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鹿山新材:鹿山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22-03-15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Guangzhou Lushan New Materials Co., Ltd.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自编1栋、自编2栋、自编3栋、自编4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
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
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
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所有内容,均构成招股说明书不可撤销的组成部分,与招股说
明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及投资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摘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以
外,应特别注意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
策的程度大小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及未能收回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17,206.36 万元、13,351.35 万元、
13,339.22 万元和 22,310.06 万元,其中账龄为 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658.29
万元、1,746.89 万元、1,214.90 万元和 1,309.58 万元,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
为 15.45%、13.08%、9.11%和 5.87%。若公司应收账款无法回收,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
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应收票据金额较大及到期未能兑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余额分别为 13,528.68 万元、14,074.48 万元、
20,868.50 万元和 15,591.16 万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分别为 12,571.61 万元、
12,610.72 万元、20,144.31 万元和 15,005.60 万元,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分别为 957.08 万
元、1,463.76 万元、724.19 万元和 585.56 万元。如公司上述票据尤其是商业承兑汇票到
期后,客户或承兑银行未能兑付,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石化树脂产品,包括 PE、PP、EVA、POE 等,该等
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受石油等基础原料价格和市场供需关系等因素影响,呈现不同程度的
波动。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在 88%以上,主要原材料的
价格波动会对公司的毛利率及盈利水平带来一定影响。若未来上述原材料价格出现持续
大幅上涨,且公司无法将原材料成本的上升完全、及时地转移给下游客户,则有可能导
致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7.38%、20.67%、22.69%和 16.73%。在
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直接材料平均价格波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影响如下:


2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直接材料平均价格波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
直接材料平均价格波动幅度 -10% -5% 5% 10%
2021 年 1-6 月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 78.14 个百分点 34.07 个百分点 -4.07 个百分点 -8.14 个百分点
2020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 6.83 个百分点 3.41 个百分点 -3.41 个百分点 -6.83 个百分点
2019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 7.30 个百分点 3.65 个百分点 -3.65 个百分点 -7.30 个百分点
2018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 7.70 个百分点 3.85 个百分点 -3.85 个百分点 -7.70 个百分点

注:上述敏感性分析以各年度直接材料成本为基准,假设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直接材料平均价
格变动导致的成本变化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例如 2020 年,直接材料平均价格上升 5%,主营
业务毛利率将由 22.69%变动为 19.28%,下滑 3.41 个百分点。

(四)产业政策变化和下游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中,复合建材热熔胶主要应用于下游建材领域,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
主要应用于油气能源管道建设领域,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组件领
域。以上主要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受产业政策、行业周期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行业
波动性,尤其是下游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装修、油气管道建设及光伏装机等行业需求受
政策变动、油价走势等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周期性波动。报告期内,复合建材热熔
胶营业收入分别为 26,182.85 万元、29,454.36 万元、39,335.32 万元和 26,741.18 万元,
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34.33%、37.20%、39.07%和 38.30%;油气管道防腐热
熔胶营业收入分别为 10,887.23 万元、10,382.11 万元、8,959.58 万元和 5,084.81 万元,
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14.28%、13.11%、8.90%和 7.28%;太阳能电池封装胶
膜营业收入分别为 20,896.38 万元、20,070.27 万元、33,676.56 万元和 22,958.79 万元,
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27.40%、25.35%、33.45%和 32.88%。以上产品在主营
业务收入中占比较高。未来若国内外建材、能源管道、光伏等领域产业政策出现重大不
利变化或周期性波动从而导致行业景气度下降、下游行业需求减少的情形,公司主要产
品的营业收入将存在下降的风险。

(五)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公司经营过程中面临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所披露的各项已识别的风
险,部分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如原材料价格波动、应收款项到期未能收回或
兑付、存货跌价等的风险。此外,公司也会面临其他无法预知或控制的内外部因素的影
响,可能导致公司营业收入、毛利率等的下滑,并导致经营业绩波动。如未来受油价影
响,公司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升,或公司下游包括光伏、复合建材、能源管道等


3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景气度下降、需求出现萎缩,公司将有可能出现上市当年营业利润下滑 50%以上甚至发
生亏损的情形。

(六)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近年发展迅速,期末存货余额不断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账面余额
分别为 8,859.14 万元、11,415.87 万元、13,313.72 万元和 20,791.33 万元,各期末存货跌
价余额分别为 38.25 万元、192.21 万元、98.51 万元和 113.57 万元。公司存货主要为原
材料和库存商品,两项合计占比保持在 80%左右。若未来原材料或库存商品价格大幅下
降,公司将面临一定的存货跌价风险。同时,如果行业需求下滑或者公司经营情况不佳,
可能产生大额存货积压和存货减值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政府补助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536.86 万元、928.45 万元、1,223.92
万元和 311.96 万元,占利润总额比重分别为 9.67%、11.28%、8.84%和 5.36%。发行人
的政府补助主要来自落户补贴、基建补助、技术改造奖补专项资金、广州开发区瞪羚企
业专项扶持资金、实验室建设项目补贴等。上述政府补助资金是国家或地方政府根据相
关政策给予企业的专项资金,用于企业挖潜、更新和技术改造,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鼓励方向,并在科研方面持续投入,公司未来有望依据国家政策继续申请并获
得该类补助。但是,由于政府补助依赖于国家产业政策导向,若未来国家产业政策发生
调整,将影响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可持续性,对发行人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八)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672.93 万元、5,481.75 万元、
1,772.55 万元和-5.803.29 万元,波动较大。受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周期性等因素的影响,
公司存在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加剧的风险,若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不利事项,
进而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大幅下降,将发生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给公司经营带来不
利的影响。

(九)产品研发及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产品配方和工艺技术是公司热熔粘接材料产品的核心因素,由于不同客户因其产品
差异对热熔粘接材料性能的要求不同,掌握和不断研发独特的产品配方和工艺技术是公
司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若公司未能把握住客户的需求变化或行业发展的新趋势,保

4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持产品、技术的持续研发升级,则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失去优势地位,从而影响公司的盈
利能力。

(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和 TOCF 光学膜扩产项
目完全建成达产后,将新增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产能 40,000 吨/年、新增热塑型光学
透明胶膜(TOCF)产能 150 万平方米/年,以确保未来产能可以满足下游客户日益增长
的需求,扩大业务规模。虽然公司在细分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拥有稳定的客户
基础和资源,以及有效的市场营销和策划能力,且在确定该等投资项目前已对其必要性
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研究和论证,但若公司不能有效执行消化新增产能的相关措施,或
相关措施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或未来上述产品市场需求增长低于预期,或产品的市场推
广进展与公司预测产生偏差,公司将有可能面临新增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以及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投产后达不到预期收益的风险,进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大幅提高,资产结构也
将发生较大变化。尽管根据募投项目的可研报告,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经营的自然增
长以及募集资金投向所带来的收入、盈利增长,能够消化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经营
业绩的影响。但是如果下游需求量增长小于预期甚至有所下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
益无法在短时间内发挥出来,则公司利润可能因固定资产折旧增加而减少,公司存在因
固定资产大幅增加而导致利润相对下滑的风险。

二、发行数量及发行主体

本次由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00.30 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项目和补
充流动资金等一般用途。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
利润,由本次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5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四、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
案)》,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在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益,
增加公司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
围,不得损害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二者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
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同时,公司可以根
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
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3、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1)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
采取现金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2)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若公司有扩大股本规模需要,或者公司认为其他需要
时,且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可以在上述现金股利分
配之余,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实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6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公司章程》中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3,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4、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
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
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过半数独立董事且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并经监事会发
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
的,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
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五、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一)启动、停止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1、启动条件

公司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
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审计基准日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且系非
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以下简称“启动条件”)。

2、停止条件

在达到上述启动条件和稳定股价程序实施期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
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在实施稳定股价方案期满后,若再次
触发启动条件,则将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7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3、责任主体

稳定股价措施的责任主体包括发行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其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达到启动条件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含独立董事,下同)。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

(1)公司回购股票;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选用前述方式时应考虑:

(1)不能导致公司无法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2)不能迫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要约收购义
务;

(3)稳定股价实施方案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
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条件和
要求。

2、股价稳定措施实施的顺序如下:

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

但如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无法满足法定上市条件的,或公司回购股票议案未获
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则直接实施第二选择。

第二选择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

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启动第二选择:

(1)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无法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

8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2)公司已实施股票回购后,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

第三选择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启动该选择的条件为: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增持公司股票完成后,如
公司股票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之条件,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无法满足法
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在每一个公历年度中,公司实施启动股价稳定措施义务仅限一次;就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实施启动股价稳
定措施义务亦仅限一次。

(三)公司回购股票的实施预案

1、每次回购启动时点及履行程序:

在触发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在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综
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股价的二级市场表现情况、公
司现金流量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依法审议是否实施回购股票的
决议,若决定回购公司股份的,将一并审议回购数量、回购期限、回购价格、回购股份
处置方案等具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

公司将在董事会作出实施回购股份决议出具之日起尽快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实施回
购股票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将根据公司当时股价情况及公司资金状况等情况,由股东
大会最终审议确定,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实施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及通
知债权人等义务,在满足法定条件下,公司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中所规
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


9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 3 个月内回购股票:

(1)通过实施回购股票,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
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无法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就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公司将按照《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办理。

2、每次回购履行期间: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 3 个月内回购股票。

3、每次回购比例:公司回购股票,连续 12 个月内回购比例不超过公司回购前总股
本的 2%,且回购方案实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4、回购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方
式。

5、每次回购义务解除条件:当满足下述条件之一时,发行人本次回购义务完成或
解除,并在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股份回购情况报告书:

(1)实际股份回购比例达到股东大会审议股份回购方案规定的目标回购比例时;

(2)通过实施回购股票,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
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

(3)若继续回购将导致公司社会公众股比例无法满足上市条件规定时。

6、回购股票处置方案: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公司将按股东大会决议
的回购股票处置方案,办理相关程序。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实施预案

1、触发稳定股价启动条件但公司无法实施股份回购时,本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
符合上市条件和/或控股股东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在符合上述第 1 项规定时,本人应在稳定股价启动条件触发 10 个交易日内,将
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完成
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增持开始前 3 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10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3、本人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4、本人实施稳定股价预案时,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本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
现金分红金额的 20%;

(2)本人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超过自公司上市
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50%;

(3)本人单次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4)本人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 100%。

当上述(1)、(3)两项条件产生冲突时,优先满足第(3)项条件的规定。

(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实施预案

1、每次增持启动条件和履行程序: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
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
方案实施完成后 10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应包括拟增持股票数
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并由公司公告。

2、每次增持履行期间:在增持公告后的 20 个交易日内履行增持义务(如遇交易所
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可交易的敏感期、停牌事项或其他履行增持义务交易受限
条件的,则增持履行期间顺延);

3、每次增持金额: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每次增持金额不低于本人
在公司上年度领取薪酬总额的 20%,且增持后公司社会公众股比例满足上市条件有关要
求。

4、增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方
式。

5、每次增持义务解除条件:当满足下述条件之一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增
持义务完成或解除,并在两个交易日内公告增持情况报告书:

(1)实际增持金额达到增持方案规定的买入金额时;


11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若继续增持将导致公司社会公众股比例无法满足上市条件规定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6、在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承诺履行的
上述增持义务:

公司承诺,在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确保该等人员遵守上述预案的规定,
并签订相应的书面承诺。

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最近一
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将相应进行调整。

(六)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承诺

发行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发行上市后
三年内,公司股票第一次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时即触及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发行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应在发生上述情形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起 10 日内,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由公
司董事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公告。

发行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所采
取的具体措施及实施顺序如下:

(1)公司回购股票;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发行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接受公司董事会制定
的稳定股价方案并严格履行。

公司董事会未在触发回购条件后 15 个交易日内审议通过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司承
诺将延期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放 50%的薪酬(包括津贴),董事同时担任公司其他
职务的,公司延期向其发放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奖金或津贴,直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
股价方案之日止。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稳定股价方案生效后未按该方


12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案执行的,未按该方案执行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向投
资者公开道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稳定股价方案生效后未按该方案执行的,公司将自稳定股价
方案期限届满之日起延期 12 个月发放未按该方案执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50%的薪
酬(包括津贴),以及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奖金或津贴。

公司将要求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履行上述增持义务。公司上市后
三年内新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先行签署本承诺,本承诺对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
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同样的约束力。

六、关于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事项

(一)发行人的承诺

1、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
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
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二十个交易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予以公告,依法回购首次
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于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后十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程序,回购价格
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
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并能举证证实的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
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
案为准。

4、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除严格履行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外,还将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报刊上公告相关情况,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
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13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1、本人承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本人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
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三十个交易日内,在符合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
有)程序,回购价格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
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
相应调整)。

3、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
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并能举证证实的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
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
案为准。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
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并能举证证实的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
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
案为准。

(四)证券服务机构的承诺

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保荐机构已对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
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

14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承诺:

“本所确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等申报文件
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该等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因本所未勤勉尽责导致本所作出的上述声明被证明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如就此发生争议,本所应积极应诉并配合调查外,本所将积极与发行人、其他
中介机构、投资者沟通协商。

2、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生效判决并判定本所出具的申报文件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造成重大影响,且本所未勤勉尽责因此应承担赔偿责任
的,本所在收到该等生效判决后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3、经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生效判决所认定的赔偿金额确定后,依据该等司法判决
确定的形式进行赔偿。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所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本所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
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所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广州鹿山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5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本次由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00.30 万股,公司股东不
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股数 占发 行后总
公开发行股票的总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
股本比例:
每股发行价格: 25.79 元
22.93 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0 年度
发行市盈率:
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99 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1 年度
经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10.04 元(按 2021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13.21 元(按 2021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计算)
发行市净率: 1.95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以及已开立上交所股票账户的境内自然
人、法人等投资者,但法律、法规及上交所业务规则禁止参与
者除外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59,324.74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52,245.71 万元




16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费用概算: 承销及保荐费:4,603.77 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1,089.62 万元
律师费用:797.17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18.87 万元

发行上市手续费、印刷费、印花税等:69.59 万元
费用合计:7,079.03 万元(上述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费用,合
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17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zhou Lushan New Materials Co., Ltd.

注册资本:6,900.7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汪加胜

成立日期:1998 年 11 月 12 日成立,后于 2009 年 12 月 7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 22 号自编 1 栋、自编 2 栋、自编 3 栋、自
编4栋

邮政编码:510530

电话:020-82107339

传真:020-82266247

互联网址:http://www.cnlushan.com/

电子信箱:ir@cnlushan.com

经营范围: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材料
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新材料技术转让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
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
(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公司是由鹿山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

2009 年 11 月 10 日,鹿山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鹿山有限整体变更设


18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立股份有限公司,并以截至 2009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67,334,035.21 元为依据,
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 4,650 万元(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注册资本与出资差
额转入资本公积。

2009 年 11 月 17 日,鹿山有限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高路为发行人第一届监事
会职工代表监事。

2009 年 11 月 18 日,汪加胜、韩丽娜、唐舫成、郑妙华、鹿山信息 5 位发起人共
同签订了《关于广州市鹿山化工材料有限公司拟变更设立为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的发起人协议》(以下简称“《发起人协议》”),约定以鹿山有限截至 2009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67,334,035.21 元按 1:0.690587 的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份,
其中 4,650 万元作为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与净资产之间的差额 20,834,035.21
元转入资本公积。此外,《发起人协议》还就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与住所、经
营目的和范围、注册资本与认购股份、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

2009 年 11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关于设立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
选举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广州鹿山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和第一届监事会监事。

2009 年 11 月 17 日,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09)
164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收到发起人投入的股本合计 4,650 万元。

2019 年 6 月 6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19]7-44
号《实收资本复核报告》,经复核,截至 2009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已根据《公司法》
有关规定及公司折股方案,将鹿山有限截至 2009 年 10 月 31 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
67,334,035.21 元按 1:0.690587 的比例折为 46,5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净资产超出
认购股份部分 20,834,035.21 元列入公司资本公积。

2009 年 12 月 7 日,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鹿山新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
取得了注册号为 44011200000119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

公司的发起人及各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时的持股情况如下:

19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汪加胜 35,111,601 75.51%
2 韩丽娜 6,624,830 14.25%
3 鹿山信息 2,334,464 5.02%
4 唐舫成 2,208,277 4.75%
5 郑妙华 220,828 0.48%
合计 46,500,000 100.00%

(三)改制设立前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的发起人为汪加胜、韩丽娜、鹿山信息、唐舫成和郑妙华。公司改制设立前,
汪加胜持有 75.51%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韩丽娜持有 14.25%的
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鹿山信息持有 5.02%的股权,实际为公司
设立的的员工持股平台;唐舫成持有 4.75%的股权,郑妙华持有 0.48%的股权,两人均
为在鹿山有限创业初期即加入的核心高级管理人员。

(四)发行人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系由鹿山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完整继承了鹿山有限的全部资产和业务。公司成
立时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绿色环保高性能的高分子热熔型粘接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公司成立前后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更。

(五)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的业务流程及其联系

公司由鹿山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承继了鹿山有限的全部业务,改制前后
业务流程没有发生变化。公司具体业务流程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第三节之“四、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六)发行人设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主要发起人与发行人在生产经营方面发生过的关联关系及其演变情
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第三节之“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由鹿山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鹿山有限的所有资产、业务和债权、债
务均由公司承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所有资产权属证书已全部变更
登记至公司名下。

20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 6,900.7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 2,300.30 万股,发行数量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本次发行不安排现有股东进行公开发售。发行前后
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股

股东姓名/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序号
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汪加胜 3,411.16 49.43% 3,411.16 37.07%
2 韩丽娜 662.48 9.60% 662.48 7.20%
3 日信宝安 375.04 5.43% 375.04 4.08%
4 西藏聚兰德 328.94 4.77% 328.94 3.58%
5 广发乾和 272.50 3.95% 272.50 2.96%
6 鹿山信息 233.45 3.38% 233.45 2.54%
7 唐舫成 220.83 3.20% 220.83 2.40%
8 广州海汇 201.75 2.92% 201.75 2.19%
9 广州穗开(SS) 175.33 2.54% 175.33 1.91%
10 郑妙华 157.08 2.28% 157.08 1.71%
11 广开知识 139.77 2.03% 139.77 1.52%
12 张忠民 109.00 1.58% 109.00 1.18%
13 万联广生(SS) 100.30 1.45% 100.30 1.09%
14 蔡志华 100.00 1.45% 100.00 1.09%
15 江兴浩 75.01 1.09% 75.01 0.82%
16 珠海融贯通 75.00 1.09% 75.00 0.82%
17 新余邦华 75.00 1.09% 75.00 0.82%
18 邓超华 69.25 1.00% 69.25 0.75%
19 广州天泽 68.81 1.00% 68.81 0.75%
20 唐小军 30.00 0.43% 30.00 0.33%
21 张立鹏 20.00 0.29% 20.00 0.22%
22 社会公众股东 - - 2,300.30 25.00%
合计 6,900.70 100.00% 9,201.00 100.00%

注:SS 代表 State-owned shareholder,表示其为国有股东。


21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见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直接持股比例
1 汪加胜 3,411.16 49.43%
2 韩丽娜 662.48 9.60%
3 日信宝安 375.04 5.43%
4 西藏聚兰德 328.94 4.77%
5 广发乾和 272.50 3.95%
6 鹿山信息 233.45 3.38%
7 唐舫成 220.83 3.20%
8 广州海汇 201.75 2.92%
9 广州穗开(SS) 175.33 2.54%
10 郑妙华 157.08 2.28%

(三)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及在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直接持股比例 公司任职情况
1 汪加胜 3,411.16 49.43% 董事长、总经理
2 韩丽娜 662.48 9.60% 副总经理
3 唐舫成 220.83 3.20% 董事、副总经理
4 郑妙华 157.08 2.28% 副总经理
5 张忠民 109.00 1.58% 无
6 蔡志华 100.00 1.45% 无
7 江兴浩 75.01 1.09% 无
8 邓超华 69.25 1.00% 无
9 唐小军 30.00 0.43%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0 张立鹏 20.00 0.29% 无

(四)本次发行前后外资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无外资股东直接持股情况。

(五)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22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股东间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名
序号 持股数量(万股) 直接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1 汪加胜 3,411.16 49.43% 汪加胜、韩丽娜为夫妻关系;另
外,鹿山信息为韩丽娜控制的企
2 韩丽娜 662.48 9.60% 业,其中韩丽娜持股 62.30%,唐
3 鹿山信息 233.45 3.38% 小军持股 12.85%;鹿山信息的股
东胡庆华为韩丽娜的姐夫,持有
4 唐小军 30.00 0.43% 鹿山信息 0.86%的股权
5 广州海汇 201.75 2.92% 蔡志华另持有广州海汇的权益
6 蔡志华 100.00 1.45% 比例为 3.65%

7 广开知识 139.77 2.03% 万联天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同
为广开知识、广州天泽执行事务
8 万联广生 100.30 1.45% 合伙人,且万联天泽资本投资有
限公司与万联广生同为万联证
9 广州天泽 68.81 1.00%
券全资子公司

(七)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加胜、韩丽娜夫妇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
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
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
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
价。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如实
并及时申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


23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
的,本人亦遵守上述承诺。

(6)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7)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8)在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9)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
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和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造成发行人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损失。

2、作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唐舫成、唐小军、郑妙华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
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
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24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3)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
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
价。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如实
并及时申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
的,本人亦遵守上述承诺。

(6)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7)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8)在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9)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
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和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造成发行人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损失。

3、公司股东鹿山信息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
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

25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回购该部分股份。

(2)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发生变
化的,本企业亦遵守上述承诺。

(3)本企业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4)在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如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企
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和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造成发行人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损失。

4、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杜壮、赵文操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
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将如实并及时申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
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
的,本人亦遵守上述承诺。



26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4)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5)在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6)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
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和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造成发行人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损失。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韩丽娜近亲属胡庆华承诺:

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以及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通过鹿山信息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鹿山信息
回购该部分权益。

6、公司其他股东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人于本
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发生
变化的,本企业/人亦遵守上述承诺。

(3)本企业/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27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4)在本企业/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如本企业/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
本企业/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和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造成发行人损失的,本企业/人将依法赔偿损失。

(八)发行人直接或间接股东适格性等相关情况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主体均具备法律、法规规定
的股东资格;除以下表格所述情形以外,发行人直接或间接股东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
办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不存在
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不存在纠纷或潜在争议。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 直接持股
序号 关联关系
名称 (万股) 比例
1 汪加胜 3,411.16 49.43%
鹿山信息为韩丽娜控制的企业,其中韩丽娜持
2 韩丽娜 662.48 9.60% 股 62.30%,唐小军持股 12.85%;鹿山信息的
3 鹿山信息 233.45 3.38% 股东胡庆华为韩丽娜的姐夫,持有鹿山信息
0.86%的股权
4 唐小军 30.00 0.43%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绿色环保高性能的高分子热熔粘接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
技术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复合建材、能源管道、高阻隔包装、光伏新能源、平板显示
等多个领域,为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提供粘接综合解决方案,是国内领先的高性
能热熔粘接材料企业之一。


28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在现代材料工业当中,金属、塑料、无机材料等不同材料之间由于性能差异巨大,
无法直接复合成型,必须使用粘接材料才能连接成一个整体。粘接材料作为复合材料制
造的关键材料,其性能直接决定了复合材料的功能及使用寿命。粘接材料种类多样,下
游应用领域已涵盖大多数现代工业生产行业,且在诸多行业的生产过程中起到关键作
用。目前复合材料所使用粘接材料主要包括液体型粘接材料和热熔粘接材料。热熔粘接
材料作为胶粘剂的主要品种之一,具有粘接力强、耐候性好等特点,相比传统液体型胶
粘剂具备更高的环保性能,适用于现代工业连续化、自动化、规模化生产需求。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通过自主技术创新和开发实践,创新发展了热熔粘接材料产品
的技术、工艺、标准、设备,构建了较为领先的功能性聚烯烃接枝研发平台,形成了“化
学接枝+物理共混”两步法核心技术体系,用于生产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及热熔胶膜
两大类热熔粘接材料产品。以该技术路线为基础,公司结合不同领域应用特点和市场需
求,通过配方设计和工艺优化,满足不同复合加工工艺要求,生产出可适用于多种复合
材料及制品的高性能粘接材料,使产品在不同市场应用领域中保持较高的产品竞争力和
市场优势。

根据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等行业协会资料,公司
复合建材热熔胶产品、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均排名第一,多种产品
已实现进口替代。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获得境内专利授权共计 100 项,其中发
明专利 70 项、实用新型专利 30 项。公司参与制定国家标准 2 项、行业标准 3 项,入选
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等国家级重点项目,被授予“中国石
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广东专利金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广州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国家重
点新产品”“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等多项国家及省市级奖励,并拥有“国家博士后科
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工作站”“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省级工程实验室”“广州市重点实验室”等多个研发平台。

(二)发行人的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主要产品 主要应用领域 产品图例
功能性聚 给排水管道、铝塑板、铝蜂窝
复合建材热熔胶
烯烃热熔 板、装饰板材等


29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胶粒
石油、天然气、成品油等能源
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
输送管道
食品、药品及日化品包装、物
高阻隔包装热熔胶
流快递包装等复合包装




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 太阳能电池组件



热熔胶膜



热塑型光学透明胶膜 触摸屏、3D 电视面板、液晶显
(TOCF) 示屏等



1、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

(1)复合建材热熔胶

复合建材热熔胶利用热熔胶的粘接作用,将金属、塑料等不同性质的材料粘合,形
成复合材料,各种材料在性能上产生协同效应,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公司复合建材热熔胶主要应用于复合板材(主要包括铝塑板、铝蜂窝板、装饰板等)
和复合管材(主要包括给排水管道)当中,具体应用图示如下:

1)应用场景图示

复合建材热熔胶应用场景图示如下:




30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具体应用结构图

复合建材热熔胶具体产品应用结构图举例如下:

①复合板材类




②复合管材类




31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

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产品主要用于石油、天然气、成品油输送管道外层粘接与防护,
起到防腐、保温等效果。公司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产品实践,其自主研究开发的“防
腐钢管胶粘剂”入选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防腐钢管胶粘剂 L-5R 生产技术”入选国
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产品在国内及国际多个大型能源管道项
目中得到广泛应用。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产品的具体应用图示如下:

1)应用场景图示

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应用场景图示如下:




2)具体应用结构图

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具体产品应用结构图举例如下:




(3)高阻隔包装热熔胶

高阻隔包装热熔胶主要用于高阻隔包装生产的多层共挤复合工艺环节,用于粘接通
用树脂与高阻隔材料,同时起到阻隔氧气及水分的作用,广泛应用于食品、药品、日化
等领域。高阻隔包装热熔胶产品的具体应用图示如下:

1)应用场景图示


32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高阻隔包装热熔胶应用场景图示如下:




2)具体应用结构图

高阻隔包装热熔胶具体产品应用结构图举例如下:




2、热熔胶膜

(1)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

公司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主要包括透明 EVA 胶膜、白色 EVA 胶膜、POE 胶膜等
产品,主要应用于太阳能光伏组件的封装。太阳能电池封装胶对光伏组件电池片起到粘
接、封装作用,能够延长组件使用寿命、提高发电效率、抗紫外线防老化等效果。太阳
能电池封装胶膜产品的具体应用图示如下:

1)应用场景图示

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应用场景图示如下:




33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具体应用结构图

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具体产品应用结构图举例如下:




(2)热塑型光学透明胶膜

热塑型光学透明胶膜(TOCF)为公司自主研发的新型热熔胶膜产品,主要应用于
各种尺寸的触控面板及显示模组的贴合封装,广泛应用于车载、媒体广告、教育展示、
智能家居等平板显示领域,不仅具有良好的光学性能,而且具有优良的封装粘接效果,
赋予产品优异的防爆性能及耐候性,改变了传统胶粘剂的屏幕贴合方式,具有高效率、
高良率、易反拆等特点,在大屏幕应用场景中适用性更好。

热塑型光学透明胶膜产品的具体应用图示如下:

1)应用场景图示

热塑型光学透明胶膜应用场景图示如下:




34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具体应用结构图

热塑型光学透明胶膜具体产品应用结构图举例如下:




(三)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为热熔粘接材料,主要应用于复合建材、能源管道、高阻隔包装、光
伏新能源、平板显示等领域。公司外购原材料,通过自主研发的产品配方及工艺流程生
产产品,并向下游客户销售,以实现盈利。

2、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石化树脂材料,包括 PE、PP、EVA、POE 等树脂材
料,以及各类助剂。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采购模式包括直接采购和指定采购。

直接采购模式系公司向树脂材料原厂或贸易商直接采购原材料,主要供应商包括中
石化、中石油、台塑集团、沙特阿美、LG 集团等。

指定采购模式为,公司指定供应商向韩华集团、LG 集团、陶氏化学等海外原厂进
行指定采购,报告期内主要指定采购供应商包括厦门航开、厦门海翼和厦门港务。在此
模式下,公司与韩华集团、LG 集团、陶氏化学等海外原厂协商确定采购原材料的种类、


35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数量、价格等关键要素后,指定采购供应商与海外原厂签署买断式采购合同、以美元信
用证支付货款,并将原材料发运至指定国内港口,由指定采购供应商运输至指定仓库,
公司向指定采购供应商支付货款并提货。公司根据自身从银行获得的信用证额度情况及
资金安排情况,灵活采用直接采购和指定采购模式向海外原厂采购原材料。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部门结合销售计划、产能情况等因素,制定生产和物料需求计划,负责生
产计划的安排和实施,并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按照订单交期出货。此外,公
司结合主要客户的需求预测、市场供需情况、自身生产能力和库存状况进行库存动态调
整,以提高交货速度,充分发挥生产能力。

除以上自有生产外,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外协加工环节,主要包括:①为保证
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公司存在少量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产品交由外协供应商进行
生产代工;②为满足部分下游客户的特殊需求,公司通过外协供应商进行胶粒、胶膜产
成品的吹膜、模切等物理形态加工;③为满足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细分产品的生产需求,
通过外协供应商代工生产黑色及白色母粒原材料。公司外协生产所涉及的工序简单,并
非生产核心环节,报告期各期公司外协加工费用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 0.95%、
1.07%和 0.55%和 0.61%,占比较小,公司生产经营对外协加工模式不构成重大依赖。

4、销售模式

公司设有营销中心,负责市场推广及产品销售工作。公司通过展会、网络、媒体广
告、业内交流等途径接触客户并拓展市场,凭借在行业中二十余年的口碑积累及产品竞
争力,形成了较高的品牌影响力。

公司销售模式为直销,下游客户主要分为自用客户和贸易商客户两类。报告期内,
公司主营业务销售对象主要为下游自用客户,少量为贸易商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客户类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自用客户 66,513.89 95.25 95,116.27 94.47 73,782.77 93.19 68,933.60 90.39
贸易商客户 3,313.95 4.75 5,567.26 5.53 5,393.07 6.81 7,331.77 9.61
合计 69,827.84 100 100,683.53 100 79,175.83 100 76,265.36 100




36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5、贸易业务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中的“原材料贸易”属于贸易业务模式,具体为公司进口 POE、EVA
等功能性材料并对外销售,报告期内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鹿山功能独立开展。报告期内,
公司根据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适当开展贸易业务,对于市场价格变动把握更加准确的
同时,整体上扩大了采购规模,形成了采购规模优势,有利于加强采购成本管理、巩固
与重要供应商的合作关系。

6、研发模式

公司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技术研发中心负责公司研发与技术管理工作,主要职
能包括规划公司的技术发展路线、开发新配方新产品,以及现有产品的技术升级。根据
研发计划,公司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原料进行新产品开发,并积极参与技术创新、工艺
改进、质量攻关等课题研究。

(四)发行人所属行业的竞争格局

1、行业的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1)胶粘剂和热熔胶的基本概念

1)胶粘剂基本概念

胶粘剂是一种具有粘合性能的材料,通过粘附力和内聚力由表面粘合而起到连接物
体的作用,能够将两种或两种以上同质或异质的制件或材料连接在一起,固化后可形成
具有足够强度的有机或无机的、天然或合成的物质。胶粘剂的种类丰富、应用领域广泛,
根据其化学成分及固化方式不同,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将胶粘剂分为水基型胶
粘剂、溶剂型胶粘剂、热熔型胶粘剂、反应型胶粘剂和其他胶粘剂与密封剂等五大类。

2)热熔胶基本概念

热熔胶,又称热熔粘接材料,是一种可熔性粘合剂,粘合过程中不需要其他的溶剂,
在常温下为固态,加热熔融成液态粘接材料,在涂布、润湿被粘物后,经压合、冷却,
可以在几秒钟内完成粘接。热熔胶是由热塑性树脂(PE、POE、PP、EVA、SIS、SBS、
PA 等)作为基料,并添加增粘剂、粘度调节剂、抗氧剂、抗寒与抗热剂等组成。

热熔胶与水基型胶粘剂、溶剂型胶粘剂相比,粘合工艺简单、速度快、强度大、适
用范围广、可应用于高速连续化生产线、加工性能更为优异;其次,热熔胶在常温下为

37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固体,便于包装、运输、存储,物流和仓储成本更低;此外,热熔胶无毒、无味、不需
溶剂、无污染,属环保型产品,更加适应环境保护趋势和相关法规要求。

根据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的技术分类方法,热熔胶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大
种类:

序号 类别 基料 应用领域
复合建材、油气管道、食品包装、
1 聚烯烃类 PE、PP 等
包装印刷等
太阳能电池封装、包装印刷、制鞋、
2 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类 EVA 等
建材等
3 苯乙烯嵌段共聚物 SIS、SBS、SEBS 等 卫材、快件袋等
PUR、TPU、PA、PES
4 其他类 服装、鞋材、家具、家电等


公司主营产品为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和热熔胶膜,分别属于聚烯烃类热熔胶和乙
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类热熔胶类。

3)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基本概念

在热熔胶产品分类当中,聚烯烃类热熔胶当中的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为胶粘剂行业
的主流发展趋势之一。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是采用接枝反应技术将 PE、PP 等聚烯烃树
脂为基料与活性单体进行接枝反应、在聚烯烃分子中引入强极性功能基团,从而改善与
材料之间的亲和性,赋予聚烯烃树脂粘接性功能。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融合了高分子材
料的化学改性、物理改性和热熔胶的粘接技术,实现了普通聚烯烃材料的功能化和高性
能化。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具有粘接效率高、环保性能优良、运输仓储方便等特点,使其
具备极其丰富的下游应用领域。通过配方设计和工艺调配,可实现功能性热聚烯烃热熔
胶多种加工性能,除了高强度粘接功能外,还可实现复合材料的防腐性、阻燃性、阻隔
性、耐热耐候性等功能,可满足下游多种行业的产品需求,是目前胶粘剂行业技术和商
业开发的主流产品路线之一。随着胶粘剂行业下游的工业、消费类产品等行业的产业升
级,下游客户对胶粘剂产品质量和环保要求不断提高、对产品的差异化需求不断增加,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

(2)胶粘剂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胶粘剂在下游行业应用广泛,主要包括汽车、能源、电子电器、建筑、包装、高铁、
电力系统、脱硫环保、工程机械、水处理等领域。我国胶粘剂工业起步于二十世纪五十
38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年代,直至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才进入较快发展阶段。随着近年来工业规模的不断提
高、工业发展水平的不断进步,胶粘剂的产量、销售额不断增长。根据中国胶粘剂和胶
粘带工业协会及前瞻产业研究院统计,2012 年至 2019 年我国胶粘剂产量年均增速 6.7%、
胶粘剂销售额年均增速 3.0%。2019 年度,我国胶粘剂总产量 881.9 万吨,市场规模近
900 亿元。预计 2019-2025 年产量平均增速 7.4%,销售额平均增速 7.5%,2025 年胶粘
剂市场规模达 1,350 万吨,具体情况如下:

2012 年-2025 年我国胶粘剂产量及销售额情况(万吨、亿元)




数据来源: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前瞻产业研究院

当前,我国胶粘剂市场呈现国外大型公司与国内公司并存的局面。国外大型公司凭
借在行业中多年技术积累,具有先发竞争优势,在产品质量管控、客户服务、市场品牌
等方面仍然具备优势。与此同时,国内公司近年来持续不断地进行技术研发和市场拓展,
在一些细分领域已经具备与国外大型公司竞争的实力,其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可以和国
外大型公司相媲美。

(3)热熔胶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1)热熔胶市场整体情况

热熔粘接材料作为胶粘剂的主要品种之一,粘接力强、耐候性好,相比传统液体型
胶粘剂具备更高的环保性能,在全球市场中得到广泛使用。根据 FMI(Future Market
Insights)对全球热熔胶市场进行调查并发布的《热熔胶市场:2015-2025 年全球行业分


39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析与机遇评估》,预计 2015-2025 年间全球热熔胶市场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5.2%,至
2025 年全球市场价值达 85 亿美元。

在我国,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热熔胶作为“十三五”期间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得到大力支持发展。根据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统计,2020 年我国热熔胶市场
总销售量为 117.83 万吨,较 2017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7.85%;总销售额为 218.14 亿元,
较 2017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8.18%。据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预测,中国大陆
拥有全球最大的热熔胶市场,虽然经受新冠疫情影响,但中国经济基本面向好,经济韧
性足,预计“十四五”期间中国大陆热熔市场的年增长将稳步保持在 7%左右的增速。

2017-2020 年国内热熔胶市场销售额情况(亿元)




数据来源: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




40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7-2020 年国内热熔胶市场销售量情况(万吨)




数据来源: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

2)热熔胶细分应用领域市场情况

下游应用领域方面,2019-2020 年热熔胶产品在下游各类市场销售量及增长率情况
如下:
单位:万吨
序号 类别 2020 年销售量 2019 年销售量 同比增长率
1 纸加工及书本装订 1.91 2.19 -12.79%
2 包装与标签 26.52 26.18 1.30%
3 纤维加工 23.82 20.71 15.02%
4 交通运输 5.10 4.96 2.82%
5 鞋与皮革制品 4.50 4.95 -9.09%
6 消费/自用(零售) 6.27 6.93 -9.52%
7 建筑/施工/民用工程 5.62 5.35 5.05%
8 木工及制品 3.41 3.27 4.28%
9 太阳能胶膜 31.50 28.96 8.77%
10 服装粘合衬(非配方) 4.36 4.92 -11.38%
11 家电、过滤器等 4.81 4.22 13.98%
合计 117.83 112.64 4.61%
数据来源: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热熔胶粘剂专业委员会《中国热熔胶市场现状和趋势》

根据以上数据统计,我国热熔胶销售的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以包装与标签、纤维加工、
太阳能胶膜等行业为主,行业种类丰富多样,主要应用行业销量呈增长趋势。

41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3)热熔胶行业的发展趋势

①应用领域不断丰富

随着产业转型升级的不断深入和环保要求的逐渐提高,适合高速自动化生产、环保、
安全的热熔胶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同时,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新增市场需求也会进一
步拓展热熔胶的应用领域,多样化市场需求对热熔胶产品个性化、定制化要求将不断提
高,中高端热熔胶产品的市场潜力较大,特别是在电子电气、新基建(5G)、新能源、
医疗健康、绿色包装、互联网快件袋、卫材、汽车、建筑及室内装饰、日常生活用品等
应用方面形成新趋势。

②高性能、高质量要求持续提高

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热熔胶产品的高性能和高
质量发展是当前热熔胶市场的重要趋势。根据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研究认为,
“十四五”期间我国热熔胶市场将形成以功能性热熔胶、湿固化硅氧烷接枝聚烯烃热熔
胶、混合反应型热熔胶、辐照固化反应型热熔胶、反应型热熔压敏胶等产品为代表的高
性能、高质量发展新趋势,符合我国热熔胶行业建设“制造强国”的战略地位需要。

③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

我国热熔胶市场历经 30 余年发展已趋于成熟,技术研发能力强、产品附加值高、
产品系列完善、市场占有率较高的行业领先企业的综合竞争优势愈发突出,在市场中占
据有利地位,热熔胶行业市场份额向头部企业或具有特色竞争优势的企业集中的趋势更
加明显,预计“十四五”期间该趋势将进一步加强。

④对企业技术研发要求日益提升

热熔胶行业的高性能、高质量发展对于热熔胶企业的技术研发要求日益提高。热熔
胶行业需要继续突破的技术领域和市场空间主要包括:

A.多功能化、高性能热熔胶,提高热熔胶粘接性与反应性,提高产品对难粘接材料
的粘接能力,并拓展多功能化产品,如耐高温、耐低温、抗增塑剂、低涂布温度、高湿
强度、亲水性、水分散性、生物降解、低密度热熔胶等;

B.新材料如功能性聚烯烃、特种增粘树脂在热熔胶当中获得更为成熟的应用;

C.继续研究用热熔胶代替水基型胶粘剂、溶剂型胶粘剂的使用场景,鼓励节能环保

42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型产品,如热熔胶薄膜化应用替代涂料等方向;

D.具有附加性能的热熔胶,如发泡型热熔胶、阻燃热熔胶、低温热熔胶、生物基热
熔胶等;

E.热熔胶的自动化生产持续发展,强调生产和工业的高速度和工程化,优化热熔胶
涂布使用技术,提高涂布效率和利用率水平。

2、进入本行业的主要壁垒

(1)关键技术壁垒

成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热熔胶生产企业需要具备较强的基础材料研究能力、可持续
的新产品开发能力、分析检测能力及丰富的现场技术服务经验。产品品质高低不仅取决
于企业生产和研究设备的先进性,还与产品配方、生产过程控制、分析检测等关键核心
技术的支持直接相关,而这些核心技术的形成往往需要长期的生产经营和研发实验积
累;长远来看,未来热熔胶将朝着环保化、定制化、高附加值等方向发展,亦将对热熔
胶生产企业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因此,关键技术的掌握是进入本行业的重要壁垒。

(2)专业人才壁垒

热熔胶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企业,专业技术的形成需要长期经验的累积,并且涉及
多种交叉技术的综合应用,而行业的专业人才数量相对较少,尤其是具有多学科背景的
复合型人才较为缺乏,再加上行业的应用性较强,需针对具体的应用领域和客户需求研
制不同特性的产品,对从业人员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均提出较高要求,行业经验丰富
的专业人才是进入本行业的一大壁垒。

(3)品牌及资质壁垒

热熔胶行业下游客户对产品的粘接性能、耐久性、稳定性等产品性能指标要求较高,
尤其是中高端应用领域下游客户粘性较高,且相关客户对热熔胶产品供应商的资质、综
合实力和品牌有严格的审核要求。

以公司产品主要下游应用领域能源管道、光伏新能源为例,下游客户主要为油气管
网行业及光伏组件行业的知名客户,其对供应商有严格的资质要求,获得供应商资质周
期长、难度大,且对产品认证、项目经验、品牌知名度方面均有较高要求,因此热熔胶
厂商所积累的品牌及资质形成了较高行业壁垒。


43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3、行业内主要企业

公司主要产品分为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和热熔胶膜,各类产品所在行业的主要企
业情况如下:

(1)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行业主要企业

序号 类别 公司名称 经营情况简介
陶氏化学公司和杜邦公司均为世界领先的美国化工公
陶氏化学公司及杜邦公
1 司。2019 年,陶氏杜邦公司根据业务板块分拆为新陶
司(Dow、Dupont)
氏、新杜邦和科迪华农业科技三家独立上市公司。
总部位于奥地利维也纳,是增值塑料解决方案供应商,
2 北欧化工(Borealis) 主要聚焦聚乙烯和聚丙烯业务领域,专注于开发管道系
国外 统、能源和通信电缆、汽车和高级包装市场。
拥有数百家公司,覆盖了各种业务,包括钢铁制造、造
日本三井化学(Mitsui
3 船、金融、保险、造纸业、电子、石油、化学农药、仓
Chemicals)
库、旅游业和核能。
日本三菱化学 三菱化学公司是日本最大的化学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功
4
(Mitsubishi Chemical) 能材料和塑料产品、石油化工、农业产品等。
位于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主导产品为埋地
威海市鹏达塑胶专用材
5 钢管防腐层用聚乙烯胶粘剂、钢塑复合管聚乙烯专用
料有限公司
胶、铝塑复合管聚乙烯专用胶等胶粘剂,以及防护绳等。
国内
专注于功能高分子材料的科研、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
上海邦中高分子材料股
6 包括复合管道类粘接树脂、复合板材粘接树脂系列、特
份有限公司
种功能树脂系列等。
资料来源:公司网站、公开信息披露
(2)热熔胶膜行业主要企业

1)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

序号 类别 公司名称 经营情况简介
成立于 1944 年,总部设于美国康涅狄格州。2009 年于纽约
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全球拥有十多间独立的实验室,为全
1 美国胜邦(STR)
球市场提供专业产品性能评估、生产原料的质量保证、实验
国外
室测试、商检及 ISO 顾问等服务。
日本普利司通 成立于 1931 年,是世界最大的轮胎及橡胶产品生产商,也
2
(BRIDGESTONE) 是世界轮胎业三巨头之一。
成立于 2003 年,主营业务为 EVA 太阳能电池胶膜、共聚酰
3 福斯特 胺丝网状热熔胶膜、太阳能电池背板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
成立于 2005 年,主要产品包括透明 EVA 胶膜、白色增效
4 海优新材
EVA 胶膜、POE 胶膜及其他高分子胶膜等。
国内 成立于 2002 年,主要产品包括共聚酯热熔胶、EVA 热熔胶
5 上海天洋
等各类热熔胶、反应型胶黏剂、热熔墙布等。
成立于 2002 年,主要从事光伏并网发电系统、光伏独立供
电系统、太阳能电池片、组件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3
6 东方日升
年公司收购江苏斯威克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始涉足 EVA 胶
膜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44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类别 公司名称 经营情况简介
成立于 2008 年,主要从事薄膜形态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的研
7 赛伍技术 发、生产和销售,建立了光伏材料、工业胶带材料、电子电
气材料三类产品体系。
资料来源:公司网站、公开信息披露
2)热塑型光学透明胶膜

热塑型光学透明胶膜(TOCF)为公司自主研发的新型触摸屏贴合光学胶膜产品,
成功将触摸屏面板进行贴合,并可用于触控模组与 LCD、OLED 等显示模组复合粘接,
提升了下游产品的透光性、清晰度与良品率,适用性更好,在大尺寸屏幕领域能够替代
OCA 及 LOCA 等粘接产品的使用。目前市场中 OCA 及 LOCA 产品所在行业的主要企
业如下:

序号 类别 竞争对手名称 竞争对手简介
日本三菱化学
1 见上。
(Mitsubishi Chemical)
隶属于韩国三大集团之一 LG 集团,以石油化学、信息
韩国 LG 化学(LG
2 电子材料、二次电池等三个事业为中心,是领导韩国化
国外 Chemical)
学工业的韩国最大的综合化学公司。
美国 3M(Minnesota 世界著名多元化跨国企业,涉及的领域包括工业、化工、
3 Mining and 电子、电气、通信、交通、医疗、安全、建筑、文教办
Manufacturing) 公、商业及家庭消费品。
资料来源:公司网站、公开信息披露

4、发行人的市场竞争地位

公司主营产品在行业中凭借可靠的产品质量和严格的技术指标,具备较强的竞争优
势。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产品方面,多种产品已逐步实现进口替代,其中复合建材热
熔胶产品已应用于国内外多个大型工程,并应用于中国高铁列车车厢制造,市场影响力
不断扩大;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覆盖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宝钢股份、华菱集团、
金洲管道等下游知名客户,产品已应用于西气东输工程、中俄天然气管道、中亚天然气
管道、沙特输水工程等多个国内外重大工程项目,在该细分市场占据竞争优势,并在国
际市场上与国外知名厂商直接竞争;高阻隔包装热熔胶产品主要与三井化学、陶氏化学
等国际巨头竞争,销售规模增速较快。根据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中国石油工
程建设协会等行业协会资料,公司复合建材热熔胶产品、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产品国内
市场占有率均排名第一。

热熔胶膜产品方面,公司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已形成较为完善的产品系列,技术指
标及品控水平已形成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具备与龙头品牌竞争的产品综合实力,产品获

45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得日本松下、晶科能源、比亚迪等知名客户的充分认可;热塑型光学透明胶膜(TOCF)
为公司自主研发的新型触摸屏贴合光学胶膜产品,成功将触摸屏面板进行贴合,并可用
于触控模组与 LCD、OLED 等显示模组复合粘接,提升了下游产品的透光性、清晰度
与良品率,适用性更好,在大尺寸屏幕领域能够替代 OCA 及 LOCA 等粘接产品的使用,
应用领域广泛,销售规模不断提高,形成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内较为领先的热熔粘接材料研发中心,并拥有
“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工作站”“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技术
研究开发中心”“省级工程实验室”“广州市重点实验室”等多个研发平台,参与制定
国家标准 2 项、行业标准 3 项。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获得境内专利授权共计
100 项,其中发明专利 70 项、实用新型专利 30 项。公司多项技术成果处于国内领先水
平,曾获“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广东省
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广东专利金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广州市科学技术
奖一等奖”“国家重点新产品”“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等多项国家及省市级奖励。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和其他设备。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9,914.35 3,312.71 6,601.64 66.59%
机器设备 17,034.06 5,472.96 11,561.10 67.87%
运输工具 457.38 246.86 210.52 46.03%
其他设备 2,774.64 1,524.91 1,249.72 45.04%
合计 30,180.43 10,557.44 19,622.98 65.02%
注:成新率=账面价值/账面原值×100%

(二)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数量
所属主体 名称 原值 账面净值 成新率
号 (台/套)


46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数量
所属主体 名称 原值 账面净值 成新率
号 (台/套)
1 江苏鹿山 EVA 胶膜生产线 13 2,619.88 2,123.87 81.07%
鹿山新材、
2 双螺杆挤出机 25 2,008.22 941.69 46.89%
江苏鹿山
3 鹿山新材 熔喷布生产线 2 902.65 834.06 92.40%
自屏蔽高频高压电子加速
4 江苏鹿山 2 718.67 648.46 90.23%

5 江苏鹿山 POE 胶膜生产线 2 415.63 375.32 90.30%
6 鹿山光电 机器人包装自动化生产线 1 263.72 263.72 100.00%
7 鹿山新材 半自动包装系统 2 248.28 212.15 85.45%
8 江苏鹿山 自动包装系统 1 228.32 191.41 83.83%
9 鹿山新材 TOCF 胶膜生产线 2 212.26 170.72 80.43%

(三)房屋所有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建筑面积(平 房屋所有权 他项
权属人 权证编号 房屋座落 规划用途
号 方米) 取得方式 权利
粤房地权证穗 黄埔区埔北 首层为车库、厂房,
1 字第 路 22 号自 6,086.00 合并 第二至四层为厂房, 抵押
1150008479 号 编3栋 屋顶为电梯机房
粤房地权证穗 黄埔区埔北
2 字第 路 22 号自 6,704.89 合并 厂房 抵押
鹿山新 1150008480 号 编1栋
材 粤房地权证穗 黄埔区埔北
首至四层为厂房,房
3 字第 路 22 号自 9,852.67 合并 抵押
屋顶为电梯机房
1150008481 号 编4栋
粤(2018)广 黄埔区埔北
4 州市不动产权 路 22 号自 4,562.49 合并 宿舍综合楼 抵押
第 06201793 号 编2栋
南二环东路
5 2,728.36 自建 仓库 无
2229 号
南二环东路
6 苏(2019)金 2,728.36 自建 仓库 无
江苏鹿 2229 号
坛区不动产权
山 南二环东路
7 第 0051267 号 10,481.76 自建 厂房 无
2229 号
南二环东路
8 10,481.76 自建 厂房 无
2229 号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房产存在的主要法律瑕疵如下:

1、发行人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 06201793 号《不动产权证书》对应房产的
建筑面积为 4,562.49 平方米,房屋规划用途为宿舍综合楼,该不动产权证书列明“另有
A 部位 32.9820 平方米不能确认权属”。

47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发行人已取得黄埔区埔北路 22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属证明,目前在该国有土
地上建有未办理报建手续、未办理权属登记的门卫房和简易仓库,其中门卫房面积为
30 平方米左右,简易仓库为 600 平方米左右,存在被处以限期改正、罚款、限期拆除
等法律风险。

相对于发行人已经取得权属证明的物业面积而言,前述瑕疵物业的面积较小且均非
发行人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且发行人已取得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合规证
明,证明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土地资源和规划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此外,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汪加胜和韩丽娜已承诺,如发行人因该等物业存在的法律瑕疵而遭
受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产生其他损失的,实际控制人将足额补偿发行人因此发生
的支出或所受损失,确保不会因此给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上述主要法律瑕疵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严重不利影响,也不会
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四)租赁物业情况

1、租赁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租赁土地情况如下:
序 面积
承租方 出租方 土地位于 用途 租赁期限
号 (平方米)
广州黄埔区云埔工业区
广州云埔工
东诚片 AP040217 地块以 临时堆场、 2020-7-13 至
1 发行人 业区东诚实 2,076.16
东之一,规划康达路北段 停车场 2023-7-12
业有限公司
道路中线以西

2、租赁房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租赁房产情况如下:
序 承租 房间数量
出租方 物业坐落 用途 租赁期限
号 方 /租赁面积
广州市鑫 租赁面积含
辉扬物业 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道沧 公摊不小于
1 生产 2020-4-16-至 2023-4-15
管理有限 海三路 5 号 105-106 铺 4,700 平方
鹿山 公司 米
新材 广州市鑫 租赁面积含
辉扬物业 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道沧 公摊不小于
2 生产 2020-5-1 至 2023-4-15
管理有限 海三路 5 号 104 铺 1,100 平方
公司 米




48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承租 房间数量
出租方 物业坐落 用途 租赁期限
号 方 /租赁面积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南二
常州市金
环东路 1188 号青年公寓
坛区国发
三区 10 幢 103、青年公寓
3 青年公寓 14 套 宿舍 2021-4-21 至 2022-4-20
三区 1 幢 502、青年公寓
管理有限
一区 2 幢 501 -510、青年
公司
公寓一区 9 幢 410、411
常州市金 常州市金坛区南二环东路 一区 2 幢 433、527、529、
坛区国发 1188 号青年公寓一区 2 幢 530、531、532、533、534:
4 青年公寓 433、527、529、530、531、 9套 宿舍 2021-6-10 至 2022-6-9;
管理有限 532、533、534、青年公寓 三区 1 幢 505:2021-7-10
公司 三区 1 幢 505 至 2022-7-9
三区 4 幢 803、804、805:
常州市金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环东
2021-9-25 至 2022-9-24;
坛区国发 路 1188 号青年公寓三区 4
江苏 三区 7 幢 803:2021-9-1
5 青年公寓 幢 803、804、805,7 幢 9套 宿舍
鹿山 至 2022-8-31;一区 11 幢
管理有限 803,一区 11 幢 301、303、
301、303、304、305、306:
公司 304、305、306
2021-9-29 至 2022-9-2
常州市金
常州市金坛区南二环东路
坛区国发
1188 号青年公寓一区 5 幢
6 青年公寓 10 套 宿舍 2020-4-7 至 2022-4-6
407、408、409、410、411、
管理有限
412、413、414、415、416
公司
常州市金 常州市金坛区南二环东路
坛区国发 1188 号青年公寓三区 2 幢
7 青年公寓 206、506,青年公寓三区 5套 宿舍 2022-2-9 至 2023-2-8
管理有限 3 幢 1006、701,青年公寓
公司 三区 7 幢 905
8 孔玲花 金江苑三村 A5 幢 104 室 1套 宿舍 2022-2-1 至 2023-2-1
广州明达
鹿山 黄埔区摇田河路大街 19
9 投资服务 3套 宿舍 2021-3-18 至 2022-3-17
光电 号 628、630、632 房
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物业存在的主要法律瑕疵
如下:

(1)出租方未能提供承租物业的权属证明

1)发行人向广州云埔工业区东诚实业有限公司承租了共计 2,076.16 平方米的土地
作为停车场、临时堆场,出租方未能提供该项承租土地的权属证书或出租方有权出租、
转租的证明文件。

2)江苏鹿山向常州市金坛区国发青年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孔玲花承租了共计 48
套房间作为员工宿舍。就江苏鹿山承租的该等员工宿舍,出租方未能提供该等承租物业
的权属证书或出租方有权出租、转租的证明文件。

49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鉴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出租人有义务保证承租人对承租
物业的使用权,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请
求赔偿损失。

2)前述物业的用途为停车场、临时堆场、仓库、员工宿舍等,具有较强的可替代
性,发行人和江苏鹿山可以在短时间内找到可替代的物业,发行人和江苏鹿山的主要生
产经营活动对该等出租方和该等物业不存在重大依赖。

3)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汪加胜和韩丽娜已承诺,如发行人和江苏鹿山因承租物业
存在的法律瑕疵而遭受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产生其他损失的,实际控制人将足额
补偿发行人和江苏鹿山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所受损失,确保不会因此给发行人和江苏鹿山
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此项法律瑕疵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承租集体建设用地地上建筑物且建筑物的建设过程存在瑕疵

发行人向广州市鑫辉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辉扬”)承租位于集体建
设用地上的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道沧海三路 5 号 104 铺、105 铺、106 铺的物业作为厂
房、仓库,该等物业由鑫辉扬向自然人欧阳炽洪承租之后转租给发行人,鑫辉扬、欧阳
炽洪未能提供该等物业的权属证明文件和相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 2/3 以上成
员或者 2/3 以上村民代表同意该物业出租的证明文件,也未能提供该等物业的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相关材料等。

根据《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如该等物业的出租人
和转租人未能取得相关权属证明和相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 2/3 以上成员或者
2/3 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则出租人、转租人无权出租、转租该等物业,从而导致发行人
无法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继续使用该等物业;如该等物业的建设单位未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建设工程
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建设单位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风险。

鉴于:



50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该等物业的出租人和转租人未能取得相关权属证明和相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
村民会议 2/3 以上成员或者 2/3 以上村民代表同意,虽然可能影响发行人继续使用该等
物业,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出租人有义务保证承租人对承
租物业的使用权,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
请求赔偿损失;

2)根据发行人与鑫辉扬签署的《厂房租赁合同书》,鑫辉扬保证出租厂房仓库无
权属争议,鑫辉扬与产权所有人有任何纠纷或其他情况造成发行人承租场地在合同有效
期被停产、迁出、无法正常使用的,发行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要求鑫辉扬立即返还保
证金,且鑫辉扬须赔偿发行人包括但不限于厂房装修、设备拆装挪运、生产停产等所有
损失、赔偿损失金额不少于三个月租金。如上述租赁物业无法继续使用,发行人预计将
发生的搬迁费用 18.29 万元,发行人与鑫辉扬约定的赔偿金额预计足以覆盖相关搬迁费
用;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
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该等租赁物业的建设单位系
处罚的责任承担主体,发行人作为承租方不属于被处罚主体;

4)根据广州市萝岗区规划和建设局于 2006 年 8 月 8 日出具的《关于永岗村民委员
会申请补办规划报建的复函》(穂萝规函[2006]90 号),萝岗区永和区永岗村民委员会
出租的上述物业未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成并投入使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关于永岗村民委员会申请规划报建的复函》(穂开规函[2006]114
号)批准罚款后保留使用。该村民委员会已接受罚款处理,该局因此同意厂房保留使用,
不需要补办报建和规划验收手续;

5)该等租赁物业所涉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约 5,800 平方米,占发行人自有土地使
用权面积的比例约为 7.25%;发行人于 2020 年度使用上述租赁物业产生的营业收入、
毛利润分别为 3,460.94 万元、818.30 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毛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3.42%、
3.57%;发行人于 2021 年 1-6 月用上述租赁物业产生的营业收入、毛利润分别为 6,299.30
万元、1,042.62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毛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8.77%、8.91%。据此,
该等物业并非发行人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对该等物业不存在重
大依赖。此外,若发行人无法继续使用以上租赁物业,发行人可在其周边租赁其他厂房
物业,或将生产设备搬迁至子公司鹿山光电同样位于永和街道的新建厂房,解决措施充

51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分,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6)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汪加胜和韩丽娜已承诺,如发行人因承租物业存在的法律
瑕疵而遭受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产生其他损失的,实际控制人将足额补偿发行人
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所受损失,确保不会因此给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此项法律瑕疵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3)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江苏鹿山向常州市金坛区国发青年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孔玲花承租的员工宿舍,相
关的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鑫辉扬、欧阳炽洪未能提供广州市黄埔区永和
街道沧海三路 5 号 104 铺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房屋租赁的出租人与承租人
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相关规
定,江苏鹿山存在因租赁员工宿舍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被处罚的风险。

鉴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据此,发行人、江苏鹿山的租
赁合同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不会因此而影响租赁合同的有效性,不会导致发行人、
江苏鹿山无法正常使用该等承租物业。

2)江苏鹿山的该等物业的用途为员工宿舍,具有较强的可替代性,江苏鹿山可以
在短时间内找到可替代的物业,江苏鹿山的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对该等物业及其出租方不
存在重大依赖。

3)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汪加胜和韩丽娜已承诺,如发行人、江苏鹿山因承租物业
存在的法律瑕疵而遭受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产生其他损失的,实际控制人将足额
补偿发行人、江苏鹿山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所受损失,确保不会因此给发行人、江苏鹿山
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发行人和江苏鹿山的承租物业存在的上述主要法律瑕疵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
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52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五)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具体如下:
序 面积 土地使用 土地使用权 他项
权属人 权证编号 座落
号 (平方米) 年限 取得方式 权利
粤房地权证穗字 黄埔区埔北路
第 1150008479 号 22 号自编 3 栋
50 年,自
粤房地权证穗字 黄埔区埔北路
2006 年 1
第 1150008480 号 22 号自编 1 栋
月 13 日起
粤房地权证穗字 黄埔区埔北路 合计
1 鹿山新材 出让 抵押
第 1150008481 号 22 号自编 4 栋 16,655.48
50、70 年,
粤(2018)广州市
黄埔区埔北路 自 2006 年
不动产权第
22 号自编 2 栋 1 月 13 日
06201793 号

苏(2019)金坛区
南二环东路 2062 年 7
2 江苏鹿山 不动产权第 46,616.00 出让 无
2229 号 月 8 日止
0051267 号
黄埔区永和开
粤(2019)广州市 发区禾丰路以
2068 年 7
3 鹿山光电 不动产权第 南、春分路以 16,688.00 出让 抵押
月 19 日止
06860284 号 东,地块编号
为 YH-I7-6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土地使用权存在的主要法律瑕疵如下:

根据苏(2019)金坛区不动产权第 0051267 号《不动产权证书》记载,该宗地实测
面积为 46,753.7 平方米,证载面积为 46,616 平方米,超出批准面积为 137.7 平方米。

由于前述超批准用地面积较小,仅占江苏鹿山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总面积的 0.3%,
且江苏鹿山在前述超出的用地上的建筑物为围墙,因此,上述情形不会对江苏鹿山拥有
的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及其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江苏鹿山已取得常州市金坛区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合规证明,证明江苏鹿山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土地管理、房产
管理以及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记录;此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汪加胜
和韩丽娜出具承诺,如江苏鹿山因该等超批准用地行为遭受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
产生其他损失的,其将足额补偿江苏鹿山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所受损失,确保不会因此给
江苏鹿山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商标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拥有境内商标 29 项,具体如下:

53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商标注册证 核定使
商标 权利人 有效期
号 号 用类别

2000-10-7 至
1 鹿山新材 1452127 1
2030-10-6


2007-01-21 至
2 鹿山新材 3963568 1
2027-01-20


2007-02-14 至
3 鹿山新材 3963569 17
2027-02-13


2008-07-14 至
4 鹿山新材 4545219 1
2028-07-13


2011-10-28 至
5 鹿山新材 8620530 17
2031-10-27


2011-09-14 至
6 鹿山新材 8620531 1
2031-09-13


2012-01-14 至
7 鹿山新材 9010092 42
2032-01-13


2012-02-21 至
8 鹿山新材 9110406 17
2032-02-20


2012-02-21 至
9 鹿山新材 9110456 17
2032-02-20

2012-02-14 至
10 鹿山新材 9110482 1
2032-02-13

2012-02-28 至
11 鹿山新材 9110491 17
2032-02-27

2013-11-14 至
12 鹿山新材 11118012 17
2023-11-13


2013-11-14 至
13 鹿山新材 11118130 1
2023-11-13




54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商标注册证 核定使
商标 权利人 有效期
号 号 用类别

2015-07-07 至
14 江苏鹿山 14554325 17
2025-07-06



2015-07-07 至
15 鹿山新材 14554327 17
2025-07-06



2015-07-07 至
16 江苏鹿山 14554328 1
2025-07-06



2015-07-07 至
17 鹿山新材 14554329 1
2025-07-06


2019-02-07 至
18 鹿山新材 30189351 17
2029-02-06



2019-02-07 至
19 鹿山新材 30184960 42
2029-02-06



2019-02-07 至
20 鹿山新材 30184204 17
2029-02-06


2019-02-07 至
21 鹿山新材 30175103 42
2029-02-06


2019-02-07 至
22 鹿山新材 30171926 1
2029-02-06


2019-02-07 至
23 鹿山新材 30168623 17
2029-02-06


2019-02-07 至
24 鹿山新材 30166811 42
2029-02-06


2019-01-21 至
25 鹿山光电 29135799 17
2029-01-20




55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商标注册证 核定使
商标 权利人 有效期
号 号 用类别
2019-05-14 至
26 鹿山新材 30177948 1
2029-05-13

2019-05-07 至
27 鹿山新材 30184184 1
2029-05-06

2020-8-21 至
28 江苏鹿山 41638176 17
2030-8-20


2020-8-7 至
29 江苏鹿山 41626923 1
2030-8-6




56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3、专利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获得境内专利授权共计 100 项,其中发明专利 70 项、实用新型专利 30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类型
一种透明且油墨强粘附性的印刷式柔性电子基
1 华南理工大学、发行人 ZL201811353453.7 2018/11/14 2020/9/22 发明专利
底材料及其制备和应用
2 一种极性聚丙烯接枝物及其制备方法 发行人 ZL201711395770.0 2017/12/21 2020/7/10 发明专利
一种钢丝网增强聚乙烯热水管用粘接树脂及其
3 发行人 ZL201610818776.3 2016/9/12 2019/6/14 发明专利
制备方法
一种阻水性能好的白色聚烯烃封装胶膜及其制
4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611260833.7 2016/12/30 2019/5/14 发明专利
备方法
5 一种接枝反应装置及其使用方法 发行人 ZL201611266129.2 2016/12/31 2019/4/9 发明专利
一种 3PP 防腐管道涂层外层用聚丙烯粉末及其
6 发行人 ZL201611266132.4 2016/12/31 2019/4/5 发明专利
制备方法
7 一种高剥离强度保持率的聚烯烃光伏膜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510922632.8 2015/12/11 2018/6/5 发明专利
8 一种接枝反应方法及其装置 发行人 ZL201511033605.1 2015/12/31 2018/3/2 发明专利
9 一种 EVA 胶膜及其制备方法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510631966.X 2015/9/28 2018/3/2 发明专利
10 一种新型防腐钢带及其制备方法 发行人 ZL201410857486.0 2014/12/31 2017/10/13 发明专利
11 一种功能化聚烯烃蜡及其制备方法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410857664.X 2014/12/31 2017/10/13 发明专利
12 一种防腐管道用聚乙烯粉末及其制备方法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510032574.1 2015/1/22 2017/9/12 发明专利
13 一种橡胶金属粘接热熔胶膜及其制备方法 发行人 ZL201510924923.0 2015/12/11 2017/8/11 发明专利
一种用于光伏封装胶膜的光转换母料及其制备
14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410857497.9 2014/12/31 2017/4/26 发明专利
方法
一种增透的聚烯烃光伏组件封装胶膜及其制备
15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410857490.7 2014/12/31 2017/3/8 发明专利
方法
16 一种接枝反应装置及熔融接枝反应方法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410857663.5 2014/12/31 2017/1/4 发明专利


57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类型
17 一种环氧类齐聚物扩链剂及其制备方法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310754762.6 2013/12/31 2016/5/4 发明专利
18 一种 UV 固化聚烯烃光学膜及其制备方法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410609318.X 2014/10/31 2016/3/2 发明专利
一种极性单体接枝改性的无定型聚 α-烯烃及其
19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310754747.1 2013/12/31 2016/1/20 发明专利
制备方法
中山大学、日丰企业集团
20 一种可光转换的超支化聚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有限公司、佛山市日丰新 ZL201310295329.0 2013/7/15 2015/11/25 发明专利
型管材有限公司、发行人
21 一种多层阻氧管用热熔胶的制备方法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310087923.0 2013/3/19 2015/11/11 发明专利
22 一种新型人造草坪结构及其构造方法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310089473.9 2013/3/19 2015/11/4 发明专利
一种用于多层共挤阻隔包装的粘接树脂及用它
23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310754889.8 2013/12/31 2015/11/4 发明专利
制作的阻隔结构
24 一种 PVC/金属粘接热熔胶膜及其制备方法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310754817.3 2013/12/31 2015/8/19 发明专利
25 一种耐热型透明聚烯烃热熔胶及其制备方法 江苏鹿山、发行人 ZL201210569139.9 2012/12/25 2015/6/24 发明专利
26 一种聚烯烃封装胶膜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江苏鹿山、发行人 ZL201210570841.7 2012/12/25 2015/6/3 发明专利
一种光伏组件封装用 EVA 胶膜的体积电阻率测
27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210571664.4 2012/12/25 2015/6/3 发明专利
试方法
28 一种人造草坪背胶用热熔胶粘剂及其制备方法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310087812.X 2013/3/19 2015/6/3 发明专利
一种抗光伏组件潜在电势诱导衰减的 EVA 封装
29 江苏鹿山 ZL201310089748.9 2013/3/19 2015/6/3 发明专利
胶膜
30 一种多层油箱用热熔胶的制备方法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310089494.0 2013/3/19 2015/4/29 发明专利
一种铝蜂窝板粘接用耐高温热熔胶膜及其制备
31 江苏鹿山、发行人 ZL201310087910.3 2013/3/19 2015/4/1 发明专利
方法
一种铝板、防火板用超低温复合热熔胶膜及其
32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310089528.6 2013/3/19 2015/3/4 发明专利
制备方法
双玻太阳能组件封装专用 EVA 胶膜及其制备方
33 江苏鹿山 ZL201310089491.7 2013/3/19 2015/1/14 发明专利



58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类型
34 一种 3PE 管道外防腐粗化颗粒及其制备方法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110449360.6 2011/12/28 2014/7/2 发明专利
一种高效节能大口径钢管及金属构件的防腐方
35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110451236.3 2011/12/28 2014/7/2 发明专利

36 一种有机过氧化物母粒及其制备方法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110449464.7 2011/12/28 2014/6/18 发明专利
37 一种低温超快速固化 EVA 胶膜 江苏鹿山、发行人 ZL201210532482.6 2012/12/11 2014/3/26 发明专利
38 一种新型的聚烯烃封装胶膜组合物及其应用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110449535.3 2011/12/28 2014/3/5 发明专利
提高太阳能电池组件光谱转换效率的 EVA 封装
39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210234834.X 2012/7/6 2013/12/4 发明专利
胶膜
可用于夹层玻璃的高透明性聚氨酯热熔胶片及
40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0910214041.X 2009/12/22 2013/7/24 发明专利
其制备方法
一种 3PE 防腐管道用 PE 热熔胶粉末的制备方
41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110451258.X 2011/12/28 2013/7/3 发明专利

一种高硬度、快速定型的聚氨酯热熔胶及其制
42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010617414.0 2010/12/31 2013/5/15 发明专利
备方法
一种涤纶纤维增强 PVC 软管用热熔胶黏剂及其
43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010617472.3 2010/12/31 2013/4/17 发明专利
制备方法
44 一种共聚酯热熔胶及其制备方法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010617446.0 2010/12/31 2013/3/27 发明专利
45 一种纳米阻隔热熔胶的制备方法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010617486.5 2010/12/31 2013/3/27 发明专利
46 一种增韧尼龙共混物及其制备方法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010617355.7 2010/12/31 2013/1/16 发明专利
47 一种能简化太阳能电池封装结构的 EVA 胶膜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010617369.9 2010/12/31 2013/1/16 发明专利
48 一种粘合衬用聚氨酯热熔胶黏剂及其制备方法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0910214049.6 2009/12/22 2013/1/2 发明专利
中山大学、日丰企业集团
49 一种高强度聚合物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 有限公司、金发科技股份 ZL201110085280.7 2011/4/6 2012/10/10 发明专利
有限公司、发行人
50 一种金属与塑料粘接的双层复合热熔胶膜 发行人 ZL200810219184.5 2008/11/18 2012/7/18 发明专利



59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类型
油气输送 3PP 管道外防腐防滑粉末及其制备方
51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010617457.9 2010/12/31 2012/7/18 发明专利

高耐候、高粘合力、高透明聚烯烃胶膜的制备
52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0810026875.3 2008/3/19 2012/7/4 发明专利
方法
一种无卤阻燃聚烯烃热熔胶粘剂和复合结构胶
53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0910214040.5 2009/12/22 2012/5/30 发明专利

54 一种无卤阻燃热熔压敏胶带及其制备方法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0910214043.9 2009/12/22 2012/5/30 发明专利
55 快结晶的聚氨酯热熔胶及其制备方法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0810198768.9 2008/9/25 2012/5/9 发明专利
56 一种铝蜂窝复合板用胶粘剂及其制备方法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0810219180.7 2008/11/18 2012/5/9 发明专利
57 一种导电热塑性粉末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0810219188.3 2008/11/18 2012/5/9 发明专利
一种用于装饰玻璃的 PET 与 PVC 复合膜的制备
58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0810219178.X 2008/11/18 2012/3/28 发明专利
方法
59 夹胶玻璃胶膜的制备方法及其制品和应用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0810219187.9 2008/11/18 2012/2/29 发明专利
一种可交联聚乙烯热熔胶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60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0910038212.8 2009/3/27 2012/2/15 发明专利
和应用
一种太阳能电池封装用低收缩高阻隔背膜及其
61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0910214051.3 2009/12/22 2011/11/30 发明专利
制备方法
62 铝蜂窝复合板制造方法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0810198767.4 2008/9/25 2011/9/7 发明专利
钢管防腐涂层用茂金属聚丙烯改性材料及其制
63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0910038211.3 2009/3/27 2011/6/15 发明专利
备方法和应用
64 透明高弹性热塑性聚氨酯及其制备方法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0810219186.4 2008/11/18 2011/4/13 发明专利
65 一种可发泡热熔胶组合物及其应用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0810219191.5 2008/11/18 2011/4/13 发明专利
一种 PP-R 铝塑稳态管用透明热熔胶粘剂的制备
66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0810184819.2 2008/11/28 2011/4/13 发明专利
方法
67 聚烯烃蜡固相接枝共聚物的制备方法 发行人 ZL200610124032.8 2006/12/4 2010/6/30 发明专利
68 交联聚乙烯组合物粉末及制备方法 发行人 ZL200610124037.0 2006/12/4 2009/3/4 发明专利

60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类型
69 聚丙烯、金属用热熔粘合剂 发行人 ZL03114172.2 2003/4/9 2006/1/18 发明专利
70 一种 EVA 胶膜用包装箱 江苏鹿山、发行人 ZL201922382774.6 2019/12/26 2020/12/4 实用新型
江苏鹿山、发行人、鹿山
71 一种薄膜纠偏设备 ZL202020141345.X 2020/1/21 2020/11/17 实用新型
光电
发行人、江苏鹿山、鹿山
72 一种真空输送过滤装置 ZL202020138280.3 2020/1/21 2020/11/17 实用新型
光电
73 一种连续纤维增强热塑性塑料管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821057183.0 2018/7/4 2019/2/19 实用新型
74 一种吨袋计量包装设备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721392801.2 2017/10/26 2018/6/5 实用新型
75 一种棱镜型反光膜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720422360.X 2017/4/20 2017/12/5 实用新型
76 一种抗滑移的太阳电池封装胶膜 江苏鹿山、发行人 ZL201621483287.9 2016/12/31 2017/9/12 实用新型
一种提高组件功率的 POE 胶膜及采用该胶膜封
77 江苏鹿山、发行人 ZL201621483311.9 2016/12/31 2017/8/25 实用新型
装的高功率太阳电池组件
78 一种组合纸箱 江苏鹿山 ZL201621051391.0 2016/9/12 2017/5/31 实用新型
一种高反光率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结构及双玻
79 江苏鹿山、发行人 ZL201521137307.2 2015/12/31 2016/9/14 实用新型
组件
80 一种带有花纹保护膜的柔性薄膜结构 江苏鹿山、发行人 ZL201521138321.4 2015/12/31 2016/6/15 实用新型
81 一种热熔胶膜包装箱 江苏鹿山、发行人 ZL201521139718.5 2015/12/31 2016/6/15 实用新型
82 一种冷凝设备的自动清洁装置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520813109.7 2015/10/19 2016/3/2 实用新型
83 一种环保节能换气装置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520813110.X 2015/10/19 2016/3/2 实用新型
84 一种 EVA 胶膜包装箱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420873692.6 2014/12/31 2015/7/29 实用新型
一种彩色封装胶膜及采用该胶膜封装的双玻太
85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420872651.5 2014/12/31 2015/6/3 实用新型
阳能电池组件
86 一种薄膜放置支架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420470236.7 2014/8/19 2015/1/14 实用新型
87 一种薄膜切割装置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420469818.3 2014/8/19 2015/1/7 实用新型


61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类型
88 一种用于生产 EVA 胶膜的胶辊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320502236.6 2013/8/16 2014/3/26 实用新型
89 一种 EVA 胶膜高速生产定型设备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320503587.9 2013/8/16 2014/3/26 实用新型
90 一种塑料薄膜造粒设备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320504748.6 2013/8/16 2014/3/26 实用新型
91 一种挤出机真空冒料的报警装置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320504750.3 2013/8/16 2014/3/5 实用新型
92 一种平板硫化设备 江苏鹿山、发行人 ZL201220729136.2 2012/12/25 2013/8/14 实用新型
93 一种控制 EVA 封装胶膜厚度的组合模具 江苏鹿山、发行人 ZL201220724309.1 2012/12/25 2013/7/3 实用新型
94 一种胶膜分切设备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220724660.0 2012/12/25 2013/7/3 实用新型
95 一种防止胶膜折痕的新型包装纸箱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220726029.4 2012/12/25 2013/7/3 实用新型
96 光伏组件用高反射 EVA 胶膜 江苏鹿山、发行人 ZL201220724624.4 2012/12/25 2013/6/19 实用新型
97 光伏组件封装用零收缩 EVA 胶膜 发行人、江苏鹿山 ZL201120561378.0 2011/12/28 2012/8/29 实用新型
98 高粘弹性材料的水下造粒装置及造粒系统 发行人 ZL202021884114.4 2020/9/1 2021/4/20 实用新型
99 杀菌口罩 发行人、鹿山光电 ZL202020915921.1 2020/5/26 2021/6/22 实用新型
一种光学热熔胶用阻燃剂及其制备方法与光学
100 发行人、鹿山光电 ZL201910585864.7 2019/7/1 2021/6/1 发明专利
热熔胶膜
注:佛山市日丰新型管材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 月变更名称为日丰新材(广东)有限公司,2020 年 7 月变更名称为日丰新材有限公司。
发明专利有效期 20 年、实用新型专利有效期 10 年,均为自专利申请日起开始计算。公司上述专利中,除第 1 项、第 20 项、第
49 项专利为与其他第三方共有专利外,其他专利均为自主研发取得。报告期内,公司未实际使用以上共用专利,以上共有专利与公司
核心技术、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不相关,对公司的业务技术、生产经营及盈利能力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以上共有专利不存在瑕疵、
纠纷和潜在纠纷。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上述专利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62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4、作品著作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 3 项作品著作权,具体如下:

序号 作品名称 登记号 类别 作者 著作权人 创作完成日期 登记日期
1 鹿山环保小卫士半身图章图形 国作登字-2021-F-00039495 美术作品 发行人 发行人 2020/11/23 2021/2/20
2 鹿山环保小卫士弯腰展示图形 国作登字-2021-F-00039493 美术作品 发行人 发行人 2020/11/23 2021/2/20
3 鹿山环保小卫土站立标准图形 国作登字-2021-F-00039494 美术作品 发行人 发行人 2020/11/23 2021/2/20




63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1、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绿色环保高性能的高分子热熔粘接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
技术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复合建材、能源管道、高阻隔包装、光伏新能源、平板显示
等多个领域。

2、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加胜、韩丽娜及其关系
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情况如下表所示:
企业 与公司的关联关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名称 系
工程环保设施施工;燃气、太阳能及类似能源家用
器具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园艺作物种植;
日用家电设备零售;贸易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农业技术开发服务;农
业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农业园艺服务;机电设备
汪加胜通过珠海
安装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
萤火虫投资咨询
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能源
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
广东萤 间接控制的公
发、技术服务;电子产品批发;环保技术推广服务;
火虫智 购售电、光伏电 司,珠海萤火虫
环保技术开发服务;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电
慧能源 站工程(扶贫项 投资咨询企业
子产品设计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服务;投资咨询服
技术有 目为主)等 (有限合伙)持
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
限公司 有广东萤火虫智
服务;电子产品零售;电力电子技术服务;新能源
慧能源技术有限
发电工程咨询服务;绿化管理、养护、病虫防治服
公 司 75.00% 的
务;照明系统安装;太阳能技术研究、开发、技术
股权
服务;可再生能源领域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光伏
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充电桩销售;充电桩设施安装、
管理;太阳能发电站建设;房地产咨询服务;充电
桩制造;太阳能光伏供电系统的研究、开发、设计;
太阳能光伏供电系统的安装及售后服务;电力供应。
投资咨询;资本市场服务;太阳能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太阳能设备、光伏设备、电子元器件的研发
珠 海 萤 及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经营电子商务,网
汪加胜持有珠海
火 虫 投 上销售产品;商务咨询、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房
无实际经营业 萤火虫投资咨询
资 咨 询 地产管理营销策划,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园林景观
务 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有 设计及施工,绿化养护服务;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91.33%的出资额
限合伙) 设计、施工;货运仓储服务;教育投资、教育咨询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 州 市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 员工持股平台, 韩丽娜持有广州
鹿山信 无实际经营业 市鹿山信息咨询

64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企业 与公司的关联关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名称 系
息咨询 务 有 限 公 司
有限公 62.30%的股权

研发、生产、销售管道防腐专用料、复合建材胶粘
湖北塑 董事长、总经理
剂、包装用粘接树脂、太阳能封装胶膜、安全夹层
邦科技 无实际经营业 汪加胜妹妹的配
玻璃胶片、接枝改性聚烯烃树脂、热熔胶粒/膜/片及
股份有 务 偶朱东湖持股
其原材料、相关技术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
限公司 95%的企业
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广东萤火虫主要经营购售电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同,不存在竞争关系。珠海
萤火虫、鹿山信息均无实际经营业务。湖北塑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汪加胜的妹夫朱东湖控制的企业,该企业已停止经营,并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取得国
家税务总局大冶市税务局出具的《清税证明》(冶税税企清[2019]115133 号)。

综上,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
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3、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未来发生同业竞争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加胜和韩丽娜出具了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
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没有从事或投资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近
的业务,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
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不利用本人对发行人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发行人及其
中小股东、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
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
司的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

(4)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承诺将促使本人拥有实际控
制权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发行
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65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5)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若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或其他关联方获得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机会,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条件(包
括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

(6)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人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
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及其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任;

(7)本承诺函有效期间自该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人不再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
日或发行人终止上市之日止。”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采购和销售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存在少量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156.15万元、280.02万元、
987.38万元及378.20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的0.20%、0.35%、0.98%和0.53%,
不存在关联采购。公司关联销售主要为向聚赛龙和奇德新材销售功能性新材料POE。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采购的情况。整体而言,报告期内关联销售的金额及占比
均维持在较低水平。

报告期各期,关联销售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 2021年1-6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关联方名称 交易
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聚赛龙 POE 378.20 0.53% 978.55 0.97% 268.99 0.34% 136.19 0.18%
奇德新材 POE - - 8.83 0.01% 11.03 0.01% 19.96 0.03%
合计 - 378.20 0.53% 987.38 0.98% 280.02 0.35% 156.15 0.20%

注:上表中的占比系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

上述两家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方,均因为公司独立董事赵建青担任两家企业的独立董
事。公司与上述两家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主要原因如下:(1)由于公司存在 POE 的采
购需求并开展 POE 贸易业务,且聚赛龙、奇德新材需采购 POE 作为原材料,双方经过


66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商业谈判后确定合作关系,并签署订单;(2)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鹿山功能独立开展
贸易业务,整体上扩大了采购规模,形成了采购规模优势,有利于加强采购成本管理、
巩固与重要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因此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聚赛龙和奇德新材的POE销售情况与功能性新材料中的POE销售
情况对比如下:

名称 项目 2021年1-6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功能性新 收入
1,470.24 3,550.52 4,323.22 3,912.57
材料贸易 (万元)
业务中POE 单价
16.96 10.91 11.64 13.71
销售情况 (元/千克)
收入
378.20 978.55 268.99 136.19
聚赛龙POE (万元)
原材料销 单价
16.67 10.64 10.87 13.42
售情况 (元/千克)
差异率 -1.71% -2.50% -6.67% -2.14%
收入
- 8.83 11.03 19.96
奇德新材 (万元)
POE原材料 单价
- 12.62 15.38 15.35
销售情况 (元/千克)
差异率 - 15.64% 32.01% 11.98%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聚赛龙销售的 POE 原材料单价与功能性新材料贸易业务中
POE 销售业务的单价相比,差异率分别为-2.14%、-6.67%、-2.50%和-1.71%,差异总体
较小。2019 年度,发行人向聚赛龙销售 POE 原材料的平均价格为 1.09 万元/吨,相对
较低,主要原因为当期向该客户销售 POE 的牌号均为 LC565,此类牌号市场价格相对
较低,当期发行人此牌号平均售价为 1.10 万元/吨,导致向该客户销售 POE 平均售价较
低。综上,发行人向聚赛龙销售的 POE 原材料定价公允。

2018-2020 年,发行人向奇德新材销售的产品单价与功能性新材料贸易业务中 POE
销售业务的单价相比,差异相对较大,主要系奇德新材向发行人采购的规模较小,报告
期内,采购数量分别为 13.00 吨、7.18 吨和 7.00 吨,无法发挥规模化采购效应,导致其
产品单价相对较高,符合正常的商业逻辑,具备合理性。

(2)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关键人员的人均薪酬及增长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6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67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21年1-6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关键人员
282.40 - 627.98 25.15% 501.80 51.78% 330.60
薪酬
关键人员 - 11
13 - 13 - 13
人数
关键人员平均
21.72 - 48.31 25.15% 38.60 28.43% 30.05
薪酬
净利润 5,041.76 - 11,573.97 60.88% 7,194.28 50.16% 4,791.02

2018-2020 年,公司关键人员平均薪酬增长率分别为 28.43%及 25.15%,公司净利
润增长率分别为 50.16%及 60.88%。公司关键人员薪酬增幅较大系因公司净利润持续增
长,相应提升关键人员待遇水平所致,关键人员薪酬变化趋势符合公司盈利水平的变化
趋势,具有合理性。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 担保金额 主债务到期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借款银行 主债务起始日
保方 (万元) 日 经履行完毕
发行人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 19,200 2016/8/25 2018/7/22 是
发行人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 18,000 2018/4/2 2021/4/2 是
鹿山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 3,600 2018/4/2 2021/4/2 是
功能
发行人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 10,000 2021/4/30 2024/4/30 否
鹿山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 3,000 2021/4/30 2024/4/30 否
功能
工商银行开发区
发行人 1,800 2020/3/19 2022/3/19 否
支行
汪加胜 工商银行开发区
发行人 4,000 2020/3/19 2023/3/19 否
支行
广州银行开发区
发行人 3,000 2021/1/8 2022/1/8 否
支行
发行人 建行开发区支行 3,000 2020/5/14 2022/5/7 否
发行人 建行开发区支行 2,000 2019/5/7 2022/5/7 否
发行人 浦发银行广州分行 5,000 2020/8/19 2021/6/24 否
发行人 招行广州分行 5,000 2019/7/5 2020/7/8 是
发行人 招行广州分行 5,000 2020/8/28 2021/8/27 否

汪加 发行人 渤海银行广州分行 4,000 2017/3/6 2018/3/5 是
胜、韩 发行人 建行开发区支行 2,100 2017/11/6 2018/11/6 是

68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被担 担保金额 主债务到期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借款银行 主债务起始日
保方 (万元) 日 经履行完毕
丽娜 工商银行开发区支
发行人 2,500 2017/11/18 2019/11/17 是

韩丽娜 发行人 建行开发区支行 2,000 2019/5/7 2022/5/7 是
注:上表中的担保金额系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最高保证额。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提供财务担保未收取担保费用。该等关联担保有利于增强公司融
资能力,对公司经营状况不会造成负面影响。关联担保系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发生的行为,
具备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及公允性。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发行人为持续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采取了相关措施,具体措施请参见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六、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上述关联交易
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具有合法性。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重大依赖的情形,亦不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对发行人或关联方的利益输送的情况。

3、关联方往来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关联方往来余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应收账款 奇德新材 - - - 0.01
预收款项/ -
聚赛龙 65.33 0.45 -
合同负债
其他 -
汪加胜 - 1.00 -
应付款
小计 - - 65.33 1.45 0.01

上述应收账款和预收款项/合同负债系经营性往来所致。上述其他应付款为发行人
代汪加胜收取政府发放的江苏省科技企业家奖励。

4、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发行人分别于 2019 年 6 月 6 日、2019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19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确认公
司及子公司 2019 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
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

69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发行人分别于 2020 年 6 月 6 日、2020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0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确认公
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
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
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发行人分别于 2021 年 2 月 9 日、2021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18 年至 2020 年关联交易
事项的议案》,确认公司 2018 年至 2020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关联价
格公允,没有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发行人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7 日、2021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确认
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
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未发表不同意见。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0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薪酬
持有公
情况
序 任期起止 司股份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简要经历 在外兼职情况 (2020
号 时间 的数量
年,万
(万股)
元)
1971 年 生 , 中 国 国 籍 ,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 身 份 证 号 码 兼任广东萤火虫智
42011119711003****,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慧能源技术有限公
董事长、 2019.04.19- 中山大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博士毕业。1997 年至 1998 年,就 司董事长,珠海萤火
1 汪加胜 男 50 66.07 3,411.16
总经理 2022.04.19 职于广州市化学工业研究所;1998 年至 2009 年,担任广州市鹿山 虫投资咨询企业(有
化工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9 年至今,担任广州鹿山新 限合伙)执行事务合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伙人。
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高级工程师,广州市优秀专家。中山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研究生毕
业,获工学硕士学位。1992 年至 1994 年,在青岛市橡胶六厂一分
厂担任工程师;1997 年至 1999 年,于深圳绿维塑胶有限公司担任 兼任中国胶粘剂和
董事、副 2019.04.19-
2 唐舫成 男 51 技术部长兼副总经理;1999 年至 2002 年,于深圳佳致管业有限公 胶粘带工业协会理 66.31 220.82
总经理 2022.04.19
司担任厂长;2002 年至 2009 年,于广州市鹿山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事。
先后担任研发部经理、技术副总裁;2009 年至今,于广州鹿山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20 年 9 月至今,
唐舫成先生担任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理事。
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司董事。具备中级会
计师、中级审计师资格。2011 年至 2014 年,任深圳市浩能科技有 深圳市纳兰德投资
2019.04.19-
3 何选波 董事 男 49 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 年至 2015 年,任深圳合众环境科技实业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2022.04.19
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 年至今,任深圳市纳兰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风控总监。
公司风控总监。
华南理工大学高分
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
子系教授、博士生导
学化工系聚合反应工程专业研究生毕业,获工学博士学位。自 1989
师,兼任广州市聚赛
独立董 2019.04.19- 年起,就职于华南理工大学高分子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广
4 赵建青 男 56 龙工程塑料有限公 6.00 -
事 2022.04.19 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广东雄塑科技集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优巨先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团股份有限公司、广
独立董事。
东奇德新材料股份


71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薪酬
持有公
情况
序 任期起止 司股份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简要经历 在外兼职情况 (2020
号 时间 的数量
年,万
(万股)
元)
有限公司、广东优巨
先进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会计学系副教授,兼
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司独立董事。中山大
任广东万昌印刷包
学企业管理学(会计信息与投资分析方向)博士。1988 年至 1991
装股份有限公司、广
独立董 2019.04.19- 年,就职于天津市汽车刮水器厂;1994 年至今,就职于中山大学管
5 龚凯颂 男 56 东天农食品集团股 6.00 -
事 2022.04.19 理学院会计学系,现任副教授,兼任广东万昌印刷包装股份有限公
份有限公司、广东趣
司、广东天农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趣炫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炫网络股份有限公
(于 2022 年 1 月卸任)、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司、华鹏飞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 198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毕业于青
2019.04.19- 广州市鹿山信息咨
6 杜壮 主席、研 男 35 岛科技大学材料学专业,获得硕士学位。2010 年至今,于广州鹿山 60.53 0.69
2022.04.19 询有限公司监事
发总监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技术研发中心研发经理、研发总监。
广州海汇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办助
理,同时担任广州三
197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金融证
晶电气股份有限公
券专业。2003 年至 2007 年,任广州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行政部
司、广州市中崎商业
经理;2007 年至今,任广州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办助理。目
2019.04.19- 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7 唐小兵 监事 男 46 前同时担任广州三晶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中崎商业机器股份 - -
2022.04.19 和广州海洁尔医疗
有限公司和广州海洁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广州科创生物组织
设备有限公司董事;
工程有限公司、浩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道仪节能技术有限公
广州科创生物组织
司监事。
工程有限公司、浩蓝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和广州道仪节能技

72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薪酬
持有公
情况
序 任期起止 司股份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简要经历 在外兼职情况 (2020
号 时间 的数量
年,万
(万股)
元)
术有限公司监事。
职工代 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工
表监事、 2019.04.19- 商管理专业。历任东莞奇人仕体育用品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佛山精
8 赵文操 男 39 无 107.50 6.21
销售总 2022.04.19 艺石材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经理、
监 销售总监。
1975 年 生 , 中 国 国 籍 ,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 身 份 证 号 码
41232219751217****,中山大学岭南学院—MIT 国际工商管理专业
研究生毕业,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获长江商学院 EMBA 专业学位, 广州市鹿山信息咨
副总经 2019.04.19-
9 韩丽娜 女 46 公司创始人之一,黄埔区政协委员、天河区青年联合会执委、天河 询有限公司执行董 53.48 808.07
理 2022.04.19
区女企业家商会理事。1998 年至 2002 年,历任广州市鹿山化工材 事。
料有限公司行政经理、行政总监、行政副总经理;2009 年至今,任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美
国麻省理工学院国际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获工商管理硕士学
广东萤火虫智慧能
位。2000 年至 2003 年,任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空调技术部
源技术有限公司董
副总经 技术员、项目主管;2003 年至 2005 年,任荷力胜(广州)蜂窝制
2019.04.19- 事,珠海向日葵投资
10 唐小军 理、董事 男 43 品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2007 年至 2015 年,历任博创智能装备股 61.99 59.35
2022.04.19 咨询企业(有限合
会秘书 份有限公司海外部经理、生产副总监、营销总监、执行总裁、总裁;
伙)执行事务合伙
2015 年至 2016 年,任深圳市家鸿口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副总
人。
裁兼深圳公司总经理;2016 年至今,任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197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本科。2001 年至
副总经 2019.06.06- 2009 年,历任广州市鹿山化工材料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财务经理;
11 郑妙华 女 48 无 33.42 157.34
理 2022.04.19 2009 年至 2019 年,任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
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总 2019.06.06- 197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毕业于中 广东壹号食品股份
12 李嘉琪 男 44 51.77 -
监 2022.04.19 山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得硕士学位。2000 年至 2002 年,任广东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73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薪酬
持有公
情况
序 任期起止 司股份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简要经历 在外兼职情况 (2020
号 时间 的数量
年,万
(万股)
元)
康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03 年至 2006 年,任深圳市鹏城会计 朗肽生物制药股份
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06 年至 2010 年,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所审计经理;2010 年至 2012 年,任广州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2010 年至 2016 年,任广州市番禺创新科技园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2017 年至 2019 年,任广东赛达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2019 年至今任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74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汪加胜、韩丽娜,
两人为夫妻关系。汪加胜直接持有公司 34,111,601 股,占总股本的 49.43%;韩丽娜直
接持有公司 6,624,830 股,占总股本的 9.60%,同时通过鹿山信息间接控制发行人 3.38%
的股份,合计控制发行人 12.98%的股份。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汪加胜、韩丽娜。简历如下:

汪 加 胜 先 生 , 1971 年 生 , 中 国 国 籍 ,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 身 份 证 号 码
420111197110******,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山大学高分子化学
与物理专业博士学历,住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1997 年至 1998 年,就职于广州市化学
工业研究所;1998 年至 2009 年,担任广州市鹿山化工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9 年至今,担任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汪加胜先生先后获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广东专利金奖、广州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并荣获第八届广东省杰出发明人、广东省“特
支计划”创新领军人才、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杰出产业人才、广州市“121 人才梯
队工程”、广州市劳动模范、广州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广州市优秀专家、广东优秀民营
科技企业家、广州市知识产权专家、广州市十佳青年、广州市黄埔区工商联副主席、江
苏省知识产权专业高委委员和江苏省科技企业家等荣誉,并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
五十多篇。

韩 丽 娜 女 士 , 1975 年 生 , 中 国 国 籍 ,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 身 份 证 号 码
412322197512******,中山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历,长江商学院 EMBA,住所位于广
州市天河区。公司创始人之一,黄埔区政协委员、黄埔区社会建设促进会副会长、黄埔
区女性人才促进会常务副会长。1998 年至 2009 年,历任广州市鹿山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行政经理、行政总监、行政副总经理;2009 年至今,任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75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0,837,665.52 98,389,622.49 95,005,530.34 79,367,194.68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7,006,541.46 72,766,329.27 -
应收票据 155,618,788.01 208,322,929.12 140,012,923.70 134,808,291.13
应收账款 201,471,827.55 116,362,525.52 113,495,239.12 148,633,451.81
应收款项融资 11,379,737.78 34,327,266.45 18,543,377.17 -
预付款项 13,505,974.32 53,724,887.04 8,438,415.26 8,290,766.18
其他应收款 3,129,795.04 4,184,334.85 1,422,714.23 1,644,749.19
存货 206,777,678.66 132,152,129.00 112,236,565.78 88,208,867.63
其他流动资产 19,935,324.85 6,647,632.88 1,422,543.77 62,081,828.36
流动资产合计 722,656,791.73 681,117,868.81 563,343,638.64 523,035,148.98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96,229,818.69 145,972,031.66 130,291,503.04 119,028,837.84
在建工程 95,054,538.78 84,853,115.11 5,764,877.94 6,076,167.60
使用权资产 4,298,849.68 - - -
无形资产 25,201,133.17 25,496,873.83 26,088,355.15 26,753,789.83
长期待摊费用 2,426,924.47 2,285,808.76 - 233,333.34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68,215.46 4,649,879.46 4,735,230.17 5,177,261.45
其他非流动资产 22,013,523.05 21,956,177.95 3,562,137.21 9,439,806.04
非流动资产合计 350,293,003.30 285,213,886.77 170,442,103.51 166,709,196.10
资产总计 1,072,949,795.03 966,331,755.58 733,785,742.15 689,744,345.0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41,546,582.50 98,750,932.56 44,200,000.00 50,000,000.00
衍生金融负债 - - - 75,250.00
应付票据 11,000,000.00 - - 16,142,898.00
应付账款 45,461,734.74 47,814,832.03 41,971,676.68 45,076,112.98
预收款项 - - 4,307,258.77 3,516,772.09



76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合同负债 12,089,331.24 13,151,127.35 - -
应付职工薪酬 4,886,107.45 10,732,001.37 7,155,299.05 5,184,529.99
应交税费 6,304,436.68 13,082,799.18 4,016,141.37 5,110,392.09
其他应付款 397,600.00 309,480.00 320,280.00 844,394.3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7,252,682.57 - - -

其他流动负债 96,663,372.37 126,573,250.52 96,421,396.56 98,297,521.10
流动负债合计 325,601,847.55 310,414,423.01 198,392,052.43 224,247,870.5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0,400,000.00 - - -
租赁负债 2,124,418.61 - - -
递延收益 11,982,522.07 12,427,428.60 8,806,921.67 10,864,948.07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9,377.17 1,175,876.04 12,452.06 -
非流动负债合计 54,616,317.85 13,603,304.64 8,819,373.73 10,864,948.07
负债合计 380,218,165.40 324,017,727.65 207,211,426.16 235,112,818.6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69,007,000.00 69,007,000.00 69,007,000.00 69,007,000.00
资本公积 180,303,625.87 180,303,625.87 180,303,625.87 180,303,625.87
盈余公积 32,739,216.84 32,739,216.84 27,456,393.15 21,181,033.19
未分配利润 410,681,786.92 360,264,185.22 249,807,296.97 184,139,867.40
所有者权益合计 692,731,629.63 642,314,027.93 526,574,315.99 454,631,526.4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72,949,795.03 966,331,755.58 733,785,742.15 689,744,345.08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718,364,477.10 1,011,511,935.47 794,973,957.26 766,316,088.88
其中:营业收入 718,364,477.10 1,011,511,935.47 794,973,957.26 766,316,088.88
二、营业总成本 656,830,656.02 878,889,854.32 724,261,098.46 715,150,578.48
其中:营业成本 600,662,388.37 782,151,231.72 630,653,993.42 634,054,411.20
税金及附加 1,351,395.29 4,552,181.87 2,923,696.71 3,297,737.13
销售费用 9,803,475.24 20,004,596.67 32,091,182.00 32,246,333.62
管理费用 18,355,466.39 28,841,115.91 25,455,515.19 20,729,374.44
研发费用 22,371,881.38 37,226,163.61 27,128,300.17 22,112,229.73


77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财务费用 4,286,049.35 6,114,564.54 6,008,410.97 2,710,492.36
其中:利息费用 3,772,896.10 4,029,425.83 5,223,177.62 5,134,492.66
利息收入 120,460.31 231,371.42 488,664.40 395,460.52
加:其他收益 3,162,220.01 12,268,347.35 9,284,468.83 5,338,629.8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585,152.34 1,707,089.67 1,111,364.82 2,545,936.86
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 -259,787.81 341,579.27 -75,250.00
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6,106,056.09 -8,813,689.81 2,365,801.43 -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866,887.20 -938,338.25 -1,922,149.95 -3,487,012.84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 1,592,067.90 24,305.71 -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58,308,250.14 138,177,770.20 81,918,228.91 55,487,814.30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21,168.62 578,711.57 613,018.32 65,620.85
减:营业外支出 203,548.36 350,987.81 236,177.30 335,167.5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58,225,870.40 138,405,493.96 82,295,069.93 55,218,267.63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7,808,268.70 22,665,782.02 10,352,280.40 7,308,051.7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50,417,601.70 115,739,711.94 71,942,789.53 47,910,215.92
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50,417,601.70 115,739,711.94 71,942,789.53 47,910,215.92
“-”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 - - -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417,601.70 115,739,711.94 71,942,789.53 47,910,215.92
(净亏损以“-”号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 - - -
“-”号填列)
六、综合收益总额 50,417,601.70 115,739,711.94 71,942,789.53 47,910,215.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50,417,601.70 115,739,711.94 71,942,789.53 47,910,215.92
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 - - -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3 1.68 1.04 0.69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3 1.68 1.04 0.69



78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544,225,755.79 864,772,089.08 630,340,474.99 658,418,422.90
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6,538,790.70 2,778,671.87 8,550,198.64 5,954,021.0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4,781,198.51 17,438,831.53 15,105,702.71 5,343,254.85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5,545,745.00 884,989,592.48 653,996,376.34 669,715,698.8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539,701,829.32 755,308,856.91 500,508,582.61 550,636,104.90
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41,544,523.59 55,928,112.32 41,964,727.14 33,245,072.61
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9,713,518.53 26,369,941.53 16,964,338.36 15,163,987.6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12,618,755.82 29,657,228.35 39,741,214.64 43,941,193.37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13,578,627.26 867,264,139.11 599,178,862.75 642,986,358.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032,882.26 17,725,453.37 54,817,513.59 26,729,340.3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7,585,152.34 74,207,089.67 64,014,809.92 90,236,038.8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 3,777,961.22 1,039,589.37 -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585,152.34 77,985,050.89 65,054,399.29 90,236,038.8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61,033,618.58 120,833,638.15 13,336,359.89 20,209,355.47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7,000,000.00 72,500,000.00 60,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5,342,500.00 - -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1,033,618.58 153,176,138.15 85,836,359.89 80,209,355.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448,466.24 -75,191,087.26 -20,781,960.60 10,026,683.3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29,919,956.57 98,550,932.56 63,200,000.00 5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9,919,956.57 98,550,932.56 63,200,000.00 5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480,521.07 44,000,000.00 69,000,000.00 69,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2,428,122.78 1,788,260.42 3,475,110.89 3,155,042.83
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1,293,246.48 - - -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201,890.33 45,788,260.42 72,475,110.89 72,655,042.83


79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718,066.24 52,762,672.14 -9,275,110.89 -22,655,042.8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104,418.61 -695,267.03 228,659.45 460,359.84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132,299.13 -5,398,228.78 24,989,101.55 14,561,340.7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5,326,455.67 90,724,684.45 65,735,582.90 51,174,242.16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9,458,754.80 85,326,455.67 90,724,684.45 65,735,582.90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本公司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核验的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
-20.10 150.69 -4.26 -6.26
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
315.06 1,226.99 933.45 536.86
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
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
58.52 144.73 145.29 247.07
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
12.03 15.36 - -
值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8.76 28.22 39.37 -23.69
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4.26 18.07 - -
益项目
小 计 378.53 1,584.06 1,113.86 753.98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
-60.14 -357.70 -173.29 -118.72
以“-” 表示)
少数股东损益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
318.40 1,226.36 940.56 635.25
益净额

(三)主要财务指标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财务指标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流动比率(倍) 2.22 2.19 2.84 2.33
速动比率(倍) 1.58 1.77 2.27 1.94


80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财务指标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资产负债率(合并) 35.44% 33.53% 28.24% 34.0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7.90% 22.22% 18.80% 32.16%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扣
- - - 0.02%
除土地使用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
10.04 9.31 7.63 6.59
产(元)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化) 9.04 8.80 6.07 5.77
存货周转率(次,年化) 7.09 6.40 6.29 8.16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化) 1.41 1.19 1.12 1.1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7,406.15 16,351.00 10,503.66 7,703.00
利息保障倍数(倍,年化) 28.92 35.35 16.76 11.75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84 0.26 0.79 0.39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0 -0.08 0.36 0.21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存货)/期末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期末总负债/期末总资产;
4、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扣除土地使用权)=期末无形资产-(期末土地使用权)/期末净资
产;
5、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总股本;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净额;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净额;
8、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9、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利息资本化金额+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
折旧及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0、利息保障倍数=(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利息资本化金额)/利息支出;
11、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12、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或减少)额/期末总股本。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06-30 2020-12-31 2019-21-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72,265.68 67.35% 68,111.79 70.48% 56,334.36 76.77% 52,303.51 75.83%
非流动资产 35,029.30 32.65% 28,521.39 29.52% 17,044.21 23.23% 16,670.92 24.17%


81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总计 107,294.98 100.00% 96,633.18 100.00% 73,378.57 100.00% 68,974.4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伴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逐年增长,总资产从 2018 年末的
68,974.43 万元增至 2021 年 6 月末的 107,294.98 万元,增加了 38,320.55 万元,增幅为
55.5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均超过 67%,占比较高,主要为货币
资金、应收款项和存货。由于公司产品销售存在部分赊销,且部分客户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结算,期末应收票据与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导致流动资产占比较高。
2020 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比较 2019 年末上升 6.29 个百分点,2021 年 6 月末,公
司非流动资产占比较 2020 年末继续上升 3.13 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固定资产、在建工
程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增长所致。

(2)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06-30 2020-12-31 2019-21-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32,560.18 85.64% 31,041.44 95.80% 19,839.21 95.74% 22,424.79 95.38%
非流动负债 5,461.63 14.36% 1,360.33 4.20% 881.94 4.26% 1,086.49 4.62%
合计 38,021.82 100.00% 32,401.77 100.00% 20,721.14 100.00% 23,511.2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体负债水平合理,财务风险较小。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 22,424.79 万元、19,839.21 万元、31,041.44
万元和 32,560.18 万元,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均在 85%以上。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总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69,827.84 97.20% 100,683.53 99.54% 79,175.83 99.60% 76,265.36 99.52%
其他业务收入 2,008.61 2.80% 467.66 0.46% 321.57 0.40% 366.25 0.48%



82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71,836.45 100.00% 101,151.19 100.00% 79,497.40 100.00% 76,631.6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9.52%、99.60%、99.54%和
97.20%,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上升,从 2018 年的 76,265.36
万元增长至 2020 年的 100,683.53 万元,复合增长率为 14.90%,一方面因下游市场的逐
渐向好,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业务板块销售收入稳步提升,同时 2020 年光伏行业景
气也推动公司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产品销量迅速增长;另一方面,公司产能扩大的同时
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产品应用领域拓展和产品种类进一步丰富,提升产品竞争力,扩大
了公司收入来源。

(2)毛利率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产品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类别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复合建
材热熔 4,068.96 34.83% 8,781.80 38.44% 8,102.25 49.50% 6,333.94 47.79%

功 能 油气管
性 聚 道防腐 990.32 8.48% 2,403.92 10.52% 2,769.38 16.92% 2,247.38 16.96%
烯 烃 热熔胶
热 熔 高阻隔
胶粒 包装热 1,175.65 10.06% 1,998.55 8.75% 1,820.41 11.12% 1,051.68 7.93%
熔胶
小计 6,161.67 53.38% 13,184.27 57.71% 12,692.04 77.55% 9,633.00 72.68%
太阳能
电池封 3,539.93 30.31% 7,514.26 32.89% 2,827.40 17.28% 2,591.32 19.55%
装胶膜
热 熔 热塑型
胶膜 光学透 287.98 2.47% 429.25 1.88% 282.58 1.73% 320.90 2.42%
明胶膜
小计 3,827.91 32.77% 7,943.51 34.77% 3,109.98 19.00% 2,912.21 21.97%
原 材
功能性
料 贸 881.68 7.55% 553.39 2.42% 562.97 3.44% 708.93 5.35%
新材料

医用材
料、生物
其他 736.46 6.30% 1,165.76 5.10% 1.66 0.01% - -
降解材
料等

83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类别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合计 11,680.97 100.00% 22,846.94 100.00% 16,366.65 100.00% 13,254.1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实现销售毛利分别为 13,254.14 万元、16,366.65 万元、
22,846.94 万元和 11,680.97 万元,销售毛利主要来源于复合建材热熔胶、油气管道防腐
热熔胶、高阻隔包装热熔胶和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等四类产品,四者合计占毛利总额的
比例分别为 92.23%、94.82%、90.59%和 83.68%。

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及变动明细如下: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类别
毛利率 变动值 毛利率 变动值 毛利率 变动值 毛利率
复合建材
15.22% -7.11% 22.33% -5.18% 27.51% 3.32% 24.19%
热熔胶
功能性 油气管道
聚烯烃 防腐热熔 19.48% -7.35% 26.83% 0.16% 26.67% 6.03% 20.64%
热熔胶 胶
粒 高阻隔包
29.69% -5.44% 35.13% -2.47% 37.60% 6.26% 31.34%
装热熔胶
小计 17.42% -6.99% 24.41% -4.00% 28.41% 4.58% 23.83%
太阳能电
池封装胶 15.42% -6.89% 22.31% 8.23% 14.09% 1.69% 12.40%

热熔胶 热塑型光
膜 学透明胶 36.60% 5.26% 31.34% 2.78% 28.57% -18.13% 46.69%

小计 16.12% -6.55% 22.67% 7.90% 14.77% 1.27% 13.49%
原材料 功能性新
15.93% 9.32% 6.61% 2.42% 4.19% -0.78% 4.97%
贸易 材料
医 用 材
料、生物
其他 15.54% -19.95% 35.49% 26.48% 9.01% - -
降解材料

合计 16.73% -5.96% 22.69% 2.01% 20.67% 3.29% 17.38%
注: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公司将 2020 年运输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核算,上表中 2020 年的产品毛
利率包含运输费用调整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毛利率分别为 23.83%、28.41%、24.41%和
17.42%,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产品主要是利用 PE 等原材料进
行改性,原材料成本占比较高,单位成本受原材料采购价格走势影响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热熔胶膜的毛利率分别为 13.49%、14.77%、22.67%和 16.12%,2020


84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年毛利率上升明显,主要系 2020 年下半年光伏行业回暖,光伏组件及相关产业链市场
需求高涨带来产品价格大幅上升所致。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主要原材料为 EVA,原材
料成本占比也较高,单位成本受原材料采购价格走势影响较大,2021 年 1-6 月 EVA 平
均采购单价从 2020 年 1.00 万元/吨上升至 1.60 万元/吨,成本上升导致当期毛利率下降。

3、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4,422.58 86,477.21 63,034.05 65,841.84
收到的税费返还 653.88 277.87 855.02 595.4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78.12 1,743.88 1,510.57 534.3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554.57 88,498.96 65,399.64 66,971.5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3,970.18 75,530.89 50,050.86 55,063.6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154.45 5,592.81 4,196.47 3,324.51
支付的各项税费 1,971.35 2,636.99 1,696.43 1,516.4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61.88 2,965.72 3,974.12 4,394.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1,357.86 86,726.41 59,917.89 64,298.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03.29 1,772.55 5,481.75 2,672.93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分别为 2,672.93 万元、5,481.75 万元、
1,772.55 万元和-5,803.29 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系公司销售商品收到
的现金,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系公司支付供应商的采购款、为职工支付的
工资、薪酬等固定支出。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758.52 7,420.71 6,401.48 9,023.6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377.80 103.96 -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58.52 7,798.51 6,505.44 9,023.60


85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6,103.36 12,083.36 1,333.64 2,020.94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700.00 7,250.00 6,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4.2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103.36 15,317.61 8,583.64 8,020.9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44.85 -7,519.11 -2,078.20 1,002.67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02.67 万元、-2,078.20 万元、
-7,519.11 万元和-3,344.85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收回投资收
到的现金和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投资支付的现金和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020 年,公司采购的机械设备、配套设施等固定资产增加较多,同时光电功能膜
材料研究院及配套产业基地工程开始施工,导致当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
年减少较多。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2,992.00 9,855.09 6,320.00 5,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992.00 9,855.09 6,320.00 5,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48.05 4,400.00 6,900.00 6,950.00
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42.81 178.83 347.51 315.5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9.32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20.19 4,578.83 7,247.51 7,265.5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71.81 5,276.27 -927.51 -2,265.50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65.50 万元、-927.51 万元、
5,276.27 万元和 10,571.81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取得借款和
票据贴现收到的现金。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和偿付利息支
付的现金。

4、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

公司将充分获益于整体行业发展,围绕现有主营业务,提高主营业务的生产能力和

86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运营效率,巩固竞争优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金更为充裕,促进主营业
务稳定发展,随着募投项目的逐步完工投产,公司的业务规模将逐步增长,盈利能力进
一步提升。

(五)股利分配政策

1、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
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
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
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
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
案)》,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在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益,
增加公司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
围,不得损害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二者相结合的方式或者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同时,公司可以


87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
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3)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1)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
取现金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2)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若公司有扩大股本规模需要,或者公司认为其他需要时,
且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可以在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
余,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实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公司章程》中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3,000 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4)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


88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
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过半数独立董事且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并经监事会发
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
的,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
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3、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股利分配情况。




89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00.3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25%。募集资金总量将由实际发行股数和发行价格确定。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功能性聚烯
烃热熔胶扩产项目、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改项目、TOCF 光学膜扩产项目、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以及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具体项目及投资金额、使用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 11,924.04 4,787.02
2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改项目 5,620.00 5,620.00
3 TOCF 光学膜扩产项目 8,368.31 7,253.69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585.00 4,585.00
5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60,497.35 52,245.71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
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支付的款项。如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
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依法自筹资金予以补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满足上述项目投
资后尚有剩余,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及相关管理制度,将剩余资金用来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发展战略之间的关系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拟投入方向与热熔粘接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主
营业务相关,系公司结合未来市场需求、现有产线升级、技术研发和延伸等需要所确定。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TOCF 胶膜均为公司的核心产品,研发中心为公司现有的工艺
优化、技术延伸、产品开发起到战略性作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
主营业务模式、主要产品以及市场领域保持一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产生
同业竞争或者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90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及做出投资决定时,除招股说明书已披露的其他信息
外,应审慎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创新风险

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进步,热熔胶应用领域也越来越广阔,市场需求随下游需求增
长呈现出需求多样化、个性化的特点,加之下游客户对热熔胶的性能及环保要求日益提
升。未来如公司不能持续把握高端粘接技术的发展趋势,无法通过新产品的研发和成熟
产品的技术改进满足客户不断升级的多样化需求,则公司未来将难以保持技术竞争优
势,并面临创新风险。

(二)技术风险

1、技术失密风险

公司主营的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热熔胶膜等热熔粘接材料产品的生产依赖于自
身独有的配方及生产工艺,因此产品配方及生产工艺是保持公司产品竞争优势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得益于公司所拥有的核心技术。如果由于知识
产权保护不力、竞争对手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等原因导致公司的核心技术外泄,则公司
的市场竞争力将可能受到严重损害,进而可能对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技术人员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持续保持技术优势、市场竞争力和提升发展潜
力的保障,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与壮大关系到公司能否继续保持领先优势和未来发展潜
力。如果公司无法及时补充高水平技术人才或者公司技术人员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出现
流失,可能对公司正在推进的技术研发项目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也可能导致公司核心技
术的外泄,从而影响经营业绩。

3、产品研发及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产品配方和工艺技术是公司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热熔胶膜等热熔粘接材料产品
的核心要素。由于不同客户因其产品差异对热熔粘接材料性能的要求不同,掌握和不断

91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研发独特的产品配方和工艺技术是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若公司未能把握住客户
的需求变化或行业发展的新趋势,保持产品、技术的持续研发升级,则可能在市场竞争
中失去优势地位,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4、研发失败风险

公司需分析及预判下游客户需求及行业技术发展方向,持续对新产品配方及现有产
品的技术升级进行研发投入,以保持竞争优势和行业地位。若未来公司发生未能正确判
断合适的研发方向,研发产品技术未能得到客户及市场认可或在研发过程中关键技术未
能实现突破等情况,将导致公司存在研发失败风险,从而影响持续盈利能力。

(三)经营风险

1、产业政策变化和下游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中,复合建材热熔胶主要应用于下游建材领域,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
主要应用于油气能源管道建设领域,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组件领
域。以上主要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受产业政策、行业周期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行业
波动性,尤其是下游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装修、油气管道建设及光伏装机等行业需求受
政策变动、油价走势等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周期性波动。报告期内,复合建材热熔
胶营业收入分别为 26,182.85 万元、29,454.36 万元、39,335.32 万元和 26,741.18 万元,
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34.33%、37.20%、39.07%和 38.30%;油气管道防腐热
熔胶营业收入分别为 10,887.23 万元、10,382.11 万元、8,959.58 万元和 5,084.81 万元,
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14.28%、13.11%、8.90%和 7.28%;太阳能电池封装胶
膜营业收入分别为 20,896.38 万元、20,070.27 万元、33,676.56 万元和 22,958.79 万元,
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27.40%、25.35%、33.45%和 32.88%。以上产品在主营
业务收入中占比较高。未来若国内外建材、能源管道、光伏等领域产业政策出现重大不
利变化或周期性波动从而导致行业景气度下降、下游行业需求减少的情形,公司主要产
品的营业收入将存在下降的风险。

2、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经营过程中面临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所披露的各项已识别的风
险,部分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如原材料价格波动、应收款项到期未能收回或
兑付、存货跌价等的风险。此外,公司也会面临其他无法预知或控制的内外部因素的影

92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响,可能导致公司营业收入、毛利率等的下滑,并导致经营业绩波动。如未来受油价影
响,公司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升,或公司下游包括光伏、复合建材、能源管道等
景气度下降、需求出现萎缩,公司将有可能出现上市当年营业利润下滑 50%以上甚至发
生亏损的情形。

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石化树脂产品,包括 PE、PP、EVA、POE 等,该等
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受石油等基础原料价格和市场供需关系等因素影响,呈现不同程度的
波动。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在 88%以上,主要原材料的
价格波动会对公司的毛利率及盈利水平带来一定影响。若未来上述原材料价格出现持续
大幅上涨,且公司无法将原材料成本的上升完全、及时地转移给下游客户,则有可能导
致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7.38%、20.67%、22.69%和 16.73%。在
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直接材料平均价格波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影响如下:

直接材料平均价格波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
直接材料平均价格波动幅度 -10% -5% 5% 10%
2021 年 1-6 月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 8.14 个百分点 4.07 个百分点 -4.07 个百分点 -8.14 个百分点
2020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 6.83 个百分点 3.41 个百分点 -3.41 个百分点 -6.83 个百分点
2019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 7.30 个百分点 3.65 个百分点 -3.65 个百分点 -7.30 个百分点
2018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 7.70 个百分点 3.85 个百分点 -3.85 个百分点 -7.70 个百分点

注:上述敏感性分析以各年度直接材料成本为基准,假设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直接材料平均价
格变动导致的成本变化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例如 2020 年,直接材料平均价格上升 5%,主营
业务毛利率将由 22.69%变动为 19.28%,下滑 3.41 个百分点。

4、部分原材料依赖进口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中 EVA 和 POE 主要从全球知名石化企业直接或间接采
购,包括陶氏化学、LG 集团、韩华集团、台塑集团等,少部分向境内厂商采购。报告
期内公司采购 EVA 和 POE 两种原材料的合计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4.20%、52.07%、43.04%和 48.47%。公司与原材料供应商保持长期良好合作关系,均
能按照采购合同或订单的约定按时提货。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上述主要供应
商所在国家或地区未对相关原材料出口设置限制性贸易政策。若上述国家或地区实施限




93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制性贸易政策,或上述原材料供应商控制产品供应量,上述原材料供应将受到影响,原
材料的价格将发生波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5、政府补助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533.86 万元、928.45 万元、1,223.92
万元和 311.96 万元,占利润总额比重分别为 9.67%、11.28%、8.84%和 5.36%。发行人
的政府补助主要来自落户补贴、基建补助、技术改造奖补专项资金、广州开发区瞪羚企
业专项扶持资金、实验室建设项目补贴等。上述政府补助资金是国家或地方政府根据相
关政策给予企业的专项资金,用于企业挖潜、更新和技术改造,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鼓励方向,并在科研方面持续投入,公司未来有望依据国家政策继续申请并获
得该类补助。但是,由于政府补助依赖于国家产业政策导向,若未来国家产业政策发生
调整,将影响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可持续性,对发行人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6、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不能持续的风险

2017 年 12 月 11 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
东省地方税务局向发行人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44007929),
有效期三年。2020 年 12 月 9 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
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向发行人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044012282),有效期三年。2021 年 11 月 3 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
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向发行人子公司江苏鹿山核发《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2002681),有效期三年。

若优惠期限之后发行人不能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将不能继续享受 15%的所
得税优惠税率以及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优惠,从而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7、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和 TOCF 光学膜扩产项
目完全建成达产后,将新增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产能 40,000 吨/年、新增热塑型光学
透明胶膜(TOCF)产能 150 万平方米/年,以确保未来产能可以满足下游客户日益增长
的需求,扩大业务规模。虽然公司在细分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拥有稳定的客户
基础和资源,以及有效的市场营销和策划能力,且在确定该等投资项目前已对其必要性
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研究和论证,但若公司不能有效执行消化新增产能的相关措施,或

94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相关措施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或未来上述产品市场需求增长低于预期,或产品的市场推
广进展与公司预测产生偏差,公司将有可能面临新增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以及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投产后达不到预期收益的风险,进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大幅提高,资产结构也
将发生较大变化。尽管根据募投项目的可研报告,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经营的自然增
长以及募集资金投向所带来的收入、盈利增长,能够消化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经营
业绩的影响。但是如果下游需求量增长小于预期甚至有所下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
益无法在短时间内发挥出来,则公司利润可能因固定资产折旧增加而减少,公司存在因
固定资产大幅增加而导致利润相对下滑的风险。

8、资产抵押风险

公司现阶段主要依靠银行借款方式进行融资,融资手段较为单一。截至招股说明书
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共有 5 项不动产用于银行借款抵押。尽管目前公司偿债
能力较强,预计前述资产因抵押被处置的风险较小,但若公司未来业务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公司未能如期偿还前述抵押资产对应的银行借款,相关抵押资产将面临被处置的风
险,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9、国际航运运力紧张的风险

2021 年以来,国际航运运力紧张,加之新冠疫情影响下,国外部分港口运营效率
有所下降,进一步加剧了出口运力紧张的局面,国际航运价格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
司主营业务境外客户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 14,900.70 万元、13,938.85 万元、14,825.60
万元和 11,619.98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19.54%、17.60%、14.72%和 16.64%。
尽管公司境外客户销售收入金额及占比相对较小,但若未来国际航运运力紧张局面不能
得到及时缓解,则短期内公司境外客户销售收入规模可能受到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
短期经营业绩。

10、医用材料产品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发行人医用材料产品主要包括用于生产口罩的熔喷无纺布用料及熔喷无纺布成品。
2020 年度,因全球疫情肆虐,发行人积极开发医用材料产品,并于当年开始实现销售。
受全球疫情情况变动及口罩产品市场供求影响,发行人医用材料产品经营业绩呈现一定
的波动性,2020 年、2021 年 1-6 月,发行人医用材料产品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2,443.16

95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万元、693.80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2.42%、0.97%;分别实现毛利润 1,258.29
万元、475.18 万元,占当期毛利润比例分别为 5.48%、4.06%。未来,若全球疫情得到
进一步控制,或市场供需情况发生变化,可能导致发行人医用材料产品经营业绩产生进
一步下滑或波动,从而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内控风险

1、规模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人员和业务规模较发行前将有大幅增长,从而在公
司治理、人员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对管理层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存在规模扩张导致
的管理风险。

2、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在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加胜、韩丽娜直接和间接控制发行人合计 62.41%
的股份。本次发行后,如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身份、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人
事、经营决策等进行控制,可能会使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能有效发挥作用,从而给公
司经营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带来损害。因此,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五)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及未能收回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17,206.36 万元、13,351.35 万元和
13,339.22 万元,其中账龄为 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658.29 万元、1,746.89
万元和 1,214.90 万元,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15.45%、13.08%和 9.11%。
若公司应收账款无法回收,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应收票据金额较大及到期未能兑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余额分别为 13,528.68 万元、14,074.48 万元、
20,868.50 万元和 15,591.16 万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分别为 12,571.61 万元、
12,610.72 万元、20,144.31 万元和 15,005.60 万元,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分别为 957.08 万
元、1,463.76 万元、724.19 万元和 585.56 万元。如公司上述票据尤其是商业承兑汇票到
期后,客户或承兑银行未能兑付,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96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3、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近年发展迅速,期末存货余额不断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账面余额
分别为 8,859.14 万元、11,415.87 万元、13,313.72 万元和 20,791.33 万元,各期末存货跌
价余额分别为 38.25 万元、192.21 万元、98.51 万元和 113.57 万元。公司存货主要为原
材料和库存商品,两项合计占比保持在 80%左右。若未来原材料或库存商品价格大幅下
降,公司将面临一定的存货跌价风险。同时,如果行业需求下滑或者公司经营情况不佳,
可能产生大额存货积压和存货减值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672.93 万元、5,481.75 万元、
1,772.55 万元和-5,803.29 万元,波动较大。受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周期性等因素的影响,
公司存在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加剧的风险,若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不利事项,
进而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大幅下降,将发生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给公司经营带来不
利的影响。

5、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境外销售客户和境外原材料供应商,并大多以美元进行结算,
公司自签订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至收付汇存在一定周期。报告期内,公司与境外销售客
户外汇结算相对及时,汇兑损益金额相对较小。但是,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
境外销售也可能随之增加,如在未来期间汇率发生较大变动或不能及时结算,且公司未
采取有效的对冲等措施,则公司将面临盈利能力受汇率波动影响的风险,对经营业绩产

生一定影响。

(六)部分自有不动产存在产权瑕疵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部分自有不动产存在产权瑕疵,具体包括:

(1)发行人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 06201793 号《不动产权证书》对应房产
的建筑面积为 4,562.49 平方米,房屋规划用途为宿舍综合楼,该不动产权证书列明“另
有 A 部位 32.9820 平方米不能确认权属”;




97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发行人已取得黄埔区埔北路 22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属证明,目前在该国有
土地上建有未办理报建手续、未办理权属登记的门卫房(面积约 30 平方米)和简易仓
库(面积约 600 平方米);

(3)发行人已取得苏(2019)金坛区不动产权第 0051267 号《不动产权证书》,
根据该不动产权证书记载,该宗地实测面积为 46,753.7 平方米,证载面积为 46,616 平
方米,超出批准面积为 137.7 平方米。

前述产权瑕疵对应的房产面积占公司全部自有房产建筑面积比例约为 1.24%、对应
的土地面积占公司全部自有土地面积比例约为 0.17%,占比较小,且均非公司主要生产
经营设施;公司实际控制人已承诺足额承担公司因前述产权瑕疵发生的支出或所受损
失。但以上产权瑕疵仍存在被主管部门处以罚款或被要求限期拆除的风险,可能对公司
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七)租赁物业搬迁风险

2020 年度,公司承租位于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道沧海三路 5 号 104 铺、105 铺、106
铺的物业作为厂房、仓库,用于生产医用材料等产品,公司于 2020 年度使用上述租赁
物业产生的营业收入、毛利润分别为 3,460.94 万元、818.30 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毛
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3.42%、3.57%;公司于 2021 年 1-6 月用上述租赁物业产生的营业收
入、毛利润分别为 6,299.30 万元、1,042.62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毛利润的比例分别
为 8.77%、8.91%。该租赁物业的土地性质为集体用地,针对前述租赁物业,出租方未
能提供该等物业的权属证明文件和相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 2/3 以上成员或者
2/3 以上村民代表同意该物业出租的证明文件,也未能提供该等物业的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相关材料,该租赁物业存在瑕疵。公司
实际控制人已承诺足额承担公司因前述产权瑕疵发生的支出或所受损失。但公司仍面临
不能继续使用该等物业的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八)其他风险

1、本次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 6,900.70 万股,根据公司发行方案,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数量 2,300.30 万股,发行后公司股本规模将增至 9,201.00 万股,公司股本规模将
大幅提高。此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也将较发行前有大幅增

98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产生效益尚需一定的运行时间。如本
次公开发行后遇到不可预测的情形,导致募投项目不能按既定计划贡献利润,公司原有
业务可能将未能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因而公司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2、股票市场风险

股票市场的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业绩,而且受宏观经济周期、市场利率
水平等因素影响,同时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以及股市中的投机行为等都会使股票价
格产生波动。因此,股票交易是一种风险较大的投资活动,投资者面临股市的系统性风
险和非系统性风险。发行人提醒投资者正确对待股价波动及股市存在的风险。

3、“新冠疫情”风险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后,公司的采购和销售等环节在短期内因隔离措施、交
通管制措施等而受到一定影响。境外市场方面,发行人部分境外市场受疫情影响较为严
重。报告期内,印度为发行人境外第一大出口市场,报告期各期公司对印度出口销售收
入分别为 3,187.05 万元、2,773.75 万元、2,209.25 万元和 1,852.05 万元,占当期境外收
入比例分别为 21.39%、19.90%、14.90%和 15.94%,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4.16%、
3.49%、2.18%和 2.58%。若疫情在全球范围内蔓延且持续较长时间,则可能影响上游供
应商的复工及生产安排,引起原材料价格波动;下游客户可能因疫情延迟复工复产,进
而对公司的销售、回款等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4、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

诸如地震、战争、疫病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
带来不利影响。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本节重要合同是指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对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具体情况如
下:

1、采购合同

重大采购合同是指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框架合同或大额采

99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购合同/订单(合同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采购合同/订单),具体如下:
签订 合同金额(万 合同执行
序号 合同编号 供应商名称 产品名称 签订时间
主体 元) 有效期
江苏 厦门航空开发股 化工化纤 2018.01.01-
1 KFJK-JSLS2018 框架协议 2018.01.26
鹿山 份有限公司 产品等 2021.12.31
中国石油天然气
鹿山 HNXS-2021 年-业 股份有限公司华 2021.01.01-
2 HDPE 框架协议 2020.01.01
新材 务一处-036 南化工销售分公 2021.12.31

中国石油化工股
鹿山 31950000-20- 2020.11.20-
3 份有限公司广州 合成树脂 框架协议 2020.11.20
新材 MY1299-0030 2021.12.31
分公司
线性低密
鹿山 BORASH2021- 宝来石化销售(上 2020.12.14-
4 度聚乙烯 框架协议 2020.12.14
新材 01-005 海)有限公司 2021.12.31

线性低密
江苏 BORASH2021- 宝来石化销售(上 2020.12.14-
5 度聚乙烯 框架协议 2020.12.14
鹿山 01-006 海)有限公司 2021.12.31

江苏 ZPC-S-2021-0051-L 浙江石油化工有 线性低密 2021.01.01-
6 框架协议 2020.12.22
鹿山 LDPE 限公司 度聚乙烯 2021.12.31
线性低密
中国石化化工销
鹿山 35000030-20-MY12 度聚乙烯 2021.01.01-
7 售有限公司华南 框架协议 2020.12.23
新材 99-3544 树脂高密 2021.12.31
分公司
度注塑料
低密度聚
中国石化化工销
鹿山 35000030-20-MY12 乙烯树脂 2021.03.01-
8 售有限公司华南 框架协议 2020.12.23
新材 99-3516 普通膜料 2021.12.31
分公司

低密度聚
中国石化化工销
江苏 35000030-20-MY12 乙烯树脂 2021.01.01-
9 售有限公司华南 框架协议 2020.12.23
鹿山 99-3514 普通膜料 2021.12.31
分公司

中国石化化工销
江苏 35000020-20-MY12 高密度聚 2021.01.01-
10 售有限公司华东 框架协议 2020.12.25
鹿山 99-1291 乙烯树脂 2021.12.31
分公司
中国石化化工销
鹿山 35000045-20-MY12 低密度聚 2021.01.01-
11 售有限公司燕山 框架协议 2020.12.28
新材 99-0682 乙烯 2021.12.31
经营部
乙烯-乙酸
江苏 XMPTHG03-LS211 厦门港务贸易有 2021.07.08-
12 乙烯酯共 USD120.89 2021.07.08
鹿山 4 限公司 至今
聚物
中国石化化工销 乙烯-醋酸
江苏 35000020-21-MY12 2021.07.16-
13 售有限公司华东 乙烯共聚 框架合同 2021.07.16
鹿山 99-0386 至今
分公司 物
乙烯-乙酸
江苏 XMPTHG03-LS211 厦门港务贸易有 2021.08.05-
14 乙烯酯共 USD192.32 2021.08.05
鹿山 5 限公司 至今
聚物
鹿山 ZPC-S-2021-0108-L 浙江石油化工有 线性低密 2021.08.17-
15 框架合同 2021.08.17
新材 LDPE 限公司 度聚乙烯 至今
鹿山 ZPC-S-2108-0005-H 浙江石油化工有 高密度聚 2021.08.21-
16 框架合同 2021.08.21
新材 DPE 限公司 乙烯 至今
乙烯醋酸
江苏 CTR-20210826- 江苏斯尔邦石化 2021.08.26-
17 乙烯 1,071.20 2021.08.26
鹿山 004 有限公司 2021.09.24
共聚物




100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销售合同

重大销售合同是指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框架合同或大额销
售合同/订单(合同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销售合同/订单),具体如下:
合同
序 签订 产品 合同执行有效
合同编号 客户名称 金额 签订时间
号 主体 名称 期
(万元)
深圳市比亚 EVA、
江苏 框架
1 - 迪供应链管 POE 2020.03.13 长期有效
鹿山 合同
理有限公司 胶膜
晋能光伏技
江苏 JGLS20210 EVA 框架 2021.01.07-
2 术有限责任 2021.01.07
鹿山 10790503 胶膜 合同 2022.01.06
公司
苏州腾晖光 EVA、
江苏 框架 2021.02.23-
3 - 伏技术有限 POE 封装 2021.02.23
鹿山 合同 2022.03.30
公司 胶膜
2021-SR-JK
EVA、白
江苏 NY-ZJCG-0 晶科能源(上 框架 2021.07.01-
4 色 EVA、 2021.07.01
鹿山 56783-LUS 饶)有限公司 合同 2022.06.30
HAN POE
2021-CZJK-
EVA、白
江苏 ZJCG- 晶科能源(滁 框架 2021.07.01-
5 色 EVA、 2021.07.01
鹿山 056783- 州)有限公司 合同 2022.06.30
LUSHAN POE
唐山海泰新
江苏 EVA、 2021.08.20-
6 XS2101230 能科技股份 815.51 2021.08.20
鹿山 POE 至今
有限公司
中节能太阳
以采购合
江苏 CECEP-PD- 能科技(镇 EVA、 2021.09.20-
7 同/订单 2021.06.18
鹿山 2021-0868 江)有限 POE 2023.09.19
金额为准
公司

3、银行融资及担保合同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广州分行”)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发行人与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正在履行的金额在 1,000
万元及以上、或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具有较大影响的银行融资及其担保等配
套合同如下:
序 融资
合同名称及编号 融资额度(万元) 合同签订期 合同截止期
号 方
发行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
1 1,900 2020.10.27 2021.10.14
人 (2020)穗银开贷字第0064号
发行 《综合授信合同》,编号:(2021)穗银
2 10,000 2021.04.30 2022.04.30
人 开信字第0025号
发行 《进口信用证业务协议》,编号: 占用第二项合同综
3 2021.05.08 2022.04.30
人 510LCHT2021N0024 合授信额度
发行 《保函授信额度协议》,编号:(2021)
4 10,000,同上 2021.05.08 2022.04.30
人 穗银开保信字第0005号


101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鹿山
5 《中信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 — 2018.03.29 长期有效
功能
鹿山 《综合授信合同》,编号:(2021)穗银
6 3,000 2021.04.30 2022.04.30
功能 开信字第0026号
鹿山 《进口信用证业务协议》,编号: 占用第六项合同综
7 2021.05.08 2022.04.30
功能 510LCHT2021N0025 合授信额度
发行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
8 1,000 2021.05.14 2022.05.14
人 (2021)穗银开贷字第0021号
发行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
9 1,000 2021.05.21 2022.05.21
人 (2021)穗银开贷字第0022号

上述第 1、2、3、4、8、9 项银行融资合同的担保合同情况如下:
担保责任
担保 责任承 担保合同签 担保的主债权
序号 担保合同编号 担保类型 最高限额
方 担方式 订时间 期间
(万元)
(2021)穗银
江苏 最高额保 连带责 2021.04.30-
1 开最保字第 10,000 2021.05.07
鹿山 证 任保证 2024.04.30
0022 号
(2021)穗银
汪加 最高额保 连带责 2021.04.30-
2 开最保字第 10,000 2021.05.06
胜 证 任保证 2024.04.30
0024 号
(2021)穗银
发行 最高额抵 2021.04.30-
3 开最抵字第 — 26,000 2021.04.30
人 押 2024.04.30
0006 号

上述第 6、7 项银行融资合同的担保合同情况如下:
担保责任
担保 责任承 担保合同签 担保的主债权
序号 担保合同编号 担保类型 最高限额
方 担方式 订时间 期间
(万元)
(2021)穗银
发行 最高额保 连带责 2021.04.30-
1 开最保字第 3,000 2021.04.30
人 证 任保证 2024.04.30
0021 号
(2021)穗银
江苏 最高额保 连带责 2021.04.30-
2 开最保字第 3,000 2021.05.07
鹿山 证 任保证 2024.04.30
0023 号
(2021)穗银
汪加 最高额保 连带责 2021.04.30-
3 开最保字第 3,000 2021.05.06
胜 证 任保证 2024.04.30
0025 号
(2021)穗银
发行 最高额抵 2021.04.30-
4 开最抵字第 — 26,000 2021.04.30
人 押 2024.04.30
0006 号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开发区支行”)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发行人与工商银行开发区支行签署的正在履行的金额在
1,000 万元及以上、或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具有较大影响的银行融资及其担
保等配套合同如下:


102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融资

融资方 合同编号 额度 合同签订期 合同截止期

(万元)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
鹿山
1 0360200115-2020年 9,000 2020.12.22 2030.12.20
光电
(开发)字01254号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
2 发行人 0360200115-2021年 950 2021.04.28 2022.04.28
(开发)字00418号
《开立非融资类保函/备用信用
3 发行人 证总协议》,编号: - 2021.06.01 2022.06.01
202106010360201788251707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
4 发行人 0360200115-2021年 850 2021.07.14 2022.07.13
(开发)字00853号

上述第 2、4 项银行融资的担保合同情况如下:
担保责任
担保类 责任承 担保合同 担保的主债
序号 担保方 担保合同编号 最高限额
型 担方式 签订时间 权期间
(万元)
2020 年鹿山保 最高额 连带责 2020.03.19-
1 汪加胜 1,800 2020.03.25
证 001 号 保证 任保证 2022.03.19
2021 年鹿山新
最高额 连带责 2020.03.19-
2 汪加胜 材最高额 4,000 2021.04.21
保证 任保证 2023.03.19
4000-1 号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招行广州分行”)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发行人与招行广州分行支行签署的正在履行的金额在 1,000
万元及以上、或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具有较大影响的银行融资及其担保等配
套合同如下:
序 融资额度
融资方 合同名称/编号 合同签订期 合同截止期
号 (万元)
《授信协议》,编号:
1 发行人 10,000 2021.07.06 2022.07.01
120XY2021020906
《银行承兑合作协议》,编号:
2 发行人 — 2021.07.06 —
120XY2021020906

上述第 1、2 项银行融资的担保合同情况如下:
担保责
责任
序 担保 任最高 担保合同签 担保的主债
担保方 担保合同编号 承担
号 类型 限额 订时间 权期间
方式
(万元)
连带
最高额 2021.07.02-
1 汪加胜 120XY202102090601 责任 10,000 2021.07.06
保证 2022.07.01
保证




103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连带
江苏鹿 最高额 2021.07.02-
2 120XY202102090602 责任 10,000 2021.07.06
山 保证 2022.07.01
保证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广州分行”)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发行人与浦发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正在履行的金额在 1,000
万元及以上、或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具有较大影响的银行融资及其担保等配
套合同如下:
融资额度 合同 合同
序号 融资方 合同名称/编号
(万元) 签订期 截止期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
1 发行人 1,000 2020.10.15 2021.10.14
82012020280934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框架协
2 发行人 议(含在线贴现业务模式)》,编号: — 2021.01.27 2022.01.27
KJ2021012600000051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
3 发行人 1,000 2021.01.21 2021.12.24
82012021280025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
4 发行人 1,000 2021.02.24 2021.12.24
82012021280131

上述第 1、3、4 项银行融资合同的担保合同情况如下:
担保责任
序 担保 担保 责任承担 担保合同 担保的主债
担保合同编号 最高限额
号 方 类型 方式 签订时间 权期间
(万元)
最高
汪加 连带责任 2020.08.19-
1 ZB8201202000000069 额保 5,000 2020.08.19
胜 保证 2021.06.24


(5)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广州银行开发
区支行”)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发行人与广州银行开发区支行签署的正在履行的金额在
1,000 万元及以上、或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具有较大影响的银行融资及其担
保等配套合同如下:
融资 融资额度
序号 合同名称/编号 合同签订期 合同截止期
方 (万元)
发行 《授信协议书》,编号:(2021)广
1 3,000 2021.01.08 2022.01.08
人 银开授字第53192101号
发行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2021)
2 3,000 2021.01.29 2022.01.29
人 广银开借字第23192101号

上述银行融资项下的担保合同情况如下:




104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担保责任最
担保合同编 担保类 责任承担 担保合同签 担保的主债权
序号 担保方 高限额(万
号 型 方式 订时间 期间
元)
(2021)广银
最高额 连带责任 2021.01.08-
1 汪加胜 开高保字第 3,000 2021.01.08
保证 保证 2022.01.08
2101 号
(2021)广银
最高额 2021.01.08-
2 发行人 开高质字第 — 3,000 2021.01.08
质押 2022.01.08
2101 号

(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以下简称“交行上饶分行”)

2019 年 5 月 31 日,江苏鹿山与交行上饶分行签署《有追索权快捷保理合同》(编
号:26(2019)052),双方约定交行上饶分行在有关买方承担无条件付款义务的前提
下,交行上饶银行受让以有关买方为付款人的应收账款,并为江苏鹿山办理有追索权的
快捷保理业务。

(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开发
区支行”)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发行人与建行开发区支行签署的金额在 1,000 万元及以上、
或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具有较大影响的银行融资合同均已履行完毕,尚在履
行中的配套担保合同如下:
担保责任
序 担保 担保类 责任承担 担保合同 担保的主债
担保合同编号 最高限额
号 方 型 方式 签订时间 权期间
(万元)
汪加 HTC440470000 最高额 连带责任 2019.05.07-
1 2,000 2019.05.07
胜 ZGDB201900004 保证 保证 2022.05.07
汪加 开商流 2020031-1 最高额 连带责任 2020.05.14-
2 3,000 2020.05.14
胜 号 保证 保证 2022.05.07

(8)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农商行”)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发行人与江南农商行签署的正在履行的金额在 1,000 万元
及以上、或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具有较大影响的银行融资及其担保等配套合
同如下:
融资额度
序号 融资方 合同名称/编号 合同签订期 合同截止期
(万元)
1 江苏鹿山 01204332021620032 3,000 2021.08.16 2024.08.09

上述银行融资项下的担保合同情况如下:




105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担保责
责任
序 担保 任最高 担保合同签 担保的主债
担保方 担保合同编号 承担
号 类型 限额 订时间 权期间
方式
(万元)
连带
最高额 2021.08.16-
1 发行人 01204332021710003 责任 3,000 2021.08.16
保证 2024.08.09
保证
连带
最高额 2021.08.16-
2 汪加胜 Z01204002021710039 责任 3,000 2021.08.16
保证 2024.08.09
保证

4、工程施工及设备购买合同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发行人 1,500 万以上的工程施工及设备购买合同如下:

签订 施工方/供应商 产品 合同金额 合同执行有
序号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主体 名称 名称 (万元) 效期
鹿山 LSGD-2019 广东泽辉建设工 2019.02.01-
1 — 8,500
光电 1118 程有限公司 至今
佛山市顺德区科
鹿山 熔喷布生产 2020.04.29-
2 KB220D917 贝隆塑料机械有 1,780 2020.04.29
新材 线 至今
限公司
EVA、POE
胶膜生产线
江苏 佛山海阔塑料机 EVA、POE 2021.01.11-
3 CG2012228 1,658 2021.01.11
鹿山 械有限公司 三层模内复 至今
合胶膜生产
线

5、投资协议书

2021 年 1 月 28 日,江苏鹿山与江苏省建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建湖管委会”)签署《建湖县太阳能组件封装胶膜项目投资协议书》(编号:
GXQ202101280101),约定江苏鹿山在建湖管委会所在地投资太阳能组件封装胶膜项
目,主要进行太阳能组件封装胶膜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江苏鹿山因该项目需要,
拟租赁建湖县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拥有的编号为苏(2020)建湖县不动产权第
0005973 号地块及相关资产,双方约定经营期限不少于 10 年,江苏鹿山须与建湖县高
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另行签订资产租赁协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江苏鹿
山尚未与建湖县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资产租赁协议。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106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1、发行人与科贝隆等主体的买卖合同纠纷

2020 年 7 月 30 日,发行人作为原告就其与被告一科贝隆、被告二高聪华、被告三
柯丽莎的买卖合同纠纷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请求判决确认原告、被
告一所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编号:KB220D7)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解除、判令被
告一向原告返还已支付的货款 12,816,000 元、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因履行《买卖合同》
产生的利息损失、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因调试、整改涉案生产线产生的损失 293,890 元、
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因本案产生的律师费支出 330,000 元及担保费支出 20,000 元等请
求。

2020 年 8 月 12 日,科贝隆就上述买卖合同纠纷对发行人提起反诉,提出请求判决
继续履行反诉原、被告双方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签订的《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KB220D917)、判令反诉被告立即向反诉原告支付合同余款 4,984,000 元及逾期付款利
息、判令反诉被告赔偿反诉原告因本案产生的律师费支出 350,000 元及担保费支出 8,500
元等请求。

根据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向发行人出具的《续冻、续
封申请通知书》((2020)粤 0606 民初 15704 号),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根
据发行人申请,对科贝隆及其股东高聪华、柯丽莎采取了如下财产保全措施:(1)冻
结科贝隆及其股东高聪华、柯丽莎银行账户资金金额为 33.72 万元;(2)查封高聪华
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府又社区居民委员会碧溪路 5 号明日嘉园金麦苑 A
座 1001(产权证号:3987630)的房产;(3)轮候查封科贝隆位于佛山市顺德区顺德
科技工业园 A 区西-4-1 之二地块(产权证号:0078230)的土地;(4)冻结高聪华持
有科贝隆 93.00%的股权份额。

2021年7月22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粤0606民初15704号民事判决,
判 决 原 告 发 行 人 应 于该 判 决 发 生 法 律 效 力之 日 起 十 日 内 向 被 告科 贝 隆 支 付 货 款
3,382,000元,并到被告科贝隆处提取《买卖合同》所约定的7台生产线;驳回原告发行
人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被告科贝隆的其他反诉请求。

2021 年 8 月 9 日,发行人不服上述判决,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
判决撤销一审顺德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 0606 民初 15704 号民事判决,改判支


107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持上诉人发行人的全部诉讼请求,驳回被上诉人科贝隆、高聪华、柯丽莎原审全部诉讼
请求。

2021 年 9 月 29 日,佛山市人民法院作出(2021)粤 06 民终 14048 号民事判决:

一、撤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0)粤 0606 民初 15704 号民事判决;

二、解除发行人与科贝隆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未提取的 7
套熔喷布生产线的部分;

三、科贝隆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发行人货款 9,078,000 元;

四、驳回发行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科贝隆的全部诉讼请求。

……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二审判决已生效,发行人已提交执行申请书,该
诉讼尚未执行完毕。

2、发行人与东莞市莲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莲盛”)的买卖合同纠纷

2021 年 2 月 4 日,原告东莞莲盛就其与被告发行人的买卖合同纠纷向广州市黄埔
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确认东莞莲盛、发行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已于 2020 年 8
月 21 解除、请求判决发行人偿还原告货款 260,000 元及利息、请求判决发行人支付东
莞莲盛经济损失 20,000 元等。

上述诉讼已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开庭审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上述
诉讼尚未审结。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公司财务状况、
生产经营、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有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最近 3 年不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108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
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109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经办人或联系人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
广州鹿山新材料 工业区埔北路 22 号
发行人 020-82107339 020-82266247 唐小军
股份有限公司 自编 1 栋、自编 2 栋、
自编 3 栋、自编 4 栋
陈杰裕、戴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
保荐人 彭立强、封硕、
中信证券股份有 区中心三路 8 号卓
(主承 010-60838888 010-60836960 陈泽霖、董宜安、
限公司 越时代广场(二期)
销商) 王琬迪、张敬迎、
北座
茆斯亮
保荐人
大华会计师事务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
(主承 梁春、朱娟、李
所(特殊普通合 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 020-38730381 020-38730375
销商)会 雪娇
伙) 楼 1101
计师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
律师事 北京市君合律师 华晓军、万晶、
门北大街 8 号华润 010-85191300 010-85191350
务所 事务所 朱园园、朱伟聪
大厦 20 层
立信会计师事务
会计师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 朱建弟、杨志国、
所(特殊普通合 021-63391166 021-63392558
事务所 东路 61 号四楼 蔡晓丽、张万斌
伙)
天健会计师事务
验资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 胡少先、魏标文、
所(特殊普通合 0571-88216888 0571-88216999
构 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陈建成
伙)
中国证券登记结
股票登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
算有限责任公司 021-58708888 021-58899400 -
记机构 家嘴东路 166 号
上海分公司
保荐人
(主承 中信银行北京瑞
- - - -
销商)收 城中心支行
款银行
申请上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
市证券 上海证券交易所 021-68808888 021-68804868 -
高南路 388 号
交易所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 2022年3月11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22年3月15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 2022年3月16日
网上、网下缴款日期 2022年3月18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110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本次发行承销期内,下列文件可在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办公场所查阅: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09:30-11:30 下午:13:30-16:30

三、文件查阅地址

(一)发行人: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浦北路 22 号

联系人: 唐小军

联系电话: 020-82107339

传真: 020-82266247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1 层

联系人: 陈杰裕、戴顺




111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联系电话: 010-60838888

传真: 010-60836960




112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之盖章页)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