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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慕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21-11-30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Times Textile Technology Co.,LTD

(如皋市城北街道仁寿路益寿路 666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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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2,666.6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21 年 12 月 8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0,666.67 万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陆彪、杨敏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以后,
其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25%;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新泰投资、公司股东泰达投资和泰然投资承诺: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份。
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 公司股东高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
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定的承诺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以后,其在公司担
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25%;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新泰投资、公司股东泰达投资、泰然投资及持有公司
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陆彪、杨敏、高军承诺:公司上市后 6 个月
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价格作相应调整。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1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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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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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
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陆彪、杨敏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以后,其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
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新泰投资、公司股东泰达投资、泰然投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股东高军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以后,其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
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控股股东新泰投资、公司股东泰达投资、泰然投资及持有公司股份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陆彪、杨敏、高军承诺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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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价格作相应调整。

二、关于持股意向的承诺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新泰投资、陆彪、杨敏、泰达投资、
泰然投资承诺:

如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
将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价格作相应调整。

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制定合
理的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本企业/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企业/本人承诺将依据最新
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并及
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一)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
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
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特制订《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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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
后每股净资产值(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则公司应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
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一)公司回购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
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
董事会中投赞成票。

3、回购股份的决议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
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如需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
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4、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
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
资金的净额;

(2)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

(3)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因此导致回购总金额低
于人民币 500 万元的,则无需满足本项条件。

(二)公司控股股东增持

1、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
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
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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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股东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单次增持总金额不应少于人民币 500 万元;

(2)单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因此导致增持总金
额少于人民币 500 万元的,则无需满足本项条件。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若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
发,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
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 30%,但不
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总和。

3、本公司如有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要求其接受稳定公司
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约束。

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一)公司回购

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内作出
回购股份的决议。

2、公司董事会应当在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
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如需要召开股东大会)。

3、公司应在回购股份决议作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相关
法定手续后的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4、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并在 3 年内依法转让或注销所回购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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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公司董事会应在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启动条件触发之日
起 2 个交易日内作出增持公告。

2、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次日开始
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四、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60 个交易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
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一)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
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均高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
值。

(二)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票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五、约束措施

在启动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一)公司、控股股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
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如控股股东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有权将与控股
股东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其按
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三)如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的,则公司有权将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
的薪酬、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
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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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
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无法
履行其稳定股价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约束措施,但其亦应积极采取
其他合理且可行的措施稳定股价。”

(二)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公司承诺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
(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
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公司将根据《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规定,回购公司股票。

2、公司控股股东新泰投资承诺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
(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
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本企业将根据《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规定,在回购股票的相关股
东大会决议投赞成票并增持公司股票。

3、公司全体董事承诺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
(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
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本人将根据《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规定,在对回购股票的相关董
事会决议投赞成票并增持公司股票。

4、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
(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
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本人将根据《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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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规定,增持公司股票。

四、关于信息披露责任的承诺

1、公司承诺

若本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
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在收到有权机构的书面认定之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内,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或核准或备案后启动股份回购。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或
者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价格作相应调整。

若本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的确认以有
权机构认定的金额或者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的金额确定。若存在上述情形,在本
公司收到有权机构的书面认定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
的相关工作。

2、公司控股股东新泰投资承诺

若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
售股份。本企业将在收到有权机构的书面认定之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内,经相关主
管部门批准或核准或备案后启动股份回购。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加上同期银行
存款利息或者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价格,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若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的确认以有
权机构认定的金额或者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的金额确定。若存在上述情形,在发
行人收到有权机构的书面认定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本企业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
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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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实际控制人陆彪、杨敏承诺

若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的确认以有权
机构认定的金额或者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的金额确定。若存在上述情形,在发行
人收到有权机构的书面认定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本人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
关工作。

4、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若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的确认以有权
机构认定的金额或者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的金额确定。若存在上述情形,在发行
人收到有权机构的书面认定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本人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
关工作。

5、中介机构相关承诺

发行人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
务所、申报会计师及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产评估机
构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若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保荐机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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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融资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承诺
等事项。

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实现公
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措施请
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分析与讨论”之“九、本次募集资金
到位当年即期回报摊薄情况以及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与相关承诺”相关内
容。

公司控股股东新泰投资及实际控制人陆彪、杨敏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
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其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公司承诺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下情形:

1、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
持有本公司股份。

3、以本公司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七、相关主体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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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公司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如公司未履行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
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

如公司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
偿相关损失。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
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如本企业/本人未履行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因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企业/本人将
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果本企业/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
所有。如果本企业/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企业/本人将依法向发行人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八、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及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
政策

(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如公司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
开发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
股比例共享。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草案)》,公
司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五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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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
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
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
润,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三)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及比例:在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
的程序,实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本章程中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3,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在公司经营状况、成长性良好,且董事会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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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每股净资产等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可以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
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
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
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和长远利益。

(四)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
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
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
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
的需要,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过半数独
立董事且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并经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
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九、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

中的下列风险

(一)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为各类针织服装,以内销为主。服装作为大众消费品,其市场
需求与居民收入水平、人均消费水平以及消费观念密切相关。近年来,随着我国
经济进入新常态,服装行业发展面临增速下滑的风险;此外,我国居民生活水平
不断提高,其服装消费更加注重产品的舒适性、功能性、时尚性,若公司不能紧
跟消费者观念变化的步伐、优化产品结构、满足消费者新的需求,将面临市场份
额下降的风险。

(二)产业转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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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纺织服装产业开始向生产成本更低的东南亚、非洲等地区转移。虽
然该等地区纺织服装产业发展迅速,但受制于配套设施不完善、原材料依赖进口
等因素,该等地区纺织产业仍相对落后。未来随着东南亚等地区相关纺织产业配
套设施进一步完善,如果公司不能有效提高产品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控制
产品生产成本、提高产品及服务质量,公司可能存在成本及服务优势丧失、经营
业绩下降的风险。

(三)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风险

自2020年初以来,全球范围内爆发了新冠肺炎疫情。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
情已基本得到有效控制,但公司产品主要出口区域欧洲的疫情仍较为严重。公司
主要为国内外服装品牌商提供贴牌产品,公司虽然不直接面对终端消费者,但消
费市场景气程度会通过服装品牌商传导上来,对公司业务产生影响。截至2020
年末,公司已完全复工复产,原材料供应、产品生产以及物流运输已恢复正常,
国内客户主要客户的销售门店已正常营业,终端消费的市场景气度逐步回升;相
关不确定性风险已逐渐消退;国外客户受疫情反复的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如
果国外新冠肺炎疫情长时间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或者国内出现疫情二次爆发,将
导致终端市场需求下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对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91.81%、92.12%、92.22%和91.31%。其中,对迪卡侬销售额占当
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6.05%、58.90%、53.84%和49.46%,对森马服饰销售
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50%、25.66%、31.46%和36.40%。公司集中
度较高主要系在产能有限的情况下,优先满足该等客户采购需求。虽然未来随着
产能增长,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形将有所缓解。但短期内,若该等客户因自
身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与该等客户合作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减少
向公司的采购,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纱线、面料、辅料、染料及助剂等,公司原材料成本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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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成本比重约50%,原材料价格波动将对公司成本产生直接影响。公司主要为
服装品牌商提供服装贴牌生产业务,并根据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与主要客户协商
确定产品价格。若未来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而公司不能有效地将原材料价格上
涨的压力进行转移,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劳动力成本上升风险

公司所处的服装加工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人工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约
20%,人工成本占比相对较高。公司始终重视提高员工的薪酬及福利待遇,近年
来,我国劳动力供求的结构性矛盾及老龄化加速导致劳动力成本进入上升通道,
公司员工平均薪酬水平呈上升趋势。公司注重加强员工培训、优化生产工艺流程、
提高设备自动化水平,以降低劳动力成本上升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若未来国内劳
动力成本大幅上升,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取得权属证书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部分已建成房屋建筑物尚未
取得权属证书的情形,该等房屋建筑物面积合计约3,216.09平方米,占已建成房
屋建筑物总面积约3.53%。该等房屋建筑物均由公司及子公司在自有土地上投资
建设,多为辅助性建筑物,如该等无证房屋被政府责令拆除,拆除将会导致公司
遭受直接损失,且短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八)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陆彪、杨敏合计控制公司97.00%的表决权,本
次发行后,陆彪、杨敏仍将合计控制公司72.75%的表决权,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实际控制人有可能通过所控制的股份行使表决权进而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
营和利润分配等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权损害公司
利益、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2021年1-9月主要财务信息及变动情况

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审计截止日为2021年6月3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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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9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9月的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
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761号)。公司2021年1-9月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0 年
项目 变动比例
9 月 30 日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58,432.75 53,910.74 8.39%
负债总额 12,497.44 16,029.90 -22.04%
所有者权益 45,935.31 37,880.84 21.2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45,935.31 37,880.84 21.26%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9 月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65,389.15 51,041.44 28.11%
营业利润 9,196.85 7,156.88 28.50%
利润总额 9,176.20 7,132.42 28.65%
净利润 8,054.48 6,199.86 29.91%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
8,054.48 6,199.86 29.91%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7,486.18 5,638.22 32.78%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6,366.74 9,044.97 -29.61%
流量净额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58,432.75万元,较上年末增加8.39%,
基本保持稳定;公司负债总额为12,497.44万元,较上年末减少22.04%;公司所有
者权益45,935.31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1.26%。

2021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389.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8.11%,
主要系随着疫情得到控制,疫情对公司影响逐步消除,公司经营恢复正常,营业
收入有所恢复。

2021年1-9月,公司净利润8,054.4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7,468.18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29.91%和32.78%。

2021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366.74万元,较上年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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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减少29.61%,主要原因系2021年疫情得到控制,公司生产经营恢复正常,相应
成本支出同步增加,一方面,公司前三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由去
年同期27,795.09万元增加至40,487.98万元,另一方面,公司前三季度支付给职工
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由上年同期13,861.07万元增加至16,808.67万元。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2021 年 7-9 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9 月 2020 年 7-9 月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23,168.30 21,105.86 9.77%
营业利润 3,896.09 2,539.72 53.41%
利润总额 3,881.90 2,510.05 54.65%
净利润 3,367.18 2,187.57 53.92%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
3,367.18 2,187.57 53.92%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3,211.82 2,084.91 54.05%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020.32 -2,542.56 -
流量净额

2021 年 7-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3,168.30 万元、净利润 3,367.18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11.8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9.77%、53.92%、54.05%,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保持良好增长态势。2021
年 7-9 月净利润同比增长幅度较高主要系公司优化客户及产品结构,毛利率水平
较高的产品占比有所上升,2021 年 7-9 月毛利率为 24.45%,较上年同期上升
2.72%,盈利水平有所上升。

2021 年 7-9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020.32 万元。

财务报表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公司经营状况正常、经营业绩
持续增长,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客户及供应商较为稳定,整体经营环
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综上所述,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总体运营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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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情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已在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分析与讨论”之“十、财务报告
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披露了财务报告审计之日后经申报会
计师审阅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三)2021年经营业绩预计情况

根据管理层初步测算,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预计为 8.0 亿元至 8.5 亿元,较
上年同期增长 15.35%至 22.5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 9,600 万元
至 10,6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7.06%至 29.2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 9,000 万元至 10,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7.36%
至 30.40%。

上述 2021 年的业绩情况系公司初步预计数据,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
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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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发行概况 ....................................................................................................................... 2

重大事项提示 ............................................................................................................... 4

第一节 释义 ............................................................................................................... 25

第二节 概览 ............................................................................................................... 29
一、公司简介 .......................................................................................................... 29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30
三、主要财务数据 .................................................................................................. 32
四、本次发行情况 .................................................................................................. 34
五、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 35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6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36
二、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 37
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38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40
一、市场风险 .......................................................................................................... 40
二、经营风险 .......................................................................................................... 41
三、财务风险 .......................................................................................................... 43
四、技术风险 .......................................................................................................... 44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44
六、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 45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7
一、公司基本信息 .................................................................................................. 47
二、公司改制设立情况 .......................................................................................... 47
三、公司股本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49
四、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 81
五、公司组织结构 .................................................................................................. 82
六、公司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 84
七、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85
八、公司股本情况 .................................................................................................. 88
九、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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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
十、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92
十一、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
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 99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105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 105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107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131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 135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 189
六、特许经营权 .................................................................................................... 207
七、发行人生产技术情况 .................................................................................... 208
八、发行人冠有“科技”字样的依据 .................................................................... 213
九、质量控制情况 ................................................................................................ 213
十、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情况 ............................................................................ 215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223
一、独立性情况 .................................................................................................... 223
二、同业竞争情况 ................................................................................................ 224
三、关联交易情况 ................................................................................................ 232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 245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历 .................................... 245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情
况 ............................................................................................................................ 250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 250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 251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 252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 254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257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
全及运行情况 ........................................................................................................ 257
二、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 263
三、公司近三年的规范运作情况 ........................................................................ 263
四、公司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266
五、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简述 .................................................................... 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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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71
一、财务报表 ........................................................................................................ 271
二、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 ............................................................................ 282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284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84
五、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及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 329
六、非经常性损益 ................................................................................................ 330
七、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 331
八、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 .................................................................................... 333
九、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 334
十、现金流量 ........................................................................................................ 334
十一、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335
十二、主要财务指标 ............................................................................................ 335
十三、资产评估情况 ............................................................................................ 336
十四、历次验资情况 ............................................................................................ 337

第十一节 管理层分析与讨论 ................................................................................. 338
一、财务状况分析 ................................................................................................ 338
二、盈利能力分析 ................................................................................................ 368
三、现金流量分析 ................................................................................................ 406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 407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 408
六、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 ........................................................................ 416
七、公司经营优势、困难及未来发展趋势分析 ................................................ 416
八、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 417
九、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即期回报摊薄情况以及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与相关承诺 ............................................................................................................ 419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422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 426
一、公司发展规划 ................................................................................................ 426
二、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 427
三、实施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 ................................................................ 427
四、公司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 428
五、本次募集资金对上述业务发展目标的作用 ................................................ 428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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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42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431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 433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443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446
一、股利分配政策 ................................................................................................ 446
二、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 446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446
四、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447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49
一、信息披露相关情况 ........................................................................................ 449
二、重要合同 ........................................................................................................ 449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 450
四、相关诉讼或仲裁情况 .................................................................................... 451

第十六节 有关声明 ................................................................................................. 452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452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453
三、保荐机构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 454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455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456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457
七、验资机构声明 ................................................................................................ 459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460
一、附录和备查文件 ............................................................................................ 460
二、整套发行申请材料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 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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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公司、股份公司、本公司、
指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泰慕士
泰慕士有限、有限公司 指 南通泰慕士服装有限公司
新泰投资 指 公司控股股东,如皋新泰投资有限公司
泰达投资 指 公司股东,南通泰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泰然投资 指 公司股东,南通泰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六安针织 指 公司子公司,六安英瑞针织服装有限公司
六安智能 指 公司历史子公司,六安泰慕士智能针织有限公司
南通印绣花 指 公司历史子公司,南通英瑞印绣花有限公司
如皋玻纤厂 指 公司历史股东,如皋市玻璃纤维厂
公司历史股东,香港丰行实业有限公司(豐行實業有限
香港丰行 指
公司),英文名为 EVERFULL INDUSTRIES LIMITED,
公司历史股东,香港东方瑰宝画廊(東方瑰寶畫廊),
瑰宝画廊 指
英文名为 ORIENTAL TREASURE GALLERY
公司历史股东,日本国株式会社英瑞,英文名为 A-Z
日本英瑞 指
CORPORATION
公司历史股东,英瑞开曼有限公司,英文名为 A-Z
开曼英瑞 指
CAYMAN CO., LTD.
公司历史股东,洛城国际有限公司,英文名为
洛城国际 指
ROCHEUX INC.
公司历史实际控制人,吴文贵家族,其控制公司历史股
日方股东 指
东日本英瑞、开曼英瑞和洛城国际
公司客户、供应商,全球知名运动用品连锁集团,包括
迪卡侬 指 上海莘威运动品有限公司、Desipro Pte Ltd、上海安璧斐贸易
有限公司等
公司客户,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002563.SZ),
拥有国内领先的休闲服装品牌(森马)和童装品牌(巴拉巴
森马服饰 指
拉),主要包括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森马电子
商务有限公司等
公司客户,全球领先的户外运动休闲服装品牌,包括
Quiksilver 指 Quiksilver Asia Sourcing Limited (2020 年更名为 Boardriders
Asia Sourcing Ltd.、动速(上海)商业有限公司等
Kappa 指 公司客户,知名运动休闲服装品牌,包括上海特提斯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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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用品有限公司、上海卡帕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等
公司客户,知名服装品牌佐丹奴的代理商,包括亮志服
亮志服装 指
装(香港)有限公司、亮志(江西)服装有限公司等
公司客户,国内棉类制品高端生活用品品牌,包括深圳
全棉时代 指
全棉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稳健医疗用品(荆门)有限公司等
优衣库 指 公司客户,全球知名休闲服装品牌,Uniqlo. Co.,Ltd
公司客户,国内知名女性时装品牌,包括广州尚岑服饰
欧时力 指
有限公司、上海赫基服饰贸易有限公司等
公司客户,法国知名的童装品牌,Okaidi (Shanghai)
Okaidi 指
Commercial&Trading Co.,Ltd
公司客户,堆龙德庆捷销实业有限公司旗下品牌,为七
七匹狼 指
匹狼(002029.SZ)孙公司,国内知名休闲服装品牌
公司客户,福建美京服饰发展有限公司旗下品牌,国内
马克华菲 指
原创设计时尚品牌
公司客户,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763.SZ),
汇洁股份 指 旗下拥有知名服装品牌曼妮芬,包括武汉曼妮芬服装有限公

公司供应商,包括远纺工业(无锡)有限公司、远纺织
远纺工业 指
染(苏州)有限公司等
公司供应商,包括中山国泰染整有限公司、中山百佳染
中山国泰 指
整有限公司等
公司供应商,包括天虹(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常州天
天虹中国 指
虹伟业纺织有限公司等
公司关联方,南通大东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高军担任南
南通大东 指
通大东副董事长、总经理
公司关联方,南通英青服装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高军担
南通英青 指
任南通英青董事、总经理
公司历史关联方,南通瑞星制鞋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高
南通瑞星 指 军曾担任南通瑞星董事,2019 年 7 月,高军辞去南通瑞星的
董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工信部 指 中国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商务部 指 中国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家体育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总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1-6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6 月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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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保荐人、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
申报会计师、立信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中伦律所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新 股 指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份
A 股 指 每股面值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章程》 指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二、专业释义
利用织针把各种原料和品种的纱线构成线圈的编织方
针 织 指 法,主要被用于生产运动衣、T 恤、卫衣、内衣及紧身衣等
产品
用梭子(或气流、水流)带动纬纱在上下开合的经纱开
梭 织 指 口中穿过构成交叉结构的编织方法,主要用于生产大衣、衬
衣、西服套装及裙子等产品
针织面料 指 利用针织的方式生产的面料产品
针织服装 指 利用针织面料生产的服装产品
参加体育运动竞赛或从事体育活动所穿用的服装,通常
运动服装 指 按照运动项目的特定要求设计制作,对服装的弹性、透气性、
吸汗性等功能有较高要求
闲暇生活中从事各种活动所穿的服装,对服装的美观
休闲服装 指
度、舒适性有较高要求
儿童所穿的服装,对服装的安全性、舒适性及质量有较
儿童服装 指
高要求
沿产业链占据若干环节进行业务布局,指企业将生产与
纵向一体化 指
原料供应,或者生产与产品销售联合在一起的战略形式
通过良好的规划与对整体生产过程的高效把控实现多
柔性生产 指 品种、小批量的生产方式,适用于工厂多种产品的快速转换
生产
快速反应是在成衣生产销售过程中指对消费者需求作
出快速反应的供应链管理方法。具体指通过现代化的物流管
快速反应 指
理方式,以缩短交货周期、减少库存、对消费者需求做出快
速反应,从而最大限度提高供应链管理运作效率
织 造 指 将纱线等原材料通过纺织的过程,制造成面料的过程。
对纺织材料进行以化学处理为主的工艺过程,包括预处
染 整 指 理、染色、整理等环节,赋予纺织材料色彩及各种功能性,
对纺织品的使用价值有重要的影响
裁 剪 指 将面料、里料等裁剪成服装生产所需的衣片
缝 制 指 将裁剪好对应的衣片缝成一件成衣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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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印染或者刺绣等环节在衣物上增加花纹图案的过
印绣花 指

能使纤维或其他物质牢固着色的化合物,按来源可以分
染 料 指 为天然染料和合成染料,按应用性能可分为活性染料、阳离
子染料、分散染料等
染整过程中需要用到的各种化学品,主要用以改善纺织
助 剂 指 品印染品质,协同完染色或印花颜色岩区,达到柔软、防水、
透气、阻燃等功能性要求,提高纺织品的附加值和技术含量。

注:本招股意向书数值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
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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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
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公司简介

(一)简要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Times Textile Technology Co.,LTD

公司住所: 如皋市城北街道仁寿路益寿路 666 号

法定代表人:陆彪

注册资本: 8,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 服装的设计、生产、销售;印绣花生产、加工及销售;高档织
物面料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
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
结果为准)

(二)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针织面料与针织服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为迪卡侬、
森马服饰、Quiksilver、Kappa、佐丹奴、全棉时代等知名服装品牌提供贴牌加工
服务,公司主要产品可以分为运动服装、休闲服装及儿童服装。公司拥有在行业
内具备领先优势的纵向一体化针织服装产业链,涵盖了针织面料开发、织造、染
整以及针织服装裁剪、印绣花、缝制等诸多生产环节,通过构建全流程信息控制
系统和自动仓储系统,依靠专业设备自动化、核心工序模块化、员工操作标准化
管理,建立了能够满足客户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采购需求的柔性生产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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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
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专利授权 46 项,其
中发明专利 35 项。公司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有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
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针织高档面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主开发的多款
面料产品被评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合作开发的高耐磨色牢度热湿舒适针织
产品开发关键技术获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学进步一等奖。公司亦荣获“中国服
装行业百强企业”、“江苏省服装行业五十强企业”、“江苏省示范智能制造车
间”等称号。

凭借领先的面料开发能力、稳定的产品质量和规模化生产能力,公司已与迪
卡侬、森马服饰旗下巴拉巴拉品牌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与 Quiksilver、Kappa、
全棉时代、Okaidi、七匹狼、马克华菲等品牌商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报告期
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75,474.72 万元、79,138.70 万元、69,353.85 万元和
42,220.85 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 9,857.11 万元、9,310.43 万元、
8,200.89 万元和 4,687.29 万元。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升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
增强面料开发能力和柔性制造能力,扩大公司的市场影响力。

(三)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新泰投资 4,800.00 60.00%

2 陆 彪 1,080.00 13.50%

3 杨 敏 1,080.00 13.50%

4 泰达投资 400.00 5.00%

5 泰然投资 400.00 5.00%

6 高 军 240.00 3.00%

合 计 8,000.00 100.00%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控股股东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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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投资直接持有公司 60.00%的股权,系公司控股股东,其简要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如皋新泰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如皋市城南街道万寿南路 999 号(高新区六号楼 3 楼)
法定代表人 陆彪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经营范围
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陆 彪 45.00%
股东构成 杨 敏 45.00%
高 军 10.00%
合 计 100.00%

新泰投资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公司发起人基本情况”。

(二)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陆彪、杨敏分别直接持有公司13.50%、13.50%股权,此外,陆彪、杨敏通
过新泰投资间接控制公司60.00%表决权,陆彪通过泰达投资间接控制公司5.00%
表决权,杨敏通过泰然投资间接控制公司5.00%表决权,陆彪、杨敏合计控制公
司97.00%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简要情况如下:

陆彪先生,196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206221962********,住所江苏省如皋市。

杨敏女士,196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206221967********,住所江苏省如皋市。

为保证公司控制权稳定,陆彪、杨敏二人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该协议主要
条款如下:一、双方同意,在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等事项中,保持一致行动,双方
或由双方提名的董事将在股东大会、董事会中审议事项作出完全一致的表决;二、
双方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就任何事项进行审议表决时,双方及由双方直接或间
接控制的公司股东必须保持投票的一致性;三、双方同意,在公司董事会就任何
事项进行审议表决时,双方及双方提名的董事必须保持投票的一致性。四、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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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人会议由陆彪主持,双方、双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东或双方提名的董
事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各自提出同意、反对或弃权的表决意见,并以届时双
方、双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东或双方提名的董事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所持
的表决意见作为双方共同表决意见;在各种表决意见获得的表决权相等的情形
下,以杨敏所持的表决意见为共同表决意见;五、因一致行动协议产生或与一致
行动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的,
可以向一致行动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诉讼的争议事项或
义务外,一致行动协议双方均应在诉讼进行期间继续履行一致行动协议规定的其
他各项义务。

一致行动协议约定行使股份表决权的决策形成机制如下:收到公司召开股大
东会或董事会的会议通知之日起 2 日内,由陆彪以现场或者通讯方式召集并召开
一致行动人会议,双方、双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东或双方提名的董事就会
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各自提出同意、反对或弃权的表决意见,并以届时双方、双
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东或双方提名的董事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的表决意
见作为双方共同表决意见;在各种表决意见获得表决权相等的情况下,以杨敏所
持的表决意见为共同表决意见。

陆彪、杨敏自 2016 年 3 月取得公司控制权以来,在公司历次重大决策上均
在事前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在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
会,均保持一致意见,共同控制本公司。

2016 年 3 月,实际控制人陆彪、杨敏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鉴于原《一
致行动协议》已届满 5 年,2021 年 3 月,实际控制人陆彪、杨敏续签了新的《一
致行动协议》,协议有效期为 5 年,合同有效期届满,除非任何一方提前三个月
书面通知不再续约,该协议自动续期 5 年。

陆彪、杨敏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历”
之“(一)董事会成员”。

三、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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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8,483.47 53,910.74 50,060.09 49,556.02
流动资产 40,163.33 37,070.50 34,219.21 36,721.15
固定资产 13,328.83 13,296.95 10,576.10 10,730.85
负债总额 15,915.34 16,029.90 20,380.14 23,186.50
流动负债 15,460.60 15,691.11 20,380.14 23,186.50
归属于母公司股
42,568.13 37,880.84 29,679.95 26,369.52
东权益

(二)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 42,220.85 69,353.85 79,138.70 75,474.72
营业利润 5,300.75 9,519.99 10,619.94 10,977.23
利润总额 5,294.30 9,448.15 10,610.58 11,376.32
净利润 4,687.29 8,200.89 9,310.43 9,857.11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
4,687.29 8,200.89 9,310.43 9,857.11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4,274.36 7,668.65 9,043.89 9,196.62
东的净利润

(三)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5,346.42 10,923.47 10,445.67 8,537.02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2,405.05 1,926.74 -7,400.97 -606.29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2,269.66 -6,405.27 -9,315.96 -7,277.45
金流量净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15.25 -109.01 -52.08 65.70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56.46 6,335.94 -6,323.34 718.98
净增加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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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2.60 2.36 1.68 1.58
速动比率 1.72 1.49 1.03 1.0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5.24% 28.24% 39.56% 45.51%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27.21% 29.73% 40.71% 46.7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
5.32 4.74 3.71 -
净资产(元)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
0.11% 0.16% 0.28% 0.59%
(扣除土地使用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存货周转率(次) 2.28 3.73 4.28 4.4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73 4.70 5.03 5.3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6,227.85 11,420.96 12,798.99 13,570.74
元)
利息保障倍数 101.04 39.76 26.80 30.5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
4,687.29 8,200.89 9,310.43 9,857.11
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4,274.36 7,668.65 9,043.89 9,196.62
(万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8 0.79 -0.79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0.67 1.37 1.31 -
流量净额(元)


四、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数量 2,666.67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发行价格 【 】元/股
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
发行方式
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符合相关资格规定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
发行对象 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或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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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六安英瑞针织服装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 36,400.70 23,000.00
2 英瑞针织服装二期项目 14,116.40 9,000.00
3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6,304.38
合 计 60,517.10 38,304.38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暂
以自有资金或贷款方式筹集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再
予以置换。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若不能满足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
由公司以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规模超过上述投资项目
所需资金,则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合理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
向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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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每股面值:1.00 元
(三)发行股数及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2,666.67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 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
老股转让。
(四)每股发行价:【 】元/股
(五)市盈率:【 】倍(计算口径:每股收益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
利润的孰低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发行前每股净资产:5.32 元/股(按照 2021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股(按照 2021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
股本计算)
(八)发行市净率:【 】倍(计算口径:按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
净资产确定)
(九)发行方式: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十)发行对象:符合相关资格规定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
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律或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一)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十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 】万元
(十三)预计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万元
(十四)发行费用概算:共计 5,775.67 万元,明细如下:

费用项目 金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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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和承销费 3,606.00 万元
审计与验资费用 830.19 万元
律师费用 754.72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564.15 万元
发行手续费 20.61 万元
注:上述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的金额,以上数据如有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二、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如皋市城北街道仁寿路益寿路 666 号
法定代表人 陆 彪
联系人 王 霞
联系电话 0513-87770989
传 真 0513-87505566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住 所
栋 401
法定代表人 江 禹
联系电话 025-83388070
传 真 025-83387711
保荐代表人 李宗贵、王庆鸿
项目协办人 李彦强
其他项目组成员 李威、刘昌霆、姜磊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住 所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楼南塔 23-31 层
负责人 张学兵
联系电话 021-60613666
传 真 021-60613555
经办律师 熊川、葛永彬


(四)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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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杨志国
联系电话 021-63391166
传 真 021-63392558
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许、雷飞飞


(五)资产评估机构: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住 所 上海市虹口区东体育会路 860 号 2 号楼 202 室
法定代表人 马丽华
联系电话 021-34273006
传 真 021-31273013
经办资产评估师 吴振宇(已离职)、王熙路(已离职)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联系电话 0755-25938000
传 真 0755-25988122


(七)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振华支行

户 名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账号 4000010209200006013

(八)申请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 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电 话 0755-88668888
传 真 0755-82083164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
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时间 2021 年 12 月 2 日
发行公告日期 2021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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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日期 2021 年 12 月 8 日
缴款日期 2021 年 12 月 10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股票在深交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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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
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
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市场风险

(一)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为各类针织服装,以内销为主。服装作为大众消费品,其市场
需求与居民收入水平、人均消费水平以及消费观念密切相关。近年来,随着我国
经济进入新常态,服装行业发展面临增速下滑的风险;此外,我国居民生活水平
不断提高,其服装消费更加注重产品的舒适性、功能性、时尚性,若公司不能紧
跟消费者观念变化的步伐、优化产品结构、满足消费者新的需求,将面临市场份
额下降的风险。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服装品牌商,公司凭借领先的面料开发能力、稳
定的产品质量和规模化的生产能力,已与迪卡侬、森马服饰旗下巴拉巴拉品牌建
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与Quiksilver、Kappa等品牌商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若未
来其他企业逐渐进入本行业,或者行业内原有企业加大产品开发及市场开拓力
度,将会加剧行业内的市场竞争。若公司未来在产品开发、客户拓展等方面不能
适应市场变化,面临的市场竞争风险将会加剧。

(三)国际贸易政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27,404.03万元、30,462.13万元、24,246.75
万元和12,839.82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36.45%、38.65%、35.19%
和30.49%。公司主要外销客户系迪卡侬,公司向迪卡侬出口的产品主要在欧洲地
区销售。报告期内,欧洲地区未发生针对公司针织服装产品的贸易摩擦。若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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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地区进口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我国与欧洲地区发生重大贸易摩擦或
争端,将会影响公司产品在欧洲地区的销售,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产业转移风险

近年来,纺织服装产业开始向生产成本更低的东南亚、非洲等地区转移。虽
然该等地区纺织服装产业发展迅速,但受制于配套设施不完善、原材料依赖进口
等因素,该等地区纺织产业仍相对落后。未来随着东南亚等地区相关纺织产业配
套设施进一步完善,如果公司不能有效提高产品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控制
产品生产成本、提高产品及服务质量,公司可能存在成本及服务优势丧失、经营
业绩下降的风险。

(五)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风险

自2020年初以来,全球范围内爆发了新冠肺炎疫情。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
情已基本得到有效控制,但公司产品主要出口区域欧洲的疫情仍较为严重。公司
主要为国内外服装品牌商提供贴牌产品,公司虽然不直接面对终端消费者,但消
费市场景气程度会通过服装品牌商传导上来,对公司业务产生影响。截至2020
年末,公司已完全复工复产,原材料供应、产品生产以及物流运输已恢复正常,
国内客户主要客户的销售门店已正常营业,终端消费的市场景气度逐步回升;相
关不确定性风险已逐渐消退;国外客户受疫情反复的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如
果国外新冠肺炎疫情长时间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或者国内出现疫情二次爆发,将
导致终端市场需求下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金额分别为27,404.03万元、30,462.13万元、24,246.75
万元和12,839.82万元,其中对迪卡侬外销收入的比例为85.83%、86.36%、85.24%
和87.53%,为外销收入主要客户。2019年开始,公司与迪卡侬的结算方式调整为
人民币结算,汇率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影响较小。若未来公司进一步扩大以美
元、欧元等外币结算的业务,将面临汇率波动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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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对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91.81%、92.12%、92.22%和91.31%。其中,对迪卡侬销售额占当
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6.05%、58.90%、53.84%和49.46%,对森马服饰销售
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50%、25.66%、31.46%和36.40%。公司集中
度较高主要系在产能有限的情况下,优先满足该等客户采购需求。虽然未来随着
产能增长,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形将有所缓解。但短期内,若该等客户因自
身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与该等客户合作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减少
向公司的采购,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纱线、面料、辅料、染料及助剂等,公司原材料成本占
产品成本比重约50%,原材料价格波动将对公司成本产生直接影响。公司主要为
服装品牌商提供服装贴牌生产业务,并根据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与主要客户协商
确定产品价格。若未来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而公司不能有效地将原材料价格上
涨的压力进行转移,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劳动力成本上升风险

公司所处的服装加工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人工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约
20%,人工成本占比相对较高。公司始终重视提高员工的薪酬及福利待遇,近年
来,我国劳动力供求的结构性矛盾及老龄化加速导致劳动力成本进入上升通道,
公司员工平均薪酬水平呈上升趋势。公司注重加强员工培训、优化生产工艺流程、
提高设备自动化水平,以降低劳动力成本上升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若未来国内劳
动力成本大幅上升,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对服装面料的成分、缩水率、色牢度等有着较为严格的质量标
准。公司始终重视产品质量控制,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良好,未发生
大规模退货或者质量纠纷。若未来公司不能对产品质量进行持续有效的控制,导
致公司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将对当期经营业绩和后续市场开拓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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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货管理风险

公司作为纵向一体化的服装制造商,存货的管理是公司日常经营中的重要环
节。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3,522.86万元、13,313.27万元、
13,756.01万元和13,601.31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7.29%、26.59%、
25.52%和23.26%。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同时公司也会综合考虑市场
行情变化、客户订单预测等因素,对原材料等进行少量备货,如果发生诸如客户
临时性调整,甚至取消订单等风险事件,则公司仍将可能面临存货积压,承担一
定的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这将会对公司正常的经营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此外,
如果公司存货日常管理发生疏漏,则可能会发生诸如存货损毁、遗失等风险,导
致公司发生经营损失,这也会对公司正常的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六)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取得权属证书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部分已建成房屋建筑物尚未
取得权属证书的情形,该等房屋建筑物面积合计约3,216.09平方米,占已建成房
屋建筑物总面积约3.53%。该等房屋建筑物均由公司及子公司在自有土地上投资
建设,多为辅助性建筑物,如该等无证房屋被政府责令拆除,拆除将会导致公司
遭受直接损失,且短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5,115.71万元、14,786.52万元、
13,231.19万元和16,190.4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03%、18.68%、
19.08%和38.35%。若宏观经济、行业状况或者客户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
变化导致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对其的应收账款将可能发
生实际坏账损失,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所得税政策变动风险

母公司泰慕士于 2016 年 11 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 2019 年 11 月通
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报告期内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子公司六安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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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执行 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报告期内,公司享有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分别
为 954.42 万元、810.24 万元、617.74 万元和 385.83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
例分别为 8.39%、7.64%、6.54%和 7.29%。若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
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公司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届满前无法通过高新
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公司所得税税率可能提高,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出口退税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出口产品执行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2018 年 1 月至 2018 年 4 月、2018
年 5 月至 2019 年 3 月、2019 年 4 月至今,公司产品适用增值税率分别为 17%、
16%、13%,公司产品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亦为 17%、16%、13%。若未来国家出
口退税政策发生较大调整,公司主要商品出口退税率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
产生较大影响。

四、技术风险

(一)技术研发风险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不断改进工艺技术。随着行业竞争的加
剧和研发、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若公司不能保持持续创新的能力,把握适应市
场需求的技术发展趋势,或者因竞争对手技术研发领先导致对公司形成技术壁
垒,将削弱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研发团队具备深厚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行业应
用经验,为公司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持。随着行业内人才
争夺加剧,若公司不能采取具有竞争力的激励措施,将可能导致核心技术人员流
失,从而对公司技术研发和市场竞争产生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产能消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始终处于较高水平,公司整体产能较为紧张。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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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针织面料以及针织服装产能将提升。该等
项目系公司依据自身发展战略、综合考虑自身行业地位及管理能力等因素,以及
预计未来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因素不发生重大变化所确定的投资项目。但若相
关产品未来市场规模增长不及预期,或者公司产品销售开拓不力,则公司将面临
产品销售无法达到预期目标、产能无法完全消化的风险。

(二)经营管理风险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规模、业务规模等都将进一步扩大,
将对公司的战略规划、内部控制、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与
此对应的公司经营活动、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亦将趋于复杂。如果公司不能及时
根据业务发展和资本市场要求,适时调整和优化管理体系,并建立有效的激励约
束机制,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经营管理风险。

(三)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度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从投入到产生效益有一定的建设及运营过程,其经济效益随时间逐步显现,并且
项目预期产生的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预计本次发行后一定时间内,公司的
净利润增长幅度将小于净资产增长幅度,即公司存在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
风险。

(四)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或摊销较大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为搬迁改造项目和服装二期项目,二者固定资产总投资为
36,072.97 万元,随着固定资产投资的逐步完成,公司的固定资产规模将有较大
幅度的扩大,固定资产折旧也将相应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
每年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金额合计约为 2,801.40 万元。虽然募投
项目预期收益良好,但如果因管理不善或下游市场发生不利变化,则公司存在因
折旧和摊销费用大幅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六、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陆彪、杨敏合计控制公司97.00%的表决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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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发行后,陆彪、杨敏仍将合计控制公司72.75%的表决权,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实际控制人有可能通过所控制的股份行使表决权进而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
营和利润分配等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权损害公司
利益、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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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一)中文名称: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英文名称: Jiangsu Times Textile Technology Co.,LTD

(三)注册资本: 8,000.00 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 陆彪

(五)成立日期: 1992 年 8 月 26 日

(六)法定住所: 如皋市城北街道仁寿路益寿路 666 号

(七)邮政编码: 226572

(八)联系电话: 0513-87770989

(九)传真: 0513-87505566

(十)电子信箱: tmscw@nttms.com

(十一)公司网址: http://www.times-clothing.com/


二、公司改制设立情况

(一)公司设立方式

公司系根据泰慕士有限截至2019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基础,按1:
0.311396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取得南通市行
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2608315094N)。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
第ZA52400号),公司设立时的股本为8,000万元。

(二)公司发起人

公司设立时的总股本为8,000.00万股,发起人为新泰投资、陆彪、杨敏、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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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投资、泰然投资、高军六名股东。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
例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1 新泰投资 4,800.00 60.00%
2 陆 彪 1,080.00 13.50%
3 杨 敏 1,080.00 13.50%
4 泰达投资 400.00 5.00%
5 泰然投资 400.00 5.00%
6 高 军 240.00 3.00%
合 计 8,000.00 100.00%

(三)发行人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发起人为新泰投资、陆彪、杨敏、泰达投资、泰然投资,在发行人
改制设立前,新泰投资、泰达投资、泰然投资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持有泰慕士有限
股权,无实际经营业务;陆彪、杨敏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持有新泰投资、泰慕士有
限股权并在泰慕士有限任职。

公司主要发起人在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
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股份公司成立时继承了泰慕士有限的整体资产及全部业务,拥有的主要资产
为泰慕士有限的经营性资产,从事的主要业务为针织面料和针织服装的研发、生
产及销售。公司主要资产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五)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公司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公
司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与改制后公司的业务流程没有发生变化,公司的业
务流程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
业务的具体情况”之“(三)主要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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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公司主要发起人为新泰投资、陆彪、杨敏、泰达投资、泰然投资。公司主营
业务为针织面料与针织服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完全独立于主要发起人,除持
股或任职关系外,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泰慕士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其资产负债全部由公司承继,截至本招
股意向书签署之日,相关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详细情况参见本招
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
况”。


三、公司股本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公司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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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其前身泰慕士有限自 1992 年设立以来其股权演变经历了三个主要阶
段:

第一阶段:自 1992 年至 2003 年,系中外合资经营阶段;

第二阶段:自 2003 年至 2016 年,系外商独资经营阶段,实际控制人为日本
籍自然人吴文贵家族;

第三阶段:自 2016 年至今,系内资企业阶段,实际控制人为陆彪、杨敏。

公司设立以来的历次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第一阶段:中外合资经营阶段(1992 年至 200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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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立泰慕士有限(1992 年 8 月,注册资本 36.00 万美元)

1992 年 8 月 13 日,如皋玻纤厂和香港丰行签署了《合资经营南通泰慕士服
装有限公司合同》,约定共同出资 36.00 万美元设立南通泰慕士服装有限公司,
其中,如皋玻纤厂出资 25.20 万美元,香港丰行出资 10.80 万美元。

1992 年 8 月 20 日,如皋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南通泰慕士服装
有限公司合同章程、董事会成员及总经理人选的批复》(皋经贸[1992]77 号),
同意如皋玻纤厂、香港丰行出资设立泰慕士有限。

1992 年 8 月 25 日,泰慕士有限取得了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苏府资字[1992]4842 号)。

1992 年 8 月 26 日,泰慕士有限取得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工商企合苏通字第 00283 号)。

1993 年 4 月 30 日,如皋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皋会[1993]025
号),截至 1993 年 4 月 30 日,泰慕士有限已收到如皋玻纤厂以货币缴纳的出资
10.00 万美元,已收到香港丰行以设备缴纳的出资 7.07 万美元、以货币缴纳的出
资 2.00 万美元,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19.07 万美元。

泰慕士有限设立并实缴出资后,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美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如皋玻纤厂 25.20 10.00 70.00%
2 香港丰行 10.80 9.07 30.00%
合 计 36.00 19.07 100.00%

2、第一次股权转让(1993 年 6 月,注册资本 36.00 万美元)

鉴于香港丰行自身资金状况,其拟退出泰慕士有限,将其股权转让给瑰宝画
廊。1993 年 5 月 3 日,泰慕士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香港丰行将其持有泰
慕士有限 10.80 万美元出资额转让给瑰宝画廊。同日,香港丰行与瑰宝画廊签署
了《南通泰慕士服装有限公司转股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协议中未对股权转让价
款做明确约定,且转让双方香港丰行与瑰宝画廊均已不再存续,未发生争议与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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纷。

1993 年 6 月 7 日,如皋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南通泰慕士服装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修改合同、章程的批复》(皋经贸[1993]103 号),同意本
次股权转让。

1993 年 6 月 23 日,泰慕士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苏府资字[1992]4842 号)。

1993 年 6 月 28 日,泰慕士有限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泰慕士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美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如皋玻纤厂 25.20 10.00 70.00%
2 瑰宝画廊 10.80 9.07 30.00%
合 计 36.00 19.07 100.00%

综上,本次股权转让已履行了公司决策和有权机关的核准程序,股权转让双
方均已不再存续,未发生争议与纠纷。

3、第二次股权转让及第一次增资(1993 年 12 月,注册资本 100.00 万美元)

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泰慕士有限拟引入日本英瑞投资。鉴于日本英瑞系当
时泰慕士有限的主要客户,且日本英瑞希望只与如皋玻纤厂一方合资,瑰宝画廊
因此将其持有泰慕士有限股权委托如皋玻纤厂代持。关于瑰宝画廊与如皋玻纤厂
之间股权代持及解除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九、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
同时,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泰慕士有限拟进行增资,注册资本由 36.00
万美元增加至 100.00 万美元。

1993 年 10 月 25 日,泰慕士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瑰宝画廊将其持有
的泰慕士有限全部出资额转让给如皋玻纤厂;同时,泰慕士有限注册资本由 36.00
万美元增至 100.00 万美元,其中,如皋玻纤厂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4.00 万美元,
日本英瑞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50.00 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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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 年 12 月 2 日,如皋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南通泰慕士服装
有限公司扩大规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转股增资、修改合同、章程调整董事会成
员、总经理人选的批复》(皋经贸[1993]235 号),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

1993 年 12 月 2 日,泰慕士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
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苏府资字[1992]4842
号)。

1993 年 12 月 2 日,泰慕士有限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

1993 年 12 月 25 日,如皋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皋会[1993]153
号),截至 1993 年 12 月 25 日,泰慕士有限已收到如皋玻纤厂以设备等缴纳的
出资 7.43 万美元,已收到日本英瑞以货币缴纳的出资 35.00 万美元,累计注册资
本实收金额为 61.50 万美元。

1994 年 6 月 27 日,如皋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皋会[1994]100
号),截至 1994 年 6 月 27 日,泰慕士有限已收到如皋玻纤厂和日本英瑞分别以
货币缴纳的出资 23.50 万美元、15.00 万美元,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100.00
万美元。

本次股权转让、增资完成后,泰慕士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美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如皋玻纤厂 50.00 50.00 50.00%
2 日本英瑞 50.00 50.00 50.00%
合 计 100.00 100.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系委托持股情形,股权转让款未实际支付;本次增资定价为 1
美元/注册资本,增资设备及材料等实物资产由如皋玻纤厂投入,货币资金由如
皋玻纤厂及日本英瑞转入。鉴于泰慕士有限成立时间较短,尚未实现盈利,其对
应市盈率为负。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已履行公司决策和有权机关核准程序,股权转让系委托
持股,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股权代持关系已解除。关于瑰宝画廊与如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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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纤厂之间股权代持及解除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九、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

4、第二次增资(1994 年 6 月,注册资本 225.00 万美元)

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1994 年 3 月 18 日,泰慕士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
意泰慕士有限注册资本由 100.00 万美元增至 225.00 万美元,其中,如皋玻纤厂
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62.50 万美元,日本英瑞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62.50 万美元。本
次增资价格为 1 美元/注册资本,系各股东同比例增资,增资定价公允、合理。

1994 年 5 月 12 日,如皋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南通泰慕士服装
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修改合同、章程的批复》(皋经贸[1994]035 号),同意本
次增资。

1994 年 6 月 2 日,泰慕士有限就本次增资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苏府资字[1992]4842 号)。

1994 年 6 月 28 日,泰慕士有限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995 年 4 月 8 日,江苏如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皋会[1995]123
号),截至 1995 年 4 月 8 日,泰慕士有限已收到如皋玻纤厂和日本英瑞分别以
货币缴纳的出资 32.61 万美元、36.29 万美元,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168.90
万美元。

1995 年 4 月 26 日,江苏如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皋会[1995]135
号),截至 1995 年 4 月 26 日,泰慕士有限已收到如皋玻纤厂以货币缴纳的出资
29.92 万美元,已收到日本英瑞以设备缴纳的出资 31.89 万美元,累计注册资本
实收金额为 225.00 万美元。其中,多余出资部分暂挂往来处理,留待后续增资
使用。

本次增资的设备由日本英瑞投入,相应资金由如皋玻纤厂及日本英瑞转入。
本次增资完成后,泰慕士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美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如皋玻纤厂 112.50 112.50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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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日本英瑞 112.50 112.50 50.00%
合 计 225.00 225.00 100.00%

综上,本次增资已履行了公司决策和有权机关的核准程序,除如皋玻纤厂为
瑰宝画廊代持的情形外,不存在其他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
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5、第三次增资(1995 年 5 月,注册资本 300.00 万美元)

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1995 年 3 月 19 日,泰慕士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
意泰慕士有限注册资本由 225.00 万美元增加至 300.00 万美元,其中,如皋玻纤
厂、日本英瑞等原股东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价格为 1 美元/注册资本,系各股
东同比例增资,增资定价公允、合理。

1995 年 4 月 19 日,如皋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南通泰慕士服装
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修改合同、章程的批复》(皋经贸[1995]030 号),批准本
次增资。

1995 年 4 月 19 日,泰慕士有限就本次增资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苏府资字[1992]4842 号)。

1995 年 5 月 24 日,泰慕士有限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995 年 8 月 16 日,江苏如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皋会[1995]214
号),截至 1995 年 8 月 16 日,泰慕士有限已收到如皋玻纤厂以货币缴纳的出资
37.48 万美元,已收到日本英瑞以设备缴纳的出资 21.55 万美元,以货币缴纳的
出资 15.20 万美元,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300.00 万美元。

本次增资的设备由日本英瑞投入,相应资金由如皋玻纤厂及日本英瑞转入。
本次增资完成后,泰慕士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美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如皋玻纤厂 150.00 150.00 50.00%
2 日本英瑞 150.00 150.00 50.00%
合计 300.00 3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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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本次增资已履行了公司决策和有权机关的核准程序,除如皋玻纤厂为
瑰宝画廊代持的情形外,不存在其他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
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6、第三次股权转让及第四次增资(1996 年 1 月,注册资本 400.00 万美元)

为理顺泰慕士有限的股权关系,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如皋玻纤厂将其为瑰
宝画廊代持的全部泰慕士有限股权转让给日本英瑞。同时,考虑到公司经营发展
的资金需求,泰慕士有限拟进行增资。

1995 年 11 月 24 日,泰慕士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如皋玻纤厂将 75.00
万美元出资额转让给日本英瑞;同时,泰慕士有限注册资本由 300.00 万美元增
加至 400.00 万美元,其中,如皋玻纤厂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25.00 万美元,日本英
瑞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75.00 万美元。

1995 年 11 月 24 日,日本英瑞与如皋玻纤厂签署了《关于江苏英瑞集团泰
慕士服装有限公司转让和调整股份比例的协议书》,约定如皋玻纤厂将其代瑰宝
画廊所持泰慕士有限 25%的股权以 92.50 万美元的价格转让给日本英瑞。本次股
权转让价格为 1.23 美元/注册资本,对应泰慕士有限上年市盈率为 9.58 倍,当年
市盈率为 4.11 倍,转让价格系参照当时实际出资金额并结合物价上涨因素协商
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本次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款已实际支付,来源于日本英
瑞的自有资金。

本次增资系根据股权转让完成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按同比例进行增资,增
资价格确定为 1 美元/注册资本,增资款来源于各股东自有资产或资金,增资款
已实际缴纳。本次增资价格与股权转让价格不一致,系本次增资为各股东同比例
增资,各股东享有泰慕士有限的权益比例未发生变化,以 1 美元/注册资本定价
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存在合理性。

1995 年 12 月 14 日,如皋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南通泰慕士服
装有限公司变更出资比例、扩大生产规模、追加投资、变更董事会成员的批复》
(皋经贸[1995]109 号),批准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

1995 年 11 月 1 日,泰慕士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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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苏府资字[1992]4842
号)。

1996 年 1 月 11 日,泰慕士有限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

1996 年 10 月 4 日,江苏如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皋会[1996]409
号),截至 1996 年 10 月 4 日,泰慕士有限已收到如皋玻纤厂以货币缴纳的出资
25.00 万美元,已收到日本英瑞以设备缴纳的出资 45.65 万美元,以货币缴纳的
出资 25.00 万美元,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400.00 万美元。

本次股权转让、增资完成后,泰慕士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美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日本英瑞 300.00 300.00 75.00%
2 如皋玻纤厂 100.00 100.00 25.00%
合计 400.00 400.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已履行公司决策和有权机关核准程序,自本次股权转让
完成后,股权代持关系已解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
利益安排。

7、第五次增资(1998 年 1 月,注册资本 480.00 万美元)

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1997 年 3 月 27 日,泰慕士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
意泰慕士有限注册资本由 400.00 万美元增至 480.00 万美元,日本英瑞、如皋玻
纤厂等原股东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价格为 1 美元/注册资本,增资款已实际缴
纳,来源于各股东自有资金及股东自泰慕士有限分得的利润。本次增资系各股东
同比例增资,增资定价公允、合理。

1997 年 11 月 17 日,如皋市对外经济贸易局出具《关于南通泰慕士服装有
限公司追加投资,修改合同、章程、变更总经理及董事人选的批复》(皋经贸[1997]
077 号),同意本次增资。

1997 年 12 月 18 日,泰慕士有限就本次增资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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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苏府资字[1992]4842 号)。

1998 年 1 月 8 日,泰慕士有限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998 年 7 月 15 日,江苏如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皋会外验
[1998]003 号),截至 1998 年 7 月 14 日,泰慕士有限已收到日本英瑞以货币缴
纳的出资 53.37 万美元,以其在泰慕士有限分得的利润转增的出资 6.63 万美元,
已收到如皋玻纤厂以其在泰慕士有限分得的利润转增的出资 20.00 万美元,累计
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480.00 万美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泰慕士有限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美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日本英瑞 360.00 360.00 75.00%
2 如皋玻纤厂 120.00 120.00 25.00%
合计 480.00 480.00 100.00%

综上,本次增资已履行了公司决策和有权机关的核准程序,不存在纠纷或潜
在纠纷,不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8、第四次股权转让(1999 年 8 月,注册资本 480.00 万美元)

鉴于吴文贵家族为日本英瑞、开曼英瑞的实际控制人,吴文贵家族拟调整企
业持股结构,1999 年 3 月 20 日,泰慕士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日本英瑞将
其在泰慕士有限的 75.00%的股权转让给开曼英瑞。双方签署了《转让股权协议
书》。本次股权转让以原始出资额定价,定价为 1 美元/注册资本,泰慕士有限
上年市盈率为 15.63 倍,当年市盈率为 5.33 倍,本次转让系吴文贵家族调整企业
持股结构,定价公允、合理,股权转让款未实际支付。

1999 年 5 月 17 日,如皋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南通泰慕士服装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修改合同、章程的批复》(皋经贸[1999]27 号),同意本次
股权转让。

1999 年 5 月 17 日,泰慕士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苏府资字[1992]484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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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999 年 8 月 2 日,泰慕士有限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泰慕士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美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开曼英瑞 360.00 360.00 75.00%
2 如皋玻纤厂 120.00 120.00 25.00%
合计 480.00 480.00 100.00%

综上,本次股权转让已履行了公司决策和有权机关的核准程序,股权转让真
实,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第二阶段:外商独资经营阶段(2003 年至 2016 年)

9、第五次股权转让(2003 年 8 月,注册资本 480.00 万美元)

鉴于日方股东拟独立经营泰慕士有限,经协商如皋玻纤厂退出泰慕士有限,
泰慕士有限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2003 年 8 月 8 日,泰慕士有限董事会作出决
议,同意如皋玻纤厂将其持有的泰慕士有限 25.00%的股权转让给开曼英瑞。

2003 年 8 月 14 日,如皋玻纤厂与开曼英瑞签署了《转股协议》,约定如皋
玻纤厂将其所持泰慕士有限 25%的股权以 200.00 万美元的价格转让给开曼英瑞。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 1.67 美元/注册资本,对应泰慕士有限上年市盈率为 10.62
倍,当年市盈率为 17.33 倍,转让价格系参照股东实缴出资额及泰慕士有限净资
产状况,经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本次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款已实际支付,
来源于开曼英瑞的自有资金。

2003 年 8 月 20 日,如皋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南通泰慕士服装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变更董事会成员、正副总经理人选、修改章程的批复》(皋
经贸[2003]119 号),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2003 年 8 月 20 日,泰慕士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苏府资字[1992]4842 号)。

2003 年 8 月,泰慕士有限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泰慕士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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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美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开曼英瑞 480.00 480.00 100.00%
合计 480.00 480.00 100.00%

鉴于合作过程中,日方股东与如皋玻纤厂存在分歧,日方股东拟独立经营泰
慕士有限,经双方协商最终确定由开曼英瑞受让如皋玻纤厂所持泰慕士有限全部
股权。针对本次股权转让事宜,2003 年 8 月 14 日,如皋玻纤厂、开曼英瑞、泰
慕士有限共同签署《备忘录》,对本次股权转让事宜予以明确。

综上,本次股权转让已履行了公司决策和有权机关的核准程序,股权转让真
实,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公司原股东如皋玻纤厂(后更名为“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系 1980 年
12 月设立的镇办集体企业,并于 1998 年 7 月整体改制,如城镇人民政府将如皋
玻纤厂的资产所有权全部转让给如皋玻纤厂经营者群体,如皋玻纤厂企业性质由
集体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本次改制完成后,城镇集体资产全部从如皋玻
纤厂退出,如皋玻纤厂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自然人顾清波。如皋玻纤厂于 2003 年
退出泰慕士有限时,其实际权益人已完全变更为经营者群体、实际控制人为顾清
波,不存在国有/城镇集体资产,本次股权转让无需履行资产评估手续,不存在
国有/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

2007 年 3 月 26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确认江
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改制过程中集体资产处置有关事项的函》(苏政办函
[2007]26 号),对如皋玻纤厂集体企业改制事宜的合规性予以确认。

2021 年 5 月 19 日,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如皋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江
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相关事项的说明》,认为:如皋玻纤厂
2003 年从泰慕士退出时已非镇办集体企业,无需履行集体资产转让审批、评估
作价等程序,不存在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

2020 年 5 月,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确认江苏泰
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事项合规性的函》(皋政办函[2020]1 号),
确认 1992 年至 1998 年期间,如皋市玻璃纤维厂对南通泰慕士服装有限公司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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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次出资、股权转让、股权受让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
策的规定。

10、第六次股权转让(2004 年 1 月,注册资本 480.00 万美元)

鉴于吴文贵家族为日本英瑞、开曼英瑞、洛城国际的实际控制人,其拟调整
企业持股结构,2003 年 12 月 4 日,泰慕士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开曼英瑞
将其持有泰慕士有限 90.00%的股权、10.0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洛城国际、日本
英瑞。同日,开曼英瑞分别与洛城国际、日本英瑞签署了《转让股份协议书》。
本次股权转让以原始出资额定价,定价为 1 美元/注册资本,本次转让系吴文贵
家族调整企业持股结构,股权转让款未实际支付。本次股权转让定价对应泰慕士
有限上年市盈率为 10.40 倍,当年市盈率为 8.70 倍,定价公允、合理。

2003 年 12 月 22 日,如皋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南通泰慕士服
装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修改章程的批复》(皋经贸[2003]208 号),同意本次股
权转让。

2003 年 12 月 23 日,泰慕士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苏府资字[1992]4842 号)。

2004 年 1 月 12 日,泰慕士有限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泰慕士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美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洛城国际 432.00 432.00 90.00%
2 日本英瑞 48.00 48.00 10.00%
合计 480.00 480.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已履行了公司决策和有权机关的核准程序,股权转让真实,不
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11、第六次增资(2004 年 6 月,注册资本 600.00 万美元)

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2004 年 5 月 10 日,泰慕士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
意注册资本由 480.00 万美元增至 600.00 万美元,股东洛城国际及日本英瑞同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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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增资。鉴于本次增资为各股东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价格为 1 美元/注册资本,
增资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增资的增资款在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前尚未完成缴
纳,后续洛城国际、日本英瑞已将增资义务转让给开曼英瑞,开曼英瑞于 2004
年 12 月前完成此次增资款的实际缴纳,资金来源于其自泰慕士有限分得的利润。
关于股权转让及实收资本缴纳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本节之“12、第七次股权转
让及实收资本缴纳(2004 年 12 月,注册资本 600.00 万美元)”。

2004 年 6 月 10 日,江苏省如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南通泰慕
士服装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修改章程、合同的批复》(皋开招[2004]28 号),
同意本次增资。

2004 年 6 月 10 日,泰慕士有限就本次增资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1992]4842 号)。

2004 年 6 月 15 日,泰慕士有限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泰慕士有限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美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洛城国际 540.00 432.00 90.00%
2 日本英瑞 60.00 48.00 10.00%
合计 600.00 480.00 100.00%

综上,本次增资已履行了公司决策和有权机关的核准程序,不存在纠纷或潜
在纠纷,不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12、第七次股权转让及实收资本缴纳(2004 年 12 月,注册资本 600.00 万
美元)

鉴于吴文贵家族拟调整企业持股结构,2004 年 10 月 18 日,泰慕士有限董
事会作出决议,同意洛城国际、日本英瑞分别将泰慕士有限尚未实缴的 18.00%、
2.00%的股权转让给开曼英瑞。同日,洛城国际、日本英瑞、开曼英瑞签署了《股
权转让协议》,约定洛城国际、日本英瑞分别将其尚未实际出资部分 108.00 万
美元、12.00 万美元的出资额转让开曼英瑞,因尚未实际出资,股权转让价格确
定为 0。因本次转让的股权尚未实缴,且系吴文贵家族同一控制下企业间股权转

62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让,股权转让定价公允、合理。

2004 年 11 月 18 日,如皋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南通泰慕士服
装有限公司投资者出资义务转让、变更董事会成员及正副总经理人选、修改公司
章程的批复》(皋经贸[2004]215 号),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2004 年 11 月 22 日,泰慕士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1992]4842 号)。

2004 年 12 月 17 日,泰慕士有限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

2004 年 12 月 27 日,如皋兴皋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兴
皋瑞会验[2004]第 360 号),截至 2004 年 12 月 27 日,开曼英瑞以其在泰慕士
有限分得的利润转增出资 120.00 万美元,泰慕士有限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600.00 万美元。

本次股权转让后,泰慕士有限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美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洛城国际 432.00 432.00 72.00%
2 开曼英瑞 120.00 120.00 20.00%
3 日本英瑞 48.00 48.00 8.00%
合计 600.00 600.00 100.00%

综上,本次股权转让及实缴出资已履行了公司决策和有权机关的核准程序,
股权转让真实,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
安排。

13、第八次股权转让及第七次增资(2004 年 12 月,注册资本 660.00 万美
元)

鉴于吴文贵家族拟调整企业持股结构,2004 年 11 月 18 日,泰慕士有限董
事会作出决议,同意洛城国际将持有的泰慕士有限 18.00 万美元出资额转让给日
本英瑞;同时,因公司发展的经营资金需求,决定将注册资本由 600.00 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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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增至 660.00 万美元,全部由开曼英瑞认缴。同日,洛城国际、日本英瑞、开曼
英瑞签署了《增资转股协议书》。

本次股权转让及开曼英瑞增资的价格均确定为 1 美元/注册资本,对应泰慕
士有限上年市盈率为 13.00 倍,当年市盈率为 10.88 倍,定价公允、合理。开曼
英瑞的增资款已实际支付,资金来源于其自泰慕士有限分得的利润,增资款已实
际缴纳;鉴于本次转让系吴文贵家族调整企业持股结构,股权转让款未实际支付。

2004 年 12 月 16 日,如皋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南通泰慕士服
装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转让股权、变更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皋
经贸[2004]230 号),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

2004 年 12 月 31 日,泰慕士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取得江苏省人民政
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1992]4842
号)。

2004 年 12 月 31 日,泰慕士有限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

2004 年 12 月 31 日,如皋兴皋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兴
皋瑞会验[2004]第 382 号),截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开曼英瑞以其在泰慕士
有限分得的利润转增出资 60.00 万美元,泰慕士有限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660.00 万美元。

本次股权转让、增资完成后,泰慕士有限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美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洛城国际 414.00 414.00 62.73%
2 开曼英瑞 180.00 180.00 27.27%
3 日本英瑞 66.00 66.00 10.00%
合计 660.00 660.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已履行了公司决策和有权机关的核准程序,股权转让真
实,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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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八次增资(2007 年 9 月,注册资本 800.00 万美元)

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2007 年 7 月 15 日,泰慕士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
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660.00 万美元增至 800.00 万美元,洛城国际、开曼英瑞、日
本英瑞等原股东同比例增资。鉴于本次增资为各股东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价格
为 1 美元/注册资本,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增资的增资款已实际缴纳,来源于
各股东自有资金及股东自泰慕士有限分得的利润、资本公积、企业发展基金(盈
余公积)。

2007 年 8 月 13 日,如皋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南通泰慕士
服装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增设监事、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皋外经贸
[2007]237 号),同意本次增资。

2007 年 8 月 15 日,泰慕士有限就本次增资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1992]4842 号)。

2007 年 8 月 31 日,如皋皋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皋
审所外[2007]092 号),截至 2007 年 8 月 31 日,泰慕士有限已收到洛城国际、
开曼英瑞、日本英瑞出资 87.84 万美元、38.16 万美元和 14.00 万美元;其中,资
金来源为各股东分得的利润以及资本公积和企业发展基金转增,此外,日本英瑞
以货币缴纳出资 1.24 万美元,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800.00 万美元。

2007 年 9 月 13 日,泰慕士有限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泰慕士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美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洛城国际 501.84 501.84 62.73%
2 开曼英瑞 218.16 218.16 27.27%
3 日本英瑞 80.00 80.00 10.00%
合计 800.00 800.00 100.00%

综上,本次增资已履行了公司决策和有权机关的核准程序,不存在纠纷或潜
在纠纷,不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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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第九次增资(2009 年 6 月,注册资本 900.00 万美元)

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2009 年 3 月 5 日,泰慕士有限股东作出决定,同意
公司注册资本由 800.00 万美元增至 900.00 万美元,洛城国际、开曼英瑞、日本
英瑞等原股东同比例增资。鉴于本次增资为各股东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价格为
1 美元/注册资本,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增资的增资款已实际缴纳,来源于股东
自泰慕士有限分得的利润。

2009 年 6 月 11 日,如皋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南通泰慕士
服装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皋外经贸[2009]70 号),
同意本次增资。

2009 年 6 月 11 日,泰慕士有限就本次增资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1992]4842 号)。

2009 年 6 月 19 日,如皋皋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皋
审所外[2009]019 号),截至 2009 年 6 月 18 日,泰慕士有限已收到洛城国际、
开曼英瑞、日本英瑞分别以其对泰慕士有限未分配利润转增的出资 62.73 万美元、
27.27 万美元和 10.00 万美元,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900.00 万美元。

2009 年 6 月 19 日,泰慕士有限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泰慕士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美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洛城国际 564.57 564.57 62.73%
2 开曼英瑞 245.43 245.43 27.27%
3 日本英瑞 90.00 90.00 10.00%
合计 900.00 900.00 100.00%

综上,本次增资已履行了公司决策和有权机关的核准程序,不存在纠纷或潜
在纠纷,不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16、第十次增资(2009 年 12 月,注册资本 950.00 万美元)

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2009 年 11 月 18 日,泰慕士有限股东作出决定,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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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900.00 万美元增至 950.00 万美元,洛城国际、开曼英瑞、日
本英瑞等原股东同比例增资。鉴于本次增资为各股东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价格
为 1 美元/注册资本,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增资的增资款已实际缴纳,来源于
各股东自有资金及股东自泰慕士有限分得的利润。

2009 年 12 月 10 日,如皋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南通泰慕
士服装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皋经贸
[2009]169 号),批准本次增资。

2009 年 12 月 11 日,泰慕士有限就本次增资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1992]4842 号)。

2009 年 12 月 25 日,如皋皋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
(皋审所外[2009]060 号),截至 2009 年 12 月 25 日,泰慕士有限已收到洛城国
际、开曼英瑞分别以其在泰慕士有限分得的利润转增的出资 31.37 万美元、13.64
万美元,日本英瑞以货币缴纳的出资 5.00 万美元,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950.00 万美元。

2009 年 12 月 29 日,泰慕士有限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泰慕士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美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洛城国际 595.94 595.94 62.73%
2 开曼英瑞 259.07 259.07 27.27%
3 日本英瑞 95.00 95.00 10.00%
合计 950.00 950.00 100.00%

综上,本次增资已履行了公司决策和有权机关的核准程序,不存在纠纷或潜
在纠纷,不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17、第九次股权转让及第十一次增资(2010 年 12 月,注册资本 1,150.00 万
美元)

鉴于吴文贵家族拟调整企业持股结构,2010 年 11 月 10 日,泰慕士有限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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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作出决定,同意开曼英瑞将其持有的泰慕士有限 259.07 万美元出资额转让给
洛城国际,同时,公司注册资本由 950.00 万美元增至 1,150.00 万美元,由洛城
国际和日本英瑞按照转股后的股权比例同比例增资,其中,洛城国际认缴新增注
册资本 180.00 万美元、日本英瑞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20.00 万美元。同日,开曼英
瑞与洛城国际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鉴于本次股权转让为吴文贵家族同一控制下企业间转让,且本次增资为各股
东同比例增资,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的价格均确定为 1 美元/注册资本,定价公
允、合理。洛城国际、日本英瑞的增资款已实际支付,来源于各股东自有资金及
股东自泰慕士有限分得的利润,增资款已实际缴纳;鉴于本次转让系吴文贵家族
调整企业持股结构,股权转让款未实际支付。

2010 年 12 月 3 日,如皋市商务局出具《关于同意南通泰慕士服装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增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变更董事会人选及董事委派方、重新制定
公司章程的批复》(皋商发[2010]229 号),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

2010 年 12 月 3 日,泰慕士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
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1992]4842
号)。

2010 年 12 月 8 日,如皋皋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皋
审所外[2010]035 号),截至 2010 年 12 月 7 日,泰慕士有限已收到洛城国际以
其在泰慕士有限分得的利润转增的出资 180.00 万美元,日本英瑞以货币缴纳的
出资 20.00 万美元,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1,150.00 万美元。

2010 年 12 月 13 日,泰慕士有限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泰慕士有限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美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洛城国际 1,035.00 1,035.00 90.00%
2 日本英瑞 115.00 115.00 10.00%
合计 1,150.00 1,15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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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已履行了公司决策和有权机关的核准程序,股权转让真
实,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第三阶段:内资企业阶段(2016 年至今)

18、第十次股权转让(2016 年 3 月,注册资本 7,851.55 万元)

鉴于吴文贵本人年龄较大,同时其家族对投资的产业进行了重新规划和调
整,逐步收回对大陆企业的投资,拟退出泰慕士有限。

2016 年 1 月 4 日,泰慕士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洛城国际、日本英瑞
分别将其持有泰慕士有限 90.00%、10.00%的股权转让给新泰投资。2016 年 1 月
6 日,洛城国际、日本英瑞分别与新泰投资签署了《南通泰慕士服装有限公司股
权转让协议》,约定新泰投资以 10,000.00 万元的价格受让泰慕士有限全部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系参照原股东实际出资金额、泰慕士有限净资产,以及企业未
来发展等状况,经双方协商确定,对应泰慕士有限上年市盈率为 4.58 倍,当年
市盈率为 3.74 倍,定价公允、合理。洛城国际、日本英瑞与新泰投资约定股权
转让款分四期并于 2019 年底前完成全部款项的支付,本次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
款已按期支付,并于 2019 年 11 月付清最后一笔款项,资金来源于新泰投资自有
资金及投资收益。

2016 年 1 月 12 日,泰慕士有限股东做出决定,公司注册资本由 1,150 万美
元变更为人民币 7,851.55 万元,实际注册资本不变。

2016 年 2 月 26 日,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南通泰
慕士服装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公司由外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的批复》(皋开发
[2016]13 号),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3 月 8 日,泰慕士有限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泰慕士有限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新泰投资 7,851.55 7,851.55 100.00%
合计 7,851.55 7,851.55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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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本次股权转让已履行了公司决策和有权机关的核准程序,股权转让真
实,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时,洛城国际和日本英瑞均系吴文贵家族实际控制的企业。考
虑陆彪、杨敏等实际受让方资金实力有限,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款分期支
付。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具体支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 间 洛城国际 日本英瑞 小 计
2016年 2,450.86 276.21 2,727.07
2017年 2,250.00 250.00 2,500.00
2018年 2,250.00 250.00 2,500.00
2019年 2,049.14 223.79 2,272.93
合 计 9,000.00 1,000.00 10,000.00

综上,本次股权转让存在合理的原因及背景,系转让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
转让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经审批机关审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资
产交割已完成,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真实、有效。

19、第十一次股权转让(2018 年 1 月,注册资本 7,851.55 万元)

为优化泰慕士有限持股结构,2017 年 12 月 27 日,泰慕士有限股东作出决
定,同意新泰投资分别将其持有泰慕士有限 13.50%、13.50%、3.00%的股权转让
给陆彪、杨敏、高军。2017 年 12 月 28 日,新泰投资与陆彪、杨敏、高军签署
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系按照泰慕士有限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
的净资产金额 12,070.95 万元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 1.57 元/注册资本,对应泰慕
士有限上年市盈率为 1.73 倍,当年市盈率为 1.22 倍。

本次股权转让系陆彪、杨敏、高军等最终权益人持股方式的变更,转让前后
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泰慕士权益未发生变化,以净资产定价公允、合理,本次股
权转让的款项未实际支付,新泰投资已针对转让溢价部分缴纳所得税。

2018 年 1 月 4 日,泰慕士有限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泰慕士有限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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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新泰投资 5,496.09 5,496.09 70.00%
2 陆 彪 1,059.96 1,059.96 13.50%
3 杨 敏 1,059.96 1,059.96 13.50%
4 高 军 235.55 235.55 3.00%
合 计 7,851.55 7,851.55 100.00%

综上,本次股权转让已履行了公司决策和有权机关的核准程序,股权转让真
实,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20、第十二次股权转让(2019 年 7 月,注册资本 7,851.55 万元)

为优化泰慕士有限持股结构,2019 年 7 月 18 日,泰慕士有限股东会作出决
议,同意新泰投资分别将其持有泰慕士有限 5.00%、5.00%的股权转让给泰达投
资、泰然投资。2019 年 7 月 20 日,新泰投资分别与泰达投资、泰然投资签署了
《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系按照泰慕士有限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净资产金额
24,739.54 万元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 3.15 元/注册资本,对应泰慕士有限上年市
盈率为 2.51 倍,当年市盈率为 2.66 倍。

股权转让前后各最终权益人陆彪、杨敏、高军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泰慕士权益
未发生变化,以净资产定价公允、合理,本次股权转让的款项未实际支付,新泰
投资已针对转让溢价部分缴纳所得税。

2019 年 7 月 24 日,泰慕士有限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泰慕士有限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新泰投资 4,710.93 4,710.93 60.00%

2 陆 彪 1,059.96 1,059.96 13.50%

3 杨 敏 1,059.96 1,059.96 13.50%

4 泰达投资 392.58 392.58 5.00%

5 泰然投资 392.58 392.58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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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高 军 235.55 235.55 3.00%

合计 7,851.55 7,851.55 100.00%


综上,本次股权转让已履行了公司决策和有权机关的核准程序,股权转让真
实,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21、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 11 月,注册资本 8,000.00 万元)

2019 年 10 月 13 日,泰慕士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由新泰投资、陆彪、
杨敏、泰达投资、泰然投资、高军等泰慕士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泰慕士
有限截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25,690.74 万元为基础,按 1:0.311396
的比例折为 8,000.00 万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 10 月 14 日,泰
慕士有限的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

2019 年 10 月 30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52400 号),截至 2019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注册
资本 8,000.00 万元已足额到位。

2019 年 11 月 26 日,泰慕士取得南通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2608315094N)。

股份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新泰投资 4,800.00 60.00%
2 陆 彪 1,080.00 13.50%
3 杨 敏 1,080.00 13.50%
4 泰达投资 400.00 5.00%
5 泰然投资 400.00 5.00%
6 高 军 240.00 3.00%
合 计 8,000.00 100.00%

综上,本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已履行了公司决策和有权机关的核准程
序,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二)历次出资、股权转让、整体变更、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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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中合法合规情况

1、相关外资股东入股及退出发行人商务、外资管理方面合规性情况

公司于 1992 年成立,自 1992 年至 2003 年期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自 2003
年至 2016 年期间为外商独资企业,自 2016 年至今为内资企业。其中涉及的外资
股东为香港丰行、瑰宝画廊以及由日本籍吴文贵家族实际控制的日本英瑞、开曼
英瑞和洛城国际。

公司自 1992 年设立至 2016 年变更为内资企业期间,公司历次增资、股权转
让,外资股东的进入及退出均取得相关对外贸易经济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及江苏省
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存在因违反商务、
外资管理等有关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2、相关外资股东入股及退出发行人外汇管理、相关资金跨境往来合规性

公司自 1992 年设立至 2016 年变更为内资企业期间,相关外资股东入股及退
出发行人均履行了相应外汇审批或备案手续,符合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相关资
金跨境往来合法合规。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如皋市支局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出具的《证明》,泰慕
士在 1992 年 8 月 1 日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期间未发现有因违反外汇管理法律、
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经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网站
进行查询,相关外资股东入股及退出发行人等过程中未曾受到行政处罚。

3、税收管理相关合规情况

公司历次增资、股权转让、整体变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利润分配等过程
符合税收法规的规定,公司未因上述事项受到税务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具体如
下:

(1)历次股权转让的纳税情况

序号 事项 具体情况 转让价格 是否缴纳税款
香港丰行将其持有的泰慕士
第一次股权转让 注1
1 有限股权10.80万美元转让 - 不涉及
(1993年6月)
给瑰宝画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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瑰宝画廊将其持有的10.80
第二次股权转让 注2
2 万美元的出资额转让给玻纤 - 不涉及
(1993年12月)
厂,由玻纤厂代持
第三次股权转让 如皋玻纤厂将75.00万美元 1.23美元/注 如皋玻纤厂自行
3
(1996年1月) 出资额转让给日本英瑞 册资本 申报纳税
日本英瑞将其持有的泰慕士
第四次股权转让 1美元/注册资
4 有限360.00万美元出资额转 不涉及
(1999年8月) 本
让给英瑞开曼有限公司
如皋玻纤厂将其持有的泰慕
第五次股权转让 1.67美元/注 如皋玻纤厂自行
5 士有限120.00万美元出资额
(2003年8月) 册资本 申报纳税
转让给开曼英瑞
开曼英瑞分别将其持有泰慕
第六次股权转让 士有限432.00万美元出资 1美元/注册资
6 不涉及
(2004年1月) 额、48.00万美元出资额分别 本
转让给洛城国际、日本英瑞
泰慕士有限董事会作出决
议,同意洛城国际、日本英
第七次股权转让 0美元/实收资
7 瑞分别将尚未实缴的108.00 不涉及
(2004年12月) 本
万美元、12.00万美元出资额
转让给开曼英瑞
洛城国际将持有的泰慕士有
第八次股权转让 1美元/注册资
8 限18.00万美元出资额转让 不涉及
(2004年12月) 本
给日本英瑞
开曼英瑞将其持有的泰慕士
第九次股权转让 1美元/注册资
9 有限259.07万美元出资额转 不涉及
(2010年12月) 本
让给洛城国际
洛城国际、日本英瑞分别将
第十次股权转让 其持有泰慕士有限1,035.00 1.27元/注册 已由新泰投资代
10
(2016年3月) 万美元出资额、115.00万美 资本 扣代缴
元出资额转让给新泰投资
新泰投资分别将其持有泰慕
士有限1,059.96万元出资额、
第十一次股权转 1.57元/注册 新泰投资已申报
11 1,059.96万元出资额、235.55
让(2018年1月) 资本 纳税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陆彪、杨
敏、高军
新泰投资分别将其持有泰慕
第十二次股权转 士有限392.58万元出资额、 3.15元/注册 新泰投资已申报
12
让(2019年7月) 392.58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泰 资本 纳税
达投资、泰然投资
注1:本次股权转让协议未明确约定转让价格,且转让双方香港丰行及瑰宝画廊均已不
再存续。
注2:本次股权转让系股权代持,无需支付股权转让款。

1996年、2003年如皋玻纤厂股权转让存在转让溢价,需由如皋玻纤厂在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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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汇算清缴时予以申报纳税;2016年以来,相关股东已就历次股权转让增值部分
按照规定缴纳了相应所得税。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因股权转让事宜受到税务主管
部门行政处罚。

(2)历次增资、整体变更、未分配利润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纳税情况

公司设立以来存在多次增资情况,其中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等出资无需缴
纳所得税;以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况部分涉及纳税义务,具体情况如
下:

1)以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增资

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增资共计7次,其中,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阶段1
次,外商独资企业阶段6次,具体如下:

①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阶段(1992年至2003年)

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阶段,存在一次以应付股利增资的情形,具体如下:
1998年1月第五次增资,公司注册资本由400.00万美元增至480.00万美元,日本英
瑞和如皋玻纤厂以从泰慕士有限分得的利润同比例增资。

对于外方股东,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外国
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免征所得税。外方股东日本英瑞按照规定免
征所得税。

对于中方股东,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纳税人
从其他企业分回的已经缴纳所得税的利润,其已缴纳的税额可以在计算本企业所
得税时予以调整。中方股东如皋玻纤厂以分得的利润增资,由如皋玻纤厂自行在
其年度汇算清缴时予以申报纳税。

②外商独资企业阶段(2003年至2016年)

外商独资企业阶段共有6次以未分配利润/企业发展基金/资本公积增资情形。

其中,2003年至2007年期间共涉及3次,分别为2004年6月第六次增资、2004
年12月第七次增资和2007年9月第八次增资,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
得税法》第十九条,外方股东从企业获得的利润免征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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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号)等规定,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
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因下列未分配利润均归属于2008年及之后年
度,外方股东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事项 具体情况 实缴出资形式 是否缴纳税款
公司注册资本由800.00万
第九次增资(2009 美元增至900.00万美元,洛 未分配利润转
1 已申报纳税
年6月) 城国际、开曼英瑞、日本英 增
瑞同比例增资
公司注册资本由900.00万
第十次增资(2009 美元增至950.00万美元,洛 货币、应付股利
2 已申报纳税
年12月) 城国际、开曼英瑞、日本英 转增
瑞同比例增资
公司注册资本由950.00万
美元增至1,150.00万美元,
第十一次增资 其中,洛城国际认缴新增注 货币、应付股利
3 已申报纳税
(2010年12月) 册资本180.00万美元、日本 转增
英瑞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20.00万美元

2)整体变更

泰慕士有限于2019年11月26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由
7,851.55万元变更为8,000.00万元,自然人股东需对增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公
司自然人股东陆彪、杨敏、高军相关税款均已缴纳完毕。

(3)历次利润分配的纳税情况

由于公司所处阶段及各时期适用税收法律的不同,历史上公司历次利润分配
的纳税情况如下:

1)中外合资企业阶段(1992年至2003年)

对于外方股东,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外国
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免征所得税。因此各外方股东从泰慕士有限
获得的利润免征所得税。

对于中方股东,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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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其他企业分回的已经缴纳所得税的利润,其已缴纳的税额可以在计算本企业所
得税时予以调整。因此中方股东从泰慕士有限分得利润由其自行申报调整。

2)外商独资企业阶段(2003年至2016年)

对于外方股东,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2008年1月
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
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
纳企业所得税。

2008年至2016年,公司外方股东已按照规定缴纳了相应企业所得税,历次现
金分红情况如下:

序号 年份 领取分红的股东 金额(万元)
1 2008年 洛城国际、开曼英瑞、日本英瑞 38.03
2 2009年 洛城国际、开曼英瑞、日本英瑞 814.39
3 2010年 洛城国际、开曼英瑞、日本英瑞 3,224.17
4 2011年 洛城国际、日本英瑞 280.39
5 2012年 洛城国际、日本英瑞 1,861.81
6 2013年 洛城国际、日本英瑞 1,221.30
7 2014年 洛城国际、日本英瑞 1,213.65
8 2015年 洛城国际、日本英瑞 1,654.17


3)内资企业阶段(2016年至今)

对于内资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
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因此自2016年至今,法人股东从
公司处取得分红无需缴纳所得税,自然人股东从公司处取得分红已按照规定缴纳
所得税。

4、公司股权变动、利润分配等过程中外汇合规情况

公司历次股权变动、外汇分配过程均履行了相应的外汇审批程序。根据国家
外汇管理局如皋市支局于2021年3月9日出具的《证明》,泰慕士在1992年8月1
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未发现有因违反外汇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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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经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网站进行查询,公司历次出
资、股权转让、整体变更、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过程中各股东未曾受
到行政处罚。

5、企业性质变更前后的税收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1991 年 7 月
生效,2008 年 1 月废止)的相关规定,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
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
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十年的,应当补缴已免征、
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公司于 1992 年设立,设立时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3 年,公司变更为外
商独资企业;2016 年变更为内资企业。公司作为外商投资企业期间享受“两免
三减半”的税收优惠,企业性质变更为内资企业时实际经营期限已满十年,不存
在需要补缴已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税款的情形。

综上,公司在企业性质变更前后的税收缴纳符合当时有效的相关法律规定,
不存在潜在法律风险。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7 年,为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并整合相关业务主体,公司对六安针织、
南通印绣花股权架构进行了调整,具体过程如下图所示:




1、公司与六安针织、南通印绣花业务协同性及收购必要性

六安针织是纺织服装产业的纵向一体化生产商,与公司的业务相似,收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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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针织可以扩充公司的产能规模,利于公司更好发展;南通印绣花主要从事于服
装印绣花工作,长期以来为公司提供印绣花服务,是公司服装生产环节的重要一
环,收购南通印绣花可以使公司补全生产链条上的短板,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为消除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增强公司业务完整性,公司于2017年收购了六
安针织、南通印绣花的全部股权。

综上,六安针织与南通印绣花的业务与公司具有较强的互补关系,具有高度
相关性,本次收购存在合理的业务背景。

2、本次收购的基本情况

(1)收购六安针织 100%股权

六安针织的主营业务为针织面料和服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7 年 8 月
25 日,六安针织和泰慕士有限共同股东新泰投资作出决定将其持有的六安针织
100%股权转让给泰慕士有限。2017 年 8 月 25 日,新泰投资与泰慕士有限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格按照六安针织 2017 年 7 月 31 日的净资产确定为
3,677.99 万元。2017 年 9 月 30 日,六安针织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
手续。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
[2017]第 ZA51773 号),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六安针织净资产为 3,677.99
万元。公司收购六安针织 100%股权价格按照 2017 年 7 月 31 日六安针织经审计
的净资产进行定价,定价公允、合理。

(2)收购南通印绣花 100%股权

南通印绣花主营业务为针织服装印绣花生产、加工及销售,2017 年 8 月 28
日,南通印绣花和泰慕士有限共同股东新泰投资作出决定将其持有的南通印绣花
100%股权转让给泰慕士有限。2017 年 8 月 28 日,新泰投资与泰慕士有限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格按照南通印绣花 2017 年 7 月 31 日的净资产确定为
341.54 万元。2017 年 8 月 31 日,南通印绣花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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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第ZA51749号),截至2017年7月31日,南通印绣花净资产为341.54万元。
公司收购南通印绣花100%股权价格按照2017年7月31日南通印绣花经审计的净
资产进行定价,定价公允、合理。

3、收购六安针织、南通印绣花财务指标及与公司对比情况

以被重组方六安针织、南通印绣花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即2016年末)资
产总额及前一个会计年度(即2016年度)的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计算其占泰慕
士有限的指标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资产总额
六安针织 9,024.69 203.84 4,901.74
南通印绣花 1,302.91 162.99 880.96
泰慕士有限 52,860.38 3,345.16 34,045.87
占比(六安针织) 17.07% 6.09% 14.40%
占比(南通印绣花) 2.46% 4.87% 2.59%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对同一公司控
制权人下相同、类似或相关业务进行重组情况的,如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视为主
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一)被重组方应当自报告期期初起即与发行人受同
一公司控制权人控制,如果被重组方是在报告期内新设立的,应当自成立之日即
与发行人受同一公司控制权人控制;(二)被重组进入发行人的业务与发行人重
组前的业务具有相关性(相同、类似行业或同一产业链的上下游)。

泰慕士有限收购六安针织、南通印绣花100%股权前,均为泰慕士控股股东
新泰投资控制的公司,本次收购为同一控制下企业收购。六安针织与泰慕士从事
基本相同的业务;南通印绣花长期为泰慕士提供服装印绣花服务,为泰慕士重要
的生产环节,具有高度的相关性。

综上,泰慕士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
号》的规定。

4、收购前后六安针织、南通印绣花主要财务数据及业务定位情况

(1)六安针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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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针织在被收购前后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14,804.38 11,109.28 9,024.69
净利润 240.35 212.90 203.84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7,056.54 7,025.96 4,901.74
净资产 3,925.88 3,685.53 3,758.40


六安针织在收购完成后,仍从事与公司相同的一体化服装生产工作,扩充了
公司的生产产能。

(2)南通印绣花

南通印绣花在被收购前后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 763.69 1,302.91
净利润 - 92.07 120.71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 374.77 880.96
净资产 - 364.90 535.52
注:南通印绣花于2018年8月注销


南通印绣花在收购完成后,仍为公司提供服装印绣花环节的服务。2018年,
为压缩管理结构,增进运行效率,南通印绣花注销。

四、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一)历次验资情况

序号 报告出具日期 验资机构 验资报告编号 验资事项 出资方式
泰慕士有限设立,
如皋市会计师
1 1993 年 4 月 30 日 皋会[1993]025 号 实缴注册资本 19.07 货币、设备
事务所
万美元
如皋市会计师 实缴注册资本增加
2 1993 年 12 月 25 日 皋会[1993]153 号 货币、设备等
事务所 至 61.50 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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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会计师 实缴注册资本增加
3 1994 年 6 月 27 日 皋会[1994]100 号 货币
事务所 至 100.00 万美元
江苏如皋会计师 实缴注册资本增加
4 1995 年 4 月 8 日 皋会[1995]123 号 货币
事务所 至 168.90 万美元
江苏如皋会计师 实缴注册资本增加
5 1995 年 4 月 26 日 皋会[1995]135 号 货币、设备
事务所 至 225.00 万美元
江苏如皋会计师 实缴注册资本增加
6 1995 年 8 月 16 日 皋会[1995]214 号 货币、设备
事务所 至 300.00 万美元
江苏如皋会计师 实缴注册资本增加
7 1996 年 10 月 4 日 皋会[1996]409 号 货币、设备
事务所 至 400.00 万美元
江苏如皋会计师 皋会外验 实缴注册资本增加 货币、应付股
8 1998 年 7 月 15 日
事务所 [1998]003 号 至 480.00 万美元 利转增
如皋兴皋瑞联合 兴皋瑞会验 实缴注册资本增加 货币、应付股
9 2004 年 12 月 27 日
会计师事务所 [2004]第 360 号 至 600.00 万美元 利转增
如皋兴皋瑞联合 兴皋瑞会验 实缴注册资本增加 货币、应付股
10 2004 年 12 月 31 日
会计师事务所 [2004]第 382 号 至 660.00 万美元 利转增
货币,应付股
如皋皋审会计师 皋审所外 实缴注册资本增加 利、企业发展
11 2007 年 8 月 31 日
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7]092 号 至 800.00 万美元 基金、资本公
积金转增
如皋皋审会计师 皋审所外 实缴注册资本增加 未分配利润
12 2009 年 6 月 19 日
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9]019 号 至 900.00 万美元 转增
如皋皋审会计师 皋审所外 实缴注册资本增加 货币、应付股
13 2009 年 12 月 25 日
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9]060 号 至 950.00 万美元 利转增
如皋皋审会计师 皋审所外 实缴注册资本增加 货币、应付股
14 2010 年 12 月 8 日
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0]035 号 至 1,150.00 万美元 利转增
立信会计师 信会师报字 整体变革为股份有
15 2019 年 10 月 30 日 事务所(特殊 [2019]第 ZA52400 限公司,注册资本 净资产折股
普通合伙) 号 8,000.00 万元

(二)设立时发行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公司系由泰慕士有限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发起人投入的资产全部按照经审
计后的账面价值计量。发行人以泰慕士有限截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
产值为基础,折合 8,000 万股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设立时发起人缴纳注册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52400 号)。

五、公司组织结构

(一)公司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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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穿透至最终权益人股东为陆彪、杨敏、高
军等三名自然人股东,其分别持有公司 45.00%、45.00%、10.00%的权益。

2016 年 3 月,陆彪、杨敏、高军等三人通过新泰投资以 10,000 万元的价格
受让洛城国际、日本英瑞持有的泰慕士有限 100%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款系参照
原股东出资金额、泰慕士有限净资产等状况协商确定,资金来源于新泰投资自有
资金及投资收益;2018 年 1 月、2019 年 7 月,泰慕士有限进行了两次股权转让,
系为优化股权结构而进行的调整,各股东最终权益未发生变化。关于陆彪、杨敏、
高军等取得公司股权定价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
况”之“三、公司股本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一)公司设立以
来股本的形成及变化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员工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的情形。

公司现有股东均为适格股东,不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纠纷,除高军担任南通
大东的副董事长、总经理和南通英青的董事、总经理外,公司现有股东与公司主
要客户和供应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项目组成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亲属关
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输送不当利益的关系。

(二)公司内部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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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子公司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六安针织 1 家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六安英瑞针织服装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0年11月8日
注册资本 933.25万元 实收资本 933.25万元
注册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望城街道皋城路与十里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
主营业务 针织面料及服装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股东构成 泰慕士 100.00%
合 计 100.00%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 9,965.83 总资产 9,910.94
(单位:万元, 净资产 5,197.46 净资产 5,103.78
经立信会计师审计)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净利润 93.67 净利润 929.74


(二)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曾注销南通印绣花、六安智能两家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南通印绣花

公司名称 南通英瑞印绣花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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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2004年7月15日 注销时间 2018年8月30日
注册资本 206.886万元 实收资本 206.886万元
注册地址 如皋市城北街道益寿路666号
生产加工销售印绣花服装及帽子、围巾、手套;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
主营业务
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2、六安智能

公司名称 六安泰慕士智能针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年1月5日 注销时间 2019年8月27日
注册资本 8,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0.00万元
注册地址 六安市金安区城北乡六寿路
以棉、毛、麻、化纤、丝绸为原料的高档织物面料智能制造、销售;
自营及代理各类商品、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
主营业务
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发起人基本情况

1、新泰投资

公司名称 如皋新泰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年1月4日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 如皋市城南街道万寿南路999号(高新区六号楼3楼)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陆 彪 45.00%
股东构成 杨 敏 45.00%
高 军 10.00%
合 计 100.00%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 14,334.93 总资产 14,323.22
(单位:万元,
净资产 14,296.12 净资产 14,322.32
经立信会计师审计)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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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26.20 净利润 268.02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新泰投资单体财务报表数据。

2、陆彪

陆彪先生,196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206221962********,住所江苏省如皋市。目前,陆彪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长职
务。

3、杨敏

杨敏女士,196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206221967********,住所江苏省如皋市。目前,杨敏女士在公司担任副董事长、
总经理职务。

4、泰达投资

南通泰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2019 年 7 月 10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有限合伙) 日
认缴出资 500.00万元 实缴出资 0.00万元
注册地址 南通市如皋市城南街道万寿南路999号(高新区六号楼3楼)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陆彪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陆 彪 90.00%
合伙人构成
高 军 10.00%
合 计 100.00%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 1,237.78 总资产 1,237.88
(单位:万元,未经 净资产 -0.10 净资产 -0.10
审计)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净利润 0.00 净利润 0.00

泰达投资原拟作为员工持股平台进行上市前员工股权激励,鉴于公司员工人
数较多,激励对象、激励额度等难以确定等原因未实际实施,不存在委托持股情
形,亦不存在对员工的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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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泰然投资

南通泰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2019年7月10日
(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 500.00万元 实缴出资 0.00万元
注册地址 南通市如皋市城南街道万寿南路999号(高新区六号楼3楼)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杨敏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杨 敏 90.00%
合伙人构成
高 军 10.00%
合 计 100.00%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 1,237.78 总资产 1,237.88
(单位:万元,未经 净资产 -0.10 净资产 -0.10
审计)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净利润 0.00 净利润 0.00

泰然投资原拟作为员工持股平台进行上市前员工股权激励,鉴于公司员工人
数较多,激励对象、激励额度等难以确定等原因未实际实施,不存在委托持股情
形,亦不存在对员工的相关承诺。

6、高军

高 军 先 生 , 1965 年 生 , 中 国 国 籍 ,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 身 份 证 号 :
3206231965********,住所江苏省如东县。目前,高军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新泰投资、陆彪、杨敏、泰达
投资、泰然投资,其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七、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
“(一)公司发起人基本情况”。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新泰投资无控制的其他企业。公
司实际控制人陆彪、杨敏控制的其他企业为泰达投资、泰然投资。泰达投资、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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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投资的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七、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公
司发起人基本情况”。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八、公司股本情况

(一)本次拟发行的股份及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 2,666.67 万股,
发行后总股本为 10,666.67 万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比例 股份数(万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新泰投资 4,800.00 60.00% 4,800.00 45.00%
陆 彪 1,080.00 13.50% 1,080.00 10.13%
杨 敏 1,080.00 13.50% 1,080.00 10.13%
泰达投资 400.00 5.00% 400.00 3.75%
泰然投资 400.00 5.00% 400.00 3.75%
高 军 240.00 3.00% 240.00 2.25%
二、本次发行股份
社会公众股股东 - - 2,666.67 25.00%
合 计 8,000.00 100.00% 10,666.67 100.00%

(二)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 3 名自然人股东,其直接持股及在公司的任职情况如
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职 务
1 陆 彪 1,080.00 13.50% 董事长
2 杨 敏 1,080.00 13.50% 副董事长、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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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高 军 240.00 3.00% 董 事
合计 2,400.00 30.00% -

(三)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公司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各自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1 新泰投资 60.00%
1、陆彪持有新泰投资 45%股权、持有泰达投资 90%
2 陆 彪 13.50%
出资份额;
3 杨 敏 13.50% 2、杨敏持有新泰投资 45%股权、持有泰然投资 90%
4 泰达投资 5.00% 出资份额;
3、高军分别持有新泰投资、泰达投资、泰然投资
5 泰然投资 5.00%
10%出资额。
6 高 军 3.00%

(四)本次发行前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不存在战略投资者。

(五)本次申报前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情况

本次申报前,公司不存在最近一年新增股东的情况。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陆彪、杨敏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以后,其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
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新泰投资、公司股东泰达投资、泰然投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股东高军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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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以后,其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
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控股股东新泰投资、公司股东泰达投资、泰然投资及持有公司股份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陆彪、杨敏、高军承诺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价格作相应调整。

九、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

持股等情况

自设立以来公司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以及股东人数
超过200人等情形。

公司历史上曾存在委托持股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委托持股的形成

根据公司工商登记等相关材料,1993 年 6 月,瑰宝画廊受让香港丰行所持
泰慕士有限全部股权。1993 年 10 月 25 日,如皋玻纤厂与瑰宝画廊签署了《关
于香港瑰宝画廊在南通泰慕士服装有限公司股份处理办法的协议》,确认瑰宝画
廊将其所持泰慕士股权转让给如皋玻纤厂,由如皋玻纤厂代持,本次转让及日本
英瑞增资后,瑰宝画廊实际持有泰慕士有限 25%的股权。

1993 年 12 月,瑰宝画廊将其持有的泰慕士有限全部股权转让给如皋玻纤厂。
本次股权转让系为满足日本英瑞单独与如皋玻纤厂合资经营泰慕士有限的要求,
瑰宝画廊将其持有的泰慕士有限全部股权委托如皋玻纤厂代为持有。

2、委托持股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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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 年 11 月 24 日,日本英瑞与如皋玻纤厂签署《关于江苏英瑞集团泰慕
士服装有限公司转让和调整股份比例的协议书》,约定如皋玻纤厂将其代瑰宝画
廊持有泰慕士有限 2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日本英瑞。

1996 年 1 月,如皋玻纤厂将其持有的泰慕士有限 25%的股权转让给日本英
瑞。本次股权转让系如皋玻纤厂将其代瑰宝画廊持有的泰慕士有限全部股权转让
给日本英瑞。股权转让后,如皋玻纤厂不再代瑰宝画廊持有泰慕士有限股权。

3、代持存续期间瑰宝画廊权益变动情况

根据上述代持相关协议,股权代持形成及解除时,瑰宝画廊均实际持有泰慕
士有限 25%的权益。由于上述代持事项发生及解除时间较为久远、瑰宝画廊已不
再存续,且当时代持相关方未能提供资金流水等相应资料,无法确认相应代持事
项及代持存续期间瑰宝画廊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但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股权清
晰、控制权的稳定,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具体如下:

(1)股权出资款已足额到位,出资行为真实,代持情形不影响公司出资的
充实性

经查阅股权代持形成及存续期间公司历次增资相关《验资报告》、出资凭证、
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复等文件,公司历次增资均已足额到位,并经会计师事务所验
资确认,历史上存在股权代持情形未影响公司出资的充实性。

(2)股权代持已解除,瑰宝画廊已不再持有发行人任何股权

1996 年 1 月,如皋玻纤厂将其代持股权转让给日本英瑞。该次股权转让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如皋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审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并支
付了股权转让款,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瑰宝画廊不再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任何股权,股权代持情形已解除。

(3)股权代持方如皋玻纤厂已退出发行人,不再持有发行人任何股权

2003 年 8 月 14 日,如皋玻纤厂与开曼英瑞签署了《转股协议》,约定如皋
玻纤厂将其所持泰慕士有限全部股权转让给开曼英瑞,股权转让完成后,如皋玻
纤厂不再持有泰慕士有限任何股权,如皋玻纤厂从泰慕士有限退出。同日,如皋
玻纤厂、开曼英瑞、泰慕士有限共同签署《备忘录》,对本次股权转让事宜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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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

截至 2003 年 8 月,股权代持双方均已不再持有泰慕士有限股权。

(4)公司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于 2016 年受让泰慕士有限股权,与股权
代持相关事项无关

2016 年 1 月 6 日,洛城国际、日本英瑞分别与新泰投资签署了《南通泰慕
士服装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新泰投资受让洛城国际、日本英瑞所持
泰慕士有限 100%股权。新泰投资为公司现有控股股东,陆彪、杨敏为新泰投资
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股权代持存续期间,新泰投资及其控制人陆彪、杨敏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泰慕
士有限股权,与公司历史上股权代持事项无关。

(5)相关股权代持事项未发生争议与纠纷

公司历史上股权代持情形已于 1996 年 1 月予以解除,股权代持存续期间及
代持解除后,未发生关于股权代持的争议与纠纷。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虽然无法确认代持期间瑰宝画廊实际拥有权益
变动情况,由于相关出资款已足额到位、股权代持已经解除,且发行人现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与股权代持双方无关,该等股权代持事项不影响发行人股权清晰、
控制权的稳定,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


十、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员工人数分别为 2,065 人、2,172 人、2,154 人和 2,181
人。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员工人数为 2,181 人,其岗位分布、受教育程
度和年龄分布如下:

1、员工岗位分布情况

岗位情况 人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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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 210 9.63%
销售人员 17 0.78%
技术人员 168 7.70%
生产人员 1,786 81.89%
合 计 2,181 100.00%

2、员工受教育程度

学历情况 人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本科及以上 76 3.48%
大专 191 8.76%
大专以下 1,914 87.76%
合 计 2,181 100.00%

3、员工年龄分布

年龄区间 人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50 岁及以上 201 9.22%
40~49 岁 942 43.19%
30~39 岁 850 38.97%
30 岁以下 188 8.62%
合 计 2,181 100.00%

(二)公司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1、公司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社会保障
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与医疗保险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并缴纳了养老保
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情况如下:

时间 公司名称 员工总数 参保人数 覆盖比例

2021 年 泰慕士 1,262 1,218 96.51%
6 月 30 日 六安针织 919 767 83.46%

2020 年 泰慕士 1,288 1,251 97.13%
12 月 31 日 六安针织 866 725 8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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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泰慕士 1,335 1,319 98.80%
12 月 31 日 六安针织 837 671 80.17%

2018 年 泰慕士 1,326 1,307 98.57%
12 月 31 日 六安针织 739 567 76.73%

报告期各期末,母公司泰慕士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覆盖比例分别为 98.57%、
98.80%、97.13%和 96.51%,少量员工尚未缴纳主要系部分员工为退休返聘人员、
新入职人员等;子公司六安针织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覆盖比例分别为 76.73%、
80.17%、83.72%和 83.46%,部分员工尚未缴纳主要系部分员工为农村户籍,在
户籍所在地缴纳新型农村医疗合作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公司向其发
放补贴。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未缴纳社保的人员数量及原因具体如下:

2021 年 6 月 30 日
原 因 泰慕士 六安针织
退休返聘 37 8
新入职员工 7 -
农村户籍(农保) - 144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原 因 泰慕士 六安针织
退休返聘 35 4
新入职员工 2 -
农村户籍(农保) - 137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原 因 泰慕士 六安针织
退休返聘 13 7
新入职员工 3 -
农村户籍(农保) - 159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原 因 泰慕士 六安针织
退休返聘 18 -
新入职员工 1 3
农村户籍(农保) -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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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六安针织《特殊补贴发放细则》,六安针织向自愿不参加缴纳社会保险
的员工发放补贴,补贴标准为200元/月,报告期内补贴发放总额分别为35.62万元、
34.17万元、33.32万元和12.05万元。

2、公司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子公司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情况如下:

时间 公司名称 员工总数 缴费人数 覆盖比例

2021 年 泰慕士 1,262 1,206 95.56%
6 月 30 日 六安针织 919 767 83.46%

2020 年 泰慕士 1,288 1,216 94.41%
12 月 31 日 六安针织 866 725 83.72%

2019 年 泰慕士 1,335 1,279 95.81%
12 月 31 日 六安针织 837 660 78.85%

2018 年 泰慕士 1,326 1,277 96.30%
12 月 31 日 六安针织 739 - -

报告期各期末,母公司泰慕士为员工缴纳公积金的覆盖比例分别为 96.30%、
95.81%、94.41%和 95.56%,少量员工尚未缴纳主要系部分员工新入职员工和退
休返聘人员。子公司六安针织自 2019 年 12 月起逐步为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住房
公积金,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员工缴纳公积金的覆盖比例为 83.46%,部分
员工尚未缴纳主要系部分员工为农村户籍,主动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员工未缴纳公积金的人员数量及原因如下:

2021 年 6 月 30 日
原 因 泰慕士 六安针织
退休返聘 37 8
新入职员工 10 -
农村户籍自愿放弃 - 144
其他原因自愿放弃 9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原 因 泰慕士 六安针织
退休返聘 35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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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职员工 31 -
农村户籍自愿放弃 - 137
其他原因自愿放弃 6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原 因 泰慕士 六安针织
新入职员工 37 7
退休返聘 13 -
农村户籍自愿放弃 - 170
其他原因自愿放弃 6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原 因 泰慕士 六安针织
新入职员工 27 -
退休返聘 18 -
自愿放弃 4 -
未申报公积金账户 - 739

3、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影响

如按同等缴费标准,上述未缴纳员工应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在报告期
内涉及的金额分别为 399.42 万元、243.22 万元、124.53 万元和 128.65 万元,占
公司当期利润总额的 3.51%、2.29%、1.32%和 2.43%。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若公司需补缴以前年度未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相关金额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应缴未缴社会保险金额 95.72 86.55 201.75 253.72
应缴未缴住房公积金金额 32.94 37.98 41.47 145.70
合 计 128.65 124.53 243.22 399.42
利润总额 5,294.30 9,448.15 10,610.58 11,376.32
占 比 2.43% 1.32% 2.29% 3.51%

公司及子公司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主管机关已出具《证明》:报告期内,公司
及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社保或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承诺:若公司及子公司需补缴社保、住房公积
金,由其无偿代公司及子公司承担相应的补缴及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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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存在部分员工未
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所欠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占发行人利润总
额的比例较低;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出具的
证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社保或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而受
到行政处罚,且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出具了兜底承诺,因此,就未缴
纳社保公积金情形,发行人存在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但相关事件不构
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劳务派遣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劳务派遣人数为 12 人,劳务派遣人
员均为保安人员,属于辅助性岗位,占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总人数的比例为
0.55%,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未超过其用工总量的 10%,上述劳务派遣人员由持有
有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公司派遣。符合《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
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员工薪酬情况

1、公司薪酬制度

为规范管理、激励员工和促进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薪酬激励机制,基于员工的岗位级别、工作能力、工作绩效等综合确定员工的
薪酬水平。根据岗位性质不同,主要分为两类:

(1)生产类岗位:薪酬按“计件工资”执行,且其薪酬不低于法定最低工资
标准。

(2)管理、销售、技术、后勤等非生产类岗位:薪酬按“基本薪酬+绩效工
资”执行,基本薪酬参照员工职级和岗位、各类政府指导文件确定,绩效工资按
照公司整体经营业绩表现以及员工贡献程度,经考核后核定。

此外,公司亦向员工提供包括节日奖金、带薪旅游等在内多种多样的福利,
提升员工工作士气,使员工获得感和满足感更加充实。

2、各级别、各岗位员工的薪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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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员工人数分别为2,065人、2,172人、2,154人和2,181人;
报告期各期,公司薪酬总额分别为17,957.11万元、19,118.11万元、18,433.84万
元和10,919.06万元。

(1)不同级别员工收入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各级别员工的年均收入水平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
项目 2021年1-6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高层 32.11 59.90 61.66 62.14
中层 10.59 18.59 18.17 18.60
基层 4.72 7.95 8.47 8.43
平均薪酬 5.04 8.52 9.02 8.83

(2)不同岗位员工收入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岗位员工年均薪酬水平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
项目 2021年1-6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管理人员 6.52 11.06 11.66 10.84
销售人员 5.37 9.82 11.02 10.54
技术人员 6.42 12.04 11.92 12.22
生产人员 4.73 7.86 8.39 8.23


3、与行业水平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平均薪酬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
项目 2021年1-6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聚杰微纤 - 7.41 8.14 8.37
棒杰股份 - 10.77 10.10 10.52
健盛集团 - 5.61 5.96 5.61
平均 - 7.93 8.07 8.17
本公司 5.04 8.52 9.02 8.83
注1:申洲国际、晶苑国际为港股上市公司,其未披露职工总体薪酬情况
注2: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2021年1-6月员工人数情况,因此无法计算平均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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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薪酬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

4、与当地人均薪酬水平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薪酬水平与公司及子公司所在地平均薪酬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年
项目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南通市平均工资 - 8.61 7.86
六安市平均工资 - 7.72 7.57
本公司 8.52 9.02 8.83
注:数据分别来源于南通、六安2018年、2019年《统计年鉴》,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
之日,2020年《统计年鉴》尚未对外发布

报告期内,公司平均薪酬整体略高于公司及子公司所在地江苏省南通市、安
徽省六安市平均工资水平,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十一、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陆彪、杨敏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以后,其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
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新泰投资、公司股东泰达投资、泰然投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股东高军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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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以后,其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
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控股股东新泰投资、公司股东泰达投资、泰然投资及持有公司股份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陆彪、杨敏、高军承诺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6个月。

如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
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价格作相应调整。

(二)关于持股意向的承诺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新泰投资、陆彪、杨敏、泰达投资、
泰然投资承诺:

如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
将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价格作相应调整。

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制定合
理的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本企业/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企业/本人承诺将依据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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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并及
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新泰投资承诺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
(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
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本企业将根据《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规定,在回购股票的相关股
东大会决议投赞成票并增持公司股票。

2、公司全体董事承诺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
(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
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本人将根据《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规定,在对回购股票的相关董
事会决议投赞成票并增持公司股票。

3、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
(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
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本人将根据《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规定,增持公司股票。

(四)关于信息披露责任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新泰投资承诺

若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
售股份。本企业将在收到有权机构的书面认定之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内,经相关主
管部门批准或核准或备案后启动股份回购。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加上同期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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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利息或者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价格,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若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的确认以有
权机构认定的金额或者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的金额确定。若存在上述情形,在发
行人收到有权机构的书面认定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本企业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
的相关工作。

2、公司实际控制人陆彪、杨敏承诺

若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的确认以有权
机构认定的金额或者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的金额确定。若存在上述情形,在发行
人收到有权机构的书面认定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本人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
关工作。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若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的确认以有权
机构认定的金额或者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的金额确定。若存在上述情形,在发行
人收到有权机构的书面认定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本人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
关工作。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新泰投资及实际控制人陆彪、杨敏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
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其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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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新泰投资及实际控制人陆彪、杨敏承诺:

一、截至本函出具之日,除泰慕士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本企业/本人及本企
业/本人可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实际从事与泰慕士或其控股子
公司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二、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可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
何方式实际从事与泰慕士或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
何业务活动。如有这类业务,其所产生的收益归泰慕士所有。

三、本企业/本人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实际从事任何可能影响泰慕士或其控股
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业务或活动。

四、如果本企业/本人将来出现所投资的全资、控股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与
泰慕士或其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的情况,本企业/本人同意将该等业务通过有效
方式纳入泰慕士经营以消除同业竞争的情形;泰慕士有权随时要求本企业/本人
出让在该等企业中的部分或全部股权/股份,本企业/本人给予泰慕士对该等股权/
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公平合理的。

五、本企业/本人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如果属于泰慕士或其控股子公司
主营业务范围之内的,本企业/本人将及时告知泰慕士或其控股子公司,并尽可
能地协助泰慕士或其控股子公司取得该商业机会。

六、若违反本承诺,本企业/本人将赔偿泰慕士或其控股子公司因此而遭受
的任何经济损失。

(七)关于所持股份权利限制情况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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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体股东承诺: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泰慕士股份为本人实质拥有,不
存在代其他人持有的情况;本人持有泰慕士的全部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
情况。

(八)相关主体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企业/
本人未履行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
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企业/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

如果本企业/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
所有。如果本企业/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企业/本人将依法向发行人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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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针织面料与针织服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为迪卡侬、
森马服饰、Quiksilver、Kappa、佐丹奴、全棉时代等知名服装品牌提供贴牌加工
服务。公司主要产品可以分为运动服装、休闲服装及儿童服装。公司拥有在行业
内具备领先优势的纵向一体化针织服装产业链,涵盖了针织面料开发、织造、染
整以及针织服装裁剪、印绣花、缝制等诸多生产环节,通过构建全流程信息控制
系统和自动仓储系统,依靠专业设备自动化、核心工序模块化、员工操作标准化
管理,建立了能够满足客户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采购需求的柔性生产链。

公司是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
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专利授权 46 项,其
中发明专利 35 项。公司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有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
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针织高档面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主开发的多款
面料产品被评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合作开发的高耐磨色牢度热湿舒适针织
产品开发关键技术获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学进步一等奖。公司亦荣获“中国服
装行业百强企业”、“江苏省服装行业五十强企业”、“江苏省示范智能制造车
间”等称号。

凭借领先的面料开发能力、稳定的产品质量和规模化生产能力,公司已与迪
卡侬、森马服饰旗下巴拉巴拉品牌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与 Quiksilver、Kappa、
Okaidi、七匹狼、马克华菲等品牌商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实
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75,474.72 万元、79,138.70 万元、69,353.85 万元和 42,220.85
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 9,857.11 万元、9,310.43 万元、8,200.89 万
元和 4,687.29 万元。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升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增强面料开
发能力和柔性制造能力,扩大公司的市场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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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针织服装 40,272.33 95.62% 65,903.90 95.64% 72,923.35 92.54% 69,115.53 91.92%
其中:运动服装 21,950.46 52.12% 39,891.02 57.89% 48,378.36 61.39% 42,211.92 56.14%
休闲服装 5,369.46 12.75% 9,732.23 14.12% 9,598.35 12.18% 10,339.45 13.75%
儿童服装 12,952.40 30.75% 16,280.64 23.63% 14,946.65 18.97% 16,564.16 22.03%
针织面料 1,843.41 4.38% 3,005.64 4.36% 5,882.62 7.46% 6,073.94 8.08%
主营业务收入 42,115.74 100.00% 68,909.53 100.00% 78,805.98 100.00% 75,189.47 100.00%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应用

公司的针织服装产品主要可以分为运动服装、休闲服装和儿童服装等三大品
类。

序号 服装品类 产品图片 产品特点
运动服装需具有更好的透
气性、延展性,相较一般
服装需有更优质的弹力性
能,因此运动服装相较与
一般服装对面料性能有着
1 运动服装 更高的要求。
此外,专业的运动服装根
据其适用场景的不同在面
料的耐劳性能、排汗吸汗
或者御寒保暖等功能性上
有着不同的要求。
休闲服装造型宽松,涵盖
的品类和适用的场合最为
广泛,是人们在工作、学
习、旅游、社交等场合的
2 休闲服装 常用穿着。
与运动服装相较,休闲服
装更加重视舒适性,在面
料的特殊性能上要求相对
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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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服装则主要注重舒适
及环保等方面。儿童服装
对原材料及生产工艺的要
3 儿童服装 求比成人更严格:面料及
辅料的选用,以及生产工
艺上越来越强调天然、环
保。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针织面料与针织服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颁
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18 纺织服装、
服饰业”大类下“C182 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
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18 纺织服装、服饰
业”。

(一)行业的监管体制、主要法律及行业政策

1、行业的监管体制

我国对服装行业主要通过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以宏观
调控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方式进行管理。企业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按
照国家有关法规与市场情况自主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服装行业的行政管理部门、
行业自律组织以及该等机构所肩负的职能情况具体如下:

机构名称 职能
行政管理部门
国家发改委及各地分支机构作为指导国家及地方经济体制改革的
国家发改委 宏观调控部门,负责服装行业的产业发展政策的制定及监督检查,
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结构调整,管理项目备案审批等。
国家工信部下设“消费品工业司”管理纺织工业及服装行业的具体
国家工信部 工作,负责制定与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监测分析行业运行动态、
统计发布行业相关信息等。
国家商务部及其下属各级机构负责拟定国内贸易发展规划,宏观指
国家商务部
导全国外商投资工作,管理服装行业进出口业务、特许经营业务等。
行业自律组织
协助政府部门进行行业管理,协调成员单位之间以及成员与政府部
纺织工业联合会 门之间的沟通交流,维护行业、企业合法权益,在技术、产品、市
场、信息、培训等方面为成员单位提供服务,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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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升级。
服装协会为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的成员单位,同样负责协助政府部
门进行行业管理,维护行业、企业合法权益,在技术、产品、市场、
服装协会
信息、培训等方面为成员单位提供服务,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
升级。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主要集中在服装的生产和出口流通环节,包括:《中华人
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等,以及服装企业
必须符合进口国相关的检验检疫管理条例和贸易政策。

(2)主要产业政策

服装行业与民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在繁荣经济、吸收就业、满足社会消
费需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推动服装行业的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
产业政策,加快我国服装行业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序号 名称 主要内容 发布单位、日期

鼓励外贸加工制造企业充分利用自
《关于促进消费扩容 国家发改委等 23 部
身产能,创新商业模式,通过自营、
1 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 门
合作等方式增加面向国内市场的优
内市场的实施意见》 (2020 年 3 月)
质商品供给。
其中“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装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国家发改委
2 生产技术和装备开发、应用”被列为
目录(2019 年本)》 (2019 年 11 月)
“鼓励类”。
引导电商平台以数据赋能生产企
《关于加快发展流通 业,促进个性化设计和柔性化生产, 国务院
3
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 培育定制消费、智能消费、信息消 (2019 年 8 月)
费、时尚消费等商业新模式。
到 2020 年,人民群众的体育消费观
念显著提升,体育消费习惯逐步养
《进一步促进体育消 国家体育总局、国家
成,体育消费设施更加完善,体育
4 费的行动计划 发改委
消费环境更加优化,体育消费产品
(2019-2020)》 (2019 年 1 月)
和服务供给更加丰富,体育消费政
策更加健全。
《进一步优化供给推 着力引导企业顺应居民消费升级大 国家发改委等 10 部
5 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 趋势,加快转型升级提升供给质量 门
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 和水平,以高质量的供给催生创造 (2019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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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新的市场需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
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形成强大
国内市场,推动消费平稳增长。
加快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增强
《关于完善促进消费 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坚
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 持消费引领,倡导消费者优先;培 中共中央、国务院
6
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 育中高端消费市场,形成发展势头 (2018 年 9 月)
意见》 良好、带动力强的消费新增长点。
促进实物消费提挡升级。
《纲要》中提出“强化绿色环保、资
源循环利用、高效低耗、节能减排
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和装备应用推
广,淘汰落后产能,提升行业整体
技术水平。发挥企业作为科技成果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
《纺织工业“十三五”
7 转化应用的主体作用,积极推动科 会
科技进步纲要》
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其中绿 (2016 年 9 月)
色制造技术重点推广超声波水洗、
泡沫整理、机械柔软整理等先进水
洗、后整理技术,实现规模以上印
染企业应用比例达到 10%-30%。
优化产品供给结构。扩大中高端纺
织服装产品供给,大力推进品牌建
《纺织工业发展规划 设;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纺织 国家工信部
8
(2016-2020 年)》 行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智能制 (2016 年 9 月)
造、绿色制造、品牌建设、行业服
务平台建设等。
到 2020 年,每周参加 1 次及以上体
《全民健身计划 国务院
9 育锻炼的人数达到 7 亿,经常参加
(2016-2020)》 (2016 年 6 月)
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 4.35 亿。
强化产业文化建设,以塑造产业文
化软实力为目标,建立现代服装产
《中国服装行业“十三 中国服装协会
10 业文化体系;聚焦市场需求和市场
五”发展纲要》 (2016 年 5 月)
细分,进一步强化差异化定位,将
品牌内涵嵌入消费者心智。
瞄准国际服装制造先进水平,积极
推动服装制造向服务化转型;加强
《中国服装制造 2020 中国服装协会
11 科学技术与文化艺术的融合创新,
推进计划》 (2016 年 5 月)
倡导品牌专业化、精细化发展提升
自主品牌竞争力。
充分发挥体育产业和体育事业良性
《关于加快发展体育 互动作用,推进体育产业各门类和
国务院
12 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 业态全面发展,促进体育产业与其
(2014 年 10 月)
若干意见》 他产业相互融合,实现体育产业与
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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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2025 年,基本建立布局合理、功
能完善、门类齐全的体育产业体系,
体育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市场机
制不断完善,消费需求愈加旺盛,
对其他产业带动作用明显提升,体
育产 业总规模超过 5 万亿元,成为
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
量。

(二)行业发展概况

1、服装行业概述

“衣、食、住、行”是人们生活中最为基础且不可缺少的消费,服装行业作
为其中之一,拥有市场容量巨大,且刚需性质强烈等基本特征。随着经济及文化
的发展,服装从曾经起着遮羞蔽体、防热避寒等基础作用的物品,逐渐衍变为人
们对外界进行个性表达的元素之一。服装作用的改变,使得服装呈现出品类越来
越多、更换周期越来越短等特点,这些特点加速服装消费需求增长,也推动着服
装行业的稳定发展。

服装产业链从上游原材料的种植、生产到下游的服装品牌、零售管理,涉及
的环节众多。从棉花等纤维到最终的服装零售可以简单的分为纺纱、面料生产、
成衣制造与服装品牌运营及零售等四大环节。其中,面料生产与成衣制造又可细
分为面料织造、面料染整、成衣裁剪、印绣花、缝制等诸多生产环节。




服装产品根据面料编织方法的不同,主要可以分为针织产品和梭织产品。针
织产品与梭织产品虽然基础原料相似,都为棉、毛、丝、麻、化纤等纤维,但由
于编制方法的不同,针织面料及梭织面料的生产设备存在差异,两者的生产设备
无法相互使用。同时,又由于其织物特性的不同,导致两者通常应用于不同类型
的服装产品。针织产品和梭织产品在编制方法、布面结构、织物特性和成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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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具体差异如下:

项目 针织 梭织
针织系利用织针把各种原料和品种的纱 梭织系用梭子(或气流、水流)带动纬
编制方法 线构成线圈,之后线圈之间再经串套连 纱在上下开合的经纱开口中穿过,一纱
接成针织面料。 一纱的构成交叉的结构。
质地松软,有良好的抗皱性与透气性, 因织法经纬交错而牢固、挺括、不易变
织物特性 并有较大的延伸性与弹性,穿着更为舒 形,耐洗涤,布面平坦,悬垂时通常不
适。 呈现驰垂现象。
针织面料由于具有较大延展性和弹性, 梭织面料织物较为紧密,纹路平整,在
成品用途 主要被用于生产运动衣、T 恤、卫衣、 成衣制作中主要被用于生产大衣、衬衣、
内衣及紧身衣等产品。 西服套装及裙子等产品。


应用产品示
意图



2、服装行业现状及前景

(1)全球服装行业现状及前景

服装产品作为基础性消费品,其全球市场规模与全球宏观经济息息相关。
2015 年至 2019 年,全球服装市场规模由 13,042.741 亿美元增长至 14,096.19 亿
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96%,总体市场规模可观。2020 年,受疫情影响,全
球经济陷入衰退、国际市场有效需求不足,2020 年全球服装市场规模为 11,485.58
亿美元,较 2019 年下降 18.52%。随着全球主要经济体疫情逐步得以控制,全球
服装市场将得以复苏,预计 2022 年全球服装市场规模将恢复至 2019 年市场规模
水平,达到 13,948.33 亿美元。

2016-2025 年全球各地区服装产品的市场规模及预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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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Euromonitor

从市场分布来看,全球服装产品的需求主要来自于亚太地区、西欧地区及北
美地区,2020 年,亚太地区、北美地区和西欧地区服装市场规模占比分别为
40.57%、21.45%和 21.04%,该等地区市场规模情况如下:

1)亚太地区:已成为最大服装市场

2015 年至 2019 年,受益于亚太地区新兴市场经济增长以及消费升级,亚太
地区服装市场规模从 4,659.18 亿美元增长至 5,477.51 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4.13%,领先于全球市场 1.96%的增长速度,亚太地区已经成为了全球最大的服
装消费市场。受疫情影响,2020 年,亚太地区服装市场规模为 4,660.26 亿美元,
较 2019 年下降 14.92%;预计 2022 年,亚太地区服装市场规模将恢复并超过 2019
年市场规模水平,达到 5,689.38 亿美元。

2)北美地区:市场规模呈增长态势

2015 年至 2019 年,受益于北美地区主要经济体经济增长,北美地区服装市
场规模从 2,962.46 亿美元增长至 3,201.41 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96%,整
体保持增长态势。受疫情影响,2020 年,北美地区服装市场规模为 2,464.04 亿
美元,较 2019 年下降 23.03%;预计 2022 年,北美地区市场规模将恢复至 2019
年市场规模水平,达到 3,109.41 亿美元。

3)西欧地区:市场规模呈波动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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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欧地区是全球服装市场的时尚潮流中心,近年来因西欧地区主要经济体经
济增长乏力,西欧地区服装市场规模呈现波动态势;2015 年至 2019 年,西欧地
区服装市场规模在 2,950.00 亿美元至 3,100.00 亿美元之间波动。受疫情影响,2020
年,西欧地区服装市场规模为 2,417.13 亿美元,较 2019 年下降 18.29%;预计 2022
年,西欧地区服装市场规模将基本恢复至 2019 年市场规模水平,达到 2,825.81
亿美元。

(2)我国服装行业的现状和前景

1)我国服装市场规模巨大,保持增长态势

我国人口基数大,在市场规模上存在天然优势。同时,随着经济增长以及消
费升级,我国服装市场规模呈现平稳增长态势。2015 年至 2019 年,我国服装市
场规模从 17,141.50 亿元增长至 21,853.90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6.13%。2020
年,受疫情影响,我国服装消费市场景气度有所下降,2020 年我国服装市场规
模为 19,674.94 亿元,较 2019 年下降 9.97%。随着疫情常态化防控稳步推进,居
民生活生产秩序加快恢复,国家“六稳”、“六保”政策推进,国内服装消费需求
将得以复苏。预计 2021 年,我国服装市场规模将恢复并超过 2019 年市场规模水
平,达到 22,432.32 亿元。

2016-2025 年中国服装市场规模、增速及预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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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Euromonitor

2)人均消费支出存在上升空间,市场拥有较大潜力

随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我国人均服装消费也保持较快增长,但相
较于发达国家及地区仍然存在差距。2020 年,我国人均服装消费为 201.44 美元,
英国人均服装消费为 739.77 美元,美国人均服装消费为 684.18 美元,德国人均
服装消费为 599.81 美元,日本人均服装消费为 477.12 美元。与发达国家相比,
我国人均服装消费仍然存在较大的上涨空间,未来随着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进一步增长,我国人均服装消费亦将增长,这给我国服装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
了上升空间。

2020 年部分国家人均服装消费支出1




数据来源:Euromonitor,世界银行

3)下游消费需求变化,服装企业亟待转型

当前我国消费者的消费理念已经发生转变,消费更趋理性,更加注重产品的
舒适性、功能性、时尚性和个性化需求,向往更加优质和富有创意的产品、更合
理的价格以及更好的购物体验和服务。消费者需求的变化使得服装品牌商需要更
好的对市场做出判断并针对市场热点做出快速反应,这对服装制造商在快速反


1
人均服装消费支出=服装产品市场规模/人口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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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个性定制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对于我国服装制造商而言,若能够加大智
能生产线和智能物流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以及信息化、自动化技术的运用,建
立起适应品牌商的柔性供应链体系,则有助于树立自身竞争优势,最终实现向全
球产业价值链中高端的跃迁。

(三)行业供给状况及变动原因

我国服装行业凭借着产品质量较高、生产成本具备竞争优势等特点,逐渐在
全球服装产业链中扮演着愈发重要的角色,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服装生产国和出口
国。但近年来,越南、孟加拉国、柬埔寨和缅甸等东南亚国家凭借其较低的生产
要素成本,承接了我国一部分中低端服装产品的产能,同时,受到国际市场需求
动力不足、贸易保护主义加剧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服装产品出口承受较大压力。

(四)行业需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服装作为大众消费品,其市场需求与居民收入水平、人均消费水平以及消费
观念密切相关。公司主要从事针织服装的生产,针织服装根据下游市场需求的不
同,可以主要分为运动服装、休闲服装以及儿童服装。其中运动服装及儿童服装
在市场整体增速放缓的态势下,依然保持着较高的景气度,具体如下:

1、健康理念盛行,运动服装市场规模快速增长

(1)运动服装市场规模快速增长,预计未来几年将保持增长态势

近年来,随着居民消费生活水平的提升、健身运动意识的增强及大型体育赛
事的陆续开展,我国居民参与体育活动的热情在持续提升,带动了运动服装行业
的快速增长。2015 年至 2019 年,我国运动服装市场规模从 1,669.10 亿元增长至
3,166.00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17.36%,显著高于我国服装行业整体增速。受
疫情影响,2020 年,我国运动服装市场规模为 3,149.93 亿元,与 2019 年市场规
模基本持平。预计 2025 年,我国运动服装市场规模将增长至 5,989.63 亿元。

2016-2025 年中国运动服装市场规模、增速及预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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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Euromonitor

(2)我国运动服装人均消费存在上升空间,市场拥有较大潜力

从运动服装行业人均消费来看,2020 年中国人均运动服装消费仅为 32.52
美元,低于全球平均水平 37.99 美元,与发达国家更是差距巨大。2020 年美国人
均运动服装消费为 307.29 美元、英国为 141.76 美元、德国为 137.27 美元、日本
为 107.50 美元,我国运动服装消费仍有较大发展空间。未来随着居民消费生活
水平的提升以及运动参与热情的高涨,我国运动服装人均消费将进一步提升,进
而推动我国运动服装市场规模的增长。

2020 年部分国家人均运动服装消费支出2




2
人均运动服装消费支出=运动服装市场规模/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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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Euromonitor,世界银行

(3)国家政策为行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持

近年来,国家促进运动消费政策频出,2014 年 10 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
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指出,到 2025 年,计划我国体育产
业总规模超过 5 万亿元。2016 年 12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健康中国 2030”
规划纲要》指出,至 2020、2025、2030 年我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将分别升
至 4.35 亿人、5 亿人、5.3 亿人,逐渐接近总人口 40%左右。

在政策的支持下,我国体育产业发展迅速,以马拉松为例,《2019 中国马拉
松年度报告》数据显示,2019 年马拉松赛事数量持续增长,全国共举办 1,828
场次规模赛事,覆盖了全国 31 个省区市,参加人次达 712 万。这一数据相较 2014
年的 51 场,90 万人次有了长足的进步。政策的推动叠加我国承办冬奥会、亚运
会等大型运动赛事可能带动的运动风潮,我国运动产业仍将持续快速发展。

2015-2019 年中国马拉松认证赛事及规模赛事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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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2019 中国马拉松年度报告》

2、休闲服装市场规模较大,市场规模增速较低

休闲服装包括夹克、休闲裤类、绵衫、T 恤衫、休闲衬衣、牛仔类等,适用
的着转场景丰富,市场规模较大但增速较低,2015 年至 2019 年,我国休闲服装
市场规模从 7,643.98 亿元增长至 9,411.16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5.34%。受疫
情影响,2020 年,我国休闲服装市场规模为 8,455.87 亿元,较 2019 年下降 10.15%;
预计 2021 年,我国休闲服装市场规模将基本恢复至 2019 年水平,达 9,273.25
亿元。

2016-2025 年中国休闲服装市场规模、增速及预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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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Euromonitor

3、儿童服装市场景气度高,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1)儿童服装市场规模快速增长,预计未来几年将保持增长态势

从发展阶段来看,我国儿童服装行业呈现出增速较快、细分需求开始出现、
消费者开始受品牌及品质等多种因素驱动等特点,儿童服装行业仍处于快速成长
期。2015 年至 2019 年,我国儿童服装市场规模从 1,400.50 亿元增长至 2,391.50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14.31%,显著高于我国服装行业整体增速。受疫情影
响,2020 年,我国儿童服装市场规模为 2,292.00 亿元,较 2019 年下降 4.16%。
预计 2025 年,我国儿童服装市场规模将增长至 4,737.60 亿元。

2016-2025 年中国儿童服装市场规模、增速及预测值




数据来源:Euromonitor

(2)我国儿童服装人均消费存在上升空间,市场拥有较大潜力

从儿童服装人均消费来看,2020 年我国儿童服装的人均消费为 137.62 美元,
与发达国家差距巨大。英国儿童服装人均消费为 600.51 美元,美国为 460.64 美
元,日本为 464.60 美元,德国为 223.99 美元。我国儿童服装的人均消费支出有
较大的提升空间。未来随着我国居民消费生活水平的提升、优生优育的育儿观念
深入人心,我国儿童服装人均消费将进一步提升,进而推动我国儿童服装市场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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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的增长。

2020 年部分国家儿童服装人均消费支出3




数据来源:Euromonitor,世界银行

(3)消费升级和生育政策放开为儿童服装行业发展提供空间

新一代的家长的消费理念有所改变,对于儿童服装产品提出了品牌化、个性
化的消费需求,也更加关注儿童服装产品的舒适性、安全性和时尚性,为儿童服
装市场提供了广阔的消费升级空间;同时,“4+2+1 或 4+2+2”漏斗型结构的家庭
也拥有更加充足的经济能力,为儿童服装行业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2015 年
10 月,我国全面放开二胎政策以来,2015 年至 2020 年,我国 0-14 岁人口从 2.27
亿人增长至 2.53 亿人,新生人口的增加带来了庞大消费群,为儿童服装行业长
远发展提供空间。

2015-2020 年中国 0-14 岁人口规模




3
儿童服装人均消费支出=儿童服装市场规模/0-14 岁儿童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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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五)行业利润变动趋势及原因

1、行业整体利润率整体保持稳定

根据产业分工,服装行业可以简单的分为服装品牌运营、零售环节和服装制
造环节。其中,服装制造环节包括纺纱、面料生产和成衣制造等环节,该等环节
的利润率水平受原材料价格、劳动力成本、设备自动化水平以及工艺先进性等因
素的综合影响,虽然每一环节的利润率水平有所区别,但制造环节的整体利润水
平基本保持稳定。

2、纵向一体化经营模式的利润空间高于单一环节经营模式

根据参与的环节的多少,可以将服装制造企业的经营模式区分为仅参与单一
环节的单一环节经营模式或参与多个环节的纵向一体化经营模式。通常而言,采
用纵向一体化经营模式的服装制造企业,覆盖的生产环节越多,利润空间越大,
利润率水平越高。以下图为例,以纵向一体化模式同时从事面料生产与成衣制造
环节企业的利润空间,相较仅单一从事成衣制造企业的利润空间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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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行业竞争格局

1、全球竞争格局

(1)与发达国家相较,我国服装产业在制造环节拥有竞争优势

目前发达国家的服装企业多为品牌商,全球服装的主要生产制造企业分布于
具备成本优势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在服装产业链的各个环节涌现了大量生产能力
较强且产品品质可靠的生产企业,并形成了以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地为主
的纺织服装产业集群,我国目前已成为服装产品的最大制造国及出口国。近年来,
通过数字技术、网络技术、自动化技术在产业中的应用和延伸,部分服装企业通
过提升柔性化制造水平以及资源配置和上下游协同创新的能力,进一步走向智能
化的生产、管理和运营,从而推动我国服装产业向全球服装产业价值链中高端转
变。

(2)与东南亚国家相较,我国服装产业在产品质量、快速反应、工艺先进
性等方面具备竞争优势

近年来,越南、孟加拉国、柬埔寨和缅甸等东南亚国家凭借较低的生产要素
成本,在同质化较为严重的中低端产品上逐渐形成与我国服装产业相竞争的能
力,提升了东南亚国家在全球服装供应体系中的市场份额,同时,国际贸易摩擦
的升级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订单向更具劳动力成本和关税优势的东南亚国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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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与东南亚国家相较,我国服装产业凭借完善的产业集群、成熟的管理体系、
先进的制造工艺与优秀的劳动力素质,在产品质量与快速反应等方面仍然具备竞
争优势。

随着服装产业变革与发展,我国服装企业逐步向中高端领域转型。通过创新
生产工艺与产品,我国服装企业在面料开发以及成衣制造环节中以特有工艺对基
础产品进行精加工,提升产品的附加价值,从而构建差异化的竞争优势。基于产
业集群的建设、技术及工艺的累积和创新、人才培养等所需的时间周期较长,且
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息息相关等因素,因此在可预期的较长时间内,我国服
装产业仍将保持上述的竞争优势。

2、国内竞争格局

(1)我国服装产业市场集中度相对较低,资源加速向优势企业集聚

我国服装企业众多,市场集中度相对较低,服装产业资源加速向优势企业集
聚。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 年末,服装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为 13,876 家,2020
年 9 月末,服装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为 13,187 家。随着服装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
快以及产品升级力度加强,我国服装企业进一步分化,大中型企业凭借技术优势、
规模优势、品牌优势和渠道优势,正迎来资源整合和提升的机会。2014 年至 2019
年,中国服装行业百强企业合计实现营业收入约占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从
24.57%增长至 45.46%,行业集中度显著提升。

2014-2019 年中国服装行业百强企业营业收入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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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服装协会

(2)我国服装产业涌现出一批区域影响力较强的本土品牌

我国服装行业涌现出一批区域影响力较强的本土品牌,该等本土品牌商通常
较少从事服装制造,专注于服装设计与品牌运营以及渠道建设,并在市场形成了
本土品牌与国外品牌相竞争的格局。在运动服装领域,Adidas、Nike、迪卡侬等
国外品牌与李宁、安踏、特步、361 度等本土品牌占据了主要市场份额,2015
年至 2020 年,运动服装前十大品牌市场占有率从 74.80%上升至 80.10%。在儿
童服装领域,巴拉巴拉、安踏 Kids、小猪班纳、安奈儿等本土品牌在竞争中占
据优势地位,其中,巴拉巴拉常年稳居市场第一,2015 年至 2020 年,儿童服装
前十大品牌市场占有率从 11.20%上升至 15.80%。在休闲服装领域,海澜之家、
森马服饰、太平鸟、佐丹奴等本土品牌亦具有较强的区域影响力。

(3)我国优势服装制造企业市场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

当前,我国服装企业的大部分仍专注于服装制造,随着产业链分工模式日趋
成熟,小型服装制造商受限于生产效率、产能规模、销售渠道等不足,面临着订
单减少而被淘汰的生存压力;大中型服装制造商凭借在工艺技术先进性、快速反
应能力和规模化生产能力等方面的制造优势,进入了国内外知名服装品牌商的供
应链体系,且随着服装制造商和品牌商合作的加深,逐渐形成了较为牢固的合作
依赖关系,如申洲国际与 Adidas、Nike、Puma、优衣库等。未来,随着大中型
服装制造商智能生产线、智能物流系统以及柔性制造体系的持续推进,其制造优
势有望进一步增强,行业集中度亦有望进一步提升。

(4)供应链溢价要求服装制造企业持续规模化投入发展

在服装产业的整个链条中,我国服装企业大多集中于服装代工制造领域,产
业链环节较短,在整个产业中分得利润水平较少。随着中国人力成本的持续提升,
代工企业依托于劳动密集进行规模化扩张的发展模式逐渐受到动摇,毛利水平的
下降要求企业向产业链条中相对高毛利的环节进行延展,这要求服装制造企业持
续进行规模化的投入发展。

通常情况下,服装制造企业会在以下几个领域持续进行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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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延伸产业链条,构造全产业链服务体系

服装制造是一个从纱线制成开始,到面料开发,最终形成成品服装的生产过
程,其间涵盖了面料开发、织造、染整以及服装裁剪、印绣花、缝制等诸多研发、
设计、生产环节。相比于集中于成衣制造领域的传统服装制造企业而言,具备全
链条经营能力的“一体化”服装工厂可以高效的满足客户在成衣供应中涉及的各
类采购需求,实现全生产工序在同一工业区内部的高效整合,极大降低物料周转
的时间、费用成本,提升对客户的响应能力,降低生产链条的不确定性,凸显服
装生产的规模效应。

同时,由于一体化的产业模式降低了整条产业链的运转成本,提高了企业以
较低成本、高速完成小额订单的能力。这使得服装制造企业在新时代网络销售中
服装需求高速变化,个性需求强的时代背景下,具备面向新时代的竞争能力。

2)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升级

随着人力成本的缓慢攀升,传统以劳动密集型为特征,进行规模化扩张的服
装产业运行模式逐渐受到挑战。增大资本投入,以市场领先的生产设备替换人工,
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损耗,成为了服装制造企业的发展方向。

3)增强设计能力,打造自有知识产权

具有较强的设计能力是服装制造企业绑定品牌商的重要方式。设计是服装销
售的前道环节,也是服装由图纸变为现实的重要步骤。通过增强设计能力,服装
制造企业可以进一步加强服务品牌商的能力,持续加强与品牌商的协作,在最短
的时间内,将服装由设想变为现实,缩短产品前导时间和新品投放市场的周期,
降低客户的成本,提高客户的服装销售效率,也为后续订单的获取提供基础。

打造自有知识产权是服装制造企业获取更高利润水平的另一方式。通过高性
能面料产品的持续研发和在服装产品中的不断应用,服装制造企业可在与品牌商
谈判中获取更多的话语权,获取更高的利润回报。同时,高性能面料的知识产权
也是服装制造企业不断赢得新客户,开拓业务范围的重要依凭。

(七)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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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服装制造行业中,传统中小型单一服装加工企业由于制造工序简单,其进
入壁垒较低,该等企业竞争充分;而大型、纵向一体化的服装制造商凭借其一体
化、规模化的优势则具有较高的进入壁垒,具体如下:

1、客户认证壁垒

知名服装品牌商在选择服装制造商时,通常具有一套较为严格的资质认定标
准,对服装制造商的产品质量、生产能力、管理体系、售后服务、社会责任、环
境保护等均有严格的要求。服装制造商在通过该等准入认证后,服装品牌商将其
纳入供应链体系并进行动态考核。因认证通过难度较高,在认证合格后,服装品
牌商与制造商的合作粘性较强。新进服装制造商需要在产品质量、技术水平、生
产能力等方面显著超过原有供应商,才有可能获得供货订单,因此,服装制造行
业对新进入者具有较高的准入壁垒。

2、工艺及技术壁垒

服装产品质量的稳定性系服装制造商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要素,而产品质量的
稳定性与生产工艺水平紧密相关,服装制造商需要通过较长时间的生产实践,并
不断提升生产线的自动化水平、物料流转系统的信息化水平以及员工技能的熟练
程度,才能保障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当前,终端消费者更加注重服装的功能性,
而服装的功能性主要取决于面料的功能性,面料开发技术需要较长时间的积累,
并在生产中不断改进、革新,具备技术优势的纵向一体化服装制造商才能够更快
的响应服装品牌商的需求,高效的完成面料开发并交付生产。因此,服装制造行
业对新进入者具有较高的工艺及技术壁垒。

3、规模化生产壁垒

服装制造企业规模效益日益显著,具有规模化生产能力的服装制造商既能够
实现原材料集中采购,提升自身的议价能力,又能够实现现代化、标准化生产,
生产效率更高,产品质量更加稳定。为保障产品质量稳定性、供应及时性以及成
本可控性,服装品牌商通常会选择具有较强规模化生产能力的服装制造商形成长
期的合作关系。新进服装制造商若要具备规模化的生产厂房、机器设备、劳动力
等生产要素,以及与之配套的生产管理能力、质量控制能力,需要大量的资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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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和长时间的经验积累。因此,服装制造行业对新进入者具有较高的规模化生产
壁垒。

4、管理能力壁垒

服装制造涉及面料开发、织造、染整以及服装裁剪、印绣花、缝制等诸多生
产环节,具有专业设备使用量较大,生产人员较多等特点。消费者需求的变化使
得服装品牌商需要更好的对市场做出判断并针对市场热点做出快速反应,这也对
服装制造商在快速反应、个性定制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只有拥有长期的运营
经验的服装制造商,才可能拥有具备较强管理经验的管理团队和具备较高专业技
能的员工队伍,科学合理地安排生产环节,实现原材料采购、设备运转、人力配
备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建立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的柔性制造体系。因此,
服装制造行业对新进入者具有较高的管理能力壁垒。

(八)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带动消费升级

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与经济增长基本保持同步。据国家统计
局数据,2016 年至 2020 年,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复合年均增长率为 7.82%,
人均消费支出复合年均增长率为 5.52%,人均 GDP 复合年均增长率为 7.55%。
未来,随着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以及新型城镇化持续推进、
全面二胎政策效应逐步显现,我国居民服装消费支出将进一步增加。此外,我国
中产及富裕阶层群体的快速增加,该等群体对服装品质、品牌价值、情感认同的
追求加深,呈现出多元化、高端化、体验化等新的消费特征,为服装企业带来了
新的商机,服装市场空间有望进一步扩大。

(2)网上零售带动服装消费增长

随着网购用户规模不断扩大,社交电商的渗透率逐步提升,网上零售等新兴
市场供给方式保持快速增长,移动互联网已经成为年轻人首要的购物渠道。据国
家统计局数据,2020 年全国穿类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 16.2%,成为服装内销
市场保持快速增长的第一驱动力。此外,服装品牌商、零售商在推动门店消费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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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的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变革的成果,凭借自身的反馈机制和互动优势,
向消费群体多维度推送产品信息,建立基于特定人群的新消费渠道和新消费场
景,逐步实现从“人找货”的传统消费模式向“货找人”的新消费模式转变,进
一步推动了服装网上零售的增长。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劳动力成本上升削弱国际竞争力

我国劳动力供求的结构性矛盾及老龄化加速导致劳动力成本进入上升通道,
虽然部分服装制造企业积极通过提高生产设备自动化水平以及员工技能的熟练
程度来降低劳动力成本上升对经营的影响,但预计未来几年内劳动力成本上涨的
趋势仍将保持,对行业整体带来一定的成本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行业整体
的国际竞争力。越南、孟加拉国、柬埔寨和缅甸等东南亚国家劳动力等生产要素
成本相对较低,在中低端产品上逐渐形成与我国服装制造相竞争的能力。

(2)自主品牌影响力相对较弱

相较于服装制造商,服装品牌商通常专注于服装设计与品牌运营以及终端销
售,拥有品牌优势且掌握终端销售渠道,占据产业链的价值端,拥有相对较高的
利润率。当前,具备全球影响力的服装品牌商主要集中在欧美日等国家和地区。
我国大部分服装企业专注于从事服装制造,优势企业产品质量稳定性、快速反应
能力、规模化生产能力等制造优势明显,但拥有自主品牌的服装企业相对较少,
且全球影响力相对较弱。

(九)行业的技术水平和技术特点

服装制造企业的主要技术水平由面料开发能力、自动化生产能力以及供应链
管理能力决定,具体情况如下:

1、面料开发

服装制造商的面料开发能力和水平受到服装品牌商的重视。当前,终端消费
者更加注重服装的防水性能、保温性能、抗褶皱性能等功能性,而服装的功能性
主要取决于面料的功能性,服装制造商的面料开发能力将直接影响产品的市场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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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力,长期面料开发经验可以帮助服装制造商更快响应品牌商的需求。

2、自动化生产

服装制造正逐步向自动化、智能化和信息化方向发展。在面料生产环节中,
通过引进高效连续加工设备、建立信息控制系统和自动物料储运系统,实现自动
化生产,信息化、数字化管理。在成衣制造环节,通过引进计算机辅助排版和全
自动裁床等半自动或全自动设备,缩短产生产周期,降低劳动力依赖。

3、供应链管理

柔性供应链管理对服装制造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服装制造企业需要以信息化
的手段整合优质的原材料供应商、委托加工商和销售渠道等资源,提高供应链管
理柔性,从而实现快速且经济地对产供销情况反应,实现少量多批次生产,在保
证产品质量的同时快速出货,提高产品迭代速度,满足市场需要。

(十)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根据产业分工,除少部分覆盖所有产业链环节的企业,可以将服装企业分为
服装品牌商与服装制造商。其中,服装品牌商通常专注于服装设计与品牌运营以
及终端销售,而较少直接从事服装制造。服装制造商通常专注于服装生产和工艺
改进,大部分服装制造商仅从事单一成衣制造环节,其主要竞争力体现在对面料、
辅料供应渠道和服装加工水平的控制力;少部分服装制造商能够采取一体化的经
营模式,覆盖面料生产和成衣制造等多个环节,其主要竞争力体现在面料的开发、
生产能力和服装的制造能力。

(十一)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1、行业周期性

服装作为大众消费品,其市场需求与居民收入水平、人均消费水平以及消费
观念密切相关,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与经济增长基本保持同步。
随着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的稳定增长,服装行业的整体需求亦保持稳定增长的态
势。

2、行业区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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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服装消费与区域发展水平相关,在经济发达地区较高,消费者购买力较
强,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消费者购买力相对较低。我国服装制造企业区域分布较
为集中,形成了以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地为主的纺织服装产业集群。

3、行业季节性

我国服装消费存在较为明显的季节性特征,通常情况下冬季服装的单价高于
夏季服装,服装品牌商下半年的销售收入普遍高于上半年。而由于服装销售的季
节性差异,服装品牌商一般会提前两个季度规划服装订单并交由服装制造商生
产。

(十二)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系

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其影响

公司采用纵向一体化的经营模式,生产环节涵盖面料生产和成衣制造。公司
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棉、毛等天然纤维制成的纱线,主要辅料包括扣类、绳带类、
标牌类及配件。该等主要原材料生产企业较多,市场供应充分。公司原材料成本
占产品成本比重占比相对较高,原材料价格波动将对公司成本产生直接影响。

2、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其影响

公司作为专业的服装制造商,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的服装品牌商,该
等品牌商的市场地位、品牌影响力、营销及渠道运营力等都可能对服装制造商产
生影响。此外,虽然服装制造商不直接面对终端消费者,但消费市场景气程度、
市场流行趋势的变化会通过服装品牌商传导,对服装制造商产生影响。

(十三)主要进口国的贸易政策对出口业务的影响

公司外销产品主要销往欧洲地区,目前欧洲进口主要依据的管理法规为
1994 年制定的《关于对进口实施共同规则的(EC)3285/94 号法规》;适用于服
装进口贸易法规主要为《关于对某些纺织品进口实施共同规则的(EC)3030/93
号法规》,欧盟进口许可制度主要包括监控、配额、保障措施三类,目前,欧盟
对来自中国的纺织品和鞋类采取进口监控措施。2016 年 4 月 1 日,欧洲将中国
服装进口关税由 9%提高到 12%,此后均按照 12%征收进口关税。报告期内,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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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对中国服装产品进口政策基本稳定,亦未发生针对公司针织服装产品的贸易壁
垒或者贸易摩擦。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主营业务为针织面料与针织服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为迪卡侬、
森马服饰、Quiksilver、Kappa、佐丹奴、全棉时代等知名服装品牌提供贴牌加工
服务。公司拥有在行业内具备领先优势的纵向一体化针织服装产业链,涵盖了针
织面料开发、织造、染整以及针织服装裁剪、印绣花、缝制等诸多生产环节,通
过构建全流程信息控制系统和自动仓储系统,依靠专业设备自动化、核心工序模
块化、员工操作标准化管理,建立了能够满足客户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采购
需求的柔性生产链。

公司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有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江苏省企业技术
中心、江苏省针织高档面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主开发的多款面料产品被评定
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合作开发的高耐磨色牢度热湿舒适针织产品开发关键技
术获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学进步一等奖。公司已连续多年被中国服装协会评为
中国服装行业百强企业,其中,在 2020 年服装行业百强企业中,公司收入排名
第 89 名,利润排名第 63 名,利润率排名第 30 名。此外,在服装百强企业中,
以服装品牌商为主,与公司模式相近的 OEM 服装制造商或一体化服装制造商的
数量较少,从侧面反映出公司具有较强的竞争力。2021 年 9 月,公司被中国纺
织工业联合会评为纺织行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为针织面料与针织服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
运动服装、休闲服装及儿童服装。主要竞争对手简要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简要情况
申洲国际为中国最具规模的纵向一体化针织制造商,集织布、
申洲国际 染整、印绣花、裁剪与缝制四个完整的工序于一身,产品涵
(2313.HK) 盖了各类针织服装,包括运动服、休闲服、内衣、睡衣等,
主要客户包括 Adidas、Nike、Puma、优衣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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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苑国际为全球领先的服装制造商之一,提供包括休闲服、
晶苑国际 牛仔服、贴身内衣、毛衣、运动服以及户外服等成衣的制造
(2232.HK) 服务,主要客户包括优衣库、H&M、Marks & Spencer、
Abercrombie & Fitch、Gap、Levi’s 等。
聚杰微纤主营超细复合纤维面料及制成品的研发、生产、销
聚杰微纤 售业务,其主要产品包括超细纤维制成品、超细纤维仿皮面
(300819.SZ) 料、超细纤维功能面料以及超细纤维无尘洁净制品,主要客
户为迪卡侬。
棒杰股份专业从事无缝服装设计、研发、织造和营销,拥有“棒
棒杰股份 杰”、“BAJ”、“法维诗”等多个自主品牌,并与国际主流服装
(002634.SZ) 采购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为 C&A、ALDI、NKD、PUMA、
M&S 等大型服装采购商或高端品牌商提供设计服务。
公司主营生产制造各类针织棉袜及无缝服饰产品,目前主要
健盛集团
以 ODM、OEM 的方式为世界知名品牌商和零售商自有品牌
(603558.SH)
提供专业服务,客户包括 PUMA、迪卡侬、优衣库等。
江苏东渡纺织集团已经发展成为以研发、品牌、生产、物流
为主体,面料、服装及相关配套为主线,集织造、染色、绣
江苏东渡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花、印花、成衣一条龙服务,科、工、贸为一体的大型纺织
企业。
安徽华扬服饰为集成衣、绣花、印花、水洗于一体的大型服
安徽华扬服饰有限公司
装企业,主要为国内及国际知名品牌代工服务。

(三)公司的竞争优势

1、客户资源优势

凭借领先的面料开发能力、稳定的产品质量和规模化生产能力,公司与迪卡
侬、森马服饰等多家国内外知名服装品牌商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其中,迪卡
侬系全球知名运动用品连锁集团,公司与其合作始于 1999 年,公司于 2017 年成
为迪卡侬的工业合作伙伴,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森马服饰为国内领先的休闲服
装和儿童服装品牌商,公司与其合作始于 2014 年,公司于 2018 年与其旗下巴拉
巴拉品牌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

公司与该等主要客户达成战略合作关系不仅有助于促进双方信息共享,提升
公司订单选择主动性,增强业务合作稳定性,更有助于提升公司在服装制造行业
的市场影响力。

除了上述战略合作关系外,目前公司已与 Quiksilver、Kappa、全棉时代、佐
丹奴、Okaidi、七匹狼、马克华菲等国内外知名服装品牌商建立了稳定合作关系,
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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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纵向一体化优势

公司拥有在行业内具备领先优势的纵向一体化针织服装产业链,涵盖了针织
面料开发、织造、染整以及针织服装裁剪、印绣花、缝制等诸多生产环节;公司
作为一体化服装制造商,与传统的单一面料制造商或单一服装制造商相比,有着
以下优势:

纵向一体化的生产模式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所需面料的稳定供应,缩短整个
服装生产周期,降低交易成本;有利于公司覆盖更多产业链制造环节,提升公司
整体生产效率,增强规模效应,获取产品更多的附加值,拓宽利润空间;有利于
公司增强与客户之间的粘性,满足客户一站式购买服装的需求,降低客户与其供
应商的沟通成本。

纵向一体化实现了公司主要生产环节的无缝衔接,增强了公司的快速反应能
力,公司通过构建全流程信息控制系统和自动仓储系统,依靠专业设备自动化、
核心工序模块化、员工操作标准化管理,建立了能够满足客户多品种、小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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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批次采购需求的柔性生产线,公司最短可以 7 天完成“纱线-面料-服装”的生产
过程并批量交货,缩短了客户的产品前导时间及新品的市场投放周期,更易受到
客户的青睐。

3、技术优势

公司已在面料开发方面建立了行业领先的竞争优势。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专利授权 46 项,其中发明专利 35 项。公司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
业,建有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针织高档面料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自主开发的多款面料产品被评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合作开
发的高耐磨色牢度热湿舒适针织产品开发关键技术获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学
进步一等奖。公司在面料开发方面积累的优势,使公司具备了不断开发新型面料
的能力,有利于公司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面料需求,提升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作粘
性。

4、自动化生产优势

公司通过长期生产实践,已在面料制造和服装制造方面建立了具备自身特色
的竞争优势。公司根据生产需要适时引进行业先进生产设备,保持对已有关键设
备的升级改造,实现关键设备性能的持续优化,提升整个生产流程的自动化水平。

在面料制造方面,公司引进了德国 SEDO 中央控制和 LAWER 自动配送料系
统,实现了工艺和设备运行的标准化、自动化,有效地提高了生产效率和现场管
理水平,是江苏省示范智能车间。

在服装制造方面,公司引入电脑吊挂式流水线系统,自动模版机、自动订袋
机、自动包装机等自动化设备,同时,公司坚持模版、工具的开发和利用,让服
装工序化生产逐步走向部件化生产和智能生产,提高服装生产效率。

此外,公司在保持生产人员稳定性的同时,不断加强其技能培训,提高其技
能熟练度,在提升生产效率的同时,保障产品质量的可靠性。

5、管理和文化优势

公司作为一家劳动密集型的纺织服装企业,在发展中始终秉承“员工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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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的第一要素”、“员工是企业的财富”等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推行“快乐
工作,健康生活”的企业文化,提高员工工作的幸福感,提升公司员工的凝聚力,
公司员工流动性相对较低,全体员工平均工龄超过十年。

得益于员工的稳定,历经多年发展,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其
中,公司高层管理团队均长期从事纺织服装行业,具有长期的行业管理经验,具
有较强的市场前瞻力,能够准确地把握行业发展动态,带领公司紧跟行业前沿;
公司中层管理团队绝大多数由基层、内部员工提拔委任,既亲临业务一线,熟悉
公司具体岗位的运行规则,又融合一体,具备较强的执行力,实现内部决策有效
传递和各部门之间的高效连接。

此外,公司还积极回报社会,于 2009 年捐赠设立“南通泰慕士爱心基金会”,
该基金会近十年来已累计资助一百余名孤困儿童,在经济上承担孤困儿童学费和
生活费,同时,公司内部组织“爱心妈妈”团队在生活中给予孤困儿童持续的关
怀与陪伴。该志愿者团队被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部门评选为“全国学雷锋百佳
志愿服务组织”。

(四)公司的竞争劣势

1、经营规模有待提升

随着公司纵向一体化优势、工艺与技术优势、管理与文化优势等进一步增强,
公司自动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面料开发能力和柔性制造能力不断增强,在
服装制造行业的市场影响力得以提升。但受产能限制和资金实力限制,公司无法
满足更多客户大规模采购需求,公司经营规模与行业龙头企业申洲国际等存在一
定差距。

2、融资渠道较为单一

公司现阶段业务发展所需资金主要通过历年盈余和银行贷款解决。这种单纯
依靠自我积累、滚动发展的模式已对公司加快转型升级、提高核心竞争能力形成
了较大的制约,公司需要进入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从而实现长远发展。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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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产品或服务的用途

公司主营业务为针织面料与针织服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服装的用途
及受众的不同,公司主要产品可以分为运动服装、休闲服装及儿童服装。公司主
要产品的应用情况参见本节“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作为纵向一体化服装制造商,公司生产环节主要包括面料生产和成衣制造,
涵盖了针织面料开发、织造、染整以及针织服装裁剪、印绣花、缝制等诸多生产
环节,具体工艺流程如下:




发行人生产过程中各类产品形态变化情况如下:

原材料 半成品 产成品
纱线 面料 服装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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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工艺流程实景:

项目 生产环节 生产实景 特色介绍


公司织造车间拥
有德国“迈耶”单
面、双面大圆机、
大循环彩条机、
德国“德乐”单面
大提花机等设
织造 备,可以生产如
提花、网眼、羊
毛、天丝、莫代
尔、汗布等多种
类型面料,充分
满足不同客户的
面料
需求。
制造


公司染整车间配
备了先进的低能
耗 意 大 利
BRAZZOLI 溢 流
染色机、德国
Thies软性面料溢
染整
流染色机、德国
BRUCKNER 高
性能拉幅热定型
机等设备,车间
通 过 德 国 SEDO
中 央 控 制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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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ER 自 动 配
送料系统,实现
了工艺和设备运
行的标准化、自
动化,有效地提
高了生产效率和
现场管理水平,
是江苏省智能示
范车间。




公司裁剪车间拥
有法国Lectra、美
国 Gerber 等 全 自
动铺布机、裁床
和 CAD 配 套 设
面料裁剪
备,已基本实现
自动化,实现高
精度的裁剪,确
保尺寸稳定性并
提升工作效率。



服装
制造



公司印花车间拥
有26色自动印花
机、12色数码印
花机等设备,能
服装印花/服 适应多套色和各
装绣花 类特殊印花需
要。印花工序使
普通的衣片上呈
出丰富多彩、立
体灵动的花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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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服装缝制工
序使用电脑吊挂
式流水线系统,
服装缝制 公司使用自动吊
挂系统,极大减
少员工劳动量,
提高劳动效率。




公司拥有自动模
版机、自动订袋
机、自动包装机
等智能设备,让
服装整检
服装工序化生产
逐步走向部件化
生产和智能生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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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纱线、面料、染料及化学助剂、辅料等,公司根
据库存结合销售订单与销售预测来制定相应的物料计划,从而确定原材料的采购
计划,采购部按照该计划进行采购,在保持一定合理库存量的基础上,根据实时
库存及生产需求进行采购。具体流程如下:




公司已经建立了供应商管理制度,根据企业资质、产品质量、工艺水平及交
付能力选定供应商。公司根据市场情况与供应商协商确定采购价格,并对采购物
资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

2、生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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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结合销售订单、生产能力及库存情况制
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具体生产流程如下:




作为纵向一体化服装制造商,公司生产环节包括面料生产和成衣制造,公司
技术部门根据客户需求开发面料,制定面料生产和成衣制造工艺技术方案并下达
至生产部门,公司生产部门根据客户订单、交货期等进行生产排期,并对采购周
期、生产进度进行协调和控制。公司品质部在适当阶段进行标识和记录,以跟踪、
监测产品状态,并负责产品包装出货检验。

公司以自主生产为主,外协生产为辅,公司拥有针织面料开发、织造、染整
以及针织服装裁剪、印绣花、缝制等完善的生产体系。同时,为缓解公司产能压
力,公司将部分服装缝制与印绣花、面料织造与印花等环节委托外协加工商进行
生产,并建立跟单团队,专门负责对各外协加工商进行巡查管理、技术指导和绩
效考核等事务,对外协加工商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

3、销售模式

公司定位为专业的服装制造商,主要为国内外知名服装品牌商提供服装贴牌
生产业务,主要产品为休闲服装、运动服装和儿童服装等各类针织服装,产品销
售主要为直销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参加展销会、客户拜访及客户引荐等方式开拓新客户。客户首
先会对公司进行包括设备、厂房、工艺、合规性和安全性等多方面在内的验厂程
序,验厂通过后,公司将与客户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公司将会进行产品开发、设
计打样、样品测试等前期试验并基于此与客户确定初步合作关系。与客户在正式
签署框架性合作协议后,公司通常会根据客户需求进行打样、报价并参加集中选
样会,选样会后客户确定公司入选产品,并与公司协商确定产品价格,最后通过
其供应链系统或者邮件向公司下发具体订单。公司采用成本加成的方式,核算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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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料、各道生产工序的成本,并以此价格为基础与客户进行协商,确定交易价
格。

公司内销产品在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外销产品在报关并交付承运人后确认
收入。在结算环节,公司根据客户资质制定相应的信用政策,并根据不同客户的
情况选择通过电汇或承兑汇票等方式结算。公司主要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收取货
款,仅在与森马服饰、七匹狼等合作过程中,以承兑汇票的形式收取该等客户部
分定金。

报告期内,公司对不同客户,以及同一客户不同报告期的定价模式、结算方
式等不存在明显差异。

4、公司与迪卡侬的交易模式

(1)公司与迪卡侬的销售和采购协议的重要条款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迪卡侬就销售业务签订《制造和供应协议》,并就采购
业务签订了《销售协议-部件》。根据上述协议,发行人与迪卡侬销售、采购相关
的价格确定方式、物料转移风险等主要条款约定如下:

成衣销售方面:发行人主要参考报价时点的原材料市场价格、各工序加工成
本、以及合理的利润情况,采用成本加成的方式向迪卡侬报价,迪卡侬会对发行
人报价情况进行审核,双方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确定销售价格。销售价格确定后,
后续一般不作调整。发行人在约定的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完好无损的交给迪卡
侬,以完成交货过程,相关产品所有权转移至迪卡侬,由迪卡侬承担后续的风险。

原材料采购方面:发行人部分纱线向迪卡侬采购,针对不同的纱线产品,迪
卡侬制订统一的对外售价,并在一段时间周期内(通常为6个月)保持稳定,该
价格系对所有迪卡侬供应商的内部报价。发行人按照迪卡侬确定的价格进行采
购,一般不存在议价过程。订单产品交付发行人工厂、且发行人付款完成后,货
物的所有权将转移给发行人所有。

通过相关协议的比较,发行人与迪卡侬在销售和采购的框架协议中明确了各
自的权利、义务。就价款确定基础和定价方式而言,发行人向迪卡侬销售的价格
系发行人与迪卡侬协商之后确定;发行人从迪卡侬采购价格为迪卡侬向所有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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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的统一公开报价。就物料转移风险归属而言,在完成交付之后,发行人与迪卡
侬各自拥有货物的所有权,相关风险归各自所有。

(2)关于是否存在其他类似迪卡侬交易模式的说明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中,迪卡侬构建了此类从原材料采购、管理开始,
到面料、成衣的成本管控的供应链综合管理体系。发行人需要从迪卡侬供货体系
内采购原材料纱线产品。除迪卡侬外,发行人其他主要客户不存在类似情形。

(3)发行人与迪卡侬定价方式、结算方式,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上述合作
模式的合理性

1)发行人与迪卡侬的定价方式

①销售产品的定价方式

发行人向迪卡侬的销售产品价格为双方分别核算服装成本,并基于核算的成
本价格,商业谈判确定的结果。

从迪卡侬的角度,由于采购规模较大,为控制采购成本并形成稳定成本预期,
迪卡侬在全球构建了较为完善的采购网络,主动与服装产业链条各生产节点的供
应商进行商务谈判,形成长期协定价格(约6个月)。迪卡侬以长期协定价格为
基础,根据与服装生产商的长期合作经验,估算服装生产各个环节所需的成本。
综合原材料和各生产环节成本,迪卡侬将形成对服装产品的估算成本价格,并将
以此价格为基础谈判商议最终价格。

从发行人角度,发行人将根据目前可取得的原材料市场报价和迪卡侬体系报
价,确定原材料成本。同时,根据自身实际各环节生产成本,估算服装产品的真
实生产成本,并以此价格进行商务谈判。

最终交易价格将是双方根据各自估算的成本,并综合考虑发货量、交期、付
款条件等得出的结果。

②采购产品的定价方式

发行人采购迪卡侬的产品主要分为迪卡侬独有的原材料和通用原材料两类。

对于独有的原材料,发行人直接接受迪卡侬的报价,并以此价格为成本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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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核算最终服装产品生产成本,并与迪卡侬通过商务谈判的方式确定服装的
销售价格。

对于通用原材料,发行人会充分进行比价,综合考虑价格、交期、账期、迪
卡侬考核体系等多项因素,自主选择产品供应商,具有较强的自主性。

2)发行人与迪卡侬的结算方式

发行人与迪卡侬之间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结算。发行人给予迪卡侬的账
期为月结90天;迪卡侬给予发行人的账期为月结30天。

3)关于发行人与迪卡侬交易模式合理性的说明

迪卡侬是一家法国服装品牌商,在全球构建了庞大的运动服装销售体系,是
全球知名服装品牌之一。由于采购规模较大,为控制采购成本并形成稳定成本预
期,迪卡侬在全球构建了较为完善的采购网络,主动与服装产业链条各生产节点
的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形成长期协定价格(约6个月)。迪卡侬根据该价格核
算产品成本,并将其用于与供应商的价格协定。

目前,迪卡侬已构建了纤维-纱线-面料-服装的供应商体系,并将相应的供应
商名录和供应价格向体系内的供应商进行公开。在体系实际运行的过程中,迪卡
侬可通过旗下的公司代供应商进行集中采购,并在体系内分发物料,亦可由迪卡
侬提供信息,提供采购选择。相比于发行人单独谈判而言,迪卡侬体系的原材料
供应量较为稳定,交期较为明确,协定成本相对可控。同时,为保证采购规模,
迪卡侬也制定相应的计分规则,在供应商考核中设定一定的考核权重,鼓励供应
商加入其采购体系。

发行人系迪卡侬供应商体系中的一员,为其提供针织服装产品。发行人会根
据与迪卡侬的交易订单和产品标准,核算下一生产周期所需要的原材料产品,进
行采购。发行人选择采购对象时会考虑是否能够自行生产、自行生产的经济性、
是否为迪卡侬独有物资、物料供应周期、协定价格和市场价格差异、质量、账期
等多方面市场因素,并综合考虑迪卡侬体系评价,自主决定采购对象。

综上,迪卡侬与发行人互采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符合双方的经济利益。

(4)发行人向迪卡侬销售产品公允性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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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迪卡侬销售的产品主要为服装、面料,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6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服装
棉质服装 16,144.07 30,642.59 36,123.94 34,606.99
羊毛服装 4,277.53 5,902.93 7,762.38 4,492.33
小计 20,421.60 36,545.52 43,886.32 39,099.32
面料 458.49 792.58 2,688.53 3,185.09
合计 20,880.09 37,338.10 46,574.85 42,284.41

1)关于服装的公允性说明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迪卡侬销售的产品主要为运动服装,采取贴牌加工的生
产模式,所有产品均为定制化生产,在产品生产之前即确定产品的销售价格。因
不同服装品牌商的服装产品存在个性化差异,且同一品牌下的服装品类较多、价
格差异较大,不同客户之间产品价格可比性较弱。

针对服装产品销售,发行人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采取“工业化报价”的
方式与客户协商确定销售价格,不同客户之间定价原则及方式基本一致。

2)关于面料的公允性说明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迪卡侬销售的面料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6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氨纶面料 129.52 146.50 2,004.76 2,591.37
其他面料 328.97 646.09 683.76 593.72
合计 458.49 792.58 2,688.53 3,185.09

从上表可以看出,发行人向迪卡侬销售的面料产品主要为氨纶面料产品。因
此,采用氨纶产品的价格情况,来比较发行人向迪卡侬销售面料产品的公允性。
2020年,由于疫情影响,发行人上半年面料有所下降;而下半年订单趋于饱和,
面料产能不足,发行人面料产能大多用于内部生产使用,导致整体面料销售金额
下降。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迪卡侬销售氨纶面料产品的价格及向第三方销售价格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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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如下:

单位:元/公斤
项目 2021年1-6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迪卡侬 46.27 50.11 51.45 48.60

其他客户 65.92 52.07 46.90 60.54

合计均价 58.58 51.62 49.74 51.88

从上表可以看出,发行人向迪卡侬销售氨纶面料单价维持在50元/公斤附近,
波动相对较小;向其他客户销售的氨纶面料单价波动则相对较大。这主要系迪卡
侬销售面料种类相对集中,大类面料采购金额较大所致;其他客户相对分散,需
求面料的种类也存在较大差异,故而整体导致价格波动较大。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迪卡侬和其他客户氨纶面料的价格区间及金额分布情
况如下:

单位:元/公斤
迪卡侬 其他客户
价格分
布 2021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1-6月 1-6月
45以下 5.51% 14.52% 3.91% 34.91% 10.23% 6.50% 7.59% 6.55%
45-55 94.49% 69.59% 54.94% 58.96% 20.10% 70.59% 70.49% 35.46%
55以上 - 15.89% 41.15% 6.13% 69.67% 22.92% 21.91% 57.99%

2019年,发行人向迪卡侬销售氨纶产品45元/公斤比重大幅度降低,主要系
00068140款面料系发行人新投放市场的面料产品,2018年均价42.64元/公斤,制
程工艺尚存在一定不足,导致存在亏损;2019年经发行人决定,停止对外销售。
00068140款面料占2018年对迪卡侬销售比重为33.21%,导致45元/公斤以下面料
占比较高。2019年,发行人向迪卡侬销售氨纶产品55元/公斤比重上升较大,主
要系0071709款面料在2018年均价为54.13元/公斤,销售金额为607.18万元;在
2019年均价为55.10元/公斤,销售金额为540.84万元,导致55元/公斤以上占比提
升。2021年1-6月其他客户氨纶面料销售价格偏高主要系发行人向肇庆市高要区
一美纺织有限公司销售带有莱卡的特殊氨纶面料,发行人对该客户平均销售价格
为101.21元/公斤,导致其他客户整体销售价格偏高。

综上,发行人向迪卡侬销售的氨纶产品的价格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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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行人从迪卡侬采购产品公允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迪卡侬采购的原材料内容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6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纱线
羊毛纱 2,357.66 3,797.97 4,971.91 3,324.68
棉纱 1,792.57 1,566.89 3,233.16 3,875.24
其他 40.07 40.72 2.41 19.15
纱线小计 4,190.30 5,405.58 8,207.48 7,219.07
面料、辅料及其
23.34 68.10 60.56 11.82

合计 4,213.64 5,473.68 8,268.04 7,230.89

发行人主要从迪卡侬采购纱线产品,具体为以羊毛纱、棉纱为主材配合其他
纱线混纺的纱线产品。

1)羊毛纱价格公允性说明

因公司向迪卡侬采购的羊毛纱线系由迪卡侬独家开发,一方面,羊毛纱线的
主材为羊毛,但一般还与腈纶、尼龙、天丝等材料混纺,纱线材质构成差异化较
大,导致不同品类的羊毛纱之间的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缺乏可比性;另一方面,
迪卡侬羊毛纱线中使用的羊毛对羊毛产地生产方式有较高的要求,羊毛价格相对
较高。迪卡侬的羊毛纱线因其具有自身特性,不存在公开市场价格缺少公开的市
场比较价格。

2)棉纱价格公允性说明

棉纱主要为通用产品。发行人在接到迪卡侬的订单需求时,会充分进行比价,
综合考虑交期、账期、迪卡侬考核体系等多项因素,自主选择产品供应商。因此,
发行人采购棉纱的价格与第三方价格具备一定的可比性。

①2021年上半年棉纱采购价格公允性比较情况

2021年上半年,发行人采购迪卡侬单款50万元以上的棉纱价格对比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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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元/公斤
从迪卡侬采购 从第三方采购
纱线款号 金额占总迪卡侬
金额 均价 均价
棉纱采购比重
10.1.300.00015353 451.21 25.17% 23.30 27.08
10.1.300.00000388 216.57 12.08% 22.97 26.11
10.1.300.00008363 140.04 7.81% 18.65 20.74
10.1.400.00016879 95.81 5.34% 27.11 26.99
10.1.160.00076391 94.66 5.28% 17.65 20.62
10.1.400.00000412 79.86 4.45% 24.74 无第三方采购
10.1.320.00000506 66.85 3.73% 18.65 无第三方采购
10.1.300.0000038800001049 57.09 3.19% 32.66 无第三方采购
合计 1,202.08 67.06%


②2020年棉纱采购价格公允性比较情况

2020年,发行人采购迪卡侬单款50万元以上的棉纱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公斤
从迪卡侬采购 从第三方采购
纱线款号 金额占总迪卡侬
金额 均价 均价
棉纱采购比重
10.1.300.00008363 228.19 14.56% 19.43 17.23
10.1.300.00000388 188.34 12.02% 23.06 21.97
10.1.320.0006531800001605 184.11 11.75% 27.49 无第三方采购
10.1.320.00000506 131.58 8.40% 19.03 20.35

合计 732.22 46.73%


③2019年棉纱采购价格公允性比较情况

2019年,发行人采购迪卡侬单款50万元以上的棉纱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公斤
从迪卡侬采购 从第三方采购
纱线款号 金额占总迪卡侬
金额 均价 均价
棉纱采购比重
10.1.300.00000388 447.65 13.85% 24.27 22.52
10.1.300.00008363 400.17 12.38% 20.15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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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20.00009515 266.54 8.24% 24.97 23.05

10.1.300.00065576 246.44 7.62% 24.55 23.32
10.1.320.0006531800001605 171.49 5.30% 26.86 无第三方采购
10.1.400.00000412 134.74 4.17% 25.81 24.51
10.1.320.00000506 85.07 2.63% 20.39 19.40
10.1.400.00039959 77.75 2.40% 22.81 22.96
10.1.300.000003880003291 74.97 2.32% 41.75 无第三方采购
10.1.240.00000369 72.79 2.25% 23.64 23.33
10.1.300.00043774 53.79 1.66% 23.18 23.53
10.1.200.00000352 52.08 1.61% 23.16 22.46
10.1.400.0000041200001050 51.09 1.58% 34.44 无第三方采购
10.1.400.00056850 50.03 1.55% 25.59 24.16

合计 2,184.62 67.57%


④2018年棉纱采购价格公允性比较情况

2018年,发行人采购迪卡侬单款50万元以上的棉纱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公斤
从迪卡侬采购 从第三方采购
纱线款号 金额占总迪卡侬
金额 均价 均价
棉纱采购比重
10.1.300.00000388 865.40 22.33% 24.24 23.10
10.1.300.00065576 454.46 11.73% 24.07 无第三方采购
10.1.320.00009515 278.17 7.18% 24.40 26.33
10.1.300.0000038800001050 239.43 6.18% 31.30 无第三方采购
10.1.300.0000038800001049 216.01 5.57% 32.43 34.48

10.1.300.000003880003291 163.98 4.23% 41.08 无第三方采购
10.1.300.0006459500001625 161.15 4.16% 25.79 无第三方采购
10.1.400.00056850 142.88 3.69% 25.15 无第三方采购
10.1.300.0000038800001609 129.81 3.35% 40.37 无第三方采购
10.1.320.00000397 100.74 2.60% 24.41 24.84
10.1.400.00000412 98.78 2.55% 25.39 26.39
10.1.300.0000836300001610 71.40 1.84% 37.60 无第三方采购
10.1.300.000003880003292 68.49 1.77% 44.59 无第三方采购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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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00.0000836300001608 67.87 1.75% 34.15 30.00

10.1.200.0006909600001625 66.08 1.71% 24.16 无第三方采购
10.1.240.00070199 56.26 1.45% 23.44 无第三方采购
10.1.240.00000369 53.58 1.38% 23.41 22.36
10.1.300.0000836300001050 50.67 1.31% 27.32 无第三方采购
合计 3,285.15 84.77%


2018年-2020年,发行人从迪卡侬采购金额单款50万元以上的棉纱产品的单
位均价并未大幅度偏离从第三方采购的平均价格。由于采购规模、账期、交期等
一系列交易条件的差异,发行人从迪卡侬采购棉纱的价格与从第三方采购价格存
在一定的差异,具有合理性。综上,发行人从迪卡侬采购棉纱价格与市场水平相
似,价格公允。

2021年上半年,发行人从迪卡侬采购金额单款50万元以上的棉纱产品略低于
从第三方采购的平均价格,主要系发行人与迪卡侬构建了相对长期的价格协定机
制,采购价格每6个月进行调整。2021年上半年,由于全球通胀形势蔓延较为迅
速,棉纱原材料普遍大幅度上涨,而迪卡侬采购价格调整滞后,形成一定的差异,
具有合理性。

(四)主要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的产能及利用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针织面料与针织服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针织服装产
品可以分为运动服装、休闲服装及儿童服装,不同针织服装产品在成衣制造环节
生产工艺类似,其生产时所使用的设备、产线等是通用的,因此不独立核算各种
类型服装产品的产能。

报告期内,公司针织面料、针织服装的产能、产量情况如下:

产品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产能(吨) 3,000.00 6,000.00 6,000.00 6,000.00
针织
产量(吨) 3,132.19 5,135.78 6,199.97 6,187.23
面料
产能利用率 104.41% 85.60% 103.33% 103.12%
针织 产能(万件) 1,000.00 2,000.00 2,000.00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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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 产量(万件) 1,430.51 2,201.01 2,266.80 2,295.38
产能利用率 143.05% 110.05% 113.34% 114.77%
注 1:公司生产的针织面料主要自用于服装生产,少部分用于销售。
注 2:针织面料产量为公司当年毛坯面料产量,未经染整工序处理。

2020 年,公司针织面料的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主要原因系受新冠疫情影
响,下游市场需求阶段性有所波动,为加强内部管理、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经营
风险,公司适当减少了针织面料的生产,降低了库存水平。

2021 年上半年,公司服装产能利用率相对较高,主要系 2021 上半年产品结
构变动所致,2021 年上半年童装产量为 610.12 万件,因童装生产相对简单,生
产数量较多,因此 2021 年上半年产能利用率较高。

2、主要产品的产量及销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结合销售订单、生产能力
及库存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公司主要产品产销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公
司运动服装、休闲服装和儿童服装的产量和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
2021 年 1-6 月
产品 产量 销量 产销率
运动服装 647.80 680.10 104.99%
休闲服装 172.60 191.16 110.76%
儿童服装 610.12 603.39 98.90%
合计 1,430.51 1,474.65 103.09%
2020 年
产品 产量 销量 产销率
运动服装 1,219.81 1,222.66 100.23%
休闲服装 329.90 340.05 103.08%
儿童服装 651.30 720.85 110.68%
合计 2,201.01 2,283.55 103.75%
2019 年
产品 产量 销量 产销率
运动服装 1,321.76 1,379.39 104.36%
休闲服装 373.64 352.52 9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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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服装 571.40 544.56 95.30%
合计 2,266.80 2,276.47 100.43%
2018 年
产品 产量 销量 产销率
运动服装 1,283.07 1,320.18 102.89%
休闲服装 398.73 370.52 92.93%
儿童服装 613.57 588.06 95.84%
合计 2,295.38 2,278.76 99.28%

3、主要产品销售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 目 1-6 月
金额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运动服装 21,950.46 39,891.02 -17.54% 48,378.36 14.61% 42,211.92
休闲服装 5,369.46 9,732.23 1.39% 9,598.35 -7.17% 10,339.45
儿童服装 12,952.40 16,280.64 8.93% 14,946.65 -9.77% 16,564.16


4、主要产品销售价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件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单价 变动率 单价 变动率 单价 变动率 单价
运动服装 32.28 -1.07% 32.63 -6.97% 35.07 9.69% 31.97
休闲服装 28.09 -1.85% 28.62 5.10% 27.23 -2.43% 27.90
儿童服装 21.47 -4.96% 22.59 -17.72% 27.45 -2.56% 28.17


2019 年,公司运动服装销售价格较上年上升 3.10 元/件,主要系公司根据市
场需要和客户需求,在开发高弹棉系列面料、羊毛系列面料、满印系列面料等高
端运动面料的基础上,不断优化运动服装产品结构,高价格产品销售比重增加。
2020 年,受疫情影响,公司运动服装销售受到影响,羊毛等高价产品销售减少,
带动整体运动服装单价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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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休闲服装价格分别为 27.90 元/件、27.23 元/件、28.62 元/件
和 28.09 元/件,休闲服装价格整体较为稳定。

2020 年,公司儿童服装产品销售价格有所下降,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公司
童装 2020 年二、三季度的销售低价产品比例明显增加。

5、公司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销售客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收入比例
1 迪卡侬 20,881.16 49.46%
2 森马服饰 15,366.57 36.40%
3 Quiksilver 980.55 2.32%
4 全棉时代 762.35 1.81%
5 亮志服装 562.86 1.33%
合 计 38,553.49 91.31%
2020 年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收入比例
1 迪卡侬 37,338.62 53.84%
2 森马服饰 21,821.58 31.46%
3 Quiksilver 1,980.83 2.86%
4 亮志服装 1,417.97 2.04%
5 全棉时代 1,397.06 2.01%
合 计 63,956.07 92.22%
2019 年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收入比例
1 迪卡侬 46,611.81 58.90%
2 森马服饰 20,306.01 25.66%
3 Quiksilver 2,541.44 3.21%
4 Kappa 1,951.60 2.47%
5 亮志服装 1,492.99 1.89%
合 计 72,903.85 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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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收入比例
1 迪卡侬 42,300.07 56.05%
2 森马服饰 20,758.50 27.50%
3 Quiksilver 2,460.21 3.26%
4 全棉时代 2,403.27 3.18%
5 亮志服装 1,368.63 1.81%
合 计 69,290.69 91.81%
注:以上各客户的销售是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口径进行披露。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和持有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不存在占有权益的情况。

(1)客户集中度高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对迪卡侬及其关联方的销售金额分别为 42,300.07 万元、
46,611.81 万元、37,338.62 万元和 20,881.16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6.05%、58.90%、53.84%和 49.46%,为报告期第一大客户;对森马服饰及其关
联方销售金额分别为 20,758.50 万元、20,306.01 万元、21,821.58 万元和 15,366.57
万元,占公司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7.50%、25.66%、31.46%和 36.40%,
为报告期各期第二大客户,对该两大客户销售占比相对较高。

公司与迪卡侬、森马服饰合作关系稳定,与其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客户集
中对公司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客户集中符合行业经营特点,符合行业惯例

服装加工行业内企业的客户主要为服装品牌商,因下游品牌商销售体量一般
较大,服装采购需求量较高,为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及反应及时性,
贴牌加工企业一般选定一家或几家品牌商集中为其服务。

根据公开披露的年报及招股意向书等资料,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0 年度客户
集中度情况如下:

销售收入 第一大客 前两大客 前五大客
企业名称 主要客户
(亿元) 户占比 户占比 户占比
申洲国际 230.62 26.75% 51.54% 87.27% Adidas、Nike、Puma、优衣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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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衣库、H&M、Marks & Spencer、
晶苑国际 130.34 38.30% - 66.00%
Abercrombie & Fitch、Gap、Levi’s
聚杰微纤 3.41 58.47% 62.69% 65.81% 迪卡侬
棒杰股份 6.19 24.47% 41.27% 69.76% C&A、ALDI、NKD 等
健盛集团 15.69 - - 59.36% PUMA、迪卡侬、优衣库等
泰慕士 6.94 53.84% 85.30% 92.22% 迪卡侬、森马、Quiksilver


根据上表,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集中度亦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例如,聚杰微
纤第一大客户亦为迪卡侬,对其收入占比达 58.47%;申洲国际年度销售额超过
200 亿元,但其第一大客户收入占比为 26.75%(销售额超过 60 亿元),前五大
客户占比亦高达 87.27%。

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一直为针织面料及针织服装的生产加工,为国内
外主要服装品牌商提供贴牌加工。因公司产能相对有限,下游服装品牌商销售体
量一般较大,服装采购需求量较高,为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及反应及
时性,公司整体经营策略为选定 1-2 家主要客户进行深度合作,同时培育部分其
他客户,以应对大客户变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综上,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符合行业经营特点及行业惯例,存在合理的业务
背景。

2)迪卡侬、森马服饰等系全球知名运动用品连锁集团,经营情况良好,不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①迪卡侬

迪卡侬系全球知名运动用品连锁集团,致力于为大众消费者提供高质量、高
性价比的运动产品。根据迪卡侬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2018 年至 2020 年,迪卡
侬全球营业收入分别为 113 亿欧元、124 亿欧元和 114 亿欧元,全球门店数量分
别为 1,511 家、1,647 家和 1,696 家,整体呈现良好的增长态势。随着其业务规模
的扩大,其对包括运动服装在内的各类运动产品采购需求也将随之增长,迪卡侬
自身经营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②森马服饰

森马服饰创建于2002年,是一家以休闲服饰、儿童服饰为主导产品的企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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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旗下拥有以“森马”品牌为代表的成人休闲服饰和以“巴拉巴拉”品牌为代
表的儿童服饰两大品牌集群。经过多年的努力,“森马”品牌已位居本土休闲装
品牌龙头地位,“巴拉巴拉”品牌占据童装市场绝对优势,连续多年国内市场份
额第一。

近年来,森马服饰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特别是儿童服装产品销售额由 2014
年的 31.67 亿元增长至 2019 年的 126.63 亿元。2020 年,受新冠疫情影响,营业
收入有所下降,随着国内疫情的有效控制,其产品销售已逐步恢复正常。2021
年 1-6 月,森马服饰实现销售 65.16 亿元,同比增长 13.65%;归母净利润 6.65
亿元,同比增长 2980.24%,经营状况良好。

综上,公司主要客户迪卡侬及森马服饰等自身经营状况良好,其自身经营不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3)凭借自身竞争优势,公司与迪卡侬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与迪卡侬自 1999 年起开始合作;2007 年迪卡侬成为公司第一大客户并
一直持续至今;2017 年,公司成为迪卡侬针织纤维领域工业合作伙伴,与迪卡
侬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凭借自身优势与迪卡侬建立合作关系,合作时间
已持续超过 20 年时间,并已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合作关系稳定,不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风险,具体如下:

①凭借纵向一体化的模式,公司在迪卡侬供应链体系中具备了较强的竞争优


传统的纺织服装企业一般专注于面料生产或服装加工,迪卡侬纺织品供应链
体系中亦以单一面料加工厂和服装加工厂为主。公司是一家集面料生产和服装制
造于一体的纵向一体化服装制造商。

不同于一般服装加工企业,公司纵向一体化的生产模式下涵盖了针织面料开
发、织造、染整以及针织服装裁剪、印绣花、缝制等诸多生产环节。在纵向一体
化的模式下,一方面,公司可以自各个环节捕捉客户的需求、市场变化、技术进
步,为客户开发出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形成与客户的深度合作,提升自身
在产业链中的竞争地位;另一方面,通过全流程的参与,公司可以做到面料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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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服装制造的无缝衔接,缩短了面料在面料厂商和服装厂商的流转时间,降低了
客户整体采购周期,公司最短仅用 7 天就可以完成“纱线-面料-服装”批量交货。

截至目前,公司系迪卡侬供应链中唯一一家具备“针织面料+针织服装”纵向
一体化能力的工业合作伙伴。通过全制造流程的参与,公司可以与迪卡侬深度绑
定,提升了自身在迪卡侬供应链中的地位,以及迪卡侬对公司的依赖程度,从而
维持稳定的合作关系。

②凭借良好的技术研发能力和良好的产品交付能力,公司与迪卡侬建立紧密
的合作关系

公司已在面料开发方面建立了行业领先的竞争优势。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专利授权 46 项,其中发明专利 35 项。公司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
业,建有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针织高档面料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自主开发的多款面料产品被评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合作开
发的高耐磨色牢度热湿舒适针织产品开发关键技术获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学
进步一等奖。公司在面料研发方面多年的积累使得其在配合迪卡侬进行面料开发
方面得以快速反应,充分满足客户需求;同时,公司紧跟最新面料发展趋势,新
开发的羊毛面料、高弹棉面料等受到迪卡侬及其下游终端客户的喜爱。

良好的技术优势以及新产品开发能力使得公司在迪卡侬供应链中可以选择
进入门槛更高、产品附加值更大的产品系列领域,一定程度上帮助迪卡侬提升其
自身产品市场竞争力,维持与迪卡侬的合作粘性。例如公司开发的高弹棉面料、
满印面料等高性能氨纶面料,以及市场流行的羊毛面料等在迪卡侬细分产品中具
备较高竞争优势,使得公司对迪卡侬的产品销售得以保持较高的毛利率水平。

③凭借良好的质量、服务优势,公司与迪卡侬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进一步稳
定了与迪卡侬的合作

迪卡侬着力于与供应商维持长期合作关系,将其供应商体系分为战略合作供
应商(工业合作伙伴)、一级供应商、二级供应商。截至 2020 年末,迪卡侬在
全球范围内拥有战略合作供应商 45 个,一级供应商 977 个,二级供应商 362 个。
其中,采购额前 100 名的供应商的平均合作年限为 11.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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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1999 年开始与迪卡侬合作,并于 2017 年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成
为其战略合作供应商之一。近年来,迪卡侬致力于增强与工业合作伙伴保持牢固
的合作关系,提升该等工业合作伙伴的采购量。截至 2020 年末,迪卡侬 32.30%
的产品由 45 家工业合作伙伴提供,其目标为到 2026 年,80%的产品由 150 家工
业合作伙伴提供。2016 年以来,迪卡侬供应链体系企业数据及从工业合作伙伴
采购占比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一级供应商 977 1,007 1,031 1,090 1,213
二级供应商 362 346 316 314 109
工业合作伙伴 45 43 45 35 31
从工业合作伙伴采购占比 32.30% 29.00% 28.00% 28.00% 24.00%

长期稳定合作的供应商系服装品牌商的重要资源,系其持续增长的有力支
撑,迪卡侬等客户亦会支撑该类优质供应商的持续发展。公司与迪卡侬合作时间
较长,合作关系稳定,与其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利于未来合作关系的稳定。

4)公司与迪卡侬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

公司与迪卡侬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基于自身竞争优势建立了与迪卡侬之间
的合作关系,随着合作的逐步深入,公司已与迪卡侬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

经过近三十年的经营,公司逐步发展成为自面料研发至服装制造纵向一体化
的加工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为领先的竞争优势。除迪卡侬外,公司还与森马服
饰、Quiksilver、全棉时代、亮志服装等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成功开发了Kappa、
优衣库、安踏体育、太平鸟等优质客户,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截
至目前,公司拥有的主要客户资源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对应品牌 开始合作时间 合作情况
合作情况良好,报告期内一
1 迪卡侬 1999年
直为第一大客户

合作情况良好,报告期内一
2 森马服饰 2014年
直为第二大客户

合作情况良好,报告期内一
3 Quiksilver 2006年
直为第三大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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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情况良好,除2019年均
4 全棉时代 2014年
为前五大客户
合作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均
5 亮志服装 2004年
为前五大客户
报告期新开发客户,2019年
6 Kappa 2018年
成为前五大客户
2017年为前五大服装产品
客户,因客户采购需求量
7 优衣库 2017年 大、发行人产能受限无法满
足,暂未合作,但仍为其合
格供应商

合作情况良好,2019年和
8 七匹狼 2019年
2020年均为前十大客户


新开发客户,已完成验厂,
9 安踏体育 2021年
开始下达订单

新开发客户,已进入批量化
10 太平鸟 2021年
生产阶段

综上,公司客户较为集中,对迪卡侬销售占比较高,公司的生产经营对迪卡
侬存在一定依赖,但对公司未来可持续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
持续盈利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前五大客户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前五大客户及销售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2021年1-6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迪卡侬 20,881.16 37,338.62 46,611.81 42,300.07
森马服饰 15,366.57 21,821.58 20,306.01 20,758.50
Quiksilver 980.55 1,980.83 2,541.44 2,460.21
全棉时代 762.35 1,397.06 1,286.87 2,403.27
亮志服装 562.86 1,417.97 1,492.99 1,368.63
Kappa 548.14 1,364.67 1,951.60 651.99
合计 39,101.63 65,320.73 74,190.72 69,942.67
营业收入 42,220.85 69,353.85 79,138.70 75,474.72
占比 92.61% 94.18% 93.76% 9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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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年,发行人迪卡侬收入规模持续增加,主要系迪卡侬近年来发展
速度较快,向发行人提出了更多的采购需求,导致业务规模攀升;2020年,受海
外疫情持续扩散的影响,发行人向迪卡侬销售规模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收入规
模下滑。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森马的合作相对稳定;发行人与其他客户的合作往来相
对迪卡侬、森马相对较小,由于发行人产能向迪卡侬、森马倾斜,与其他客户的
业务规模波动相对随机。

(3)前五名客户基本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股东情况 实际控制人

上海莘威运
LEXI S.A.公司
动品有限公 1996 年 762 万美元
100%

DESIPRO OSINVEST
2009 年 750 万欧元
PTE LTD PTE. LTD. 100%
迪卡侬(苏
DECATHLON
州)体育用品 2005 年 800 万元
1 迪卡侬 体育用品销售 S.E. 100% 法国穆里耶家族
有限公司
迪畅(上海)
管理咨询有 2014 年 700 万元 LEXI SA 100%
限公司
迪脉(上海)
迪卡侬欧洲公司
企业管理有 2012 年 5,000 万元
100%
限公司
邱光和 16.32%
邱坚强 13.32%
浙江森马服 森马集团有限公
269,759.278
饰股份有限 2002 年 司 12.45%
万元
公司 周平凡 9.26%
森马服 主营成人休闲服装和 戴智约 9.19%
2 邱光和家族
饰 儿童服装销售 邱艳芳 6.26%
浙江森马电 浙江森马服饰股
子商务有限 2011 年 30,000 万元 份有限公司
公司 100%
上海绮贝服 浙江森马服饰股
2018 年 2,600 万元
饰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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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李健俊 49%
浙江意森品 浙江森马服饰股
牌管理有限 2009 年 3,000 万元 份有限公司 30%
公司 吴佳俊
21%
Quisilver Greater
BOARDRID
China
ERS ASIA
1994 年 - Limited 99%
SOURCING
HEALY Gregory
LIMITED
William 1% BOARDRIDER
Quiksilv 冲浪、滑雪等运动用
3 动速(上海) S INC.(美国非
er 品销售 QS Holdings S.à
商业有限公 2011 年 250 万美元 上市公司)
r.l 100%

DC SHOES
QS Holdings S.à
(HONGKON 2011 年 1 万港币
r.l 100%
G) LIMITED
深圳全棉时 稳健医疗用品股
代科技有限 2009 年 13,000 万元 稳健医疗 份有限公司
全棉时 公司 (300888.SZ)旗下主 100%
4 李健全
代 稳健医疗用 营棉类婴童和成人服 稳健医疗用品股
品(荆门)有 1995 年 2,300 万元 装的公司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100%
亮志服裝(香港)有限公 纺织品、服装代理、
5 2003 年 2 元港币 马北伟 100% 马北伟
司 销售业务
上海特提斯 上海卡帕体育用
体育用品有 2017 年 2,000 万元 品有限公司
限公司 100% POSEIDON
上海卡帕体 上海泰坦体育用 SPORTS
6 Kappa 育用品有限 2007 年 10,000 万元 运动服装产品销售 品有限公司 LIMITED(港股
公司 100% 上市公司:中国
太仓泰坦体 上海泰坦体育用 动向大股东)
育用品有限 2015 年 10,600 万元 品有限公司
公司 100%


6、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情况

(1)公司与历年前五大客户合作及交易情况

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国际、国内知名的服装品牌商,其对于供应商产品供应的
稳定性、及时性有着较高的要求。在进入主要客户供应商体系的过程中,客户会
对供应商进行验厂,公司需按照客户的要求,对生产线、业务流程、场地、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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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构、环保要求、人员情况、技术研发、工作理念等与采购、销售、生产、研发、
管理等相关的多个方面、各个细节逐项进行调整、优化,以满足客户在产品质量、
生产效率、生产能力的综合要求。

在验厂结束后,主要客户会向公司下发小批量订单进行试生产,在试生产达
到客户的要求后,公司将正式进入主要客户的认证体系,与其进行批量订单合作。

报告期内,公司与历年的前五大客户合作历史情况如下:

合作起始 合同签
客户名称 合作过程及业务开展情况
时间 订期限
1999 年,发行人开始与迪卡侬开始合作。经过近 20
余年的合作,发行人目前与迪卡侬建立了较为稳固的合
作关系。发行人目前系迪卡侬在中国针织服装领域的主
要工业合作伙伴之一,系迪卡侬针织服装产品的重要合
作商。近年来,发行人与迪卡侬的业务合作规模稳固增
长,迪卡侬系发行人目前最大的客户。
发行人与迪卡侬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具体合作存
在两种模式:一是迪卡侬向发行人提出面料或服装开发
迪卡侬 1999 年 需求,由发行人完成开发并进行销售;二是由发行人开 长期有效
发面料或服装向迪卡侬推荐,迪卡侬采纳后予以采购。
一般情况下,迪卡侬会对开发过程进行参与,待产品试
用后予以大批量采购。
发行人每年均会根据市场需求及迪卡侬的要求,进
行新产品特别是新面料的开发,发行人成功开发并在迪
卡侬得以广泛使用的面料产品包括抗菌消臭高强保暖羊
毛针织面料、氨纶高弹针织面料和“空气层”的吸湿发
热保暖面料等。
2014 年,发行人开始与森马服饰开始合作。起始,
发行人主要向其“森马”品牌提供休闲服装产品;2016 年,
发行人扩大与森马服饰的合作范围,增加“巴拉巴拉”童
森马服饰 2014 年 装品牌的销售。发行人目前系森马服饰的战略合作伙伴。 1年
近年来,受森马服饰自身业务快速扩张的带动,发行人
与森马服饰的业务往来稳固增长,森马服饰系发行人目
前第二大的客户。
Quiksilver 系全球知名的运动服装品牌商。发行人
Quiksilver 2006 年 与其于 2006 年开始进行合作,向其提供运动服装产 -
品。
全棉时代系中国休闲、童装类品牌商。发行人与其
全棉时代 2014 年 于 2014 年开始进行接触、初步合作,主要向其提供棉质 1年
服装产品。

亮志服装 2004 年 亮志服装系佐丹奴品牌的代理商。2004 年,发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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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与亮志服装进行接触,向其提供休闲服装产品。报
告期内,发行人与亮志服装维持了较为稳固的合作关系。
Kappa 为发行人于报告期内新开发的主要客户。
Kappa 系欧洲运动休闲服装品牌商。2018 年,Kappa 在
中国区域寻找合作伙伴,与发行人主动洽谈合作事宜,
Kappa 2018 年 1年
经初步确认合作意向后,Kappa 通过验厂、小批量订单
等标准流程,确认发行人为其合格供应商后,展开较大
规模的批量合作。
注:公司与 Quiksilver 和亮志服装未签订框架协议,具体销售以订单为准。

公司主要通过产品展会、客户推荐等方式开发客户,逐步建立合作关系。报
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共6家,该等客户占公司销售的比例超过90%,主要客
户保持稳定。公司与迪卡侬签署的协议为长期合作框架协议,不存在具体期限;
除迪卡侬外,公司与其他主要客户一般每年签署供销协议。

除公司与迪卡侬签订的采购合同中约定非经迪卡侬认可,向其采购原材料不
得用于迪卡侬外的其他产品外,公司与主要客户之间不存在排他性协议,不存在
限制公司对其他客户销售同类产品的协议和安排。

(2)公司销售占主要客户的采购比重情况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知名的服装品牌商,其自身业务规模较大,公司向其销
售金额占客户自身业务量的比重较低。以2020年为例,公司销售占客户业务规模
的比重情况测算如下:

公司 客户采购规模(亿元) 公司向其销售金额(万元) 占比
迪卡侬 114.00 37,338.62 低于1%
森马服饰 79.25 21,821.58 约3%
Quiksilver - 1,980.83 -
全棉时代 8.15 1,397.06 约 1%
亮志服装 31.22 1,417.97 约 1%
Kappa 17.82 1,364.67 约 1%
注1:迪卡侬单位为“亿欧元”,亮志服装单位为“亿港元”,其余公司单位为“亿元”
注2:迪卡侬非上市公司,且未披露采购金额,此处金额为其对外披露的销售金额;森
马采购数据来自于年报数据;Quiksilver为Boardriders旗下品牌,无对外公开披露数据;亮志
服装为佐丹侬代理商,采购金额列示佐丹奴国际(0709.HK)2020年年报销售收入;全棉时
代相关采购数为其母公司稳健医疗2020年年报健康生活消费品服饰类销售金额;Kappa相关
数据为母公司中国动向年报中Kappa中国分部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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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主要客户的销售金额占其整体业务规模的比例较低,且一般在3%以
内,并非其品牌产品的唯一供应商。

公司与主要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且与报告期内第一、第二大
客户迪卡侬及森马服饰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与其他主要客户亦保持了较好的合
作关系。

(3)主要客户最新经营情况

公司前五大客户主要系知名的服装品牌商,其透明度较高。2020年、2021
年1-6月,公司主要客户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2021年1-6月 2020年
客户
金额 同比 金额 同比
迪卡侬 - - 114亿欧元 -8.06%
森马服饰 65.16 亿元 13.65% 152.05 亿元 -21.37%
Quiksilver - - - -
全棉时代 17.90 亿元 20.64% 35.17 亿元 16.03%
亮志服装 16.81 亿港元 18.97% 31.22 亿港元 -35.65%
Kappa - - 17.82 亿元 28.39%
公司 4.22 亿元 41.04% 6.94 亿元 -12.36%
注1:迪卡侬系非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来源于其公开发布的《可持续发展报告》;
注2:森马服饰为上市公司,相关数据来自于年报数据;
注3:Quiksilver为Boardriders旗下品牌,无对外公开披露数据;
注4:亮志服装为佐丹侬代理商,亮志服装销售金额为佐丹奴年报销售收入相关数据;
注5:全棉时代相关数据来自其母公司稳健医疗年报中披露的健康生活板块营业收入;
注6:Kappa相关数据为母公司中国动向年报中Kappa中国分部销售收入,其财务年度截
止日为3月31日,因此尚未公布2021年上半年的数据。

根据上表,公司主要客户迪卡侬、森马服饰等公司2020年受疫情影响营业收
入有所下降,2021年上半年各公司营业收入均恢复增长。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前五名客户中迪卡侬系“瑞士良好棉花发
展协会”的会员,但其未对原产于中国地区棉花制品采购进行抵制或限制,向公
司及中国地区采购正常。迪卡侬为非上市公司,其未公布半年度数据。选取与其
业务类似的国际知名运动品牌耐克、阿迪达斯、彪马各季度销售同比变动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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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2020 年
项目
二季度 一季度 四季度 三季度 二季度 一季度
耐克 95.53% 2.50% 8.88% -0.62% -38.01% 5.13%
阿迪达斯 51.46% 20.25% -4.98% -6.96% -35.03% -19.21%
彪马 91.20% 19.16% 2.81% 7.16% -32.25% -1.48%
注:耐克的会计年度为每年的 6 月 1 日至来年 5 月 31 日,其各季度时间口径与其他公
司有所差异。

2020 年第一、二季度各公司销售收入普遍下滑,第三、四季度下滑趋势得
以缓解,2021 年以来销售收入快速上升。

综上,公司主要客户虽然2020年受疫情影响收入规模有所下降,但2021年以
来各公司已逐步恢复增长,主要客户总体经营情况良好。

(4)关于替代性情况的说明

公司所处的面料、服装生产市场是一个全球范围内竞争的公开市场。服装品
牌商在全球范围内寻找供应商,充分比较供应商的产品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交
期、制造工艺、价格,并考虑关税等诸多因素,确定供应商清单。在下发生产订
单时,会在根据合格供应商的报价,协商确定最终的生产方。

公司经过近三十年的经营,已发展成为具备面料研发至服装制造纵向一体化
加工能力的制造商,与迪卡侬、森马服饰、Quiksilver、全棉时代、亮志服装等
一系列国内外知名服装品牌商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这意味着,公司在面料、
服装生产的核心竞争力领域得到了知名服装品牌的认可。

因此,公司与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系客户在充分比价之后的较优选择,也是
公司核心竞争能力的体现。短期内,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不会发生变化,公司被替
代的可能性较低;但长期来看,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提升生产能力、改进生产工艺、
提升生产效率,则存在被替代的风险。

(5)防范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具体举措及有效性

针对目前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况,公司将持续以业务为中心,构建核心竞争
力,增进与国内外优质客户的合作往来,并时刻关注大客户的业绩动向,以应对
大客户调整可能带来的业绩大幅度波动的风险。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具体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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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

1)持续构建核心竞争力,稳固服装生产领域的行业地位

服装市场是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品牌商和服装生产商数量较多,产品是生
产商的核心竞争力。公司的大客户迪卡侬、森马服饰及重要客户 Quiksilver、亮
志服装、Kappa 等均系国际、国内知名服装品牌商,公司与其构筑了长期的战略
合作关系,充分证明了公司产品和供应链服务能力在市场中的性价地位。以质量
稳定、供货及时等为基础加强与主要客户的粘性,是公司维护客户关系的根本基
础。公司将持续对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和产成品等各环节进行控制,进一步完
善质量管理体系,充分保障产品品质,增强核心客户的粘度。

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核心优势领域的竞争力。如果不再与迪卡侬、森马服
饰进行合作,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下,凭借公司在生产、研发领域已构筑的核
心优势,市场可以很快消化公司的空余产能空间,实现公司以较低成本的业务、
客户切换。后续,公司将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充分满足客户持续增长的需求。

2)维持与现有其他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积极开发新客户

在目前迪卡侬、森马服饰作为大客户之外,公司始终在积极维护与其他重点
客户如 Quiksilver、全棉时代、Kappa 等一线品牌的业务往来,构筑合理的梯级
客户结构。此外,由于知名品牌厂商对供应商具有严格的遴选机制,与迪卡侬、
森马服饰的悠久合作历史也成为公司开拓市场的免费背书和质量保证,公司也在
与新客户积极接触,以形成良好的客户储备。

受限于自身产能有限,目前公司主要向迪卡侬、森马服饰进行销售。目前,
公司已进入优衣库的供应商目录,并成功开发了安踏、太平鸟等成长性较高的优
质客户。公司对优衣库、安踏、太平鸟等核心客户的开拓,一方面有利于降低公
司对迪卡侬、森马的业务依赖以及被其他供应商替代的风险,另一方面也有利于
公司借助其平台,进一步打开市场。随着募投项目的投产,公司将逐步加大对该
等客户的销售,降低对迪卡侬、森马服饰等客户的销售占比。

未来,如果不再与迪卡侬、森马服饰进行合作,公司可以启动已储备的客户
资源,积极与客户进行接洽,以实现空余产能的快速消化,降低客户切换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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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关注迪卡侬、森马服饰等客户向公司采购动向及趋势,做好客户变
更相关预案

公司也将持续关注迪卡侬、森马服饰的业态动向和采购情况,了解其自身经
营阶段和未来一段时间的业务情况,并积极做好后备方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大
客户调整的不利风险。

综上,针对客户集中情形,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应对措施,该等措施得以有
效执行。

(五)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纱线、面料、辅料、染料及助剂等,该等原材
料供应持续、稳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和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采购 2021年1-6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纱线 10,469.36 62.13% 15,453.16 53.78% 19,992.64 60.83% 20,044.87 62.55%
面料 2,211.69 13.13% 6,131.51 21.34% 4,781.01 14.55% 4,586.98 14.31%
辅料 2,479.40 14.71% 4,303.65 14.98% 4,643.52 14.13% 4,517.71 14.10%
助剂 795.68 4.72% 1,329.16 4.63% 1,598.59 4.86% 1,381.94 4.31%
染料 549.58 3.26% 980.77 3.41% 1,264.71 3.85% 1,031.34 3.22%
其他 343.97 2.04% 535.82 1.86% 587.16 1.79% 481.77 1.50%
合计 16,849.69 100.00% 28,734.07 100.00% 32,867.63 100.00% 32,044.60 100.00%
注1:公司服装辅料主要包括服装商业标签、吊牌及包装材料等。
注2:其他中主要包括印绣花的浆料和绣花线等材料。

(2)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及变动情况如下;

类别 单位 2021年1-6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纱线 元/公斤 32.01 28.65 30.83 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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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料 元/公斤 55.89 55.82 55.13 50.74
助剂 元/公斤 3.64 3.48 3.67 3.51
染料 元/公斤 63.81 61.05 69.73 64.46
注:公司外购面料存在元/公斤与元/米两种计价单位,因以元/公斤的面料占比较高,
因此以上价格变化情况仅列示按公斤计价的面料。

(3)主要原材料与产品产量的匹配关系

公司生产包含面料制造和服装制造两大环节,因此,原材料与各类产品的匹
配将分为纱线与自产面料的耗用匹配关系,生产领用面料与服装的耗用匹配关
系:

①纱线与毛坯面料的匹配

纱线经过织造形成毛坯面料,因此下表为纱线与毛坯面料产量之间的匹配关
系。

单位:吨
项 目 2021年1-6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纱线期初库存量(A) 383.07 319.14 293.75 291.21
纱线采购量(B) 3,271.04 5,393.75 6,485.76 6,392.88
纱线生产领用量(C) 3,217.75 5,319.41 6,413.84 6,323.85
纱线销售出库量(D) 14.03 10.40 46.52 66.50
纱线期末库存量
422.33 383.07 319.14 293.75
(E=A+B-C-D)
毛坯面料产量(F) 3,132.19 5,135.78 6,199.97 6,187.23
织成率
(面料产量/纱线生产领用
97.34% 96.55% 96.67% 97.84%
量)
(G=F/C)
注:上表所列面料产量为毛坯产量,毛坯为纱线经织造工序后形成的面料,未经染整工
序。

报告期内,公司纱线的织成率分别为97.84%、96.67%、96.55%和97.34%,
基本保持稳定。

②光坯面料与服装的匹配

只有经过染整工序生产后的光坯面料才可以用于生产服装,因此下表所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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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均为光坯面料。

单位:吨、万件、克/件
项 目 2021年1-6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面料期初库存量(A) 465.65 401.89 411.71 454.39
面料产量(B) 3,078.62 5,089.32 6,173.73 6,203.72
面料外购量(C) 435.71 1,058.80 811.39 900.77
面料领用量(D) 3,181.54 5,543.24 5,934.46 6,024.88
面料销售量(E) 250.43 541.12 1,060.49 1,122.29
面料期末库存量
548.01 465.65 401.89 411.71
(F=A+B+C-D-E)
服装产量(G) 1,430.51 2,201.01 2,266.80 2,295.38
单件服装耗用面料
(面料领用量/服装产量) 222.41 251.85 261.80 262.48
(H=D/G)
注1:上表所列面料自产量为光坯产量,光坯为毛坯面料经染整工序后形成的面料,用
于后续服装制作。
注2:公司外购面料包含按米计价的面料,为方便统计,用平均折算系数将按米计价的
面料转换为按公斤计价的面料。

报告期内,单件服装耗用面料分别为262.48克/件、261.80克/件、251.85克/
件和222.41克/件。2020年单件服装耗用面料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2020年儿童服装
生产数量由571.40万件上升至720.85万件,童装消耗单位面料相对成人服装偏少,
因此单件服装耗用面料有所下降。2021年上半年,公司生产童装数量占比进一步
上升,因此单件服装耗用面料继续下降。

2、主要外协加工情况

(1)外协加工情况

为满足订单及时交付需求,公司将部分产品的服装缝制与印绣花、面料织造
与印花等工序委托外协加工商进行生产,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加工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服装缝制 3,617.58 69.24% 4,274.67 71.07% 5,017.45 62.87% 5,277.23 58.13%
服装印花 720.01 13.78% 940.50 15.62% 1,500.94 18.81% 2,282.33 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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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料印花 316.08 6.05% 351.80 5.85% 507.92 6.36% 433.30 4.77%
面料织造 151.95 2.91% 205.28 3.41% 389.19 4.88% 513.60 5.66%
服装绣花 53.76 1.03% 69.77 1.16% 281.40 3.53% 239.38 2.64%
服装电烫 288.92 5.53% 109.27 1.82% 115.23 1.44% 123.42 1.36%
其他 76.16 1.46% 64.65 1.07% 168.05 2.11% 208.73 2.30%
合计 5,224.45 100.00% 6,015.95 100.00% 7,980.19 100.00% 9,078.00 100.00%

(2)外协加工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外协加工价格及变动情况如下;

类别 单位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服装缝制 元/件 3.67 3.23 3.57 3.67
服装印花 元/件 1.55 1.34 1.44 2.41
面料印花 元/公斤 10.26 11.02 12.16 11.87
面料织造 元/公斤 2.39 2.31 2.35 2.67
服装绣花 元/件 1.81 1.34 2.34 2.04
服装电烫 元/件 0.91 0.63 0.51 0.53
注:服装缝制包括部分产品的衣片缝制。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单价总体较为稳定。2018 年,公司服装印花外协
加工价格相对较高,主要系受设备和工艺限制,公司将部分新产品印花环节委托
外协加工商生产,且该等新产品的印花环节外协加工单价较高;2019 年,公司
引进新设备后,将该等产品印花环节逐步纳入自主生产,平均外协加工价格回落。

2020 年,公司服装缝制外协加工价格相对较低,主要系 2020 年受疫情影响,
公司为保证内部综合产能利用率,主要将简单款产品外发。

2020 年,公司服装绣花价格有所下降,主要系 2020 年受疫情冲击,发行人
服装绣花采购金额由 2019 年的 281.40 万元下降至 69.77 万元,且 2020 年服装绣
花的采购类型以简单款为主,单价偏低。

2020 年和 2021 年上半年,公司服装电烫环节价格有所上升,主要系公司订
单超过公司产能,因部分产品交期紧张和公司产能紧张,公司委托具备生产能力
的电烫环节的外协厂商在完成电烫工作的同时,完成包装、装箱等后续后整理工
作,此环节工作增多,所以整个环节采购单价有所上升;剔除此部分之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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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和 2021 年上半年单纯电烫工序采购单价为 0.43 元/件和 0.47 元/件,与以
往年度基本持平。

3、公司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主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序号 原材料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纱线、面料、
1 迪卡侬 4,213.64 25.01%
辅料
2 诠悉股份 纱线 1,992.34 11.82%
3 华强布业 纱线 1,160.07 6.88%
4 中山国泰 面料 942.41 5.59%
5 远纺工业 纱线 452.30 2.68%
合计 8,760.76 51.99%
2020 年
序号 原材料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纱线、面料、
1 迪卡侬 5,473.68 19.05%
辅料
2 中山国泰 面料 2,795.06 9.73%
3 诠悉股份 纱线 2,640.68 9.19%
4 华强布业 纱线 2,206.31 7.68%
5 远纺工业 纱线 1,682.08 5.85%
合计 14,797.82 51.50%
2019 年
序号 原材料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纱线、面料、
1 迪卡侬 8,268.04 25.16%
辅料
2 中山国泰 面料 2,247.01 6.84%
3 远纺工业 纱线、面料 2,180.52 6.63%
4 华强布业 纱线 1,787.09 5.44%
5 龙源纺织 纱线 1,568.22 4.77%
合计 16,050.89 48.83%
201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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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原材料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纱线、面料、
1 迪卡侬 7,230.89 22.57%
辅料
2 天虹中国 纱线 2,800.73 8.74%
3 远纺工业 纱线、面料 2,075.07 6.48%
4 龙源纺织 纱线 2,037.04 6.36%
5 中山国泰 面料 1,584.24 4.94%
合计 15,727.96 49.08%
注:以上各客户的销售是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口径进行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一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总额 50%的情况。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和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在上述供应商中不存在占有权益的情况。

(1)前五名供应商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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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股权结构 开始合作时间
迪卡侬
生产体育用品、室内和户外运动用品,销售自产产品,上
述产品同类商品、自行车、化妆品、厨房用具、电器产品、
通讯设备、计算机硬件和软件(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除
外)、钟表眼镜(除角膜接触镜)、玩具、动物用清洁剂、
动物饲料、与运动相关的器材零部件和配套用品、纺织品、
服装服饰、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仪器仪表、
上海莘威运动用 1996 年 11 皮革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玻璃制品、 LEXI S.A.公司
762 万美元
品有限公司 月 28 日 化妆品、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涉及许可证的除 100.00%
外)、个人防护用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
外),食品流通(限批发),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
1
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 2011 年
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从事体育用品领域内的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OSINVEST
DESIPRO PTE 2009 年 10
750 万欧元 体育与体育用品贸易 PTE. LTD
LTD 月 22 日
100.00%
电子产品及各种无线射频识别产品(无线射频识别电子标
上海安璧斐贸易 2013 年 11 签、无线射频识别硬件、无线射频识别读写器、无线射频 DECATHLON
55 万美元
有限公司 月 20 日 识别设备、电子产品、软件、应用等)的研发、批发、网 SA 100.00%
上零售、国内运输代理、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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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
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生产经营纺织布料,包括织造、印染以及后整理加工,向 宝旗有限公司
2001 年 3 三角镇高平工业区内用户供应蒸汽,自有房屋租赁业务(以 54.15%
2 中山国泰 7,716 万美元 2011 年
月 20 日 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 力霸有限公司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5.85%
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
南通晓辉物产
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
有限公司
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检、保险、相关
45.00%
的短途运输服务及咨询业务;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
郁晓辉 35.00%
冷链运输及配送服务;物联网技术开发应用及推广;针纺
南通诗槐新材
织品、食品、汽车零部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
2000 年 07 料有限公司
3 诠悉股份 1,200 万元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2019 年
月 13 日 4.96%
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王美华 3.04%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棉、麻批发;金属材
季星云 3.00%
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染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
周 伟 3.00%
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
陈建梅 3.00%
险化学品);保温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徐 睿 3.00%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生产销售纺织品;化纤织造加工、销售;棉花、纺织原辅 江苏省华强纺
材料、纺织器材的批发、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 织有限公司
2003 年 12
4 华强布业 1,994 万美元 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 72.18% 2011 年
月 26 日
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蓉爍科技(香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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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2%

远纺工业
生产、加工、零售、批发及进出口纯棉纱、涤纶纱、粘胶
纱、涤棉混纺纱、涤纶粘胶混纺纱及其他天然纤维纱、化
学纤维纱,销售棉、麻及其他天然纤维、粘胶、涤纶及其 ORIENTAL
他化学纤维,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工业自动控制系统 TEXTILE
远纺工业(无锡) 2002 年 06
5,996 万美元 装置、物联网技术、软件产品开发,以及上述商品的研发、 (HOLDING)
有限公司 月 05 日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自有房屋出租。(国家限定企 LIMITED
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不含其它国家禁止、限 100.00%
制类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高档织物面料的染整及后整理加工、销售及工程用特殊纺 FEDP
5
远纺织染(苏州) 2003 年 10 织品的生产、销售,并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 (HOLDING) 2007 年
5,000 万美元
有限公司 月 22 日 含分销业务)。太阳能光伏发电(按电力业务许可证核定 LIMITED
的经营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100.00%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制造、加工聚酯切片、涤纶棉、涤纶丝、聚酯薄胶片(片
材)及配套的后加工产品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从事与自 远东化聚工业
产产品同类商品及上下游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乙二醇、 股份有限公司
远纺工业(上海) 1996 年 09 精对苯二甲酸、间苯二甲酸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87.64%
24,280 万美元
有限公司 月 25 日 上述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和售后服 远东新世纪(中
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 国)投资有限公
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太阳能光伏发电(限分 司 12.36%
支机构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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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绢丝、棉纱、混纺纤维的开发、生产、销售;服装鞋袜、 沈圣龙 44.71%
针纺织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生产企业 金爱金 29.41%
2001 年 1
6 龙源纺织 17,000 万元 自营进出口权登记证书》);棉花收购,丝羊绒染色加工。 沈夏青 12.65% 2007 年
月8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沈春明 8.82%
活动) 张 云 4.41%
天虹中国
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
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
资企业提供有关服务:1、协助或代理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
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要的
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的其所投资企业
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
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公司所投
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
天虹纺织(香
7 天虹(中国)投资 2005 年 6 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的
10,000 万美元 港)有限公司 2014 年
有限公司 月 21 日 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
100%
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
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
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
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
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以代理、经销或设立出口采购机构
(包括内部机构)的方式出口境内商品;七、购买所投资
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系统集成后在国内外销售;八、为其
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投资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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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其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
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九、从母公司进口与其所投资
企业生产产品相关的母公司产品的国内试销;十、为其所
投资企业提供机器和办公设备的经营性租赁服务;十一、
为其进口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十二、参与有对外承包工
程经营权的中国企业的境外工程承包;十三、纺织原料、
纺织制品、纺织机械及其零部件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
除外),以上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并提供相关的配套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纺织品、纺织品原料(棉花除外)、纺织机械及零配件、
建筑材料(钢材、水泥除外)、机电设备的批发、佣金代
天虹(中国)投
上海特斯虹贸易 2008 年 8 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并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
50 万美元 资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月 11 日 (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
100%
关规定办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从事纺织品、面料、服装研发;纺织原料、纱线、坯布、
印染布、面料、服装、纺织机械及相关配件的国内采购、
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 天虹(中国)投
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 资有限公司
常州天虹伟业纺 2016 年 8 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提供自有闲置厂房租赁、咨询管理、 94.87%
1,950 万美元
织有限公司 月 29 日 物业管理、企业孵化器运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天虹纺织(香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棉花收 港)控股有限公
购;服饰研发;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家用纺织制成品 司 5.13%
制造;面料纺织加工;服装制造;服饰制造;服装服饰零
售;服装服饰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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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棉、麻
销售;纺织专用设备销售;服装辅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
料销售;专业设计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国内贸易代理;
销售代理;采购代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
和存储支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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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内容、占比及结算方式

采购金额占供应商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 结算方式
同类产品的比重
注 银行转账
1 迪卡侬 纱线 -
月结 30 天
银行转账
2 中山国泰 面料 约 2%-3%
月结 30 天
银行转账
3 诠悉股份 纱线 约 30%
月结
银行转账
4 华强布业 纱线 约 1%-3%
月结
银行转账
5 远纺工业 纱线 约 1%-2%
月结
银行转账
6 龙源纺织 纱线 约 0.3-4%
月结
银行转账
7 天虹中国 纱线 约 0.1%-0.4%
月结
注1:迪卡侬未披露其对外销售原材料的情况,在访谈时,亦未透露相关数据。
注2:中山国泰、华强布业、龙源纺织比例数据来源于访谈

(3)主要供应商业务往来背景、建立业务合作方式

公司与上述供应商业务往来背景、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的方式等情况如下:

1)迪卡侬:随着公司与迪卡侬的合作深入,迪卡侬为确保产品质量、控制
成本,逐步要求其供应商向迪卡侬采购原材料。

2)中山国泰:中山国泰为国内知名面料供应商,其销售的面料质量好,供
应稳定、可靠,因此向该公司购买面料。

3)诠悉股份、华强布业:经该等纱线供应商上门推销自荐,公司试用产品
合格后,产品质量较好,公司逐步加深与其合作程度。

4)远纺工业、龙源纺织、天虹中国:该等纱线供应商在业内较为知名,经
过多次交易后逐步开展合作。

(4)与公司除购销外的其他利益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既向迪卡侬销售,又向迪卡侬采购的情况,具体如下:

1)公司既向迪卡侬销售,又向迪卡侬采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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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既向迪卡侬销售,又向迪卡侬采购的情形,主要系迪卡
侬为加强产品质量和成本控制,建立了统一的原辅材料采购体系,并指定上海莘
威运动品有限公司作为国内主要的原材料采购平台,根据订单情况向其供应商销
售生产所需部分原材料。公司根据迪卡侬订单情况确定原材料预计用量,并向上
海莘威运动品有限公司采购纱线等原材料。

2)公司按照独立购销业务进行会计核算的依据

①公司与迪卡侬签订独立的采购和销售合同

公司主要向迪卡侬采购纱线等原材料,向迪卡侬销售运动服装以及面料等产
品,公司与迪卡侬分别签署了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并在该等协议中明确约定了
相关权利义务。

②公司向迪卡侬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

迪卡侬对包括公司在内的供应商采用统一的定价机制,并根据市场价格进行
调整,公司向迪卡侬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

③公司承担了采购原材料保管和灭失风险

公司与迪卡侬的采购合同约定:在公司付款后,原材料的风险和报酬完全转
移至公司,由公司对该等原材料进行后续管理和核算,公司承担了采购原材料保
管和灭失风险。

④公司对原材料的加工使原材料在形态、功能等方面发生本质性变化

公司向迪卡侬采购纱线等原材料后,经过织造、染整等工序加工为面料,再
经过裁剪、印绣花、缝制等工序加工为运动服装,销售给迪卡侬,公司对原材料
的加工在形态、功能等方面发生本质性变化。

⑤公司具备最终产品的完整销售定价权

公司向迪卡侬销售运动服装以及面料产品,采用成本加成方式向迪卡侬报
价,销售价格包括原辅材料成本、人工、制造费用以及利润在内的全额销售价格,
最终销售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具备最终产品的完整销售定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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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公司承担了最终产品销售对应账款的信用风险

公司向迪卡侬采购和销售均为独立结算,采购合同约定:公司向迪卡侬采购
应当在收到发票后 30 日内支付款项;销售合同约定:迪卡侬应该收到发票之日
起 90 天后的当月月底支付款项,公司承担了最终产品销售对应账款的信用风险。

综上,公司对迪卡侬采购和销售具备商业实质,按照独立购销业务进行会计
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5)向迪卡侬采购羊毛纱线及销售羊毛服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迪卡侬采购羊毛纱线及销售羊毛服装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6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羊毛纱线采购 2,357.66 3,978.74 4,958.48 3,414.96
羊毛服装销售 4,277.53 5,902.93 7,762.38 4,492.33


公司向迪卡侬销售的羊毛服装所使用羊毛纱线系迪卡侬自行研发,相应羊毛
纱线全部向迪卡侬采购。针对羊毛服装销售,公司与迪卡侬签订框架合同《制造
和供应协议》,约定了相应的商务条款,具体采购时迪卡侬向公司下达订单,订
单中明确约定产品采购品类、数量、单价等信息;针对羊毛纱线采购,公司与迪
卡侬签订框架合同《销售协议-部件》,约定相应的商务条款,公司在原材料采
购时下达订单,约定采购材料的品类、数量、单价等信息。

1)羊毛纱线采购价格情况

迪卡侬羊毛服装生产所需的羊毛纱线系迪卡侬自行研发,迪卡侬对包括羊毛
纱线在内的原材料向其供应链体系内企业销售时执行统一的定价政策,对不同企
业的销售价格基本保持一致。公司一般直接接受迪卡侬的销售定价,不存在议价
过程,公司对羊毛服装的采购价格不存在定价权。

因公司向迪卡侬采购的羊毛纱线系由迪卡侬独家开发,一方面,羊毛纱线的
主材为羊毛,但一般还与腈纶、尼龙、天丝等材料混纺,纱线材质构成差异化较
大,导致不同品类的羊毛纱之间的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缺乏可比性;另一方面,
迪卡侬羊毛纱线中使用的羊毛对羊毛生产方式有较高的要求,羊毛价格相对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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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迪卡侬的羊毛纱线因其具有自身特性,缺少公开的市场比较价格。

2)羊毛服装销售价格情况

针对羊毛服装的销售,公司仅向迪卡侬销售羊毛服装,对其他客户不存在同
类产品销售的情形。

公司销售的服装产品均为定制化生产,公司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采取“工
业化报价”的方式与客户协商确定销售价格,不同客户之间定价原则及方式基本
一致。具体而言,公司在与客户商议价格时,会根据产品的工艺情况,对产品全
生产过程按工序分解,即“纱线-面料-服装”整个制成过程按工序进行分解,公
司根据自身生产经验和历史生产成本分别核算每道工序相关物料、人工、费用的
理论单位值,同时,结合各工序环节所需耗费的理论用料、工时,计算各工序报
价;之后,汇总各个工序报价,从而形成对该项服装产品的整体基础报价,在此
基础上,考虑公司合理的利润水平,向客户提出报价。

针对每款服装,公司根据上述测算指标,以既定的各指标参数向迪卡侬报价,
迪卡侬审核通过后,经协商最终确定销售价格。公司各环节指标的报价信息向迪
卡侬公开,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稳定,针对不同产品采取同样的报价政策。

3)公司拥有羊毛服装的完整销售定价权

迪卡侬一般每年进行两次的产品选样会,供应链体系内企业可以针对迪卡侬
拟采购产品进行报价。公司采取“工业化报价”的方式对拟选样产品进行报价,
在此基础上与迪卡侬协商确定销售价格。迪卡侬可选择产品种类较多,公司可以
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报价,选择拟销售产品,如相应产品的销售价格与迪卡侬无法
达成一致可选择放弃该类产品销售。

综上,公司具备包括羊毛服装在内产品销售的主动权及定价权,不存在单方
接受迪卡侬价格的情形。

4、公司外协厂商情况

(1)公司外协厂商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采购总金额分别为9,078.00万元、7,980.19万元、6,01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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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和5,224.45万元,公司各年发生交易的外协厂商总家数分别为160家、129家、
162家和146家。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和持有5%以
上股份的股东在外协厂商中不存在占有权益的情况。发行人外协厂商中不存在发
行人的关联方。

(2)公司主要外协厂商情况

1)前五名外协厂商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外协厂商加工内容、加工金额及相应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占外协采购总
序号 外协厂商名称 加工内容 金额
额比例
1 如皋市荣飞服装厂及其关联企业 服装缝制 256.41 4.91%
服装印花、服
2 如皋天印印花设备厂 182.14 3.49%
装绣花
六安市叶集区福来源制衣有限公
3 服装缝制 151.14 2.89%

4 六安市文豪针织服装有限公司 服装缝制 147.75 2.83%
5 如皋市上元服装有限公司 服装印花 140.93 2.70%
合计 - 878.38 16.82%
2020 年
占外协采购总
序号 外协厂商名称 加工内容 金额
额比例
1 如皋市荣飞服装厂及其关联企业 服装缝制 393.27 6.54%
海安县亿强针织服装厂及其关联
2 注 服装缝制 364.07 6.05%
企业
3 如皋天印印花设备厂 服装印花 316.36 5.26%
六安市叶集区福来源制衣有限公
4 服装缝制 233.82 3.89%

5 海安江南针织服装厂 服装缝制 231.11 3.84%
合计 - 1,538.63 25.58%
2019 年
占外协采购总
序号 外协厂商名称 加工内容 金额
额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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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皋市荣飞服装厂及其关联企业 服装缝制 457.46 5.73%
服装缝制、服
2 南通韩菲服饰有限公司 401.22 5.03%
装电烫
海安县亿强针织服装厂及其关联
3 服装缝制 378.90 4.75%
企业
服装缝制、服
4 海安江南针织服装厂 356.03 4.46%
装电烫
5 六安市叶集区尚源服饰有限公司 服装缝制 299.64 3.75%
合计 - 1,893.25 23.72%
2018 年
占外协采购总
序号 外协厂商名称 加工内容 金额
额比例
1 浙江精先服装科技有限公司 服装印花 1,119.56 12.33%
服装缝制、服
2 南通韩菲服饰有限公司 489.60 5.39%
装电烫、其他
3 如皋市荣飞服装厂及其关联企业 服装缝制 431.15 4.75%
4 寿县堰口镇风华服装加工服务部 服装缝制 338.11 3.72%
海安县亿强针织服装厂及其关联
5 服装缝制 325.18 3.58%
企业
合计 - 2,703.60 29.78%
注1如皋市荣飞服装厂及其关联企业包含如皋市荣飞服装厂和如皋市鸿锦服装厂,两企业为同一控制下
企业,按合并口径列示。
注2海安县亿强针织服装厂及其关联企业包含海安县亿强针织服装厂和如皋市亿强针织服装厂,两个企
业为同一控制下企业,按合并口径列示。


2)前五名外协厂商基本情况

公司上述主要外协厂商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外协厂商名称 成立时间 经营地址 股权结构
2016年08月
如皋市荣飞服装厂 如皋市石庄镇凤鸣路 杨群芳100%
17日
1
2018年06月 如皋市石庄镇思江村
如皋市鸿锦服装厂 丁鲜芝100%
04日 5组8号
2009年10月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海安县亿强针织服装厂 范克强100%
27日 洪旺村12组20号
2
2018年03月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如皋市亿强针织服装厂 范克强100%
28日 洪旺村12组20号
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
2011年01月
3 如皋天印印花设备厂 如城镇太平村十一组 陆美萍100%
18日
茶庵路9号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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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福来源制衣有 2015年03月 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 刘泽春 51%
4
限公司 24日 姚李镇福来源制衣 江英49%
2013年3月 江苏省南通市海安曲
5 海安江南针织服装厂 吕广兰100%
28日 塘镇刘圩村十四组
2008年11月 高勇 60%
6 南通韩菲服饰有限公司 如皋市石庄汽车站
06日 韩培菲40%
六安市叶集区尚源服饰有限 2018年02月 安徽省六安市姚李镇 李开秀 60%
7
公司 01日 大顾店街道尚源制衣 蔡永胜40%
寿县堰口镇风华服装加工服 2014年02月 安徽省寿县堰口镇大
8 张华100%
务部 28日 光社区
2014年10月 浙江平湖林埭镇01省 黄卫 83.6%
9 浙江精先服装科技有限公司
14日 道群丰段9号 唐爱华16.4%
安徽省六安市三十铺
六安市文豪针织服装有限公 2017年6月9 刘启菊
10 镇汇文路和平小区
司 日 100.00%
D2.26号
邱德强
2015年8月 江苏省如皋市如城镇 82.01%
11 如皋市上元服装有限公司
17日 兴园路9号 缪玉华
17.99%

公司与主要外协厂商合作历史

是否专门或
开始合作时 是否为关联
序号 外协厂商名称 主要为公司
间 方
服务
如皋市荣飞服装厂 2016年
1 是 否
如皋市鸿锦服装厂 2018年
海安县亿强针织服装厂 2013年
2 是 否
如皋市亿强针织服装厂 2018年
3 如皋天印印花设备厂 2019年 否 否
4 六安市叶集区福来源制衣有限公司 2015年 是 否
5 海安江南针织服装厂 2014年 是 否
6 南通韩菲服饰有限公司 2017年 否 否
7 六安市叶集区尚源服饰有限公司 2018年 是 否
8 寿县堰口镇风华服装加工服务部 2014年 是 否
9 浙江精先服装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 否 否
10 六安市文豪针织服装有限公司 2017年 是 否
11 如皋市上元服装有限公司 2016年 否 否


公司主要外协厂商存在专门或主要公司服务的情况,主要系该等外协厂商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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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司周边农村地区的小型加工服务厂,该等外协厂商产能有限,一般选择一个
主要客户进行深入合作,从而保障其业务稳定性。

3)前五名外协厂商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外协厂商采购金额及排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6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序号 外协厂商名称
金额 排名 金额 排名 金额 排名 金额 排名
如皋市荣飞服装厂及
1 256.41 1 393.27 1 457.46 1 431.15 3
其关联企业
海安县亿强针织服装
2 122.87 10 364.07 2 378.90 3 325.18 5
厂及其关联企业
3 如皋天印印花设备厂 182.14 2 316.36 3 180.87 15 - -
六安市叶集区福来源
4 151.14 3 233.82 4 280.92 7 287.34 8
制衣有限公司
5 海安江南针织服装厂 137.38 6 231.11 5 356.03 4 208.09 11
南通韩菲服饰有限公
6 35.29 48 118.35 16 401.22 2 489.60 2

六安市叶集区尚源服
7 108.61 15 101.23 19 299.64 5 117.47 18
饰有限公司
寿县堰口镇风华服装
8 120.61 11 217.22 6 298.50 6 338.11 4
加工服务部
浙江精先服装科技有
9 - - 1.01 135 277.64 8 1,119.56 1
限公司
六安市文豪针织服装
10 147.75 4 184.12 7 184.94 13 153.13 13
有限公司
如皋市上元服装有限
11 140.93 5 94.42 23 177.59 16 317.56 6
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名外协厂商发生变动的原因如下:

如皋天印印花设备厂为公司2019年新开发的服装印花厂商,因其工艺水平较
高且稳定,公司逐渐增加了与其合作的金额。

海安县亿强针织服装厂及其关联企业自2013年开始与公司合作,报告期各期
交易金额分别325.18万元、378.90万元、364.07万元和122.87万元,2021年上半年,
交易金额略有下降,排名第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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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福来源制衣有限公司和公司自2015年开始合作,合作金额较为
稳定,2020年因疫情原因,公司整体外协采购金额减少且采购分散程度较高,导
致该外协厂商成为2020年前五名外协厂商。

海安江南针织服装厂和公司自2012年开始合作,其于2019年收购了当地其他
外协加工点提高了产能,随之公司向其采购增多,因此该外协厂商2019年成为前
五名外协厂商。2021年上半年,发行人向该外协厂商采购金额排第6名。

南通韩菲服饰有限公司与公司在2020年的交易金额下降,主要系2020年受疫
情影响,公司简单款外协产品采购增加,与该外协厂商之前优势品类有所差异,
于是公司减少向其采购,选择向其他外协厂商采购,因此该外协厂商2020年不是
前五名外协厂商。2021年上半年因外协采购产品品类变化,该外协厂商排名第48
名。

六安市叶集区尚源服饰有限公司2019年成为公司第五大外协厂商,主要系该
外协厂商加工的产品外协采购量较大;2020年受疫情影响,相关产品销量下降,
公司向其采购减少,2020年不再是前五名外协厂商。2021年上半年发行人向其采
购金额未发生较大变化,排第15名。

寿县堰口镇风华服装加工服务部与公司的交易金额分别为338.11万元、
298.50万元、217.22万元和120.61万元,排名分别为第4名、第6名、第6名和第11
名,向其采购金额略有减少,所以该外协厂商自2019年起不再是前五名外协厂商。

浙江精先服装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为公司第一大外协厂商主要系受设备和
工艺限制,公司需要向其采购。2019年之后,公司引进相关设备且相关产品销量
下降,因此向该外协厂商采购金额减少,自2019年起不再是前五名外协厂商。

六安市文豪针织服装有限公司与公司合作较为稳定,报告期内交易金额分别
为153.13万元、184.94万元、184.12万元和147.75万元,其于2021年上半年成为公
司前五名外协厂商。

如皋市上元服装有限公司2016年与公司开始合作,报告期内交易金额分别为
317.56万元、177.59万元、94.42万元和140.93万元,公司依据该外协厂商优势产
品向其采购服装缝制服务,各年交易金额因产品结构不同而有所变动,其于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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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上半年成为公司前五名外协厂商。

(3)外协厂商选择标准和具体流程

公司已经制定了《委托加工规范》及评审规范在内的多项外协管理制度对外
协厂商的选择标准和流程进行了规定,具体如下:

1)选择标准

在外协厂商选择方面,发行人综合考虑外协厂商的生产能力、管理水平、开
发能力、工艺水平、产品质量、响应速度、企业实力等多方面因素对外协厂商进
行验厂并评分;只有综合评分达到标准的外协厂商才可以进入发行人的合格供应
商清单。

2)具体流程

公司生产部门的外协管理组牵头,组织品质管理部、工业工程部、面料/成
衣生产部等部门人员组成验厂小组按照《委托加工规范》对拟合作的外协厂商进
行验厂,验厂后形成验厂评价记录表。公司会向外协厂商下发少量产品订单进行
试生产,试生产完成后,由各部门验厂人员参照选择标准进行打分;综合分数达
标者可以进入公司的合格供应商清单,成为发行人的备选外协厂商,不合格的工
厂发行人将不予不合作。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产品订单和外协厂商的特点向外协
厂商下发订单。

(4)不存在外协厂商依赖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外协厂商采购占外协总采购的比例分别为 29.78%、
23.72%、25.58%和 16.82%,整体占比较低,公司外协集中度较低。且公司所在
的南通地区纺织服装产业发达,外协厂商数量充足,竞争程度较高,公司可以轻
易找到替代的外协厂商。因此,公司不存在外协厂商依赖的情形。

(5)外协加工环节相关的样式和工艺不涉及著作权等纠纷和潜在风险

公司外协环节主要涉及服装缝制、服装印花、服装绣花等,相关产品工艺为
通用工艺,不涉及著作权。报告期内,公司、公司客户与外协厂商未因产品样式
和工艺等发生纠纷,公司外协加工环节的样式和工艺不涉及著作权等纠纷和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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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

5、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能源主要为电、水、燃气、蒸汽、煤等,报告期内,该等能源
的采购情况如下:

2021 年
能源名称 消耗量(单位)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1-6 月
电费总计(万元) 479.24 893.33 1,007.08 924.71
电 耗电量(万度) 753.31 1,394.18 1,460.48 1,344.17
平均单价(元/度) 0.64 0.64 0.69 0.69
水费总计(万元) 139.39 265.59 311.82 311.43
水 耗水量(万吨) 43.84 81.98 93.51 92.96
平均单价(元/吨) 3.18 3.24 3.33 3.35
燃气总计(万元) 519.55 866.61 954.82 765.04
耗气量(万立方
166.64 300.02 309.25 249.75
燃气 米)
平均单价(元/立方
3.12 2.89 3.09 3.06
米)
蒸汽总计( 万元) 277.86 478.80 544.53 512.10
蒸汽 耗汽量(万吨) 1.52 2.62 3.01 2.86
平均单价( 元/吨) 182.80 182.56 181.11 179.17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等,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 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资产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3,271.69 6,079.60 7,192.09 54.19%
机器设备 18,295.37 13,018.32 5,277.05 28.84%
电子设备 816.56 606.50 210.07 25.73%
运输设备 599.33 493.16 106.17 1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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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设备 916.63 373.17 543.46 59.29%
总计 33,899.58 20,570.75 13,328.83 39.32%
注:成新率=净值/原值×100%。

1、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设备 折旧年 已使用
序 设备所处 单
名称 数量 成新率 通用 限 年限
号 生产环节 位
性 (年) (年)
1 面料生产 织造大圆机 102 台 36.81% 专用 10 1-16
2 面料生产 电脑横机 24 台 5.07% 专用 10 5-12
实验室检测仪
3 面料生产 71 台 28.90% 专用 10 1-15

全自动染料送
4 面料生产 1 套 85.46% 专用 10 2
料系统
5 面料生产 染色机 32 台 20.35% 专用 10 1-15
6 面料生产 后整理剖幅机 2 台 34.38% 专用 10 3、15
高性能热拉辐
7 面料生产 5 台 14.88% 专用 10 3-15
定型机
8 面料生产 数码印花机 1 台 35.38% 专用 10 6
9 面料生产 预缩定型机 2 台 25.59% 专用 10 2、13
10 面料生产 验布机 28 台 60.34% 专用 10 1-13
11 成衣制造 自动印花机 6 台 61.81% 专用 10 1-12
12 成衣制造 电脑绣花机 6 台 15.48% 专用 10 1-15
13 成衣制造 铺布机 12 台 63.37% 专用 10 1-11
14 成衣制造 全自动裁床 6 台 45.14% 专用 10 1-13
自动缝纫吊挂
15 成衣制造 10 套 17.58% 专用 10 8
系统
16 成衣制造 缝纫机 1,802 台 42.09% 专用 10 1-16


公司采取纵向一体化的生产模式,涵盖了针织面料开发、织造、染整以及针
织服装裁剪、印绣花、缝制等多个生产环节。上述设备系针对各生产环节需求而
采购,系专用设备,但该等设备可用于不同类型面料或服装的生产,具有一定的
通用性。

上述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具体用途如下: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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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所
序号 处生产 名称 主要用途
环节
织造大圆机是一种将纱线以成圈/集圈/浮线的方式,
纬向编织形成面料的机器设备,具有转速高、产量高、
1 面料生产 织造大圆机
花形变化快、织物品质好、工序少、产品适应性强等
特点
电脑横机是一种双针板舌针纬编织织机,它通过织针
在针板的针槽内作有规律的升降运动,并通过针勾和
2 面料生产 电脑横机
针舌的动作,将纱线编织成针织物,主要用于羊毛衫、
T 恤领、袖等部件面料的织造
实验室检测仪器主要用于对面料的水、色牢度、起毛
3 面料生产 实验室检测仪器 球、PH、甲醛等各种物性、理化指标进行测试,对
确保面料品质、提升产品质量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全自动染料送料系统是通过电脑系统,按照染色工艺
全自动染料送料 要求,自动称重、配比并投送各种染料进入生产系统,
4 面料生产
系统 该系统的使用降低了员工操作强度、提高了染色环节
的精准度
染色机是使布匹在机内运转,通过浸润/喷淋等方法,
5 面料生产 染色机 将染料上染到面料上,使面料的颜色发生变化,是面
料生产工序中的关键设备
后整理剖幅机主要依靠设备的对踪装置,沿针织面料
6 面料生产 后整理剖幅机
上的抽针线将面料进行开幅,方便后续工序的生产
高性能热拉幅定型机主要是做染色后定型加工的机
高性能热拉辐定
7 面料生产 械,一般通过热空气对面料进行加温,当达到某一温
型机
度一定时间后,面料织构发生变化,完成定型。
数码印花机是利用数字化手段获取高精度印花产品
的机械。具体流程是首先将各种数字化图案输入计算
机,再通过电脑分色印花系统处理后,由专用的 RIP
8 面料生产 数码印花机
软件通过对其喷印系统将各种专用染料(活性、分散、
酸性主涂料)直接喷印到各种织物,处理加工后,得
到所需的各种高精度的印花产品
预缩定型机是利用湿热状态下纤维具体一定可塑性
9 面料生产 预缩定型机 的特点,采用压缩的方法减少面料的缩率的设备,该
设备能够提升面料稳定性
验布机是服装行业生产前对棉、毛、麻、丝绸、化纤
等特大幅、双幅和单幅等面料进行检测的一套必备的
10 面料生产 验布机 专用设备,该设备能够自动完成记长和卷装整理工
作,其自带的电子检疵装置,可以协助识别面料上存
在的疵点
自动印花机主要运用于服装成衣、裁片上多色套印,
11 成衣制造 自动印花机 使用该设备进行服装印花,一般烘干只要 3-10 秒即
可达到浆料表干,节能环保、有效提高印花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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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绣花机是用来刺绣衣服上的标志、图案、艺术花
12 成衣制造 电脑绣花机 等的设备,该设备可以取代传统手工绣花,有利于工
业化大生产
铺布机是将成卷的无接头缝料层层对齐铺叠在裁剪
台上以供裁剪的机器。一般由电脑控制,自动进行铺
13 成衣制造 铺布机
布、断料(也可不断料)、理边更换布卷和记录铺层
数等作业
全自动裁床是纺织服装行所使用的面料自动裁剪设
备,通过排版系统、裁剪系统等多系统写作,将铺好
14 成衣制造 全自动裁床 的面料,按纸样设定的要求,裁剪成衣片;与人工裁
剪相比,具备精度高、效率高等优点,是服装生产中
的重要加工设备
自动缝纫吊挂系统是将整件衣服的衣片挂在衣架上,
自动缝纫吊挂系 根据事先输入好的工序工段,自动送到下一道工序操
15 成衣制造
统 作员手里,大幅度地减少服装生产过程中搬运、绑扎、
折叠等的非生产时间,大幅提高服装生产工作效率
缝纫机是用一根或多根缝纫线,在缝料上形成一种或
16 成衣制造 缝纫机 多种线迹,使一层或多层衣片/缝料交织或缝合成衣
服的机器

(1)生产设备成新率较低的原因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部分生产设备成新率相对较低,主要系:一方
面,公司主要事针织面料及针织服装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该等产业相对比较成
熟,设备更新换代周期相对较长;另一方面,设备的质量、性能是影响产品质量、
生产成本的重要因素,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尤其注重设备的性能,采购的设备
多为先进进口设备,该等设备正常可使用年限一般超过 10 年,基于谨慎性考虑,
公司设备的会计折旧年限确定为 10 年,使得设备净值相对较低。

(2)设备成新率较低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生产设备运行情况良好,公司亦有健全的保全保养体系,
对该等生产设备定期保养和升级改造,并根据需要更新相应设备采购,公司现有
设备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生产设备成新率较低不会对生产经营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逐步更新相应设备。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机器设备金
额分别为 1,164.80 万元、1,347.83 万元、821.20 万元和 676.94 万元,报告期内新
增设备占 2021 年 6 月末机器设备原值的比例为 21.92%。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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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提足折旧主要机器设备原值为 3,051.19 万元,
按该等设备的原值以及 10 年折旧期限测算,每年将新增折旧 305.12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3.23%,金额及占比较低,对公司利
润的影响较小。

(3)公司设备闲置、废弃及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评估,对无法适应公司需求的设备予以淘汰。报告
期内,公司处置的机器设备原值分别为 22.79 万元、123.34 万元、219.96 万元和
48.55 万元,金额较小。

目前,公司主要设备均正常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不存在资产闲置、废弃的情
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该等设备不存在可收回金额
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情形,无需针对该等设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自有房屋建筑物情况

(1)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所有权
共 23 处,其具体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取得
序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 地址 所有权人
(m2) 方式
苏(2020)如皋市不动产权 如皋市城北街道益
1 40,868.20 泰慕士 自建
第 0026026 号 寿路 666 号
苏(2020)如皋市不动产权 如皋市城北街道惠
2 23,622.44 泰慕士 自建
第 0017216 号 民路 688 号
苏(2019)如皋市不动产权 经济开发区工发大
3 47.21 泰慕士 购买
第 0021517 号 厦南侧
苏(2019)如皋市不动产权 经济开发区工发大
4 772.83 泰慕士 购买
第 0021518 号 厦南侧
苏(2019)如皋市不动产权 经济开发区工发大
5 618.14 泰慕士 购买
第 0021519 号 厦南侧
苏(2019)如皋市不动产权 经济开发区工发大
6 618.14 泰慕士 购买
第 0021520 号 厦南侧
苏(2019)如皋市不动产权 经济开发区工发大
7 76.90 泰慕士 购买
第 0021521 号 厦南侧
苏(2019)如皋市不动产权 皋北新村 332 幢
8 109.22 泰慕士 购买
第 0021522 号 408 室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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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2019)如皋市不动产权 皋北新村 217 幢
9 117.66 泰慕士 购买
第 0021523 号 201 室
苏(2019)如皋市不动产权 普庆苑 211 幢 305
10 61.18 泰慕士 购买
第 0021524 号 室
苏(2019)如皋市不动产权 海北新村 109 幢
11 85.91 泰慕士 购买
第 0021525 号 604 室
苏(2019)如皋市不动产权 海北新村 109 幢
12 126.56 泰慕士 购买
第 0021526 号 503 室
苏(2019)如皋市不动产权 海北新村 109 幢
13 119.79 泰慕士 购买
第 0021527 号 603 室
苏(2019)如皋市不动产权 海北新村 109 幢
14 97.38 泰慕士 购买
第 0021528 号 504 室
苏(2019)如皋市不动产权 海北新村 109 幢
15 105.11 泰慕士 购买
第 0021529 号 404 室
苏(2019)如皋市不动产权 海北新村 109 幢
16 142.95 泰慕士 购买
第 0021530 号 403 室
市经济开发区经一
17 金安字第 488567 号 10,980.65 六安针织 自建
路东侧
市经济开发区经一
18 金安字第 488568 号 4,802.67 六安针织 自建
路东侧
市经济开发区经一
19 金安字第 488569 号 543.66 六安针织 自建
路东侧
市经济开发区经一
20 金安字第 488570 号 558.09 六安针织 自建
路东侧
市经济开发区经一
21 金安字第 488571 号 468.53 六安针织 自建
路东侧
市经济开发区经一
22 金安字第 488572 号 1,587.16 六安针织 自建
路东侧
皖(2021)六安市市不动产 市经济开发区经一
23 1,425.45 六安针织 自建
权第 0634360 号 路东侧

(2)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物

1)瑕疵房产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六安针织存在部分已建成房屋建筑物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情
形,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泰慕士及其子公司六安针织已完成 6,282.93
平方米的房屋产权证书的补办工作;剩余 3,216.09 平方米房屋尚未取得权属证
书,其中,母公司泰慕士 2,588.49 平方米瑕疵房产正在办理中;子公司六安针织
即将整体搬迁,其 627.60 平方米瑕疵房产将不再办理权属证书,待新厂区建成
后,对瑕疵房产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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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等瑕疵房产均为食堂、仓库、宿舍等辅助设施,占已建成房屋建筑物总面
积约 3.53%,不直接产生收入,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不构成重要影响,不构成
公司发行上市障碍。该等瑕疵房产情况具体如下:

泰慕士
建筑面积 占同类用途建 占全部建筑物
序 号 项目/用途 地点方位
(平方米) 筑物比例 比例
食堂、会议室、
1 厂区西南 1,178.50 11.49% 1.29%
办公室
2 仓库 厂区中间楼顶 600.00 5.53% 0.66%
3 助剂仓库 厂区东南 325.48 3.00% 0.36%
4 档案室 厂区西南 288.00 2.81% 0.32%
5 其他 厂区内部 196.51 - 0.22%
六安针织
建筑面积(平 占同类用途建 占全部建筑物
序 号 项目/用途 地点方位
米) 筑物比例 比例
1 宿舍 宿舍顶楼 450.00 8.47% 0.49%
食堂二楼加盖
2 宿舍 177.60 3.34% 0.19%
宿舍
注:上述泰慕士房产所处土地已取得“苏(2020)如皋市不动产权第 0026026 号”不动
产权证,六安针织房产所处土地已取得“六土国用(2007)第 C.S:9030 号”不动产权证。

2)使用瑕疵房产所对应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
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
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
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根据《建筑工程施工
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
工的,可以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

综上,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的瑕疵房产均为食堂、仓
库、宿舍等辅助设施,所涉工程建筑面积及总金额占比均较低,且相关主管部门
已出具合法合规证明,因此,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上述瑕疵房产不构成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但是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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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瑕疵房产相关处罚

如皋市自然资源局出具证明:泰慕士不存在因违反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被
行政处罚的情形。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证明:六安针织不存在因违反土
地管理、城乡规划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
或者立案调查。

如皋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六安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分别出具证明:报告期
内,泰慕士和六安针织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的法律、法
规,不存在因违反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而受任何处罚或被立案调
查的情形。

如皋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0年8月25日向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皋城
综罚字[2020]第549号),因公司在2003年7月至2015年期间,未取得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而新建七幢房屋,对公司罚款7.62万元,对公司
负责人陆彪罚款0.20万元。公司已按规定缴纳罚款、进行整改并补办了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皋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出
具证明:公司和陆彪上述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
内,公司和陆彪不存在因违反城市建筑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如皋市综合
行政执法局处罚的情况。

4)瑕疵房产解决办法及应对解决措施

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尚有3,216.09平方米未取得权属证书,由于该等房屋均
为食堂、仓库、宿舍等辅助设施。按照公司目前租用的房产价格进行可比计算,
假设现有瑕疵房产不能使用,全部进行租赁,则需要年租金费用约30-40万元。
由于相关房产主要为食堂、宿舍、辅料仓库等,搬迁费用相对较小,预计在10
万元以内。相关租金费用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月,平方米,万元
项目 参考单价(含税) 面积 年租金
南通瑕疵房产 9.00 2,588.49 27.96
六安瑕疵房产 6.00 627.60 4.52
合计 - 3,216.09 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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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新泰投资、实际控制人陆彪、杨敏出具承诺:如泰慕士及六安
针织因其所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权属证书而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本公
司/本人自愿承担全部罚款。如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泰慕士及六安针织拆除违章建
筑物,影响泰慕士及六安针织生产经营的,本人自愿赔偿由此给泰慕士及六安针
织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搬迁所需费用)。

为减少因搬迁可能造成的损失,公司已经制定了以下应对解决措施:

(1)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争取为瑕疵房产补办房产证;

(2)对于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食堂、会议室、办公室,公司已制定内部规
划预案,现有已取得权属证书房产中的办公区域经重新规划亦能满足公司短时需
求;

(3)在积极补办房产证的同时,关注附近房产的租赁情况,为寻找替代性
房产制定应急预案。

3、房屋建筑物租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租赁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承 租赁房产不 房屋建
序 实际 租赁登记
租 出租人 动产权证号 位置 筑面积 租期
号 用途 备案编号
人 /土地用途 (㎡)
皋房权证字
皋住建租
泰 如皋市三 第 如皋市如
2017.07.01- 备字第
1 慕 丰电子有 00050682 城益寿路 3,300.00 仓储
2023.06.30 0000097
士 限公司 号/工业用 530 号


2018.03.10-
1,866.00 生产
皖(2017) 六安市经 2023.03.09
六 六安中科 2018.04.23-
六安市市不 济开发区 1,440.00 仓储 ZLBA202
安 智能创业 2023.04.22
2 动产权第 经四路六 003303415
针 园有限公 2019.06.25-
0050796 号/ 安中科智 1,510.00 生产 010001
织 司 2022.06.24
工业用地 能创业园 2019.08.06-
330.00 仓储
2022.08.05

公司租赁的房产不涉及集体土地或划拨用地,相关租赁房产已经取得权属证
书,已办理租赁备案手续。发行人承租房产主要用于仓储、成衣外包装工序,不
属于发行人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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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房产租赁方均非公司关联方,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第三方出租房产
的情形。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如下:

序 面积 取得
权利人 产权证号 地址 用途
号 (平米) 方式
苏(2020)如皋
如皋市城北街 出让
1 泰慕士 市不动产权第 33,844.45 工业用地
道益寿路 666 号 取得
0026026 号
苏(2020)如皋
如皋市城北街 出让
2 泰慕士 市不动产权第 14,487.00 工业用地
道惠民路 688 号 取得
0017216 号
苏(2019)如皋
经济开发区工 出让
3 泰慕士 市不动产权第 10.43 商业用地
发大厦南侧 取得
0021517 号
苏(2019)如皋
经济开发区工 出让
4 泰慕士 市不动产权第 170.78 商业用地
发大厦南侧 取得
0021518 号
苏(2019)如皋
经济开发区工 出让
5 泰慕士 市不动产权第 136.60 商业用地
发大厦南侧 取得
0021519 号
苏(2019)如皋
经济开发区工 出让
6 泰慕士 市不动产权第 136.60 商业用地
发大厦南侧 取得
0021520 号
苏(2019)如皋
经济开发区工 出让
7 泰慕士 市不动产权第 16.99 商业用地
发大厦南侧 取得
0021521 号
苏(2019)如皋
皋北新村 332 幢 城镇住宅 出让
8 泰慕士 市不动产权第 19.83
408 室 用地 取得
0021522 号
苏(2019)如皋
皋北新村 217 幢 城镇住宅 出让
9 泰慕士 市不动产权第 19.57
201 室 用地 取得
0021523 号
苏(2019)如皋
普庆苑 211 幢 城镇住宅 出让
10 泰慕士 市不动产权第 11.52
305 室 用地 取得
0021524 号
苏(2019)如皋 海北新村 109 幢 城镇住宅 出让
11 泰慕士 15.05
市不动产权第 604 室 用地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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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525 号
苏(2019)如皋
海北新村 109 幢 城镇住宅 出让
12 泰慕士 市不动产权第 22.17
503 室 用地 取得
0021526 号
苏(2019)如皋
海北新村 109 幢 城镇住宅 出让
13 泰慕士 市不动产权第 20.99
603 室 用地 取得
0021527 号
苏(2019)如皋
海北新村 109 幢 城镇住宅 出让
14 泰慕士 市不动产权第 17.06
504 室 用地 取得
0021528 号
苏(2019)如皋
海北新村 109 幢 城镇住宅 出让
15 泰慕士 市不动产权第 18.42
404 室 用地 取得
0021529 号
苏(2019)如皋
海北新村 109 幢 城镇住宅 出让
16 泰慕士 市不动产权第 25.05
403 室 用地 取得
0021530 号
六土国用
六安经济开发 出让
17 六安针织 (2007)第 34,671.54 工业用地
区经一路东侧 取得
C.S:9030 号
皖(2020)六安
金安区城北乡 出让
18 六安针织 市市不动产权 120,000.00 工业用地
丰塘村 取得
第 8030914 号

2、专利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专利授权 46 项,其中发明专利 35 项,实
用新型 11 项。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专
利权期限自专利申请日起开始计算。该等专利均为有效状态,公司已取得相关专
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申请日 专利权人 取得方式

一种弹力布开
1 ZL2009101319704 发明 2009.03.30 泰慕士 原始取得
幅染色工艺
一种缝纫机移
2 ZL2009101314113 发明 2009.03.30 泰慕士 原始取得
动车
一种拉幅定型
3 机坯布斜度测 ZL2009101314096 发明 2009.03.30 泰慕士 原始取得
量装置
一种羊毛针织
4 面料及其制造 ZL2009101346754 发明 2009.04.28 泰慕士 原始取得
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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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坯布的抗
5 ZL2010105453480 发明 2010.11.16 泰慕士 原始取得
针洞处理工艺
一种羊毛氨纶
6 汗布及其制造 ZL2010105453620 发明 2010.11.16 泰慕士 原始取得
方法
服装流水线以
及其实现服装
7 ZL201110254820X 发明 2011.08.31 泰慕士 原始取得
流水生产高效
运行的方法
一种浆料用量
8 ZL2011102548197 发明 2011.08.31 泰慕士 原始取得
的计算方法
一种抗菌性面
9 料及其制作工 ZL2011103993667 发明 2011.12.06 泰慕士 原始取得

一种控制大圆
10 机针织物克重 ZL2012102657112 发明 2012.07.30 泰慕士 原始取得
一致的方法
一种具有抗起
球效果的莫代
11 ZL2012103039377 发明 2012.08.24 泰慕士 原始取得
尔面料生产方

定型机控制针
12 织面料克重的 ZL2012104146003 发明 2012.10.25 泰慕士 原始取得
方法
运动型针织面
13 ZL2012104127337 发明 2012.10.25 泰慕士 原始取得
料的加工方法
一种一剂一浴 东华大
14 低温型前处理 ZL2013101197826 发明 2013.04.08 学、泰慕 原始取得
复合制剂 士
色纺氨纶布高
15 ZL201310519092X 发明 2013.10.29 泰慕士 原始取得
温一次定型法
E-SHELL涤
纶、MS舒弹纤
16 ZL2013105191689 发明 2013.10.29 泰慕士 原始取得
维面料的后整
理方法
改善针织单面
17 ZL2013105992456 发明 2013.11.25 泰慕士 原始取得
纬斜的方法
一种防水透气
18 的运动型针织 ZL2013105994023 发明 2013.11.25 泰慕士 原始取得
面料
一种色织防串
19 ZL2013105991468 发明 2013.11.25 泰慕士 原始取得
色针织面料
20 一种针织提花 ZL2013105996620 发明 2013.11.25 泰慕士 原始取得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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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料
一种羊毛磨毛
21 绒布及其生产 ZL201410369150X 发明 2014.07.30 泰慕士 原始取得
方法
一种单面提花
22 针织面料及其 ZL2014103684440 发明 2014.07.30 泰慕士 原始取得
生产方法
一种裤架快速
23 ZL201410368397X 发明 2014.07.30 泰慕士 原始取得
安装装置
南通大
涤纶纤维的低
24 ZL2014103711433 发明 2014.07.30 学、泰慕 原始取得
温染色方法

一种服装绣花
25 ZL2014106321307 发明 2014.11.12 泰慕士 原始取得
贴布方法
一种改进的多
26 套色石头厚板 ZL2015100685906 发明 2015.02.10 泰慕士 原始取得
印花制版方法
一种海绵布及
27 ZL2015103110614 发明 2015.06.09 泰慕士 原始取得
其生产工艺
一种成衣流转
28 ZL2015103632347 发明 2015.06.29 泰慕士 原始取得
线输送系统
29 码布机 ZL2016104918204 发明 2016.06.29 泰慕士 原始取得
实用
30 码布机 ZL201620663063X 2016.06.29 泰慕士 原始取得
新型
保暖面料的生
31 ZL2016105013914 发明 2016.06.30 泰慕士 原始取得
产工艺
超透气吸湿快
32 干的罗纹布加 ZL2016105012269 发明 2016.06.30 泰慕士 原始取得
工工艺
一种织线绕线 实用
33 ZL2018208013925 2018.05.28 泰慕士 原始取得
用管芯 新型
一种特种优化
实用
34 多层橡筋一次 ZL2018208553247 2018.06.04 泰慕士 原始取得
新型
成型装置
一种快速复吸 实用
35 ZL2018208547161 2018.06.04 泰慕士 原始取得
定位装置 新型
实用
36 一种花样机 ZL201820854004X 2018.06.04 泰慕士 原始取得
新型
一种两边同步 实用
37 ZL2018208629551 2018.06.05 泰慕士 原始取得
嵌条缝制装置 新型
用于废气净化
38 设备消防安全 ZL201710637243X 发明 2017.07.31 泰慕士 原始取得
控制系统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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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智能管理
39 ZL2017106372181 发明 2017.07.31 泰慕士 原始取得
系统
网版快速定位
40 ZL201811251939X 发明 2018.10.26 泰慕士 原始取得
安装方法
一种双面网眼
41 ZL2018112489248 发明 2018.10.25 泰慕士 原始取得
毛巾布
一种无线锁边 实用
42 ZL2019218535324 2019.10.31 泰慕士 原始取得
复胶装置 新型
一种自动穿孔 实用
43 ZL201921853531X 2019.10.31 泰慕士 原始取得
绳机 新型
一种无线锁边 实用
44 ZL2019218540303 2019.10.31 泰慕士 原始取得
上胶装置 新型
一种自动打装 实用
45 ZL2019218538623 2019.10.31 泰慕士 原始取得
饰结装置 新型
一种自动翻反 实用
46 ZL201921854503X 2019.10.31 泰慕士 原始取得
设备 新型

上述专利均为公司在历年的研究、开发、生产过程中所累积的关键技术和工
艺规程,与公司业务相关度较高,可有效应用于公司生产业务环节。公司主要产
品的生产使用了上述专利技术的内容,该等专利技术均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重
要的作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或使用的专利不存在纠纷。

3、商标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商标权 96 项,其具体情况如下:

核定使用 取得
序号 权利人 注册证号 注册商标 有效期至
商品类别 方式
原始
1 泰慕士 25436162 第2类 2028 年 11 月 20 日
取得
原始
2 泰慕士 25433586 第4类 2028 年 7 月 20 日
取得
原始
3 泰慕士 25440058 第7类 2028 年 7 月 20 日
取得
原始
4 泰慕士 25427541 第9类 2028 年 7 月 20 日
取得
原始
5 泰慕士 25424785 第 22 类 2028 年 7 月 20 日
取得
原始
6 泰慕士 25431531 第 23 类 2028 年 7 月 20 日
取得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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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
7 泰慕士 25421583 第 24 类 2028 年 7 月 20 日
取得
原始
8 泰慕士 10329432 第 25 类 2023 年 2 月 27 日
取得
原始
9 泰慕士 25429592 第 26 类 2028 年 7 月 20 日
取得
原始
10 泰慕士 25438954 第 27 类 2028 年 7 月 20 日
取得
原始
11 泰慕士 25422168 第1类 2028 年 7 月 20 日
取得
原始
12 泰慕士 25439360 第2类 2028 年 7 月 20 日
取得
原始
13 泰慕士 25431451 第4类 2028 年 7 月 20 日
取得
原始
14 泰慕士 25433363 第5类 2028 年 7 月 20 日
取得
原始
15 泰慕士 25431469 第7类 2028 年 7 月 20 日
取得
原始
16 泰慕士 25421990 第9类 2028 年 7 月 20 日
取得
原始
17 泰慕士 25422008 第 22 类 2028 年 7 月 20 日
取得
原始
18 泰慕士 25431549 第 23 类 2028 年 7 月 20 日
取得
原始
19 泰慕士 25434383 第 24 类 2028 年 7 月 20 日
取得
原始
20 泰慕士 25437197 第 25 类 2028 年 7 月 20 日
取得
原始
21 泰慕士 25438939 第 26 类 2028 年 7 月 20 日
取得
原始
22 泰慕士 25438968 第 27 类 2028 年 7 月 20 日
取得
原始
23 泰慕士 25424347 第 35 类 2028 年 7 月 20 日
取得
原始
24 泰慕士 25434456 第 40 类 2028 年 7 月 20 日
取得
原始
25 泰慕士 25427571 第 41 类 2028 年 7 月 20 日
取得
原始
26 泰慕士 25434797 第 42 类 2028 年 7 月 20 日
取得
原始
27 泰慕士 25429403 第1类 2028 年 7 月 20 日
取得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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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
28 泰慕士 25437775 第2类 2028 年 7 月 20 日
取得
原始
29 泰慕士 25429464 第4类 2028 年 7 月 20 日
取得
原始
30 泰慕士 25439601 第5类 2028 年 10 月 13 日
取得
原始
31 泰慕士 25429485 第7类 2028 年 7 月 20 日
取得
原始
32 泰慕士 25427133 第9类 2028 年 7 月 20 日
取得
原始
33 泰慕士 25425873 第 22 类 2028 年 7 月 20 日
取得
原始
34 泰慕士 25440437 第 23 类 2028 年 7 月 20 日
取得
原始
35 泰慕士 25431704 第 24 类 2028 年 7 月 20 日
取得
原始
36 泰慕士 25434394 第 25 类 2028 年 7 月 20 日
取得
原始
37 泰慕士 25431580 第 26 类 2028 年 7 月 20 日
取得
原始
38 泰慕士 25434376 第 27 类 2028 年 7 月 20 日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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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泰慕士 25431773 第 40 类 2028 年 7 月 20 日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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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泰慕士 25423396 第 41 类 2028 年 10 月 13 日
取得
原始
41 泰慕士 25423423 第 42 类 2028 年 7 月 20 日
取得
原始
42 泰慕士 29049798 第 25 类 2028 年 12 月 27 日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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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泰慕士 28794840 第 25 类 2029 年 1 月 6 日
取得
原始
44 泰慕士 28803074 第 25 类 2029 年 1 月 6 日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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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泰慕士 28801079 第 25 类 2029 年 3 月 13 日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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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泰慕士 33889405 第1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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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泰慕士 33908253 第2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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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泰慕士 33891599 第4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204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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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泰慕士 33885504 第5类 2029 年 8 月 6 日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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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泰慕士 33901679 第7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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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泰慕士 33901697 第9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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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泰慕士 33904374 第 22 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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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泰慕士 33899152 第 23 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原始
54 泰慕士 33888124 第 24 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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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泰慕士 33904417 第 25 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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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泰慕士 33899214 第 26 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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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泰慕士 33904473 第 27 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原始
58 泰慕士 33896620 第 35 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原始
59 泰慕士 33889834 第 36 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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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泰慕士 33889859 第 40 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原始
61 泰慕士 33907629 第 41 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原始
62 泰慕士 33884757 第 42 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原始
63 泰慕士 33885475 第1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原始
64 泰慕士 33908251 第2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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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泰慕士 33898225 第4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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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泰慕士 33885501 第5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原始
67 泰慕士 33901677 第7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原始
68 泰慕士 33896509 第9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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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泰慕士 33887621 第 22 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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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泰慕士 33889487 第 23 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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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泰慕士 33904397 第 24 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原始
72 泰慕士 33908357 第 25 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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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泰慕士 33885615 第 26 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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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泰慕士 33888686 第 27 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原始
75 泰慕士 33894997 第 35 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原始
76 泰慕士 33907576 第 36 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原始
77 泰慕士 33907597 第 40 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原始
78 泰慕士 33895577 第 41 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原始
79 泰慕士 33907649 第 42 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原始
80 泰慕士 33899068 第1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原始
81 泰慕士 33898221 第2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原始
82 泰慕士 33908263 第4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原始
83 泰慕士 33898238 第5类 2029 年 6 月 27 日
取得
原始
84 泰慕士 33904340 第7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原始
85 泰慕士 33904363 第9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原始
86 泰慕士 33896535 第 22 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原始
87 泰慕士 33894401 第 23 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原始
88 泰慕士 33902255 第 25 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原始
89 泰慕士 33904452 第 26 类 2029 年 6 月 20 日
取得
原始
90 泰慕士 33908419 第 27 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206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原始
91 泰慕士 33904512 第 35 类 2029 年 6 月 13 日
取得
原始
92 泰慕士 33885380 第 36 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原始
93 泰慕士 33891787 第 40 类 2029 年 6 月 6 日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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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泰慕士 33907635 第 41 类 2029 年 6 月 13 日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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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泰慕士 33897335 第 42 类 2029 年 6 月 13 日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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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泰慕士 46208182 第 25 类 2031 年 4 月 20 日
取得

公司的主要业务模式为贴牌加工,商标使用较少,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重要程
度相对较低。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或使用的商标不存在纠纷。

4、主要经营资质

公司主要从事针织面料及针织服装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生产经营无特
定的资质要求,因公司部分产品涉及出口,需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公司名称 海关注册编码 注册登记日期 注册海关 有效期 取得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
泰慕士 3206944058 2005.08.04 长期 申请取得
国如皋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
六安针织 3413260077 2015.10.15 长期 申请取得
国合肥海关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公司名称 备案登记号 备案日期 登记机关 取得方式
如皋开发区对外贸易经
泰慕士 03376244 2019.12.13 申请取得
营者备案登记机关
六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
六安针织 02359217 2017.08.02 申请取得
案登记机关
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不存在明确有效期,如登记事项发生变更,需在30
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六、特许经营权

207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不拥有任何特许经营权。

七、发行人生产技术情况

(一)主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生产环节 主要产品的技术 技术所处阶段
高摩擦色牢度面料技术 大批量生产
棉针织物短流程前处理技术 大批量生产
面料全自动染整技术 大批量生产
羊毛系列产品生产技术 大批量生产
精密控制定型织物的生产技术 大批量生产
面料生产
精密控制圆机织物的生产技术 大批量生产
弹力布开幅染色工艺技术 大批量生产
拼色面料防串色染色工艺技术 大批量生产
高吸湿快干型运动针织面料技术 大批量生产
抗起毛起球莫代尔针织面料技术 大批量生产
全自动拉布技术 大批量生产
成衣制造 CAD 精密绘图及自动排料技术 大批量生产
全自动缝纫流水线吊挂技术 大批量生产


(二)公司核心技术与关键生产工艺

公司目前所使用的核心技术与关键生产工艺具体情况如下:

技术名称 技术来源 技术特点 技术水平

圆机织物卷布张力是影响针织克重的重要
精密控制圆机织 因素。公司通过精密控制圆机织物的生产技
自主开发 行业领先
物的生产技术 术,在线检测线圈的密度值,稳定控制卷曲
张力,实现精密的控制织物产品的克重。

羊毛材料具有各种优越的服装用性能,是纺
织材料中比较重要的原材料。通过对羊毛产
羊毛系列生产专
自主开发 品的系列研发,形成了一系列羊毛产品的生 行业领先
利技术
产技术。解决了羊毛产品耐磨性能、尺寸稳
定和洗后起毛等技术问题。




208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定型超喂量参数相对抽象化与经验化,通过
精密控制定型织 对定型机台的设备研究,用计算密度比值方
自主开发 行业领先
物的生产技术 法精确控制定型参数,从而达到精密控制目
的。


针织面料弹力布边卷曲,易出现染色不匀的
弹力布开幅染色
自主开发 问题。通过开幅染色工艺技术解决原本流程 行业领先
工艺技术
复杂和染色不匀的技术问题。


深浅色拼块是服装设计经常使用的版式,存
拼色面料防串色 在风险是深浅色的互沾。通过拼色面料防串
自主开发 行业领先
染色工艺技术 色染色工艺技术,可以达到深浅互拼牢度 4
级以上。


起毛球是衡量高档贴身内衣面料的核心指
抗起毛起球莫代 标。公司通过结构的改良和染整工艺调整,
自主开发 行业领先
尔针织面料技术 使产品具有较好的弹性及吸湿透气性好。抗
起毛起球达 4 级以上。

公司通过 CAD 软件的模块功能进行准确绘
图,通过成衣档模块功能进行裁片、部位选
CAD 精密绘图
自主开发 取,准确对接到排料软件。公司以订单计划 行业领先
及自动排料技术
数、尺码为数据基础,选定适合套排尺码后,
进行自动排料,基本款利用率达 85%以上。

公司现有核心技术来源于公司自主研发,不存在来源于主要客户的合作研发
或授权使用的情况,相关技术的归属或使用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

(三)研发开发情况

1、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如下:

项目名称 拟达到的目标 进展情况
本项目从缩短涤棉染色加工时间着手,对涤
棉面料的染色工艺进行了系统的优化,涤纶
高品质针织物节水节能染整技
使用碱性染色工艺去除了前处理过程,在缩 中试
术的研究
短了工艺流程和加工时间的基础上,达到了
绿色生产的目标。
涤棉针织绒布面料掉纤改善技 本项目主要通过筛选毛圈纱线,设计配纱组
中试
术的研究 织结构,通过染色整理以后,纱线在染色过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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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中均匀收缩,,配合筛选起绒助剂,使圈纱
在拉绒钩针的勾拉下,顺畅滑出,达到绒纱
的效果,未损伤的纱线同时具有较好的抱合
性能,使面料具有较好的掉纤测试测试性能。
数码印花涂料墨水有其优点:色谱广而且齐
全,色彩鲜艳(专色 荧光色),具有优良的
涂料数码印花新技术的研究 日晒牢度;耐酸碱稳定性好;拼色更方便。 样品试样
工艺简单 ,生产周期短,效率高,印花织物
轮廓清晰,线条光洁;节能、环保。
本项目中的面料具有持久的保温性能、抗菌
消臭性能以及高强力耐磨损性能,可以抑制
抗菌保暖羊毛面料的研究 量产
引起人类皮肤病的病菌,去除抽烟者的口臭
等。
传统的色差返工都需要进染缸内去柔软剂后
再加色返工,一是生产时间长,水、电、汽
成本较高,而是机内返工时间长,存在很大
轧染短流程技术在针织面料及
的质量风险,比如色花、强力损伤等等,所 前期研究
服装的研究
以研究通过拉幅定型机来轧涂料或轧染料工
艺来完成颜色的色光纠偏,达到缩短颜色返
工流程,降低返工成本的目的
热转移数码印花是一种特殊的转移印花工
艺,拥有高端的印花品质,此工艺需要在涤
纶和尼龙面料上完成,能很大程度的保留了
设计稿颜色的艳丽,适用于 T 恤、运动服、
热转移数码印花的研究 瑜伽服,手感柔软,具有很强的透气性;热 前期研究
转移数码印花生产工艺技术成熟,风险低,
生产工序少,能达到快速转款,提高生产效
率的目的;此工艺还可以延展生产:热转印
刻字膜、热转印章仔、匹布转印

2、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研发费用 1,359.65 2,605.46 2,923.91 2,505.96
营业收入 42,220.85 69,353.85 79,138.70 75,474.72
占比 3.22% 3.76% 3.69% 3.32%

3、研发机构设置

公司设有专门的研发中心,下属面料研发部、面料技术部、成衣技术部、检
测中心等四个研发部门,分别对应公司不同生产环节的产品及工艺研发。各研发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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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的具体职能如下:

序号 部门 职能内容
主要责公司面料产品技术与工艺开发和服务;负责新面料在实现量
产前的试制、验证工作,组织开展研发、中试等工作;负责公司与
1 面料研发部
面料技术相关的外联工作(项目申报、专利申请、标准参编、技术
交流、第三方检测等)。
主要负责公司面料产品技术开发和服务;负责新面料、新工艺、新
产品在实现量产前的试制、验证工作,组织开展研发、中试、试量
产等工作;负责做好技术储备工作(产品升级;材料、工艺、配方
2 面料技术部 合理化、多样化等);负责生产过程提供技术服务,解决技术问题;
负责公司与面料技术相关的外联工作(项目申报、专利申请、标准
参编、技术交流、第三方检测等);负责参与公司合同评审、供应商
评定、外部审核、客诉分析等工作。
主要负责公司成衣制造自动化技术及工艺的开发;负责新工艺量产
前的试制、验证工作,组织开展研发、中试、试量产等工作;负责
研究公司提升生产效率的方法;负责公司与成衣制造技术相关的外
3 成衣技术部
联工作(项目申报、专利申请、标准参编、技术交流、第三方检测
等);负责参与公司合同评审、供应商评定、外部审核、客诉分析等
工作。
主要负责实验室的所有技术运作和内部管理工作,对公司面料产品、
印绣花和成品进行物理及化学性能的测试,保证检测工作的准确性
4 检测中心
和及时性;负责配合研发部进行新面料、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测
试;负责公司计量仪器、测量工具的校准;

4、核心技术保护措施

公司通过持续的自主创新,在面料开发和成衣制造领域拥有多项核心技术。
为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避免技术流失,公司采取了严密的技术保护措施,并在
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方面,公司对主要核心技术申请专利,形成知识产权
保护。另一方面,对于未申请专利的有关技术,公司制定了一系列保密措施,公
司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此外,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
技术管理制度,作为日常研发和生产过程中相关流程和文件管理的依据。

(四)公司保持技术创新的机制和能力

1、技术创新机制

为保持公司产品和技术的核心竞争优势,公司立足现有市场,以现有生产过
程中客户提出的全新需求为牵引,对新面料、新工艺及自动化生产进行攻关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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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产品创新的同时,提升产品质量及生产效率。

(1)技术攻关

公司积极组织技术人员对现有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难题或是质量控制问题进
行技术攻关,责任到人,阶段性进行攻关总结。公司为激励技术人员推陈出新,
以效率优先为基本原则,根据攻关结果对技术攻关责任人及工作团队进行奖励和
惩罚,并计入技术人员档案,作为岗位绩效的重要依据。

(2)新产品的开发

公司针对现有产品的客户,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需求为基础,重点选择产
品附加值高的新产品或替代产品进行开发,并对技术人员或技术团队进行重点考
核。年度考评以研发人员或研发团队产出的实际成果为最终考核依据,对在技术
创新工作中提出建设性建议、改进工艺的相关人员给予通报表彰和物质奖励,在
公司上下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员工的技术创新业绩将作为工资
调整、职位提升、福利待遇的重要依据。

2、技术和管理创新战略

公司以人才为核心,不断的增加研发和技术改造的投入,紧贴市场发展的脉
络,重视新产品的开发和现有技术与工艺的改进创新,以推出新产品以及提升现
有产品质量来保持公司的竞争优势。同时,公司以绩效为中心,以文化为活力,
促进管理高效化、精细化、人性化。公司设立“金点子”项目,鼓励每位员工参
与技术及管理创新,对提出具有建设性意见的员工采取绩效奖励。同时,公司秉
承以人为本的人文理念,坚持“快乐工作,健康生活”的企业文化,在保障员工
权益的同时,积极推行管理优化,通过作业方式与管理方式的创新,提升公司经
营效率。

3、技术创新能力

公司长期专注于针织面料及针织服装生产的技术开发和工艺改进,具有深厚
的技术研发能力,且拥有长期稳定而经验丰富的技术研发团队。与此同时,在与
下游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优质客户的长期合作过程中,公司需根据客户设置的全
面而严格的专业技术标准,不断提高产品品质、优化产品结构;并在此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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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投入行业前沿技术的研发和工艺装备的改进,主动开发客户潜在需求,从而
形成良性循环,与优质客户共同成长。

(五)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之“(四)核心技术人员”。

八、发行人冠有“科技”字样的依据

公司是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
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专利授权 46 项,其
中发明专利 35 项。公司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有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
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针织高档面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主开发的多款
面料产品被评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合作开发的高耐磨色牢度热湿舒适针织
产品开发关键技术获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学进步一等奖。公司亦荣获“中国服
装行业百强企业”、“江苏省服装行业五十强企业”、“江苏省示范智能制造车
间”等称号。

九、质量控制情况

(一)质量控制标准与措施

1、质量管理认证体系

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已通过了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

公司严格按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产品设计、生产和检验,在产品合同评
审、原材料采购、设计开发、产品制造、出厂检验等多个环节,建立了完整的质
量控制和检验标准,保证了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2、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坚持贯彻以质量为生命的经营理念,严格遵守和执行与公司主营业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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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相关的国家、国际标准,以满足市场和客户需求。公司执行的主要通用质量
标准如下: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1 《针织 T 恤衫》 GB/T 22849-2014
2 《棉针织内衣》 GB/T 8878-2014
3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最新版》 GB 31701-2015
4 《针织棉服装》 GB/T 26384-2011
5 《针织拼接服装》 GB/T 26385-2011
6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 8401-2010
7 《针织运动服》 GB/T 22853-2009
8 《针织休闲服装》 FZ/T 73020-2016
9 《针织裙、裙套》 FZ/T 73026-2014
10 《针织家居服》 FZ/T 73017-2014
11 《婴幼儿针织服饰》 FZ/T 73025-2013
12 《针织儿童服装》 FZ/T 73045-2013
13 《针织保暖内衣》 FZ/T 73022-2012
14 《针织工艺衫》 FZ/T 73010-2008
15 《婴幼儿服装》 FZ/T 81014-2008


3、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引入 ISO9001 国际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形成了适合本公司运行的质量
体系文件,并严格按照这些程序执行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公司把原材料采购、生
产制造、产品检测等环节贯穿在一起,从每一道工序的监测点进行控制,保证出
厂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公司还建立了与客户之间有效的沟通机制,技术质量人员定期走访重点客
户,探讨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实际状况,对实际使用状况进行汇总统计,制定对
策,分析改进,使产品的质量得到持续的改进。

(二)质量纠纷情况

公司一贯重视产品与服务的质量,由质量管理部门对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服
务。本着让客户满意的目标,公司对客户提出的产品质量异议进行全面、认真的

214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分析,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公司销售商品的质量问题均能通过良好的售后服务机
制顺利解决,并以此进一步提高顾客满意度。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过重大质量
纠纷,也未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而受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处罚。

十、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情况

(一)污染物处理情况

发行人重视环保工作,在生产经营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环保法规,污染物治
理措施落实到位,危险废物按规范处置,各项污染物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满足
排污许可证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排污总量控制要求,并按规定缴纳排污费。具体情
况如下:

1、排污许可证

公司及子公司已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取得了排污许可证,具体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证件文号 有效期 发证机关
南通市生态环
91320682608315094N001P 2020.12.21-2025.12.20
境局
南通市生态环
1 泰慕士 91320682608315094N001P 2018.12.21-2020.12.20
境局
如皋市行政审
91320682608315094N001P 2017.12.21-2018.12.20
批局
六安市生态环
91341500719981559H001P 2020.12.29-2025.12.28
境局
六安市环境保
2 六安针织 91341500719981559H001P 2017.12.29-2020.12.28
护局
六安市金安区
金环许可字 20170621 号 2017.05.16-2018.05.16
环境保护局

2、主要污染物治理情况

(1)主要污染物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针织面料及针织服装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生产过程主要包括
面料生产及成衣制造两大环节。其中,成衣制造主要系服装的裁剪、缝制等,一
般不涉及环境污染;面料生产过程中染整、印花等环节会涉及废水、废气等污染
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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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情况如下:

污染物 处理方法和效果
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染整环节的退浆废
水、染色废水、染色漂洗废水等。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经场内污水处理站
废水
处理达标后外排。生产废水主要实行浓度控制,公司配有实时浓度监测装
置,确保生产废水达标排放。
废气主要为生产配套锅炉车间和定型机系统产生废气,其中锅炉废气主要
废气 成分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定型机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
细颗粒物。废气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的直接排放。
发行人在主要厂房建筑物、构筑物上安装了隔音装置,以减少生产活动产
噪声
生的噪声对周边的影响。
固体废弃物可分为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面料及成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
角料和残次品、生活垃圾等。其中,污泥由发行人雇佣有资质的专业服务
固体废物
单位予以运输并处理;边角料、残次品由车间予以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
用的对外销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2)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情况

报告期内,母公司泰慕士主要污染物及排放量情况如下:

排放量(吨)
主要污染 排放限值
类别 2021 年 排放情况
物 (吨/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1-6 月
CODcr 124.86 21.45 51.14 61.57 61.46 达标
氨氮 10.32 1.40 6.89 9.33 8.69 达标
废水 注
总氮 14.25 2.60 9.84 10.29 9.19 达标

总磷 0.71 0.07 0.05 0.07 0.06 达标
废气 颗粒物 0.43 0.22 0.12 0.13 0.15 达标
注 1:根据《“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公司所在地区南通市需要对总氮等实施总
量控制。
注 2:以上污染物排放量根据全年平均排放浓度和排放量计算。

2021 年上半年,母公司泰慕士废气中的颗粒物排放量上升,主要系上半年
面料产品生产工艺变化导致定型机使用频次上升,产生的废气颗粒物增加。

报告期内,子公司六安针织主要污染物及排放量情况如下:

排放量(吨)
排放限值
类别 主要污染物 2021 年 排放情况
(吨/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1-6 月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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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cr 30.00 11.89 20.28 24.73 17.74 达标
废水
氨氮 4.50 0.95 1.36 1.21 1.79 达标

废气 颗粒物 3.47 - 0.06 0.05 0.02 达标
注:因 2021 年 1-6 月进行废气净化装置升级改造,废气中颗粒物极少,仪器未检出排
放量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环保相关法规进行污染物的处置及排
放,环境保护相关设施运行情况良好,污染物排放量未超出核算排放额,不存在
因环保违法违规被处罚的情形。

3、环境保护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各年的环保支出与环保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环保支出 177.34 318.52 362.51 404.69
环保投资 79.09 25.48 185.63 47.24
合计 256.43 344.00 548.14 451.92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支出主要为 404.69 万元、362.51 万元、318.52 万元和
177.34 万元,环保支出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0.70%、0.60%、0.60%和 0.54%,
环保支出与公司生产规模基本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资分别为 47.24 万元、185.63 万元、25.48 万元和 79.09
万元。公司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公司根据生产和环保需要购买新的环保设备以及对
现有环保设备的升级改造。2019 年,公司环保投资金额相对较大,主要系公司
进行废气处理装置及污水处理装置升级改造,环保投资金额相对较大。2021 年
上半年,公司环保投资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进行废气净化装置升级改造。

综上,公司环保投入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4、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母公司泰慕士和子公司六安针织目前拥有专业的废水、废气处理装置,相应
装置处理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日常正常生产排放需要,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 类型 设备名称 数量(套) 作用 处理能力 实际排放量
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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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节池 1 污水缓冲
沉淀塔 1 厌氧处理 全年平均
废水处理 曝气池 7 曝气 2,000 吨/天 1,258.62
沉淀池 2 污泥沉淀 吨/天

泰慕士 厌氧塔 1 污泥沉淀
废气净化机 3 废气净化
全年平均
水喷淋机 3 废气处理 90,000
废气处理 62,175.00
废气排放烟囱 1 废气排放 立方米/分
立方米/分
恶臭气体处理 1 废气排放
调节池 1 污水缓冲
厌氧水解池 4 污泥沉淀 全年平均
废水处理 1,000 吨/天
曝气池 4 曝气 770.57 吨/天

六安针 沉淀池 1 污泥沉淀
织 废气净化机 1 废气净化
全年平均
水喷淋机 1 废气处理 30,000
废气处理 21,212.66
废气排放烟囱 1 废气排放 立方米/分
立方米/分
恶臭气体处理 1 废气排放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现有环保装置的处置能力能够覆盖发行人生产的污染
物,与发行人污染物排放量相匹配。

5、环境保护合法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没有发生环保事故,亦未受到行政处罚。公司及子公司所在地环保主管部
门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六安市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已就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
司环境保护合法合规情况出具了相关合规证明。

(二)安全生产情况

1、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公司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安全生产方面采取了多项
措施。首先,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的机构和其职责,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状况,制定
并严格执行内部管理标准;其次,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断加强安全教育培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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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并定期组织专业技术培训,新进员工和换岗员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后才能上
岗;第三,建立安全检查和整改制度,坚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生产安全检查工作,
不断加强生产人员的安全防护。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安全生产事
故情况,且取得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合法合
规证明。

公司主要从事针织面料及针织服务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不属于繁重、高危
险性业务,生产过程中发生工伤的可能性较小。公司已为员工支付工伤保险,员
工因工作原因发生的工伤已按工伤保险正常赔付,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安全事
故被处罚的情形。

公司部分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会接触粉尘、化学物品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规定需要进行职业病危害
项目申报,并做好相应的防护工作。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
已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并积极做好员工安全防护工作,未发生因发生职业
病危害事故被行政处罚的情形。

2、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

(1)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针织面料与针织服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印染、化验环节
分别涉及使用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硫酸等危险化学品,存在危险化学品
使用及存储的情况,不存在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情形。

公司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的化学品中,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属于《易
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 年版)》中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硫酸属于《易制
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 年修订)》规定的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情况具体如下:

报告期内入库及出库数量
序号 危险化学品种类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入库 出库 入库 出库 入库 出库 入库 出库
1 过氧化氢溶液(含 142.78 146.88 224.09 233.01 291.91 277.07 324.01 320.18

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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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8%)(吨)

2 硫酸(瓶/500mL) 26 29 66 65 149 146 67 70


(2)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相关资质/许可及其取得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针织面料与针织服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生产经营过程中涉
及采购、储存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情形,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资质和许可。公司涉及危险化学品应当办理各项资质或许可
的规定情况如下:

公司办理
序号 经营环节 相关规定 核查情况
情况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 14 条:危险
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安全
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 公司生产的产品为针织
1 生产 全生产许可证。生产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 面料和针织服装,不属于 不适用
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 危险化学品
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 67 条:危险
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安 公司不涉及向境外或港
2 进口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 澳台采购危险化学品的 不适用
机构(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办理危 情况
险化学品登记。
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及时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第 14 条: 如实通过江苏省危险化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购买单位应当在销 学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售、购买后五日内,通过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信 安徽省危险化学品治安
3 已办理
息系统,将所销售、购买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管理信息系统将购买的
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公安 过氧化氢溶液的品种、数
采购
机关备案。 量及流向信息进行填报
备案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 17 条:购买第 公司已按每月硫酸采购
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购买前 情况分别备案,取得《第
4 已办理
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人 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
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品购买备案证明》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 43 条:从事 公司采购的过氧化氢溶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应当分别 液、硫酸均由具有危化品
依照有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法律、行政法 运输资质的供应商负责
5 运输 不适用
规的规定,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危险 送货至公司所在地完成
货物水路运输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 交货,公司无需承担危险
理登记手续。 化学品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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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 20 条:运输第
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运输前向运出地
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公安机关应当
于收到备案材料的当日发给备案证明。
公司生产经营所涉及的
危险化学品未构成重大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 19 条至第 26
危险源,公司在其作业场
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地点、设置、方式、数
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
量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 无需单独办
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 理许可,已完
对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均
6 储存 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将其储存数 成易制爆从
做到了核查和登记,并根
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地 业单位备案
据危险化学品类别分别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港区 登记表
建设了具备危险化学品
内储存的,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
储存条件的储罐及仓库
备案。
进行分类储存,并由专人
负责管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 29 条:使用
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 公司主要从事针织面料
7 使用 量的化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除 与针织服装的研发、生产 不适用
外),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 和销售,不属于化工企业
安全使用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 33 条:国家
公司销售的产品为针织
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实行许可
8 销售 面料与针织服装,未经营 不适用
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
危险化学品
险化学品。

基于上述,公司已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
安管理办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取得了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
危险化学品的相关资质和许可,生产经营合规,不存在因缺少安全生产相关资质、
认证或许可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3)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在作业场合设置了相应的
安全措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
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公司在其作业场所
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了明细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其处
于适用状态;公司如实记录了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并采取必要的安
全防范措施,防止该等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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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国家现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
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手册》等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和流程,详细规定了公司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风险管控与隐患排
查整治方案、应急预案等方面,设置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内部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危险化学品专业管理组等安全管理机构,并明确了公司各层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
安全管理责任和职责。各项制度和流程发放至各部门、生产车间宣贯学习,并将
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安全检查范畴,保障制度执行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同时,
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要求,及时修订和完善各项制度,确保时效
性和可操作性。

综上,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良好,相关安全生产内控制度健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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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独立性情况

(一)公司独立经营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要求规范运作。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
业务等方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具有独
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及面向市场自主开发经营的能力,具有独立的供应、生产和
销售体系。

1、资产完整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
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
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2、人员独立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财务独立

公司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
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4、机构独立

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和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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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5、业务独立

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二)保荐机构对公司独立性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在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
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和业务及面向市场自主开发经营的能力,发行人对于公司独立性的前述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


1、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新泰投资除持有公司股份外,未
从事任何与公司相同、相似的业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陆彪、杨敏除持有公司股份并
在公司任职外,未从事任何与公司相同、相似的业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
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泰达投资、泰
然投资除持有公司股份外,未从事任何与公司相同、相似的业务,与公司之间不
存在同业竞争。

2、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近亲属控制的其
他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实际经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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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彪之妻徐季春
1 南通纤绵家居饰品有限公司 无实际经营
控制的企业
2 上海潮思服装设计有限公司 陆彪之子陆超控 无实际经营
3 上海诗派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制的企业 健身运动服务
4 江苏职环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消防器材销售
陆彪之弟陆军控
5 江苏绿色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消防器材销售
制的企业
6 南京六合安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消防器材销售
陆彪之弟陆军担 消防软件及消防器材
7 江苏星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任总经理 销售
杨敏之夫王卫东
8 上海芊绵商贸有限公司 无实际经营
控制的企业
注:南通纤绵家居饰品有限公司、上海芊绵商贸有限公司分别于 2006 年、2004 年因未年检被吊销,
目前正在注销中。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相
似的业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企业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新泰投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泰达投资、泰然投资除持有公司股份外,未从事其他业务。关于新泰投资、
泰达投资、泰然投资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七、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公司发起人基本情况”。

(2)实际控制人之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实际控制人之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1)南通纤绵家居饰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南通纤绵家居饰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2年8月29日
注册资本 50万元
注册地址 如皋市如城镇跃进路160号
针纺织品,服装,日用百货,家用电器,计算机软、硬件,工艺品,建筑材
经营范围
料,装璜材料(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销售。
实际经营业务 无实际经营业务
股东构成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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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季春 40.00%

王卫东 30.00%

周凯燕 30.00%

合 计 100.00%

2002 年 8 月 29 日,徐季春、王卫东、周凯燕出资设立南通纤绵家居饰品有
限公司,三人分别持有其 40.00%、30.00%和 30.00%股权。自设立以来,南通纤
绵家居饰品有限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该公司于 2006 年因未年检被吊销,
目前正在办理注销中。

2)上海潮思服装设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上海潮思服装设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年5月25日
注册资本 50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虹井路120弄1号529室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服装设计,销售纺织品及原料、
经营范围
箱包鞋帽、服装服饰、纺织机械及配件、皮革制品、涂料(不含危
险化学品)、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经营业务 无实际经营业务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股东构成 陆 超 100.00%
合 计 100.00%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3.61 总资产 7.05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净资产 -24.07 净资产 -8.53
(未经审计)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营业收入 0.00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15.54 净利润 -12.54


2016 年 5 月 25 日,陆超出资设立上海潮思服装设计有限公司,陆超持有 100%
的股权。自设立以来,上海潮思服装设计有限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3)上海诗派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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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上海诗派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年9月27日
注册资本 100万元
注册地址 浦东新区书院镇丽正路1628号4幢1-2层
营养健康咨询服务,从事医药科技、健康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企业形象策划,健身服务,电子商务
(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
经营范围
礼仪服务,医疗器械经营,日用百货、电子产品、环保设备、化妆品
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实际经营业务 健身服务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陆 超 60.00%
股东构成
芮新越 40.00%

合 计 100.00%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1.75 总资产 15.43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净资产 -8.03 净资产 -4.36
(未经审计)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营业收入 4.39 营业收入 16.56
净利润 -3.67 净利润 1.99


2017 年 9 月 27 日,陆超、芮新越共同出资设立上海诗派健康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陆超、芮新越分别持有 60%、40%的股权。自设立以来,上海诗派健康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4)江苏职环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江苏职环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年8月19日
注册资本 200万元
注册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创业园科技研发基地寅春路18号-A984
安防技术、环保技术、节能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安防工程;计算机、通信系统、安防系统
经营范围
技术服务、维护;安防、节能、环保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经营业务 消防器材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股东构成
陆 军 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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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凯燕 10.00%
合 计 100.00%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09.81 总资产 286.91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净资产 136.15 净资产 79.77
(未经审计)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营业收入 44.86 营业收入 77.54
净利润 38.91 净利润 43.00


2013 年 8 月 19 日,陆军、周凯燕共同出资设立江苏职环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陆军、周凯燕分别持有 90%、10%的股权。自设立以来,江苏职环安防科技有限
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5)江苏绿色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江苏绿色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年4月25日
注册资本 200万元
注册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合班村248-1号
消防工程设计、安装;消防器材及消防剂销售、维修;水电设备、
经营范围 楼宇智能设备安装、维修;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经营业务 无实际经营业务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陆 军 80.00%
股东构成
周凯燕 20.00%

合 计 100.00%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54.23 总资产 154.23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净资产 144.68 净资产 144.68
(未经审计)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营业收入 0.00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0.00 净利润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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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4 月 25 日,陆军、周凯燕共同出资设立江苏绿色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陆军、周凯燕分别持有 80%、20%的股权。自设立以来,江苏绿色消防工程有限
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6)南京六合安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南京六合安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4年2月20日
注册资本 50万元
注册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合班村248-1号
消防器材销售、维修;通讯、电子产品、电器设备、建材、灯具、针
经营范围 纺织品、服装及辅助材料、日用百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经营业务 消防器材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陆 军 60.00%
股东构成
张洪峰 40.00%

合 计 100.00%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71.33 总资产 71.33
主要财务数据(万
净资产 39.72 净资产 39.72
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营业收入 3.23
净利润 0.00 净利润 3.20


2004 年 2 月 20 日,陆军、张洪峰共同出资设立南京六合安消防器材有限公
司,陆军、张洪峰分别持有 60%、40%的股权。自设立以来,南京六合安消防器
材有限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7)江苏星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江苏星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年4月25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注册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尧化街道仙尧路2号
网络技术、安防技术、环境技术、新能源技术、消防技术研发、技术
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件、安防设备、
经营范围
消防设备销售;经济贸易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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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经营业务 消防软件及消防器材销售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北京星度科技有限公司 51.00%
股东构成
江苏绿色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49.00%

合 计 100.00%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43.05 总资产 67.38
主要财务数据(万
净资产 111.43 净资产 -20.47
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7.60 营业收入 129.32
净利润 74.40 净利润 8.58


2017 年 4 月 25 日,北京星度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绿色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共
同出资设立江苏星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二者分别持有 51%、49%的股权。自设
立以来,江苏星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8)上海芊绵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上海芊绵商贸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1年6月8日
注册资本 50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洪庙镇洪福大道C区97号
通讯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办公用品,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批发、零
经营范围
售,计算机维修,(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实际经营业务 无实际经营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王卫东 60.00%
股东构成
朱艳波 40.00%

合 计 100.00%

2001 年 6 月 8 日,王卫东、朱艳波共同出资设立上海芊绵商贸有限公司,
二者分别持有 60%、40%的股权。自设立以来,上海芊绵商贸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未发生变化。该公司于 2004 年因未年检被吊销,目前正在办理注销中。

2017 年 9 月 27 日,陆超、芮新越共同出资设立上海诗派健康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陆超、芮新越分别持有 60%、40%的股权。自设立以来,上海诗派健康管

230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理咨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综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企业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
似的业务,其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和技术等方面与公司独立,不存在与
公司共用采购销售渠道,主要客户、供应商与公司重合的情形,且其经营规模均
较小,不属于简单依据经营范围对同业竞争作出判断,或仅以经营区域、细分产
品、细分市场不同来认定不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新泰投资及实际控制人陆彪、杨敏向公司出
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为:

“一、截至本函出具之日,除泰慕士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本企业/本人及本
企业/本人可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实际从事与泰慕士或其控股
子公司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二、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可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
何方式实际从事与泰慕士或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
何业务活动。如有这类业务,其所产生的收益归泰慕士所有。

三、本企业/本人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实际从事任何可能影响泰慕士或其控股
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业务或活动。

四、如果本企业/本人将来出现所投资的全资、控股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与
泰慕士或其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的情况,本企业/本人同意将该等业务通过有效
方式纳入泰慕士经营以消除同业竞争的情形;泰慕士有权随时要求本企业/本人
出让在该等企业中的部分或全部股权/股份,本企业/本人给予泰慕士对该等股权/
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公平合理的。

五、本企业/本人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如果属于泰慕士或其控股子公司
主营业务范围之内的,本企业/本人将及时告知泰慕士或其控股子公司,并尽可
能地协助泰慕士或其控股子公司取得该商业机会。

六、若违反本承诺,本企业/本人将赔偿泰慕士或其控股子公司因此而遭受
的任何经济损失。”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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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1、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备注
1 新泰投资 控股股东 持有公司 60.00%股份
直接持有公司 13.50%股份,持有公司
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 控股股东新泰投资 45.00%股份,持有
2 陆 彪
股东、关键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泰达投资 90.00%出资份额并
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担任公司董事长
直接持有公司 13.50%股份,持有公司
控股股东新泰投资 45.00%股份,持有
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
3 杨 敏 公司股东泰然投资 90.00%出资份额并
股东、关键管理人员
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担任公司副董事
长、总经理

(2)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备注
持有公司 5.00%股份,实际控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
1 泰达投资 制人陆彪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制人陆彪控制的其他企业
并持有其 90.00%出资份额
持有公司 5.00%股份,实际控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
2 泰然投资 制人杨敏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制人杨敏控制的其他企业
并持有其 90.00%出资份额

(3)子公司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备注
1 六安针织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 100.00%股权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备注
董事、监事或高 董事,直接持有公司 3.00%股份,
级管理人员及其 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新泰投资
1 高 军
关系密切的家庭 10.00%股权,持有公司股东泰达
成员 投资 10.00%出资份额,持有公司

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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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泰然投资 10.00%出资份额

2 蔡卫华 独立董事
3 傅羽韬 独立董事
4 顾 海 监事会主席
5 蔡美芳 监事
6 汪 敏 监事
7 田凤洪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8 陈 静 副总经理
9 王 霞 董事会秘书
10 徐季春 陆彪之配偶
11 陆 超 陆彪之子
12 陆 军 陆彪之弟
13 王卫东 杨敏之配偶、新泰投资监事


(5)关键管理人员控制、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备注
1 上海桐璠实业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控 高军控制的企业,担任执行董事
2 江苏亚振家居发展有限公司 制的其他企业 高军控制的企业,担任董事长
3 上海星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高军担任董事
4 上海星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高军担任董事
5 江苏星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高军担任董事
6 南通星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高军担任董事
7 南通大昌有限公司 高军担任副总经理
8 南通大东有限公司 高军担任副董事长、总经理
9 南通英青服装有限公司 高军担任董事、总经理
关键管理人员能
10 上海尚柔家纺有限公司 高军担任董事长
够施加重大影响
11 越南大东有限公司 的企业 高军担任总经理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12 蔡卫华担任合伙人
通合伙)
13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蔡卫华担任独立董事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
14 蔡卫华担任独立董事
限公司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15 蔡卫华担任独立董事
公司
16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傅羽韬担任合伙人
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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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傅羽韬担任独立董事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
18 傅羽韬担任独立董事
公司
新疆钵施然智能农机股份有
19 傅羽韬担任独立董事
限公司
20 浙江峻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傅羽韬担任独立董事


(6)其他关联方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备注
1 南通纤绵家居饰品有限公司 陆彪之妻徐季春控制的企业
2 上海潮思服装设计有限公司 陆彪之子陆超控制的企业
上海诗派健康管理咨询有限
3 陆彪之子陆超控制的企业
公司
实际控制人近亲
4 江苏绿色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属控制、施加重 陆彪之弟陆军控制的企业
5 江苏职环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大影响的其他企 陆彪之弟陆军控制的企业

南京六合安消防器材有限公
6 陆彪之弟陆军控制的企业

7 江苏星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陆彪之弟陆军担任总经理
8 上海芊绵商贸有限公司 杨敏之夫王卫东控制的企业
公司出资设立的
9 南通泰慕士爱心基金会 公司出资成立,杨敏担任理事长
公益组织

除上述关联方外,公司关联方还包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员;控股股东新泰投资的关键管理人员;上述关联自然人控制、共同控制、施加
重大影响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以及控股股东新泰投资关键管理人
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控制、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担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
对外投资情况”及“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2、历史关联方

序号 名 称 曾存在的关联关系 备注
1 南通印绣花 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8 年 8 月注销
2 六安智能 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9 年 8 月注销
公司董事高军持股 10%并 2019 年 7 月,高军转让
3 如东鼎高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股权并辞去执行董事、
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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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职务
公司董事高军担任执行董
4 南通瑞暖纺织品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注销

2019 年 7 月,高军辞去
5 南通瑞星制鞋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军担任董事
董事职务
2019 年 7 月,高军辞去
6 南通壮越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军担任董事
董事职务
2020 年 8 月,彭艳军辞
7 彭艳军 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职务

(1)公司注销子公司情况

1)南通印绣花

2018年8月,公司注销子公司南通印绣花。自报告期初,南通印绣花即归属
公司的合并范围。注销前,南通印绣花仅为公司提供印绣花服务。注销完成后,
相关资产、人员、业务纳入公司体系统一管理。注销前,南通印绣花自2018年起
实际运营,其2017年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
总资产 374.77
净资产 364.90
项目 2017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 763.69
净利润 92.07


长期以来,南通印绣花为发行人提供服装印绣花的服务,是发行人业务的重
要组成部分。2017年,为公司业务完整,发行人从新泰投资收购南通印绣花100%
的股权。2018年,为压缩管理结构,实现高效运营,发行人决定将南通印绣花注
销,相关资产、人员、业务纳入发行人体系统一管理。

2)六安智能

2019年8月,公司注销子公司六安智能。六安智能自设立后未实际出资且未
实际运行,公司为方便管理,决定将六安智能注销。

(2)其他关联法人注销或转让情况
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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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他关联法人注销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关联法人注销的为南通瑞暖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通瑞暖”)。南通瑞暖因无实际运营,其股东南通大东为简化管理结构于2019
年8月将其注销,注销前该公司无实际业务运营;因此南通瑞暖自2019年8月起不
再属于公司关联方,自2018年1月至2019年8月其注销时,未与公司发生交易或资
金往来。

2)其他关联法人转让

发行人其他关联法人转让的为如东鼎高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高
生态”),公司董事高军因个人精力原因于2019年7月辞去鼎高生态执行董事、
总经理等职务,并将所持鼎高生态全部股权转出,因此该公司自2019年7月不再
属于公司关联方。鼎高生态主要作为如东县企业家日常交流活动的平台,未实际
运营。报告期内,鼎高生态与公司之间未发生交易或资金往来。

(二)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销售服装 - - 0.23 22.65
南通大东 销售材料 - - 1.16 -
采购毛巾 - 0.60 1.62 1.25
南通瑞星 销售服装 - - - 0.45
南通英青 销售面料 - - - 7.01

(1)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占营业收 占同类交 占营业收 占同类
金额 金额
入的比例 易的比例 入的比例 交易的

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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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销售服装 - - - - - -
南通大东
销售面料 - - - - - -
南通瑞星 销售服装 - - - - - -
南通英青 销售面料 - - - - - -
2019 年 2018 年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占同类
占营业收 占同类交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交易的
入的比例 易的比例 入的比例
比例
销售服装 0.23 <0.01% <0.01% 22.65 0.03% 0.03%
南通大东
销售面料 1.16 <0.01% 0.02% - - -
南通瑞星 销售服装 - - - 0.45 <0.01% <0.01%
南通英青 销售面料 - - - 7.01 0.01% 0.12%

1)向南通大东销售服装、面料等

2018 年、2019 年,南通大东因自身经营需要向公司采购工作服、圆领文化
衫等自用,交易金额分别为 22.65 万元、0.23 万元,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协商
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金额较小,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经营
业绩影响较小。

2019 年,南通大东因偶发性需求分别向公司采购面料 1.16 万元,交易价格
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金额较小,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
较低,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2018 年,公司向南通大东销售服装 22.65 万元,系为南通大东制作的工作服。
公司主要从事针织服装的生产及销售,南通大东因自身需要定制一批工作服,公
司基于同类产品成本测算向其报价并予以加工销售,该等工作服的销售金额、数
量、单价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销售内容 金额(万元) 数量(套) 单价(元/套) 毛利率
工作服 22.65 6,215 36.44 7.91%

公司向南通大东销售的工作服系定制化产品,无第三方可比价格。从销售毛
利率情况来看,公司向南通大东销售的工作服毛利率水平略低于整体服装销售毛
利率,主要系生产数量相对较低、分摊成本相对较高所致,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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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2)向南通瑞星销售服装

南通瑞星系南通大东子公司,2018 年,南通瑞星因自身经营需要向公司采
购工作服自用,交易金额为 0.45 万元,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
公允合理,交易金额较小,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
小。

3)向南通英青销售面料

南通英青的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内衣, 2018 年,南通英青因生产经营需
要向公司采购少量针织面料用于生产加工,交易金额为 7.01 万元,交易价格参
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金额较小,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较
低,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2)关联采购

南通大东的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家用毛巾,2018 年-2020 年,公司因经营
需要向南通大东采购毛巾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交易金额分别为 1.25 万元、1.62
万元和 0.60 万元,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金额
较小,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代收货款

2020 年,公司财务总监田凤洪在员工内购会上因公司当时微信及其他二维
码尚未完成申请,代收货款 2.83 万元。

(2)公益捐赠

2020 年,公司向南通泰慕士爱心基金会捐赠资金 50.00 万元。

(3)代垫款项

2018 年-2020 年,南通泰慕士爱心基金会因公益活动需要委托公司代垫款项
1.49 万元、5.34 万元和 0.04 万元。

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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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2019 年,公司董事长陆彪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购买 0.30 万元衣物。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应收应付款项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关联方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南通大东 - - - 6.36
南通泰慕士
其他应收款 - - - 1.49
爱心基金会
应付账款 南通大东 - - 0.03 -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89.01 539.13 554.98 186.41
注:上述关键管理人员薪酬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相应年度
取得薪酬金额。

(三)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公司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中
对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和程序作出了严格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表决关联
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应执行回避制度,以保证关联交易
决策的公允性。

1、公司《公司章程》对规范关联交易的主要制度安排

“第三十七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
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六条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中应当充分披露
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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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为:

(一)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如构成关联交易,召集人应及时事先通知
该关联股东,关联股东亦应及时事先通知召集人。

(二)在股东大会召开时,关联股东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其他股东有权向
召集人提出关联股东回避。召集人应依据有关规定审查该股东是否属于关联股东
及该股东是否应该回避。

(三)关联股东对召集人的决定有异议,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也可就是否
构成关联关系、是否享有表决权事宜提请人民法院裁决,但在有关部门或人民法
院作出最终有效裁定之前,该股东不应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四)应予回避的关联股东,可以参加讨论涉及自己的关联交易,并可就该
关联交易产生的原因、交易基本情况、交易是否公允合法及事宜等向股东大会作
出解释和说明。

第九十二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
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
益为行为准则,董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
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
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
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三十九条 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
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关联交易制度》对规范关联交易的主要制度安排

“第十三条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 万元以上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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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当及时披露。
第十四条 公司与关联法人拟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0 万元以上,且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
应当及时披露。
第十五条 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除应当及
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
金额在人民币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的重大关联交易。公司拟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提供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的证券服务机构对交易标的出具的审计或者评估报告。对于第七章所
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二)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
第十六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如下: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 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
(公司提供担保除外)以及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金额在人民币 300 万元以下的
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
以下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决定。
(二)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单次关联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0 万元(含)以上
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含)以上的关联交易(但未达到
本条第三款规定标准),以及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 万
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但未达到本条第三款规定标准),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
实施。
(三)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单次关联交易(公司对外担保、受赠现金、单纯
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含)以上
且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
交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公司发生重大关联交易时,应当提供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证
券服务机构对交易标的出具的审计或者评估报告。公司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
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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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持股 5%以下的股东提供担保的参照
执行。有关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第二十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
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
断的依据。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同时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形成书面意见,提交
董事会审议,并报告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作为
其判断的依据。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披露、履行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在
年度报告中发表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规范关联交易的主要制度安排

“第十四条 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
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应当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
职权:

(一)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人民币 3,000,000
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
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

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五)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
于人民币 3,000,000 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
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六)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
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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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等重大事项;”

(四)公司报告期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5月召开第一届第三次董事会,2020年6月召开2019年年
度股东大会,2021年3月召开第一届第六次董事会,2021年4月召开2020年年度股
东大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予以确认。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的关联
交易履行审议程序的合法性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公
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方替公司支付成本、费用,输送经济利益的
情形或者采用无偿或不公允的交易价格向公司提供经济资源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股东或董事
在审议相关交易时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成员不存在发表不同意见的情
形。

(五)公司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规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
制定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
易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和程序、关
联董事、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制度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公司规范和减少关
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将有助于公司运行持续规范和减少
未来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股东新泰投资、实际控制人陆彪、杨敏已就对规范、减少关联交易
已作出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遵循公平合理的商业原则,处理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保证不会发生显失公平
的关联交易或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本企业均将严格遵守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公司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人/本企
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人/本企业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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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本企业承诺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

如本人/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导致公司受到损害的,本人/本企业将无条件对
公司受到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本人/本企业将促使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按照与本人/本
企业同样的标准遵守以上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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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历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设 5 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董事简历如下:

陆 彪先生,196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高级经济师,南通市第十四届、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江苏省纺织服装优秀
企业家。1980 年至 1992 年任职于如皋市食品罐头厂实罐分厂,1992 年至 2019
年历任泰慕士有限市场部部长、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公司董
事长,六安针织董事长,新泰投资董事长、总经理,泰达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等
职务。其担任公司董事长的任期为 2019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9 日止。

杨 敏女士,1967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高级经济师,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江苏省三八红旗手标兵。
1988 年至 1993 年任如皋市染织厂办公室主管,1994 年至 1996 年任如皋日幸美
服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工会主席,1996 年至 2019 年历任泰慕士有限市场部部
长、副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
经理,六安针织董事、总经理,新泰投资董事,泰然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南通
泰慕士爱心基金会理事长等职务。其担任公司董事的任期为 2019 年 10 月 30 日
至 2022 年 10 月 29 日止。

高 军先生,196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高级经济师,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纺织工业劳动模范。1981
年至 1986 年任如东县棉织厂织巾车间保全工,1987 年至 2019 年历任南通大东
有限公司生技部技术员、织巾车间副主任、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
理、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六安针织董事,新泰投资董事,上海桐璠实业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江苏亚振家居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星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上海星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星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南通
星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南通大昌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通大东有限公司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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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总经理,南通英青服装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尚柔家纺有限公司
董事长,越南大东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英瑞芙兰舒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监事等职
务。其担任公司董事的任期为 2019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9 日止。

蔡卫华先生,198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注册会计师。2000 年至 2003 年任南京三联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
理,2004 年至 2005 年任南京夏普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会计师,2005 年至 2007 年
任南京南方高科通讯数码产品销售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 年至 2018 年任职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18 年至今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伙人。现任公司
独立董事、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其担任公司董事的
任期为 2019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9 日止。

傅羽韬先生,197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1995 年至 1997 年任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职员,1998 年至 1999 年任浙江
政法联律师事务所律师,2000 年至今任职于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现任浙江天
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融证券部主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钵施然智能农机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峻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其担任公司董事的
任期为 2019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9 日止。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共有 3 名监事,简历如下:

顾 海先生,1978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
1997 年至 2019 年历任泰慕士有限工艺员、漂染车间主任、面料生产部部长等职
务,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其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的任期为 2019 年 10 月 30 日
至 2022 年 10 月 29 日止。

汪 敏女士,1971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89 年至 2000 年任六安针织厂财务科成本会计,2000 年至今历任六安针织管理
部部长、总经理部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监事、六安针织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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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担任公司监事的任期为 2019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9 日止。

蔡美芳女士,1971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4 年至 2000 年任如皋绢纺厂工艺员,2000 年至 2019 年历任泰慕士有限检测
员、实验室主任、品质部部长、持续发展部部长等职务,现任公司职工监事、持
续发展部部长,其担任公司监事的任期为 2019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9
日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

杨 敏女士,公司总经理,简历参见“(一)董事会成员”。

田凤洪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1968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9 年至 1996 年任如皋市阎台煤矿计财科总账会
计,1996 年至 2019 年历任泰慕士有限成本会计、财务部部长、管理部部长、总
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陈 静女士,公司副总经理,198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大专学历。1999 年至 2019 年历任泰慕士有限质量员、成衣车间班长、计
划员、成衣车间主任、成衣生产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 霞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1982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 年至 2019 年历任泰慕士有限出纳、税务会计、物控会
计、销售会计、财务部综合组组长,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核心技术人员

黄应东先生,公司成衣技术部部长,197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 年至 2003 年任江苏晨风集团生产助理,2003 年至
2005 年任香港溢达集团常州针织有限公司 IE 工程师,2005 年至 2009 年任晶苑
集团 IE 主任,2009 年至 2014 年任黑牡丹集团荣元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
PPC 主任,2014 年至 2017 年任申洲集团 IE 资深主管,2017 年至 2019 年任玖地
集团工业工程部经理,2019 年至今任泰慕士成衣技术部部长。曾参与并主持多
个服装制造智能化、柔性制造供应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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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小勇先生,公司面料研发部副部长,197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 年至今先后任公司染色工艺员、化验室打样员、
化验室主管、漂染车间副主任、化验室主任,现任公司面料研发部副部长。曾在
纺织服装相关学术期刊发表多篇文章,参与多项专利的研发工作,其参与研发的
低温低耗低废高效针织染整成套技术及其高品质舒适产品曾获上海市科学技术
二等奖。

陈国华先生,公司面料技术部副部长,1986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 年至 2017 年任东丽纤维研究所(中国)
有限公司助理研究员,2017 年至 2019 年任太仓奥托立夫申达汽车安全系统有限
公司研发工程师,2019 年至今任泰慕士面料技术部副部长。曾主导多款特殊功
能面料的开发。

(五)董事、监事的提名和上述人员的选聘情况

1、董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9 年 10 月 30 日,经公司发起人提名、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9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选举陆彪、杨敏、高军、蔡卫华、傅羽韬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董事,其中,蔡卫华、傅羽韬为独立董事。同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决议,选举陆彪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杨敏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副
董事长。

2、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9 年 10 月 30 日,经公司发起人提名、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9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选举顾海、汪敏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同日,经公司第一
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选举蔡美芳为职工代表监事。同日,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决议,选举顾海为监事会主席。

3、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情况

2019 年 10 月 30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任杨敏为公
司总经理,田凤洪为公司副总经理,陈静为公司副总经理,彭艳军为公司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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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8 月 28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原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彭艳军因个人原因辞去所任职务,公司聘任田凤洪为公司财务总监、
王霞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
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条
件。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为国家工作人员、在高校任职等情况,
不存在违反中组部以及教育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等情形。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近亲属关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八)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协议

1、与公司签署协议情况

公司与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签订了《劳动合同》,与
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及《保密与竞业禁止协议》。截至本招股意向
书签署之日,该等协议均有效履行,不存在违约情形。

2、与原任职单位竞业禁止协议及利益冲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最近五年内陈国华曾任职于东丽纤维研究所(中
国)有限公司、太仓奥托立夫申达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黄应东曾任职于申洲
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玖地制造有限公司,二人均未与原任职单位均未签署竞
业禁止协议(或条款),其与原任职单位不存在竞争禁止协议或利益冲突的情况。

综上,公司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与竞业禁止协议》,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原任职单位不存在竞业禁止协议或利益冲
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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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

公司股份情况

(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直接持股比例
姓 名 职 务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陆 彪 董事长 13.50% 13.50% 13.50% 13.50%
杨 敏 副董事长、总经理 13.50% 13.50% 13.50% 13.50%
高 军 董 事 3.00% 3.00% 3.00% 3.0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及其近亲属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间接持股比例
姓 名 职 务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陆 彪 董事长 31.50% 31.50% 31.50% 31.50%
杨 敏 副董事长、总经理 31.50% 31.50% 31.50% 31.50%
高 军 董 事 7.00% 7.00% 7.00% 7.0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公司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对
外投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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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职 务 对外投资单位 持股比例

新泰投资 45.00%
陆 彪 董事长
泰达投资 90.00%

新泰投资 45.00%
杨 敏 副董事长、总经理
泰然投资 90.00%

新泰投资 10.00%

泰然投资 10.00%

泰达投资 10.00%
高 军 董 事
南通大昌有限公司 3.46%
常州清源六号创业投资合伙
16.67%
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桐璠实业有限公司 51.00%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蔡卫华 独立董事 0.20%
(特殊普通合伙)
傅羽韬 独立董事 - -

顾 海 监事会主席 - -

汪 敏 监 事 - -

蔡美芳 监 事 - -

田凤洪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

陈 静 副总经理 - -

王 霞 董事会秘书 - -

黄应东 核心技术人员 - -

章小勇 核心技术人员 - -

陈国华 核心技术人员 -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上述对外投资行为与公司
均不存在利益冲突。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2020 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领取的薪
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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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职 务 2020 年薪酬(万元)

陆 彪 董事长 119.68

杨 敏 副董事长、总经理 119.68

高 军 董 事 25.00

蔡卫华 独立董事 6.00

傅羽韬 独立董事 6.00

顾 海 监事会主席 26.98

汪 敏 监 事 35.92

蔡美芳 监 事 35.26

田凤洪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46.40

陈 静 副总经理 60.96

王 霞 董事会秘书 19.75

黄应东 核心技术人员 48.81

章小勇 核心技术人员 23.70

陈国华 核心技术人员 21.42

彭艳军 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37.51
注1:彭艳军自2020年8月起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处领取薪酬的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
员兼职情况如下:

姓 名 职 务 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备注
新泰投资董事长、总经理 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持股 5%以上股
陆 彪 董事长 泰达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六安针织董事长 全资子公司

副董事长、总 新泰投资董事 公司控股股东
杨 敏
经理 泰然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持股 5%以上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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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针织董事、总经理 全资子公司
新泰投资董事 公司控股股东
六安针织董事 全资子公司
上海桐璠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
江苏亚振家居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上海星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
上海星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
南通星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
高 军 董事
南通大昌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南通大东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南通英青服装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上海尚柔家纺有限公司董事长 -
越南大东有限公司总经理 -
江苏英瑞芙兰舒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监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合伙人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蔡卫华 独立董事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
立董事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
董事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融证券
-
部主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傅羽韬 独立董事 -
董事
新疆钵施然智能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独
-
立董事
浙江峻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顾 海 监事会主席 - -
汪 敏 监事 六安针织副总经理 全资子公司
蔡美芳 监事 - -
田凤洪 副总经理、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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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总监

陈 静 副总经理 - -
王 霞 董事会秘书 - -
黄应东 核心技术人员 - -
章小勇 核心技术人员 - -
陈国华 核心技术人员 - -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如下表:

第一次变动 第二次变动
职 务 报告期期初
(2019 年 10 月 30 日) (2020 年 8 月 28 日)
陆彪、杨敏、高军、蔡卫 陆彪、杨敏、高军、蔡卫
董事会成员 陆彪、杨敏、高军
华、傅羽韬 华、傅羽韬
监事会成员 王卫东 顾海、汪敏、蔡美芳 顾海、汪敏、蔡美芳
总经理 杨敏 杨敏 杨敏
副总经理 - 田凤洪、陈静 田凤洪、陈静
财务总监 - 彭艳军 田凤洪
董事会秘书 - 彭艳军 王霞


(一)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期初,公司董事会成员为陆彪、杨敏、高军。

2019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选
举陆彪、杨敏、高军、蔡卫华、傅羽韬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其中,蔡卫华、
傅羽韬为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期初,公司根据《公司法》设监事一名,由王卫东担任,未设监事会。

2019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选
举顾海、汪敏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同日,经公司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选举蔡美芳为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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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期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杨敏担任总经理。

2019 年 10 月 30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任杨敏为公
司总经理,田凤洪、陈静为公司副总经理,彭艳军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020 年 8 月 28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聘任田凤洪为财
务总监,王霞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主要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业务发展的
需要,公司核心管理层始终保持稳定。上述人员变动对公司日常管理不构成重大
影响,也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问题 17 的规定,中介
机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认定,应当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
原则,综合两方面因素分析:一是最近三年内的变动人数及比例,在计算人数比
例时,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总数作为基数;二是上述人员因离职或无法正
常参与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是否导致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最近三年内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人数及比例

经核查,最近三年内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人数为 1 人(不包括
股改期间增补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总数(包
括离职及现任,剔除重复人数)为 9 人,变动人数比例为 11.11%。

2、人员离职或无法正常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

彭艳军系公司聘任的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其任职期间为 2018 年 11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职时间较短,其由于职业规划等个人原因辞职,与公司协商一
致解除劳动合同,所涉工作交接正常完成;新任财务总监田凤洪兼任公司副总经
理,于 1996 年加入发行人财务部,曾先后担任公司财务部部长、管理部部长等
职务,持有中级会计师证书,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新任董事会秘书王霞于 2003 年加入公司,为公司内部培养产生的人员,具备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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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因此彭艳军离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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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股份公司设立以来,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逐步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
事和董事会秘书制度,完善和规范了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属
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依法独立运作,相关人员能够切实履行各自的权
利、义务和职责,以保证运营的效率和合规、财务的真实性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
现。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

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自设立以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能够
依法规范运作、履行职责,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重要财务决策能
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并作出有效决议。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9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股东大会的职权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
和投资计划;(2)决定公司在一年内购买或出售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资产总额 30%的事项;(3)决定本规则第六条规定的担保事项;(4)选举和更
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公司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5)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6)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7)审议批准公司财务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8)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9)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10)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11)对公司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12)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3)对公
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4)对公司聘用、解
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5)修改《公司章程》;(16)审议法律、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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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主要有: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
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
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
《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
1/3 时;(3)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以上的股东书面
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或所代表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
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或
所代表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股东大会的运行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制度自建立伊始,始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行,切实履行
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的各项职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公司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9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1、董事会的构成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设副董事长 1 人;董事由股东大会
选举或更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
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2、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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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
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
市方案;(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
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9)决定公
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
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2)制订《公司章程》
的修改方案;(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5)听取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
汇报并检查总经理工作;(16)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
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主要有: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1)董事长认为必要时;(2)1/3 以上董事联
名提议时;(3)1/2 以上独立董事联名提议时;(4)监事会提议时;(5)总经
理提议时;(6)代表 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7)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
开时;(8)《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或者证券监
管部门的要求后 10 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
形成相关决议,必须有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之半数的董事对该提案投赞成票。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取得更多董事同意的,
从其规定。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外担保事项作出
决议,除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 2/3 以上董事同意。

4、董事会的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制度自建立伊始,始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行,决策科学、
严格高效,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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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9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1、监事会的构成

公司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
于监事人数的 1/3。监事每届任期 3 年,连选可以连任。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
大会或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2、监事会的职权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
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检查公司的财务;(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
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
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国
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
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6)向股东
大会提出提案;(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提起诉讼;(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9)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0)《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以股东大会决议明确。

3、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主要有: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负责召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
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2)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
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
规定的决议时;(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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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
提起诉讼时;(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
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6)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7)相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
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由 1/2 以上的监事表决
通过。

4、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制度自建立伊始,始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行,决策科学、
严格高效,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9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独立董事的构成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的董事会、监事
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份数的赞成票选举产生。

2、独立董事的职权

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
具有以下特别职权:(1)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人
民币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
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
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提议召开董事会;(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
询机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6)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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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
立意见:(1)提名、任免董事;(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4)公司当年盈利但年度董事会未提出包含现金分
红的利润分配预案;(5)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
新发生的总额高于人民币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款
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6)需要披露的关联
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7)重
大资产重组方案;(8)股权激励计划;(9)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
益的事项;(10)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应当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
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如有关事项属于需要披露的事项,
公司应当将独立董事的意见予以公告,独立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
董事会应将各独立董事的意见分别披露。独立董事发表意见采取书面形式。

3、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自建立伊始,始终保持规范、有序运行,保障了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维护了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情况

2019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
书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公司治理机制建设、投
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公司股权管理事务、公司规范运作培训事务等事宜。董事会
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自建立伊始,始终保持规范、有序运行,保障了董事会
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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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2019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决定设立战略、
薪酬与考核、提名和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
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
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其成员由陆彪、杨敏、蔡卫华组成,陆彪为召集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其成员由蔡卫华、傅羽韬、杨敏组成,独立董事蔡卫华为召集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向董事会
提出意见和建议,其成员由傅羽韬、蔡卫华、陆彪组成,独立董事傅羽韬为召集
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其
成员由蔡卫华、傅羽韬、高军组成,独立董事蔡卫华为召集人,其为会计专业人
士。


三、公司近三年的规范运作情况

近三年来,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与法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行为。

(一)公司受到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处罚主体 行政罚款金额 处罚机关 事由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过氧化氢溶
2018 年 泰慕士 0.20 如皋市公安局 液数量备案,未按规定要求记录使
用数量和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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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年 7 月至 2015 年期间,房屋
如皋市综合行
2020 年 泰慕士 7.62 建设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政执法局
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如皋市公安局处罚情况

2018 年 6 月 22 日,如皋市公安局作出处罚决定书(编号 004922、000912),
因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过氧化氢溶液数量备案,未按规定要求记录过氧化氢
溶液使用数量和流向,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
项、第(五)项的规定对公司罚款 0.2 万元。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
项的规定,储存、使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记录储存、使用的易制爆
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将
所购买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
安机关备案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可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如皋市公安局依
据前述规定对公司罚款 0.20 万元,该等罚款金额属于法定处罚幅度内金额较小
的情形。

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 11 的规定,对于被处以罚款以上行政
处罚的违法行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且中介机构出具明确核查结论的,可以不认
定为重大违法:①违法行为显著轻微、罚款数额较小;②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
行为属于情节严重;③有权机关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但违法行为导致严
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等并被处以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不
适用上述情形。

据此,公司所受罚款数额较小,违法行为显著轻微,属于法定处罚幅度内金
额较小的情形,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公司已缴纳罚款并进
行了整改,针对易制爆化学品储存建立了有效的规章制度,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
时记录并向公安机关备案过氧化氢溶液的数量和流向,上述违法行为未对公司生
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根据如皋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中心派出所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出具的
《证明》,公司已按时、足额缴纳上述罚款,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公司不存在其他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受到该局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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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构
成实质性障碍。

2、如皋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情况

2020 年 8 月 25 日,如皋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皋城综罚
字[2020]第 549 号),因公司在 2003 年 7 月至 2015 年期间,未取得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而新建七幢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
划法》第六十四条、《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
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
一款之规定,对公司罚款 7.62 万元,对公司负责人陆彪罚款 0.20 万元。

公司已按规定缴纳罚款、进行整改并补办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违规
建设房产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如皋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出具的《证明》,公司已按
时、足额缴纳上述罚款,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不存在其
他因违反城市建筑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该局处罚的情形。

综上,公司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构
成实质性障碍。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新泰投资、实际控制人杨敏未受到行政处罚。实际
控制人陆彪曾受到的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处罚主体 行政罚款金额 处罚机关 事由
2003 年 7 月至 2015 年期间,
如皋市综合行政 公司房屋建设未取得建设
2020 年 陆 彪 0.20
执法局 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
程施工许可证

2020 年 8 月 25 日,如皋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皋城综罚
字[2020]第 549 号),因公司在 2003 年 7 月至 2015 年期间,未取得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而新建七幢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
划法》第六十四条、《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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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一
款之规定,对公司负责人陆彪罚款 0.20 万元。

根据如皋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出具的《证明》,陆彪已按
时、足额缴纳上述罚款,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陆彪不存在其
他因违反城市建筑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该局处罚的情形。

综上,陆彪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构
成实质性障碍。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政处罚情况

除公司董事长陆彪曾受到的上述行政处罚外,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其他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公司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一)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占用资金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
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
担保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简述

(一)报告期内转贷、违规票据融资、资金拆借、代收货款、个人账户收付
款等情况

1、转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无真实贸易背景,通过供应商等取得银行贷款或者为
客户提供银行贷款资金走账通道等转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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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违规票据融资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关联方或供应商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通过
票据贴现后获取银行融资等违规票据融资行为。

3、资金拆借

公司已逐步建立健全了资金管理相关内控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2018 年
-2020 年,公司不存在资金拆借情形。

4、第三方代收货款、个人账户收付款、出借公司账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通过第三方代收货款、出借公司账户为他人收付款项
的情形,但存在使用员工个人账户收款的情况,具体情形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员工账户收款 - 143.08 7.19 1.69
占营业收入比例 - 0.21% 0.01% <0.01%

2018 年-2020 年,公司员工账户代收货款的金额分别为 1.69 万元、7.19 万元、
143.08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1%、0.01%、0.21%,金额及占
比相对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利用员工账户代收货款,主要系基于便利性考虑利用员工微
信或支付宝账户代收的废弃物资、员工内购销售活动款项。其中,2020 年,公
司员工个人账户收款金额较大,主要原因系:2020 年疫情期间,公司员工工作
强度相对较低,公司利用周末空闲时间在厂区内部进行员工内购活动,主要采取
支付宝、微信等移动支付方式,由于当时公司仅拥有支付宝二维码,微信或其他
二维码申请暂未完成,为便于收款及款项管控,对于使用微信支付的个人消费者,
公司指定员工提供其微信代为收取消费者使用微信支付的款项,之后再由该员工
将相应货款转至公司账上,公司委托员工代收货款共计 143.08 万元,该等款项
已完整转入公司自有银行账户。

针对利用员工账户代收货款情况,公司已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控制度,员工
收款后无特殊情况一般于当天转至公司账户,公司根据收款金额、销售清单等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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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相应的账务处理,账务处理真实、准确、完整;此外,公司已申请完毕网银二
维码,确保后续移动支付相关收入直接转入公司账户,不再发生员工代收货款情
况。

5、现金收付情况

1)现金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销售金额分别为 151.26 万元、100.30 万元、59.47 万元
和 13.2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边角料 6.38 23.95 56.81 106.91
零星服装 0.63 27.90 7.54 2.72
废旧物资 6.20 7.51 12.56 18.93
其他 0.02 0.10 23.38 22.70
合计 13.23 59.47 100.30 151.26

公司现金销售主要为向零星客户销售边角料、零星服装、各类废品等,主要
系相关客户较为零散,交易金额较小,且习惯使用现金进行支付。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20%、0.13%、0.09%
和 0.03%,占比较低且呈下降趋势。公司现金销售部分主要为边角料、废旧物资
等产品销售,该等产品销售不属于公司主营业务,其占其他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 53.03%、30.15%、13.39%和 12.59%。

公司已制定相关规定,规范并减少现金交易情况,要求逐步采用银行转账或
支付宝转款等方式进行替代。报告期内,公司现金销售总体较低且金额及占比呈
逐年下降趋势。

2)现金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采购金额分别为 18.31 万元、11.96 万元、6.51 万元和
2.9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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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物资采购 0.87 1.08 2.68 2.12
其他采购 2.05 5.43 9.28 16.19
合计 2.92 6.51 11.96 18.31

公司现金采购分为物资采购和其他采购两部分,其中,物资采购主要为食堂
物资、办公日常用品等零星采购,该等采购使用现金支付较为方便;其他现金采
购主要为现金支付零星技术服务、运输服务、修理服务等服务费。公司已制定相
关制度,规范现金采购情形。

上述现金采购主要为费用化类型的采购,根据业务性质主要计入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采购金额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 0.62%、0.36%、0.19%和
0.15%,占比较低,且呈下降趋势。

3)现金发放工资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发放工资金额分别为 1,246.77 万元、185.50 万元、85.53
万元和 28.6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奖金 10.80 24.29 20.72 1,021.74
节日礼金 10.96 27.64 110.53 153.99
其他 6.86 33.60 54.26 71.05
合计 28.62 85.53 185.50 1,246.77

公司现金发放工资主要为奖金和节日礼金。公司以现金发放工资的主要原因
如下:①奖金:2018 年,公司为了中层员工薪酬的保密性,以现金的形式向其
发放年终奖、月度绩效奖金等;②节日礼金:公司在春节前后、端午节、中秋节、
重阳节等,以现金形式向全体员工发放节日礼金,有利于鼓舞员工士气,提高员
工工作积极性。

自 2019 年起,公司对现金发放工资的行为进行规范,现金发放工资金额大
幅降低。公司已全额进行了纳税申报并进行了代扣代缴。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发放工资金额占各年度职工薪酬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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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4%、0.97%、0.46%和 0.26%,占比较低且呈下降趋势。

(二)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价

公司现有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对编制真
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三)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专项审
核,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320 号),报告的结
论性意见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
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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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以下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告。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的分析说明反映了公
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
的主要内容。

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招股意向书所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
部的财务资料。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资产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8,183,153.75 71,618,603.24 8,259,217.53 71,492,585.53
交易性金融资产 920,000.00 - 40,300,000.00 -
应收票据 20,309,258.42 23,271,184.77 9,559,795.95 -
应收账款 161,904,786.13 132,311,919.86 147,865,249.02 151,157,148.79
预付款项 3,653,791.63 3,764,258.48 2,131,295.02 2,864,033.10
其他应收款 86,462.71 1,941,502.31 351,318.36 568,304.45
存货 136,013,119.25 137,560,066.59 133,132,748.36 135,228,553.19
合同资产 562,679.60 237,500.00 - -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 - 592,508.93 5,900,828.34
流动资产合计 401,633,251.49 370,705,035.25 342,192,133.17 367,211,453.40
非流动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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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33,288,311.83 132,969,531.99 105,761,045.25 107,308,549.96
在建工程 16,067,715.35 3,258,533.30 32,592,046.19 6,522,867.70
使用权资产 1,193,508.58
无形资产 28,154,428.26 28,560,254.47 8,201,479.69 9,115,256.0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96,962.70 3,130,050.66 2,851,879.77 2,509,040.08
其他非流动资产 700,500.00 483,996.31 9,002,282.08 2,892,993.7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3,201,426.72 168,402,366.73 158,408,732.98 128,348,707.60
资产总计 584,834,678.21 539,107,401.98 500,600,866.15 495,560,161.00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负债和股东权益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000,000.00 31,441,472.21 93,000,000.00 99,010,016.00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96,406,042.12 73,277,926.14 63,663,350.29 55,375,638.83
预收款项 - - 109,297.57 698,980.61
合同负债 178,935.29 170,957.95 - -
应付职工薪酬 36,733,502.95 45,080,980.27 42,250,322.72 38,713,612.29
应交税费 8,531,468.31 4,673,548.31 2,560,057.98 13,142,575.53
其他应付款 2,040,021.11 2,245,846.94 2,218,384.05 24,924,182.26
一年内到期的非
694,584.71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1,415.98 20,359.26
流动负债合计 154,605,970.47 156,911,091.08 203,801,412.61 231,865,005.5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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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4,547,428.36 3,387,950.9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4,547,428.36 3,387,950.94 - -
负债合计 159,153,398.83 160,299,042.02 203,801,412.61 231,865,005.52
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
股本 80,000,000.00 80,000,000.00 80,000,000.00 78,515,519.59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175,146,861.65 175,146,861.65 175,146,861.65 7,433,055.9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5,268,105.22 10,719,340.52 3,436,629.56 41,740,576.93
未分配利润 155,266,312.51 112,942,157.79 38,215,962.33 136,006,003.04
归属于母公司所
425,681,279.38 378,808,359.96 296,799,453.54 263,695,155.48
有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425,681,279.38 378,808,359.96 296,799,453.54 263,695,155.48
负债和所有者权
584,834,678.21 539,107,401.98 500,600,866.15 495,560,161.00
益总计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一、营业总收入 422,208,549.85 693,538,467.82 791,387,004.76 754,747,200.90
二、营业总成本 370,922,871.09 606,683,189.31 685,880,965.97 644,103,550.96
其中:营业成本 330,501,499.32 533,346,807.55 605,865,273.39 575,782,304.14
税金及附加 4,743,288.30 6,923,511.31 6,873,743.45 7,383,930.50
销售费用 1,642,495.09 3,139,798.62 5,782,145.77 4,957,9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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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 19,694,936.23 33,532,310.69 33,003,020.38 29,548,876.36
研发费用 13,596,487.51 26,054,562.98 29,239,136.89 25,059,630.66
财务费用 744,164.64 3,686,198.16 5,117,646.09 1,370,905.30
其中:利息费用 529,211.41 2,437,498.78 4,112,305.51 3,847,656.44
利息收入 68,030.84 128,366.39 83,150.31 250,355.58
加:其他收益 4,252,537.24 6,005,418.06 2,581,971.08 3,332,813.37
投资收益(损失
603,736.94 1,150,522.32 936,407.24 684,721.36
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
业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
( 损 失 以 “-” 号 -1,418,173.86 521,211.50 158,412.98 -
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
( 损 失 以 “-” 号 -1,802,127.79 510,665.56 -2,742,394.75 -4,852,001.94
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
( 损 失 以 “-” 号 85,861.05 156,802.55 -241,031.02 -36,867.60
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
53,007,512.34 95,199,898.50 106,199,404.32 109,772,315.13
损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3,392.63 269,138.20 68,815.82 4,055,867.02
减:营业外支出 77,921.69 987,577.59 162,389.70 64,945.05
四、利润总额(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52,942,983.28 94,481,459.11 106,105,830.44 113,763,237.10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6,070,063.86 12,472,552.69 13,001,532.38 15,192,135.36
五、净利润(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46,872,919.42 82,008,906.42 93,104,298.06 98,571,101.74
列)
(一)按经营持
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
润(净亏损以“-” 46,872,919.42 82,008,906.42 93,104,298.06 98,571,101.74
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
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

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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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46,872,919.42 82,008,906.42 93,104,298.06 98,571,101.74
( 净 亏 损 以 “-”
号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
( 净 亏 损 以 “-”
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
46,872,919.42 82,008,906.42 93,104,298.06 98,571,101.74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综合收益 46,872,919.42 82,008,906.42 93,104,298.06 98,571,101.74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
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
0.59 1.03 1.16 -
收益
(二)稀释每股
0.59 1.03 1.16 -
收益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一、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
431,833,894.48 751,019,856.80 851,483,963.52 812,684,435.07
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5,479,165.47 6,251,669.01 22,922,743.30 11,903,314.60
收到其他与经营
6,417,747.95 10,538,434.73 3,494,641.62 8,611,393.37
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
443,730,807.90 767,809,960.54 877,901,348.44 833,199,143.04
入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
247,088,116.84 426,141,636.49 515,884,531.75 517,102,245.73
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
为职工支付的现 117,554,019.43 181,254,244.07 187,668,545.40 176,750,083.3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968,432.14 35,751,355.12 50,953,673.55 38,985,960.99

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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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其他与经营
7,656,081.78 15,427,977.11 18,937,919.10 14,990,630.57
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
390,266,650.19 658,575,212.79 773,444,669.80 747,828,920.64
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
53,464,157.71 109,234,747.75 104,456,678.64 85,370,222.40
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
507,220,000.00 758,740,000.00 646,240,000.00 408,094,001.73
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
603,736.94 1,150,522.32 936,407.24 684,721.36
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
89,006.55 337,301.22 47,369.97 53,263.78
长期资产收回的
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
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
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
507,912,743.49 760,227,823.54 647,223,777.21 408,831,986.87
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
23,823,289.61 22,520,445.17 36,294,222.94 27,700,119.43
长期资产支付的
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08,140,000.00 718,440,000.00 684,939,208.49 387,194,793.24
取得子公司及其
他营业单位支付 - - - -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
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
531,963,289.61 740,960,445.17 721,233,431.43 414,894,912.67
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
-24,050,546.12 19,267,378.37 -74,009,654.22 -6,062,925.80
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
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
收少数股东投资
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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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
- 81,441,472.21 153,000,000.00 216,304,586.00
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
- - - -
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
- 81,441,472.21 153,000,000.00 216,304,586.00
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
21,441,472.21 143,000,000.00 159,010,016.00 228,515,171.05
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
或偿付利息支付 529,077.81 2,494,137.73 87,149,544.45 60,563,912.47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
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
726,026.01
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
22,696,576.03 145,494,137.73 246,159,560.45 289,079,083.52
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
-22,696,576.03 -64,052,665.52 -93,159,560.45 -72,774,497.52
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
现金及现金等价 -152,485.05 -1,090,074.89 -520,831.97 657,046.92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
6,564,550.51 63,359,385.71 -63,233,368.00 7,189,846.00
等价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
71,618,603.24 8,259,217.53 71,492,585.53 64,302,739.53
现金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
78,183,153.75 71,618,603.24 8,259,217.53 71,492,585.53
现金等价物余额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资产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7,282,038.69 61,890,923.15 7,001,335.38 71,336,041.88
交易性金融资产 920,000.00 - 40,300,000.00 -
应收票据 20,309,258.42 23,271,184.77 9,559,795.95 -
应收账款 162,061,796.82 144,169,349.47 160,279,790.04 169,763,625.44
预付款项 3,316,494.33 3,493,304.69 1,535,584.61 2,383,4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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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 25,951,225.14 21,696,002.31 6,722,612.94 494,504.45
存货 114,775,867.31 113,180,472.61 115,252,067.02 111,192,169.49
合同资产 562,679.60 237,500.00 - -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其他流动资产 - 592,508.93 4,300,036.83
流动资产合计 405,179,360.31 367,938,737.00 341,243,694.87 359,469,796.52
非流动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6,779,925.11 36,779,925.11 36,779,925.11 36,779,925.1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93,728,635.15 95,458,288.28 64,574,117.89 68,562,845.20
在建工程 4,586,064.41 1,270,970.31 31,861,255.93 6,522,867.70
使用权资产 538,750.72
无形资产 5,243,903.43 5,314,555.78 5,473,219.92 6,134,828.5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3,116,918.02 2,585,321.41 2,396,161.26 2,121,942.87
其他非流动资产 700,500.00 166,058.41 2,134,922.08 1,934,193.7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4,694,696.84 141,575,119.30 143,219,602.19 122,056,603.21
资产总计 549,874,057.15 509,513,856.30 484,463,297.06 481,526,399.73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负债和股东权益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000,000.00 31,441,472.21 93,000,000.00 99,010,016.00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89,678,264.92 68,808,381.25 60,690,047.95 52,362,85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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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款项 - 109,297.57 698,980.61
合同负债 178,935.29 170,957.95 - -
应付职工薪酬 27,476,113.33 36,633,927.09 35,692,764.90 33,451,274.25
应交税费 6,508,121.59 2,752,609.78 545,907.45 11,723,937.48
其他应付款 960,821.11 1,569,686.56 1,631,380.63 21,917,758.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267,533.00

其他流动负债 21,415.98 20,359.26
流动负债合计 135,091,205.22 141,397,394.10 191,669,398.50 219,164,822.0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3,674,196.83 2,495,454.0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674,196.83 2,495,454.07 - -
负债合计 138,765,402.05 143,892,848.17 191,669,398.50 219,164,822.0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
股本 80,000,000.00 80,000,000.00 80,000,000.00 78,515,519.59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176,907,372.35 176,907,372.35 176,907,372.35 9,193,566.6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5,268,105.22 10,719,340.52 3,436,629.56 41,740,576.93
未分配利润 138,933,177.53 97,994,295.26 32,449,896.65 132,911,914.51
所有者权益合计 411,108,655.10 365,621,008.13 292,793,898.56 262,361,577.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49,874,057.15 509,513,856.30 484,463,297.06 481,526,399.73

(五)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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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一、营业总收入 463,390,893.50 769,069,069.70 851,702,248.44 794,032,976.17
减:营业成本 381,823,546.93 630,170,778.55 683,315,544.14 627,518,875.83
税金及附加 3,071,821.06 4,814,583.45 4,931,789.55 5,743,782.59
销售费用 1,640,077.19 3,072,002.38 4,272,959.93 3,456,670.11
管理费用 13,714,558.85 23,778,984.65 23,025,358.12 21,259,439.75
研发费用 13,596,487.51 26,054,562.98 29,239,136.89 25,059,630.66
财务费用 726,862.68 3,680,561.87 5,105,843.70 1,365,568.08
其中:利息费用 517,971.86 2,437,498.78 4,112,305.51 3,847,656.44
利息收入 65,070.96 121,465.26 78,816.76 239,678.33
加:其他收益 4,067,081.22 3,159,736.42 2,157,611.08 1,642,956.8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586,881.61 1,112,462.90 908,997.01 908,645.10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1,414,766.62 534,884.90 161,039.58 -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950,468.05 337,468.15 -2,376,056.45 -4,880,562.76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57,120.48 152,119.86 -188,683.00 -281,670.10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51,163,387.92 82,794,268.05 102,474,524.33 107,018,378.20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3,392.42 209,938.20 45,615.82 4,038,767.02
减:营业外支出 13,795.15 866,405.79 1,055.28 18,087.4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51,162,985.19 82,137,800.46 102,519,084.87 111,039,057.75
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5,675,338.22 9,310,690.89 12,086,763.96 14,421,630.4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45,487,646.97 72,827,109.57 90,432,320.91 96,617,427.29
“-”号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
45,487,646.97 72,827,109.57 90,432,320.91 96,617,427.29

(二)按所有权属分类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45,487,646.97 72,827,109.57 90,432,320.91 96,617,427.29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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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稀释每股收益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490,069,763.46 836,927,326.19 926,026,992.47 857,743,982.63
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5,479,165.47 6,251,669.01 22,922,743.30 11,903,314.6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5,771,597.18 6,326,662.69 2,811,744.65 11,575,159.56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1,320,526.11 849,505,657.89 951,761,480.42 881,222,456.7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348,268,858.16 578,185,674.73 670,583,540.52 627,230,961.46
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80,094,510.91 125,095,537.83 133,298,936.04 132,243,701.46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9,927,995.70 20,061,836.04 38,192,601.92 28,942,388.1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13,106,745.41 27,277,425.04 22,519,340.82 11,194,095.92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1,398,110.18 750,620,473.64 864,594,419.30 799,611,146.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49,922,415.93 98,885,184.25 87,167,061.12 81,611,309.85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76,490,000.00 699,050,000.00 614,020,000.00 405,694,001.7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
586,881.61 1,112,462.90 908,997.01 683,929.8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58,795.98 334,259.88 608,132.51 311,987.55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7,135,677.59 700,496,722.78 615,537,129.52 406,689,919.1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11,843,942.91 20,599,578.85 21,638,504.72 18,528,324.80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477,410,000.00 658,750,000.00 654,320,000.00 383,194,0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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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89,253,942.91 679,349,578.85 675,958,504.72 401,722,326.5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2,118,265.32 21,147,143.93 -60,421,375.20 4,967,592.60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
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1,441,472.21 153,000,000.00 216,304,586.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 - - -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1,441,472.21 153,000,000.00 216,304,586.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1,441,472.21 143,000,000.00 159,010,016.00 228,515,171.0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529,077.81 2,494,137.73 84,549,544.45 60,563,912.47
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290,000.00 - -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260,550.02 145,494,137.73 243,559,560.45 289,079,083.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2,260,550.02 -64,052,665.52 -90,559,560.45 -72,774,497.52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152,485.05 -1,090,074.89 -520,831.97 657,046.92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5,391,115.54 54,889,587.77 -64,334,706.50 14,461,451.85
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
61,890,923.15 7,001,335.38 71,336,041.88 56,874,590.03
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
77,282,038.69 61,890,923.15 7,001,335.38 71,336,041.88
价物余额


二、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

(一)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公司委托,审计了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期间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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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意见摘录如下:

“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泰慕
士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关键审计事项

立信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认为境内及境外销售销售确
认为关键审计事项,具体如下:

公司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境内及境外销售收入,公司境内销售收入在产品签
收时确认;境外销售收入在产品已办妥报关手续,取得报关单、提单时确认。为
了防止为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销售收入
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针对境内外销售收入确认的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通过查阅相关销售管理制度、检查销售合同、销售订单等方式,了解江
苏泰慕士销售模式和具体销售流程。

2、了解、评估并测试公司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运行有
效性。

3、执行相关审计程序:

(1)复核重要客户的销售合同、订单的条款,销售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
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分析性复核,判断销售收入和产品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评价收入确
认的准确性;

(3)针对公司销售实施抽样测试,检查用于确认销售收入的提货单、签收
单、对账单、报关单、提单、出库单等支持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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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客户交易的类型、金额等方式,抽取主要客户执行函证、期后收
款测试、现场访谈等审计程序,以确认应收账款余额和销售收入金额;

(5)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测试,以判断销售收
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6)对于公司境外销售,获取海关出具的清单并与外销收入核对以确认外
销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
——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公司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任何问题。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是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纳入合并报表
注 2021 年 6 月 30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的子公司名称
日/2021 年 1-6 月 日/2020 年 日/2019 年 日/2018 年
六安针织 是 是 是 是
南通印绣花 否 否 否 是
六安智能 否 否 是 是
注 1:2018 年 1 月公司设立六安智能,将其纳入合并报表,2019 年 8 月六安智能注销,
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注 2:2018 年 8 月南通印绣花注销,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
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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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
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2021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本次申报期间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
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
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
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
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
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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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
公司。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
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
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
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
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
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
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
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
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
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
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
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
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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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
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
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
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
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
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
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
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
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
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
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
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
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
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
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
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
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
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
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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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
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
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
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
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
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
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
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
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
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
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
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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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
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
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
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
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
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八)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
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
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
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
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
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
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九)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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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
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
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
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
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除此之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在初始确认时,
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
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
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019 年 1 月 1 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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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
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
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
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
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
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
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
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
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
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
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
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
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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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
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
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
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账
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
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
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
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019年1月1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
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
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
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
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
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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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
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
值进行初始确认。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
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
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
出,计入当期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
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
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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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
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
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
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
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
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
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
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
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
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

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
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
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
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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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
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
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
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
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
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
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
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
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
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
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
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
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
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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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应收款项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
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
下:

账龄 应收款项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1-2 年 30.00
2-3 年 50.00
3 年以上 100.00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
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2019 年 1 月 1 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
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
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
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
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
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
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2)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余额为 100.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
或期末金额占应收款项余额比例 10%以上的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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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
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一 同受最终人控制的合并范围应收款项
组合二 扣除组合一以外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组合一 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如经测试未发现减值
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二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5
1-2 年 30 30
2-3 年 50 50
3 年以上 100 1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
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并入账龄分析法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十)存货

1、存货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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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
资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
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
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
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
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
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
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
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十一)合同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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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的会计政策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
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
(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
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
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九)6、
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中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有关应收账款的
会计处理。

(十二)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
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
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
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
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
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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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
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
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
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
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
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
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时,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如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可
靠计量的,对于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
费作为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
允价值更加可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
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的,对于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
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
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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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
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
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
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
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
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
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
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
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
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
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
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
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
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
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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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
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
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
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
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
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
降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
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
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
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
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
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十三)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
地计量。

2、折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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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
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
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融资
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
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
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 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3 9.70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3 1 33.0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4 5 23.75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1~5 9.5~19.80


(十四)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
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
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
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
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
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五)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
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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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
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
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
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
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
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
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
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
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
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
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
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
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
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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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
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
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
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十六)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
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
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
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
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时,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如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可
靠计量的,对于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
为换入的无形资产的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
加可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
均不能可靠计量的,对于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
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
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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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土地使用权 50 年 受益期限内
软件 3年 受益期限内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4、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
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
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5、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
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
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
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七)长期资产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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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
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
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
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
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至少在
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
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
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本公司在分摊商誉的账面价值时,根据相关资产组或资
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获得的相对受益情况进行分摊,在此基础
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
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
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
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
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
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
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八)合同负债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
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
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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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
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
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
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
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
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
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
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
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
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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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
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
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
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预计负债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
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
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
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
处理: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
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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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
整。

(二十一)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
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
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
值计量。本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进行股份支付的,职工出资认购股票,股票在达到
解锁条件并解锁前不得上市流通或转让;如果最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
未能达到,则本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票。本公司取得职工认购限制性
股票支付的款项时,按照取得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
就回购义务全额确认一项负债并确认库存股。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
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 、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
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
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
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但授予后立即可行权
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对于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行权条件是市场条
件或非可行权条件,此时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
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
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
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
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
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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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
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
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
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初始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并考虑授予权
益工具的条款和条件。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
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
权的,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增加相应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二)收入

1、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的会计政策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
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
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
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
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
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
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
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
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
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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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
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
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
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
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
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
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
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
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
现时付款义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
定所有权。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
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2020 年 1 月 1 日前的会计政策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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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
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具体原则

内销收入的核算方法为:产品签收时确认收入;外销收入的核算方法为:产
品已向海关报关出口,取得报关单、提单(运单);产品出口收入货款金额已确
定,款项已收讫或预计可以收回;出口产品的成本能够合理计算。

3、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依据

公司主要从事针织面料及针织服装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根据与客户签署的
销售合同,一般情况下,客户收到货物,货物所有权同时转移给客户。公司收入
确认的具体依据、时点情况如下:

(1)外销收入

公司外销收入通过FOB贸易方式进行,以出口装运完成作为产品控制权转移
时点。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产品已向海关报关出口,取得报关单、提单(运
单);产品出口收入货款金额已确定,款项已收讫或预计可以收回;出口产品的
成本能够合理计算。

公司外销收入的确认依据为出口报关单及提单,以销售收入在产品已办妥报
关手续并装船完成时点为收入确认时点。

(2)内销收入

公司内销产品一般由客户至仓库提货或按约定运至客户指定地点,以交货
完成作为产品权利义务转移时点。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
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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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内销收入的确认依据为客户或客户指定仓库的签收单,以客户签收时
间作为收入确认时点。

综上,公司收入确认时点、条件及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收入确认时点谨慎、条件及依据充分。

4、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收入确认原则
公司名称
内销 外销
客户合约收益于货品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按反映预期就交换该等货品有权收取
申洲国际
之代价之金额确认
向客户销售成衣及收益于货品控制权转移时确认,即货品运往指定地点(交付)
时。于客户获得相关货品控制权前发生的运输及其他相关活动均被视为履约活
晶苑国际
动。于交付后,客户可全权酌情决定销售货品的分销方式及价格,于销售货品
时负上主要责任,并承担与货品相关的陈旧及遗失风险。
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 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
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 提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
聚杰微纤 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 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
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货物出口装船离岸时点作为收入确认
公司发出货物后,经客户确认后开具销
棒杰股份 时间,根据订单、合同、出口报关关单
售发票并确认收入
等资料,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
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 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
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 港,取得提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
健盛集团 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 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 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
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产品已向海关报关出口,取得报关单、
提单(运单);产品出口收入货款金额
泰慕士 产品签收时确认收入
已确定,款项已收讫或预计可以收回;
出口产品的成本能够合理计算

(二十三)合同成本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的会计政策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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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
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
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
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
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
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
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
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二十四)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
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
的政府补助。

2、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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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
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
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
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
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
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
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
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
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
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
借款费用。

(二十五)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
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
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
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
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
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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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
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
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
净额列报。

(二十六)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
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
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
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
本。

本公司后续釆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
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
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三、(十七)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
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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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
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
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
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
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
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
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
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
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
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
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
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
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
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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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
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
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
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
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
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
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
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
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
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
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
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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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
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
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
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
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
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
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三、(九)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
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
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
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
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
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
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
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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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售后租回交易

公司按照本附注“三、(二十二)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
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1)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
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
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
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
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三、(九)金融工具”。

(2)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
计处理,并根据前述“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
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三、
(九)金融工具”。

(二十七)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
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
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
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
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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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的,无需调整。

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
影响数调整 2019 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2018 年度及 2017 年度的财
务报表未做调整。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以下简称“新
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后的准
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
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
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
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9 年度、2018 年度的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
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 2020 年 1 月 1 日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的内容和原因 合并 母公司
预收款项 -109,297.57 -109,297.57
将与销售商品相关的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96,723.51 96,723.51
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2,574.06 12,574.06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 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
下: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应收账款 -237,500.00 -237,500.00
合同资产 237,500.00 237,500.00
预收账款 -191,317.21 -191,3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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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负债 170,957.95 170,957.95
其他流动负债 20,359.26 20,359.26


2)利润表

单位:元
2020 年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
合并 母公司
营业成本 1,846,180.54 873,697.00
销售费用 -1,846,180.54 -873,697.00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2018 年修订)

财政部于 2018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简称“新租赁
准则”)。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对
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
或者包含租赁。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
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
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采用下列
方法计量使用权资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时根据每项租赁
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1)将于首次执行日后 12 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2)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3)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4)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
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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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按照本附注“三、(二十)预计负债”
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
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6)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
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在计量租赁负债时,本公司使用 2021 年 1 月 1 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来
对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的尚未支付的最低
1,070,563.85
租赁付款额
按 2021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 1,026,991.35
2021 年 1 月 1 日新租赁准则下的租赁负债 1,026,991.35
上述折现的现值与租赁负债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
司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
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新的
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除转租赁外,本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 2020 年 1 月 1 日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的内容和原因 合并 母公司
预收款项 -168,217.89 -138,095.04
使用权资产 1,205,072.51 673,438.42
公司作为承租人对于首次执行
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的调整 租赁负债 517,150.54 273,337.7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519,704.08 262,005.65
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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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
相关项目情况

(1)2019 年 1 月 1 日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 2019 年年初财务报表
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8 年 2019 年 调整数
项目 12 月 31 日 1月1日 重新
余额 余额 重分类 合计
计量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不适用 1,600,791.51 1,600,791.51 1,600,791.51
其他流动资产 5,900,828.34 4,300,036.83 -1,600,791.51 -1,600,791.51



(2)2020 年 1 月 1 日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 2020 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
项目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9 年 2020 年 调整数
项目 12 月 31 日 1月1日
余额 余额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合计
预收账款 109,297.57 - -109,297.57 - -109,297.57
合同负债 不适用 96,723.51 96,723.51 96,723.51
其他流动负债 12,574.06 12,574.06 12,574.06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9 年 2020 年 调整数
项目 12 月 31 日 1月1日
余额 余额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合计
预收账款 109,297.57 - -109,297.57 - -109,297.57
合同负债 不适用 96,723.51 96,723.51 96,723.51
其他流动负债 12,574.06 12,574.06 12,574.06


(3)2021 年 1 月 1 日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 2021 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
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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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9 年 2020 年 调整数
项目 12 月 31 日 1月1日
余额 余额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合计
预付款项 3,764,258.48 3,596,040.59 -168,217.89 -168,217.89
使用权资产 1,205,072.51 1,205,072.51 1,205,072.51
租赁负债 517,150.54 517,150.54 517,150.54
一年内到期的
519,704.08 519,704.08 519,704.08
非流动负债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9 年 2020 年 调整数
项目 12 月 31 日 1月1日
余额 余额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合计
预付款项 3,493,304.69 3,355,209.65 -138,095.04 -138,095.04
使用权资产 673,438.42 673,438.42 673,438.42
租赁负债 273,337.73 273,337.73 273,337.73
一年内到期的
262,005.65 262,005.65 262,005.65
非流动负债

3、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2019 修订)(财会〔2019〕8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
施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
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
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 2019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已执行该准则,2018 年度的财务报
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2019 修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2019 修订)(财会〔2019〕9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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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
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
溯调整。

本公司 2019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已执行该准则,2018 年度的财务报
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

财政部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财会〔2019〕
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3 号”),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1)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 13 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
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
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 13 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
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
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2)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 13 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
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
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第 13 号,2019 年度、2018 年度的财
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 13 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

(4)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会[2019]22 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
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
该规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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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2019 年度、2018 年度的财务报表
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5)执行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

财政部分别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
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
行了修订。

本公司已按修订后的格式编制本报告期间的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应付利息”
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工
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

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的资产处
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
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
和“利息收入”项目;增加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

(6)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
定》(财会〔2020〕10 号),自 2020 年 6 月 19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 2020 年 1
月 1 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
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
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7)执行《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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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
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 号),自 2021 年 5 月 26 日起
施行,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
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由“减让仅针对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的应付租
赁付款额”调整为“减让仅针对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其他适
用条件不变。

本公司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五、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及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1-6 月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
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
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
增值税 额,在扣除当期允许 13% 13% 16%、13% 17%、16%
抵扣的进项税额后,
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7% 7% 7%
及消费税计缴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15%、25% 15%、25% 15%、25% 15%、25%
注 1:2018 年 5 月,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
32 号)相关规定,公司增值税应税销售税率由 17%调整为 16%。
注 2:2019 年 4 月,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
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公司增值税应税销售税率
由 16%调整为 13%。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纳税主体情况:

所得税税率
纳税主体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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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慕士 15% 15% 15% 15%
六安针织 25% 25% 25% 25%
六安智能 - - - -
南通印绣花 - - - 25%
注:子公司六安智能 2018 年设立,2019 年注销,存续期间无实际经营,未进行税务备
案。

(二)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及批复文件

2016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取得了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
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
期为 3 年,证书编号 GR2016320039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2016 年、2017 年、2018 年本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2019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取得了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
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 3 年,证
书编号 GR2019320010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本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六、非经常性损益

申报会计师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江苏泰
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347号),申报会计师认为: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非经
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公允反映了泰慕士2018
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7.44 -9.80 -24.10 -3.69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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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421.86 597.05 253.29 329.47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
- - - -
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
60.37 115.05 93.64 68.47
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
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 - - -
净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5.31 -46.37 -4.45 399.09
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3.39 3.49
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74.83 -127.19 -51.83 -132.8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
412.93 532.24 266.54 660.49
性损益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4,687.29 8,200.89 9,310.43 9,857.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4,274.36 7,668.65 9,043.89 9,196.62
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净利润
8.81% 6.49% 2.86% 6.70%
的比例


七、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一)货币资金

公司2021年6月30日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 额
库存现金 2.59
银行存款 7,815.72
其他货币资金 -

合 计 7,818.32

(二)应收账款

公司2021年6月30日应收账款余额及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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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龄 金额 坏账准备 净值
1 年以内 17,041.09 852.05 16,189.04
1-2 年 2.06 0.62 1.44
2-3 年 - - -
3 年以上 - - -
合 计 17,043.15 852.67 16,190.48

(三)存货

公司2021年6月30日存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种类 账面原值 计提跌价准备 净值
原材料 2,289.07 409.26 1,879.81
半成品 4,614.89 337.50 4,277.39
委托加工物资 882.29 - 882.29
在产品 3,615.83 - 3,615.83
库存商品 2,023.07 133.02 1,890.05
发出商品 1,055.94 - 1,055.94
合 计 14,481.09 879.77 13,601.31

(四)固定资产

公司2021年6月30日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折旧年限(年)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 20 13,271.69 6,079.60 7,192.09
机器设备 10 18,295.37 13,018.32 5,277.05
电子设备 3 816.56 606.50 210.07
运输设备 4 599.33 493.16 106.17
其他设备 5~10 916.63 373.17 543.46
合 计 - 33,899.58 20,570.75 13,328.83

(五)无形资产

公司2021年6月30日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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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 目 取得方式 摊销年限 原值 累计摊销 净值

土地使用权 出让/转让 50 年 2,933.69 166.36 2,767.33
软件 购置 3年 500.72 452.61 48.11
合 计 - - 3,434.41 618.97 2815.44


八、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

(一)短期借款

公司2021年6月30日短期借款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 额
信用借款 1,000.00

合 计 1,000.00

(二)应付账款

公司2021年6月30日应付账款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 额
应付账款 9,640.60

合 计 9,640.60

(三)应付职工薪酬

公司2021年6月30日应付职工薪酬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 额
短期薪酬 3,673.35
合 计 3,673.35

(四)应交税费

公司2021年6月30日应交税费如下:

单位:万元


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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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金 额
增值税 412.80
企业所得税 290.89
个人所得税 24.73
城市维护建设税 29.19
房产税 25.46
教育费附加 12.51
地方教育费附加 8.34
土地使用税 44.77
印花税 4.45
合 计 853.15


九、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股东权益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股本 8,000.00 8,000.00 8,000.00 7,851.55
资本公积 17,514.69 17,514.69 17,514.69 743.31
其他综合收益 - - -
盈余公积 1,526.81 1,071.93 343.66 4,174.06
未分配利润 15,526.63 11,294.22 3,821.60 13,600.60
归属于母公司股
42,568.13 37,880.84 29,679.95 26,369.52
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
股东权益合计 42,568.13 37,880.84 29,679.95 26,369.52


十、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5,346.42 10,923.47 10,445.67 8,537.02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2,405.05 1,926.74 -7,400.97 -606.29
金流量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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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2,269.66 -6,405.27 -9,315.96 -7,277.45
金流量净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15.25 -109.01 -52.08 65.70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56.46 6,335.94 -6,323.34 718.98
净增加额


十一、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二、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 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2.60 2.36 1.68 1.58
速动比率 1.72 1.49 1.03 1.00
资产负债率
25.24% 28.24% 39.56% 45.51%
(母公司)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5.32 4.74 3.71 -
每股净资产(元)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
0.11% 0.16% 0.28% 0.59%
(扣除土地使用权)
项 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存货周转率(次) 2.28 3.73 4.28 4.4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73 4.70 5.03 5.3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6,227.85 11,420.96 12,798.99 13,570.74
元)
利息保障倍数 101.04 39.76 26.80 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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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8 0.79 -0.79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0.67 1.37 1.31 -
金流量净额(元)

(二)最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要求计
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元)
期间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
基本 稀释
益率

2021 年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65% 0.59 0.59
1-6 月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63% 0.53 0.53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4.28% 1.03 1.03
2020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2.70% 0.96 0.96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3.22% 1.16 1.16
2019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2.27% 1.13 1.13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5.97% - -
2018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2.89% - -


十三、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在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由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的全
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进行了资产评估,并于 2019 年 9 月 8 日出具了《南通泰慕士
服装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制涉及的资产和负债价值评估报告》(沪申威评报字
[2019]第 1283 号)。本次评估以 2019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
法进行评估,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25,690.74 万元,评估值为 34,246.96 万元,
评估增值 8,556.22 万元,增值率为 33.30%。评估结果列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33,695.98 34,869.98 1,174.00 3.48%
其中:货币资金 1,407.71 1,407.71 - -
应收票据 62.29 62.29 - -
应收账款 17,236.35 17,236.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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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账款 176.99 176.99 - -
其他应收款 24.39 24.39 - -
存货 12,757.26 13,931.27 1,174.00 9.20%
其他流动资产 2,030.98 2,030.98 - -
非流动资产 12,886.35 20,268.57 7,382.22 57.29%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3,677.99 5,443.00 1,765.01 47.99%
固定资产 6,357.73 11,794.19 5,436.46 85.51%
在建工程 1,533.68 1,533.68 - -
无形资产 573.51 754.27 180.76 31.52%
递延所得税资产 261.03 261.0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482.42 482.42 - -
资产总计 46,582.33 55,138.55 8,556.22 18.37%
流动负债 20,891.59 20,891.59 - -
非流动负债 - - - -
负债总计 20,891.59 20,891.59 - -
净资产 25,690.74 34,246.96 8,556.22 33.30%


十四、历次验资情况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历次验资情况及发
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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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管理层分析与讨论

根据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管理层作出以下讨论与分
析。除特别注明外,本节引用财务数据以公司报告期内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报
告期内,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项 目
6月30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流动资产 40,163.33 37,070.50 34,219.21 36,721.15
资产总额 58,483.47 53,910.74 50,060.09 49,556.02
负债总额 15,915.34 16,029.90 20,380.14 23,186.50
股东权益 42,568.13 37,880.84 29,679.95 26,369.5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42,568.13 37,880.84 29,679.95 26,369.52
的股东权益
项 目 2021年1-6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营业总收入 42,220.85 69,353.85 79,138.70 75,474.72
营业利润 5,300.75 9,519.99 10,619.94 10,977.23
净利润 4,687.29 8,200.89 9,310.43 9,857.1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4,687.29 8,200.89 9,310.43 9,857.11
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4,274.36 7,668.65 9,043.89 9,196.62
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5,346.42 10,923.47 10,445.67 8,537.02
金流量净额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以及变动概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资产金额及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7,818.32 13.37% 7,161.86 13.28% 825.92 1.65% 7,149.26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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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92.00 0.16% - - 4,030.00 8.05% - -
应收票据 2,030.93 3.47% 2,327.12 4.32% 955.98 1.91% - -
应收账款 16,190.48 27.68% 13,231.19 24.54% 14,786.52 29.54% 15,115.71 30.50%
预付款项 365.38 0.62% 376.43 0.70% 213.13 0.43% 286.40 0.58%
其他应收款 8.65 0.01% 194.15 0.36% 35.13 0.07% 56.83 0.11%
存货 13,601.31 23.26% 13,756.01 25.52% 13,313.27 26.59% 13,522.86 27.29%
合同资产 56.27 0.10% 23.75 0.04%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 59.25 0.12% 590.08 1.19%
流动资产合计 40,163.33 68.67% 37,070.50 68.76% 34,219.21 68.36% 36,721.15 74.10%
固定资产 13,328.83 22.79% 13,296.95 24.66% 10,576.10 21.13% 10,730.85 21.65%
在建工程 1,606.77 2.75% 325.85 0.60% 3,259.20 6.51% 652.29 1.32%
使用权资产 119.35 0.20% - - - - - -
无形资产 2,815.44 4.81% 2,856.03 5.30% 820.15 1.64% 911.53 1.84%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9.70 0.65% 313.01 0.58% 285.19 0.57% 250.90 0.51%
其他非流动资产 70.05 0.12% 48.40 0.09% 900.23 1.80% 289.30 0.5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320.14 31.33% 16,840.24 31.24% 15,840.87 31.64% 12,834.87 25.90%
资产总计 58,483.47 100.00% 53,910.74 100.00% 50,060.09 100.00% 49,556.0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49,556.02 万元、50,060.09 万元、
53,910.74 万元和 58,483.47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4.10%、68.36%、68.76%和 68.67%,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构成;
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5.90%、31.64%、31.24%和 31.33%,主要
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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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图所示:




(二)各项主要资产分析

1、流动资产的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6月30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7,818.32 19.47% 7,161.86 19.32% 825.92 2.41% 7,149.26 19.47%
交易性金融资产 92.00 0.23% - - 4,030.00 11.78% - -
应收票据 2,030.93 5.06% 2,327.12 6.28% 955.98 2.79% - -
应收账款 16,190.48 40.31% 13,231.19 35.69% 14,786.52 43.21% 15,115.71 41.16%
预付款项 365.38 0.91% 376.43 1.02% 213.13 0.62% 286.40 0.78%
其他应收款 8.65 0.02% 194.15 0.52% 35.13 0.10% 56.83 0.15%
存货 13,601.31 33.86% 13,756.01 37.11% 13,313.27 38.91% 13,522.86 36.83%
合同资产 56.27 0.14% 23.75 0.06%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 59.25 0.17% 590.08 1.61%
流动资产合计 40,163.33 100.00% 37,070.50 100.00% 34,219.21 100.00% 36,721.1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流动资产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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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项 目
6月30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2.59 1.34 1.13 0.90
银行存款 7,815.72 7,160.52 824.79 7,148.36
合 计 7,818.32 7,161.86 825.92 7,149.2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7,149.26 万元、825.92 万元、
7,161.86 万元和 7,818.32 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4.43%、1.65%、
13.28%和 13.37%。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8,537.02 万元、10,445.67 万
元、10,923.47 万元和 5,346.42 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状况良好,公司根据实际
经营的需要确定投资支出以及现金分红等筹资支出,保留适度规模的货币资金余
额。2019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825.92 万元,金额相对较低,主要原因系:
一方面,该年度公司构建固定资产等投资活动支出,以及分红等筹资活动支出金
额相对较大;另一方面,公司存在即将到期的理财产品 4,030.00 万元,该等理财
产品可短期内赎回转化为货币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现金周转。

(2)交易性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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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末,公司存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 4,030.00 万元,占 2019 年末总资
产的比例为 8.05%,主要为公司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该等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
下:

序号 银行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1 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朝招金(多元稳健型)理财计划 2,230.00
江苏银行“聚宝财富融汇现金 1 号”开放式净
2 江苏银行 1,500.00
值型理财产品
中国工商银行“e 灵通”净值型法人无固定期
3 工商银行 300.00
限人民币理财产品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均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根据各银行理财
产品风险等级评定,该等理财产品整体风险较低,属于稳健型产品。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陆续赎回了上述理财产品,取回了完整本金并获取了相应投资收
益。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分
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 92.00 万元,占 2021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比例为 0.16%,主要为公司购买的工商银行的“添利宝”净值型理财
产品。

(3)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项 目
6月30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2,030.93 2,327.12 955.98 -
合 计 2,030.93 2,327.12 955.98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金额分别为 0.00 万元、955.98 万元、2,327.12
万元和 2,030.93 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00%、1.91%、4.32%和
3.47%。公司应收票据主要系森马服饰等客户部分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与公司
结算而形成,2020 年末,森马服饰订单增长较快,导致公司应收票据余额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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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收票据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

(4)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5,115.71 万元、14,786.52 万
元、13,231.19 万元和 16,190.48 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30.50%、
29.54%、24.54%和 27.68%,总体较为稳定。

1)应收账款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及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项 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16,190.48 13,231.19 14,786.52 15,115.71

应收账款同比增幅 22.37% -10.52% -2.18% 30.94%

项 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 42,220.85 69,353.85 79,138.70 75,474.72

营业收入同比增幅 41.04% -12.36% 4.85% 15.93%
应收账款占
38.35% 19.08% 18.68% 20.03%
营业收入比例

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服装品牌商,公司通常给予该等客户 60-90 天信
用期,销售货款结算主要采用电汇方式结算,部分采用票据方式结算。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5,115.71 万元、14,786.52 万
元、13,231.19 万元和 16,190.48 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30.50%、
29.54%、24.54%和 27.68%,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0.03%、18.68%和
19.08%和 38.35%。

2019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14,786.52 万元,与 2018 年整体应收
账款情况基本持平。

2020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13,231.19 万元,同比下降 10.52%,与
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变化情况接近。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16,190.48 万元,同比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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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7%,主要系 2021 年上半年公司销售增长,导致应收账款增加。

2)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状况比较如下: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 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申洲国际 32.16% 18.10% 16.10% 17.02%
晶苑国际 19.79% 11.30% 13.47% 13.51%
聚杰微纤 48.51% 8.60% 13.75% 11.69%
棒杰股份 23.26% 13.28% 16.62% 9.33%
健盛集团 46.00% 19.96% 17.48% 18.32%
平均值 33.94% 14.25% 15.48% 13.97%
泰慕士 38.35% 19.08% 18.68% 20.03%
注:申洲国际、晶苑国际为 H 股上市公司,年报未披露应收账款净额。申洲国际应收
账款使用应收账款及票据净额,晶苑国际应收账款使用贸易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
款项净额。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20.03%、18.68%、
19.08%和 38.35%,整体处于较低的水平,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与
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如下:

项目 聚杰微纤 棒杰股份 健盛集团 泰慕士
1 年以内 5.00% 5.00%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10.00% 30.00%
2-3 年 30.00% 20.00% 30.00% 50.00%
3-4 年 50.00%
4-5 年 100.00% 80.00% 100.00% 100.00%
5 年以上 100.00%

注:申洲国际、晶苑国际为 H 股上市公司,其年报未披露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较为谨慎。

4)应收账款账龄和坏账准备计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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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及坏账准备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1 年以内 17,041.09 852.05 13,913.12 695.66 15,564.76 778.24 15,911.28 795.56
1-2 年 2.06 0.62 19.61 5.88 - - - -
2-3 年 - - - - - - - -
3 年以上 - - - - - - 4.41 4.41
合 计 17,043.15 852.67 13,932.73 701.54 15,564.76 778.24 15,915.69 799.9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当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
比例分别为 99.97%、100.00%、99.86%和 99.99%,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整体较短,
应收账款质量良好。

①应收账款账龄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2021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聚杰微纤 棒杰股份 健盛集团 泰慕士
1 年以内 94.50% 96.76% 99.89% 99.99%
1-2 年 1.55% - 0.001% 0.01%
2-3 年 0.10% - 0.003% -
3 年以上 3.84% 3.24% 0.10% -
合 计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聚杰微纤 棒杰股份 健盛集团 泰慕士
1 年以内 84.29% 93.47% 99.77% 99.86%
1-2 年 2.52% - 0.01% 0.14%
2-3 年 0.46% - 0.01% -
3 年以上 12.73% 6.53% 0.21% -
合 计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聚杰微纤 棒杰股份 健盛集团 泰慕士
1 年以内 93.14% 94.44% 99.70% 100.00%
1-2 年 0.27% <0.01% 0.08% -
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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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年 0.16% <0.01% 0.04% -
3 年以上 6.43% 5.55% 0.19% -
合 计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聚杰微纤 棒杰股份 健盛集团 泰慕士
1 年以内 91.83% 86.66% 99.72% 99.97%
1-2 年 0.88% 0.01% 0.05%
2-3 年 4.99% 0.05% 0.05%
3 年以上 2.29% 13.29% 0.18% 0.03%
合 计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注:申洲国际、晶苑国际为H股上市公司,其未披露应收账款账龄结构

公司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应收账款质
量相对较高。

②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实际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
情况如下: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聚杰微纤 9.50% 19.88% 11.16% 12.52%
棒杰股份 8.07% 11.20% 10.26% 16.83%
健盛集团 5.10% 5.20% 5.19% 5.19%
平均值 7.56% 12.09% 8.87% 11.51%
泰慕士 5.00% 5.04% 5.00% 5.03%
注:申洲国际、晶苑国际为H股上市公司,其未披露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实际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
系公司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该账龄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相对较
低所致。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较为谨慎,应收账款计提充分。

5)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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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序号 客户名称 余额 占比
1 迪卡侬 10,000.05 58.67%
2 森马服饰 4,624.91 27.14%
3 全棉时代 494.69 2.90%
4 汇洁股份 365.44 2.14%
5 张家港市东盛美如意针织服帽有限公司 349.36 2.05%
合计 15,834.45 92.90%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序号 客户名称 余额 占比
1 迪卡侬 8,901.77 63.89%
2 森马服饰 2,937.95 21.09%
3 全棉时代 382.15 2.74%
4 汇洁股份 288.66 2.07%
5 张家港市东盛美如意针织服帽有限公司 280.64 2.01%
合计 12,791.18 91.81%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序号 客户名称 余额 占比
1 迪卡侬 11,006.27 70.71%
2 森马服饰 1,829.89 11.76%
3 全棉时代 614.54 3.95%
4 Kappa 561.92 3.61%
5 亮志服装 276.16 1.77%
合计 14,288.78 91.80%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序号 客户名称 余额 占比
1 迪卡侬 10,201.18 64.10%
2 森马服饰 3,051.82 19.17%
3 全棉时代 559.36 3.51%
4 淮安中哲实业有限公司 446.81 2.81%
5 Quiksilver 422.33 2.65%
合计 14,681.49 9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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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日 应收账款余额 回款金额 回款占比
2021年6月30日 17,043.15 12,978.28 76.15%
2020年12月31日 13,932.73 13,930.67 99.99%
2019年12月31日 15,564.76 15,564.76 100.00%
2018年12月31日 15,915.69 15,911.28 99.97%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比例分别为
99.97%、100.00%、99.99%和76.15%,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86.40万元、213.13万元、
376.43万元和365.38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58%、0.43%、0.70%
和0.62%。公司预付款项主要系预付上市中介费用、供应商的材料款、房屋租金、
电费等,金额及占比均较低。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项 目
6月30日 12月31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收利息 - - - 8.95
其他应收款项 8.65 194.15 35.13 47.88
合 计 8.65 194.15 35.13 56.8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56.83 万元、35.13 万元、
194.15 万元和 8.65 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11%、0.07%、0.36%
和 0.01%。

1)其他应收款项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项账面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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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项 目
6月30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单位往来款 2.36 194.89 - 10.74
员工暂支款 0.31 - 8.25 4.87
押金 72.25 74.25 77.02 83.02
其他 2.37 2.98 3.25 1.14
合 计 77.30 272.12 88.52 99.7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分别为 99.77 万元、88.52 万元、
272.12 万元和 77.30 万元,主要由押金、单位往来款等构成。

2)其他应收账款账龄和坏账准备计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及坏账准备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6月30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1 年以内 5.55 0.28 197.87 9.89 15.50 0.78 19.02 0.95
1-2 年 - - 3.50 1.05 7.72 2.32 35.43 10.63
2-3 年 6.75 3.38 7.45 3.73 30.00 15.00 10.00 5.00
3 年以上 65.00 65.00 63.30 63.30 35.30 35.30 35.32 35.32
合计 77.30 68.65 272.12 77.97 88.52 53.39 99.77 51.90

3)其他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序号 名称 余额 占比

1 如皋市益有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33.05 42.76%

2 江苏大唐国际如皋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0.00 38.81%
3 六安中科智能创业园有限公司 4.00 5.17%
4 上海特提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3.00 3.88%
5 泉州誉财自动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1.81 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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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71.86 92.96%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序号 名称 余额 占比

1 出口应退增值税 162.65 59.77%

2 如皋市益有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33.05 12.15%
3 江苏大唐国际如皋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0.00 11.02%
4 上海国酒茅台销售有限公司 29.99 11.02%
5 六安中科智能创业园有限公司 4.00 1.47%
合计 259.69 95.43%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序号 名称 余额 占比

1 如皋市益有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33.05 37.33%

2 江苏大唐国际如皋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0.00 33.89%
3 六安中科智能创业园有限公司 4.00 4.52%
4 孙立新 3.17 3.58%
5 上海特提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3.00 3.39%
5 孙燕 3.00 3.39%
合计 76.22 86.10%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序号 名称 余额 占比

1 如皋市益有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33.05 33.12%

2 江苏大唐国际如皋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0.00 30.07%

3 如皋市如兴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10.00 10.02%
4 江苏南黄海律师事务所 8.00 8.02%
5 孙燕 4.70 4.71%
合计 85.75 85.9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基本保持稳定,主要为各类业务产生
的押金以及少量单位往来款、员工暂支款,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7)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3,522.86 万元、13,313.27 万元、
13,756.01 万元和 13,601.31 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7.29%、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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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2%和 23.26%,存货金额及占比总体较为稳定。

1)存货构成及变动情况

公司存货主要由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原材料以及委托加
工物资等构成,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1,879.81 13.82% 1,946.17 14.15% 1,602.60 12.04% 1,604.61 11.87%
半成品 4,277.39 31.45% 3,564.66 25.91% 2,345.72 17.62% 2,739.00 20.25%
委托加工物资 882.29 6.49% 651.45 4.74% 711.84 5.35% 636.01 4.70%
在产品 3,615.83 26.58% 4,097.91 29.79% 3,787.58 28.45% 3,351.79 24.79%
库存商品 1,890.05 13.90% 2,747.41 19.97% 3,688.59 27.71% 3,935.83 29.11%
发出商品 1,055.94 7.76% 748.40 5.44% 1,176.96 8.84% 1,255.62 9.29%
合 计 13,601.31 100.00% 13,756.01 100.00% 13,313.27 100.00% 13,522.86 100.00%

公司主要根据客户订单情况来安排生产,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根据销售
订单情况安排原材料的采购及产品的生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基
本保持稳定。

2)存货订单覆盖情况

公司主要为下游服装品牌商提供贴牌加工服务,按照订单情况组织原材料采
购及产品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金额及相应订单覆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存货金额 13,601.31 13,756.01 13,313.27 13,522.86
对应订单金额 12,650.83 12,521.09 12,556.65 12,662.82
订单覆盖率 93.01% 91.02% 94.32% 93.64%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的订单覆盖率分别为 93.64%、94.32%、91.02%和 93.01%,
整体处于较高水平。公司存在部分存货未有订单匹配,主要原因系公司原材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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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染化料、辅料、机物料等为通用材料,公司根据生产需要进行相应备货所致。

3)存货库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1 年以内 1 年以上
项目 账面余额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2,289.07 2,070.49 90.45% 218.58 9.55%
半成品 4,614.89 4,277.21 92.68% 337.68 7.32%
委托加工物资 882.29 882.29 100.00% - -
在产品 3,615.83 3,615.83 100.00% - -
库存商品 2,023.07 1,998.78 98.80% 24.29 1.20%
发出商品 1,055.94 1,055.94 100.00% - -
合 计 14,481.09 13,900.54 95.99% 580.55 4.01%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1 年以上
项目 账面余额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2,283.83 2,115.75 92.64% 168.08 7.36%
半成品 3,888.47 3,578.18 92.02% 310.29 7.98%
委托加工物资 651.45 651.45 100.00% - -
在产品 4,097.91 4,097.91 100.00% - -
库存商品 2,803.30 2,718.21 96.96% 85.09 3.04%
发出商品 748.4 748.4 100.00% - -
合 计 14,473.36 13,909.90 96.11% 563.46 3.89%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1 年以上
项目 账面余额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1,940.59 1,788.92 92.18% 151.67 7.82%
半成品 2,739.06 2,666.46 97.35% 72.6 2.65%
委托加工物资 711.84 711.84 100.00% - -
在产品 3,824.55 3,824.55 100.00% - -
库存商品 3,763.37 3,719.60 98.84% 43.77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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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商品 1,176.96 1,151.20 97.81% 25.76 2.19%
合 计 14,156.37 13,862.57 97.92% 293.8 2.08%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1 年以上
项目 账面余额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1,910.11 1,820.48 95.31% 89.63 4.69%
半成品 2,969.47 2,948.34 99.29% 21.13 0.71%
委托加工物资 636.01 636.01 100.00% - -
在产品 3,370.62 3,370.62 100.00% - -
库存商品 3,984.17 3,958.57 99.36% 25.6 0.64%
发出商品 1,255.62 1,255.62 100.00% - -
合 计 14,126.00 13,989.64 99.03% 136.36 0.97%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各项目库龄基本在 1 年以内,库龄 1 年以内存货占比分
别为 99.03%、97.92%、96.11%和 95.99%。公司存货库龄在 1 年以上的存货主要
为原材料及半成品面料,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根据订单情况组织采购及生
产,相应金额略有上升。

4)存货减值情况

公司期末对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进行计价,对原材料、半成
品、产成品和库存商品等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占比
原材料 2,289.07 409.26 1,879.81 17.88%
半成品 4,614.89 337.50 4,277.39 7.31%
委托加工物资 882.29 - 882.29 -
在产品 3,615.83 - 3,615.83 -
库存商品 2,023.07 133.02 1,890.05 6.57%
发出商品 1,055.94 - 1,055.94 -
合 计 14,481.09 879.77 13,601.31 6.08%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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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 2,283.83 337.66 1,946.17 14.78%
半成品 3,888.47 323.81 3,564.66 8.33%
委托加工物资 651.45 - 651.45 -
在产品 4,097.91 - 4,097.91 -
库存商品 2,803.30 55.89 2,747.41 1.99%
发出商品 748.40 - 748.40 -
合 计 14,473.36 717.36 13,756.01 4.96%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占比
原材料 1,940.59 337.99 1,602.60 17.42%
半成品 2,739.06 393.35 2,345.72 14.36%
委托加工物资 711.84 - 711.84 -
在产品 3,824.55 36.97 3,787.58 0.97%
库存商品 3,763.37 74.78 3,688.59 1.99%
发出商品 1,176.96 - 1,176.96 -
合 计 14,156.37 843.09 13,313.27 5.96%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占比
原材料 1,910.11 305.51 1,604.61 15.99%
半成品 2,969.47 230.47 2,739.00 7.76%
委托加工物资 636.01 - 636.01 -
在产品 3,370.62 18.83 3,351.79 0.56%
库存商品 3,984.17 48.34 3,935.83 1.21%
发出商品 1,255.62 - 1,255.62 -
合 计 14,126.00 603.14 13,522.86 4.27%

①存货减值计提的方法、依据

公司主要采取贴牌加工的生产模式,生产环节主要包括面料生产和成衣制造
两大环节,采取“以销定产”的方式组织生产。公司一般根据客户的订单情况组
织生产,同时为提高客户响应速度,会提前进行部分材料的备货,以及半成品面
料的生产。

公司于各期末对存货各科目进行减值测试,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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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计提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库龄较长的原材料和半成品,跌价风险较高,
公司参照最近一次的原材料和半成品处理价格作为可变现净值计提跌价准备;对
于在产品,公司按照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后的价
值作为可变现净值,考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库存商品,公司综合考虑该产
品是否有订单支持,是否属于长库龄积压品,未来可变现净值是否低于账面成本
等因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综上,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式符合企业实际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

②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订单覆盖率良好,库龄结构合理,公司严格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603.14万元、843.09万元、717.36万元和879.77万元,
占各期末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4.27%、5.96%、4.96%和6.08%,存货跌价准备
金额及占比略有波动,主要系公司存货结构变动影响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占存货余额的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
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1年6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申洲国际 1.72% 2.03% 1.90% 2.29%
聚杰微纤 6.29% 5.52% 1.76% 2.23%
棒杰股份 0.71% 1.55% 4.34% 12.40%
健盛集团 0.99% 2.08% 1.02% 0.70%
平均值 2.43% 2.79% 2.26% 4.41%
泰慕士 6.08% 4.96% 5.96% 4.27%
注:晶苑国际为H股上市公司,年报未披露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整体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4.27%、5.96%、4.96%
和6.08%,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计提存货跌价较为谨慎,存货跌价准备计
提充分。

(8)其他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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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其他流动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项目
6月30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理财产品 - - - 160.08
待抵扣增值税 - - 26.33 430.00
预缴所得税 - - 32.92 -
合 计 - - 59.25 590.0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 590.08 万元、59.25 万元、0.00 万
元和 0.00 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1.19%、0.12%、0.00%和 0.00%。2018
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理财产品和待抵扣增值税,其中理财产品主要系
为提高闲置经营资金的收益而购买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自 2019 年起公司执行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9)合同资产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同资产分别为 23.75 万元、
56.27 万元,为质保金。自 2020 年起,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已向客户转让商
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
素)列示为合同资产。

2、非流动资产的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固定资产 13,328.83 72.76% 13,296.95 78.96% 10,576.10 66.76% 10,730.85 83.61%
在建工程 1,606.77 8.77% 325.85 1.93% 3,259.20 20.57% 652.29 5.08%
使用权资产 119.35 0.65% - - - - - -
无形资产 2,815.44 15.37% 2,856.03 16.96% 820.15 5.18% 911.53 7.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9.70 2.07% 313.01 1.86% 285.19 1.80% 250.90 1.95%
其他非流动资产 70.05 0.38% 48.40 0.29% 900.23 5.68% 289.30 2.25%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320.14 100.00% 16,840.24 100.00% 15,840.87 100.00% 12,834.87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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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0 年 2019年 2018年
资产类别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房屋及建筑物 7,192.09 7,467.49 4,968.76 5,380.05
机器设备 5,277.05 5,039.31 5,173.77 4,960.47
电子设备 210.07 207.58 141.54 152.55
运输设备 106.17 96.15 106.87 108.88
其他设备 543.46 486.43 185.17 128.91
合 计 13,328.83 13,296.95 10,576.10 10,730.8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0,730.85 万元、10,576.10 万
元、13,296.95 万元和 13,328.83 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1.65%、
21.13%、24.66%和 22.79%,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为稳定。

2020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增加 2,720.85 万元,主要系公
司新建厂房,扩建高档针织服装智能缝制和后整检品工程转固,该工程转固使固
定资产增加 2,983.79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建立了健全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维护和运行状况
良好,无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形,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项 目
6月30日 12月31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扩建高档针织服装智能
- - 2,879.73 652.29
缝制和后整检品工程
智能针织产业园新建
998.71 142.61 73.08 -
(搬迁)项目
设备安装工程 608.07 183.24 306.40 -
食堂扩建工程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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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1,606.77 325.85 3,259.20 652.2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652.29 万元、3,259.20 万元、
325.85 万元和 1,606.77 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1.32%、6.51%、0.60%
和 2.75%。

2019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较上年末增加 2,606.91 万元,主要
系公司新建厂房,开展扩建高档针织服装智能缝制和后整检品工程建设所致。

2020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减少 2,933.35 万元,主要系扩建高档针织服装智
能缝制和后整检品工程项目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建工程增加 1,280.92 万元,主要系公司开展设备
安装工程及子公司六安针织开展智能针织产业园新建(搬迁)项目所致。

(3)使用权资产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为 119.35 万元,占期末总资产
的比例为 0.20%。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新增使用权资产 119.35 万元,主要系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
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所致。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资产类别
6月30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土地使用权 2,767.33 2,796.92 737.32 754.68
软件 48.11 59.11 82.83 156.84
合 计 2,815.44 2,856.03 820.15 911.5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911.53 万元、820.15 万元、
2,856.03 万元和 2,815.44 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84%、1.64%、
5.30%和 4.81%,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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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上年保持平稳。

2020 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增加 2,035.88 万元,主要系公
司于 2020 年购入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城北乡丰塘村的募投项目建设用地
(编号:皖(2020)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 8030914 号),价值 2,090.90 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上年保持平稳。

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因市价下跌、技术落后及不受法律保护等风险因素的影
响而导致其预计创造的价值小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5)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50.90 万元、285.19
万元、313.01 万元和 379.70 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51%、0.57%、
0.58%和 0.65%。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为资产减值准备、内部交易未实现利
润等。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89.30 万元、900.23
万元、48.40 万元和 70.05 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58%、1.80%、
0.09%和 0.12%,主要为长期资产采购预付款。

2019 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 610.93 万元,主要系子公司
六安针织预付 650.00 万元购置土地的款项。

(三)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项 目
6月30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坏账准备 921.33 779.51 831.63 851.87
其中:应收账款 852.67 701.54 778.24 799.98
其他应收款 68.65 77.97 53.39 51.90
存货跌价准备 879.77 717.36 843.09 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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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1,801.10 1,496.87 1,674.72 1,455.0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余额分别为 1,455.01 万元、1,674.72
万元、1,496.87 万元和 1,801.10 万元,主要为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存货跌
价准备。

(四)负债的构成及其变化

1、 负债的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15,460.60 97.14% 15,691.11 97.89% 20,380.14 100.00% 23,186.50 100.00%
非流动负债 454.74 2.86% 338.80 2.11% - - - -
负债合计 15,915.34 100.00% 16,029.90 100.00% 20,380.14 100.00% 23,186.5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负债为流动负债。

2、 流动负债的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1,000.00 6.47% 3,144.15 20.04% 9,300.00 45.63% 9,901.00 42.70%
应付票据 - - - - - - - -
应付账款 9,640.60 62.36% 7,327.79 46.70% 6,366.34 31.24% 5,537.56 23.88%
预收款项 - - - - 10.93 0.05% 69.90 0.30%
合同负债 17.89 0.12% 17.10 0.11% - - - -
应付职工薪酬 3,673.35 23.76% 4,508.10 28.73% 4,225.03 20.73% 3,871.36 16.70%
应交税费 853.15 5.52% 467.35 2.98% 256.01 1.26% 1,314.26 5.67%
其他应付款 204.00 1.32% 224.58 1.43% 221.84 1.09% 2,492.42 10.75%
一年内到期的
69.46 0.45% - - - - - -
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14 0.01% 2.04 0.01% - - - -
流动负债合计 15,460.60 100.00% 15,691.11 100.00% 20,380.14 100.00% 23,186.5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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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 23,186.50 万元、20,380.14 万元、
15,691.11 万元和 15,460.60 万元,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
付职工薪酬和其他应付款等构成。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项 目
6月30日 12月31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质押借款 - - - 2,947.12
信用及抵押借款 - - 3,000.00 4,953.88
信用借款 1,000.00 3,144.15 6,300.00 2,000.00
合 计 1,000.00 3,144.15 9,300.00 9,901.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的金额分别为 9,901.00 万元、9,300.00 万元、
3,144.15 万元和 1,000.00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为 42.70%、45.63%、
20.04%和 6.4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呈下降趋势,主要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
扩大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增加,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要,逐渐减少了流动
资金借款。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5,537.56 万元、6,366.34 万元、
7,327.79 万元和 9,640.60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23.88%、31.24%、
46.70%和 62.36%,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原材料采购款及工程建设款等。

2019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 828.77 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
推进扩建高档针织服装智能缝制和后整检品工程建设,应付工程相关建筑商款项
增加。

2020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 961.46 万元,主要原因系 2020
年下半年疫情稳定,公司业务持续恢复,采购增加,导致期末应付账款余额上升。


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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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 2,312.81 万元,主要系
2021 年上半年疫情基本得到控制,公司业务持续恢复,采购增加,导致期末应
付账款余额上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序号 名称 余额 占比
1 上海莘威运动品有限公司 1,717.98 17.82%
2 江苏诠悉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84.74 5.03%
3 中山国泰染整有限公司 463.62 4.81%
4 嘉兴西猛人造毛皮服装有限公司 256.74 2.66%
5 安徽天成建设有限公司 238.06 2.47%
合计 3,161.14 32.79%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序号 名称 余额 占比
1 上海莘威运动品有限公司 1,246.76 17.01%
2 南通九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89.14 8.04%
3 中山国泰染整有限公司 362.13 4.94%
4 东莞德永佳纺织制衣有限公司 319.35 4.36%
5 艾利(苏州)有限公司 166.71 2.28%
合计 2,684.10 36.63%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序号 名称 余额 占比
1 上海莘威运动品有限公司 1,343.90 21.11%
2 南通九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333.53 20.95%
3 远纺工业(无锡)有限公司 197.84 3.11%
4 南通华强布业有限公司 141.19 2.22%
5 中山国泰染整有限公司 130.57 2.05%
合计 3,147.03 49.43%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序号 名称 余额 占比
1 上海莘威运动品有限公司 1,268.72 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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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远纺工业(无锡)有限公司 282.32 5.10%
3 中山国泰染整有限公司 237.72 4.29%
4 张家港保税区保点标签有限公司 208.70 3.77%
5 广东德润纺织有限公司 96.13 1.74%
合计 2,093.59 37.81%

(3)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

2018 年末、2019 年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 69.90 万元和 10.93 万元;
2020 年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为 17.10 万元。预收账款及合同负债合计占各期末
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0.30%、0.05%和 0.11%,主要为公司预收部分客户的货
款。

2020 年 1 月 1 日,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
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因此公司将预收客户的货款列示在
合同负债。

(4)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3,871.36 万元、4,225.03 万元、
4,508.10 万元和 3,673.35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6.70%、20.73%、
28.73%和 23.76%,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一方面,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
大,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适当增加员工数量,员工人数整体呈上升趋势;另
一方面,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适当提升员工工资和福利待遇,员工平均薪酬整
体呈上升趋势。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项 目
6月30日 12月31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增值税 412.80 238.52 78.82 40.71
企业所得税 290.89 122.12 98.34 1,178.84
个人所得税 24.73 26.32 0.97 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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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 29.19 4.69 22.03 32.02
房产税 25.46 25.46 23.57 17.55
教育费附加 12.51 2.01 9.44 13.72
地方教育费附加 8.34 1.34 6.29 9.15
土地使用税 44.77 44.77 14.77 14.77
印花税 4.45 2.13 1.77 4.10
合 计 853.15 467.35 256.01 1,314.2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 1,314.26 万元、256.01 万元、467.35
万元和 853.15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5.67%、1.26%、2.98%和
5.52%,公司应交税费主要为企业所得税以及增值税。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项 目
6月30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付利息 1.21 3.16 8.82 43.78
应付股利 - - - 2,267.67
其他 202.79 221.43 213.02 180.97
合 计 204.00 224.58 221.84 2,492.4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 2,492.42 万元、221.84 万元、224.58
万元和 204.00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0.75%、1.09%、1.43%和
1.32%。

2018 年末,公司应付股利金额较大,主要系 2017 年度公司向股东分配了较
多的股利,部分股利尚未支付完毕所致。关于公司股利分配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
股意向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之“二、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3、 非 流动负债的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非流动负债为公司获得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产生的递延收益,分别为 338.80 万元和 454.7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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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所示: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指 标
6月30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2.60 2.36 1.68 1.58
速动比率 1.72 1.49 1.03 1.00
资产负债率
25.24% 28.24% 39.56% 45.51%
(母公司)
资产负债率
27.21% 29.73% 40.71% 46.79%
(合并口径)
指 标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息税折旧摊销前
6,227.85 11,420.96 12,798.99 13,570.74
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 101.04 39.76 26.80 30.57


2、公司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指 标 公 司
6月30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申洲国际 2.48 2.66 3.67 3.69
晶苑国际 1.60 1.60 1.30 1.15
聚杰微纤 4.84 4.83 1.94 3.15
流动比率 棒杰股份 1.55 1.33 1.33 1.38
健盛集团 1.34 1.81 1.67 1.82
平均值 2.36 2.45 1.98 2.24
泰慕士 2.60 2.36 1.68 1.58
申洲国际 1.85 2.12 2.72 2.62
晶苑国际 1.12 1.19 0.90 0.81
聚杰微纤 3.95 4.02 1.22 1.92
速动比率 棒杰股份 1.09 1.07 1.05 1.04
健盛集团 0.86 1.23 1.03 1.21
平均值 1.63 1.93 1.38 1.52
泰慕士 1.72 1.49 1.03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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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洲国际 27.54% 26.00% 20.92% 18.50%
晶苑国际 36.52% 34.68% 40.09% 46.39%

资产 聚杰微纤 11.60% 13.25% 24.14% 19.07%
负债率 棒杰股份 22.77% 28.26% 28.26% 29.43%
(合并口径) 健盛集团 38.17% 28.44% 18.97% 20.38%
平均值 27.32% 26.12% 26.48% 26.75%
泰慕士 27.21% 29.73% 40.71% 46.79%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58、1.68、2.36 和 2.60,速动比率分
别为 1.00、1.03、1.49 和 1.72,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分别为 46.79%、40.71%、
29.73%和 27.21%。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整体呈上升趋势,资产负债率整体
呈下降趋势,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盈利水平的提升,公司偿债能力得以增
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资
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可比公司通过首发上市或者再
融资增强了资本实力,资金充裕。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8,537.02 万元、
10,445.67 万元、10,923.47 万元和 5,346.42 万元,拥有充足的现金资产支付到期
贷款和利息。此外,公司信用状况较好,与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借款融
资渠道畅通,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提供了良好的外部资金保证。报告期内,公司
负债总额与资产规模较为匹配,不存在短期偿债风险,具备足够的短期偿债能力。

(六)资产经营效率分析

1、资产经营效率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如下:

指 标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存货周转率(次) 2.28 3.73 4.28 4.4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73 4.70 5.03 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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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资产经营效率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比较如下:

指 标 公 司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申洲国际 1.42 3.08 2.94 2.90
晶苑国际 3.16 6.26 7.10 7.69
聚杰微纤 1.88 2.67 3.22 3.00
存货周转率 棒杰股份 2.08 5.98 4.69 3.33
健盛集团 1.29 2.80 2.82 2.96
平均值 1.97 4.16 4.16 3.98
泰慕士 2.28 3.73 4.28 4.41
申洲国际 2.91 5.89 6.28 6.57
晶苑国际 4.87 7.20 7.31 7.40
聚杰微纤 3.08 6.07 7.18 7.60
应收账款
棒杰股份 3.16 6.11 7.61 8.04
周转率
健盛集团 2.35 4.79 5.63 5.48
平均值 3.27 6.01 6.80 7.02
泰慕士 2.73 4.70 5.03 5.38
注:申洲国际、晶苑国际为 H 股上市公司,年报未披露应收账款净额。申洲国际应收
账款使用应收账款及票据净额,晶苑国际应收账款使用贸易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
款项净额。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4.41、4.28、3.73 和 2.28,与同行业可比
公司相比,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较为接近。公司存货周转
率低于晶苑国际,主要系公司业务模式差异所致:公司为纵向一体化服装制造商,
覆盖面料织造、染整和服装制造全部环节,因此,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以
服装制造环节为主的晶苑国际。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5.38、5.03、4.70 和 2.73,基本保持
稳定,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为服装代工公
司,该等公司前五名客户占公司销售比重较高,因此公司主要客户的信用期将决
定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期未发生重大变
化,应收账款周转率保持稳定,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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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利润的主要来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主营业务收入 42,115.74 99.75% 68,909.53 99.36% 78,805.98 99.58% 75,189.47 99.62%
针织服装 40,272.33 95.38% 65,903.90 95.03% 72,923.35 92.15% 69,115.53 91.57%
其中:运动服装 21,950.46 51.99% 39,891.02 57.52% 48,378.36 61.13% 42,211.92 55.93%
休闲服装 5,369.46 12.72% 9,732.23 14.03% 9,598.35 12.13% 10,339.45 13.70%
儿童服装 12,952.40 30.68% 16,280.64 23.47% 14,946.65 18.89% 16,564.16 21.95%
针织面料 1,843.41 4.37% 3,005.64 4.33% 5,882.62 7.43% 6,073.94 8.05%
二、其他业务收入 105.12 0.25% 444.32 0.64% 332.72 0.42% 285.25 0.38%
营业收入 42,220.85 100.00% 69,353.85 100.00% 79,138.70 100.00% 75,474.7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75,189.47 万元、78,805.98 万元和
68,909.53 万元和 42,115.74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62%、99.58%、
99.36%和 99.75%,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主营业务毛利 9,080.96 99.02% 15,680.24 97.88% 18,342.49 98.87% 17,690.93 98.85%
针织服装 8,786.55 95.81% 15,311.23 95.58% 17,662.88 95.21% 17,140.26 95.77%
其中:运动服装 5,698.67 62.14% 10,553.68 65.88% 12,873.84 69.39% 12,031.85 67.23%
休闲服装 790.84 8.62% 1,904.27 11.89% 1,918.25 10.34% 2,240.49 12.52%
儿童服装 2,297.05 25.05% 2,853.27 17.81% 2,870.79 15.47% 2,867.92 16.03%
针织面料 294.41 3.21% 369.01 2.30% 679.60 3.66% 550.67 3.08%
二、其他业务毛利 89.74 0.98% 338.93 2.12% 209.69 1.13% 205.56 1.15%
合计 9,170.71 100.00% 16,019.17 100.00% 18,552.17 100.00% 17,896.4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 17,690.93 万元、18,342.4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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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80.24 万元和 9,080.96 万元,占公司毛利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8.85%、98.87%、
97.88%和 99.02%。其中,针织服装毛利分别为 17,140.26 万元、17,662.88 万元、
15,311.23 万元和 8,786.55 万元,占公司毛利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5.77%、95.21%、
95.58%和 95.81%,针织服装系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

(二)利润表项目的逐项分析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 目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一、营业总收入 42,220.85 41.04% 69,353.85 -12.36% 79,138.70 4.85% 75,474.72 15.93%
其中:营业收入 42,220.85 41.04% 69,353.85 -12.36% 79,138.70 4.85% 75,474.72 15.93%
二、营业总成本 37,092.29 42.92% 60,668.32 -11.55% 68,588.10 6.49% 64,410.36 13.16%
其中:营业成本 33,050.15 45.80% 53,334.68 -11.97% 60,586.53 5.22% 57,578.23 16.19%
税金及附加 474.33 34.49% 692.35 0.72% 687.37 -6.91% 738.39 -0.78%
销售费用 164.25 14.06% 313.98 -45.70% 578.21 16.62% 495.79 -16.48%
管理费用 1,969.49 28.68% 3,353.23 1.60% 3,300.30 11.69% 2,954.89 4.05%
研发费用 1,359.65 20.80% 2,605.46 -10.89% 2,923.91 16.68% 2,505.96 7.29%
财务费用 74.42 -43.57% 368.62 -27.97% 511.76 273.30% 137.09 -83.92%
加:其他收益 425.25 -19.15% 600.54 132.59% 258.20 -22.53% 333.28 73.53%
投资收益 60.37 6.29% 115.05 22.87% 93.64 36.76% 68.47 -33.02%
信用减值损失 -141.82 -185.10% 52.12 229.02% 15.84 - - -
资产减值损失 -180.21 88.35% 51.07 -118.62% -274.24 -43.48% -485.20 174.73%
资产处置收益 8.59 -144.14% 15.68 -165.05% -24.10 553.77% -3.69 -87.08%
三、营业利润 5,300.75 14.81% 9,519.99 -10.36% 10,619.94 -3.25% 10,977.23 32.68%
加:营业外收入 1.34 -85.34% 26.91 291.10% 6.88 -98.30% 405.59 5135.14%
减:营业外支出 7.79 98.22% 98.76 508.15% 16.24 150.04% 6.49 -92.52%
四、利润总额 5,294.30 14.54% 9,448.15 -10.96% 10,610.58 -6.73% 11,376.32 38.84%
减:所得税费用 607.00 -0.50% 1,247.26 -4.07% 1,300.15 -14.42% 1,519.21 26.65%
五、净利润 4,687.29 16.82% 8,200.89 -11.92% 9,310.43 -5.55% 9,857.11 40.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4,687.29 16.82% 8,200.89 -11.92% 9,310.43 -5.55% 9,857.11 40.93%
者的净利润

1、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结构分析
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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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 42,115.74 99.75% 68,909.53 99.36% 78,805.98 99.58% 75,189.47 99.62%
其他业务 105.11 0.25% 444.32 0.64% 332.72 0.42% 285.25 0.38%
营业收入 42,220.85 100.00% 69,353.85 100.00% 79,138.70 100.00% 75,474.72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针织服装和针织面料的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
要为边角料、废旧物资等销售收入。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约 99%,其他业务收入占比较低。

(2)主营业务收入产品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针织服装 40,272.33 95.62% 65,903.90 95.64% 72,923.35 92.54% 69,115.53 91.92%
其中:运动服装 21,950.46 52.12% 39,891.02 57.89% 48,378.36 61.39% 42,211.92 56.14%
休闲服装 5,369.46 12.75% 9,732.23 14.12% 9,598.35 12.18% 10,339.45 13.75%
儿童服装 12,952.40 30.75% 16,280.64 23.63% 14,946.65 18.97% 16,564.16 22.03%
针织面料 1,843.41 4.38% 3,005.64 4.36% 5,882.62 7.46% 6,073.94 8.08%
主营业务收入 42,115.74 100.00% 68,909.53 100.00% 78,805.98 100.00% 75,189.4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针织服装的销售收入,其占主营业
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1.92%、92.54%、95.64%和 95.62%,针织服装包括运动服
装、休闲服装以及儿童服装。

报告期内,公司针织面料的收入分别为6,073.94万元、5,882.62万元、3,005.64
万元和1,843.4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08%、7.46%、4.36%和
4.38%,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为针织面料、针织服装一体化企业,
生产的面料以自用为主,在产能富余情况下根据市场需求进行面料的销售。2018
年、2019年,面料销售金额整体稳定,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增长,针织面料的收

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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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占比有所下降;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上半年纺织服装行业普遍开工不足,
面料对外市场需求减少,下半年受海外订单回流及中国疫情控制有力等多重因素
影响,公司服装订单增长较快,面料产能主要供自身生产所需,对外销售的金额
相对较少。2021年上半年,公司面料产能紧张,生产面料大部分用于自主生产,
对外销售略有降低。

(3)主营业务收入区域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境内地区 29,275.91 69.51% 44,662.78 64.81% 48,343.84 61.35% 47,785.44 63.55%
境外地区 12,839.82 30.49% 24,246.75 35.19% 30,462.13 38.65% 27,404.03 36.45%
主营业务收入 42,115.74 100.00% 68,909.53 100.00% 78,805.98 100.00% 75,189.4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内销为主,内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
别为 63.55%、61.35%、64.81%和 69.51%,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36.45%、38.65%、35.19%和 30.49%,公司外销主要销往欧洲地区。

1)外销收入区域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的地区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区 域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欧 洲 10,047.53 78.25% 19,327.91 79.71% 23,202.96 76.17% 20,119.82 73.42%
亚 洲 2,336.14 18.19% 4,536.23 18.71% 6,266.88 20.57% 6,857.35 25.02%
南美洲 134.51 1.05% 250.56 1.03% 475.71 1.56% 309.03 1.13%
北美洲 51.15 0.40% 8.87 0.04% 30.91 0.10% -
非 洲 270.49 2.11% 123.18 0.51% 485.67 1.59% 117.83 0.43%
合 计 12,839.82 100.00% 24,246.75 100.00% 30,462.13 100.00% 27,404.03 100.00%
注:上述销售收入区域构成金额系根据出口报关收货地址径统计。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以欧洲地区为主,公司对欧洲地区的销售金额分别

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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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20,119.82 万元、23,202.96 万元、19,327.91 万元和 10,047.53 万元,占外销收
入的比例分别为 73.42%、76.17%、79.71%和 78.25%,较为稳定。

2)境外销售的主要客户、销售内容、金额及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客户 销售内容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运动服装 11,064.51 86.17% 20,434.74 84.28% 25,191.28 82.70% 21,622.24 78.90%
迪卡侬 面 料 174.70 1.36% 233.46 0.96% 1,115.07 3.66% 1,898.24 6.93%
合 计 11,239.21 87.53% 20,668.20 85.24% 26,306.35 86.36% 23,520.48 85.83%
Quiksilver 运动服装 977.26 7.61% 1,901.39 7.84% 2,399.27 7.88% 2,266.81 8.27%
亮志服装 休闲服装 562.86 4.38% 1,417.97 5.85% 1,492.99 4.90% 1,368.63 4.99%
Okaidi 儿童服装 - - 244.73 1.01% 229.85 0.75% - -
其他客户 面料 60.49 0.47% 14.46 0.06% 33.66 0.11% 248.10 0.91%
合计 - 12,839.82 100.00% 24,246.75 100.00% 30,462.13 100.00% 27,404.0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客户以及对各外销客户的销售金额、占比等均较为稳定,
不存在明显波动的情况。2020 年,公司对各主要外销客户的收入金额略有下降,
主要系受国外疫情影响所致。

公司主要外销客户基本情况以及公司与其交易情况如下:

① 迪卡侬

迪卡侬外销交易主体为 Desipro Pte Ltd.,该公司成立于 2009 年,注册地位
于新加坡,为迪卡侬下属企业。公司与其自 2009 年开始合作,主要向其销售运
动服装及面料,报告期内一直为公司第一大外销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对 Desipro Pte Ltd.的销售金额分别为 23,520.48 万元、
26,306.35 万元、20,668.20 万元和 11,239.21 万元,占外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5.83%、86.36%、85.24%和 87.53%,为公司外销的主要客户,销售占比较高且
较为稳定。

② Quiksilver

Quiksilver 成立于 1994 年,注册地位于香港,Quiksilver 为全球知名冲浪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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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服装品牌。公司与其自 2006 年开始合作,主要向其销售运动服装,报告期内
一直为公司第二大外销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对 Quiksilver 的销售金额分别为 2,266.81 万元、2,399.27 万
元、1,901.39 万元和 977.26 万元,占外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27%、7.88%、7.84%
和 7.61%,销售金额及占比较为稳定。

③亮志服装

亮志服装成立于 2003 年,注册地位于香港,其为知名服装品牌“佐丹奴”
的代理商。公司与其自 2004 年开始合作,主要向其销售休闲服装,报告期内一
直为公司第三大外销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对亮志服装的销售金额分别为 1,368.63 万元、1,492.99 万元、
1,417.97 万元和 562.86 万元,占外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99%、4.90%、5.85%和
4.38%,销售金额及占比较为稳定。

④ Okaidi

Okaidi 成立于 1996 年,注册地位于法国,Okaidi 为法国知名童装品牌。Okaidi
系公司于 2019 年新开发的客户,主要向其销售儿童服装及少量面料。2019 年、
2020 年均为公司第四大外销客户。

2019 年、2020 年,公司对 Okaidi 的销售金额分别为 229.85 万元、244.73 万
元,占外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75%、1.01%,销售金额及占比较为稳定。2021
年上半年公司与 Okaidi 暂未开展合作。

3)汇率变化对外销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主要地区为欧洲地区,外销主要客户为迪卡侬,且公司
与迪卡侬自2019年起采用人民币对外销产品进行定价并结算,因此自2019年起,
汇率变化对于公司外销主要为Quiksilver、亮志服装等以美元结算的客户的影响,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年1-6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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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美元结算的
1,600.62 3,578.55 4,175.71 23,316.19
营业收入
美元兑人民币
80.03 178.93 208.79 1,165.81
汇率升值5%
美元兑人民币
-80.03 -178.93 -208.79 -1,165.81
汇率贬值5%

若美元相对人民币升值5%,则报告期内公司将增加营业收入1,165.81万元、
208.79万元、178.93万元和80.03万元;反之,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贬值5%,则公
司营业收入将减少1,165.81万元、208.79万元、178.93万元和80.03万元。

4)关税、进口国贸易政策变化对外销的影响

公司与主要客户约定相应进口关税由客户自行承担,关税及进口国贸易政策
变动主要影响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假设关税税率变动部分需要由公司承担,以公
司主要外销地区欧洲关税为例,若关税税率由12%增加至15%,具体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年1-6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欧洲地区营业收入 10,047.53 19,237.91 23,202.96 20,119.82
关税税率由12%增加至15% -301.43 -577.14 -696.09 -603.59


若欧洲地区关税税率由现行的12%增加至15%,则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
将减少603.59万元、696.09万元、577.14万元和301.43万元。

5)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竞争格局

报告期内,发行人服装外销主要销售到法国等欧洲地区。欧洲地区 2019 年
从非欧盟成员国进口服装产品总金额约 800 亿欧元。其中,中国作为传统的纺织
服装行业优势地区,欧洲地区从中国进口服装产品金额约 230 亿欧元,占比约
29%。进口第二名和第三名分别为孟加拉国和土耳其,分别为 150 亿欧元和 90
亿欧元,其进口金额远低于中国进口金额。

(4)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75,189.47 万元、78,805.98 万元、
68,909.53 万元和 42,115.74 万元。2019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4.81%,主要
系在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升以及消费理念不断升级、运动服装和儿童服装市场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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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保持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公司纵向一体化优势、工艺与技术优势、管理与文化
优势等核心竞争优势进一步增强,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与主要客户合作规模增
加。2020 年,受疫情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运动服装、休闲服装以及儿童服装等主要产品收入变动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 目 1-6 月
金额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运动服装 21,950.46 39,891.02 -17.54% 48,378.36 14.61% 42,211.92 27.95%
休闲服装 5,369.46 9,732.23 1.38% 9,598.35 -7.17% 10,339.45 -31.08%
儿童服装 12,952.40 16,280.64 8.93% 14,946.65 -9.77% 16,564.16 65.18%

1)运动服装

报告期内,公司运动服装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42,211.92 万元、48,378.36 万元、
39,891.02 万元和 21,950.46 万元。公司运动服装的销售量和平均销售价格变动等
因素分析如下:

项 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销售量(万件) 680.10 1,222.66 1,379.39 1,320.18
对主营业务收入的贡献(万元) - -5,496.80 1,893.18
平均销售价格(元/件) 32.28 32.63 35.07 31.97
对主营业务收入的贡献(万元) - -2,990.54 4,273.25
累计贡献(万元) - -8,487.34 6,166.44


公司运动服装客户主要为迪卡侬、Quiksilver 和 Kappa 等。

2019 年,公司运动服装销售收入较上年增加 6,166.44 万元,主要原因系:
一方面,公司运动服装销售量增加 59.21 万件,对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的影响为
1,893.18 万元;另一方面,公司户外运动服装、山地运动服装等高价格产品销售
比重增加,使得运动服装平均销售单价上升 3.10 元/件,对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的
影响为 4,273.25 万元。

2020 年,公司运动服装销售收入较上年下降 8,487.34 万元,主要系受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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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公司向主要客户迪卡侬销售的运动服装有所减少。

2)休闲服装

报告期内,公司休闲服装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0,339.45 万元、9,598.35 万元、
9,732.23 万元和 5,369.46 万元。公司休闲服装的销售量和平均销售价格变动等因
素分析如下:

项 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销售量(万件) 191.16 340.01 352.52 370.52
对主营业务收入的贡献(万元) - -339.60 -502.45
平均销售价格(元/件) 28.09 28.62 27.23 27.90
对主营业务收入的贡献(万元) - 473.48 -238.65
累计贡献(万元) - 133.88 -741.10


公司休闲服装客户主要为森马服饰、亮志服装、全棉时代、欧时力等。

2019 年,公司休闲服装的销售数量、销售单价略有下降,销售收入减少 741.10
万元。

2020 年,公司休闲服装销量略有下降,但销售单价略有上升,销售收入增
加 133.88 万元。

3)儿童服装

报告期内,公司儿童服装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6,564.16 万元、14,946.65 万元、
16,280.64 万元和 12,952.40 万元。公司儿童服装的销售量和平均销售价格变动等
因素分析如下:

项 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销售量(万件) 603.39 720.85 544.56 588.06
对主营业务收入的贡献(万元) - 4,838.57 -1,225.24
平均销售价格(元/件) 21.47 22.59 27.45 28.17
对主营业务收入的贡献(万元) - -3,504.58 -392.27
累计贡献(万元) - 1,333.99 -1,617.51


公司儿童服装客户主要为森马服饰、全棉时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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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公司儿童服装销售的销售数量、销售单价略有下降,销售收入减
少 1,617.51 万元。

2020 年,公司儿童服装销售数量增加,主要系公司对主要客户森马服饰的
儿童服装销量增加 181.43 万件,但 2020 年受疫情影响,儿童服装单价下降至
22.59 元/件,两者综合作用使儿童服装销售收入增加 1,333.99 万元。

(5)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期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 1 季度 21,523.72 51.11% 17,294.14 25.10% 20,757.10 26.34% 17,632.72 23.45%
第 2 季度 20,592.02 48.89% 12,300.52 17.85% 18,812.16 23.87% 18,137.55 24.12%
第 3 季度 - - 21,058.17 30.56% 22,371.50 28.39% 21,817.39 29.02%
第 4 季度 - - 18,256.70 26.49% 16,865.21 21.40% 17,601.82 23.41%
合计 42,115.74 100.00% 68,909.53 100.00% 78,805.98 100.00% 75,189.4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销售收入较为均衡,三季度收入占比相对较高,主要
原因系:公司服装主要在北半球进行销售,三、四季度为秋冬季,服装品牌商一
般会提前一至两个季度规划服装订单并交由服装制造商生产,公司三季度销售服
装以秋冬季服装为主,秋冬季服装单价高于春夏季服装,从而使得三季度收入占
比较高,符合行业特征。

报告期内,公司四季度销售占全年销售比例分别为23.41%、21.40%、26.49%,
占比总体较稳定。其中,2020年四季度收入占比有所提高,主要系2020年上半年
受疫情影响,二季度收入占比明显下降,随着疫情的有效控制,下半年销售明显
回升,三、四季度销售额高于上半年,不存在期末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

(6)退换货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模式为向各服装品牌商提供贴牌产品的生产及销售,该等产品
根据客户的样式设计、生产,发生退换货的可能性较小。根据公司与客户签署的
合同约定,除因质量问题等情况可能导致退货外,无其他特殊退换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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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换货情形;存在少量退货情况,主要系因质量问题、
发货错误等情况发生的偶发性退换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主营业务收入 42,115.74 68,909.53 78,805.98 75,189.47
退 货 10.63 18.44 20.45 11.77
退货金额占比 0.03% 0.03% 0.03% 0.02%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退货金额较小,均系偶发性发生的退货,不存在大额
退换货的客户。

公司针对退换货的具体会计处理为:当发生退货时,公司按退货产品原金额
冲减退货当期的收入、成本及相应的应收账款,同时增加库存商品。公司针对退
换货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主营业务成本 33,034.78 99.95% 53,229.29 99.80% 60,463.49 99.80% 57,498.55 99.86%
针织服装 31,485.78 95.27% 50,592.67 94.86% 55,260.47 91.21% 51,975.27 90.27%
其中:运动服装 16,251.80 49.17% 29,337.34 55.01% 35,504.51 58.60% 30,180.07 52.42%
休闲服装 4,578.62 13.85% 7,827.95 14.68% 7,680.09 12.68% 8,098.96 14.07%
儿童服装 10,655.36 32.24% 13,427.37 25.18% 12,075.86 19.93% 13,696.25 23.79%
针织面料 1,549.00 4.69% 2,636.63 4.94% 5,203.02 8.59% 5,523.27 9.59%
二、其他业务成本 15.37 0.05% 105.39 0.20% 123.04 0.20% 79.68 0.14%
营业成本 33,050.15 100.00% 53,334.68 100.00% 60,586.53 100.00% 57,578.2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 57,578.23 万元、60,586.53 万元、53,334.68
万元和 33,050.15 万元,2019 年公司营业成本较上年增长 5.22%,同期营业收入
增长 4.85%,2020 年公司营业成本较上年下降 11.97%,同期营业收入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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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公司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变动幅度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由针织服装成本构成,其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
别为 90.27%、91.21%、94.86%和 95.27%,与营业收入构成基本匹配。

(2)主营业务成本料工费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外协加工
费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16,264.05 49.23% 26,368.25 49.54% 32,403.17 53.59% 30,200.46 52.52%
直接人工 7,681.09 23.25% 13,436.63 25.24% 13,091.46 21.65% 12,369.34 21.51%
制造费用 3,099.26 9.38% 6,710.30 12.61% 6,881.28 11.38% 6,596.72 11.47%
外协加工费 5,898.50 17.86% 6,529.49 12.27% 8,087.58 13.38% 8,332.03 14.49%
运费 91.88 0.28% 184.62 0.35%
主营业务成本 33,034.78 100.00% 53,229.29 100.00% 60,463.49 100.00% 57,498.5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金额分别为 30,200.46 万元、32,403.17 万元、
26,368.25 万元和 16,264.05 万元,占比分别为 52.52%、53.59%、49.54%和 49.23%,
2020 年受疫情影响,公司产品中简单款式产品占比上升,所以直接材料下降。
2021 年上半年,公司销售童装数量占比上升,因此直接材料占比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人工成本金额分别为 12,369.34 万元、13,091.46 万元、
13,436.63 万元和 7,681.09 万元,占比分别为 21.51%、21.65%、25.24%和 23.25%,
总体金额基本稳定,2020 年占比因直接材料减少而被动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制造费用金额分别为 6,596.72 万元、6,881.28 万元、6,894.92
万元和 3,191.14 万元,占比分别为 11.47%、11.38%、12.96%和 9.66%,总体金
额基本稳定,2020 年占比因直接材料减少而被动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成本金额分别为 8,332.03 万元、8,087.58 万元、
6,529.49 万元和 5,898.50 万元,占比分别为 14.49%、13.38%、12.27%和 17.86%,
2020 年下降主要系疫情影响,公司发出外协产品相对减少,总体金额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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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本核算方法

公司采用品种法和分步法核算生产成本。公司主要产品包含针织服装和针织
面料,产品形态变化可以概括为“纱线—面料—服装”,产品生产环节共涉及前
道针织面料制造的染纱、织造、染整和后道针织服装的面料裁剪、服装印花、服
装绣花、服装缝制、服装整检等多道工序。公司成本核算基本方法如下:

1)直接材料:原材料单位成本按照各类原材料全月一次加权平均计算。对
于主要材料,各车间按照各产品实际耗用进行归集和分配;对于辅料等辅助材料
则按照当期领用进行归集,之后根据各工序各产品的工艺定额进行分配。

2)直接人工:直接人工包含各车间生产人员、辅助生产人员的工资、奖金、
福利等全部薪资,首先按车间归集;之后除染整车间外的其余各车间按照各产品
各工序的工价定额进行分配,染整车间因工序较为复杂,综合考虑面种、工艺等
多个参数进行分配。

3)制造费用:制造费用包含各车间水、电、气等能源的耗用、厂房和设备
的折旧、机物料的耗用等费用。之后除染整车间外的其余各车间按照各产品各工
序的工价定额进行分配,染整车间因工序较为复杂,综合考虑面种、工艺等多个
参数进行分配。

4)外协加工费:委托加工费用按照各款产品当期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

综上,公司采用品种法和分步法对产品生产成本中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
造费用和外协加工费的归集和分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产品成本确认与
计量具有完整性与合规性。

5)营业成本结转

公司产品从仓库销售发出,当内销产品销售经客户签收确认或外销产品报关
后,公司进行销售收入的确认,同时根据销售收入确认的数量和加权平均单位成
本结转相应产品营业成本,确保销售成本与销售收入相匹配。因此,产品销售发
出与相应营业成本结转、销售收入确认配比一致。

前后道 生产环节 直接材料 直接人工 制造费用 外协加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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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用主要材料为纱线,
按照各款产 按照各款产 按照各产品
织造成为毛坯面料,按
织造 品工价定额 品工价定额 实际发生归
照各毛坯面料产品实际
进行分配 进行分配 集
耗用归集和分配
领用主要材料为纱线和 按照各款产 按照各款产
不适用,此环
面料制 染纱 染化料,按照各产品实 品工价定额 品工价定额
节无外协
造 际耗用归集和分配 进行分配 进行分配
领用主要材料为毛坯面
综合考虑面 综合考虑面
料和染化料,经染整成
种、工艺等 种、工艺等多 不适用,此环
染整 为光坯面料,按照各光
多个参数进 个参数进行 节无外协
坯面料产品实际耗用归
行分配 分配
集和分配
面料与最后裁剪的服装 按照各款产 按照各款产 按照各产品
面料裁剪 相匹配,按照各产品实 品工价定额 品工价定额 实际发生归
际耗用归集和分配 进行分配 进行分配 集
领用材料为裁剪好的衣
按照各款产 按照各款产 按照各产品
服装印花/ 片和印绣花材料,按照
品工价定额 品工价定额 实际发生归
服装绣花 各产品实际耗用归集和
进行分配 进行分配 集
分配
领用的材料为之前环节
生产好的衣片,缝制成
按照各款产 按照各款产 按照各产品
服装,各产品实际生产
服装制 服装缝制 品工价定额 品工价定额 实际发生归
一一归集,其他辅助材
造 进行分配 进行分配 集
料按照工艺定额进行分

领用为前述环节制作好
的服装,本环节进行整
理、电烫、检查、包装
按照各款产 按照各款产 按照各产品
等动作,按照各产品实
服装整检 品工价定额 品工价定额 实际发生归
际耗用归集和分配,包
进行分配 进行分配 集
装袋、纸箱等辅助材料
按照各产品工艺定额进
行分配

3、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金额分别为 738.39 万元、687.37 万元、692.35
万元和 474.33 万元,金额总体较低且保持稳定。

4、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期间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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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销售费用 164.25 0.39% 313.98 0.45% 578.21 0.73% 495.79 0.66%
管理费用 1,969.49 4.64% 3,353.23 4.83% 3,300.30 4.17% 2,954.89 3.92%
研发费用 1,359.65 3.22% 2,605.46 3.76% 2,923.91 3.69% 2,505.96 3.32%
财务费用 74.42 0.18% 368.62 0.53% 511.76 0.65% 137.09 0.18%
合 计 3,567.81 8.45% 6,641.29 9.58% 7,314.19 9.24% 6,093.73 8.07%
营业收入 42,220.85 - 69,353.85 - 79,138.70 - 75,474.72 -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 6,093.73 万元、7,314.19 万元、6,641.29
万元和 3,567.81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07%、9.24%、9.58%和
8.45%。其中,2018 年,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相对较低,主要系一方
面该期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呈下降趋势,使得公司财务费用显著减少,另一方面,
公司自 2019 年逐步新增管理人员,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导致管理费用有所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图所示:




(1)销售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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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薪酬 94.00 57.23% 171.81 54.72% 170.82 29.54% 147.60 29.77%
折旧及摊销 3.59 2.18% 12.85 4.09% 10.03 1.73% 10.08 2.03%
运 费 10.31 6.28% 27.30 8.69% 302.94 52.39% 306.22 61.76%
样品费 23.78 14.48% 41.32 13.16% 19.88 3.44% 13.65 2.75%
差旅招待费 32.04 19.51% 27.58 8.79% 68.35 11.82% 12.56 2.53%
其 他 0.52 0.32% 33.11 10.55% 6.19 1.07% 5.69 1.15%
合 计 164.25 100.00% 313.98 100.00% 578.21 100.00% 495.79 100.00%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运费、职工薪酬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
为 495.79 万元、578.21 万元、313.98 万元和 164.2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0.66%、0.73%、0.45%和 0.39%,基本保持稳定。

1)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分别为 147.60 万元、170.82 万元、171.81
万元和 94.00 万元,整体呈上升趋势。公司销售人员数量及平均薪酬变化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职工薪酬 94.00 171.81 170.82 147.60
期末销售人员数量 17 18 17 14
平均薪酬 5.37 9.82 11.02 10.54
注:平均薪酬计算口径为平均薪酬=职工薪酬/(期初人数+期末人数)*2

公司主要采取贴牌加工的模式,客户主要为长期稳定的客户,销售人员的数
量相对较少且保持稳定,销售人员平均薪酬总体呈逐年增长的趋势。

2)运费

①产品的配送方式、运费承担方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产品为面料和服装两类。对于面料产品,主要由公
司交由运输公司将产品送至客户指定的地点,相关运费由公司承担;对于服装产
品,不同客户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客户 运费及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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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销服装部分由迪卡侬自提;
外销服装部分2019年之前由公司负责运输到海关并承担运费,2019
迪卡侬
年起,由迪卡侬负责运输;
面料部分由公司负责运输到客户指定位置并承担运费
主要由森马服饰自提,运费由客户承担;森马服饰旗下其他主体的货
森马服饰
物由发行人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
其他客户 主要由公司交由运输公司运送至客户场地,其间的运费由公司承担


迪卡侬、森马服饰采取自提方式主要系其对公司采购金额较大、频率较高,
为有效进行货物的管理,提高其自身响应速度并加强成本管控,与公司协商采取
客户自提方式,具备合理性。

②运费变动情况分析

2020年和2021年上半年,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与产品销售活动直接相关
的运费184.62万元和91.88万元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如不考虑上述因素影响,报告
期内,公司运费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运费 102.19 211.91 302.94 306.22
营业收入 42,220.85 69,353.85 79,138.70 75,474.72
占比 0.24% 0.31% 0.38% 0.41%

报告期内,公司运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41%、0.38%、0.31%和 0.24%,
整体较低且略有下降。

公司运费占比较低主要由公司与主要客户的运输方式决定。根据公司与客户
的合作约定,迪卡侬服装、森马服饰、深圳汇洁采取客户自提的方式,运费由客
户承担;迪卡侬面料及其他客户的运费一般由公司承担。

2020年,公司产品销售运费金额下降,主要系该年度受疫情影响,需要公司
承担运费的产品外销收入下降27.68%、面料产品销售收入下降48.91%等原因所
致。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根据是否需承担运费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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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主营业务收入 42,115.74 68,909.53 78,805.97 75,189.47
其中:客户自提收入 36,285.03 58,374.96 64,021.77 38,865.67
公司承担运费收入 5,830.71 10,534.57 14,784.20 36,503.80
注: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边角料、B 级品、零星原材料销售,基本不产生运费。

2018年,公司对迪卡侬外销服装收入为21,622.38万元,但由于公司只需要将
相应外销主要运到南通港口,因此公司迪卡侬外销服装承担的运费较低,剔除
2018年迪卡侬外销服装收入后,运费与相应运费收入匹配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公司其他承担运费收入 5,830.71 10,534.57 14,784.20 14,881.42
运费 102.19 211.91 302.94 294.90
运费/公司其他承担运费收入 1.75% 2.01% 2.05% 1.98%


公司运费占相应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8%、2.05%、2.01%和1.75%,整体较
为稳定,运输费与公司收入规模相匹配。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申洲国际 0.65% 0.65% 1.68% 3.38%
晶苑国际 1.45% 0.92% 1.14% 1.72%
聚杰微纤 2.47% 3.15% 3.11% 2.79%
棒杰股份 3.49% 3.10% 3.83% 4.77%
健盛集团 3.32% 3.15% 3.12% 4.04%
平均值 2.28% 2.19% 2.57% 3.34%
泰慕士 0.39% 0.45% 0.73% 0.66%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有以下
几个方面:

①客户集中度差异

公司客户主要为长期合作的客户且相对集中,市场开拓及维护费用相对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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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2018 年-2020 年,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 91.81%、92.12%、92.22%。
同行业可比公司申洲国际 2018 年至 2020 年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 81.73%、
84.95%和 87.27%;聚杰微纤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 81.00%、78.45%和
65.81%。公司客户集中度较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集中度更高,相应的市场开拓及
维护费用较低。

②销售人员数量差异

报告期内,销售人员数量及销售人员薪酬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与同行业可比
公司比较如下:

2021 年 1-6 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公司名称 费用 人员 费用 人员 费用 人员 费用 人员
占比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数量
聚杰微纤 1.53% - 1.98% 55 1.24% 58 1.14% 57.5
棒杰股份 2.68% - 2.22% 71 1.89% 63 2.29% 66

健盛集团 0.85% - 0.95% 126 0.71% 115 0.74% 108
泰慕士 0.22% 17 0.25% 18 0.22% 17 0.20% 14
注 1:申洲国际、晶苑国际未披露其销售费用构成情况;
注 2:销售人员数量系各期期末人数。
注 3:同行业公司 2021 年 6 月半年报均未披露销售人员数量,故不予列示 2021 年 6
月人数。

公司主要采取贴牌加工的模式,客户主要为长期稳定的客户,销售人员的数
量相对较少,销售人员薪酬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③运费承担方式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运输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公司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聚杰微纤 - - 1.23% 0.85%
棒杰股份 - 1.18% 0.97% 1.12%

健盛集团 - 1.44% 1.19% 1.54%

泰慕士 0.24% 0.31% 0.38% 0.41%
注1:申洲国际、晶苑国际系港股上市公司,未披露其运输费金额;
注2:因企业会计准则调整将运费重分类至营业成本,为保证报告期内数据一致性和可
比性,上表2020年运输费包含重分类至营业成本的运输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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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聚杰微纤未具体披露2020年重分类运费的具体金额,因此聚杰微纤2020年运费比
例不进行列示
注4: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均未披露2021年1-6月重分类运费的具体金额,因此不进行列


公司主要客户迪卡侬、森马服饰的主要运输方式均为自提,相应运费由客户
承担,因此,公司运费较低,公司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有合理性。

(2)管理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1,368.26 69.47% 2,338.62 69.74% 2,426.27 73.52% 2,097.15 70.97%
折旧及摊销 197.80 10.04% 273.87 8.17% 215.61 6.53% 183.71 6.22%
服务费 145.83 7.40% 207.69 6.19% 114.81 3.48% 61.45 2.08%
差旅招待费 65.31 3.32% 185.72 5.54% 250.23 7.58% 227.22 7.69%
安全生产费 56.61 2.87% 116.49 3.47% 73.61 2.23% 98.46 3.33%
办公费 19.70 1.00% 53.23 1.59% 57.12 1.73% 52.14 1.76%
租赁费 - - 22.64 0.68% 56.25 1.70% 44.83 1.52%
修理费 13.33 0.68% 17.84 0.53% 30.96 0.94% 96.96 3.28%
其他 102.65 5.21% 137.13 4.09% 75.45 2.29% 92.97 3.15%
合 计 1,969.49 100.00% 3,353.23 100.00% 3,300.30 100.00% 2,954.89 100.00%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差旅招待费、折旧及摊销等构成。报告期内,
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2,954.89 万元、3,300.30 万元、3,353.23 万元和 1,969.49 万,
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92%、4.17%、4.83%和 4.66%,总体较为稳定。
2020 年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相对较高,主要系公司受疫情影响,公司销售
收入有所下降,而管理费用存在刚性支出特征未能同比例下降所致。

1)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职工薪酬分别为 2,097.15 万元、2,426.27 万元、2,338.62 万
元和 1,368.26 万元,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 70.97%、73.52%、69.74%和 69.47%,
为公司管理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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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数量及平均薪酬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职工薪酬 1,368.26 2,338.62 2,426.27 2,097.15
期末管理人员数量 210 210 213 203
平均薪酬 6.52 11.06 11.66 10.84
注:平均薪酬计算口径为平均薪酬=职工薪酬/(期初人数+期末人数)*2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管理人员数量有所提高,管理人员的平均薪酬亦
呈稳定增长的趋势。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申洲国际 8.39% 7.12% 6.84% 6.92%
晶苑国际 8.88% 11.90% 10.68% 10.25%
聚杰微纤 6.52% 8.95% 5.02% 4.55%
棒杰股份 9.45% 8.33% 7.34% 10.71%
健盛集团 6.86% 9.78% 8.51% 7.19%
平均值 8.02% 9.21% 7.68% 7.92%
泰慕士 4.66% 4.83% 4.17% 3.92%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公司已成立并运营
近三十年,管理模式较为成熟,办公及差旅等管理费用金额较低。同时,公司固
定资产使用年限较长,相关资产成新率较低,需要计提的折旧与摊销费用相对较
小。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一方面,公司管
理结构相对扁平化,管理人员数量较少,管理人员薪酬总额较低;另一方面,公
司成立时间较长且管理用固定资产较少,相应的折旧摊销金额较低。

①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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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聚杰微纤 3.43% 3.84% 2.76% 2.11%
棒杰股份 5.11% 3.66% 3.22% 4.63%
健盛集团 4.12% 5.20% 5.29% 3.92%
平均值 4.22% 4.23% 3.76% 3.55%
泰慕士 3.24% 3.37% 3.07% 2.78%
注:申洲国际、晶苑国际为港股上市公司,其未披露管理费用明细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聚杰微纤较为接近,
低于棒杰股份、盛泰集团,主要系公司管理架构较为扁平化,管理人员数量较少
所致。

②折旧摊销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折旧摊销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及与同行业上市公
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聚杰微纤 0.85% 1.37% 0.45% 0.63%
棒杰股份 2.38% 1.87% 2.04% 2.83%
健盛集团 1.63% 1.85% 1.43% 1.57%
平均值 1.62% 1.69% 1.31% 1.68%
泰慕士 0.47% 0.39% 0.27% 0.24%
注:申洲国际、晶苑国际为港股上市公司,其未披露管理费用明细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折旧摊销占营业收入比例低于同行业其他公司,
主要系公司管理用固定资产较少所致。

③剔除职工薪酬、折旧摊销影响模拟测算

项 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职工薪酬 4.22% 4.23% 3.76% 3.55%
同行业可比 折旧与摊销费 1.62% 1.69% 1.31% 1.68%
公司平均值 扣除上述项目
1.77% 3.09% 1.89% 2.26%
后的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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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薪酬 3.24% 3.37% 3.07% 2.78%
折旧与摊销费 0.47% 0.39% 0.27% 0.24%
泰慕士
扣除上述项目
0.96% 1.07% 0.83% 0.90%
后的管理费用
注:申洲国际、晶苑国际为港股上市公司,其未披露管理费用明细

综上,剔除职工薪酬、折旧摊销因素影响,公司管理费用率分别为 0.90%、
0.83%、1.07%和 0.96%,处于较低的水平,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平均水平存在合理性。

(3)研发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职工薪酬 1,097.43 2,065.15 2,080.04 2,064.39
材料费 154.50 271.59 544.84 299.97
其他 107.72 268.71 299.04 141.61
合 计 1,359.65 2,605.46 2,923.91 2,505.96

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材料费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
别为 2,505.96 万元、2,923.91 万元、2,605.46 万元和 1,097.43 万元,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 3.32%、3.69%、3.76%和 3.22%,基本保持稳定。

1)研发费用的具体构成、计算依据、核算方式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原材料、职工薪酬及其他费用等构成。其中,
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 2,064.39 万元、2,080.04 万元、2,065.15 万元和 1,359.65 万
元,占各期研发费用的比例分别为 82.38%、71.14%、79.26%和 80.71%,为公司
研发费用的主要构成。

公司研发费用归集的范围包括为实施研发项目而领用的原材料、从事研究开
发活动人员职工薪酬、为实施研发项目产生的折旧摊销费、检测费等其他费用。
公司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对研发活动中发生的相关费用进行归集和
分配。研发费用中单独用于具体项目的,财务部门直接归集入相应项目;用于多
个研发项目的,财务部门根据研发部门确认的工时、工作量等在多个项目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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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摊。公司能够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的支出。

2)研发项目及研发进度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均对应明确的研发项目,主要研发项目的具体情况
如下:

研发投入(万元)
研发费用 2021 年 研发进度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1-6 月
再生氨纶高弹针织面料的
191.73 624.32 913.57 - 项目结题,专利申请中
研究
涤棉面料一浴两步染色技
166.79 545.46 - - 项目结题
术的研究
持久抗菌工艺技术的研究 174.29 458.76 - - 项目结题
活性染料可染氨纶高弹针
84.89 406.60 258.72 - 项目结题,专利申请中
织面料的研究
棉前处理零排放的研究 97.98 161.21 - - 项目结题,专利申请中
烧毛针织面料的研究 - 109.28 - - 项目结题
抗菌保暖羊毛面料的研究 47.99 103.65 - - 项目结题,专利申请中
一种高性能吸水柔软面料
65.95 99.68 - - 项目结题,专利申请中
的研究
仿麻棉类针织面料的研究 95.79 63.94 - - 项目结题
高品质针织物节水节能染
56.97 30.00 - - 项目结题
整技术的研究
吸湿发热保暖面料的研究 80.33 1.12 - - 项目结题
一次成型仿旧染色工艺的 研发完成,已形成 1 项发明专
- 0.76 701.18 -
研究 利
抗静电针织面料技术的研
- 0.52 192.44 - 研发完成

提高织物吸湿排汗性能的
- 0.17 148.45 - 研发完成,已形成 3 项专利
染整加工技术研发
项目结题,对应产品量产,专
羊毛摇粒绒工艺的研究 0.05 - 243.23 -
利申请中
新型冷处理工艺技术的研
- - 245.51 - 研发完成,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研发完成,形成了凉爽针织面
基于组织结构设计开发会
- - 98.87 12.00 料技术和发热保暖热湿舒适
呼吸针织面料的研究
功能针织品的制备技术
涤棉染色后处理降耗减排
- - 95.09 - 研发完成,产品投入生产
工艺简化技术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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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柔高光泽高弹性棉改性
- - 16.90 - 研发完成,产品投入生产
针织面料的研究
研发完成,该工艺能够节能节
尼龙棉一浴法染色技术的
- - 9.95 - 水减排,符合国家对服装产品
研究
生产优化升级的要求
面料手感的耐永久水洗的
- - - 785.00 研发完成
研究
全棉超短流程低盐染色工
- - - 682.74 研发完成
艺的研究
荧光涂料染色(或印花)皂
- - - 600.29 研发完成,产品投入生产
洗牢度提升技术的研究
PDEAEMA 及其在活性染
- - - 147.39 研发完成,专利申请中
料无盐染色技术
基于超疏水自清洁针织面
- - - 142.83 研发完成,专利申请中
料技术
羊毛面料提花工艺的研究 - - - 119.81 研发完成
真丝针织面料防灰伤绳状
- - - 12.90 研发完成
溢流染色技术的研究
针织面料活性染料少盐技
- - - 3.00 研发完成,专利申请中
术的研究
针织面料烧毛工艺的研究 76.75 - - - 持续研发中,量产验证
提高深浅色拼接水洗性能 持续研发中,确立试验方案并
46.05 - - -
技术的面料及服装研究 进行样品试样
涤棉针织绒布面料掉纤改
56.47 - - - 持续研发中,中样试样
善技术的研究
涂料数码印花新技术的研 持续研发中,确立试验方案并
39.91 - - -
究 进行样品试样
拔印新技术针织面料及服 持续研发中,确立试验方案并
40.28 - - -
装的研究 进行样品试样
轧染短流程技术在针织面 持续研发中,确立试验方案并
37.43 - - -
料及服装的研究 进行样品试样
合计 1,359.65 2,605.46 2,923.91 2,505.96

报告期内,各研发项目系根据产品市场需求、公司产品发展战略及技术储备
计划确定,研发内容主要针对针织面料及针织服装生产的技术开发和工艺改进,
主要研发项目进展良好。

(4)财务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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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利息费用 52.92 243.75 411.23 384.77
减:利息收入 6.80 12.84 8.32 25.04
银行手续费 5.51 14.25 10.47 10.43
汇兑损益 22.79 123.46 99.27 -233.06
现金折扣 - - -0.89 -
合 计 74.42 368.62 511.76 137.09

公司财务费用主要由汇兑损益、利息支出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
分别为 137.09 万元、511.76 万元、368.62 万元和 74.42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0.18%、0.65%、0.53%和 0.18%。

2019 年以来,公司与主要客户迪卡侬的外销业务改由人民币结算,公司汇
兑损益金额下降。

2020 年,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有所下降,主要系疫情影响,公司主动降低
资产负债率,减少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同比下降 167.48 万元。

5、其他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其他收益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政府补助 421.86 597.05 253.29 329.47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3.39 3.49 4.91 3.81
返还
合 计 425.25 600.54 258.20 333.28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 333.28 万元、258.20 万元、600.54 万元和
425.25 万元,主要为政府补助。

公司收到的计入其他收益的主要政府补助(金额 10 万元以上)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序号 项 目 单 位 金额
1 IPO 奖励 中共如皋市委办公室、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 35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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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设备投资补贴 六安市财政局、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3.40
中共如皋市委办公室、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
3 信息化投入奖励补贴 12.40

合计 382.60
2020 年
序号 项 目 单 位 金额
如皋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六安市金安区劳动
1 稳岗补贴 251.56
就业管理中心
2 互联网平台奖励 如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60.00
六安市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管理委员
3 税收奖励 50.36
会财金局
中共如皋市委办公室、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
4 IPO 股改奖励 50.00

中共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如皋
5 科技鼓励发展奖 49.68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6 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六安市金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2.59
中共如皋市委办公室、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
7 市长质量奖 20.00

8 企业职工技能培训专项奖励 六安市金安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19.76
9 两化融合奖励 如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8.00
10 失业保险费返还 六安市金安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12.96
11 设备投资补贴 六安市财政局、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1.48
合计 566.39
2019 年
序号 项目 单位 金额
中共如皋市委办公室、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
1 工业科技奖励 81.74

中共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如皋
2 财税突出贡献奖 63.75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如皋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六安市金安区劳动
3 稳岗补贴 37.43
就业管理中心
4 企业职工技能培训专项奖励 六安市金安区财政局 20.24
5 外贸提质增效奖励 如皋市商务局 19.00
6 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六安市金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12.00
中共如皋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如
7 引才奖励 11.40
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局
合计 2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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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序号 项目 单位 金额
中共如皋市委办公室、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
1 经济工作先进企业奖励 106.03

2 节能环保奖金 六安市金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60.00
六安市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管理委员
3 投资奖补款 41.96
会财金局
如皋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六安市金安区劳动
4 稳岗补贴 30.08
就业管理中心
5 区政府小锅炉淘汰补助款 六安市金安区国库支付中心 20.00
中共如皋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如
6 引才奖励 17.20
皋市人才服务中心
7 政府雪灾补助款 六安市金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15.00
8 企业职工技能培训专项奖励 六安市金安区财政局 12.00
合计 302.27

6、投资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金额分别为 68.47 万元、93.64 万元、115.05 万元
和 60.37 万元,主要系为提高短期闲置经营性资金的收益,公司购买的短期银行
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

7、信用减值损失分析

2019 年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15.84 万元、-52.12
万元和 141.8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51.13 -76.70 -17.34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9.31 24.58 1.49
合计 141.82 -52.12 -15.84

8、资产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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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损失 - - - 214.62
存货跌价损失 171.92 -52.32 274.24 270.58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8.29 1.25 - -
合 计 180.21 -51.07 274.24 485.20
注:2019 年起,因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执行,坏账损失由“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调整至“信
用减值损失”科目核算。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 485.20 万元、274.24 万元、-51.07
万元和 180.21 万元,其变动主要系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和存货跌价损失变动影响。

9、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3.69 万元、-24.10 万元、15.68 万元和
8.59 万元,金额较小。

10、营业外收入与支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营业外收入 1.34 26.91 6.88 405.59
其中:赔偿收入 1.34 8.65 0.30 380.17
其他 0.00 18.26 6.58 25.42
营业外支出 7.79 98.76 16.24 6.49
其中:对外捐赠 6.41 63.15 16.13 4.30
罚款支出 0.20 7.88 - 0.35
其他 1.18 27.73 0.11 1.84
利润总额 5,294.30 9,448.15 10,610.58 11,376.32
营业外收入占利
0.03% 0.28% 0.06% 3.57%
润总额比例
营业外支出占利
0.15% 1.05% 0.15% 0.06%
润总额比例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分别为 405.59 万元、6.88 万元、26.91 万元
和 1.34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57%、0.06%、0.28%和 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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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营业外收入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追回上海美思凯服装股份有限
公司已核销的部分应收款 380.00 万元。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分别为 6.49 万元、16.24 万元、98.76 万元
和 7.79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06%、0.15%、1.05%和 0.15%。

2020 年,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大,主要系 2020 年公司向南通泰慕士爱心
基金会捐赠 50.00 万元。

11、净利润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净利润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 42,220.85 69,353.85 79,138.70 75,474.72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87.29 8,200.89 9,310.43 9,857.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4,274.36 7,668.65 9,043.89 9,196.62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净利率(归母净利润) 11.10% 11.82% 11.76% 13.06%
净利率(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10.12% 11.06% 11.43% 12.19%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
9,196.62万元、9,043.89万元、7,668.65万元和4,274.36万元。2020年,公司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有所下降,主要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该年度营业收入有所下降所致。

(1)营业收入、净利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美元
2021 年 1-6 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项 目
金额 同比 金额 同比 金额 同比 金额
营业收入
申洲国际 1,136,860.60 11.09% 2,303,064.80 1.61% 2,266,527.20 8.19% 2,095,020.50

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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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苑国际 105,449.90 14.49% 198,533.20 -18.22% 242,772.30 -2.73% 249,596.6
聚杰微纤 22,970.54 15.97% 34,760.21 -30.26% 49,840.74 7.80% 46,233.76
棒杰股份 24,618.17 13.72% 62,563.13 4.12% 60,089.65 44.62% 41,551.29
健盛集团 91,089.51 25.10% 158,244.91 -11.12% 178,036.89 12.86% 157,746.83
泰慕士 42,220.85 41.04% 69,353.85 -12.36% 79,138.70 4.85% 75,474.72
净利润
申洲国际 222,627.80 -11.39% 508,264.50 2.50% 495,853.60 10.37% 449,254.30
晶苑国际 6,363.30 130.69% 10,808.50 -28.85% 15,190.40 1.82% 14,919.20
聚杰微纤 2,145.79 148.45% 580.96 -97.19% 5,965.82 -10.14% 6,638.65
棒杰股份 2,689.63 -9.80% 6,139.65 61.34% 3,805.48 109.71% 1,814.64
健盛集团 10,807.44 96.21% -52,772.77 -293.84% 27,331.30 32.39% 20,644.24
泰慕士 4,687.29 16.82% 8,200.89 -11.92% 9,310.43 -5.55% 9,857.11
注:晶苑国际的数据单位为“万美元”,其他公司单位为“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走势基本一致。

(2)与下游客户营业收入变动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下游主要客户营业收入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亿欧元、亿港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客户
金额 同比 金额 同比 金额 同比 金额
迪卡侬 - - 114.00 -8.06% 124.00 9.73% 113.00
森马服饰 65.16 13.64% 152.05 -21.37% 193.37 23.01% 157.19
Quiksilver - - - - - - -
全棉时代 17.90 20.64% 35.17 16.03% 30.31 27.16% 23.84
亮志服装 16.81 18.97% 31.22 -35.65% 48.52 -11.93% 55.09
Kappa - - 17.82 28.39% 13.88 16.25% 11.94
发行人 4.22 41.04% 6.94 -12.36% 7.91 4.85% 7.55
注1:迪卡侬单位为“亿欧元”,亮志服装单位为“亿港元”,其余公司单位为“亿元”
注2:迪卡侬非上市公司,此处金额为其《可持续发展报告》及官方网站对外披露的销
售金额;森马服饰为上市公司,相关数据来自于年报数据;Quiksilver为Boardriders旗下品牌,
无对外公开披露数据;亮志服装为佐丹侬代理商,亮志服装销售金额为佐丹奴年报销售收入
相关数据;全棉时代相关数据来自其母公司稳健医疗年报中披露的健康生活板块服饰类营业
收入;Kappa相关数据为母公司中国动向年报中Kappa中国分部销售收入;Kappa财务年度截
止日为3月31日,因此其尚未公布2021年上半年的财务数据


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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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公司下游主要客户的营业收入保持增长,公司营业收入的变动与下
游客户销售变动相匹配;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降,
与公司下游主要客户变动基本一致。

综上,公司营业收入的变动与下游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相匹配。

(三)毛利率及其变化情况分析

1、毛利构成及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构成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毛利额 毛利率 毛利额 毛利率 毛利额 毛利率 毛利额 毛利率
一、主营业务 9,080.96 21.56% 15,680.24 22.75% 18,342.49 23.28% 17,690.93 23.53%
针织服装 8,786.55 21.82% 15,311.23 23.23% 17,662.88 24.22% 17,140.26 24.80%
其中:运动服装 5,698.67 25.96% 10,553.68 26.46% 12,873.84 26.61% 12,031.85 28.50%
休闲服装 790.84 14.73% 1,904.27 19.57% 1,918.25 19.99% 2,240.49 21.67%
儿童服装 2,297.05 17.73% 2,853.27 17.53% 2,870.79 19.21% 2,867.92 17.31%
针织面料 294.41 15.97% 369.01 12.28% 679.60 11.55% 550.67 9.07%
二、其他业务 89.74 85.38% 338.93 76.28% 209.69 63.02% 205.56 72.07%
合计 9,170.71 21.72% 16,019.17 23.10% 18,552.17 23.44% 17,896.49 23.71%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 17,690.93 万元和 18,342.49 万元、
15,680.24 万元和 9,080.96 万元,占公司毛利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8.85%、98.87%、
97.88%和 99.02%。其中,针织服装毛利分别为 17,140.26 万元、17,662.88 万元、
15,311.23 万元和 8,786.55 万元,占公司毛利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5.77%、95.21%、
95.58%和 95.81%,针织服装系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3.71%、23.44%、23.10%和 21.72%,总
体保持稳定。

2、分销售区域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地区毛利率情况如下:


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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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21 年 1-6 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境内地区 19.15% 20.25% 20.06% 21.09%
境外地区 27.07% 27.36% 28.39% 27.79%
主营业务毛利率 21.56% 22.75% 23.28% 23.53%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内销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21.09%、20.06%、20.25%
和 19.15%,外销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27.79%、28.39%、27.36%和 27.07%。公司
内销毛利率及外销毛利率总体均较为稳定,外销毛利率整体高于内销毛利率,主
要系公司境外地区以高价的运动服装为主,且该等产品毛利率远高于低价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地区销售以运动服装为主,销售金额分别为 23,889.05
万元、27,590.56 万元、22,336.13 万元和 12,041.77 万元,占境外地区销售的
94.58%、94.12%、93.07%和 93.78%,且境外地区销售的运动服装毛利率为
30.95%、30.20%、28.45%和 28.08%。

3、主要产品毛利率情况

(1)针织服装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针织服装产品的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运动服装 25.96% 26.46% 26.61% 28.50%
休闲服装 14.73% 19.57% 19.99% 21.67%
儿童服装 17.73% 17.53% 19.21% 17.31%


公司服装产品采取成本加成的定价模式。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型服装产品的
毛利率总体较为稳定。各类型服装毛利率波动情况分析如下:

1)运动服装

单位:元/件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销售单价 32.28 32.63 35.07 31.97
单位成本 23.90 23.99 25.74 22.86
毛利率 25.96% 26.46% 26.61% 28.50%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运动服装的产品结构,大力开发羊毛类产品等价格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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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毛利相对较高的产品,产品销售单价总体呈上升趋势。因产品价格增长幅度略
小于成本增长幅度,毛利率整体略有下降。

2019 年,公司运动服装单价上升 9.69%、成本上升 12.59%,毛利率下降 1.89
个百分点。

2020 年,公司运动服装产品的单价下降 6.97%,成本下降 6.80%,毛利率与
上年基本持平。

2021 年 1-6 月,公司运动服装单价及成本基本保持稳定,毛利率与上年基本
持平。

2)休闲服装

单位:元/件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销售单价 28.09 28.62 27.23 27.90
单位成本 23.95 23.02 21.79 21.86
毛利率 14.73% 19.57% 19.99% 21.67%

2018 年、2019 年,公司休闲服装单价及单位成本基本保持稳定。2020 年,
公司休闲服装单价上升 5.10%,成本上升 5.64%,毛利率基本稳定。

2021 年上半年,休闲服装平均单价下降 1.85%,单位成本上升 4.04%,毛利
率下降 4.84 个百分点。

3)儿童服装

单位:元/件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销售单价 21.47 22.59 27.45 28.17

单位成本 17.66 18.63 22.18 23.29

毛利率 17.73% 17.53% 19.21% 17.31%


报告期内,儿童服装毛利率分别为 17.31%、19.21%、17.53%和 17.73%。2019
年儿童服装毛利率较高,主要系儿童服装单位成本下降幅度小于单价下降幅度,
毛利率小幅上升;2020 年受疫情影响,儿童服装低价产品增多,该等产品议价

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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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相对较小,毛利率有所下降。2021 年上半年,儿童服装毛利率基本保持稳
定。

(2)针织面料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主要面料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金额 毛利率 金额 毛利率 金额 毛利率 金额 毛利率
氨纶面料 438.72 11.82% 663.07 9.13% 3,103.41 8.14% 3,817.50 6.78%
全棉面料 450.52 13.96% 1,803.77 11.74% 1,508.03 10.90% 1,365.99 10.24%
羊毛面料 616.82 21.20% 489.03 18.19% 1,158.86 21.09% 480.81 20.10%
其他 337.36 14.49% 49.77 15.57% 112.32 16.16% 409.64 13.50%
合计 1,843.41 15.97% 3,005.64 12.28% 5,882.62 11.55% 6,073.94 9.07%

报告期内,公司面料销售金额分别为 6,073.94 万元、5,882.62 万元、3,005.64
万元和 1,843.4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05%、7.43%、4.33%和 4.37%,
金额及占比相对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针织面料的毛利率分别为 9.07%、11.55%、12.28%和 15.97%,
毛利率呈上升趋势。公司生产的面料以自用为主,根据市场需求情况调整部分面
料的生产及销售。公司同一型号面料产品的毛利率基本稳定,但不同年度之间面
料销售的结构变化较大,从而使得面料整体毛利率有所波动。

4、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申洲国际 29.66% 31.24% 30.34% 31.57%
晶苑国际 18.56% 19.44% 19.06% 18.82%
聚杰微纤 19.56% 19.74% 27.52% 29.56%
棒杰股份 27.10% 28.70% 27.01% 26.39%
健盛集团 27.75% 20.10% 29.19% 27.95%
平均值 24.53% 23.84% 26.62% 26.86%
泰慕士 21.72% 23.10% 23.44% 23.71%
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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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整体高于晶苑国际,低于申洲国际、棒杰股份,
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基本持平,不存在明显差异。

贴牌加工企业的业务模式系为品牌商提供定制化生产,各生产产品存在一定
的差异,但该模式下各公司主要赚取生产制造环节的利润,一般采取成本加成的
方式予以定价。在该等业务模式下,企业的毛利率一般保持较为稳定的毛利率水
平。公司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1)申洲国际

申洲国际系国内最大的针织服装代工企业之一,年销售金额超过 200 亿元。
与公司类似,申洲国际系包含针织面料、针织服装的纵向一体化工厂。报告期内,
申洲国际毛利率分别为 31.57%、30.34%、31.24%和 29.66%,整体较为稳定,但
高于公司,主要原因系:相比公司,申洲国际具备明显的规模优势,一方面,强
大的产能优势使其具备较高的与客户的议价能力;另一方面,规模化生产使其便
于降低生产及管理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2)晶苑国际

晶苑国际系知名的服装代工企业之一,其年销售额超过 100 亿元。报告期内,
晶苑国际毛利率分别为 18.82%、19.06%、19.44%和 18.56%,整体较为稳定,但
低于公司,主要原因系:晶苑国际主要从事成衣加工,产品生产所需面料主要通
过对外采购,该等业务模式下材料成本相对较高,毛利率相对较低。

(3)聚杰微纤

聚杰微纤主要产品为超细复合纤维面料及制成品,主要为迪卡侬提供贴牌加
工。报告期内,聚杰微纤毛利率分别为 29.56%、27.52%、19.74%和 19.56%,毛
利率呈下降趋势,且 2020 年、2021 年 1-6 月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其他产
品毛利率较低、收入占比上升所致,其主营产品毛利率基本稳定。

聚杰微纤分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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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细纤维制成品 61.93% 25.00% 66.67% 27.56% 75.98% 31.29%
超细纤维仿皮面料 16.31% 30.83% 17.87% 33.47% 13.10% 28.86%
其他项目 21.75% -4.38% 15.45% -27.36% 10.92% 9.52%
合计 100.00% 19.56% 100.00% 19.74% 100.00% 27.52%


(4)棒杰股份

棒杰股份主要产品为无缝服装,报告期内其毛利率分别为 26.39%、27.01%、
28.70%和 27.10%,毛利率总体较为稳定并有所上升,整体高于公司,主要原因
系:棒杰股份主要产品无缝服装属于纺织服装行业下的一个细分行业,较其他传
统纺织服装企业自动化程度更高、产品附加值更高,毛利率相对较高。

(5)健盛集团

健盛集团主要产品为针织休闲袜、针织运动棉袜等。报告期内,健盛集团毛
利率分别为 27.95%、29.19%、20.10%和 27.75%,整体高于公司。2020 年低于公
司,主要系健盛集团以外销为主,外销收入占比超过 80%,2020 年受疫情以及
人民币汇率影响毛利率下降较大。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较为稳定,符合行业特点,与同行业公司变动
趋势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7.44 -9.80 -24.10 -3.6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421.86 597.05 253.29 329.47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 - - -
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60.37 115.05 93.64 68.47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 - - -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31 -46.37 -4.45 39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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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影响额 -74.83 -127.19 -51.83 -132.8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39 3.49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412.93 532.24 266.54 660.4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4,687.29 8,200.89 9,310.43 9,857.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4,274.36 7,668.65 9,043.89 9,196.62
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 8.81% 6.49% 2.86% 6.70%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净利润比例分别为 6.70%、2.86%、6.49%
和 8.81%,占比较低,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计入
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
损益以及其他营业外收入与支出等。

(五)税收优惠影响分析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
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证书编号:GR201632003911),有效期三年。2019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取
得了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核发的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932001022),证书有效期三年。

假设公司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均按 25%的所得税税率征收,报告期内公司依
法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及影响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利润总额 5,294.30 9,448.15 10,610.58 11,376.32
合并净利润 4,687.29 8,200.89 9,310.43 9,857.11
合并净利润(假设所得税
4,301.46 7,583.15 8,500.19 8,902.69
税率按法定税率)
所得税政策优惠金额 385.83 617.74 810.24 954.42
所得税政策优惠金额占
7.29% 6.54% 7.64% 8.39%
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8.39%、7.64%、6.54%和 7.29%。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优惠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
例较小,公司的经营业绩对于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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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373.08 76,781.00 87,790.13 83,319.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026.67 65,857.52 77,344.47 74,782.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46.42 10,923.47 10,445.67 8,537.0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791.27 76,022.78 64,722.38 40,883.2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196.33 74,096.04 72,123.34 41,489.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05.05 1,926.74 -7,400.97 -606.2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144.15 15,300.00 21,630.4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69.66 14,549.41 24,615.96 28,907.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69.66 -6,405.27 -9,315.96 -7,277.4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5.25 -109.01 -52.08 65.70
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56.46 6,335.94 -6,323.34 718.98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主要数据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8,537.02 万元、
10,445.67 万元、10,923.47 万元和 5,346.42 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 9,857.11 万
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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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9,310.43 万元、8,200.89 万元和 4,687.30 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与同期净利润基本匹配。

2020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明显高于净利润,主要原因系:一方
面,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高于当期
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同比有所下降;另一方面,公司适度控制存货规模,原材料
采购支出下降,购买商品、支付劳务的现金减少。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06.29 万元、-7,400.97
万元、1,926.74 万元和-2,405.05 万元。

2019 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400.97 万元,主要系:一方面,
公司当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629.42 万元;另
一方面,公司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增加,2019 末公司理财产品
余额为 4,030.00 万元。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7,277.45 万元、-9,315.96
万元和-6,405.27 万元和-2,269.66 万元。

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7,277.45 万元和-9,315.96
万元,主要系公司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056.39 万元和 8,714.95
万元。

2020 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6,405.27 万元,主要系公司短期借
款金额减少 6,155.85 万元所致。

2021 年 1-6 月,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269.66 万元,主要系公司
短期借款金额减少 2,144.15 万元所致。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性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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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
为 2,770.01 万元、3,629.42 万元、2,252.04 万元和 2,382.33 万元。公司报告期内
的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购置土地、软件、设备等。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
用”。除此之外,公司近期无其他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
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
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
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
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
致的,无需调整。

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
影响数调整 2019 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2018 年度及 2017 年度的财
务报表未做调整。本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无需追溯调整 2019 年年初留存收
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将理财产品从“其他流动资产”重分类至“交 其他流动资产:减少 1,600,791.51 元;
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 1,600,791.51 元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以下简称“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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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后的准
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
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
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
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9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7 年度的财务报表不做调
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 2020 年 1 月 1 日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的内容和原因 合并 母公司
预收款项 -109,297.57 -109,297.57
将与销售商品相关的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96,723.51 96,723.51
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2,574.06 12,574.06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
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应收账款 -237,500.00 -237,500.00
合同资产 237,500.00 237,500.00
预收账款 -191,317.21 -191,317.21
合同负债 170,957.95 170,957.95
其他流动负债 20,359.26 20,359.26


2)利润表

单位:元
2020 年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
合并 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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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成本 1,846,180.54 873,697.00
销售费用 -1,846,180.54 -873,697.00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2018 年修订)

财政部于 2018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简称“新租
赁准则”)。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修订后的准则,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
赁或者包含租赁。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
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
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采用下列
方法计量使用权资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时根据每项租赁
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1)将于首次执行日后 12 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2)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3)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4)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
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5)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按照本附注“三、(二十)预计负债”
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
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6)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
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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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量租赁负债时,本公司使用 2021 年 1 月 1 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来
对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的尚未支付的最低
1,070,563.85
租赁付款额
按 2021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 1,026,991.35
2021 年 1 月 1 日新租赁准则下的租赁负债 1,026,991.35
上述折现的现值与租赁负债之间的差额 -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
司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
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新的
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除转租赁外,本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 2020 年 1 月 1 日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的内容和原因 合并 母公司
预收款项 -168,217.89 -138,095.04
使用权资产 1,205,072.51 673,438.42
公司作为承租人对于首次执行
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的调整 租赁负债 517,150.54 273,337.7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519,704.08 262,005.65
负债

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
相关项目情况

(1)2019 年 1 月 1 日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 2019 年年初财务报表
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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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2018 年 2019 年 调整数
项目 12 月 31 日 1月1日 重新
余额 余额 重分类 合计
计量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不适用 1,600,791.51 1,600,791.51 1,600,791.51
其他流动资产 5,900,828.34 4,300,036.83 -1,600,791.51 -1,600,791.51



(2)2020 年 1 月 1 日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 2020 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
项目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9 年 2020 年 调整数
项目 12 月 31 日 1月1日
余额 余额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合计
预收账款 109,297.57 - -109,297.57 - -109,297.57
合同负债 不适用 96,723.51 96,723.51 96,723.51
其他流动负债 12,574.06 12,574.06 12,574.06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9 年 2020 年 调整数
项目 12 月 31 日 1月1日
余额 余额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合计
预收账款 109,297.57 - -109,297.57 - -109,297.57
合同负债 不适用 96,723.51 96,723.51 96,723.51
其他流动负债 12,574.06 12,574.06 12,574.06


(3)2021 年 1 月 1 日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 2021 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
项目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9 年 2020 年 调整数
项目 12 月 31 日 1月1日
余额 余额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合计
预付款项 3,764,258.48 3,596,040.59 -168,217.89 -168,217.89
使用权资产 1,205,072.51 1,205,072.51 1,205,07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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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2020 年 调整数
项目 12 月 31 日 1月1日
余额 余额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合计
租赁负债 517,150.54 517,150.54 517,150.54
一年内到期的
519,704.08 519,704.08 519,704.08
非流动负债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9 年 2020 年 调整数
项目 12 月 31 日 1月1日
余额 余额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合计
预付款项 3,493,304.69 3,355,209.65 -138,095.04 -138,095.04
使用权资产 673,438.42 673,438.42 673,438.42
租赁负债 273,337.73 273,337.73 273,337.73
一年内到期的
262,005.65 262,005.65 262,005.65
非流动负债

3、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2019 修订)(财会〔2019〕8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
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 2019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已执行该准则,2018 年度的财务报
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2019 修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2019 修订)(财会〔2019〕9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
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
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
溯调整。

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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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 2019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已执行该准则,2018 年度的财务报
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

财政部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财会〔2019〕
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3 号”),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
整。

1)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 13 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
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
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 13 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
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
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2)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 13 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
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
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第 13 号,2019 年度、2018 年度的财
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 13 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

(4)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会[2019]22 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
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
该规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
定。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2019 年度、2018 年度的财务报表

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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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5)执行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

财政部分别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
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已按修订后的格式编制本报告期间的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应付利息”
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工
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

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的资产处
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
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
和“利息收入”项目;增加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

(6)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
定》(财会〔2020〕10 号),自 2020 年 6 月 19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 2020 年
1 月 1 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
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
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7)执行《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
的通知》

财政部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
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 号),自 2021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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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施行,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
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由“减让仅针对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的应付
租赁付款额”调整为“减让仅针对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其他
适用条件不变。

本公司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六、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重大诉讼及或有事项。

七、公司经营优势、困难及未来发展趋势分析

(一)主要经营优势及困难分析

1、公司的主要经营优势

公司的主要经营优势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
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之“(三)公司的竞争优势”。

2、公司的主要经营劣势

公司的主要经营劣势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
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之“(四)公司的竞争劣势”。

(二)盈利能力的趋势分析

随着居民消费生活水平的提升,健身运动意识的增强,大型体育赛事的陆续
开展,我国居民参与体育活动的热情在持续提升,体育运动逐渐成为了人们的刚
性需求,由此带动运动服装行业的快速增长。此外,从发展阶段来看,我国儿童
服装行业具有增速较快、细分需求开始出现、消费者开始受品牌及品质等多种因
素驱动等特点,儿童服装行业仍处于快速成长期。

随着公司纵向一体化优势、工艺与技术优势、管理与文化优势等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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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动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面料开发能力和柔性制造能力不断增强,在
服装制造行业的市场影响力得以提升。未来,公司仍将专注于针织服装领域,积
极开拓新客户和新产品,继续保持并努力提高在行业中的地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建成将进一步促进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八、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对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详细
的规定,明确了现金分红的具体事项,进一步增强了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
可操作性。同时,公司董事会拟定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具体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
围,不得损害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利润的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
分配利润。

3、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及比例:在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规划规定
的程序,实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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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本规划中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3,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在公司经营状况、成长性良好,且董事会
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每股净资产等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可
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
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
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和长远利益。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
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
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5、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过半数独立董事且全体董事过半数表
决同意,并经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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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九、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即期回报摊薄情况以及填补被摊薄即

期回报措施与相关承诺

(一)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每股收益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的变动趋势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
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元)
期间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
基本 稀释
益率

2021 年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65% 0.59 0.59
1-6 月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63% 0.53 0.53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4.28% 1.03 1.03
2020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2.70% 0.96 0.96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3.22% 1.16 1.16
2019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2.27% 1.13 1.13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5.97% - -
2018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2.89% - -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拟向公众投资者发行 2,666.67 万股股票,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比例为 25%,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 8,000 万股增至
10,666.67 万股,股本规模将有所增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
陆续投入到募投项目,以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由于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具有
一定的建设周期,且产生效益尚需一定的运行时间,无法在发行当年即产生预期
效益。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将会增加,
预计本公司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将低于上年度水平,致使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即
期回报被摊薄。

(二)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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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通过自身经营积累和银行贷款的方式来筹措资金,融资渠道相对单
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将为公司扩大产能、降低财务风险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进一步巩固并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盈利水
平,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大
幅增加,资产结构和财务状况进一步优化,公司抗风险能力将大幅增强。

公司通过多年的专注经营,公司已在市场上形成了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报
告期内,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
公司已通过股份制改制,建立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经过了上市辅导培训,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
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公司
已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要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既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
求,也具有较强合理性。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相关资源储备
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公司依据未来发展规划
做出的战略性安排。募投项目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现有产品的产能规模和生产效
率,增强公司资金实力,降低公司财务风险。

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有充分的准备与积累,能够保证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开展。在人员方面,公司拥有丰富的专业人才储备。公司管
理团队和核心技术团队在行业内深耕多年,具有丰富的管理和研发经验,能够满
足募投项目开展的需要。在技术方面,公司一直注重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公司
已形成较为成熟的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体系,公司拥有多项专利授权,已掌
握本次投资项目实施所依赖的主要技术能力。在市场方面,公司具有良好的客户
储备和客户关系维系能力,公司已与迪卡侬、森马服饰等国内外知名服装品牌商
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为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储备。

(四)公司填补被摊薄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如下措施填补本次发行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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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期回报的摊薄:

1、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运营进度

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得到积极开展,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
司将进一步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运营进度,尽快实现募投项目预期收益,填补本
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

2、加强日常运行效率

公司将从资金使用效率、人员配置效率、生产安排效率等多方面促进公司日
常运行效率,合理使用资金,降低运营成本,节省各项开支,全面有效地控制公
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3、保证募集资金有效运用

公司已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
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
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
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
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同时,为进一步细化有关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分配政
策条款,增强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建立了健全有效的
股东回报机制。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
续性。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回报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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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
补措施等相关事项的核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分析具
备合理性,发行人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做出相关承诺事
项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文件中关于保
护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及要求。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申报会计师的审阅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1年6月30日,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招股意向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
引(2020年修订)》,申报会计师对公司2021年9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自产负债
表,2021年1-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
表辅助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761号),
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财务报表没有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贵公司2021年9月
30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1-9月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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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

(二)发行人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
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公司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表
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对公司2021年第
三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公司披露的
2021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表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变动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0 年
项目 变动比例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8,432.75 53,910.74 8.39%
负债总额 12,497.44 16,029.90 -22.04%
所有者权益 45,935.31 37,880.84 21.2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45,935.31 37,880.84 21.26%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58,432.75万元,较上年末增加8.39%;
公司负债总额为12,497.44万元,较上年末减少22.04%;公司所有者权益45,935.31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1.26%,主要系未分配利润增加所致。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9 月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65,389.15 51,041.44 28.11%
营业利润 9,196.85 7,156.88 28.50%
利润总额 9,176.20 7,132.42 28.65%
净利润 8,054.48 6,199.86 29.91%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054.48 6,199.86 2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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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7,486.18 5,638.22 32.78%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1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389.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8.11%,
主要系随着疫情得到控制,疫情对公司影响逐步消除,公司经营恢复正常,营业
收入有所恢复。

2021年1-9月,公司净利润8,054.4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7,468.18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29.91%和32.78%。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9 月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66.74 9,044.97 -29.6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12.66 2,239.87 -417.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81.18 -4,859.96 -36.6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315.70 7,207.21 -53.99%


2021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366.74万元,较上年同
期减少29.61%,主要原因系2021年疫情得到控制,公司生产经营恢复正常,相应
成本支出同步增加,一方面,公司前三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由去
年同期27,795.09万元增加至40,487.98万元,另一方面,公司前三季度支付给职工
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由上年同期13,861.07万元增加至16,808.67万元。

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3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618.84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84.3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4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39
所得税影响额 -124.51
非经常性损益 568.29
净利润 8,0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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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7,486.18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

2021 年 7-9 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9 月 2020 年 7-9 月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23,168.30 21,105.86 9.77%
营业利润 3,896.09 2,539.72 53.41%
利润总额 3,881.90 2,510.05 54.65%
净利润 3,367.18 2,187.57 53.92%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
3,367.18 2,187.57 53.92%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3,211.82 2,084.91 54.05%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020.32 -2,542.56 -
流量净额

2021 年 7-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3,168.30 万元、净利润 3,367.18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11.8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9.77%、53.92%、54.05%,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保持良好增长态势。2021
年 7-9 月净利润同比增长幅度较高主要系公司优化客户及产品结构,毛利率水平
较高的产品占比有所上升,2021 年 7-9 月毛利率为 24.45%,较上年同期上升
2.72%,盈利水平有所上升。

2021 年 7-9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020.32 万元。

财务报表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公司经营状况正常、经营业绩
持续增长,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客户及供应商较为稳定,整体经营环
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综上所述,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总体运营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差异
变动情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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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发展规划

(一)发展战略

公司以生产设备自动化、生产流程信息化、生产车间智能化作为公司主要改
革方向。公司充分发挥纵向一体化优势、工艺与技术优势、管理与文化优势,增
强面料开发能力和规模化生产能力,为更多国内外知名服装品牌商提供高附加
值、高质量的针织面料和服装产品,逐步把公司建成国际一流的针织服装制造商。

(二)发展目标

面对运动服装和儿童服装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将继续增加技术研发投入、
加强技术创新、完善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将更多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适应
市场需求的针织面料及针织服装产品推向市场。同时,公司将不断增强市场开拓
能力和市场快速响应能力,进一步优化公司现有的客户结构、提升产品的市场占
有率,不断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努力成为服装行业的领军者。

(三)发展计划

公司根据自身的优势,结合行业的发展现状及变动趋势,制定了未来三年的
业务发展计划:

1、提升生产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

公司将进一步改造现有车间,通过在更多环节引入自动化设备及平台,进一
步提升公司生产的自动化水平。同时,公司也将积极改善现有信息化系统或引入
更加先进的信息化系统,通过改进公司生产全流程的信息化程度,实现公司管理
效率与生产效率的提升。

2、推行精益管理和智能化生产

公司将在健全公司内控制度、完善公司治理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引进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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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工具,推进管理创新。结合信息化系统和智能化设备的运
用,进一步优化生产流程、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提高全公司的运营效率。

3、加强面料开发和快速响应能力

为了将产品更高效的完成交付,公司将进一步优化面料开发及生产、成衣设
计及制造等多个生产环节间的协同合作,提升生产效率,为下游客户节省产品前
导时间,增强下游客户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从而提升自身的竞争优势。

4、加强人力资源建设

公司将结合人力资源现状和未来需求预测,建立人力资源发展目标,制定人
力资源总体规划,优化人力资源整体布局,明确人力资源引进、开发、使用、培
养、考核、激励等制度和流程,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

二、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公司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主要假设条件主要为:

1、国家宏观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环境,以及公司所在行业及相关领域
的国家政策没有发生不利于公司经营活动的重大变化;

2、国际宏观经济不会持续恶化,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环境不会出现重大变
化;

3、本次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能够成功,募集资金能够顺利到位;

4、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能够按计划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收益;

5、不会发生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突发性事件和其它不可抗
力因素。

三、实施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

在实施上述计划时,本公司面临着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调整能否适应公司快
速发展的要求;能否建立稳定的融资渠道等不确定因素。在资产规模、生产规模、
销售规模、人员规模等快速发展的背景之下,公司在发展战略、资金统筹、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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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管理模式、内部控制、人员配备、市场拓展等方面都将面临着更大的挑战。

四、公司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业务发展计划是在公司现有业务的基础上,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
标而制定的。发展计划是对公司现有业务的巩固、夯实、扩展和提升,发展计划
的实施,将进一步强化公司主营业务,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五、本次募集资金对上述业务发展目标的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将对上述业务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

1、通过募集资金,公司将迅速扩大主营产品的生产能力;有效发挥公司技
术优势与渠道优势,使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和资本市场有机地结合起来。本次募
集资金的运用,对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战略目标的实现、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通过募集资金,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究成果转化能力,根据市
场需求快速开发新产品并推广,完善公司的产品线和业务链条,抢先占领市场先
机,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通过募集资金,公司将迅速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变融资渠道单一所造
成的局面,进一步转变和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提高公司
的抗风险能力。

4、通过募集资金,公司将依托资本市场的各种资源,加大投入,努力打造
公众公司形象,吸引高素质人才,着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将切
实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企业经营管理机制
的持续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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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公司系行业内具备领先优势的纵向一体化针织服装制造商,主营业务为针织
面料与针织服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六安英瑞针
织服装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搬迁改造项目”)、“英瑞针织服
装二期项目”(以下简称“服装二期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等项目,该等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有助于扩充产品产能,优化产品结构,
增强资金实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扩大市场影响力。

(一)募集资金具体运用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2,666.67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询价情
况确定。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依据轻重缓急
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六安英瑞针织服装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 36,400.70 23,000.00
2 英瑞针织服装二期项目 14,116.40 9,000.00
3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6,304.38
合 计 60,517.10 38,304.38

(二)投资项目履行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均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公司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分别履行了项目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程序,具体情
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案文号 环评文号
1 六安英瑞针织服装有限公司搬迁改 金发改审批备(2019) 六环评(2019)4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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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项目 70 号
金发改审批备(2020)
2 英瑞针织服装二期项目 金环管(2020)35 号
49 号

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充分、合理的设计与规划,并已在环保主管部门完成相
应环评备案手续,公司募投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的要求。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三)实际募集资金量与投资项目需求出现差异时的安排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暂
以自有资金或贷款方式筹集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再
予以置换。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若不能满足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
由公司以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规模超过上述投资项目
所需资金,则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合理使用。

(四)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公司发行上市后,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有关要求开设募集
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六)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将在现有业务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
扩充产品产能、增强资金流动性。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75,474.72
万元、79,138.70 万元、69,353.85 万元和 42,220.85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现有生产规模,“搬迁改造项目”将新增各类针织面料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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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0 吨/年,“服装二期项目”将新增各类针织服装产能 1,000.00 万件/年。
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的经营规模相适应。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53,910.74 万元,报告期内,净利
润分别为 9,857.11 万元、9,310.43 万元、8,200.89 万元和 4,687.29 万元,经营活
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8,537.02 万元、10,445.67 万元、10,923.47 万元和 5,346.42
万元,公司资产质量良好,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状况较好,有能力支撑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后续运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扩充产品产能,增强公
司资金流动性,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
的财务状况相适应。

公司已在面料开发和成衣制造方面建立了具备自身特色的竞争优势。公司为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有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
省针织高档面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主开发的多款面料产品被评定为江苏省高
新技术产品,合作开发的高耐磨色牢度热湿舒适针织产品开发关键技术获中国纺
织工业联合会科学进步一等奖。公司现有研发团队及技术水平能够为本次投资项
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持,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技术水平相适应。

公司积累了丰富的服装行业管理经验,公司高层管理团队平均有超过十年的
服装制造行业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市场前瞻力,能够较为准确地把握行业发展
动态;公司中层管理团队绝大部分由内部提拔委任,具备较强的执行力,能够实
现公司采购、生产以及销售等业务线高效衔接。公司根据日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逐步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规范有效的内部控
制体系,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管理能力相适应。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的经营规
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项目具有实施可行性及较好的市
场前景,公司已具备了开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的各项条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满足服装下游市场需求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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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健康理念盛行,运动服装市场规模快速增长

随着居民整体收入水平提升以及健康生活理念深入人心,体育运动逐渐成为
了人们的刚性需求,由此带动运动服装行业的快速增长。2015 年至 2019 年,我
国运动服装市场规模从 1,669.10 亿元增长至 3,166.00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17.36%,显著高于我国服装行业整体增速。受疫情影响,2020 年,我国运动服
装市场规模为 3,149.93 亿元,与 2019 年市场规模基本持平。预计 2025 年,我国
运动服装市场规模将增长至 5,989.63 亿元。

(2)儿童服装市场景气度高,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从发展阶段来看,我国儿童服装行业呈现出增速较快、细分需求开始出现、
消费者开始受品牌及品质等多种因素驱动等特点,儿童服装行业仍处于快速成长
期。2015 年至 2019 年,我国儿童服装市场规模从 1,400.50 亿元增长至 2,391.50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14.31%,显著高于我国服装行业整体增速。受疫情影
响,2020 年,我国儿童服装市场规模为 2,292.00 亿元,较 2019 年下降 4.16%。
预计 2025 年,我国儿童服装市场规模将增长至 4,737.60 亿元。

2、增强公司竞争优势的需要

(1)扩大公司产能,满足下游客户需要

随着公司纵向一体化优势、工艺与技术优势、管理与文化优势等进一步增强,
公司自动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面料开发能力和柔性制造能力不断增强,在
服装制造行业的市场影响力得以提升,公司已与迪卡侬建立了工业合作伙伴关
系,与森马服饰旗下巴拉巴拉品牌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与 Quiksilver、Kappa
等品牌商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与 Okaidi、七匹狼、马克华菲等品牌商建立了
初步合作关系。但受产能限制,公司无法满足更多客户大规模采购需求,公司亟
需进一步扩大产能,增强规模优势,巩固和提升公司市场地位。

(2)提升自动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率

服装制造正逐步向自动化、智能化和信息化方向发展。“搬迁改造项目”和
“服装扩建项目”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较高,在面料生产环节中,通过引进高效
连续加工设备、建立信息控制系统和自动物料储运系统,实现自动化生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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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数字化管理。在成衣制造环节,通过引进计算机辅助排版和全自动裁床等半
自动或全自动设备,快速地适应缝纫生产品种转换的需要,进而缩短产生产周期,
降低劳动力依赖,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

3、增强财务实力及优化资本结构的需要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将日趋增长,自有资金不足以满足业
务发展需要,公司目前融资渠道相对单一,主要通过银行借款方式筹措资金。同
时,为了应对行业趋势变化,更好地实现跨越式发展,也要求公司具备一定的资
金实力基础。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公司的资金
实力,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

公司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市场情况自主进行生产
经营活动。国家工信部、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服装协会等部门机构先后出
台了多项政策与规划,如《纺织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纺织工业“十三
五”科技进步纲要》、《中国服装行业“十三五”发展纲要》等,鼓励企业装配先
进生产工艺和机器设备,提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扶持服装行业的发展。

2、公司具有成熟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具备实施募投项目的各项条件

公司已具备了实施本次项目所需的各项条件。在生产技术方面,公司已在面
料开发和成衣制造方面建立了具备自身特色的竞争优势,公司现有生产线岗位分
工明确,生产、技术人员经验丰富,生产设备适应性强,并制定了完善的质量控
制程序。在企业管理方面,公司高层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服装制造行业管理经验,
能够较为准确地把握行业发展动态;公司中层管理团队具备较强的执行力,能够
实现公司采购、生产以及销售等业务线高效衔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六安英瑞针织服装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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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 36,400.70 万元,建设期 24 个月。本项目拟在六安金安开发区城
北工业园区新建自动化程度较高的针织面料工厂,通过新建生产厂房及配套设
施,购置先进的自动化设备满足公司扩充产能的需求。本项目建成后,将新增针
织面料产能 8,000.00 吨/年。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36,400.70 万元,项目投资构成如下表所示:

投资估算(万元) 占总投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T+12M T+24M 总额 资比例

1 工程建设费用 18,006.90 12,004.60 30,011.50 82.45%
1.1 建安工程 5,535.90 3,690.60 9,226.50 25.35%
1.2 设备购置及安装 11,541.54 7,694.36 19,235.90 52.84%
1.3 其他费用 929.46 619.64 1,549.10 4.26%
2 基本预备费 - 300.10 300.10 0.82%
3 铺底流动资金 - 6,089.1 6,089.10 16.73%
项目总投资 18,006.90 18,393.80 36,400.70 100.00%

(1)建安工程

项目新增建筑面积 49,210.00 平方米,包括生产车间和仓库等,建安工程费
合计为 9,226.50 万元。

(2)设备购置及安装

本项目设备购置内容主要包括工艺辅助设备、能源及公用供给系统和节能环
保设施,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投资内容 数量(台/套)
工艺及辅助设备:
1 织布大圆机 120
2 染色机 39
3 射频烘干机 1
4 脱水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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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络筒机 4
6 印花机 3
7 蒸化机 1
8 水洗机 1
9 剖幅机 3
10 松式烘干机 1
11 拉幅定型机 4
12 预缩机 1
13 磨毛机 3
14 拉绒机 12
15 梳毛机 1
16 剪毛机 2
17 烧毛机 1
18 验布机 20
19 自动包装机 1
20 智能仓储系统 1
21 织机中央控制系统 1
22 染色智能中控系统 1
23 实验室检测仪器 1
24 研发中心设备 1
小计 226
能源及公用供给系统:
1 变压器 2
2 配电控制柜 1
3 中央空调、送排风系统 1
4 锅炉 3
5 天然气减压站 1
6 空压站、输送系统 5
7 管网设施 1
小计 14
节能和环保设施:
1 过滤除尘系统 1
2 污水处理+中水回用设施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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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废气处理装置 1
4 热能回收装置 1
5 软水处理装置 1
小计 5
合计 245

3、项目产品及新增产能消化情况

(1)公司现有产品的产销情况

公司针织面料产品的产销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之“(四)主要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相
关内容。公司产品市场销售情况良好,产能利用率较高,公司须进一步扩大生产
规模。

(2)新增产能消化情况

本项目达产后,将新增针织面料产能 8,000.00 吨/年,其中 2,500 吨将用于“服
装扩建项目”配套自用,剩余 5,500 吨将用于对外销售。服装作为刚需性极强的
基础消费品,市场容量随着人口基数增长、人均消费水平提高和国民消费观念改
变的影响不断提升,服装市场的扩大也必然带来面料的需求的增长。公司将利用
区位优势和现有产品优势,将优质的面料产品向现有客户及更多服装制造商销
售。

4、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

本项目主要对现有产品进行扩产,与公司现有产品工艺相同,请参见本招股
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之“(二)
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本项目采用的生产技术主要为公司自主研发技术,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
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七、发行人生产技术情况”。

5、主要原材料及动力的供应

(1)主要原材料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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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有纱线、染料及化学助剂等,该等原材料市场供应
充足,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根据企业资质、产品质量、工艺
水平及交付能力选定供应商。公司根据库存及订单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对采购物
资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

(2)主要能源供应

本项目所需的主要能源主要包括水、电、蒸汽、天然气等。项目建设地基础
设施健全,能源供应充足。

6、项目实施主体、选址及土地情况

本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六安英瑞针织服装有限公司,项目选址位于六
安市金安区城北工业园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六安针织已取得项目建
设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皖(2020)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 8030914 号”。

7、环保影响及措施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等有关规定在项目设计时,计划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投资 2,590 万元购置过滤除尘
系统、污水处理装置、中水回用设施和废气处理装置、软水处理装置等环保设施
对生产过程中排出及产生的污染物和噪声进行处理,需采取必要的措施,以达到
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具体环
保措施如下:

(1)废水: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织造环
节喷水织机废水、染整环节的退浆废水、染色废水、染色漂洗废水等。生产废水
与生活污水经场内污水处理达标后外排。

(2)废气:废气主要为生产配套锅炉车间和定型机系统产生废气,其中锅
炉废气主要成分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定型机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
总烃、细颗粒物。废气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的直接排放。

(3)固废:固体废弃物可分为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面料生产过程中产生
的边角料和残次品、生活垃圾等。其中,污泥由发行人雇佣有资质的专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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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予以运输并处理;边角料、残次品由车间予以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对
外销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4)噪音:发行人在主要厂房建筑物、构筑物上安装了隔音装置,以减少
生产活动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的影响。

8、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合理安排项
目实施进度,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T+24M
阶段/时间(月)
1~7 8~12 13~16 17~22 23~24
土建工程
消防、水电、装修
设备询价,采购
设备安装、调试和
验收
试运行及竣工验收

9、投资项目的效益分析

本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计算期为 12 年,其中建设期为 2 年,生产运营期为
10 年,项目计算期第 4 年及以后各年开始满负荷生产。在各项经济因素与可行
性研究报告预期相符合的前提下,经济效益评价指标测算结果如下:

指标名称 指标值
年平均销售收入(万元) 52,000.00
年平均利润总额(万元) 7,535.41
年平均上缴所得税(万元) 1,883.85
年平均税后利润(万元) 5,651.56
投资平均利润率(税前) 21.09%
所得税前 所得税后
内部收益率 21.31% 16.53%
财务净现值 ( ic=12%)(万元) 15,152.31 7,062.26
投资回收期(年,含建设期) 5.94 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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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英瑞针织服装二期项目

1、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 14,116.40 万元,建设期 12 个月。本项目拟在六安金安开发区城
北工业园区新建服装制造工厂,通过新建生产厂房及配套设备,购置先进的设备
满足公司扩充产能的需求。本项目建成后,将新增针织服装产能 1,000 万件/年。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14,116.40 万元,项目投资构成如下表所示: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估算(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1 工程建设费用 10,586.23 74.99%
1.1 建安工程 4,728.28 33.49%
1.2 设备购置及安装 5,625.82 39.85%
1.3 其他费用 232.13 1.64%
2 基本预备费 105.86 0.75%
3 铺底流动资金 3,424.29 24.26%
项目总投资 14,116.40 100.00%

(1)建安工程

项目新增建筑面积 26,200.00 平方米,主要为生产车间,建安工程费合计为
4,728.28 万元。

(2)设备购置及安装

本项目设备购置内容主要包括工艺辅助设备和能源及公用供给系统,具体情
况如下所示:

序号 投资内容 数量(台/套)
工艺辅助设备:
1 缝纫机 1,191
2 自动运输机 4
3 自动切标机 4
4 自动打标机 3
5 整烫台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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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验针机 6
7 自动包装机 11
8 电子秤 5
9 工业洗衣机 2
10 自动整烫机 2
11 自动分拣系统 4
12 自动铺布机 6
13 裁剪机 10
14 压烫机 6
15 电脑绣花机 12
16 激光切割机 4
17 自动印花机 10
18 AGV 自动运输系统 10
19 服装 CAD 系统 5
小计 1,368
能源及公用供给系统:
1 变压器 1
2 配电控制柜 1
3 中央空调、送排风系统 2
4 给排水与消防 1
小计 5
合计 1,373

3、项目产品及新增产能消化情况

(1)公司现有产品的产销情况

公司针织服装产品的产销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之“(四)主要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相
关内容,公司产品市场销售情况良好,产能利用率较高,公司须进一步扩大生产
规模。

(2)新增产能消化情况

本项目达产后,将新增针织服装产能 1,000 万件/年。凭借领先的面料开发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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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稳定的产品质量和规模化生产能力,公司已与迪卡侬、森马服饰旗下巴拉巴
拉品牌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与 Quiksilver、Kappa、Okaidi、七匹狼、马克华菲
等品牌商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为募集资金项目产能消化提供了较为可靠的保
障。

4、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

本项目主要对现有产品进行扩产,与公司现有产品工艺相同,请参见本招股
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之“(二)
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本项目采用的生产技术主要为公司自主研发技术,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
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七、发行人生产技术情况”。

5、主要原材料及动力的供应

(1)主要原材料供应

本项目主要原料为服装面料,主要由“搬迁改造项目”配套生产,辅料市场
供应充足。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根据企业资质、产品质量、
工艺水平及交付能力选定供应商。公司根据库存及订单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对采
购物资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

(2)主要能源供应

本项目所需的主要能源主要包括水和电。项目建设地基础设施健全,能源供
应充足。

6、项目实施主体、选址及土地情况

本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六安针织,项目选址位于六安市金安区城北工
业园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六安针织已取得项目建设土地的不动产权
证书“皖(2020)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 8030914 号”。

7、环保影响及措施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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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有关规定,在项目设计时,对生产过程中排出及产生的污染物和噪声,需采取
必要的措施,以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本项目与“六安英瑞针织服装有限公
司搬迁改造项目”位于同一地区,根据项目规划共用相应环保设备,环保相关投
资金额 2,590 万元。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和固废,具体环保措施如下:

(1)废水:厂区污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通过厂区周边的市政生活污水管
网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固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成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和残次品、生
活垃圾等。其中,边角料、残次品由车间予以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对外销
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8、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 12 个月。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合理安排项
目实施进度,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T+12M
阶段/时间(月)
1-3 4-6 7-8 9-11 12

土建工程

消防、水电、装修

设备询价,采购

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

试运行及竣工验收


9、投资项目的效益分析

本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计算期为 11 年,其中建设期为 1 年,生产运营期为
10 年,项目计算期第 3 年及以后各年开始满负荷生产。在各项经济因素与可行
性研究报告预期相符合的前提下,经济效益评价指标测算结果如下:

指标名称 指标值
年平均销售收入(万元) 34,000.00
年平均利润总额(万元) 2,695.44
年平均上缴所得税(万元) 673.86
年平均税后利润(万元) 2,0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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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平均利润率(税前) 19.04%
所得税前 所得税后
内部收益率 20.42% 15.58%
财务净现值 ( ic=12%)(万元) 5,202.58 2,150.51
投资回收期(年,含建设期) 5.69 6.70


(三)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10,000.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
金,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

2、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分析

近年来,公司持续挖掘、拓展客户资源,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与技术水平,2018
年-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75,474.72 万元、79,138.70 万元和 69,353.85 万
元,呈逐年上升趋势。随着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逐步推进实施以及募集资金项目
实施后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需要较大规模的营运资金支持生产周转与规
模扩张。

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10.25%,2020 年,公司经
营情况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12.36%。随着疫情得到控制,
公司经营情况逐渐恢复正常,因此假设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公司营业收
入复合增长率为 10.00%,同时假设资产负债表各个项目销售百分比保持与 2020
年相同,以此为基础测算 2021 年-2023 年的营运资金的需求。经测算,公司 2021
年-2022 年营运资金累计缺口为 14,334.65 万元。

2018 年-2020 年,公司短期借款的金额分别为 9,901.00 万元和 9,300.00 万元
和 3,144.15 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6.79%、40.71%和 29.73%。公司未来通过
募集资金,偿还部分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能够进一
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及竞争能力。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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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42,568.13 万元,
每股净资产为 5.32 元。预计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及每股净资产
将大幅提高。同时,净资产增加将使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有较大程度的提高,增
强公司资金规模和实力,提升公司后续持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对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财务状况将显著改善,公司流动资产、总资产
均将大幅度增加,在没有扩大举债的情况下,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降低,
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提升,偿债能力显著增强,从而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增强公
司信用,并增强公司防范财务风险的能力。

(三)对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水平的影响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因财务摊
薄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从中长期来看,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均具有较高的投资回
报率,随着募投项目陆续产生效益,公司销售收入和利润水平将有大幅提高。本
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在巩固和扩大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份额、加速新
产品的研发和生产等方面的能力,进而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有较大部分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新增固定资产
折旧将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按照公司现行会计政策,固定资产
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分别按20年、10年的折
旧年限,残值率分别为5%、3%。建成后各项目的新增年折旧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合计
项目名称
投资额 年折旧 投资额 年折旧 投资额 年折旧
六安英瑞针织服
装有限公司搬迁 9,318.77 442.64 17,099.74 1,658.67 26,418.51 2,101.32
改造项目
英瑞针织服装二
4,775.56 226.84 4,878.90 473.25 9,654.46 700.09
期项目
合计 14,094.33 669.48 21,978.64 2,131.92 36,072.97 2,8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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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随着固定资产投资的逐步完成,公司的固定资产规模
将有较大幅度的扩大,固定资产折旧也将相应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
后,预计每年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金额合计约为2,801.40万元。
2018年-2020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平均为23.42%,在公司生产经营环境不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的情况下,假设保守按23.00%的综合毛利率计算,项目建成投产后只
要新增营业收入约12,180.00万元即可消化新增折旧费用的影响,确保公司营业利
润水平不下降。

虽然短期内增加的折旧摊销费对公司盈利有一定影响,但随着募集资金项目
的逐步投产和盈利空间的不断释放,公司盈利水平受募集资金项目新增折旧及摊
销费用的影响逐渐减小,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将不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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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

公司股票全部为普通股,每股享有同等权益,实行同股同利的分配政策,按
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派发股利。

(二)利润分配的顺序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
按下列顺序分配:(1)弥补上一年度亏损;(2)提取法定公积金 10%;(3)
提取任意公积金;(4)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公司
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
意公积金。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
资本的 25%。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二、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2019年6月28日,泰慕士有限股东会决议,分配股利6,000.00万元。

除上述股利分配外,公司近三年无其他股利分配情况。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20年10月通过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如公司股票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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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开发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
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四、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
章程(草案)》,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五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
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
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
润,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三)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及比例:在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
的程序,实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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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程中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3,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在公司经营状况、成长性良好,且董事会认
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每股净资产等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可以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
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
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
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和长远利益。

(四)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
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
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
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
的需要,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过半数独
立董事且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并经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
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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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相关情况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利,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有序管理,公司按照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证券部作为公司信息披露和投
资者关系的负责部门,该部门负责人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王霞女士,对外咨询电话:
0513-87770989。

二、重要合同

(一)授信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正在履行的授信合同如下:

1、2019 年 1 月 24 日,公司与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循
环借款合同》(合同编号:皋商银(2019)第 0124205301 号),约定江苏如皋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 8,00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额度,期限为
2019 年 1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23 日。

2、2021 年 7 月 5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授信协
议》(合同编号:513XY2021019036),约定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向
公司提供 7,000.00 万元授信额度,期限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

(二)借款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如下:

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签订《流动资
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JK053320001919),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
行借款 2,0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20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1 日;其
中,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归还 1,000.00 万元借款。

(三)销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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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客户通常与公司签订框架性协议,并在订单中明确针织服装和面料
的具体名称、型号、数量、金额、交货地点以及交货期等,订单数量较多但单笔
金额较小。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或
对生产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的销售合同如下:

序号 销售方 客户名称 合同名称 标的/类型
上海莘威运动品有
1 公司、六安针织 制造和供应协议 框架性协议
限公司
2 公司、六安针织 Desipro Pte Ltd 制造和供应协议 框架性协议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
3 公司 生产采购合同 框架性协议
有限公司
深圳全棉时代科技
4 公司 采购框架合同 框架性协议
有限公司
上海卡帕体育用品 委托生产共同条款
5 公司 框架性协议
有限公司 协议

(四)采购合同

公司通常与主要供应商签订框架性协议,并以订单形式向供应商采购原材
料,订单数量较多但单笔订单金额较小。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正在
履行的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或对其生产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的采购合同如下:

序号 采购方 销售方 合同名称 采购内容
1 公司 上海莘威运动品有限公司 销售协议-部件 纱线
2 公司 远纺工业(无锡)有限公司 采购合同 纱线
3 公司 南通华强布业有限公司 采购合同 纱线


(五)工程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正在履行的主要工程合同如下: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子公司六安针织与安徽天成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安徽天成建设有限公司承包六安英瑞针织服装有限公司
搬迁改造项目之新染色处理车间工程,项目工期 440 天,签约合同价为 3,638.00
万元。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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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诉讼或仲裁情况

(一)公司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
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主要关联人及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主要股东、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刑事诉讼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
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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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有关声明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陆 彪 杨 敏


高 军 傅羽韬


蔡卫华

全体监事签名:

顾 海 汪 敏


蔡美芳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田凤洪 陈 静


王 霞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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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李彦强




保荐代表人:
李宗贵 王庆鸿




总经理:
马 骁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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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_____________
马 骁




保荐机构董事长:_______________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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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
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
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熊 川




葛永彬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张学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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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
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
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
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 许




签字注册会计师 :雷飞飞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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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
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
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
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吴振宇




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熙路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马丽华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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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机构人员离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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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
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 许




签字注册会计师 :雷飞飞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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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附录和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整套发行申请材料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以在下列地点查阅整套发行申请材料和有关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如皋市城北街道仁寿路益寿路 666 号

联系人: 王霞

联系电话: 0513-87770989

传 真: 0513-87505566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1 号楼 4


联系人: 李宗贵

联系电话:025-83388070

传 真:025-83387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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