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HUNAN RESUN Co., Ltd.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塘路 39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声明及承诺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网站
(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
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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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公司、本公司、发行
指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人、湖南丽臣
丽臣有限 指 湖南丽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前身)
丽臣奥威 指 湖南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丽奥科技 指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丽奥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日化研究所 指 湖南日用化学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丽臣销售 指 湖南丽臣销售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上海奥威 指 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广东奥威 指 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丽臣投资 指 长沙丽臣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前身为湖南丽臣实
工会、丽臣工会 指
业总公司工会、湖南丽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 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统计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中国海关、海关总署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卓创资讯 指 卓创资讯网站,提供大宗商品市场的价格行情
中国洗协、洗协 指 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
洗协表委会、中国洗
指 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表面活性剂委员会
协表委会
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表面活性剂和洗涤剂行业生产力促
PCSD 指
进中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在首次公开
《公司章程(草案)》 指
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自动生效
广州宝洁有限公司、江苏宝洁有限公司、北京宝洁技术有限
宝洁、宝洁集团 指
公司、Procter & Gamble International Operations 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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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gapore Branch、P&G PHILIPPINES,INC、P&G EGYPT、
THE PROCTER & GAMBLE、P&G Pakistan (Pvt.) Ltd
COMPANY、VICO COMPANY LIMITED 等宝洁集团企业
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蓝月亮(昆山)实业有限公司、
蓝月亮(天津)有限公司、蓝月亮(中国)有限公司、蓝月
蓝月亮、蓝月亮集团 指
亮(重庆)有限公司、蓝月亮(广州)有限公司、星朔(广
州)实业有限公司等蓝月亮集团企业
纳爱斯益阳有限公司、丽水市雕牌化工有限公司、纳爱斯丽
纳爱斯、纳爱斯集团 指 水日化有限公司、妙管家(苏州)日用品有限公司等纳爱斯
集团企业
上海和黄白猫有限公司、广州和黄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等和黄
和黄白猫 指
白猫企业
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广州捷通日化制造有限公司
安利、安利集团 指
等安利集团企业
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丰益油脂科技有限公司等益海
益海嘉里 指
嘉里集团企业,拥有金龙鱼、洁劲等品牌
利洁时、利洁时集团 指 利洁时家化(中国)有限公司
强生、强生集团 指 强生(中国)有限公司
汉高、汉高集团 指 汉高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施华蔻、丝蕴等品牌
苏州珈华生化有限公司、Galerí Productora de Cosméticos S.
de R.L. de C.V.等科蒂集团企业,科蒂集团(COTY)是世界
科蒂、科蒂集团 指 知名香水公司,也是全球美容界公认的领先厂商,品牌覆盖
范围包括 GUCCI、DAVIDOFF、Nautica、Calvin Klein、adidas、
Pierre Cardin、Chloé等
威莱(广州)日用品有限公司,主要品牌包括威露士、妈妈
威莱 指
壹选
源泰润 指 苏州源泰润化工有限公司
中山玛尔日用品有限公司、维布络日用品(广东)有限公司、
维布络集团、中山玛
指 维布络安舍(广东)日用品有限公司等维布络集团企业,拥
尔
有樱雪沐浴露、花世界沐浴露等品牌产品
澳宝 指 澳宝化妆品(惠州)有限公司
广州德谷个人护理用品有限公司、广州澳谷化妆品制造有限
澳谷集团 指 公司、徐州瓯枥商贸有限公司等澳谷集团企业,主要品牌为
阿道夫沐浴露、洗发水
东莞市立顿洗涤用品实业有限公司、四川立顿洗涤用品有限
立顿、立顿集团 指 公司、东莞市建文洗涤用品有限公司等立顿集团企业,主要
品牌为家家宜洗衣粉
名臣 指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拥有蒂花之秀等品牌
联合利华集团及旗下企业,世界 500 强企业,主营食品及洗
联合利华 指
涤用品业务
立白 指 广州立白集团企业有限公司
巴斯夫股份公司(BASF SE)及旗下企业,德国知名化工企
巴斯夫 指
业,世界 500 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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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王株式会社(Kao Corporation)及旗下企业,日本知名日
花王 指
用品品牌,世界 500 强企业
贝克休斯公司(Baker Hughes),美国一家为全球石油开发
休斯 指
和加工工业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大型服务公司
沙索(SASOL)集团,总部设在南非,知名合成燃料和石化
沙索 指
产品生产商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抚顺分公司、中
中石油、中国石油集
指 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等中国石油集团
团
企业
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炼油销
中石化、中国石化集
指 售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中国石
团
化集团企业
嘉化能源 指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三江化工属同一控制
三江化工 指 三江化工有限公司,与嘉化能源属同一控制
德源 指 德源(中国)高科有限公司
赞宇科技 指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和桐集团 指 和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企业
南京佳和 指 南京佳和日化有限公司
天津天女 指 天津天女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轻化工 指 中轻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浪奇 指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南风化工 指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赐材料 指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亿丰油脂 指 四川省亿丰油脂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淄博俱进 指 淄博俱进化工有限公司
长庚油脂 指 长治市郊区长庚油脂化工有限公司
欧盟法规《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由欧盟建立
欧盟 REACH 指
并于 2007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化学品监管体系
认证产品符合 halal 法规,通过审查原料、配料、辅料、生产
HALAL 清真认证 指
环节,保证这些产品穆斯林可以食用或使用
可持续棕榈油圆桌认证,RSPO 认证的主要目的是保持棕榈
RSPO 认证 指 树种植、加工、贸易环节的可持续性,并逐步建立棕榈油产
品的可持续发展
DQS 指 德国质量体系认证公司
Ballestra 指 Ballestra S.P.A,一家意大利表面活性剂专业设备制造商
Euromonitor 指 欧睿信息咨询公司
Marketsand Markets 指 美国市场调查咨询公司,一家全球知名市场研究咨询企业
天津捷真 指 天津捷真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
招股意向书 指
书》
A股 指 在境内上市的每股面值 1.00 元人民币普通股
保荐机构、保荐人、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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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承销商、国信证券
发行人律师、竞天公
指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诚
致同会所、会计师、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中威正信 指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业术语
在有机分子结构中具有亲水和亲油基团,在溶液的表面能定
表面活性剂 指
向排列,并能使表面张力显著下降的物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指 分子溶于水发生电离后,活性物质带负电荷的表面活性剂
阳离子表面活性剂 指 分子溶于水发生电离后,活性物质带正电荷的表面活性剂
非离子表面活性剂 指 在水溶液中不产生电离,活性物质不带电荷的表面活性剂
在不同酸碱度溶液中,活性物质的电离属性有所区别的表面
两性离子表面活性剂 指
活性剂
以天然油脂如棕榈仁油、椰子油作为原料所制得的表面活性
天然油脂基表面活性
指 剂,因其原料来源于自然界的可再生资源,生物降解性好,
剂
又被称为“绿色表面活性剂”
以石油衍生物为基础原料(如烷基苯、烷基酚、烯烃等)制
石油基表面活性剂 指
成的表面活性剂
在化学品合成过程中,合成方法和工艺应被设计成能把反应
原子经济性 指 过程中所用的所有原材料尽可能多的转化到最终产物中,是
绿色化学的核心内容之一
磺化 指 向有机化合物分子中引入磺酸基团
磺化产品、磺化阴离子 通过磺化反应得到的在水溶液中电离带负电荷的表面活性
指
表面活性剂 剂,本文中提及的 AES/LAS/K12/铵盐等均属于磺化产品
是从动植物中提取的油脂,如棕榈仁油、椰子油、大豆油、
天然油脂 指
菜籽油及牛油、羊油和猪油等
由天然油脂经甲酯化、加氢等方法制备得到的称为天然脂肪
醇,由石油化学品如烯烃等经羰基合成等方法制备得到的称
脂肪醇 指
为合成脂肪醇,统称为脂肪醇,系合成醇系表面活性剂的主
要原材料
脂肪醇与环氧乙烷在一定条件下进行乙氧基化加成反应得到
脂肪醇醚、醇醚、AEO 指
的产物,是 AES、AESA 的原料
乙氧基化 指 环氧乙烷的开环加成反应
AEO1 指 环氧乙烷的平均加成数为 1 的脂肪醇醚
AEO2 指 环氧乙烷的平均加成数为 2 的脂肪醇醚
AEO3 指 环氧乙烷的平均加成数为 3 的脂肪醇醚
碳链与苯环相连的石油化工产品,可发生磺化反应,系 LAS
烷基苯 指
的主要原料
烯烃 指 含有碳-碳双键的碳氢化合物,属于不饱和烃,系 AOS 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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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原料
老化 指 补充反应,延长反应时间,使反应进行完全
中和 指 酸和碱进行化学反应,生成盐和水的过程
干燥 指 采用蒸发的方法除去部分水分的过程
在一定的条件下,使脂肪酸上的羧基和醇上的羟基反应生成
甲酯化 指
酯的过程
酰胺化 指 油脂与乙醇胺的缩合反应,生成烷醇酰胺的过程
在一定条件下使互不相溶的两种液体形成有一定稳定性的液
乳化 指
液分散体系的过程
月桂醇聚醚硫酸酯钠,又称十二烷基醚硫酸钠、乙氧基化烷
基硫酸钠、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钠、脂肪醇醚硫酸钠,是
AES 指
由 AEO 与三氧化硫在适当条件下磺化反应,经碱中和得到的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十二烷基苯磺酸/盐,是以石油为基础合成的烷基苯经三氧化
LAS 指
硫磺化而得的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月桂醇硫酸酯钠,又称十二烷基硫酸钠、脂肪醇硫酸钠,是
K12 指 由脂肪醇与三氧化硫在适当条件下磺化反应,经碱中和得到
的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月桂醇(聚醚)硫酸酯铵,又称十二烷基(醚)硫酸铵,是
铵盐 指 由脂肪醇/醇醚与三氧化硫在适当条件下磺化反应,经氨水中
和得到的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系 AESA 和 LSA 的统称
月桂醇硫酸酯铵,又称十二烷基硫酸铵、脂肪醇硫酸铵,是
LSA 指 由脂肪醇与三氧化硫在适当条件下磺化反应,经氨水中和得
到的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月桂醇聚醚硫酸酯铵,又称十二烷基醚硫酸铵、乙氧基化烷
基硫酸铵、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铵、脂肪醇醚硫酸铵,是
AESA 指
由 AEO 与三氧化硫在适当条件下磺化反应,经氨水中和得到
的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α-烯基磺酸钠,由 α-烯烃与三氧化硫在适当条件下磺化反应,
AOS 指
经中和、水解得到的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的一种,包括 6501(椰油/棕榈仁油二乙醇
酰胺,又称脂肪酸二乙醇酰胺、椰油酸二乙醇酰胺,是由油
烷醇酰胺 指 脂或脂肪酸、脂肪酸甲酯与二乙醇胺反应得到非离子表面活
性剂)及 CMEA(脂肪酸单乙醇酰胺,是由脂肪酸、脂肪酸
甲酯或油脂与单乙醇胺反应得到的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等)
氨基酸表面活性剂、氨 以氨基酸为基础,导入疏水长链而合成的一类表面活性剂,
基酸型表面活性剂、氨 指 主要活性成分为复合氨基酸盐(如肌氨酸、丙氨酸、谷氨酸、
基酸型 甘氨酸等)
由葡萄糖和脂肪醇合成的烷基糖苷,是一种性能较全面的非
APG 指
离子绿色表面活性剂
Klett 指 克莱特,溶液色泽单位,测量固定波长的吸光度
ppm 指 浓度单位,表示溶质质量占全部溶液质量的百万分比
折百计 指 活性物换算成 100%计算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存在部分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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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需投资者特别关注的公司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进行提
醒。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摘要“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
一、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承诺
(一)共同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贾齐正、孙建雄、侯炳阳、刘国彪、叶继勇、郑钢
均分别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
3、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 6 个月内不再
买入公司的股份,买入后 6 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
事项的,减持价格应相应调整。
5、本人违反关于股份锁定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本
人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 20 日
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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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刘茂林、袁志武、欧莎、张颖民、黎德
光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
3、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 6 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的
股份,买入后 6 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
公司股份。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
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
事项的,减持价格应相应调整。
5、本人违反关于股份锁定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本
人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 20 日
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
(三)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付卓权、孔福云、杨国府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 6 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的股份,买入后 6
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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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3、本人违反关于股份锁定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本
人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 20 日
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
(四)公司其他股东承诺
龚小中等 52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本人违反关于股份锁定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本人在
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
有关收益交给公司。
二、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
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作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贾齐正、孙建雄及侯炳阳分别持有公司 23.11%、
6.22%及 6.22%的股份,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其股份锁定期限参见“重大事
项提示”之“一、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承诺”。同时,上述人员与其他共同实
际控制人刘国彪、叶继勇及郑钢均分别承诺:本人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证
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就
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
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股份锁
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人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
减持行为。
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届时将综合考虑本人的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
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
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
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
的,将以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持。如自首次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至披露减持公告期间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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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人的减持价格应相应调整。本人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
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合规
方式进行减持。本人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
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若届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
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减持事项另有新的规定的,本人将严格按照届时有
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
息披露义务。
如果本人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公司,本人在接到公司
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有关收益交
给公司。
三、关于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就招股意向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诺如下:
本公司承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
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
等证券监管机构或者司法机关认定有关违法事实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制订回购
股份方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
及时公告回购股份方案。在根据届时有效的《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时发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回购股份的价格按照二级市场价格进行,且不低于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数量为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至
公司发布回购股份方案之日,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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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招股意向书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
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
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相关规定依法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发
行人招股意向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诺如下:
公司招股意向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公司招股意向书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本人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
偿案件的相关规定依法及时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发行人保荐机构承诺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就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承诺如下:
国信证券作为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人及主承销
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中
国证监会对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工作的要求,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对
发行人进行了全面的调查,依法出具了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并保证所出具文件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国信证券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国信证券所制作、出具的
文件对重大事件做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
生重大遗漏,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国信证
券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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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
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
如国信证券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发行人律师承诺
发行人律师竞天公诚就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承诺如下:
如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认定竞天公诚为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给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竞天公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就竞天公诚负有责任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本所
无过错的除外。
(五)发行人会计师承诺
申报会计师致同会所就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承诺如下:
如致同会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致同会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贾齐正、孙建雄、侯炳阳、刘国彪、叶继勇、郑钢,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刘茂林、袁志武、欧莎、张颖民和黎德光作出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一)启动和停止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1、启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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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出现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况的,为稳定公司股价,保护全体投资人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公司或有关方将可采取有关股价稳定措施。
2、停止条件
当公司或有关方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均价高于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终止稳定股价措施。
当公司或有关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完毕或停止实施后,若再次触发稳定
股价预案启动情形的,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预案。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
股价:
1、第一顺位为公司回购股份
(1)启动公司回购的程序
在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司制订回购公
司股票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回购方案应包括回购的价格区间、数量范围、回
购期限等。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所处行业、公司现金流
量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决定是否回购公司股份。独立董
事应对公司回购方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公司回购方案提出审核意见。
若届时有效的《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或公司股东大会就回
购股份事项对董事会实施了授权,即公司回购股份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
事会会议决议即可生效实施的,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
事会审核同意、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告实施。若届
时有效的《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未予规定且公司股东大会亦未授权
董事会实施股份回购的,则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
审核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于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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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通过后予以实施。
公司回购股份应符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颁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该等规定的要求履行有关回购股份的具体
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2)回购股份条件
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且满足如下条件时,公司负有启动回购公
司股票程序以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①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不会导致公司的
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及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监管
规则关于公司股票回购的其他条件;②回购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回购股份方式、价格
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
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要约方式等。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
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①公司单轮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少于公司上一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5%;②公司单一会计年度
回购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末总股本的2%;③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
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总额。超过上述标准的,公
司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5)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自回购股份方案生效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在回购期限内,如公司
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者公
司继续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的,公司可以终止回购股份。
(6)回购股份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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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的股份将注销,从而减少注册资本。
2、第二顺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
(1)启动增持股份的程序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份或回购
股份的议案未能获得公司有权审批机构批准,或者公司虽然已实施回购方案,但
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的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或有权审批机
构作出不实施回购方案决议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或者在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或终止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交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2)增持股份条件
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公告增持方案之日起3
个月内依照方案中规定的价格区间、数量范围、完成期限等实施增持:①增持股
份的时间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则的规定;②
继续增持股票的数量将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③继续增持将触发
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且控股股东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④增持股票不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
(3)增持股份方式、价格
增持方式为通过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方
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4)增持股份的资金总额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轮用于增持的资金总额不少于其最近一次或最近一
年(以孰高为准)从公司取得的现金分红(税后)的20%;单一会计年度内用以
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其最近一次或最近一年(以孰高为准)从公司取
得的现金分红(税后)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控股股东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
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超过上述标准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关稳定股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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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3、第三顺位为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
(1)启动增持股份的程序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方式实施完毕后,仍未满足公司
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条件,
则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方案实施完毕后10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2)增持股份人员
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于公司拟
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获得提名前书面同意履行上述义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方式、价格以及增持股份的资金总额同上述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具体要求。
(三)相关约束措施及承诺
1、公司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关于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承担公司各项义务和责任,并极力督促其他相关方按照预
案相关规定严格履行。
(2)若公司未履行股份回购承诺,则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股份回购措施稳定股价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贾齐正、孙建雄、侯炳阳、刘国彪、叶继勇、郑
钢承诺:
(1)本人将严格按照《关于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
规定,全面且有效地承担各项义务和责任,并极力督促公司及其他相关方按照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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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相关规定严格履行。
(2)若本人未按照预案规定履行增持义务,公司有权自该年度起扣留本人
应承担的用于履行增持义务的资金总额的分红款,本人放弃对该部分分红款的所
有权,由公司用于回购股份。
3、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茂林、袁志武、欧莎、张颖民和黎德光承诺:
(1)本人将严格按照《关于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
规定,全面且有效地承担各项义务和责任,并极力督促公司及其他相关方按照预
案相关规定严格履行。
(2)若本人未按照预案规定履行增持义务,公司有权自该年度起扣留本人
应承担的用于履行增持义务的资金总额的薪酬,本人放弃对该部分薪酬的所有
权,由公司用于回购股份。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为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
范经营风险和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回报能力,公司将采取以下具体
措施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提升整体盈利能力,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维
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1、巩固并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未来将充分利用优势资源,不断优化生产、降低生产成本,发挥公司研
发和品牌优势,进一步开拓国内外市场,扩大产品销售规模,实现经营业绩持续、
稳定增长,不断增强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2、合理安排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早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募投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受安全生产及环保政策趋严影响,行业集中化趋势愈发明
显。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迫切性和经济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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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前期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
后予以置换。公司将通过积极调配资源,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力
争缩短项目建设期,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完工并实现预期效益,避免即期回报被摊
薄,或使公司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尽快得到填补。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上
市后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等行为进行严格规范,以便于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监督。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合理、规范使用,
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
4、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在现有公司治理水平上不断完善、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合理控制资金
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
和管理风险。公司将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进一步加强对各子公司在业务发展、
资源整合、要素共享等方面的统筹,发挥战略协同优势;加强降本增效工作,强
化基础计量和规范成本核算工作;加强质量管理,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并
加强安全管理,持续推进安全标准化体系的建设,严格执行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
5、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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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公告[2013]43 号)等规定,公司已在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中规定了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
件、比例和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
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同时,公司制定了《上市后三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本次
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并落实现金分红
的相关制度,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综上,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公司将提高生产效率、降
低生产成本、进一步提高经营水平。通过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合理安排募集资金
的使用、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等方式,提高募投项目
管理水平、促进主营业务发展、增强持续创利能力,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请投资者注意:上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
填补措施的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5、如果后续公司拟提出股权激励方案,则承诺其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并将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等的监督,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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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六、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事宜,承诺如下: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二)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贾齐正、孙建雄、侯炳阳、刘国彪、叶继勇、
郑钢均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事宜,承诺如下:
1、如果本人未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承诺
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
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将在前述事项
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或者津贴,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2、如果因未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相关承
诺事项而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未履行承诺时的
约束措施事宜,承诺如下:
1、如果本人未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承诺
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
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将在前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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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或者津贴,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
诺事项。
2、如果因未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相关承
诺事项而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
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
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八、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草案)》,其中对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1、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
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将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
分红具体方案。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尤其现金分红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
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该
议案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进行审
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
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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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
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等事项发生的情况下,应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
产或购买设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三)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且不违反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时,
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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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提出,但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
见,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提出审
核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 1/2 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
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
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
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已经
或即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
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
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
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此外,为增加未来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利润
分配进行监督,公司还制定了《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并经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三节 发行人
基本情况”之”十、股利分配”。
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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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市场的投资风险,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之”一、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注意
以下风险:
(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脂肪醇、脂肪醇醚、烷基苯等,报告期
内,直接材料成本占公司生产成本的比重较高,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原材料在生产成本中的占比分别达到 94.75%、94.44%及 94.69%。2018-2020
年,国际棕榈仁油价格在 500-1300 美元/吨之间震荡,而国际原油价格近期也呈
现较大波动,受上游天然油脂及石油价格波动的影响,近年来公司主要原材料采
购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波动,对产品价格产生重要影响。如果公司未能保持良好的
产品竞争力,在产品销售定价、原料采购策略及库存控制等方面未能合理有效应
对,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环境变化的风险
近年来,受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环保、安全生产政策趋严和高标准要求
的影响,一批生产工艺落后、安全环保不达标的企业被迫退出市场,市场需求逐
步向具备先进工艺水平及规模经济效应的龙头企业集聚。随着表面活性剂行业集
中度提升,行业龙头企业产能投资规模有所扩张,若国内外表面活性剂生产龙头
企业持续加大在中国市场的产能规模,同时部分生产商通过整改可能重新回归或
加入市场竞争,将导致我国表面活性剂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对公司产品市场份额
及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的生产,生产过程所使用的部分原材料
涉及可燃、腐蚀性等物质,部分产品工艺涉及高温环节。若因意外情况或管理不
善而引发安全事故,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下简称“三废”)排放。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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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国家环保要求的日趋严格和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逐步增强,国家有可能颁布和
采用更高的环保标准,对化工生产企业提出更高的要求,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用于
防治污染的费用支出或者环保设施技术改造的投资,在一定程度上将增加公司生
产经营成本,影响公司的收益水平。此外,若公司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含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副产物管理或处置不当,可能受到主管部门
的处罚,进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公司业务经营的风险
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一方面为后续国内防疫工作带来不确定性,一
方面对全球天然油脂供应链、国内出口业务产生较大冲击。若全球疫情持续加剧,
原料和产品进出口可能因此受限,导致公司核心原材料的供给、表面活性剂的出
口受到冲击,国内竞争加剧,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时,若国内
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反复、散发,对我国经济形势产生较大的影响,影响终端消费
需求,将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管理风险
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对公司资源整合、生产加工、技术研发、采购销
售、人力资源、内部控制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增加了公司管理和运营的难度。
目前,公司员工年龄结构偏大,若公司管理层的管理水平和员工的业务素质不能
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大的需要,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不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
及时作出调整和完善,将会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七)业务资质相关风险
公司生产的部分表面活性剂、洗涤用品需要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业务许可
证,公司当前拥有的主要业务许可证包括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
可证、排污许可证等。报告期内,公司未因生产经营资质违法违规受到处罚,但
不排除未来可能由于相关资质要求提高、行业监管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公司出现
相关经营资质无法持续或及时获得、受到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等情形,从而可能对
发行人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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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不利合同条款的风险
公司与宝洁集团等个别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中约定了最惠客户、同价供货或
解除合同等对公司不利的条款,限定公司以同类产品最低价格向其供货。报告期
各期,设置相关不利条款的客户合计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14.47%、12.32%、
11.80%。未来,若该等客户根据相关条款向公司提出异议或主张调整销售价格,
将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经营状况和业
绩预计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
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模式、采购模式、销售模式等
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未发生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异常波动的重大不利因素。
(一)2021 年 1-6 月业绩审阅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 2021)第
441A023708 号《审阅报告》,公司 2021 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及同比变动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6月 2020年1-6月 2021年4-6月 2020年4-6月
营业收入 120,700.93 99,799.19 62,257.72 60,674.20
营业利润 10,385.57 9,728.23 3,712.87 4,638.37
利润总额 10,357.74 9,509.38 3,696.12 4,680.40
净利润 9,499.53 8,452.78 3,514.35 4,285.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9,499.53 8,452.78 3,514.35 4,285.11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
9,204.08 8,038.77 3,348.65 4,124.85
利润
注:2020年1-6月的主要经营数据已经审计。
2021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0,700.93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20.9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9,499.53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12.38%。2021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及经营业绩同比呈增长趋势,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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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系(1)公司积极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同时 2020 年一季度受国内疫情影响较为严
重,2021 年 1-6 月产销量整体有所增长;(2)2021 年 1-6 月公司经营业绩一定
程度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竞争环境等因素影响,主要产品单位售价及单位毛
利整体有所上升。2021 年 4-6 月,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后有所回落,原料价格波
动、市场竞争、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对公司收入、利润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二)2021 年 1-9 月业绩预计情况
公司对 2021 年 1-9 月的主要经营数据进行了合理预估,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9月 2020年1-9月 同比变动情况
营业收入 170,000-190,000 163,955.76 3.69%至15.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2,500-14,000 15,260.60 -18.09%至-8.26%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2,000-13,500 12,762.06 -5.97%至5.78%
净利润
注:2020年1-9月的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
受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市场竞争环境变化以及近期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反
复、散发等因素影响,公司预计 2021 年 1-9 月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
润与上年同期基本保持持平。公司 2021 年 1-9 月扣非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
利润预计同比下降 8.26%至 18.09%,主要系 2020 年三季度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形
成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大所致。上述 2021 年 1-9 月业绩预计情况系公司初步
测算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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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公司拟发行新股不超过 2,250.00 万股,发行数量不
发行股数 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
让。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倍(每股收益按发行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发行市盈率
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13.41 元(按照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元(按照【】年【】月【】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本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市净率 【】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网下向投资者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发行方式
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符合资格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
发行对象
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一)本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贾齐正、孙建雄、侯炳
阳、刘国彪、叶继勇、郑钢均分别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
月。
3、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
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 6 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
锁定的承诺
的股份,买入后 6 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
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
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减
持价格应相应调整。
5、本人违反关于股份锁定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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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的收益归公司,本人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
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有关收益
交给公司。
(二)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刘茂林、袁
志武、欧莎、张颖民、黎德光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
月。
3、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 6 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的股份,买
入后 6 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离职后 6 个月内,不
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
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
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
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减
持价格应相应调整。
5、本人违反关于股份锁定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
的收益归公司,本人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
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有关收益
交给公司。
(三)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付卓权、孔福云、杨国府承
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2、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
6 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的股份,买入后 6 个月内不再卖出
公司股份;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
份。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
例不超过 50%。
3、本人违反关于股份锁定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
的收益归公司,本人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
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有关收益
交给公司。
(四)龚小中等 52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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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本人违反关于股份锁定承诺的相关内容,
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本人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
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
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募集资金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8,727.51 万元
其中:承销保荐费用 7,047.38 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 714.38 万元
律师费用 507.74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15.09 万元
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 42.92 万元
注: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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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NAN RESUN Co., Ltd.
注册资本:6,749.55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茂林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7 年 11 月 24 日
整体变更设立日期:2010 年 6 月 28 日
住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塘路 399 号
邮政编码:410100
电话号码:0731-82115109
传真号码:0731-82115109
互联网网址:http://www.hnlcwang.com/
电子邮箱:hunanlichen1@hnresun.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部门的负责人:郑钢
联系电话:0731-82115109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本公司系由丽臣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6 月 1 日,丽臣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丽臣有限整体变更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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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有限公司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经天健正信湖南
分所审计的净资产 9,402.82 万元为基准,按照 1:0.6381 的比例折合股本 6,000 万
股,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各发起人按照各自在有限公司所占出资份额的比例,
确定各自在股份公司所占的股份比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2010 年 6 月 22 日,天健正信湖南分所对股份公司的设立出资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 050001 号)。2010 年 6 月 28 日,
有限公司就本次整体变更事项在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
并领取了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
公司的发起人为贾齐正、孙建雄、侯炳阳等 44 名自然人,整体变更设立时
的发起人及其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贾齐正 1,560.00 26.00%
2 孙建雄 420.00 7.00%
3 侯炳阳 420.00 7.00%
4 刘国彪 240.00 4.00%
5 叶继勇 240.00 4.00%
6 龚小中 180.00 3.00%
7 郑钢 153.00 2.55%
8 刘茂林 153.00 2.55%
9 曾学东 141.00 2.35%
10 罗文姗 93.00 1.55%
11 欧胜强 93.00 1.55%
12 高焱 93.00 1.55%
13 段玉臣 93.00 1.55%
14 张颖民 93.00 1.55%
15 孔福云 93.00 1.55%
16 韩柏玲 93.00 1.55%
17 刘斌 87.00 1.45%
18 刘德恒 87.00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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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9 唐德成 87.00 1.45%
20 杨毅 87.00 1.45%
21 戴承年 87.00 1.45%
22 欧莎 87.00 1.45%
23 李平洲 87.00 1.45%
24 贵仁俊 87.00 1.45%
25 周固基 78.00 1.30%
26 李虎 78.00 1.30%
27 张超政 66.00 1.10%
28 李培坤 60.00 1.00%
29 付卓权 60.00 1.00%
30 刘霞玲 60.00 1.00%
31 黎德光 60.00 1.00%
32 袁志武 60.00 1.00%
33 苏文良 60.00 1.00%
34 刘燕妮 54.00 0.90%
35 刘奕雯 54.00 0.90%
36 赵焰 54.00 0.90%
37 刘树黎 54.00 0.90%
38 湛建军 54.00 0.90%
39 周庄 54.00 0.90%
40 李建新 48.00 0.80%
41 毛文胜 48.00 0.80%
42 杨洪艳 48.00 0.80%
43 孙畅 48.00 0.80%
44 黄沁平 48.00 0.80%
合 计 6,000.00 100.00%
(三)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
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持股比例在前 10 名的发起人为贾齐正、孙建雄、侯炳阳、刘国彪、叶
继勇、龚小中、郑钢、刘茂林、曾学东、罗文姗。在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前,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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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持有丽臣有限的股权,从事的业务为对丽臣有限的投资
及管理。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
务没有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系由丽臣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承继了丽臣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及相关
业务。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前后,公司的主营业务均为表面活性剂及洗涤用品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改制设立前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及联系
在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前后,公司的业务流程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
系及演变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依赖主要发起人的情形。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系由丽臣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承继了丽臣有限的全部资产、
负债、权益,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发起人出资资产均已办理完毕产权
变更手续。
三、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6,749.55 万股。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 A 股不超
过 2,25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情
况如下(假设发行 2,250.00 万股):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贾齐正 1,560.00 23.11% 1,560.00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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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孙建雄 420.00 6.22% 420.00 4.67%
侯炳阳 420.00 6.22% 420.00 4.67%
刘国彪 246.00 3.64% 246.00 2.73%
叶继勇 246.00 3.64% 246.00 2.73%
刘茂林 200.00 2.96% 200.00 2.22%
龚小中 180.00 2.67% 180.00 2.00%
郑钢 180.00 2.67% 180.00 2.00%
贵仁俊 170.00 2.52% 170.00 1.89%
欧莎 145.00 2.15% 145.00 1.61%
刘霞玲 142.00 2.10% 142.00 1.58%
曾学东 141.00 2.09% 141.00 1.57%
刘奕雯 116.00 1.72% 116.00 1.29%
罗文姗 93.00 1.38% 93.00 1.03%
欧胜强 93.00 1.38% 93.00 1.03%
高焱 93.00 1.38% 93.00 1.03%
段玉臣 93.00 1.38% 93.00 1.03%
张颖民 93.00 1.38% 93.00 1.03%
孔福云 93.00 1.38% 93.00 1.03%
韩柏玲 93.00 1.38% 93.00 1.03%
唐德成 93.00 1.38% 93.00 1.03%
刘斌 87.00 1.29% 87.00 0.97%
刘德恒 87.00 1.29% 87.00 0.97%
杨毅 87.00 1.29% 87.00 0.97%
戴承年 87.00 1.29% 87.00 0.97%
李平洲 87.00 1.29% 87.00 0.97%
黎德光 85.00 1.26% 85.00 0.94%
李虎 80.00 1.19% 80.00 0.89%
付卓权 80.00 1.19% 80.00 0.89%
袁志武 80.00 1.19% 80.00 0.89%
毛文胜 80.00 1.19% 80.00 0.89%
周固基 78.00 1.16% 78.00 0.87%
苏文良 75.00 1.11% 75.00 0.83%
刘树黎 70.00 1.04% 70.00 0.78%
湛建军 69.00 1.02% 69.00 0.77%
张超政 66.00 0.98% 66.00 0.73%
周庄 65.00 0.96% 65.00 0.72%
黄沁平 65.00 0.96% 65.00 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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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李培坤 60.00 0.89% 60.00 0.67%
赵焰 60.00 0.89% 60.00 0.67%
刘燕妮 54.00 0.80% 54.00 0.60%
李建新 54.00 0.80% 54.00 0.60%
杨洪艳 48.00 0.71% 48.00 0.53%
孙畅 48.00 0.71% 48.00 0.53%
许江德 13.50 0.20% 13.50 0.15%
邓科 11.00 0.16% 11.00 0.12%
易孟良 11.00 0.16% 11.00 0.12%
申元龙 10.50 0.16% 10.50 0.12%
张蕾 10.00 0.15% 10.00 0.11%
杨国府 9.90 0.15% 9.90 0.11%
蔡舟 9.90 0.15% 9.90 0.11%
周雄辉 9.45 0.14% 9.45 0.11%
李纲 9.00 0.13% 9.00 0.10%
龚胜军 9.00 0.13% 9.00 0.10%
龚超 8.40 0.12% 8.40 0.09%
龙江非 8.30 0.12% 8.30 0.09%
唐忠仁 8.30 0.12% 8.30 0.09%
张立香 8.30 0.12% 8.30 0.09%
李敏 7.40 0.11% 7.40 0.08%
刘爱菊 7.00 0.10% 7.00 0.08%
李凡 6.60 0.10% 6.60 0.07%
谢李 6.00 0.09% 6.00 0.07%
陈锴 6.00 0.09% 6.00 0.07%
刘李沙 6.00 0.09% 6.00 0.07%
周迎宾 6.00 0.09% 6.00 0.07%
罗芳 6.00 0.09% 6.00 0.07%
社会公众股股东 - - 2,250.00 25.00%
合计 6,749.55 100.00% 8,999.55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股权性质
1 贾齐正 1,560.00 23.11% 自然人股份
2 孙建雄 420.00 6.22% 自然人股份
3 侯炳阳 420.00 6.22% 自然人股份
36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4 刘国彪 246.00 3.64% 自然人股份
5 叶继勇 246.00 3.64% 自然人股份
6 刘茂林 200.00 2.96% 自然人股份
7 龚小中 180.00 2.67% 自然人股份
8 郑钢 180.00 2.67% 自然人股份
9 贵仁俊 170.00 2.52% 自然人股份
10 欧莎 145.00 2.15% 自然人股份
合计 3,767.00 55.80%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公司共有 66 名股东,均为自然人股东,其
中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的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1 贾齐正 1,560.00 23.11% 董事长
2 孙建雄 420.00 6.22% 董事、副总经理
3 侯炳阳 420.00 6.22% 董事、高级顾问
4 刘国彪 246.00 3.64%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5 叶继勇 246.00 3.64% 副总经理
6 刘茂林 200.00 2.96% 董事、总经理
7 龚小中 180.00 2.67% -
8 郑钢 180.00 2.67%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9 贵仁俊 170.00 2.52% 审计部经理
10 欧莎 145.00 2.15% 董事、副总工程师
合计 3,767.00 55.80%
(四)国有股、外资股及战略投资者情况
发行人股本中无国有股、外资股及战略投资者持股。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和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
例
曾学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1.0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2.09%,高焱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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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持有公司股份 93.0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38%,两人为夫妻关系。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
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
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承诺”。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立足于精细化工领域,主营业务为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的研发、生产
及销售。公司研发生产的表面活性剂产品系洗发水、沐浴露、洗手液、洗衣液、
洗衣粉等个人护理和家居洗涤用品的核心原料,报告期各期,表面活性剂业务收
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达到 88.89%、89.91%和 90.35%。自 20 世纪 80 年代
开始,公司聚力于表面活性剂的研发生产,成为国内首家实现 AES 工业化生产
的企业。经过数十年的深耕,目前,公司拥有长沙、上海、东莞三大生产基地,
表面活性剂年产能三十多万吨,主导产品 2019 年行业排名位列全国前三。公司
现有的表面活性剂产品包括 AES、LAS、K12、铵盐、AOS、烷醇酰胺、氨基酸
型等系列,产品以天然油脂等为核心原料,较多定位于中高端洗涤护理市场,服
务的客户(品牌)包括宝洁、蓝月亮、纳爱斯、威露士、金龙鱼洁劲、欧莱雅、
施华蔻、科蒂、强生、阿道夫、霸王、云南白药、蒂花之秀、高露洁等。
除表面活性剂业务外,公司同时经营洗涤用品的生产、销售,产品包括洗衣
粉、液体洗涤剂、宾馆洗涤用品等。报告期内,公司洗涤用品业务一方面生产“马
头”、“光辉”、“贝花”、“一匙丽”等自有品牌洗涤用品,主要在湖南省内实现销售;
一方面以 OEM 模式为宝洁、益海嘉里、和黄白猫等客户生产洗衣粉及液体洗涤
剂。
公司是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先后获得“全国轻工行业先进
集体”、“湖南省百强企业”、“湖南省新材料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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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化百强”等称号,并先后参与《乙氧基化烷基硫酸钠》(GB/T13529-2011)、《乙
氧基化烷基硫酸铵》(QB/T2572-2012)等多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起草。长
年以来,公司持续注重产品生产技术与工艺的优化改进,积极推动表面活性剂的
绿色化、功能化发展,目前,公司二噁烷控制技术、色泽控制技术、过程控制技
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能够满足各类客户的高品质、差异化要求。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表面活性剂(surfactant,简称 SAA)是公司的主导产品。表面活性剂是指
能在溶液的表面定向排列,通过打破分子间相互作用,使表面张力显著下降的化
合物。表面活性剂的分子结构具有两亲性:一端为亲水基团,另一端为亲油(疏
水)基团,两类结构和性能截然相反的基团分处于同一分子的不同部位并以化学
键相连接,形成不对称的、极性的结构,因而赋予了表面活性剂既亲水、又亲油,
而又不是整体亲水或亲油的特性。表面活性剂亲水基与水相吸而溶于水,亲油基
与水相斥而离开水。表面活性剂在界面上吸附越多,表面张力降低越大,张力降
低后,两种液体界面的结构被打破,达成水油互溶的效果。
根据具体分子或离子性能的不同,各类表面活性剂具有洗涤去污、润湿、抗
粘、乳化、起泡、增溶、分散、消泡、防腐、抗静电等一系列物理化学特性,从
而使其成为一类灵活多样、用途广泛的精细化工产品,表面活性剂下游应用领域
涵盖洗涤用品、化妆品、食品加工、纺织印染、农用助剂、矿物浮选、石油开采、
油品处理等。因此,表面活性剂也被称作“工业味精”。洗涤用品所使用的表面活
性剂以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为主,其中 LAS、AES 的用量较高。
目前,公司主要表面活性剂产品系列为 AES、LAS、K12、铵盐、AOS、烷
醇酰胺、氨基酸型等,产品大多属于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主要定位于洗发水、沐
浴露、洗手液及浓缩洗涤品等中高端日化市场。其中,AES、LAS、K12 是公司
产销量最多的表面活性剂产品,也是我国日化洗涤用品行业使用量最大的几类阴
离子表面活性剂产品,报告期各期,AES、LAS、K12 三大系列产品产量占公司
表面活性剂总产量的比例分别为 89.44%、90.73%和 90.94%。根据中国洗协表委
会的统计数据,2019 年,公司 AES、LAS 产品产销量国内排名行业前三。
依托表面活性剂丰富的研发生产经验及技术储备,公司可针对市场不同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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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特定需求,不断研发和改进细分产品、提升现有产品性能稳定性及原子经济性。
目前,公司 AES、LAS、K12 三大核心产品系列下拥有数十种细分产品。公司主
要表面活性剂产品用途及特性如下表所示:
简称 名称及产品类型 主要用途 产品特性
主要应用于沐浴露、洗发水、 具有较强的增稠性、抗硬
月桂醇聚醚硫酸酯钠,天然
AES 洗手液、洗洁精、洗衣液、洗 水性、起泡性,去污力良
油脂基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衣粉等洗涤与个人护理用品 好
主要应用于洗衣粉、洗洁精等
十二烷基苯磺酸/盐,石油基 去污力、稳定性良好,性
LAS 清洁洗涤产品,基本不用于个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价比较高,亲肤性一般
人护理用品
主要应用于牙膏、洗发水、洗
月桂醇硫酸酯钠,天然油脂 起泡、乳化、润湿性能好,
K12 手液等个人护理用品,也可用
基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去污力弱于AES和LAS
于建材、农药乳化剂等领域
月桂醇硫酸酯铵、月桂醇聚
主要应用于洗发水、沐浴露等 性能温和、刺激性低,凝
铵盐 醚硫酸酯铵,天然油脂基阴
个人护理用品 固点较高
离子表面活性剂
α-烯基磺酸钠,石油基阴离 主要应用于洗衣粉,少量用于
AOS 去污力较好
子表面活性剂 洗衣液、洗洁精、沐浴露
椰油/棕榈仁油二乙醇酰胺、
与其他表面活性剂配伍,应用
椰油/棕榈仁油脂肪酸单乙
烷醇酰胺 于洗涤剂和洗衣液等液体洗涤 增稠和稳定泡沫效果好
醇酰胺,天然油脂基非离子
剂产品
表面活性剂
目前主要为月桂酰肌氨酸 主要应用于化妆品等与皮肤接
温和性强,生物降解能力
氨基酸型 钠,将增加丙氨酸、谷氨酸、 触的个人护理用品,也可应用
较强
甘氨酸型等产品 于生物医药、食品等领域
核心产品图例:
AES LAS K12
除核心业务表面活性剂外,公司还从事下游洗涤用品的生产销售,包括洗衣
粉、液体洗涤剂、宾馆洗涤用品等。报告期各期,公司洗涤用品业务收入占主营
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11%、10.09%和 9.65%。公司洗涤用品包括自有品牌
生产经营及 OEM 两种模式,其中自有品牌包括“马头”、“光辉”、“贝花”等,OEM
模式涉及的主要品牌包括汰渍、洁劲、白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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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初,国内新冠肺炎疫情较为严重,公司基于洗涤用品数十年来的生
产经验与优势,积极开展防疫工作,加大力度开展 84 消毒液的生产,并向湖南、
上海、广东三地捐赠 84 消毒液 20 吨,被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列为湖南省新冠
肺炎防控重点保障企业。
目前,公司洗涤用品板块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产品 用途及特性 生产模式及品牌
OEM模式:汰渍、白猫、洁劲等品
洗衣粉 固体织物洗涤用品,碱性 牌
自有品牌生产:光辉、马头等品牌
洗衣液 液体织物洗涤用品,中性较温和 自有品牌生产:光辉、马头等品牌
液体
OEM模式:白猫、洁劲等品牌
洗涤剂 洗洁精 餐具果蔬洗涤用品,中性较温和
自有品牌生产:贝花、马头等品牌
自有品牌委外加工:时珍牙膏等品
牙膏 膏状口腔清洁用品,用于牙齿清洁
牌
固体洗涤用品,用于日常织物洗涤 自有品牌委外加工:丽臣、马头、
肥(香)皂
或个人护理 红玫瑰等品牌
宾馆布草、地毯、餐具、洁具的洗
宾馆洗涤用品 自有品牌生产:一匙丽等品牌
涤用品
自有产品图例:
洗衣粉 洗洁精 洗衣液
牙膏 肥皂 宾洗用品
(三)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现有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两大业务板块,针对不同类型产品特点及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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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的客户资源情况,公司建立了适宜各类产品的销售体系,报告期内销售体系基
本保持稳定。
其中,表面活性剂采取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报告期内,公司表
面活性剂直销占比保持在 90%以上。表面活性剂产品价格一般参考“主要材料成
本+其他成本+合理利润”的模式进行定价,产品销售价格与脂肪醇、脂肪醇醚、
烷基苯等主要材料价格的相关性较高,其他成本包括辅料成本、直接人工、制造
费用等,合理利润主要考虑产品品质、产品供需情况、产品生产工艺等因素与客
户协商确定。公司销售部门与采购部门保持密切沟通,持续关注主要原材料市场
价格变化情况,目前,日化表面活性剂行业竞争环境改善,得益于公司优良的产
品品质及稳定的产品质量,公司表面活性剂产品售价能够根据主要原材料价格的
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保证产品合理的利润水平。公司营销人员主要通过参加
行业会议、展会、客户拜访等形式,持续搜集市场反馈信息及客户资源,不断拓
展国内市场,并逐步放眼于国际市场的开拓。
洗涤用品的销售分为宾馆洗涤用品、OEM 模式日用洗涤品、自有品牌日用
洗涤品三类。宾馆洗涤用品的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向中高档酒店进行销售,公
司在重点销售地区派驻营销人员,跟踪酒店产品的销售和市场拓展,并提供及时
的售后服务。OEM 模式生产的洗衣粉和液体洗涤剂主要向宝洁集团、和黄白猫、
益海嘉里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直接销售,销售价格根据公司提供的原材料、能源消
耗、人工费用等进行确定。公司自有品牌日用洗涤品包括洗衣粉、洗洁精、洗衣
液、肥皂和牙膏,主要通过经销模式实现销售,以先款后货为主。报告期内,公
司自有品牌日用洗涤品的销售主要集中在湖南省内,目前正在尝试开拓湖南省外
市场。
(四)所需主要原材料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脂肪醇、脂肪醇醚、烷基苯、烯烃等天然油脂及石
油化工产品,辅助原材料包括液碱、硫磺等。原材料成本占表面活性剂产品生产
成本的比重较高,公司根据上游原料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服务及供应能力,已经
建立起相对通畅稳定的采购体系和供应商管理体系,能够保证原材料的稳定供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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脂肪醇、脂肪醇醚是公司天然油脂基表面活性剂的主要生产原料。公司可以
直接向供应商采购脂肪醇醚,也可以将购买的脂肪醇委托给三江化工等外协厂商
加工成脂肪醇醚。公司持续跟踪脂肪醇和脂肪醇醚的价格变动趋势,综合考虑加
工和直接采购价格、供应体系稳定等多种因素,自主选择醇醚加工或直采。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能源包括水、电、生物质颗粒、天然气,公司积极推进
清洁生产和原子经济生产,落实节能减排战略,能源消耗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低。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外协加工金额及其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原材料
采购金额 占比 采购金额 占比 采购金额 占比
烷基苯 66,858.59 35.25% 60,366.57 36.63% 41,088.06 26.37%
脂肪醇 50,629.07 26.70% 37,455.61 22.73% 43,270.58 27.77%
脂肪醇醚-直采 28,008.48 14.77% 27,499.37 16.69% 32,255.25 20.70%
其中:AEO2 醇醚 16,672.49 8.79% 17,914.67 10.87% 19,698.38 12.64%
醇醚-加工费 11,017.48 5.81% 8,853.39 5.37% 9,744.59 6.25%
其中:AEO2 加工 10,832.96 5.71% 8,519.46 5.17% 9,542.45 6.12%
合计 156,513.62 82.53% 134,174.94 81.42% 126,358.48 81.10%
注:脂肪醇醚根据EO加成数的不同,有AEO2、AEO1、AEO3等多种类别,目前公司委
外加工和直接采购的脂肪醇醚以AEO2为主。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总额上升,主要系公司产能扩张所致。各原
料价格变化及产品结构调整,导致主要原料采购金额占比结构有所变动,其中,
脂肪醇价格整体下降后企稳回升,烷基苯价格则相对较为平稳,有所上升,同时
LAS 产品占比有所增加,导致报告期内烷基苯采购占比上升。
2、主要原材料、服务价格变化情况
受上游棕榈仁油等天然油脂价格及石油价格变化的影响,报告期内,主要原
材料的价格存在一定程度的波动,其中,脂肪醇、脂肪醇醚采购价格下跌后企稳
回升。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平均采购单价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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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主要产品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原材料
系列 平均价格 平均价格 平均价格
烷基苯 LAS 8,896.17 8,433.75 8,112.86
脂肪醇 AES、K12 8,392.82 7,824.33 10,049.10
脂肪醇醚-直采 AES 9,029.97 8,731.73 10,706.41
其中:AEO2 醇醚 AES 8,726.65 8,416.91 10,149.57
醇醚-加工费 AES 2,179.17 2,379.72 3,099.21
其中:AEO2 加工 AES 2,173.82 2,371.66 3,120.84
3、原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动力能源占生产成本的比重
公司原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高,报告期内,原材料在生产成本中的占比
分别达到 94.75%、94.44%及 94.69%。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原材料在生产成本中的占比 94.69% 94.44% 94.75%
直接人工在生产成本中的占比 0.81% 0.82% 0.91%
制造费用在生产成本中的占比 4.51% 4.73% 4.34%
其中:动力能源在生产成本中的占比 1.67% 1.68% 1.64%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动力能源占生产成本的比重
较为稳定。
(五)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行业竞争格局及主要竞争企业
(1)表面活性剂行业
①行业竞争格局
表面活性剂作为重要的精细化工产品,具有较为久远的发展历史,行业竞争
较为充分。国际市场方面,德国巴斯夫、美国休斯、南非沙索、日本花王等是较
为知名的表面活性剂生产企业,在产品门类和产品技术方面仍具有一定的优势。
我国表面活性剂行业通过多年的发展,在不断降低对外依存度的同时,国际竞争
力也在逐步走强,目前部分产品技术工艺已经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且能够依靠成
本优势实现部分产品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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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从事表面活性剂生产经营的企业数量较多,但大多规模较小、产品生产
效率和质量较低。随着下游客户对产品质量要求的不断提升及国家供给侧结构性
改革的持续推进,我国表面活性剂行业逐步由量的竞争转向质的竞争,部分技术
水平落后、生产装置及环保设施不达标的小企业被迫减产、停产,市场向行业内
规模大、口碑好、产品品质高的龙头企业集中。
公司主要参与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市场的竞争,目前,我国排名前五的阴离子
表面活性剂生产企业产量占据全国产量的一半以上。根据《中国表面活性剂行业
年鉴(2019)》,2018 年,主要产品 AES、LAS、K12 的国内生产企业产出量排
名如下:
2018 年
AES LAS K12
1 赞宇科技 1 和桐集团 1 亿丰油脂
2 湖南丽臣 2 赞宇科技 2 湖南丽臣
3 和桐集团 3 南京佳和 3 淄博俱进
4 天津天女 4 湖南丽臣 4 长庚油脂
5 中轻化工 5 广州浪奇 5 赞宇科技
数据来源:《中国表面活性剂行业年鉴(2019)》,和桐集团为不完全统计
根据中国洗协表委会的统计数据,2019 年,主要产品 AES、LAS 的国内企
业产销排名如下:
2019 年
AES LAS
1 赞宇科技 1 和桐集团
2 湖南丽臣 2 赞宇科技
3 天津天女 3 湖南丽臣
4 中轻化工 4 南京佳和
5 和桐集团 5 广州浪奇
数据来源:中国洗协表委会,仅发布 AES 和 LAS 统计数据,和桐集团为不完全统计
②主要竞争对手
德国巴斯夫、日本花王等国外表面活性剂知名企业虽然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
和较为丰富的产品门类,但其产品售价较高,目前在中国市场的产销规模占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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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公司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行业的竞争对手以国内生产企业赞宇科技、和桐集
团等为主。
(2)洗涤用品行业
①行业竞争格局
洗涤用品行业是竞争较为充分的行业。目前,立白、纳爱斯、蓝月亮、威露
士、白猫、浪奇等国内品牌在我国洗衣粉、洗衣液、洗洁精等产品生产中占据重
要位置,但是洗发水等个人护理产品仍由海飞丝、沙宣、潘婷、欧莱雅、施华蔻、
力士等国际品牌占据主导地位。我国沐浴露、洗发水等个人护理产品产量占比仍
有较大提升空间。近年来,随着消费者需求的个性化、多元化发展,洗护用品小
众品牌获得增长空间,优势品牌、高端产品的市场份额更为分散。消费者在产品
选择和使用方面,对肌肤的安全性和购买的便捷性愈加重视,灵活的营销手法、
多元的媒体交互、新兴的产品类别,促使行业产品、渠道呈多元化发展态势。
②主要竞争对手
公司的洗涤用品主要系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等织物洗涤和餐具洗涤用品,
以及宾馆洗涤等公共设施清洁用品。公司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的生产能够充
分利用上游表面活性剂的原料优势,确保产品质量稳定性、提升 OEM 客户粘性
和认可度,同时也扩展表面活性剂产品的销售渠道。在公共设施清洁用品领域,
公司自主研发了“一匙丽”系列宾馆洗涤用品,客户群主要为高端酒店。
公司洗涤用品业务与国内众多从事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等洗涤用品生产
的企业存在竞争关系。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纳爱斯
集团有限公司、宝洁(中国)有限公司、联合利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广州
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和黄白猫有限公司、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等。目前,我国洗涤用品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公司“马头”、“贝花”、“光辉”等自
主品牌产品仍主要在湖南省内销售,与立白、纳爱斯等品牌相比,产销能力仍存
在较大差距。
2、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主营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其中,表面活性剂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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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是公司主要的收入与利润来源,公司表面活性剂产品较多定位于中高端洗涤护
理市场,服务的客户(品牌)包括宝洁、蓝月亮、威露士、纳爱斯、金龙鱼洁劲、
欧莱雅、施华蔻、科蒂、强生、阿道夫、霸王、云南白药、蒂花之秀、高露洁等。
公司在表面活性剂领域深耕数十年,积累了深厚的技术经验,产品优质的性能及
中高端的定位为市场所认可,随着上海、东莞基地的布局及产能的扩充,公司在
表面活性剂行业中的竞争地位进一步加强。
洗涤用品业务系表面活性剂下游最主要的应用领域,目前,公司洗涤用品业
务主要以自有品牌省内销售和 OEM 代加工等方式为主,可以帮助拓展表面活性
剂销售渠道、提高公司客户粘性及认可度。与立白、纳爱斯等国内大型洗涤用品
生产企业相比,公司洗涤用品业务产销能力仍存在较大差距。
(1)公司的市场地位
公司主要参与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市场的竞争,目前国内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市
场以 LAS 和 AES 为主,规模以上生产企业 LAS 及 AES 产量占到全部阴离子表
面活性剂产品产量的比例超过 80%,AES 和 LAS 等产品以其优秀的去污力、发
泡性、抗硬水性、稳定性、配伍性获得市场的广泛认可,众多下游厂商围绕 AES、
LAS 开展终端产品配方研发。
目前,我国万吨级规模以上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生产企业数量较少,排名前五
的生产企业产量占据全国产量的一半以上。根据中国洗协表委会的统计数据,
2019 年,公司主要产品 AES、LAS 的产销量排名国内前三。
洗涤用品方面,根据《中国合成洗涤剂工业 60 年(1959-2019)》的数据统
计,国内洗衣粉主要生产厂家包括立白、纳爱斯、宝洁、联合利华、浪奇、南风
化工等,湖南丽臣位列前二十大洗衣粉生产商;国内洗衣液主要生产厂家包括纳
爱斯、立白、蓝月亮、威莱、联合利华、宝洁等。与上述企业相比,公司洗涤用
品在规模和品牌知名度上仍有一定的差距。
(2)公司的技术水平及特点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主要生产工艺为磺化工艺,为保证产品稳定的生产质量及
良好的产品性能,需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断积累调配经验、提升工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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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应用于洗护、化妆品、浓缩洗涤剂等中高端市场的表面活性剂产品,往往需要
具备更优的产品色泽、粘度、活性物标准及更高的性能稳定性,需要生产企业结
合终端需求,不断研发改进产品性能或研制衍生产品。公司为表面活性剂的生产
配备了国际领先的表面活性剂生产设备与检测装置,并于 2004 年成功运用 DCS
系统实现磺化装置工艺参数自动控制,公司二噁烷控制技术、色泽控制技术、过
程控制技术目前属于国内领先水平,产品质量稳定、优质,成为国内少数能够参
与高端洗护、化妆品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市场竞争的企业之一。
最近十年,公司加大原有产品衍生品种研发力度,进一步向中高端市场拓进,
推出氨基酸型表面活性剂、固体 K12、低凝固点 AES、高浓度 AOS 等衍生品类
及表面活性剂复配产品,并针对客户的特定需求,研制符合客户产品粘度、增稠
性、防腐性等性能要求的产品,以此开发了包括宝洁、科蒂、汉高等在内的一系
列国际知名洗护、化妆品客户,应用于宝洁洗护系列、科蒂集团旗下化妆品系列、
施华蔻、丝蕴等中高端品牌。
公司积极推行表面活性剂产品的高质化、高值化、绿色化发展,不断提升产
品品质,开展衍生品种、新品种的研发,技术水平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公司经营使用的主要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
设备等。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45,787.93 11,222.32 - 34,565.61
机器设备 35,567.41 16,341.77 99.36 19,126.27
运输设备 724.23 332.38 - 391.85
电子及其他设备 1,438.22 315.80 - 1,122.42
合计 83,517.78 28,212.28 99.36 55,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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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屋建筑物情况
公司拥有长沙、上海、东莞三大生产基地,生产经营相关的房屋及建筑物分
别在长沙、上海、东莞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上建造。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
公司拥有不动产权证/房产权证共 37 宗,建筑面积合计 155,318.81 平方米,具体
情况如下:
序 不动产权证号/ 建筑面积
坐落 所有权人 用途
号 房权证号 (㎡)
湘(2019)长沙县不动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
1 丽奥科技 仓储 7,756.45
产权第 0019502 号 塘路 399 号原料库 101 室
湘(2019)长沙县不动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
2 丽奥科技 仓储 3,250.79
产权第 0019500 号 塘路 399 号牙膏车间 101 室
湘(2019)长沙县不动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
3 丽奥科技 仓储 2,977.58
产权第 0019442 号 塘路 399 号罐区北仓库 101 室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
湘(2019)长沙县不动
4 塘路 399 号临时成品仓库、设备库 101 丽奥科技 仓储 2,430.40
产权第 0019430 号
室
湘(2019)长沙县不动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
5 丽奥科技 工业 1,795.50
产权第 0019494 号 塘路 399 号洗衣粉车间 101 室等 2 套
湘(2019)长沙县不动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
6 丽奥科技 工业 1,738.75
产权第 0019486 号 塘路 399 号洗衣粉车间 202 室等 2 套
湘(2019)长沙县不动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
7 丽奥科技 工业 1,383.42
产权第 0019476 号 塘路 399 号洗衣粉车间 301 室等 2 套
湘(2019)长沙县不动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
8 丽奥科技 其他 1,211.27
产权第 0019478 号 塘路 399 号五金库、维修间 101 室
湘(2019)长沙县不动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
9 丽奥科技 工业 704.30
产权第 0019424 号 塘路 399 号洗衣粉车间 501 室
湘(2019)长沙县不动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
10 丽奥科技 工业 704.30
产权第 0019466 号 塘路 399 号洗衣粉车间 401 室
湘(2019)长沙县不动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
11 丽奥科技 其他 510.38
产权第 0019415 号 塘路 399 号纯水站、空压站 101 室
湘(2019)长沙县不动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
12 丽奥科技 其他 376.53
产权第 0019493 号 塘路 399 号锅炉房 101 室
湘(2019)长沙县不动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
13 丽奥科技 工业 375.18
产权第 0019432 号 塘路 399 号洗衣粉车间 602 室等 3 套
湘(2019)长沙县不动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
14 丽奥科技 其他 351.36
产权第 0019414 号 塘路 399 号变电所 101 室
湘(2019)长沙县不动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
15 丽奥科技 工业 251.87
产权第 0019497 号 塘路 399 号洗衣粉车间 701 室
湘(2019)长沙县不动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
16 丽奥科技 工业 163.16
产权第 0019404 号 塘路 399 号洗衣粉车间 801 室
湘(2019)长沙县不动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
17 丽奥科技 其他 151.26
产权第 0019488 号 塘路 399 号污水处理站 101 室
湘(2019)长沙县不动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
18 丽奥科技 其他 76.45
产权第 0019458 号 塘路 399 号综合楼传达室 101 室
19 湘(2019)长沙县不动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 丽奥科技 其他 55.54
49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产权第 0019412 号 塘路 399 号北货运大门传达室 101 室
湘(2019)长沙县不动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
20 丽奥科技 其他 35.14
产权第 0019482 号 塘路 399 号南主大门传达室 101 室
湘(2019)长沙县不动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东
21 丽奥科技 工业 9,811.50
产权第 0056629 号 十路 159 号标准厂房一 101 室
湘(2019)长沙县不动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东
22 丽奥科技 工业 7,261.00
产权第 0056631 号 十路 159 号标准厂房二 101 室
湘(2019)长沙县不动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东
23 丽奥科技 工业 8,723.40
产权第 0056632 号 十路 159 号标准厂房三 101 室
湘(2019)长沙县不动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东
24 丽奥科技 工业 10,631.19
产权第 0056633 号 十路 159 号标准厂房四 101 室
湘(2020)长沙县不动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塘路
25 丽奥科技 工业 7,039.95
产权第 0012599 号 399 号宝洁产品包装车间 101 室
湘(2020)长沙县不动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塘路
26 丽奥科技 工业 9,005.89
产权第 0012600 号 399 号综合楼 102 室
湘(2020)长沙县不动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塘路
27 丽奥科技 工业 14,261.44
产权第 0012601 号 399 号液体洗涤车间 102 室
湘(2020)长沙县不动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塘路
28 丽奥科技 工业 4,173.14
产权第 0012602 号 399 号宾馆洗涤车间 102
湘(2020)长沙县不动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塘路
29 丽奥科技 工业 3,544.11
产权第 0012603 号 399 号成品桶区仓库 102
湘(2020)长沙县不动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塘路
30 丽奥科技 工业 1,127.50
产权第 0012604 号 399 号净化中心 102 室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塘路
湘(2020)长沙县不动
31 399 号调节车间,磺化二、三车间, 丽奥科技 工业 9,364.21
产权第 0012605 号
脱气装置车间 102 室
湘(2020)长沙县不动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塘路
32 丽奥科技 工业 10,900.74
产权第 0063765 号 399 号综合仓库顶 01 等 4 套
湘(2020)长沙县不动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塘路
33 丽奥科技 工业 5,787.04
产权第 0062450 号 399 号成品仓库 101 室
沪房地金字(2016)第
34 金山区金山卫镇金山大道 6388 号 上海奥威 工业 10,839.89
007154 号
粤(2018)东莞不动产
35 东莞市沙田镇石化三路 12 号 广东奥威 工业 5,778.69
权第 0081868 号
粤(2018)东莞不动产
36 东莞市沙田镇石化三路 12 号 广东奥威 工业 4,567.97
权第 0081869 号
粤(2018)东莞不动产
37 东莞市沙田镇石化三路 12 号 广东奥威 工业 6,201.52
权第 0081870 号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公司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房屋建筑物如
下: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建筑面积(㎡) 具体用途
1 原料库房 500.05 仓储
2 客货大门及门卫一 64.16 门卫室
上述原料库房、客货大门及门卫建设时已分别取得东莞市城乡规划局于
50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5 年 3 月 30 日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2015-86-0005 号、建
字第 2015-86-0006 号),因未及时办理相关建筑工程的施工许可,导致未能取得
对应的房屋产权证书。
上述房屋系公司在厂区内自建的辅助性建筑,建设该等房屋时,公司未办理
工程施工许可,存在一定瑕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建筑法》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存在被有关政府部门
要求限期改正、行政处罚的可能。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公司尚未受到
与上述房屋相关的行政处罚。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出具证明,确认报告
期内无行政处罚记录。
上述房产系由广东奥威在其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出资新建,建成
以来权属清晰,未有第三人就该等房产的权属提出任何主张、异议。该等房屋仅
用于仓储和门卫,均系辅助类建筑,并非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或核心生产经
营设施。上述房屋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若届时被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要求限期拆
除,原料库房中存放的各项物资均可转移至有证厂房进行堆放、门卫室亦可转移
至有证厂房实施,可替代性较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此
外,上述房屋的账面金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很小,拆除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损
失。
公司实际控制人已针对前述无证房屋存在的法律瑕疵出具书面承诺,如因该
房屋被有关部门要求拆除或受到行政处罚而给发行人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全部由
实际控制人承担。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承租的房屋使用权情况如
下:
是否办
序 面积
出租方 承租方 房屋座落 租赁期限 理租赁
号 (㎡)
备案
日化研 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东 2021.04.21-
1 李如松 70.34 否
究所 里46号楼6单元401室 2022.04.20
日化研 武汉市硚口区荣华铁路 2021.01.01-
2 程德银 92.86 否
究所 小区7栋2单元1层1室 2021.12.31
日化研 武汉市常青街道复兴新 2021.03.04-
3 刘胜 75.51 否
究所 村小区4栋301号 2022.03.03
51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镇东
日化研 2020.08.19-
4 王丽玲 乡村黄络围南浦海滨花 84.20 是
究所 2022.08.18
园海华居1栋3座503
成都阳阳
上海奥 成都市青白江区团结东 2021.01.01-
5 聚能商贸 150.00 否
威 路736号 2021.12.31
有限公司
上海敬恩
上海奥 上海市金山第二工业区 2021.05.01-
6 实业有限 3,800.00 否
威 春华路458号 2022.04.30
公司
上海新磊
丽臣奥 汕头市龙湖区泰山路汕 2021.04.01-
7 物流有限 900.00 否
威 头北站广汇货场内 2022.12.31
公司
上述对外承租的房屋主要用于仓储或销售人员住宿使用,并非用于主要生产
经营活动,上述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3、主要经营设备
(1)主要经营设备总体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原值 净值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万元) (万元)
1 专用设备 301 9,838.75 4,106.55
2 储存设备 123 3,902.41 2,101.87
3 自动化控制设备 367 2,437.24 1,589.11
4 热交换设备 120 1801.9 1023.02
5 电气设备 108 1,335.33 578.45
6 泵类 109 662.55 326.98
7 化验仪器 80 764.89 506.49
8 风机设备 57 564.44 458.35
9 过滤设备 13 135.71 53.45
10 设备平台 1 37.69 32.91
11 装卸设备 5 25.73 18.45
合计 1,284 21,506.64 10,795.63
(2)各主体目前正在使用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①湖南丽臣母公司
52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成新率
1 实验工厂中试线 1 90%
2 搪瓷反应罐 3 75%
3 反应釜等专用设备 3 76%
4 近红外光谱仪 1 82%
5 高效液相色谱仪 1 71%
6 分光光度计等检测设备 17 57%
7 热交换设备 2 87%
8 自动化控制设备 10 72%
合计 38
②丽臣奥威
表面活性剂生产主要装置包括磺化反应器、转化塔、中和反应器、调节罐等,
其中核心装置为磺化反应器。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丽臣奥威共有 4 条表面
活性剂生产线。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成新率
1 多管膜式反应器 4 7%
2 产品调节罐 12 15%
3 转化塔 4 8%
4 一级中和反应器 3 29%
5 二级中和反应器 3 11%
6 中和脱气器 3 71%
7 静电除雾器 4 92%
8 除雾洗涤塔 1 87%
9 旋风分离器 6 61%
10 SO3吸收塔 1 88%
11 产品脱气器 11 46%
12 薄膜蒸发器 2 68%
13 结片机 1 68%
14 挤出机 2 68%
15 K12调节锅 3 68%
16 空气干燥塔等专用设备 39 27%
17 贮罐 27 58%
53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8 暂存罐等存储容器 20 64%
19 风机设备 22 55%
20 电气设备 34 49%
21 泵类设备 20 54%
22 热交换设备 44 51%
23 自动化控制设备 52 59%
24 化验仪器 9 78%
25 过滤设备 5 17%
26 尾气处理设备 2 100%
合计 334
③上海奥威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海奥威共有 3 条表面活性剂生产线。其中,上
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 8 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材料建设项目(一期)初步建成
一条表面活性剂生产线,于 2020 年 9 月投入使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成新率
1 多管膜式反应器 3 62%
2 产品调节罐 16 60%
3 转化塔 3 66%
4 一级中和反应器 2 86%
5 二级中和反应器 2 73%
6 中和脱气器 2 80%
7 静电除雾器 3 72%
8 除雾洗涤塔 2 69%
9 薄膜蒸发器 1 92%
10 结片机 1 25%
11 磨粉机 1 25%
12 挤出机 4 29%
13 振动流化床 2 67%
14 缝口封口一体机 1 100%
15 产品脱气器 3 66%
16 纯水制造设备 2 65%
17 旋风分离器 5 92%
54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8 SO3吸收塔 1 40%
19 空气干燥塔等专用设备 18 58%
20 贮罐 15 39%
21 暂存罐等储存容器 8 50%
22 自动化控制设备 84 61%
23 电气设备 62 67%
24 热交换设备 45 55%
25 化验仪器 20 45%
26 泵类设备 36 57%
27 风机设备 13 66%
28 供气设备 2 98%
29 过滤设备 3 72%
合计 360
④广东奥威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广东奥威共有 3 条表面活性剂生产线。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成新率
1 多管膜式反应器 3 75%
2 产品调节罐 11 65%
3 转化塔 3 75%
4 一级中和反应器 2 65%
5 二级中和反应器 2 65%
6 中和脱气器 2 65%
7 静电除雾器 3 75%
8 除雾洗涤塔 3 75%
9 产品脱气器 2 65%
10 纯水制造设备 1 53%
11 旋风分离器 3 75%
12 SO3吸收塔 1 53%
13 空气干燥塔等专用设备 11 67%
14 贮罐 25 53%
15 暂存罐等储存容器 8 63%
16 电气设备 10 67%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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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自动化控制设备 61 71%
18 热交换设备 26 71%
19 泵类 26 63%
20 化验仪器 12 57%
21 风机设备 12 80%
22 过滤设备 3 75%
合计 230
⑤丽奥科技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成新率
1 自动包装机 12 37%
2 自动缝袋机 10 60%
3 喷粉塔 1 15%
4 湿法除尘塔 2 35%
5 后配混合器 1 48%
6 配料锅 2 16%
7 洗洁精配制罐 3 80%
8 直排筛等专用设备 15 35%
9 洗洁精灌装线 4 76%
10 贮罐 12 80%
11 DCS等自动化控制设备 153 62%
12 计量罐等储存容器 6 18%
13 风机设备 10 10%
14 热交换设备 3 26%
15 泵类 19 55%
16 化验仪器 7 18%
17 过滤设备 2 75%
合计 262
⑥日化研究所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成新率
1 车间工艺管网 1 91%
2 卧式螺带混合机 1 86%
3 纯水制造设备 1 5%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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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全自动活性炭吸附器 1 5%
5 全自动机械过滤系统 1 5%
6 液料预混罐 2 3%
7 搪瓷反应釜 1 87%
8 搪瓷反应罐 1 87%
9 脉冲除尘器等专用设备 17 51%
10 装卸设备 5 77%
11 设备平台 1 91%
12 化验仪器 13 57%
13 自动化控制设备 3 37%
14 泵类 8 27%
15 电气设备 2 88%
16 储存设备 2 4%
合计 60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目前,公司湖南地区土地使用权集中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使用权人为子
公司丽奥科技,上海和东莞生产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分别为子公司上海奥威和广
东奥威,三宗土地使用权均为出让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 7,403.48 万元,合计面积 254,497.54 平方米。
具体情况如下:
土地面积 权利终止
序号 使用权人 土地座落 用途 证号
(m2) 日期
湖南省长沙市 湘(2019)长
工业 2057 年 2
1 丽奥科技 长沙县星沙镇 沙县不动产权 167,982.00
用地 月 12 日
东十线东、南 第 0056629 号
上海市金山区 沪房地金字
工业 2060 年 7
2 上海奥威 金山卫金山大 (2016)第 33,333.40
用地 月 15 日
道 6388 号 007154 号
粤(2018)东
东莞市沙田镇 工业 2062 年 12
3 广东奥威 莞不动产权 53,182.14
石化三路 12 号 用地 月 29 日
0081868 号
注:丽奥科技及广东奥威分别仅有此处一宗土地,因其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信息
已与各处房屋信息一并登记在各不动产权证书中,此处所载明之证书编号仅为披露之便宜而
选择的其中之一的不动产权证书之编号。
57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随原总部厂区实施环保整体搬迁,公司原位于长沙市浏阳河路 1 号的土地由
长沙市土地储备中心最终于 2020 年 3 月完成收储。长沙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
队于 2020 年 4 月出具《证明》,确认湖南丽臣不存在土地闲置行为,没有因违反
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而受到处罚的记录。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出具《证明》,确认
丽奥科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取得土地使用权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足额缴纳了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所应缴纳的包括土地出
让金在内的各项费用,不存在应付而未付的情形;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丽奥科技没有因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而受到我局行政处罚的情况。
上海市金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关于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有关情况
的复函》,确认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 月 19 日上海奥威不存在因违反国
家及地方有关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我局调查或行政处罚的情形。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出具《核查证明》,确认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广东奥威没有因违反国土资源管理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而受到我局行政
处罚的情形。
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均系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并与当地土地管
理部门签订了出让协议,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取得方式、程序、登记
手续合法;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土地使用合法,不存在因违反土地管理相关
法律法规而受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2、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拥有境内注册商标共
52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商标名 权利 核定使
商标式样 注册有效期限 注册号 取得方式
号 称 人 用类别
长沙氟
湖南
1 化钠牙 1979.10.31-2023.02.28 112536 3 原始取得
丽臣
膏
58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 商标名 权利 核定使
商标式样 注册有效期限 注册号 取得方式
号 称 人 用类别
壳牌坚
湖南
2 尔齿牙 1979.10.31-2023.02.28 112543 3 原始取得
丽臣
膏
湖南
3 红玫瑰 1979.10.31-2023.02.28 112560 3 原始取得
丽臣
壳牌图 湖南
4 1979.10.31-2023.02.28 112561 3 原始取得
形 丽臣
红叶及 湖南
5 1979.10.31-2023.02.28 112579 1 原始取得
图形 丽臣
湖南
6 红叶 1979.10.31-2023.02.28 112580 3 原始取得
丽臣
时珍药 湖南
7 1982.03.30-2023.02.28 155272 3 原始取得
物牙膏 丽臣
湖南
8 时珍 1985.02.15-2025.02.14 219963 3 原始取得
丽臣
湖南
9 青春 1989.03.10-2029.03.09 341495 3 原始取得
丽臣
一匙丽
湖南
10 及钩图 1991.10.20-2031.10.19 568241 3 原始取得
丽臣
形
湖南
11 一匙麗 1992.10.20-2022.10.19 614521 3 原始取得
丽臣
湖南
12 麗臣 1994.10.07-2024.10.06 708852 2 原始取得
丽臣
湖南
13 麗臣 1994.10.14-2024.10.13 709979 4 原始取得
丽臣
湖南
14 Resun 1994.10.21-2024.10.20 711214 3 原始取得
丽臣
湖南
15 丽臣 1994.10.21-2024.10.20 711239 3 原始取得
丽臣
丽臣徽
湖南
16 标(实 1994.10.21-2024.10.20 711404 3 原始取得
丽臣
心)
湖南
17 麗臣 1994.11.07-2024.11.06 713554 3 原始取得
丽臣
湖南
18 麗臣 1994.11.07-2024.11.06 713990 1 原始取得
丽臣
湖南
19 丽臣 1994.11.28-2024.11.27 772734 40 原始取得
丽臣
丽臣徽 湖南
20 1994.11.28-2024.11.27 772735 40 原始取得
标(实) 丽臣
湖南
21 Resun 1994.11.28-2024.11.27 772736 40 原始取得
丽臣
59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 商标名 权利 核定使
商标式样 注册有效期限 注册号 取得方式
号 称 人 用类别
丽臣徽 湖南
22 1994.12.21-2024.12.20 774067 35 原始取得
标(实) 丽臣
湖南
23 丽臣 1994.12.21-2024.12.20 774069 35 原始取得
丽臣
湖南
24 Resun 1994.12.21-2024.12.20 774070 35 原始取得
丽臣
湖南
25 丽臣 1995.04.28-2025.04.27 742259 5 原始取得
丽臣
湖南
26 贝花 1995.12.28-2025.12.27 802067 3 原始取得
丽臣
光辉及 湖南
27 1996.06.14-2026.06.13 846255 3 原始取得
图形 丽臣
马头图 湖南
28 1997.06.14-2027.06.13 1026575 3 原始取得
形 丽臣
湖南
29 马头 1997.06.14-2027.06.13 1026576 3 原始取得
丽臣
湖南
30 光辉 1997.09.28-2027.09.27 1111583 3 原始取得
丽臣
湖南
31 丽丹芬 2001.11.14-2031.11.13 1664383 3 原始取得
丽臣
湖南
32 馬头 2004.04.07-2024.04.06 3195708 3 原始取得
丽臣
丽臣徽
湖南
33 标(实 2005.07.21-2025.07.20 3564751 5 原始取得
丽臣
心)
湖南
34 一匙麗 2010.01.14-2030.01.13 5578435 3 原始取得
丽臣
湖南
35 一匙麗 2010.02.21-2030.02.20 6141553 5 原始取得
丽臣
湖南
36 贝花 2013.01.21-2023.01.20 10220383 3 原始取得
丽臣
湖南
37 光輝 2013.06.21-2023.06.20 10220282 3 原始取得
丽臣
飞马马 湖南
38 2020.11.14-2030.11.13 44790123 5 原始取得
头 丽臣
丽臣
39 奥威 2002.12.14-2022.12.13 1969346 1 原始取得
奥威
丽臣
40 AW 2002.12.14-2022.12.13 1970465 1 原始取得
奥威
丽臣
41 RSAW 2021.08.06-2031.08.06 8530320 1 原始取得
奥威
RSAW 丽臣
42 2012.01.21-2032.01.20 9027871 1 原始取得
AL 奥威
RSAW 丽臣
43 2012.01.21-2032.01.20 9027942 1 原始取得
EAA 奥威
RSAW 丽臣
44 2012.01.21-2032.01.20 9028001 1 原始取得
EAB 奥威
60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 商标名 权利 核定使
商标式样 注册有效期限 注册号 取得方式
号 称 人 用类别
RSAW 丽臣
45 2012.01.21-2032.01.20 9028051 1 原始取得
EAC 奥威
RSAW 丽臣
46 2012.01.21-2032.01.20 9028112 1 原始取得
ESB 奥威
RSAW 丽臣
47 2012.03.07-2032.03.06 9170086 1 原始取得
TL 奥威
RSAW 丽臣
48 2012.03.07-2032.03.06 9170160 1 原始取得
ETC 奥威
RSAW 丽臣
49 2012.03.07-2032.03.06 9170211 1 原始取得
LX 奥威
RSAW 丽臣
50 2012.03.07-2032.03.06 9170275 1 原始取得
BAS 奥威
RSAW 丽臣
51 2012.03.07-2032.03.06 9170317 1 原始取得
ESA 奥威
丽臣
52 AW 2013.06.07-2023.06.06 10654435 3 原始取得
奥威
3、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 106 项专利,其中
25 项为发明专利,81 项为实用新型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权利类型 专利权人 专利权期限
号
AOS 磺化静电除雾废液应用于
1 ZL201110100794.5 发明 湖南丽臣 2011.04.21-2031.04.20
制备水煤浆添加剂
一种利用磺化尾气吸收液制备
2 ZL201110127659.X 发明 湖南丽臣 2011.05.17-2031.05.16
芒硝的方法及装置
一种可去除多种金属离子污垢
3 ZL201110128972.5 发明 湖南丽臣 2011.05.18-2031.05.17
的布草除灰剂
一种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盐
4 ZL201110148360.2 发明 湖南丽臣 2011.06.02-2031.06.01
的喷射式脱二噁烷装置及方法
一种商业洗衣房机用多效液体
5 ZL201110166104.6 发明 湖南丽臣 2011.06.20-2031.06.19
碱性助剂及制备方法
一种淋浴露型 α-烯基磺酸盐的
6 ZL201410235549.9 发明 丽臣奥威 2014.05.30-2034.05.29
制备方法及其应用
一种 AOS 生产过程中副产物
7 ZL201410274680.6 发明 丽臣奥威 2014.06.19-2034.06.18
的回收处理工艺
一种香波、沐浴露基质及其制
8 ZL201410349848.5 发明 丽臣奥威 2014.07.22-2034.07.21
备方法
9 ZL200810030842.6 一种洗衣机用液体洗衣液 发明 上海奥威 2008.03.18-2028.03.17
一种利用磺化副产物黑酸生产
10 ZL201110231481.3 发明 上海奥威 2011.08.12-2031.08.11
的洗涤助剂及其应用
一种磺化副产物黑酸综合回收
11 ZL201110232001.5 发明 上海奥威 2011.08.12-2031.08.11
利用的生产工艺
12 ZL201210248986.5 一种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干燥 发明 上海奥威 2012.07.18-2032.07.17
61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权利类型 专利权人 专利权期限
号
方法及其设备
一种测定洗衣皂或皂基色泽的
13 ZL201210484747.X 发明 上海奥威 2012.11.26-2032.11.25
方法
由二氧化硫氧化生产三氧化硫
14 ZL201610790254.7 发明 上海奥威 2016.08.31-2036.08.30
的催化剂
15 ZL201610794583.9 脂肪醇磺化的方法 发明 上海奥威 2016.08.31-2036.08.30
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磺化物的生
16 ZL201610794588.1 发明 广东奥威 2016.08.31-2036.08.30
产方法
一种去污杀菌且柔顺织物的洗
17 ZL201210320188.9 发明 日化研究所 2012.08.31-2032.08.30
涤剂
18 ZL201210325818.1 一种去除顽固污渍的洗衣粉 发明 日化研究所 2012.09.05-2032.09.04
19 ZL201210424972.4 一种除蛋白污渍的洗涤助剂 发明 日化研究所 2012.10.30-2032.10.29
一种有保护色泽功能的地毯除
20 ZL201310001058.3 发明 日化研究所 2013.01.04-2033.01.03
渍剂
一种洗衣房专用液体织物柔软
21 ZL201611072171.0 发明 日化研究所 2016.11.29-2036.11.28
剂及其制备方法
22 ZL202021551984.X 一种喷料装置 实用新型 丽臣奥威 2020.07.30-2030.07.29
一种从磺化尾气吸收液中提取
23 ZL201721458643.6 实用新型 丽臣奥威 2017.11.06-2027.11.05
芒硝的装置
24 ZL201920719344.6 旋风分离器 实用新型 丽臣奥威 2019.05.20-2029.05.19
25 ZL201920719714.6 AES 磺化生产装置 实用新型 丽臣奥威 2019.05.20-2029.05.19
26 ZL201921129810.1 三氧化硫生产装置 实用新型 丽臣奥威 2019.07.18-2029.07.17
磺化反应单元装置、以及包括
27 ZL201921129573.9 该单元装置的生产装置和制造 实用新型 丽臣奥威 2019.07.18-2029.07.17
装置
28 ZL201721151625.3 K12 干燥尾气净化和回用系统 实用新型 上海奥威 2017.09.10-2027.09.09
29 ZL201721151632.3 一种 K12 的整型装置 实用新型 上海奥威 2017.09.10-2027.09.09
30 ZL201721156651.5 一种醇醚配料装置 实用新型 上海奥威 2017.09.10-2027.09.09
31 ZL201721156655.3 一种加快 AES 溶解的搅拌釜 实用新型 上海奥威 2017.09.10-2027.09.09
一种 K12 干燥尾气中 K12 粉尘
32 ZL201721157876.2 实用新型 上海奥威 2017.09.10-2027.09.09
脱除装置
33 ZL201721157878.1 一种加快 AES 溶解的搅拌装置 实用新型 上海奥威 2017.09.10-2027.09.09
K12 干燥尾气净化和综合回用
34 ZL201721157880.9 实用新型 上海奥威 2017.09.10-2027.09.09
系统
35 ZL201721159137.7 K12 冷却装置 实用新型 上海奥威 2017.09.10-2027.09.09
36 ZL201721159198.3 K12 干燥尾气净化装置 实用新型 上海奥威 2017.09.10-2027.09.09
37 ZL201721159202.6 醇醚配料装置 实用新型 上海奥威 2017.09.10-2027.09.09
38 ZL201721159389.X 磺化生产装置 实用新型 上海奥威 2017.09.10-2027.09.09
磺化和磺化副产物综合利用装
39 ZL201721159390.2 实用新型 上海奥威 2017.09.10-2027.09.09
置
62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权利类型 专利权人 专利权期限
号
40 ZL201820284401.8 K12 干燥尾气净化和回用系统 实用新型 上海奥威 2017.09.10-2027.09.09
41 ZL201820310307.5 K12 干燥尾气净化装置 实用新型 上海奥威 2017.09.10-2027.09.09
K12 干燥尾气净化和综合回用
42 ZL201820310512.1 实用新型 上海奥威 2017.09.10-2027.09.09
系统
一种 K12 干燥尾气中 K12 粉尘
43 ZL201820312730.9 实用新型 上海奥威 2017.09.10-2027.09.09
脱除装置
44 ZL201721282993.1 一种 AES 中和及在线脱色装置 实用新型 上海奥威 2017.09.30-2027.09.29
45 ZL201721283112.8 烷基苯磺化物连续生产装置 实用新型 上海奥威 2017.09.30-2027.09.29
AES 磺化-中和-脱气连续生产
46 ZL201721283177.2 实用新型 上海奥威 2017.09.30-2027.09.29
装置
47 ZL201721283182.3 AES 中和及在线脱色装置 实用新型 上海奥威 2017.09.30-2027.09.29
48 ZL201721283281.1 一种脱除 AES 中二噁烷的装置 实用新型 上海奥威 2017.09.30-2027.09.29
49 ZL201721290650.X 催化剂自动清理装置 实用新型 上海奥威 2017.09.30-2027.09.29
50 ZL201721290788.X 一种催化剂清理装置 实用新型 上海奥威 2017.09.30-2027.09.29
51 ZL201920992660.0 用于 AES 生产的中和装置系统 实用新型 上海奥威 2019.06.28-2029.06.27
52 ZL201920718799.6 十二烷基硫酸钠刮膜干燥装置 实用新型 上海奥威 2019.05.20-2029.05.19
53 ZL201721234847.1 一种用于硫磺燃烧的耐火球 实用新型 广东奥威 2017.09.25-2027.09.24
一种用于制备表面活性剂粉末
54 ZL201721239617.4 实用新型 广东奥威 2017.09.25-2027.09.24
原材料的喷雾设备
一种高精度温度控制的表面活
55 ZL201721239620.6 实用新型 广东奥威 2017.09.25-2027.09.24
性剂反应釜
一种表面活性剂的原液配比搅
56 ZL201721239651.1 实用新型 广东奥威 2017.09.25-2027.09.24
拌机
一种用于制备表面活性剂的反
57 ZL201721239654.5 实用新型 广东奥威 2017.09.25-2027.09.24
应釜
一种用于制备表面活性剂的十
58 ZL201721239716.2 实用新型 广东奥威 2017.09.25-2027.09.24
二烷基硫酸钠生产设备
一种高精度原料配比的表面活
59 ZL201721240161.3 实用新型 广东奥威 2017.09.25-2027.09.24
性剂反应釜
一种用于制备表面活性剂的搅
60 ZL201721240226.4 实用新型 广东奥威 2017.09.25-2027.09.24
拌装置
一种表面活性剂生产用的沉降
61 ZL201721240274.3 实用新型 广东奥威 2017.09.25-2027.09.24
分离设备
一种以 aes 表面活性剂为原料
62 ZL201721349248.4 实用新型 广东奥威 2017.10.18-2027.10.17
的洗发膏生产装置
一种以 aes 表面活性剂为原料
63 ZL201721349253.5 实用新型 广东奥威 2017.10.18-2027.10.17
的洗洁精生产装置
一种防沉淀表面活性剂搅拌装
64 ZL201821220594.7 实用新型 广东奥威 2018.07.31-2028.07.30
置
65 ZL201821220638.6 一种表面活性剂搅拌装置 实用新型 广东奥威 2018.07.31-2028.07.30
一种带循环装置的表面活性剂
66 ZL201821220661.5 实用新型 广东奥威 2018.07.31-2028.07.30
反应釜
63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权利类型 专利权人 专利权期限
号
67 ZL201821220662.X 一种表面活性剂储存装置 实用新型 广东奥威 2018.07.31-2028.07.30
一种带预搅拌机构的表面活性
68 ZL201821220749.7 实用新型 广东奥威 2018.07.31-2028.07.30
剂制备装置
一种粉末状表面活性剂制备装
69 ZL201821220750.X 实用新型 广东奥威 2018.07.31-2028.07.30
置
一种具有清洗结构的表面活性
70 ZL201821221779.X 实用新型 广东奥威 2018.07.31-2028.07.30
剂反应釜
一种表面活性剂的均匀搅拌装
71 ZL201821221780.2 实用新型 广东奥威 2018.07.31-2028.07.30
置
一种表面活性剂的加热混合装
72 ZL201821221816.7 实用新型 广东奥威 2018.07.31-2028.07.30
置
一种量比可控的表面活性剂反
73 ZL201821223912.5 实用新型 广东奥威 2018.07.31-2028.07.30
应装置
一种表面活性剂制备用中和反
74 ZL201920704481.2 实用新型 广东奥威 2019.05.16-2029.05.15
应釜
一种表面活性剂生产用助推式
75 ZL201920715706.4 实用新型 广东奥威 2019.05.16-2029.05.15
进料装置
一种表面活性剂制备用混合搅
76 ZL201920704302.5 实用新型 广东奥威 2019.05.16-2029.05.15
拌设备
一种表面活性剂制备用导热油
77 ZL201920704581.5 实用新型 广东奥威 2019.05.16-2029.05.15
加热装置
一种表面活性剂制备用改进型
78 ZL201920704303.X 实用新型 广东奥威 2019.05.16-2029.05.15
恒温反应装置
一种表面活性剂制备用原料精
79 ZL201920704377.3 实用新型 广东奥威 2019.05.16-2029.05.15
确配比设备
一种具有底部局部搅拌功能的
80 ZL201920704305.9 实用新型 广东奥威 2019.05.16-2029.05.15
表面活性剂防沉淀搅拌装置
一种表面活性剂制备用导热油
81 ZL201920718877.2 实用新型 广东奥威 2019.05.16-2029.05.15
回流冷却装置
一种表面活性剂制备用气液混
82 ZL201920704304.4 实用新型 广东奥威 2019.05.16-2029.05.15
合装置
一种用于表面活性剂生产的改
83 ZL201920715540.6 实用新型 广东奥威 2019.05.16-2029.05.15
进原料过滤器
84 ZL201921674400.5 十二烷基硫酸钠产品生产装置 实用新型 上海奥威 2019.10.09-2029.10.08
片状十二烷基硫酸钠磨粉生产
85 ZL201921626447.4 实用新型 上海奥威 2019.09.27-2029.09.26
装置
86 ZL201810298714.3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组合物 发明 上海奥威 2018.04.03-2038.04.02
用于制备 K12 干燥物的 K12 前
87 ZL201810323794.3 发明 上海奥威 2018.04.11-2038.04.10
驱组合物
88 ZL201810411821.2 清洗剂组合物 发明 上海奥威 2018.05.03-2038.05.02
89 ZL202021788266.4 槽车物料加热装置 实用新型 上海奥威 2020.08.25-2030.08.24
90 ZL202021924422.5 AES 脱气装置 实用新型 上海奥威 2020.09.07-2030.09.06
一种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
91 ZL201811144347.8 发明 广东奥威 2018.09.29-2038.09.28
钠的生产方法
64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
专利号 专利名称 权利类型 专利权人 专利权期限
号
一种用于生产表面活性剂的高
92 ZL202020095936.8 实用新型 广东奥威 2020.01.16-2030.01.15
效进料装置
93 ZL202020095976.2 一种表面活性剂加料装置 实用新型 广东奥威 2020.01.16-2030.01.15
一种温度可控的表面活性剂储
94 ZL202020097056.4 实用新型 广东奥威 2020.01.16-2030.01.15
存装置
一种用于表面活性剂的分步混
95 ZL202020097066,8 实用新型 广东奥威 2020.01.16-2030.01.15
合装置
一种具有内部清洁结构的表面
96 ZL202020099927.6 实用新型 广东奥威 2020.01.16-2030.01.15
活性剂反应釜
一种安全防毒型表面活性剂反
97 ZL202020099929.5 实用新型 广东奥威 2020.01.16-2030.01.15
应釜
98 ZL202020099930.8 一种表面活性剂细化过滤装置 实用新型 广东奥威 2020.01.16-2030.01.15
一种用于表面活性剂的静置分
99 ZL202020101986.2 实用新型 广东奥威 2020.01.16-2030.01.15
离装置
100 ZL202020111959.3 一种表面活性剂分散装置 实用新型 广东奥威 2020.01.16-2030.01.15
一种环保型表面活性剂加热混
101 ZL202020115760.8 实用新型 广东奥威 2020.01.16-2030.01.15
合设备
高气泡表面活性剂稀释物的生
102 ZL202021718711.X 实用新型 上海奥威 2020.08.18-2030.08.17
产装置
103 ZL202021706315.5 颗粒物料分装装置 实用新型 上海奥威 2020.08.17-2030.08.16
104 ZL202021710775.5 二氧化硫催化转化装置 实用新型 上海奥威 2020.08.17-2030.08.16
AES 成品温控装置及 AES 恒
105 ZL202021787979.9 实用新型 上海奥威 2020.08.25-2030.08.24
温保温储存装置
106 ZL202021552237.8 磺化生产装置 实用新型 丽臣奥威 2020.07.30-2030.07.29
(三)主要生产资质情况
1、业务经营资质许可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商业特许经营权。公司
及子公司已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取得如下主要资质许可:
主体 目前主营业务 资质证书名称 证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限
2019 年搬迁前
部分生产液体 全国工业产品生 湘 湖南省质量技术 2017.12.13-2
湖南丽臣
洗涤剂,搬迁后 产许可证 XK16-114-00006 监督局 022.12.12
无生产业务
洗衣粉、洗洁精 全国工业产品生 湘 湖南省市场监督 2018.12.28-2
丽奥科技
等洗涤用品 产许可证 XK16-114-00038 管理局 023.12.27
(湘)CS-WH 安许
AES、LAS 等表 证字 湖南省应急管理 2021.07.16-2
丽臣奥威 安全生产许可证
面活性剂 [20182021]H2-028 厅 024.07.15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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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主体 目前主营业务 资质证书名称 证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限
湖南省危险化学
危险化学品登记 品登记注册办公 2019.11.29-2
430110141
证 室、应急管理部 022.11.28
化学品登记中心
监控化学品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0.06.09-2
HW-D43A0015
特别许可证书 工业和信息化部 025.06.09
沪 WH 安许证字 上海市应急管理 2019.01.15-2
安全生产许可证
[2020]0067 局 022.01.14
上海市化学品登
AES、LAS 等表 危险化学品登记 记注册办公室、 2019.09.27-2
上海奥威 311612118
面活性剂 证 应急管理部化学 022.09.26
品登记中心
监控化学品生产 上海市经济和信 2021.08.16-2
HW-31Z2102
特别许可证书 息化委员会 026.08.15
粤东危化生字 东莞市应急管理 2020.06.18-2
安全生产许可证
[2020]006 号 局 023.06.17
广东省危险化学
AES、LAS 等表 危险化学品登记 品登记注册办公 2019.08.28-2
广东奥威 441910179
面活性剂 证 室、应急管理部 022.08.27
化学品登记中心
监控化学品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1.05.27-2
HW-D44S0001
特别许可证书 工业和信息化部 026.05.27
(湘)卫消证字
消毒产品生产企 湖南省卫生健康 2020.07.23-2
(2020)第 0092
日化研究 业卫生许可证 委员会 024.07.22
宾馆洗涤用品 号
所
危险化学品经营 CSX-05-危化经许 长沙市应急管理 2021.06.03-2
许可证 [2021]第 153 号 局 024.06.02
(1)报告期内烷基苯磺酸超产情况
公司主营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表面活性剂业务为公
司核心业务板块,主要产品包括月桂醇聚醚硫酸酯钠(AES)、烷基苯磺酸(LAS)
和月桂醇硫酸酯钠(K12)等,其中烷基苯磺酸系危险化学品,对应《危险化学
品名录》品名“烷基、芳基或甲苯磺酸[含游离硫酸]”。报告期内,烷基苯磺酸产
量占公司表面活性剂总产量的比例分别为 25.75%、32.10%和 30.45%。
公司配备了先进的表面活性剂生产设备,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表面活
性剂各细分产品的生产工艺和流程较为接近,前期由于前瞻性不足,未考虑到后
续细分产品的结构调整及市场需求波动情况,公司各相关主体安全生产许可证办
证规模整体偏小。报告期 2018 年-2019 年,烷基苯磺酸市场需求量较大,为满足
客户订单需求,导致烷基苯磺酸生产超许可产能。其中,丽奥科技原每年许可生
产烷基苯磺酸 30,000 吨(2020 年 2 月起由丽臣奥威承接,许可生产 40,000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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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年),报告期 2018 年-2019 年实际分别生产约 36,792 吨和 37,262 吨;上海奥威原
每年许可生产烷基苯磺酸 6,000 吨(2020 年 8 月起许可生产 60,000 吨/年),报告
期 2018 年-2019 年实际分别生产约 10,411 吨和 18,910 吨;广东奥威原每年许可
生产烷基苯磺酸 7,000 吨(2020 年 6 月起许可生产 60,000 吨/年),报告期 2018
年-2019 年实际分别生产约 18,638 吨和 36,611 吨。
经访谈长沙市应急管理局,“公司生产的烷基苯磺酸系有机磺酸,其磺化工
艺涉及的产品浓度和反应强度较低,因此危险程度较低”。报告期内,公司建立
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未因烷基苯磺酸超产而发生重大安全事
故或环境污染事故。尽管如此,《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规定,对于
超过核定生产能力、强度或定员进行生产的将给予警告,并可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 1 千元以上 1 万
元以下的罚款,公司相关业务主体及其主要负责人存在被安全主管部门处罚的风
险。
公司已于 2020 年初实施内部业务调整,将长沙基地烷基苯磺酸等表面活性
剂的生产由丽奥科技调整至丽臣奥威,丽臣奥威在对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及产品
结构调整后于 2020 年 2 月 3 日办理取得新《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生产烷基苯
磺酸 40,000 吨/年;上海奥威和广东奥威也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和 2020 年 6
月 18 日办理取得扩容后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生产烷基、芳基或甲苯磺酸
60,000 吨/年。2020 年,长沙基地、上海基地及广东基地烷基苯磺酸的实际生产
数量分别约为 38,562 吨、25,675 吨和 40,664 吨,均在许可生产范围内,公司曾
经存在的超许可生产烷基苯磺酸的情形得以规范。
同时,根据长沙市应急管理局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出具的证明文件,“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丽奥科技、丽臣奥威安全运营,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受到
安全生产相关的行政处罚;上述情况已得到规范,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
会受到行政处罚”。根据上海市金山区应急管理局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出具的证
明文件,“自 2017 年 1 月以来,上海奥威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根据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出具的证明文件,“自 2017 年 1 月以来,
广东奥威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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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受到行政处罚”。
针对公司相关业务主体超出《安全生产许可证》载明产量生产事项,公司实
际控制人贾齐正、孙建雄、侯炳阳、刘国彪、叶继勇、郑钢已出具说明承诺,确
认上述子公司报告期内未因此受到主管部门的行政调查或行政处罚;承诺若上述
子公司因此受到主管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被要求承担其他责任,其将承担该等
损失或赔偿责任或给予公司及上述子公司同等的经济补偿,保证公司及上述子公
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结合《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针对超产事项的处
罚规定以及上述主管部门的确认意见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上述报告
期内的超产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2)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办理情况
为了加强对监控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保障公民
人生安全和保护环境,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
例》,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新细则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法规,监控化学品根据危险性等级分为四类,第一
类为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第二类为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前体的化学品,第
三类为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学品,第四类监控化学品涵盖范围广
泛,为除炸药和纯碳氢化合物外的特定有机化学品。国家严格控制第一类监控化
学品,并对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以及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
特定有机化学品的生产实行特别许可制度。
公司 AES、LAS、K12、铵盐及 AOS 等表面活性剂产品中含硫,相关业务
主体需要办理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丽臣奥威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
化部核发的《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书》(证书编号:HW-D43A0015),证
书有效期自 2020 年 6 月 9 日至 2025 年 6 月 9 日。广东奥威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
国 工 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书》(证书编号 :
HW-D44S0001),证书有效期自 2021 年 5 月 27 日至 2026 年 5 月 27 日。上海奥
威已取得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发的《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书》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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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书编号:HW-31Z2102),证书有效期自 2021 年 8 月 16 日至 2026 年 8 月 15 日。
针对报告期内存在的未取得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书事项,长沙市工业
及信息化局、上海市金山区经济委员会、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均已出具专项证
明,确认报告期内未取得许可的情形已经规范,未造成严重不利后果,不存在违
反监控化学品监督管理规定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贾齐正、孙建雄、侯炳阳、刘国彪、叶继勇、郑钢已出具说
明承诺,确认公司子公司报告期内未因监控化学品生产事项受到主管部门的行政
调查或行政处罚;承诺若子公司因报告期内监控化学品生产事项受到主管政府部
门的行政处罚或被要求承担其他责任,其将承担该等损失或赔偿责任或给予公司
及子公司同等的经济补偿,保证公司及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公司其他各类生产经营资质许可齐备。
2、排污许可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公司各生产基地排污许可证情况如下表所
示:
主体 排污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限 发证机关
91430100755827153
丽奥科技 2020.04.24-2023.04.23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
K001Q
912101166958395309
上海奥威 2020.07.24-2023.07.23 上海市金山区环境保护局
001V
91441900588330405
广东奥威 2020.06.11-2023.06.10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R001V
(四)主要荣誉情况
序 授予时
荣誉名称 被授予主体 授予/评定单位
号 间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国家人
全国轻工行业先进
1 湖南丽臣 事部、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 2007 年
集体
总社
2 质量巅峰奖 湖南丽臣 宝洁集团 2008 年
湖南省工业经济联合会、企
3 湖南省百强企业 湖南丽臣 2010 年
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湖南省科技厅、省国资委、
4 湖南省创新型企业 湖南丽臣 2011 年
省总工会
省工业经济联合会、企业联
5 湖南制造业 50 强 湖南丽臣 2012 年
合会、企业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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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 授予时
荣誉名称 被授予主体 授予/评定单位
号 间
6 中国驰名商标 “AW”商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12 年
中国洗涤用品行业
7 最具影响力原料供 湖南丽臣 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 2013 年
应商
8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湖南丽臣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 年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9 湖南省新材料企业 湖南丽臣 2017 年
会、省统计局
“AW”、“马头”、“光
10 湖南省著名商标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 年
辉”商标
奥威牌十二烷基醚
硫酸钠,丽臣、光
11 湖南省名牌产品 辉、马头、贝花牌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 年
洗衣粉、洗洁精、
肥皂
奥威牌十二烷基硫
12 上海名牌产品 酸钠、十二烷基醚 上海市名牌推荐委员会 2017 年
硫酸钠
湖南省企业技术中
13 湖南丽臣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 年
心
2018 中国化妆品供 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
14 湖南丽臣 2018 年
应链百强企业 中国美妆网
上海市金山区科技 上海市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
15 上海奥威 2018 年
小巨人企业 会
16 中国日化百强 湖南丽臣 中国日化百强评选委员会 2019 年
湖南省新冠肺炎防
17 湖南丽臣 湖南省工信厅 2020 年
控重点保障企业
湖南省疫情防控重
18 点保障物资生产企 丽臣奥威 湖南省发改委 2020 年
业
湖南省疫情防控突 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
19 湖南丽臣 2020 年
出贡献企业 作领导小组
2020 湖南制造业企 湖南省企业和工业经济联合
20 湖南丽臣 2020 年
业 100 强 会
21 国家绿色工厂 上海奥威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信部 2020 年
中国轻工业二百强
22 湖南丽臣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2021 年
企业
2020 年初,国内新冠肺炎疫情较为严重,作为湖南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
资生产企业,公司在加大力度自主生产 84 消毒液等消杀用品的同时,积极复工
复产,保证洗手液等消杀用品上游核心原料表面活性剂的稳定供应,2020 年 1
月 29 日至 3 月 31 日,公司共向湖北运送 1,000 余吨表面活性剂产品用以生产抑
菌洗手液、抑菌洗衣液。在本次疫情防控中,公司被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
作领导小组评为湖南省疫情防控突出贡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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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1、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贾齐正、孙建雄、侯炳阳、刘国彪、叶继勇、
郑钢除控制本公司外,不存在通过股权投资或其他方式实际控制的企业。
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同
业竞争的情形。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避免同业竞争出具的承诺
为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贾齐
正、孙建雄、侯炳阳、刘国彪、叶继勇及郑钢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
体(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公司除外,下同)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发行人表面
活性剂和洗涤用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
或类似业务。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
体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
或进行任何与发行人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构成竞争或
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将来成立之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
其他经营实体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
联营)参与或进行与发行人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构成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类似业务。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
体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的研发、生
产及销售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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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发行人。
(5)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承诺将不向其业务与发
行人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6)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直
接和间接损失。
(二)关联方及关联方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照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存在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为贾齐正、孙建雄、侯炳阳、刘国彪、叶继
勇、郑钢。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贾齐正、
孙建雄、侯炳阳、刘国彪、叶继勇、郑钢除持有本公司股份外,不存在通过股权
投资或其他方式实际控制的企业。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本公司的关
联方,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
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间接控制
或担任董事、高管的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
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或者担任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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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刘茂林弟弟刘茂军持股 80%并任监事
1 长沙奥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的企业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副总经理刘国彪配偶妹妹罗闽任
2 湖南雄新建设集团
财务总监的企业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副总经理刘国彪配偶妹妹罗闽最
3 湖南雄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近 12 个月内曾任副总经理的企业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郑钢配偶
4 湖南大剧院
罗世江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企业
5 湖南四达世纪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尹笃林持股25%并任董事的企业
6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尹笃林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公司独立董事李力持股90%并任执行董事兼任总经理的
7 湖南恒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企业
湖南恒基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李力持股59%并任执行董事兼任总经理的
8
公司 企业
9 上海兰迪(长沙)律师事务所 公司独立董事尹湘南出资60%并任主任的企业
5、报告期内曾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贵仁俊 公司董事,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23日在任
2 刘霞玲 公司监事,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23日在任
公司历史监事刘霞玲之兄刘建明持股100%并任执行董
3 长沙百隆百货贸易有限公司
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4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尹笃林报告期内曾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6、其他关联方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公司历史股东,比照关联方
丽臣工会的基本情况如下:
1997 年 11 月 25 日,经长沙市总工会审查确认并报湖南省总工会备案,丽
臣工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工会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的规定,依法取得
基层工会社团法人证书。目前,丽臣工会持有长沙市总工会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核发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143010067802580X0),
有效期自 2019 年 8 月 12 日至 2022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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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丽臣工会自依法登记之日起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系独立的社团法人主
体,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拥有独立的财产权,管理、运营
的资产包括工会经费、职工资金以及职工健身娱乐器械等,相关资产权属清晰。
工会经费来源于丽臣工会全体会员缴纳的会费及湖南丽臣每月按照全部职
工工资总额一定比例向丽臣工会拨缴的经费。丽臣工会专设有工会经费银行账
户,并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经费使用办法进行开支,主要用于职工服务和
工会活动。
职工资金系依据公司于 2007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二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
和 2007 年临时股东会的决议设立,来源于丽臣工会转让其原持有湖南丽臣 1,100
万元股权的转让价款、丽臣工会作为湖南丽臣股东期间的历年分红。职工资金的
存放实行专户管理,并按照经上述职工代表大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职工资金
管理办法》专款专用于包括离退休职工在内的公司全体职工的补充性社会保障。
根据《职工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授权丽臣工会委员会负责
职工资金的日常监管使用,行使对职工资金使用的审核和批准。
丽臣工会曾于 2016 年以职工资金分别向上海奥威及公司五名员工提供
2,700 万元和 1,000 万元借款。相关借款已经丽臣工会委员会审核、批准,按照
合理、公允利率收取利息并已全部收回,使得丽臣工会职工资金实现了保值增值
的目的,符合丽臣工会制定的《职工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借贷双方均对
借款及还款予以认可,不存在诉讼或纠纷,不存在法律风险。
除上述现金资产外,为强健员工体魄、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丽臣工会出资
购置了一批健身娱乐器材。
丽臣工会设立了财务账套,对其所有的现金资产及实物资产进行独立的财务
核算和经营管理,并不定期聘请审计机构对工会经费、职工资金的使用情况及相
关资产情况进行审计。
(三)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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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丽臣工会销售牙膏、肥皂、洗衣粉及液体洗涤剂的情
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销售金额 5.98 12.01 5.02
丽臣工会向公司采购牙膏及洗涤用品主要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公司向丽臣工
会销售的售价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关联销售的金额、在同类交易及营
业收入中的占比均极小。
(2)支付董监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支付董监高薪酬 710.70 486.91 387.71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五险一金及所享
受的其他待遇等。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作为担保方进行对外担保的情形,发生的担保均为关
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 最高额 关联 最高额 担保债权 担保
名称 担保合同编号 担保人 担保金额 确定期间 到期日
贾齐正 2016.07.06- 每笔债权合同债务
212420160712304517 6,000.00
毛亚屏 2018.07.05 履行期届满起两年
长沙 贾齐正 2020.02.22- 每笔债权合同债务
192220200224301669 9,000.00
银行 毛亚屏 2023.02.21 履行期届满起两年
贾齐正 2020.02.22- 每笔债权合同债务
192220200224301671 13,000.00
毛亚屏 2023.02.21 履行期届满起两年
兴业 2017.09.22- 每笔债权合同债务
362017230301 贾齐正 3,000.00
银行 2018.12.31 履行期届满起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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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7.09.22- 每笔债权合同债务
362017230303 贾齐正 10,000.00
2018.12.31 履行期届满起两年
2020.07.04- 每笔债权合同债务
362020230154 贾齐正 8,000.00
2021.12.31 履行期届满起两年
2020.07.04- 每笔债权合同债务
362020230155 毛亚屏 8,000.00
2021.12.31 履行期届满起两年
2020.07.04- 每笔债权合同债务
362020230157 贾齐正 7,000.00
2021.12.31 履行期届满起两年
2020.07.04- 每笔债权合同债务
362020230158 毛亚屏 7,000.00
2021.12.31 履行期届满起两年
2017.11.07- 每笔债权合同债务
ZB6605201700000032 贾齐正 8,000.00
2018.11.07 履行期届满起两年
浦发 2017.11.07- 每笔债权合同债务
ZB6605201700000034 贾齐正 5,000.00
银行 2018.11.07 履行期届满起两年
2019.01.01- 每笔债权合同债务
ZB6605201900000002 贾齐正 10,000.00
2021.12.24 履行期届满起两年
邮政 2018.12.12- 每笔债权合同债务
31000221100618120001 袁志武 3,000.00
银行 2022.12.11 履行期届满起两年
HTC430753600ZGDB 贾齐正 2019.02.27- 每笔债权合同债务
13,000.00
建设 201900002 毛亚屏 2027.12.31 履行期届满起三年
银行 2021.03.22- 每笔债权合同债务
31069123021016 贾齐正 8,300.00
2025.03.21 履行期届满起三年
光大 2021.02.19- 每笔债权合同债务
78762106000008-2 贾齐正 9,000.00
银行 2022.02.18 履行期届满起三年
注:毛亚屏系贾齐正配偶。
(2)委托贷款
公司子公司上海奥威与丽臣工会、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签署了《委托贷款合同》(编号:66012016280074),贷款期限为 2016
年 1 月 29 日-2018 年 1 月 28 日,贷款年利率 4.35%,利息支付方式为贷款到期
日一次性还本付息。上海奥威于 2016 年 1 月收到上述借款 2,700.00 万元,2016
年 4 月归还借款 600.00 万元,支付贷款利息 5.44 万元;2017 年 2 月归还借款 400.00
万元,支付贷款利息 18.46 万元;2018 年 1 月归还剩余借款 1,700.00 万元,支付
贷款利息 150.16 万元。
丽臣工会向上海奥威提供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于“职工资金”。根据职工代
表大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职工资金管理办法》,职工资金专用于包括离退休
职工在内的公司全体职工的补充性社会保障。为确保职工资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从而更好地维护和保障职工权益,丽臣工会采取了上述委托贷款等投资理财措
施。
76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上海奥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资金需求,丽臣工会通过向上海奥威提供委托
贷款的方式取得利息收入,避免了资金闲置造成的损失;委托贷款的利率参照中
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利率水平公平、合理;同时,
相关交易事项经丽臣工会工会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股东大会、监事会及独
立董事确认。相关行为符合工会职能,不存在损害职工利益的情况。
(3)关联方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公司与丽臣工会存在资金往来,主要系丧失劳动能力改制人员生
活及社保费用的代收代付。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代收代付丧劳人员费用 9.87 10.25 14.99
各报告期末,公司与丽臣工会不存在上述其他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3、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向丽臣工会销售产品的定价公允,且交易金额和占比极小。
公司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形成经常性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
常经营需要。偶发性关联交易方面,主要为公司股东及相关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
保或者委托贷款,系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的行为。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未损害公司
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四)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6 月 13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
《关于对公司 2017-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及《关于预计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 2017 年-2019 年所发生的主要关联交易的合
理性、公平性及公允性等进行了审议和确认,并对公司 2020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
进行了合理预计。
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17-2019
77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年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
展需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
础,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
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的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
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交易价格以市
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本公司现有董事 9 名(含 3 名独立董事)、监事 3 名(含 1 名职工代表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8 名。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 性 2020年薪酬 持有公司股份 与公司的其
姓名 职务 本届任期
号 别 (万元) 的数量(股) 他利益关系
1 贾齐正 董事长 男 2019.06.25-2022.06.24 50.78 1,560.00 无
董事、副总经
2 孙建雄 男 2019.06.25-2022.06.24 44.31 420.00 无
理
3 侯炳阳 董事 男 2019.06.25-2022.06.24 33.86 420.00 无
4 刘茂林 董事、总经理 男 2019.06.25-2022.06.24 86.74 200.00 无
董事、副总经
5 袁志武 男 2019.06.25-2022.06.24 58.32 80.00 无
理
6 欧莎 董事 女 2019.06.25-2022.06.24 29.85 145.00 无
7 尹笃林 独立董事 男 2019.06.25-2022.06.24 4.00 0.00 无
8 李力 独立董事 男 2019.06.25-2022.06.24 4.00 0.00 无
9 尹湘南 独立董事 女 2019.06.25-2022.06.24 4.00 0.00 无
10 付卓权 监事会主席 男 2019.06.25-2022.06.24 44.97 80.00 无
11 孔福云 职工监事 男 2019.06.25-2022.06.24 21.78 93.00 无
12 杨国府 监事 男 2019.06.25-2022.06.24 33.88 9.90 无
13 刘国彪 副总经理 男 2019.06.25-2022.06.24 58.19 246.00 无
14 叶继勇 副总经理 男 2019.06.25-2022.06.24 44.26 246.00 无
董事会秘书、
15 郑钢 男 2019.06.25-2022.06.24 59.55 180.00 无
财务总监
16 张颖民 副总经理 男 2019.06.25-2022.06.24 58.00 93.00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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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7 黎德光 副总经理 男 2019.06.25-2022.06.24 74.21 85.00 无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要经历
1、现任董事
(1)贾齐正,男,1955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
学历,高级经济师。1974 年 12 月进入公司,历任湖南日用化工厂基建办副主任、
技改处副处长、合成洗涤剂厂厂长,丽臣有限及湖南丽臣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
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第八届理事会副理事长、中国牙膏工业
协会常务理事、长沙市企业家协会高级会长。
(2)孙建雄,男,1961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精细化工高级工程师。1982 年 7 月进入公司,历任湖南日用化工厂技术
处副处长、合成洗涤剂厂副厂长、科研所所长,丽臣有限及湖南丽臣总工程师、
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3)侯炳阳,男,195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经济师。1971 年 11 月进入公司,历任湖南日用化工厂供应处副处长,丽
臣有限及湖南丽臣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高级顾问。
(4)刘茂林,男,1971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
生学历,经济师。1993 年 9 月进入公司,历任丽臣有限采购部副经理、销售部
经理,湖南丽臣董事、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洗涤用品工业
协会第八届理事会副理事长,长沙市企业家协会高级会长。
(5)袁志武,男,198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
学历。2002 年 11 月进入公司,历任丽臣奥威车间主任、副经理,上海奥威经理,
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6)欧莎,女,1966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化工工程师。1987 年 7 月进入公司,历任湖南日用化工厂合成洗涤剂厂技
术员、工程师,丽臣有限品质部经理,湖南丽臣董事、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
事、副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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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7)尹笃林,男,1957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
博士。曾任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海利[600731.SH])独立董事,现
任公司独立董事、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恒光股份[831359.OC])独立董
事、湖南四达世纪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湖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授及有
机化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同时为石化新材料与资源精细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
验室主任、中国化工学会精细化工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化学化工学会副理事
长、湖南省石油学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新材料产业协会副会长及湖南省新材料产
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8)李力,男,1973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曾任湖南恒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湖南
恒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湖南恒基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
(9)尹湘南,女,1973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
博士研究生,国家一级律师。曾任湖南省骄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党支部书记,
湖南天律韵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湖南湘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党支部书记,现任
公司独立董事,湖南科技大学法律硕士实务导师,上海兰迪(长沙)律师事务所
主任、党支部书记,同时为湖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
2、现任监事
(1)付卓权,男,197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
专学历,工程师。1993 年 8 月进入公司,历任湖南日用化工厂合成洗涤剂厂车
间主任,上海奥威执行董事兼经理,丽臣奥威副经理,广东奥威副经理,现任公
司监事会主席。
(2)孔福云,男,196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
学历,经济师。1986 年 7 月进入公司,历任湖南日用化工厂家化厂副厂长、厂
长,丽臣有限液洗车间副主任、主任,湖南丽臣监事、生产部经理,现任公司监
事、安环部经理。
(3)杨国府,男,1980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2006 年 3 月进入公司,历任丽臣有限技术员,湖南丽臣采购部副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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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现任公司监事、采购部副经理。
3、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1)刘茂林,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要经历”之“1、现任董事”。
(2)孙建雄,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要经历”之“1、现任董事”。
(3)刘国彪,男,196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7 年 7 月进入公司,历任湖南日用化工厂合成洗涤剂
厂车间主任,丽臣奥威经理,上海奥威执行董事,湖南丽臣董事、总经理助理,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4)叶继勇,男,196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
学历。1980 年 8 月进入公司,历任湖南日用化工厂合成洗涤剂厂副厂长、厂长,
丽臣有限洗衣粉车间主任,湖南丽臣董事、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5)郑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
历,高级会计师。1987 年 2 月进入公司,历任湖南日用化工厂财务处会计,丽
臣有限财务处副处长、财务部经理,湖南丽臣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6)张颖民,男,1971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
学历。1995 年 7 月进入公司,历任湖南日用化工厂质量处处长,丽臣销售业务
经理,湖南丽臣储运部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7)袁志武,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要经历”之“1、现任董事”。
(8)黎德光,男,197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
专学历。1996 年 6 月进入公司,历任湖南日用化工厂办公室秘书,丽臣奥威广
州市场部经理,湖南丽臣销售部副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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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 本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湖南四达世纪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尹笃林 独立董事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湖南师范大学 教授
湖南恒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湖南恒基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李力 独立董事
湖南恒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湖南恒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上海兰迪(长沙)律师事务所 主任
尹湘南 独立董事
湖南科技大学 导师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在其
他单位任职的情况。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
公司的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为贾齐正、孙建雄、侯炳阳、刘国彪、叶
继勇、郑钢六人。贾齐正、孙建雄、侯炳阳、刘国彪、叶继勇、郑钢合计共持有
公司股份 3,072.0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45.51%。六人所持公司股权均系各
自真实持有,权属清晰,不存在代他人持股或委托他人持股的情形,也不存在任
何质押、诉讼争议或司法冻结等其他影响持股稳定性的情形。
2009 年 1 月 7 日,上述六人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约定:各方在
公司股东会会议中行使提案权及表决权时均采取一致行动;任意一方若作为公司
董事会成员,保证在公司董事会会议中行使提案权及表决权时应首先取得其他一
致行动人的一致意见,并与其他担任董事会成员的一致行动人采取一致行动。采
取一致行动的方式为:在行使股东会或董事会提案权、表决权前,各方应先协商
一致,取得共同意见后,再行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一致表决,以便在行动
上保持一致;若沟通商讨后一致行动人内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应以投票方式
进行表决,每人一票,以取得多数赞成票方意见为准,若投票结果一致,则各方
应以持股多的一方意见为准。
此外,贾齐正在公司任董事长,孙建雄任董事、副总经理,侯炳阳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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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高级顾问,刘国彪及叶继勇任副总经理,郑钢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能够对
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贾齐正、孙建雄、侯炳阳、刘国彪、
叶继勇及郑钢的简历详见本节“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二)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要经历”。
报告期内,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8,608.59 18,916.69 17,138.45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 - -
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 - 1,759.75
应收账款 30,905.76 27,670.60 25,811.18
应收款项融资 952.14 1,567.18 -
预付款项 2,299.57 3,060.58 1,970.71
其他应收款 106.41 4,018.29 29.72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22,451.36 20,496.81 18,267.00
持有待售资产 - - 4,692.1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 -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943.43 750.40 1,274.37
流动资产合计 76,267.25 76,480.55 70,943.2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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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投资性房地产 4,738.68 4,992.89 5,247.56
固定资产 55,206.14 41,813.23 36,414.52
在建工程 1,816.88 9,318.85 4,665.34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7,684.24 7,880.25 7,788.27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115.37 - 10.6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91.40 2,030.44 1,050.15
其他非流动资产 3,496.04 299.12 531.15
非流动资产合计 75,048.75 66,334.79 55,707.63
资产总计 151,316.00 142,815.34 126,650.9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5,024.67 26,934.93 48,728.75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 - -
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780.00 - 5,330.00
应付账款 19,881.85 19,719.27 11,429.94
预收款项 - 2,987.39 2,287.14
合同负债 2,610.02 - -
应付职工薪酬 1,850.34 1,253.95 1,010.13
应交税费 1,228.44 9,259.39 848.06
其他应付款 459.65 4,262.76 1,850.07
其中:应付利息 - - 46.27
应付股利 - 2,699.82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 -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85.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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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合计 53,120.22 64,417.68 71,484.0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长期应付款 - - 6,818.67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5,458.64 5,927.17 6,192.45
递延所得税负债 2,192.87 1,153.92 529.70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7,651.50 7,081.09 13,540.82
负债合计 60,771.72 71,498.77 85,024.90
股本 6,749.55 6,749.55 6,749.55
资本公积 33,971.99 33,971.99 10,326.91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31.89 - -
盈余公积 3,374.78 3,165.62 2,630.95
未分配利润 46,416.07 27,429.40 21,918.5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90,544.28 71,316.57 41,626.01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股东权益合计 90,544.28 71,316.57 41,626.0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51,316.00 142,815.34 126,650.91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一、营业收入 237,066.50 199,337.55 183,456.67
减:营业成本 190,876.69 160,467.25 151,373.92
税金及附加 1,001.46 855.57 1,063.93
销售费用 3,724.14 7,278.69 6,395.65
管理费用 10,049.31 7,531.11 5,824.42
研发费用 8,373.96 6,837.55 6,176.02
财务费用 801.43 1,872.24 2,9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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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利息费用 568.31 1,446.62 2,395.18
利息收入 57.97 69.28 51.97
加:其他收益 3,818.83 876.49 232.31
投资收益 115.53 305.38 191.8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 - -
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
- - -
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87.55 -116.0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31.07 -52.91 12.41
资产处置收益 32.78 22.03 -
二、营业利润 25,688.01 15,530.13 10,108.28
加:营业外收入 92.69 262.54 6.28
减:营业外支出 440.61 1,099.58 205.14
三、利润总额 25,340.09 14,693.08 9,909.41
减:所得税费用 3,106.97 1,548.91 969.60
四、净利润 22,233.12 13,144.18 8,939.8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其中:持续经营净利润 22,233.12 13,144.18 8,939.82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233.12 13,144.18 8,939.82
少数股东损益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 - -
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22,233.12 13,144.18 8,939.8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2,233.12 13,144.18 8,939.8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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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3.29 1.95 1.32
(二)稀释每股收益 3.29 1.95 1.32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43,486.94 195,173.19 169,743.67
收到的税费返还 1,604.88 146.19 89.9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577.60 27,001.23 14,905.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3,669.42 222,320.62 184,738.9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93,997.14 167,982.98 167,013.8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815.38 6,869.50 6,207.34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201.92 3,812.42 5,480.0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870.37 12,783.48 9,402.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1,884.81 191,448.37 188,104.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784.61 30,872.24 -3,365.2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20,160.00 122,080.00 182,7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15.53 305.38 191.8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32.78 32.29 -
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 - -
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0,308.31 122,417.67 182,891.86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15,187.91 11,938.23 10,609.53
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0,160.00 122,080.00 182,7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 - -
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5,347.91 134,018.23 193,309.5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039.61 -11,600.56 -10,417.67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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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权益性投资收
- - -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6,677.37 36,659.82 67,095.84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641.49 1,592.01 5,484.5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318.86 38,251.83 72,580.3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6,900.00 43,000.56 52,863.4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601.18 5,845.17 5,930.46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现金股利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179.19 5,330.00 1,332.50
其中:子公司减资支付给少数股东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680.37 54,175.73 60,126.4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61.51 -15,923.90 12,453.9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20.97 22.47 36.5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37.49 3,370.24 -1,292.3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916.69 15,546.44 16,838.8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179.20 18,916.69 15,546.44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致同会所对本公司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关于湖
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审核报告》(致同专字( 2021)第
441A003977 号)。根据该专项审核报告,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
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182.63 -1,060.18 -191.6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 4,104.32 876.86 232.43
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15.53 305.38 191.86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2.51 244.79 -7.39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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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3,904.71 366.86 225.30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887.21 47.27 56.60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017.50 319.59 168.70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
- - -
(税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3,017.50 319.59 168.7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233.12 13,144.18 8,939.82
非经常性损益(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占当期
13.57% 2.43% 1.89%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比例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19,215.62 12,824.59 8,771.11
利润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占当期归
18.46% 6.67% 2.60%
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三)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比率(合并) 1.44 1.19 0.99
速动比率(合并) 1.01 0.87 0.74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31.29% 49.92% 68.05%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
0.31% 0.40% 0.00%
的比例(合并)
项 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7.68 7.08 6.69
存货周转率(次/年) 8.87 8.28 9.0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1,097.42 20,671.42 16,715.95
利息保障倍数(倍) 45.59 11.16 5.1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元/股) 3.23 4.57 -0.5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26 0.50 -0.19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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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净资
产]×100%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各年净资产收益
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1)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7.47% 28.58% 23.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23.74% 27.88% 22.58%
东的净利润
(2)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3.29 1.95 1.32 3.29 1.95 1.32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2.85 1.90 1.30 2.85 1.90 1.30
股股东的净利润
注:计算公式: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
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
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
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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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
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
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
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公司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应当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报告期净利润
和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并据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在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期权、认股权证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情况下,稀释每股收益可
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
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
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
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及变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126,650.91 万元、142,815.34 万元和
151,316.00 万元,总体保持稳步增长,其中 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增长 12.76%,
2020 年末较 2019 年末增长 5.95%。报告期内,资产总额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
①公司生产基地投资增加;②公司经营利润积累以及陆续收到搬迁补偿款后资本
实力有所增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公司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 56.01%、53.55%
和 50.40%,与非流动资产保持结构占比基本稳定。公司资产结构符合公司所处
行业及生产经营的特征,整体资产优良,与公司现阶段发展状况相适应。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为主,三者合计金
额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86.29%、87.71%和 94.36%。2019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
较上年末增加 5,537.27 万元,变动幅度较大,主要原因包括:①由于整体搬迁,
2018 年末公司将部分拟处置长期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②2019 年末应收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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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补偿款增加;③随着业务规模扩大,2019 年末存货和预付账款有所增长。2020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减少 213.30 万元,变动幅度较小,主要原因包括:
①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应收款项和存货有所增长;②公司当期收到 4,000.00
万元搬迁补偿款,相应减少了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以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
形资产为主,四者合计金额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97.14%、96.49%和
92.53%;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55,707.63 万元、66,334.79 万元和 75,048.75 万
元,呈现增长趋势,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加大长沙、东莞和上海生产基地投
资建设。
(2)负债结构及变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 85,024.90 万元、71,498.77 万元和
60,771.72 万元,整体呈下降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变动主要受政
策性搬迁和业务经营扩张影响。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84.07%、90.10%和 87.41%,保持较高水平,主要原因系公司负债多为因业务经
营需要形成的短期负债。公司负债结构符合公司当前的运营情况和发展阶段,符
合行业特征。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呈下降趋势主要系以下几方面因素综合影响所致:
①随着公司利润积累和搬迁补偿款到账,公司陆续偿还部分银行借款并减少应收
账款保理;②随着业务规模增长,公司经营性负债整体呈小幅增长趋势;③2019
年末因搬迁结算应交企业所得税大幅增加,公司于 2020 年 6 月完成缴纳。公司
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三者合计
金额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91.61%、72.42%和 87.8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13,540.82 万元、7,081.09 万元和
7,651.50 万元,呈较大幅度波动,主要系政策性搬迁影响。长期应付款和递延收
益是公司非流动负债的主要构成科目,报告期各期末,两者合计金额占非流动负
债的比重分别为 96.09%、83.70%和 71.34%。
(3)偿债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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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0.99、1.19 和 1.44,速动比率分别为
0.74、0.87 和 1.01,呈上升趋势,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持续提高。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7.13%、50.06%和 40.16%,呈持续
下降趋势。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16,715.95 万元、20,671.42
万元和 31,097.42 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5.14、11.16 和 45.59,具备较强偿
债能力。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呈逐年提高趋势。近年来,公司经营情况
良好,业务规模持续增长,主要客户回款较为及时,盈利水平逐年提升。随着公
司经营利润的增长以及搬迁补偿款的陆续发放,公司资金压力得以缓解,偿债能
力指标逐步与行业均值接近,最近两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已略高于行业
均值,资产负债率略低于行业均值。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6.69、7.08 和 7.68,周转率较高并呈
小幅增长趋势,与公司客户结构和对客户的销售政策相匹配。报告期各期,公司
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9.05、8.28 和 8.87,保持相对稳定。存货周转率的波动主要源
于公司业务规模扩张,为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公司合理安排原材料采购和产品库
存所致。
报告期各期,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1.50、1.48 和 1.61,稳中略有上行,
主要原因包括:①受上游天然油脂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公司主要天然油脂
基产品单价整体呈震荡下降趋势,产品市场单价下跌与公司业务规模增长两因素
相抵,导致 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 2018 年仅增长 8.66%。受外部经营环境变化
和经营扩产的影响,2020 年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实现快速增长,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增长 18.93%;②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投入生产基地建设,生产规模快速扩大,
伴随着经营业绩积累以及政策性搬迁补偿款陆续发放,各期末公司总资产规模持
续增长。
总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均
较为稳定,公司资产的整体运营效率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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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784.61 30,872.24 -3,365.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039.61 -11,600.56 -10,417.6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61.51 -15,923.90 12,453.9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37.49 3,370.24 -1,292.39
(1)经营活动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43,486.94 195,173.19 169,743.67
收到的税费返还 1,604.88 146.19 89.9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577.60 27,001.23 14,905.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3,669.42 222,320.62 184,738.9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93,997.14 167,982.98 167,013.8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815.38 6,869.50 6,207.34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201.92 3,812.42 5,480.0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870.37 12,783.48 9,402.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1,884.81 191,448.37 188,104.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784.61 30,872.24 -3,365.22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365.22 万元、30,872.24
万元和 21,784.61 万元,变动幅度较大,主要系以下几方面原因:①除正常银行
借款融资以外,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通过向摩根大通转让宝洁集团应收账款方式获
取融资的情形。随着经营业绩向好以及搬迁补偿款陆续到账,公司营运资金压力
有所好转。近年来外部银行信贷融资环境向好,公司减少了应收账款保理融资。
报告期各期,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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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通过转让方式应收账款减少
1,680.96 15,571.48 27,593.67
金额
②报告期各期,公司分别收到搬迁补偿款约 1.35 亿元、2.60 亿元和 0.40 亿
元,扣除搬迁支出以及应交税费,政策性搬迁对各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影响
额分别为 12,978.20 万元、24,781.56 万元和-4,744.36 万元;(3)报告期各期,公
司经营业绩持续增长,分别实现净利润 8,939.82 万元、13,144.18 万元和 22,233.12
万元。剔除前两项因素影响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1,250.25 万元、
21,662.16 万元和 28,209.93 万元,与净利润比例分别为 1.26、1.65 和 1.27。其中,
2019 年比例较高主要原因系业务规模变动以及各期末客户供应商结构差异。报
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匹配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净利润 22,233.12 13,144.18 8,939.82
加:信用减值损失 187.55 116.01 -
资产减值损失 331.07 52.91 -12.41
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4,944.00 4,326.29 4,110.71
无形资产摊销 221.94 194.78 287.8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3.07 10.64 12.7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32.78 -22.03 -
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15.41 1,082.20 191.60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974.78 1,424.15 2,358.64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15.53 -305.38 -191.86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
39.04 -978.40 -435.34
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
1,038.95 624.22 529.70
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170.80 -2,229.82 -3,081.9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7.70 -21,922.36 -26,680.55
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6,112.92 35,354.85 10,605.77
列)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784.61 30,872.24 -3,365.22
95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投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20,160.00 122,080.00 182,7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15.53 305.38 191.8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32.78 32.29 -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0,308.31 122,417.67 182,891.86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5,187.91 11,938.23 10,609.53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0,160.00 122,080.00 182,7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5,347.91 134,018.23 193,309.5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039.61 -11,600.56 -10,417.67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10,417.67 万 元 、
-11,600.56 万元和-15,039.61 万元,主要系公司因生产基地建设、产线升级改造、
产能规模扩张等原因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致。报告期各期,
公司投资支付现金与收回现金基本匹配,主要系公司购买和赎回固定及保本收益
银行理财。
(3)筹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6,677.37 36,659.82 67,095.84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641.49 1,592.01 5,484.5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318.86 38,251.83 72,580.3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6,900.00 43,000.56 52,86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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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601.18 5,845.17 5,930.4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179.19 5,330.00 1,332.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680.37 54,175.73 60,126.4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61.51 -15,923.90 12,453.96
报 告 期 内公 司 筹 资活 动 产 生的 现 金 流量 净 额 分别 为 12,453.96 万 元 、
-15,923.90 万元和-8,361.51 万元,其变动原因主要为随着经营业绩持续向好和收
到政策性搬迁补偿款后公司减少银行借款和应收账款转让行为。报告期内,公司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中应收账款保理收到现金分别为 23,642.96 万元、9,759.80
万元和 1,677.37 万元。
3、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整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233,405.26 98.46% 197,701.95 99.18% 182,527.77 99.49%
其他业务收入 3,661.24 1.54% 1,635.61 0.82% 928.90 0.51%
合计 237,066.50 100.00% 199,337.55 100.00% 183,456.6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 98%
以上。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的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928.90 万元、1,635.61 万元和
3,661.24 万元,主要由投资性房地产租赁服务、原材料销售以及客户运输装卸费
等收入组成。
(2)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82,527.77 万元、197,701.95 万元和
233,405.26 万元,其中 2019 年以及 2020 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率分别为 8.31%
和 18.06%,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受产品销量及单位售价综合影响所致。其具体
情况如下:
①产品销量变化情况
97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位:吨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销量 同比增幅 销量 同比增幅 销量
表面活性剂 331,280.94 16.68% 283,928.58 20.48% 235,657.80
洗涤用品 115,398.84 40.59% 82,084.15 3.13% 79,590.88
合计 446,679.77 22.04% 366,012.73 16.10% 315,248.68
表面活性剂业务为公司核心业务板块,报告期内其销量呈较高速度增长,主
要受以下几方面因素影响:A、报告期内,公司为把握行业发展机遇积极布局上
海和东莞生产基地,广东奥威于 2018 年和 2019 年陆续投产两条表面活性剂生产
线,上海奥威于 2020 年投产一条表面活性剂生产线,产能有所扩张;B、表面
活性剂下游应用领域需求保持稳步增长,与此同时,近年来行业集中化趋势愈发
明显,作为表面活性剂行业龙头企业之一公司表面活性剂业务有所受益;C、受
我国安全生产及环保政策趋严的影响,部分表面活性剂生产企业被迫限产、停产。
公司产能的扩增以及表面活性剂市场的刚性需求缺口,推动公司表面活性剂产品
产销量持续增长。
除表面活性剂业务外,公司同时经营洗涤用品的生产、销售。一方面为充分
发挥产业链优势,把握洗涤用品行业发展契机,公司自 2020 年开始加大洗涤用
品业务拓展力度;另一方面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游洗涤用品需求景气度提升。
从而,2020 年洗涤用品销量呈快速增长态势。
②产品价格变化情况
单位:元/吨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单位价格 增幅 单位价格 增幅 单位价格
表面活性剂 6,365.36 1.67% 6,260.78 -9.06% 6,884.66
洗涤用品 1,952.61 -19.62% 2,429.27 -4.69% 2,548.72
合计 5,225.34 -3.26% 5,401.50 -6.71% 5,789.96
公司产品价格与主要原材料价格高度关联。受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报
告期内公司表面活性剂产品平均价格呈现先下降后回升走势。具体而言,表面活
性剂产品主要包括天然油脂基产品和石油基产品,受天然油脂基原材料价格震荡
98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下跌后回升影响,天然油脂基产品价格呈相同变化趋势;受石油基原材料价格震
荡上行影响,石油基产品价格整体呈上升趋势。上述两个因素综合影响下,表面
活性剂产品年度平均价格呈先下降后回升趋势。报告期内洗涤用品价格下降幅度
较大主要系洗涤用品 OEM 加工业务自 2019 年 7 月开始加工服务与表面活性剂
业务独立核算所致。
十、股利分配
(一)公司发行上市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本公司缴纳所得税后
的利润,按下列政策分配: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
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
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
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
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
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
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
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
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可以采取现金
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利润分配全部为现金分红,具体情况如下:
99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018 年 6 月 26 日,湖南丽臣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7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
分配,每股出资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派送现金股利 3,374.76
万元。
2、2019 年 6 月 19 日,湖南丽臣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
分配,每股出资派发现金红利 0.65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派送现金股利 4,387.21
万元。
3、2019 年 12 月 28 日,湖南丽臣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9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按照各股东的
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每股出资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派送现
金股利 2,699.82 万元。
4、2020 年 6 月 24 日,湖南丽臣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
行分配,每股出资派发现金红利 0.45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派送现金股利
3,037.30 万元。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的议案》,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得以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所有新老股东按其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四)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湖南丽
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其中对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100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①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将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
分红具体方案。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尤其现金分红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
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该
议案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进行审
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
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②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①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②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等事项发生的情况下,应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
产或购买设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101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且不违反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时,
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①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提出,但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
见,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提出审
核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 1/2 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
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②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
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
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5)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6)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已经
或即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
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102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
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
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2、发行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增加未来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利润分配进
行监督,公司制定了《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社会
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中小
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并结合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
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科学、积极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
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上市的当年及随后三年期间,公司具体
股东回报规划如下:
(1)利润分配形式、间隔期限
公司将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但应优先采
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
分配。
在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经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审议决定,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税
后利润)为正值;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03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③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发生。其
中,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
产或购买设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3)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根据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实际情况,董事会认为以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符合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取股
票方式分配股利的条件为:
①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②因公司具有成长性、股本规模和经营规模不相适应、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
大现金支出等真实合理因素,以股票方式分配股利有利于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
③不违反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
(4)上市后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上市后三年,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预计上市时间等因素,公司在上市后三年仍将
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在上述期间进行利润分配时,每年以现金方
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现金分红在每次利润分配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符合《公司章程》的前
提下,根据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中小股东的意见,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
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资金需求,对公司
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
十一、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有 6 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丽臣奥威、
丽奥科技、丽臣销售、日化研究所、上海奥威及广东奥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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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一)湖南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
丽臣奥威成立于 2001 年 2 月 13 日,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其主要定位为表
面活性剂的生产和销售。丽臣奥威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湖南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1年2月13日
注册号 43010000001008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0616601787P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塘路399号
法定代表人 刘茂林
烷基苯磺酸、硫酸生产(有效期2020年2月3日至2021年7月15日),
经营范围 化工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制造。(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表面活性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湖南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前身为湖南丽臣—奥威实业有限
公司,系公司前身湖南丽臣实业总公司与英国奥布莱—威尔逊有限
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时注册资本250万美元,
其中湖南丽臣实业总公司以厂房设备出资125万美元,占比50%,奥
布莱—威尔逊有限公司以货币、专有技术和工程服务共计出资125
万美元,占比50%。
湖南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于1994年10月7日取得长沙市招
商局下发的《关于合资经营湖南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章
程的批复》(长招商字[1994]115号),于1994年10月12日取得湖南
省人民政府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
经贸湘字[1994]A0541号),并于1994年11月28日取得《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工商企合湘长字第402号)。
其他情况 2000年3月,法国罗地亚专业消费者有限公司完成了对奥布莱
—威尔逊有限公司的收购,承接了其在华的全部权利和责任。罗地
亚专业消费者有限公司来华考察后,认为湖南丽臣—奥威实业有限
公司生产规模相对较小,地域位置的发展空间受限,同时当前经营
状况不佳,处于持续亏损状态,于是与湖南丽臣实业总公司协商出
让全部外方股权。
2000年8月15日,湖南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决
议同意奥布莱—威尔逊有限公司向丽臣有限转让其持有的125万美
元出资额,双方签署了《资产权益转让协议》。长沙市招商局于2001
年1月20日作出《关于湖南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
复》(长招商管[2001]5号),湖南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于2001年
2月13日取得新的内资企业的营业执照。至此,外商完成退出,湖
南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5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中外合营期间,湖南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合法合
规,不存在受到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外方退出过程中,
合营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权益转让协议并得到切实履行,丽臣奥威
按规定缴纳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款,不存在股权争议、
税务纠纷等情况。
丽臣奥威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万元) 34,860.07
净资产(万元) 20,746.01
净利润(万元) 7,646.10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所审计。
(二)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丽奥科技有限公司
丽奥科技成立于 2003 年 12 月 4 日,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其主要定位为洗
涤用品的生产。丽奥科技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丽奥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3年12月4日
注册号 43019400000080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0755827153K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塘路399号
法定代表人 刘茂林
肥皂及洗涤剂、餐具洗涤剂的制造;化工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及监控
化学品);装卸搬运(砂石除外);房屋租赁;场地租赁;计算机、办
经营范围 公设备和专用设备维修;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
和试验发展;化学工程研究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洗涤用品的生产
丽奥科技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万元) 44,964.83
净资产(万元) 1,157.36
净利润(万元) -0.07
106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所审计。
(三)湖南丽臣销售有限公司
丽臣销售成立于 1999 年 3 月 16 日,是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其主要定位为
洗涤用品的销售。丽臣销售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湖南丽臣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9年3月16日
注册号 43010000001054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5183854251J
注册资本 50万元人民币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塘路399号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丽
公司住所
奥科技有限公司原材料成品仓库全部
法定代表人 曾学东
洗涤用品、化妆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经营范围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洗涤用品的销售
丽臣销售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万元) 1,197.31
净资产(万元) 62.99
净利润(万元) 76.11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所审计。
(四)湖南日用化学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日化研究所成立于 1993 年 4 月 8 日,是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其主要定位
为宾洗产品、工业和公共设施清洁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日化研究所的基本
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湖南日用化学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3年4月8日
注册号 43019300000298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0183871895N
注册资本 5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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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住所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塘路399号
法定代表人 刘树黎
日用化学产品生产;化学试剂及日用化学产品(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
品)、香精及香料、清洁设备销售;化工原料销售;化工产品研发;
经营范围
化工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宾洗产品、工业和公共设施清洁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日化研究所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万元) 2,063.31
净资产(万元) 1,602.23
净利润(万元) 168.57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所审计。
(五)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
上海奥威成立于 2009 年 11 月 3 日,是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主要定位为表
面活性剂的生产和销售。上海奥威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年11月3日
注册号 31022800126309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66958395309
注册资本 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 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6388号
法定代表人 袁志武
表面活性剂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
经营范围 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安装和维修(除特种设
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表面活性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上海奥威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万元) 31,174.43
净资产(万元) 17,928.88
净利润(万元) 5,27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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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所审计。
(六)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奥威成立于 2011 年 12 月 30 日,是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其主要定位
为表面活性剂的生产和销售。广东奥威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年12月30日
注册号 44190000123635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588330405R
注册资本 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 东莞市沙田镇石化三路12号
法定代表人 湛建军
加工、产销:洗涤用品、日用化工原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
经营范围
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机电设备安装和维修;危险化学品生产。
主营业务 表面活性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广东奥威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万元) 38,375.98
净资产(万元) 12,467.30
净利润(万元) 7,292.91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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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金额及投资项目
经公司 2019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2,250.00 万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的 25%,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量,将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确
定。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投入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
目,项目投资总额为 93,669.9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备案情况 环评批复情况
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 2019-441900-26-03-0 东环建[2020]7086
1 38,583.97 38,583.97
15 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项目 54218 号
2019-310116-26-03-0 金环许[2020]31号
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 8 万
08135(一期) (一期)
2 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材料 18,666.74 18,666.74
2020-310116-26-03-0 金环许[2020]60号
建设项目
00032(二期) (二期)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丽奥科
长经开备发 长经开环发
3 技有限公司绿色液体洗涤剂 17,372.08 17,372.08
[2019]164号 [2019]63号
生产线建设项目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430100-50-01-0
4 5,047.20 5,047.20 -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35047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4,000.00 14,000.00 - -
合计 93,669.99 93,669.99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
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
能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按照项目轻重缓急实施,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
资金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预计投入的时间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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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大部分项目建设期在 1-2 年内,信息化系统建设
项目建设期为 4 年。各项目预计投入的时间进度概况如下:
投入金额(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T+12 T+24 T+36 T+48 合计
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 15 万吨绿
1 4,738.87 33,845.10 - - 38,583.97
色表面活性剂项目
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 8 万吨新型绿
2 11,386.51 7,280.24 - - 18,666.74
色表面活性剂材料建设项目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丽奥科技有限公
3 17,372.08 - - - 17,372.08
司绿色液体洗涤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系
4 1,285.20 1,865.20 1,353.20 543.60 5,047.20
统建设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4,000.00 - - - 14,000.00
合计 48,782.66 42,990.54 1,353.20 543.60 93,669.99
因公司产品市场需求旺盛,报告期内产能不足,公司启用自筹资金先行开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建设工作。截至报告期末,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 8
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材料建设项目(一期)已初步建成一条表面活性剂生产
线,并于 2020 年下半年投入使用;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 15 万吨绿色表面
活性剂项目的前期建设工作亦正在开展。
二、主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分析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系对现有业务的进一步扩
充与深化,项目实施后,能够提升公司现有产品的生产能力、技术水平,优化产
品结构,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帮助公司进一步提高市场地位及综合竞争实力。
首先,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及表面活性剂行业集中度的提升,公司生
产的表面活性剂产品品质受到市场广泛认可,出现产品供不应求之情况,2019
年,公司表面活性剂业务产能利用率超过 100%,有限的产能制约了公司销售规
模和市场份额的提升,对公司客户关系的维护及业务的进一步发展造成不利影
响。此外,由于我国表面活性剂下游企业主要集中在华南、华东地区,自 2010
年开始,公司逐步建成上海、东莞生产基地,生产重心逐渐向上海、东莞倾斜,
以贴近客户需求,实现合理的市场覆盖。本次募投项目“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
公司 15 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项目”、“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 8 万吨新型绿色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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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面活性剂材料建设项目”将进一步发挥广东、上海子公司的区位优势,分别在广
东奥威、上海奥威新增年产 15 万吨及年产 8 万吨天然油脂基绿色表面活性剂生
产线,同时配套相应的研发、检测装置,帮助企业提升产能水平,扩增公司整体
业务规模,强化产品研发能力、技术优势及品牌效应,切实增强公司抵抗市场风
险变化的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
其次,近年来我国消费者对液体洗涤剂产品的整体使用偏好增加,但农村和
不发达地区洗涤剂消费仍以洗衣粉和肥皂为主,农村洗涤用品人均年消费量远低
于全国水平,随着农村市场的渗透,我国洗衣液、浓缩洗涤剂、沐浴露、洗发水
等洗护产品产量占比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公司生产的洗涤用品主要包括洗衣粉、
液体洗涤剂、宾馆洗涤用品等,随着我国液体洗涤市场的稳步发展,公司需要对
现有洗涤用品产能结构进行优化与调整,并针对市场需求积极开发新产品。本次
募投项目“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丽奥科技有限公司绿色液体洗涤剂生产线建设项
目”系对公司现有液体洗涤用品生产产能的扩充,以顺应市场液体化发展潮流趋
势,项目投产后,能够帮助公司扩大液体洗涤用品业务规模,完成现有洗涤用品
产品结构的调整和优化,进一步丰富绿色化、浓缩化、抑菌功能型液体洗涤用品
品类,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及市场综合竞争实力。
再次,本次募投项目“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是在
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特点,以云服务等新
一代信息化技术为依托实施的投资计划,是新一代信息化技术应用于日用化学品
工业的具体案例之一。项目投产后,将加强公司的成本控制能力,并提升公司管
理效率,有利于大力发挥公司技术、产品、客户、品牌和管理资源优势,实现公
司业务的整合及协同效应,本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现有的经营模式。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是对现有业务的拓展和深化,不会改变
公司现有主营业务,项目的实施,将帮助公司增加产能规模,进一步优化产品结
构,提高公司研发水平及运营效率,增加产品技术附加值,从而增强公司的持续
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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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摘要提供的其他各
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
则和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发行人公开披露的信息,自主判断企业的投资价值,自
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导致的风
险。
(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脂肪醇、脂肪醇醚、烷基苯等,报告期
内,直接材料成本占公司生产成本的比重较高,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原材料在生产成本中的占比分别达到 94.75%、94.44%及 94.69%。2018-2020
年,国际棕榈仁油价格在 500-1300 美元/吨之间震荡,而国际原油价格近期也呈
现较大波动,受上游天然油脂及石油价格波动的影响,近年来公司主要原材料采
购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波动,对产品价格产生重要影响。如果公司未能保持良好的
产品竞争力,在产品销售定价、原料采购策略及库存控制等方面未能合理有效应
对,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环境变化的风险
近年来,受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环保、安全生产政策趋严和高标准要求
的影响,一批生产工艺落后、安全环保不达标的企业被迫退出市场,市场需求逐
步向具备先进工艺水平及规模经济效应的龙头企业集聚。随着表面活性剂行业集
中度提升,行业龙头企业产能投资规模有所扩张,若国内外表面活性剂生产龙头
企业持续加大在中国市场的产能规模,同时部分生产商通过整改可能重新回归或
加入市场竞争,将导致我国表面活性剂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对公司产品市场份额
及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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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三)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的生产,生产过程所使用的部分原材料
涉及可燃、腐蚀性等物质,部分产品工艺涉及高温环节。若因意外情况或管理不
善而引发安全事故,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下简称“三废”)排放。随
着国家环保要求的日趋严格和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逐步增强,国家有可能颁布和
采用更高的环保标准,对化工生产企业提出更高的要求,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用于
防治污染的费用支出或者环保设施技术改造的投资,在一定程度上将增加公司生
产经营成本,影响公司的收益水平。此外,若公司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含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副产物管理或处置不当,可能受到主管部门
的处罚,进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公司业务经营的风险
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一方面为后续国内防疫工作带来不确定性,一
方面对全球天然油脂供应链、国内出口业务产生较大冲击。若全球疫情持续加剧,
原料和产品进出口可能因此受限,导致公司核心原材料的供给、表面活性剂的出
口受到冲击,国内竞争加剧,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时,若国内
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反复、散发,对我国经济形势产生较大的影响,影响终端消费
需求,将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管理风险
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对公司资源整合、生产加工、技术研发、采购销
售、人力资源、内部控制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增加了公司管理和运营的难度。
目前,公司员工年龄结构偏大,若公司管理层的管理水平和员工的业务素质不能
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大的需要,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不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
及时作出调整和完善,将会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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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七)业务资质相关风险
公司生产的部分表面活性剂、洗涤用品需要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业务许可
证,公司当前拥有的主要业务许可证包括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
可证、排污许可证等。报告期内,公司未因生产经营资质违法违规受到处罚,但
不排除未来可能由于相关资质要求提高、行业监管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公司出现
相关经营资质无法持续或及时获得、受到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等情形,从而可能对
发行人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八)不利合同条款的风险
公司与宝洁集团等个别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中约定了最惠客户、同价供货或
解除合同等对公司不利的条款,限定公司以同类产品最低价格向其供货。报告期
各期,设置相关不利条款的客户合计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14.47%、12.32%、
11.80%。未来,若该等客户根据相关条款向公司提出异议或主张调整销售价格,
将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九)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除洗衣粉、液体洗涤剂业务主体外,公司表面活性剂业务主体及宾馆洗涤用
品业务主体均已在 2018 年、2020 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或通过高新技术企业
资格认定,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照 15%的税率享受
企业所得税优惠。随着公司未来业务规模的扩大,若因公司经营原因或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变化导致公司无法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或不再符合相关认定,公司将
无法继续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由此给公司的税负、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程度影
响。
(十)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5,811.18 万元、27,670.60 万
元和 30,905.76 万元,占公司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4.07%、13.88%和
13.04%,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保持在较高水平。在经济
运营不确定因素加剧的背景下,若下游客户因经营状况恶化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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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能按时、足额收回,将对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存货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金额分别为 18,267.00 万元、20,496.81 万元和
22,451.36 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5.75%、26.80%和 29.44%,随着
公司产销规模的增长,公司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存货规模持续扩大。由于公司主
要产品、原材料价格波动程度较高,若公司不能合理安排采购和库存规模,在产
品销售定价、原料库存控制等方面未能合理有效应对,将可能出现存货跌价风险,
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客户集中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日化企业,如宝洁、蓝月亮、纳爱斯、威莱、益
海嘉里等,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9.88%、37.03%和 38.73%。近年来随着消费者需求的个性化、多元化发展,洗
护用品小众品牌获得增长空间,若公司主要客户因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减少对公
司的采购,将在一定时期内影响公司的销售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
(十三)供应商集中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料供应商为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嘉化能源等上游石油、天然
油脂化工企业,采购的产品主要是生产表面活性剂所需的原材料,报告期各期,
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公司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0.27%、60.71%和
63.31%。随着公司表面活性剂业务规模的增长,前五大供应商集中度持续提升。
若主要原料供应商因其自身经营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原因,出现原料无法充足
供应或供应的原材料发生质量问题,将可能对公司原料供应稳定性、及时性、采
购成本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四)控制权分散的风险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为贾齐正、孙建雄、侯炳阳、刘国彪、叶继勇、郑钢,
持股比例分别为 23.11%、6.22%、6.22%、3.64%、3.64%和 2.67%,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 3,072.00 万股,合计持股比例为 45.51%,公司不存在单一股东持股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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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以上的情况,股权较为分散。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后,共同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
将进一步降低,控制权的分散可能导致出现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无法达成一致意
见以及控制权发生变化的风险。
(十五)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及专利失效的风险
公司拥有多项知识产权及核心非专利技术、配方,核心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
及研发能力是公司长期保持技术优势的关键。随着业内人才竞争的日益加剧,公
司无法保证未来不会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乃至关键技术、核心配方失密的风
险,以及由此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持续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此外,湖南丽臣
6 项专利被第三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宣告无效,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
日,上述 6 项专利均已经审查决定维持有效或由申请人撤回无效宣告请求。若公
司有关专利被第三方申请并最终认定无效,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六)市场革新技术和核心产品替代风险
目前,国内外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以 LAS 和 AES 系列产品为主,两类产品已
经历数十年的发展迭代,以其优秀的去污力、发泡性、抗硬水性、稳定性、配伍
性获得市场的广泛认可,众多下游行业厂商围绕 AES、LAS 开展终端产品配方
研发。公司主要产品即为 AES、LAS 系列产品,虽然市场上以 AES、LAS 等核
心表面活性剂搭建的多种产品生态圈已成型并较为成熟稳定,但是若 LAS、AES
产品生态圈被市场革新技术、革新产品突破,公司主要产品市场空间可能被竞品
所替代,从而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七)产品研发方向偏差及技术更新落后的风险
精细化工行业的技术特点是对技术的密集度要求较高,新产品的技术开发时
间较长且成功率较低,与国外日化行业巨头相比,公司目前所拥有的产品品类仍
相对较少。随着下游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若公司产品研发方向存在偏差,新技
术未及预期或技术更新落后于市场,将会导致公司未来市场竞争力下降。
(十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业绩不及预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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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当前运营情况的优势和不足、客观
预测行业未来发展前景的基础上论证的结果,但由于市场情况的不断变化,如果
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市场环境突变或行业竞争加剧等情况发生,将给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预期效果等带来较大影响。此外,项目实际建成或实施
后产品的市场接受程度、销售价格、生产成本等可能与公司的预测存在一定差异,
项目预期效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九)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市场集中度的提升及公司东莞基地的建成,公司表面活性剂
销量快速增长,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公司表面活性剂销量分别为 23.57
万吨、28.39 万吨及 33.13 万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8,939.82 万元、
13,144.18 万元及 22,233.12 万元,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23.01%、28.58%及 27.47%。
随着公司盈利基数的提升以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净资产及产能
将快速增长,未来市场竞争可能更为激烈,公司存在利润增速下降、净资产收益
率下降的风险。
(二十)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公司自身经营
和财务状况外,股市价格波动还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利率、汇率、通货膨
胀、市场买卖力量对比、重大自然灾害发生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的影响。投资者
在投资公司股票时,存在因股价波动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二十一)自有品牌洗涤用品业务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马头”“光辉”“贝花”“一匙丽”等自有品牌洗涤用品业
务不属于公司核心业务,其竞争力与大型日化企业相比存在较大差距。若公司自
有品牌洗涤用品业务竞争力持续下降,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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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增强公司透明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
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制度。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信息披露
和投资者关系服务管理,公司上市后,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和披露信息。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郑钢
电话号码:0731-82115109
传真号码:0731-82115109
互联网网址:http://www.hnlcwang.com
电子邮箱:hunanlichen1@hnresun.com
(二)重要合同
截至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
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重要合同内容如下:
1、销售合同
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金额预计 1,000 万元以上)内容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签订主体 销售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时间
广州宝洁有限公司
1 上海奥威 表面活性剂 2020.01.01-2021.12.31
江苏宝洁有限公司
2 广州宝洁有限公司 丽奥科技 洗衣粉 2019.12.01-2022.11.30
3 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 丽臣奥威 表面活性剂 2020.04.01-2021.03.31
4 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奥威 表面活性剂 2020.07.01-2022.06.30
5 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奥威 表面活性剂 2021.01.01-2022.12.31
6 纳爱斯益阳有限公司 丽臣奥威 表面活性剂 2021.03.01-2021.03.31
7 威莱(广州)日用品有限公司 广东奥威 表面活性剂 2020.01.01-2022.12.31
8 中山玛尔日用品有限公司 丽臣奥威 表面活性剂 2020.04.01-2021.03.31
9 维布络日用品(广东)有限公司 广东奥威 表面活性剂 2020.07.10-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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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洗洁精、洗衣
10 上海和黄白猫有限公司 丽奥科技 2019.08.01-2021.07.31
粉
11 上海和黄白猫有限公司 丽奥科技 表面活性剂 2021.01.01-2021.12.31
12 广州捷通日化制造有限公司 丽臣奥威 表面活性剂 2019.11.01-2021.10.31
13 澳宝化妆品(惠州)有限公司 丽臣奥威 表面活性剂 2017.01.01-2026.12.30
14 东莞市立顿洗涤用品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奥威 表面活性剂 2021.01.01-2021.12.31
15 东莞市建文洗涤用品有限公司 广东奥威 表面活性剂 2021.01.01-2021.12.31
16 霸王(广州)有限公司江高分公司 广东奥威 表面活性剂 2020.01.01-2021.12.31
17 广东嘉丹婷日用品有限公司 广东奥威 表面活性剂 2021.01.01-2021.12.31
18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丽臣奥威 表面活性剂 2021.01.01-2021.12.31
19 苏州源泰润化工有限公司 湖南丽臣 表面活性剂 2021.01.01-2021.12.31
20 武汉兴亚化工原料有限公司 湖南丽臣 表面活性剂 2021.01.01-2021.12.31
21 广州吉昌兴贸易有限公司 湖南丽臣 表面活性剂 2021.01.01-2021.12.31
22 武汉雄志化工有限公司 湖南丽臣 表面活性剂 2021.01.01-2021.12.31
23 广州合龙商贸有限公司 湖南丽臣 表面活性剂 2021.01.01-2021.12.31
24 广州市希士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丽臣 表面活性剂 2021.01.01-2021.12.31
25 广州冠桦日化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丽臣 表面活性剂 2021.01.01-2021.12.31
26 汕头市澄海区信业化工经营部 湖南丽臣 表面活性剂 2021.01.01-2021.12.31
27 郑州汇盈化工有限公司 湖南丽臣 表面活性剂 2021.01.01-2021.12.31
28 广东凯王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丽臣 表面活性剂 2021.01.01-2021.12.31
29 广东广晨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丽臣 表面活性剂 2021.01.01-2021.12.31
30 湖南富汇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丽臣销售 洗涤用品 2021.01.01-2021.12.31
2、采购合同
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金额预计 1,000 万元以上)内容如下: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签订主体 采购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时间
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
1 湖南丽臣 烷基苯 2021.01.27-2021.12.31
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
2 上海奥威 烷基苯 2021.01.27-2021.12.31
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
3 广东奥威 烷基苯 2021.01.27-2021.12.31
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
4 湖南丽臣 烷基苯 2021.01.01-2021.12.31
工销售分公司
5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丽臣 脂肪醇 2021.01.01-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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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6 中轻日化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丽臣 醇醚加工 2020.12.22-2021.12.31
7 三江化工有限公司 湖南丽臣 醇醚加工 2020.10.30-2021.12.31
3、投资合同
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项目投资协议(金额预计 1,000 万元以上)内容如下:
合同对象 签订主体 合同内容 签订时间
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金山第二工
上海金山第二工业区投
上海奥威 业区内地块,用于厂房建造及生产 2020.07.10
资有限公司
之用
注:具体投资额以项目最终审批为准。
4、借款合同
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借款合同(金额预计 1,000 万元以上)内容如下:
序 金额 担保、抵押情
贷款银行 借款合同 借款主体 合同签订日 期限
号 (万元) 况
湖南丽臣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222020100100
1 丽臣奥威 2,300.00 2020.05 1年 贾齐正
金城支行 0602000
毛亚屏保证
湖南丽臣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222020100100
2 丽臣奥威 2,500.00 2020.05 1年 贾齐正
金城支行 0603000
毛亚屏保证
湖南丽臣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222020100100
3 丽臣奥威 1,200.00 2020.05 1年 贾齐正
金城支行 0604000
毛亚屏保证
湖南丽臣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362021230035 丽臣奥威 5,000.00 2021.02 1年 贾齐正
长沙分行
毛亚屏保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丽奥科技
5 78762104000008 湖南丽臣 5,000.00 2021.03 1年
公司长沙华泰支行 贾齐正保证
丽臣奥威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222021100100
6 湖南丽臣 4,000.00 2021.03 1年 贾齐正
金城支行 0463000
毛亚屏保证
丽臣奥威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222021100100
7 湖南丽臣 2,000.00 2021.03 1年 贾齐正
金城支行 0464000
毛亚屏保证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湖南丽臣
8 31069123021016 上海奥威 3,000.00 2021.03 1年
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 贾齐正保证
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系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建支行的上级管理机
构,上述金城支行相关借款实际均由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建支行发放及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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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5、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类合同
公司正在履行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类合同(金额预计 1,000 万元以上)
内容如下:
序 出票 金额 保证金
类型 银行 协议号/名称 签订日 担保情况
号 人 (万元) 比例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银行承 CD6601202180 湖南 丽臣奥威
1 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1,000.00 20.00% 2021.1.20
兑汇票 0065 丽臣 贾齐正保证
分行
湖南丽臣
银行承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 1922202150020 丽臣
2 1,500.00 10.00% 2021.2.18 贾齐正
兑汇票 公司金城支行 10361000 奥威
毛亚屏保证
湖南丽臣
银行承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 1922202150020 丽臣
3 1,500.00 10.00% 2021.3.12 贾齐正
兑汇票 公司金城支行 10466000 奥威
毛亚屏保证
开立不可撤销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 湖南 丽臣奥威保
4 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总 - - 2020.9.21
公司金城支行 丽臣 证
协议
6、保证合同
公司正在履行的保证合同(金额预计 1,000 万元以上)内容如下:
序 最高限额 被担保主债权
银行 保证合同编号 借款方 保证人
号 (万元) 起止期间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2019.01.10-202
1 ZB6605201900000001 湖南丽臣 丽臣奥威 10,000.00
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1.12.2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0190100009-2020 年德 2020.1.15-2022
2 湖南丽臣 丽奥科技 11,000.00
公司长沙德雅路支行 支(保)字 0001 号 .01.1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0190100009-2020 年德 2020.1.15-2022
3 丽奥科技 湖南丽臣 16,000.00
公司长沙德雅路支行 支(保)字 0002 号 .01.14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2.22-2023
4 192220200224301668 湖南丽臣 丽臣奥威 9,000.00
金城支行 .02.2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2.22-2023
5 192220200224301670 丽臣奥威 湖南丽臣 13,000.00
金城支行 .02.2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HTC430753600ZGDB2 2019.2.27-2027
6 丽臣奥威 湖南丽臣 13,000.00
公司长沙湘江支行 01900001 .12.3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07.04-202
7 362020230153 湖南丽臣 丽臣奥威 8,000.00
长沙分行 1.12.3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07.04-202
8 362020230156 丽臣奥威 湖南丽臣 7,000.00
长沙分行 1.12.31
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8762106000008-1 湖南丽臣 丽奥科技 9,000.00 2021.02.19-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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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长沙华泰支行 2.02.1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2021.03.22-202
10 31069123021016 上海奥威 湖南丽臣 8,300.00
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 5.03.21
7、抵押合同
公司正在履行的抵押合同(金额预计 1,000 万元以上)内容如下:
最高担保额度 被担保主债
银行 抵押合同编号 抵押人 抵押财产
(万元) 权起止期间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
3100022110041 2018.12.12-2 沪房地金字(2016)第
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 上海奥威 3,000.00
8120001 022.12.11 007154 号
区支行
8、授信合同
公司正在履行的授信合同(金额预计 1,000 万元以上)内容如下:
序 授信额度
银行 授信合同 受信人 授信起止期间 担保方式
号 (万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 上海奥威土地及
310002211001181 2018.12.12-20
1 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 上海奥威 3,000.00 房产抵押
20001 22.12.11
区支行 袁志武保证
湖南丽臣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 C2020020000001 2020.02.22-20
2 丽臣奥威 13,000.00 贾齐正
司金城支行 328 22.02.21
毛亚屏保证
丽臣奥威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 C2020020000001 2020.02.22-20
3 湖南丽臣 9,000.00 贾齐正
司金城支行 329 22.02.21
毛亚屏保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2021.02.19-20 丽奥科技
4 78762105000008 湖南丽臣 9,000.00
限公司长沙华泰支行 22.02.18 贾齐正保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2021.02.19-20 丽奥科技
5 MYRZ2021016 湖南丽臣 9,000.00
限公司长沙华泰支行 22.02.18 贾齐正保证
(三)对外担保
发行人及子公司除为自身贷款提供担保以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1、发行人涉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
123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仲裁事项。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及刑事诉讼的
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涉及重大诉
讼、仲裁事项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
技术人员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涉及刑事诉
讼的情况。
124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1、发行人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茂林
住所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塘路 399 号
联系人 郑钢
电话 0731-82115109
传真 0731-82115109
2、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093
保荐代表人 陈进、胡小娥
项目协办人 郭昱
项目组成员 李建国、钟诚、张巧璇
3、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赵洋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写字楼 3 座 34 层
电话 010-58091000
传真 010-58091000
经办律师 侯敏、王文豪
4、会计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惠琦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联系电话 010-85665588
传真 010-85665978
经办注册会计师 陈志芳、蒋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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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5、资产评估机构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继平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丰北路 81 号 5 层 3501 室
联系电话 010-52262759
传真 010-52262762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孙健、许秀敏
6、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深港支行
账户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4000029129200042215
7、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电话 0755-25938000
8、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电话 0755-88668888
二、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 2021 年 9 月 16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1 年 9 月 23 日
申购日期 2021 年 9 月 24 日
缴款日期 2021 年 9 月 28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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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刊载在巨
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具体包括: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时间和查阅地点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钢
联系电话:0731-82115109
联系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社塘路 399 号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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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联系人:陈进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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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
书摘要》之盖章页)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