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Yongtaiyun Chemical Logistics Co.,Ltd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海发路 17 号 1 幢 1 号 301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个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中国证监会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1-2-1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1
目 录 ........................................................................................................................... 2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 3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5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6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26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26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27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29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32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36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情况....................................................... 38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43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3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 58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和计划............................................... 5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的分析........................................................... 58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 61
一、风险因素....................................................................................................... 61
二、其他重要事项............................................................................................... 66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 68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68
二、本次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6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69
1-2-2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关于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永夫、金萍,控股股东陈永夫就股份锁定、持股及
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价格,或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
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股份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限基础上自
动延长 6 个月(期间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事项
不因本人的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改变导致无效。
3、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股份
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40%,并在减持前 3 个交易
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
应进行调整)。上述承诺事项不因本人的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改变或导致无效。
4、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
届满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减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永泰秦唐就股份锁定、
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2-3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价格,或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
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股份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限基础上自
动延长 6 个月(期间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3、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股
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40%,并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如
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
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本企业减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三)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众汇、上虞璟华、上虞乾泰、上虞乾邦、德清
锦烨财、杭州财通就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股
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0%,并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本企业及本企业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低于 5%以下时除外),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3、本企业减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1-2-4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四)持股 5%以上股东王巧玲就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2、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股份
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0%,并在减持前 3 个交
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本人及本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
以下时除外),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3、本人减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五)持股 5%以下股东浙江龙盛、闰土锦恒、诸暨文晨就股份锁定、持股
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减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六)持股 5%以下股东谈国樑、彭勋华就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
诺
1-2-5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2、本人减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七)持股 5%以下股东赵伟尧就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2、本人减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宋磊、吴晋、周晓燕
就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
次公开发行价格,或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
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股份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限基础上自
动延长 6 个月(期间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事项
不因本人的离职或职务变更导致无效。
3、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股份
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40%,并在减持前 3 个交易
1-2-6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本人及本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以
下时除外),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
调整)。上述承诺事项不因本人的离职或职务变更导致无效。
4、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
届满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减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为稳定公司股价,保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
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特制订《关于稳定永
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股价的预案》。
(一)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及程序
1、启动条件和程序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末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下简称“启动条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
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
价应做相应调整),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则公司应当在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10 日内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
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后 15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
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启动稳
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2、停止条件
1-2-7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在上述启动条件和程序实施前或实施期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或
(2)继续增持/回购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执行上述启动条件和程序且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满后,若再次触发启动
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责任主体
稳定股价措施的责任主体包括控股股东、公司及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称“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公司上市时
任职的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有责任
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具体措施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包括:控股股东、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
股票;公司回购股票;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的其他稳定股价措施。上述措施可
单独或合并采用。
1、增持措施
当触发前述稳定股价启动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配合并保证公司按
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股价的实施方案。
公司控股股东、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价稳定预案具体方案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
体方案,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增持股票
数量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增持公司股票。
(1)控股股东增持
控股股东应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
股份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公告。如有具体计划,应包括增持股份的
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增持
1-2-8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股份的期限以及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包含的其他信息。控
股股东应在稳定股价方案公告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控股股东承诺其增持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年度控股股东从公司所获
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 20%;连续十二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2%。若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
增持公司股份。
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定
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实施方案期间,不转让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
的股份。
(2)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
持股票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有责任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货币资金不
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从公司获取的税前薪酬总和的 20%,但不超
过税前薪酬总和。若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稳定公司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本人可
不再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及控股股东、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公司新聘
任的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本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
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因其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实施方案期间内不再作为控股股东
和/或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2、公司回购股票措施
(1)当触发前述稳定股价启动条件时,公司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
公司回购股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的,公司应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
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公司回购股票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
1-2-9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公司按照本预案回购股票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公司回购股票
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连续十二个月
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四)约束措施
1、公司承诺,在启动条件触发后,公司未按照本预案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
董事会应向投资者说明公司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向股东大会提出替
代方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对替代方案发表意见。
股东大会审议替代方案前,公司应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公司公共邮箱、网
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
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控股股东如应按稳定股价具体方案要求增持公司股票,但未按本预案规
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股票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控股股东在限
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控股股东仍不履行的,每违反一次,应按如下公式向公
司计付现金补偿:控股股东按照本预案规定应增持股票金额减去其实际增持股票
金额(如有)。
控股股东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控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分
红。控股股东多次违反上述规定的,现金补偿金额累积计算。
3、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应按稳定股价具体方案要求增持公司股
票,但未按本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
责令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有责任的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应按如下公式向公司计付现金补偿:每名有责任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最低增持金额(其上年度从公司获取的税前薪酬总和的 20%)减去
其实际增持股票金额(如有)。
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应向其支
付的报酬。
有责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股票增持义务且情节严
重的,控股股东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同意
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1-2-10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三、关于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的承诺
(一)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公司承诺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
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
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
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
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
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加算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
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发生上述应回购情
形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董事会将制订并公告回购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2、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
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
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在发生上述应回购情形 20 个交易日内,本人将督促发
行人启动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事宜。
3、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
1-2-11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
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将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
起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现金分红,并且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
转让,直至本人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
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执行该等裁判、决
定。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
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本人承诺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
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
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
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在发生上述应回购情形 20 个交易日内,本人将督促发
行人启动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事宜。
3、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
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本人将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
起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及现金分红(如有),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将不得转让。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
决定,本人将严格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四)有关中介机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
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
1-2-12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
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如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事项依法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公司拟采取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净资产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将大幅增加,由
于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完全实现收益需要一定时间,在上述期间内,公司每股收益
等即期回报指标将有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为贯彻落实《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承诺拟采取如下措施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
1、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是一家主营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的现代服务企业。报告期内,公
司收入主要来源于基于资源协同和“运化工”平台整合提供的跨境化工物流供应
链服务,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在99%以上。2019-2021年,公司主营
业务收入分别为82,325.95万元、94,875.59万元和214,024.63万元,年均复合增长
率61.24%。
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增长,宏观经济环境稳定,总体上物流行业需
求不断提升。在化工物流领域,随着我国化工行业的发展,带动了化工物流行
1-2-13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业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需要大量专业化工跨境物流服务商提供专业化、个性
化的一站式物流服务。同时,随着人们对安全生产意识的不断提升,政府部门
对于化工产品生产、存储、运输的安全监管措施日趋规范和严格,有利于化工
物流服务行业市场需求进一步向优质、规范运营的物流企业集中。近年来,公
司现有业务板块发展态势良好,经营规模、服务能力以及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
在经营中,公司面临宏观经济波动、安全生产等风险因素,具体详见本招股意
向书摘要之“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之“一、风险因素”。
面对上述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改进措施:第一,进一步提升“运化工”平
台对线下资源的整合能力,以应对未来服务网络不断拓展,线下物流资源不断
丰富的需要,实现公司内部管理的智能化、可视化,提高数据分析、决策支持
和执行控制能力,有效提升公司的管理效率、盈利水平和安全管控水平;第二,
结合化工物流行业的发展方向,将生产性物流服务产业链进一步延伸至终端,
实现“运化工”平台与化工企业的数据对接,提供化工安全管理、库存管理等增
值咨询服务,构建化工生产企业与化工物流企业数据流转的桥梁;第三,不断
拓展“运化工”平台服务功能,如仓储配送、交易促成、采购执行、分销执行、
管理咨询等,打造服务多元化的化工供应链平台。
2、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1)积极落实公司战略,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公司将通过对既定发展战略的有效落实,在巩固公司现有领域的优势前提
下,加大在国内化工物流市场的业务布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整合互联网、
物联网和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进一步提升“一站式”、“可视化”的化
工物流服务能力,满足客户日趋个性化的物流服务需求,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
地位和竞争能力,提高公司盈利水平,降低本次发行上市导致的投资者即期回
报摊薄的影响。
(2)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尽早实现募投项目收益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运化工’
一站式可视化物流电商平台项目”、“物流运力提升项目”、“化工物流装备购置
项目”等,前述募集资金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达产后预期收益情况良好,将
提升公司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在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基础上,将精心
1-2-14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组织、合理统筹,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建成并实现效益,通过经
营规模的扩大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
(3)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加强成本费用管控,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确保股东权利的有效行使以及董事会、管
理层科学、审慎决策。公司将提升内部控制能力,进一步加强管控,全面实施
精细化管理,减少不必要的支出,有效控制成本费用,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
努力实现公司毛利率水平和净利率水平的稳定。
(4)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
报机制
公司已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
发[2012]37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
公告[2013]4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永泰运化工物
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在
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中完善了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
策。公司将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并根据监管机
构的要求和自身经营情况,不断完善和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保证投资者的合
理回报。
公司制定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
相关承诺
1、本人承诺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占公司利益。
2、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
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
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
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
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
出解释并道歉;(2)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其他股东的补偿责任;(3)无条件接
1-2-15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受中国证监会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
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
关承诺
1、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必要的职务消费行为应低于平均
水平。
3、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要
求;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董事会上对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5、承诺在推动公司股权激励(如有)时,应使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董事会上对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6、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
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
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7、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
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股
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
并道歉;(2)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3)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
会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
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五、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公司、公司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永夫、金萍、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做出了一系列公开承诺,如相应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
1-2-16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人员未能履行相关承诺,除个别承诺中提到的约束措施外,还需遵守如下约束措
施:
(一)公司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3、如果因公司未履行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
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决、决定,公
司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决、决定;
5、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公开承诺履行情况,和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直接或间接转让公司股份,直至相关承诺已经履行或替代措施实施
完毕,且未履行承诺的不利影响已经消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
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直至相关承诺已经履行或
替代措施实施完毕,且未履行承诺的不利影响已经消除;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
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5、如果因本人未履行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6、如果公司未履行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且,
经有权部门认定本人应承担责任的,本人承诺并事先同意公司以应向本人支付的
现金分红以及扣减应向本人支付的薪酬全部直接用于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1-2-17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7、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决、决定,本
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决、决定。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直接或间接转让公司股份,直至相关承诺已经履行或替代措施实施
完毕,且未履行承诺的不利影响已经消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
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直至相关承诺已经履行或
替代措施实施完毕,且未履行承诺的不利影响已经消除;
4、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
津贴,直至相关承诺已经履行或替代措施实施完毕,且未履行承诺的不利影响已
经消除;
5、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
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6、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
7、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决、决定,本
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决、决定。
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为兼顾新
老股东利益,公司决定将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
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根据天健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8,037.44万元。
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公
司股利分配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2-18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
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
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
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4、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
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法律规
范允许的其他形式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
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①公司该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
提取盈余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②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
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③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
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或在考虑实施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以及该
年度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仍能够得到满足。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规定,上述重大投资计划
或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具体条件的前提下,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
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1-2-19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草案)》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
分配之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
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详
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
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草案)》、盈利情况、
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等提出并拟定。
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
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且需事先书
面征询全部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
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利
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方
式。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
序进行监督。
1-2-20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当年的定期报告
中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
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股份)的派发事项。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草案)》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利润分配政策。
(1)当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根据投资规划
和长期发展需要等确有必要需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股东回报规划)
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修改方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在董事会召
开前发表明确意见并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
心的问题。
(3)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政策修改方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
七、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
息披露》,发行人就公司股东情况承诺如下:
1、本公司已在招股意向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2、本公司设立时存在股权代持情况,已于 2008 年依法解除,本公司已在招
股意向书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权代持的形成原因、演变情况以及解除
过程,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等情形。
3、本公司股东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股份的情形;
1-2-21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4、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
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5、本公司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6、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八、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下列风险,并请认真阅读“风险因素”
一节的全部内容
(一)下游化工行业市场风险
公司主业为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为客户提供专业、安全、高效的一站式、
可视化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公司服务的下游产业为化工行业,主要客户为
各类化工生产企业、国际贸易商等。化工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与人们
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公司业务量与化工行业的景气程度密切相关。下游化工行
业发展受国际宏观经济、国际政治形势等影响出现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
定的影响。
(二)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下游化工行业的发展,客户物流需求日趋多样化、个性化,对化工物流
企业的专业化程度、资源整合能力等要求愈加提升,行业客户逐步向具有一站式
物流供应链综合服务能力的物流企业集中。如公司不能进一步提升物流供应链设
计、咨询、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水平以及货运代理、仓储、运输等方面的服务能
力,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综合服务能力,现有核心竞争优势将有可能被削弱,面临
市场竞争风险。
(三)安全经营的风险
作为专业的化工供应链服务企业,公司部分业务涉及危化品的存储和道路运
输,对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具有较高的要求。
对于经营中涉及危化品的业务,在资质方面,公司按照相关法规取得了《危
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港口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书,
确保各项业务的开展已取得必要的资质;在制度方面,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1-2-22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
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体系并严格执行。公司还依据国家
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了应急预案的编制,确保公司的应急救援反应速度和突发
事件的综合处置能力,切实保障员工和周边公众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
产损失和环境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已建立健全了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已涵
盖了公司整个业务环节,但仍不能完全排除因意外情况而产生安全事故,进而对
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可能。
(四)收入下降导致的业绩下滑风险
2021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125.58%,主要原因系 2021 年随着国
外新冠疫情的常态化,国际海运市场运力持续紧张,运输价格普遍提高;海运成
本系公司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的主要成本,公司总体上采用成本加成的定价
方式,海运成本的上升带动了单箱收入的上升,从而导致 2021 年公司主营业务
收入的提升。公司营业收入的大幅增加导致了 2021 年公司业绩的大幅增加,总
体而言,公司 2021 年的盈利水平保持了和收入一致的变化趋势,体现了公司不
断整合内外部的跨境供应链资源,提升核心竞争优势,能够在维持业务规模同时
将海运成本的上升向下游传导,保持较高的盈利水平。如果未来国际海运市场运
力紧张情况有所缓解,海运价格下降,则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将可能下降,导致
公司无法维持现有的盈利水平,存在由此产生的业绩下滑风险。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及主要财务信息
发行人报告期的审计截止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
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总体经营情况良好,生产经营的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
大变化,跨境业务未受到重大限制,公司所处行业产业政策、税收政策、行业周
期、公司业务模式及竞争趋势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重大合
同条款及执行情况等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新增发生对公司未来经营可能产生较大
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
事项。
公司基于目前的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初步预计 2022 年一季度可实现营业
1-2-23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收入约为 63,890.29 万元至 70,615.59 万元,同比增长 75.24%至 93.68%;实现净
利润约为 4,798.48 万元至 5,303.58 万元,同比增长 73.72%至 92.01%;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4,682.07 万元至 5,174.92 万元,同比增长 72.34%至
90.49%;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4,635.56 万元
至 5,123.52 万元,同比增长 70.83%至 88.82%。
预计的 2022 年一季度较 2021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系:一方面
系我国化工出口需求持续稳定,公司凭借自身的市场竞争优势,整体业务规模同
比增长;另一方面 2022 年一季度国际海运价格继续维持高位,较 2021 年一季度
同比增幅较大,公司的销售定价系基于采购价格的成本加成定价,成本的增长导
致销售规模扩大。在收入增长的同时,公司能够不断整合内外部化工物流服务资
源,完善和提升跨境化工供应链的服务能力,保持毛利率水平基本稳定,预计的
2022 年一季度公司归母净利润以及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增幅基本与营业收入增幅
保持一致。公司预计 2022 年一季度业绩同比增长原因合理,符合实际经营情况。
上述 2022 年一季度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预计结果,未经
审计或审阅,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除特别说明外,招股意向书摘要释义与招股意向书一致。)
1-2-24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 公开发行股票2,597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
本的比例 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发行市盈率 【】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元(按照【】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
发行后每股收益
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9.12元(按照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资产除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元(按照【】经审计的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自然人、法人等投资
发行对象
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预计发行总费用11,934.44万元,包括:
1、承销及保荐费用:7,517.00万元
2、审计验资费用:1,980.00万元
3、律师费用:1,810.00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30.00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97.44万元
以上发行费用均为包含增值税的金额,发行费用为上述各项费用的合
计数,发行人承诺本次发行支付发行费用所获得的增值税发票,不抵
扣进项增值税。
注:发行人母公司从事的服务属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范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货
物运输代理服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2号)的规定,公司
取得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
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3第一条第(十四)项免征
增值税,因此上述发行费用中的增值税不得抵扣。
1-2-25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注册中文名称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Yongtaiyun Chemical Logistics Co.,Ltd
注册资本 77,894,609元
法定代表人 陈永夫
设立日期 2019年9月19日
公司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海发路17号1幢1号301室
邮政编码 315813
联系电话 0574-27661599
传真 0574-87730966
互联网网址 http://shipchem.com/
电子信箱 liuzy@yongtaitrans.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2019 年 8 月 30 日,永泰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永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同日,各发起人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根据天健所出具的《审计
报告》(天健审[2019]8897 号),永泰有限以 2019 年 7 月 31 日经审计账面净资
产 317,227,016.12 元为基础,折为公司股份 72,170,724 股,每股面值 1 元,余额
部分计入资本公积。2019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永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2019 年 9 月 14 日,天健所对本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出资进行审验并
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10 号)。2019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取得了宁
波 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04746303411D。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总股本为 72,170,724 股,发起人为永泰有
限的原 11 名股东。各发起人均以其在永泰有限所占注册资本比例,对应折为各
自所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
1-2-26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77,894,609 股,公司此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2,597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 103,864,609 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锁定限制及期限
持股数量 比例 持股数量 比例
陈永夫 32,000,000 41.08 32,000,000 30.8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永泰秦唐 6,550,000 8.41 6,550,000 6.3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王巧玲 6,000,000 7.70 6,000,000 5.7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宁波众汇 5,813,953 7.46 5,813,953 5.6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上虞乾泰 5,813,953 7.46 5,813,953 5.6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上虞璟华 4,651,163 5.97 4,651,163 4.4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德清锦烨财 2,906,977 3.73 2,906,977 2.8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浙江龙盛 2,488,646 3.19 2,488,646 2.4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谈国樑 2,450,000 3.15 2,450,000 2.3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杭州财通 2,325,581 2.99 2,325,581 2.2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彭勋华 2,000,000 2.57 2,000,000 1.9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赵伟尧 1,659,097 2.13 1,659,097 1.6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闰土锦恒 1,659,097 2.13 1,659,097 1.6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诸暨文晨 829,548 1.06 829,548 0.8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上虞乾邦 746,594 0.96 746,594 0.7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本次发行流
- - 25,970,000 25.00 -
通股
合计 77,894,609 100.00 103,864,609 100.00 -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不存在国家股、国有法人股东、外资股股东。
(二)发起人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发起人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陈永夫 32,000,000 41.08
永泰秦唐 6,550,000 8.41
王巧玲 6,000,000 7.70
宁波众汇 5,813,953 7.46
上虞乾泰 5,813,953 7.46
上虞璟华 4,651,163 5.97
1-2-27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德清锦烨财 2,906,977 3.73
谈国樑 2,450,000 3.15
杭州财通 2,325,581 2.99
彭勋华 2,000,000 2.57
赵伟尧 1,659,097 2.13
合计 72,170,724 92.65
(三)本次发行前的前 10 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陈永夫 32,000,000 41.08
永泰秦唐 6,550,000 8.41
王巧玲 6,000,000 7.70
宁波众汇 5,813,953 7.46
上虞乾泰 5,813,953 7.46
上虞璟华 4,651,163 5.97
德清锦烨财 2,906,977 3.73
浙江龙盛 2,488,646 3.19
谈国樑 2,450,000 3.15
杭州财通 2,325,581 2.99
合计 71,000,273 91.15
(四)本次发行前的前 10 名自然人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5名自然人股东,发行人自然人股东的持股情况及在
发行人单位任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股东 担任职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陈永夫 永泰运董事长、总经理 32,000,000 41.08
王巧玲 永泰艾力客服部、航线部总经理 6,000,000 7.70
永泰运研发中心总经理、永泰天
谈国樑 2,450,000 3.15
极监事
彭勋华 永泰天极客服部、航线部总经理 2,000,000 2.57
赵伟尧 未在公司任职 1,659,097 2.13
合计 44,109,097 56.63
(五)本次发行前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1、陈永夫及其关联股东
1-2-28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控股股东陈永夫先生与永泰秦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金萍女士为夫妻关
系。陈永夫直接持有公司 41.08%股份,金萍女士通过永泰秦唐间接控制公司
8.41%的股份,陈永夫和金萍夫妇合计控制公司 49.49%的股份。
2、上虞乾泰、上虞乾邦
上虞乾泰、上虞乾邦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上海乾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
虞乾泰、上虞乾邦为一致行动人。上虞乾泰持有公司 7.46%的股份,上虞乾邦持
有公司 0.96%的股份,上虞乾泰、上虞乾邦合计持有公司 8.42%的股份。
3、德清锦烨财、杭州财通
德清锦烨财、杭州财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德清锦烨财、杭州财通为一致行动人。德清锦烨财持有公司 3.73%股份,杭州财
通持有公司 2.99%股份,德清锦烨财、杭州财通合计持有公司 6.72%的股份。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主营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的现代服务企业。公司致力于不断
整合线下自有的国际化工物流服务团队、危化品仓库、危化品运输车队、园区化
综合物流服务基地等内部服务资源和国际海运、关务服务、第三方仓储及车队等
外部合作资源,通过“运化工”平台,专业、安全、高效的为客户提供包括物流方
案设计、询价订舱、理货服务、境内运输、仓储堆存、报关报检、单证服务、港
区服务、国际海运、物流信息监控等全链条跨境化工物流服务。
(二)公司的主要服务及其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基于线下资源协同和平台整合提供的跨境化
工物流供应链服务,分别为 72,620.15 万元、83,314.87 万元和 198,094.73 万元,
收入占主营业务比例分别为 88.21%、87.81%和 92.56%。除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
服务外,公司还利用自有仓库、运输车队以及其他物流资源,为客户提供仓储堆
存、道路运输、园区化综合物流等基础物流以及物流相关配套服务。
1-2-29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
198,094.73 92.56 83,314.87 87.81 72,620.15 88.21
务
仓储堆存 8,955.12 4.18 7,143.06 7.53 5,698.78 6.92
道路运输 3,880.08 1.81 2,497.89 2.63 868.93 1.06
其他 3,094.69 1.45 1,919.77 2.02 3,138.08 3.81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214,024.63 100.00 94,875.59 100.00 82,325.95 100.00
(三)公司的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的客户主要为以化工企业、贸易商为主的直接客户以及少量同行客户。
公司采取直销模式,直接面向广大客户,通过线上、线下一体的方式进行销售和
服务。公司现已拥有位于宁波、上海、青岛、天津、香港、美国等地的自有服务
团队及服务平台资源,销售网络辐射华东、华北、华中等国内主要化工产业集群
和宁波、上海、青岛、天津等国内主要化学品进出港口,可由当地服务团队人员
直接开拓和维护客户,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及市场变化,对目标客户进行合理的
分类,清晰、准确的识别出业务供需的契合点,从而实现合作关系的建立。“运
化工”平台打破了客户和物流服务提供商空间隔离的限制,向现有客户和潜在客
户均开放运价查询、进仓预约及订单跟踪功能,同时可作为展示宣传窗口吸引潜
在客户,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可视化的物流供应链服务。
公司线上、线下为一体的直销模式打破了传统线下销售模式在时间和空间上
的限制,线上与线下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线上模式相对更具灵活性,可以克服
线下模式覆盖范围窄、成本高的弊端,线下模式针对性更强,可深入挖掘线上承
接客户的用户需求,针对性的进行服务与维护。
(四)公司的主要采购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采购主要为物流服务,海运服务是公司物流服务采购
的主要构成,其他物流服务包括境内段道路运输服务、仓储服务、港务关务服务
等。除物流服务外,公司自有的仓库、堆场、车队等也采购少量的托盘、物料、
油料等零星物料。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2-30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物流服务 166,249.61 67,771.82 58,056.02
其中:海运服务 132,393.01 47,081.80 39,256.22
其他物流服务 33,856.61 20,690.02 18,799.80
零星物料及其他 6,515.14 4,320.45 5,528.41
合计 172,764.75 72,092.27 63,584.43
(五)行业竞争情况及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物流产业是中国最早开放的充分竞争行业之一,整体市场化程度较高。物流
产业虽然属于相对充分竞争行业,但由于物流企业自身定位的不同,竞争的差异
化也较为明显。国内物流市场绝大多数企业只能提供基础货运代理、仓储运输等
较为传统、基础的物流服务,该类业务的产品同质化严重,市场竞争较为激烈。
而能够提供一站式综合物流服务和供应链一体化管理服务的现代物流服务商相
对较少,竞争门槛较高。
公司是一家主营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的现代服务企业,自成立以来深耕
跨境化工物流领域,拥有位于宁波、上海、青岛、天津、香港、美国等地的自有
服务团队及服务平台资源,位于宁波、上海、嘉兴的约五万平方米的自有临港化
工仓储堆场资源以及位于宁波、嘉兴的专业危化品运输车队资源。通过近二十年
的发展,公司拥有了先进的信息化平台,构建了资源协同、安全管控等方面的竞
争优势,形成了以长三角地区为核心,覆盖华东、华北、华中等国内主要化工产
业集群和宁波、上海、青岛、天津等国内主要化学品进出港口的跨境化工物流服
务网络。
公司是世界货物运输联盟成员、国际物流供应商联盟成员、中国物流与采购
联合会危化品物流分会副会长单位、中国物流与贸易联合会会员。公司获得了中
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评选的“2019 年-2020 年全国化工物流行业百强”称号(综合
服务类第 9 名)”、“2019 年中国化工物流行业‘金罐奖’安全管理奖”、“2020 年中
国化工物流行业‘金罐奖’最具成长性企业”、“2020 年 4A 级物流企业”、“2021 年
4A 级物流企业”、“2021 年度化工物流运营示范科技创新项目”称号,获得了中国
交通运输协会评选的“2019 年危险品物流行业安全管理技术创新企业”、“2020 年
度中国危化品物流管理创新企业”、“2020 年度中国危化品智慧物流综合服务先
进企业”、“2020 年度中国危化品物流安全管理先进企业”称号、“2021 年度中国
危化品物流行业智慧物流综合服务先进企业”称号;获得了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
1-2-31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联合会评选的“中国石油化工品运输和物流品牌服务商”称号。公司还参与了中国
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标准》的编制工作。
公司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的竞争地位。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固定资产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及其他设备。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315.45 5,166.87 15,148.58 74.57
机器设备 2,781.55 1,127.49 1,654.06 59.47
运输设备 4,221.06 2,127.92 2,093.15 49.59
电子及其他设备 882.10 585.87 296.23 33.58
合计 28,200.16 9,008.14 19,192.02 68.06
注:成新率=账面净值/账面原值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 10 处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他项
序号 权属人 证书编号 坐落 用途 面积(㎡)
权利
甬房权证仑(开)字 北仑区白峰强峰路 2 仓储
1 永港物流 3,833.28 抵押
第 2008821502 号 号 用房
甬房权证仑(开)字 北仑区白峰强峰路 2 仓储
2 永港物流 749.19 抵押
第 2015817154 号 号4幢1号 用房
甬房权证仑(开)字 北仑区白峰强峰路 2 仓储
3 永港物流 176.89 抵押
第 2015817153 号 号3幢1号 用房
甬房权证仑(开)字 北仑区白峰强峰路 2 仓储
4 永港物流 618.57 抵押
第 2015817155 号 号2幢1号 用房
浙(2019)北仑区不
北仑区白峰强峰路 仓储
5 永港物流 动产权第 0009153 671.14 抵押
2-1 号 用房
号
浙(2020)北仑区不 北仑区白峰海发路 17
工业
6 永港物流 动产权第 0000380 号 1 幢 1 号、17 号 2 11,636.82 无
厂房
号 幢1号
浙(2018)平湖市不
乍浦瓦山路西侧、东 公共
7 嘉兴海泰 动产权第 0063002 3,215.15 抵押
方大道南侧 设施
号
浙(2018)平湖市不 乍浦瓦山路西侧、东 公共
8 嘉兴海泰 2,729.44 抵押
动产权第 0062995 方大道南侧 设施
1-2-32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号
浙(2020)平湖市不动 港区瓦山路西侧、市 仓储
9 嘉兴海泰 6,896.32 无
产权第 0085125 号 场西路北侧 用房
沪房地金字(2008) 工业
10 喜达储运 漕泾镇共创路 288 号 13,546.64 抵押
第 010627 号 厂房
注:发行人上述部分房产为发行人正常的商业借款提供了抵押担保。发行人上述房产除
已披露的抵押外,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二)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他项
序号 权利人 土地使用权证号 坐落 用途 面积(㎡)
权利
仑国用(2006)字第
1 永港物流 白峰小门村 仓储用地 19,946.5 抵押
04531 号
浙(2019)北仑区不动 北仑区白峰强峰
2 永港物流 仓储用地 16,729.8 抵押
产权第 0009860 号 路1号
浙(2019)北仑区不动 北仑区白峰强峰
3 永港物流 仓储用地 2,615.9 抵押
产权第 0009153 号 路 2-1 号
浙(2020)北仑区不动 北仑区白峰海发
4 永港物流 工业用地 20,650.98 无
产第 0000380 号 路 17 号
浙(2018)平湖市不动 乍浦瓦山路西侧、 公共设施
5 嘉兴海泰 39,769.70 抵押
产权第 0063002 号 东方大道南侧 用地
浙(2018)平湖市不动 乍浦瓦山路西侧、 公共设施
6 嘉兴海泰 19,064.90 抵押
产权第 0062995 号 东方大道南侧 用地
浙(2020)平湖市不动 港区瓦山路西侧、
7 嘉兴海泰 仓储用地 12,550.60 无
产权第 0085125 号 市场西路北侧
沪房地金字(2008)第 漕泾镇共创路 288 工业
8 喜达储运 33,506.50 抵押
010627 号 号 用地
浙(2021)宁波市(北
北仑白峰强峰路
9 永港物流 仑)不动产权第 工业用地 6,248.00 无
南
0012138 号
注:发行人上述部分土地使用权为发行人正常的商业借款提供了抵押担保。发行人上述
土地使用权除已披露的抵押外,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 9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均来源于
自主研发,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著作权人 软件名称 登记号 证书号 首次发表日期
1-2-33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永泰运化工危化品物流电 2018SR5158 软著登字第
1 永泰运 2016.9.1
商平台软件 V1.2 97 2844992 号
永泰运化工危化品物流电 2018SR5159 软著登字第
2 永泰运 2016.9.1
商平台移动端软件 V1.1 04 2844999 号
永泰危化品车辆管理系统 2019SR0164 软著登字第
3 永泰运 2017.11.28
V1.1 809 3585566 号
永泰危化品车辆管理系统 2019SR0163 软著登字第
4 永泰运 2017.11.28
(移动版)V1.1 638 3584395 号
运化工国际物流订单管理 2019SR1110 软著登字第
5 永泰运 2019.7.1
系统 V1.1 514 4531271 号
运化工国际物流订单管理 2019SR1102 软著登字第
6 永泰运 2019.7.1
系统(移动版)V1.1 623 4523380 号
永泰运视频监装监卸系统 2020SR1503 软著登字第
7 永泰运 2020.8.18
[简称:装卸视界]V1.0 444 6304416 号
永泰运视频监装监卸系统
2020SR1504 软著登字第
8 永泰运 移动版[简称:装卸视界移 2020.8.18
025 6304997 号
动版]V1.0
2021SR0350 软著登字第
9 永泰运 永泰运车队管理系统 V1.0 2020.8.31
196 7072423 号
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
50 年,截至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 50 年的 12 月 31 日。
3、域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 10 项主要域名,具体
情况如下:
序号 权属人 主要域名 网站备案号 注册日期 到期日期
1 永泰运 yongtaitrans.com 浙 ICP 备 19024015 号-1 2003.08.21 2027.08.21
2 永泰运 yongtaiyun.com 浙 ICP 备 19024015 号-2 2019.05.27 2022.05.27
3 永泰天极 shipchem.com 沪 ICP 备 16006611 号-1 2015.09.15 2022.09.15
4 永泰天极 shipchem.cn 沪 ICP 备 16006611 号-2 2015.09.15 2022.09.15
5 上海罐通 generaltank.com 沪 ICP 备 2020029659 号-1 2018.08.09 2022.08.09
6 嘉兴海泰 jiaxinghaitai.com 浙 ICP 备 20020389 号-1 2018.08.20 2023.08.20
7 嘉兴海泰 chemlogbase.com 浙 ICP 备 20020389 号-2 2020.10.12 2022.10.12
8 永港海安 yghalogistics.com 浙 ICP 备 15001494 号-1 2014.03.08 2023.03.08
9 永港海安 yghalogistics.cn 浙 ICP 备 15001494 号-1 2014.03.08 2023.03.08
10 永港海安 yghalogistics.net 浙 ICP 备 15001494 号-1 2014.03.08 2023.03.08
4、商标
1-2-34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使用及拥有注册商标 5 项,均为原始取
得,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注册商标 持有人 类别 商标号 取得日期 有限期至
1 永泰运 39 35324337 2019.11.21 2029.11.20
2 永泰运 39 24733135 2019.7.7 2029.7.6
3 永泰运 39 35322001 2019.8.28 2029.8.27
4 永泰运 42 35312929 2019.8.21 2029.8.20
5 永泰天极 35 19370829 2017.6.28 2027.6.27
5、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使用及拥有专利 6 项,均为自主研发取
得,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专利有效期
2017.07.03-
1 永泰运 叉车辅助校准系统 实用新型 ZL201720801677.4
2027.07.02
2017.07.03-
2 永泰运 起重吊机 实用新型 ZL201720795458.X
2027.07.02
2017.07.03-
3 永泰运 集装箱 实用新型 ZL201720796066.5
2027.07.02
一种物流用集装箱起 2017.06.28-
4 永泰运 实用新型 ZL201720766439.4
重夹具 2027.06.27
一种物流管理高效起 2017.06.28-
5 永泰运 实用新型 ZL201720766440.7
重装置 2027.06.27
一种物流货仓用可折 2017.06.28-
6 永泰运 实用新型 ZL201720766436.0
叠货架 2027.06.27
6、海域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 1 项海域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
权属人 证书/编号 内容 使用权期限 发证单位
号
1-2-35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海域地址在白峰镇小门村,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目性质为经营性,用海类型为
宁波市北
域使用权证书 交通运输用海和港口用海,宗 2014.10.29
1 永港物流 仑区人民
国海证 海面积为 2.41 公顷、海域等级 -2054.10.07
政府
2014D33020603550 为三等,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
物、港池、蓄水等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陈永夫先生,实际控制人为陈永夫和金萍夫妇,截至本招股
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除金萍女士担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永泰秦唐的执行事务合伙
人,以及持有宁波东钱智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31%的股权外,陈
永夫先生和金萍女士不存在控股或参股除发行人以外其他企业的情况,未有直接
经营其他业务,不存在与发行人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嘉兴中集 物流辅助服务 2.01 8.34 2.63
(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物流辅助服务 41.38 52.58 3.69
嘉兴中集 水电费 43.47 29.11 6.08
其他 49.21 15.96 -
注:其他为嘉兴海泰为嘉兴中集提供固废、污水等废物处理服务。
(3)关联租赁
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租赁系参股子公司嘉兴中集向公司租赁厂房,用于集装
箱和罐箱的清洗、修理、改装、翻新、堆存和服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度租 2020年度 2019年度
承租人 时间起止 租赁厂房所在地 面积(㎡)
赁收入 租赁收入 租赁收入
1-2-36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9 年 2 月 15
嘉兴中 乍浦瓦山路西侧、
日至 2029 年 2 2,479.04 229.06 219.79 186.22
集 东方大道南侧
月 14 日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043.13 471.89 478.02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情
形,均已履行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签署日期 担保方 合同名称 借款银行 担保范围
为发行人自2017年4月13日至
中国民生银行股
最高额担 2018年4月12日期间在最高余
1 2017.04.13 陈永夫 份限公司宁波分
保合同 额900.00万元人民币以内形成
行
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为发行人自2017年4月13日至
中国民生银行股
最高额担 2018年4月12日期间在最高余
2 2017.04.13 金萍 份限公司宁波分
保合同 额900.00万元人民币以内形成
行
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以自有的土地、房地产为发行
人自2015年5月22日至2020年5
最高额抵 宁波银行股份有
3 2015.05.22 陈永夫 月22日期间在最高余额100.00
押合同 限公司江北支行
万元人民币以内形成的债务提
供抵押担保
以土地、房地产为发行人自
2017年3月14日至2022年3月14
最高额抵 宁波银行股份有
4 2017.03.14 金丹 日期间在最高余额179.00万元
押合同 限公司江北支行
人民币以内形成的债务提供抵
押担保
以自有的房地产、土地为发行
人自2016年9月26日至2021年9
5 2016.09.26 月26日期间在最高余额300.00
万元人民币以内形成的债务提
最高额抵 宁波银行股份有
金萍 供抵押担保
押合同 限公司江北支行
以自有的房地产、土地为发行
人自2016年9月26日至2021年9
6 2016.09.26
月26日期间在最高余额80.00
万元人民币以内形成的债务提
1-2-37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签署日期 担保方 合同名称 借款银行 担保范围
供抵押担保
为发行人自2017年3月14日至
最高额担 宁波银行股份有 2020年8月20日期间在最高余
7 2017.03.14 金丹
保合同 限公司江北支行 额500.00万元人民币以内形成
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为发行人自2017年3月14日至
陈永夫、 最高额保 宁波银行股份有 2020年8月20日期间在最高余
8 2017.03.17
金萍 证合同 限公司江北支行 额1,500.00万元人民币以内形
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为永港物流自2017年10月10日
陈永夫、 最高额保 宁波银行股份有 至2020年8月20日期间在最高
9 2017.10.09
金萍 证合同 限公司江北支行 余额10,000.00万元人民币以内
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注:金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金萍之妹。
3、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4、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及履行法定批准程序的
情况发表意见如下:发行人报告期内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发行人经营发展所需,
符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关联交易真实有效、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情况
1-2-38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持有公司股
最近一年 与公司的其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年份 任期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份的数量(万
薪酬情况(万元) 他利益关系
股)
百世万邦执行董事、永泰
天极执行董事、永港海安
2016 年 1 月至 2016 年 11 月,担任永泰
执行董事、永港物流执行 公司控股股
董事长、 2019 年 9 月至 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6 年 11 月至
陈永夫 男 1976 年 董事、永泰艾力执行董事、 310.48 3,200.00 东、实际控
总经理 2022 年 9 月 2019 年 9 月,担任永泰有限董事长;2019
喜达储运执行董事兼总经 制人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理、上海罐通董事长、香
港永泰董事。
2016 年 1 月至 2016 年 11 月,担任永泰
有限副董事长、业务管理中心高级经理;
董事、业 2016 年 11 月至 2018 年 4 月,担任永泰
务管理中 2019 年 9 月至 有限业务管理中心高级经理;2018 年 4 151.82(间 公司实际控
金 萍 女 1981 年 永泰秦唐执行事务合伙人 136.08
心高级经 2022 年 9 月 月至 2019 年 9 月,担任永泰有限董事、 接持股) 制人
理 业务管理中心高级经理;2019 年 9 月至
今,担任公司董事、业务管理中心高级
经理。
2016 年 1 月至 2018 年 9 月,担任宁波
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镇海港埠分公司总
董事、副 2020 年 3 月至 经理;2018 年 9 月至 2019 年 9 月,担
金康生 男 1964 年 - 157.18 - -
总经理 2022 年 9 月 任永泰有限副总经理;2019 年 9 月至
2020 年 3 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16 年 3 月至今,担任浙江民营企业联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2020 年 3 月至
傅佳琦 董事 男 1983 年 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执行董事; 司董事、浙江创新发展资 - -
2022 年 9 月
2020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1-2-39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持有公司股
最近一年 与公司的其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年份 任期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份的数量(万
薪酬情况(万元) 他利益关系
股)
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兼职
律师、招商局南京油运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
2016 年 1 月至今,担任上海海事大学教
2019 年 9 月至 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胡正良 独立董事 男 1962 年 授、博士生导师、海商法研究中心主任; 6.00 -
2022 年 9 月 董事、海南海峡航运股份
2019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
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宁波海威汽车零
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北京炜衡(宁波)律
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宁波
市鄞州莫比智能信息技术
2016 年 1 月至今,担任浙江万里学院会
2019 年 9 月至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杨华军 独立董事 男 1976 年 计系副教授;2019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 6.00 - -
2022 年 9 月 理、宁波布里斯特园艺制
司独立董事。
品有限公司监事、广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宁波三星医
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2016 年 1 月至今,担任宁波大学海运学
2019 年 9 月至
王晓萍 独立董事 女 1969 年 院副教授;2019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 - 6.00 -
2022 年 9 月
独立董事。
1-2-40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持有公司股
最近一年 与公司的其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年份 任期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份的数量(万
薪酬情况(万元) 他利益关系
股)
2016 年 1 月至 2016 年 11 月,担任永泰
监事会主
有限销售总监;2016 年 11 月至 2019 年
席、业务 2019 年 9 月至 上海罐通董事、嘉兴海泰董 65.07(间接
宋 磊 女 1984 年 9 月,担任永泰有限销售总监、监事会 99.05 -
管理中心 2022 年 9 月 事 持股)
主席;2019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高级经理
会主席、业务管理中心高级经理。
2016 年 1 月至 2016 年 11 月,担任永泰
天极总经理;2016 年 11 月至 2018 年 4
月,担任永泰天极总经理、永泰有限董
2019 年 9 月至 104.11(间
吴 晋 监事 男 1982 年 事;2018 年 4 月至 2019 年 9 月,担任 - 117.79 -
2022 年 9 月 接持股)
永泰天极总经理、永泰有限监事;2019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永泰天极
总经理。
职工代表
2016 年 1 月至 2019 年 9 月,担任永泰
监事、业
2019 年 9 月至 有限操作部经理;2019 年 9 月至今,担 上海罐通监事、凯密克监
李 霞 务管理中 女 1984 年 44.41 - -
2022 年 9 月 任公司业务管理中心高级经理、职工代 事、喜达储运监事
心高级经
表监事。
理
2016 年 1 月至 2016 年 11 月,担任永泰
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16 年 11 月至
2019 年 9 月至 嘉兴海泰董事、永泰艾力总 65.07(间接
周晓燕 副总经理 女 1973 年 2019 年 9 月,担任永泰有限董事、总经 63.56 -
2022 年 9 月 经理、百世万邦总经理 持股)
理;2019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
理。
1-2-41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持有公司股
最近一年 与公司的其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年份 任期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份的数量(万
薪酬情况(万元) 他利益关系
股)
2016 年 1 月至 2016 年 3 月,担任春和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16 年
3 月至 2016 年 7 月,担任太平鸟集团有
财务总 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经理;2017 年 1 月至
2019 年 9 月至
刘志毅 监、董事 男 1984 年 2017 年 5 月,担任杉杉集团有限公司财 - 101.61 - -
2022 年 9 月
会秘书 务部副部长;2017 年 5 月至 2019 年 9
月,担任永泰有限财务总监;2019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
1-2-42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陈永夫先生,其直接持有公司 41.08%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永夫和金萍夫妇,陈永夫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1.08%的
股份,金萍女士系永泰秦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永泰秦唐间接控制公司
8.41%的股份,陈永夫和金萍夫妇合计控制公司 49.49%的股份。陈永夫和金萍夫
妇的基本情况见上表。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2,436,725.56 92,666,055.79 127,247,620.68
应收账款 479,526,283.15 219,397,838.84 184,837,502.34
应收款项融资 8,522,211.13 6,233,031.82 6,247,424.00
预付款项 3,314,716.15 4,087,202.78 4,274,047.97
其他应收款 11,744,257.31 7,880,237.49 6,871,635.97
存货 10,849,272.79 2,114,576.00 1,515,389.9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2,574,454.55 5,108,507.33 5,601,888.60
产
其他流动资产 14,504,299.89 14,140,591.55 10,354,418.41
流动资产合计 753,472,220.53 351,628,041.60 346,949,927.94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 2,370,750.25 7,638,630.44
长期股权投资 3,361,213.32 2,295,679.25 2,263,216.61
投资性房地产 24,784,713.52 25,815,766.89 26,809,902.69
固定资产 191,920,192.39 195,362,575.07 150,694,387.38
在建工程 7,386,343.54 2,163,287.04 849,053.40
使用权资产 13,929,173.86 - -
无形资产 168,957,077.93 167,270,851.55 133,514,693.51
商誉 140,066,783.62 140,624,638.22 141,252,121.91
长期待摊费用 1,348,727.82 847,293.25 1,302,559.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122,388.06 8,347,543.57 6,239,711.8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00,000.00 6,757,212.00 1,89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564,876,614.06 551,855,597.09 472,454,276.88
1-2-43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资产合计 1,318,348,834.59 903,483,638.69 819,404,204.8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76,015,088.71 151,288,586.26 161,302,760.72
应付账款 292,612,692.38 119,244,183.73 100,620,715.56
预收款项 641,432.79 - 924,877.12
合同负债 4,909,640.59 893,501.95 -
应付职工薪酬 26,189,887.99 16,118,714.79 11,632,097.34
应交税费 22,478,630.22 7,890,886.93 12,251,986.06
其他应付款 12,375,396.81 9,983,245.16 5,174,989.4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3,840,896.39 1,418,681.48 2,422,769.07
债
其他流动负债 6,355.35 25,718.49 -
流动负债合计 539,070,021.23 306,863,518.79 294,330,195.31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8,927,204.53 - -
长期应付款 - - 1,418,681.48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161,192.05 15,783,116.45 16,477,873.43
非流动负债合计 24,088,396.58 15,783,116.45 17,896,554.91
负债合计 563,158,417.81 322,646,635.24 312,226,750.22
股东权益:
股本 77,894,609.00 77,894,609.00 77,894,609.00
资本公积 280,932,553.97 280,932,553.97 280,932,553.97
盈余公积 8,932,278.94 2,929,718.73 747,587.43
未分配利润 342,776,094.59 181,235,868.48 109,209,339.6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710,535,536.50 542,992,750.18 468,784,090.08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44,654,880.28 37,844,253.27 38,393,364.52
所有者权益合计 755,190,416.78 580,837,003.45 507,177,454.60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1,318,348,834.59 903,483,638.69 819,404,204.82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一、营业收入 2,144,575,495.19 952,289,271.65 826,551,615.03
减:营业成本 1,794,046,418.42 781,677,282.53 681,137,843.86
税金及附加 2,706,036.10 1,806,150.06 1,754,273.91
销售费用 35,646,669.31 19,689,273.25 17,992,043.42
管理费用 56,959,086.25 39,167,837.74 37,191,004.63
研发费用 2,712,783.83 1,814,941.29 1,836,569.10
财务费用 9,575,054.65 13,865,513.86 6,481,516.67
其中:利息费用 7,610,133.91 7,827,360.55 8,102,048.11
1-2-44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利息收入 1,013,776.28 828,413.82 756,747.90
加:其他收益 8,587,841.30 8,966,855.64 5,487,549.2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1,065,534.07 29,357.08 -792,386.52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1,065,534.07 32,462.64 -736,783.39
企业的投资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20,079,354.23 -1,367,950.43 -2,228,424.14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557,854.60 -627,483.69 -644,933.15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186,334.16 -515,194.48 4,017.70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 232,131,947.33 100,753,857.04 81,984,186.57
加:营业外收入 5,379,047.58 17,357.60 213,592.27
减:营业外支出 2,161,807.30 1,949,526.88 1,063,854.90
三、利润总额 235,349,187.61 98,821,687.76 81,133,923.94
减:所得税费用 60,356,334.09 25,162,138.90 18,672,618.18
四、净利润 174,992,853.52 73,659,548.86 62,461,305.7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 174,992,853.52 73,659,548.86 62,461,305.76
2、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167,542,786.32 74,208,660.10 63,550,341.84
利润
2、少数股东损益 7,450,067.20 -549,111.24 -1,089,036.08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74,992,853.52 73,659,548.86 62,461,305.7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
167,542,786.32 74,208,660.10 63,550,341.84
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7,450,067.20 -549,111.24 -1,089,036.08
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2.15 0.95 0.88
(二)稀释每股收益 2.15 0.95 0.88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1,845,120,928.09 878,551,127.41 731,408,387.37
1-2-45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2,726,338.98 3,998,775.9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22,203,796.12 16,545,385.42 9,375,402.60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70,051,063.19 899,095,288.76 740,783,789.9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1,523,291,395.36 659,819,974.89 597,348,495.87
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103,926,500.16 74,846,178.50 61,358,167.61
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60,996,534.62 39,149,134.05 28,788,309.6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36,124,219.37 21,401,608.99 28,807,648.40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24,338,649.51 795,216,896.43 716,302,621.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45,712,413.68 103,878,392.33 24,481,168.41
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21,547,20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5,457.0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317,950.00 800,500.00 33,934.02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4,000,000.00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7,950.00 800,500.00 25,586,591.0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23,790,367.20 113,290,139.93 43,873,599.95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 24,547,2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 - 15,184,523.60
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 3,000,000.00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790,367.20 113,290,139.93 86,605,323.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3,472,417.20 -112,489,639.93 -61,018,732.47
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77,575,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
- - 8,575,000.00
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93,817,570.00 158,171,100.00 171,1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10,000,000.00 2,488,100.00 19,477,551.26
现金
1-2-46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3,817,570.00 160,659,200.00 268,152,551.2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68,547,010.00 168,084,800.00 137,202,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6,558,981.69 7,067,990.09 8,373,273.31
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
639,440.19 - -
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8,693,741.08 15,164,716.97 683,809.50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3,799,732.77 190,317,507.06 146,259,082.8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0,017,837.23 -29,658,307.06 121,893,468.45
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2,798,945.73 -6,501,010.23 1,356,037.00
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139,458,887.98 -44,770,564.89 86,711,941.39
(减少)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82,278,055.79 127,048,620.68 40,336,679.29
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221,736,943.77 82,278,055.79 127,048,620.68
额
(二)非经常性损益
天健所对公司最近三年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永泰运
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71
号),会计师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
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18.59 -224.95 -3.8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1,302.91 865.06 521.42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
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合并 - - -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0.55
1-2-47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193.54 -19.79 -80.77
出
小计 1,127.96 620.32 437.34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
274.75 147.95 107.49
表示)
少数股东损益 12.25 12.72 -1.5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840.95 459.65 331.38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754.28 7,420.87 6,355.0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840.95 459.65 331.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
15,913.32 6,961.22 6,023.66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 331.38 万元、459.65
万元和 840.95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分别为 6,023.66 万元、6,961.22 万元和 15,913.32 万元。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
成果对非经常性损益不具有重大依赖。
(三)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序号 财务指标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1 流动比率(倍) 1.40 1.15 1.18
2 速动比率(倍) 1.38 1.14 1.17
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4.95 36.92 43.51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
4 0.15 0.24 0.31
产的比例(%)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5 9.12 6.97 6.02
(元)
财务指标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6.14 4.71 5.12
7 存货周转率(次) 276.78 430.68 509.12
8 利息保障倍数(倍) 31.93 13.63 11.01
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5,688.92 12,982.58 10,917.34
1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6,754.28 7,420.87 6,355.0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
11 15,913.32 6,961.22 6,023.66
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12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1.87 1.33 0.31
1-2-48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1.79 -0.57 1.11
注:上述财务指标,若无特别说明,均以合并口径计算。
2、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元)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6.73 2.15 2.15
2021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25.39 2.04 2.04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4.67 0.95 0.95
2020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3.76 0.89 0.89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7.83 0.88 0.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6.90 0.83 0.83
2019 年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7.56 - -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注:永泰有限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81,940.42 万元、90,348.36 万元和
131,834.88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保持稳定增长,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
不断扩大所致。
报告期内主要资产的构成及其变化如下:
单位:万元、%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75,347.22 57.15 35,162.80 38.92 34,694.99 42.34
其中:货币资金 22,243.67 16.87 9,266.61 10.26 12,724.76 15.53
应收账款 47,952.63 36.37 21,939.78 24.28 18,483.75 22.56
其他应收款 1,174.43 0.89 788.02 0.87 687.16 0.84
其他流动资产 1,450.43 1.10 1,414.06 1.57 1,035.44 1.26
非流动资产 56,487.66 42.85 55,185.56 61.08 47,245.43 57.66
其中:固定资产 19,192.02 14.56 19,536.26 21.62 15,069.44 18.39
无形资产 16,895.71 12.82 16,727.09 18.51 13,351.47 16.29
商誉 14,006.68 10.62 14,062.46 15.56 14,125.21 17.24
资产总计 131,834.88 100.00 90,348.36 100.00 81,940.42 100.00
1-2-49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2.34%、38.92%和
57.15%,公司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7.66%、61.08%和 42.85%。
公司资产结构中流动资产的比重符合物流行业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
公司资产结构稳定、合理,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和应收账款为主,资产流动性好,
可变现能力较强。
(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31,222.68 万元、32,264.66 万元和
56,315.84 万元。公司的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4.27%、
95.11%和 95.72%;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租赁负债以及递延所得税负债,金
额较小。
公司负债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17,601.51 31.25 15,128.86 46.89 16,130.28 51.66
应付账款 29,261.27 51.96 11,924.42 36.96 10,062.07 32.23
预收款项 64.14 0.11 - - 92.49 0.30
合同负债 490.96 0.87 89.35 0.28 - -
应付职工薪酬 2,618.99 4.65 1,611.87 5.00 1,163.21 3.73
应交税费 2,247.86 3.99 789.09 2.45 1,225.20 3.92
其他应付款 1,237.54 2.20 998.32 3.09 517.50 1.6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384.09 0.68 141.87 0.44 242.28 0.78
债
其他流动负债 0.64 0.00 2.57 0.01 - -
流动负债合计 53,907.00 95.72 30,686.35 95.11 29,433.02 94.27
租赁负债 892.72 1.59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141.87 0.45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16.12 2.69 1,578.31 4.89 1,647.79 5.28
非流动负债合计 2,408.84 4.28 1,578.31 4.89 1,789.66 5.73
负债合计 56,315.84 100.00 32,264.66 100.00 31,222.6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的占比基本保持稳定,负债结构
未发生重大变化。
2、盈利能力分析
(1)盈利来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
1-2-50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别为 14,323.91 万元、16,927.50 万元和 34,881.70 万元,呈持续增长趋势,各类
服务实现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毛利额 占比 毛利额 占比 毛利额 占比
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
28,023.72 80.34 11,963.94 70.68 10,684.25 74.59
务
仓储堆存 5,499.63 15.77 4,168.21 24.62 3,045.71 21.26
道路运输 766.65 2.20 346.09 2.04 99.93 0.70
其他 591.70 1.70 449.26 2.65 494.02 3.45
合计 34,881.70 100.00 16,927.50 100.00 14,323.91 100.00
从毛利额构成上看,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仓储堆存是公司主要的利润
来源,毛利额稳定增长,道路运输系 2019 年逐渐展开的业务,毛利额贡献相对
较小。
(2)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
①公司的资源整合能力、专业化的一站式服务提供能力以及领先的行业地位
能够保证利润的持续性
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跨境化工物流领域,拥有近20年的化工品物流经营经
验,拥有位于宁波、上海、青岛、天津、香港、美国等地的自有服务团队及服务
平台资源,位于宁波、上海、嘉兴的约五万平方米的自有临港化工仓储堆场资源
以及位于宁波、嘉兴的专业危化品运输车队资源。公司能够专业、安全、高效的
为客户提供包括物流方案设计、询价订舱、理货服务、境内运输、仓储堆存、报
关报检、单证服务、港区服务、国际海运、物流信息监控等全链条跨境化工物流
服务。通过长期经营的积累,公司在业内已拥有良好的品牌形象,较强的资源整
合能力、专业化的一站式服务提供能力以及领先的行业地位保证了公司的持续盈
利能力。
②成本控制能力
公司成本控制能力体现在业务的各个环节,公司主要管理层已拥有公司股
份,在工作中“主人翁”意识较强。在采购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各项采购制度,以
较为合理的价格采购所需的各项服务;在服务提供方面,公司通过“运化工”平台
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努力提高人员、场地、设备的利用效率;在费用控制方面,
公司具有严格的内控管理制度,努力减少不必要、不合理的费用开支。公司较强
1-2-51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的成本控制能力是盈利稳定增长的重要因素。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571.24 10,387.84 2,448.12
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84,512.09 87,855.11 73,140.8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52,329.14 65,982.00 59,734.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47.24 -11,248.96 -6,101.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01.78 -2,965.83 12,189.3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79.89 -650.10 135.6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945.89 -4,477.06 8,671.1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227.81 12,704.86 4,033.6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173.69 8,227.81 12,704.86
2020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公司进一
步加强了应收账款的催收,同时合理使用供应商所给的信用期。报告期内,公司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差异,系由于利润表中非付现因素、
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增加等因素共同影响所致。经营性应收项目是指应收票
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中与经营活动相关的部分等。经营性应付
项目是指应付账款、预收款项等。
(五)关于股利分配
1、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公司公开发行前股利分配政策的主要内容摘
录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
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
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
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
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股
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
1-2-52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2、报告期内公司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3、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详细内容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六)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1-2-53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拥有 7 家全资下属公司,5 家控股子公司,1 家参股公司,子公司的详细情况见下表: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所在地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永
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 泰天极总资产为 14,175.93 万
2015 年 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 元,净资产为 4,577.58 万元;
永泰运持
永泰天极 11 月 26 1,000 万元 1,000 万元 上海 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计算机 2021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为
股 100%
日 系统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 38,809.82 万 元 , 净 利 润 为
件开发;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 1,860.36 万元。(以上财务数
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据经天健所审计)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永
泰艾力总资产为 18,357.31 万
无船承运业务(依据核发的备案凭证开展经营活动);国际
2017 年 元,净资产为 5,330.84 万元;
永泰运持 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船舶代理;代理报关报检;
永泰艾力 2 月 6 1,000 万元 1,000 万元 山东青岛 2021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为
股 100% 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批发:包装材料。(依法须经批
日 58,020.34 万 元 , 净 利 润 为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520.09 万元。(以上财务数
据经天健所审计)
1-2-54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所在地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依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展普通货运业务;代理报关、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百
永泰运持 报检;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
世万邦总资产为 2,135.79 万
股 75%, 理;无船承运业务(依据备案凭证开展经营活动);集装箱
2017 年 元,净资产为 1,013.26 万元;
青岛鑫慧 维修、租赁(不得在此住所从事维修业务);化工产品技术
百世万邦 11 月 30 500 万元 - 山东青岛 2021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为
盛商贸有 开发(不含危险品);物流技术、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咨
日 8,837.80 万 元 , 净 利 润 为
限公司持 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代理、制作、发布国内广告业务;
478.66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
股 25% 网络工程(不得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及增值电信业务)。(依
经天健所审计)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香
港永泰总资产为 4,139.39 万
2016 年 元,净资产为 1,537.01 万元;
永泰运持
香港永泰 11 月 25 50 万美元 - 中国香港 出口货物贸易,化工产品物流代理运输 2021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为
股 100%
日 1,710.36 万 元 , 净 利 润 为
111.69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
经天健所审计)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美
香港永泰 国罐通总资产为 1,677.40 万
持 股 元,净资产为 714.93 万元;
2018 年 海上、航空、公路、铁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运代理,
美国罐通 10 万美元 - 美国 51% 、 张 2021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为
8月1日 自有设备的租赁、储运容器的租赁、非危货物仓储
礼堂持股 2,794.96 万 元 , 净 利 润 为
49% 508.08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
经天健所审计)
一般项目: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国际展品、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
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托 海罐通总资产为 5,572.91 万
美国罐通 运、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 元,净资产为 585.24 万元;
2019 年
上海罐通 75 万美元 - 上海 持 股 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无船承运 2021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为
1月9日
100% 业务;国内道路货物运输代理;物流信息咨询;装卸服务。 12,950.61 万 元 , 净 利 润 为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568.63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
活动) 经天健所审计)
1-2-55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所在地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许可项目:港口经营;报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永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港物流总资产为 14,145.16 万
2003 年 果为准)。一般项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 元,净资产为 1,843.53 万元;
永泰运持
永港物流 7 月 18 500 万元 500 万元 浙江宁波 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润滑油销售;国内货物 2021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为
股 100%
日 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金属材料销售;非居住 3,581.50 万 元 , 净 利 润 为
房地产租赁;物料搬运装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制造(除依 1,193.34 万元。(以上财务数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据经天健所审计)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永
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 港海安总资产为 17,460.87 万
2013 年 永港物流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元,净资产为 12,793.99 万元;
永港海安 5 月 23 2,000 万元 2,000 万元 浙江宁波 持 股 港口经营;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2021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为
日 100%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10,403.84 万 元 , 净 利 润 为
为准)。 3,519.92 万元。(以上财务数
据经天健所审计)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喜
达储运总资产为 4,159.55 万
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食品),搬运服务,装卸服务,
元,净资产为 4,146.53 万元;
2006 年 3,338.313 3,338.313 永泰运持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业务,自有厂
喜达储运 上海 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 486.61
1月9日 万元 万元 股 100% 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万元,净利润为 214.75 万元。
展经营活动】
(以上财务数据经天健所审
计)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凯
道路货物运输: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经营性危
密克总资产为 6,667.01 万元,
险货物运输(2.1 项、2.2 项、第 3 类、4.1 项、4.2 项、4.3
净资产为 1,997.38 万元;
2013 年 永泰运持 项、5.1 项、5.2 项、6.1 项、第 8 类、第 9 类)(剧毒化学品
凯密克 800 万元 800 万元 浙江宁波 2021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为
7月3日 股 100% 除外);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
7,021.86 万 元 , 净 利 润 为
报检;普通货物仓储、装卸、搬运服务;汽车租赁服务。(依
666.05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健所审计)
1-2-56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所在地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永泰运持 危化品车辆停车服务;危化品罐装车及坦克箱的洗修和检测
股 51%, 服务,车辆维修服务,危化品车辆应急救援服务,普通货物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嘉
嘉兴滨海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货运代理,停车场管理,自 兴海泰总资产为 19,093.14 万
2016 年 控股集团 有房产租赁。危险化学品的带储存经营、仓储经营、不带储 元,净资产为 10,214.54 万元;
11,800 万 11,800 万
嘉兴海泰 12 月 30 浙江嘉兴 有限公司 存经营(票据贸易)(具体范围仅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021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为
元 元
日 持 股 核准内容,编号:嘉安监经字[2018]A084 号);集装箱装卸; 4,066.14 万 元 , 净 利 润 为
35% , 香 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外资比例小于 25%) 279.29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
港永泰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经天健所审计)
股 14% 动)
永港物流
持 股
51% , 中
验检验检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出入境检疫处理(依
测(青岛)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 年
有限公司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进出口商品检
宁波中验 11 月 22 1,000 万元 - 浙江宁波 -
持 股 验鉴定;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日
29% , 立 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标检测认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证(宁波)
有限公司
持股 20%
中集安瑞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嘉
环科技股 罐箱、罐车、近海罐、散装容器的清洗、修理、改装、翻新、 兴中集总资产为 3,285.15 万
2019 年 份有限公 检验、堆存、加热和配套服务;罐箱及配件销售;自营和代 元,净资产为 1,191.41 万元;
嘉兴中集 3 月 20 1,000 万元 1,000 万元 浙江嘉兴 司 持 股 理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2021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为
日 70% , 嘉 的商品除外);国内陆路货运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2,311.37 万 元 , 净 利 润 为
兴海泰持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55.18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
股 30% 未经审计)
1-2-57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和计划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将全部围绕公司跨境化工供应链服务主业进行,用于加
大信息化建设、增强线下自有仓储、道路运输资源的服务能力、境内水上短驳运
输服务能力、化工品罐箱设备提供能力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运营项
目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建设期
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15,070.83 15,070.83 24 个月
“运化工”一站式可视化物流电商平台项目 8,783.26 8,783.26 36 个月
物流运力提升项目 6,281.26 6,281.26 12 个月
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 28,034.83 28,034.83 24 个月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
合计 67,170.18 67,170.18 -
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需备案外,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取得相关主管
部门的备案,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备案机关 备案号
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330206-59-03-132562
“运化工”一站式可视化物流
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330206-58-03-126530
电商平台项目
物流运力提升项目 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330206-54-03-132574
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 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2201-330206-04-03-89003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的分析
1、国家政策有利于化工物流行业稳定发展
公司所从事的化工物流行业是现代物流行业的细分领域之一,行业的发展方
向与政策和经济环境有密切关系。当前物流行业已被提升至国民经济基础产业的
重要地位,发展高效物流、供应链物流是适度扩大总需求、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
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社会整体资源整合和流程优化、促进产业
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17 年以来,国家出台并落实了多项政策,旨在为引
1-2-58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导产业健康、快速、安全发展营造良好的监管环境,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促
进物流业进入新的供应链时代。此外,公司地处宁波市,宁波市是全国重要的石
油化工基地,宁波市政府长期致力于培育相关产业发展,2018 年的推出的“246”
产业集群规划等地方性政策努力将绿色石化产业打造为两大万亿级产业集群之
一。上述政策均为化工物流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了保障,是公司募投项目实
施的重要前提。
2、化工物流行业市场空间广阔,第三方物流渗透率逐步提高
2017 年以来,化工行业整体综合景气指数保持在 100 以上的良性水平,行
业整体维持较高景气度,化工产业的蓬勃发展直接催生了化工物流行业的业务需
求,根据中物联危化品物流分会的数据,2018 年中国化工物流行业市场规模达
到 1.4 万亿元,到 2021 年市场规模将达到 1.7 万亿元。
在化工物流行业市场规模增大的同时,第三方物流渗透率也逐步提高,越来
越多的化工综合型企业将物流环节的业务剥离,选择第三方专业物流和供应链服
务商。根据中物联危化品物流分会预测,2018 年第三方化工物流市场占比 25%,
规模约 3,500 亿元,预计到 2022 年渗透率有望较 2019 年提升 7 个百分点达到
35%,市场规模有望达到 6,300 亿元,2019-2022 年市场规模的复合增长率为
14.5%,化工物流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大为公司稳健发展奠定良好的市场基础。
3、公司在化工物流领域拥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人才和技术储备
公司系专业的化工供应链服务提供商,深耕化工物流领域近二十年,形成了
以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为核心,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服务生态,为客户提供专
业、安全、高效的化工物流服务和卓越的化工物流解决方案,在行业内积累了丰
富的经营管理经验、人才和技术储备。
公司在化工物流领域内的管理经验丰富,报告期内获得了“2019 年中国化物
流行业‘金罐奖’安全管理奖”、“2020 年中国化工物流行业‘金罐奖’最具成长性企
业”、“危化品物流行业安全管理技术创业企业”、“全国危险品物流与运输综合服
务百强”、2020 年度中国危化品物流管理创新企业、“2020 年度中国危化品智慧
物流综合服务先进企业”、“2020 年度中国危化品物流安全管理先进企业”、“中国
石油化工品运输和物流品牌服务商”、“2020 年 4A 级物流企业”、“2021 年度中国
1-2-59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危化品物流行业智慧物流综合服务先进企业”、“2021 年 4A 级物流企业”等多项
荣誉,服务水平得到了业内的广泛认可。在经营过程中,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人才
和技术储备,始终坚持自主技术创新,培养了一支有着丰富的化工物流行业运作
经验的团队,在业务开拓、安全管理、品牌建设、技术研发、企业内部风险控制
等环节设置有效控制并取得良好效果。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以及专业性强、知识
结构丰富的业务人才和管理人才为本次募投项目的成功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2-60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摘要提供的其他各
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各项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
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发生的次
序。
(一)经营风险
1、全球经济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所处的行业为现代物流业,行业发展与全球经济发展水平有着密切的
联系,经济的发展以及国际贸易量的增长将提高社会对物流行业的需求,进而推
动物流行业的发展。近年来,虽然我国宏观经济一直呈现稳定的中高速增长,也
相对拉动了物流行业的发展,但自从 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世界经济疲软,
国际贸易增长缓慢,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日渐抬头,特别是 2020 年的新型冠状病
毒肺炎疫情已蔓延至欧美等世界主要经济体,将对全球宏观经济产生巨大的影
响。如果未来因为重大疫情、地缘政治、国际冲突及金融风险等导致世界经济陷
入衰退,将有可能使国际间化工品贸易量下滑,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下游化工行业市场风险
详细内容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3、市场竞争风险
详细内容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4、行业监管带来的政策风险
公司从事的化工供应链服务业务受到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应急管理
部等多个政府机构的监管,主要业务分别需要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资质或经
审批、备案后才能开展。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获
得了日常经营所需的全部资质,不存在资质逾期的情况,但若未来公司在经营中
1-2-61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因行业监管政策趋严等因素未能顺利办理有关重要资质的续期,则可能对公司的
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5、安全经营的风险
详细内容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6、永港物流业绩波动风险
发行人主要通过 2017 年收购取得的全资子公司永港物流及其下属全资子公
司永港海安从事宁波地区的仓储堆存业务,永港物流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永港海
安拥有宁波港区内地理位置优越、各项资质齐全的危化品仓库、堆场,报告期内
永港物流业务量不断趋于饱和,收入持续上升,毛利率保持在较高水平。最近一
年实现营业收入 12,757.34 万元,占公司总收入的比例为 5.95%;实现净利润
4,713.26 万元,占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 26.93%,整体比例较高。未来如因外部环
境或内部经营等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永港物流无法维持较高的毛
利率水平,导致经营业绩出现波动,从而会对发行人的整体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程
度的不利影响。
(二)内控及管理风险
1、人力资源风险
化工供应链服务涉及的服务产业链较长,公司的发展需要一大批具有实践经
验的专业操作人才、市场营销人才、信息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公司自成立
以来始终将员工作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核心资源,注重各类人才团队的引进和
培养,通过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和人性化的企业文化保持员工队伍的稳定性。但
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以及行业内竞争对手对人才的争夺,将对公司人力资源提出
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公司可能会面临相关人才储备不足的风险。
2、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永夫直接持有公司
41.08%的股份,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其配偶金萍担任公司董事,同时系公司第二
大股东永泰秦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永泰秦唐间接控制公司 8.41%的股份,
1-2-62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陈永夫、金萍夫妇合计控制公司 49.49%的股份,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虽然公
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各项内控制度,但实际控制人仍有可能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
式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决策、重大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重大问题施加影响,从
而出现影响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而影响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3、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内生发展结合外延式收购等多种形式不断扩大经营规
模,延伸在化工供应链服务领域的产业链,加快全国范围内的业务布局。截至本
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已有 12 家。与此相适应,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各子公司的经
营决策、人力资源、财务、客户开发与服务、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管控,
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继续扩大,未来仍可能存在对下属子公司无法有效管控而导
致的管理风险,有可能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4、报告期内相关收购及整合风险
公司自设立以来,先后收购了永港物流 100%股权、喜达储运 100%股权、
百世万邦 75%股权和凯密克 100%股权,通过上述收购掌握了重要的仓储、运输
和供应链服务资源,提升了整体服务能力和竞争实力,为打造一站式的化工物流
供应链平台奠定了基础。收购完成后,公司对上述公司进行了全方位整合,并加
强各公司间业务的协同效应,目前上述被收购资产的运行情况良好,对公司的业
务布局和业绩贡献形成了有效支撑。若公司与被收购的子公司的业务整合无法继
续顺利推进或出现偏差,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不能按期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
为 18,483.75 万元、21,939.78 万元和 47,952.63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22.36%、23.04%和 22.36%,其中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9,367.96 万元、22,990.96 万元和 50,300.93 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重分别为
1-2-63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99.46%、99.41%和 99.46%。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绝大部分在一年以内,且公司与
主要客户均保持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客户信誉较高。公司已加大应收账款控
制力度、加强催收,但是随着未来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扩张,应收账款规模仍可能
持续增长,如果客户财务状况恶化或者经营情况和商业信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亦不排除存在发生坏账、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或无法回收的风险,将会对公司业绩
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国
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42 号)的规定,自 2014 年 9 月 1 日起,发行人取得
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
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 号)附件 3 第
一条第(十四)项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9〕13 号)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
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
公告》(2021 年第 12 号)的规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
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如果未来国家上述税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影
响。
3、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从事的化工供应链服务业务部分环节涉及外币,存在外币结算需求,面
临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111.41 万元、638.35
万元和 241.63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37%、6.46%和 1.03%。随
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外币结算的业务量将进一步增长,如未来出现人
1-2-64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民币汇率大幅波动,仍可能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确定性。
4、毛利率下滑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7.40%、17.84%和 16.30%,
其中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毛利率分别为 14.71%、14.36%和 14.15%。公司跨
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毛利率主要受下游需求、市场竞争格局、国际海运费波动、
向船舶经营人或代理人的议价能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
积极应对上述因素变化带来的影响,公司将面临毛利率下滑的风险,进而影响公
司盈利能力。
5、商誉减值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外延式发展和内生增长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拓展物流服
务网络,提高综合竞争力,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账面原值分别 14,264.05 万
元、14,264.05 万元和 14,264.05 万元,账面净值分别为 14,125.21 万元、14,062.46
万元和 14,006.68 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针对商誉均进行了减值测试。经
测试,公司商誉相关资产盈利状况良好,公司非因递延所得税负债形成的商誉(即
核心商誉)不存在减值情形。但如果未来因宏观政策、市场环境、自身经营管理
等原因导致商誉出现减值,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收入下降导致的业绩下滑风险
详细内容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四)技术风险
信息化管控能力是现代化化工供应链服务的核心竞争能力之一,是公司整合
资源、提升管理效率,实现一站式、可视化、全链条化工供应链服务的基础。公
司致力于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在化工物流领域的应用,并注重信息系
统系统安全问题,采取多层次措施保证公司运营的信息安全。但由于现代信息技
术发展迅速,如公司不能加大投入,有效对现有信息系统进行不断地维护和升级
改造,将难以提升公司信息化管控能力,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并存在
信息系统发生故障,信息安全受到威胁等信息技术相关风险。
1-2-65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五)其他风险
1、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7.83%、
14.67%和 26.73%。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和总股本在短时间内将有较大
幅度的提高,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需要一段时间,因此,公司存在
因净资产规模增幅较大而在短期内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在充分考虑市场潜
力、自身管理能力等因素后确定的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
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对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如果项目实施因市场
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组织管理不力等原因不能按计划进行,将对公司经营计划的
实现和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3、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的波动受宏观经济、政治、投资者预期、行业发展等多方面因素的
影响。本次公开发行的价格以及上市后的股票交易价格将受股票市场波动影响,
有可能对投资者的投资收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提请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时
注意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4、不可抗力风险
未来若发生台风、火灾、洪水、地震、战争、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事件,可
能会对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从而影响公司的
盈利能力。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正在履行中的重要合同及对公司生产经
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包括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借
款合同、银行承兑汇票合同、担保合同。
1-2-66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
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者可预见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以
预见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刑事诉讼案件。
1-2-67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发行人:永泰运化工物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海发
0574-27661599 0574-87730966 刘志毅
流股份有限公司 路17号1幢1号301室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 0755-82828354 0755-82825424 张翊维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元
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010-65219696 010-88381869 闫倩倩
天睿律师事务所 14号广播大厦17层
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0571-88216888 0571-88216999 张建东
路128号6楼
合伙)
资产评估机构:坤元资
杭州市西溪路128号901室 0571-88216941 0571-87178826 柴铭闽
产评估有限公司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0755-25938000 0755-25988122
大道2012号
司深圳分公司
收款银行:
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0755-88668888 0755-82083164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2号
二、本次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时间 2022 年 4 月 14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22 年 4 月 19 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 2022 年 4 月 20 日
网上网下缴款日期 2022 年 4 月 22 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
股票上市日期
券交易所上市
1-2-68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本次股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在公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办公地址查阅招
股 意 向书全文及备查 文件,查阅时间为每 个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
投资者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阅
招股意向书全文以及发行保荐书、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全文、法律意见书以及律
师工作报告等备查文件。
1-2-69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摘要》之盖章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