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TON ENERGY CO.,LTD.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经济开发区和平路 5000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
发行股数
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000 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2,000 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22 年 8 月 30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每股发行价格 26.78 元/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魏吉胜、实际控制人之一张伟承诺: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
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4、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每年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
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5、如关于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
门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同意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6、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同意将所获增值收益归公司所有,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魏红越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本次发行前股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东所持股份的
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
流通限制及自
相应调整);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愿锁定承诺
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
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公司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4、
如关于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同意适用变
更后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同
意将所获增值收益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股东云轩投资、同益投资、弦诚投资、新耀投资承诺:1、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于本次发
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企业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则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4、如关于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
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同意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1-1-1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5、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同意将所获增值收益归公司所有,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王兆涛、姜忠全、姜晓、刘军、刘大庆、
张健和宋海贞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2、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
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则本
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4、本人在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每年转让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5、本人不因职
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6、如关于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
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同意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
的要求;7、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同意将所获增值收益归公司所
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22年8月8日
1-1-2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
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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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魏吉胜、实际控制人之一张伟承诺:1、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发生除权除
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公司发生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4、本
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
每年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5、如关于股
份锁定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同意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
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6、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同意将所获增值收益
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魏红越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
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4、如关于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
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同意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5、如
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同意将所获增值收益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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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责任。
公司股东云轩投资、同益投资、弦诚投资、新耀投资承诺:1、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于本次发行前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发生除权除
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价,则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公司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4、
如关于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同意适用变更
后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5、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同意
将所获增值收益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王兆涛、姜忠全、姜晓、刘军、刘大庆、张
健和宋海贞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
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
作相应调整;4、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
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每年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
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6、如关于股份锁
定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同意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和
监管部门的要求;7、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同意将所获增值收益归公
司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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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股票发行并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
例共享。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
根据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为: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
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
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形式及顺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及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且
在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原则上进行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公司
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4、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每年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
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润)为正数,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
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
期利润分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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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
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资产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的 30%。
5、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的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6、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公司董事会应结合本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发展阶段、资金供给及需求等
情况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提出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
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当年盈利
但不进行现金分红的,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不进行现金分配的原因、留
存未分配利润的具体用途等事项。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
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表决。
7、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并对
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
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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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关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当充分考虑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利润分
配政策的调整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四、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
案及承诺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若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每股净资产不具有可比性时,上述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届时
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预案,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启动
稳定股价的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应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公司
股票的议案。公司应在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
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经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实施回购后,公司应在股东
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回购。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票,应符合《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
见》《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应
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①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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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
②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 20%;
③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如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未获得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或在公司回购股票
后公司股价仍发生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的情形,或因公司履行回购股票义务而使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公司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则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收到公司通知后 5 个
交易日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票,应符合《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
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①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少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
的 20%;
②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后
现金分红的 50%。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达到预案上限,则由公司董事(不含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收到
公司通知后 5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书面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票,应符合《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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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
合上市条件,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①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少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现金薪酬
的 20%;
②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
现金薪酬的 50%;
③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稳定股价的措施;
④新选举或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本预案履行稳定股价的义务,并
遵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3、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在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或稳定股价措施正式实施之前,公司股票连续 3 个
交易日收盘价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相关责任主体已
按照本预案履行稳定股价的义务,或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
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但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可不实施稳定股价
措施。
4、相关主体稳定股价的承诺
(1)公司的承诺
“①自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当《关于公司上市后
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中规定的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成就时,本
公司将严格履行《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所规定的稳
定股价的相关义务;
②本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前,将要求其签署《关于稳
定公司股价的承诺》,保证其履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已作出的稳定股价承诺;
③如本公司未履行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相关义务,本公司将接受以下约束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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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
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c)非因不可抗力而未履行稳定股价义务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①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当《关于公司上市后三
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中规定的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成就时,本人
将严格履行《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所规定的稳定股
价的相关义务;
②在公司就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将对公司稳定
股价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③如本人未履行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相关义务,则公司有权从当年及以后年
度扣留本人应得现金分红并归公司所有,直至累计扣留金额与本人应履行增持股
票义务所需最低金额相等或本人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①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当《关于公司上市后三
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中规定的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成就时,本人
将严格履行《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所规定的稳定股
价的相关义务;
②在公司就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召开的会议上,将对公司稳定股价方案的相
关决议投赞成票;
③如本人未履行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相关义务,则公司有权从当年及以后年
度扣留本人应得薪酬并归公司所有,直至累计扣留金额与本人应履行增持股票义
务所需最低金额相等或本人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本人在任职期
间连续两次以上未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公司可依法定程序更换或解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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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相关责任主体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赔偿损失
的相关承诺
1、发行人承诺
《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于本公司对上述违法
事实无异议或有权机关认定存在上述违法事实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
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发生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
范围、赔偿金额等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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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4、保荐机构承诺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国元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
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国元证券为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5、发行人律师承诺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承诺: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6、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机构及验资复核机构承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若因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7、评估机构承诺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
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魏吉胜、张伟、魏红越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如下:
1、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锁定期
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2、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则每年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
不超过上一年度末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3、本人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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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严格遵守减持方式、减持比例、
减持价格等要求,履行全部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同意将所获增值收益归公司所有,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云轩投资、同益投资、弦诚投资及新耀投资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如下:
1、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锁定
期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减
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
价作相应调整)。
2、本企业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严格遵守减持方式、减持比例、
减持价格等要求,履行全部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则本企业同意将所获增值收益归公司所有,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较上一年度增加幅度较大,由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因此,预计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到位当年,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相对上年将可能出现一定幅
度的下降,从而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
(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1、积极推进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充分利用核心优势,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用专业的服务为客户创造更
大价值。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获得批准,除通过自身运力提升实现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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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发展外,还将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选择符合条件的同行业或上下游企业进行
收购兼并,充分利用和整合优势资源,快速实现公司的低成本扩张和跨越性发展。
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
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
公司将通过有效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改善融资结构,提升盈利水平,增厚未来收
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填补股东即期回报下降的影响。
3、完善公司治理,为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
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
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虽然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具有多年的 LNG 行业及物流运输行业从业经验,谙
熟精细化管理,能够及时把握行业趋势,抓住市场机遇。但公司将仍然坚持不断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完善激励机制,吸引和培养优秀人才,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提
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5、加大市场推广力度,深化区域营销网络建设
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销售覆盖区域的逐渐增多,对营销网络的建设
和市场推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吸引优秀的销售团队、优化产品销售
的各个环节、建立高效的营销网络、加快市场的战略布局,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
力,使得公司产品收入和利润得到持续快速地增长,以更好的回报全体股东。
6、保持和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
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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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公司章程(草案)》,对分红政策进行了明确,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为进一步细化有关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分配政策条款,增强现金分红的透明
度和可操作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建立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公司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
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证上述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吉胜、张伟、
魏红越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也不采取其他
任何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做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或不履行该等承诺,本人将履行解释和
道歉等相应义务;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
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郑重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自身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同意公司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
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做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或不履行该等承诺,本人将履行解释和
道歉等相应义务;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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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八、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如未能完全且有效的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承诺将采
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作出的所有
公开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因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
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
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及时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尽可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3)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
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
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本
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
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及时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尽可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魏吉胜、张伟和魏红越如未能完全且有效的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
任,则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作出的所有
公开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因相关法律法规、政
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
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
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及时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
承诺,尽可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3)本人违反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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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
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本人将
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
行的具体原因;(2)及时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尽可
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未能完全且有效的履行承诺事项中的
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作出的所有
公开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因相关法律法规、政
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
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
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及时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
承诺,尽可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3)本人违反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4)同意公
司就本人违反承诺的行为对本人实施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
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本人将
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
行的具体原因;(2)及时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尽可
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
中的下列风险
(一)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
我国 LNG 价格为市场化定价方式,LNG 市场价格受到国际天然气市场和国
内天然气市场的双重影响。国际天然气市场价格的变动会影响我国在国际市场采
购 LNG 的价格,进而影响国内 LNG 的销售定价。同时,国内 LNG 的销售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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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受到我国天然气市场供需情况的影响。在供给端,进口 LNG、进口管道气和
国产气共同构成了国内天然气市场的供给,三者之间相互竞争。在需求端,国家
能源转型战略、宏观经济情况、季节性变化及气候情况、LNG 价格和管道气的
价格变动等都会影响国内 LNG 市场的需求。综上,LNG 市场价格受多种因素的
影响,LNG 市场价格的波动将引起公司 LNG 购销价差的变化,进而影响公司盈
利水平。
(二)供应商集中及依赖的风险
目前,国内 LNG 市场供应渠道以三大石油公司为主,为保障货源稳定和采
购价格优势,公司与中海油、中石化等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报告
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1.48%、
84.83%和 82.24%,其中向中海油气电采购金额占比分别为 31.74%、52.04%和
57.50%,向珠海海胜采购金额占比分别为 16.56%、20.12%和 13.53%,向二者合
计采购金额占比分别为 48.30%、72.16%和 71.03%,占比较高,公司的生产经营
对中海油气电存在一定依赖。如果未来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
化,或其自身经营状况出现重大变化,导致公司 LNG 供应紧缺,从而对公司经
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三)安全运输的风险
公司主要依靠自有车辆开展 LNG 业务及道路运输业务。车辆运输过程中面
临路况、车况、天气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若运输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可
能会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甚至可能会引发危险品泄漏或爆炸等风险。公司
一直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如果公司未来
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并负有主要责任,将面临赔偿损失或受到处罚的风险,进
而对公司的经营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四)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44%、5.17%
和 5.07%,公司毛利率波动较大。2019 年度,受经济增速放缓、中美贸易战等影
响,国内 LNG 需求增速放缓,市场供应量大于需求量,行业内主要企业 LNG 业
务毛利率处于较低水平,同时公司固定价格采购业务出现亏损,进而导致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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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公司 LNG 销售业务毛利率较低;2020 年前三季度,LNG 市场价格处于低位
运行,经济性提高,市场需求量增加明显,行业内具有规模化槽车运力的企业议
价能力较强,四季度超预期的低温天气使得 LNG 市场价格迅速攀升,此外公司
业务规模扩大、燃料采购价格下降、槽车周转率提升等导致运输成本下降,上述
因素共同导致公司 2020 年毛利率上升;2021 年,我国经济发展恢复疫情前良好
势头,“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引领我国能源转型提速,受国际 LNG 资源
价格上涨以及国内第一季度气温较低影响,2021 年度 LNG 市场销售价格总体上
保持较高水平,与此同时,公司进一步拓宽上游采购渠道,执行“进口 LNG 窗
口一站通”5 年期长期协议,降低了公司 LNG 采购成本,导致公司 2021 年毛利
率继续保持较高水平。
公司毛利率主要受 LNG 市场供求状况、公司上游采购价格情况、行业季节
性需求峰谷差特点、公司下游市场开拓情况、自有车辆周转情况等因素综合影响,
上述因素的不利变化将导致公司面临 LNG 业务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五)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03,717.95 万元、
359,772.13 万元及 488,117.5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340.02
万元、11,184.20 万元及 17,399.12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639.37 万元、11,828.95 万元及 16,125.06 万元。2019 年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18 年同比下降 40.6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18 年同比下降 54.46%。发行人的业绩情况受到宏
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LNG 市场供需状况、行业竞争环境、公司经营策略等
多重因素的影响,如果前述因素出现不利变动,公司将会面临业绩下滑的风险。
(六)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吉胜、张伟、魏红越合计控制
公司 100%的股份。本次发行后,虽然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的持股比例有所下
降,但仍处于控制地位。尽管公司已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架构,制定了与公司
治理、内部控制相关的各项制度,但公司实际控制人仍可能通过其控股地位,对
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安排、投资计划、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实施不当控制,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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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而对公司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七)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未全员缴纳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在职员工共 1,082 人,社会保险缴纳比例为 89.93%,住房公积
金缴纳比例为 89.93%。虽然公司持续提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并
购买雇主责任险和补充工伤责任保险,但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
金的行为违反《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若公司未在主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补缴或缴足,则可能受到处罚。报告期各期公
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合计补缴测算金额分别为 513.29 万元、174.21 万元、
102.14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6.72%、1.17%、0.46%,若公司对报告
期各期应缴未缴人员进行补缴,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八)近期俄乌战争、新冠疫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
力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受近期俄乌战争、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国内 LNG 接收站挂牌价
格维持高位运行,公司境内市场采购成本相应上升。同时受新冠疫情防控升级影
响,公司在部分地区物流运输阻碍较大。高气价叠加新冠疫情致使 LNG 经济性
优势有所减弱,国内 LNG 消费量增长受阻,与此同时,国际 LNG 现货资源价格
持续高企,公司放弃 2022 年第一季度现货资源采购计划。
发行人 LNG 上游采购主要以境内市场采购为主,采用即采即销的经营策略,
在向下游客户销售时能够有效转移上游采购价格波动风险。如果后续俄乌战争、
新冠疫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等因素持续进行,国内 LNG 消费量可能继续下滑,
公司销量和购销价差存在下降的风险,进而可能会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九)固定价格采购及境外合作采购的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根据对 LNG 市场行情的研判,结合公司年度计划和 LNG 价格走势,进
行 LNG 固定价格采购,以应对 LNG 采购价格波动、降低 LNG 采购成本。由于
LNG 销售价格受诸多因素综合影响,若 LNG 市场价格出现难以预计的波动,公
司固定价采购业务可能面临亏损的风险。
2020 年 11 月,公司与中海油气电签署了“进口 LNG 窗口一站通”5 年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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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期协议产品,自 2021 年 1 月开始每年进行 2 船现货资源和 2 船长协资源采购,
其中长协资源由中海油气电提供,现货资源由公司自行采购或委托中海油气电代
采。公司每年二、四季度需要进行长协资源采购,因长协资源的采购价格与原油
价挂钩,原油价格波动会引起 LNG 采购价格波动,进而可能出现国际长协资源
采购价格高于 LNG 全国市场价,第二季度处于销售淡季,长协资源采购可能会
造成一定程度的亏损,第四季度处于销售旺季,国际长协资源采购通常不会出现
较大的亏损。若公司未来长协资源亏损较大,而同期现货资源采购盈利能力未达
到预期,公司未来上述窗口期产品采购可能出现盈利能力下降甚至亏损的风险。
该窗口期产品存在类似“照付不议”条款,但鉴于公司与上游供应商已建立
起长期友好合作关系,供需双方仍可通过友好协商等方式对合同数量、提货时间
等“照付不议”相关约定进行适当调整。若公司的实际提货量未达到“照付不
议”合同约定量,且公司与上游供应商无法进行协商调整,则公司可能会面临就
未完成合同约定采购量的部分对给卖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风险。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及 2022 年
业绩预计
(一)2022 年 1-6 月审阅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
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
收政策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阅了公司 2022 年 1-6 月财务报表,出具了《审阅报告》
(容诚专字[2022]200Z0394 号)。
公司 2022 年 1-6 月经审阅的主要财务数据为: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资
产总额为 106,885.57 万元,负债总额为 19,986.9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为 86,898.63 万元;2022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为 289,042.71 万元,较 2021 年
1-6 月增加 26.5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353.86 万元,较 2021 年
1-6 月增加 47.1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204.97
万元,较 2021 年 1-6 月增加 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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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具体
情况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九、财务报告审计截
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二)2022 年 1-9 月业绩预计情况
公司预计 2022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381,629.1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3.20%;预计 2022 年 1-9 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258.41 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 47.73%;预计 2022 年 1-9 月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688.3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8.18%。以上预测数据未
经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三)2022 年业绩预计情况
为帮助投资者作出合理判断,公司编制了 2022 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200Z0358 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公
司预测 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546,893.78 万元,较上年增长 12.04%;净利润为
19,621.91 万元,同比增长 12.7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18,106.5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2.29%。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盈利
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
确定性,公司 2022 年度的实际经营成果可能与盈利预测存在一定差异,投资者
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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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目录
发行概况 ........................................................................................................................ 1
发行人声明 .................................................................................................................... 3
重大事项提示 ................................................................................................................ 4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4
二、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6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 6
四、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8
五、相关责任主体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相关承诺
................................................................................................................................ 12
六、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13
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4
八、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7
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中的下列
风险........................................................................................................................ 18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及 2022 年业绩预计.. 22
目录............................................................................................................................... 24
第一节 释义 ................................................................................................................ 30
一、一般释义........................................................................................................ 30
二、专业术语释义................................................................................................ 32
第二节 概览 ................................................................................................................ 3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33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34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35
四、本次发行情况................................................................................................ 36
五、募集资金运用................................................................................................ 37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8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38
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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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40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40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41
一、市场风险........................................................................................................ 41
二、经营风险........................................................................................................ 42
三、财务风险........................................................................................................ 44
四、内控风险........................................................................................................ 46
五、技术风险........................................................................................................ 46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47
七、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未全员缴纳风险.................................................... 47
八、新冠疫情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47
九、近期俄乌战争、新冠疫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产
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48
十、盈利预测的风险............................................................................................ 48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49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49
三、历次股本结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51
四、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57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组织结构和职能部门................................................ 59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61
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72
八、发行人的股本情况.......................................................................................116
九、内部职工股的情况.......................................................................................118
十、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
人的情况...............................................................................................................118
十一、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118
十二、发行人主要股东承诺情况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作出的重要承诺.................................................................................................. 122
十三、证券服务机构的相关承诺...................................................................... 123
1-1-25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124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124
二、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124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48
四、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153
五、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176
六、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及经营资质情况.............................................. 180
七、发行人境外经营和境外资产情况.............................................................. 181
八、质量控制情况.............................................................................................. 181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83
一、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183
二、同业竞争...................................................................................................... 184
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18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 201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201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在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股份的情况.......................................................................................................... 205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206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7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208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210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发行人签订的协议及作出的重要承诺.. 210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210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210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213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
运行情况.............................................................................................................. 213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违法违规情况.................................................................. 222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222
四、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及注册会计师评价意见.. 222
1-1-26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23
一、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23
二、审计意见...................................................................................................... 235
三、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的范围及变化情况.............................. 237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238
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292
六、报告期内发行人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 295
七、最近一年的兼并收购情况.......................................................................... 296
八、分部信息...................................................................................................... 296
九、非经常性损益.............................................................................................. 297
十、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298
十一、最近一期末主要债务情况...................................................................... 299
十二、股东权益.................................................................................................. 302
十三、现金流量情况.......................................................................................... 302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承诺及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302
十五、主要财务指标.......................................................................................... 303
十六、盈利预测情况.......................................................................................... 305
十七、发行人设立时及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 308
十八、历次验资情况.......................................................................................... 308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09
一、财务状况分析.............................................................................................. 309
二、盈利能力分析.............................................................................................. 350
三、现金流量分析.............................................................................................. 383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386
五、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差异分析.......................... 387
六、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 387
七、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387
八、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389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390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 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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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发行人发展计划.......................................................................................... 394
二、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395
三、实施上述计划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及拟采取主要途径.......................... 396
四、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397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398
一、募集资金规模及拟投资项目...................................................................... 39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398
三、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398
四、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399
五、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399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发行人独立性的影响.......................... 400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400
八、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411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413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政策.............................................................. 413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413
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414
四、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416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17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417
二、重要合同...................................................................................................... 417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420
四、诉讼或仲裁事项.......................................................................................... 421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422
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42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423
保荐机构(董事长、总裁)声明...................................................................... 424
发行人律师声明.................................................................................................. 425
审计机构声明...................................................................................................... 426
验资机构声明...................................................................................................... 427
1-1-28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429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430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432
1-1-29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指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胜通能源、股份公司
胜通有限、有限公司 指 本公司前身,龙口胜通能源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指 魏吉胜
实际控制人 指 魏吉胜、张伟、魏红越
胜通物流 指 龙口市胜通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莱州胜通 指 莱州胜通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海南胜远 指 海南胜远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蔚蓝石化 指 龙口市蔚蓝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胜远物流 指 山东胜远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珠海海胜 指 珠海海胜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合营企业
龙口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龙口胜通集团有限公司、
胜通集团 指
龙口市胜通运输有限公司、龙口市胜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云轩投资 指 龙口云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同益投资 指 龙口同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弦诚投资 指 龙口弦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新耀投资 指 龙口新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胜通工程 指 龙口市胜通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诚和房地产 指 龙口市诚和房地产有限公司
龙口汽车站 指 龙口市汽车站有限公司
胜通驾培 指 龙口市胜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海通房地产 指 龙口海通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悦海房地产 指 龙口市悦海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华府广场 指 龙口华府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胜通商混 指 龙口市胜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万邦龙口 指 烟台万邦运业龙口有限公司
星海商贸 指 龙口市星海商贸有限公司
华府酒店 指 龙口市华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唯仕商贸 指 龙口唯仕商贸有限公司
1-1-30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澳唯恩 指 龙口市澳唯恩母婴用品生活经营部
志畅康 指 海南志畅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通和工程 指 海南通和工程有限公司
浩海通达 指 成都浩海通达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玖壹 指 成都玖壹鼎泰科技有限公司
悦海华府 指 龙口市悦海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华府海景酒店
平安检测 指 山东龙口平安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海胜商混 指 龙口海胜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3,000 万股 A 股的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家发改委 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前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生态环境部、环保部 指
护部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海油 指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中石化 指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三大石油公司 指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海油全资子公司,以 LNG
中海油气电 指
及相关业务为核心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瀚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中海油江
瀚海能源 指
门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中海油气电全资子公司
国家管网 指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新奥能源 指 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九丰能源 指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恒通股份 指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振华石油 指 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
准时达 指 准时达能源科技(舟山)有限公司
金联创 指 金联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 指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31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承销商、国元证券
申报会计师、审计机构、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华普天健会计师
验资机构、验资复核机 指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构、容诚会计师
发行人律师、海润天睿 指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评估机构、国融兴华 指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术语释义
液化天然气(Liquefied Natural Gas,简称 LNG),气态的天
然气常存在于气田、油田、煤层和页岩层,主要成分是甲烷,
LNG、液化天然气 指 在常压下冷却至约-162℃液化形成液化天然气,液化后的天
然气可以大大节约储运空间,其体积约为同量气态天然气体
积的 1/625,物理特性无色、无味、无毒且无腐蚀性
储存液化天然气然后往外输送天然气的设施,LNG 接收站包
LNG 接收站 指
括 LNG 码头和 LNG 储罐区
液厂 指 我国的 LNG 液化工厂主要分布在中国西北、西南、华北地区
槽车、LNG 槽车、LNG 运输 LNG 的专用车辆,一般为罐式槽车,车体通常为圆筒形
指
运输车 罐体
液化天然气罐式集装箱,属于三类压力容器,主要用于运输
LNG 罐箱 指
和存储低温液化天然气,采用专用的装卸货口进行装卸作业
LNG 加气站 指 将液化天然气向相关用气车辆提供燃料的场所
在道路上使用汽车从事货物的运输,也称公路货物运输或汽
运输服务 指
车货物运输
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放射性等性质,
危化品 指 在运输、装卸、保管过程中可能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毁损需
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自然界中以原有形式存在的、未经加工转换的能量资源,又
一次能源 指
称天然能源,如煤炭、石油、天然气、水能、风能等
指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买方提货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数量时,
照付不议 指 卖方可要求买方就卖方损失进行相应赔偿;卖方供货量未达
到合同约定时,买方可要求卖方做相应补偿
窗口期 指 LNG 液化船与 LNG 接收站约定的卸货期间
提供方(卖方)为协助接收方(买方)完成 LNG 进口全流程,
通过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提供的与进口 LNG 相关的系
窗口期产品 指 列业务,包括进口资源代采(协采)、报关、报检、港口协调、
计划管理、多点资源调配、接收站及配套基础设施协调、资
金使用等一系列相关业务和服务
注: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
1-1-32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
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ENTON ENERGY CO.,LTD.
注册资本: 90,000,000 元
法定代表人: 张伟
成立日期: 2012 年 11 月 13 日(2018 年 11 月 7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公司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经济开发区和平路 5000 号
邮政编码: 265700
电话号码: 0535-8882717
传真号码: 0535-8882717
互联网网址: www.senton.cn
电子邮箱: senton_energy@senton.cn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
LNG 销售业务所在行业属于“燃气生产和供应业”(D45);根据国家
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 LNG 销售
业务所在行业属于“天然气生产和供应业”(D4511)。
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
运输服务所在行业属于“道路运输业”(G54);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运输服务所在行业属于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G54)中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
(G5435)、“普通货物道路运输”(G5431)。
液化天然气(LNG)经营及进出口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新
经营范围: 能源技术推广服务;燃气器具及配套设备批发零售及租赁。(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公司由胜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2018 年 9 月 23 日,胜通有限全体股东签订
《关于发起设立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整体变更设立
股份公司。同日,胜通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将胜通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8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同意以胜通有限原股东作为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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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以胜通有限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353,157,235.59 元,按 1:
0.254844 的比例折为 90,000,000 股,将胜通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8 年
11 月 7 日,公司在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 LNG 的采购、运输、销售以及原油、普货的运输服务。公
司凭借自身稳定规模化的 LNG 槽车运载能力,依托覆盖全国的 LNG 采销业务网
络,运用高效的信息化互联网管理平台,为工业燃料、城镇燃气、交通燃料等应
用领域客户提供一站式 LNG 运贸解决方案。
公司坚持 LNG 运贸一体化发展战略,主要利用自有 LNG 专用槽车,在全国
范围内开展 LNG 销售业务,并投资经营 LNG 加气站等终端业务。经过多年发展,
公司 LNG 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具有较高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知名度,在金联创
统计的 2021 年中国 LNG 贸易企业排名中,公司位居第四位。公司拥有较强的
LNG 槽车运载能力,截至 2021 年末,胜通物流共有运输车辆 493 辆,其中 LNG
槽车 334 辆,在金联创统计的 2021 年中国十大 LNG 运输企业排名中位居第二位。
公司荣获 2018-2019 年中国天然气行业金牌贸易商,胜通物流为 AAAA 级
物流企业、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危化品运输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中国物流与采购
联合会危化品物流分会理事单位,并先后获得“全国危险品物流安全管理先进企
业二十强”、“全国危险品物流与运输综合服务百强”、“中国危险品物流百强企
业”、“危险品物流行业诚信企业”和“危险品物流行业服务明星品牌企业”等荣
誉称号。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魏吉胜,实际控制人为魏吉胜、张伟、魏红越 1。本次发
行前,魏吉胜直接持有公司 49.29%股份,张伟直接持有公司 4.32%股份、魏红
越直接持有公司 6.39%股份,魏吉胜通过云轩投资、同益投资、弦诚投资、新耀
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40%股份。综上,魏吉胜、张伟、魏红越合计控制公司 100%
1 魏红越系魏吉胜之女,魏红越和张伟系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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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
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2]200Z001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资产 82,856.64 93,249.21 50,808.26
非流动资产 19,872.64 17,798.28 19,149.97
资产合计 102,729.28 111,047.49 69,958.23
流动负债 29,276.23 52,867.39 25,496.92
非流动负债 1,966.44 1,617.44 1,286.55
负债合计 31,242.67 54,484.83 26,783.48
股东权益合计 71,486.61 56,562.66 43,174.7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71,486.61 56,562.66 43,174.75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488,117.54 359,772.13 303,717.95
营业成本 463,300.68 341,090.18 299,225.73
营业利润 22,138.76 15,085.76 3,088.69
利润总额 22,222.61 14,918.18 3,069.29
净利润 17,399.12 11,184.20 2,340.0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399.12 11,184.20 2,340.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16,125.06 11,828.95 1,639.37
司股东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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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569.31 11,120.98 12,570.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46.86 12,416.44 -9,604.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00.00 - -0.0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116.17 23,537.42 2,966.01
(四)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比率(倍) 2.83 1.76 1.99
速动比率(倍) 2.46 1.52 1.8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6.34 57.82 39.42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
0.13 0.19 0.01
的比例(%)
财务指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84.50 46.80 31.09
存货周转率(次) 342.47 295.55 221.8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6,175.33 19,706.30 7,924.60
利息保障倍数(倍) - - 211,676.4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1.29 1.24 1.4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1.46 2.62 0.33
每股净资产(元) 7.94 6.28 4.80
四、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司
发行股数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000 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也可以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
发行价格
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
发行对象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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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五、募集资金运用
本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项目备案
入额
1 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 46,653.00 46,653.00 2103-370681-04-01-394445
2 物流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4,182.00 4,182.00 2103-370681-04-01-776903
3 补充流动资金 19,000.00 19,000.00 -
合 计 69,835.00 69,835.00 -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
有资金或申请银行贷款等方式弥补资金缺口,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
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待募
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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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
发行股数: 公开发售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000 万股,
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2,000 万股
发行价格: 26.78 元/股
14.95 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
发行前市盈率: 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
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19.93 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
发行后市盈率: 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
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7.94 元(按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本次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发行前总股本)
11.78 元(按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与募集资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金净额的合计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市净率: 2.27 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
发行方式: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
发行对象:
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拟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80,340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69,835 万元
承销和保荐费用:8,000.00 万元
审计、验资费用:837.35 万元
本次发行费用概算:(不含税) 律师费用:1,132.07 万元
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535.58 万元
费用合计:10,505.00 万元
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一)发行人: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经济开发区和平路5000号
法定代表人: 张伟
电话: 0535-888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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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传真: 0535-8882717
联系人: 宋海贞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法定代表人: 俞仕新
电话: 0551-68167862
传真: 0551-62207360
保荐代表人: 章郑伟、王凯
项目协办人: 丁维立
其他经办人员: 汤雨城、胡从发、李辉、汪源
(三)律师事务所: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14号广播大厦17层
负责人: 颜克兵
电话: 010-65218898
传真: 010-88381869
经办律师: 王亭亭、王澍颖
(四)审计机构: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阜 成 门 外 大 街 22 号 1 幢 外 经 贸 大 厦
住所:
901-22至901-26
负责人: 肖厚发
电话: 010-66001391
传真: 010-66001392
经办注册会计师: 胡新荣、李朝蒙、张翔
(五)验资机构/验资复核机构: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阜 成 门 外 大 街 22 号 1 幢 外 经 贸 大 厦
住所:
901-22至901-26
负责人: 肖厚发
电话: 010-66001391
传真: 010-66001392
经办注册会计师: 胡新荣、蔡浩、李朝蒙、张翔
(六)资产评估机构: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25层
法定代表人: 赵向阳
电话: 010-51667811
传真: 010-82253743
经办注册评估师: 谷宇、杜林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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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
住所:
所广场22-28楼
电话: 0755-21899999
传真: 0755-21899000
(八)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电话: 0755-88668888
传真: 0755-88668888
(九)收款银行: 安徽省工商银行合肥市四牌楼支行
户名: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1302010129027337785
开户行: 安徽省工商银行合肥市四牌楼支行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
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时间: 2022 年 8 月 3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22 年 8 月 29 日
申购日期: 2022 年 8 月 30 日
缴款日期: 2022 年 9 月 1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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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
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有可能
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市场风险
(一)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
我国 LNG 价格为市场化定价方式,LNG 市场价格受到国际天然气市场和国
内天然气市场的双重影响。国际天然气市场价格的变动会影响我国在国际市场采
购 LNG 的价格,进而影响国内 LNG 的销售定价。同时,国内 LNG 的销售定价
还受到我国天然气市场供需情况的影响。在供给端,进口 LNG、进口管道气和
国产气共同构成了国内天然气市场的供给,三者之间相互竞争。在需求端,国家
能源转型战略、宏观经济情况、季节性变化及气候情况、LNG 价格和管道气的
价格变动等都会影响国内 LNG 市场的需求。综上,LNG 市场价格受多种因素的
影响,LNG 市场价格的波动将引起公司 LNG 购销价差的变化,进而影响公司盈
利水平。
(二)市场竞争的风险
LNG 行业市场化程度高,既有新奥能源、恒通股份、九丰能源、胜通能源
等大型清洁能源提供商,亦有众多中小型企业参与竞争。受 LNG 接收站地理位
置、运输半径等限制,同一销售区域内大型竞争者数量相对有限。随着国家“碳
达峰”、“碳中和”等清洁能源战略的全面推进,LNG 市场规模将持续保持增长,
将吸引更多的企业加入 LNG 行业,同时行业内大型企业也将不断扩大规模、提
高市场占有率,这将引起行业竞争加剧。如果公司不能保持充足的 LNG 槽车运
输能力、持续扩大 LNG 业务规模、加大客户开发力度等,将会在市场竞争中处
于不利地位。
我国道路运输行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市场竞争充分。近年来,随着信息技
术的不断发展,各种线上运输平台不断涌现,道路运输行业的市场竞争程度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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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步加剧。若公司不能保持品牌影响力和竞争优势,则存在因市场竞争加剧而对经
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三)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公司 LNG 业务所属的能源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之一,与宏观经济周
期的关联度较高,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将对 LNG 行业需求、产品价格产生一定影
响。国际方面,随着国内能源行业与国际市场的接轨,全球 LNG 市场形势对国
内 LNG 行业的影响越来越突出。国内方面,若经济形势整体低迷或宏观经济政
策出现不利调整,将会造成市场需求放缓,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其他能源竞争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 LNG 的采购、运输和销售业务,主要应用于工业燃料、城镇
燃气、交通燃料等领域。目前,LNG 不仅面临煤炭、汽柴油等传统能源的竞争,
还面临其他新能源的竞争。各类能源所处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不断变化,终端
用户在综合考虑经济性、便利性、环保性和安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对比选择。
受宏观经济稳中向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
强等因素的驱动,我国工业、交通、城燃以及发电领域对 LNG 需求持续增长。
如果未来 LNG 竞争力减弱或被其他能源替代,公司将面临业绩下滑或业务转型
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一)供应商集中及依赖的风险
目前,国内 LNG 市场供应渠道以三大石油公司为主,为保障货源稳定和采
购价格优势,公司与中海油、中石化等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报告
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1.48%、
84.83%和 82.24%,其中向中海油气电采购金额占比分别为 31.74%、52.04%和
57.50%,向珠海海胜采购金额占比分别为 16.56%、20.12%和 13.53%,向二者合
计采购金额占比分别为 48.30%、72.16%和 71.03%,占比较高,公司的生产经营
对中海油气电存在一定依赖。如果未来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
化,或其自身经营状况出现重大变化,导致公司 LNG 供应紧缺,从而对公司经
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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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安全运输的风险
公司主要依靠自有车辆开展 LNG 业务及道路运输业务。车辆运输过程中面
临路况、车况、天气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若运输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可
能会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甚至可能会引发危险品泄漏或爆炸等风险。公司
一直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如果公司未来
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并负有主要责任,将面临赔偿损失或受到处罚的风险,进
而对公司的经营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三)公司业务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 LNG 业务收入占比较大,由于北方供暖需求,LNG 在供暖中发挥着重
要的调峰作用,我国北方冬季天然气需求会比夏季大幅增加,即天然气需求的峰
谷差较大。在进入供暖季节后往往会出现天然气供应的缺口,天然气使用量和市
场价格相应出现明显的提升。需求峰谷差以及相应的价格波动是 LNG 行业重要
特点。因此,公司经营业绩存在年度内分布不均衡的情况,可能对公司经营计划、
资金安排等构成一定不利影响。
(四)固定价格采购及境外合作采购的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根据对 LNG 市场行情的研判,结合公司年度计划和 LNG 价格走势,进
行 LNG 固定价格采购,以应对 LNG 采购价格波动、降低 LNG 采购成本。由于
LNG 销售价格受诸多因素综合影响,若 LNG 市场价格出现难以预计的波动,公
司固定价采购业务可能面临亏损的风险。
2020 年 11 月,公司与中海油气电签署了“进口 LNG 窗口一站通”5 年期长
期协议产品,自 2021 年 1 月开始每年进行 2 船现货资源和 2 船长协资源采购,
其中长协资源由中海油气电提供,现货资源由公司自行采购或委托中海油气电代
采。公司每年二、四季度需要进行长协资源采购,因长协资源的采购价格与原油
价挂钩,原油价格波动会引起 LNG 采购价格波动,进而可能出现国际长协资源
采购价格高于 LNG 全国市场价,第二季度处于销售淡季,长协资源采购可能会
造成一定程度的亏损,第四季度处于销售旺季,国际长协资源采购通常不会出现
较大的亏损。若公司未来长协资源亏损较大,而同期现货资源采购盈利能力未达
到预期,公司未来上述窗口期产品采购可能出现盈利能力下降甚至亏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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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该窗口期产品存在类似“照付不议”条款,但鉴于公司与上游供应商已建立
起长期友好合作关系,供需双方仍可通过友好协商等方式对合同数量、提货时间
等“照付不议”相关约定进行适当调整。若公司的实际提货量未达到“照付不
议”合同约定量,且公司与上游供应商无法进行协商调整,则公司可能会面临就
未完成合同约定采购量的部分对给卖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风险。
(五)驾驶员短缺的风险
危化品车辆驾驶员需具备 A2 驾驶证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
证,由于从业门槛较高、工作强度较大,我国危化品车辆驾驶员已出现短缺现象。
虽然目前公司拥有一支专业有素的驾驶员队伍,但若未来驾驶员短缺现象持续存
在,公司为招聘到足够的专业驾驶员将付出更多的成本,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
生不利影响。
(六)燃料价格上涨影响运输成本的风险
公司运输车辆所用燃料主要为 LNG 和柴油,报告期内,公司燃料成本分别
为 6,978.68 万元、5,971.49 万元及 6,971.32 万元,燃料成本是运输成本的重要组
成部分。燃料价格由诸多市场因素综合决定,如果未来燃料价格大幅上涨,而公
司不能及时通过提高销售价格或运费以应对运输成本的上升,将会对盈利能力造
成不利影响。
(七)业务经营资质风险
发行人及子公司目前拥有开展业务所需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
经营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等相关经营资质。如果发行人在未来经营过程中,
因未及时办理续期或未达到资质评定条件而导致主要业务经营资质无法持续取
得,则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一)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44%、5.17%
和 5.07%,公司毛利率波动较大。2019 年度,受经济增速放缓、中美贸易战等影
响,国内 LNG 需求增速放缓,市场供应量大于需求量,行业内主要企业 LNG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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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毛利率处于较低水平,同时公司固定价格采购业务出现亏损,进而导致 2019
年度公司 LNG 销售业务毛利率较低;2020 年前三季度,LNG 市场价格处于低位
运行,经济性提高,市场需求量增加明显,行业内具有规模化槽车运力的企业议
价能力较强,四季度超预期的低温天气使得 LNG 市场价格迅速攀升,此外公司
业务规模扩大、燃料采购价格下降、槽车周转率提升等导致运输成本下降,上述
因素共同导致公司 2020 年毛利率上升;2021 年,我国经济发展恢复疫情前良好
势头,“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引领我国能源转型提速,受国际 LNG 资源
价格上涨以及国内第一季度气温较低影响,2021 年度 LNG 市场销售价格总体上
保持较高水平,与此同时,公司进一步拓宽上游采购渠道,执行“进口 LNG 窗
口一站通”5 年期长期协议,降低了公司 LNG 采购成本,导致公司 2021 年毛利
率继续保持较高水平。
公司毛利率主要受 LNG 市场供求状况、公司上游采购价格情况、行业季节
性需求峰谷差特点、公司下游市场开拓情况、自有车辆周转情况等因素综合影响,
上述因素的不利变化将导致公司面临 LNG 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二)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03,717.95 万元、
359,772.13 万元及 488,117.5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340.02
万元、11,184.20 万元及 17,399.12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639.37 万元、11,828.95 万元及 16,125.06 万元。2019 年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18 年同比下降 40.6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18 年同比下降 54.46%。发行人的业绩情况受到宏
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LNG 市场供需状况、行业竞争环境、公司经营策略等
多重因素的影响,如果前述因素出现不利变动,公司将会面临业绩下滑的风险。
(三)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9,378.92
万元、5,996.24 万元和 5,556.50 万元。公司销售前已向客户预收大部分货款,并
且制定了较为严格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足额计提坏账准备。虽然公司客户历史
回款情况良好,但如果受市场环境影响或客户自身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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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不能及时足额收回的风险,将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3.91%、24.25%和 24.70%。本次发行后,
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由于从募集资金投入到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
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出现下降。
四、内控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吉胜、张伟、魏红越合计控制
公司 100%的股份。本次发行后,虽然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的持股比例有所下
降,但仍处于控制地位。尽管公司已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架构,制定了与公司
治理、内部控制相关的各项制度,但公司实际控制人仍可能通过其控股地位,对
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安排、投资计划、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实施不当控制,从
而对公司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二)业务规模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随着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逐渐培养了一批专业、高效的管理团队。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因资产规模、销售规模大幅增加,公司在资源整合、
市场开拓、内部管理、外部协调等方面都将面临较大的挑战。如果公司管理层不
能有效应对业务规模扩张过程中的挑战,将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技术风险
经过多年实践,公司已经构建一套适合自身业务模式的信息化管理系统。随
着道路运输行业向着更加智慧化、高效化、协同化的方向不断发展,先进信息技
术的应用程度将成为未来运输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在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
技术的推动下,运输行业迎来智能化升级阶段,运输行业与新业态的融合趋势不
断加深。如果公司不能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持续提升信息技术水平,将对公司未来
竞争力造成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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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按计划实施或未达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主营业务展开,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盈利情况将对
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的影响。虽然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经过慎重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实施基础,但在项目实施
过程中,不排除由于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竞争变化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
导致项目存在不能按计划实施或预期效益无法达到的风险。
(二)资产折旧摊销大幅增加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折旧摊销也将相
应增加。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市场开拓计划不能如期推进,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收益不能消化新增的折旧和摊销,公司将会面临利润下滑
的风险。
七、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未全员缴纳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在职员工共 1,082 人,社会保险缴纳比例为 89.93%,住房公积
金缴纳比例为 89.93%。虽然公司持续提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并
购买雇主责任险和补充工伤责任保险,但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
金的行为违反《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若公司未在主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补缴或缴足,则可能受到处罚。报告期各期公
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合计补缴测算金额分别为 513.29 万元、174.21 万元、
102.14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6.72%、1.17%、0.46%,若公司对报告
期各期应缴未缴人员进行补缴,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八、新冠疫情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2020 年初,新冠疫情爆发并在全球迅速蔓延。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发行
人所处的山东省龙口市受疫情影响较小,但发行人所从事的业务涉及国内大多数
地区,疫情爆发初期,国内物流运输环节受到严格管制以及下游工厂的复工率不
足,发行人经营业绩受到一定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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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国内新冠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公司在大部分业
务区域的经营活动均已正常开展。若国内疫情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发行人主要客
户所在地出现疫情状况,可能对发行人在该地区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九、近期俄乌战争、新冠疫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对发行人持续
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受近期俄乌战争、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国内 LNG 接收站挂牌价
格维持高位运行,公司境内市场采购成本相应上升。同时受新冠疫情防控升级影
响,公司在部分地区物流运输阻碍较大。高气价叠加新冠疫情致使 LNG 经济性
优势有所减弱,国内 LNG 消费量增长受阻,与此同时,国际 LNG 现货资源价格
持续高企,公司放弃 2022 年第一季度现货资源采购计划。
发行人 LNG 上游采购主要以境内市场采购为主,采用即采即销的经营策略,
在向下游客户销售时能够有效转移上游采购价格波动风险。如果后续俄乌战争、
新冠疫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等因素持续进行,国内 LNG 消费量可能继续下滑,
公司销量和购销价差存在下降的风险,进而可能会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十、盈利预测的风险
为帮助投资者作出合理判断,公司编制了 2022 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200Z0358 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公
司预测 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546,893.78 万元,较上年增长 12.04%;净利润为
19,621.91 万元,同比增长 12.7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18,106.5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2.29%。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盈利
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
确定性,公司 2022 年度的实际经营成果可能与盈利预测存在一定差异,投资者
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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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ENTON ENERGY CO.,LTD.
注册资本: 90,000,000 元
法定代表人: 张伟
成立日期: 2012 年 11 月 13 日(2018 年 11 月 7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公司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经济开发区和平路 5000 号
邮政编码: 265700
电话号码: 0535-8882717
传真号码: 0535-8882717
互联网网址: www.senton.cn
电子邮箱: senton_energy@senton.cn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
LNG 销售业务所在行业属于“燃气生产和供应业”(D45);根据国家
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 LNG 销售
业务所在行业属于“天然气生产和供应业”(D4511)。
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
运输服务所在行业属于“道路 运输业”(G54);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
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运输服务所在行业属
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G54)中的“普通货物道路运输”
(G5431)、“危险货物道路运输”(G5435)。
液化天然气(LNG)经营及进出口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新
经营范围: 能源技术推广服务;燃气器具及配套设备批发零售及租赁。(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公司由胜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2018 年 9 月 23 日,胜通有限全体股东签订
了《关于发起设立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整体变更设
立股份公司。同日,胜通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将胜通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8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同意以胜通有限原股东作为发起人,
以胜通有限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353,157,235.59 元,按 1:
0.254844 的比例折为 90,000,000 股,将胜通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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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 月 7 日,公司在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
公司系胜通有限整体变更而来,原胜通有限股东为本公司发起人,整体变更
后本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东性质 出资方式
1 魏吉胜 44,360,000 49.29 自然人 净资产折股
2 云轩投资 11,872,279 13.19 有限合伙企业 净资产折股
3 同益投资 9,049,071 10.05 有限合伙企业 净资产折股
4 弦诚投资 7,864,131 8.74 有限合伙企业 净资产折股
5 新耀投资 7,214,519 8.02 有限合伙企业 净资产折股
6 魏红越 5,750,000 6.39 自然人 净资产折股
7 张伟 3,890,000 4.32 自然人 净资产折股
合 计 90,000,000 100.00 - -
(三)发行人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
务
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为魏吉胜、云轩投资、同益投资、弦诚投资、新耀投资、
魏红越、张伟,公司控股股东为魏吉胜,实际控制人为魏吉胜、张伟、魏红越。
魏吉胜、魏红越未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魏吉胜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持有公司的
股份、胜通集团的股权及其它个人可支配财产;张伟主要从事公司的生产经营管
理工作,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持有公司的股份及其它个人可支配财产;魏红越拥
有的主要资产为持有公司的股份、华府酒店的股权及其它个人可支配财产;云轩
投资、同益投资、弦诚投资、新耀投资为魏吉胜控制的企业,拥有的主要资产为
投资胜通能源所形成的股权,未从事其他业务。公司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
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改制设立前,胜通有限主营业务为 LNG 的采购、运输和销售以及原油、普
货的运输服务,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各类运输车辆和相关资产。本公司系由胜通有
限整体变更设立而来,改制设立时胜通有限的所有资产、业务全部进入股份公司,
胜通有限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股份公司承继。公司成立前后拥有的主要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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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五)发行人改制前后业务流程及变化情况
公司系胜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业务承继于胜通有限,在改制前后业务流程
没有发生重大变化,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主营业
务的具体情况”。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
情况
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为魏吉胜、云轩投资、同益投资、弦诚投资、新耀投资、
魏红越、张伟。自成立以来,本公司承继了胜通有限的完整业务,主要发起人未
从事其他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本公司在生产经营方面无其他关联关
系。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系胜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承继了胜通有限全部资产、负债及权益,并
办理了相关房产、土地使用权、车辆、商标等主要资产的产权更名手续,具体详
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和
无形资产”。
三、历次股本结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股份公司设立前注册资本的形成及变化情况
发行人前身为由龙口胜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龙口胜通能源有限公司,
其股本及演变情况如下:
1、2012 年 11 月,胜通有限设立
2012 年 3 月 20 日,龙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局出具《企业名称预先
核准通知书》((烟龙)登记私名预核字[2012]第 0142 号),胜通有限经核准使用
的公司名称为“龙口胜通能源有限公司”。
2012 年 11 月 7 日,烟台永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烟
永会龙验字[2012]205 号),截至 2012 年 11 月 7 日止,胜通有限(筹)已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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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到胜通集团以货币方式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500 万元。
2012 年 11 月 8 日,胜通集团签署《龙口胜通能源有限公司章程》,章程规
定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首次出资 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50%,出资日期
为 2012 年 11 月 7 日,余额 500 万元于 2013 年 11 月 7 日之前缴足。
2012 年 11 月 13 日,胜通有限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龙口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37068120002203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胜通有限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元) 实缴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胜通集团 10,000,000.00 5,000,000.00 100.00 货币
合 计 10,000,000.00 5,000,000.00 100.00 -
2、2013 年 11 月,胜通有限实收资本全部缴齐
2013 年 11 月 1 日,烟台永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烟
永会龙验字[2013]231 号),截至 2013 年 11 月 1 日止,胜通有限已收到胜通
集团以货币方式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500 万元。本期出资连
同首次出资,公司的 1,000 万元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
2013 年 11 月 4 日,胜通有限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龙口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实缴完成后,胜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元) 实缴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胜通集团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 货币
合 计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 -
3、2016 年 12 月,胜通有限第一次增资
2016 年 11 月 28 日,胜通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将胜通有限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加至 5,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4,000 万元由胜通集团认缴出资。每 1 元
注册资本的增资价格为 2.80 元,共计增资金额为 11,200 万元,其中,4,000 万元
计入注册资本,7,2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2016 年 11 月 30 日,烟台永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烟
永会验字[2016]56 号),截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止,胜通有限已收到胜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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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团以货币方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2,050 万元。
2016 年 12 月 5 日,烟台永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烟
永会验字[2016]59 号),截至 2016 年 12 月 5 日止,胜通有限已收到胜通集团
以货币方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950 万元。至此,由胜通集团新增的 4,000 万
元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
2016 年 12 月 7 日,胜通有限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龙口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0681057901272T 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胜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胜通集团 50,000,000.00 100.00 货币
合 计 50,000,000.00 100.00 -
4、2017 年 3 月,胜通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2 月 18 日,胜通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将所持有的胜通有限 5,000 万
元出资全部转让给魏吉胜、云轩投资、同益投资、弦诚投资、新耀投资。本次股
权转让系胜通集团将其持有的胜通有限 100%的股权转让给胜通集团股东魏吉
胜,以及胜通集团实际股东设立的持股平台云轩投资、同益投资、弦诚投资、新
耀投资。
2017 年 2 月 18 日,胜通集团分别与魏吉胜、云轩投资、同益投资、弦诚投
资、新耀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胜通集团将其持有的胜通有限 14,000,000
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 28%)以 37,800,000 元的价格转让给魏吉胜、将其持有的
胜通有限 11,872,279.56 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 23.74%)以 32,055,154.81 元的价
格转让给云轩投资、将其持有的胜通有限 9,049,071.61 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
18.10%)以 24,432,493.35 元的价格转让给同益投资、将其持有的胜通有限
7,864,131.53 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 15.73%)以 21,233,155.14 元的价格转让给弦
诚投资、将其持有的胜通有限 7,214,517.30 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 14.43%)以
19,479,196.70 元的价格转让给新耀投资。以上股权转让价格均为 2.7 元每注册资
本。
2017 年 3 月 17 日,胜通有限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龙口市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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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0681057901272T 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胜通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魏吉胜 14,000,000.00 28.00 货币
2 云轩投资 11,872,279.56 23.74 货币
3 同益投资 9,049,071.61 18.10 货币
4 弦诚投资 7,864,131.53 15.73 货币
5 新耀投资 7,214,517.30 14.43 货币
合 计 50,000,000.00 100.00 -
5、2017 年 3 月,胜通有限第二次增资
2017 年 3 月 19 日,胜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魏吉胜以每元注
册资本 3 元的价格向胜通有限增加注册资本 2,200 万元。魏吉胜共计出资 6,600
万元,其中 2,2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4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7 年 4 月 1 日,烟台永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烟永
会验字[2017]24 号),截至 2017 年 3 月 21 日止,胜通有限已经收到魏吉胜以
货币方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2,200 万元。
2017 年 3 月 29 日,胜通有限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龙口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0681057901272T 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胜通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魏吉胜 36,000,000.00 50.00 货币
2 云轩投资 11,872,279.56 16.49 货币
3 同益投资 9,049,071.61 12.57 货币
4 弦诚投资 7,864,131.53 10.92 货币
5 新耀投资 7,214,517.30 10.02 货币
合 计 72,000,000.00 100.00 -
6、2017 年 5 月,胜通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及第三次增资
2017 年 4 月 26 日,胜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同益投资、弦诚
投资、云轩投资分别向新耀投资转让 0.61 元、0.53 元、0.56 元出资额;同意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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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加张伟、魏红越为胜通有限股东;同意胜通有限注册资本由 7,200 万元增加至
9,000 万元,其中原股东魏吉胜以每元注册资本 3 元的价格认购注册资本 836 万
元,共计出资 2,508 万元,新股东张伟以每元注册资本 3 元的价格认购注册资本
389 万元,共计出资 1,167 万元,新股东魏红越以每元注册资本 3 元的价格认购
注册资本 575 万元,共计出资 1,725 万元。
胜通有限 2017 年 3 月、5 月两次增资较近,增资价格均参考胜通有限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19 元,由各方协商确定。增资价格高
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具有公允性。
2017 年两次增资事项胜通有限均召开股东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云
轩投资、同益投资、弦诚投资和新耀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胜通有限 2017
年 3 月和 5 月的增资事宜。
2017 年 4 月 26 日,同益投资、弦诚投资、云轩投资与新耀投资签署《龙口
胜通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新耀投资以 1.65 元购买同益投资持有的
胜通有限 0.61 元出资额,以 1.43 元购买弦诚投资持有的胜通有限 0.53 元出资额,
以 1.51 元购买云轩投资持有的胜通有限 0.56 元出资额。
2017 年 5 月 10 日,烟台永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烟
永会验字[2017]26 号),截至 2017 年 4 月 27 日止,胜通有限已收到魏吉胜及
新股东魏红越、张伟以货币方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800 万元。
2017 年 5 月 11 日,胜通有限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龙口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0681057901272T 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胜通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魏吉胜 44,360,000.00 49.29 货币
2 云轩投资 11,872,279.00 13.19 货币
3 同益投资 9,049,071.00 10.05 货币
4 弦诚投资 7,864,131.00 8.74 货币
5 新耀投资 7,214,519.00 8.02 货币
6 魏红越 5,750,000.00 6.39 货币
7 张伟 3,890,000.00 4.32 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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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合 计 90,000,000.00 100.00 -
(二)整体变更情况
2018 年 9 月 20 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
告》(会审字[2018]5702 号),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胜通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
资产值为人民币 353,157,235.59 元。
2018 年 9 月 21 日,国融兴华出具《龙口胜通能源有限公司拟改制为股份公
司涉及的龙口胜通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
报字[2018]第 010299 号),以 2018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胜通有限净资产
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46,034.22 万元,评估增值为 10,718.50 万元,增值率为 30.35%。
2018 年 9 月 23 日,胜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龙口胜通能源有
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以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经审
计的净资产 353,157,235.59 元为基准,按 1:0.254844 的比例折合股本 9,000 万
元,其余 263,157,235.59 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2018 年 9 月 23 日,胜通有限全体股东共同签署《关于发起设立胜通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就胜通有限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股份公司相关
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2018 年 10 月 29 日,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
书》((国)名称变核内字[2018]第 11511 号),胜通有限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企
业名称变更为“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31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整体变更股份公司等事项的议案。
2018 年 10 月 31 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
报告》(会验字[2018]5974 号),截至 2018 年 10 月 29 日止,胜通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投入的经审计的净资产 353,157,235.59 元,其中折合
股本人民币 90,000,000.00 元,其余部分人民币 263,157,235.59 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8 年 11 月 7 日,胜通能源取得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1370681057901272T 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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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整体变更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东性质 出资方式
1 魏吉胜 44,360,000 49.29 自然人 净资产折股
2 云轩投资 11,872,279 13.19 有限合伙企业 净资产折股
3 同益投资 9,049,071 10.05 有限合伙企业 净资产折股
4 弦诚投资 7,864,131 8.74 有限合伙企业 净资产折股
5 新耀投资 7,214,519 8.02 有限合伙企业 净资产折股
6 魏红越 5,750,000 6.39 自然人 净资产折股
7 张伟 3,890,000 4.32 自然人 净资产折股
合 计 90,000,000 100.00 - -
(三)股份公司设立后股本变化情况
公司自 2018 年 11 月改制设立以来,股本未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四、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一)历次验资情况
公司自 2012 年 11 月设立以来,验资及验资复核具体情况如下:
1、2012 年 11 月,胜通有限设立
2012 年 11 月 7 日,烟台永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烟
永会龙验字[2012]205 号)验证,截至 2012 年 11 月 7 日止,胜通有限(筹)
已经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500 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2、2013 年 11 月,胜通有限实收资本全部缴齐
2013 年 11 月 1 日,烟台永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烟
永会龙验字[2013]231 号)验证,截至 2013 年 11 月 1 日止,胜通有限已经收
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000 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3、2016 年 12 月,胜通有限第一次增资
2016 年 11 月 30 日,烟台永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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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永会验字[2016]56 号)验证,截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止,胜通有限申请新增
注册资本 4,000 万元,本次出资为新增注册资本第一期出资,胜通有限已收到全
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2,050 万元,全部以货币方式出资。
2016 年 12 月 5 日,烟台永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烟
永会验字[2016]59 号)验证,截至 2016 年 12 月 5 日止,胜通有限申请新增
注册资本 4,000 万元,本次出资为新增注册资本第二期出资,胜通有限已收到全
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950 万元,全部以货币方式出资。
4、2017 年 3 月,胜通有限第二次增资
2017 年 4 月 1 日,烟台永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烟永
会验字[2017]24 号)验证,截至 2017 年 3 月 21 日止,胜通有限已经收到原
股东魏吉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2,200 万元,全部以货
币方式出资。魏吉胜实缴出资共计 6,600 万元,其中:2,200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
4,4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5、2017 年 5 月,胜通有限第三次增资
2017 年 5 月 10 日,烟台永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烟
永会验字[2017]26 号)验证,截至 2017 年 4 月 27 日止,胜通有限已经收到
原股东魏吉胜及新股东魏红越、张伟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
币 1,800 万元,全部以货币方式出资。魏吉胜实缴出资共计 2,508 万元,其中:
836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1,672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魏红越实缴出资共计 1,725 万
元,其中:575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1,15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张伟实缴出资共
计 1,167 万元,其中:389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778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6、2018 年 11 月,胜通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8 年 10 月 31 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
资报告》(会验字[2018]5974 号)验证,截至 2018 年 10 月 29 日止,全体股东已
将经审计的净资产 353,157,235.59 元折合为股份公司(筹)股本 90,000,000.00 元,
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263,157,235.5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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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7、验资复核情况
2021 年 3 月 28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复核报告》(容诚专字
[2021]200Z0075 号),对胜通有限历次出资情况进行了复核,验证以上验资报告
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的相关规定。
(二)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公司系由胜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全体发起人以胜通有限在整体变更基准日
(2018 年 7 月 31 日)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账面净
资产折股投入,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为历史成本,公司未按评估值进行调账处理,
未改变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组织结构和职能部门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魏吉胜
49.18% 45.12% 41.16% 29.89%
新耀投资 弦诚投资 张伟 魏红越 同益投资 云轩投资
8.02% 8.74% 4.32% 49.29% 6.39% 10.05% 13.19%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0% 100% 100% 100% 65%
胜 莱 蔚 海 胜 珠
通 州 蓝 南 远 海
物 胜 石 胜 物 海
流 通 化 远 流 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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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发行人组织结构
股东大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监事会
战略委员会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
总经理 审计委员会
L
L N 新
证 原 普 综 人 信
N G 能 业 业 结 维
券 采 港 市 油 货 安 财 合 力 息 审
G 源 务 务 算 修
法 购 场 运 运 监 务 办 资 技 计
运 口 加 一 二 中 中
务 部 部 调 调 部 部 公 源 术 部
调 管 气 部 部 心 心
部 部 部 室 部 部
部 理 站
部
(三)发行人内部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公司下设的内部机构及主要职责情况如下:
机构名称 主要职责
负责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的内外协调工作,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
证券法务部 保管相关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接受股东
来信来访,收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证券市场信息等
负责 LNG 上游供应商开发与维护,制定采购策略与计划,落实采购计划
采购部
的制定与执行,确保质优价廉、满足销售计划的需求
负责 LNG 车队协调安排、后勤管理及日常保障工作,全面负责本部门车
LNG 运调部
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的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负责配合业务部门全面落实全国各港口及接收站的装货情况,及时解决公
LNG 港口管理部
司车辆在装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正常装货
负责公司 LNG 销售工作,制定销售计划,了解客户需求,及时和调度部
市场部
门对接调整供应方式
新能源加气站 负责加气站的管理工作
全面负责原油市场的开发以及现有客户的维护工作;根据上下游客户的需
业务一部
求,合理安排车辆的运行计划,提高业务量
负责原油车辆的协调安排工作,根据业务部下达的计划,合理的安排车辆
原油运调部
运行,保证车辆运行最大化,确保不出现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全面负责普货市场的开发以及现有客户的维护工作;根据上下游客户的需
业务二部
求,合理安排车辆的运行计划,提高业务量
负责普货车辆的协调安排工作,根据业务部下达的计划,合理的安排车辆
普货运调部
运行,保证车辆运行最大化,确保不出现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结算中心 负责原油车辆及普货车辆运费结算工作
负责开展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分析、研究、
安监部 汇报和解决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负责公司安全教育的督促落实,
定期组织召开公司各类安全学习、培训和专题安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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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机构名称 主要职责
负责开展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维修、维护工作、配件采购及维修员工的培
维修中心
训工作
负责公司财务规划、财务管理,筹集、管理、调度公司资金,资产管理,
财务部
税务管理等
负责公司行政后勤事务、公司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负责公司的管
综合办公室 理制度建设、内外接待事项、会议会务安排、文件起草和发布、印鉴和图
章管理等工作
制定细化的薪酬考核实施计划,确保考核方案的实施;负责员工薪酬的核
算以及考核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依据公司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组织各
人力资源部
种形式的招聘工作;负责建立公司的培训体系,并对公司的培训工作进行
监督和考核
负责拟定和执行公司的信息化战略;负责公司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及网
信息技术部 络基础架构的设计和升级;负责公司现行的信息管理系统的协调开发、实
施、培训与运行管理;负责公司软件及系统的研发、维护、升级
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内部经济活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
监督,向公司管理部门提供内部审计报告和建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
审计部
性、有效性及风险管理的评审,监督公司内部各项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的
执行,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沟通等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胜通物流、莱州胜通、海南胜远、蔚
蓝石化、胜远物流 5 家子公司和珠海海胜 1 家合营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1、胜通物流
胜通物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龙口市胜通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1 年 4 月 16 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
山东省龙口市龙口外向型工业加工区
产经营地
法定代表人 姜忠全
注册资本 7,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7,000.00 万元
营业期限 2001.4.16-2051.4.15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2 类、3 类、4 类、5 类、8 类、9 类)(有效期
限以许可证为准);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一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客
经营范围 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物流服务);信息配载,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装卸,房屋、场地、车辆及设备出租,
汽车配件的批发零售;车辆卫星定位仪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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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胜通能源持有 100%股权
胜通物流的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
总资产 29,350.09
净资产 24,020.71
营业收入 30,895.97
净利润 1,059.95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审计。
胜通物流历史沿革如下:
(1)2001 年 4 月,胜通物流设立
2001 年 4 月 11 日,龙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胜通物流核发《企业名称预先
核准通知书》((龙口市)名称预核[2001]第 24 号),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为“龙口
市胜通物流有限公司”。
2001 年 4 月 16 日,龙口市胜通运输有限公司(胜通集团前身)、王昌习、
高鸣亮签署《龙口市胜通物流有限公司章程》,共同出资设立胜通物流,公司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 万元。其中,龙口市胜通运输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95 万元,
占注册资本 95%;王昌习以货币出资 2.5 万元,占注册资本 2.5%;高鸣亮以货
币出资 2.5 万元,占注册资本 2.5%。
2001 年 4 月 23 日,烟台东方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烟
东会西验字[2001]25 号),截至 2001 年 4 月 23 日止,胜通物流已收到股东缴纳
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00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01 年 4 月 16 日,龙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胜通物流核发注册号为
370681180236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胜通物流设立时股本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龙口市胜通运输有限公司
95.00 95.00 货币
(胜通集团前身)
王昌习 2.50 2.50 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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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高鸣亮 2.50 2.50 货币
合 计 100.00 100.00 -
高鸣亮、王昌习股权代持情况:
根据对高鸣亮、王昌习的访谈及高鸣亮、王昌习出具的《股权代持确认函》,
因胜通物流成立时适用的《公司法》禁止设立一人有限公司,高鸣亮、王昌习同
意分别代胜通集团持有胜通物流 2.5%的股份。高鸣亮、王昌习确认股权代持是
代持关系双方自愿行为,股权代持关系目前已经解除,且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在股权代持期间及以后,代持关系双方就股权代持事宜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
纷。
(2)2011 年 4 月,胜通物流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4 月 19 日,胜通物流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胜通集团将其所
持有的胜通物流 95 万元出资转让给郝相义;同意王昌习、高鸣亮将合计持有的
胜通物流 5 万元出资转让给刘成功。
2011 年 4 月 19 日,出让方胜通集团、王昌习、高鸣亮与受让方郝相义、刘
成功签署了《龙口市胜通物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胜通集团将其
所持有的胜通物流 95 万元出资转让给郝相义;同意王昌习、高鸣亮将合计持有
的胜通物流 5 万元出资转让给刘成功。
2011 年 4 月 22 日,胜通物流办理完毕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胜通物流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郝相义 95.00 95.00 货币
刘成功 5.00 5.00 货币
合 计 100.00 100.00 -
郝相义、刘成功持有胜通物流的股权系代胜通集团持有,根据对王昌习、高
鸣亮、郝相义、刘成功的访谈及其出具的《股权代持确认函》,本次股权转让及
股权代持的情况如下:
①因名义股东王昌习、高鸣亮退休离岗,原由王昌习、高鸣亮合计代胜通集
1-1-63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团持有的胜通物流 5%股权转让给刘成功,由刘成功代胜通集团持有该股权。
②根据当时适用的相关规定,商业银行对于集团客户内部直接控股或间接控
股关联方之间的互相担保审核较为严格。为便于胜通物流和胜通集团及其下属其
他企业之间相互担保,胜通集团将其所持胜通物流 95%股权转让给郝相义,由郝
相义和刘成功代胜通集团持有胜通物流 100%股权。
③郝相义和刘成功同意分别代胜通集团持有胜通物流 95%、5%股权,并确
认股权代持是双方自愿行为。本次股权转让系股权代持或代持人调整,未实际支
付股权转让款,各方确认本次转让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011 年 4 月至 2014 年 3 月期间,胜通物流与关联企业胜通集团为各自银行
借款相互提供担保,所涉银行为山东龙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商银行
龙口支行,具体情况如下:
借款金额
序号 借款人 债权人 借款期限 胜通物流的担保方式
(万元)
1 500.00 2011.12.29-2012.12.25 连带责任保证
2 1,000.00 2012.01.18-2013.01.15 连带责任保证
3 4,500.00 2012.02.09-2013.01.03 连带责任保证
4 3,000.00 2012.02.13-2013.02.03 连带责任保证
5 1,500.00 2012.10.25-2013.10.21 连带责任保证
6 1,450.00 2012.10.31-2013.10.28 连带责任保证
7 1,500.00 2012.11.08-2013.11.04 连带责任保证
8 山东龙口 1,550.00 2012.11.15-2013.11.11 连带责任保证
胜通 农村商业
9 1,100.00 2012.11.22-2013.11.18 连带责任保证
集团 银行股份
10 有限公司 1,400.00 2012.11.29-2013.11.25 连带责任保证
11 500.00 2012.12.07-2013.12.02 连带责任保证
12 1,500.00 2013.09.25-2014.09.15 连带责任保证
13 1,450.00 2013.10.14-2014.10.07 连带责任保证
14 1,500.00 2013.10.18-2014.10.15 连带责任保证
15 1,550.00 2013.10.23-2014.10.21 连带责任保证
16 1,400.00 2013.10.31-2014.10.24 连带责任保证
17 1,100.00 2013.11.06-2014.11.03 连带责任保证
借款金额
序号 借款人 债权人 借款期限 胜通集团的担保方式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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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山东龙口
农村商业
1 2,000.00 2013.06.08-2014.06.04 连带责任保证
胜通 银行股份
物流 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 1,000.00 2013.02.28-2013.12.10 连带责任保证
龙口支行
胜通集团和胜通物流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未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双方均已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偿还上述所列借款的本金及利息,相关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所
涉主要贷款银行山东龙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亦出具《情况说明》,确认
其在 2011 年 4 月至 2014 年 4 月期间对胜通集团、胜通物流的授信、借款符合国
家法律法规及该行的规定,胜通集团和胜通物流能够按照约定还本付息,未给其
造成任何损失,和其之间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被其追究法律责任的风
险。
在郝相义和刘成功代胜通集团持有胜通物流股权期间,胜通物流和胜通集团
之间互相为对方多笔融资提供担保,解决了资金需求,未因共用商号且胜通物流
部分股东仍为胜通集团股东导致担保审核复杂、周期长,股权代持具有实际效果。
(3)2014 年 4 月,胜通物流第一次增资及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3 月 16 日,胜通物流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新增股东胜通集
团;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 万元增至 5,000 万元,增加的 4,900 万元由胜通集
团认缴;同意郝相义、刘成功将其所持有的胜通物流出资转让给胜通集团。
2014 年 3 月 16 日,郝相义、刘成功与胜通集团签署了《龙口市胜通物流有
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郝相义将其所持有的胜通物流 95 万元出资转让
给胜通集团、刘成功将其所持有的胜通物流 5 万元出资转让给胜通集团。
本次增资未履行验资程序,为验证本次出资的充实性,2021 年 4 月 1 日,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00Z0014 号),经审验,截
至 2015 年 10 月 10 日止,胜通物流已收到胜通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
资本)合计人民币 4,900.00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14 年 4 月 21 日,胜通物流办理完毕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龙口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 370681228011636 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胜通物流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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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胜通集团 5,000.00 100.00 货币
合 计 5,000.00 100.00 -
股权代持还原情况:
根据对郝相义、刘成功的访谈及《股权代持确认函》,本次转让系股权代持
还原,由郝相义、刘成功将合计代胜通集团持有的胜通物流 100%股权转让至实
际出资人胜通集团名下。郝相义、刘成功确认双方已经解除股权代持关系,亦不
存在其他利益安排。在股权代持期间及以后,双方就股权代持事宜不存在任何争
议或潜在纠纷。
(4)2016 年 12 月,胜通物流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12 月 10 日,烟台永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烟
永会专审字[2016]237 号),截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胜通物流经审计的账面
净资产值为人民币 6,146.90 万元。
2016 年 12 月 12 日,烟台永泰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龙口市
胜通物流有限公司为企业了解资产价值项目评估报告书》(烟永评字[2016]第
184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1 月 30 日,胜通物流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7,437.83
万元。
2016 年 12 月 13 日,胜通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所持有的胜通物流 100%
的股权转让给胜通有限。
根据胜通集团与胜通有限签订《龙口市胜通物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
补充协议,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 7,500 万元。
2016 年 12 月 14 日,胜通物流办理完毕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胜通物流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胜通有限 5,000.00 100.00 货币
合 计 5,000.00 100.00 -
(5)2017 年 5 月,胜通物流第二次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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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7 年 4 月 28 日,胜通有限作出股东决定,同意胜通物流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增至 7,000 万元,增加的 2,000 万元由胜通有限认缴。胜通有限共计出资
10,000 万元,其中 2,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8,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7 年 5 月 12 日,烟台永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烟
永会验字[2017]27 号),截至 2017 年 5 月 1 日止,胜通物流已经收到龙口胜通能
源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缴纳的第一期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000 万元。
2017 年 5 月 12 日,烟台永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烟
永会验字[2017]28 号),截至 2017 年 5 月 4 日止,胜通物流已经收到龙口胜通能
源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缴纳的第二期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000 万元,合计共
2,000 万元整。
2017 年 5 月 11 日,胜通物流办理完毕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龙口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0681737230855D 的《营业执
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胜通物流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胜通有限 7,000.00 100.00 货币
合 计 7,000.00 100.00 -
至此,胜通物流股权未再发生变动。
2、莱州胜通
莱州胜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莱州胜通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5 月 11 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
山东烟台莱州市沙河镇八里庄村
产经营地
法定代表人 姜晓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0 万元
营业期限 2015.5.11-2065.5.10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天然气供应;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燃气器具及配套设备销售。(依法须
1-1-67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胜通能源持有 100%股权
莱州胜通成立于 2015 年 5 月,自成立以来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
莱州胜通的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
总资产 938.81
净资产 829.94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72.58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审计。
3、海南胜远
海南胜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海南胜远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0 年 9 月 22 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凯丰城市广场凯丰商务大厦 1502 房
产经营地
法定代表人 王兆涛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0 万元
营业期限 2020.9.22-无固定期限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生物质燃气生产和
经营范围
供应;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
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
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 胜通能源持有 100%股权
海南胜远成立以来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
海南胜远的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
总资产 12,465.71
1-1-68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净资产 9,292.66
营业收入 150,407.17
净利润 4,490.50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审计。
4、蔚蓝石化
蔚蓝石化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龙口市蔚蓝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0 年 6 月 5 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开发区疏港高速北侧、胜通加气站东侧
产经营地
法定代表人 姜晓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
营业期限 2020.6.5-无固定期限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烟草制品
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
经营范围
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洗车服务;日用百
货销售;票务代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
食品);计量技术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电子过磅服务;停车场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胜通能源持有 100%股权
蔚蓝石化成立于 2020 年 6 月,自成立以来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
蔚蓝石化的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
总资产 453.53
净资产 46.12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50.92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审计。
5、胜远物流
胜远物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1-1-69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名称 山东胜远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2 年 1 月 26 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环海北路北侧、龙口港七路西侧 903
产经营地 号
法定代表人 刘军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0 万元
营业期限 2022.1.26 至无固定期限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胜通能源持有 100%股权
胜远物流成立于 2022 年 1 月,自成立以来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
(二)合营企业
珠海海胜为公司与中海石油气电集团瀚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的合
营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珠海海胜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 年 1 月 26 日
住所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道 2001 号口岸大楼 528 房
法定代表人 王磊
注册资本 6,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LNG、CNG、LPG 道路运输及配送;天然气贸易及终端业务;配套物流综合
经营范围 服务管理(含停车场站、维修保养、安全检查、信息化集成监管及调度)(以
工商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珠海海胜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胜通能源 3,900.00 65.00
2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瀚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100.00 35.00
合 计 6,000.00 100.00
珠海海胜成立于 2018 年 1 月,自成立以来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
1-1-70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根据珠海海胜公司章程的规定,(1)瀚海能源享有对股东会任何决议的一票
否决权、对董事会任何决议的一票否决权、管理槽车调度和财务的权利等;(2)
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等事项需要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三分之二审议通
过;(3)选举和更换董事和监事、修改公司章程和注册资本变动等事项需要出席
会议全体股东审议通过;(4)制订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制订利润分配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等事项需要过三分之二董事审议批准;(5)珠海海胜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公司推荐 3 名,瀚海能源推荐 2 名。
公司虽持有珠海海胜 65%的股权、推荐 3 名董事及部分管理人员,但鉴于瀚
海能源享有对珠海海胜股东会、董事会的一票否决权,且珠海海胜需要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均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三分之二或全部股东审
议通过,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均需全体董事过三分之二审议通过,故
公司和瀚海能源均无法单独控制珠海海胜。因此,珠海海胜为公司的合营企业。
报告期内,珠海海胜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资产 7,864.61 11,118.82 5,145.22
非流动资产 4,682.59 3,865.49 2,496.11
资产合计 12,547.21 14,984.32 7,641.33
流动负债 2,045.93 6,600.08 948.73
非流动负债 1,258.29 867.74 349.59
负债合计 3,304.22 7,467.82 1,298.32
股东权益合计 9,242.99 7,516.50 6,343.01
2、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101,525.87 112,413.22 55,492.42
营业成本 98,793.85 109,693.90 54,685.43
利润总额 2,315.73 1,794.22 459.18
净利润 1,726.48 1,305.18 347.36
1-1-71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94.86 2,165.85 -2,505.0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25.83 -1,755.41 -1,535.2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4.83 -414.37 -
(三)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注销子公司的情形。
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的发起人
本公司发起人为魏吉胜、张伟、魏红越、云轩投资、同益投资、弦诚投资、
新耀投资 7 名股东。
1、自然人股东
序 是否拥有境外
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码 住所
号 永久居留权
拥有新加坡永
1 魏吉胜 中国 370623196311****** 山东省龙口市和平路****
久境外居留权
2 魏红越 中国 否 370681198809****** 山东省龙口市和平路****
山东省龙口市府西二路
3 张伟 中国 否 370681198612******
****
2、云轩投资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云轩投资持有公司 13.19%的股权,基本情况如
下:
企业名称 龙口云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7 年 2 月 17 日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环海路海岸华府酒店式公寓
执行事务合伙人 魏吉胜
出资金额 3,215.4089 万元
1-1-72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以自有资金对股权进行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
经营范围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云轩投资中各合伙人均以货币出资,魏吉胜为普通合伙人,其他人员均为有
限合伙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魏吉胜 960.9930 29.89
2 高鸣亮 414.2258 12.88
3 邹文梅 303.9856 9.45
4 苑炜 170.0804 5.29
5 宋成俊 93.5340 2.91
6 王作国 89.4003 2.78
7 高山 83.8731 2.61
8 薛广兴 81.0628 2.52
9 孙振会 77.2457 2.40
10 宋海贞 66.0830 2.06
11 孙丽君 63.6566 1.98
12 于后民 59.8899 1.86
13 胡立进 59.8822 1.86
14 姜忠全 59.4000 1.85
15 曲勇民 58.6253 1.82
16 刘树梧 49.8848 1.55
17 郭忠建 28.6104 0.89
18 阎常军 24.3000 0.76
19 姜晓 21.6000 0.67
20 孟晓 21.6000 0.67
21 刘军 21.6000 0.67
22 冷鸿刚 21.6000 0.67
23 柳政君 21.6001 0.67
24 修宝芬 20.2657 0.63
25 曲军 20.2657 0.63
26 王梅 20.2657 0.63
27 吕桂香 19.4985 0.61
28 刘鹏 18.9000 0.59
1-1-73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9 董加萍 15.5890 0.48
30 王文斌 14.3052 0.44
31 赵世良 13.5001 0.42
32 顾安莉 12.1594 0.38
33 孙淑花 12.1594 0.38
34 辛业经 12.1594 0.38
35 赵永军 12.1594 0.38
36 王礼美 12.1594 0.38
37 陈洪耀 12.1594 0.38
38 韩明利 12.1594 0.38
39 林秀春 12.1594 0.38
40 王宾辉 12.1594 0.38
41 王东 12.1594 0.38
42 王清华 12.1594 0.38
43 杨兆信 12.1594 0.38
44 张春姐 12.1595 0.38
45 张先杰 12.1595 0.38
46 辛德亮 11.6762 0.36
47 孙秀玲 10.7999 0.34
48 罗炳益 9.9247 0.31
49 付春起 9.3534 0.29
50 解雅文 8.1000 0.25
合 计 3,215.4089 100.00
云轩投资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
总资产 3,212.51
净资产 3,212.51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329.90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历史沿革
1-1-74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设立
2016 年 12 月,魏吉胜等 38 名自然人签署《龙口云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决定设立云轩投资,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 3,215.4089 万元,并委托
魏吉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2017 年 2 月 10 日,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烟)登记私名预核字[2017]
第 002290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魏吉胜等 38 名投资人设立云轩投资,
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 3,215.4089 万元。
设立时,云轩投资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
1 魏吉胜 960.9930 29.89 普通合伙人
2 高鸣亮 487.3244 15.16 有限合伙人
3 邹文梅 357.6301 11.12 有限合伙人
4 苑兆瑞 200.0946 6.22 有限合伙人
5 宋成俊 110.0400 3.42 有限合伙人
6 王作国 105.1768 3.27 有限合伙人
7 高山 98.6742 3.07 有限合伙人
8 薛广兴 95.3680 2.97 有限合伙人
9 孙振会 90.8773 2.83 有限合伙人
10 孟祥清 74.8901 2.33 有限合伙人
11 曲勇民 68.9710 2.15 有限合伙人
12 于后民 59.8899 1.86 有限合伙人
13 胡立进 59.8822 1.86 有限合伙人
14 刘树梧 58.6880 1.83 有限合伙人
15 郭忠建 28.6104 0.89 有限合伙人
16 修宝芬 23.8420 0.74 有限合伙人
17 曲军 23.8420 0.74 有限合伙人
18 王梅 23.8420 0.74 有限合伙人
19 吕桂香 19.4985 0.61 有限合伙人
20 董加萍 18.3400 0.57 有限合伙人
21 顾安莉 14.3052 0.44 有限合伙人
22 孙淑花 14.3052 0.44 有限合伙人
1-1-75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
23 辛业经 14.3052 0.44 有限合伙人
24 赵永军 14.3052 0.44 有限合伙人
25 王礼美 14.3052 0.44 有限合伙人
26 陈洪耀 14.3052 0.44 有限合伙人
27 韩明利 14.3052 0.44 有限合伙人
28 林秀春 14.3052 0.44 有限合伙人
29 王宾辉 14.3052 0.44 有限合伙人
30 王东 14.3052 0.44 有限合伙人
31 王清华 14.3052 0.44 有限合伙人
32 王文斌 14.3052 0.44 有限合伙人
33 杨兆信 14.3052 0.44 有限合伙人
34 张春姐 14.3052 0.44 有限合伙人
35 张先杰 14.3052 0.44 有限合伙人
36 罗炳益 11.6762 0.36 有限合伙人
37 辛德亮 11.6762 0.36 有限合伙人
38 付春起 11.0040 0.34 有限合伙人
合 计 3,215.4089 100.00 -
2)第一次出资份额转让
2020 年 6 月 29 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议,高鸣亮等 31 名合伙人将其所
持 15%的出资份额转让给宋海贞等 10 名公司员工以及珠海海胜员工阎常军、赵
世良,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认缴出 变更后认缴出
序号 姓名 变更内容
资额(万元) 资额(万元)
1 高鸣亮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487.3244 414.2258
2 邹文梅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357.6301 303.9856
3 苑兆瑞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200.0946 170.0804
4 宋成俊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10.0400 93.5340
5 王作国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05.1768 89.4003
6 高山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98.6742 83.8731
7 薛广兴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95.3680 81.0628
8 孙振会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90.8773 77.2457
9 孟祥清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74.8901 63.6566
1-1-76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变更前认缴出 变更后认缴出
序号 姓名 变更内容
资额(万元) 资额(万元)
10 曲勇民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68.9710 58.6253
11 刘树梧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58.6880 49.8848
12 曲军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23.8420 20.2657
13 王梅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23.8420 20.2657
14 修宝芬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23.8420 20.2657
15 董加萍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8.3400 15.5890
16 陈洪耀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17 顾安莉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18 韩明利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19 林秀春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20 孙淑花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21 王宾辉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22 王东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23 王礼美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24 王清华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25 辛业经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26 杨兆信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27 张春姐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5
28 张先杰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5
29 赵永军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30 罗炳益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1.6762 9.9247
31 付春起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1.0040 9.3534
32 宋海贞 新增为有限合伙人 - 66.0830
33 姜忠全 新增为有限合伙人 - 59.4000
34 阎常军 新增为有限合伙人 - 24.3000
35 柳政君 新增为有限合伙人 - 21.6001
36 姜晓 新增为有限合伙人 - 21.6000
37 冷鸿刚 新增为有限合伙人 - 21.6000
38 刘军 新增为有限合伙人 - 21.6000
39 孟晓 新增为有限合伙人 - 21.6000
40 刘鹏 新增为有限合伙人 - 18.9000
41 赵世良 新增为有限合伙人 - 13.5001
1-1-77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变更前认缴出 变更后认缴出
序号 姓名 变更内容
资额(万元) 资额(万元)
42 孙秀玲 新增为有限合伙人 - 10.7999
43 解雅文 新增为有限合伙人 - 8.1000
合 计 2,060.5535 2,060.5535
3)第二次出资份额转让
2020 年 11 月 29 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议,同意合伙企业进行以下变更:
鉴于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孟祥清于 2020 年 7 月 1 日去世,孟祥清作为有限合伙
人当然退伙;根据孟祥清生前所立遗嘱,其配偶孙丽君继承孟祥清持有合伙企业
63.6566 万元的份额,并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
4)第三次出资额转让
2021 年 4 月 17 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议,同意合伙企业进行以下变更:
同意合伙企业原合伙人苑兆瑞退伙,不再作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同意苑兆瑞之
子苑炜入伙,成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云轩投资合伙人不存在合伙份额代持的情形,亦
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股东资格情况
云轩投资系胜通集团股东、公司员工等组成的持股平台,由普通合伙人魏吉
胜控制,不属于私募基金或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
3、同益投资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同益投资持有公司 10.05%的股权,基本情况如
下:
企业名称 龙口同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7 年 02 月 17 日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环海路海岸华府酒店式公寓
执行事务合伙人 魏吉胜
出资金额 2,450.7902 万元
1-1-78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以自有资金对股权进行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
经营范围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同益投资中各合伙人均以货币出资,魏吉胜为普通合伙人,其他人员均为有
限合伙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魏吉胜 1,008.6770 41.16
2 赵传峰 201.2050 8.21
3 徐翔 165.7369 6.76
4 姜忠全 107.2934 4.38
5 田文革 94.7098 3.86
6 张望环 90.8773 3.71
7 刘大庆 87.6652 3.58
8 孙水亭 74.8901 3.06
9 张芹 62.3560 2.54
10 王磊 53.2407 2.17
11 毕良福 43.6492 1.78
12 侯建平 28.6104 1.17
13 胡景艳 24.3188 0.99
14 田芳 24.3188 0.99
15 李德利 20.2657 0.83
16 孙少亭 15.5890 0.64
17 程立波 14.3052 0.58
18 韩学庆 14.3052 0.58
19 李雪 14.3052 0.58
20 王德利 14.3052 0.58
21 徐燕涛 14.3052 0.58
22 刘日志 14.3052 0.58
23 曲秀美 14.3052 0.58
24 唐永武 14.3052 0.58
25 王英杰 13.5000 0.55
26 马树刚 13.5000 0.55
27 姜义森 12.1594 0.50
28 孙少文 12.1594 0.50
1-1-79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9 王淑华 12.1594 0.50
30 王秀波 12.1594 0.50
31 高萍 12.1594 0.50
32 刘树刚 12.1594 0.50
33 王娟 12.1594 0.50
34 王咏梅 12.1594 0.50
35 徐绍玲 12.1594 0.50
36 王萍(0083)2 11.7502 0.48
37 成丽娟 9.3534 0.38
38 马新军 9.3534 0.38
39 杨涛 9.3534 0.38
40 刘日 8.1000 0.33
41 尚升锟 8.1000 0.33
42 刘新洁 8.1000 0.33
43 李婷 8.1001 0.33
44 杨鑫 8.1001 0.33
45 王广辉 8.1000 0.33
46 胡永发 8.1001 0.33
合 计 2,450.7902 100.00
同益投资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
总资产 2,448.21
净资产 2,448.21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251.44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历史沿革
1)设立
2016 年 12 月,魏吉胜等 38 名自然人签署《同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
2
王萍(0083)指身份证号码后四位为 0083 的王萍,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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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伙协议》决定设立同益投资,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 2,450.7902 万元,并委托魏吉
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2017 年 2 月 10 日,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烟)登记私名预核字[2017]
第 002287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魏吉胜等 38 名投资人设立同益投资,
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 2,450.7902 万元。
设立时,同益投资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
1 魏吉胜 960.9930 39.21 普通合伙人
2 赵传峰 236.7118 9.66 有限合伙人
3 徐翔 194.9846 7.96 有限合伙人
4 姜忠全 107.2934 4.38 有限合伙人
5 田文革 94.7098 3.86 有限合伙人
6 张望环 90.8773 3.71 有限合伙人
7 刘大庆 87.6652 3.58 有限合伙人
8 孙水亭 74.8901 3.06 有限合伙人
9 张芹 73.3600 2.99 有限合伙人
10 毕良福 51.3520 2.10 有限合伙人
11 杨世辅 47.6840 1.95 有限合伙人
12 胡景艳 28.6104 1.17 有限合伙人
13 田芳 28.6104 1.17 有限合伙人
14 侯建平 28.6104 1.17 有限合伙人
15 李德利 23.8420 0.97 有限合伙人
16 孙少亭 18.3400 0.75 有限合伙人
17 程立波 14.3052 0.58 有限合伙人
18 韩学庆 14.3052 0.58 有限合伙人
19 姜义森 14.3052 0.58 有限合伙人
20 李雪 14.3052 0.58 有限合伙人
21 孙少文 14.3052 0.58 有限合伙人
22 王德利 14.3052 0.58 有限合伙人
23 王淑华 14.3052 0.58 有限合伙人
24 王秀波 14.3052 0.58 有限合伙人
25 徐燕涛 14.3052 0.58 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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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
26 高萍 14.3052 0.58 有限合伙人
27 刘日志 14.3052 0.58 有限合伙人
28 刘树刚 14.3052 0.58 有限合伙人
29 曲秀美 14.3052 0.58 有限合伙人
30 唐永武 14.3052 0.58 有限合伙人
31 王娟 14.3052 0.58 有限合伙人
32 王磊 14.3052 0.58 有限合伙人
33 王咏梅 14.3052 0.58 有限合伙人
34 徐绍玲 14.3052 0.58 有限合伙人
35 王萍(0083) 11.7502 0.48 有限合伙人
36 成丽娟 11.0040 0.45 有限合伙人
37 马新军 11.0040 0.45 有限合伙人
38 杨涛 11.0040 0.45 有限合伙人
合 计 2,450.7902 100.00 -
2)第一次出资份额转让
2020 年 4 月 6 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议,同意合伙企业进行以下变更:1)
鉴于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杨世辅于 2020 年 2 月 9 日去世,其合法继承人王菊秋、
于卓然、杨晓君同意继承杨世辅持有合伙企业 47.6840 万元的份额并退伙;2)
各方确认并同意退伙人王菊秋、于卓然、杨晓君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
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向退伙人王菊秋、于卓然、杨晓君支付杨世辅已向合伙
企业缴付的出资额 47.6840 万元。
3)第二次出资份额转让
2020 年 6 月 29 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议,赵传峰等 20 名合伙人将其所
持 15%的出资份额转让给马树刚等 9 名公司员工以及珠海海胜员工王磊,具体情
况如下:
变更前认缴出资 变更后认缴出资
序号 姓名 变更内容
额(万元) 额(万元)
1 赵传峰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236.7118 201.2050
2 徐翔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94.9846 165.7369
3 张芹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73.3600 62.3560
1-1-82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变更前认缴出资 变更后认缴出资
序号 姓名 变更内容
额(万元) 额(万元)
4 毕良福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51.3520 43.6492
5 胡景艳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28.6104 24.3188
6 田芳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28.6104 24.3188
7 李德利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23.8420 20.2657
8 孙少亭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8.3400 15.5890
9 高萍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10 姜义森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11 刘树刚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12 孙少文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13 王娟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14 王淑华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15 王秀波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16 王咏梅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17 徐绍玲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18 成丽娟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1.0040 9.3534
19 马新军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1.0040 9.3534
20 杨涛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1.0040 9.3534
21 王磊 增加出资份额 14.3052 53.2407
22 马树刚 新增为有限合伙人 - 13.5000
23 王英杰 新增为有限合伙人 - 13.5000
24 胡永发 新增为有限合伙人 - 8.1001
25 李婷 新增为有限合伙人 - 8.1001
26 刘日 新增为有限合伙人 - 8.1000
27 刘新洁 新增为有限合伙人 - 8.1000
28 尚升锟 新增为有限合伙人 - 8.1000
29 王广辉 新增为有限合伙人 - 8.1000
30 杨鑫 新增为有限合伙人 - 8.1001
合 计 831.8752 831.8752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同益投资合伙人不存在合伙份额代持的情形,亦
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股东资格情况
1-1-83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同益投资系胜通集团股东、公司员工等组成的持股平台,由普通合伙人魏吉
胜控制,不属于私募基金或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
4、弦诚投资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弦诚投资持有公司 8.74%的股权,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龙口弦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7 年 02 月 17 日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环海路海岸华府酒店式公寓
执行事务合伙人 魏吉胜
出资金额 2,129.8688 万元
以自有资金对股权进行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
经营范围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弦诚投资中各合伙人均以货币出资,魏吉胜为普通合伙人,其他人员均为有
限合伙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魏吉胜 960.9930 45.12
2 张传伟 252.7253 11.87
3 张尚坤 170.0804 7.99
4 王卫 60.0943 2.82
5 范崇义 51.0802 2.40
6 于伟 51.0801 2.40
7 李翠玉 40.5314 1.90
8 安桂梅 40.5314 1.90
9 刘德成 20.2657 0.95
10 马国庆 18.7068 0.88
11 王云和 18.7068 0.88
12 接秀华 14.3052 0.67
13 王娜 14.3052 0.67
14 张英 14.3052 0.67
15 赵丽燕 14.3052 0.67
16 郑拥军 14.3052 0.67
17 宗少玲 14.3052 0.67
1-1-84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8 姜礼升 13.5000 0.63
19 王思伟 13.5000 0.63
20 王绍龙 13.5000 0.63
21 史绍峰 13.5000 0.63
22 李福杰 13.5000 0.63
23 李强 12.2204 0.57
24 梁吉和 12.1595 0.57
25 梁丽娟 12.1594 0.57
26 刘春 12.1594 0.57
27 柳祖萍 12.1594 0.57
28 吕艳霞 12.1594 0.57
29 乔延红 12.1594 0.57
30 曲元涛 12.1594 0.57
31 王美艳 12.1594 0.57
32 王志萍 12.1594 0.57
33 迂凤 12.1594 0.57
34 张爱华 12.1594 0.57
35 陈卫星 12.1594 0.57
36 丁淑华 12.1594 0.57
37 韩学旭 12.1594 0.57
38 刘乾书 12.1594 0.57
39 刘淑舫 12.1594 0.57
40 高晓红 11.7502 0.55
41 刘卫杰 11.0040 0.52
42 林香娜 9.9389 0.47
43 逄秀丽 9.9389 0.47
44 赵金远 9.9389 0.47
45 蔡元鹏 8.1002 0.38
46 张健 8.1001 0.38
47 孙清奇 8.1001 0.38
48 扈兆刚 8.1000 0.38
合 计 2,129.8688 100.00
弦诚投资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1-1-85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
总资产 2,127.42
净资产 2,127.42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218.52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历史沿革
1)设立
2016 年 12 月,魏吉胜等 38 名自然人签署《弦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
伙协议》决定设立弦诚投资,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 2,129.8688 万元,并委托魏吉
胜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2017 年 2 月 10 日,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烟)登记私名预核字[2017]
第 002288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魏吉胜等 38 名投资人设立弦诚投资,
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 2,129.8688 万元。
设立时,弦诚投资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
1 魏吉胜 960.9930 45.12 普通合伙人
2 张传伟 252.7253 11.87 有限合伙人
3 张尚坤 200.0946 9.39 有限合伙人
4 范崇义 60.0943 2.82 有限合伙人
5 王卫 60.0943 2.82 有限合伙人
6 于伟 60.0943 2.82 有限合伙人
7 李翠玉 47.6840 2.24 有限合伙人
8 安桂梅 47.6840 2.24 有限合伙人
9 刘德成 23.8420 1.12 有限合伙人
10 马国庆 22.0080 1.03 有限合伙人
11 王云和 22.0080 1.03 有限合伙人
12 接秀华 14.3052 0.67 有限合伙人
13 梁吉和 14.3052 0.67 有限合伙人
14 梁丽娟 14.3052 0.67 有限合伙人
1-1-86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
15 刘春 14.3052 0.67 有限合伙人
16 柳祖萍 14.3052 0.67 有限合伙人
17 吕艳霞 14.3052 0.67 有限合伙人
18 乔延红 14.3052 0.67 有限合伙人
19 曲元涛 14.3052 0.67 有限合伙人
20 王美艳 14.3052 0.67 有限合伙人
21 王娜 14.3052 0.67 有限合伙人
22 王志萍 14.3052 0.67 有限合伙人
23 迂凤 14.3052 0.67 有限合伙人
24 张爱华 14.3052 0.67 有限合伙人
25 张英 14.3052 0.67 有限合伙人
26 赵丽燕 14.3052 0.67 有限合伙人
27 郑拥军 14.3052 0.67 有限合伙人
28 宗少玲 14.3052 0.67 有限合伙人
29 陈卫星 14.3052 0.67 有限合伙人
30 丁淑华 14.3052 0.67 有限合伙人
31 韩学旭 14.3052 0.67 有限合伙人
32 刘乾书 14.3052 0.67 有限合伙人
33 刘淑舫 14.3052 0.67 有限合伙人
34 高晓红 11.7502 0.55 有限合伙人
35 林香娜 11.6928 0.55 有限合伙人
36 逄秀丽 11.6928 0.55 有限合伙人
37 赵金远 11.6928 0.55 有限合伙人
38 刘卫杰 11.0040 0.52 有限合伙人
合 计 2,129.8688 100.00 -
2)第一次出资份额转让
2020 年 6 月 29 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议,张尚坤等 27 名合伙人将其所
持 15%的出资份额转让给姜礼升等 10 名公司员工,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认缴出资 变更后认缴出资
序号 姓名 变更内容
额(万元) 额(万元)
1 张尚坤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200.0946 170.0804
2 范崇义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60.0943 51.0802
1-1-87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变更前认缴出资 变更后认缴出资
序号 姓名 变更内容
额(万元) 额(万元)
3 于伟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60.0943 51.0801
4 安桂梅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47.6840 40.5314
5 李翠玉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47.6840 40.5314
6 刘德成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23.8420 20.2657
7 马国庆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22.0080 18.7068
8 王云和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22.0080 18.7068
9 陈卫星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10 丁淑华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11 韩学旭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12 梁吉和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5
13 梁丽娟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14 刘春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15 刘乾书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16 刘淑肪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17 柳祖萍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18 吕艳霞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19 乔延红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20 曲元涛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21 王美艳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22 王志萍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23 迁凤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24 张爱华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25 林香娜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1.6928 9.9389
26 逢秀丽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1.6928 9.9389
27 赵金远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1.6928 9.9389
28 姜礼升 新增为有限合伙人 - 13.5000
29 李强 新增为有限合伙人 - 12.2204
30 李福杰 新增为有限合伙人 - 13.5000
31 史绍峰 新增为有限合伙人 - 13.5000
32 王绍龙 新增为有限合伙人 - 13.5000
33 王思伟 新增为有限合伙人 - 13.5000
34 张健 新增为有限合伙人 - 8.1001
1-1-88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变更前认缴出资 变更后认缴出资
序号 姓名 变更内容
额(万元) 额(万元)
35 蔡元鹏 新增为有限合伙人 - 8.1002
36 扈兆刚 新增为有限合伙人 - 8.1000
37 孙清奇 新增为有限合伙人 - 8.1001
合 计 747.4708 747.4708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弦诚投资合伙人不存在合伙份额代持的情形,亦
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股东资格情况
弦诚投资系胜通集团股东、公司员工等组成的持股平台,由普通合伙人魏吉
胜控制,不属于私募基金或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
5、新耀投资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新耀投资持有公司 8.02%的股权,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龙口新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7 年 02 月 17 日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环海路海岸华府酒店式公寓
执行事务合伙人 魏吉胜
出资金额 1,953.9316 万元
以自有资金对股权进行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
经营范围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耀投资中各合伙人均以货币出资,魏吉胜为普通合伙人,其他人员均为有
限合伙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魏吉胜 960.9930 49.18
2 段金德 184.6009 9.45
3 王兆涛 132.9775 6.81
4 陈立明 66.6214 3.41
5 刘洪英 61.4360 3.14
6 刘成功 59.8899 3.07
7 曲年玲 20.2657 1.04
1-1-89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8 王敏华 20.2657 1.04
9 邹秀玲 20.2657 1.04
10 慕东 20.2657 1.04
11 王启华 20.2657 1.04
12 王绍儒 20.2657 1.04
13 黄九龙 19.9753 1.02
14 张淑亮 18.9226 0.97
15 田云华 16.6010 0.85
16 李静 14.3052 0.73
17 杨晓霞 14.3052 0.73
3
18 王萍(2223) 14.3052 0.73
19 赵磊 13.5001 0.69
20 万宝林 13.5001 0.69
21 王洪贝 13.5001 0.69
22 麻先恕 12.1594 0.62
23 王淑萍 12.1594 0.62
24 王淑香 12.1594 0.62
25 吴建亚 12.1594 0.62
26 姚殿通 12.1594 0.62
27 张学军 12.1594 0.62
28 周翠玉 12.1594 0.62
29 邱发福 12.1594 0.62
30 王贤 12.1594 0.62
31 王玉 12.1594 0.62
32 武昌胜 12.1594 0.62
33 苑桂凤 12.1594 0.62
34 张萍 12.1594 0.62
35 周乐军 12.1594 0.62
36 王新莲 9.9877 0.51
37 初红 9.9389 0.51
38 侯大地 9.9389 0.51
39 刘振祜 9.3534 0.48
3
王萍(2223)指身份证号码后四位为 2223 的王萍,下同。
1-1-90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40 吕晓娜 9.3534 0.48
41 刘吉顺 8.1000 0.41
合 计 1,953.9316 100.00
新耀投资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
总资产 1,951.50
净资产 1,951.50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200.47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历史沿革
1)设立
2016 年 12 月,魏吉胜等 37 名自然人签署《新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
伙协议》,决定设立新耀投资,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 1,953.9316 万元,并委托魏
吉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2017 年 2 月 10 日,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烟)登记私名预核字[2017]
第 002289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魏吉胜等 37 名投资人设立新耀投资,
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 1,953.9316 万元。
设立时,新耀投资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
1 魏吉胜 960.9930 49.18 普通合伙人
2 段金德 217.1775 11.11 有限合伙人
3 陈立明 78.3781 4.01 有限合伙人
4 刘洪英 72.2777 3.70 有限合伙人
5 刘成功 59.8899 3.07 有限合伙人
6 王兆涛 59.8776 3.06 有限合伙人
7 曲年玲 23.8420 1.22 有限合伙人
8 王敏华 23.8420 1.22 有限合伙人
9 邹秀玲 23.8420 1.22 有限合伙人
1-1-91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
10 慕东 23.8420 1.22 有限合伙人
11 王启华 23.8420 1.22 有限合伙人
12 王绍儒 23.8420 1.22 有限合伙人
13 黄九龙 23.5004 1.20 有限合伙人
14 田云华 19.5306 1.00 有限合伙人
15 张淑亮 18.9226 0.97 有限合伙人
16 李静 14.3052 0.73 有限合伙人
17 麻先恕 14.3052 0.73 有限合伙人
18 王淑萍 14.3052 0.73 有限合伙人
19 王淑香 14.3052 0.73 有限合伙人
20 吴建亚 14.3052 0.73 有限合伙人
21 杨晓霞 14.3052 0.73 有限合伙人
22 姚殿通 14.3052 0.73 有限合伙人
23 张学军 14.3052 0.73 有限合伙人
24 周翠玉 14.3052 0.73 有限合伙人
25 邱发福 14.3052 0.73 有限合伙人
26 王贤 14.3052 0.73 有限合伙人
27 王玉 14.3052 0.73 有限合伙人
28 武昌胜 14.3052 0.73 有限合伙人
29 苑桂凤 14.3052 0.73 有限合伙人
30 张萍 14.3052 0.73 有限合伙人
31 周乐军 14.3052 0.73 有限合伙人
32 王萍(2223) 14.3052 0.73 有限合伙人
33 王新莲 11.7502 0.60 有限合伙人
34 初红 11.6928 0.60 有限合伙人
35 侯大地 11.6928 0.60 有限合伙人
36 刘振祜 11.0040 0.56 有限合伙人
37 吕晓娜 11.0040 0.56 有限合伙人
合 计 1,953.9316 100.00 -
2)第一次出资份额转让
2020 年 6 月 29 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议,段金德等 30 名合伙人将其所
持 15%的出资份额转让给王兆涛等 5 名公司员工,具体情况如下:
1-1-92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变更前认缴出资 变更后认缴出资
序号 姓名 变更内容
额(万元) 额(万元)
1 段金德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217.1775 184.6009
2 陈立明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78.3781 66.6214
3 刘洪英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72.2777 61.4360
4 慕东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23.8420 20.2657
5 曲年玲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23.8420 20.2657
6 王敏华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23.8420 20.2657
7 王启华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23.8420 20.2657
8 王绍儒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23.8420 20.2657
9 邹秀玲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23.8420 20.2657
10 黄九龙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23.5004 19.9753
11 田云华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9.5306 16.6010
12 麻先恕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13 邱发福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14 王淑萍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15 王淑香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16 王贤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17 王玉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18 吴建亚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19 武昌胜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20 姚殿通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21 苑桂凤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22 张萍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23 张学军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24 周翠玉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25 周乐军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4.3052 12.1594
26 王新莲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1.7502 9.9877
27 初红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1.6928 9.9389
28 侯大地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1.6928 9.9389
29 刘振祜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1.0040 9.3534
30 吕晓娜 转让出 15%的出资份额 11.0040 9.3534
31 王兆涛 增加出资份额 59.8776 132.9775
32 万宝林 新增为有限合伙人 - 13.5001
1-1-93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变更前认缴出资 变更后认缴出资
序号 姓名 变更内容
额(万元) 额(万元)
33 王洪贝 新增为有限合伙人 - 13.5001
34 赵磊 新增为有限合伙人 - 13.5001
35 刘吉顺 新增为有限合伙人 - 8.1000
合 计 871.2105 871.2105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新耀投资合伙人不存在合伙份额代持的情形,亦
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股东资格情况
新耀投资系胜通集团股东、公司员工等组成的持股平台,由普通合伙人魏吉
胜控制,不属于私募基金或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魏吉胜、魏红越、
云轩投资、同益投资、弦诚投资、新耀投资。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七、发起人、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行人
的发起人”。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魏吉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魏吉胜直接持有公司
49.29%的股份,通过云轩投资、同益投资、弦诚投资、新耀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40%的股份。
2、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魏吉胜、张伟、魏红越,魏吉胜直接持有公司 49.29%
的股份,魏红越直接持有公司 6.39%的股份,张伟直接持有公司 4.32%的股份,
魏吉胜通过云轩投资、同益投资、弦诚投资、新耀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40%的股份。
综上,魏吉胜、张伟、魏红越合计控制公司 100%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其中,魏红越系魏吉胜之女,魏红越和张伟系夫妻关系。
(1)魏吉胜,男,196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境外居
1-1-94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留权,身份证号为 370623196311******,住所为山东省龙口市和平路****,大
专学历。1978 年 12 月至 1986 年 5 月任黄县运输公司龙口汽车队职员;1986 年
5 月至 1988 年 12 月,历任龙口市汽车三队职员、队长;1988 年 12 月至 1994 年
6 月任龙口市第三汽车运输公司经理;1994 年 6 月至 1996 年 12 月任龙口市胜通
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1996 年 12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龙口市胜通运输有限
公司董事长;2010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龙口胜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
年 11 月至今,任龙口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 年 10 月至今任胜通
能源董事。
(2)张伟,男,1986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
证号为 370681198612******,住所为山东省龙口市府西二路****,本科学历。
曾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第六届山东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山东势力(第十六
届)山东十大财经风云人物、烟台市道德模范、烟台十大杰出青年、龙口市见义
勇为道德模范、龙口市劳动模范、龙口十大杰出青年、龙口市优秀人大代表等多
项荣誉。2012 年 6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龙口市悦海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6 年 7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龙口胜通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 年 10 月至
今任胜通能源董事长兼总经理;2018 年 1 月至今任珠海海胜董事长。
(3)魏红越,女,1988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
证号为 370681198809******,住所为山东省龙口市和平路****,本科学历,2012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胜通集团董事会秘书;2019 年 12 月至今任龙口市华
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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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魏吉胜
魏红越
100.00% 29.89% 41.16% 56.74% 70.00% 49.18% 45.12% 100.00%
SHENGMING CHENG JIA
云轩投资 同益投资 胜通集团 30.00% 海通房地产 新耀投资 弦诚投资
PTE.LTD PET.LTD
40.00% 100.00%
60.00% 52.17% 100.00% 50.00% 57.47% 77.73% 92.30% 70.00%
53.20% 胜通商混 华府酒店
诚 龙 悦 100.00%
通 万 星 胜 胜
和 口 海
和 邦 海 通 通
房 汽 42.53% 22.27% 房 海胜商混
工 龙 商 驾 工
地 车 地
程 口 贸 培 程
产 站 产
100.00% 华府广场
50.00% 30.00%
1、云轩投资
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行人的发起人”。
2、同益投资
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行人的发起人”。
3、弦诚投资
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行人的发起人”。
4、新耀投资
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行人的发起人”。
5、胜通集团
公司名称 龙口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6 年 12 月 3 日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山东省龙口经济开发区(园区内)
自有房屋、场地、设备租赁;畜牧养殖(养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胜通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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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魏吉胜 1,702.15 56.74
2 高鸣亮 102.68 3.42
3 王昌习 73.95 2.46
4 张传伟 52.82 1.76
5 段金德 48.11 1.60
6 赵传峰 47.16 1.57
7 张尚坤 44.33 1.48
8 苑兆瑞 44.33 1.48
9 徐翔 43.20 1.44
10 宋成俊 24.38 0.81
11 姜忠全 23.77 0.79
12 薛广兴 21.13 0.70
13 田文革 20.98 0.70
14 张望环 20.13 0.67
15 王作国 20.13 0.67
16 孙振会 20.13 0.67
17 高山 17.45 0.58
18 陈立明 17.36 0.58
19 张芹 16.25 0.54
20 刘大庆 16.25 0.54
21 曲勇民 15.28 0.51
22 张克智 13.42 0.45
23 孙水亭 13.42 0.45
24 孙丽君4 16.59 0.55
25 于伟 13.31 0.44
26 王卫 13.31 0.44
27 范崇义 13.31 0.44
28 于后民 13.27 0.44
29 刘成功 13.27 0.44
30 胡立进 13.27 0.44
31 王兆涛 13.27 0.44
32 毕良福 11.38 0.38
4
孙丽君与孟祥清系夫妻关系且均系胜通集团股东,孟祥清去世后其股份由孙丽君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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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33 李翠玉 10.56 0.35
34 孙洪娟 7.72 0.26
35 田芳 6.34 0.21
36 胡景艳 6.34 0.21
37 邹秀玲 5.28 0.18
38 邹文梅 5.28 0.18
39 修宝芬 5.28 0.18
40 王绍儒 5.28 0.18
41 王启华 5.28 0.18
42 王敏华 5.28 0.18
43 王梅 5.28 0.18
44 唐淑玲 5.28 0.18
45 曲年玲 5.28 0.18
46 曲军 5.28 0.18
47 慕东 5.28 0.18
48 栾淑萍 5.28 0.18
49 刘树梧 5.28 0.18
50 刘广勤 5.28 0.18
51 刘德成 5.28 0.18
52 李德利 5.28 0.18
53 安桂梅 5.28 0.18
54 王云和 4.88 0.16
55 马国庆 4.88 0.16
56 唐淑舫 4.41 0.15
57 田云华 4.33 0.14
58 吕桂香 4.32 0.14
59 张淑亮 4.19 0.14
60 孙少亭 4.06 0.14
61 董加萍 4.06 0.14
62 宗少玲 3.17 0.11
63 周乐军 3.17 0.11
64 周翠玉 3.17 0.11
65 郑拥军 3.17 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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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66 赵永军 3.17 0.11
67 赵丽燕 3.17 0.11
68 张英 3.17 0.11
69 张岩 3.17 0.11
70 张学军 3.17 0.11
71 张先杰 3.17 0.11
72 张萍 3.17 0.11
73 张俊杰 3.17 0.11
74 张春姐 3.17 0.11
75 张爱华 3.17 0.11
76 苑桂凤 3.17 0.11
77 迂凤 3.17 0.11
78 姚殿通 3.17 0.11
79 杨兆信 3.17 0.11
80 杨晓霞 3.17 0.11
81 徐燕涛 3.17 0.11
82 徐绍玲 3.17 0.11
83 辛业经 3.17 0.11
84 武昌胜 3.17 0.11
85 吴建亚 3.17 0.11
86 王志萍 3.17 0.11
87 王玉 3.17 0.11
88 王咏梅 3.17 0.11
89 王秀波 3.17 0.11
90 王贤 3.17 0.11
91 王文斌 3.17 0.11
92 王淑香 3.17 0.11
93 王淑萍 3.17 0.11
94 王淑华 3.17 0.11
95 王清华 3.17 0.11
96 王萍(2223) 3.17 0.11
97 王娜 3.17 0.11
98 王美艳 3.17 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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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99 王礼美 3.17 0.11
100 王磊 3.17 0.11
101 王娟 3.17 0.11
102 王东 3.17 0.11
103 王德利 3.17 0.11
104 王宾辉 3.17 0.11
105 唐永武 3.17 0.11
106 孙淑花 3.17 0.11
107 孙少文 3.17 0.11
108 曲元涛 3.17 0.11
109 曲秀美 3.17 0.11
110 邱发福 3.17 0.11
111 乔延红 3.17 0.11
112 彭芳 3.17 0.11
113 麻先恕 3.17 0.11
114 吕艳霞 3.17 0.11
115 柳祖萍 3.17 0.11
116 刘树刚 3.17 0.11
117 刘淑舫 3.17 0.11
118 刘日志 3.17 0.11
119 刘乾书 3.17 0.11
120 刘梦秋 3.17 0.11
121 刘春 3.17 0.11
122 林秀春 3.17 0.11
123 梁丽娟 3.17 0.11
124 梁吉和 3.17 0.11
125 李雪 3.17 0.11
126 李静 3.17 0.11
127 接秀华 3.17 0.11
128 蒋新英 3.17 0.11
129 姜义森 3.17 0.11
130 侯建平 3.17 0.11
131 韩学旭 3.17 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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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32 韩学庆 3.17 0.11
133 韩明利 3.17 0.11
134 郭忠建 3.17 0.11
135 顾安莉 3.17 0.11
136 高萍 3.17 0.11
137 丁淑华 3.17 0.11
138 程立波 3.17 0.11
139 陈卫星 3.17 0.11
140 陈洪耀 3.17 0.11
141 李佩华 3.17 0.11
142 王新莲 2.60 0.09
143 王萍(0083) 2.60 0.09
144 黄九龙 2.60 0.09
145 高晓红 2.60 0.09
146 高万萍 2.60 0.09
147 赵金远 2.59 0.09
148 逄秀丽 2.59 0.09
149 刘洪英 2.59 0.09
150 林香娜 2.59 0.09
151 侯大地 2.59 0.09
152 初红 2.59 0.09
153 辛德亮 2.59 0.09
154 罗炳益 2.59 0.09
155 杨涛 2.44 0.08
156 马新军 2.44 0.08
157 吕晓娜 2.44 0.08
158 刘振祜 2.44 0.08
159 刘卫杰 2.44 0.08
160 付春起 2.44 0.08
161 成丽娟 2.44 0.08
合计 3,000.00 100.00
胜通集团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1-1-101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
总资产 23,798.55
净资产 18,214.39
营业收入 46.95
净利润 2,727.62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胜通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胜通集团前身可追溯至龙口市第三汽车运输公司,该公司系龙口市交通局主
管的集体企业。1994 年 7 月,龙口市第三汽车运输公司改制为龙口市胜通运输
股份有限公司;1996 年 12 月,龙口市胜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重新规范登记为龙
口市胜通运输有限公司;2010 年 10 月,龙口市胜通运输有限公司更名为龙口胜
通集团有限公司;2017 年 11 月,龙口胜通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龙口胜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1)1994 年 7 月,改制为龙口市胜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①集体企业改制履行的程序
根据中共龙口市委办公室、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 1994 年 4 月 3 日发布
的“龙办发〔1994〕17 号”《关于转发<龙口市市属企业折股出售工作试行办法>
的通知》,为进一步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该办法就通过整体出售国有或集体
企业(土地、宿舍除外)的方式进行改制的方法、步骤等作出规定,要求企业改
制应履行决策、审批、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募股验资、召开创立大会并办理工
商登记等程序。
在龙口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协助下,龙口市第三汽
车运输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履行了相应改制程序,具体如下:
改制程序 具体情况
1994 年 5 月 28 日,龙口市第三汽车运输公司提交《关于设立龙口市胜通运输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书》《龙口市胜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等资料,申
请将龙口市第三汽车运输公司改制为龙口市胜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该改制事宜经龙
决策及审批
口市第三汽车运输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1994 年 6 月 20 日,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龙政办体改字[1994]10 号”《关于设
立龙口市胜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确认已收悉关于设立龙口市胜通运输股份
1-1-102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改制程序 具体情况
有限公司的申请,同意设立龙口市胜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原龙口市第三汽车运输公
司终止;股本金总额为人民币 103.8 万元,每股金额 1,000 元,计 1,038 股,全部由内
部职工认购;原则同意公司章程,待股东大会通过后正式生效。
1994 年 4 月 30 日,龙口市第三汽车运输公司填报《资产评估立项书》,经龙口市交
通委员会审查同意后,龙口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于 1994 年 5 月 12 日同意资产评估立项。
1994 年 6 月 30 日,山东烟台会计师事务所龙口分所出具“(1994)龙会评字第 18 号”
《关于龙口市第三汽车运输公司资产评估的报告》,截至 1994 年 4 月 30 日,龙口市
第三汽车运输公司除土地、宿舍外的总资产评估现值为 7,783,900.56 元。就上述评估
资产评估及
产权界定 结果,龙口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于同日出具“第 8 号”《资产评估结果确认通知书》予
以确认。
1994 年 7 月 4 日,龙口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出售改制企业产权界定通知书》,确
认龙口市第三汽车运输公司在 1994 年 4 月 30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1,291,024.22 元(土
地、宿舍除外),属于集体所有,并同意按照上述界定的净资产值将龙口市第三汽车
运输公司整体(土地、宿舍除外)出让给龙口市胜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龙口市胜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按照入股自愿、入股不
退股的原则,龙口市胜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筹)定向向龙口市第三汽车运输公司 1994
年 4 月 30 日在册在岗的正式、合同制职工募集股份。
募股及验资
募集完成后,山东烟台会计师事务所龙口分所出具“(94)龙会字第 8 号”《股份制
企业资本验证报告书》,验证龙口市胜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本全部缴足,注册资本
为 103.8 万元。
1994 年 7 月 8 日,龙口市胜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本
召开创立大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龙口市胜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筹委会工作报告》《公司章
会
程》等议案,选举产生董事、监事等。
根据胜通集团工商登记资料,龙口市胜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在龙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办理工商登
完成工商登记,其法定代表人为魏吉胜,注册资金为 103.8 万元,股东为包括魏吉胜
记
在内的 120 名自然人。
龙口市第三汽车运输公司改制履行了改制决策、审批、资产评估、产权界定、
募股验资、召开创立大会、工商登记等有关程序,符合《龙口市市属企业折股出
售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
②改制瑕疵
由于当时企业改制处于探索阶段,虽然符合《龙口市市属企业折股出售工作
试行办法》的规定,但存在不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主要如下:龙口市胜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本为 103.8 万元,不符合《股
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1,000 万元的要求;龙口市胜
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全部由内部职工认购,不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
见》规定的定向募集公司内部职工认购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 20%的要
求,违反《国家体改委关于立即停止审批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并重申停止审批
1-1-103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和发行内部职工股的通知》的规定等;龙口市胜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批准
机关不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规定的应由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体改委牵头审查、批准的要求等。
(2)1996 年 12 月,重新登记为龙口市胜通运输有限公司
①重新登记为有限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知》(国发〔1995〕17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
发〔1995〕17 号文件对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知》(鲁政发〔1995〕126 号)等有关规定,各市的体改委
负责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规范的具体实施工作,不完全具备公司法
定条件的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要进行自我规范,经规范符合条件的
股份有限公司可转为有限责任公司。龙口市胜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上述规定
进行自查和规范后转为龙口市胜通运输有限公司,并于 1996 年 12 月在龙口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重新登记注册。
2000 年 7 月 12 日,龙口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就上述规范事宜出具《证明》:
“兹证明龙口市胜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系我市一九九四年折股出售改制企业,改
制名称为龙口市胜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六年根据山东省政府鲁政发
〔1995〕126 号《关于贯彻国发〔1995〕17 号文件对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
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知》要求进行了规范,更名为
龙口市胜通运输有限公司。”
②集体所有制改制过程合规性已得到龙口市人民政府的确认
龙口市第三汽车运输公司通过整体出售方式进行股份制改造,按照《龙口市
市属企业折股出售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履行了决策审批、资产评估、产权界
定、募股验资、召开创立大会、工商登记等有关程序。龙口市第三汽车运输公司
的资产以经界定的龙口市第三汽车运输公司净资产值(土地、宿舍除外)进行交
易,未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由于当时股份制改造尚处于探索阶段,政府对股份制
改造的认识不够充分,对股份制企业组织形式的理解不到位,导致定向募集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不规范之处。
1-1-104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原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必须依照《公司
法(1993 年)》进行规范,其中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但股东人数和注册
资本达不到《公司法》规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可转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规范
具备登记条件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向相应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重新登记。龙口市
胜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达到规范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并
重新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无需经有关部门审批,本次改制的不规范情形已依法
予以纠正。
就本次改制过程的合规性,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 2021 年 5 月 15 日出具
《关于对龙口市胜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及规范过程有关事项确认的函》,确
认龙口市胜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于 1996 年底重新规范转为有限公司,重新规范
程序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龙口市胜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新规范
登记消除了其设立的相关瑕疵,未侵犯股东和债权人合法利益,未造成集体资产
流失。
(3)1994 年集体企业改制后的股东和股权的变动情况
1994 年 7 月,龙口市第三汽车运输公司改制为龙口市胜通运输股份有限公
司,其股东共计 120 名。本次改制完成后,胜通集团的股东和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实际股
企业名称 事项 时间/期间
东人数
龙口市胜通运输 设立,注册资本 103.8 万元 120 1994.07
股份有限公司 9 名股东退出,新增 2 名股东 113 设立后-规范登记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重新规范登记为有限责
任公司,工商登记股东人数为 5 人(由 5 名股东代 113 1996.12
持,实际股东人数为 113 人)
3 名股东退出、1 名股东去世,新增 2 名股东 111 1997.01-1997.06
注册资本由 103.8 万元增至 1,336,800 元 111
1 名股东退出、1 名股东转让全部股权,未新增股东 109
龙口市胜通运输 1997.07-1997.10
注册资本由 1,336,800 元增至 1,804,680 元 109
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由 1,804,680 元增至 6,683,682 元 109
注册资本由 6,683,682 元增至 10,583,682 元 109 2002.11
注册资本由 10,583,682 元增至 1,500 万元 109 2002.12
新增 68 名股东 177 2008.01-2008.12
1 名股东转让全部股权,未新增股东 176 2009.01-2009.12
1-1-105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注册资本由 1,500 万元增至 6,000 万元 176 2011.01
7 名股东已去世、1 名股东转让全部股权,新增 6 名
174 2012.01-2013.07
股东
注册资本由 6,000 万元增至 10,600 万元 174 2013.09
龙口胜通集团有 注册资本由 10,600 万元增至 15,600 万元 174 2013.11
限公司 2 名股东转让全部股权,未新增股东 172 2014.01-2014.07
注册资本由 15,600 万元增至 25,600 万元 172 2014.08
2 名股东去世、6 名股东转让全部股权,新增 1 名股
165 2014.09-2016.12
东
2 名股东转让全部股权,未新增股东 163 2017.01-2017.08
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股东
163 2017.11
人数为 163 人,解除股权代持
注册资本由 25,600 万元减至 23,000 万元 163 2019.07
注册资本由 23,000 万元减至 19,500 万元 163 2019.12
龙口胜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 名股东去世,未新增股东 161 2020.01-2020.07
注册资本由 19,500 万元减至 15,000 万元 161 2020.08
注册资本由 15,000 万元减至 9,000 万元 161 2021.07
注册资本由 9,000 万元减至 3,000 万元 161 2022.03
胜通集团股东和股权的相关变动不存在诉讼或纠纷。
6、胜通工程
公司名称 龙口市胜通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3 年 9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1,500 万元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
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施工专业
作业;公路管理与养护;路基路面养护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经营范围
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
建筑材料销售;市政设施管理;土地整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胜通工程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胜通集团 1,384.50 92.30
2 唐广慧 39.00 2.60
3 邹日奇 18.75 1.25
1-1-106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 王伟 18.75 1.25
5 尚卫伟 7.80 0.52
6 赵洁 7.80 0.52
7 林英杰 7.80 0.52
8 王禹 7.80 0.52
9 刘卫国 7.80 0.52
合 计 1,500.00 100.00
胜通工程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
总资产 6,630.76
净资产 2,681.46
营业收入 5,360.12
净利润 609.80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诚和房地产
公司名称 龙口市诚和房地产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 年 9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环海南路 1366 号
房地产开发、咨询、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经营范围
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诚和房地产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胜通集团 100.00 100.00
合 计 100.00 100.00
诚和房地产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
总资产 14,277.95
净资产 227.25
营业收入 9,161.00
净利润 664.64
1-1-107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龙口汽车站
公司名称 龙口市汽车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0 年 08 月 04 日
注册资本 594.72 万元
注册地址 龙口开发区海港路 1843 号
客运站(场)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旅客服务;货物装卸(不含
经营范围 危险品);零担;配载;房屋、场地租赁;旅游包车、汽车租赁(仅限分公
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龙口汽车站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胜通集团 341.80 57.47
2 胜通驾培 252.92 42.53
合 计 594.72 100.00
龙口汽车站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
总资产 1,166.52
净资产 762.97
营业收入 241.44
净利润 53.50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海通房地产
公司名称 龙口海通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9 年 01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10 万元
注册地址 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和平路 5001 号(原牟黄路南)
房地产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经营范围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海通房地产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魏吉胜 7.00 70.00
2 胜通集团 3.00 30.00
1-1-108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合 计 10.00 100.00
海通房地产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
总资产 212.42
净资产 9.74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0.04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悦海房地产
公司名称 龙口市悦海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9 年 09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注册地址 龙口开发区和平路 5001 号(原龙口牟黄公路南)
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开发、咨询、销售;物业管理;建筑施工安装(凭资
质经营);住宿、餐饮;零售日用品、工艺品、土特产品;会议服务;场
经营范围
地租赁;旅游服务;婚庆礼仪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悦海房地产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胜通集团 3,500.00 70.00
2 胜通驾培 1,500.00 30.00
合 计 5,000.00 100.00
悦海房地产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
总资产 134,140.52
净资产 6,977.18
营业收入 55,553.17
净利润 10,974.14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华府广场
公司名称 龙口华府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1-1-109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成立日期 2016 年 7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3,100 万元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环海南路 1536 号
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普通机械设备、农
用机械、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音像制品、图书、医疗器械、纺织
品、针织品、服装、鞋帽、箱包、文具体育用品、杂粮、鲜肉、水产品、干
鲜果蔬、木制品、家具、家居用品、计算机、日用百货、日用杂品、化妆品、
洗化用品、劳保用品、照相器材、器械健身、其他日用品、儿童玩具、工艺
经营范围 美术品、建材、钢材、装饰材料、五金交电、通讯器材、家用电器批发、零
售,食盐、雪茄烟零售,金银首饰、珠宝翡翠、玛瑙销售、复新、兑换,美
容美发,美体减肥,餐饮、娱乐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教育培训,
健身服务,影院,洗浴,婚纱摄影,钟表眼镜销售及维修,柜台租赁,数码
冲印,商品陈列展览展示,太阳能光伏发电、售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府广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悦海房地产 3,100.00 100.00
合 计 3,100.00 100.00
华府广场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
总资产 2,830.53
净资产 2,790.24
营业收入 146.35
净利润 34.68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2、胜通商混
公司名称 龙口市胜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0 年 08 月 05 日
注册资本 1,200 万元
注册地址 龙口开发区牟黄公路南
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
经营范围 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胜通商混的股权结构如下:
1-1-110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悦海房地产 638.40 53.20
2 魏红越 480.00 40.00
3 姜兴壮 43.20 3.60
4 崔行涛 21.60 1.80
5 娄贇 8.40 0.70
6 徐学山 8.40 0.70
合 计 1,200.00 100.00
胜通商混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
总资产 4,109.50
净资产 1,967.59
营业收入 4,430.86
净利润 451.40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3、万邦龙口
公司名称 烟台万邦运业龙口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1 年 05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230 万元
注册地址 龙口外向型工业加工区
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
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有效期限以许可
经营范围
证为准)。零售汽车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万邦龙口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胜通集团 120.00 52.17
2 龙口市交通客运有限公司 110.00 47.83
合 计 230.00 100.00
万邦龙口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
1-1-111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总资产 644.67
净资产 335.85
营业收入 260.53
净利润 64.88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4、胜通驾培
公司名称 龙口市胜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5 年 10 月 10 日
注册资本 1,600 万元
注册地址 龙口经济开发区和平路南段(原龙东路西)
驾驶员培训(大型货车、小型汽车、摩托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经营范围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胜通驾培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胜通集团 1,243.67 77.73
2 胜通工程 356.33 22.27
合 计 1,600.00 100.00
胜通驾培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
总资产 3,160.74
净资产 2,688.79
营业收入 307.94
净利润 430.87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5、星海商贸
公司名称 龙口市星海商贸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6 年 4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注册地址 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振兴路西
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办公及学生用品、厨房用品、文化体育用品、服装、
鞋帽、房屋及柜台租赁。(上述经营范围筹建期为一年,筹建期内不得开
经营范围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1-1-112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星海商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胜通集团 50.00 50.00
2 胜通驾培 50.00 50.00
合 计 100.00 100.00
星海商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
总资产 548.42
净资产 100.00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6、通和工程
公司名称 海南通和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1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江东新区兴洋大道馨洋小区 94-1718 号
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
化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住宅室内装饰装
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
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
机械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
经营范围
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
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
施工;水泥制品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消防器材销售;金属
门窗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砼结构构件销售(除许可业务
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通和工程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SHENGMING PTE.LTD 1,800.00 60.00
2 于后民 720.00 24.00
3 王中渝 240.00 8.00
4 刘成功 180.00 6.00
5 苑林海 60.00 2.00
1-1-113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合 计 3,000.00 100.00
通和工程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
总资产 100.61
净资产 75.47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4.53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7、SHENGMING PTE.LTD
公司名称 SHENGMING PTE.LTD
成立日期 2020 年 11 月 19 日
注册地址 新加坡
ROAD CONSTRUCTION , BRIDGE , TUNNEL , VIADUCT AND
经营范围
ELEVATED HIGHWAY CONSTRUCTION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SHENGMING PTE.LTD 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新元) 出资比例(%)
1 魏吉胜 250,000.00 100.00
合 计 250,000.00 100.00
SHENGMING PTE.LTD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新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
总资产 284,732.00
净资产 247,778.00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8、CHENG JIA PTE.LTD
公司名称 CHENG JIA PTE.LTD
成立日期 2019 年 8 月 15 日
注册地址 新加坡
经营范围 OTHER HOLDING COMPANIES
1-1-114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CHENG JIA PTE.LTD 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新元) 出资比例(%)
1 魏吉胜 1.00 100.00
合 计 1.00 100.00
CHENG JIA PTE.LTD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新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
总资产 5,536,721.00
净资产 63,804.00
营业收入 93,600.00
净利润 -13,980.00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9、华府酒店
公司名称 龙口市华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9 年 12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20 万元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环海南路 1451 号
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经营范围 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会议及展览服务;
婚庆礼仪服务;日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华府酒店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魏红越 20.00 100.00
合 计 20.00 100.00
华府酒店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
总资产 105.99
净资产 60.20
营业收入 431.88
净利润 23.27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115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海胜商混
名称 龙口海胜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0 年 11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1,500 万元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屺坶岛港 3 号
一般项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工
程用机械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
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砖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道路货
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海胜商混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胜通商混 1,500.00 100.00
合 计 1,500.00 100.00
海胜商混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
总资产 2,107.66
净资产 1,095.97
营业收入 4,351.44
净利润 559.17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质押或其他有
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
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八、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9,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3,000 万股,占发
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12,000 万股。假设
本次发行新股 3,000 万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表所示:
1-1-116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魏吉胜 44,360,000 49.29 44,360,000 36.97
2 云轩投资 11,872,279 13.19 11,872,279 9.90
3 同益投资 9,049,071 10.05 9,049,071 7.54
4 弦诚投资 7,864,131 8.74 7,864,131 6.55
5 新耀投资 7,214,519 8.02 7,214,519 6.01
6 魏红越 5,750,000 6.39 5,750,000 4.79
7 张伟 3,890,000 4.32 3,890,000 3.24
8 社会公众股 - - 30,000,000 25.00
合 计 90,000,000 100.00 120,000,000 100.00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股) 持股比例(%)
1 魏吉胜 44,360,000 49.29
2 云轩投资 11,872,279 13.19
3 同益投资 9,049,071 10.05
4 弦诚投资 7,864,131 8.74
5 新耀投资 7,214,519 8.02
6 魏红越 5,750,000 6.39
7 张伟 3,890,000 4.32
合 计 90,000,000 100.00
(三)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股) 持股比例(%) 发行人职务
1 魏吉胜 44,360,000 49.29 董事
2 张伟 3,890,000 4.32 董事长、总经理
3 魏红越 5,750,000 6.39 -
(四)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1-1-117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股东之间关联关系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股) 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1 魏吉胜 44,360,000 49.29
2 云轩投资 11,872,279 13.19
①魏红越系魏吉胜之女
3 同益投资 9,049,071 10.05
②魏红越和张伟系夫妻关系
4 弦诚投资 7,864,131 8.74 ③魏吉胜系云轩投资、同益投
资、弦诚投资、新耀投资的执
5 新耀投资 7,214,519 8.02
行事务合伙人
6 魏红越 5,750,000 6.39
7 张伟 3,890,000 4.32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本次发行前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等
相关内容。
(七)股东存在私募投资基金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私募投资资金投资的情况。
九、内部职工股的情况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发行过内部职工股。
十、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
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不曾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或股东
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十一、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其结构
截至 2021 年末,本公司及子公司拥有员工 1,082 人,公司员工按年龄、学
历、专业等分类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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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员工人数(人) 比例
30 岁以下 68 6.28%
31-40 岁 180 16.64%
年龄 41-50 岁 491 45.38%
51 岁及以上 343 31.70%
合 计 1,082 100.00%
本科及以上 50 4.62%
大专 87 8.04%
学历
高中、中专及以下 945 87.34%
合 计 1,082 100.00%
管理人员 112 10.35%
营销人员 44 4.07%
研发人员 5 0.46%
专业 驾驶员 477 44.09%
押运员 414 38.26%
维修人员 30 2.77%
合 计 1,082 100.00%
(二)社会保障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
1、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员工按照与公司签订
的劳动合同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公司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为员工
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存在劳动关系的员工总人数 1,082 1,061 990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 973 894 542
失业保险缴费人数 973 894 542
工伤保险缴费人数 978 894 542
生育保险缴费人数 973 894 542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数 973 894 542
注
社会保险缴纳比例 89.93% 84.26% 5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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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住房公积金缴费人数 973 619 174
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 89.93% 58.34% 17.58%
注:“社会保险缴纳比例”指五险均交纳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第
一,公司驾驶员和押运员大多来自农村,大部分已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
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纳社会保险将降低该类员工实际收入,导致该类
员工缴纳意愿较低;第二,退休返聘人员无需缴纳;第三,已达到退休年龄,难
以进入地方社保系统进行缴纳;第四,新员工入职当月尚未缴纳;第五,已个人
参保或在其他单位缴纳。
报告期内,公司为驾驶员和押运员购买雇主责任险和补充工伤责任保险以保
障员工权益。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购买雇主责任险和补充工
伤责任保险的总金额分别为 32.37 万元、47.01 万元和 54.86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未缴纳员工中,
除正在办理手续和退休返聘等情况外,公司部分员工因缴纳住房公积金将降低其
实际收入,部分员工因其家庭已有自有住房或无使用公积金贷款需求,部分员工
为农村户籍使用住房公积金不便等原因,住房公积金缴纳意愿较低。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 号)和建设部、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
管[2005]5 号)的相关规定,国家未强制城镇企业为农村户籍员工缴纳住房公积
金。同时,公司为上述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免费提供宿舍居住,并积极劝导
该部分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公司持续向员工宣传国家有关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
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鼓励员工配合公司为其缴纳社会
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因此,报告期内该类员工人数逐渐降低。
2、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及对发行人各期净利润的影响
根据公司报告期内应缴未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人员情况,测算公司可能产
生的社保补缴金额、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及占净利润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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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社保补缴金额 77.29 94.48 410.80
公积金补缴金额 24.86 79.73 102.49
合计补缴金额 102.14 174.21 513.29
净利润 17,399.12 11,184.20 2,340.02
补缴金额占净利润的比例 0.59% 1.56% 21.94%
由上表可知,公司如需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对公司报告期内
净利润无重大影响。
3、实际控制人对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补缴义
务的承诺
就发行人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存问题,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吉胜、张伟、
魏红越承诺:“如有关主管部门认定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未缴、漏缴或少缴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补缴、支付罚款、滞纳
金等款项的,或因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与员工发生纠纷,造成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全额承担因此而需支付的所有补缴款项、罚款、滞
纳金及其他相关支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如本人未履
行上述承诺,公司有权扣减本人从公司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补缴和
赔偿责任。”
4、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社保公积金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意见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缴存登记,不存在社会保险方面的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亦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管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已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没有因违反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
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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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发行人主要股东承诺情况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详见本招股
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二)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全体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了自愿锁定股
份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东关于股份
锁定的承诺”。
(三)履行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股价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
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四)相关责任主体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相关
承诺
发行人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
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出具了相关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
提示”之“五、相关责任主体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相
关承诺”。
(五)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
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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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相关责任主体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针对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之履行事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相应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
“八、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八)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承诺如下:
“1、发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
份的情形;
2、不存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
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3、发行人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十三、证券服务机构的相关承诺
保荐机构以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对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出具了相关承诺,具
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相关责任主体关于因信息披
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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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 LNG 的采购、运输、销售以及原油、普货的运输服务。公
司凭借自身稳定规模化的 LNG 槽车运载能力,依托覆盖全国的 LNG 采销业务网
络,运用高效的信息化互联网管理平台,为工业燃料、城镇燃气、交通燃料等应
用领域客户提供一站式 LNG 运贸解决方案。
公司坚持 LNG 运贸一体化发展战略,主要利用自有 LNG 专用槽车,在全国
范围内开展 LNG 销售业务,并投资经营 LNG 加气站等终端业务。公司拥有较强
的 LNG 槽车运载能力,截至 2021 年末,胜通物流共有运输车辆 493 辆,其中
LNG 槽车 334 辆,在金联创统计的 2021 年中国十大 LNG 运输企业排名中位居
第二位。经过多年发展,公司 LNG 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具有较高的品牌影响力
和市场知名度,在金联创统计的 2021 年中国 LNG 贸易企业排名中,公司位居第
四位。
公司荣获 2018-2019 年中国天然气行业金牌贸易商,胜通物流为 AAAA 级
物流企业、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危化品运输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中国物流与采购
联合会危化品物流分会理事单位,并先后获得“全国危险品物流安全管理先进企
业二十强”、“全国危险品物流与运输综合服务百强”、“中国危险品物流百强企
业”、“危险品物流行业诚信企业”和“危险品物流行业服务明星品牌企业”等荣
誉称号。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 LNG
销售业务所在行业属于“燃气生产和供应业”(D45);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
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 LNG 销售业务所在行业属于“天然
气生产和供应业”(D4511)。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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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服务所在行业属于“道路运输业”(G54);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
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运输服务所在行业属于“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政业”(G54)中的“普通货物道路运输”(G5431)、“危险货物道路运输”
(G5435)。
(一)行业主管部门、自律组织、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监管体制
(1)LNG 行业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及自律组织
天然气产业主管部门为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住建部及各级地方政府相
关主管部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的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
管理工作;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燃气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公司所处行业的自律组织为
中国天然气行业联合会、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和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液化天然气
分会等,主要负责协助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行业管理,是政府主管部门与企业
之间联系的桥梁纽带。
(2)道路运输行业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及自律组织
物流运输行业的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其主要职责是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
系的规划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民航等行业规划、政策和
标准,组织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
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
理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公司所处
行业的自律组织为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交通运输协
会等组织,主要承担行业引导和服务职能。
2、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LNG 行业
实施时间/
序号 文件名称 发布单位
修订时间
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 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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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序号 文件名称 发布单位
修订时间
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13.12
3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16.02
4 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03
5 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 2016.03
6 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08
2)道路运输行业
实施时间/
序号 文件名称 发布单位
修订时间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04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11
3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国务院 2011.0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
4 国务院 2020.12
施条例
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国务院 2020.12
6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交通部 2016.04
7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交通部 2016.09
8 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管理规定 交通部 2016.09
9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交通部 2019.06
10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交通部 2019.06
11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交通部 2019.06
12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交通部 2019.11
13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交通部 2019.11
(2)行业相关政策
1)LNG 行业
序 发布
文件名称 发布部门 摘要
号 时间
2020 年,全面启动能源革命体系布局,推
动化石能源清洁化;2021-2030 年,可再生
能源、天然气和核能利用持续增长,高碳
《能源生产和
国家发改委、 化石能源利用大幅减少,能源消费总量控
1 消费革命战略 2016.12
国家能源局 制在 60 亿吨标准煤以内,非化石能源占能
(2016-2030)》
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 20%左右,天然气占
比达到 15%左右,新增能源需求主要依靠
清洁能源满足。
《关于深化石 完善居民用气定价机制,推进非居民用气
2 国务院 2017.05
油天然气体制 价格市场化;建立天然气调峰政策和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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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发布
文件名称 发布部门 摘要
号 时间
改革的若干意 储备调峰机制;完善储备设施投资和运营
见》 机制,加大政府投资力度,鼓励社会资本
参与储备设施投资运营。
提出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重要
《加快推进天
意义,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提高天然气
3 然气利用的意 国家发改委 2017.06
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构建清洁低碳、
见》
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能源高效体
《打赢蓝天保 系。有效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重点区
4 卫战三年行动 国务院 2018.06 域继续实施煤炭总量控制,开展燃煤锅炉
计划》 综合整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发展
清洁能源和新能源。
国家发改委、 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在保障现有用户现
《油气管网设
国家能源局、 有服务并具备剩余能力的前提下,应当按
5 施公平开放监 2019.05
住建部、市场 照要求向符合开放条件的用户开放管网设
督办法》
监管总局 施。
《产业结构调 鼓励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
6 整指导目录 国家发改委 2019.10 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网络和液化天然
(2019 年本)》 气加注设施建设。
海上气、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液化
天然气、直供用户用气、储气设施购销气、
交易平台公开交易气,2015 年以后投产的
《中央定价目
7 国家发改委 2020.03 进口管道天然气,以及具备竞争条件省份
录》
天然气的门站价格,由市场形成,体现了
天然气门站价格等竞争性环节的价格市场
化改革方向。
国家发改委、 优先建设地下储气库、LNG 接收站和重点
《关于加快推
财政部、自然 地区规模化 LNG 储罐,鼓励现有 LNG 接
进天然气储备
8 资源部、住建 2020.04 收站扩大储罐规模。发挥 LNG 储罐宜储宜
能力建设的实
部、国家 运、调运灵活的特点,推进 LNG 罐箱多式
施意见》
能源局 联运试点示范,多措并举提高储气能力。
《关于新时代
稳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改革,推进油气管
加快完善社会 中共中央、国
9 2020.05 网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健全竞争性油气
主义市场经济 务院
流通市场。
体制的意见》
坚持把清洁低碳作为能源发展的主导方
《新时代的中 向,推动能源绿色生产和消费,优化能源
10 国能源发展》白 国务院 2020.12 生产布局和消费结构,加快提高清洁能源
皮书 和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大幅降低二氧化
碳排放强度,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为深入贯彻油气体制改革精神,推动天然
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促进管网设施高效
《天然气管网
利用,规范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开放服务行
和 LNG 接收站
11 国家能源局 2021.05 为,根据《2021 年能源监管重点任务清单》
公平开放专项
(国能发监管〔2021〕5 号)安排,国家
监管工作方案》
能源局决定组织开展天然气管网和 LNG
接收站公平开放专项监管。
12 《中共中央国 中共中央、国 2021.09 到 2025 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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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发布
文件名称 发布部门 摘要
号 时间
务院关于完整 务院 初步形成,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
准确全面贯彻 实基础。到 2030 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
新发展理念做 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二氧化碳排放量达
好碳达峰碳中 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到 2060 年,绿色
和工作的意见》 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
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碳中和目标顺
利实现。
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加快推动绿色低碳
《关于深入打 发展。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煤
中共中央、国
13 好污染防治攻 2021.11 炭减量步伐。坚持“增气减煤”同步,有
务院
坚战的意见》 序扩大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范围,稳步提升
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水平。
2)道路运输行业
序 发布 发布
产业政策 摘要
号 部门 时间
《交通运输部关
加快推进智慧交通建设,不断提高交通运输
于印发交通运输
交通运 信息化发展水平,充分发挥信息化对促进现
1 信息化“十三 2016.04
输部 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支撑和引领作
五”发展规划的
用。
通知》
加快推进天然气进口国别、运输方式等方面
多元化,加强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
《关于促进天然 通”,加快 LNG 接收站等项目建设,积极
2 气协调稳定发展 国务院 2018.08 发展沿海、内河小型 LNG 船舶建设,出台
的若干意见》 LNG 罐箱多式联运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规
范等,为 LNG 产业发展的规划工作提供多
方面指导。
加快培育道路货运龙头骨干示范企业,引导
《关于加快道路
小微货运企业开展联盟合作,鼓励提供优质
货运行业转型升
国务院 干线运力服务的大车队模式创新发展,大力
3 级促进高质量发 2019.04
办公厅 发展无车承运人等道路货运新业态,支持道
展的意见》(国办
路货运企业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线上线
发〔2019〕16 号)
下一体化服务能力。
到 2035 年,基本建成便捷顺畅、经济高效、
绿色集约、智能先进、安全可靠的现代化高
质量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同时,《纲要》
《国家综合立体 中共中
指出,我国货物运输需求稳中有升,预计
4 交通网规划纲 央、国务 2021.02
2021 至 2035 年全社会货运量年均增速为
要》 院
2%左右。外贸货物运输保持长期增长态势,
大宗散货运量未来一段时期保持高位运行
状态。
(二)LNG 行业发展概况
LNG(Liquefied Natural Gas)为液化天然气,天然气经压缩、冷却至其凝点
温度(-162℃)后变成液体,通常液化天然气储存在-162℃、0.1MPa 左右的低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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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罐内,其主要成分为甲烷,成分单一,有害物极少,被公认为地球上最干净
的化石能源。
LNG 是天然气的一种形式。天然气按照形态可分为常规气、CNG 和 LNG,
其中常规气呈气态,主要通过管道运输;CNG 呈压缩状态,可通过常规气加压
后置于装置中,通常作为车辆燃料使用;LNG 呈液态,体积较小,便于长距离
的运输。
体积小、清洁、安全是 LNG 的主要特点。LNG 体积约为同量气态天然气体
积的 1/625,质量为同体积水的 45%左右,其储存效率为同体积 CNG 的 2.5 倍;
同时,其燃烧后产生的温室气体约是煤炭的 1/2、石油的 2/3,污染远低于煤炭和
石油;此外,由于 LNG 气化后密度很低,只有空气的一半左右,稍有泄漏立即
飞散开来,不致引起爆炸,安全性较有保障。
1、天然气行业发展概况
从全球已探明天然气储量来看,天然气在全球分布并不平均,主要集中在俄
罗斯、伊朗、卡塔尔和土库曼斯坦等国家,四个国家占 2020 年全世界已探明储
量的 57.3%。近年来,全球天然气产量和消费量快速增长,天然气重要性日益突
出,2020 年天然气在世界一次能源消费占比打破历史记录,达到 24.7%。根据英
国石油公司(BP)发布的《BP 世界能源展望 2019》预测,天然气消费比石油和
煤炭消费都增长更快,至 2040 年,它在一次能源中的比例将超过煤炭并向石油
靠近。
我国是世界第一大能源消费国,随着能源消费结构的调整,天然气的比重逐
步提升。2020 年全年能源消费总量约 3,474.3 百万吨油当量,其中煤炭消费占比
继续下降,天然气占比持续上升,2020 年达到 8.2%,但仍远低于全球平均水平。
随着我国“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天然气的占比势必会持续增长。
与煤炭、石油相比,天然气具有热值高、清洁环保的优势。开发潜力极大的天然
气已成为现代能源结构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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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BP 世界能源统计年鉴 2021》
然而我国是典型的富煤缺油少气的国家,随着天然气在一次能源中占比逐年
攀升,产消缺口持续加大,对外依存度越来越高。截至 2020 年,我国天然气年
生产 1,940 亿立方米,年消费 3,306 亿立方米。2010-2020 年十年间,我国天然气
生产量年复合增长 7.23%,消费量年复合增长 11.74%,增幅远高于全球平均水平。
2017 年“煤改气”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全国天然气消费连续两年保持 15%左右
的高速增长。我国天然气生产较滞后于消费,产消缺口由 2010 年的 124 亿立方
米快速扩大到 2020 年的 1,366 亿立方米,这使得我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越来越
高。
数据来源:《BP 世界能源统计年鉴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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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球 LNG 市场发展概况
(1)天然气液化能力不断提升,全球 LNG 供应能力增长迅速
得益于技术进步和成本的降低,全球天然气液化能力不断提升。根据国际
LNG 进口商组织(GIIGNL)的数据显示,2015-2020 年 5 年间,全球 LNG 产能
增长 1.56 亿吨/年,较 2015 年的 2.94 亿吨/年增长 53%。其中 2019 年,新增 10
个 LNG 出口终端项目,新增产能 3,781 万吨/年,同比增长 21.4%。截至 2020 年
6 月,全球 LNG 总产能达到 4.50 亿吨/年。
(2)全球 LNG 贸易持续活跃,超过管道气成为最主要的天然气贸易方式
全球能源革命的不断深化以及天然气在全球各地区的供需不均衡,刺激了天
然气贸易的迅猛发展。2020 年全球天然气贸易增长超过 5%,但管道天然气和
LNG 贸易增速一降一升,管道气贸易增速为-0.6%,而 LNG 贸易增速高达 12.4%。
相较于管道天然气,LNG 具有贸易方式灵活多样、供应安全等优点。近年来,
由于 LNG 船舶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各个国家接收站等基础设施的完善,LNG 贸易
在全球天然气贸易中的比例从 2010 年的 41.0%快速攀升至 2020 年的 51.9%,LNG
超过管道气成为最主要的天然气贸易方式。
数据来源:《BP 世界能源统计年鉴 2021》
(3)亚太地区是全球 LNG 的主要贸易区域,中国的增长势头尤为强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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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地区作为全球重要的新兴市场,经济的持续繁荣以及对环境保护的日益
重视驱动着全球 LNG 贸易的快速增长。根据《BP 世界能源统计年鉴 2021》,2020
年亚太地区 LNG 进口量为 3,454 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3.5%,占全球贸易量的
70.8%。分国家来看,日本、中国和韩国 LNG 进口量分列前三。尽管日本仍然
维持 LNG 最大进口国地位,但是 LNG 消费增长主要来自于中国,受能源清洁化
趋势推动,中国 2020 年 LNG 进口量同比增长 11.0%。国际能源署(IEA)预测,
2023 年中国将取代日本,成为全球最大的 LNG 进口国。
数据来源:《BP 世界能源统计年鉴 2021》
3、我国 LNG 市场发展概况
我国 LNG 产业链包括上游供应、中游储运和下游分销,涉及天然气的产、
贸、运、销等各个环节。LNG 产业链的上游主要包括勘探、开发、净化、分离、
液化和 LNG 海外进口等环节;LNG 产业链中游主要包括 LNG 贸易和运输(管
道运输、道路运输)等。LNG 产业链下游,即最终市场用户,主要包括工业、
城镇燃气、交通以及发电领域等。
LNG 产业链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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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供应 中游运贸 下游分销
LNG接收 再气 管道 工业用户、城燃公司、
LNG海外进口
站 化 运输 电厂
天然气开 LNG LNG加气
LNG贸易、道路运输 LNG汽车
采、进口 液厂 站
(1)进口 LNG 远高于国产 LNG
我国 LNG 供应来源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国内 LNG 工厂生产,二是 LNG 接
收站接收海外资源。2016-2021 年间,中国 LNG 供应总量连年攀升,2016 年为
3,301.31 万吨,2021 年为 9,438.01 万吨,年复合增长 23.38%。同样,国内液厂
的生产能力逐年增长,2021 年生产 1,545.06 万吨,5 年间产量实现翻倍。但进口
LNG 一直占据主导地位,2016 年至 2021 年,进口 LNG 在中国 LNG 总量中的
比例始终在 80%左右,年复合增长率 24.81%。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海关总署、Wind
(2)进口 LNG 超过进口管道气
我国进口的天然气分为进口管道气和进口 LNG。目前,我国管道气进口国
共有 5 个,LNG 进口主要依靠海上船舶以液态形式运输,相较管道天然气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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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贸易方式灵活多样、供应安全等优点,近年来 LNG 逐渐成为进口天然气的
主要类型。2015 年,中国进口 LNG 占比低于进口管道气,为 45.45%。2017 年,
中国 LNG 进口量首次超过管道气进口量,并超越韩国,成为仅次于日本的第二
大 LNG 进口国。近两年,我国 LNG 进口更加活跃,进口量仍然保持快速增长势
头,2020 年,LNG 进口量已占天然气进口总量的 67.58%。
数据来源:《BP 世界能源统计年鉴 2021》
(3)管道气无法取代 LNG
LNG 的终端客户为城燃公司、工业用户和 LNG 加气站等。对于城燃公司,
在冬季供暖用气量增大、气源供给紧张、燃气管道检修等情况下,LNG 具有重
要的应急调峰作用。对于工业用户,持续稳定的气源供应是生产开展的保障,即
便已经拥有管道气供应的工业用户,LNG 和管道气仍然形成了互补供给的格局;
此外,考虑到管道铺设成本、企业地理位置等因素,LNG 依然是部分工业用户
的最优选择。对于 LNG 加气站,LNG 作为交通燃料的经济性和环保性优势明显,
并且 LNG 作为加气站的唯一选择,未来增长前景可期。在我国清洁能源战略和
管道气优先保障民生需求的主导下,LNG 无论作为直接用气还是作为储备用气
的需求都将持续存在,在 LNG 的各个消费领域,管道气均完全无法取代 LNG。
近年来,国际 LNG 价格持续低位运行,经济优势显著,在部分终端市场 LNG 甚
至开始替代管道气。
(4)LNG 进口贸易更加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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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进口 LNG 贸易灵活性持续增强。随着澳大利亚、美国 LNG 项目投产,
进口来源多元化,我国已引入现货价、交易中心价格指数等混合定价方式,议价
能力逐步增强。新签 LNG 合同呈现目的地条款逐步被淘汰、中短期合同占比逐
渐增加、现货贸易快速发展等特点。此外,我国 LNG 进口贸易在运输方式上也
更为灵活。国家大力发展 LNG 罐箱,积极推进 LNG 罐箱多式联运试点。2018
年 11 月,中海油气电联合胜通能源开拓国内首船内贸罐箱运输,从海南洋浦港
运至山东龙口港和辽宁锦州港;2020 年 12 月,胜通能源与准时达签订了“日本
-山东”海液通产品,首批 40 个 LNG 罐箱已由日本海运至龙口港卸船。
(5)接收站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
在 LNG 罐箱出现之前,LNG 接收站是“海气登陆”的唯一窗口,因此对于
我国 LNG 市场而言,LNG 接收站是关键性基础设施。2006 年,广东大鹏 LNG
接收站正式投产运营,拉开了中国进口 LNG 的序幕。根据发改委统计数据,截
至 2021 年 12 月,全国 LNG 接收站总数达 22 座,整体接收能力达 10,357 万吨/
年,其中“十三五”期间投产 13 座,实现接收能力翻番。目前在建的 LNG 接收
站项目有 17 个,合计接收能力 5,045 万吨/年,按计划均在 2024 年之前投运。同
时,与 LNG 接收站相配套的外输管道等基础设施也在积极建设之中。未来我国
LNG 进口能力将大幅攀升,LNG 市场供给将更有保障。
注:该图所示接收站分布情况截至国家管网成立前5
5
国家管网成立之后,7 座 LNG 接收站先后被划转至国家管网公司运行,分别为中海油的天津接收站、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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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国家管网加速 LNG 接收站公平对外开放
LNG 接收站投资大、审批难、建设周期长,具有天然的垄断性,这不仅制
约了我国 LNG 供应能力的提升,而且限制了更多的 LNG 市场主体参与上游国际
LNG 资源的获取。因此,向第三方开放 LNG 接收站对我国 LNG 产业的发展意
义重大。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关于 LNG 接收站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的
相关政策,相关各方积极探索我国 LNG 接收站开放的路径。2019 年 12 月 9 日,
国家管网正式成立,“推动形成上游多渠道主体资源供应”是国家管网成立的重
要目的。2021 年 1 月 25 日,国家管网发布《国家管网集团 2021 年 LNG 接收站
剩余能力集中受理入围托运商名单公告》,胜通能源等 54 家公司入围“首批托运
商准入”,标志着我国 LNG 接收站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的进程取得重大突
破。
4、我国 LNG 价格形成机制
(1)LNG 国际采购定价机制
我国进口 LNG 资源以“照付不议”的中长期合同为主。根据《中国天然气
发展报告 2021》,2020 年中长期合同 LNG 进口量占全国 LNG 进口总量的比例为
59.5%,现货资源为 40.5%。
1)中长期合同定价机制
LNG 国际贸易价格与竞争燃料价格(例如原油)、区域天然气价格挂钩。目
前,我国主要参照日本进口 LNG 的定价方式,采购价格通常与日本关税协会发
布的 JCC(一揽子进口原油价格)挂钩,后逐步引入伦敦洲际交易所(ICE)公
布的与期货合约有关的混合原油价格指数布伦特(Brent)。
2)现货合同定价机制
现货资源采购价格受当期市场供求、原油价格以及国际政治影响等因素而波
动。近几年,我国 LNG 现货价格波动情况参考普氏能源资讯(S&P Global Platt)
发布的日韩综合到岸价格指数 JKM,JKM 是衡量亚太地区 LNG 现货价格走势的
权威指标之一。
南洋浦接收站、粤东接收站、深圳迭福接收站、广西防城港接收站,中石化的北海接收站,以及中石油的
大连接收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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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LNG 国内销售定价机制
我国 LNG 市场销售价格受到国际天然气市场和国内天然气市场的双重影
响,导致国内天然气市场销售价格和国际天然气市场销售价格存在一定程度的割
裂。
一方面,国内 LNG 的销售定价受国际天然气价格影响。国际天然气市场价
格的变动会影响到我国在国际市场采购 LNG 的价格,进而影响到国内 LNG 的销
售定价。
另一方面,国内 LNG 的销售定价还会受到我国天然气市场供需情况的影响。
在供给端,进口 LNG、进口管道气和国产气共同构成了国内天然气市场的供给,
三者之间相互竞争。在需求端,国家能源转型战略、宏观经济情况、季节性变化
及气候情况、LNG 价格和管道气的价格变动等都会影响国内 LNG 市场的需求。
供需情况的变化最终会引起国内 LNG 销售价格的变动。
6
数据来源: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5、我国 LNG 市场发展展望
中国的环保目标是力争 2030 年前碳排放达到峰值,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
和,这将在较长时间内为我国 LNG 市场发展提供持续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和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天然气也是重要的实现路径之一。不论是推进能源生产和
6
中国 LNG 出厂价格指数由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独家发布,重点监测国内 14 个地区的近 50 座 LNG
工厂和接收站,以交易中心的交易数据为基础,辅以交易中心股东单位、合作资讯机构的报价计算得出,
主要反映国内市场 LNG 价格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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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还是贯彻落实北方地区冬季清
洁取暖要求,天然气都将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鉴于天然气管道建设周期长、
供应辐射范围有限、输气量无法快速增加等缺点逐渐显现,再加上国产气增储上
产周期较长,LNG 在我国天然气市场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市场前景广阔。
(三)道路运输行业发展概况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道路货运能力持续快速增长,道路货运以其灵活方便、
广泛适用、快速及时等特点成为综合运输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周转量在
综合运输体系中的比重持续增加。
1、LNG 道路运输
(1)LNG 道路运输行业需求旺盛
近年来,由于 LNG 需求不断增大,LNG 接收站的数量也随之增多,LNG
道路运输业务发展势头良好。在进入接收站的所有进口 LNG 中,约有 70%进行
再气化并进入管道,约有 30%经由 LNG 槽车的形式运往下游消费市场。根据金
联创统计的数据,2017-2021 年,LNG 槽批量逐年提高,四年间消费量增长超过
一倍。
(2)LNG 槽车数量不断增长
LNG 槽车是 LNG 道路运输行业的运输载体。LNG 槽车运输可以有效利用
距离较远的天然气资源,输送成本仅为管道输送的 1/6~1/7,并可降低由于气源
不足铺设管道而造成的风险。随着 LNG 行业的蓬勃发展,对 LNG 槽车的需求量
不断增加,2021 年我国 LNG 槽车保有量达到 1.60 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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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金联创、公开数据
(3)LNG 道路运输呈现运贸一体的趋势
LNG 道路运输是 LNG 产业链中的重要环节,自有车辆不仅能够提高 LNG
供应稳定性和响应速度,还能增强公司对供应商和客户的议价权。根据金联创统
计的数据显示,前十名 LNG 运营商大都采用 LNG 运贸一体的经营模式。
2、普通道路运输
(1)道路货运量总体稳步提升,略有波动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稳健的发展,市场需求的不断提升促使道路货运量总体呈
现上升趋势,2021 年我国道路货运量为 391.39 亿吨,较 2016 年的 334.13 亿吨
增长了 17.14%,2016 年至 2021 年道路货运量略有波动,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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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公路里程持续增长,运载能力不断提升
2012 年至 2020 年我国公路总里程呈稳定上升趋势。2020 年末全国公路里程
达到 519.81 万公里,较 2012 年的 423.75 万公里增加了 22.67%,不断增长的公
路里程为道路运输行业的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我国道路货运汽车运载能力持续增长。2020 年我国公路营运运载货车拥有
量为 1,110.28 万辆,总体呈下降趋势,但在数量下降的同时,载货能力却稳步提
升。2020 年我国公路营运载货汽车吨位数为 15,784.17 万吨,较 2015 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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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66.50 万吨增长了 52.26%。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3)山东省道路运输位居全国前列
山东省作为我国的经济大省和交通大省,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迅速,道路货运
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2021 年度,山东省道路货运量为 29.12 亿吨,占全国
道路货运量的比例为 7.44%,在全国各省份中排名第一;完成道路货运周转量
7,517.61 亿吨公里,占全国道路货运周转量的 10.88%。
(四)发行人所处行业竞争格局
LNG 产业链的上中下游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略有差异,公司处于 LNG 产
业链的中游。LNG 上游供应市场基本上由国内三大石油公司主导,虽然近年来
LNG 市场化进程不断推进,但民营企业所占的份额仍然较少。LNG 产业链中游
市场化程度很高,市场中各主体积极参与竞争。LNG 产业链下游,由于用户的
不同,市场化竞争程度也存在差异。城燃公司采取“特许经营”的模式,在前期
竞标的过程中具备市场化的特点,在后期运营中具备部分垄断的特性;LNG 加
气站以及工业用户均显现较高的市场化程度。
(五)进入本行业的主要壁垒
1、规模化壁垒
LNG 行业的规模化优势明显。国内三大石油公司通常与规模较大的 LNG 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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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进行合作,共同推进液化天然气市场的快速发展。同样,规模化优势也是
LNG 运营商获取优惠价格和降低成本的重要因素。
2、资金壁垒
LNG 行业和道路运输行业都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向上游供应商采购 LNG
以及购买专用运输车辆都需要雄厚的资金实力。随着我国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的深
入推进,LNG 接收站窗口期产品等向第三方开放的创新产品不断涌现,对 LNG
运营商的资金实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资质及人员壁垒
LNG 运输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关经
营资质,该行业对从业人员、运输设备、储存设备等均有严格要求。国家对 LNG
行业进入资质的要求构成了该行业的资质壁垒,对从业人员的资格要求也形成了
一定的进入壁垒。
4、品牌和客户资源壁垒
品牌知名度是在长期市场竞争中逐渐形成的,企业必须长期对市场需求进行
分析,不断完善服务体系,才能逐步地得到市场和客户的认同,完成品牌形象的
构建。企业品牌的竞争力直接影响着客户资源的获取,LNG 行业的下游客户对
运营商的服务质量、供应稳定性、到货及时性要求较高。因此,LNG 行业存在
一定的品牌和客户资源壁垒。
5、安全生产管理壁垒
LNG 行业和道路运输行业均需要执行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以确保生产经
营无重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是本行业经营的核心之一,行业参与者需要购置先
进的安全管理设备、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同时需要经验丰富的行业管理团
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管理需要长时间的经验摸索和技术积淀,对企业资金投入、
管理水平要求较高,行业新进入者难以在短时间内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六)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我国 LNG 供应来源为 LNG 沿海接收站、国内 LNG 液厂,以沿海接收站接
收海外资源为主。随着国际 LNG 供应快速增长,以及沿海接收站和相关基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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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建设的快速推进,我国 LNG 进口能力将持续提升,国内 LNG 市场供给将更为
充足。目前,我国 LNG 市场供应渠道主要为中海油、中石化、中石油三家公司,
随着我国油气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以及其他市场主体积极参与,LNG 行业上游
供应的主体将更加多元化。
我国 LNG 主要应用于工业燃料、城镇燃气、交通燃料、发电等领域。受宏
观经济稳中向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加大等因素
的驱动,我国 LNG 需求快速增长。根据金联创数据统计,2018-2021 年我国 LNG
液态表观消费量情况如下:
注:LNG 表观消费量=国内 LNG 产量+LNG 净进口量-LNG 接收站气化量
我国 LNG 液态表观消费量从 2018 年的 2,441.16 万吨增长至 2020 年的
3,932.61 万吨,年复合增长率为 26.92%,呈现快速增长态势。2021 年,受国际
天然气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我国 LNG 液态表观消费量略有下降。LNG 作为
重要的清洁能源,以其应急调峰作用、经济、供应稳定等优势,在国家“煤改气”、
“蓝天保卫战”、“碳达峰”、“碳中和”等政策推动下,LNG 市场前景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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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行业利润水平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LNG 行业利润水平与 LNG 购销价差、运输成本等密切相关。LNG 的购销
价差主要取决于国际 LNG 采购价格、国内市场的需求、市场景气程度、其他能
源的价格等因素。同时,销售规模对 LNG 行业内企业的利润水平也有重要影响,
销售量的增长可以实现规模效应,获取更低的采购价格、增加车辆周转率降低运
输成本,从而提升利润水平。对于道路运输业务,国内气价和油价等燃料价格的
变动、驾驶员薪酬水平、货运市场的供需情况等因素影响着行业的利润水平。
(八)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我国强化污染整治和持续提高清洁能源占比为 LNG 市场发展提供了清
晰的政策方向
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能源安全发展的“四个革命、一个合作”战略思想
的指导下,《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关于促进天然气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陆续出台,确立将天然气培育成中国
主体能源之一,提出 2030 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达 15%的具体
目标。同时,“十三五”期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
行动计划》等相继推出,“煤改气”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各级财政补贴和支持举
措陆续落地,推动全国大规模利用天然气。2020 年,我国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
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这为我国天然
气等清洁能源发展指明了政策方向。
(2)我国宏观经济增长将带动 LNG 行业的持续发展
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为 LNG 行业的发展提供了经济基础和市
场需求。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中国名义 GDP 由 2016 年度的 74.6 万亿元增至
2021 年度的 114.4 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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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作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投入要素,二者之间相互影响。能源消费的增长将
促进经济的增长,而经济的增长同样拉动能源消费的增长。未来,我国经济的持
续稳定增长将促进 LNG 行业的快速发展。
(3)上游供应市场加快向第三方开放将扩大 LNG 的市场需求
中国天然气市场化改革持续推进,尤其是国家管网成立之后,LNG 接收站
加快对第三方开放。2021 年 1 月 25 日,国家管网发布《国家管网集团 2021 年
LNG 接收站剩余能力集中受理入围托运商名单公告》,胜通能源等 54 家公司入
围“首批托运商准入”。随着更多的市场主体进入上游采购环节,LNG 上游资源
被三大石油公司所掌控的局面将逐渐被打破,LNG 的价格相对其他能源将更具
竞争力,经济性的不断提升将进一步扩大 LNG 的市场需求。
(4)宽松的国际市场环境为我国 LNG 行业带来机遇
相对宽松的国际 LNG 市场环境将助力中国 LNG 行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
国际 LNG 市场迅猛发展,推动了天然气在世界范围内不同市场间的高效流通。
截至 2020 年 6 月,全世界已投产 LNG 项目 44 个,总生产能力 4.495 亿吨/年,
规划在建 LNG 项目 18 个,主要分布在非洲、北美、欧洲和亚太地区,规划产能
共计 1.134 亿吨/年。充足的国际市场供给和多元化的进口渠道将有效满足我国
快速增长的 LNG 市场需求,为我国 LNG 行业的发展提供有利的国际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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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全监管趋严加速 LNG 道路运输行业整合
我国 LNG 道路运输行业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仍存在发展方式粗放、经
营主体“多、小、散、弱”等问题,2021 年我国前十大 LNG 道路运输企业槽车
保有量仅占全国总保有量的 15.34%。随着安全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部分安全管
理水平低下的中小型企业将面临冲击,而中大型 LNG 道路运输企业则凭借管理、
资金以及规模优势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市场份额,从
而加速行业整合,推进 LNG 道路运输行业向着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2、不利因素
(1)我国 LNG 对外进口依存度较高
我国 LNG 主要依赖进口,近年来,进口 LNG 占比始终维持在 80%左右,
进口国主要为澳大利亚、美国、卡塔尔、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我国 LNG
对外进口依存度较高,2021 年我国向上述 5 个国家进口 LNG 合计占比为 79.19%,
进口来源国较为集中,导致天然气进口议价能力较弱。
(2)储气能力不足制约行业发展
随着我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储气调峰领域政策文件的陆续
出台,储气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受制于储气库、储罐建设周期较长,存储成本较
高,目前储气能力不足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九)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伴随着国内 LNG 产业的快速发展,LNG 关键设备依赖进口的局面得到显著
改善,基本实现国产化。在 LNG 陆上运输环节,主要涉及到低温储罐、低温绝
热气瓶、低温阀门及撬装模块等设备,目前国内 LNG 槽车通常装载 50m3 左右规
格的储罐,通过低温绝热技术,运输期间液体的挥发量很小,国内 LNG 相关设
备的制造技术已经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随着道路运输行业向着更加智慧化、高效化、协同化的方向不断发展,先进
信息技术的应用程度将成为未来运输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在物联网、大数据
等先进技术的推动下,运输行业迎来智能化升级阶段,运输行业与新业态的融合
趋势不断加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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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行业经营模式
国内 LNG 运营商通常的经营模式为:从上游的 LNG 接收站或国内液厂采购
LNG,经 LNG 槽车运输向客户进行销售。
进口 LNG 采购以国内三大石油公司为主,极少数大型民营企业以其自有
LNG 接收站向境外直接采购。近年来,随着接收站窗口期产品不断向第三方开
放,以及国家管网接收站窗口期+托运商模式的开展,运营商可以通过窗口期直
接进行海外 LNG 采购。在运输和销售环节,行业内的大型运营商通常采用运贸
一体化发展战略,其竞争力主要体现在自身槽车运输能力及下游客户的开拓能
力,同时依靠业务规模获取上游供应商的价格优惠。
(十一)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1、周期性
LNG 作为重要的清洁能源,不仅对于我国能源转型有着重要意义,在环境
保护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 LNG 消费量一直保持正增长,根据当前国家
政策的导向,预计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 LNG 的使用量将保持平稳增长。总
体而言,LNG 行业不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特征。
2、区域性
我国 LNG 接收站集中在沿海地区,LNG 液厂大多位于中西部区域。由于
LNG 槽车的经济运输半径通常在 500 千米以内,受接收站和 LNG 液厂的区位、
经济运输半径的影响,LNG 行业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特征。罐箱运输作为一种新
型的 LNG 运输方式,以其宜储宜运、宜水宜陆、多式联运的特性将在一定程度
上减弱 LNG 行业的区域性特征。
3、季节性
由于北方供暖需求,LNG 在供暖中发挥着重要的调峰作用,我国冬季天然
气需求比夏季更为旺盛,即天然气需求的峰谷差较大。在进入供暖季节后往往会
出现天然气供应的缺口,天然气使用量和市场价格相应出现明显的提升。需求峰
谷差的特点以及相应的价格波动是 LNG 行业重要特征。因此,在北方供暖区域,
LNG 在冬季的需求较其他季节更为旺盛,存在着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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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其影响
1、上游行业
我国 LNG 供应来源分为 LNG 沿海接收站和国内 LNG 液厂两种类型,且以
沿海接收站采购海外资源为主。随着国际 LNG 产量持续增加以及国内探明可采
储量的增加,LNG 供应将持续宽松。随着我国油气体制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
LNG 行业上游供应的市场主体将更加多元化。
2、下游行业
受宏观经济稳中向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加
大等因素的驱动,我国工业、交通、城燃以及发电领域对 LNG 需求快速增长。
根据金联创统计数据,2021 年国内 LNG 消费领域中,工业用气占 LNG 国内消
费总量的 43%,交通用气占比约为 39%,城市燃气占比约为 15%,燃气发电占
比为 3%。
数据来源:金联创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公司坚持 LNG 运贸一体化发展战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LNG 业务,并投资
经营 LNG 加气站等终端业务。作为我国 LNG 行业的重要参与者,近年来公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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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国内首个窗口期产品成交、首单 LNG 罐箱多式联运的陆上运输,并完成国内
首批“进口 LNG 窗口一站通”长期协议产品到港交货。经过多年发展,公司 LNG
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具有较高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知名度,在金联创统计的 2021
年中国 LNG 贸易企业排名中,公司位居第四位。公司拥有较强的 LNG 槽车运载
能力,截至 2021 年末,胜通物流共有运输车辆 493 辆,其中 LNG 槽车 334 辆,
在金联创统计的 2021 年中国十大 LNG 运输企业排名中位居第二位。
1、LNG 业务规模
公司进入 LNG 市场的时间较长,依托高效的 LNG 槽车运输能力,建立起覆
盖全国的 LNG 采购与销售网络,连续多年成为全国较大的 LNG 贸易企业之一,
在国内 LNG 市场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公司在金联创统计的 2021 年中
国 LNG 贸易企业排名中位居第四位。
2021 年金联创中国液化天然气(LNG)贸易企业排名
排名 公司名称
1 新奥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2 中燃宏大贸易有限公司
3 华恒能源有限公司
4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5 内蒙古展佳能源有限公司
6 中能北方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7 珠海金石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8 中石化(北京)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9 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
10 杭州宸诺投资有限公司
数据来源:金联创
2、LNG 运输能力
截至 2021 年末,胜通物流共有运输车辆 493 辆,其中 LNG 槽车 334 辆。根
据金联创统计,以国内 LNG 运输企业自有 LNG 槽车数量为标准,公司全资子公
司胜通物流在 2021 年度中国十大 LNG 运输企业排名中位居全国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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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度中国十大液化天然气运输企业排名
排名 公司名称
1 华恒物流有限公司
2 龙口市胜通物流有限公司
3 万和通运输有限公司
4 新奥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5 中燃宏途物流有限公司
6 中国天然气集团
7 陕西阳丰鸿泰运输有限公司
8 捷通物流有限公司
9 宁夏哈纳斯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10 唐山华普燃气有限公司
数据来源:金联创
(二)主要竞争对手
1、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股票代码:603223,位于山东省龙
口市,主营业务包括:LNG 等燃气业务、传统物流业务、互联网+车联网+物流
业务等。
2、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股票代码:02688.HK,位于河北省
廊坊市,是国内规模较大的清洁能源分销商,主营业务包括:零售天然气、综合
能源等。
3、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股票代码:605090,位于江西
省赣州市,是国内专注于燃气产业中游及终端领域的大型清洁能源综合服务提供
商,主要产品有 LPG、LNG、甲醇及二甲醚(DME)等。
4、万和通物流有限公司
万和通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位于山东省聊城市,是国内综合型运
输企业,主营业务包括仓储、配送、运输、煤炭销售、新能源 LNG 经营、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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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销售、车辆维修、加油加气、汽车销售等。
(三)发行人的竞争能力分析
1、竞争优势
(1)稳定规模化的槽车运载能力
公司拥有稳定规模化的 LNG 槽车运载能力,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自有 LNG
运输整车数量分别为 284 辆、304 辆和 334 辆,LNG 槽车规模处于行业前列。公
司自有车辆运力充沛,可以满足不同规模客户的需求,有利于开拓新市场和维护
大型客户。同时,公司可根据销售计划、市场需求、车辆运转情况进行综合调度,
提高车辆周转效率。公司凭借稳定规模化的槽车运载能力,可以提高市场开拓能
力,降低运输成本,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2)完整的 LNG 产业链体系
公司已经形成涵盖国内外采购、运输销售、终端应用解决方案等较为完整的
LNG 产业链体系。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坚持 LNG 运贸一
体化发展战略,为客户提供稳定的气源保障,有利于下游市场的培育和拓展。在
LNG 零售业务领域,发行人积极拓展 LNG 加气站布局,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
日,公司已在龙口市建成 LNG 加气站 2 座,在建加气站 1 座,同时公司可以根
据工业客户需求,提供 LNG 气化站整体应用解决方案。公司各项业务之间相互
促进,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
(3)国内 LNG 行业创新业务的重要参与者
公司积极探索创新业务模式和新型运输模式,参与的国内 LNG 行业创新业
务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9 月,公司完成国内首个窗口期产品成交。本次窗口期产品系公
司与振华石油共同从中海油气电拍卖购得。此次成交总量为 6.31 万吨,由振华
石油负责海外现货资源采购,胜通能源负责境内运输和销售。提货的地点覆盖中
海油气电粤东、福建、深圳、珠海、浙江、天津等 LNG 接收站。
2)2018 年 11 月,公司完成首单 LNG 罐箱多式联运的陆上运输。本次 LNG
罐箱运输作业系中海油气电联合胜通能源实施,将 65 个 LNG 罐箱从海南洋浦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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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至山东龙口港和辽宁锦州港,再通过公司车辆运输至客户。
3)2021 年 3 月,公司完成国内首批“进口 LNG 窗口一站通”长期协议产
品到港交货。2020 年 11 月,公司与中海油气电签署了“进口 LNG 窗口一站通”
5 年期长期协议产品,自 2021 年 1 月开始每年进行 2 船现货资源和 2 船长协资
源采购,其中现货资源由公司自行采购或委托中海油气电代采,长协资源由中海
油气电提供。提货地点覆盖中海油气电在合同期内拥有接收站使用能力的多个
LNG 接收站,可以实现一站卸货、多站提气,灵活性显著增强。
随着我国天然气基础设施公平开放的市场化进程加速,公司积累的 LNG 创新
业务经验,将为拓展多元化采购渠道建立夯实的基础。
(4)高标准、专业化的安全管控体系
运输能力是公司核心竞争力之一,经过多年实践,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安全管
理技术和经验,培养了一批经验丰富的危化品驾驶员与安全管理人员,并形成了
规范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和长效机制,有效保障了安全运输。公司的安全管控体
系重在风险防范,强调规范管理、专业操作。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
全生产作业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制度和流程,在运输安全、设备管理、技
术管理、场站管理、责任分工落实等多方面进行规范管理,保证安全运营。高标
准、专业化的安全管控体系为公司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5)高效、集成的信息化管理平台
公司高度重视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引进了 91LNG 互联网运营平台,
可实现从业务订单接收、计划匹配、派单、运单、费用结算和业务报表等整个过
程的自动化,从而大幅减少人工重复工作,实现运营管理的安全、及时、高效。
通过多年的不断完善,公司已形成一套适用自身日常业务操作的全流程化操作系
统,除提高信息回馈的精准度外,还提高了公司运营管理效率。
2、竞争劣势
(1)融资渠道较为单一
由于 LNG 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为保持公司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完善
公司产业链布局,扩大 LNG 业务规模和提升运输能力,公司需要扩展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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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提高资金实力,增强自身竞争力。
(2)高端人才储备较少
公司注重人才培养,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人才晋升制度,但公司所处行业较为
传统,所处区位亦非高精尖人才聚集地。公司销售管理型人才和信息技术型人才
储备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加速扩张的步伐。
四、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经营产品主要为 LNG,主要应用于工业燃料、城镇燃气、交通燃料等
领域。同时,公司为客户提供 LNG、原油、普货的运输服务。报告期内,公司
主要产品及用途情况如下:
产品及服
主要用途 示例
务类别
工业燃料
LNG 城镇燃气
交通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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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及服
主要用途 示例
务类别
LNG 运输服务
运输服务 原油运输服务
普货运输服务
(二)主要业务流程
1、LNG 业务
公司 LNG 业务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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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订单 客户下单
与供应商确认采购
采购管理平台
计划
与客户匹配
订单匹配 销售管理平台
订单信息
运调部反馈
物流管理平台
车辆承运信息
接收站进行 前往客户
物流管理平台
LNG装车 指定地点卸货
车辆运输
安全监控平台 承运安全监控
财务结算
业务结算 订单确认完成 数据管理平台
数据分析
公司根据多年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运用高效的信息化互联网管理平台,构
建了一套完整规范协同的 LNG 业务流程体系,主要流程如下:①订单生成,客
户根据自身需求下达订单;②订单匹配,订单生成后通过公司信息化系统开始与
供应商确认采购计划、与客户匹配订单信息,LNG 运调部收到匹配的订单后根
据接收站、承运车辆位置进行优化匹配;③车辆运输,承运司机通过司机端 APP
收到物流管理平台匹配的运单信息进行运输装卸,车辆运行时公司安全监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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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对承运车辆进行实时监控;④业务结算,车辆完成卸货后司机通过 APP 提
交磅单至数据管理平台完成此次订单,系统自动生成此次订单全流程概况、结算
信息、业务数据等。
2、运输服务
公司运输服务主要业务流程如下:
客户下单
签订运输合同
原油运调部 LNG运调部 普货运调部
下达用车计划 下达用车计划 下达用车计划
调配车辆 调配车辆 调配车辆
车辆装货
车辆运输
车辆卸货
客户签收
订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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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下达订单后,公司根据发运规模、车型、路线等,结合自身运力情况,
进行车辆调配,将货物由客户指定起始地运送至卸货地。运输完成后,公司依据
合同中约定的结算价格、运输里程等与客户进行结算。
(三)主要经营模式
1、LNG 业务
(1)LNG 采购模式
1)供应商管理
公司 LNG 上游采购以沿海接收站采购为主,内陆液厂和境外采购为辅。对
于我国 LNG 市场而言,LNG 接收站是关键性基础设施,主要由国内三大石油公
司投资建设,因此其占有较大的市场主导权。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中海油气电
和中石化采购,以保证 LNG 供应的稳定性,此外,公司根据报价情况、客户需
求、运输距离等因素,灵活地向合适的其他供应商进行 LNG 采购。
2)LNG 采购的一般定价模式和审批流程
公司 LNG 采购主要有境内市场采购、固定价格采购、境外合作采购三种方式,
其中境内市场采购为主要采购途径。公司 LNG 主要采购定价方式和审批流程具
体如下:
采购方式 采购定价模式 审批流程
公司与中海油气电各销售分公司、中石化天然气分
公司之间的采购采取年度合同形式,在合同中明确 销售部门接收客户订单后确定合理采购
境内市场 年度提气量、月度提气量、价格优惠的确认和调整 计划,逐级报经财务、大区经理、财务
价采购 等,公司采购价格根据实际提货日各销售分公司的 总监、主管业务副总经理审批,采购部
挂牌价格及相关优惠确定;同时,公司亦向提供价 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下达采购订单。
优、货源稳定的供应商进行市场价采购。
采购部将固定价产品采购业务可行性分
公司根据对 LNG 市场行情的研判,结合公司年度
析报告上报分管副总,提交总经理办公
固定价格 计划和 LNG 价格走势,适时进行 LNG 固定价格采
会审议。对于超出总经理办公会决策范
采购 购,对未来一段时间内采购的 LNG 数量及价格进
围或总经理办公会认为应当由董事会审
行提前锁定。
议的固定价采购方案,报董事会审批。
LNG 境外采购分为长期协议、现货合同两种方式。 采购部将境外合作采购业务可行性分析
目前 LNG 长期协议的价格一般与油价挂钩,主要 报告上报分管副总,提交总经理办公会
境外合作
参考 JCC 日本原油综合价格;LNG 现货进口价格 审议。对于超出总经理办公会决策范围
采购
主要参照 JKM(日韩综合到岸价格指数)现货价格 或总经理办公会认为应当由董事会审议
或与海外供应商协商定价。 的采购方案,报董事会审批。
3)不同采购模式的采购金额和占比,及对应的销售收入和毛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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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不同采购模式的采购金额和占比,及对应的销售收入和毛利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吨
模式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采购金额 368,604.24 303,261.53 212,557.59
采购金额占比 84.66% 96.56% 78.12%
采购量 87.85 118.47 63.93
境内市场采购 采购量占比 81.43% 97.16% 77.74%
销售收入 388,875.56 331,418.15 226,609.15
销售成本 383,582.39 318,486.11 224,955.54
毛利额 5,293.17 12,932.05 1,653.62
采购金额 - 10,422.91 54,694.53
采购金额占比 - 3.32% 20.10%
采购量 - 3.38 17.16
固定价采购 采购量占比 - 2.77% 20.87%
销售收入 566.43[注] 12,757.13 55,363.62
销售成本 267.94 10,953.63 56,659.70
毛利额 298.48 1,803.51 -1,296.08
采购金额 66,800.05 379.76 4,851.99
采购金额占比 15.34% 0.12% 1.78%
采购量 20.02 0.08 1.15
境外合作采购 采购量占比 18.56% 0.07% 1.40%
销售收入 86,787.53 371.84 6,424.34
销售成本 68,806.74 294.70 5,890.95
毛利额 17,980.78 77.14 533.38
采购金额 435,404.29 314,064.20 272,104.11
采购量 107.88 121.93 82.25
合 计 销售收入 476,229.51 344,547.13 288,397.10
销售成本 452,657.07 329,734.43 287,506.18
毛利额 23,572.44 14,812.70 890.92
注:2021 年固定价采购产生的销售收入及成本系 2020 年 12 月底完成采购,于 2021 年
1 月初实现销售所致。
(2)LNG 运输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 LNG 运贸一体化经营模式对外销售 LNG 产品,LNG 运输是
公司产品销售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公司 LNG 运输以自有 LNG 槽车运输为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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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外部车辆运输为辅。为按时完成运输计划,提高车辆的周转率,由 LNG 运调
部对槽车进行统一管理和调配,通过公司信息化系统对现有槽车承运状态、实时
位置等信息进行动态分析和匹配,生成运输指令并安排槽车承运。
(3)LNG 销售模式
1)客户管理
公司针对不同客户的资信情况、采购量、需求稳定性、合作历史等因素制定
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客户管理体系,每年年初市场营销部对上一年度客户进行销
量、利润、应收账款回款、需求稳定性、槽车卸货待时(指槽车到交货点卸货时
长)五个维度进行评分,对评分较高的客户优先供货。
2)销售方式
公司 LNG 业务主要通过销售人员主动市场推广、老客户推荐、新客户主动
合作等方式获取销售订单。公司 LNG 业务主要采用批发和零售两种方式。LNG
批发销售终端用户主要为燃气经营企业、工业用户和 LNG 加气站等,公司根据
与客户的约定,将 LNG 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或由客户进行自提。LNG 零售包
括公司自有加气站为车辆提供 LNG 加注服务,以及为客户提供 LNG 气化站整体
应用解决方案。
3)销售价格的确定
公司在长期的实践操作过程中,针对不同客户的需求情况采取不同的销售策
略,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需求和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公司 LNG 的销售价
格采取随行就市的定价方式。销售价格由公司销售部门综合考虑采购成本、周边
市场价格、运费价格、车辆周转情况等因素后与客户协商确定。自有加气站天然
气销售价格根据市场价格正常浮动销售。
2、运输服务
(1)运输服务的经营模式
公司运输的货物按种类划分成普通货物、危险化学品两大类。其中,普通货
物包括木片、化肥、饲料等,危险化学品包括 LNG、原油。
普通货物运输服务:公司通过参加公开竞标、设立高效运输路线等方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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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货物运输服务,利用自有车辆和外部运力完成运输任务,收取运输费,从而
形成利润。
危险化学品运输服务:公司与大型地方炼油企业、LNG 加气站、城市燃气、
工业客户等签订长期稳定的战略协议,将指定的危险化学品高效、安全、稳定的
运输到目的地,收取运输费,从而形成利润。
(2)自有车辆和外部车辆的管理模式
公司不存在挂靠车辆的情形。公司自身具备运输业务资质可以作为其他公司
的货物运输外包对象,同时公司在运力不足时选择具有相应运输业务资质、拥有
足够运输能力的运输企业为公司提供运输服务。此种模式既是市场惯例又是对公
司运力的有效补充。公司优先安排自有车辆进行运输,市场用车需求量激增时增
加外部车辆使用量。为实现对外部车辆的有效管控和风险管理,公司制定了《运
输业务外包管控制度》,以保障公司运力不足时业务的正常开展,提高公司运输
业务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主要产品(服务)的销售情况
公司主要经营产品为 LNG,并对外提供原油、LNG、普货的运输服务。
1、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产品和服务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LNG 销售业务 476,229.51 97.60 344,547.13 95.81 288,397.10 95.03
运输服务 11,721.19 2.40 15,070.17 4.19 15,082.92 4.97
合计 487,950.70 100.00 359,617.30 100.00 303,480.02 100.00
其中,公司 LNG 业务销售收入、销售数量、销售价格情况如下: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量(万吨) 107.79 121.93 82.29
销售收入(万元) 476,229.51 344,547.13 288,397.10
单位售价(元/吨) 4,418.12 2,825.78 3,50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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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五大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1)2021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占比
1 舟山合圆能源有限公司 33,258.22 6.81%
广东中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1,328.78 2.32%
2 陈琪控制的企业 潮州市华明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12,540.80 2.57%
小 计 23,869.58 4.89%
3 舟山煜坤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2,862.51 4.68%
4 浙江城际天然气有限公司 20,248.80 4.15%
武汉汉威达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9,206.01 1.89%
王丽荣控制的企
5 武汉恒达通能源有限公司 4,809.40 0.99%
业
小 计 14,015.41 2.87%
合 计 114,254.53 23.40%
(2)2020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占比
舟山煜坤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5,495.47 7.09%
刘言坤、袁玮夫 浙江镇阳能源有限公司 1,834.99 0.51%
1
妇控制的企业 镇阳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6.52 -
小 计 27,346.98 7.60%
广东中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479.20 2.91%
2 陈琪控制的企业 潮州市华明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5,564.99 1.55%
小 计 16,044.19 4.46%
3 舟山合圆能源有限公司 15,807.66 4.39%
舟山鑫众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12,033.37 3.34%
李克强、张敏夫
4 舟山燃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1,541.44 0.43%
妇控制的企业
小 计 13,574.81 3.77%
5 浙江金源海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1,011.61 3.06%
合 计 83,785.25 23.29%
(3)2019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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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占比
1 新奥能源 15,251.21 5.02%
广东中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2,279.32 4.04%
2 陈琪控制的企业 潮州市华明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1,271.09 0.42%
小 计 13,550.41 4.46%
3 天津市昌达伟业贸易有限公司 8,489.12 2.80%
武汉汉威达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4,574.96 1.51%
王丽荣控制的企
4 武汉恒达通能源有限公司 3,238.90 1.07%
业
小 计 7,813.86 2.57%
5 山东汇通能源利用集团有限公司 6,559.10 2.16%
合 计 51,663.70 17.01%
注:新奥能源包括:日照新奥燃气有限公司、青岛新奥胶南燃气有限公司、青岛新奥燃
气有限公司、日照新奥中泰能源有限公司、新奥能源贸易有限公司、诸城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莱阳新奥车用燃气有限公司、泰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邹平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南通新奥车
用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济南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东营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江西新奥燃气发展
有限公司、江西新奥车用燃气有限公司、临沂华油众德燃气有限公司、青岛新奥胶城燃气有
限公司、莱阳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新奥能源物流有限公司、北海新奥华恒物流有限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向前五名客户合计的销售收入占当
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7.01%、23.29%和 23.40%,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
比例超过销售总额 50%的情况。上述客户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主要原材料采购与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根据需求采购 LNG 商品、运输车辆所需燃料及配件,并在自有运输车
辆运力不足时,委托外部车辆进行运输。报告期内,公司总体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LNG商品采购 435,404.29 314,064.20 272,104.11
车辆燃料采购 6,971.32 5,971.49 6,978.68
车辆配件采购 801.50 939.97 859.19
委外运输费 2,392.60 2,829.40 1,698.63
合 计 445,569.71 323,805.06 281,64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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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NG 商品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LNG 商品采购金额、采购数量、采购价格情况如下: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采购量(万吨) 107.88 121.93 82.25
采购金额(万元) 435,404.29 314,064.20 272,104.11
采购单价(元/吨) 4,036.01 2,575.77 3,308.26
2、车辆燃料采购情况
公司车辆运行所需主要能源为柴油和 LNG,市场供应充足,报告期内,公
司车辆燃料采购情况如下:
指 标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柴油采购量(万升) 788.91 967.44 970.76
柴油采购总额(万元) 3,967.28 3,977.15 4,777.96
柴油采购平均单价(元/升) 5.03 4.11 4.92
LNG采购量(万公斤) 619.40 593.40 563.01
LNG采购总额(万元) 3,004.04 1,994.34 2,200.72
LNG采购平均单价(元/公斤) 4.85 3.36 3.91
3、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1)2021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重
1 中海油气电 LNG 256,215.73 57.50%
2 珠海海胜 LNG 60,277.44 13.53%
3 中石化 LNG、柴油 31,258.38 7.02%
4 京燃能源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LNG 9,978.65 2.24%
5 瑞能石油化工(天津)有限公司 LNG 8,712.02 1.96%
合 计 - 366,442.22 82.24%
(2)202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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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重
1 中海油气电 LNG 168,514.70 52.04%
2 珠海海胜 LNG 65,148.75 20.12%
3 中石化 LNG 、柴油 30,679.43 9.47%
4 葫芦岛市欣兴燃气有限公司 LNG 5,957.93 1.84%
5 新奥能源 LNG 4,396.19 1.36%
合 计 - 274,697.00 84.83%
(3)2019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重
1 中海油气电 LNG 89,399.98 31.74%
2 中石化 LNG 、柴油 71,611.27 25.43%
3 珠海海胜 LNG 46,642.82 16.56%
4 新奥能源 LNG 16,589.92 5.89%
5 江苏瀚石能源有限公司 LNG 5,234.35 1.86%
合 计 - 229,478.34 81.48%
注:中海油气电: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销售分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
山东销售分公司、河北销售分公司、江苏销售分公司、粤东销售分公司、珠海销售分公司、
福建销售分公司、中海油浙江天然气利用有限责任公司、中海油山东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中海油安徽能源有限公司、中海油黄石交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海油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海石油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海油德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中海油江苏天然气利用有限公
司、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
中石化: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华北天然气销售中心、华北天然气销
售营业部、天津天然气销售营业部,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潮州石油分公司、山东日照
石油分公司、山东烟台分公司、广东揭阳石油分公司、重庆江津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胜利
油田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
新奥能源:新奥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日照新奥燃气有限公司、青岛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莱阳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诸城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北海新奥华恒物流有限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分别
为 229,478.34 万元、274,697.00 万元和 366,442.22 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分别为 81.48%、84.83%和 82.24%,其中,向中海油气电的采购金额占当年采购
的比例分别为 31.74%、52.04%和 57.50%。上述供应商中,除珠海海胜为公司合
营企业外,其他供应商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报告期发行人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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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供应商集中度较高,主要是由于我国 LNG 行业特点和公
司业务发展战略所决定,具体情况如下:
1)我国 LNG 行业供应商集中度较高,决定了公司供应商较为集中
我国 LNG 市场主要依靠 LNG 接收站接收海外资源,LNG 接收站是进口 LNG
的关键性基础设施。由于 LNG 接收站投资规模大、审批难度高、建设技术和运
营管理复杂等,我国 LNG 接收站发展初期主要由中海油、中石化、中石油三大
石油公司建设,随着国内 LNG 市场规模日益扩大,少数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
业开始参与建设 LNG 接收站。截至 2021 年年底,我国已投运的 LNG 接收站共
22 座,其中三大石油公司投资建设 17 座,新奥股份等 5 家运营主体拥有 5 座。
从进口数量来看,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三大石油公司 LNG 进口
量在我国 LNG 进口总量中的占比分别为 86.58%、89.75%、91.38%,其中,中海
油各年度 LNG 进口量占比分别为 38.30%、42.57%、46.93%。因此,我国 LNG
行业供应商集中度较高,中海油在国内 LNG 市场供给格局中占据主导地位,决
定了公司的供应商较为集中。
2)LNG 产业链协同发展、相互依存,加强与中海油合作契合公司发展战略
在我国 LNG 产业链中,三大石油公司位于产业链的上游,经营 LNG 境外开
采、国际采购、存储、销售等业务,发行人位于产业链中游,经营 LNG 销售和
运输等业务。海外采购的 LNG 进入接收站后,主要由管道(气化状态)、槽车(液
化状态)两种输送方式进入下游消费市场,LNG 槽车运输是完成液态天然气销
售的重要方式。由于产业重心和发展规划不同,三大石油公司主要向行业综合实
力较强的企业销售 LNG,该类企业除拥有规模化的槽车运输能力,还需具备丰
富的客户资源以完成 LNG 销售。而中下游企业短期内无法绕开接收站进行大规
模 LNG 境外采购,为保障上游 LNG 资源,需要维护与主要接收站运营主体的合
作关系。因此,公司与上游主要供应商相互依存,向其采购具有可持续性。
公司近年来开始进行全国化业务布局,依托规模化的 LNG 槽车运载能力、
较为完整的 LNG 产业链体系,将业务范围由北方区域向全国拓展,重点开拓华
南、华东等经济发达区域市场。由于中海油气电南方接收站数量相对较多,辐射
区域更广,公司加强与中海油气电南方销售分公司合作,进行规模化采购,更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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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合公司重点开拓经济发达区域市场、进行全国化市场布局的发展战略。
(6)公司供应商集中度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2019 年至 2021 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
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603223 恒通股份 62.36% 58.13% 59.00%
605090 九丰能源 51.84% 43.34% 51.51%
02688 新奥能源 15.00% 17.00% 19.00%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 43.07% 39.49% 43.17%
胜通能源 82.24% 84.83% 81.48%
2019 年至 2021 年,恒通股份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分别为 59.00%、
58.13%、62.36%,其 LNG 业务特点及业务模式与发行人接近,供应商集中度亦
相对较高。恒通股份主要向中石化进行采购,中石化接收站数量少(分别为中石
化天津、青岛董家口、广西北海 3 座 LNG 接收站)、分布区域分散,同时恒通股
份经营的业务种类较多,除 LNG 销售和货物运输业务外,还包括 LPG 销售、汽
车租赁及代理、装卸仓储、驾驶员培训等业务,导致其采购相比发行人更为分散。
发行人的主要供应商中海油是全国第一、全球第三的 LNG 进口商,拥有 107座
LNG 接收站,且布局合理,辐射区域广,因而从其他贸易商采购 LNG 数量较少。
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与九丰能源、新奥能源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
因如下:第一,九丰能源、新奥能源拥有自有接收站,具有从海外直接获取 LNG
资源的能力;第二,九丰能源、新奥能源 LNG 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比例相对较
低。九丰能源除 LNG 外还经营 LPG 和甲醇、二甲醚等化工产品;新奥能源主营
业务为城市管道天然气零售和部分 LNG 的零售等,其管道气零售业务规模较大。
上述两家公司在业务模式及主营业务与发行人存在一定差异。
综上,公司供应商集中度较高主要系我国 LNG 行业特点和公司业务发展战
略共同影响所致,具有商业合理性,符合行业特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
差异符合各自业务的特点。
7
注:2020 年底,三大石油公司将其投资的 7 座 LNG 接收站划拨给国家管网,国家管网负责运营管道输送、
对外出租 LNG 接收站剩余接收能力等,并不从事 LNG 进口和销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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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涉及“照付不议”条款的合同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照付不议”条款、类似“照付不议”条款采购合同的
具体执行情况、约定条款、触发情况等具体如下:
序 合同 是否触
供应商 履行期间 约定条款 履行情况
号 名称 发条款
中海油气
电天津、浙 2018.01-2 双方同意采用照付不议模式支 公司已履行完毕合同约定
1 否
江、江苏销 019.03 付购买天然气的价款 的提气量
中海油
售分公司
气电年
如若优惠期间提气数量未能超 实际采购量为 5.51 万吨,
度采购 中海油气
过 6.60 万吨,买方应在卖方照 经双方协商一致,将合同
合同 电福建、粤 2018.01-2
2 付不议付款通知书的规定日期 执行期延长至 2019 年 6 月 否
东销售分 019.06
前,根据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向 30 日,未执行的 1.09 万吨
公司
卖方支付一笔款项 已在延长期内执行完毕
公司已执行完毕 17.23 万
中海油气 吨,双方后续经协商一致,
2019.04-2 若买方产生欠提气量,卖方有权
3 电天津销 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自 否
020.03 扣除买方欠提气量对应的履约
售分公司 2020 年 2 月开始剩余提气
保证金。当卖方扣除买方提交的
固定价 量不再执行
部分履约保证金后,买方可及时
采购合
2019.08-2 补足被扣除的履约保证金;当卖 公司已履行完毕合同约定
4 同 珠海海胜 否
019.11 方根据合同约定扣除买方提交 的 2.01 万吨提气量
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后,本合同自 双方合同约定提气量为 1.3
中海油气
2020.10-2 动终止 万吨,公司实际执行量为
5 电浙江销 否
020.12 1.29 万吨,执行比例达到
售分公司
95%以上,合同已执行完毕
中海油气
任何一方拒绝履行本合同或因
电天津、浙
一方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
江、福建、 2018.10-2 公司已履行完毕合同约定
6 履行的,违约方将其交付的全额 否
粤东、珠海 019.03 的提气量
保证金或与全额保证金等额的
销售分公
货款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
司
境外合
作采购
合同(窗 中 海 油 气 如若违约方造成守约方遭受上
口期产 电广东、珠 游资源安排或下游销售以及使 该合同为一揽子协议,其
品合同) 海、海南、 用项下产生相应的书面可证明 中,第一、三季度现货资
粤东、福 的索赔、额外成本和损害赔偿金 源是否采购由公司自主选
建、江苏、 2021.01-2 (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迟延付 择,该资源采购不涉及照
7 否
山东、天 025.12 款利息、转运费用、滞期费、租 付不议条款,第二、四季
津、浙江、 船费、照付不议款等)等损失, 度长协资源采购涉及照付
广西、河北 前述违约赔偿额可以从违约方 不议条款,已履行完毕合
销售分公 交付的交易保证金或其他履约 同约定的提气量
司 保障中扣除
上述合同中,固定价合同中对采购量、采购价格均进行了约定,2019 年公
司在执行固定价采购合同期间,固定采购价格较高,LNG 销售市场价格未达预
期,导致 2019 年固定价采购毛利为-1,296.08 万元。除该合同外,其他涉及“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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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不议”合同盈利情况均符合公司开展业务的预期,未对公司日常业务开展带来
不利影响,鉴于 2019 年固定价采购业务发生亏损,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固定价业
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固定价格采购风险的管控。
5、固定价采购情况
(1)固定价采购合同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价格采购的合同及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约定 当年 实际采购量与
次年采
合 同 交易对手 实际履行期间 采购 采购 约定采购量是
购量
量 量 否有差异
2019 年固定价 中海油气电天津
2019.04.01-2020.01.31 17.23 15.15 2.08
合同-天津 销售分公司
2019 年固定价
合同-珠海海 珠海海胜 2019.08.01-2019.11.30 2.01 2.01 - 否
胜
2020 年固定价 中海油气电浙江
2020.10.01-2020.12.31 1.29 1.29 -
合同-浙江 销售分公司
注:报告期内,除上述公司签订的固定价采购合同外,珠海海胜分别于 2019 年、2021
年与中海油气电签订了 3.60 万吨和 1.74 万吨的固定价采购合同,并建立了相关风险的防范
措施。
(2)固定价采购背景
公司为降低 LNG 采购价格波动风险、保障 LNG 资源稳定供应,在综合历史
LNG 市场交易价格以及对市场中短期行情的研判等因素的考量下,公司适时适
量的向中海油气电及珠海海胜进行固定价采购,就未来一段时间内采购的 LNG
数量及价格进行提前锁定。
(3)固定价采购的定价依据和决策审批程序
固定价合同的价格产生机制主要系上游供应商综合考量市场出货量、市场价
格、淡旺季市场供需等因素推出的对未来一段时间内采购的 LNG 数量及价格进
行提前锁定,该合同的固定采购价格确定后不能协商调整。
公司固定价采购的决策审批程序包括:采购部将固定价产品采购业务可行性
分析报告上报分管副总,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对于超出总经理办公会决策范
围或总经理办公会认为应当由董事会审议的固定价采购方案,报董事会审批。
(4)固定价采购性质及公司建立的相应制度和授权、审批、风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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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价采购业务旨在降低采购成本,同时获取持续稳定的采购渠道,提高公
司盈利水平,并以交付 LNG 进行结算,为公司日常的经营活动,不属于远期合
约性质,不具有对赌性质。但 LNG 销售价格受诸多因素综合影响,若 LNG 市场
价格出现难以预计的波动,公司固定价采购业务可能面临亏损的风险。
公司针对固定价格采购业务已建立《固定价业务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①公司每年固定价业务采购量应不超过上一年度采购总量的 5%,若超过上一年
度采购总量的 5%,则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②合同签订前,对市场价格走势
进行研判,对合同收益情况及可行性进行估算,保证风险可控;③合同执行过程
中,由采购部每天对固定价采购业务利润进行统计,每月形成固定价格合同利润
报表,并对下个月的销售形势进行研判分析,若出现大幅亏损或者后期预判销售
价格会大幅走低,采购部门应积极与供应商沟通谈判,对合同采购价格或采购量
进行协商调整,以减少损失;④合同执行完毕后,分析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利润变
动及原因。相关制度和授权、审批、风控机制已得到有效执行。
6、委外运输情况
运输服务中,发行人在自有运力不足的情况下,委托外部车辆进行运输。报
告期内,委外运输企业名称、金额和占比具体如下:
(1)2021 年度
单位:万元
委外运输企业名称 金额 占运输服务成本比(%)
邯郸市肥乡区彦奎运输有限公司 516.37 4.90
梁山俊华运输有限公司 351.12 3.33
锦州盈港燃气运输有限公司 201.30 1.91
宁夏冀净工贸有限公司 192.62 1.83
天津港琪物流有限公司 177.54 1.68
珠海海胜 0.94 0.01
龙口市昌源运输有限公司等 17 家 678.78 6.44
合 计 2,118.67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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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 年度
单位:万元
委外运输企业名称 金额 占运输服务成本比(%)
邯郸市肥乡区彦奎运输有限公司 578.17 5.13
龙口市昌源运输有限公司 429.06 3.81
宁夏冀净工贸有限公司 392.06 3.48
天津港琪物流有限公司 382.81 3.40
龙口市梦鼎经贸有限公司 195.81 1.74
珠海海胜 0.44 0.00
龙口市第二汽车运输公司等 15 家 581.67 5.15
合 计 2,560.02 22.71
(3)2019 年度
单位:万元
委外运输企业名称 金额 占运输服务成本比(%)
龙口市昌源运输有限公司 422.27 3.64
龙口市第二汽车运输公司 363.57 3.14
潍坊胜大运输有限公司 133.22 1.15
龙口市天和物流有限公司 57.86 0.50
龙口市梦鼎经贸有限公司 50.79 0.44
珠海海胜 6.41 0.06
栖霞市东然物流有限公司等 21 家 381.29 3.28
合 计 1,415.41 12.21
报告期各期,公司运输服务中委外运输费分别为 1,415.41 万元、2,560.02 万
元、2,118.67 万元,占运输服务成本比分别为 12.21%、22.71%、20.10%,委外
运输金额及占比呈先升后降的趋势,主要系公司自有车辆因运输区域、运力情况
以及市场供需情况等因素影响出现临时周转紧张,导致报告期各期委外运输金额
有所变动。
(六)安全生产情况
1、安全生产体系
公司严格贯彻“安全、规范、效益”的方针,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明确管理
人员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保证运输经营的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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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
规定》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了《安全管理
制度》等制度汇编。公司安全生产体系主要包括:
(1)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设置进行了明确,安监部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归
口部门,并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副经理、
安全总监、调度经理、财务经理、技术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车间、车队、
驾驶员、押运员、安全培训员、加气站员工等,通过职责的约定加强安全生产意
识。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相关人员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备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增强预防事故和应急处置能力。主要内容包括:对新上岗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定
时培训;对所有危险品驾驶员、押运员上岗前必须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合格后方可分配至岗位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
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与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
力,接受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与考核,取得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持证上岗。
(3)安全生产作业规程
公司不断加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加气站员工等人员的安全管理,
规范操作规程,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效控制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公司制定了《从业人员手册》,分别就货物运输车辆在违章管理、安全检查、
特殊天气、疲劳驾驶、超速、车辆卫星定位离线监控、牌证管理、年审、检测、
保养维护、事故应急处理、安全装卸等方面进行严格规定。公司对驾驶员实行统
一严格管理,针对驾驶员行为规范、行车要求进行明确规定,并根据安全情况对
驾驶员进行绩效考核。对不遵守规定、出现事故的相关人员,公司进行追究处理
并在业绩考核时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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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
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实
现安全生产,公司严格进行风险管控并对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管控主要包括以下
方面:①以班组为单位对作业活动、设备设施等进行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②评
价组织成员通过定性或定量评价,确定评价目标的风险等级;③辨识出危险源,
评价组织成员必须实施现场检查,明确危险有害因素;④评价组织根据评价结果,
确定风险控制措施;⑤公司根据评价结果,分析风险控制管理等级,对风险控制
措施进行实施和管理。
安全隐患排查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排查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与落
实、驾驶员管理、车辆管理、线路风险评估、行车事故管理、加气站日常防火防
静电等为主要内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
检查等方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5)应急救援预案
公司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包含危险化学品事故
专项应急预案、危化品泄露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消防类预案、特
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现场处置方案(即各部门级应急预案),针对不同
突发事故确定了责任机构,制定了详细对应程序,提高了事故应对能力和处理效
率。
2、安全设备投入
公司购进了先进的紧急避险系统、车辆卫星定位监控设备和安全监控管理系
统。公司全部运输车辆均安装了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终端设备,通过终端平台对运
营车辆实行 24 小时全程监控,实时掌握车辆的行驶路线、行驶时间、行驶速度、
运行状态和车辆准确位置等信息,当超速、超时、车辆卫星定位终端离线、疲劳
驾驶等情况发生时,系统将自行预警并通知安监部人员进行处理。公司安全管理
系统可以提升车辆安全运营的监督管理能力,使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行为得到
有效遏制,达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目的。此外,公司配备了车辆检测线,
车辆维护完毕后对运营车辆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执行运输计划,公司建立
检测台账,对车辆状况、检测进行记录,并按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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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险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自有营运车辆均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缴纳了保险,涉及
的保险品种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险和
补充工伤责任保险等,如保险赔偿金额不够赔付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赔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对所有营运车辆实行强制性保险制度,即所有营运车辆必须参加交强险、承运人
责任险;2020 年公司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交通
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行工作的通知》要求缴纳了安全责任险。此外,为
进一步保障员工利益,公司自 2020 年开始为员工缴纳补充工伤责任保险。
报告期内,公司为自有车辆缴纳的保险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保险类型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交强险 128.41 128.75 117.12
承运人责任险 73.25 73.07 53.96
补充工伤责任保险 34.33 25.77 -
雇主责任险 20.53 21.24 32.37
安全责任险 24.57 22.92 -
报告期内,交强险按照受益期间分期摊销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与安全相关的
保险费用相应冲减专项储备。
4、安全生产等级证明
公司不断规范安全生产行为,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并获得交
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证明,具体情况如下:
序 有效期限截
持证主体 证书类别 证书号 颁发机构 达标等级
号 止日
机动车维 烟台市货物运输 2024 年 7 月
1 胜通物流 2021-16-000669 三级
修 行业协会 15 日
道路普通 烟台市货物运输 2023 年 8 月
2 胜通物流 2020-16-000298 三级
货物运输 行业协会 6日
道路危险 临沂市道路运输 2022 年 9 月
3 胜通物流 2019-16-108352 二级
货物运输 协会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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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内公司运输安全情况
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公司存在车辆违章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但所涉罚款
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
较大事故、重大事故或特别重大事故的情形,共发生四起致人死亡且负有责任的
交通事故,具体情况如下:
(1)鲁 FM3156 车辆连环追尾事故
2019 年 6 月,公司驾驶员刘某民驾驶鲁 FM3156 车辆在天津市与津 AT1798
相撞后又与鲁 MAN365 相撞,造成对方两辆车损坏,鲁 MAN365 车辆驾驶员王
某光死亡、米某受伤。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分局大港支队港南大队出
具第 120109120190000097 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驾驶员刘某民承担事
故主要责任。公司已按照《民事调解书》支付完毕赔偿款,伤者米某未向公司主
张人身损害赔偿。
(2)鲁 FAE150 车辆肇事致死事故
2019 年 11 月,公司驾驶员王某林驾驶鲁 FAE150 车辆在龙口市超车时刮倒
一辆三轮车,致使栾某和死亡、高某华受伤,龙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第
370681120190000576 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林负事故全部责任。
公司已按照调解协议向死者栾某和相关亲属和伤者高某华支付完毕赔偿款。
(3)鲁 FM3709 车辆与货车相撞事故
2020 年 1 月,公司驾驶员张某驾驶鲁 FM3709 车辆在青州市与前方一停放
路边的货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我方驾驶员张某死亡、押运员高某英受伤。
青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第 37078120200000039 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认定张某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因张某亲属之间关于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
补助金等分配事宜尚未达成一致意见,胜通物流尚未支付上述赔偿外,公司其他
赔偿义务均已履行完毕。
(4)鲁 FM3703 车辆被追尾事故
2021 年 6 月,公司驾驶员杨某驾驶鲁 FM3703 车辆在昌邑市 206 国道路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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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停靠时被张某华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追尾,造成对方车辆受损,张某华受伤并于 7
月死亡,根据昌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第 370786120210000346 号《道
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杨某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公司已按照民事判决
书向死者张某华相关亲属支付完毕赔偿款。
6、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安全生产总体状况的意见
(1)龙口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龙口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在日常生产经营方面一直能够遵
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亦不存在因
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龙口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发生的四起交通事故均为一般事
故,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因上述事故受到任何处罚。
(2)龙口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龙口市交通运输局出具的证明,发行人于 2014 年 8 月分别取得危险货
物运输道路经营许可证、普通货运道路经营许可证,其中,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许
可证于 2018 年 6 月审验完毕,普通货物道路经营许可证于 2018 年 8 月审验完毕,
有效期均为 4 年。自 2018 年至今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交通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
(3)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出具的证明,发行人于 2014 年 8 月分别取得危险货
物运输道路经营许可证、普通货运道路经营许可证,其中,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许
可证于 2018 年 6 月审验完毕,普通货物道路经营许可证于 2018 年 8 月审验完毕,
有效期均为 4 年。自 2018 年至今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交通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
(七)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 LNG 的采购、运输、销售以及原油、普货的运输服务,不
涉及生产环节,除车辆尾气和机动车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外,不存在影响环境的
情况。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具体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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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车辆环保情况
公司的营运车辆系在已通过交通运输部技术审查和公示程序的道路运输车
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目录范围内采购,符合《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
量方法》等相关标准,满足国家对车辆尾气的排放要求。
2、废矿物油处理情况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对废矿物油的
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各环节进行规范处理。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与烟台立衡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龙口龙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新宇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
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约定公司将运营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机油滤芯等委
托给以上三家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运输、贮存和最终安全处置。
3、环保证明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出具证明,发行人能够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亦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
的有关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五、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811.17 339.25 - 471.91
机器设备 1,694.38 684.19 92.06 918.13
运输设备 32,322.91 23,204.40 - 9,118.50
办公设备及其他 240.62 219.79 - 20.83
合 计 35,069.08 24,447.63 92.06 10,529.38
2、主要房屋建筑物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 5 处取得权属证书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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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屋,具体如下:
序 权利 建筑面 权利受
证书编号 坐落 用途
号 人 积(㎡) 限情况
鲁(2021)龙口市不 胜通 疏港高速公路北侧,
1 343.11 加气站 抵押
动产权第 0017325 号 能源 水产养殖场东侧
龙口市经济开发区
鲁(2019)龙口市不 胜通 G206 国道与 S302 省
2 119.43 站房 抵押
动产权第 0006273 号 能源 道交叉口西、G206 国
道南龙口二站站房
龙房权证龙口字第 胜通 办公、传达、
3 龙口牟黄公路南 10,598.10 抵押
GC0631 号 物流 车间、仓库等
鲁(2021)莱州市不 莱州
4 沙河镇八里庄村 1 幢 178.78 商业服务 -
动产权第 0019532 号 胜通
鲁(2022)龙口市不 蔚蓝 开发区疏港高速北
5 123.6 站房 -
动产权第 0007334 号 石化 侧、胜通加气站东侧
除上述已经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产外,公司存在一处房产未办理房屋权属
证书。该房产主要用于存放维修车辆所需零配件,目前该房产权属证书正在办理
过程中。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权属清晰,不存在
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行人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不会对其正常生产经营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
3、土地、房屋租赁情况
(1)土地使用权租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土地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坐落 面积(m2) 用途 租金 租赁期限
天津滨海
天津大港油田津岐
胜通 新区原吉 车辆 1 万 2018.04.01-
1 路与创业路交口东 20,000.00
物流 速达物流 停放 元/月 2023.03.31
侧 550 米停车场内
有限公司
注:租赁该土地系为公司车辆在 LNG 接收站装液前排队等待所用。
(2)房屋租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房屋租赁情况如下:
序 承租 面积
出租方 房屋座落 用途 租金 租赁期限
号 方 (m2)
胜通 宁波市清水绿园 5 号 2022.05.16-
1 杨*凤 112.71 宿舍 3,150 元/月
物流 楼 1 单元 2 层 202 2023.05.15
胜通 滨海新区塘沽紫云 2022.03.06-
2 赵*鹏 129.63 宿舍 3,767 元/月
物流 园 14-1-1003 2023.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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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承租 面积
出租方 房屋座落 用途 租金 租赁期限
号 方 (m2)
海南佰 海南省洋浦区经济
海南 丽海景 开发区凯丰城市广 2021.09.20-
3 90.61 办公 7,700 元/月
胜远 酒店有 场凯丰商务大厦 2024.09.19
限公司 1502 房
黄岛区泊里镇鑫城
胜通 28,200 元/ 2021.10.15-
4 林*燕 壹号 2 号楼 2 单元 113.69 宿舍
物流 年 2022.10.14
302 室
4、主要运输设备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共有运输车辆 493 辆,合计载质量 14,428.17 吨,具
体情况如下:
车辆类别 数量(辆) 原值(万元) 账面价值(万元)
LNG 运输车辆 334 26,139.80 7,842.00
原油运输车辆 101 3,819.69 744.34
普货运输车辆 58 1,784.89 343.92
合 计 493 31,744.39 8,930.25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共有 7
宗,均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具体如下:
序 权利 权利 宗地面积 是否
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 用途
号 人 性质 (㎡) 抵押
鲁(2021)龙口市 疏港高速公路
胜通 商服
1 不动产权第 北侧,水产养 出让 7,580 是
能源 用地
0017325 号 殖场东侧
龙口市经济开
发区 G206 国
鲁(2019)龙口市
胜通 道与 S302 省 批发
2 不动产权第 出让 3,500 是
能源 道交叉口西、 零售
0006273 号
G206 国 道 南
龙口二站站房
胜通 龙国用(2002)字 综合
3 烟潍公路南 出让 51,766 是
物流 第 0915 号 用地
龙口开发区环 工业
鲁(2021)龙口市
胜通 海北路北侧、 用地/
4 不动产权第 出让 18,386 否
物流 龙口港七路西 仓储
0060656 号
侧 用地
莱州 鲁(2021)莱州市 沙河镇八里庄 零售
5 出让 4,613.64 否
胜通 不动产权第 村1幢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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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权利 权利 宗地面积 是否
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 用途
号 人 性质 (㎡) 抵押
0019532 号
鲁(2021)龙口市
蔚蓝 屺坶路北电厂 工业
6 不动产权第 出让 1,514 否
石化 西路西 用地
0015082 号
鲁(2022)龙口市 开发区疏港高
蔚蓝 批发
7 不动产权第 速北侧、胜通 出让 2,485 否
石化 零售
0007334 号 加气站东侧
2、著作权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共 5
项,具体如下:
序号 著作权人 软件名称 登记号 首次发表日期 取得方式
91LNG 客户 APP 软件[简 2018 年
1 胜通物流 2020SR1885006 受让取得
称:91LNG 客户]V1.0 7 月 10 日
91LNG 司机 APP 软件[简 2018 年
2 胜通物流 2020SR1885007 受让取得
称:91LNG 司机]V1.0 6 月 30 日
91LNG 业务 APP 软件[简 2017 年
3 胜通物流 2020SR1885008 受让取得
称:91LNG 业务]V1.0 12 月 29 日
胜通物流 GPS 车辆监控调
2002 年
4 胜通物流 度系统[简称:胜通 2003SR7191 原始取得
9月1日
GPS]V1.0
胜通物流货运信息软件[简 2002 年
5 胜通物流 2003SR7161 原始取得
称:胜通网]V1.0 9月1日
(2)美术作品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美术作品著作权如下:
序 著作 作品 首次 取得 权利
登记号 创作完成时间
号 权人 名称 发表时间 方式 限制
胜通 国 作 登 字 原始
1 八卦火焰 2016.11.15 2016.11.28 -
能源 -2017-F-00378811 取得
3、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国境内共拥有注册商标 5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权利
注册商标 注册证号 有效期 国际分类号/核定使用商品 取得方式
号 人
胜通 2018.10.14-2 4-燃料;轻石油;柴油;气体燃
1 SENTON 25257313 原始取得
能源 028.10.13 料;汽油;发动机燃料;煤;电
2 胜通 SENTON 25272493 2018.09.21-2 39-码头装卸 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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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权利
注册商标 注册证号 有效期 国际分类号/核定使用商品 取得方式
号 人
能源 028.09.20
4-石油(原油或精炼油);汽油;
固态气体(燃料);石油气;生
物质燃料;点火用纸捻;电能;
核聚变产生的能源;电;酒精(燃
胜通 2019.01.14-2 料);11-烹调用装置和设备;暖
3 22778567 原始取得
能源 029.01.13 碟器;多功能电锅;蓄热器;壁
炉;涤气器(气体装置部件);
加热锅炉用管道;炉子(取暖器
具);燃料和核慢化剂处理装置;
气体引燃器
39-能源分配;40-燃料加工;气体
胜通 2019.06.21-2
4 32201693 生产服务;燃料精炼;燃料处理; 原始取得
能源 029.06.20
气体加工服务
4-气体燃料;液体燃料;原油燃
胜通 2021.08.14-2
5 胜通 51925915 料;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液化 原始取得
能源 031.08.13
天然气;压缩天然气;煤气
六、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及经营资质情况
(一)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拥有特许经营权。
(二)经营资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经营资质及相关认证情
况如下:
序 持证 核发/备案 有效期限截
证书名称 证书号 许可经营范围
号 主体 机构 止日
胜通 燃气经营 龙口市行政
1 鲁 202106080001J 燃气汽车加气站
能源 许可证 审批服务局
燃气(供
胜通 烟龙审燃供 T 第 04 龙口市行政
2 应站)经 燃气汽车加气站
能源 号 审批服务局
营许可证
胜通 气瓶充装 山东省市场
3 TS4237N06-2025 天然气(液体) 2025.12.28
能源 许可证 监督管理局
天然气(富含甲烷的)(仅
限于工业生产原料,不得用
危险化学 于城镇燃气用途)、液化石
胜通 鲁烟(龙)危化经 龙口市应急
4 品经营许 油气(仅限于工业生产原 2024.12.03
能源 [2021]000141 号 管理局
可证 料,不得用于城镇燃气用
途)、丙烷、正丁烷、甲醇、
石脑油、煤焦油、二甲苯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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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持证 核发/备案 有效期限截
证书名称 证书号 许可经营范围
号 主体 机构 止日
构体混合物
对外贸易
胜通
5 经营者备 03534823 - - 长期
能源
案登记表
海关注册编码:
海关报关 中华人民共
胜通 371896333L 检验检
6 单位注册 和国烟台海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长期
能源 疫备案号:
登记证书 关
3705400020
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
道路运输 烟台市交通
胜通 鲁交运管许可烟字 装箱),危险货物运输(2 类、
7 经营许可 运输局(龙 2026.06.03
物流 370681240012 号 3 类、4 类、5 类、8 类、9 类、
证 口市)
危险废物)
机动车维 汽车维修,一类:大中型客
胜通 龙口市交通
8 修经营备 WX370681540002 车维修、大型货车维修、危 -
物流 运输局
案表 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
莱州 燃气经营 莱州市行政
9 鲁 202106090001J 燃气汽车加气站(LNG) 2024.08.22
胜通 许可证 审批服务局
莱州 气瓶充装 山东省市场
10 TS4237A17-2025 天然气(液体)气瓶充装 2025.12.14
胜通 许可证 监督管理局
危险化学 洋浦经济开 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富含甲
海南 琼浦危化经字
11 品经营许 发区行政审 烷的]、正丁烷、丙烷、甲醇、 2024.11.10
胜远 [2021]0414 号
可证 批服务局 石脑油、煤焦油#
成品油零
蔚蓝 鲁油零售证书第 烟台市商务
12 售经营批 成品油零售业务 2027.04.14
石化 370683077 号 局
准证书
危险化学
蔚蓝 鲁烟危化经 烟台市应急 汽油、柴油(闭杯闪点≤
13 品经营许 2025.03.09
石化 [2022]140106 号 管理局 60℃)
可证
综上,公司已取得生产经营必备的全部资质、许可,且均在有效期内。
七、发行人境外经营和境外资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拥有境外资产,不存在境外经营情况。
八、质量控制情况
(一)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制定了《企业内控精细化管理全案》《安全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实
施全面的质量管理。公司现持有山东世通国际认证有限公司颁发的《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编号:10420Q02210R0M),经认证,发行人质量管理体系符合
GB/T19001-2016/ISO9001:2015 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制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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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较为完善的安全质量管理规范和保证体系。公司明确了服务质量目标,各部门、
单位根据公司下达的安全质量管理目标,进行分解细化,落实责任到人,并制订
具体的保证措施和评价标准,确保目标的实现。
(二)产品质量纠纷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各级管理部门有关质量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
有关产品服务质量标准和技术监督的要求。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因
违反产品质量技术监督和有关业务质量标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而受到行政
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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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公司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完全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
运输设备以及商标等资产的所有权,具有独立的产品采购和销售系统。公司不存
在以自身资产、权益或信用为股东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对所有资产均具有完
全控制支配权。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的人员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或聘任产生。公
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完整的会
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自主决定资金使用事项,具有规范的财务
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独立银行账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履
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义务。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
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各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独立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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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规范运作。同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设置了各职能部门,独立行使经营管理
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合署办
公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 LNG 的采购、运输、销售以及原油、普货的运输服务,拥
有从事上述业务完整独立的采购、运输和销售系统,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业
务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函,承诺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
二、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控股股东为魏吉胜,实际控制人为魏吉胜、张伟、魏红越三人,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
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持有本公司股份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
魏 吉 胜 持 股
自有房屋、场地、设备租赁;畜牧养殖(养鹿)。(依法须经
1 胜通集团 56.74%,且担任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董事长
胜通集团持股 房地产开发、咨询、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2 诚和房地产
100%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
胜通集团持股
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
3 万邦龙口 52.17%;魏吉胜
车客运。(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零售汽车配件。(依法
担任董事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胜通集团持股
30%,魏吉胜持 房地产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4 海通房地产
股 70%且担任执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行董事兼总经理
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
除外);施工专业作业;公路管理与养护;路基路面养护作
胜通集团持股
5 胜通工程 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92.30%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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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
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市政设施管理;土地整治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胜通集团持股
77.73%,胜通工 驾驶员培训(大型货车、小型汽车、摩托车)。(依法须经批
6 胜通驾培
程持股 22.27%;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魏吉胜担任董事
客运站(场)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旅客服务;
胜通集团持股
货物装卸(不含危险品);零担;配载;房屋、场地租赁;
7 龙口汽车站 57.47%,胜通驾
旅游包车、汽车租赁(仅限分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培持股 42.53%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胜通集团持股
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办公及学生用品、厨房用品、文化体
50%,胜通驾培
育用品、服装、鞋帽、房屋及柜台租赁。(上述经营范围筹
8 星海商贸 持股 50%;魏吉
建期为一年,筹建期内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胜担任董事长兼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总经理
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开发、咨询、销售;物业管理;建筑施
胜 通 集 团 持 股 工安装(凭资质经营);住宿、餐饮;零售日用品、工艺品、
9 悦海房地产 70%,胜通驾培 土特产品;会议服务;场地租赁;旅游服务;婚庆礼仪服务
持股 30% (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普
通机械设备、农用机械、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音
像制品、图书、医疗器械、纺织品、针织品、服装、鞋帽、
箱包、文具体育用品、杂粮、鲜肉、水产品、干鲜果蔬、木
制品、家具、家居用品、计算机、日用百货、日用杂品、化
妆品、洗化用品、劳保用品、照相器材、器械健身、其他日
悦海房地产持股 用品、儿童玩具、工艺美术品、建材、钢材、装饰材料、五
10 华府广场
100% 金交电、通讯器材、家用电器批发、零售,食盐、雪茄烟零
售,金银首饰、珠宝翡翠、玛瑙销售、复新、兑换,美容美
发,美体减肥,餐饮、娱乐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
教育培训,健身服务,影院,洗浴,婚纱摄影,钟表眼镜销
售及维修,柜台租赁,数码冲印,商品陈列展览展示,太阳
能光伏发电、售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
悦海房地产持股
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
11 胜通商混 53.20%,魏红越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持股 40%
活动)
CHENG JIA 魏 吉 胜 持 股
12 OTHER HOLDING COMPANIES
PTE. LTD. 100%
SHENGMIN 魏 吉 胜 持 股 ROAD CONSTRUCTION,BRIDGE,TUNNEL,VIADUCT
13
G PTE. LTD. 100% AND ELEVATED HIGHWAY CONSTRUCTION
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
SHENGMING 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
PTE. LTD. 持 股 程总承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14 通和工程
60%;魏吉胜担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
任董事 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
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建筑用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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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
筋产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承接总
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
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水泥制品销售;劳
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消防器材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
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砼结构构件销售(除许可业
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魏 吉 胜 持 有
49.18% 的 有 限 以自有资金对股权进行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
15 新耀投资 合伙份额,且担 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
任执行事务合伙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人
魏 吉 胜 持 有
45.12% 的 有 限 以自有资金对股权进行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
16 弦诚投资 合伙份额,且担 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
任执行事务合伙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人
魏 吉 胜 持 有
41.16% 的 有 限 以自有资金对股权进行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
17 同益投资 合伙份额,且担 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
任执行事务合伙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人
魏 吉 胜 持 有
29.89% 的 有 限 以自有资金对股权进行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
18 云轩投资 合伙份额,且担 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
任执行事务合伙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人
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魏 红 越 持 股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动
19 华府酒店
100% 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会议及展览服务;婚庆礼仪服务;
日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砌块
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非金属矿及
制品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
胜通商混持股
20 海胜商混 砖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100%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道路货物运
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综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情况。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作出如下书面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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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间接实际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实际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
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3、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如本人及本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的业务与公司及其子公司拓展后的主营业务产生竞争,则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者将
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或其子公司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
系的第三方等对公司及其子公司有利的合法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其子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人将赔偿相
应的经济损失。
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序号 名称 与公司关系
1 魏吉胜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控制公司 89.29%的股份
2 张 伟 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 4.32%的股份
3 魏红越 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 6.39%的股份
4 云轩投资 持有公司 13.19%的股份
5 同益投资 持有公司 10.05%的股份
6 弦诚投资 持有公司 8.74%的股份
7 新耀投资 持有公司 8.02%的股份
2、发行人的子公司及合营企业
序号 名称 与公司的关系
1 胜通物流 公司全资子公司
2 莱州胜通 公司全资子公司
3 海南胜远 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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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蔚蓝石化 公司全资子公司
5 胜远物流 公司全资子公司
6 珠海海胜 公司合营企业
3、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1 胜通集团 魏吉胜控制且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2 诚和房地产 魏吉胜控制的企业
3 万邦龙口 魏吉胜控制且担任董事的企业
4 海通房地产 魏吉胜控制且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5 胜通工程 魏吉胜控制的企业
6 胜通驾培 魏吉胜控制且担任董事的企业
7 龙口汽车站 魏吉胜控制的企业
8 星海商贸 魏吉胜控制且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的企业
9 悦海房地产 魏吉胜控制的企业
10 华府广场 魏吉胜控制的企业
11 胜通商混 魏吉胜控制的企业
12 CHENG JIA PTE. LTD. 魏吉胜控制的企业
13 SHENGMING PTE. LTD. 魏吉胜控制的企业
14 通和工程 魏吉胜控制且担任董事的企业
15 华府酒店 魏红越控制的企业
16 海胜商混 魏吉胜控制的企业
4、发行人报告期内及现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发行人 5%
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及其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发行人报告期内及现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发行人 5%以上
股份的自然人及其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的具体情况详
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
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
份的主要股东”。
段金德、高鸣亮和刘吉顺曾任发行人监事,并均于 2021 年 2 月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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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5、发行人报告期内及现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发行人 5%
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企业
发行人报告期内及现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发行人 5%以上
股份的自然人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上述关联自然人的配偶、父母及配
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胜通集团持股 2.7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 龙口市工商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魏吉胜担任董事的企业
2 烟台龙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张伟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3 烟台龙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张伟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4 烟台佳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张伟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6、其他关联方
序号 关联方姓名或名称 关联关系
胜通集团持股 10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 龙口市胜通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 魏吉胜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已于
2020 年 12 月注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吉胜持 52%的合伙份
2 海南志畅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已于 2021 年 3 月
注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吉胜于 2018 年 1 月
山东龙口平安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
3 至 2018 年 11 月持有 40.00%股份的企业,根据
公司
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为关联方
实际控制人魏红越持股 80.00%且担任执行董
4 龙口唯仕商贸有限公司
事兼总经理的企业,已于 2020 年 12 月注销
龙口唯仕商贸有限公司持股 76.67%,实际控制
5 山东省澳唯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人魏红越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的企业,已于
2020 年 10 月注销
实际控制人张伟姑父方智生持股 56.00%且担
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实际控制人魏红越持股
6 成都玖壹鼎泰科技有限公司
18.00%的企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为
关联方
龙口市悦海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华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悦海房地产分公司,已于
7
府海景酒店 2020 年 6 月注销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个体工商户,已于 2021 年 6
8 龙口市澳唯恩母婴用品生活经营部
月注销
实际控制人魏红越控制的企业,已于 2021 年
9 浩海通达
10 月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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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提供运输服务及 LNG 销售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主要交 占同类 占同类 占同类
关联方
易内容 金额 型收入 金额 型收入 金额 型收入
比(%) 比(%) 比(%)
运输服务 477.08 4.07 2,040.92 13.54 197.10 1.31
珠海海胜
LNG 销售 1,554.20 0.33 67.61 0.02 7.59 0.003
胜通工程 运输服务 3.39 0.03 5.86 0.04 6.79 0.05
胜通商混 运输服务 1.42 0.01 - - - -
合 计 2,036.09 - 2,114.39 - 211.49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为关联方珠海海胜提供运输服务及 LNG 销售。公司统
筹 LNG 槽车运力资源,在综合考量运输区域、运力配置等因素后对外提供 LNG
运输服务,报告期内珠海海胜运输服务需求持续增加,公司向其提供运输服务按
照统一对外定价进行结算,与其他非关联方一致,定价公允。
2)提供维修服务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主要交 占维修服 占维修服 占维修服
关联方
易内容 金额 务收入比 金额 务收入比 金额 务收入比
(%) (%) (%)
悦海房地产 维修服务 6.31 7.98 16.66 23.57 11.53 9.95
胜通商混 维修服务 6.52 8.25 12.36 17.48 25.36 21.90
胜通工程 维修服务 5.84 7.39 9.35 13.23 8.74 7.55
诚和房地产 维修服务 0.54 0.69 6.77 9.57 3.54 3.05
胜通驾培 维修服务 2.82 3.57 1.79 2.53 2.46 2.12
万邦龙口 维修服务 0.18 0.22 0.39 0.56 1.31 1.13
胜通集团 维修服务 - - - - 0.03 0.03
海胜商混 维修服务 9.11 11.52 - - - -
合 计 31.32 39.62 47.32 66.93 52.97 4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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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为悦海房地产、胜通商混、胜通工程等关联企业提供维修服
务的交易金额较小、定价公允。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1)LNG 采购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关联交 占 LNG
关联方 占 LNG 商 占 LNG 商
易内容 商品采购
金额 金额 品采购总 金额 品采购总
总额比
额比(%) 额比(%)
(%)
珠海海胜 LNG 60,276.50 13.84 65,148.31 20.74 46,636.41 17.14
合 计 60,276.50 13.84 65,148.31 20.74 46,636.41 17.14
①珠海海胜成立背景和原因
随着 LNG 行业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稳定及时的 LNG 槽车运输能力对于开拓
市场、扩大销售规模、维护客户关系日趋重要。我国 LNG 产业链是协同发展、
相互依存的关系,通过沿海接收站进入国内市场的 LNG,主要通过管道和 LNG
槽车两种输送方式进入下游消费市场,LNG 槽车运输是 LNG 产业链中的重要环
节。因此,国内 LNG 行业上游供应商与下游具备物流运输经验的企业通常会进
行战略合作,共同设立具有 LNG 物流运输能力的企业,如 2014 年 12 月中石化
与恒通股份共同成立华恒能源,2015 年 11 月新奥能源与华恒能源共同成立北海
新奥华恒物流有限公司,上下游共同合作成立拥有物流运输能力的企业已成为
LNG 行业惯例。
在前述背景下,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及 LNG 运输需求的增加,中海油气电
拟构建一定规模的 LNG 物流运输能力,以满足其市场开拓需求。中海油气电拥
有 LNG 远洋运输能力、沿海 LNG 接收站、管道天然气输送能力等,因 LNG 物
流运输行业人员管理的复杂性、配送调度的专业性、危化品运输的安全性等问题,
中海油气电在 2018 年以前未涉及 LNG 物流运输领域。由于我国南方地区的 LNG
槽车运输企业数量有限且规模较小,整体呈现小而散的特点,面临槽车运载能力
的不足,中海油气电南方区域公司迫切需要增强 LNG 槽车运载能力,以满足其市
场开拓的需求。公司为进一步深化与中海油气电之间的合作关系,提升南方区域
销售规模和市场影响力,于 2018 年 1 月与中海油气电子公司瀚海能源合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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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珠海海胜。
②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
珠海海胜作为发行人与中海油气电子公司瀚海能源投资设立的合营企业,可
以从中海油气电获取持续稳定的 LNG 气源供应,公司为建立南方区域稳定的
LNG 采购渠道、提升市场销售规模,向珠海海胜采购 LNG 具有必要性。珠海海
胜销售 LNG 均按照其统一定价策略对外进行结算,公司与珠海海胜的关联交易
定价公允。
2)其他采购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成都玖壹 软件知识产权 - 103.96 -
悦海华府 住宿、餐饮费用 - - 16.74
华府酒店 住宿、餐饮费用 155.26 29.85 -
办公用品及
烟台龙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3.26 19.35 -
广告费用
平安检测 检测费 1.11 9.46 15.38
烟台龙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办公用品 19.78 6.32 3.88
龙口汽车站 客运服务 0.52 1.90 2.25
珠海海胜 运输服务 0.94 0.44 6.41
万邦龙口 客运服务 3.60 - -
合 计 194.48 171.29 44.66
注:悦海华府于 2020 年注销,住宿、餐饮业务自 2020 年 1 月起由华府酒店承接。
公司其他采购主要为向成都玖壹购买软件知识产权以及向悦海华府、华府酒
店采购住宿、餐饮服务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情况如下:
①向成都玖壹采购软件
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和信息化水平,公司向成都玖壹购买其拥有与 LNG 业
务相关的软件知识产权。根据国融兴华出具的《龙口市胜通物流有限公司拟购买
资产涉及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及其后台支持系统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国融兴华评报字[2020]第 010446 号),成都玖壹软件知识产权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评估价值为 105 万元。经双方协商,公司购买价格为 103.96
万元(不含税),与评估价格一致,定价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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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向悦海华府、华府酒店采购住宿、餐饮服务
公司办公地点与悦海华府、华府酒店位置相近,考虑到日常接待的便利性,
公司存在向其采购住宿、餐饮服务的情形,采购金额较小,均按照其统一对外定
价进行结算,相关交易定价公允。
(3)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租赁资
承租方名称 出租方 占比 占比 占比
产种类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胜通集团 胜通物流 房屋 32.11 42.34 32.11 46.30 32.04 27.85
龙口汽车站 胜通物流 房屋 13.76 18.15 13.76 19.84 13.73 11.94
胜通工程 胜通物流 房屋 11.17 14.74 11.17 16.11 11.15 9.70
胜通工程 胜通物流 车辆 5.31 7.00 3.98 5.74 - -
合 计 62.36 82.23 61.03 87.99 56.92 49.48
为提高房产利用效率,胜通物流将部分房产租赁给胜通集团、龙口汽车站和
胜通工程,相关交易金额较小,定价公允。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486.70 272.33 83.29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被担 担保
序号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开始日 月 31 日担保是
保方 到期日
否已经履行完毕
1 张伟、魏吉胜 20,000.00 2017/12/27 2024/6/25 否
胜通集团
胜通
胜通物流(保证)
2 能源 10,000.00 2020/3/25 2023/3/24 否
张伟、魏红越
魏吉胜、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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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1 年 12
被担 担保
序号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开始日 月 31 日担保是
保方 到期日
否已经履行完毕
胜通物流(抵押) 7,116.86
3 胜通物流(抵押) 6,288.53 2021/12/16 2024/12/16 否
胜通物流
4 张伟 8,000.00 2021/9/2 2022/9/1 否
魏吉胜
胜通物流
5 张伟 2,000.00 2021/9/2 2022/9/1 否
魏吉胜
胜通物流
6 19,800.00 2021/8/11 2022/8/11 否
魏吉胜、赵明
7 胜通物流 19,000.00 2019/1/31 2022/1/31 否
胜通物流
8 13,200.00 2020/7/16 2021/7/16 是
魏吉胜
胜通物流
9 张伟、魏红越 5,000.00 2020/12/8 2021/12/7 是
魏吉胜、赵明
胜通物流
10 魏吉胜 24,000.00 2020/4/2 2021/3/12 是
赵明
胜通集团
11 张伟 5,000.00 2020/3/31 2022/2/3 否
魏吉胜
胜通物流
12 魏吉胜 24,000.00 2019/4/9 2020/4/9 是
赵明
胜通集团
胜通物流(保证)
9,000.00
13 张伟、魏红越 2019/1/4 2020/1/3 是
魏吉胜、赵明
胜通物流(抵押) 6,278.99
14 胜通集团 6,000.00 2018/3/19 2019/3/18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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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1 年 12
被担 担保
序号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开始日 月 31 日担保是
保方 到期日
否已经履行完毕
胜通物流
张伟、魏红越
魏吉胜、赵明
胜通物流
15 6,000.00 2018/2/24 2019/1/18 是
魏吉胜、赵明
注:赵明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吉胜之配偶。
(2)出售资产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主要交易内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珠海海胜 运输车辆 - 234.51 -
胜通工程 固定资产 - - 14.94
悦海房地产 固定资产 - 4.87 -
合 计 - 239.38 14.94
2020 年公司向珠海海胜销售五辆 LNG 槽车,根据国融兴华出具的评估报告,
公司相关车辆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3 月 31 日的评估价值为 265 万元。经双方协
商,公司销售价格为 234.51 万元(不含税),与评估价格一致,定价公允。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性质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其他应收款 张健 备用金 - 13.67 -
小 计 - 13.67 -
预付款项 珠海海胜 货款 - 3,731.80 -
小 计 - 3,731.80 -
应付票据 珠海海胜 货款 - 1,000.00 668.15
小 计 - 1,000.00 668.15
应付账款 珠海海胜 货款 426.51 - 681.17
小 计 426.51 - 681.17
其他应付款 张伟 报销款 - - 1.30
小 计 - -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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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经常性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关联销售、关联采购、关联租赁和向
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其中,关联销售、关联采购和关联租赁是公司生产经营
活动过程中的正常经济行为,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况;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系
公司经营管理所需,且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因此,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2)偶发性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出售资产
给关联方,不存在关联方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
成重大影响。
(三)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
1、《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七十八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
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
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如涉及关联交易,召集人应当及时事先通知该关联
股东,关联股东在得知相关情况后亦应当及时通知召集人。关联股东未回避表决
的,参加会议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应予回避的关联股东可以参与讨论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并可就该关联交易产
生的原因、交易基本情况、交易是否公允合法等事宜向股东大会作出解释和说明。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应当在权限范围内对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决策;重大投资项目
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的权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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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或与
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
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章程(草案)》已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施行。
第七十九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
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如涉及关联交易,召集人应当及时事先通知该关联
股东,关联股东在得知相关情况后亦应当及时通知召集人。关联股东未回避表决
的,参加会议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应予回避的关联股东可以参与讨论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并可就该关联交易产
生的原因、交易基本情况、交易是否公允合法等事宜向股东大会作出解释和说明。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在权限范围内对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决策;重大投资项目
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的权限如下:
(三)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交易,或与关联
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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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
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
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如涉及关联交易,召集人应当及时事先通知该关联
股东,关联股东在得知相关情况后亦应当及时通知召集人。关联股东未回避表决
的,参加会议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应予回避的关联股东可以参与讨论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并可就该关联交易产
生的原因、交易基本情况、交易是否公允合法等事宜向股东大会作出解释和说明。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
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4、《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关
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
第二十五条 出现下述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
(三)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因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
系而须回避的其他情形。
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
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
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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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发行人除了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了
有关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外,还专门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于关
联交易和关联人、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和管理、关联交易的审批、关联交易的表
决程序等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6、《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独立董事除享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与《公
司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下列特别职权:
(一)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
会讨论。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项报告;
第二十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下列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五)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
担保)、委托理财、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
(六)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者新发生的总额高
于 300 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款或者其他资金往来,以
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四)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履行了相
应的决策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发表如下意见:公司 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关联
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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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规范发行人的关联交易,避免关联方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其他股东的
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已就规范关联交易、保护其他股东利益承诺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发行人发
生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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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一)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 9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
设董事长 1 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现任公司职务 提名人 任职期间
1 张 伟 董事长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至 2024 年 11 月
2 王兆涛 董事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至 2024 年 11 月
3 姜忠全 董事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至 2024 年 11 月
4 姜 晓 董事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至 2024 年 11 月
5 魏吉胜 董事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至 2024 年 11 月
6 闫建涛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至 2024 年 11 月
7 张德贤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至 2024 年 11 月
8 罗进辉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至 2024 年 11 月
9 杨 冰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至 2024 年 11 月
张伟、魏吉胜的简历详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三)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
王兆涛,男,1979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96 年 10 月至 1996 年 12 月任龙口市胜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职员;1996 年 12
月至 2004 年 5 月历任龙口市胜通运输有限公司职员、物流中心副经理;2004 年
5 月至 2009 年 6 月任龙口市胜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后勤副经理;
2009 年 6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龙口市胜通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3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龙口市胜通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4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龙口胜通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10 月至今任胜通能源董事、2021
年 2 月至今任胜通能源副总经理。
姜忠全,男,1971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88 年 10 月至 1988 年 12 月任龙口市汽车三队职员;1988 年 12 月至 1994 年 7
月任龙口市第三汽车运输公司职员;1994 年 7 月至 1996 年 12 月任龙口市胜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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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职员;1996 年 12 月至 2007 年 4 月历任龙口市胜通运输有限
公司职员、安保科科长;2007 年 4 月至今历任子公司胜通物流副经理、执行董
事、执行董事兼经理。2018 年 10 月至今任胜通能源董事、2021 年 2 月至今任胜
通能源副总经理。
姜晓,男,1981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2 年 8 月至 2003 年 6 月任龙口市胜通运输有限公司职员;2003 年 6 月至 2006
年 5 月任龙口市胜通机械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6 年 5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
龙口市胜通物流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14 年 7 月至 2018 年 10 月历任龙口胜通
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执行董事兼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兼经理。2018
年 10 月至今任胜通能源董事兼副总经理。
闫建涛,男,197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客座教授。1995 年 9 月至 1996 年 7 月任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中国国际经济技术
交流中心项目经理;1996 年 7 月至 2001 年 2 月任美国维尔国际投资集团北京代
表处能源项目开发经理;2001 年 2 月至 2001 年 8 月备考美国莱斯大学 MBA 研
究生;2001 年 8 月至 2003 年 5 月于美国莱斯大学攻读 MBA 研究生;2003 年 5
月至 2007 年 2 月任 Worldwide Energy Group,Ltd 能源行业研究员;2007 年 2 月
至 2011 年 5 月任美国埃士信(北京)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开发代表;2011 年
5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首席油气分析师;2014 年
2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政策、行业及监管
事务首席;2018 年 5 月至今任山东隆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战略
官。2018 年 1 月至今任捷诚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1 月至今任捷诚久
泰企业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1 年 2 月至今任胜通能
源独立董事。
张德贤,女,197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
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税务师,本科学历。1994 年 9
月至 2005 年 5 月任龙口复发中记冷藏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5 年 5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烟台天宏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7 年 1 月至 2013 年 9 月
任龙口中兴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所长、监事;2013 年 9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龙口金兴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 年 8 月至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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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6 月任龙口昊兴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 年 6 月
至今任烟台德贤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1 年 2 月至今任胜
通能源独立董事。
罗进辉,男,198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博士生导师,教授。2011 年 7 月至今,历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助理教
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16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厦门易名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1 月至今任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 6 月至今任厦门美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5 月至今任圣元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厦门松元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21 年 2 月至今任胜通能源独立董事。
杨冰,男,1982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律师。2013 年 6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金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4 年 8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1 年 8 月至今任北京大成
(合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1 年 2 月至今任胜通能源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职工监事 1 名,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现任公司职务 提名人 任职期间
1 刘 军 监事会主席 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至 2024 年 11 月
2 刘大庆 监事 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至 2024 年 11 月
3 张 健 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大会 2021 年 11 月至 2024 年 11 月
刘军,男,197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级工程师。2002 年 6 月至 2003 年 4 月任龙口市佳裕塑料有限公司职员;2003
年 4 月至 2006 年 5 月任龙口市胜通运输有限公司职员;2006 年 5 月至今历任子
公司胜通物流安监部副经理、经理、安全总监;2021 年 2 月至今任胜通能源监
事会主席。
刘大庆,男,197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
1990 年 11 月至 1994 年 6 月任龙口市第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修理工;1994 年 6
月至 1996 年 12 月历任龙口市胜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修理工、值班调度;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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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2 月至 2006 年 5 月任龙口市胜通运输有限公司值班调度;2006 年 5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龙口市胜通物流有限公司运调部经理;2016 年 5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
龙口市胜通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机械科科长;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子公司胜通物流
总经理助理。2021 年 2 月至今任胜通能源监事。
张健,男,1986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助理工程师。2008 年 9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
支公司理赔员;2011 年 7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龙口市胜通运输有限公司职员;
2016 年 11 月至 2021 年 2 月历任子公司胜通物流职员、安监部副经理;2021 年
2 月至今任胜通能源法务部经理、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 5 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期
1 张伟 总经理 2021 年 11 月至 2024 年 11 月
2 王兆涛 副总经理 2021 年 11 月至 2024 年 11 月
3 姜忠全 副总经理 2021 年 11 月至 2024 年 11 月
4 姜晓 副总经理 2021 年 11 月至 2024 年 11 月
5 宋海贞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2021 年 11 月至 2024 年 11 月
张伟简历详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王兆涛、姜忠全、姜晓的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宋海贞,男,198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
师,中级经济师,本科学历。2009 年 8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中铁十四局集团电
气化工程有限公司项目会计主管;2012 年 10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龙口中集来福
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15 年 6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烟台双塔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6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龙口胜通能源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2018 年 10 月至今任胜通能源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8 年 1 月至今
任合营企业珠海海胜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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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在发行前直接或间接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情况如
下:
序号 姓名 现任公司职务 直接持股(万股) 间接持股(万股)
1 张 伟 董事长、总经理 389.00 -
2 王兆涛 董事、副总经理 - 49.10
3 姜忠全 董事、副总经理 - 61.55
4 姜 晓 董事、副总经理 - 7.98
5 魏吉胜 董事 4,436.00 1,436.92
6 闫建涛 独立董事 - -
7 张德贤 独立董事 - -
8 罗进辉 独立董事 - -
9 杨 冰 独立董事 - -
10 刘 军 监事会主席 - 7.98
11 刘大庆 监事 - 32.37
12 张 健 职工代表监事 - 2.99
13 宋海贞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24.40
合 计 4,825.00 1,623.29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前述人员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变
化情况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序 现任公司
姓名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号 职务
(万股) (万股) (万股) (万股) (万股) (万股)
董事长、
1 张伟 389.00 - 389.00 - 389.00 -
总经理
董事、副
2 王兆涛 - 49.10 - 49.10 - 22.11
总经理
董事、副
3 姜忠全 - 61.55 - 61.55 - 39.62
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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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序 现任公司
姓名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号 职务
(万股) (万股) (万股) (万股) (万股) (万股)
董事、副
4 姜晓 - 7.98 - 7.98 - -
总经理
5 魏吉胜 董事 4,436.00 1,436.92 4,436.00 1,436.92 4,436.00 1,419.31
6 闫建涛 独立董事 - - - - - -
7 张德贤 独立董事 - - - - - -
8 罗进辉 独立董事 - - - - - -
9 杨冰 独立董事 - - - - - -
监事会主
10 刘军 - 7.98 - 7.98 - -
席
11 刘大庆 监事 - 32.37 - 32.37 - 32.37
职工代表
12 张健 - 2.99 - 2.99 - -
监事
董事会秘
13 宋海贞 书、财务 - 24.40 - 24.40 - -
总监
合 计 4,825.00 1,623.29 4,825.00 1,623.29 4,825.00 1,513.41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情
况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
属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序 关联关
姓名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号 系
(万股) (万股) (万股) (万股) (万股) (万股)
魏红越
1 魏吉胜 系魏吉 4,436.00 1,436.92 4,436.00 1,436.92 4,436.00 1,419.31
胜 之
2 张伟 女,魏 389.00 - 389.00 - 389.00 -
红越和
张伟系
3 魏红越 夫妻关 575.00 - 575.00 - 575.00 -
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前述人员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直接或间接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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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公司股份外,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投资对象 出资比例
1 张伟 - -
胜通集团 0.44%
2 王兆涛
新耀投资 6.81%
胜通集团 0.79%
3 姜忠全 云轩投资 1.85%
同益投资 4.38%
4 姜晓 云轩投资 0.67%
胜通集团 56.74%
海通房地产 70.00%
云轩投资 29.89%
同益投资 41.16%
5 魏吉胜
弦诚投资 45.12%
新耀投资 49.18%
CHENG JIA PTE.LTD(新加坡) 100.00%
SHENGMING PTE.LTD(新加坡) 100.00%
捷诚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100.00%
6 闫建涛
捷诚久泰企业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100.00%
7 张德贤 烟台德贤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00.00%
8 罗进辉 - -
9 杨冰 - -
10 刘军 云轩投资 0.67%
胜通集团 0.54%
11 刘大庆
同益投资 3.58%
12 张健 弦诚投资 0.38%
13 宋海贞 云轩投资 2.06%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2021 年度薪酬(万元)
1 张伟 董事长、总经理 107.44
2 王兆涛 董事、副总经理 9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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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姜忠全 董事、副总经理 96.77
4 姜晓 董事、副总经理 41.60
5 魏吉胜 董事 -
6 闫建涛 独立董事 5.00
7 张德贤 独立董事 5.00
8 罗进辉 独立董事 5.00
9 杨冰 独立董事 5.00
10 刘军 监事会主席 25.56
11 刘大庆 监事 27.76
12 张健 职工代表监事 11.72
13 宋海贞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56.28
注:闫建涛、张德贤、罗进辉、杨冰 4 人于 2021 年 2 月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刘军、刘
大庆、张健 3 人于 2021 年 2 月当选公司监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薪酬和津贴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在公司领取其他薪酬。除董事魏吉胜在胜通集团领取薪酬外,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发行人关联方领取薪酬。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姓名 发行人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张伟 董事长、总经理 珠海海胜 董事长 发行人的合营企业
王兆涛 董事、副总经理 - - -
姜忠全 董事、副总经理 - - -
姜晓 董事、副总经理 - - -
执行事务
云轩投资 持有发行人 13.19%的股份
合伙人
执行事务
同益投资 持有发行人 10.05%的股份
合伙人
执行事务
弦诚投资 持有发行人 8.74%的股份
合伙人
执行事务
新耀投资 持有发行人 8.02%的股份
魏吉胜 董事 合伙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魏吉
胜通集团 董事长 胜持股 56.74%且担任董事长的
企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魏吉
董事长兼
星海商贸 胜间接控制且担任董事长、总经
总经理
理的企业
海通房地产 执行董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魏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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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姓名 发行人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兼总经理 胜持股 70%且担任执行董事、总
经理的企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魏吉
胜通驾培 董事
胜间接控制且担任董事的企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魏吉
万邦龙口 董事
胜间接控制且担任董事的企业
龙口市工商联合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魏吉
投资管理有限公 董事
胜担任董事的企业
司
SHENGMING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魏吉
经理
PTE.LTD 胜持股 100%的企业
CHENG JIA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魏吉
经理
PTE.LTD 胜持股 100%的企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魏吉
通和工程 董事
胜控制的企业
副总经理
山东隆众信息技
兼首席战 发行人董事担任高管的企业
术有限公司
略官
捷诚能源控股有
闫建涛 独立董事 董事 闫建涛持股 100%的企业
限公司
捷诚久泰企业管
执行董事,
理咨询(北京)有 闫建涛持股 100%的企业
经理
限公司
烟台德贤税务师 执行董事 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高管的企
张德贤 独立董事
事务所有限公司 兼经理 业
厦门大学管理学
教授 发行人董事的任职单位
院会计学系
龙岩高岭土股份
独立董事 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有限公司
厦门美柚股份有
罗进辉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限公司
圣元环保股份有
独立董事 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限公司
厦门松元电子股
独立董事 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合肥) 合伙人律
杨冰 独立董事 发行人董事的任职单位
律师事务所 师
刘军 监事会主席 - - -
刘大庆 监事 - - -
张健 职工代表监事 - - -
董事会秘书、财
宋海贞 珠海海胜 董事 发行人的合营企业
务总监
除上述兼职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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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张伟系魏吉胜女婿。除上述亲属关系外,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亲属关系。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发行人签订的协议及作出的重
要承诺
公司与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和
《保密协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除此之外,上述人员没有与公司签订
其他协议。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
项提示”。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文件规定的任
职资格。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期间 2018.1-2018.10 2018.10-2021.2 2021.2-2021.11 2021.11 至今
张伟 张伟
王兆涛 王兆涛
张伟 姜忠全 姜忠全
张伟 王兆涛 姜晓 姜晓
董事 姜晓 姜忠全 魏吉胜 魏吉胜
魏吉胜 姜晓 杨冰 杨冰
魏吉胜 罗进辉 罗进辉
张德贤 张德贤
闫建涛 闫建涛
段金德 段金德 刘军 刘军
监事 高鸣亮 高鸣亮 刘大庆 刘大庆
刘吉顺 刘吉顺 张健 张健
高级管理人员 姜晓 张伟 张伟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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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期间 2018.1-2018.10 2018.10-2021.2 2021.2-2021.11 2021.11 至今
姜晓 王兆涛 王兆涛
宋海贞 姜忠全 姜忠全
姜晓 姜晓
宋海贞 宋海贞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其原因
1、公司董事变动情况及其原因
(1)2018 年 1 月至 10 月,胜通有限董事会由张伟、魏吉胜、姜晓 3 名董
事组成。
(2)2018 年 10 月,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张伟、王
兆涛、姜忠全、姜晓、魏吉胜为股份公司董事。
(3)2021 年 2 月,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杨冰、罗
进辉、张德贤、闫建涛为独立董事。
(4)2021 年 11 月,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
届董事会人员,其中张伟、王兆涛、姜忠全、姜晓、魏吉胜为股份公司非独立董
事,杨冰、罗进辉、张德贤、闫建涛为独立董事。
2、公司监事变动情况及其原因
(1)2018 年 1 月至 10 月,胜通有限监事会由段金德、高鸣亮、刘吉顺 3
名监事组成。
(2)2018 年 10 月,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段金德、
高鸣亮为股东代表监事;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吉顺为职工代表监事。
(3)因三名监事辞职,2021 年 2 月,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
举刘军、刘大庆为股东代表监事;公司召开职工大会,选举张健为职工代表监事。
(4)2021 年 11 月,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
届监事会人员,其中刘军、刘大庆为股东代表监事;公司召开职工大会,选举张
健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其原因
(1)2018 年 1 月至 10 月,胜通有限仅设有经理一职,由姜晓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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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8 年 10 月,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张伟任总经理;
姜晓任副总经理;宋海贞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3)2021 年 2 月,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聘任王兆涛、姜忠全
任副总经理。
(4)2021 年 11 月,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张伟任总经理;
王兆涛、姜忠全、姜晓任副总经理;宋海贞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变动
的情况。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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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
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
组成的治理架构,组建了较为规范的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制定并完善了《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和《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管理层相互之间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设置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
考核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
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从制度层面保
障了公司治理结构的科学、规范和完善。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其运行情况
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规范运行,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1、股东大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
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
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本章程;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
项;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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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还规定,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单
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
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
担保;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
的任何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连续十二个月内担
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对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
形。
2、股东大会的召开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
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
的 2/3 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0%
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3、股东大会的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
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董事会
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
付方法;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公司年度报告;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的
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本章程的修改;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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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股权激励计划;法律、行政
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
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4、发行人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1 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2018 年 10 月 31 日
2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 年 11 月 22 日
3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 年 11 月 24 日
4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 年 5 月 29 日
5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 年 11 月 18 日
6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2020 年 5 月 22 日
7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 年 10 月 26 日
8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 年 2 月 28 日
9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2021 年 4 月 18 日
10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
11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12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 年 11 月 15 日
13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 年 3 月 7 日
14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 年 5 月 16 日
15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2022 年 6 月 29 日
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等均按照《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
则》等规定行使职权。
1、董事会的构成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设董事长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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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
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拟订公司重
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在股东
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
所;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本章程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通知全
体董事。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监事会或者 1/2 以上独立董事,
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
4、董事会会议的决议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
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
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
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
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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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董事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张伟任董事长,闫建涛、张德贤、罗进
辉、杨冰任独立董事。
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8 年 10 月 31 日
2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8 年 11 月 6 日
3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8 年 11 月 8 日
4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9 年 5 月 5 日
5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9 年 11 月 1 日
6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9 年 12 月 6 日
7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0 年 4 月 29 日
8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0 年 9 月 7 日
9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0 年 10 月 9 日
10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1 年 2 月 9 日
1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1 年 3 月 28 日
12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1 年 3 月 31 日
13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1 年 8 月 31 日
14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1 年 10 月 30 日
15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1 年 11 月 15 日
16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2 年 2 月 18 日
17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2 年 4 月 29 日
18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2 年 6 月 8 日
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议事、表决、决议等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股份公司设立以来,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规定行使职权。
1、监事会的构成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含职工代表监事 1 名,设监事会主席 1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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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事会的职权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
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
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
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出
提案;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
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本章程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会议的召开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4、监事会会议的决议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5、监事会运行情况
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1 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8 年 10 月 31 日
2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8 年 11 月 6 日
3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9 年 5 月 5 日
4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9 年 11 月 1 日
5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0 年 4 月 29 日
6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20 年 10 月 9 日
7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1 年 2 月 9 日
8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1 年 3 月 6 日
9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1 年 3 月 28 日
10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1 年 3 月 31 日
11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1 年 8 月 31 日
12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1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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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1 年 11 月 15 日
14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2 年 2 月 18 日
15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2 年 6 月 8 日
(四)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1、独立董事的构成
2021 年 2 月 28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闫建涛、
张德贤、罗进辉、杨冰为独立董事。
2、独立董事的职权
独立董事除具有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外,独立董事可行
使以下职权: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
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项报告;向董事会
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征集中小股东
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
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但不得
采取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进行征集。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履行权利和义务;全体独立董事均按规定出席董事会
会议,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在董事会决策和公司经营管理中发挥了建议与监督作
用,不存在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形。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已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该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股
份公司设立至今,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秘书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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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会秘书制度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
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等事宜。
2、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负责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
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
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
出现泄露时,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
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证券交易所所有问询;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相关人员接受证券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协助前
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
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
地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
的其他职责。
3、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有关规
定履行职责,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董事会、股东大会正常行使职权发挥
了重要的作用。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公司已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制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
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对完善公司治理起到
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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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战略委员会
公司战略委员会由张伟(召集人)、姜忠全、王兆涛、姜晓、闫建涛 5 名董
事组成,其中闫建涛为独立董事。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
《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
《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实
施进行检查;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提名委员会
公司提名委员会由杨冰(召集人)、张德贤、张伟 3 名董事组成,其中杨冰、
张德贤为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
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
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
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审计委员会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张德贤(召集人)、罗进辉、姜忠全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张德贤、罗进辉为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
审计机构;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
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内控制度;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罗进辉(召集人)、杨冰、王兆涛 3 名董事组成,
其中罗进辉、杨冰为独立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
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审查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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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董事会授权的
其他事宜。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违法违规情况
公司及其子公司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最近三年内不存
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资金管理、对外担保相关制度,有效保证了公司资金安全
和规范运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四、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及注册会计师评
价意见
(一)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内部控制建立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行业特点和
公司多年的管理经验,保证内部控制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经营风险起到了
有效控制作用;公司制订内部控制制度以来,各项制度对公司加强管理、规范运
作、提高经济效益以及公司长远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公司已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专项审核,并
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00Z0026 号):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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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披露或引用的财务会计信息,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2]200Z0011 号”《审计报告》。本公司
提醒投资者,除阅读本节所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外,还应关注审计
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信息。
一、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01,101,103.36 551,250,121.81 138,950,129.33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830,849.79 165,779,524.5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 - -
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30,184,297.59 27,688,685.46 29,241,330.92
应收账款 43,971,820.96 51,094,221.90 82,843,778.05
应收款项融资 34,862,089.24 60,795,653.08 44,224,409.64
预付款项 80,293,893.28 116,310,134.66 28,085,050.28
其他应收款 11,198,888.52 60,385,373.90 6,451,621.54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14,517,978.01 12,248,323.52 10,468,407.89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 -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2,436,303.57 1,888,716.64 2,038,312.11
流动资产合计 828,566,374.53 932,492,080.76 508,082,564.26
非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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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债权投资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60,079,404.99 48,857,260.04 41,229,547.2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117,109.97 160,844.49 204,579.01
固定资产 105,293,827.51 110,898,589.53 137,393,035.62
在建工程 3,320,339.16 774,844.9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24,680,177.40 12,100,039.24 8,991,017.31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128,717.99 215,099.64 134,303.38
递延所得税资产 3,832,417.42 3,600,703.60 3,422,527.9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74,450.00 1,375,430.37 124,726.7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8,726,444.44 177,982,811.81 191,499,737.26
资产总计 1,027,292,818.97 1,110,474,892.57 699,582,301.5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 - -
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166,865,003.26 396,270,000.99 137,597,507.60
应付账款 44,184,035.69 31,833,842.80 77,915,667.23
预收款项 - - 16,619,912.35
合同负债 22,032,807.25 31,827,129.06 -
应付职工薪酬 17,389,443.93 12,910,155.54 8,499,17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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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交税费 29,708,782.97 36,445,938.33 5,715,205.24
其他应付款 6,742,162.22 6,085,633.91 5,151,765.55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 -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5,840,095.72 13,301,200.70 3,47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292,762,331.04 528,673,901.33 254,969,232.3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1,939,713.59 1,788,626.00 1,291,230.78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7,724,688.74 14,352,467.46 11,440,960.97
其他非流动负债 - 33,333.76 133,333.72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664,402.33 16,174,427.22 12,865,525.47
负债合计 312,426,733.37 544,848,328.55 267,834,757.8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90,000,000.00 90,000,000.00 9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279,647,700.55 279,647,700.55 257,924,460.33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2,489,808.64 2,241,484.97 1,927,680.85
盈余公积 23,696,384.91 11,567,181.55 7,304,844.03
未分配利润 319,032,191.50 182,170,196.95 74,590,55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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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714,866,085.60 565,626,564.02 431,747,543.67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714,866,085.60 565,626,564.02 431,747,543.6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27,292,818.97 1,110,474,892.57 699,582,301.52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4,881,175,448.29 3,597,721,337.59 3,037,179,458.49
其中:营业收入 4,881,175,448.29 3,597,721,337.59 3,037,179,458.49
二、营业总成本 4,686,012,900.73 3,467,365,011.38 3,017,962,362.44
其中:营业成本 4,633,006,787.48 3,410,901,833.36 2,992,257,334.98
税金及附加 8,566,199.54 5,868,614.74 3,963,956.73
销售费用 13,235,157.33 10,104,518.83 8,326,701.45
管理费用 35,251,363.92 40,063,672.16 13,581,002.22
研发费用 847,077.99 659,765.64 -
财务费用 -4,893,685.53 -233,393.35 -166,632.94
其中:利息费用 - - 145.00
利息收入 6,722,601.93 2,778,486.97 730,261.52
加:其他收益 4,722,013.16 673,026.04 796,322.16
投资收益(损失以
21,039,691.55 19,882,714.93 9,744,654.32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11,222,144.95 8,483,637.85 2,257,868.36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 - - -
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
- - -
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830,849.79 779,524.50
(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
-52,354.90 -1,030,021.82 532,245.19
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83,250.05 -41,679.73 -153,209.05
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598,945.44 186,357.97 -29,701.96
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221,387,592.76 150,857,573.39 30,886,931.21
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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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加:营业外收入 2,125,625.25 130,381.76 1,027,628.58
减:营业外支出 1,287,111.53 1,806,105.64 1,221,619.3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222,226,106.48 149,181,849.51 30,692,940.45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48,234,908.57 37,339,873.50 7,292,767.6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173,991,197.91 111,841,976.01 23,400,172.79
号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173,991,197.91 111,841,976.01 23,400,172.79
以“-”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 - -
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173,991,197.91 111,841,976.01 23,400,172.79
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 - -
“-”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 - -
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
- - -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 - -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 - -
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
- - -
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
- - -
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
- - -
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 - -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
- - -
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
- - -
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
- - -
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
- - -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
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 - - -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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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
- - -
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
- - -
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
- - -
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73,991,197.91 111,841,976.01 23,400,172.79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73,991,197.91 111,841,976.01 23,400,172.79
的综合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 - -
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
1.93 1.24 0.26
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
1.93 1.24 0.26
股)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272,359,677.63 3,906,011,892.10 3,220,787,901.55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1,523,243.46 3,116,601.80 2,278,199.8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333,882,921.09 3,909,128,493.90 3,223,066,101.4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988,861,662.04 3,594,329,720.90 2,984,919,244.3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107,062,352.49 93,524,413.09 90,111,572.19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98,349,436.72 39,542,022.57 14,424,655.2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916,364.64 70,522,489.94 7,907,015.8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18,189,815.89 3,797,918,646.50 3,097,362,487.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5,693,105.21 111,209,847.40 125,703,613.7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026,380,000.00 3,269,870,000.00 2,534,9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648,396.39 14,605,450.60 8,347,133.1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861,854.00 2,748,927.93 612,419.57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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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37,890,250.39 3,287,224,378.53 2,543,859,552.7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21,041,699.40 8,189,999.63 1,002,875.19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976,380,000.00 3,154,870,000.00 2,638,9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97,421,699.40 3,163,059,999.63 2,639,902,875.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468,550.99 124,164,378.90 -96,043,322.4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2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2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2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25,000,000.00 - 145.00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000,000.00 - 20,145.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000,000.00 - -145.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 - -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1,161,656.20 235,374,226.30 29,660,146.3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52,741,344.75 117,367,118.45 87,706,972.1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83,903,000.95 352,741,344.75 117,367,118.45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40,613,266.23 521,053,122.20 134,620,530.18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830,849.79 165,779,524.5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20,758,683.87 8,479,957.83 17,893,211.44
应收账款 20,583,464.28 17,390,872.44 32,582,6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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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收款项融资 34,272,089.24 59,776,228.98 41,196,108.58
预付款项 67,465,124.76 112,545,582.88 26,811,325.51
其他应收款 11,131,423.77 56,838,481.29 3,510,354.81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4,714,389.80 4,795,686.04 9,490,905.33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3,849,046.87 1,355,432.55 1,518,968.57
流动资产合计 603,387,488.82 833,066,214.00 433,403,531.11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246,312,180.25 234,090,035.30 196,462,322.4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11,996,680.60 13,611,817.36 13,997,647.75
在建工程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6,741,492.56 4,552,978.83 4,699,986.15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128,717.99 215,099.64 134,303.38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71,848.71 2,967,492.98 2,429,709.8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74,45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269,425,370.11 255,437,424.11 217,723,969.61
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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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资产总计 872,812,858.93 1,088,503,638.11 651,127,500.7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166,865,003.26 396,270,000.99 137,597,507.60
应付账款 98,998,546.15 103,966,922.05 97,496,555.28
预收款项 - - 16,619,912.35
合同负债 13,926,416.07 95,228,134.93 -
应付职工薪酬 5,376,883.00 3,283,793.00 500,000.00
应交税费 27,687,218.67 18,786,781.43 176,735.75
其他应付款 1,263,356.36 209,109.62 390,060.00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2,113,377.45 10,541,149.52 2,98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316,230,800.96 628,285,891.54 255,760,770.9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908,003.64 1,050,715.79 760,118.54
其他非流动负债 - 33,333.76 133,333.72
非流动负债合计 908,003.64 1,084,049.55 893,452.26
负债合计 317,138,804.60 629,369,941.09 256,654,223.24
1-1-231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90,000,000.00 90,000,000.00 9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284,880,475.81 284,880,475.81 263,157,235.59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2,489,808.64 2,241,484.97 1,927,680.85
盈余公积 23,696,384.91 11,567,181.55 7,304,844.03
未分配利润 154,607,384.97 70,444,554.69 32,083,517.01
所有者权益合计 555,674,054.33 459,133,697.02 394,473,277.4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72,812,858.93 1,088,503,638.11 651,127,500.72
(五)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618,783,704.53 3,182,979,186.18 2,889,436,008.90
减:营业成本 3,453,503,859.48 3,098,816,906.25 2,885,959,719.22
税金及附加 4,195,345.34 2,183,418.88 1,030,715.33
销售费用 10,280,494.53 9,400,300.23 7,856,839.70
管理费用 18,449,640.88 28,709,239.73 3,909,821.62
研发费用 453,599.51 261,128.05 -
财务费用 -4,841,970.70 -206,153.23 -183,044.81
其中:利息费用 - - 145.00
利息收入 6,639,448.21 2,744,903.00 727,565.57
加:其他收益 35,826.56 53,039.88 31,667.98
投资收益(损失以
19,074,500.52 19,160,196.63 31,728,518.29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11,222,144.95 8,483,637.85 2,257,868.36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
- - -
失以“-”号填列)
1-1-232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830,849.79 779,524.50
(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
391,835.64 -2,659,204.09 1,461,190.30
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50,938.26 -41,679.73 -149,700.64
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 - -56,843.71
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156,193,959.95 61,157,548.75 24,656,314.56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2,033,999.93 0.20 1,008,556.00
减:营业外支出 3,795.30 177,417.49 15,04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158,224,164.58 60,980,131.46 25,649,830.56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36,932,130.94 18,356,756.26 370,606.1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121,292,033.64 42,623,375.20 25,279,224.39
“-”号填列)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
121,292,033.64 42,623,375.20 25,279,224.39
(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
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 - -
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 - -
其他综合收益
六、综合收益总额 121,292,033.64 42,623,375.20 25,279,224.39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3,839,610,824.12 3,518,732,117.80 3,100,728,859.36
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55,228,503.93 1,751,285.90 1,423,014.18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94,839,328.05 3,520,483,403.70 3,102,151,873.5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3,848,636,732.54 3,326,233,874.10 2,967,371,677.31
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9,733,797.16 6,601,749.03 6,714,422.86
的现金
1-1-233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支付的各项税费 48,557,362.31 9,821,864.75 771,978.7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16,631,290.24 65,973,794.17 4,253,446.89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23,559,182.25 3,408,631,282.05 2,979,111,525.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8,719,854.20 111,852,121.65 123,040,347.72
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310,200,000.00 3,020,870,000.00 2,470,45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8,683,205.36 13,882,932.30 8,330,997.1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 - 46,000.00
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 - -
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 -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18,883,205.36 3,034,752,932.30 2,478,826,997.1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3,092,532.48 1,228,228.11 686,795.35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261,200,000.00 2,935,870,000.00 2,574,45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 - -
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 -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64,292,532.48 2,937,098,228.11 2,575,136,795.3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54,590,672.88 97,654,704.19 -96,309,798.20
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2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 - -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2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2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25,000,000.00 - 145.00
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 - -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000,000.00 - 20,145.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5,000,000.00 - -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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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 - -
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870,818.68 209,506,825.84 26,730,404.52
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22,544,345.14 113,037,519.30 86,307,114.78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23,415,163.82 322,544,345.14 113,037,519.30
余额
二、审计意见
(一)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容诚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分别对 2019 年度、2020 年
度和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
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容诚会计师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胜通能源主要从事 LNG 的采购、运输和销售业务,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
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
“(二十六)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之“2、具体方法”和“第十一节 管理
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2021
年度、2020 年度、2019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人民币 488,117.54 万元、
359,772.13 万元、303,717.95 万元。由于收入金额较大且为公司利润关键指标,
管理层在收入方面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因此容诚会计师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
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容诚会计师对公司收入确认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价并测试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
的有效性;
2)选取并检查部分主要的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
1-1-235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移及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获取销售清单,选取部分收入交易记录,核对销售合同、发票、磅单、
对账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胜通能源的会计政策;
4)对营业收入实施分析程序,分析毛利率异常变动,复核收入的合理性,
识别是否存在异常变动;
5)对重大客户实施函证及走访程序,对选取的客户报告期内交易金额及应
收账款余额进行函证;
6)实施截止性测试,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进行截止测试。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事项的描述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
收账款账面原值分别为人民币 5,556.50 万元、5,996.24 万元、9,378.92 万元,已
计提坏账准备分别为人民币 1,159.32 万元、886.81 万元、1,094.55 万元,应收账
款净额分别为人民币 4,397.18 万元、5,109.42 万元、8,284.38 万元。由于应收账
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对财务报表影响较为重大,且减值准备的
计提还涉及管理层的重大估计和判断。因此容诚会计师将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确定
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容诚会计师对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价并测试管理层对应收账款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运行的
有效性;
2)通过查阅销售合同、检查以往货款的回收情况、与管理层沟通等程序了
解和评价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的会计估计是否合理,包括确定应收账
款组合的依据、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判断等;
3)获取管理层评估应收账款是否发生减值以及确认预期损失率的依据,并
结合信用风险特征及账龄分析,评价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1-1-236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并结合期后检查等程序确认资产负债表日应收账
款金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比较前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数和实际发生数,对应收账款余额进
行期后回款测试,评价本期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二)审计意见
容诚会计师作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审计机构,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1 年度、2020 年度和
2019 年 度 的 经 营 成 果 、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计 , 并 出 具 了 “ 容 诚 审 字
[2022]200Z001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胜通能源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
及 2021 年度、2020 年度和 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的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
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
——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
1、合并报表范围
报告期内,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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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合并期间
胜通物流 7,000.00万元 货物运输 100% 2016.12-2021.12
莱州胜通 1,000.00万元 天然气销售 100% 2015.5-2021.12
海南胜远 5,000.00万元 天然气销售 100% 2020.9-2021.12
蔚蓝石化 100.00万元 成品油销售 100% 2020.6-2021.12
2、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名称 增加或者减少 变更原因 变化时间
海南胜远 增加 新设 2020 年 9 月
蔚蓝石化 增加 新设 2020 年 6 月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分)子公司按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
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
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
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
1-1-238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
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
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
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四、报告
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之
“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
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
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
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
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
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
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
并当期损益。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四、报
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之“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
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
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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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
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
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
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
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
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关于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的特殊规定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只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
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对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的股权投资方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1)该公司是以向投资方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
处获取资金。
(2)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
投资者获得回报。
(3)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当母公司由非投资性主体转变为投资性主体时,除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
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自转变日起对
其他子公司不再予以合并,并参照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但未丧失控制权的原则处
理。
当母公司由投资性主体转变为非投资性主体时,应将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的子公司于转变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
公司在转变日的公允价值视同为购买的交易对价,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
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
1-1-240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
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
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
流等项目。
(2)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
所享有的份额。
(3)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
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4)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4、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①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
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
存在。
②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
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
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③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
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
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①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②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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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③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
并现金流量表。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2)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
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3)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
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5、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1)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
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
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
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
销。
(2)“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
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
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3)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
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
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
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4)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
易损益,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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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损益,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5)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
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1)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
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
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
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
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
分配利润。
(2)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1)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
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
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
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
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
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
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
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
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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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2)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
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
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
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
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
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披露在购
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
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3)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
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
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1)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
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
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
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
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
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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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
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
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
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
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
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
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
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
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
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
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5)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
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
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
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七)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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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
排。
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
计处理。
(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
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
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
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
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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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
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
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
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
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
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
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1)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
算。
(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
的近似汇率折算。
(3)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
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
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4)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
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
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
置当期损益。
(十)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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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
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
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
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
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
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
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
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
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
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
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
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
格进行初始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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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
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
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
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
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
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
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
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
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
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
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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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负债。
(1)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
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
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
得和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
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
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
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
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2)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
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
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
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
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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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
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
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
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
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
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
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
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
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
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
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
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
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
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
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
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
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
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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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
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
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
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
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
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
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
本公司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
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
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
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
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
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
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
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
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
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1)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
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
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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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
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
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
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①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 1: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应收客户货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
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③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 1: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 2: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 3: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
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
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④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2: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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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⑤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 1:未到期质保金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
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
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
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
险。
(3)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
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
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
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
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
虑的信息包括:
1)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
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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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
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4)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
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
响违约概率;
5)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6)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
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
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7)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8)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 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
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
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
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
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 30 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
加。
(4)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
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
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
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
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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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5)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
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
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
产的账面价值。
(6)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
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
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
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
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①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②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
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1)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
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
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
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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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
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
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
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
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2)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
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
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
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3)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
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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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继续
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
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详见本节“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
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一)公允价值计量”。
(十一)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
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
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
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
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
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
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
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
经济利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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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
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
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
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
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
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
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
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
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
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2、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
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
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
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
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十二)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商品、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
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
度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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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
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
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
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
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
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
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
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
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
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
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
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4)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
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
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十三)合同资产及合同负债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
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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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
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金融工具”。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
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
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
“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
销。
(十四)合同成本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
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
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
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
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
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
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
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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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
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
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
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
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
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十五)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
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
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
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
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
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
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
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
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
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
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
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
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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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
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 20%)以上但低
于 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
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
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
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
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
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
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
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
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
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
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
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
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
出;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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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
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
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
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4)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
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
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1)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
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
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
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
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
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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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
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
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
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
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
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
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
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适用
2018 年度及以前)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原持有的股权投资
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
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在改按权益法核算
的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
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
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
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持有待售的权益性投资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
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
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
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做相应调整。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详见本节“四、
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十一)长期资产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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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
投资性房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
包括: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3)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详见
本节“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十一)长期资产
减值”。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减累计减值及净残值后按直线法计算折旧或摊
销,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
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00 3.00 4.85
(十七)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
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
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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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
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
折旧率如下:
类 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00 3.00 4.8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00 3.00 9.7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00-6.00 3.00 16.17-19.40
办公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3.00-5.00 3.00 19.40-32.33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
值准备。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
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
认该项固定资产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
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确定。融资租入的固
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
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
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
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十八)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
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
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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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
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
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九)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
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
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
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
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
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
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
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
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
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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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土地使用权 30-50 年 法定使用权
软件 5-10 年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
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
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
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
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3)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
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
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
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
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
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
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
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
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3、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1)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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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4、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
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
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十一)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
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无形资产、商誉、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等(存货、按公允价
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
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
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
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
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
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
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
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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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
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
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
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
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
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
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
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二十二)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
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二十三)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
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
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
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
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1)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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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
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3)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
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
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
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
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
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5)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1)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
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
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
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
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2)设定受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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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
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
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
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
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
务成本。
2)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
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
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
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
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
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4)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①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
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②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利息净额中的金
额;
③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
额中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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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
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
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
利时;
(2)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
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
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
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
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2)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
成部分:
1)服务成本;
2)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3)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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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
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
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
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二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
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
整。
(2)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
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
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
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
具的最佳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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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
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
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2)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
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
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
应的负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1)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
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2)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
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
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
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
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
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
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
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
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
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
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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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
确认的金额;
(2)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
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
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六)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
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
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
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
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
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
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
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
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
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
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
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
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
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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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
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
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
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
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
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
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
付款义务;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
的法定所有权;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
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销售退回条款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
向客户转让商品而与其有权取得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
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
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
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
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
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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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所建造的工程等提供
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
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
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
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
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
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
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
对于本公司自第三方取得贸易类商品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本公司有权
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即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贸易类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
品,因此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
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
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
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应付客户对价
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
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
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客户未行使的合同权利
本公司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
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公司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
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公司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
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
本公司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
余额转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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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发生合同变更时:
(1)如果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建造服务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
价款反映了新增建造服务单独售价的,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
进行会计处理;
(2)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1)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
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本公司将其视为原合同终止,同
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3)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1)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
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不可明确区分,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
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
调整当期收入。
2、具体方法
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1)商品销售合同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包含转让液化天然气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
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LNG 批发业务:公司负责配送的,以货物送达客户完成卸货后确认收入;
客户自提的,以客户提货装车完毕确认收入。
LNG 零售业务:气化站销售业务,根据客户当月使用量和双方约定的单价
确认收入;加气站零售业务,完成液化天然气加注后确认收入。
(2)物流服务合同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物流服务合同包含提供物流服务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
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公司完成货物运输后,经客户确认后确认收入。
以下收入会计政策适用于 2019 年度及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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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商品收入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本公司既没有保留
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
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1)商品销售业务:
LNG 批发业务:公司负责配送的,以货物送达客户完成卸货后确认收入;
客户自提的,以客户提货装车完毕确认收入。
LNG 零售业务:气化站销售业务,根据客户当月使用量和双方约定的单价
确认收入;加气站零售业务,完成液化天然气加注后确认收入。
(2)物流服务:
公司完成货物运输后,经客户确认后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
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A、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
地计量;B、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C、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
确定;D、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
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
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
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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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
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
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
定。
(二十七)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
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 1 元计
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
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
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
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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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
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
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
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
用。
(4)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
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
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八)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
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
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
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
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
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
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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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1)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
资产:
1)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2)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
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
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
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
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1)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
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1)商誉的初始确认;
2)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
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
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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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2)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1)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
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2)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
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
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
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3)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1)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
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
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2)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
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
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
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
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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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
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
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
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
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5)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
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
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
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
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二十九)租赁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
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
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
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
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
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
一项单独租赁:
(1)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
获利;
(2)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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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
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
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
赁。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
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
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③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④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
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
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详见本节“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
会计估计”之“(二十四)预计负债”。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
入存货成本。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
法等)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
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
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
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2)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
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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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③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④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
止租赁选择权;
⑤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
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
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
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
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
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
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工作量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
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
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
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
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
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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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利息收入。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
入当期损益。
5、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1)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
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
相当。
(2)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①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
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
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
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A.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
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
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
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
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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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
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关于修改或重新
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6、售后租回
本公司按照本节“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
十六)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
是否属于销售。
(1)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
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本节“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金融工具”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该资
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
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
得或损失。
(2)本公司作为买方(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
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本节“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
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金融工具”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
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
并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以下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会计政策适用于 2020 年度及以前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
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时,将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
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根据租赁资产的使用量计入当期损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
的,本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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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确认租金费用及相应的负债。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
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从租金费用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费用余额在租赁期内进
行分摊。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时,采用直线法将收到的租金在租赁期内
确认为收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
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也确认租金收入。
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收入
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
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
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收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
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
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
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在计提融资租赁资产折旧时,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
策,折旧期间以租赁合同而定。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本公司将会取得
租赁资产所有权,以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期间;如果无法合理
确定租赁期届满后本公司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
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2)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时,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
赁应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计入资产负债
表的长期应收款,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应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
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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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为租赁收入。
(三十)安全生产费用
根据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
法》(财企[2012]16 号)以及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财会[2009]8
号)的规定,公司运输服务按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
均逐月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1、普通货运业务按照 1%提取;
2、客运业务、管道运输、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 1.5%提取。
公司加气站零售业务根据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
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1、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按照 4%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按照 2%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5%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2%提取。
安全生产费用于提取时计入营业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
目。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
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
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
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
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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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
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
“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
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将“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归并至“其他
应付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项目,并在“研发费用”项目增加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摊销金额;
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与财会[2019]6 号文配套执行。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
[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
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
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本节“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
会计估计”之“(十)金融工具”。
对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
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
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 2019 年
1 月 1 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9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
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会[2019]8 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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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
[2019]9 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
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
溯调整,本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
订)》(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本节“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
会计估计”之“(二十六)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
2020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
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
响数进行调整。
2019 年 12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本公司
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该解释,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修订)》
(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
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2021 年 1 月 2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 财会[2021]1
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26 日起执行该解释,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财会[2021]1 号)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 15 号”),其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
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 2021 年 12 月 30 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资金集中管理
相关列报规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解释 15 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
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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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这两项规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除此之外,本公司无其他的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二)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三)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公司的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无差异,实施新收入准则在业
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均无影响。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报告期各
期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资产数据无影响。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
关项目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流动负债:
预收款项 16,619,912.35 - -16,619,912.35
合同负债 - 15,247,626.01 15,247,626.01
其他流动负债 - 1,372,286.34 1,372,286.34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流动负债:
预收款项 16,619,912.35 - -16,619,912.35
合同负债 - 15,247,626.01 15,247,626.01
其他流动负债 - 1,372,286.34 1,372,286.34
六、报告期内发行人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
(一)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销售额 16%、13%、1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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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2%
房产税 房产余值或租金收入 1.2%、1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15%
注:2019 年 3 月 20 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下发《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
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规定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 16%和 10%税率的,税率分
别调整为 13%和 9%。
(二)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税[2020]3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
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公司的子公司海南胜远为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
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七、最近一年的兼并收购情况
公司最近一年无兼并收购情况。
八、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公司以业务板块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经
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
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
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2、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业务类别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 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LNG 销售业务 476,229.51 97.60 344,547.13 95.81 288,397.10 95.03
运输服务 11,721.19 2.40 15,070.17 4.19 15,082.92 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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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 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合 计 487,950.70 100.00 359,617.30 100.00 303,480.02 100.00
3、主营业务收入按照区域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 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华东 360,702.97 73.92 271,952.88 75.62 170,725.30 56.26
华北 48,400.84 9.92 38,400.68 10.68 60,861.10 20.05
华南 59,803.80 12.26 33,141.67 9.22 26,885.36 8.86
华中 12,330.80 2.53 11,128.07 3.09 23,698.75 7.81
西北 18.11 0.00 2,223.53 0.62 13,185.05 4.34
西南 194.60 0.04 2,521.60 0.70 7,903.24 2.60
东北 6,499.59 1.33 248.87 0.07 221.22 0.07
合 计 487,950.70 100.00 359,617.30 100.00 303,480.02 100.00
九、非经常性损益
2022 年 2 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报告期的非经
常性损益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200Z0027 号”《非经常性
损益鉴证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9.89 -18.76 -41.4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672.20 67.30 179.74
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981.75 1,222.99 826.63
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33.43 40.50 37.6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6.15 -130.18 -8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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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 - -2,015.23 -
疫情期间社保减免 - 492.00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1,631.13 -341.38 921.49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357.08 303.38 220.85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274.06 -644.76 700.65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税
- - -
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274.06 -644.76 700.65
十、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一)货币资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库存现金 0.16
银行存款 55,290.14
其他货币资金 4,819.81
合 计 60,110.11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银行存款中质押的金额为 6,900.00 万元,其他货
币资金余额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719.81 万元、保函保证金 2,100.00 万元,除
此之外,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
收风险的款项。
(二)预付款项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付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1年以内 8,029.39
合 计 8,029.39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预付款项余额均为预付采购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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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固定资产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811.17 339.25 - 471.91 58.18
机器设备 1,694.38 684.19 92.06 918.13 54.19
运输设备 32,322.91 23,204.40 - 9,118.50 28.21
办公设备及其他 240.62 219.79 - 20.83 8.66
合 计 35,069.08 24,447.63 92.06 10,529.38 30.02
注:成新率=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四)无形资产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2,649.87 274.55 - 2,375.32
软件 120.69 27.99 - 92.70
合 计 2,770.56 302.54 - 2,468.02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
备。
十一、最近一期末主要债务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负债总额为 31,242.67 万元,主要包括应付
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递延所得税负债等。
(一)应付票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银行承兑汇票 16,686.50
合 计 16,686.50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应付票据余额
中不含应付持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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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付账款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货款 3,896.90
运输费 445.46
工程设备款 76.04
合 计 4,418.40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主要为应付货款、运输费等,
无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不含应付持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三)合同负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同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预收货款 2,191.93
预收运输费 11.35
合 计 2,203.28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同负债主要为预收货款,合同负债余额中
无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四)应交税费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交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企业所得税 2,378.66
增值税 457.32
个人所得税 35.49
印花税 34.41
城市维护建设税 31.46
教育费附加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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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21.12.31
地方教育附加 8.99
土地使用税 8.08
房产税 2.92
环境保护税 0.07
合 计 2,970.88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交税费主要为应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拖欠税款的情况。
2022 年 1 月 7 日,国家税务总局龙口市税务局出具了关于胜通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纳税及有关税务情况的证明:“胜通能源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出具
之日期间,该公司能够遵守有关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足额申报
并缴纳各项应纳税款,执行的税种税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
存在因违反税收方面的有关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五)对内部人员和关联方的负债
1、应付职工薪酬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1.12.31
一、短期薪酬 1,291.02 10,463.89 10,015.96 1,738.94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90.79 690.79 -
三、辞退福利 -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
合 计 1,291.02 11,154.69 10,706.76 1,738.94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关联方负债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
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2、偶发性关联交易”
之“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六)递延所得税负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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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一次性税前扣除的固定资产 1,772.47
合 计 1,772.47
十二、股东权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股东权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股本 9,000.00 9,000.00 9,000.00
资本公积 27,964.77 27,964.77 25,792.45
专项储备 248.98 224.15 192.77
盈余公积 2,369.64 1,156.72 730.48
未分配利润 31,903.22 18,217.02 7,459.0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71,486.61 56,562.66 43,174.75
少数股东权益 - - -
股东权益合计 71,486.61 56,562.66 43,174.75
十三、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569.31 11,120.98 12,570.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46.86 12,416.44 -9,604.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00.00 - -0.0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116.17 23,537.42 2,966.01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8,390.30 35,274.13 11,736.71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承诺及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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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开立尚未到期的保函情况:
单位:万元
开立银行 保函接收方 保函金额 保函到期日
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油气电天津销售分公司 5,000.00 2022/2/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中海油气电天津销售分公司 1,000.00 2022/4/3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中海油气电浙江销售分公司 3,000.00 2022/4/3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中海油气电天津销售分公司 5,000.00 2022/3/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
中海油气电天津销售分公司 2,000.00 2022/5/1
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
中海油气电天津销售分公司 3,000.00 2022/5/8
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油气电浙江销售分公司 5,000.00 2022/2/9
烟台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油气电浙江销售分公司 3,000.00 2022/2/22
烟台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油气电浙江销售分公司 3,000.00 2022/3/2
烟台分行
合 计 - 30,000.00 -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五、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财务指标除非特别指明,均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
(一)基本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比率(倍) 2.83 1.76 1.99
速动比率(倍) 2.46 1.52 1.8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6.34 57.82 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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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
0.13 0.19 0.01
产的比例(%)
财务指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84.50 46.80 31.09
存货周转率(次) 342.47 295.55 221.8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6,175.33 19,706.30 7,924.60
利息保障倍数(倍) - - 211,676.4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1.29 1.24 1.4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1.46 2.62 0.33
每股净资产(元) 7.94 6.28 4.80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总负债/总资产(母公司报表)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7、利息保障倍数=(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8、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
和采矿权等除外)/净资产
9、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总股本
11、每股净资产=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总股本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指标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利润 年度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21 年度 26.66 1.93 1.93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2020 年度 22.93 1.24 1.24
股东的净利润
2019 年度 5.58 0.26 0.26
2021 年度 24.70 1.79 1.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2020 年度 24.25 1.31 1.31
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9 年度 3.91 0.18 0.18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
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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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
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
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
从报告期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
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
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
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
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
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
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及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
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十六、盈利预测情况
容诚会计师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盈利预测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
具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2]200Z0358 号)。
(一)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的财务报表业经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1]200Z0243 号、容
诚审字[2022]200Z0011 号审计报告;2022 年 1-3 月的财务报表业经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200Z0240 号审阅报告。本
公司 2022 年度的盈利预测是以上述经审计、审阅的经营业绩为基础,充分考虑
公司现时经营能力、市场需求等因素,依据下列基本假设,结合预测期的采购计
划、销售计划及其他相关资料,遵循谨慎性原则编制的。编制本盈利预测报告所
选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与本公司实际采
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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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盈利预测基本假设
1、预测期内本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及公司所在
地区的社会政治、经济政策、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2、预测期内本公司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改变;
3、预测期内本公司所处地区不会发生重大的通货膨胀,经营业务所涉及的
信贷利率、外汇市场将在正常范围内波动,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4、预测期内本公司经营策略和管理模式不发生重大变化;
5、预测期内本公司所处的行业政策不会发生重大改变,从而使本公司采购、
销售均能够按计划顺利执行,不会发生重大波动;
6、预测期内本公司经营计划顺利完成,各项业务合同能够顺利执行,并与
合同方无重大争议和纠纷;
7、预测期内本公司主要产品经营价格及主要原材料供应价格无重大变化;
8、预测期内本公司不会受到诸如人员、运输车辆和材料等客观因素的重大
变化而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9、本公司对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已进行合理配置,
无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违法行为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0、预测期内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理,预计不会有较大的呆
账、坏账发生;
11、预测期内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运营安全管理,预计不会发生对公司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的人员及运输安全事故;
12、预测期内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合并盈利预测表
单位:万元
2022 年度预测数
2021 年度
项 目 1-3 月 4-5 月 6-12 月
已审数 合计
已审数 未审数 预测数
一、营业收入 488,117.54 131,783.29 116,404.35 298,706.14 546,89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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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预测数
2021 年度
项 目 1-3 月 4-5 月 6-12 月
已审数 合计
已审数 未审数 预测数
减:营业成本 463,300.68 124,202.92 105,583.54 290,227.47 520,013.93
税金及附加 856.62 236.22 258.10 467.59 961.91
销售费用 1,323.52 306.49 157.46 1,063.76 1,527.71
管理费用 3,525.14 613.07 345.85 2,148.55 3,107.47
研发费用 84.71 10.94 11.48 60.28 82.70
财务费用 -489.37 -239.71 -244.35 -761.18 -1,245.24
加:其他收益 472.20 690.86 58.16 - 749.0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103.97 458.24 27.01 285.13 770.3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0.27 152.24 -152.51 -
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24 -86.33 -369.46 388.48 -67.3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8.33 -3.34 -3.45 -4.87 -11.6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9.89 16.69 - - 16.69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2,138.76 7,729.75 10,156.77 6,015.90 23,902.42
加:营业外收入 212.56 3.76 30.06 721.00 754.82
减:营业外支出 128.71 9.76 9.69 99.35 118.8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2,222.61 7,723.75 10,177.13 6,637.55 24,538.44
减:所得税费用 4,823.49 1,544.99 1,766.22 1,605.32 4,916.5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399.12 6,178.77 8,410.90 5,032.24 19,621.91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399.12 6,178.77 8,410.90 5,032.24 19,621.91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五、非经常性损益 1,274.06 752.66 228.21 534.44 1,515.32
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16,125.06 5,426.10 8,182.69 4,497.80 18,106.59
的净利润
如上表所示,公司预计 2022 年营业收入较 2021 年度增长 12.04%,净利润
较 2021 年度增长 12.7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较 2021 年度增长 12.29%。
尽管公司 2022 年度盈利预测的编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由于盈利预测所
依据各种假设及国家宏观经济、行业形势和市场行情具有不确定性,以及其它不
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公司 2022 年度的实际经营成果可能与盈利预测存在一定差
异。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请谨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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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十七、发行人设立时及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
2018 年 9 月 21 日,国融兴华出具《龙口胜通能源有限公司拟改制为股份公
司涉及的龙口胜通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
报字[2018]第 010299 号),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以 2018 年 7 月 31 日为评
估基准日,胜通有限净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46,034.22 万元,评估增值为
10,718.50 万元,增值率为 30.35%。
十八、历次验资情况
公司历次验资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
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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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管理层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报告期内公司的
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和资本性支出等作出以下讨论与分析。本节
财务数据除非特别说明,均取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讨论与分析应结合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本
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他信息一并阅读。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 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流动资产合计 82,856.64 80.66 93,249.21 83.97 50,808.26 72.63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872.64 19.34 17,798.28 16.03 19,149.97 27.37
资产总计 102,729.28 100.00 111,047.49 100.00 69,958.2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69,958.23 万元、111,047.49 万元和
102,729.28 万元。2020 年末资产总额较 2019 年末增加 41,089.26 万元,增长
58.73%,主要系公司采销规模扩大而带来的流动资产增加所致;2021 年末资产
总额较 2020 年末减少 8,318.21 万元,主要系 2021 年度公司通过开具银行承兑汇
票结算货款金额减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金额增加,导致流动资产金额
减少所致。
从资产构成分析,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比较高、
非流动资产占比较低。2020 年末流动资产占比较 2019 年末提升,主要系公司业
务规模扩大、经营业绩积累,流动资产总额增加,同时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
定资产,随着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固定资产净额减少,非流动资产总额减少所致。
2021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占比相对 2020 年末较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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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流动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 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货币资金 60,110.11 72.55 55,125.01 59.12 13,895.01 27.35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5,083.08 5.45 16,577.95 32.63
应收票据 3,018.43 3.64 2,768.87 2.97 2,924.13 5.76
应收账款 4,397.18 5.31 5,109.42 5.48 8,284.38 16.31
应收款项融资 3,486.21 4.21 6,079.57 6.52 4,422.44 8.70
预付款项 8,029.39 9.69 11,631.01 12.47 2,808.51 5.53
其他应收款 1,119.89 1.35 6,038.54 6.48 645.16 1.27
存货 1,451.80 1.75 1,224.83 1.31 1,046.84 2.06
其他流动资产 1,243.63 1.50 188.87 0.20 203.83 0.40
流动资产合计 82,856.64 100.00 93,249.21 100.00 50,808.26 100.00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
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组成。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流动资产的变动情况及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现金 0.16 0.56 2.34
银行存款 55,290.14 44,958.58 12,834.37
其他货币资金 4,819.81 10,165.88 1,058.30
合 计 60,110.11 55,125.01 13,895.01
占流动资产比例 72.55% 59.12% 27.35%
公司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保函保证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
别为 13,895.01 万元、55,125.01 万元、60,110.11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27.35%、59.12%、72.55%,公司货币资金占流动资产比例较高,主要系公司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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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金流状况较好且业务特点需要保持一定规模的货币资金所致。2020 年末公司货
币资金较 2019 年末增加 41,230.00 万元,主要系 2020 年度公司销售收入增长且
回款良好,同时公司通过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采购货款规模增加以及 2020 年
末理财产品规模较 2019 年末减少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5,083.08 16,577.95
的金融资产
占流动资产比例 - 5.45% 32.63%
2019 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 2018 年末增加 16,577.95 万元,主要系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购买的理财产品从“其他流动资产”
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报表项目核算所致;2020 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
2019 年末减少 11,494.87 万元,主要系 2020 年末理财产品规模较 2019 年末减少
所致;2021 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 2020 年末减少 5,083.08 万元,主要系公司购
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3)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银行承兑汇票 3,018.43 2,768.87 2,924.13
占流动资产比例 3.64% 2.97% 5.7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 2,924.13 万元、2,768.87 万元
和 3,018.43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76%、2.97%和 3.64%。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无法承兑的风险较低。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符合要求的应收票据列
报于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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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银行承兑汇票 1,346.83 549.48 332.90
合 计 1,346.83 549.48 332.90
公司应收票据质押主要系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而质押给承兑银行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票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 目 终止确 未终止 终止确 未终止 终止确 未终止
认 确认 认 确认 认 确认
银行承兑汇票 - 385.71 - 1,043.68 - 347.00
合 计 - 385.71 - 1,043.68 - 347.00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融资质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后兑付情 是否存在票据未
序号 票据金额 票据到期日
况 能兑现的情况
1 100.00 2022/1/1 已经兑付 否
2 20.00 2022/1/5 已经兑付 否
3 20.00 2022/1/5 已经兑付 否
4 10.00 2022/1/6 已经兑付 否
5 50.00 2022/1/6 已经兑付 否
6 50.00 2022/1/6 已经兑付 否
7 5.00 2022/1/7 已经兑付 否
8 5.00 2022/1/8 已经兑付 否
9 10.00 2022/1/8 已经兑付 否
10 60.01 2022/1/8 已经兑付 否
11 50.00 2022/1/8 已经兑付 否
12 5.00 2022/1/11 已经兑付 否
13 10.00 2022/1/12 已经兑付 否
14 63.95 2022/1/15 已经兑付 否
15 10.00 2022/1/16 已经兑付 否
16 10.00 2022/1/16 已经兑付 否
17 10.00 2022/1/19 已经兑付 否
18 50.00 2022/1/19 已经兑付 否
19 60.00 2022/1/19 已经兑付 否
20 56.14 2022/1/19 已经兑付 否
21 50.00 2022/1/22 已经兑付 否
22 50.00 2022/1/22 已经兑付 否
23 20.00 2022/1/23 已经兑付 否
24 10.00 2022/1/23 已经兑付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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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兑付情 是否存在票据未
序号 票据金额 票据到期日
况 能兑现的情况
25 10.00 2022/1/23 已经兑付 否
26 16.46 2022/1/23 已经兑付 否
27 10.00 2022/1/26 已经兑付 否
28 77.00 2022/1/26 已经兑付 否
29 30.00 2022/1/26 已经兑付 否
30 29.43 2022/1/26 已经兑付 否
31 20.00 2022/1/27 已经兑付 否
32 11.20 2022/1/27 已经兑付 否
33 35.36 2022/1/27 已经兑付 否
34 15.00 2022/1/28 已经兑付 否
35 20.00 2022/1/28 已经兑付 否
36 10.00 2022/1/28 已经兑付 否
37 10.00 2022/1/28 已经兑付 否
38 9.00 2022/1/28 已经兑付 否
39 20.00 2022/1/29 已经兑付 否
40 30.00 2022/1/30 已经兑付 否
41 16.00 2022/2/3 已经兑付 否
42 100.00 2022/2/3 已经兑付 否
43 15.00 2022/2/3 已经兑付 否
44 15.00 2022/2/4 已经兑付 否
45 10.52 2022/2/4 已经兑付 否
46 20.00 2022/2/6 已经兑付 否
47 25.10 2022/2/6 已经兑付 否
48 50.00 2022/2/8 已经兑付 否
49 10.00 2022/2/9 已经兑付 否
50 15.00 2022/2/10 已经兑付 否
51 13.62 2022/2/11 已经兑付 否
52 10.00 2022/2/11 已经兑付 否
53 10.00 2022/2/11 已经兑付 否
54 50.00 2022/2/11 已经兑付 否
55 28.00 2022/2/11 已经兑付 否
56 5.00 2022/2/11 已经兑付 否
57 5.00 2022/2/12 已经兑付 否
58 10.00 2022/2/12 已经兑付 否
59 5.00 2022/2/12 已经兑付 否
60 10.00 2022/2/13 已经兑付 否
61 5.00 2022/2/16 已经兑付 否
62 20.00 2022/2/18 已经兑付 否
63 10.00 2022/2/18 已经兑付 否
64 17.60 2022/2/19 已经兑付 否
65 5.00 2022/2/19 已经兑付 否
66 10.00 2022/2/19 已经兑付 否
67 10.00 2022/2/19 已经兑付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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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兑付情 是否存在票据未
序号 票据金额 票据到期日
况 能兑现的情况
68 50.00 2022/2/20 已经兑付 否
69 5.39 2022/2/23 已经兑付 否
70 10.00 2022/2/23 已经兑付 否
71 10.00 2022/2/25 已经兑付 否
72 4.10 2022/2/26 已经兑付 否
73 5.50 2022/2/26 已经兑付 否
74 10.00 2022/2/27 已经兑付 否
75 20.00 2022/2/27 已经兑付 否
76 20.00 2022/2/28 已经兑付 否
77 50.00 2022/2/28 已经兑付 否
78 50.00 2022/2/28 已经兑付 否
79 10.00 2022/2/28 已经兑付 否
80 20.00 2022/2/28 已经兑付 否
81 10.00 2022/2/28 已经兑付 否
82 100.00 2022/2/28 已经兑付 否
83 50.00 2022/2/28 已经兑付 否
84 50.00 2022/2/28 已经兑付 否
85 20.00 2022/2/28 已经兑付 否
86 5.00 2022/3/1 尚未兑付
87 6.46 2022/3/2 尚未兑付
88 2.60 2022/3/3 尚未兑付
89 50.00 2022/3/3 尚未兑付
90 50.00 2022/3/3 尚未兑付
91 100.00 2022/3/4 尚未兑付
92 10.00 2022/3/6 尚未兑付
93 10.00 2022/3/6 尚未兑付
94 20.00 2022/3/6 尚未兑付
95 60.00 2022/3/6 尚未兑付
96 55.32 2022/3/6 尚未兑付
97 20.00 2022/3/10 尚未兑付
98 20.00 2022/3/10 尚未兑付 尚未到期,预计如
99 100.00 2022/3/10 尚未兑付 期兑付
100 10.00 2022/3/15 尚未兑付
101 15.00 2022/3/15 尚未兑付
102 10.00 2022/3/17 尚未兑付
103 10.00 2022/3/22 尚未兑付
104 10.00 2022/3/22 尚未兑付
105 14.40 2022/3/23 尚未兑付
106 30.00 2022/3/23 尚未兑付
107 50.00 2022/3/23 尚未兑付
108 50.00 2022/3/24 尚未兑付
109 10.00 2022/3/24 尚未兑付
110 10.00 2022/3/24 尚未兑付
111 20.00 2022/3/25 尚未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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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期后兑付情 是否存在票据未
序号 票据金额 票据到期日
况 能兑现的情况
112 30.00 2022/3/25 尚未兑付
113 55.00 2022/3/26 尚未兑付
114 20.00 2022/3/27 尚未兑付
115 50.00 2022/3/28 尚未兑付
116 20.00 2022/3/28 尚未兑付
117 10.00 2022/3/28 尚未兑付
118 50.00 2022/3/28 尚未兑付
119 50.00 2022/3/29 尚未兑付
120 50.00 2022/3/29 尚未兑付
121 10.00 2022/3/29 尚未兑付
122 61.35 2022/3/29 尚未兑付
123 20.00 2022/3/29 尚未兑付
124 30.00 2022/3/29 尚未兑付
125 10.00 2022/3/29 尚未兑付
126 20.00 2022/4/1 尚未兑付
127 20.00 2022/4/1 尚未兑付
128 20.00 2022/4/1 尚未兑付
129 10.00 2022/4/1 尚未兑付
130 10.00 2022/4/1 尚未兑付
131 60.00 2022/4/5 尚未兑付
132 30.00 2022/4/9 尚未兑付
133 30.00 2022/4/9 尚未兑付
134 10.00 2022/4/9 尚未兑付
135 5.00 2022/4/12 尚未兑付
136 10.00 2022/4/12 尚未兑付
137 30.00 2022/4/13 尚未兑付
138 20.00 2022/4/14 尚未兑付
139 20.00 2022/4/14 尚未兑付
140 50.00 2022/4/15 尚未兑付
141 30.00 2022/4/15 尚未兑付
142 30.16 2022/4/18 尚未兑付
143 19.91 2022/4/19 尚未兑付
144 5.00 2022/4/21 尚未兑付
145 66.00 2022/4/22 尚未兑付
146 23.20 2022/4/23 尚未兑付
147 50.00 2022/4/27 尚未兑付
148 20.00 2022/4/27 尚未兑付
149 24.39 2022/4/28 尚未兑付
150 20.00 2022/4/28 尚未兑付
151 11.00 2022/4/29 尚未兑付
152 5.48 2022/4/29 尚未兑付
153 30.00 2022/4/30 尚未兑付
154 15.67 2022/5/1 尚未兑付
155 24.00 2022/5/4 尚未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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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期后兑付情 是否存在票据未
序号 票据金额 票据到期日
况 能兑现的情况
156 50.00 2022/5/8 尚未兑付
157 30.00 2022/5/8 尚未兑付
158 7.00 2022/5/8 尚未兑付
159 9.73 2022/5/9 尚未兑付
160 10.00 2022/5/12 尚未兑付
161 10.79 2022/5/12 尚未兑付
162 50.00 2022/5/15 尚未兑付
163 70.00 2022/5/17 尚未兑付
164 3.00 2022/5/18 尚未兑付
165 20.00 2022/5/18 尚未兑付
166 14.55 2022/5/18 尚未兑付
167 18.00 2022/5/24 尚未兑付
168 25.00 2022/5/25 尚未兑付
169 9.12 2022/5/26 尚未兑付
170 30.00 2022/5/28 尚未兑付
171 9.00 2022/5/29 尚未兑付
172 55.00 2022/5/30 尚未兑付
173 14.00 2022/5/30 尚未兑付
174 20.00 2022/5/30 尚未兑付
175 10.00 2022/6/2 尚未兑付
176 21.55 2022/6/16 尚未兑付
177 20.00 2022/6/17 尚未兑付
178 8.00 2022/6/22 尚未兑付
179 20.00 2022/10/25 尚未兑付
合计 4,604.04 - - -
注:期后兑付情况统计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
上述已质押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融资的质权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
台分行,主要质押条款为发行人将其合法持有并经认可的未到期承兑汇票、保证
金或存单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质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分行与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其他核心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发行人对于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
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
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发行人依据信用风险特
征将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发行人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
1-1-316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票据与应收款项融资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未发生逾期
无法兑付的情形,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对应收票据与应收款项融资计提坏账准
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具有合理性。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 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5,556.50 5,996.24 9,378.92
坏账准备 1,159.32 886.81 1,094.55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4,397.18 5,109.42 8,284.38
当年营业收入 488,117.54 359,772.13 303,717.95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营业收入 1.14% 1.67% 3.09%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流动资产 5.31% 5.48% 16.3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9,378.92 万元、5,996.24 万元和
5,556.50 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3.09%、1.67%和 1.14%。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8,284.38 万元、5,109.42 万元和 4,397.18 万元,应收账
款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6.31%、5.48%和 5.31%,公司 LNG 销售
业务主要采取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因此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及流动资产的
比例较低。
2020 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 2019 年末减少 3,382.68 万元,主要系 2020
年度公司客户以票据结算货款规模增加,同时公司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力度所致;
2021 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 2020 年末减少 439.74 万元,主要系公司运输服务
收入降低,相应应收账款余额减少,同时公司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力度所致。
2)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分析
1-1-317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账 龄 占比 坏账 占比 坏账 占比 坏账
金额 金额 金额
(%) 准备 (%) 准备 (%) 准备
1 年以内 4,404.49 79.27 236.17 4,981.47 83.08 249.07 8,038.07 85.70 421.44
1至2年 280.10 5.04 52.22 58.04 0.97 35.12 1,172.81 12.50 509.87
2至3年 47.63 0.86 46.65 873.29 14.56 519.87 15.07 0.16 15.07
3至4年 774.78 13.94 774.78 15.07 0.25 15.07 89.98 0.96 87.93
4至5年 15.07 0.27 15.07 20.37 0.34 19.68 62.99 0.67 60.23
5 年以上 34.42 0.62 34.42 47.99 0.80 47.99 - - -
合 计 5,556.50 100.00 1,159.32 5,996.24 100.00 886.81 9,378.92 100.00 1,094.5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 1 年以内,应收账款质量较高、
风险较小,同时,公司制定了稳健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加大对欠款的催收力度,
应收账款回收不存在重大风险。
3)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12.31
项 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比例 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901.97 16.23 901.97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4,654.53 83.77 257.35 5.53 4,397.18
1.应收客户款项 4,654.53 83.77 257.35 5.53 4,397.18
合 计 5,556.50 100.00 1,159.32 20.86 4,397.18
2020.12.31
项 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比例 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976.40 16.28 623.10 63.82 353.29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019.84 83.72 263.71 5.25 4,756.13
1.应收客户款项 5,019.84 83.72 263.71 5.25 4,756.13
合 计 5,996.24 100.00 886.81 14.79 5,109.42
1-1-318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9.12.31
项 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比例 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136.83 12.12 658.77 57.95 478.06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8,242.09 87.88 435.77 5.29 7,806.32
1.应收客户款项 8,242.09 87.88 435.77 5.29 7,806.32
合 计 9,378.92 100.00 1,094.55 11.67 8,284.38
其中,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12.31
名 称 坏账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计提理由
准备 (%)
蒙阴县顺鑫奥发燃气有限公司 744.21 744.21 100.00 预期无法收回
禹城市恒利通汽车加气有限公司 49.38 49.38 100.00 预期无法收回
延安志博恒通能源有限公司 32.58 32.58 100.00 预期无法收回
江苏津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6.90 26.90 100.00 预期无法收回
淄博博山亚龙瓷业有限公司 18.46 18.46 100.00 预期无法收回
山东宝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16.79 16.79 100.00 预期无法收回
陕西呈晟商贸有限公司 13.65 13.65 100.00 预期无法收回
合 计 901.97 901.97 100.00 -
(续上表)
2020.12.31
名 称 坏账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计提理由
准备 (%)
蒙阴县顺鑫奥发燃气有限公司 842.54 489.25 58.07 预期无法全额收回
禹城市恒利通汽车加气有限公司 49.38 49.38 100.00 预期无法收回
锦州起源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33.43 33.43 100.00 预期无法收回
延安志博恒通能源有限公司 32.58 32.58 100.00 预期无法收回
淄博博山亚龙瓷业有限公司 18.46 18.46 100.00 预期无法收回
合 计 976.40 623.10 63.82 -
(续上表)
1-1-319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9.12.31
名 称 坏账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计提理由
准备 (%)
蒙阴县顺鑫奥发燃气有限公司 912.69 456.35 50.00 预期无法全额收回
东营汇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68.94 68.94 100.00 预期无法收回
禹城市恒利通汽车加气有限公司 49.38 49.38 100.00 预期无法收回
锦州起源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43.93 43.93 100.00 预期无法收回
延安志博恒通能源有限公司 43.42 21.71 50.00 预期无法全额收回
淄博博山亚龙瓷业有限公司 18.46 18.46 100.00 预期无法收回
公司每年末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
对于存在应收款项减值风险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蒙阴县顺
鑫奥发燃气有限公司,2018 年双方因销售货款发生合同纠纷,公司对其提起诉
讼,2019 年 11 月 22 日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19)鲁 0681
民初 732 号),蒙阴县顺鑫奥发燃气有限公司应支付公司天然气款 8,546,660.22
元及利息。2020 年 6 月 16 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2020)
鲁 06 民终 1987 号),蒙阴县顺鑫奥发燃气有限公司应支付公司天然气款
4,234,421.05 元及利息。龙口市人民法院已查封蒙阴县顺鑫奥发燃气有限公司及
其法人名下资产。针对应收蒙阴县顺鑫奥发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货款,公司 2019
年末按照 50%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2020 年末根据法院二审判决结果计提坏账
准备。蒙阴县顺鑫奥发燃气有限公司因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其再审申请
向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2021 年 12 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山东省
人民检察院“鲁检民监【2021】37000000231 号”民事抗诉书作出民事裁定,对
该案件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2021 年末公司根据预期发生的信
用损失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4)报告期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 15.05 万元、45.68 万元、0 万
元。
5)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1-1-320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余额 已计提
日 期 客户名称 期末余额
的比例(%) 坏账准备
寿光晨鸣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973.90 17.53 48.69
蒙阴县顺鑫奥发燃气有限公司 744.21 13.39 744.21
济南市莱芜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698.98 12.58 34.95
2021 年末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6.82 7.32 21.15
山东京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95.40 5.32 14.77
合 计 3,119.31 56.14 863.77
寿光晨鸣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1,333.02 22.23 66.65
蒙阴县顺鑫奥发燃气有限公司 842.54 14.05 489.25
山东港燃经贸有限公司 723.85 12.07 36.19
2020 年末
山东联盟物流有限公司 303.66 5.06 15.18
沾化中海物流有限公司 296.67 4.95 15.35
合 计 3,499.75 58.36 622.63
寿光晨鸣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1,475.76 15.73 73.79
蒙阴县顺鑫奥发燃气有限公司 912.69 9.73 456.35
东营河口中海利兴石化产品销售
426.81 4.55 21.34
2019 年末 有限公司
寿光美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356.98 3.81 17.85
沾化中海物流有限公司 340.42 3.63 17.02
合 计 3,512.66 37.45 586.3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中无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5)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银行承兑汇票 3,486.21 6,079.57 4,422.44
占流动资产比例 4.21% 6.52% 8.70%
2020 年末应收款项融资较 2019 年末有所增加,主要系客户以银行承兑汇票
方式支付货款增加所致。2021 年末应收款项融资较 2020 年末减少 2,593.36 万元,
主要系公司 2021 年度通过应收票据方式结算货款规模减少以及 2021 年末应收票
据到期托收所致。
1-1-321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质押的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银行承兑汇票 3,257.21 5,793.34 4,148.53
合 计 3,257.21 5,793.34 4,148.53
公司应收票据质押均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而质押给承兑银行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票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 目 未终止 未终止 未终止
终止确认 终止确认 终止确认
确认 确认 确认
银行承兑汇票 383.08 - 2,409.86 - 882.51 -
合 计 383.08 - 2,409.86 - 882.51 -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计量银行承兑汇票坏账准备。公司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
风险,故未计提坏账准备。
(6)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 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 (%) (%)
1 年以内 8,029.39 100.00 11,631.01 100.00 2,746.93 97.81
1至2年 - - - - 58.79 2.09
2至3年 - - - - 2.79 0.10
合 计 8,029.39 100.00 11,631.01 100.00 2,808.51 100.00
占流动资产比例 9.69% 12.47% - 5.53%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 2,808.51 万元、11,631.01 万元、
8,029.39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53%、12.47%、9.69%。公司预付款
项主要为预付 LNG 采购款,账龄基本在 1 年以内。
2020 年末预付款项较 2019 年末增长 8,822.51 万元,增幅 314.14%,主要系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海油气电等主要供应商采取先款后货的结算政策,2020 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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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LNG 市场需求旺盛,市场价格上涨,导致公司预付中海油气电浙江销售分公司
以及珠海海胜货款较 2019 年末分别增加 4,664.31 万元和 3,050.63 万元所致。
2021 年末预付款项较 2020 年末减少 3,601.62 万元,降幅 30.97%,主要系公
司与珠海海胜交易规模减少,同时珠海海胜在先款后货的基础上给予公司少量赊
购的信用政策,导致公司预付珠海海胜货款减少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预付账款余
日期 客户名称 期末余额 账龄
额的比例(%)
浙江销售分公司 4,137.24 51.53 1 年以内
中海油江苏天然气利用
1,221.38 15.21 1 年以内
有限公司
福建销售分公司 768.31 9.57 1 年以内
粤东销售分公司 628.86 7.83 1 年以内
中海油气电 珠海销售分公司 264.34 3.29 1 年以内
江苏分公司 187.07 2.33 1 年以内
中海油浙江天然气利用
3.97 0.05 1 年以内
有限责任公司
中海石油天津新能源有
1.97 0.02 1 年以内
限公司
河北销售分公司 0.12 0.00 1 年以内
2021
小 计 7,213.26 89.84 -
年末
天然气分公司 45.79 0.57 1 年以内
山东烟台石油分公司 33.97 0.42 1 年以内
中石化 辽宁石油分公司 12.62 0.16 1 年以内
重庆江津石油分公司 5.74 0.07 1 年以内
山东日照石油分公司 2.23 0.03 1 年以内
小 计 100.34 1.25 -
友创天然气(武汉)有限公司 78.14 0.97 1 年以内
江苏翔海能源有限公司 54.36 0.68 1 年以内
华润燃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53.98 0.67 1 年以内
合 计 7,500.08 93.41 -
浙江销售分公司 4,974.03 42.77 1 年以内
2020
中海油气电 河北销售分公司 148.26 1.27 1 年以内
年末
山东销售分公司 128.53 1.11 1 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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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预付账款余
日期 客户名称 期末余额 账龄
额的比例(%)
粤东销售分公司 83.00 0.71 1 年以内
珠海销售分公司 4.40 0.04 1 年以内
小 计 5,338.22 45.90 -
珠海海胜能源有限公司 3,731.80 32.08 1 年以内
天然气分公司 432.64 3.72 1 年以内
中石化 山东烟台石油分公司 31.29 0.27 1 年以内
广东潮州石油分公司 0.17 - 1 年以内
小 计 464.09 3.99 -
山东中诺实业有限公司 382.29 3.29 1 年以内
宁波富诺能源有限公司 223.26 1.92 1 年以内
合 计 10,139.67 87.18 -
浙江销售分公司 309.72 11.03 1 年以内
福建销售分公司 205.37 7.31 1 年以内
粤东销售分公司 139.10 4.95 1 年以内
中海油气电 江苏销售分公司 92.26 3.29 1 年以内
河北销售分公司 85.15 3.03 1 年以内
珠海销售分公司 47.01 1.67 1至2年
山东销售分公司 2.08 0.07 1 年以内
小 计 880.70 31.36 -
2019 天然气分公司 484.44 17.25 1 年以内
年末 山东烟台石油分公司 41.79 1.49 1 年以内
中石化 重庆江津石油分公司 15.33 0.55 1 年以内
山东日照石油分公司 3.57 0.13 1 年以内
广东潮州石油分公司 0.17 0.01 1 年以内
小 计 545.30 19.43 -
日照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318.31 11.33 1 年以内
三河市鹏皓燃气有限公司 270.72 9.64 1 年以内
江苏瀚石能源有限公司 112.12 3.99 1 年以内
合 计 2,127.14 75.74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中无预付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单位款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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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保证金及押金 968.55 6,025.69 366.57
保险理赔款 170.00 186.84 280.62
备用金 63.80 106.98 77.75
往来款 58.67 87.43 38.25
小 计 1,261.02 6,406.94 763.19
减:坏账准备 141.14 368.40 118.02
合 计 1,119.89 6,038.54 645.16
占流动资产比例 1.35% 6.48% 1.2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主要由保证金及押金、保险理赔款、备
用金组成。2020 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较 2019 年末增加 5,393.38 万元,主要
系 2020 年度支付给中海油气电福建分公司“进口 LNG 窗口一站通”5 年期长期
协议产品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 5,000.00 万元所致;2021 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价
值较 2020 年末减少 4,918.65 万元,主要系公司补充合同履约保函,同时收回上
年度支付的“进口 LNG 窗口一站通”5 年期长期协议产品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
5,000.00 万元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及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账龄 占比 坏账 占比 坏账 占比 坏账
金额 金额 金额
(%) 准备 (%) 准备 (%) 准备
1 年以内 765.62 60.71 38.28 6,101.03 95.23 305.05 394.97 51.75 19.75
1至2年 311.83 24.73 31.18 166.92 2.61 16.69 175.99 23.06 17.60
2至3年 107.60 8.53 32.28 114.46 1.79 34.34 77.17 10.11 23.15
3至4年 71.43 5.66 35.71 24.32 0.38 12.16 115.05 15.07 57.53
4至5年 4.35 0.34 3.48 0.20 0.00 0.16 - - -
5 年以上 0.20 0.02 0.20 - - - - - -
合 计 1,261.02 100.00 141.14 6,406.94 100.00 368.40 763.19 100.00 118.0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主要为 1 年以内,账龄 1 年以上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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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主要为支付给物流运输业务客户的保证金。
报告期各期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金额分别为 1.63 万元、14.67 万元、0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末余 占比
日 期 客户名称 账龄 款项性质
额 (%)
保证金及
中海油气电浙江销售分公司 665.00 52.73 2 年以内
押金
保险理赔
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0.20 7.95 3 年以内
款
保证金及
山东高速信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9.40 4.71 1至2年
2021 年末 押金
保证金及
东营齐润化工有限公司 50.00 3.97 1至2年
押金
保证金及
沾化中海物流有限公司 50.00 3.97 3至4年
押金
合 计 924.60 73.33 - -
保证金及
福建销售分公司 5,000.00 78.04 1 年以内
押金
中海油气电
保证金及
浙江销售分公司 65.00 1.01 1 年以内
押金
小 计 5,065.00 79.05 - -
准时达能源科技(舟山)有限公 保证金及
318.60 4.97 1 年以内
司 押金
2020 年末
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有限公 保证金及
257.83 4.02 1 年以内
司 押金
保险理赔
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24.00 1.94 2 年以内
款
保证金及
山东高速信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9.40 0.93 1 年以内
押金
合 计 5,824.83 90.91 - -
保险理
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16 26.36 1 年以内
赔款
保险理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2.16 6.83 1 年以内
赔款
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有限公 保证金及
50.47 6.61 1 年以内
2019 年末 司 押金
保证金及
沾化中海物流有限公司 50.00 6.55 1至2年
押金
保证金及
东营齐润化工有限公司 50.00 6.55 3至4年
押金
合 计 403.79 52.91 - -
(8)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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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 目 账面 比例 跌价 账面 比例 跌价 账面 比例 跌价
余额 (%) 准备 余额 (%) 准备 余额 (%) 准备
原材料 58.63 3.99 8.17 72.01 5.82 8.32 106.82 9.97 9.07
发出
1,349.03 91.88 8.33 977.74 79.02 4.17 915.59 85.50 14.97
商品
库存
60.63 4.13 - 187.57 15.16 - 48.47 4.53 -
商品
合 计 1,468.30 100.00 16.50 1,237.32 100.00 12.49 1,070.88 100.00 24.04
公司根据客户下达的销售订单进行采购,即采即销,存货周转速度较快,期
末存货金额较小。公司存货结构稳定,存货中的原材料主要为车辆轮胎及配件等;
发出商品主要为期末公司正在配送中但尚未送达至客户的 LNG;库存商品主要
为加气站期末尚未实现销售的 LNG。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金额分别为 1,070.88 万元、1,237.32 万元和 1,468.30
万元,与业务规模相比,存货整体金额较小,主要原因系:①公司发出商品及库
存商品为 LNG,公司针对 LNG 执行即采即销的经营策略,因此无需存储大量
LNG;②客户下单具有小批量、多批次的特点,公司根据客户下达的销售订单进
行采购,配送时间一般 1-3 天,存货周转速度较快,导致期末存货主要为正在配
送中但尚未送达至客户的 LNG,即发出商品;③公司原材料主要为备用的轮胎、
配件、燃油等,市场供应较为充足,采购较为便利,发行人采取按需采购的政策,
原材料金额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046.84 万元、1,224.83 万元、
1,451.80 万元,存货账面价值相对较为稳定。
公司各期末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将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部分计提跌价准
备,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 24.04 万元、12.49 万元、16.50 万元。
(9)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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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保证金利息及定期存款利息 384.90 135.54 32.68
预付车辆保险费等 44.96 53.22 51.93
待抵扣进项税 632.49 0.11 -
预缴企业所得税 181.28 - 119.22
合 计 1,243.63 188.87 203.83
占流动资产比例 1.50% 0.20% 0.40%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保证金利息及定期存款利息、待抵扣进
项税、预缴企业所得税、预付车辆保险费等,各期末余额分别为 203.83 万元、
188.87 万元、1,243.63 万元。2021 年末其他流动资产较 2020 年末增加 1,054.76
万元,主要系 2021 年末待抵扣进项税、保证金利息及定期存款利息、预缴企业
所得税增加所致。
3、非流动资产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 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长期股权投资 6,007.94 30.23 4,885.73 27.45 4,122.95 21.53
投资性房地产 11.71 0.06 16.08 0.09 20.46 0.11
固定资产 10,529.38 52.98 11,089.86 62.31 13,739.30 71.75
在建工程 332.03 1.67 77.48 0.44 - -
无形资产 2,468.02 12.42 1,210.00 6.80 899.10 4.70
长期待摊费用 12.87 0.06 21.51 0.12 13.43 0.07
递延所得税资产 383.24 1.93 360.07 2.02 342.25 1.7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7.45 0.64 137.54 0.77 12.47 0.07
合 计 19,872.64 100.00 17,798.28 100.00 19,149.97 100.00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
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四项资产合计占非流动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99.77%、98.58%、97.56%,公司非流动资产结构基本稳定。
(1)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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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对合营企业投资 6,007.94 4,885.73 4,122.95
占非流动资产比例 30.23% 27.45% 21.5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对珠海海胜的股权投资。公司对合营企
业珠海海胜采用权益法核算,珠海海胜自公司成立至今,经营业绩较好,不存在
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2)投资性房地产
公司将部分房产对外出租,从租赁开始日,将房屋转入投资性房地产,采用
成本法核算。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账面原值 87.18 87.18 87.18
累计折旧 75.47 71.09 66.72
减值准备 - - -
账面价值 11.71 16.08 20.46
占非流动资产比例 0.06% 0.09% 0.11%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抵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抵押期间 抵押用途
开具银行承兑汇
房屋及建筑物 87.18 11.71 2020.3.25~2023.3.24
票及银行保函
(3)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一、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 811.17 601.64 604.10
机器设备 1,694.38 1,590.58 1,450.92
办公设备及其他 240.62 212.89 201.69
运输设备 32,322.91 29,972.22 28,26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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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账面原值合计 35,069.08 32,377.33 30,519.29
二、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339.25 301.62 249.39
机器设备 684.19 531.19 394.03
办公设备及其他 219.79 195.99 175.30
运输设备 23,204.40 20,166.60 15,869.20
累计折旧合计 24,447.63 21,195.40 16,687.92
三、减值准备
房屋及建筑物 - - -
机器设备 92.06 92.06 92.06
办公设备及其他 - - -
运输设备 - - -
减值准备合计 92.06 92.06 92.06
四、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471.91 300.02 354.72
机器设备 918.13 967.32 964.83
办公设备及其他 20.83 16.90 26.40
运输设备 9,118.50 9,805.61 12,393.36
账面价值合计 10,529.38 11,089.86 13,739.30
占非流动资产比例 52.98% 62.31% 71.75%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运输工具、机器设备构成,运输工具主要包括 LNG 槽
车、原油罐车以及普通货车,机器设备主要为 LNG 气化站、加气站设备。报告
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3,739.30 万元、11,089.86 万元、
10,529.38 万元。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各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
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
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
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
之间的较高者。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为机器设备减值,报告期各期末,机器设
备减值金额为 92.06 万元。公司运输设备周转率随着经营规模扩大而逐年提高,
运输设备使用状况良好,不存在减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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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抵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账面价值 抵押期间 抵押用途
运输设备 22,631.99 4,653.26 2021.12.16~2024.12.16
开具银行承
房屋及建筑物 347.51 237.42 2021.12.16~2024.12.16 兑汇票及银
行保函
房屋及建筑物 241.58 25.23 2020.3.25~2023.3.24
合 计 23,221.08 4,915.91 - -
1)报告期内 LNG 槽车的数量和运力情况,以及采购来源和采购价格的公允
性,运力规模、车辆成新率与业务规模的匹配情况
① LNG 槽车数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LNG 槽车数量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辆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期初数量 304 284 287
本期新增数量 40 31 -
本期减少数量 10 11 3
期末数量 334 304 284
注:一辆 LNG 槽车由一辆 LNG 牵引车和一辆 LNG 挂车构成;车辆减少主要为出售和车辆
类别转换。
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为满足经营需要,公司于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购置 LNG 槽车,LNG 槽车数量从 2019 年初的 287 辆增加至 2021 年末的 334
辆。
② LNG 槽车运力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自有 LNG 槽车运力情况如下: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平均数量(辆) 322.42 289.25 286.00
单车运载量/次(吨) 22.27 22.14 22.15
单车年周转次数(次) 131.00 131.69 121.67
运力规模(吨) 940,618.44 843,342.10 770,767.28
注 1:平均数量根据车辆每年的月加权平均数量计算得出,当月投入的车辆从次月开始
计算;
注 2:单车年周转次数根据报告期各期单车周转一次所需时间计算确定,报告期内每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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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G 槽车平均周转一次所需天数分别为 2.47 天、2.28 天及 2.29 天;每年运力规模按 300 天
计算。
报告期内,随着自有车辆的增加,公司运力逐年增长。
③ 采购来源和采购价格的公允性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主要运输设备采购来源及采购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采购 采购 采购 市场 价格差
设备类别 车辆型号 采购来源
时间 数量 单价 均价 异率
河北宏泰专用汽车
LNG 挂车 正康宏泰 HHT9402GDY 2021.5 30 37.20 37.17 0.09%
有限公司
汇达重工股份有限
LNG 挂车 汇达 YHD9406GDY05 2015.1 20 48.70 48.42 0.58%
公司
LNG 挂车 中集 NTV9406GDY 2014.9 10 52.24 55.00 -5.02%
LNG 挂车 中集 NTV9407GDY 南通中集能源装备 2014.11 10 54.37 55.00 -1.15%
LNG 挂车 中集 NTV9407GDY 有限公司 2015.1 10 47.71 48.42 -1.47%
LNG 挂车 中集 NTV9406GDY 2018.7 2 21.45 19.91 7.71%
青岛金力福工贸有
LNG 挂车 华昌 QDJ9401TWY 2018.6 8 6.87 6.64 3.50%
限公司
青岛润岳汽车销售
LNG 挂车 通华 THT9406TWY 2021.5 5 11.14 11.62 -4.09%
有限公司
张家港中集圣达因
LNG 挂车 圣达因 SDY9402GDYT 2014.11 5 52.40 52.18 0.42%
低温装备有限公司
LNG 挂车 安瑞科 HGJ9409GDY 2014.9 10 52.24 51.24 1.95%
LNG 挂车 安瑞科 HGJ9401GDY0 2014.12 70 51.38 50.30 2.15%
LNG 挂车 安瑞科 HGJ9409GDY 2014.12 1 50.77 54.53 -6.90%
LNG 挂车 安瑞科 HGJ9401GDY0 2015.1 20 47.80 48.42 -1.28%
LNG 挂车 安瑞科 HGJ9402GDY 2017.1 10 32.74 31.97 2.41%
LNG 挂车 安瑞科 HGJ9402GDY 2017.3 20 32.84 31.97 2.72%
LNG 挂车 安瑞科 EnricHGJ9402GDY 石家庄安瑞科气体 2017.5 2 32.74 31.97 2.41%
LNG 挂车 安瑞科 EnricHGJ9402GDY 机械有限公司 2017.6 4 32.74 31.97 2.41%
LNG 挂车 安瑞科 HGJ9402GDY 2018.1 25 33.54 33.38 0.48%
LNG 挂车 安瑞科 HGJ9402GDY 2018.2 28 34.99 33.38 4.82%
LNG 挂车 安瑞科 HGJ9402GDY 2018.3 12 34.99 33.38 4.82%
LNG 挂车 安瑞科 HGJ9402GDY 2018.6 20 39.57 39.83 -0.65%
LNG 挂车 安瑞科 EnricHGJ9402GDY 2020.7 10 37.16 35.77 3.87%
LNG 挂车 安瑞科 EnricHGJ9402GDY 2020.8 10 37.37 35.77 4.46%
LNG 挂车 圣达因 SDY9400GDYT1 龙口胜通集团股份 2015.3 2 17.12 16.96 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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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 采购 采购 市场 价格差
设备类别 车辆型号 采购来源
时间 数量 单价 均价 异率
LNG 槽车 圣达因 SDY5300GDY 有限公司 2014.12 1 124.64 124.60 0.03%
LNG 牵引车 豪沃 ZZ4257V324HD1W 烟台盛祥汽车销售 2016.2 92 31.74 29.62 7.16%
LNG 牵引车 豪沃 ZZ4257V324HD1W 有限公司 2016.4 44 31.07 29.62 4.90%
LNG 牵引车 豪瀚 ZZ4255N3847E1LW 2016.12 14 34.40 32.91 4.53%
LNG 牵引车 豪瀚 ZZ4255N3847E1LW 2017.1 6 34.19 32.91 3.90%
LNG 牵引车 豪瀚 ZZ4255N3246D1 2017.3 11 26.90 26.42 1.82%
LNG 牵引车 豪沃 ZZ4257V384HE1LW 2018.1 25 36.86 36.57 0.79%
LNG 牵引车 豪沃 ZZ4257V384HE1LW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 2018.2 40 36.86 36.57 0.79%
LNG 牵引车 豪沃 ZZ4257V384HE1LW 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6 30 37.37 36.98 1.05%
LNG 牵引车 豪沃 ZZ4257V384HF1LW 2020.7 15 43.26 40.88 5.81%
LNG 牵引车 豪沃 ZZ4257V384HF1LW 2020.8 10 43.76 41.81 4.65%
LNG 牵引车 豪沃 ZZ4257V384HF1LW 2020.11 6 41.38 39.96 3.56%
LNG 牵引车 豪沃 ZZ4257V384HF1LW 2021.5 40 43.23 40.61 6.46%
注:市场均价根据采购当月供应商市场报价计算;向胜通集团购买的已使用车辆同时考
虑车辆成新度和增值税影响。
公司 LNG 车辆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向青岛金力福工贸
有限公司采购的 LNG 挂车不含储罐,车辆采购成本低于其他 LNG 挂车;公司向胜
通集团采购的 LNG 槽车为流动加液车,车辆价值较高。
④ 公司 LNG 槽车运力规模、车辆成新率与业务规模的匹配程度
A、LNG 槽车运力规模与业务规模的匹配情况:
单位:吨
业务类型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LNG 销量 1,077,856.03 1,219,281.71 822,922.98
LNG 销售 其中:客户自提量 348,328.71 416,552.33 227,193.34
业务 第三方运输配送量 12,863.94 10,022.60 14,815.52
自有车辆配送量(A) 716,663.38 792,706.78 580,914.12
运输服务 自有车辆对外承运量(B) 97,620.10 145,659.39 139,613.51
自有 LNG 车辆运力规模(C) 940,618.44 843,342.10 770,767.28
占比(A+B)/C 86.57% 111.27% 93.48%
报告期内,公司自有车辆配送规模占自有 LNG 车辆运力规模的比例总体较
为平稳。2020 年占比较高主要系 2020 年市场需求旺盛,公司 LNG 销量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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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 2020 年平均运距相对较短,自有车辆周转效率较高所致;2021 年度受 LNG
市场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国内 LNG 需求量减弱,导致公司自有槽车运输承运
量减少,占运力规模比重降低。公司自有 LNG 车辆的运力规模基本能够满足公
司业务需要,公司运力规模与业务规模匹配。
B、LNG 槽车成新率与业务规模的匹配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账面原值 26,139.80 23,582.09 22,013.70
账面净值 7,842.00 7,825.09 9,657.15
成新率 30.00% 33.18% 43.8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LNG 槽车成新率分别为 43.87%、33.18%和 30.00%,
总体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折旧计提所致。报告期内,公司 LNG 槽车按 6 年计
提折旧。而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中第八
条、第十条中规定: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 10 年,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
车使用 10 年,公司 LNG 运输车辆实际使用年限通常为 10 年。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提足折旧但仍在使用的 LNG 牵引车 1 辆,LNG 挂车 158 辆,
该部分车辆运力未出现明显降低情形。
综上,LNG 槽车成新率以折旧年限 6 年计算,但通常可以使用 10 年,车辆
成新率与业务规模匹配。
2)报告期内车辆维修保养相关的支出计提政策以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将实际发生的与车辆维修保养相关的支出计入当期成本,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维修保养费 868.68 993.80 943.21
主营业务成本 463,197.16 341,008.27 299,096.68
占比 0.19% 0.29% 0.32%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车辆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维修保养,各期末车辆成新率分
别为 43.85%、32.72%和 28.21%,总体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折旧计提所致。公
司车辆维修费用不进行预提,于发生时直接计入成本,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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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维修保养相关的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 0.32%、0.29%、0.19%,金额、
占比均较小,主要是为维持车辆正常运转所发生的日常修理费用。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预提车
辆维修费用具有合理性。
(4)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莱州加气站 103.98 77.48 -
蔚蓝加油站 228.05 - -
合 计 332.03 77.48 -
占非流动资产比例 1.67% 0.44% -
2021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为 332.03 万元,系尚在建设过程中的莱州加
气站及蔚蓝加油站。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原值、累计摊销和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一、账面原值
土地使用权 2,649.87 1,333.10 1,090.53
软件 120.69 120.69 16.73
账面原值合计 2,770.56 1,453.79 1,107.26
二、累计摊销
土地使用权 274.55 228.62 197.21
软件 27.99 15.16 10.95
累计摊销合计 302.54 243.78 208.16
三、减值准备
土地使用权 - - -
软件 - - -
减值准备合计 - - -
四、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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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土地使用权 2,375.32 1,104.48 893.32
软件 92.70 105.53 5.78
账面价值合计 2,468.02 1,210.00 899.10
占非流动资产比例 12.42% 6.80% 4.70%
公司无形资产由土地使用权及软件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
价值分别为 899.10 万元、1,210.00 万元、2,468.02 万元,2020 年末无形资产账面
价值较 2019 年末增加 310.90 万元,主要系 2020 年度子公司莱州胜通购买金额
为 242.57 万元的土地使用权用于莱州加气站项目以及公司购买信息化管理系统
软件 103.96 万元所致。2021 年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 2020 年末增加 1,258.02 万
元,主要系 2021 年度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所致。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无形资产抵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账面价值 抵押期间 抵押用途
土地使用权 762.82 674.15 2021.12.16~2024.12.16 开具银行承
兑汇票及银
土地使用权 328.54 200.41 2020.3.25~2023.3.24 行保函
合 计 1,091.36 874.56 - -
(6)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气化站配套成本 12.87 21.51 13.43
占非流动资产比例 0.06% 0.12% 0.07%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为 LNG 气化站配套成本支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
待摊费用余额分别为 13.43 万元、21.51 万元、12.87 万元。
(7)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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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 目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时性差异 税资产 时性差异 税资产 时性差异 税资产
信用减值准备 1,300.41 324.67 1,244.42 308.61 1,208.97 302.24
资产减值准备 108.56 26.82 104.55 26.14 116.10 29.03
预计负债 127.04 31.76 101.30 25.33 43.94 10.99
合 计 1,536.01 383.24 1,450.27 360.07 1,369.01 342.25
占非流动资产比例 - 1.93% - 2.02% - 1.7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 342.25 万元、360.07 万元、383.24
万元,主要系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以及预计负债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预付工程设备款 127.45 137.54 12.47
占非流动资产比例 0.64% 0.77% 0.0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12.47 万元、137.54 万元、
127.45 万元,2020 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 2019 年末增加 125.07 万元,主要
系 2020 年末公司预付莱州加气站工程款以及车辆等购置款增加所致。
(9)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坏账准备 1,300.45 1,255.22 1,212.57
其中:应收账款 1,159.32 886.81 1,094.55
其他应收款 141.14 368.40 118.02
存货跌价准备 16.50 12.49 24.04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92.06 92.06 92.06
合 计 1,409.01 1,359.77 1,328.6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减值准备主要由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
资产减值准备构成。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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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报告期各期末按照资产减值准备政策的规定以及各项资产的实际情
况,足额计提了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
(二)负债状况分析
1、负债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 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流动负债合计 29,276.23 93.71 52,867.39 97.03 25,496.92 95.2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66.44 6.29 1,617.44 2.97 1,286.55 4.80
负债总计 31,242.67 100.00 54,484.83 100.00 26,783.4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26,783.48 万元、54,484.83 万元、
31,242.67 万元。报告期各期末负债总额变动,主要系应付票据余额变动所致。
公司负债结构基本保持稳定,其中流动负债占比较高,报告期各期末,流动
负债占当期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95.20%、97.03%、93.71%。报告期各期末,公
司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 1,286.55 万元、1,617.44 万元、1,966.44 万元,公司非
流动负债由预计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和其他非流动负债构成。
2、流动负债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 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应付票据 16,686.50 57.00 39,627.00 74.96 13,759.75 53.97
应付账款 4,418.40 15.09 3,183.38 6.02 7,791.57 30.56
预收款项 - - - - 1,661.99 6.52
合同负债 2,203.28 7.53 3,182.71 6.02 - -
应付职工薪酬 1,738.94 5.94 1,291.02 2.44 849.92 3.33
应交税费 2,970.88 10.15 3,644.59 6.89 571.52 2.24
其他应付款 674.22 2.30 608.56 1.15 515.18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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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 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其他流动负债 584.01 1.99 1,330.12 2.52 347.00 1.36
流动负债合计 29,276.23 100.00 52,867.39 100.00 25,496.92 100.00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应付职工
薪酬和应交税费等项目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项目合计占流动负债总额比例
分别为 96.62%、96.33%、95.70%。报告期内,各项流动负债变动情况及具体原
因分析如下:
(1)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银行承兑汇票 16,686.50 39,627.00 13,759.75
占流动负债比例 57.00% 74.96% 53.97%
公司应付票据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主要用于支付公司 LNG 采购款。2020
年末应付票据余额较 2019 年末增加 25,867.25 万元,主要系 2020 年公司向中海
油气电浙江销售分公司采购规模增加,公司通过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向其支付
采购货款增加所致,公司开具给中海油气电浙江销售分公司票据 2020 年末金额
为 22,270.00 万元。2021 年末应付票据余额较 2020 年末减少 22,940.50 万元,主
要系 2021 年度公司通过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中海油气电浙江销售分公司货款
规模减少,且年底到期承兑金额较大所致。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 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货款 3,896.90 88.20 2,595.79 81.54 6,861.83 88.07
运输费 445.46 10.08 556.53 17.48 865.90 11.11
工程设备款 76.04 1.72 31.06 0.98 63.83 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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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 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合 计 4,418.40 100.00 3,183.38 100.00 7,791.57 100.00
占流动负债比例 15.09% - 6.02% - 30.56% -
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尚未支付的货款及运输费。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余额
分别为 7,791.57 万元、3,183.38 万元、4,418.40 万元,各期末余额变动主要系公
司应付中海油气电天津销售分公司余额变动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 占应付账款余额
日 期 供应商名称 期末余额
性质 的比例(%)
中海油气电天津销售分公司 货款 2,514.74 56.92
珠海海胜能源有限公司 货款 426.51 9.65
梁山俊华运输有限公司 运输费 351.94 7.97
2021 年末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货款 149.96 3.39
通力轮胎有限公司 货款 132.37 3.00
合 计 - 3,575.52 80.92
中海油气电天津销售分公司 货款 1,566.40 49.21
邯郸市肥乡区彦奎运输有限公司 运输费 316.26 9.93
山东昌唯商贸有限公司 货款 155.02 4.87
2020 年末
福建省希瑞能源有限公司 货款 152.84 4.80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货款 130.37 4.10
合 计 - 2,320.90 72.91
中海油气电天津销售分公司 货款 5,339.24 68.53
珠海海胜能源有限公司 货款 681.17 8.74
山东高速信联科技有限公司 运输费 357.39 4.59
2019 年末
龙口市昌源运输有限公司 运输费 297.51 3.82
济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货款 221.41 2.84
合 计 - 6,896.72 88.5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款项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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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 目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应付账款 4,418.40 38.80% 3,183.38 -59.14% 7,791.57
应付票据 16,686.50 -57.89% 39,627.00 187.99% 13,759.75
应付款项合计 21,104.90 -50.70% 42,810.38 98.64% 21,551.3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款项余额分别为 21,551.32 万元、42,810.38 万元及
21,104.90 万元,应付款项余额 2020 年末上升,2021 年末有所下降,主要变动情
况如下:
2020 年末应付款项余额同比增加 21,259.07 万元,增幅为 98.64%,主要原因
系:2019 年度公司以先款后货方式向中海油气电浙江销售分公司采购,2020 年
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可以用票据、保函提供付款保障,在 5 亿元的付款
额度内周转赊购,公司通过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向其支付采购货款,导致 2020
年末公司应付中海油气电浙江销售分公司票据金额较 2019 年末增加 22,270.00 万
元。
2021 年末应付款项余额较 2020 年末减少 21,705.48 万元,降幅为 50.70%,
主要系 2021 年度公司通过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中海油气电浙江销售分公司货
款规模减少,且年底到期承兑金额较大,导致应付票据余额下降较多所致。
(3)预收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货款 - - 1,661.99
合 计 - - 1,661.99
占流动负债比例 - - 6.52%
公司 LNG 销售业务主要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预收款项主要为预收客
户的 LNG 销售货款。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与销售合同
相对应的预收款项转入合同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列报。
(4)合同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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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预收货款 2,191.93 3,172.61 -
预收运输费 11.35 10.10 -
合 计 2,203.28 3,182.71 -
占流动负债比例 7.53% 6.02% -
2020 年末合同负债中预收货款金额较大,主要系 2020 年底 LNG 市场需求
旺盛,预收客户 LNG 货款增加所致。2021 年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较 2020 年末
减少,主要受 LNG 市场需求量及销售价格影响,2021 年末预收客户货款较 2020
年末减少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短期薪酬 1,738.94 1,291.02 849.92
其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738.94 1,291.02 849.92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 -
辞退福利 - - -
合 计 1,738.94 1,291.02 849.92
占流动负债比例 5.94% 2.44% 3.33%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年末尚未发放给员工的工资、奖金等。
公司实行与业绩挂钩的绩效考核制度,年度奖金与公司经营情况相关,报告期各
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经营业绩逐年增加,相应计提的年
终奖金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同岗位类别的员工人数情况及平均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薪酬总额 699.46 528.36 398.35
销售人员 平均人数 46 43 47
平均薪酬 15.21 12.29 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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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薪酬总额 1,648.45 1,156.97 820.70
管理人员 平均人数 116 104 109
平均薪酬 14.21 11.12 7.53
薪酬总额 46.60 30.33 -
研发人员 平均人数 4 3 -
平均薪酬 11.65 10.11 -
薪酬总额 5,970.83 5,755.34 5,312.48
驾驶员 平均人数 470 446 448
平均薪酬 12.70 12.90 11.86
薪酬总额 2,510.55 2,099.05 2,095.71
押运员 平均人数 401 383 398
平均薪酬 6.26 5.48 5.27
薪酬总额 278.80 243.23 261.53
维修人员 平均人数 30 29 28
平均薪酬 9.29 8.39 9.34
注:平均人数系根据月加权平均人数计算得出。
报告期内,公司人员主要为驾驶员和押运员,各类人员总体较为稳定,2020
年度公司新设研发部门,研发人员人数相对较少。销售人员、管理人员平均薪酬
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增长,相应绩效工资、年终奖金
提高所致;2020 年度驾驶员和押运员平均薪酬上升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增加,
相应运输周转量增加所致;2021 年度驾驶员平均薪酬略有下降,主要系 2021 年
度运输周转量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驾驶员平均人数为 448 人、446 人、470 人,平均薪酬分
别为 11.86 万元、12.90 万元、12.70 万元,押运员平均人数为 398 人、383 人、
401 人,平均薪酬分别为 5.27 万元、5.48 万元、6.2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年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发行人-驾驶员平均薪酬 12.70 12.90 11.86
发行人-押运员平均薪酬 6.26 5.48 5.27
发行人-驾驶员、押运员平均薪酬 9.74 9.47 8.76
同行业上市公司-恒通股份生产人员平均薪酬 14.87 13.74 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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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同行业上市公司-九丰能源生产人员平均薪酬 - - -
同行业上市公司-新奥能源生产人员平均薪酬 - - -
由上表可见,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发行人驾驶员和押运员平均
薪酬分别为 8.76 万元、9.47 万元和 9.74 万元,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恒通股份生
产人员平均薪酬,具体原因如下:
1)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发行人驾驶员、押运员平均薪酬低于
恒通股份生产人员平均薪酬,主要系恒通股份公开信息未详细披露驾驶员及押运
员人数,上表中驾驶员和押运员平均薪酬以其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生产人数计算;
同时恒通股份经营的业务种类较广,下属子公司较多,生产人员构成因素较多,
不仅包含驾驶员、押运员,也包含其他相关人员,导致计算口径及平均薪酬存在
差异。根据恒通股份年报披露的信息,其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的在职员工人数分
别为 1,192 人,1,318 人、1,358 人,在总人数及运输车辆数量并未大幅增长的情
况下,生产人数由 2019 年末的 561 人增加至 2020 年末的 1,033 人,2019 年其披
露的生产人员人数较低导致其人均工资较高。
2)九丰能源、新奥能源与发行人经营模式、业务类型存在较大差异,且其
公开信息未披露具体生产人员、驾驶员及押运员等相关数据,故无法计算对应生
产人员、驾驶员及押运员的平均薪酬。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企业所得税 2,378.66 2,167.43 279.20
增值税 457.32 1,257.54 248.84
城市维护建设税 31.46 87.04 4.79
教育费附加 13.48 37.30 2.05
个人所得税 35.49 34.96 15.22
印花税 34.41 29.15 10.85
地方教育附加 8.99 24.87 1.37
水利基金 - 3.90 0.34
土地使用税 8.08 2.27 6.14
1-1-344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房产税 2.92 0.14 2.72
环境保护税 0.07 - -
合 计 2,970.88 3,644.59 571.52
占流动负债比例 10.15% 6.89% 2.24%
公司应交税费主要由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构成。2020 年末公司应交
税费余额较 2019 年末增加 3,073.07 万元,主要系公司 2020 年度业务规模扩大、
经营利润增加,相应产生的应交企业所得税、应交增值税以及附加税增加所致;
2021 年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较 2020 年末减少 673.71 万元,主要系 2021 年末应
交增值税余额减少所致。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按性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车辆风险保证金 501.56 454.83 429.91
保证金及押金 26.48 126.46 49.49
往来款 45.70 27.28 35.77
中介服务费 100.47 - -
合 计 674.22 608.56 515.18
占流动负债比例 2.30% 1.15% 2.02%
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车辆风险保证金、保证金及押金构成,其中车辆风险
保证金系公司为保障安全驾驶和车辆安全而向驾驶员收取的保证金。
(8)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已背书未
385.71 1,043.68 347.00
到期银行承兑汇票
待转销项税 198.30 286.44 -
合 计 584.01 1,330.12 347.00
占流动负债比例 1.99% 2.52% 1.36%
公司将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已背书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在其他流动负债
1-1-345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中列示,2020 年末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已背书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余额较
2019 年末增加,主要系 2020 年度客户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2021 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较 2020 年末减少 746.11 万元,主要系 2021 年
度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规模减少,导致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已背书未到期
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减少所致。
待转销项税系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与销售合同相
对应的预收款项转入合同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列报。
3、非流动负债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 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预计负债 193.97 9.86 178.86 11.06 129.12 10.04
递延所得税负债 1,772.47 90.14 1,435.25 88.74 1,144.10 88.93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3.33 0.21 13.33 1.04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66.44 100.00 1,617.44 100.00 1,286.55 100.00
公司非流动负债包括预计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和其他非流动负债。报告期
内,公司各项非流动负债变动情况如下:
(1)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交通事故赔偿款 193.97 178.86 129.12
占非流动负债比例 9.86% 11.06% 10.04%
公司预计负债为车辆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事故预计赔偿金额,报告期各
期末,公司针对各事故处理进展情况预计将要发生的赔偿金额,并确认预计负债。
(2)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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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 目 应纳税暂 递延所得 应纳税暂 递延所得 应纳税暂 递延所得
时性差异 税负债 时性差异 税负债 时性差异 税负债
一次性税前扣
7,089.88 1,772.47 5,740.99 1,435.25 4,576.38 1,144.10
除的固定资产
占非流动负债
- 90.14% - 88.74% - 88.93%
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分别为 1,144.10 万元、1,435.25 万
元、1,772.47 万元,系一次性税前扣除的固定资产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致。
(3)其他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预收设备使用费 - 3.33 13.33
占非流动负债比例 - 0.21% 1.04%
公司建立气化站向日照汇福源食品有限公司供应 LNG,合同期限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日照汇福源食品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 30.00 万元
配套设施费用,公司按照合同期限进行摊销。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主要指标如下: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财务指标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流动比率(倍) 2.83 1.76 1.99
速动比率(倍) 2.46 1.52 1.8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6.34 57.82 39.42
资产负债率(合并,%) 30.41 49.06 38.2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6,175.33 19,706.30 7,924.60
利息保障倍数(倍) - - 211,676.45
公司主营业务为 LNG 采购、运输和销售以及原油、普货的运输服务,公司
经营效率高、累计盈利增长导致留存收益增加,使得公司财务状况不断改善。公
司货币资金较为充裕,不存在重大的短期偿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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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0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 2019 年末略有下降主要系 2020 年
度公司通过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增加较多导致流动负债增幅较大所致;
2021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 2020 年末增长主要系 2021 年末应付票
据余额减少,导致流动负债下降所致。
2020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较 2019 年末增长,主要系应付票据增加导致负
债总额增幅较大所致。2021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较 2020 年末下降主要系应付
票据余额减少导致负债总额下降所致。
报告期各期,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7,924.60 万元、19,706.30 万
元、26,175.33 万元,同时利息支出金额较小,利息保障倍数较高。
综上所述,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资产流动性相对稳定,经
营性现金流量充裕,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分析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以及资产负债率对比如下:
指标 公司简称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恒通股份 1.68 1.66 1.30
九丰能源 3.72 1.56 1.52
流动比率(倍) 新奥能源 0.66 0.71 0.62
平均 2.02 1.31 1.15
胜通能源 2.83 1.76 1.99
恒通股份 1.68 1.64 1.27
九丰能源 3.19 1.27 1.27
速动比率(倍) 新奥能源 0.63 0.67 0.59
平均 1.83 1.19 1.04
胜通能源 2.46 1.52 1.83
恒通股份 26.30 30.23 31.85
九丰能源 23.49 38.16 38.03
资产负债率(%) 新奥能源 57.84 59.83 61.82
平均 35.88 42.74 43.90
胜通能源 30.41 49.06 38.28
数据来源: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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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高于同行业上
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流动资产规模较大,短期借款规模较小所致;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行业可比公司中间水平。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指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84.50 46.80 31.09
存货周转率(次) 342.47 295.55 221.81
1、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1.09 次、46.80 次、84.50 次,整
体保持较高水平且逐年上升,主要系公司 LNG 销售业务主要采取先款后货的结
算方式,应收账款整体规模较低所致。
2、存货周转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221.81 次、295.55 次、342.47 次,各
期末存货余额较小,存货周转率保持较高水平且逐年上升。
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分析
指标 公司简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恒通股份 50.51 37.05 40.31
九丰能源 51.11 45.62 53.1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新奥能源 9.49 8.66 8.74
平均 37.04 30.44 34.05
胜通能源 84.50 46.80 31.09
恒通股份 754.77 307.10 238.95
九丰能源 30.92 20.94 19.99
存货周转率(次) 新奥能源 56.61 48.32 47.13
平均 280.77 125.45 102.02
胜通能源 342.47 295.55 221.81
数据来源: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与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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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通股份接近;九丰能源拥有自营接收站,营业收入规模较大,应收账款周转率相
对较高,存货余额较大导致其存货周转率相对较低;新奥能源主营管道天然气,
因其自身业务特点,应收账款及存货余额相对较大,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
率相比公司较低。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 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主营业务收入 487,950.70 99.97 359,617.30 99.96 303,480.02 99.92
其他业务收入 166.84 0.03 154.83 0.04 237.93 0.08
合 计 488,117.54 100.00 359,772.13 100.00 303,717.9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源自主营业务,各期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
收入的比例均在 99.90%以上,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
长。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维修及租赁业务等收入,金额及占比较小。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及变动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为 LNG 采购、运输和销售以及原油、普货的运输服务。报告
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 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LNG 销售业务 476,229.51 97.60 344,547.13 95.81 288,397.10 95.03
运输服务 11,721.19 2.40 15,070.17 4.19 15,082.92 4.97
合 计 487,950.70 100.00 359,617.30 100.00 303,480.02 100.00
报告期内,LNG 销售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LNG 销售收入分别为 288,397.10 万元、344,547.1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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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76,229.51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5.03%、95.81%、97.60%,占
比均超过 95%。公司运输服务收入主要包括原油、LNG 和普货运输收入,报告
期内公司运输服务收入占比略有下降。
3、主营业务收入区域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全部为内销,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 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华东 360,702.97 73.92 271,952.88 75.62 170,725.30 56.26
华北 48,400.84 9.92 38,400.68 10.68 60,861.10 20.05
华南 59,803.80 12.26 33,141.67 9.22 26,885.36 8.86
华中 12,330.80 2.53 11,128.07 3.09 23,698.75 7.81
西北 18.11 0.00 2,223.53 0.62 13,185.05 4.34
西南 194.60 0.04 2,521.60 0.70 7,903.24 2.60
东北 6,499.59 1.33 248.87 0.07 221.22 0.07
合 计 487,950.70 100.00 359,617.30 100.00 303,480.02 100.00
公司 LNG 销售主要通过槽车进行运输,产品销售存在一定的经济运输半径,
公司通过购置及调配槽车以满足各区域的销售运力需求。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的
主要区域包括华东、华北、华南以及华中等地区,其中华东地区收入占比分别为
56.26%、75.62%、73.92%,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地区。
4、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及变动分析
(1)LNG 销售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 LNG 销售业务销售量、单位售价情况如下: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 目
金额 变动比率 金额 变动比率 金额
销售量(万吨) 107.79 -11.60% 121.93 48.17% 82.29
单位售价(元/吨) 4,418.12 56.35% 2,825.78 -19.37% 3,504.64
销售收入(万元) 476,229.51 38.22% 344,547.13 19.47% 288,397.10
报告期各期,公司 LNG 销售业务销量分别为 82.29 万吨、121.93 万吨、107.79
万吨,单位售价分别为 3,504.64 元/吨、2,825.78 元/吨、4,418.12 元/吨,2020 年
1-1-351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度,公司 LNG 销售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 19.47%,系销售量增长所致;2021 年
度,公司 LNG 销售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 38.22%,系单位售价上涨所致。
① 报告期内 LNG 销售量变化分析
2020 年度,LNG 市场需求持续增加,公司抓住市场机遇,利用自身优势积
极进行市场布局,LNG 销售量增长;2021 年度,LNG 市场需求受市场价格上涨
等因素影响,国内 LNG 需求量减弱,公司 LNG 销售量较上年有所下降。
A、我国 LNG 市场持续稳步发展,LNG 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需求变化
受宏观经济稳中向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加
大、“煤改气”、“蓝天保卫战”、“碳中和”、“碳达峰”等因素的推动,近年来
我国 LNG 市场持续稳步发展。2019 年度至 2020 年度,国内 LNG 市场价格总体
处于下行通道,下游客户使用 LNG 经济性提高,刺激了市场消费量的增长。2020
年度,我国 LNG 液态表观消费量为 3,932.61 万吨,较 2019 年度 2,946.38 万吨增
长 33.47%,国内 LNG 市场需求的扩大带动了公司 LNG 业务销售量的增长;2021
年以来,受国际 LNG 资源价格上涨影响,二季度开始国内 LNG 市场价格总体上
保持较高水平,LNG 经济性优势有所减弱,国内 LNG 消费量增长受阻,加之部
分地区受到疫情影响,进一步影响市场需求。2021 年度,我国 LNG 液态表观消
费量为 3,924.74 万吨,较 2020 年度略有下降,其中工业及交通两大板块消费量
占比分别由 2020 年的 47%、41%下降至 43%、39%。报告期各期,公司 LNG 销
量分别为 82.29 万吨、121.93 万吨、107.79 万吨,近两年增长率分别为 48.17%、
-11.60%。
B、完善营销网络、优化市场布局,扩大经济发达区域销售规模
受益于行业上下游的良好发展态势,公司利用自身涵盖国内外采购、运输销
售、终端应用解决方案等较为完整的 LNG 产业链体系,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良
好的合作关系,以规模化的槽车运输能力为基础建立了完善的配送体系,对主要
区域市场形成有效的覆盖。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进行市场布局、完善营销网络,
重点抓住发达地区客户的消费需求,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2020 年度开始
公司重点开拓经济较为发达区域的市场,通过合理调配槽车运力,同时公司扩大
上游采购规模以降低采购成本,2020 年度、2021 年度浙江区域销售量分别为 35.17
1-1-352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万吨、29.25 万吨,较 2019 年度分别增加 30.20 万吨、24.28 万吨。
② 报告期内 LNG 平均售价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国内 LNG 市场价格走势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在 LNG 上游价格持续走低、市场供给宽松等因素的影响下,2019 年至 2020
年国内 LNG 市场价格处于下行通道。2021 年度全球能源供应收紧,大宗商品价
格上涨和货币宽松政策,进一步推升了全球天然气的价格水平,进而导致国内
LNG 进口综合成本上涨,国内 LNG 销售价格处于市场高位,LNG 出厂价格较
上年增幅扩大。报告期各期,公司 LNG 销售业务单位售价分别为 3,504.64 元/
吨、2,825.78 元/吨、4,418.12 元/吨,2020 年度、2021 年度单位售价较上年变动
分别为下降 19.37%和上涨 56.35%。报告期内单位售价变动与全国 LNG 市场价
格趋势一致。
2)LNG 销售业务收入的季节性分布
报告期内,公司 LNG 销售业务收入季节性分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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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季度
销售额 占比 销售额 占比 销售额 占比
第一季度 112,903.68 23.71% 46,636.63 13.54% 58,063.00 20.13%
第二季度 108,578.02 22.80% 94,135.93 27.32% 68,070.56 23.60%
第三季度 106,147.83 22.29% 88,439.12 25.67% 70,999.96 24.62%
第四季度 148,599.99 31.20% 115,335.44 33.47% 91,263.58 31.65%
合计 476,229.51 100.00% 344,547.13 100.00% 288,397.10 100.00%
由于北方供暖需求,LNG 在供暖中发挥着重要的调峰作用,我国冬季天然
气需求比夏季更为旺盛,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季度在各年度销售占比均超过 30%,
存在着一定的季节性特征。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 年第一季度收入占比较低,
复工复产后市场需求量反弹,二季度收入占比高于其他年度同期。
(2)运输服务收入变动分析
公司运输服务收入包含原油运输、对外承运 LNG 及普货运输业务收入。报
告期各期,公司运输服务收入分别为 15,082.92 万元、15,070.17 万元、11,721.19
万元,2019 年度、2020 年度收入较为稳定,2021 年度原油价格及 LNG 价格持
续上涨,下游运输服务需求量减少,与此同时原油及 LNG 运输车辆市场保有量
较高,市场竞争激烈,导致公司原油及 LNG 运输服务收入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运输服务收入前十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为
客户名称 业务类型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关联方
寿光晨鸣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普货运输 否 1,537.04 3,147.02 1,824.06
山东晨鸣控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普货运输 否 358.38 14.78 -
制的企业
寿光美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普货运输 否 - - 1,176.38
山东京博控 山东京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原油运输 否 1,472.61 1,437.07 466.91
制的企业 龙口京港油品储运有限公司 原油运输 否 26.24 270.54 -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LNG 运输 否 952.62 74.15 -
河北销售分公司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海油气电 LNG 运输 否 150.30 301.82 -
广西销售分公司
集团
中海油山东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LNG 运输 否 45.44 36.60 -
中海油东莞新能源有限公司 LNG 运输 否 - - 3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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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
客户名称 业务类型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关联方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瀚海能源投资
LNG 运输 否 - - 35.39
有限公司
中海油江苏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LNG 运输 否 - 11.27 -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LNG 运输 否 50.21 74.73 0.31
天津销售分公司
杨志强控制 山东联盟物流有限公司 普货运输 否 957.78 641.64 126.00
的企业 寿光市联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原油运输 否 79.54 450.42 496.53
山东清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原油运输 否 539.83 920.70 931.71
金诚石化控
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 原油运输 否 300.38 262.68 569.67
制的企业
山东金诚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原油运输 否 2.31 56.56 204.67
宁波北仑博臣物流有限公司 LNG 运输 否 606.14 - 10.47
珠海海胜能源有限公司 LNG 运输 是 477.08 2,040.92 197.10
山东中海化 东营河口中海利兴石化产品销售
原油运输 否 - 350.24 375.19
工控制的企 有限公司
业 沾化中海物流有限公司 原油运输 否 - 247.66 1,157.93
江西省鄱阳湖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LNG 运输 否 - 22.88 684.09
东莞市力森物流有限公司 LNG 运输 否 - 162.14 636.46
新奥能源控 北海新奥华恒物流有限公司 LNG 运输 否 - - 9.45
制的企业 新奥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LNG 运输 否 0.09 542.33 604.73
山东东方华龙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原油运输 否 560.68 275.75 326.26
山东东方华
龙控制的企 东营市建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原油运输 否 70.79 - 202.75
业
东营市海星化工有限公司 原油运输 否 75.63 - 57.82
山东富宇化工有限公司 原油运输 否 83.96 264.73 530.71
山东正通物流有限公司 原油运输 否 44.80 169.14 476.61
王学清控制 山东滨海鲁清石化有限公司 原油运输 否 7.68 - -
的企业 山东寿光鲁清石化有限公司 原油运输 否 5.33 443.09 24.59
陈琪控制的 潮州市华明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LNG 运输 否 209.68 342.56 281.76
企业 广东中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LNG 运输 否 15.78 85.13 -
山东联合能源管道运输有限公司 原油运输 否 445.19 - -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普货运输 否 403.61 - 50.04
由上表可见,运输服务主要客户除珠海海胜外,其他客户与发行人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发行人运输服务主要包括 LNG 运输服务、原油运输服务以及普货
运输服务,运输服务价格采用市场化定价的方式,主要受运输货物类型、运输里
程、运输成本、车辆周转情况及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公司对同一类型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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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下游客户定价模式一致,不存在显著差异,交易价格公允。
5、营业收入回款分析
(1)个人卡及现金收款
公司销售回款以银行转账和银行承兑汇票为主。公司开展运输服务、LNG
加气站零售业务过程中,部分个人客户出于交易习惯或结算方便的目的,存在少
量以现金或者个人账户收款的情况,具体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现金收款金额 37.46 55.73 39.45
个人账户收款金额 - 45.29 51.80
营业收入 488,117.54 359,772.13 303,717.95
现金收款占比 0.01% 0.02% 0.01%
个人账户收款占比 - 0.01% 0.02%
报告期各期,现金收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01%、0.02%、0.01%,金
额及占比均较小。公司制定了《现金管理制度》,对所收取的现金要求于当日送
缴公司财务部,并按照现金管理规定完整、及时存入公司银行账户。公司现金收
款与业务模式相关,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相关的内部控制执行有效。
报告期各期,公司通过个人账户收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02%、
0.01%、0,个人账户收到的销售款均已转入公司银行账户。2019 年 5 月开始,
公司加气站零售业务不再通过个人账户收款;2021 年 1 月开始,公司未再发生
结算人员个人账户代收货款的情形。
(2)第三方回款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回款大多由客户直接支付,但存在少量销售回款由第三
方代客户支付的情形。报告期各期,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 832.05 万元、
104.94 万元、73.93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27%、0.03%、0.02%,
占比较低,且回款方主要为客户的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企业,回款均系基于真
实的销售行为,公司已建立健全了销售回款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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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 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主营业务成本 463,197.16 99.98 341,008.27 99.98 299,096.68 99.96
其他业务成本 103.52 0.02 81.91 0.02 129.05 0.04
合 计 463,300.68 100.00 341,090.18 100.00 299,225.73 100.00
公司营业成本由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构成,其中主营业务成本占营
业成本的比例超过 99.90%,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的结构与营业收入的结构基
本一致。
2、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型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 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LNG 销售业务 452,657.07 97.72 329,734.43 96.69 287,506.18 96.12
运输服务 10,540.08 2.28 11,273.84 3.31 11,590.50 3.88
合 计 463,197.16 100.00 341,008.27 100.00 299,096.6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结构与主营业务收入的结构基本一致,其中
LNG 销售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96.12%、96.69%、97.72%,为主营
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各期占比较为稳定。
3、主营业务成本分项目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项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 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采购成本 435,130.66 93.94 313,836.66 92.03 272,591.45 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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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 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运输成本 14,590.95 3.15 13,793.19 4.04 13,674.26 4.57
人工成本 8,726.81 1.88 8,066.82 2.37 7,645.83 2.56
折旧费 3,577.55 0.77 4,409.64 1.29 4,423.68 1.48
其他成本 1,171.19 0.25 901.96 0.26 761.47 0.25
合 计 463,197.16 100.00 341,008.27 100.00 299,096.68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为 LNG 采购、运输和销售以及原油、普货的运输服务,营业
成本主要为 LNG 采购成本、运输成本、人工成本、折旧费和其他成本。报告期
各期,采购成本分别为 272,591.45 万元、313,836.66 万元、435,130.66 万元,占
主营业务成本比重分别为 91.14%、92.03%、93.94%,占比较为稳定。
(1)LNG 销售业务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 LNG 销售业务成本项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 目 比例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 (%)
采购成本 435,130.66 96.13 313,836.66 95.18 272,591.45 94.81
运输成本 8,652.16 1.91 7,499.43 2.27 7,192.56 2.50
人工成本 5,579.65 1.23 4,812.11 1.46 4,216.94 1.47
折旧费 2,450.80 0.54 3,041.97 0.92 3,052.52 1.06
其他成本 843.81 0.19 544.26 0.17 452.71 0.16
合 计 452,657.07 100.00 329,734.43 100.00 287,506.1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 LNG 销售业务成本结构总体较为稳定,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采购成本
报告期各期,公司 LNG 采购成本金额分别为 272,591.45 万元、313,836.66
万元、435,130.66 万元,占比分别为 94.81%、95.18%、96.13%,公司 LNG 采购
成本金额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 LNG 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2)运输成本
运输成本主要包括 LNG 运输过程中车辆发生的燃料成本、路桥费、维修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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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费以及委外运输费等。报告期各期,运输成本金额分别为 7,192.56 万元、
7,499.43 万元和 8,652.16 万元,占比分别为 2.50%、2.27%和 1.91%,各年占比略
有下降,2020 年度运输成本占比较 2019 年度下降主要系:一方面,公司车辆主
要燃料为 LNG 和柴油,受燃料价格整体下行影响,单位燃料成本下降;另一方
面,客户自提方式销售量占比由 27.61%上升至 34.16%,客户自提方式占比的增
加导致运输成本占比降低。2021 年度运输成本占比较 2020 年度下降主要系 LNG
采购成本增加幅度较大,导致运输成本占比下降所致。
3)人工成本
公司 LNG 销售业务人工成本主要为车辆驾驶员以及押运员工资。报告期各
期,人工成本金额分别为 4,216.94 万元、4,812.11 万元、5,579.65 万元,占 LNG
销售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 1.47%、1.46%、1.23%,各期占比较为稳定。随着公司
销售规模的扩大,自有槽车数量的增加,人工成本也随之逐年增加。
4)折旧费
折旧费主要系公司自有 LNG 运输槽车每年计提的折旧费,2021 年度部分
LNG 运输槽车折旧费已计提完毕,导致 2021 年度折旧费减少较多。
5)其他成本
其他成本主要由安全生产费、车辆保险费及停车费等组成,报告期内占比较
低。
(2)运输服务成本
公司运输服务营业成本包含原油、LNG 及普货运输业务成本。报告期内,
公司运输服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 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运输成本: 5,938.79 56.34 6,293.76 55.83 6,481.70 55.92
其中:委外运输费 2,118.67 20.10 2,560.02 22.71 1,415.41 12.21
燃料成本 2,840.02 26.94 2,529.77 22.44 3,329.49 28.73
路桥费 664.03 6.30 850.33 7.54 1,228.77 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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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 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维修配件费 316.07 3.00 353.64 3.14 508.03 4.38
人工成本 3,147.16 29.86 3,254.71 28.87 3,428.88 29.58
折旧费 1,126.75 10.69 1,367.67 12.13 1,371.16 11.83
其他成本 327.38 3.11 357.70 3.17 308.75 2.66
合 计 10,540.08 100.00 11,273.84 100.00 11,590.50 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运输服务成本金额分别为 11,590.50 万元、11,273.84 万元、
10,540.08 万元,各年度总体规模较为稳定。公司运输服务成本主要由运输成本、
人工成本、折旧费和其他成本组成,各项成本结构占比较为稳定。
报告期各期,运输成本金额分别为 6,481.70 万元、6,293.76 万元、5,938.79
万元,占成本比重分别为 55.92%、55.83%、56.34%。运输成本由委外运输费以
及自有车辆的燃料成本、路桥费和维修配件费构成,其中 2020 年度委外运输费
占比较高,燃料成本、路桥费和维修配件费占比较低,主要系当年 LNG 运输以
及普货运输出现运力不足,委托第三方承运的情况增加所致,同时受燃料价格下
降影响,燃料成本有所下降,以及 2020 年度新冠疫情期间高速费用减免导致路
桥费有所下降;报告期内,人工成本、折旧费和其他成本占比较为稳定。2021
年度燃料成本占比上升,主要系 2021 年受燃料价格上涨影响,燃料成本有所上
升所致。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 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主营业务毛利 24,753.54 99.74 18,609.03 99.61 4,383.34 97.58
其他业务毛利 63.32 0.26 72.92 0.39 108.87 2.42
合 计 24,816.87 100.00 18,681.95 100.00 4,492.21 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占毛利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97.58%、9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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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74%,主营业务收入产生的毛利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按业务类型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 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LNG 销售业务 23,572.44 95.23 14,812.70 79.60 890.92 20.33
运输服务 1,181.10 4.77 3,796.33 20.40 3,492.42 79.67
合 计 24,753.54 100.00 18,609.03 100.00 4,383.34 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 4,383.34 万元、18,609.03 万元、
24,753.54 万元,报告期内变动较大主要系 LNG 销售业务毛利变动所致。
2019 年度 LNG 销售业务毛利较低,主要系一方面 LNG 供应持续增加,同
时受经济增速放缓、中美贸易战等因素影响,下游用户 LNG 市场需求增速放缓,
市场供需宽松导致 LNG 销售与采购价差缩小;另一方面 2019 年公司签订的固定
价采购合同采购价格较高,影响销售毛利。
2020 年度 LNG 销售业务毛利大幅提升,主要系 LNG 市场价格在前三季度
低位运行,客户使用 LNG 经济性提高,市场需求量增加明显,与此同时 LNG 槽
车保有量相对有限,行业内具有规模化槽车运力的企业议价能力较强,此外,2020
年冬季超预期的低温天气使得 LNG 市场价格迅速攀升,上述因素综合导致当年
购销价差较大;另一方面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燃料采购价格下降、槽车周转率提
升等因素共同导致车辆运输成本下降。
2021 年度,我国经济发展恢复疫情前良好势头,“碳达峰”、“碳中和”
目标引领我国能源转型提速,受国际 LNG 资源价格上涨以及国内第一季度气温
较低影响,总体上 2021 年度 LNG 市场销售价格保持较高水平;与此同时,公司
进一步拓宽上游采购渠道,执行“进口 LNG 窗口一站通”5 年期长期协议,降
低了公司 LNG 采购成本。上述因素共同导致 LNG 销售业务毛利增加。
2、毛利率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及各类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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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LNG 销售业务毛利率 4.95% 4.30% 0.31%
运输服务毛利率 10.08% 25.19% 23.15%
主营业务毛利率 5.07% 5.17% 1.44%
综合毛利率 5.08% 5.19% 1.48%
报告期各期,公司 LNG 销售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0.31%、4.30%、4.95%,LNG
销售业务毛利率变动是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主要因素;运输服务毛利率分别为
23.15%、25.19%、10.08%,运输服务收入规模较小,对各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
变动影响较小。
3、分业务类型毛利率分析
(1)LNG 销售业务
报告期各期,公司 LNG 销售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0.31%、4.30%、4.95%,其
中 2020 年度、2021 年度分别较上年增加 3.99 个百分点和增加 0.65 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LNG 销售业务的单位售价和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收入(万元) 476,229.51 344,547.13 288,397.10
销售成本(万元) 452,657.07 329,734.43 287,506.18
销售量(万吨) 107.79 121.93 82.29
单位售价(元/吨) 4,418.12 2,825.78 3,504.64
单位成本(元/吨) 4,199.43 2,704.29 3,493.82
其中:单位采购成本 4,036.84 2,573.91 3,312.57
单位运输成本 80.27 61.51 87.41
单位人工成本 51.76 39.47 51.24
单位折旧费 22.74 24.95 37.09
单位其他成本 7.83 4.46 5.50
单位购销价差(元/吨)[注] 381.29 251.87 192.07
单位毛利(元/吨) 218.69 121.49 10.82
毛利率 4.95% 4.30% 0.31%
注:单位购销价差=单位售价-单位采购成本
LNG 销售业务单位毛利为单位购销价差扣除单位运输成本、单位人工成本、
单位折旧费及单位其他成本的剩余部分。2019 年度毛利率较低主要系单位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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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差较低所致;2020 年度毛利率上升主要受单位购销价差增加及单位运输成本、
单位人工成本、单位折旧费等减少影响所致;2021 年度毛利率上升主要系单位
购销价差增加所致。
1)2019 年度毛利率较低原因分析
①国内 LNG 市场出现临时供需关系变化导致 LNG 购销价差较低
随着全球天然气液化能力不断提升,近年来 LNG 产量增幅明显,在供给端,
随着国内“煤改气”政策推进,国内天然气需求快速增长,为避免 2017 年底至
2018 年初“气荒”情形再次出现,我国开始加大天然气供应能力,国内 LNG 市
场供给持续增加。在需求端,受经济增速放缓、中美贸易战等因素影响,我国
LNG 液态表观消费量增速由 2018 年的 29.43%下降至 20.70%,下游用户 LNG 市
场需求增速放缓。综上,2019 年度国内 LNG 市场出现临时供需关系变化,上游
供给充裕、下游需求增速放缓,LNG 消费市场景气度较差,市场竞争较为激烈,
市场供需宽松导致购销价差较低。
② 固定价采购导致 LNG 采购成本上升
2019 年度公司与中海油气电、珠海海胜分别签订固定价采购合同,具体情
况如下:2019 年 4 月公司与中海油气电天津销售分公司签订固定价格天然气采
购合同,约定 2019 年 4 月至 2020 年 3 月期间以固定价格采购天然气 13.176 万
吨,在 2019 年 4 月至 10 月、11 月至 12 月、2020 年 1 月至 3 月固定含税费采购
价格分别为 3,700 元/吨、4,300 元/吨、4,000 元/吨;2019 年 8 月公司与珠海海胜
签订合同,约定 2019 年 8 月至 2019 年 11 月期间以固定价格采购天然气 2.01 万
吨,在 2019 年 8 月至 10 月、2019 年 11 月提货价格分别为 3,110 元/吨、4,210
元/吨。由于 LNG 市场价格持续下行,经双方协商,中海油气电天津销售分公司
在固定价约定量的基础上给予公司增量气源,并对增量气源执行优惠价,2019
年 6 月至 2020 年 3 月增量部分为 6.44 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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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图中单位售价、固定采购价均不含增值税。
如上图所示,公司在执行固定价采购合同期间,固定采购价格较高,LNG
销售市场价格未达预期,毛利率较低。2019 年度,上述固定价及增量采购业务
对应的销售量为 17.05 万吨、销售收入为 55,363.62 万元、成本为 56,659.70 万元、
毛利为-1,296.08 万元,进一步拉低了 2019 年度 LNG 销售业务的毛利率。扣除
上述固定价及增量采购业务的影响,2019 年度公司 LNG 销售业务毛利率为
0.94%。
综上,受市场临时供需关系变化及固定价采购业务影响,2019 年度公司 LNG
销售业务毛利率较低。
2)2020 年度毛利率较 2019 年上升 3.99 个百分点
① 2020 年公司抓住良好的市场环境,利用自身运力及规模优势,提升盈利
能力
2020 年 LNG 上游供给持续宽松,受国外疫情影响,欧美 LNG 市场低迷,
LNG 现货资源充裕。国内 LNG 市场价格在前三季度持续低位运行,相对管道气、
柴油等竞争能源价格优势凸显,终端客户使用 LNG 经济性提高,工业、交通、
城燃等领域用户使用需求增加明显,同时随着国内新冠疫情逐步好转,工业企业
复工复产情况良好,国内 LNG 需求增长,在 LNG 槽车保有量相对有限的情况下,
行业内具有规模化槽车运力的企业议价能力较强。2020 年冬季受“拉尼娜”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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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影响,气温下降明显,受超预期的低温天气及管道气供应不足影响,城燃储备
调峰需求增加,LNG 销售价格迅速攀升。
2020 年度,公司抓住市场机遇,利用自有槽车运力优势,积极开拓浙江、
广东、福建等南方区域市场,同时重点加大与中海油气电南方区域公司的合作力
度,通过规模化采购获得采购价格优惠。
受上述因素影响,2020 年度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 LNG 单位购销价差由
2019 年度的 192.07 元/吨上升为 251.87 元/吨,较 2019 年度提升较多。
② 业务规模扩大、燃料采购价格下降等因素共同导致单位运输成本、人工
成本下降
2020 年度,公司 LNG 销售量较上年增长 48.17%,公司积极优化市场布局、
合理调配槽车,车辆周转率有所提升,同时受客户自提方式销售占比上升,LNG、
柴油等车辆燃料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2020 年度单位运输成本由 2019 年的 87.41
元/吨降低至 61.51 元/吨;LNG 销售业务规模的增加,导致单位人工成本由 2019
年的 51.24 元/吨降低至 39.47 元/吨,单位折旧费由 37.09 元/吨降低至 24.95 元/
吨。
综上,LNG 购销价差的增加以及单位运输成本、人工成本、折旧费的降低,
共同导致 2020 年度 LNG 销售业务单位毛利较 2019 年增加 110.67 元/吨,相应毛
利率上升 3.99 个百分点。
3)2021 年度毛利率较 2020 年度上升 0.65 个百分点
①国际 LNG 资源价格上涨推升国内 LNG 市场价格
2021 年全球 LNG 供需紧张,国际 LNG 资源价格上涨,导致国内进口 LNG
成本上升,同时我国经济发展恢复疫情前良好势头,“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引领我国能源转型提速、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推进等带动天然气增量发展和存量替
代双重发力。第一季度受国内气温较低影响,LNG 需求量增加,LNG 市场供需
紧张,市场销售价格保持较高水平,第二季度开始国际 LNG 现货价格上涨,国
内 LNG 市场价格整体高企的情况下仍不断走高,使得 2021 年度 LNG 市场销售
价格保持较高水平,2021 年度公司单位售价较上年增幅 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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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公司进一步拓宽上游采购渠道,降低 LNG 采购成本
2021 年度公司进一步拓宽上游采购渠道,降低公司 LNG 采购成本,执行与
中海油气电签订的“进口 LNG 窗口一站通”5 年期长期协议,采购了 18.60 万吨
现货资源及长期协议资源,单位采购成本为 3,347.37 元/吨,单位售价为 4,399.76
元/吨,对应毛利额及毛利率分别为 17,195.53 万元和 21.17%。
受上述因素影响,2021 年度公司 LNG 单位购销价差由 2020 年度的 251.87
元/吨上升为 381.29 元/吨,LNG 销售业务单位毛利较 2020 年增加 97.20 元/吨,
毛利率相应上升 0.65 个百分点。
3)LNG 销售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 LNG 销售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注:上述图形中虚线部分毛利率为扣除固定价采购及 2021 年度窗口期采购影响后的毛
利率。
报告期各期,公司 LNG 销售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0.31%、4.30%、4.95%。报
告期各期,公司固定价采购对应的销售量分别为 17.05 万吨、3.40 万吨、0.08 万
吨,对应的毛利额分别为-1,296.08 万元、1,803.51 万元、298.48 万元。扣除固定
价采购影响后,公司 LNG 销售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0.94%、3.92%、4.89%。2019
年度、2020 年度,公司毛利率变动与同行业恒通股份、新奥能源趋势一致;2021
年度公司 LNG 销售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恒通股份、新奥能源,主要系公司执
行窗口期采购业务,降低采购成本所致,2021 年度扣除固定价及窗口期产品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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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业务后,公司 LNG 销售业务毛利率为 1.54%,较上年同期下降 2.38%,毛利
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一致,符合行业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
(2)运输服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运输服务毛利率分别为 23.15%、25.19%、10.08%,2020
年度相对 2019 年度较为稳定,2021 年度运输服务毛利率下降主要系:一方面,
2021 年度国际原油价格及 LNG 价格持续上涨,进而推升了国内原油及 LNG 价
格,导致国内下游运输服务需求量减少,与此同时原油及 LNG 运输车辆市场保
有量较高,市场竞争激烈,单位运输价格较上年度下降;另一方面,燃料采购价
格以及单位人工成本上涨等因素导致单位运输成本上升。
4、分配送模式毛利率分析
公司 LNG 销售业务主要通过自行配送、客户自提方式对外销售。公司自行
配送方式下 LNG 销售定价综合考量采购成本、运输成本、自身车辆周转情况等
因素,客户自提方式下主要考量采购成本因素,销售价格相对低于自行配送。LNG
单位采购成本受采购时点、采购方式等因素影响,两种配送方式对应的单位采购
成本略有差异,但差异金额相对较小,综合导致自行配送方式下单位购销价差、
单位毛利及毛利率相对客户自提方式更高。
报告期内,公司 LNG 销售业务不同配送方式下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单位
售价、单位成本、单位毛利及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万元、元/吨
配送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 目
模式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销售量 72.95 -9.12% 80.27 34.75% 59.57
销售收入 332,778.66 42.51% 233,510.09 9.11% 214,009.25
销售成本 318,158.75 44.31% 220,462.70 3.40% 213,203.67
自行 单位售价(A) 4,561.74 56.81% 2,909.06 -19.03% 3,592.57
配送 单位成本(B) 4,361.33 58.80% 2,746.51 -23.26% 3,579.04
其中:单位采购成本(C) 4,121.07 61.70% 2,548.59 -23.44% 3,328.70
单位运输总成本(D) 240.25 21.39% 197.92 -20.94% 250.34
单位购销价差 E=(A-C) 440.67 22.25% 360.47 36.61% 2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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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 目
模式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单位毛利 F=(E-D) 200.41 23.29% 162.55 1,101.40% 13.53
毛利率(F/A) 4.39% -1.20% 5.59% 5.21% 0.38%
销售量 34.83 -16.39% 41.66 83.36% 22.72
销售收入 143,450.85 29.19% 111,037.04 49.27% 74,387.85
销售成本 134,498.32 23.09% 109,271.73 47.06% 74,302.51
单位售价(A) 4,118.60 54.53% 2,665.32 -18.59% 3,274.11
客户 单位成本(B) 3,861.57 47.22% 2,622.94 -19.80% 3,270.36
自提 其中:单位采购成本(C) 3,861.57 47.22% 2,622.94 -19.80% 3,270.36
单位运输总成本(D) - - - - -
单位购销价差 E=(A-C) 257.03 506.49% 42.38 1,030.13% 3.75
单位毛利 F=(E-D) 257.03 506.49% 42.38 1,030.13% 3.75
毛利率(F/A) 6.24% 4.65% 1.59% 1.48% 0.11%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 LNG 销售业务主要通过自行配送方式对外实现
销售,不同配送方式下单位售价及单位采购成本变动趋势一致,且自行配送方式
下单位购销价差高于客户自提方式。
2020 年度较 2019 年度自行配送方式及客户自提方式单位购销价差增加,同
时自行配送方式下单位运输总成本下降,导致单位毛利和毛利率均有所增加;
2021 年度受国际 LNG 资源价格上涨影响,国内 LNG 市场销售价格总体上保持
较高水平,当年公司执行 2021-2025 年窗口期产品协议,降低了公司 LNG 采购
成本,两种配送方式下单位购销价差、单位毛利均有所提高。2021 年度公司窗
口期产品采购业务中自行配送方式及客户自提方式销售量占比分别为 47.11%和
52.89%,扣除窗口期产品销售影响后,自行配送方式及客户自提方式毛利率分别
为 1.64%和 1.55%,较上年度均有所降低。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 LNG 销售业务不同配送方式下销售收入均逐年增加,
单位售价及单位成本波动趋势一致,单位购销价差受 LNG 市场供需状况以及公
司采购方式等因素影响发生波动,进而影响单位毛利及毛利率,同时自行配送方
式下单位毛利及毛利率变动还受到单位运输总成本变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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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产品售价及采购价格变动对公司利润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假定公司各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及采购价格分别变动 1%对公司产品销售毛利
和利润总额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产品售价/直接材料价格变动幅度
项 目
-1% 0% +1%
销售单价变动导致的毛利变动 -19.67% - 19.67%
采购单价变动导致的毛利变动 17.53% - -17.53%
销售单价变动导致的利润总额变动 -21.96% - 21.96%
采购单价变动导致的利润总额变动 19.58% - -19.58%
假设其他因素不变,公司盈利能力对售价和采购价格较为敏感,产品售价提
升 1%可以提升毛利 19.67%和利润总额 21.96%;采购价格提升 1%会导致毛利下
降 17.53%和利润总额下降 19.58%。
6、公司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公司简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恒通股份 2.20% 4.68% 1.59%
LNG 销售业务
九丰能源 5.21% 21.56% 16.69%
毛利率
新奥能源 1.40% 2.02% 0.90%
胜通能源 1.54% 3.92% 0.94%
运输服务毛利 恒通股份 7.69% 13.91% 3.71%
率 胜通能源 10.08% 25.19% 23.15%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信息。为保持可比性,以相似细分板块数据进
行对比。恒通股份燃气业务中主要为 LNG 业务,并有少量 LPG 业务,但各年年报未单独列
示 LNG、LPG 业务数据,上表为其 LNG、LPG 业务汇总毛利率;新奥能源毛利率为燃气批
发业务毛利率;上表中公司毛利率为扣除固定价采购及 2021 年度窗口期采购影响后的毛利
率。
(1)LNG 销售业务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公司 LNG 销售业务毛利率与恒通股份、
新奥能源较为接近,低于九丰能源,主要系各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规模、业务模
式等差异影响所致。
1)公司 LNG 销售业务毛利率与恒通股份、新奥能源较为接近
恒通股份主营 LNG 等燃气销售业务,涵盖 LNG 运输、分销、加气站零售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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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等,恒通股份 LNG 销售业务主要从上游的沿海接收站(主要为中石化青岛董
家口、天津、广西北海 LNG 接收站)或液化工厂采购 LNG,经物流运输向客户
销售。公司主营业务以及业务模式与恒通股份相似,公司 LNG 销售业务毛利率
与恒通股份接近,且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新奥能源主要从事城市管道天然气零售,天然气业务规模较大,新奥能源主
要采购三大石油公司的管道气,同时通过新奥舟山接收站、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
中心竞拍、省燃气公司、周边资源单位及 LNG 资源进行补充,并通过燃气管网、
自有加气站等直接销售给最终用户,公司 LNG 销售业务毛利率与新奥能源接近,
且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2)公司 LNG 销售业务毛利率低于九丰能源
九丰能源专注于燃气产业中游及终端领域,经营产品包括 LPG、LNG 等清洁
能源以及甲醇、二甲醚(DME),其 LNG 销售业务主要为利用自有东莞 LNG 接收
站进行国外采购后,再进行 LNG 批发、终端零售,相比公司采购成本更低,导
致其 LNG 销售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公司。九丰能源 2021 年度 LNG 销售业务毛利
率较 2020 年度下降 16.35 个百分点,主要系一方面国际 LNG 价格涨幅较大,与
国内 LNG 价格出现非对称性波动,其长约气对应国内直接终端用户并采用顺价
销售,LNG 单位购销价差缩小,其境内综合销售毛利率由 2020 年度 15.21%下
降至 7.32%;另一方面,其现货气对应国际业务,2021 年度其国际转出口贸易业
务大幅增加,境外销售收入占比由 2020 年度 18.09%上升至 48.63%,受国际现
货价格大幅波动影响,其境外综合销售毛利率由 2020 年度 9.96%下降至 4.35%。
(2)道路运输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运输服务毛利率高于恒通股份,主
要系公司运输服务主要依靠自有车辆,而恒通股份主要通过外包车辆承运,其外
包及合作运费成本较高,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占货物运输成本比例
分别为 89.93%、81.71%、88.25%,公司自有车辆运输相比恒通股份更具成本优
势,因此毛利率较高。
综上,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发行人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
公司毛利率差异原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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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利润的主要来源分析及可能影响发行人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
主要因素
1、利润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488,117.54 359,772.13 303,717.95
营业成本 463,300.68 341,090.18 299,225.73
营业毛利 24,816.87 18,681.95 4,492.21
税金及附加 856.62 586.86 396.40
销售费用 1,323.52 1,010.45 832.67
管理费用 3,525.14 4,006.37 1,358.10
研发费用 84.71 65.98 -
财务费用 -489.37 -23.34 -16.66
其他收益 472.20 67.30 79.63
投资收益 2,103.97 1,988.27 974.4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83.08 77.95
信用减值损失 -5.24 -103.00 53.22
资产减值损失 -8.33 -4.17 -15.32
资产处置收益 59.89 18.64 -2.97
营业利润 22,138.76 15,085.76 3,088.69
营业外收入 212.56 13.04 102.76
营业外支出 128.71 180.61 122.16
利润总额 22,222.61 14,918.18 3,069.29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主要来自营业毛利,其中主营业务产生的毛利是营
业毛利的主要来源。
2、可能影响发行人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公司管理层认为,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市场开拓能力以及较高的品牌
影响力,公司在未来几年内仍能够保持盈利能力的连续性与稳定性,但下列因素
对公司长远稳定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
(1)LNG 市场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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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 LNG 资源对外依存度较高,主要依靠海外进口。目前,国内 LNG 市场
供应渠道以三大石油公司为主,为保障货源稳定和采购价格优势,公司与中海油、
中石化等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但如果未来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合
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或主要供应商自身经营出现重大变化,将导致公司短期内
LNG 供应紧缺,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2)LNG 市场价格波动
我国 LNG 市场价格受到国际天然气市场和国内天然气市场的双重影响。一
方面,国际天然气市场价格的变动会影响到我国在国际市场采购 LNG 的价格,
进而影响到国内 LNG 的销售定价。另一方面,国内 LNG 的销售定价还会受到我
国天然气市场供需情况等因素的影响。可见,国内外多种因素的变化都会引起
LNG 市场价格的波动,而公司盈利主要来自 LNG 销售和采购的价差,如价格上
涨幅度过高或过快,可能会导致下游用户需求减少,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
利影响。
(3)下游客户对 LNG 产品的需求
国家能源转型战略、宏观经济情况、季节性变化及气候情况、LNG 价格和
管道气的价格变动等都会影响国内 LNG 市场的需求。上述情况的不利变化,都
将影响公司 LNG 用户的需求,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产生影响。
(五)经营成果其他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1、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 256.96 216.94 111.91
印花税 312.14 140.39 105.33
教育费附加 110.12 92.97 47.96
地方教育附加 73.42 61.98 31.98
残联基金 36.33 30.40 30.04
车船使用税 24.86 22.74 25.75
水利基金 - 12.70 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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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城镇土地使用税 31.39 8.17 24.57
房产税 11.29 0.55 10.85
环境保护税 0.12 - -
合 计 856.62 586.86 396.40
报告期各期,公司税金及附加发生额分别为 396.40 万元、586.86 万元、856.62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13%、0.16%、0.18%。报告期内,城市维护建设
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随应纳流转税额变化而变化,印花税金额随营业
收入规模扩大而逐年增加,2021 年公司所在地印花税征收方式发生变化,公司
印花税由按销售额核定征收变更为采购额及销售额双向征收,印花税发生额相应
增加。
2、公司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 目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金额 入比例 金额 入比例 金额 入比例
(%) (%) (%)
销售费用 1,323.52 0.27 1,010.45 0.28 832.67 0.27
管理费用 3,525.14 0.72 4,006.37 1.11 1,358.10 0.45
研发费用 84.71 0.02 65.98 0.02 - -
财务费用 -489.37 -0.10 -23.34 -0.01 -16.66 -0.01
合 计 4,443.99 0.91 5,059.46 1.41 2,174.11 0.72
报告期各期,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72%、1.41%、0.91%,2020
年度期间费用率较高主要系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当年管理费用中确认的股份支付
费用 2,015.23 万元所致。
(1)销售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明细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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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 目 占比
金额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
职工薪酬 699.46 52.85 528.36 52.29 398.35 47.84
折旧及摊销费 179.69 13.58 174.08 17.23 221.94 26.65
差旅费 175.00 13.22 117.00 11.58 137.68 16.54
业务招待费 132.25 9.99 92.92 9.20 24.48 2.94
其他 137.11 10.36 98.09 9.71 50.22 6.03
合 计 1,323.52 100.00 1,010.45 100.00 832.67 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832.67 万元、1,010.45 万元、1,323.52 万
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27%、0.28%、0.27%,占比较为稳定。公司销
售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费、差旅费等。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逐
年增长主要系公司经营业绩较好,计提职工奖金较多,导致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恒通股份 0.30 0.46 0.25
九丰能源 1.20 2.42 3.45
新奥能源 1.20 1.33 1.39
同行业平均 0.90 1.40 1.70
胜通能源 0.27 0.28 0.27
数据来源: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公司销售费用率与恒通股份接近,与其
他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差异主要受主营业务、经营模式等因素影响,九丰
能源拥有自营的 LNG 接收站,销售费用中车船运输费、折旧与摊销金额较大,
导致销售费用率较高;新奥能源主营管道天然气,与公司 LNG 业务销售模式存
在差异,其销售费用率较高。
(2)管理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明细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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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 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股份支付 - - 2,015.23 50.30 - -
职工薪酬 1,648.45 46.76 1,156.97 28.88 820.70 60.43
差旅费 300.73 8.53 205.59 5.13 207.35 15.27
中介机构费 902.42 25.60 195.54 4.88 41.54 3.06
折旧及摊销费 150.92 4.28 148.58 3.71 160.84 11.84
办公费 154.85 4.39 104.61 2.61 42.82 3.15
业务招待费 249.26 7.07 102.40 2.56 48.98 3.61
其他 118.50 3.36 77.46 1.93 35.86 2.64
合 计 3,525.14 100.00 4,006.37 100.00 1,358.10 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1,358.10 万元、4,006.37 万元、3,525.14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45%、1.11%、0.72%,2020 年度管理费用
率较高主要系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管理费用中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2,015.23 万元
所致,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管理费用率为 0.55%,公司管理费用率相对稳定。
2020 年度管理费用发生额较 2019 年度增加 2,648.27 万元,增幅为 195.00%,
主要系股份支付、职工薪酬及中介机构费增加所致。公司 2020 年度对核心人员
进行股权激励,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2,015.23 万元;随着公司 2020 年度经营业绩
提升较多,公司计提年终奖相应增加,导致职工薪酬增加较多。
2021 年度管理费用发生额较大,主要系 2021 年度公司经营业绩较好,公司
计提奖金较多,职工薪酬相应增加以及中介机构费发生额较大所致。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管理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恒通股份 1.68 1.93 1.71
九丰能源 0.70 1.24 1.10
新奥能源 4.00 4.51 4.42
同行业平均 2.13 2.56 2.41
胜通能源 0.72 1.11 0.45
数据来源: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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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受主营业务、经营模式、自身经营特点等因素影响。
恒通股份与公司主营业务相似,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公司管
理费用率低于恒通股份主要系:①恒通股份经营的业务种类较多,且部分业务跨
度较大,除包括 LNG 销售和货物运输业务外,还包括汽车租赁、代理、LPG 气
体销售、装卸仓储、驾驶员培训等业务,其经营范围较广,管理成本较高;②恒
通股份作为上市公司,其资本实力较强,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投入金额较大,管
理费用中折旧及摊销费金额相对公司较大;③恒通股份作为已上市公司,其管理
人员人均薪酬相对较高,且管理人员较多,管理费用相对较高。
(3)研发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明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46.60 55.02 30.33 45.97 - -
信息服务费 34.75 41.02 23.24 35.23 - -
折旧费 1.99 2.35 1.11 1.69 - -
其他 1.36 1.61 11.29 17.12 - -
合 计 84.71 100.00 65.98 100.00 - -
为提升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输成本以及实现物流配送全流程标准化管理,
公司 2020 年度新立项“贸易信息化管理系统辅助开发项目”以及“物流信息化
管理系统辅助开发项目”,2020 年度、2021 年度分别发生研发费用 65.98 万元、
84.71 万元。
(4)财务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明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利息支出 - - 0.01
减:利息收入 672.26 277.85 73.03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182.89 254.51 56.35
合 计 -489.37 -23.34 -1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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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16.66 万元、-23.34 万元、-489.37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借款规模较小,利息支出金额较小;2020 年度利息收入增幅较
大,主要系公司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而在银行定期存款增加,利
息收入金额相应增加所致;2020 年度银行手续费及其他发生额较大,主要系随
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保函增加,相应发生手续费金额增
加所致;2021 年度利息收入较大,主要系公司定期存款增加所致。
3、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 472.20 67.30 79.63
合 计 472.20 67.30 79.63
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 79.63 万元、67.30 万元、472.20 万元。
公司其他收益均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退伍军人减税优惠 52.88 44.03 40.50
龙口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5.64 22.12 9.13
稳岗补贴
龙口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以工
1.65 0.70 -
代训补贴
地方税务局个税返点 1.74 0.26 -
龙口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 0.20 -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临港扶持物流企业奖金补贴款 - - 30.00
洋浦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基金办公
410.30 - -
室企业扶持金
合 计 472.20 67.30 79.63
4、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122.21 848.36 225.79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981.75 1,139.91 74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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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合 计 2,103.97 1,988.27 974.47
公司投资收益主要为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及理财产品收益。报告期内,公司投
资收益逐年增加主要系对珠海海胜的投资收益增加以及理财产品收益增加所致。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3.08 77.95
合 计 - 83.08 77.95
6、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232.50 162.05 36.25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27.27 -265.05 16.98
合 计 -5.24 -103.00 53.22
2020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9 年末减少较多,相应冲回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金额增加,2020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较 2019 年末增加较多,相应计提其他
应收款坏账损失金额增加。2021 年度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发生额较小,主要系 2021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较 2020 年末减少 5,145.92 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冲回,同时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增加共同影响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 -8.33 -4.17 -15.32
合 计 -8.33 -4.17 -15.32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为存货跌价损失,各期发生额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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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59.89 18.64 -2.97
合 计 59.89 18.64 -2.97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为处置固定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各期发生
额较小,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2020 年度资产处置收益主要系公司出售 5
辆 LNG 槽车所致;2021 年度资产处置收益主要系公司处置部分原油及普货运输
车所形成。
9、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营业外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200.00 - 100.11
捐赠收入 - - -
其他 9.63 2.32 2.66
无法支付的往来款项 2.93 10.72 -
合 计 212.56 13.04 102.76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2019
年度及 2021 年度营业外收入发生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分别收到金融发展专项补
助 100 万元及 200 万元所致。
(2)营业外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37.40 38.47
交通事故损失 77.57 99.55 42.42
车辆违章罚款 50.69 43.66 3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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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捐赠支出 - - 1.43
其他 0.45 - -
合 计 128.71 180.61 122.16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为固定资产处置损失、交通事故损失、车辆
违章罚款构成,总体发生额相对较小,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10、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4,509.44 3,460.65 356.43
递延所得税费用 314.05 273.33 372.85
合 计 4,823.49 3,733.99 729.28
报告期内,公司所执行的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也未发生即将实施的重
大税收政策调整的情形,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六、
报告期内发行人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
报告期内,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利润总额 22,222.61 14,918.18 3,069.29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5,555.65 3,729.55 767.32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527.95 -330.73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280.55 -213.37 -75.93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45.44 540.83 35.33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
30.90 7.71 2.56
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所得税费用 4,823.49 3,733.99 729.28
(六)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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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9.89 -18.76 -41.4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
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 672.20 67.30 179.74
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981.75 1,222.99 826.63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
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33.43 40.50 37.6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6.15 -130.18 -81.04
因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 - -2,015.23 -
疫情期间社保减免 - 492.00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1,631.13 -341.38 921.49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357.08 303.38 220.85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274.06 -644.76 700.65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274.06 -644.76 700.65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399.12 11,184.20 2,340.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274.06 -644.76 700.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16,125.06 11,828.95 1,639.37
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7.32% -5.76% 29.94%
润比例
报告期各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 700.65
万元、-644.76 万元、1,274.06 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
为 29.94%、-5.76%、7.32%。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理财产品持
有期间的投资收益以及股份支付构成。
1、股份支付的具体事项
(1)第一次股份支付
2020 年 4 月,发行人持股平台同益投资员工杨世辅去世,法定继承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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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之事项,将持有平台的 47.68 万份额(折合公司股份 17.61 万股)以 47.68
万元转让给普通合伙人魏吉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转让价格为 2.71 元/每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相关规定,上述受让出资额
之价格与该等出资额对应发行人权益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确认为股份支
付,2020 年度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160.75 万元。
(2)第二次股份支付
2020 年 6 月,为激励公司员工,增强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长期稳定
发展,新耀投资、同益投资、弦诚投资、云轩投资等持股平台的已退休和离职的
108 名有限合伙人自愿将持有的 15%合伙份额,对应 665.54 万份额(折合公司股
份 245.74 万股)以 813.44 万元转让给王兆涛等 34 名员工及合营企业珠海海胜的
3 名员工,转让价格为 3.31 元/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首发业务若干问
题解答》相关规定,上述受让出资额之价格与该等出资额对应发行人权益的公允
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确认为股份支付,2020 年度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2,011.57 万
元。
2、股份支付费用的确定依据,股权激励的相关对象、股权激励的目的及对
服务期限的约定
(1)发行人股份支付费用的确定依据
前述股权转让系发行人对在职员工的股权激励以及员工向实际控制人魏吉
胜转让股权,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首发业务
若干问题解答》相关规定,以 2020 年度不考虑股份支付影响的净利润及 8 倍市
盈率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将其与股权转让价格的差异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2,172.32 万元,其中计入管理费用和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分别为 2,015.23 万元和
157.09 万元。
(2)股权激励的相关对象、股权激励的目的及对服务期限的约定
本次股权激励以换取员工服务为目的,未约定最低服务期限,股权激励的对
象包括实际控制人魏吉胜、王兆涛等 6 名董监高人员、赵磊等 28 名普通员工以
及王磊、阎常军、赵世良等 3 名胜通能源委派至珠海海胜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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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569.31 11,120.98 12,570.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46.86 12,416.44 -9,604.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00.00 - -0.0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116.17 23,537.42 2,966.01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8,390.30 35,274.13 11,736.71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27,235.97 390,601.19 322,078.79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152.32 311.66 227.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33,388.29 390,912.85 322,306.6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98,886.17 359,432.97 298,491.9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0,706.24 9,352.44 9,011.16
支付的各项税费 9,834.94 3,954.20 1,442.4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91.64 7,052.25 790.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1,818.98 379,791.86 309,736.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569.31 11,120.98 12,570.36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各期,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322,078.79 万元、390,601.19 万元、
527,235.97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06.05%、108.57%、108.01%,公
司主营业务具有较好的货款回收能力。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商品、
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给职工的现金等,其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现金与同期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 99.75%、105.38%、107.68%,现金流出与公司
采购活动和经营规模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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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现金随着公司采销规模的增长而稳定增长,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随
着公司销售规模增加,员工工资也随之提高。支付的各项税费 2021 年度较高主
要系公司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较多所致。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0 年度较高主要系 2020 年末其他应收款中保证金余额较 2019 年末增加
5,659.12 万元所致。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1 年度较高主要系 2021
年末其他应收款中保证金及押金余额较 2020 年末减少 5,057.14 万元所致。
报告期各期,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2,340.02 万元、11,184.20 万元、17,399.12
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2,570.36 万元、11,120.98 万元、11,569.31
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同期净利润存在一定差异,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
额与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净利润 17,399.12 11,184.20 2,340.02
加:资产减值损失 8.33 4.17 15.32
信用减值损失 5.24 103.00 -53.22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
3,885.33 4,737.54 4,774.82
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58.76 35.63 30.1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64 14.95 50.3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
-59.89 -18.64 2.97
损失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37.40 38.47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83.08 -77.95
财务费用 - - 0.01
投资损失 -2,103.97 -1,988.27 -974.4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23.17 -17.82 560.38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337.22 291.15 -187.53
存货的减少 -235.29 -182.16 540.41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6,707.19 -14,371.51 -443.3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14,443.01 9,327.83 5,881.96
其他 24.83 2,046.61 72.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569.31 11,120.98 12,57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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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 66.49% 99.43% 537.19%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同期净利润存在一定差异,主要
系固定资产折旧、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以及其他等事
项各期金额变动较大所致。
2019 年度,公司净利润为 2,340.02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2,570.36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净利润,主要系固定资产折
旧 4,774.82 万元,同时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 5,881.96 万元所致。
2020 年度,公司净利润为 11,184.20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1,120.98 万元,差异较小,主要系固定资产折旧、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与经营
性应收项目增加相抵消所致。
2021 年度,公司净利润为 17,399.12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1,569.31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主要系固定资产折
旧 3,885.33 万元,同时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 6,707.19 万元、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
14,443.01 万元所致。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02,638.00 326,987.00 253,49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64.84 1,460.55 834.7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86.19 274.89 61.24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3,789.03 328,722.44 254,385.9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2,104.17 819.00 100.29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97,638.00 315,487.00 263,89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9,742.17 316,306.00 263,990.2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46.86 12,416.44 -9,604.33
报告期各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604.33 万元、12,416.44
万元、4,046.86 万元,变动幅度较大主要系理财产品的申购和赎回、购置槽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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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固定资产支出、理财产品收益及珠海海胜投资收益等事项各期金额变化较大所
致。
报告期内,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投资支付的
现金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302,638.00 326,987.00 253,490.00
其中:收回理财投资 302,638.00 326,987.00 253,49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64.84 1,460.55 834.71
其中: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1,064.84 1,217.86 834.71
收到参股公司实际发放的股利 - 242.6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297,638.00 315,487.00 263,890.00
其中:理财投资 297,638.00 315,487.00 263,890.00
股权投资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2.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2.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2.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2,500.00 - 0.01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00.00 - 2.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00.00 - -0.01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0.01 万元、0 万元、
-2,500.00 万元。2021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为公司支付股利。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各期,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现金支出分别为
100.29 万元、819.00 万元、2,104.17 万元。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系公司为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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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应业务发展需要,扩大销售业务规模,购置运输车辆、机器设备及土地使用权等
所致。上述资本性支出均为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支出,是为了公司日常经营业
务正常开展的必要投入。
(二)重大资本性支出对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主要围绕主营业务开展,通过持续资本性投入,
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经营规模和盈利水平,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的相
关内容。
五、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差异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较大差
异。
六、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重大担保、诉讼及其他或有事项。
七、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公司经营的主要优势和困难
1、公司经营的主要优势
(1)公司主营业务突出,盈利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 LNG 的销售和道路运输服务,主营业务收
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99.92%、99.96%、99.97%,主营业务突出。凭借规模
化的槽车运载能力,覆盖全国的 LNG 采销业务网络,先进的信息化互联网管理
平台,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稳步提升,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具备较强的盈利
能力。
(2)经营业务收现能力较好,应收账款管理水平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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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历来重视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应收账款周转率保持在较高水平。报告期
各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各期营业收入比值分别为 106.05%、
108.57%、108.01%,均保持在 100%以上,具备较强的获取经营性现金流的能力。
(3)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充足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2,570.36 万元、
11,120.98 万元、11,569.31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为充沛,为公司发
展提供了可靠的内部资金支持。
2、面临的主要困难
目前,国内 LNG 市场供应渠道以三大石油公司为主。为拓宽上游采购渠道,
保持 LNG 供应来源多样性,近些年,公司不断加大境外合作采购力度和探索新
型运输模式,以逐步形成稳定的境内外采购+规模化运输+全国化销售为一体的业
务布局。
公司融资渠道较为单一,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自身积累,相对有限的融资渠
道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亟需建立与资本市场的联接渠
道,增加权益性资本投入,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二)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1、财务状况的未来趋势分析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将有所提高,资产负债率水平将有所降低。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周转率
均处于较高水平,公司资产流动性较高,可以弥补短期偿债能力不足的风险。公
司财务结构将更加稳健,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2、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公司主要收入及利润来源于 LNG 的销售。面对国内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
为保证公司维持较高的盈利能力及水平,公司一方面加深与国内三大石油合作关
系,同时不断拓宽上游采购渠道,加大境外合作采购力度,以保持 LNG 供应稳
定性和来源多样性,降低 LNG 采购成本;另一方面,积极发挥公司作为民营企
业,在服务理念、服务意识、货源调配机制灵活、配送服务多样等方面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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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保证供货稳定质优,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稳步提高 LNG 运力规模。预计公
司盈利能力将保持稳中向好趋势。
八、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本次发行对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当年,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总股本规模将有
较大幅度的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在项目进入运营
期之前难以为公司带来利润贡献,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发行后
的一定期间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上述风险。
(二)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物流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四)公司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围绕主营业务和发展战略展开,在人员、信
息技术、市场等方面均有较好的储备基础,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
资金运用”的相关内容。
(五)公司对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拟
采取的措施及承诺
公司对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措
施及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
措施及承诺”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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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审阅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阅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审阅报告》
(容诚专字[2022]200Z0394号),发表了如下审阅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胜通能源2022年6月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2.06.30 2021.12.31 变动比例
资产总计 106,885.57 102,729.28 4.05%
负债合计 19,986.94 31,242.67 -36.03%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6,898.63 71,486.61 21.56%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289,042.71 228,467.33 26.51%
营业利润 19,176.58 13,108.17 46.29%
净利润 15,353.86 10,435.19 47.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353.86 10,435.19 47.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14,204.97 9,718.08 46.17%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106,885.57 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4.05%,
主要系 2022 年度公司销售收入增长且回款良好,导致货币资金期末余额增加所
致;负债总额为 19,986.94 万元,较上年末下降 36.03%,主要系公司向中海油气
电天津销售分公司采购规模减少,并主要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结算,相应应付
票据期末余额减少,同时受 LNG 市场需求量及销售价格影响,2022 年 6 月末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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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收客户货款较 2021 年末减少所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86,898.63 万元,
同比增长 21.56%,主要系 2022 年 1-6 月公司经营业绩积累所致。
2022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89,042.71 万元,同比增长 26.51%;营
业利润 19,176.58 万元,同比增长 46.29%;净利润 15,353.86 万元,同比增长
47.1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204.97 万元,同
比增长 46.17%。2022 年 1-6 月公司业绩上升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一方面 2022
年上半年,受国际 LNG 供需紧张以及俄乌冲突等因素共同影响,国际现货价格
保持高位运行,进而推动了国内 LNG 市场价格相较上年同期上涨,公司营业收
入规模扩大;另一方面,公司 2022 年第二季度继续执行与中海油气电签订的
2021-2025 年窗口期产品协议,采购更具价格优势的长协资源,降低公司采购成
本,提升了公司的盈利水平。此外,2022 年上半年公司加强期间费用的管控,
期间费用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进一步增加了公司经营业绩。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变动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92.47 8,250.81 3,841.6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3.80 -16,418.88 16,722.6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00.00 2,200.00
2022 年 1-6 月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12,092.47 万元,同比增加 3,841.66 万元,
主要系公司销售收入规模较上年同期增长,公司货款回收能力较好,相应销售商
品及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2022 年 1-6 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3.80 万元,同比增加 16,722.68 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金额较上
年同期减少所致;2021 年 1-6 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为公司支付股利。
4、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4.65 29.1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824.15 421.71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297.83 508.16
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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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
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246.83 4.5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4.59 -71.59
小计 1,338.87 891.94
减:所得税影响数 189.98 174.82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148.89 717.12
(三)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包括采购模式、运
输模式和销售模式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主要市场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构成以及税收政策和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四)2022 年 1-9 月业绩预计情况
公司 2022 年 1-9 月业绩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1-9 月 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 381,629.10 337,130.96 13.20%
净利润 15,258.41 10,328.36 47.73%
归母净利润 15,258.41 10,328.36 47.73%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13,688.38 9,237.84 48.18%
注:上述 2022 年 1-9 月财务数据为公司预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
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2021 年 1-9 月财务数据为会计师审阅数据。
公司预计 2022 年 1-9 月可实现营业收入 381,629.1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3.20%;预计 2022 年 1-9 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258.41 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 47.73%;预计 2022 年 1-9 月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688.3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8.18%。
(五)2022 年度业绩预计情况
为帮助投资者作出合理判断,公司编制了 2022 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200Z0358 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公司预测 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546,893.78 万元,较上年增长 12.04%;净利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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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1.91 万元,同比增长 12.7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18,106.5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2.29%。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盈利
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
确定性,公司 2022 年度的实际经营成果可能与盈利预测存在一定差异,投资者
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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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发行人发展计划
(一)公司总体战略
公司以可持续发展为目的,坚持创新驱动、绿色发展、高效服务的企业精神,
在巩固现有以供应清洁能源为主业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境内外的天然气资源,积
极向天然气产业链上游拓展,进一步丰富气源;持续增强中游清洁能源的储运能
力;加大终端市场调研的广度和频度,拓展市场和挖掘新客户,积极扩大各地终
端天然气市场占有率。努力把公司打造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一流清洁能源综合服
务商,为中国早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经营目标
未来几年内,公司将围绕总体发展战略,全面整合公司现有各类资源,以本
次股票发行上市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和丰富清洁能源供应及服务的商业模式,拓
展终端客户资源,通过终端需求的稳定,持续扩大 LNG 运力规模,降低上游采
购成本和风险、增强业务收入和利润,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实力,提高公司
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三)具体业务发展计划
1、气源保障计划
上游充足的气源保障,是公司降低经营风险,稳步实现销售扩张的重要环节,
公司将继续与中海油、中石化保持良好的业务关系,签署长期框架合作协议,确
保天然气供应的持续稳定。此外,随着公司业务区域的扩张,公司将积极谋划参
与上游大型 LNG 接收站项目的建设,实施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的进口 LNG
窗口一站通长期协议产品的采购计划,拓展 LNG 罐箱的供应气源。在未来,公
司将积极寻找新的气源供应商,发展成为战略合作伙伴,逐步实现多源供气。
2、物流服务提升计划
公司依托沿海港口 LNG 接收站接收能力的快速增长,凭借庞大的车队规模
和稳定的运输能力,巩固在 LNG 业务领域的市场地位。同时,公司将在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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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及全国其它交通枢纽地区建设综合物流园,通过 91LNG 互联网运营平台将各
物流园紧密联系,扩大公司物流服务范围,更优的匹配运输货源和路程,降低运
输车辆空驶里程,综合提高物流服务规模和效率。
3、人力资源管理计划
一方面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运输人员
的业务素质;另一方面,通过内培外招和重用提拔促人才等机制,健全人才的发
掘、培养、使用、晋升体系,从整体上提高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使公司人才
素质能力与公司发展相匹配。
4、市场终端营销计划
公司目前已形成包括 LNG 运输、批发贸易和加气站零售等业务的 LNG 业务
产业链,公司将继续在全国重点区域建设 LNG 加气站,形成供应网络,扩张零
售业务模式。同时通过信息化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增强终端加气站点的数据挖掘
能力,促进增值服务的延伸,提高终端销售能力。
公司将持续推进终端应用整体解决方案的开发和投资,包括城市管网项目,
工业客户 LNG 气化站建造项目等,通过上述不同类型的业务组合,提升业务规
模,提高盈利水平。
5、融资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可初步满足现阶段公司计划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
司将努力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广大投资者收益的
最大化。随着业务的持续发展和规模的逐步壮大,公司将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合理
的方式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再融资或并购重组,筹集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所需资金。
二、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公司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包括:
1、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保持稳定,国家的主要经
济政策不会出现重大改变,国内经济稳定发展;
2、公司所处的行业和领域的市场处于正常状态,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相关
产业政策无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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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公司主要管理层继续保持稳定,公司无重大经营决策失误;
4、公司本次股票发行顺利完成,募集资金能尽快到位,拟投资项目能顺利
进行;
5、无其他不可预见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实施上述计划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及拟采取主要途径
(一)实施上述计划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1、资金实力制约
公司实施业务发展规划,需要有大量的资金投入。虽然公司目前盈利能力较
强,但完全依靠自身经营积累难以满足规模快速扩张的资金需求。因此,能否进
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获得充足的发展资金,将成为公司发展计划顺利实施
的关键所在。
2、人力资源需求
上述业务发展计划的实施需要大量的管理、营销、技术等方面的人才,虽然
目前公司已经培养并引进了一批高素质人才,但仅依靠现有的人力资源可能无法
完全满足未来技术研发、生产组织、营销策划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需要,公司的
人力资源保障体系面临新的挑战。
(二)拟采取主要途径
1、公司将采取多元化的融资方式,来满足各项发展规划的资金需求。首先
是做好本次发行工作,利用好募集资金实现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规划。在未来融
资方面,公司将根据资金、市场的具体情况,择时通过银行贷款、配股、增发和
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合理安排制定融资方案,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筹集推动
公司发展所需资金;
2、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
运作,持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组织架构,形成有效而透明的内
部控制制度,提升管理水平;
3、公司将秉承“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和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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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健全人才评价体系,逐步建立包括直接物质奖励、职业生涯规划、长期股权
激励等多层次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升员工对企业的
忠诚度。其次,对公司内部员工开展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培训,全面提升
员工综合素质,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潜力、挖掘人才价值。同时,根据业务需求
不断加大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市场营销人才的引进力度,保持核
心人才的竞争力;
4、公司将以本次发行上市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社会知名度和品牌影
响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形象,从而有助于发展计划的实施。
四、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的上述业务发展计划是根据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充分考虑了行业发展的
现状和未来趋势制定的,符合公司业已确立的发展战略和长远目标,是对现有业
务的巩固、提高、拓展、深化。上述业务发展计划的实施将极大的促进公司现有
业务的发展,有效地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提升客户服务能力,从而满足不断增
长的市场需求,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及经济效益,进而提升公司在行业内
的竞争力与影响力,不断推动公司现有业务向更高层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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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规模及拟投资项目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补
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审议通过增加补充流动资金的募投项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主要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入额 项目备案
2103-370681-04-01
1 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 46,653.00 46,653.00
-394445
2103-370681-04-01
2 物流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4,182.00 4,182.00
-776903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9,000.00 19,000.00 -
合 计 69,835.00 69,835.00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为 LNG 的采购、运输、销售以及原油、普货的运输服务。本
次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主营业务,即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和物流信息化系统建设
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可以扩大公司 LNG 槽车数量和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物流
运营的信息化和智能化。公司充分论证了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并进行详细的市场
调研、分析,结合公司自身发展现状和行业特点的需要,拟通过实施募投项目进
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占有率。
三、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通过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的产业政策、环
境保护、土地管理及其他相关情况的尽职调查和分析评估,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均已取得地方审批部门出具的投资项目备案,项目所需用地符合土地利用
规划,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
规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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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行募
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并明确
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管理、报告和披露,监督和责任追究等管理措施。
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专项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五、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补充流
动资金募投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董事会经过充分的评估和审慎的分析论证,
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良好的实施可行性。
公司作为国内优秀的清洁能源综合服务商之一,主要从事 LNG 的采购、运
输、销售以及原油、普货的运输服务。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建立覆盖全国的
LNG 采销业务网络、规模化的 LNG 槽车运载能力、高效的信息化互联网管理平
台,在 LNG 行业积累了丰富的运营经验,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拥有较高的
市场知名度。
报告期内,公司的 LNG 槽车运载能力已接近饱和,现有的 LNG 槽车数量已
不能满足后续的发展需求,限制了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和 LNG 市场份额的扩大,
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将有效提升公司的 LNG 槽车运载能力,提高公司营业收入
和利润规模,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
现有信息管理系统需要持续迭代升级,物流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在优化
现有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新增多项应用性功能和业务模块,可实现业务管理的规范
化、标准化和精细化,提升公司的营运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总额分别为 303,717.95 万元、359,772.13 万元及
488,117.5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340.02 万元、11,18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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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及 17,399.12 万元,盈利能力相对较强,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
的盈利能力,公司财务状况能够有效支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实施。
综上,董事会经分析后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现有生产
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
前景和盈利能力,公司能够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发行人独立性的影响
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胜通物流,物流信息化系统
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可以扩大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
规模,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巩固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拟在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内实施,计划总投资
46,653.00 万元,通过购置环保节能的 LNG 运输车辆和先进高效的维修检测设备、
新建办公楼和维修车间等,增强公司 LNG 运力的规模化优势,进一步提高 LNG
业务的市场占有率,巩固和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市场地位。
2、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必要性
1)市场需求持续增加,现有运力无法满足
我国天然气的消费量由 2010 年的 1,089 亿立方米增长至 2020 年的 3,306 亿
立方米,年复合增长 11.74%,LNG 液态表观消费量从 2018 年的 2,441.16 万吨增
长至 2021 年的 3,924.74 万吨,年复合增长 17.15%。旺盛的市场需求为公司提供
了良好的发展机遇,随着公司 LNG 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现有 LNG 槽车的运载
能力已不能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求,本项目旨在解决公司 LNG 业务的运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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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扩大经营规模,是对现有业务的巩固、提升和发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
升公司运营效率,提高公司对市场的快速反应能力,促进公司业务规模持续稳步
的增长。
2)能源消费结构优化,绿色能源需求提升
为构建绿色低碳清洁高效能源体系、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发
展清洁能源产业已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在经济增速换档、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的
新常态下,能源绿色转型要求日益迫切,能源结构调整进入油气替代煤炭、非化
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更替期,提高天然气消费比例,优化和调整能源结构是发
展低碳经济、保护生态环境、追求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本项目系以清洁环保的
LNG 为主要产品,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和行业政策导向,推动产业绿色发展,
有助于巩固并提升公司现有的行业地位。
(2)项目可行性
1)产业政策持续出台推动行业利好发展
近年来,我国为推进 LNG 产业发展,先后出台了多项发展规划或产业政策,
有利于本募投项目的实施。
2016 年 12 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
(2016-2030)》指出,2020 年全面启动能源革命体系布局,推动化石能源清洁化;
2021-2030 年可再生能源、天然气和核能利用持续增长,高碳化石能源利用大幅
减少,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 60 亿吨标准煤以内,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
重达到 20%左右,天然气占比达到 15%左右,新增能源需求主要依靠清洁能源
满足。
2017 年 6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指出,充
分认识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重要意义,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提高天然气在一
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2018 年 6 月,国务院发布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指出,加快
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能源高效体系。有效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重点区域
继续实施煤炭总量控制,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发展
清洁能源和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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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2 月,国务院发布的《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指出,坚持
把清洁低碳作为能源发展的主导方向,推动能源绿色生产和消费,优化能源生产
布局和消费结构,加快提高清洁能源和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大幅降低二氧化碳
排放强度,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2)道路运输方式是陆上 LNG 运输的重要方式
我国的天然气资源主要分布于西部和北部地区,境内天然气通过管道或液化
后由槽车送达至终端消费地区,境外 LNG 则通过船运进入我国东部、南部沿海
的 LNG 接收站,再经 LNG 槽车或气化后经管道送达至终端消费地区。由于天然
气管道网络具有建设投资规模大、输送维护成本高、管道网络结构复杂和改扩建
难度大等特点,天然气管道网络无法实现天然气在我国的全面覆盖,且在冬季用
气高峰期管道的输送能力限制了其供气量。作为 LNG 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LNG 道路运输充分利用公路运输的灵活机动、方便快捷、点对点直达和期间内
运量受限较小等特性,弥补管道供气网络的不足,解决了未通管道地区、偏远地
区和冬季用气量较大地区的天然气资源输送问题,扩大了天然气的供应范围。道
路运输方式是目前陆上 LNG 运输的重要方式,公司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拟购置
360 台 LNG 槽车,助力 LNG 行业高质量发展。
3)丰富的 LNG 运营经验和专业的运营团队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随着国家对绿色环保的要求越来越高,发展绿色经济、推动可持续发展已成
为行业发展的共识。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构建绿色低碳清洁高效能源体系战略,大
力发展 LNG 业务,与多家大型 LNG 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逐步形
成了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公司在 LNG 业务领域积累的丰富行业经验及市场基
础有利于保证本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培养了一支敬业务实的运营团队,主要高级管理人员
对 LNG 行业具有深刻的洞察和理解,对行业的发展动态有着较为清晰的把握,
能够及时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变化对公司战略和业务进行调整,经验丰富的运营
团队可为公司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4)良好的口碑和品牌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助力
公司深耕 LNG 行业多年,作为国内优秀的清洁能源综合服务商之一,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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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的宗旨。作为 AAAA 级物流企业、中国交通运
输协会危化品运输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危化品物流分会
理事单位,胜通物流先后获得“全国危险品物流安全管理先进企业二十强”、“全
国危险品物流与运输综合服务百强”、“中国危险品物流百强企业”、“危险品物流
行业诚信企业”和“危险品物流行业服务明星品牌企业”等荣誉称号。良好的品
牌和较高的知名度是公司物流服务品质和质量的综合体现,为本募投项目的顺利
实施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3、项目投资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46,653.00 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估算投资(万元) 投资占比(%)
一 固定资产投资 43,653.00 93.57
1 办公楼及维修车间建筑工程费用 1,272.96 2.73
2 道路、停车场及其他厂区工程费 1,223.00 2.62
3 LNG 槽车购置费 35,251.71 75.56
3.1 其中:LNG 运输车辆主车 15,768.00 33.80
3.2 LNG 运输车辆挂车 15,480.00 33.18
3.3 车辆购置税 2,765.31 5.93
3.4 轮胎购置 950.40 2.04
3.5 视频监控+主动防御系统 288.00 0.62
4 维修及其他设备购置费 732.38 1.57
5 设备安装费 51.58 0.11
6 其他费用 3,042.66 6.52
7 基本预备费 2,078.71 4.46
二 铺底流动资金 3,000.00 6.43
合 计 46,653.00 100.00
其中,设备购置的具体明细如下:
序 数量 单价 总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号 台(套) (万元) (万元)
一 物流设备
1 LNG 运输车辆主车 - 360 43.8 15,768.00
2 LNG 运输车辆挂车 - 360 43.0 15,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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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数量 单价 总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号 台(套) (万元) (万元)
3 车辆购置税 - 2,765.31
4 轮胎购置 - 360 2.64 950.40
5 视频监控+主动防御系统 - 360 0.8 288.00
小 计 - - - 35,251.71
二 维修、检测设备
1 举升机 Q1125-4B 10 3.5 35.00
2 二保焊机 NBG-200 4 0.5 2.00
3 骑马螺母拆装机 QC50B 2 0.35 0.70
4 风炮 金钢王 4 0.18 0.72
5 二维检测设备 淄博 1 12.0 12.00
6 维修检测设备 电脑、检测线、专用工具 4 2.5 10.00
7 航吊 5吨 3 10.0 30.00
8 正面吊 - 1 280.0 280.00
9 低位运送车 DY-01 4 0.18 0.72
10 黄油加注机 A55 3 0.2 0.60
11 空气压缩机 TQ2-41-2 4 0.6 2.40
12 抽真空机 FD-11B 2 20.0 40.00
13 充电机 GCA60 2 0.2 0.40
14 切割锯 - 3 0.1 0.30
15 车床 CD6250A 1 4.6 4.60
16 叉车 3吨 2 5.3 10.60
17 四柱液压机 YM-100T 1 2.6 2.60
18 电焊机 BX6-160 4 0.13 0.52
19 制动毂镗削机 TB365 1 0.45 0.45
20 砂轮机 S3SL-250MM 3 0.09 0.27
21 25MM 万向摇臂钻 Z32K 1 0.4 0.40
22 液压卯片机 自制 1 0.3 0.30
23 服务车 - 3 10.0 30.00
24 维修工具 - 1 20.0 20.00
25 氩弧焊机 - 2 0.45 0.90
26 50T 千斤顶 - 10 0.05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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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数量 单价 总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号 台(套) (万元) (万元)
27 16T 千斤顶 - 20 0.02 0.40
28 便携式分子泵机组 北京中科 FD-11B 5 5.0 25.00
29 真空度检测仪 DV-6、DV-5、DV-4 4 2 8.00
小 计 - - 519.38
三 公用辅助设备
1 配电房设施 - 1 120.0 120.00
小 计 - - 120.00
四 办公设备
1 电脑 - 93.00 0.50 46.50
2 Windows 操作系统 - 93.00 0.15 13.95
3 Office 办公软件 - 93.00 0.35 32.55
小 计 - - 93.00
合 计 - - 35,984.09
4、项目服务流程
本项目服务流程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主营业
务的具体情况”之“(二)主要业务流程”。
5、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供应
本项目主要进行 LNG 的采购、运输和销售,所需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为 LNG,
供货来源主要为各港口 LNG 接收站,经过多年运营,公司已与多家大型 LNG 供
应商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市场供应稳定。
6、项目环境保护及评价
本项目环境保护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主
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之“(七)环境保护情况”。
7、项目选址
公司已购买位于龙口经济开发区西北部环海北路北侧、龙口港七路西侧
18,386 平方米的土地作为本项目的用地(第一、二批的车辆停放),第三批车辆
拟通过租赁停车场或新购土地自建停车场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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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本项目建设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胜通物流,建设期共计 36 个月,第 37 个
月为运营阶段。
9
1 3 5 7 11 13 15 17 19 21 23 25 27 29 31 33 35
序 - 3
项目\时间(月) - - - - -1 -1 -1 -1 -2 -2 -2 -2 -2 -3 -3 -3 -3
号 1 7
2 4 6 8 2 4 6 8 0 2 4 6 8 0 2 4 6
0
项目前期工作准备
1
(含报告编制、审批)
2 施工设计、施工准备
3 土建施工阶段
设备询价、招标、订
4 购(包括第一批 100
辆 LNG 车辆订购)
设备到货、安装、调
5
试;相关人员培训
第一批 100 辆 LNG 车
6
辆投入运营
第二批 120 辆 LNG 车
7
辆询价、招标、订购
第二批人员培训,运
8
营前准备
第二批 120 辆 LNG 车
9
辆投入运营
第三批 140 辆 LNG 车
10
辆询价、招标、订购
第三批人员培训,运
11
营前准备
第三批 140 辆 LNG 车
12
辆投入运营
9、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计算期为 10 年,其中建设期为 3 年。项目达产后,年可实现营业收入
338,546.63 万元(不含税),达产年份利润总额为 6,176.89 万元,增值税及附加
2,983.88 万元,投资回收期为 7.25 年(税后,含建设期)。各项财务数据和评价
指标表明本项目的盈利性较好,能为公司增加较多利润,同时具备较强的抗风险
能力。
(二)物流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物流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由胜通能源实施,计划总投资 4,182.00 万元,系通
过内部信息化平台、B2B 交易平台、数字加气站系统、智能安监系统、智慧物流
园和数据中心等六大系统的建设,构建集成化信息技术服务平台,实现业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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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标准化和精细化,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2、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必要性
1)业务发展要求信息化系统整体协同
公司高度重视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积极运用互联网信息化技术,已
引进 91LNG 互联网运营平台,为 LNG 业务提供信息支持服务。随着公司业务规
模的快速增长,现有信息管理系统需要持续迭代升级,贸易管理模块(91LNG
互联网运营平台)需要进一步优化,物流管理模块和客户管理模块的功能需要进
一步拓展完善,财务管理与人事管理模块需要在现有业务模式的基础上重新设计
和研发。功能模块系统的不断增加,要求公司加强各模块之间的协调和管理,确
保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整体协同,从而实现业务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精细化,
提升公司整体的营运服务能力。
2)业务增长对智能化和数据整合提出更高要求
随着公司业务体系的逐步发展,部分已有或新增产能业务需要进一步提升智
能化水平,同时需要提升对信息数据储存、处理、分析和应用的整合能力,具体
表现在:公司需要构建智慧物流园系统;现有加气站的智能化程度较低,安监系
统仍需进一步完善;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购置的 LNG 槽车需要配置驾驶安监系
统和槽车安监系统。为提高数据的交换效率和系统运算能力,实现系统的高效、
稳定和可靠运行,公司需要购置高端私有化服务器搭建大数据处理中心,进行跨
系统平台的数据交换、整合,不断提升信息系统数据整合的能力。
(2)项目可行性
1)推动信息化建设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2016 年 7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家信息化发展战
略纲要》指出,要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全面提升企业的智能化水平,
促进工业经济向信息经济转型。2017 年 1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进
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的指导意见》指出,要提升中小企业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增强创业创新活力,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2020 年 7 月,十七部门联合发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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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指出,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网
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2020 年 10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应急管理部发布
的《“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21-2023 年)》指出,提升工业企业
安全生产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在国家政策的积极支持下,本信息化项
目具有良好的实施环境。
2)公司信息化建设运营经验为项目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公司高度重视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引进了 91LNG 互联网运营平台系
统,该系统依托业务管理系统(BPM)、运输管理系统(TMS)和客户订单系统
(OMS)等子系统,可实现从业务订单接收、计划匹配、派单、运输、费用结
算和业务报表等整个过程的自动化,有效提升了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公司在信
息化建设实施、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培养了信息化人才队伍。公司多年
来积累的信息化系统建设经验将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3、项目投资概况
本项目公司计划总投资 4,182.00 万元,拟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投资
构成如下:
序号 项目 估算投资(万元) 投资占比(%)
1 软硬件设备购置费 3,882.00 92.82
2 安装费 53.35 1.28
3 其他费用 47.52 1.14
4 基本预备费 199.13 4.76
合 计 4,182.00 100.00
软硬件设备购置明细如下:
数量 单价 总价
序号 项 目
(台/套) (万元) (万元)
一 软件
1 内部信息化系统
1.1 贸易管理平台(BPM) 1 50.00 50.00
1.2 客户管理平台(CRM) 1 82.00 82.00
1.3 物流管理平台(TMS) 1 75.00 75.00
1.4 财务管理平台(FMS) 1 247.00 2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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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单价 总价
序号 项 目
(台/套) (万元) (万元)
1.5 人事管理平台(HRMS) 1 230.00 230.00
2 B2B 交易系统
2.1 撮合交易平台 1 229.00 229.00
2.2 三方运力平台 1 283.00 283.00
2.3 第三方支付平台 1 352.00 352.00
3 数字加气站系统
3.1 加气站门户平台 1 146.00 146.00
3.2 加气站 ERP 系统 1 100.00 100.00
3.3 加气站 POS 系统 1 42.00 42.00
4 智能安监系统
4.1 驾驶安监系统 1 80.00 80.00
4.2 槽车安监系统 1 91.00 91.00
4.3 加气站安监系统 1 116.00 116.00
5 智慧物流园
5.1 智能停车场系统 1 20.00 20.00
5.2 车辆调度中心 1 298.00 298.00
6 数据中心
6.1 大数据支撑平台 1 360.00 360.00
小 计 17 2,801.00
二 硬件
1 车载 IoT 设备 640 0.30 192.00
2 私有云服务器 500 1.25 625.00
3 OEM 收银设备 1 8.00 8.00
4 监控屏 1 3.00 3.00
5 监控传感设备 50 5.00 250.00
6 NFC 进场通讯设备 1 3.00 3.00
小 计 1,193 1,081.00
合 计 1,210 3,882.00
4、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本项目建设主体为公司,建设期为 24 个月,第 25 个月为运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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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时间(月) 1-3 4-6 7-9 10-12 13-15 16-18 19-21 22-24 25
1 报告编制及前期准备
2 中心机房及网络建设
服务器及相关设备
3
建设
4 内部信息化平台
5 B2B 交易平台
6 数据中心
7 全系统调试、项目验收
8 项目正式使用
5、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完成投入运行后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后产生的间接效
益将在公司的利润中体现。本项目将整体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与运营能力,为公司
快速可持续性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 19,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从而满足经营规模持
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业务健康发展,改善财务结构。
2、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
(1)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出台,我国天然气市场快速发展,
良好的市场环境以及有利的政策推动,为公司 LNG 业务发展带来了良好的外部
发展条件。发行人 2021 年签署“进口 LNG 窗口一站通”5 年期长期协议产品,
进一步拓宽了公司采购渠道、提升了盈利能力,同时对公司流动资金需求较大,
未来随着 LNG 市场规模的不断增加以及公司运力规模的不断提升,公司可能会
签署新的窗口期长期协议产品,进而对流动资金需求加大。随着国家密集出台关
于 LNG 接收站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的相关政策以及国家管网向市场第三
方公平开放 LNG 接收站资源,发行人未来拟采取海外直采 LNG 的模式,海外供
应商一般要求进口商采取预付款或者保函的形式,较长的采购周期要求发行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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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较大规模的资金储备。
公司融资渠道相对较为单一,主要通过银行借款融资或股东投入。本次部分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优化公司资
产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同时,补充营运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整体资金
实力,扩大业务规模,进一步增加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2)合理性
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中,拟使用 19,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最终用
于弥补因业务规模扩大而导致的营运资本缺口。2019 年至 2021 年各年末,公司
营运资本(指流动资产减流动负债后金额)与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2021 年 2020 年/2020 年 2019 年/2019 年
项目 平均值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82,856.64 93,249.21 50,808.26 75,638.03
流动负债 29,276.23 52,867.39 25,496.92 35,880.18
营运资本 53,580.40 40,381.82 25,311.33 39,757.85
营业收入 488,117.54 359,772.13 303,717.95 383,869.21
营运资本占营业收入比例 10.98% 11.22% 8.33% 10.18%
公司的营业收入从 2019 年度的 303,717.95 万元增至 2021 年度的 488,117.54
万元,呈持续上升态势。随着行业发展持续向好、发行人业务规模稳步扩大以及
未来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的达产,与之对应的应收账款、存货、市场开拓、人力
支出等营运资金需求将持续增加。
本次募集资金建设项目“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完全投产后,公司预计新增
营业收入 338,546.63 万元。按照 2019 年至 2021 年营运资本占营业收入的平均比
例 10.18%测算,公司需新增营运资本约 34,458.46 万元,营运资本缺口较大。因
此,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 19,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合理性。
八、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扩大公司的营运能力,提升公司的信息化优势及整体管理
能力,进而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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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偿债能力和资金
实力将得到有效提高,可以显著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营业收入将实现快速增长,盈
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但由于募集资金到位后净资产在短期内大幅增加,项目
在短期内难以完全发挥效益,因此,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将会有一定程度的
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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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
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3、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
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5、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
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 25%。
6、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2021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决定分配股利 2,500 万元。2021 年 6 月 7 日,前述股利已分配完
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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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后,公司将根据盈利状况和发展规划由董事会提出具体分配方案,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对股利分配政策的规定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后将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一致。
(一)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
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
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形式及顺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及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且
在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原则上进行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公司
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4、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每年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
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润)为正数,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
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
期利润分配除外);
(4)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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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资产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的 30%。
5、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的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6、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公司董事会应结合本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发展阶段、资金供给及需求等
情况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提出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
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当年盈利
但不进行现金分红的,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不进行现金分配的原因、留
存未分配利润的具体用途等事项。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
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表决。
7、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并对
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
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当充分考虑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利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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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政策的调整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未来三年的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根据该规划,公司将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公司
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且在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
件的情况下,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
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尤其是进行现金分红。董事会可以根
据公司的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
《股东分红回报计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
计划。公司保证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规划不违反以下原则: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
大现金支出发生,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的
政策注重给予投资者稳定的回报,公司股利分配决策机制健全、有效,有利于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公司章程(草案)》及招股说明书对利润分配事项
的规定和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股票发行并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
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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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为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
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及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具体负责部门为证券法务部。本公司此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后,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及披露信息。
宋海贞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其对外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宋海贞
电话:0535-8882717
传真:0535-8882717
电子邮箱:senton_energy@senton.cn
二、重要合同
(一)LNG 销售合同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客户签署的 LNG 销售合同大部分为框架性协议,在日
常经营过程中,根据客户需求对 LNG 供应数量、价格、供货时间协商约定。
公司正在履行的液化天然气 LNG 销售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合同名称 主要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1-3 年。
气量交接及风险转移:1、卖方配送,以罐车连接到买方卸气装置处后即为交
付,交付前 LNG 的所有权及风险归卖方所有;交付后 LNG 的所有权及风险归
买方所有。2、买方自提,以买方罐车连接到卖方指定接收站装气装置处后即
液化天然 为交付,交付前 LNG 的所有权及风险由卖方承担;交付后 LNG 的所有权及风
气 LNG 销 险由买方承担。
售合同 供气量、天然气价格及调整:双方协商确定。
付款及结算主要方式:先款后货,电汇或现汇进行结算。
安全责任:双方应保证对方人员及车辆在本方场区内的安全,除因对方自身或
与其有关的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害外,均由本方承担责任,赔偿对方的一切
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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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LNG 采购合同
1、“进口 LNG 窗口一站通”长期协议产品
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和中海油气电下属销售分公司(包括广东销售分
公司、珠海销售分公司、海南销售分公司、粤东销售分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
江苏销售分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浙江销售分公司、广西销
售分公司、河北销售分公司)签署《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液化天然气和天然
气电子交易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合同名称 主要内容
合作模式:长期协议标准产品为每个合同年 4 船 LNG,LNG 资源类型分为长
期协议资源与现货资源,按季度交叉分布,长期协议资源由中海油气电提供,
现货资源由用户自行采购或委托中海油气电代采。用户可自由选择首船资源类
型。
上海石油 合同期限:5 年。
天然气交
合同量:1、长约资源 LNG 年合同量 700 万吉焦;2、现货资源 LNG 年合同量
易中心液
700 万吉焦。
化天然气
合同价:P 销售价格=P 资源价格+P 中间费用,其中,P 资源价格=1.09×[C×P
和天然气
不含税采购价格×Ei÷A+2.317],若为长期协议资源时,P 不含税采购价格为阶
电子交易
梯定价公式计算得出;若为现货资源时,P 不含税采购价格=现货资源到岸采购
合同
价格。P 中间费用=P 加工费/B+P 其他费用/D。
支付:实时滚动预付,每个合同月进行结算,结算方式为电汇、转账、银行承
兑汇票。
交易服务费:买卖双方均应按交易中心规则向交易中心分别缴纳交易服务费。
2、中海油气电及其它供应商 LNG 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已签署正在执行的重大采购合同
如下:
序 采购
采购主体 供应商名称 订单规模 签署日期
号 内容
1 胜通能源 中海油气电浙江销售分公司 LNG 50,006 吨 2021.04.10
2 胜通能源 中海油气电江苏销售分公司 LNG 31,000 吨 2021.05.06
3 海南胜远 中海油气电福建、粤东销售分公司 LNG 42,000 吨 2021.05.31
4 海南胜远 中海油气电福建、粤东销售分公司 LNG 5,000 吨 2021.06.01
以实际采购
5 胜通能源 珠海海胜 LNG 2019.01.01
为准
以实际采购
6 海南胜远 珠海海胜 LNG 2020.10.12
为准
以实际采购
7 胜通能源 京燃能源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LNG 2021.05.01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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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采购
采购主体 供应商名称 订单规模 签署日期
号 内容
8 胜通能源 中海油气电天津、河北、山东销售分公司 LNG 117,700 吨 2021.06.22
9 海南胜远 中海油气电福建、粤东销售分公司 LNG 50,100 吨 2021.08.19
中海油气电浙江、江苏、中海油浙江天然
10 胜通能源 气利用有限公司、中海油江苏天然气利用 LNG 350,000 吨 2021.08.28
有限公司
11 海南胜远 中海油气电福建、粤东销售分公司 LNG 12,901.8 吨 2021.12.31
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华北天然气销售中
12 胜通能源 LNG 94,335.74 吨 2021.11.2
心
(三)授信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签署正在履行的重大授信合同如下:
序 受信 授信金额
授信银行 合同名称/编号 授信期限
号 人 (万元)
《银行承兑汇票授信协议》
东亚银行北 胜通 (BJBA1700006N) 2017.12.27-2
1 20,000.00
京分行 能源 《银行承兑汇票授信协议之补充 024.06.25
协议一》
光大银行烟 胜通 《 综 合 授 信 协 议 》( 烟 光 龙 综 2020.03.25-2
2
台分行 能源 20200312-01) 023.03.24
10,000.00
光大银行烟 胜通 《贸易融资综合授信协议》(烟光 2020.05.13-2
3
台分行 能源 龙贸综 20200512-01) 023.03.24
《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
招商银行烟 胜通 2021.09.02-2
4 款 无 需 另签借 款 合 同的情 形 )》 8,000.00
台分行 能源 022.09.01
(535XY2021028191)
招商银行烟 胜通 《票据池业务授信协议》 2020.12.08-2
5 15,000.00
台分行 能源 (535XY2020038001) 022.12.07
《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
招商银行烟 胜通 2021.09.02-2
6 款 无 需 另签借 款 合 同的情 形 )》 2,000.00
台分行 物流 022.09.01
(535XY2021028195)
兴业银行烟 胜通 《最高额融资合同》(兴银烟高融 2021.12.16-2
7 6,974.53
台分行 能源 字 2021-612 号) 024.12.16
广发银行烟 胜通 《授信业务总合同》(2022)烟银 2022.1.20-20
8 55,000.00
台分行 能源 综授总字第 000005 号 23.1.19
(四)担保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签署正在履行的重大担保合同如下:
序 贷款银 担保额度 担保人/抵
合同编号 担保期限 被担保人
号 行 (万元) 押物
1 烟光龙保 20200312-01 胜通物流
光大银
2 烟光龙保 20200312-02 2020.03.25- 胜通集团
行烟台 10,000.00 胜通能源
2023.03.24
分行 张伟、
3 烟光龙保 20200312-03
魏红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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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贷款银 担保额度 担保人/抵
合同编号 担保期限 被担保人
号 行 (万元) 押物
魏吉胜、
4 烟光龙保 20200312-04
赵明
胜通物流
房产及其
5 烟光龙抵 20200312-01 7,116.86
对应的土
地使用权
浦发银 魏吉胜、赵
6 ZB1463202100000010 2021.08.11-
行烟台 19,800.00 胜通能源 明
2022.08.11
7 分行 ZB1463202100000009 胜通物流
《最高额抵押合同》(兴银 胜通物流
8 6,288.53
烟高抵字 2021-612 号) 车辆
兴业银
2021.12.16- 胜通能源
行烟台 胜通能源
《最高额抵押合同》(兴银 2024.12.16 房产及其
9 分行 686.00
烟高抵字 2021-612-A 号) 对应的土
地使用权
10 535XY202102819104 胜通物流
11 535XY202102819105 8,000.00 胜通能源 魏吉胜
12 招商银 535XY202102819106 张伟
2021.09.02-202
行烟台
13 535XY202102819505 2.09.01 胜通能源
分行
14 535XY202102819506 2,000.00 胜通物流 魏吉胜
15 535XY202102819507 张伟
东亚银
2017.12.27- 魏吉胜、
16 行北京 BA1700006N 20,000.00 胜通能源
2024.06.25 张伟
分行
《最高额保证合同》
17 ((2022)烟银综授总字第 胜通物流
000005 号-担保 01)
《最高额保证合同》
18 ((2022)烟银综授总字第 魏吉胜
广发银
000005 号-担保 02) 2022.1.20-2023.
行烟台 15,000.00 胜通能源
《最高额保证合同》 1.19
分行
19 ((2022)烟银综授总字第 张伟
000005 号-担保 03)
《最高额保证合同》
20 ((2022)烟银综授总字第 魏红越
000005 号-担保 04)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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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发行人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
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诉讼或
仲裁事项。
(三)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诉讼或仲裁事
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
员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及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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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张 伟 魏吉胜 王兆涛
姜忠全 姜 晓 闫建涛
张德贤 罗进辉 杨 冰
监事签名:
刘 军 刘大庆 张 健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宋海贞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22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签名):
俞仕新
保荐机构总裁(签名):
沈和付
保荐代表人(签名):
章郑伟 王 凯
项目协办人(签名):
丁维立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23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董事长、总裁)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确
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
俞仕新
保荐机构总裁(签名):
沈和付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24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
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
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字):
王亭亭 王澍颖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颜克兵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425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
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
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
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
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字):
胡新荣 李朝蒙 张 翔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肖厚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426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
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字):
胡新荣 蔡 浩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肖厚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427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28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
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字):
胡新荣 李朝蒙 张 翔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肖厚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429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
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
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
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
谷 宇 杜林川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字):
赵向阳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430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31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书,该等文书也在指
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盈利预测报告;
(六)审阅报告;
(七)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八)公司章程(草案);
(九)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十)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文件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 9 点至 12 点,下午 2 点至 5 点。
文件查阅地点:
1、发行人: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经济开发区和平路 5000 号
联系人:宋海贞
联系电话:0535-8882717
2、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联系人:章郑伟、王凯、丁维立
联系电话:0551-62207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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