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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路股份:云路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21-11-22
科创板投资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

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

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

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Qingdao Yunlu Advanced Materials Technology Co., Ltd.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蓝村镇鑫源东路 7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
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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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3,000 万股,发行数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
发行股数
本比例的 25%。本次发行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46.63 元
发行日期 2021 年 11 月 16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 12,000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期 2021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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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为概要性提示投资者需要特别关注的公司风险和其他重要
事项,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

(一)下游行业需求波动对经营业绩带来负面影响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非晶合金薄带及其制品非晶铁心,主要用于配电领域,是
非晶配电变压器的主要用材及核心部件。报告期内,公司非晶合金板块的销售收
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4.65%、89.98%、84.04%和 70.05%,占比较高;
非晶合金板块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69,558.21 万元、62,919.23 万元、59,956.18 万元
和 28,992.02 万元,呈现逐年降低的趋势。
铁心是配电变压器中的核心部件,配电变压器按照铁心材质类型分为非晶变
压器和硅钢变压器;目前全球范围内电网配电变压器的应用以硅钢变压器为主,
非晶变压器和硅钢变压器具有竞争的关系。国内配电网非晶合金变压器和硅钢变
压器的市场份额主要由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电网系统的招投标量决定。最近三
年,国家电网非晶合金变压器招标量占比分别为 27.44%、23.22%和 15.49%;2019
年、2020 年,南方电网非晶合金变压器招标量占比分别为 74.40%、58.82%,国
内非晶合金变压器招标量占比呈下降趋势。
如果未来下游行业需求发生重大不利波动,例如电网变压器投资总量持续下
降、竞品硅钢变压器的采购占比增加等,将导致对公司非晶合金产品的需求量降
低,进而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乃至于导致公司未来业绩出现大幅下滑。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新材料行业的不断发展,公司主营产品非晶合金薄带及非晶铁
心面临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2019 年,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非晶合金薄带的市场
占有率为 41.15%。目前,公司的主要国内竞争对手为安泰科技、兆晶科技等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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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其中安泰科技为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上市公司,借助央企背景、
进入行业较早以及上市平台优势已形成较大业务规模;公司的主要国外竞争对手
为日立金属,日立金属历史悠久,是金属材料领域的大型跨国企业,在品牌效应、
资金规模、市场渠道等方面具有优势。此外,商务部对日本和美国进口非晶合金
薄带征收反倾销税的实施期限将于 2021 年 11 月到期,公司在国内市场面临来自
于日立金属的直接竞争将可能加剧。同时,随着行业内企业研发技术水平、制造
工艺、产品质量等方面的不断提升,公司所面临的产品竞争可能有所加剧。如果
公司不能持续进行技术升级和产品创新,有效应对客户需求的变化,则公司产品
价格、毛利率及市场占有率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工业纯铁、硼铁、铌铁等金属材料,报告
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均超过 70%,占比较高,原材料
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盈利能力影响较大。若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价格在短期内
或持续大幅上涨,而公司的产品定价无法相应提升,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较
大不利影响。

(四)境外销售业务相关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收入分别为 20,573.67 万元、26,034.38
万元、27,409.01 万元和 15,545.60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7.99%、
37.23%、38.42%和 37.56%,占比总体呈增加的趋势。公司境外销售收入规模较
大,主要集中在印度、越南和韩国等国家。同时,近年来美国、印度等国家对部
分中国企业在海外开展业务采取限制措施。未来,如果境外客户所在国家和地区
的电力领域投资放缓,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政治经济环境发
生重大变化,国际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或发生国际关系紧张等无法预知因素,
将可能影响公司产品的出口销售,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新产品市场开拓风险

纳米晶超薄带及雾化磁性粉末产品系发行人报告期内完成研发并逐步量产
的新产品,上述新产品的收入规模及占比仍相对较小,2020 年纳米晶超薄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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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市场占有率预计为 7.97%,雾化粉末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为 0.27%,市场占有
率距离日立金属、安泰科技、铂科新材等行业龙头企业仍有一定差距,磁性粉末
产品现阶段与铂科新材等竞争对手相比,成本上的竞争劣势仍然存在;同时,公
司研发并储备了非晶合金立体卷铁心产品产业化的相关技术,但相关产品仍处于
前期验证及市场开拓初期,报告期内尚未实现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新产品
纳米晶超薄带及雾化磁性粉末产品合计贡献收入 165.43 万元、3,040.97 万元、
10,034.59 万元和 11,616.49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23%、4.35%、
14.07%和 28.07%,占比相对较低。如果未来公司新产品市场拓展未达预期,将
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在新产品导入市场阶段,公司如果无法尽快实现成
本优势或无法在短期内提升新产品定价,公司可能存在新产品、新业务短期内盈
利能力不能快速释放的风险。

(六)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受人民币汇率波动、海外销售占比提高、纳米晶超薄带等新产品
推出等因素影响,公司毛利率呈现一定波动,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1-6 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4.01%、26.88%、30.31%和 27.88%。未来如
果人民币汇率及海外销售出现不利变化、直接材料价格上升、用工成本增长或者
市场需求量减少、产品竞争加剧,均可能导致产品销售价格下降或成本上升,将
导致公司毛利率出现下降的风险。

(七)技术路线替代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非晶和纳米晶合金薄带的生产,目前行业内的主流技术路线为
急冷快淬工艺。若未来主流技术路线发生变化或急冷快淬工艺制备技术无法在制
备质量、大批量稳定性、制备成本等各方面继续保持其先进性,或者其它制备技
术取得重大突破,则公司的技术路线存在被新兴技术路线替代的风险,将可能对
公司的竞争优势与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非晶合金材料生产的非晶合金变压器具备空载损耗低、运行节能等优点,
适用于轨道交通、数据中心等间歇性用电需求特点的应用场景;硅钢变压器的负
载损耗相对更低,在城市电网或工业区等高负荷用电场景应用较多。非晶材料和
硅钢材料技术路线不同、应用场景存在一定差异。若未来非晶合金变压器无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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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载损耗低、运行节能等方面保持对硅钢变压器的性能优势,则非晶材料技术应
用空间存在被硅钢材料替代的风险。

(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导致的风险

2020 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已得到有效控
制,公司国内上下游供应商、客户未处于疫情严重地区,公司的采购、生产及国
内销售已全面恢复。但是 2020 年 3 月以来新冠病毒疫情开始在全球蔓延,公司
境外销售的重点区域如印度地区的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对公司境外销售业务和市
场开拓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如果未来我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成效不能保持或
疫情出现大幅反弹,境外疫情尤其是公司销售的重点国家或地区疫情进一步发展,
可能会影响下游领域对公司产品的需求以及境外销售的物流运输等环节,进而对
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一)2021 年 1-9 月业绩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 年 1-9 月的利润表、现金
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致同审字[2021]
第 110A024437 号)。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分别为 90,907.97 万元和
39,909.49 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16.25%和 20.43%,主要系 2021 年 1-9 月公司纳
米晶产品及粉末产品销售规模大幅增长,公司业务规模增长使得资产和负债总额
均相应增长;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50,998.48 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13.17%,
主要系 2021 年 1-9 月的经营利润留存所致。
2021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6,669.33 万元,较 2020 年同期增长 28.41%,
2021 年 1-9 月公司在非晶产品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基本保持稳定的同时,经过市
场拓展及培育,纳米晶超薄带和雾化粉末及其制品销量大幅增长。受益于营业收
入的增长,2021 年 1-9 月,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924.2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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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010.37 万元,较去年同期分别
增长 15.49%和 10.82%。

(二)2021 年业绩预测情况

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情况,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在 89,000.00 万元至 96,000.00 万元之间,较去年同期增长 24.43%
至 34.21%;预计 2021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 11,300.00 万元至
12,500.00 万元之间,较去年同期增长 17.90%至 30.42%;预计 2021 年实现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 10,000.00 万元至 11,000.00 万元之
间,较去年同期增长 13.50%至 24.85%。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同比增长,主要系公司新产品纳米晶超薄
带和雾化粉末及其制品经市场推广后,销量大幅增长带动公司业绩增长。
上述 2021 年经营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
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也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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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2
发行概况 ....................................................................................................................... 3
重大事项提示 ............................................................................................................... 4
一、特别风险提示................................................................................................ 4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7
第一节 释义 ............................................................................................................... 13
第二节 概览 ............................................................................................................... 18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18
二、本次发行概况.............................................................................................. 18
三、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21
五、公司技术先进性、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 23
六、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相关情况.............................................................. 24
七、发行人上市标准.......................................................................................... 24
八、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25
九、募集资金用途.............................................................................................. 25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6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26
二、战略配售情况.............................................................................................. 27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当事人.............................................................................. 29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相关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32
五、预计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32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3
一、技术风险...................................................................................................... 33
二、经营风险...................................................................................................... 34
三、内控风险...................................................................................................... 37
四、财务风险...................................................................................................... 38
五、法律风险......................................................................................................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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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失败的风险.......................................................................................... 41
七、募投项目存在的风险.................................................................................. 41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2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42
二、发行人设立及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42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51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 51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及组织结构情况.............................................................. 51
六、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54
七、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60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 63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协议及作出的重要承诺
及其履行情况...................................................................................................... 71
十、近两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71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73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
的情况.................................................................................................................. 74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75
十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77
十五、公司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81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88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 88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107
三、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145
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151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162
六、发行人的业务经营资质............................................................................ 174
七、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174
八、公司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情况................................................................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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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194
一、公司治理.................................................................................................... 194
二、发行人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201
三、同业竞争.................................................................................................... 203
四、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206
五、关联交易制度安排及决策程序................................................................ 219
六、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220
七、报告期内主要关联方的变化情况............................................................ 222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24
一、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影响因素.................................................... 224
二、发行人的财务报表.................................................................................... 228
三、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 233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36
五、发行人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236
六、经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81
七、发行人主要税种和税率情况.................................................................... 282
八、主要财务指标............................................................................................ 284
九、经营成果分析............................................................................................ 287
十、资产质量分析............................................................................................ 330
十一、偿债能力分析........................................................................................ 356
十二、现金流量分析........................................................................................ 363
十三、流动性与持续盈利能力分析................................................................ 367
十四、股利分配情况........................................................................................ 368
十五、资本性支出分析.................................................................................... 369
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369
十七、盈利预测信息披露情况........................................................................ 370
十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370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374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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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375
三、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 385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388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制度及相关安排............................................................ 388
二、股利分配政策............................................................................................ 390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393
四、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393
五、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未能
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以及已触发履行条件的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394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27
一、重大合同.................................................................................................... 427
二、对外担保.................................................................................................... 430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430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431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的情况........................................ 431
第十二节 声明 ......................................................................................................... 432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432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440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声明............................................................................ 441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442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总裁声明................................................ 443
六、发行人律师声明........................................................................................ 444
七、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445
八、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446
九、验资机构声明............................................................................................ 447
第十三节 附件 ......................................................................................................... 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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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涵义:
一、普通名词释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
指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云路
云路有限、云路先进材
指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李晓雨、郭克云、青岛多邦
发起人 指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志俊
中国航发、实际控制人 指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航发资产、控股股东 指 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航工业 指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多邦有限 指 青岛多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多邦合伙 指 青岛多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黎明发动机 指 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黎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国航发沈阳黎
黎明科技 指
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盐城汉惠 指 盐城汉惠贸易有限公司
云路新能源 指 青岛云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云路投资控股 指 青岛云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珠海云路新能源 指 珠海黎明云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盐城恩利 指 盐城恩利电气有限公司
青岛云路聚能 指 青岛云路聚能电气有限公司
特变智能 指 青岛云路特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云路聚能 指 合肥云路聚能电气有限公司
国家电网 指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国网英大股份
上海置信 指
有限公司”
天津置信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为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
天津置信 指
司下属子公司
置信日港 指 上海置信日港电气有限公司
宏源电气 指 江苏宏源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许继变压器 指 许继变压器有限公司
四川东阁 指 四川东阁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机 指 北京中机联供非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研非晶 指 佛山市中研非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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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克斯 指 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
Toshiba Transmission & Distribution Systems (India) Private
Toshiba、日本东芝 指
Limited
WOOJIN 指 WOOJIN ELECTRIC CO.,LTD
ABB 指 Asea Brown Boveri Ltd.
TRANSCON 指 TRANSCON INDUSTRIES
上海西远 指 上海西远特殊钢制品有限公司
祥瑞来 指 青岛祥瑞来商贸有限公司
福泰祥瑞 指 青岛福泰祥瑞工贸有限公司
丹东利丰 指 丹东利丰硅镁有限责任公司
丹东淇润 指 丹东淇润硅业有限公司
博迈特 指 博迈特硼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金属 指 中信金属宁波能源有限公司
辽阳国际 指 辽阳国际硼合金有限公司
日立金属 指 日立金属株式会社
TDK 指 TDK 株式会社
Toda 指 日本户田工业株式会社
安泰科技 指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兆晶科技 指 浙江兆晶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扬电科技 指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铂科新材 指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横店东磁 指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办法》 指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章程》 指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
《公司章程(草案)》 指 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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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本次发行、本次 A 股发 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30,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

行、本次公开发行 股股票(A 股)的行为
招股说明书、本招股说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明书 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国泰君安
律师、发行人律师、德
指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和衡律师
会计师、发行人会计师、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
资产评估机构、中联评
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验资机构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 指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1-6 月
m2 指 平方米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业术语释义
由过渡族元素铁、钴、镍等及其合金等组成的能够直接或
磁性材料 指 间接产生磁性的物质。一般是指具有铁磁性或亚铁磁性并
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磁有序材料
具有较高的磁导率、较高的饱和磁感应强度、较低的矫顽
软磁材料 指 力,磁滞损耗较小的磁性材料。软磁材料在磁场作用下易
于磁化,也易于退磁,广泛用于电力设备和电子设备中
又称“非晶带材”,生产工艺采用急速冷却技术将含铁、
硅、硼等元素的合金熔液以每秒百万度的速度快速冷却后
非晶合金薄带 指
得到的带材,其物理状态表现为金属原子呈长程无序的非
晶体排列
又称“铁芯”,为变压器中主要的磁路部分,铁心和绕在
铁心 指 其上的线圈组成变压器中完整的电磁感应系统,按结构可
分为平面式和立体式铁心
将含铁、硅、硼、铌、铜等元素的合金熔液,通过急速、
纳米晶超薄带 指
高精度冷却技术形成的具有超细尺寸晶粒的软磁合金带材
一种通过精炼、成分精确的用于铸造的合金材料。母合金
母合金 指 的很多特性在通过重熔浇注后会遗传给铸件。通过改善母
合金的性能可提高铸件产品的质量
简称“油变”,铁心和绕组浸渍在绝缘油中的变压器。出
油浸式变压器 指 于安全考虑,该种铁心制造的变压器主要用于独立的室外
配电侧
简称“干变”,铁心和绕组不浸渍在绝缘油中的变压器,
干式变压器 指 广泛用于防火、防爆等要求高的综合建筑内或人员密集地
点,如高层建筑、轨道交通、数据中心、机场港口等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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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机械破碎、雾化喷射等工艺制作的类球形、球形等形
磁性粉末 指
貌的颗粒状磁性材料
将磁性粉末颗粒经绝缘包覆、压制、退火、浸润、喷涂等
磁粉芯 指
工艺制作而成的磁环
粉末松散填装时单位体积的质量,是粉末多种性能的综合
松装密度 指
体现
逆变器 指 将直流电转换成交流电的变换器
一种热处理工艺,将金属缓慢加热到一定温度,保持足够
退火 指
时间,然后以适宜速度冷却,以改善材料性能
铁磁物质的磁化强度随温度升高而下降,达到某一温度时,
居里温度 指 自发磁化消失,转变为顺磁性,该临界温度为居里温度。
它确定了磁性器件工作的上限温度
在极端条件下,制造极端尺度或极高功能的器件和功能系
极端制造 指

KVA 指 千伏安
KW 指 千瓦
设在磁感应强度为 B 的匀强磁场中,有一个面积为 S 且与
磁场方向垂直的平面,磁感应强度 B 与面积 S 的乘积,叫
磁路 指
做穿过这个平面的磁通量,简称磁通。永久磁铁、铁磁性
材料以及电磁铁中,磁通经过的闭合路径叫做磁路
一种电子元器件,为储能元件,利用电磁感应原理,将电
电感 指 能转化为磁能而存储起来,电感还具有筛选信号、过滤噪
声、稳定电流及抑制电磁波干扰等功能
指每单位质量的铁磁材料在交变和脉动磁场中的磁滞损耗
铁损 指
和涡流损耗之和(剩余损耗可忽略不计)
磁体被磁化到饱和状态时的磁感应强度,又称“饱和磁通
饱和磁感应强度 指
密度”、“饱和磁密”
在空间或在磁芯空间中的线圈流过电流后,产生磁通的阻
磁导率 指
力或是其在磁场中导通磁力线的能力
电阻率是用来表示各种物质电阻特性的物理量,材料的电
电阻率 指
阻大小与材料的长度成正比,而与其截面积成反比
磁性材料在饱和磁化后,当外磁场退回到零时其磁感应强
度并不退到零,只有在原磁化场相反方向加上一定大小的
磁场才能使磁感应强度退回到零,该磁场称为矫顽磁场,
矫顽力 指 又称矫顽力,代表磁性材料抵抗退磁的能力。在制造变压
器的铁心时,需要选择矫顽力小的材料(如非晶、硅钢等),
以使电流切断后尽快消失磁性。在制造永磁体时,需要选
择矫顽力大的材料(如铝镍钴等),以求尽可能保存磁性



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如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
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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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和 2021 年 1-6 月,公司采用新收入准则,向客户销售产品由公司承
担的运输费用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纳入审计报告营业成本核算;为确保报告期财务
数据的可比性,除“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二、发行人的财
务报表”部分以外,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招股说明书中,涉及 2020 年和 2021
年 1-6 月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毛利、毛利率相关数据均以剔除运费后的口
径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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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
发行人名称 成立日期 2015年12月21日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9,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晓雨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蓝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蓝
注册地址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村镇鑫源东路 7 号 村镇鑫源东路 7 号
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公司 限公司
在其他交易场所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
行业分类 (申请)挂牌或上 无
工业
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保荐人 主承销商
公司 公司
发行人律师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其他承销机构 无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
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
殊普通合伙) 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
商)律师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3,000 万股,发行数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比例的 25%,公司股东不
发行股数
公开发售股份。
占发行后总股本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3,000 万股 25%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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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发行后总股本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不适用 -
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 12,0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46.63 元/股
63.51 倍(发行价格除以按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
发行市盈率
利润及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计算)
0.98 元/股(按 2020 年
5.36 元/股(按 2021 年 6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 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发行前每股收益
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
股本)
14.78 元/股(按经审计的 0.73 元/股(按 2020 年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后每股收益
资产加上本次募集资金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 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
后总股本计算) 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3.15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
发行方式 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
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询价对象以及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
发行对象 户并开通科创板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科创板市场投资者,但法
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禁止参与者除外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5.00%,即
发行人高管、员工拟参与
150.0965万股,包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总投资规模为70,339,947.94
战略配售情况
元。资管计划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
市之日起12个月
保荐机构安排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国
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跟投的股份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
4.00%,即120.0000万股,跟投金额为55,956,000.00元。国泰君安证裕
与战略配售情况
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 无
本次发行的保荐费、承销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
发行费用分摊原则
续费等由公司承担
募集资金总额 139,89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29,158.4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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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超薄纳米晶带材及其器件产业化项目
高品质合金粉末制品产业化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万吨级新一代高性能高可靠非晶合金闭口立体卷产业化项目
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保荐承销费用:9,238.02 万元;
审计费用:650.94 万元;
律师费用:283.02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81.13 万元;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78.43 万元。
注:本次发行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新增根据最终发行情况计算并纳入的 32.30 万元印花税。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期 2021 年 11 月 8 日
网上路演日期 2021 年 11 月 15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1 年 11 月 15 日
申购日期 2021 年 11 月 16 日
缴款日期 2021 年 11 月 18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三、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已经致同会计师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资产总额 82,095.34 78,201.32 72,283.82 67,667.3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48,217.42 45,063.34 35,495.57 28,641.6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1.27 42.38 50.89 57.45
营业收入 41,446.53 71,527.96 69,956.27 73,498.69
净利润 6,119.53 9,584.76 8,244.69 6,486.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119.53 9,584.76 8,244.69 6,486.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5,483.34 8,810.44 8,847.78 6,746.73
所有者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68 1.07 0.92 0.73
稀释每股收益(元) 0.68 1.07 0.92 0.7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98 23.79 25.87 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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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
11.71 22.08 27.51 27.06
收益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30.00 8,960.66 589.92 6,311.65
现金分红 - 3,000.00 - 1,540.97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26 5.77 4.38 3.64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先进磁性金属材料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已形成非晶合金、纳米晶合金、磁性粉末三大材料及其制品系列,包括非晶合金
薄带及铁心、纳米晶超薄带、雾化和破碎粉末及磁粉芯等产品。目前,公司非晶
合金薄带的市场份额为全球第一,是非晶合金材料行业的龙头企业,在持续研发
新材料产品的同时,向材料制品深加工领域延伸,致力于成为围绕先进磁性金属
材料的研发、生产和应用的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通过持续研发积累和技术创新,公司自主研发并掌握以“小流量熔体精密连
铸技术”、“极端冷凝控制技术”等为核心的极端制造技术体系,所制成的磁性
金属材料主要用于生产节能配电变压器以及电磁能量转换的电子器件等,此类产
品具有优异的电磁能量转换效率和功率密度特性,主要应用于电力配送领域,同
时向新基建、轨道交通、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家电、粒子加速器等下游行业
领域延伸。
公司的核心产品非晶合金薄带具有良好的节能环保特性,自 2013 年起已累
计销售非晶产品 20 余万吨,相当于约 40 万台 SH15 型非晶变压器的用量,累计
运行一年较同规格 S13 型硅钢变压器可节约大约 20 亿度电,提效节能效果显著。
公司与国内外知名电力行业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成为国家电网、
奥克斯、日本东芝、ABB 等企业的合作伙伴,产品销往东南亚、南亚、北美等
全球各地,服务于全球十余个国家和地区。同时,公司新产品纳米晶超薄带和磁
性粉末及制品在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应用拓展情况良好,最近三年一
期,公司纳米晶超薄带和雾化粉末及其制品合计贡献收入为 165.43 万元、3,04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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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10,034.60 万元和 11,616.49 万元,收入规模持续增长,为公司未来经营业
绩的提升带来新的增长点。
公司是国内磁性材料行业少数同时具备材料成分设计与评价能力、极端工艺
装备实现能力、产品应用拓展能力的企业,目前所掌握的非晶合金薄带技术成果
经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纳米晶超薄带技术成果经中国
金属学会鉴定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公司注重核心技术的专利保护,在材料成
分设计、装备设计和应用研究等方面建立了完整的知识产权体系;截至本招股说
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 156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96 项,实用新型专利 60
项。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核心产品非晶合金的关键技术获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奖、
青岛市科学技术奖等多项荣誉。2019 年,公司进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
2020 年,公司被国务院国资委列入“科改示范企业”名单。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73,493.48 万元、69,929.30 万元、
71,341.38 万元和 41,387.34 万元,其中非晶合金薄带及其制品为公司主营业务收
入的主要来源。具体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非晶合金薄带及其制品 28,992.02 70.05% 59,956.18 84.04% 62,919.23 89.98% 69,558.21 94.65%
非晶合金薄带 18,533.86 44.78% 36,991.58 51.85% 41,249.11 58.99% 56,413.13 76.76%
非晶铁心 10,458.16 25.27% 22,964.60 32.19% 21,670.12 30.99% 13,145.07 17.89%
纳米晶产品 9,081.57 21.94% 8,082.81 11.33% 4,627.97 6.62% 2,325.55 3.16%
纳米晶超薄带 9,081.57 21.94% 8,082.81 11.33% 1,817.35 2.60% - -
纳米晶母合金 - - - - 2,810.61 4.02% 2,325.55 3.16%
磁性粉末及其制品 3,313.76 8.01% 3,302.38 4.63% 2,382.10 3.41% 1,609.72 2.19%
雾化粉末及其制品 2,534.92 6.12% 1,951.78 2.74% 1,223.62 1.75% 165.43 0.23%
破碎粉末及其制品 778.83 1.88% 1,350.60 1.89% 1,158.48 1.66% 1,444.29 1.97%
合计 41,387.34 100.00% 71,341.38 100.00% 69,929.30 100.00% 73,493.48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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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技术先进性、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逐步形成非晶合金的技术体系,在生产制造工艺方面积累
了丰富的经验,并不断在非晶合金的技术基础上进行拓展,持续丰富公司的产品
类别和业务领域。公司从非晶合金材料及制品研发、生产与销售,逐渐拓展并形
成以非晶合金材料为主,纳米晶、磁性粉末等先进磁性金属材料快速增长的业务
结构,公司致力于用节能的制备方式制造更节能环保的材料,并全方位服务于高
效、节能型需求日益突出的电力电子领域。
在非晶合金薄带产品领域,公司于 2012 年完成非晶合金薄带产业化,2013
年研制出厚度达 28m 的非晶合金薄带,于 2014 年建成万吨级非晶合金薄带生
产线,2016 年实现 213mm 大宽度薄带量产。经过持续技术升级和优化,目前公
司非晶合金薄带在关键指标上与日立金属基本相当、部分指标优于日立金属,体
现了公司在非晶合金领域制备关键技术的先进性。2021 年 6 月,经中国电器工
业协会组织,中科院物理所汪卫华院士等行业专家进行鉴定,发行人非晶合金薄
带“技术、工艺创新性突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2021 年 1 月,经中国金属学会组织,中国工程院干勇院士、中科院物理所
汪卫华院士、中国工程院谢建新院士、中国工程院毛新平院士等行业专家进行评
价,发行人“开发了宽幅超薄铁基纳米晶带材及连续化制造技术和关键装备,建
成了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宽幅超薄纳米晶连续化生产线,获得了新型高品质
宽幅超薄纳米晶带材,项目成果总体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公司成功研了发非晶立体卷铁心产业化技术,2019 年 10 月,公司非晶合金
立体卷铁心的生产技术和制备工艺经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组织,中国工程院邱爱慈
院士等行业专家进行鉴定, 设计工艺、智能制造、技术性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依靠核心技术开展业务经营,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分别为 94.86%、94.29%、97.85%和 97.98%,公司的核心技术均较好地转
化为实际业务经营。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将技术研发创新作为公司重要的发展战略。公司制
定了技术研发相关管理制度及程序文件,建立了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机制,明确
了前瞻性的技术研发规划。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与科研院校及科研实力雄厚
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合作,吸引优秀行业专家及专业人才加入企业,并不断完善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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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激励机制及人才培养机制,公司保持了生产技术的先进性和技术研发的可持续
性发展。
未来,公司将持续优化公司治理,不断加强技术研发,继续发挥在磁性材料
领域已积累的技术及品牌优势,专注研发、汇聚人才,通过技术创新、结构调整
和规模扩张,持续保持技术先进性和推动研发技术产业化。

六、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相关情况

(一)发行人行业属性符合科创板定位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属于“C31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公司属于新
材料领域的先进钢铁材料行业。根据《战略新兴产业目录(2018 年)》,公司
属于“新材料产业-先进钢铁材料-能源用钢加工-高性能电工钢加工”。

(二)发行人符合科创属性评价标准要求

发行人符合《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
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规定的科创属性评价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科创属性评价标准一 是否符合 指标情况
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
公 司 最 近 三年 累 计研 发投 入
业收入比例≥5%,或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 是 否
9,859.48 万元
金额≥6,000 万元
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 公司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
是 否
利)≥5 项 专利 95 项
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0%,或最 公司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为
是 否
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3 亿 7.15 亿元




七、发行人上市标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发行人
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
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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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且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
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八、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治理结构方面不存在特殊表决权股份或类
似安排、协议控制架构等特殊安排事项。

九、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
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高性能超薄纳米晶带材及其器件产业化项目 19,357.67 18,000.00
2 高品质合金粉末制品产业化项目 26,217.18 20,000.00
万吨级新一代高性能高可靠非晶合金闭口立
3 8,083.93 3,000.00
体卷产业化项目
4 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项目 15,000.00 15,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24,000.00 24,000.00
合计 92,658.78 80,000.00



如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的需求,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
途径自行解决资金缺口,从而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如果本次募集资金超过项目
资金的需要,则公司将会将超募资金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上。本次发
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因市场竞争或公司自身经营需要等因素导致部分投资
项目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可使用自有资金或者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在募集
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
未来发展规划”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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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及占发行后 3,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的 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
总股本的比例 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46.63 元/股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
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 5.00%,即
发行人高管、员工拟参
150.0965 万股,包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总投资规模为 70,339,947.94
与战略配售情况
元。资管计划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
保荐机构安排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国
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跟投的股份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
4.00%,即 120.0000 万股,跟投金额为 55,956,000.00 元。国泰君安证
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裕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63.51 倍(发行价格除以按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
发行市盈率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计算)
0.73 元(以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发行后每股收益
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36 元/股(按 2021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14.78 元/股(按 2021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产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合计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发行市净率 3.15 倍(按照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
发行方式 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
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询价对象以及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
发行对象 户并开通科创板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科创板市场投资者,但法
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禁止参与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为 139,89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募集资金情况
129,158.46 万元
1、保荐承销费用:9,238.02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2、审计费用:650.9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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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律师费用:283.02 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81.13 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78.43万元。

注:本次发行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新增根据最终发行

情况计算并纳入的 32.30 万元印花税。




二、战略配售情况

(一)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1、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以及发行人高级管理人
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跟投机构为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青岛
云路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除此之外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2、本次公开发行股份 3,000.00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270.0965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9.00%。

(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

1、跟投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
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21〕76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
销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证发〔2021〕77 号)(以
下简称“《承销指引》”)的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主体为国
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2、跟投数量

根据《承销指引》要求,跟投比例和金额将根据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规模分档确定:
(1)发行规模不足 1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5%,但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
(2)发行规模 10 亿元以上、不足 2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4%,但不超过人
民币 6,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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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规模 20 亿元以上、不足 5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3%,但不超过人
民币 1 亿元;
(4)发行规模 50 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 2%,但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本次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39,890.00 万元,根据《承销指引》要求,发行规模
10 亿元以上、不足 2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4%,但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最
终获配股数为 120.0000 万股,认购金额为 55,956,000.00 元,占发行总数量的
4.00%。

(三)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为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青岛云路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规模的 5.00%,即 150.0965 万股;包含
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总投资规模为 70,339,947.94 元。具体情况如下:

(1)名称: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青岛云路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设立时间:2021 年 10 月 21 日

(3)募集资金规模:7,033.995052 万元

(4)管理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实际支配主体:实际支配主体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非实际支配主体

(6)资管计划参与人姓名、职务及比例情况
实际缴款金额 资管计划份额
序号 姓名 职务 员工类别
(万元) 的持有比例
1 李晓雨 董事长、总经理 1,260.257438 17.92% 高级管理人员
2 庞靖 副总经理 1,309.495403 18.62% 高级管理人员
3 刘树海 副总经理 1,245.603281 17.71% 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总监、董事会
4 石岩 1,244.431000 17.69% 高级管理人员
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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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款金额 资管计划份额
序号 姓名 职务 员工类别
(万元) 的持有比例
总经理助理、销售
5 曾远华 1,242.672450 17.67% 核心员工
部部长
6 张建民 制造部部长 731.535480 10.40% 核心员工
合计 7,033.995052 100.00% -
注 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 2: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的 10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
价款、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及相关费用。



(四)限售期限

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青岛云路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获配股
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
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当事人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 贺青
联系电话 021-38676666
传真 021-38670666
保荐代表人 魏鹏、郁伟君
项目协办人 金亮
项目组成员 陈聪、解桐、王文庭、郭晓萌、贾博文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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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刘克江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北京银泰中心 C 座 12 层
电话 010-65903858
传真 010-65264369
经办律师 房立棠、丁伟




(三)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李惠琦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电话 010-85665588
传真 010-85665120
经办注册会计师 杨志、李春旭




(四)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人 胡智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F4 层 939 室
电话 010-88000066
传真 010-88000006
经办注册评估师 徐冰峰、韩荣




(五)验资机构

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李惠琦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电话 010-85665588
传真 010-85665120
经办注册会计师 杨志、李春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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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荐人(主承销商)律师

名称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曹志龙
住所 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1702
电话 021-68419377
传真 021-68419499
经办律师 汪丰、王皓




(七)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联系电话: 021-68870204
传真: 021-58899400




(八)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200号
收款户名: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31050136360000001963




(九)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388号
联系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4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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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相关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
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五、预计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期 2021 年 11 月 8 日
网上路演日期 2021 年 11 月 15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1 年 11 月 15 日
申购日期 2021 年 11 月 16 日
缴款日期 2021 年 11 月 18 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股票上市日期
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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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
外,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列各项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
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技术风险

(一)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公司是一家以先进磁性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为核心业务的
高新技术企业。磁性材料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内各大领先企业均以自身
的技术优势和研发优势作为核心竞争力,持续的研发投入、技术路线升级迭代和
新产品开发是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如果公司未能持续保持技术先进性并不断开
发新的更高品质的产品,可能会导致公司竞争力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司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依赖于多年来通过自主研发活动形成的核心技
术积淀,已拥有“小流量熔体精密连铸技术”“极端冷凝控制技术”“高温电磁
氧化冶金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应用于公司非晶合金薄带及制品、纳米晶超薄
带及雾化粉末产品等,是公司在市场份额和技术研发方面保持领先地位的重要保
障。未来如果公司相关核心技术保密的内控制度不能得到有效执行,或者出现重
大疏忽、恶意串通、舞弊等行为而导致公司核心技术泄露,将对公司的核心竞争
力产生负面影响。

(三)核心技术人员不足或流失的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张以及新产品的不断开拓,对技术人才的需求进一步
增加,公司有可能面临核心技术人才不足的风险。同时,如果公司不能够持续加
强核心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及储备,并持续保持核心研发人员的薪酬待遇,随
着竞争对手投入增加、行业内对优秀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公司存在核心技术人
员流失的风险,影响公司的研发实力,进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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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术路线替代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非晶和纳米晶合金薄带的生产,目前行业内的主流技术路线为
急冷快淬工艺。若未来主流技术路线发生变化或急冷快淬工艺制备技术无法在制
备质量、大批量稳定性、制备成本等各方面继续保持其先进性,或者其它制备技
术取得重大突破,则公司的技术路线存在被新兴技术路线替代的风险,将可能对
公司的竞争优势与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非晶合金材料生产的非晶合金变压器具备空载损耗低、运行节能等优点,
适用于轨道交通、数据中心等间歇性用电需求特点的应用场景;硅钢变压器的负
载损耗相对更低,在城市电网或工业区等高负荷用电场景应用较多。非晶材料和
硅钢材料技术路线不同、应用场景存在一定差异。若未来非晶合金变压器无法在
空载损耗低、运行节能等方面保持对硅钢变压器的性能优势,则非晶材料技术应
用空间存在被硅钢材料替代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一)下游行业需求波动对经营业绩带来负面影响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非晶合金薄带及其制品非晶铁心,主要用于配电领域,是
非晶配电变压器的主要用材及核心部件。报告期内,公司非晶合金板块的销售收
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4.65%、89.98%、84.04%和 70.05%,占比较高;
非晶合金板块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69,558.21 万元、62,919.23 万元、59,956.18 万元
和 28,992.02 万元,呈现逐年降低的趋势。
铁心是配电变压器中的核心部件,配电变压器按照铁心材质类型分为非晶变
压器和硅钢变压器;目前全球范围内电网配电变压器的应用以硅钢变压器为主,
非晶变压器和硅钢变压器具有竞争的关系。国内配电网非晶合金变压器和硅钢变
压器的市场份额主要由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电网系统的招投标量决定。最近三
年,国家电网非晶合金变压器招标量占比分别为 27.44%、23.22%和 15.49%;2019
年、2020 年,南方电网非晶合金变压器招标量占比分别为 74.40%、58.82%,国
内非晶合金变压器招标量占比呈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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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来下游行业需求发生重大不利波动,例如电网变压器投资总量持续下
降、竞品硅钢变压器的采购占比增加等,将导致对公司非晶合金产品的需求量降
低,进而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乃至于导致公司未来业绩出现大幅下滑。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新材料行业的不断发展,公司主营产品非晶合金薄带及非晶铁
心面临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2019 年,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非晶合金薄带的市场
占有率为 41.15%。目前,公司的主要国内竞争对手为安泰科技、兆晶科技等厂
家,其中安泰科技为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上市公司,借助央企背景、
进入行业较早以及上市平台优势已形成较大业务规模;公司的主要国外竞争对手
为日立金属,日立金属历史悠久,是金属材料领域的大型跨国企业,在品牌效应、
资金规模、市场渠道等方面具有优势。此外,商务部对日本和美国进口非晶合金
薄带征收反倾销税的实施期限将于 2021 年 11 月到期,公司在国内市场面临来自
于日立金属的直接竞争将可能加剧。同时,随着行业内企业研发技术水平、制造
工艺、产品质量等方面的不断提升,公司所面临的产品竞争可能有所加剧。如果
公司不能持续进行技术升级和产品创新,有效应对客户需求的变化,则公司产品
价格、毛利率及市场占有率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工业纯铁、硼铁、铌铁等金属材料,报告
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均超过 70%,占比较高,原材料
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盈利能力影响较大。若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价格在短期内
或持续大幅上涨,而公司的产品定价无法相应提升,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较
大不利影响。

(四)境外销售业务相关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收入分别为 20,573.67 万元、26,034.38
万元、27,409.01 万元和 15,545.60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7.99%、
37.23%、38.42%和 37.56%,占比总体呈增加的趋势。公司境外销售收入规模较
大,主要集中在印度、越南和韩国等国家。同时,近年来美国、印度等国家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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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中国企业在海外开展业务采取限制措施。未来,如果境外客户所在国家和地区
的电力领域投资放缓,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政治经济环境发
生重大变化,国际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或发生国际关系紧张等无法预知因素,
将可能影响公司产品的出口销售,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新产品市场开拓风险

纳米晶超薄带及雾化磁性粉末产品系发行人报告期内完成研发并逐步量产
的新产品,上述新产品的收入规模及占比仍相对较小,2020 年纳米晶超薄带的
全球市场占有率预计为 7.97%,雾化粉末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为 0.27%,市场占有
率距离日立金属、安泰科技、铂科新材等行业龙头企业仍有一定差距,磁性粉末
产品现阶段与铂科新材等竞争对手相比,成本上的竞争劣势仍然存在;同时,公
司研发并储备了非晶合金立体卷铁心产品产业化的相关技术,但相关产品仍处于
前期验证及市场开拓初期,报告期内尚未实现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新产品
纳米晶超薄带及雾化磁性粉末产品合计贡献收入 165.43 万元、3,040.97 万元、
10,034.59 万元和 11,616.49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23%、4.35%、
14.07%和 28.07%,占比相对较低。如果未来公司新产品市场拓展未达预期,将
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在新产品导入市场阶段,公司如果无法尽快实现成
本优势或无法在短期内提升新产品定价,公司可能存在新产品、新业务短期内盈
利能力不能快速释放的风险。

(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导致的风险

2020 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已得到有效控
制,公司国内上下游供应商、客户未处于疫情严重地区,公司的采购、生产及国
内销售已全面恢复。但是 2020 年 3 月以来新冠病毒疫情开始在全球蔓延,公司
境外销售的重点区域如印度地区的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对公司境外销售业务和市
场开拓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如果未来我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成效不能保持或
疫情出现大幅反弹,境外疫情尤其是公司销售的重点国家或地区疫情进一步发展,
可能会影响下游领域对公司产品的需求以及境外销售的物流运输等环节,进而对
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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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风险

公司将拥有的“鲁(2019)即墨市不动产权第 0005204 号”土地使用权抵押
给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城阳支行,用于取得 1,997.80 万元人民币借款,上述抵押土
地使用权主要用于发行人生产、办公及仓储等,属于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若未来因公司无法及时偿还借款、导致抵押权实现,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

(八)部分房产无法取得产权证书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合计面积为 174.22 平方米的值班室、传
达室因未充分履行规划及建设审批手续而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上述房产主要
为公司生产经营的辅助性用房。如果未来相关主管部门责令公司停止使用、没收
或拆除无证房产,公司将面临资产损失的风险。

三、内控风险

(一)经营规模扩大而管理能力不足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73,498.69 万元、69,956.27 万元、
71,527.96 万元和 41,446.53 万元,核心产品非晶合金薄带及其制品非晶铁心的产
销量较大;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67,667.38 万元、72,283.82 万
元、78,201.32 万元和 82,095.34 万元,资产规模不断提升。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
和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收入规模和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对公司经营管理、
资源整合、产品研发、市场开拓、内部控制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
管理团队的人员配备和管理能力不能适应规模迅速扩张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组
织模式和内部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扩大而及时调整和完善,可能对公司的
日常经营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股权结构相对分散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控股股东航发资产直接持有公司 38.00%的股份,实际
控制人中国航发通过全资子公司航发资产间接控制公司 38.00%的股份;发行人
第二大股东、第三大股东李晓雨、郭克云分别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28.76%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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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0%的股份。本次发行后,本公司原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将被稀释,导致中国航
发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有所下降,公司股权将进一步分散,极端情形下,非控股
股东可能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财务管理、人事任免、发展战略、经
营决策、利润分配、关联交易以及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施加不利影响,可能对发
行人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一)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呈现波动趋势,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公司
营业收入分别为 73,498.69 万元、69,956.27 万元、71,527.96 万元和 41,446.53 万
元。如果发生公司主要产品市场需求量大幅减少、市场严重供大于求、新产品和
新市场的开拓不达预期等情形,将导致公司未来业绩存在大幅波动的风险。

(二)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受人民币汇率波动、海外销售占比提高、纳米晶超薄带等新产品
推出等因素影响,公司毛利率呈现一定波动,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1-6 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4.01%、26.88%、30.31%和 27.88%。未来如
果人民币汇率及海外销售出现不利变化、直接材料价格上升、用工成本增长或者
市场需求量减少、产品竞争加剧,均可能导致产品销售价格下降或成本上升,将
导致公司毛利率出现下降的风险。

(三)汇率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0,573.67 万元、26,034.38 万元、
27,409.01 万元和 15,545.60 万元,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
为 27.99%、37.23%、38.42%和 37.56%,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境外收入及其占比
呈上升趋势,外销产品主要以美元进行计价和结算。如果未来人民币出现升值趋
势,将导致公司出口产品价格竞争力下降,不利于国外市场的拓展并直接扩大公
司的汇兑损失金额,进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的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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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16,968.82 万元、16,926.85
万元、20,522.57 万元和 22,276.68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5.08%、23.42%、
26.24%和 27.14%,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高且占总资产的比重相对较高。随
着业务规模的提升,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可能随之增加,应收账款和客户信用政策
的管理难度也将增大,如果未来公司采取的收款措施不力或者客户财务经营状况
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将加大。

(五)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7,714.34 万元、8,019.46 万元、
6,725.32 万元和 6,384.41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1.40%、11.09%、8.60%
和 7.78%,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高、占总资产的比例较大。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
扩大,存货余额可能进一步增加。鉴于工业纯铁、硼铁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
不确定性以及下游行业可能面临周期性波动,公司存货存在发生跌价损失的风险。

(六)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 2017 年 9 月 19 日取得证书编号为 GR201737100161 号的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公司 2017 年至 2019 年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 2020 年 12
月 10 日取得证书编号为 GR202037100278 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 2020 年
至 2022 年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因高新技术
企业资格而享受的所得税减免金额分别为 998.57 万元、796.56 万元、976.29 万
元和 525.30 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3.14%、8.51%、9.02%和 7.65%。
如果未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不能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导致公司无法继续享受相关税收优惠,会对公司利润水平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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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律风险

(一)因核心技术涉及诉讼的风险

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公司可能会受到各种法律、行政诉讼的影响。2017 年
10 月,日立金属及其美国子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交了非晶带材
商业秘密 337 调查,指控包括公司在内的多家企业对美国出口或在美国销售的非
晶带材产品侵犯其商业秘密。公司积极开展应诉工作,多方位、多层面证明公司
的技术体系来自于独立研发和创新,最终申请人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无条
件撤诉。
未来公司依然存在新的诉讼风险。尤其在公司产品涉及较多商标、专利的情
况下,公司可能不断面对与公司产品或业务相关的诉讼。应对该类诉讼事项可能
会耗费公司的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分散公司的运营和管理精力,并且可能存
在败诉赔偿的风险,从而给公司带来较高的运营成本,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
定的不利影响。

(二)环保和安全生产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废水和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如果未能得到
妥当处理,可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相关
污染物的排放量将会相应增加,而随着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各级政府
未来可能会制定更严格的相关污染物排放法规,如收紧排污限制、实施更广泛的
污染管制规定、施行更严格的许可机制等措施,若公司未来不能满足更高的生产
污染物排放要求,或者不能始终严格执行各项环保管理措施,将可能造成因环保
未达标而受到处罚的风险,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合法合规性。
公司的生产过程中使用涉及金属原材料的熔化冶炼,存在因设备故障、人为
操作不当等因素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如果未来公司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
仅可能影响公司的声誉,而且导致公司可能面临被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处罚甚至要
求停产整顿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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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失败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将受到投资者对科创板认可程度、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发行人
经营业绩情况等诸多内外部因素影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本次发行时出
现认购不足或发行时总市值无法满足科创板上市条件的,则可能出现发行中止甚
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七、募投项目存在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高性能超薄纳米晶带材及其器件产业化项
目、高品质合金粉末制品产业化项目、万吨级新一代高性能高可靠非晶合金闭口
立体卷产业化项目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培育期,且项
目投产后,按照公司现行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固定资产每年产生的折旧费用将出
现增加。如果市场环境、技术发展、产业政策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
导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实现效益,进而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
响。

(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都将会有一定幅
度的增加,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经历一定时间的建设和培育,投资效益
不能立即体现,短期内可能对公司业绩增长贡献较小。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
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三)募投项目在设定抵押土地上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拥有的“鲁(2019)即墨市不动产权第 0005204 号”土地使用权抵押
给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城阳支行,用于取得 1,997.80 万元人民币借款,上述抵押土
地系发行人募投项目实施用地。若未来因公司无法及时偿还借款、导致抵押权实
现,将可能导致公司的募投项目无法正常实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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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Qingdao Yunlu Advanced Materials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9,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晓雨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21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8 年 12 月 19 日

公司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蓝村镇鑫源东路 7 号

邮政编码:266232

联系电话:0532-82599996

联系传真:0532-82599995

互联网网址:http://yunluamt.com/

电子信箱:ylamt@yunlu.com.cn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负责人和电话号码:董事会办公室;负
责人:石岩;电话号码:0532-82599992

二、发行人设立及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青岛云路由云路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而来,云路有限成立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系由云路新能源以非晶事业部为框架存续分立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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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立背景

为突出非晶业务专有技术和专业特色,实现非晶专业化发展,将非晶产业做
大做强,2015 年 2 月 6 日,云路新能源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启动公司
分立工作。云路新能源存续,并新设立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专门开展
非晶业务。

2、审计评估

2015 年 4 月 20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云路新能源非
晶、磁粉芯相关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5]第 95030001 号),
经模拟审计,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分立后成立的非晶公司(云路先进材料)
模拟总资产为 15,082.26 万元,模拟总负债为 9,150.23 万元,模拟净资产为
5,932.03 万元。
2015 年 8 月 25 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青岛云路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拟分立非晶业务资产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第 1126
号),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经评估,拟分立资产组(云路先进
材料)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 5,932.03 万元,估值为 8,830.55 万元,评估增值
2,898.52 万元,增值率 48.86%。2015 年 10 月 27 日,上述评估报告完成备案(《国
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Z68720150192661)。

3、经济事项审批

2015 年 10 月 30 日,中航发动机控股有限公司出具《关于青岛云路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分立的批复》(发控资[2015]946 号),同意:青岛云路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派生分立的方案,基准日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派生分立后新成立的公司名称为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为 5,932.03 万元。其中,黎明科技出资 2,372.81 万元,占注册资本 40.00%;李
晓雨出资 1,733.32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9.22%;郭克云出资 1,729.68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29.16%;江志俊出资 96.22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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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云路新能源内部决策

2015 年 7 月,云路新能源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云路新能源的分
立方案。
2015 年 11 月 2 日,云路新能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分立目的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相关财务数据为依
据编制资产负债和财产清单;同意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分立出具的评
估报告的相关评估值为参考订立本次分立协议。

5、分立的债权人通知

2015 年 11 月 3 日,云路新能源在报纸发布分立公告,就分立后两个主体的
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等事项进行了说明。
2015 年 12 月 20 日,云路新能源出具《债务清偿或提供担保的说明》,具
体内容包括:经股东会决议,云路新能源注册资本从 6,449.50 万元减至 517.47
万元;云路新能源已于减资决议作出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了全体债权人,并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在青岛财经日报上发布了减资公告;至 2015 年 12 月 19 日止,没有
债权人向云路新能源提出债务清偿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云路新能源对原有债
务负有清偿责任,全体股东提供相应的担保。

6、分立协议签署及相关事项的说明

2015 年 11 月 2 日,黎明科技、李晓雨、郭克云、江志俊共同签署《青岛云
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分立协议》,就云路新能源分立事项进行了具体约定。

(1)业务分割

分立之后,存续的云路新能源的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除删减非晶业务之外,
其他不发生变化。分立之后,新设的云路先进材料的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为:软
磁材料及相关制品、金属材料及相关制品的开发与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金属材料、机械设备;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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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产分割

本次分立,与非晶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注入云路先进材料;除此之外,其
余资产均保留在云路新能源。对于分立基准日之后新产生的债权,由分立之后云
路新能源和云路先进材料按照资产划分范围分别享有。

(3)债务分割

对于分立基准日之前云路新能源的 20,000 万元借款,划分给云路先进材料
4,000 万元,其余 16,000 万元由存续的云路新能源承担。对于分立基准日前后产
生的其他债务,由分立后的云路新能源和云路先进材料按照资产划分情况各自分
别承担。

(4)员工安置

分立之前与非晶业务有关的人员全部分给云路先进材料,待云路先进材料取
得营业执照后,重新与该全部员工签订转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接续,劳动
条件等保持不变;其他人员在分立完成之后继续由存续云路新能源聘任。

7、工商变更

2015 年 12 月 19 日,云路有限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会并作出决议,
同意设立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5,932.03 万元。
2015 年 12 月 21 日,即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云路有限核发《营业执照》。
云路有限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额占比
1 黎明科技 2,372.81 40.00%
2 李晓雨 1,733.32 29.22%
3 郭克云 1,729.68 29.16%
4 江志俊 96.22 1.62%
合计 5,932.03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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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资产交割

2015 年 12 月 31 日,分立后的云路新能源和云路先进材料签署《资产交割
确认书》,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分立交割基准日,按照分立资产交割清单取
得各自承继的资产、负债和权益,自确认书签署之日起视为资产交割完毕。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青岛云路系由云路有限于 2018 年 12 月整体变更设立而来,青岛云路设立时
注册资本为 9,000 万元。具体经过如下:

1、云路有限内部决策

2018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公司股改上市工
作的议案》,待中国航发批复同意后,以截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的公司净
资产整体折股发起设立股份公司。

2、审计及资产评估情况

2018 年 6 月 11 日,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出具资字[2018]49 号《关
于对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的批复》,同意航发资产对云
路有限进行整体资产评估。
2018 年 7 月 11 日,瑞华会计师出具《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有限公司专项审计
报告》(瑞华专审字[2018]第 95030006 号),经审计,截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
云路有限总资产为 54,688.03 万元,总负债为 30,755.39 万元,净资产为 23,932.64
万元。
2018 年 7 月 25 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
术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8]第 1344 号),
以 2018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云路有限净资产账面值为 23,932.64 万元,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40,954.63 万元,评估增值 17,021.99 万元,增值率 71.12%。
2018 年 12 月 11 日,上述评估报告完成备案(《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
案编号:5221ZGHF201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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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批复

2018 年 12 月 18 日,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青岛云路先
进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实施股份制改造暨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航发资
[2018]839 号),同意云路有限以截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经瑞华会计师审计的净
资产 23,932.64 万元,按照 1:0.3761 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股本,折股后股份公司
总股本为 9,000 万股。

4、验资情况

2018 年 12 月 18 日,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尤振会验字[2018]
第 07-0052 号《验资报告》对青岛云路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截至 2018
年 12 月 18 日止,青岛云路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 9,000.00 万元。
2021 年 3 月 10 日,致同会计师出具《验资复核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
110A002053 号),确认青岛云路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 9,000.00 万元。

5、工商登记变更

2018 年 12 月 19 日,青岛云路取得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MA3C4GW617)。
本次变更后,青岛云路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额占比
1 航发资产 3,420.00 38.00%
2 李晓雨 2,498.40 27.76%
3 郭克云 2,493.00 27.70%
4 青岛多邦 450.00 5.00%
5 江志俊 138.60 1.54%
合计 9,000.00 100.00%




(三)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1、报告期期外的股本变化情况——2017 年 12 月,第一次增资

2017 年,公司通过增资形式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多邦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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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2 月 20 日,中国航发下发《关于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实施股权激励的批复》(航发资[2017]821 号),同意员工持股平台多邦有限以
现金 1,690.79 万元对云路有限增资,增资完成后云路有限的注册资本为 6,244.24
万元,多邦有限的持股比例为 5%。
2017 年 12 月 21 日,云路有限召开 2017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并作出决议,
同意吸收多邦有限为新股东对公司进行增资,云路有限注册资本由 5,932.02 万元
增加至 6,244.24 万元。原股东黎明科技、李晓雨、郭克云、江志俊同意放弃优先
认缴注册资本的权利。
2017 年 12 月 21 日,黎明科技、李晓雨、郭克云、江志俊与多邦有限就上
述增资事项签署了《青岛云路增资协议书》。多邦有限按照经国资评估备案的评
估报告确定的评估价值增资入股,定价具有公允性。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
[2017]第 95030010 号),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云路有限总资产为 42,881.37
万元,总负债为 25,884.05 万元,净资产为 16,997.32 万元。
2017 年 11 月 30 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青岛云路先进材
料技术有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所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
告》(中联评报字[2017]第 1622 号),以 2017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经
评估,云路有限净资产账面值为 16,997.32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资本价值(净资
产价值)为 32,125.06 万元,评估增值 15,127.74 万元,增值率 89.00%。2017 年
12 月 18 日,上述评估报告完成评估备案(《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
号:0428ZGHF2017012)。
本次变更后,云路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额占比
1 黎明科技 2,372.81 38.00%
2 李晓雨 1,733.32 27.76%
3 郭克云 1,729.68 27.70%
4 多邦有限 312.21 5.00%
5 江志俊 96.22 1.54%
合计 6,244.24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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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4 月 15 日,青岛华胜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青
华会所内验字(2018)第 A-002 号),经审验,截至 2018 年 4 月 13 日止,云路
有限已收到新增股东多邦有限缴纳的出资额人民币 1,690.79 万元,其中,312.21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1,378.58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此次变更后,云路有限累计实
收资本为 6,244.24 万元。
2021 年 3 月 10 日,致同会计师出具《验资复核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
110A002053 号),确认云路有限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 6,244.24 万元。

2、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报告期期初,云路有限股权结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额占比
1 黎明科技 2,372.81 38.00%
2 李晓雨 1,733.32 27.76%
3 郭克云 1,729.68 27.70%
4 多邦有限 312.21 5.00%
5 江志俊 96.22 1.54%
合计 6,244.24 100.00%




(1)2018 年 4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中国航发基于对下属子公司股权架构的统筹和安排,决定由航发资产受让黎
明科技持有的公司 38%股权,本次股权转让系中国航发集团内部二级公司之间所
持发行人股权的调整。
2018 年 2 月 23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
(瑞华专审字[2018]第 95030001 号),经审计,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云路
有限总资产为 47,994.11 万元,总负债为 27,712.03 万元,净资产为 20,282.07 万
元。
2018 年 2 月 27 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中国航发沈阳黎明科
技有限公司将持有的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中国航发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8]第 222 号),以 201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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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经评估,云路有限股东全部权益资本价值(净资产价
值)为 35,914.23 万元,评估增值 15,632.15 万元,增值率 77.07%。2018 年 4 月
4 日,上述评估报告完成评估备案(《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
1069ZGHF2018002)。
2018 年 4 月 4 日,中国航发下发了《关于中国航发黎明科技转让青岛云路
先进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航发资[2018]184 号),同意黎明科技将
持有的云路有限 38%的股权转让给航发资产。
2018 年 4 月 9 日,云路有限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
意黎明科技将其持有的公司 38%股权转让给航发资产,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保持
不变,并修改相应公司章程。
本次变更后,云路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额占比
1 航发资产 2,372.81 38.00%
2 李晓雨 1,733.32 27.76%
3 郭克云 1,729.68 27.70%
4 青岛多邦 312.21 5.00%
5 江志俊 96.22 1.54%
合计 6,244.24 100.00%




(2)2020 年 12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基于税务筹划考虑,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由有限公司形式变更为有限合伙:
多邦有限所有股东按照相同比例新设合伙企业多邦合伙,多邦合伙受让多邦有限
持有的公司 5%股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变更为多邦合伙。
2020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多邦
有限将其持有的青岛云路 5%的股权转让给多邦合伙。
2020 年 12 月 3 日,多邦有限与多邦合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
的青岛云路 5%的股权转让给多邦合伙。
本次股权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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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额占比
1 航发资产 3,420.00 38.00%
2 李晓雨 2,498.40 27.76%
3 郭克云 2,493.00 27.70%
4 多邦合伙 450.00 5.00%
5 江志俊 138.60 1.54%
合计 9,000.00 100.00%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及组织结构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二)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

1、盐城汉惠贸易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 1 家实际控制的公司盐城汉惠贸易公司。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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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盐城汉惠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05-24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注册地 阜宁经济开发区协鑫大道 15 号(A)
股东结构 王振华认缴出资 100%(注)
控制情况 盐城汉惠受发行人实际控制,并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
存续期间,盐城汉惠按照发行人的要求开展工业纯铁的贸易活动:自发
主营业务及其与
行人指定的供应商处采购工业纯铁,而后向发行人进行销售。在存续期
发行人主营业务
内,盐城汉惠仅从事上述工业纯铁贸易活动,而且仅向发行人供应商采
的关系
购纯铁、向发行人销售工业纯铁
金属材料、钢材、机械设备、钢材制品、五金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
经营范围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王振华系发行人员工配偶,受发行人委托作为盐城汉惠的名义股东




(1)公司通过盐城汉惠采购的具体背景、原因

基于江苏省盐城市阜宁经济开发区对于繁荣市场供应、扩大贸易规模、增加
税源的诉求,2017 年公司与阜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决定
在盐城地区开展贸易经营。2017 年 5 月,盐城汉惠设立,盐城汉惠与江苏省阜
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税收优惠《协议书》,获得所得税、增值税等相关税收
优惠政策;2017 年 7 月-2018 年 3 月期间,发行人将部分原材料采购业务通过盐
城汉惠开展。

(2)具体业务流程

盐城汉惠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为纯铁贸易。2017 年 7 月-2018 年 3 月,在
发行人的控制下,盐城汉惠自发行人纯铁供应商(上海西远特殊钢制品有限公司、
青岛祥瑞来商贸有限公司及青岛福泰祥瑞工贸有限公司)处采购纯铁,然后将纯
铁卖给发行人。除上述纯铁贸易之外,盐城汉惠未开展其他业务。具体业务流程
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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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与终端供应商确定具体采购条款后,通过盐城汉惠将订单下给终端供
应商。供应商按照订单要求将纯铁原材料直接发送至发行人,因此发行人采购盐
城汉惠的纯铁数量和盐城汉惠采购终端供应商的纯铁数量完全一致。终端供应商
按月向盐城汉惠开具发票,盐城汉惠向发行人开具发票。在付款环节,发行人将
货款支付给盐城汉惠,盐城汉惠再将货款支付给供应商。

(3)各阶段定价依据及过程

为获取税收优惠,2017 年,盐城汉惠以高于自供应商处采购价的价格将纯
铁卖给发行人;2018 年,发行人启动上市计划并对上述交易进行规范整改,通
过交易定价调整,盐城汉惠以低于自供应商处采购价的价格将纯铁卖给发行人,
将 2017 年因母子公司内部定价形成的交易价差转回发行人母公司。
自 2018 年 4 月起,发行人停止了与盐城汉惠的交易。2019 年 4 月,盐城汉
惠已完成注销。

2、公司珠海分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 1 家珠海分公司,主要从事非晶铁心产品的生产。珠海
分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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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地址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湖路 57 号金属结构车间 A-B 列
负责人 曾远华
成立日期 2018-08-15
注销日期 2021-01-25
软磁材料及衍生品、金属材料及衍生品的制造、开发与销售;技术开发、技术
经营范围 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金属材料、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报告期内转让和注销的控股、参股公司的情况

1、盐城汉惠贸易有限公司

由于公司 2019 年以来不再通过盐城汉惠开展贸易活动,因此将盐城汉惠注
销。2019 年 4 月,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公司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09230284]公司注销[2019]第 04020005 号),盐城汉惠完成工商注销登记。

2、公司珠海分公司

随着公司新厂房的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公司将珠海分公司的非晶铁心生产
线搬迁至青岛厂区,因此决定注销珠海分公司。公司珠海分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完成注销。

六、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信息

1、控股股东

项目 内容
企业名称 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10 月 12 日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7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7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 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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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内容
主要经营地 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 5 号
法定代表人 高炳欣
股东构成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股权投资、投资项目管理、资本运营、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商务
主营业务
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财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
股权投资;投资项目管理;资本运营;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
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企
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财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1、未经有
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
经营范围 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
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
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主营业 航发资产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投资项目管理等,不存在与发行人从事
务的关系 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航发资产(母公司财务报表)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220,463.43 万元,净资产为 200,910.94 万元,2020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 8,969.86
万元(上述数据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航发资产(母公司财务报表)总资产为 335,050.64
万元,净资产为 316,425.45 万元,2021 年 1-6 月的净利润 7,270.36 万元(上述数
据未经审计)。

2、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航发,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内容
公司名称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05 月 31 日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 5,00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 5 号
主要经营地 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 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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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内容
法定代表人 曹建国
国务院国资委持股 70.00%;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持股 20.00%;中
股东构成 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6.00%;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4.00%
军民用飞行器动力装置、第二动力装置、燃气轮机、直升机传动系统的
设计、研制、生产、维修、销售和售后服务;航空发动机技术衍生产品
的设计、研制、开发、生产、维修、销售、售后服务;飞机、发动机、
直升机及其他国防科技工业和民用领域先进材料的研制、开发;材料热
加工工艺、性能表征与评价、理化测试技术研究;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
经营范围
内的国有资产;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营国家授权、委托的其他业务。(企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航发是国家批准的国有资产授权投资机构之一,下属子公司主要从
与发行人主营业
事航空发动机制造、发动机零部件、航空技术等业务,不存在与发行人
务的关系
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航发的总资产为 1,628.14 亿元,净资产为
1,001.04 亿元;2020 年,中国航发实现净利润 26.31 亿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中国航发的总资产为 1,850.87 亿元,净资产为
1,018.49 亿元;2021 年 1-6 月,中国航发实现净利润 12.48 亿元(上述数据未经
审计)。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航发资产直接持有发行人 38%
股份,不存在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发通过航发
资产间接持有发行人 38%股份。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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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除发行人外,控股股东航发资产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其他主要企业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投资
航发基金管理 2018 年 4 月
1 10,000.00 48.00% 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
有限公司 26 日
资;经济贸易咨询。



2、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除发行人外,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发直接控制的主要
二级企业/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中航空天发动机 航空技术开发、技术
1 2012 年 4 月 23,300.00 100.00%
研究院有限公司 服务、产品设计等
中国航发商用航
商用航空发动机及其
2 空发动机有限责 2009 年 1 月 600,000.00 40.00%
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
任公司
中国航发成都发 制造、加工、销售航
3 1986 年 11 月 104,062.08 77.39%
动机有限公司 空发动机
中国航发西安航
4 空发动机有限公 1998 年 3 月 285,235.06 100.00% 航空发动机制造

中国航发贵州黎
5 阳航空发动机有 2010 年 9 月 80,000.00 100.00% 航空发动机研发制造
限公司
中国航发湖南南
航空发动机零部件制
6 方航空科技有限 2010 年 12 月 297.77 67.20%

公司
中国航发通化吉
航空发动机及零部附
7 发航空发动机科 2013 年 4 月 10.00 100.00%
件维修
技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管理、物业管理、
中国航发北京有
8 2009 年 7 月 215,150.00 81.82% 汽车租赁、会议服务
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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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中航工业南京轻
航空发动机产品和燃
9 型航空动力有限 2011 年 12 月 120,878.78 39.83%
机产品的研发制造
公司
中国航发燃气轮 燃气轮机及相关产品
10 2019 年 4 月 150,000.00 66.67%
机有限公司 研发制造
中国航发西安动
航空液压附件研究制
11 力控制有限责任 1999 年 12 月 33,200.00 100.00%

公司
非标设备及配件的研
西安西控航空苑
12 2011 年 5 月 1,200.00 100.00% 发、制造、销售及技
商贸有限公司
术服务
中国航发北京长 航空航天器发动机配
13 空机械有限责任 1969 年 6 月 4,654.00 100.00% 件、机械液压配件制
公司 造
飞机传动部件、航空
中国航发中传机
14 1992 年 2 月 43,000.00 100.00% 发动机零部件及附件
械有限公司
制造
中国航发长江动 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
15 1992 年 4 月 20,405.00 75.50%
力有限公司 机零部件研发制造
中国航发资产管 投资管理、资本运营、
16 2016 年 10 月 170,000.00 100.00%
理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等
中国航发集团财 集团内担保、贷款、
17 2018 年 12 月 100,000.00 100.00%
务有限公司 转账结算等
中国航发晋城市
五金交电、日用百货、
18 三零科工贸有限 2013 年 3 月 10.00 100.00%
劳保用品等销售
公司
航空发动机、燃气轮
中国航空发动机
19 2016 年 12 月 4,504.00 100.00% 机及直升机传动系统
研究院
技术研究开发
航空发动机及相关动
中国航发沈阳发
20 1961 年 8 月 46,841.00 100.00% 力装置设计与试验研
动机研究所
究等
航空发动机设计与研
中国航发湖南动
21 1968 年 3 月 5,888.00 100.00% 究、直升机传动系统
力机械研究所
设计与研究
航空推进理论与工程
中国航发四川燃
22 1965 年 4 月 34,613.00 100.00% 研究、动力机械及工
气涡轮研究院
程研究等
中国航发北京航 航空材料研制与工程
23 1956 年 5 月 36,919.00 100.00%
空材料研究院 应用研究
中国航发控制系 航空动力控制理论与
24 1974 年 10 月 4,602.00 100.00%
统研究所 控制系统工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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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中国航发贵阳发 航空发动机及零部件
25 1968 年 5 月 3,666.00 100.00%
动机设计研究所 设计与研究



(四)其他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发行人的其他主要股东为李晓雨、郭克云、多邦合伙,分别持有青岛云路
27.76%、27.70%、5.00%的股份。

1、自然人股东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 国籍 永久境外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 住所
1 李晓雨 中国 无 11010819700823****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
2 郭克云 中国 无 37022119550405****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
3 江志俊 中国 无 37022119701210****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




2、多邦合伙

项目 内容
企业名称 青岛多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20 年 11 月 3 日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道硕辉苑 9 号楼 3 单元 402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道硕辉苑 9 号楼 3 单元 40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庞靖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
营业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多邦合伙的合伙人构成及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占合伙企业权益比例 合伙人性质

1 庞 靖 306.00 18.00% 执行事务合伙人
2 李晓雨 340.00 20.00% 有限合伙人
3 刘树海 285.60 16.80% 有限合伙人
4 李庆华 231.20 13.60% 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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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占合伙企业权益比例 合伙人性质

5 江志滨 190.40 11.20% 有限合伙人
6 曾远华 129.20 7.60% 有限合伙人
7 张建民 47.60 2.80% 有限合伙人
8 张连学 34.00 2.00% 有限合伙人
9 田守好 34.00 2.00% 有限合伙人
10 陈 昌 20.40 1.20% 有限合伙人
11 姜 宁 20.40 1.20% 有限合伙人
12 李 晨 20.40 1.20% 有限合伙人
13 董秀坤 20.40 1.20% 有限合伙人
14 魏文喜 10.20 0.60% 有限合伙人
15 石晓敬 10.20 0.6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1,700.00 100.00% -




七、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本次拟发行的股份及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 90,000,000 股。按照本次发行 30,000,000
股测算(不考虑超额配售),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航发资产(SS) 34,200,000 38.00% 34,200,000 28.50%
李晓雨 24,984,000 27.76% 24,984,000 20.82%
郭克云 24,930,000 27.70% 24,930,000 20.78%
多邦合伙 4,500,000 5.00% 4,500,000 3.75%
江志俊 1,386,000 1.54% 1,386,000 1.16%
社会公众投资者 - - 30,000,000 25.00%
合计 90,000,000 100.00% 120,000,000 100.00%

注:SS 代表 State-owned Shareholder,即国有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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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股东

单位:股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航发资产(SS) 34,200,000 38.00%
2 李晓雨 24,984,000 27.76%
3 郭克云 24,930,000 27.70%
4 多邦合伙 4,500,000 5.00%
5 江志俊 1,386,000 1.54%
合计 90,000,000 100.00%




(三)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单位:股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在公司的任职情况
1 李晓雨 24,984,000 27.76% 董事长、总经理
2 郭克云 24,930,000 27.70% 副董事长
3 江志俊 1,386,000 1.54% -
合计 51,300,000 57.00% -




(四)国有股份和外资股份情况

2018 年 12 月 18 日,中国航发出具《关于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实施股份制改造暨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航发资产为发行人国有股东。
2019 年 11 月 1 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国有股权标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9]657 号),航发资产作为国
有股东持有发行人 3,420 万股,持股比例 38%,标注 SS 标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国有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股东性质
航发资产 3,420.00 38.00% 国有股东(SS)

注:SS 为“State-owned Shareholder”的缩写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股东中无外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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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最近一年新增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最近一年新增股东为多邦合伙。多邦合
伙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受让原员工持股平台多邦有限持有的发行人 5%的股
权,系基于税收筹划考虑而实施持股平台形式变更。
2020 年 12 月 3 日,多邦有限与多邦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多邦有限
将其持有的青岛云路 4,500,000 股股份转让给多邦合伙,转让价格为 20,200,000
元,定价依据为青岛云路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净资产(未经审计)。股权转
让完成后,多邦合伙持有青岛云路 5%股权,合计 4,500,000 股。本次股权转让前
后,多邦有限的股东构成和多邦合伙的合伙人构成以及相应的出资份额均未发生
变化,不涉及实质新增股东的情形。
多邦合伙具体情况参见本节“六、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四)
其他主要股东基本情况”之“2、多邦合伙”。

(六)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无战略投资者。

(七)本次发行前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持股比例

除下述关联关系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各股东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
持有发行人 持有发行人
序号 股东 与其他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多邦合伙持有发行人 5%股
1 李晓雨 份,李晓雨系持有多邦合伙 24,984,000 27.76
20%份额的有限合伙人
李晓雨系多邦合伙有限合伙
2 多邦合伙 人,李晓雨持有发行人 27.76% 4,500,000 5.00
的股份
多邦合伙持有发行人 5%股
份,江志俊近亲属江志滨系持
3 江志俊 1,386,000 1.54
有多邦合伙 11.20%份额的有
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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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

(一)董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有董事 11 名,其中,独立董事 4 名。
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并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
期不得超过 6 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本届任期起止时间

1 李晓雨 董事长 全体发起人 2018 年 12 月-2021 年 12 月
2 雷日赣 副董事长 全体发起人 2018 年 12 月-2021 年 12 月
3 郭克云 副董事长 全体发起人 2018 年 12 月-2021 年 12 月
4 刘 颖 董事 全体发起人 2018 年 12 月-2021 年 12 月
5 庞 靖 董事 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01 月-2021 年 12 月
6 马 可 董事 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06 月-2021 年 12 月
7 刘 潋 董事 全体发起人 2018 年 12 月-2021 年 12 月
8 韩 跃 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4 月-2021 年 12 月
9 牟宏宝 独立董事 全体发起人 2018 年 12 月-2021 年 12 月
10 司鹏超 独立董事 全体发起人 2018 年 12 月-2021 年 12 月
11 王玉海 独立董事 全体发起人 2018 年 12 月-2021 年 12 月



公司董事简历如下:

1、李晓雨先生

李晓雨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本科
学历、比利时联合商学院博士学历,高级工程师。1992 年至 1995 年,任韩国电
源株式会社生产课长、开发课长、品质课长;1996 年至 2003 年,任青岛云路电
气有限公司董事;2003 年至 2008 年,任青岛云路电气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7 年至 2018 年,任青岛云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 年至今,任青
岛云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 年至 2018 年,任珠海黎明云路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 年至今,任珠海黎明云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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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董事长;2015 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 年至今,任青岛云路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晓雨先生曾于 2014 年获得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
创新创业领军人才,2016 年获得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2018 年获得泰山
产业领军人才,2018 年获得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等荣誉奖项。

2、雷日赣先生

雷日赣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
博士学历。1997 年至 2000 年,任宝钢集团计划财务部资金管理处职员;2006
年至 2008 年,任中信证券资产重组部项目负责人;2008 年至 2012 年,任海南
省洋浦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副局长;2012 年至 2013 年,任首钢集团高端产业开发
部副部长;2013 年至 2014 年,任首钢集团园区开发部副部长;2014 年至 2016
年,任首钢集团资本运营部副部长;2016 年至 2018 年,任首钢股权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8 年至今,任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现任航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铜陵铜
冠优创特种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3、郭克云先生

郭克云先生,195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青岛大学大专
学历。1974 年至 1983 年,任青岛城阳南疃村党支部副书记;1983 年至 1986 年,
任青岛汽车配件一厂党支部书记;1986 年至 1996 年,任青岛成富工艺品集团总
经理、党组书记;1996 年至 2003 年,任青岛云路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1999 年至 2003 年,任青岛云路电气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 年至 2008 年,任青
岛云路电气有限公司董事;2007 年至今,任青岛云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副董
事长;2010 年至今,任珠海黎明云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至今,
任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2020 年至今,任云路投资控股副董事长;现任青岛
盈福祥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青岛春和盛置业有限公司董事。

4、刘颖女士

刘颖女士,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大学硕士学
历。2003 年至 2011 年,任国家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员办事处投资处、外资处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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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科员;2011 年至 2013 年,任国家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员办事处外资处副处长;
2014 年至 2016 年,任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特级业务经理;
2016 年至 2017 年,任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纪检
监察审计部副部长;2017 年至 2018 年,任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合规
部部长;2018 年至今,任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现任航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5、庞靖先生

庞靖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沈阳工业大学博
士学历,高级工程师。2009 年至 2011 年,任青岛云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研发
员;2011 年至 2013 年,任青岛云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部长;2013 年至
2015 年,任青岛云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事业部部长;2015 年至今,任本公司
副总经理;2016 年至 2021 年,任多邦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 年至今,任
本公司董事、多邦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庞靖先生曾于 2018 年获得山东省科学
技术进步奖、青岛市青年科技奖等荣誉奖项,并任国家非晶节能材料产业技术创
新战略联盟副秘书长。

6、马可先生

马可先生,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国图卢兹大学
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2008 年至 2010 年,任中航工业成飞企业发展部主管业
务经理;2010 年至 2012 年,任中航工业成飞企业发展部主任业务经理;2012
年至 2013 年,任中航工业航空装备规划发展部主管业务经理;2013 年至 2016
年,任中航工业航空装备规划发展部高级业务经理;2014 年至 2015 年,任国务
院国资委外事局副调研员;2016 年至 2017 年,任中航工业航电股份规划发展部
高级业务经理;2017 年至 2019 年,任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高
级业务经理;2019 年,任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部长;2019
年至今任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副部长;2020 年至今,任本公
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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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刘潋女士

刘潋女士,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硕
士学历。2002 年至 2011 年,任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2011 年至 2016 年,任北京市平谷区滨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2016 年至 2018 年,
任北京市房山区金融产业服务中心主任;2018 年至今,任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业务经理、本公司董事。

8、韩跃先生

韩跃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首都经济贸易大
学博士学历。2005 年至今,历任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会计系主任、会计
学系副主任,现任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院副教授、院长助理(无行政级
别);2021 年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超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韩跃先生入选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计
划(学术类)、山东省政府会计咨询专家、山东省会计学会理事、山东省不动产
登记代理与土地估价行业协会监事。

9、牟宏宝先生

牟宏宝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辽宁大学本科
学历。2005 年至 2006 年,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业务员;2006
年至 2008 年,任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2009 年,任北
京市展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9 年至 2016 年,任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专
职律师;2016 年至今,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8 年至今,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现任青岛国投中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10、司鹏超先生

司鹏超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丹麦罗斯基勒
大学博士学历。2004 年至 2007 年,任丹麦罗斯基勒大学助理研究员;2008 年至
2010 年,任澳大利亚科延技术大学纳米化学研究院博士后;2010 年至今,任山
东大学材料与工程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 年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济南速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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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王玉海先生

王玉海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博士
学历。2005 年至 2018 年,任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研发副部长、市场部副
部长、总经理助理;2018 年至今,任吉林大学青岛汽车工程学院教授、本公司
独立董事。

(二)监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有监事 3 名,其中,职工监事 1 名。公
司除职工代表监事之外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并可连选连任。
序号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本届任期起止时间

1 张 强 监事会主席 全体发起人 2018 年 12 月-2021 年 12 月
2 王 静 监事 全体发起人 2018 年 12 月-2021 年 12 月
3 王 玲 职工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2018 年 12 月-2021 年 12 月



公司监事简历如下:

1、张强先生

张强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大学硕士学
历。2004 年至 2008 年,任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财务部副主任科员、主任
科员;2008 年至 2016 年,任中航工业基础技术研究院主任科员、高级业务经理、
特级业务经理;2016 年至 2017 年,任中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
2017 年至今,任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2018 年至今,任
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2、王静女士

王静女士,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海洋大学硕
士学历。2010 年至 2015 年,任青岛云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非晶事业部科技室
主任;2015 年至今,任本公司行政科长;2018 年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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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玲女士

王玲女士,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海洋大学硕
士学历。2012 年至 2015 年,任青岛云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科技工程师;2015
年至 2017 年,任本公司科技工程师;2017 年至 2019 年,任本公司知识产权科
长;2018 年至今,任本公司职工监事;2020 年至今,任本公司科技管理部副部
长。

(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 4 名。
序号 姓名 职务 本届任期起止时间

1 李晓雨 总经理 2018 年 12 月-2021 年 12 月
2 庞 靖 副总经理 2018 年 12 月-2021 年 12 月
3 刘树海 副总经理 2018 年 12 月-2021 年 12 月
4 石 岩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018 年 12 月-2021 年 12 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1、李晓雨先生

李晓雨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之“李晓雨先生”部分。

2、庞靖先生

庞靖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之“庞靖先生”部分。

3、刘树海先生

刘树海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大学本科
学历、辽宁科技大学硕士学历。1997 年至 2015 年,任青岛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开发部部长;2015 年,任青岛云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2015 年
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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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石岩女士

石岩女士,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海洋大学硕
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至 2014 年,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青岛分所审计部审计员;2014 年 2018 年,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分所审计部审计经理;2018 年,任歌尔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内审总监;2018 年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四)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有核心技术人员 5 名:李晓雨、庞靖、
刘树海、李庆华、江志滨。公司在认定核心技术人员时,综合考虑了相关人员的
专业背景、对公司研发工作的重要性等因素,认定依据如下:(1)在公司任职
一定年限,拥有良好的学历和专业背景,对磁性材料行业有着深刻见解和丰富的
工作经验;(2)在公司重要产品研发上发挥关键作用或在核心技术研发岗位上
担任重要职务;(3)任职期间对公司核心技术形成做出重要贡献。
李晓雨主要负责领导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确定公司重点研发方向;庞靖作为
公司研究院院长负责统筹公司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工作;刘树海主要负责公司
各产品线生产工艺流程的优化和改进等工作。上述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请详
见本节之“(一)董事”及“(三)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内容。
公司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1、李庆华先生

李庆华先生,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 年毕业于
青岛大学,本科学历。2008 年至 2015 年,任青岛云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科员、
科长、研发部长;2015 年至今,任本公司研发部部长、装备开发部部长,主要
负责装备设计、开发工作的开展和管理。

2、江志滨先生

江志滨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学历。2003 年至 2008 年,任青岛云路电气有限公司工程部科长;2008 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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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任青岛云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2015 年至今,任本公司
技术总工程师,主要负责磁性粉末的研究和开发。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在青岛云路担任职务以外,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任职或兼职情况如下:
任职或兼职情况 任职或兼职企业与
序号 姓名 职务
公司名称 职务 青岛云路关联关系
青岛云路新能源科技有 本公司董事控制的
董事长
限公司 公司
董事长、 珠海黎明云路新能源科 本公司董事控制的
1 李晓雨 董事长
总经理 技有限公司 公司
青岛云路投资控股有限 本公司董事控制的
董事长
公司 公司
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本公司控股股东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
航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2 雷日赣 副董事长 制的公司
铜陵铜冠优创特种材料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
董事
有限公司 事的公司
青岛云路新能源科技有 本公司董事控制的
副董事长
限公司 公司
珠海黎明云路新能源科 本公司董事控制的
董事
技有限公司 公司
青岛盈福祥工贸有限责 本公司董事担任总
3 郭克云 副董事长 总经理
任公司 经理的公司
青岛春和盛置业有限公 本公司董事担任董
董事
司 事的公司
青岛云路投资控股有限 本公司董事控制的
副董事长
公司 公司
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本公司控股股东
4 刘颖 董事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
航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制的公司
董事、副 青岛多邦股权投资管理 执行事务合 本公司持股 5%股
5 庞靖
总经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伙人 东
本公司董事担任独
超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立董事的公司
6 韩跃 独立董事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 本公司董事担任独
独立董事
有限公司 立董事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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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或兼职情况 任职或兼职企业与
序号 姓名 职务
公司名称 职务 青岛云路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担任执
济南速尔新能源科技有 执行董事、总
7 司鹏超 独立董事 行董事、总经理的
限公司 经理
公司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协议及作出的重

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协议

公司与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李晓雨、庞靖)、监事(王静、王玲)、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保密协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签订的协议履行正常,不存在违约情形。

(二)重要承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参见本招股说明
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
出的重要承诺”。

十、近两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一)董事变动情况

2018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
李晓雨、雷日赣、郭克云、刘颖、江志俊、张敬国、刘潋、邹志文、牟宏宝、司
鹏超、王玉海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其中,邹志文、牟宏宝、司鹏超、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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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李晓雨
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雷日赣、郭克云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副董
事长。
2019 年 12 月,公司董事江志俊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2020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庞靖担任第一届董事会董
事。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为李晓雨、雷日赣、郭克
云、刘颖、庞靖、张敬国、刘潋、邹志文、牟宏宝、司鹏超、王玉海。
2020 年 5 月,董事张敬国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2020 年 6 月 26 日,公
司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选举马可担任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股东大会选
举通过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为李晓雨、雷日赣、郭克云、刘颖、庞靖、
马可、刘潋、邹志文、牟宏宝、司鹏超、王玉海。
2021 年 4 月,独立董事邹志文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韩跃担任第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为李晓雨、雷日赣、
郭克云、刘颖、庞靖、马可、刘潋、韩跃、牟宏宝、司鹏超、王玉海。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未出
现其他变动情况。

(二)监事变动情况

2018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
张强、王静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选举张强担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玲担任公司第一
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监事未出现变动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8 年 12 月 18 日,青岛云路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聘任李
晓雨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庞靖、郭刚、刘树海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石岩为公司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019 年 12 月,郭刚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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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上述情形外,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未出现其他变动情况。
郭刚为公司股东郭克云之子,自公司 2015 年 12 月设立有限公司至 2018 年
12 月改制设立股份公司期间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12 月公司改制设立股份
公司后,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郭刚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 12
月,郭刚辞任公司副总经理后,在公司继续担任非晶产品事业部销售部长职务。
2021 年 1 月,郭刚自公司正式离职,目前就职于公司关联方云路投资控股的下
属子公司青岛云路聚能电气有限公司。

(四)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李晓雨、庞靖、刘树海、李庆华、江志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两年内未发生变动。
综上,公司近两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均为正常的人事变动,且履
行了相关的变动程序,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的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对外投资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公司名称 认缴/实缴出资金额 出资占比
青岛云路新能源科技有限
14,609,800 48.70
公司
董事长、总 青岛多邦股权投资管理合
1 李晓雨 3,400,000 20.00
经理 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云路投资控股有限公
487,000 48.70

青岛云路新能源科技有限
14,579,200 48.60
公司
2 郭克云 副董事长 青岛春和盛置业有限公司 3,000,000 30.00
青岛云路投资控股有限公
486,000 48.60

董事、副总 青岛多邦股权投资管理合
3 庞靖 3,060,000 18.00
经理 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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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公司名称 认缴/实缴出资金额 出资占比
青岛国投中天基金管理有
4 牟宏宝 独立董事 7,500,000 75.00
限公司
济南速尔新能源科技有限
5 司鹏超 独立董事 6,000,000 60.00
公司
青岛多邦股权投资管理合
6 刘树海 副总经理 2,856,000 16.80
伙企业(有限合伙)
核心技术 青岛多邦股权投资管理合
7 李庆华 2,312,000 13.60
人员 伙企业(有限合伙)
核心技术 青岛多邦股权投资管理合
8 江志滨 1,904,000 11.20
人员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投资均未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

司股份的情况

(一)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如下:
单位:股、%
序号 姓名 职务/近亲属关系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李晓雨 董事长、总经理 24,984,000 27.76
2 郭克云 董事 24,930,000 27.70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江志滨为
3 江志俊 1,386,000 1.54
江志俊近亲属



(二)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及其近亲属存在通过多邦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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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职务/ 持有多邦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
序号 姓名 间接持股单位
近亲属关系 权益比例 股份比例
1 李晓雨 董事长、总经理 多邦合伙 20.00 1.00
2 庞靖 副总经理、董事 多邦合伙 18.00 0.90
3 刘树海 副总经理 多邦合伙 16.80 0.84
4 李庆华 核心技术人员 多邦合伙 13.60 0.68
5 江志滨 核心技术人员 多邦合伙 11.20 0.56




(三)所持股份的质押和冻结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所持股份被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一)薪酬组成、确定依据、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行业特点及公司实际情况,建立
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并于 2018 年 12 月设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计划或
方案及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等权责。公司目前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制度安
排主要内容如下:

1、薪酬组成及确定依据

公司除独立董事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以其在公
司具体担任的职务,按照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经考评并履行相关审批决策程
序后确定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不另行发放薪酬。公司对独立董
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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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人员的工资由固定工资及绩效工资构成。固定工资根据
员工岗位确定,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其他补贴;绩效工资根据员工表现、
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综合确定。

2、审批决策权限及程序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绩效评价标
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方案均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管理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治理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

(二)薪酬总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总额分别
为 594.14 万元、764.87 万元、842.20 万元和 188.41 万元,占各期发行人利润总
额的比重分别为 7.82%、8.17%、7.78%和 2.74%。公司薪酬构成主要包括固定薪
酬和绩效奖金,绩效奖金主要在年底根据年度经营情况计提,因此 2021 年 1-6
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主要为固定薪酬,金额
相对较低。

(三)最近一年一期领取薪酬情况

2020 年、2021 年 1-6 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从公司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自发 2020 年自发行
序号 姓名 职务 是否从关联方领薪
行人领取的薪酬 人领取的薪酬
1 李晓雨 董事长、总经理 42.96 176.62 否
2 雷日赣 副董事长 - - 在航发资产处领薪
3 郭克云 副董事长 - - 在云路新能源处领薪
4 刘颖 董事 - - 在航发资产处领薪
5 庞靖 董事、副总经理 31.39 146.42 否
6 张敬国 董事 - - 在航发资产处领薪
7 马可 董事 - - 在航发资产处领薪
8 刘潋 董事 - - 在航发资产处领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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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6 月自发 2020 年自发行
序号 姓名 职务 是否从关联方领薪
行人领取的薪酬 人领取的薪酬
9 邹志文 独立董事 2.00 6.00 否
10 牟宏宝 独立董事 3.00 6.00 否
11 司鹏超 独立董事 3.00 6.00 否
12 王玉海 独立董事 3.00 6.00 否
13 韩跃 独立董事 1.00 - 否
14 张强 监事会主席 - - 在航发资产处领薪
15 王静 监事 7.51 21.21 否
16 王玲 职工监事 10.59 53.26 否
17 刘树海 副总经理 27.09 170.75 否
18 石岩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2.80 111.50 否
19 李庆华 核心技术人员 16.63 93.58 否
20 江志滨 核心技术人员 17.44 44.86 否
合计 188.41 842.20 -

注 1:上述领取薪酬包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为税前领取薪酬;

注 2:张敬国于 2020 年 5 月辞任董事,马可于 2020 年 6 月起任公司董事

注 3:邹志文于 2021 年 4 月辞任独立董事,韩跃于 2021 年 4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十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为多邦合伙,公司员工持股
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一)员工持股平台情况

1、员工持股平台设立情况

2017 年 12 月,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多邦有限对公司增资,持股平台出资人共
计 18 人,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李晓雨 340.00 20.00%
2 庞 靖 306.00 18.00%
3 郭 刚 272.00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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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4 李庆华 231.20 13.60%
5 江志滨 190.40 11.20%
6 刘树海 54.40 3.20%
7 张建民 47.60 2.80%
8 曾远华 34.00 2.00%
9 张连学 34.00 2.00%
10 田守好 34.00 2.00%
11 汪之阳 27.20 1.60%
12 樊俊飞 27.20 1.60%
13 陈 昌 20.40 1.20%
14 姜 宁 20.40 1.20%
15 李 晨 20.40 1.20%
16 董秀坤 20.40 1.20%
17 魏文喜 10.20 0.60%
18 石晓敬 10.20 0.60%
合计 1,700.00 100.00%




2、员工持股平台组织形式变更

基于税收筹划考虑,2020 年 12 月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由多邦有限变更为多邦合伙,变更前后的出资人及出资份额比例均未发生变化。
2021 年 4 月,多邦有限完成注销。
具体情详见本节之“二、发行人设立及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之
“(三)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之“2、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2)
2020 年 12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3、员工持股平台内部人员变动

自员工持股平台增资公司以来,共有 3 名出资人因辞去在公司的任职而向平
台内其他员工转让所持出资份额。根据经中国航发批复的方案,对于因持股平台
出资人自公司离职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平台份额由员工持股平台内部转让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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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定价依据参考上年度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确定。具体人员的变动情况如
下:

(1)2018 年,第一次人员变动

2018 年 11 月,樊俊飞与持股平台内部人员郭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 27.2
万元的多邦有限出资额转让给郭刚。由于樊俊飞初始出资价格依据发行人以
2017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经国资备案的评估价值确定,上述评估价值高于发行
人 2017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因此转让价格按照樊俊飞的初始出资价格确定。

(2)2020 年,第二次人员变动

2020 年 6 月,汪之阳与持股平台内部人员曾远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
27.2 万元的多邦有限出资额转让给曾远华。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参考公司截至 2019
年底经审计的净资产确定,转让价格为 28.65 万元。

(3)2021 年,第三次人员变动

2021 年 3 月,郭刚与持股平台内部人员刘树海和曾远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分别将其持有的 231.2 万元和 68 万元的多邦有限出资额转让给刘树海和曾远华。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参考公司截至 2020 年底经审计的净资产确定,转让价格分别
为 306.43 万元、90.13 万元。

4、多邦合伙的人员构成情况

经过上述员工持股平台组织形式变更及三次内部人员变动,截至本招股说明
书签署之日,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多邦合伙的人员共计 15 人,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占合伙企业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公司任职情况
(万元) 权益比例
1 庞 靖 306.00 18.00% 执行事务合伙人 董事、副总经理
2 李晓雨 340.00 20.00% 有限合伙人 董事长、总经理
3 刘树海 285.60 16.80% 有限合伙人 副总经理
4 李庆华 231.20 13.60% 有限合伙人 装备开发部部长
5 江志滨 190.40 11.20% 有限合伙人 技术总工
总经理助理、
6 曾远华 129.20 7.60% 有限合伙人
销售部部长
7 张建民 47.60 2.80% 有限合伙人 制造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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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出资额 占合伙企业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公司任职情况
(万元) 权益比例
8 张连学 34.00 2.00% 有限合伙人 机动科科长
9 田守好 34.00 2.00% 有限合伙人 研发技术高工
10 陈 昌 20.40 1.20% 有限合伙人 工艺科科长
11 姜 宁 20.40 1.20% 有限合伙人 电气工程师
12 李 晨 20.40 1.20% 有限合伙人 设计科科长
13 董秀坤 20.40 1.20% 有限合伙人 纳米晶销售
14 魏文喜 10.20 0.60% 有限合伙人 磁粉工程师
15 石晓敬 10.20 0.60% 有限合伙人 技术工程师
合计 1,700.00 100.00% - -




(二)员工持股平台锁定期承诺情况

多邦合伙关于发行上市后的股份锁定期承诺如下:
“一、多邦合伙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多邦合伙持有的
股份。
二、多邦合伙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取得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多邦合伙持有的股份。
三、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多邦合伙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利润分
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如本单位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
发行人所有。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交发行人,则本单位愿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根据经中国航发批复的员工持股方案,自多邦有限取得发行人股权之日起五
年内不得进行转让和捐赠、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公司收回所持股权。多邦合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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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中约定合伙人持有多邦合伙份额的流转机制,承继多邦有限关于股权流
转机制的约定。
综上,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多邦合伙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安排符合《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关于科创板落实首
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监管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

(三)实施员工持股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方面的影


通过实施员工持股,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核心
员工对实现公司稳定、持续及快速发展的归属感,确保核心人才团队的稳定性。
员工持股实施完毕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对公司财
务状况、控制权未产生重大影响。

十五、公司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的基本情况

1、员工人数

截至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6 月末,与公司签署劳动
合同的员工人数分别为 578 人、481 人、452 人和 450 人。2019 年起,公司将生
产过程中的工艺简单的辅助加工制造环节通过劳务外包的形式实施,因此合同制
员工人数呈现持续下降趋势。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用工总量(包含劳务派遣
及劳务外包)分别为 584 人、561 人、593 人和 645 人,用工总量基本保持稳定。

2、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员工专业构成如下:
专业构成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百分比(%)
生产人员 281 62.44
研发人员 84 18.67
行政及管理人员 57 12.67
销售人员 21 4.67
采购人员 7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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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构成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百分比(%)
总计 450 100.00




3、员工受教育程度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员工学历构成如下:
学历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百分比(%)
博士 8 1.78
硕士 39 8.67
本科 103 22.88
专科 104 23.11
高中及以下 196 43.56
总计 450 100.00




4、员工年龄构成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员工年龄构成如下:
年龄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百分比(%)
30 岁(含)及以下 139 30.89
30-40 岁(含) 200 44.44
40-50 岁(含) 92 20.45
50 岁以上 19 4.22
总计 450 100.00




(二)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根据当地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在册的全日制员工缴纳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1、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缴纳“五险一金”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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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住房公
项目 缴纳主体
保险 保险 保险 保险 保险 积金
公司缴纳 8.50 -
16.00 0.23 0.7 7.00
比例 (注 1) (注 2)
青岛云路
员工缴纳 0.30/-
8.00 2.00 - - 7.00
比例 (注 3)
注 1:2021 年 1-4 月青岛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率为 9.5%,

自 2021 年 5 月起,下调 1 个百分点;

注 2: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青岛地区生育保险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合并征缴,不

再单独征缴生育保险费,下表同;

注 3:公司农业户口员工个人不需要缴纳失业保险,下表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缴纳“五险一金”的比例如下:
单位:%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住房公
项目 缴纳主体
保险 保险 保险 保险 保险 积金
公司缴纳 8.50
- - - - 7.00
比例 (注 1)
青岛云路
员工缴纳
8.00 2.00 - - 0.30/- 7.00
比例
公司缴纳
- 2.75 - 0.50 - 7.00
比例
珠海分公司
员工缴纳
8.00 1.50 - - 0.20 7.00
比例
注 1:受疫情影响,2020 年 2 月起政府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

保险单位缴费部分;青岛地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实行阶段性降低费率,其中 1 月份缴纳比

例为 9.5%、2 月份缴纳比例为 7.25%、3-6 月份的缴纳比例为 6.25%、7-12 月的缴纳比例为

8.5%;珠海地区 2020 年 1 月单位缴纳医疗保险比例为 5.00%,2-12 月为 2.75%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缴纳“五险一金”的比例如下:
单位:%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住房公
项目 缴纳主体
保险 保险 保险 保险 保险 积金
公司缴纳
16.00 8.80 0.23 1.50 0.70 7.00
青岛云路 比例
员工缴纳 8.00 2.00 - - 0.30/- 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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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住房公
项目 缴纳主体
保险 保险 保险 保险 保险 积金
比例
公司缴纳
13.00 5.00 0.15 0.50 0.48 7.00
比例
珠海分公司
员工缴纳
8.00 1.50 - - 0.20 7.00
比例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缴纳“五险一金”的比例如下:
单位:%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失业 住房公
项目 缴纳主体
保险 保险 保险 保险 保险 积金
公司缴纳
18.00 8.80 0.44 1.50 0.70 7.00
比例
青岛云路
员工缴纳
8.00 2.00 - - 0.30/- 7.00
比例
公司缴纳
13.00 5.50 0.30 0.50 0.64 7.00
比例
珠海分公司
员工缴纳
8.00 1.50 - - 0.20 7.00
比例



2、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2021 年 6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员工人数 450 452 481 578
未缴纳人数 16 13 9 60
新员工待办理 3 1 3 8
退休返聘人员 9 9 6 7
其中
试用期人员 - - - 41
其他 4 3 - 4

注:其他未缴纳社会保险主要为因前用人单位手续未办理完毕或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社保

缴纳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员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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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
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2021 年 6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员工人数 450 452 481 578
未缴纳人数 16 13 11 78
新员工待办理 3 1 3 8
退休返聘人员 9 9 6 7
其中
试用期人员 - - - 41
其他 4 3 2 22

注:其他未缴纳公积金主要为因前用人单位手续未办理完毕、个人原因以及 2018 年珠

海分公司新成立年底公积金账户尚未开立等原因




(三)劳务派遣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的整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
时间 劳务派遣人数 含劳务派遣用工总人数 占比
2021 年 06 月 30 日 2 452 0.44%
2020 年 12 月 31 日 3 455 0.66%
2019 年 12 月 31 日 3 484 0.62%
2018 年 12 月 31 日 6 584 1.0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劳务派遣员工数量较少,占含劳务派遣用工总人数的
比例低于 10%,不存在劳务派遣用工违规情形,与劳务派遣公司、员工不存在纠
纷、诉讼。报告期内,向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
营许可证》,具备提供劳务服务的相关资质。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
定,由劳务派遣单位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四)劳务外包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劳务外包用工的整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
含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时间 劳务外包人数 占比
用工总人数
2021 年 06 月 30 日 193 645 2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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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时间 劳务外包人数 占比
用工总人数
2021 年 06 月 30 日 193 645 29.92%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38 593 23.27%
2019 年 12 月 31 日 77 561 13.73%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584 -



2019 年起,公司与劳务外包公司(主要为校企众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
订劳务外包服务协议,将公司生产过程中的部分辅助加工制造环节外包给劳务外
包公司的派出工作人员实施。
劳务外包公司根据公司的标准配备外包人员,对外包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外
包服务费用以工时或工作量结算。劳务外包公司负责为外包人员依法建立劳动关
系并承担相关法律义务,负责其外包人员的薪资发放事宜,产生的法律责任亦由
劳务外包公司承担。公司劳务外包用工依据市场原则确定采购价格,并经双方协
商确定。

(五)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费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劳务派遣费用 28.02 61.47 67.46 58.85
劳务外包费用 726.66 894.23 473.40 -




(六)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2021 年 7 月 13 日,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兹
证明,自 2015 年 12 月至今,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按时缴纳养老、
工伤、失业保险,该公司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
法规、政策,不存在因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
行政处罚的情形。”
2021 年 7 月 13 日,青岛市即墨区医疗保障局出具《证明》:“经在系统内
查询,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 月开立企业医保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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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18 年 1 月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无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欠缴记录。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7 月 6 日,我局未对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进行行政处罚。”
2021 年 1 月 19 日,珠海市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兹
有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 月 19 日期间,暂未发现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被我局处罚过。”
2021 年 7 月 13 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即墨管理处出具《证明》: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5 年 12 月在我处办理单位住房公
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并按时逐月为单位全部员工缴付了截至 2021 年 6 月的住房
公积金,未因违反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过我中心的处罚。”
2021 年 1 月 19 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湾管理部出具《证明》:
“经查询,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自 2018 年 8 月 15
日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为其单位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该单位在此期间未有我中
心行政处罚记录。”
公司珠海分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完成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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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

(一)主营业务情况及主要产品基本情况及收入构成

1、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先进磁性金属材料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已形成非晶合金、纳米晶合金、磁性粉末三大材料及其制品系列,包括非晶合金
薄带及铁心、纳米晶超薄带、雾化和破碎粉末及磁粉芯等产品。目前,公司非晶
合金薄带的市场份额为全球第一,是非晶合金材料行业的龙头企业,在持续研发
新材料产品的同时,向材料制品深加工领域延伸,致力于成为围绕先进磁性金属
材料的研发、生产和应用的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通过持续研发积累和技术创新,公司自主研发并掌握以“小流量熔体精密连
铸技术”、“极端冷凝控制技术”等为核心的极端制造技术体系,所制成的磁性
金属材料主要用于生产节能配电变压器以及电磁能量转换的电子器件等,此类产
品具有优异的电磁能量转换效率和功率密度特性,主要应用于电力配送领域,同
时向新基建、轨道交通、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家电、粒子加速器等下游行业
领域延伸。
公司的核心产品非晶合金薄带具有良好的节能环保特性,自 2013 年起已累
计销售非晶产品 20 余万吨,相当于约 40 万台 SH15 型非晶变压器的用量,累计
运行一年较同规格 S13 型硅钢变压器可节约大约 20 亿度电,提效节能效果显著。
公司与国内外知名电力行业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成为国家电网、
奥克斯、日本东芝、ABB 等企业的合作伙伴,产品销往东南亚、南亚、北美等
全球各地,服务于全球十余个国家和地区。同时,公司新产品纳米晶超薄带和磁
性粉末及制品在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应用拓展情况良好,最近三年一
期,公司纳米晶超薄带和雾化粉末及其制品合计贡献收入为 165.43 万元、3,040.97
万元、10,034.60 万元和 11,616.49 万元,收入规模持续增长,为公司未来经营业
绩的提升带来新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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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国内磁性材料行业少数同时具备材料成分设计与评价能力、极端工艺
装备实现能力、产品应用拓展能力的企业,目前所掌握的非晶合金薄带技术成果
经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纳米晶超薄带技术成果经中国
金属学会鉴定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公司注重核心技术的专利保护,在材料成
分设计、装备设计和应用研究等方面建立了完整的知识产权体系;截至本招股说
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 156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96 项,实用新型专利 60
项。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核心产品非晶合金的关键技术获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奖、
青岛市科学技术奖等多项荣誉。2019 年,公司进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
2020 年,公司被国务院国资委列入“科改示范企业”名单。

2、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在长期深耕非晶合金薄带领域的基础上,持续开展磁性材料领域新产品
的研发开拓,推出纳米晶超薄带、磁性粉末等新产品,丰富了产品结构,在传统
电力下游领域之外开拓新的市场空间;同时,为提高公司磁性材料的应用质量、
响应下游终端客户的需求,公司进一步丰富了产品种类,拓展非晶铁心、磁粉芯
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根据 BCC Research 研究报告,2019 年全球软磁材料行业市场空间达到 514
亿美元,市场空间广阔。目前,亚太地区在全球磁性材料行业中处于中心地位,
以 TDK、日立金属、日本户田(Toda)等为代表的日本企业处于行业技术领先
地位,中国作为磁性材料的重要生产基地,近年来磁性材料行业迅速发展,整体
实力不断增强。随着下游电力电子领域科技水平的不断提升以及绿色低碳发展理
念的持续推广,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新能源发电等新兴行业逐渐兴起,对于
承担电能转换功能的磁性器件的重量、体积、传输效率等方面均提出了更高的标
准和要求,传统磁性材料如铁氧体等难以满足新行业的要求,纳米晶超薄带等新
一代磁性材料正在逐渐替代并有望在未来进一步拓展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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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公司已经形成包括非晶合金、纳米晶合金、磁性粉末在内的三大
业务板块。公司业务板块构成及主要产品分布情况如下:




(1)非晶合金板块

公司非晶合金板块主要产品包括非晶合金薄带及其制品非晶铁心,非晶铁心
是非晶变压器的核心部件,主要应用于电力配送领域。作为非晶合金材料行业的
龙头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始终保持国内市场份额的领先地位,同时着力布局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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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韩国、越南等电力需求旺盛的海外国家和地区,非晶合金产品良好的节能环
保特性,得到了上述国家电力系统配套企业的认可。最近三年一期,公司境外主
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0,571.78 万元、26,020.63 万元、27,376.50 万元和 15,545.60
万元,2019 年增幅显著,2020 年在海外新冠疫情影响下仍实现小幅增长,充分
体现了公司海外市场的开拓成果。




1)非晶合金薄带

非晶合金又称“液态金属或金属玻璃”,其主要制品非晶合金薄带是采用急
速冷却技术将合金熔液以每秒百万度的速度快速冷却,得到厚度约 0.03mm 的非
晶合金薄带,其物理状态表现为金属原子呈长程无序的非晶体排列。得益于上述
极端生产工艺形成的特殊原子结构,使得非晶合金具有低矫顽力、高磁导率、高
电阻率等良好的性能。
非晶合金薄带 20 世纪 60 年代在美国、日本首次产业化,国内产业化始于
20 世纪 80 年代。非晶合金材料的全球产业化历程只有 60 年左右,因此非晶合
金薄带未来在技术和应用方面拥有广阔的空间。相较于传统材料硅钢,非晶合金
的低矫顽力、高磁导率、高电阻率等特性使得材料更易于磁化和退磁,可显著降
低电磁转换损耗,是中、低频领域电能传输优选材料。目前非晶合金薄带主要应
用于全球配电变压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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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晶合金之外,配电变压器使用的另一种主要材料是硅钢材料。与硅钢材
料相比,非晶合金材料具有突出的节能环保特性,是“制造节能、使用节能、回
收节能”的全生命周期可循环绿色材料。
依托于公司自主研发并掌握的“小流量熔体精密连铸技术”、“极端冷凝控
制技术”等极端制造核心技术,公司所生产的非晶合金薄带厚度可达 25±2m,
宽度规格均在 100mm 以上,主要包括 142mm、170mm、213mm 等,可满足下
游客户的产品需求;公司单条生产线可实现连续生产 20 吨以上非晶合金薄带产
品,在极端制造条件下仍能保持生产全流程及产成品的稳定性、一致性。

2)非晶铁心

非晶铁心是非晶合金薄带经过剪切、成型、热处理等工艺而制作的产品,是
非晶变压器的核心部件。非晶变压器按照冷却方式分为干式变压器和油浸变压器,
按照卷绕结构分为平面卷铁心变压器、立体卷铁心变压器。
为推动非晶合金薄带的应用,公司从非晶合金薄带的材料生产供应商逐渐向
下游材料制品深加工领域延伸,从事非晶铁心的生产。目前,公司非晶铁心产品
主要为油浸式配电变压器和干式配电变压器所用的平面卷铁心。
产品名称 产品图片 产品简介及功能特点


用于制造铁心和绕组浸渍在绝缘油中的非
非晶油浸式变压
晶变压器。出于安全考虑,该种铁心制造
器平面卷铁心
的变压器主要用于独立的室外配电侧


用于制造铁心和绕组不浸渍在绝缘油中的
非晶变压器,该种变压器因没有油浸,基
非晶干式变压器 本无火灾、爆炸、污染等问题,可广泛用
平面卷铁心 于防火、防爆等要求高的综合建筑内或人
员密集地点,如高层建筑、轨道交通、数
据中心、机场港口等场景



为解决非晶合金变压器噪音较大、抗突短能力较差、易碎片化的行业痛点问
题,公司成功研发非晶立体卷铁心产业化技术,让非晶材料更安全、安静地应用
在配电变压器中;目前,公司非晶立体卷产品尚未实现产业化销售。根据公司与
上海置信签署的合作协议,公司未来可以自主生产销售非晶立体卷铁心产品;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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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非晶立体卷铁心变压器在电网领域应用的逐步推广,将为公司非晶合金薄带产
品带来新的需求增长点。
产品名称 产品图片 产品简介及功能特点


变压器三相对称平衡性好,抗突发短路能
非晶立体卷铁心 力强,适合自动化、无人化制造,为提升
电网运行质量提供了更新更优的解决方案




(2)纳米晶合金板块

纳米晶合金是将含铁、硅、硼、铌、铜等元素的合金熔液,通过急速、高精
度冷却技术,在非晶基础上形成弥散、均匀纳米岛屿结构的材料,具有较高的饱
和磁密、高初始磁导率和较低的高频损耗等特性,广泛应用于中、高频领域的能
量传输与滤波。
纳米晶超薄带产品是制造电感、电子变压器、互感器、传感器、无线充电模
块等磁性器件的优良材料,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新能源发电、新能源汽车、家
电、粒子加速器等领域,满足电力电子技术向大电流、高频化、小型轻量、节能
等发展趋势的要求,目前已在智能手机无线充电模块、新能源汽车电机等产品端
实现规模化应用。
与铁氧体软磁材料、非晶软磁材料等材料相比,纳米晶超薄带因其高饱和磁
度、低矫顽力、高初始磁导率等材料特性可以缩小磁性器件体积、降低磁性器件
损耗,属于新型磁性材料,综合磁性性能更为优异。2018 年,全球范围内铁氧
体软磁材料产量达到 26.86 万吨,随着技术进步对磁性材料的要求提高以及消费
电子、新能源汽车等新兴市场领域需求的上升,纳米晶超薄带对传统铁氧体材料
有望逐步形成替代。
公司生产的纳米晶超薄带宽度可达 142mm,能够满足大功率的中高频磁性
器件的性能和尺寸要求。目前,公司生产的纳米晶超薄带厚度达到 14~18m,
拥有较高的技术门槛和壁垒,自 2019 年量产以来着重在新兴行业领域进行市场
拓展、逐步替代传统磁性材料例如铁氧体等的市场空间,未来市场应用前景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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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公司与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开始合作研发基于纳米晶材料
制成的高性能大尺寸液冷磁合金环,2020 年成功实现样品试制;该类型磁环可
以用于生产强流重离子加速器的高频系统,打破了国外企业在该领域的垄断和封
锁,解决了加速器领域长期以来的“卡脖子”问题。

(3)磁性粉末板块

磁性粉末是通过机械破碎、雾化喷射等工艺制作的类球形、球形等形貌的颗
粒状磁性材料。将磁性粉末颗粒经绝缘包覆、压制、退火、浸润、喷涂等工艺制
作的磁粉芯是电能转换设备的核心元件之一,主要应用于新能源发电、新能源汽
车、消费电子、家电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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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磁性粉末板块主要包括雾化粉末和破碎粉末产品,以及使用磁性
粉末所加工生产而成的磁粉芯。
雾化粉末是用高压气雾化、水雾化等方式将金属熔液进行雾化得到的球形、
类球形等形貌的颗粒状磁性材料。公司目前生产的雾化粉末主要包括铁硅铝粉末、
铁硅粉末、铁镍粉末等。
破碎粉末是将非晶或纳米晶合金薄带在一定的温度下进行脆化处理,利用机
械破碎将脆化后的薄带加工成符合技术要求的粉末。目前,公司生产的破碎粉末
主要包括非晶破碎粉和纳米晶破碎粉。
公司磁性粉末产品的简介及功能特点如下:
产品名称 产品图片 产品简介及功能特点


经真空、非真空冶炼,由高压气体或水冲击金属熔
雾化粉末 液快速冷却制得。粉末颗粒为球形、类球形,具有
良好的流动性和松装密度



由非晶、纳米晶合金薄带通过机械破碎制得。优化
的制备工艺使得破碎粉末无明显尖角,整体近球形。
破碎粉末
继承了非晶、纳米晶合金高磁导率、低损耗、高居
里温度点等特性,更适合高频率、大功率电路系统




3、主营业务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 73,493.48 万元 69,929.30 万元、
71,341.38 万元和 41,387.34 万元,其中非晶合金薄带及其制品非晶铁心为公司主
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非晶合金板块系公司的传统核心业务,报告期内,公司
非晶合金薄带业务收入有所下滑;同时,公司不断提升非晶铁心的生产和销售能
力,在电力领域使用的油浸式非晶变压器铁心产品之外重点推广干式非晶变压器
铁心产品,重点布局轨道交通、数据中心等用户工程领域,干式非晶变压器铁心
产品的收入贡献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非晶铁心业务收入分别为 13,145.07
万元、21,670.12 万元、22,964.60 万元和 10,458.16 万元,呈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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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具体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非晶合金薄带及其制品 28,992.02 70.05% 59,956.18 84.04% 62,919.23 89.98% 69,558.21 94.65%
非晶合金薄带 18,533.86 44.78% 36,991.58 51.85% 41,249.11 58.99% 56,413.13 76.76%
非晶铁心 10,458.16 25.27% 22,964.60 32.19% 21,670.12 30.99% 13,145.07 17.89%
纳米晶产品 9,081.57 21.94% 8,082.81 11.33% 4,627.97 6.62% 2,325.55 3.16%
纳米晶超薄带 9,081.57 21.94% 8,082.81 11.33% 1,817.35 2.60% - -
纳米晶母合金 - - - - 2,810.61 4.02% 2,325.55 3.16%
磁性粉末及其制品 3,313.76 8.01% 3,302.38 4.63% 2,382.10 3.41% 1,609.72 2.19%
雾化粉末及其制品 2,534.92 6.12% 1,951.78 2.74% 1,223.62 1.75% 165.43 0.23%
破碎粉末及其制品 778.83 1.88% 1,350.60 1.89% 1,158.48 1.66% 1,444.29 1.97%
合计 41,387.34 100.00% 71,341.38 100.00% 69,929.30 100.00% 73,493.4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晶合金薄带产品宽度规格均在 100mm 以上,主要包括
142mm、170mm、213mm 等宽度规格。具体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项目 占主营业务 占主营业务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142mm 系列 9,646.50 52.05% 23.31% 20,029.27 54.15% 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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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项目 占主营业务 占主营业务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170mm 系列 5,355.40 28.90% 12.94% 9,866.90 26.67% 13.83%
213mm 系列 3,389.53 18.29% 8.19% 6,824.69 18.45% 9.57%
其他宽度 142.43 0.77% 0.34% 270.72 0.73% 0.38%
合计 18,533.86 100.00% 44.78% 36,991.58 100.00% 51.85%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占主营业务 占主营业务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142mm 系列 20,589.14 49.91% 29.44% 29,387.03 52.09% 39.99%
170mm 系列 14,416.67 34.95% 20.62% 19,854.89 35.20% 27.02%
213mm 系列 5,770.64 13.99% 8.25% 5,980.86 10.60% 8.14%
其他宽度 472.66 1.15% 0.68% 1,190.36 2.11% 1.62%
合计 41,249.11 100.00% 58.99% 56,413.13 100.00% 76.76%



报告期内,公司非晶铁心均系使用公司的非晶合金薄带产品制成,非晶铁心
系生产非晶变压器的核心部件,主要应用于全球配电网领域以及近年来公司重点
开拓的用户工程领域。
2019 年,公司纳米晶超薄带产品正式投产,收入贡献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带材厚度为衡量纳米晶超薄带产品性能的核心指标,厚度越薄,材料在高频条件
下磁导率越高、损耗越低;公司纳米晶超薄带产品的厚度均在 22m 及以下,是
应用于消费电子、新能源发电、新能源汽车、家电、粒子加速器等领域的优良材
料。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将产品、技术研发与储备放在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
重要地位。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及研发项目管理体系,制定了适应公司创新的
研究与开发管理制度。公司实施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的研发模式,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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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了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驱动的研发体系,辅以质量效率成本为核心的科学
的项目管理体系,集中科研资源,推动关键技术在材料端、工艺端和应用端的创
新突破,促进具有商业化价值的科技成果转化生产,提升公司的核心技术水平。
公司研发基本流程包括提出开发需求、立项评审、样品制作、小批试制、工艺输
出等流程,具体如下:




公司在自主研发以外,从项目研发所需资源、成本等方面综合考虑,在部分
项目研发过程中,采取与大学和科研院所(如中国科学院、山东大学、北京科技
大学等)展开合作研发的方式,提高公司的综合研发实力。此外,公司取得了山
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山东省铁基非晶材料及装备工程研究中心、青岛市
科学技术局批复的青岛市非晶合金重点实验室、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
青岛市非晶材料及装备工程研究中心等产学研平台,构建了完善的研发体系。

2、采购模式

(1)采购原则及流程

公司采购的物料主要包括工业纯铁、硼铁、硅铁、铌铁等生产用原材料以及
耐火材料、喷嘴等生产辅助材料。
公司采取“以产订采”模式,综合考虑客户订单需求、生产计划、公司库存
量、在途数量以及供应商的送货周期等因素与供应商确定交货数量和周期。目前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署了年度采购框架协议,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拥有
稳定的原材料供货渠道。

(2)供应商管理

公司采购部门建立了完整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对供应商的引进、考核、淘汰
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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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进行新产品研发、工艺改善、质量提高、降成本或产能扩大时,采购
部门根据需求搜索满足需求的供应资源,通过初步沟通了解及审查,将满足需求
的供方概况进行概述,与工艺、品质和生产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评审,评审通过
后进行样品确认、小批试制、结果评定、审厂、添加合格供方、转批量采购。
公司持续对供应商所供应物资的质量、价格、交期、诚信以及服务进行综合
评定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区分供应商等级进行分级管理,建立供应商的激励及
淘汰机制。当供应商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者评定不符合公司内控要求时,采购部
门召集工艺和品质等相关部门商议决定,填写供方淘汰申请备案,经相应主管和
领导审批后淘汰,更新合格供方名单。

(3)入库流程与质量保证

公司在原材料的入库以及质量保证方面,建立了严格的产品入库检验制度以
及不合格原材料批退、改进制度。
公司仓管员在收到送货单后,确认数量或重量并暂收。暂收原材料后,仓管
员及时将送货单发送至品质部门并通知其进行产品检验。品质部门依据相关检验
标准进行检验后最终确认合格数量或重量入库,并将合格物料运输至规定区域。
检验中若发现不合格品,按要求进行标识并转移到不合格品区域,同时进行
记录。同时将不合格产品的信息反馈供应商,要求供应商进行分析及纠正,并建
立预防措施。

3、销售模式

(1)销售流程

公司建立了新客户开发流程,与客户签订合同前会对客户购买能力、信用等
级和风险进行评估,通过评估后进行批量供货。
公司与客户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后,通常与客户签订年度框架合同,后续根据
客户实际的采购合同/订单需求安排发货;对于国内零散客户和海外客户,一般
是双方签署订单,并根据订单约定向客户供货。
公司客户主要为生产型企业,同时存在少量能够垫资或拥有客户渠道的贸易
商,公司均采用买断式销售。生产型企业为终端客户,主要为非晶铁心、非晶变
压器、电子器件等生产企业,自公司购入货物后用于生产或进一步加工。贸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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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司购入产品后,自身不从事生产或加工,而是向其下游终端客户进行销售,
贸易商自公司购入产品后自主定价、自主销售。

(2)定价模式

公司的产品定价由销售部门发起,经生产、采购及财务等部门对原材料成本、
生产运营成本、税费成本及合理利润等成本利润进行核定形成定价,并在与下游
客户协商的基础上确定最终销售价格。
销售价格由公司结合市场竞争状况、市场平均价格以及自身生产成本等因素
根据市场和自身产销量变化情况不断调整。

(3)售后管理

公司制定了退货管理制度和流程,对于存在质量瑕疵或运输受损的产品,经
与客户协商一致后进行退换货。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大规模产品退换货的情况,
未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终止合作的情况。

4、生产模式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面向订单生产为主,合理、适量、预测性备货为
辅。制造部根据客户对产品性能、规格、型号以及数量、交货期限等方面的要求
进行生产,同时在产能富余时,对于标准型号或市场需求较大的产品,公司会进
行适量的储备生产。公司品质部门负责对公司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验收合格
后对外进行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以自主生产为主,同时存在少量的外协生产。公司
外协生产主要包括工业纯铁的外协切割、铜套的外协加工、非晶铁心及磁粉芯产
品的外协生产、纳米晶超薄带的外协剪切等。

5、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以及经营模式和影
响因素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目前采用的经营模式是结合所处行业特点、产业政策、主要产品及特点、
市场竞争格局、产业链上下游发展情况、公司资源禀赋等因素综合考量后,根据
多年经营管理经验形成的,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客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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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及关键影响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来短期
内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要从事以非晶合金为主的先进磁性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主营业务、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逐步形成非晶合金的技术体系,在生产制造工艺方面积累
了丰富的经验,并不断在非晶合金的技术基础上进行拓展,持续丰富公司的产品
类别和业务领域。在非晶合金薄带产品领域,公司前身云路新能源非晶事业部于
2012 年突破非晶合金薄带产业化制备关键技术,同年研发出宽度达 142mm 的铁
基非晶合金薄带,经中科院胡壮麒院士等专家鉴定,“产品与工艺技术达到国际
先进水平”。公司从非晶合金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逐渐拓展为以非晶合金
材料为主,纳米晶、磁性粉末等磁性金属材料快速增长的业务结构,致力于成为
围绕先进磁性金属材料的研发、生产和应用的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全方位服务
于高效、低碳需求日益突出的电力电子领域。

(四)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公司以“小流量熔体精密连铸技术”为核心技术基础,率先成功研发了非晶
合金材料并实现大规模产业化;同时,公司在磁性材料领域持续拓展,进一步开
发纳米晶合金和磁性粉末材料,横向布局磁性材料体系。随着工艺链条的延伸和
技术升级,公司产品体系从基础材料侧持续向下游应用领域发展,形成非晶平面
卷铁心、磁粉芯等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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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发行人涉及到劳务外包的环节主要包括前端冶炼环节、雾化粉末的干燥筛分包

装等环节、破碎粉末及非晶平面卷铁心的生产环节;

2、发行人外协加工与生产直接相关的为非晶平面卷铁心和磁粉芯产品的外协加工,其

他外协加工主要为生产准备或带材剪裁,未在生产工艺流程图中列示




1、非晶合金薄带

制备非晶合金薄带采用的是一种急速冷凝的工艺,将处于熔融状态的高温合
金熔液喷射到高速旋转的结晶器上,熔液以每秒 106℃的速度迅速冷却,仅用千
分之一秒的时间将约 1,600℃的熔液降到 200℃以下,形成非晶合金薄带。非晶
合金薄带生产工艺的特点决定了其产品质量控制需要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因此
对生产设备精度要求高,且控制难度大。
公司非晶合金薄带生产工艺主要包括熔炼、保温、制带、卷取、分卷、合卷
和包装等环节,具体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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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炼及保温

公司在传统冶炼程序的基础上,对熔炼工艺进行优化,利用中频电炉将金属
原材料进行熔化、精炼提纯,大大提高了合金液质量。
中间包是合金熔液从冶炼炉流到喷带包之间的过渡装置,主要使用中频电炉
作为中间包。中间包的作用主要是稳流、减压、对合金熔体进行保质、保温,在
加热线圈的作用下有效控制合金熔体的温度;同时利用合金熔体自动控流装置,
使非晶合金在生产过程中保持稳定的压力场,整个过程中,中间包温度均匀控制
在±5℃范围内。

(2)制带

制带环节的核心装备为喷带包和结晶器。喷带包中合金液的状态是保证合金
液成型的关键。公司自主研发设计了独特的迷宫式喷带包,将坩埚、上下喷杯、
连接水口做成一个整体,杜绝外壁渗漏合金液体,起到液体存储、控流的作用。
结晶器的主要作用是将非晶合金液在 106℃/s 的速度下冷却。结晶器分为三
个区间,非晶合金薄带在制备过程中,合金液首先由喷嘴流向结晶器第一区急冷
区,该环节是非晶合金薄带形成的关键环节;结晶器第二区是缓冷区,主要目的
是保证非晶合金薄带具有一定的柔软性;结晶器第三区是空冷区,主要作用是保
证非晶合金薄带不易碎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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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卷取

非晶合金薄带制带环节结束后,需要通过高压气流从铜辊上将其剥离出。公
司自主研发设计了在线卷取技术,采用负压抓取的方式,通过高压离心风机建立
负压,借助空心轴和开槽的卷筒,在卷取套筒表面产生负压吸取力用来抓取带材,
后通过控制结晶器和卷取机实现连续卷取。

(4)分卷、合卷及包装环节

在线卷取后的薄带经过分卷机调整分成多个平整的小卷,将多个小卷经过合
卷机合成一个多层的大卷(层数可根据客户要求定制),合卷后进行防潮、防撞
的成品包装。

2、非晶铁心

非晶平面卷铁心的主要工艺流程包括剪裁、成型、退火、应力测试、刷胶、
隧道烘干等工序。




3、纳米晶超薄带

纳米晶超薄带的前端生产工艺与非晶合金薄带基本一致,主要包括熔炼、保
温、制带、卷取、剪切、退火和包装等环节,在形成带材的基础上进一步经过适
当退火,形成具有纳米级微晶体和非晶混合组织结构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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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磁性粉末

(1)雾化粉末

雾化粉末在制备过程中,首先将不同的金属材料按照配方及比例进行熔化,
到金属熔点后再将液体升至 1,650℃左右,之后使用氮气等对金属液进行冲击破
碎、冷却,得到粉状产品;随后再对粉末产品进行收集,经密闭筛分检验合格后
入库。




(2)破碎粉末

破碎粉末是将非晶合金薄带、纳米晶带材在适当温度下热处理后,通过破碎
设备进行机械破碎,经密闭筛分后得到不同粒度粉末,检验合格后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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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境保护情况

1、生产经营中的主要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1)主要污染物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包括粉尘、废水和固体废物等。
公司通过了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了必要的环保设施,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处理能力均满足排放量的要求,使
得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得到合理、有效的控制。
1)粉尘: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熔炼炉熔炼烟尘、修磨粉尘、配料粉尘,
经过负压收集或集气罩收集,经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等装备净化处理后,通
过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水: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排放,废水主要是员工生活废水,
通过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体废物: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熔炼炉炉渣、耐火材
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公司委托固废回收公司进行分类处理;
4)噪声:公司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除尘系统风机等设备。公
司通过增加风机地脚减震垫,降低震动,有效从噪声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影响。
公司的厂界噪声排放未超限值,符合环境保护相关要求。

(2)主要环保设施及污染物处理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环保设施情况如下:
主要环保设施 污染物 污染物处理能力 运行情况
除尘处理系统 颗粒物 约 365,000m/小时 运行良好、排放达标
一般固废临时堆放间 固体废物 200 ㎡ 运行良好、排放达标




2、环保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生产工艺环节不涉及重大环境污染,生产经营活动的污
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未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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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7 月 8 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出具环保合规证明,发行人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因发生环境违法行为而受到环境行政处罚。
2021 年 1 月 29 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出具环保合规证明,发行人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因发生环境违法行为而受到环境行政处罚。
2021 年 1 月 21 日,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环保合规证明,发行人珠海分公
司自 2018 年 8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 月 19 日期间未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一)所属行业及确定的依据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非晶合金、纳米晶合金、磁性粉末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主要应用于电力配送领域,同时向新能源汽车、新基建、轨道交通、消
费电子、家电、粒子加速器等下游行业领域延伸。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2 年颁布
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的行业为“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代码:C3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公司属
于新材料领域的先进钢铁材料行业。根据《战略新兴产业目录(2018 年)》,
公司属于“新材料产业-先进钢铁材料-能源用钢加工-高性能电工钢加工”。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及对发行人经营
发展的影响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

先进钢铁材料行业的主管部门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工业和信
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负责对行业进行宏观调控以及制定产业政策,组
织制定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结构调整,
实施行业管理监督,参与行业体制改革、技术进步和改造、质量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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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监测工业行业正常运行;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
发展战略和政策等;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定;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
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工业、通信业的节
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等。

(2)行业协会

公司所属行业的自律组织包括中国金属学会非晶合金分会、中国电器工业协
会非晶合金材料应用分会、国家非晶节能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上述协
会是由行业内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行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
会组织,主要对全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为业内企业提供市场
指引。

2、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及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公司的核心产品非晶合金具有良好的软磁性能,节能特性良好,是推广高效
节能变压器的重要节能新材料。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支持低碳环
保的发展理念,对于非晶合金新材料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具体如下:
序号 颁布主体及时间 政策名称 政策内容
关于加快建立健全 (十五)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坚持节能
国务院 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优先,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
1
(2021 年 2 月) 经济体系的指导意 实施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智能升级计划,推进农村
见 电网升级改造
到 2023 年,高效节能变压器在网运行比例提高
10%,当年新增高效节能变压器占比达到 75%以
上。加强立体卷铁芯结构、绝缘件、低损耗导线、
工信部、市场监管 变压器能效提升计
多阶梯叠接缝等高效节能变压器结构设计与加工
2 总局、国家能源局 划
工艺技术创新。禁止企业生产、销售低于国家能
(2020 年 12 月) (2021-2023 年)
效标准要求的变压器。自 2021 年 6 月起,新增变
压器须符合国家能效标准要求,鼓励使用高效节
能变压器,新采购变压器应为高效节能变压器
文件指出,根据发电行业 2013-2018 年任一年排
2019-2020 年全国 放达到 2.6 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及以上的企业或者
生态环境部 碳排放权交易配额 其他经济组织的碳排放核查结果,筛选确定纳入
3
(2020 年 11 月) 总量设定与分配实 2019-2020 年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
施方案(发电行业) 位名单,并根据发电机组的种类和发电量进行配
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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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颁布主体及时间 政策名称 政策内容
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提升专项监察。依据相关
工信部 2020 年工业节能监 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对电机、风机、空压机、
4
(2020 年 1 月) 察重点工作计划 变压器、泵等重点用能产品设备使用企业实施专
项监察
目录公布了 331 种重点新材料需满足的性能要求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 和应用领域,包含了 228 种先进基础材料、83 种
工信部
5 应用示范指导目录 关键战略材料和 20 种前沿新材料。其中在前沿新
(2019 年 12 月)
(2019 年版) 材料部分,公布了非晶合金新材料需要满足的性
能指标和应用领域
国家工业节能技术
工信部 推荐目录中包括“油浸式非晶合金配电变压器”
6 装备推荐目录
(2019 年 12 月) “干式非晶合金配电变压器”
(2019)
到 2020 年,围绕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和
关于印发国家新材
工信部、财政部 前沿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和新材料产业链各关键环
7 料产业资源共享平
(2018 年 4 月) 节,基本形成多方共建、公益为主、高效集成的
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新材料产业资源共享服务生态体系
从新材料技术、产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特点
工信部、发改委、 出发,科学规划标准化体系,明确新材料标准建
新材料标准领航计
国防科工局等 9 部 设的方向,建立标准领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重
8 划
委 点部署研制一批“领航”标准,指导新材料产品
(2018-2020 年)
(2018 年 3 月) 品质提升,带动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健康有序发

强调围绕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开展市场
潜力大、附加价值高的重点新材料关键技术产业
发改委 新材料关键技术产 化,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新材料产业发
9
(2017 年 12 月) 业化实施方案 展水平,推动我国相关材料关键技术进步。使一
批对国计民生有重要影响的新材料实现自主生产
井填补国内空白
到 2020 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要比 2015
年降低 15%,主要高耗能行业能效水平达到世界
工信部等十三部委 “十三五”全民节
10 领先,工业能耗力争 2020 年达到峰值,建筑、交
(2017 年 1 月) 能行动计划
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能效水平大幅提升,2020
年,能源消费总量要控制在 50 亿吨标准煤以内
顺应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国际化发
展趋势,围绕“中国制造 2025”战略实施,加快
“十三五”国家战 突破关键技术与核心部件,推进重大装备与系统
国务院
11 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的工程应用和产业化,促进产业链协调发展,塑
(2016 年 11 月)
规划 造中国制造新形象,带动制造业水平全面提升。
力争到 2020 年,高端装备与新材料产业产值规模
超过 12 万亿元
工信部 工业绿色发展规划 到 2020 年,绿色发展理念成为工业全领域全过程
12
(2016 年 7 月) (2016-2020 年) 的普遍要求。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工业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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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颁布主体及时间 政策名称 政策内容
消耗增速减缓,主要行业单位产品能耗达到或接
近世界先进水平;绿色制造产业快速发展,绿色
产品大幅增长,电动汽车及太阳能、风电等新能
源技术装备制造水平显著提升
纲要指出国家将加快突破新材料等领域的核心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 术,重点突破关键基础材料的发展瓶颈。同时提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13 次会议 出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
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2016 年 3 月) 绿色低碳、高端装备与材料、数字创意等领域的
纲要
产业发展壮大
指南提出进一步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印发《电动汽 当前加快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紧迫任务,也是推
国家能源局、国家
车充电基础设施发 进能源消费革命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并计划到
14 工业和信息化部、
展指南(2015-2020 2020 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 1.2 万座,分散
住房城乡建设部
年)》的通知 式充电桩超过 480 万个,以满足全国 500 万辆电
(2015 年 10 月)
动汽车充电需求
工信部、质检总局、 配电变压器能效提
到 2017 年底,高效配变在网运行比例提高 14%,
15 发改委 升计划
当年新增量中高效配变占比达到 70%
(2015 年 8 月) (2015-2017 年)
文件明确指出“针对基础零部件、电子元件等重
国务院 点行业,实施工业产品质量行动计划,产品的性
16 中国制造 2025
(2015 年 5 月) 能稳定性、质量可靠性、环境适应性、使用寿命
等指标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
国网运检部关于进
国家电网 一步加强非晶合金 要求 2015 年非晶配变新采购比重应达到新采购
17
(2015 年 3 月) 配电变压器推广应 数量的 60%以上
用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加快发展太阳能发电。有序推进光伏基
地建设,同步做好就地消纳利用和集中送出通道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建设。加快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稳
印发能源发展战略
国务院 步实施太阳能热发电示范工程。加强太阳能发电
18 行动计划
(2014 年 6 月) 并网服务。鼓励大型公共建筑及公用设施、工业
(2014-2020 年)的
园区等建设屋项分布式光伏发电。到 2020 年,光
通知
伏装机达到 1 亿千瓦左右,光伏发电与电 13 网销
售电价相当
工信部 工业转型升级投资 指南提出将铁基非晶合金带材、高磁导率软磁合
19
(2012 年 1 月) 指南 金材料、高导电率金属材料等列为转型升级目标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

近年来,国家陆续推出了《“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战
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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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等政策文件,大力支持发展先进材料行业,推动我国下游制造业装备以及
工业设备的快速发展。
在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以“碳中和”为核心的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的引领下,
新材料作为高端制造和节能减排的基础,行业正迎来历史性的战略发展机遇。新
基建、新能源等新领域的快速发展,为新材料产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也对
新材料质量性能、保障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行业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的主要产品非晶合金材料、纳米晶合金材料和磁性粉末材料均属于先进
磁性金属材料,主要功能是导磁、电磁能量的转换与传输,具有低矫顽力、高磁
导率等材料特性,电磁能量转换效率优异,因此广泛应用于各类电能变换设备中。
环保、低碳、高效的新形态的能源应用要求带来了电磁能量转换和使用上的
高效、节能的应用新需求。电力电子技术发展对于电气设备要求的改变和替换、
以及新产生消费方式的高效、节能需求,促进了磁性金属材料行业的发展。

1、行业基本情况

(1)非晶合金行业

非晶合金又称“液态金属、金属玻璃”,是一种新型软磁合金材料,主要包
含铁、硅、硼等元素。其主要制品非晶合金薄带的制造工艺是采用急速冷却技术
将合金熔液以每秒 106℃的速度急速冷却,形成厚度约 0.03mm 的非晶合金薄带,
物理状态表现为金属原子呈无序非晶体排列。得益于上述极端生产工艺形成的特
殊原子结构,使得非晶合金具有低矫顽力、高磁导率、高电阻率、耐高温腐蚀和
高韧性等优异特性。
非晶合金因其高效电磁能量转换效率的材料特性在节能减排方面具有优势。
2015 年以来,非晶合金在我国配电网领域快速发展,市场规模从 1.30 亿美元增
长至 2019 年的 2.08 亿美元,产量规模从 4.97 万吨增长至 2019 年的 9.97 万吨,
复合增长率分别到达 12.47%、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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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QY Research,2020 年



目前,非晶合金材料主要应用于配电变压器领域。除非晶合金之外,配电变
压器使用的另一种主要材料是硅钢材料。与硅钢材料相比,非晶合金材料具有突
出的节能环保特性,是“制造节能、使用节能、回收节能”的全生命周期可循环
绿色材料。在制造侧,非晶合金的生产工艺流程显著短于硅钢产品,非晶合金薄
带制造流程约为 10 米,硅钢约为 1,000 米。硅钢采用传统钢铁冶金制备工艺制
成,而非晶采用的是急速冷却工艺制成,从钢液到非晶合金薄带制品一次成型,
生产 1 公斤非晶合金薄带比生产 1 公斤硅钢约可节省 1 升石油,实现制造节能;
在应用侧,非晶合金材料具有高磁导率、低矫顽力、高电阻率等材料特性,电磁
能量转换效率显著优于硅钢材料,非晶变压器空载损耗较硅钢变压器降幅可达到
60%左右,实现使用节能;在回收侧,废旧的非晶铁心可通过中频炉重熔后制成
非晶合金薄带,非晶铁心中的硅、硼元素基本可以实现回收再利用,实现回收节
能。
非晶合金薄带与硅钢生产的生产流程图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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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了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减少碳排放,从而实现“碳中和”的总体
目标,以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为驱动,在节能减排方面优势明显的非晶合金材料将
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相比硅钢材料,非晶合金材料“制造节能、使用节能、回
收节能”的环保特性优势显著,随着未来非晶合金材料应用的进一步推广,有望
替代硅钢材料的市场空间广阔。

(2)纳米晶合金行业

纳米晶主要指铁基纳米晶合金,是由铁、硅、硼和少量的铜、铌等元素经急
速冷却工艺形成非晶态合金后,再经过高度控制的退火环节,形成具有纳米级微
晶体和非晶混合组织结构的材料。
1988 年,日立金属率先完成纳米晶合金材料的研发,截至目前全球纳米晶
合金产业化的历程仅 30 余年。为顺应电子产品向高频、节能、小型、集成化方
向发展,纳米晶合金材料的制备工艺和技术已经历多代技术的发展和迭代,从第
一代、二代的传统制备工艺(带材厚度 22-30μm,国内现有主流生产水平),发
展到目前第三代、四代的先进制带工艺(带材厚度 14-22μm,国际先进生产水平)。
纳米晶带材的核心产品指标包括带材宽度和厚度:带材宽度直接决定了材料
的利用率和加工效率,宽度越宽则带材的利用率越高,对于带材生产工艺的要求
也相应较高;带材厚度直接影响材料的磁导率,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纳米
晶带材的厚度越薄,其材料在高频条件下磁导率越高、损耗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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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米晶材料得益于其高饱和磁密、高磁导率、高居里温度的材料优点,相比
较于铁氧体软磁材料,在追求小型化、轻量化、复杂温度的场景下,有着显著优
势,主要用于生产电感元件、电子变压器、互感器、传感器等产品,可以应用于
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新能源发电、家电以及粒子加速器等领域,特别是近年
来纳米晶合金材料在新兴产业领域无线充电模块和新能源汽车电机等应用的逐
步推广,纳米晶合金材料有望迎来广阔的市场增长空间。
根据 QY Research 出具的《2020-2026 全球与中国纳米晶软磁材料市场现状
及未来发展趋势》,2015-2019 年全球纳米晶软磁材料市场规模呈现持续增长的
态势,产量从 2.15 万吨增长至 3.02 万吨,市场规模从 1.65 亿美元增长至 2.42
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10.05%。




资料来源:QY Research,2020 年



2015-2019 年中国纳米晶材料市场规模从 4,630 万美元持续增长至 7,465 万美
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12.68%。随着使用无线充电应用场景的进一步增加、
对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发电领域的政策支持逐步落实,综合材料性能更为优异的
纳米晶材料的需求将持续提升,预计纳米晶材料未来市场空间还将继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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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QY Research,2020 年




(3)磁性粉末行业

磁性粉末是通过机械破碎、雾化喷射等工艺制作的类球形、球形等形貌的颗
粒状磁性材料,具有低矫顽力和高磁导率的特性,广泛用于各种电感元件中。
据钢协粉末冶金分会数据显示,2015 年至 2019 年,铁、铜基金属粉体销量
由 42.03 万吨增至 62.29 万吨,复合增长率为 10.34%。
2019 年,国内铁基粉体销量达到 56.80 万吨,年复合增长率为 11.06%。目
前,随着家电、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等磁性粉末材料下游领域的持续发展,磁
性粉末的市场规模有望稳定增长。




资料来源:中国机协粉末冶金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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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业链情况

(1)非晶合金行业

在非晶合金薄带的产业链中,上游为原材料,主要包括铁、硼、硅等金属原
材料。非晶合金薄带通过剪切、成型、热处理等工艺制成非晶铁心,非晶铁心是
制作非晶配电变压器的核心部件,主要应用于配电、轨道交通、数据中心、新能
源发电等行业领域。非晶合金的产业链分布如下图:




(2)纳米晶合金行业

纳米晶产品的上游为铁、硅、硼、铌、铜等金属原材料,经过一系列中间工
序后,纳米晶材料制成纳米晶带材,纳米晶带材通过剪切、卷绕、热处理等技术
后可以进一步制成磁芯,成为家电、消费电子、新能源发电、新能源汽车、粒子
加速器等下游领域所需电子元器件的关键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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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磁性粉末行业

磁性粉末产品的上游为铁、硅、铝、镍等金属原材料。
磁性粉末通常用于制作不同类型的磁粉芯,磁粉芯是由符合性能指标的磁性
粉末采用绝缘包覆、压制、退火、浸润、喷涂等工艺技术所制成,是电感类元件
的核心部件之一。磁粉芯对改进和提高各种电子产品的性能和质量具有重要的作
用,目前主要应用于家电、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发电、消费电子等领域。




3、下游行业及应用领域

由于成分组成和工艺流程存在差异,非晶合金、纳米晶合金和磁性粉末材料
的性能有所不同,在相应频率范围内可制成多种应用器件,并应用于不同的应用
领域。具体而言,非晶合金主要应用于工频环境的配电变压器,主要应用于包括
电力配送、轨道交通、数据中心和新能源发电等相对传统的电力行业领域;纳米
晶合金和磁性粉末主要应用于中、高频环境的电子磁性元器件,主要应用于包括
消费电子、新能源发电、新能源汽车、家电、粒子加速器等新兴行业领域,下游
应用领域更为广阔。
材料种类 非晶合金 纳米晶合金 磁性粉末
成分组成 铁、硅、硼、碳等 铁、硅、硼、铜等 铁、硅、铝、镍等
主要产品 非晶合金薄带 纳米晶超薄带 破碎粉末、雾化粉末
主要适用频率 50Hz 1K-1MHz 20K-1.5MHz
主要下游行业 配电变压器 电子磁性元器件 电子磁性元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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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种类 非晶合金 纳米晶合金 磁性粉末
消费电子
电力配送
新能源发电
轨道交通
终端应用领域 新能源汽车
数据中心
家电
新能源发电
粒子加速器(纳米晶)



公司作为新材料行业企业,处于产业链上游、距离下游终端应用较远;发行
人的产品主要为基础材料或经过加工形成的制品,需经过下游客户进一步加工生
产,难以定量追踪最终使用情况。同时,公司主要产品具有较强的通用化特点,
加工制成电力变压器、电子磁性元器件后可以应用于电力配送、轨道交通、消费
电子、新能源汽车、家电、粒子加速器等下游领域。因此,公司形成主营业务收
入的产品与下游应用领域难以在数量、金额方面实现精确对应;公司按照下游客
户所属行业对主营业务收入构成进行区分。
公司下游客户所属行业主要包括电力变压器行业、电子磁性元器件行业。报
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下游客户行业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力变压器行业 28,992.02 70.05% 59,956.18 84.04% 62,919.23 89.98% 69,558.21 94.65%
电子磁性元器件行业 12,395.32 29.95% 11,385.20 15.96% 7,010.07 10.02% 3,935.27 5.35%
合计 41,387.34 100.00% 71,341.38 100.00% 69,929.30 100.00% 73,493.48 100.00%




(1)电力变压器行业

非晶合金薄带产品经加工后制成铁心,非晶铁心是生产非晶合金变压器的核
心部件,主要应用于电力领域。未来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的要求不断提升,
以非晶合金等材料制造的高效节能变压器迎来战略性的发展机遇和更宽广的市
场空间。
非晶合金变压器包括油浸式非晶变压器和干式非晶变压器,其中油浸式非晶
变压器主要应用于配电网领域,干式非晶变压器主要应用于对防火、防尘等安全
性要求较高的用户工程领域。目前,全球范围内非晶变压器仍以油浸式变压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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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根据 QY Research 的统计数据,2020 年,全球油浸式非晶变压器的市场占比
为 86.58%,干式非晶变压器的市场占比为 13.42%。

1)非晶变压器用于配电网的市场发展空间

①国内配电网非晶合金变压器市场情况

配电变压器按照核心部件铁心所用原材料的不同,可以分为硅钢变压器和非
晶变压器,二者所用的主要原材料分别是硅钢片和非晶合金薄带。与硅钢变压器
相比,非晶变压器在节能、提效方面的优势明显,是“制造节能、使用节能、回
收节能”的全生命周期可循环绿色产品。
经济增长带来的电力需求和国家政策的支持是配电变压器市场增长的主要
驱动因素,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电网系统的招投标量决定配电变压器的需求量。
近年来,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配电变压器采购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台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名称 项目
数量 份额 数量 份额 数量 份额
非晶合金变压器 20,464 15.49% 41,670 23.22% 82,251 27.44%
硅钢变压器 97,896 74.08% 121,731 67.83% 193,570 64.58%
国家电网
其他 13,792 10.44% 16,053 8.95% 23,906 7.98%
小计 132,152 100.00% 179,454 100.00% 299,727 100.00%
非晶合金变压器 29,223 58.82% 53,712 74.40%
南方电网 硅钢变压器 20,455 41.18% 18,482 25.60% -
小计 49,678 100.00% 72,194 100.00%
非晶合金变压器 49,687 27.33% 95,382 37.90% 82,251 27.44%
硅钢变压器 118,351 65.09% 140,213 55.72% 193,570 64.58%
合计
其他 13,792 7.59% 16,053 6.38% 23,906 7.98%
小计 181,830 100.00% 251,648 100.00% 299,727 100.00%

资料来源:国网英大年报;2018 年,南方电网由各地电网公司分别进行招标,因此无

法统计准确招标情况;2019 年、2020 年南方电网开始进行集中招标,招投标信息来源于招

标文件;由于招标文件仅公布标包金额,招投标数量系根据标包金额和单台变压器市场价格

(参考扬电科技披露的非晶和硅钢变压器销售均价)进行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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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国内配电变压器市场格局中呈现以硅钢变压器为主、非晶合金变
压器为辅的结构。综合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的招标数据情况,2020 年国内非晶
合金变压器的市场份额占比约为 25%。其中,南方电网的非晶变压器招标采购占
比更高,主要是由于南方电网主要覆盖广东、广西、贵州、海南、云南等地区,
其所覆盖区域用电负荷和集中度相对偏低,非晶变压器节能降耗的作用更为明显。
随着国家电网配电网投资整体放缓,近年来电网配电变压器的整体招标数量呈现
下降的趋势。
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能源局 2020 年 12 月联合印发的《配电变压器
能效提升计划(2021-2023)》要求加快高效节能变压器推广应用,明确要求禁
止未达标变压器接入电网,“自 2021 年 6 月起,新采购变压器应为高效节能变
压器。到 2023 年,高效节能变压器在网运行比例提高 10%,当年新增高效节能
变压器占比达到 75%以上;开展非晶合金等高效节能变压器用材料创新和技术升
级,加强立体卷铁芯结构等高效节能变压器结构设计与加工工艺技术创新”。
随着国家对“碳达峰”、“碳中和”整体规划和目标的确定,以非晶合金等
材料制造的高效节能变压器迎来战略性的发展机遇和更宽广的市场空间。

②海外配电网非晶合金变压器市场情况

在电力需求较为旺盛的海外市场,非晶合金变压器的采购数量和市场份额整
体呈现增长的趋势。
在发行人重点开拓的韩国市场,根据韩国电力公司(KEPCO)的数据统计,
2019 年韩国电力公司招标配电变压器约 7 万台,其中硅钢变压器占比约 70%;
非晶变压器占比接近 30%;2020 年,韩国电力公司招标配电变压器数量进一步
增长至约 11.6 万台,其中硅钢变压器约 7 万台、占比约 60%,非晶变压器约 4.6
万台、占比上升至接近 40%。目前,韩国电力变压器市场仍以硅钢变压器为主,
但非晶变压器的采购数量和市场份额呈上升趋势。
根据 QY Research 研究报告,在发行人重点开拓的印度和东南亚市场,2016
年-2019 年非晶变压器市场规模保持持续增长,合计接近 1.80 亿美元;2020 年,
受新冠疫情影响,印度和东南亚市场的非晶变压器市场规模略有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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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QY Research




2)非晶变压器用于用户工程的市场发展空间

非晶合金薄带的低矫顽力、高磁导率、高电阻率等特性使得材料更易于磁化
和退磁,可显著降低电磁转换损耗,非晶变压器空载损耗较硅钢变压器降幅约为
60%-80%,在轨道交通、数据中心等高可靠性用电、低负载率的运行场景下,节
能优势更为显著。

①轨道交通变压器市场发展空间

根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城市轨道交通 2019 年度统计和分析报告》,
截至 2019 年底,中国内地累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长度合计 6,736.27 公里,
较 2016 年底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17.50%;其中地铁运营线路长度为 5,180.60 公里,
占比 76.90%。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快报显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国
内地累计有 45 个城市投运城轨交通线路 7,978.19 公里,2020 年共新增运营线路
36 条。
在轨道交通领域,变压器是轨道交通供电系统的重要设备,在承担提供电能
作用的同时也会消耗电能,在低负载率时的空载损耗是变压器的主要电能损耗,
因此,降低配电变压器的空载损耗有利于降低轨道交通运营成本。
根据 QY Research 研究报告,2016 年-2020 年,中国轨道交通变压器市场规
模从 40.87 亿元增长至 71.11 亿元,装机容量从 0.54 亿千伏安增长至 0.95 亿千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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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14.85%、15.17%,保持稳定增长;同时,预计 2021 年至
2027 年轨道交通变压器市场规模仍将保持持续增长趋势,2027 年市场规模有望
超过 200 亿元,装机容量有望达到 2.8 亿千伏安。




数据来源:QY Research



目前,非晶变压器已在北京 6、7、8、10 号地铁线、上海 17 号地铁线、广
州 7、12、18、22 号地铁线、冬奥会京张铁路等投入应用,有效降低了停运时段、
轻载时段能耗,节省运营成本,实现节能减排。随着轨道交通建设速度持续增长
和非晶合金变压器节能降耗的优势逐步被认可,应用于轨道交通领域的非晶变压
器市场空间有望实现快速增长。

②数据中心变压器市场发展空间

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数据中心作为各行各业的关键基础设施,为
我国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重要支撑。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
等技术的发展,我国数据中心产业规模高速增长。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
发展司发布的《全国数据中心应用发展指引》,截至 2019 年底,我国在用数据
中心机架规模达 315 万架,规划在建数据中心机架规模 364 万架;2017 年至 2019
年期间,我国在用数据中心机架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37.75%,保持快速增
长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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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QY Research 研究报告,2016 年-2020 年,中国数据中心变压器市场规
模从 47.23 亿元增长至 170.77 亿元,装机容量从 0.63 亿千伏安增长至 2.28 亿千
伏安,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37.89%、37.93%,呈现高速增长的态势;同时,随着
数据中心建设规模的持续快速增长,预计 2021 年至 2027 年数据中心变压器市场
规模仍将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2027 年市场规模有望超过 1,100 亿元,装机容量
接近 15 亿千伏安。高速增长的数据中心领域有望为非晶合金变压器带来增量的
市场空间。




数据来源:QY Research



目前,多家企业已经开始使用非晶合金变压器来替代原硅钢变压器,如百度
在山西阳泉建立的数据中心、京东的第一个自建数据中心均采用了非晶变压器。
综上,随着我国对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加大和建设进度的加快,
应用于数据中心的非晶变压器市场需求有望持续增长。

3)新能源发电变压器市场发展空间

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数据,2020 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快速扩大,
风电、太阳能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 5.35 亿千瓦,占全社会发电设备容量的
24.31%。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在 2020 年发电设备新增容量分别为 7,167 万千瓦和
4,820 万千瓦,同比分别增长 178.70%和 81.70%,占当年发电设备新增容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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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0%。国家在光伏、风电领域的新增投资将有效促进配套电力设备的建设需求,
为相关软磁材料带来持续增长动力。
光伏和风力发电一般具有明显的间歇性、季节性、随机性,在发电系统间歇
的停止运行期间,配套的升压变压器成为用电设备,从电网吸收电能满足其空载
运行的需要。随着升压变压器数量增多,变压器空载损耗总量增大,导致的电能
损耗问题更为突出,而非晶变压器空载损耗低、空载电流小、节能特性好的特点
能很好地满足新能源发电领域的节能要求。
根据 QY Research 研究报告,2016 年-2020 年,中国新能源发电变压器市场
规模从 40.35 亿元增长至 90.75 亿元,装机容量从 0.54 亿千伏安增长至 1.21 亿千
伏安,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22.46%、22.35%,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同时,随着
新能源发电建设投资的持续增长,预计 2021 年至 2027 年新能源发电变压器市场
规模仍将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2027 年市场规模有望接近 200 亿元,装机容量
超过 2.5 亿千伏安。




数据来源:QY Research




(2)电子磁性元器件行业

电子磁性元器件行业是发行人纳米晶超薄带及磁性粉末产品的主要下游行
业。电子磁性元器件作为最基础的电子元器件之一,属于电子线路中不可或缺的
部分;以电子磁性元器件行业主要的电感元器件为例,2019 年电感元器件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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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销售额达到 46 亿元美元,未来随着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5G 通信等新兴行
业的迅速发展有望持续提升,2023 年市场空间有望突破 50 亿美元,市场空间广
阔。




资料来源:Paumanok,行业研究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新产品纳米晶合金和雾化磁性粉末主要应用生产使用于中、
高频环境的电子磁性元器件,在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家电、粒子加速器等产
业领域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新能源汽车领域,根据 EV Tank 的数据,2020 年全球电动车销量为 331.1
万辆,同比增长 49.8%,预计 2025 年新能源汽车销量达 1,640 万辆,单台电动汽
车磁性元器件价值量在 2,000 元左右。据此估算,2020 年汽车磁性元器件市场空
间为 66.2 亿元,未来有望保持快速增长。
消费电子领域,根据智研咨询数据,2015 年至 2019 年,全球无线充电市场
规模从 17 亿美元增长至 86 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49.97%;2024 年,全球
无线充电市场规模有望达到 150 亿美元。据 IHS 预测,2020 年无线充电发射端
和接收端产品有望分别达到 99 亿美元、26.9 亿美元,其中软磁材料占价值链的
21%,无线充电软磁材料市场规模有望达到约 167 亿人民币。
家电领域,根据行业经验数据,目前每台家用变频空调平均所需磁性材料约
0.25 千克,按照 2020 年我国变频空调产量计算所需磁性材料的需求达到 2.08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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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同时,随着节能效果更差的低频空调逐步淘汰替换、更新换代为高频变频空
调,有望进一步提升磁性材料产品的需求。
光伏领域,1GW 装机容量对金属磁性材料需求约为 300 吨。根据 IHS Markit
预测,预计 2021 年全球光伏装机容量将增长 27%,达到 181GW。如果全部金属
磁性材料均采用磁性粉末制品,则磁性粉末材料在光伏领域的市场空间约 5.4 万
吨。随着新能源发电投资的不断拓展,磁性粉末和纳米晶行业也将迎来新的发展
机遇。
粒子加速器领域,我国正在建设新一代强流重离子加速器,以确立我国在重
离子科学研究领域的国际地位,超薄纳米晶可以为离子加速能量创造必要的磁场
环境,但 14μm 及以下超高技术要求的纳米晶产品被国外限制出口,严重影响国
家的重大科学工程的实施进度。依托公司在纳米晶领域的核心技术水平,公司已
与中国科学院相关院所合作重点开展大尺寸磁环和超薄纳米磁合金带材的制备
技术及产业化研究,将在国内首次采用直接冷却高性能大尺寸制作纳米晶磁环加
载腔,助力我国摆脱国外企业在该领域的封锁和垄断,解决制约我国重离子加速
器等高端领域发展的基础材料卡脖子问题。

4、未来发展趋势

(1)全球电网领域高效、低碳发展成为行业发展趋势

全球“碳中和”目标正在不断升级,将持续推动能源结构向清洁低碳方向调
整。中国明确 2030 年“碳达峰”、2060 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美国新总统
拜登上任后已重新加入《巴黎协定》并确立美国在 2050 年前达到碳净零排放的
目标;欧盟各国将 2030 年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由原有的 40%提升至 55%。
能源供应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带来了电磁能量变换上的高效率、高功率密度和
节能环保的强劲需求,高效节能变压器将迎来战略性发展机遇和空间。
与传统硅钢材料相比,非晶合金薄带、超薄纳米晶和磁性粉末等材料在节能、
提效方面的优势明显,生产流程显著短于硅钢等材料,使得材料制备更为节能;
非晶合金等相关材料及其制品具有高电阻率、高磁导率等特性,使得磁性器件使
用更为节能;主要产品可实现无污染回收再利用,具有突出的节能环保特性,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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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节能、使用节能、回收节能”的全生命周期可循环绿色材料及产品,是天
然的“碳中和”践行者,未来的新增需求以及存量替换空间有望持续增加。

(2)“新基建”持续带来高效节能材料应用新需求

“新基建”主要涉及 5G 基站及其应用、光伏电网及特高压、工业互联网、
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新能源车及充电桩、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中
心等 7 大领域。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0 年上半年,新基建等相关产品
均以两位数增长,其中城市轨道车辆增长 13%,充电桩产量增长 11.9%。2020
年下半年,城市轨道车辆、充电桩等新基建产品增速更进一步,均在 20%以上。
“新基建”中清洁、环保、低碳、高效的新形态的能源应用带来了电源能量
变换上的高效率、高功率密度的应用新需求。非晶合金薄带、超薄纳米晶和磁性
粉末高饱和磁感、低损耗、高磁导率、小型化、耐腐蚀等综合特性,适用于制造
“新基建”中诸如 5G 基站、光伏逆变器、轨道交通变压器、新能源汽车及充电
桩、大数据中心变电站以及特高压控制柜等关键设备或元器件。
“新基建”的建设带来节能、高效、轻量等材料应用新需求,为非晶、纳米
晶和磁性粉末材料的应用开启了广阔的空间。

(3)非晶、纳米晶等软磁材料的技术发展顺应行业节能提效、绿色发展的
方向

非晶、纳米晶等软磁材料产业链技术的发展方向是持续推进节能提效、绿色
发展,而传统硅钢产业链在提高产品整体性能的要求下,需要增加工序和能耗。
非晶材料及其产业化发展路线天然具有节能和高效的优势,是“制造节能、使用
节能、回收节能”的全生命周期可循环绿色材料。
从非晶、纳米晶等软磁材料的发展趋势来看,未来将从成分开发、制造工艺
等方面进一步提升非晶合金的性能。通过精确设计添加新型微量合金元素,继续
研发具有更优异软磁性能的非晶、纳米晶等软磁材料,持续提高非晶合金薄带、
纳米晶超薄带和磁性粉末性能均一性,同时通过提高技术水平、优化生产工艺降
低生产成本来实现性能提升。
非晶合金采用立体卷铁心的方式应用于非晶合金变压器已得到国家政策的
明确支持和行业的普遍认可。立体卷铁心的整体设计和自动化生产线提升了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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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过程中的检测和产线精密控制能力以及生产数据的可追溯性,提高了配电变
压器性能的一致和稳定性,具备高可靠性和高性能的特性。随着技术进步、工艺
提升、市场认可等综合影响,非晶立体卷铁心将成为非晶产业领域具有竞争力的
产品之一。同时掌握从上游材料端核心生产技术至下游制品端深加工和应用领域
系统性技术,能够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的企业才能顺应未来行业发展的大趋势。

5、行业进入壁垒

(1)技术壁垒

磁性材料行业的研发及生产技术以电磁学为理论基础,与物理学、化学、粉
末冶金学等其他学科技术相互渗透,需要专业的研究人员,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大
量的资金支持。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材料端和工艺流程均需要投入大量研究,
不断改进。在下游应用需求方面,新的应用领域层出不穷,需要相关企业能灵活
快速地做出反应,以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不落后于时代发展。

(2)规模壁垒

能否持续提供性能稳定一致的量产产品是客户关注的重点之一。规模化产品
不仅体现工艺流程的技术含量,而且能快速降低成本,迅速抢占市场,提高市场
竞争力。面对下游市场的广阔需求,无法满足大规模生产的小厂家将面临市场淘
汰的风险。

(3)客户壁垒

磁性材料作为电力、电子行业的核心材料,对设备的性能和稳定性有重要影
响。客户在选择材料时会对产品性能、工艺流程、品质管理等方面进行严格考察,
在选定产品后,出于对调试、磨合成本的考虑,通常会保持稳定合作关系,不会
轻易更换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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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行业机遇和挑战

(1)发展机遇

1)国家政策大力支持新材料行业发展

公司所处新材料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绿色经济发展方向,受到多重政
策的鼓励。
非晶合金属于《战略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新材料产业”中“先进钢
铁材料”中“高性能电工钢加工”行业重点发展的产品;非晶合金变压器是《战
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中节能环保产业重点推广的电力行业高
效节能技术和装备;国家电网在《国家电网公司重点推广新技术目录》中,将节
能型配电变压器作为未来发展的重点技术。

2)“碳中和”推动节能减排落实

2020 年 9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
要讲话时指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争取 2060 年前实
现碳中和,努力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其中,电力领域是碳排放最大的单一
行业,电力损耗是影响碳排放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在电力损耗中,配电变压器造
成的损耗占到近一半的比例,因此,电力领域降碳的首要措施是提能效,应用节
能高效型配电变压器是节能降耗的关键所在。
公司产品生产流程显著短于硅钢等产品的传统生产流程,使得材料制备更为
节能;非晶合金等相关材料及其制品具有高电阻率、高磁导率等特性,使得磁性
器件使用更为节能;主要产品可实现无污染回收再利用,具有突出的节能环保特
性,是“制造节能、使用节能、回收节能”的全生命周期可循环绿色材料及产品。

3)下游行业提供持续市场需求

在电力领域,“绿色电网”“智能电网”要求传统电力系统趋向清洁化、节
约化、智能化发展,发电、输配电、储电等各个环节均需要提高效率和功率。非
晶合金凭借其材料本身的属性具备生产、应用、回收全流程节能、空载损耗低的
特点,能够满足国家电网“三型两网”战略发展目标中对高效、节能、高流量密
度型配电变压器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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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拉动经济持续增长,5G基站、大数据、充电桩等“新基建”领域未来存
在广阔空间。作为新基建发展的关键部件,电子元器件行业的发展有了新的要求,
同时拉动了磁性材料领域的创新和变革。

(2)发展挑战

1)技术水平仍有待提升

我国新材料行业起步较晚,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人才引进方面较国外知
名企业存在一定差距。非晶、纳米晶材料存在延展性低、脆性大的问题,同时对
于加工技术和加工效率要求较高,需要持续的研发投入,探索提升非晶、纳米晶
材料延展性的方法;在粉末领域,部分高品质磁性粉末仍然主要依靠进口,产品
同质化现象普遍。行业竞争者需要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并突破大规模量化生产技术,
以保持竞争力。
铁心作为变压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生产制造过程质量与效率尤为关键。但
目前大部分的制造仍依靠人工完成,存在成本高、效率低、质量波动大等问题,
急需进行全自动化改造升级。目前自动化企业发展不均衡,电气设备自动化控制
还处于初级阶段,在以后的发展中,自动化生产设备以自主研发、网络化、智能
化、机电一体化为主要发展方向,未来自动化控制中的应用还会达到崭新的高度,
率先实现自动化生产的企业将掌握发展先机。

2)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行业经营成本

先进磁性金属材料行业的主要原材料为工业纯铁、硼铁、硅铁等,均为大宗
金属原材料,其采购价格受公开市场的大宗商品价格走势影响较大。而且,金属
原材料占产品成本的比例较高,如果原材料价格的发生大幅上涨,将对行业企业
的经营成本造成不利影响。

3)下游需求波动影响行业经营稳定性

电力系统是变压器等输配电设备制造行业的主要传统应用领域,电网建设投
资规模直接影响电力变压器行业的发展状况。近年来,我国电网建设投资规模存
在一定波动。新兴领域如光伏、新能源汽车等一方面为材料行业带来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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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短期内新兴行业可能因宏观环境或微观需求发生变化,导致材料行业发
展不稳定。

4)国内非晶行业对进口非晶合金薄带的反倾销裁定即将到期

2016年11月,商务部发布《关于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铁基非晶合金带
材反倾销调查最终裁定的公告》(商务部2016年第65号),裁定原产于日本和美
国的进口铁基非晶合金带材存在倾销,自2016年11月18日起5年内对上述进口非
晶带材征收25.9%-48.5%的反倾销税。2021年11月,上述进口非晶带材的反倾销
制裁即将到期,到期后进口非晶合金带材如不再强制征收反倾销税,将增加国内
非晶合金带材的市场竞争,可能对国内非晶行业带来不利影响。

(四)发行人取得的科技成果与产业深度融合的具体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的路线方针,通过多年的研发创新和实践优化掌握了
小流量熔体精密连铸技术、极端冷凝控制技术等核心技术。公司结合产品、市场
发展的趋势,依靠公司的核心技术及产品自主研发、设计和创新能力,截至本招
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已取得各类专利共 156 项,其中发明专利 96 项、实用新型
专利 60 项。基于不断提高的科技创新能力,公司近年来荣获“第三批山东省制
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020 全球独角兽企业 500 强”“山东省新材料产业 10 强
民营企业”“山东省‘瞪羚企业’”“2018 年、2019 年山东省新材料领军企业
50 强”“2018 青岛年度最具影响力企业”“青岛市制造业 100 强企业”等多项
荣誉。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备将科技成果有效转化
为经营成果的能力。在多项核心技术的支持下,公司能够快速满足终端客户的材
料定制化需求,与包括国家电网、奥克斯、日本东芝、ABB 等在内的知名客户
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公司坚持“自主研发与客户需求导向”的发展理念,具备将客户的材料需求
转化为产品性能,并利用核心技术开发出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的能力,同时持续
自主研发更新产品性能,实现了科技成果与产业的深度融合。在未来的科技研发
与成果转化中,公司会继续坚持自主研发与客户导向有机结合,将科技成果与产
业深度融合,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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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核心技术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七、发行人的生产技术及研发情况”
之“(一)公司的核心技术及其来源”。

(五)发行人产品的市场地位、技术水平及特点、竞争优势与劣势

1、主要产品市场地位

公司深耕磁性金属材料行业多年,已成为国内磁性材料行业少数同时具备材
料成分设计与评价能力、极端工艺装备实现能力、产品应用拓展能力的新材料企
业之一。公司通过持续不断地材料技术创新、应用方案创新等,不断创造和引领
新型应用市场,扩大产品市场空间,巩固行业内的龙头地位。
目前,公司已成为行业内最大的非晶合金薄带供应商,年产能达到 6 万吨。
同时,公司持续开拓国际市场,非晶合金产品的境外销量和规模快速增长,主要
客户分布在印度、韩国、越南等国。根据 QY Research 的统计数据,2019 年公司
在全球范围内非晶合金薄带的市场占有率达到 41.15%,排名全球第一;公司非
晶合金薄带的国内市场份额排名第一,国内市场占有率为 53.17%。




资料来源:QY Research,2020 年



在纳米晶材料方面,2019 年公司的产量全球市场占有率约为 1.61%;公司纳
米晶材料主要在国内市场进行销售,2019 年,公司纳米晶材料的国内市场份额
为 3.75%。公司纳米晶超薄带产品于 2019 年年中才正式投产,因此 2019 年产量
规模和市场占有率较低。随着纳米晶超薄带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在纳米晶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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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望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2020 年,随着新产品市场推广效果显著,公司纳
米晶超薄带产量快速增长至 2,216 吨,估算全球市场占有率提升至 7.97%、国内
市场占有率提升至 18.36%。
目前,公司磁性粉末业务板块处于起步阶段,产量和市场规模与横店东磁、
铂科新材等同行业公司相比仍有一定差距。随着公司磁性粉末产品产能逐步释放、
市场推广效果体现,未来产品竞争力和市场份额有望进一步提升。

2、技术水平及特点

公司的核心技术体系主要包括材料成分设计与评价技术体系、装备设计及工
艺实现技术体系、产品应用拓展技术体系,具体技术水平及特点如下:

(1)材料成分设计与评价技术体系

公司通过对合金元素与材料微结构的研究,模拟仿真、工程试验验证影响材
料性能的成分特征、配比耦合关系等,优化材料性能。历经多年在材料成分设计
领域的持续研发,公司于 2017 年对非晶合金薄带的成分进行了调整,在以铁硅
硼为主要原材料的传统非晶合金薄带基础上,优化了原材料配比,进一步提升非
晶合金薄带的产品性能。经过成分调整后的非晶合金薄带具有更高的饱和磁感应
强度、更低的损耗、更低的噪声、更好的韧性等材料特性,产品性能得到进一步
优化。具体技术水平和特点详见本节之“七、发行人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2)装备设计及工艺实现技术体系

非晶材料的生产设备均为非标准设备,涉及多学科领域交叉知识,且使用环
境十分复杂,需综合考虑高温、急冷、高速等因素,技术门槛较高。公司通过自
主研发实现了小流量精密连铸技术,自主设计了非晶合金薄带、纳米晶超薄带、
雾化粉末等的生产线,在冷却生产环节有效解决粘度变化大、易产生杂质等问题。
具体技术水平和特点详见本节之“七、发行人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3)产品应用拓展技术体系

公司在开展基础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同时,关注产品的下游应用拓展,
以增强基础材料的竞争力。2018 年,公司开始自主生产非晶平面卷铁心;2019
年,基于非晶铁心的技术积累和行业理解,公司完成非晶合金立体卷铁心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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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研发,有效降低非晶合金变压器噪音较大、抗突发短路能力较差、易碎片化
的问题。同时,公司已启动非晶材料在磁悬浮长定子等新兴领域的应用拓展研究。
具体技术水平和特点详见本节之“七、发行人生产技术及研发情况”。

3、竞争优势与劣势

(1)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公司通过持续研发积累和技术创新,围绕磁性材料领域自主研发并掌握了包
括小流量熔体精密连铸技术、极端冷凝控制技术、高温电磁氧化冶金技术等关键
核心技术,实现了非晶合金薄带及非晶铁心、纳米晶超薄带、雾化粉末及制品等
核心产品的大规模稳定量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拥有 156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96 项,
内容涵盖材料成分设计、制造装备、测试方法和生产工艺等各个环节,建立了完
整的知识产权和技术开发体系。




2)产品优势

公司已成功掌握非晶合金薄带工业化生产的关键技术,自主设计了高自动化、
高生产效率的非晶合金薄带万吨级生产线,非晶合金薄带具有良好的质量一致性
和产品稳定性;同时,公司通过材料成分的不断改进,非晶合金薄带的材料性能
得到进一步优化和提升。
公司研发的纳米晶超薄带,能够满足手机无线充电等产品对于关键部件材料
尺寸的需求;公司已突破厚度 14m 纳米晶带材的批量生产技术,已具备 12-1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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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度的样品生产能力,同时正在研发 10-12m 的纳米晶超级薄带样品,将有助于
解决我国在关键材料技术上的“卡脖子”难题。

3)品牌及客户优势

公司聚焦磁性材料领域,是中国航发下属从事金属磁性金属新材料研发、生
产的专业化公司。目前,公司在非晶合金薄带行业领域的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
为行业内的龙头企业,在国内外均享有良好的声誉,是著名的非晶合金品牌供应
商。公司新产品纳米晶超薄带因良好的产品性能,已经作为无线充电材料应用于
智能手机产品。
公司已与国内外知名电力电子行业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成为
国家电网、奥克斯、日本东芝、ABB 等企业的合作伙伴,并借助新产品纳米晶
超薄带和磁性粉末及制品拓展在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应用。近年来,
公司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产品已经销往东南亚、南亚、北美等十余个国家和地
区。

4)人才优势

公司现拥有一支以国家万人计划、科技部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山东省泰山产
业领军人才、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李晓雨为首的高素质研发团队。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研发人员达到 84 人,占比达到 18.67%,研究方向包括材料成分
设计、核心装备设计、工艺改进和应用研究等多方面,为公司持续创新和研发提
供后备力量。此外,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山东大学、北京科技大学等国内外多所
高校开展技术交流合作,并且引进国内外知名专家作为技术专家,提升团队综合
实力。
公司大力推进人才强企战略,遵循新材料研发制造业人才成长规律,把握市
场化业务创新发展人才保障特点,着力打造经营管理、业务开发和技术保障核心
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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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竞争劣势

1)企业规模相对较小

国内磁性材料企业起点较低,发展较晚,因此企业规模仍然较小,还不能很
好的实现规模经济效益。公司虽然近年发展迅速,业务不断扩大,但相比国外大
型材料企业如日立金属等,公司经营规模仍相对较小,与国内外企业在销售网络、
资金实力、公司治理等方面尚有一定的差距,限制了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2)发展资金不足,融资渠道单一

新材料行业是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产品的技术开发和生产运营均需要大
量的资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持续增长,公司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
需要更多的资金支持。同时,公司结合技术储备和市场情况,需要引进更多的人
才和技术。目前,公司资本金规模较小,增长主要来自于内部积累,融资渠道较
为单一,制约了公司综合实力的快速提高。因此,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是公司快
速发展和规模化经营的必然选择。

3)产品品类相对较少

公司产品结构中核心收入贡献来源于非晶合金薄带及非晶铁心产品,产品品
类相对较少、结构相对单一、下游应用领域较为集中,虽然公司已成为行业内的
龙头企业,但相对单一的产品结构将制约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和经营业绩的提升,
公司需要持续丰富产品结构以增强竞争优势。

(六)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1、非晶、纳米晶行业

(1)安泰科技(000969.SZ)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以金属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
为主业,主要从事非晶和纳米晶带材及制品、难熔材料及制品、粉末材料及制品、
磁性材料及制品、焊接材料及制品、过滤材料及环保工程、高速工具钢及人造金
刚石工具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为客户提供金属材料、制品及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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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立金属

日立金属(Hitachi,Ltd)是一家总部位于日本的公司,成立于 1910 年。日
立金属主营业务可分为特殊钢、磁性材料、素形材料、电线材料四部分。在磁性
材料领域覆盖软磁铁氧体材料、永磁铁氧体材料、钕铁硼永磁材料、磁记录材料
以及非晶合金软磁材料等。

(3)扬电科技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3 年,主要从事节能电力变压器、
铁心、非晶及纳米晶磁性电子元器件三大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
品包括节能型 SBH15 非晶合金变压器、节能型 S13/S14 硅钢变压器、非晶铁心、
硅钢铁心、非晶辊剪带材、非晶磁芯、纳米晶磁芯和相关器件。

2、磁性粉末行业

(1)铂科新材(300811.SZ)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主要从事合金软磁粉、
合金软磁粉芯及相关电感元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电能变换各环节电力
电子设备或系统实现高效稳定、节能环保运行提供高性能软磁材料、模块化电感
以及整体解决方案。

(2)横店东磁(002056.SZ)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是一家拥有磁性材料、新能源
和器件等多个产业群的高新技术民营企业。截至 2019 年底,横店东磁拥有年产
15 万吨铁氧体预烧料、13 万吨永磁铁氧体、3 万吨软磁铁氧体、2 万吨塑胶磁的
生产能力,是国内规模最大的磁性材料生产企业。

(七)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的比较情况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非晶合金薄带及非晶铁心、纳米晶超薄带、磁性粉末及
制品,目前不存在与公司产品类型、业务结构完全相同的上市公司,仅有部分上
市公司与公司在个别产品或项目上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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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选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具有一定可比性,公司从行业类别、业务相似度、
下游应用、公司规模、财务数据可比性等角度综合考虑,选取部分产品与公司类
似或应用领域相同的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其中,安泰科
技(000969.SZ)、扬电科技(301012.SZ)的业务范畴中包括非晶合金、纳米晶
合金业务,铂科新材(300811.SZ)、横店东磁(002056.SZ)为主要从事磁性粉
末及制品业务的公司。
同时,公司非晶合金及纳米晶合金产品在市场中的主要竞争对手还包括日立
金属;日立金属为国际著名大型材料企业集团,非晶合金及纳米晶合金产品在其
整体业务中占比较低且未单独披露相关业务板块数据,因此在财务数据、专利数
量、研发人员及投入等指标对比中列示对比了日立金属公开披露的相关指标;在
市场地位、技术实力的对比中,由于非晶合金薄带、纳米晶超薄带等具体产品具
有可比性,因此将发行人主要产品与日立金属相应产品的市场份额和主要技术指
标进行了比较。

1、经营情况比较

最近三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财务状况及业务规模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企业 年度 总资产 归母净资产 营业收入 归母净利润
2020 年 928,836.92 460,269.04 497,915.04 10,345.89
安泰科技
2019 年 927,110.75 446,660.14 478,021.69 16,475.64
(000969.SZ)
2018 年 974,414.25 426,978.36 505,408.61 -21,765.62
2020 年 59,202.23 38,435.16 43,811.17 4,907.21
扬电科技
2019 年 63,529.63 33,259.01 50,979.64 4,587.32
(301012.SZ)
2018 年 64,571.70 25,371.69 58,253.08 5,024.10
2020 年 107,559.34 86,291.15 49,682.61 10,652.65
铂科新材
2019 年 92,381.39 77,366.50 40,254.33 8,459.50
(300811.SZ)
2018 年 50,002.93 35,855.51 32,416.94 6,898.63
2020 年 1,024,012.04 601,204.96 810,578.80 101,356.99
横店东磁
2019 年 849,950.06 531,950.85 656,363.82 69,106.44
(002056.SZ)
2018 年 679,684.44 473,198.42 648,852.74 68,895.59
日立金属 2020.04.01-
97,224,900.00 48,967,100.00 76,161,500.00 -4,228,500.00
(5486.TOKYO)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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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企业 年度 总资产 归母净资产 营业收入 归母净利润
(单位: 2019.04.01-
97,776,600.00 52,031,300.00 88,140,200.00 -3,764,800.00
万日元) 2020.03.31
2018.04.01-
109,925,200.00 58,797,900.00 102,342,100.00 3,137,000.00
2019.03.31
2020 年 78,201.32 45,063.34 71,527.96 9,584.76
青岛云路 2019 年 72,283.82 35,495.57 69,956.27 8,244.69
2018 年 67,667.38 28,641.62 73,498.69 6,486.75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财务报告、招股说明书、Wind 资讯等;日立金属年报截止日

为每年 3 月 31 日,数据单位为万日元




2、市场地位比较

在非晶合金和纳米晶合金领域,公司和日立金属、安泰科技是行业内的主要
企业。2019 年,公司非晶合金薄带的产量全球排名第一,市场占有率为 41.15%;
在纳米晶材料方面,由于公司纳米晶超薄带产品 2019 年年中才正式投产,2019
年市场占有率较低;随着纳米晶超薄带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在纳米晶市场有望
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2019 年,日立金属非晶合金薄带产量居世界第二,纳
米晶材料产量居全球首位,市场占有率分别达到 20.96%、49.71%。2019 年,安
泰科技的非晶合金和纳米晶材料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12.25%、9.01%。

(1)非晶合金材料市场份额

2019 年,非晶合金材料的全球市场份额(包含国内和国外)具体情况如下:
排名 公司名称 市场份额占比
1 青岛云路 41.15%
2 日立金属 20.96%
3 安泰科技 12.25%
4 其他厂商 25.64%



2019 年,公司非晶合金材料的国内市场份额排名第一,国内市场占有率超
过 50%,国内市场份额大幅高于竞争对手,主要竞争对手安泰科技和日立金属分
列第二和第三名。非晶合金材料的国内市场份额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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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 公司名称 市场份额占比
1 青岛云路 53.17%
2 安泰科技 14.67%
3 日立金属 9.26%
4 其他厂商 22.90%

资料来源:QY Research,2020 年




(2)纳米晶材料市场份额

公司纳米晶超薄带产品于 2019 年年中才正式投产,因此 2019 年全球市场和
国内市场的占有率较低。
2019 年,纳米晶材料的全球市场份额(包含国内和国外)具体情况如下:
排名 公司名称 市场份额占比
1 日立金属 49.71%
2 安泰科技 9.01%
3 青岛云路 1.61%
4 其他厂商 39.67%

资料来源:QY Research,2020 年

注:发行人 2019 年纳米晶材料全球市场份额=发行人 2019 年纳米晶超薄带产量/2019

年全球纳米晶材料市场空间



随着纳米晶超薄带产品市场推广效果显现,2020 年,公司纳米晶超薄带产
量已达到 2,216 吨,产量规模快速提升;根据 QY Research 统计数据对 2020 年全
球纳米晶材料市场空间的预计,估算公司 2020 年纳米晶材料的全球市场占有率
已提升至 7.97%。
公司纳米晶材料主要在国内市场进行销售,2019 年,公司纳米晶材料的国
内市场份额为 3.75%。公司主要竞争对手日立金属和安泰科技的市场份额分别为
43.15%和 16.95%。纳米晶材料的国内市场份额具体情况如下:
排名 公司名称 市场份额占比
1 日立金属 43.15%
2 安泰科技 1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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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 公司名称 市场份额占比
3 青岛云路 3.75%
4 其他厂商 36.15%

资料来源:QY Research,2020 年

注:发行人 2019 年纳米晶材料国内市场份额=发行人 2019 年纳米晶超薄带产量/2019

年国内纳米晶材料市场空间



随着纳米晶超薄带产品市场推广效果显现,2020 年,公司纳米晶超薄带产
量已达到 2,216 吨,产量规模快速提升;根据 QY Research 统计数据对 2020 年国
内纳米晶材料市场空间的预计,估算公司 2020 年国内市场占有率提升至
18.36%。
目前,公司磁性粉末业务板块处于起步阶段,产量和市场规模与横店东磁、
铂科新材等同行业公司相比仍有一定差距。随着公司磁性粉末产品产能逐步释放、
市场推广效果体现,未来产品竞争力和市场份额有望进一步提升。

3、技术实力及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指标比较

(1)专利数量

公司一贯注重技术创新,通过持续研发积累,构建了“小流量熔体精密连铸
技术”为核心的磁性材料技术体系,实现非晶合金薄带、纳米晶合金、磁性粉末
等核心产品的大规模稳定量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拥有 156
项专利权,其中发明专利 96 项,内容涵盖材料成分设计、装备设计、测试方法
和生产工艺等各个环节,建立了完整的知识产权和技术开发体系。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同行业可比公司拥有专利数量情况如下表:
序号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专利数量(2021.6.30) 其中:发明专利数量
1 000969.SZ 安泰科技 515 未披露
2 301012.SZ 扬电科技 49 1
3 300811.SZ 铂科新材 100 未披露
4 002056.SZ 横店东磁 817 404
平均值 370 203
公司 156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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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日立金属未公开披露其拥有专利数量,因此无法获取相关信息;扬电科技 2021

年中期报告未更新专利数据,采用 2020 年年报披露数据;

数据来源:Wind 资讯及可比公司公告;发行人拥有的专利数量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

署之日数据



(2)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持续
较高投入,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以及研发人员数量、占比逐年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公司的对比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万日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000969.SZ 安泰科技 15,378.64 4.96 24,899.12 5.00 20,803.96 4.35 20,215.16 4.00
301012.SZ 扬电科技 717.50 3.06 1,588.14 3.62 1,556.35 3.05 1,790.67 3.07
300811.SZ 铂科新材 1,499.21 4.71 2,674.10 5.38 2,371.23 5.89 1,772.17 5.47
002056.SZ 横店东磁 28,992.23 5.09 39,003.07 4.81 29,559.88 4.50 31,149.52 4.80
5486.
日立金属 - - 1,450,000.00 1.90 1,591,800.00 1.81 1,860,400.00 1.82
TOKYO
平均值 11,646.90 4.46 17,041.11 4.14 13,572.86 3.92 13,731.88 3.83
公司 2,179.03 5.26 4,124.61 5.77 3,061.14 4.38 2,673.74 3.64

数据来源:Wind 资讯及可比公司公告;日立金属年报截止日为每年 3 月 31 日,数据单

位为万日元,为保持可比性,日立金属研发费用金额未纳入平均值计算


最近三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及占比与同行业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人、%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000969.SZ 安泰科技 853 14.93 851 15.29 874 15.10
301012.SZ 扬电科技 28 11.72 27 10.42 - -
300811.SZ 铂科新材 56 6.32 46 6.88 - -
002056.SZ 横店东磁 1,978 13.67 1,606 10.54 1,594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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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平均值 729 11.66 633 10.78 1,234 12.85
公司 75 16.59 57 11.85 50 8.65

注:由于日立金属未公开披露其研发人员数量,因此无法获取相关信息;

数据来源:Wind 资讯及可比公司公告;铂科新材、扬电科技未披露 2018 年末研发人员

数量及占比



(3)核心产品参数对比

公司产品存在不同的种类和规格,其技术参数也因下游客户的不同需求而存
在差异。公司主要产品非晶合金薄带、纳米晶超薄带的主要竞争对手为日立金属
和安泰科技;扬电科技主要产品为变压器及铁心、铂科新材主要产品为磁性粉末
及磁粉芯、横店东磁主要产品为铁氧体磁性材料。因此,公司非晶合金薄带和纳
米晶超薄带产品与日立金属和安泰科技同类产品进行了对比。非晶及纳米晶带材
系连铸喷带工艺生产的标准化产品,除带材厚度、宽度等规格参数外,带材的其
他性能指标不存在明显差异;因此,发行人选取日常生产销售的非晶及纳米晶带
材产品与日立金属、安泰科技同类产品(来源于其官网、产品手册、研究报告等)
进行了对比,具有可比性。具体情况如下:

1)非晶合金薄带

重要参数 衡量指标 参数解释 青岛云路 日立金属 安泰科技
单位铁损越低,变压器铁心的
损耗越低(以测试磁密 1.35T、
单位铁损
节能性 频率 50Hz 为例;安泰科技为 0.1-0.16 0.1-0.18 <0.2-0.3
(w/kg)
测试磁密 1.40T、频率 50Hz
数据)
电阻率 非晶合金薄带的物理属性参
节能性 137 120 130
(cm) 数,电阻率越大,损耗越小
饱和磁通密度越高,说明材料
饱和磁通密度 磁感性越强,有利于提高非晶
材料体积 1.60 1.63 1.56
(T) 铁心及变压器的工作磁通密
度,减少体积,节省材料
带材厚度 带材厚度决定铁心在剪切过
剪切效率 25±2 25 26±2
(m) 程中的效率,厚度越大,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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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参数 衡量指标 参数解释 青岛云路 日立金属 安泰科技
越高
居里温度越高,材料磁性对温
度变化的敏感性越低,材料性
能越好。当温度高于居里温度
居里温度 耐高温特
时,磁体的磁场很容易随周围 400 363 415
(℃) 性
磁场的改变而改变;温度低于
居里温度时,和材料有关的磁
场很难改变
热处理温度 热处理温度越低,材料脆性越
材料脆性 365-375 335-345 未披露
(℃) 轻,减少材料碎片化
注:日立金属和安泰科技的非晶合金薄带的参数数据来源于官方网站、QY Research 或

产品手册等



由上表,公司的非晶合金薄带产品在关键指标上与日立金属和安泰科技基本
相当,在带材厚度、电阻率、居里温度等性能指标方面优于日立金属,在单位铁
损、电阻率、饱和磁通密度等性能指标方面优于安泰科技,体现了公司在非晶合
金领域的技术水准。

2)纳米晶超薄带

重要参数 衡量指标 参数解释 青岛云路 日立金属 安泰科技
损耗越低,能量转化效率
越高(测试磁密 0.20T、频
≤220 250 未披露
率 100kHz , 损 耗 单 位
kW/m3)
单位损耗 损耗越低,能量转化效率
(w/kg、 节能性 越高(测试磁密 0.50T、频 ≤10 未披露 ≤12
kW/m3) 率 20kHz,损耗单位 w/kg)
损耗越低,能量转化效率
越高(测试磁密 0.30T、频
≤55 未披露 ≤60
率 100kHz , 损 耗 单 位
w/kg)
代表磁性材料抵抗退磁的
矫顽力 能力,反映材料的软磁特
节能性 ≤1 ≤2.5 ≤1.5
(A/m) 性,数值越低,软磁性能
越好
饱和磁通密度越高,说明
饱和磁通密度
材料体积 材料单位体积磁感性越 1.245 1.23 1.24
(T)
强,有利于减少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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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参数 衡量指标 参数解释 青岛云路 日立金属 安泰科技
带材厚度与高频性能相
带材厚度
高频性能 关,厚度越薄,高频性能 14-18 18 14-26
(μm)
越好
注:日立金属和安泰科技的纳米晶超薄带的性能参数来源于官方网站、QY Research 或

产品手册等



由上表,公司的纳米晶超薄带产品在关键指标上整体优于主要竞争对手,体
现了公司在纳米晶合金领域的技术水准。

3)非晶铁心

公司非晶行业主要竞争对手日立金属和安泰科技主要从事非晶合金薄带产
品的生产,因此在对比非晶铁心产品的技术指标时,选择从事非晶铁心生产的竞
争对手扬电科技和兆晶科技的同规格非晶铁心产品对比如下:
重要参数 衡量指标 参数解释 青岛云路 扬电科技 兆晶科技
单位铁损越低,变压器铁心
单位损耗
节能性 的损耗越低(以测试磁密 0.14-0.15 0.15-0.17 0.14-0.15
(W/kg)
1.35T、频率 50Hz 为例)
变压器空载损耗功率,空载
励磁 电流主要为励磁电流。励磁
运行噪声 0.20-0.23 0.24-0.29 0.25-0.29
(VA/kg) 越小,空载损耗电流越小,
噪音就越小



由上表,公司非晶铁心产品在单位损耗指标方面与兆晶科技相当、优于扬电
科技,励磁技术指标优于扬电科技和兆晶科技。

三、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主要产品产能、产量、销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及产销情况如下:
单位:吨
产品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设计产能 30,000 60,000 60,000 60,000
非晶合金薄带
产量 23,538 47,213 49,568 56,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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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售量 17,019 31,332 34,148 48,181
产能利用率 78.46% 78.69% 82.61% 94.13%
产销率(注 1) 72.30% 66.36% 68.89% 85.31%
设计产能 9,250 18,500 18,500 18,500
产量 7,732 14,032 13,083 6,641
非晶铁心 销售量 7,459 15,753 14,355 8,868
产能利用率 83.59% 75.85% 70.72% 35.90%
产销率(注 2) 96.46% 112.26% 109.72% 133.53%
设计产能(注 3) 1,800 3,600 2,100 -
产量 2,277 2,216 487 -
纳米晶超薄带 销售量 1,987 1,810 405 -
产能利用率 126.48% 61.56% 23.19% -
产销率 87.29% 81.70% 83.22% -
设计产能 1,950 1,850 1,150 300
产量 1,772 1,251 781 215
雾化粉末 销售量 1,530 1,125 777 111
产能利用率 90.89% 67.62% 67.91% 71.67%
产销率 86.33% 89.91% 99.51% 51.45%
设计产能 350 700 700 700
产量 280 363 307 677
破碎粉末 销售量 244 356 335 471
产能利用率 80.10% 51.86% 43.86% 96.71%
产销率 87.05% 98.20% 109.04% 69.62%

注 1:2019 年、2020 年,公司非晶合金薄带的产销率较低,主要是由于公司自产非晶

铁心产品产销量增长较多,内部领用非晶合金薄带较多所致;

注 2:2018 年-2020 年,发行人存在通过外协加工模式生产铁心的情况,因此产销率超

过 100%;

注 3:2019 年 5 月下旬纳米晶超薄带投产,2019 年设计产能按 7 个月进行计算




(二)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类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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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非晶合金薄带及其制品 28,992.02 70.05% 59,956.18 84.04% 62,919.23 89.98% 69,558.21 94.65%
非晶合金薄带 18,533.86 44.78% 36,991.58 51.85% 41,249.11 58.99% 56,413.13 76.76%
非晶铁心 10,458.16 25.27% 22,964.60 32.19% 21,670.12 30.99% 13,145.07 17.89%
纳米晶产品 9,081.57 21.94% 8,082.81 11.33% 4,627.97 6.62% 2,325.55 3.16%
纳米晶超薄带 9,081.57 21.94% 8,082.81 11.33% 1,817.35 2.60% - -
纳米晶母合金 - - - - 2,810.61 4.02% 2,325.55 3.16%
磁性粉末及其制品 3,313.76 8.01% 3,302.38 4.63% 2,382.10 3.41% 1,609.72 2.19%
雾化粉末及其制品 2,534.92 6.12% 1,951.78 2.74% 1,223.62 1.75% 165.43 0.23%
破碎粉末及其制品 778.83 1.88% 1,350.60 1.89% 1,158.48 1.66% 1,444.29 1.97%
合计 41,387.34 100.00% 71,341.38 100.00% 69,929.30 100.00% 73,493.4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非晶产品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
务收入的比重保持在 70%以上。公司非晶产品的主要客户群体为电力变压器行业
客户,纳米晶产品和磁性粉末产品的主要客户为电子磁性元器件行业客户。
报告期内,在非晶业务板块,公司逐渐调整产品结构,非晶铁心的收入占比
呈上升趋势。随着公司研发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公司依靠精密连铸等核心技
术不断丰富产品线,纳米晶超薄带、雾化粉末等新产品的销售收入逐年增加,在
优化产品结构的同时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三)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价格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吨
产品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非晶合金薄带及其制品
非晶合金薄带 10,890.41 11,806.19 12,079.38 11,708.70
非晶铁心 14,021.01 14,578.09 15,096.11 14,823.41
纳米晶产品
纳米晶超薄带 45,701.92 44,646.82 44,843.09 -
纳米晶母合金 - - 23,230.65 21,719.17
磁性粉末及其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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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雾化粉末及其制品 16,567.13 17,353.08 15,744.12 14,953.93
破碎粉末及其制品 31,916.07 37,889.63 34,606.42 30,641.74



公司产品价格变动主要受外销占比、美元汇率、市场竞争情况及销售产品结
构变化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非晶合金薄带及非晶铁心的价格基本稳定,存在小幅波动。
2019 年,公司非晶合金薄带及非晶铁心的销售价格较 2018 年有所上升,主要系
美元汇率上升及销售价格较高的海外销售占比提升;2020 年,非晶合金薄带及
非晶铁心的价格下降主要系公司为了应对市场竞争,销售价格有一定下调。2021
年 1-6 月,受美元贬值的影响,公司非晶合金薄带和非晶铁心的外销价格下降,
导致非晶产品平均价格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纳米晶超薄带产品价格基本保持稳定;2019 年,纳米晶母
合金产品价格较上年有所增长,主要是由于纳米晶母合金生产所用的主要原材料
铌铁采购价格上升,因此相应调增了销售价格。
2018 年-2020 年,公司雾化粉末及其制品处于市场开拓和培育期,产品的销
售单价逐步提升。2021 年 1-6 月,公司雾化粉末业务板块采取有竞争力的销售定
价策略进行市场开拓,产品销售价格小幅下降。公司的破碎粉末产品主要包括非
晶破碎粉末和纳米晶破碎粉末,其原材料包括非晶合金及单价较高的纳米晶合金
产品:2018 年-2020 年,单价较高的纳米晶破碎粉销售占比上升,因此破碎粉及
其制品的平均销售价格有所提高;2021 年 1-6 月,纳米晶破碎粉销售占比下降,
破碎粉及其制品的平均销售价格有所下降。

(四)报告期内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同一控制下合并计算):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占主营业务
序号 客户名称 主要销售内容 销售收入
收入比例
WOOJIN ELECTRIC
1 非晶合金薄带、非晶铁心等 3,229.73 7.80%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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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云路新能源科技有 纳米晶产品、磁性粉末及其
2 2,028.09 4.90%
限公司 制品等
3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非晶合金薄带、非晶铁心等 1,998.37 4.83%
4 Nucon 非晶合金薄带、非晶铁心等 1,625.32 3.93%
5 ABB 非晶合金薄带、非晶铁心等 1,562.43 3.78%
合计 10,443.95 25.23%
2020 年度
占主营业务
序号 客户名称 主要销售内容 销售收入
收入比例
WOOJIN ELECTRIC
1 非晶合金薄带、非晶铁心等 5,261.02 7.37%
CO.,LTD
2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非晶合金薄带、非晶铁心等 4,083.90 5.72%
Toshiba Transmission &
3 Distribution Systems 非晶合金薄带等 3,044.84 4.27%
(India) Private Limited
宁波奥克斯供应链管理
4 非晶合金薄带、非晶铁心等 2,533.99 3.55%
有限公司
青岛云路新能源科技有 纳米晶产品、磁性粉末及其
5 2,423.24 3.40%
限公司 制品等
合计 17,346.99 24.32%
2019 年度
占主营业务
序号 客户名称 主要销售内容 销售收入
收入比例
1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非晶合金薄带、非晶铁心等 7,525.10 10.76%
Toshiba Transmission &
2 Distribution Systems 非晶合金薄带、非晶铁心等 6,090.49 8.71%
(India) Private Limited
非晶合金薄带、磁性粉末及
3 四川东阁科技有限公司 4,683.97 6.70%
其制品等
4 TRANSCON 非晶合金薄带、非晶铁心等 4,591.01 6.57%
WOOJIN ELECTRIC
5 非晶合金薄带、非晶铁心等 4,159.13 5.95%
CO.,LTD
合计 27,049.71 38.68%
2018 年度
占主营业务
序号 客户名称 主要销售内容 销售收入
收入比例
1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非晶合金薄带等 13,704.36 18.65%
非晶合金薄带、磁性粉末及
2 四川东阁科技有限公司 7,503.26 10.21%
其制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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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通过盐城恩利电
非晶合金薄带 971.15 1.32%
气有限公司实现销售
Toshiba Transmission &
3 Distribution Systems 非晶合金薄带等 5,776.50 7.86%
(India) Private Limited
4 TRANSCON 非晶合金薄带等 4,770.89 6.49%
北京中机联供非晶科技
非晶合金薄带、非晶铁心等 4,648.03 6.32%
股份有限公司
5
其中:通过盐城恩利电
非晶合金薄带 3,054.65 4.16%
气有限公司实现销售
合计 36,403.05 49.53%

注 1:公司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销售业务,按照同一控制口径合并披露,

包括上海置信日港电气有限公司、天津置信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宏源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许继变压器有限公司等;

注 2:公司与 TRANSCON 及其关联公司开展销售业务,按照同一控制口径合并披露,

包括 TRANSCON INDUSTRIES、Kanyaka Parameshwari Engg Ltd、HI-POWER ELECTRICAL

INDUSTRIES、Sealwel Corporation Private Limited 等

注 3:2020 年 12 月,云路投资控股自云路新能源存续分立,分立之后原云路新能源持

有特变智能、青岛云路聚能及合肥云路聚能的股权划至云路投资控股名下,上述股权变更于

2021 年 1 月完成;为保持披露的一致性,云路投资控股控制的上述主体在 2021 年 1-6 月的

交易金额仍与云路新能源合并披露及描述,下同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合计分别为 36,403.05 万元、27,049.71
万元、17,346.99 万元和 10,443.95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49.53%、
38.68%、24.32%和 25.23%。公司不存在对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销售总额 50%
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
2018 年,公司向四川东阁和北京中机的销售金额包含通过云路新能源实际
控制的主体盐城恩利销售的非晶合金薄带销售金额,通过上述形式向四川东阁和
北京中机两家最终实际客户实现的销售收入合计 4,025.80 万元。具体交易背景参
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四、关联方与关联交易”之
“(二)关联交易”之“1、经常性关联交易”之“(1)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
之“2)盐城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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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中的关联方客户为云路新能源,公司向其主要销
售磁性粉末制品和纳米晶超薄带,云路新能源采购后进一步加工生产用于家电等
领域的电子元器后对外销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给
云路新能源的产品均已实现最终销售。
除云路新能源外,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均与公司无关联关系;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李晓雨持有云路新能源 48.70%股权,董事郭克云持有云路新能源 48.60%
股权。除上述情形外,不存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
上股权的股东或其他主要关联方在公司前五大客户中占有权益的情形。

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工业纯铁、硼铁、铌铁、废钢
和硅铁等,上述主要原材料合计采购金额分别为 35,532.99 万元、31,731.45 万元、
28,647.34 万元和 17,053.19 万元。2018 年-2020 年采购金额逐年降低,主要是由
于工业纯铁和硼铁的采购量减少所致;2021 年 1-6 月,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及公
司纳米晶产品和雾化粉末产品产销量大幅提升,公司为生产采购的原材料金额同
比上升。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金额占比分别为 76.52%、76.98%、77.38%和
74.38%,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具体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吨、万元、元/吨
2021 年 1-6 月
序号 种类 采购量 采购金额 平均采购单价 占比
1 硼铁 3,625.08 5,383.20 14,849.88 23.48%
2 工业纯铁 11,902.65 5,216.41 4,382.57 22.75%
3 废钢 8,620.50 2,900.33 3,364.45 12.65%
4 铌铁 135.00 2,341.01 173,408.46 10.21%
5 硅铁 1,360.72 1,212.23 8,908.77 5.29%
合计 25,643.95 17,053.19 - 7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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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序号 种类 采购量 采购金额 平均采购单价 占比
1 硼铁 7,122.00 10,629.09 14,924.30 28.71%
2 工业纯铁 28,342.37 10,128.26 3,573.54 27.36%
3 铌铁 173.00 3,140.60 181,537.67 8.48%
4 废钢 10,951.18 2,928.25 2,673.92 7.91%
5 硅铁 2,008.06 1,821.14 9,069.14 4.92%
合计 48,596.61 28,647.34 - 77.38%
2019 年度
序号 种类 采购量 采购金额 平均采购单价 占比
1 工业纯铁 37,705.67 14,139.92 3,750.08 34.30%
2 硼铁 7,457.98 12,014.16 16,109.13 29.15%
3 铌铁 137.19 2,496.47 181,967.84 6.06%
4 废钢 6,472.13 1,768.23 2,732.07 4.29%
5 硅铁 1,362.70 1,312.67 9,632.84 3.18%
合计 53,135.67 31,731.45 - 76.98%
2018 年度
序号 种类 采购量 采购金额 平均采购单价 占比
1 工业纯铁 44,157.82 17,178.49 3,890.25 36.99%
2 硼铁 8,910.00 14,143.13 15,873.32 30.46%
3 铌铁 76.00 1,330.96 175,126.90 2.87%
4 废钢 5,623.23 1,484.48 2,639.90 3.20%
5 硅铁 1,293.89 1,395.93 10,788.62 3.01%
合计 60,060.94 35,532.99 - 76.52%

注:采购金额和单价以不含税金额列示



铁、硅、硼系原材料为公司非晶合金薄带、纳米晶超薄带的主要原材料,纳
米晶超薄带还需添加铌、铜系原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工业纯铁的采购金额分别
为 17,178.49 万元、14,139.92 万元、10,128.26 万元和 5,216.41 万元,采购金额逐
年下降,主要原因为:(1)工业纯铁的采购价格总体呈降低的趋势;(2)公司
优化生产工艺,在生产过程中使用部分废钢代替工业纯铁进行生产,废钢采购规
模持续上升,导致工业纯铁的需求量下降;(3)受 2019 年以来国内非晶变压器
招标量下滑的影响,公司非晶合金板块产品的产销量下降,主要原材料工业纯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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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采购量相应下降。2021 年 1-6 月,公司工业纯铁的采购单价上涨主要是由于受
到大宗原材料价格整体上涨的影响。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种类较多,采购价格根据技术和质量要求、采购数量、付
款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原材料的价格趋势与公开市场的大宗商品价格走势整体
一致。

2、其他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除金属原材料的其他材料主要包括铜套、液氮、喷嘴
坯料、托盘、喷杯等机物料、耐火材料、包装物等耗材。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
其他主要材料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吨、元/个
期间 种类 单位 采购量 采购金额 平均采购单价 占比
铜套 个 26.00 515.13 198,125.12 2.25%
液氮 吨 7,939.62 525.49 661.86 2.29%

2021 年 喷嘴坯料 个 695.00 244.10 3,512.18 1.06%
1-6 月 托盘 个 41,279.00 282.71 68.49 1.23%
喷杯 个 3,644.00 99.45 272.93 0.43%
合计 - - 1,666.87 - 7.27%
铜套 个 42.00 806.77 192,089.06 2.18%
液氮 吨 9,713.18 638.47 657.33 1.72%
喷嘴坯料 个 1,434.00 578.51 4,034.25 1.56%
2020 年度
托盘 个 71,784.00 492.86 68.66 1.33%
喷杯 个 7,279.00 191.57 263.18 0.52%
合计 - - 2,708.18 - 7.32%
铜套 个 109.00 1,599.04 146,701.36 3.88%
液氮 吨 3,727.72 252.80 678.15 0.61%
喷嘴坯料 个 1,575.00 828.65 5,261.29 2.01%
2019 年度
托盘 个 71,012.00 495.17 69.73 1.20%
喷杯 个 8,996.00 239.99 266.77 0.58%
合计 - - 3,415.65 - 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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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 种类 单位 采购量 采购金额 平均采购单价 占比
铜套 个 74.00 1,170.57 158,184.49 2.52%

液氮 吨 5,786.50 388.22 670.90 0.84%

喷嘴坯料 个 1,887.00 974.05 5,161.89 2.10%
2018 年度
托盘 个 80,611.00 535.50 66.43 1.15%

喷杯 个 9,137.00 233.55 255.61 0.50%

合计 - - 3,301.89 - 7.11%

注:采购金额和单价以不含税金额列示



铜套、液氮、喷嘴坯料和喷杯为生产用机物料或耐火材料,铜套是非晶合金
薄带、纳米晶超薄带生产流程中结晶器的关键组成部件,喷嘴坯料和喷杯是非晶
合金薄带、纳米晶超薄带喷带过程中金属熔液喷带环节的耐火材料,液氮主要用
于雾化粉末的生产,托盘为产品包装物。
2020 年、2021 年 1-6 月,公司采购铜套平均单价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在
生产工艺优化后所定制的铜套产品性能提高、使用时间延长,因此采购价格相应
提高;相应地,由于铜套使用时间延长,生产过程中的消耗数量减少,因此采购
数量相应减少。
2020 年、2021 年 1-6 月,公司采购液氮数量增长较多,主要是由于雾化粉
末产量增加,消耗液氮数量相应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喷嘴坯料和喷杯的采购数量逐年降低,主要是由于非晶合金
薄带的产量有所下降。2020 年、2021 年 1-6 月,公司喷嘴坯料采购价格降低较
多,主要是由于北京双盛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供应的产品性能已达到公司生产工
艺的要求,公司增加了对其的采购量,由于其产品定价较低,导致整体平均采购
单价降低。

(二)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1、用电情况

公司能源需求主要为生产用电。报告期内,公司电费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电费(万元) 3,164.25 5,209.12 5,622.90 5,79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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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 10.61% 10.49% 11.00% 10.38%
用电量(万度) 5,164.42 8,609.16 9,001.83 9,398.27
电价(元/度) 0.61 0.61 0.62 0.62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能源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基本保持稳定,其价格由
相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统一定价或公司按照市场价格采购,其价格波动不会对
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2、其他能源消耗情况

报告期内,除生产用电之外,公司其他能源消耗主要为用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水费(万元) 24.21 47.91 31.21 26.72
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 0.08% 0.10% 0.06% 0.05%
用水量(万吨) 11.88 23.50 15.31 13.11
水价(元/吨) 2.04 2.04 2.04 2.04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过程能源消耗中用水量较少,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较低,分别为 0.05%、0.06%、0.10%和 0.08%。

(三)外协加工情况

1、外协加工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外协加工的情形。公司外协加工内容主要包括工业纯铁
切割、铜套委外加工、部分铁心和磁粉芯的委外生产以及纳米晶超薄带的剪切等。
上述外协加工内容技术含量不高、附加值相对较低,因此主要通过外协厂商进行
加工处理。
公司对外协加工厂商设置了筛选程序,纳入供应商管理体系,制定了《委外
加工管理制度》。公司对外协加工商的引入、监督、品质评价作出严格的规定。
新供应商的引入需经过公司的供应商信息调查、现场核实、样品确认、现场评审、
试用等过程,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公司的合格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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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外协生产加工费的定价方式为公司和外协加工单位遵循市场定价原则,
综合考虑外协加工单位的制造管理费用和合理利润,由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费金额及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外协加工费 405.43 1,099.71 921.59 1,213.69
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1.36% 2.21% 1.80% 2.17%




2、外协加工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分析

由于工业纯铁切割、铜套委外加工、纳米晶超薄带及非晶合金薄带的剪切、
磁粉芯和铁心的委外生产等外协加工环节的技术含量不高、附加值相对较低,非
公司关键的生产环节,因此公司根据实际需求,通过外协厂商进行加工处理以满
足客户需求、控制成本,提高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效率。具体必要和合理
性分析如下:
(1)工业纯铁的外协切割主要是由于发行人从部分供应商处采购的工业纯
铁体积较大、无法直接投料生产,因此公司委托外协厂商按照指定规格要求进行
切割;
(2)铜套的外协加工主要是由于公司采购的部分铜套为达到生产工艺所需
冷却性能的要求,需要按照特定图纸进行一定的结构加工方可投入使用,因此公
司将部分铜套委托外协厂商进行加工;
(3)纳米晶超薄带及非晶合金薄带的外协加工主要为带材剪切环节。由于
公司部分客户要求宽度更窄的带材,而带材剪切的工艺简单、附加值较低,因此
公司委托外协厂商进行加工;
(4)磁粉芯的外协加工主要是由于公司磁粉芯产品的生产能力和工艺处于
持续提升阶段,部分磁粉芯产品委托外协厂商代为加工生产;
(5)由于非晶铁心产品具有定制化、交付时间要求较短的特点,如果客户
订单集中下达,发行人短期内存在铁心产能不足的情况。公司内部有此生产能力
和生产设备,但因短时产能不足而进行外协加工,外协供应商根据公司规定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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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提供加工服务,主要避免了公司因产能不足而造成交货延期甚至于无法承接客
户订单的状况。

3、外协加工涉及的具体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所涉及的产品、外协加工数量及外协加工费用占比
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具体产品 单位 外协加工 外协加工 外协加工 外协加工 外协加工 外协加工 外协加工 外协加工
数量 费占比 数量 费占比 数量 费占比 数量 费占比
工业纯铁 吨 715.36 1.76% 15,203.27 11.79% 35,933.94 28.86% 42,524.18 26.08%
铜套 个 15.00 2.43% 17.00 0.81% 170.00 18.00% 195.00 16.31%
纳米晶超薄带 吨 1,238.85 95.80% 1,061.45 31.01% 210.78 7.90% - -
磁粉芯 个 - - 280,000 3.47% 662,100 9.86% - -
非晶合金薄带 吨 0.29 0.02% 3.99 0.08% 0.20 0.01% - -
非晶铁心 吨 - - 1,827.54 52.84% 1,094.34 35.38% 2,441.39 57.62%
合计 -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2020 年、2021 年 1-6 月,工业纯铁的外协加工数量降低较多,主要是由于
公司部分工业纯铁供应商可以向公司提供尺寸较小、符合公司投料生产规格的工
业纯铁,公司增加了规格较小的工业纯铁采购,因此与外协厂商进行切割的业务
量减少较多。
2020 年,铜套的外协加工数量减少较多,主要是由于公司为优化生产工艺,
对于铜套产品的性能向供应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铜套供应商于 2020 年开
始向公司提供性能更好、无需外协加工即可直接用于生产使用的铜套产品,因此
公司铜套产品的外协加工业务量减少较多。
2019 年,公司纳米晶超薄带产品正式投产,当年销售规模较小,随着 2020
年市场推广效果逐步显现,纳米晶超薄带的产销量大幅增加、外协剪切的业务规
模也相应增长。
2020 年,雾化粉末磁粉芯产品外协数量减少较多,主要是由于随着公司磁
粉芯生产工艺合和技术的逐步优化提升,外协加工的业务需求降低,2021 年 1-6
月,公司雾化粉末磁粉芯产品未进行外协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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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非晶铁心产品的外协加工数量呈现一定波动,主要是由于
发行人铁心产品以自产为主,在客户订单集中下达、自身短时产能不足时进行外
协加工,因此外协加工数量受客户订单的影响而存在一定波动。2021 年 1-6 月,
发行人进一步提升了铁心产品订单消化和生产组织能力,未再外协加工非晶铁心,
因此未产生非晶铁心外协加工费用。

4、外协加工的具体模式及会计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外协加工的情形,外协加工模式主要分为两种:一是公
司与加工商签署委托加工协议,公司向外协加工商提供材料并支付加工费;二是
公司与外协加工商分别签署销售、采购合同,一方面向其销售公司自产的非晶薄
带、另一方面向其采购非晶铁心,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按照净额确认外协加
工费。
报告期内,公司不同外协加工模式下的具体产品及加工费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外协加工模式 具体产品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工业纯铁 7.12 129.69 265.97 316.48
铜套 9.84 8.87 165.87 197.90

向加工商提供材料并支 纳米晶超薄带 388.40 341.01 72.77 -
付加工费 磁粉芯 - 38.15 90.88 -
非晶合金薄带 0.06 0.89 0.07 -
小计 405.43 518.60 595.55 514.38
向加工商销售非晶合金
非晶铁心 - 581.11 326.03 699.30
薄带同时采购非晶铁心
合计 405.43 1,099.71 921.59 1,213.69



在向加工商提供材料并支付加工费的业务模式下,公司在材料发出时作为委
托加工物资核算,加工完成后入库时,按照委外加工物资附加加工费后确认为对
应存货科目。
对于向加工商销售非晶合金薄带同时采购非晶铁心的业务模式,公司在采购
非晶铁心入库时冲减相应非晶合金薄带的销售收入,并按照销售采购价差确认外
协加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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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外协加工费的核算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外协加工按照产品类型可以分为原材料及生产耗材外协加
工和产成品外协加工。
(1)原材料及生产耗材外协加工:对于工业纯铁的外协切割、铜套的外协
加工等原材料或生产耗材的外协加工,在加工完成后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与供应商
结算外协加工费用,计入相关材料成本。
(2)产成品外协加工:对于向加工商销售非晶合金薄带并在加工成铁心后
购回的外协加工,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在支付给加工商的采购价款中已包含外协加
工费,并计入产品成本;对于磁粉芯外协加工、纳米晶超薄带外协剪切等产成品
的外协加工,在加工完成后,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外协加工费用,计入相关产
品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不同外协加工类型的外协加工费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外协加工类型 具体产品 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工业纯铁 直接材料 7.12 129.69 265.97 316.48
原材料及生产
铜套 制造费用 9.84 8.87 165.87 197.90
耗材外协加工
小计 - 16.96 138.55 431.84 514.38
纳米晶超薄带 外协加工费用 388.40 341.01 72.77 -
磁粉芯 外协加工费用 - 38.15 90.88 -
产成品外协
非晶合金薄带 外协加工费用 0.06 0.89 0.07 -
加工
非晶铁心 外协加工费用 - 581.11 326.03 699.30
小计 - 388.46 961.16 489.75 699.30
合计 405.43 1,099.71 921.59 1,213.69



由上表,对于原材料及生产耗材的外协加工,其加工费已经体现在材料成本
中,并随着领料投入生产计入生产成本中的直接材料和制造费用;主营业务成本
列示的外协加工费用为非晶铁心、磁粉芯、纳米晶超薄带等产成品的加工费。因
此,公司外协加工费与主营业务成本中的外协加工费用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费核算和相关成本结转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不存在延迟结转的情形,相关成本核算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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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主要外协加工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外协加工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序号 外协加工商名称 主要加工内容 加工费金额 占比
1 北京安盛非晶科技有限公司 纳米晶带材剪切 152.51 37.62%
2 青岛翔云新材料有限公司 纳米晶带材剪切 98.84 24.38%
3 青岛能磁材料有限公司 纳米晶带材剪切 95.03 23.44%
4 青岛佳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纳米晶带材剪切 42.09 10.38%
5 青岛辉映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铜套外协加工 9.84 2.43%
合计 398.31 98.24%
2020 年
序号 外协加工商名称 主要加工内容 加工费金额 占比
1 江苏鼎茂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非晶铁心外协生产 336.76 30.62%
2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晶铁心外协生产 167.96 15.27%
3 北京安盛非晶科技有限公司 纳米晶带材剪切 164.16 14.93%
4 青岛能磁材料有限公司 纳米晶带材剪切 89.04 8.10%
5 青岛翔云新材料有限公司 纳米晶带材剪切 72.72 6.61%
合计 830.64 75.53%
2019 年度
序号 外协加工商名称 主要加工内容 加工费金额 占比
1 江苏鼎茂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非晶铁心外协生产 220.57 23.93%
2 青岛辉映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铜套外协加工 164.42 17.84%
3 青岛腾骏钢铁有限公司 工业纯铁切割 164.17 17.81%
4 青岛俊泽金属有限公司 工业纯铁切割 101.80 11.05%
5 四川东阁科技有限公司 磁粉芯外协加工 90.88 9.86%
合计 741.83 80.49%
2018 年度
序号 外协加工商名称 主要加工内容 加工费金额 占比
北京中机联供非晶科技股份
1 非晶铁心外协生产 487.73 40.19%
有限公司
2 青岛腾骏钢铁有限公司 工业纯铁切割 181.46 14.95%
3 青岛辉映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铜套外协加工 175.34 14.45%
4 江苏鼎茂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非晶铁心外协生产 145.16 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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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青岛俊泽金属有限公司 工业纯铁切割 135.02 11.12%
合计 1,124.72 92.67%

注:北京安盛非晶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金额包含其同一控制下的主体青岛磁瑞通新材料

有限公司




(四)报告期内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占比
1 德邻陆港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工业纯铁 4,978.64 21.71%
2 中信金属宁波能源有限公司 铌铁 2,341.01 10.21%
3 丹东利丰硅镁有限责任公司 硼铁 2,089.74 9.11%
4 博迈特硼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硼铁 2,009.43 8.76%
5 青岛鑫昊瑞金属有限公司 废钢 1,476.57 6.44%
合计 12,895.40 56.24%
2020 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占比
1 上海西远特殊钢制品有限公司 工业纯铁 5,331.86 14.40%
2 丹东利丰硅镁有限责任公司 硼铁 4,023.66 10.87%
3 丹东淇润硅业有限公司 硼铁 3,669.77 9.91%
4 中信金属宁波能源有限公司 铌铁 3,140.60 8.48%
5 博迈特硼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硼铁 2,838.09 7.67%
合计 19,003.98 51.33%
2019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占比
1 上海西远特殊钢制品有限公司 工业纯铁 8,078.32 19.60%
2 青岛祥瑞来商贸有限公司 工业纯铁 4,744.65 11.51%
3 丹东利丰硅镁有限责任公司 硼铁 4,222.88 10.25%
4 博迈特硼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硼铁 4,202.28 10.20%
5 中信金属宁波能源有限公司 铌铁 2,491.65 6.04%
合计 23,739.77 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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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占比
1 上海西远特殊钢制品有限公司 工业纯铁 10,550.67 22.72%
2 青岛祥瑞来商贸有限公司 工业纯铁 6,569.50 14.15%
3 博迈特硼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硼铁 5,304.58 11.42%
4 丹东利丰硅镁有限责任公司 硼铁 4,545.85 9.79%
5 辽阳国际硼合金有限公司 硼铁 2,212.51 4.76%
合计 29,183.10 62.84%

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按照合并口径计算采购额。青岛福泰祥瑞工贸有

限公司与青岛祥瑞来商贸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青岛祥瑞来商贸有限公司的采购

金额为合并计算结果



报告期内,公司的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均属于工业纯铁、硼铁和铌铁供应商。
公司向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采购的金额合计分别为 29,183.10 万元、23,739.77 万
元、19,003.98 万元和 12,895.40 万元,占比分别为 62.84%、57.59%、51.33%和
56.24%。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超过 50%的情况,不涉及严重
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
方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在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
情况。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机器设备和房屋建筑物。公司各项固定资产目前使用
状况良好,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1,446.34 9,271.99 81.00%
机器设备 17,397.67 7,526.18 43.26%
运输设备 217.33 93.05 42.82%
电子及办公设备 722.70 217.40 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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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成新率
合计 29,784.04 17,108.61 57.44%

注:成新率=账面净值/账面原值




1、自有房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在中国境内主要拥有 5 处房产,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平方米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编号 建筑面积 房屋坐落位置
鲁(2019)即墨市不动产 即墨市蓝村镇鑫源东路 7
1 青岛云路 10,174.33
权第 0006031 号 号附 1 号
鲁(2019)即墨市不动产 青岛市即墨区蓝村镇鑫
2 青岛云路 11,185.64
权第 0006032 号 源东路 7 号
鲁(2019)即墨市不动产 青岛市即墨区蓝村镇鑫
3 青岛云路 2,854.46
权第 0006033 号 源东路 7 号附 1 户
鲁(2019)即墨市不动产 青岛市即墨区蓝村镇鑫
4 青岛云路 6,129.10
权第 0017336 号 源东路 7 号附 1 号
鲁(2020)青岛市即墨区 青岛市即墨区蓝村镇鑫
5 青岛云路 26,289.87
不动产权第 0042371 号 源东路 5 号
合计 - 56,633.40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存在建筑面积为 174.22 平方米的值班室、
传达室未能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上述房产占发行人全部房屋面积比例较低,该等
房产并未用于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控股股东航发资产承诺,若因上述无证房产被主管部门强制拆除或被
主管部门处罚等情形,而使青岛云路遭受资产损失或产生其他费用的,届时单位
将承担青岛云路因此遭受的全部资产损失及其他拆除、处罚等费用。
青岛市即墨区自然资源局、青岛市即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出具合规证明,
发行人未因上述无证房产的建设及使用而受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2、租赁房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的房屋租赁主要用于员工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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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路新能源

公司自云路新能源租赁员工宿舍,租赁期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员工宿舍租金为每人 50 元/月,按照公司员工实际入住人数计算。

(2)青岛益青工艺制品厂

2020 年 4 月 15 日,公司与出租方青岛益青工艺制品厂签署租赁协议,租赁
出租方位于青岛市即墨区蓝村站站前街 220 号厂区内生活服务楼作为公司职工
宿舍使用,使用面积为 1,704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6 个月,租金为 8 万元;合同
到期后,公司与出租方签署协议,将租赁期限延长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根据租
赁协议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后出租方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租期顺延,租金按月支
付;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租赁仍在正常履行中。

3、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主要机器设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个数 原值 净值 成新率
1 在线收卷设备 4 1,950.48 643.53 32.99%
2 配电系统 2 945.17 279.48 29.57%
3 中频底注炉 6 1,450.20 553.88 38.19%
4 管路系统 2 610.34 353.56 57.93%
5 中频熔炼炉与中频底注炉 1 528.46 169.65 32.10%
6 中频冶炼炉 2 390.57 102.58 26.26%
7 真空雾化设备 1 215.04 203.13 94.46%
8 雾化制粉设备 1 204.93 151.38 73.87%




(二)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拥有土地使用权 3 宗,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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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平方米
土地 使用权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编号 坐落位置 用途 有效期
面积 类型
即墨市蓝村
鲁(2019)即墨市不动
镇鑫源东路
产权第 0006031 号
7 号附 1 号
青岛
1 鲁(2019)即墨市不动 31,191 青岛市即墨 出让 工业 2057.05.21
云路
产权第 0006033 号 区蓝村镇鑫
鲁(2019)即墨市不动 源东路 7 号
产权第 0017336 号 附1号
青岛市即墨
青岛 鲁(2019)即墨市不动
2 60,000 区蓝村镇鑫 出让 工业 2068.08.02
云路 产权第 0005204 号
源东路 5 号
青岛市即墨
青岛 鲁(2019)即墨市不动
3 23,360 区蓝村镇鑫 出让 工业 2064.10.07
云路 产权第 0006032 号
源东路 7 号
合计 114,551 - - -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将“鲁(2019)即墨市不动产权第 0005204
号”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城阳支行,用于取得 1,883.64 万元人民
币借款。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土地使用权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

2、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拥有授权专利共计 156 项,其中发明专
利 96 项,实用新型 60 项。具体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授权日 专利号 类型 权属
1 生产非晶带材用中间包 2012.07.18 ZL.201120415266.4 实用新型 独有
2 坩埚用夹具 2012.08.01 ZL.201120414563.7 实用新型 独有
3 一种感应炉钢液净化装置 2012.10.10 ZL.201120566348.9 实用新型 独有
4 一种非晶带的连续生产装置 2013.07.24 ZL.201110124319.1 发明 独有
5 喷带包组件 2013.08.14 ZL.201110449631.8 发明 独有
6 一种非晶带材倒卷设备 2013.08.14 ZL.201220636138.7 实用新型 独有
一种共模电感用磁芯的热处
7 2013.11.13 ZL.201110354453.0 发明 独有
理方法
8 非晶结晶器 2014.01.15 ZL.201110095389.9 发明 独有
9 带材的制造方法 2014.02.26 ZL.201110200019.7 发明 独有
10 一种用于喷嘴包的加热装置 2014.02.26 ZL.201320430298.0 实用新型 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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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授权日 专利号 类型 权属
11 一种非晶带连续生产系统 2014.07.09 ZL.201320793159.4 实用新型 独有
12 喷嘴杯 2014.07.09 ZL.201320793500.6 实用新型 独有
13 一种非晶组合磁粉芯 2014.07.09 ZL.201320793746.3 实用新型 独有
非晶宽带制带设备用缓压喷
14 2014.07.09 ZL.201320819614.3 实用新型 独有
嘴及非晶带连续生产系统
一种生产非晶带材用快换喷
15 2014.07.09 ZL.201320819372.8 实用新型 独有

16 非晶带材卷径测量装置 2014.07.09 ZL.201320869234.0 实用新型 独有
17 非晶带材力学性能检测夹具 2014.07.30 ZL.201320739826.0 实用新型 独有
18 一种压力喷带包 2014.07.30 ZL.201320869225.1 实用新型 独有
一种非晶制带结晶器用吸风
19 2014.07.30 ZL.201320869263.7 实用新型 独有
装置
20 一种非晶喷包用组合塞杆 2014.07.30 ZL.201320869235.5 实用新型 独有
一种非晶带材生产在线修磨
21 2014.07.30 ZL.201320869223.2 实用新型 独有
装置
一种适用于原子发射光谱仪
22 2014.07.30 ZL.201320883031.7 实用新型 独有
的样品制备装置
一种非晶结晶器专用旋转接
23 2014.08.06 ZL.201210552144.9 发明 独有

一种冶炼铁基纳米晶母合金
24 2014.09.10 ZL.201310016199.2 发明 独有
的方法
一种测量高速旋转结晶器表
25 2014.09.24 ZL.201210402269.3 发明 独有
面温度的方法及其装置
26 一种喷嘴包 2014.11.05 ZL.201320869233.6 实用新型 独有
一种制作非晶电机定子铁芯
27 2014.12.10 ZL.201210441990.3 发明 独有
的夹持设备
一种喷带包液位控制系统及
28 2014.12.10 ZL.201210537035.X 发明 独有
其实现方法
29 拼装灌封式磁粉芯 2014.12.24 ZL.201420473399.0 实用新型 独有
30 一种非晶结晶器铜套结构 2014.12.31 ZL.201310029641.5 发明 独有
一种非晶结晶器铜套水路密
31 2015.01.28 ZL.201420601107.7 实用新型 独有
封组件
一种非晶带材在线输送设备
32 2015.02.11 ZL.201210492670.0 发明 独有
及其实现方法
33 铁芯和变压器 2015.03.18 ZL.201210135307.3 发明 独有
34 灌封式磁粉芯 2015.04.01 ZL.201420473028.2 实用新型 独有
35 拼装式磁粉芯 2015.05.20 ZL.201420473030.X 实用新型 独有




1-1-166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专利名称 授权日 专利号 类型 权属
一种用于生产纳米晶薄带的
36 2015.05.20 ZL.201420728141.0 实用新型 独有
喷带包
一种快插式非晶带材检测的
37 2015.05.27 ZL.201310041517.0 发明 独有
方法及试样工装
一种非晶带材的在线卷取装
38 2015.05.27 ZL.201310041925.6 发明 独有

39 非晶结晶器 2015.05.27 ZL.201310552049.3 发明 独有
一种多重合非晶带卷的合卷
40 2015.06.24 ZL.201210439195.0 发明 独有
机及其实现方法
一种非晶、纳米晶合金锭中
41 2015.06.24 ZL.201310005088.1 发明 独有
夹杂物的检测方法
一种非晶、纳米晶带材表面
42 2015.06.24 ZL.201310031913.5 发明 独有
在线绝缘涂层的方法及装置
43 一种非晶结晶器 2015.06.24 ZL.201310374265.3 发明 独有
44 一种防麻点非晶结晶器 2015.06.24 ZL.201310383200.5 发明 独有
45 带材的制造方法 2015.06.24 ZL.201310608139.X 发明 独有
一种非晶结晶器铜套冷却结
46 2015.07.29 ZL.201310029623.7 发明 独有

47 一种包装码垛装置 2015.07.29 ZL.201310390402.2 发明 独有
48 物相分析方法 2015.08.19 ZL.201210002795.0 发明 独有
49 一种交叉冷却的结晶器 2015.08.19 ZL.201310743428.0 发明 独有
一种制备铁硅硼非晶导磁胶
50 2015.09.02 ZL.201310732301.9 发明 独有
的方法
一种合金软磁粉芯的制备工
51 2015.09.30 ZL.201310018540.8 发明 独有

一种用于喷带包的抗冲刷防
52 2015.09.30 ZL.201310367877.X 发明 独有
护涂层及其制备方法
铁基非晶态软磁材料及其制
53 2015.10.07 ZL.201110460079.2 发明 独有
备方法
54 厚度测量方法及装置 2015.10.07 ZL.201210480622.X 发明 独有
一种快速检测非晶带材磁性
55 2015.10.07 ZL.201210553438.3 发明 独有
能的方法
56 一种非晶带材倒卷涨缩设备 2015.10.07 ZL.201310323563.X 发明 独有
57 一种薄带分卷机 2015.10.07 ZL.201310351243.5 发明 独有
一种石墨表面抗氧化涂层的
58 2015.10.07 ZL.201310365602.2 发明 独有
制备方法
一种非晶带材卷绕线速度测
59 2015.10.07 ZL.201310374147.2 发明 独有
量系统及方法




1-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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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授权日 专利号 类型 权属
一种生产非晶薄带的复合式
60 2015.10.07 ZL.201310382958.7 发明 独有
喷嘴
61 带材的喷制装置 2015.10.07 ZL.201310597922.0 发明 独有
62 多重非晶带卷的制造装置 2015.10.07 ZL.201310686643.1 发明 独有
63 磁芯制备方法 2015.10.07 ZL.201310682543.1 发明 独有
一种非晶带材的穿带方法及
64 2015.10.07 ZL.201310695676.2 发明 独有
其装置
全自动非晶带材连续退火系
65 2015.10.21 ZL.201310588488.X 发明 独有

一种用废带材冶炼铁基非晶
66 2015.10.21 ZL.201310677931.0 发明 独有
态母合金的方法
一种回收废带冶炼铁基纳米
67 2015.10.21 ZL.201310677932.5 发明 独有
晶母合金的方法
68 非晶结晶器 2015.10.28 ZL.201310400924.6 发明 独有
一种非晶合金制带设备用组
69 2015.12.23 ZL.201310367874.6 发明 独有
合喷嘴
70 带材的喷制装置 2015.12.30 ZL.201310591357.7 发明 独有
一种非晶带材厚度的测量方
71 2016.01.20 ZL.201210583310.1 发明 独有
法及装置
一种制备合金软磁粉芯的方
72 2016.01.20 ZL.201310018768.7 发明 独有

73 一种铁基非晶合金材料 2016.01.20 ZL.201310368544.9 发明 独有
74 一种快换式喷包 2016.01.20 ZL.201310383369.0 发明 独有
75 结晶器铜辊表面的改性方法 2016.01.20 ZL.201310382683.7 发明 独有
一种磁导率为 50 的改性铁
76 2016.01.20 ZL.201310454647.7 发明 独有
硅硼软磁粉芯的制备方法
一种磁导率为 26 的改性铁
77 2016.01.20 ZL.201310461178.1 发明 独有
硅硼软磁粉芯的制备方法
一种磁导率为 90 的改性铁
78 2016.01.20 ZL.201310454203.3 发明 独有
硅硼软磁粉芯的制备方法
一种磁导率为 75 的改性铁
79 2016.01.20 ZL.201310454614.2 发明 独有
硅硼软磁粉芯的制备方法
非晶合金铁芯的热处理装置
80 2016.01.20 ZL.201310566087.4 发明 独有
和方法
铁基纳米晶光谱标样制备方
81 2016.01.20 ZL.201310700036.6 发明 独有

82 材料检测装置 2016.02.04 ZL.201310682564.3 发明 独有
一种非晶纳米晶复合磁粉芯
83 2016.03.09 ZL.201310410905.1 发明 独有
及其制备方法


1-1-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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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授权日 专利号 类型 权属
一种非晶/纳米晶冷却辊的
84 2016.03.09 ZL.201310588591.4 发明 独有
修复复合层及制备方法
一种冶炼纳米晶母合金的造
85 2016.03.09 ZL.201310732155.X 发明 独有
渣剂及其造渣工艺
一种快速测量高速旋转轮式
86 2016.05.04 ZL.201310041510.9 发明 独有
结晶器外径的方法及装置
一种非晶带材的制备方法和
87 2016.05.04 ZL.201310382772.1 发明 独有
装置
88 中间包的恒液位控制系统 2016.05.04 ZL.201310581013.8 发明 独有
一种抗氧化性强的铁基非晶
89 2016.05.04 ZL.201310600706.7 发明 独有
带材的制备方法及其装置
一种非晶带材物理版型测试
90 2016.05.04 ZL.201310638597.8 发明 独有
制样方法及其装置
91 带材的制造装置和方法 2016.05.04 ZL.201310697841.8 发明 独有
92 一种倒合卷设备 2016.05.04 ZL.201310752805.7 发明 独有
一种非晶磁粉芯的热处理方
93 2016.05.11 ZL.201310647403.0 发明 独有

一种铁基纳米晶合金的制备
94 2016.05.11 ZL.201310734210.9 发明 独有
方法
95 降低非晶带材脆化度的方法 2016.06.22 ZL.201310682853.3 发明 独有
96 用于结晶器的辊面处理装置 2016.06.29 ZL.201310445309.7 发明 独有
一种非晶磁粉芯的冷却处理
97 2016.07.06 ZL.201310649085.1 发明 独有
方法
具有超高磁导率的铁基非晶
98 2016.07.06 ZL.201310732322.0 发明 独有
磁粉芯的制备方法
99 铜套制作方法 2016.08.10 ZL.201310667085.4 发明 独有
一种检测耐火材料气孔率的
100 2016.08.10 ZL.201310683511.3 发明 独有
测量方法
一种非晶组合磁粉芯的制备
101 2016.08.17 ZL.201310647417.2 发明 独有
方法
102 非晶带材卷取自动纠偏装置 2016.08.17 ZL.201310732156.4 发明 独有
一种连续生产纳米晶带材的
103 2016.09.28 ZL.201410651978.4 发明 独有
方法及系统
一种纳米晶超薄制带的结晶
104 2016.11.09 ZL.201310745167.6 发明 独有

105 一种非晶带材生产用剥离器 2017.02.01 ZL.201410701036.2 发明 独有
106 一种改性磁粉芯的制备方法 2017.03.15 ZL.201410425254.8 发明 独有
107 一种复合型非晶变压器铁芯 2017.08.25 ZL.201510110424.8 发明 独有
108 一种连续浇注设备 2018.01.12 ZL.201720769993.8 实用新型 独有


1-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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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授权日 专利号 类型 权属
109 浇注设备及其底注炉 2018.01.12 ZL.201720769992.3 实用新型 独有
110 一种喷带车定位设备 2018.01.12 ZL.201720764818.X 实用新型 独有
111 一种冷却辊 2018.01.12 ZL.201720769869.1 实用新型 独有
112 一种在线抛光装置 2018.01.12 ZL.201720769870.4 实用新型 独有
113 一种底注炉移动设备 2018.01.12 ZL.201720769941.0 实用新型 独有
青岛云路/中国
一种铁基非晶合金及其制备 科学院宁波材
114 2018.02.09 ZL.201710081033.7 发明
方法 料技术与工程
研究所
115 一种非晶带材成型装置 2018.03.30 ZL.201720767187.7 实用新型 独有
一种铁基非晶磁粉芯及其制
116 2018.04.13 ZL.201610410894.0 发明 独有
备方法
一种铁硅铝磁粉芯及其制备
117 2018.04.13 ZL.201610410871.X 发明 独有
方法
立体卷铁芯和采用单层非晶
118 2019.01.29 ZL.201821248431.X 实用新型 独有
带材制作立体卷铁芯的装置
119 一种多级料带 2019.04.19 ZL.201821247838.0 实用新型 独有
120 立体三角形铁芯的装配装置 2019.04.19 ZL.201821519331.6 实用新型 独有
121 铁芯的卷绕芯模 2019.06.28 ZL.201821233893.4 实用新型 独有
122 铁硅铝磁芯及其制备方法 2019.08.30 ZL.201810609123.3 发明 独有
超低铁损耗铁硅铝磁芯的制
123 2019.09.03 ZL.201710711146.0 发明 独有
备方法
一种具有低应力敏感性的铁
124 2019.11.01 ZL.201710447487.1 发明 独有
基非晶合金及其制备方法
非晶合金立体卷铁芯及其单
125 2019.11.01 ZL.201920461012.2 实用新型 独有

非晶合金立体卷铁芯及其单
126 2019.11.01 ZL.201920460989.2 实用新型 独有

非晶合金立体卷铁芯的单框
127 2019.11.01 ZL.201920461013.7 实用新型 独有
及非晶立体卷铁芯
非晶合金立体卷铁芯及其单
128 2019.11.01 ZL.201920461708.5 实用新型 独有

一种变压器、非晶合金立体
129 2019.11.15 ZL.201920461710.2 实用新型 独有
卷铁芯及其单框
一种非晶合金立体卷铁芯的
130 2019.11.15 ZL.201920461015.6 实用新型 独有
单框及非晶合金立体卷铁芯
一种变压器及非晶合金立体
131 2019.11.01 ZL.201920461709.X 实用新型 独有
卷铁芯




1-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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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授权日 专利号 类型 权属
非晶合金立体卷铁芯及非晶
132 2019.11.01 ZL.201920461732.9 实用新型 独有
合金变压器
非晶合金立体卷铁芯及其单
133 2019.11.01 ZL.201920461731.4 实用新型 独有

非晶合金立体卷铁心及其单 青岛云路/
134 2020.03.20 ZL.201921585504.9 实用新型
框 上海置信
多气隙环形磁芯及环形电感
135 2020.04.17 ZL.201921867930.1 实用新型 独有

一种铁基非晶合金及其制备
136 2020.05.08 ZL.201711392745.7 发明 独有
方法
137 变压器及其箱体 2020.05.08 ZL.201922092720.6 实用新型 独有
一种变压器铁心及非晶合金
138 2020.05.22 ZL.201922165901.7 实用新型 独有
铁心单框
一种具有高设计磁通密度的
139 2020.06.05 ZL.201922222206.X 实用新型 独有
变压器及其铁心
一种用于支撑非晶合金立体 青岛云路/
140 2020.06.05 ZL.201921589494.6 实用新型
卷铁芯的支撑装置 上海置信
青岛云路/
141 用于非晶立体卷铁心的工装 2020.06.05 ZL.201921586567.6 实用新型
上海置信
非晶合金变压器铁心及其内
142 2020.06.30 ZL.201922104032.7 实用新型 独有
支撑结构
一种立体卷铁芯吊装、存放、 青岛云路/
143 2020.06.30 ZL.201921591395.1 实用新型
运输工具 上海置信
一种铁基非晶合金磁芯的制
144 2020.07.24 ZL.201811283421.4 发明 独有
备方法与铁基非晶合金
非晶合金铁芯及非晶合金变
145 2020.08.11 ZL.201922197664.2 实用新型 独有
压器
上海置信/
146 变压器双层填沙油箱 2020.06.16 ZL.201921578666.X 实用新型
青岛云路
一种立体卷铁心变压器铁心 上海置信/
147 2020.06.16 ZL.201921557062.7 实用新型
下夹件 青岛云路
上海置信/
148 器身压块结构 2020.06.16 ZL.201921548984.1 实用新型
青岛云路
Iron-based amorphous alloy
149 and preparation method 2021.01.06 EP3572548 发明 独有
therefor
一种铁基非晶合金带材及其
150 2021.02.09 ZL.201811541604.1 发明 独有
制备方法
一种铁基非晶薄带及其制备
151 2021.03.26 ZL.201911368654.9 发明 独有
方法
152 非晶铁心的单框及非晶铁心 2021.05.14 ZL.202022683498.X 实用新型 独有



1-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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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授权日 专利号 类型 权属
铁心单框的内支撑架及铁心
153 2021.06.01 ZL.202022683531.9 实用新型 独有
单框
一种用于铁基非晶合金带材
154 的渣系与一种铁基非晶合金 2021.06.18 ZL.202010098197.2 发明 独有
带材的制备方法
155 非晶铁心的单框及非晶铁心 2021.07.16 ZL.202022933824.8 实用新型 独有
156 非晶铁心的单框及非晶铁心 2021.08.06 ZL.202022684896.3 实用新型 独有




3、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在中国境内已拥有注册商标 7 项,在境
外拥有注册商标 2 项,具体情况如下:

(1)境内注册商标

序号 商标权人 商标 注册号 有效期限 类别


1 青岛云路 23552876 2019.09.07-2029.09.06 9




2 青岛云路 23552875 2018.09.14-2028.09.13 9




3 青岛云路 23502083 2019.01.14-2029.01.13 6




4 青岛云路 31996310 2019.03.21-2029.03.20 9




5 青岛云路 31996313 2019.03.21-2029.03.20 9




6 青岛云路 36290408 2019.10.07-2029.10.06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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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商标权人 商标 注册号 有效期限 类别


7 青岛云路 32314722 2020.06.28-2030.06.27 35




(2)境外注册商标

序号 商标权人 商标 注册号 类别 有效期限 国别
2019.05.22-2029.05.22 马德里
2020.01.24-2029.05.22 欧盟
2020.02.15-2029.05.22 俄罗斯
2020.02.19-2029.05.22 英国
2019.10.17-2029.05.22 菲律宾
国际注册号
1 青岛云路 6 2020.08.27-2029.05.22 印度尼西亚
1483828
2020.08.23-2029.05.22 越南
2020.11.27-2029.05.22 日本
2020.12.23-2029.05.22 土耳其
2020.09.03-2029.05.22 韩国
2019.12.31-2029.05.22 美国
2019.05.22-2029.05.22 马德里
2020.01.31-2029.05.22 欧盟
2020.02.12-2029.05.22 俄罗斯
2019.12.03-2029.05.22 英国
2019.10.31-2029.05.22 菲律宾

国际注册号 2020.09.03-2029.05.22 印度尼西亚
2 青岛云路 9
1484823 2020.08.28-2029.05.22 越南
2020.03.18-2029.05.22 印度
2020.11.27-2029.05.22 日本
2020.08.12-2029.05.22 韩国
2020.12.23-2029.05.22 土耳其
2020.02.11-2029.05.22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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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特许经营事项。

六、发行人的业务经营资质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的业务经营资质如下:
序号 证书名称 持证单位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
GR201737100161 2017.09.19 2017-2019 年
1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公司
GR202037100278 2020.12.01 2020-2022 年
2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公司 00620Q30536R1M 2020.06.11 2023.04.17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
3 公司 110108197008238931 2016.07.07 /
记表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
4 公司 3728960DAH 2016.07.20 /
证书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
5 公司 16010617055100000646 2016.01.11 /
业备案表
珠海
6 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4404042019000031 2019.08.09 2020.12.31
分公司
注 1:发行人污染物排放量未达标准,无需申请排污许可证。2020 年 6 月,发行人取得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有效期至 2025 年 6 月;

注 2:2021 年起,发行人珠海分公司不再从事生产活动并于 2021 年 1 月份完成注销,

因此排污许可证到期后未办理续期




七、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一)公司的核心技术及其来源

1、核心技术介绍

公司目前所掌握的核心技术均通过产品的自主研发和优化、生产设备的自主
设计和改造、工艺技术的自主创新和改进而积累形成。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
日,公司主要核心技术及来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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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技术 所处
序号 技术描述 技术先进性和具体表征 核心技术对应的主要专利 对应产品
名称 阶段
该技术针对流量为 kg/min 量级匹配连铸工艺,通过
对熔体流道进行流场及温度场设计,稳定高温熔体
流动过程中的流动轨迹及温度场均匀性,并通过流
量精准控制实现小流量熔体稳定、恒流、恒温输送,
确保在连续、长时间制备过程中的质量稳定,克服
了长时间浇注过程中频繁冷热冲击导致无法连续生
1.一种铁基非晶薄带及其制备方法
产抓取的产业化难题,实现连续生产 10 小时以上、
(ZL.201911368654.9)
通过突破“热熔匹配理念、高温熔 连续喷带 10 万米不断带的稳定生产能力,带材宽度
2.一种连续生产纳米晶带材的方法及系统
体流场设计技术、温度场控制技 方向上的厚度变化控制在±2m 范围内,单喷合格
(ZL.201410651978.4)
术”等关键技术,解决小流量熔体 率达到 95%以上。
3.带材的制造方法(ZL.201310608139.X)
小流量熔 连铸过程的液态金属粘度对温度 在温度场设计方面,根据高温熔体粘度的实时变化 非晶合金薄带
4.一种非晶合金制带设备用组合喷嘴 批量
1 体精密连 的影响、氧化造成的液态金属纯净 情况,控制温度区间,确保高温熔体的均匀性;在 纳米晶超薄带
(ZL.201310367874.6) 生产
铸技术 度低等问题。应用此技术,实现非 流场设计方面,根据带材不同的厚度及宽度、粉末 磁性粉末
5.一种生产非晶薄带的复合式喷嘴
晶合金薄带、纳米晶超薄带、微米 粒度的大小,匹配不同流场设计,实现产品厚度、
(ZL.201310382958.7)
级粉体的产业化,增加了连续喷铸 粒度等指标的均匀性和一致性。
6.一种快换式喷包(ZL.201310383369.0)
时间及单条线的产能 该技术适应的产品范围及工艺稳定性高,可制备不
7.一种非晶带的连续生产装置
同厚度和宽度的带材,以及磁性粉末的生产。发行
(ZL.201110124319.1)
人依托该核心技术已建成 4 条万吨级年产能的非晶
合金薄带生产线,并研发推出纳米晶超薄带、雾化
粉末产品。该技术采用后,发行人生产工艺的稳定
性大幅提高、连续作业时间延长、单位时间内产出
更多,实现了产品性能的稳定、生产效率的提高和
生产成本的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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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技术 所处
序号 技术描述 技术先进性和具体表征 核心技术对应的主要专利 对应产品
名称 阶段
1.非晶结晶器(ZL.201110095389.9、
该技术采用水冷却介质结合材料结构设计的理念, ZL.201310400924.6、ZL.201310552049.3)
采用旋转淬冷的工艺路线,结晶器在旋转速度达到 2.一种测量高速旋转结晶器表面温度的方
6
约 25m/s 的高速条件下获得 10 ℃/s 的极端冷却速 法及其装置(ZL.201210402269.3)
率,实现带材形成非晶态,获得厚度 25m 左右的非 3.一种非晶结晶器专用旋转接头
结晶器水路结构提供了非晶形成
晶合金薄带,带材宽度方向上的厚度变化控制在± (ZL.201210552144.9)
所需的冷却条件,冷却速率达到
极端冷凝 2m 范围内;获得厚度 14-18m 的纳米晶超薄带, 4.一种非晶结晶器铜套结构
106/s;并通过三段冷却结构设计, 非晶合金薄带 批量
2 控制 纳米晶带材越薄、制备难度越大。 (ZL.201310029641.5)
确保带材成材过程中横向与纵向 纳米晶超薄带 生产
技术 该技术可根据产品规格、宽度,设计不同冷却分区 5.一种非晶结晶器(ZL.201310374265.3)
的厚度均匀性和冷却均匀性,提升
段,自动调节水流量,提高冷却均匀性;根据产品 6.一种防麻点非晶结晶器
带材性能
的厚度,自动调节冷却的极端速度;通过结晶器表 (ZL.201310383200.5)
面温度,自动调节结晶器进水水温,使产品潜热一 7.一种交叉冷却的结晶器
致;解决了带材脆性的工艺性稳定,带材的断带批 (ZL.201310743428.0)
次降低,可连续抓取约 10 万米以上带材不断裂 8.一种纳米晶超薄制带的结晶器
(ZL.201310745167.6)
非晶材料的研发形成了基础研究、 该技术主要应用于新产品的研发,通过研究不同合 1.一种铁基非晶合金带材及其制备方法
成分设计、工艺开发、产品评价于 金体系中各合金元素的特点及相互耦合作用,设计 (ZL.201811541604.1)
一体的快速开发、评价体系。非晶 不同的成分配比,并利用本技术匹配工艺条件研发 2.一种铁基非晶合金及其制备方法
成分设计
合金薄带成分设计从铁、硅、硼三 出具有不同特性的非晶合金薄带及纳米晶超薄带。 (ZL.201711392745.7) 非晶合金薄带 批量
3 和系统评
元系向更多元成分跨越,形成了 非晶合金薄带在成分设计过程中引入碳元素,增强 3.一种具有低应力敏感性的铁基非晶合金 纳米晶超薄带 生产
价技术
铁、硅、硼、碳四元系材料的量产, 合金体系的非晶形成能力,形成了铁、硅、硼、碳 及其制备方法(ZL.201710447487.1)
以此成分为基础形成了高熔点材 四元合金体系,并在工艺开发过程中解决了高熔点 4.一种铁基非晶合金材料
料高效合金化和低温补碳技术 。 材料合金化及低温补碳的技术难题,研制并量产具 (ZL.2013103685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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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技术 所处
序号 技术描述 技术先进性和具体表征 核心技术对应的主要专利 对应产品
名称 阶段
纳米晶成分设计在铁、硅、硼、铌、 有高饱和磁感应强度、高厚度、高韧性的非晶合金 5.降低非晶带材脆化度的方法
铜体系的基础上,合理匹配硅、硼、 薄带。 (ZL.201310682853.3)
铌三元素的比例,以合金的非晶形 纳米晶超薄带通过研究硅、硼、铌三种元素在原有
成能力为基础,研发出更适宜超薄 体系中的不同作用,增加类金属元素的含量配比,
纳米晶带材制备的合金成分 适当降低大金属元素的含量,在保证合金饱和磁感
应强度稳定的前提下,提高合金体系的纳米晶形成
能力,结合冶炼、连铸、冷凝等工艺技术,可量产
厚度约 14-18m 的纳米晶超薄带。
该技术可评价出不同元素在合金体系的作用及影
响,从而制备出具有不同特性的产品如高饱和磁感
应强度非晶带材、纳米晶超薄带,建立了非晶、纳
米晶产品基础研究、成分设计、工艺设计、产品评
价的系统性研发过程体系,并拓宽了制备工艺窗口
该项技术采用冶金动力学及热力学的理论,自主开
通过突破“高温熔体电磁搅拌、氧 发以选择性氧化为主,吸附、电磁搅拌及自动吹氩
化冶金控制技术、自动吹氩技术” 为辅的工艺技术路线,使得高温熔体夹杂物的尺寸
等关键技术,提高非晶合金高温熔 大幅度降低(控制在 3m 以内)、钢水含氧量大幅 1.一种冶炼铁基纳米晶母合金的方法
高温电磁
体在中频感应炉熔炼过程中的纯 降低(控制在 7ppm 以内),夹杂物更容易去除,熔 (ZL.201310016199.2) 非晶合金薄带 批量
4 氧化冶金
净度、钢水微量元素控制水平以及 体成分均匀性提高,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提高 2.一种感应炉钢液净化装置 纳米晶超薄带 生产
技术
钢水流动性,最终实现非晶高温熔 生产工艺稳定性及效率,保证连续生产 10 小时状态 (ZL.201120566348.9)
体在小流量精密连铸的稳定性并 下带材的质量稳定。
提高产品性能 该技术可根据不同成分配比的钢水,调节氩气流量,
控制气泡大小;根据不同原材料来料属性,精确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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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技术 所处
序号 技术描述 技术先进性和具体表征 核心技术对应的主要专利 对应产品
名称 阶段
配选型,保证钢水纯净度;根据产品制备对于不同
元素和流动性的要求,选择性去除杂质
该技术针对非晶立体卷铁心产品特性,开发了与生
产工艺相匹配的自动开料及自动卷绕设备,速度及
结构设计的改变以及铁心高速高 张力稳定,卷绕速度可达 300m/min,产品外形更优、
1.非晶立体卷铁芯及其单框
寿命剪切技术、高速多相位卷绕技 性能一致性更佳;产品采用全密封快速固化技术,
(ZL.201920461012.2、
术、高精度等张力控制技术、全密 固化胶强度≥10MPa,提高了产品稳定性及生产效
ZL.201920460989.2、ZL.201920461731.4)
封快速固化技术等关键工艺技术 率。
非晶立体 2.非晶立体卷铁芯及非晶合金变压器
的突破使立体卷铁心获得了安全、 采用该技术制作的非晶立体卷铁心表观质量及性能 研发
5 卷铁心产 (ZL.201920461732.9) 立体卷铁心
可靠、优异的性能,公司通过开发 一致性更优,抗突发短路能力更强而且产品损耗更 成功
业化技术 3.非晶合金变压器铁心及其内支撑结构
自动开料设备、自动卷绕设备、自 低,实现铁心空载损耗较非晶平面卷铁心降低 20%;
(ZL.201922104032.7)
动拼装设备,并进行了产线过程自 解决了铁心心柱尺寸误差大的问题,避免了拼装过
4.立体卷铁心和采用单层非晶带材制作立
动化设计,实现了制作过程自动 程产生应力,保证了铁心性能优异及一致性;解决
体卷铁心的装置(ZL.201821248431.X)
化、工艺过程标准化 了铁心因退火温度不均匀引起噪声大的问题,铁心
噪声降低 3-5dB;通过非接触式齿轮工装的设计,解
决非晶合金平面卷铁心易碎片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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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核心技术先进性的依据

2021 年 6 月,公司非晶合金薄带制备技术经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组织、中科
院物理所汪卫华院士等行业专家进行鉴定,“技术、工艺创新性突出,具有自主
知识产权,成果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1)生产工艺持续升级:自 2012 年成功完成非晶合金薄带产品的产业化之
后,公司持续推进非晶合金薄带制备技术的优化升级,于 2013 年研制出厚度达
28m 的非晶合金薄带,于 2014 年建成万吨级非晶合金薄带生产线,2016 年实
现 213mm 大宽度薄带量产。在实现先进技术产业化量产后,公司持续研发并积
累生产经验,在喷嘴抗热熔体冲刷、小流量钢水恒温输送、小流量宽幅熔潭稳定
性、冷却器抗热疲劳和在线等温修复、冷凝控制热装工艺、钢水流动性测试等工
艺技术方面不断优化升级,以保持生产制备工艺的先进性。
(2)产品性能与主要竞争对手基本相当:经过持续技术升级和优化,目前
公司非晶合金薄带在关键指标上与日立金属基本相当、部分指标优于日立金属,
体现了公司目前在非晶合金领域制备关键技术的先进性。
(3)市场份额排名全球第一:目前,公司非晶合金薄带的产量排名全球第
一,市场份额比例超过 40%,成为全球非晶合金行业的龙头企业,在国内、国际
市场积累了包括国家电网、奥克斯、Toshiba、ABB 等在内的知名客户,产品销
往十余个国家和地区,充分体现了客户对公司产品的认可以及公司制备关键技术
的先进性。
2021 年 1 月,经中国金属学会组织,中国工程院干勇院士、中科院物理所
汪卫华院士、中国工程院谢建新院士、中国工程院毛新平院士等行业专家进行评
价,发行人“开发了宽幅超薄铁基纳米晶带材及连续化制造技术和关键装备,建
成了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宽幅超薄纳米晶连续化生产线,获得了新型高品质
宽幅超薄纳米晶带材,项目成果总体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公司的纳米晶超薄带
产品在关键指标上整体优于主要竞争对手,体现了公司在纳米晶超薄带制备工艺
的先进性。
目前,公司非晶合金薄带、纳米晶超薄带以及非晶合金立体卷铁心的生产技
术和制备工艺的鉴定或评价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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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或评 鉴定或评 鉴定或评
序号 成果名称 工艺特性 主要专家
价结果 价日期 价机构
1.通过精密连铸、极端冷凝等技 中科院物理所汪
术,解决大宽度、大厚度、连续 卫华院士、中国
新一代一级 生产的难题 电力科学研究院
能效立体卷 2.自主开发钢水纯化技术,熔体 配电研究所主任
国际先进 中国电器
1 铁心专用非 成分更加均匀,实现带材连续 10 2021.6.10 韩筛根、大连理
水平 工业协会
晶合金的研 小时的稳定生产 工大学张伟教
发及产业化 3.根据水冷却介质结合材料结构 授、中国电器工
设计理论,开发高速旋转淬冷的 业协会正高级工
工艺路线 程师张华等
中国工程院干勇
1.开发高磁导率、低损耗铁基纳
院士、中科院物
宽幅超薄铁 米晶合金新成分,解决缺少合金
理所汪卫华院
基纳米晶带 成分高效开发方法的问题
国际领先 中国金属 士、中国工程院
2 材工程化技 2.开发宽幅超薄铁基纳米晶带材 2021.1.20
水平 学会 谢建新院士、中
术开发及应 及其连续化制造技术,解决带材
国工程院毛新平
用 制造成本高、幅宽和带厚受限的
院士、清华大学
问题
姚可夫教授等
1.实现铁心截面圆形无级绕制
2.非晶立体卷铁心三相成型应力 中国工程院邱爱
高可靠、高
约束退火工艺方法 慈院士、国家电
性能非晶合
3.多维度等温同步加热控制法, 国际领先 中国电机 网王国春主任、
3 金闭口立体 2019.10.30
解决噪音大难题 水平 工程学会 中国电力科学研
卷铁心配电
4.闭口立体卷铁心变压器绕组与 究院有限公司高
变压器
铁心非接触的悬空式绕线方法, 克利副院长等
解决碎片问题



3、核心技术保护情况

(1)专利布局

公司为核心技术申请专利,进行专利布局。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
司共拥有 156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96 项。

(2)337 调查胜诉

2017 年 10 月,日立金属及其美国子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
交了非晶带材商业秘密 337 调查,指控包括公司在内的多家企业对美国出口或在
美国销售的非晶带材产品侵犯其商业秘密。公司积极开展应诉工作,多方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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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面证明公司的技术体系是来自于独立研发和创新,最终申请人向美国国际贸易
委员会提出无条件撤诉。

(3)技术保密体系

公司建立了以信息安全为抓手的技术保密体系,成立专门的体系联合小组,
由总经理牵头各部门负责人参加,负责制定公司保密和信息安全管理相关制度、
落实及监督保密和信息安全方案落地实施、编制涉密人员清单、信息安全事故应
急处理。
公司针对涉密人员、涉密物理区域及电子信息的存储及流转载体等制定了管
理准则和行为规范。按照涉密人员接触、知悉或管理涉密信息的程度,将公司涉
密人员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设置相应等级的保密
津贴,设定明确的涉密权限,根据涉密级别及类型分别签署《保密协议》《核心
涉密人员保密协议》等协议约定明确的保密行为和义务。
涉密人员岗位调动、离职时根据涉密级别需经过 1-3 个月脱密期,经信息安
全小组确认涉密资料、设备交接结束后,离职人员签署《离岗保密承诺书》、《竞
业限制约定》后方可调动或离职。

4、核心技术在主营业务中的贡献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应主要用于非晶合金薄带及非晶铁心、纳米晶超薄带、雾化粉
末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核心技术与主要产品的对应使用情况

核心技术名称 对应的主要产品
小流量熔体精密连铸技术 非晶合金薄带、纳米晶超薄带、磁性粉末
极端冷凝控制技术 非晶合金薄带、纳米晶超薄带
成分设计和系统评价技术 非晶合金薄带、纳米晶超薄带
高温电磁氧化冶金技术 非晶合金薄带、纳米晶超薄带
非晶立体卷铁心产业化技术 非晶立体卷铁心(注)

注:报告期内,发行人非晶立体卷铁心产品尚未实现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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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核心技术产品的产销量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产品的产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吨
产品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产量 23,538 47,213 49,568 56,478
非晶合金薄带
销售量 17,019 31,332 34,148 48,181
产量 7,732 14,032 13,083 6,641
非晶铁心
销售量 7,459 15,753 14,355 8,868
产量 2,277 2,216 487 -
纳米晶超薄带
销售量 1,987 1,810 405 -
产量 1,772 1,251 781 215
雾化粉末
销售量 1,530 1,125 777 111




(3)核心技术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在非晶合金材料行业,公司已成为行业内最大的非晶合金薄带供应商,年产
能达到 6 万吨。根据 QY Research 的统计数据,2019 年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非晶合
金薄带的市场占有率达到 41.15%,排名全球第一;公司非晶合金薄带的国内市
场份额排名第一,国内市场占有率为 53.17%。




资料来源:QY Research,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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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纳米晶材料方面,2019 年公司的产量全球市场占有率约为 1.61%;公司纳
米晶材料主要在国内市场进行销售,2019 年,公司纳米晶材料的国内市场份额
为 3.75%。公司纳米晶超薄带产品于 2019 年年中才正式投产,因此 2019 年产量
规模和市场占有率较低。随着纳米晶超薄带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在纳米晶市场
有望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2020 年,随着新产品市场推广效果显著,公司纳
米晶超薄带产量快速增长至 2,216 吨,估算公司纳米晶材料 2020 年全球市场占
有率提升至 7.97%、国内市场占有率提升至 18.36%。
目前,公司雾化粉末业务处于起步阶段,产量和市场规模与横店东磁、铂科
新材等同行业公司相比仍有一定差距。随着公司磁性粉末产品产能逐步释放、市
场推广效果体现,未来产品竞争力和市场份额有望进一步提升。

(4)核心技术产品收入贡献

1)核心技术产品收入的统计标准、依据及准确性

公司结合核心技术与产品的对应情况、通过核心技术生产产品的情况、产品
中核心技术的应用等因素,确定产品是否属于核心技术产品。
公司非晶合金薄带、纳米晶超薄带及雾化粉末产品与发行人核心技术直接相
关,系利用核心技术产生的收入;使用非晶合金薄带、雾化粉末进一步加工制成
的制品非晶铁心、雾化粉末磁粉芯,虽然其加工生产过程未使用公司核心技术,
但核心原材料非晶合金薄带和雾化粉末均系利用核心技术生产而来,因此在计算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时将非晶铁心、雾化粉末磁粉芯纳入统计范围。
综上,公司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包括非晶合金薄带及其制品非晶铁心、纳米晶
超薄带、雾化粉末及其制品雾化粉末磁粉芯所实现的销售收入,核心技术产品收
入分类合理、准确。

2)核心技术产品的具体分类及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核心技术产品的具体分类及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核心技术产品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非晶合金薄带及其 28,992.02 69.95% 59,956.18 83.82% 62,919.23 89.94% 69,558.21 9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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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核心技术产品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制品

非晶合金薄带 18,533.86 44.72% 36,991.58 51.72% 41,249.11 58.96% 56,413.13 76.75%
非晶铁心 10,458.16 25.23% 22,964.60 32.11% 21,670.12 30.98% 13,145.07 17.88%
纳米晶超薄带 9,081.57 21.91% 8,082.81 11.30% 1,817.35 2.60% - -
雾化粉末及其制品 2,534.92 6.12% 1,951.78 2.73% 1,223.62 1.75% 165.43 0.23%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
40,608.51 97.98% 69,990.77 97.85% 65,960.20 94.29% 69,723.64 94.86%
合计
营业收入 41,446.53 100.00% 71,527.96 100.00% 69,956.27 100.00% 73,498.6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收入结构未发生重大变
化,非晶产品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保持在 65%以上。报告期内,基于
非晶合金薄带产品的市场优势及客户需求,公司逐渐调整产品结构、进一步将非
晶合金薄带加工制成非晶铁心,非晶铁心产品收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呈上升
趋势;随着 2019 年公司纳米晶超薄带实现技术突破并实现批量生产,公司纳米
晶超薄带的销售金额和占比逐年上升。随着公司研发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公
司依靠核心技术不断丰富产品线,报告期内实现产业化量产的纳米晶超薄带、雾
化粉末等新产品的销售收入逐年增加,在优化产品结构的同时提高公司的抗风险
能力。

5、核心技术的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

(1)重要奖项情况

公司非晶合金薄带相关项目及关键技术荣获山东省科学技术奖贰等奖、青岛
市科学技术奖贰等奖、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等荣誉,公司的科技创新实力已
经得到充分认可。报告期内,公司荣获的主要奖励或荣誉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年份 授予单位 奖励/荣誉名称
1 2020 国务院国资委 “科改示范企业”名单
2 2020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瞪羚企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
3 2020 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
东省工业经济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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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年份 授予单位 奖励/荣誉名称
4 2020 全球独角兽企业 500 强大会 全球独角兽企业 500 强
5 2020 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 山东省新材料产业 10 强民营企业
6 2019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9 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
7 2019 青岛市人民政府 青岛市科学技术奖贰等奖
8 2019 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科学技术奖贰等奖
9 2019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10 2018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青岛市第六批“专精特新”示范企业
11 2018/2019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新材料领军企业 50 强




(2)重大科研项目

自成立以来,公司承担了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中央投资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
改造项目、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山东省自主创新专项、青岛市科技计划自主创新
重点专项、中国航发创新基金项目、中航工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等科研项目。
公司主导/参与的重大科研项目(课题)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类别 时间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中央投资重
1 非晶合金薄带生产线项目 2009-2013 年
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
超高饱和磁感应强度的铁基纳米晶
2 国家火炬计划 2011-2013 年
薄带产业化
超宽超薄非晶合金带材的制备技术
3 中航工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 2011-2013 年
与性能研究
非晶纳米晶磁粉芯的制备技术与性
4 中国航发创新基金项目 2014-2017 年
能研究
5 非晶软磁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 山东省自主创新专项 2012-2015 年
6 气雾化铁硅铝粉末的开发 青岛市技术创新重点项目 2016-2017 年
回收非晶铁心重熔冶炼作为制带原
7 青岛市技术创新重点项目 2018-2019 年
材料关键工艺技术研究
超薄带纳米晶软磁材料的产业化开
8 青岛市技术创新重点项目 2018-2019 年

注:2015 年公司设立之前参与的重点科研项目系由前身云路新能源的非晶事业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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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核心学术期刊论文发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员工以本公司为作者单位发表的学术期刊
/学术会议论文如下:
1)任翠霞,李晓雨,王静.放热还原气氛对 FeSiB 非晶合金薄带表面质量和
磁性能的影响[J].材料导报,2012,7(1):27-29;
2)李晓雨,庞靖,王玲,刘凤芹.非晶带材卷取参数对非晶配电变压器噪音
影响的研究[C].中国电工钢年会论文集,2012:255-259;
3)王宏鉴,李晓雨,王静.分光光度法测定 Fe-Si-B-Nb-Cu 合金中的铌含量
[J].材料导报,2013,27(1):26-28;
4)刘凤芹,兰荣鑫,李晓雨.铁基非晶、纳米晶带材应用技术研究[J].材料导
报,2013,27(1):42-45;
5)L.L. MENG, X.Y. LI, J. PANG, L. WANG, B. AN, L.J. YIN, K.K. SONG,
and W.M.WANG. Casting Atmosphere Effects on the Precipitates, Magnetismand
Corrosion Resistance of Fe78Si9B13 Glassy Alloys[J]. Metallurgical and Materials
Transactions A, 2013,44(11):5122-5133;
6)刘凤芹,兰荣鑫,李晓雨.退火温度对铁基纳米晶带材伏安特性的影响[J].
磁性材料及器件,2013,44(2):56-57+74;
7)李晓雨,王静,庞靖,李庆华,江志滨,王玲.铁基非晶带材的制备技术
现 状 及应用[C]. 展望第十届中国钢铁年会 暨第六届宝钢学术年 会论文集 ,
2017:830-835。
注:2015 年公司设立之前发表论文的作者单位系公司前身云路新能源非晶事业部。


(二)发行人在研项目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主要研发 进展情况及 报告期内 与行业技术水平
序号 项目名称 研发目标
人员 所处阶段 研发费用投入 比较
高饱和磁感应强 研制出饱和磁感应强度 目前市场上尚无
杨东、刘红
1 度铁基纳米晶带 达 1.8T 以上的纳米晶 样品 955.23 该产品,处于行
玉等
材研究项目 合金 业最高水平
超薄带纳米晶软 陈昌、张世 研究厚度 12um 超薄纳 目前市场上尚无
2 样品 714.61
磁材料的产业化 明等 米晶带材的产业化制备 该产品,处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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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研发 进展情况及 报告期内 与行业技术水平
序号 项目名称 研发目标
人员 所处阶段 研发费用投入 比较
开发 技术 业最高水平
攻克立体卷铁心批量化
自动化非晶立体 生产过程的非晶成型的 产品性能高于其
赵菲、李晨
3 卷铁心的研发及 精度控制、现场环境控 试产 2,432.52 他厂家,处于行

产业化 制和小张力控制技术; 业领先水平
快速推广立体卷变压器
研发适用于高铁、地铁 目前市场上尚无
轨道交通等领域
赵菲、张绪 领域用新型非晶铁心, 轨道交通用非晶
4 用新型非晶铁心 试验 329.02
俊等 通过客户指定的可靠性 立体卷铁心,处
的研究
试验要求 于行业领先水平
制粉技术指标等同或优
新型气雾化软磁 于现有设备水平,为后
江志滨、赵 优于行业平均水
5 粉末的研发及产 续合金粉末新成分、新 试验 539.78
欢等 平
业化 工艺的开发验证提供硬
件支撑
高饱和磁感应强
研发出一款高磁密带 产品性能高于其
度非晶软磁材料 陈昌、杨东
6 材,提高产品性能,运 小批 2,004.09 他厂家,处于行
的产业化开发及 等
用到高性能变压器上 业较高水平
性能提升
国内厂家尚未实
实现纳米级绝缘涂层技
现大尺寸纳米晶
加速器用磁合金 杨东、李晨 术、恒张力卷绕技术等,
7 中试 529.44 磁合金环产品,
环的研发 等 成为中科院系统加速器
处于行业较高水
磁环首选供应商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将技术研发创新作为公司重要的发展战略。公司制
定了技术研发相关管理制度及程序文件,建立了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机制,明确
了前瞻性的技术研发规划。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与科研院校及科研实力雄厚
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合作,吸引优秀行业专家及专业人才加入企业,并不断完善考
核激励机制及人才培养机制,公司保持了生产技术的先进性和技术研发的可持续
性。

(三)公司研发费用情况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主要为各项研发活动费用化支出部分。报告
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2,673.74 万元、3,061.14 万元、4,124.61 万元和 2,179.0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64%、4.38%、5.77%和 5.26%。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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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研发费用 2,179.03 4,124.61 3,061.14 2,673.74
营业收入 41,446.53 71,527.96 69,956.27 73,498.69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5.26% 5.77% 4.38% 3.64%




(四)公司合作研发情况

公司采取自主研发与合作研究相结合的科研模式,广泛建立合作关系,进一
步加强了公司的技术研发实力,在合作研发协议中对于双方的保密义务进行了明
确的约定,降低合作研发项目的泄密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合作研发项目情
况如下:
序号 合作单位 合作项目 合作期限 知识产权归属 进展情况 保密措施

铁基非晶合金的 双方已在合同中约定保密内
宁波工程 2016.08-
1 化学特性及前瞻 研发成果归双方共有 已完成 容、涉密人员范围、保密期限
学院 2019.08
应用研究 及泄密责任等保密义务条款
双方各自享有因履行该合同
非晶带表面质量 双方已在合同中约定保密内
北京科技 2017.04- 所产生的研发成果申请专利
2 及底注炉吹氩工 已完成 容、涉密人员范围、保密期限
大学 2018.04 的权利,专利权取得后的使
艺优化研究 及泄密责任等保密义务条款
用和相关利益归双方所有
双方各自享有因履行该合同
高饱和磁感应强 双方已在合同中约定保密内
大连理工 2018.01- 所产生的研发成果申请专利
3 度纳米晶软磁材 已完成 容、涉密人员范围、保密期限
大学 2018.12 的权利,专利权取得后的使
料的产业化开发 及泄密责任等保密义务条款
用和相关利益归双方所有
合作期间内,双方各自独自
所有的知识产权,以国家官
非晶合金闭口立 双方已在合同中约定保密内
方登记备案或各自拥有知识
体卷铁心变压器 容、保密人员范围、保密期限
上海置信 产权研发过程留底资料为
和非晶合金闭口 2018.08-2 等,明确未经双方一致同意,
4 电气股份 准。对双方共同申请的相关 执行中
立体卷铁心的技 022.12 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
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若一方对研究开
术研发、产品设 双方无关人员及任何第三方
发成果及知识产权投入主要
计等 泄露
资源或作出主要贡献的,该
方作为第一权利人
各方独立取得的研发成果及 双方已在合同中约定保密内
高品质金属粉末
2019.04- 产生的收益归属各自所有; 容、保密人员、保密责任等,
5 山东大学 制备关键技术研 执行中
2021.12 由双方合作完成的研发成 明确未经过对方同意,不得向

果,归双方共有 第三方泄露保密信息
中国科学 2019.10- 双方已在合同中约定保密内
6 变压器降噪研究 研发成果归双方共有 执行中
院声学研 2021.10 容、涉密人员范围,并明确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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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作单位 合作项目 合作期限 知识产权归属 进展情况 保密措施

究所北海 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直接、间
研究站 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
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
双方已在合同中约定保密信
中国科学 大尺寸高性能液
2019.10- 息、保密期限等,并明确未经
7 院近代物 冷磁合金环合作 研发成果归双方共有 执行中
2021.10 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
理研究所 研发
方泄露保密信息
中车青岛
双方已在合同中约定各方应
四方机车
基于非晶合金高 签订日 青岛云路、青岛大学任何一 遵守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允
车辆股份
8 速磁悬浮牵引系 期: 方完成取得的研发成果与中 执行中 许单方面转让或透露合作项
有限公
统关键设备研制 2020.11 车共同所有 目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如
司、青岛
违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大学




公司注重与国际级研究院、高等院校开展合作,不断提升公司的科研水平。
2019 年,公司与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合作开展“重离子加速器用大
尺寸高性能纳米晶磁环项目”研发。公司借助前期在纳米晶超薄带的制备、大尺
寸非晶磁环研发等方面所取得的关键技术成果,重点开展大尺寸磁环的制备技术
及产业化研究,该研究成果将在国内首次采用直接冷却高性能大尺寸制作纳米晶
磁环加载腔,将促进我国摆脱国外企业在该领域的封锁和垄断、解决制约我国重
离子加速器等高端领域发展的原材料“卡脖子”问题。
2020 年,公司与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合作,联合启动
了“基于非晶合金材料的高速磁悬浮牵引供电关键设备研制”项目,研发制备适
用于高速磁悬浮牵引设备的新型软磁材料。中车青岛四方是国内磁悬浮轨道交通
领军企业,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高速磁浮交通系统关键技术”课题牵头单位。
以往高速磁悬浮轨道列车系统上使用的是国外设计的硅钢材料,随着磁悬浮设计
运行速度的明显提升,传统材料的损耗也大幅增加,材料已无法满足磁悬浮系统
效率提升的要求。将非晶合金材料应用于高速磁悬浮牵引关键设备上,有助于实
现高速磁悬浮领域核心技术的独立自主。

(五)发行人研发人员情况

公司现拥有一支以国家万人计划、科技部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山东省泰山产
业领军人才、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李晓雨为首的高素质研发团队。截至 202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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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30 日,公司研发人员达到 84 人,占比 18.67%,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
比达到 70%以上,专业领域和研究方向涉及材料研发、机械设计、电气自动化等
多个领域。
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山东大学、北京科技大学等多所高校开展技术交流合作,
并且引进国内外知名专家作为技术专家,提升团队综合实力。公司主要核心技术
人员李晓雨、庞靖、刘树海、李庆华、江志滨均为在行业内从业年限较长的资深
专业人士,是公司多项核心技术的主要贡献者。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核
心技术人员 5 人,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为 1.11%。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专业资质、重要科研成果、所获奖项以及研发贡献情况如
下表:
核心技术 专业
重要科研成果 获得奖项/荣誉/称号 对公司研发的贡献
人员 资质
1、发表论文:铁基非晶带材的制备 获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技术现状及应用、非晶带材卷取参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国家“万
数对非晶配电变压器噪音影响的研 人计划”领军人才、山东省“泰 主持公司多项新产品的
究等; 山产业领军人才”、山东省科学 研发,如非晶合金薄带
高级
2、申请专利:一种非晶带的连续生 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第壹位)、 的研发、非晶立体卷铁
李晓雨 工程
产装置、一种非晶带材的在线卷取 青岛市“拔尖人才”等奖项; 心的研发;带领研发团

装置、一种具有低应力敏感性的铁 担任国家非晶节能材料产业技术 队为公司申请百余项专
基非晶合金及其制备方法、一种铁 创新战略联盟副理事长、中国电 利技术
基非晶合金带材及其制备方法等 器工业协会非晶合金材料应用分
50 余项专利 会副理事长
入选青岛市即墨区“拔尖人才”;
主持公司创新项目管理
担任国家非晶节能材料产业技术
和研发平台建设以及日
申请专利:带材的制造方法、一种 创新战略联盟副秘书长、青岛市
常工作;主持公司多项
高级 抗氧化性强的铁基非晶带材的制备 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咨询专家、青
新产品的研发,如磁性
庞靖 工程 方法及其装置、一种铁基非晶磁粉 岛市知识产权运营专家;作为项
粉末的研发;作为核心
师 芯及其制备方法、超低铁损耗铁硅 目第二完成人获得山东省科技进
技术人员参与非晶合金
铝磁芯的制备方法等 40 余项专利 步二等奖 1 项、青岛市技术发明
薄带、纳米晶超薄带、
二等奖 2 项;获得青岛市青年科
雾化粉末等产品的研发
技奖
主持公司多项生产技术
申请专利:一种底注炉移动设备、 的开发,如纳米晶超薄
刘树海 - 一种冷却辊、一种连续浇注设备等 获得青岛市劳动模范称号 带的产业化、大宽度非
7 项专利 晶合金薄带的产业化制
备技术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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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技术 专业
重要科研成果 获得奖项/荣誉/称号 对公司研发的贡献
人员 资质
申请专利:一种交叉冷却的结晶器、 主持公司核心装备的设
一种倒合卷设备、一种非晶带材成 入选青岛市即墨区“拔尖人才”; 计、开发,如非晶合金
型装置、非晶合金立体卷铁芯及其 作为项目第三完成人获得山东省 薄带核心装备的设计、
李庆华 -
单框、立体卷铁芯和采用单层非晶 科技进步二等奖、青岛市技术发 雾化粉末核心装备的设
带材制作立体卷铁芯的装置等 40 明二等奖 1 项 计、非晶立体卷铁心核
余项专利 心装备的设计
申请专利:一种合金软磁粉芯的制
备工艺、一种改性磁粉芯的制备方
作为项目第三完成人获得青岛市 作为核心技术人员参与
江志滨 - 法、一种铁基非晶磁粉芯及其制备
技术发明二等奖 1 项 雾化磁性粉末的研发
方法、铁硅铝磁芯及其制备方法等
20 余项专利



公司建立并实施了严格的保密管理制度和内控管理制度,与核心技术人员签
订了保密协议,对涉密行为进行了限定并建立了以信息安全为抓手的技术保密体
系,对涉密事项设置了相应的保密措施进行管理。
此外,公司实行了有效的激励制度,为核心技术人员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
福利,且所有核心技术人员均间接持有公司股权,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共同成长和
发展。

(六)公司持续创新机制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将技术研发创新作为公司重要的发展战略。公司制
定了技术研发相关管理制度及程序文件,建立了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机制,明确
了前瞻性的技术研发规划。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与科研院校及科研实力雄厚
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合作,吸引优秀行业专家及专业人才加入企业,并不断完善考
核激励机制及人才培养机制,公司保持了生产技术的先进性和技术研发的可持续
性发展。
为持续保持市场竞争力,公司历来重视技术储备,不断学习和研究前沿技术
发展趋势,保持跟踪先进磁性材料成分设计、核心装备设计、工艺改进和应用研
究等领域的最新进展,除本节之“(一)公司的核心技术及其来源”之“1、核
心技术介绍”所列示的报告期内主要在研项目外,发行人还形成了多项应用于先
进磁性金属材料领域的技术储备,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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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用途 技术说明 技术来源
优选耐火材料,采用真空冶炼工艺,非接触式测温
控温技术,控制钢水温度在 1700℃±10℃范围内,
保证制粉过程钢水有足够过热温度不断流,钢水纯
净度更高;超音速气流、可控脉动式出气喷嘴设计,
高温、超音速 控制气流速度和脉冲频率,可以更好的控制制粉的
雾化球形颗 粒径、粒度比例等;
1 粒的粒径和 磁性粉末 利用气流紊流,控制喷嘴出气后粉末走向,可以有 自主研发
成型控制技 效防止颗粒间的碰撞;粉末成型过程改变传统工艺
术 的随气流、重力自行下落的方式,增加磁悬浮、气
流托浮工艺,延长粉体下落冷却时间,使得粉体表
面张力更均匀,形成近球形颗粒,同时降低粉末快
冷过程的内应力,使得粉末颗粒内部和颗粒外壳的
成分、受力更均匀
通过突破“粉末最优堆积设计理论、化学反应法钝
化技术、分子级覆膜工艺”等关键技术,解决非晶、
纳米级绝缘
纳米晶片形粉包覆效率低、包覆后特性差、强度差
2 涂层颗粒包 磁性粉末 自主研发
等问题,大幅降低了非晶、纳米晶磁粉制得产品的
裹技术
磁损特性,将非晶、纳米晶磁材的优异特性最大化
地呈现出来
大直径重离 通过对纳米晶及涂层材料基础研究工作,解决超大
大尺寸纳
子加速器用 磁合金环工艺各环节均匀性差的问题,实现了材料
3 米晶磁合 自主研发
磁合金环制 表观零缺陷剪切技术、超大磁合金环等张力卷绕技
金环
备技术 术、毫米级高强度胶固化技术、等温退火控制技术
利用非晶材料自身高磁导率、低损耗等优异的电磁
性能,并基于材料特性对电磁、机械结构及加工工
高速磁浮用 高速磁浮 艺进行优化,实现了应力分布控制、宽度精准控制、
4 非晶长定子 非晶长定 多维度等温同步热处理、匀速大冷却切割、非接触 自主研发
制备技术 子 式固化等技术,解决了非晶材料加工过程中对应力
敏感、机械强度差、成型难等问题,以更好地在高
速磁浮牵引设备上应用




八、公司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以及生产研发活动均发生在境内,不存在境外子公
司,公司的境外经营主要为向境外客户销售产品。
最近三年,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0,573.67 万元、26,034.38 万元、
27,409.01 万元和 15,545.60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7.99%、3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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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2%和 37.56%,境外收入和占比均处于较高水平,且保持逐年上升的趋势。
公司按区域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境内 25,841.75 62.44% 43,932.36 61.58% 43,894.92 62.77% 52,919.80 72.01%
境外 15,545.60 37.56% 27,409.01 38.42% 26,034.38 37.23% 20,573.67 27.99%
合计 41,387.34 100.00% 71,341.38 100.00% 69,929.30 100.00% 73,493.48 100.00%



目前,公司境外销售的主要产品为非晶合金薄带及其制品非晶铁心。最近三
年一期,公司非晶合金板块的境内销售收入分别为 48,986.43 万元、36,898.60 万
元、32,579.68 万元和 13,518.57 万元,受国内电网投资总体下滑的影响,公司非
晶合金板块的境内销售规模逐年下滑。为应对国内下游行业对公司非晶合金产品
需求波动的不利影响,公司在报告期外已开始有针对性的加强对海外市场的开拓,
重点选择电力需求和投资较为旺盛的国家进行市场开拓和布局,目前公司来源于
印度、越南、韩国等国家的销售收入贡献较大。
2019 年,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 5,460.71 万元,主要是由于公
司大力开拓的越南市场销售收入大幅上升;2020 年,在受到疫情的不利影响下,
公司境外销售收入较上年略有增长,主要是由于韩国受疫情影响较小,公司对韩
国的出口收入上升。
未来,随着公司产业布局的完善,公司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国际市场推广
力度不断加强,公司国际市场竞争力有望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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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设有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层等内部治理
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主要决策机
构和监督机构,三会与公司高级管理层共同构建了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
衡的运行机制。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同时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总经理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公司治理相关的规章制度,为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化运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公司建立了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并制订了相应的工作细则,明确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的权责和决策程序,有效保障了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健全,治理机制完善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健全清晰,制衡机制有
效运作。

1、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2018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
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建立了规范的股东大会制度,对股东大会的权责
和运作程序作了具体规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召开 9 次股东大会,历次股东大会会议
的召开程序、决议内容、议事规则及表决结果均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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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公司股东大会制度自建立起,始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运行,切实履行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的各项职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8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权责和运作程序做了具体规定,并
选举了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人;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2 人。董
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召开 15 次董事会,历次董事会会议的
召开程序、决议内容、议事规则及表决结果均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合
法、合规、真实、有效。公司董事会制度自建立起,始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运行,科学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3、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8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的权责和运作程序做了具体规定,并
选举了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
事组成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公司监事会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会主席
1 名,职工监事 1 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召开 9 次监事会,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
开程序、议事规则及表决结果均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合法、合规、真
实、有效。公司监事会制度自建立起,始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行,严格监
督,有效地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4、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8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聘任邹志
文、牟宏宝、司鹏超、王玉海为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邹志文为会计专
业人士,牟宏宝为法律专业人士;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公司独
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和更换以及独立董事的职责等内容作了相关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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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2021 年 4 月,独立董事邹志文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会计专业人士韩跃为公司独
立董事。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人数达到公司 11 名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以上。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
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参与讨论决策有关重大事项,并以其丰富的专业知识和
经验对公司规范运作和有关经营工作提出意见,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促使公
司治理结构有了较大改善。
独立董事亦参与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和战略发展委员会的工作。

5、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置董事会秘书 1 名。2018 年 12 月 1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聘任石岩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
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主要为负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协助公司董
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等。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制
度》有关规定,认真筹备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
通报公司的有关信息,与股东建立了顺畅的沟通渠道,为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正常运行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6、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2018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选举产生了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审议通过了《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
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各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依照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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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发挥了在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管理人员选聘、薪酬体系管理、考核管理、
内部审计、规范运作等方面的作用。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专门委员会的构成及主要职责情况如下:
序号 专门委员会 委员构成 主要职责
(1)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2)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
李晓雨 营销战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主任委员) (3)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重
雷日赣 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 战略委员会
郭克云 (4)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重
庞 靖 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王玉海 (5)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6)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7)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韩 跃 (3)阅读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主任委员)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 审计委员会
刘 颖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
司鹏超 构的沟通;
(6)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
其他事项。
(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
会、经营管理层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牟宏宝 (2)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
(主任委员) 事会提出建议;
3 提名委员会
李晓雨 (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王玉海 (4)对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1)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
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制
度、计划或方案;
韩 跃 (2)薪酬制度、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
薪酬与考核 (主任委员) 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4
委员会 李晓雨 (3)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
王玉海 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4)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
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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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门委员会 委员构成 主要职责
(6)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7)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并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进行管理;
(8)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职
责。

(二)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1、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已对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
的合理性进行了评价。基于前述评价,公司确认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 110A016157
号),认为: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3、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情形

2018 年,公司存在通过供应商进行转贷、零星现金收款及少量第三方回款
等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情形。公司已积极落实整改相关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情况,针
对性地建立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上述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情形在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1-6 月均未再发生。公司在审计截止日后的财务内控能够持续符合
规范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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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转贷

2018 年,公司自中国建设银行和中信银行累计取得 7,000 万元借款,以委托
支付的形式支付给供应商,供应商再将款项再转回公司账户。截至 2018 年末,
上述借款均已全部偿还。
公司上述银行贷款金额低于公司连续 12 个月从相关供应商的实际采购金额,
自供应商处归还的银行贷款均用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国建设银行和中信银行
对公司的上述贷款事项已出具专项说明函,确认上述贷款已经归还,贷款均用于
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1-6 月,公司对转贷行为进行了规范整改和内控
提升,未再发生通过供应商或客户开展转贷的情形。

(2)现金交易

2018 年,公司存在一笔现金销售收款,但金额极小、占比极低。2018 年 8
月,公司向北京中机销售非晶合金变压器铁心 1 只,含税价格 1,122.00 元。2018
年 10 月,北京中机业务人员到公司处协商合作事宜,现金支付上述货款。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1-6 月,公司加强现金内控管理,未再发生现金
收付款的情形。该现金交易未构成对内控制度有效性的重大不利影响。

(3)第三方回款

2018 年,公司存在第三方回款的情况。不考虑同一法人主体范围内总分公
司代为付款情形,2018 年公司涉及第三方回款的金额为 237.36 万元,第三方回
款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0.32%,占比极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发行人 第三方回款
序号 合同签订方 实际付款人 第三方回款原因
关联方 金额
安徽华创电力 马鞍山恒创科技 同一实际控制人统一安
1 否 93.00
设备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排资金结算
订单约定款到发货,公
INTERWYSE
司直接客户即合同签订
KAISTAR CO., EXPORT-IMPO
2 否 144.36 方为贸易商,其下游客
LIMITED RT COMPANY
户即实际付款人为尽快
LIMITED
取得货物先行代为支付
合计 23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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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第三方回款的原因具有商业合理性。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1-6 月,公司均未再发生第三方回款情况。

(三)公司近三年违法违规情况

1、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2018 年 3 月 6 日,青岛市即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公司出具《行政(当
场)处罚决定书》((青即)安监罚当[2018]1009 号)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青即)安监复查[2018]1009 号),因 2018 年 3 月 6 日执法检查发现公司未
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职业
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
款之规定,给予公司警告行政处罚,并要求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1 前整改完毕。
公司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立刻组织相关部门积极整改,在公司内设立职业
健康公示栏,并将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公示,并将职业健康监测结果在危害告知
点进行公示告知。
2018 年 3 月 27 日,青岛市即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公司出具《整改复
查意见书》((青即)安监复查[2018]1009 号),经复查,上述限期整改问题均
已得到有效解决,上述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工程建设行政处罚

2016 年,公司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建设项目开工手续,在即墨区蓝村镇鑫源
东路 7 号附 1 号开工建设面积为 6121.06 平方米的非晶带材生产厂房。针对上述
事项,公司收到如下两笔行政处罚:
(1)2019 年 1 月 14 日,青岛市即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行政处罚决
定书》(即综执罚决字[2018]第 00093 号),因公司在即墨区蓝村镇鑫源东路 7
号附 1 号院内违法建设房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
一款的规定,给予公司 18.36 万元罚款。
(2)2019 年 4 月 25 日,青岛市即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建设行政
处罚决定书》(即建行处字[2019]第 0000064 号),因发行人在未按规定申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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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建设项目开工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违反了《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
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公司 2 万元罚款。
公司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立即组织申请办理建设项目开工手续,并按
期足额缴纳上述罚款。2019 年 3 月,公司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
字第 370282201903016[补]号);2019 年 5 月,公司已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证》(编号:37028220190506[补]0101);2019 年 6 月,公司上述厂房已办理《不
动产权证书》(鲁[2019]即墨市不动产权第 017336 号)。
青岛市即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出具说明,“上述违法行为不存在导致严重
环境污染、人员伤亡及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况;上述违法行为已积极进行整改,且
按时缴纳了罚款,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对其作出的处罚不属于重大处罚。”
青岛市即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出具说明,“目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本局出
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整改并缴纳了全部罚款,并对上述行为进行了纠正。上述处
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

(四)公司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参见本节“四、关联方与关联
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相关内容。截至本
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
公司的《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已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审议程
序和审批权限,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担保的情况。

二、发行人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
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独立
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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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完整方面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
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房产、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的所有权或使
用权,具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之间资产关系清晰,权属明确。

(二)人员独立方面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制度。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
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选聘。报告期内,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方面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
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开展财
务工作和进行财务决策。公司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号,不存在与股东共用银行账
户情形,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

(四)机构独立方面

公司依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
了经理层,同时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规范运作的需要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
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
在机构混同、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方面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公司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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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性情况

最近 2 年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控股股东和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公司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 2
年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公司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公司所拥有的主要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核心技术、商标、专利的重大权属
纠纷,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存在
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
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航发资产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发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航发资产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投资项目管理等;中国航发是国家批
准的国有资产授权投资机构之一,下属子公司主要从事航空发动机制造、发动机
零部件、航空技术等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航发资产及中国航发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的业务情
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的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均不存在与发行人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

(二)关于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航发资产出具承诺函

发行人控股股东航发资产就避免与发行人同业竞争事项作出承诺如下: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
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和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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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路(含其下属公司,下同)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青岛云路存在竞
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
二、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在作为青岛云路的控股股东期间,将采取合法及有
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
青岛云路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三、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在作为青岛云路的控股股东期间,如本公司及本公
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青岛云路构
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按照青岛云路的书面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青岛云
路,以避免与青岛云路存在同业竞争。
四、本公司承诺,若违反本承诺,本公司将在青岛云路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青岛云路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导致青岛云路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及时、足
额地向青岛云路作出赔偿或补偿。
五、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在本公司作为青岛云路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发出具承诺函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发就避免与发行人同业竞争事项作出承诺如下: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
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和青岛
云路(含其下属公司,下同)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青岛云路存在竞
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
二、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在作为青岛云路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将采取合法及
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
与青岛云路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三、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在作为青岛云路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如本公司及本
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青岛云路
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按照青岛云路的书面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青岛
云路,以避免与青岛云路存在同业竞争。
四、本公司承诺,若违反本承诺,本公司将在青岛云路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青岛云路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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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道歉;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导致青岛云路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及时、足
额地向青岛云路作出赔偿或补偿。
五、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在本公司作为青岛云路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
效。”

3、持股 5%以上股东李晓雨、郭克云出具的同业竞争承诺函

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李晓雨及郭克云就避免与发行人同业竞争事项作出
承诺如下: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
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和青岛云
路(含其下属公司,下同)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青岛云路存在竞争
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
二、本人承诺,本人在作为青岛云路的股东期间,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
促使本人、本人控制的其他单位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青岛云路业务构
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三、本人承诺,本人在作为青岛云路的股东期间,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
单位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控股任何可能会与青岛云路构成竞争的业务,
本人将按照青岛云路的书面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青岛云路,以避免与青岛
云路存在同业竞争。
四、本人承诺,若违反本承诺,本人将在青岛云路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青岛云路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导致青岛云路受损失的,本人将及时、足额地向青
岛云路作出赔偿或补偿。
五、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在本人作为青岛云路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三)保荐机构及律师核查意见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非晶合金薄带及非晶铁心、纳米晶超薄带、雾化和破碎粉
末及磁粉芯,属于先进金属磁性材料行业。控股股东航发资产及其下属子公司航
发基金主要从事股权投资、投资项目管理等;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发及其下属单位
主要从事航空发动机制造、发动机零部件、航空技术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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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
业不存在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经出具
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综上,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下属企业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四、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和关联关系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航发资产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直接或间接持股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青岛多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1 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法人
(有限合伙)
通过航发资产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
2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法人
注: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直接持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发 20%的股份




3、发行人实际控制的企业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的企业为盐城汉惠贸易有限公司。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除本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航发资产和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发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详细情
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主要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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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自然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
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本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航发资产、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发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亦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1 高炳欣 航发资产执行董事
2 蒋富国 航发资产经理
3 王立勇 航发资产监事
4 李金迎 航发资产副总经理
5 雷日赣 发行人副董事长、航发资产副总经理
6 刘颖 发行人董事、航发资产副总经理
7 曹建国 中国航发董事长
8 李方勇 中国航发董事兼总经理
9 刘林宗 中国航发董事
10 赵及峰 中国航发董事
11 杨伟 中国航发董事
12 史坚忠 中国航发董事
13 陈锐 中国航发职工董事
14 陈民俊 中国航发外部董事
15 马力强 中国航发外部董事
16 孙晓峰 中国航发外部董事
17 陈少洋 中国航发副总经理
18 王之林 中国航发副总经理
19 李宏新 中国航发副总经理
20 唐斌 中国航发总会计师
21 向巧 中国航发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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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6、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
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以外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1 青岛云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李晓雨、郭克云控制及担任董事的企业
2 青岛云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 李晓雨、郭克云控制及担任董事的企业
3 珠海黎明云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李晓雨、郭克云间接控制及担任董事的企业
4 盐城恩利电气有限公司 李晓雨、郭克云间接控制的企业
5 青岛云路特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李晓雨、郭克云间接控制的企业
6 青岛云路聚能电气有限公司 李晓雨、郭克云间接控制的企业
7 合肥云路聚能电气有限公司 李晓雨、郭克云间接控制的企业
8 青岛大爱慈康智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李晓雨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9 青岛春和盛置业有限公司 郭克云担任董事的企业
10 青岛盈福祥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郭克云担任总经理的企业
11 青岛传宇电器有限公司 郭克云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12 青岛宝军工贸有限公司 郭克云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13 青岛迎春乐乳业(集团)有限公司 郭克云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14 青岛迎春乐工贸有限公司 郭克云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15 青岛迎春乐养殖有限公司 郭克云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16 青岛迎春乐食品有限公司 郭克云近亲属担任董事的企业
17 青岛广告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郭克云近亲属担任董事的企业
18 青岛市城阳区通达实业公司 郭克云近亲属担任高管的企业
19 青岛传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郭克云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20 青岛大生钛业有限公司 郭克云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21 青岛恒福电子有限公司 郭克云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22 铜陵铜冠优创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雷日赣任董事的企业
23 航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刘颖担任董事长、雷日赣任董事的企业
24 济南速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司鹏超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25 青岛国投中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牟宏宝控制的企业
26 北京华仕祺科贸有限公司 张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27 北京泰科迈德科技有限公司 张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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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28 青岛海天利达金属技术有限公司 王静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29 青岛少氏基业贸易有限公司 王静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30 青岛少氏基业科技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王静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注:2020 年 12 月,青岛云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自青岛云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分立



公司控股股东航发资产、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发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以外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亦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7、其他主要关联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其他主要关联方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1 黎明科技 报告期内曾为发行人控股股东
2 郭刚 报告期内曾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3 江志俊 报告期内曾任发行人董事
4 张敬国 报告期内曾任发行人董事
5 邹志文 报告期内曾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6 青岛高斯磁通材料有限公司 郭刚控制的企业,报告期内已注销
7 青岛斯派尔餐饮有限公司 郭刚控制的企业,报告期内已注销
8 青岛斯派尔工贸有限公司 郭刚控制的企业,报告期内已注销
9 珠海清云精电科技有限公司 盐城恩利控制的企业,报告期内已注销
10 青海通乾钾肥有限公司 张敬国担任董事的企业
11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张敬国担任董事的企业
12 东方蓝天钛金科技有限公司 张敬国担任董事的企业
13 孚迪斯石油化工(葫芦岛)有限公司 张敬国担任董事的企业
14 北京中润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邹志文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15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邹志文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16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邹志文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17 北京国科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邹志文担任董事的企业
报告期内曾为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
18 青岛多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已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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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货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主要交易内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青岛高斯 纳米晶母合金 - - 2,810.61 2,278.72
云路新能源 1,781.67 2,297.29 852.21 186.58
珠海云路新能源 192.07 - - -
磁性粉末及其制品、
青岛云路聚能 8.59 0.35 75.72 80.89
纳米晶超薄带、非晶
合肥云路聚能 45.76 125.59 58.13 -
合金薄带及其制品
特变智能 - - 1.12 -
盐城恩利 - - - 4,025.80
合计 2,028.09 2,423.24 3,797.78 6,571.98
占营业收入比例 4.89% 3.39% 5.43% 8.94%

注:2018 年-2020 年,上表中珠海云路新能源、青岛云路聚能、合肥云路聚能、特变智

能、盐城恩利均为云路新能源同一控制范围内的主体;2020 年 12 月,云路投资控股自云路

新能源存续分立而来,分立之后原云路新能源持有特变智能、青岛云路聚能及合肥云路聚能

的股权划至云路投资控股名下,上述股权变更于 2021 年 1 月完成;为保持披露的一致性,

云路投资控股控制的上述主体在 2021 年 1-6 月的关联交易仍与云路新能源合并披露及描述,

下同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销售的金额分别为 6,571.98 万元、3,797.78 万元、2,423.24
万元和 2,028.09 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94%、5.43%、3.39%和
4.89%,占比较低且整体呈下降趋势。2018 年、2019 年,公司关联销售金额较高
主要是由于与盐城恩利、青岛高斯开展业务,与盐城恩利的关联交易自 2019 年
起不再发生,与青岛高斯的关联交易自 2020 年起不再发生。截至本招股说明书
签署之日,青岛高斯和盐城恩利已经注销。
剔除与盐城恩利、青岛高斯的关联交易之后,公司的关联销售主要面向云路
新能源,报告期各期公司的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 267.46 万元、987.1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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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3.24 万元和 2,028.09 万元;随着发行人磁性粉末产品和纳米晶超薄带产品的
批量生产,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云路新能源的关联销售金额有所提升。发行人关
联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1)青岛高斯

2018 年、2019 年,公司向青岛高斯主要销售纳米晶母合金。青岛高斯主要
从事普通纳米晶带材的生产,普通纳米晶带材(一般厚度 30μm 左右)主要用于
生产电力变压器内部的电力互感器,与公司生产的纳米晶超薄带(厚度 14~18μm)
从产品性能、技术门槛、应用领域等各方面不存在重合或竞争关系。
纳米晶母合金为生产纳米晶带材的中间产品,青岛高斯拥有普通纳米晶喷带
生产设备,但未购置冶炼熔炼设备,不具备生产纳米晶母合金的能力。公司拥有
纳米晶母合金冶炼设备,2018 年,公司纳米晶超薄带生产核心工艺尚处于研发
阶段,公司自身对纳米晶母合金的需求量较小,为分担纳米晶母合金冶炼熔炼环
节的固定成本,公司向青岛高斯销售纳米晶母合金。
随着公司纳米晶超薄带技术研发取得突破并实现量产,2020 年公司生产的
纳米晶母合金主要用于生产纳米晶超薄带;同时,为规范和减少公司与关联方的
关联交易,2020 年以来公司与青岛高斯不再发生关联销售。2020 年 5 月,青岛
高斯已经完成注销。

2)盐城恩利

盐城恩利成立于 2016 年,系发行人关联方云路新能源控制的贸易公司,盐
城恩利没有业务人员,不从事生产活动。2017 年 7 月至 2018 年 3 月期间,发行
人将部分非晶薄带销售业务通过盐城恩利开展。具体如下:

①公司通过盐城恩利销售的具体背景、原因

盐城恩利注册地位于江苏省盐城市阜宁经济开发区,阜宁经济开发区有繁荣
市场供应、扩大贸易规模、增加地区税源的诉求。2016 年,阜宁经济开发区管
委会相关人员与发行人关联方云路新能源就云路新能源在盐城当地设立一家贸
易公司开展业务并享受当地税收优惠政策事宜进行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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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恩利设立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系公司关联方云路新能源实际控制的贸
易公司。设立当月,盐城恩利与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了关于所得税、
增值税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协议书》。
2017 年,公司与阜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鉴于关联主
体云路新能源与阜宁经济开发区前期沟通、合作情况,公司亦决定在盐城地区开
展贸易经营。自 2017 年 7 月开始,公司将部分产成品销售的业务通过盐城恩利
实施。

②具体业务流程

盐城恩利在 2017 年、2018 年与青岛云路交易期间,承担贸易商角色,交易
过程受公司实际控制。盐城恩利自青岛云路买入非晶带材,并将其卖予青岛云路
此前已经存在业务往来的两家客户北京中机和四川东阁(以下简称“终端客户”),
具体业务流程如下图:




发行人与终端客户确定具体销售条款后,委托终端客户将销售订单下达给盐
城恩利,通过盐城恩利向发行人采购非晶合金薄带。发行人按照订单要求将非晶
合金薄带直接发送至终端客户指定地点,因此发行人销售给盐城恩利的非晶薄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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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与盐城恩利销售给终端客户的非晶薄带数量一致。发行人向盐城恩利开具发
票,盐城恩利向终端客户开具发票。在收款环节,终端客户将货款支付给盐城恩
利,盐城恩利在收到货款后将货款支付给发行人。

③各阶段定价依据及过程

2017 年,盐城恩利以高于自发行人处采购价的价格将非晶合金薄带卖给最
终客户,2017 年,盐城恩利因上述交易获得了收益。2018 年,公司启动上市计
划并对上述交易进行规范整改,2018 年 1-3 月期间,公司通过交易定价调整,将
2017 年与盐城恩利交易过程中在盐城恩利层面形成的利润转回,即:盐城恩利
以低于自发行人处采购价的价格将非晶合金薄带卖给最终客户。与面向最终客户
直接销售相比,上述交易 2017 年对发行人造成损失 289.25 万元,2018 年为发行
人带来收益 288.62 万元。综合 2017 年、2018 年来看,除金额极小的计算尾差,
发行人与关联方盐城恩利之间的交易没有给发行人带来损失或收益。

④报告期内 2018 年交易情况

2018 年,发行人对盐城恩利的销售金额为 4,314.42 万元,盐城恩利对北京
中机和四川东阁两家发行人最终客户的销售金额为 4,025.80 万元。
鉴于盐城恩利根据发行人的要求,将产品销售给发行人此前已经存在业务合
作的两家客户,且自发行人采购数量和对外销售数量一致,为公允反映发行人通
过盐城恩利对最终客户销售的情况,按照盐城恩利向终端客户的销售价格确认
2018 年发行人通过盐城恩利对外销售所实现的收入,即 4,025.80 万元。

⑤盐城恩利目前情况

2018 年 1-3 月,公司将报告期外 2017 年形成的交易价差转回,2019 年以来,
公司不再与盐城恩利开展业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盐城恩利已经注销。

3)云路新能源

除盐城恩利以外,公司向云路新能源及其控制的其他主体主要销售磁性粉末
制品和纳米晶超薄带,云路新能源采购后进一步加工生产用于家电等领域的电子
元器件。随着公司磁性粉末产品和纳米晶超薄带产品的批量生产,公司与云路新
能源的关联销售金额有所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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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关联销售占当年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均低于 10%。发行人关联销
售真实,未损害发行人利益,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不利影响。

(2)采购货物及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货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主要交易内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普通纳米晶带、纳米
青岛高斯 - - 710.24 460.78
晶废料
云路新能源 6.61 16.05 26.53 65.59
青岛云路聚能 - 0.32 - -
废铜等
合肥云路聚能 0.07 - - -
特变智能 56.10 120.10 61.91 -
传宇电器 硅钢、废钢 69.76 84.87 59.90 49.30
宝军工贸 打渣板等 4.64 9.60 7.04 12.74
合计 137.17 230.94 865.62 588.41
占营业成本比例 0.46% 0.46% 1.69% 1.05%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采购的金额分别为 588.41 万元、865.62 万元、230.94
万元和 137.17 万元,占当年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05%、1.69%、0.46%和 0.46%,
关联采购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较低。2020 年,公司与青岛高斯不再开展业务
之后,公司关联采购规模及占比降低较多。
公司向青岛高斯采购材料主要为普通纳米晶带材和纳米晶废料。2018 年、
2019 年公司采购普通纳米晶带材的金额分别为 143.46 万元、271.74 万元,公司
从青岛高斯采购普通纳米晶带材用于生产纳米晶破碎粉末,主要是为满足部分下
游客户对纳米晶破碎粉末的需求;纳米晶破碎粉末并非公司主要产品,公司自青
岛高斯采购的纳米晶带材金额较小。2018 年、2019 年,公司采购纳米晶废料的
金额分别为 317.32 万元、438.51 万元,主要是由于青岛高斯在生产普通纳米晶
带材的过程中会产生废料,参考材料行业惯例公司向青岛高斯回收纳米晶废料后
回炉生产纳米晶母合金产品。2020 年以来,公司专注发展新产品纳米晶超薄带,
同时为规范和减少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公司与青岛高斯不再发生关联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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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云路新能源主要采购少量废铜。云路新能源在生产家电用变压器时会
形成部分废铜,铜为生产纳米晶产品的金属原材料之一,公司采购后用于生产纳
米晶产品。
公司向传宇电器主要采购废钢和硅钢,向宝军工贸主要采购打渣板,金额及
占比较低。
发行人关联采购真实,未损害发行人利益,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未产生不利影响。

(3)关联租赁

由于公司未自建员工宿舍、部分员工有在厂区附近住宿的需求,因此发行人
自云路新能源租赁宿舍给员工使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租赁云路新能源员工宿舍的关联租赁费用分别为 4.50 万
元、3.79 万元、3.41 万元和 1.71 万元。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总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54.34 703.76 647.41 490.94



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构成主要包括固定薪酬和绩效奖金,绩效奖金主要在
年底根据年度经营情况计提。因此,2021 年 1-6 月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报酬主要为
固定薪酬,金额相对较低。

(5)其他日常关联交易

2015 年底公司自云路新能源处分立之前,根据“一厂一户”的原则设立了
一座配电室。分立之后配电室分给公司,公司与云路新能源未再重新分户,云路
新能源自公司引线用电,公司对云路新能源的用电实施单独电表计量。公司单独
核算计量云路新能源的用电量,根据云路新能源的用电量占总用电量的比例确定
归属于云路新能源的电费,在与电力公司结算后按市场价向云路新能源收取代付
的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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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代收代付云路新能源的电费分别为 596.55 万元、685.70 万
元、498.89 万元和 307.78 万元。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资产转让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资产转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青岛高斯 专利 - - - 0.94
合计 - - - 0.94



2018 年,公司向青岛高斯转让 2 项普通纳米晶相关专利。2016 年,公司制
定了专注于研发纳米晶超薄带、不再从事低附加值的普通纳米晶带材业务的发展
战略,并向青岛高斯转让了普通纳米晶喷带设备。在此背景下,2018 年,公司
向青岛高斯转让 2 项专利,上述专利为普通纳米晶带材相关专利,并非公司生产
相关的核心专利。2020 年 5 月,青岛高斯完成注销;注销后,青岛高斯及其实
际控制人郭刚未再使用上述 2 项专利,也未续交专利年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
署之日,由于未续交专利年费,其中 1 项专利已失效,另 1 项专利已终止(后续
将不再续交费用并自动失效)。

(2)关联方资金拆借及豁免

2018 年 8 月,为促进盐城汉惠尽快结清往来款项、尽快完成注销,公司股
东李晓雨通过盐城汉惠名义股东王振华向盐城汉惠拆入资金 170 万元,未约定利
息;2018 年 12 月、2019 年 1 月,盐城汉惠正式注销前,以账面剩余资金分别偿
还 45.60 万元、0.24 万元。盐城汉惠于 2019 年 4 月注销,剩余应偿还李晓雨的
124.16 万元无法偿还。李晓雨已豁免盐城汉惠偿还上述资金拆借款项。

(3)关联方研发资助款拨付及还款

报告期外,公司原控股股东黎明科技拨付研发资助款 2,000 万元用于“超宽
超薄铁基非晶带材的制备技术与性能研究项目” 以下简称“非晶带材研发项目”),
在项目研发完成后公司需将上述资助款偿还黎明科技。根据约定,公司需自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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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2 月起分 5 年偿还上述研发资助款项,约定还款安排为 2017 年底之前还款
350 万元、2018 年底和 2019 年底之前分别还款 300 万元、2020 年底之前还款 600
万元、2021 年底之前还款 450 万元。
同时,公司受黎明科技委托开展的“非晶纳米晶磁粉芯的制备技术与性能研
究项目”,原定应由黎明科技向公司拨付资助款项 700 万元,拨付款项无需偿还
黎明科技。
鉴于上述的拨款和还款义务,双方签署《抵账协议》,根据协议约定,黎明
科技不再向公司拨付“非晶纳米晶磁粉芯的制备技术与性能研究项目”的 700
万元资助款项,将上述资助款项与公司应分期偿还黎明科技的非晶带材研发项目
资助款分为两期在 2017 年末和 2018 年末进行对抵,每期对抵金额均为 350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资助款项的拨付及还款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研发资助款拨付 - - - 350.00
研发资助款抵账及
- 600.00 300.00 300.00
还款
其中:抵账 - - 50.00 300.00
还款 - 600.00 250.00 -




(4)关联方代缴社保费用

由于公司部分员工在青岛市城阳区有购房需求,而公司在城阳区没有分支机
构,因此 2018 年存在部分员工通过云路新能源缴纳社保费用的情形。2018 年,
云路新能源代公司支付社保费用 9.50 万元。自 2019 年起,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
易,发行人与云路新能源不再存在代缴社保的情形。

(5)关联方人才补助款代收代付

2019 年,公司收到青岛市即墨区下发的“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补助用人单
位一次性奖励及引进”40 万元,其中 30 万元为李晓雨的人才补贴。2020 年,公
司将李晓雨的 30 万元人才补贴支付给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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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应收账款 青岛高斯 - - - - 545.07 28.07 763.92 38.20
应收账款 云路新能源 1,433.12 73.81 1,002.44 51.63 587.19 30.24 495.10 24.75
应收账款 珠海云路新能源 213.58 11.00 - - - - - -
应收账款 合肥云路聚能 0.05 0.00 82.53 4.25 25.50 1.31 - -
应收账款 青岛云路聚能 7.06 0.36 - - 19.30 0.99 93.83 4.69
其他应收款 云路新能源 - - - - - - 103.67 5.18
其他应收款 李晓雨 - - - - - - 153.02 7.65
其他应收款 郭克云 - - - - - - 152.66 7.63
其他应收款 江志俊 - - - - - - 8.48 0.42
合计 1,653.81 85.17 1,084.97 55.88 1,177.07 60.62 1,770.66 88.53



2018 年底,公司对云路新能源的其他应收款为代云路新能源支付的电费,
相关款项已于 2019 年收回。
2018 年底,公司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因净资产折股而形成自然人股东的应
交个人所得税义务。公司履行上述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因此形成对自然
人股东的其他应收款。上述代扣代缴义务公司实际于 2019 年履行,相关款项也
于 2019 年从自然人股东处收回。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1 年 6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应付账款 黎明科技 - - 7.59 7.59
应付账款 青岛高斯 - - 24.73 12.66
应付账款 云路新能源 15.68 11.72 3.12 65.03
应付账款 特变智能 60.93 71.11 65.32 -
应付账款 合肥云路聚能 0.0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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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1 年 6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应付账款 传宇电器 19.43 4.40 2.97 10.05
应付账款 宝军工贸 2.14 1.47 0.54 0.92
其他应付款 云路新能源 18.59 35.74 77.71 73.92
其他应付款 李晓雨 - - 30.00 124.40
一年内到期的非
黎明科技 450.00 450.00 600.00 250.00
流动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黎明科技 - - 450.00 1,050.00
合计 566.84 574.43 1,261.99 1,594.5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云路新能源的其他应付款主要系云路新能源代公司员
工缴纳的社保金额及公司应付云路新能源的宿舍租赁费。
2018 年末,公司应付李晓雨 124.40 万元,为李晓雨借予盐城汉惠但尚未归
还的款项。2019 年末,公司应付李晓雨 30.00 万元,主要为公司收到青岛市即墨
区拨付的对于李晓雨的人才补贴于年末尚未支付李晓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黎明科技的其他非流动负债及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
动负债金额合计分别为 1,300 万元、1,050 万元、450 万元和 450 万元,其中 250
万元、600 万元、450 万元、450 万元系一年内到期应付的款项,在一年内到期
的其他非流动负债科目进行核算。为公司应付原控股股东黎明科技拨付的非晶带
材研发项目的资助款。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四、关联方与关联交易”之“(二)
关联交易”之“2、偶发性关联交易”之“(3)关联方科研资助款拨付及还款”。

五、关联交易制度安排及决策程序

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
露等事项,股东大会、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对关联
交易应执行回避制度,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决策机制和监督体系。
2021 年 3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对发行人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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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确认,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决议确认公司关联交
易具有合理性,定价公允、程序完备。
对于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行人独立董事已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发行人独立董事认为: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确认的关联交易事项确是基于公司实
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平等、
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
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时我们对公司前述董事会
在审核确认报告期内关联交易议案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进行监督,认
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实施了
回避表决。
二、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中制定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关
联交易表决程序及关联方回避等制度并有效执行。
我们认为,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措施是有效的。”

六、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三会议
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并将
严格执行该等内部控制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发行人控股股东航发资产、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发、股东及董事李晓雨、郭克
云分别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及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就规范和减少关
联交易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一)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航发资产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将尽最大努力控制或减少与青岛云路
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属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制的其他公司与青岛云路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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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的规定,依据公平、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执行,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本公司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云路公司章程及相关管
理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对关联交易进行决策,在审议涉及青岛云路的关联交易
时,切实遵守青岛云路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
遵守青岛云路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不损害青岛云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占用青岛云路资金的情况,且本
公司承诺未来不以任何方式占用青岛云路资金。”

(二)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发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将尽最大努力控制或减少与青岛云路
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属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制的其他公司与青岛云路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依据公平、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执行。
2、本公司保证将督促中国航发资产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云路
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对关联交易进行决策,在审议涉及青
岛云路的关联交易时,切实遵守青岛云路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
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青岛云路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不损害青岛云路及其
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占用青岛云路资金的情况,且本
单位承诺未来不以任何方式占用青岛云路的资金。”

(三)持股 5%以上的股东李晓雨、郭克云承诺

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李晓雨、郭克云就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事项承诺
如下: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单位将尽最大努力控制或减少与青岛云路之间的关
联交易。在进行确属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单位与青
岛云路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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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执行,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
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本人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云路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
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对关联交易进行决策,在审议涉及青岛云路的关联交易时,
切实遵守青岛云路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
青岛云路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损害青岛云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占用青岛云路资金的情况,且本人
承诺未来不以任何方式占用青岛云路资金。”

七、报告期内主要关联方的变化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变化导致关联方变化

2018 年 4 月,经中国航发《关于中国航发黎明科技转让青岛云路先进材料
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航发资[2018]184 号)同意,黎明科技将持有的云
路有限 38%的股权转让给航发资产,发行人控股股东由黎明科技变更为航发资产。
公司控股股东变化导致关联方发生变化。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的变化导致关联方变化

报告期内,航发资产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发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随
着其下属控制企业的增加或减少导致公司关联方增加或减少。

(三)关联法人变化

2020 年 12 月,多邦有限将持有公司 5%股权转让给多邦合伙,多邦有限及
多邦合伙均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上述股权转让导致关联方发生变化。2020 年
12 月,云路投资控股自云路新能源存续分立而来,分立之后原云路新能源持有
特变智能、青岛云路聚能及合肥云路聚能的股权划至云路投资控股名下,上述股
权变更于 2021 年 1 月完成,导致关联方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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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自然人变化导致关联方变化

报告期内,因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化,从而相应导致关联自然人变化以及关联自然
人相关的关联方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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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财务会计数据及相关财务信息,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注册会计师审
计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除另有注明外,公司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均以合并会
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
根据重要性原则,本节以公司报告期内各项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为基础,结
合管理层对公司所处行业、公司各项业务的理解,对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或营
业收入、营业成本 5%以上的重点会计科目进行了分析。
2020 年、2021 年 1-6 月,公司采用新收入准则,向客户销售产品由公司承
担的运输费用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纳入审计报告营业成本核算;为确保报告期财务
数据的可比性,除“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二、发行人的财
务报表”部分以外,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招股说明书中,涉及 2020 年和 2021
年 1-6 月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毛利、毛利率相关数据均以剔除运费后的口
径列示。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说明反映了本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财务报表及
附注的主要内容,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
的财务资料。

一、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影响因素

(一)产品特点及主营业务结构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先进磁性金属材料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已形成非晶合金、纳米晶合金、磁性粉末三大材料及其制品系列,包括非晶合金
薄带及铁心、纳米晶超薄带、雾化和破碎粉末及磁粉芯等产品。目前,公司非晶
合金材料的市场份额为全球第一,是非晶合金材料行业的龙头企业,在持续研发
新材料产品的同时,向材料制品深加工领域延伸,致力于成为围绕先进磁性金属
材料的研发、生产和应用的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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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材料深加工和应用拓展稳定核心产品的收入贡献

报告期内,公司非晶合金薄带及其制品非晶铁心实现收入 69,558.21 万元、
62,919.23 万元、59,956.18 万元和 28,992.02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4.65%、89.98%、84.04%和 70.05%,系公司经营业绩的最主要来源。近年来,
受到国内非晶变压器招标量下滑以及新冠疫情带来不利影响,公司非晶合金板块
的收入贡献呈现一定下滑。
为应对外部市场环境及下游需求发生的不利变化,公司基于非晶合金薄带产
品的市场优势及客户需求,不断提升非晶配电变压器的核心部件非晶铁心的生产
能力,重点开拓新增非晶配电变压器客户,拓展公司非晶合金产品的销售渠道。
同时,为拓展非晶合金材料的应用领域,公司在油浸式非晶变压器铁心产品之外
重点推广干式非晶变压器铁心产品,重点布局轨道交通、数据中心等用户工程领
域,干式非晶变压器铁心产品的收入贡献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非晶铁心产品贡献收入达到 13,145.07 万元、21,670.12 万元、
22,964.60 万元和 10,458.16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7.89%、30.99%、
32.19%和 25.27%,非晶铁心产品的收入金额及占比整体呈现上升趋势,稳定了
非晶合金板块的收入贡献。

2、新产品的推出为公司带来新的业绩增长点

公司在长期深耕非晶合金薄带领域的基础上,持续开展磁性材料领域新产品
的研发开拓,推出磁性粉末、纳米晶超薄带等新产品,丰富了产品结构,在传统
电力下游领域之外开拓新的市场空间,新产品可以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发
电、消费电子、粒子加速器等具有良好成长性的新兴产业领域。
2019 年,公司纳米晶超薄带成功实现产业化量产。凭借良好的产品性能市
场开拓效果显著,最近两年及一期分别实现销售收入 1,817.35 万元、8,082.81 万
元和 9,081.57 万元,毛利贡献 530.29 万元、2,351.67 万元和 3,346.70 万元,收入
及毛利规模高速增长,报告期内对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毛利的贡献从零大幅
提升至 21.94%和 28.94%。同时,公司雾化粉末产品的收入规模也呈现逐年增长
趋势,分别贡献收入 165.43 万元、1,223.62 万元、1,951.78 万元和 2,534.9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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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产品的推出,为公司开拓了新的市场空间和下游领域,带来经营业绩增长
的同时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应对外部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的抗风险能力。

3、非晶立体卷铁心的推广应用有望带来行业空间的提升

公司的核心产品非晶合金薄带为具有良好节能特性的新材料,符合国家绿色
低碳、节能环保的发展理念,与竞争产品硅钢相比具有明显的节能优势;但传统
的非晶合金变压器存在噪音较大、抗突短能力较差、易碎片化等问题,限制了非
晶合金行业的市场空间提升。
为解决非晶合金变压器存在的上述行业痛点问题,作为行业内的龙头企业,
公司经过持续研发投入,完成非晶立体卷铁心产业化技术的研发,并与国家电网
下属变压器厂上海置信开展战略合作、联合推广非晶立体卷变压器。公司充分发
挥自主研发的技术优势,负责提供立体卷铁心产品的生产设计、自动化产线组装
及调试、产品过程检测及控制等综合技术解决方案;上海置信负责非晶立体卷铁
心产品的生产,并在国家电网体系内推广应用非晶立体卷变压器产品。2020 年,
公司已向上海置信下属子公司天津置信销售非晶合金立体卷铁心生产线;根据公
司与上海置信的合作协议,公司未来可以自主生产销售非晶立体卷铁心。非晶立
体卷铁心变压器在电网领域推广效果的逐步显现,有望为非晶合金行业的市场空
间带来新的突破。

(二)业务模式

采购模式上,公司采取“以产定采”模式,综合考虑客户订单需求、生产计
划、公司库存量、在途数量以及供应商的送货周期等因素与供应商确定交货数量
和周期。
生产模式上,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面向订单生产为主,合理、适量、
预测性备货为辅。制造部根据客户对产品性能、规格、型号以及数量、交货期限
等方面的要求进行生产,同时在产能富余时,对于标准型号或市场需求较大的产
品,公司会进行适量的储备生产。
销售模式上,公司与客户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后,通常与客户签订年度框架合
同,后续根据客户实际的采购合同/订单需求安排发货;对于国内零散客户和海
外客户,一般是双方签署订单,并根据订单约定的方式向客户供货。公司部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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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户为非直接从事生产活动的贸易商。公司与贸易商签订年度框架合同或订单
合同,并按照贸易商的要求安排发货。贸易商从公司购入产品后,自身不从事生
产或加工,而是向其下游终端客户进行销售,贸易商自公司购入产品后自主定价、
自主销售。

(三)行业竞争

近年来,随着新材料行业的不断发展,公司主营产品非晶合金薄带及非晶铁
心面临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目前在境内外的主要竞争对手为安泰科技、日
立金属等少数厂家,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可能有越来越多的企业掌握相关技术,
行业壁垒降低,出现新的竞争对手,公司产品竞争可能有所加剧。

1、客户结构优化以应对下游市场不利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收入贡献合计分别为 36,403.05 万元、27,049.71
万元、17,346.99 万元和 10,443.95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9.53%、
38.68%、24.32%和 25.23%,前五大客户集中度显著降低,公司对重要客户的依
赖程度明显降低。通过非晶合金薄带进一步加工生产非晶铁心产品、着力开发用
户工程领域的非晶干式变压器铁心市场、新产品纳米晶超薄带的推出等举措,公
司的客户结构得到优化和改善,增强了公司在下游市场发生不利变化时的抗风险
能力,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提升行业的竞争优势地位。

2、持续工艺改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为应对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公司在确保产品质量和性能稳定的前提下,通
过生产工艺的改进优化生产成本,建立行业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使用
废钢替代工业纯铁、优化连续稳定生产能力等成本优化措施,实现了非晶合金产
品生产成本的持续降低,最近三年非晶合金板块的毛利率水平从 24.59%提升至
31.28%,有效缓解了行业竞争加剧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

3、非晶立体卷铁心的推广有望进一步提升竞争优势

2019 年,公司完成非晶立体卷铁心产业化技术的研发,使用立体卷铁心制
成的非晶立体卷变压器能够有效解决行业痛点问题,提高非晶合金材料在配电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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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器领域的竞争力。随着非晶立体卷铁心变压器在电网领域应用的逐步推广,有
望增强非晶变压器在与硅钢变压器竞争中的竞争优势。

(四)外部环境

非晶合金薄带及其制品非晶铁心主要用于电力领域,是非晶配电变压器的主
要用材及核心部件。国内外非晶变压器的需求量主要受宏观电力需求总量、配电
领域投资以及对非晶变压器招标量等因素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非晶合金薄带及其制品非晶铁心的销售收入占主营
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4.65%、89.98%、84.04%和 70.05%。受新冠疫情及我国
电网投资总额波动的影响,配电领域非晶变压器的招标量有所下降。如果未来国
家政策变化导致非晶配电变压器政府采购需求降低,将导致国内非晶合金薄带的
需求量降低,进而对公司业绩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收入占比分别为 27.99%、37.23%、38.42%
和 37.56%,占比总体呈增加的趋势,主要集中在印度、越南和韩国等国家。公
司境外业务受到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双边贸易关系、境外业务所在地相关法规和
行业政策以及汇率变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一旦当地法律法规、经营环境或行业
政策发生不利变化,会对公司业绩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关于公司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的详细分析参见本节之“九、经营成果分析”
和“十、资产质量分析”相关内容。

二、发行人的财务报表

2020 年和 2021 年 1-6 月,公司不存在纳入合并范围内的企业。因此,下表
列示的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6 月 30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均为母公司财务报表。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9,932,325.71 75,270,851.01 61,915,631.93 88,440,059.10
衍生金融资产 - - - 165,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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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应收票据 98,049,672.90 85,616,212.26 74,862,466.42 115,520,616.80
应收账款 222,766,836.13 205,225,715.91 169,268,478.75 169,688,160.66
应收款项融资 30,593,413.93 12,044,721.27 39,384,621.37 -
预付款项 10,288,296.21 9,340,665.83 7,606,418.79 1,463,214.68
其他应收款 3,994,961.52 4,494,478.40 651,387.76 9,464,831.55
存货 63,844,086.13 67,253,195.70 80,194,644.44 77,143,362.00
其他流动资产 7,727,570.22 8,307,994.98 10,953,586.58 2,408,388.98
流动资产合计 487,197,162.75 467,553,835.36 444,837,236.04 464,294,053.77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71,086,134.55 177,403,349.05 138,048,649.38 153,968,307.31
在建工程 110,528,078.35 83,656,378.54 87,351,929.36 8,586,559.96
使用权资产 216,099.08 - - -
无形资产 41,003,895.84 41,246,974.72 41,659,088.22 41,979,077.82
递延所得税资产 9,956,901.78 9,588,761.24 7,311,546.25 6,509,545.14
其他非流动资产 965,153.86 2,563,861.77 3,629,793.43 1,336,257.81
非流动资产合计 333,756,263.46 314,459,325.32 278,001,006.64 212,379,748.04
资产总计 820,953,426.21 782,013,160.68 722,838,242.68 676,673,801.8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45,624,849.45 54,267,444.26
衍生金融负债 - - 2,939,640.00 1,589,400.00
应付票据 34,040,000.00 44,758,689.46 58,351,765.61 76,787,070.87
应付账款 203,808,660.84 182,694,886.12 170,568,008.03 176,295,866.43
预收款项 - - 3,371,030.44 14,830,192.03
合同负债 7,657,576.54 3,934,075.80 - -
应付职工薪酬 13,998,633.23 22,393,152.64 16,114,782.43 15,273,331.32
应交税费 7,942,482.89 7,857,957.26 9,274,508.85 12,342,215.67
其他应付款 6,465,082.73 5,224,465.11 5,653,059.62 5,356,337.5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078,207.97 4,523,959.73 6,023,741.85 2,5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807,877.35 509,585.60 - -
流动负债合计 282,798,521.55 271,896,771.72 317,921,386.28 359,241,858.1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5,411,597.38 19,977,997.38 19,977,997.38 -
租赁负债 102,160.5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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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递延收益 40,466,933.21 39,504,966.61 25,483,166.66 20,515,70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4,500,000.00 10,5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55,980,691.10 59,482,963.99 49,961,164.04 31,015,700.00
负债合计 338,779,212.65 331,379,735.71 367,882,550.32 390,257,558.12
股东权益:
股本 90,000,000.00 90,000,000.00 90,000,000.00 90,000,000.00
资本公积 141,892,852.44 141,892,852.44 141,892,852.44 141,892,852.44
专项储备 648,480.74 302,946.19 516,643.36 -
盈余公积 29,504,260.48 23,384,735.08 13,795,592.10 5,623,823.44
未分配利润 220,128,619.90 195,052,891.26 108,750,604.46 48,899,567.8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482,174,213.56 450,633,424.97 354,955,692.36 286,416,243.69
股东权益合计 482,174,213.56 450,633,424.97 354,955,692.36 286,416,243.6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820,953,426.21 782,013,160.68 722,838,242.68 676,673,801.81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营业收入 414,465,316.36 715,279,639.90 699,562,703.10 734,986,896.31
减:营业成本 306,811,403.48 514,380,946.89 511,538,141.48 558,537,866.56
税金及附加 2,766,804.77 5,241,907.26 6,103,424.65 5,891,553.62
销售费用 8,196,016.62 15,464,064.07 22,401,789.55 21,427,869.01
管理费用 11,943,499.53 29,520,765.28 26,410,145.06 36,015,739.45
研发费用 21,790,313.35 41,246,056.01 30,611,352.65 26,737,368.11
财务费用 1,059,303.38 6,609,810.90 721,706.91 893,929.60
其中:利息费用 5,047.10 288,249.14 2,120,037.55 3,253,623.22
利息收入 365,195.38 592,116.03 404,217.93 215,039.34
加:其他收益 7,018,501.72 5,912,570.40 5,061,996.76 910,647.02
投资收益 - -4,027,126.95 -6,967,562.74 -4,451,179.1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 - - -
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
- - - -
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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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939,640.00 -1,515,660.00 -1,423,980.00
信用减值损失 -270,798.89 -2,120,053.13 309,133.76 -
资产减值损失 -405,087.51 -222,996.83 -165,385.26 -4,013,703.71
资产处置收益 -28,817.42 832,810.53 - -21,557.79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8,211,773.13 106,130,933.51 98,498,665.32 76,482,796.37
加:营业外收入 518,968.22 2,424,132.47 202,149.95 397,374.86
减:营业外支出 24,146.03 340,350.15 5,062,296.61 866,036.43
三、利润总额 68,706,595.32 108,214,715.83 93,638,518.66 76,014,134.80
减:所得税费用 7,511,341.28 12,367,164.81 11,191,600.65 11,146,636.64
四、净利润 61,195,254.04 95,847,551.02 82,446,918.01 64,867,498.1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其中:持续经营净利润 61,195,254.04 95,847,551.02 82,446,918.01 64,867,498.16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1,195,254.04 95,847,551.02 82,446,918.01 64,867,498.16
少数股东损益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
- - - -
收益的税后净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 - - -
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61,195,254.04 95,847,551.02 82,446,918.01 64,867,498.1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61,195,254.04 95,847,551.02 82,446,918.01 64,867,498.1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68 1.07 0.92 0.7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68 1.07 0.92 0.73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62,241,563.25 507,252,736.20 496,825,912.06 492,062,72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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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收到的税费返还 3,721,240.28 9,959,844.22 14,499,141.71 2,023,505.3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227,244.30 23,907,391.58 20,307,143.78 25,539,713.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6,190,047.83 541,119,972.00 531,632,197.55 519,625,940.1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67,205,465.63 316,667,731.06 387,622,714.36 320,963,450.5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3,655,193.24 81,352,583.15 75,722,968.77 66,380,015.9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591,319.94 23,829,053.86 23,393,761.98 25,179,144.9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438,035.77 29,663,995.78 38,993,601.97 43,986,786.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6,890,014.58 451,513,363.85 525,733,047.08 456,509,397.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300,033.25 89,606,608.15 5,899,150.47 63,116,542.2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 1,118,811.10 967,787.50 50,112.00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 - -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3,251,459.9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18,811.10 4,219,247.44 50,112.00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2,941,191.04 28,285,554.02 54,705,824.99 21,733,869.83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 - -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3,251,459.9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941,191.04 28,285,554.02 54,705,824.99 24,985,329.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941,191.04 -27,166,742.92 -50,486,577.55 -24,935,217.7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1,907,9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 - - -
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9,457,260.00 59,435,257.38 13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56,208.55 28,256,333.00 16,654,612.7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713,468.55 87,691,590.38 158,562,512.7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141,600.00 58,914,520.00 40,000,000.00 15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30,396,424.53 1,784,239.54 16,543,042.81 2,905,07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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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股利、
- - - -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2,189.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590,213.53 60,698,759.54 56,543,042.81 152,905,078.6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590,213.53 -37,985,290.99 31,148,547.57 5,657,434.1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235,375.19 -8,699,430.56 -3,450,481.11 -573,678.51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466,746.51 15,755,143.68 -16,889,360.62 43,265,080.1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8,310,409.21 42,555,265.53 59,444,626.15 16,179,546.0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2,843,662.70 58,310,409.21 42,555,265.53 59,444,626.15




三、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

(一)审计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公司委托,对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1]第 110A024227 号)。

(二)关键审计事项

致同会计师在审计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
财务报表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1、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公司主要从事铁基非晶等磁性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8 年至 2021 年
6 月,主营业务收入为分别为 73,493.48 万元、69,929.30 万元、71,341.38 万元和
41,387.34 万元。由于销售收入对公司财务报表存在重大影响,从而存在公司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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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和金额的固有风险,同时可能
存在收入确认跨期的风险,因此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致同会计师对收入确认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和评估了管理层对收入确认时点及防范收入受到操纵的风险的相关
内部控制流程的设计,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流程运行的有效性。
2)通过抽样检查销售合同、收货回执、返利及退货情况、并了解磁性材料
行业惯例及对管理层的访谈,评估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
定,包括:对于 2020 年 1 月 1 日以前的业务,分析与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有关的
重大风险及报酬转移时点的合理性;对于 2020 年 1 月 1 日以后的业务,判断履
约义务的识别、交易价格的分摊、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时点的确定等是
否符合行业惯例和青岛云路公司的经营模式。
3)对收入实施分析程序,复核收入的合理性;对比历史同期、同行业的收
入变动情况,判断收入金额是否有异常波动的情况。
4)抽样检查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
订单、发货单、出口报关单、提单等,并和账面记录进行双向核对。
5)采用积极式函证方式对重大、新增客户和关联方销售的业务执行了交易
函证,对重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或视频访谈,形成了访谈记录,以证实交易发生
情况;调查重要交易对手的背景信息,检查是否存在未识别出的关联交易。
6)执行了销售截止测试,将临近期末及期后发生的大额交易或异常交易与
原始凭证进行双向核对;抽样检查了临近各资产负债表日执行的重要销售订单,
以发现是否存在异常的定价、结算、发货、退货、换货或验收条款。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

(1)事项描述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7,882.67 万元、17,850.92
万元、21,636.90 万元和 23,486.26 万元,坏账准备分别为 913.85 万元、924.07
万元、1,114.33 万元和 1,209.57 万元。由于应收账款及其坏账准备的计提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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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财务报表影响重大,坏账准备计提相关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重大会计估计需要
管理层的专业判断,因此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审计中,致同会计师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
提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和评估了管理层评估、确定和复核应收账款可收回金额的内部控制,
包括有关识别减值客观证据和计算减值准备的控制,对其中关键控制流程运行有
效性执行了测试。
2)获取管理层编制的账龄分析表,复核其准确性,并关注账龄较长和逾期
的应收账款。
3)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选择重要客户执行应收账款函证
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4)通过考虑历史上同类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坏账发生金额及情况,结合客
户信用和市场条件等因素,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比较,评估管理层
确定的按照应收账款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是否适当。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报表审
计中,致同会计师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和评估了管理层评估、确定和复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内部控
制,包括有关识别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项目和计算减值准备的控制,对其中关键控
制流程运行有效性执行了测试。
2)获取管理层编制的账龄分析表,复核其准确性,并关注账龄较长和逾期
的应收账款。
3)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选择重要客户执行应收账款函证
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4)根据历史损失情况和行业惯例,复核管理层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和模型中
关键参数和假设的合理性;对于管理层在预期信用损失中采用的前瞻性信息,复
核管理层经济指标的选取并评估管理层结合相关关键假设合理且可能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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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为盐城汉惠。盐城汉惠成立于
2017 年 5 月,注册地为江苏盐城,注册资本 100 万元。自成立之日起,由公司
实际控制其经营活动,因此在盐城汉惠存续期间内,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的合并范围。盐城汉惠已于 2019 年 4 月注销。

五、发行人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二)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三)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
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
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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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
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
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
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
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
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
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
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
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
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
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
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
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
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五)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
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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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
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
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
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
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
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
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
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
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
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
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
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
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
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
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
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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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
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
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
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
合收益除外。

(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
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七)外币业务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
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
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
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
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
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八)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
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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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
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
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1)2019 年 1 月 1 日以前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
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
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
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
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
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
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
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均计入当期损益。

3)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
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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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以及除上述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
后续计量,其折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除减值损失及外币
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
动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与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
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成本计量。

(2)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
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
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
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
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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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
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
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
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
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
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
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
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
分。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
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
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
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
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
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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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
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
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的要求。
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
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
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
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
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
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1)2019 年 1 月 1 日以前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
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
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
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
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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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
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
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
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
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
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
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
合同。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
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
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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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
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5、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等。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
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
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
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2019 年 1 月 1 日以前原金融工具准则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
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
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
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
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2)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金融工具准则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
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
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
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
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
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
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6、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本节之“五、发行人主要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计”之“(九)公允价值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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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金融资产减值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前原金融工具准则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
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
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
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
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情形: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本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
出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
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包括:
①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
②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
况;
7)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如权益工具投资于
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 50%(含 50%)或低于其初
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
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是指,权益工具投
资公允价值月度均值连续 12 个月均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
9)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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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
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
期损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
相关担保物的价值。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
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
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
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
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
测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
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
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
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
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
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
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
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3)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
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金
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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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
认,不得转回。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金融工具准则

(1)使用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的项目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
备: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③《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2020 年 1 月 1 日以
后);
④租赁应收款;
⑤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
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
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
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
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
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
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 12 个
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
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
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
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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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
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
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
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
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
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
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
入。
对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
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
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①应收票据:

a.应收票据组合 1:银行承兑汇票
b.应收票据组合 2:商业承兑汇票

②应收账款:应收客户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
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③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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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
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其他应收款组合 1: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b.其他应收款组合 2:应收备用金
c.其他应收款组合 3:应收政府款项
d.其他应收款组合 4:应收其他代垫款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④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
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
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
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
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
虑的信息包括:
①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②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③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④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
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
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
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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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4)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
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
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③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
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5)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
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
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
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
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
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
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
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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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
方(转入方)。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
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
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
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
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9、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
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
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九)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
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
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
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
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
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
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
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
经济利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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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
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
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
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
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
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
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
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十)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2019 年 1 月 1 日以前原金融工具准则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对某债务人的单项应收款项占应收款
项总额 10%(含 10%)或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
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
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再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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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
以及未单独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
组合类型 确定组合的依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状态 账龄分析法
关联方组合 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 不计提坏账准备



对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30 30
3 年以上 100 100




2、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金融工具准则

具体请参见本节之“五、发行人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八)金融
工具”之“7、金融资产减值”。

(十一)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
库存商品和合同履约成本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
均法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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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
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
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
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
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中的铜套按照每月实际损耗程度进行摊销;其他低值易耗
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十二)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
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
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
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
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
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
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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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
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
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
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
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
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
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
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
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
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
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
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
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于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
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
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
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
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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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
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
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
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
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
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
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
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
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
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
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
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
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
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
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
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
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
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
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
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 20%)以上但低
于 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
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
拥有被投资单位 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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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
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本公司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具体请参见本节之“五、发行
人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八)资产减值”。

(十三)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
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
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政策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
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
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
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5 4.75
机器设备 5-10 5 19.00-9.50
运输设备 5 5 19.00
电子及办公设备 5 5 19.00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
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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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请参见本节之“五、发行人主
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八)资产减值”。

4、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
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
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5、大修理费用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
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
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十四)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
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请参见本节之“五、发行人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之“(十八)资产减值”。

(十五)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
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
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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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
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
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
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
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
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
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
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
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
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
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六)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和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
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
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土地使用权 50 年 直线法
软件 5年 直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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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
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
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请参见本节之“五、发行人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之“(十八)资产减值”。

(十七)研究开发支出

1、研发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制定研发相关内控制度,主要制度包括《项目管理制度》《新产品
开发控制程序》《新设备开发管理程序》和《知识产权管理程序》等。本公司已
建立研发项目的跟踪管理体系,有效监控、记录各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合理
评估技术上的可行性。

2、研发支出范围及确认依据

本公司的研发支出开支范围主要包括研发人员工资费用、直接投入、折旧摊
销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和其他费用,其中直接投入主要包括研发直接材
料费用、水电费等,其他费用包括研发人员的差旅费、办公费等。发行人已建立
与研发项目对应的人财物管理机制,按照研发项目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支出。

3、研发费用核算方法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
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
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
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
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
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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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
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十八)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存货、递延
所得税资产和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
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
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
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
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
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
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九)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的范围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
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
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
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
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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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
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
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
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3、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
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
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1)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设定受益计划。

4、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
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
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
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
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
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
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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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长期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
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
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收入

1、2020 年 1 月 1 日以前

(1)一般原则

1)销售商品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
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
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
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

对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
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
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
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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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时,本公司确认收入。

(2)具体方法

本公司的产品销售收入的具体确认时点为:
1)国内产品销售:在公司产品完成交付并经客户或客户指定收货方验收或
验收异议期满时确认销售收入;
2)出口产品销售:公司在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货运提单时确认
收入。

2、2020 年 1 月 1 日以后

(1)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
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
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
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
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
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
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
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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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
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
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
款义务。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
定所有权。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
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
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
值。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
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
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
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
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2)具体方法

1)产品销售

本公司的产品销售收入的具体确认时点为:
1)国内产品销售:在公司产品完成交付并经客户或客户指定收货方验收或
验收异议期满时确认销售收入。
2)出口产品销售:公司在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货运提单确认收
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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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合同

本公司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确认收入。对于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
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按照各单项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
摊至各项服务。各项服务的单独售价依据本公司单独销售各项服务的价格得出。

3、新收入准则对公司收入确认时点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具体收入确认时点未造成影响。

(二十一)合同成本(2020 年 1 月 1 日以后)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该成
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
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
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
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
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
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
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
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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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
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
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
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
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二十二)成本核算方法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生产成本,包括直接材料
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制造费用以及外协加工费用。

1、产成品核算方法

(1)直接材料成本

公司生产计划部门制定生产计划,生产部门按生产计划及物料清单领取物料,
ERP 系统对每月实际领用的原材料数量按产品进行归集,材料领用单价按照月末
一次加权平均方法进行计量。
当月各产品线完工入库的产品应分配直接材料成本=本期领用直接材料金额
+期初在产品中直接材料金额-期末在产品余额中直接材料金额。

(2)直接人工

月末公司按照工资表统计各产品生产人员的薪酬总额,根据产品线进行归集,
并分配至当月各产品完工入库的产成品中。

(3)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主要包含生产管理、生产安全等人员的薪酬成本、机物料消耗、能
源费、生产设备的折旧费等。人工薪酬月末由公司财务人员根据产品线的工资表
统计,机物料成本和能源费按各产品线实际耗用金额归集入账;折旧费用每月末
财务部统计各生产线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归集入账。制造费用按产品线进行
归集后,分配至当月各产品完工入库的产成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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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外协加工费用

公司外协加工费用包括非晶铁心及磁粉芯产品的委托加工费、纳米晶超薄带
外协剪切费等。公司根据与外协加工厂商的合同确定外协加工费用,计入外协加
工的相关产成品成本。

2、在产品成本核算

公司在产品主要为已领用但尚未投料的原材料、已完工但尚未入库的产成品
以及各工序的半成品。公司在产品仅核算相对应的金属材料投入金额,辅料、人
工成本、制造费用全部分配至当期完工产品。
每月月末,公司对在产品进行盘点,确定不同形态的在产品数量。
对于已领用尚未投料的材料,根据原材料重量和本期原材料的月末一次加权
平均单价确定其成本。对于已完工但未入库的产成品以及各工序的半成品,按照
产品重量、对应的原材料标准单耗数量和本期原材料的月末一次加权平均单价确
定其成本。

(二十三)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
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
1 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
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
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
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平均分期计
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
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
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
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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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
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
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四)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
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
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
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
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
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
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
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
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
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
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
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
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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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
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
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
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
予以转回。

(二十五)租赁

1、2021 年 1 月 1 日以前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
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1)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
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
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
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
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
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
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本
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
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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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后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或出租人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
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
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
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本公司认定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
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
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
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
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
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
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短期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
择权的租赁除外。
本公司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
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短期租赁,本公司按照租赁资产的类别将下列资产类型中满足短期租赁
条件的项目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
2)低价值资产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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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
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
理方法。

(3)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
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1)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
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
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
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
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
处理。
2)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
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
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
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六)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
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
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
司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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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 13 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
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
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
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
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十八)资产减
值”。

(二十七)安全生产费用

本公司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
有关规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
平均逐月提取:
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 计提比例
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 按照 2%提取
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 按照 1%提取
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 10 亿元的部分 按照 0.2%提取
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的部分 按照 0.1%提取
营业收入超过 50 亿元的部分 按照 0.05%提取



安全生产费用于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
备”科目。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
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
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
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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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
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
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1、金融资产的分类(2019 年 1 月 1 日之后)

本公司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
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本公司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
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
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公司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
以下主要判断: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
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
及与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
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2、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2019 年 1 月 1 日之后)

本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
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
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
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公司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
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
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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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2018 年度

1)财务报表格式修订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 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①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将原“固定资
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
程”;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将原“专
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②利润表

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
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8]15 号文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2)政府补助

根据财政部《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本
公司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
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在“其他收益”中填列,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该
事项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本公司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
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
整,该事项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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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 年度

1)财务报表格式修订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2018 年 6 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
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同时废止;财
政部于 2019 年 9 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
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 号)同时废止。根据财会[2019]6 号和财会[2019]16
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 号文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
益等无影响。

2)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
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修订)》(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 2019 年 7 月召开的第
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
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
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不
应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
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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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外,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
并无重大影响。
2019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没有将任何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没有撤销之前的指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法”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根据
实际已发生减值损失确认减值准备的方法。“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要求持续评
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
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除某些特定情形外,对金融工具的分类
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
行日(即 2019 年 1 月 1 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9 年年初留存收益
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3)新债务重组准则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债务重组中
涉及金融工具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准则,
明确了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初始按成本计量,明确债务人以资产清偿
债务时不再区分资产处置损益与债务重组损益。
根据财会[2019]6 号文件的规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不
再包含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本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新发生的债务重组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新债务重组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3)2020 年度

1)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以下
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经第一届第七次董事会决议自 2020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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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
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
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
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
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
收入。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
策。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
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
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 2020 年年初留
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本公司
仅对在 2020 年 1 月 1 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 2020 年年初留
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2)租金减让

财政部于 2020 年 6 月发布了《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
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0〕10 号),可对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根据
该会计处理规定选择采用简化方法。
本公司租金减让对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为 14,047.62 元。

(4)2021 年度

财政部于 2018 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租赁(修订)》,要求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
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经批准,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
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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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本报告期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4、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
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1)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单位:元
项目 2018.12.31 2019.01.01 调整数
应收票据 115,520,616.80 99,266,037.99 -16,254,578.81
应收账款 169,688,160.66 169,420,005.03 -268,155.63
应收款项融资 - 16,229,805.80 16,229,805.80
其他应收款 9,464,831.55 9,456,654.41 -8,177.14
递延所得税资产 6,509,545.14 6,554,711.01 45,165.87
短期借款 54,267,444.26 54,327,838.78 60,394.52
其他应付款 5,356,337.54 5,295,943.02 -60,394.52
盈余公积 5,623,823.44 5,598,229.45 -25,593.99
未分配利润 48,899,567.81 48,669,221.89 -230,345.92




(2)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单位:元
项目 2019.12.31 2020.01.01 调整数
存货 80,194,644.44 80,246,266.51 51,622.07
预收款项 3,371,030.44 - -3,371,030.44
合同负债 - 2,992,447.37 2,992,447.37
应交税费 9,274,508.85 9,282,252.16 7,743.31
其他流动负债 - 378,583.07 378,583.07
盈余公积 13,795,592.10 13,799,979.98 4,387.88
未分配利润 108,750,604.46 108,790,095.34 39,49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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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未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报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12.31 2021.01.01 调整数
使用权资产 - 280,928.80 280,928.8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523,959.73 4,636,270.11 112,310.38
租赁负债 - 168,618.42 168,618.42




六、经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
常性损益(2008)》及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
和 2021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经致同出具的《关于青岛云路先进材
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 110A016156
号)审核确认。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5.27 79.84 -353.90 -8.4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
694.85 567.57 506.16 86.34
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
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
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 293.96 -151.57 -142.40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
- -350.00 -549.85 -184.24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 - 20.00 -
减值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51.87 211.82 -132.11 -40.5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7.00 59.43 0.04 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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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748.45 862.61 -661.24 -284.59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112.27 88.30 -58.14 -24.61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636.18 774.32 -603.09 -259.98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
- - - -
响数(税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636.18 774.32 -603.09 -259.9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119.53 9,584.76 8,244.69 6,486.75
占比 10.40% 8.08% -7.31% -4.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5,483.34 8,810.44 8,847.78 6,746.73
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259.98 万元、
-603.09 万元、774.32 万元和 636.18 万元,占同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
例分别为-4.01%、-7.31%、8.08%和 10.40%。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包括收到的政府补助、固定资产处置损
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不构成公司
的主要盈利来源,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无重大影响。

七、发行人主要税种和税率情况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报告期内,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法定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7、16、13、6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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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收优惠

1、税收优惠情况

(1)企业所得税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取得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国
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 GR201737100161 号《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有效期为三年。公司 2017 年至 2019 年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取得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
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 GR202037100278 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
期为三年。公司 2020 年至 2022 年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
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
知》(财税〔2015〕119 号)的规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
开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50%在税前加计扣除。2018 年 9 月 20 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财税〔2018〕99 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
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 2018 年 1 月 1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75%在税前加计扣除。2021 年,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 财
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13 号),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
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2、税收优惠对公司税前利润的影响情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占税前利 占税前利 占税前利 占税前利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润比例 润比例 润比例 润比例
优惠所得税率对所得
525.30 7.65% 976.29 9.02% 796.56 8.51% 998.57 13.14%
税的影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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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占税前利 占税前利 占税前利 占税前利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润比例 润比例 润比例 润比例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
307.60 4.48% 439.59 4.06% 311.42 3.33% 237.83 3.13%
所得税的影响金额
税收优惠金额合计 832.90 12.12% 1,415.88 13.08% 1,107.99 11.83% 1,236.40 16.27%
利润总额 6,870.66 100.00% 10,821.47 100.00% 9,363.85 100.00% 7,601.4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和
研发费加计扣除,具有较强的可持续性,相关政策不存在重大变化的风险。报告
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6.27%、11.83%、
13.08%和 12.12%,未对税收优惠存在严重依赖。

八、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比率(倍) 1.72 1.72 1.40 1.29
速动比率(倍) 1.50 1.47 1.15 1.0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1.27% 42.38% 50.89% 57.45%
资产负债率(合并) 41.27% 42.38% 50.89% 57.6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5.36 5.01 3.94 3.18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84 3.62 3.92 4.11
存货周转率(次) 4.66 6.96 6.47 7.1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8,213.38 13,314.22 11,949.44 10,020.60
利息保障倍数(倍) 172.08 95.42 42.67 24.3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119.53 9,584.76 8,244.69 6,486.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
5,483.34 8,810.44 8,847.78 6,746.73
的净利润(万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26 5.77 4.38 3.6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0.33 1.00 0.07 0.7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17 0.18 -0.19 0.48

注:各项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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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5、应收账款周转率(次)=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其中 2018 年应收账款周转

率=2018 年营业收入/2018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6、存货周转率(次)=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其中 2018 年存货周转率=2018 年营业

成本/2018 年末存货余额,2020 年营业成本包含运费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

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

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9、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本期费用化的研发费用+本期资本化的开发支出)/

当期营业收入

1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报告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
率和每股收益指标如下: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 稀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12.98% 0.68 0.68
利润
2021 年 1-6 月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1.71% 0.61 0.61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23.79% 1.07 1.07
利润
2020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22.08% 0.98 0.98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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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 稀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25.87% 0.92 0.92
利润
2019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27.51% 0.98 0.98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26.15% 0.73 0.73
利润
2018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27.06% 0.76 0.76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上表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

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

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

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

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

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

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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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经营成果分析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先进磁性金属材料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已形成非晶合金、纳米晶合金、磁性粉末三大材料及其制品系列,主要产品包括
非晶合金薄带及铁心、纳米晶超薄带、雾化和破碎粉末及磁粉芯等,主要应用于
电力配送领域,同时向新能源汽车、新基建、轨道交通、消费电子、家电、粒子
加速器等下游行业领域延伸。目前,公司非晶合金材料的市场份额为全球第一,
是非晶合金材料行业的龙头企业,在持续研发新材料产品的同时,向材料制品深
加工领域延伸,致力于成为围绕先进磁性金属材料的研发、生产和应用的综合解
决方案提供商。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成果的总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营业收入 41,446.53 35.34% 71,527.96 2.25% 69,956.27 -4.82% 73,498.69
营业成本 30,681.14 37.77% 51,438.09 0.56% 51,153.81 -8.41% 55,853.79
营业利润 6,821.18 30.44% 10,613.09 7.75% 9,849.87 28.79% 7,648.28
利润总额 6,870.66 31.59% 10,821.47 15.57% 9,363.85 23.19% 7,601.41
净利润 6,119.53 32.59% 9,584.76 16.25% 8,244.69 27.10% 6,486.75
归属于母公司股
6,119.53 32.59% 9,584.76 16.25% 8,244.69 27.10% 6,486.75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 5,483.34 28.37% 8,810.44 -0.42% 8,847.78 31.14% 6,746.73
司股东的净利润
注 1: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营业成本数据包含运费;

注 2:2021 年 1-6 月的增长率为较 2020 年同期数据比较,2020 年同期数据未经审计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总体表现良好。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73,498.69 万元、69,956.27 万元、71,527.96 万元和 41,446.53 万元,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6,486.75 万元、8,244.69 万元、9,584.76 万元和 6,119.53
万元。
2019 年,公司受国内非晶变压器招标量下滑影响,营业收入出现小幅下滑,
但受益于毛利率较高的外销收入占比提升、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贬值、金属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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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2019 年公司综合毛利率由 24.01%提高至 26.88%;同
时,2018 年公司为应诉非晶带材商业秘密“337”调查,聘请美国高盖茨律师事
务所提供相关法律服务而支付的法律服务费 1,421.85 万元,导致公司 2018 年管
理费用占收入比例较高,2018 年净利润相对较低。综合以上因素影响,2019 年
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8 年增长 27.10%。
2020 年,受疫情影响非晶合金板块业务收入小幅下滑 2,963.05 万元,但公
司纳米晶超薄带产品凭借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实现了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因此营
业收入较上年小幅增长 2.25%。同时,公司金属原材料的采购价格进一步下降、
通过工艺改进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综合毛利率上升至 30.31%,因此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增长 16.25%。
2021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较 2020 年 1-6 月增长 35.34%。2021 年上半年,
公司在非晶产品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小幅增长的同时,经过市场拓展及培育,纳
米晶超薄带和雾化粉末及其制品销量大幅增长。受益于营业收入的增长,2021
年 1-6 月,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119.53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483.34 万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 32.59%和
28.37%。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规模略有波动但净利润水平保持增长,整体业务呈现稳
步发展的态势,主要系公司产品优势显著、持续拓展下游应用领域、新产品市场
推广效果良好。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41,387.34 99.86% 71,341.38 99.74% 69,929.30 99.96% 73,493.48 99.99%
其他业务收入 59.19 0.14% 186.59 0.26% 26.97 0.04% 5.21 0.01%
合计 41,446.53 100.00% 71,527.96 100.00% 69,956.27 100.00% 73,498.69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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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73,493.48 万元、69,929.30 万元、71,341.38
万元和 41,387.34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99%、99.96%、99.74%和
99.86%,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磁性材料配套的包装材料
的销售收入,金额及占比较小。2020 年,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实现 186.59 万元,
增长较多,主要系公司干式非晶变压器铁心销量增加,与干式变压器铁心配套的
拉板和夹件等包装材料的销售相应增加。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先进磁性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非晶合金薄带及铁心、纳米晶超薄带和磁性粉末及其制
品的销售。报告期内,公司收入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非晶合金薄带及铁心占公
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超过 70%。随着公司研发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公司产
品线不断丰富,纳米晶产品和磁性粉末产品的销售收入贡献逐年增加,提高了公
司的抗风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非晶合金薄带及其制品 28,992.02 70.05% 59,956.18 84.04% 62,919.23 89.98% 69,558.21 94.65%
非晶合金薄带 18,533.86 44.78% 36,991.58 51.85% 41,249.11 58.99% 56,413.13 76.76%
非晶铁心 10,458.16 25.27% 22,964.60 32.19% 21,670.12 30.99% 13,145.07 17.89%
纳米晶产品 9,081.57 21.94% 8,082.81 11.33% 4,627.97 6.62% 2,325.55 3.16%
纳米晶超薄带 9,081.57 21.94% 8,082.81 11.33% 1,817.35 2.60% - -
纳米晶母合金 - - - - 2,810.61 4.02% 2,325.55 3.16%
磁性粉末及其制品 3,313.76 8.01% 3,302.38 4.63% 2,382.10 3.41% 1,609.72 2.19%
雾化粉末及其制品 2,534.92 6.12% 1,951.78 2.74% 1,223.62 1.75% 165.43 0.23%
破碎粉末及其制品 778.83 1.88% 1,350.60 1.89% 1,158.48 1.66% 1,444.29 1.97%
合计 41,387.34 100.00% 71,341.38 100.00% 69,929.30 100.00% 73,493.48 100.00%




(1)非晶合金薄带及其制品

报告期内,公司非晶合金薄带及其制品收入为 69,558.21 万元、62,919.23 万
元、59,956.18 万元和 28,992.02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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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98%、84.04%和 70.05%,系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非晶合金薄带及
其制品收入金额及占比呈下降趋势,2019 年、2020 年收入同比下降 6,638.98 万
元和 2,963.05 万元,主要是受 2019 年以来国内非晶变压器招标量下滑,公司非
晶合金薄带及铁心产品销量下降。2021 年 1-6 月,公司非晶产品收入较 2020 年
1-6 月增长 6.47%,主要是由于公司非晶产品的外销收入持续增长。公司基于非
晶合金薄带产品的市场优势及客户需求,进一步提升非晶铁心的生产能力,非晶
铁心收入金额及占比总体呈现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非晶合金薄带及制品分境内、境外的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产品 区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7,708.19 26.59% 17,114.32 28.54% 21,984.64 34.94% 39,439.22 56.70%
非晶合金
境外 10,825.67 37.34% 19,877.27 33.15% 19,264.47 30.62% 16,973.92 24.40%
薄带
小计 18,533.86 63.93% 36,991.58 61.70% 41,249.11 65.56% 56,413.13 81.10%
境内 5,810.37 20.04% 15,465.36 25.79% 14,913.96 23.70% 9,547.22 13.73%
非晶铁心 境外 4,647.78 16.03% 7,499.24 12.51% 6,756.16 10.74% 3,597.86 5.17%
小计 10,458.16 36.07% 22,964.60 38.30% 21,670.12 34.44% 13,145.07 18.90%
合计 28,992.02 100.00% 59,956.18 100.00% 62,919.23 100.00% 69,558.21 100.0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加大非晶合金产品在海外市场的开拓力度,2018 年以
来非晶合金薄带和非晶铁心的境外收入规模及占比均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

(2)纳米晶产品

公司纳米晶产品主要包括纳米晶超薄带和纳米晶母合金。报告期内,公司纳
米晶产品收入为 2,325.55 万元、4,627.97 万元、8,082.81 万元和 9,081.57 万元,
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16%、6.62%、11.33%和 21.94%,销售收入
及占比均快速增长。2018 年公司纳米晶超薄带生产核心工艺尚处于研发阶段,
公司自身对纳米晶母合金的需求量较小,为分担纳米晶母合金冶炼熔炼环节的固
定成本,公司 2018 年、2019 年对外销售纳米晶母合金。随着 2019 年公司纳米
晶超薄带实现技术突破,逐渐实现批量生产,公司纳米晶超薄带的销售金额和占
比逐年上升。2021 年 1-6 月,公司纳米晶产品实现收入 9,081.57 万元,较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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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6 月大幅增长 340.29%,主要系经过市场拓展及培育,公司纳米晶超薄带产
品市场接受程度高,销量大幅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纳米晶产品分境内、境外的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产品 区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9,081.57 100.00% 8,082.81 100.00% 1,813.58 39.19% - -
纳米晶超
境外 - - - - 3.77 0.08% - -
薄带
小计 9,081.57 100.00% 8,082.81 100.00% 1,817.35 39.27% - -
境内 - - - - 2,810.61 60.73% 2,325.55 100.00%
纳米晶母
境外 - - - - - - - -
合金
小计 - - - - 2,810.61 60.73% 2,325.55 100.00%
合计 9,081.57 100.00% 8,082.81 100.00% 4,627.97 100.00% 2,325.5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纳米晶产品主要在境内市场进行销售和推广,境外销售收入
及占比很低。

(3)磁性粉末及其制品

公司磁性粉末及其制品主要包括雾化粉末和破碎粉末及其制品。报告期内,
公司磁性粉末及其制品收入为 1,609.72 万元、2,382.10 万元、3,302.38 万元和
3,313.76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19%、3.41%、4.63%和 8.01%,
收入规模和占比较低。报告期内,公司基于自身在磁性材料领域的技术积累,成
功研发雾化粉末产品并量产,雾化粉末及制品的产量及销售收入逐年提升。2021
年 1-6 月,公司雾化粉末及其制品实现收入 2,534.92 万元,较 2020 年 1-6 月大
幅增长 248.55%,在公司大力市场开拓下,雾化粉末产品的销量大幅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磁性粉末产品分境内、境外的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产品 区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2,462.78 74.32% 1,925.20 58.30% 1,214.99 51.00% 165.43 10.28%
雾化粉末
境外 72.15 2.18% 26.59 0.81% 8.63 0.36% - -
及其制品
小计 2,534.92 76.50% 1,951.78 59.10% 1,223.62 51.37% 165.43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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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产品 区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778.83 23.50% 1,344.68 40.72% 1,157.13 48.58% 1,442.39 89.61%
破碎粉末
境外 - - 5.92 0.18% 1.35 0.06% 1.89 0.12%
及其制品
小计 778.83 23.50% 1,350.60 40.90% 1,158.48 48.63% 1,444.29 89.72%
合计 3,313.76 100.00% 3,302.38 100.00% 2,382.10 100.00% 1,609.7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磁性粉末产品的收入贡献主要来源为境内市场,少量境外销
售系境外客户采购用于验证产品性能或公司为境外客户定制的试验品。

3、主营业务收入按下游客户行业分类

公司非晶合金主要用于生产工频环境的配电变压器,主要应用于包括电力配
送、轨道交通、数据中心和新能源发电等电力行业领域;纳米晶合金和磁性粉末
主要用于生产应用于中、高频环境的电子元器件,主要应用于包括消费电子、新
能源发电、新能源汽车、家电、粒子加速器等新兴行业领域。
公司作为新材料行业企业,处于产业链上游、距离下游终端应用较远;发行
人的产品主要为基础材料或经过加工形成的制品,需经过下游客户进一步加工生
产,难以定量追踪最终使用情况。同时,公司主要产品具有较强的通用化特点,
加工制成电力变压器、电子磁性元器件后可以应用于电力配送、轨道交通、消费
电子、新能源汽车、家电、粒子加速器等下游领域。因此,公司形成主营业务收
入的产品与下游应用领域难以在数量、金额方面实现精确对应;公司按照下游客
户所属行业对主营业务收入构成进行区分。
公司下游客户所属行业主要包括电力变压器行业、电子磁性元器件行业。报
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下游客户行业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力变压器
28,992.02 70.05% 59,956.18 84.04% 62,919.23 89.98% 69,558.21 94.65%
行业
电子磁性元
12,395.33 29.95% 11,385.20 15.96% 7,010.07 10.02% 3,935.27 5.35%
器件行业
合计 41,387.34 100.00% 71,341.38 100.00% 69,929.30 100.00% 73,493.48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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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下游客户行业分类的主要收入贡献来源是电力变压器
行业,受电力变压器行业招标采购量下滑的影响,收入贡献和占比有所降低;电
子磁性元器件行业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新产品纳米晶超薄带和雾化粉末产
品,随着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发行人电子磁性元器件行业的收入贡献和占比逐年
增长。

4、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分类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地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区域
华东地区 11,961.73 28.90% 23,690.58 33.21% 27,950.68 39.97% 32,065.81 43.63%
华南地区 5,254.34 12.70% 8,513.48 11.93% 6,552.59 9.37% 6,945.48 9.45%
华中地区 3,328.77 8.04% 5,509.55 7.72% 3,869.57 5.53% 4,122.77 5.61%
华北地区 2,832.33 6.84% 3,882.24 5.44% 4,290.23 6.14% 8,843.35 12.03%
西南地区 2,157.00 5.21% 1,690.73 2.37% 767.75 1.10% 634.49 0.86%
其他地区 307.57 0.74% 645.78 0.91% 464.10 0.66% 307.90 0.42%
小计 25,841.75 62.44% 43,932.36 61.58% 43,894.92 62.77% 52,919.80 72.01%
境外区域 15,545.60 37.56% 27,409.01 38.42% 26,034.38 37.23% 20,573.67 27.99%
合计 41,387.34 100.00% 71,341.38 100.00% 69,929.30 100.00% 73,493.4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52,919.80 万元、43,894.92 万元、
43,932.36 万元和 25,841.75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2.01%、62.77%、
61.58%和 62.44%。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境内销售,境内销售主要分布
在华东和华南地区。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域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印度 8,685.32 55.87% 13,807.89 50.38% 13,960.55 53.62% 13,009.10 6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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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韩国 3,819.16 24.57% 6,942.42 25.33% 5,570.11 21.40% 3,505.97 17.04%
越南 1,026.04 6.60% 3,976.47 14.51% 4,140.62 15.90% 1,145.92 5.57%
加拿大 1,658.48 10.67% 2,335.46 8.52% 1,206.19 4.63% 692.90 3.37%
美国 - - - - 396.08 1.52% 1,536.83 7.47%
其他 356.60 2.29% 346.78 1.27% 760.82 2.92% 682.95 3.32%
合计 15,545.60 100.00% 27,409.01 100.00% 26,034.38 100.00% 20,573.6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和占比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凭借技术
和产品优势,不断拓展海外市场,特别是印度、韩国、越南等国家的销售收入增
长显著。随着公司产业布局的完善,公司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国际市场推广力
度不断加强,公司国际市场竞争力将进一步提升。

5、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季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一季度 18,595.17 44.93% 12,871.71 18.04% 16,621.87 23.77% 16,593.10 22.58%
第二季度 22,792.17 55.07% 17,739.12 24.87% 19,248.23 27.53% 19,547.97 26.60%
第三季度 - - 21,221.67 29.75% 16,484.02 23.57% 18,311.50 24.92%
第四季度 - - 19,508.88 27.35% 17,575.17 25.13% 19,040.91 25.91%
合计 41,387.34 100.00% 71,341.38 100.00% 69,929.30 100.00% 73,493.4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的季节分布较为均匀。2020 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公
司收入占比下滑,主要系受疫情影响,整体行业开工率较低所致。公司主要根据
客户需求进行排产销售,整体收入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波动特征。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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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30,611.11 99.77% 51,253.17 99.64% 51,127.82 99.95% 55,849.61 99.99%
其中:运费 789.16 2.57% 1,588.07 3.09% - - - -
其他业务成本 70.03 0.23% 184.93 0.36% 26.00 0.05% 4.18 0.01%
其中:运费 2.45 0.01% 3.61 0.01% - - - -
合计 30,681.14 100.00% 51,438.09 100.00% 51,153.81 100.00% 55,853.79 100.00%



2020 年、2021 年 1-6 月,公司采用新收入准则后,向客户销售产品由公司
承担的运输费用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纳入营业成本核算;为确保报告期财务数据的
可比性,在本节后续经营成果分析中,2020 年、2021 年 1-6 月的营业成本为剔
除运费后的口径,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29,821.95 99.77% 49,665.10 99.64% 51,127.82 99.95% 55,849.61 99.99%
其他业务成本 67.58 0.23% 181.31 0.36% 26.00 0.05% 4.18 0.01%
合计 29,889.53 100.00% 49,846.42 100.00% 51,153.81 100.00% 55,853.7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以主营业务成本为主,主营业务成本变动与主营业
务收入的变动趋势保持一致。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成本金额较小,主要系磁
性材料配套的包装材料的销售成本。2020 年,公司其他业务成本金额较 2019 年
增长较多,主要系公司干变铁心销量增加,与干变铁心配套的拉板和夹件等包材
的销售相应增加,与其他业务收入的变动趋势匹配。

2、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及其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非晶合金薄带及其制品 21,254.55 71.27% 41,203.85 82.96% 45,120.42 88.25% 52,456.96 9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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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非晶合金薄带 13,811.50 46.31% 24,906.83 50.15% 29,374.01 57.45% 42,436.57 75.98%
非晶铁心 7,443.05 24.96% 16,297.02 32.81% 15,746.42 30.80% 10,020.39 17.94%
纳米晶产品 5,734.87 19.23% 5,731.14 11.54% 4,048.83 7.92% 2,226.87 3.99%
纳米晶超薄带 5,734.87 19.23% 5,731.14 11.54% 1,287.06 2.52% - -
纳米晶母合金 - - - - 2,761.77 5.40% 2,226.87 3.99%
磁性粉末及其制品 2,832.53 9.50% 2,730.11 5.50% 1,958.56 3.83% 1,165.79 2.09%
雾化粉末及其制品 2,359.66 7.91% 1,819.53 3.66% 1,070.99 2.09% 147.40 0.26%
破碎粉末及其制品 472.87 1.59% 910.58 1.83% 887.58 1.74% 1,018.38 1.82%
合计 29,821.95 100.00% 49,665.10 100.00% 51,127.82 100.00% 55,849.6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分类的结构和变动趋势与主营业务收入
相匹配,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非晶合金薄带及其制品的成本。报告期内,随
着公司销售规模的变动,主营业务成本金额亦相应波动。同时,随着公司产品销
售结构的逐步调整,公司各类产品的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相应变化。

3、主营业务成本按类型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成本类型分类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22,966.23 77.01% 37,852.39 76.22% 39,398.63 77.06% 42,956.55 76.91%
直接人工 1,469.47 4.93% 2,578.41 5.19% 2,374.85 4.64% 2,103.04 3.77%
制造费用 4,997.78 16.76% 8,273.14 16.66% 8,864.59 17.34% 10,090.71 18.07%
外协加工费用 388.47 1.30% 961.16 1.94% 489.75 0.96% 699.30 1.25%
合计 29,821.95 100.00% 49,665.10 100.00% 51,127.82 100.00% 55,849.6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照成本构成分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
费用和外协加工费,成本结构相对稳定。
公司生产成本以直接材料为主,直接材料主要包括工业纯铁、硼铁、铌铁等
主要金属原材料。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的直接材料分别为 42,95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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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39,398.63 万元、37,852.39 万元和 22,966.23 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分别为 76.91%、77.06%、76.22%和 77.01%,占比较为稳定。
公司直接人工主要为生产人员的薪酬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的
直接人工分别为 2,103.04 万元、2,374.85 万元、2,578.41 万元和 1,469.47 万元,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生产人员薪酬上升
以及直接人工占比较高的非晶铁心销量上升所致。
公司制造费用主要包括生产过程耗用的电力、生产设备折旧等。报告期内,
制造费用分别为 10,090.71 万元、8,864.59 万元、8,273.14 万元和 4,997.78 万元,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8.07%、17.34%、16.66%和 16.76%。公司制造费
用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制造费用占比较高的非晶合金薄带产品的销量呈下降
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费用主要包括非晶铁心和磁粉芯加工费、纳米晶超
薄带剪切费等。2020 年,公司外协加工费用较 2019 年增长较多,主要系公司纳
米晶超薄带销量上升,委外剪切带材的加工费增长较多。2021 年 1-6 月,公司外
协加工费用占比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进一步提升了铁心产品订单消化和生产组
织能力,未再外协加工非晶铁心,因此未产生非晶铁心外协加工费用。

4、主要产品的料工费情况

(1)非晶合金薄带及其制品

1)非晶合金薄带

报告期内,公司非晶合金薄带产品主营业务成本按料工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10,360.74 75.02% 18,458.21 74.11% 21,836.93 74.34% 32,083.24 75.60%
直接人工 477.71 3.46% 856.59 3.44% 1,074.84 3.66% 1,479.95 3.49%
制造费用 2,972.99 21.53% 5,591.14 22.45% 6,462.16 22.00% 8,873.38 20.91%
外协加工费用 0.06 0.00% 0.89 0.00% 0.07 0.00% - -
合计 13,811.50 100.00% 24,906.83 100.00% 29,374.01 100.00% 42,436.57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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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非晶合金薄带产品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构成,占比分别
75.60%、74.34%、74.11%和 75.02%,报告期料工费占比基本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非晶合金薄带单位成本具体构成明细及变动如下:
单位:元/吨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单位直接材料 6,087.92 3.34% 5,891.10 -7.88% 6,394.72 -3.97% 6,658.97
单位直接人工 280.70 2.68% 273.39 -13.14% 314.76 2.47% 307.17
单位制造费用 1,746.91 -2.10% 1,784.46 -5.70% 1,892.38 2.75% 1,841.69
单位外协加工费用 0.04 - 0.28 - 0.02 - -
单位成本合计 8,115.57 2.09% 7,949.23 -7.59% 8,601.88 -2.34% 8,807.83

注:由于各年公司产成品中仅有小部分需外协加工,因此单位外协加工费用金额的波动

受各年产成品外协数量的影响较大,故本表中不列示变动比例,以下表格相同。



报告期内,公司非晶合金薄带单位成本分别为 8,807.83 元/吨、8,601.88 元/
吨、7,949.23 元/吨和 8,115.57 元/吨,单位成本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系 2018 年
-2020 年非晶合金薄带单位直接材料成本金额逐年下降。2019 年,公司非晶合金
薄带单位直接材料较 2018 年下降 3.97%,主要由于非晶合金薄带主要原材料工
业纯铁采购单价下降 3.60%;2020 年,工业纯铁采购价格进一步下降 4.71%,同
时,公司生产工艺改进,使用废钢替代工业纯铁的比例有所提升,2020 年非晶
合金薄带的单位直接材料成本较 2019 年降低 7.88%。2021 年 1-6 月,公司工业
纯铁采购价格上涨,但公司通过工艺优化、提高废钢使用比例,降低了工业纯铁
采购价格上升的不利影响,公司非晶合金薄带单位直接材料较 2020 年全年小幅
上升 3.34%。
2019 年,公司非晶合金薄带单位直接人工成本较 2018 年上涨,主要系 2019
年公司提高工资水平、人工成本上升。2020 年,非晶合金薄带单位直接人工较
2019 年下降 13.14%,主要系公司在基础简单的生产环节使用劳务外包用工的比
例提高,降低了人工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非晶合金薄带单位制造费用总体保持稳定;2020 年由于工
艺改进,生产消耗机物料数量减少,单位制造费用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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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晶铁心

报告期内,公司非晶铁心产品主营业务成本按料工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6,351.59 85.34% 13,187.68 80.92% 12,871.89 81.74% 7,918.84 79.03%
直接人工 563.97 7.58% 1,230.14 7.55% 1,008.32 6.40% 545.35 5.44%
制造费用 527.49 7.09% 1,298.09 7.97% 1,540.16 9.78% 856.90 8.55%
外协加工费用 - - 581.11 3.57% 326.03 2.07% 699.30 6.98%
合计 7,443.05 100.00% 16,297.02 100.00% 15,746.42 100.00% 10,020.3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非晶铁心产品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构成,占比分别 79.03%、
81.74%、80.92%和 85.34%,主要为自产的非晶合金薄带,报告期料工费占比整
体稳定,波动较小。2021 年 1-6 月,受非晶铁心原材料非晶合金薄带单位成本上
升及非晶铁心外协费用下降影响,非晶铁心直接材料占成本的比重有所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在临时性接到铁心订单而自身短期内产能不足时,会从下游
铁心生产厂商客户外购使用公司非晶合金薄带生产的铁心产品,因此非晶铁心产
品存在外协加工费用。公司各年非晶铁心外协加工费用受公司铁心产品整体订单
规模、阶段性产能影响,与公司外协加工铁心数量有关,因此存在一定波动。2021
年 1-6 月,公司进一步提升了铁心产品订单消化和生产组织能力,未再外协加工
非晶铁心,因此未产生非晶铁心外协加工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非晶铁心单位成本具体构成明细及变动如下:
单位:元/吨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单位直接材料 8,515.43 1.72% 8,371.63 -6.64% 8,966.98 0.42% 8,929.90
单位直接人工 756.10 -3.18% 780.90 11.17% 702.43 14.22% 614.98
单位制造费用 707.19 -14.18% 824.04 -23.20% 1,072.93 11.03% 966.31
单位外协加工费用 - - 368.89 - 227.13 - 788.59
单位成本合计 9,978.72 -3.54% 10,345.47 -5.69% 10,969.47 -2.92% 11,29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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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非晶铁心单位成本分别为 11,299.77 元/吨、10,969.47 元/吨、
10,345.47 元/吨和 9,978.72 元/吨,单位成本呈下降趋势。非晶铁心主要材料为非
晶合金薄带,2019 年公司非晶合金薄带单位成本下降,但非晶铁心单位直接材
料成本小幅上升,主要系 2019 年公司非晶铁心销售中干变铁心销售占比从 7.02%
上升至 17.56%,由于干变铁心制造工艺较为复杂,因此制造过程中原材料损耗
比例上升所致。同时,由于干变铁心销售占比提升,2019 年公司非晶铁心的单
位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的金额都有所上升。
2020 年,公司非晶铁心单位成本下降 5.69%,主要系非晶合金薄带单位成本
同比下降 7.59%导致非晶铁心单位直接材料金额下降。2020 年,公司干变铁心销
售占比进一步提升至 25.62%,使非晶铁心单位直接人工同比上升 11.17%。2020
年,单位制造费用下降较多,主要系发行人本部新厂房投入使用、将珠海铁心厂
生产设备搬迁至本部、本部统一进行生产管理,因此车间管理人员数量下降较多,
制造费用较 2019 年下降 242.07 万元。
2021 年 1-6 月,公司非晶铁心单位成本较 2020 年下降 3.54%。虽然受非晶
合金薄带单位成本上升影响,非晶铁心单位直接材料上升 1.72%,但 2021 年上
半年,公司通过加强对非晶铁心的生产管理,降低了单位制造费用和外协加工费
用,因此非晶铁心单位成本有所下降。

(2)纳米晶产品

1)纳米晶超薄带

报告期内,公司纳米晶超薄带主营业务成本按料工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4,564.18 79.59% 4,529.90 79.04% 934.62 72.62% - -
直接人工 205.83 3.59% 253.07 4.42% 125.12 9.72% - -
制造费用 576.46 10.05% 607.16 10.59% 154.56 12.01% - -
外协加工费用 388.40 6.77% 341.01 5.95% 72.77 5.65% - -
合计 5,734.87 100.00% 5,731.14 100.00% 1,287.06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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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纳米晶超薄带于 2019 年 6 月正式投产,其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构成,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1-6 月占比分别 72.62%、79.04%和 79.59%,2020 年
和 2021 年 1-6 月的直接材料占比上升,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占比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纳米晶超薄带单位成本具体构成明细及变动如下:
单位:元/吨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单位直接材料 22,968.68 -8.20% 25,021.66 8.50% 23,061.67 - -
单位直接人工 1,035.80 -25.90% 1,397.88 -54.72% 3,087.23 - -
单位制造费用 2,900.95 -13.50% 3,353.78 -12.06% 3,813.67 - -
单位外协加工费用 1,954.60 - 1,883.62 - 1,795.64 - -
单位成本合计 28,860.03 -8.84% 31,656.94 -0.32% 31,758.21 - -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1-6 月,公司纳米晶超薄带单位成本分别为
31,758.21 元/吨、31,656.94 元/吨和 28,860.03 元/吨,2019 年和 2020 年单位成本
基本保持稳定,2021 年 1-6 月单位成本有所下降。2020 年,纳米晶超薄带单位
直接材料有所上升,主要系 2020 年纳米晶超薄带产品型号有所增加,切换生产
导致直接材料损耗有所上升。2020 年,纳米晶超薄带单位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下降较多,主要系 2020 年随着纳米晶超薄带市场推广、产销量大幅增长,纳米
晶超薄带产量从 2019 年的 487 吨大幅提升至 2,216 吨,从而摊薄了直接人工和
制造费用中的固定部分。2021 年 1-6 月,公司纳米晶超薄带单位直接材料较 2020
年下降 8.20%,主要系纳米晶超薄带的重要原材料铌铁价格有所下降,而且公司
通过优化纳米晶超薄带成分,铌铁等贵金属原材料用量有所下降。2021 年上半
年,公司纳米晶超薄带产销量大幅提升,单位人工及单位制造费用分别下降 25.90%
和 13.50%,导致单位成本较 2020 年下降 8.84%。
公司纳米晶超薄带和非晶合金薄带的主要生产环节均为冶炼和喷带,工艺比
较相近。2019 年,纳米晶超薄带单位成本中单位直接人工占比 9.72%,占比较高,
主要是由于纳米晶超薄带 2019 年正式投产,投产初期因工艺顺行、市场开拓等
原因产量较低,单位人工成本占比较高;2020 年、2021 年 1-6 月,随着产销量
的快速提升,纳米晶超薄带与非晶合金薄带的单位成本中单位直接人工占比分别
为 4.42%和 3.44%、3.46%和 3.59%,占比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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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米晶超薄带的外协加工费用主要系带材剪切费,公司根据不同客户的具体
需求来确定所销售的纳米晶超薄带是否需要进行剪切。外协加工单价系公司与加
工厂商协商确定,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1-6 月带材剪切的外协加工单价为
3,452.54 元/吨、3,212.66 元/吨和 3,135.20 元/吨,基本保持稳定;随着 2020 年纳
米晶超薄带销量快速上升,公司外协剪切的数量较 2019 年增长较多,因此外协
加工剪切费增长较多。

2)纳米晶母合金

报告期内,公司纳米晶母合金产品主营业务成本按料工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 - - - 2,636.04 95.45% 2,095.07 94.08%
直接人工 - - - - 24.09 0.87% 18.76 0.84%
制造费用 - - - - 101.64 3.68% 113.03 5.08%
外协加工费用 - - - - - - - -
合计 - - - - 2,761.77 100.00% 2,226.8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纳米晶母合金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构成,2018 年、2019 年
占比分别 94.08%和 95.45%,料工费结构基本稳定。2020 年、2021 年 1-6 月,公
司纳米晶母合金全部用于内部领用以生产纳米晶超薄带,未对外出售。
报告期内,公司纳米晶母合金单位成本具体构成明细及变动如下:
单位:元/吨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单位直接材料 - - - - 21,787.71 11.35% 19,566.63
单位直接人工 - - - - 199.13 13.64% 175.22
单位制造费用 - - - - 840.07 -20.42% 1,055.65
单位外协加工费用 - - - - - - -
单位成本合计 - - - - 22,826.92 9.76% 20,79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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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2019 年,公司纳米晶母合金单位成本分别为 20,797.50 元/吨和
22,826.92 元/吨,单位成本小幅上升,主要系 2019 年生产所用的主要原材料铌铁
采购价格上升,导致直接材料成本增长 11.35%。2019 年,纳米晶母合金单位直
接人工上升主要系生产人员工资薪酬上升;而由于生产工艺改良,制造费用中机
物料消耗减少使 2019 年单位制造费用下降 20.42%。

(3)磁性粉末及其制品

1)雾化粉末及其制品

报告期内,公司雾化粉末及其制品的主营业务成本按料工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1,330.04 56.37% 996.65 54.78% 504.89 47.14% 88.22 59.85%
直接人工 197.14 8.35% 188.55 10.36% 79.09 7.38% 7.57 5.14%
制造费用 832.48 35.28% 596.18 32.77% 396.14 36.99% 51.61 35.01%
外协加工费用 - - 38.15 2.10% 90.88 8.49% - -
合计 2,359.66 100.00% 1,819.53 100.00% 1,070.99 100.00% 147.4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雾化粉末及其制品产品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和制造费用构成,
呈小幅波动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雾化粉末及其制品单位成本具体构成明细及变动如下:
单位:元/吨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单位直接材料 8,692.54 -1.90% 8,861.12 36.40% 6,496.28 -18.54% 7,974.50
单位直接人工 1,288.41 -23.14% 1,676.37 64.74% 1,017.59 48.63% 684.66
单位制造费用 5,440.75 2.64% 5,300.57 3.99% 5,097.04 9.25% 4,665.35
单位外协加工费用 - - 339.18 - 1,169.28 - -
单位成本合计 15,421.71 -4.67% 16,177.23 17.39% 13,780.20 3.42% 13,324.52



报告期内,公司雾化粉末及其制品单位成本分别为 13,324.52 元/吨、13,780.20
元/吨、16,177.23 元/吨和 15,421.71 元/吨,整体呈上升趋势。公司雾化粉末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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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以直接材料为主;由于使用雾化粉末生产的磁粉芯产品的加工生产需要较多
机器设备、折旧金额较大,而且雾化粉末产品处于市场拓展期、产能未充分释放,
因此单位制造费用较高。2019 年,由于金属材料整体价格下降,单位直接材料
成本下降较多;同时,公司新增使用雾化粉末进一步加工压制生产的磁粉芯产品,
相对于雾化粉末产品的单位人工和制造费用较高且当年部分磁粉芯涉及外协加
工,使 2019 年单位成本小幅增长 3.42%。2020 年,公司雾化磁粉芯产品销售占
比由 18.85%进一步提升至 36.79%,且随着发行人技术工艺的逐步成熟,雾化粉
末磁粉芯以自产为主、外协加工减少较多,因此雾化粉末及其制品的单位料工费
均有所增长、单位外协加工费用降低较多,单位成本增长 17.39%。
2021 年 1-6 月,公司雾化粉末及其制品单位成本较 2020 年下降 4.67%,主
要系 2020 年底,公司气雾化粉末连铸产线投产,提升了公司雾化粉末的生产能
力,批量化生产使得 2021 年上半年单位直接人工金额大幅下降。同时,公司气
雾化粉末连铸产线投产后增加了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因此 2021 年 1-6 月单位制
造费用有所上升。

2)破碎粉末及其制品

报告期内,公司破碎粉末及其制品的主营业务成本按料工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359.68 76.06% 679.96 74.67% 614.26 69.21% 771.19 75.73%
直接人工 24.83 5.25% 50.06 5.50% 63.39 7.14% 51.40 5.05%
制造费用 88.36 18.69% 180.56 19.83% 209.93 23.65% 195.79 19.23%
外协加工费用 - - - - - - - -
合计 472.87 100.00% 910.58 100.00% 887.58 100.00% 1,018.3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破碎粉末及其制品产品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和制造费用构成,
呈小幅波动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破碎粉末及其制品单位成本具体构成明细及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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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吨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单位直接材料 14,739.48 -22.73% 19,075.48 3.96% 18,349.30 12.15% 16,361.38
单位直接人工 1,017.38 -27.56% 1,404.51 -25.83% 1,893.57 73.63% 1,090.59
单位制造费用 3,621.02 -28.51% 5,065.39 -19.23% 6,271.02 50.97% 4,153.86
单位外协加工费用 - - - - - - -
单位成本合计 19,377.88 -24.14% 25,545.39 -3.65% 26,513.88 22.72% 21,605.83



报告期内,公司破碎粉末及其制品单位成本分别为 21,605.83 元/吨、26,513.88
元/吨、25,545.39 元/吨和 19,377.88 元/吨,单位成本呈波动趋势。公司破碎粉末
单位成本以直接材料为主;由于使用破碎粉末生产的磁粉芯产品的加工生产需要
较多机器设备,因此单位制造费用相对较高。2019 年,单位料工费较高的纳米
晶粉末及破碎粉磁粉芯产品销售占比上升,破碎粉末及其制品的单位料工费均大
幅上升,带动单位成本上升 22.72%。2020 年,公司通过工艺改进,降低了破碎
粉末及其制品的单位人工和制造费用,单位人工和制造费用分别下降 25.83%和
19.23%。2021 年 1-6 月,破碎粉末的单位成本大幅下降 24.14%,主要系 2021
年上半年公司单位料工费较高的纳米晶破碎粉末和破碎粉末磁粉芯的产销量较
低,因此破碎粉末及其制品的单位料工费均大幅下降,导致单位成本下降 24.14%。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 41,446.53 71,527.96 69,956.27 73,498.69
营业成本 29,889.53 49,846.42 51,153.81 55,853.79
营业毛利 11,557.00 21,681.55 18,802.46 17,644.90
综合毛利率 27.88% 30.31% 26.88% 24.0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分别为 17,644.90 万元、18,802.46 万元、21,681.55
万元和 11,557.00 万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4.01%、26.88%、30.31%和 27.88%。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毛利率较高的外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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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占比逐年提升,且公司金属原材料采购价格呈下降趋势,同时公司毛利率较
高的新产品纳米晶超薄带在 2019 年开始实现批量生产及销售,使公司毛利率逐
年提升。2021 年 1-6 月,受美元贬值及部分原材料价格上升等因素影响,公司毛
利率较 2020 年有所下降。

1、公司营业毛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构成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非晶合金薄带及其制品 7,737.47 66.95% 18,752.33 86.49% 17,798.81 94.66% 17,101.25 96.92%
非晶合金薄带 4,722.36 40.86% 12,084.75 55.74% 11,875.10 63.16% 13,976.57 79.21%
非晶铁心 3,015.11 26.09% 6,667.58 30.75% 5,923.70 31.50% 3,124.69 17.71%
纳米晶产品 3,346.70 28.96% 2,351.67 10.85% 579.14 3.08% 98.69 0.56%
纳米晶超薄带 3,346.70 28.96% 2,351.67 10.85% 530.29 2.82% - -
纳米晶母合金 - - - - 48.85 0.26% 98.69 0.56%
磁性粉末及其制品 481.22 4.16% 572.27 2.64% 423.54 2.25% 443.93 2.52%
雾化粉末及其制品 175.26 1.52% 132.25 0.61% 152.63 0.81% 18.03 0.10%
破碎粉末及其制品 305.96 2.65% 440.02 2.03% 270.90 1.44% 425.90 2.41%
主营业务毛利 11,565.40 100.07% 21,676.27 99.98% 18,801.48 99.99% 17,643.87 99.99%
其他业务毛利 -8.39 -0.07% 5.27 0.02% 0.98 0.01% 1.04 0.01%
合计 11,557.00 100.00% 21,681.55 100.00% 18,802.46 100.00% 17,644.9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主要来自主营业务,毛利变动趋势与收入较为匹配,
非晶合金薄带及非晶铁心产品是公司毛利的主要贡献来源。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公司纳米晶产品销售情况良好,贡献营业毛利分别为 2,351.67 万元和 3,346.70
万元,占比达到 10.85%和 28.96%,成为公司主营业务新的业绩贡献来源。

2、毛利率分析

(1)分产品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产品划分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及毛利贡献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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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毛利率 毛利贡献 毛利率 毛利贡献 毛利率 毛利贡献 毛利率 毛利贡献
非晶合金薄带及其制品 26.69% 18.70% 31.28% 26.29% 28.29% 25.45% 24.59% 23.27%
非晶合金薄带 25.48% 11.41% 32.67% 16.94% 28.79% 16.98% 24.78% 19.02%
非晶铁心 28.83% 7.29% 29.03% 9.35% 27.34% 8.47% 23.77% 4.25%
纳米晶产品 36.85% 8.09% 29.09% 3.30% 12.51% 0.83% 4.24% 0.13%
纳米晶超薄带 36.85% 8.09% 29.09% 3.30% 29.18% 0.76% - -
纳米晶母合金 - - - - 1.74% 0.07% 4.24% 0.13%
磁性粉末及其制品 14.52% 1.16% 17.33% 0.80% 17.78% 0.61% 27.58% 0.60%
雾化粉末及其制品 6.91% 0.42% 6.78% 0.19% 12.47% 0.22% 10.90% 0.02%
破碎粉末及其制品 39.28% 0.74% 32.58% 0.62% 23.38% 0.39% 29.49% 0.58%
合计 27.94% 27.94% 30.38% 30.38% 26.89% 26.89% 24.01% 24.01%

注:毛利贡献=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1)非晶合金薄带及铁心

报告期内,公司非晶合金薄带销量、单位毛利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吨、元/吨
产品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量 17,018.52 31,332.37 34,148.37 48,180.52

平均单价 10,890.41 11,806.19 12,079.38 11,708.70

非晶合金薄带 单位成本 8,115.57 7,949.23 8,601.88 8,807.83

单位毛利 2,774.83 3,856.95 3,477.50 2,900.88

毛利率 25.48% 32.67% 28.79% 24.78%



报告期内,公司非晶铁心销量、单位毛利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吨、元/吨
产品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量 7,458.92 15,752.81 14,354.77 8,867.78

平均单价 14,021.01 14,578.09 15,096.11 14,823.41
非晶铁心
单位成本 9,978.72 10,345.47 10,969.47 11,299.77

单位毛利 4,042.29 4,232.63 4,126.64 3,52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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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毛利率 28.83% 29.03% 27.34% 23.77%



报告期内,公司非晶合金薄带及其制品的毛利分别为 17,101.25 万元、
17,798.81 万元、18,752.33 万元和 7,737.47 万元,系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非晶
合金薄带及其制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24.59%、28.29%、31.28%和 26.69%,2018
年-2020 年毛利率呈上升趋势,2021 年 1-6 月毛利率有所下降。
2019 年,公司非晶合金薄带及其制品的毛利率较 2018 年上升 3.70 个百分点,
主要系 2019 年非晶合金薄带和非晶铁心单价较 2018 年上升,单位成本较 2018
年下降。销售单价上升的主要原因为 2019 年受美元汇率上升及销售价格较高的
海外销售占比提升影响,非晶合金薄带和非晶铁心平均销售价格上涨 3.17%和
1.84%;单位成本下降的主要原因为 2019 年公司非晶产品主要原材料工业纯铁采
购单价下降,同时公司 2018 年增值税征税率高于出口退税率,导致外销产品部
分增值税进项税转出至营业成本较多(2019 年 4 月起调降增值税征税率、退税
率未调整),使 2018 年非晶合金薄带和非晶铁心的单位成本高于 2019 年。
2020 年,公司非晶合金薄带及其制品的毛利率较 2019 年上升 2.99 个百分点,
虽然 2020 年非晶合金薄带和非晶铁心单价较 2019 年下降,但单位成本下降幅度
更大,因此 2020 年毛利率进一步上升。销售单价下降的主要原因为 2020 年公司
为应对非晶产品市场竞争,小幅下调了产品的销售单价,非晶合金薄带和非晶铁
心平均销售价格下调 2.26%和 3.43%;单位成本下降的主要原因为 2020 年公司
非晶产品主要原材料工业纯铁、硼铁采购单价下降,同时公司生产工艺改进,使
用废钢替代工业纯铁的比例有所提升,2020 年产品单位成本较 2019 年降低较多。
2021 年 1-6 月,公司非晶合金薄带及其制品的毛利率较 2020 年全年下降 4.59
个百分点,较 2020 年 1-6 月下降 4 个百分点,主要系 2021 年 1-6 月非晶合金薄
带及非晶铁心单价下降所致。2021 年上半年美元贬值,导致公司外销单价下降,
2021 年 1-6 月非晶合金薄带和非晶铁心的平均单价分别较 2020 年全年下降 7.76%
和 3.82%;成本方面,虽然 2021 年上半年原材料工业纯铁采购价格有所上升,
但公司通过工艺优化、使用废钢替代工业纯铁等方式降低了原材料价格上升的不
利影响,非晶合金薄带的单位成本小幅上升 2.09%;同时,公司通过加强非晶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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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的生产管理,降低非晶铁心的单位制造费用和外协费用,非晶铁心单位成本小
幅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工业纯铁、硼铁、废钢的采购数量及平均采购单价如下表:
单位:吨、元/吨
产品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采购数量 11,902.65 28,342.37 37,705.67 44,157.82
工业纯铁
平均采购单价 4,382.57 3,573.54 3,750.08 3,890.25
采购数量 3,625.08 7,122.00 7,457.98 8,910.00
硼铁
平均采购单价 14,849.88 14,924.30 16,109.13 15,873.32
采购数量 8,620.50 10,951.18 6,472.13 5,623.23
废钢
平均采购单价 3,364.45 2,673.92 2,732.07 2,639.90




2)纳米晶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纳米晶超薄带的销量、单位毛利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吨、元/吨
产品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量 1,987.13 1,810.39 405.27 -

平均单价 45,701.92 44,646.82 44,843.09 -

纳米晶超薄带 单位成本 28,860.03 31,656.94 31,758.21 -

单位毛利 16,841.89 12,989.88 13,084.88 -

毛利率 36.85% 29.09% 29.18% -



报告期内,公司纳米晶母合金销量、单位毛利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吨、元/吨
产品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量 - - 1,209.87 1,070.74

平均单价 - - 23,230.65 21,719.17

纳米晶母合金 单位成本 - - 22,826.92 20,797.50

单位毛利 - - 403.74 921.67

毛利率 - - 1.74% 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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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纳米晶产品的毛利分别为 98.69 万元、579.14 万元、2,351.67
万元和 3,346.70 万元,占公司毛利比例逐年上升。纳米晶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4.24%、12.51%、29.09%和 36.85%,毛利率呈逐年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纳米晶产品的毛利及毛利率逐年上升主要是由于公司 2019 年开
始量产的高毛利率纳米晶超薄带产品收入贡献逐年上升,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1-6 月,纳米晶超薄带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29.18%、29.09%和 36.85%,毛利
率呈上升趋势。2021 年 1-6 月,公司纳米晶超薄带产品毛利率较 2020 年全年上
升 7.76 个百分点,主要系 2021 年 1-6 月纳米晶超薄带主要原材料铌铁的采购价
格有所下降,且公司通过成分优化,减少了贵金属的使用,使纳米晶超薄带的单
位成本下降 8.84%。纳米晶母合金系生产纳米晶带材的中间产品,生产工艺较为
成熟,因此毛利率较低;2019 年,公司纳米晶母合金毛利率较 2018 年有所下降,
主要是由于纳米晶母合金生产所用的主要原材料铌铁采购价格上升,公司虽提高
了销售价格但调价幅度不及成本上涨幅度所致,2020 年、2021 年 1-6 月公司纳
米晶母合金全部用于内部领用,未对外出售。

3)磁性粉末及其制品

报告期内,公司雾化粉末及其制品销量、单位毛利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吨、元/吨
产品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量 1,530.09 1,124.75 777.19 110.63

平均单价 16,567.13 17,353.08 15,744.12 14,953.93

雾化粉末及其制品 单位成本 15,421.71 16,177.23 13,780.20 13,324.52

单位毛利 1,145.43 1,175.85 1,963.92 1,629.41

毛利率 6.91% 6.78% 12.47% 10.90%



报告期内,公司破碎粉末及其制品销量、单位毛利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吨、元/吨
产品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量 244.03 356.46 334.76 471.35

破碎粉末及其制品 平均单价 31,916.07 37,889.63 34,606.42 30,641.74

单位成本 19,377.88 25,545.39 26,513.88 21,6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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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单位毛利 12,538.19 12,344.24 8,092.54 9,035.91

毛利率 39.28% 32.58% 23.38% 29.49%



报告期内,公司磁性粉末及其制品的毛利分别为 443.93 万元、423.54 万元、
572.27 万元和 481.22 万元,占公司毛利比例较小。磁性粉末及其制品的毛利率
分别为 27.58%、17.78%、17.33%和 14.52%,毛利率呈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雾化粉末及其制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10.90%、12.47%、6.78%
和 6.91%,毛利率水平较低,主要是由于雾化粉末及其制品仍处于市场开拓前期,
产能利用率较低、业务规模较小,导致单位成本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破碎粉末及其制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29.49%、23.38%、32.58%
和 39.28%,毛利率呈波动趋势。公司破碎粉末及其制品主要分为非晶破碎粉和
纳米晶破碎粉。纳米晶破碎粉平均单价和单位成本均高于非晶破碎粉,但毛利率
低于非晶破碎粉。2018 年-2020 年,公司纳米晶破碎粉销售占比上升,带动破碎
粉末及其制品单价及单位成本总体呈上升趋势。2020 年,由于金属原材料价格
下降,破碎粉末及其制品的毛利率较 2019 年有所上升。2021 年上半年,公司单
价及单位成本均较高,但毛利率较低的纳米晶破碎粉末和破碎粉末磁粉芯的产销
量较低,因此破碎粉末及其制品的平均单价及单位成本均有所下降,但毛利率有
所上升。

(2)各产品境内外毛利率情况

公司外销产品主要为非晶合金薄带和非晶铁心,报告期内,外销主营业务收
入中上述两种产品的占比为 99.99%、99.95%、99.88%和 99.54%。报告期内,公
司各主要产品境内外毛利率情况如下:

1)非晶合金薄带

报告期内,公司非晶合金薄带境内外毛利率情况如下:
产品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量(吨) 6,797.35 14,968.14 19,026.74 34,088.70
境内 平均单价(元/吨) 11,340.00 11,433.83 11,554.60 11,569.59
单位成本(元/吨) 8,089.86 7,844.42 8,607.62 8,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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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毛利率 28.66% 31.39% 25.50% 24.75%
销量(吨) 10,221.17 16,364.23 15,121.63 14,091.81
平均单价(元/吨) 10,591.42 12,146.78 12,739.68 12,045.23
境外
单位成本(元/吨) 8,132.67 8,045.10 8,594.65 9,053.80
毛利率 23.21% 33.77% 32.54% 24.83%
毛利率差异 5.45% -2.37% -7.03% -0.09%
单价差异率 7.07% -5.87% -9.30% -3.95%
成本差异率 -0.53% -2.49% 0.15% -3.84%

注:上表中毛利率差异=境内毛利率-境外毛利率,单价/成本差异率=(境内单价/成本-

境外单价/成本)÷境外单价/成本,下列各表同



2018 年-2020 年,公司非晶合金薄带产品的外销毛利率均高于内销,主要是
由于境外市场当地竞争对手整体定价较高,因此发行人外销产品的定价水平高于
境内。2018 年,公司外销非晶合金薄带的单位成本高于内销产品 3.84%,主要系
公司 2018 年增值税征税率高于出口退税率,导致外销产品部分增值税进项税转
出至营业成本较多。2019 年,公司内外销毛利率差异扩大,主要系 2019 年美元
汇率上升,境内外销售单价差异率扩大至 9.30%。2020 年,由于境外市场竞争有
所加剧,境外销售单价下降较多,境内外毛利率差异有所减小。2021 年 1-6 月,
由于美元大幅贬值,导致境外平均销售价格低于境内平均销售价格 7.07%,使得
境外销售毛利率低于境内销售毛利率。

2)非晶铁心

报告期内,公司非晶铁心境内外毛利率情况如下:
产品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量(吨) 4,068.87 10,777.58 10,140.14 6,531.81
平均单价(元/吨) 14,280.06 14,349.56 14,707.84 14,616.48
境内
单位成本(元/吨) 10,230.57 10,528.39 11,060.93 11,210.17
毛利率 28.36% 26.63% 24.80% 23.30%
销量(吨) 3,390.04 4,975.23 4,214.63 2,335.97
境外 平均单价(元/吨) 13,710.10 15,073.15 16,030.27 15,402.01
单位成本(元/吨) 9,676.44 9,949.21 10,749.41 11,5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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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毛利率 29.42% 33.99% 32.94% 25.01%
毛利率差异 -1.06% -7.36% -8.15% -1.70%
单价差异率 4.16% -4.80% -8.25% -5.10%
成本差异率 5.73% 5.82% 2.90% -2.94%



报告期各期,公司非晶铁心产品的外销毛利率均高于内销,主要是由于境外
市场当地竞争对手整体定价较高,因此发行人外销产品的定价水平高于境内。
2018 年,公司境内外销售均主要为油变铁心,境外单位成本高于境内 2.94%,主
要系公司 2018 年增值税征税率高于出口退税率,导致外销产品部分增值税进项
税转出至营业成本较多。
2019 年,公司境内外毛利率差异有所扩大,主要是由于:①2019 年美元汇
率上升,境内外销售单价差异率扩大至 8.25%;②随着公司大力推广用户工程领
域的干变铁心,干变铁心的销售占比提升。由于干变铁心生产工艺较为复杂,单
位成本高于油变铁心,而干变铁心主要为境内销售,因此 2019 年,公司内销单
位成本高于外销 2.90%。
2020 年,公司境内干变铁心销售占比进一步提升,境内单位成本与境外差
异扩大至 5.82%;同时,由于境外市场竞争加剧,境外销售单价下降较多,因此
2020 年公司境内外毛利率差异有所减少。
2021 年 1-6 月,公司干变铁心以境内销售为主,因此境内非晶铁心的单位成
本高于境外 5.73%。但由于美元大幅贬值,导致境外销售价格大幅降低,低于境
内 4.16%,使得非晶铁心境内外销售毛利率差异进一步缩小。

3)其他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产品的外销收入合计为 1.89 万元、13.75 万元、32.51
万元和 72.15 万元,占境外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01%、0.05%、0.12%和
0.46%,金额及占比均较小。公司其他产品境外销售主要系境外客户少量采购用
于验证产品性能或发行人为境外客户定制的试验品,因此单价和单位成本与境内
产品存在一定差异,毛利率一般高于境内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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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
序号 同行业公司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1 安泰科技 18.87 18.22 19.50 17.62
2 扬电科技 23.57 23.51 22.48 21.20
3 铂科新材 34.26 38.94 42.19 40.82
4 横店东磁 19.42 24.78 22.81 24.37
平均值 24.03 26.36 26.74 26.00
本公司 27.88 30.31 26.88 24.01

数据来源:Wind 资讯及可比公司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非晶合金及纳米晶合金板块的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公司安泰科
技和扬电科技,主要系公司为非晶及纳米晶行业的龙头企业,市场占有率高、产
品性能良好、议价能力更强,因此毛利率水平相对更高。同时,由于安泰科技和
扬电科技除非晶合金薄带、非晶铁心及纳米晶产品之外也开展其他业务,其产品
结构与公司并非完全相同,因此发行人与其毛利率相比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磁性粉末产品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公司铂科新材和横店东磁,主要系公司
粉末产品处于起步阶段和市场推广期,毛利率相对较低。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入比例 入比例 入比例 入比例
销售费用 819.60 1.98% 1,546.41 2.16% 2,240.18 3.20% 2,142.79 2.92%
管理费用 1,194.35 2.88% 2,952.08 4.13% 2,641.01 3.78% 3,601.57 4.90%
研发费用 2,179.03 5.26% 4,124.61 5.77% 3,061.14 4.38% 2,673.74 3.64%
财务费用 105.93 0.26% 660.98 0.92% 72.17 0.10% 89.39 0.12%
合计 4,298.91 10.37% 9,284.07 12.98% 8,014.50 11.46% 8,507.49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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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金额为 8,507.49 万元、8,014.50 万元、9,284.07 万
元和 4,298.9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1.58%、11.46%、12.98%和 10.37%。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项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运输费 - - - - 1,282.33 57.24% 1,380.53 64.43%
职工薪酬 313.40 38.24% 696.79 45.06% 479.17 21.39% 344.05 16.06%
业务招待费 270.56 33.01% 465.28 30.09% 193.74 8.65% 223.17 10.42%
销售服务费 88.44 10.79% 169.35 10.95% 95.57 4.27% 44.94 2.10%
差旅费 71.57 8.73% 105.83 6.84% 135.62 6.05% 110.75 5.17%
其他 75.64 9.23% 109.16 7.06% 53.76 2.40% 39.34 1.84%
合计 819.60 100.00% 1,546.41 100.00% 2,240.18 100.00% 2,142.79 100.00%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
运输费、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和销售服务费等,上述费用合计占当期销售费用
的比例分别为 93.00%、91.55%、86.10%和 82.04%(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不
包含运输费)。具体分析如下:

(1)运输费用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之后,2020 年起公司原计入销售费用的运输费计入营业
成本科目,2020 年、2021 年 1-6 月,公司计入营业成本的运输费用为 1,591.68
万元和 791.61 万元。公司在向境内客户销售产品时一般由公司负责货物运输至
客户指定地点,由公司承担运输费用。报告期内,公司的运输费金额分别为
1,380.53 万元、1,282.33 万元、1,591.68 万元和 791.6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1.88%、1.83%、2.23%和 1.91%,占比基本稳定。2020 年,公司运输费用
规模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有所增长,主要系:①公司纳米晶超薄带和磁性粉末的
规模上升,而上述产品的单次发货量较小、单位运费较高;②公司干变铁心销量
增加,干变铁心体积较大、单位运费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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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分别为 344.05 万元、479.17 万元、696.79
万元和 313.40 万元,占销售费用的比重分别为 16.06%、21.39%、45.06%和 38.24%。
报告期内,销售人员职工薪酬呈上升趋势,主要是由于公司开拓业务新增较多销
售人员;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销售人员数量分别为 8 人、14 人、21 人和 21
人。

(3)业务招待费

公司业务招待费系因业务发展的需要而发生的各类招待支出。报告期各期,
公司业务招待费分别为 223.17 万元、193.74 万元、465.28 万元和 270.56 万元,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30%、0.28%、0.65%和 0.65%。2020 年、2021
年 1-6 月,公司业务招待费增加较多,主要系公司新增销售人员较多,同时重点
开拓非晶合金薄带及铁心在用户工程领域的应用推广所致。

(4)销售服务费

公司销售服务费主要为海外市场拓展过程中发生的佣金费用,报告期各期公
司发生的销售服务费分别为 44.94 万元、95.57 万元、169.35 万元和 88.44 万元,
持续增长。
公司根据代理机构介绍的订单量以及约定的佣金比例向代理机构支付佣金。
2019 年,公司销售服务费较上年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增加境外市场的推广力
度,提高代理机构的佣金费率所致;2020 年,公司销售服务费进一步增加,主
要是由于公司通过代理机构开拓的客户收入规模增加较多,导致支付的佣金规模
相应增加。

(5)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000969 安泰科技 1.48 1.58 3.05 2.61
301012 扬电科技 1.09 1.39 3.91 3.60
300811 铂科新材 1.41 1.65 3.04 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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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002056 横店东磁 1.55 1.68 3.61 3.38
平均值 1.38 1.57 3.40 3.20
公司 1.98 2.16 3.20 2.92

数据来源:Wind 资讯及可比公司公告。

注:2020 年、2021 年 1-6 月,同行业公司销售费用中已剔除运费



与可比公司相比,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的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基本
保持一致。2020 年、2021 年 1-6 月,公司的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于可
比公司,主要系公司加大产品市场推广及用户工程领域应用推广,销售人员数量
增加,销售人员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均有所增长。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项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753.27 63.07% 1,624.28 55.02% 1,433.81 54.29% 1,165.01 32.35%
折旧摊销费 130.31 10.91% 292.14 9.90% 187.53 7.10% 102.53 2.85%
修理费 6.62 0.55% 192.09 6.51% 85.76 3.25% 108.23 3.01%
咨询费 39.27 3.29% 121.70 4.12% 172.89 6.55% 1,630.18 45.26%
业务招待费 70.32 5.89% 120.93 4.10% 100.63 3.81% 181.06 5.03%
招聘费 8.07 0.68% 91.33 3.09% 39.92 1.51% 31.99 0.89%
中介机构服
34.71 2.91% 86.30 2.92% 144.33 5.46% 62.05 1.72%
务费
办公费 25.21 2.11% 61.24 2.07% 60.96 2.31% 99.19 2.75%
差旅费 14.68 1.23% 28.31 0.96% 131.22 4.97% 56.49 1.57%
其他 111.89 9.37% 333.75 11.31% 283.97 10.75% 164.84 4.58%
合计 1,194.35 100.00% 2,952.08 100.00% 2,641.01 100.00% 3,601.5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折旧摊销费、修理费、咨询费、
业务招待费、招聘费、中介机构服务费等,上述费用合计占当期管理费用的比例
分别为 91.10%、81.97%、85.66%和 8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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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职工薪酬主要为管理类员工的薪酬和福利费用,金额分别为
1,165.01 万元、1,433.81 万元、1,624.28 万元和 753.27 万元,随着公司业绩的增
长呈上升趋势。
报告期各期,管理费用中的折旧摊销费金额分别为 102.53 万元、187.53 万
元、292.14 万元和 130.31 万元。2019 年、2020 年,公司管理费用的折旧摊销费
用较 2018 年增长较多,主要是由于受下游行业投资下滑以及 2020 年新冠疫情影
响,公司非晶合金薄带生产线的产能利用率降低,非晶 2 号生产线 2019 年、2020
年存在阶段性停产,停产期间的折旧费用计入管理费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修理费金额分别为 108.23 万元、85.76 万元、192.09 万
元和 6.62 万元。2020 年,公司雾化粉末小连铸项目进行配电系统改造、管道维
修,修理费有所增长。
2018 年,公司发生咨询费 1,630.18 万元,主要系公司为应诉非晶带材商业
秘密“337”调查,聘请美国高盖茨律师事务所提供相关法律服务而支付的法律
服务费 1,421.85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000969 安泰科技 5.14 5.58 7.20 7.51
301012 扬电科技 2.17 2.26 2.70 2.23
300811 铂科新材 7.41 6.61 7.30 6.38
002056 横店东磁 3.17 4.76 4.78 5.07
平均值 4.47 4.80 5.50 5.30
公司 2.88 4.13 3.78 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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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经营场所集中,
管理效率较高,管理支出相对较少。

3、研发费用

(1)研发费用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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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研发费用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材料费 661.42 30.35% 1,791.51 43.43% 1,608.38 52.54% 1,549.01 57.93%
人工费 1,211.10 55.58% 1,616.70 39.20% 868.44 28.37% 682.55 25.53%
水电费 43.22 1.98% 200.47 4.86% 162.16 5.30% 241.04 9.02%
折旧摊销费 71.81 3.30% 141.37 3.43% 101.33 3.31% 52.83 1.98%
委托外部研
- - 73.16 1.77% 70.66 2.31% 18.90 0.71%
究开发费
差旅费 57.42 2.64% 67.08 1.63% 39.71 1.30% 20.15 0.75%
咨询费 29.66 1.36% 65.51 1.59% 52.15 1.70% 2.70 0.10%
代理费 11.05 0.51% 47.86 1.16% 41.79 1.37% 23.96 0.90%
办公费 9.54 0.44% 33.51 0.81% 10.05 0.33% 2.31 0.09%
装备调试费 14.59 0.67% 28.49 0.69% 65.43 2.14% 45.07 1.69%
其他费用 69.22 3.18% 58.94 1.43% 41.04 1.34% 35.21 1.32%
合计 2,179.03 100.00% 4,124.61 100.00% 3,061.14 100.00% 2,673.7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研发费用 2,179.03 4,124.61 3,061.14 2,673.74
研发费用资本化率 - - - -
营业收入 41,446.53 71,527.96 69,956.27 73,498.69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5.26% 5.77% 4.38% 3.64%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对于公司业务发展的推动作用,不断增加研发投入力
度,研发费用逐年增加,均作费用化处理。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为 2,673.74
万元、3,061.14 万元、4,124.61 万元和 2,179.03 万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 3.64%、4.38%、5.77%和 5.26%,占营业收入比重逐年提高。公司研发
费用主要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水电费等,上述费用合计占当期研发费用的比例
分别为 92.48%、86.21%、87.49%和 87.92%。2019 年、2020 年,公司研发费用
较上年各增加 387.40 万元、1,063.47 万元,主要系公司研发项目投入金额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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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发投入明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按研发项目分类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序号 研发项目 项目情况及实施进度 预算金额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1-6 月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及产业发展趋势,通过
高饱和磁感应 非晶带材成分研究及相应的工艺调整,已
强度非晶软磁 实现高饱和非晶合金薄带的批量生产,
1 材料的产业化 213mm 宽度非晶带材、高韧性非晶带材 4,211.91 147.84 727.18 346.27 782.80
开发及性能提 的研发转产,现阶段重点进行喷带环节超
升 冷却结晶器系统研究及高磁通密度设计
变压器非晶材料研究,处于小批试制阶段
公司根据产品性能提升需求,持续改进非
晶带材生产环节涉及的电控系统、信息控
非晶带材工艺
制系统、自动化系统等,并完成了废钢回
2 改进及产能优 1,221.10 11.54 216.37 417.20 289.51
收利用等工艺改进,现阶段正推进非晶带
化项目
材叠片厚度检测自动化,处于检测系统调
试阶段
基于公司非晶带材及非晶平面铁心的技
术与市场优势,公司已完成非晶立体卷铁
自动化非晶立
心产品的开发和优化,开发了满足立体卷
3 体卷铁芯的研 3,542.51 438.45 870.58 813.23 310.26
铁心样品生产、可靠性高的自动化实验设
发及产业化
备。目前重点改进非晶立体卷铁心批量生
产的工艺顺行问题
对影响非晶铁心生产工艺和生产成本的
非晶铁心生产 信息管理系统、材料性能、废料回收技术
4 工艺及设备改 和相关设备参数进行优化改进。目前正研 150.10 7.65 5.32 69.94 30.29
进项目 究建立适用于铁心生产现场适用的原材
料性能测试方法,处于研发试验阶段
基于配电网非晶铁心产品的技术积累,通
过优化材料、铁心结构调整和变压器性能
轨道交通等领
优化,开发可应用于电机、铁路牵引系统、
5 域用新型非晶 2,100.90 166.92 125.09 37.01 -
用户工程等非配电网领域的非晶铁心产
铁心的研究
品。目前,正开展轨道交通用非晶牵引变
压器在不同机车负荷条件下的性能研究
公司对气雾化铁硅铝粉末的成分配方、生
产工艺、生产设备进行持续研究与开发,
已实现气雾化铁硅铝粉末由小规模生产
气雾化铁硅铝
6 到批量连续铸造、由非真空生产到真空生 2,617.29 0.03 216.55 64.44 691.66
粉末的开发
产的产业化过程。现阶段持续改进气雾化
铁硅铝粉末的生产工艺,实现产品的成本
降低和性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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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序号 研发项目 项目情况及实施进度 预算金额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1-6 月
从公司已有磁性粉末产品出发,开发下游
磁粉芯产品的工艺和产业化生产路线,已
磁粉芯产业化
7 实现多款磁粉芯产品的开发。现阶段重点 6,865.33 310.63 234.90 241.21 155.30
制备技术研究
改进生产工艺的自动化和设备的信息化,
处于调试试验阶段
新型气雾化软 基于公司对于雾化铁硅铝粉末研发和产
8 磁粉末的研发 业化的经验,开发和研究铁镍粉末等新型 3,824.70 166.28 195.28 117.45 60.77
及产业化 粉末,目前处于小批试制阶段
公司基于自身在气雾化制粉领域的技术
积累与研究经验,通过对市场需求旺盛的
FeSiCr 粉末、MIM 系列合金粉末等水雾
水雾化高端金 化粉末的理化指标分析,设计开发水雾化
9 1,300.00 338.27 379.24 173.04 -
属粉末项目 金属粉末的成分配方、生产工艺、生产设
备,提升公司雾化制粉的综合能力,开拓
MIM 用超细不锈钢粉末、3D 打印粉末等
新型应用领域,目前处于小批试制阶段
公司通过对于纳米晶软磁材料领域发展
超薄带纳米晶 趋势的分析与市场判断,并进一步发挥公
10 软磁材料的产 司在小流量熔体精密连铸等技术上的市 1,023.36 38.72 59.07 263.67 353.15
业化开发 场优势,已实现纳米晶超薄带的研发和批
量生产,项目已基本完成
公司根据下游电力电子设备及电子器件
高饱和磁感应 领域对于纳米晶带材产品的特性需求,开
强度铁基纳米 发具有高饱和磁感应强度、高频下低损
11 1,257.00 319.01 490.12 146.09 -
晶带材研究项 耗、高磁导率等性能特点的新型纳米晶成
目 分体系和生产工艺,目前处于小批试制阶

根据无线充电和互感器、机械电子领域对
纳米晶产品新 于纳米晶超薄带和纳米晶磁芯的需求和
12 兴领域应用研 性能要求,公司对纳米晶超薄带和磁芯等 899.00 135.37 377.32 168.03 -
究 产品的工艺顺行及制带、冷却条件进行试
验与开发,目前处于中试阶段
公司重点开展纳米晶超薄带生产技术与
带材卷绕工艺、带材退火工艺、磁环充磁
加速器用磁合 工艺等的技术结合研究,从而突破大尺寸
13 777.00 98.30 227.59 203.55 -
金环研发项目 纳米晶磁环的制备技术和产业化,解决制
约重离子加速器等高端领域发展的卡脖
子问题,目前项目已基本完成
合计 - 29,790.20 2,179.03 4,124.61 3,061.14 2,67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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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比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000969.SZ 安泰科技 4.96 5.00 4.35 4.00
301012.SZ 扬电科技 3.06 3.62 3.05 3.07
300811.SZ 铂科新材 4.71 5.38 5.89 5.47
002056.SZ 横店东磁 5.09 4.81 4.50 4.80
平均值 4.46 4.70 4.45 4.34
公司 5.26 5.77 4.38 3.64

数据来源:Wind 资讯及可比公司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呈上升趋势,主要是由于公司高
度重视研发工作,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持续较高投入。2018 年、
2019 年,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基本接近,2020 年、
2021 年 1-6 月公司研发费用占比增长较多,主要是由于公司在高性能非晶合金薄
带、纳米晶超薄带、高端水雾化粉末等研发方向上的投入较高,以保持公司产品
的市场竞争力和技术水平领先地位。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利息费用 0.50 0.48% 28.82 4.36% 212.00 293.75% 325.36 363.97%
减:利息收入 36.52 34.48% 59.21 8.96% 40.42 56.01% 21.50 24.06%
汇兑损益 112.88 106.57% 654.81 99.07% -145.94 -202.21% -253.81 -283.93%
手续费及其他 29.06 27.43% 36.56 5.53% 46.53 64.47% 39.35 44.01%
合计 105.93 100.00% 660.98 100.00% 72.17 100.00% 89.39 100.00%



公司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利息费用和汇兑损益。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费用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12%、0.10%、0.92%及 0.26%,占比相对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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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费用主要为公司银行借款所支付的利息费用。2020 年、2021 年 1-6 月,
公司利息费用下降较多,主要是由于公司借款规模降低较多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以美元结算,汇兑损益中主要包括外币交易过程中
结汇产生的已实现汇兑损益以及期末持有以外币计价的资产负债因汇率变动产
生的未实现汇兑损益。2020 年,公司汇兑损失金额较大,主要是由于下半年美
元持续贬值形成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率与同行业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000969.SZ 安泰科技 0.43 1.17 1.25 1.71
301012.SZ 扬电科技 0.81 1.13 1.22 0.87
300811.SZ 铂科新材 1.00 0.71 0.63 1.78
002056.SZ 横店东磁 -0.04 -2.33 -1.14 -0.64
平均值 0.55 1.00 0.49 0.93
公司 0.26 0.92 0.10 0.12

数据来源:Wind 资讯及可比公司公告;

注:上述平均值为上述可比公司相关指标算术平均值。由于横店东磁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较大,剔除后计算可比公司平均值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较为稳健的财务政策,公司财务费用率低于行业平均水
平,主要系公司银行借款规模较小所致。

(五)其他项目分析

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95.24 -190.26 16.60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65.67 -3.10 -43.5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49 -18.65 57.85 -
合计 -27.08 -212.01 30.91 -

注:符号为负代表确认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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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各应收款项所形成的预
期信用损失纳入“信用减值损失”进行核算。2020 年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较 2019
年增长较多,主要系 2020 年受疫情影响,公司下半年销售占比较高,因此年末
应收款账面余额有所上升,相应计提坏账金额增加。

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坏账损失 - - - -329.29
存货跌价损失 -40.51 -22.30 -16.54 -72.08
合计 -40.51 -22.30 -16.54 -401.37

注: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等相

关规定,坏账损失自 2019 年起,通过信用减值损失科目进行核算;符号为负代表确认减值

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 401.37 万元、16.54 万元、22.30
万元和 40.51 万元。2018 年,公司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较大,主要是因为 2018 年
公司营业收入较 2017 年显著增长,应收账款规模相应增长导致当年新增计提坏
账损失较大。公司已根据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对于应收款项足额计提坏账准备。

3、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 91.06 万元、506.20 万元、591.26 万元和
701.8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12%、0.72%、0.83%和 1.69%,主要系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根据 2017 年 5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
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
收支。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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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与资产相关/
序号 补助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与收益相关
青岛市即墨区国库集中支付高企
1 300.00 - - - 与收益相关
培育入库企业研发投入奖励
青岛市即墨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
2 200.00 - - - 与收益相关
局股改及上市补助资金
即墨区工信局 2019 年度高成长性
3 75.00 200.00 - - 与收益相关
企业奖励资金
4 2019 年度工程研究中心资金奖励 50.00 - - - 与收益相关
5 2021 年第一批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50.00 - - - 与收益相关
6 个税代扣代缴手续费返还 7.00 23.69 0.04 4.73 --
青岛市互联网工业“555”项目奖
7 6.25 12.50 12.50 - 与资产相关

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8 4.60 - - - 与收益相关
2019 年度知识产权资助奖励资金
即墨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技术
9 2.87 5.73 5.73 5.73 与资产相关
改造补助
10 以工代训补贴 2.35 - - - 与收益相关
青岛市 2020 年企业技术改造综合
11 1.65 - - - 与资产相关
奖补
即墨区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
12 1.27 2.54 0.42 - 与资产相关
技术改造奖补
13 青岛市 2019 年两化融合项目补助 0.70 1.05 - - 与资产相关
2021 年度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
14 0.17 - - - 与资产相关
金(第一批)两化融合奖补资金
青岛市科技计划第二批 2019 年企
15 - 90.40 - - 与收益相关
业研发投入奖励
山东省促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制
16 - 50.00 - - 与收益相关
造业单项冠军奖励
山东省发改委 2019 年度工程研究
17 - 50.00 - - 与收益相关
中心资金奖励
即墨区发 2017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
18 - 49.05 - - 与收益相关
研发投入奖励即墨配套资金
即墨区商务局 2018 年度促进外贸
19 - 20.00 - - 与收益相关
发展项目资金
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 年度
20 - 14.96 - - 与收益相关
专利资助资金
即墨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0 年
21 普通中小企业稳岗返还第三批职 - 10.10 - - 与收益相关
工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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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资产相关/
序号 补助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与收益相关
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发青岛市
22 制造业中小企业 - 10.00 40.00 - 与收益相关
“隐形冠军”奖励
即墨区科技局 2019 年省科学技术
23 - 10.00 - - 与收益相关
奖励配套资金
青岛市财政局 2019 年“创客中国”
24 - 10.00 - - 与收益相关
大赛“市长杯”银奖奖金
25 即墨区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奖补 - 8.80 - - 与收益相关
青岛市财政局 2019 年“创客中国”
26 - 6.00 - - 与收益相关
大赛项目 200 强奖金
青岛市 2019 年企业结构调整(稳
27 - 5.38 - - 与收益相关
定就业)专项奖补资金
即墨区工信局 2019 年第一批促进
28 - 5.00 - - 与收益相关
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扶持资金
青岛市外贸投资服务中心 2018 年
29 - 3.18 - - 与收益相关
度国际市场开拓项目资金
青岛市即墨区就业服务中心一次
30 - 0.70 - - 与收益相关
性吸纳就业补贴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人力资源与
31 社会保障服务所劳动用工补贴-就 - 0.40 - - 与收益相关
业补贴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企
32 - 1.62 - - 与收益相关
业职工适岗培训补贴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人力资源和
33 - 0.15 - - 与收益相关
社会保障服务所第八批抗疫补贴
青岛市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组合
34 - - 100.00 - 与收益相关
(专利池)申报项目奖金
青岛市科技局发青岛市企业研发
35 - - 98.10 - 与收益相关
投入奖励款
青岛市商务局发应对国际贸易摩
36 - - 50.00 - 与收益相关
擦资金
37 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奖补 - - 30.00 - 与收益相关
山东省 2018 年度省科技进步奖第
38 - - 20.00 - 与收益相关
二名奖补
39 即墨区支持企业股改资金补助款 - - 20.00 - 与收益相关
即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专精特
40 - - 20.00 - 与收益相关
新”示范企业认定奖励
青岛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考核评优
41 - - 18.87 - 与收益相关
奖金
42 蓝村镇政府对重点项目补助款 - - 18.35 - 与收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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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资产相关/
序号 补助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与收益相关
青岛市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
43 - - 12.00 - 与收益相关
首款
青岛市财政局发国家高层次用人
44 - - 10.00 - 与收益相关
主体一次性奖励及引进奖金
青岛市 2018 年度科学技术发明奖
45 - - 10.00 - 与收益相关
二等奖奖补
即墨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17
46 - - 10.00 - 与收益相关
年科技专项奖励奖金款
即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专精特新
47 - - 10.00 - 与收益相关
认定奖励
青岛市 2018 年 1-8 月专利创造资
48 - - 9.00 - 与收益相关
助资金
即墨区科学技术局 2017 度专利奖
49 - - 3.19 - 与收益相关

即墨区知识产权局企业运营类专
50 - - 3.00 - 与收益相关
利导航奖金
即墨区第一届“大众杯”创新创
51 - - 3.00 - 与收益相关
业大赛二等奖奖补
即墨区科协 2019 年度学术
52 - - 2.00 - 与收益相关
资助项目补助
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税
53 - - - 45.51 与收益相关
源补贴
即墨区商务局 2017 年支持外贸回
54 - - - 20.00 与收益相关
稳向好专项资金
即墨区科技和工信局 2017 年度高
55 - - - 10.00 与收益相关
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资金
青岛市知识产权局 2017 年度专利
56 - - - 5.10 与收益相关
创造补助
合计 701.85 591.26 506.20 91.06 -




4、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主要为处置衍生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可以
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贴息。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处置衍生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 - -350.00 -549.85 -184.24
可终止确认的票据贴现利息 - -52.71 -146.90 -26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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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合计 - -402.71 -696.76 -445.12



2018 年以来,公司海外业务规模逐年增长,美元收款规模较大,但涉及到
美元支付金额较少,因此为对冲美元资产的结汇风险,公司购买了远期外汇和外
汇期权合约。在合约终止确认后,公司将持有上述金融工具而带来的损益计入投
资收益。

5、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单位:万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来源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93.96 -151.57 -142.40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是远期外汇合约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公司持有的外汇期权均已于 2018 年底前终止合约,当年形成的损益均已计入
投资收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购买的远期结售汇合约分别为 2,340 万美元、
2,520 万美元、0 美元和 0 美元。根据远期结汇协议,公司在未来约定的时间点
向银行以约定的汇率结汇,提前锁定汇率波动的风险。但由于远期汇率走势与公
司预期存在一定偏差,形成的损益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19 年 9 月之后,
公司不再新增远期外汇合约,存量合约已于 2020 年 6 月到期,到期后公司将衍
生金融工具中因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损益转出至投资收益。

6、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39.74 万元、20.21 万元、242.41 万元和
51.90 万元,金额较小。2020 年,公司营业外收入较 2019 年增长较多,主要系
2020 年公司提供技术服务产生营业外收入 206.93 万元。

7、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86.60 万元、506.23 万元、34.04 万元和
2.41 万元。2019 年,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非流动资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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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报废损失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生产工艺迭代后对老旧设备进行报废以及盐城
汉惠注销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损失。

(六)纳税分析

1、主要税项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项缴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税种
期初数 本期应缴数 本期缴纳数 期末数
增值税 29.98 105.27 110.79 24.46
企业所得税 548.82 787.95 748.75 588.03
2020 年度
税种
期初数 本期应缴数 本期缴纳数 期末数
增值税 102.58 202.92 275.53 29.98
企业所得税 651.26 1,464.44 1,566.87 548.82
2019 年度
税种
期初数 本期应缴数 本期缴纳数 期末数
增值税 45.87 535.98 479.26 102.58
企业所得税 738.87 1,194.84 1,283.23 650.48
2018 年度
税种
期初数 本期应缴数 本期缴纳数 期末数
增值税 440.83 1,122.62 1,517.58 45.87
企业所得税 -256.64 1,497.86 502.35 738.87

注:截至 2019 年末与 2020 年初企业所得税未交数的差异为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2、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1)所得税费用的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787.95 1,464.44 1,194.84 1,497.86
递延所得税费用 -36.81 -227.72 -75.68 -38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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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合计 751.13 1,236.72 1,119.16 1,114.66
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10.93% 11.43% 11.95% 14.66%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分别为 1,114.66 万元、1,119.16 万元、1,236.72
万元和 751.13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4.66%、11.95%、11.43%和 10.93%,
主要由当期所得税费用构成。

(2)所得税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对比关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利润总额 6,870.66 10,821.47 9,363.85 7,601.41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1,030.60 1,623.22 1,404.58 1,140.21
某些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 4.73 -59.67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28.13 53.09 33.10 41.70
利用以前年度未确认可抵扣亏损
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 - - -11.83 -
(以“-”填列)
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
- - - 177.75
性差异的纳税影响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
-307.60 -439.59 -311.42 -237.83
(以“-”填列)
其他 - - - 52.50
所得税费用 751.13 1,236.72 1,119.16 1,114.66




十、资产质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48,719.72 59.35% 46,755.38 59.79% 44,483.72 61.54% 46,429.41 68.61%
非流动资产 33,375.63 40.65% 31,445.93 40.21% 27,800.10 38.46% 21,237.97 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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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资产总计 82,095.34 100.00% 78,201.32 100.00% 72,283.82 100.00% 67,667.3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67,667.38 万元、72,283.82 万元、
78,201.32 万元和 82,095.34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持续增长,主要系非
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8.61%、61.54%、59.79%
和 59.35%,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1.39%、38.46%、40.21%和
40.65%。

(一)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4,993.23 10.25% 7,527.09 16.10% 6,191.56 13.92% 8,844.01 19.05%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16.54 0.04%
应收票据 9,804.97 20.13% 8,561.62 18.31% 7,486.25 16.83% 11,552.06 24.88%
应收账款 22,276.68 45.72% 20,522.57 43.89% 16,926.85 38.05% 16,968.82 36.55%
应收款项融资 3,059.34 6.28% 1,204.47 2.58% 3,938.46 8.85% - -
预付款项 1,028.83 2.11% 934.07 2.00% 760.64 1.71% 146.32 0.32%
其他应收款 399.50 0.82% 449.45 0.96% 65.14 0.15% 946.48 2.04%
存货 6,384.41 13.10% 6,725.32 14.38% 8,019.46 18.03% 7,714.34 16.62%
其他流动资产 772.76 1.59% 830.80 1.78% 1,095.36 2.46% 240.84 0.52%
流动资产合计 48,719.72 100.00% 46,755.38 100.00% 44,483.72 100.00% 46,429.4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实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后部分票据在应收款项融资科目核算)、应收账款和存货,合计占流动资产总额
的比例分别为 97.09%、95.68%、95.26%和 9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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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的余额分别为 8,844.01 万元、6,191.56 万元、
7,527.09 万元和 4,993.23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9.05%、13.92%、16.10%
和 10.25%,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库存现金 0.12 0.19 0.02 0.00
银行存款 4,284.86 5,831.47 4,255.51 6,114.46
其中:人民币 2,486.73 4,724.19 2,126.87 4,800.40
美元 1,727.83 1,097.94 2,088.17 1,264.81
日元 70.30 9.34 40.47 49.25
其他货币资金 708.25 1,695.43 1,936.04 2,729.54
合计 4,993.23 7,527.09 6,191.56 8,844.01

注:上述外币项目已根据各期期末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受限制货币资金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93.78 1,404.36 1,750.55 2,303.67
信用证保证金 332.46 209.11 103.30 100.73
农民工保证金 75.55 75.43 75.20 -
履约保证金 - - - 325.15
司法冻结资金 - - - 170.00
其他 7.08 7.14 6.98 -
合计 708.87 1,696.04 1,936.04 2,899.5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受限制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2,899.54 万元、1,936.04 万
元、1,696.04 万元和 708.87 万元,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受限制货币资金余额呈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公司向供应商
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规模减少所致。
截至报告期末,除上述受限制的货币资金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或
冻结、或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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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的合计金额分别为 11,552.06
万元、11,424.71 万元、9,766.09 万元和 12,864.31 万元,为公司应收的银行承兑
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4.88%、25.68%、20.89%和
26.40%。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按照谨慎性的原则对
报告期内的承兑人进行划分,分为信用等级较高的 6 家大型商业银行和 10 家上
市股份制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信用等级较高银行”)以及信用等级一般的其他
商业银行及财务公司(以下简称“信用等级一般银行”)。对于期末持有的信用
等级较高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
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在“应收款项融资”科目列报;对于期末持有
的信用等级一般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的业务模式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
为目标,在“应收票据”科目列报。

(1)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总体情况

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的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应收票据 9,804.97 8,561.62 7,486.25 11,552.06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8,770.75 6,469.00 5,173.85 9,985.02
商业承兑汇票 1,034.22 2,092.62 2,312.40 1,567.05
应收款项融资 3,059.34 1,204.47 3,938.46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3,059.34 1,204.47 3,938.46 -
合计 12,864.31 9,766.09 11,424.71 11,552.06




(2)已贴现或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情况

2019 年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之后,对于由信用等级较高银行承兑的银行承
兑汇票,公司在贴现或背书转让时终止确认。对于尚未到期的、由信用等级一般
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商业承兑汇票,公司在贴现或背书转让时不予终止
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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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贴现或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银行承兑汇票 6,248.53 5,051.01 3,980.71 6,834.88
商业承兑汇票 463.67 471.23 1,075.92 596.82
合计 6,712.20 5,522.24 5,056.64 7,431.71




(3)应收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的明细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明细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期初余额 7,673.47 9,112.31 9,985.02 10,387.21
本期增加 20,114.42 32,401.45 36,678.33 43,365.74
本期减少 15,957.79 33,840.29 37,551.03 43,767.93
期末余额 11,830.09 7,673.47 9,112.31 9,985.02
坏账准备 - - - -
期末价值 11,830.09 7,673.47 9,112.31 9,985.02

注:由于银行承兑汇票的资信水平较高,公司未对应收银行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明细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期初余额 2,224.31 2,440.98 1,649.62 1,039.80
本期增加 1,634.83 4,704.63 5,101.14 3,855.76
本期减少 2,758.91 4,921.31 4,309.78 3,245.93
期末余额 1,100.23 2,224.31 2,440.98 1,649.62
坏账准备 66.01 131.68 128.59 82.58
期末价值 1,034.22 2,092.62 2,312.40 1,567.05




(4)银行及商业承兑汇票收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销售收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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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收到银行
20,114.42 44.56% 32,401.45 41.32% 36,678.33 45.33% 43,365.74 49.85%
承兑汇票
收到商业
1,634.83 3.62% 4,704.63 6.00% 5,101.14 6.30% 3,855.76 4.43%
承兑汇票
汇票回款
21,749.25 48.18% 37,106.08 47.32% 41,779.47 51.64% 47,221.50 54.28%
合计
销售收款
45,142.88 100.00% 78,418.93 100.00% 80,908.83 100.00% 86,992.68 100.00%
金额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收款中承兑汇票收款比例为 54.28%、51.64%、47.32%
和 48.18%,比例较为稳定。公司收到的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
票承兑单位主要为电网下属公司、上市公司等主体,信用状况良好。

(5)应收票据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票据(含应收款项融资科目)余额前五名客户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 客户名称 应收票据余额 占比
青岛云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00.61 15.47%
四川东阁科技有限公司 740.00 5.72%
青岛磁瑞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602.24 4.66%
2021/6/30
江苏瑞德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598.94 4.63%
宁波奥克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550.00 4.25%
合计 4,491.79 34.74%
青岛云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45.99 6.53%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580.00 5.86%
四川东阁科技有限公司 543.00 5.49%
2020/12/31
湖北玛耐伦科技有限公司 520.00 5.25%
北京安盛非晶科技有限公司 406.11 4.10%
合计 2,695.10 27.23%
上海置信日港电气有限公司 1,908.03 16.52%
2019/12/31
四川东阁科技有限公司 834.44 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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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 客户名称 应收票据余额 占比
吴江变压器有限公司 758.11 6.56%
青岛云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79.85 5.88%
青岛高斯磁通材料有限公司 638.99 5.53%
合计 4,819.41 41.71%
四川东阁科技有限公司 2,455.24 21.10%

上海置信日港电气有限公司 811.92 6.98%

宁波奥克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763.37 6.56%
2018/12/31
佛山市中研非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10.22 6.10%

天津置信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603.52 5.19%

合计 5,344.26 45.93%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总体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应收账款余额 23,486.26 21,636.90 17,850.92 17,882.67
减:坏账准备/信用损失准备 1,209.57 1,114.33 924.07 913.85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22,276.68 20,522.57 16,926.85 16,968.82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比例 45.72% 43.89% 38.05% 36.55%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28.33% 30.25% 25.52% 24.33%

注:2021 年 6 月 30 日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年化数据,即 2021 年 6 月 30 日

应收账款余额/(2021 年 1-6 月营业收入*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16,968.82 万元、16,926.85
万元、20,522.57 万元和 22,276.68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6.55%、38.05%、
43.89%和 45.72%。
2020 年受疫情影响,公司下半年销售占比较高,因此年末应收款占营业收
入的比重有所上升。报告期内公司客户总体信用政策保持相对稳定,公司应收账
款规模整体稳定,各年度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波动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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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收账款分类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2021.06.30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
- - - - -
账款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
23,486.26 100.00% 1,209.57 5.15% 22,276.68
收账款
其中:应收客户组合 23,486.26 100.00% 1,209.57 5.15% 22,276.68
合计 23,486.26 100.00% 1,209.57 5.15% 22,276.68
2020.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
- - - - -
账款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
21,636.90 100.00% 1,114.33 5.15% 20,522.57
收账款
其中:应收客户组合 21,636.90 100.00% 1,114.33 5.15% 20,522.57
合计 21,636.90 100.00% 1,114.33 5.15% 20,522.57
2019.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
- - - - -
账款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
17,850.92 100.00% 924.07 5.18% 16,926.85
收账款
其中:应收客户组合 17,850.92 100.00% 924.07 5.18% 16,926.85
合计 17,850.92 100.00% 924.07 5.18% 16,926.85
2018.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
- - - - -
准备的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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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17,862.67 99.89% 893.85 5.00% 16,968.82

其中:账龄组合 17,862.67 99.89% 893.85 5.00% 16,968.82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
20.00 0.11% 20.00 100.00% -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17,882.67 100.00% 913.85 5.11% 16,968.82



2018 年末,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金额为 20.00 万元,并已全额
计提坏账准备,主要系客户青岛高斯支付货款背书票据的出票人宝塔石化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未如期兑付票据,因此公司将相应的应收票据转回应收账款,并全额
计提减值。2019 年,公司已将该票据退回青岛高斯并收回对应应收款项。

(3)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2021.06.30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23,485.68 100.00% 1,209.51 5.15% 22,276.17
1至2年 0.57 0.00% 0.06 10.30% 0.52
合计 23,486.26 100.00% 1,209.57 5.15% 22,276.68
2020.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21,636.33 100.00% 1,114.27 5.15% 20,522.06
1至2年 0.57 0.00% 0.06 10.30% 0.52
合计 21,636.90 100.00% 1,114.33 5.15% 20,522.57
2019.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7,758.73 99.48% 914.57 5.15% 16,844.15
1至2年 92.19 0.52% 9.50 10.30% 82.69
合计 17,850.92 100.00% 924.07 5.18% 16,92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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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7,848.29 99.92% 892.41 5.00% 16,955.88
1至2年 14.37 0.08% 1.44 10.00% 12.94
合计 17,862.67 100.00% 893.85 5.00% 16,968.8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 99.92%、99.48%、
100.00%和 100.00%,占比较高且较为稳定。公司结合行业惯例和客户资信情况
制定信用政策,公司应收账款质量良好,回款风险较低,账龄结构合理。

(4)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公司的比较

2018 年,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与同行业公司的
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1 年以内 1 年-2 年 2 年-3 年 3 年-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安泰科技 5.00% 8.00% 15.00% 25.00% 50.00% 100.00%
扬电科技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铂科新材 5.00% 10.00% 30.00% 100.00% 100.00% 100.00%
横店东磁 5.00% 10.00% 30.00% 100.00% 100.00% 100.00%
平均 5.00% 9.50% 26.25% 68.75% 82.50% 100.00%
公司 5.00% 10.00% 30.00% 100.00% 100.00% 100.00%

数据来源:Wind 资讯及可比公司公告。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公司与同行
业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1 年以内 1 年-2 年 2 年-3 年 3 年-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安泰科技 0.30%-7% 15.00% 35.00% 80.00% 100.00% 100.00%
扬电科技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铂科新材 5.00% 10.00% 30.00% 100.00% 100.00% 100.00%
横店东磁 5.00% 10.00% 30.00% 100.00% 100.00% 100.00%
平均 4.75% 11.25% 31.25% 82.50% 95.00% 100.00%
公司 5.15% 10.30% 30.90% 100.00% 1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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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资讯及同行业公司公告。

注:安泰科技根据应收账款逾期时间及相应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未逾期应

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30%,逾期 1 年以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1%-7%,计算同行业

平均值时取其区间中值 4.00%



公司按账龄分析法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与同行业公司基本保持一致,公司
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符合行业及公司实际情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符合谨慎性原则,
不存在未足额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形。

(5)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按照同一控制下合
并计算):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客户名称 与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账龄 占比 坏账准备 期后回款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2,163.01 1 年以内 9.21% 111.39 1,152.70
其中:天津置信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无关联关系 1,421.59 1 年以内 6.05% 73.21 633.30
上海置信日港电气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618.18 1 年以内 2.63% 31.84 466.00
上海置信电气非晶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47.00 1 年以内 0.20% 2.42 38.40
许继变压器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32.77 1 年以内 0.14% 1.69 15.00
福州许继电气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28.83 1 年以内 0.12% 1.48 -
江苏宏源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无关联关系 14.63 1 年以内 0.06% 0.75 -
WOOJIN ELECTRIC CO.,LTD 无关联关系 1,673.16 1 年以内 7.12% 86.17 1,673.16
云路新能源 关联方 1,653.81 1 年以内 7.04% 85.17 1,653.81
其中:云路新能源 关联方 1,433.12 1 年以内 6.10% 73.81 1,433.12
珠海黎明云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方 213.58 1 年以内 0.91% 11.00 213.58
青岛云路聚能电气有限公司 关联方 7.06 1 年以内 0.03% 0.36 7.06
合肥云路聚能电气有限公司 关联方 0.05 1 年以内 0.00% 0.00 0.05
湖北玛耐伦科技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1,202.76 1 年以内 5.12% 61.94 655.38
ABB 无关联关系 923.50 1 年以内 3.93% 47.56 894.01
其中:ABB Power Grids Canada Inc 无关联关系 769.39 1 年以内 3.28% 39.62 769.39
上海 ABB 变压器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145.73 1 年以内 0.62% 7.51 116.25
ABB Power Grids Poland Sp. z o.o. 无关联关系 8.37 1 年以内 0.04% 0.43 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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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7,616.22 - 32.43% 392.24 6,029.06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客户名称 与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账龄 占比 坏账准备 期后回款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1,665.69 1 年以内 7.70% 85.78 1,657.09
其中:天津置信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无关联关系 1,162.92 1 年以内 5.37% 59.89 1,162.92
上海置信日港电气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410.66 1 年以内 1.90% 21.15 410.66
上海置信电气非晶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47.00 1 年以内 0.22% 2.42 38.40
许继变压器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45.10 1 年以内 0.21% 2.32 45.10
NUCON SWITCHGEARS PVT. LTD. 无关联关系 1,429.72 1 年以内 6.61% 73.63 1,429.72
宁波奥克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1,359.78 1 年以内 6.28% 70.03 1,359.78
Toshiba Transmission & Distribution
无关联关系 1,220.62 1 年以内 5.64% 62.86 1,220.62
Systems (India) Private Limited
云路新能源 关联方 1,084.97 1 年以内 5.01% 55.88 1,084.97
其中:云路新能源 关联方 1,002.44 1 年以内 4.63% 51.63 1,002.44
合肥云路聚能电气有限公司 关联方 82.53 1 年以内 0.38% 4.25 82.53
合计 6,760.79 - 31.25% 348.18 6,752.19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客户名称 与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账龄 占比 坏账准备 期后回款
Toshiba Transmission & Distribution
无关联关系 2,357.11 1 年以内 13.20% 121.39 2,357.11
Systems (India) Private Limited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1,374.37 1 年以内 7.70% 70.78 1,374.37
其中:天津置信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无关联关系 952.43 1 年以内 5.34% 49.05 952.43
上海置信日港电气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281.38 1 年以内 1.58% 14.49 281.38
许继变压器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131.70 1 年以内 0.74% 6.78 131.70
江苏宏源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无关联关系 8.87 1 年以内 0.05% 0.46 8.87
宁波奥克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966.37 1 年以内 5.41% 49.77 966.37
WOOJIN ELECTRIC CO., LTD 无关联关系 859.01 1 年以内 4.81% 44.24 859.01
TRANSCON 无关联关系 780.24 1 年以内 4.37% 40.18 780.24
其中:TRANSCON INDUSTRIES 无关联关系 577.24 1 年以内 3.23% 29.73 577.24
Kanyaka Parameshwari Engg Ltd 无关联关系 203.00 1 年以内 1.14% 10.45 203.00
合计 6,337.11 - 35.50% 326.36 6,337.11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客户名称 与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账龄 占比 坏账准备 期后回款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5,726.67 1 年以内 32.02% 286.33 5,726.67
其中:天津置信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无关联关系 2,179.63 1 年以内 12.19% 108.98 2,17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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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置信日港电气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2,352.22 1 年以内 13.15% 117.61 2,352.22
江苏宏源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无关联关系 1,194.83 1 年以内 6.68% 59.74 1,194.83
Toshiba Transmission & Distribution
无关联关系 2,802.79 1 年以内 15.67% 140.14 2,802.79
Systems (India) Private Limited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878.86 1 年以内 4.91% 43.94 878.86
其中:郑州空港科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787.27 1 年以内 4.40% 39.36 787.27
北京科锐博华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无关联关系 91.59 1 年以内 0.51% 4.58 91.59
青岛高斯 关联方 763.92 1 年以内 4.27% 38.20 763.92
ABB 无关联关系 753.36 1 年以内 4.21% 37.67 753.36
其中:ABB Enterprise Software 无关联关系 409.37 1 年以内 2.29% 20.47 409.37
ABB Power Grids Canada Inc 无关联关系 257.89 1 年以内 1.44% 12.89 257.89
ABB Power Grids Poland Sp.zo.o. 无关联关系 86.10 1 年以内 0.48% 4.30 86.10
合计 10,925.59 - 61.10% 546.28 10,925.59

注:期后回款为截至 2021 年 9 月 25 日的回款情况



报告期各年末,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余额合计分别为 10,925.59 万元、
6,337.11 万元、6,760.79 万元和 7,616.22 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61.10%、35.50%、31.25%和 32.43%。2019 年末,公司对国家电网下属公司的应
收账款规模降幅较多,主要是由于公司对国家电网下属公司 2019 年销售额下降。
上述客户与公司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信用资质较好,且账龄主要在一年以内,
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相对较小,截至 2018 年末、2019 年末的应收账款
均于期后收回,2020 年末的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的应收账款期后已收回 99.87%。
2018 年末,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中青岛高斯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主要
向其销售纳米晶母合金,公司对青岛高斯 2018 年末的应收账款已全额收回。2020
年末、2021 年 6 月末,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中云路新能源为公司关联方,
公司主要向其销售纳米晶超薄带、磁粉芯等产品;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
公司对云路新能源 2020 年底、2021 年 6 月底的应收账款已全部收回。

(6)应收账款逾期情况

1)应收账款逾期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中信用期内及逾期款项金额及占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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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信用期内 16,454.46 70.06% 14,381.71 66.47% 11,923.64 66.80% 12,892.07 72.09%
信用期外 7,031.79 29.94% 7,255.19 33.53% 5,927.28 33.20% 4,990.60 27.91%
应收账款
23,486.26 100.00% 21,636.90 100.00% 17,850.92 100.00% 17,882.67 100.00%
余额合计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逾期金额为 4,990.60 万元、5,927.28 万元、
7,255.19 万元和 7,031.79 万元,占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 27.91%、33.20%、
33.53%和 29.94%,占比较为稳定。公司应收账款逾期主要系下游客户因短期资
金周转需要、客户定期对账导致其发票入账较晚等合理的延迟支付原因导致。报
告期各期末,公司逾期应收账款的逾期时间均较短,逾期时间在 3 个月内的占比
为 89.57%、82.76%、76.93%和 80.32%,应收账款逾期时间较短。

2)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23,486.26 - 21,636.90 - 17,850.92 - 17,882.67 -
期后回款:
银行汇款 5,784.55 43.35% 7,885.06 37.31% 7,873.60 44.11% 6,771.37 37.87%
银行承兑汇票 6,866.17 51.45% 12,203.81 57.74% 8,494.45 47.59% 9,942.48 55.60%
商业承兑汇票 678.81 5.09% 817.40 3.87% 1,235.72 6.92% 777.66 4.35%
采购销售款抵账 14.58 0.11% 228.73 1.08% 247.14 1.38% 391.15 2.19%
期后回款小计 13,344.12 100.00% 21,135.00 100.00% 17,850.92 100.00% 17,882.67 100.00%
期后回款比例 56.82% - 97.68% - 100.00% - 100.00% -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 2018 年末、2019 年末的应收账款已全部回款,
2020 年末和 2021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回款比例已达到 97.68%和 56.82%,回款比
例较高。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方式主要为银行汇款和承兑汇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
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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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境内、外的应收账款情况

1)应收账款分境内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按境内、境外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18,020.18 76.73% 16,029.14 74.08% 12,345.60 69.16% 13,217.82 73.91%
境外 5,466.08 23.27% 5,607.76 25.92% 5,505.32 30.84% 4,664.85 26.09%
应收账款
23,486.26 100.00% 21,636.90 100.00% 17,850.92 100.00% 17,882.67 100.00%
余额合计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境内客户的应收款,各期占比为 73.91%、
69.16%、74.08%和 76.73%,占比较为稳定。

2)应收账款分境内外期后回款情况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境内外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项目 应收账款 期后回款 应收账款 期后回款 应收账款 期后回款 应收账款 期后回款
余额 比例 余额 比例 余额 比例 余额 比例
境内 18,020.18 51.44% 16,029.14 96.87% 12,345.60 100.00% 13,217.82 100.00%
境外 5,466.08 74.53% 5,607.76 99.99% 5,505.32 100.00% 4,664.85 100.00%
合计 23,486.26 56.82% 21,636.90 97.68% 17,850.92 100.00% 17,882.67 100.00%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 2018 年末、2019 年末的应收账款已全部回款,
2020 年末、2021 年 6 月末境内应收账款已回款 96.87%和 51.44%,境外应收账
款已回款 99.99%和 74.53%,回款比例较高。

4、预付款项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金额分别为 146.32 万元、760.64 万元、
934.07 万元和 1,028.83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相对较小。公司预付账款主要为
预付电费及供应商的材料采购款等,账龄以 1 年以内为主。截至 2019 年末,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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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预付账款较上年末增长 614.32 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 2019 年纳米晶超薄带实
现产业化量产,纳米晶的重要原材料之一为铌铁,公司与铌铁供应商中信金属宁
波能源有限公司通过预付采购款形式进行采购,期末预付款金额较大。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按性质分类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设备处置款 61.88 14.71% 425.96 90.04% - - - -
出口退税款 309.03 73.46% - - - - 485.46 48.14%
股息代缴个税 - - - - - - 314.16 31.15%
保证金 2.86 0.68% 2.53 0.53% 30.74 43.82% 71.40 7.08%
往来款 - - - - - - 103.67 10.28%
其他 46.89 11.15% 44.61 9.43% 39.41 56.18% 33.84 3.36%
合计 420.66 100.00% 473.10 100.00% 70.15 100.00% 1,008.52 100.00%
坏账准备 21.16 - 23.66 - 5.01 - 62.04 -
账面价值 399.50 - 449.45 - 65.14 - 946.48 -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946.48 万元、65.14
万元、449.45 万元和 399.50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相对较小。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系应收设备处置款、应收出口退税款、股息代缴个税款、保
证金等。
2018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大,主要是由于:(1)公司期末存在尚
未收回的出口退税款;(2)自然人股东在股改净资产折股过程中涉及缴纳个人
所得税,公司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形成对自然人股东的其他应收款;相关代扣代缴
义务实际发生于 2019 年,代扣代缴税款已于 2019 年收回。
2020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较上年末增加较多,其中设备处置款为
425.96 万元,主要系公司向天津置信销售非晶立体卷铁心生产线等应收的设备款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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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存货

(1)存货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501.66 7.80% 502.46 7.45% 337.44 4.20% 441.11 5.67%
低值易耗品 889.88 13.84% 866.23 12.84% 1,451.48 18.06% 1,395.70 17.92%
委托加工物资 50.50 0.79% 130.09 1.93% 1,337.85 16.65% 902.15 11.59%
在产品 2,283.12 35.52% 1,604.00 23.77% 2,077.18 25.85% 2,656.71 34.12%
库存商品 1,421.95 22.12% 3,381.74 50.12% 2,331.27 29.01% 1,691.86 21.73%
发出商品 1,273.25 19.81% 254.87 3.78% 500.78 6.23% 698.89 8.98%
合同履约成本 7.50 0.12% 8.21 0.12% - - - -
账面余额 6,427.85 100.00% 6,747.62 100.00% 8,036.00 100.00% 7,786.42 100.00%
跌价准备 43.44 - 22.30 - 16.54 - 72.08 -
账面价值 6,384.41 - 6,725.32 - 8,019.46 - 7,714.34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7,714.34 万元、8,019.46 万元、
6,725.32 万元和 6,384.41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6.62%、18.03%、14.38%
和 13.10%;公司存货主要为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及库存商品,
合计占存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 85.36%、89.57%、88.66%和 72.27%。

1)原材料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余额分别为 441.11 万元、337.44 万元、502.46
万元和 501.66 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5.67%、4.20%、7.45%和 7.80%。
原材料主要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采购的工业纯铁、硼铁、铌铁和硅铁等金属材
料。

2)低值易耗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低值易耗品账面余额分别为 1,395.70 万元、1,451.48 万
元、866.23 万元和 889.88 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17.92%、18.06%、12.84%
和 13.84%。低值易耗品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消耗件,包括铜套、辅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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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杆、备品备件等。截至 2020 年末、2021 年 6 月末,公司低值易耗品的金额下
降较多,主要系公司的生产工艺优化后铜套期末备货减少。

3)委托加工物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委托加工物资主要系公司委托外协厂商切割的工业纯
铁。公司采购的工业纯铁因体积较大,无法直接用于生产,因此公司委托外协厂
商按照公司要求对工业纯铁进行切割。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委托加工物资账面余额分别为 902.15 万元、1,337.85
万元、130.09 万元和 50.50 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11.59%、16.65%、
1.93%和 0.79%。截至 2020 年末、2021 年 6 月末,公司委托加工物资账面金额
大幅降低,主要是由于公司与供应商调整合作模式,开始直接自供应商处采购符
合公司生产直接投料尺寸要求的工业纯铁。

4)在产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账面余额分别为 2,656.71 万元、2,077.18 万元、
1,604.00 万元和 2,283.12 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34.12%、25.85%、23.77%
和 35.52%,公司在产品主要包括已领用尚未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尚未入库
的产成品等。

5)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余额分别为 1,691.86 万元、2,331.27 万元、
3,381.74 万元和 1,421.95 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21.73%、29.01%、50.12%
和 22.12%。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库存商品较上年末增加 639.41 万元,主要为期
末非晶合金薄带备货增加所致。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库存商品较上年末增加
1,050.47 万元,主要是公司纳米晶超薄带产品销售情况较好,公司结合预计订单
情况在年末进行一定库存备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账面余额分别为 698.89 万元、500.78 万元、
254.87 万元和 1,273.25 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8.98%、6.23%、3.78%和
19.81%。2021 年 6 月末,公司发出商品金额较 2020 年末增加较多,主要系 2021
年 6 月末公司已发货但客户尚未收货的在途产品数量有所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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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的跌价准备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库存商品跌价准备 35.97 19.37 - 35.74
发出商品跌价准备 4.54 - - -
在产品跌价准备 2.93 2.93 16.54 36.34
合计 43.44 22.30 16.54 72.08



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
价准备金额较小,包括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在产品的跌价准备,主要是由于部
分磁性粉末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以及部分非晶铁心产品检测不合格
而形成呆滞存货。

(3)存货库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库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年以内 6,083.91 95.29% 6,343.55 94.32% 7,750.83 96.65% 7,544.14 97.79%
1-2 年 110.65 1.73% 202.17 3.01% 138.60 1.73% 170.20 2.21%
2 年以上 189.85 2.97% 179.60 2.67% 130.03 1.62% - -
合计 6,384.41 100.00% 6,725.32 100.00% 8,019.46 100.00% 7,714.3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主要在 1 年以内,库龄较短;公司库龄 1 年以
上的存货金额较低,主要为储备的机器设备配件。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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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待认证进项税额 - 429.29 731.54 95.66
上市费用 494.54 375.20 349.73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 - 21.63
进项税额 278.22 26.30 14.09 123.55
合计 772.76 830.80 1,095.36 240.8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 240.84 万元、1,095.36 万元、830.80
万元和 772.76 万元,占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相对较小,主要为待认证的进项税
和上市费用。

(二)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固定资产 17,108.61 51.26% 17,740.33 56.42% 13,804.86 49.66% 15,396.83 72.50%
在建工程 11,052.81 33.12% 8,365.64 26.60% 8,735.19 31.42% 858.66 4.04%
使用权资产 21.61 0.06% - - - - - -
无形资产 4,100.39 12.29% 4,124.70 13.12% 4,165.91 14.99% 4,197.91 19.77%
递延所得税资产 995.69 2.98% 958.88 3.05% 731.15 2.63% 650.95 3.07%
其他非流动资产 96.52 0.29% 256.39 0.82% 362.98 1.31% 133.63 0.63%
非流动资产合计 33,375.63 100.00% 31,445.93 100.00% 27,800.10 100.00% 21,237.9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报
告期各期,上述资产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6.31%、96.06%、96.14%
和 96.66%。

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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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一、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 11,446.34 11,446.34 6,489.34 6,489.34
机器设备 17,397.67 16,804.82 15,567.09 15,264.78
运输设备 217.33 193.44 164.07 154.07
电子及办公设备 722.70 707.26 689.34 541.11
合计 29,784.04 29,151.85 22,909.84 22,449.31
二、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2,174.36 1,894.42 1,471.91 1,146.73
机器设备 9,479.50 8,563.98 6,805.46 5,190.97
运输设备 124.28 110.30 87.91 63.55
电子及办公设备 505.30 450.83 347.71 259.23
合计 12,283.43 11,019.52 8,712.98 6,660.48
三、减值准备
房屋及建筑物 - - - -
机器设备 391.99 391.99 391.99 391.99
运输设备 - - -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 - -
合计 391.99 391.99 391.99 391.99
四、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9,271.99 9,551.92 5,017.43 5,342.61
机器设备 7,526.18 7,848.85 8,369.64 9,681.82
运输设备 93.05 83.14 76.16 90.52
电子及办公设备 217.40 256.43 341.63 281.88
合计 17,108.61 17,740.33 13,804.86 15,396.8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15,396.83 万元、13,804.86
万元、17,740.33 万元和 17,108.61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2.50%、
49.66%、56.42%和 51.26%。
由于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需要投入较多的厂房与生产设备,因此固定资产是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构成部分。公司主要机器设备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



1-1-350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一)固定资产”
相关内容。

(2)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公司对比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金额分别为 6,660.48 万元、8,712.98
万元、11,019.52 万元和 12,283.43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为
年限平均法,公司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及办公设备
000969.SZ 安泰科技 15-40 年 10-14 年 8-10 年 10 年
300811.SZ 铂科新材 10-20 年 5-10 年 4年 3-5 年
002056.SZ 横店东磁 20 年 5-10 年 4-10 年 5-10 年
301012.SZ 扬电科技 5-20 年 3-10 年 4-10 年 3-10 年
公司 20 年 5-10 年 5年 5年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可比公司基本保持一致,符合行业及公司实际情况,
符合谨慎性原则。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期初余额 8,365.64 8,735.19 858.66 1,083.62
本期增加 3,291.74 6,419.30 8,767.38 1,915.40
本期减少 604.57 6,788.86 890.85 2,140.37
其中:本期转固 604.57 6,724.39 680.56 2,128.58
期末余额 11,052.81 8,365.64 8,735.19 858.66
减:资产减值准备 - - - -
期末账面价值 11,052.81 8,365.64 8,735.19 858.6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858.66 万元、8,735.19 万元、
8,365.64 万元和 11,052.81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04%、31.42%、
26.60%和 33.12%。2019 年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上年末上升 7,876.5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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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主要系 2019 年中航发磁性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投入 6,407.53 万元,该工程
尚未完工、尚未转固所致。2020 年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上年末下降 369.56
万元,主要系公司中航发磁性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在项目建设持续投入的同时,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部分厂房转固所致。2021 年 6 月末,公司在建工程账
面价值较 2020 年末增加 2,687.17 万元,主要系公司中航发磁性材料产业园项目
一期工程项目继续投入的同时,公司磁环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投入力度增加。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公司在建工程不存在被用于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受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大额在建工程为中航发磁性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主要
为建设产业园相关厂房和研发中心,2020 年相关厂房已经转固,研发中心按进
度建设,不存在减值因素。

3、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无形资产类别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一、账面原值
土地使用权 4,211.07 4,211.07 4,211.07 4,211.07
软件 485.80 436.78 326.16 220.50
合计 4,696.87 4,647.85 4,537.23 4,431.57
二、累计摊销
土地使用权 346.75 305.59 221.37 137.15
软件 249.73 217.56 149.95 96.51
合计 596.48 523.15 371.32 233.66
三、减值准备
土地使用权 - - - -
软件 - - - -
合计 - - - -
四、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3,864.31 3,905.48 3,989.70 4,073.92
软件 236.08 219.22 176.21 123.99
合计 4,100.39 4,124.70 4,165.91 4,19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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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4,197.91 万元、4,165.91 万元、
4,124.70 万元和 4,100.39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9.77%、14.99%、
13.12%和 12.29%。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和软件。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期末余额基本保持稳定。公司土地使用权及软件已
按照相应会计政策进行摊销,未出现减值的迹象,不存在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4、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种类 可抵扣
递延所得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递延所得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可抵扣暂
暂时性
税资产 时性差异 税资产 税资产 时性差异 税资产 时性差异
差异
递延收益 620.50 4,136.69 592.57 3,950.50 382.25 2,548.32 307.74 2,051.57
信用减值准备 194.51 1,296.75 190.45 1,269.67 158.65 1,057.66 - -
资产减值准备 6.52 43.44 3.34 22.30 2.48 16.54 169.58 1,130.55
购入摊销年限
小于税法规定 150.07 1,000.45 131.04 873.58 102.11 680.70 106.70 711.35
的资产
未支付费用 24.09 160.60 41.47 276.46 41.58 277.18 45.57 303.83
衍生金融工具
- - - - 44.09 293.96 21.36 142.40
公允价值变动
合计 995.69 6,637.93 958.88 6,392.51 731.15 4,874.36 650.95 4,339.7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分别为 650.95 万元、731.15 万元、
958.88 万元和 995.69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07%、2.63%、3.05%
和 2.98%,主要系由递延收益、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资产折旧财税差
异和未支付费用等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
金额呈增长趋势,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对应的递延收益形
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呈上升趋势。

5、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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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预付工程款及设备款 96.52 256.39 362.98 133.6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133.63 万元、362.98 万元、
256.39 万元和 96.52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63%、1.31%、0.82%和
0.29%,系预付工程款及设备款构成。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公司预付工程款及设备款增加主要为预付中航
发磁性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所需工程和设备款项。

(三)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相关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次) 0.52 0.95 1.00 1.0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84 3.62 3.92 4.11
存货周转率(次) 4.66 6.96 6.47 7.17

注 1: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其中 2018 年总资产周转率=2018 年营

业收入/2018 年末资产总额;

注 2:应收账款周转率(次)=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其中 2018 年应收账款周

转率=2018 年营业收入/2018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注 3:存货周转率(次)=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其中 2018 年存货周转率=2018 年营

业成本/2018 年末存货余额,2020 年营业成本包含运费

注 4:2021 年 1-6 月相关财务指标未年化计算




2、与可比公司的比较

报告期内,青岛云路与可比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以及存货周
转率的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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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资产周转率

单位:次
公司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安泰科技 0.33 0.54 0.50 0.51
扬电科技 0.34 0.71 0.80 0.93
铂科新材 0.29 0.50 0.57 0.68
横店东磁 0.53 0.87 0.86 0.97
平均值 0.37 0.65 0.68 0.77
青岛云路 0.52 0.95 1.00 1.09

数据来源:Wind 资讯及可比公司公告。

注:上述平均值为上述可比公司相关指标算术平均值;2021 年 1-6 月相关财务指标未

年化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1.09、1.00、0.95 和 0.52,高于可比公
司的平均水平。

(2)应收账款周转率

单位:次
公司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安泰科技 2.27 4.03 3.77 3.90
扬电科技 0.64 1.35 1.52 1.74
铂科新材 1.42 2.65 2.85 2.67
横店东磁 2.89 4.75 4.60 4.84
平均值 1.80 3.19 3.19 3.29
青岛云路 1.84 3.62 3.92 4.11

数据来源:Wind 资讯及可比公司公告。

注:上述平均值为上述可比公司相关指标算术平均值;2021 年 1-6 月相关财务指标未

年化计算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由于收入结构、客户结构等因素存在差异,应收账款
周转率有一定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较短、回款情况良好,应收账
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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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存货周转率

单位:次
公司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安泰科技 1.47 2.48 2.26 2.50
扬电科技 1.92 3.56 3.23 3.55
铂科新材 3.05 4.73 3.86 3.33
横店东磁 4.04 7.52 6.69 6.17
平均值 2.62 4.57 4.01 3.89
青岛云路 4.66 6.96 6.47 7.17

数据来源:Wind 资讯及可比公司公告。

注:上述平均值为上述可比公司相关指标算术平均值;2021 年 1-6 月相关财务指标未

年化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7.17、6.47、6.96 和 4.66,高于同行业公
司的平均水平。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采用面向订单生产为主、适量备货为辅
的生产模式,而且主要产品非晶合金薄带、纳米晶超薄带等具有生产周期较短的
特点,因此公司期末备货量相对较低,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公司的平均水平。

十一、偿债能力分析

(一)主要债项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 - 4,562.48 12.40% 5,426.74 13.91%
衍生金融负债 - - - - 293.96 0.80% 158.94 0.41%
应付票据 3,404.00 10.05% 4,475.87 13.51% 5,835.18 15.86% 7,678.71 19.68%
应付账款 20,380.87 60.16% 18,269.49 55.13% 17,056.80 46.36% 17,629.59 45.17%
预收款项 - - - - 337.10 0.92% 1,483.02 3.80%
合同负债 765.76 2.26% 393.41 1.1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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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付职工薪酬 1,399.86 4.13% 2,239.32 6.76% 1,611.48 4.38% 1,527.33 3.91%
应交税费 794.25 2.34% 785.80 2.37% 927.45 2.52% 1,234.22 3.16%
其他应付款 646.51 1.91% 522.45 1.58% 565.31 1.54% 535.63 1.37%
一年内到期的非
807.82 2.38% 452.40 1.37% 602.37 1.64% 250.00 0.64%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80.79 0.24% 50.96 0.15% - - - -
流动负债合计 28,279.85 83.48% 27,189.68 82.05% 31,792.14 86.42% 35,924.19 92.0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541.16 4.55% 1,997.80 6.03% 1,997.80 5.43% - -
租赁负债 10.22 0.03% - - - - - -
递延收益 4,046.69 11.94% 3,950.50 11.92% 2,548.32 6.93% 2,051.57 5.26%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450.00 1.22% 1,050.00 2.69%
非流动负债合计 5,598.07 16.52% 5,948.30 17.95% 4,996.12 13.58% 3,101.57 7.95%
负债合计 33,877.92 100.00% 33,137.97 100.00% 36,788.26 100.00% 39,025.76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39,025.76 万元、36,788.26 万元、
33,137.97 万元和 33,877.92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的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
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递延收益等,合计占公司负债总额的比例分
别为 87.93%、85.94%、87.32%和 86.28%。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5,426.74 万元、4,562.48 万元、0
万元和 0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3.91%、12.40%、0.00%和 0.00%。截
至 2021 年 6 月末,公司不存在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7,678.71 万元、5,835.18 万元、
4,475.87 万元和 3,404.00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9.68%、15.86%、13.51%
和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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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均为公司作为开票人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报
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的余额逐年降低,主要系公司向供应商开具的银行承兑汇
票规模降低所致。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货款 13,816.81 12,066.88 12,286.72 15,743.45
工程及设备款 4,691.32 4,838.46 3,724.90 810.59
应付费用 1,872.73 1,364.14 1,045.18 1,075.54
合计 20,380.87 18,269.49 17,056.80 17,629.5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 17,629.59 万元、17,056.80 万元、
18,269.49 万元和 20,380.87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5.17%、46.36%、
55.13%和 60.16%。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以应付货款为主。
2019 年末,公司应付货款余额较 2018 年下降较多,主要系公司非晶合金薄
带产量下降,相应金属原材料采购金额下降导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工程及设备款余额呈增长趋势,主要系公司新增厂
房及生产设备需支付的工程及设备款增加所致。

4、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合同将预收货款重分类
至合同负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账款及合同负债合计金额分别为 1,483.02
万元、337.10 万元、393.41 万元和 765.76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80%、
0.92%、1.19%和 2.26%,主要是预收货款。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较上年末下降较多,主要系采用预收结
算模式的客户四川东阁 2019 年销售收入较 2018 年降低较多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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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 1,527.33 万元、1,611.48 万元、
2,239.32 万元和 1,399.86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91%、4.38%、6.76%
和 4.13%。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有所增长,主要为随着公司业
绩增长良好、年末已计提未发放的奖金增加所致。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的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应付利息 - - - 6.04
其他应付款 646.51 522.45 565.31 529.59
合计 646.51 522.45 565.31 535.6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 535.63 万元、565.31 万元、522.45
万元和 646.51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相对较小。其中应付利息为短期借款对
应的利息费用,其他应付款主要是销售服务费及返利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按性质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应付费用 443.76 265.21 300.86 73.77
销售佣金及返利 124.91 190.90 154.14 254.30
往来款 77.84 66.34 110.31 201.52
合计 646.51 522.45 565.31 529.59



为拓展海外市场业务,公司会给予海外代理机构协助推荐客户及订单的佣金,
同时给予部分海外客户一定销售返利。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尚未支付的佣金及返
利规模基本稳定。
2019 年以来,公司应付费用增长较多,主要系公司外销规模增长,CIF 条款
下应付物流和货运代理公司的产品外销运费及保险费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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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的余额分别为 0 万元、1,997.80 万元、1,997.80
万元和 1,541.16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00%、5.43%、6.03%和 4.55%。
2019 年末,公司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 1,997.80 万元,主要是为支持中航发磁
性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建设,公司自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城阳支行新增的固定资
产贷款。

8、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金额分别为 2,051.57 万元、2,548.32 万元、
3,950.50 万元和 4,046.69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26%、6.93%、11.92%
和 11.94%,主要为收到的政府补助。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项目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蓝村政府“中国航发(青岛)材料技术
2,000.00 2,000.00 2,000.00 2,000.00
研究院”建设项目奖补
青岛市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奖
1,000.00 1,000.00 - -

山东省发改委 2019 年度新旧动能转换
320.00 320.00 - -
重大工程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奖补
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奖励 260.00 260.00 260.00 -
即墨区科技局 2019 年青岛市自主创新
180.00 180.00 180.00 -
重点专项奖金
青岛市 2020 年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 97.35 - - -
即墨区科技局 2019 年青岛市自主创新
90.00 90.00 - -
重点专项奖金配套资金
即墨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技术改造补
37.25 40.11 45.84 51.57

青岛市互联网工业“555”项目奖补 18.75 25.00 37.50 -
即墨区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技术改
21.17 22.44 24.98 -
造奖补
青岛市 2019 年两化融合项目补助 12.25 12.95 - -
2021 年度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第
9.93 - - -
一批)两化融合奖补资金
合计 4,046.69 3,950.50 2,548.32 2,0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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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 1,050.00 万元、450.00 万元、
0.00 万元和 0.00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69%、1.22%、0.00%和 0.00%,
为公司应付航发黎明拨付“超宽超薄铁基非晶带材的制备技术与性能研究项目”
的资助款。
关于上述研发资助款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
独立性”之“四、关联方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2、偶发性关
联交易”之“(3)关联方研发资助款拨付及还款”。

(二)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比率(倍) 1.72 1.72 1.40 1.29
速动比率(倍) 1.50 1.47 1.15 1.0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1.27% 42.38% 50.89% 57.45%
资产负债率(合并) 41.27% 42.38% 50.89% 57.67%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8,213.38 13,314.22 11,949.44 10,020.60
利息保障倍数(倍) 172.08 95.42 42.67 24.36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保持稳定向好的趋势。报告期内,公
司的资产负债率逐年降低,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风险较低。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保持稳定上升趋势,公司利息保障倍数较高。总体来
看,公司负债基本为经营性负债,偿债压力较低,公司资信状况良好。

2、与同行业公司的比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的对比
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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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动比率

可比公司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安泰科技 1.63 1.36 1.19 1.22
扬电科技 2.73 2.37 1.95 1.44
铂科新材 4.34 4.54 4.52 2.06
横店东磁 1.59 1.77 1.84 2.19
平均 2.57 2.51 2.38 1.73
青岛云路 1.72 1.72 1.40 1.29

数据来源:Wind 资讯及可比公司公告。

注:上述平均值为上述可比公司相关指标算术平均值。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29、1.40、1.72 和 1.72,与同行业公
司的平均水平不存在较大差别。2019 年、2020 年、2021 年 1-6 月,剔除因上市
当年货币资金大幅增长的铂科新材,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流动比率为 1.66、
1.83 和 1.98,与公司流动比率较为接近。

(2)速动比率

可比公司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安泰科技 1.05 0.94 0.75 0.81
扬电科技 2.30 2.00 1.55 1.08
铂科新材 3.92 4.13 4.10 1.64
横店东磁 1.31 1.54 1.60 1.78
平均 2.14 2.15 2.00 1.33
青岛云路 1.50 1.47 1.15 1.08

数据来源:Wind 资讯及可比公司公告。

注:上述平均值为上述可比公司相关指标算术平均值。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速动比率分别为 1.08、1.15、1.47 和 1.50,与同行业公
司的平均水平不存在较大差异。2019 年、2020 年、2021 年 1-6 月,剔除因上市
当年货币资金大幅增长的铂科新材,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速动比率为 1.30、
1.49 和 1.55,与公司速动比率较为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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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产负债率

可比公司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安泰科技 39.14% 39.20% 41.89% 44.77%
扬电科技 31.71% 35.08% 44.11% 57.22%
铂科新材 20.45% 19.77% 16.25% 28.29%
横店东磁 45.68% 41.01% 37.15% 30.28%
平均 34.25% 33.77% 34.85% 40.14%
青岛云路 41.27% 42.38% 50.89% 57.67%

数据来源:Wind 资讯及可比公司公告。

注:上述平均值为上述可比公司相关指标算术平均值。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7.67%、50.89%、42.38%和 41.27%,
报告期内高于同行业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系可比公司铂科新材资产负债率较低,
且 2019 年上市后资产负债率进一步大幅下降。剔除铂科新材后,可比公司平均
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4.09%、41.05%、38.43%和 38.84%,公司略高于可比公司平
均水平。

十二、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30.00 8,960.66 589.92 6,311.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94.12 -2,716.67 -5,048.66 -2,493.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59.02 -3,798.53 3,114.85 565.7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3.54 -869.94 -345.05 -57.3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46.67 1,575.51 -1,688.94 4,326.51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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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6,224.16 50,725.27 49,682.59 49,206.27
收到的税费返还 372.12 995.98 1,449.91 202.3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22.72 2,390.74 2,030.71 2,553.9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619.00 54,112.00 53,163.22 51,962.5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6,720.55 31,666.77 38,762.27 32,096.3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365.52 8,135.26 7,572.30 6,638.00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59.13 2,382.91 2,339.38 2,517.9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43.80 2,966.40 3,899.36 4,398.6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689.00 45,151.34 52,573.30 45,650.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30.00 8,960.66 589.92 6,311.65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6,311.65 万元、589.92
万元、8,960.66 万元和 2,930.00 万元,存在较大波动,主要是购买商品、接受劳
务支付的现金波动较大所致。
2019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8 年减少 5,721.74 万元,
主要系发行人增加对于工业纯铁和铌铁原材料终端供应商的直接采购量,上述终
端供应商要求以银行电汇为主要支付手段,此前发行人向供应商付款主要采用票
据支付,导致发行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 2018 年增长较多。2020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9 年增加 8,370.75 万元,主要系
2020 年公司使用的主要金属原材料采购价格和采购量下降,公司整体采购支出
有所下降;同时,公司加强了资金管控,在采购端增加了票据背书支付采购款的
比例,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2021 年 1-6 月,公司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930.00 万元,较 2020 年 1-6 月有所下降,主要系
2021 年上半年公司票据收款较 2020 年同期增长较多,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收到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匹配关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6,224.16 50,725.27 49,682.59 49,206.27
营业收入 41,446.53 71,527.96 69,956.27 73,49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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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售收现比 63.27% 70.92% 71.02% 66.95%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收现比分别为 66.95%、71.02%、70.92%和 63.27%,
基本保持稳定。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低于当期营业
收入,主要系公司部分销售收入回款为客户开具或背书转让的票据,公司收到后
背书转让给供应商支付采购款。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净利润之间具体差异原因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净利润 6,119.53 9,584.76 8,244.69 6,486.75
加:信用减值损失 27.08 212.01 -30.91 -
资产减值损失 40.51 22.30 16.54 401.37
固定资产折旧 1,268.88 2,368.63 2,300.34 2,032.70
使用权资产折旧 6.48 - - -
无形资产摊销 73.33 95.30 73.24 61.1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2.88 -83.28 - 2.16
期资产的损失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2.39 3.44 353.90 6.32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293.96 151.57 142.40
财务费用 24.04 898.77 557.05 382.73
投资损失 - 402.71 696.76 445.12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36.81 -227.72 -75.68 -382.64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 - - -
存货的减少 300.40 1,277.01 -321.67 289.5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6,177.77 -5,021.22 -5,424.84 -8,080.5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1,244.50 -256.70 -6,002.73 4,556.24
其他 34.55 -21.37 51.66 -31.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30.00 8,960.66 589.92 6,3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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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6,311.65 万元、589.92
万元、8,960.66 万元和 2,930.00 万元,同期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6,486.75 万元、
8,244.69 万元、9,584.76 万元和 6,119.53 万元。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和净利润之间的差异主要来自于固定资产折旧、经营性应收项目、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变动等因素影响。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 111.88 96.78 5.01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 - -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325.1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1.88 421.92 5.01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294.12 2,828.56 5,470.58 2,173.39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 - - -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325.1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94.12 2,828.56 5,470.58 2,498.5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94.12 -2,716.67 -5,048.66 -2,493.52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2,493.52 万元、-5,048.66 万
元、-2,716.67 万元和-1,294.12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多,
主要系公司的中航发磁性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的生产厂房及研发中心建设
支出较多所致。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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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190.79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945.73 5,943.53 13,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5.62 2,825.63 1,665.4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71.35 8,769.16 15,856.2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14.16 5,891.45 4,000.00 15,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3,039.64 178.42 1,654.30 290.51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现金
- - - -
股利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22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59.02 6,069.88 5,654.30 15,290.5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59.02 -3,798.53 3,114.85 565.74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565.74 万元、3,114.85
万元、-3,798.53 万元和-3,159.02 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系取得借
款和偿还借款本息的现金流,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信用等级一
般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2018 年,公司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为收到股东青
岛多邦的注资款。

十三、流动性与持续盈利能力分析

(一)流动性变化情况及应对流动性风险的具体措施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7.67%、50.89%、42.38%
和 41.27%,流动比率分别为 1.29 倍、1.40 倍、1.72 倍和 1.72 倍,速动比率分别
为 1.08 倍、1.15 倍、1.47 倍和 1.50 倍。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政策较为稳健,资
产负债率逐年降低,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稳步提高,资信状况良好。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公司负债主要为经营性债务,流动性风险较低。未来
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将进一步充实资本,增强偿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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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新市场、新业务的开拓是公司重要的收入增长点,也是公司未来保持持续盈
利能力的重要支撑。
公司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重点布局电力投资建设需求旺盛的海外国家
和地区,来自印度、越南、韩国等国家的收入贡献对公司经营业绩形成有力支撑。
同时,公司重点发展非晶合金铁心产品,并在传统电网配电领域之外拓展非
晶合金材料在轨道交通、数据中心等用户工程领域的应用,向客户供应非晶合金
干式变压器铁心产品,拓宽非晶产品的应用领域、优化改善客户结构。
公司利用以小流量精密连铸技术为核心的技术优势,不断开展先进材料的研
发,完成纳米晶超薄带和磁性粉末产品的研发、量产,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
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在增加收入贡献来源的前提下,公司进一步控制成本,注重提高资产质量,
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提高生产和运营效率,增加公司运营资金流,改善公司的财
务状况。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产规模,改善资
产负债结构,增强公司整体实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在行业中的竞
争地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有助于提高公司的业务规模,预计未来公司
的收入将保持稳定的增长。
报告期内及可预计的未来,公司管理层已对可能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各
要素进行审慎评估,并认为从目前的业务发展状况和市场环境方面看,公司能够
保持良好的持续盈利能力。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核
心技术泄密、行业政策不利变化、国际形势变化、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
动等,公司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进行了分析和披露。

十四、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决定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1,540.97 万元,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取得分红。
公司 2019 年未进行股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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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决定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3,000 万元,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取得分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股利已派发完毕。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
内,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十五、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

公司报告期内的资本性支出主要是为拓展新业务,建设中航发磁性材料产业
园一期项目、购置非晶铁心生产线、纳米晶超薄带生产线以及磁性粉末生产线的
支出。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发生的支出分
别为 5,936.44 万元、8,880.23 万元、6,164.34 万元和 3,399.21 万元。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未来公司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主要为高性能超薄纳米晶带材及其
器件产业化项目、高品质合金粉末制品产业化项目、万吨级非晶合金立体卷铁心
生产线建设等募投项目相关的支出。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
金需求量如下表列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高性能超薄纳米晶带材及其器件产业化项目 19,357.67 18,000.00
2 高品质合金粉末制品产业化项目 26,217.18 20,000.00
万吨级新一代高性能高可靠非晶合金闭口立
3 8,083.93 3,000.00
体卷产业化项目
合计 53,658.78 41,000.0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前述投资项目以外,发行人暂无其他可预见
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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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未决诉讼主要为公司作为原告起诉兆晶股
份有限公司等相关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具体情况详见“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
项”之“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上述事项以外,公司不存在或有事项及其他
重要事项。

(三)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期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财务状况、
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负债和重大期后
事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取消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的公告》,
自 2021 年 8 月 1 日起,取消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公司向境外客户销售的非晶
合金薄带产品属于上述取消出口退税的产品范围。取消出口退税之后,公司出口
非晶合金薄带产品的营业成本将有所提高,公司将通过与海外客户协商提高销售
价格等方式降低出口退税取消对公司非晶合金薄带产品外销毛利率带来的不利
影响。

十七、盈利预测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
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经营情况稳定,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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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 年 1-9 月财务数据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
2021 年 1-9 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
《审阅报告》(致同审字[2021]第 110A024437 号)。公司 2021 年 1-9 月主要财
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幅度
资产总额 90,907.97 78,201.32 16.25%
负债总额 39,909.49 33,137.97 20.43%
所有者权益 50,998.48 45,063.34 13.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0,998.48 45,063.34 13.17%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所有者权益较 2020 年
末呈现稳步增长态势。公司资产总额为 90,907.97 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16.25%,
负债总额 39,909.49 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20.43%,主要系 2021 年 1-9 月公司纳
米晶产品及粉末产品销售规模大幅增长,公司往来款金额增长较多,使得资产和
负债总额均相应增长;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50,998.48 万元,较上年末增
长 13.17%,主要系 2021 年 1-9 月的经营利润留存所致。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9 月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66,669.33 51,920.78 28.41%
营业成本 50,977.63 37,080.33 37.48%
营业利润 9,886.07 8,761.10 12.84%
利润总额 9,963.54 8,707.38 14.43%
净利润 8,924.27 7,727.01 15.4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924.27 7,727.01 15.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8,010.37 7,228.45 10.82%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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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0 年 1-9 月、2021 年 1-9 月营业成本均包含运费



2021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较 2020 年同期分别增长 28.41%和
37.48%,主要系 2021 年 1-9 月公司在非晶产品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基本保持稳
定的同时,经过市场拓展及培育,纳米晶超薄带和雾化粉末及其制品销量大幅增
长,带动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体现出公司新产品的较强竞争力。受益于营业
收入的增长,2021 年 1-9 月,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924.27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010.37 万元,较去年同期分别
增长 15.49%和 10.82%,公司经营业绩保持稳步增长态势。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9 月 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46.86 8,548.94 -55.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00.98 -1,828.84 20.3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60.46 -3,778.61 7.4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8.45 -296.82 -93.7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33.03 2,644.67 -192.00%



2021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846.86 万元,较去年
同期有所下降,主要系 2021 年 1-9 月公司票据回款较 2020 年同期增长较多,导
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2021 年 1-9 月,公司投资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20 年同期金额基本持
平,未发生大幅波动。

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9 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4.98 10.0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
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993.24 570.99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 -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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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9 月
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或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
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0.06 -37.2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7.00 50.44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1,075.32 538.19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161.43 39.63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913.89 498.56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税
- -
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913.89 498.56



2021 年 1-9 月,公司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为 913.89 万元,
较 2020 年 1-9 月增长较多,主要系 2021 年 1-9 月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较去年同
期有所增长。

(三)2021 年业绩预测情况

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情况,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在 89,000.00 万元至 96,000.00 万元之间,较去年同期增长 24.43%
至 34.21%;预计 2021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 11,300.00 万元至
12,500.00 万元之间,较去年同期增长 17.90%至 30.42%;预计 2021 年实现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 10,000.00 万元至 11,000.00 万元之
间,较去年同期增长 13.50%至 24.85%。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同比增长,主要系公司新产品纳米晶超薄
带和雾化粉末及其制品经市场推广后,销量大幅增长带动公司业绩增长。
上述 2021 年经营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
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也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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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
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项目备案 项目环评批复
投入
高性能超薄纳米晶带材 即发改蓝投 青环即审〔2019〕
1 19,357.67 18,000.00
及其器件产业化项目 〔2019〕34 号 268 号
高品质合金粉末制品产 即发改蓝投 青环即审(2019)
2 26,217.18 20,000.00
业化项目 〔2019〕33 号 269 号
万吨级新一代高性能高
即发改蓝投 青环即审〔2019〕
3 可靠非晶合金闭口立体 8,083.93 3,000.00
〔2018〕38 号 199 号
卷产业化项目
4 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 15,000.00 15,000.00 - -
5 补充流动资金 24,000.00 24,000.00 - -
合计 92,658.78 80,000.00 -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可按照相关规定置换先行投入的资金。如本次发行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所需资金,发行人将按照资金状况和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将多余部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项目;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等
方式予以补足。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公司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主营业务发展。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产生同业竞争,亦不
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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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相关
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
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并根据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计
划支取使用。

(四)募集资金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具体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将投向高性能超薄纳米晶带材及其器件产业化项目、高品质合
金粉末制品产业化项目及万吨级新一代高性能高可靠非晶合金闭口立体卷产业
化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有利于扩大公司产能,并进一步增加公司产
品多样化。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均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录(2018 年)》目录范
围,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引领带动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中 1.50 亿元将用于公司产品及技术研发。通过本次募集资金
的投入,公司研发实力将大幅增强,产品将实现更加快速的升级迭代,更好的满
足用户多样化的持续需求,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引领地位,提升公司
核心竞争力。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高性能超薄纳米晶带材及其器件产业化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将新建纳米晶带材及其器件生产车间,主要生产纳米晶带材及其器件,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蓝村镇鑫源东路 5 号。
本项目建设分为纳米晶带材生产线及纳米晶器件生产线。本项目建设完成后,
可形成纳米晶带材及其器件约 5,000 吨级的年生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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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可行性及其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1)产品性能优越,下游应用广泛

纳米晶超薄带具有较高的饱和磁感、高初始磁导率和较低的高频损耗等特性,
能够满足电力电子技术向高频、大电流、小型化、节能等发展趋势的要求,是制
造电感、电子变压器、互感器、传感器、无线充电模块等磁性器件的优良材料,
目前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新能源发电、新能源汽车、家电、粒子加速器等领域,
下游应用广泛,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

(2)下游市场空间持续增长

根据 QY Research 出具的《2020-2026 全球与中国纳米晶软磁材料市场现状
及未来发展趋势》,2015-2019 年全球纳米晶软磁材料市场规模呈现持续增长的
态势,产量从 2.15 万吨增长至 3.02 万吨,市场规模从 1.65 亿美元增长至 2.42
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10.05%。
2015-2019 年中国纳米晶材料市场规模从 4,630 万美元持续增长至 7,465 万美
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12.68%。随着我国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发电领域的
政策支持逐步落实,预计未来市场空间还将继续增长。

(3)有利于发挥公司的行业竞争优势,进一步丰富产品线

纳米晶超薄带在制造技术上与非晶合金薄带具有一定相似性,公司已具备较
为先进和完善的非晶合金薄带制备技术体系,在非晶行业通过长期耕耘积累了丰
厚的技术实验成果。2019 年,公司纳米晶超薄带产品实现量产,最近两年一期
收入贡献分别为 1,817.35 万元、8,082.81 万元和 9,081.57 万元,销售收入快速增
长,市场开拓效果显著。本项目将借助公司前期纳米晶超薄带技术研发和量产中
的经验,进一步扩大高性能超薄纳米晶带材的产能规模,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品
结构,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目前,公司已经可以批量化生产厚度达到 14μm
的纳米晶超薄带,能够满足手机无线充电以及特殊小型变压器等产品对于关键部
件材料尺寸的需求。

3、投资概算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19,357.67 万元,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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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投资内容 投资额(万元) 占比
1 建筑工程费 1,596.19 8.25%
2 设备购置费 13,148.00 67.92%
3 安装工程费 673.54 3.48%
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484.17 7.67%
5 预备费 1,014.11 5.24%
6 铺底流动资金 1,441.65 7.45%
合计 19,357.67 100.00%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的时间周期和时间进度

纳米晶带材及其器件生产线分为 2 条线建设,建设期为 28 个月。具体时间
周期及进度如下表所示:
项目类别 建设进度 周期(月)
方案及土建设计 T 至 T+1
土建施工及改造 T+2 至 T+4
第 1 条线 设备采购及安装 T+5 至 T+9
设备检测及安装调试 T+10 至 T+11
热试达产 T+12
设备采购及安装 T+19 至 T+24

第 2 条线 设备检测及安装调试 T+25 至 T+27

热试达产 T+28




5、履行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青岛市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青岛市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青岛云
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高性能超薄纳米晶带材及其器件产业化项目
备案的通知》(即发改蓝投〔2019〕34 号),认定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
策,同意项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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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环评批复情况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出具了《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关于青岛云
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超薄纳米晶带材及其器件产业化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青环即审〔2019〕268 号),批准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书,同意该项目建设。

7、涉及新取得土地或房产情况

本项目已由项目实施主体青岛云路通过公开拍卖形式取得本项目用地,土地
证号为“鲁(2019)即墨市不动产权第 0005204 号”,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
地面积为 60,000.00 平方米。

(二)高品质合金粉末制品产业化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将重点开展高品质合金粉末制品的产业化建设,投建高品质合金粉末
制品生产线,布局气雾化和水雾化的生产线,最终达成高品质合金粉末制品产业
化目标。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蓝村镇鑫源东路 5 号。

2、项目可行性及其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1)下游应用市场不断扩增,磁性粉末市场空间呈上升趋势

磁性粉末通常用于制作不同类型的磁粉芯,磁粉芯是指将符合性能指标的合
金软磁粉采用绝缘包覆、压制、退火、浸润、喷涂等工艺技术所制成的磁芯,是
电感类元件的核心部件之一。磁粉芯对改进和提高各种电子产品的性能和质量具
有重要的作用,目前主要应用于家电、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发电、消费电子等领
域,下游应用领域广阔。

(2)公司深厚的技术积累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及品质保障

公司以“小流量熔体精密连铸技术”为核心技术基础,率先成功研发了非晶
合金材料并实现大规模产业化;同时,公司在磁性材料领域持续拓展,进一步开
发磁性粉末材料,横向布局磁性材料体系。报告期内,公司雾化粉末及制品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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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165.43 万元、1,223.62 万元、1,951.78 万元和 2,534.92 万元,业务规模持续
增长。

(3)充分发挥发行人技术优势,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范围

公司通过技术创新,已拥有从原材料的制备到最终成品完整的流水线,且自
发研究设计的配方使得产品具有优越的磁性能。项目建成后,磁性金属粉末及制
品单条产能可达到千吨级。随着磁性粉末业务工艺链条的延伸和技术升级,公司
产品结构将进一步得到优化。

3、投资概算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26,217.18 万元,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序号 投资内容 投资额(万元) 占比
1 建筑工程费 2,311.94 8.82%
2 设备购置费 18,035.50 68.79%
3 安装工程费 917.92 3.50%
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245.56 8.57%
5 预备费 1,410.65 5.38%
6 铺底流动资金 1,295.61 4.94%
合计 26,217.18 100.00%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的时间周期和时间进度

本项目建设涉及 2 条气雾化粉末生产线和 3 条水雾化粉末生产线。其中,气
雾化生产线建设期为 2.5 年,水雾化生产线建设期为 3 年,具体时间周期及进度
如下表所示:
生产线 类别 建设进度 周期
方案及土建设计 T 至 T+3
土建施工及改造 T+3 至 T+7
第 1 条线 设备采购及安装 T+3 至 T+9
气雾化生产线
设备安装调试 T+8 至 T+11
试生产 T+11 至 T+12
第 2 条线 设备采购及安装 T+19 至 T+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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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线 类别 建设进度 周期
设备安装调试 T+26 至 T+29
试生产 T+29 至 T+30
方案及土建设计 T 至 T+2

土建施工及改造 T+3 至 T+7

第 1 条线 设备采购及安装 T+4 至 T+9

设备安装调试 T+10 至 T+11

试生产 T+11 至 T+12

水雾化生产线 设备采购及安装 T+19 至 T+21

第 2 条线 设备安装调试 T+21 至 T+23

试生产 T+23 至 T+24

设备采购及安装 T+31 至 T+33

第 3 条线 设备安装调试 T+33 至 T+35

试生产 T+35 至 T+36




5、履行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青岛市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青岛市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青岛云
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高品质合金粉末制品产业化项目备案的通知》
(即发改蓝投〔2019〕33 号),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同意项目
备案。

6、环评批复情况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出具了《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关于青岛云
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品质合金粉末制品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批复》(青环即审〔2019〕269 号),批准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意该
项目建设。

7、涉及新取得土地或房产情况

本项目已由项目实施主体青岛云路通过公开拍卖形式取得本项目用地,土地
证号为“鲁(2019)即墨市不动产权第 0005204 号”,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
地面积为 60,000.00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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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万吨级新一代高性能高可靠非晶合金闭口立体卷产业化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万吨级非晶立体卷铁心生产线,建设完成后公司将完
成非晶立体卷铁心研发和生产的布局,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产品
的市场占有率和综合竞争优势。

2、项目可行性及其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1)促进非晶变压器产品升级换代

与传统硅钢变压器相比,非晶变压器在降低空载损耗方面存在节能优势,但
传统的非晶平面铁心变压器存在噪音偏大、抗突发短路能力差等问题,随着新能
源、节能环保产业在全球范围内受重视程度的增加,非晶变压器对硅钢变压器呈
现一定程度的替代。随着电力行业的快速发展,电网对非晶变压器的要求也随之
提高。与传统非晶平面卷铁心相比,新一代非晶立体卷铁心采用立体三角形结构,
具有三相磁路完全对称、抗突发短路能力强、噪音低、节能效果显著等特点,进
一步增强非晶铁心相对于硅钢铁心的竞争优势。
立体卷铁心的整体设计和自动化生产线提升了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检测和产
线精密控制能力以及生产数据的可追溯性,提高了配电变压器性能的一致和稳定
性,具备高可靠性和高性能。工信部 2020 年发布《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2021-2023
年)》,明确指出在未来要加强立体卷铁心结构设计与加工工艺技术创新。非晶
合金采用立体卷铁心的方式应用于非晶合金变压器已得到国家政策的明确支持
和行业的普遍认可。

(2)公司具备非晶立体卷铁心的产业化经验

2019 年,公司完成非晶立体卷铁心产业化技术的研发,并与国家电网下属
变压器厂上海置信联合推广非晶立体卷变压器,公司负责提供立体卷铁心产品的
生产设计、自动化产线组装及调试、产品过程检测及控制等综合技术解决方案,
上海置信负责非晶立体卷铁心产品的生产并在国家电网体系内推广应用非晶立
体卷铁心产品。2020 年,公司已向上海置信下属子公司天津置信销售非晶合金
立体卷铁心生产线;根据公司与上海置信的合作协议,公司未来可以自主生产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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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非晶立体卷铁心。随着对于绿色低碳、节能减排发展理念的进一步深入,高效
节能的非晶立体卷铁心变压器有望在电网领域逐步推广应用,促进非晶变压器乃
至配电变压器的升级换代,从而创造终端用户对非晶合金薄带及其制品非晶铁心
的增量需求。

(3)提高产品附加值及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研发的非晶立体卷铁心,有利于提升非晶变压器的运行性能,在配电变
压器领域,提升非晶技术相比硅钢技术的竞争优势,进而带动下游客户对非晶合
金薄带的需求,从而消化公司非晶合金薄带产能,提高产能利用率。公司由以非
晶合金薄带为主的基础材料供应商向“非晶合金薄带+非晶铁心”的综合产品供
应商转变,进一步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公司服务客户能力及盈利能力。

3、投资概算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为 8,083.93 万元,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序号 投资内容 投资额(万元) 占比
1 建筑工程费 2,850.70 35.26%
2 设备购置费 2,333.00 28.86%
3 安装工程费 116.65 1.44%
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952.99 24.16%
5 预备费 353.60 4.37%
6 铺底流动资金 476.97 5.90%
合计 8,083.93 100.00%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的时间周期和时间进度

公司已于 2019 年 2 月取得本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截至本招股说明
书签署之日,本项目所涉及的建筑工程建设已经基本完成。本项目尚需完成 1
条万吨级非晶立体卷铁心生产线的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公司将结合市场情况、
资金状况、发展规划等因素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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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履行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青岛市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青岛市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青岛云
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万吨级新一代高性能高可靠非晶合金闭口立
体卷产业化项目备案的通知》(即发改蓝投〔2018〕38 号),认为本项目符合
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同意项目备案。

6、环评批复情况

本项目已经取得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出具的《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即墨
分局关于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航发磁性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青环即审〔2019〕199 号),批准了该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同意该项目建设。

7、涉及新取得土地或房产情况

公司已通过公开拍卖形式取得本项目用地,土地证号为“鲁(2019)即墨市
不动产权第 0005204 号”,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面积为 60,000.00 平方米。

(四)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项目

1、项目方案

公司拟使用 15,000.00 万元用于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项目,公司将围绕战略
规划和发展目标,结合业务经营的实际情况,合理、有序、高效地使用研发储备
基金,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不会用于金融性
资产的投资。

2、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先进磁性金属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成立
以来,公司一直将技术研发作为公司经营中的重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
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研发费用 2,179.03 4,124.61 3,061.14 2,673.74
营业收入 41,446.53 71,527.96 69,956.27 73,49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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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5.26% 5.77% 4.38% 3.64%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 2,673.74 万元、3,061.14 万元、
4,124.61 万元和 2,179.03 万元,累计研发投入大于 1 亿元,且呈现逐年增长的趋
势,体现公司对于研发投入的高度重视。目前,公司主要在研项目包括高饱和磁
感应强度铁基纳米晶带材研究项目、轨道交通等领域用新型非晶铁心的研究等,
上述研发项目均围绕主营业务开展,公司将在非晶合金、非晶铁心、磁性粉末和
纳米晶等方向持续进行产品研发,未来公司研发资金需求较大。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研发储备,有利于确保公司技术与产品的不断更新升
级与创新,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

(五)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业务特点、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计划等因素,公司拟
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 24,000.00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

1、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管理运营安排

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将需要筹集更多资金来满足营运需求。
公司的品牌推广和产品升级也需要较大的资金支持。未来,随着生产规模的进一
步扩大,资本性支出还将保持一定的规模。因此,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流动资金
作为保障。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
于设备更新、品牌推广、服务升级等。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使用相关募集资金。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
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具体使用过程中,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进程,
在科学测算和合理调度的基础上,合理安排该部分资金投放的进度和金额,保障
募集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保障和不断提高股东收益。公司在具体资金支付环
节,将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审批权限进行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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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和对提升公司核心竞争
力的作用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使公司股本、净资产、每股净资产
提高,整体实力进一步增强。由于净资产所占比重上升,公司资产负债率将得到
一定幅度的下降,财务结构将进一步优化,间接融资能力将得到提升,抵御风险
的能力将得到提高,为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有利于
公司既定业务发展目标的实现,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

(一)公司发展目标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先进磁性金属材料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已形成非晶合金、纳米晶合金、磁性粉末三大材料及其制品系列,包括非晶合金
薄带及铁心、纳米晶超薄带、雾化和破碎粉末及磁粉芯等产品。目前,公司非晶
合金材料的市场份额为全球第一,是非晶合金材料行业的龙头企业,在持续研发
新材料产品的同时,向材料制品深加工领域延伸,致力于成为围绕先进磁性金属
材料的研发、生产和应用的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未来,公司将利用研发团队、技术领先、市场领先及品牌等方面的优势,持
续巩固和加强公司在非晶合金材料领域的龙头地位,不断拓展国际市场,全面提
升公司在磁性材料领域的国际竞争力。同时,结合金属磁性材料行业的发展趋势,
借助公司在非晶合金材料领域形成的技术和研发优势,持续进行新产品开发,并
通过提供产品及整体解决方案与用户直接对接,提升对客户的响应能力和交付能
力;深入挖掘客户市场需求,加强品牌建设,拓宽业务覆盖领域,扩展在新能源
汽车、轨道交通、消费电子、粒子加速器等新兴领域的应用。

(二)未来发展计划

1、研发创新规划

公司一直将技术的创新研发作为公司发展的重要战略,工艺流程的不断优化、
产品的不断创新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公司未来将持续加大科技研发投
入,在高品质非晶软磁材料、高端气雾化粉末及重大装备、超薄纳米晶材料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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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领域的应用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同时,针对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军工
等各应用领域,公司将开展其他薄膜基磁性材料、高端磁性粉末、特殊钢用金属
粉末等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力度,为进入相关市场打好技术基础。

2、项目建设规划

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促进非晶变压器升级换代,公司拟生产建设万吨级
新一代高性能高可靠性非晶合金闭口立体卷铁心产业化项目,以解决非晶平面变
压器噪音大、稳定性差等缺陷,进一步推动非晶产业的长远发展。
为拓展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公司拟开展高性能超
薄纳米晶带材及其器件产业化项目,生产高端纳米晶带材及其器件,项目建成后,
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对提高公司知名度及核心竞争力意义重大。
为进一步开拓中高端粉末市场,公司将借助现有非晶制备技术优势,开展高
品质合金粉末制品的产业化建设,布局气雾化和水雾化的生产线,聚焦磁性粉末
多层次、广阔的市场盈利空间。

3、营销与服务网络规划

随着公司全球业务的有序展开,公司将通过加强销售与服务网络建设,拓展
“制造与服务”一体化的运行模式,提高市场销售额的同时,为客户搭建完善的
售后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随时随地的有效服务,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市场占有率,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4、人力资源计划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将通过各种有效的方式吸引优秀人才,优化人
才结构,形成一支专业化、创新型人才队伍。同时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实现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优化人才结构

公司将继续加强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及管理人才的外部引进和内部培养。重
点引进行业内经验丰富的技术研发、经营管理、营销拓展方面的专业人才,壮大
人才队伍,强化人才资源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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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人才培养机制

建立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的人才培训体系,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员工个人职
业发展规划制定企业培训计划,加快培养素质高、业务强的专业技术人才、营销
人才和复合型管理人才队伍。

(3)完善员工考核和激励机制

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员工考核和激励机制。通过引进和吸收先进的人力资
源管理模式,制定切实有效、符合企业发展的绩效评价体系和相应的激励机制,
保持公司人力资源的稳定,激发员工的潜能,实现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和公司
竞争实力的不断增强。

5、融资及资本运作计划

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及企业资本结构制定公司融资计划。公司将在合理
控制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拟定募集资金使用
方案。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合理选择银行贷款等间
接融资途径和股权、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不断优化筹资组合,以降低融资成本,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控制财务风险,优化资本结构,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随着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和规模的逐步壮大,公司将根据需要选择适当的时机
和合理的方式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再融资,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为公司可持续发
展提供资金保障,为股东争取利益最大化。同时公司将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围
绕主营业务布局,适时进行必要并购实现公司扩张和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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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制度及相关安排

(一)信息披露制度及流程

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和及时,提升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了《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原则规范、管理实施、监督责任等
相关内容,明确了相关主体的责任义务与行为规范。公司董事长为实施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董
事会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建立了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的内部流转、
审核及披露流程,未公开信息应及时通报董事会秘书,并履行公司审批核准流程
后,董事会秘书组织相关人员履行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公司设置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
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工作。公司投资者沟通渠道主要包括公告、股东
大会、公司网站、召开各种推介会、信息披露制定媒体、电话咨询、邮寄资料、
现场参观、路演等。公司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下,积极建立
并维护与投资者沟通的良好渠道,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互动,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维护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互动,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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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公司制定了《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规划包括但不限于:

1、尽职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合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遵循充分信息披露、
合法合规等原则开展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就定期报告及涉及公司重
要生产经营、重大投资、重大财务决策等方面的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
证投资者能够公开、公正、公平的获取公开披露的信息。

2、保持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渠道

公司充分重视网络沟通平台建设,在公司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通过电
子信箱或论坛接受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并及时答复。公司设立专门的投资
者咨询电话和传真,专人负责并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认真接听。
公司认真做好股东大会的安排组织工作,努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
条件,提高股东大会的透明度。
公司接待并安排投资者、分析师等进行现场参观、座谈沟通,合理合规介绍
公司的经营管理、业务产品、战略规划等情况,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互
动。公司可以有计划地合理安排公司管理层接受媒体采访、报道。

3、及时跟进投资者及市场关注

公司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当市场出现针对公司重大事项的质疑和
关注时,除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外,公司
将适时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召开说明会。
公司持续关注投资者、媒体的意见、建议和报道,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公司
管理层,公司相关人员将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对相关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并及时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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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草案)》等相关文件,公司上市后的股利分配
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
要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
程中,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并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

2、利润分配形式及期间间隔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许可的其他方
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2)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主
要以现金分红为主,但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根据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
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
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当期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
资产、归还借款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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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且超过 5,000 万元;或者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归
还借款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公司具备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任何三个连续
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4、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优先保障现金分红的基础上,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
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5、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
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在利润分配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公司发
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1、利润分配政策制定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公司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规划及以前年度
的利润分配情况等提出、拟定。董事会在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
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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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事宜,独立董事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在决策
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应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求、独立董
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
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
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董事会审议制订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
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
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
过。
(4)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
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将导致注册会计师出具上述意见的
有关事项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影响向股东大会说明。如果该事项对当
期利润有直接影响,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就低原则确定利润分配预案或者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
(5)公司监事会应对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
报规划的情况、决策及执行程序进行监督。
(6)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
案或者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分红比例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的,经独立董事
认可后方能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公司监事会应发表明确意见,公司
应在董事会决议和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及未用于分配的资金用途和使用计划。

2、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由公司董事会做出
专题论述,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理由并形成书面论证报告,但调整或变更后的利
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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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时,应提供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并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实
施利润分配。本次发行后,《公司章程(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原
则、分配形式、分配期间间隔、分配条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
策程序、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程序,并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制定了差异化
的现金分红比例,加强了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本次发行上市前的滚存利润的
分配方案如下: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
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四、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公司通过制定《公司章程(草案)》,对累积投票制度、中小投资者单独计
票机制、网络投票及征集投票权等机制安排作出了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累积投票制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时采取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
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
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通知候选董事、监
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草案)》制定了《青岛云路先
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对公司实行累计投票制的具体条
件、操作流程、投票方式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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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
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网络投票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或
股东大会召集人通知的其他具体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
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四)征集投票权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
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
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五、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

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以及已触发履行条件的承诺事项的

履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
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关于上市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控股股东航发资产关于上市后股份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航发资产关于上市后股份锁定期做出承诺如下:
“一、航发资产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航发资产持有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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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航发资产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利润分
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
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交发行人,则本公司愿依法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

(2)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发关于上市后股份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发关于上市后股份锁定期做出承诺如下:
“一、中国航发通过中国航发资产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中国航发间接持有的股份。
二、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中国航发通过中国航发资产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利润分
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自然人股东李晓雨关于上市后股份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自然人股东李晓雨关于上市后股份锁定期做出承诺如下:
“一、本人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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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利润分
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三、在上述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及任职期间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一
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
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四、如本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
归发行人所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向发行人及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自然人股东郭克云、江志俊关于上市后股份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自然人股东郭克云、江志俊关于上市后股份锁定期做出承诺如下:
“一、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二、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利润分
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三、在上述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及任职期间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一
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
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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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本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
归发行人所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向发行人及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多邦合伙关于上市后股份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股东多邦合伙关于上市后股份锁定期做出承诺如下:
“一、多邦合伙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多邦合伙持有的
股份。
二、多邦合伙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取得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多邦合伙持有的股份。
三、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多邦合伙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利润分
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四、如本单位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
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交发行人,则本单位愿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晓雨、庞靖和刘树海关于上市后股份锁定期做
出承诺如下:
“一、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之日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二、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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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利润分
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三、在上述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及任职期间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一
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
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四、如本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
归发行人所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向发行人及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李庆华、江志滨关于上市后股份锁定期做出承诺如下:
“一、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之日十二个月内和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二、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利润分
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三、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
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四、如本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
归发行人所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向发行人及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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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控股股东航发资产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航发资产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做出承诺如下:
“航发资产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
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就持
股锁定所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
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具体持股及减持计划如下:
一、持有股份的意向
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航发资产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
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航发资产认为上市即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发
行人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因此,航发资产将会在较
长时期较稳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二、减持股份的计划
如航发资产计划在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股份的,
航发资产承诺所持股份的减持计划如下:
1、减持满足的条件
本公司严格按照青岛云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本公司出具的承
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
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
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遇除权、
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4、减持股份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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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进行减持,在持有发行人股份
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累计减持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所持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30%。
5、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
后,本单位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
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公司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
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公司
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
时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
长 6 个月。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公司
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
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发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发行人中国航发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做出承诺如下:
“一、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发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
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通过中国航发资产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中国航发认为
上市即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发行人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
行为。因此,中国航发将会在较长时期较稳定通过中国航发资产间接持有发行人
的股份。
二、中国航发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
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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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发资产按照股份锁定和持股及减持意向事项所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
股份限售和持股及减持事项,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和持股及减
持意向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3)自然人股东李晓雨、郭克云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发行人自然人股东李晓雨、郭克云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做出承诺如下:
“本人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就持股锁定事所出具的相关承诺,
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
行为。具体持股及减持计划如下:
一、持有股份的意向
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
票;本人认为上市即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发行人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
期套利的投机行为。因此,本人将会在较长时期较稳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二、减持股份的计划
如本人计划在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股份的,本人
承诺所持股份的减持计划如下:
1、减持满足的条件
本人严格按照青岛云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本人出具的承诺载
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
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
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4、减持股份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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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持有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
交易所规则进行减持,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年度末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5、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
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
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
易日后,本人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
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
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
月。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
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
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自然人股东江志俊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发行人自然人股东江志俊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做出承诺如下:
“本人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就持股锁定事所出具的相关承诺,
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
行为。具体持股及减持计划如下:
一、持有股份的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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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
票;本人认为上市即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发行人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
期套利的投机行为。因此,本人将会在较长时期较稳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二、减持股份的计划
如本人计划在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股份的,本人
承诺所持股份的减持计划如下:
1、减持满足的条件
本人严格按照青岛云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本人出具的承诺载
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
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
要求;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
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人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5、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
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
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
易日后,本人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
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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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
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
月。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
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
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多邦合伙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发行人法人股东多邦合伙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做出承诺如下:
“青岛多邦作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
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按照就持股锁定事所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不会进行任
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具体持股及减持计划如下:
一、持有股份的意向
青岛多邦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
人股票;青岛多邦认为上市即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发行人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
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因此,青岛多邦将会在较长时期较稳定持有发行人的
股份。
二、减持股份的计划
如青岛多邦计划在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股份的,
青岛多邦承诺所持股份的减持计划如下:
1、减持满足的条件
本单位严格按照青岛云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本单位出具的承
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
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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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
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单位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遇除权、
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4、减持股份的数量
在持有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本单位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
券交易所规则进行减持,减持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
5、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
后,本单位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
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单位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
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单位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单位
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
时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
长 6 个月。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单位
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
单位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庞靖、副总经理刘树海、核心技术人员李庆华和江志
滨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做出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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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就持股锁定事所出具的相关承诺,
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
行为。具体持股及减持计划如下:
一、持有股份的意向
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
票;本人认为上市即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发行人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
期套利的投机行为。因此,本人将会在较长时期较稳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二、减持股份的计划
如本人计划在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股份的,本人
承诺所持股份的减持计划如下:
1、减持满足的条件
本人严格按照青岛云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本人出具的承诺载
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
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
要求;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
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人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5、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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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
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
月。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
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
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1、稳定股价的预案

为维护上市后公司股价的稳定,保护公众股东的权益,公司制定了《青岛云
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后 3 年内,若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全天停牌
的交易日除外,下同)的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
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
资产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以下简称“稳定股价措施条件”),
则公司、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在符合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以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回购、股份增持、信
息披露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制定稳定股价措施。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公司稳定股
价措施的启动次数不超过 2 次。

2、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及相关主体将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条件后的 30 个交易日内制定稳定股
价的具体方案;该等方案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将根据上市公司回购公众股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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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上市公司收购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方案应确保不会导致公司因公众
股占比不符合上市条件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1)公司回购公
司股票;(2)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
股票;(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

①如最终确定稳定股价的措施包括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则公司董事会应公告
具体股份回购计划,披露拟回购股份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
且应符合下列各项:(a)公司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份所募集资金的总额;(b)公司单次回购股票的金额不低于上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10%,但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c)公司单次回购股票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如与上述第(b)项冲突,按照本项执行。
②但如果公司的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票收盘价已经不再符合需启动稳定
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可不再继续实施上述稳定股价措施。
③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①如最终确定稳定股价的措施包括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则股东应就其增
持公司 A 股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披露拟增持的数
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且应符合:(a)股东单次用于增持股票
的金额不低于股东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10%;(b)
股东单次增持股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如与上述第(a)项冲突,按照本项
执行。
②股东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累计不超过自上市后从发行人处所获得的
现金分红总额。
③但如果股东的股份增持方案实施前公司收盘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股价
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④股东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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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①如最终确定稳定股价的措施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则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就其增持公司 A 股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
进行公告,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并且各自增持
金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的 10%。
②但如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增持方案实施前公司股票收盘价已经不
再符合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继续实施上述稳
定股价措施。
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④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累计不超过自上市后从发行人处所实际领取的
税后薪酬或津贴的总额。

4、终止稳定股价预案

实施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
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不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最近一年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
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5、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如回购义务主体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
具体措施,回购义务主体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
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
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进行及时整改。

2、发行人稳定股价的承诺

“一、发行人认可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稳定股价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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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将无条件遵守《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
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各项义务。”

3、控股股东稳定股价的承诺

“一、航发资产认可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
二、根据《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相关规定,
在发行人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航发资产将遵守《青岛云路先进材
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各项义务。”

4、实际控制人稳定股价的承诺

“一、中国航发认可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
二、根据《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相关规定,
在发行人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中国航发将督促中国航发资产执行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
各项义务。”

5、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稳定股价的承诺

“一、本人认可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
二、若发行人触发需采取稳定股价的情形,本人承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稳定
股价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发行人召开董事会对稳定股价做出决议时,本人承诺
就该等稳定股价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
三、本人将遵守《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中的
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各项义务。”

6、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承诺

“一、本人认可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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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人将无条件遵守《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
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各项义务。”

(三)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1、发行人承诺

“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
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
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本次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
段内,则本公司将把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
日内,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
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本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
定或生效判决后 1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制订针对本次发行上市的新股之股
份回购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
回购具体方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
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如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至回购前
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
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2、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一、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航发资产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
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航发资产将在中国证
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
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为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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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后至回购要约发出时相关期间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
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如发行人上市后有利润分配、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
价格。
三、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
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或
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航发资
产承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发
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
赞成票。”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一、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国航发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
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中国航发将在中国证
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
督促中国航发资产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为不低于发行人股票
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要约发出时相关期间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
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如发行人上市后有
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
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三、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
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或
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中国航
发承诺将通过中国航发资产督促发行人履行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事宜
的决策程序,并在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承诺将督促中国
航发资产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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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李晓雨、郭克云、多邦有限合伙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本企业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2)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
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本企业将在
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
判决后,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为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加
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要约发出时相关期间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
的其他价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如发行人上市后有利润分配、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
息后的价格。
(3)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
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
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人
/本企业承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事宜的决策程序,
并在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
会中投赞成票。”

(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
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
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
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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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控股股东航发资产承诺

“1、本公司保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
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
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
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发承诺

“1、本公司保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
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
市的,本公司将督促中国航发资产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
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五)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
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公司将依据该等最终认定或生效判
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
3、若本公司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并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实施完毕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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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一、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航发资产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
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公司将依据该等最终认定或生效判
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
三、若本公司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
措施实施完毕时为止。”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一、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国航发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
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中国航发将依据该等最终认定或生效
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
承诺

“一、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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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人将依据该等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
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
三、若本人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5、中介机构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保荐机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1)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
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承诺:“(1)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因本
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会计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1)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资产评估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承诺:“(1)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青岛云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分立非晶业务资产组项
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第 1126 号)、《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
有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所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
联评报字[2017]第 1622 号)、《中国航发沈阳黎明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的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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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路先进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
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8]第 222 号)、《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股
份制改造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8]第 1344 号)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制作援引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专业结论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
等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填
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被摊薄的股东回报:

1、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1)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
资源,提前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并以自有资金开展前期建设;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完
成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弥补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
薄的影响。

(2)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高效,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控管理制度。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
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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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
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订上市后适用的
《公司章程(草案)》及上市后适用的未来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
红的条件、比例和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
的决策程序及机制。

2、发行人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本公司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
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二、如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使上述承诺能够
重新得到履行并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网站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道歉。”

3、发行人控股股东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


“一、作为控股股东,不越权干预青岛云路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
益;
二、本公司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
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青岛云路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三、如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使上述承诺能够
重新得到履行并使青岛云路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并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网站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道
歉。”

4、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
承诺

“一、作为实际控制人,不越权干预青岛云路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
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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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督
促中国航发资产按照相关规定积极采取必要、合理措施,使青岛云路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三、如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使上述承诺能够
重新得到履行,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道歉。”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的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将积极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承诺如公司未来制定、修改股权激励方案,本人将积极促使未来股权激
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承诺本人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台
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
有效的实施。
七、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
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
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
相关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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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发行人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后生效并使用的《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已经发行人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青岛云路赞同《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利润分配的内容。
二、青岛云路若未履行上述承诺,青岛云路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全体股东道歉。”

2、发行人控股股东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后生效并使用的《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已经发行人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公司赞同《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利润分配的内容。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后,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其董事会根据《公
司章程(草案)》制定的具体利润分配方案时,表示同意并投赞成票。
三、本公司若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全体股东道歉,并
将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不再从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本
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相应措施并实施完毕
为止。”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后生效并使用的《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已经发行人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公司赞同《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利润分配的内容。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后,本公司将督促中国航发资产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发行人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制定的具体利润分配方案时遵守《公司
章程(草案)》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约定。
三、若中国航发资产未履行上述承诺,并在其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
日内,本公司将督促中国航发资产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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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全体股东道歉,监督中国航发
资产不再从发行人处股东分红,同时监督中国航发资产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
转让,直至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相应措施实施完毕为止。”

4、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利润分配事项的承诺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
发行人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及发行人上市后生效
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
规划。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提
出或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2、在审议发行人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监事会上,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
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3、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八)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之“三、同业竞争”之“(二)关于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部分。

(九)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
独立性”之“六、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部分。

(十)关于股东持股情况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形,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截至本承诺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3、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
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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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十一)关于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

发行人自然人股东李晓雨、郭克云已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确认,航发资产为青岛云路控股股东,中国航发为青岛云路的实
际控制人。
2、在持有青岛云路股份期间,本人不通过任何方式谋求对青岛云路的控制,
不与青岛云路的其他任何股东签订书面或口头的一致行动协议,不通过协议或其
他任何安排与青岛云路其他股东共同扩大其能够支配的青岛云路股份表决权。
3、本承诺函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在有效期内具有不可撤销的法律效力,
若未遵守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将严格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
社会监督。
一、如发行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发行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
除外),发行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发行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原因;
2、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
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发行人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职务降级等形式处
罚;同时,发行人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
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发行人履行相关承
诺;
5、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
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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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发行人无法
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发行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发
行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发行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原因;
2、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
投资者的权益;
3、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
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航发资产将严格履行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做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
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一、如航发资产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
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
的除外),航发资产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航发资产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
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
其投资者的权益;
3、航发资产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损失以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
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认定为准),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
下述程序进行赔偿:
(1)将航发资产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
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若航发资产在未完全履行承诺或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需将减
持所获资金交由发行人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航发资
产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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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航发资产无
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航发资产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航发资产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航发资产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
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
其投资者的权益。”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中国航发将严格履行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
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一、如中国航发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
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
除外),中国航发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航发资产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
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
其投资者的权益;
3、中国航发违反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
资者进行赔偿。
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中国航发无
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中国航发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中国航发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中国航发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
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
其投资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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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
极接受社会监督。
一、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
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
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
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
本人若从发行人处领取薪酬的,则同意发行人停止向本人发放薪酬,并将此
直接用于执行本人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
带来的损失。
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
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
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
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
其投资者的权益。”

5、持股 5%以上的股东李晓雨、郭克云、多邦合伙承诺

“本人/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
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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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本人/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
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
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
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
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本人/本企业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
(1)将本人/本企业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
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若本人/本企业在未完全履行承诺或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需将
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发行人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人
/本企业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本企
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本人/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
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
其投资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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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已签署的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
响的合同如下:

(一)销售合同

对于国内主要客户,公司通常与其签订采购框架合同,约定结算方式、质量
责任等;框架合同中未对交易具体金额明确约定,公司日常经营中通过订单或其
他形式与交易对方约定具体交易信息。对于境外客户及其他未签署框架合同的国
内客户,在客户下达的订单中约定具体信息,公司根据订单安排生产发货。
报告期内,公司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的主要销售框架合同或订单如下:
交易金额 履约期限/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 履行情况
(万元) 签订日期
2017.07.20-
非晶合金薄带 框架合同 履行完毕
2018.07.19
2018.07.20-
南瑞集团有限公司 非晶合金薄带 框架合同 履行完毕
2019.07.19
1 (国家电网子公
2019.08.10-
司) 非晶合金薄带 框架合同 履行完毕
2020.08.09
2020.08.10-
非晶合金薄带 框架合同 正在履行
2022.08.09
2017.07.20-
非晶合金薄带 框架合同 履行完毕
2018.12.31
2018.05.01-
磁性粉末 框架合同 履行完毕
2020.05.01
2019.05.20-
非晶合金薄带 框架合同 履行完毕
四川东阁科技有限 2020.05.10
2
公司 2019.02.27-
磁性粉末 框架合同 履行完毕
2021.02.27
2020.01.01-
非晶合金薄带 框架合同 正在履行
2021.12.31
2020.12.01-
磁性粉末 框架合同 正在履行
2022.12.01
Toshiba 非晶合金薄带 $110.88 2018.06.06 履行完毕
3
Transmission 非晶合金薄带 $146.52 2019.04.05 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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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 履约期限/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 履行情况
(万元) 签订日期
&Distribution
Systems (India) 非晶合金薄带 $79.86 2020.05.07 履行完毕
Private Limited
非晶合金薄带 $194.25 2018.07.04 履行完毕
TRANSCON
4 非晶合金薄带 $105.45 2019.01.07 履行完毕
INDUSTRIES
非晶合金薄带 $57.80 2020.01.17 履行完毕
非晶合金薄带 $16.00 2018.07.09 履行完毕
WOOJIN
非晶合金薄带 $20.00 2019.01.21 履行完毕
5 ELECTRIC
非晶合金薄带 $23.40 2020.06.22 履行完毕
CO.,LTD.
非晶合金薄带 $31.20 2021.03.23 履行完毕
VIETNAM
ELECTRICAL
6 EQUIPMENT 非晶合金薄带 $115.96 2020.03.05 履行完毕
JOINT STOCK
CORPORATION
宁波奥克斯供应链 2018.01.01-
7 非晶合金薄带 框架合同 履行完毕
管理有限公司 2021.01.01
北京中机联供非晶 2018.01.01-
8 非晶合金薄带 框架合同 履行完毕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12.31
9 Nucon 非晶合金薄带 $14.40 2021.06.09 履行完毕
10 ABB 非晶铁心 $5.81 2021.01.11 履行完毕




(二)采购合同

公司通常与主要供应商签订采购框架合同,约定双方采购产品类别、质量责
任等主要事项,具体交易信息通过与供应商签署日常订单约定。
报告期内,公司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的主要采购框架合同及重大订单如下:
合同金额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履约期限/签订日期 履行情况
(万元)
工业纯铁 框架合同 2016.01.10-2017.01.10 履行完毕

上海西远特殊钢 工业纯铁 框架合同 2019.02.20-2020.02.20 履行完毕
1
制品有限公司 工业纯铁 框架合同 2020.02.25-2021.02.25 履行完毕
工业纯铁 框架合同 2021.02.01-2022.02.01 正在履行

青岛祥瑞来商贸 工业纯铁 框架合同 2016.01.10-2017.01.10 履行完毕
2
有限公司 工业纯铁 框架合同 2019.01.10-2020.01.10 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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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履约期限/签订日期 履行情况
(万元)
工业纯铁 框架合同 2020.02.26-2021.02.26 履行完毕
工业纯铁 框架合同 2021.02.01-2022.02.01 正在履行
硼铁 框架合同 2016.02.20-2017.02.20 履行完毕

博迈特硼合金股 硼铁 框架合同 2019.02.27-2020.02.27 履行完毕
3
份有限公司 硼铁 框架合同 2020.02.13-2021.02.13 履行完毕
硼铁 框架合同 2021.02.01-2022.02.01 正在履行
硼铁 框架合同 2016.01.10-2017.01.10 履行完毕

丹东利丰硅镁有 硼铁 框架合同 2019.02.21-2020.02.21 履行完毕
4
限责任公司 硼铁 框架合同 2020.02.13-2021.02.13 履行完毕
硼铁 框架合同 2021.02.01-2022.02.01 正在履行

辽阳国际硼合金 硼铁 框架合同 2016.02.29-2017.02.29 履行完毕
5
有限公司 硼铁 框架合同 2019.02.21-2020.02.21 履行完毕

中信金属宁波能 铌铁 411.68 2020 年 9 月 履行完毕
6
源有限公司 铌铁 590.04 2021 年 4 月 履行完毕
德邻陆港供应链
7 工业纯铁 1,576.16 2021 年 5 月 履行完毕
服务有限公司
青岛鑫昊瑞金属 2021.02.01-
8 废钢 框架合同 正在履行
有限公司 2022.02.01

注:上表中公司与部分供应商签署的 2016-2017 年的框架协议中约定了自动续期的条款,

在到期后自动续期;2019 年开始,公司每年度与供应商重新签署框架合同




(三)借款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借款合同如下:
序号 合同名称 借款单位 合同期限 合同金额 履行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青 2019.08.09- 17,500.00
1 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正在履行
岛城阳支行 2023.08.08 万元
注: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在上表所列贷款合同项下,公司实际借款金额为 1,883.64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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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工程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如下:
合同签订
序号 发包方 承包方 工程名称 合同金额
日期
中航发磁性材料产 暂定合同价 7,500
中启胶建集
1 青岛云路 业园一期项目设计 2018.11.14 万元,以最终竣工
团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 结算价为准
青岛九安建 中航发磁性材料产 暂定合同价 3,600
2 青岛云路 设集团有限 业园项目(二期) 2021.07.23 万元,以最终竣工
公司 设计施工总承包 结算价为准




二、对外担保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无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
活动、未来前景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发行人
产生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存在 1 起作为原告的诉
讼案件,经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发行人相关技
术秘密,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500 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
行人已针对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告 被告 案由 标的金额 起诉日期 案件进展
兆晶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中柏新材料有限
一审已判决,
公司、浙江兆晶电气 不正当竞
青岛云路 1,981.00 2020 年 3 月 发行人提交
科技有限公司、方柏 争纠纷
二审上诉
君、郁纪坤、张念伟、
姜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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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行政处罚、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最近 3 年均不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
况。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重
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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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声明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李晓雨 雷日赣 郭克云




刘 颖 庞 靖 马 可




刘 潋 韩 跃 牟宏宝




司鹏超 王玉海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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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张 强 王 静 王 玲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刘树海 石 岩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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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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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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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金 亮



保荐代表人:

魏 鹏 郁伟君



总裁:

王 松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贺 青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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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总裁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
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
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裁:

王 松




董事长:

贺 青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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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
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房立棠 丁 伟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刘克江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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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
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
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
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杨 志 李春旭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惠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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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己阅读《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并确认招股说明书中援引本公司出具的《青岛云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
分立非晶业务资产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第 1126 号)、《青岛
云路先进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所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7]第 1622 号)、《中国航发沈阳黎明科技有限公
司将持有的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8]第 222 号)、《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
术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8]第 1344 号)的专
业结论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招股说明书中完整准确地援
引本公司出具的上述评估报告的专业结论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援引本
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专业结论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徐冰峰 韩 荣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胡 智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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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
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
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杨 志 李春旭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惠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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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附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

(七)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八)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九)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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