万元和 18,751.4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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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直接材料成本较 2018 年下降 20.71%,主要是因为 2019 年产品销量
有所下降,结转的成本下降;且 2019 年主要原材料树脂采购价格下降 16.71%,
导致 2019 年直接材料成本下降。因 2020 年树脂采购价格下降 16.75%,但 2020
年产品销量上升,使得 2020 年直接材料成本小幅下降。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60.27%、56.94%和
54.35%,占比有所下降,主要与原材料价格的变动和公司产品结构的变动有关。
报告期内,台面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 25.77%、32.42%和 31.57%,台面收
入占比提升,台面成本中人工成本及制造费用占比较高,使得直接材料占比下降。
2020 年树脂采购价格下降较多,且运费计入成本核算,使得直接材料占成本比
重相应下降。
②直接人工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人工分别为 3,891.70 万元、3,827.77 万元和 3,694.39 万
元。
2019 年人工成本较 2018 年小幅下降,主要原因为 2019 年产品销量下降,
结转的人工成本相应下降。
2020 年因疫情期间企业减免交养老保险等社保费,且 2020 年生产效率更高
的小厚度板材产量增加以及自动化程度较高的高明二厂的产量增加,所需生产工
人人数下降,结转的人工成本相应下降。
报告期内,人工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9.76%、11.44%和 10.71%,
2019 年该占比上升主要是因为自制台面的销量占比上升和人工薪酬上升所致;
2020 年占比小幅下降主要是因为 2020 年企业免交养老保险等社保费且自动化程
度提升所致。
③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主要核算各类间接费用,包括水电费、辅助材料费、租赁费、折旧
摊销等。
报告期内,公司制造费用分别为 8,916.11 万元、8,751.69 万元和 8,585.76 万
元,2019 年制造费用较 2018 年下降了 164.42 万元,主要是由于 2019 年产品销
量有所下降,变动制造费用相应下降,且因高明二厂运行逐渐稳定,耗用的设备
配件等相应减少;2020 年制造费用较 2019 年下降了 165.93 万元,主要是因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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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因疫情期间企业减免交养老保险等社保费,间接人工成本下降,且 2020 年自
制台面产销量下降,使得台面的变动制造费用小幅下降。
报告期内,制造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22.36%、26.16%和
24.88%,2019 年呈现上升趋势,主要是因为自制台面的销量占比上升,以及新
厂房的投入使用使得固定费用增加;2020 年产量较高,使得制造费用占成本比
重小幅下降。
④外协加工费
外协加工费主要核算公司委托外协加工厂将板材加工为台面而支付的加工
费。报告期内,外协加工费分别为 1,477.88 万元、1,564.12 万元和 1,867.92 万元,
波动较小。外协加工费受加工数量及加工工艺复杂程度的综合影响。
报告期内,外协加工费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3.71%、4.67%和 5.41%,
2019 年占比上升主要是因为 2019 年台面销量上升较多,外协加工的台面数量有
所上升;2020 年加工费占比进一步上升主要是因为 2020 年委外台面的数量增加
且加工工艺相对复杂的台面数量占比增加,使得加工费上升。
⑤不得免抵税额
公司生产的产品用于出口销售的,适用增值税免抵退政策,征退税率差需进
项税转出计入成本,因此形成不得免抵税额。不得免抵税额主要和出口收入及征
退税差相关。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不得免抵税额分别为 1,556.11 万元、
263.77 万元和 57.50 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为 3.90%、0.79%和 0.17%,占
比呈现下降趋势,主要是受外销收入下降以及征退税率差下降的影响。
报告期内,各类产品的征退税率差变化如下:
2020.3.20- 2019.4.1- 2018.11.1- 2018.5.1- 2017.1.1-
商品编码 项目
2020.12.31 2020.3.19 2019.3.31 2018.10.31 2018.4.30
增值税税率 13% 13% 16% 16% 17%
68101910 出口退税率 13% 10% 10% 5% 5%
征退税率差 0% 3% 6% 11% 12%
2019.4.1- 2018.11.1-
商品编码 项目 - -
2020.12.31 2019.3.31
增值税税率 13% 16%
70169090 出口退税率 13% 16%
征退税率差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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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征退税率差=增值税税率-出口退税率
如上表所示,公司出口产品的收入及征退税差对不得免抵税额的影响为:
A.因美国 2018 年 11 月开始对中国石英石产品实行反倾销政策,公司 2019
年外销收入下降,2019 年不得免抵税额下降;
B.为应对反倾销政策的影响,2018 年公司开发了商品编码为“70169090”
的产品用于出口,2019 年该类商品的外销收入增加较多,该类商品的征退税率
差为 0%,因此,2019 年不得免抵税额下降。
C.公司出口的主要产品的征退税差在 2018 年出现小幅下降,2019 年大幅下
降,2020 年进一步下降,因此,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不得免抵税额均呈
现下降趋势,且下降幅度与征退税差的下降幅度匹配。
⑥运费及装卸费
运费及装卸费是公司为了履行合同,在商品控制权转移之前发生的与实现销
售相关的履约成本。公司于 2020 年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2017 年-2019 年将
销售相关的运输及装卸费计入销售费用科目核算,故 2017 年-2019 年成本中运费
金额为零。
(3)分产品的成本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分产品的成本结构如下:
①板材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14,382.86 63.05% 14,406.36 66.25% 19,346.22 66.83%
直接人工 1,900.43 8.33% 1,842.58 8.47% 2,266.74 7.83%
制造费用 5,269.30 23.10% 5,278.44 24.27% 6,057.34 20.92%
不得免抵税额 47.19 0.21% 219.09 1.01% 1,277.74 4.41%
运费及装卸费 1,213.07 5.32% 0.00 0.00% 0.00 0.00%
合计 22,812.84 100.00% 21,746.48 100.00% 28,948.04 100.00%

板材成本主要包含: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制造费用、不得免抵税额。
2020 年起公司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运费及装卸费计入成本科目核算。
报告期内,板材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分别为 66.83%、66.25%和 63.05%,
2019 年直接材料占比无明显变动,虽然 2019 年主要原材料不饱和树脂的采购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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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下降,但 2019 年细颗粒单色板材的销量占比上升,细颗粒板材的树脂用量较
高,使得直接材料占比相对较高,且不得免抵税额的占比下降使得其他成本占比
上升,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使得直接材料占成本比重无明显变动;2020 年直接
材料占比下降,主要是因为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运费及装卸费计入成本核算,
以上因素的影响使得直接材料占比下降。
报告期内,板材成本中,直接人工占比分别为 7.83%、8.47%和 8.33%,2019
年直接人工占比上升主要是因为材料价格下降使得材料成本下降进而人工成本
占比上升;2019 年复杂花色板材销量增加,该类别板材工艺复杂,生产效率相
对较低,人工成本占比相对较高。
报告期内,板材成本中,制造费用占比分别为 20.92%、24.27%和 23.10%,
2019 年制造费用占比上升主要是因为材料价格下降使得材料成本下降进而制造
费用占比上升;2019 年复杂花色板材销量增加,该类别板材制造费用占比相对
较高。2020 年产销量上升,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费用下降,使得制造费用占比
小幅下降。
报告期内,板材成本中,不得免抵税额占板材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4.41%、
1.01%和 0.21%,2018 年占比小幅下降主要是因为出口产品征退税率差小幅下降;
2019 年占比下降是由于板材外销收入下降以及征退税率差下降所致;2020 年征
退税率差进一步下降,不得免抵税额占板材成本比例继续下降。
②台面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4,368.55 37.94% 4,644.71 40.22% 4,681.46 43.10%
直接人工 1,731.28 15.03% 1,927.91 16.70% 1,602.82 14.76%
制造费用 3,208.98 27.87% 3,365.94 29.15% 2,820.75 25.97%
外协加工费 1,867.92 16.22% 1,564.12 13.55% 1,477.88 13.61%
不得免抵税额 10.31 0.09% 44.68 0.39% 278.38 2.56%
运费及装卸费 327.99 2.85% - - - -
合计 11,515.03 100.00% 11,547.35 100.00% 10,861.29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台面的生产方式包含:自行生产、委托加工及外购三种方
式,自制台面和委外台面销量占比较大。不同生产方式下,台面的成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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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自制台面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2,609.76 36.78% 3,037.08 39.36% 2,926.23 41.71%
直接人工 1,550.17 21.84% 1,753.63 22.73% 1,434.72 20.45%
制造费用 2,736.15 38.56% 2,880.50 37.33% 2,376.56 33.87%
不得免抵税额 10.31 0.15% 44.68 0.58% 278.38 3.97%
运费及装卸费 189.92 2.68% 0.00 0.00% 0.00 0.00%
合计 7,096.32 100.00% 7,715.89 100.00% 7,015.89 100.00%

自制台面的成本主要包含: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不得免抵税额,
2020 年起公司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运费及装卸费计入成本科目核算。
报告期内,自制台面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分别为 41.71%、39.36%和 36.78%。
2019 年直接材料占比下降主要是因为 2019 年原材料价格下降,2020 年直接材料
占比下降主要是因为材料采购价格下降、运费及装卸费计入成本核算,以上因素
的影响使得直接材料占比下降。
报告期内,自制台面成本中,直接人工占比分别为 20.45%、22.73%和 21.84%。
自制台面的人工成本包含板材生产环节的人工成本以及台面加工环节的人工成
本,2019 年直接人工占比上升主要是因为 2019 年直接材料和不得免抵税额占成
本比例下降,而单位人工成本无明显变动,使得人工成本占比上升。2020 年因
疫情期间企业减免交养老保险等社保费,直接人工成本因此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自制台面成本中,制造费用占比分别为 33.87%、37.33%和 38.56%。
自制台面的制造费用包含板材生产环节的制造费用以及台面加工环节的制造费
用,2019 年和 2020 年制造费用占比上升主要是因为 2019 年和 2020 年直接材料
和不得免抵税额占成本比例下降,且 2020 年自制台面的产量下降,使得单位台
面分摊的固定制造费用上升,因此制造费用占比上升。
报告期内,自制台面成本中,不得免抵税额占比分别为 3.97%、0.58%和
0.15%。2018 年及 2019 年占比下降是由于台面外销收入占比下降以及出口产品
征退税率差下降所致;2020 年征退税率差进一步下降,不得免抵税额占板材成
本比例继续下降。
B.委外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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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1,448.70 35.33% 1,433.41 39.19% 1,480.13 41.46%
直接人工 181.10 4.42% 174.27 4.77% 168.10 4.71%
制造费用 472.83 11.53% 485.44 13.27% 444.20 12.44%
外协加工费 1,867.92 45.56% 1,564.12 42.77% 1,477.88 41.39%
运费及装卸费 129.41 3.16% 0.00 0.00% 0.00 0.00%
合计 4,099.97 100.00% 3,657.24 100.00% 3,570.31 100.00%

委外台面的成本主要包含: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外协加工费,
2020 年起公司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运费及装卸费计入成本科目核算。
报告期内,委外台面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分别为 41.46%、39.19%和 35.33%。
2019 年直接材料占比下降主要是因为 2019 年原材料不饱和树脂价格下降,2020
年直接材料占比下降主要是因为材料采购价格下降、运费及装卸费计入成本核
算。
报告期内,委外台面成本中,直接人工占比分别为 4.71%、4.77%和 4.42%,
制造费用占比分别为 12.44%、13.27%和 11.53%。2019 年直接材料成本占比下降
使得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占比小幅上升。2020 年企业减免交养老保险等社保费
使得人工成本占比下降;2020 年委外台面中厚度较薄及大颗粒单色的台面占比
增加,该类台面耗用的板材的生产效率较高,制造费用分摊较少,使得制造费用
占比下降。
报告期内,委外台面成本中,外协加工费占比分别为 41.39%、42.77%和
45.56%。2019 年加工费占比无明显变动。2020 年销售给佛山维尚及无锡维尚的
台面数量上升,佛山维尚及无锡维尚的台面加工工艺较复杂,加工单价较高,加
工费占比上升,且 2020 年材料成本占比下降,使得加工费占比进一步上升。
C.外购台面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310.09 97.29% 174.22 100.00% 275.10 100.00%
运费及装卸费 8.65 2.71% 0.00 0.00%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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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18.74 100.00% 174.22 100.00% 275.1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外购台面后对外销售的情形,但金额较小,报告期内,
外购台面成本分别为 275.10 万元、174.22 万元和 318.74 万元。
③加工服务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人工 62.69 35.53% 57.28 34.80% 22.13 36.80%
制造费用 107.48 60.91% 107.32 65.20% 38.01 63.20%
运费及装卸费 6.29 3.57% 0.00 0.00% 0.00 0.00%
合计 176.46 100.00% 164.60 100.00% 60.14 100.00%

加工服务的成本包含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2020 年起公司开始执行新收入
准则,运费及装卸费计入成本科目核算。子公司天津东弘于 2018 年开始运营,
主要提供台面加工服务。报告期内,加工服务成本中,直接人工占比分别为
36.80%、34.80%和 35.53%,制造费用占比分别为 63.20%、65.20%和 60.91%,
2020 年制造费用占比下降主要是因为 2020 年运费及装卸费执行新收入准则计入
成本。

(三)毛利和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额 20,906.11 19,371.62 16,570.42
综合毛利额 20,982.30 19,399.93 16,641.05
主营业务毛利率 37.73% 36.67% 29.36%
综合毛利率 37.82% 36.70% 29.45%
剔除运费的主营业务毛利率 40.52% 36.67% 29.36%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分别为 16,570.42 万元、19,371.62 万元和
20,906.11 万元,是公司毛利贡献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9.36%、36.67%和 37.73%;公司于
2020 年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计入销售费用的运费及装卸费计入成本科目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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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导致成本增加,剔除运费的影响,2020 年的毛利率较 2019 年上升 3.85 个百
分点,主要是 2020 年原材料采购价格、人工成本及出口产品征退税差均下降。
1、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构成分析
(1)按产品类别的主营业务毛利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毛利额 毛利占比 毛利额 毛利占比 毛利额 毛利占比
板材 14,900.78 71.27% 13,759.41 71.03% 12,870.61 77.67%
台面 5,978.99 28.60% 5,579.33 28.80% 3,685.03 22.24%
加工服务 26.34 0.13% 32.88 0.17% 14.78 0.09%
合计 20,906.11 100.00% 19,371.62 100.00% 16,570.42 100.00%

报告期内,板材和台面销售业务是主营业务毛利的主要来源。
(2)产品毛利率及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及各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占主营业务 占主营业务 占主营业务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板材 39.51% 68.06% 38.75% 67.21% 30.78% 74.09%
台面 34.18% 31.57% 32.58% 32.42% 25.33% 25.77%
加工服务 12.99% 0.37% 16.65% 0.37% 19.72% 0.13%
合计 37.73% 100.00% 36.67% 100.00% 29.3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9.36%、36.67%和 37.73%。板材和
台面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 99%以上,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较大,板材
和台面的毛利率变动趋势与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变动趋势一致。
2019 年受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以及出口产品征退税差下降的影响,2019 年
板材和台面的毛利率有所上升。
2020 年受原材料价格下降、疫情期间企业减免交养老金等社保、以及出口
产品征退税差等影响,板材和台面毛利率均有所上升。
报告期内,板材的毛利率分别为 30.78%、38.75%和 39.51%,台面的毛利率
分别为 25.33%、32.58%和 34.18%。板材毛利率高于台面毛利率的原因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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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台面定价在综合考虑板材的成本、加工成本以及包装成本的基础上与客户
协商确定。相较板材而言,台面因其形状不规则,包装物耗用量更多,包装物使
得产品成本与产品售价同步上升,即包装物部分基本无利润,因此,相较板材而
言,更多的包装物耗用使得台面价格上升,但台面毛利并未提升,进而使得台面
毛利率低于板材毛利率;
②台面为板材的加工产品,台面的生产环节包含板材生产环节及加工环节两
部分,台面加工环节涉及的工序主要为切割、打磨、拼接、安装等简单的机械加
工,工艺门槛较低,相较板材生产环节而言,加工环节毛利率较低;
③公司台面客户大多同时为公司的板材客户,客户购买板材后自行加工台面
或委托外协厂加工台面,客户知悉台面加工的单位成本,同时市场上比较容易寻
找石材加工外协厂,台面加工的市场价格较为透明,因此公司台面毛利率相对较
低。
2、各项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由直接材料、人工成本、制造费用、外协加
工、不得免抵税额及运输及装卸费构成。公司各项成本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及
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20 年度变动 2019 年度变动
直接材料 33.84% 36.06% 42.57% -2.22% -6.51%
人工成本 6.67% 7.25% 6.90% -0.58% 0.35%
制造费用 15.49% 16.57% 15.80% -1.07% 0.77%
外协加工费 3.37% 2.96% 2.62% 0.41% 0.34%
不得免抵税额 0.10% 0.50% 2.76% -0.40% -2.26%
运费及装卸费 2.79% 0.00% 0.00% 2.79% 0.00%
合计 62.27% 63.33% 70.64% -1.06% -7.31%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9.36%、36.67%和 37.73%;2019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8 年上升 7.31 个百分点,主要是原材料成本下降及不得
免抵税额下降所致;2020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9 上升 1.06 个百分点,其中因
公司自 2020 年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原计入销售费用的装卸及运输费计入成本
项目核算,使得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 2.79 个百分点,剔除运费的影响,则主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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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毛利率上升 3.85 个百分点,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出口产品
征退税差下降使得产品毛利率上升。
3、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结构性分析
报告期内,各产品毛利率变化及收入占比变化对毛利率贡献变动的影响如
下:

2020 年度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贡献变动 毛利率变动影响 收入占比变动影响
项目
A1 B1 C1=D1+E1 D1=(A1-A2)*B2 E1=A1*(B1-B2)
板材 39.51% 68.06% 0.85% 0.51% 0.34%
台面 34.18% 31.57% 0.23% 0.52% -0.29%
加工服务 12.99% 0.37% -0.01% -0.01% 0.00%
合计 37.73% 100.00% 1.06% 1.01% 0.05%
2019 年度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贡献变动 毛利率变动影响 收入占比变动影响
项目
A2 B2 C2=D2+E2 D2=(A2-A3)*B3 E2=A2*(B2-B3)
板材 38.75% 67.21% 3.24% 5.91% -2.67%
台面 32.58% 32.42% 4.03% 1.87% 2.16%
加工服务 16.65% 0.37% 0.04% 0.00% 0.04%
合计 36.67% 100.00% 7.31% 7.77% -0.46%
2018 年度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贡献变动 毛利率变动影响 收入占比变动影响
项目
A3 B3 C3=D3+E3 D3=(A3-A4)*B4 E4=A4*(B4-B4)
板材 30.78% 74.09% - - -

台面 25.33% 25.77% - - -

加工服务 19.72% 0.13% - - -

合计 29.36% 100.00% - - -

(1)2019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8 年上升了 7.31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
板材毛利率的上升使得其毛利率贡献上升 5.91 个百分点;外销收入下降导
致板材收入及板材收入占比下降,使得板材毛利率贡献下降 2.67 个百分点;
台面毛利率的上升使得其毛利率贡献上升 1.87 个百分点;台面收入增长使
得台面收入占比上升,台面毛利率贡献上升 2.16 个百分点。
加工服务的收入占比较小,对主营业务毛利率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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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板材毛利率上升主要是因为毛利率较高的复杂花色板材收入占比上
升、主要原材料不饱和树脂的采购价格下降以及外销产品的征退税率差下降使得
成本中不得免抵额税额下降;
2019 年台面毛利率上升主要是因为毛利率较高的自制台面毛利率收入占比
上升及主要原材料不饱和树脂采购价格下降。
2019 年台面销量上升以及板材外销收入下降使得台面收入占比上升。
(2)2020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9 年上升 1.06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
板材毛利率的上升使得其毛利率贡献上升 0.51 个百分点;板材收入占比上
升,使得板材毛利率贡献上升 0.34 个百分点;
台面毛利率的上升使得其毛利率贡献上升 0.52 个百分点;台面收入占比下
降使得台面毛利率贡献下降 0.29 个百分点。
加工服务的收入占比较小,对主营业务毛利率影响较小。
4、分产品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1)板材的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板材的毛利率分别为 30.78%、38.75%和 39.51%,板材的单价和
成本变化对毛利率变化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变动对毛利 变动对毛利
金额 变动幅度 金额 变动幅度
率的影响 率的影响
单位产品价格 277.99 -6.11% -3.99% 296.08 1.26% 0.86%
单位产品成本 168.15 -7.27% 4.74% 181.34 -10.40% 7.11%
其中:直接材料 106.02 -11.75% 5.08% 120.13 -11.19% 5.11%
直接人工 14.01 -8.83% 0.49% 15.37 -3.05% 0.16%
制造费用 38.84 -11.76% 1.86% 44.02 3.93% -0.56%
不得免抵税额 0.35 -80.96% 0.53% 1.83 -79.55% 2.40%
运输及装卸费 8.94 -3.22%
2018 年度
项目 变动对毛利
金额 变动幅度
率的影响
单位产品价格 292.39 - -

单位产品成本 202.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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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直接材料 135.26 - -

直接人工 15.85 - -

制造费用 42.35 - -

不得免抵税额 8.93 - -

2019 年板材毛利率较 2018 年上升了 7.97 个百分点,主要是板材的单位成本
呈现较大幅度的下降,板材成本的下降使得 2019 年板材毛利率较 2018 年上升
7.11 个百分点。
2020 年板材毛利率较 2019 年上升了 0.76 个百分点,其中,板材单价下降使
得其毛利率下降 3.99 个百分点,板材成本下降使得其毛利率上升 4.74 个百分点。
板材单价及单位成本的变动原因如下:
①单位售价的变动
2019 年板材单价较 2018 年小幅上升 1.26%,变动较小,主要是单价较高的
花纹板收入占比上升。
2020 年板材单价较 2019 年下降 6.11%,板材单价下降主要是因为原材料采
购价格下降等使得产品价格小幅下降且用于厚度较薄的板材厚度增多,该类售价
较低。
②单位成本的变动
2019 年板材单位成本较 2018 年下降 21.05 元,降幅为 10.40%,主要是单位
材料成本和不得免抵税额下降较多所致。
2020 年板材单位成本较 2019 年下降 7.27%,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及制造
费用、不得免抵额均有所下降。
A.直接材料
2019 年单位板材耗用的直接材料成本较 2018 年下降 11.19%,使得板材毛利
率上升 5.11 个百分点,直接材料成本下降主要是因为:
a.2019 年树脂的采购价格较 2018 年下降 16.71%,降幅较大,树脂占直接材
料成本的比例约为 45%,树脂价格下降使得直接材料成本下降。
b.2019 年高明二厂的设备逐渐稳定运行,次品量下降,正品板材的成本相应
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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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单位板材耗用的直接材料成本较 2019 年下降 11.75%,使得板材毛利
率上升 5.08 个百分点,直接材料成本下降主要是因为:2020 年主要原材料树脂
的采购价格较 2019 年下降 16.67%。
B.直接人工
2019 年单位板材的直接人工为 15.37 元/平方米,变动较小。
2020 年单位板材的直接人工为 14.01 元/平方米,较 2019 年下降 8.83%,主
要是因疫情影响,公司 2020 年 2 -12 月免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人
工成本有所下降。
C.制造费用
2019 年单位板材产生的制造费用较 2018 年上升 3.93%,使得板材毛利率下
降 0.56 个百分点。制造费用上升主要是因为:2019 年板材产量有所下降且效率
较低的复杂花色板材销量占比上升使得单位板材分摊的固定费用增加。
2020 年单位板材的制造费用较 2019 年下降 11.76%,使得板材毛利率上升
1.86 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 2020 年产量上升,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费用下降,
且 2020 年厚度较薄的产量和销量增加,该类板材生产效率较高,分配的制造费
用相应较少。
D.不得免抵税额
公司出口的板材适用免抵退政策,公司将出口产品征退税的差额计入成本。
2019 年单位板材承担的不得免抵税额较 2018 年下降 79.55%,使得 2019 年板材
毛利率上升 2.40 个百分点;2020 年单位板材承担的不得免抵税额较 2019 年下降
80.96%,使得板材毛利率上升 0.53 个百分点。2019 年单位板材承担的不得免抵
税额下降主要受外销收入下降以及出口产品征退税差下降的影响,2020 年单位
板材承担的不得免抵税额下降主要是出口产品征退税差下降影响。
报告期内,板材分摊的不得免抵税额占外销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不得免抵税额 47.19 219.09 1,277.71
板材外销收入 7,933.25 7,334.97 12,130.72
不得免抵税额占外销收入比例 0.59% 2.99%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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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不得免抵税额占外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53%、2.99%和 0.59%。
2018 年外销产品征退税差小幅下降,单位外销板材承担的不得免抵税额小幅下
降;2019 年征退税率差大幅下降,外销收入产生的不得免抵税额相应大幅下降,
使得板材毛利率上升;2020 年 3 月起,国家政策调整,公司出口的所有产品全
额退税,使得不得免抵税额进一步下降。
E.运费及装卸费
运费及装卸费是公司为了履行合同,在商品控制权转移之前发生的与实现销
售相关的履约成本。公司于 2020 年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将运费计入成本核
算,该因素使得 2020 年板材毛利率较上年下降 3.22 个百分点。
(2)台面的毛利率变动分析
台面由板材加工而成,台面的成本由板材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公司销售的
台面耗用的板材主要为自产板材,台面的加工主要包括自制和委外加工两种生产
方式。
报告期内,台面的毛利率分别为 25.33%、32.58%和 34.18%。
报告期内,不同加工方式下的台面数量及收入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台面生产方式 数量(延米) 收入 收入占比 毛利率
自制 267,989.90 11,453.16 65.47% 38.04%
委托加工 167,785.86 5,694.56 32.55% 28.00%
2020 年
外购 8,812.32 346.29 1.98% 7.95%
合计 444,588.08 17,494.02 100.00% 34.18%
自制 285,342.01 11,922.30 69.61% 35.28%
委托加工 145,265.86 5,011.09 29.26% 27.03%
2019 年
外购 5,063.57 193.30 1.13% 9.87%
合计 435,671.45 17,126.69 100.00% 32.58%
自制 230,123.53 9,560.00 65.72% 26.61%
委托加工 133,219.62 4,710.83 32.39% 24.21%
2018 年
外购 8,602.09 275.49 1.89% 0.14%
合计 371,945.23 14,546.32 100.00% 25.33%

报告期内,自制台面收入占台面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5.72%、69.61%和
65.47%,相较其他生产方式,自制台面的毛利率较高,2019 年公司自制台面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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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增长较多,因此,自制台面收入占比上升使得台面毛利率上升;2020 年自制
台面收入占比下降,但自制台面及委外台面的毛利率均上升,因此,2020 年台
面毛利率上升。
①自制台面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自制台面的单价和成本变化对毛利率变化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延米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变动对毛利 变动对毛利
金额 变动幅度 金额 变动幅度
率的影响 率的影响
单位产品价格 427.37 2.29% 1.45% 417.82 0.58% 0.42%
单位产品成本 264.80 -2.07% 1.31% 270.41 -11.31% 8.25%
其中:直接材料 97.38 -8.51% 2.12% 106.44 -16.30% 4.96%
直接人工 57.84 -5.88% 0.85% 61.46 -1.43% 0.21%
制造费用 102.10 1.14% -0.27% 100.95 -2.25% 0.56%
不得免抵税额 0.38 -75.42% 0.28% 1.57 -87.06% 2.52%
运费及装卸费 7.09 - -1.66%
2018 年度
项目 变动对毛利
金额 变动幅度
率的影响
单位产品价格 415.43 - -

单位产品成本 304.87 - -

其中:直接材料 127.16 - -

直接人工 62.35 - -

制造费用 103.27 - -

不得免抵税额 12.10 - -

报告期内,自制台面的毛利率分别为 26.61%、35.28%和 38.04%。
2019 年自制台面毛利率较 2018 年上升了 8.67 个百分点,主要是台面的单位
成本呈现较大幅度的下降,台面成本的下降使得 2019 年自制台面毛利率较 2018
年上升 8.25 个百分点。
2020 年自制台面毛利率较 2019 年上升了 2.76 个百分点,其中,自制台面单
价的上升使得毛利率上升 1.45 个百分点,自制台面成本的下降使得毛利率上升
1.31 个百分点。
自制台面单价及单位成本的变动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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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单位售价的变动
台面的销售单价和所耗用的板材花色品种以及加工工艺相关。台面多为不规
则形状,不同工艺的加工费相差较大,进而影响台面售价。
2019 年自制台面的单价较稳定。2020 年自制台面的单价较 2019 年上升
2.29%,主要是因为单价较低的大颗粒单色自制台面收入占比下降。
B.单位成本的变动
2019 年自制台面单位成本较 2018 年下降 11.31%,使得毛利率上升 8.25 个
百分点。
2020 年自制台面单位成本较 2019 年下降 2.07%,使得毛利率上升 1.31 个百
分点。
a.直接材料
台面的材料成本为所耗用的板材对应的材料成本,因此,影响板材材料成本
的因素同时对台面材料成本产生相同的影响。
2019 年单位台面耗用的原材料成本较 2018 年下降 16.30%,使得台面毛利率
上升 4.96 个百分点。直接材料下降主要是因为:
1)2019 年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有所波动。2019 年树脂的采购价格较 2018 年
下降 16.71%,降幅较大,树脂占直接材料成本的比例约为 45%,树脂价格下降
使得直接材料成本下降。
2)台面由板材切割加工而成,2019 年大批量的台面订单增多,板材成材率
较高,单位台面耗用的板材数量有所下降。
3)2019 年高明二厂的设备逐渐稳定运行,次品量下降,正品板材的成本相
应下降。
2020 年单位自制台面的直接材料成本较 2019 年下降 8.51%,使得毛利率上
升 2.12 个百分点,直接材料成本变动的原因如下:
1)2020 年主要原材料树脂的采购价格较 2019 年下降 16.67%。
2)花纹板、鱼肚白等复杂花色的板材的树脂耗用量较大,使得原材料成本
下降幅度缩小。
b.直接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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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台面的人工成本由两部分组成,包括耗用的板材包含的人工成本以及台
面加工环节产生的人工成本。
报告期内,单位自制台面对应的板材成本中的人工成本以及台面加工成本中
的人工成本如下:
单位:元/延米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板材中的直接人工 13.90 14.01 15.23
加工成本中的直接人工 43.94 47.44 47.12
单位台面直接人工 57.84 61.46 62.35

2020 年因疫情影响,公司于 2-12 月期间减免缴养老保险等社保费用,人工
成本有所下降,但因复杂花色的自制台面占比上升,复杂花色的生产效率较低,
人工成本较高,受以上因素的综合影响,2020 年自制台面的板材人工成本变动
较小。2020 年台面加工效率有所提升,且由于社保费用减少,加工成本中的直
接人工有所下降。
c.制造费用
2019 年单位台面分摊的制造费用无明显变动。2020 年单位自制台面分摊的
制造费用较 2019 年上升 1.14%,使得毛利率下降 0.27 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单位自制台面对应的板材成本中的制造费用以及台面加工成本中
的制造费用如下:
单位:元/延米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板材中的制造费用 39.24 40.18 41.73
加工成本中的制造费用 62.86 60.77 61.54
单位台面制造费用 102.10 100.95 103.27

2020 年自制台面的制造费用小幅上升,其中板材中的制造费用下降主要是
由于 2020 年板材产量增加,相应单位板材分摊的制造费用下降,但因复杂花色
的台面占比上升,复杂花色的生产效率较低,制造费用较高,受以上因素的综合
影响,板材中的制造费用变动较小;2020 年加工环节的制造费用有所上升,主
要是因为:台面为定制化产品,无法备库存,2020 年上半年台面订单较少,使
得自制台面的加工量较少,因此加工环节分摊的固定制造费用较多。
d.不得免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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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口的台面适用免抵退政策,公司将出口产品征退税的差额计入成本。
2019 年单位自制台面承担的不得免抵税额较 2018 年下降 87.06%,使得 2019 年
台面毛利率上升 2.52 个百分点。2020 年单位自制台面承担的不得免抵税额较
2019 年下降 75.42%,使得毛利率上升 0.28 个百分点。单位台面承担的不得免抵
税额下降主要受出口产品征退税差下降的影响。
报告期内,台面分摊的不得免抵扣额占台面外销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不得免抵税额 10.31 44.68 278.40
台面外销收入 1,692.31 2,004.04 2,620.30
不得免抵税额占外销收入比例 0.61% 2.23% 10.62%

2019 年台面分摊的不得免抵税额占台面外销收入的比例为 2.23%,较 2018
年呈现较大幅度的下降。2019 年征退税率差大幅下降,外销收入产生的不得免
抵税额相应大幅下降,使得台面毛利率上升。
2020 年台面分摊的不得免抵税额占台面外销收入的比例为 0.61%,2020 年 3
月起公司出口的产品均享受全额退税,使得台面毛利率上升。
e.运费及装卸费
公司于 2020 年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将运费计入成本核算,该因素使得
2020 年自制台面毛利率较上年下降 1.66 个百分点。
②委外台面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委外台面的单价和成本变化对毛利率变化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延米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变动对毛利 变动对毛利
金额 变动幅度 金额 变动幅度
率的影响 率的影响
单位产品价格 339.39 -1.61% -1.21% 344.96 -2.45% -1.90%
单位产品成本 244.36 -2.94% 2.18% 251.76 -6.06% 4.72%
其中:直接材料 86.34 -12.50% 3.63% 98.68 -11.19% 3.62%
直接人工 10.79 -10.03% 0.35% 12.00 -4.93% 0.20%
制造费用 28.18 -15.67% 1.54% 33.42 0.22% -0.01%
外协加工费 111.33 3.39% -1.08% 107.67 -2.94% 0.96%
运费及装卸费 7.71 - -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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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
项目 变动对毛利
金额 变动幅度
率的影响
单位产品价格 353.61 - -
单位产品成本 268.00 - -
其中:直接材料 111.10 - -
直接人工 12.62 - -
制造费用 33.34 - -
外协加工费 110.94 - -

报告期内,委外台面的毛利率分别为 24.21%、27.03%和 28.00%。
2019 年委外台面毛利率较 2018 年上升 2.82 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委外台面
的直接材料成本有所下降。
2020 年委外台面毛利率较 2019 年上升 0.97 个百分点,无明显变动。
委外台面单价及单位成本的变动原因如下:
A.单位售价的变动
台面的销售单价和所耗用的板材花色品种以及加工工艺相关。台面多为不规
则形状,不同工艺的加工费相差较大,进而影响台面售价。
2019 年委外台面单价较稳定,较 2018 年小幅下降 2.45%,使得毛利率下降
1.90 个百分点。
2020 年委外台面单价较 2019 年下降 1.61%,使得毛利率下降 1.21 个百分点,
单价下降主要是由于用于工程项目的厚度较薄(15mm)的委外台面收入占比提
高,该等产品售价相对较低。
B.单位成本的变动
2019 年委外台面的单位成本较 2018 年下降 6.06%,使得毛利率上升 4.72 个
百分点。
2020 年委外台面的单位成本较 2019 年下降 2.94%,使得委外台面毛利率上
升 2.18 个百分点。
a.直接材料
台面的材料成本为所耗用的板材对应的材料成本,因此,影响板材材料成本
的因素同时对台面材料成本产生相同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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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单位委外台面耗用的原材料成本较 2018 年下降 11.19%,使得台面毛
利率上升 3.62 个百分点。直接材料成本下降主要是因为:
1)2019 年树脂的采购价格较 2018 年下降 16.71%,降幅较大,树脂占直接
材料成本的比例约为 45%,树脂价格下降使得直接材料成本下降。
2)2019 年高明二厂的设备逐渐稳定运行,次品量下降,正品板材的成本相
应下降。
2020 单位委外台面耗用的原材料成本较 2019 年下降 12.50%,使得毛利率上
升 3.63 个百分点,直接材料成本下降主要是因为:
2020 年主要原材料树脂的采购价格较 2019 年下降 16.67%;工程类订单的台
面耗用的板材厚度相对较薄,2020 年委外台面耗用 15mm 厚板材较多,该厚度
的板材耗用的原材料相对较少,因此直接材料成本下降。
b.直接人工
委外台面的直接人工为台面耗用的板材中包含的人工成本。
2019 年单位委外台面的直接人工成本变动较小。
2020 年单位委外台面的直接人工较 2019 年下降 10.03%,使得毛利率上升
0.35 个百分点。2020 年因疫情影响,公司于 2-12 月期间减免缴养老保险等社保
费用,人工成本有所下降,且 2020 年小厚度的委外台面收入占比增加,小厚度
板材的生产效率较高,使得单位直接人工进一步下降。
c.制造费用
委外台面的制造费用为台面耗用的板材中包含的制造费用。
2019 年单位委外台面产生的制造费用变动较小。
2020 年单位委外台面产生的制造费用较 2019 年下降 15.67%,使得 2020 年
委外台面毛利率上升 1.54 个百分点,单位制造费用下降主要是因为 2020 年板材
产量增加,单位产品分摊的制造费用减少,同时由于小厚度的台面收入占比增加,
其分摊的制造费用较少,两者综合影响使得单位委外台面产生的制造费用下降较
多。
d.外协加工费
台面成本中的外协加工费主要核算公司委托外协厂商将板材加工为台面而
支付的加工费。2019 年单位台面产生的外协加工费较 2018 年下降 2.94%,使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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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台面毛利率上升 0.96 个百分点。2020 年单位台面的外协加工费较 2019
年上升 3.39%,使得台面毛利率下降 1.08 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委外加工的台面加工单价分别为 110.94 元/延米、107.67 元/延米
和 111.33 元/延米,加工厂所处位置的人均工资水平以及加工工艺的复杂度对加
工单价均有影响,2019 年加工单价小幅下降主要是因为合肥志邦的台面需求量
较大,2019 年供应给合肥志邦的台面加工单价小幅下降。2020 年复杂工艺的台
面收入占比上升使得加工单价上升。
e.运费及装卸费
公司于 2020 年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将运费计入成本核算,该因素使得
2020 年委外台面毛利率较上年下降 2.27 个百分点。
5、与同行可比上市公司的毛利率比较
(1)可比上市公司选择说明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专业从事人造石英石装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和相关服
务,经查询,A 股尚无以人造石英石装饰材料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仅新三板
企业本益新材(831810)和戈兰迪的主营产品为人造石英石;其中,戈兰迪已于
2018 年摘牌,公开数据只能查询到 2017 年的财务数据,为了数据的可持续对比,
公司选择本益新材(831810)作为可比公司。
基于数据的可获取性,为保证可比公司的样本量,提高对比的充分性,基于
公开信息,在行业一致或应用领域类似的基础上,公司选择了不同主营业务的上
市公司,包括主要从事卫浴产品生产、销售的惠达卫浴和海鸥住工以及主要从事
建筑防水材料的凯伦股份和东方雨虹作为可比公司。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或业务类别、生产工艺、产品结构、采购模式
和销售模式等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产品类别和用途 主要生产工艺 产品结构 采购模式 销售模式
人造石英石面 经销商模
主要原材料为树脂、石英
材,应用于建筑 主要为人 式为主,商
本益新材 布料、压制、 砂等,原材料采购采取“以
室内装饰、市政 造石英石 业工程项
(831810) 上胶固化等 产定购”为主并辅以“预购
商业工程、酒店、 板 目模式等
备料”的采购模式
家居等领域 为辅
陶瓷产品的工 卫生陶 原材料包括泥原料、釉原 零售渠道
惠达卫浴 主要为卫浴产品
艺:泥浆、釉 瓷、五金 料、聚丙烯、铜材、原纸 为主,工程
(603385) 和瓷砖产品
浆及模具制 洁具、墙 和木材等等,采用长期采 渠道和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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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产品类别和用途 主要生产工艺 产品结构 采购模式 销售模式
备、成型及干 地砖、浴 购与临时采购两种方式: 商渠道为
燥、施釉、烧 缸淋浴 对于大宗原材料,公司与 辅
成等 房、浴室 主要供应商议定长期价格
柜等 并对关键原料进行集中采
购建立战略储备;对于及
时性零部件、辅料、包装
材料等,根据具体需求综
合考虑价格、质量、交期
等因素实时采购。
重力铸造件、
低压铸造件、
锻造件、压铸
成型件及冲压 铜合金类
成型件,成型 产品、锌 原材料包括铜合金和外购 EDI、
海鸥住工 后再经过机加 合金蕾产 零配件等,生产管制室物 E-Mail、电
卫浴五金产品
(002084) 工、磨抛工序、 品、浴缸 控组制定物料需求计划后 话和传真
电镀或 PVD 陶瓷类产 采购科按需采购 销售模式
工序后成为零 品等
配件,经组装
后成为零组件
销售给客户
高分子卷
新型建筑防水材
材、沥青
料,应用于工业
基卷材、
民用建筑防水, 混料、挤出成 原材料包括沥青、基础油、
聚氨酯涂
凯伦股份 也可满足高铁、 型、切边、涂 SBS 改性剂、HDPE 粒子、 经销和直
料、聚合
(300715) 地铁、隧道等公 胶、覆砂、定 聚醚等化工类原料,按生 销相结合
物水泥涂
共设施和其它基 型、收卷等 产计划采购
料和高分
础设施建设工程
子自粘胶
的防水需求
带等
主要原材料为沥青、聚醚、
聚酯胎基布、乳液、TDI
混料、挤出成
防水卷材和防水 防水卷 和 SBS 改性剂等。根据 直销与渠
东方雨虹 型、切边、涂
涂料,应用于建 材、防水 采购原材料的金额及重要 道销售相
(002271) 胶、覆砂、定
筑防水业务领域 涂料 程度,采取集中采购、分 结合
型、收卷等
散采购和独立采购三种采
购模式
人造石英石产 板材工艺:混 公司采购原材料包括不饱
人造石英
品,应用于厨房、 合搅拌、布料、 和聚酯树脂、石英填料、
石板材、
发行人 卫浴、酒店、商 压制、固化、 化工助剂及色粉色浆等, 直销为主
人造石英
场等室内建筑装 定厚、切边、 由供应链管理部负责统一
石台面
饰装修领域 抛光、覆膜等; 采购。公司与主要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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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产品类别和用途 主要生产工艺 产品结构 采购模式 销售模式
台面加工工 每年签订年度框架合同,
艺:开料切割、 根据实际需要下订单
粘接、打磨、
拼接等

因本益新材的定期报告未披露销量等信息,公司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取本益新
材 2017 年-2020 年 6 月的单位价格及单位成本信息。
惠达卫浴、海鸥住工、凯伦股份、东方雨虹的产品形态与发行人产品存在较
大差异,且其计量单位等存在差异,其产品单位价格及单位产品与发行人的产品
价格及成本不具备可比性。
公司的产品与本益新材的产品均为人造石英石产品,在应用领域、生产工艺、
产品结构、采购模式上相似度较高,具有较强的可比性。
广义角度而言,惠达卫浴、海鸥住工、凯伦股份、东方雨虹的产品应用领域
与公司类似,均应用于建筑装修领域,但其产品的生产工艺、原材料、产品形态
等均与公司的产品存在较大差异,可比性较弱。
(2)与同行可比上市公司的毛利率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可比上市公司的毛利率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本益新材(831810) 未披露 33.67% 24.68%
惠达卫浴(603385) 31.33% 33.03% 28.35%
海鸥住工(002084) 23.91% 24.34% 19.70%
凯伦股份(300715) 43.20% 39.08% 36.76%
东方雨虹(002271) 37.04% 35.75% 34.59%
行业平均 33.87% 33.18% 28.82%
公司 37.82% 36.70% 29.45%

上述可比公司中,本益新材主要从事人造石英石的生产和销售,惠达卫浴和
海鸥住工主要从事卫浴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凯伦股份和东方雨虹主要从事建筑防
水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上述公司的产品均应用于建筑家居领域。
公司的主营业务与本益新材较接近,总体而言,发行人的毛利率高于本益新
材,主要是因为相较本益新材而言,发行人整体规模较大,产品质量、口碑、知
名度、客户质量均相对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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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2019 年本益新材毛利率分别为 24.68%和 33.67%,该公司 2018 年和
2019 年的毛利率变化趋势和公司一致。
6、敏感性分析
(1)产品单价敏感性分析
产品单价的变动对产品毛利率的影响较大,报告期内,若产品的成本及成本
结构等其他因素均不变,产品价格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如下:

产品单价变动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
产品单价变动幅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30% 14.37% 14.62% 16.30%
20% 10.38% 10.56% 11.77%
10% 5.66% 5.76% 6.42%
-10% -6.92% -7.04% -7.85%
-20% -15.57% -15.83% -17.66%
-30% -26.69% -27.14% -30.27%

由上表可见,产品单价对公司毛利率影响较大,假设产品单价分别上升 10%、
20%、30%的情况下,且其他条件均保持不变的情形下,2020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
将分别上升 5.66 个百分点、10.38 个百分点和 14.37 个百分点;假设产品单价分
别下降 10%、20%、30%的情况下,且其他条件均保持不变的情形下,2020 年主
营业务毛利率将分别下降 6.92 个百分点、15.57 个百分点和 26.69 个百分点。
(2)原材料价格敏感性分析
报告期内,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较高,对成本和利润产生重要影响。
公司主要原材料树脂的价格波动较大,使得产品毛利率相应变动。报告期内,若
产品的单价及成本结构等其他因素均不变,原材料树脂价格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
如下:

原材料价格变动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
原材料价格变动幅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30% -10.15% -10.82% -12.77%
20% -5.08% -7.21% -8.51%
10% -3.38% -3.61% -4.26%
-10% 3.38% 3.61% 4.26%
-20% 5.08% 7.21% 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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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价格变动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
原材料价格变动幅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30% 10.15% 10.82% 12.77%

由上表可见,原材料价格对公司毛利率影响较大,假设直接材料单位成本分
别上升 10%、20%、30%的情况下,且其他条件均保持不变的情形下,2020 年主
营业务毛利率将分别下降 3.38 个百分点、5.08 个百分点和 10.15 个百分点。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期间费用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收入比 金额 占收入比 金额 占收入比
销售费用 989.34 1.78% 2,236.07 4.23% 2,341.71 4.14%
管理费用 2,478.34 4.47% 2,154.78 4.08% 2,395.79 4.24%
研发费用 1,944.50 3.50% 2,057.72 3.89% 1,964.36 3.48%
财务费用 307.91 0.55% 61.81 0.12% -122.47 -0.22%
合计 5,720.09 10.31% 6,510.37 12.32% 6,579.39 11.64%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 6,579.39 万元、6,510.37 万元和 5,720.09 万
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64%、12.32%和 10.31%。2020 年期间费用
占收入的比例下降主要是由于公司自 2020 年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原计入销售
费用中的运输费自 2020 年开始计入成本项目核算。公司期间费用主要包括销售
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635.90 64.28% 493.62 22.08% 321.65 13.74%
装卸运输费 - 0.00% 1,370.62 61.30% 1,525.83 65.16%
宣传展览费 57.49 5.81% 133.52 5.97% 203.31 8.68%
办公招待费 222.58 22.50% 118.77 5.31% 115.03 4.91%
差旅费 63.39 6.41% 79.42 3.55% 51.31 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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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佣金 9.98 1.01% 33.82 1.51% 120.30 5.14%
其他 - 0.00% 6.29 0.28% 4.28 0.18%
合计 989.34 100.00% 2,236.07 100.00% 2,341.7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2,341.71 万元、2,236.07 万元和 989.34 万元。
2018-2019 年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装卸运输费、宣传展览费、办公招待
费、差旅费和销售佣金等,公司自 2020 年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计入销售
费用的装卸运输费计入成本核算,使得 2020 年销售费用大幅下降。各项目的变
动如下:
(1)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中的薪酬分别为 321.65 万元、493.62 万元和 635.90 万
元,占比为 13.74%、22.08%和 64.28%,2019 年职工薪酬呈现较大幅度的增长,
主要是因为 2019 年公司为了拓展工程类业务,新招聘营销总监等骨干人员,新
招员工的平均工资较高,因此,2019 年销售部门员工人数及平均工资均有所上
升,职工薪酬上涨;因工程业务的发展需要,2020 年下半年销售部门新增 11 人,
其中 5 名工程项目经理,6 名销售业务经理,因此 2020 年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
酬上涨。2020 年因运费计入成本核算,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占比大幅上升。
(2)装卸运输费
装卸运输费主要由内销相关的运输费及外销相关的港前费、报关费等构成。
2020 年开始,运费计入成本核算,因此 2020 年销售费用中的装卸运输费为 0 万
元,营业成本中的装卸运输费为 1,547.34 万元。报告期,装卸运输费占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 2.70%、2.59%和 2.79%。报告期,内销收入相关的运输费分别为 1,195.13
万元、1,200.72 万元和 1,351.53 万元,占运输费的比重为 78.33%、87.60%和
87.35%,国内运输费的变动是运输费变动的主要原因。
内销收入的运费承担主体为:大部分内销产品的运费由发行人承担,少部分
由客户承担运费或客户自提。
发行人内销业务的运输方式包括陆运和水运两种方式,水运占比很小,报告
期内水运方式的运费分别为 11.30 万元、5.03 万元和 1.36 万元,金额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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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主要以陆运方式运输货物,报告期各期,内销业务由发行人承担的陆
运运费及陆运方式下的销售收入如下:

单位重量
陆运运费 陆运对应的销售收入 陆运产品重量 运费占收
期间 产品运费
入比例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同比增长 重量(吨) 同比增长 (元/吨)

2020 年度 1,350.18 34,633.41 9.29% 46,362.60 7.64% 3.90% 291.22
2019 年度 1,195.69 31,689.48 6.32% 43,071.99 1.33% 3.77% 277.60

2018 年度 1,183.83 29,805.34 - 42,508.26 - 3.97% 278.49

注:重量按产品体积理论换算。
内销业务陆运运费占对应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97%、3.77%和 3.90%,单位
重量产品的运费分别为 278.49 元/吨、277.60 元/吨和 291.22 元/吨。
2019 年运费占收入比例下降主要是因为:
①随着物流市场竞争加剧及物流体系逐渐完善,运输单价逐年下降。发行人
的运输需求量较大及运输行业竞争较大,同时,网络平台的出现使得物流货运价
格趋于透明化,公司议价能力增强,2018 年公司与主要合作的运输公司签订补
充协议重新确定运输价格,运输单价下降;2019 年 3 月公司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运输公司及运输价格,运输公司的长途运输单价均按投标的最低价执行,有效降
低了运输单价。
2019 年发行人运至广东省内及广东省外的产品运输单价均呈现下降趋势。
经查询广州道路运输行业协会的公开数据,发行人运输单价变动趋势与市场价格
变动趋势一致。
②整车运输的占比增加。发行人通过陆运方式运输产品的运输模式包括整车
运输和零担物流两种方式,整车的单次运输量较大,零担物流即一批托运的货物
重量或容积不够装一车的货物,因此整车物流单价较低。报告期内,陆运方式下,
整车运输的占比呈现上升趋势,使得陆运运费占对应收入的比例下降。
2020 年运费占收入比例上升主要是因为:
2020 年因原材料不饱和树脂采购价格下降,产品销售价格小幅下降,而 2020
年运费单价未明显变动,因此运费占收入比例上升;且 2020 年运输距离较长的
华东、华北地区的收入增加,华南地区的收入减少,使得运费占收入比例上升。
(3)宣传展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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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中的宣传展览费分别为 203.31 万元、133.52 万元和 57.49
万元,2019 年下降较多,主要是因为 2019 年公司取消参加美国展会;2020 年受
疫情影响,公司未发生展会支出,宣传展览费下降较多。
(4)销售佣金
报告期内,销售佣金的金额分别为 120.30 万元、33.82 万元和 9.98 万元,金
额波动较大。公司部分外销订单通过居间商介绍而取得,海外居间商提供居间服
务,为发行人进行客户维护开发,公司获得订单后,与客户签署销售协议,组织
发货、结算,在完成销售后向其支付一定比例的服务费。公司支付的服务费与居
间商实际促成的交易收入相关。报告期内,由居间商协助促成的外销收入有所波
动,因此,公司支付的佣金相应波动。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1,206.89 48.70% 1,318.36 61.18% 1,361.63 56.83%
折旧摊销费 393.22 15.87% 245.05 11.37% 235.24 9.82%
基建维护费 259.55 10.47% 210.11 9.75% 158.26 6.61%
中介机构费 366.74 14.80% 189.95 8.82% 297.83 12.43%
办公招待费 157.36 6.35% 92.93 4.31% 160.58 6.70%
差旅费 70.13 2.83% 57.64 2.67% 72.34 3.02%
开办费 - 0.00% - 0.00% 34.41 1.44%
其他 24.45 0.99% 40.74 1.89% 75.51 3.15%
合计 2,478.34 100.00% 2,154.78 100.00% 2,395.7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2,395.79 万元、2,154.78 万元和 2,478.34 万
元,占同期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24%、4.08%和 4.47%,各项目变动分析如下:
(1)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计入管理费用的职工薪酬分别为 1,361.63 万元、1,318.36 万元和
1,206.89 万元。
2020 年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小幅下降主要是因为 2020 年基层管理人员人
数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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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折旧摊销费
报告期内,计入管理费用的折旧摊销费分别为 235.24 万元、245.05 万元和
393.22 万元,2020 年因子公司湖北中旗新购置土地,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增加。
(3)基建维护费
报告期内,计入管理费用的基建维护费分别为 158.26 万元、210.11 万元和
259.55 万元,占管理费用的比例为 6.61%、9.75%和 10.47%。高明二厂于 2018
年建成投产,因生产场地扩大,2018 年和 2019 年维护修理费支出上升。
(4)中介机构费
报告期内,中介机构费分别为 297.83 万元、189.95 万元和 366.74 万元,主
要为与上市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
(5)办公招待费
报告期内,计入管理费用的办公招待费分别为 160.58 万元、92.93 万元和
157.36 万元。2018 年办公招待费有所增长,主要是因为 2018 年高明二厂投入使
用,发生较多办公费支出,以及公司为升级电脑以满足办公需求,2018 年公司
购置了一批电脑配件,办公费用有所增长。办公招待费 2019 年较 2018 年下降了
67.65 万元,主要是 2018 年公司发生了部分一次性支出,且公司自 2018 年起新
设招待饭堂,招待费用有所下降。由于公司于 2020 年申报 IPO,办公招待费支
出较多。
(6)开办费
2018 年开办费为 34.41 万元,为子公司天津东弘运营初期的费用支出。
3、研发费用
(1)研发费用明细构成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材料费 937.94 48.24% 994.33 48.32% 1,036.78 52.78%
职工薪酬 796.31 40.95% 854.79 41.54% 737.60 37.55%
折旧摊销 117.97 6.07% 118.31 5.75% 110.13 5.61%
电费 58.61 3.01% 51.97 2.53% 54.74 2.79%
办公招待费 31.91 1.64% 34.75 1.69% 22.70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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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 1.76 0.09% 3.56 0.17% 2.41 0.12%
100.00
合计 1,944.50 2,057.72 100.00% 1,964.36 100.00%
%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分别为 1,964.36 万元、2,057.72 万元和 1,944.50 万元,
占同期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48%、3.89%和 3.50%。
研发费用主要由直接材料和员工薪酬组成。2018 年以来研发人员人数及薪
酬均呈现较大幅度的上涨。公司自 2018 年开始不断增加研发投入,引进研发副
总并扩大研发人员队伍,调整研发人员工资,以加强研发实力,开发更多具有市
场竞争力的产品。2020 年职工薪酬小幅下降主要是因为 2020 年 2-12 月减免社保
费用。
为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保持产品的技术优势,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呈逐年
上升趋势,大量的研发投入为公司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奠定了技术基础。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利息费用 15.97 - 18.87
减:利息收入 47.20 87.87 45.41
汇兑损益 315.95 135.87 -121.44
手续费 23.20 13.81 25.51
合计 307.91 61.81 -122.47

公司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利息费用、利息收入和汇兑损益。报告期内,公司财
务费用分别为-122.47 万元、61.81 万元和 307.91 万元,占对应期间营业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0.22%、0.12%和 0.55%。财务费用有所波动,主要是受汇率波动的影
响,汇兑损益有所波动。
公司主要以美元进行外币业务的结算,报告期各期末时点的美元汇率与公司
汇兑损益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美元汇率 6.5249 6.9762 6.8632 6.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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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美元兑人民币 贬值 升值 升值 -
期间汇兑损失(万元) 315.95 135.87 -121.44 -

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的核算结果和美元走势基本一致,2019 年汇兑损
益与美元走势不一致主要是因为公司于 2019 年上半年办理了较多结汇业务,
2019 年上半年美元汇率较低,形成已实现汇兑损益。因此,2019 年公司形成汇
兑损失 135.87 万元。2020 年因美元贬值,公司形成汇兑损失 315.95 万元。
5、与同行上市公司对比
(1)销售费用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同行可比上市公司的销售费用率情况如下:

期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本益新材 未披露 2.10% 2.73%
惠达卫浴 8.23% 9.43% 9.94%
海鸥住工 5.95% 5.69% 3.28%
凯伦股份 13.65% 11.38% 12.68%
东方雨虹 8.23% 11.80% 12.09%
同行业平均 9.01% 8.08% 8.15%
发行人 1.78% 4.23% 4.14%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率分别为 4.14%、4.23%和 1.78%,2018 年至
2019 年发行人销售费用率的变动较小,2020 年销售费用率下降主要是因为公司
自 2020 年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运费计入成本科目核算。
发行人的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是由于销售模式存
在差异。发行人以直销为主,面对的主要是大型制造商和品牌商,客户粘性较高,
销售费用率比较低;同行可比公司较多为经销和零售模式或经销和直销相结合,
经销模式下销售费用率比较高。
(2)管理费用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同行可比上市公司的管理费用率如下:

期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本益新材 未披露 9.97% 11.08%
惠达卫浴 6.79% 6.02% 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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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鸥住工 6.08% 6.86% 7.86%
凯伦股份 3.73% 4.70% 5.21%
东方雨虹 5.80% 5.32% 6.53%
同行业平均 5.60% 6.58% 7.33%
发行人 4.47% 4.08% 4.24%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管理费用率分别为 4.24%、4.08%和 4.47%,可比公司
的管理费用率平均水平分别为 7.33%、6.58%和 5.60%。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管理费用率略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是因为发行人
分子公司较少、管理层级较同行业更为精简,发行人主要办公经营区域位于佛山
市高明区,当地薪酬及办公招待平均支出均低于同行业所在一线城市水平。
(3)研发费用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同行可比上市公司的研发费用率如下:

期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本益新材 未披露 12.79% 5.50%
惠达卫浴 4.19% 3.85% 3.06%
海鸥住工 3.37% 3.97% 4.17%
凯伦股份 5.28% 4.32% 3.58%
东方雨虹 2.13% 1.96% 1.91%
同行业平均水平 3.74% 5.38% 3.65%
发行人 3.50% 3.89% 3.48%

从总体上看,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率变动较小。本益新材的研发费用率
明显高于其他公司,剔除本益新材的影响,发行人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
公司研发费用率平均水平较接近。
(4)财务费用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同行可上市公司的财务费用率如下:

期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本益新材 未披露 7.99% 11.83%
惠达卫浴 1.02% 0.33% 0.17%
海鸥住工 2.30% 1.45% 1.35%
凯伦股份 1.31% 1.81% 1.44%
东方雨虹 1.75% 2.28%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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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业平均水平 1.60% 2.77% 3.23%
发行人 0.55% 0.12% -0.22%

除本益新材外,同行业公司的经营情况及现金流均较好,剔除本益新材后的
同行业财务费用率平均水平较低,发行人的财务费用率与同行业公司无明显差
异。

(五)其他利润表科目分析

1、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政府补助 758.88 300.93 502.51
其他 17.25 17.36 3.84
合计 776.13 318.29 506.35

报告期内,其他收益分别为 506.35 万元、318.29 万元和 776.13 万元,主要
来源于政府补助。
报告期内,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如下:
单位:万元
与资产相关/
补助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与收益相关
清洁生产示范项目补助 90.00 90.00 90.00 与资产相关
广东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
12.68 12.68 6.34 与资产相关
专项资金
2018 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
9.98 9.15 - 与资产相关
事后奖补资金
2019 年加大企业技术改造
9.29 - - 与资产相关
奖力度资金
2019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
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 2.57 0.43 - 与资产相关
资金项目
2019 年佛山市推动机器人
应用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0.76 0.06 - 与资产相关
项目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
于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 - 61.10 6.12 与收益相关
补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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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省级产业创新能力
- 58.00 - 与收益相关
和平台建设专项资金
2016、2017 企业研究开发
经费投入后补助资金专项 - 29.82 - 与收益相关
经费
2018 年大工业企业变压器
容量基本电费补贴资金项 - 29.69 - 与收益相关

高明区知名品牌奖励项目 - 10.00 18.00 与收益相关
佛山市高明区促进企业利
用资本市场发展扶持项目 - - 100.00 与收益相关
奖励资金
2018 年度高明区政府质量
- - 100.00 与收益相关
奖专项经费
广东省企业研究开发省级
- - 79.20 与收益相关
财政补助资金项目
高明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 - 30.00 与收益相关
资金
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
- - 25.00 与收益相关
扶持资金
2018 年佛山市经济科技发
- - 20.00 与收益相关
展专项资金项目
高明财政局关于高新技术
- - 10.00 与收益相关
企业补助资金项目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补助资
- - 10.00 与收益相关

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关于
- - 7.85 与收益相关
专利奖励和资助资金项目
2019 年度企业失业保险费
264.74 - - 与收益相关
返还
2018 年及 2019 年省促进经
131.00 - - 与收益相关
济发展专项资金
佛山市高明区政府促进企
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扶持 100.00 - - 与收益相关
资金
2019 年企业研究开发经费
33.72 - - 与收益相关
投入后补助资金专项经费
2019 年大工业企业变压器
30.60 - - 与收益相关
容量基本电费补贴资金
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 2019
30.00 - - 与收益相关
年度企业上市扶持资金
佛山市高明区疫情防控期
20.19 - - 与收益相关
间一次性延迟复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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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稳岗补贴 18.79 - - 与收益相关
2019 年降低企业用电用气
4.33 - - 与收益相关
成本补贴资金
天津市鼓励企业吸纳就业
0.22 - - 与收益相关
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合计 758.88 300.93 502.51


2、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9.85 -16.79 -43.84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0.01 -
理财产品收益 659.03 181.82 401.41
合计 629.19 165.03 357.57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以及购
买理财产品获得的投资收益。
3、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减值损失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
用指南(2018)》的规定新设的会计科目,用于核算资产负债表日金融工具的预
期信用损失。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60.46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63.18 96.05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4.69 2.73 -
合计 148.34 98.78 -

2019 年及 2020 年公司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 98.78 万元和 148.34 万元,主要
是当期计提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及应收票据坏账损失,2020 年末应收商业
承兑汇票余额上升,相应计提的应收票据坏账损失增加。
4、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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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坏账损失 - - 12.77
存货跌价损失 -61.87 54.17 -10.94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8.36
合计 -33.51 54.17 1.83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原计入应收账款的客户质保金
对应的坏账损失自 2020 年起转入合同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较小,分别为 1.83 万元、54.17 万元和-33.51
万元,主要系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以及存货计提的跌价准备。2020 年公司
处理了库龄较长的存货,存货跌价损失转回 61.87 万元。
因会计政策变更,自 2019 年起,应收款项坏账损失在信用减值损失科目体
现。
5、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外收入 11.66 4.19 35.89
营业外支出 -80.13 -196.46 -396.38
营业外收支净额 -68.47 -192.26 -360.49
占利润总额比例 -0.43% -1.53% -3.61%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收支净额分别为-360.49 万元、-192.26 万元和-68.47
万元,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61%、-1.53%和-0.43%。
营业外收入主要是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35.89
万元、4.19 万元和 11.66 万元,金额较小。
营业外支出主要是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滞纳金及劳动保护赔偿支出等。报告
期内,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396.38 万元、196.46 万元和 80.13 万元,营业外支出较
多主要是劳动保护赔偿支出较多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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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非经常性损益

最近三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影响的净利润分别为 403.77 万元、270.07 万
元和 1,162.68 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4.68%、
2.48%和 8.52%。2020 年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及政府补助。
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经营业绩不存在依赖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
益的情形。
非经常性损益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六、非经常
性损益”的相关内容。

(七)利润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及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55,486.63 52,858.36 56,510.53
综合毛利率 37.82% 36.70% 29.45%
营业毛利(万元) 20,982.30 19,399.93 16,641.05
营业利润(万元) 15,844.87 12,745.35 10,348.99
其中:投资收益(万元) 629.19 165.03 357.57
营业外收支净额(万元) -68.47 -192.26 -360.49
利润总额(万元) 15,841.40 12,553.09 9,988.50
净利润(万元) 13,651.66 10,871.58 8,627.49

公司净利润主要来源于营业利润,营业利润主要来源于营业毛利,营业毛利
主要来源于营业收入并受毛利率的影响。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和毛利率的变动原
因详见本节相关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变动与收入变动的情况如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同比变动 金额 同比变动 金额
营业收入(万元) 55,486.63 4.97% 52,858.36 -6.46% 56,510.53
综合毛利率 37.82% 1.12% 36.70% 7.25% 29.45%
营业毛利(万元) 20,982.30 8.16% 19,399.93 16.58% 16,641.05
净利润(万元) 13,651.66 25.57% 10,871.58 26.01% 8,62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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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公司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 26.01%和 25.57%,收入增长率分别
为-6.46%和 4.97%,净利润增长率高于收入增长率,具体如下:
(1)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高于收入增长率,主要是 2019 年产品毛利率提
升所致。
(2)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高于收入增长率,主要是 2020 年产品毛利率提
升、理财产品赎回较多导致投资收益较高以及 2020 年收到的政府补助较多所致。
按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发行人自 2020 年开始将运输费计入营业成本核算,剔除
运费的影响,2020 年的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长 3.90 个百分点。

三、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84.94 10,472.45 9,325.4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17.61 -14,567.21 -13,017.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00.00 -3,400.00 -1,705.7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16.93 -76.86 -18.9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085.63 -7,571.62 -5,416.43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3,541.84 48,737.64 53,899.34
收到的税费返还 2.75 193.2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236.46 981.15 944.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6,781.06 49,912.02 54,843.8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6,827.81 23,074.39 29,016.7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712.52 9,147.84 8,740.43
支付的各项税费 5,966.04 4,010.19 4,132.0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89.75 3,207.14 3,629.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996.12 39,439.57 45,518.37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2,784.94 10,472.45 9,3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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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对比情况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净利润 13,651.66 10,871.58 8,627.49
加:信用减值损失 148.34 98.78 0.00
资产减值损失 -33.51 54.17 1.83
固定资产折旧 2,216.15 2,183.91 1,657.03
无形资产摊销 192.29 94.09 115.2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0.53 -9.90 74.13
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减:收益) 12.53 0.39 24.92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减:收益) - - -
财务费用(减:收益) 325.96 68.15 -33.65
投资损失(减:收益) -629.19 -165.03 -357.5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减:增加) -3.81 -35.50 -3.31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减少) - - -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1,810.26 -573.30 -182.8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4,256.30 -3,000.39 525.9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783.34 798.44 -1,143.62
其他 2,188.27 87.06 19.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84.94 10,472.45 9,325.46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9,325.46 万元、
10,472.45 万元和 12,784.94 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 8,627.49 万元、10,871.58
万元和 13,651.66 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净利润差异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包括收到的政府补助、
保证金、往来款等,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政府补助 2,905.00 388.00 522.42
保证金 234.42 359.45 178.35
利息收入 47.20 87.87 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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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往来款 - 36.14 61.50
其他 49.84 109.69 136.83

合计 3,236.46 981.15 944.50

报告期内,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包括支付的费用以及支付的
往来款等,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支付费用 1,534.02 2,648.46 2,989.68
租金 514.16 522.20 476.23
保证金 430.08 22.67 107.26
手续费 11.44 13.81 25.51
罚款、滞纳金 0.05 - 30.50
合计 2,489.75 3,207.14 3,629.1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92,132.98 49,066.30 55,037.66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59.03 181.82 401.4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0.65 15.00 83.00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 -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2,802.66 49,263.12 55,522.0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5,700.52 5,527.39 7,391.01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76,384.53 58,302.94 61,145.22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 3.00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2,085.05 63,830.33 68,539.23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0,717.61 -14,567.21 -13,0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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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2019 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主要原因是
①公司于 2017 年购置土地并建设新厂房“高明二厂”以及购买机器设备,2018
年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多;②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主要为购买
银行理财,公司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主要为赎回银行理财,公司经营业绩较好且
现金流较充足,预留的现金规模较大,报告期内公司购买了较多理财产品,投资
支付的现金较多。
2020 年,因公司赎回了理财产品,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10,717.61 万元。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850.8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850.8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1,1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100.00 3,400.00 20.3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1,436.2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100.00 3,400.00 2,556.6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00.00 -3,400.00 -1,705.75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额分别为-1,705.75 万元、
-3,400.00 万元和-5,100.00 万元。其中,公司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
要是收到的往来款;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主要是偿还银行借款等,支付其他与筹
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是支付往来款等。2019 年和 2020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为负数是因为公司向股东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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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7,391.01 万元、5,527.39 万元和 5,700.52 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土地、设备及建设
厂房等。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和资金需求量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为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详细情况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五、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差异或变更

(一)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重大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四、
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三十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的变更”的相关内容。
2、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公司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六、重大期后事项与或有事项

(一)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重大期后事项。

(二)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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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未来趋势分析

(一)财务状况的未来趋势

1、资产状况趋势
报告期,公司资产规模不断增长,公司的资产主要以流动资产为主,流动资
产占公司总资产的 50%以上,公司资产质量良好,存货周转率和应收账款周转率
均处于较好水平,资金利用效率良好,生产率较高,预计未来公司的资产状况将
继续维持良好的态势发展,经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不断提高。
2、负债状况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生产经营所需的营运资本主要依靠自
有资金。预计公司未来的负债结构仍以流动负债为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3、所有者权益趋势
公司产品市场前景较好,公司拟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方式扩大公司规
模和实力。如果本次发行上市成功,所有者权益规模将迅速扩大。
因此,未来公司的财务状况将进一步优化。

(二)盈利能力趋势

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公司的竞争优势将更加明显,生产和销售均将
快速增长,销售收入有望进一步提高。未来几年,公司将继续优化产品结构,进
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将加强成本费用的管理,经营效益将持续
增长。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一)申报会计师的审阅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2021]第 ZL10225 号《审阅报告》,审阅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
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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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中旗新材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
况、2021 年 1-3 月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发行人的专项说明

公司 2021 年 1-3 月财务报表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出
具专项声明,保证公司 2021 年 1-3 月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 1-3 月经审阅
但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43,961.68 42,534.65
非流动资产 33,453.81 32,511.94
资产总计 77,415.49 75,046.60
流动负债 10,567.47 11,021.34
非流动负债 2,851.74 2,883.32
负债合计 13,419.22 13,904.6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63,996.28 61,141.94
少数股东权益 - -
股东权益合计 63,996.28 61,141.94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12,587.60 7,440.54
营业利润 3,296.32 2,395.48
利润总额 3,294.09 2,401.92
净利润 2,854.34 2,06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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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54.34 2,069.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
2,813.12 1,452.72
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 1-3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85.60 5,440.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09.38 -1,382.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4、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 1-3 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
2.82 -
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33.47 305.06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
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0.22 303.1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2.20 6.4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4.02 94.81
非经常性损益相应的所得税 7.11 92.54
非经常性损益影响的净利润 41.22 616.92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854.34 2,069.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
2,813.12 1,452.72
股股东净利润

5、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幅度
资产总计 77,415.49 75,046.60 3.16%
负债合计 13,419.22 13,904.65 -3.49%
股东权益合计 63,996.28 61,141.94 4.67%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 1-3 月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2,587.60 7,440.54 69.18%
营业利润 3,296.32 2,395.48 3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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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3,294.09 2,401.92 37.14%
净利润 2,854.34 2,069.64 37.91%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
2,854.34 2,069.64 37.91%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 2,813.12 1,452.72 93.64%
东净利润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达到 77,415.49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3.16%,资产规模持续增长,主要源于公司经营利润的积累;公司负债总额为
13,419.22 万元,较上年末下降 3.49%,主要系春季属于住宅装修的淡季,相应材
料采购较少,应付账款减少。
发行人 2021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12,587.60 万元,较去年同期营业收入增
长 69.18%;2021 年 1-3 月实现净利润 2,854.34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37.91%,
实现扣非后净利润 2,813.12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93.64%。受国内新冠肺炎疫
情的影响,公司 2020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规模较小,2020 年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已
逐步得到控制,公司的日常经营已恢复正常,与境内外客户的业务开展逐步回暖,
因此公司 2021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和利润较上年同期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要经营模式、产品价格、
原材料采购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
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处于正常的发展状态,
未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变情形。

九、关于填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应

对措施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制定了
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出具了承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就上述
事项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
诺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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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在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后,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
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当年公司每股收益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的变
动趋势

公司本次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2,267 万股。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股本和
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结构的稳
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及时有效地将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尽快使募投项目产
生效益,从而实现合理的资本回报水平。预计募投项目未来将带来良好收益,但
由于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需要较长周期,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投入未能保持目前
公司的生产经营效益,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有所增加的情况下,公司基本每股
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财务指标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按照最佳估计测算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如下:
(1)假设前提
①假定本次发行方案于 2021 年 6 月实施完毕,本次发行 2,267.00 万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 63,000.00 万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等因素的影响;
②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假设,最终
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
准;
③下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等的影
响;
④假设 2021 年不存在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等其他对股份数有影
响的事项;
⑤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3,651.66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488.98 万元,假设 2021 年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
同比增长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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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不构成承诺及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根据此假
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测算过程
在以上假设条件的基础上,测算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每股收益相对于
上年度的变动如下所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或 2020 年度 或 2021 年度
相关指标 未考虑本次公开发行 考虑本次公开发行
发行(万股) - - 2,267.00
总股本(万股) 6,800.00 6,800.00 9,067.00
加权平均股本(万股) 6,800.00 6,800.00 7,933.50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651.66 15,016.83 15,016.83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12,488.98 13,737.88 13,737.88
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
2.01 2.21 1.89
常性损益前)(元)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
1.84 2.02 1.73
常性损益后)(元)
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
2.01 2.21 1.89
常性损益前)(元)
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
1.84 2.02 1.73
常性损益后)(元)

经测算,在 2021 年 6 月完成本次发行的假设情况下,如公司 2021 年净利润
增长小于一定比例,公司即期基本每股收益将低于发行前一年度。
以上分析结论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摊薄的影响情况,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业绩承诺及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根
据此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
责任。

(二)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于“中旗(湖北)新材料一期建设项目”、“高明二
厂二期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
能够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完善公司的产品结构,增加公司产品线,扩大公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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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务的经营规模,完善公司的业务结构,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
力,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之“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相关资源储备
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人造石英石装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
术企业,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将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完善公司的产品结构,
增加公司产品线。本次募集资金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参见本招股说明
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内容。
公司从事募投项目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如下:
1、人员储备
公司拥有一支有着丰富的行业运作经验的管理团队,核心管理层具备较高的
个人素质、专业技能和管理才能,且具备同类行业从业经验。
公司一贯重视技术研发团队建设,经过多年研发队伍建设,公司拥有一支技
术过硬、经验丰富的技术研发人才队伍。
2、技术储备
公司技术研发实力突出,建有“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
术中心”,拥有发明专利 6 项,实用新型专利 29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2 项,
是《人造石(JC/T 908-2013)》、《建筑装饰用人造石英石板(JG/T 463-2014)》、
《树脂型合成石板材(GB/T 35157-2017)》等行业标准的主编或参编单位。公
司生产的石英石产品绿色环保,已通过美国 ASTM 标准认证、美国 NSF 认证、
欧盟 CE 认证等多个国家或地区的权威机构认证,产品远销北美洲、大洋洲、亚
洲、欧洲。
3、市场储备
公司凭借先进的花色设计理念、持续的研发创新能力、稳定的产品质量和良
好的市场口碑赢得了行业内众多知名客户的信赖与长期合作。公司客户主要为国
内各大定制家居、厨卫企业及国际知名人造石品牌商,公司主要客户包括:索菲
亚(002572)、欧派家居(603833)、尚品宅配(300616)、金牌厨柜(603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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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邦家居(603801)、博洛尼、科勒中国、曲美家居(603818)、皮阿诺(002853)、
好莱客(603898)、我乐家居(603326)、方太集团、美国杜邦、LG 集团、乐
天集团等。
台面材料的品质和质量不仅影响最终用户的产品体验,也会对品牌商的品牌
知名度和市场宣传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各大品牌商非常关注人造石产品的品质
和质量的可靠性和稳定性,通常有严格的供应商选择标准和程序,需要对供应商
的研发设计能力、资产规模、生产能力、质量管控、产品认证、交货周期和社会
责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后才会确定合作关系。如果供应商能持续满足各大品牌
商的产品要求,合作关系一般都会在较长时期内保持稳定。

(四)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公司拟通过以下措施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具体包括:
1、持续提高主营业务规模及盈利能力
公司将在现有规划及政策支持下,持续整合业务资源,拓展行业品类成为新
的利润增长点。此外,公司亦将积极布局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领域,进一步扩
展公司业务范围,提高综合竞争力。
2、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
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同时严格依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与考核,以保障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同时,公司将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推进募
投项目的实施,争取募投项目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
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结构,
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公司内部控制总体完整、合理且
有效。公司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
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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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
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公司资金成本,节
省财务费用支出,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
公司已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章程(草案)》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完
善了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广泛听取独
立董事、公众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本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
5、进一步完善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
公司已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累积投票
制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制度,以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该
等制度安排可为中小投资者获取公司信息、选择管理者、参与重大决策等权利提
供保障。公司承诺将依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实施细
则或要求,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通行惯例,进一步完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相
关制度。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
出的承诺

本次首发股票完成后,公司即期收益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使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
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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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
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将严格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
回报措施的承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其所
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及自律机构依法作出的
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补
偿责任;
7、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之日,
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
定的,且本人已做出的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
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基于客观假设,对即期回报摊薄
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同时,考虑到本次公开发行时间的不可预测性和未来市场
竞争环境变化的可能性,公司已披露了本次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
面的储备情况,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
了相应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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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总体发展目标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人造石英石产品制造商。自 2007 年成立以来,公司积累
了丰富的生产技术及经验,在人造石英石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并与多家大
型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凭借多年积累的技术储备、制造工艺和管理
经验,未来公司将专注于人造石英石领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依托定制
家居、公共建筑装修等市场,深入把握市场和客户需求。公司致力于向国内外客
户提供优质、美观、耐用的人造石英石产品,在巩固现有市场优势地位的同时,
进一步拓展市场和提升竞争力,力争成为中国石英石行业的领军企业。

二、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

(一)技术研发计划

本公司将以市场需求为创新推动力,加大研发投入,以自主研发为主导,重
视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继续加强产品与技术研发,提升本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
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化发展。具体计划包括:
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研发水平。本公司的研发方向为自动化
生产设备研发、人造石英石基础性能研发、新型高仿真花纹板材研发、改进生产
工艺、优化生产流程等。同时,本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研发效率,降低产品开发成
本,缩短开发周期,加速研发产品的商业化。
公司研发中心将重点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试验和研发工作,不断
完善和提升研发中心的基础性研发、试制和检验检测平台,提高其研发实力和产
出。通过研发中心,公司将为在研项目提供领先水平的科研平台,使研发中心成
为公司加快推进人造石英石产品及生产工艺换代升级的发动机,真正提升企业核
心竞争力。
本公司将继续积极培养和引入高水平技术人才,打造专业的、具有竞争力的
技术研发团队。本公司将进一步建立有效的研发创新激励机制,对技术研发、专
利申请、技术突破等方面制定相应的奖励制度,激发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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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品发展计划

公司将凭借深厚的研发实力,把握人造石英石产品性能及花色的更新换代趋
势,持续高效地开发高品质、高性能、绿色环保的人造石英石产品。公司人造石
英石开发方向包括人造石英石基础性能研发、多功能人造石英石产品开发、新型
高仿真花纹板材研发、尾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研发等。

(三)市场业务计划

本公司将继续巩固在人造石英石行业的现有优势地位,保证产品品质,提高
客户服务质量,巩固现有的优质客户与销售网络,增强客户粘性,维持并进一步
推进与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努力提升公司在国内外人造石英石市场中的份额。
公司将持续收集人造石英石及定制家居、精装商品房、公共建筑装修等下游消费
领域的市场动态及技术动态信息,密切跟踪客户需求,保持自身产品对客户需求
的适应性和市场先进性。同时,公司将通过技术、品质的沉淀,以及产品形象的
维护和宣传,进一步拓宽市场渠道,加大对潜在客户的渗透力度,扩大公司的市
场影响力。

(四)产能扩充计划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在生产方面形成了包括人造石英石板材、人造石英石台
面在内的自主生产体系,保证对产品质量、生产工艺的有效控制。公司在佛山生
产基地目前的产能有限,随着未来公司业务的扩张,公司的批量订单消化能力将
受到限制。未来三年,公司将在现有生产布局的基础上,通过公开发行股票等方
式融资,对原有的佛山生产基地进行扩建,并计划在湖北黄冈兴建大型生产基地,
提升公司人造石英石产品的制造能力。

(五)内部管理优化计划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决策和用人
机制,以加强董事会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更好
地发挥董事会在重大决策、选聘经理人员等方面的作用,加快吸收和利用社会优
秀人才,完善中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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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将根据客观条件和自身业务的变化,及时调
整内部结构和岗位设置,以保持组织结构的合理性和管理的有效性。

(六)人力资源储备计划

未来三年,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在现有人员基础上,按需引进各类
人才,优化人才结构,重点在研发、生产、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引进具有实践
经验的高级人才,并通过绩效激励等形式确保人才的稳定性。与此同时,公司将
大力实施人才培训计划,持续完善培训体系,采用内部岗位培训等多种形式全面
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公司还将优化对各类人才有持久吸引力的绩效评价体系和
相应的激励机制,使公司人才稳定,实现人力资源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竞争实
力不断增强。
公司研发中心将继续引进高水平的人造石英石研发人才,通过优化人才结
构,逐步形成多元化的科技研发队伍,全面增强公司的自主研发创新能力,努力
打造国际领先的人造石英石研发团队。

(七)融资计划

公司目前正处于成长期,要全面实施前述的发展战略,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
公司拟上市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来缓解现阶段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未来公司将按
照本次招股说明书的规划认真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在相关投资项目取得良好
收益的前提下,实施下一步投资计划。在未来的融资方面,公司将根据自身的发
展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充分考虑股东对公司价值最大化的要求,凭借自身良好
的信誉和本次发行后资产负债率降低所提供的运作空间,适度加大债权融资比
例,优化公司资本结构。

三、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及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拟定上述规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公司实现上述发展规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为:
1、公司主要市场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市场对公司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无重大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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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产品的市场容量、行业技术水平、行业竞争状况处于正常发展的状
态,不会出现不利的市场突变情形;
4、本次发行能够尽快完成,募集资金能够及时到位,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
能够按计划顺利完成;
5、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能够适应公司规模的增长和市场变化,管理、技术、
业务等人员结构能够相应优化并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
6、公司高级管理团队保持稳定,不发生重大决策失误;
7、不会发生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突发性事件和其它不可抗
力因素。

(二)实施上述规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

1、资金短缺
目前,公司发展所需资金主要依靠自身的经营积累,资金筹措渠道单一,存
在资金筹措能力与公司发展不匹配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融资渠道限制
仍为制约公司发展的瓶颈。
2、人才短缺
随着上述计划的实施,公司的研发机构、生产规模、营销网络将会扩张,产
品结构和组织管理也将趋于复杂,公司对高层次的、复合型的经营管理人才和研
发人员的需求将增加。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产能的增加,公司也将面临较大的
劳动力需求的压力。
3、规模扩大对管理水平的挑战
随着业务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公司的管理水平将面临较大的挑战。尤其在
公司成为公众公司并扩大经营规模后,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将进一步复杂
化。在战略规划、组织设计、资源配置、营销策略,特别是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
等问题上都将面对新的挑战。

四、上述发展规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上述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与现有业务紧密相连,公司根据长远发展战略,在现
有业务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制定,是对本公司现有业务的进一步发展,而现有业
务所取得的成就是公司实现未来发展目标与战略的基础。公司制定的产品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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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市场拓展和公司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规划,是基于公司多年积累的研发经验、
产品经验、市场经验、管理经验以及对所处市场的发展趋势的分析和判断,将有
助于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保持既有优势,并推动本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

五、本次募集资金对实现上述业务目标的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可为实现上述发展计划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保证公司生产经
营顺利开展,有效实现生产规模扩张,增强研发能力及研发成果的产品转化能力,
从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进而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奠定
基础。
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特别是建立完
善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加强公司的规范运行,从而促进公司业务发展计划的顺
利实现,并为公司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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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计划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 年 5 月 11 日
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2020 年 7 月 31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了关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
根据发行方案,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67 万股,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
目。公司将按项目轻重缓急顺序依次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1 中旗(湖北)新材料一期建设项目 38,700.00 34,000.00
2 高明二厂二期扩建项目 7,000.00 7,000.00
3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6,000.00 5,939.71
4 中旗(湖北)新材料二期建设项目 16,000.00 16,000.00
合计 67,700.00 62,939.71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拟投资项目的全部投资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
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超出上述拟投资项目的全部投资需求,超出部分将根
据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投入其他项目。本次募集资金到
位前,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和发展需要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公司可以在
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的自有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核准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取得当地发改委备案和环保部门批复,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登记备案项目代码 环评批复编号
1 中旗(湖北)新材料一期建设项目 2019-421129-21-03-059691 黄环审[2020]39 号
2 高明二厂二期扩建项目 2020-440608-30-03-026907 明环审[2017]13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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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登记备案项目代码 环评批复编号
3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2020-421100-30-03-015785 黄环审[2020]62 号
4 中旗(湖北)新材料二期建设项目 2020-421129-30-03-038782 黄环审[2020]141 号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得到了必需的批准及授权并办理了企业投
资备案手续,募集资金有明确的使用方向,且全部用于其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和使用制度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该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制度,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专
款专用,并且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发行人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专注于人造石英石装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本次募集资金的
运用,将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完善公司的产品结构,增加公司产品线,扩大公
司主营业务的经营规模,完善公司的业务结构,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
险能力,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产生同
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发行人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63,771.39 万元,公司具有管理较
大规模资产及投资项目的经验和能力。本次投资项目总额为 67,700.00 万元,占
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06.16%,与公司的现有生产规模是相适应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成之后,公司将进一步突破现有产能瓶颈,提高生产效率,增强研发
实力,提升管理能力,为公司经营战略的实现提供坚实的软硬件基础。
2017 年度至 2020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54,178.43 万元、56,510.53
万元、52,858.36 万元和 20,929.33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分别 9,730.08 万元、9,988.50
万元、12,553.09 万元和 6,153.85 万元,盈利能力较好,且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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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财务状况能够有力支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和实施。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人造石英石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
业。随着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的不断提高,公司已建立了较为成熟的研发、生产、
销售和管理团队,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经验,并在技术研发能力、
产品质量、优质的客户资源、持续优化创新和快速市场反应等方面拥有较大优势。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是在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进行产能提升和工艺升级,
且募投项目中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可以进一步加快新产品的研发速度,增
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同时还可以提高公司的信息化管理水
平和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巩固公司在研发和信息化领域的竞争优势。
随着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扩大,公司已逐步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公司
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并随公司业务的发展不断健全、完善。公司将严格按
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股东大会、董
事会和监事会在重大决策、经营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
公司董事会经分析后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
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
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公司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六)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用于本公司主营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产生同业竞争,
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中旗(湖北)新材料一期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人造石英石生产基地的建设,建成后用于人造石英石板材、人造石
英石台面生产。项目投资总额 38,700.00 万元,其中使用自有资金 4,700.00 万元
购买土地使用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34,000.00 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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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湖北中旗,项目厂址拟建于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禹王街道华海大道特 1
号,该土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项目建设周期为 24 个月,达产后将形成人造石英石板材每年 300.00 万平方
米、人造石英石台面每年 16.50 万延米的生产能力,为公司创造年均收入
67,463.48 万元、年均净利润 10,427.01 万元。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突破产能瓶颈,提升生产规模
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以及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为建筑装饰行业发展打下了
坚实的基础。同时,人造石英石应用领域十分广泛,在住宅厨房卫浴和公共建筑
物装饰装修等下游应用领域的推动下,人造石英石的市场需求也将进一步扩大。
随着近年来公司的业务发展,开发的新型人造石英石产品陆续投产,目前的生产
能力将不能满足未来的市场需求。产能不足将成为公司快速发展和规模化经营的
瓶颈,制约了公司拓展市场的能力。
公司计划在湖北黄冈新建生产基地,购置先进的生产设备,优化工艺扩充产
能,解决公司面临的产能不足与公司长期发展之间的矛盾。本项目投产后,将形
成人造石英石板材每年 300.00 万平方米、人造石英石台面每年 16.50 万延米的生
产能力,解决相应市场需求快速扩张带来的产能瓶颈问题,进一步发挥生产管理
和规模经济优势,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
(2)优化区域布局,拓展长江以北市场
我国的人造石英石产业主要集中在广东、湖北、山东等地区,尤其是广东地
区集中了众多的上游石英砂、化工产品和下游定制家居生产厂商,为人造石英石
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天然的便利条件。公司总部所处的广佛地区是我国家具制造业
集群的核心地带,也是我国定制家居产品消费市场前沿和我国对外贸易的前沿区
域,这些培育了公司敏锐的市场预判能力和客户响应能力。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以博洛尼、曲美家居(603818)、志邦家居(603801)
等为代表的长江以北地区客户在公司的客户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然而石材类产
品通常具有体积大、质量大、运输成本高的特点,为提升对长江以北市场的持续
服务能力,公司计划在湖北黄冈兴建现代化人造石英石生产基地。在湖北黄冈兴
建生产基地不仅可以邻近湖北的定制家居企业,而且可以更加贴近长江以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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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提高公司在长江以北的市场影响力,满足下游定制家居企业供应需求,同时
还可以依托武汉中部工业基地、科教基地、综合交通枢纽和湖北蕲春优质石英砂
产区的区位优势,从而优化公司的区域布局。本项目投产后预计将显著提升公司
对长江以北市场的辐射能力,缩短产品的交货周期,降低公司的运输成本。
(3)实现公司战略,巩固行业地位
虽然公司已经是国内重要的人造石英石产品生产企业,但目前的产能限制了
公司进一步的发展。公司的战略目标是成为“中国石英石行业的领军企业”,而
目前公司生产规模难以支撑公司实现这一目标,需较快的业务规模增长支撑公司
持续发展。本项目生产的产品均为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市场前景良好的人造石英
石产品。项目投产后,公司将巩固并扩大现有产品市场份额,使公司获得持续发
展的动力。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产业政策的鼓励和支持
天然石材作为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其开采与使用会受到资源储量、地域分
布、开采条件等诸多限制,开采天然石材会带来矿渣、尾矿污染等诸多生态环境
问题,因此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支持人造石材、尾矿综合利用、再生建
材等技术的发展。
2019 年 11 月,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明确将矿石碎料和板材边角料、石粉综合利用生产及工艺装备开发;无机人造石
的生产,采用无毒或低毒树脂的树脂基人造石的生产列为鼓励类。
2016 年 9 月,工信部颁布的《建材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提出的
关键技术培育重点领域包括:非金属矿“近零尾矿”加工利用技术,大宗尾矿规
模化高端化利用技术,低品位和伴生矿物的选矿提纯及产品应用技术。
2015 年 8 月,工信部、住建部联合颁布的《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
方案》明确支持利用尾矿、产业固体废弃物,生产新型墙体材料、机制砂石等。
以建筑垃圾处理和再利用为重点,加强再生建材生产技术和工艺研发,提高固体
废弃物消纳量和产品质量。
投资建设新的人造石英石生产基地,增加生产能力,综合利用尾矿、矿渣、
建筑废弃物等各种资源,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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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游产业繁荣,市场前景广阔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率的不断提高和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在房地产行业发展、
精装修观念普及、存量住宅二次装修需求、定制家居行业兴起的带动下,人造石
英石行业获得了持续发展。房地产行业在经历了十余年的快速发展之后,目前正
处于政策性的调整期,行业整体保持有序平稳发展。当前国家正陆续出台政策,
支持商品住宅向精装修的方向发展,房屋精装修将为整个建筑装饰材料行业带来
新的业绩增长点。巨大的人口基数和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使得我国的存量住
房基数庞大,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后建设的首批住房正陆续进入二次装修的时间
周期,存量房翻新市场潜力巨大。
目前人造石英石最重要的应用领域是定制厨房台面,定制厨房相比传统厨房
拥有“量身定做、个性化设计、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的显著优势。随着城市化
进程的不断加快,人们生活质量和品位提高,高品质定制家居的市场需求也将持
续增长,为人造石英石带来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除此之外,人造石英石还可以
被广泛应用于卫生间台面、公共场所的各种台面、会议桌、餐桌、墙面、地面等
领域。随着人造石英石企业不断的进行产品研发,人造石英石的各项性能也将不
断提升,在建筑装饰材料中的优势将会更加突出,未来的应用领域也将更加广阔。
(3)产品口碑优质,客户资源丰富
公司生产的人造石英石板材产品最终广泛应用于厨房台面、卫生间台面、公
共场所的各种台面、会议桌、餐桌、墙面、地面等领域。凭借高品质的产品及多
年的市场开拓,公司已在人造石英石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并与众多知名客户
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其中包括:索菲亚(002572)、欧派家居(603833)、
尚品宅配(300616)、金牌厨柜(603180)、志邦家居(603801)、博洛尼、科
勒中国、曲美家居(603818)、皮阿诺(002853)、好莱客(603898)、我乐家
居(603326)、方太集团、美国杜邦、LG 集团、乐天集团等,并进入万科集团、
金茂集团、融创集团等知名企业的供应商体系。
与众多优质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为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客户
高标准的要求带动公司在产品研发、生产制造、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提高,培育
了公司快速响应能力和对市场的敏锐洞察力。良好的市场口碑为公司深化与重点
客户的合作创造了条件,这也是公司保持业绩稳定增长的重要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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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公司陆续开发了高韧性、高强度人造石英石板材、以非天然矿物为主
料的人造石、以及多种高仿真纹理人造石英石,丰富的产品结构有效抵御了单个
产品市场波动风险,也积累了更多的客户资源。未来公司将紧随人造石英石行业
发展趋势,不断创新推出新产品,积极挖掘现有客户的潜在需求,建立更深、更
广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将逐步加大潜在市场的开拓力度,为公司的业务发展实
施提供有力支撑。
(4)丰富的技术储备,成熟的生产工艺
公司专注于人造石英石装饰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下游客户提供多系
列、多花色的人造石英石产品。公司经过长期的生产实践及总结,掌握了关键性
技术,形成了成熟的生产工艺及丰富的生产经验,保证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及高
标准。公司凭借稳定的生产技术与完善的生产管理体系,获得了众多国内定制家
居厂商和国际知名人造石品牌商的认可,在合作过程中公司借鉴先进的生产管理
经验,大幅提升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未来公司将在人造石英石生产自动化、材料性能、花色设计等方面持续投入技术
研发和产品创新,优化现有生产工艺,组织公司研发团队做好人造石英石的基础
研究和技术储备,确保产品能够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
4、项目具体情况
(1)投资概算、建设规模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38,700.00 万元,其中以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34,000.00 万元。
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厂房及配套工程 11,300.00 11,300.00
2 土地购置费 4,700.00 -
3 生产设备 18,700.00 18,700.00
4 预备费 900.00 900.00
5 铺底流动资金 3,100.00 3,100.00
合计 38,700.00 34,000.00

(2)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投入
本项目房屋及配套设施建设计划投资 11,300.00 万元,总建筑面积 92,300.00
平方米。具体规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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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建筑面积(平方米) 总成本(万元)
1 厂房 59,210.00 5,330.00
2 仓库 23,950.00 2,150.00
3 宿舍 8,760.00 1,360.00
4 辅助用房 380.00 80.00
5 配套设施及相关费用 - 2,380.00
合计 92,300.00 11,300.00

(3)本项目主要设备投入
本项目建成后用于人造石英石板材、人造石英石台面的生产,项目建设周期
为 24 个月。本项目主要设备包括生产设备、环保设备及其他配套设备,主要设
备清单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占比
1 生产设备 13,182.00 70.49%
2 环保设备 2,488.00 13.30%
3 其他配套设备 3,030.00 16.20%
合计 18,700.00 100.00%

(4)项目主要原材料及供应情况
本项目生产所需原辅材料包括不饱和树脂、石英填料、化工助剂、色粉色浆
等。我国已成为全球重要的人造石英石生产国,相关配套产业链完整、规模较大,
人造石英石产业能较稳定地获得原材料供应。经过多年的经营,公司与国内众多
原料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采购上以质量和价格作为衡量的依据,择
优选取数家供应商进行比较,并已形成了完备的供应商数据库。未来项目实施的
原材料供应能够得到充分保证。
(5)项目实施主体及地址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中旗,项目厂址拟建于湖北省黄冈
市黄州区禹王街道华海大道特 1 号,该土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6)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24 个月,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如下表:
项目进度安排(月)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工程设计及准备工作
土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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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度安排(月)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装修、水电工程
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
人员培训
试运行与验收

(7)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
项目的设计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污染排放规范和标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
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环境评价。本项目已取得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的同意批
复文件(黄环审[2020]39 号)。
(8)竣工时间及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本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项目完全达产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 67,463.48 万元,
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5.88 年(含建设期),内部收益率为 21.48%。项目经济效益
良好,具备财务可行性。

(二)高明二厂二期扩建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人造石英石生产基地的扩建,建成后用于扩充人造石英石板材年产
能 60.00 万平方米,投资总额 7,000.00 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中旗新材,实施地
址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高明大道西 20 号。
项目建设周期为 18 个月,达产后将在现有产能基础上增加人造石英石板材
的年生产能力,增加年均收入 14,529.29 万元、年均净利润 2,374.50 万元。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突破产能瓶颈,提升生产规模
参见本节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之“(一)中旗(湖北)新材料
一期建设项目”。
(2)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规模效应
我国的人造石英石产业主要集中在广东、湖北、山东等地区,尤其是广东地
区集中了众多的上游石英砂、化工产品和下游定制家居生产厂商,为人造石英石
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天然的便利条件。公司总部所处的广佛地区是我国家具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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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群的核心地带,也是我国定制家居产品消费市场前沿和我国对外贸易的前沿区
域,这些培育了公司敏锐的市场预判能力和客户响应能力。
本项目在公司现有高明二厂一期的基础上进行二期扩建,有利于充分利用土
地厂房、管理机构、供应链等各项资源,更好做到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管理成
本,实现人造石英石生产的规模效益。
(3)实现公司战略,巩固行业地位
参见本节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之“(一)中旗(湖北)新材料
一期建设项目”。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参见本节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之“(一)中旗(湖北)新材料
一期建设项目”。
4、项目具体情况
(1)投资概算、建设规模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7,000.00 万元,其中以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7,000.00 万元。
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占比
1 厂房及配套工程 1,789.00 25.56%
2 生产设备 4,340.00 62.00%
3 预备费 184.00 2.63%
4 铺底流动资金 687.00 9.81%
合计 7,000.00 100.00%

(2)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投入
本项目房屋及配套设施建设计划投资 1,789.00 万元,总建筑面积 6,354.74
平方米。具体规划如下:

序号 项目 建筑面积(平方米) 总成本(万元)
1 厂房 6,087.87 882.00
2 仓库 266.87 59.00
3 配套设施及相关费用 - 848.00
合计 6,354.74 1,789.00

(3)本项目主要设备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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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建成后用于人造石英石板材的生产,项目建设周期为 18 个月。本项
目主要设备包括板材生产设备、环保设备及其他配套设备,主要设备清单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占比
1 生产设备 2,921.00 67.30%
2 环保设备 591.00 13.62%
3 其他配套设备 828.00 19.08%
合计 4,340.00 100.00%

(4)项目主要原材料及供应情况
本项目生产所需原辅材料包括不饱和树脂、石英填料、化工助剂、色粉色浆
等。我国已成为全球重要的人造石英石生产国,相关配套产业链完整、规模较大,
人造石英石产业能较稳定地获得原材料供应。经过多年的经营,公司与国内众多
原料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采购上均以质量和价格作为衡量的依据,
择优选取数家供应商进行比较,并已形成了完备的供应商数据库。未来项目实施
的原材料供应能够得到充分保证。
(5)项目实施主体及地址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中旗新材,项目厂址拟建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高明大
道西 20 号,该土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6)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18 个月,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如下表:
项目进度安排(月) 2 4 6 8 10 12 14 16 18
工程设计及准备工作
土建工程
装修、水电工程
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
人员招聘与培训
试运行与验收

(7)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
项目的设计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污染排放规范和标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
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环境评价。本项目已取得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的
同意批复文件(明环审[2017]13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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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竣工时间及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本项目建设期 18 个月。项目完全达产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 14,529.29 万元,
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4.76 年(含建设期),内部收益率为 25.55%。项目经济效益
良好,具备财务可行性。

(三)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研发中心建设及信息化建设。研发中心建设是在现有研
发中心组织架构的基础上,通过研发场地建设,配置先进的软硬件设备,引进专
业技术人才,建立与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的研发中心及相关实验室,提升公司技
术研究与创新能力。同时,开展信息化建设,打造全流程信息化应用平台,提升
公司的整体协调能力。
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中旗,实施地址主要为黄州区禹王街道华海
大道特 1 号,项目建设周期为 24 个月,项目投资总额 6,000.00 万元。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适应行业技术发展,保持和增强技术优势
在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和居民消费升级的背景下,人们对建筑装饰材料的关注
点也逐渐从价格、美观、耐用等传统性能,转向艺术性、时尚性、健康性、环保
性等方面,关注点更加全面,对装饰材料的选择标准也更高。这不仅会给人造石
英石行业带来日益增长的市场空间,而且也对材料的品质提出更高要求,促进行
业内部优胜劣汰,提高优势企业的市场份额。
目前我国人造石英石生产企业数量较多,但是总体技术水平不高,低端产品
同质化竞争严重。中高端市场的竞争需要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工业设
计能力和产品创新能力,对企业的整体技术实力要求较高。
作为专业从事人造石英石装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始终秉承不断创新的研发理念,以技术优势为核心竞争力、以技术创新为首
要发展战略,在行业内已经拥有一定技术优势。在行业技术水平不断发展的趋势
下,公司必须持续进行技术投入才能长期适应行业的技术发展,保持在行业内的
技术优势地位。自成立以来公司已经在人造石英石生产自动化、材料性能、花色
设计等领域取得一系列的研发成果,并且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然而研发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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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个长期持续性的过程,随着公司向着越来越深入的研究领域发展,研发项目
对实验测试设备和研发经费投入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本项目拟利用公司研发中心已有的制度基础、研发成果、技术优势和经验,
通过改善研发环境,配置先进的实验测试设备,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完善研发管
理制度,建立与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的现代化研发平台,提升公司的整体技术研
究与创新能力。本项目实施后,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保持技术优势,提升公司产品
开发能力,从而增强公司在人造石英石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2)整合公司的各项业务,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
计算机、联网技术的发展为人造石英石生产加工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
引发信息产业与石英石生产加工业之间的互动反应,推动新型生产经营模式的产
生,并且直接推动了企业信息化建设战略的起飞。通过信息化建设,为公司业务
操作的数字化、标准化、流程化提供支持,为管理者提供持续的、多维度的数据
分析工具,使公司的决策、计划、执行、监控各项工作都有数据支撑。
同时,通过线下资源信息化整合现有资源。从公司内部资源,逐步扩展到上
下游的供应商和客户,实现整个价值链、乃至行业资源的协同管理。通过移动商
务平台,连接客户与供应商,实现客户、供应商与企业的数据对接,有效提高工
作效率,节约企业订单管理成本。
信息化建设是顺应本公司规模扩张的必然选择。通过本项目的建设,从客户
下单、财务管理、物流配送、工厂生产、客服跟进、客户确认等所有环节实现自
动化,把公司研发、生产、供应链、销售等整体链接起来,形成一组有序的链条,
实现真正的智能化、信息化办公系统。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强大的研发队伍和丰富的技术积累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公司自成立以来就十分重视工艺技术的改进和生产装备的研发,并
培养出一批经验丰富的技术研发人才。公司研发人员专业涵盖材料学、高分子材
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设计及自动化、工艺美术等领域,具备了较强
的创新研发能力,公司自主申请并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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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积极参与行业相关产品标准的制定,参与了多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
地方标准的制定,对我国人造石英石行业技术成果推广和标准化发展起到了积极
的推动作用。公司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和丰富的技术积累能够保证本项目的成功
实施。
(2)丰富的信息化系统建设、维护及使用经验
公司目前拥有一套自主设计、自主编程、自主实施的 MES 生产管理系统,
能够自动识别各工序的生产情况,记录各生产车间、各工序的在线情况以及各工
序的重点技术指标,以规划生产、提高效率以及品质合格率。
公司 MES 生产管理系统的自主建设为公司积累了丰富的信息化系统建设、
维护及使用的经验,为公司培养了全面实行信息化管理所需的专业技术人才,也
使公司的管理层认识到智能化的信息系统对于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所起到的
重大作用,这就为本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成功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项目具体情况
(1)投资概算、建设规模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6,000.00 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占比
1 研发场地及实验室建设 1,000.00 16.67%
2 硬件购置 2,468.00 41.13%
3 软件购置 1,250.00 20.83%
4 预备费 142.00 2.37%
5 项目实施费用 1,140.00 19.00%
合计 6,000.00 100.00%

(2)研发场地及实验室建设投入
本项目研发场地及实验室建设计划投资 1,000.00 万元,总建筑面积 2,950.00
平方米。具体规划如下:

序号 项目 建筑面积(平方米) 总成本(万元)
1 恒温恒湿实验室 200.00 67.00
2 创新科研楼 2,750.00 895.00
3 信息化机房装修 - 38.00
合计 2,950.00 1,000.00

(3)本项目主要设备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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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软硬件设备投入 3,718.00 万元,其中硬件购置投入 2,468.00 万元,软
件购置投入 1,250.00 万元。主要设备清单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占比
1 研发设备 1,900.00 51.10%
2 研发软件 400.00 10.76%
3 信息化设备 568.00 15.28%
4 信息化软件 850.00 22.86%
合计 3,718.00 100.00%

(4)项目实施主体及地址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中旗新材和全资子公司湖北中旗,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湖
北省黄冈市黄州区禹王街道华海大道特 1 号,上述土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5)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24 个月,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如下表:
项目进度安排(月)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工程设计及准备工作
土建工程
装修、水电工程
人才招聘与培训
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
试运行与验收

(6)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
项目的设计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污染排放规范和标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
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环境评价。本项目已取得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的同意批
复文件(黄环审[2020]62 号)。
(7)竣工时间及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本项目属于非生产性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可以提高公司研发创新
能力和智能信息化管理水平,不仅可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也可以升公
司生产和经营管理效率,进而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新增产能的释放及
市场开拓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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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旗(湖北)新材料二期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人造石英石生产基地的扩建,建成后用于人造石英石板材生产。项
目投资总额 16,000.00 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16,000.00 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中旗,项目厂址拟建于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禹王街道华海大
道特 1 号,该土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项目建设周期为 12 个月,达产后将形成人造石英石板材每年 150 万平方米,
为公司创造年均收入 32,387.68 万元、年均净利润 4,936.52 万元。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参见本节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之“(一)中旗(湖北)新材料
一期建设项目”。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参见本节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之“(一)中旗(湖北)新材料
一期建设项目”。
4、项目具体情况
(1)投资概算、建设规模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16,000.00 万元,其中以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16,000.00 万元。
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金额 占比
1 厂房及配套工程 5,400.00 33.75%
2 生产设备 8,960.00 56.00%
3 预备费 430.00 2.69%
4 铺底流动资金 1,210.00 7.56%
合计 16,000.00 100.00%

(2)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投入
本项目房屋及配套设施建设计划投资 5,400.00 万元,总建筑面积 46,614.00
平方米。具体规划如下:

序号 项目 建筑面积(平方米) 总成本(万元)
1 厂房 30,276.00 2,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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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建筑面积(平方米) 总成本(万元)
2 仓库 7,458.00 670.00
3 宿舍 8,760.00 1,360.00
4 辅助用房 120.00 26.00
5 配套设施及相关费用 - 624.00
合计 46,614.00 5,400.00

(3)本项目主要设备投入
本项目建成后用于人造石英石板材、人造石英石台面的生产,项目建设周期
为 12 个月。本项目主要设备包括生产设备、环保设备及其他配套设备,主要设
备清单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占比
1 生产设备 7,076.00 78.97%
2 环保设备 1,008.00 11.25%
3 其他配套设备 876.00 9.78%
合计 8,960.00 100.00%

(4)项目主要原材料及供应情况
本项目生产所需原辅材料包括不饱和树脂、石英填料、化工助剂、色粉色浆
等。我国已成为全球重要的人造石英石生产国,相关配套产业链完整、规模较大,
人造石英石产业能较稳定地获得原材料供应。经过多年的经营,公司与国内众多
原料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采购上以质量和价格作为衡量的依据,择
优选取数家供应商进行比较,并已形成了完备的供应商数据库。未来项目实施的
原材料供应能够得到充分保证。
(5)项目实施主体及地址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中旗,项目厂址拟建于湖北省黄冈
市黄州区禹王街道华海大道特 1 号,该土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6)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12 个月,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如下表:
项目进度安排(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工程设计及准备工作
土建工程
装修、水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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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度安排(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
人员培训
试运行与验收

(7)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
项目的设计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污染排放规范和标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
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环境评价。本项目已取得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的同意批
复文件(黄环审[2020]141 号)。
(8)竣工时间及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本项目建设期为 12 个月。项目完全达产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 32,387.68 万元,
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4.87 年(含建设期),内部收益率为 23.99%。项目经济效益
良好,具备财务可行性。

三、募集资金投入是否导致发行人生产经营模式发生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将随之有较大幅度
增长。公司将沿用现行的管理体系。因此,募集资金的投入不会导致公司的经营
模式发生重大变化。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体现了公司经营战略的发展方向,是公司未来业务发
展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突破公司的产能瓶颈,优化区
域布局,提高公司的科技研发实力和管理信息化水平,扩大市场占有率,进一步
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一)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中旗(湖北)新材料一期建设项目建成后,将帮助公司优化区域布局,提高
公司对长江以北市场的影响能力。高明二厂二期扩建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公司优
化资源配置,实现佛山生产基地的规模效应。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建成后,
将提高公司的科技研发能力,增强在自动化生产设备研发和新产品研发方面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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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创新能力,巩固公司已有的核心技术优势,同时还可以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为公司产品生产及销售提供强有力的技术及信息化决策支持,不断增强公司在人
造石英石产品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二)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中旗(湖北)新材料一期建设项目和高明二厂二期扩建项目建成后,将采用
先进的生产设备,提高公司人造石英石板材的产能,突破产能瓶颈,扩大市场占
有率,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提高
公司自动化生产设备的研发能力,不断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同时还可
以充分利用信息化系统的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功能,时刻把握市场需求的最新动
向,为新产品开发和生产经营管理提供方向,从而更好的满足市场需求、为客户
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持续提升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

(三)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增强防范财务风险能力

公司目前的融资渠道较为单一。由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和资产规模相对均较
小,进行债务融资的空间不大,较多的银行借款也会增加公司的财务成本。在本
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显著降低,可
以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
险的能力,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四)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将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43.95%、
20.51%、22.01%和 8.42%。本次筹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设期内不能对公司盈利产生贡献,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
将降低。但从中长期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盈
利前景,随着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盈利能力将持续提升,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
将逐步提高。

(五)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募投项目中旗(湖北)新材料一期建设项目、高明二厂二期扩建项目、研发
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和中旗(湖北)新材料二期建设项目达产后,项目年均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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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资产折旧与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4,745.45 万元,低于年均净利润。募投项目盈利
能力较强,盈利足以消化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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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四十五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
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
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四十六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
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 25%。
第一百四十七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
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四十八条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自身的财务结构、
盈利能力和未来的投资、融资发展规划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保持利润分配
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并制定长期回报规划。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等法律法规允许的
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二)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说明未进行现
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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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若公司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所占用的资金。
(四)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可以调整
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政策需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
议,且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最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一)2017 年股利分配情况

中旗有限于 2017 年 11 月 12 日召开股东会,通过《广东中旗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对公司 2017 年中的未分配利润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分配,
向全体在册股东每股派发现金 0.3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6,728,000.00
元。
中旗有限于 2018 年 6 月 1 日召开股东会,通过《广东中旗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股东会决议》,对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未分配利润以现金分红方
式进行分配,向全体在册股东每股派发现金 0.1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0,880,000.00 元。

(二)2018 年股利分配情况

中旗新材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对公司 2018 年度利润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分
配,以公司总股本 6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每股派发现金 0.34 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3,120,000.00 元。

(三)2019 年股利分配情况

中旗新材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对公司 2019 年度利润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分
配,以公司总股本 6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每股派发现金 0.75 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1,00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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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原则

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后《公司章程》的规定,重
视对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股
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
意见。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
分配政策。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
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
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利润分配政策
1.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配股利,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3,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
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2.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若公司有扩大股本规模需要,或者公司认为其他
需要时,在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后,可以在上
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3.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股东大会中说明原因,
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当审核并对此发表意见。
4.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所执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应能保证发行人未来具备现金
分红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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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草案)》规定的程序,实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

公司董事会根据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股
东的意见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
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将详细论证并说明调整原因,调整时应以股东权
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
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调整
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公司应安排
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充分反映股东的要求和
意愿。

(六)利润分配应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规划,结合公司当年的生产经营状况、现金
流量状况、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和资金使用需求、以前年度亏损弥补状况等因素,
以实现股东合理回报为出发点,制订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在制定利
润分配预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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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具体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对现
金分红预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如果公司符合《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没有作
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
用途,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在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
案时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董事会须在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的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
股利派发事项。

(七)公司股东占用资金时的现金红利扣减

若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时,应
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所占用的资金。

(八)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公司上市后的未来三年,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以
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在确保现金分红在
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10%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
和公积金转增。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提
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
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形成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全部由首次公开发行后
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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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制度

本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基本的信息披露制度,并
制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本公司此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按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及披露信息。
公司设置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联系方式如下: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蒋晶晶女士
咨询电话:0757-88830998
传真:0757-88830893
电子信箱:zhengquanbu@sinostone.cn

二、重要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
如下:

(一)销售合同

1、销售框架合同
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框架性买卖合同,对产品质量、交货、交易价格、付款、
保密等内容进行约定,通过订单约定具体产品型号、数量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
签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在履行的主要客户的销售框架合同/协议情况如下
所示:

客户名称 合同产品 合同期限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 有效期三年,自2020年1月1
1 人造石英石板材
司 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
2 司米厨柜有限公司 人造石英石板材、台面
31日
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
3 合肥志邦家居有限公司 人造石英石台面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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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 合同产品 合同期限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
4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人造石英石板材、台面
31日
2016年1月1日起两年,到期
5 常熟科勒有限公司 人造石英石板材、台面
自动顺延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 2020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
6 人造石英石板材、台面
有限公司 17日
2020年12月1日至2025年11
7 佛山维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人造石英石板材、台面
月30日
2019年11月25日至2021年11
8 宁波柏厨集成厨房有限公司 人造石英石板材、台面
月24日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
9 宁波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人造石英石板材
31日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
10 人造石英石台面
制分公司 31日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
11 惠州好莱客集成家居有限公司 人造石英石板材、台面
1日
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
12 LG Hausys,ltd (韩国LG) 人造石英石板材
月30日
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
13 广州诗尼曼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人造石英石板材、台面
月19日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
14 东莞厨博士家居有限公司 人造石英石板材
31日

2、在履行的 500 万元以上销售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 500 万元以上的销售合同情
况如下:
合同总额
序号 客户名称 合同内容 签订日期
(万元)

1 无锡泰茂置业有限公司 人造石英石台面 525.28 2020.05.25


(二)采购合同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订框架性采购合同,对质量、交货、付款、保密等内容
进行约定,通过采购订单约定具体材料型号、采购价格、数量等。截至本招股说
明书签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在履行的主要供应商的采购框架合同情况如下
所示:
序号 采购方 供应商 采购内容 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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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采购方 供应商 采购内容 合同期限
广东中旗新材料 广东晨宝复合材料 2017年8月15日签
1 不饱和聚酯树脂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订,长期有效
广东中旗新材料 浙江翰宇新材料有 2021年1月1日至
2 不饱和聚酯树脂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广东中旗新材料 龙川瑞凡硅业科技 2021年1月1日至
3 石英砂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广东中旗新材料 合肥市乐宁装饰材 2021年1月1日至
4 台面加工
股份有限公司 料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广东中旗新材料 龙川县育龙新材料 2021年1月1日至
5 石英砂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广东中旗新材料 罗定市金鸡镇新金 2014年1月1日签
6 石英砂
股份有限公司 锋石料厂 订,长期有效
广东中旗新材料 玖龙环球(中国)投 2020年11月30日至
7 原纸
股份有限公司 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广东中旗新材料 廉江市永祥矿业有 2017年3月18日签
8 石英砂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订,长期有效
广东中旗新材料 东源县莞源石英砂 2021年1月1日至
9 石英粉
股份有限公司 厂 2021年12月31日

(三)土建施工合同

2021 年 1 月 8 日,湖北中旗与湖北恒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中旗(湖
北)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期厂房、宿舍项目土建施工总承包合工程合同文件》(合
同编号:ZQHBJJ2021-01-001),合同价款:6,004.51 万元(含税)。
2021 年 1 月 8 日,湖北中旗与湖北恒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中旗(湖
北)新材料有限公司科研中心项目土建施工总承包合工程合同文件》(合同编号:
ZQHBJJ2021-01-002),合同价款:981.95 万元(含税)。

三、对外担保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
形。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

报告期,发行人与员工因劳动争议、工伤赔偿纠纷产生的诉讼仲裁情况具体
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之“(六)
发行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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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
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截至本招股说明
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人员未
涉及刑事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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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




周 军 孙 亮 蒋晶晶 李志强




胡云林 张 利 刘泽荣


监事:




胡国强 邓向东 李启隆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李 勇 尹保清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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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郭丽丽




保荐代表人:
王蕾蕾 李慧红




总经理:
冯鹤年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冯鹤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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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

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冯鹤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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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

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

冯鹤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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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

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

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全 奋 邵 芳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学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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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

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

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

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首一




高 勃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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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

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

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

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梁瑞莹




许 恒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胡东全




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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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

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首一 高 勃




验资机构负责人: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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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附件

一、附件内容

(一)发行保荐书

(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时间

投资者可在发行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30,于

下列地点查询上述备查文件:

发行人: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二路 112 号

董事会秘书:蒋晶晶

联系电话:0757-88830998 传真:0757-88830893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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