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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家居: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21-08-26
创业板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
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
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
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
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HHC Changzhou Corp.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星港路 6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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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
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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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 2,000 万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
发行股数
份,公开发行的新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72.69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1 年 8 月 30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8,0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1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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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
说明书全文,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与本次发行相
关的重要承诺,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附录: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函”。


二、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并特别关注如下风险:

(一)创新失败或落后的风险

设计被视为家具行业的“灵魂”,直接决定了一个公司产品的品质和市场定
位。随着消费者需求越来越个性化、差异化,其对家具产品设计的要求越来越高。
传统的家具产品设计包括外观设计、材质选用、功能设计等方面。

智能家具产品的设计不仅需要考虑传统家具的设计、材质及功能,还需要在
成本可控、工艺可实现的前提下,通过引入新技术推动产品功能升级、用户体验
改善,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舒适、健康的家居生活体验。由于涉及新技术的
应用,智能家具的设计需要与技术研发深度结合,需要综合美学、人体工学、材
料学、机械技术、电机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网络技术、物联网技术乃至人工
智能技术等多学科知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概念、技术以及工艺方面的持续创新、
创意。

面对消费者对生活品质要求的不断提高和激烈的市场竞争,若公司无法继续
保持产品设计创新、技术应用创新和生产工艺改进,及时响应市场和客户对先进
技术和创新产品的需求,则公司将在未来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进而对公司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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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及技术泄露风险

智能家具行业高度依赖设计创意、技术创新,产品开发需要稳定的技术团队
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如果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严重流失或核心技术大量泄露,很可
能会严重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影响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三)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全球市场需求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风险

2020 年初,全球范围爆发新冠疫情。为应对该重大疫情,我国各地政府采
取了限制人员流动、相关人员隔离、推迟复工复学等举措。受此影响,公司境内
生产基地在 2020 年春节后推迟复工,对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公司目前主要客户集中在美国市场,包括各类家具企业。疫情期间,美国各
地采取了不同程度的抗疫措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地零售活动的活跃度;疫情
还可能对美国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和消费能力造成中长期的负面影响。若美国疫情
无法得到及时有效控制,将可能导致公司未来业绩大幅下滑。

若全球新冠疫情持续蔓延恶化,美国等发达国家政府采取更加严格的疫情控
制措施,可能导致公司 2020 年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下滑、经营性现金流入减少,
进而对公司流动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削弱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越南生产基地目前已成为公司全球生产布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越南子
公司的正常运行对公司的整体产能具有重要意义。2021 年 5 月以来,越南疫情
有扩大态势,广西壮族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称:如无十分必要,应暂
停赴越出行安排。发行人越南工厂执行了较为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全力确保生
产经营有序进行,但依然无法完全规避员工感染风险。若未来越南当地疫情无法
得到有效控制,或发行人越南工厂出现病毒传播、停工停产等情形,发行人产能
及经营业绩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统计数据,截至 2021 年 4 月 14 日,全球新冠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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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累计确诊人数超过 1.37 亿例;此外,部分国家和地区出现病毒变异,疫情仍
在全球范围内发展和蔓延。

尽管包括中国、美国在内的全球众多国家疫情防控已进入常态化阶段,各项
经济活动逐步恢复正常,但若疫情进一步发展或病毒大规模变异,可能导致各国
重新采取更为严格的疫情控制措施,从而对发行人的生产、销售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相关影响可能随着疫情持续存在并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

(四)国际贸易摩擦尤其是中美贸易摩擦的风险

国际贸易存在诸多不稳定因素,区域政治环境、经济发展状况、行业政策、
汇率政策等都会影响该国的国际贸易政策。当前全球国际贸易市场摩擦不断,贸
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前景造成不利影响。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公司外销收入占比 95%以上,境外客户
目前主要集中在美国。2018 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持续至今。2018 年 7 月 6 日
起,美国对约 340 亿美元中国出口商品加征 25%关税;2018 年 8 月 23 日起,美
国对约 160 亿美元中国出口商品加征 25%关税。2018 年 9 月 24 日起,美国对约
2000 亿美元中国出口产品加征 10%关税;对 2019 年 5 月 10 日后离开中国港口
的商品,上述加征关税从 10%上调至 25%。2019 年 9 月 1 日起,美国对约 1200
亿美元中国商品加征 15%关税。

公司主要生产的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智能家具配件产品属于美国加
征关税清单范围。虽然公司已与多数美国客户达成关税成本分摊约定,且已建立
越南生产基地,但公司仍需承担部分关税成本。此外,中美经贸问题仍具有较大
的不确定性,若未来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可能导致公司承担关税成本进一
步增加,将对公司业务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若发行人与客户约定的关税分
摊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公司承担关税成本进一步增加,将对公司业
务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尽管目前公司部分生产销售通过越南子公司完成,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美国加
征关税的负面影响,但若未来美国政府对越南出口的智能家具相关产品加征关税,
或发行人越南工厂生产的产品不符合当地原产地标准的规定,可能导致发行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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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成本提升,进而影响发行人经营业绩。

自 2019 年 5 月发行人主要产品被美国加征 25%关税以来,中美贸易摩擦暂
未发生对发行人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进一步进展。2021 年 1 月,美国完成
总统换届,新一届政府对中美贸易的政策立场及其影响尚不明确,中美贸易摩擦
的未来走向及其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

2020 年 12 月 21 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
国和越南的软垫式座椅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2021 年 5 月 5 日,加拿
大边境服务署做出初步决定,对上述软垫式座椅加征反倾销、反补贴关税,其中
发行人及其越南子公司分别适用 40.71%、34.98%的惩罚性关税。报告期内,发
行人出口加拿大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1.62%、2.10%和 2.88%,
虽然占比较低,但本次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对发行人未来业绩及在加拿大市场的
持续开拓仍有一定潜在影响。

随着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国际贸易摩擦和争端可能长期存在并持续影
响国际贸易的发展,并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海外子公司经营风险

公司在美国设有一家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美国市场的开拓、美国客户的销
售及售后服务。公司在越南设立了一家全资二级子公司匠心越南,已于 2019 年
三季度投入运营,承接部分生产任务并作为对美销售渠道之一。

由于美国、越南在法律环境、经济政策、市场形势以及文化、语言、习俗等
方面与中国存在一定的差异,会对公司的跨境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和风险。尤其
是越南经济发展水平、产业配套以及工人专业素质较中国存在一定差距,可能导
致匠心越南经营效果不达预期。

(六)汇率波动风险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
浮动汇率制度。公司以外销为主,并主要以美元作为结算币种。人民币汇率的大
幅波动将对公司以美元结算的收入以及汇兑损益产生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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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公司产品以美
元定价,人民币贬值或升值时,公司人民币报表收入随之上升或下降;另一方面,
自确认销售收入形成应收账款至结汇期间,公司因人民币汇率波动而产生汇兑损
益,直接影响公司业绩。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公司汇兑损益分别
为-2,858.02 万元(收益)、-1,174.56 万元(收益)和 4,779.68 万元(损失),波
动较大。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大幅波动且公司无法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汇率波动对
公司经营的影响,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020 年下半年,人民币汇率持续升值。根据 Wind 数据,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从 2020 年 6 月末的 1:7.08 升至 2020 年 12 月末的 1:6.52,累计升幅超过 8%。
若人民币进一步持续升值,将对发行人以人民币计价的收入产生负面影响(假设
美元定价不变),同时将导致发行人形成汇兑损失,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经营业绩
和持续经营能力。

(七)知识产权风险

作为一家创新创意型企业,持续的研发投入和知识产权积累是取得竞争优势
和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经过多年技术积累,公司目前拥有若干核心技术,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 165 项境内外专利,其中 8 项发明专利。

不排除部分客户或竞争对手出于利益驱动仿制公司产品,采取不正当竞争手
段侵蚀公司产品和技术优势,从而影响公司品牌形象和利益。而公司通过法律途
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会消耗公司的经济资源,从而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
不利影响。

此外,虽然公司坚持自主创新,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但由于智能家具行
业国际化程度高,不同法律体系下对知识产权的解释和认定的差异可能会引发纠
纷或诉讼;亦不能排除少数竞争对手利用诉讼手段作为商业策略,拖延或阻碍公
司技术研发及市场开拓。

(八)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诉讼、处罚和潜在纠纷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销往美国等发达国家市场,客户主要是国际知名家具企业,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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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产品品质要求普遍较高。若公司无法从设计、原材料采购、精细化生产等多个
环节建立起全面、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或是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未能有效执行,
致使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进而引发质
量纠纷、客户索赔、消费者诉讼,导致公司订单减少、市场形象受损乃至失去客
户。

同时,公司产品在境外多个区域销售,需要适用多个国家及地区的相关法律
法规,存在不能完全满足各销售地区差异化的质量安全要求,从而导致潜在纠纷
及诉讼、处罚的风险。

美国 1972 年《消费品安全法》、2008 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及各州的相
关法律法规均对产品质量风险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做出了规定。美国消费者产品安
全委员会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授权下开展工作,负责保护消费者免受火灾、电气、
化学或机械故障造成的损坏、伤害或死亡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市场为美国,在美国销售主要涉及的风险为产品相关的损害赔
偿责任。该等责任主要基于违反保修义务、过失或严格产品责任。其中,产品的
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及警告缺陷都可能引起严格产品责任。若公司产品存在缺陷,
可能引发损害赔偿责任,进而遭受有关机构的调查、处罚,甚至面临诉讼。尽管
公司购买了产品责任保险,但若发生上述情况,公司仍可能蒙受重大经济损失和
声誉损失。

(九)宏观经济下行导致消费者需求下滑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最终消费者是居民家庭,而宏观经济的景气程度会在较大程度上
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能力及购买意愿。

公司产品目前主要销往美国,并着力开拓国内市场。根据美国商务部经济分
析局数据,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美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同
比增长 3.0%、2.2%和-3.5%。根据我国国家统计局数据,2018-2020 年我国国内
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速分别为 6.7%、6.0%和 2.3%,增速有所放缓。2020
年初全球范围爆发的新冠疫情已经对全球经济造成较为广泛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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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下行影响美国消费者的可支配收入,加之疫情影响消费者出行购物,
若美国经济进一步大幅下滑,可能对发行人主营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虽然公司的主要产品智能电动沙发和智能电动床为日常消费品,市场空间较
大,但是经济下行导致消费者收入下降,消费者的消费意愿及消费能力均会受到
抑制。若未来全球经济增长持续放缓、停滞或出现较大下滑,消费者对智能家具
产品消费能力和意愿可能出现下滑,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亲属关系对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产生负

面影响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存在三对夫妻,具体
情况如下:

姓名 公司任职 亲属关系

李小勤 董事长、总经理
夫妻
徐梅钧 董事、副总经理

张聪颖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夫妻
郭慧怡 董事

许红梅 董事
夫妻
王俊宝 财务总监


尽管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障公司治
理有效性并约束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管的行为;但董事会及高管团队中的夫妻关
系,仍可能带来潜在的内部利益冲突风险。

若发行人相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或得不到有效执行,或内部
审计、不相容职务分离等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失效,则前述董事会及高管团队中的
夫妻关系可能导致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降低,进而对公司的规范运行及
股东利益带来不利影响。


(十一)全球海运运力紧张、运费价格上涨风险

2020 年下半年以来,国际集装箱运输需求集中释放,而境外因疫情原因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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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作业效率降低,大量空集装箱回运困难。同时,苏伊士运河货轮搁浅等事件加
剧了全球海运需失衡问题。受此影响,我国及越南等出口国海运周期大幅增长,
出现“一箱难求”等问题。全球海运价格亦持续上涨,截至 2021 年 6 月 28 日,
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达到 3,324 点,创下十余年来新高。

若未来海运运力紧张、运费持续上涨的情况不能得到缓解,则发行人外销业
务收入及经营业绩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及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实现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公司新老股东
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
者保护”之“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四、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八、资产
负债表日后事项”披露了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审阅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
况,敬请投资者关注。

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会计师对公司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天健审[2021]15-58
号)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2021 2020 年 12 月
2020 年 1-6 月 变动幅度
年 6 月 30 日 31 日
总资产 169,199.16 134,367.40 25.92%
所有者权益 99,607.70 85,330.83 16.73%
营业收入 98,210.64 45,776.84 114.54%
营业利润 17,015.20 9,771.81 74.13%
利润总额 16,914.98 9,778.51 72.98%
净利润 15,048.18 8,781.88 7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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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15,048.18 8,781.88 71.35%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15,012.80 8,333.55 80.15%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0,998.17 10,300.59 6.77%
流量净额
注:变动幅度指 2021 年 1-6 月相比上年同期,或 2021 年 6 月 30 日相比上年年末的增减幅


随着全球疫情防控趋于常态化,欧美消费市场稳步复苏,同时其产能恢复不
足,我国进出口贸易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根据海关统计,2021 年上半年,我
国货物出口增长 28.1%。发行人可比公司中,顾家家居、恒林股份等公司 2021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幅均超过 60%。

2021 年上半年,发行人把握良好的外部环境,充分发挥自身在客户资源、
生产响应、产品质量等方面的优势,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14.54%,净利润同
比增长 71.35%。

基于以上经审阅数据,结合国内外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预测
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65,000-195,000 万元,同比增长 25.18%-47.94%;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500- 29,000 万元,同比增长 4.57%-41.05%;扣除非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1,150- 28,650 万 元 , 同 比 增 长
6.94%-44.86%。

公司特别提示:上述数据仅为管理层预测,未经审计或审阅,亦不构成盈利
预测或业绩承诺。尤其考虑到当前国内外新冠疫情发展趋势仍不容乐观,公司在
中国、越南的生产稳定性和美国市场的需求稳定性受到疫情的持续影响,具体情
况参见本节“特别风险提示”之“(三)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全球市场需
求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五、发行人 2020 年度业绩变动情况

发行人 2020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与 2019 年度的对比情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项目 变化比例
日/2020 年度 日/2019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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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万元) 134,367.40 105,593.64 27.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85,330.83 65,475.84 30.32%
资产负债率(合并,%) 36.49 37.9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4.76 39.02
营业收入(万元) 131,813.33 117,469.88 12.21%
净利润(万元) 20,560.50 11,293.89 82.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20,560.50 11,293.89 82.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9,777.28 16,997.53 16.35%
者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3.43 1.92
稀释每股收益(元) 3.43 1.9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27 21.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23,740.54 11,182.67 112.30%

2020 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为 13.18 亿元,较 2019 年增长 12.21%,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98 亿元,较上年增长 16.35%。

2020 年上半年,新冠疫情对发行人在中国及越南的生产经营造成了阶段性
影响,美国等发达国家市场也受到了短期冲击,部分客户一度要求暂缓发货或取
消订单。但随着全球疫情防控常态化,中国、越南的生产经营秩序逐步恢复,美
国等发达国家市场也显著回暖;居家需求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消费者对家居产品的
消费,美国等发达国家大力度的经济刺激政策也推动了需求的增长。2020 年,
我国家具及其零件产品出口金额 4,038.56 亿元,同比增长 8.27%;同行业中源家
居、顾家家居、恒林股份等公司分别实现 8.67%、14.17%和 63.34%的营业收入
增幅。

在上述背景下,发行人抓住市场机遇,充分发挥自身在客户资源、生产响应、
产品质量及设计研发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了 2020 年下半年营业收入显著增长,
进而带动全年经营业绩稳步提升。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 2020 年度营业收入真实性,成本和费用归
集的合理性执行了核查程序。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 2020
年度收入真实、准确、完整;成本核算合理,能够反映公司业务实际情况;期间
费用计提和入账准确、完整。综上所述,发行人 2020 年度经营业绩真实、准确、
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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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声 明............................................................................................................................2
发行概况........................................................................................................................3
重大事项提示................................................................................................................4
一、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的重要承诺............................................................4
二、特别风险提示................................................................................................4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及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11
四、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11
五、发行人 2020 年度业绩变动情况...............................................................12
目 录...................................................................................................................................................14
第一节 释 义............................................................................................................................... 19
一、普通术语......................................................................................................19
二、专业术语......................................................................................................22
第二节 概 览..........................................................................................................23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23
二、本次发行概况..............................................................................................23
三、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24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25
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
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26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27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27
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用途..................................................................................27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29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29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30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31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31
第四节 风险因素......................................................................................................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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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新风险......................................................................................................32
二、技术风险......................................................................................................33
三、经营风险......................................................................................................33
四、内控风险......................................................................................................39
五、财务风险......................................................................................................40
六、法律风险......................................................................................................43
七、发行失败风险..............................................................................................44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44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4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45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45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47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及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
况..................................................................................................................................57
五、发行人红筹架构相关情况..........................................................................57
六、发行人的股权结构......................................................................................59
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的情况..................................................60
八、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79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88
十、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93
十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100
十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101
十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两年的变动情
况................................................................................................................................102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情况106
十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
行人股份情况............................................................................................................107
十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109
十八、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平台相关情况....................................................110
十九、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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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128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情况............................................128
二、行业基本情况及公司竞争状况................................................................146
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195
四、公司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217
五、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240
六、公司的技术水平与研究开发情况............................................................259
七、发行人在境外进行生产经营及拥有境外资产的情况............................269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270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
健全及运行情况........................................................................................................270
二、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或其他类似安排情况........................................273
三、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274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274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274
六、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275
七、发行人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275
八、同业竞争....................................................................................................277
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277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287
一、财务会计报表............................................................................................287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295
三、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299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99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00
六、税项............................................................................................................328
七、非经常性损益表........................................................................................334
八、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335
九、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与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
非财务指标................................................................................................................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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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339
十一、本公司盈利预测披露情况....................................................................341
十二、经营成果分析........................................................................................342
十四、负债分析................................................................................................488
十五、偿债能力、流动性及持续经营能力分析............................................494
十六、资本性支出分析....................................................................................516
十七、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以及重大担保、诉讼事项........................517
十八、匠心美国及匠心越南基本财务状况及内部交易情况........................517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526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52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介绍....................................................................529
三、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措施........................................................................540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549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549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550
三、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及决策程序....................................553
四、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553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555
一、重大合同....................................................................................................555
二、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560
三、对发行人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560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560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
人员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561
第十二节 声 明....................................................................................................562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562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564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565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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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计机构声明............................................................................................568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569
七、验资机构声明............................................................................................570
第十三节 附 件....................................................................................................571
一、备查文件....................................................................................................571
二、查阅时间....................................................................................................571
三、查阅地址....................................................................................................571
附录: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函................................................................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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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指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匠心家居
常州市锐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原名常州市锐新机械有限公
常州锐新 指
司,系发行人前身
携手家居 指 常州携手智能家居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美能特机电 指 常州美能特机电制造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科合机电 指 常州科合机电有限公司,系美能特机电前身
常州美闻 指 常州美闻贸易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上海锐新 指 上海锐新贸易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已注销
匠心美国 指 HHC USA CORPORATION,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Motomotion Vietnam Limited Company,系匠心美国全资子公
匠心越南 指

宁波随遇心蕊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随遇心蕊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明明白白 指 宁波明明白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常州清庙之器 指 常州清庙之器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常州大正 指 常州大正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已注销
凯德医药 指 常州莫迪凯德医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Motto Motion 公司 指 Motto Motion Design & Consulting, Inc.
IAM 指 IAM Investment Limited
Fortune Venture 指 Fortune Venture Investment Limited,已注销
HHC Capital 指 HHC Capital Limited
HIH Investment 指 HIH Investment Limited
HHC Holding 指 HHC Holding Limited
FBS Holding 指 FBS Holding Limited
HHC HK 指 HHC HK Co. Limited,已注销
HHC Group 指 Home Health & Care Group Limited
Ashley Furniture 指 Ashley Furniture Industries, Inc.,一家美国家具企业
Pride Mobility Products Corporation,一家美国医疗护理产品企
Pride Mobility 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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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eStretch 指 HomeStretch, Inc.,一家美国家具企业
Bob's Discount 指 Bob's Discount Furniture, LLC,一家美国家具企业
Flexsteel 指 Flexsteel Industries, Inc.,一家美国家具企业
Jackson Furniture 指 Jackson Furniture Industries, Inc.,一家美国家具企业
Raymours 指 Raymours Furniture Company, Inc.,一家美国家具企业
R. C. Willey 指 R. C. Willey Home Furnishings,一家美国家具企业
La-Z-Boy 指 La-Z-Boy Inc.,一家美国家具企业
Natuzzi 指 Natuzzi S.p.A,一家意大利家具企业
Pride Mobility Products France SARL,一家法国医疗护理产品
Pride France 指
企业
Pride Mobility Products Italia S.r.l.,一家意大利医疗护理产品
Pride Italy 指
企业
Pride Mobility Products Australia Pty Ltd.,一家澳大利亚医疗
Pride Australia 指
护理产品企业
Pride UK 指 Pride Mobility Products Limited,一家英国医疗护理产品企业
Pride Mobility Products Europe BV,一家荷兰医疗护理产品企
Pride Europe 指

Ashley Furniture
指 Ashley Furniture Trading Company LLC,一家美国家具企业
Trading
Mor Furniture 指 Mor Furniture for Less, Inc.,一家美国家具企业
Badcock 指 W. S. Badcock Corporation,一家美国家具企业
Factory Direct 指 Factory Direct, Inc.,一家美国家具企业
S.C. ITALSOFA 指 S.C. Italsofa Romania S.R.L.,一家罗马尼亚家具企业
Italsofa Nordeste 指 Italsofa Nordeste SA,一家巴西家具企业
Pacific Furniture 指 Pacific Motion LLC,一家美国家具企业
Hooker Furniture 指 Hooker Furniture Corporation,一家美国家具企业
American Signature 指 American Signature, Inc.,一家美国企业
Wanek Furniture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一家越南家具企
Wanek Furniture 指

Main Street Casual
指 Main Street Casual Living, LLC,一家美国家具企业
Living
Aaron’s 指 Aaron's, Inc.,一家美国家具企业
Furniture Mart 指 Furniture Mart Usa, Inc.,一家美国家具企业
Rooms To Go 指 R.T.G. Furniture Corp.,一家美国家具企业
Bedgear 指 Bedgear LLC,一家美国家具企业
YS Design 指 Y S Chains Pty Ltd.,一家澳大利亚家具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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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lliser Furniture 指 Palliser Furniture Upholstery Ltd.,一家加拿大家具企业
N. Tepperman 指 N. Tepperman Limited,一家加拿大家具企业
Icon Health Fitness 指 Icon Health & Fitness, Inc.,一家美国健身器材企业
Dura Plastic Products 指 Dura Plastic Products, Inc.,一家美国塑料产品企业
REXON INDUSTRIAL 指 Rexon Industrial Corp., Ltd.,一家台湾工业产品企业
NOA 指 Noa Medical Industries Inc.,一家美国医疗产品企业
LZB
指 La-Z-Boy Inc.,一家美国家具企业
MANUFACTURING
Corey Associates 指 Corey Associates LLC,一家美国电子器件产品企业
ITALIA LIVING SRL
指 Italia Living SRL Unipersonale,一家意大利家具企业
UNIPERSONALE
Steve Silver Company 指 Steve Silver Company,一家美国家具企业
Furniture Fair 指 Furniture Fair, Inc.,一家美国家具企业
XDP Recreation 指 XDP Recreation, LLC,一家美国秋千产品企业
The Dufresne Group 指 The Dufresne Group,一家美国家具企业
Warehouse M 指 Warehouse M & Associates, Inc.,一家美国家具企业
El Dorado Furniture 指 El Dorado Furniture Corporation,一家美国家具企业
Bigbee Industries 指 Bigbee Industries LLC,一家美国家具企业
敏华控股 指 香港敏华控股有限公司
顾家家居 指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麒盛科技 指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源家居 指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The Centre for Industry Studies 的缩写,即米兰轻工业信息中
CSIL 指

智研咨询 指 北京智研科信咨询有限公司
Wind 资讯 指 万得资讯数据库
新冠疫情 指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
A股 指 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发行人首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之
本次发行 指
行为
本招股说明书 指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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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构、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环球律师 指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 指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二、专业术语
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 的缩写,即企业资源计划系统,
ERP 指 是一种物资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资源管理、信息
资源管理集成一体化的企业管理软件
Free On Board,船上交货价,也称离岸价,是国际贸易中常
FOB 指
用的术语之一
Free On Board, Customs Duty Paid,指在 FOB 条款的基础上,
FOB CDP 指
约定由卖方负责办理进口国清关手续,缴纳进口国关税
功能沙发 指 具有姿势调整等功能的沙发,包括手动和电动两种主要类型
智能电动沙发 指 依靠电力驱动和智能控制的功能沙发
依靠电力驱动和智能控制,具有调节床板曲线等功能的新型
智能电动床 指
床具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原厂设备生产,生产商完全
根据客户的设计和质量要求进行产品生产,产品以客户的品
OEM 指 牌进行销售,是一种“代工生产”的方式,制造商按品牌商的需
求与授权及特定的条件进行生产,品牌商控制全部的设计和
技术
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自主设计制造,产品由生产商
自主设计、开发,根据客户订单进行产品生产,产品以客户
ODM 指 的品牌进行销售,制造商根据品牌商对产品的设计、规格、
性能等要求,进行设计和生产产品。制造商拥有一定的设计
能力和技术水平。ODM 方式往往更加注重合作

注: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
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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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
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
发行人名称 成立日期 2002 年 5 月 31 日
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6,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小勤
主要生产经营地
注册地址 常州市星港路 61 号 常州市星港路 61 号

控股股东 李小勤 实际控制人 李小勤
在其他交易场所
行业分类 家具制造业 (申请)挂牌或上 无
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保荐人 主承销商
司 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其他承销机构 无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
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
普通合伙) 司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 占发行后总
发行股数 不低于 25%
2,000 万股 股本比例
占发行后总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不超过 2,000 万股 不低于 25%
股本比例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 占发行后总
不适用 -
量 股本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8,0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72.69 元
29.40 倍(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额和发行后总股本
发行市盈率
全面摊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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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元(按照 2020
14.22 元(按 2020 年 12 月 31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
发行前每股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本次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收益
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
行前总股本计算)
2.47 元(按照 2020
27.57 元 (按 2020 年 12 月 31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 发行后每股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 收益
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
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2.64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
发行方式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不进行
网下询价和配售
持有深交所股票账户卡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境内自然人、法人
发行对象
及其它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

名称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无
募集资金总额 145,38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35,260.63 万元
新建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新建营销网络项目
发行费用概算 10,119.37 万元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1 年 8 月 27 日
网上申购日期 2021 年 8 月 30 日
网上缴款日期 2021 年 9 月 1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三、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134,367.40 105,593.64 93,094.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85,330.83 65,475.84 43,309.56
(万元)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4.76 39.02 54.10
营业收入(万元) 131,813.33 117,469.88 109,699.55
净利润(万元) 20,560.50 11,293.89 13,757.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20,560.50 11,293.89 13,757.76
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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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9,777.28 16,997.53 13,528.12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3.43 1.92 2.49
稀释每股收益(元) 3.43 1.92 2.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27 21.49 28.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3,740.54 11,182.67 12,313.97
额(万元)
现金分红(万元) - - 14,000.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41 5.68 6.09
(%)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及其核心配件的研发、设计、
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江苏省家具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

公司秉承“让智能家居奢而不贵,无所不在”的使命,坚持创新、环保、安
全、健康的设计理念和制造标准,深耕国际市场多年,是全球智能电动沙发、智
能电动床行业重要的 ODM 供应商;同时,公司拥有 MotoMotion、MotoSleep、
HHC、Yourway 等具有一定国际知名度的自主品牌,大力开展自主品牌业务,其
中 MotoMotion 品牌被评定为“2020-2022 年度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
名品牌”、“2020-2021 年度常州市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凭借优秀的
设计研发、卓越的产品品质和可靠的售后服务,公司已经与 Ashley Furniture、
Pride Mobility、HomeStretch、Raymours Furniture、R.C. Willey 等国际知名家具
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长期业务合作关系。目前,公司正积极拓展国内市场。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拥有较强的自主设计和创新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携手
家居、美能特机电均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先后被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
评定为“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认定工业设计中心”;被常州市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为“常州市软体家居智能集成工程研究中心”。公司智能电
动沙发、智能电动床、智能家具配件(机构件)生产车间被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
局评定为“常州市智能车间”、“常州市示范智能车间”。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境内外专利 165 项,包括 8 项发明专利,
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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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产品类别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
智能电动沙发 77,252.09 58.92 54,877.55 46.95 45,614.21 41.95
智能电动床 26,967.51 20.57 28,365.15 24.27 25,839.99 23.77
智能家具配件 24,427.08 18.63 31,711.29 27.13 36,263.03 33.35
其他 2,456.63 1.87 1,924.73 1.65 1,010.99 0.93
合计 131,103.32 100.00 116,878.72 100.00 108,728.22 100.00


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
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公司属于智能家具行业,从事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及其核心配件的研
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一)智能家具行业高度依赖科技创新,是传统家具行业与现代技术

融合的典范

家具制造业是一个历史悠久的行业,传统家具制造业利用木材、金属、塑料、
竹藤、海绵等材料制造静态的家具产品。智能家具行业则是一个新兴行业,其在
传统的家具工艺基础上不断融入新技术,推动家具产品不断迭代和升级,使家具
产品由静态向动态转变,由单一功能向多功能转变,大大提高了现代家庭生活的
品质。

机械技术、电机技术和电子控制技术的引入,使沙发和床等家具具备了电力
驱动和精准控制下的姿势调整功能;网络技术的引入使家具实现了蓝牙连接、
App 控制乃至智能家居产品之间的互联互通;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
则使家具与人的深度交互成为可能。

智能家具的发展高度依赖科技创新,传统家具工艺与新技术的不断融合推动
智能家具行业的持续发展。

(二)公司智能家具产品的设计与研发具有鲜明的创新、创造和创意

特征

设计被视为家具行业的“灵魂”,直接决定了一个公司产品的品质和市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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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随着消费者需求越来越个性化、差异化,其对家具产品设计的要求越来越高。
传统的家具产品设计包括外观设计、材质选用、功能设计等方面。

智能家具产品的设计不仅需要考虑传统家具的设计、材质及功能,还需要在
成本可控、工艺可实现的前提下,通过引入新技术推动产品功能升级、用户体验
改善,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舒适、健康的家居生活体验。由于涉及新技术的
应用,智能家具的设计需要与技术研发深度结合,需要综合美学、人体工学、材
料学、机械技术、电机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网络技术、物联网技术乃至人工
智能技术等多学科知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概念、技术以及工艺方面的持续创新、
创意。

公司设计研发的可折叠的智能电动床、具有头靠腰托功能的智能电动沙发等
产品,均引领了市场的发展潮流。上述突破性的设计理念和高效的工艺落地,帮
助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取得先机,相关产品得到了市场的青睐,创新、创造和创意
的价值受到客户及消费者的充分认可。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发行人选择
如下具体上市标准: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根据发行人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15-32 号),按照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原则计算,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净利润分别为
11,293.89 万元和 19,777.28 万元。发行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
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符合所选上市标准。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公司不存在红筹架构或表决权差异等特殊安排。


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对应的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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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 投资金额 环境影响评价相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文件
号 (万元) 关文件
新建智能家具生产 常钟环告审
1 78,859.90 常钟行审备[2020]209 号
基地项目 [2020]7 号
常钟环告审
2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9,757.40 常钟行审备[2020]207 号
[2020]6 号
3 新建营销网络项目 12,230.20 常钟行审备[2020]208 号 不适用
合计 100,847.50

以上项目均已经过审慎可行性研究及测算论证,符合发行人长期发展战略规
划。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发行人自筹解决。在本
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
金到位后,将优先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具体请参见本招股
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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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 2,000 万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
发行股数
售股份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不低于 25%
每股发行价格 72.69 元
发行人高管、员工参与战略

配售情况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

战略配售情况
29.40 倍(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额和发行后
发行市盈率
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14.22 元/股(按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本次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7.57 元/股(按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2.64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
发行方式 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
进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持有深交所股票账户卡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境内自然
发行对象
人、法人及其它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145,38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35,260.63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10,119.37 万元
其中:保荐承销费用 7,557.26 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 1,502.83 万元
律师费 566.04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400.94 万元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92.3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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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系电话 021-68801584
传真 021-68801551
保荐代表人 吕岩、刘洋
项目协办人
项目组成员 臧黎明、傅志武、曹青、周云帆、李学武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刘劲容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15 层&20 层
联系电话 010-65846688
传真 010-65846666
经办律师 秦伟、李超、陈婷


(三)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王越豪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联系电话 0571-88216888
传真 0571-88216999
经办注册会计师 田业阳、盛小川


(四)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俞华开
住所 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 901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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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571-88216941
传真 0571-87178826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潘文夫、潘华锋


(五)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住所
22-28 楼
联系电话 0755-25938000
传真 0755-25988122


(六)收款银行

名称 北京农商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
户名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 0114020104040000065


(七)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联系电话 0755-88668290
传真 0755-88668296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1 年 8 月 27 日
网上申购日期 2021 年 8 月 30 日

网上缴款日期 2021 年 9 月 1 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日期
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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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此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
料外,应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创新风险

(一)创新失败或落后的风险

设计被视为家具行业的“灵魂”,直接决定了一个公司产品的品质和市场定
位。随着消费者需求越来越个性化、差异化,其对家具产品设计的要求越来越高。
传统的家具产品设计包括外观设计、材质选用、功能设计等方面。

智能家具产品的设计不仅需要考虑传统家具的设计、材质及功能,还需要在
成本可控、工艺可实现的前提下,通过引入新技术推动产品功能升级、用户体验
改善,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舒适、健康的家居生活体验。由于涉及新技术的
应用,智能家具的设计需要与技术研发深度结合,需要综合美学、人体工学、材
料学、机械技术、电机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网络技术、物联网技术乃至人工
智能技术等多学科知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概念、技术以及工艺方面的持续创新、
创意。

面对消费者对生活品质要求的不断提高和激烈的市场竞争,若公司无法继续
保持产品设计创新、技术应用创新和生产工艺改进,及时响应市场和客户对先进
技术和创新产品的需求,则公司将在未来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进而对公司持
续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新技术与家具行业融合失败的风险

智能家具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其在传统的家具工艺基础上不断融入新技术,
实现家具产品的不断迭代和升级,大大提高了现代家庭生活的品质。智能家具的
升级进化史,就是科技创新的历史,也是传统家具工艺、功能及审美与新技术的
融合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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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家居产品具有多学科融合应用的特点,各领域的新技术、新应用层出不
穷,公司产品的研发、设计和制造需要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同时
充分考虑家具产品的审美趋势和实用需求。

如果未来公司不能准确把握智能家具行业相关领域的技术发展趋势,不能及
时引入和融入新技术,或新技术不能与家具产业进行良好的结合,则可能导致产
品研发失败、产品生产难度过高或产品不受市场欢迎等不良后果,进而对公司经
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技术风险

(一)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及技术泄露风险

智能家具行业高度依赖设计创意、技术创新,产品开发需要稳定的技术团队
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如果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严重流失或核心技术大量泄露,很可
能会严重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影响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二)合作研发风险

公司与境内外设计研发机构、高等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合作成果广泛应用于
公司产品。尽管合作双方对权利、义务、研发成果权属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
但若未来双方发生争议或纠纷,可能对公司产品销售和新技术的研发产生较大的
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一)新冠病毒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全球市场需求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的风险

2020 年初,全球范围爆发新冠疫情。为应对该重大疫情,我国各地政府采
取了限制人员流动、相关人员隔离、推迟复工复学等举措。受此影响,公司境内
生产基地在 2020 年春节后推迟复工,对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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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目前主要客户集中在美国市场,包括各类家具企业。疫情期间,美国各
地采取了不同程度的抗疫措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地零售活动的活跃度;疫情
还可能对美国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和消费能力造成中长期的负面影响。若美国疫情
无法得到及时有效控制,将可能导致公司未来业绩大幅下滑。

若全球新冠疫情持续蔓延恶化,美国等发达国家政府采取更加严格的疫情控
制措施,可能导致公司 2020 年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下滑、经营性现金流入减少,
进而对公司流动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削弱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越南生产基地目前已成为公司全球生产布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越南子
公司的正常运行对公司的整体产能具有重要意义。2021 年 5 月以来,越南疫情
有扩大态势,广西壮族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称:如无十分必要,应暂
停赴越出行安排。发行人越南工厂执行了较为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全力确保生
产经营有序进行,但依然无法完全规避员工感染风险。若未来越南当地疫情无法
得到有效控制,或发行人越南工厂出现病毒传播、停工停产等情形,发行人产能
及经营业绩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统计数据,截至 2021 年 4 月 14 日,全球新冠病
毒累计确诊人数超过 1.37 亿例;此外,部分国家和地区出现病毒变异,疫情仍
在全球范围内发展和蔓延。

尽管包括中国、美国在内的全球众多国家疫情防控已进入常态化阶段,各项
经济活动逐步恢复正常,但若疫情进一步发展或病毒大规模变异,可能导致各国
重新采取更为严格的疫情控制措施,从而对发行人的生产、销售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相关影响可能随着疫情持续存在并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


(二)国际贸易摩擦尤其是中美贸易摩擦的风险

国际贸易存在诸多不稳定因素,区域政治环境、经济发展状况、行业政策、
汇率政策等都会影响该国的国际贸易政策。当前全球国际贸易市场摩擦不断,贸
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前景造成不利影响。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公司外销收入占比 95%以上,境外客户
目前主要集中在美国。2018 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持续至今。2018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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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美国对约 340 亿美元中国出口商品加征 25%关税;2018 年 8 月 23 日起,美
国对约 160 亿美元中国出口商品加征 25%关税。2018 年 9 月 24 日起,美国对约
2000 亿美元中国出口产品加征 10%关税;对 2019 年 5 月 10 日后离开中国港口
的商品,上述加征关税从 10%上调至 25%。2019 年 9 月 1 日起,美国对约 1200
亿美元中国商品加征 15%关税。

公司主要生产的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智能家具配件产品属于美国加
征关税清单范围。虽然公司已与多数美国客户达成关税成本分摊约定,且已建立
越南生产基地,但公司仍需承担部分关税成本。此外,中美经贸问题仍具有较大
的不确定性,若未来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可能导致公司承担关税成本进一
步增加,将对公司业务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若发行人与客户约定的关税分
摊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公司承担关税成本进一步增加,将对公司业
务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尽管目前公司部分生产销售通过越南子公司完成,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美国加
征关税的负面影响,但若未来美国政府对越南出口的智能家具相关产品加征关税,
或发行人越南工厂生产的产品不符合当地原产地标准的规定,可能导致发行人关
税成本提升,进而影响发行人经营业绩。

自 2019 年 5 月发行人主要产品被美国加征 25%关税以来,中美贸易摩擦暂
未发生对发行人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进一步进展。2021 年 1 月,美国完成
总统换届,新一届政府对中美贸易的政策立场及其影响尚不明确,中美贸易摩擦
的未来走向及其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

2020 年 12 月 21 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
国和越南的软垫式座椅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2021 年 5 月 5 日,加拿
大边境服务署做出初步决定,对上述软垫式座椅加征反倾销、反补贴关税,其中
发行人及其越南子公司分别适用 40.71%、34.98%的惩罚性关税。报告期内,发
行人出口加拿大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1.62%、2.10%和 2.88%,
虽然占比较低,但本次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对发行人未来业绩及在加拿大市场的
持续开拓仍有一定潜在影响。

随着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国际贸易摩擦和争端可能长期存在并持续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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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国际贸易的发展,并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市场竞争风险

沙发和床是软体家具的重要品种,市场空间巨大,消费者教育充分,参与市
场竞争企业众多。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智能电动沙发和智能电动床,相比传统家具
具有较高的舒适性和功能性,但若未来消费者对该类产品接受程度无法持续提高,
公司在与传统家具制造企业的竞争中将处于不利地位,进而影响公司业务的持续
增长。

国内市场竞争方面,经过多年行业积淀,公司的产品在研发、设计、质量等
方面取得客户普遍认可,但目前公司国内市场正处于开拓阶段,在品牌推广、销
售渠道建设等方面较敏华控股、顾家家居等竞争对手尚存在较大差距。

国外市场竞争方面,公司产品主要销往美国等发达国家,也面临与 La-Z-Boy
等国际知名品牌的正面竞争。与国际知名企业相比,公司在品牌知名度、市场推
广能力等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在逐步深入的国际化竞争中,如果公司不能
在技术、规模、管理、营销等方面占据优势,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四)国内市场开拓失败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面向国际市场开展生产经营,已具备较强的产品预见、
规划和研发设计能力。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公司外销销售收入占
比 95%以上,境外客户主要集中在美国,对以美国为代表的欧美市场具有较强的
依赖性,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作为一家根植于中国的国际化企业,公司高度重视国内市场的开拓与发展。
目前,公司已着手打造境内营销品牌,并推动建立国内营销体系和营销网络,但
相关工作还处于早期阶段,境内品牌认知的形成和渠道建设需要较长时间的积累
和资金投入。

目前,敏华控股、顾家家居等竞争对手已经在国内市场经营多年,具有较高
的品牌知名度和较为完善的国内营销渠道。公司国内市场开拓将面临上述竞争对
手和传统家具厂商的激烈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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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国内市场开拓策略不能良好的适应国内市场,或相关策略不能得到高
效的执行,可能导致公司国内市场开拓进度不及预期乃至失败,将会对公司长期
经营与发展带来瓶颈。


(五)宏观经济下行导致消费者需求下滑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最终消费者是居民家庭,而宏观经济的景气程度会在较大程度上
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能力及购买意愿。

公司产品目前主要销往美国,并着力开拓国内市场。根据美国商务部经济分
析局数据,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美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同
比增长 3.0%、2.2%和-3.5%。根据我国国家统计局数据,2018-2020 年我国国内
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速分别为 6.7%、6.0%和 2.3%,增速有所放缓。2020
年初全球范围爆发的新冠疫情已经对全球经济造成较为广泛的负面影响。

宏观经济下行影响美国消费者的可支配收入,加之疫情影响消费者出行购物,
若美国经济进一步大幅下滑,可能对发行人主营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虽然公司的主要产品智能电动沙发和智能电动床为日常消费品,市场空间较
大,但是经济下行导致消费者收入下降,消费者的消费意愿及消费能力均会受到
抑制。若未来全球经济增长持续放缓、停滞或出现较大下滑,消费者对智能家具
产品消费能力和意愿可能出现下滑,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相对较集中,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公
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总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3.40%、60.63%和
67.59%。

由于公司主要市场的行业特点和公司围绕优质客户开展业务的经营策略,短
期内公司客户集中度仍将会处于较高水平。如果公司主要客户出现销售情况不佳
导致对公司产品需求下降或其他原因导致双方合作无法维持,将对公司的业务造
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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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保持稳定,不存在重大的客户流失情形,但若未
来任何原因导致公司主要客户尤其是前五大客户流失,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显
著不利影响。


(七)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金属加工件、钢材、电子器件、电机金属零件、
纺织面料、木制品、填充材料等。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公司直接
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高,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影响
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钢材、填充材料(海绵)等主要原材料受全球及国内大宗商
品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若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将可能公司经营
带来不利影响。


(八)海外子公司经营风险

公司在美国设有一家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美国市场的开拓、美国客户的销
售及售后服务。公司在越南设立了一家全资二级子公司匠心越南,已于 2019 年
三季度投入运营,承接部分生产任务并作为对美销售渠道之一。

由于美国、越南在法律环境、经济政策、市场形势以及文化、语言、习俗等
方面与中国存在一定的差异,会对公司的跨境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和风险。尤其
是越南经济发展水平、产业配套以及工人专业素质较中国存在一定差距,可能导
致匠心越南经营效果不达预期。


(九)全球海运运力紧张、运费价格上涨风险

2020 年下半年以来,国际集装箱运输需求集中释放,而境外因疫情原因港
口作业效率降低,大量空集装箱回运困难。同时,苏伊士运河货轮搁浅等事件加
剧了全球海运需失衡问题。受此影响,我国及越南等出口国海运周期大幅增长,
出现“一箱难求”等问题。全球海运价格亦持续上涨,截至 2021 年 6 月 28 日,
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达到 3,324 点,创下十余年来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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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来海运运力紧张、运费持续上涨的情况不能得到缓解,则发行人外销业
务收入及经营业绩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四、内控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小勤。其于本次发行前实际能够控制公司股份比例达
98%,本次发行后李小勤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恰当使用其
控制地位,可能导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性不足,从而产生不利于公司及其他
投资者利益的风险。


(二)业务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经过多年的持续发展,公司已经积累了一大批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市场营
销人才,并建立了稳定的经营管理体系。但随着公司主营业务不断拓展,产品结
构的不断优化,尤其是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
将大幅增加,如何建立更加有效的经营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打造素质过硬、
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将成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课题。如果公司经营管理
体系及人力资源统筹能力不能匹配业务规模,未来公司的业务发展将受到不利影
响。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亲属关系对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产

生负面影响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存在三对夫妻,具体
情况如下:

姓名 公司任职 亲属关系

李小勤 董事长、总经理
夫妻
徐梅钧 董事、副总经理

张聪颖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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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公司任职 亲属关系

郭慧怡 董事

许红梅 董事
夫妻
王俊宝 财务总监


尽管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障公司治
理有效性并约束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管的行为;但董事会及高管团队中的夫妻关
系,仍可能带来潜在的内部利益冲突风险。

若发行人相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或得不到有效执行,或内部
审计、不相容职务分离等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失效,则前述董事会及高管团队中的
夫妻关系可能导致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降低,进而对公司的规范运行及
股东利益带来不利影响。


五、财务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
浮动汇率制度。公司以外销为主,并主要以美元作为结算币种。人民币汇率的大
幅波动将对公司以美元结算的收入以及汇兑损益产生较大影响。

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公司产品以美
元定价,人民币贬值或升值时,公司人民币报表收入随之上升或下降;另一方面,
自确认销售收入形成应收账款至结汇期间,公司因人民币汇率波动而产生汇兑损
益,直接影响公司业绩。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公司汇兑损益分别
为-2,858.02 万元(收益)、-1,174.56 万元(收益)和 4,779.68 万元(损失),波
动较大。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大幅波动且公司无法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汇率波动对
公司经营的影响,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020 年下半年,人民币汇率持续升值。根据 Wind 数据,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从 2020 年 6 月末的 1:7.08 升至 2020 年 12 月末的 1:6.52,累计升幅超过 8%。
若人民币进一步持续升值,将对发行人以人民币计价的收入产生负面影响(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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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元定价不变),同时将导致发行人形成汇兑损失,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经营业绩
和持续经营能力。


(二)税收政策风险

1、所得税优惠风险

2010 年 12 月,发行人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
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3 年 9 月、2016 年 11 月、2019
年 12 月,发行人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17 年 11 月、2020 年 12 月,发行人
子公司携手家居被认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2019 年 12 月,发行人子公司美
能特机电被认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相关规定,发行人、携手家居和美能特机电在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期
间内均可以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此外,发行人子公司匠心越南自 2020 年起享受当地招商引资相关税收减免
政策。

如果未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更,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
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标准等原因无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将会对公司
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2、出口退税政策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自于出口销售,产品出口退税执行国家的出口产
品增值税“免、抵、退”政策,主要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介于 5%-17%之间。发行
人子公司匠心越南亦享受当地增值税退税政策。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公司收到的出口退税金额分别为 10,622.26 万元、10,171.03 万元和 9,623.41
万元,金额较大。若国家或越南政府下调相关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将会增加公司
的产品成本,在出口产品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将减少销售毛利,进而影响公司的经
营业绩。

3、全球税收风险

为扩大本国税基、遏制跨国企业利润转移行为,美国政府针对美国企业“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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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无形资产低税收入”征税,即对美国受控的外国子公司取得的超过一定有形资
产常规回报率的收入征收全球无形资产低税收入税(“GILTI 税”),相关收入需
按美国企业联邦所得税税率 21%缴税,考虑 50%的免税额,实际税率一般在
10.5%。

发行人子公司匠心越南由匠心美国投资设立,在享受越南当地所得税优惠政
策期间,匠心越南的税率很可能低于美国现行税率;由此,匠心美国将被征收全
球无形资产低税收入税。

若未来拜登政府提高联邦所得税税率或修订 GILTI 税相关政策,发行人美国
子公司可能会承担更高的税负。

2021 年 6 月,西方七国集团(G7)达成协议,支持对跨国企业征收至少 15%
的全球最低税,同时支持跨国企业产品/服务销售所在国家(地区)对企业所得
利润征税,以应对全球化和数字经济带来的税收挑战。上述协议的具体细节尚未
落实,但协议若最终落地实施,将对现行较具竞争力的部分低税率国家(地区)
带来一定的冲击。发行人越南子公司目前享受当地“两免四减半”所得税优惠政
策,可能面临全球税收风险。


(三)应收账款管理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3,594.76 万元、17,851.28 万
元和 17,215.47 万元,金额较大。由于公司业务以跨境贸易为主,面临着文化差
异、商业环境差异、国际贸易争端等多因素影响,若公司不能进行良好的应收账
款管理,可能导致坏账增加,进而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度增长,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
定的建设期,募集资金产生预期投资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因此,短期内公司净利
润将难以与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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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律风险

(一)知识产权风险

作为一家创新创意型企业,持续的研发投入和知识产权积累是取得竞争优势
和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经过多年技术积累,公司目前拥有若干核心技术,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 165 项境内外专利,其中 8 项发明专利。

出于利益驱动,不排除部分客户或竞争对手仿制公司产品,采取不正当竞争
手段侵蚀公司产品和技术优势,从而影响公司品牌形象和利益。而公司通过法律
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会消耗公司的经济资源,从而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
成不利影响。

此外,虽然公司坚持自主创新,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但由于智能家具行
业国际化程度高,不同法律体系下对知识产权的解释和认定的差异可能会引发纠
纷或诉讼;亦不能排除少数竞争对手利用诉讼手段作为商业策略,拖延或阻碍公
司技术研发及市场开拓。


(二)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诉讼、处罚和潜在纠纷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销往美国等发达国家市场,客户主要是国际知名家具企业,其
对产品品质要求普遍较高。若公司无法从设计、原材料采购、精细化生产等多个
环节建立起全面、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或是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未能有效执行,
致使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进而引发质
量纠纷、客户索赔、消费者诉讼,导致公司订单减少、市场形象受损乃至失去客
户。

同时,公司产品在境外多个区域销售,需要适用多个国家及地区的相关法律
法规,存在不能完全满足各销售地区差异化的质量安全要求,从而导致潜在纠纷
及诉讼、处罚的风险。

美国 1972 年《消费品安全法》、2008 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及各州的相
关法律法规均对产品质量风险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做出了规定。美国消费者产品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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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委员会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授权下开展工作,负责保护消费者免受火灾、电气、
化学或机械故障造成的损坏、伤害或死亡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市场为美国,在美国销售主要涉及的风险为产品相关的损害赔
偿责任。该等责任主要基于违反保修义务、过失或严格产品责任。其中,产品的
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及警告缺陷都可能引起严格产品责任。若公司产品存在缺陷,
可能引发损害赔偿责任,进而遭受有关机构的调查、处罚,甚至面临诉讼。尽管
公司购买了产品责任保险,但若发生上述情况,公司仍可能蒙受重大经济损失和
声誉损失。


七、发行失败风险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及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
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存在不能足额募集
所需资金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新建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
目和新建营销网络项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所在行业良好的
发展前景以及公司优秀的技术能力、稳健的发展态势确定的,并进行了详细的可
行性分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预计公司产能将大幅提高,生产能力得以
大幅提升,这对公司市场开拓能力的要求将大幅提高。但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
要一定的建设和达产周期,如果相关政策、宏观经济环境或市场竞争等方面因素
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未来公司的市场开拓不能满足产能扩张速度,或是市场空间
增长速度低于预期,使得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将影响项目的实施效
果,进而降低公司的预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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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HC Changzhou Corp.
注册资本 6,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小勤
成立日期 2002 年 5 月 31 日
整体变更日期 2018 年 12 月 27 日
住所 常州市星港路 61 号
邮政编码 213023
电话 0519-85582889
传真 0519-85582856
互联网网址 http://www.hhc-group.com.cn/
电子信箱 investorrelationship@hhc-group.com.cn
负 责信 息 披 露和 投 资 者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关系的部门、 负责人和 负责人:张聪颖
电话号码 联系电话:0519-85582889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发行人前身常州市锐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于 2002 年 5 月由潘兆华、李小勤、
唐静、常州市清潭街道资产管理经营公司分别以货币资金 55.90 万元、22.00 万
元、22.00 万元、0.10 万元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

2002 年 5 月 29 日,常州恒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常
恒会验(2002)第 127 号),经审验,截至 2002 年 5 月 28 日止,公司已收到全
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00.00 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02 年 5 月 31 日 , 江 苏 省 常 州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发 了 注 册 号 为 第
3204002101690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常州锐新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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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潘兆华 55.90 55.90
2 李小勤 22.00 22.00
3 唐静 22.00 22.00
4 常州市清潭街道资产管理经营公司 0.10 0.10
合计 100.00 100.00

发行人前身常州市锐新机械有限公司(下称“常州锐新”)、发行人子公司美
能特机电(曾用名常州科合机电有限公司,下称“科合机电”)于 2002 年设立时,
含有集体成分的企业在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手续的办理过程中享有一定的便利
性,街道出于招商引资、增加税收、促进就业的目的,名义上参与设立了一批企
业。常州锐新、科合机电不属于集体所有制企业,亦未曾登记为集体所有制企业,
清潭街道资产管理公司未对常州锐新、科合机电实际缴纳出资。

针对清潭街道入股及退出常州锐新、科合机电的情况,清潭街道资产管理公
司、永红街道办事处(清潭街道已并入永红街道)分别出具了书面说明,常州市
钟楼区财政局对相关说明进行了书面确认:清潭街道资产管理公司参与设立常州
锐新、科合机电等企业及后续股权转让行为,不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及未决事项或
纠纷。

综上,清潭街道资产管理公司对发行人的出资及转让不存在历史遗留问题、
未决事项或纠纷。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发行人系由常州锐新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15 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常州市锐新医疗器械有
限公司拟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公司相关资产及负债价值评估项目资
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8)第 651 号),经评估,以 2018 年 10 月 31 日为
基准日,常州锐新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489,962,832.25 元。

2018 年 12 月 15 日,李小勤、宁波随遇心蕊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发起人
协议》,以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天健苏审[2018]116 号《审计报告》)
的净资产人民币 339,691,601.53 元,按 1:0.1625 的比例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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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共计股本 55,200,000.00 元,其余 284,491,601.53
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2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15-10
号),对发行人整体变更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2018 年 12 月 27 日,发行人在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
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40073826482XM 的营业执照。

整体变更后,匠心家居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李小勤 3,588.00 65.00
2 宁波随遇心蕊 1,932.00 35.00
合计 5,520.00 100.00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股本演变情况

1、2018 年 9 月,Motto Motion 公司转让发行人股权

2018 年 8 月 25 日,常州锐新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 Motto Motion 公司将其
持有的公司 35%的股权以 13,722.45 万元人民币,按照 2018 年 8 月 24 日中国人
民银行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6.8710 为基准折算成 19,971,547.08 美元转让给
宁波随遇心蕊。2018 年 8 月 27 日,Motto Motion 公司与宁波随遇心蕊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

2018 年 9 月 10 日,常州市商务局下发《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常
外资备 201800147),对常州锐新股权转让事项进行变更备案。

2018 年 9 月 17 日,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40073826482XM 号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性质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变更为为内资企业,常州锐
新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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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小勤 2,050.00 65.00
2 宁波随遇心蕊 1,104.00 35.00
合计 3,154.00 100.00


2、2019 年 3 月,注册资本增加至 6,000 万元

2019 年 3 月 22 日,匠心家居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
资本由 5,520.00 万元增至 6,0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新股东宁波明明白白认
缴,增资价格为 10 元/股,本次增资暂未实缴。宁波明明白白为公司员工持股平
台。

2019 年 3 月 26 日,匠心家居就上述变更事项向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
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

本次增资后,匠心家居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李小勤 3,588.00 59.80
2 宁波随遇心蕊 1,932.00 32.20
3 宁波明明白白 480.00 8.00
合计 6,000.00 100.00


3、2019 年 12 月,宁波明明白白转让发行人部分股权

2019 年 12 月 21 日,匠心家居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
宁波明明白白将其对公司 165.00 万股股份(未实缴)以 0 元转让给常州清庙之
器。同日,常州清庙之器与宁波明明白白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常州清庙之器
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2019 年 12 月 24 日,匠心家居就上述变更事项向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
行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匠心家居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李小勤 3,588.00 5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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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宁波随遇心蕊 1,932.00 32.20
3 宁波明明白白 315.00 5.25
4 常州清庙之器 165.00 2.75
合计 6,000.00 100.00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5-3 号),截至 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已收到宁波明明白白、常州清庙之器的出资款,发行人注册
资本已实收到位。

4、2019 年 12 月,李小勤转让发行人部分股权

2019 年 12 月 28 日,李小勤与徐梅钧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李小勤将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20.00 万股以 1,213 元的对价转让给徐梅钧。

2019 年 12 月 30 日,匠心家居就上述变更事项向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
行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匠心家居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李小勤 3,468.00 57.80
2 宁波随遇心蕊 1,932.00 32.20
3 宁波明明白白 315.00 5.25
4 常州清庙之器 165.00 2.75
5 徐梅钧 120.00 2.00
合计 6,000.00 100.00


(二)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企业性质变更情况及其合法合规性

的结论性意见

1、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情况

序 转让出资金额(万
时间 转让方 受让方
号 元)
清潭街道 0.10
1 2004 年 12 月 潘兆华
李小勤 22.00
潘兆华 136.68
2 2008 年 5 月 美能特机电
唐静 6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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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能特机电 1,537.50
3 2011 年 5 月 HHC HK
IAM 512.50

4 2015 年 7 月 HHC HK 李小勤 2,050.00
MOTTO MOTION 公
5 2018 年 9 月 宁波随遇心蕊 1,104.00

6 2019 年 12 月 宁波明明白白 常州清庙之器 165.00

7 2019 年 12 月 李小勤 徐梅钧 120.00


2、发行人历次企业性质变更情况

时间 事项 企业性质变更 主要审批文件
2002 年 5 月 常州锐新设立 设立内资企业 —
《关于常州市锐新机械有限公
司合同、章程的批复》(常外资
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 (2004)418 号)
投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
(其中:2011 年 5 月, 业批准证书》 商外资苏府资字
美能特机电和 IAM [2004]57527 号)
2004 年 12
IAM 增资常州锐新 将其持有的常州锐新 《关于同意常州市锐新机械有

股权全部转让给 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变更经营范
HHC HK,发行人企 围的批复》(苏商资审字[2011]
业性质调整为台港澳 第 04055 号)
侨投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
资企业批准证书》 商外资苏府
资字[2004]57527 号)
《关于同意常州市锐新医疗器
HHC HK 将其持有的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 械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并变更为
2015 年 7 月 常州锐新 100%的股
内资企业 内资企业的批复》(常钟商资
权转让给李小勤
[2015]第 028 号)
《关于同意股权并购设立外资
企业常州市锐新医疗器械有限
公司的批复》常商资批〔2016〕
MOTTO MOTION 公 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
2016 年 6 月 20 号)
司对常州锐新增资 投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
业批准证书》 商外资苏府资字
[2016]104574 号)
MOTTO MOTION 公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
司将其持有的常州锐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
2018 年 9 月 执》(编号:常外资备
新 35%股权转让给宁 内资企业
201800147)
波随遇心蕊

3、历次股权转让、企业性质变更的合法合规性

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均依法签署了相关协议,办理了工商登记;其中
涉及企业性质变更的,均在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批准或备案,并取得了相应的确
认文件。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企业性质变更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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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历史沿革的其他相关情况

1、2008 年控股股东由潘兆华变更为美能特机电、唐静转让常州锐新股权的
相关情况

2008 年,潘兆华因身体等个人原因决定退出公司;美能特机电系李小勤实
际控制的企业,潘兆华认为将常州锐新股权转让给美能特机电并由李小勤进行运
营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潘兆华转让常州锐新股份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根据潘兆华接受访谈记录及李小勤出具的书面说明,发行人上述股权转让真
实,不存在股权代持等利益安排,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唐静系龚家雄配偶,龚家雄于 2007 年退出美能特机电后,唐静亦随之于 2008
年 5 月转让常州锐新股权。唐静转让常州锐新股份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2、IAM、HHC HK 入股和退出公司过程的相关情况

(1)2004 年 12 月,IAM 对发行人增资

2004 年 12 月 10 日,常州锐新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常州市清潭街道资产
管理经营公司将其在常州锐新的出资额 0.10 万元人民币全部转让给潘兆华,同
意李小勤将其在公司的出资额 22.00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潘兆华;同意公司注册资
本由 100.00 万元增至 268.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原股东潘兆华以货币方式认
缴 58.68 万元,原股东唐静以货币方式认缴 42.32 万元,新股东 IAM 以美元折合
人民币认缴 67.00 万元。同日,常州市清潭街道资产管理经营公司、李小勤分别
与潘兆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04 年 12 月 21 日,常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常州市锐新机
械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常外资[2004]418 号),同意上述变更。

2004 年 12 月 23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公司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
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4]57527 号)。

2004 年 12 月 24 日,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企合苏常
总字第 003979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5 年 2 月 3 日,常州恒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常恒会验(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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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7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5 年 2 月 2 日止,公司已收到潘兆华、
唐静、IAM 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268.00 万人民币。其中:潘兆华以人民币出资
136.68 万元;唐静以人民币出资 64.32 万元;IAM 以美元现汇出资 80,952.09 美
元,折合人民币 67.00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公司性质由内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公
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潘兆华 136.68 51.00
2 唐静 64.32 24.00
3 IAM 67.00 25.00
合计 268.00 100.00

(2)2008 年 12 月,IAM 增资常州锐新

2008 年 11 月 20 日,常州锐新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268.00
万元增至 205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原股东美能特电机以货币方式认缴
1,336.50 万元;原股东 IAM 以美元现汇折合人民币认缴 445.50 万元。

2008 年 11 月 25 日,常州市外商投资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常州市锐新机
械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及变更经营范围的批复》(常外资委钟
[2008]075 号),同意本次增资。

2008 年 11 月 25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公司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
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4]57527 号)。

2008 年 12 月 25 日,常州延陵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常延陵外验(2008)
0111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实缴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2008 年 12 月 30 日 , 江 苏 省 常 州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发 了 注 册 号 为
320400400014429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常州锐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美能特机电 1,537.50 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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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IAM 512.50 25.00
合计 2,050.00 100.00

(3)2011 年 5 月,IAM 转让常州锐新股权给 HHC HK

2011 年 3 月 9 日,常州锐新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美能特机电和 IAM 将其
各自持有的常州锐新 75%和 25%股权分别作价 1,619.07 万元、539.69 万元转让
给 HHC HK;同意公司名称由“常州市锐新机械有限公司”变更为“常州市锐新医
疗器械有限公司”。 同日,美能特机电、IAM 分别与 HHC HK 签订《关于转让
常州市锐新机械有限公司股权的合同书》。

2011 年 4 月 29 日,江苏省商务厅作出《关于同意常州市锐新机械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及变更经营范围的批复》(苏商资审字[2011]第 04055 号),同意上述变
更。

2011 年 5 月 10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公司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
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4]57527 号)。

2011 年 5 月 23 日 , 江 苏 省 常 州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发 了 注 册 号 为
320400400014429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性质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常州
锐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HHC HK 2,050.00 100.00
合计 2,050.00 100.00

(4)2015 年 7 月,HHC HK 退出常州锐新

2015 年 7 月 13 日,常州锐新作出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决定,同意 HHC HK 将
其持有的常州锐新 100.00%股权以人民币 2,050.00 万元转让给李小勤。同日,HHC
HK 与李小勤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15 年 7 月 16 日,常州市钟楼区商务局作出《关于同意常州市锐新医疗器
械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并变更为内资企业的批复》(常钟商资[2015]第 028 号),同
意本次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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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7 月 22 日,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 320400400014429
号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性质由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常州锐新的股
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小勤 2,050.00 100.00
合计 2,050.00 100.00

(5)IAM、HHC HK 入股和退出公司过程合法合规,不存在影响发行人股权
权属清晰和控制权稳定的事项

IAM、HHC HK 入股和退出发行人过程的中的涉及的增资、股权转让等相关
变更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签署了有效的协议,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备案或
批准,其过程合法合规。

IAM、HHC HK 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小勤控制的境外主体,其中 IAM 已
被撤销(Struck Off),HHC HK 已注销。李小勤已出具书面说明,对发行人股权
权属和历史股权变动的清晰性进行了确认。

综上,IAM、HHC HK 入股和退出公司过程的合法合规,不存在影响发行人
股权权属清晰和控制权稳定的事项。

3、Motto Motion 入股和转让公司股权的相关情况

(1)Motto Motion 公司入股

2016 年 6 月 2 日,常州锐新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2,050.00
万元增加至 3,154.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新股东 Motto Motion 公司以货币方
式认缴,增资价格以常州锐新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常州市
锐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拟了解公司资产状况涉及的相关资产及负债价值评估项
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6]190 号))确定为 8.57 元/注册资本。

2016 年 6 月 3 日,常州市商务局就本次增资作出《关于同意股权并购设立
外资企业常州市锐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批复》(常商资批[2016]2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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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6 月 3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公司核发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
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16]104574 号)。

2016 年 6 月 12 日,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40073826482XM 号的营业执照。

2016 年 7 月 18 日,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
资报告》(苏亚常验[2016]6 号),对本次增资实缴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性质由内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常州锐新
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小勤 2,050.00 65.00
2 Motto Motion 公司 1,104.00 35.00
合计 3,154.00 100.00

(2)Motto Motion 公司转让公司股权

2018 年 8 月 25 日,常州锐新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 Motto Motion 公司将其
持有的公司 35%的股权以 13,722.45 万元人民币,按照 2018 年 8 月 24 日中国人
民银行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6.8710 为基准折算成 19,971,547.08 美元转让给
宁波随遇心蕊。2018 年 8 月 27 日,Motto Motion 公司与宁波随遇心蕊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

2018 年 9 月 10 日,常州市商务局下发《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常
外资备 201800147),对常州锐新股权转让事项进行变更备案。

2018 年 9 月 17 日,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40073826482XM 号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性质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变更为为内资企业,常州锐
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小勤 2,050.00 65.00
2 宁波随遇心蕊 1,104.00 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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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154.00 100.00

(3)Motto Motion 入股和转让公司股权合法合规,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Motto Motion 入股和转让公司股权均依法签署了相关协议,办理了工商登记;
相关款项支付遵守了中国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流程;涉及企业性质变更的,均
在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批准或备案,并取得了相应的确认文件。

Stephen Allen Barr 的会计师(现任 Motto Motion 公司负责人)、遗产律师、
遗产继承人均通过接受访谈等形式对 Motto Motion 转让发行人股权事项进行了
确认。

综上,Motto Motion 公司入股和转让公司股权合法合规,不存在纠纷或潜在
纠纷。

4、宁波明明白白认缴的增资于 2019 年 12 月完成实际缴纳的原因和合法合
规性

宁波明明白白于 2019 年 12 月完成合伙人架构的搭建,并收到合伙人的实缴
资金,随后对发行人完成实际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现行公司法已不再对出资
额的缴足时间进行规定。

综上,宁波明明白白对发行人的实缴行为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5、潘兆华、唐静、龚家雄、黄秀娟在家居制造行业的优势,在常州锐新、
科合机电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与李小勤在业务发展中的分工

常州锐新成立于 2002 年 5 月,初期主营业务为钣金件、支架等机械零部件
生产、销售。潘兆华投资常州锐新之前,曾在当地拖拉机厂、电机芯厂工作并担
任管理职务,在金属零部件生产领域具有丰富的技术知识和管理经验。潘兆华在
常州锐新成立初期担任经理职务,负责日常生产经营的管理;李小勤主要负责业
务拓展和销售事务,并作为股东参与决策。唐静系龚家雄配偶,在常州锐新成立
初期参与投资常州锐新,并未实际参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

科合机电成立于 2002 年 5 月,初期主要从事电机、皮带轮等产品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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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2002 年下半年起,其业务发展较快,亟需引进经营管理人才。龚家雄曾
长期在电机厂工作,具有丰富的技术知识和工厂运营管理经验。为了适应公司快
速发展的需要,科合机电决定引入龚家雄作为股东并担任经理,负责科合机电的
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李小勤彼时主要负责业务拓展和销售事务,并作为股东参与
决策。黄秀娟系李小勤母亲,在科合机电成立初期参与投资科合机电,并未参与
企业日常经营管理。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及在其他证券市场
的上市/挂牌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不存在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的情形。


五、发行人红筹架构相关情况

(一)境外架构搭建过程

2003 年 11 月,FBS Holding 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

2007 年 8 月,李小勤通过受让相关股权成为 FBS Holding 股东。

2010 年 12 月,HHC Capital 在英属维京群岛注册成立,成立后 HHC Capital
向李小勤发行 1 股。

2010 年 12 月 ,HIH Investment 在英属 维京群岛注册成 立,成立 后 HIH
Investment 向 HHC Capital 发行了 100 股。

2010 年 12 月,HHC Holding 在英属维京群岛注册成立,成立后 HHC Holding
向 IAM 发行了 100 股。

2010 年 12 月,HHC HK 在香港注册成立,创办成员为 HHC Holding,其承
购 100 股。

2010 年 12 月,匠心美国在美国特拉华州注册成立,成立后匠心美国向 HIH
Investment 累计发行 6,500,000 股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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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5 月,IAM 及美能特机电分别同 HHC HK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持
有的常州锐新全部股权转让给 HHC HK,本次转让后,HHC HK 持有锐新医疗
100%股权。

2011 年 6 月 , 李 小 勤 将 持 有 的 FBS HOLDING 股 权 转 让 给 HIH
INVESTMENT。

2011 年 6 月,IAM 将其持有的 HHC Holding 股权转让给 HIH INVESTMENT。

截至 2011 年 6 月,发行人红筹架构如下:




(二)红筹架构的存续情况

红筹架构存续期间,常州锐新正常经营,境外架构公司无实际经营。


(三)红筹架构拆除过程

2015 年 7 月,HHC HK 将其持有的常州锐新 100%的股权作价人民币 2,050
万元转让给李小勤;股权转让完成后,锐新医疗由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内资有限
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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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意见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红筹架构搭建、拆除过程符合有关税收、
外资、外汇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


(五)李小勤在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外汇登记情况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于 2005 年 10 月 31 日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
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
[2005]75 号,2014 年废止,下称“75 号文”),境内居民以境内外合法资产或权益
向特殊目的公司出资前,应向外汇局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境内居民
违反本规定构成逃汇及其他外汇管理违规行为的,外汇局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外汇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
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
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小勤于 2011 年 7 月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常州市中心支局
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申请办理外汇补登记手续;2011 年 8 月,国家外
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向李小勤签发了《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

李小勤于 2011 年 8 月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常州市中心支局出具的《行政处
罚决定书》(常汇检罚字[2011]第 17 号),因未在外汇局办理境内个人境外投资
外汇登记并进行返程投资的违规行为,处以人民币 2 万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李小勤未在外汇局办理境
内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并进行返程投资的违规行为属于“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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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共拥有 5 家全资子公司,无参股子公司。具
体情况如下:


(一)携手家居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常州携手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04 月 1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2331031127B
注册资本 9,031.00 万元
实收资本 9,03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小勤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惠路 19 号
营地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有 100.00%股权
沙发架、床架、汽车配件的制造、加工;智能家居产品、电子设备
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
经营范围
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机构件等智能家具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隶属于发行人主营业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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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情况

携手家居报告期内保持正常经营,最近一年及一期(如有)的主要财务数据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 37,093.39
净资产 21,104.77
净利润 629.30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3、携手家居在发行人体系中的作用及与美能特机电的具体分工

携手家居主要从事机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美能特机电主要从事电机及
电控装置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机构件、电机、电控装置是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等智能家具产品的核
心配件,携手家居和美能特机电作为上述配件的生产主体,是发行人内部垂直整
合供应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其生产的配件产品不仅为发行人成品的高效研发、
高质量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为发行人贡献了一定比例的销售收入。

4、历史沿革

(1)2015 年 4 月,携手家居设立

2015 年 3 月 28 日,常州锐新和吉马材料签署《合资协议》,共同发起设立
常州携手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031.00 万元,常州锐新以货币
方式出资 4,60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00%;吉马材料以非货币资产(常州
市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惠路 19 号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
出资 4,42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00%。

2015 年 3 月 28 日,江苏银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常州市吉
马摩擦材料有限公司拟对外投资所涉及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价值
评估报告》(苏银信评报字(2015)第 020 号),对吉马材料用于出资的非货币性
资产进行了评估,以 2015 年 1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上述非货币性资产评估值
为 4,425.0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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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4 月 15 日 , 常 州 市 武 进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发 了 注 册 号 为
320483000467298 的营业执照。

2016 年 7 月 18 日,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
资报告》(苏亚常验(2016)7 号),经审验,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携手家居
已收到股东实缴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9,031.00 万元,常州锐新以货币出资
4,606.00 万元,吉马材料以实物及土地出资 4,425.00 万元。

设立时,携手家居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常州锐新 4,606.00 51.00
2 吉马材料 4,425.00 49.00
合计 9,031.00 100.00

(2)2015 年 12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12 月 14 日,携手家居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吉马材料将其在携手
家居认缴出资额 4,425.00 万元中的 4,42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 48.99%)转
让给常州锐新,转让价格以携手家居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的账面净资产(未
经审计)为依据,作价 4,679.60 万元。同日,吉马材料与常州锐新签订《股权转
让协议》。

2015 年 12 月 8 日,携手家居就上述变更事项向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进行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携手家居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常州锐新 9,030.00 99.99
2 吉马材料 1.00 0.01
合计 9,031.00 100.00

(3)2016 年 3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3 月 22 日,携手家居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吉马材料将其在携手家
居认缴出资额 1.00 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 0.01%)作价 1.00 万元转让给李小勤。
同日,吉马材料与李小勤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16 年 3 月 24 日,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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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91320412331031127B 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携手家居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常州锐新 9,030.00 99.99
2 李小勤 1.00 0.01
合计 9,031.00 100.00

(4)2016 年 7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7 月 1 日,携手家居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李小勤将其在携手家居
认缴出资额 1.00 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 0.01%)作价 1.00 万元转让给常州锐新。
同日,李小勤与常州锐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16 年 7 月 13 日,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320412331031127B 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携手家居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常州锐新 9,031.00 100.00
合计 9,031.00 100.00


(二)美能特机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常州美能特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2 年 05 月 2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007382632454
注册资本 5,567.00 万元
实收资本 5,567.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小勤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有 100.00%股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常州市钟楼区经济开发区星港大道 61 号
营地
从事交、直流电机及其传动系统、机电一体化产品开发、设计、制
造与销售;专用集成电路、模块及功能模组智能化、数码化控制产
经营范围 品组件的程序设计、烧录、制造与销售;相关技术咨询;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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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电机、电控装置等智能家具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隶属于发行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人主营业务

2、财务情况

美能特机电最近一年及一期(如有)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 19,306.33
净资产 13,901.17
净利润 2,675.18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3、美能特机电成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

(1)2002 年 5 月,美能特机电前身科合机电设立

2002 年 5 月,科合机电由李小勤、黄秀娟、清潭街道分别以货币方式出资
252.00 万元、107.64 万元和 0.36 万元设立,注册资本 360.00 万元。

2002 年 5 月 15 日,常州恒盛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常
恒会验(2002)第 111 号),经审验,科合机电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
合计人民币 360.00 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02 年 5 月 20 日 , 江 苏 省 常 州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发 了 注 册 号 为
320400210167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科合机电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小勤 252.00 70.00
2 黄秀娟 107.64 29.90
3 清潭街道 0.36 0.10
合计 360.00 100.00

(2)2002 年 12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2 年 12 月 18 日,科合机电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李小勤将其持有的科
合机电 200 万元的出资额作价 200 万元转让给龚家雄。2002 年 12 月 19 日,李
小勤与龚家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2 年 12 月 25 日,科合机电本次股权变更经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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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并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4002101670)。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科合机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龚家雄 200.00 55.56
2 黄秀娟 107.64 29.90
3 李小勤 52.00 14.44
4 清潭街道 0.36 0.10
合计 360.00 100.00

(3)2004 年 3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第一次增资、更名并变更为外商投资
企业

2004 年 2 月 11 日,科合机电股东会通过决议,公司股东李小勤、黄秀娟、
清潭街道分别将其在公司的出资额 52 万元、107.64 万元、0.36 万元平价转让给
龚家雄;同意科合机电注册资本由 360 万元人民币增至 1,000 万美元,其中原股
东龚家雄出资额由 360 万元人民币增至 500 万美元,新增股东 IAM 认缴出资额
500 万美元,双方均以现金认购;同意公司更名为“常州美能特机电制造有限公
司”。同日,黄秀娟、李小勤和清潭街道分别与龚家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04 年 3 月 24 日,常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作出《关于常州市美能特机
电制造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常外资(2004)049 号),同意上述变更。

2004 年 3 月 26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公司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
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4]52494 号)。

2004 年 3 月 31 日,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了注册号为企合苏常总
字第 003745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美能特机电由内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
美能特机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变更完成后,美能特机电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美元) 实缴金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龚家雄 500.00 43.53 50.00
2 IAM 500.00 - 50.00
合计 1,000.00 43.53 100.00

(4)2004 年 4 月至 2007 年 5 月,股东分次缴纳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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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年 4 月 13 日,常州恒盛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常
恒会验(2004)第 161 号),经审验,截至 2004 年 4 月 5 日,美能特机电已收到
IAM 本期缴纳的注册资本 100.00 万美元,以货币资金出资。

2004 年 6 月 8 日,常州恒盛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常恒
会验(2004)第 237 号),经审验,截至 2004 年 6 月 7 日,美能特机电已收到龚
家雄本期缴纳的注册资本 467.00 万元人民币,折合 56.47 万美元。

2005 年 10 月 28 日,常州恒盛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常
恒会验(2005)第 266 号),经审验,截至 2005 年 10 月 27 日,美能特机电已收
到龚家雄和 IAM 本期分别缴纳的注册资本 150.00 万美元、150.00 万美元,其中
龚家雄以人民币出资,IAM 以现汇美元出资。

2007 年 4 月 27 日,常州恒盛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常
恒会验(2007)第 078 号),经审验,截至 2007 年 4 月 26 日,美能特机电已收
到 IAM 本期缴纳的注册资本 250.00 万美元。

2007 年 5 月 28 日,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了注册号为企合苏常总
字第 003745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上述变更完成后,美能特机电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美元) 实缴金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龚家雄 500.00 250.00 50.00
2 IAM 500.00 500.00 50.00
合计 1,000.00 750.00 100.00

(5)2007 年 8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7 年 8 月 3 日,美能特机电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龚家雄将其持有的美
能特机电 50%股权按照实缴金额 250.00 万美元平价转让给 IAM。龚家雄与 IAM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07 年 8 月 13 日,常州市外商投资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常州市美能特机
电制造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的批复》(常外
资委钟[2007]062 号),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2007 年 8 月 17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公司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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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4]52494 号)。

2007 年 8 月 30 日,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企合苏常总
字第 003745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美能特机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美元) 实缴金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IAM 1,000.00 750.00 100.00
合计 1,000.00 750.00 100.00

(6)2008 年 3 月,注册资本实缴完成

2008 年 2 月 27 日,常州恒盛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常恒
会验(2008)第 24 号),经审验,截至 2008 年 1 月 24 日,公司已收到 IAM 本
期出资额 250.00 万美元。

2008 年 3 月 21 日 , 江 苏 省 常 州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换 发 了 注 册 号 为
32040040000495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上述变更完成后,美能特机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美元) 实缴金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IAM 1,000.00 1,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 1,000.00 100.00

(7)2011 年 8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7 月 26 日,美能特机电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 IAM 将其持有的美
能特机电 100%股权作价 1,000.00 万美元转让予 Fortune Venture Investment。IAM
与 Fortune Venture Investment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11 年 7 月 29 日,常州市外商投资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常州美能特机电
制造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常外资委钟[2011]039 号),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7 月 29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公司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
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4]52494 号)。

2011 年 8 月 2 日 , 江 苏 省 常 州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发 了 注 册 号 为
32040040000495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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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美能特机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Fortune Venture Investment 1,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 100.00

(8)2015 年 8 月,第一次减资

2015 年 5 月 28 日,美能特机电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美能特机电注册资本
由 1,000.00 万 美 元减 至 620.00 万美 元 ,投资 总额由 2,500.00 万美 元 减少 至
1,550.00 万美元。

2015 年 6 月 2 日,美能特机电在《现代快报》上刊登了减资公告。

2015 年 6 月 3 日,美能特机电书面通知了债权人,公告起 45 日内,无债权
人要求清偿或提供担保的情况。

2015 年 7 月 23 日,常州市钟楼区商务局做出《关于同意常州美能特机电机
电制造有限公司减少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批复》(常钟商资[2015]第 029 号),
同意本次减资事宜。

2015 年 7 月 23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公司核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
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4]52494 号)。

2015 年 8 月 4 日 , 江 苏 省 常 州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发 了 注 册 号 为
320400400004958 的营业执照。

本次减资完成后,美能特机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Fortune Venture Investment 620.00 100.00
合计 620.00 100.00

(9)2016 年 6 月,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2016 年 6 月 23 日,美能特机电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以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的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 109.20 万美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
本变更为 729.20 万美元。

2016 年 6 月 24 日,常州市钟楼区商务局作出《关于同意常州美能特机电制
造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常钟商资[2016]第 025 号),同意上述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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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6 月 24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公司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
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4]52494 号)。

2016 年 6 月 28 日,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4007382632454 的营业执照。

本次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后,美能特机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Fortune Venture Investment 729.20 100.00
合计 729.20 100.00

(10)2016 年 7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7 月 11 日 ,美能特机 电通过股 东会决 议,同意 Fortune Venture
Investment 将其持有的美能特机电 100%股权作价 6,826.00 万元人民币转让予常
州锐新。同日,Fortune Venture Investment 与常州锐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16 年 7 月 15 日,常州市钟楼区商务局作出《关于同意常州美能特机电制
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并变更为内资企业的批复》(常钟商资[2016]第 027 号),同
意本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7 月 19 日,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4007382632454 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美能特机电由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公司的
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常州锐新 5,567.00 100.00
合计 5,567.00 100.00

4、美能特机电与发行人生产经营和股权的历史演变关系,由发行人股东转
变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的原因

(1)股权历史演变关系

美能特机电作为发行人股东时期
美能特机电对发 美能特机电

时间 事项 行人出资额(万 对发行人出

元) 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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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兆华将其对常州锐新 51%的出资
2008 年 5 额转让给美能特机电,唐静将其对常
1 201.00 75.00%
月 州锐新 24%的出资额转让给美能特
机电
常州锐新注册资本由 268 万元人民
2008 年 12
2 币增加到 2,050 万元人民币,其中美 1,537.50 75.00%

能特电机新认缴出资 1,336.5 万元
美能特机电退出发行人
2011 年 5 美能特机电将持有的常州锐新全部
3 — —
月 股权转让给 HHC HK
美能特机电作为发行人子公司时期
发行人对美能特 发行人对美

时间 事项 机电出资额(万 能特机电出

元) 资比例
2016 年 7 Fortune Venture Investment 持有的美
4 5,567.00 100.00%
月 能特机电 100%股权转让给常州锐新

(2)生产经营历史演变关系

美能特机电成立之初主要从事皮带轮的加工制造,后逐步转向电机、电控类
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发行人成立之初主要从事机构件等金属加工件产品的制造,后逐步转向智能
电动家具成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目前,美能特机电所生产的电机、电控类产品主要用作发行人智能电动家具
产品的配件。

(3)美能特机电由发行人股东转变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的原因

2011 年,出于红筹架构搭建和境外上市的需要,美能特机电将持有的发行
人全部股权转让给境外架构公司 HHC HK,美能特机电不再作为发行人股东。

2016 年,发行人已拆除红筹架构,为理顺股权结构与业务关系,减少和避
免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发行人受让美能特机电全部股权并成为其母公司。

5、龚家雄、黄秀娟转让科合机电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

黄秀娟系李小勤母亲。2004 年 2 月,李小勤、黄秀娟和龚家雄协商一致,
决定通过增资引入李小勤控制的外资股东 IAM,此前李小勤、黄秀娟持有的科
合机电转让予龚家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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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作过程中,李小勤和龚家雄在企业经营理念上产生了一定分歧。2007
年 8 月,为了获得其他商业项目和投资机会,龚家雄将持有的科合机电 50%的股
权转让给李小勤实际控制的 IAM。转让完成后,龚家雄退出科合机电。

综上,龚家雄、黄秀娟转让科合机电股份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6、龚家雄与李小勤就美能特机电房产增值的补偿问题存在潜在纠纷的具体
情况、原因,处理进展,相关事项对美能特机电和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1)潜在纠纷的具体情况、原因

2007 年 8 月,龚家雄将持有的美能特机电 50%的股权转让给李小勤实际控
制的 IAM;转让完成后,龚家雄退出美能特机电。

双方约定:由于股权转让时无法确认位于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 61 号厂房、
办公楼及土地使用权的增值部分价值,当且仅当 IAM 将美能特机电的股权全部
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时,IAM 以现金方式向龚家雄支付相应的房地产权利增值
部分价值。增值补偿款的计算方式为:(评估价-实际成本)×50%。

美能特机电曾在 2011 年、2016 年分别发生同一控制下股权转让,转让前后
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李小勤。李小勤、龚家雄双方对于美能特机电股权是否转让给
第三方的理解存在差异,相关事项构成未决事项。

根据常州坤元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价值分析报告》(常坤评咨字(2018)
第 03 号),美能特机电相关土地、房屋账面原值 3,545.81 万元,评估值 4,576.73
万元,据此测算的潜在增值补偿款金额为 515.46 万元。

(2)龚家雄与李小勤就美能特机电房产增值的补偿问题的处理进展

2021 年 6 月,李小勤、IAM 与龚家雄签署协议,约定李小勤向龚家雄支付
房产增值补偿款 735 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补偿款已支付完毕,
龚家雄与李小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相关事项对美能特机电和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上述美能特机电房产、土地增值的补偿问题事实清楚,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李小勤与龚家雄个人之间的未决事项,仅涉及潜在的现金补偿义务,不影响美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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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机电的股权稳定性,与发行人股权无关。

相关潜在现金补偿义务预计不超过李小勤的实际承受能力,不影响李小勤在
发行人处的正常履职。

综上,美能特机电房产、土地增值的补偿问题不会对美能特机电和发行人生
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常州美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常州美闻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 年 01 月 1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040618246797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小勤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有 100.00%股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 61 号
营地
一类医疗器械、机械设备及配件、汽车零配件、金属材料、化工产
品(除危险品)、家庭用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
经营范围
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货物进出口贸易,发行人现有主营业务的补充和辅助业务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2、财务情况

常州美闻最近一年及一期(如有)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 9,042.70
净资产 1,958.85
净利润 623.38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3、历史沿革

常州美闻由常州锐新出资设立,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常州锐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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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股东。

2012 年 12 月 19 日,常州恒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常
恒会验(2012)第 388 号)。经审验,截至 2012 年 12 月 19 日,常州美闻已收到
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100 万元,股东以货币出资。

2013 年 1 月 15 日,常州美闻经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钟楼分局核准成立,
并领取了《营业执照》(注册号:320404000130293)。

常州美闻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常州锐新 100.00 100.00%
合计 100.00 100.00%


(四)匠心美国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HHC USA CORPORATION
成立时间 2010 年 12 月 21 日
授权股本 1,000 股,每股价格 0.001 美元
已发行股本 0.65 美元
实收资本 0.65 美元
董事长 李小勤
注册地 美国特拉华州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有 100%股权
经营范围 电动家具及其配件的进口和销售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智能家具及其配件的进口、销售和售后服务,隶属于公司主营业务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2、财务情况

匠心美国最近一年及一期(如有)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 13,392.31
净资产 410.11
净利润 -1,3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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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3、历史沿革

2010 年 12 月 21 日,匠心美国成立,住所:美国特拉华州,成立时授权股
份数为 1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 0.0000001 美元。成立当日,匠心美国向 HIH
Investment 发行 5,000,000 普通股。

2015 年 12 月 16 日,HIH Investment 将其持有的匠心美国 6,500,000 股票转
让给常州锐新,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 2,307,656.86 美元。本次转让后,匠心美国
成为常州锐新全资子公司。

2015 年 12 月 21 日,江苏省商务厅向发行人颁发了《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
外投资证第 N3200201501082),批准发行人在美国设立匠心美国,投资总额
1521.8365 万元人民币(折合 235 万美元)。

2015 年 12 月 21 日,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发行人出具了《项目备案
通知书》(常发改备〔2015〕9 号),同意对发行人收购匠心美国项目予以备案。

2017 年 5 月 15 日,匠心美国首席执行官签署公司成立章程第一修正案:匠
心美国授权股份数为 1,000 股,每股面值为 0.001 美元。本次授权资本变更后,
常州锐新持有匠心美国 650 股。


(五)匠心越南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Motomotion Vietnam Limited Company
成立时间 2019 年 4 月 17 日
注册资本 300 万美元
实收资本 300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 李小勤
注册地 越南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匠心美国持有 100.00%股权
经营范围 床、柜、桌、椅制造和电子元件制造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及其配件的生产制造,隶属于公司主营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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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情况

匠心越南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总资产 41,360.70
净资产 19,161.82
净利润 15,963.32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3、历史沿革

2019 年 4 月 4 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
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通过匠心美国在越南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2019 年 4 月 17 日,越南平阳省 PPC 管理委员会下发了投资登记许可证;5
月 2 日,平阳省规划投资部工商登记处下发了工商登记证,匠心越南正式设立。

匠心越南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349.5 亿越南盾,折合 150 万美元;总部位于越
南平阳省 Ben Cat,Thoi Hoa Ward,My phuoc 3 工业园。

2019 年 6 月 12 日,江苏省商务局向发行人颁发了《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
外投资证第 N3200201900352 号),批准发行人在越南通过匠心美国设立匠心越
南,投资总额 4,829.16 万元人民币(折合 700 万美元)。

2019 年 11 月 19 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作出决议,决定通过
匠心美国对匠心越南增资。本次增资后,匠心越南注册资本由 150 万美元增至
300 万美元。


(六)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

上海锐新主要从事贸易业务,与常州美闻业务存在重叠,为便于经营管理,
提高经营效益,发行人注销了上海锐新。截至 2019 年 10 月 24 日注销前,上海
锐新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上海锐新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01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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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2331031127B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小勤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969 号 905-A 室
营地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有 100.00%股权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医疗器械(一类)、机电设备及配件、
汽车零配件、仪器仪表、金属材料(除钢铁、铁矿石、氧化铝)、化
经营范围
工产品(除危险品)、日用百货、家具的销售及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
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货物进出口贸易

1、上海锐新历史沿革情况

(1)2011 年 1 月,上海锐新设立

由常州锐新出资设立,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常州锐新为唯一股东。

2011 年 1 月 30 日,上海华晖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华
会验(2011)36 号)。经审验,截至 2011 年 1 月 28 日,上海锐新已收到股东缴
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 500 万元,股东以货币出资。

2011 年 1 月 21 日,上海锐新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黄浦分局核准成立,
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01000440016)。

上海锐新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常州锐新 500.00 100.00%
合计 500.00 100.00%

(2)注销

2018 年 6 月 5 日,发行人作出股东决定,解散上海锐新并成立清算组。

2018 年 6 月 15 日,清算组在《青年报》上发布了注销公告。

2019 年 4 月 25 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清
税证明》(沪税黄一税企清〔2019〕7869 号),证明上海锐新所有税务事项均已
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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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0 月 24 日,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
知书》(NO.01000001201910230002)。

2、上海锐新资产、业务和人员处置情况,合法合规情况及与发行人业务往
来情况

上海锐新注销前,所有债务已偿还完毕,其资产、业务和人员转到常州美闻。
上述资产、人员、债务处置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根据上海锐新所在地工商、税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及清税证明,及海关等
部门的网络公示信息,上海锐新存续期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亦不存在被
相关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上海锐新已不再实际开展经营,与发行人未发生业务往来。除清
算过程中对相关资产的处置外,报告期内上海锐新与发行人不存在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除注销上海锐新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注销子公司或转让子公司
的情形。


(七)设置相关子公司的商业合理性,各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

在相关经营活动中的角色定位和作用

发行人现有 5 家子公司(含孙公司),其各自的作用及业务关系如下表所示:

公司 作用与定位 各公司主要业务关系
主要从事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 从携手家居、美能特机电等子公
匠心家居(母公司) 动床成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司采购配件,通过匠心美国对客
是发行人成品业务的核心主体 户销售部分产品
主要从事智能家具配件(机构件)
向母公司及匠心越南提供配件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发行人
携手家居 产品,通过匠心美国对客户销售
内部垂直整合供应链中不可或缺
部分配件产品
的一环
主要从事智能家具配件(电机及 向母公司及匠心越南(间接)提
电控装置)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供配件产品,通过匠心美国(间
美能特机电
是发行人内部垂直整合供应链中 接)、携手家居对客户销售部分
不可或缺的一环 配件产品
主要从事贸易业务,是发行人现 根据贸易业务需要,与发行人各
常州美闻
有主营业务的补充和辅助业务 公司发生部分购销业务
主要从事美国市场的销售、仓储、
采购母公司、携手家居、匠心越
匠心美国 售后、市场调研等业务,是发行
南等公司产品并对客户销售
人的境外销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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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从事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 向母公司、携手家居等境内公司
匠心越南 动床及其配件的生产,是发行人 采购部分原材料及半成品,通过
的境外生产基地 匠心美国对客户销售部分产品

上述公司各自定位明确,分别承担了成品研发生产、核心配件研发生产、境
外生产、境外销售等任务,均为发行人整体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商业合理
性。


(八)发行人境外子公司的设立、生产经营情况和合法合规性的

结论性意见

1、发行人境外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匠心美国主要从事智能电动家具及其配件的销售、仓储及售后服务业务。匠
心越南主要从事智能电动家具及其配件的生产和销售。

发行人境外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境外子公司的日常生产
经营的重大不利情形。

2、发行人境外子公司的合法合规性

发行人境外子公司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美国 Squire Patton Boggs (US)LLP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境外法律意见
书,匠心美国系依照美国特拉华州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已取得了开展其
相关业务的政府批准及许可,依法经营并纳税。

根据越南 JLPW VINH AN LEGAL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境外法律意见书,匠心
越南系依照越南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已取得了开展其相关业务
的政府批准及许可,依法经营并纳税,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综上,发行人境外子公司设立及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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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
本情况

(一)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李小勤、宁波
随遇心蕊、宁波明明白白,其中李小勤为发行人控股股东。

1、李小勤

李小勤简历请参见本节之“十、(一)董事”。

2、宁波随遇心蕊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宁波随遇心蕊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随遇心蕊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 年 1 月 1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AGR588C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小勤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C0318
营地
股东构成 李小勤持有 100%股权
实业投资、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
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
经营范围
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无实际经营,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2)财务情况

宁波随遇心蕊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总资产 14,00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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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净资产 14,003.85
净利润 -21.07

3、宁波明明白白

(1)基本情况

宁波明明白白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宁波明明白
白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全称 宁波明明白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9 年 2 月 2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CM2E14H
注册资本 3,150 万元
实收资本 3,15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小勤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C0461
营地
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范围
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无实际经营,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宁波明明白白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出资额(万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性质 比例(%) 担任职务
元)
1 李小勤 普通合伙人 660.00 20.95 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副总经理、董
2 张聪颖 有限合伙人 500.00 15.87
事会秘书
3 王俊宝 有限合伙人 200.00 6.35 财务总监
产品 开发工 程部初
4 潘吴青 有限合伙人 150.00 4.76
级总监
监事会主席、信息化
5 丁立 有限合伙人 150.00 4.76
总监
美能 特机电 电子技
6 冉小平 有限合伙人 150.00 4.76
术部高级总监
人力 资源部 初级总
7 吴云娟 有限合伙人 75.00 2.38

客服 部及物 流部初
8 陈娟 有限合伙人 75.00 2.38
级总监
营销 客服中 心客户
9 金燕 有限合伙人 75.00 2.38
服务部中级总监
10 陈松 有限合伙人 65.00 2.06 供应 链开发 部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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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

11 王娇 有限合伙人 75.00 2.38 仓储部初级总监
计划 采购部 初级总
12 郑炎云 有限合伙人 75.00 2.38

美能 特机电 高级运
13 孙军涛 有限合伙人 75.00 2.38
营总监
14 赵婷婷 有限合伙人 55.00 1.75 客服部高级经理
内控 与风险 管理部
15 王丽 有限合伙人 50.00 1.59
中级经理
匠心 美国收 银与管
16 杨娟 有限合伙人 50.00 1.59
理员
常州 美闻上 海分公
17 王雪荣 有限合伙人 50.00 1.59
司财务部高级主管
18 张华山 有限合伙人 50.00 1.59 测试中心高级经理
19 陈小佳 有限合伙人 30.00 0.95 生产部高级经理
供应 链开发 部初级
20 张兰兰 有限合伙人 30.00 0.95
经理
携手 家居技 术部经
21 李淮生 有限合伙人 30.00 0.95

22 卢海锋 有限合伙人 30.00 0.95 模具部高级经理
软体 家居研 发部平
23 王雅为 有限合伙人 30.00 0.95
面设计
携手 家居综 合管理
24 顾宁 有限合伙人 30.00 0.95
部高级主管
25 蒋海国 有限合伙人 30.00 0.95 设计部初级总监
26 仵圳海 有限合伙人 30.00 0.95 电机车间主管
美能 特机电 物资回
27 王昌龙 有限合伙人 20.00 0.63
收高级主管
软体 家居研 发部设
28 王银 有限合伙人 30.00 0.95
计师
软体 家居研 发部打
29 李国洪 有限合伙人 20.00 0.63
样师
携手 家居采 购部经
30 王晓华 有限合伙人 15.00 0.48

31 陈顺高 有限合伙人 15.00 0.48 仓储部经理
智能单椅、沙发车间
32 吴华 有限合伙人 10.00 0.32
副主任
33 杨素芬 有限合伙人 10.00 0.32 计划部高级经理
34 姚洁 有限合伙人 10.00 0.32 外贸专员
35 陆杰 有限合伙人 10.00 0.32 物流部中级经理
软体 家居研 发部技
36 叶小海 有限合伙人 10.00 0.32
术员
37 张文龙 有限合伙人 10.00 0.32 开板车间操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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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周华 有限合伙人 10.00 0.32 认证工程师
39 杨青 有限合伙人 10.00 0.32 测试中心计量员
智能单椅、沙发车间
40 周胜霞 有限合伙人 10.00 0.32
初级生产经理
财务 部高级 会计主
41 张玉琴 有限合伙人 10.00 0.32

木架 海绵车 间初级
42 朱新如 有限合伙人 10.00 0.32
生产经理
匠心 越南生 产部初
43 刘林生 有限合伙人 10.00 0.32
级主管
软体 家居开 发部生
44 高燕 有限合伙人 10.00 0.32
产协调技术主管
科技 创新部 高级经
45 焦长平 有限合伙人 10.00 0.32

计划 采购部 初级经
46 黄晓明 有限合伙人 10.00 0.32

47 张丽 有限合伙人 30.00 0.95 单证员
携手 家居运 营副总
48 吴亚新 有限合伙人 50.00 1.59
经理
合计 3,150.00 100.00

注:如未作特别说明,则为在匠心家居处担任的职务。

(2)财务情况

宁波明明白白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总资产 3,151.00
净资产 3,148.00
净利润 -0.75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李小勤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小勤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468.00 万股,通过宁波随遇心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32.00
万股,通过宁波明明白白控制公司股份 315.00 万股,通过常州清庙之器控制公
司股份 165.00 万股,共持有或控制公司股份 5,880.00 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98.00%。李小勤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之“十、(一)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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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认定徐梅钧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和合理性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 9
问:实际控制人是拥有公司控制权的主体,在确定公司控制权归属时,应当…以
发行人自身的认定为主,由发行人股东予以确认…应通过对公司章程、协议或其
他安排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股东出席会议情况、表决过程、审议结果、董事提
名和任命等)、董事会(重大决策的提议和表决过程等)、监事会及发行人经营管
理的实际运作情况的核查对实际控制人认定。法定或约定形成的一致行动关系并
不必然导致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况,发行人及中介机构不应为扩大履行
实际控制人义务的主体范围或满足发行条件而作出违背事实的认定。…实际控制
人的配偶、直系亲属,如其持有公司股份达到 5%以上或者虽未超过 5%但是担
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在公司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保荐人、发行人
律师应说明上述主体是否为共同实际控制人。

(2)李小勤与徐梅钧于 2019 年 12 月登记结婚。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
法律适用意见第 1 号》,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和律师主张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
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多人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况,……该情况在最近
3 年内且在首发后的可预期期限内是稳定、有效存在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小
勤与徐梅钧缔结婚姻时间不足 3 年。

(3)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小勤的配偶徐梅钧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报告
期内,李小勤一直为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多年来对公司经营决策拥有控制
力。2019 年 12 月,李小勤与徐梅钧缔结婚姻关系,徐梅钧通过受让方式取得公
司 2%股权,李小勤控制公司 98%股权;上述婚姻事实形成时间较短,且未改变
公司控制权结构,李小勤个人在缔结婚姻关系前后均保持对公司的控制。认定李
小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4)徐梅钧持有发行人 2%的股份,持股比例较低,对股东大会决策不具有
重大影响。此外,徐梅钧作为 9 名董事之一,对董事会不具有控制力,亦未曾提
名董事、监事。

(5)徐梅钧未与李小勤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无一致行动安排或其他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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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徐梅钧与李小勤均独立行使股东权利,未曾接受委托或委托他人进行投票。

(6)根据发行人及其股东出具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认定的说明函》,发行人
及其股东认定李小勤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7)徐梅钧已做出承诺: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
份,下同),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徐梅钧不存在通过实际控制人认定
规避持股承诺的情形。

综上,认定李小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发行
人未将徐梅钧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具有合理性。

3、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意见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认定依据充分,结论准确,
不存在通过实际控制人认定而规避发行条件或监管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小勤控制的其他企
业的情况如下:

1、IAM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IAM 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全称 IAM Investment Limited
成立日期 2003 年 11 月 17 日
注册地 英属维京群岛
股权结构 李小勤直接或间接持有 100%股权
董事 李小勤
主营业务 投资

2、HHC Capital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HHC Capital 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全称 HHC Capital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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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10 年 12 月 15 日
注册地 英属维京群岛
股权结构 李小勤直接或间接持有 100%股权
董事 李小勤
主营业务 投资

3、HIH Investment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HIH Investment 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全称 HIH Investment Limited
成立日期 2010 年 12 月 15 日
注册地 英属维京群岛
股权结构 李小勤直接或间接持有 100%股权
董事 李小勤
主营业务 投资

4、HHC Holding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HHC Holding 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全称 HHC Holding Limited
成立日期 2010 年 12 月 25 日
注册地 英属维京群岛
股权结构 李小勤直接或间接持有 100%股权
董事 李小勤
主营业务 无实际经营

5、FBS Holding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FBS Holding 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全称 FBS Holding Limited.
成立日期 2003 年 11 月 12 日
注册地 英属维京群岛
股权结构 李小勤直接或间接持有 100%股权
董事 李小勤
主营业务 无实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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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HHC Group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HHC Group 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全称 Home Health & Care Group Limited.
成立日期 2011 年 2 月 8 日
注册地 开曼群岛
股权结构 李小勤持股直接或间接持有 100%股权
董事 李小勤
主营业务 无实际经营

7、常州清庙之器

常州清庙之器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常州清庙之
器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全称 常州清庙之器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9 年 12 月 1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00MA20LNN98W
认缴出资额 1,650 万元人民币
实缴出资额 1,65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小勤
主要生产经营地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 61 号 1311 室
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范围
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无实际经营,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常州清庙之器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 出资额(万
合伙人名称 合伙性质 比例(%) 担任职务
号 元)
普通合伙 董事长、总经
1 李小勤 235.00 14.24
人 理
有限合伙 匠心美国高级
2 John Arthur Copley 600.00 36.36
人 副总裁
有限合伙 董事、副总经
3 Liu Chih-Hsiung 600.00 36.36
人 理
匠心美国销售
有限合伙
4 Reyndell Dwayne Franks 75.00 4.55 与客户服务总


有限合伙
5 Gilbert Diego Colon 50.00 3.03 匠心美国销售

6 Jessie Lihang Chen 有限合伙 50.00 3.03 匠心美国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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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协调员

有限合伙 匠心美国大客
7 William Bryan Jarnagin 30.00 1.82
人 户经理
有限合伙 匠心美国仓库
8 张健平 10.00 0.61
人 管理员
合计 1,650.00 100.00

注:如未作特别说明,则为在匠心家居处担任的职务。

8、宁波随遇心蕊

宁波随遇心蕊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之“八、(一)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
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9、宁波明明白白

宁波明明白白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之“八、(一)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
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10、未注销的 BVI、开曼主体相关情况

(1)未办理注销手续的 BVI、开曼境外主体的注销进展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未办理注销手续的 BVI、开曼境外主体
的注销进展情况如下:

名称 注册地 注销进展情况
IAM BVI 被撤销(struck off),待期满后解散(dissolve)
HHC Capital BVI 被撤销(struck off),待期满后解散(dissolve)
HIH Investment BVI 被撤销(struck off),待期满后解散(dissolve)
HHC Holding BVI 被撤销(struck off),待期满后解散(dissolve)
FBS Holding BVI 被撤销(struck off),待期满后解散(dissolve)
HHC Group 开曼 被撤销(struck off),待期满后解散(dissolve)

(2)未办理注销手续的 BVI、开曼境外主体的合法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上述未办理注销手续的 BVI、开曼主体目前无实际经营且处于被撤销的状态,
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小勤出具了书面承诺:若上述 BVI、开曼主体因境外纠
纷、处罚等情形产生损失或费用,相关损失或费用由其个人承担,确保不侵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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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利益。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质押

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
人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五)控股股东控制地位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有效性的影响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李小勤,合计控制发行人 98.00%的股份,其控股地
位对公司治理有效性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而言: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成员中除徐梅钧外,与李小勤均不存在亲属
关系。

2、公司董事会实行集体决策、多数通过的表决机制,包括董事长在内的任
何董事均无一票否决权或者一票通过权。公司建立了累积投票机制、中小投资者
单独计票机制,对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机制、征集投票权等相关安排,有利于
中小股东行使选举董事及监事的权利,保障中小股东权利。

3、公司已建立现代化公司治理机制,公司治理层、管理层按照《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运作,有效履行职责,符合分工明确、相互
制约的治理原则。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小勤出具了《关于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函》《避免资金占用承诺函》以及《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避免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对公司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控股股东的控股地位对公司治理有效性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6,000.0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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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万股) (%)
1 李小勤 3,468.00 57.80 3,468.00 43.35
2 宁波随遇心蕊 1,932.00 32.20 1,932.00 24.15
3 宁波明明白白 315.00 5.25 315.00 3.94
4 常州清庙之器 165.00 2.75 165.00 2.06
5 徐梅钧 120.00 2.00 120.00 1.50
6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 - - 2,000.00 25.00
合计 6,000.00 100.00 8,000.00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 5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李小勤 3,468.00 57.80
2 宁波随遇心蕊 1,932.00 32.20
3 宁波明明白白 315.00 5.25
4 常州清庙之器 165.00 2.75
5 徐梅钧 120.00 2.00
合计 6,000.00 100.00


(三)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 2 名自然人股东,其持股情况及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
务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1 李小勤 3,468.00 57.80 董事长、总经理
2 徐梅钧 120.00 2.00 董事、副总经理
合计 3,588.00 5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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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股本中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国有股东及外资股东持股的情况。


(五)发行人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情况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新增股东为宁波明明白
白、常州清庙之器和徐梅钧。

宁波明明白白和常州清庙之器均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2019 年 3 月,宁
波明明白白通过增资以 10 元/股的价格认购发行人 8.00%的股权(480.00 万股,
未实缴)。2019 年 12 月,常州清庙之器以 0 元对价受让宁波明明白白持有的发
行人 2.75%股权(165.00 万股)成为发行人股东。宁波明明白白和常州清庙之器
具体情况分别详见本节之 “八、(一)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
本情况”和“八、(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常州清庙之器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

2019 年 12 月,徐梅钧通过受让原股东李小勤持有发行人 2.00%的股权成为
发行人股东,支付对价为 1,213 元。徐梅钧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十、(一)2、
徐梅钧”。

李小勤与徐梅钧缔结婚姻关系后,向其转让 2%股权,系夫妻间的财产分配;
1,213 元的转让价格系名义对价。

徐梅钧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徐梅钧持股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李小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梅钧为
公司股东,两人为夫妻关系。公司股东宁波随遇心蕊的控股股东、执行董事为李
小勤。宁波明明白白、常州清庙之器的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其执行事务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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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为李小勤。

上述关联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李小勤 3,468.00 57.80
2 宁波随遇心蕊 1,932.00 32.20
3 宁波明明白白 315.00 5.25
4 常州清庙之器 165.00 2.75
5 徐梅钧 120.00 2.00
合计 6,000.00 100.00


(七)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涉及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八)发行人直接、间接股东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

其他股东、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之间的亲属关

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利益输送安排、纠纷或潜

在纠纷情况

发行人直接、间接股东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其他股东、本次
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如下:

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
高、其他股东、本次发行中介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间接股东
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的亲属关
系、关联关系
1 李小勤 -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李小勤持有宁波随遇心蕊 100%
2 宁波随遇心蕊 李小勤
股权
李小勤及发行人员工共计 李小勤担任宁波明明白白普通合
50 名合伙人,包括公司董 伙人;张聪颖系发行人董事、副
3 宁波明明白白
事或高管人员:张聪颖、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俊宝系
王俊宝 发行人财务总监
李小勤及发行人员工共计 李小勤担任常州清庙之器普通合
4 常州清庙之器 8 名合伙人,包括公司董 伙人;Liu Chih-Hsiung 系公司董
事 、 副 总 经 理 Liu 事、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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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h-Hsiung
5 徐梅钧 - 李小勤配偶

除上述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外,直接、间接股东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
董监高、其他股东、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不存在其他亲属关系、
关联关系,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利益输送安排,亦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
纷。


(九)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发行人股东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结
论如下:

(1)发行人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
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2)发行人存在提交申请前 12 个月内新增股东的情况,发行人已在招股说
明书中充分披露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新股东
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关系均已充分披露,新股
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新增股东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3)根据《股东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一条规定,“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发布之日前已受理的企业不适用本指引第三项的股份锁定要求。”因此,发行人
提交申请前 12 个月内新增股东不适用《股东信息披露指引》第三条第二款关于
股份锁定 36 个月的规定。

(4)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中,徐梅钧入股交易价格明显偏低,上述股权转
让系实际控制人婚后的家庭内部财产分配,采用了具有一定纪念意义的名义对价,
徐梅钧取得发行人股份行为,不涉及《监管指引》第一项、第二项情形;发行人
其他股东入股价格均不存在明显异常;发行人现有股东中不存在股权架构为两层
以上且为无实际经营业务的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

(5)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主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
与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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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发行人股东不存在以发行人
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6)公司已出具专项承诺,并在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附录:与投资
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函”之“8、其他承诺”中补充披露了公司股东情况的承诺。

(7)不存在私募投资金等金融产品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十、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
要情况

(一)董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会共 9 名董事,其中包括 3 名独立董
事。董事的简要情况及简历如下: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任职期间
李小勤 董事长、总经理 李小勤 2018.12 至 2021.12
徐梅钧 董事、副总经理 李小勤 2018.12 至 2021.12
张聪颖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李小勤 2018.12 至 2021.12
Liu Chih-Hsiung 董事、副总经理 李小勤 2018.12 至 2021.12
郭慧怡 董事 李小勤 2019.09 至 2021.12
许红梅 董事 李小勤 2018.12 至 2021.12
冯建华 独立董事 李小勤 2020.02 至 2021.12
王宏宇 独立董事 李小勤 2020.02 至 2021.12
郭欣 独立董事 李小勤 2020.02 至 2021.12

1、李小勤

李小勤女士,出生于 1971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3010619710326****,住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四二条,本科学历。1993 年 8 月
至 1995 年 3 月,任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现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林匹克委员
会国际司国际联络员;1996 年 6 月至 2012 年 2 月,任 Fortune Venture 集团副董
事长兼首席执行官。2012 年 3 月至 2018 年 11 月,历任常州锐新董事长、董事
长兼总经理;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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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徐梅钧

徐梅钧先生,出生于 1983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6042919830112****,住所为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流芳乡红山村,本科学历。2002
年 7 月至 2016 年 7 月,历任东莞嘉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工程师、副经理,浙江
嘉丰机电有限公司经理、协理,杭州普菲特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厂长、常州伟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经理、常州天力兰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总监、常州大正总经
理;2016 年 8 月至今,任携手家居总经理。2016 年 8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常州
锐新副总经理;2018 年 9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常州锐新董事、副总经理;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3、张聪颖

张聪颖先生,出生于 1976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级工程师。1999 年 9 月至 2012 年 12 月,历任上海科邦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工
程师、邯郸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调度员、上海天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枫
桥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明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上海美科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美闻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
2010 年 7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常州莫迪凯德医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2
年 11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常州锐新监事;2016 年 6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常
州锐新董事、副总经理;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

4、Liu Chih-Hsiung

Liu Chih-Hsiung 先生,出生于 1979 年,南非共和国国籍,本科学历。2003
年 10 月至 2016 年 9 月,历任 Carter Harris(South Africa)服装设计师、TURNING
Machinery(HK)产品设计副总经理、万福阁家具(昆山)有限公司产品设计研发
经理、Freeform Creation(pty) Ltd.产品设计研发总监。2016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常州锐新副总经理;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5、郭慧怡

郭慧怡女士,出生于 1978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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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年 9 月至 2015 年 10 月,历任科合机电贸易部经理、上海美科机械有限公
司(上海科合机械有限公司前身)董事长秘书、上海明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秘书、上海科合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上海锐新财务经理;2014 年 7 月
至 2015 年 9 月,历任匠心美国财务经理、财务副总裁;2015 年 10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匠心美国财务副总裁、常州美闻监事;2016 年 3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
常州锐新监事、匠心美国财务副总裁、常州美闻监事、美能特机电监事;2016
年 7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常州锐新监事、匠心美国财务副总裁、常州美闻监事、
美能特机电监事、携手家居监事;2019 年至今,任发行人董事、匠心美国财务
副总裁、常州美闻监事、美能特机电监事、携手家居监事。

6、许红梅

许红梅女士,出生于 1970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中级会计师。1993 年 8 月至 2000 年 11 月,历任宝钢集团常州冶金机械厂(现
常州宝钢冶金机械有限公司)经营处科员、计划财务处会计;2000 年 12 月至 2018
年 5 月,历任常州宝菱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现常州宝菱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财务课课长、制管工具部财务主管。2018 年 6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常州锐新
初级财务总监;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

7、冯建华

冯建华女士,出生于 1953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经济师。1973 年 11 月至 2013 年 9 月,历任江苏省镇江地区行政公署轻纺
工业局科员,江苏省轻工业厅科长、调研员,江苏省家具行业协会秘书长、会长,
江苏省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会长;2013 年 9 月至今,任江苏省家具行业协会
执行会长兼秘书长,江苏省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2020 年 2
月至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8、王宏宇

王宏宇先生,出生于 1980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国执业律师。2003 年 12 月至 2011 年 4 月,历任江苏远闻律师事务所律师、
合伙人、主任;2011 年 9 月至今,任江苏宏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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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 6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无锡德林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2
月至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9、郭欣

郭欣先生,出生于 1976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高级经济师。1997 年 7 月至 2006 年 11 月,任常州汇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审计部副经理;2006 年 12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常州永佳税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10 年 11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常州尚瑞税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所长;2015 年 3 月至今,任中汇江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所长;2020 年 2 月至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二)监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监事会共有 3 名监事,其中 2 名股东代表
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1 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
生。监事的简要情况及简历如下: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任职期间
丁立 监事会主席 李小勤 2019.09 至 2021.12
王雪荣 监事 李小勤 2018.12 至 2021.12
陈娟 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民主选举 2018.12 至 2021.12

1、丁立

丁立先生,出生于 1968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0
年 7 月至 2015 年 9 月,历任苏州西门子电器有限公司 PLC 新品技术开发工程师、
苏州紫兴纸业有限公司 IT 部门经理、嘉盛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 IT 部门经理、
万福阁家具(昆山)有限公司 IT 总监;2017 年 1 月至今,任发行人信息化总监。
2019 年 6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发行人董事;2019 年 9 月至今,任发行人监事,
2019 年 10 月当选为监事会主席。

2、陈娟

陈娟女士,出生于 1981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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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2 月至 2012 年 5 月,任常州高昇服饰有限公司船务部经理;2012 年 6 月至 2018
年 5 月,历任常州锐新经营部经理助理、物流部经理;2018 年 6 月至今任发行
人物流部初级总监,其中 2018 年 6 月至 2019 年 11 月兼任发行人客服部初级总
监。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发行人职工代表监事。

3、王雪荣

王雪荣女士,出生于 1981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9 年 9 月至 2015 年 9 月,历任科合机电销售助理、上海美科机械有限公司综
合计划部综合计划员、上海美闻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综合计划部副经理、上海锐新
财务部应收账款高级主管;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常州美闻上海分公司财务部高级
主管。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发行人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 5 名高级管理人员,其简要情况及简
历如下:

姓名 职务 任职期间
李小勤 董事长、总经理 2018.12 至 2021.12
徐梅钧 董事、副总经理 2018.12 至 2021.12
张聪颖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8.12 至 2021.12
Liu Chih-Hsiung 董事、副总经理 2018.12 至 2021.12
王俊宝 财务总监 2018.12 至 2021.12

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李小勤、徐梅钧、张聪颖、Liu Chih-Hsiung 简历参
见本节之“十、(一)董事”相关内容。

1、李小勤

简历参见本节之“十、(一)董事”。

2、徐梅钧

简历参见本节之“十、(一)董事”。

3、张聪颖

简历参见本节之“十、(一)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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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Liu Chih-Hsiung

简历参见本节之“十、(一)董事”。

5、王俊宝

王俊宝先生,出生于 1970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级会计师。1992 年 8 月至 2003 年 5 月,历任宝钢集团常州冶金机械厂(现常
州宝钢冶金机械有限公司)财务处科员、纪检审监处处长助理、经营处副处长、
计划财务处副处长;2003 年 6 月至 2007 年 3 月,任常州市常冶实业公司副经理;
2007 年 4 月至 2018 年 7 月,历任常州宝菱重工机械有限公司预算部副部长、财
务部副部长、物流部部长。2018 年 8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常州锐新高级财务
总监;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发行人财务总监。


(四)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为 Liu Chih-Hsiung、徐梅钧、
冉小平、孙军涛、潘吴青、李淮生、吴亚新、蒋海国,其简历如下:

1、Liu Chih-Hsiung

简历参见本节之“十、(一)董事”相关内容。

2、徐梅钧

简历参见本节之“十、(一)董事”相关内容。

3、冉小平

冉小平先生,出生于 1977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4 年 7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昆山德寰电子有限公司技术部工程师;2010 年 7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常州泰德高尔夫用品有限公司技术部工程师;2014 年 10
月至今,任美能特机电电子技术部高级总监。

4、孙军涛

孙军涛先生,出生于 1975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98 年 8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捷和电机制品(深圳)有限公司生产副理;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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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0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常州格力博工具有限公司厂长;2011 年 10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15 年 10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常州市晨迪电器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2019 年 10 月至今,任美能特机电
高级运营总监。

5、潘吴青

潘吴青先生,出生于 1986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9 年 7 月至今,历任发行人品保部质量工程师、工程技术部项目工程师、单
椅技术设计部副经理,现任发行人产品开发工程部初级总监。

6、李淮生

李淮生先生,出生于 1962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78 年 12 月至 1980 年 9 月,就职于江苏省苏南煤矿机械厂;1983 年 7 月至 2002
年 9 月,历任江苏省苏南煤矿机械厂技术部工程师、技术部负责人;2002 年 10
月至今,历任发行人生产总监、发行人技术部负责人,现任携手家居技术部经理。

7、吴亚新

吴亚新先生,出生于 1967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88 年 8 月至 2003 年 2 月,任江苏省苏南煤矿机械厂技术部副经理;2003 年至
今,历任常州锐新技术部经理、美能特机电副总工程师,现任携手家居运营副总
经理。

8、蒋海国

蒋海国先生,出生于 1967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2 年 5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美能特机电研发部车间主任;2007 年 8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常州泰德高尔夫用品有限公司工程师;2017 年 5 月至 2020 年 4 月,
任常州凯迪斯特高尔夫球车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2020 年 5 月至今,任发行人
设计部初级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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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
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
员的兼职情况(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任职除外)如下:

在发行人 兼职单位
姓名 其他任职单位 职务
处职务 与发行人关系
李小勤个人独资持股
宁波随遇心蕊 执行董事、经理
平台,发行人股东
宁波明明白白 执行事务合伙人 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常州清庙之器 执行事务合伙人 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
IAM 执行董事
制的其他企业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
FBS Holding 执行董事
董事长、 制的其他企业
李小勤
总经理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
HHC Capital 执行董事
制的其他企业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
HIH Investment 执行董事
制的其他企业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
HHC Holding 执行董事
制的其他企业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
HHC Group 执行董事
制的其他企业
江苏省家具行业协会 执行会长 无其他关联关系
江苏省工 商联家具装
会长 无其他关联关系
饰业商会
南京鸿瑞 会展服务有
监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冯建华 独立董事 限公司
南京圣博 工贸有限公
监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江苏省苏 商家具行业
董事长 无其他关联关系
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
王宏宇 独立董事 江苏宏润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主任 无其他关联关系
中汇江苏 税务师事务
所有限公 司常州分公 所长 无其他关联关系
郭欣 独立董事 司
中晟汇税 务咨询(常
执行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州)有限公司
上海彩鸿 电子有限公
王雪荣 监事 执行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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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
员中除上述人员外,无其他兼职情况。


十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
间的亲属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之间亲属关系如下:

姓名 公司任职 亲属关系
李小勤 董事长、总经理
夫妻
徐梅钧 董事、副总经理
张聪颖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夫妻
郭慧怡 董事
许红梅 董事
夫妻
王俊宝 财务总监


(一)董事、高管的分工及具体部门、子公司

上述董事、高管在发行人担任的主要职务及分工情况如下:

担任董事或高 在发行人担任
姓名 入职时间 主要分工
管的时间 的主要职务
主持董事会、总经理办公室
2012 年 3 月任 董事长、总经 工作,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
李小勤 2012 年 3 月
董事长 理 理及战略规划,分管公司市
场开拓及销售相关工作
2016 年 8 月任 分管公司生产技术质量中
副总经理, 董事、副总经 心、生产服务中心,分管携
徐梅钧 2016 年 8 月
2018 年 9 月任 理 手家居、美能特机电及匠心
董事 越南
2016 年 6 月任 董事、副总经 分管审计部、风险控制部、
张聪颖 2012 年 11 月 董事、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 投融资部、证券事务部、法
理 书 务部、公共关系部
2019 年 9 月任 协助管理匠心美国,分管常
郭慧怡 2014 年 7 月 董事
董事 州美闻
2018 年 12 月
许红梅 2018 年 6 月 董事 负责董事长办公室工作
任董事
2018 年 12 月
王俊宝 2018 年 8 月 财务总监 负责公司财务部工作
任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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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关系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团队中,不存在夫妻双方担任不相容职务的
情形,不存在内部利益冲突。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及聘任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合法、真实、有效。

3、公司已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核心
的公司治理机制,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备了较为健全的组织机构,建立了合理的法人治理
结构。

4、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和流程得到了有效的
执行。

综上,公司董事、高管中的夫妻关系不会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不利影响,
发行人公司治理具有有效性。


十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所签订的重大协议及其履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劳动合同或聘任协议外,发行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与公司签订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
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协议。


十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
近两年的变动情况

(一)董事变动情况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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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 董事
2018 年 1 月 李小勤、Stephen Allen Barr、张聪颖
2018 年 2 月-2018 年 7 月 李小勤、张聪颖
2018 年 8 月 李小勤、张聪颖、Brian F. Semple
2018 年 9 月-2018 年 11 月 李小勤、徐梅钧、张聪颖
2018 年 12 月-2019 年 5 月 李小勤、徐梅钧、张聪颖、Liu Chih-Hsiung、许红梅、吴霞
2019 年 6 月-2019 年 8 月 李小勤、徐梅钧、张聪颖、Liu Chih-Hsiung、许红梅、丁立
2019 年 9 月-2020 年 1 月 李小勤、徐梅钧、张聪颖、Liu Chih-Hsiung、许红梅、郭慧怡
李小勤、徐梅钧、张聪颖、Liu Chih-Hsiung、许红梅、郭慧怡、
2020 年 2 月至今
冯建华、王宏宇、郭欣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未发生重大变化。
董事会人员调整主要原因包括董事离世、董事离职、股份公司成立后增选董事(含
独立董事),以及为完善治理结构增加独立董事,具体情况如下:

2018 年 1 月,公司共有 3 名董事,包括李小勤、Stephen Allen Barr、张聪颖,
李小勤为董事长。

2018 年 2 月,Stephen Allen Barr 因病去世,其遗产管理人决定转让原由其
控制的 Motto Motion 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018 年 8 月,公司原股东 Motto
Motion 公司委派 Brian F. Semple 任常州锐新董事,便于处理 Motto Motion 公司
转让其持有发行人股份事宜。

发行人股东变更手续完成后,2018 年 9 月 1 日,常州锐新召开股东会,补
选公司副总经理徐梅钧为董事。

2018 年 12 月 21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由控股股东
李小勤提名,选举增加了 Liu Chih-Hsiung、许红梅、吴霞三名董事,其余董事会
成员未发生变化。

2019 年 6 月 24 日,由于原董事吴霞离职卸任公司董事,由控股股东李小勤
提名,选举丁立为董事,其余董事会成员未发生变化。

2019 年 9 月 30 日,丁立因个人原因卸任董事职务,由控股股东李小勤提名,
选举郭慧怡为董事,其余董事会成员未发生变化。

2020 年 2 月 19 日,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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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选举冯建华、王宏宇和郭欣为公司独立董事,其余董事会成员未发生
变化。


(二)监事变动情况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监事变动情况如下:

期间 监事
2018 年 1 月-2018 年 11 月 郭慧怡
2018 年 12 月-2019 年 8 月 郭慧怡、王雪荣、陈娟
2019 年 9 月至今 陈娟、王雪荣、丁立

发行人监事人员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2018 年 1 月,发行人未设监事会,仅设监事 1 名,由郭慧怡担任。

2018 年 12 月 21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公司设立监
事会,选举郭慧怡、王雪荣为监事,陈娟当选职工代表监事,郭慧怡当选为监事
会主席。

2019 年 9 月 30 日,由于郭慧怡当选公司董事,不再担任监事职务,由控股
股东李小勤提名,选举丁立为监事,其余监事会成员未发生变化。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如下:

期间 高级管理人员
Stephen Allen Barr 任总经理,徐梅钧、张聪颖、Liu Chih-Hsiung
2018 年 1 月
任副总经理
2018 年 2 月-2018 年 8 月 徐梅钧、张聪颖、Liu Chih-Hsiung 任副总经理
李小勤任总经理,徐梅钧、张聪颖、Liu Chih-Hsiung 任副总经
2018 年 9 月-2018 年 11 月

李小勤任总经理,徐梅钧、张聪颖、Liu Chih-Hsiung 任副总经
2018 年 12 月至今
理,张聪颖任董事会秘书,王俊宝任财务总监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
大变化。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原因主要系高管去世,及公司为完善治理结构增选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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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核心员工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2018 年 1 月,Stephen Allen Barr 因病去世,2018 年 9 月 1 日,常州锐新召
开董事会,决定由董事长李小勤兼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他高管人员未发生变更。
2018 年 12 月 21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次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张聪颖为董事
会秘书、王俊宝为财务总监。

发行人未取得 Stephen Allen Barr 与敏华控股签订生效的竞业禁止协议。
Stephen Allen Barr 于 2018 年因病逝世,生前与敏华控股未发生竞业禁止方面的
纠纷。此外,竞业禁止安排系用人单位与其(曾)存在雇佣关系人员之间的约定,
责任承担主体为与该用人单位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相关人员,发行人不存在潜在
赔偿责任。


(四)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稳定,除
分别于 2019 年 10 月和 2020 年 5 月引进在产品设计、研发和制造方面有着丰富
经验的孙军涛和蒋海国外,发行人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动。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变动对公司的
影响

最近两年,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系公司股东变化、公
司管理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需要而进行的调整,均履行了必要法律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
化,董事会主要成员和核心管理层成员稳定,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自 2018 年至今,除 Stephen Allen Barr 因病逝世,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团队不
存在重大变化,经营管理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

(六)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意见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最近两年董事、高管变动对发行人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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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
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的对外投资与发行人不存在利益冲突,主要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 公司任职 其他对外投资公司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李小勤个人独资持
宁波随遇心蕊 100.00%
股平台
宁波明明白白 20.95% 员工持股平台
常州清庙之器 14.24% 员工持股平台
董事长、总经 IAM 100.00% 无实际经营
李小勤
理 FBS Holding 100.00% 无实际经营
HHC Capital 100.00% 无实际经营
HIH Investment 100.00% 无实际经营
HHC Holding Ltd. 100.00% 无实际经营
HHC Group 100.00% 无实际经营
董事、副总经 陕西巾帼依诺家政服务
10.00% 家政服务
张聪颖 理、董事会秘 有限公司
书 宁波明明白白 15.87% 员工持股平台
Liu 董事、副总经
常州清庙之器 36.36% 员工持股平台
Chih-Hsiung 理
南京鸿瑞会展服务有限
40.00% 会展服务
公司
冯建华 独立董事
家居及装修用品生
南京圣博工贸有限公司 40.00%
产和销售
王宏宇 独立董事 江苏宏润律师事务所 23.30% 法律服务
中晟汇税务咨询(常州)
郭欣 独立董事 70.00% 财税咨询及代理
有限公司
丁立 监事会主席 宁波明明白白 4.76% 员工持股平台
陈娟 职工代表监事 宁波明明白白 2.38% 员工持股平台
弱电类产品的销售
上海彩鸿电子有限公司 50.00%
王雪荣 监事 和安装服务
宁波明明白白 1.59% 员工持股平台
王俊宝 财务总监 宁波明明白白 6.35% 员工持股平台
潘吴青 核心技术人员 宁波明明白白 4.76% 员工持股平台
冉小平 核心技术人员 宁波明明白白 4.76% 员工持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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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军涛 核心技术人员 宁波明明白白 2.38% 员工持股平台
李淮生 核心技术人员 宁波明明白白 0.95% 员工持股平台
蒋海国 核心技术人员 宁波明明白白 0.95% 员工持股平台
吴亚新 核心技术人员 宁波明明白白 1.59% 员工持股平台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不
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十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
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

份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中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李小勤 董事长、总经理 3,588.00 57.80%
2 徐梅钧 董事、副总经理 120.00 2.00%
合计 3,708.00 59.80%

2、间接持股情况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通过持有宁波随遇心
蕊、宁波明明白白、常州清庙之器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 持有持股平 间接持有发行
姓名 任职情况 持股平台
号 台股权比例 人股权比例
宁波随遇心蕊 100.00% 32.20%
发行人董事长、总经
1 李小勤 宁波明明白白 20.95% 1.10%

常州清庙之器 14.24% 0.39%
发行人董事、副总经
2 张聪颖 宁波明明白白 15.87% 0.83%
理、董事会秘书
Liu 发行人董事、副总经
3 常州清庙之器 36.36% 1.00%
Chih-Hsiung 理、核心技术人员
4 丁立 发行人监事会主席 宁波明明白白 4.76%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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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陈娟 发行人监事 宁波明明白白 2.38% 0.12%
6 王雪荣 发行人监事 宁波明明白白 1.59% 0.08%
7 王俊宝 发行人财务总监 宁波明明白白 6.35% 0.33%
发行人产品开发工
8 潘吴青 宁波明明白白 4.76% 0.25%
程部初级总监
美能特机电电子技
9 冉小平 宁波明明白白 4.76% 0.25%
术部高级总监
美能特机电高级运
10 孙军涛 宁波明明白白 2.38% 0.12%
营总监
常州携手家居运营
11 李淮生 宁波明明白白 0.95% 0.05%
副总经理
发行人设计部初级
12 蒋海国 宁波明明白白 0.95% 0.05%
总监
携手家居运营副总
13 吴亚新 宁波明明白白 1.59% 0.08%
经理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近亲属持有

发行人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持股情况外,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近亲属中,不存在直接、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的情况。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

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质押或冻结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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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
薪酬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组成、

确定依据、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奖金、社会
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组成,工资标准参照市场薪资水平、社会劳动力供需状况、
公司的经营业绩、员工自身的能力、所担任的工作岗位及员工工作绩效等几方面
因素确定。

根据《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
则》,薪酬与考核委员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岗位绩效评价结果
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


(二)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

总额占各期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总额占各
期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477.40 469.20 441.13
人员薪酬总额(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23,117.88 14,021.06 15,641.18
占比 2.07% 3.35% 2.82%
注:以上薪酬不含股份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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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从发

行人及其关联企业领取收入的情况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及核心技术人员于 2020 年在发行人处
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是否从
姓名 在发行人处职务 2020 年薪酬
关联方领取薪酬
李小勤 董事长、总经理 35.07 否
徐梅钧 董事、副总经理 37.36 否
张聪颖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6.04 否
Liu Chih-Hsiung 董事、副总经理 46.92 否
郭慧怡 董事 31.31 否
许红梅 董事 29.02 否
冯建华 独立董事 5.00 否
王宏宇 独立董事 5.00 否
郭欣 独立董事 5.00 否
丁立 监事会主席 36.46 否
陈娟 监事 21.68 否
王雪荣 监事 16.04 否
王俊宝 财务总监 42.57 否
冉小平 核心技术人员 19.41 否
孙军涛 核心技术人员 20.79 否
产品开发工程部初级总监,核心技术
潘吴青 21.48 否
人员
李淮生 核心技术人员 20.12 否
吴亚新 核心技术人员 24.38 否
蒋海国 设计部初级总监,核心技术人员 13.75 否
合计 477.40
注:蒋海国 2020 年 4 月入职,故 2020 年领薪 9 个月。


十八、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平台相关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宁波明明白白、常州清庙之器作为发行人的持股
平台,分别持有发行人 5.25%和 2.75%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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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持股平台人员情况

1、人员基本情况

宁波明明白白、常州清庙之器的基本情况、合伙人和出资比例情况分别参见
本节“八、(一)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本节“八、(三)
7、常州清庙之器”。

2、人员确定标准

上述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均为发行人核心员工,其确定标准综合考虑相关员
工的职位、贡献等因素。

3、人员及股份变动情况

2019 年 12 月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架构搭建完成后,其人员变动情况、变动
背景、价格设置及其公允性情况如下:

(1)宁波明明白白

转让财
产份额
序 员工姓
变动时间 变动方向 (单 变动背景 价格设置
号 名
位:万
元)
因个人经济问 初始出资额+年
1 2019 年 12 月 赵婷婷 退出持股平台 20
题减少出资 化 6%收益
基于公司综合
1 元/1 元合伙企
2 2020 年 5 月 陈小佳 进入持股平台 20 评价,增加出资
业出资额

基于公司综合
1 元/1 元合伙企
3 2020 年 5 月 王雪荣 进入持股平台 10 评价,增加出资
业出资额

基于公司综合
1 元/1 元合伙企
4 2020 年 5 月 张聪颖 进入持股平台 50 评价,增加出资
业出资额

基于公司综合
1 元/1 元合伙企
5 2020 年 5 月 张华山 进入持股平台 20 评价,增加出资
业出资额

基于公司综合
1 元/1 元合伙企
6 2020 年 5 月 顾宁 进入持股平台 20 评价,增加出资
业出资额

基于公司综合 1 元/1 元合伙企
7 2020 年 5 月 张丽 进入持股平台 10
评价,新纳入员 业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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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持股平台
基于公司综合
1 元/1 元合伙企
8 2020 年 5 月 仵圳海 进入持股平台 30 评价,新纳入员
业出资额
工持股平台
基于公司综合
1 元/1 元合伙企
9 2020 年 5 月 蒋海国 进入持股平台 30 评价,新纳入员
业出资额
工持股平台
基于公司综合
1 元/1 元合伙企
10 2020 年 5 月 王昌龙 进入持股平台 30 评价,新纳入员
业出资额
工持股平台
基于公司综合
1 元/1 元合伙企
11 2020 年 5 月 张德银 进入持股平台 20 评价,新纳入员
业出资额
工持股平台
初始出资额+年
12 2020 年 5 月 单咸猛 退出持股平台 10 离职退出平台
化 6%收益
初始出资额+年
13 2020 年 5 月 朱丹青 退出持股平台 10 离职退出平台
化 6%收益
初始出资额+年
14 2020 年 5 月 刘振军 退出持股平台 30 离职退出平台
化 6%收益
基于公司综合
初始出资额+年
15 2020 年 5 月 许丽娟 退出持股平台 150 评价,退出员工
化 6%收益
持股平台
基于公司综合
初始出资额+年
16 2020 年 5 月 顾朝建 退出持股平台 75 评价,退出员工
化 6%收益
持股平台
基于公司综合
1 元/1 元合伙企
17 2020 年 8 月 王银 进入持股平台 30 评价,新纳入员
业出资额
工持股平台
基于公司综合
1 元/1 元合伙企
18 2020 年 8 月 李国洪 进入持股平台 10 评价,增加出资
业出资额

初始出资额+年
19 2020 年 8 月 陈秀花 退出持股平台 10 离职退出平台
化 6%收益
初始出资额+年
20 2020 年 9 月 张德银 退出持股平台 20 离职退出平台
化 6%收益
基于公司综合
初始出资额+年
21 2020 年 11 月 陈松 减少出资额 10 评价,减少出资
化 6%收益

基于公司综合
初始出资额+年
22 2020 年 11 月 张兰兰 减少出资额 10 评价,减少出资
化 6%收益

基于公司综合
初始出资额+年
23 2020 年 12 月 陈小佳 减少出资额 20 评价,减少出资
化 6%收益

基于公司综合
初始出资额+年
24 2020 年 12 月 王昌龙 减少出资额 10 评价,减少出资
化 6%收益

基于公司综合
1 元/1 元合伙企
25 2020 年 12 月 吴亚新 进入持股平台 50 评价,新纳入员
业出资额
工持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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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公司综合
1 元/1 元合伙企
26 2020 年 12 月 张丽 增加出资额 20 评价,增加出资
业出资额

初始出资额+年
27 2021 年 6 月 徐荣美 有限合伙人 30 离职退出平台
化 6%收益
初始出资额+年
28 2021 年 6 月 张凯 有限合伙人 10 离职退出平台
化 6%收益
注:以上变动方式均为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交易对手均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小勤。

员工进入持股平台的价格均为 1 元/1 元合伙企业出资额,退出价格均根据相
关协议的约定设置为初始出资额+年化 6%收益,价格设置公平。

(2)常州清庙之器

无变化。

4、相关流转、退出机制以及股权管理机制

发行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员工股权流转、退出相关管理机制,主要
内容如下:

(1)员工作为全职员工的服务期限应不低于 60 个月。

(2)服务期限内,若员工与发行人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约,
员工应将其所持有的财产份额转让给普通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指定的第三方。

(3)服务期限内,若有限合伙人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发行人规章制度
等情形造成发行人重大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的,员工应将其所持有的财产份额转
让给普通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指定的第三方;同时须按发行人有关规定赔偿经济
损失,赔偿金额优先从财产份额转让款中扣除。

(4)服务期限内,若员工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导致出现《合伙协议》
中当然退伙情形时,由普通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指定的第三方受让该员工生前持
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5、合伙人综合评价机制

为更好发挥员工股权激励的效果,在上述股权流转、退出管理机制的基础上,
发行人对员工建立了综合评价机制,以便对持股员工进行小幅、动态调整,具体
机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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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对公司员工进行日常考核,考核指标构成及所占比重为:①基
本素质(20 分、权重 20%),主要从员工的遵纪守法程度、社会道德品质水平、
维护公司利益的表现等方面做出评价;②工作态度(20 分、权重 20%),主要从
员工考勤情况、对工作分配的配合度、工作中低级错误的多寡等方面做出评价;
③业绩考核(40 分、权重 40%),主要从员工的业绩指标完成度做出评价;④工
作能力(20 分、权重 20%),主要从员工的技术创新程度、解决疑难问题的水平、
培训考核结果、对上级交办任务的完成度等方面做出评价。考核由人力资源部会
同业务部门具体实施,考核结果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2)定期考核达到 90 分以上(含 90 分),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办公
会审议通过并经员工持股平台普通合伙人同意,可以进入平台或增加出资份额;
低于 70 分(不含 70 分),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并经员工持股平台普通合伙
人同意,可以减少其出资份额。

6、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股权流转、退出相关机制均在合伙协议或其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员工持股
平台合伙人均对所持股权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进行了书面确认。因个人经济问
题或综合评价机制减少出资额的合伙人亦对相关减资或退出事项进行了书面确
认。

发行人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二)权益定价的公允性及股份支付确认情况

发行人基于账面净资产情况,综合考虑对员工的激励效果,确定了员工持股
平台对发行人 10 元/股的入股价格。

发行人参考了同行业公司外部融资估值水平,确定每股公允价格为 22.55 元,
据此计算 2019 年产生股份支付费用 6,022.50 万元,一次性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
益。

发行人于 2019 年度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6,022.50 万元,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
股份支付费用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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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数值
2018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① 13,528.12
市盈率(倍)② 10.00
增资后总股本(万股)③ 6,000.00
每股公允价值(元)④=①×②÷③ 22.55
员工增资价格(元/股)⑤ 10.00
员工增资数量(万股)⑥ 480.00
股份支付费用(万元)⑦=(④-⑤)×⑥ 6,022.50

2019 年 12 月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架构搭建完成后,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中
股东股份变动均为转让方式完成,交易对手均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小勤;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李小勤实际收回宁波明明白白出资额 375 万元,授予宁波
明明白白出资额 350 万元;不涉及员工持股平台对发行人的增资或减资。

综上,发行人不存在应确认股份支付未确认情形。


(三)员工持股平台管理模式、决策程序、锁定期及登记备案程

序履行情况

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委托普通合伙人李小勤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

根据员工持股平台出具的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宁波明明白白及常州清庙之器均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不存在以非公开方
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也未委托基金管理人或受托成为基金管理人管
理资产,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无需按照前述规定进行登记或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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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存续期及期满后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和损益分配方法,

变更和终止的情形

根据《合伙协议》,宁波明明白白及常州清庙之器的存续期分别为 20 年及长
期,未对期满后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和损益分配方法作出约定。根据宁波明明
白白及常州清庙之器的《合伙协议》: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
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
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五)员工持股相关奖励、资助、补贴安排

部分员工向银行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小勤借款参与认购员工持股平台出
资份额。李小勤提供借款的利率参照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执行。

除此以外,不存在发行人或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
贴等安排的情形。


(六)股份代持情形

通过访谈方式对宁波明明白白及常州清庙之器的合伙人股权权属进行了确
认。

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七)员工入股的出资方式和资金来源,缴纳出资或办理财产权

转移手续的情况

员工入股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其中部分员工向
银行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小勤借款参与认购员工持股平台出资份额。

相关员工均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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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纠纷及潜在纠纷情况

宁波明明白白及常州清庙之器的合伙人均通过访谈方式对股权权属、资金来
源等相关事项进行了确认。发行人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九)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1、对经营状况的影响

通过实施员工持股,公司建立、健全了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了公司中高层管
理人员及骨干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而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和价值增长。

2、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于 2019 年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6,022.50 万元。不考虑本次股权激励对公
司经营的正面影响,因会计处理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有一定程度影
响,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现金流。

3、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股权激励实施完毕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股权激励
对公司控制权变化无影响。

4、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不存在未授予或未行
权的情况,不涉及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十九、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情况

1、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员工人数 3,348 2,263 1,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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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流动情况如下:

期间 离职率
2020 年 28.34%
2019 年 25.39%
2018 年 24.10%
注:离职率=当期离职人数/(期初人数+当期入职人数)

2、员工专业构成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员工专业结构情况如下:

专业结构 人数 比例
销售及客服人员 54 1.61%
研发人员 209 6.24%
行政及管理人员 242 7.23%
生产人员 2843 84.92%
合计 3,348 100.00%

3、员工受教育程度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员工按受教育程度划分情况如下:

教育程度 人数 比例
本科及以上 141 4.21%
大专 193 5.77%
大专以下 3,014 90.02%
合计 3,348 100.00%

4、员工年龄分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员工年龄分布情况如下:

年龄结构 人数 比例
30 岁(不含)以下 1,477 44.12%
30-39 岁 1,259 37.60%
40-49 岁 494 14.76%
50 岁(含)以上 118 3.52%
合计 3,348 100.00%

5、境外用工合法合规性

发行人严格按照境外子公司所在国劳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用工管理,
依法支付员工工资,保障员工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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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相关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境外子公司用工行为符合当地
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6、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相关措施

(1)劳动合同关系方面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为保护员工权益,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法
律法规制定了《人事管理制度》《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对员工的招聘、录用、报
到、试用、转正及合同签订、内部工作调动、离职、培训、绩效考核、晋升、奖
惩、领导职务的管理、聘用任免作出了详细规定,与员工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劳
动合同。

(2)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方面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为保护员工权益,制定了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如《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员工工
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实施了设置安
全健康管理机构、提供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安全健康管理人员等劳动保护措施。

发行人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气和噪声等常规污染物,采取了合理有
效的防护措施,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给相应的员工及作业人员提供口罩、
耳塞、护目镜、劳保鞋、裁剪的防护手套、医药箱等相应的防护用具以预防职业
病的发生,同时针对机械伤害等情形建立了严格的防范机制。另一方面,在工作
中加强职业健康知识宣传与培训,使员工认识到身边的职业危害,以及不良作业
方式对健康的影响,促进其主动预防职业危害。

(3)工会制度方面

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依法建立了工会制度和工会组织,支持职工通过工会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7、劳动纠纷情况

发行人与员工劳动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7 月 14 日,发行人原员工孙文娟因不服常州市钟楼区劳动人事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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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员会所作出的裁决结果,向钟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发行人向其支
付 2020 年 3 月工资差额 3,193.35 元,经济补偿金 60,746.38 元。2020 年 10 月,
经钟楼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发行人与孙文娟自愿达成以下协议:(1)发行人与
孙文娟签订的劳动合同解除;(2)发行人向孙文娟支付生活补助金 2 万元;(3)
发行人协助配合孙文娟办理申请失业补助金;(4)发行人与孙文娟之间再无其他
劳动争议。前述协议经钟楼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2020)苏 0404 民
初 3509 号),由发行人与孙文娟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

2020 年 11 月 30 日,发行人原员工王志刚向常州市武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
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发行人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92200.46 元。
2021 年 2 月 9 日,常州市武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调解书》
(常武劳人仲案字〔2020〕第 2156 号),发行人与王志刚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截
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日,前述案件已完结。

发行人与员工的上述纠纷数量零星,金额较小,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不存在重
大影响。

8、劳务派遣、劳务外包、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退休返聘等用工形式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不存在劳务派遣情形,存在劳务外包、非
全日制劳动合同、退休返聘等用工形式,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人员总数 劳务外包 非全日制 退休返聘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847 24 15 17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819 162 17 12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420 44 7 14
注:人员总数不含劳务外包及非全日制,不含境外员工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劳务外包协议、劳务协议并依法支
付劳务报酬,相关劳务用工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9、劳务外包具体情况

(1)劳务外包的主要情况

①主要劳务外包机构

序号 劳务外包机构名称 经营范围 是否具有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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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资质
生产线劳务外包;建筑劳务分包;商务信息
常州市信恒服务外
1 咨询;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是
包有限公司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生产线劳务外包;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
信息咨询(除投资咨询);物业管理;清洁服
务;装卸搬运服务;以服务外包的方式为企
常州文力服务外包 事业单位提供人事管理服务;非学历职业技
2 是
有限公司 能培训(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
训);劳务派遣经营;人力资源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职业中介服务(限《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核定范围);建筑劳务分包;展览展示服务;
企业形象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企
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除
常州聚汇人力资源 投资咨询);法律咨询;家政服务;票务代理
3 是
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物业管理;生产线劳务外包服务;室
内外装饰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
程、钢结构工程、土木建筑工程、园林绿化
建筑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劳务派遣经营;人力资源服务(限《人力资
源服务许可证》核定范围);以服务外包的方
式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人事管理;企业管理咨
询服务;家政服务;搬运装卸服务;建筑劳
江苏宇冠服务外包
4 务分包;生产线服务外包;清洁服务;社保 是
有限公司
登记代理;票务代理;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
(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人力资源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
务信息咨询服务;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会展
服务;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非学历职业技
常州国众人力资源 能培训(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
5 是
有限公司 训);境内劳务派遣;生产线劳务外包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汽车
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家政服务,餐饮管理、
房产中介;市场营销策划;人力资源信息咨
询;商务信息咨询;仓储服务;建筑劳务分
包;室内保洁服务;非道路运输站(场)搬
江苏亿缘优品企业
6 运、装卸服务;从事国家批准设置的特定职 是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和职业标准范围以外的培训(不含国家统
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企业形象策划;
企业营销策化;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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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家用电器的技术研
发、技术转让、制造及检测服务;机械零部
件、模具的制造、加工及销售;汽车信息咨
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劳务
派遣服务;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生产线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②劳务外包生产场地、外包内容、单价、业务量情况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生产场地 外包工作内容
业务量 单价 业务量 单价 业务量 单价
填充(张,元/张) 169,116 6.50 70,042 6.30 6,699 6.20
智能电动沙发车间 组装(张,元/张) 272,820 10.50 78,488 9.50 6,801 9.25
包装(张,元/张) 206,264 8.20 76,488 8.10 6,732 8.00
智能电动床车间 包装(张,元/张) 98,916 6.80 17,571 6.92
开棉、开板车间 搬运(件,元/件) 933,094 0.30 165,752 0.30 48,089 0.30
电机车间 包装(件,元/件) 675,748 2.20 288,545 2.00
电子车间 包装(件,元/件) 1,141,264 0.85 1,175,336 0.86
搬运(件,元/件) 579,592 0.35 146,162 0.33 41,158 0.30
喷塑车间 场地清理(平方米,元
21,900 17.50 5,523 17.50 4,172 17.20
/平方米/月)
搬运(件,元/件) 970,913 0.25 244,846 0.25 50,140 0.25
油漆车间 场地清理(平方米,元
28,430 13.50 7,169 13.50 5,424 13.30
/平方米/月)

③是否涉及关键工序或关键技术

发行人《业务外包管理制度》对业务外包的范围作出了规定,禁止将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核心业务外包。实际生产中,发行人采用劳务外包的主要工序为组装、
装配、包装、货物装卸等辅助工作。该等外包业务工序均为与公司主营业务关联
度低、可控度高、外部市场化程度高的业务,不涉及发行人关键工序或关键技术。

(2)发行人关于劳务外包的质量控制措施及质量责任的分担机制,是否合法
合规

发行人与相关劳务外包机构签订了《劳务外包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
义务,并对工作内容、承包期限、费用计算、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作出约定。

①发行人关于劳务外包的质量控制措施

A、劳务外包方选择环节的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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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业务外包管理制度》,外包供应商由发行人的供应链开发部根据业务
需求进行筛选,并会同该项业务相关的职能部门最终选定承包方。

发行人在选取承包方时,采取竞争机制,选择多家单位作为业务承包方,以
降低一方服务失败或单方中止合同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同时,发行人的供应
链开发部定期对所有承包方的履约能力进行评估;根据该报告,供应链开发部及
时替换不再继续具备履约能力的承包方。

发行人在《劳务外包协议》中明确要求劳务外包机构安排能够胜任相关岗位
的劳务人员提供劳务,对于不胜任工作的劳务人员,发行人有权要求调换。

B、劳务外包工作环节的质量控制

发行人与劳务外包机构合作时,均会将所要求其提供服务的工序、具体内容
等信息发送对方,要求对方严格按照产品规格及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生产过程中,
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牵头对外包工作的承诺进行品质控制和检验。

②产品质量责任分担

涉及外包工序的产品通过验收前,外包质量责任由劳务外包机构全部承担,
对于质量不合格的,相关损失金额从劳务外包费用中进行扣除;外包工序通过验
收合格后,则由发行人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③是否合法合规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与相关劳务报告机构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劳务外包协议
并依法支付报酬,相关劳务用工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发行人已就劳务外包建立了质量控制措施及质量责任的分担机制;根据当地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不存
在因违反劳务外包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发行人劳务外包相关行为合法合规。

10、非全日制用工具体情况

(1)报告期内非全日制员工具体工作内容

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非全日制员工数量分别为 15 人、17 人及 7 人,占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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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发行人境内员工总数(不含劳务外包及非全日制)分别为 0.81%、0.93%及 0.49%,
数量和占比较低。该等非全日制员工主要为保洁、临时辅助工人等岗位。

(2)采用非全日制员工的合法合规性情况

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劳动用工,
具体如下:

①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

发行人非全日制员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4 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积不
超过 24 小时,工作时长不超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最长工作时间,符合《劳
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

②非全日制用工的合同条款

发行人与非全日制员工订立口头或书面协议,约定了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
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同时未规定试用期条款,符合《劳动
合同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③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

发行人非全日制员工的薪资按小时计算,标准参照当地工资水平调节,不低
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苏人社发〔2018〕173 号),公司向非
全日制员工支付劳动报酬的支付周期不超过 15 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七十
二条的规定。

根据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境
内子公司不存在违反非全日制用工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发行人非全日制用工符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

情况

发行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
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享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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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履行义务。发行人根据国家及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为员工办理了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
险及工伤保险,同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员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

1、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及境内子公司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及比例
情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缴纳
项目 员工 缴纳 员工 缴纳 缴纳比 员工 缴纳 缴纳比
比例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例(%) 人数 人数 例(%)
(%)
社会保
1,420 1,391 97.96 1,819 1,790 98.41 1,847 1,807 97.83

住房公
1,420 1,005 70.77 1,819 1,283 70.53 1,847 1,280 69.30
积金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部分员工应缴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主要原因如下:

时间 项目 未缴纳原因
2020 年 社会保险 29 人未缴纳,其中 8 人为新入职员工,14 人为退休返聘人员
12 月 31
住房公积金 415 人未缴纳,其中 6 人为新入职员工,14 人为退休返聘人员

2019 年 社会保险 29 人未缴纳,其中 2 人为新入职员工,11 人为退休返聘人员
12 月 31
住房公积金 536 人未缴纳,其中 2 人为新入职员工,11 人为退休返聘人员

社会保险 40 人未缴纳,其中 17 人为新入职员工,16 人为退休返聘人员
2018 年
12 月 31 567 人未缴纳,其中 17 人为新入职员工,16 人为退休返聘人员, 2
住房公积金
日 人外籍员工


在综合考虑用工成本、员工流动性及员工缴纳意愿的情况下,发行人优先为
工作一定年限、经过一段时间考验表现合格的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2018 年以
来,发行人大幅提高了公积金缴纳人数比例,但仍未达到全覆盖。发行人做出书
面承诺:本公司已制定工作计划,在未来三年(含 2020 年)内逐年提高境内员
工住房公积金缴纳覆盖率,确保每年末覆盖率高于上年同期水平。

发行人已做承诺:“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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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求,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为全体符合法定缴纳条件的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小勤已做出承诺:“本人将督促发行人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
前切实履行前述承诺。”

2、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员工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根据
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统计表及凭证、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
积金政策文件,若公司补缴应缴未缴人员社保和公积金,则测算补缴金额及其占
利润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社会保险测算金额 2.35 15.46 6.37
住房公积金测算金额 47.26 64.02 92.30
合计测算金额 49.61 79.84 98.67
利润总额 23,117.88 14,021.06 15,641.18
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0.21% 0.57% 0.64%

根据上述测算结果,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补
缴金额占发行人报告期各年度利润总额比例均较低,不会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

3、关于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针对发行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小勤已出
具了《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被补缴情形的风险承担承诺函》,具体内容参
见“附录: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函”的相关内容。

4、报告期内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合规情况

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已
出具证明,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劳动及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
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发行人因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被处罚的风险较低,亦未构成
重大违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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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优先为工作一定年限、经过一段时间考验表现合格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约定,该种做法的合法合规性

(1)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约定

发行人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就员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作出明确约定。

(2)该种做法的合法合规性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 30 日
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住房缴纳公积金覆盖比例分别为 69.30%、70.53%及
70.77%,除部分员工系新入职员工、退休返聘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存在客观障碍
外,公司存在一定数量的员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

根据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已出具的证明,报
告期内发行人在住房公积金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处罚记录。

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李小勤已出具了相关承诺(详见“3、关于社保和住
房公积金的承诺”)。

综上,发行人报告期内未为全部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存在法律瑕疵,
但该情形未受到行政处罚,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已就相关事项作出承诺,前述
法律瑕疵对发行人持续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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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情况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基本情况及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及其核心配件的研发、设计、
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江苏省家具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

公司秉承“让智能家居奢而不贵,无所不在”的使命,坚持创新、环保、安
全、健康的设计理念和制造标准,深耕美国及国际市场多年,是全球智能电动沙
发、智能电动床行业重要的 ODM 供应商;同时,公司拥有 MotoMotion、MotoSleep、
HHC、Yourway 等具有一定国际知名度的自主品牌,大力开展自主品牌业务,其
中 MotoMotion 品牌被常州市商务局评定为“2020-2021 年度常州市重点培育和
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凭借优秀的设计研发、卓越的产品品质和可靠的售后服
务,公司已经与 Ashley Furniture、Pride Mobility、HomeStretch、Raymours Furniture、
R. C. Willey 等国际知名家具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长期业务合作关系。目前,公司
正积极拓展国内市场。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拥有较强的自主设计和创新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携手
家居、美能特机电均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先后被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
评定为“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认定工业设计中心”;被常州市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为“常州市软体家居智能集成工程研究中心”。公司智能电
动沙发、智能电动床、智能家具配件(机构件)生产车间被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
局评定为“常州市智能车间”、“常州市示范智能车间”。

2、公司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及其核心配件。

公司主要产品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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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产品细
图示 特点
类别 分


智能电动沙发是在普通沙发的
单椅 基础上,增加了姿态调整功能,
在坐卧功能之外还具有收纳、
助力、按摩加热、遥控及 APP
控制、手机充电等附加功能,
可用于家庭休闲或康复领域。
智能
电动 公司部分产品增加了独特设计
沙发 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头靠腰
托机构,进一步提升了沙发的
组合沙
便捷性和舒适度。

组合沙发是由若干个电动单椅
和非电动功能位组成的沙发组
合。



智能电动床利用电机和感应器
自动调节床架各个部位的升降
角度,可用于家庭休闲或康复
领域。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研发了具
智能电动床 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超薄床、可
折叠床等新款式,并嵌入颈部
及腰部调节、遥控及 APP 控制、
动作感应氛围灯、手机充电等
功能,引领了市场创新,更好
地满足了不同消费者的需求。



机构件是智能电动沙发等智能
家具的内部骨架,主要材质为
机构件
金属,具有结构支撑、角度调
智能
节等功能。
家具
配件
电机是智能家具的核心动力来
电机 源,帮助智能家具实现姿态调
整及多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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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控装置是对智能家具动力系
电控装 统及其它功能进行有线、遥控
置 或 APP 控制的装置,是家具智
能化的核心器件。


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产品具体品类介绍如下:

(1)智能电动沙发

发行人智能电动沙发主要包括智能电动躺椅、抬升椅和组合沙发,具体介绍
如下:

①智能电动躺椅

智能电动躺椅的英文名称为 Recliner 或 Power Recliner,是一种靠背可以躺
平、搁腿架可以提升的单人位沙发。

智能电动躺椅以金属机构件为骨架,以木架、填充材料、面料等形成躯体,
由电机和电控装置控制和驱动,并可附加按摩加热、可调节头靠腰托、转动、摇
摆等辅助功能。




②抬升椅(以及抬升椅与智能电动躺椅的区别)

抬升椅的英文名称为 Lift Chair,其除了能够实现智能电动躺椅的基本功能
外,还具有助力抬升的功能,能够帮助使用者从坐姿改为站姿。抬升椅兼具了舒
适性和助力功能,尤其适用于中老年及行动不便者。

从产品技术特征看,抬升椅的基本内部结构与智能电动躺椅具有相似性,但
两者使用的金属机构件具有较大区别。抬升椅椅架经特别设计,能同时实现抬升
和躺平功能。此外,相比智能电动躺椅,抬升椅可能会使用更多的主电机(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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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电机),以实现抬升、靠背、搁腿架等部位的独立运动。

从产品终端客户群体看,智能电动躺椅主要定位为日常家具,而抬升椅则具
有适老性特征。因此,两者在外观、功能的设计理念上亦存在一定的差异。例如,
智能电动躺椅在面料、美观、智能化方面更为重视;抬升椅较为关注中老年人的
使用便利性,一般不采用遥控器、蓝牙 APP 控制等功能。




③组合沙发

组合沙发是由若干个电动单椅和非电动功能位组成的沙发组合。

(2)智能电动床

发行人智能电动床主要包括传统床型、快运床和超薄床,具体介绍如下:

①传统床型

传统床型是一系列较早设计床型的统称,具体包括基本款、倾斜床、零靠墙
床等。其用料厚实,质量可靠,但相对而言较为笨重,运输成本和收纳成本较高。




②快运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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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运床是公司 2018 年针对快递运输需求推出的新品,具有轻量化特征,可
满足快递运输的尺寸、重量等要求,可节省搬运、储存成本。




③超薄床

超薄床是公司 2018 年继快运床推出的又一新品。超薄床在适当减轻床体重
量的基础上,在头部、颈部、脚部等位置组合搭配电机装置,实现了比快运床更
加丰富的功能体验,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3、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产品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万元) (%) (万元) (万元)
智能电动沙发 77,252.09 58.92 54,877.55 46.95 45,614.21 41.95
智能电动床 26,967.51 20.57 28,365.15 24.27 25,839.99 23.77
智能家具配件 24,427.08 18.63 31,711.29 27.13 36,263.03 33.35
其他 2,456.63 1.87 1,924.73 1.65 1,010.99 0.93
合计 131,103.32 100.00 116,878.72 100.00 108,728.22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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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实行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供应链开发部、质量管理部根据公司相关标
准甄选合格供应商,并通过定期评估、质量事件跟踪、专项考察等方式对合格供
应商名录进行维护和调整。公司与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明确采购的产品、交期、
质量等要求以及付款条件等。

在具体采购环节,公司采用按需采购的机制。接到 ERP 系统中的物料需求
后,供应链开发部负责根据公司生产需要选择合格供应商,并通过谈判方式确定
采购价格,计划采购部负责采购订单的执行。同时,公司会根据销售预测及生产
需求,保有一定的安全库存。

原辅料进厂后,由仓储部对其包装、外观、数量进行检查。质量管理部按相
关检验标准进行检测,检验合格后仓库予以入库,并开具采购入库单。

公司目前的采购模式是生产制造型企业的常规模式,符合公司目前的生产经
营实际。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公司根据订单交货期等
要求制定生产计划,采购相关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单制定并实施原材料采购计划。
生产部门在生产过程中实施全面的质量管理,确保高效、高质量完成生产计划。

公司主要采用自产模式,即公司利用自己的厂房、设备、工人组织生产。公
司拥有智能电动沙发及智能电动床核心配件的研发和生产能力,核心生产环节全
流程自主可控,确保生产质量和效率。公司部分工序采用外协加工方式,但总体
占比较小。

公司目前拥有江苏常州、越南平阳省两大生产基地。

公司目前的生产模式与销售模式相匹配,同时符合产品设计及产品品质的需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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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以外销为主,主要出口地区为美国,主要客户群体为国
际知名家具企业。

针对市场及客户特点,公司主要采用直接销售的模式,通过参加国际行业展
会、直接拜访、邀请参观等各种途径直接接触客户并展示产品,让客户了解公司
产品的结构与功能、特点与优势,从而取得客户订单。

公司与客户的合作模式主要包括 ODM 模式及自主品牌模式。在 ODM 模式
下,产品以客户品牌销售;在自主品牌模式下,产品以公司自主品牌销售。

目前,公司正积极开拓中国市场,预计未来将形成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境内
销售模式。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出口销售业务,均已取得其从事出口销售
业务应当取得的资质证书或备案文件。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开展出口业务过程中,针对需要检验检疫的产品,均配
合海关部门履行了必要的检验程序,取得出境电子检验检疫申请受理凭条,并以
此凭条作为必备文件办理了出口相关报关手续,报告期内不存在因检验检疫问题
而无法通关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
的相关规定,企业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工作实行属地管辖原则。根据常州海关
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因违反海关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海关行
政处罚。

综上,发行人进出口产品检验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发行人主要收入来自于境外的主要背景和原因系:

(1)公司实际控制人创业之初即从事外贸业务,公司自 2002 年成立以来亦
一直以外销业务为主。经过多年发展,虽然公司产品线持续升级和丰富,客户基
础不断拓展,但公司的主要客户基础和销售渠道仍以境外为主,公司的研发、生
产、销售及售后服务体系亦主要建立在外销业务的基础上。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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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诸多差异,公司开拓境内市场仍需要一定时间。

(2)对于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等产品而言,境外市场更为成熟。以
美国为代表的欧美地区是智能电动沙发和智能电动床的发源地,也是全球主要的
消费市场,相关产品市场渗透率较高。相比之下,中国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消
费者教育和市场渗透率的提升仍有待时日。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营
业务收入中外销占比亦普遍较高,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敏华控股 37.85% 42.73% 51.25%
麒盛科技 94.69% 96.07% 95.68%
顾家家居 37.82% 43.04% 40.18%
中源家居 97.84% 98.90% 99.55%
恒林股份 87.29% 83.87% 84.69%
平均值 71.10% 72.92% 74.27%
发行人 97.92% 96.95% 96.08%
注 1: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其定期报告;
注 2:敏华控股主营业务外销收入取其中国大陆及港澳以外的地区销售收入,敏华控股 2018
年度数据为 2019 财年(2018 年 4 月-2019 年 3 月)数据,以此类推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主要来自于境外具备合理性。

4、研发模式

公司以健康、智能、舒适、美观、用户友好为核心设计理念,在开发的过程
中结合子公司携手家居与美能特机电自主研发的机构件、电机及电控装置等相关
配件,形成内部核心供应链体系的开发闭环,快速响应客户及市场的各项需求。

公司研发以原创设计及满足市场需求为主要导向。在原创设计方面,公司内
部设计团队与国际合作设计团队协作,在每季度不断推出全新概念的产品。在市
场需求导向方面,公司通过参加展会及拜访客户等机会,与客户进行新品研发方
向的沟通,对产品外观、功能、材料、品质标准等进行深入交流。

设计团队分析需求、提出设计方案后,公司在每个开发过程中进行内部评审,
对每项设计进行样品制作、修改、定型、测试及专利申请。最终通过各轮评审及
实验室验证的产品方可推向市场。

公司目前采用的研发模式能够较好的满足客户需求,亦与公司的生产和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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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相匹配。

5、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及影响的关键因素在报告期内保持稳定,无重大变化,预
计未来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6、匠心越南的主要管理模式

为保证境内外生产经营的良好协同,确保产品质量的统一,公司现阶段采用
了境内外一体化管理的模式。公司董事长李小勤兼任匠心越南的董事长,负责匠
心越南的重大决策;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徐梅钧兼任匠心越南的总经理,负责日
常的运营管理;公司董事许红梅暂管匠心越南财务工作。公司定期或不定期派驻
境内各业务条线骨干员工前往越南驻场工作,指导相关工作的开展;同时公司积
极吸纳越南当地优秀员工担任人事、财务、生产等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初步形
成了中国员工与越南本土员工相互搭配、深度融合的国际化管理团队。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匠心越南组织结构图如下:




匠心越南自投产以来,建立了完整的生产管理和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生产管
理团队严格按照发行人境内产品质量标准以及客户要求指导开展生产,产品经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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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管理部门根据相关产品技术和质量标准检测合格后交付给客户。匠心越南生产
和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对车间工人、质量检测人员的技术及产品质量要求等内容进
行培训,同时制定了同国内一致的考核标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匠心越南技术及生产质量管控措施有效,不存在
无法达到客户产品质量要求的情形。


(三)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公司设立之初主要从事家居类产品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十余年的
发展,公司业务实现了跨越式的转型升级,具体体现为:业务模式从单纯代工转
变为自主研发设计、自主品牌;产品结构从配件为主转变为成品为主;产品品类
不断聚焦于智能电动家居产品,并形成覆盖核心配件的内部垂直整合供应链。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1、智能电动沙发




2、智能电动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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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智能家具配件

(1)金属机构件




(2)电机




(3)电控装置




(4)各类智能家具配件所需原材料

配件种类 所需主要原材料种类 具体代表材料
金属机构件 钢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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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加工件 弹簧支架等

电机 电机金属零件 丝杆等
电控装置 电子器件 电源等
注:各大类原材料中,具体材料种类繁多,具体代表材料仅做举例示意

(5)生产领用配件与对外销售配件差异

公司生产的智能家具配件,其最终用途均为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等智
能家具的生产制造。

在下述情况下,生产领用的配件和对外销售的配件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①部分客户对采购的配件存在差异化需求,公司根据相关需求对特定配件的
外观或非核心结构进行小幅定制化改造;

②对于部分客户采购的特定配件,公司现阶段的成品生产中无须使用到相关
配件,使得该类配件在一定时期内仅用于对外销售。

除上述情形外,总体而言,生产领用的配件和对外销售的配件产品不存在实
质性差异。


(五)环保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及其核心配件的设计、研发、生产
和销售,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在产品设计、原材料及供应商选择、生产制造整个
业务过程中,公司坚持绿色发展的理念,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

报告期内,公司未受到环保相关的行政处罚。

2、主要环境污染物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具体情况如
下:

污染物名称 处理方法
COD、SS、NH3-N、TP、 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达到市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
废水
TN 准后排入管网,由污水处理厂处置;废清洗液由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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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机构回收处置


开棉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经移动式除尘装置处
理后排放;喷胶、涂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
吸附处理后通过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
经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器装置收集处理后排放;焊接
废气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并由滤筒过滤后排放;喷塑粉
尘经喷房内自然沉降及旋风布袋除尘器装置除尘后
车间内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和塑粉固化废气经统一
收集汇入喷淋塔和光量子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生活垃圾、面料边角料、 生活垃圾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废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废木板木屑、金属废屑、 或厂内回用,危险废物收集存放后由第三方专业机构
固废
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 处置
废过滤棉等

3、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针对上述污染物,公司建设或购置了相应的污染处理设施,对生产过程中产
生的污染物进行了适当处理。公司主要环保处理设施如下:

处理设施 处理污染物名称 最大处理能力(年)

过滤棉+光催化氧化设备+活 非甲烷总烃 4600 万 Nm3
性炭装置 颗粒物 4600 万 Nm3

喷胶废气处理设施 非甲烷总烃 1200 万 Nm3
中央集尘系统 颗粒物 2880 万 Nm3
浸漆线废气处理设施(水喷淋
非甲烷总烃 37872 万 Nm3
+活性炭+光氧化装置)
污水处理设施 COD 26000T
木屑粉尘 686.4T
吸尘设备 纤维粉尘 156KG
二氧化碳,二氧化硫 31200NM3


(六)业务历史沿革情况

1、业务历史沿革、演变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主要业务演变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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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02 年设立,成立之初主要从事抬升椅配件的生产和销售,主要客
户为 Pride Mobility。此后经过数年发展,公司在零部件业务的基础上,业务拓
展至抬升椅成品的 OEM 代工。

2015 年,公司凭借多年的技术和客户积累,进入智能电动床领域;2016 年
以来,基于多年积累的抬升椅等产品的研发、生产经验,公司产品拓展至各类智
能电动沙发;与此同时,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和技术合作,形成了较强的设计研发
能力,推动公司业务由 OEM 向 ODM 及自主品牌转变。

2、曾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合法合规性情况

(1)常州锐新及常州美闻未及时办理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手续的背景和原因

①常州锐新

2011 年 5 月-2018 年 12 月,发行人前身常州锐新经营范围曾经包含:“从事
II 类医疗器械(6821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54 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
器具,6856 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6857 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6856 医用缝合
材料及粘合剂)的国内批发和进出口业务”。

常州锐新曾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自 2011 年 4 月至 2016
年 4 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 年版、2014 年修正版、2017 年
修正版),2014 年 6 月 1 日后,常州锐新若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无需继续
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但应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上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到期后,公司由于未实际
开展相关业务,未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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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锐新 2011 年更名“常州市锐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并增加医疗器械相关
经营范围,主要背景为:当时公司主要客户 Pride Mobility 将公司为其代工生产
的抬升椅等产品作为康复类产品在美国市场销售,因此公司涉及医疗健康概念;
此外公司当时拟进行境外 IPO,医疗健康类企业的定位有助于境外市场发行和定
价。

实际经营中,常州锐新经营的主要产品不存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
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的医疗器械产品。常州锐新亦未因经营范围中包含
医疗器械而享受任何特殊的税收优惠或其他政策优惠。2018 年 12 月公司股改后,
公司经营范围中已不再包含医疗器械相关内容。

②常州美闻

2013 年 1 月至今,常州美闻经营范围中包含:“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 年版、2014 年修正版、2017 年修正版),
2014 年 6 月 1 日前,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014 年 6 月 1 日后,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不
设备案或许可要求。常州美闻成立后至 2014 年 6 月,未办理备案手续;2014 年
6 月以后,常州美闻无需办理备案手续。

常州美闻主要从事进出口贸易业务,其贸易产品中包括助行器等产品,相关
业务在 2014 年后已停止。常州美闻从事助行器贸易业务的时间区间为 2013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1 月。助行器尚不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2012 版,2018
年 8 月 1 日前有效)中所列示的医疗器械,但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2017
版,2018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中所列示的一类医疗器械。常州美闻未因经营范
围中包含医疗器械而享受任何特殊的税收优惠或其他政策优惠。报告期内,常州
美闻未再从事助行器等医疗器械贸易业务。

常州美闻从事助行器贸易的具体时间范围、“助行器”属于“医疗器械”的
时间范围及一类医疗器械需要办理备案手续的时间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经 是否属 是否实 是否存在应备
是否需要办 是否办
时间范围 营“助 于“医疗 际经营 案而未备案阶
理备案手续 理备案
行器” 器械” 医疗器 段违规从事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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械业务 疗器械经营的
情形

2013.1-2013.10 否 否 否
需要办理 未办理
2013.10-2014.6 是 否 否
不属于
2014.6-2014.11 是 否 否

2014.11-2018.7 否 否 无需办理 - 否

2018.8 至今 否 属于 否 否

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2017 版),
该版分类目录将“助行器械”纳入医疗器械范围,并自 2018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

因此,常州美闻不存在应备案而未备案阶段违规从事医疗器械经营的情形。

综上,常州锐新及常州美闻未及时办理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手续,主要原因及
背景为:

常州锐新未曾实际从事医疗器械产品经营,常州美闻亦不存在应备案而未备
案阶段从事医疗器械经营的情形。常州锐新及常州美闻日常所经营业务无需医疗
器械相关批准或备案,医疗器械相关主管部门亦未对公司处以行政处罚。

此外,公司不会因相关备案而享受任何特殊的税收优惠或其他政策优惠,因
此未充分重视办理相关备案的工作。

(2)结论性意见

常州锐新未曾从事医疗器械相关业务。常州美闻助行器相关贸易业务发生时,
该产品尚不属于我国法定医疗器械;常州美闻报告期内未从事医疗器械相关业务。
常州锐新及常州美闻虽未及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但不存在应备案而未备案阶段
违规从事医疗器械经营的情形。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及时办理医疗器械相关备案手续,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不存在违规开展医疗器械相关业务的情形;且“应备案而未备案状态”均为历史
阶段的事实,相关状态目前已消除且不具有持续性,对发行人目前及未来的经营
合规性不构成影响。

根据常州市市场监督局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曾受到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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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州市市场监督局出具的证明:常州锐新自 2016 年 1 月至 2020 年 12
月在该局未受到有关 2 类医疗器械经营的行政处罚。

根据常州市钟楼区卫生监督所出具的证明:常州美闻自 2013 年 1 月成立以
来至 2015 年 4 月期间未实际开展过需要批准或备案的医疗器械经营业务,未办
理相关备案手续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亦未受到该单位相关行政处罚。
根据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常州美闻自 2015 年 4 月至今,
未因违法违规受到该局行政处罚及不良行为申(投)诉记录(含医疗器械)。(2015
年 4 月后监管权限转移至市场监督局)

综上,发行人不存在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相关的违法违规情形。常州锐新
及常州美闻未及时办理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手续对发行人经营合规性不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

3、发行人不存在超资质范围经营情形,医疗器械产品符合进出口国法律法
规规定

匠心家居母公司未曾实际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业务,常州美闻在自身经营
范围内依法从事医疗器械销售业务(且业务发生时相关产品尚不属于我国法定医
疗器械),不存在超过各自经营范围从事医疗器械业务的情形。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依法依规办理进出口相关手续,根据常州海关出具的证明:
匠心家居、常州美闻报告期内不存在海关行政处罚。

综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超资质范围经营,不存在违反进出口相关法
律法规的情形。

4、发行人取得境内外生产经营必要的资质、许可情况

(1)发行人取得的境内资质、许可

发行人所处行业及自身生产经营活动无需取得强制性准入许可资质,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取得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业务许可资质包括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
人备案回执、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道路运
输经营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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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许可资质名 取得方
证书编号 许可范围 有效期限
称 式

发行人

海关编码:3204942068
海关进出口货物
申请取
收发货人备案回 - 长期
检验检疫备案号: 得

3216603948

对外贸易经营者 申请取
04164308 - 长期
备案登记表 得

道路运输经营许 苏交运管许可常字 道路普通 申请取
2020.9.19 至 2024.9.18
可证 320401335480 号 货物运输 得

排污申报登记注 申报登记号: 废水、废 申请取
长期
册证 320404039066 气、噪声 得

美能特机电

对外贸易经营者 申请取
02259486 - 长期
备案登记表 得

废气、工
固定污染源排污 登记编号: 申请取
业固体废 2020.4.20 至 2025.4.19
登记回执 913204007382632454001Y 得


携手家居

对外贸易经营者 申请取
02263069 - 长期
备案登记表 得

废气、废 申请取
排污许可证 91320412331031127B001R 2019.12.31-2022.12.30
水 得

进出口货
海关报关单位注 申请取
海关编码:3204963M97 物收发货 长期
册登记证书 得


常州美闻

对外贸易经营者 申请取
02259339 - 长期
备案登记表 得

进出口货
海关报关单位注 申请取
海关编码:3204962726 物收发货 长期
册登记证书 得


(2)发行人取得的境外资质、许可

匠心美国已取得注册登记证书,商业登记编号为 4916280,经营范围为遵照
特拉华州相关法律设立的公司所能参与的所有合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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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美国 Squire Patton Boggs (US)LLP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境外法律意见
书,匠心美国系依照美国特拉华州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已取得了开展其
相关业务的政府批准及许可,依法经营并纳税。

匠心越南已取得商业登记证(商业登记编号:3702766425)和投资登记证(项
目编号:8761759432)。

根据越南 JLPW VINH AN LEGAL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境外法律意见书,匠心
越南系依照越南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已取得了开展其相关业务
的政府批准及许可,依法经营并纳税。

综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境内外生产经营必要的资质、许可。


二、行业基本情况及公司竞争状况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及确定依据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及其核心配件的研发、设计、生产
和销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7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
为“C21 家具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公司所处行业为“C21 家具制造业”中的“C2190 其他家具制造”。


(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1、行业的监管体制及行业主管部门

本公司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技术监管部门为国家市
场监督管理总局。家具制造行业的市场化程度较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基于市场
化方式,政府主管部门只对家具制造行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是轻工业全国性、综合性、具有服务和管理职能的中介组
织,负责开展行业调查研究,向政府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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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家具协会是家具行业的自律性组织,由国内家具及其相关行业的生产、
经营、科研、教学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组织,
其业务上受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指导。中国家具协会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提出行
业发展的规划和方针政策;协助制定行业标准;参与对行业检测、标准、信息等
工作的业务指导;参与对行业重要产品的质量认证、质量监督等。

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围绕家具标准体系,开展家具通用基础标准、
健康安全标准、产品标准、检测方法标准、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管理标准
等的制定、修正及管理工作。

2、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法律法规及政
序号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 主要内容

促进家电家具家装消费。激活家电家具
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淘汰旧家电
《关于提振大
家具并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环保家具给
宗消费重点消
商务部等 予补贴。支持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
1 费促进释放农 2020 年
12部门 合理设置废旧大宗商品回收处理中心、
村消费潜力若
回收运输中转站,按照城市公共基础设
干措施的通知》
施给予保障。放宽废旧物资回收车辆、
家具配送车辆进城、进小区限制。
《国务院办公 加快研发可穿戴设备、移动智能终端、
厅关于以新业 智能家居、超高清及高新视频终端、智
国务院办
2 态新模式引领 2020 年 能教学助手、智能学伴、医疗电子、医
公厅
新型消费加快 疗机器人等智能化产品,增强新型消费
发展的意见》 技术支撑。
《制造业设计
实现传统优势产业设计升级。在消费品
能力提升专项 工业和信
领域,支持智能生态服装、家用纺织品、
3 行动计划 息化部等 2019 年
产业用纺织品、鞋类产品、玩具家电、
(2019-2022 13部门
家具等设计创新。
年)》
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和老年家庭适老化改
造。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老旧小区加装电
《进一步优化
梯、无障碍通道、适老化家居环境、适
供给推动消费
国家发展 老辅具等方面进行补贴,调动市场积极
平稳增长 促进
4 和改革委 2019 年 性。支持绿色、智能家电销售。有条件
形成强大国内
员会 的地方可对产业链条长、带动系数大、
市场的实施方
节能减排协同效应明显的新型绿色、智
案(2019年)》
能化家电产品销售,给予消费者适当补
贴。
明确提出推动家具工业向绿色、环保、
《轻工业发展 工业和信
健康、时尚方向发展。促进互联网、物
5 规划(2016-2020 息化部 2016 年
联网、智能家居、电子商务等与家具生
年)》
产销售相结合,支持智能车间(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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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培育个性化定制新模式。
提出坚持转型升级,促进两化融合;坚
持绿色环保战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中国家具行
中国家具 加强品牌建设,培育大型企业;优化流
6 业“十三五”发 2016 年
协会 通市场模式,促进多方合作共赢;注重
展规划》
电子商务,促进贸易发展;提升行业设
计水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国务院关于
提出改造提升传统行业。加快推动轻工、
积极发挥新消
纺织、食品加工等产业转型升级,瞄准
费引领作用,加
7 国务院 2015 年 国际标准和细分市场需求,从提高产品
快培育形成新
功效、性能、适用性、可靠性和外观设
供给新动力的
计水平入手,全方位提高消费品质量。
指导意见》
推动外贸商品结构调整。加强对重点行
《关于加快培
业出口的分类指导。继续巩固和提升纺
育外贸竞争新
8 国务院 2015 年 织、服装、箱包、鞋帽、玩具、家具、
优势的若干意
塑料制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在全球的主
见》
导地位。
支持和鼓励对产品的材料、工艺、设计、
功能等方面的发明、创造;维护自身知
《中国家具行
中国家具 识产权合法权益或行业整体利益;独立
9 业知识产权保 2014年
协会 或与政府、协会等国内外组织或企业合
护办法》
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活动,提升知
识产权保护意识。
家 具行 业环 境 保护 工作 应 坚持 保 护优
《关于促进家 先、预防为主、协会参与、企业施治的
具行业环境保 中国家具 原则。企业应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企业
10 2014 年
护工作的指导 协会 发展规划,确保环境保护与企业发展同
意见》 步进行,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
间的关系。
提 出创 新研 发 各类 节能 材 料和 节 能产
品、节能工法工艺、节能设计,生产可
《家居行业经 回收、可再生产品,倡导节能家居、绿
11 商务部 2013 年
营服务规范》 色家居等理念。要求家居行业的各企业
宣传节能、低碳、环保的生活理念,提
高员工和顾客的社会责任意识。
促进包括家具在内的轻工业商品国内消
费,加快家具行业重点专业市场建设,
《轻工业调整 国务院办
12 2009 年 进一步发挥专业流通市场的作用;加强
和振兴规划》 公厅
家具行业质量管理,完善家具标准和检
测体系。

国家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持续支持和鼓励家具行业的发展,尤其鼓励家具行
业在智能化等方向上转型升级,为公司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报告期内制定或
修订、预计近期将出台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不会对发行人行业竞争力和持续经
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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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美国有关关税涉及发行人业务相关的监管体制和主要法律法规、行政令
及其对发行人可能的影响

(1)主要法律法规

①1930 年《关税法》,该法案通常被称为“斯穆特-霍利关税法”,立法目的
是通过提高进口关税,保护美国农业和其他行业免受外国竞争;

②1993 年《海关现代化法案》,该法案旨在改善海关和审计部门的执法,它
提出了两个新的海关概念,即“知情遵守”和“共同责任”,要求美国进口商有
法定义务在进口货物时“合理谨慎”地向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提供准
确及时的分类、估价和其他数据。CBP 根据进口商的数据确定适用于进口货物
的最终分类、评估和税率。进口商未能采取合理的谨慎措施的将面临处罚;

③1962 年《贸易扩展法》,该法案允许美国总统在相关进口行为威胁国家安
全时对该等产品加征关税;

④1974 年《贸易法》,该法案第 301 条款授予美国总统对外国影响美国商业
的“不合理”和“不公平”的进口加以限制和采用广泛报复措施的权力。美国特
朗普政府对中国产品加征关税即主要基于该法案 301 条款;

⑤1988 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该法案在 1974 年《贸易法》301 条款基础
上,发展出聚焦于知识产权相关的“特别 301 条款”,以及针对国家而不是针对
特定产品、囊括所有“不公平”贸易障碍的“超级 301 条款”。受调查的贸易对
手国可与美国政府进行谈判,若最后未能达成共识,美国政府往往会提高关税以
作为报复性惩罚。

(2)监管体制及机构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是隶属于美国国土安全部的联邦执法机构,
也是美国主要的边境管制组织。它主要负责管理和促进国际贸易,征收进口关税,
执行美国贸易、海关和移民方面的法律。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是美国联邦政府的一个行政部门,美国总统
行政办公室的一部分,负责在双边和多边的层面上推行美国的贸易政策,其首长
称为“美国贸易代表”。该办公室负责牵头“301 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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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务部,是美国联邦行政部门之一,负责国际贸易、出口管制、贸易救
济措施等。该部门负责制定美国出口管制“实体名单”。

(3)对发行人产生的影响

2018 年 9 月起,公司出口美国产品普遍被加征 10%关税,2019 年 5 月起,
加征关税提高至 25%。

为降低关税成本,公司陆续与主要客户达成关税分摊协议,不同分摊方式可
能导致发行人收入降低或成本增加,最终对公司毛利造成不利影响,具体如下: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关税影响毛利金额(万元) -2,312.89 -8,045.43 -1,697.29
销售收入(万元) 131,813.33 117,469.88 109,699.55
关税影响毛利率 -1.75% -6.85% -1.55%

美国加征关税后,中美贸易的交易成本显著增加,可能存在部分潜在客户或
潜在业务流失至中国以外的供应商。

面对中美贸易摩擦的外部不确定性,发行人加强与客户沟通合作,通过关税
分担等方式共同应对挑战,进一步深化了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
不存在流失情形,营业收入保持稳定增长;随着发行人越南生产基地投产,中美
贸易摩擦相关风险进一步分散。


(三)行业发展情况及发展趋势

1、家具行业发展概况

家具制造业指用木材、金属、塑料、竹藤、海绵等材料制作的,具有坐卧、
凭倚、储藏、间隔等功能,可用于住宅、旅馆、办公室、学校、餐馆、医院、剧
场、公园、船舰、飞机、机动车等场所的各种家具的制造。家具是一种兼具实用
性和艺术性双重属性的产品,既要具有较强的实用价值,又要符合人们的审美情
趣,作为人类生活不可或缺的必需品,家具与人们生活、工作、学习、娱乐等活
动密切相关,是现代生活方式的载体。家具产品的特性决定了家具行业在经济社
会中的重要地位,伴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全球家具产业也迅速发展。

(1)全球家具行业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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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人类生活不可或缺的必需品,家具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
的不断提高以及消费需求的持续升级,已然从传统的手工业发展成为一个以机械
加工为主的品类多样、规模较大的重要产业。自 19 世纪中叶开始,全球工业革
命带动家具制造机械化后,全球家具业产值开始快速增长。根据意大利米兰轻工
业信息中心(CSIL)的统计,2002 年-2019 年全球家具产值呈现稳步上升趋势,
2019 年全球家具行业总产值达到 4,900 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约为 5.41%。




数据来源:CSIL,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院

随着家具行业的发展,全球家具贸易也稳步发展。根据 CSIL 的统计,世界
家具贸易总额在 2002 年至 2018 年持续增长,从 560 亿美元增加到 1,500 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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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CSIL,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院

(2)中国家具行业发展概况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全球家具生产呈现出从欧美等发达国家不断向亚洲发
展中国家和地区转移的趋势,我国凭借劳动力资源丰富等多方面优势成为全球重
要的家具生产基地。我国家具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学习借鉴了国际先进的家具制
造、设计技术和企业经营管理策略,加之新技术、新材料的广泛应用,我国家具
行业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

此外,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为家具行业提供了
良好的发展条件。中国家具行业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一定产业规模。
工艺领先的家具企业已经实现了自动化制造,生产工艺更为精益,市场嗅觉更加
敏锐。由于对外开放、开拓创新等政策的实施,家具的产量和经济效益都有了显
著的提升,家具市场日益扩大,逐步成为支撑国民经济、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的重
要产业之一。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近年来,我国家具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保持平稳较快
增长,2017 年达到 9,056 亿元,2018 年有所下滑,2019 年恢复增长态势,2020
年在疫情影响下有所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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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注:2019 年起,国家统计局不再公布主营业务收入数据,此处以营业收入代替

从全球角度看,近年来我国家具行业出口整体处于稳步发展阶段。在世界家
具产业不断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背景下,我国在国际家具贸易的地位不断提升,
逐步成为世界第一大家具出口国,成为了国际家具市场主力军。根据海关总署统
计数据,2020 年中国家具及其零件出口额约为 584 亿美元。




数据来源:国家海关总署

2018 年国内家具制造业收入的下滑主要是受国内房地产调控及环保整治的
影响,但出口额近年来仍持续增长。随着我国人民消费能力的不断提升以及居民
对生活品质追求的提升、消费的观念转变和对健康的更多关注,我国家具消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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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有望得到进一步提升,中高端家具市场的规模有望持续增长。

2、智能家具行业发展概况

智能家具是在现代家具的基础上,融合机械技术、电机技术、计算机控制技
术和网络技术等,使家具功能化和智能化,在使用方面更加舒适、便捷。

人们对生活居住环境的安全性、舒适性、便捷性要求的提高,大大增加了对
家具智能化的需求。近年来,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的兴起则进
一步推动了智能家具行业的发展。根据在线统计数据门户 Statista 的统计和预测,
到 2024 年全球智能家居的市场规模将达到 1,589 亿美元。

沙发和床是家庭中客厅和卧室的核心物件,智能电动沙发和智能电动床的发
展是家具智能化的典型代表。

(1)智能电动沙发行业

功能沙发指提供了姿势调整功能的沙发,包括手动和电动两种主要类型。其
中依靠电力驱动和智能控制的功能沙发可被称为智能电动沙发。

随着社会发展,客厅作为家庭共享、休闲娱乐的功能不断增强,会客的功能
则有所弱化。相应的,人们对客厅沙发的舒适性、功能性、便捷性要求不断能提
高,为智能电动沙发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与传统沙发相比,智能电动沙发依靠精密设计的金属机构件及相应的电动及
控制系统,实现沙发座椅头颈部、腰部、腿部等部位的角度自由调节,从而满足
用户阅读、看电视、睡眠休息等不同场景下的姿势需求。此外,部分智能电动沙
发还增加了蓝牙播放、智能收纳、手机充电、遥控及 APP 控制、按摩加热等功
能,大大改善了用户使用沙发的体验。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发展,全球功能沙发市场规模不断增长,2020 年已
达 244.73 亿美元。根据智研咨询的预测,到 2027 年全球功能沙发市场规模将达
到 415.97 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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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智研咨询

目前欧美地区是智能电动沙发的主要消费市场,市场渗透率较高。其中美国
作为智能电动沙发的发源地和世界第一大经济体,是全球智能电动沙发行业最重
要的市场。




资料来源:智研咨询

智研咨询数据显示,2020 年美国沙发市场销售规模为 114.83 亿美元,占整
体沙发市场 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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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智研咨询

根据敏华控股年度报告援引欧睿国际(EuroMonitor)市场调研数据,2020
年度美国功能沙发产品销售额为 120.5 亿美元;而敏华控股上年度援引沙利文
(Frost & Sullivan)数据显示,2019 年度美国功能沙发产品销售额为 118 亿美元。
2020 年新冠疫情发生后,美国市场功能沙发销售情况并未受到重大不利冲击,
仍保持稳步增长态势。

近年来,中国功能沙发行业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市场规模从 2014 年的
42.52 亿元增长至 2020 年的 87.8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12.8%。

目前,中国功能沙发市场仍处于低渗透、高增长的红利期。根据智研咨询数
据,2020 年中国一二线城市功能沙发渗透率达到 22%左右,而三四线城市,受
传统消费偏好影响,功能沙发渗透率较低,较美国市场渗透率还有较大差距,未
来发展潜力较大;预计到 2027 年,中国功能沙发市场规模将达到 173.17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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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智研咨询

(2)智能电动床行业

智能电动床 通过多种高科技硬件技术使床具有多区域调节控制床板曲线、
震动按摩、蓝牙音箱、睡眠监测、遥控及 APP 控制等功能。智能电动床产品作
为智能电动家具领域的新兴产品,未来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智能电动床最初主要用于护理功能,使用群体主要为行动不便的中老年人群。
随着人们对生活品质要求的提高及中高端床垫厂商的市场推广,越来越广泛的人
群开始购买和使用智能电动床。

2015 年-2020 年,全球智能电动床市场规模从 13.28 亿美元增长到 40.58 亿
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达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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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智研咨询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智能电动床的接受程度差异较大,现阶段智能电动床的主
要消费市场为以美国为代表的欧美国家。




资料来源:智研咨询

美国智能电动床销售渠道包括终端零售商直接销售和床垫企业搭配床垫销
售两种渠道。2015 年-2020 年,美国智能电动床销售额从 5.16 亿美元增长到 18.01
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达 28.4%。根据智研咨询的预测,到 2027 年美国智能电
动床销售额将达到 47.19 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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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智研咨询

根据麒盛科技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援引 ISPA(国际睡眠用品协会)数据,
2020 年度美国地区智能电动床销量约 313 万张,较 2019 年增长约 20.90%。根据
ISPA 于 2021 年 5 月发布的预测数据,2021-2022 年,美国床垫产品(含电动床
本体)销售金额增速分别将达到 6%和 3%,销售数量增速分别将达到 3.5%和 2%。
2020 年新冠疫情发生后,美国市场智能电动床销售情况并未受到重大不利冲击,
仍保持稳步增长态势。

目前国内智能电动床的认知度较低,价格较高,产品结构亦不够丰富,产品
推广和消费者教育尚需时间。但智能电动床在舒适性和功能性上具有显著的优势,
在人口老龄化和消费升级的大背景下,消费者对智能电动床接受程度有望显著提
高,未来市场空间较大。此外,行业内厂商通过降低产品成本、优化产品设计、
加强市场推广,有助于进一步推动行业发展。

2014-2020 年,我国智能电动床市场规模从 7.72 亿元增长到 21.77 亿元,年
复合增长率 18.9%。根据智研咨询的预测,到 2027 年中国智能电动床销售额将
达到 42.87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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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智研咨询

3、智能家具行业发展趋势

(1)智能家具渗透率不断提高,市场容量持续增长

智能家具是 21 世纪以来的新兴产物,其中部分产品与传统家具为互补关系,
而以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为代表的智能家具则与传统家具存在互为替代的
关系。随着技术进步和消费者对生活品质要求的提升,智能家具在整个家具市场
中的渗透率不断提高是一个长期而渐进的趋势。

从美国等发达市场来看,智能家具的渗透率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而中国等
发展中国家市场起步较晚,市场潜力更加巨大。

(2)产品智能化程度不断提高

从技术发展和产品功能角度,智能家具的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①利用机械
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使单品智能化或功能化,改善产品的功能性和舒适性;②
利用网络技术实现平台化,使不同品类的家居产品通过该平台物理上互联、数据
上互通,并实现高效的远程控制;③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
产品与用户的深入交互,通过获取和学习用户行为,给予用户更加舒适、便捷和
个性化的使用体验;同时提供如安保监测、健康管理等超越传统家具的功能,给
予用户高品质的生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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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消费者对品质要求不断提高

随着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家庭生活品质也将不断提升,消费者
对家具产品已不仅仅要求其满足基本的使用功能,而且更加关注产品的品质、品
牌定位、设计理念以及健康环保等因素。

未来,智能家具生产企业将更加需要在品牌、设计、环保、智能化等方面加
大投入,以迎合消费者对高品质家具产品的需求。具有独特品牌内涵和品牌故事,
坚持原创设计理念,运用绿色环保新材料,并且能满足消费者智能化需求的家具
生产厂商将在行业竞争中脱颖而出。

(4)品牌建设更受重视,市场集中度有望提高

品牌是消费者选择商品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具有良好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的产品往往被认为代表着更好的品质和服务。品牌在经过时间的积淀后,最终形
成某种特有的时尚风格或代表某种生活方式,逐步被消费者接受和推崇。消费者
的这种消费心理本身就增加了对优势品牌产品的购买欲望,提升了优势品牌企业
的市场竞争力。

智能家具企业要想在同类企业中脱颖而出,并获取较高的毛利率,需要拥有
鲜明的品牌定位和被广为接受的品牌内涵,然后依托成熟的商业模式和销售渠道
将产品对外销售,满足目标客户需要。因此,加强自主品牌管理和品牌建设,形
成清晰的品牌定位和品牌内涵,通过提高产品的品牌附加值获取竞争优势,成为
未来家具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

而随着品牌价值的不断提升和品牌优势的逐步体现,智能家具行业的市场集
中度有望逐步提升。

(5)全屋定制成为新的趋势

随着消费升级,消费者不再仅仅满足于标准化、大众化的家具,而是拥有更
强烈的定制化、个性化需求。定制家具凭借其量身定做、性价比高、空间利用率
高等特点得到了迅速发展。

全屋定制是指由同一品牌家具厂商为消费者提供某一个或多个室内空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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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套家具产品。相对于单品类家具,全屋定制可以免去消费者在不同单品中进行
挑选、搭配的时间,同时能够满足消费者对家具产品的整体个性化需求。全屋定
制将成为未来家具行业重要的发展趋势。

为适应行业发展趋势,智能家具企业将需要不断丰富自身的产品品类和服务
功能,从单一产品向成套产品,从单纯提供产品向提供家居一体化服务方向转变,
从而实现全屋智能化定制,以满足消费者需求,提高市场竞争优势和市场占有率。

4、创新、创造、创意特征及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
合情况

公司属于智能家具行业,从事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及其核心配件的研
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1)智能家具行业高度依赖科技创新,是传统家具行业与现代技术融合的
典范

家具制造业是一个历史悠久的行业,传统家具制造业利用木材、金属、塑料、
竹藤、海绵等材料制造静态的家具产品。智能家具行业则是一个新兴行业,其在
传统的家具工艺基础上不断融入新技术,推动家具产品不断迭代和升级,使家具
产品由静态向动态转变,由单一功能向多功能转变,大大提高了现代家庭生活的
品质。

机械技术、电机技术和电子控制技术的引入,使沙发和床等家具具备了电力
驱动和精准控制下的姿势调整功能;网络技术的引入使家具实现了蓝牙连接、
App 控制乃至智能家居产品之间的互联互通;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
则使家具与人的深度交互成为可能。

智能家具的发展高度依赖科技创新,传统家具工艺与新技术的不断融合推动
智能家具行业的持续发展。

(2)智能家具产品的设计与研发具有鲜明的创新、创造和创意特征

设计被视为家具行业的“灵魂”,直接决定了一个公司产品的品质和市场定
位。随着消费者需求越来越个性化、差异化,其对家具产品设计的要求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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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家具产品设计包括外观设计、材质选用、功能设计等方面。

智能家具产品的设计不仅需要考虑传统家具的设计、材质及功能,还需要在
成本可控、工艺可实现的前提下,通过引入新技术推动产品功能升级、用户体验
改善,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舒适、健康的家居生活体验。由于涉及新技术的
应用,智能家具的设计需要与技术研发深度结合,需要综合美学、人体工学、材
料学、机械技术、电机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网络技术、物联网技术乃至人工
智能技术等多学科知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概念、技术以及工艺方面的持续创新、
创意。

公司设计、研发的可折叠的智能电动床、具有头靠腰托功能的智能电动沙发,
均引领了市场的发展潮流。上述突破性的设计理念和高效的工艺落地,帮助公司
在市场竞争中取得先机,相关产品得到了市场的青睐,创新、创造和创意的价值
受到客户及消费者的充分认可。

5、引用行业报告及数据情况

发行人在本招股说明书中引用或披露的部分数据来源于智研咨询的付费报
告。发行人聘请了北京荣大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行业资讯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等
相关服务,由北京荣大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相关报告,发行人未单独就行业报告计
价付费。

智研咨询成立于 2008 年,是一家专业从事产业研究和市场调研的咨询机构,
该机构旗下产经门户网站“中国产业信息网”是国内较为知名的产业信息门户网
站;该机构及其旗下门户网站出具的数据被境内权威媒体、境内证券发行招股说
明书或募集说明书,以及证券公司投资研究报告广泛引用,具有权威性。

发行人在本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报告并非为本次发行上市专门定制。

6、境内外终端市场情况

(1)境外市场分析

报告期内,我国家具及其零件出口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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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额 同比变动 出口额 同比变动 出口额 同比变动
我国家具及其零件
4,142.31 11.06% 3,729.94 5.23% 3,544.45 4.72%
出口情况
发行人外销情况 12.84 13.31% 11.33 8.47% 10.45 22.63%
资料来源:海关总署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收入与境外终端市场需求变动趋势保持
一致。2020 年,我国家具及其零件全年出口额达 4,142.31 亿元,同比增长 11.06%,
主要原因系:(1)受新冠疫情影响,多国采取宽松的货币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逐
步企稳走高,拉动家具出口;(2)长期居家环境催生消费者改善生活条件的需求,
海外家具市场得以提振。

根据智研咨询研究报告,境外功能沙发、智能电动床市场规模预计平稳增长。
具体参见本节之“二、(三)2、智能家具行业发展概况”。

(2)境内市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以外销业务为主,境内终端市场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2018 年、2019 年,我国家具类商品零售类值分
别同比增长 10.1%、5.1%;2020 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我国家具类商品零售类
值同比下滑 7.0%。

2018 年、2019 年,发行人内销收入同比分别增长 12.18%、下降 16.37%;
2020 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发行人内销收入同比下降 23.73%。报告期内,发行
人主营业务重心在境外市场,内销收入占比 5%以下,受基数较小的影响,发行
人内销收入变动趋势出现较大幅度波动,具有合理性。

随着我国防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国内终端消费市场逐步恢复。根据国家
统计局统计数据,2020 年 7 月-2020 年 12 月,我国家具类商品零售类值连续 6
个月上涨,由 137.1 亿增长至 194.0 亿元,月度复合增长率 5.96%。境内终端市
场未见饱和,预计未来仍具备增长空间。

综上,终端市场容量变化具备合理性,终端市场容量与发行人销售收入变化
趋势基本一致,未来仍具备增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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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行业机遇

(1)产业政策的支持为行业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2009 年 5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加快包括
家具在内的轻工业的发展,积极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2015 年 2 月,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指出将继续巩固和提
升纺织、服装、箱包、鞋帽、玩具、家具、塑料制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在全球的
主导地位,大力推动我国外贸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提高我国制造产
品的国际竞争力。2016 年 3 月,中国家具协会发布《中国家具行业“十三五”发
展规划》,提出坚持行业转型升级、加强品牌建设、促进贸易发展、提升行业设
计水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2019 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进一步优
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 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 年)》,提出
加快推进老年家庭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可对适老化家居环境、适老辅具等
方面进行补贴,调动市场积极性;支持绿色、智能家电销售。

上述政策的颁布将有力促进智能家具行业健康发展,完善市场服务体系,加
快自主创新与技术改造,进一步提高产业的竞争力。

(2)国内居民购买力持续提升、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和老龄化不断加深,为
智能家具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动力

随着宏观经济的发展,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
计,从 2013 年到 2020 年,中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 18,311 元上升至 32,189
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8.4%。可支配收入增长带来购买力提升的同时,居民消
费结构和消费理念也出现了一定的变化,影响居民消费行为的因素从单纯的价格
因素逐渐发展到品牌、质量、信誉、服务以及购物环境等综合因素。因此,我国
居民购买力持续提升,为国内智能家具行业迅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并将带
动智能家具行业的消费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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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家具市场的快速发展与我国的城镇化进程密不可分,一方面,城镇人口可支
配收入相对较高、购买力强,城镇人口的增加使得购置新房后配置家具产品的需
求增加;另一方面,城镇人口对流行时尚更加敏感,对家具的品牌、质量及科技
性选择更加注重,促使行业更新速度加快。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全国城镇化率(城镇人
口占总人口比重)从 2007 年的 45.89%提高到 2019 年的 60.60%,年均增加 1.23
个百分点。因此,我国城镇化率的持续提高,将为国内智能家具行业的发展提供
广阔的市场空间。

此外,根据行业的发展历史,智能电动沙发和智能电动床最初就是为了方便
老人生活和护理而产生的,经过多年的发展,智能家具产品的设计和功能更加完
善,由于其具有智能驱动、人机交互、实时身体机能监测等功能,不仅可以为老
人提供更便利的家居服务,还可以快捷地监测并记录老人的健康数据,在养老市
场上具有先天优势。根据民政部《2019 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
截至 2019 年底,全国 6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 25,388 万人,占总人口的 18.1%,
其中 65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 17,603 万人,占总人口的 12.6%。随着养老市场的
逐步发展和壮大,智能家具行业在养老市场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3)科技进步为智能家具行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智能家具的发展离不开技术的支撑。机械技术使家具实现功能化,产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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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与舒适性得到改善。计算机控制技术和网络技术使家具产品实现物理互联、数
据互通。随着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的不断发展,未来智能家具在人机深度交
互、健康管理以及个性化生活服务方面将具备更大的想象空间。

2、行业挑战

(1)行业规范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国家具行业生产企业数量众多,但大多数企业规模较小、产品的研发设计
能力不足、产品档次较低,部分企业只能依靠价格战来争夺市场份额,从而影响
了家具行业整体的利润率水平。另外,家具行业中的少部分企业通过模仿、抄袭、
以次充好、甚至利用冒充名牌产品等手段进行销售,这些不规范行为在加剧行业
无序竞争的同时,影响了行业内一些知名品牌的声誉,也对整个家具行业的健康
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2)中美贸易摩擦及全球贸易不确定性

2018 年以来,美国挑起针对中国及部分其他国家的贸易争端,全球贸易保
护主义有所抬头。美国对中国大量产品加征关税,征税清单中包含众多家具产品
及其零部件。以美国为代表的北美市场是中国家具行业的重要出口市场之一,贸
易摩擦及关税加征提高了相关产品的流通成本,削弱了中国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对中国软体家具行业的发展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尽管中美贸易谈判取得阶段
性成果,但贸易不确定性依然在较长时间内存在。

(3)房地产市场发展影响行业需求

根据国内的消费习惯,家具的购买大多发生在新房购置或者旧房装修之后,
因此,家具的消费需求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存在一定关联。近年来,为保持房地
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加之房地
产市场本身也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具有周期性波动的特征,这将会在一定程度
上对家具行业市场需求产生影响。


(五)行业技术水平特点

智能家具产品涉及的技术范围较广,关联着机械、电子、软件与信息、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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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等相关技术和学科。

近年来,随着技术的进步和信息科技的进一步智能化,智能家具行业的技术
水平不断提高。智能家具行业的技术水平主要体现以下方面:

1、产品设计水平

智能家具产品作为面向广大终端用户的一系列产品,其产品设计在针对不同
用户群体的个性化需求时,在产品的功能、外观、材质、尺寸等多个方面有不同
的设计考量。同时,产品的运行稳定性、能耗、质量、智能效果也与产品设计密
切相关,因此产品设计水平直接影响产品的用户体验和销量。

2、智能化水平

智能家具行业作为一个新兴行业,积极运用了目前日新月异的机械技术、计
算机控制技术、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在人机交互、人体体征信息收集、用
户数据分析等方面进行了诸多尝试。智能化水平决定了智能家具产品的智能性、
交互性的高低,反映了智能家具产品作为一款智能产品的核心技术竞争力。

3、生产制造水平

智能家具生产制造,对企业的原材料的采购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质量控制
和集成化能力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随着人工成本的不断提高,国内家具生产企
业正通过引进国外先进设备,不断改进和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数字化、自动化、
柔性化制造系统的应用使家具制造企业的生产效率更高,产品质量更加稳定,生
产成本不断降低。


(六)发行人产品的市场地位

1、国际市场

在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市场,智能家具市场渗透率和普及率较高,消费者
对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的认可度和接受度亦较高。在这些市场,La-Z-Boy、
Ashley Furniture、Natuzzi、Flexsteel 等当地品牌商占据市场领先地位。发行人与
欧美主流家具企业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为之提供产品设计和制造服务,是
欧美市场重要的 ODM 及配件供应商之一;以发行人为代表的具有较强设计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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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的智能家具生产企业已成为全球智能家具行业不可或缺的一环。

与此同时,发行人凭借旗下的 MotoMotion、MotoSleep、HHC、Yourway 等
品牌,亦已通过自主品牌模式进入欧美市场并取得一定的市场份额。

(1)公司是全球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行业重要 ODM 供应商

多年来,公司凭借较强的研发能力、产品创新能力、质量控制水平和客户服
务能力,积极开展以 ODM 模式为主的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研制和销售业
务,成为全球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行业重要 ODM 供应商。

①公司 ODM 业务立足美国市场,覆盖澳大利亚、法国、英国、意大利、加
拿大等国家,形成全球化的销售布局。2018 年-2020 年,公司 ODM 外销收入复
合增长率达 23.04%,保持快速增长。

②公司 ODM 业务覆盖众多大型知名家具企业,公司是该等家具企业智能电
动沙发、智能电动床产品的核心供应商。美国知名家具行业杂志 Furniture Today
公布的 2019 年度全美零售额前 100 名的家具零售商中,公司与其中 11 家公司建
立了 ODM 业务合作关系;其中,全美前 10 名家具零售商中,公司 ODM 业务
覆盖 3 家。Furniture Today 杂志公布的 2019 年度全美出货量前 10 名的家具厂商
中,公司 ODM 客户覆盖 3 家。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度全美零 2019 年度全美零 2019 年度全美出
ODM 客户名称 售额前 100 名家具 售额前 10 名家具 货量前 10 的家具
零售商 零售商 厂商
Ashley Furniture √ √ √
Bob's Discount √ √
Flexsteel √
Badcock √
Factory Direct √
American Signature √
Hooker Furniture √
Rooms To Go √ √
Raymours √
Weekends Only Furniture

Outlet
Mor Furniture √
Steinhafels Furniture √
Haynes Furniture √
数据来源:Furniture Today 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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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的 ODM 业务在全球行业范围内具有
优良的口碑和广泛、优质的客户基础,是全球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行业重
要 ODM 供应商。

(2)MotoMotion、MotoSleep、HHC、Yourway 具有一定国际知名度

发行人 MotoMotion、MotoSleep、HHC、Yourway 等自主品牌主要涉及智能
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智能家具配件产品。依托公司多年来在智能家具及其配
件领域形成的创新能力、技术积淀和生产经验,公司积极开展自主品牌的培育和
推广。

①公司自主品牌外销业务已覆盖北美、南美、欧洲、澳洲、东南亚、西亚、
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具备全球性销售格局。

②公司自主品牌产品借助优质客户的销售渠道和品牌影响力,在终端消费市
场、国际智能家具制造厂商中建立起一定的品牌影响力

A、自主品牌成品

Furniture Today 杂志公布的 2019 年度全美零售额前 100 名的家具零售商中,
公司自主品牌成品客户覆盖 15 家;其中,全美前 10 名家具零售商中,公司自主
品牌客户覆盖 2 家。上述家具零售商具有广泛的客户基础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是
公司自主品牌设计理念和产品质量的有力背书,公司借此提高了自主品牌产品在
终端消费者市场的知名度。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度全美零售额前 2019 年度全美零售额前 10
自主品牌成品客户
100 名家具零售商 名家具零售商
Mor Furniture √
R. C. Willey √ √
Furniture Mart √
Kane's Furniture √
City Furniture √
Weekends Only Furniture Outlet √
Roomplace √
Steinhafels Furniture √
El Dorado Furniture √
Knoxville Wholesale √
Ashley Furniture √ √
Factory Direct √
American Signatu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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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dcock √
Haynes Furniture √

B、自主品牌配件

Furniture Today 杂志公布的 2019 年度全美出货量前 10 的家具厂商中,公司
自主品牌配件客户覆盖 4 家。具体情况如下:

自主品牌配件客户 2019 年度全美出货量前 10 的家具厂商
Ashley Furniture √
La-Z-Boy Inc. √
Flexsteel √
Hooker Furniture √

综上,MotoMotion、MotoSleep、HHC、Yourway 等自主品牌具有一定国际
知名度。

2、国内市场

中国是全球家具最大的生产国和消费国之一,但行业集中度较低,市场竞争
充分。智能家具行业在我国起步较晚,消费者接受程度还相对较低,当前阶段智
能家具产品主要来自于传统家具产品的竞争。

在国内市场,智能家具市场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敏华控股等企业已在功
能沙发等领域占据一定的市场先机。发行人目前正积极通过多种渠道拓展国内市
场,凭借先进的设计理念、优秀的产品品质和良好的性价比,公司未来有望在国
内市场蓬勃发展的机遇中取得良好的发展。

(1)为开拓国内市场已投入的具体资金、人员及其他资源,以及目前已取得
的成果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论证国内市场开拓的策略和具体方案,主要投入的资源
包括前期市场调研、合作方洽谈及境内营销团队人员招聘费用等。由于国内市场
开拓尚在筹划阶段,因此尚未发生重大支出和实质性成果。

(2)与国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业务的技术优势及竞争能力

与国内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的技术优势及竞争能力主要在于:

①公司研发、生产体系覆盖从配件到成品全流程。智能家具配件是实现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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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功能的主要载体,是决定成品设计创新性、生产可行性的重要因素。公司
具备主要配件和成品的自主研发能力和多年生产经验,有利于产品款式创新、功
能开发、生产成本控制及质量管理,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及市场竞争力。

②深耕美国市场多年,对美式家具理解深刻。多年来,公司产品主要销往美
国,公司研发人员、销售人员对美式家具的款式特点、功能需求及使用场景等具
有深刻的理解,有利于公司将美式家具的特点与国内消费群体的审美偏好、消费
习惯、生活理念充分结合,开发出适合本土市场的美式家具产品。

③长期与国际知名客户合作,产品质量过硬。公司主要客户为国际知名的家
具厂商,其对产品质量要求十分严格。公司对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检验、
销售等各个环节实施标准化管理和控制,成功通过 ISO9001:2015 国际质量管
理体系认证,并有多款产品获得国际质量认证。质量过硬亦是公司赢得国内消费
市场长期信任的基础。

④全球化生产布局,提高产品性价比。目前,公司在江苏常州和越南设有生
产基地。公司将公司国内成熟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引进越南生产基地,在确保
产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中美贸易战对产品毛利的影响,为提高产品性价比和客
户价值提供更多空间。

(3)国内市场份额扩展途径

公司计划通过如下途径扩展国内市场:

①拟实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建设国内营销渠道。公司根据境内市场开发及
品牌打造计划,拟在常州、上海、北京、深圳、长沙、重庆等城市建设 27 家旗
舰店及直营店。通过线下门店直观展示公司产品、获取消费者体验反馈,是快速
融入国内市场的有效手段。

②紧跟消费方式潮流,多种方式开展网络营销。目前,网络商店、直播等线
上消费方式在年轻群体中广为流行。公司将与线上营销平台或咨询策划机构紧密
合作,以多种方式开展线上营销,对目标客户群进行更为高效的精准营销。

③大力发展 toB 业务(对企业、机构客户的业务)。公司智能电动沙发、智
能电动床具有良好的功能性,可满足电影院、候车室、候机厅、康养机构等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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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功能需求。机构类客户消费潜力巨大,toB 市场前景广阔。报告期内,公司客
户主要为国际知名家具厂商,积累了多年的 toB 业务开拓经验,有助于公司顺利
打开国内 toB 市场。


(七)行业内主要企业

1、La-Z-Boy Inc.

La-Z-Boy Inc.成立于 1927 年,总部位于美国,主要从事功能沙发及其他家
具的研究开发、生产与销售,是全球功能沙发的首创者。La-Z-Boy Inc.是美国最
大的功能沙发制造商和零售商之一,旗下拥有 La-Z-Boy、England、Kincaid 等众
多品牌,是美国市场最具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功能沙发厂商之一。La-Z-Boy Inc.
建立了遍布全球的营销网络,进入全球数十个国家的市场;2012 年,La-Z-Boy Inc.
进入中国市场。

2020 财年,La-Z-Boy Inc.营业收入 17.04 亿美元,净利润 0.77 亿美元。

2、香港敏华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敏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华控股”)成立于 1992 年,总部位于
香港,是一家集沙发、床垫、板式家具、海绵、家具配件等产品的研发、制造、
销售和服务为一体的国际化家居企业。敏华控股旗下拥有芝华仕、头等舱、尼科
莱蒂 3 大品牌 8 大系列。敏华控股现已在全球设立了 22 个地区分部,200 余家
分支机构。敏华控股 2010 年在香港上市。2020 财年(2019 年 4 月-2020 年 3 月),
敏华控股实现营业收入 123.34 亿港元(按 2020 年 3 月 31 日汇率折合人民约 112.69
亿元),实现净利润 16.38 亿港元(按 2020 年 3 月 31 日汇率折合人民约 14.97
亿元)。

3、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家家居”)成立于 2006 年,总部位于
浙江杭州,专业从事客厅及卧室家具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与销售。公司旗下
拥有“顾家工艺”、“睡眠中心”、“顾家床垫”、“顾家布艺”、“顾家功能”、“全屋
定制”六大产品系列,与自主品牌 “东方荟”(新中式风格家具),合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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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ZBOY”功能沙发,收购国内外知名家具品牌:意大利“Natuzzi”、德国“ROLF
BENZ”、美式家具品牌“宽邸”、出口床垫品牌“Delandis 玺堡”组成了满足不
同消费群体需求的产品矩阵。公司产品远销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国内外拥有
众多品牌专卖店。2020 年度,顾家家居实现营业收入 126.66 亿元,净利润 8.67
亿元。

4、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盛科技”)成立于 2005 年,总部位于
浙江嘉兴,主要从事智能电动床及配套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麒盛科
技为全球 3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家具销售商和家庭提供创新产品和健康睡眠服务,
拥有智能家居行业完整的产品线。公司产品“ERGOMOTION”、“索菲莉尔”智
能床被广泛运用于酒店、别墅、高端会所等领域。2020 年度,麒盛科技实现营
业收入 22.60 亿元,净利润 2.71 亿元。

5、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源家居”)成立于 2001 年,总部位于
浙江安吉,主要从事功能沙发的设计、生产、销售。目前产品主要包括手动功能
沙发、电动功能沙发、固定沙发等。2020 年度,中源家居实现营业收入 11.62 亿
元,净利润 0.42 亿元。

6、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林股份”)成立于 1998 年,总部位于
浙江安吉,主要从事办公椅、沙发、按摩椅及其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
内领先的健康坐具开发商和目前国内最大的办公椅制造商及出口商之一。公司通
过了欧洲、美国和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知名采购商的认证,与全球知名企业 IKEA
(宜家)、NITORI 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2020 年,恒林股份实现营业
收入 47.43 亿元,净利润 3.78 亿元。


(八)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及可比公司选取标准

1、同行业主要公司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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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经营情况 市场地位 相关业务销售收入
美国乃至全球功能沙发市场的
领导者,进入全球约 60 个国家
主要从事功能沙发业
La-Z-Boy 和地区,在全球开设了 353 家 2020 财年软体家具销售
务,同时拥有板式家
Inc. LaZBoy Furniture Galleries 门 收入 12.04 亿美元
具等业务
店 、 550 家 LaZBoy Comfort
Studio 门店
主要从事功能沙发业 美国及中国功能沙发市场的重
2020 财年沙发业务销售
敏华控股 务,同时拥有床垫、 要企业之一,截至 2020 年 3 月
收入 117.24 亿港元
智能电动床等业务 31 日在中国拥有 2874 家专卖店
主要从事沙发、床等
中国最大的软体家具企业之一,
软体家具业务;沙发 2020 年度沙发业务销售
顾家家居 在全球拥有 6000 多家品牌专卖
业务中包含部分功能 收入 64.13 亿元

沙发
主要从事智能电动床 在国际智能电动床市场具有一 2020 年度智能电动床业
麒盛科技
业务 定的知名度 务销售收入 19.61 亿元
主要从事功能沙发、 国内功能沙发的重要制造商之 2020 年度功能沙发销售
中源家居
固定沙发等业务 一 收入 7.68 亿元
主要从事办公椅、沙
国内功能沙发的重要制造商之 2020 年度沙发业务销售
恒林股份 发、按摩椅及其配件
一 收入 8.94 亿元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国际功能沙发及智能电动床市
主要从事功能沙发、 2020 年 销 售 收 入 13.18
发行人 场中快速成长的重要生产商和
智能电动床等业务 亿元
品牌商
数据来源:各公司年度报告、官方网站

2、同行业可比公司选取标准

发行人在管理层分析中,部分采用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的方法,以
便投资者深入理解公司的财务及非财务信息。同行业可比公司选取的标准为:1、
主要从事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等智能家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或上述相
关业务的收入金额较高;2、具有相当比例的境外销售,与发行人销售模式具有
可比性;3、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重要性;4、在境内或香港上市,能够
从公开渠道获取可供比较的财务及业务数据。据此,公司选取敏华控股、中源家
居、麒盛科技、顾家家居、恒林股份作为发行人的可比公司。该等公司的选取具
有全面性、可比性。


(九)发行人的竞争优势与劣势

1、竞争优势

(1)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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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直重视销售渠道的开拓。公司积极参加美国高点家具展、美国拉斯维
加斯家具展等全球知名家具展会,直接接触潜在客户,向其推介产品和服务并在
行业内积累了较高的知名度。在海外,公司通过与当地知名家具企业的密切合作
来共同开发海外市场,进一步拓宽了公司的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此外,为了及
时获取市场信息、加强本地化服务,公司在美国组建了国际化的专业销售、管理
团队,美国子公司通过定期与大型家具生产企业、家具零售商沟通,获取智能家
具市场销售数据;通过对最终消费者的调查,了解消费者对智能家具的外观、功
能、价格的偏好,上述措施有助于公司充分了解客户的痛点和需求,把握市场方
向,推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公司销售渠道公开透明,成本较低,具备可持续性。

公司积累了丰富且稳定的客户资源,与多家国际及美国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
战略合作关系,包括 Ashley Furniture、Pride Mobility、HomeStrech、Bob’s Discount、
Flexsteel 等。公司在美国中高端家具零售商中具有优良的口碑和广泛的覆盖,
Furniture Today 杂志公布的 2019 年度全美前 100 家家具零售商中,20 家与公司
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公司有能力直接触达所有重要客户,无需支付高昂的销
售代表佣金,与客户建立了良好的粘性。

公司丰富稳定的客户资源优势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巨大推动力,是公司核心竞
争力的重要体现。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知名家具企业在选择供应商前,通常对供应
商资质有非常严格的审定程序,在审定过程中会对供应商的生产管控、质量管理、
售后服务、订单快速响应能力、全球供应能力甚至经营状况等多个方面提出严格
要求。供应商一旦通过资质审定,将被纳入到上述家具企业的供应链体系,双方
结成较为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综上,公司广泛、优质的客户资源具备可持续性。

(2)设计研发优势

公司一直重视产品设计研发能力的提升,始终坚持自主研发、自主创新。公
司在研发体系建设、研发队伍建设、研发设计项目实施、科研设备购置等方面投
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建立了一套科学有效、运行良好的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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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体系,组建了一支具有丰富设计经验和良好口碑的国际化设计研发团队。同时
公司不断吸收优秀人才,不断加强技术人员培养,以满足公司进一步创新发展的
需要。此外,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定位,选择优秀的研发合作伙伴,不断加强与境
内外设计研发机构及高等院校的合作,借助外部科研合作伙伴的力量和资源,共
同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设计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
能力。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拥有较强的自主设计和创新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携手
家居、美能特机电均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先后被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
评定为“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认定工业设计中心”;被常州市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为“常州市软体家居智能集成工程研究中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 165 项境内外专利,其中 8 项发明专利。

公司科学有效的研发体系、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及深厚的技术积淀是公司
未来产品和技术持续创新的基础和有利保障,公司研发优势具备可持续性。

(3)供应链内部垂直整合优势

公司不仅具有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成品的生产和组装能力,还具备完
整的电机、电控和机构件等核心配件的研发、生产能力,形成了内部垂直整合的
供应链体系,保证了产品生产关键环节的自主可控。核心配件的自主研发、生产,
可有效控制成本,降低核心技术流失风险,实现生产环节的全程质量跟踪,有效
保证了产品质量。

此外,公司通过核心配件的自主生产,更好的实现了成品设计环节与配件制
造环节的互联互通,使产品设计更加易于制造、成本可控,同时使产品生产环节
更好的贯彻设计理念,显著提高了公司整体设计研发效率。

公司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智能家具配件(机构件)生产车间被常州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评定为“常州市智能车间”、“常州市示范智能车间”。公司通
过工厂智能化进一步推动内部供应链高效整合。

公司掌握核心配件的自主研制能力,供应链内部垂直一体化管理经验丰富。
未来,公司将继续重视配件与成品的协同研制,供应链内部垂直整合优势具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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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性。

(4)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优势

优良的品质是公司获得消费者信任、赢得市场竞争的基础,是公司业务可持
续发展的保障。公司高度重视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管理,设立了质量管理部,有专
职质量控制管理人员,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质量管理目标以及组织公司内部质量管
理相关的策划、实施、监督等工作。

公司对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检验、销售等各个环节实施标准化管理和
控制,严格依据 GB/T 19001-2016 / ISO9001:2015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建立
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企业标准和制度。公司成功通过 ISO9001:2015 国际质量管
理体系认证,并有多款产品获得 UL 认证、GS 认证、CE 认证。

UL 认证、GS/TUV 认证、CE 认证、FCC 认证等均为欧美市场广受认可的
质量安全认证,认证条件较为严格,获得相关认证是电子电器类产品进入欧美市
场的重要要求。

发行人产品设计优良、质量可靠,多项产品取得了上述认证,并在美国和欧
洲市场广泛行销。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拥有国际质量认证证书 29
份,涉及产品型号逾百种,主要认证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证书类型
遥控器(Control Wand) UL、FCC
设备控制器(Appliance Controls) UL、CE
动作传感器(Motion Sensor) UL
LED 杯托(LED Cup Holder) UL
遥控器(Wireless Wand) UL、FCC
USB 接口(USB Port) UL
LED 连接器(LED Connector) UL
控制盒(Control Box) UL、FCC、CE
机构件、电机、电控组合(Full Kit with Mechanisms, Motors and
UL、CE
Electronics)
按摩加热系统(Massage and Heating System) UL
无线充电器(Wireless Charger) FCC、UL
电机(Motor) TUV、CE、UL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美国子公司专门负责境外市场的售后服务,
建立了专业的售后服务中心。公司通过稳定的产品质量及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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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赢得了客户的信任与肯定,巩固了现有的合作关系。

公司具备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和成熟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有效贯彻执行。
公司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优势具备可持续性。

(5)全球生产布局优势

公司目前拥有常州、越南两大生产基地,越南基地已实现大批量出货。全球
化的生产布局能够使公司更灵活的利用产能组织生产,更充分的利用各国的生产
要素特点降低成本,并帮助公司更好的应对国际贸易争端和关税壁垒。

在目前的国际贸易政策环境下,全球化生产布局仍将节约公司生产要素成本
和关税成本,优化公司产能布局,全球生产布局优势具备可持续性。

(6)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自设立以来,组建了一支经验丰富、能力突出的国际化管理团队。目前,
公司管理团队包括资深设计技术专家、生产管理专家、境外市场营销专家等各个
方面的人才。管理团队人员对行业有着深刻的认识,能够敏锐地把握行业内的发
展趋势,对公司未来发展进行科学的规划和高效的管理。相关管理人员利用自己
在行业内深耕积累的经验优势,为公司未来业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进一步完善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形成了结构合理、
责任明确的内部管理体制。公司股东之间,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管理层与员工之
间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相互协作,形成了合作与制约的企业管理运作体系。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稳定,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管理团队优势
具备可持续性。

2、竞争劣势

(1)产能难以满足市场需求

近年来,公司产品的销量尤其是海外销量增长迅速,现有的生产规模已不能
满足公司订单快速增长的需求。生产场地和设备的不足对公司销量的增长造成了
不利的影响。为此,公司必须增建厂房、引进生产设备、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
扩大生产规模,使公司的产能和订单需求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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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募投项目“新建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实施后,公司产能将得到
较大幅度提高,产能不足的劣势有望得到缓解。

(2)资本实力有待加强

公司为实现发展目标,须在产能扩张、品牌运营、新品开发等方面加大投入,
而这均需要雄厚的资本实力作为支撑。公司目前主要通过银行贷款进行融资,随
着业务的不断拓展,单一的融资渠道已无法满足公司的大规模资金需求。因此,
公司有待进一步提升资本实力,为打造成为国际一流的智能家具供应商做好准备。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资本将得到进一步充实,未来股权融资渠道将进一步
拓宽,资本实力不足的劣势有望改善。

(3)自主品牌知名度有待提升

公司目前境外销售主要通过境外家具厂商将产品推向市场,公司虽然在境外
家具企业中有较高知名度,但是自主品牌影响力还不足,直接面向终端客户销售
的规模还较小,产品品牌知名度、辨识度仍有提高的空间,与国际知名品牌相比
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此外,公司目前正大力开拓国内市场。由于进入国内市场较
晚,国内品牌知名度的打造仍需要更多的投入。

公司需要在品牌建设方面进行长期的、持续的投入和积累,加大对品牌的宣
传力度,以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新建营销网络项目”将致力于自有品牌的推广,自主品
牌知名度有望得到提高。


(十)公司质量管理情况

1、公司产品质量的内部控制流程

公司对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检验、销售等各个环节实施标准化管理和
控制,依据 GB/T 19001-2016 / ISO9001:2015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建立了一
套较为完整的企业标准和制度。其中,与产品质量相关的主要内部控制流程如下:

(1)研发与设计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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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研究设计团队根据公司技术储备、行业发展趋势及客户需求,提出新产
品开发申请。

研发评审团队对新产品的安全性、功能特性、生产可行性进行全面评估,并
审查新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行业强制性标准。

评审合格后的新产品开发申请进入样品测试阶段,研究设计部门、产品开发
部门、质量管理部门会同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样品进行测试,对主要技术参数、性
能指标和结构设计进行适当调整,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可靠性。

样品测试合格后,生产部门开展新产品小批量试产,质量管理部门对试产过
程及产成品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由总经理正式批准新产品开发申请。

(2)采购环节

公司实行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公司通过资质评审、现场考察、样品试制检
验等多种方式,对供应商的生产、质量及技术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并结合供应商
报价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供应链开发部会同质量管理部门、研发部门定期
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考核,动态维护合格供应商名录。

计划采购部按照生产计划向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质量管理部对采购产品进
行进货检验或供方现场验证,检验合格后予以入库。

(3)生产环节

公司产品开发部门、生产部门共同制定工艺文件及作业指导书,生产部门对
车间人员进行上岗技能培训,确保按照标准工艺进行生产。生产部门对半成品进
行自检、互检,质量管理部门对生产过程进行巡检,对产成品进行终检。

公司根据投料单号对产品批次进行溯源管理,针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追溯调
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4)售后环节

公司售后团队对客户反馈的产品质量问题进行详尽的书面记录,并反馈至研
发、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各部门对相关问题进行集中研讨,制定持续改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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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品质量内部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有效执行了前述质量控制相关内部流程;公司通过
了 ISO9001:2015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多年来,公司客户满意度较高,未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亦未受到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

综上,发行人产品质量内部控制措施有效。

3、业务合同条款及发行人与客户之间关于产品质量、维修等方面的责权利
划分

根据发行人与相关客户签订的业务合同中的典型条款,发行人须确保产品从
装运之日起 12 个月(“质保期”)符合规格且不存在重大材料和工艺缺陷;产品
不存在设计缺陷;对于缺陷产品,发行人负责维修或更换,产品装运相关费用和
损失由发行人承担。

4、产品质量事件案例

(1)2019 年 Flexsteel 事件

2019 年 3 月,发行人客户 Flexsteel 就发行人生产的一款开关产品质量问题
向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提交报告;发行人聘请了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产品进
行了评测,并于 2019 年 5 月向上述委员会提交了相关资料;同月,该委员会经
综合评估后认为无需进一步调查并决定结案。2019 年 9 月,发行人与 Flexsteel
签署和解协议,发行人支付 10 万美元作为和解金。

上述事件中,发行人未被认定存在重大质量责任,亦未承担重大经济损失;
尽管如此,为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改善客户体验,发行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优
化公司产品质量体系:①在研发实验室设立电子产品安全专区,对公司全部存量
电子类产品进行了全面检验,同时规定新产品必须在安全专区进行全面检验后方
可投入生产;②对于新品类的电子产品,公司在投产前均提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
行事前评测;③进一步提高电子类产品的自产率,降低外部供应商导致的质量风
险。

报告期内,公司与 Flexsteel 保持良好合作关系;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
Flexsteel 均为公司前五名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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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Flexsteel 向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提交报告的主要内容

Flexsteel 向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提交报告的主要内容如
下:

Flexsteel 的部分零售商、客户报告了电动沙发开关的电气故障问题。该型号
开关由 Flexsteel 向匠心家居采购。

Flexsteel 不认为带有这种开关的产品存在实质性质量风险或造成了严重伤
害、财产损坏或人员伤亡相关的不当风险。尽管如此,Flexsteel 仍基于谨慎性原
则,向 CPSC 提交报告。

Flexsteel 销售了约 55,000 件带有这种开关的产品。自 2018 年 6 月至 2019
年 2 月,Flexsteel 收到 11 起关于开关故障的报告,但不存在人身伤害或财产损
失相关的报告。唯一的物品损毁情形为开关本身的热损伤,主要涉及电路板及其
外壳。由于 Flexsteel 的电动家具可达到 750 华氏度的阻燃标准,因此家具本身不
可能在这种小概率的电气故障中受损。

2016 年,美国保险商实验室(“UL”)对上述开关进行了认证;2018 年再次
进行了认证。2017 年,UL 还对包含这种开关的一种组合产品进行了认证。

尽管报告故障仅为微量(11/55,000),并且没有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但 Flexsteel 仍与匠心家居共同协作以发现问题根源,并与匠心家居共同确定产品
迭代过程中受影响的批次。在得出相关结论前,Flexsteel 将停止相关产品的发货,
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制定纠正性行动计划。

②相关产品的销售情况

Flexsteel 报告的产品主要为发行人以配件形式向其销售的开关。根据专业第
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及发行人向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提交的报告,自
2017 年 2 月产品起售至 2019 年 3 月提交报告,发行人销售该种开关的情况如下:

项目 最终销售给 Flexsteel 销售给全部客户
数量(件) 76,744 150,978
金额(万元) 453.88 892.91
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0.21% 0.41%
注 1:最终销售给 Flexsteel 的开关,多数由发行人销售给高峰创建家私(深圳)有限公司,后者系 Flexste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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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代工厂
注 2:销售金额根据销售数量乘以单价得出,单价取 2017-2019 年该型号开关的平均单价

③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根据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评测,发行人上述产品不存在实质性质量风险;美国
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经综合评估后决定结案,亦未认定发行人存在重大质量责
任。

综上,发行人向 Flexsteel 销售的开关产品不存在重大质量问题。

④Flexsteel 提交报告前未与发行人达成和解的背景和原因

根据美国《消费品安全法》(Consumer Product Safety Act,CPSA),Flexsteel
有义务及时就潜在的产品安全问题向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进行报告,无论
是否达成和解。

鉴于提交报告的强制性和及时性要求,发行人与 Flexsteel 并未能在提交报告
前就产品质量问题形成最终结论。Flexsteel2019 年 3 月提交报告并向发行人提供
详细信息后,发行人随即聘请了专业第三方机构对相关产品进行了评测;2019
年 5 月,上述委员会即决定结案。双方在较短时间内就产品质量责任问题形成了
结论。

为增进双方互信,加强合作关系,双方于 2019 年 9 月签署和解协议。发行
人向 Flexsteel 支付 10 万美元,用于补偿 Flexsteel 因相关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
律师费及潜在的同型号产品更换的售后服务费。

综上,双方未在 Flexsteel 提交报告前达成和解,具有合理性。

(2)2020 年 Connolly 诉讼

2020 年 6 月,Jacqueline Connolly 作为 William Connolly 遗产管理人向包括
匠心美国在内的共计四名被告提起产品责任与过失死亡诉讼,诉请的初步赔偿金
额为 30,001 美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相关案件尚未判决。

①其他三名被告的基本情况

序号 名称 简介 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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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厅家具,餐厅家具,
1948 年创立于美国佛罗里达 户外家具,卧室家具,
Kane Furniture
1 州圣彼得斯堡,在全美开设有 床垫,家庭办公家具,
Corporation
多家门店 家用配件,地毯和灯等
(家用家具)
Shearon Campbell d/b/a
一家私人搬家公司,业务开始
2 Campbell Moving 搬家服务
于 1997 年
Services
2002 年 8 月由佛罗里达州立
法机构创立的一个非营利、免
Citizens Property 税的公共实体,旨在为无法在 风暴保险和一般财产
3
Insurance Inc. 私人市场上找到保险机构的 保险
佛罗里达州业主提供财产保


②原告受产品伤害的具体情况、经过和诉求、发行人涉案原因

根据原告诉状:2019 年 4 月,William Connolly 向 Kane Furniture Corporation
购买了智能电动沙发(该产品由匠心美国出售给 Kane Furniture Corporation),该
沙发由 Shearon Campbell 运送并安装完毕。后该沙发在 William Connolly 使用时
起火,William Connolly 由于身体残疾未能逃离,最终因火灾去世。事故发生后,
由于保险公司 Citizens Property Insurance Inc.的疏忽,导致保存的相关证据受到
损毁。

2020 年 6 月,Jacqueline Connolly 作为 William Connolly 遗产管理人向 Kane
Furniture Corporation、匠心美国、Shearon Campbell 及 Citizens Property Insurance
Inc.共计四名被告提起产品责任与过失死亡诉讼,诉请的初步赔偿金额为 30,001
美元。

③与其他三名被告的关系和责任分担情况

上述案件中其他三名被告与发行人、匠心美国、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人员的近亲属不存在关联关系。Kane
Furniture Corporation 系发行人客户。

上述案件中四名被告未就案件原告诉请金额作出分担约定。截至本招股说明
书签署日,上述案件尚未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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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是否构成重大安全事故,诉讼对发行人的影响和进展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案件尚未判决。该案件是否涉及重大安全事
故,以及发行人在此案中的责任认定,尚待法院最终判决。

根据美国国家火灾报告系统记录,William Connolly 所涉及火灾的火源为香
烟。目前无直接证据表明发行人产品质量与该起火灾存在关联。

根据美国 Squire Patton Boggs (US)LLP 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对相关征询
的书面回复,匠心美国并无就上述案件中的人身伤亡向任何政府机构报告的法律
义务,也不知晓任何政府机构正在调查此案。

本案涉及的初步赔偿金额为 30,001 美元,金额较小;匠心美国已就产品责
任购买了保额 200 万美元的商业综合责任保险和责任限额 500 万美元的超赔责任
险。如最终法院判决匠心美国承担相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将就该案赔偿金额(免
赔额以上)理赔。本次诉讼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⑤结合对 Kane Furniture Corporation 的销售、利润占比和后续合作情况,补
充披露涉诉事项对发行人与该客户和其他境外客户合作稳定性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 Kane Furniture 的销售收入及其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比重稳中有升,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对 Kane Furniture 的销售收入(万元) 1,112.26 1,033.63 524.99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0.85% 0.88% 0.48%
Kane Furniture 贡献的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比重 0.99% 0.95% 0.53%

注:Kane Furniture Corporation 商务别名(do business as)Kane’s Furniture


在相关诉讼发生后,发行人与 Kane Furniture 后续合作情况良好。2020 年全
年,发行人对 Kane Furniture 销售收入 1,112.26 万元,相比上年保持稳中有增;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对 Kane Furniture 的在手订单金额为 833.48 万
元,后续业务储备充足。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其他客户不存在类似诉讼或事故。

综上,涉诉事项对发行人与 Kane Furniture 和其他境外客户合作稳定性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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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大不利影响。

5、境外子公司的产品生产质量管理制度、内部控制措施及有效性

在质量控制方面,发行人境内、境外公司遵循统一的质量管理制度及内部控
制措施,并切实保证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发行人境外子公司质量管理及内部控制具有有效性。

针对跨境管理风险,发行人采取了一系列风险应对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如下:

(1)直接派驻生产、技术、财务等方面的核心管理人员负责和参与境外子公
司的经营与决策,确保公司境内外企业文化、内控制度、管理水平的统一性。

(2)积极吸纳境外当地的优秀管理人才参与相关公司的经营管理,确保境外
经营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文化习俗。

(3)聘请国际或当地知名的财务及法务顾问机构,为公司跨境经营中的合规、
税收等事项提供专业咨询建议,帮助公司科学管理。

6、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退换货政策、退换货金额,是否存在大额异常退换
货情形

根据发行人内部退换货管理规定及发行人与部分客户签署的协议,当发行人
产品在设计、制造、运输、安装等方面存在质量缺陷,且确为发行人责任的,由
发行人负责退换。在实际业务中,一般由客户向发行人销售及客服团队提出相关
申请,发行人通过口头或书面沟通、实地察看、产品检测等方式明确问题性质、
原因及责任方,经与客户达成一致并经内部审批后,实施退换货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退换货情况如下: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退换货金额(万元) 56.49 90.36 54.39

退换货金额占营业收入比 0.04% 0.08% 0.05%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质量优良,退换货金额占收入比重极低,不存在大额异
常退换货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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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美国有关产品质量及消费者保护涉及发行人业务相关的监管体制和主要
法律法规、行政令及其对发行人可能的影响

(1)主要法律法规

美国联邦和州两级的各种法律都对消费者保护作出了规定,其中具有广泛适
用性的法案包括:

①1972 年《消费品安全法》(“CPSA”),该法案经 2008 年《消费品安全改
进法》(“CPSIA”)修订,授权识别具有不合理伤害风险的消费品,并制定相关
标准以降低或消除该风险;

②《联邦贸易委员会法》,该法案禁止不公平、欺骗或欺诈行为;

③《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该法案主要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
品的安全进行监管。此外,美国还存在其他各类适用于特定产品的针对性法规。

(2)监管体制

按不同产品划分,美国各类机构对于产品质量及消费者保护存在明确分工。

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主要在 CPSA 和 CPSIA 的授权下开展工作,
主要负责保护消费者免受火灾、电气、化学或机械故障造成的损坏、伤害或死亡
风险。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负责大部分食品、药品的安全管理;美国
农业部下辖食品安全检验署(FSIS)则负责肉、禽肉和蛋制品的安全卫生监管。

此外,美国各级法院负责审理产品质量及消费者保护相关的民事诉讼。

(3)前述监管体制对发行人的影响

公司目前主要市场为美国,在美国销售主要涉及的风险为产品相关的损害赔
偿责任。该等责任主要基于违反保修义务、过失或严格责任。其中,产品的设计
缺陷、制造缺陷及警告缺陷都可能引起严格责任。若公司产品存在严重缺陷,可
能引发质量纠纷、客户索赔,进而遭受有关机构的调查、处罚,甚至面临诉讼,
导致公司订单减少、市场形象受损乃至失去客户。尽管公司购买了产品责任保险,
但若发生上述情况,公司仍可能蒙受重大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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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购买产品责任保险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购买的出口产品责任保险合同如下:

赔偿限

险种 投保人 承保人 被保险人 被保险产品 保险期间 额(万

美元)
锐新医疗、常州
(1)商
锐新医疗 瑞再企商 美闻、常州美闻 电动床、电动椅以
业综合
(发行人 保险有限 上海分公司、美 及这两类产品的 2017.12.20-2018.12.19 200
责任保
前身) 公司 能特机电、携手 配件

家居、匠心美国
1
史带财产 锐新医疗、常州 500(超
(2)商
锐新医疗 保险股份 美闻、常州美闻 电动床、电动椅以 过 200
业综合
(发行人 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美 及这两类产品的 2017.12.20-2018.12.19 万美元
责任保
前身) 上海分公 能特机电、携手 配件 后的额

司 家居、匠心美国 度)
电动床、电动椅和
发行人、常州美 组合沙发以及这
(1)商
锐新医疗 瑞再企商 闻、常州美闻上 三类产品的配件、
业综合
(发行人 保险有限 海分公司、美能 常 州 美 闻 及 其 上 2018.12.20-2019.12.19 200
责任保
前身) 公司 特机电、携手家 海分公司销售的

居、匠心美国 附加清单列明的
产品
2 电动床、电动椅和
组合沙发以及这
史带财产 发行人、常州美 500(超
(2)商 三类产品的配件、
锐新医疗 保险股份 闻、常州美闻上 过 200
业综合 常州美闻及其上
(发行人 有限公司 海分公司、美能 2018.12.20-2019.12.19 万美元
责任保 海分公司销售的
前身) 上海分公 特机电、携手家 后的额
险 附加清单列明的
司 居、匠心美国 度)
产品、锐新医疗销
售的无纺布袋
发行人、美能特 电动椅、组合沙
机电、携手家居、 发、电动床架以及
商业综
安达保险 常州美闻、常州 这三类产品的配
3 合责任 发行人 2019.12.20-2020.12.19 700
有限公司 美闻上海分公 件、常州美闻销售
保险
司、匠心美国、 的附加清单列明
匠心越南 的产品
电动椅、组合沙
发行人、美能特
发、电动床架以及
机电、携手家居、
商业综 这三类产品的配
安达保险 常州美闻、常州
4 合责任 发行人 件、常州美闻及匠 2020.12.20-2021.12.19 700
有限公司 美闻上海分公
保险 心美国销售的附
司、匠心美国、
加清单列明的产
匠心越南


注 1:合同 1 之(2),针对投保产品:秋千配件、调节床、脚轮、坐具零件(椅架),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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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人对于每次索赔应当先自行承担 USD50,000.00;其他产品,被保险人对于每次索赔应当
先自行承担 USD 10,000.00。

注 2:合同 2 之(2),针对投保产品:秋千配件、调节床、脚轮、坐具零件(椅架)、用于
跑步机上的电机、飞轮、模具,被保险人对于每次索赔应当先自行承担 USD50,000.00;其
他产品,被保险人对于每次索赔应当先自行承担 USD 10,000.00。

注 3:合同 3、4,针对投保产品:秋千配件、螺栓组件和调节床,被保险人对于每次索赔应
当先自行承担 USD40,000.00;针对抬升椅,被保险人对于每次索赔应当先自行承担 USD
25,000.00;针对其他产品,被保险人对于每次索赔应当先自行承担 USD10,000.00。

发行人报告期内购买的出口产品责任保险已覆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向美国
市场销售的主要商品。


(十一)产品和技术的可替代性

1、产品设计创意基于深刻的市场理解,难以简单替代

智能电动家具兼具实用和装饰的功能,研发团队对市场潮流的理解、消费者
款式偏好和使用需求的把握,是产品款式设计成败的关键,直接影响到产品适销
性。公司研发团队通过与国外研发公司合作,定期参与行业展会,触及国际研发
动态和市场潮流前沿,不断更新产品设计理念,在美式家具的研发设计上具有深
厚的技术积累。此外,发行人在美国拥有成熟的本地化销售和售后服务团队,多
年来坚持本地化销售服务,与客户零距离沟通交流,对美国市场的发展潮流和客
户需求具有更为深刻的洞察。

公司产品融合了公司对消费者需求的深刻理解,及在此基础上的创新创意,
竞争对手短期内难以简单替代。

2、产品高效、高质量生产依赖于供应链内部垂直整合,难以简单复制

公司成品系在传统静态家具基础上,结合机械技术、电机技术、电子控制技
术和网络技术等,使沙发和床等家具具备了电力驱动和精准控制下的姿势调整、
电动按摩和智能控制等功能。多种学科的融合应用使智能家具产品功能具有一定
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其生产制造具备一定的技术门槛。

公司不仅具有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成品的生产和组装能力,还具备完
整的电机、电控和机构件等核心配件的研发、生产能力,形成了内部垂直整合的
供应链体系,保证了产品生产关键环节的自主可控。核心配件的自主研发、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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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有效控制成本,降低核心技术流失风险,实现生产环节的全程质量跟踪,有效
保证了产品质量。

此外,公司通过核心配件的自主生产,更好的实现了成品设计环节与配件制
造环节的互联互通,使产品设计更加易于制造、成本可控,同时使产品生产环节
更好的贯彻设计理念,显著提高了公司整体设计研发效率。

3、产品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优势具有一定壁垒

优良的品质是公司获得消费者信任、赢得市场竞争的基础,是公司业务可持
续发展的保障。公司对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检验、销售等各个环节实施标
准化管理和控制,成功通过 ISO9001:2015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有多款
产品获得欧美市场广受认可的质量安全认证。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美国子公司专门负责境外市场的售后服务,
建立了专业的售后服务中心,服务团队核心人员均为行业经验丰富的当地人士。
公司在境外市场本地化的售后服务布局,能够有力保证公司与客户沟通无障碍、
服务无时差,进而有利于公司建立客户信任与满意度壁垒。

综上,公司产品和技术依赖于长期形成的行业经验积淀、研发生产体系建设、
先进的产品质量体系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较强的不可替代性。


(十二)主要竞争对手的技术工艺水平、市场占有率等情况

智能家具行业属于现代技术、创新创意与传统行业相结合的典型代表。本行
业融合多种学科、多种现代技术的运用,产品款式和功能设计、加工质量具有难
以量化的特征;因此,行业内并无通用技术参数可做技术工艺水平比较。

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

智能电动沙发 智能电动床
2020 年销 2020 年销
公司名称 市场占有 市场占有
产品分类 售收入(万 产品分类 售收入(万
率 率
元) 元)
沙发及配
敏华控股 套产品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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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源家居 功能沙发 76,801.35 0.46% -
智能电动
麒盛科技 - - - 196,064.15 7.12%

顾家家居 沙发 641,298.48 3.86% -
恒林股份 沙发 89,433.06 0.54% -
智能电动 智能电动
发行人 77,252.09 0.46% 26,967.51 0.98%
沙发 床
注 1:敏华控股沙发销售收入包含部分非功能沙发,测算市场占有率偏高
注 2:顾家家居沙发销售收入包括部分非功能沙发,测算市场占有率偏高
注 3:恒林股份沙发销售收入包括部分非功能沙发,测算市场占有率偏高
注 4:根据智研咨询统计数据,2020 年,功能沙发全球市场规模 244.73 亿美元,智能电动
床全球市场规模 40.58 亿美元
注 5:同行业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于其定期报告,其中,敏华控股 2019 年销售收入数据
取其 2020 财年(报告期:2019 年 4 月-2020 年 3 月)年报

与主要竞争对手相比,发行人市场占有率尚不具有显著优势;但发行人低附
加值 OEM 业务较少,不涉足传统非功能沙发,且兼具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
床产品线,综合而言具有一定市场优势。


(十三)发行人境外业务可持续性

1、境外功能沙发、智能电动床市场规模预计平稳增长

根据智研咨询的预测,全球功能沙发市场规模将持续平稳增长,到 2027 年
全球功能沙发市场规模将达到 415.97 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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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智研咨询

根据智研咨询的预测,美国智能电动床市场规模将持续平稳增长,到 2027
年美国智能电动床销售额将达到 47.19 亿美元。




资料来源:智研咨询

综上,智能家具境外市场需求总体保持增长趋势,不存在海外市场需求萎缩
的情况。

2、新冠疫情未对智能家具行业出口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新冠疫情在海外传播之初,家具行业出口订单曾受到短期不利影响。受新冠
疫情影响,多国采取宽松的货币政策,房地产市场逐步企稳走高,拉动家具出口;
同时,长期居家环境催生消费者改善生活条件的需求,海外家具市场得以提振。
智能家具行业出口业务因此逐步企稳改善。

根据海关总署统计数据,2020 年,我国家具及其零件产品出口金额 4,038.56
亿元,同比增长 8.27%。2020 年 12 月,家具及其零件产品出口金额达 491.28 亿
元,创单月数据历史新高。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外销占比较高,其销售收入除麒盛科技外均呈现同比增
长趋势。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最新年报财务数据及其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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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报 2019 年报
同行业上市公司
销售收入(万元) 同比变动 销售收入(万元)
敏华控股 1,643,407.10 35.32% 1,214,429.90
中源家居 116,241.86 8.67% 106,971.18
麒盛科技 225,990.87 -10.65% 252,926.07
顾家家居 1,266,599.07 14.17% 1,109,359.31
恒林股份 474,309.37 63.34% 290,373.70
注: 敏华控股 2019 年度数据为 2020 财年(2019 年 4 月-2020 年 3 月)数据,以此类推,
其货币单位为港元

3、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客户流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客户新增及减少情形,客户的小幅动态调整具有商
业合理性。其中,流失客户主要为小规模乃至一次性客户,整体交易规模较小,
对发行人主营业务稳定性不存在重大影响。

公司与主要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各期,公司前十大客户合计销
售收入占比均在 75%以上,2018 年-2020 年前十大客户合计销售收入复合增长率
16.83%,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稳定支撑。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大客户合作关
系稳定,合作历史较长,不存在流失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前十大客户 开始合作时间
Ashley Furniture 2015 年
Jackson Furniture 2011 年
HomeStretch 2014 年
Pride Mobility 2003 年
Bob’s Discount 2016 年
Flexsteel 2014 年
Hooker Furniture 2013 年
American Signature 2016 年
Factory Direct 2016 年
R. C. Willey 2011 年
Mor Furniture 2015 年
Raymours 2017 年
Badcock 2019 年
Palliser Furniture 2016 年

综上,发行人境外业务具备可持续性,市场需求萎缩、客户流失等重大经营
风险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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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

(一)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2020 年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产品类
金额 金额 金额
别 占比 占比 占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智能电
77,252.09 58.92% 54,877.55 46.95% 45,614.21 41.95%
动沙发
智能电
26,967.51 20.57% 28,365.15 24.27% 25,839.99 23.77%
动床
智能家
24,427.08 18.63% 31,711.29 27.13% 36,263.03 33.35%
具配件
其他 2,456.63 1.87% 1,924.73 1.65% 1,010.99 0.93%
合计 131,103.32 100.00% 116,878.72 100.00% 108,728.22 100.00%


(二)主要产品产能、产量、销量情况

1、 报告期发行人主要产品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
年度 产品 产能 产量 销量 产能利用率 产销率
智能电动沙发 48.40 50.30 47.30 103.93% 94.03%
2020 年
智能电动床 17.73 15.91 15.36 89.72% 96.53%
智能电动沙发 35.80 33.04 31.80 92.29% 96.25%
2019 年
智能电动床 16.96 17.99 16.84 106.09% 93.62%
智能电动沙发 27.72 27.65 27.32 99.75% 98.79%
2018 年
智能电动床 13.44 14.11 14.15 104.98% 100.29%

2018-2020 年,公司产能利用较为饱和,产销率基本稳定。

2、2020 年上半年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及智能家具配件销量同比变动
情况

2020 年 1-6 月销 2020 年 1-6 月销售
同比增幅 同比增幅
量(万件) 额(万元)
智能电动沙发 12.74 -5.43% 23,313.97 -1.02%
智能电动床 6.50 -0.89% 11,762.56 4.81%
智能家具配件 321.69 -46.92% 9,788.65 -36.54%

受疫情影响,2020 年 1-6 月公司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智能家具配件
的销量均出现不同程度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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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智能家具配件下滑更为显著,主要原因包括:1)公司以成品为业务
重心,配件业务优先保障成品生产的需求;2)公司对配件主要客户 Jackson
Furniture 销售逐年下降。

2020 年 1-6 月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销量增幅低于销售额增幅,主要由
于产品平均单价提升,其主要原因包括:

①2019 年四季度以来,匠心越南投产销售并实现大规模出货,业务模式以
FOB 为主。由于越南出货无需承担美国加征关税,因此 FOB 模式下销售单价显
著回升。

②2020 年 1-6 月,人民币同比贬值,产品人民币单价有所提高。

综上,2020 年 1-6 月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销量与销售额同比变动不一
致具备合理性。


(三)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产品 平均售价 平均售价 平均售价
变动 变动 变动
(元) (元) (元)
智能电动沙
1,633.28 -5.36% 1,725.80 3.35% 1,669.90 1.80%

智能电动床 1,756.15 4.28% 1,684.07 -7.78% 1,826.17 -13.14%
智能家具配
38.97 32.72% 29.36 11.05% 26.44 -12.67%



(四)公司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1、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1)2020 年前五名客户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万元)
例(%)
1 Ashley Furniture 40,526.57 30.75
2 Pride Mobility 20,766.26 15.75
3 Bob's Discount 9,984.80 7.57
4 HomeStretch 9,816.21 7.45
5 Flexsteel 8,005.53 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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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89,099.37 67.59
注:同一控制下客户已合并列示。

(2)2019 年前五名客户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万元)
例(%)
1 Ashley Furniture 35,120.25 29.90
2 Pride Mobility 12,631.60 10.75
3 HomeStretch 11,732.90 9.99
4 Bob’s Discount 6,396.67 5.45
5 Flexsteel 5,331.92 4.54
总计 71,213.34 60.63
注:同一控制下客户已合并列示。

Flexsteel 系发行人 2019 年度新增前五大客户。Flexsteel 业务起始于 1893 年,
公司成立于 1929 年,是美国历史最悠久的家具制造商和零售商之一,也是美国
纳斯达克上市公司。发行人通过参加行业展会、直接拜访等方式获取该客户业务。

发行人与 Flexsteel 合作多年,2018-2020 年,发行人对 Flexsteel 销售金额分
别为 4,082.56 万元、5,331.92 万元和 8,005.53 万元。双方合作具有连续性、持续
性。

(3)2018 年前五名客户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万元)
例(%)
1 Ashley Furniture 31,517.67 28.73
2 Pride Mobility 11,304.90 10.31
3 HomeStretch 10,777.60 9.82
4 Jackson Furniture 10,317.41 9.41
5 Bob’s Discount 5,631.38 5.13
总计 69,548.95 63.40
注:同一控制下客户已合并列示。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较为稳定发行人不存在对单一客户销售比例超过
主营业务收入 50%的情况,亦不存在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报告期前五名
客户中无公司关联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要关联方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在上述客户中均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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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不存在报告期前五大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
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
形。

2、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简介

中国市
序 场名称 发行人主要销 双方合作
客户名称 客户简介 收入规模 基本注册信息
号 (如 售内容 起始时间
有)
公司成立于 1984 年
业 务 开 始 于 1945
2019 年美 3 月 27 日,注册于
年,是美国最大的 智能电动沙
国市场销 美国威斯康星州,
Ashley 爱室丽 家具制造商和零售 发、智能电动
1 售收入 2015 年 注 册 号 为 1
Furniture 家居 商之一,在全球 123 床、智能家具
64.36 亿 A13888,经营范围
个国家开设超过 配件
美元 为家具的批发、零
900 家门店
售。
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 14 日,注册于
业 务 开 始 于 1986 美国宾夕法尼亚
年,全球领先的电 智能电动沙 州 , 注 册 号 为
Pride
2 动产品制造商,产 未披露 发、智能家具 2003 年 2850220,经营范围
Mobility
品涵盖抬升椅、助 配件 为外科器械、医学
力车、电动轮椅等 仪器、运输设备、
摩托车/自行车的制
造。
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7 月 9 日,注册于美
业 务 开 始 于 2010
HomeStret 国密西西比州,注
3 年,美国功能沙发 未披露 智能家具配件 2014 年
ch 册号为 951973,经
制造商
营范围为软体家具
的制造。
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业 务 开 始 于 1991
2020 年销 1 月 7 日,注册于美
年,美国知名折扣 智能电动沙
Bob's 售收入 国马萨诸塞州,注
4 家具零售商,在美 发、智能电动 2016 年
Discount 17.13 亿 册号为 202149352,
国开设了 126 家门 床
美元 经营范围为家具零

售。
公司成立于 1929 年
业 务 开 始 于 1893
2020 财年 12 月 27 日,注册于
年,美国历史最悠 智能电动沙
营业收入 美国明尼苏达州,
5 Flexsteel 久的家具制造商和 发、智能家具 2014 年
3.67 亿美 注册号为 176-AA,
零售商之一;美国 配件
元 经营范围为床垫及
纳斯达克上市公司
木制家具制造。
业 务 开 始 于 1933 公司成立于 1954 年
Jackson 年,美国知名家具 12 月 16 日,注册于
6 未披露 智能家具配件 2011 年
Furniture 制造商,拥有 6 家 美国田纳西州,注
工 厂 和 超 过 1,500 册号为 00002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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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员工 经营范围为软体家
具的制造。
资料来源:各公司官方网站、年度报告,Furniture Today 周刊,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
资信报告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均为美国知名家具企业或电动产品企业,多数客
户拥有数十年乃至近百年的经营历史,客户资质优良。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合作历
史较长,未发生过重大纠纷或潜在纠纷,合作关系持续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新增客户的主要情况如下:

2020 年
序 客户类 主要销售产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万元) 占比(%)
号 型 品
智能电动沙
1 2755217 Ontario Inc. 零售商 592.01 0.45

STEVE SILVER 零售商 智能电动沙
2 244.71 0.19
COMPANY 发
3 Furniture Fair, INC 零售商 115.91 0.09 智能电动床
4 Win Wood Vietnam Co.Ltd. 制造商 36.90 0.03 配件
5 Dura Plastic Products 制造商 26.19 0.02 其他
合计 1,015.73 0.77
2019 年
序 客户类 主要销售产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万元) 占比(%)
号 型 品
1 Badcock 零售商 1,568.02 1.34 智能电动床
2 台升实业有限公司 制造商 54.41 0.05 配件
3 XDP Recreation 制造商 53.50 0.05 其他
4 The Dufresne Group 零售商 2.41 0.00 其他
上海山联电子科技有限公
5 制造商 1.34 0.00 其他

合计 1,679.68 1.44
2018 年
序 客户类 主要销售产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万元) 占比(%)
号 型 品
1 Pacific Furniture 制造商 1,419.93 1.31 配件
智能电动沙
2 Warehouse M 零售商 232.56 0.21

智能电动沙
3 El Dorado Furniture 零售商 108.89 0.10

Woodstock Furniture
4 零售商 37.77 0.03 智能电动床
Outlet
5 Bigbee Industries 制造商 30.11 0.03 配件
合计 1,829.26 1.68

3、报告期内,发行人智能电动床、智能电动沙发、配件产品前五大客户及
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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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 年

占主营业
销售金额
产品名称 客户名称 务收入比
(万元)
重(%)
Ashley Furniture Trading 28,312.56 21.60
Ashley
Ashley Furniture 418.59 0.32
Furniture
小计 28,731.15 21.91
Pride Mobility 13,694.40 10.45
Pride Australia 3,240.85 2.47
Pride France 1,539.93 1.17
Pride UK 183.66 0.14
智能电动沙 Pride Mobility
Pride Italy 139.69 0.11

Pride Netherlands 24.67 0.02
Pride Shanghai 0.49 0.00
小计 18,823.68 14.36
Flexsteel 7,390.85 5.64
Bob’s Discount 4,262.55 3.25
American Signature 2,667.48 2.03
合计 61,875.71 47.20
Ashley Furniture Trading 10,677.07 8.14
Ashley
Ashley Furniture 499.18 0.38
Furniture
小计 11,176.25 8.52
Bobs Discount 5,719.57 4.36
智能电动床
Lady Americana 1,779.43 1.36
Badcock 1,744.01 1.33
R. C. Willey 1,090.29 0.83
合计 21,509.55 16.41
HomeStretch 9,353.46 7.13
Jackson Furniture 2,422.97 1.85
Palliser Furniture 1,768.13 1.35
Pride Mobility 1,037.56 0.79
Pride UK 614.14 0.47
智能电动家
Pride Australia 11.46 0.01
具配件 Pride Mobility
Pride France 9.07 0.01
Pride Netherlands 0.18 0.00
小计 1,672.42 1.28
高峰创建家私(深圳)有限公司 1,545.27 1.18
合计 16,762.25 12.79
注:主要客户未披露其当期同类产品采购金额,因此公司当期销售金额占客户当期同类产品
采购比重数据无法获取。

(2)2019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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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主营
销售金额 业务收
产品名称 客户名称
(万元) 入比重
(%)
Ashley Furniture 12,945.52 11.08
Ashley Furniture Trading 7,852.17 6.72
Ashley Furniture 万福阁家具(昆山)有限
0.32 0.00
公司
小计 20,798.01 17.79
Pride Mobility 7,604.21 6.51
Pride Australia 1,699.88 1.45
Pride France 1,118.22 0.96
Pride Italy 156.17 0.13
智能电动沙发
Pride Mobility Pride UK 109.97 0.09
Pride Europe 17.12 0.01
普拉德机动产品商贸(上
1.01 0.00
海)有限公司
小计 10,706.57 9.16
Flexsteel 4,992.28 4.27
Hooker Furniture 3,056.76 2.62
American Signature 2,424.64 2.07
合计 41,978.26 35.92
Ashley Furniture 6,366.78 5.45
Ashley Furniture Trading 4,920.92 4.21
Ashley Furniture 万福阁家具(昆山)有限
0.54 0.00
公司
小计 11,288.23 9.66
智能电动床
Bob’s Discount 4,416.38 3.78
Factory Direct 2,628.62 2.25
Badcock 1,542.99 1.32
R. C. Willey 994.91 0.85
合计 20,871.14 17.86
HomeStretch 11,720.33 10.03
Jackson Furniture 4,929.30 4.22
Wanek Furniture 1,619.12 1.39
Ashley Furniture 1,048.37 0.90
Ashley Furniture
Ashley Furniture Trading 379.12 0.32
小计 3,046.61 2.61
Pride Mobility 1142.21 0.97
智能电动家具 Pride UK 601.36 0.51
配件 Pride France 20.74 0.02
Pride Australia 10.03 0.01
Pride Mobility Pride Italy 0.04 0.00
普拉德机动产品商贸(上
0.01 0.00
海)有限公司
小计 1,774.39 1.52
高峰创建家私(深圳)有限公司 1,751.51 1.50
合计 23,222.14 19.87
注:主要客户未披露其当期同类产品采购金额,因此公司当期销售金额占客户当期同类产品
采购比重数据无法获取。

(3)2018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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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主营业
销售金额
产品名称 客户名称 务收入比
(万元)
重(%)
Ashley Furniture 20,450.80 18.81
Pride Mobility 7,244.04 6.66
Pride France 733.88 0.67
Pride Australia 718.00 0.66
Pride Mobility Pride Italy 186.05 0.17
Pride UK 174.36 0.16
智能电动沙发 Pride Europe 2.41 0.00
小计 9,058.75 8.33
Flexsteel 4,001.72 3.68
Hooker Furniture 2,724.35 2.51
Bob’s Discount 2,125.31 1.95
合计 38,360.92 35.28
Ashley Furniture 9,147.91 8.41
万福阁家具(昆山)有限
Ashley Furniture 0.56 0.00
公司
小计 9,148.46 8.41
智能电动床 Bob’s Discount 3,535.77 3.25
R. C. Willey 3,031.04 2.79
Factory Direct 1,360.61 1.25
Furniture Mart 1,123.85 1.03
合计 18,199.73 16.74
HomeStretch 10,756.30 9.89
Jackson Furniture 10,264.11 9.44
Pride Mobility 2,049.94 1.88
Pride UK 185.95 0.17
Pride Australia 3.89 0.00
Pride Mobility
Pride France 2.52 0.00
智能电动家具 Pride Italy 1.72 0.00
配件 小计 2,244.01 2.06
Ashley Furniture 1,260.42 1.16
Ashley Furniture Wanek Furniture 665.37 0.61
小计 1,925.78 1.77
Pacific Furniture 1,419.33 1.31
合计 26,609.54 24.47
注:主要客户未披露其当期同类产品采购金额,因此公司当期销售金额占客户当期同类产品
采购比重数据无法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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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内,发行人智能电动床、智能电动沙发、配件产品前五大客户信用政策、应收账款余额及回款情况(公司已申请豁免

披露前五大销售客户信用政策)

2020 年/2020 年末 2019 年/2019 年末 2018 年/2018 年末
产品名称 客户名称 回收完毕日期(截至 回收完毕日 回收完毕日
应收账款余额(万元) 应收账款余额(万元) 应收账款余额(万元)
2021 年 3 月末) 期 期
Pride Mobility 3,061.99 2021 年 2 月 1,545.71 2020 年 1 月 1,179.22 2019 年 1 月
Ashley Furniture 4,020.58 2021 年 1 月 6,538.70 2020 年 1 月 2,977.57 2019 年 1 月

智能电动沙 Flexsteel 871.38 2021 年 1 月 249.77 2020 年 1 月 112.49 2019 年 1 月
发 Bob’s Discount 3,059.76 - 1,256.31 2020 年 2 月 1,417.27 2019 年 2 月
Hooker Furniture 20.17 2021 年 1 月 127.08 2020 年 1 月 124.4 2019 年 1 月
American Signature 291.48 2021 年 1 月 782.9 2020 年 2 月 79.32 2019 年 3 月
Ashley Furniture 4,020.58 2021 年 1 月 6,538.70 2020 年 1 月 2,977.57 2019 年 1 月
Bob’s Discount 3,059.76 - 1,256.31 2020 年 2 月 1,417.27 2019 年 2 月
Badcock 712.57 2021 年 2 月 505.23 2020 年 2 月 - 不适用
智能电动床
Factory Direct 78.51 2021 年 1 月 374.51 2020 年 2 月 80.22 2019 年 2 月
R. C. Willey 20.06 2021 年 1 月 152.85 2020 年 2 月 732.68 2019 年 2 月
Furniture Mart 129.75 2021 年 1 月 59.54 2020 年 2 月 130.02 2019 年 2 月
HomeStretch 1,465.48 2021 年 3 月 2,807.07 2020 年 1 月 2,059.15 2019 年 1 月
Jackson Furniture 798.07 - 539.74 2020 年 1 月 1,603.55 2019 年 1 月

智能家具配 Pride Mobility 3,061.99 2021 年 2 月 1,545.71 2020 年 1 月 1,179.22 2019 年 1 月
件 Ashley Furniture 4,020.58 2021 年 1 月 6,538.70 2020 年 1 月 2,977.57 2019 年 1 月
高峰创建家私(深圳)有限公司 - - 213.68 2020 年 1 月 - 不适用
Pacific Furniture 81.73 2021 年 1 月 - 不适用 119.06 2019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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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lliser Furniture 34.48 2021 年 1 月 518.52 2020 年 4 月 25.33 2019 年 1 月


2020 年,受疫情影响,部分客户信用政策发生调整,主要为阶段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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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内,发行人智能电动床、智能电动沙发、配件产品前五大客户基
本情况

与发行人过往 与发行人
序 成立
客户名称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股权结构 业务往来的情 是否存在
号 时间
况 关联关系
手术器械制造、
运输设备制造、
Pride 2003 年开始合
1 1998 - 摩托车/自行车制 Officers (100%) 否
Mobility 作
造、医疗器械制

Ashley 批发家具、零售 2015 年 9 月开
2 1984 - - 否
Furniture 家具 始合作
商业沙发、木质
1,500 万美 Royce &Associates LlC 2014 年 7 月开
家具、办公及休
3 Flexsteel 1929 (11.78%); Dimensional Fund 否
元 闲家具的生产及 Advisors LP (7.81%) 始合作
销售
Bob’s 2016 年 2 月开
4 2005 - 家具零售 BDF Holding Corp.(100%) 否
Discount 始合作
Royce & Associates, LLc
(14.7%); NWQ Investment
Hooker 11,840,000 Management Company, LLC 2013 年 1 月开
5 1924 家具制造 否
Furniture shares (12.3%); And Dimensional 始合作
Fund Advisors LP (7.0%);
Directors And Officers (2.2%)
American Schottenstein Stores 2016 年 5 月开
6 2002 850 shares 家具零售 否
Signature Corporation (100%) 始合作
Henry Badcock;Ben M
2019 年 8 月开
7 Badcock 1926 - 家具零售 Badcock;Wogan S 否
始合作
Badcock,III。
4,500,000 Mathis Bros. Oklahoma City 2016 年 3 月开
Factory
8 1993 shares*$0.0 家具零售 否
Direct LLC(100%) 始合作
1 par value
家具零售、收音
30,000 2011 年 5 月开
机/电视/电子产 Berkshire Hathaway Inc.
9 R. C. Willey 1959 shares*$100 否
品零售、家用电 (100%) 始合作
par value
器零售
William A Hinks(52%);
Furniture 2016 年 3 月开
10 1978 - 家具零售 Tamera Wallenstein(29%); 否
Mart 始合作
William B Hinks(19%)
William Holliman (40%); 2014 年 4 月开
HomeStretc 软垫家用家具制
11 2009 - Employed Workers & Family 否
h 造 始合作
Members (60%)
Jackson 软垫家用家具制 2011 年 5 月开
12 1954 - - 否
Furniture 造 始合作
高峰创建家
生产经营各类沙 香港高峰创建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开
13 私(深圳) 2000 400 万美元 否
发、茶几及鞋柜 (100%) 始合作
有限公司
Pacific 2018 年 1 月开
14 2008 - 家具制造 - 否
Furniture 始合作
Palliser 家具设计、制造 Palliser Furnituer Upholstery 2016 年 4 月开
15 1944 - 否
Furniture 和分销 Holdings Ltd. 100% 始合作
资料来源: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Flexsteel、Aaron’s、Natuzzi 公开披露信息
注:部分客户信息未能通过公开渠道或独立第三方调研信息获取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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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与上述客户业务的可持续性

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合作多年,建立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合作过程中未发
生重大诉讼、纠纷,相关业务具有可持续性。

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主要客户较为稳定,部分客户变动的情形具有商业合理
性,不存在客户变动对主营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7、报告期内 ODM、OEM 及自主品牌销售前五大客户

(1)报告期内 ODM 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客户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Ashley Furniture 30,697.04 32,049.26 29,599.26
Bob's Discount 9,982.12 6,425.14 5,661.08
Flexsteel 7,390.85 4,992.28 4,001.72
Pride Mobility 12,992.89 7,378.69 5,394.68
Hooker Furniture 1,321.08 2,953.91 2,206.57
Badcock 3,049.22 1,542.99 -
合计 65,433.21 55,342.27 46,863.31

(2)报告期内 OEM 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客户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Pride Mobility 5,823.53 3,327.88 3,664.07
Ashley Furniture 9,210.36 - -
YS Design 170.33 100.92 76.37
Hooker Furniture 9.37 102.86 517.78
合计 15,213.59 3,531.66 4,258.22
注:小于等于五家,全部列示

(3)报告期内自主品牌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客户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HomeStretch 9,353.46 11,720.33 10,756.30
Mor Furniture 2,781.97 2,703.37 1,968.79
Jackson Furniture 2,422.97 4,929.30 10,264.11
Pride Mobility 1,679.68 1,774.39 2,244.01
R. C. Willey 1,020.64 1,382.83 3,424.70
Ashley Furniture 642.98 3,083.59 1,925.79
Palliser Furniture 1,768.13 1,599.09 1,013.11
合计 19,669.83 27,192.90 31,59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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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报告期内各类产品客户为家具零售商的销售金额及占比、家具制造商的
销售金额及占比;与家具制造商的合作方式;与家具零售商的结算方式,是否
存在客户滞销产品退货情形

(1)报告期内各类产品客户为家具零售商的销售金额及占比、家具制造商的
销售金额及占比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占该类 占该类
占该类产
金额 产品主 产品主
产品类别 客户性质 金额 品主营业 金额
营业务 营业务
(万元) 务收入比 (万元) (万元)
收入比 收入比

重 重
零售商 22,283.56 28.85% 18,279.89 33.31% 11,817.59 25.91%
制造商兼零售商 36,127.11 46.77% 25,876.47 47.15% 24,732.96 54.22%
智能电动沙发 制造商 18,823.68 24.37% 10,709.49 19.52% 9,058.75 19.86%
其他 17.74 0.02% 11.71 0.02% 4.91 0.01%
合计 77,252.09 100.00% 54,877.55 100.00% 45,614.21 100.00%
零售商 15,791.26 58.56% 17,058.95 60.14% 16,687.84 64.58%
制造商兼零售商 11,176.25 41.44% 11,288.23 39.80% 9,148.46 35.40%
智能电动床
制造商 - - 17.97 0.06% 3.69 0.01%
合计 26,967.51 100.00% 28,365.15 100.00% 25,839.99 100.00%
零售商 110.90 0.45% 222.93 0.70% 321.49 0.89%
制造商兼零售商 4,086.26 16.73% 5,841.10 18.42% 4,512.74 12.44%
智能家具配件 制造商 20,177.82 82.60% 25,646.99 80.88% 31,428.80 86.67%
其他 52.09 0.21% 0.27 0.00% - -
合计 24,427.08 100.00% 31,711.29 100.00% 36,263.03 100.00%

(2)与家具制造商的合作方式;与家具零售商的结算方式,是否存在客户滞
销产品退货情形

公司向家具制造商销售的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以 ODM 为主,OEM
为辅,销售的智能家具配件均为自主品牌。

公司与家具零售商的结算方式主要为电汇、支票。

公司对客户销售产品时即完成风险报酬转移,不存在滞销退货相关的权利与
义务。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客户滞销产品退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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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报告期内新增客户数量及销售金额、减少客户数量及销售金额,报告期
内是否存在主要客户流失情形,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新增客户数量及销售金额、减少客户数量及销售金额如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新增客户家数 11 18 21
新增客户当年销售
1,066.20 2,371.38 1,961.79
金额(万元)
减少客户家数 21 24 27
减少客户上年销售
245.28 741.74 2,191.13
金额(万元)

2018 年度,公司减少客户上年销售金额较高,主要由于 Main Street Casual
Living 于 2018 年停止合作。发行人 2017 年向该客户销售智能家具配件 1,571.39
万元。该客户曾经为 Pride Mobility 加工抬升椅,被指定采购发行人配件;此后
其逐步停止相关加工业务,因此停止购买发行人配件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前十大客户不存在流失的情形。

10、报告期内匠心美国和匠心越南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及销售占比

(1)匠心美国

2020 年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万元) 占合并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1 Bob’s Discount 6,198.69 4.73
2 Mor Furniture 2,813.13 2.15
3 Factory Direct 1,787.63 1.36
4 R. C. Willey 1,406.48 1.07
5 Warehouse M & Associates 1,273.28 0.97
合计 13,479.21 10.28
2019 年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万元) 占合并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1 Bob’s Discount 5,871.72 5.02
2 American Signature 2,766.03 2.37
3 Mor Furniture 2,748.34 2.35
4 Factory Direct 2,633.39 2.25
5 R. C. Willey 1,487.64 1.27
合计 15,507.11 13.27
2018 年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万元) 占合并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1 R. C. Willey 3,471.97 3.19
2 Mor Furniture 1,985.59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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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ride Mobility 1,706.97 1.57
4 Factory Direct 1,326.34 1.22
5 American Signature 1,285.51 1.18
合计 9,776.37 8.99

(2)匠心越南

2020 年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万元) 占合并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1 Ashley Furniture 39,313.48 29.99
2 Flexsteel 4,989.85 3.81
3 HomeStretch 4,067.22 3.10
4 Bob’s Discount 3,786.11 2.89
5 American Signature 2,571.14 1.96
合计 54,727.80 41.74
2019 年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万元) 占合并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1 Ashley Furniture 9,812.25 8.40
2 HomeStretch 1,307.04 1.12
3 Bob’s Discount 541.79 0.46
4 Pacific Furniture 186.49 0.16
5 Bedgear 75.08 0.06
合计 11,922.65 10.20

11、报告期内主要出口国收入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及占比

主要 销售金额 占主营业务
期间 客户名称
出口国 (万元) 收入比重
Ashley Furniture 40,342.94 30.77%
Pride Mobility 14,964.54 11.41%
美国 Bob’s Discount 9,984.80 7.62%
HomeStretch 9,816.21 7.49%
Flexsteel 8,005.53 6.11%
2020 年度 Palliser Furniture 1,823.95 1.39%
加拿大 N. Tepperman 1,363.14 1.04%
2755217 Ontario Inc. 592.01 0.45%
Pride Mobility 3,256.81 2.48%
澳大利亚 YS Design 174.77 0.13%
Badcock 0.75 0.00%
Ashley Furniture 33,500.27 28.66%
HomeStretch 11,732.90 10.04%
美国 Pride Mobility 9,379.36 8.02%
Bob’s Discount 6,396.67 5.47%
Flexsteel 5,331.92 4.56%
2019 年度
Pride Mobility 1,702.64 1.46%
澳大利亚 Badcock 732.88 0.63%
YS Design 318.02 0.27%
Palliser Furniture 1,618.52 1.38%
加拿大
N. Tepperman 839.11 0.72%
Ashley Furniture 30,851.75 28.38%
2018 年度 美国
HomeStretch 10,777.60 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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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son Furniture 10,317.41 9.49%
Pride Mobility 9,324.95 8.58%
Bob’s Discount 5,631.38 5.18%
Palliser Furniture 1,133.95 1.04%
加拿大
N. Tepperman 623.25 0.57%
Natuzzi 731.00 0.67%
意大利
Pride Mobility 187.36 0.17%
注:以上主要出口国的主要客户,如果大于五家,则列示交易金额的前五名;如果小于等于
五家,则全部列示。

12、报告期内携手家居、美能特机电、常州美闻各子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
售金额及占比

单位:万元

各主体名 占主营业务
报告期间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称 收入比重
HomeStretch 5,156.21 3.93%
Jackson Furniture 2,428.40 1.85%
携手家居 Palliser Furniture 1,823.95 1.39%
高峰创建家私(深圳)有限公司 1,660.40 1.27%
Natuzzi 1,522.81 1.16%
2020 年度 浙江恒耀实业有限公司 397.11 0.30%
美能特
广东朗硕健身器材有限公司 0.18 0.00%
Icon Health Fitness 48.98 0.04%
Dura Plastic Products 26.19 0.02%
常州美闻
捷和电机(江西)有限公司 23.74 0.02%
REXON INDUSTRIAL 8.38 0.01%
HomeStretch 9,850.57 8.43%
Jackson Furniture 4,929.10 4.22%
携手家居 Ashley Furniture Industries 2,882.20 2.47%
高峰创建家私(深圳)有限公司 1,751.43 1.50%
Palliser Furniture 1,598.89 1.37%
浙江恒耀实业有限公司 84.98 0.07%
2019 年度
美能特 常州市俊发机械厂 2.18 0.00%
上海山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34 0.00%
捷和电机(江西)有限公司 26.67 0.02%
Icon Health Fitness 20.11 0.02%
常州美闻
REXON INDUSTRIAL 2.61 0.00%
NOA 0.12 0.00%
HomeStretch 7,328.16 6.74%
Jackson Furniture 6,727.62 6.19%
携手家居 Ashley 1,772.53 1.63%
Pacific Furniture 958.16 0.88%
高峰创建家私(深圳)有限公司 913.75 0.84%
浙江恒耀实业有限公司 147.68 0.14%
2018 年度
常州市俊发机械厂 109.89 0.10%
美能特
苏州市汉达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 1.92 0.00%
常州盛坤机械制造厂 0.29 0.00%
Icon Health Fitness 42.52 0.04%
常州美闻 捷和电机(江西)有限公司 16.27 0.01%
Dura Plastic Products 11.85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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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B MANUFACTURING 0.31 0.00%
Corey Associates 0.15 0.00%
注 1:以上子公司的销售额主要客户,如果大于五家,则列示交易金额的前五名;如果小于
等于五家,则全部列示。
注 2:子公司前五大客户不含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

13、贸易类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中不存在贸易类客户。

14、既是发行人客户又是发行人竞争对手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中同时为公司竞争对手的为顾家家居。报告期内,公司
向顾家家居销售少量配件样品,具体销售收入如下: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售收入(万元) 1.07 - 2.07

多年来,公司从事智能家具配件产品的自主研发、生产和销售,积累了丰富
的配件产品研发和制造经验。公司同时研发和生产智能家具成品,因此对智能家
具配件的设计、功能具有更为深刻的理解。公司生产的部分配件产品具有自主知
识产权,其设计、工艺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可度。顾家家居向公司采购少量配件样
品,主要系顾家家居下游客户的指定采购,具备商业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顾家家居销售的产品价格基于公平的市场定价原则,与公
司其他客户的销售价格无重大差异,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15、既是发行人客户,又是发行人供应商的情况

(1)客户指定采购的情形

2020 年以来,发行人越南子公司承接 Ashley Furniture 部分智能电动沙发
OEM 订单;根据客户需求,发行人向 Ashley Furniture 越南工厂采购部分指定原
材料或半成品进行加工制造,再将成品销售给 Ashley Furniture。报告期内,发行
人与 Ashley Furniture 的销售及采购金额如下: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向 Ashley 销售金额(万元) 40,526.57 35,120.25 31,517.67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30.75% 29.90% 28.73%
从 Ashley 采购金额(万元) 5,797.94
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 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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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与 Ashley Furniture 既发生销售又发生采购具有商业合理性;
双方交易价格系基于公平的市场定价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2)向供应商销售原材料的情形

为保证采购物料的品质和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向部分供应商销售关键原材
料。

上述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名称
销售金额 销售金额 销售金额
常州格准贸易有限公司 - 0.04 70.95
常州市俊发机械厂 - 2.18 109.89
江阴市海通器械有限公司 - - 34.97
丹阳市君康健身器材有限公司 - - 19.89
常州市冠达包装彩印有限公司 - - -
泰州市圣普瑞弹簧有限公司 - - -
常州拓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 -
常州市云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0.03 16.26
常州市圣世豪机械有限公司 - 0.32 206.45
苏州市汉达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 - - 1.92
锡山区秋豪车辆配件厂 - - 10.51
张家港市港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 5.50
上海山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34 -
合计 - 3.91 476.35
占营业收入比例 - 0.00% 0.43%

报告期内,公司对上述供应商销售金额较小,公司与上述供应商既发生销售
又发生采购具有商业合理性;双方交易价格系基于公平的市场定价原则确定,交
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3)其他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向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下称“淄博宝恩”)采购面料(真
皮沙发套等),同时向该公司销售智能家具配件。淄博宝恩成立于 2002 年,经营
范围为生产加工真皮沙发、沙发套等产品。公司向淄博宝恩采购真皮沙发套等产
品用于智能电动沙发的生产;淄博宝恩向公司采购智能家具配件用于进一步生产
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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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双方交易金额如下: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向淄博宝恩销售金额(万元) 209.55 63.69 4.79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0.16% 0.05% 0.00%
从淄博宝恩采购金额(万元) - 33.01 242.31
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 - 0.05% 0.38%

报告期内,公司与淄博宝恩既发生销售又发生采购具有商业合理性;双方交
易价格系基于公平的市场定价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16、主要客户拓展方式

报告期内,公司拓展客户的主要方式为:1、参加行业展会,向潜在客户现
场推介新产品;2、邀请客户到公司工厂实地考察等;3、直接拜访客户总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均为美国知名家具企业,不存在商业贿赂情况。

17、各销售模式主要客户的销售金额及占比,上述客户销售金额变动的原
因及合理性

(1)FOB 模式分析

FOB 模式下,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及占当期 FOB 销售收入
比重如下:

2018 年
2020 年 2019 年
客户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Ashley Furniture 40,525.36 40.71% 35,120.25 45.91% 31,517.67 43.65%
Pride Mobility 19,744.42 19.83% 11,694.83 15.29% 9,597.93 13.29%
HomeStretch 9,223.43 9.27% 11,157.61 14.59% 10,558.34 14.62%
Flexsteel 8,005.53 8.04% 5,331.92 6.97% 4,082.56 5.65%
Bob's Discount 3,786.11 3.80% 524.95 0.69% 5,321.93 7.37%
合计 81,284.86 81.66% 63,829.56 83.44% 61,078.43 84.59%


①FOB 销售模式下,Bob's Discount 销售金额及占比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FOB 销售模式下,Bob's Discount 销售金额下滑主要系部分销售
转为 FOB CDP 模式。报告期内,Bob's Discount 总体销售呈增长趋势。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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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FOB 3,786.11 524.95 5,321.93
FOB CDP 6,198.69 5,871.72 309.44
总计 9,984.80 6,396.67 5,631.38

(2)FOB CDP 模式分析

2018 年 9 月起,美国对约 2,000 亿美元中国出口产品加征 10%关税,发行人
主要产品在相关商品清单中。部分客户经与公司友好协商,将原贸易模式 FOB
调整为 FOB CDP 模式,由发行人负责清关。

FOB CDP 模式下,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及占当期 FOB CDP
销售收入比重如下:

2018 年
2020 年 2019 年
客户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Bob's Discount 6,198.69 82.41% 5,871.72 54.35% 309.44 100.00%
Badcock 920.69 12.24% 835.14 7.73% - -
Steinhafels Furniture 300.19 3.99% 128.34 1.19% - -
American Signature 102.44 1.36% 2,766.03 25.60% - -
Hooker Furniture 0.17 0.00% 1,202.66 11.13% - -
合计 7,522.18 100.00% 10,803.88 100.00% 309.44 100.00%


①FOB CDP 模式下,American Signature 销售金额及占比下降的原因及合理


2020 年,FOB CDP 模式下,American Signature 销售金额及占比下降主要系:
①其当期部分产品由匠心越南生产并以 FOB 模式销售;②受疫情影响,2020 年
3-5 月,American Signature 订单暂停发货,2020 年 6 月起恢复发货,因此当期销
售收入减少。

②FOB CDP 模式下,Hooker Furniture 销售金额及占比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0 年,Hooker Furniture 订单转由匠心越南生产,由于越南出口销售无需
加征美国关税,因此其当期销售转以 FOB 模式进行。

(3)送货上门模式分析

送货上门模式下,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及占当期送货上门销
售收入比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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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2020 年 2019 年
客户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Mor Furniture 2,813.13 13.82% 2,748.34 11.73% 1,985.59 7.93%

R. C. Willey 1,406.48 6.91% 1,487.64 6.35% 3,471.97 13.86%
Factory Direct 1,787.63 8.78% 2,633.39 11.24% 1,326.34 5.30%

Pride Mobility 1,021.84 5.02% 936.77 4.00% 1,706.97 6.81%
高峰创建家私(深圳)有
1,660.40 8.16% 1,751.51 7.48% 1,380.17 5.51%
限公司
Big Sandy 340.07 1.67% 1,270.88 5.42% 1,061.02 4.24%
Warehouse M &
1,273.28 6.26% 713.48 3.05% 232.56 0.93%
Associates
合计 10,302.82 50.63% 11,542.01 49.27% 11,164.62 44.57%


送货上门模式下,对客户销售金额整体较低,客户相对分散;发行人对不同
客户销售金额有所波动但总体平稳。

①送货上门模式下,2019 年、2020 年,R. C. Willey 销售金额及占比较 2018
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R. C. Willey 作为中高端零售商,对供应商全方位的下沉式、驻店式服务要
求较高(包括前期培训、过程跟踪、售后服务等)。发行人在综合考虑服务成本、
在美人员数量等因素的情况下,未能充分满足相关需求,因此销售总体有所下降。

(4)上门提货模式分析

上门提货模式下,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及占当期上门提货销
售收入比重如下:

2018 年
2020 年 2019 年
客户
金额(万 金额(万 金额(万
占比 占比 占比
元) 元) 元)
Jackson Furniture 2,428.40 67.94% 4,846.70 78.77% 10,317.41 92.39%

La-Z-Boy Inc. 434.40 12.15% 403.68 6.56% - -
Southern Motion 657.70 18.40% 840.73 13.66% 691.36 6.19%
ITT 48.82 1.37% 57.33 0.93% 44.58 0.40%

Franklin Corporation 4.78 0.13% 4.27 0.07% 2.53 0.02%
合计 3,574.12 100.00% 6,152.71 100.00% 11,055.88 100.00%


①上门提货模式下,Jackson Furniture 销售金额及占比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Jackson Furniture 主要向公司采购智能家具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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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公司以成品为业务重心,配件业务优先保障成品生产的需求;配件
业务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附加值的产品转变,公司配件业务的收入整体占比
有所下降。在合作过程中,公司与 Jackson Furniture 的理念出现一些差异,合
作的规模因此缩小。

2019 年以来,发行人向 Jackson Furniture 销售的主要产品——金属机构件中,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毛利较高的抬升椅椅架、头靠腰托机构合计占比显著提升。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 Jackson Furniture 销售机构件的收入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机构散件 29.74% 49.12% 66.01%
抬升椅椅架 64.96% 49.01% 23.01%
头靠腰托机构 5.29% 1.86% 10.99%

综上,Jackson Furniture 销售金额及占比下降具备合理性。

18、各销售模式下客户结算金额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各销售模式下客户结算金额的构成情况如下:

FOB 送货上门 上门提货
结算内容 FOB
CDP 境内 境外 境内 境外
产品价值 √ √ √ √ √ √
生产地陆运费 √ √ √ √ √
报关费 √ √ √ √
货代费 √ √ √ √
海运费 √ √
清关费 √ √ √
客户所在地陆运费 √ √ √
注:境外上门提货客户所在地陆运费指港口至匠心美国仓库的运费

19、自主品牌产品与客户的合作方式、销售方式及结算方式,与 ODM、OEM
模式之间的差异

自主品牌产品与客户的合作方式、销售方式及结算方式,与 ODM、OEM 模
式之间的差异如下:

项目 自主品牌 ODM OEM
客户性质 零售商为主 制造商为主 制造商为主

产品研发生产模 发行人自主研发设计和生 发行人自主研发设 发行人根据客户的
合作方式
式 产 计和生产 研发设计进行生产

使用品牌 发行人品牌 客户品牌 客户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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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方式 直销
结算方式 支票、电汇



四、公司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及其占各期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如
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
(万元) 额比例 (万元) 额比例 (万元) 额比例
金属加工件 9,511.84 12.67% 10,387.71 14.98% 9,588.07 14.86%
电子器件 9,197.38 12.26% 9,456.89 13.64% 9,601.56 14.88%
钢材 8,285.00 11.04% 8,852.86 12.77% 10,676.72 16.55%
电机金属零件 6,874.16 9.16% 8,762.53 12.63% 7,339.10 11.37%
面料 12,925.13 17.22% 6,525.81 9.41% 5,062.41 7.84%
木制品 5,809.36 7.74% 4,934.64 7.12% 4,472.24 6.93%
填充材料 4,694.12 6.26% 3,574.48 5.15% 3,452.66 5.35%
合计 57,296.99 76.35% 52,494.92 75.69% 50,192.76 77.78%

2、备货及生产周期

发行人境内主要原材料的备货周期(采购周期)情况如下:

原材料类别 备货周期(采购周期)
金属加工件 约 15 天
电子器件 约 30 天
钢材 约 15 天
电机金属零件 约 15 天
面料 40-50 天
木制品 约 10 天
填充材料 约 10 天

匠心越南运营初期部分主要原材料由中国国内进口,备货周期在上述基础上
增加约 25 天运输时间。

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生产周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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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 生产周期

智能电动沙发 25-30 天

智能电动床 20-25 天
智能家居配件 10-15 天


3、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各类主要原材料价格情况如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类别
均价 增幅 均价 增幅 均价 增幅
金属加工件(元/件) 2.64 12.80% 2.34 -7.34% 2.53 -9.50%
电子器件(元/件) 0.88 3.11% 0.86 -57.99% 2.04 -25.33%
钢材(元/千克) 3.91 3.82% 3.77 -2.91% 3.88 8.66%
电机金属零件(元/件) 1.18 6.11% 1.11 -4.43% 1.16 -7.77%
纺织面料-普通面料(元/米) 21.96 -2.32% 22.48 3.48% 21.72 6.36%
木制品-板材(元/张) 75.33 1.38% 74.31 -14.17% 86.58 0.56%
填充材料-海绵(元/立方米) 452.60 -11.19% 509.61 -26.33% 691.72 9.06%
注 1:电机金属零件中含少量以重量为计量单位的材料,为保证单价可比性,计算时剔除相
关材料
注 2:纺织面料主要为普通面料,其他面料单价差异较大,为保证单价可比性,计算时仅考
虑普通面料
注 3:木制品主要为板材,其他木制品单价及单位差异较大,为保证单价可比性,计算时仅
考虑板材
注 4:填充材料主要为海绵,其他填充材料单价及单位差异较大,为保证单价可比性,计算
时仅考虑海绵

2018-2019 年,电子器件采购单价快速下降,主要由于公司出于供应链垂直
整合需求,于 2018 年下半年成立 SMT(电子电路表面组装技术)部门,逐步实
现了电路板自制,相关采购内容由数量少、单价高的电路板组合转变为数量多、
单价低的电路板零件。

2019 年木制品(板材)单价下降明显,主要由于公司通过使用国产板对进
口板材的替代,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实现了采购成本降低。

报告期内,钢材、填充材料(海绵)的价格波动主要由于相关大宗商品市场
价格波动。其他材料价格波动主要由于供求关系及公司议价等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主要原材料单价波动不一。结合各类原材料各期采购金
额,总体而言, 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价格有所回落或总体保持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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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类原材料价格波动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采购的原材料全部于采购当年结转成本,且公司产品价格不随着原材料
价格的变化而调整。各类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对毛利的影响(万元)
采购内容 采购价格提高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1% -95.12 -103.88 -95.88
金属加工件
5% -475.59 -519.39 -479.40
1% -91.97 -94.57 -96.02
电子器件
5% -459.87 -472.84 -480.08
1% -82.85 -88.53 -106.77
钢材
5% -414.25 -442.64 -533.84
1% -68.74 -87.63 -73.39
电机金属零件
5% -343.71 -438.13 -366.96
1% -129.25 -65.26 -50.62
面料
5% -646.26 -326.29 -253.12
1% -58.09 -49.35 -44.72
木制品
5% -290.47 -246.73 -223.61
1% -46.94 -35.74 -34.53
填充材料
5% -234.71 -178.72 -172.63

由上表可知,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毛利具有一定影响。报告期内,公司通
过严格的供应商采购比价、提高半成品自制率等一系列措施,有效控制材料采购
成本,同时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减少材料浪费,提高材料利用率,进而提高生产
效益。

(3)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利润变化的影响

报告期内,电子器件采购单价快速下降,主要由于公司出于供应链垂直整合
需求逐步实现了电路板自制,相关采购内容由数量少、单价高的电路板组合转变
为数量多、单价低的电路板零件。金属加工件、电机金属零件种类繁杂、数量众
多,其单位均价参考意义相对较低;其中金属加工件的主要成本构成为钢铁材料,
其实际价格变动趋势可参考钢材价格。

除上述材料以外,钢材(含金属加工件)、面料、木制品、填充材料等价格
随行就市,受市场价格、采购品种影响存在一定波动。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价格
波动对发行人毛利影响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金属加工件 -349.60 311.34 -76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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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 -304.51 265.34 -850.91
面料 306.93 -219.46 -302.72
木制品 -78.85 814.68 -24.91
填充材料 591.28 1,277.53 -286.82
合计 165.25 2,449.43 -2,229.51
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 0.71% 17.47% -14.25%
注 1:正数表示毛利增加,负数表示毛利减少。
注 2:毛利影响金额=当期该类材料采购金额/(1+价格波动幅度)价格波动幅度
注 3:金属加工件价格波动幅度参照钢材
注 4:以上结果仅为测算值,与发行人实际的成本增减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根据以上测算,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发行人利润变化产生一定影响,但未发生
重大不利影响。

(4)发行人对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应对措施

发行人通过合格供应商筛选和比价、市场调研、定期议价等方式,严格控制
原材料采购成本,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切实降低采购成本;同时,发行人不断提
高工艺技术水平,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减少材料浪费、优化材料使用,以更
好的节约材料成本。为控制财务风险,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开展大宗商品套期保值
等业务。

(5)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向不同供应商进行采购的价格差异

发行人主要原材料中,金属加工件、电子器件、电机金属零件等种类和数量
繁多,其计算平均单价参考意义较低。其他主要材料报告期内不同主要供应商的
采购价格差异情况如下:

①钢材采购单价

采购具体内 单价单
序号 供应商名称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容 位
1 江苏法斯特钢管销售有限公司 钢管 元/KG 4.36 4.26 4.39
2 江苏亚商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钢板 元/KG 3.58 3.50 3.71
3 上海星车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钢板 元/KG 3.73 3.50 3.70
4 常州市韵成钢管有限公司 钢管 元/KG 4.25 4.23 4.32
5 常州九鼎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钢板 元/KG 3.54 3.48 3.69
6 常州张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钢板 元/KG - 3.35 3.79
7 苏州隆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钢板 元/KG 3.73 - -

由于制造工艺和生产成本差异,钢管价格整体高于钢板。

报告期内同一具体类别下,公司向不同供应商采购单价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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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面料采购单价

序 采购具体内
供应商名称 单价单位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号 容
1 海宁吉申纺织有限公司 普通面料 元/米 21.34 22.04
2 海宁华讯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面料 元/米 20.28 21.67 21.83
3 浙江精准纺织贸易有限公司 普通面料 元/米 24.61 26.32 25.84
4 江苏艺迪超纤革业有限公司 普通面料 元/米 25.80 26.67 28.10
5 浙江通天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皮料 元/平方英尺 10.12 11.12 11.18
6 Conceria Cristina SPA 皮料 元/平方英尺 10.26 14.32 -
7 苏州兰诚丝纺织有限公司 普通面料 元/米 12.84 12.74 11.57
8 淄博宝恩家私有限公司 皮料 元/平方英尺 - 13.50 14.09
9 Ashley Furniture 沙发套 元/件 359.33 - -

皮料、普通面料与沙发套计量单位不同,单价亦不相同。

发行人向苏州兰诚丝纺织有限公司采购的面料为低成本的单色麂皮绒,该类
面料单价较低。

除此以外,报告期内同一具体类别下,公司向不同供应商采购单价相近。

③木制品采购单价

序 采购具体内 单价单 2019 2018
供应商名称 2020 年
号 容 位 年 年
1 泗阳县嘉苑木制品厂 杨木板 元/张 77.38 76.33 52.24
2 临沂统一木业有限公司 松木板 元/张 70.86 73.41 76.25
3 宿迁市创元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杨木板 元/张 76.13 - -
4 南京琪森木业有限公司 纤维板 元/张 14.07 14.07 -
5 常州天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木架 元/件 13.25 15.10 14.38
6 南京大喜木业有限公司 纤维板 元/张 - 14.28 13.91
7 International Plywood (Importers) Ltd 桦木板 元/张 - - 121.66
8 宿州市中东木业有限公司 杨木板 元/张 - 67.11 75.79
9 常州格准贸易有限公司 木架 元/件 - - 14.79
大进成制造贸易服务进出口公司 元/立
10 杨木板 1,920.35 - -
(越南) 方米
元/立
11 立鑫木制品商业公司(越南) 杨木板 1,731.86 - -
方米

桦木板价格最高,杨木板、松木板单价明显高于纤维板、弹力板等,木架计
量单位及单价与木板类不同。

2018 年泗阳县嘉苑木制品厂、2019 年宿州市中东木业有限公司杨木板单价
相对较低,主要由于当年向该等供应商采购的薄板占比较高,拉低了平均单价。

除此以外,报告期内同一具体类别下,公司向不同供应商采购单价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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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填充材料采购单价

序 采购具体内 2019 2018
供应商名称 单价单位 2020 年
号 容 年 年
1 沃德丰汽车用品(南通)有限公司 海绵 元/立方米 455.00 475.17 -
2 浙江王家风范海绵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海绵 元/立方米 439.08 527.68 690.79
3 上海聚嘉纤贸易有限公司 PP 棉 元/KG 8.77 9.66 10.14
4 瑞富责任有限公司(越南) 硬质棉 元/米 5.76 - -
5 鑫辉责任有限公司(越南) 海绵 元/立方米 442.58 - -
6 嘉善宏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硬质棉 元/米 12.35 12.57 -
7 上海硕特无纺布有限公司 无胶棉 元/米 3.77 4.32 4.32
8 常州市恒康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 硬质棉 元/米 13.03 13.12 13.13
9 赛诺(越南)聚氨酯新材料有限公司 海绵 元/立方米 440.47 - -
注:嘉善宏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2018 年有采购业务,但当年计量单位不可比

海绵、硬质棉、PP 棉、无胶棉计量单位及单价各不相同。

发行人向瑞富责任有限公司(越南)采购硬质棉单价较低,主要由于所采购
的材料为未加工的卷料,需要公司进一步裁剪成片方能达到可使用状态。

除此以外,报告期内同一具体类别下,公司向不同供应商采购单价相近。

(6)发行人原材料采购价格是否公允、采购成本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①与同行业公司披露的采购价格对比

发行人主要原材料中,金属加工件、电子器件、电机金属零件等种类和数量
繁多,其计算平均单价参考意义较低。其他主要材料采购价格与可比价格比较情
况如下: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可比价 可比价格
类别 可比价格来源
度 度 度 格 期间
2017 年上
恒林股份招股说明书采购
钢材(元/千克) 3.91 3.77 3.88 3.59
单价
半年
纺织面料-普通面 众望布艺招股说明书平板
21.96 22.48 21.72 19.73 2019 年度
料(元/米) 面料销售单价
木制品-板材(元/ 2016 年上 顾家家居招股说明书采购
75.33 74.31 86.58 86.34
张) 半年 单价
2017 年 8 宜华生活 2018 年年度报告
填充材料-海绵
452.60 509.61 691.72 657.56 月-2018 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元/立方米)
年7月 公告
注 1:顾家家居木制品价格原始单位为元/立方米,根据发行人板材典型尺寸 2440×1220×15mm 换算为元/


注 2:宜华生活海绵价格原始单位为元/立方英尺,换算为元/立方米

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与同行业可比价格相近,原材料采购价格公允,
采购成本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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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采购单价与大宗商品价格变动情况对比

上述原材料采购单价中,钢材、填充材料-海绵、木制品-板材在各年度采购
单价波动较大。

1、钢材

报告期内,发行人钢材采购单价与上期所螺纹钢期货价格走势情况如下:

类别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钢材(元/千克) 3.91 3.77 3.88
螺纹钢期货平均收盘价(元
3.64 3.66 3.83
/千克)

报告期内,发行人钢材采购价格波动与大宗商品市场波动趋势较为吻合。

2、填充材料-海绵

海绵生产过程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甲笨二异氰酸酯(TDI)等化学原料。报
告期内,发行人海绵采购单价与 TDI 市场价格走势情况如下:

类别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填充材料-海绵(元/立方
452.60 509.61 691.72
米)
TDI(国产,华东地区)
12,055.60 13,182.73 28,100.96
中间价均值(元/吨)

TDI 与海绵之间的价格传导可能存在时滞,同时海绵价格还受到其他原材料
乃至国家环保政策的影响;尽管如此,报告期内发行人海绵采购价格与 TDI 价
格波动趋势整体上较为接近。

3、木制品—板材

发行人板材采购价格 2019 年起显著下降,主要由于公司停止采购进口桦木
板,在工艺上使用松木逐步替代桦木。报告期内,发行人板材采购价格情况如下:

类别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木制品-板材(元/张) 75.33 74.31 86.58

木制品-板材(剔除桦木)(元/张) 75.33 74.31 76.30

桦木(元/张) - - 12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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剔除桦木后,发行人板材采购价格较为稳定。

根据中国木材网广东鱼珠国际木材市场 2021 年 2 月报价,欧洲进口桦木价
格为 2,600 元/m3,按照发行人采购桦木的典型尺寸 1525*2440*12mm 换算,折
合 116.10 元/张,与发行人采购的桦木单价较为接近。

综上,发行人各类原材料采购价格公允。


(二)主要能源消耗情况

1、主要能源消耗情况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发行人的能源主要消耗电力、燃气、自来水。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能源采
购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电(万千瓦时) 879.63 645.02 789.46 656.82 689.20 563.51

燃气(万立方米) 29.90 100.88 24.60 85.27 19.56 67.88

自来水(万吨) 10.44 41.67 7.62 31.05 6.15 25.58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公司电力等能源消耗逐年提高。与公司采购规模
相比较,电力等能源耗用的占比较低,市场供应充足。

(2)报告期内自来水消耗量波动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自来水消耗量和消耗金额整体较低,主要为生活用水,与产
品产量无直接线性关系。2019 年以后,公司自来水消耗量显著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耗水量地区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吨
地区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国内 67,804 62,974 61,456
越南 36,566 13,189
合计 104,370 76,163 6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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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表,报告期内公司境内自来水耗用量相对平稳。越南工厂开始建设、
生产后,形成新的生产基地,增加了自来水耗用;同时,越南地处热带,天气较
为炎热,整体耗水量相对较高。

综上,报告期内自来水消耗量波动主要由于越南工厂开工建设并投运后,具
有合理性。

2、主要能源价格变动情况

2020 年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类别
均价 增幅 均价 增幅 均价 增幅
电(元/千瓦时) 0.73 -11.65% 0.83 1.76% 0.82 -5.76%
燃气(元/立方米) 3.37 -2.75% 3.47 -0.11% 3.47 0.77%
自来水(元/吨) 3.99 -2.14% 4.08 -2.05% 4.16 -0.15%

2020 年电费单价有所下降,主要原因包括:(1)下半年夜班增加,谷时用
电较多;(2)疫情期间国家推出电费优惠政策。

3、2020 年上半年各类能源消耗量与产品产量变化是否一致

2020 年上半年,发行人主要能源消耗量与产品产量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同比变动
电(万千瓦时) 279.06 -12.08%
燃气(万立方米) 9.94 -9.84%
自来水(万吨) 4.12 52.66%
智能电动沙发产量(万张) 11.80 -10.91%
智能电动床产量(万张) 5.59 -9.28%

根据上表,发行人 2020 年上半年电、燃气消耗量与主要产品产量同比变动
情况一致。

2020 年上半年,发行人自来水耗用量同比大幅提升,与产品产量变动情况
不一致,主要由于越南工厂自 2019 年下半年起建设并投运,且自来水作为生活
用水与产品产量无线性关系,具体分析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之“四、(二)、1、(2)报告期内自来水消耗量波动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

综上,发行人 2020 年上半年各类能源消耗量变动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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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的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占当期
序 原材料
年度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号 采购总
额比例
面料、金属加
1 Ashley Furniture 5,797.94 7.73%
工件等
2 惠州市忠邦电子有限公司 电子器件 2,649.05 3.53%
2020 年 3 泗阳县嘉苑木制品厂 木制品 2,611.56 3.48%

4 上海星车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钢材 2,311.15 3.08%
5 江苏法斯特钢管销售有限公司 钢材 2,117.49 2.82%
合计 15,487.20 20.64%
1 江苏法斯特钢管销售有限公司 钢材 2,510.84 3.62%
2 临沂统一木业有限公司 木制品 2,463.56 3.55%
2019 年 3 常州市云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金属加工件 2,279.28 3.29%
度 4 惠州市忠邦电子有限公司 电子器件 2,254.85 3.25%
5 江苏亚商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钢材 2,132.78 3.08%
合计 11,641.31 16.79%
1 深圳市瑞必达科技有限公司 电子器件 4,082.87 6.33%
2 江苏亚商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钢材 3,300.55 5.11%
3 常州九鼎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钢材 2,658.29 4.12%
2018 年
4 常州市云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金属加工件 2,656.56 4.12%

浙江王家风范海绵制品股份有
5 填充材料 2,338.98 3.62%
限公司
合计 15,037.25 23.30%
注:同一控制下供应商采购已合并列示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采购总额 50%或严重
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形。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未在上述供应商中拥有权益。部分客户为保证产
品质量,指定部分原材料供应商,该类采购总体占比较低。

发行人与各类原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存在委托加工情形。其中,公司与部分木架加工商约定,公司出售原材
料至购回期间,若原材料价格发生波动,双方可就回购价格重新协商。在此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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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下,木架加工商承担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将出售原材料和购回加工
后材料作为独立的购销业务进行核算。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中新增供应商情况如下:

①Ashley Furniture

Ashley Furniture 系发行人主要客户,其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三(四)2、报
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简介”。Ashley Furniture 于 2020 年进入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双
方合作的背景为:发行人于 2020 年承接 Ashley Furniture 部分 OEM 订单,并根
据对方要求采购特定面料(如沙发套)、金属加工件等原材料或外购半成品。采
购业务的持续性取决于双方 OEM 业务合作的持续性。

②泗阳县嘉苑木制品厂(简称“泗阳嘉苑”)

泗阳嘉苑成立于 2004 年 9 月,于 2020 年进入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双方签订
框架协议后,采用订单方式开展采购,并根据合同约定定期结算。双方拥有一定
年限的合作历史,2018-2020 年,公司对泗阳嘉苑采购额分别为 2.53 万元、1,769.92
万元、2,611.56 万元。交易占比提高主要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供应商价格具有优
势。双方订单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

③上海星车国际商贸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星车”)

上海星车成立于 2014 年 3 月,于 2020 年进入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双方签订
框架协议后,采用订单方式开展采购,并根据合同约定定期结算。双方拥有多年
合作历史,2018-2020 年,公司对上海星车采购额分别为 792.97 万元、1,697.80
万元、2,311.15 万元。交易额增加主要由于公司根据市场条件实时选择最优价格
的钢材供应商进行采购,不同钢材供应商的年度采购额存在波动性。双方订单具
有连续性和持续性。

④临沂统一木业有限公司(简称“统一木业”)

统一木业成立于 2007 年 4 月,于 2019 年进入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双方签订
框架协议后,采用订单方式开展采购,并根据合同约定定期结算。双方拥有多年
合作历史,2018-2020 年,公司对统一木业采购额分别为 1,485.85 万元、2,46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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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1,546.52 万元。交易额增加主要由于公司木架产品由外购逐步改为自制,对板
材的需求量不断提升。双方订单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

⑤惠州市忠邦电子有限公司(简称“忠邦电子”)

忠邦电子成立于 2007 年 1 月,于 2019 年进入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双方签订
框架协议后,采用订单方式开展采购,并根据合同约定定期结算。双方拥有多年
合作历史,2018-2020 年,公司对忠邦电子采购额分别为 1,453.91 万元、2,254.85
万元、2,649.05 万元。交易额增加主要由于公司在电子器件采购方面的供应商结
构优化调整。双方订单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

⑥常州九鼎钢材贸易有限公司(简称“九鼎钢材”)

九鼎钢材成立于 2008 年 1 月,于 2018 年进入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双方签订
框架协议后,采用订单方式开展采购,并根据合同约定定期结算。双方拥有多年
合作历史,2018-2020 年,公司对九鼎钢材采购额分别为 2,658.29 万元、1,303.60
万元、360.27 万元。交易金额波动主要由于公司根据市场条件实时选择最优价格
的钢材供应商进行采购,不同钢材供应商的年度采购额存在波动性。双方订单具
有连续性和持续性。

2、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主要原材料前五大供应商(各年度取并集)的主
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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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加工件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与发行
占 当 人交易
期 原 占当期 占当期 金额占
序 采购具 采购金 采购金 采 购 成立日 法定代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材 料 原材料 原材料 合作背景 付款方式 其自身 注册资本 股权结构
号 体内容 额(万 额(万 方式 期 表人
(万元) 采 购 采购总 采购总 主营业
元) 元)
总 额 额比例 额比例 务比重
比例 情况
常州市云林金属制 弹簧支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09-01 50 万元人 邓荣章 50%,
1 1,647.94 2.20% 2,279.09 3.29% 2,593.52 4.02% 不详 邱益凤
品有限公司 架等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06 民币 邱益凤 50%
张家港市港捷金属 金属冲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02-09 50 万元人 陆建球 50%,
2 796.19 1.06% 888.07 1.28% 854.78 1.32% 不详 张忠安
制品有限公司 压件等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03 民币 张忠安 50%
常州市圣世豪机械 金属冲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08-06 200 万 元 芮伟兴 60%,
3 704.75 0.94% 1,032.73 1.49% 991.13 1.54% 不详 芮伟兴
有限公司 压件等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19 人民币 芮云桦 40%
床脚组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1999-06 40 万元人
4 常州市俊发机械厂 729.52 0.97% 277.93 0.40% 17.92 0.03% 不详 徐东南 徐东南 100%
件等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01 民币
泰州市圣普瑞弹簧 床脚组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15-01 200 万 元 李新文 50%,
5 175.69 0.23% 1,233.13 1.78% 1,102.16 1.71% 不详 朱瑞鹏
有限公司 件等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23 人民币 朱瑞鹏 50%
丹阳市顺天金属制 金属冲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19-07 180 万 元
6 495.18 0.66% 856.03 1.23% 1,000.22 1.55% 不详 朱华军 黄宗蕴 100%
品有限公司 压件等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03 人民币
铁座框 承接对方 直 接 转 账 或承 1984-03
7 Ashley Furniture 1,037.89 1.38% - - - - 不详 - - -
等 OEM 业务 采购 兑汇票 -27
电子器件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与发行
占 当 人交易
期 原 占当期 占当期 金额占
序 采购具 采购金 采购金 采 购 成立日 法定代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材 料 原材料 原材料 合作背景 付款方式 其自身 注册资本 股权结构
号 体内容 额(万 额(万 方式 期 表人
(万元) 采 购 采购总 采购总 主营业
元) 元)
总 额 额比例 额比例 务比重
比例 情况
梁德新 45%,
惠州市忠邦电子有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07-01 2200 万元 向啟平 35%,
1 电源等 2,644.96 3.52% 2,254.85 3.25% 1,469.49 2.28% 不详 向啟平
限公司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17 人民币 宋俊纬 10%,
罗春玲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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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国瑞电器有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05-07 400 万 元 周国平 60%,
2 线束等 1,084.12 1.44% 960.68 1.39% 902.63 1.40% 不详 周国平
限公司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20 人民币 周瑞玉 40%
韦 雪 美
常州枫茂电气科技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15-12 200 万 元
3 线束等 640.08 0.85% 1,060.04 1.53% 704.92 1.09% 不详 董成 70.00%,董成
有限公司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24 人民币
30.00%
沈雪芹 25%,
常州市彤腾机电配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10-06 40 万元人 缪语嫣 25%,
4 线束等 669.74 0.89% 540.43 0.78% 645.11 1.00% 不详 沈苏丹
件厂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23 民币 沈荷和 25%,
沈苏丹 25%
昆山福宏康复科技 手控器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07-04 7000 万元 支宏法 70%,
5 361.34 0.48% 158.17 0.23% 112.12 0.17% 不详 支宏法
有限公司 等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05 人民币 汤红雨 30%
胡 家 达
43.80%,周艳
17.13%,深圳
市瑞纳科技
有 限 公 司
16.37%,曾建
深圳市瑞必达科技 电路板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04-08 1000 万元
6 23.20 0.03% 746.09 1.08% 4,142.65 6.42% 不详 胡家达 军 5.98%,彭
有限公司 等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18 人民币
衡英 5.94%,
李郁 3.37%,
武 岳 丽
3.19%, 陈思
霓 3.09%,纪
春丽 1.13%
钢材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与发行
占 当 人交易
期 原 占当期 占当期 金额占
序 采购具 采购金 采购金 采 购 成立日 法定代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材 料 原材料 原材料 合作背景 付款方式 其自身 注册资本 股权结构
号 体内容 额(万 额(万 方式 期 表人
(万元) 采 购 采购总 采购总 主营业
元) 元)
总 额 额比例 额比例 务比重
比例 情况
4000 万元 YOKEFELL
江苏法斯特钢管销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06-12
1 钢材 2,117.49 2.82% 2,510.84 3.62% 1,837.04 2.85% 不详 秦正亮 OW
售有限公司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22 人民币
HOLD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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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ITED
100%
朱建兴 40%,
江苏亚商钢材贸易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03-11 500 万 元
2 钢材 1,379.35 1.84% 2,132.78 3.08% 3,338.69 5.17% 不详 朱建兴 董华芳 30%,
有限公司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13 人民币
薛阳 30%
上海星车国际商贸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14-03 100 万 元 王亚江 70%,
3 钢材 2,296.30 3.06% 1,697.80 2.45% 792.97 1.23% 不详 王亚江
有限公司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14 人民币 吴海良 30%
常州市韵成钢管有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03-05 1200 万元 成荷芳 95%,
4 钢材 687.92 0.92% 725.17 1.05% 831.04 1.29% 不详 成荷芳
限公司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21 人民币 奚晓东 5%
常州九鼎钢材贸易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08-01 600 万 元 史海兰 60%,
5 钢材 360.27 0.48% 1,303.60 1.88% 2,692.06 4.17% 不详 史海兰
有限公司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22 人民币 苏华 40%
常州张创金属材料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17-02 3000 万元 彭晓萍 95%,
6 钢材 - - 72.94 0.11% 795.97 1.23% 不详 张洁
有限公司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16 人民币 张洁 5%
苏州顺联实
苏州隆兴供应链管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03-07 20000 万
7 钢材 830.01 1.11% - - - - 不详 席劲松 业有限公司
理有限公司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16 元人民币
100%
电机金属零件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与发行
占 当 人交易
期 原 占当期 占当期 金额占
序 采购具 采购金 采购金 采 购 成立日 法定代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材 料 原材料 原材料 合作背景 付款方式 其自身 注册资本 股权结构
号 体内容 额(万 额(万 方式 期 表人
(万元) 采 购 采购总 采购总 主营业
元) 元)
总 额 额比例 额比例 务比重
比例 情况
常州擎天铝业有限 固定杆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06-02 350 万 元 刘国兴 80%,
1 1,258.45 1.68% 1,670.91 2.41% 483.83 0.75% 不详 刘国兴
公司 等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15 人民币 曹春梅 20%
常州永安新峰电子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1997-04 38 万元人
2 机壳等 749.07 1.00% 833.31 1.20% 395.60 0.61% 不详 沈东锋 沈东锋 100%
电器配件厂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17 民币
潘勇 44.5%,
赵 学 明
宁波市镇海世东轴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10-08 600 万 元
3 轴承等 513.26 0.68% 634.59 0.92% 310.55 0.48% 不详 朱勇 42.5%, 朱勇
承有限公司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27 人民币
10%,马佳丹
3%
宁波正度传动电器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1998-07 220 万 元 陈 国 海
4 丝杆等 360.74 0.48% 439.83 0.63% 523.88 0.81% 不详 陈国海
有限公司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02 人民币 84.09%,刘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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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15.91%
6214.2857
浙江洪波科技股份 漆包线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1999-09
5 558.37 0.74% 677.04 0.98% 570.80 0.88% 不详 陈找根 万元人民 不详
有限公司 等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08

伸缩杆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1999-06 40 万元人
6 常州市俊发机械厂 223.07 0.30% 110.11 0.16% 807.24 1.25% 不详 徐东南 徐东南 100%
等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01 民币
苏州特罗普
苏州铭德铝业有限 固定杆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07-11 62500 万
7 - - - - 488.24 0.76% 不详 陈鸿村 企业管理有
公司 等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29 元人民币
限公司 100%
宁波朗驰传动科技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16-02 100 万 元
8 丝杆等 134.73 0.18% 302.82 0.44% 486.47 0.75% 不详 张伟柱 张伟柱 100%
有限公司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25 人民币
面料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与发行
占 当 人交易
期 原 占当期 占当期 金额占
序 采购具 采购金 采购金 采 购 成立日 法定代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材 料 原材料 原材料 合作背景 付款方式 其自身 注册资本 股权结构
号 体内容 额(万 额(万 方式 期 表人
(万元) 采 购 采购总 采购总 主营业
元) 元)
总 额 额比例 额比例 务比重
比例 情况
潘春仑 51%,
海宁吉申纺织有限 普通面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14-06 100 万 元
1 1,952.12 2.60% 622.68 0.90% - - 不详 赵顾松 赵顾松 41%,
公司 料等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17 人民币
李天荣 8%
王 华 法
海宁华讯纺织股份 普通面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07-03 1000 万元 86.4%, 马钱
2 1,284.59 1.71% 1,741.95 2.51% 1,752.03 2.72% 不详 王华法
有限公司 料等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21 人民币 红 10%,王纪
荣 3.6%
浙江精准纺织贸易 普通面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15-03 1500 万元 李扬 90%,李
3 736.15 0.98% - - - - 不详 李扬
有限公司 料等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16 人民币 子薇 10%
黄国兴 56%,
江苏艺迪超纤革业 普通面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04-03 5000 万元 黄国林 28%,
4 715.98 0.95% 556.53 0.80% 560.76 0.87% 不详 黄国兴
有限公司 料等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25 人民币 朱启良 12%,
项友旺 4%
浙江通天星集团股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1997-12 12652 万 郑继行 30%,
5 皮料等 887.25 1.18% 267.13 0.39% 95.70 0.15% 不详 王群
份有限公司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31 元人民币 其他若干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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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持有剩余
股权
Conceria Cristina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6 皮料等 99.85 0.13% 380.15 0.55% - - 不详 1987 年 - - -
SPA Unipersonale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苏州兰诚丝纺织有 普通面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16-07 50 万元人
7 46.17 0.06% 46.05 0.07% 239.14 0.37% 不详 李思瑜 李思瑜 100%
限公司 料等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08 民币
淄博大桓九
宝恩皮革集
团有限公司
51%,香港宝
淄博宝恩家私有限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02-03 765.36 万
8 皮料等 - - 33.01 0.05% 242.31 0.38% 不详 张继国 恩国际集团
公司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19 美元
有 限 公 司
25%,淄博亚
得贸易有限
公司 24%
沙发套 承接对方 直 接 转 账 或承 1984-03
9 Ashley Furniture 3,925.42 5.23% - - - - 不详 - - -
等 OEM 业务 采购 兑汇票 -27
木制品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与发行
占 当 人交易
期 原 占当期 占当期 金额占
序 采购具 采购金 采购金 采 购 成立日 法定代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材 料 原材料 原材料 合作背景 付款方式 其自身 注册资本 股权结构
号 体内容 额(万 额(万 方式 期 表人
(万元) 采 购 采购总 采购总 主营业
元) 元)
总 额 额比例 额比例 务比重
比例 情况
泗阳县嘉苑木制品 杨木板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04-09 200 万 元
1 2,611.56 3.48% 1,769.92 2.55% 2.53 0.00% 不详 汪永梅 汪永梅 100%
厂 等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30 人民币
临沂统一木业有限 松木板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07-04 3000 万元
2 1,546.52 2.06% 2,463.56 3.55% 1,496.73 2.32% 不详 赵加玲 赵加玲 100%
公司 等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19 人民币
宿迁市创元装饰材 杨木板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11-04 200 万 元
3 399.93 0.53% - - - - 不详 杨学梅 薛传兵 100%
料有限公司 等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25 人民币
南京琪森木业有限 纤维板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19-04 50 万元人
4 161.61 0.22% 75.48 0.11% - - 不详 张洁 张洁 100%
公司 等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28 民币
5 常州天彩包装材料 木架等 2.36 0.00% 213.90 0.31% 382.48 0.59%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不详 2002-11 盛凤英 150 万 元 盛凤英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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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22 人民币 杨全康 32%
南京大喜木业有限 纤维板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17-01 50 万元人 刘倩倩 90%,
6 - - 81.43 0.12% 107.76 0.17% 不详 刘沙
公司 等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09 民币 刘沙 10%
International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1981-01
7 Plywood(Importers) 桦木板 - - - - 1,110.04 1.72% 不详 - - -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05
Ltd
宿州市中东木业有 杨木板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14-11 1000 万元 王千振 52%,
8 - - 71.93 0.10% 720.90 1.12% 不详 王千振
限公司 等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13 人民币 李同刚 48%
常州格准贸易有限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16-11 800 万 元
9 木架等 - - - - 178.78 0.28% 不详 张德海 张德海 100%
公司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28 人民币
大进成制造贸易服
1 杨木板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16-09
务进出口公司(越 463.55 0.62% - - - - 不详 - - -
0 等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13
南)
1 立鑫木制品商业公 杨木板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19-01
262.20 0.35% - - - - 不详 - - -
1 司(越南) 等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07
填充材料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与发行
占 当 人交易
期 原 占当期 占当期 金额占
序 采购具 采购金 采购金 采 购 成立日 法定代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材 料 原材料 原材料 合作背景 付款方式 其自身 注册资本 股权结构
号 体内容 额(万 额(万 方式 期 表人
(万元) 采 购 采购总 采购总 主营业
元) 元)
总 额 额比例 额比例 务比重
比例 情况
沃德丰投资
沃德丰汽车用品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17-07 1200 万美
1 海绵等 298.30 0.40% 700.29 1.01% - - 不详 陈云燕 (亚洲)有限
(南通)有限公司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25 元
公司 100%
浙江王家风范海绵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04-03 1000 万元 王卓艳 70%,
2 海绵等 686.79 0.92% 1,355.91 1.96% 2,382.53 3.69% 不详 薛为德
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23 人民币 王煜州 30%
上海聚嘉纤贸易有 PP 棉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05-09 100 万 元 盛耀明 50%,
3 345.04 0.46% 881.99 1.27% 712.45 1.10% 不详 陈秀娟
限公司 等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14 人民币 陈秀娟 50%
瑞富责任有限公司 硬质棉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19-10
4 1,278.02 1.70% - - - - 不详 - - -
(越南) 等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03
鑫辉责任有限公司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15-10
5 海绵等 908.03 1.21% - - - - 不详 - - -
(越南)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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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宏泰非织造布 硬质棉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02-06 300 万 元 刘杰 50%,刘
6 72.89 0.10% 343.97 0.50% 248.07 0.38% 不详 刘杰
有限公司 等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18 人民币 纲 50%
沈其荣 85%,
上海硕特无纺布有 无胶棉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1991-03 1000 万元 谢继锋 5%,
7 21.35 0.03% 91.48 0.13% 113.59 0.18% 不详 沈其荣
限公司 等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08 人民币 沈敏佳 5%,
周美芳%
戴鹏 33.33%,
高翔 33.33%,
常州市恒康家用纺 硬质棉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15-02 60 万元人
8 5.86 0.01% 53.15 0.08% 33.44 0.05% 不详 高翔 邱 世 昌
织品有限公司 等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02 民币
16.67%,田传
伦 16.67%
赛诺(越南)聚氨酯 友好协商, 直 接 转 账 或承 2019-01
9 海绵等 700.84 0.93% - - - - 不详 - - -
新材料有限公司 双向选择 采购 兑汇票 -16
注:主要供应商采用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披露,个别供应商供货时间早于成立时间主要由于同一控制下其他主体供货时间较早

发行人对任一单一供应商的采购占比较小,且发行人所采购的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可选供应商众多,发行人对上述供应商不存
在重大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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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贸易类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原材料主要供应商中,贸易性质的供应商主要包括:


供应商名称 采购具体内容 最终供应商名称
江苏亚商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钢材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星车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钢材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常州九鼎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钢材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常州张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钢材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常州市明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钢材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隆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钢板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向贸易性质供应商采购的主要原因为:发行人钢材采购体量较小且有
一定的定制化需求,不便于直接向大型钢铁生产企业采购,因此根据行业惯例向
专业贸易商采购钢材。

4、注册资本较低的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名供应商中注册资本较低的具体情况如下:

2018 年采
采购内 2020 年采购 2019 年采购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购金额
容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万元)
金属加
常州市云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50 万元人民币 1,680.57 2,279.09 2,593.52
工件
江苏亚商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500 万元人民币 钢材 1,379.35 2,132.78 3,338.69
常州九鼎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600 万元人民币 钢材 360.27 1,303.60 2,692.06
泗阳县嘉苑木制品厂 200 万元人民币 木制品 2,611.56 1,769.92 2.53
上海星车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100 万元人民币 钢材 2,311.15 1,697.80 792.97

上述采购金额占供应商销售总额的比例不详,但上述供应商均非为发行人独
家供货。

发行人与上述供应商采购的产品以钢材、基于钢铁材料的金属加工件、木板
等材料为主,该类材料市场竞争充分、价格较为透明,发行人与上述供应商基于
商业谈判确定价格,采购价格与同类供应商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公允性。

发行人上述供应商均为民营非上市企业,其自身经营对注册资本无严格要求;
上述供应商中多数为钢材贸易商、加工商,其业务本身无需大规模重资产经营,
对注册资本要求较低;上述供应商注册资本较低,具有合理性。

发行人与上述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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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内向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是
否符合行业惯例

发行人采购原材料种类较多,包括钢材、金属加工件、木制品、填充材料、
电子器件、面料等,各种类之间差异较大,需要不同类型的供应商分别提供。同
时,发行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合格供应商管理体系和采购比价制度,原则上单一
品种的原材料存在多家供应商,以分散供货风险、提升供货质量、降低采购价格。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集中度(前五名供应
商采购额占采购总额比重)如下:

公司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麒盛科技 59.72% 42.23% 48.43%

顾家家居 10.20% 14.08% 17.58%

中源家居 26.01% 18.26% 17.52%

恒林股份 11.06% 13.60% 10.17%

可比公司平均 26.75% 22.04% 23.43%

发行人 20.64% 16.79% 23.30%

发行人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集中度与同行业相近。

综上,公司报告期内向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较低具有合理性,
符合行业惯例。


(四)外协加工情况

1、外协加工设计的主要生产环节及工序

发行人外协加工主要涉及焊接和喷塑环节。

2、报告期内主要外协厂商及其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年度前五大外协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成立日期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股权结构
丹阳市启恒机电科技 200 万元人
2018-05-30 李志伟 李志伟 100%
有限公司 民币
杭州萧山铭颖机械厂 2005-07-13 陶建忠 不详 陶建忠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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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双腾机械有限 50 万元人民
2015-07-27 孟爱梅 孟爱梅 100%
公司 币
常州市圣世豪机械有 200 万元人
2008-06-19 芮伟兴 芮伟兴 60%,芮云桦 40%
限公司 民币
丹阳市顺天金属制品 180 万元人
2019-07-03 黄宗蕴 黄宗蕴 100%
有限公司 民币
常州市宇安电器有限 100 万元人 袁洪官 60%, 眭亚
1996-02-14 袁洪官
公司 民币 静 20%,袁宇乾 20%
常州市连兵钣金加工 100 万元人
2015-04-23 熊连兵 熊连兵 100%
有限公司 民币
常州润田包装有限公 800 万元人 郑如意 90%, 董玉
2012-08-09 郑如意
司 民币 梅 10%
常州市云林金属制品 50 万元人民
2009-01-06 邱益凤 邓荣章 50%,邱益凤 50%
有限公司 币
苏尔威(常州)机电科 300 万元人 苏尔威(常州)智能科技
2017-02-10 蒋建中
技有限公司 民币 有限公司 1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外协厂商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发行人对外协加工的质量控制措施

在供应商选择、采购过程管理方面,发行人对外协加工的质量控制措施与一
般采购一致。

针对外协加工业务的特殊性,发行人采取了额外的质量控制措施,具体如下:

(1)将相应的技术要求、供方过程控制要求,作为合同附件提供给供方,要
求对方严格履行;

(2)对供方进行技术指导或联合攻关;

(3)定期对外协厂商的生产过程进行过程抽检。

4、发行人与外协供应商对外协生产的主要权利义务安排、对产品质量责任
的约定情况

根据发行人与主要外协厂商签订的业务合同:

(1)外协供应商须严格按订单数量、时间交货,并承担运费、包装费;

(2)外协供应商须确保生产经营符合环保、安全、劳动等法律法规;

(3)外协供应商保证严格按照发行人的技术条件生产,符合发行人技术要求,
且使用在有效期内、性能良好的原材料,产品出厂前须经严格检验和良好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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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行人认为外协产品不能达到技术要求,有权单方面终止业务关系。

(5)由于外协产品发生质量责任事故,经双方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权威机
构认定是外协供应商责任的,应由外协供应商承担给发行人及第三方造成的所有
直接与间接损失。

5、外协采购的主要地域

出于运输便捷性考虑,发行人外协采购的地域主要集中在江苏省常州市及其
周边地区。

6、外协采购的主要类别及采购金额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工序主要为焊接、喷塑,外协成本占当期营业成本比重
较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外协内容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焊接 1,211.59 1,159.76 1,123.04
喷塑 932.53 875.34 591.46
其他 479.27 278.42 273.57
合计 2,623.40 2,313.51 1,988.06
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重 3.08% 2.92% 2.55%

7、外协采购与产品产量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外协成本与主要产品的产量匹配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外协金额(万元) 2,623.40 2,313.51 1,988.06
沙发及床合计产量(万张) 66.21 51.03 41.76
单位成品外协金额(元/张) 39.62 45.34 47.61
注:单位成品外协金额仅为测算值,与实际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2018 年以来,发行人外协金额与产品产量的匹配关系较为稳定,单位成品
外协金额稳中有降。

8、价格波动的原因

报告期内,主要外协工序的加工单价如下: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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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元/件) 7.10 6.73 6.52
喷塑(元/千克) 1.09 1.12 1.11

报告期内,焊接的单价呈上升趋势,主要由于委外焊接的大件零部件趋于增
加,大件焊接价格高于小件。

2018 年以来,喷塑单价保持平稳。


五、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625.09 4,298.36 6,326.73 59.55%
专用设备 6,276.62 1,615.28 4,661.34 74.27%
运输设备 948.15 328.12 620.04 65.39%
通用设备 586.89 297.81 289.08 49.26%
其他设备 510.82 295.80 215.01 42.09%
合计 18,947.57 6,835.37 12,112.21 63.92%

1、房屋建筑物

(1)自有房屋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房屋建筑物具体情况如下
表所示:

建筑面积
序 取得方 他项权
房产证号 权利人 座落位置 (平方
号 式 利
米)
常房权证字第 美能特机
1 常州星港路 61 号 30,630.80 自建 无
00264746 号 电
常房权证字第 美能特机
2 常州星港路 61 号 20,068.28 自建 无
00725163 号 电
常房权证武字 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 股东固定
3 携手家居 24,023.82 无
第 00827493 号 发区龙惠路 19 号 资产出资

发行人子公司携手家居在自有生产车间内搭建构筑物隔断约 7,417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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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于货物堆放及储存。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构筑物隔断账面价值为
422.45 万元。

上述构筑物隔断属于装修工程,无法办理产权证书。根据携手家居所在地常
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证明》,携手家居报告期内遵守建设方面
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发生因违反建设方面的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被该局处罚的情形。

发行人上述构筑物被强制拆除的风险较低,被处罚风险较低;上述构筑物账
面价值较低,且不属于关键性厂房,即使拆除或搬迁,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携手家居构筑物隔断以外,发行人生产经营用房中不存在未取得产权
证书或未提供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的情形。

(2)租赁房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房屋具体如下:

序 面积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地址 租赁期限
号 (平方米)

发行人、美
花之园 18 幢甲单元 2021.1.1 至
1 能特机电、 李小勤 合计 926.37
501 室等 2021.12.31
常州美闻
Tupelo
Community 158A Plant Road, 75,000 平方 2018.6.1 至
2 匠心美国
Warehouse, Tupelo, Mississippi 英尺 2021.6.31
LLC
1008 S. Baldwin 410 平方英
1008 S. 2019.6.1 至
3 匠心美国 Avenue, Unit# G,
Baldwin, LLC 尺 2021.5.31
Arcadia, CA 91007
越南平阳省本猫公社
2019.7.8 至
梭华区美福 3 号工业 13,128 平方
2025.7.8(一期)
园 DE4 街道 米(一期)
BW 工业发展
4 匠心越南 C-1B-CN 地段,工厂
股份公司 2019.9.16 至
C-1B-D1 至 13,482 平方
2025. 9.16(二
C-1B-D4A;C-1B-B5 米(二期)
期)
至 C-1B-B8
越南平阳省本猫公社
NGOC MINH 梭华区美福 3 号工业
11,421 平方 2020.4.6-2025.4
5 匠心越南 建筑房地产有 园 DE3 街道
米 .5
限公司 D-5L1-CN 地段的 1
号工厂和 2 号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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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平阳省本猫公社
NGOC MINH 梭华区美福 3 号工业
9,929 平方 2020.8.27-2025.
6 匠心越南 建筑房地产有 园 XE1 街道
米 8.27
限公司 D-5L2-CN 地段的 1
号工厂和 2 号工厂
越南平阳省本猫公社
梭华区美福 3 号工业
BW 工业发展 6,420 平方 2020.1.2-2025.7
7 匠心越南 园 C-1B-CN 地段,工
股份公司 米 .8
厂 C-1B-B11,
C-1B-B12-C
越南平阳省本猫公社
BW 工业发展 梭华区美福 3 号工业 1,284.3 平 2020.10.8-2025.
8 匠心越南
股份公司 园 C-1B-CN 地段,工 方米 7.8
厂 C-1B-B12-B
常州钟楼经济
常州市星港路 65-17 7,522.77 平 2021.1.1-2023.1
9 发行人 开发区投资建
号 方米 2.31
设有限公司
B 幢、D 幢租赁
期限为
越南平阳省槟吉市美 2021.1.1-2025.1
江动(越南)
福二工业区, 11,372.4 平 2.31
10 匠心越南 机械责任有限
F-2E-CN 座 B 幢、C 方米 C 幢租赁期限
公司
幢、D 幢 为
2021.3.1-2025.1
2.31
北京梦想加信
息技术有限公 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 164.81 平方 2021.5.10-2023.
11 发行人
司上海第二分 1588 弄 3 号楼 5 层 米 5.9
公司
注 1:匠心美国租赁期限至 2021.6.31 系协议原文如此,实际应为 2021.6.30
注 2:以上第 7 项租赁协议签订于 2020 年 11 月,但双方同意起租日自 2020 年 1 月起算。

①关于匠心美国租赁

匠心美国在美国承租仓库在上述租赁期限内的租金为 10,312.5 美元/月。

发行人具体销售模式包括 FOB、FOB CDP、送货上门、上门提货等方式,
其中针对美国客户的送货上门、上门提货方式由匠心美国完成,匠心美国须在美
国当地进行仓储;此外,匠心美国承担美国市场的部分售后服务职能,亦须储存
部分售后配件。

综上,匠心美国因仓储业务需要,在美国承租一处仓库,该承租行为具有商
业合理性。

②关于匠心越南租赁

匠心越南生产经营用房均系租赁取得。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相关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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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越南上述租赁行为不存在违反当地土地和房产管理法律规定的情形,未受到
相关行政处罚。

匠心越南就所租赁的房产与出租方签订了合法、有效的租赁协议,不存在纠
纷或潜在纠纷。

③关于境内租赁备案

根据江苏省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4 月出具的《说明函》:
“上述租赁房产尚未取得产权证书,匠心家居因此暂时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
续。本单位充分知晓上述事项,并承诺该等事项不会对匠心家居使用上述租赁房
产造成障碍,不会对匠心家居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本
单位承诺积极协调办理上述租赁房产产权证书,如匠心家居因上述租赁房产权属
及租赁备案事宜发生纠纷,本单位将负责协调处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上述租赁房产产权证书正在办理过程中。

除此以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境内租赁房屋均办理了租赁备案手续。

(3)各类用房的主要要求及符合要求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各类用房的主要要求如下:

厂房分类 具体用途 主要要求
仓库(五金、塑料、非皮面料、木架、
防火、防潮、防鼠防虫
钣金)
仓库 仓库(真皮) 防火、防潮、防鼠防虫
其他仓库 防火、防潮、防鼠防虫
智能单椅、沙发车间 防火
智能床车间 防火
木架车间 防火、防爆
生产车间
海绵车间 防火
电子车间 防火、防潮、防尘
电机车间 防火、防潮

发行人采取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各类用房符合上述防火、防潮、防尘、防爆、
防鼠防虫等主要要求。

根据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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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境内子公司不存在因不符合相关条件而被处罚的情形。

综上,发行人用房符合相关要求,不存在因不符合相关条件或未按要求整改
而被处罚的情形。

2、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具体情况如
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设备名称 资产原值 资产净值 成新率

1 浸漆流水线(越南) 273.04 267.63 98.02%
2 喷塑流水线(越南) 198.79 194.85 98.02%
3 工装模具 176.45 85.83 48.64%
4 SMT 设备 167.95 134.71 80.21%
5 浸漆流水线 159.48 129.18 81.00%
6 车间物流系统设备 122.31 6.12 5.00%
7 双工位 CNC(越南) 98.12 87.44 89.11%
8 压力机 83.63 13.18 15.76%
9 拓卡奔马裁床&全自动铺布机 83.19 82.53 99.21%
10 电脑裁板锯(越南) 79.23 70.60 89.11%
注:部分设备原值变动系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主要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1,892.02 344.16 - 1,547.85
软件 287.33 187.54 - 99.78
合计 2,179.34 531.71 - 1,647.64

1、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表所示:

序 取得 他项
产权证号 权利人 座落 面积(m) 用途 使用期限
号 方式 权利


1-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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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国用
美能特 星港路 61 工业 至
1 (2009)第变 37,294.00 出让 无
机电 号 用地 2056.11.17
0322894 号
武进高新技
武国用
携手家 术产业开发 工业
2 (2015)第 32,042.62 至 2057.1.6 出让 无
居 区龙惠路 用地
21397 号
19 号



2、专利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专利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1)中国专利权


专利 取得方 项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期 有效期至
类型 式 权

发行人
双电机驱动躺椅 原始取
1 201410332071.1 发明 2014.7.14 2034.7.13 无
机构 得
原始取
2 电动轮椅 201510287492.1 发明 2015.6.1 2035.5.31 无

平躺型多组件伸 实用 原始取
3 201320173543.4 2013.4.8 2023.4.7 无
展机构 新型 得
平躺加长型多连 实用 原始取
4 201320172791.7 2013.4.8 2023. 4.7 无
杆伸展机构 新型 得
平躺加长型多组 实用 原始取
5 201320171651.8 2013.4.8 2023. 4.7 无
件伸展机构 新型 得
电动多连杆摇摆 实用 原始取
6 201320257679.3 2013.5.10 2023.5.9 无
铁架 新型 得
实用 原始取
7 可调节电动床 201320534370.4 2013.8.29 2023.8.28 无
新型 得
一种直流电机后 实用 原始取
8 201420086906.5 2014.2.27 2024.2.26 无
端盖 新型 得
一种直流电机碳 实用 原始取
9 201420086931.3 2014.2.27 2024. 2.26 无
刷盖 新型 得
电动调节躺椅机 实用 原始取
10 201420284855.7 2014.5.30 2024.5.29 无
构 新型 得
电动轮椅用连接 实用 原始取
11 201520361814.8 2015.6.1 2025.5.31 无
组件 新型 得
电动轮椅用前车 实用 原始取
12 201520361827.5 2015.6.1 2025.5.31 无
架组件 新型 得
电动轮椅用后车 实用 原始取
13 201520361813.3 2015.6.1 2025.5.31 无
架组件 新型 得
电动轮椅用前轮 实用 原始取
14 201520361812.9 2015.6.1 2025.5.31 无
支撑组件 新型 得


1-1-245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沙发控制加热系 实用 原始取
15 201620776625.1 2016.7.22 2026.7.21 无
统 新型 得
微型直线推杆电 实用 原始取
16 201620776652.9 2016.7.22 2026.7.21 无
机 新型 得
电动躺椅调节机 实用 原始取
17 201620776653.3 2016.7.22 2026.7.21 无
构 新型 得
实用 原始取
18 拆卸式电动床 201721213890.X 2017.9.21 2027.9.20 无
新型 得
遥控器收纳盒及
实用 原始取
19 具有该收纳盒的 201721275930.3 2017.9.30 2027.9.29 无
新型 得
电动家具
具有控制功能的 实用 原始取
20 201721276436.9 2017.9.30 2027.9.29 无
遥控器收纳盒 新型 得
实用 原始取
21 可拆卸床脚 201820986954.8 2018.6.26 2028.6.25 无
新型 得
实用 原始取
22 灯带卡接件 201820987096.9 2018.6.26 2028.6.25 无
新型 得
实用 原始取
23 快插式休闲椅 201820987245.1 2018.6.26 2028.6.25 无
新型 得
电动床的可拆卸 实用 原始取
24 201820987302.6 2018.6.26 2028.6.25 无
式头靠 新型 得
实用 原始取
25 电动床 201820987365.1 2018.6.26 2028.6.25 无
新型 得
闭合式抬升电动 实用 原始取
26 201821029055.5 2018.7.2 2028.7.1 无
椅 新型 得
翻开式扶手的沙 实用 原始取
27 201821030488.2 2018.7.2 2028.7.1 无
发 新型 得
实用 原始取
28 隐藏杯托的沙发 201821029051.7 2019.4.30 2029.4.29 无
新型 得
外观 原始取
29 电动多功能沙发 201830529959.3 2018.9.20 2028.9.19 无
设计 得
外观 原始取
30 多功能电动沙发 201830694424.1 2018.12.4 2028.12.3 无
设计 得
外观 原始取
31 多功能电动沙发 201830694428.X 2018.12.4 2028.12.3 无
设计 得
外观 原始取
32 多功能电动沙发 201830694429.4 2018.12.4 2028.12.3 无
设计 得
多功能电动椅 外观 原始取
33 201930063700.9 2019.2.14 2029.2.13 无
(426) 设计 得
多功能电动椅 外观 原始取
34 201930063707.0 2019.2.14 2029.2.13 无
(425) 设计 得
多功能电动椅 外观 原始取
35 201930068658.X 2019.2.14 2029.2.13 无
(428) 设计 得
多功能电动椅 外观 原始取
36 201930069280.5 2019.2.20 2029.2.19 无
(442) 设计 得
多功能电动椅 外观 原始取
37 201930069286.2 2019.2.20 2029.2.19 无
(280) 设计 得
外观 原始取
38 多功能电动椅 201930069287.7 2019.2.20 2029.2.19 无
设计 得


1-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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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功能电动椅 外观 原始取
39 201930069302.8 2019.2.20 2029.2.19 无
(390) 设计 得
多功能电动椅 外观 原始取
40 201930069303.2 2019.2.20 2029.2.19 无
(427) 设计 得
多功能电动组合 外观 原始取
41 201930175391.4 2019.4.17 2029.4.16 无
沙发(433) 设计 得
多功能电动组合 外观 原始取
42 201930176444.4 2019.4.17 2029.4.16 无
沙发(431) 设计 得
多功能电动椅 外观 原始取
43 201930178534.7 2019.4.18 2029.4.17 无
(STE371) 设计 得
多功能电动椅 外观 原始取
44 201930063699.X 2019.2.14 2029.2.13 无
(263) 设计 得
实用 原始取
45 超薄电动床 201721213862.8 2017.9.21 2027.9.20 无
新型 得
实用 原始取
46 快运床 201721213937.2 2017.9.21 2027.9.20 无
新型 得
多功能电动椅 外观 原始取
47 201930063685.8 2019.2.14 2029.2.13 无
(346) 设计 得
多功能电动椅 外观 原始取
48 201930063689.6 2019.2.14 2029.2.13 无
(432) 设计 得
多功能电动椅 外观 原始取
49 201930063702.8 2019.2.14 2029.2.13 无
(305) 设计 得
多功能电动组合 外观 原始取
50 201930063706.6 2019.2.14 2029.2.13 无
沙发(400) 设计 得
多功能电动椅 外观 原始取
51 201930169918.2 2019.4.15 2029.4.14 无
(382) 设计 得
多功能电动椅 外观 原始取
52 201930270484.5 2019.5.29 2029.5.28 无
(STR253-HL) 设计 得
多功能电动椅 外观 原始取
53 201930270743.4 2019.5.29 2029.5.28 无
(STE260-HL) 设计 得
侧面开关 外观 原始取
54 201930626043.4 2019.11.14 2029.11.13 无
(SW204-0) 设计 得
侧面开关 外观 原始取
55 201930626044.9 2019.11.14 2029.11.13 无
(SW204-1) 设计 得
遥控器(带 外观 原始取
56 201930622407.1 2019.11.13 2029.11.12 无
USB4 键) 设计 得
带 USB 手柄(11 外观 原始取
57 201930617154.9 2019.11.11 2029.11.10 无
键) 设计 得
带 USB 手柄(5 外观 原始取
58 201930618196.4 2019.11.11 2029.11.10 无
键) 设计 得
带 USB 手柄(7 外观 原始取
59 201930618202.6 2019.11.11 2029.11.10 无
键) 设计 得
360 度智能电动 外观 原始取
60 201930567950.6 2019.10.18 2029.10.17 无
转椅(416A) 设计 得
360 度智能电动 外观 原始取
61 201930567955.9 2019.10.18 2029.10.17 无
转椅(379) 设计 得
360 度智能电动 外观 原始取
62 201930567960.X 2019.10.18 2029.10.17 无
转椅(483) 设计 得
多功能电动椅 外观 原始取
63 201930567964.8 2019.10.18 2029.10.17 无
(485) 设计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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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度智能电动 外观 原始取
64 201930567971.8 2019.10.18 2029.10.17 无
转椅(478) 设计 得
360 度智能电动 外观 原始取
65 201930567973.7 2019.10.18 2029.10.17 无
转椅(479) 设计 得
多功能电动椅 外观 原始取
66 201930567978.X 2019.10.18 2029.10.17 无
(484) 设计 得
侧面开关 外观 原始取
67 201930530361.0 2019.9.26 2029.9.25 无
(SW305) 设计 得
侧面开关(SW1 外观 原始取
68 201930502079.1 2019.9.12 2029.9.11 无
Series) 设计 得
实用 原始取
69 升降转动机构 201921349348.6 2019.8.20 2029.8.19 无
新型 得
实用 原始取
70 电动摇椅 201921199730.3 2019.7.29 2029.7.28 无
新型 得
沙发的电动杯托 实用 原始取
71 201921174323.7 2019.7.25 2029.7.24 无
结构 新型 得
沙发的侧部电动 实用 原始取
72 201921174353.8 2019.7.25 2029.7.24 无
杯托 新型 得
实用 原始取
73 电动贵妃椅 201921157513.8 2019.7.23 2029.7.22 无
新型 得
实用 原始取
74 可调式床脚 201921137798.9 2019.7.19 2029.7.18 无
新型 得
多功能电动组合 外观 原始取
75 201930327266.0 2019.6.24 2029.6.23 无
沙发(462) 设计 得
侧面开关(SW4 外观 原始取
76 201930265519.6 2019.5.28 2029.5.27 无
Series) 设计 得
侧面开关(SW2 外观 原始取
77 201930265528.5 2019.5.28 2029.5.27 无
Series) 设计 得
无线手柄(RC2 外观 原始取
78 201930265529.X 2019.5.28 2029.5.27 无
Series) 设计 得
无线手柄(RC1 外观 原始取
79 201930265530.2 2019.5.28 2029.5.27 无
Series) 设计 得
侧面开关(SW3 外观 原始取
80 201930265531.7 2019.5.28 2029.5.27 无
Series) 设计 得
多功能电动椅 外观 原始取
81 201930181745.6 2019.4.19 2029.4.18 无
(STR135) 设计 得
多功能电动椅 外观 原始取
82 201930181849.7 2019.4.19 2029.4.18 无
(STR144) 设计 得
多功能电动组合 外观 原始取
83 201930178110.0 2019.4.18 2029.4.17 无
沙发(443) 设计 得
多功能电动椅 外观 原始取
84 201930178536.6 2019.4.18 2029.4.17 无
(STE211) 设计 得
具有自锁转盘的 实用 原始取
85 201921184651.5 2019.7.26 2029.7.25 无
电动沙发 新型 得
多功能电动椅 外观 原始取
86 202030343112.3 2020.6.30 2030.6.29 无
(582) 设计 得
多功能电动椅 外观 原始取
87 202030250061.X 2020.5.26 2030.5.25 无
(521-1) 设计 得
多功能电动椅 外观 原始取
88 202030250076.6 2020.5.26 2030.5.25 无
(564、571) 设计 得

1-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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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功能电动组合 外观 原始取
89 202030250079.X 2020.5.26 2030.5.25 无
沙发(514) 设计 得
多功能电动组合 外观 原始取
90 202030250086.X 2020.5.26 2030.5.25 无
沙发(502) 设计 得
多功能电动椅 外观 原始取
91 202030250696.X 2020.5.26 2030.5.25 无
(532、517、518) 设计 得
多功能电动椅 外观 原始取
92 202030253023.X 2020.5.26 2030.5.25 无
(279) 设计 得
多功能电动椅 外观 原始取
93 202030472068.6 2020.5.26 2030.5.25 无
(477) 设计 得
多功能电动椅 外观 原始取
94 202030472070.3 2020.5.26 2030.5.25 无
(550) 设计 得
多功能电动椅 外观 原始取
95 202030472076.0 2020.5.26 2030.5.25 无
(528) 设计 得
多功能电动椅 外观 原始取
96 202030472083.0 2020.5.26 2030.5.25 无
(509) 设计 得
多功能电动椅 外观 原始取
97 202030472085.X 2020.5.26 2030.5.25 无
(542) 设计 得
多功能电动椅 外观 原始取
98 202030472540.6 2020.5.26 2030.5.25 无
(546) 设计 得
多功能电动组合 外观 原始取
99 202030537866.2 2020.5.26 2030.5.25 无
沙发(521-2) 设计 得
遥控器(带
外观 原始取
100 USB13 键 202030202960.2 2020.5.8 2030.5.7 无
设计 得
HW110)
多功能电动椅 外观 原始取
101 202030180991.2 2020.4.27 2030.4.26 无
(216) 设计 得
多功能电动椅 外观 原始取
102 202030180992.7 2020.4.27 2030.4.26 无
(476) 设计 得
多功能电动椅 外观 原始取
103 202030194482.5 2020.4.27 2030.4.26 无
(460) 设计 得
多功能电动组合 外观 原始取
104 202030081476.9 2020.3.12 2030.3.11 无
沙发(480) 设计 得
多功能电动椅 外观 原始取
105 202030081632.1 2020.3.12 2030.3.11 无
(274) 设计 得
多功能电动组合 外观 原始取
106 202030081635.5 2020.3.12 2030.3.11 无
沙发(534) 设计 得
外观 原始取
107 电动转椅(506) 201930714261.3 2019.12.20 2029.12.19 无
设计 得
具有多层储物空 实用 原始取
108 201921184620.X 2019.7.26 2029.7.25 无
间的茶几 新型 得
携手家居
沙发用电动伸展 实用 原始取
109 201620116233.2 2016.2.5 2026.2.4 无
装置 新型 得
组合式背靠结构 实用 原始取
110 201620116231.3 2016.2.5 2026.2.4 无
及沙发 新型 得
拆卸式背靠结构 实用 原始取
111 201620116234.7 2016.2.5 2026.2.4 无
及沙发 新型 得
112 电动床遥控器的 201621070920.1 实用 2016.9.22 原始取 2026.9.21 无

1-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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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电路 新型 得

电动沙发的充电 实用 原始取
113 201621070919.9 2016.9.22 2026.9.21 无
遥控器控制电路 新型 得
实用 原始取
114 多功能沙发铁架 201621044263.3 2016.9.9 2026.9.8 无
新型 得
实用 原始取
115 多功能沙发铁架 201621044501.0 2016.9.9 2026.9.8 无
新型 得
剪式机构的驱动 实用 原始取
116 201621051988.5 2016.9.13 2026.9.12 无
连接组件 新型 得
实用 原始取
117 多功能沙发铁架 201621044954.3 2016.9.9 2026.9.8 无
新型 得
电动家具用加长 实用 原始取
118 201621046055.7 2016.9.9 2026.9.8 无
版伸展机构 新型 得
多功能沙发铁架 实用 原始取
119 201621044474.7 2016.9.9 2026.9.8 无
用底部连杆 新型 得
实用 原始取
120 沙发铁架 201621044978.9 2016.9.9 2026.9.8 无
新型 得
电动沙发的伸展 实用 原始取
121 201821527703.X 2018.9.19 2028.9.18 无
结构 新型 得
电动沙发的头靠 实用 原始取
122 201821527702.5 2018.9.19 2028.9.18 无
腰托机构 新型 得
实用 原始取
123 电动沙发的椅架 201821527724.1 2018.9.19 2028.9.18 无
新型 得
带线束的转盘总 实用 原始取
124 201821527771.6 2018.9.19 2028.9.18 无
成 新型 得
电动沙发的歇脚
实用 原始取
125 板加长型剪式机 201821527772.0 2018.9.19 2028.9.18 无
新型 得

外观 原始取
126 手柄(2 键) 201630470910.6 2016.9.14 2026.9.13 无
设计 得
外观 原始取
127 手柄(9 键) 201630470927.1 2016.9.14 2026.9.13 无
设计 得
无线液晶手柄(4 外观 原始取
128 201630470921.4 2016.9.14 2026.9.13 无
键) 设计 得
无线液晶手柄 外观 原始取
129 201630470931.8 2016.9.14 2026.9.13 无
(10 键) 设计 得
带 USB 手柄(2 外观 原始取
130 201630470926.7 2016.9.14 2026.9.13 无
键) 设计 得
带 USB 手柄(4 外观 原始取
131 201630470920.X 2016.9.14 2026.9.13 无
键) 设计 得
带 USB 手柄(6 外观 原始取
132 201630470919.7 2016.9.14 2026.9.13 无
键) 设计 得
实用 继受取
133 电动沙发的椅架 201821826195.5 2018.11.7 2028.11.6 无
新型 得
电动床的腰托机 实用 原始取
134 201922021201.0 2019.11.21 2029.11.20 无
构 新型 得
实用 原始取
135 电动转椅 201922021185.5 2019.11.21 2029.11.20 无
新型 得
136 旋转位移式杯托 201922021200.6 实用 2019.11.21 原始取 2029.11.20 无

1-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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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以及电动床 新型 得

具有电动调节装 实用 原始取
137 201922021276.9 2019.11.21 2029.11.20 无
置的床 新型 得
电动茶几的电动 实用 原始取
138 201922021856.8 2019.11.21 2029.11.20 无
杯托机构 新型 得
电动沙发的伸展 实用 原始取
139 201922099804.2 2019.11.29 2029.11.28 无
机构 新型 得
单电机驱动的电 实用 原始取
140 201922266536.9 2019.12.17 2029.12.16 无
动沙发椅架 新型 得
悬浮式床架活动 实用 原始取
141 201922381692.X 2019.12.26 2029.12.25 无
机构 新型 得
美能特机电
超低家用多功能 继受取
142 201310087138.5 发明 2013.3.18 2033.3.17 无
电动床 得
电动沙发的语音 实用 原始取
143 201721016532.X 2017.8.15 2027.8.14 无
控制电路 新型 得
实用 原始取
144 线缆插接结构 201820708436.X 2018.5.14 2028.5.13 无
新型 得
电动沙发的蓝牙 实用 原始取
145 201721016531.5 2017.8.15 2027.8.14 无
控制电路 新型 得
电机推杆双向自 实用 原始取
146 201721042188.1 2017.8.21 2027.8.20 无
锁装置 新型 得
实用 原始取
147 推杆电机 201721042252.6 2017.8.21 2027.8.20 无
新型 得
电动沙发的触控 实用 原始取
148 201820066304.1 2018.1.16 2028.1.15 无
电路 新型 得
电动沙发遥控器 实用 继受取
149 201621070694.7 2016.9.22 2026.9.21 无
的控制电路 新型 得
用于电动沙发的 实用 原始取
150 201820708458.6 2018.5.14 2028.5.13 无
防脱落杯托 新型 得
高性能驱动电机 实用 原始取
151 201821694134.8 2018.10.19 2028.10.18 无
的定子结构 新型 得
实用 原始取
152 双向驱动电机 201821694141.8 2018.10.19 2028.10.18 无
新型 得
实用 原始取
153 伸缩机构 201821968873.1 2018.11.28 2028.11.27 无
新型 得
电动家具用节能 实用 原始取
154 201921253794.7 2019.8.5 2029.8.4 无
直流推杆电机 新型 得
用于智能家居便
实用 原始取
155 携式可更换的电 201921313803.7 2019.8.14 2029.8.13 无
新型 得
源壳体
一种电动家具用
实用 原始取
156 防断裂直流推杆 201921253786.2 2019.8.5 2020.5.29 无
新型 得
电机
一种电动家具用
实用 原始取
157 防爆直流推杆电 201921254392.9 2019.8.5 2029.8.4 无
新型 得

实用 原始取
158 自动轴承压入机 201920473275.5 2019.4.10 2029.4.9 无
新型 得

1-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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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 原始取
159 永磁直流电机 201920473332.X 2019.4.10 2029.4.9 无
新型 得
实用 原始取
160 升降桌 201921147872.5 2019.7.22 2029.7.21 无
新型 得

(2)境外专利权

发行人

序 利 取得方 他项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号 有效期至
号 类 式 权利

ADJUSTABLE
发 继受取
1 FURNITURE(可调节 US10306994 B2 15/484,208 2037.4.10 无
明 得
家具)
SWIVEL BASE
ASSEMBLY FOR
USE IN
CONJUNCTION
WITH AN 发 继受取
2 US10376061 B1 15/951,382 2038.4.11 无
ELECTRICALLY 明 得
POWERED CHAIR
(与电动椅子一起使
用的旋转底座)
Console unit having a
发 继受取
3 door compartement US10681987B2 16/155,922 2038.10.9 无
明 得
带有储物间的茶几
UPPER SLIDING
ARM PORTION OF A
LOUNGER FOR
MOVING THE
UPPER SLIDING
ARM PORTION
FORWARDLY SO AS
TO COVER A
STORAGE
RECEPTACLE
DEFINED WITHIN A
LOWER FIXXED US10,709,249B 发 继受取
4 ARM PORTION OF 16/156,002 2038.10.9 无
2 明 得
THE CHAIR, AND
FOR MOVNG THE
UPPER SLIDING
ARM PORTION
REARWARDLY SO
AS TO UNCOVER
THE STORAGE
RECEPTACLE(用于
相对于储物腔体打开
和关闭椅子的滑动扶
手部分的电动机构)
SEATBACK FOR AN
ARTICLE OF
ADJUSTABLE US10,736,423B 发 继受取
5 15/625,179 2037.6.15 无
2 明 得
FURNITURE(可调家
具的靠背)




1-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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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标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商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1)中国注册商标专用权



权利人 注册证号 商标图像 类 取得方式 有效期至 他项权利




1 发行人 31249115 35 原始取得 2029/3/20 无



2 发行人 31249082 20 原始取得 2029/3/13 无



3 发行人 30667093 35 原始取得 2029/5/20 无



4 发行人 30667091 20 原始取得 2029/4/20 无



5 发行人 30662242 9 原始取得 2029/4/20 无



6 发行人 30657798 35 原始取得 2029/5/20 无



7 发行人 30651661 9 原始取得 2029/4/27 无



8 发行人 19755547 20 原始取得 2027/6/13 无



9 发行人 15619366 20 原始取得 2025/12/20 无



10 发行人 15619308 10 原始取得 2025/12/20 无



11 发行人 12335114 20 原始取得 2024/9/6 无




1-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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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行人 12335063 12 原始取得 2024/9/6 无



13 发行人 12335043 10 原始取得 2024/9/6 无


美能特
14 5388460 20 原始取得 2029/7/27 无
机电


美能特
15 5388459 20 原始取得 2029/7/27 无
机电




16 发行人 10620011 20 2023/6/20 无




17 发行人 10620010 10 2023/7/6 无




18 发行人 10620008 42 2023/9/6 无




19 发行人 10620006 7 2023/6/20 无
自上海锐
新继受取

20 发行人 10620005 30 2023/9/6 无




21 发行人 10317311 7 2023/2/20 无



22 发行人 10317290 42 2023/2/20 无



23 发行人 10317227 10 2023/2/20 无



24 发行人 10317224 12 2023/2/20 无



1-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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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行人 10317171 7 2023/2/20 无



26 发行人 10317115 12 2023/2/20 无



27 发行人 10301862 20 2023/2/13 无



28 发行人 10301835 20 2023/2/13 无



29 发行人 7291669 20 2030/9/27 无




30 发行人 7414601 12 2030/8/27 无




31 发行人 7414602 12 2030/9/27 无




32 发行人 7429719 12 2031/1/6 无




33 发行人 7429720 12 2030/9/27 无



注:上海锐新已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注销,原权利人登记为上海锐新的上述商标(第 16
项至第 33 项)已于 2020 年 11 月转让给发行人所有。


(2)境外注册商标专用权


权 分
序 取得方 项
利 注册证号 商标图像 类 有效期至
号 式 权
人 号


4924176(美国 原始取
1 行 20 2026/3/21 无
商标) 得



1-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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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4440(美国 原始取
2 行 20 2029/2/11 无
商标) 得


UK00003449601 20、 原始取
3 行 2029/12/5 无
(英国商标) 35 得


(3)“MOTOSLEEP 商标”被驳回的具体情况及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诉讼的最新进展情况

①“MOTOSLEEP 商标”被驳回的具体情况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及品牌建设需要,发行人于 2018 年 5 月 3 日向国家知识
产权局提交了第 30651651 号“MOTOSLEEP”商标(以下简称“MOTOSLEEP 商标”)
注册申请。

2019 年 1 月 9 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发行人下发了《商标驳回通知书》,决
定驳回发行人对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收到驳回通知后,发行人就前述驳回决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2019
年 9 月 20 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发行人下发了《关于第 30651651 号“MOTOSLEEP”
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商评字[2019]第 0000224214 号)(以下简称“《复审决定
书》”),认定“MOTOSLEEP 商标”指定使用在“床”等商品上,仅直接表示了该商
品的功能等特点,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对发行人对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②诉讼的最新进展情况

2019 年 11 月 14 日,发行人就上述商标申请驳回事项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判决撤销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复审决定书》,并对
“MOTOSLEEP 商标”的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决定。

2019 年 12 月 2 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向发行人出具《行政案件受理通知书》
((2019)京 73 行初 14840 号),对发行人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行政纠纷一案进
行立案受理。

2020 年 4 月 20 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上述案件出具《行政判决书》(2019)
京 73 行初 14840 号),判决驳回发行人诉讼请求。

③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1-1-256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为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及智能家具配件。
公司正积极开展自有品牌业务,发行人以“MOTOSLEEP”商标作为智能电动床领
域的商标之一。

A、商标是品牌中的标志和名称部分,公司的品牌打造不局限于商标,也不
受制于商标是否取得注册。

B、目前公司沙发及床的成品销售中,自有品牌占比较低;上述商标尚未形
成发行人核心品牌资产,发行人仍可广泛选用其他商标。

C、目前公司主要市场为美国市场。公司已取得注册号为 4924176 的美国商
标 MottoSleep,可用于床品相关领域,有效期至 2036 年 3 月。

D、公司仍将积极争取上述商标或类似商标在中国境内注册。

综上,“MOTOSLEEP”商标被国家商标局驳回不会对发行人业务开展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

4、域名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域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域名 域名持有者 注册日期 到期日期
1 motosleep.com.cn 发行人 2016.6.27 2021.6.27
2 motosleep.com 发行人 2016.6.27 2021.6.27
3 hhcgroup.cn 发行人 2015.2.2 2021.2.2
4 hhc-group.com.cn 发行人 2015.2.2 2021.2.2
5 mymotosleep.com 发行人 2018.12.21 2021.12.21
6 motomotion.com.cn 发行人 2018.12.21 2021.12.21
7 mymotomotion.com 发行人 2018.12.21 2021.12.21
8 homeinmotion.com.cn 发行人 2019.9.11 2021.9.11
9 motosleep.com.vn 匠心越南 2020.2.17 2021.2.17
10 motomotion.com.vn 匠心越南 2020.2.17 2021.2.17

5、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表所示:

序 取得方 著作权所有
著作权登记号 软件名称 有效期至
号 式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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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独具智能床 APP 软
原始取
1 2019SR0091731 件[简称: 2066.12.31 发行人

MotoSleeo]V1.3.6
匠心独具智能沙发 APP
原始取
2 2019SR0091743 软件[简称: 2066.12.31 发行人

MotoMotion]V1.3.4

6、发行人重要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核心技术、企业品牌等知识产权
纠纷或潜在纠纷情况

2019 年 10 月,Ascion LLC dba Reverie 对发行人客户 Ashley Furniture 提起
关于智能电动床可拆卸(组装)床脚的专利侵权诉讼。案件所涉产品系发行人生
产。发行人于 2020 年 8 月与 Ashley Furniture 签订《联合抗辩协议》及《免责协
议》,约定:1)双方就应诉工作开展合作;2)由发行人承担因前述诉讼而引起
的费用及损失,支付后续的专利律师费用;3)由发行人补偿 Ashley Furniture
在 2020 年 7 月 31 日及之前因前述诉讼而产生的部分第三方专利律师费用 18 万
美元。

目前,前述案件由发行人主导应诉工作。由于发行人须承担因前述诉讼而引
起的费用及损失并支付后续的专利律师费用,为实现对诉讼过程的整体把握,尽
可能减少潜在的费用及损失,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利益,发行人征得 Ashley
Furniture 同意后主导应诉工作。发行人主导应诉具有合理性。

调解过程中,Ascion LLC dba Reverie 提出的和解金额为 47.5 万美元。

2021 年 3 月 15 日,美国威斯康星州西区法院判决驳回 Ascion 侵权认定请
求。

美国疫情防控常态化以来,发行人订单保持良好增长,前述诉讼对发行人获
得 Ashley Furniture 等境外客户订单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除此以外,发行人重要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核心技术、企业品牌等知
识产权产权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三)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无需取得特许经营权,亦未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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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特许经营权。


六、公司的技术水平与研究开发情况

(一)公司所拥有的核心技术及其来源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新技术研发,在研发队伍、研发费用等多方面
大力投入,并建立激励机制促进技术创新。公司产品的生产技术、检验技术均属
于较为成熟的技术,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公司拥有完整、成熟的设计开发流程
及研发体系,确保产品功能的创新、质量的稳定,以高效地满足客户需求。

1、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情况

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取得了一系列研发成果,并将成果应用于新产品开发设
计上,为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直接效益。公司产品的主要核心技术如下:

核心技
序 技术来 技术所
术名 技术特点 取得专利情况
号 源 处阶段


1、减轻了单件包装的体积和重量;
2、可以通过电梯送达城市楼房住户
分体结
的家中; ZL20172121389
构的智 自主研 大批量
1 3、让智能电动床的配送变得方便、 0X
能电动 发 生产
省心; 拆卸式电动床

4、容易组装、固定。



1、领先的正面折叠专利结构; US10306994B2
2、减轻了单件包装的体积和重量; Adjustable
可折叠
3、可以通过电梯送达城市楼房住户 Furniture
包装的 技术引 大批量
2 的家中;
智能电 进 生产
4、让智能电动床的配送变得方便、 ZL20182098736
动床
省心; 51
5、无需工具即可快速、便捷地安装。 电动床
1、减轻了单件包装的体积和重量; ZL20172121393
适合快
2、将智能电动床的运费控制到最 72
递运输 自主研 大批量
3 低; 快运床
的智能 发 生产
3、将智能电动床成为适合在网上及
电动床
会员制俱乐部销售的商品; ZL20182098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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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方便用户自己领取、搬运智能电 26
动床; 电动床的可拆
5、无需工具即可快速、便捷地安装。 卸式头靠

1、显著减轻了单件包装的体积和重
量;
2、适合安装在带抽屉的床架上,极
大地增加了适配用户群;
超薄智 3、将智能电动床的运费控制到最 ZL20172121386
技术引 大批量
4 能电动 低; 28
进 生产
床 4、将智能电动床成为适合在网上及 超薄电动床
会员制俱乐部销售的商品;
5、方便用户自己领取、搬运智能电
动床;
6、无需工具即可快速、便捷地安装。

1、已正式获得批准的发明专利; US10,736,423B
2、彻底实现了颈部及腰部的支持, 2
无论是坐姿还是躺姿; SEATBACK
智能电
3、丝毫不影响智能电动沙发款式的 FOR AN
动沙发 技术引 大批量
5 设计; ARTICLE OF
的头靠 进 生产
4、可承受相当的负载,有非常可靠 ADJUSTABLE
腰托机
的强度及耐久力保证; FURNITURE

5、确保用户使用安全,不会伤及用 (可调家具的
户。 靠背)
1、通过移动端 APP 加蓝牙通讯技
术对中央控制模块进行控制;
智能电 2、打开 APP,能自动识别相应产
动沙发 品,无需寻找; ZL20172101653
及智能 3、界面友好,方便用户使用; 自主研 大批量 15
6
电动床 4、可实现按钮之外能操纵的其它功 发 生产 电动沙发的蓝
的 APP 能,包括但不限于预设位置、氛围 牙控制电路
控制系 灯等;
统 5、可同时找到说明书的全部内容,
方便用户自我服务。
1、将先进的语音识别系统集成到中
央控制模块;
智能电
2、事先将语音录入模块的用户可随
动沙发
心地通过语音指挥智能电动产品的 ZL20172101653
及智能
各个动作,不需要操作按钮,也不 自主研 大批量 2X
7 电动床
需要用 APP; 发 生产 电动沙发的语
的语音
3、可离线操作; 音控制电路
控制系
4、可实现按钮之外能操纵的其它功

能,包括但不限于预设位置、氛围
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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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核心技术在主营业务中的应用情况

上述核心技术目前已经广泛应用于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及其配件的研
发设计和生产制造中,为公司提升经营业绩带来直接效益。

3、公司技术先进性、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携手家居、美能特机电均为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先后被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评定为“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
心”、“江苏省认定工业设计中心”,被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为“常州市
软体家居智能集成工程研究中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 165 项境内外专利,其中 8 项发明专利。


(二)公司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不断推进项目研发,相关项目紧跟市场新需求与行
业技术前沿,均以实现技术转化及批量化生产为目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正在进行的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序 行业水平对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目前进展
号 比
尽早实现 5G 技 1、可帮助减少延迟、节省能源;
术在智能电动沙 2、可长期降低使用成本;
1 研发阶段 行业先进
发及智能电动床 3、可大大改善用户的体验和满意度;
上的运用 4、可让长期的粉丝用户有着强烈的“拥有”自豪感。
1、结合线下模块及云端大数据;
智控云操作系统
2、透过语音、无线网及蜂窝移动通信技术;
在智能电动沙发
2 3、对智能家居进行一站式整合; 研发阶段 行业先进
及智能电动床上
4、可大大改善用户的体验和满意度;
的运用
5、可让长期的粉丝用户有着强烈的“拥有”自豪感。
1、仅在得到用户充分授权后使用;
2、帮助用户监测产品使用情况及由此反映出来的身
用户使用记录系
体及健康状况;
统在智能电动沙
3 3、与用户充分共享所有和他本人有关的数据及信息, 研发阶段 行业先进
发及智能电动床
帮助用户建立完整的档案;
上的运用
4、本着为用户着想,为用户寻找最佳方案的宗旨,
确保该系统先为用户服务,始终为用户利益着想。
4 智能活血按摩系 1、特别适合久坐或久卧的病人、老人; 研发阶段 行业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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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在智能电动沙 2、根据需要,可选择不间断或定时的活血按摩,有
发及智能电动床 效帮助化淤;
上的运用 3、本系统狭长、扁平,不会占据很多空间;
4、力争同时做到(床)的舒适、美观和便利。
1、白天不用时可完全收缩,靠智能电动操作;
2、完全延展时,力争同时做到舒适、美观、耐久及
智能电动可收缩 便于清洗;
5 研发阶段 行业先进
陪护床 3、保障了陪护人员的休息与睡眠,有助于(她们)
更好地照顾患者或老人;
4、帮助维护、改善了病房、护理房的整洁、有序。


(三)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公司历来高度重视技术创新研发,报告期内保持大力度研发投入,研发投入
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研发投入(万元) 7,136.49 6,666.69 6,684.00
营业收入(万元) 131,813.33 117,469.88 109,699.55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41% 5.68% 6.09%


(四)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作为持续发展的动力,在坚持自主创新的同时,公
司也十分注重与境内外专业机构及高等院校的合作,充分利用外部资源构建合作
创新机制。报告期内合作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合作方 合作内容 成果归属 保密措施

A 公司提供设计和产品
开发服务,包括但不仅
2017 年 1 知识产权完全归属 遵守合同保
A 公司 限于:装配工艺,设计
月至今 于发行人 密义务
开发,制造工艺,模具
和工装,打样等。
机械科学研
2019 年 8 对智能家居机械装置核
究总院江苏 遵守合同保
月 -2020 心环节进行绿色关键工 双方共享
分院有限公 密义务
年8月 艺研发

双方共享申请专利
2018 年 11
研究开发智能家具电机 的权利,专利使用 遵守合同保
月 -2019 常州工学院
相关产品 和有关利益分配权 密义务
年5月
归发行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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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共享申请专利
2018 年 11
研究开发电动沙发智能 的权利,专利使用 遵守合同保
月 -2019 常州工学院
控制系统 和有关利益分配权 密义务
年5月
归发行人所有

1、采取与 A 公司合作模式的原因和合理性,在设计和产品开发服务过程中,
发行人和 A 公司分别承担的角色和责权利划分情况,相关合作模式是否符合行
业惯例;

(1)采取与 A 公司合作模式的原因和合理性

A 公司向发行人提供设计和产品开发服务,由协议产生的知识产权将完全归
属于发行人,发行人向 A 公司支付包含固定费用和浮动费用的技术服务费。浮
动费用基于合作产品的销售金额及双方合同确定。

A 公司为一家专业的智能家具设计公司,不具备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能力;发
行人虽然拥有专业的设计和开发团队,但内部团队与外部专业机构的合作可以有
效互补,增强发行人产品设计开发的综合能力。

综上,发行人与 A 公司的合作方式是双方基于优势互补、产业协同考虑的
良好选择,具有合理性。

(2)在设计和产品开发服务过程中,发行人和 A 公司分别承担的角色和责
权利划分情况

A 公司申明并保证提供的服务将遵照行业质量最高标准,绝不低于行业质量
最低标准。A 公司将使用拥有相关知识、经验、受过训练并有专业资格和资源的
人士提供服务,并以迅速、专业、勤勉和娴熟的姿态进行服务。由协议产生的知
识产权将完全归属于发行人,发行人可以以任何方式使用。A 公司声明放弃对上
述知识产权的权益。如任何知识产权可以在中国或其他任何国家注册,服务方将
就申请注册向公司提供必要的协助。

(3)相关合作模式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同行业上市公司普遍重视开展对外技术合作,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技术合作模式
公司已与中国美术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高校成立了产学研合作基
顾家家居
地,共同构建产、学、研联合创新体系,全面推进企业和高校的技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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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与交流。
公司将通过加强国际技术合作,引进国外设计人才。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定位,选择优秀的研发合作伙伴,借助外部科研合作
伙伴的力量和资源,共同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进一步提升了
麒盛科技 公司的设计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近年来,公司与浙江清华长三角
研究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六研究所等科研机构进行合作,
并取得了较好的合作创新效果。
公司研发部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技术合作关系,邀请国内外同行
恒林股份 专家来厂进行学术交流,并外派技术人员参加国内行业交流和培训,及
时掌握国内外同行业动态,拓展技术合作的途径。

综上,发行人与外部机构进行技术合作,符合行业惯例。

2、形成的美国专利具体情况,该专利是否在产品中进行实际运用,相关产
品的销售情况,是否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行人是否对 A 公司存在
重大依赖;

(1)形成的美国专利具体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与 A 公司合作形成 2 项美国专利,公司已
申请豁免披露专利具体情况。

(2)该专利是否在产品中进行实际运用,相关产品的销售情况

上述专利已在产品中实际运用,运用到上述专利的产品主要为具有折叠功能
的智能电动床及带头靠腰托机构的智能电动沙发,该等产品的具体销售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涉及“可调节家具”专利的产品
26,653.17 27,979.38 21,112.04
销售金额(万元)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20.33% 23.94% 19.42%
涉及“可调家具的靠背” 专利的
11,169.62 10,537.69 9,890.56
产品销售金额(万元)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8.52% 9.02% 9.10%
注:专利取得前,相关技术已运用于产品

(3)是否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发行人作为上述专利的权利人,已取得专利权证书。根据发行人与 A 公司
签订的协议,由协议产生的知识产权将完全归属于发行人,发行人可以以任何方
式使用,A 公司声明放弃对上述知识产权的权益。

根据 A 公司出具的书面说明,发行人与 A 公司不存在知识产权相关纠纷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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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纠纷。

综上,发行人拥有上述专利的完整权利,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4)发行人是否对 A 公司存在重大依赖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与 A 公司合作开发的产品销售收入并未形成依赖,大
多数收入仍来源于非合作产品。发行人拥有专业的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团队,
与 A 公司以外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亦开展各类合作研发活动,具有独立、完
整的面向市场经营的能力。此外,发行人对与 A 公司合作协议下形成的知识产
权享有完整权利,在技术成果上不依赖于 A 公司。

综上,发行人与 A 公司的合作系良性合作,发行人对 A 公司不存在重大依
赖。

3、除形成的美国专利外,A 公司提供技术服务的其他成果情况,与 A 公司
的合作是否涉及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情形。

(1)除形成的美国专利外,A 公司提供技术服务的其他成果情况

除形成的美国专利外,A 公司基于其自有专利技术或其他非专利技术(含申
请中的专利)向发行人提供设计开发服务;相关设计开发服务所涉及的产品,部
分已推向市场并形成销售。

除形成的美国专利外,A 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未形成其他有形或无形资产。

(2)与 A 公司的合作是否涉及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情形

根据发行人主要客户的访谈确认,发行人不存在对客户进行商业贿赂的情形。

根据 A 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发行人在与 A 公司合作中,不存在商业贿赂等
违法违规情形。

发行人根据合同约定向 A 公司支付的技术服务费,不存在大额额外付款或
账外付款的情形。

综上,发行人与 A 公司的合作不涉及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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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研发人员情况

1、研发人员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研发人员 209 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 6.24%。

2、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包括 Liu Chih-Hsiung 等 8 人,
基本情况如下:

序 专业资质、科研成果和获奖
姓名 任职 对公司研发的贡献
号 情况

具有 12 年家具设计及研发
的行业经验,拥有丰富的外
观设计、内外结构研发、材 领导全公司的研发设计工
Liu 董事、副总经 料应用、工程转化及相关的 作,为公司成品设计及总
1
Chih-Hsiung 理 管理经验。 体技术路线的制定和发展
领导并参与公司所有品类 做出重要贡献。
产 品 的 60 余 项 专 利 的 开
发。

负责从生产制造及品质的
具有 18 年表面处理、钣金 角度对全公司所有钣金类
董事、副总经
2 徐梅钧 和自动化设备设计、制造和 产品的研发验证、工程、

管理经验。 生产转化进行全方位的测
试及设计优化。

美能特机电 从事工业电控和民用电控 负责公司电控类产品设
3 冉小平 电子技术部 开发累计超过 15 年并参与 计,工程及量产的相关工
高级总监 公司 10 余项专利的开发。 作

在电机应用、电机结构、电
美能特机电 负责管理公司电机产品的
机性能设计方面拥 20 年经
4 孙军涛 高级运营总 研发,工程及量产的相关
验,对管理产品工艺、技术、
监 工作
品质及生产有丰富的经验。

在家具研发领域有 10 多年
的经验,包含从内到外所有
产品开发工 结构及对家具与机构和电 促进了研发部门从原有的
5 潘吴青 程部初级总 子电机电控配合应用等多 单一品类拓展到全品类的
监 项领域。 智能家具产品。
参与公司 30 余项专利的开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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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钣金类型产品的设计
携手家居技 拥有 18 年沙发配件的技术
6 李淮生 研发,样品制作及工程转
术部经理 研究工作经验。


2003 年进入功能沙发机构
管理公司机构类产品的设
制造领域,对力学、结构、
携手家居副 计和制造,帮助公司紧紧
7 吴亚新 材料及金属板金加工拥有
总经理 把握行业设计要求和发展
多年的经验;参与 10 余项
趋势。
专利的开发。

从事机械行业 30 多年,从
设计部初级 事开发设计类工作 16 年, 负责公司电动床类型产品
8 蒋海国
总监 对医疗及民用的电动床有 的研发及工程工作
丰富的设计及行业经验。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均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与扎实的专业知识,是公司技术水
平持续提升、产品不断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简历情况详见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四)核心技术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无重大变动,详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十四、(四)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3、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实施的约束激励措施

(1)约束措施

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均签署了保密协议,就核心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及离职
以后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进行了约定。

(2)激励措施

公司实行研发项目考核机制和研发成果奖励机制,将核心技术人员收入与研
发贡献挂钩;同时对核心技术人员所取得的科研成果予以奖励,鼓励他们对知识、
技术、成果、专利等要素进行沉淀和积累。


(六)技术创新机制

1、研发机构的设置

公司设有研究与设计中心,主要职责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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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公司研发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及流程。

(2)制定研发规划,组织研发项目管理工作。

(3)负责产品的潮流趋势、新材料、新工艺的研发工作。

(4)负责解决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改良生产技术,使得新工艺
技术推广应用。

(5)负责实验室管理工作。

(6)负责政府部门对接、对外技术交流、引进、项目申报等工作。

(7)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8)开展产学研工作,与各类高校、科研院所建立良好的产学研合作。

(9)负责中心的队伍建设,培养高科技人才。

(10)负责研究与设计中心的保密工作。

研究与设计中心下设科技创新管理部、设计部、测试中心,分别负责创新管
理、产品设计和技术测试。

2、技术创新安排

自设立以来,公司高度重视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为不断
提升公司竞争力,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以形成持续创新机制:

(1)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研发理念

公司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研发理念,与时俱
进,满足消费者日益丰富的产品功能需求。公司的业务部门对国内外市场进行广
泛的调研,深入了解消费者需求、行业动向,充分进行市场可行性分析,公司研
发中心根据业务部门的调研意见准确把握技术创新的方向。

(2)良好的研发团队建设机制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工作。公司立足于现有的稳定研发团队,
不断吸收新的优秀人才,满足公司进一步创新发展的需要。公司在持续加大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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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力度的同时,不断强化对公司现有技术人员的培养,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岗位技术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研发水平。

(3)日益完善的研发运行及管理机制

公司对研发机构进行不断地建设与完善,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制定有效的研
发运行及管理机制。公司在项目管理中设立项目产品开发责任制,制定和完善科
技创新绩效考核办法,从人员、制度上保证创新工作的持续开展。

(4)积极拓展外界研发合作

在加强自主研发的同时,公司重视合作创新。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定位,选择
在加强自主研发的同时,公司重视合作创新。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定位,选择优秀
的研发合作伙伴,借助外部科研合作伙伴的力量和资源,共同开发新产品、新技
术和新工艺,进一步提升了公司自主创新能力。


七、发行人在境外进行生产经营及拥有境外资产的情况

为拓展境外市场,加强海外客户服务,公司分别在美国、越南设有子公司。
上述公司具体情况详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及参股子公司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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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
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
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
员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
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
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公
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
门委员会,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保证董事会议事、决策的专业化
和高效化。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依法规范运作、
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缺陷,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

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发行人已经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
等制度,制定并完善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
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
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公司治理的相关制度。上
述制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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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1、股东大会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召开了创立大会暨
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建立了股东大会制度。2019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

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大会
的职权、授权、会议制度、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会议记录等
内容等进行了规定。

自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以来,公司股东大会始终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
项制度规范运行,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规定,议案内容及决议的签署合法、规范、有效。

2、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8 年 12 月 21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
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现由 9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
事长 1 名。

2019 年 12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组成、职权、授权、会议制度、董事会秘书有
关内容等进行了规定。上述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部分条款系根
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上市的需要制订,该等条款应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后施行。

自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以来,董事会一直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均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内容及决议的签署合法、规范、有效。

3、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8 年 12 月 21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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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监事与发行人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发行人
第一届监事会。发行人监事会现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人,设监
事会主席 1 人。

2019 年 12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职权、议案、召集与通知、召开与表决、会议记
录、公告和备案等内容等进行了规定。上述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部分条款系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上市的需要制订,该等条款应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施行。

自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以来,历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均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内容及决议的签署合法、规范、有效。

4、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0 年 2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冯建华、
王宏宇、郭欣为公司独立董事,其中郭欣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
人,达到董事总人数 9 人的三分之一。发行人独立董事均符合《公司章程(草案)》
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2019 年 12 月 14 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对独立董事的人员构成、任职资格、选举和更换、职责、独立意
见的发表、独立董事制度的保障等进行了规定。

自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建立以来,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公司发展方
向和战略的选择、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及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
作用。

5、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8 年 12 月 21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张聪颖为
发行人董事会秘书。2019 年 12 月 14 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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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与奖惩等进行了规定。

发行人董事会秘书自受聘以来,积极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
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勤勉尽职地履行其工作职责,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履行了《董
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

6、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及运行情况

2020 年 2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
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0 年 2
月 29 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
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和《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对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
序、议事规则等进行了规定。

发行人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且各委员会成员均不少于三名董事;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
委员,且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 委员
审计委员会 郭欣 郭欣、王宏宇、李小勤
提名委员会 王宏宇 王宏宇、郭欣、李小勤
战略委员会 李小勤 李小勤、徐梅钧、冯建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冯建华 冯建华、郭欣、李小勤

发行人各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按照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
职责,为董事会有效作出相关决议提供决策依据,进一步规范了公司治理结构,
完善了公司内部管理的规范性。


二、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或其他类似安排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其他类似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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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发行人管理层的自我评估意见

发行人已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建立了一套较为合理、
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发行人管理层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
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发行人管理层认为:发行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相关规定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的审核意见

天健会计师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5-33 号),认为:
发行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2021 年 4 月,发行人子公司美能特机电收到常州市钟楼区应急管理局出具
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美能特机电因对一起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被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一般事故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的
规定,处以 20 万元罚款。在上述安全生产事故中,美能特机电 1 名员工死亡。

根据常州市钟楼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说明:上述事故系安全生产一般事故,
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除上述情况以外,报告期内,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也未受到国家行政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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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发行人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持续
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

发行人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
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
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具备独立面向市
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二)人员独立

发行人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产生。发行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
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
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领薪;发行人财务人员未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
职的情况。发行人具备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体系。


(三)财务独立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符合会计
制度要求、独立、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制订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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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发行人独立开立银行账户,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的三会议事制度,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发行人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
机构并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
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发行人已经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结构,在
经营及管理上独立运作,具有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业务体系及直接面
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业务独立于公司股东,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 控制权、 管理团队稳定性

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最近 2 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 2 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
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
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
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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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小勤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以任何形式直
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未拥有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控
股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发行人已完整地披露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部企
业,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未来可能的同业竞争,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李小勤,及其配偶徐梅钧已向发行人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具体
情况参见“附录: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函”的相关内容。


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1、现有的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企业会计准
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关联方
和关联关系主要如下:

(1)关联自然人

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小勤。

李小勤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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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在发行人处职务
李小勤 董事长、总经理
徐梅钧 董事、副总经理
张聪颖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Liu Chih-Hsiung 董事、副总经理
郭慧怡 董事
许红梅 董事
冯建华 独立董事
王宏宇 独立董事
郭欣 独立董事
丁立 监事会主席
陈娟 监事
王雪荣 监事
王俊宝 财务总监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
简要情况”。

③上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上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也是公司关联方,包括其配偶、父母、
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
女配偶的父母。

(2)关联法人

①持股 5%以上的法人股东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1 宁波随遇心蕊 李小勤个人独资持股平台,持有发行人 32.20%股权
2 宁波明明白白 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发行人 5.25%股权

宁波随遇心蕊、宁波明明白白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
行人基本情况”之“八、(一)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②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序号 公司名称 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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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名称 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1 携手家居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2 美能特机电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3 常州美闻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4 匠心美国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5 匠心越南 匠心美国全资子公司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
况”之“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联营或合营企业。

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序 报告期内是
公司名称 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依据 主营业务
号 否存在交易
1 IAM 李小勤控制其 100%股权 无实际经营 否
2 FBS Holding 李小勤控制其 100%股权 无实际经营 否
3 HHC Capital 李小勤控制其 100%股权 无实际经营 否
4 HIH Investment 李小勤控制其 100%股权 无实际经营 否
5 HHC Holding 李小勤控制其 100%股权 无实际经营 否
6 HHC Group 李小勤控制其 100%股权 无实际经营 否
7 宁波随遇心蕊 李小勤持有其 100%股权 无实际经营 否
李小勤持有 20.95%股权,担任执行
8 宁波明明白白 员工持股平台 否
事务合伙人
李小勤持有 14.24%股权,担任执行
9 常州清庙之器 员工持股平台 否
事务合伙人

上述企业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④其他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外,公司其他 5%以上主要股东宁波随遇心蕊和宁
波明明白白未持有除发行人外的其他企业股权。

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除实际控制人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
业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说明 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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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存在交易
上海彩鸿电子有限公 监事王雪荣持股 50%并 弱电类产品的销
1 否
司 担任执行董事 售和安装服务
江苏宏润律师事务 独立董事王宏宇持股
2 律师事务所 否
所 20%
中晟汇税务咨询(常 独立董事郭欣持股 70%
3 税务咨询 否
州)有限公司 并担任执行董事
独立董事郭欣配偶黄
常州尚瑞税务师事
4 媛持股 73%并担任执行 税务师事务所 否
务所有限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
南京鸿瑞会展服务 独立董事冯建华持股
5 会展服务 否
有限公司 40%
南京圣博工贸有限 独立董事冯建华持股 家居及装修用品
6 否
公司 40% 生产和销售
江苏省苏商家具行业 独立董事冯建华担任董 家具研发,企业
7 否
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 事长 管理咨询

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序 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 报告期内是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号 依据 否存在交易
南京裕强家俱 独立董事冯建华弟弟冯 家居及 装修用品生产 和
1 否
有限公司 俊泽持股 49% 销售

2、报告期内曾存在的关联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报告期内因发生离职、股份转让、法人资格注销
等情形导致关联关系消除的历史关联方情况如下:

序 报告期内是
名称 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 备注
号 否存在交易
1 上海锐新 发行人子公司 商品贸易 不适用 2019 年 10 月注销
Fortune 李小勤间接持有其 无实际经
2 否 2019 年 1 月注销
Venture 100%股权 营
李小勤间接持有其 无实际经
3 HHC HK 否 2018 年 8 月注销
100%股权 营
2019 年 3 月,李小勤
将其所持凯德医药
报告期内
李小勤曾持有其 45%股 45% 股 权 出 让 予 凯
4 凯德医药 未开展实 否
权;张聪颖曾任其董事 德医药股东王颙;
际业务
2019 年 6 月,张聪颖
辞去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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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报告期内是
名称 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 备注
号 否存在交易
机械零部
徐 梅 钧 持 股 100% 并 担
5 常州大正 件的加工 是 2019 年 11 月注销
任总经理、执行董事
制造
常州福百 报告期内
6 德商贸有 徐梅钧持有 50%股权 未开展实 否 2020 年 5 月份注销
限公司 际业务
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2019 年 6 月,吴霞辞
7 吴霞 - 否
5 月曾任发行人董事 去董事职务
2017 年 1 月至 2018 年 1
Stephen 2018 年 1 月,Stephen
8 月曾任发行人董事、总 - 否
Allen Barr Allen Barr 病逝
经理
2018 年 9 月,Brian F.
Brian F. 2018 年 8 月曾任发行人
9 - 否 Semple 辞 去 董 事 职
Semple 董事

江苏天目
湖旅游股 独立董事王宏宇曾担任 旅游开发
10 否 2021 年 2 月离任
份有限公 独立董事 与经营

船舶舾装
无锡德林
件及船用
防务装备 独立董事王宏宇曾担任
11 机械设备 否 2020 年 7 月离任
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的研发、生
公司
产与销售
压力容器、
常州维克
监事陈娟丈夫方伟曾担 环保设备
12 低温设备 否 2020 年 12 月离任
任副总经理 的生产和
有限公司
销售

3、常州大正相关情况

(1)常州大正 2017 年转让资产、业务,并于 2019 年注销的原因

常州大正注销前为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徐梅钧控制的企业,徐梅钧在常州
大正持股 100%,常州大正系发行人关联方。

2019 年 11 月 29 日,常州大正在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
行政审批局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常州大正注销前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常州大正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 常州市新北区奔牛镇润园路 61 号 2#C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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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2015 年 9 月 23 日

法定代表人 徐梅钧

注册资本 300 万元人民币

机电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机电成套设备、
钣金件、钢结构件、机械零部件的加工、制造、销售;工装模具的研发、
经营范围 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徐梅钧(注: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小勤的配偶、发行人董事、
股权结构
副总经理)持有 100%股权。

2016 年 8 月,徐梅钧进入发行人任职。为确保在发行人处的全职投入,同
时为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徐梅钧决定于 2017 年处置常州大正全部资产、业务,
并于 2019 年完成常州大正的正式注销。

(2)常州大正存续期间合法合规性,相关资产、人员、债务处置合法合规性

根据常州大正所在地工商、税务、安全生产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与许可双公示系统等网络查询系统,常州大正存续期
间不存在工商、税务、安全生产、环保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重大
诉讼、仲裁、被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017 年 2 月,常州大正与苏尔威(常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
尔威”)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书》,约定常州大正向苏尔威转让包括设备、原辅材
料在内的相关资产,转让总价款为 110 万元;常州大正员工由苏尔威原薪录用。
双方依照约定办理相关资产人员转移手续。相关资产处置后,常州大正实际停止
运营。

2019 年 9 月 23 日,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出具《清税证
明》(常税三税企清〔2019〕427031 号),证明常州大正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
2019 年 11 月 29 日,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出具
《公司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040702294)公司注销[2019]第 11290007 号)。

综上,常州大正存续期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资产、人员、债务
处置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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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常州大正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常州大正主要从事钣金件、钢结构件的表面处理,自成立后曾为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提供喷塑工艺外协加工服务。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智能家具及其配
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常州大正与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主要客户、销售渠道、业务模式等均不相同,
双方不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常州大正于 2017 年上半年实际停止经营,并最终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完成
了注销手续。根据常州大正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其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216.39 万元、25.21 万元和 0 万元,经营规模较小。

综上,常州大正注销前不存在对发行人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等情况。

4、苏尔威相关情况

(1)苏尔威的基本情况

名称 苏尔威智能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控股)

住所 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新园路 1 号

成立时间 2016 年 3 月 8 日

法定代表人 孙伟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智能设备、工业自动化设备、电气机械设备及配件、船用辅机、轴舵系
成套装置、船舶舾装件、普通机械设备、轨道交通装备、铁路钢模板的
研发,制造,销售,安装,技术服务;面向成年人开展的培训服务(不
经营范围 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船舶维修保养;自有设备租赁;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金属材料的销售;金属制品的加工、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蒋学真持有 60%股权,钱国良持有 40%股权。

注:苏尔威(常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4 月更名为“苏尔威智能科技常州有限公
司”。

(2)苏尔威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是否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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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尔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学真,系上市公司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
有限公司(603158.SH)实际控制人。苏尔威收购常州大正相关资产后自主经营。

苏尔威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等情形。

5、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供应商的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
系或潜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关 期末 期末 期末
关联交易内 往来 往来 往来
联 交易 往来 交易金 往来 交易金 往来
容 款性 款性 款性
方 金额 款余 额 款余 额 款余
质 质 质
额 额 额
李 其 他 其 他 其 他
向发行人租
小 29.64 应 付 - 29.64 应 付 - 85.28 应 付 -
赁自有房屋
勤 款 款 款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委托常州大正加工金属件

常州大正主要从事机械零部件的加工制造和销售。由于生产需要,发行人曾
在 2017 年委托常州大正对公司部分金属零部件进行喷塑加工,交易金额合计
111.11 万元,交易价格为市场价。公司 2018 年和 2019 年未与常州大正发生交易,
常州大正于 2019 年注销。

常州大正于 2017 年将主要资产、人员和业务转让给苏尔威(常州)智能科
技有限公司(下称“苏尔威”)。转让后,苏尔威继续为发行人提供外协加工。报
告期内,相关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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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关联 占当期 占当年 占当年
易 占当期 占当年 占当年
交易 外协总 外协总 外协总
对 金额 营业成 金额 营业成 金额 营业成
内容 额的比 额的比 额的比
方 本比例 本比例 本比例
例 例 例
喷塑

工艺
尔 20.25 0.77% 0.02% 43.45 1.88% 0.05% 29.51 1.48% 0.04%
外协

加工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常州大正不存在无真实业务背景的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常州大正不存在关联交易。

(2)报告期内向李小勤租赁住宅作为员工宿舍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关联 租金总 占营业 租金总 占营业 租金总 占营业
关联交易内容
方 额(万 成本比 额(万 成本比 额(万 成本比
元) 重 元) 重 元) 重
向发行人出租自有房
李小勤 29.64 0.03% 29.64 0.04% 85.28 0.11%


报告期内,发行人从李小勤处租赁其自有房产,作为员工宿舍。报告期内,
交易金额分别为 85.28 万元、29.64 万元和 29.64 万元,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报告
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同类交易行为。预计上述交易仍将持续进行。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履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
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做出规定,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合理,同时积极采
取有效措施减少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全部关联交易已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最近三年(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关联交易
的决策程序及合理性、公允性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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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
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近三年的
关联交易,均已按照公司当时的有效章程及决策程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四)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制定的关联交易决策程
序、回避表决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并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加强独立董事
对关联交易的监督,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
允,避免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为规范和较少关联交易,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小勤,及其配偶徐
梅钧已向发行人出具《关于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承诺函》,具体内容参见“附录:
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函”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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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财务会计数据及相关财务信息,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天健会计师审
计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除另有注明外,公司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均以合并会
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全文,
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一、财务会计报表

(一)合并会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26,195,681.18 485,928,318.68 504,315,947.46
交易性金融资产 46,000,000.00 - -
应收票据 279,570.05 - 836,935.28
应收账款 172,154,671.87 178,512,812.22 135,947,567.65
预付款项 4,212,643.50 4,167,010.63 1,994,933.94
其他应收款 15,273,297.90 9,242,213.82 8,666,354.19
存货 280,165,753.06 213,042,677.30 127,754,801.21
其他流动资产 34,409,675.99 21,796,786.78 16,732,478.39
流动资产合计 1,178,691,293.55 912,689,819.43 796,249,018.12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21,122,050.25 106,706,521.62 103,541,906.78
在建工程 750,276.54 906,380.52 -
无形资产 16,476,364.06 17,407,754.22 17,803,470.06
长期待摊费用 9,038,097.32 7,644,882.75 6,130,089.62
递延所得税资产 6,308,416.65 5,244,958.93 4,350,426.9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287,477.85 5,336,096.76 2,869,920.2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4,982,682.67 143,246,594.80 134,695,813.57
资产总计 1,343,673,976.22 1,055,936,414.23 930,944,83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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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2,557,709.05 - -
应付票据 141,292,356.06 144,876,923.12 151,216,326.81
应付账款 245,535,499.60 208,886,664.54 174,937,894.57
预收款项 1,242,015.31 1,605,081.19 1,140,394.55
合同负债 323,038.59 - -
应付职工薪酬 22,944,656.94 19,949,666.30 18,032,666.54
应交税费 21,832,487.12 13,047,754.88 1,940,847.68
其他应付款 560,003.35 793,298.80 140,837,302.72
其他流动负债 8,078,780.95 8,904,657.89 7,223,843.34
流动负债合计 484,366,546.97 398,064,046.72 495,329,276.21

非流动负债:

预计负债 3,267,176.53 - -

递延收益 1,173,600.00 1,548,800.00 634,5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58,347.58 1,565,214.37 1,885,417.58
非流动负债合计 5,999,124.11 3,114,014.37 2,519,917.58
负债合计 490,365,671.08 401,178,061.09 497,849,193.7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60,000,000.00 60,000,000.00 55,200,000.00
资本公积 385,253,338.86 385,253,338.86 281,828,370.76
其他综合收益 -7,337,048.34 -282,014.89 -780,882.07
盈余公积 8,150,801.01 5,746,612.22 922,894.79
未分配利润 407,241,213.61 204,040,416.95 95,925,254.4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853,308,305.14 654,758,353.14 433,095,637.90
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853,308,305.14 654,758,353.14 433,095,637.9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43,673,976.22 1,055,936,414.23 930,944,831.69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318,133,279.53 1,174,698,779.13 1,096,995,485.21
减:营业成本 850,872,548.10 793,383,289.48 779,103,781.55
税金及附加 6,430,115.93 11,330,115.07 10,364,25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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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费用 94,164,284.38 88,347,373.89 87,055,642.32
管理费用 35,057,541.47 97,104,003.01 36,685,776.78
研发费用 71,364,870.92 66,666,864.10 66,840,039.74
财务费用 35,384,414.91 -23,913,572.03 -39,493,958.31
其中:利息费用 1,748,891.08 774,974.26 -
利息收入 14,392,435.54 13,195,457.04 10,982,125.37
加:其他收益 8,741,628.90 3,974,690.79 4,222,157.5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424,413.89 - -
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 - -
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1,522,594.59 -4,504,362.77 -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1,567,174.36 -1,074,523.30 -2,839,825.83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174,629.00 -39,366.68 -671,251.40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231,110,406.66 140,137,143.65 157,151,029.82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91,258.60 138,485.55 95,417.14
减:营业外支出 22,908.94 64,997.05 834,617.0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231,178,756.32 140,210,632.15 156,411,829.89
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5,573,770.87 27,271,752.19 18,834,266.8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205,604,985.45 112,938,879.96 137,577,563.02
“-”号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
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
205,604,985.45 112,938,879.96 137,577,563.02
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
类: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205,604,985.45 112,938,879.96 137,577,563.02
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7,055,033.45 498,867.18 838,585.12
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7,055,033.45 498,867.18 838,585.12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 -7,055,033.45 498,867.18 838,58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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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055,033.45 498,867.18 838,585.12
六、综合收益总额 198,549,952.00 113,437,747.14 138,416,148.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198,549,952.00 113,437,747.14 138,416,148.14
综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3.43 1.92 2.49
(二)稀释每股收益 3.43 1.92 2.49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22,571,700.30 1,136,551,894.46 1,081,909,196.15
收到的税费返还 93,588,479.33 102,881,008.91 103,155,776.0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3,862,837.36 138,451,819.03 81,024,585.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20,023,016.99 1,377,884,722.40 1,266,089,557.2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94,873,476.90 848,516,715.26 738,920,680.4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88,230,693.56 198,172,161.82 183,808,752.56
支付的各项税费 36,856,710.87 35,165,658.02 31,701,405.0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2,656,766.43 184,203,449.72 188,518,984.2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82,617,647.76 1,266,057,984.82 1,142,949,822.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7,405,369.23 111,826,737.58 123,139,734.9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6,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24,413.8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817,626.57 144,919.47 828,646.88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8,242,040.46 144,919.47 828,646.8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45,043,344.97 26,015,710.16 22,105,183.89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92,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7,043,344.97 26,015,710.16 22,105,183.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801,304.51 -25,870,790.69 -21,276,537.0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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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8,0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71,373,801.00 54,972,8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972,8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1,373,801.00 157,945,6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29,288,196.00 54,972,8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1,276,787.03 140,774,974.26 40,950,000.00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54,090.02 54,972,8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2,219,073.05 250,720,574.26 40,95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154,727.95 -92,774,974.26 -40,95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1,011,060.65 12,809,297.87 28,666,147.61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6,747,732.02 5,990,270.50 89,579,345.5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39,097,285.34 433,107,014.84 343,527,669.3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85,845,017.36 439,097,285.34 433,107,014.84




(二)母公司会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42,229,671.15 297,509,230.53 344,307,347.23
应收票据 279,570.05 - 836,935.28
应收账款 180,633,428.74 247,268,268.15 150,151,672.66
预付款项 3,441,293.06 3,028,409.80 591,358.01
其他应收款 746,903.01 796,038.87 2,127,881.32
存货 53,767,196.51 45,264,324.23 48,526,371.73
其他流动资产 9,887,954.16 13,472,699.60 10,069,432.33
流动资产合计 590,986,016.68 607,338,971.18 556,610,998.56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97,645,766.88 197,645,766.88 177,238,358.46
固定资产 10,851,384.99 12,166,024.66 13,095,207.61
无形资产 954,132.01 1,435,408.63 1,441,060.24
长期待摊费用 2,346,408.32 3,197,310.05 3,135,3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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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资产 627,504.32 654,895.42 834,374.93
其他非流动资产 3,614,466.25 1,592,316.98 1,462,351.72
非流动资产合计 216,039,662.77 216,691,722.62 197,206,667.14
资产总计 807,025,679.45 824,030,693.80 753,817,665.7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2,557,709.05
应付票据 79,705,356.06 145,441,923.12 155,880,326.81
应付账款 143,299,824.04 156,823,025.66 94,617,511.17
预收款项 568,757.33 610,794.89 184,182.55
合同负债 178,837.98
应付职工薪酬 7,883,420.71 9,615,930.36 9,076,382.84
应交税费 308,436.29 300,733.61 750,447.26
其他应付款 89,003.67 108,663.66 140,246,093.14
其他流动负债 3,853,346.81 6,764,924.30 6,155,251.98
流动负债合计 278,444,691.94 319,665,995.60 406,910,195.75

非流动负债:

预计负债 419,536.13
递延收益 802,600.00 1,124,800.00 396,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829,735.27 752,669.95 486,384.1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51,871.40 1,877,469.95 882,384.10
负债合计 280,496,563.34 321,543,465.55 407,792,579.8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60,000,000.00 60,000,000.00 55,200,000.00
资本公积 387,808,472.22 387,808,472.22 284,383,504.12
盈余公积 8,150,801.01 5,746,612.22 922,894.79
未分配利润 70,569,842.88 48,932,143.81 5,518,686.94
所有者权益合计 526,529,116.11 502,487,228.25 346,025,085.8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07,025,679.45 824,030,693.80 753,817,665.70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营业收入 520,321,724.96 797,549,593.42 820,336,459.98
减:营业成本 407,843,468.98 611,907,233.68 625,963,06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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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及附加 2,303,242.86 5,449,963.38 6,730,667.90
销售费用 26,411,078.33 49,270,801.33 50,673,626.35
管理费用 18,144,068.86 55,602,820.59 21,266,303.92
研发费用 24,953,065.62 38,833,688.14 37,938,736.82
财务费用 20,137,881.34 -16,445,419.74 -33,607,246.10
其中:利息费用 1,748,891.08 774,974.26 -
利息收入 10,010,578.48 9,108,061.73 9,533,090.77
加:其他收益 5,136,272.04 2,711,203.66 3,491,273.1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 1,451,751.83 -
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 - -
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24,295.58 1,441,441.53 -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595,014.61 -716,837.57 183,222.65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174,629.00 -5,538.14 -370,590.51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25,220,509.82 57,812,527.35 114,675,216.09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21,724.26 41,572.38 19,506.14
减:营业外支出 632.27 37,544.39 612,762.5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25,241,601.81 57,816,555.34 114,081,959.68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199,713.95 9,579,381.04 13,316,911.4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24,041,887.86 48,237,174.30 100,765,048.26
号填列)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24,041,887.86 48,237,174.30 100,765,048.26
以“-”号填列)
五、综合收益总额 24,041,887.86 48,237,174.30 100,765,048.26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88,624,799.61 703,197,838.03 805,159,374.06
收到的税费返还 48,787,133.31 75,050,957.46 86,321,249.7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9,788,240.31 127,430,226.01 72,775,0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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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17,200,173.23 905,679,021.50 964,255,667.9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02,016,341.03 585,424,382.11 656,622,042.6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71,544,411.16 96,524,927.55 90,168,030.47

支付的各项税费 6,407,581.20 14,427,754.01 16,320,629.4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9,834,830.89 143,214,359.76 181,749,244.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59,803,164.28 839,591,423.43 944,859,947.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397,008.95 66,087,598.07 19,395,720.6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451,751.8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817,626.57 110,807.79 166,782.27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17,626.57 6,562,559.62 166,782.2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5,596,422.27 5,396,672.69 8,240,252.33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596,422.27 5,396,672.69 8,240,252.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78,795.70 1,165,886.93 -8,073,470.0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8,0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71,373,801.00 54,972,8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972,8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1,373,801.00 157,945,6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29,288,196.00 54,972,8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276,787.03 140,774,974.26 40,950,000.00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54,090.02 54,972,8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2,219,073.05 250,720,574.26 40,95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154,727.95 -92,774,974.26 -40,95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28,228,130.46 8,348,947.88 24,312,781.77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4,544,810.74 -17,172,541.38 -5,314,967.6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7,660,253.59 274,832,794.97 280,147,762.6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2,205,064.33 257,660,253.59 274,832,79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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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

天健会计师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2019 年度及 2018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
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
[2021]15-32 号)。

天健会计师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一) 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配件等产品。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所示营业收入项目金额分别为人民
币 1,096,995,485.21 元、1,174,698,779.13 元、1,318,133,279.53 元。

公司在营业收入金额已经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
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确认收入。公司外销收入
确认的具体时点为:(1) FOB 贸易条款下,货物报关出口,根据提单于提单日
确认收入;(2)FOB CDP(Customs Duty Paid)贸易条款下,完成货物清关后确
认收入;(3)对于直接在境外仓库提货的或送货上门的客户,在将产品交付给购
货方,经客户确认时,确认销售收入。内销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为:公司已根据
合同或订单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经客户确认时,确认销售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是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
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天健会
计师将营业收入的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营业收入确认,天健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
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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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订单,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
移相关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对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
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对于营业收入的确认进行细节测试,核对至相关销售合同订单中风险
及报酬条款,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对于外销收入,检
查销售合同订单、出库单、出口报关单、提单、清关记录、客户签收单、销售发
票等支持性文件;对于内销收入,检查销售合同订单、出库单、客户签收单、对
账单、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6)对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双方交易背景、交易流程、货款结算
等内容;

(7)对资产负债表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
在恰当期间确认;

(8)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
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9)将匠心家居的外销收入与海关的数据进行核对;

(10)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应收账款减值

1、相关会计期间:2019 年度、2020 年度

(1)事项描述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 190,223,548.51
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 11,710,736.29 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78,512,812.22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 182,031,156.68 元,
坏账准备为人民币 9,876,484.81 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72,154,671.87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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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
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
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
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
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
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因此天
健会计师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天健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①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
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②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
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③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
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④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预
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
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⑤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
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根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
前瞻性估计,评价管理层编制的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
试管理层使用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⑥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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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2、相关会计期间:2018 年度

(1)事项描述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 143,223,551.72
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 7,275,984.07 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35,947,567.65 元。

对于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时,管
理层综合考虑债务人的行业状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涉诉情况、还款记录、
担保物价值等因素,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并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采
用组合方式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管理层根据账龄、资产类型等依据划分组
合,以与该等组合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实情
况进行调整,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并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2)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天健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①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
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②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
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③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
是否充分识别已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

④对于采用组合方式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
划分组合的合理性;根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损失率及反映当前情
况的相关可观察数据等,评价管理层减值测试方法的合理性(包括各组合坏账准
备的计提比例);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等)的准确性和完整
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⑤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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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三、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考虑财务报告使用者整体共同的财务信息需求,基
于业务的性质或金额大小或两者兼有而确定重要性。在性质方面,公司评估业务
是否属于经常性业务,是否会对发行人报告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等因素。在评价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公司按照 2018-2020
年平均利润总额 0.5%确定合并层面重要性水平。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
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如下:

序号 子公司 持股情况
1 携手家居 发行人直接持有 100.00%股权
2 美能特机电 发行人直接持有 100.00%股权
3 常州美闻 发行人直接持有 100.00%股权
4 匠心美国 发行人直接持有 100.00%股权
5 匠心越南 匠心美国持有 100.00%股权

2、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9 年 4 月,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匠心美国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匠心越南,
匠心越南成为发行人合并范围内主体。2019 年 10 月,上海锐新注销,不再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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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报表范围。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当月月初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
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
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
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
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
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
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
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二)金融工具

1、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
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不属于上述或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并以低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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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①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
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
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
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②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
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
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
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
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d、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
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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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
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
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
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
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
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b、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
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c、不属于上述 a 或 b 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 a 并以低于市场利
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i、按照金融
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ii、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相关规定所确
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d、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
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
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a、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i、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
的合同权利已终止;ii、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
——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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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
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
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
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
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
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
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
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
具投资)之和。

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
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
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终止
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
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
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
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①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
经调整的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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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
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
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
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
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
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①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
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
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
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
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
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
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
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
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
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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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
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
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
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
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
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
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
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
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账龄
敞口,按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a、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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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
票据类型
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账龄
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
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 应收合并范围内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
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关联方款项 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
预期信用损失


b、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应收账款
账 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含,下同) 5.00
1-2 年 10.00
2-3 年 20.00
3-4 年 50.00
4-5 年 80.00
5 年以上 100.00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
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
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
债进行抵销。

2、2018 年度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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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
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
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
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
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
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
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
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
负债,按照成本计量;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
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
者进行后续计量:a、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
b、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积
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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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如下方法处理: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资产持有期
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
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b、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
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
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
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
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
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
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
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
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
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
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
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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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
层级,并依次使用: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
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
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
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
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
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
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
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
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区分开
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
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
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
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a、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i、债务人发生严
重财务困难;ii、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
iii、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iv、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v、因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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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债务工具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vi、其他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已经发生
减值的情况。

②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
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以及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
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公司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对于以
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50%(含 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的,则表明其
发生减值;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20%(含 20%)但
尚未达到 50%的,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6 个月(含 6 个月)但未超过 12
个月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
投资是否发生减值。对于以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司综合考虑被投资单位
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判断该权益
工具是否发生减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
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回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
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
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回升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
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
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三) 应收款项

1、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

参见本节之“五、(二)1、(5)金融工具减值”。

2、2018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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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 金额 300.00 万元以上(含)且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 10%
额标准 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准备的计提方法 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具体组合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经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分析法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下同)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20.00 20.00
3-4 年 50.00 50.00
4-5 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收款项组合和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存在显著差异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对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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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
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
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
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
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
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
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五)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
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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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 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00 4.75

通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3-10 5.00 9.5-31.67

专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00 9.5-19.00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4-10 5.00 9.5-23.75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3-10 5.00 9.5-31.67


(六)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
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
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七)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
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
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
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 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 50
软件 5-10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
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
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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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
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
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
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
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八)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
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
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
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
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
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
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
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
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
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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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
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
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
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
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
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
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
(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
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九)收入

1、2020 年度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
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
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
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3)公司履约过程
中所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
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
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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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
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
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
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
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
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
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
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
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
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
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
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
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
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销售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配件等产品。内销产品收入:公
司已根据合同或订单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经客户确认时,确认销售收入。
外销产品收入:1)FOB 贸易条款下,货物报关出口,根据提单于提单日确认收
入;2)FOB CDP(Customs Duty Paid)贸易条款下,完成货物清关后确认收入;
3)对于直接在境外仓库提货的或送货上门的客户,在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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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确认时,确认销售收入。

2、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

(1)收入确认原则

①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
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
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
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
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
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
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
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③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
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
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
计算确定。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销售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配件等产品。内销产品收入:公
司已根据合同或订单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经客户确认时,确认销售收入。
外销产品收入:(1)FOB 贸易条款下,货物报关出口,根据提单于提单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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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2)FOB CDP(Customs Duty Paid)贸易条款下,完成货物清关后确认收
入;(3)对于直接在境外仓库提货的或送货上门的客户,在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
经客户确认时,确认销售收入。

3、报告期各类收入确认政策的具体时点及收入确认相关的单据

销售模式 收入确认时点及政策 收入确认相关单据

已经根据合同或订单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经
内销 签收单、对账单
购货方确认时,确认销售收入

公司于发货地所在国(中国、越南)海关提单日确
FOB 提单
认收入

在 FOB 条款的基础上,由匠心美国负责买方收货地
收货地所在国(美
外销 FOB CDP 所在国(美国)的海关清关义务。公司于收货地所
国)海关清关单据
在国清关日确认收入

送货上门 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 签收单

上门提货 客户提货完成并签收后确认收入 签收单


4、报告期各类收入确认政策对应的销售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各类收入
确认政策对应的销售额变动具体原因

报告期内,上述贸易方式下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贸易方式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FOB 99,544.19 75.93% 76,494.72 65.45% 72,203.44 66.41%

外 送货上门 17,741.87 13.53% 19,859.86 16.99% 20,893.41 19.22%
销 FOB CDP 7,522.18 5.74% 10,803.88 9.25% 309.44 0.28%
上门提货 3,574.12 2.73% 6,152.72 5.26% 11,055.88 10.17%
内销 2,720.96 2.08% 3,567.54 3.05% 4,266.05 3.92%
合计 131,103.32 100% 116,878.72 100% 108,728.22 100%

2018 年-2019 年,外销-FOB 模式的销售收入占比相对稳定;2020 年,外销
-FOB 模式销售收入及占比提高,主要系当年智能电动沙发销售增长较快且其以
FOB 模式销售为主。

FOB CDP 为 2018 年 12 月起施行的销售模式。2018 年 9 月起,公司主要产
品出口美国需加征 25%左右关税。根据部分客户与公司达成的约定,其贸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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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FOB 转变为 FOB CDP,即在原 FOB 条款上增加匠心美国清关义务条款。由
于该条款仅对部分客户适用,因此,2019 年、2020 年,该模式下销售收入金额
相对较小。

报告期内,上门提货模式下的销售收入逐年递减,主要系该模式下的主要客
户 Jackson Furniture 销售收入逐年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以外销为主,内销收入金额相对较小,相对稳定。

5、美国子公司、越南子公司销售的具体流程以及收入确认时点、收入确认
相关的单据

子公司名
销售模式 具体流程 收入确认时点 收入确认相关单据

从中 国或 越南 装箱 发
货,由匠心美国负责清
送货上门 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 客户签收单
关并 将商 品送 达客 户
指定地点
从中 国或 越南 装箱 发
货,运送至匠心美国仓
匠心美国 库摆放库存。客户根据 客户提货完成并签收
上门提货 客户签收单
需要下订单,并自行安 后确认收入
排物 流到 匠心 美国 仓
库提货
在 FOB 的基础上,由
公司于收货地所在国 收货地所在国(美
FOB CDP 匠心 美国 负责 美国 海
清关日确认收入 国)海关清关单据
关的清关
客户根据需要下订单,
从越南装箱发货,出口 匠心越南于越南海关
匠心越南 FOB 提单
报关后,将提单交付客 提单日确认收入


6、报告期内收入确认实际情况与披露的标准是否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确认按照上述收入确认政策执行,与披露的标准一致。

7、各销售模式的内部控制流程及各控制节点取得的相关单据,发行人内部
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

各销售模式的内部控制流程及各控制节点取得的相关单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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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上门 上门提货
部控制流程 各控制点取得 FOB
FOB
的相关单据 CDP
境内 境外 境内 境外
流程 责任部门
接收订单 客户服务部 订单 √ √ √ √ √ √
产品出库 仓储部 出库单 √ √ √ √ √ √
产品运输至海关 物流部 海关二放记录 √ √ √
海关报关 物流部 报关单 √ √ √
获取货代公司提单 物流部 提单 √ √ √
客户所在国清关 物流部 清关单 √ √
客户所在国陆运 物流部 运输单 √
客户签收 物流部 客户签收单 √ √ √ √
开具发票 财务部 发票 √ √ √ √ √ √
收款 财务部 收款单 √ √ √ √ √ √
对账 财务部 对账单 √
收入记账 财务部 记账凭证 √ √ √ √ √ √


发行人销售内部控制流程根据各销售模式的特点,全面覆盖其关键控制点,
由客户服务部、物流部、仓储部等责任部门分别跟踪确认,关键环节单据作为下
一环节操作的前置条件,达到有效制衡作用,销售内控制度设计合理。公司严格
按照既定的销售内控流程及具体规则办理业务,并保留相关单据。综上,发行人
销售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

8、客户上门提货的频率及报告期内发行人美国仓库的库龄情况;报告期内
与 Jackson Furniture 销售收入逐年减少的原因,该客户上门提货的原因及合理性

(1)客户上门提货的频率及报告期内发行人美国仓库的库龄情况

①客户上门提货的频率

报告期内,上门提货主要客户的提货频率如下:

单位:次

客户名称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Jackson Furniture 49 73 142
La-Z-Boy Inc. 33 18
Franklin Corporation 5 7 6
ITT 23 23 26
Southern Motion 43 47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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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Jackson Furniture 上门提货包含境内工厂提货和境外上门提货

②报告期内发行人美国仓库的库龄情况

美国仓库主要库存为智能家具配件,主要满足售后维修配件及部分客户灵活
采购的需要。2018 年末、2019 年末,发行人美国仓库存库的库龄在 1 年以内;
2020 年末,发行人美国仓库库龄 1 年以上的存库金额为人民币 3.45 万元,不存
在大额长期呆滞的存货。

(2)报告期内与 Jackson Furniture 销售收入逐年减少的原因,该客户上门
提货的原因及合理性

①报告期内与 Jackson Furniture 销售收入逐年减少的原因

报告期内与 Jackson Furniture 销售收入逐年减少,主要与公司业务重心转变
及双方合作理念有关,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三、
(四)17、各销售模式主要客户的销售金额及占比,上述客户销售金额变动的原
因及合理性”。

②Jackson Furniture 上门提货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4 年以前,公司于临近 Jackson Furniture 的美国田纳西州设有仓库,双方
约定上门提货的贸易方式。2014 年 11 月起,为节约仓储成本、简化交易环节,
双方约定由 Jackson Furniture 直接从发行人工厂提货,延续上门提货贸易方式。

综上,Jackson Furniture 上门提货具备合理性。


(十)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
所附的条件;(2) 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
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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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
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
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
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
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
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
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
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
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
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
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
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十一)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
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
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
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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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
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
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
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
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
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
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
交易或者事项。


(十二)分部报告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
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
价其业绩;

3、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
会计信息。

公司不存在多种经营,故无报告分部。公司按产品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及主
营业务成本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产品类别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智能电动沙发 77,252.09 49,155.47 54,877.55 35,404.73 45,614.21 31,798.34
智能电动床 26,967.51 18,011.51 28,365.15 19,223.26 25,839.99 17,312.10
智能家具配件 24,427.08 16,668.50 31,711.29 23,288.72 36,263.03 27,8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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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2,456.63 1,138.14 1,924.73 1,300.07 1,010.99 643.10
合计 131,103.32 84,973.62 116,878.72 79,216.76 108,728.22 77,578.85


(十三)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
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 2020 年 1 月 1 日的
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 2020 年 1 月 1 日

预收款项 1,605,081.19 -1,215.95 1,603,865.24

合同负债 1,215.95 1,215.95


(十四)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
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
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 2019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
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
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
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
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
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
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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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
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 2019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
项目 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影响
应收票据 83.69 -83.69 -
应收款项融资 - 83.69 83.69

2、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
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单位:万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摊余成本(贷款和
货币资金 50,431.59 摊余成本 50,431.59
应收款项)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摊余成本(贷款和
应收票据 83.69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83.69
应收款项
合收益
摊余成本(贷款和
应收账款 13,594.76 摊余成本 13,594.76
应收款项)
摊余成本(贷款和
其他应收款 866.64 摊余成本 866.64
应收款项)
摊余成本(其他金
应付票据 15,121.63 摊余成本 15,121.63
融负债)
摊余成本(其他金
应付账款 17,493.79 摊余成本 17,493.79
融负债)
摊余成本(其他金
其他应付款 14,083.73 摊余成本 14,083.73
融负债)
摊余成本(其他金
其他流动负债 722.38 摊余成本 722.38
融负债)

3、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
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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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

单位:万元

按原金融工具准
按新金融工具准
则列示的账面价值
项 目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则列示的账面价值
(2018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 月 1 日)
日)

(1) 金融资产
摊余成本
A、货币资金 50,431.59 - - 50,431.59
B、应收票据 - - - -
按原 CAS22 列示的
83.69 - - -
余额

减:转出至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 -83.69 - -
其他综合收益(新
CAS22)

按新 CAS22 列示的
- - - -
余额
C、应收账款 13,594.76 - - 13,594.76
D、其他应收款 866.64 - - 866.6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
64,976.68 -83.69 - 64,892.99
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A、应收款项融资 - - - -

按原 CAS22 列示的
- - - -
余额

加:自摊余成本(原
- 83.69 - -
CAS22)转入

按新 CAS22 列示的
- - - 83.69
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 83.69 - 83.69
益的总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
摊余成本
应付票据 15,121.63 - - 15,121.63
应付账款 17,493.79 - - 17,493.79
其他应付款 14,083.73 - - 14,083.73

其他流动负债 722.38 - - 7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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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
47,421.54 - - 47,421.54
金融负债


注:新 CAS22 指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原 CAS22 指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

4、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
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万元


按原金融工具准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计提损失
项目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则计提损失准备 准备(2019 年 1 月 1 日)

应收账款 727.60 - - 727.60

其他应收款 48.42 - - 48.42


(十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除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之外,公司无其他变更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对 2018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相关金额影响较小,具体
测算如下:

2018 年度

差错更正对净利润的影响(万元) 401.33

当期净利润(万元) 13,757.76

占比 2.92%


上述差错更正不属于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不属于
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不属于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
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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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 率
3%、5%、6%、13%、16%、
增值税 以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17%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房产税 30.00%后余值的 1.2%计缴;从租计 1.2%、12%
征的,按租金收入的 12%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15%、20%、25%、25.2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33%、25.48%

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发行人 15% 15% 15%
携手家居 15% 15% 15%
美能特机电 15% 15% 25%
匠心美国 25.48% 25.33% 25.22%
匠心越南 20% 20%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25% 25% 25%

注: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
公司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 17%税率的,
税率调整为 16%。公司出口产品主要对应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配件,执行 17%(带
按摩功能产品,电机、电控配件;2018 年 8 月 1 日开始执行 16%的出口退税率)、15%(不
带按摩功能产品,2018 年 11 月 1 日开始执行 16%的出口退税率)、15%(机构配件)的出
口退税率。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
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公司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
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 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13%。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公司主
要出口产品执行 13%的出口退税率。

注 2、美国国会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通过《减税和就业法案》,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美国的联邦所得税由 15%-39%八档超额累进税率调整至 21%的单一税率。加州政府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8.84%的企业所得税,且最低需向加州政府缴纳 800 美元每年的年税,可
在联邦所得税申报时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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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3:为扩大本国税基、遏制跨国企业利润转移行为,美国政府针对美国企业“全球无
形资产低税收入”征税,即对美国受控的外国子公司取得的超过一定有形资产常规回报率的
收入征收全球无形资产低税收入税(“GILTI 税”),相关收入需按美国企业联邦所得税税率
21%缴税,考虑 50%的免税额,实际税率一般在 10.5%。发行人子公司匠心越南由匠心美国
投资设立,在享受越南当地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间,匠心越南的税率很可能低于美国现行税率;
由此,匠心美国将被征收全球无形资产低税收入税。2020 年度,相关税费(计提)金额为
1,987.99 万元。


(二)税收优惠

1、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本公司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
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632001328,发证时间
2016 年 11 月 30 日,有效期三年),公司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 2018 年
企业所得税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按 15%的税率计缴。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
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32006845,发证时间 2019 年 12
月 5 日,有效期三年),公司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 2019 年至 2020 年企
业所得税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按 15%的税率计缴。

(2)携手家居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
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32000597,发证时间
2017 年 11 月 17 日,有效期三年),公司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 2018 年
至 2019 年企业所得税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按 15%的税率计缴。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
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2007997,发证时间 2020 年 12
月 2 日,有效期三年),公司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 2020 年企业所得税
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按 15%的税率计缴。

(3)美能特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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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
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32006949,发证时间 2019 年 12
月 5 日,有效期三年),公司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 2019 年至 2020 年企
业所得税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按 15%的税率计缴。

2、增值税出口免抵退税政策

公司境内主体产品以外销为主,出口产品依法享受出口免抵退税优惠政策。

依据越南出口退税优惠政策,匠心越南每季度,或每月货物、劳务进项增值
税累计 3 亿越南盾以上即可申请退税,可退税金额不超过出口销售收入的 10%。

3、匠心越南两免四减半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越南当地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匠心越南经申请、认定,自盈利
年度当年或次年起享受前 2 年免除企业所得税和后 4 年扣除企业所得税 50%的优
惠政策(“两免四减半”)。匠心越南选择自 2020 年起享受上述优惠税收政策。

4、公司的主要税收优惠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1)报告期内,公司税收优惠金额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如下: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万元) 299.26 1,264.58 1,002.33
越南企业所得税优惠 3,192.66 - -
出口退税(万元) 9,623.41 10,171.03 10,622.26
税收优惠总额(万元) 13,115.34 11,435.61 11,624.59
利润总额(万元) 23,117.88 14,021.06 15,641.18
税收优惠合计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56.73% 81.56% 74.32%
税收优惠合计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56.73% 57.05% 74.32%
(扣除股份支付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4.32%、
81.56%和 56.73%。公司目前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为中国及越南出口退税政策,
该政策预计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报告期内,出口退税对公司利润影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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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出口退税金额 9,623.41 10,171.03 10,622.26
当期利润总额 23,117.88 14,021.06 15,641.18
出口退税金额占利润总额比重 41.63% 72.54% 67.91%
出口退税金额占利润总额比重
41.63% 50.74% 67.91%
(扣除股份支付影响)
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3,740.54 11,182.67 12,313.97
净额
出口退税金额占经营活动产生
40.54% 90.95% 86.26%
的现金流量净额比重

报告期各期,公司出口退税金额为 10,622.26 万元、10,171.03 万元和 9,623.41
万元,分别占当期利润总额比例为 67.91%、72.54%和 41.63%,占当期经营活动
现金流量净额的比例为 86.26%、90.95%和 40.54%。

(3)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的依赖性

报告期内,公司税收优惠总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高;其中,税收优惠总额
中主要为出口退税金额。出口退税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具体表现为:

①出口退税作为国际通行惯例,实质上是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手段,各国、
各行业的出口企业几乎均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发行人并未享受超越同类企业的特
殊优惠。

②发行人享受的出口退税为增值税退税,增值税为“价外税”,退税金额并未
直接影响利润表科目。

若剔除出口退税,发行人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低。发行人经营成果
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5、携手家居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发行人及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
复审不存在障碍

携手家居 2017 年 11 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有效期至 2020
年 11 月。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税
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2007997,发证时间
2020 年 12 月 2 日,有效期三年),携手家居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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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税收优惠的可持续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出口退税优惠政策及匠心越南“两免四减半”所得税优惠政策。

(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为法定政策,且已实施多年,
政策具有可持续性。

发行人及携手家居、美能特机电均为高新技术企业。

综上,发行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具有可持续性。

(2)出口退税优惠

实施出口退税政策是国际通行惯例,出口退税可有效避免国际双重课税。我
国自 20 世纪 80 年代开始即推行出口退税政策,并不断优化调整相关政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 修订)》,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凭出口报关
单等有关凭证,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
该项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为法定政策,且已实施多年,政
策具有可持续性。

发行人作为货物出口企业,符合我国出口退税的相关条件。

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对于提升本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促进出口贸
易有重要作用。预计越南政府取消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的风险较低,该项税收优
惠具有可持续性。

综上,发行人出口退税优惠具有可持续性。

(3)匠心越南“两免四减半”所得税优惠政策

“两免四减半”所得税优惠政策系越南当地通行的招商引资政策,预计优惠期
内该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更或被取消的可能性较低。作为当地外商投资企业,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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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越南在优惠期内将持续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7、出口退税金额的计算过程

(1)匠心家居出口退税金额的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①当期全部单证信息齐全出口货物销售额 52,940.27 80,423.88 86,037.32
②出口退税额(②=①×I) 6,854.93 11,865.38 13,308.51
③减:进料加工抵减额 185.46 -20.48 -558.60
④免抵退税额(④=②-③) 6,669.47 11,885.86 13,867.11
⑤减:当期免抵金额 1,790.76 4,380.76 5,234.99
⑥当期申报应退金额(⑥=④-⑤) 4,878.71 7,505.10 8,632.12
注 1:全部单证信息齐全出口货物销售额=当期单证信息齐全的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销售额+
前期单证信息于当期齐全的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销售额。
注 2:“I”为适用出口货物退税率。报告期内,匠心家居与携手家居出口货物实行“免、抵、
退”税政策,主要产品出口退税率为 5%、9%、10%、13%、15%、16%以及 17%。

(2)携手家居出口退税金额的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①当期全部单证信息齐全出口货物销售额 25,427.00 33,770.44 13,294.76
②出口退税额(②=①×I) 3,247.51 4,887.02 1,995.05
③减:进料加工抵减额 - - -
④免抵退税额(④=②-③) 3,247.51 4,887.02 1,995.05
⑤减:当期免抵金额 926.90 2,270.75 175.44
⑥当期申报应退金额(⑥=④-⑤) 2,320.61 2,616.27 1,819.61

注 1:全部单证信息齐全出口货物销售额=当期单证信息齐全的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销售额+
前期单证信息于当期齐全的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销售额。

注 2:“I”为适用出口货物退税率。报告期内,匠心家居与携手家居出口货物实行“免、抵、
退”税政策,主要产品出口退税率为 5%、9%、10%、13%、15%、16%以及 17%。

(3)常州美闻出口退税金额的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①申报出口进货金额 13,009.37 336.22 1,2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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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0、13、15、
②退税率(%) 10、13 10、13、16
16、17

③本期申报出口退税额(③=①×②) 1,670.05 49.66 170.53

(4)匠心越南出口退税计算过程如下:

2020 年
项目 折合人民币万 2019 年
万越南盾


1 出口退税申报销售金额 281,412,335.92 82,123.56

② 退税率 10% 10% 10%

3 出口退税额(③=①×②) 28,141,233.59 8,212.36

④ 出口退税限额 5,636,532.49 1,644.89

⑤ 不符合退税条件金额 105,593.93 30.82

⑥ 当期申请出口退税
5,530,938.56 1,614.07
(⑥=min(③,④)-⑤)
注 1:出口退税限额为当期货物、劳务进项增值税的金额
注 2:不符合退税条件金额包括:按规定结转下期退税;越南政府规定,非运输行业公司购
买 9 座以下汽车所对应的增值税超过 1.6 亿越南盾部分,不予退税


七、非经常性损益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17.43 -8.43 -80.66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
864.24 387.63 391.91
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42.44 - -
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87 11.84 -60.3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9.92 -6,012.66 30.31
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表
157.68 82.03 51.54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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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783.22 -5,703.65 229.64


八、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会计师对公司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天健审[2021]15-58
号)。

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专项声明,保证审计截止日后
上述经审阅的财务报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
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具了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
的真实、准确、完整。

1、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2021 2020 年 12 月
2020 年 1-6 月 变动幅度
年 6 月 30 日 31 日
总资产 169,199.16 134,367.40 25.92%
所有者权益 99,607.70 85,330.83 16.73%
营业收入 98,210.64 45,776.84 114.54%
营业利润 17,015.20 9,771.81 74.13%
利润总额 16,914.98 9,778.51 72.98%
净利润 15,048.18 8,781.88 71.3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15,048.18 8,781.88 71.35%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15,012.80 8,333.55 80.15%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0,998.17 10,300.59 6.77%
流量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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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疫情防控趋于常态化,欧美消费市场稳步复苏,同时其产能恢复不
足,我国进出口贸易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根据海关统计,2021 年上半年,我
国货物出口增长 28.1%。发行人可比公司中,顾家家居、恒林股份等公司 2021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幅均超过 60%。

2021 年上半年,发行人把握良好的外部环境,充分发挥自身在客户资源、
生产响应、产品质量等方面的优势,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14.54%,净利润同
比增长 71.35%。

2、非经常性损益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6 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
-8.67 17.24
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 78.74 504.37
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91.50 -
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9.96 6.7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83 9.83
小计 59.78 538.15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
24.40 89.81
表示)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5.38 448.33
注:2021 年 1-6 月数据经审阅

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二)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1、结合目前在手订单情况,说明公司未来业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2019 年 12 月末、2020 年 6 月末及 12 月末,公司在手订单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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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0 年 12 月末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万 截至 2019 年 12 月末
项目
(万元) 元) (万元)
在手订单 57,008.29 28,225.88 15,089.97

截至 2020 年 12 月末,发行人在手订单保持高位,公司未来业绩不会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

2、其他经营情况

随着中国以及全球疫情防控的常态化,发行人目前生产经营情况良好,采购、
生产、销售均恢复正常。

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经营模式、经营环境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九、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与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
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

(一)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影响收入的主要因素

公司产品主要出口美国,销售收入受美国市场需求、中美贸易摩擦、美元兑
人民币汇率影响较大。

报告期内,随着智能家居产品终端市场需求增加,公司核心技术持续改进、
产品不断升级迭代,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及销售收入呈现较快增长趋势。

公司主要产品在美国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之列。经与主要客户友好协商,公司
与多数客户达成关税分摊约定,共担关税成本。2019 年,匠心越南设立,部分
产品从越南发货销售,降低了关税影响。随着匠心越南产能扩大,中美贸易战对
公司销售收入的影响将进一步降低。

公司外销收入以美元计价结算,人民币销售收入受汇率影响较大。报告期内,
人民币呈现波动态势,2018 年、2019 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呈贬值趋势,促进
公司人民币计价的销售收入上升;2020 年,人民币升值,对公司人民币计价的
销售收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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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影响成本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材料成本占公司生产成本比重的 75%以上,是公司主营业务成本
的主要构成部分。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及影响材料耗用的生产工艺改进等
因素将对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产生一定影响。

3、影响费用的主要因素

公司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报告期内,
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3.77%、19.43%和 17.90%。其中,员工
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运输费用、职工薪酬、研发领料、汇兑损益等是
影响期间费用的主要因素。

4、影响利润的其他因素

除上述影响收入、成本、费用的因素外,影响公司利润的其他因素还包括:

(1)产品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除还与公司产品结构、产品单价有关。具体分析参见
本节“十二、(四)毛利和毛利率分析”。

(2)税收优惠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美能特机电、携手家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税
收优惠;匠心越南享受两免四减半所得税优惠政策。若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将对
公司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公司税收优惠具体分析参见本节“六、(二)税收优
惠”。


(二)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

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主要指标包括: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08,728.22 万元、116,878.72 万元和
131,103.32 万元,2018 年至 2020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 9.81%。公司主营业务收快
速增长得益于现有客户订单增加及新产品的不断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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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8.65%、32.22%和 35.19%,毛利率
与同行业公司整体相近,具备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2,313.97 万元、11,182.67 万
元和 23,740.54 万元,盈利质量较好,主要与公司客户质量较高和账期管理较好
有关。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6,684.00 万元、6,666.69 万元和 7,136.49 万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09%、5.68%和 5.41%。较高的研发投入是公司
持续创新,保持市场竞争力和长期盈利能力的重要保障。


十、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20 年末/2020 年 2019 年末/2019 年 2018 年末/2018 年
流动比率(倍) 2.43 2.29 1.61
速动比率(倍) 1.84 1.74 1.3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4.76 39.02 54.10
资产负债率(合并)(%) 36.49 37.99 53.48
存货周转率(次/年) 3.42 4.59 6.4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7.08 7.05 8.20
利息保障倍数 133.19 181.92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25,270.26 15,684.19 16,945.32
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20,560.50 11,293.89 13,757.76
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19,777.28 16,997.53 13,528.12
润(万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
5.41 5.68 6.09
例(%)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3.96 1.86 2.23
金流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2.45 0.10 1.6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
14.22 10.91 7.85
股净资产(元)

表中指标计算公式: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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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其他流动资产之待摊费用)∕
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期末股本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期末股本

注: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完成股份制改造,有限公司阶段的股数按照股份制改造完成时的股
数追溯调整,以便于计算比较。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告[2010]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
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
和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元)
项目 报告期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20 年度 27.27 3.43 3.43
归属于公司普通
2019 年度 21.49 1.92 1.92
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8 年度 28.65 2.49 2.49

扣除非经常性损 2020 年度 26.23 3.30 3.30
益后归属于公司 2019 年度 32.34 2.89 2.89
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 2018 年度 28.18 2.45 2.45

注: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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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
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
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
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
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
从报告期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
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
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
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
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
率)]/(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
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
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
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考虑所有稀释性潜
在普通股的影响,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

(4)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完成股份制改造,有限公司阶段的股数按照股份制改造完成
时的股数追溯调整,以便于计算比较。


十一、本公司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本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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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经营成果分析

(一)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概述

1、报告期内经营情况概览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131,813.33 117,469.88 109,699.55
营业成本 85,087.25 79,338.33 77,910.38
毛利 46,726.07 38,131.55 31,789.17
营业利润 23,111.04 14,013.71 15,715.10
利润总额 23,117.88 14,021.06 15,641.18
净利润 20,560.50 11,293.89 13,757.76
毛利率 35.45% 32.46% 28.98%
净利率 15.60% 9.61% 12.54%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持续增长,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

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 2018 年度增加 7,770.33 万元,增幅为 7.08%,净
利润较 2018 年度下降 17.91%。主要原因系公司于 2019 年实施股权激励产生股
份支付费用 6,022.50 万元。若扣除该部分费用,则 2019 年净利润为 17,316.39
万元,较 2018 年增长 25.87%。剔除股份支付影响,2019 年公司利润增长主要来
自于毛利率的回升和汇兑收益。

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度增加 14,343.45 万元,增幅为 12.21%;
净利润较 2019 年度增长 82.05%;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净利润同比增长 18.73%。
2020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主要得益于销售规模扩大、匠心越南产量提高带来的
关税成本下降等因素。

(2)2020 年上半年发行人净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0 年上半年,发行人净利润率 19.18%,相比 2019 年度提高 9.57%。

2019 年及 2020 年上半年发行人利润表主要科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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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正数
表示对净利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率正面影
响)
毛利率 32.80% 32.46% 0.34%
税金及附加占收入比重 0.78% 0.96% 0.19%
销售费用率 7.49% 7.52% 0.03%
管理费用率 3.43% 8.27% 4.84%
研发费用率 5.06% 5.68% 0.61%
财务费用率 -3.64% -2.04% 1.60%

所得税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2.18% 2.32% 0.14%

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资产处置
0.54% -0.48% 1.02%
收益(损失以-号表示)占营业收入比例
其他收益、营业外收支(损失以-号表示)
1.14% 0.34% 0.79%
占营业收入比例
合计 9.57%

2020 年上半年,发行人净利润率上升的主要因素包括:

①管理费用率由 2019 年的 8.27%下降为 3.43%。2019 年管理费用率较高,
主要由于员工股权激励产生股份支付费用 6,022.50 万元。若剔除股份支付费用,
2019 年管理费用率约为 3.14%,与 2020 年 1-6 月相当。

②财务费用率由 2019 年的-2.04%下降为-3.64%,主要由于人民币兑美元汇
率进一步贬值,2020 年上半年形成 1,045.25 万元汇兑收益。

③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资产处置收益占营业收入比例由 2019 年
的-0.48%提高为 0.54%,主要由于 2020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相比 2019 年末明显降
低,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时形成 342.45 万元的信用减值损失(正数为收
益)。

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净利润率较高具有合理性。

(3)2020 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数据的同比变化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2020 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化情况如下:

2020 年 6 月 30 日/2020 年
项目 同比变动
1-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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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万元) 107,632.36 15.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74,332.36 48.99%

营业收入(万元) 45,776.84 -11.09%

净利润(万元) 8,781.88 33.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8,781.88 33.50%

注:2019 年上半年数据未经审计

2020 年上半年,发行人总资产、净资产均有明显增长,主要由于 2019 年下
半年和 2020 年上半年的盈利累积,以及 2019 年下半年员工持股平台增资 4,800
万元。

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滑 11.09%,净利润则
同比增长 33.50%。净利润率增长主要原因包括人民币贬值导致的汇兑收益增加、
越南子公司两免四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越南出货带来的关税负担缓解、政府补
助增加、费用管控等。

(4)量化分析并补充披露 2020 年 1-6 月收入同比下降而净利润同比大幅增
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0 年 1-6 月收入同比下降而净利润同比增长,主要体现为净利润率提高;
2020 年 1-6 月,公司净利润率 19.18%,相比 2019 年 1-6 月提高了 6.40 个百分点,
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6 月

营业收入(万元) 45,776.84 51,488.31

净利润(万元) 8,781.88 6,578.00

净利润率 19.18% 12.78%

2019 年 1-6 月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利润表主要科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
如下:

差异(正数表示对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6 月
净利率正面影响)
毛利率 32.80% 29.99% 2.81%

税金及附加占收入比重 0.78% 1.16% 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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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费用率 7.49% 7.97% 0.48%

管理费用率 3.43% 3.50% 0.07%

研发费用率 5.06% 5.70% 0.64%

财务费用率 -3.64% -1.52% 2.12%

所得税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2.18% 0.88% -1.30%
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资产
处置收益(损失以-号表示)占营业 0.54% -0.03% 0.57%
收入比例
其他收益、营业外收支(损失以-号
1.14% 0.51% 0.63%
表示)占营业收入比例
合 计 6.40%

2020 年 1-6 月,公司净利润率上升的主要因素包括:

①毛利率由 2019 年 1-6 月的 29.99%上升为 32.80%。主要由于汇率波动、关
税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

A、汇率波动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比 95%以上,主要市场为美国,产品定价以美元
为主;美元对人民币汇率波动对主营业务收入产生直接影响,进而影响主营业务
毛利率。2020 年 1-6 月汇率波动对毛利率的影响如下: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6 月

美元结算的销售收入(万美元) 6,393.45 7,294.91

平均汇率 7.03 6.82

汇率影响毛利金额(万元) 1,332.48

销售收入(万元) 45,776.84

汇率影响毛利率 2.91%

注 1:汇率取公司当年确认收入的平均汇率
注 2:汇率影响毛利金额=当期美元结算的销售收入*(当期汇率-上期汇率)
注 3:汇率影响毛利率=汇率影响毛利金额/销售收入

B、关税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受美国加征关税影响较大。由于公司与客户关税分摊模
式不同,关税增加对公司收入、成本的影响模式较为复杂,可能导致产品售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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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FOB 模式),也可能导致产品售价和产品成本同时上升(上门提货、FOB CDP、
送货上门等模式),但无论具体表现形式如何,均最终导致公司毛利下降。2020
年 1-6 月由于越南出货量的提升,发行人关税负担有所降低,具体测算结果如下: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6 月

关税影响毛利金额(万元) -1,326.20 -2,484.64

关税影响毛利金额—相比上期变动(万元) 1,158.44

销售收入(万元) 45,776.84

关税影响毛利率—相比上期变动 2.53%

综上,公司 2020 年 1-6 月毛利率较 2019 年 1-6 月影响情况如下: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① 汇率影响 2.91%

② 关税影响 2.53%

测算毛利率影响合计 5.44%

毛利率实际变动幅度 2.81%

汇率及关税对毛利率的影响测算值为 5.44%,高于毛利率实际变动幅度,主
要由于 2020 年 1-6 月受疫情影响,公司开工率不足,固定成本分摊对毛利率产
生负面影响。

②研发费用率由 2019 年 1-6 月的 5.70%下降为 5.06%。主要由于受疫情影响,
2020 年 1-6 月部分研发项目进度放缓。

③财务费用率由 2019 年 1-6 月的-1.52%下降为-3.64%。主要由于人民币兑
美元汇率进一步贬值,2020 年 1-6 月形成 1,045.25 万元汇兑收益。

④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资产处置收益占营业收入比例由 2019 年
1-6 月的-0.03%提高为 0.54%。主要由于 2020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相比 2019 年末
明显降低,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时形成 342.45 万元的信用减值损失(正
数为收益)。

⑤其他收益、营业外收支占营业收入比例由 2019 年 1-6 月的 0.51%提高为
1.14%。主要由于 2020 年 1-6 月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85.61 万元(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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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收益)。

综上,公司 2020 年 1-6 月收入同比下降而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主要由于
汇率、关税等因素影响,具有合理性。

(5)结合 2020 年全年收入、净利润变动的影响因素,量化分析并补充披露
2020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动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131,813.33 万元,同比上升 12.21%;净利润为
20,560.50 万元,同比增长 82.05%。营业收入增幅低于净利润增幅,主要体现为
净利润率提高,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万元) 131,813.33 117,469.88 12.21%

净利润(万元) 20,560.50 11,293.89 82.05%

净利润率 15.60% 9.61%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公司利润表主要科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差异(正数表示对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净利率正面影响)
毛利率 35.45% 32.46% 2.99%
税金及附加占收入比重 0.49% 0.96% 0.47%
销售费用率 7.14% 7.52% 0.38%
管理费用率 2.66% 8.27% 5.61%
研发费用率 5.41% 5.68% 0.27%
财务费用率 2.68% -2.04% -4.72%
所得税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1.94% 2.32% 0.38%
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资产
处置收益(损失以-号表示)占营业 -0.22% -0.48% 0.26%
收入比例
其他收益、投资收益及营业外收支
0.70% 0.34% 0.36%
(损失以-号表示)占营业收入比例
合 计 5.99%

2020 年度,公司净利润率上升的主要因素包括:

①毛利率由 2019 年度的 32.46%上升为 35.45%。主要由于汇率波动、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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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

A、汇率波动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比 95%以上,主要市场为美国,产品定价以美元
为主;美元对人民币汇率波动对主营业务收入产生直接影响,进而影响主营业务
毛利率。2020 年汇率波动对毛利率的影响如下: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美元结算的销售收入(万美元) 18,899.77 16,431.06

平均汇率 6.79 6.90

汇率影响毛利金额(万元) -1,948.88

销售收入(万元) 131,813.33

汇率影响毛利率 -1.48%

注 1:汇率取公司当年确认收入的平均汇率
注 2:汇率影响毛利金额=当期美元结算的销售收入*(当期汇率-上期汇率)
注 3:汇率影响毛利率=汇率影响毛利金额/销售收入

B、关税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受美国加征关税影响较大。由于公司与客户关税分摊模
式不同,关税增加对公司收入、成本的影响模式较为复杂,可能导致产品售价下
降(FOB 模式),也可能导致产品售价和产品成本同时上升(上门提货、FOB CDP、
送货上门等模式),但无论具体表现形式如何,均最终导致公司毛利下降。2020
年由于越南出货量的提升,发行人关税负担有所降低,具体测算结果如下: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关税影响毛利金额(万元) -2,312.89 -8,045.43

关税影响毛利金额—相比上期变动(万元) 5,732.54

销售收入(万元) 131,813.33

关税影响毛利率—相比上期变动 4.35%

综上,公司 2020 年度毛利率较 2019 年度影响情况如下:

项 目 202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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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汇率影响 -1.48%

② 关税影响 4.35%

测算毛利率影响合计 2.87%

毛利率实际变动幅度 2.99%

由上表可知,汇率及关税测算毛利率影响合计 2.87%,与毛利率实际变动幅
度 2.99%相当。

尽管 2020 年 1-6 月受疫情影响,公司开工率不足,固定成本分摊对毛利率
产生负面影响;但全年来看,下半年收入显著增长,产能利用率明显提升,上述
负面影响得到消化。

②管理费用率由 2019 年度的 8.27%下降为 2.66%。2019 年管理费用率较高,
主要由于员工股权激励产生股份支付费用 6,022.50 万元。若剔除股份支付费用,
2019 年管理费用率约为 3.14%,仅略高于 2020 年度。

③2020 年度财务费用率大幅提升,主要由于 2020 年下半年人民币快速升值
带来的汇兑损失。该等损失对 2020 年净利润率造成一定的负向影响。

综上,公司 2020 年度净利润同比增长幅度超过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幅度,主
要由于汇率、关税、股份支付费用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具有合理性。

2、报告期内经营成果逻辑分析

(1)核心配件及成品自主研发生产,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智能家具成品设计、功能、质量等技术指标的实现有赖于电机、电控装置、
机构件等核心配件的功能支撑,而该等核心配件的研发同样需结合成品关键技术
参数不断进行设计调整和生产工艺改进,二者有机协同是产品研发成败的关键。

与同行业多数厂商相比,公司研发与生产体系覆盖核心配件的开发制造、生
产工艺与质量检测、成品设计生产的全流程技术体系,产品创新更具灵活性和高
效性,可有效缩短产品开发周期,提高产品综合创新能力,更快更好地响应客户
与消费者对产品性能的需求。同时,核心配件的自主研发生产有利于公司控制产
品质量,获得成本优势,提高客户价值与产品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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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续拓展产品线,丰富和提升产品性能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较强的研发能力,在智能家具领域不断拓展新品类。在
智能电动沙发领域,公司在单人位沙发的基础上,开发了组合沙发等新品,成为
2019 年新的业绩增长点。在智能电动床领域,公司保持持续研发和产品迭代,
2018 年推出的超薄床具有方便收纳、性价比高的特点,并附带多种电动辅助功
能,深受市场欢迎,推动智能电动床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在配件领域,基于成熟
的智能家具配件研发生产基础,公司推出成套配件产品,为下游生产商成品制造
提供核心配件一站式供应服务,有效提高客户粘性和产品盈利能力。

(3)下游客户具备较高知名度和市场信誉,需求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多为美国及全球知名家具企业,具有较高的行业知
名度,客户需求稳定,纵深开拓空间大,公司产品具有较大的客户基础。同时,
公司主要客户具备良好的信誉度,报告期内公司货款回收情况良好,销售商品的
现金流入保持在较高水平,充足的现金流为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
础,公司据此合理安排各项经营活动、研发活动、资本性支出,促进了公司平稳
健康发展。

(4)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直接影响公司业绩

2018 年、2019 年,人民币整体贬值,对公司业绩整体起到积极作用;2020
年,人民币升值,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经营业绩。


(二)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表所示: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主营业务收入 131,103.32 99.46 116,878.72 99.50 108,728.22 99.11
其他业务收入 710.01 0.54 591.16 0.50 971.33 0.89
合计 131,813.33 100.00 117,469.88 100.00 109,699.55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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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及其核心配件的研发和生产,并主
要销往全球知名家具企业,包括生产厂商和零售商。报告期内,公司凭借较强的
研发能力不断推出新产品,以人性化的产品功能设计、可靠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
售后服务赢得良好的市场口碑,实现收入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08,728.22 万元、116,878.72 万元和
131,103.32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11%、99.50%和 99.46%,是营业
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971.33 万元、591.16 万元和 710.01 万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89%、0.50%和 0.54%。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废料及
材料销售收入。

2、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1)按产品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及智能家具配件,其
销售情况如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产品类别 金额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占比(%)
(万元) (万元) (%) (万元) (%)
智能电动沙发 77,252.09 58.92 54,877.55 46.95 45,614.21 41.95
智能电动床 26,967.51 20.57 28,365.15 24.27 25,839.99 23.77
智能家具配件 24,427.08 18.63 31,711.29 27.13 36,263.03 33.35
其他 2,456.63 1.87 1,924.73 1.65 1,010.99 0.93
合计 131,103.32 100.00 116,878.72 100.00 108,728.2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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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产品销售数量、价格对营业收入的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数量和销售单价变动情况如下:

产品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售金额(万元) 77,252.09 54,877.55 45,614.21
智能电
销售数量(万张) 47.30 31.80 27.32
动沙发
平均售价(元) 1,633.28 1,725.80 1,669.90
销售金额(万元) 26,967.51 28,365.15 25,839.99
智能电
销售数量(万张) 15.36 16.84 14.15
动床
平均售价(元) 1,756.15 1,684.07 1,826.17
销售金额(万元) 24,427.08 31,711.29 36,263.03
智能家
销售数量(万件) 626.87 1,080.01 1,371.53
具配件
平均售价(元) 38.97 29.36 26.44

A、智能电动沙发

智能电动沙发销量增长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2018 年-2020 年,由于产品结构调整、人民币汇率波动、关税影响等因素综
合影响,智能电动沙发销售单价先升后降;智能电动沙发销量从 2018 年的 27.32
万张增长至 2020 年的 47.30 万张,复合增速达 31.58%。

B、智能电动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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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0 年,智能电动床销量总体保持平稳,单价呈先降后升趋势,主要
系产品结构变化、关税影响等因素所致。公司自 2018 年起推出快运床和超薄床,
逐步替代传统床型。快运床在传统床型的基础上减少用料,达到满足快递运输的
尺寸标准。超薄床在适当减轻床体重量的基础上,在头部、颈部、脚部等位置组
合搭配电机装置,同时具备折叠功能,实现不同的功能体验,满足不同人群的需
求,获得消费者好评。快运床和超薄床单价较传统床型低,2019 年,伴随其销
量占比提升,智能电动床单价有所降低。2020 年,以 FOB 模式销售的智能电动
床转由匠心越南生产的产量占比显著提高,该等情况下,公司无需降价分摊关税
成本,因而带动产品单价有所提高。

C、智能家具配件

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配件种类和数量繁多,主要包括各类机构件、电
机、电控装置和其他配件。公司拥有核心配件的自主研发、设计、生产能力,具
有较为完善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并形成了内部垂直整合的供应链系统,相关配
件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2018-2020 年,公司配件销售收入整体呈下降趋势,加之成品销售收入不断
提升,配件销售收入的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

(3)对比所处行业数据,同行业上市公司收入增长情况结合量价变动情况,
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原因及可持续性

①报告期内中国家具及其零件出口额呈总体平稳增长趋势

根据海关总署统计数据,报告期内,中国家具及其零件出口情况如下: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中国家具及其零件出口额 584.06 540.95 536.85


由上表可知,2018-2020 年,中国家具及其零件出口额呈总体平稳增长趋势。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发展,全球功能沙发市场规模不断增长,2020 年已
达 244.73 亿美元。根据智研咨询的预测,到 2027 年全球功能沙发市场规模将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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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415.97 亿美元。




资料来源:智研咨询

2015 年-2020 年,全球智能电动床市场规模从 13.28 亿美元增长到 40.58 亿
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达 25.0%。




资料来源:智研咨询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与行业总体趋势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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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收入呈总体增长趋势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增长情况如下: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同行业上市公
司 同比变动 同比变动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 (%)
敏华控股 1,409,985.57 25.12 1,126,933.37 14.80 981,651.62
中源家居 116,241.86 8.67 106,971.18 20.45 88,806.58
麒盛科技 225,990.87 -10.65 252,926.07 5.78 239,109.10
顾家家居 1,266,599.07 14.17 1,109,359.31 20.95 917,211.80
恒林股份 474,309.37 63.34 290,373.70 25.28 231,781.11
平均值 698,625.35 21.01 577,312.73 17.41 491,712.04
公司 131,813.33 12.21 117,469.88 7.08 109,699.55

注:敏华控股 2019 年度数据为 2020 财年(2019 年 4 月-2020 年 3 月)数据,以此类推

资料来源:Wind 资讯

2019 年-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实现增长,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营业
收入变动趋势一致。2020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有所下滑,主要受新冠疫
情影响;而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0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较高,主要系恒
林股份收入大幅增长。具体分析参见本节之“十五、(六)3、结合同行业可比公
司 2020 年上半年经营数据的变动情况,披露发行人同期业绩变动趋势是否与同
行业保持一致,若存在差异,披露具体原因”。

③公司主要产品量价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单价、销量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销售收入(万元) 77,252.09 54,877.55 45,614.21
销售收入占比 58.92% 46.95% 41.95%
智能电动沙发 单价(美元) 240.89 250.13 250.60
单价(元) 1,633.28 1,725.80 1,669.90
销量(万张) 47.30 31.80 27.32
销售收入(万元) 26,967.51 28,365.15 25,839.99
销售收入占比 20.57% 24.27% 23.77%
智能电动床
单价(美元) 258.92 243.89 274.36
单价(元) 1,756.15 1,684.07 1,8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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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量(万张) 15.36 16.84 14.15
销售收入(万元) 24,427.08 31,711.29 36,263.03
销售收入占比 18.63% 27.13% 33.35%
智能家具配件 单价(美元) 5.08 3.80 3.53
单价(元) 38.97 29.36 26.44
销量(万件) 626.87 1,080.01 1,371.53
销售收入(万元) 2,456.63 1,924.73 1,010.99
其他
销售收入占比 1.87% 1.65% 0.93%
合计 销售收入(万元) 131,103.32 116,878.72 108,728.22

2018-2020 年,公司智能电动沙发销量持续稳定增长,单价总体平稳;智能
电动床销量、单价均总体平稳。

1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原因

A、行业市场空间较大,市场前景良好

报告期内,家具行业出口市场整体上保持增长,2020 年虽受疫情扰动,但
亦已逐步恢复增长态势。以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为代表的智能家具全球市
场仍保持快速增长。不断增长的市场空间和良好的市场前景,为公司主营业务收
入的增长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B、行业格局不断优化,头部企业具有竞争优势

2019 年、2020 年,可比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分别增长 17.41%、21.01%,高于
全行业增速,说明以上市公司为代表的优秀家具企业凭借自身品牌、研发、资本
实力不断取得相对竞争优势,取得更快增长。

发行人经多年积累,已形成较强的竞争优势,主营业务收入与同行业可比上
市公司增长趋势基本一致。

C、公司产品技术优势受到客户与市场的认可

公司具有优秀的设计研发能力,带有头靠腰托功能的智能电动沙发、不断轻
量化改良的可折叠智能电动床等产品具有独特的自主知识产权,受到市场的广泛
认可。与此同时,公司凭借内部一体化的供应链体系,将优秀的设计高效、高质
量地落地,确保公司能够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快速交付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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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行人主营业务增长的可持续性

综上,发行人主营业务增长具有可持续性。

(4)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智能家具配件的产品构成、单价、数量
及其发生变化的具体原因

①智能电动沙发分析

报告期内,智能电动沙发各品类单价及销量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销售金额(万元) 45,255.50 35,706.28 30,690.96
销售金额占比 58.58% 65.07% 67.28%
抬升椅 单价(美元) 263.59 245.21 248.75
单价(元) 1,795.07 1,690.78 1,653.96
销量(万张) 25.21 21.12 18.56
销售金额(万元) 16,794.35 14,865.16 14,920.61
销售金额占比 21.74% 27.09% 32.71%
智能电动躺椅 单价(美元) 264.45 259.05 254.58
单价(元) 1,793.41 1,789.75 1,704.06
销量(万张) 9.36 8.31 8.76
销售金额(万元) 15,202.25 4,306.12 2.65
销售金额占比 19.68% 7.85% -
组合沙发 单价(美元) 178.55 262.69 -
单价(元) 1,194.84 1,813.56 -
销量(万张) 12.72 2.37 -
销售金额(万元) 77,252.09 54,877.55 45,614.21
合计 单价(美元) 240.89 250.13 250.60
单价(元) 1,633.28 1,725.80 1,669.90

注:2018 年组合沙发仅少量试产。

A、抬升椅分析

2018-2020 年,公司抬升椅销量分别为 18.56 万张、21.12 万张和 25.21 万张,
整体保持较快增长。抬升椅相关产品是公司最早开发的产品,公司在相关领域积
累了近二十年经验,具有领先的技术优势、品牌优势和客户优势,因此增长势头
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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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0 年,公司抬升椅美元单价分别为 248.75 美元、245.21 美元和 263.59
美元,整体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双电机产品、带头
靠腰托款式产品等单价较高的产品占比不断提升,推动平均单价提升。2018 年
以来,美国加征关税对产品单价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2020 年越南工厂出货量
提升后,美国关税影响有所缓解,美元单价进一步提升。

B、智能电动躺椅分析

2018-2020 年,公司电动躺椅销量分别为 8.76 万张、8.31 万张和 9.36 万张,
稳中有增。

2018-2020 年,公司电动躺椅美元单价分别为 254.58 美元、259.05 美元和
264.45 美元。2019 年,带 APP 控制功能的高单价产品占比稳步上升,对 2019
年的平均单价起到一定的拉升作用。2020 年越南工厂出货量提升后,美国关税
影响有所缓解,美元单价显著回升。

C、组合沙发分析

2019 年,公司组合沙发产品正式量产,当年销量 2.37 万张;2020 年,组合
沙发销量 12.72 万张。

2019-2020 年,组合沙发美元单价分别为 262.69 美元、178.55 美元。2020
年单价下降,主要由于公司承接了部分 OEM 组合沙发订单,该等订单单价较低。

D、产品结构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抬升椅、智能电动躺椅销售占比相对稳定,组合沙发产品系
2019 年量产的新品,销售占比较低但稳步提升,2020 年其销量占比提高,拉低
了智能电动沙发总体单价水平。

②智能电动床分析

报告期内,智能电动床各品类单价及销量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销售金额(万元) 933.94 4,897.13 16,089.99
传统床型
销售金额占比 3.46% 17.26% 6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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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美元) 298.97 275.87 297.93
单价(元) 2,058.04 1,908.54 1,964.23
销量(万张) 0.45 2.57 8.19
销售金额(万元) 3,469.00 3,786.19 1,267.17
销售金额占比 12.86% 13.35% 4.90%
快运床 单价(美元) 198.47 177.01 190.12
单价(元) 1,348.44 1,220.33 1,288.82
销量(万张) 2.57 3.10 0.98
销售金额(万元) 22,564.57 19,681.83 8,482.83
销售金额占比 83.67% 69.39% 32.83%
超薄床 单价(美元) 270.06 255.11 252.19
单价(元) 1,830.11 1,761.28 1,705.06
销量(万张) 12.33 11.17 4.98
销售金额(万元) 26,967.51 28,365.15 25,839.99
单价(美元) 258.92 243.89 274.36
合计
单价(元) 1,756.15 1,684.07 1,826.17
销量(万张) 15.36 16.84 14.15

A、传统床型分析

2018-2020 年,公司传统床型销量分别为 8.19 万张、2.57 万张和 0.45 万张。
传统床型产品用料厚实,质量可靠,但运输成本和收纳成本较高。为满足零售商
和消费者的便携需求,公司于 2018 年对智能电动床进行轻量化改造,陆续推出
了快运床和超薄床,传统床型销量逐年下降。

2018-2020 年,公司传统床型平均美元单价分别为 297.93 美元、275.87 美元
和 298.97 美元。2019 年,传统床型美元单价同比下降,主要由于单价较高的基
本款式、零靠墙款式和倾斜床款式销售占比下降,同时美国加征关税亦对单价产
生了一定负面影响。2020 年,传统床型销量仅 0.45 万张,其中部分倾斜床拉高
了整体单价;越南工厂出货量提升后美国关税影响亦有所缓解,推动平均单价有
所回升。

B、快运床分析

2018-2020 年,公司快运床销量分别为 0.98 万张、3.10 万张和 2.57 万张。快
运床是公司 2018 年推出的新品,可满足快递运输的尺寸、重量等要求,可节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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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运、储存成本,因此销量增长较快。

2018-2020 年,公司快运床平均美元单价分别为 190.12 美元、177.01 美元和
198.47 美元。快运床单价波动主要受关税影响,2020 年越南工厂出货量提升后,
美元单价回升。

C、超薄床分析

2018-2020 年,公司超薄床销量分别为 4.98 万张、11.17 万张和 12.33 万张。
超薄床是公司 2018 年继快运床推出的又一新品。超薄床在适当减轻床体重量的
基础上,在头部、颈部、脚部等位置组合搭配电机装置,实现不同的功能体验,
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获得消费者好评,销量增长较快。

2018-2020 年,公司超薄床平均美元单价分别为 252.19 美元、255.11 美元和
270.06 美元。超薄床美元单价总体平稳,2020 年越南工厂出货量提升后,美元
单价提升。

D、产品结构变化分析

公司于 2018 年对智能电动床进行轻量化改造,陆续推出了快运床和超薄床。
轻量化的设计降低了生产成本及物流费用,也为消费者的使用和收纳提供了便利
性,同时增加了消费者的消费体验和产品附加值,受到市场普遍欢迎。

报告期内,传统床型销量逐步下降,快运床和超薄床逐渐成为公司智能电动
床的主要产品。

③智能家具配件分析

报告期内,智能家具配件各品类单价及销量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销售金额(万元) 17,851.65 23,363.48 26,117.80
销售金额占比 73.08% 73.68% 72.02%
机构件 单价(美元) 4.66 3.52 3.12
单价(元) 34.82 26.61 22.99
销量(万件) 512.66 877.90 1,136.17
电机 销售金额(万元) 3,046.37 3,634.01 5,1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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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金额占比 12.47% 11.46% 14.10%
单价(美元) 11.96 12.84 13.62
单价(元) 111.83 109.95 105.92
销量(万件) 27.24 33.05 48.26
销售金额(万元) 3,031.85 4,306.96 4,270.83
销售金额占比 12.41% 13.58% 11.78%
电控装置 单价(美元) 5.92 4.22 4.11
单价(元) 45.03 34.10 31.88
销量(万件) 67.33 126.32 133.97
销售金额(万元) 497.21 406.84 762.90
销售金额占比 2.04% 1.28% 2.10%
其他配件 单价(美元) 3.52 1.29 1.66
单价(元) 25.32 9.52 14.36
销量(万件) 19.64 42.73 53.13
销售金额(万元) 24,427.08 31,711.29 36,263.03
单价(美元) 5.08 3.80 3.53
合计
单价(元) 38.97 29.36 26.44
销量(万件) 626.87 1,080.01 1,371.53

公司配件产品数量众多、种类繁杂、规格各异,其平均单价和销量数据的参
考意义相对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以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成品为业务重心,配件业务优
先保障成品生产的需求,配件产品对外销售收入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

各类配件中,公司在机构件产品领域经营历史最久、技术积淀丰富,拥有多
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不可替代性较强,机构件占发行人配件收入的
比例保持在七成左右。公司电机产品质量优良,售价相对较高;近年来,公司创
新销售模式,部分成套销售的机构件中嵌入电机,亦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单独销售
的电机收入降低。公司电控产品功能完善,能与智能电动家具产品较好匹配,销
售情况良好。

④2019 年、2020 年上半年智能家具配件销售收入及占比下降以及平均售价
增长的原因、合理性

A、以成品业务为核心的发展战略,导致智能家具配件收入及占比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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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以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成品为业务重心。2019 年,
公司成品销售实现较大幅度增长,智能家具配件产能优先保障成品生产的需求,
因此对外销售有所减少。2020 年 1-6 月,部分智能家具配件客户因生产受到新冠
疫情影响,一度要求暂停发货、取消在手订单,导致当期智能家具配件销售有所
下滑。

B、以高技术含量配件产品为转型方向,导致智能家具配件单价增长

公司致力于提供高技术含量的产品,2019 年以来,抬升椅成套椅架、头靠
腰托机构等高单价、高附加值产品的占比不断提升,占机构件销售额超过 50%,
电机、电控装置等产品不断迭代和升级,推动智能家具配件产品单价提升。

综上,2019 年、2020 年上半年智能家具配件销售收入及占比下降以及平均
售价增长具备合理性。

⑤量化分析并补充披露配件销售收入下降与其他产品销售收入增长之间的
关系

报告期内,配件销售收入下降与其他产品销售收入增长之间的关系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主要产品
销售收入 同比变动 销售收入 同比变动 销售收入
智能电动沙发 77,252.09 40.77% 54,877.55 20.31% 45,614.21
智能电动床 26,967.51 -4.93% 28,365.15 9.77% 25,839.99
成品合计 104,219.61 25.20% 83,242.70 16.50% 71,454.20
智能家具配件 24,427.08 -22.97% 31,711.29 -12.55% 36,263.03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智能家具配件销售收入增幅小于成品,或跌幅大于
成品,主要原因系公司智能家具配件产能相对有限,且优先满足成品生产需求,
因此成品销售订单增加时,对外销售的配件产品相对减少或销售增长幅度较小。

⑥发行人智能家具配件收入是否会持续降低,是否存在影响收入增长的不利
因素

公司具备从配件到成品的垂直一体化产品研发体系,积累了较为深厚的配件
研发基础。近年来,公司致力于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及经济附加值,不断加强头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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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托机构、抬升椅椅架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附加值产品销售。

公司智能家具配件产品销售不存在不利的市场因素。公司将在满足成品需求
的前提下,提高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配件产品对外销售,预计未来智能家具配
件收入不会持续大幅下降。

(5)按销售地域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域销售情况如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售地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境外 128,382.36 97.92 113,312.89 96.95 104,462.17 96.08
其中:美国 116,854.48 89.13 102,852.70 88.00 96,098.72 88.38
境内 2,720.96 2.08 3,565.83 3.05 4,266.05 3.92
合计 131,103.32 100.00 116,878.72 100.00 108,728.2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地域分布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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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销往境外,外销收入占比 95%以上,境外客户遍布
美国、加拿大、意大利、法国、英国、罗马尼亚、澳大利亚、新西兰、巴西、越
南、以色列、香港等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美国是公司主要销售地区。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中各国收入分布情况如下: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国家 占当期外 占当期外销 占当期外销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销比例 比例 比例
美国 116,854.48 91.02% 102,852.70 90.77% 96,098.72 91.99%
澳大利亚 3,432.33 2.67% 2,753.54 2.43% 903.05 0.86%
加拿大 3,779.11 2.94% 2,457.63 2.17% 1,757.20 1.68%
越南 249.21 0.19% 1,647.59 1.45% 675.78 0.65%
法国 1,549.52 1.21% 1,138.60 1.00% 736.00 0.70%
意大利 1,479.23 1.15% 985.70 0.87% 918.36 0.88%
其他国家和
1,038.48 0.81% 1,477.12 1.30% 3,373.06 3.23%
地区
合计 128,382.36 100% 113,312.89 100% 104,462.17 100%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收入中各地区收入分布情况如下: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地区 金额(万 占当期内销 金额(万 占当期内销 金额(万 占当期内销
元) 比例 元) 比例 元) 比例
广东 1,716.02 63.07% 2,855.21 80.07% 2,596.55 60.87%
浙江 681.39 25.04% 524.58 14.71% 895.47 20.99%
江苏 41.49 1.52% 69.68 1.95% 585.70 13.73%
其他地
282.05 10.37% 116.35 3.26% 188.34 4.41%

合计 2,720.96 100% 3,565.83 100% 4,266.05 100%

公司境外主要销售地区为美国。报告期内,美国销售金额稳步增长,随着公
司业务进一步向全球其他国家和地区深入拓展,美国销售占比保持平稳。公司内
销金额较小,主要以广东、浙江、江苏等家具制造业较为发达的地区为主。

公司与主要客户具有稳定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且公司具备覆盖配件至成品
的全流程自主研发体系,产品技术含量较高,创新能力较强,客户粘性较高。报
告期内,公司核心市场美国的销售收入稳中有增,美国以外的其他地区业务逐步
纵深开拓,业务具有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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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收入季节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分析情况如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产品系列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第一季度 28,471.63 21.72 28,591.10 24.46 25,691.27 23.63

第二季度 17,074.90 13.02 22,637.25 19.37 25,539.16 23.49
第三季度 41,185.49 31.41 28,805.49 24.65 26,081.88 23.99
第四季度 44,371.29 33.84 36,844.88 31.52 31,415.91 28.89
合计 131,103.32 100.00 116,878.72 100.00 108,728.22 100.00

公司销售收入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公司产品主要销往美国,销售情况一定
程度上受美国消费季节性影响。美国感恩节、圣诞节销售高峰带动第四季度销售
有所增长。2020 年第二季度公司销售收入同比下滑,主要原因为当季美国客户
受新冠疫情影响,短期内减少采购或暂停订单发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客
户已恢复正常交易,公司在手订单 57,008.29 万元,较 2019 年末同比提高 2.78
倍,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

①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各个季度销售收入、毛利、毛利率的变动情况

A、销售收入情况,2019 年第二季度、第四季度收入占比与报告期同期存在
显著差异的具体原因

报告期内,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季度分布情况如下:

中源家居 麒盛科技 顾家家居 恒林股份 季度平
年度 季度 营业收入 营业收 营业收入 营业收 营业收入 营业收 营业收入 营业收 均收入
(万元) 入占比 (万元) 入占比 (万元) 入占比 (万元) 入占比 占比

一季度 17,103.61 19.26% 185,233.66 20.20% 44,405.80 19.16% 19.54%
二季度 22,921.07 25.81% 219,667.60 23.95% 56,904.84 24.55% 24.77%
2018
三季度 23,018.99 25.92% 73,354.37 30.68% 234,394.81 25.56% 66,897.90 28.86% 27.75%

四季度 25,762.91 29.01% 47,244.01 19.76% 277,915.74 30.30% 63,572.56 27.43% 26.62%
合计 88,806.58 100% 239,109.10 100% 917,211.80 100% 231,781.10 100% 100%
一季度 23,715.00 22.17% 51,410.58 20.33% 245,976.17 22.17% 58,366.11 20.10% 21.19%

2019 二季度 25,157.70 23.52% 62,727.91 24.80% 255,042.00 22.99% 59,957.48 20.65% 22.99%
年 三季度 27,106.65 25.34% 80,347.50 31.77% 276,460.38 24.92% 76,886.78 26.48% 27.13%
四季度 30,991.83 28.97% 58,440.08 23.11% 331,880.76 29.92% 95,163.34 32.77% 2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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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06,971.18 100% 252,926.07 100% 1,109,359.31 100% 290,373.71 100% 100%
一季度 23,765.43 20.44% 52,192.27 23.09% 228,772.49 18.06% 62,743.15 13.23% 18.71%
二季度 26,099.97 22.45% 47,433.08 20.99% 257,365.31 20.32% 115,993.07 24.46% 22.05%
2020
三季度 31,054.64 26.72% 57,531.10 25.46% 368,334.19 29.08% 143,823.70 30.32% 27.89%

四季度 35,321.82 30.39% 68,834.41 30.46% 412,127.08 32.54% 151,749.45 31.99% 31.34%
合计 116,241.86 100% 225,990.87 100% 1,266,599.07 100% 474,309.37 100% 100%

注:麒盛科技于 2019 年上市,2018 年二季度及以前数据无法获取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季节性不明显,总体而言呈现出一二季度相
对清淡,三四季度相对旺盛的特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波动情况如下:


主营业务收入 可比公司收入
年度 季度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占比 季节平均占比


一季度 25,691.27 23.63% 19.54%
二季度 25,539.16 23.49% 24.77%
2018 年 三季度 26,081.88 23.99% 27.75%
四季度 31,415.91 28.89% 26.62%
合计 108,728.22 100.00% 100.00%
一季度 28,591.10 24.46% 21.19%
二季度 22,637.25 19.37% 22.99%
2019 年 三季度 28,805.49 24.65% 27.13%
四季度 36,844.88 31.52% 28.69%
合计 116,878.72 100.00% 100.00%
一季度 28,471.63 21.72% 18.71%
二季度 17,074.90 13.02% 22.05%
2020 年 三季度 41,185.49 31.41% 27.89%
四季度 44,371.29 33.84% 31.34%
合计 131,103.32 100.00% 100.00%

公司销售收入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第四季度销售收入略高。公司产品主要
销往美国,销售情况一定程度上受美国消费季节性影响。美国感恩节、圣诞节销
售高峰带动第四季度销售有所增长。

公司 2019 年二季度销售额较低的原因主要系 2019 年 5 月起,公司产品加征
关税税率由 10%左右提高至 25%左右,公司与美国客户就关税加征成本分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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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进行磋商,因此暂缓了部分的发货。2019 年四季度,美国市场需求较为旺盛,
同时发行人越南工厂投产后产能充足,推动四季度销售收入增长。2019 年度,
同行业可比公司也呈现出二季度收入偏低、四季度收入偏高的特征。

2020 年一二季度,受新冠疫情影响,市场需求较弱,公司销售收入及占全
年比重较低;2020 年三四季度,随着全球防疫进入常态化,消费需求提振,公
司销售收入及占全年比重相应提高。2020 年,公司季度销售及占比变动趋势与
同行业上市公司总体吻合,具备合理性。

总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季节分布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较为一致,符合行
业特征,具备合理性。

B、毛利情况

报告期内,可比公司毛利季度分布情况如下:

中源家居 麒盛科技 顾家家居 恒林股份
季度平均
年度 季度 毛利占 毛利占 毛利占 毛利占
毛利(万元) 毛利(万元) 毛利(万元) 毛利(万元) 毛利占比
比 比 比 比
一季度 4,197.19 17.36% 67,524.43 20.24% 8,303.93 18.28% 18.63%
二季度 5,099.02 21.09% 78,168.01 23.43% 8,892.45 19.58% 21.37%
2018
三季度 6,799.23 28.12% 28,593.70 34.15% 82,684.86 24.78% 13,318.52 29.32% 29.09%

四季度 8,081.32 33.43% 17,736.30 21.18% 105,247.31 31.55% 14,908.79 32.82% 29.74%
合计 24,176.76 100% 83,727.07 100% 333,624.60 100% 45,423.69 100% 100%
一季度 6,959.69 22.43% 20,745.34 20.87% 85,427.11 22.09% 12,733.47 17.56% 20.74%
二季度 6,741.12 21.73% 23,487.42 23.63% 93,141.21 24.08% 15,278.74 21.07% 22.63%
2019
三季度 7,993.15 25.76% 30,662.75 30.85% 94,189.54 24.35% 22,297.92 30.75% 27.93%

四季度 9,334.43 30.08% 24,504.60 24.65% 113,981.27 29.47% 22,207.75 30.62% 28.71%
合计 31,028.39 100% 99,400.11 100% 386,739.14 100% 72,517.88 100% 100%
一季度 6,539.06 27.44% 20,523.77 23.89% 75,106.12 16.84% 15,707.67 11.23% 19.85%
二季度 10,822.57 45.42% 17,529.41 20.41% 97,324.91 21.82% 39,072.50 27.94% 28.90%
2020
三季度 10,165.76 42.67% 23,597.47 27.47% 126,581.43 28.38% 44,433.45 31.77% 32.57%

四季度 -3,700.62 -15.53% 24,246.86 28.23% 146,937.19 32.95% 40,647.65 29.06% 18.68%
合计 23,826.78 100% 85,897.51 100% 445,949.65 100% 139,861.27 100% 100.00%

注:麒盛科技于 2019 年上市,2018 年二季度及以前数据无法获取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季节性分布存在一定波动性,但不具有典型的
季节性特征,与各季度收入及毛利率波动情况相关。其中,2020 年中源家居毛
利波动较大,导致同行业平均值显著波动;根据中源家居年报,该公司根据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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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准则的理解,将运输费用由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该公司 2020 年全
年经审计销售费用显著低于 1-3 季度累计销售费用,推测相关调整在第四季度集
中做出,因而四季度毛利率异常。

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季节性波动情况如下:


主营业务毛利 可比公司毛利
年度 季度 主营业务毛利(万元)
占比 季节平均占比

一季度 7,018.07 22.53% 18.63%
二季度 6,692.41 21.48% 21.37%
2018 年 三季度 7,771.50 24.95% 29.09%
四季度 9,667.39 31.04% 29.74%
合计 31,149.37 100% 100%
一季度 8,237.75 21.87% 20.74%
二季度 7,278.87 19.33% 22.63%
2019 年 三季度 9,536.86 25.32% 27.93%
四季度 12,608.47 33.48% 28.71%
合计 37,661.95 100% 100%
一季度 9,004.53 19.52% 19.85%
二季度 5,808.60 12.59% 28.90%
2020 年 三季度 15,119.10 32.78% 32.57%
四季度 16,197.46 35.11% 18.68%
合计 46,129.69 100% 100%

发行人毛利分布具有一定波动性,但也不存在典型的季节性特征,不同季度
之间的波动,主要与当季的收入及毛利率情况有关。2020 年,受新冠疫情影响,
一季度、二季度销售收入及毛利较低,三季度、四季度,随着全球防疫进入常态
化,长期居家刺激消费者购物需求,境外市场需求旺盛,发行人当季销售收入及
毛利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C、毛利率情况

中源家居 麒盛科技 顾家家居 恒林股份 发行人主
平均毛利
年度 季度 营业务毛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率
利率
一季度 24.54% 36.45% 18.70% 26.56% 27.32%
2018 年
二季度 22.25% 35.58% 15.63% 24.49% 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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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季度 29.54% 38.98% 35.28% 19.91% 30.93% 29.80%
四季度 31.37% 37.54% 37.87% 23.45% 32.56% 30.77%
合计 27.22% 35.02% 36.37% 19.60% 29.55% 28.65%
一季度 29.35% 40.35% 34.73% 21.82% 31.56% 28.81%
二季度 26.80% 37.44% 36.52% 25.48% 31.56% 32.15%
2019 年 三季度 29.49% 38.16% 34.07% 29.00% 32.68% 33.11%
四季度 30.12% 41.93% 34.34% 23.34% 32.43% 34.22%
合计 29.01% 39.30% 34.86% 24.97% 32.03% 32.22%
一季度 27.52% 39.32% 32.83% 25.03% 31.17% 31.63%
二季度 41.47% 36.96% 37.82% 33.69% 37.48% 34.02%
2020 年 三季度 32.74% 41.02% 34.37% 30.89% 34.75% 36.71%
四季度 -10.48% 35.22% 35.65% 26.79% 21.80% 36.50%
合计 20.50% 38.01% 35.21% 29.49% 30.80% 35.19%

注:麒盛科技于 2019 年上市,2018 年二季度及以前数据无法获取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波动,其中外销为主的
可比公司毛利率与人民币汇率波动存在较强的相关性,同时原材料价格波动亦对
家具行业毛利率造成影响。2020 年四季度,同行业平均毛利率显著下滑,主要
由于中源家居毛利率大幅下降为负值;根据中源家居年报,该公司根据对新收入
准则的理解,将运输费用由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该公司 2020 年全年经
审计销售费用显著低于 1-3 季度累计销售费用,推测相关调整在第四季度集中做
出,因而四季度毛利率异常。发行人毛利率亦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波动,整体波动
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尤其是以出口业务为主的公司较为相近,符合行业特征。

②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或平滑收入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稳定,收入确认时点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不存
在提前确认收入或平滑收入的情形。

(7)ODM 业务、OEM 业务与自主品牌业务的销售收入及区域

报告期内,发行人自主品牌业务主要包括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和智能
家具配件;ODM 业务主要包括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OEM 业务主要为智
能电动沙发。

①报告期内 ODM 业务、OEM 业务与自主品牌业务的销售收入及区域分布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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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ODM 业务、OEM 业务与自主品牌业务的销售收入及区域分布情
况如下: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占主营业务 占主营业务 金额(万 占主营业务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收入比重 收入比重 元) 收入比重
内销 2,586.93 1.97% 3,499.09 2.99% 4,106.92 3.78%
自主
外销 35,050.59 26.74% 44,115.06 37.74% 49,128.67 45.18%
品牌
小计 37,637.53 28.71% 47,614.14 40.74% 53,235.60 48.96%
内销 5.11 0.00% 70.95 0.06% 160.39 0.15%
ODM 外销 75,790.46 57.81% 63,737.24 54.53% 50,063.03 46.04%
小计 75,795.57 57.81% 63,808.19 54.59% 50,223.42 46.19%
内销 0.49 0.00% - - - -
OEM 外销 15,213.10 11.60% 3,531.66 3.02% 4,258.22 3.92%
小计 15,213.59 11.60% 3,531.66 3.02% 4,258.22 3.92%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以 ODM 模式及自主品牌模式为主,兼有
少量 OEM 模式。各模式下,公司产品均以外销为主。

②报告期内,公司自主品牌业务的产品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金额(万 占主营业务 金额(万 占主营业务 金额(万 占主营业务
元) 收入比重 元) 收入比重 元) 收入比重
智能电
7,485.06 5.71% 6,806.88 5.82% 3,932.50 3.62%
动沙发
智能电
自主 5,725.38 4.37% 9,095.98 7.78% 13,040.07 11.99%
动床
品牌
智能家
24,427.08 18.63% 31,711.29 27.13% 36,263.03 33.35%
具配件
小计 37,637.53 28.71% 47,614.14 40.74% 53,235.60 48.96%

报告期内,发行人自主品牌收入的整体占比呈下降趋势。其中:

A、智能电动沙发收入占比稳步提升。

B、智能电动床收入占比下降,与部分主要客户有关。报告期内,发行人智
能电动床自主品牌业务重要客户中,American Signature、Factory Direct、R. C.
Willey 等客户销售额下滑较为明显,具体情况如下:

智能电动床销售额(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American Sign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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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品牌 - - 988.89

Factory Direct

自主品牌 - 785.90 1,360.61

ODM 1,779.43 1,842.72 -

R. C. Willey

自主品牌 793.62 994.91 3,031.04

ODM 296.67

Mor Furniture

自主品牌 302.83 802.41 1,086.84

Big Sandy

自主品牌 - 633.06 818.72

其中:

American Signature 根据自身供应商选择偏好及商业考量,逐步减少向发行
人采购智能电动床。(但该客户同期加大了向发行人采购沙发的力度)

Factory Direct 自 2019 年起要求更多使用其自身品牌,因此业务模式重新划
分为 ODM。

R. C. Willey 作为中高端零售商,对供应商全方位的下沉式、驻店式服务要
求较高(包括前期培训、过程跟踪、售后服务等)。发行人在综合考虑服务成本、
在美人员数量等因素的情况下,未能充分满足相关需求。发行人美国子公司目前
正进一步制定相关销售策略,以期未来更好的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Mor Furniture 于 2020 年被中国床垫及电动床制造企业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603313)收购后,减少了向发行人等其他国内供应商采购电动床产品
的金额。

C、智能家具配件产品均为自主品牌。近年来,公司以成品为业务重心,配
件业务优先保障成品生产的需求,配件直接对外销售占比有所下降。

综上,公司自主品牌业务收入占比下降主要由于部分具体经营原因,其中配
件收入占比下降与公司近年来成品优先的经营策略吻合。公司将继续大力发展自
主品牌业务,未来国内市场开拓后将拉动自主品牌业务不断提升;公司坚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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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品牌业务的生产经营策略未发生转变。

目前公司及其经营环境不存在影响自主品牌收入增长的重大不利因素,预计
自主品牌收入不会持续大幅下降。

3、其他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971.33 万元、591.16 万元和 710.01 万
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0.89%、0.50%和 0.54%,占比较低。其他业务收入
主要系材料及废料销售收入、维修费收入及其他零星收入。

4、产销量等业务数据与财务确认数据的一致性

报告期内,公司成品产销量及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销量变 销售收
产量(万 销量(万 产销率 销售收入
年度 产品 动幅度 入变动
件) 件) (%) (万元)
(%) 幅度(%)
智能电动沙发 50.30 47.30 94.03% 48.74 77,252.09 40.77
2020 年
智能电动床 15.91 15.36 96.53% -8.81 26,967.51 -4.93
智能电动沙发 33.04 31.80 96.25 16.40 54,877.55 20.31
2019 年
智能电动床 17.99 16.84 93.62 19.01 28,365.15 9.77
智能电动沙发 27.65 27.32 98.79 45.78 45,614.21 48.42
2018 年
智能电动床 14.11 14.15 100.29 19.41 25,839.99 3.70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成品产销率较高,销量变动趋势与销售收入变动
趋势基本一致。其中,2019 年,智能电动床收入增长幅度低于销量变动幅度,
主要由于产品结构变化带来的平均单价下降;2020 年,智能电动床收入跌幅低
于销量跌幅,主要由于当年由匠心越南生产销售的智能电动床占比同比较大幅度
提高,且匠心越南生产出货的智能电动床产品以 FOB 模式为主销售,该等情况
下公司无需降价分摊关税成本,因而带动当年智能电动床单价回升。产销量等业
务数据与财务确认数据具有一致性。

2019 年、2020 年,公司主要产品出库与销售数量核查情况如下:

单位:张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智能电动沙发 确认收入数量 472,988 317,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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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库数量 490,516 328,019
差异数量 -17,528 -10,036
确认收入数量 153,560 168,432
智能电动床 出库数量 150,522 173,897
差异数量 3,038 -5,465

公司销售模式包括 FOB、FOB CDP、送货上门和上门提货,其中,前三者
为主要销售模式,该等模式下,公司确认收入时点分别为提单日、清关日、客户
签收日,距离产品出库存在一定的时间差。

2019 年末,公司业务量较大,部分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已出库但未
达到收入确认条件,于 2020 年确认收入,导致 2019 年度出库数量大于收入确认
数量;2020 年,智能电动床销量同比有所下滑,由于部分销售系 2019 年末出货
的产品,因而 2020 年确认收入数量略大于出库数量;2020 年,智能电动沙发业
务同比增幅较大,期末已发货未确认收入的产品较多,因此当年出库数量仍大于
收入确认梳理。综上,2019 年、2020 年,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出库数量
与收入确认数量不一致,具备合理性。

5、境外销售真实性和最终销售实现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占比 95%以上,主要销往美国等国家和地区,主要
客户系全球知名家具企业,包括生产商以及零售商,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商业信
誉。公司境外销售真实性和最终销售实现情况分析如下:

(1)外销收入与海关出口数据匹配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各单体的实际外销收入与海关查询数据对比如下:
单位:万美元
年份 项目 匠心家居 携手家居 美闻 匠心越南
外销收入 11,511.73
2020 年 海关出口金额 11,946.73
差异 -435.01
外销收入 2,837.04 1,135.66 647.30 2,814.86
2020 年 1-6 月 海关出口金额 2,959.43 1,069.66 656.58 2,711.56
差异 -122.39 66.00 -9.28 103.30
2019 年 外销收入 11,507.11 4,095.39 697.50 1,7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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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出口金额 11,140.98 3,977.82 674.03 1,975.57
差异 366.13 117.57 23.47 -242.48
外销收入 12,094.89 3,172.06 197.96 -
2018 年 海关出口金额 12,056.57 3,082.20 191.10 -
差异 38.32 89.86 6.86 -
注 1:海关出口金额来源:江苏海关、越南海关
注 2:江苏海关 2020 年统计出口数据未对外开放,暂无法获取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各单体确认的收入与海关查询结果不存在重大差
异。少量差异主要系发行人以提单日、境外海关清关日或客户签收日确认收入,
与海关出口报关的日期存在差异。

上述差异汇总如下:

单位:万美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外销收入 11,511.73 18,033.08 15,464.91

海关统计出口金额 11,946.73 17,768.40 15,329.87

差异 -435.01 264.68 135.04

差异率 -3.64% 1.49% 0.88%

注 1:差异率=差异/海关统计出口金额
注 2:上表涉及金额为境内及越南主体加总金额,包含境内外主体之间的关联交易
注 3:江苏海关 2020 年统计出口数据未对外开放,暂无法获取

报告期内,海关出口查询统计数据与公司及子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差异较小。
差异主要包括:(1)发行人以提单日、境外海关清关日或客户签收日确认收入,
与海关出口结关的日期存在差异;(2)通过保税区出口的外销收入金额不包含在
海关统计数据之中, 两者之间存在差异;(3)外销收入金额中包含少量非货物收
入。

(2)外销收入与出口退税数据匹配性分析

①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与出口退税数据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出口退税 9,623.41 10,171.03 10,6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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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单体外销收入 170,684.08 112,750.79 102,657.82
出口退税/外销收入 5.64% 9.02% 10.35%

注:单体外销收入系发行人、携手家居、常州美闻、匠心越南单体出口销售收入之和。上海
锐新、美能特机电于报告期内未出口销售。匠心越南于 2019 年实现出口销售,于 2020 年开
始申请出口退税。

由上表可知,2018 年、2019 年,公司出口退税与外销收入比例总体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主体出口退税手续一般在提单日后一个月左右办妥,并适用
办妥期间的出口退税率。受退税手续与收入确认的时间差及报告期内出口退税率
的变动综合影响,出口免抵退税/外销收入比例存在一定波动,具备合理性。

2020 年,公司出口退税金额及其与外销收入比例同比下降,主要系当年匠
心越南销售占比较大,而匠心越南部分原材料系向境内主体进口采购,未产生可
抵扣的进项税额,因此出口退税金额较小。

公司增值税出口退税申报的出口金额与外销收入整体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美元

期间 项目 匠心家居 携手家居 常州美闻 匠心越南
外销收入 7,518.02 3,623.92 2,440.38 11,511.73
2020 年度 出口退税申报的出口金额 7,411.91 3,651.08 2,789.92 12,173.28
差异 106.11 -27.16 -349.54 -661.55
外销收入 11,507.11 4,095.39 697.50 1,733.08
2019 年度 出口退税申报的出口金额 11,260.44 4,198.65 121.14
差异 246.67 -103.26 576.36 1,733.08
外销收入 12,094.89 3,172.06 197.96
2018 年度 出口退税申报的出口金额 12,154.79 3,047.00 196.27
差异 -59.9 125.06 1.69

注:上述增值税出口退税申报的出口金额,包括生产型企业增值税免抵退税申报表中“全
部退(免)税出口货物劳务销售额”、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中“出口额”以及匠心越
南增值税出口退税申报表中的出口销售收入

上述差异汇总如下:

单位:万美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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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销收入 25,094.04 18,033.08 15,464.91

出口退税申报的出口金额 26,026.18 15,580.23 15,398.06

差异 -932.14 2,452.85 66.85

加:匠心越南于 2020 年度申报 2019 年出口退
1,975.57 -1,975.57 -
税出口金额形成的差异
减:匠心越南 2020 年 12 月尚未申报出口退税
1,721.04 - -
外销收入形成的差异

调节后差异 -677.61 477.28 66.85

调节后差异率 -2.60% 3.06% 0.43%

注 1:差异率=差异/出口退税申报的出口金额

注 2:上表涉及金额为境内及越南主体加总金额,包含境内外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出口退税申报数据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境外销售收入的差异主要为
外销收入确认时点与出口退税申报时点之间的时间性差异。其中,匠心越南 2020
年申报了 2019 年四季度及 2020 年 1-11 月的出口退税,形成了较大的时间性差
异。

剔除越南时间性差异后,发行人增值税出口退税申报的出口金额与公司及其
子公司销售额差异较小。

(3)结合报告期内出口退税影响金额,披露出口退税与境内公司向境外子公
司出口数据的匹配关系,以及相应会计处理

①报告期内,出口退税与境内公司向境外子公司出口数据的匹配关系

报告期内,境内公司向境外子公司销售及出口退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境内公司向境外子公司销售收入 54,834.54 43,238.26 19,660.84
出口退税金额 5,266.57 3,657.19 2,079.48
出口退税金额占比 9.60% 8.46% 10.58%

报告期各期,境内公司向境外子公司销售出口退税金额分别为 2,079.48 万元、
3,657.19 万元和 5,266.57 万元,占当期销售收入比例为 10.58%、8.46%和 9.60%,
较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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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出口退税与境内公司向境外子公司出口数据相匹配。

②相应的会计处理

A、企业在购进用于出口的货物或材料时,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
购成本的金额借记“原材料”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等科目。

B、货物出口销售后,结转商品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
记“库存商品”科目;按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增值税额与适用的
退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C、企业按照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应收的出口退税时,借记“应收出口退税”科
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借记“银
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出口退税”科目。

(6)外销客户函证及走访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余额真实性执行了函证、客
户访谈、实地走访等核查程序。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产品实现了终端销
售,收入及应收账款具备真实性。

(7)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第三方回款的情形。

(8)2019 年匠心越南外销收入与出口退税申报的出口金额之间的差异原因
及合理性,匠心越南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谨慎、客观

2019 年,匠心越南出口退税申报的出口金额与外销收入对比情况如下:

期间 项目 金额(万美元)
外销收入 1,733.08
出口退税申报的出口金额 -
2019 年度 2019 年出口销售于 2020 年 1-6 月申报退税 1,975.57
差异 会计确认收入与海关报关登记收入之间的时间差 -242.49
差异合计 1,7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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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匠心越南外销收入与出口退税申报的出口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由
于匠心越南 2019 年出口退税于次年进行申报,2020 年上半年出口退税申报的出
口金额则大幅高于当期外销收入。

发行人收入确认时点与出口退税申报时点无关,与海关报关时点较为接近。
2019 年度,匠心越南外销收入与海关统计的出口金额(海关申报口径)差异较
小,且均为越南海关出口申报日与提单日的时间性差异:

年份 项目 匠心越南
外销收入 1,733.08
2019 年 海关出口金额 1,975.57
差异 -242.48

综上,2019 年,匠心越南外销收入与出口退税申报的出口金额存在差异具
备合理性,匠心越南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及发行人收入确认具体政策,其
收入确认时点谨慎、客观。


(三)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主营业务成本 84,973.62 99.87 79,216.76 99.85 77,578.85 99.57
其他业务成本 113.63 0.13 121.56 0.15 331.53 0.43
营业成本合计 85,087.25 100.00 79,338.33 100.00 77,910.38 100.00
营业收入 131,813.33 - 117,469.88 - 109,699.55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超过 99%,是营业成本的主
要构成。其他业务成本占比小,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小。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总体
匹配。2019 年,公司通过提高配件自制率、改善设计和工艺、强化降本增效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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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等措施,成本控制效果较为明显。2020 年,公司部分产品通过匠心越南生产,
相比 2019 年同期节约了出口关税成本。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成本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产品系列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智能电动沙发 49,155.47 57.85 35,404.73 44.69 31,798.34 40.99
智能电动床 18,011.51 21.20 19,223.26 24.27 17,312.10 22.32
智能家具配件 16,668.50 19.62 23,288.72 29.40 27,825.31 35.87
其他 1,138.14 1.34 1,300.07 1.64 643.10 0.83
合计 84,973.62 100.00 79,216.76 100.00 77,578.8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 77,578.85 万元、79,216.76 万元和
84,973.62 万元。各类产品成本变动趋势与各产品业务收入一致。

(1)结合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智能家具配件各类产品的营业收入变
动情况,披露各类产品营业成本变动是否与营业收入变动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收入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产品类别 项目 金额 同比变动 金额 同比变动 金额 同比变动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主营业务收入 77,252.09 40.77 54,877.55 20.31 45,614.21 48.42
智能电动沙发
主营业务成本 49,155.47 38.84 35,404.73 11.34 31,798.34 63.47
主营业务收入 26,967.51 -4.93 28,365.15 9.77 25,839.99 3.70
智能电动床
主营业务成本 18,011.51 -6.30 19,223.26 11.04 17,312.10 21.46
主营业务收入 24,427.08 -22.97 31,711.29 -12.55 36,263.03 14.73
智能家具配件
主营业务成本 16,668.50 -28.43 23,288.72 -16.30 27,825.31 22.43
主营业务收入 2,456.63 27.63 1,924.73 90.38 1,010.99 -41.55
其他
主营业务成本 1,138.14 -12.46 1,300.07 102.16 643.10 -55.48
主营业务收入 131,103.32 12.17 116,878.72 7.50 108,728.22 22.18
合计
主营业务成本 84,973.62 7.27 79,216.76 2.11 77,578.85 34.04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总体变动趋势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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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智能电动沙发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发行人智能电动沙发收入稳步增长,成
本亦保持增长趋势。

2018 年成本增幅略高于收入增幅,主要由于加征关税和人民币升值对收入
带来负面影响,而钢材、面料、海绵等主要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则对成本有提升作
用。

2019 年成本增幅略低于收入增幅,主要由于人民币贬值促进收入增长,同
时钢材、海绵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和电路板、木架等产品的自制率提升均对成
本有降低作用。

2020 年,主营业务收入与成本变动幅度较为接近。

②智能电动床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发行人智能电动床收入稳步增长,成本
亦保持增长趋势。

2018 年成本增幅高于收入增幅,主要由于加征关税和人民币升值对收入带
来负面影响,而钢材等主要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则对成本有提升作用;与此同时,
由于智能电动床产品的轻量化改型,其单价有所下滑,亦拉低了收入增幅。

2019 年,智能电动床成本增幅与收入增幅相近。虽然人民币贬值促进收入
增长,钢材等原材料价格下降对成本有降低作用,但轻量化改型带来的单价进一
步下滑拉低了收入增幅,因此收入增幅并未能像智能电动沙发一样显著高于成本
增幅。

2020 年,主营业务收入与成本变动幅度较为接近。

③智能家具配件

2018-2020 年智能家具配件收入金额逐年下降,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亦
逐年下降,主要由于近年来公司以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成品为业务重心,
配件业务优先保障成品生产的需求。

2018 年成本增幅高于收入增幅,2019 年成本增幅低于收入增幅,其原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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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电动沙发相似。

2020 年,智能家具配件成本降幅略高于收入降幅,主要由于头靠腰托机构
等高附加值产品销售占比提升,配件毛利率整体有所提高。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变动具有合理性。

(2)2019 年营业收入保持增长而营业成本与 2018 年基本保持一致的原因

2018 年,由于加征关税和人民币升值对收入的负面影响,以及钢材、面料、
海绵等主要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发行人营业收入增幅 22.18%,显著低于成本增
幅 34.04%。

2019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 7.50%,营业成本增长 2.11%,营业收入增幅
高于营业成本增幅,其主要原因为:

①人民币贬值推动收入增长

公司以外销业务为主。2019 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较 2018 年整体贬值,人
民币计价的营业收入增长部分来源于人民币贬值因素。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美元结算的营业收入(万美元) 16,431.06 15,762.67

平均汇率 6.90 6.63

汇率影响营业收入金额(万元) 4,413.80 -

②生产成本有所下降

2019 年,钢材、海绵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与此同时,公司通过提高电
路板、木架等产品的自制率,进一步降低了产品生产成本。相关成本节约金额测
算如下(具体测算过程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一)3、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本节之“十二、(四)3、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原材料价格对成本的影响(万元) -2,449.43 2,229.51
自制率提升对成本的影响(万元) -1,496.13 -329.99

注 1:负数代表成本下降,正数代表成本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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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原材料成本的构成情况,原材料成
本变动的主要原因

①智能电动沙发主要材料成本构成

智能电动
原材料成本金 占智能电动沙发
年度 沙发成本 主要原材料
额(万元) 成本比重
(万元)
钢材 4,484.35 9.12%
金属加工件—弹簧支架 1,080.44 2.20%
电子器件—电源 1,850.06 3.76%
2020 年 49,155.47 电机金属零件—丝杆 689.85 1.40%
木制品—木板(杨木) 4,067.54 8.27%
面料—普通面料 5,403.52 10.99%
填充物—海绵 2,801.13 5.70%
钢材 3,352.60 9.47%
金属加工件—弹簧支架 754.44 2.13%
电子器件—电源 1,182.72 3.34%
2019 年 35,404.73 电机金属零件—丝杆 547.95 1.55%
木制品—木板(杨木) 2,139.77 6.04%
面料—普通面料 4,196.83 11.85%
填充物—海绵 2,157.85 6.09%
钢材 2,762.74 8.69%
金属加工件—弹簧支架 525.82 1.65%
电子器件—电源 1,237.78 3.89%
2018 年 31,798.34 电机金属零件—丝杆 419.58 1.32%
木制品—木板(杨木) 1,641.87 5.16%
面料—普通面料 3,502.36 11.01%
填充物—海绵 2,750.32 8.65%
注:发行人采购原材料具体品类及规格众多,且不同成品、成品与配件之间存在共耗,匹配
关系较为复杂。为保证数据准确性和可比性,此处选取各类材料中的主要细分品类进行分析。

报告期内,智能电动沙发原材料成本构成相对稳定,年度间小幅波动主要原
因系损耗的波动及材料采购成本的变动。

木制品—木板(杨木)的成本占比变化较大,主要由于发行人不断提高木架
自制率,自采木板加工的比例不断提高。

②智能电动床主要材料成本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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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电动床成 原材料成本金 占智能电动
年度 主要原材料
本(万元) 额(万元) 床成本比重
钢材 1,549.52 8.60%
电子器件—电源 565.24 3.14%
2020 年 18,011.51 电机金属零件—丝杆 112.41 0.62%
木制品—木板(桦木) 63.23 0.35%
木制品—木板(松木) 1,895.12 10.52%
钢材 1,773.64 9.23%
电子器件—电源 648.41 3.37%
2019 年 19,223.26 电机金属零件—丝杆 138.56 0.72%
木制品—木板(桦木) 138.28 0.72%
木制品—木板(松木) 1,925.21 10.01%
钢材 1,450.02 8.38%
电子器件—电源 631.59 3.65%
2018 年 17,312.10 电机金属零件—丝杆 115.80 0.67%
木制品—木板(桦木) 1,076.08 6.22%
木制品—木板(松木) 884.22 5.11%
注:发行人采购原材料具体品类及规格众多,且不同成品、成品与配件之间存在共耗,匹配
关系较为复杂。为保证数据准确性和可比性,此处选取各类材料中的主要细分品类进行分析。

报告期内,智能电动床原材料成本构成相对稳定,年度间小幅波动主要原因
系产品轻量化、损耗的波动及材料采购成本的变动。

“木制品—木板(桦木)”、“木制品—木板(松木)”成本占比变化较大,主
要系发行人在工艺上使用松木逐步替代桦木。

(4)智能家具配件成本的构成情况,各类配件成本变动的主要原因

配件销售成 原材料成本 占配件成本
年度 产品 主要原材料
本(万元) 金额(万元) 的比重
智能家居配件—
12,672.15 钢材 2,296.58 18.12%
机构件
智能家居配件— 电子器件—电
2020 年 1,812.44 533.87 29.46%
电控 源
智能家居配件— 电机金属零件
1,909.51 99.29 5.20%
电机 —丝杆
智能家居配件—
18,010.30 钢材 4,040.00 22.43%
机构件
2019 年
智能家居配件— 电子器件—
2,679.55 606.25 22.62%
电控 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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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家居配件— 电机金属零
2,295.94 125.84 5.48%
电机 件—丝杆
智能家居配件—
21,040.16 钢材 6,131.00 29.14%
机构件
智能家居配件— 电子器件—
2018 年 2,866.25 899.47 31.38%
电控 电源
智能家居配件— 电机金属零
3,364.98 200.78 5.97%
电机 件—丝杆
注:发行人采购原材料具体品类及规格众多,且不同成品、成品与配件之间存在共耗,匹配
关系较为复杂。为保证数据准确性和可比性,此处选取各类材料中的主要细分品类进行分析。

报告期内,智能家居配件—机构件的材料成本中,钢材占比有所下滑,主要
原因系发行人受产能约束,除自购钢材自行加工外,还大量采购各类金属加工件
以满足生产需求。

智能家居配件—电控的材料成本中,电子器件—电源的占比存在一定波动,
主要与发行人对外销售的电控类产品中电源相关产品占比波动有关。

2018-2020 年,各类配件的单位成本稳中有升,具体分析参见本节之“十二、
(三)2、(8)智能家具配件各期采购量、采购金额与销售量、销售金额的配比情
况,各期内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中的各类智能家具配件销售单位成本与单价的差
异情况,是否存在通过降低存货结转价值的方式虚减主营业务成本的情形”。

(5)分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对报告期内上述产品采购主要原材料金
额与领用量、产品的产量、销售收入配比情况进行分析,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差
异原因

①智能电动沙发原材料领用、产量、销售收入配比分析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销售金额(万元) 77,252.09 54,877.55 45,614.21
产量(万张) 50.30 33.04 27.65
领用金额(万元) 4,484.35 3,352.60 2,762.74
钢材 领用量(万千克) 1,156.25 891.36 722.43
单位产品耗用(千克/张) 22.99 26.98 26.13
领用金额(万元) 1,080.44 754.44 525.82
金属加工件—弹簧支架 领用量(万件) 37.65 27.54 21.91
单位产品耗用(件/张) 0.75 0.83 0.79
电子器件—电源 领用金额(万元) 1,850.06 1,081.02 1,44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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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用量(万件) 54.41 34.02 28.13
单位产品耗用(件/张) 1.08 1.03 1.02
领用金额(万元) 689.85 547.95 419.58
电机金属零件—丝杆 领用量(万件) 188.70 142.72 112.54
单位产品耗用(件/张) 3.75 4.32 4.07
领用金额(万元) 4,067.54 2,139.77 1,641.87
木制品—木板(杨木) 领用量(万张) 49.06 28.41 21.19
单位产品耗用(张/张) 0.98 0.86 0.77
领用金额(万元) 5,403.52 4,196.83 3,502.36
面料—普通面料 领用量(万米) 240.89 189.30 161.56
单位产品耗用(米/张) 4.79 5.73 5.84
领用金额(万元) 2,801.13 2,157.85 2,750.32
填充物—海绵 领用量(万立方米) 6.40 4.22 4.00
单位产品耗用(立方米/张) 0.13 0.13 0.14

注:各类原材料中的具体材料种类较多、规格不一、计量单位各异,为方便分析比较,此处选取各类材料
中的主要细分品类进行分析

“钢材”单位耗用 2020 年有所下降,主要系当年公司承接的 Ashley Furniture
的组合沙发 OEM 业务中,对方直接提供金属加工件半成品,相关产品生产过程
中钢材耗用量相应下降。

“电机金属零件—丝杆”单位耗用 2019 年有所上升,主要原因系产品功能不
断升级,单个沙发产品使用的电机数量呈上升趋势;2020 年有所下降,主要系
当年结构功能相对简单的 OEM 业务组合沙发销售占比提高所致。

“木制品—木板(杨木)”单位耗用有所上升,主要原因系发行人不断提高木
架自制率,自采木板加工的比例不断提高,外采木架的数量大幅减少。

“面料—普通面料”单位耗用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真皮等材料沙发的产量有
所提升。

报告期内,智能电动沙发使用的其他原材料领用量与产量、销售金额配比良
好;年度之间的小幅波动主要系损耗量波动,以及原材料领用到成品产出之间的
时间性差异(发行人大量自制半成品)。

总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电动床原材料领用、产量、销售收入配比情况
合理。

②智能电动床原材料领用、产量、销售收入配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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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销售金额(万元) 26,967.51 28,365.15 25,839.99
产量(万张) 15.91 17.99 14.11
领用金额(万元) 1,549.52 1,773.64 1,450.02
钢材 领用量(万千克) 399.53 471.56 379.17
单位产品耗用(千克/张) 25.12 26.21 26.87
领用金额(万元) 565.24 594.38 754.21
电子器件—电源 领用量(万件) 16.63 18.70 14.79
单位产品耗用(件/张) 1.05 1.04 1.05
领用金额(万元) 112.41 138.56 115.80
电机金属零件—丝杆 领用量(万件) 31.12 36.33 27.75
单位产品耗用(件/张) 1.96 2.02 1.97
领用金额(万元) 63.23 138.28 1,076.08
木制品—木板(桦木) 领用量(万张) 0.51 1.12 9.12
单位产品耗用(张/张) 0.03 0.06 0.65
领用金额(万元) 1,895.12 1,925.21 884.22
木制品—木板(松木) 领用量(万张) 25.57 26.93 12.41
单位产品耗用(张/张) 1.61 1.50 0.88

注:各类原材料中的具体材料种类较多、规格不一、计量单位各异,为方便分析比较,此处选取各类材料
中的主要细分品类进行分析

“木制品—木板(桦木)”单位耗用持续下降,“木制品—木板(松木)”单位
耗用保持上升,主要系发行人在工艺上使用松木逐步替代桦木。

报告期内,智能电动床使用的其他原材料领用量与产量、销售金额配比良好;
年度之间的小幅波动主要系损耗量波动,以及原材料领用到成品产出之间的时间
性差异(发行人大量自制半成品)等。

总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电动床原材料领用、产量、销售收入配比情况
合理。

(6)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各类产品所需的单位原材料种类、原材料
数量,报告期内原材料领用数量与产品产量是否匹配

公司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产品所需主要原材料如下表所示(由于各大
类原材料中具体的材料种类繁多,为便于计算单位耗用,每一类各取一种代表材
料进行计算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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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2020 年实
产品 所需主要原材 理论单位耗用 际单位耗用量
具体代表材料 单位
种类 料种类 量 (原材料领用数量
/产品产量)

钢材 - 千克 12-35 24.96

金属加工件 弹簧支架 件 0-1 0.78

智能 电子器件 电源 件 1 1.04
电动 电机金属零件 丝杆 件 1-4 4.00
沙发
木制品 木板(杨木) 张 0.5-1.55 0.89
面料 普通面料 米 2.3-9.7 5.33
填充材料 海绵 立方米 0.04-0.21 0.13

钢材 - 千克 16.4-48.9 26.04

智能 电子器件 电源 件 1 1.05
电动
床 电机金属零件 丝杆 件 1-5 1.98

木板(桦木+松
木制品 张 0.85-2 1.58
木)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产品各类主要原材料实际单位领
用数量处于理论耗用量区间内,原材料领用数量与产品产量具有匹配关系。

(7)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产品主要原材料理论单位耗用量的依据;采
用理论单位耗用量的原因

公司基于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产品的设计开发资料,结合产品打样的
实际耗用情况,形成产品生产的 BOM 表(即物料清单);公司根据大规模生产
过程中的实际耗用差异情况,对 BOM 表进行进一步完善和调整。公司在 BOM
表基础上,使用标准成本法进行财务核算。

公司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产品主要原材料理论单位耗用量的主要依据
即上述 BOM 表的材料耗用数据。

同行业公司披露的单位耗用数据(产品、材料、单位可比的前提下)与发行
人理论耗用量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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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盛科技
恒林股份
产品种 所需主要原材 具体代表材 理论单位耗 (电动床)
单位 (沙发)单
类 料种类 料 用量 单位耗用
位耗用量

钢材 - 千克 12-35
金属加工件 弹簧支架 件 0-1
电子器件 电源 件 1
智能电 电机金属零件 丝杆 件 1-4
动沙发
木制品 木板(杨木) 张 0.5-1.55

面料 普通面料 米 2.3-9.7
填充材料 海绵 立方米 0.04-0.21 0.05
钢材 - 千克 16.4-48.9 40.87
电子器件 电源 件 1 1.00
智能电
动床 电机金属零件 丝杆 件 1-5 1.97

木板(桦木+
木制品 张 0.85-2
松木)
注 1:恒林股份数据为 2017 年 1-6 月(招股书披露的最新一期)沙发(包含非智能沙发)
数据,单位耗用量系根据总耗用量和产量计算所得
注 2:麒盛科技数据为 2019 年 1-3 月(招股书披露的最新一期)电动床数据,其中电机金
属零件—丝杆行填列数据为电机耗用数,电机与丝杆存在一一对应关系

根据同行业公司披露数据,发行人单位产品理论耗用量具有合理性。

在第一轮审核问询函中,审核部门要求分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对报
告期内上述产品采购主要原材料金额与领用量、产品的产量、销售收入配比情况
进行分析。发行人分产品、分材料、分年度披露和分析了主要材料的单位产品耗
用量。在第二轮审核问询中,审核部门要求披露和分析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
床各类产品所需的单位原材料种类、原材料数量,报告期内原材料领用数量与产
品产量是否匹配。在第一轮问询回复已经披露信息的基础上,发行人进一步将报
告期内主要材料单位产品实际耗用量与理论耗用量进行对比,以进一步论证报告
期内原材料领用数量与产品产量是否匹配。

综合以上原因,发行人在第二轮问询回复中采用了理论单位耗用量这一指标。

(8)智能家具配件各期采购量、采购金额与销售量、销售金额的配比情况,
各期内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中的各类智能家具配件销售单位成本与单价的差异
情况,是否存在通过降低存货结转价值的方式虚减主营业务成本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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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智能家具配件各期采购量、采购金额与销售量、销售金额的配比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与产品最终产出之间的关系如下:




智能家具配件产品的生产需要广泛采购各类金属加工件、电子器件、钢材、
电机金属零件及各类辅材。配件生产完成后,一方面是公司成品生产过程中的半
成品,另一方面亦有部分配件可直接对外销售。

因此,除少量公司尚无法自产或有特殊要求的配件产品外,公司不存在采购
智能家具配件并直接对外销售的情形。

②各期内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中的各类智能家具配件销售单位成本与单价
的差异情况,是否存在通过降低存货结转价值的方式虚减主营业务成本的情形

报告期内,各类智能家具配件产品单位成本与单价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平均单价(元) 34.82 26.61 22.99
机构件
平均单位成本(元) 24.72 20.52 18.52
平均单价(元) 111.83 109.95 105.92
电机
平均单位成本(元) 70.10 69.47 69.73
电控装 平均单价(元) 45.03 34.10 3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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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 平均单位成本(元) 26.92 21.21 21.39

报告期内,各类配件的单价和单位成本总体上保持稳定,单价和单位成本的
变动趋势总体一致。

传统的机构散件产品附加值较低,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2018 年以来价格
下行明显,但抬升椅成套椅架、头靠腰托机构等高单价、高附加值产品的占比不
断提升,2019 年以来占机构件销售额超过 50%,推动机构件整体单价提升。

电机、电控装置伴随着产品迭代和升级,产品平均单价保持提升,平均单位
成本亦整体上呈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配件产品销售单位成本与单价之间具有相对稳定的匹
配关系,不存在通过降低存货结转价值的方式虚减主营业务成本的情形。

(9)报告期内发行人原材料采购金额、领用金额与生产成本变动是否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材料采购金额、领用金额与主营业务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原材料采购金额 75,044.31 69,352.44 64,530.83

原材料领用金额 73,300.57 65,871.04 63,612.83

主营业务成本 84,973.62 79,216.76 77,578.85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材料采购金额、领用金额相近,两者变动趋势与主营业
务成本变动趋势一致。

(10)营业成本是否准确、完整

发行人基于 ERP 系统和标准成本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成本核算体系。

根据发行人的会计核算手册,原材料入库时,按照采购成本记账。原材料被
领用时,按照标准成本和实际领用数量计算出库成本。月末将原材料实际成本和
标准成本之间的差异,在本期领用金额和期末结存金额之间按比例进行分配。发
行人按照“品种法”归集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智能家具配件等的直接材料、
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成本费用项目。车间领料时,按照领料成本(标准单位材
料成本)计入“直接材料”或“制造费用”;直接生产人员和间接人员的薪酬费用(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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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单位人工费用)计入“直接人工”或“制造费用”;制造相关部门发生的间接费用
(标准单位制造费用),发生时计入“制造费用”。月末根据成本核算结果,将完工
产品的成本结转至半成品或产成品,结存的生产成本余额即为在产品。月末将生
产成本实际材料、人工和制造费用与标准成本之间的差异在本期生产成本结转金
额和期末结存金额之间按比例进行分配。库存商品完工入库时,按照完工产成品
的标准成本计入;销售出库时,按照标准单位成本和销售出库数量结转。月末将
库存商品实际成本和标准成本之间的差异,在本期发出金额和期末结存金额之间
按比例进行分配。

为了保证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发行人对上述各项存货的标准成本均定期进行
维护。发行人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低值易耗品
等进行严格的盘点,针对需要调整当期成本的事项,均进行了及时的调整。另外,
发行人财务部门定期对产品成本的波动进行分析,对于产品不同期间的成本、毛
利率异常事项能够及时发现,通过分析进行纠正。

综上,发行人营业成本准确、完整。


(四)毛利和毛利率分析

1、营业毛利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主营业务毛利 46,129.69 98.72 37,661.95 98.77 31,149.37 97.99

其他业务毛利 596.38 1.28 469.60 1.23 639.80 2.01

营业毛利 46,726.07 100.00 38,131.55 100.00 31,789.1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占营业毛利总额的比重在 97%以上,公司营业
毛利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

报告期各期,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一致(其中
2020 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下降,主要由于中源家居毛利率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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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敏华控股 36.08% 36.38% 34.08%

中源家居 20.50% 29.01% 27.22%

麒盛科技 38.01% 39.30% 35.02%

顾家家居 35.21% 34.86% 36.37%

恒林股份 29.49% 24.97% 19.60%

平均值 31.86% 32.90% 30.46%

公司 35.45% 32.46% 28.98%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2、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类别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产品种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智能电动沙发 28,096.62 60.91 19,472.82 51.70 13,815.88 44.35
智能电动床 8,956.00 19.41 9,141.90 24.27 8,527.89 27.38
智能家具配件 7,758.58 16.82 8,422.57 22.36 8,437.72 27.09
其他 1,318.49 2.86 624.66 1.66 367.89 1.18
合计 46,129.69 100.00 37,661.95 100.00 31,149.37 100.00
主营业务毛利率
35.19 32.22 28.65
(%)

报告期内,尽管公司主要产品受到中美贸易摩擦的不利影响,但公司销售收
入逐年增长,毛利总额也呈增长趋势。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于智能电动沙
发、智能电动床和配件产品,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相匹配。报告期内,
公司盈利能力保持稳定,得益于公司较强的研发设计能力和生产、质量管理水平。
公司不断推出款式新颖、功能创新的高品质产品,多年来赢得良好的市场口碑。
同时,公司核心技术受知识产权保护,产品市场竞争力与客户粘性较强。

此外,公司采取多种措施降低中美贸易摩擦的不利影响:(1)与客户积极协
商,与多数客户达成共担关税成本的安排;(2)降本控费,通过改善产品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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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工艺水平、加强内部管理,持续优化成本费用;(3)在越南设立生产基地,
通过全球化生产布局降低关税冲击,同时充分利用不同国家生产要素禀赋降低生
产成本。

(2)报告期内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同类产品国内销售毛利率和越南
子公司销售毛利率情况及国内与越南销售毛利率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①报告期内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同类产品国内销售毛利率和越南子公
司销售毛利率情况如下:

产品 出货地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国内出货 40.66% 35.34% 30.29%
智能电动沙发
越南出货 33.94% 36.50% -
国内出货 25.24% 32.39% 33.00%
智能电动床
越南出货 34.81% 31.18% -

注:上述毛利率已抵消内部关联毛利

②国内与越南销售毛利率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发行人越南子公司 2018 年无销售,2019 年四季度开始正式出货,2020 年产
能规模逐步释放。2019 年及 2020 年毛利率差异原因分析如下:

A、2019 年度,国内出货和越南出货的销售毛利率相近

尽管越南出货产品能够节省部分关税,但越南子公司毛利率未体现显著优势,
主要原因包括:(1)越南工厂投运初期运营管理成本整体较高;(2)越南当地供
应链体系尚不完善,部分原材料、半成品须从中国国内采购,运输成本较高;(3)
当地劳动力素质及熟练程度与国内存在差距。

B、2020 年度,国内出货的智能电动沙发毛利率高于越南

a、出于关税负担筹划考虑,公司优先将己方关税负担较重的客户订单(例
如 Ashley Furniture 等)转移至越南出货,关税负担较轻的客户订单(例如 Pride
Mobility 等)保留在国内出货。2020 年,发行人已完成 Ashley Furniture 出货地
的全面转移、Bob’s Discount 出货地的大部分转移。

由于发行人对不同客户的议价能力差异以及客户自身的利润空间差异,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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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己方关税负担与毛利率具有一定负相关性,留在国内出货的 Pride Mobility 等
客户业务的毛利率高于转至越南出货的 Ashley Furniture 等客户,导致国内出货
智能电动沙发毛利率相对较高。

2020 年沙发销售 2019 年沙发销 2020 年沙发
客户名称 出货地
额(万元) 售额(万元) 毛利率

中国 7.86 14,112.26 -
Ashley Furniture
越南 28,723.29 6,685.75 较低

Pride Mobility 中国 18,823.68 10,706.57 较高

注:Ashley Furniture 中国出货仅为零星出货,毛利率无参考意义

b、2020 年,匠心越南承接了 Ashley Furniture 部分组合沙发 OEM 订单,该
等订单当年销售金额占越南出货的智能电动沙发比重 32.07%,且该等 OEM 订单
毛利率较低,拉低越南沙发业务的毛利率。此类 OEM 订单有助于发行人与 Ashley
Furniture 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同时提升公司组合沙发领域的研发、生产和管
理经验,具有显著的战略意义。

C、2020 年,国内出货的智能电动床毛利率低于越南

智能电动床制造工艺相比沙发较为简单,更为适合越南现阶段的劳动力熟练
条件;出于减少关税负担、保障中国疫情期间供货稳定等因素考虑,发行人 2020
年智能电动床多由越南出货。2019 年及 2020 年,发行人智能电动床国内、越南
销售金额占比情况如下:

产品 出货地 2020 年 2019 年

国内出货 16.67% 86.80%
智能电动床
越南出货 83.33% 13.20%


受以上情形影响,2020 年公司国内工厂智能电动床产线阶段性开工不足,
单位成本明显升高,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

综上,公司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同类产品国内销售毛利率和越南子公
司销售毛利率之间存在差异,主要由于客户结构、特定业务战略考虑、疫情期间
阶段性开工率扰动等因素,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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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智能电动沙发 36.37% 35.48% 30.29%

智能电动床 33.21% 32.23% 33.00%

智能家具配件 31.76% 26.56% 23.27%

其他 53.67% 32.45% 36.39%

合计 35.19% 32.22% 28.65%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要受美国加征关税、美元汇率波动、产品
结构变化、各产品定价和制造成本变动等因素综合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1)美国加征关税和汇率波动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受美国加征关税及汇率波动影响较大。

美国加征关税影响

2018 年 9 月起,公司出口美国产品普遍加征 10%关税,2019 年 5 月起,加
征关税提高至 25%。公司与多数主要客户通过友好协商,按照约定比例共同承担
关税成本。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美国加征关税对毛利率的影响如下: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关税影响毛利金额(万元) -2,312.89 -8,045.43 -1,697.29

销售收入(万元) 131,813.33 117,469.88 109,699.55

关税影响毛利率 -1.75% -6.85% -1.55%

注:关税影响毛利率=关税影响毛利金额/销售收入

2019 年 9 月起,匠心越南达产并实现销售,无需加征美国关税,该部分产
品销售价格恢复至美国加征关税之前。随着匠心越南产能扩大,中美贸易摩擦影
响将进一步降低。

A、报告期内出口美国各类产品关税比例的变化,自中美贸易摩擦以来美国
对公司各类产品加征关税的比例

2018 年 7 月 6 日起,美国对约 340 亿美元中国出口商品加征 25%关税;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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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8 月 23 日起,美国对约 160 亿美元中国出口商品加征 25%关税。2018 年 9 月
24 日起,美国对约 2000 亿美元中国出口产品加征 10%关税;对 2019 年 5 月 10
日后离开中国港口的商品,上述加征关税从 10%上调至 25%。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对美出口适用关税变化情况如下:

2018 年 1 2018 年 7 2018 年 8
2018 年 9 月 2019 年 5 月至 2020 年
产品类别 月-2018 月-2018 月-2018
-2019 年 5 月 12 月
年6月 年8月 年9月
智能电动沙发 - - - 10.00% 25.00%
智能电动床 - - - 10.00% 25.00%
智能家具配件 0-3.40% 0-28.10% 0-28.40% 10.00%-28.40% 2.80%、25.00%-28.40%

B、根据美国对公司产品加征关税的情况,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与前十大美国
客户就关税承担或售价调整达成的协议,上述协议对公司报告期内及未来对美销
售的影响

公司陆续与主要客户达成关税分摊协议,FOB 模式下,由客户负责缴纳关
税并清关,公司通过产品降价承担关税成本;FOB CDP 模式、上门提货模式和
境外送货上门模式下,由匠心美国缴纳关税并清关,公司通过产品提价向客户转
移由客户分担的关税成本。

公司已申请豁免披露报告期各期前十大客户的分摊约定。

报告期内前十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对美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前十大客户销售收入(万元) 112,742.75 96,501.22 90,007.89
对美销售收入(万元) 116,854.48 99,601.48 96,098.70

公司对前十大客户销售和对美国市场销售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通过与客户
平等协商并约定合理的关税分摊比例,公司在不影响正常销售的情况下降低了关
税对业绩的影响。

前述关税分摊协议,有助于发行人在特殊贸易环境下与客户稳固合作关系,
实现互利互惠和风险共担,对公司报告期内及未来对美销售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C、结合关税承担后各类产品的单价,披露主要产品按上述协议执行后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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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变化,实际执行情况是否与约定情况一致;上述协议的约定期限,是否具有可
持续性及相应的风险

a、结合关税承担后各类产品的单价,主要产品按上述协议执行后的价格变
化,实际执行情况是否与约定情况一致

2018 年以来,公司主要产品的美元单价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美元

25%关税阶段 10%关税阶段 未加征关税阶段
产品类别 2020 年 1-12 2019 年 5 月-12 2018 年 9 月-2019 年 4
2018 年 1-8 月
月 月 月
智能电动沙发 240.89 246.42 250.47 255.61
智能电动床 258.92 239.90 247.09 300.39
智能家具配件 5.08 4.11 3.49 3.49
注:配件产品数量众多,种类繁杂,平均单价参考意义较低,此处仅分析成品

加征关税对价格的影响体现为:(1)FOB 模式下,公司通过直接降低产品
价格承担关税成本;(2)在上门提货、FOB CDP、送货上门模式下,公司先自
行缴纳全部关税,再通过产品提价转嫁部分关税给客户。上述两类模式下,关税
对产品售价的影响方向相反。

i、智能电动沙发分析

报告期内,智能电动沙发销售模式以 FOB 为主,关税对单价总体具有负面
影响。随着关税逐级提升,智能电动沙发美元单价逐步下降。

2020 年以来,匠心越南实现大批量出货,匠心越南对美国出口的产品无需
加征关税,加之对部分客户实现小幅提价,因此同类别智能电动沙发产品单价有
所提升;但由于 2020 年公司承接了部分 Ashley Furniture OEM 组合沙发订单,
该等产品单价较低,拉低了当年度智能电动沙发总体单体水平。上述两者因素综
合影响下,2020 年,智能电动沙发单价同比有所下降。

ii、智能电动床分析

报告期内,智能电动床销售模式以 FOB 为主,关税成本对单价总体具有负
面影响。同时,单价较低的快运床、超薄床销售占比于报告期内持续提高,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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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电动床单价降低。2018-2019 年,智能电动床美元单价逐步下降。

2020 年以来,匠心越南实现大批量出货,匠心越南对美国出口的产品无需
加征关税,因此单价有所提升。

根据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具体订单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与客户的关税分摊政策
执行情况与约定情况一致。

b、上述协议的约定期限,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及相应的风险

公司与客户约定的关税分摊政策并未约定具体期限,因贸易方式、关税税率
调整等因素出现重新谈判需求时,双方可再次协商并按照新的约定执行。

报告期内,在相同关税、相同原产国的条件下,公司与主要客户达成的关税
分摊安排保持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美国加征关税两年多来,公司与主要客户
合作关系良好,未因关税分摊而产生重大争议或纠纷。

多年来,公司凭借较强的研发能力、产品创新能力、质量控制水平和客户服
务能力,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主要客户粘性较强。报告期
内,在加征关税等不利外部条件下,公司对主要客户销售收入呈现稳中有升态势。

综上,在关税政策保持现状的条件下,公司现有关税分摊政策具备可持续性,
其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较低。

D、结合美国对越南出口政策的变化、越南对原产地标准的规定,披露发行
人转移至越南生产并出口美国的风险

报告期内,美国对越南出口的智能家具产品未加征关税。

根据越南政府部门发布的《关于商品原产地法规的通函》,越南认定原产地
的标准包括:a、满足非产地物流海关编码 4 位数转换标准(CTH);或 b、越南
当地投入的成本或产生的利润占产品售价比重超过 30%。

部分客户根据自身需求,要求发行人提供特定批次货物的越南原产地证明,
发行人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办理了相关产品的越南原产地证明,不存在未能通过相
关评审的情形。

E、根据美国对越南关税变化对越南子公司净利润产生的影响以及对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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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产生的影响对关税波动作敏感性分析

假设越南出口美国产品加征关税 5%、10%和 25%,在公司与客户分别承担
一半关税成本的情况下对匠心越南单体及发行人合并口径 2020 年业绩影响的敏
感性分析如下:

美国对越南加征关税税率 5.00% 10.00% 25.00%
匠心越南承担的关税税率 2.50% 5.00% 12.50%
2020 年越南销售收入(万元) 77,631.94
匠心越南承担关税金额(万元) 1,940.80 3,881.60 9,703.99
2020 年合并利润总额(万元) 23,117.88
新增关税成本占 2020 年合并利润总额比
8.40% 16.79% 41.98%


根据以上测算,不同关税比例下新增关税成本占 2020 年合并利润总额的比
例在 8.40%-41.98%之间,整体影响可控。

汇率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比 95%以上,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主营业务
收入产生直接影响,进而影响主营业务毛利率。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汇
率波动对毛利率的影响如下: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美元结算的销售收入(万美元) 18,899.77 16,431.06 15,762.67
平均汇率 6.79 6.90 6.63
汇率影响毛利金额(万元) -1,946.72 4,413.80 -1,994.70
销售收入(万元) 131,813.33 117,469.88 109,699.55
汇率影响毛利率 -1.48% 3.76% -1.82%

注 1:汇率取公司当年确认收入的平均汇率
注 2:汇率影响毛利金额=当期美元结算的销售收入*(当期汇率-上期汇率)
注 3:汇率影响毛利率=汇率影响毛利金额/销售收入

A、发行人出口收入金额和汇兑收益、汇兑损失之间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趋势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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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出口收入金额、汇兑损益相关数据如下: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平均汇率 6.79 6.90 6.63
出口收入(万元) 128,382.36 113,311.18 104,462.17
汇兑损益(收益以负数表示) 4,779.68 -1,174.56 -2,858.02

注:汇率取公司当年确认收入的平均汇率。

公司出口收入金额与汇兑损益之间并无明显匹配关系,汇兑损益主要与当期
末以美元计价的资产负债余额、当期汇率波动等因素相关。

B、报告期内汇率波动对发行人财务数据的影响

汇率波动对发行人财务数据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汇兑损益对财务
费用的影响;二是在汇率波动无法转嫁给客户的情形下,以人民币计价的营业收
入波动对发行人营业收入的影响。报告期内,上述两项因素对发行人财务数据的
影响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平均汇率 6.79 6.90 6.63
一、汇兑损益
汇兑损益(收益以负数表示)(万元) 4,779.68 -1,174.56 -2,858.02
二、汇率波动对营业收入的影响
美元结算的销售收入(万美元) 18,899.77 16,431.06 15,76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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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率影响收入金额(万元) -1,946.72 4,413.80 -1,994.70
三、汇率对利润总额的影响合计(万元) -6,726.40 5,588.36 863.32

注 1:汇率取公司当年确认收入的平均汇率。
注 2:汇率影响收入金额=当期美元结算的销售收入*(当期汇率-上期汇率)

由上表可知,2018 年至 2019 年,汇率波动对发行人财务数据具有正面影响;
2020 年,汇率波动对发行人财务数据具有负面影响。

C、发行人对冲外汇汇率波动的具体措施,是否采用套期保值工具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采用套期保值工具,其对冲外汇汇率波动的具体措施如
下:

a、加强外汇政策研究

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趋势,强化财务人员和业务人员汇率相关知识和技能
的培训,加强有关国际贸易及汇率政策方面的研究,进而更加专业化、有针对性
的制定贸易条款和结算方式。

b、适时调整结汇窗口期

根据汇率变动情况及资金管理需要,适时调整结汇窗口期,以降低汇率变动
对公司的影响。

c、银行结汇优惠

公司与美元存款银行积极协商,获取结汇优惠汇率,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不
利影响。

d、提高自身溢价能力

公司通过产品研发创新设计、提高产品品质来增加产品溢价能力和毛利空间,
以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的能力。

e、着手研究套期保值工具

公司正着手研究外汇套期保值相关的金融衍生工具,提高金融、外汇管理知
识储备,适时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外汇波动带来的不确定性。

(2)产品结构变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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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收入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产品类别 销售收入 毛利率 销售收入 毛利率 销售收入 毛利率
占比(%) (%) 占比(%) (%) 占比(%) (%)
智能电动沙发 58.92 36.37 46.95 35.48 41.95 30.29
智能电动床 20.57 33.21 24.27 32.23 23.77 33.00
智能家具配件 18.63 31.76 27.13 26.56 33.35 23.27

由上表可知,2019 年,智能电动沙发毛利率实现较大幅度提高,同时其销
售收入占比较 2018 年均有所提高,带动 2019 年毛利率增长。智能电动床 2019
年毛利率、销售收入占比较 2018 保持相对稳定。智能家具配件 2019 年毛利率较
2018 年有所上升,对推动 2019 年毛利率上升亦有促进作用。

2020 年,智能电动沙发销售占比进一步提高,由于其毛利率相对其他产品
较高,因此带动当年毛利率进一步提升。

(3)产品定价和生产成本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更迭产品系列、升级产品功能,并通过改进产品设计、
拓展零部件自制类别、与供应商议价、改进生产流程、加强车间管理等手段降低
产品生产成本。公司根据当下市场行情、产品性能和生产成本等因素,对各系列
产品进行适当定价。

智能电动沙发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电动沙发产品单价、单位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单价(元) 1,633.28 1,725.80 1,669.90
单位成本(元) 1,039.25 1,113.42 1,164.11
毛利率(%) 36.37 35.48 30.29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电动沙发定价分别为 1,669.90 元、1,725.80 元和 1,633.28
元,2019 年同比增长 3.35%,2020 年同比下降 5.36%;生产成本分别为 1,164.11
元、1,113.42 元和 1,039.25 元,2019 年和 2020 年分别同比下降 4.35%、6.66%。
除关税及汇率波动影响外,其主要原因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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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产品单价先升后降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优化智能电动沙发功能设计,对部分产品进行了功能升
级,例如通过加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头靠腰托机构提高用户坐卧体验,加装通
信模块实现手机 APP 控制功能等。该等设计契合健康生活理念和家居智能化趋
势,在终端消费市场拥有较高的竞争力和议价能力,促使公司该类产品单价上涨
和销量提升。报告期内,单价较高的带头靠腰托产品、带 APP 控制功能产品等
销量占比持续提高,促进智能电动沙发单价上涨。2020 年,公司承接了部分 Ashley
Furniture 的 OEM 组合沙发订单,该等产品加工工艺较为简单,单价较低,导致
当年智能电动沙发整体单体有所下降。

B、原材料价格波动

智能电动沙发成本主要为原材料成本,其占比在 70%以上。智能电动沙发成
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面料、木制品、填充材料,以及各类金属加工件和电机、
电子零件。2019 年,钢材、填充材料(海绵)价格均有所回落,导致原材料成
本有所下降。2020 年,钢材价格回升,填充材料(海绵)、纺织面料价格有所下
降。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波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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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零部件自制率不断提高,采购成本严格管控,推动产品成本持续优化

电路板组合作为电控装置的重要组成部件,广泛应用于公司各类成品。电路
板组合自制成本较外采成本有较大幅度节约。2018 年及以前,公司电路板主要
依赖对外采购,成本较高。2018 年下半年,公司自建生产线开始自制电路板组
合,至 2019 年基本实现完全自产,降低了成品生产成本。

木架是智能电动沙发的重要支撑结构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木架自制率不断
提升,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节约了生产成本。

公司供应链开发部、计划采购部、质量管理部、仓储部共同构成了较为完善
的供应链管理体系;相关部门通过严格的招投标、比价、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
严格把控采购成本,持续推动采购成本优化。

D、2020 年越南出货占比提升,关税影响有所降低,推动单价提升。但受
2020 年 Ashley Furniture 的 OEM 组合沙发产品单价较低影响,当年度智能电动
沙发总体单价仍呈同比下降趋势。

智能电动床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电动床产品单价、单位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单价(元) 1,756.15 1,684.07 1,826.17
单位成本(元) 1,172.93 1,141.31 1,2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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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率(%) 33.21 32.23 33.00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电动床定价分别为 1,826.17 元、1,684.07 元和 1,756.15
元,2019 年和 2020 年分别同比下降 7.78%、同比增长 4.28%;生产成本分别为
1,223.49、1,141.31 元和 1,172.93 元,2019 年和 2020 年分别同比下降 6.72%、同
比增长 2.77%。除关税及汇率波动影响外,其主要原因系:

A、产品结构变化,轻量化产品占比提升

公司智能电动床分为传统床型、快运床和超薄床。报告期初,公司智能电动
床主要为零靠墙、倾斜床,及无特别附加功能的基本款等,该等传统床型产品用
料厚实,质量可靠,但运输成本和收纳成本较高。为满足零售商和消费者的便携
需求,公司于 2018 年对智能电动床进行轻量化改造,陆续推出了快运床和超薄
床。

智能电动床主要原材料为钢材、木制品,以及各类电机、电子零件等。传统
床型的原材料成本占比在 85%以上,快运床、超薄床通过改造传统床体的结构设
计,减少不必要的用料投入,可节省钢材用料 30%至 40%,并降低钢材折弯、
焊接等工序难度,降低加工成本。轻量化的设计降低了生产成本及物流费用,也
为消费者的使用和收纳提供了便利性。公司陆续对超薄床进行功能升级,通过在
不同部位加装各类电机,实现部位支撑和按摩功能,增加了消费者的消费体验和
产品附加值。

2018 年,快运床和超薄床销售占比低于传统床型。2019 年、2020 年,超薄
床凭借其多样化的配套功能和较高的性价比进一步打开销量,成为公司智能电动
床的主要产品。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床型 销量 销量占比 销量 销量占比 销量 销量占比
(万张) (%) (万张) (%) (万张) (%)
传统床型 0.45 2.96 2.57 15.23 8.19 57.89
快运床 2.57 16.75 3.10 18.42 0.98 6.95
超薄床 12.33 80.29 11.17 66.35 4.98 35.16
合计 15.36 100.00 16.84 100.00 14.15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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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运床和超薄床由于生产成本较低,公司相应降低产品定价,同时伴随其销
售量占比的提升,公司智能电动床单价和单位成本整体呈下降趋势。

B、关税影响

2020 年,以 FOB 模式销售的智能电动床大多转由匠心越南生产。由于越南
出货无需缴纳关税,因此该等产品 2020 年单价同比有所提高,使得 2020 年智能
电动床单价整体有所回升。

C、原材料占比高,成本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

智能电动床原材料占比较高,其生产成本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2018
年,虽然公司逐步推出生产成本较低的快运床和超薄床,但由于钢材价格上涨,
且传统款式仍有较高的销量,钢材投料成本、加工成本较高,导致智能电动床平
均单位成本略有上升。

2019 年,快运床和超薄床销量占比大幅增长,钢材价格较 2018 年有所下降,
且木制品(板材)实现国产替代,投料和加工成本大幅下降,导致电动智能床生
产成本出现明显下降。

2020 年,钢材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同比相对稳定,对智能电动床单位成本同
比变动影响较小。

D、零部件自制率不断提高,采购成本严格管控,推动产品成本持续优化

详见前述智能电动沙发分析部分。

E、2020 年,在越南承担主要生产任务、国内疫情影响等背景下,国内智能
电动床产线开工不足,单位成本有所上升。

智能家具配件

A、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家具配件产品单价、单位成本及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家具配件产品单价、单位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单价(元) 38.97 29.36 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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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成本(元) 26.59 21.56 20.29
毛利率(%) 31.76% 26.56% 23.27%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家具配件平均单价分别为 26.44 元、29.36 元和 38.97
元,单位成本分别为 20.29 元、21.56 元和 26.59 元。公司智能家具配件产品品种
多样,数量繁多,单位价格和成本差异较大。2019 年,除关税和汇率影响外,
公司配件价格和成本的波动主要由于产品结构变化及钢材等原材料成本的波动。
2020 年,部分配件转由匠心越南生产,降低了关税成本,促进毛利率同比提高。

B、报告期内各类智能家具配件的生产成本和销售毛利率

报告期内各类智能家具配件的平均单位生产成本如下:

单位:元

配件类别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金属机构件 24.72 20.52 18.52

电机 70.10 69.47 69.73

电控 26.92 21.21 21.39

报告期内各类智能家具配件的平均毛利率如下:

配件类别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金属机构件 29.01% 22.91% 19.44%

电机 37.32% 36.82% 34.17%

电控装置 40.22% 37.79% 32.89%


C、生产领用配件和销售领用配件是否能独立区分

公司配件产品主要由子公司携手家居(金属机构件)、美能特机电(电机、
电控装置)、匠心越南生产。生产完成后,由前述子公司直接对外销售或对合并
范围内其他公司销售。母公司采购配件后,用于对外销售或生产成品;匠心越南
采购配件后,主要用于生产成品;匠心美国采购配件后,主要用于对外销售。

对于母公司而言,其采购的配件可能存在生产领用和销售领用两种情形
(2019 年以来,公司优化业务流程,配件改由子公司直接对外销售为主,母公司
采购配件转售情况已较少)。母公司在仓储管理、订单管理等方面,能够对生产
领用配件和销售领用配件进行独立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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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

a、对于生产配件的子公司

配件生产入库时,借记“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贷记“生产成本”。

配件销售领用时,借记“营业成本”,贷记“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为简
化描述,不考虑发出商品环节)

b、对于采购配件的合并范围内其他公司

采购配件时,借记“库存商品/原材料”,贷记“应付账款”。

配件生产领用时,借记“生产成本”,贷记“原材料”。

配件对外销售时,借记“营业成本”,贷记“库存商品”。(为简化描述,不
考虑发出商品环节)。

售后领用配件时,借记“销售费用”,贷记“库存商品”。

E、智能家具配件销售的定价方式

发行人根据成品生产需求、配件产能状况、配件利润空间、客户合作关系等
多种因素,综合确定、灵活调整配件产品的销售和定价策略。

具体定价由发行人与客户通过商业谈判的方式确定。

F、主要客户采购智能家具配件的用途

向发行人采购智能家具配件的客户主要为境外家具制造商,其采购相关配件
用于自行制造沙发、电动床等家具产品。

(4)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①智能电动沙发业务

公司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敏华控股(沙发业务) 37.40% 38.70% 37.20%
中源家居(功能沙发业务) 21.97% 30.80% 28.30%
顾家家居(沙发业务) 32.56% 32.43% 34.87%
恒林股份(沙发业务) 23.33% 25.17%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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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值 28.82% 31.78% 29.94%
公司 36.37% 35.48% 30.29%
注:敏华控股 2019 年度数据为 2020 财年(2019 年 4 月-2020 年 3 月)数据,以此类推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电动沙发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近
(其中 2020 年同行业平均毛利率较低,主要由于中源家居毛利率大幅下滑);毛
利率绝对值略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由于敏华控股、中源家居沙发业务
中包含部分手动功能沙发,顾家家居、恒林股份沙发业务中包含手动功能沙发、
固定沙发等,而发行人所销售的沙发均为智能电动沙发,产品附加值较高。

②智能电动床业务

公司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麒盛科技 39.04% 40.19% 35.14%
公司 33.21% 32.23% 33.00%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电动床毛利率变化趋势有别于麒盛科技,主要原因系双
方产品结构、销售渠道存在较大差异。

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无可比相关配件业务。

(5)结合美国对公司产品加征关税的情况以及各类产品售价的变化,分析
公司 2019 年毛利率保持增长的原因

公司 2019 年毛利率保持增长,系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主要因素
分析如下:

①关税影响

2019 年 5 月起,受美国关税政策影响,发行人主要产品适用关税税率由 10%
增加到 25%,增加了发行人关税负担。由于发行人与客户关税分摊模式不同,关
税增加对发行人收入、成本的影响模式较为复杂,可能导致产品售价下降(FOB
模式),也可能导致产品售价和产品成本同时上升(上门提货、FOB CDP、送货
上门等模式),但无论具体表现形式如何,均最终导致发行人毛利下降,具体测
算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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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关税影响毛利金额(万元) -8,045.43 -1,697.29

关税影响毛利金额—相比上年变动(万元) -6,348.14 -

关税影响毛利率—相比上年变动 -5.40% -

②汇率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比 95%以上,主要市场为美国,产品定价以美元
为主;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主营业务收入产生直接影响,进而影响主营业务
毛利率。2018 年和 2019 年,汇率波动对毛利率的影响如下: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美元结算的销售收入(万美元) 16,431.06 15,762.67
平均汇率 6.90 6.63
汇率影响毛利金额(万元) 4,413.80 -1,994.70
销售收入(万元) 117,469.88 109,699.55
汇率影响毛利率 3.76% -1.82%
注 1:汇率取公司当年确认收入的平均汇率
注 2:汇率影响毛利金额=当期美元结算的销售收入*(当期汇率-上期汇率)
注 3:汇率影响毛利率=汇率影响毛利金额/销售收入
注 4:2017 年平均汇率为 6.75

③产品结构影响

2018-2019 年,公司主要产品的收入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2019 年 2018 年
产品类别 销售收入占比 销售收入占比
毛利率(%) 毛利率(%)
(%) (%)
智能电动沙发 46.95 35.48 41.95 30.29
智能电动床 24.27 32.23 23.77 33.00
智能家具配件 27.13 26.56 33.35 23.27

不同类型产品的毛利率有所不同,其收入占比结构变动影响综合毛利率,具
体测算如下: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测算主营业务毛利率(假设产品收入结构与上年
31.70% 28.67%
相同)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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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主营业务毛利率② 32.22% 28.65%
产品结构变化对毛利率的影响③=②-① 0.52% -0.02%

注:测算主营业务毛利率=∑(当年各产品类别毛利率×上年度该产品收入占比)

④原材料价格影响

2019 年受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及发行人采购品类优化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
原材料价格整体呈下降趋势,其对发行人毛利率的影响如下(影响金额测算详见
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一)3、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原材料价格对毛利的影响合计(万元) 2,449.43 -2,229.51
原材料价格对毛利率的影响 2.09% -2.03%

⑤部分核心原材料自制率提升的影响

为进一步保障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发行人着力打造内部垂直整合供应
链,其中:2018 年下半年成立 SMT(电子电路表面组装技术)部门,逐步实现
了电路板自制;报告期内持续推动木架自制(木架系智能电动沙发内部结构,由
木板加工而成),不断降低对外采购木架占比。

经测算,电路板和木架自制进程对发行人毛利影响如下: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电路板自制节约成本(万元) 1,112.97 162.77
木架自制节约成本(万元) 383.16 167.22
上述自制率提升对毛利的影响(万元) 1,496.13 329.99
影响毛利率 1.27% 0.30%

⑥总结

综合上述各项因素,发行人 2019 年毛利率影响值如下:


2019 年 2018 年

1、关税影响 -5.40% -1.55%
2、汇率影响 3.76% -1.82%
3、产品结构变化 0.52% -0.02%
4、原材料价格影响 2.09%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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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自制率提升 1.27% 0.30%
测算毛利率影响合计 2.23% -5.12%
主营业务毛利率实际变动幅度 3.57% -6.31%

由于测算范围外的其他材料及辅料采购价格持续优化,公司人员管理和运营
效率不断提升,工艺改进带来材料浪费减少,以及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固定成本
坪效提升等因素,公司 2019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实际增幅略高于以上测算值,但
两者变动趋势一致。

综上,发行人 2019 年毛利率保持增长是多重因素叠加的结果,具有其合理
性。

(6)报告期内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智能家具配件各类产品中不同
型号或类型的产品毛利率,毛利率变动的具体原因

①智能电动沙发分析

智能电动沙发可进一步分为抬升椅、电动躺椅、组合沙发等类别。报告期内,
智能电动沙发分类别的销售金额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产品类型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销售金额(万元) 45,255.50 35,706.28 30,690.96
抬升椅
毛利率 41.96% 37.88% 32.16%
销售金额(万元) 16,794.35 14,865.16 14,920.61
电动躺椅
毛利率 37.19% 31.92% 26.44%
销售金额(万元) 15,202.25 4,306.12 2.65
组合沙发
毛利率 18.82% 27.89% -
销售金额(万元) 77,252.09 54,877.55 45,614.21
合计
毛利率 36.37% 35.48% 30.29%

其中,抬升椅、电动躺椅是智能电动沙发产品中的主要品类。两者因产品特
点、客户结构不同,毛利率有一定差异;但两者毛利率变动趋势和幅度一致,均
体现出上升的态势。2018 年毛利率较低,主要由于关税、汇率、原材料价格波
动等因素的叠加,详见本节之“十二、(四)3、(5)结合美国对公司产品加征关
税的情况以及各类产品售价的变化,分析公司 2019 年毛利率保持增长的原因”。
2020 年毛利率较高,主要由于越南出货量提升、关税负担有所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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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沙发产品于 2019 年正式量产。2020 年组合沙发毛利率有所下滑,主要
由于发行人承接了 Ashley Furniture 部分组合沙发 OEM 订单,该部分订单毛利率
较低;此类 OEM 订单有助于发行人与 Ashley Furniture 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
同时提升公司组合沙发领域的研发、生产和管理经验,具有显著的战略意义。

②智能电动床分析

智能电动床可进一步分为传统床型、快运床、超薄床等类别。报告期内,智
能电动床分类别销售金额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产品类型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销售金额(万元) 933.94 4,897.13 16,089.99
传统床型
毛利率 26.38% 28.86% 33.76%
销售金额(万元) 3,469.00 3,786.19 1,267.17
快运床
毛利率 23.60% 21.34% 21.23%
销售金额(万元) 22,564.57 19,681.83 8,482.83
超薄床
毛利率 34.97% 35.16% 33.33%
销售金额(万元) 26,967.51 28,365.15 25,839.99
合计
毛利率 33.21% 32.23% 33.00%

传统床型床体敦厚,做工结实,具有良好的可靠性和功能性。近年来,由于
市场需求变迁,传统床型销售金额逐年下降;随着产品生命周期走向衰退期,其
毛利率也呈现整体下降趋势。

快运床、超薄床系发行人 2018 年以来开发的新床型,其具有轻量化、便于
运输、高性价比等特征,受到市场欢迎。报告期内,发行人快运床、超薄床销量
保持良好增长。

2018-2020 年,发行人智能电动床毛利率整体较为平稳。

③智能家具配件分析

智能家具配件主要包括机构件、电机、电控等类别。报告期内,智能家具配
件分类别毛利率情况如下:

产品类型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机构件 销售金额(万元) 17,851.65 23,363.48 26,11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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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率 29.01% 22.91% 19.44%
销售金额(万元) 3,046.37 3,634.01 5,111.49
电机
毛利率 37.32% 36.82% 34.17%
销售金额(万元) 3,031.85 4,306.96 4,270.83
电控装置
毛利率 40.22% 37.79% 32.89%
销售金额(万元) 497.21 406.84 762.90
其他配件
毛利率 44.81% 25.54% 27.39%
销售金额(万元) 24,427.08 31,711.29 36,263.03
合计
毛利率 31.76% 26.56% 23.27%

2015 年以来,发行人业务重心逐渐由配件转变为成品。2018 年-2020 年,发
行人配件收入占比分别为 33.35%、27.13%和 18.63%,逐年下降。随着公司战略
转型,配件业务的定位亦随之调整:配件生产须优先保障成品生产的需要,其后
才考虑对外销售的需求。因此,发行人根据成品生产需求、配件产能状况、配件
利润空间、客户合作关系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灵活调整配件产品的销售和定
价策略。

与此同时,智能家具配件品种繁杂、数量众多,各年度间具体产品明细有所
不同,因而其毛利率体现出一定的波动性。

具体而言:

A、机构件

报告期内,机构件毛利率呈现上升趋势。

机构件主要包括头靠腰托机构、头靠机构、抬升椅椅架、机构散件等众多具
体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头靠腰托机构等高毛利产品占比显著提升,加之钢材价格总
体回落趋稳,拉动机构件毛利率整体回升。

B、电机

公司电机产品主要包括各类直线推杆电机等具体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电机产品的毛利率整体较为稳定。

C、电控装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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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电控装置包括手柄、电源盒、开关等各类具体产品。

报告期内,电控装置毛利率稳中有升,主要得益于公司 2018 年以来逐步实
现电路板自制,导致手柄等主要产品的制造成本有所降低。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及智能家具配件毛利率波动
具有合理性。

(7)报告期内 ODM 的业务、OEM 业务与自主品牌业务的毛利及毛利率,
毛利率变动的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自主品牌业务主要包括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和智能
家具配件;ODM 业务主要包括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OEM 业务主要为智
能电动沙发。

报告期内,ODM 业务、OEM 业务与自主品牌业务的毛利及毛利率如下: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自主品牌毛利(万元) 13,031.53 14,637.39 15,132.65
自主品牌毛利率 34.62% 30.74% 28.43%
ODM 毛利(万元) 28,121.77 20,703.32 13,928.40
ODM 毛利率 37.10% 32.45% 27.73%
OEM 毛利(万元) 3,657.91 1,696.59 1,720.43
OEM 毛利率 24.04% 48.04% 40.40%

各类业务毛利率在 2018 年均相对较低,主要系关税、汇率、原材料价格波
动等因素的叠加。2019 年后,随着人民币贬值、原材料价格回落、原材料自制
率提升,各类业务毛利率均有不同程度的回升。

2020 年,公司开始承接 Ashley Furniture 的组合沙发 OEM 订单,该类订单
毛利率较低,导致 OEM 业务的毛利率整体下滑。自主品牌、ODM 业务转由越
南生产出货的比例提高,其关税成本降低,毛利率同比有所提高。

(8)报告期内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智能家具配件各类产品前五大客
户、销售金额、销售占比、毛利及毛利率,各类产品前五大客户各年度毛利率变
动较大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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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智能电动沙发前五大客户分析

报告期内,智能电动沙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销售占比情况如下: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客户 销售收入 占沙发收 销售收入 占沙发收 销售收入 占沙发收
(万元) 入比重 (万元) 入比重 (万元) 入比重
Pride
18,823.68 24.37% 10,706.57 19.51% 9,058.75 19.86%
Mobility
Ashley
28,731.15 37.19% 20,798.01 37.90% 20,450.80 44.83%
Furniture
Flexsteel 7,390.85 9.57% 4,992.28 9.10% 4,001.72 8.77%
Bob's
4,262.55 5.52% 2,008.75 3.66% 2,125.31 4.66%
Discount
American
2,667.48 3.45% 2,424.64 4.42% 1.00 0.00%
Signature
Hooker
1,330.46 1.72% 3,056.76 5.57% 2,724.35 5.97%
Furniture

公司已申请豁免披露报告期内智能电动沙发前五大客户毛利、毛利率情况。

②智能电动床前五大客户分析

报告期内,智能电动床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销售占比情况如下: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客户 销售收入 占床收入 销售收入 占床收入 销售收入 占床收入
(万元) 比重 (万元) 比重 (万元) 比重
Ashley
11,176.25 41.44% 11,288.23 39.80% 9,148.46 35.40%
Furniture
Bob’s
5,719.57 21.21% 4,416.38 15.57% 3,535.77 13.68%
Discount
Factory
1,779.43 6.60% 2,628.62 9.27% 1,360.61 5.27%
Direct
R. C.
1,090.29 4.04% 994.91 3.51% 3,031.04 11.73%
Willey
Furniture
853.84 3.17% 977.47 3.45% 1,123.85 4.35%
Mart
Badcock 1,744.01 6.47% 1,542.99 5.44% - -

公司已申请豁免披露报告期内智能电动床前五大客户毛利、毛利率情况。

③智能家具配件前五大客户分析

报告期内,智能家具配件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销售占比、毛利及毛利率情
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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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客户 占配件 占配件 占配件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收入比 收入比 收入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重 重 重
Jackson Furniture 2,422.97 9.92% 4,929.30 15.54% 10,264.11 28.30%
Home Stretch 9,353.46 38.29% 11,720.33 36.96% 10,756.30 29.66%
高峰创建家私(深
1,545.27 6.33% 1,751.51 5.52% 1,379.73 3.80%
圳)有限公司
Pride Mobility 1,672.42 6.85% 1,774.39 5.60% 2,244.01 6.19%
Ashley Furniture 642.98 2.63% 3,046.61 9.61% 1,925.78 5.31%
Pacific Furniture 883.42 3.62% 764.86 2.41% 1,419.33 3.91%
Palliser Furniture 1,768.13 7.24% 1,599.09 5.04% 1,013.11 2.79%

公司已申请豁免披露报告期内智能家具配件前五大客户毛利、毛利率情况。

综上,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毛利率变动具有合理性。

(9)相同产品不同客户毛利率的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①客户议价能力存在差异。发行人目前主要业务为 toB 业务(即面向企业客
户的业务),不存在统一、透明的“明码标价”式定价,对不同客户有不同的定
价策略。总体而言,自身规模越大、向发行人采购金额越高的客户,其议价能力
越强;例如 Ashley Furniture(发行人第一大客户和美国最大的家具企业之一)、
Bob’s Discount(发行人主要客户和美国最大的家具零售商之一)在定价、关税
分摊方面的议价能力均较强,发行人对其销售的毛利率相对偏低。

②客户价格敏感性存在差异。若客户自身利润空间较大,其对发行人压价的
动力就相对较小,转而追求更优先的产能安排和更优质的服务。

③产品结构存在差异。同一大类产品的不同具体类别毛利率有所不同。例如
Jackson Furniture 2018-2019 年配件毛利率较低,主要由于毛利率较低的机构件业
务占比较高,而毛利率相对较高的电机产品占比较低。

④业务模式存在差异。例如,2020 年,发行人承接了 Ashley Furniture 部分
组合沙发 OEM 业务,该部分业务具有一定战略意义,但不涉及设计开发,附加
值较低,毛利率相对较低。

综上,相同大类产品不同客户的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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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金额(万 金额(万 金额(万
入比例 入比例 入比例
元) 元) 元)
(%) (%) (%)
销售费用 9,416.43 7.14 8,834.74 7.52 8,705.56 7.94
管理费用 3,505.75 2.66 9,710.40 8.27 3,668.58 3.34
研发费用 7,136.49 5.41 6,666.69 5.68 6,684.00 6.09
财务费用 3,538.44 2.68 -2,391.36 -2.04 -3,949.40 -3.60
合计 23,597.11 17.90 22,820.47 19.43 15,108.74 13.77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总金额分别为 15,108.74 万元、22,820.47 万元和
23,597.11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3.77%、19.43%和 17.90%。报告期内,
公司期间费用波动主要系汇兑损益及股份支付影响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1、销售费用

(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
下:

期间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敏华控股 18.69% 16.23% 15.78 %
中源家居 10.02% 18.26% 12.66%
麒盛科技 9.62% 9.87% 10.31%
顾家家居 19.69% 18.69% 19.50%
恒林股份 11.60% 6.72% 5.34%
同行业平均值 13.92% 13.95 % 12.72 %
公司 7.14% 7.52% 7.94%
注:敏华控股 2019 年度数据为 2020 财年(2019 年 4 月-2020 年 3 月)数据,以此类推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公司销售费用率处于同行业区间内,略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营销模
式差异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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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华控股、顾家家居拥有较为成熟的自主品牌,并在境内外建有大量门店或
专柜,其品牌建设费、广告推广费、门店及仓储费、销售人员薪酬等支出较高;
麒盛科技亦在境内开设直营门店或专柜,运营成本相对较高;中源家居报告期内
因开展跨境电商平台建设导致销售费用较高。

公司主要面向下游大型家具生产商或零售商开展 ODM、OEM 和自主品牌业
务,客户数量有限,不涉及终端零售业务,品牌推广和终端零售体系建设建设和
运营费用较低,导致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较低,具备合理性。

(2)销售费用构成分析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金额
入比例 入比例 入比例
(万元) (万元) (万元)
(%) (%) (%)
运输及出口费用 6,012.15 4.56 4,945.13 4.21 4,347.48 3.96
职工薪酬 1,449.90 1.10 1,919.75 1.63 1,783.00 1.63
售后服务费 820.84 0.62 756.38 0.64 869.55 0.79
展会及样品费 490.78 0.37 655.74 0.56 786.67 0.72
差旅费 62.58 0.05 239.57 0.20 320.46 0.29
其他 580.17 0.44 318.17 0.27 598.4 0.55
合计 9,416.43 7.14 8,834.74 7.52 8,705.56 7.94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8,705.56 万元、8,834.74 万元和 9,416.43 万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94%、7.52%和 7.14%,与公司业务增长趋势基本
一致。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运输及出口费用、职工薪酬、售后服务费等。

运输及出口费用

A、报告期内,公司运输及出口费用与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变动幅 金额 变动幅 金额 变动幅
(万元) 度(%) (万元) 度(%) (万元) 度(%)
营业收入 131,813.33 12.21 117,469.88 7.08 109,699.55 22.50
运输及出口费用 6,012.15 21.58 4,945.13 13.75 4,347.48 22.72
运输费用/营业收入
4.56 - 4.21 - 3.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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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运输及出口费用分别为 4,347.48 万元、4,945.13 万元和
6,012.15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3.96%、4.21%和 4.56%,占比总体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中外销占比 95%以上,公司运输及出口费用主要为
出口销售的运输费用,主要包括境内运输费用、出口海运费用、境外陆运费用,
以及报关货代费用等。内销产生的运输费用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约定的运费承担方式未发生变化。FOB、FOB CDP
模式下由客户承担海运费用,发行人承担境内或越南陆运费用;境外送货上门、
上门提货模式下主要由发行人承担海运费用和陆运费用。

报告期内,运输及出口费用的构成明细,及其与营业收入匹配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131,813.33 117,469.88 109,699.55


1、运输费用 5,098.90 3,700.25 3,226.86
运输费用占营业收入比 3.87% 3.15% 2.94%
2、报关货代费用 913.25 1,244.88 1,120.61
报关货代费用占营业收入比 0.69% 1.06% 1.02%

2018 年-2019 年,运输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报关货代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相对稳定,具备合理性;2020 年,运输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同比提高主要系当
年国际集装箱海运运力供不应求,海运成本提高所致,报关货代费用占营业收入
比重下降,主要系当年匠心越南出货量大幅提高,且匠心越南自行报关费用较低
所致。

B、报告期内境内陆运、越南陆运、境外陆运费用,各陆运费用的增长与营
业收入变动是否匹配

a、报告期内各陆运费用与对应外销收入的变动分析情况如下:

类别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境内陆运费用(万元) 852.85 1,189.58 995.61
境内陆运
国内外销收入(万美元) 13,507.02 16,300.00 15,46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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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万美元外销收入陆运费用(万元) 0.06 0.07 0.06

越南陆运费用(万元) 502.40 62.63

越南陆运 越南外销收入(万美元) 11,511.73 1,733.08

每万美元外销收入陆运费用(万元) 0.04 0.04

境外运费(万元) 2,668.24 1,957.72 1,922.74

境外陆运费用 送货上门外销收入(万美元) 2,625.74 2,869.45 3,119.15

每万美元送货上门外销收入境外运费(万元) 1.02 0.68 0.62

注 1:国内外销收入金额为匠心家居母公司、携手家居、常州美闻单体数据之和,含关联方
交易
注 2:匠心越南外销收入金额为单体数据,含关联方交易
注 3:因公司与绝大部分送货上门外销业务的物流提供商签订销售方港口至客户指定送达地
打包合同,陆运费与海运费无法拆分,故上表中境外运费系海运费、境外陆运费用之和

报告期内,境内及越南陆运费用的增长与营业收入变动匹配;2020 年度受
全球海运形势影响,海运费上涨,每万美元送货上门外销收入境外运费较往年大
幅上涨。

b、报告期内主要物流提供商的基本情况、发行人付款金额及占比

i 报告期内主要物流提供商的基本情况



注册
公司名称 成立日期 住所 代 股权结构 经营范围
资本


200
上海利舸储 2001 年 3 上海市宝山区共祥路 梁 万 元 杨阳持股 50%, 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 A);仓
运有限公司 月6日 168 号 328-A 峰 人 民 梁峰持股 50% 储、装箱拆箱服务;汽车配件销售



郝 明 秀 持 股
1,000 30%,李明持股
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 道路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从事国际
上海翎钧物 2016 年 5 郝 万 元 25%,查桂梅持
芦潮港路 1969 号 113 陆路、海上、航空货物运输代理业务,仓
流有限公司 月 23 日 瑞 人 民 股 15%,廖娜持
室 储(除危险化学品),装卸服务
币 股 15%,郝瑞持
股 10%,谈才友
持股 5%
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化学品),国内货物
300 运输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装
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
上海旭奔物 2019 年 4 于 万 元 卸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建筑材料,装饰
松 金公 路 2758 号 15 于俊持股 100%
流有限公司 月 25 日 俊 人 民 材料,金属材料,机电设备,服装服饰,
幢 B1267 室
币 鞋帽,汽摩配件,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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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庙镇窑
何 30 万 何 永 彬 持 股
上海洪洪物 2008 年 1 桥村社南 780 号 1 幢
永 元 人 50%,顾赛琴持 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
流有限公司 月 29 日 106 室(上海庙镇经济
彬 民币 股 50%
开发区)
上海市崇明县竖新镇
倪 30 万
上海春茂物 2012 年 11 前卫村 807 号 1 幢 113
红 元 人 倪 红 芳 持 股 普通货运,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服务
流有限公司 月 26 日 室(上海竖新经济开
芳 民币 100%
发区)
普通货物的仓储和仓储配套服务,承办海
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国际展品、
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
务,包括:揽货、托运、订舱、仓储、中
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
利丰供应链 张 5,000 利丰物流(香
2008 年 10 上海市闵行区宜山路 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
管理(中国)有 中 万 人 港)有限公司持
月8日 2000 号 20 幢 802 室 咨询业务;道路普通货运;无船承运业务;
限公司 志 民币 股 100%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汽车租赁;服装、玩
具、日用产品、电子产品、家用纺织品、
化妆品、护理用品、鞋帽、箱包、体育用
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及相关配套服务
承办海运、陆运进出口货物、国际展品、
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
900
嘉瑾国际货 黄 ZENITHSHAN 务,包括:托运、订舱、仓储、包装、中
2017 年 12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 万 元
运代理(上海) 汉 GHAICO.,LIMI 转、监装、监卸、集装箱拼装拆箱、缮制
月8日 路 175 号 1201 室 人 民
TED 持股 100%
有限公司 林 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

报验、报检、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
咨询业务;无船承运业务
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国际
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国际运输代理
业务,包括:揽货、托运、订舱、仓储、
均辉国际货 李 1,250 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
2005 年 1 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 均辉有限公司
运代理(上海) 嘉 万 人 关、报验、相关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
月 13 日 710 号 807-E 室 持股 100%
有限公司 露 民币 业务;无船承运业务;道路货物运输(普
通货运);仓储服务(危险品、食品除外)、
货物装卸搬运;国内货运代理业务及相关
咨询服务
崔 洲 庆 持 股
崔 90 亿
金利明运输 2004 年 3 越南胡志明市第九郡 70% , BUI THI
洲 越 南 集装箱货运
有限公司 月6日 福平坊大路二 81 号 NGUYET 持 股
庆 盾
30%
阮氏如梅持股
印由陈交接 越南胡志明市新平郡 陈 60 亿
2007 年 11 36%,陈俊英持
与运输有限 第二坊长山 52-54-56 俊 越 南 与运输有关的其他支持服务
月3日 股 62%,郑氏梅
责任公司 号 英 盾
针持股 2%
KERRY
FREIGHT
SERVICES
(SOUTH
F.D.I 货 运 代 越南胡志明市新平郡 陈 200 ASIA)PTE.LTD
2003 年 4
理贸易与服 第 4 坊长山 9 楼 39B 有 亿 越 持股 49%,黄子 与运输有关的其他支持服务
月 16 日
务有限公司 号 义 南盾 淑持股 21%,陈
有义持股 20%,
陈氏凤莲持股
10%
上海海秋国 2019 年 11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 余 500 余 大 海 持 股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运输代理,搬运
际物流有限 月 21 日 江 南 大 道 1333 弄 11 大 万 元 50%,田立秋持 装卸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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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号楼 2656 室(临港长 海 人 民 股 50% 务信息咨询,汽车租赁,自有设备租赁,
兴科技园) 币 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汽车配
件、日用百货的销售,道路货物运输(除
危险化学品)
海克尼运输有
越南海克尼
越南胡志明市第三郡 冯 限责任公司持
运输有限责 2009 年 5 96 亿
第 九 坊 旗 铜 路 超 股 51%,红星国 与运输有关的其他支持服务
任公司胡志 月 20 日 越盾
13-13bis 群 际有限责任公
明分公司
司持股 49%

ii 报告期内主要物流提供商的公司付款金额及占比

1) 国内主要陆运物流提供商付款情况

单位:万元

物流提供商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上海利舸储运有限公司 134.66 259.39 294.43

上海翎钧物流有限公司 116.85 249.93 285.73

上海旭奔物流有限公司 191.19 8.93 -

上海洪洪物流有限公司 120.07 368.46 -

上海春茂物流有限公司 - 286.65 395.89

上海海秋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51.59 - -

国内主要陆运物流提供商付款金额 814.36 1,173.36 976.05

国内全部陆运物流提供商付款金额 852.85 1,189.58 995.61

国内主要陆运物流提供商付款占比 95.49% 98.64% 98.04%

2) 越南主要陆运物流提供商付款情况

单位:万元

物流提供商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利明运输有限公司 117.52 62.63

印由陈交接与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96.12

越南主要陆运物流提供商付款金额 413.64 62.63

越南全部陆运物流提供商付款金额 502.40 62.63

越南主要陆运物流提供商付款占比 82.33% 100.00%

3) 送货上门境外主要陆运物流提供商付款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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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提供商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利丰供应链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1,018.70 1,240.81 1,621.23

F.D.I 货运代理贸易与服务有限公司 1,019.67 14.96

嘉瑾国际货运代理(上海)有限公司 97.37 432.75 138.66

均辉国际货运代理(上海)有限公司 1.74 162.07 94.22

越南海克尼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胡志明分公司 424.26

境外主要陆运物流提供商付款金额 2,561.75 1,850.59 1,854.11

境外全部陆运物流提供商付款金额 2,668.24 1,957.72 1,922.74

境外主要陆运物流提供商付款占比 96.01% 94.53% 96.43%


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职工薪酬分别为 1,783.00 万元、1,919.75 万元和 1,449.90
万元。销售费用-职工薪酬主要系销售人员薪酬。随着 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业
务规模持续扩大,销售收入持续增长,销售人员相应增加。2020 年,公司销售
费用-职工薪酬同比下降,主要系:A、2019 年,匠心美国部分高薪销售管理人
员离职,其于次年不再发生薪酬支出;B、2020 年,匠心越南新增销售人员以越
南地区人员为主,该地区平均薪酬水平低于美国及国内,因而拉低了销售人员
2020 年整体平均薪酬水平;C、2020 年,公司积极落实社保减免政策,对员工
社会保险公司缴纳部分进行了减免缴纳。

A、销售部门设置情况,包括销售人员数量、地区分布、职能分工等情况

公司销售部门主要负责客户开拓与维系、日常销售客服工作等。为便于获取
实时市场信息,及时接受客户反馈,提高服务水平,公司在境内及美国均设有销
售部门,各地销售人员按照职能分工紧密配合,共同服务公司客户。公司销售人
员及其分工、地区分部情况如下:

平均人数
职位 职能分工 地区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负责市场及客户开拓, 国内 10 11 11
销售业务主管、总
拟订销售政策,洽谈贸
监、高级总监、子 美国 6 6 7
易条款,管理日常销售
公司销售副总经理
工作 越南 3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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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从接受订单、制定 国内 11 10 13
生产计划、货物物流跟
销售业务助理
踪、客户签收的具体销
美国 4 5 5
售业务全流程支持

负责制作销售单证,包 国内 17 18 17
销售单证专员 括运输信息单、装箱单、
发票等 越南 2 1 -

负责处理客户反馈意见 国内 2 1 -
客户服务专员
及相关售后服务事宜 美国 6 5 6

销售物流专员、关 负责安排订单物流事 国内 3 3 2
务专员 宜、报关事宜 越南 6 1 -

注:平均人数取各月末人数平均值后四舍五入

B、销售人员职工薪酬与销售人员变动、人均工资的变动是否吻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同比变动 同比变 金额/人 同比变
金额/人数 金额/人数
率 动率 数 动率
销售人员薪酬(万
1,449.90 -24.47% 1,919.75 7.67% 1,783.00 11.97%
元)
销售人员平均人
70 12.90% 62 1.64% 61 14.73%

销售人员平均薪
20.66 -33.27% 30.96 5.93% 29.23 -2.41%
酬(万元)
注:平均人数取各月末人数平均值后四舍五入

2018-2019 年,公司销售人员人数、薪酬总额总体匹配,销售人员人均薪酬
相对稳定。2020 年,由于美国销售团队调整,部分高薪外籍员工不再任职,销
售人员整体薪酬出现下降。

C、销售人员职工薪酬与当地平均薪酬水平的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年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售人员平均薪酬 20.66 30.96 29.23

当地平均薪酬 - 6.43 5.62

注:当地平均薪酬取公司所在地江苏省常州市的社会平均工资,数据来源为常州市统计局公
布的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2020 年数据未公布。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平均薪酬高于当地平均薪酬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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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费

公司售后服务费是产品销售后因产品质量问题由公司承担的维修、零配件更
换等支出。公司也与个别客户约定按照收入比例支付售后费用,由客户承担产品
质量责任。

报告期内,售后服务费分别为 869.55 万元、756.38 万元和 820.84 万元,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分为 0.79%、0.64%和 0.62%。

A、售后服务费的具体构成以及各年度波动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售后服务费主要包括:(1)匠心美国聘请的第三方维
修公司服务费,及用于售后维修更换的配件成本;(2)公司与 Jackson Furniture
商定的按照销售净额 1%比例应付的售后服务费;(3)因产品瑕疵、运输损伤等
产生的质量损失费用。

售后服务费分类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第三方维修公司服务费及售
532.11 486.96 491.2
后配件成本

质量损失费用 245.47 235.91 283.38

Jackson Furniture 售后服务费 43.26 33.50 94.97

合计 820.84 756.37 869.55

2018 年-2020 年,第三方维修公司服务费、售后配件成本、质量损失费用整
体呈上涨趋势,与收入变动趋势整体吻合。

公司按照 Jackson Furniture 销售净额 1%比例应付的售后服务费于 2019 年开
始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系 2019 年起,Jackson Furniture 交易金额整体有所下滑。

B、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是否需预提售后服务费

经查询同行业上市公司对售后服务费的处理情况,除麒盛科技对其向 Costco
销售因其承担产品终身退货责任而预提售后服务费外,其他上市公司不存在预提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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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2018-2019 年度公司售后服务费未进行预提。2020 年,鉴于新冠
疫情影响下,客户售后服务需求很可能滞后,基于审慎原则,公司预提了第三方
维修、售后配件以及质量损失费用合计 326.72 万元。综上,售后服务费的核算
方法符合自身业务情况与行业惯例,具有合理性。

C、第三方维修公司的基本情况,报告期内第三方维修公司服务费金额;报
告期内维修配件领用量、领用金额;维修配件的存放地点及管理方式、领用方式

a、第三方维修公司的基本情况

第三方维修公司数量众多,报告期内各期服务费前五名第三方维修公司基本
情况如下:

主要第三方维修公司 注册地址/联系地址 成立日期
Furniture Solutions Network, 3411 Silverside Road Tatnall Building Ste
2015/10/1
LLC. 104, Wilmington, DE 19810
Fast Furniture Repair, LLC. 1202 Gary Ave #5 Ellenton,FL 34222 1995/04/28
19 Smiley Ingram Road
ServeCo North America, LLC. 2017/1/10
SE,Cartersville,GA,30121,USA
U.S. Quality Furniture 8920 Winkler Drive, Houston, TX 77017
Mikayel Aslanyan 144 Simonson Ave
All Furniture Service, LLC. 2007/2/28
Staten Island, New York, 10303
4508 A-Atlantic Ave,Long Beach,CA
Bed Tech, Inc. 2015/10/30
90807
445 North 570 West, American Fork, UT
Colton Garrison
84003
PO BOX 749796, Los Angeles, CA
Valspar
90074
Furniture Services Of America,Inc. 2314 E Admiral Blvd Tulsa OK 74110 2004/08/24


b、报告期内第三方维修公司服务费金额

单位:万元
主要第三方维修公司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Furniture Solutions Network, LLC. 26.80 85.08 28.03
Fast Furniture Repair, LLC. 7.53 32.36 51.52
ServeCo North America, LLC. 67.80 53.39 0.17
U.S. Quality Furniture 0.69 3.50 14.61
All Furniture Service, LLC. 0.03 6.19 6.87
Bed Tech, Inc. 0.17 1.21 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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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ton Garrison 0.95 3.25 4.30
Valspar - 2.64
Furniture Services Of America,Inc. 0.21 2.04 4.14
预提服务费 135.32 - -
主要第三方维修公司服务费合计 239.51 187.04 118.42
第三方维修公司服务费合计 244.93 259.64 205.25
占比 97.79% 72.04% 57.70%

注:2020 年度,鉴于新冠疫情影响下,客户售后服务需求很可能滞后。基于审慎原则,公
司预提了第三方维修服务费 135.32 万元
c、报告期内维修配件领用量、领用金额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 目
领用金额(万 领用金额(万 领用金额(万
领用量(件) 领用量(件) 领用量(件)
元) 元) 元)

电控装置 10,884 56.57 16,541 113.53 16,379 158.00

机构件 3,419 29.66 8,553 55.23 13,532 66.87

电机 2,298 25.31 2,543 35.86 2,269 39.64

其他配件 7,954 26.19 10,124 22.91 3,799 6.19

合 计 24,555 137.74 37,761 227.53 35,979 270.70


d、维修配件的存放地点及管理方式、领用方式

公司维修配件主要存放于匠心美国位于美国密西西比州的仓库。发行人安排
专人负责收发维修配件工作,并及时登记收发存明细台账。匠心美国的客服人员
根据客户的维修需求(电话或邮件),提交配件需求申请,经主管批准后交给维
修配件管理员,通过快递等方式寄送给客户或交由第三方维修服务机构帮助客户
维修。期末,维修配件仓库管理员对仓库进行全面盘点,并将经批准的盘盈盘亏
情况交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D、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关于产品质量的相关约定,质量损失费用的确认方式、
支付方式及具体会计处理

a、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关于产品质量的相关约定

公司已申请豁免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关于产品质量的相关约定。

b、质量损失费用的确认方式、支付方式及具体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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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问题或潜在质量问题发生时,一般由客户向发行人销售及客服团队提出
相关申请,发行人通过口头或书面沟通、实地察看、产品检测等方式明确问题性
质、原因及责任方。确为发行人责任且在质保期内的,发行人与客户沟通解决方
案;若无需发行人退换货或提供维修及配件的,则发行人支付客户一定金额的维
修补偿金,并确认质量损失费用。

对于 Jackson Furniture 等个别客户,发行人根据相关约定直接按照固定比例
计提售后服务费或质量损失费。

一般情况下,给予客户的质量损失费用将在本次或下次客户回款的金额中予
以扣除。

质量损失费用具体会计处理为:借记“销售费用—售后服务费”,贷记“应
收账款”。

E、产品质量约定的具体会计处理方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发行人销售费用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期内,发行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与客户之间的质量约定
进行了合理的会计处理,具体如下:

质量约定 售后服务费用承担方式 会计处理
客户退货,直接从发行人应收账款中扣 借记“主营业务收入”,贷
除相应的销售货款 记“应收账款”
发行人聘请第三方维修机构上门维修, 借记“销售费用”,贷记“应
并承担第三方维修公司服务费及更换 付账款—第三方维修机构
三年质量保证
的配件成本 服务费”、“库存商品”
若无需发行人退换货或提供维修及配
借记“销售费用”,贷记“应
件的,直接从发行人应收账款中扣除相
收账款”
应的质量损失费用作为维修补偿金
提 供 产 品 数 量 2% 借记“销售费用”,贷记
发行人承担免费提供的售后配件成本
的免费售后配件 “库存商品”
按 货 款 1% 确 定 售
客户直接从发行人应收账款中扣除相 借记“销售费用”,贷记“应
后服务费/质量损
应的质量损失费用 收账款”
失费

客户退货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及《企业
会计准则第 29 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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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规定:“销售费
用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商品维
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等。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质量优良,因产品质量等原因而发生退换货或形成售后
服务费的金额较小,具体如下: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退换货金额(万元) 56.49 90.36 54.39

退换货金额占营业收入比 0.04% 0.08% 0.05%

销售费用—售后服务费金额(万元) 820.84 756.37 869.55

售后服务费占营业收入比 0.62% 0.64% 0.79%


除退换货情形冲减收入外,发行人提供质量保证措施产生的相关费用均已完
整计入销售费用,其中 2020 年,鉴于新冠疫情影响下,客户售后服务需求很可
能滞后,基于审慎原则,公司预提了售后服务相关销售费用合计 326.72 万元。

综上,发行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自身业务实际确认产品质量约定
相关的销售费用,发行人销售费用真实、准确、完整。

展会及样品费

报告期内,展会及样品费合计 786.67 万元、655.74 万元和 490.78 万元。公
司展会及样品费主要为公司参加美国展会发生的支出及向客户提供的免费样品
费用。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积极参加各类展会及向客户推荐样品,导致 2018
年和 2019 年展会及样品费用较高;2020 年,受疫情影响,相关活动及费用有所
减少。

A、展会及样品费的具体构成

单位:万元

具体构成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展会费 349.24 354.67 392.10

其中:租金 345.19 346.98 38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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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费 141.53 301.08 394.57

合计 490.78 655.74 786.67

B、展会费及样品费主要支付方

a、展会费主要支付方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支付方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Market Square ACI SPE, LLC 209.49 212.40 223.08
Tupelo Community Warehouse,
63.93 85.12 60.74
LLC
WMCV PHASE 2 SPE, LLC 45.21 27.96 79.60
IHFC Properties, LLC 0.02 0.11
The Charis Companies, LLC DBA
10.53 13.31
Enterprise Industrial Park
主要支付方合计 318.63 336.03 376.84
展会费合计 349.24 354.67 392.10

以上支付方主要为美国高点家具展会、拉斯维加斯家具展会相关展厅及仓库
的出租方。

b、样品费支出的主要客户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客户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Ashley Furniture 62.55 167.04 189.88

Flexsteel 35.23 51.15 72.57

N. Tepperman 8.40 8.80 -

Pride Mobility 2.75 5.96 5.19

YS Design 2.22 4.65 -

Hooker Furniture 3.23 1.55 5.82

展会用样品 8.45 49.37 21.31

Raymours 1.24 6.53 8.15

Bob's Discount 4.31 - 83.14

主要客户合计 128.38 295.06 386.06

样品费合计 141.53 301.08 39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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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展会及样品费的用途、金额较大的原因,相关费用支付方与公司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相关费用是否真实合理,是否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向相关方直接
或变相进行商业贿赂

a、展会及样品费的用途、金额较大的原因

公司主要通过行业展会向客户推介新品,开拓市场,此类推介活动亦为同行
业惯例。公司在美国常年设有展厅,并定期参加行业展会,展会费用主要包括场
地租金、参展样品费等。由于公司展会场地及参展规模较大,因此报告期内展会
费较高。

为促进公司产品打开终端市场,根据公司与部分客户的协商约定,公司为部
分客户门店免费提供新品样品供消费者体验。2018 年,公司持续改进智能电动
沙发,推出快运床、超薄床等新品,为促进产品终端销售,公司向客户配备较多
样品,因此样品费较高。2019 年,鉴于公司新品持续得到消费者认可,且中美
贸易战对公司销售成品影响较大,经与客户友好协商一致,公司陆续减少免费样
品支出,因此样品费有所减少。2020 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样品支出进一步下
降。

b、相关费用支付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费用是否真实合理,是
否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向相关方直接或变相进行商业贿赂

公司与相关费用支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展会费及样品费均系公司为开发客户、推介新品而发生的市场开
拓费用,相关活动符合行业惯例,费用真实合理,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向相
关方直接或变相进行商业贿赂的情形。

差旅费

差旅费主要系销售业务相关的差旅支出。报告期内,差旅费分别为 320.46
万元、239.57 万元和 62.58 万元,金额相对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差旅费主要系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匠心美国销售团队往返中
美发生的国际差旅费用。2019 年,差旅费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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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018 年初发行人原总裁 Stephen Allen Barr 因病离世,发行人中美销售
人员为做好客户对接工作,差旅频率提升。2019 年,中美之间和美国本土差旅
活动回归常态。

B、2018 年,公司参加四次美国家具行业展会。由于展会规模较大,公司当
年推出的快运床、超薄床等新品较多,国内派多名员工前往美国协助布展,发生
金额较大的差旅费。2019 年主要由匠心美国销售团队维护展厅布置,费用相对
较低。

C、2019 之前,公司差旅标准较高,美国本土航线和中美航线可选乘公务舱。
2019 年,为加强开源节流、提升经营效率,公司修订了差旅费相关政策,严格
控制相关费用,国际差旅费相应降低。

综上,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的情况下差旅费有所下降具备合理
性。

2020 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人员差旅频次减少,差旅费相应下降。

其他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其他分别为 598.40 万元、318.17 万元和 580.17 万元,
主要包括销售部门折旧费及能耗费、业务招待费、咨询服务费等。

2、管理费用

(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
下:

期间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敏华控股 4.66% 5.04 % 4.81 %
中源家居 2.95% 3.81% 2.76%
麒盛科技 8.03% 7.00% 6.55%
顾家家居 2.34% 2.63% 2.66%
恒林股份 4.67% 5.62% 3.33%
同行业平均值 4.53% 4.82% 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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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业平均值(剔除麒盛科技) 3.66% 4.28% 3.39%
公司 2.66% 8.27% 3.34%
公司(剔除股份支付费用) 2.66% 3.14% 3.34%
注:敏华控股 2019 年度数据为 2020 财年(2019 年 4 月-2020 年 3 月)数据,以此类推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2018 年,公司管理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
差异。公司 2019 年管理费用占当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主要由于当年股份支付
费用影响。2020 年,由于公司收入增长、疫情期间社保费用减免等因素,公司
管理费用占当年销售收入比例有所回落。

公司管理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的平均水平,主要由于麒盛科技管理费用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剔除麒盛科技后,
管理费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发行人管理费用相关内部控制健全,管理团队较为精简,报告期内管理费用
率具有合理性。

(2)管理费用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3,668.58 万元、9,710.40 万元和 3,505.75 万
元。2019 年公司管理费用增长幅度较大的原因系公司当年对核心员工实施股权
激励而产生较高的股份支付费用。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金额
入比例 入比例 入比例
(万元) (万元) (万元)
(%) (%) (%)
股份支付 - - 6,022.50 5.13 - -
职工薪酬 1,755.23 1.33 1,935.59 1.65 2,081.78 1.90
办公及差旅费 563.87 0.43 634.71 0.54 490.36 0.45
折旧摊销费 522.99 0.40 436.54 0.37 462.19 0.42
咨询服务费 281.71 0.21 299.62 0.26 254.66 0.23
其他 381.96 0.29 381.45 0.32 379.59 0.35
合计 3,505.75 2.66 9,710.40 8.27 3,668.58 3.34

股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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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公司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宁波明明白白、常州清庙之器对公司核心
员工实施股权激励,合计授予股权激励对象 480 万股股票,授予价格为 10 元/
股。公司参考了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上市前最后一轮外部融资估值水平,最终
确定按照 2018 年净利润 10 倍估值,每股公允价格为 22.55 元,据此计算 2019
年产生股份支付费用 6,022.50 万元,一次性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项目 数值
2018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① 13,528.12
市盈率(倍)② 10.00
增资后总股本(万股)③ 6,000.00
每股公允价值(元)④=①×②÷③ 22.55
员工增资价格(元/股)⑤ 10.00
员工增资数量(万股)⑥ 480.00
股份支付费用(万元)⑦=(④-⑤)×⑥ 6,022.50

A、股权激励的对象、是否包括实际控制人,是否是以换取服务为目的

公司于 2019 年实施了股权激励,股权激励的对象均为公司核心员工,包括
实际控制人,股权激励以换取服务为目的。

激励对象具体名单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一)
3、宁波明明白白”。

B、股权激励对应的相关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参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上市前最后一轮外部融资估值水平,以 2018
年净利润及 10 倍市盈率确定股权激励对应的相关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定价公允。

C、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在股权激励发生时,将股份支付费用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并列为非经常
性损益。上述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支付》的规定。

职工薪酬

管理费用-职工薪酬主要为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薪酬。报告期内,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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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薪酬分别为 2,081.78 万元、1,935.59 万元和 1,755.23 万元。报告期内,职工
薪酬总额下降主要是公司通过优化内部管理,适当精简管理部门人员所致,同时,
2020 年新冠疫情下政府减免公司承担的社保费用导致当年职工薪酬总额进一步
下降。报告期内,公司行政及管理人员人均薪酬水平总体保持平稳,具体情况如
下: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行政及管理人员平均人数 203 194 217

行政及管理人员人均薪酬(万元/年) 8.66 9.99 9.62

A、报告期内行政及管理人员人数持续下降的合理性,与公司经营水平是否
一致

报告期各期,公司行政及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行政及管理人员人数(人) 203 194 217

营业收入(万元) 131,813.33 117,469.88 109,699.55

注:行政及管理人员人数取各月末人数平均值四舍五入。

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呈上升的趋势,但行政及管理人员数量下降,主要
由于公司不断优化内部管理,不断提升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进而适当精简管
理部门人员。2020 年,行政及管理人员人数有所上升,主要原因系匠心越南生
产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其行政及管理人员人数不断增长。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行政与管理人员人数波动与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业
务规模扩大的情况相匹配。

B、报告期内人员薪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薪酬水平的对比情况、与当地
平均薪酬水平的对比情况,是否存在压低薪酬费用的情况,是否存在关联方为公
司分担费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行政及管理人员的人均薪酬及与同行业平均薪酬、当地平均
薪酬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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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中源家居 5.55 20.87 11.75

顾家家居 9.64 8.68 6.55

麒盛科技 17.96 27.86 16.56

恒林股份 17.98 19.18 6.04

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 12.78 19.15 10.23

公司 8.66 9.99 9.62

当地平均薪酬 - 6.43 5.62

注 1:当地平均薪酬取发行人所在地江苏省常州市的社会平均工资,数据来源为常州市统计
局公布的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
注 2:同行业上市公司人均薪酬=定期报告披露的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定期报告披露的行
政管理人员人数;敏华控股未披露报告期内管理人员的人均薪酬数据。

2018 年,公司行政与管理人员人均薪酬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相
当。2019 年,同行业上市公司中源家居、麒盛科技、恒林股份管理人员人均薪
酬同比大幅上涨,导致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高于公司。公司 2019 年行政与管
理人员人均薪酬同比保持平稳,具备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主体行政及管理人员人均工资薪酬相对稳定,且高于当
地平均工资薪酬,不存在压低薪酬费用的情况,亦不存在关联方为公司分担费用
的情况。

C、报告期内行政及管理人员人均薪酬降低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行政及管理人员人均薪酬分别为 9.62 万元/年、9.99 万元/
年和 8.66 万元/年。

2018-2019 年,发行人行政及管理人员人均薪酬略有波动但相对稳定;2020
年人均薪酬有所下滑,主要原因系:1、匠心越南自 2019 年四季度投产,2020
年上半年人员及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越南当地行政及管理人员薪酬相比中国较
低,一定程度上拉低了 2020 年整体平均薪酬;2、2020 年新冠疫情下政府减免
公司承担的社保费用,降低了人均薪酬支出。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行政及管理人员人均薪酬变动具备合理性。

D、发行人管理费用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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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业务实际,将归属于行
政管理性质的各项费用支出计入管理费用,发行人管理费用真实、准确、完整。

办公及差旅费

管理费用-办公及差旅费主要为行政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发生的办公费用、
租赁费用及差旅支出。报告期内,管理费用-办公及差旅费分别为 490.36 万元、
634.71 万元和 563.87 万元,与公司业务规模基本匹配。2020 年,管理费用-办公
及差旅费同比有所下降,主要系新冠疫情影响下,公司行政管理人员差旅频次减
少,差旅支出相应下降。

折旧摊销费

管理费用-折旧摊销费主要为行政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办公室和办公设备产
生的折旧费用。报告期内,管理费用-折旧摊销费分别为 462.19 万元、436.54 万
元和 522.99 万元。2019 年,管理费用—折旧摊销金额较 2018 年下降 25.65 万元,
主要原因为部分商务汽车、服务器、电脑等管理用固定资产在 2018-2019 年度已
提足折旧。2020 年,管理费用-折旧摊销费同比增长,主要系 2019 年四季度建设
的越南生产基地管理部门相关资产折旧摊销所致。

3、研发费用

(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
下:

期间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中源家居 2.89% 3.78% 3.24%

麒盛科技 5.23% 4.38% 3.21%

顾家家居 1.63% 1.78% 1.49%

恒林股份 2.95% 3.76% 4.22%

同行业平均值 3.18% 3.43% 3.04%

公司 5.41% 5.68% 6.09%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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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敏华控股(港股上市)未定期披露研发支出数据,此处不做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研发模式不同所致。同行业多数公司更加注重成品研发;发行
人研发体系覆盖电机、电控装置、机构件等核心配件,形成内部垂直整合的供应
链体系,相关研发费用较高。此外,公司面对市场竞争,不断更迭产品系列、改
进产品设计、加强基础研发,保持较高金额的研发投入;而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相
比敏华控股、麒盛科技、顾家家居、恒林股份等同行业公司较小,因而研发费用
占比较高。

(2)研发费用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6,684.00 万元、6,666.69 万元和 7,136.49 万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09%、5.68%和 5.41%。公司研发费用主要包括
材料耗用、人员薪酬和技术服务费,三者合计占比在 90%以上,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金额(万 金额(万 金额(万
收入比 收入比 收入比
元) 元) 元)
例(%) 例(%) 例(%)

直接材料投入 4,574.36 3.47 3,841.48 3.27 3,916.66 3.57

职工薪酬 1,728.54 1.31 2,050.08 1.75 2,089.73 1.90

技术服务费 473.09 0.36 506.85 0.43 502.66 0.46

折旧和无形资产、长
110.87 0.08 67.50 0.06 46.13 0.04
期待摊费用摊销

其他费用 249.63 0.19 200.78 0.17 128.83 0.12

合计 7,136.49 5.41 6,666.69 5.68 6,684.00 6.09

销售收入 131,813.33 117,469.88 109,699.55

研发费用/销售收入
5.41 5.68 6.09
(%)


材料耗用

报告期内,研发材料耗用分别为 3,916.66 万元、3,841.48 万元和 4,574.36 万
元,与研发费用总体增长趋势、销售收入增长趋势相吻合。材料耗用主要系公司
研发项目耗用的各类原材料成本,占研发费用 50%以上,是研发费用主要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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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属于智能家具,需要将现代科技与传统的沙发和床等家具相融合,提高
家具的舒适性和应用场景,因此在研发过程中,新设计方案和功能的创新需要不
断通过产品实物进行检验和测试。公司研发材料投入较高符合公司业务和研发特
点,较高的研发投入,也是公司能够保持竞争力和持续增长的基础。

职工薪酬

研发费用-职工薪酬主要系研发人员工资薪金。报告期内,研发费用-职工薪
酬分别为 2,089.73 万元、2,050.08 万元和 1,728.54 万元。其中,2020 年研发人员
中越南当地人员占比提升,其平均薪酬整体较低,加之国内疫情期间社保费用减
免,研发费用-职工薪酬有所下降。

技术服务费

公司产品主要销往境外,为保证公司产品设计符合国际前沿潮流趋势及当地
消费者最新消费习惯及审美理念,公司也与境外设计公司 A 公司合作。报告期
内,公司支付给 A 公司的技术服务费分别为 502.66 万元、506.85 万元和 473.09
万元。

(3)研发项目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实际研发投入 研发进度
研发项目 研发预算
号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合计
新型智能电动沙
1 3,755.00 765.89 866.68 1,140.62 2,773.19 持续研发
发系统研究
头靠腰托系统研
2 1,855.00 - 605.40 824.71 1,430.11 结项

家庭影院系统研
3 910.00 - - 917.35 917.35 结项

可折叠床系统研
4 998.00 - - 22.65 22.65 结项

新型金属机构件
5 4,225.00 - 2,555.79 1,526.05 4,081.84 结项
系统研发
智能家具控制系
6 3,210.00 1,051.60 1,286.89 909.64 3,248.13 持续研发
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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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家具线性驱
7 840.00 - - 217.14 217.14 结项
动系统研发
智能沙发附加功
8 1,076.00 - 1,351.93 - 1,351.93 结项
能研发
新一代高智能电
9 1,130.00 - - 1,125.85 1,125.85 结项
动床研发
现代智能家具机
10 1,610.00 1,599.77 - - 1,599.77 持续研发
构件创新开发
声控、触控及压
11 1,335.00 1,559.17 - - 1,559.17 持续研发
感控制系统开发
智能按摩系统开
12 780.00 2,128.88 - - 2,128.88 持续研发

分布式软体家居
13 的智能识别与协 580.00 31.18 - - 31.18 持续研发
同控制技术研究

合计 22,304.00 7,136.49 6,666.69 6,684.01 20,487.19


(4)研发领料和将材料投入研发活动过程的会计核算方法,是否存在将其他
费用混入研发费用的情形,各期研发费用中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研发费用是否
经相关税务机关审核,研发费用相关的内部控制情况

①研发领料和将材料投入研发活动过程的会计核算方法,是否存在将其他费
用混入研发费用的情形

公司研发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加工活动由研究与设计中心领料,仓库部门为其
单独记录,与其他领料严格区分。财务部门根据领料单记录对研发领料作为研发
费用归集,计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其他费用混入研发费用的情形。

②各期研发费用中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研发费用是否经相关税务机关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研发费用可加计扣除
4,901.85 6,120.25 5,952.46
的金额
研发费用金额 7,136.49 6,666.69 6,6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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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 2,234.63 546.43 731.54
注:差异=研发费用金额-研发费用可加计扣除的金额公司研发费用金额和研发费用中可以加
计扣除的金额的差异原因主要为:A、匠心美国、匠心越南研发费用不可以加计扣除;B、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5〕119 号),公司各期计入研发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房屋建筑物折旧等不允许加计扣
除;C、《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
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 号)规定,对于公司各期实际工作不满 183 天研发人员的工
资不予加计扣除;D、根据《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
通知》(财税[2018]64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
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 号),公司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
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 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E、根据《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5]119 号),2017 年公司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加计扣
除(相关规定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废止)。

2018 年-2020 年,公司的研发费用及其加计扣除金额已经第三方机构出具企
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报告,其中 2018-2019 年已向常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常州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审核申报完成汇算清缴,2020 年汇算清缴
工作将于 2021 年 5 月底前完成。2020 年,公司于匠心越南开展研发活动,相关
支出不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因此当期研发费用金额高于研发费用可加计
扣除的金额。

③研发费用相关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研发费用包括研发人员薪酬、研发材料成本、研发设备折旧费以及其他
相关费用。公司制定了《项目研发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对研发活动按照项目
进行全流程管控。公司研究与设计中心与财务部门共同制定各研发项目预算,各
项研发活动经研究与设计中心、质量管理部门审批后实施。研发活动产生的各项
领料、工时、折旧等记录由财务部门审核认定,按研发项目归入“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相关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5)研发费用中技术服务费支付对象 A 公司的基本情况、合作背景、合作
的具体方式、合同协议的主要内容、合同金额、付款方式、付款进度、合作形成
的主要成果、主要成果的归属权、预计未来合作情况,A 公司是否与发行人及实
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支付的价格是否公允。

A、A 公司基本情况、合作背景

A 公司注册于英国,为一家私人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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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家具配件相关的研发设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契合。
经过友好协商,双方于 2014 年签署协议,建立研发合作关系。

B、协议主要内容、合作具体方式

A 公司向发行人提供设计和产品开发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装配工艺,设
计开发,制造工艺,模具和工装,打样等。

A 公司申明并保证提供的服务将遵照行业质量最高标准,绝不低于行业质量
最低标准。A 公司将使用拥有相关知识、经验、受过训练并有专业资格和资源的
人士提供服务,并以迅速、专业、勤勉和娴熟的姿态进行服务。

由协议产生的知识产权将完全归属于发行人,发行人可以以任何方式使用。
A 公司声明放弃对上述知识产权的权益。如任何知识产权可以在中国或其他任何
国家注册,服务方将就申请注册向公司提供必要的协助。

C、合同金额、付款方式、付款进度

合同金额包含固定费用和根据研发合作产品收入计算的浮动费用。报告期内,
发行人对 A 公司发生的技术服务费用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A 公司技术服务费 473.09 506.85 502.66

发行人主要通过电汇方式付款。

双方同意,发行人应在 A 公司开出发票的 30 天内或者在双方认同的其他期
限内支付费用。

D、合作形成的主要成果及主要成果的归属权

截至目前,A 公司与发行人合作形成的主要成果为一项美国专利。根据双方
约定,该专利成果的知识产权完全归属于发行人。

E、预计未来合作情况

发行人与 A 公司合作已近 7 年,双方合作关系稳定且良好,不存在纠纷或
争议。预计未来双方仍能保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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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 公司是否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支付的价格是否公允

A 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支付价格系双方在公平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具有公允性。

4、财务费用

(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
下:

期间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敏华控股 0.56% 1.24% 0.69%

中源家居 1.85% -0.69% -1.21%

麒盛科技 2.23% -1.21% -1.87%

顾家家居 1.04% 0.94% 0.28%

恒林股份 1.92% -0.23% -0.72%

同行业平均值 1.52% 0.01% -0.57%

公司 2.68% -2.04% -3.60%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家具行业举债经营的需求不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财务费用率普遍较低。
公司财务费用率 2019 年较 2018 年有所提高,2020 年进一步提高,与同行业可
比上市公司平均值变动方向一致。发行人、各可比公司财务费用率相差较大,主
要系各公司外销占比、汇率风险应对措施、利息收支等不同所致。报告期内,公
司财务费用主要由利息收入和汇兑损益构成,其金额与公司存款金额、外销收入
情况、汇率变动情况相匹配,具备合理性。

(2)财务费用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3,949.40 万元、-2,391.36 万元和 3,538.44
万元,公司财务费用波动较大主要是汇率波动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影响所致。报
告期内,财务费用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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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利息支出 174.89 77.50 -

利息收入 -1,439.24 -1,319.55 -1,098.21

汇兑损益 4,779.68 -1,174.56 -2,858.02

手续费 45.28 37.61 29.08

现金折扣 -22.17 -12.35 -22.24

合计 3,538.44 -2,391.36 -3,949.40


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收入分别为 1,098.21 元、1,319.55 万元和 1,439.24 万元。
公司利息收入主要为银行存款利息,报告期内利息收入变化主要与货币资金余额
变动相关。

汇兑损益

2018 年,公司发生汇兑收益 2,858.02 万元;2019 年,公司发生汇兑收益
1,174.56 万元,2020 年发生汇兑损失 4,779.68 万元。汇兑损益主要系人民币汇率
的波动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外销,主要以美元定价。此外,2019
年 4 月匠心越南设立,作为海外生产基地,其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亦会产生部
分汇兑损益。

报告期内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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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由上图可知,2018 年、2019 年人民币贬值,2020 年人民币升值,公司相应
发生汇兑损失或汇兑收益,公司汇兑损益变化与人民币汇率变化趋势一致。

(3)利息收入与公司存款金额、银行存贷款利率的匹配性

①公司境内利息收入与存款金额的匹配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银行活期存款及协定存款利率测算:

银行活期存款及协定存
26,938.64 20,251.76 10,503.31
款平均余额

活期利息收入 524.21 377.24 55.72

测算利率 1.95% 1.86% 0.53%

保证金存款利率测算:

保证金平均余额 3,715.95 4,063.32 3,097.69

保证金利息收入 46.99 54.43 41.15

测算利率 1.26% 1.34% 1.33%

定期存款利率测算:

定期存款平均余额 25,974.38 20,578.55 31,470.92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825.46 767.18 90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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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算利率 3.18% 3.73% 2.87%

注 1:银行活期存款及协定存款平均余额、保证金平均余额、定期存款平均余额取月加权平
均值。
注 2:测算利率=利息收入/对应类别存款平均余额

公司境内银行账户活期存款及协定存款测算利率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
2018 年 9 月起,公司美元活期存款账户办理“活期 Libor 利率存款产品”业务,美
元存款利率由活期存款利率变更为以 Libor 为基数的浮动利率,导致总体利率水
平有所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保证金账户利率相对稳定。

公司定期存款利率主要系以 Libor 为基数的浮动利率。报告期内公司定期存
款利率呈先上升后下降趋势,与 Libor 利率波动趋势吻合,具备合理性。

②公司境外利息收入与存款金额的匹配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活期存款:

银行活期存款平均余额 2,804.39 6,348.69 4,463.07

活期利息收入 31.98 115.53 52.45

活期存款测算利率 1.14% 1.82% 1.18%

保证金存款:

保证金平均余额 580.21 58.96 -

保证金利息收入 10.61 1.16 -

保证金测算利率 1.83% 1.97% -

注 1:银行活期存款及协定存款平均余额、保证金平均余额取月加权平均值;
注 2:测算利率=利息收入/对应类别存款平均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银行账户活期存款利率波动主要系不同银行存款利率不
同及存款金额有所波动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保证金存款利率相对稳定。

③结论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收入与存款金额具有匹配性,测算的利率与银行同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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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利率或发行人与银行协定的利率具有匹配性。

(4)报告期内汇兑损益的计算过程及准确性,就汇率波动进行敏感性分析,
披露发行人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具体措施,是否使用外汇管理工具,汇率波动风
险是否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

①报告期内汇兑损益的计算过程及准确性

A、报告期内汇兑损益的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汇兑损益金额=①×Er1-(②×Er2+∑(③×Er3)-∑(④×Er4)),其中:

项目 适用汇率(Er)

①某外币货币性项目期 Er1 资产负债表日的原币即期汇率,取当期最后一个交易日中国人
末原币金额 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中间价汇率

②该外币货币性项目期 Er2 期初原币的即期汇率,取上期最后一个交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
初原币金额 布的人民币中间价汇率

③该外币货币性项目当 Er3 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取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为当月第一
期新增的原币金额 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中间价汇率

④该外币货币性项目当 Er4 业务发生时的适用汇率,取每笔货币资金兑付时的实际结汇汇
期减少的原币金额 率

B、报告期内汇兑损益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货币资金兑换产生的汇兑损益 3,041.12 -1,409.74 -1,934.31

应收货币性项目产生的汇兑损益 1,734.49 492.33 -942.96

应付货币性项目产生的汇兑损益 4.07 -257.16 19.25

合计 4,779.68 -1,174.56 -2,858.02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前述过程计算汇兑损益,计算结果具有准确性。

②汇率波动进行敏感性分析

公司产品以外销为主,美元是公司销售业务的主要结算货币。报告期内,公
司以美元计价的货币性资产与负债净额较高,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
业绩存在一定影响。假设各期末人民币分别升值 1%,则其对各期汇兑损益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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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总额影响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美元货币性资产与负债净额(万
11,145.39 8,178.90 8,543.50
美元)

期末汇率 6.52 6.98 6.86

汇兑损益(万元) -5,029.92 924.22 2,810.81

各期末人民币期末升值 1%

汇兑损益变动金额(万元)
-727.23 -570.58 -586.36
=**(-1%)-

利润总额(万元) 23,117.88 14,021.06 15,641.18

利润总额变动比例=/(取年化) -3.15% -4.07% -3.75%

③发行人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具体措施,是否使用外汇管理工具,汇率波动
风险是否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外汇管理工具。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具体措施参
见本节之“十二、(四)3、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综上,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水平存在一定影响,但影响程度相对有限。公司
已采取各项措施应对汇率波动风险,汇率波动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


(六)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包括坏账损失和存货跌价损失,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坏账损失/信用减值损失 152.26 450.44 115.21

存货跌价损失 156.72 107.45 168.78

合计 308.98 557.89 283.98

注:2019 年公司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坏账损失在信用减值损失
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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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遵循稳健性原则,每年末对各类资产的减值情况进行核查,
并按照既定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足额计提,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

2、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主要系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37.52 40.17 13.85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826.72 347.46 378.06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9.92 9.84 30.31

合计 874.16 397.47 422.22


报告期内,公司政府补助分别为 422.22 万元、397.47 万元和 874.16 万元。
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占比 85%以上,是其他收益的主要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政府补助项目均与日常经营相关,计入“其他收益”科目予以
核算,主要包括常州市“三位一体”发展战略促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常
州市金融发展(企业股改上市)专项资金、常州市企业股改及上市融资奖励、常
州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专项奖励等。

报告期内,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占各期净利润比重分别为 2.85%、3.43%和
4.20%,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

经测算,报告期内政府补助计入未来各期的金额较小,对公司业绩影响有限。
截至 2020 年末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在未来期间计入损益的金额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及以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合计
后年度

与收益相关 - - - - -

与资产相关 37.52 32.32 26.32 21.20 117.36

合计 37.52 32.32 26.32 21.20 117.36

注:假设公司未来没有新增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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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资收益

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未发生投资收益。

2020 年,公司发生投资收益 42.44 万元,主要系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获取的收
益。

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67.13 万元、-3.94 万元和 17.46 万元,
主要系公司处置报废的固定资产所致。

6、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9.54 万元、13.85 万元和 9.13 万元,金额
较小,主要包括罚没收入、无法支付款项等。

7、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83.46 万元、6.50 万元和 2.29 万元,金额
较小,主要包括滞纳金支出和固定资产报废损失等,其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滞纳金 2.11 0.60 65.89

非流动资产报废、毁损损
0.04 4.49 13.54


捐赠支出 - - 1.74

其他 0.14 1.40 2.29

合计 2.29 6.50 83.46


8、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分别为 1,883.43 万元、2,727.18 万元和 2,557.38
万元,主要包括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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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2,672.06 2,846.96 1,681.70

递延所得税费用 -114.68 -119.79 201.72

合计 2,557.38 2,727.18 1,883.43


9、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
居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5-35 号),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17.43 -8.43 -80.66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
864.24 387.63 391.91
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
42.44 - -
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
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87 11.84 -60.3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9.92 -6,012.66 30.31
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表
157.68 82.03 51.54
示)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783.22 -5,703.65 229.64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包括政府补助、股份支付成本、投资收益
等,各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 229.64 万元、-5,703.65 万元和 783.22 万元,
占净利润比重分别为 1.67%、-50.50%和 3.81%。扣除股份支付费用,2019 年非
经常性损益 318.85 万元,净利润 17,316.39 万元,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重为
1.84%,对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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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资产金额及占总资产比例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万 比例
(万元) (%) (万元) (%) 元) (%)
流动资产 117,869.13 87.72 91,268.98 86.43 79,624.90 85.53
非流动资产 16,498.27 12.28 14,324.66 13.57 13,469.58 14.47
资产总额 134,367.40 100.00 105,593.64 100.00 93,094.4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93,094.48 万元、105,593.64 万元和
134,367.40 万元,与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趋势相匹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5.53%、86.43%和
87.72%,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4.47%、13.57%和 12.28%,公司
流动资产及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为稳定。


(二)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货币资金 62,619.57 53.13 48,592.83 53.24 50,431.59 63.34
交易性金融
4,600.00 3.90 - - - -
资产
应收票据 27.96 0.02 - - 83.69 0.11
应收账款 17,215.47 14.61 17,851.28 19.56 13,594.76 17.07
预付款项 421.26 0.36 416.70 0.46 199.49 0.25
其他应收款 1,527.33 1.30 924.22 1.01 866.64 1.09
存货 28,016.58 23.77 21,304.27 23.34 12,775.48 16.04
其他流动资
3,440.97 2.92 2,179.68 2.39 1,673.25 2.10

流动资产合 117,869.13 100.00 91,268.98 100.00 79,624.9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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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构成,报告期各
期末,上述三项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96.45%、96.14%和 91.5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流动资产具体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分析

(1)货币资金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例 金额(万 比例 金额(万 比例
金额(万元)
(%) 元) (%) 元) (%)
现金 11.72 0.02 16.45 0.03 3.58 0.01
银行存款 58,549.52 93.50 43,887.34 90.32 46,738.73 92.68
其他货币资金 4,058.33 6.48 4,689.03 9.65 3,689.29 7.32
合计 62,619.57 100.00 48,592.83 100.00 50,431.5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50,431.59 万元、48,592.83 万元和
62,619.57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63.34%、53.24%和 53.13%。公司货币
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货币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票据保证金 3,363.76 4,039.90 3,674.19

美国海关保证金 604.47 627.86 -

电费保证金 52.49 - -

信用卡保证金 14.35 15.35 15.10

电商账户 23.26 5.93 -

合计 4,058.33 4,689.03 3,689.29

(2)现金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交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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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收现金额(万元) 40.55 11.10 14.28

营业收入(万元) 131,813.33 117,469.88 109,699.55

收现金额/营业收入 0.03% 0.01% 0.01%

付现金额(万元) 666.72 183.11 27.64

营业成本(万元) 85,087.25 79,338.33 77,910.38

付现金额/营业成本 0.78% 0.23% 0.04%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交易金额较小,主要系支付少量员工薪酬、员工备用金,
及零星购销业务。2019 年、2020 年,公司付现金额有所提高,主要系 2019 年匠
心越南设立运营,当地电子支付体系尚不成熟,部分员工尚未能接受银行卡收取
工资,部分零星采购亦要求现金支付。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现金管
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现金交易不影响公司内控有效性。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现金
交易符合公司运营实际需要,具备真实性、合理性和必要性。

(3)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政策

公司的货币资金主要为现金、银行活期存款、银行协定存款、保证金以及定
期存款。为了保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资金供求的动态平衡,促进资金合理循环或
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资金的安全,公司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的各项
政策和内控制度,涵盖了资金活动的各个主要流程,包括现金管理、银行账户管
理、银行票据管理、印鉴管理、资金预算管理、资金支出管理等方面。发行人母
公司对集团内资金实施统一管理政策,统筹调度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收支、
高效周转。

(4)公司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地、开户银行及金额

①公司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地

单位:万元

存放地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境内 50,732.77 39,758.39 42,875.55

美国 5,238.92 5,229.70 7,5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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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 6,647.88 3,604.74 -

合计 62,619.57 48,592.83 50,431.59

②公司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地、开户银行及金额明细

单位:万元

日期 项目 境内 美国 越南

现金 2.42 9.30

银行存款 47,343.34 4,620.10 6,586.09

其中:兴业银行 69.00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 44,538.27

江苏银行 9.79

中国建设银行 85.75

交通银行 478.67

中国工商银行 7.79

中信银行 1,553.94

上海银行 600.13

Ngn Hàng Agribank TK 6.81

NH CTBC TK 5,205.14
2020 年 12 月 31 日
Vietcombank 1,148.00

NH SCB TK 226.14

Cathay Bank 4,618.68

CTBC Bank 1.42

其他货币资金 3,387.02 618.82 52.49

其中:江苏银行 126.00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 1,669.70

上海银行 1,097.26

中信银行 470.80

支付宝 23.26

Vietcombank 52.49

Cardmember Service Co.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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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ay Bank 604.47

货币资金合计 50,732.77 5,238.92 6,647.88

现金 1.43 15.02

银行存款 35,711.14 4,586.49 3,589.71

其中:兴业银行 626.22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 32,834.57

江苏银行 1,291.51

中国建设银行 41.16

招商银行 1.96

交通银行 128.87

中国工商银行 16.61

中信银行 734.45

上海银行 35.79

Ngn Hàng Agribank TK 468.92

NH CTBC TK 2,766.64
2019 年 12 月 31 日
Vietcombank 354.15

Cathay Bank 4,584.86

CTBC Bank 1.64

其他货币资金 4,045.83 643.21

其中:江苏银行 1,355.19

兴业银行 529.50

中国工商银行 859.32

上海银行 1,240.89

中信银行 55.00

支付宝 5.93

Cardmember Service Co. 15.35

Cathay Bank 627.86

货币资金合计 39,758.39 5,229.70 3,604.74

现金 3.58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存款 39,197.79 7,54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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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兴业银行 159.92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 38,123.81

江苏银行 1.82

中国建设银行 64.44

招商银行 1.11

交通银行 40.26

中国工商银行 12.49

中信银行 74.64

上海银行 103.45

中国银行 0.41

浙商银行 614.65

浦发银行 0.77

Cathay Bank 7,539.33

CTBC Bank 1.61

其他货币资金 3,674.19 15.10

其中:江苏银行 2,139.39

中国工商银行 813.55

上海银行 562.92

中信银行 158.34

Cardmember Service Co. 15.10

货币资金合计 42,875.55 7,556.04

(5)将货币资金放于境外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资金是否受限

公司存放于美国与越南的款项均为境外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具备
合理性和必要性。除匠心美国进口保证金、信用卡保证金以及匠心越南的电费保
证金,存放于境外的相关资金均不受限。

(6)对境外资金的使用审批流程、对境外账户的管理制度,外汇使用是否合
法合规

公司实行安全高效的境外资金管理体系,通过境外账户集中控制、资金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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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国际结算规范管理等手段,确保境外资金运转的安全、规范和高效。发行
人母公司财务部实施境外账户集中审批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境外资金主要用于
支付员工工资和采购款项,公司对境外资金实行预算管理,根据未来收支预测情
况逐级编制境外资金预算,子公司每月编制资金使用月计划,并于月末汇总上报
公司财务部审核。公司及子公司按照经公司财务部审批的资金预算计划执行资金
收付和结算。子公司确需计划外紧急用款的,应填报紧急用款申请,并至少提前
三个工作日上报公司财务部批准。各境外子公司应按照经发行人母公司财务部批
准的境外资金计划办理资金收付,不得办理未经批准的超计划付款。发行人母公
司定期考核境外子公司实际资金支出占计划支出的比率以及计划外紧急用款占
计划支出的比率。

公司已结合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制定了《资金管理制度》,其中对境外资
金的管理也进行了规范,防范交易风险。其中涉及境外账户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为:公司及子公司在境外开立、关闭境外账户需经发行人母公司审议批准,发生
经济往来业务,需通过公司银行存款账户进行结算,并严格按照账户收支范围使
用境外账户。

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结果显示,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外汇违规
行政处罚的记录,发行人的外汇使用情况合法合规。

2、交易性金融资产

2018、2019 年各年末,公司无交易性金融资产。2020 年末,公司交易性金
融资产余额为 4,600.00 万元,均为结构性存款。

3、应收票据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27.96 - 83.69

合计 27.96 - 83.69

占流动资产比例 0.02% - 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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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收票据主要是境内销售客户结算货款产生的银行承兑汇票,由于公司
以境外销售为主,境内销售收入规模较小,故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
较小。银行承兑汇票的信用等级和变现能力较强,资金回收风险较低。

4、应收账款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万元) 17,215.47 17,851.28 13,594.76

占流动资产比例(%) 14.61 19.56 17.0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3,594.76 万元、17,851.28 万
元和 17,215.47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7.07%、19.56%和 14.61%。

公司应收账款具体分析如下:

(1)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匹配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稳步提升,销售收入增长带动应收账款相应增加:

2020 年/2020 年 12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万元) 18,203.12 19,022.35 14,322.36

营业收入(万元) 131,813.33 117,469.88 109,699.5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7.08 7.05 8.20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总体稳定,2019 年较 2018 年下降 1.15,主要系
2019 年末收入增长较多所致。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具有较高行业知名度和
商业信誉,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良好,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原值)
18,203.12 19,022.35 14,322.36
(万元)

期后三个月回款金额(万
17,309.20 18,364.64 13,706.23
元)

回款比例(%) 95.08 96.54 95.70

注: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后回款截止日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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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而言,公司客户信誉良好,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较好,应收账款
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符合行业特点和公司业务特点。

(2)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是否关联
客户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号 方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 Ashley Furniture 4,020.58 否 1 年以内
2 Pride Mobility 3,061.99 否 1 年以内
3 Bob's Discount 3,059.76 否 1 年以内
4 HomeStretch 1,465.48 否 1 年以内
5 Flexsteel 871.38 否 1 年以内
合计 12,479.19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 Ashley Furniture 6,538.70 否 1 年以内
2 Homestretch 2,807.07 否 1 年以内
3 Pride Mobility 1,545.71 否 1 年以内
4 Bob's Discount 1,256.31 否 1 年以内
5 American Signature Inc. 782.90 否 1 年以内
合计 12,930.69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 Ashley Furniture 2,977.57 否 1 年以内
2 Homestretch 2,059.15 否 1 年以内
3 Jackson Furniture 1,603.55 否 1 年以内
4 Bob's Discount 1,417.27 否 1 年以内
5 Pride Mobility 1,179.22 否 1 年以内
合计 9,236.76

(3)客户信用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授予客户的信用期一般在提单日/到货日/发票日后 15、30、
60、90 天,2020 年 1-6 月,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客户信用期有所放宽,截至
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已基本恢复原信用期。公司对初次合作、采购量较小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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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要求款到发货或见票付款。具体期限由公司与客户基于公平交易的原则,综
合考虑行业惯例、客户业务规模、商业信誉、销售价格、过往合作经历、自身资
金状况等因素,平等协商确定,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0 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阶段性放宽信用期客户的应收账款
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截至 2020 年 截至 2020 年
是否
6 月 30 日应 11 月 30 日已
主要客户 延迟付款情况 已结
收账款余额 回款金额(万

(万元) 元)
2020 年 3 月 24 日起账期延期
Ashley Furniture 10 天,2020 年 7 月 2 日恢复正 3,250.47 3,250.47 是

2020 年 7 月 14 日起账期从收
Jackson Furniture 913.85 913.85 是
货日 7 天变更为收货日 30 天
2020 年 3 月末开始延期付款,
Bob's Discount 1,351.07 1,351.07 是
5 月初恢复付款
3 月 1 日及以后订单账期延长
Flexsteel - - 是
15 天
2020 年 3 月下 旬暂 停付款 ,
Mor Furniture 670.17 670.17 是
2020 年 5 月中旬恢复付款
2020 年 5 月下旬账期延长 30
Raymours - - 是
天,有效期至 2020 年 8 月上旬
2020 年 3 月下旬账期延长 30
Factory Direct 天,2020 年 8 月中旬恢复原账 231.36 231.36 是

2020 年 3 月中 旬暂 停付款 ,
American Signature 22.59 22.59 是
2020 年 5 月上旬恢复付款

上述客户 2020 年 6 月末的应收账款合计 6,439.51 万元,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已回款金额为 6,439.51 万元,回款比例 100.00%。因此,公司不存在上述应
收账款无法收回风险。

(4)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较短,账龄一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
别为 99.30%、98.31%和 99.45%,具体账龄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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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5 年以上
日期 项目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合计
年 (注)
账面余额(万元) 18,103.06 2.62 13.31 84.12 - - 18,203.12
2020
年 12 占比(%) 99.45 0.01 0.07 0.46 - - 100.00
月 31 坏账准备(万元) 905.15 0.26 13.27 68.96 - - 987.65

账面价值(万元) 17,197.90 2.36 0.04 15.16 - - 17,215.47
账面余额(万元) 18,701.18 222.97 89.00 2.30 - 6.91 19,022.35
2019
年 12 占比(%) 98.31 1.17 0.47 0.01 - 0.04 100.00
月 31 坏账准备(万元) 935.06 210.16 17.80 1.15 - 6.91 1,171.07

账面价值(万元) 17,766.12 12.81 71.20 1.15 - - 17,851.28
账面余额(万元) 14,222.54 89.27 3.75 - - 6.79 14,322.36
2018
年 12 占比(%) 99.30 0.62 0.03 - - 0.05 100.00
月 31 坏账准备(万元) 711.13 8.93 0.75 - - 6.79 727.60

账面价值(万元) 13,511.41 80.34 3.00 - - - 13,594.75
注:5 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变动系受美元汇率影响。

从公司各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情况来看,1 年以内应收账款所占比重
均在 98%以上,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公司与主要客户约定的信用期一般不超过
60 天,信用期相对较短;另一方面,公司客户主要为国际知名家具生产商或零
售商,客户信誉良好,均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公司应收账款总体上质量较
好,发生坏账的风险较低。

(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坏账计提政策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具体计提方法详见“第八节 财务会
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三)应收款项”。

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
在重大差异,具体如下:

项目 中源家居 麒盛科技 顾家家居 恒林股份 公司

1 年以内 5% 5-10% 5% 5% 5%
注2



1-2 年 10% 10%-20% 10% 10% 10%

2-3 年 30% 30% 20% 20% 20%

3-4 年 100% 50% 30% 50% 50%

4-5 年 100% 50% 50% 80%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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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年以上 100% 100% 100% 100% 100%

注 1:敏华控股未披露账龄分析法下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注 2:麒盛科技对于账龄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具体政策为:2017-2018 年计提
5%;2019 年对账龄 6 个月以内的计提 5%,账龄 7-12 个月的计提 10%。麒盛科技对账龄 1-2
年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具体政策为:2017-2018 年计提 10%,2019 年、2020 年计提 2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分别为 727.60 万元、
1,171.07 万元和 987.65 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原值比例分别为 5.08%、6.16%和
5.43%。公司应收账款质量较好,发生坏账的风险较低。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核
销的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 0.00 万元、0.30 万元和 215.64 万元。2019 年全额计提
的坏账准备 208.73 万元在本期全部核销。公司制定的坏账政策较为谨慎,能够
充分覆盖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6)逾期 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逾期 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小,对发行人财务状况
影响较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日 逾期 1-2 年 逾期 2-3 年

截至 2020 年末 2.62 13.31

截至 2019 年末 57.52 24.50

截至 2018 年末 25.84 0.00

注:上表部分数据为 0.00,系金额较小四舍五入造成。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政策充分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逾期 1 年以
上的应收账款中,大部分客户资信情况良好,部分客户信用状况欠佳的,公司已
对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或核销已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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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报告期各期分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智能家具配件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的销售内容、结算政策、信用政策、坏账准备
计提情况,当期回款金额占当期对其销售金额比例、各期期后回款情况如下(公司已申请豁免披露主要客户信用政策):

单位:万元
产品 结算 期末坏账 当期销售
期间 应收账款前五名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当期销售回款金额 当期回款占比(%) 期后回款
类型 政策 准备金额 金额

Ashley Furniture 2,848.70 赊销 142.43 28,731.15 29,753.24 103.56 2,848.70

Pride Mobility 2,775.56 赊销 138.78 18,823.68 17,358.27 92.22 2,775.56

智能电动沙发 Mor Furniture 414.89 赊销 20.74 2,479.14 2,381.35 96.06 414.89

Bob’s Discount 1,306.22 赊销 65.31 4,262.55 3,349.10 78.57 1,068.84

Flexsteel 804.80 赊销 40.24 7,390.85 6,819.91 92.28 804.80

Ashley Furniture 1,108.13 赊销 55.41 11,176.25 12,169.02 108.88 1,108.13
1,434.19
Bob’s Discount 1,752.72 赊销 87.64 5,719.57 4,830.39 84.45

2020 年度 智能电动床
Badcock 407.51 赊销 20.38 1,744.01 1,833.66 105.14 407.51

Roomplace 167.54 赊销 8.38 383.31 269.02 70.18 167.54

City Furniture 114.21 赊销 5.71 748.54 803.94 107.40 114.21

HomeStretch 1,396.39 赊销 69.82 9,353.46 10,761.12 115.05 1,396.39

Jackson Furniture 796.28 赊销 39.81 2,422.97 2,166.43 89.41 735.61

智能家居配件 Pride Mobility 246.60 赊销 12.33 1,672.42 1,642.95 98.24 246.60

Natuzzi 297.08 赊销 14.85 1,507.59 1,417.01 93.99 297.08

浙江恒耀实业有限公司 144.66 赊销 7.23 399.04 282.96 70.91 14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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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hley Furniture 3,870.79 赊销 193.54 20,798.01 18,858.81 90.68 3,870.79

Pride Mobility 1,310.15 赊销 65.51 10,706.57 10,341.35 96.59 1,310.15

智能电动沙发 American Signature 686.28 赊销 34.31 2,424.64 1,738.42 71.70 686.28

Bob’s Discount 392.77 赊销 19.64 2,008.75 2,145.66 106.82 392.77

Raymours 346.51 赊销 17.33 986.58 1,037.06 105.12 346.51

Ashley Furniture 2,100.89 赊销 105.04 11,288.23 10,051.42 89.04 2,100.89

Bob’s Discount 863.53 赊销 43.18 4,416.38 4,434.05 100.40 863.53

2019 年度 智能电动床 Badcock 497.16 赊销 24.86 1,542.99 1,045.82 67.78 497.16

Factory Direct 373.83 赊销 18.69 2,628.62 2,335.01 88.83 373.83

Mor Furniture 133.85 赊销 6.69 802.41 798.72 99.54 133.85

HomeStretch 2,804.06 赊销 140.20 11,720.33 10,971.35 93.61 2,804.06

Jackson Furniture 539.74 赊销 26.99 4,929.30 5,984.83 121.41 539.74

智能家居配件 Palliser Furniture 512.29 赊销 25.61 1,599.09 1,410.14 88.18 512.29

高峰创建家私(深圳)有限公司 213.68 赊销 10.68 1,751.51 1,537.83 87.80 213.68

Natuzzi 206.50 赊销 10.32 943.57 965.66 102.34 206.50

Ashley Furniture 1,931.60 赊销 96.58 20,450.80 20,030.76 97.95 1,931.60

Pride Mobility 944.92 赊销 47.25 9,058.75 8,599.68 94.93 944.92

智能电动沙发 Bob’s Discount 529.68 赊销 26.48 2,125.31 2,164.52 101.84 529.68
2018 年度
Raymours 396.99 赊销 19.85 1,643.41 1,454.38 88.50 396.99

Rooms To Go 140.29 赊销 7.01 923.88 783.59 84.82 140.29

智能电动床 Bob’s Discount 881.20 赊销 44.06 3,535.77 3,785.72 107.07 8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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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hley Furniture 864.08 赊销 43.20 9,148.46 9,242.01 101.02 864.08

R. C. Willey 639.63 赊销 31.98 3,031.04 2,516.38 83.02 639.63

City Furniture 265.50 赊销 13.27 808.28 724.00 89.57 265.50

Mor Furniture 130.17 赊销 6.51 1,086.84 1,004.81 92.45 130.17

HomeStretch 2,055.08 赊销 102.75 10,756.30 10,534.74 97.94 2,055.08

Jackson Furniture 1,595.27 赊销 79.76 10,264.11 10,116.26 98.56 1,595.27

智能家居配件 Palliser Furniture 323.35 赊销 16.17 1,013.11 720.00 71.07 323.35

ABB, Inc. 265.86 赊销 13.29 384.75 347.71 90.37 63.49

Natuzzi 228.58 赊销 11.43 778.02 641.33 82.43 228.58

注:期后回款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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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报告期各期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与销售收入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日期 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 销售收入前五名客户
Ashley Furniture Ashley Furniture
Pride Mobility Pride Mobility
2020 年 Bob's Discount Bob's Discount
HomeStretch HomeStretch
Flexsteel Flexsteel
Ashley Furniture Ashley Furniture
Homestretch Pride Mobility
2019 年 Pride Mobility Homestretch
Bob’s Discount Bob’s Discount
American Signature Flexsteel
Ashley Furniture Ashley Furniture
Homestretch Pride Mobility
2018 年 Jackson Furniture Homestretch
Bob’s Discount Jackson Furniture
Pride Mobility Bob’s Discount

部分差异情况如下:

2019 年,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 American Signature 不属于销售收入前五
名客户。

2019 年,销售收入前五名 Flexsteel 不属于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主要
原因系该客户的信用期为提单日后 15/30 天,账期较短。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与销售收入前五名客户总体相符,
少量出入主要由于不同客户的收款进度差异,与公司业务实际相符。

(9)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分析公司坏账计提是否充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
公司名称
标准 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
金额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 10%以
中源家居 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
上的款项
准备
金额 1,000.00 万元以上(含)且占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
顾家家居 应收款项账面余额 10%以上的款 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
项 准备
金额 100.00 万元以上(含)且占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
麒盛科技
应收款项账面余额 10%以上的款 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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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准备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
金额 1,000 万元以上(含)或占应收
恒林股份 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
款项账面余额 10%以上的款项。
准备
金额 300.00 万元以上(含)且占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
公司 应收款项账面余额 10%以上的款 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
项 准备

注:敏华控股未披露上述信息。

②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6 个月以内 5 年以
公司名称 7-12 个月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含,下同) 上
中源家居 5% 5% 10% 30% 100% 100% 100%
顾家家居 5% 5% 10% 20% 30% 50% 100%
麒盛科技 5% 10% 20% 30% 50% 50% 100%
恒林股份 5% 5% 10% 20% 50% 80% 100%
公司 5% 5% 10% 20% 50% 80% 100%

注:敏华控股未披露上述信息。

③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公司名称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中源家居 5.14% 5.03% 5.00%
顾家家居 5.19% 5.20% 5.09%
麒盛科技 5.12% 5.05% 5.08%
恒林股份 5.09% 5.21% 5.22%
同行业平均值 5.14% 5.12% 5.10%
公司 5.08% 6.16% 5.08%
注:敏华控股未单独披露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注 2:上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未考虑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系综合考虑客户信用政策、过往交易经验、
客户规模和经营情况等因素确定。公司的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
本一致。

公司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制定了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并
已按上述会计政策足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制定的计提坏账准备政策符合稳健
性和公允性的要求,实际提取的坏账准备与本公司资产质量实际状况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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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坏账计提充分。

(10)报告期内各年度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的信用政策及期后回款情况,是
否存在放松信用政策的情形

报告期内各年度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的信用政策及期后回款情况如下(公司
已申请豁免披露主要客户信用政策):

单位:万元
日期 应收款前五名 期末余额 期后回款
Ashley Furniture 4,020.58 4,020.58
Pride Mobility 3,061.99 3,061.99
2020 年末 Bob's Discount 3,059.76 2,503.70
HomeStretch 1,465.48 1,465.48
Flexsteel 871.38 871.38
Ashley Furniture 6,538.70 6,538.70
HomeStretch 2,807.07 2,807.07
2019 年末 Pride Mobility 1,545.71 1,545.71
Bob's Discount 1,256.31 1,256.31
American Signature 782.90 782.90
Ashley Furniture 2,977.57 2,977.57
HomeStretch 2,059.15 2,059.15
2018 年末 Jackson Furniture 1,603.55 1,603.55
Bob's Discount 1,417.27 1,417.27
Pride Mobility 1,179.22 1,179.22
注:期后回款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客户付款条件与期后回款情况不存在重
大差异,符合行业惯例。2020 年 1-6 月,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适当调整客户信
用期。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相关客户已基本恢复正常信用期政策,相关
调整具有特殊性及商业合理性。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通过放松信用政策、付款条
件刺激销售的情形。

5、预付账款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金额分别为 199.49 万元、416.70 万元和 421.26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25%、0.46%和 0.36%。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原材料款等。2018 年,公司预付账款余额较低,主要系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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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公司供应商货款结算较为及时所致。

6、其他应收款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866.64 万元、924.22 万元
和 1,527.33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09%、1.01%和 1.30%。报告期内,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保证金、应收出口退税款等。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押金保证金 952.50 590.43 319.05

出口退税 530.62 279.28 390.50

代扣代缴社保 40.18 51.14 49.83

员工备用金 2.25 0.70 3.74

应收代垫款项 - - 98.77

其他 1.78 2.67 4.75

合计 1,527.33 924.22 866.64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增长主要原因系发行人业务增长,海关保证金和
出口退税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账龄结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中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占 60%以上,具体
账龄情况如下:

日期 项目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账面余额(万元) 1,078.14 413.11 160.67 - 13.79 0.48 1,666.19
2020
年 12 占比(%) 64.71 24.79 9.64 - 0.83 0.03 100.00
月 31 坏账准备(万元) 53.91 41.31 32.13 - 11.03 0.48 138.86

账面价值(万元) 1,024.24 371.80 128.53 - 2.76 - 1,527.33

2019 账面余额(万元) 803.25 170.54 0.50 14.51 - 0.48 989.27
年 12 占比(%) 81.20 17.24 0.05 1.47 - 0.05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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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31 坏账准备(万元) 40.16 17.05 0.10 7.25 - 0.48 65.05

账面价值(万元) 763.09 153.48 0.40 7.25 - - 924.22
账面余额(万元) 899.39 0.68 14.51 - - 0.48 915.05
2018
年 12 占比(%) 98.29 0.07 1.59 - - 0.05 100.00
月 31 坏账准备(万元) 44.97 0.07 2.90 - - 0.48 48.42

账面价值(万元) 854.42 0.61 11.60 - - - 866.64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一年以上账龄的其他应收款为 588.05 万元,主要
系员工备用金、保证金和押金。

(3)其他应收账款客户余额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账面余额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龄 占比(%)
(万元)
1 年以内 137.77 万元,
BW 工 业 发 展 股 份 公
押金保证金 610.30 1-2 年 397.17 万元,2-3 36.63

年 75.35 万元

国家税务 总局常州市
出口退税 558.54 1 年以内 33.52
税务局

NGOC MINH
CONSTRUCTION
押金保证金 320.95 1 年以内 19.26
AND REAL ESTATE
CO., LTD

Do Chi Lieu 押金保证金 65.25 2-3 年 3.92

常州市大 华印刷有限 1-2 年 10.00 万元,2-3
押金保证金 30.00 1.80
公司 年 20.00 万元

合计 1,585.04 95.13


7、存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 13,075.18 万元、21,516.19 万元和
28,268.04 万元,账面价值分别为 12,775.48 万元、21,304.27 万元和 28,016.58 万
元。存货账面余额占流动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16.42%、23.57%和 23.98%。随
着经营规模的逐渐扩大,公司存货余额亦逐步上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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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占比(%)
(万元) (万元) (%) (万元) (%)

原材料 9,604.71 33.98 7,860.98 36.54 4,379.58 33.50

在产品 1,194.41 4.23 319.75 1.49 233.49 1.79

自制半成品 7,912.19 27.99 7,391.01 34.35 4,898.45 37.46

委托加工物资 77.82 0.28 205.96 0.96 159.63 1.22

产成品 9,478.91 33.53 5,738.49 26.67 3,404.03 26.03

其中:发出商品 5,479.38 19.38 3,196.20 14.85 2,119.15 16.21

原值合计 28,268.04 100.00 21,516.19 100.00 13,075.18 100.00
跌价准备 251.47 211.92 299.70
存货净额 28,016.58 21,304.27 12,775.48

公司产品主要为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此外公司也会根据客户要求直
接销售机构件、电机、电控装置等智能家具配件。总体上,公司生产采取以销定
产的模式,主要根据客户订单需求量、交期以及产能情况安排材料采购和生产,
不存在大量长期积压库存。

(1)存货余额变动分析

公司存货由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和产成品构成,报
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结构基本稳定。

2019 年末存货余额较 2018 年末增加 8,441.01 万元,主要与 2019 年 8 月匠
心越南开始投产及期末备货需求有关。越南制造业供应链体系相对薄弱,大量原
材料须从中国进口,同时匠心越南生产所需电机电控、机构件等半成品由国内主
体生产。面对四季度的生产忙季和即将到来的春节假期,公司于年末对越南公司
进行了集中备货,导致期末原材料及自制半成品增长较快。

2020 年末存货余额较 2019 年末增加 6,751.85 万元,主要系:①2020 年末,
公司在手订单 57,008.29 万元,较 2019 年末增长 101.97%,公司生产备料相应增
加;②2020 年,国际集装箱海运运力供不应求,发行人 2020 年末产品出货相对
较慢,产成品同比有所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产成品余额随业务规模扩大呈增长趋势,期末产成品余额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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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与期末时点的在手订单规模及生产状态有关,发出商品余额主要与装箱运输状
态有关。

为提高研发效率、保持竞争优势,公司产品核心配件均为自主设计、生产。
公司产品的生产工序主要为装配、冲压、焊接、缝纫、扪工、组装等,生产周期
较短,因此期末在产品和委托加工物资余额较小。2020 年末,公司委托加工物
资余额同比减少,主要与期末材料发出状态有关。

(2)存货质量分析

公司执行“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存货管理政策,对多数原材料按照订单及
生产要求实时采购,对部分常规原材料进行适当备货,且公司生产周期相对较短,
因此公司存货周转相对较快。报告期内,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减值测
试,将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进行比较,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计提跌价准备的原材料主要为呆滞、可使用性较低以及更新较快的电子
类材料,计提跌价的库存商品主要为少量样品及客户调货的滞留品。报告期各期
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 299.70 万元、211.92 万元和 251.47 万元,占
各期末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2.29%、0.98%和 0.89%,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
备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计提金额 计提比例 计提金额 计提比例 计提金额 计提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原材料 155.63 1.62 179.04 2.28 216.82 4.95

在产品 - - - - - -

自制半成品 88.58 1.12 31.42 0.43 42.81 0.87

委托加工物资 0.08 0.10 - - - -

产成品 7.18 0.08 1.46 0.03 40.07 1.18

其中:库存商品 7.18 0.18 1.46 0.10 40.07 4.63

发出商品 - - - - - -
合计 251.47 0.89 211.92 0.98 299.70 2.29
注:计提比例=计提金额/期末对应存货类别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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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库龄 1 年以上的原材料、库存商品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 1 年以上的原材料、库存商品情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存货
类别 账面余 存货跌 账面价 账面余 存货跌 账面价 账面余 存货跌 账面价
额 价准备 值 额 价准备 值 额 价准备 值
原材
469.58 123.35 346.23 440.30 78.48 361.82 234.68 65.40 169.28

库存
12.96 7.18 5.78 17.61 - 17.61 0.76 - 0.76
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库龄 1 年以上的原材料账面价值分别为 169.28 万元、361.82
万元和 346.23 万元,主要包括面料、钢材、五金件、电子器件、包装物等,主
要系生产备货较多导致的库存余料;库龄 1 年以上的库存商品账面价值分别为
0.76 万元、17.61 万元和 5.78 万元,主要包括智能电动沙发和智能电动床,主要
系部分客户临时变更订单数量导致的库存。

公司根据不同类别原材料的保质期、保存成本、未来可继续使用的可能性及
价值、变卖可回收的净值等因素,根据库存商品的适销性、市场价格等因素,评
估其可变现净值,综合判断其可变现净值并充分计提了坏账准备。

(4)2019 年末存货的地区分布情况,存货大幅增长是否具有合理性,结合
期后销售金额披露 2019 年末存货余额跌价准备是否计提充分

①2019 年末存货的地区分布情况

公司名称 地区 期末余额(万元)
匠心家居 中国常州 4,260.45
携手家居 中国常州 3,566.10
美能特机电 中国常州 1,848.15
常州美闻 中国常州 597.30
匠心美国 美国 3,292.67
匠心越南 越南 7,951.51
合计 21,516.19
注:上述各主体期末存货余额,已抵消关联毛利

②2019 年年末存货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9 年末存货余额较 2018 年末增加幅度较大,主要与 2019 年 8 月匠心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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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始投产及期末备货需求有关。越南制造业供应链体系相对薄弱,部分主要原
材料须从中国进口,同时匠心越南生产所需电机电控、机构件等部分配件由国内
主体生产。面对四季度的生产忙季和即将到来的春节假期,匠心越南 2019 年末
进行了集中备货,导致期末原材料及自制半成品增长较快。

③结合期后销售金额披露 2019 年末存货余额跌价准备是否计提充分

截至 2019 年 期末存货跌价准 截至 2020 年 8 月 截至 2020 年 8 月
存货类别 末存货余额 备计提金额(万 末被领用或销售 末被领用或销售
(万元) 元) 的金额(万元) 的比例
原材料 7,860.98 179.04 7,282.98 92.65%
在产品 319.75 - 319.75 100.00%
库存商品 2,542.29 1.46 2,507.89 98.65%
自制半成品 7,391.01 31.42 6,151.35 83.23%
发出商品 3,196.20 - 3,196.20 100.00%
委托加工物资 205.96 - 205.96 100.00%
合计 21,516.19 211.92 19,664.13 91.39%

截至 2020 年 8 月末,公司 2019 年末存货期后销售或领用的比例为 91.39%,
存货周转情况总体良好,部分未被领用或销售的存货主要为前期多采购的原材料、
多生产的自制半成品等,该等存货基本保存完好,不影响继续使用或变卖。其中,
通用性较强的多数于期后陆续被领用结转;专用性较强的期后继续使用频率较低,
但存在一定的变卖价值或改造为其他半成品的价值。公司已于各报告期末评估各
类存货的继续使用价值、变现净值,并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各类存货与公司业务规模变化的匹配情况,进一步披露各类存货的采购
周期、备货的标准、产品的生产周期及销售周期,并结合前述产销周期披露目前
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存货库存水平的合理性

①各类存货与公司业务规模的匹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营业收入、各类存货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存货名称 存货账面 存货账面 存货账面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价值 价值 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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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 9,449.07 7,681.93 4,162.76
在产品 1,194.41 319.75 233.49
库存商品 3,992.35 2,540.84 1,244.81
自制半成品 7,823.61 7,359.59 4,855.64
131,813.33 117,469.88 109,699.55
发出商品 5,479.38 3,196.20 2,119.15
委托加工物
77.74 205.96 159.63

合计 28,016.58 21,304.27 12,775.48

公司为生产型企业,拥有内部一体化的供应链体系,生产环节中的关键配件
和半成品系自主开发和生产;因此,公司存货中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占比较高。
随着销售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公司原材料、自制半成品等存货金额整体呈上升趋
势;2019 年末存货的增长幅度较大,主要与 2019 年匠心越南新增产能及其期末
备货需求有关。2020 年末,公司存货余额同比增长,主要系 2020 年公司业务量
同比增长,及当期国际集装箱海运运力供不应求,年末时点公司产品发货进度放
缓所致。

综上,报告期内,各类存货与公司业务规模具备匹配性。

②各类存货的采购周期、备货的标准、产品的生产周期及销售周期,结合前
述产销周期披露目前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存货库存水平的合理性

A、材料的采购周期、备货标准

公司各类原材料采购周期如下:

原材料类别 备货周期(采购周期)
金属加工件 约 15 天
电子器件 约 30 天
钢材 约 15 天
电机金属零件 约 15 天
面料 40-50 天
木制品 约 10 天
填充材料 约 10 天

匠心越南运营初期部分主要原材料由中国国内进口,备货周期在上述基础上
增加约 25 天运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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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各类原材料使用频次、采购周期、存储成本等,一般设定 5-10 天
耗用量的安全库存水平。匠心越南由于原材料、半成品等主要由境内主体提供,
中越运输耗时较长,为保证生产连续性,其备货相应增加。

B、产品的生产周期及销售周期

产品类别 生产周期 销售周期
智能电动沙发 25-30 天 FOB:7 天左右
智能电动床 20-25 天 FOB CDP:30 天左右
送货上门:30-60 天
智能家居配件 10-15 天 上门提货(不含售后配件):30-50 天

注:产品销售周期以产成品入库至确认收入的周期。

C、目前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存货库存水平的合理性

根据前述产销周期,发行人库存流转时间(安全库存、生产周期、销售周期
合计)在 22-100 天之间。

2018 年-2020 年,公司的存货周转天数分别为 55.90 天、78.43 天、105.32
天。

2018 年,公司年末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存货水平与生产销售需求相适应。

2019 年末,匠心越南因当地供应链条件薄弱、国内春节假期将至等原因而
加大原材料备货量、库存商品生产量,导致公司期末存货增长较多。2020 年,
由于国际集装箱海运运力供不应求,海运周期较长,因而存货周转天数延长。综
合以上因素,2019 年、2020 年存货周转天数较高。

综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存货库存水平与公司安全库
存需求、产品生产销售周期及公司的经营实际相匹配,具备合理性。

(6)报告期内原材料、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的期后结转率、订单支持率以及
期后销售比例,库存商品的订单支持率及期后销售比例

报告期内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的期后结转率及订单支持
率情况如下:

期间 存货类别 期末余额 期后领用或 期后结转率/ 订单支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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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销售金额(万元) 期后销售比例
原材料 9,604.71 8,483.62 88.33%
在产品 1,194.41 1,194.41 100.00%
2020 年 自制半成 201.67%
7,912.19 6,646.29 84.00%

库存商品 3,999.53 3,888.55 97.23%
原材料 7,860.98 7,532.98 95.83%
在产品 319.75 319.75 100.00%
2019 年 自制半成 70.83%
7,391.01 7,163.38 96.92%

库存商品 2,542.29 2,531.84 99.59%
原材料 4,379.58 4,187.76 95.62%
在产品 233.49 233.49 100.00%
2018 年 自制半成 147.08%
4,898.45 4,727.09 96.50%

库存商品 1,284.88 1,284.88 100.00%
注 1:各期期末存货订单支持率=各期期末在手订单金额/各期期末存货账面余额

注 2:期后结转/销售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末,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及库存商品的期后结
转率较高,期后领用或销售比例总体良好。除 2019 年末因匠心越南年末备货较
多导致其订单支持率下降外,各期末订单支持率较高。

(7)报告期内发出商品的具体构成、对应客户及合同情况、发出时间、期后
结转及收入确认情况,是否存在长期未结转的发出商品、发出商品是否均有订单
支持,发出商品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①报告期内的发出商品具体构成、对应客户及合同情况、发出时间、期后结
转及收入确认情况

A、报告期内发出的发出商品构成、发出时间及期后结转收入确认情况

期后结转收入金
日期 发出商品的构成 期末余额(万元) 发出时间
额(万元)
智能电动沙发 3,510.78 期末前 3 个月内 3,510.78

2020 年 12 智能电动床 1,082.03 期末前 3 个月内 1,082.03
月 31 日 智能家居配件 886.57 期末前 3 个月内 886.57
合计 5,479.38 5,47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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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电动沙发 1,478.84 期末前 3 个月内 1,478.84

2019 年 12 智能电动床 1,267.96 期末前 3 个月内 1,267.96
月 31 日 智能家居配件 449.40 期末前 3 个月内 449.40
合计 3,196.20 3,196.20
智能电动沙发 859.68 期末前 3 个月内 859.68

2018 年 12 智能电动床 668.55 期末前 3 个月内 668.55
月 31 日 智能家居配件 590.93 期末前 3 个月内 590.93
合计 2,119.15 2,119.15
注:期后结转收入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的发出时间均在各期末前 3 个月以内,
与公司商品运输时间相匹配。各期末发出商品均于期后结转收入。

B、报告期内发出商品对应客户以及合同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客户的订单发货,发出商品均有订单支持。报告期各期,
发出商品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日期 发出商品对应的主要客户 期末余额(万元)
Ashley Furniture 2,407.67
HomeStretch 439.29
2020 年 12 月 31 Factory Direct 318.52
日 Warehouse M 277.46
Raymours 198.03
合计 3,640.98
Ashley Furniture 947.25
Bob’s Discount 543.65
2019 年 12 月 31 Pride Mobility 181.25
日 Factory Direct 175.25
Badcock 148.51
合计 1,995.91
Ashley Furniture 333.05
高峰创建家私(深圳)有限公司 241.86

2018 年 12 月 31 广州市睿创家具有限公司 178.62
日 Mor Furniture 165.86
Pride Mobility 134.41
合计 1,053.80

C、是否存在长期未结转的发出商品、发出商品是否均有订单支持,发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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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均为期末前 3 个月内发出,不存在长期未结转的发出
商品。公司根据客户的订单发货,所有的发出商品均有订单支持。

期末发出商品余额主要取决于各期末时点正在执行订单的发货、交付以及客
户签收情况;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期末发出商品余额整体上有所增加。因
此,发出商品变动具备合理性。

(8)存货管理的相关内控制度及执行有效性,包括存货收发存系统的设计和
运行、存货盘点制度等

①公司存货收发存系统的设计和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存货管理制度》,规范存货的取得、验收、保管、
发出等行为,对于存货的收、发、搬运、储存和交付行为以及单据的流转实施控
制。生产服务中心(仓储部)职责为负责严格按收、发存货程序进行操作,按先
进先出的原则管理、收发存货及系统录入和表格制作,保证仓储部账物相符;负
责完善仓储部运作流程和岗位职责,工作策划与控制,持续不断改进;负责规范
仓储区域,合理摆放存货,做好标识管理及现场管理;负责定期检查存货区域的
环境要求,如温度、湿度控制,并做好防水、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加强
存货出门管制。生产制造中心职责为负责生产使用物料的申请领用工作;负责在
产品存货的管理工作;负责产成品的入库工作。生产服务中心(计划采购部)职
责为负责下达通知日常的送货计划,办理入库手续;负责按计划采购存货及供应
商来料异常的处理;负责部分物料安全库存值的制定。生产技术质量中心(质量
管理部)职责为负责对外协件、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负责对公司来料
进行进仓品质检验;负责来料检验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监督及异常反馈,通
知各相关部门做好不合格品的管理工作。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部)职责为负
责人力资源的配备及必要的培训。财务管理中心(财务部)职责为负责账务指导、
监督存货盘点和数据监督审核。生产技术质量中心(产品开发工程部)职责为负
责及时开好 Infor 系统研发领料单据,做好领料工作。营销客服中心的客户服务
部负责提供并下发销售发货单及发货明细;物流部负责发出商品的运输和运输发
票的开具、核对,提供并下发重箱进港信息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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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采用 Infor 系统进行各类存货的收发存核算。

上述内控制度实际执行情况良好,ERP 系统均正常运行。

②存货盘点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资产盘点管理制度》,对各类存货的盘点细则以及
流程,对各个部门在存货盘点中的管理职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采取定期盘点与不定期盘点相结合的方式,对存货进行盘点,以金蝶系
统或 Infor 系统中的账面结存数作为盘点的依据。季度盘点、年度盘点、不定期
盘点均由财务部组织发起和协调,设置盘点基准日、召开盘点动员大会、拟定《盘
点计划表》,并根据实际盘点情况提出管理建议和意见。由财务部对各资产管理
部门发出盘点通知,在季度盘点、年度盘点时采用静态方式进行全面盘点。由财
务部负责召集各资产管理部门人员和协调盘点部门人员召开盘点工作协调会,并
按拟定的《盘点计划表》组织实施。各部门接到《盘点计划表》后组织召开部门
内部盘点会议,做好各项盘点前准备工作,包括清理整顿,分类、分区域按规定
堆放,并张贴“物料标识卡”。各部门所有账目处理应在盘点日前一天全部完成。
财务部导出盘点基准日的账面库存清单下发于各相关部门,各相关部制作成《盘
点报告》。盘点需有盘点人、监盘人共同进行,对于盘点差异需进行二次复盘,
盘点结束确认无误后共同在《盘点报告》上签字确认。各盘点部门根据《盘点报
告》出现的盘点差异,出具《差异对策报告》提报财务,由财务审批给出差异处
理意见并执行差异调整。年度盘点由公司聘用的外部审计机构共同参与和监督盘
点过程。上述内控制度实际执行情况良好。

综上,公司建立了《存货管理制度》、《资产盘点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
存货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健全。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管理相关内控制度有效执
行,存货管控良好。

8、其他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673.25 万元、2,179.68
万元和 3,440.97 万元。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2.10%、2.39%和 2.92%,具体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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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待抵扣进项税 2,660.54 77.32 1,765.62 81.00 1,066.75 63.75
预缴所得税 644.41 18.73 118.47 5.44 486.26 29.06
房租费、保险费
136.01 3.95 295.58 13.56 120.24 7.19
等待摊费用
合计 3,440.97 100 2,179.68 100.00 1,673.25 100.00

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扣税金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待抵扣进项税
系公司已经取得发票但尚未申请认证的进项税。


(三)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固定资产 12,112.21 73.42 10,670.65 74.49 10,354.19 76.87
在建工程 75.03 0.45 90.64 0.63 - -
无形资产 1,647.64 9.99 1,740.78 12.15 1,780.35 13.22
长期待摊费用 903.81 5.48 764.49 5.34 613.01 4.55
递延所得税资产 630.84 3.82 524.50 3.66 435.04 3.2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28.75 6.84 533.61 3.73 286.99 2.13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498.27 100.00 14,324.66 100.00 13,469.58 100.00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报告期各期末,上述两项资产
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90.09%、86.64%和 83.40%。公司固定资产主要
为房屋建筑物和生产设备,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软件。公司主要非流动
资产具体分析如下:

1、固定资产分析

(1)固定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0,354.19 万元、10,670.65 万
元和 12,112.21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76.87%、74.49%和 73.42%。
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运输设备、通用设备和其他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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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房屋建筑
项目 专用设备 运输设备 通用设备 其他设备 合计

原值 10,625.09 6,276.62 948.15 586.89 510.82 18,947.57
2020
年 12 累计折旧 4,298.36 1,615.28 328.12 297.81 295.80 6,835.37
月 31 减值准备 - - - - - -

账面价值 6,326.73 4,661.34 620.04 289.08 215.01 12,112.21
原值 10,518.41 4,358.18 645.48 463.98 334.89 16,320.94

2019 累计折旧 3,780.68 1,129.19 297.88 211.93 230.60 5,650.29
年末 减值准备 - - - - - -
账面价值 6,737.72 3,228.99 347.60 252.06 104.28 10,670.65
原值 10,137.66 3,694.70 436.77 412.39 297.74 14,979.26

2018 累计折旧 3,255.15 782.75 246.89 168.86 171.42 4,625.07
年末 减值准备 - - - - - -
账面价值 6,882.51 2,911.96 189.88 243.52 126.32 10,354.19

从固定资产结构看,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占固定资产的比重较大,是公司
主要的固定资产,符合公司所处的制造业行业特征。报告期各期末,上述两类固
定资产原值合计占固定资产原值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92.34%、91.15%和 89.20%。

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固定资产原值较上年末分别增加 1,098.11
万元、1,341.68 万元和 2,626.63 万元,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增加
生产、运输、研发等设备用于扩大产能、提高生产的智能化自动化程度。报告期
内,公司固定资产使用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减值因素。

公司机器设备原值增长趋势与公司主要产品产量、销量及公司主营销售收入
增长趋势相吻合,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具体如下:

专用设备 通用设 产能 产量 销量
主营业务收
年度 原值(万 备原值 产品 (万 (万 (万
入(万元)
元) (万元) 张) 张) 张)

2020 年 智能电动沙发 48.40 50.30 47.30
6,276.62 586.89 131,813.33
(末) 智能电动床 17.73 15.91 15.36

2019 年 智能电动沙发 35.80 33.04 31.80
4,358.18 463.98 116,878.72
(末) 智能电动床 16.96 17.99 1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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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智能电动沙发 27.72 27.65 27.32
3,694.70 412.39 108,728.22
(末) 智能电动床 13.44 14.11 14.15

(2)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对比情况如下:

上市公 预计使用年 残值率
项目 折旧方法 年折旧率(%)
司 限(年) (%)

50 年 或 按 土 2% 或 按 土 地
地相关租赁 相关租赁年限
租赁土地及楼宇 平均年限法 -
年限(以较短 (以较短者为
者为准) 准)

5 年或按相关 20% 按 相 关 租
敏华控 租赁物业装修 平均年限法 租赁年限(以 - 赁年限(以较
股 较短者为准) 短者为准)

设备及机器 平均年限法 5-10 - 10-20

家具、装置及办公设
平均年限法 3-5 - 20-33


汽车 平均年限法 5-8 - 12.5-20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5-20 5 或 10 4.50-19.00

中源家 专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 或 10 9.00-19.00
居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4 5 23.75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5 或 10 18.00-31.67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00 4.75

麒盛科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00 9.50-19.00
技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4 5.00 23.75

电子及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5.00 19.00-31.67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5-20 5-10 4.50-19.00

顾家家 通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5-10 18.00-31.67
居 专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5-10 9.00-9.50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5 5-10 18.00-19.00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5-20 5.00 4.75-19.00

恒林股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3-10 5.00 9.50-31.67
份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5 5.00 19.00

电子及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3-10 5.00 9.50-3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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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00 4.75

通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3-10 5.00 9.5-31.67

发行人 专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00 9.5-19.00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4-10 5.00 9.5-23.75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3-10 5.00 9.5-31.67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重要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
在显著差异,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设定合理,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充分。

2、在建工程分析

2018 年末,公司无在建工程项目。2019 年末、2020 年末在建工程分别为 90.64
万元、75.03 万元,主要为匠心越南生产配套设施建造工程。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大额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形,在建工程不存在
重大减值因素。

3、无形资产分析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及软件,报告期各期末,无形资产构成情况
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土地使用权 1,547.85 93.94 1,590.81 91.39 1,633.77 91.77
软件 99.78 6.06 149.96 8.61 146.58 8.23
合计 1,647.64 100.00 1,740.78 100.00 1,780.3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为稳定,未发生减值情况。公司无形资
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关于土地使用权的详细情况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
和技术”之“五、(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无形资产进行逐项检查,未发现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
象,无需专门进行减值测试或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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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长期待摊费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分别为 613.01 万元、764.49 万元和
903.81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4.55%、5.34%和 5.48%。公司长期待摊
费用主要系房屋装修、改良费用。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装修、房屋改良 581.66 64.36 608.18 79.55 608.21 99.22
其他 322.15 35.64 156.31 20.45 4.80 0.78
合计 903.81 100 764.49 100.00 613.01 100.00

2020 年末,长期待摊费用有所增长,主要系房屋装修改良支出、厂房辅助
设施。

5、递延所得税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435.04 万元、524.50 万元
和 630.84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3.23%、3.66%及 3.82%,具体构成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递延所 递延所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可抵扣暂 可抵扣暂
得税资 得税资
时性差异 税资产 时性差异 时性差异
产 产
资产减值准备 545.81 83.02 567.76 85.61 804.10 123.32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
2,354.53 353.18 1,967.36 295.10 992.97 148.95

可抵扣亏损 416.13 62.42 - - 268.78 67.19
递延收益 117.36 17.60 154.88 23.23 63.45 9.52
预计负债 53.50 6.29
其他 171.12 108.33 270.26 120.55 262.75 86.07
合 计 3,658.45 630.84 2,960.26 524.50 2,392.05 435.04

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主要系匠心美国按照密西西比州当地税法规定,在密
西西比州已缴纳的财产税于未来 5 年内可以抵扣该州企业所得税,从而产生的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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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所得税资产。

6、其他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86.99 万元、533.61
万元和 1,128.75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2.13%、3.73%和 6.84%。公司
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系中介机构专业服务费、预付的工程设备款等。2020 年,
非流动资产金额增长较大,主要系预付的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十四、负债分析

(一)负债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49,784.92 万元、40,117.81 万元和
49,036.5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流动负债 48,436.65 98.78 39,806.40 99.22 49,532.93 99.49
非流动负债 599.91 1.22 311.40 0.78 251.99 0.51
负债总额 49,036.57 100.00 40,117.81 100.00 49,784.9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49,532.93 万元、39,806.40 万元和
48,436.65 万元,占负债总额分别为 99.49%、99.22%和 98.78%;非流动负债余额
分别为 251.99 万元、311.40 万元和 599.91 万元,占负债总额分别为 0.51%、0.78%
和 1.22%。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结构较为稳定,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与公司经
营模式、资产结构特征相匹配。


(二)流动负债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短期借款 4,255.77 8.79 - - - -
应付票据 14,129.24 29.17 14,487.69 36.40 15,121.63 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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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账款 24,553.55 50.69 20,888.67 52.48 17,493.79 35.32
预收款项 124.20 0.26 160.51 0.40 114.04 0.23
合同负债 32.30 0.07 - - - -
应付职工薪酬 2,294.47 4.74 1,994.97 5.01 1,803.27 3.64
应交税费 2,183.25 4.51 1,304.78 3.28 194.08 0.39
其他应付款 56.00 0.12 79.33 0.20 14,083.73 28.43
其他流动负债 807.88 1.67 890.47 2.24 722.38 1.46
流动负债合计 48,436.65 100.00 39,806.40 100.00 49,532.93 100.00

1、短期借款分析

2018-2019 年各期末,公司无短期借款。2020 年,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
4,255.77 万元,金额较小。

2、应付票据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银行承兑汇票 14,129.24 100.00 14,487.69 100.00 15,121.63 100.00
应付票据 14,129.24 100.00 14,487.69 100.00 15,121.6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15,121.63 万元、14,487.69 万元和
14,129.24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30.53%、36.40%和 29.17%。公
司结算供应商货款的票据系银行承兑汇票,采用票据结算方式可有效缓解公司运
营资金压力。2019 年度,经与部分供应商友好协商,公司改善了付款条件,以
争取采购价格优化,导致 2019 年末及 2020 年末应付票据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到期均能正常结算,未因票据结算问题与银行产生
过纠纷,票据结算情况良好;公司严格按照采购合同条款或与供应商的约定按时
付款。

3、应付账款分析

(1)应付账款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的构成情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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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应付材料款 22,852.69 93.07 20,522.43 98.25 17,008.09 97.22
应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201.50 0.82 219.75 1.05 172.81 0.99
应付费用类款项 1,499.35 6.11 146.49 0.70 312.89 1.79
合计 24,553.55 100.00 20,888.67 100.00 17,493.7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17,493.79 万元、20,888.67 万元和
24,553.55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35.32%、52.48%和 50.69%,应
付账款主要为应付材料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材料款持续增加,与公司业
务量及采购额增长趋势较为匹配。

(2)应付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龄较短,账龄一年以内应付账款余额占比
97%以上,具体账龄情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1 年以内 24,046.29 97.93 20,567.00 98.46 17,384.51 99.38
1-2 年 392.95 1.60 213.83 1.02 43.44 0.25
2-3 年 10.91 0.04 42.00 0.20 65.84 0.38
3 年以上 103.41 0.42 65.84 0.32 - -
合计 24,553.55 100.00 20,888.67 100.00 17,493.79 100.00

(3)应付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如下(公司已申请豁免
披露主要供应商信用政策):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账面余额 是否关联方 结算方式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 Ashley Furniture 968.08 否 转账
2 惠州市忠邦电子有限公司 737.82 否 转账、票据
3 常州市鹤林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705.05 否 转账、票据
4 海宁吉申纺织有限公司 672.72 否 转账
5 常州市云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602.12 否 转账
合计 3,685.79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 惠州市忠邦电子有限公司 644.24 否 转账、票据
2 慈溪市华拓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639.29 否 转账、票据
3 常州市鹤林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621.11 否 转账、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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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余姚市宇洲电器有限公司 511.97 否 转账、票据
5 常州市国瑞电器有限公司 503.15 否 转账、票据
合计 2,919.76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 常州市云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290.09 否 转账、票据
2 余姚市宇洲电器有限公司 516.96 否 转账、票据
3 常州市圣世豪机械有限公司 501.58 否 转账、票据
4 惠州市忠邦电子有限公司 446.73 否 转账、票据
5 张家港市港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423.74 否 转账、票据
合计 3,179.10

注:同一控制下供应商合并列示。

(4)应付账款余额持续增长的合理性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应付账款余额 24,553.55 20,888.67 17,493.7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7,493.79 万元、20,888.67 万
元和 24,553.55 万元。2019 年末,应付账款余额同比增长 19.41%,2020 年末,
应付账款余额同比增长 17.54%,主要原因系:

①2019 年、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长 7.08%、12.21%。伴随公
司销售规模扩大,原材料等采购量及期末应付账款余额随之提高;

②2019 年,匠心越南新增产能投产。由于越南当地供应链不成熟,匠心越
南部分主要原材料、半成品需由国内供应。考虑到春节假期及四季度生产出货相
对集中,2019 年末匠心越南进行了集中备货,导致 2019 年末应付账款余额较 2018
年有所提高。

综上,报告期内,应付账款余额的变化具备合理性。

4、预收款项

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 114.04 万元、160.51 万元和 124.20
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0.23%、0.40%和 0.26%。公司预收款项金额较低,
系部分客户预付的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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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同负债

2018 年、2019 年各期末,公司无合同负债。2020 年末,公司合同负债金额
为 32.30 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为 0.07%,主要系预收货款。

6、应付职工薪酬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已计提未发放的职工工资、社保公积金等。报告期
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1,803.27 万元、1,994.97 万元和 2,294.47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3.64%、5.01%和 4.74%。2019 年、2020 年,公
司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逐年增长,与报告期内公司产销规模逐年扩大的趋势相
匹配。

7、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交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 27.39 190.66 61.76
企业所得税 2,023.28 971.99 0.35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1.89 24.16 14.07
城市维护建设税 18.35 26.60 39.03
房产税 31.27 31.27 31.27
土地使用税 10.40 10.40 10.40
教育费附加 7.86 11.40 16.73
地方教育附加 5.24 7.60 11.13
印花税 2.82 4.69 9.36
财产税 24.32 26.00 -
其他 0.43 0.02 -
合计 2,183.25 1,304.78 194.0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 194.08 万元、1,304.78 万元和
2,183.25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0.39%、3.28%和 4.51%。公司期末应交
税费主要由应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构成。

2020 年末应交税费较 2019 年末有所升高,主要系当期末应缴的全球无形资
产低税收入税(“GILTI 税”)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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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明细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应付股利 - - - - 14,000.00 99.41
其他 56.00 100.00 79.33 100.00 83.73 0.59
合计 56.00 100.00 79.33 100.00 14,083.7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14,083.73 万元、79.33 万元和
56.00 万元,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28.43%、0.20%和 0.12%。

①应付股利

2018 年 10 月,常州锐新股东会决议向股东随遇心蕊定向分红 14,000.00 万
元,并于次年支付。

②其他应付款-其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其他款项主要系暂未支付的费用报销款、
押金保证金和应付暂收款等。


(三)非流动负债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预计负债 326.72 54.46 - - - -
递延收益 117.36 19.56 154.88 49.74 63.45 25.18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5.83 25.98 156.52 50.26 188.54 74.82
非流动负债合计 599.91 100.00 311.40 100.00 251.99 100.00

1、预计负债

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无预计负债。2020 年末,公司预计负债余额为
326.72 万元,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很可能滞后发生的售后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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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 63.45 万元、154.88 万元和 117.36
万元。递延收益主要系公司取得的资产相关政府补助,主要包括常州市关于实施
“三位一体”发展战略促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
型升级专项资金等项目。

3、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分别为 188.54 万元、156.52 万元
和 155.83 万元。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系 2018 年起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颁布的《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
号),将 2018 年度和 2019 年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 万元的设备、器具选
择一次性税前扣除,相应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


十五、偿债能力、流动性及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偿债能力相关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偿债能力指标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4.76 39.02 54.1
资产负债率(合并)(%) 36.49 37.99 53.48
流动比率(倍) 2.43 2.29 1.61
速动比率(倍) 1.84 1.74 1.34
偿债能力指标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5,270.26 15,684.19 16,945.32
利息保障倍数 133.19 181.92 /
注: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其他流动资产之待摊费用)∕
流动负债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利息支出(仅包括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所得税费用+
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支出(利息支出包括记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
借款利息支出);2018 年,公司未产生利息支出

总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总体稳健,偿债能力整体有所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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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风险较低,公司流动性不存在重大变化或风险趋势。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
偿债能力将进一步改善。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
异,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 资产负 资产负
公司名称 流动比 速动比 流动比 速动比 流动比 速动比
债率 债率 债率
率(倍) 率(倍) 率(倍) 率(倍) 率(倍) 率(倍)
(%) (%) (%)
敏华控股 34.60 1.44 1.03 45.26 1.11 0.72 48.91 1.20 0.72
中源家居 40.80 1.51 1.12 40.50 1.65 1.36 34.77 1.97 1.75
麒盛科技 18.05 4.65 3.84 18.13 6.02 5.32 40.83 2.07 1.57
顾家家居 45.52 1.18 0.83 48.61 1.36 1.07 52.28 1.38 1.04
恒林股份 45.04 1.55 1.12 30.55 2.26 1.76 20.01 4.09 3.63
平均值 36.80 2.07 1.59 36.61 2.48 2.05 39.36 2.14 1.74
公司 36.49 2.43 1.84 37.99 2.29 1.74 53.48 1.61 1.34
注 1:敏华控股会计期间为 4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 31 日,上表 2019 年 12 月 31 日数据为其 2020
年 3 月 31 日数据,以此类推
数据来源:Wind 资讯、上市公司年报

2018 年、2019 年,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总体略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资产负债率总体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20 年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略高于
同行业平均水平,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恒林股份、麒盛科技分别于 2017 年、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完成公
开市场融资;上述两家可比公司上市后前两年(含上市当年)资产负债率显著低
于同行业平均值,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平均值。剔除上述两家影
响,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二)报告期内股利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的具体情况如下:

2018 年 10 月 8 日,常州锐新股东会决议向股东随遇心蕊定向分红 14,000.00
万元,其他股东不参与本次分红。本次股利于 2019 年 8 月发放完毕。

1、定向分红的原因及合理性

定向分红的原因为宁波随遇心蕊需要资金支付 Motto Motion 公司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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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项。

做出定向分红决定时,发行人仅有宁波随遇心蕊(李小勤控制的公司)、李
小勤两名股东,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做出定向分红决定时,常州锐
新系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决定不存在违反常州锐新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或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情形,相关决定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

做出定向分红决议前,2018 年 9 月 Motto Motion 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 35%
的股权以 13,722.45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宁波随遇心蕊;转让价格系双方基于公司
账面净资产评估值(常中瑞资评报字(2018)第 32 号)经友好协商确定。转让价
格所基于的公司净资产中已包含未分配利润等留存收益,股权转让完成后的分红
行为不影响原股东 Motto Motion 公司的权益。

综上,前述定向分红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具
有合理性。

2、宁波随遇心蕊支付股权受让款的资金来源情况是否合法合规

宁波随遇心蕊支付股权转让款的资金来源为合法的分红所得,宁波随遇心蕊
在 2018 年度汇算清缴中已将该笔收入作为免税收入进行申报。

综上,宁波随遇心蕊支付股权转让款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740.54 11,182.67 12,313.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80.13 -2,587.08 -2,127.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15.47 -9,277.50 -4,095.0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101.11 1,280.93 2,866.6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674.77 599.03 8,957.9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8,584.50 43,909.73 43,31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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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2,257.17 113,655.19 108,190.92

收到的税费返还 9,358.85 10,288.10 10,315.5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386.28 13,845.18 8,102.4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2,002.30 137,788.47 126,608.9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9,487.35 84,851.67 73,892.0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8,823.07 19,817.22 18,380.88

支付的各项税费 3,685.67 3,516.57 3,170.1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265.68 18,420.34 18,851.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8,261.76 126,605.80 114,294.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740.54 11,182.67 12,313.97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到的
税费返还和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占现金流入总额的比例在 80%以上。报告期内,“收到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占比较小,主要包括收回的保证金、经营性利息收入、收到的政府补助
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公司现金的主要来源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入。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报告期内销售收现比率均稳
定在 95%以上,表明公司应收账款回款能力较强,盈利质量较高,公司的销售收
入有较强的现金回款予以支持,反映出公司主营业务获现能力较强,销售质量较
高。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2,257.17 113,655.19 108,190.92
销售收入 131,813.33 117,469.88 109,699.55
销售收现比率 100.34% 96.75% 98.62%
注:销售收现比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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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告期 内,公 司 收到其 他与经营 活动 有关的 现金分别 8,102.46 万元 、
13,845.18 万元和 10,386.28 万元,主要为收回保证金、利息收入等,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收回的保证金 8,100.33 11,771.59 6,490.07

经营性利息收入 1,439.24 1,319.55 1,098.21

收到的政府补助 836.54 488.90 464.87

收到的往来款 7.85 255.15 46.70

收到其他营业外收入等 2.32 10.00 2.61

合计 10,386.28 13,845.18 8,102.46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主要来源于产品的销售收入,经营活动的现金支出
也主要体现为购买原材料的支出。报告期内,随着经营规模扩大和美国进口关税
影响,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逐年增加,分别为 73,892.07 万元、
84,851.67 万元和 89,487.35 万元。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报告期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18,380.88 万元、
19,817.22 万元和 18,823.07 万元。2019 年同比增长,与公司销售收入变动趋势相
吻合;2020 年,匠心越南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长,当地员工人数亦相应增长较
多,由于当地员工薪酬较低,因此虽然当年销售收入同比增长,但支付给职工以
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仍有所下滑。

支付的各项税费

报告期内,支付的各项税费分别为 3,170.14 万元、3,516.57 万元和 3,685.67
万元,占比较小。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报告期内,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 18,851.90 万元、18,4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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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和 16,265.68 万元,主要为支付保证金和期间费用,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支付的保证金 7,452.29 9,333.80 10,793.51

直接付现费用 7,799.09 8,597.30 7,510.96

财务费用-手续费 45.28 37.61 29.08

支付的押金等 966.76 450.84 448.43

营业外支出等 2.25 0.80 69.92

合计 16,265.68 18,420.34 18,851.90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6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2.4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81.76 14.49 82.86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824.20 14.49 82.8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4,504.33 2,601.57 2,210.52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9,2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704.33 2,601.57 2,210.5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80.13 -2,587.08 -2,127.65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净流出,主要系公司为扩
张业务规模,购建房产、设备、软件等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以及利用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所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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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8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7,137.38 5,497.28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97.2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137.38 15,794.56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2,928.82 5,497.28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27.68 14,077.50 4,095.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5.41 5,497.2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221.91 25,072.06 4,095.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15.47 -9,277.50 -4,095.00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095.00 万元、-9,277.50
万元和 3,915.47 万元。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营运能力相关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营运能力指标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7.08 7.05 8.20
年)
存货周转率(次/年) 3.42 4.59 6.44
注: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总体而言,公司营运能力指标符合行业特点,处于正常水平。报告期内,公
司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公司严格按照信用政策进行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周
转率总体有所下滑,主要原因系:2019 年末收入增长较快,导致期末应收账款
增加较多。存货周转率 2019 年下降的主要原因系 2019 年下半年新增匠心越南产
能导致期末存货增加较多所致。存货周转率 2020 年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当年国际
集装箱海运运力供不应求,存货销售运输周期延长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营运能力主要指标对比如下:

单位:次/年

公司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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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 存货周转 应收账款 存货周转 应收账款 存货周转
周转率 率 周转率 率 周转率 率
敏华控股 11.37 5.06 9.64 4.32 9.64 4.32
中源家居 7.39 6.30 9.66 7.99 12.97 11.16
麒盛科技 6.56 3.67 10.51 5.77 14.47 6.24
顾家家居 11.95 5.23 11.41 5.95 13.49 5.72
恒林股份 7.52 5.26 5.77 6.49 6.67 8.42
平均值 8.96 5.10 9.40 6.10 11.45 7.17
公司 7.08 3.42 7.05 4.59 8.20 6.44
注 1:敏华控股会计期间为 4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 31 日,上表 2019 年 12 月 31 日数据为其 2020 年 3 月 31
日数据,以此类推

数据来源:Wind 资讯、上市公司年报


按照不同产品类别对应的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如下:

应收账款周转率
产品类别 可比上市公司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敏华控股 11.37 9.64 9.94
中源家居 7.39 9.66 12.97
智能电动沙发
顾家家居 11.95 11.41 13.49
恒林股份 7.52 5.77 6.67
智能电动床 麒盛科技 6.56 10.51 14.47
公司 7.08 7.05 8.20

相比可比公司,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略低,但与发行人一般不超过 60 天
的信用期基本相符。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 年上半年,公司适当调整了部分主
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相关客户已基本恢复正常信用
政策。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对客户的信用政策未发生改变。报告期内公司
不存在主动放宽信用政策以扩大销售的情形。

可比公司中,中源家居存货周转率显著高于同行业。除中源家居外,其他可
比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发行人较为接近。


(五)发行人流动性风险分析

2018 年和 2019 年末,公司不存在借款,2020 年,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
4,255.77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持
续增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充足,为公司生产经营及长期资产投资提供
了良好的现金保障。公司流动性风险较低。

1、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的结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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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短期借款 4,255.77
应付票据 14,129.24 14,487.69 15,121.63
应付账款 24,553.55 20,888.67 17,493.79
预收款项 124.20 160.51 114.04
合同负债 32.30
应付职工薪酬 2,294.47 1,994.97 1,803.27
应交税费 2,183.25 1,304.78 194.08
其他应付款 56.00 79.33 14,083.73
其他流动负债 807.88 890.47 722.38
流动负债合计 48,436.65 39,806.40 49,532.93
预计负债 326.72
递延收益 117.36 154.88 63.45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5.83 156.52 188.54
非流动负债合计 599.91 311.40 251.99
负债合计 49,036.57 40,117.81 49,784.92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以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等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流动负债为主,长期负债较少。

2、资产收购和资产采购等重要合同履行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收购和日常经营以外的资产采购等重要合同
履行义务。

3、货币资金等变现能力较高的资产余额及应收款项的回收周期情况

(1)短期内可变现的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62,619.57 48,592.83 50,431.59
交易性金融资产 4,600.00
应收票据 27.96 83.69
应收账款 17,215.47 17,851.28 13,594.76
短期内可变现的资产合计 84,462.99 66,444.11 64,110.04
流动负债 48,280.15 39,645.89 49,418.89
短期内可变现的资产与流
36,182.84 26,798.22 14,691.15
动负债之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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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流动负债指现金结算的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内可变现的资产分别为 64,110.04 万元、66,444.11 万元
以及 84,462.99 万元,足以覆盖流动负债短期偿债需求。

(2)应收账款周转率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131,813.33 117,469.88 109,699.55
平均应收账款余额(万元) 18,612.74 16,672.36 13,378.66
应收账款周转率 7.08 7.05 8.20
应收账款回收周期(天) 51.54 51.80 44.51

注:平均应收账款余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8.20 次、7.05 次和 7.08 次,应收账
款回收速度较快,销售回款情况良好。

4、公司盈利能力及商业信誉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保持增长,产品盈利能力较强,经营活动产生现金
流量较为充沛。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
信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
关系。

综上,公司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流动性风险较低。


(六)新冠疫情影响分析

1、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供应商、客户的影响,对公司原材料采购、生产及
产能、销量产生的具体影响,发行人的具体应对措施

(1)新冠疫情对供应商、公司材料供应的影响

公司共有江苏省和越南两大生产基地。越南当地供应链配套尚未成熟,其生
产所需原材料、半成品主要通过国内采购和加工。

2020 年初,我国发生新冠疫情,为应对疫情,各地政府采取了封城、相关
人员隔离、推迟复工日期等举措,国内供应链体系于 2020 年一季度受到较为严
重的影响。2020 年二季度以来,随着国内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各地管制措施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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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降级,国内供应链厂商逐步恢复正常运营,公司国内生产基地原材料的采购加
工基本恢复正常。

匠心越南 2019 年末备料较多,因此其 2020 年一季度生产用料相对充足,未
受到重大不利影响。2020 年二季度以来,随着国内供应链体系逐步恢复,匠心
越南原材料供应保持稳定。

(2)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的影响

2020 年春节后,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号召,通过推迟境内生产基地复工复产
等方式防控疫情;2 月底以后,公司境内生产基地逐步恢复正常运转。

2020 年以来,越南当地受疫情影响较为有限,同时公司于 2019 年底进行了
充分备货,因此越南生产基地开工条件良好,产能稳定,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内
生产基地一季度的产能缺失。

总体而言,公司一季度生产受到一定影响,二季度以来生产基本恢复正常。

(3)新冠疫情对公司客户、销售的影响

2020 年 3 月以来,新冠疫情在欧洲、美国等地蔓延,对当地经济、社会造
成广泛影响。发行人主要客户为美国家具企业,受到新冠疫情影响,发行人部分
客户申请不同程度的延期发货、延迟付款。随着美国防疫进入常态化,美国客户
的生产经营逐步重启,公司客户的发货、付款陆续恢复正常。

主要客户的发货、付款受新冠疫情影响情况具体如下:

主要客户 延迟付款情况 延迟发货/取消订单情况

2020 年 3 月 24 日起账期延期 2020 年 3 月下旬陆续暂停发货、取消在手
Ashley
10 天,2020 年 7 月 2 日恢复 订单,2020 年 4 月下旬恢复下单和正常发
Furniture
正常 货

Pride
无 2020 年 4-5 月少量订单取消或延期发货
Mobility

2020 年 3 月 30 日起暂停发货,2020 年 4
HomeStretch 无
月 30 日开始恢复发货

Jackson 2020 年 7 月 14 日起账期从收 2020 年 3 月 19 日起暂停发货,2020 年 3
Furniture 货日 7 天变更为收货日 30 天 月 30 日起陆续恢复发货

Bob's 2020 年 3 月 末 开 始 延 期 付 2020 年 3 月下旬起陆续取消订单或暂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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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ount 款,5 月初恢复付款 货,5 月初开始恢复下单、发货

3 月 1 日及以后订单账期延 2020 年 4 月 10 日起延期发货,截至 2020
Flexsteel
长 15 天 年 6 月 30 日已恢复正常发货

2020 年 3 月末、4 月初取消订单,6 月初恢
R. C. Willey 无
复下单

Hooker 2020 年 7 月中旬取消部分订单, 2020 年 8

Furniture 月中旬陆续恢复发货

Mor 2020 年 3 月下旬暂停付款, 2020 年 4 月上旬暂停发货,2020 年 5 月中
Furniture 2020 年 5 月中旬恢复付款 旬恢复发货

2020 年 5 月下旬账期延长 30
2020 年 3 月中旬取消部分订单,2020 年 6
Raymours 天,有效期至 2020 年 8 月上
月中旬恢复下单


2020 年 3 月下旬账期延长 30
Factory 2020 年 3 月下旬延期发货,2020 年 5 月恢
天,2020 年 8 月中旬恢复原
Direct 复发货和下单
账期

American 2020 年 3 月中旬暂停付款, 2020 年 3 月上旬暂停发货,2020 年 6 月上
Signature 2020 年 5 月上旬恢复付款 旬恢复发货

2020 年 4 月上旬取消订单,2020 年 5 月下
Badcock 无
旬恢复下单

(4)公司就新冠疫情影响采取的应对措施

在原材料供应方面,公司与供应商保持密切沟通,在防疫措施得当的前提下
争取尽快恢复国内原材料供应,同时加强研判,优化备货备料安排。

在生产保障方面,公司第一时间成立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各级政
府部门防控要求,在员工排查、诊断隔离、卫生消毒、宣传教育、厂区管理、物
资保障、餐饮安全等方面采取了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并制定了完善的应急处置
预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疫情防控隐患积极落实整改。上述防控措施有利于
降低疫情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此外,公司充分利用
中越两地生产布局的优势,保障总体产能持续稳定。

在客户及销售方面,公司本着共克时艰的精神,积极配合和响应客户暂缓发
货等需求,加深互利互信关系;客户要求恢复发货后,公司确保及时、高效完成
生产和发货,充分满足客户采购及备货需求。在此过程中,公司亦不断加强与客
户的沟通联系,提高供需双方的需求匹配度,减少不必要的成本与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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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目前生产经营情况

随着中国以及全球疫情防控的常态化,发行人目前生产经营情况良好,采购、
生产、销售均全面恢复正常。

2、结合 2020 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分析新冠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根据目前在手订单情况预测 2020 年经营业绩是否会大幅下滑、是否存在流动性
问题

(1)结合 2020 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分析新冠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2020 年 1-6 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营业收入 45,776.84 117,469.88
净利润 8,781.88 11,293.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333.55 16,997.53

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45,776.84 万元,净利润 8,781.88 万元。新
冠疫情对公司国内生产及美国销售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进而影响了公司上半年
的营业收入水平;但得益于人民币汇率维持的有利水平,公司有效的成本费用管
控,以及越南工厂投运对关税负担的缓解作用,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净利润水平
保持良好态势。

(2)根据目前在手订单情况预测 2020 年经营业绩是否会大幅下滑、是否存
在流动性问题

①2020 年经营业绩

2019 年 12 月末、2020 年 6 月末、9 月末及 11 月末,公司在手订单情况如
下:

截至 2020 年 11 月 截至 2020 年 9 月 截至 2020 年 6 月 截至 2019 年 12 月
项目
末(万元) 末(万元) 末(万元) 末(万元)
在手订单 52,217.72 37,052.98 28,225.88 15,089.97

随着美国经济重启和防疫常态化,公司主要客户均已恢复订单;截至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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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9 月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达 3.71 亿元,保持高位。根据历史经验和正常的
经营周期,发行人在手订单多数可在 3 个月内实现销售,发行人 9 月末在手订单
多数可在当年实现销售。2020 年 6 月末、9 月末,发行人在手订单合计约 6.5 亿
元。

2020 年 1-6 月,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45,546.53 万元。结合 2020 年半年度
财务数据及截至 2020 年 6 月末、9 月末在手订单情况,假设国外新冠疫情不发
生严重恶化,国外政府亦不采取足以严重妨碍下游生产及终端消费的管制措施,
预计发行人 2020 年度营业收入将保持相对稳定,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较低。

②流动性问题

2020 年 6 月末,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如
下:

2020 年 1-6 月/2020 年 6 月 2019 年度/2019 年 12 月 31
项目
30 日 日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万元) 10,300.59 11,182.6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万
53,101.17 43,909.73
元)

2020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1.03 亿元,保持良好的态势;2020
年 6 月末,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3,101.17 万元,能够覆盖公司日常的基
本流动性需求。

综上,公司不存在重大流动性风险。

3、主要客户订单量是否大幅下滑,订单产品是否为定制化产品,取消订单
是否导致产品无法再次销售的风险

(1)主要客户订单情况

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 年 3 月以后,主要客户不同程度取消订单、减少订
单量或要求推迟发货。2020 年 4、5 月份以来,随着全球防疫常态化,主要客户
陆续恢复订单、逐步恢复正常订货。2019 年末以来,公司主要客户订单量情况
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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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在手订单
主要客户 截至 2020 年 截至 2020 年 6 截至 2020 年 3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月 30 日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Ashley Furniture 17,832.66 8,927.61 669.51 1,010.46
Pride Mobility 9,196.75 2,423.21 4,104.00 3,725.11
HomeStretch 4,335.93 3,601.43 1,105.99 1,478.39
Jackson Furniture 266.39 202.30 832.84 178.88
Bob's Discount 2,038.13 2,802.73 1,248.18 2,215.03
Flexsteel 4,298.82 2,096.35 1,325.41 946.39
R. C. Willey 264.18 298.86 211.20 142.15
Hooker Furniture 362.55 321.63 394.57 309.92
Mor Furniture 756.58 631.65 390.13 538.05
Raymours 3,069.97 655.05 310.97 310.01
Factory Direct 461.92 471.25 226.95 -
American Signature 1,311.76 1,756.72 387.42 683.94
Badcock 1,859.78 1,046.34 71.91 618.40
Palliser Furniture 633.01
合计 46,688.43 25,235.13 10,702.95 12,156.73

根据上表,2020 年以来公司主要客户订单已逐步恢复有显著增长,未出现
大幅下滑。

(2)订单产品是否为定制化产品,取消订单是否导致产品无法再次销售的风


公司的 ODM、OEM 产品主要为定制化产品,自主品牌业务产品主要为非定
制化产品(部分 ODM 产品虽为定制化产品,但经过改造后亦可能可以向其他客
户重新销售)。2020 年,ODM、OEM 等定制化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 60%以上。

尽管公司订单产品以定制产品为主,但由于订单取消后客户后续陆续恢复订
单,或通过下达新订单覆盖未恢复订单的相关产品,因此不存在取消订单导致已
采购的物料、已投产的产品无法再次销售的情形。

4、2020 年上半年主要客户取消订单金额及延迟发货金额,取消订单恢复金
额及新增订单金额,美国新冠疫情持续发展是否进一步影响发行人出口订单及
出口销售收入

(1)2020 年上半年主要客户取消订单金额及延迟发货金额,取消订单恢复
金额及新增订单金额

2020 年上半年,公司主要客户取消订单金额、延迟发货金额,取消订单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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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金额,及新增订单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取消订单或延迟发
取消订单金 延迟发货金 取消订单恢复 货情形消除后,截至
主要客户
额 额 金额 2020 年 6 月末的新
增订单金额
Ashley Furniture 1,092.86 57.19 1,092.86 9,517.18
Pride Mobility 49.39 14.91 49.39 1,254.86
HomeStretch - 988.73 - 3,630.39
Jackson Furniture - 350.19 - 245.93
Bob's Discount 713.99 671.52 713.99 3,208.33
Flexsteel - 789.71 - 2,096.35
R. C. Willey 64.95 211.03 64.95 332.56
Hooker Furniture 166.07 - 166.07 69.73
Mor Furniture - - - 714.81
Raymours 310.73 - 310.73 169.95
Factory Direct - 226.77 - 471.25
American Signature 253.64 386.35 253.64 959.92
Badcock 71.86 - 71.86 1,046.34
注 1:取消订单恢复方式包括:(1)客户直接恢复所取消的订单;(2)客户重新下单,
覆盖所取消订单的产品。
注 2:新增订单金额指取消订单或延迟发货情形消除后,截至 2020 年 6 月末的新增订
单金额。

(2)美国新冠疫情持续发展是否进一步影响发行人出口订单及出口销售收入

美国疫情防控常态化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恢复增长态势,此前被取消
的订单已通过直接恢复订单或重新下单得以恢复,客户订单逐步恢复正常。

美国新冠疫情持续发展未对公司出口订单及出口销售收入造成进一步不利
影响。

5、主要客户的销售回款情况,是否与延迟付款政策一致;主要客户的对外
销售情况,是否因发行人放宽信用政策而出现集中采购情形

(1)主要客户的销售回款情况,是否与延迟付款政策一致

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 年 3 月起,公司部分客户存在阶段性延迟付款情形。
随着防疫工作常态化,主要客户陆续恢复付款、回归正常信用期,公司销售回款
良好,与阶段性延迟付款政策基本一致。

公司主要客户延迟付款情况,及截至 2020 年 6 月末期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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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截至 2020 年 6 截至 2020 年 11
主要客户 月 30 日应收账 月 30 日回款金 2020 年延迟付款情况
款余额 额
2020 年 3 月 24 日起账期延期 10 天,
Ashley Furniture 3,250.47 3,250.47
2020 年 7 月 2 日恢复正常
Pride Mobility 1,975.01 1,975.01 无
HomeStretch 1,349.70 1,349.70 无
2020 年 7 月 14 日起账期从收货日 7
Jackson Furniture 913.85 913.85
天变更为收货日 30 天
2020 年 3 月末开始延期付款,5 月初
Bob's Discount 1,351.07 1,351.07
恢复付款

Flexsteel - - 3 月 1 日及以后订单账期延长 15 天

R. C. Willey - - 无
Hooker Furniture 124.92 124.92 无
2020 年 3 月下旬暂停付款,2020 年
Mor Furniture 670.17 670.17
5 月中旬恢复付款
2020 年 5 月下旬账期延长 30 天,有
Raymours - -
效期至 2020 年 8 月上旬

2020 年 3 月下旬账期延长 30 天,2020
Factory Direct 231.36 231.36
年 8 月中旬恢复原账期
American 2020 年 3 月中旬暂停付款,2020 年
22.59 22.59
Signature 5 月上旬恢复付款
Badcock 35.93 35.93 无
3 月 24 日起账期延期 10 天,7 月 2
Palliser Furniture 32.67 32.67
日期恢复正常

(2)主要客户的对外销售情况,是否因发行人放宽信用政策而出现集中采购
情形

公司主要客户中除 Flesteel 外均为非上市公司,未披露自身对外销售收入相
关信息。根据 Flesteel 披露的定期报告,其 2020 年一季度收入 9,882.10 万美元,
二季度收入 6,480.80 万美元,同比分别下降 11.40%和 35.33%(由于自身经营因
素,自 2018 年二季度以来,该公司营业收入连续同比下滑)。

发行人信用政策阶段性调整期主要集中在 2020 年二季度,系疫情期间产业
链共克时艰的特殊安排。该等安排与客户取消订单、推迟发货等诉求具有较强的
同步性。受疫情冲击,发行人 2020 年二季度主营业务收入 17,074.90 万元,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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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同期下滑 24.57%。发行人主要客户不存在因信用政策放宽而集中采购的情
形。

6、2020 年上半年成本费用管控的具体方式,各项成本费用减少是否合理,
发行人 2020 年上半年成本费用是否完整

(1)2020 年上半年成本费用管控的具体方式

①管控原材料采购成本

公司通过研判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趋势、优化采购品种、加强与供应商价格
谈判等方式,严格控制原材料采购成本。根据测算,2020 年 1-6 月,公司主要原
材料的采购成本节约 213.34 万元(相比 2019 年度采购相同数量的原材料)。

②积极落实社保减免政策

根据《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 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
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7 号)等国家和省市文件精神,
公司积极申请并落实了相关减免政策,对员工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进行了减免
缴纳,节约相关成本费用约 539 万元。

③压缩部分费用开支

公司结合疫情期间保障员工健康的需要,进一步强化降本增效、厉行节约的
意识,严格控制差旅、公务外出、业务招待等非生产必须费用。2020 年 1-6 月,
公司差旅费、汽车使用费、业务招待费等,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114.05 万元。

④其他成本控制措施

公司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减少材料浪费,提高材料利用率等措施对生产成本
进行有效控制。

(2)各项成本费用减少是否合理,发行人 2020 年上半年成本费用是否完整

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及 2019 年度各项成本费用情况如下: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项 目
金额(万元) 占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入 金额(万元) 占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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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重(%) 比重变动(%) 比重(%)
营业成本 30,760.51 67.20 -0.34 79,338.33 67.54
税金及附加 356.16 0.78 -0.19 1,133.01 0.96
销售费用 3,429.95 7.49 -0.03 8,834.74 7.52
管理费用 1,568.95 3.43 -4.84 9,710.40 8.27
研发费用 2,317.97 5.06 -0.61 6,666.69 5.68
财务费用 -1,666.12 -3.64 -1.60 -2,391.36 -2.04

①营业成本分析

2020 年 1-6 月,公司营业成本占收入比重整体稳定、略有降低。毛利率小幅
波动,系汇率波动、匠心越南出货量增加、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客户及产
品结构变化、生产管理及工艺提升、疫情影响开工率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

②税金及附加分析

2020 年 1-6 月,税金及附加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略有下降,主要原因系:①匠
心越南无需缴纳上述税金及附加;②公司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发生增值税应税
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 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13%,基于增值税计
算的税金及附加相应下降。

③销售费用分析

2020 年 1-6 月与 2019 年度相比,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基本持平。

④管理费用分析

2020 年 1-6 月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由于 2019
年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而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 6,022.50 万元计入当期管理费用,该
项费用占 2019 年度营业收入比重为 5.13%。

⑤研发费用分析

2020 年 1-6 月公司研发费用占收入比重有所降低,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
研发项目进度放缓。

综上,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各项成本费用减少合理,公司 2020 年上半年成本
费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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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0 年上半年经营数据的变动情况,披露发行人
同期业绩变动趋势是否与同行业保持一致,若存在差异,披露具体原因

2020 年上半年,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数据与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2020 年 1-6 月
同行业上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市公司 同比变动 同比变动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 (%)
敏华控股 603,503.75 16.24 65,842.75 3.44
中源家居 49,865.40 2.03 2,104.67 -41.23
麒盛科技 99,625.35 -12.72 12,779.08 -20.05
顾家家居 486,137.80 -2.97 60,261.28 3.36
恒林股份 178,736.22 51.06 16,272.29 29.20
平均值 283,573.70 8.94 31,452.01 2.04
公司 45,776.84 -11.09 8,781.88 33.50

注:发行人 2019 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2020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滑 11.09%,净利润同比增长 33.50%;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0 年 1-6 月平均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8.94%,平均净利润
同比增长 2.04%。

(1)营业收入同比下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变动趋势不一致,主要
原因系:

公司主要销售市场为美国,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 年上半年,美国的下游
生产厂商生产、零售商经营均一度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 2020 年上半年销
售收入受到一定影响。

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0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较高,主要系恒林股份
收入大幅增长。根据西南证券发布的研究报告,恒林股份收入大幅增长主要由于
全球居家办公需求上涨带动订单放量。

(2)公司净利润实现增长,增幅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

①2020 年上半年,人民币汇率持续贬值,形成汇兑收益 1,045.25 万元,较
2019 年上半年的 210.05 万元增长 835.20 万元。

②2020 年上半年,匠心越南单体实现利润总额 3,872.45 万元。匠心越南 2020
年开始享受两免四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 15%所得税税率测算可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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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87 万元税费。

③2020 年上半年,匠心越南实现大批量出货,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司对美
出口的关税负担。

④2020 年上半年,公司其他收益 514.19 万元,较上年同期的 243.08 万元有
较大幅度增长,主要由于取得常州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专项奖励等政府补助。

⑤2020 年上半年,公司进一步加强费用管控,持续提高内部管理效率,期
间费用有所下降。

⑥2019 年上半年,由于汇率因素及部分客户加征关税分摊方案尚在谈判过
程中,利润基数较低。

8、若新冠疫情持续发展,公司如何保持盈利能力,公司募投项目新建智能
家具生产基地的盈利前景,是否会出现产能过剩并导致业绩大幅波动的风险

(1)若新冠疫情持续发展,公司如何保持盈利能力

目前,美国、中国等主要国家防疫进入常态化,发行人的采购、生产及销售
均已基本恢复正常。若新冠疫情持续发展和恶化,导致全球经济社会运行受到重
大负面影响,公司将通过如下方式保持持续盈利能力:

1 持续提高产品研发能力,增加产品附加值

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是智能家具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公司高度重视研发体系
建设,着力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6.09%、5.68%和 5.41%,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充足的研发投入为
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提供资金保证,确保了公司产品的技术先进性,提高了公
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2020 年,公司整体毛利率为 35.45%,与 2019 年的 32.46%
相比稳中有升,体现了良好的抗风险能力。

2 保持产品创新能力,不断推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推出符合消费潮流、改善消费体验的新款式、新功能产
品,不断更替已有产品,实现新的业绩增长点。新冠疫情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消费
者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居家时间普遍增多,公司将持续推出功能多样、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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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设计新颖的产品,满足消费者居家办公、家庭休闲娱乐等需求,保持产品
适销性。

3 顺应内循环发展战略,逐步开拓国内市场

开拓国内市场是公司未来几年重要的战略目标。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同时发
展,有利于发行人分散市场风险。目前,国内疫情基本得到控制,我国消费市场
潜力巨大。报告期内,公司内销占比不足 5%,内销市场空间有待充分挖掘,国
内市场贡献度的不断提升,将有力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4 合理利用各地资源禀赋,有效降本增效

目前,公司在江苏常州和越南设有生产基地。江苏常州地处长三角,经济发
达,对外交流紧密,有利于吸引研发、管理和营销等各类人才,为提高产品附加
值、优化生产流程、降低产品标准成本提供顶层设计支持。越南具有人工成本优
势、税收政策优势,及对美出口无需加征关税等国际贸易优势,待匠心越南产能
进一步建成并得到充分利用后,可有效降低生产成本、税收,提高产品盈利能力。

(2)公司募投项目新建智能家具生产基地的盈利前景,是否会出现产能过剩
并导致业绩大幅波动的风险

①2018-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09,699.55 万元、117,469.88 万元和
131,813.33 万元,在中美贸易摩擦的大背景下保持持续增长态势。

②公司正着力开拓国内市场,国内市场发展潜力巨大,有望为公司带来强有
力的新增长点,进而不断消化公司新增产能。

③新建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建设期三年,产能逐步释放。

综上,随着发行人业务的不断发展,新建智能家具生产基地的盈利前景稳定,
产能过剩导致业绩大幅波动的风险较低。


(七)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素及管理层自我评判

公司经营过程中面对的主要风险包括:1、创新失败或落后的风险;2 核心
技术人员流失及技术泄露风险;3、新冠病毒疫情对全球市场需求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的风险;4、国际贸易摩擦尤其是中美贸易摩擦的风险;5、海外子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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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6、汇率波动风险;7、知识产权风险;8、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诉讼、处
罚和潜在纠纷风险。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及其核心配件的研发、设计、生产
和销售,深耕美国及国际市场多年,是全球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行业重要
的 ODM 供应商,并拥有 MotoMotion、MotoSleep、HHC、Yourway 等具有一定
国际知名度的自主品牌。凭借优秀的设计研发、卓越的产品品质和可靠的售后服
务,公司已经与 Ashley Furniture、Pride Mobility、HomeStretch、Raymours Furniture、
R. C. Willey 等国际知名家具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长期业务合作关系。

公司业绩呈现良好的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09,699.55
万元、117,469.88 万元和 131,813.33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13,528.12 万元、16,997.53 万元和 19,777.28 万元。

管理层认为,公司凭借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及多年来积累的优质客
户资源,主营业务稳健发展。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战略清晰,能够积极应对和防范
各种不利风险因素,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十六、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资本性支出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现金支出分别为 2,210.52 万元、2,601.57 万元和 4,504.33 万元,主要为购置机器
设备、软件等。该等资本支出均围绕主业进行,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生产经营能力,
为未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奠定基础。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量
2020 年 4 月 10 日,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上市的募
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新建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
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是公司最主要的资本性支出计
划,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100,847.50 万元,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
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公司无可预见的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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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性支出计划。


十七、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以及重大担保、诉讼事项

(一)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

(二)重大担保、诉讼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声誉、业务活动和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事项。


十八、匠心美国及匠心越南基本财务状况及内部交易情况

(一)报告期内美国子公司及越南子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的主要财务数据;美国子公司、越南子公司营业收入、
净利润变动的具体原因

1、报告期内美国子公司及越南子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
主要财务数据

(1)报告期内匠心美国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
具体原因

①匠心美国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2020 年 12 2019 年/2019 年 12 2018 年/2018 年 12
项目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26,271.90 32,047.97 21,959.28
净利润 -1,352.10 -973.85 -325.53
总资产 13,392.31 15,734.56 14,084.49
净资产 410.11 1,721.02 1,582.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4.56 -543.98 4,909.05
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33.60 -2,954.45 4,9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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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额

②报告期内匠心美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具体原因

报告期内匠心美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情况如下: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14.56 -543.98 4,909.05


报告期内,匠心美国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7,211.94 30,758.92 21,282.2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0.02 221.95 52.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5,195.45 28,026.88 13,358.1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48.97 1,416.92 1,308.02

支付的各项税费 365.03 46.53 197.2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37.06 2,034.51 1,562.28


匠心美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主要原因为:

A、各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之间差额的波动。匠心美国作为主要的境外销售平台,向发行人中国和越南的生
产型主体采购产品,向境外客户销售。报告期内,匠心美国客户回款良好,销售
收现比稳定在 100%上下;匠心美国向合并范围内关联公司采购商品付款存在波
动,但不影响合并报表整体的现金流量状况。

B、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现金的金额波动。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现
金的金额主要包括支付的经营相关保证金、直接付现费用、支付的押金等。其中,
2018、2019 年由于美国加征关税影响,匠心美国支付了较大金额的进口信用保
证金等。

(2)匠心越南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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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2019 年 12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77,631.94 12,028.81

净利润 15,963.32 1,829.41

总资产 41,360.70 22,023.80

净资产 19,161.82 3,945.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13.83 2,604.6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990.64 3,604.74


2、美国子公司、越南子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变动的具体原因

(1)匠心美国

报告期,匠心美国营业收入、净利润变化情况如下: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金额(万 同比变动 金额(万 同比变动 金额(万 同比变动
元) (%) 元) (%) 元) (%)
营业收入 26,271.90 -18.02 32,047.97 45.94 21,959.28 11.17
净利润 -1,352.10 -38.84 -973.85 -199.16 -325.53 -439.36

匠心美国作为公司境外销售主体,主要负责美国送货上门、上门提货及 FOB
CDP 贸易方式的销售业务。由于匠心美国单体主要从事贸易型业务,因此其利
润率较低。

销售收入变动分析

2019 年,匠心美国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45.94%,增幅较大,主要原因系当年
部分客户将其贸易方式由 FOB 转变为 FOB CDP,相应地,其销售主体由境内主
体转换为匠心美国。2020 年,匠心美国销售收入有所回落,主要系:A、部分
FOB CDP 客户陆续转由匠心越南销售,销售模式转为 FOB;B、当年送货上门
订单有所减少。

净利润变动分析

2019 年,匠心美国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原因系当年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股份支付成本较高。2020 年,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系匠心美国当年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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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多全球无形低税收入(GILTI)相关所得税所致。

(2)匠心越南

匠心越南系 2019 年新设立的发行人子公司,是公司重要的新增产能和销售
主体。报告期内,匠心越南营业收入、净利润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77,631.94 12,028.81
净利润 15,963.32 1,829.41

匠心越南自 2019 年四季度开始实现销售;随着生产经营逐步走上正轨,2020
年,匠心越南营业收入、净利润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二)美国子公司、越南子公司的在手订单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匠心美国、匠心越南在手订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体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匠心美国 9,999.10
匠心越南 59,560.41

(三)结合报告期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各子公司之间交易情况,
披露报告期公司合并报表抵消过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1、报告期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各子公司之间交易情况

(1)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内主体购销商品的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售主体 采购主体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美能特机
1.96 1.84 11.11 11.11 45.50 45.53
匠心家居 电
携手家居 69.41 69.38 4.10 0.45 51.19 10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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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美闻 113.51 78.44 36.29 51.31 - -
匠心美国 4,870.53 3,582.85 22,487.10 17,120.52 15,241.58 11,095.65
匠心越南 21,080.50 19,985.39 8,929.49 8,410.65 - -
匠心家居 9,440.16 6,789.69 14,464.09 11,184.74 14,146.74 11,907.32
美能特机
携手家居 7,253.01 5,770.57 10,657.21 8,739.09 9,820.60 8,645.37

常州美闻 1,241.03 1,036.55 592.14 550.21 21.88 19.88
匠心家居 5,472.75 5,231.15 13,169.78 10,536.67 17,709.54 15,401.08
美能特机
- - - - - -

携手家居
常州美闻 - - 0.29 - 0.20 -
匠心美国 1,640.41 1,542.03 2,791.02 2,010.49 3,194.59 2,282.63
匠心越南 10,548.08 9,243.36 4,201.63 3,281.71 - -
匠心家居 - - 7.80 7.42 - -
美能特机
0.31 0.27 - - - -
常州美闻 电
匠心美国 1,072.66 926.73 715.99 610.90 1,224.67 955.47
匠心越南 15,622.36 13,988.10 4,113.03 3,665.87 - -
美能特机
- - 3.48 3.48 75.57 -
上海锐新 电
携手家居 - - - - 17.30 -
匠心越南 匠心美国 14,225.88 10,105.00 106.16 65.34 - -

(2)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内主体厂房、设备租赁的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租赁收入
出租方 承租方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美能特机电 匠心家居 553.09 553.09 553.09
美能特机电 常州美闻 1.37 1.37 1.37
携手家居 匠心家居 - - -

(3)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内主体能源转售的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能源转售收入
销售主体 采购主体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美能特机电 匠心家居 182.86 259.56 231.97

(4)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内主体购销低值易耗品的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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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销售收入
销售主体 采购主体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美能特机电 常州美闻 42.58 3.86 -
携手家居 常州美闻 4.41 - -

2、报告期公司合并报表抵消过程

对于报告期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各子公司之间交易,公司在合并报表时,
抵销销货方的收入和购货方的成本。同时对于当期未对外实现的销售收入对应存
货中的毛利,予以冲销。报告期内内部交易合并报表抵消过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具体抵消过程如下:

(1)商品购销业务的抵消明细

单位:万元

期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收入抵消 92,652.56 82,290.71 61,549.36
成本抵消 90,298.02 80,323.35 60,556.38
存货抵消 2,354.53 1,967.36 992.97

(2)厂房、设备租赁的抵消明细

单位:万元

期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收入抵消 554.46 554.46 554.46
成本、费用抵消 554.46 554.46 554.46

(3)报告期合并范围内关联方能源转售的抵消明细

单位:万元

期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收入抵消 182.86 259.56 231.97

成本、费用抵消 182.86 259.56 231.97

(4)报告期合并范围内关联方购销低值易耗品的抵消明细

单位:万元

期间 2020 年 201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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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抵消 47.00 3.86
成本抵消 47.00 3.86

(四)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美国子公司、越南子公司的销售金额、
毛利金额、回款金额,销售定价的原则,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
否存在转移定价的情形

1、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匠心美国的销售金额、毛利金额、回款金额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售金额 4,870.53 22,487.10 15,241.58
毛利金额 1,287.68 5,366.58 4,145.93
回款金额 12,045.74 19,113.18 10,853.72

2、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匠心越南的销售金额、毛利金额、回款金额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售金额 21,080.50 8,929.49 -
毛利金额 1,095.11 518.84 -
回款金额 19,834.75 360.04 -

3、报告期内公司对美国子公司、越南子公司销售定价的原则,交易价格是
否公允、是否存在转移定价的情形

发行人境内各主体报告期对匠心美国、匠心越南的内部交易定价系基于产品
生产成本、单体销售费用、税金以及境内主体的合理利润空间等因素综合考虑确
定。根据常州金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常州恒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安
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转移定价报告,报告期内匠心独具和匠心美
国、匠心越南之间的交易定价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上述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转移定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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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母公司对美国子公司、越南子公司的内部销售毛利情况以
及子公司对外销售的毛利情况,并披露报告期内内部销售毛利率
以及对外销售毛利率变动的原因

1、母公司对美国子公司、越南子公司的内部销售毛利情况以及子公司对外
销售的毛利情况

(1)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匠心美国、匠心越南的内部销售毛利及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销货方 购货方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售毛利(万元) 1,287.68 5,366.58 4,145.93
匠心美国
发行人 销售毛利率 26.44% 23.87% 27.20%
母公司 销售毛利(万元) 1,095.11 518.84 -
匠心越南
销售毛利率 5.19% 5.81% -

(2)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匠心美国、匠心越南对外销售的毛利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售毛利(万元) 2,744.16 3,118.84 2,604.52
匠心美国
销售毛利率 10.45% 9.73% 11.86%

销售毛利(万元) 21,413.99 3,347.07 -
匠心越南
销售毛利率 27.58% 28.07% -


2、报告期内内部销售毛利率变动的原因

(1)发行人母公司对匠心美国内部销售毛利率分析

发行人母公司对匠心美国内部销售毛利率先降后升。

2018 年下半年尤其是 2019 年 5 月以来,美国政府对中国产品加征关税税率
逐级提升,发行人母公司对美出口产品流通成本提高,进而导致 2019 年毛利率
下降。2020 年,匠心越南产能提高,发行人承担较高比例关税的订单转由匠心
越南生产,境内订单的关税成本相对较低,因而毛利率回升。

(2)发行人对匠心越南内部销售毛利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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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母公司对匠心越南销售的产品以原材料和半成品为主,该类产品附加
值较低,因此毛利率保持微利状态。不同期间毛利率小幅波动,主要由于产品结
构变化。

3、报告期内外部销售毛利率变动的原因

(1)匠心美国对外销售毛利率变动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匠心美国对外销售毛利率基本保持平稳。

(2)匠心越南对外销售毛利率变动原因分析

匠心越南对外销售毛利率基本保持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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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20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扣除发行
费用后,募集资金将根据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 投资金额 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文件
号 (万元) 相关文件
新建智能家具生产 常钟环告审
1 78,859.90 常钟行审备[2020]209 号
基地项目 [2020]7 号
常钟环告审
2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9,757.40 常钟行审备[2020]207 号
[2020]6 号
3 新建营销网络项目 12,230.20 常钟行审备[2020]208 号 不适用
合计 100,847.50

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小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将由公司通过自
有资金或银行借款等方式自筹解决。

如果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全部或
部分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需要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
银行借款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先前投入的资
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相关
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该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
露程序,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根
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
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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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业务之间的关系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缓解公司产能不足,提
高公司自身研发设计能力,夯实境内营销基础,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主营业务将得到进一步发展,未来经营战略的实施得到
进一步保障。

公司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和设计能力,推动智
能家具产品不断升级,促进新技术与家具行业的深度融合,为公司业务的创新创
造创意提供有力支持。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控制
的其他企业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

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的匹配性

1、生产经营规模

指标 现有生产经营规模 募投项目设计规模
2,258 人(新建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
3,348 人 目)
员工人数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13 人(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180 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90,260.22 平方米(新建智能家具生
143,441.02 平方米 产基地项目)
厂房面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含租 21,340.44 平方米(新建研发中心项
赁厂房) 目)
11,700 平方米(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约 45 万套智能电动沙发
48.40 万套智能电动沙发
产能 约 28 万套智能电动床
17.73 万套智能电动床
约 35 万套床垫

发行人募投项目设计的生产经营规模略超过现有生产经营规模,既考虑到现
有境外业务的持续增长,也考虑到未来境内市场的全面开发,系现有生产经营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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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的合理扩张。

2、财务状况

发行人募投项目拟投资金额合计 100,847.50 万元,假设募集资金净额与募投
项目拟投资金额相等,则发行人募集资金到账前后财务状况如下:

募集资金到账后
指标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财
务状况测算)
总资产(万元) 134,367.40 235,214.90
净资产(万元) 85,330.83 186,178.33
资产负债率 36.49% 20.85%
流动比率 2.43 4.52

募集资金到账后,发行人资产规模显著提升,财务状况进一步优化。

3、技术水平

公司一直重视产品设计研发能力的提升,始终坚持自主研发、自主创新。经
过多年发展,公司建立了一套科学有效、运行良好的研发体系,组建了一支具有
丰富设计经验和良好口碑的国际化设计研发团队。公司拥有较强的自主设计和创
新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携手家居、美能特机电均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先后被江
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评定为“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认定工
业设计中心”;被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为“常州市软体家居智能集成工程
研究中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 165 项境内外专利,其中 8 项发
明专利。

公司技术水平可以保障募投项目尤其是新建研发中心项目顺利开展。

4、管理能力

(1)近年来,公司实现了跨越式的转型升级,业务模式从单纯代工转变为
自主研发设计、自主品牌,产品结构从配件为主转变为成品为主,产品品类不断
聚焦于智能电动家居产品,并形成覆盖核心配件的内部垂直整合供应链;与此同
时,发行人不断壮大美国子公司、新设越南子公司,形成了日益完善的全球化经
营布局。在这一过程中,公司核心团队保持稳定,并伴随公司共同成长,形成了
能够适应变化、引领变革的国际化管理团队,具备了较强的、不断进步的综合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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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能力。

(2)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围绕现有的核心产品扩大产能、加强研发、布局营
销网络。虽然投资规模较大,但总体上仍是对现有核心业务及核心产品的复制和
延伸,不涉及跨界、跨境投资,项目本身管理风险较低。

综上,公司拥有对募投项目的管理能力。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介绍

(一)新建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

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其与发行人现有业务与技术的关系

本项目拟使用占地面积约 180 亩,总建筑面积 190,260.22 平方米,主要包括
新建车间及生产线、办公楼、配套用房等。项目全部达产后,将具备约 45 万套
智能电动沙发、约 28 万套智能电动床、约 35 万套床垫及若干金属机构件的产能。
项目实施主体为发行人。

本项目建成后,将大幅提高公司产能,同时显著提升公司生产的自动化、柔
性化水平,将帮助公司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扩展面向市场的能力。

2、项目投资概算情况

序号 项 目 投资额(万元) 比例
1 建筑工程费 37,385.40 47.41%
2 设备购置费 21,840.24 27.69%
3 安装工程费 1,114.24 1.41%
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2,716.75 16.13%
5 预备费 1,461.13 1.85%
6 铺底流动资金 4,342.13 5.51%
合计 78,859.90 100.00%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公司具有过硬的技术优势

近年来,家具行业逐渐向智能化、定制化、差异化等方向发展,需要艺术设
计学、人体工程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等多方面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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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的结合,技术壁垒越来越高,企业需要具有较为成熟的生产技术和较强的创
新能力。发行人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直致力于智能家具产品的研发及创新,
在建立完善的设计研发体系的同时,培育了经验丰富、专业的设计团队,具有深
厚的技术积累。经过多年努力,公司在美国、中国等地拥有包括发明专利在内近
百项专利,并有多款产品获得 UL 认证、GS 认证、CE 认证。公司成熟、先进的
生产技术以及较强的研发能力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基本的保障。

(2)公司具有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

公司是集研发、设计、生产与于一体的科技驱动型企业,具备智能电动沙发、、
智能电动床及其核心配件的生产能力。公司产品在研发、检测、采购、生产等各
环节进行实时质量控制,须经过多项极限疲劳测试来保证质量安全可靠,同时电
机电控要经过多重检测来保证性能安全可靠。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产品质
量管理,积累了丰富的产品质量控制经验,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管理体系,树
立良好的品牌意识。另外,公司实行严格的可视化管理和责任管理制度,对每位
员工都进行严格的考核,为产品质量提供了有力保证。

(3)公司具有完善的市场机制以及优质的售后服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产品的技术提升以及更新换代,通过参加各类展会,
与潜在客户直接接触,不仅能向客户直接展示公司产品以及服务的优势,促进公
司产品销售,还能及时掌握市场发展趋势、了解客户对产品的要求,有助于公司
及时推出更加符合市场发展方向和客户需求的产品,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同时,
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售后服务政策,立志为客户提供更加及时以及优质的售后服务。
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强化了产品品牌,提升了公司形象。公司优质的产品和售后
服务为本项目的建设提供了保障。

4、项目的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 3 年。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设备采购、
设备安装调试、项目试运行等。具体进度如下表所示:

序 月份
建设内容
号 3 6 9 12 15 18 21 24 27 30 33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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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前期准备 * *
2 项目总体规划 * *
3 建筑设计 * *
4 土建工程 * * * * * *
5 研发检测设备采购、安装 * * *
办公设备与软件采购、安
6 * * *

7 系统调试 * * *
8 人员招聘 * *
9 人员培训 * * *
10 竣工验收、试运营 *


5、项目履行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常州市钟楼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常
钟行审备〔2020〕209 号)。

本项目已取得常州市生态环境局钟楼分局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钟环告审[2020]7 号)。

6、项目环保情况及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在生产过程中将会有少量生活废水、固废和噪声产生。

(1)废气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焊接烟尘、打磨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净化设备过滤,
通过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工段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装置除尘后通
过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喷塑工段产生的粉尘经喷粉房内自然沉降和旋风布
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布袋除尘器处理率不低于 98%;喷塑固化
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加热源,天然气燃烧废气、塑粉固化废气和水性漆固化
废气经风机负压收集,经喷淋塔+光量子净化+活性炭吸附处理,最后通过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2)噪声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设备购置时选用功率合适、质量好、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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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高噪声设备做好隔声、吸声、减震措施(如安装隔声板、减震垫等),也
可设置独立设备间进行隔声。采用密闭厂房,加强厂房隔声,车间内部合理布局,
高噪声设备安装在车间中部,利用厂房隔声以降低噪声的影响。完善本项目区域
内的车辆管理制度。对于空调机组等设备噪声源,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
设,振动较大的设备基座及管道设减振装置,安装隔声板、消音器,增强设备用
房密闭性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定期检查、维修、不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防止
机械噪声的升高。

(3)污水及治理措施

公司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接入市政雨水管
网;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设施集中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与生活污水一并接
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长江。

(4)固废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由环卫部门统一定期运到垃圾填埋场填埋。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废物做好外售综合利用,厂区内设置规范化一般
工业废物堆场。废乳化液、废油、油漆渣、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放置在危废库分类
收集、包装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拟投入足额资金用于建设和维护污染处理设施,以确保项目符合环境
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7、项目选址情况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北邻振中路,西邻腾龙路,东邻工业大道,
南邻广源路。

公司已与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就募投项目用地签署《用地合作协议书》,
项目用地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发行人已就本项目用地中约 50 亩土地使用权出让事宜,与常州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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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其与发行人现有业务与技术的关系

公司根据现有研发团队和研发基础设施的现状,结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对研
发的需求,拟新建研发中心。研发中心总建筑面积为 21,340.44 平方米,包含软
体家居技术部、机构技术部、CNC 中心、测试中心、研发中心办公室、研发成
果展示区、其他区域。项目实施主体为发行人。

研发中心建成后,将专注于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等智能家居产品及其
零部件的研发和测试。通过购置先进研发检测设备,建设国内一流的研发平台,
吸引行业内高端人才,助力公司在核心技术及设计能力等方面领先竞争对手,提
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2、项目投资概算情况

本项目建设投资为 9,757.40 万元,其构成见下表:

序号 项目 投资额(万元) 比例
1 工程费用
1.1 建筑工程费 5,335.11 54.68%
1.2 设备购置费 3,288.60 33.70%
1.3 安装工程费 163.89 1.68%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778.48 7.98%
3 预备费 191.32 1.96%
4 合计 9,757.40 100.00%

3、项目的可行性

(1)国家及行业相关政策支持项目建设

近年来,智能家居产业得到了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国家出台了
一系列相关政策推动产业发展。其中,《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将智能家居列为“鼓励类”范畴;《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提出重点
在家具等行业发展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云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统筹推进智
能家居、服务机器人等产品的研发和市场推广;《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
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则鼓励企业发展面向定制化应用场景的智能家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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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服务”模式,推广智能电视、智能音响、智能安防等新型数字家庭产品。
综上,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加强研发团队建设、提高企
业自主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为项目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公司具有完善的产品设计开发机制

公司经过近二十年不断发展,逐步设计并完善了企业各项公司制度和管理流
程。其中,公司依据 ISO90001:2015 标准条款设计了《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并
严格执行,该程序对产品策划、评审、设计和开发、测试、小批量试产、调整与
完善全过程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化处理,适用于新产品的设计、开发全过程,包括
全新产品的开发、已有产品的更新换代以及依据客户合同的定制产品的设计。公
司完善的设计和开发控制机制通过对设计和开发全过程进行控制,可有效确保产
品能满足客户需求,也为本项目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3)公司具备扎实的技术积累

匠心独具作为一家成立近二十年的高新技术企业,具有丰富的智能家居制造
经验,公司智能家具产品包含智能电动沙发和智能电动床等系列约上百个品种,
核心配件产品则包含金属机构件、电机、电控装置等全品类,并有多款产品获得
UL 认证、GS 认证、CE 认证。丰富的技术积累有助于公司总结经验、挖掘市场
需求、制定研发计划,进而为本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基础。

4、项目的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 2 年。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设备采购、
设备安装调试、项目试运行等。具体进度如下表所示:

序 月 份
建设内容
号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1 项目前期准备 * *
2 项目总体规划 * *
3 建筑设计 * *
4 土建工程 * * * * * *
5 设备购置、安装及调试 * * *
6 人员招聘与培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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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竣工验收、试运营 * *


5、项目履行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常州市钟楼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常
钟行审备〔2020〕207 号)。

本项目已取得常州市生态环境局钟楼分局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钟环告审[2020]6 号)。

6、项目环保情况及措施

本项目主要进行研发检测工作,产生的三废排放较少,主要为固废、生活废
水以及机械噪声。

(1)废水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为生活废水,经楼宇排水系统排入化粪池处理,满足相关要求的
污水经城市污水管网送至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2)固废及治理措施

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以及配套硬件废弃材料等,可以回收利用或集中
外卖。

(3)噪声及治理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切割机、数控冲床、数控加工中心等机器运转产生的噪声。
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在设备上安装减震垫等相关措施后,噪声通过门窗、墙体
的遮挡衰减至厂界后满足要求。

本项目拟投入足额资金用于建设和维护污染处理设施,以确保项目符合环境
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7、项目选址情况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北邻振中路,西邻腾龙路,东邻工业大道,
南邻广源路,与新建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共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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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募集资金投入前后研发人员的人均办公面积、募集资金实施后对发行人
整体经济效益的贡献,及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实施的必要性、合理性

(1)募集资金投入前后研发人员的人均办公面积


募集资金投入前(2020 年 12 月
指标 募集资金投入后
31 日)

研发中心面积 5,112.00 平方米 21,340.44 平方米

研发人员数量 209 人 283 人(含现有研发人员)

人均办公面积 24.46 平方米 75.41 平方米

募投项目建成后,发行人研发人员的人均办公面积显著提升,有利于进一步
提高研发实力、激发技术潜力。

(2)募投项目实施后对发行人整体经济效益的贡献及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募
集资金实施的必要性、合理性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后,预计正常年总成本费用为 3,106.22 万元;新建研
发中心项目不单独产生经济效益。

研发中心建成后,将专注于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等智能家居产品及其
零部件的研发和测试,通过购置先进的研发检测设备及软件,建设国内一流的研
发平台,吸引行业内高端人才,助力公司在核心技术及设计能力等方面领先竞争
对手,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尽管研发中心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核心技术及设计能力的提升有助于公
司进一步建立和保持市场竞争力,进而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长期经营业绩提供
有力保障。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具有必要性、合理性。


(三)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其与发行人现有业务与技术的关系

公司根据境内市场开发及品牌打造计划,拟在常州、上海、北京、深圳、长
沙、重庆等城市建设 27 家旗舰店及直营店,其中自购建筑面积 1,500.00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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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建筑面积 10,200.00 平方米。项目实施主体为发行人。

2、项目投资概算情况

本项目建设投资为 12,230.20 万元,其构成见下表:

序号 项目 投资额(万元) 比例
1 建筑工程费 4,688.00 38.33%
2 设备购置费 232.20 1.90%
3 安装工程费 -
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6,124.28 50.08%
5 预备费 220.89 1.81%
6 铺底流动资金 964.83 7.89%
7 合计 12,230.20 100.00%

3、项目的可行性

(1)公司具有成熟的运营管理体系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积累了丰富的企业运营管理经验,管理制度较为成熟。
在营销方面,公司的管理体系涵盖了市场推广、市场分析、订单处理、售后服务
等多个环节,环环相扣,大大提高管理效率。同时,为有效实施建设计划,公司
将设有专门的营销网络管理部门,对公司即将预设网点所在地的家居市场信息予
以搜集整理,对直营店的开设予以审核,并对直营店在经营过程中反馈的问题仔
细了解,积极提出改进方案并监督方案后续的实施。此外,公司始终重视专业人
才的培养和引入,建立了成熟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有效地培养,吸引和留
住管理人才。公司成熟的运营管理体系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完备的制度保障。

(2)公司具备扎实的技术实力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组建了一支专业的研发团队。团队内拥有健全的研发及
设计体系,涵盖项目立项、项目开展、项目结项、项目激励等,且团队积极利用
现有研发设计中心与境内外机构进行产学研合作,不断提高自身研发水平。近几
年,公司凭借其先进的技术获得各类专利近百项,以及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江苏省明星企业、省高新技术企业荣誉称号。公司强大的人
才队伍以及丰富的项目成果为本项目营销网点的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

(3)公司具有优质的产品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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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专业从事智能家具产品及其核心配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公司
拥有按摩系统、头枕腰托机构等核心技术,产品通过多项极限疲劳测试,保证质
量安全可靠,获得多个国家及地区的质量认证。此外,公司还为客户提供定制化、
一体化的解决方案及配套售后服务。凭借优质的产品及完善的服务,公司获得了
市场及客户的高度认可,积累了稳定的客户源以及良好的市场口碑,为本项目的
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4、项目的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 3 年。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办公设备
采购、设备安装调试、营销人员招聘与培训等。具体进度如下表所示:

序 月 份
建设内容
号 3 6 9 12 15 18 21 24 27 30 33 36
1 项目前期准备 * *
2 项目设计与施工 * *
3 设备采购 * * *
4 设备安装调试 * *
营销人员招聘与
5 * * * *
培训

5、项目履行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常州市钟楼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常
钟行审备〔2020〕208 号)。

6、项目环保情况及措施

本项目系营销网络,不产生工业污染,仅产生少量生活污染。

(1)污水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
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统一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固及治理措施

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是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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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堆放,及时清理,并交环卫部门处置。严禁乱堆乱扔,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本项目拟投入足额资金用于建设和维护污染处理设施,以确保项目符合环境
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7、项目的组织实施和选址情况

经综合考虑智能家居的客群定位、各地区消费潜力及公司网点管理效率,公
司确定了旗舰店与直营店结合、以一二线城市为主的布点策略。意向选址情况如
下:

序号 地点 用途 建筑面积(平方米) 商铺获取方式
1 常州 旗舰店 500.00 购买
2 常州 直营门店 400.00 租赁
3 上海 旗舰店 600.00 租赁
4 上海 直营门店 400.00 租赁
5 上海 直营门店 400.00 租赁
6 南京 直营门店 400.00 租赁
7 杭州 直营门店 400.00 租赁
8 合肥 直营门店 400.00 租赁
9 济南 直营门店 400.00 租赁
10 无锡 直营门店 400.00 租赁
11 苏州 直营门店 400.00 租赁
12 苏州 直营门店 400.00 租赁
13 长沙 旗舰店 500.00 购买
14 长沙 直营门店 400.00 租赁
15 郑州 直营门店 400.00 租赁
16 武汉 直营门店 400.00 租赁
17 深圳 旗舰店 600.00 租赁
18 深圳 直营门店 400.00 租赁
19 广州 直营门店 400.00 租赁
20 北京 旗舰店 600.00 租赁
21 北京 直营门店 400.00 租赁
22 北京 直营门店 400.00 租赁
23 天津 直营门店 400.00 租赁
24 成都 直营门店 400.00 租赁
25 重庆 旗舰店 500.00 购买
26 重庆 直营门店 400.00 租赁
27 西安 直营门店 400.00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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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地点 用途 建筑面积(平方米) 商铺获取方式
合计 11,700.00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土地。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与相关主体签署房产租
赁或房产购买协议。


三、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措施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秉持“通过创新和唯美,向全球用户展现智能家居之无限可能”的企业
愿景和“让智能家居奢而不贵,无所不在”的企业使命,努力打造创新、高端的
家居品牌,创造智能、唯美的家居生活。公司坚持以质量为基础,以客户需求为
中心,以研发创新为重点,努力打造国际知名的智能家具企业。


(二)报告期内为实现战略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1、持续重视研发投入,提升研发设计能力

公司一贯高度重视研发工作,报告期内持续保持较大力度的研发投入。同时,
公司在内部研发团队打造、外部研发合作等方面持续投入资源。截至报告期末,
公司拥有境内外各类专利近百项,公司及子公司携手家居、美能特机电均为高新
技术企业。

凭借优秀的研发与设计实力,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取得领先地位。公司设计研
发的具有头靠腰托功能的智能电动沙发、可折叠的智能电动床,均引领了市场的
发展潮流,得到了市场的热烈欢迎。

2、建设海外生产基地,优化全球生产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产销率保持在较高水平,随着公
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单一基地的产能已不能完全满足国内外客户的需求。同
时,由于国际贸易形势的不确定性,单一国家的生产基地无法充分分散风险和确
保客户供应链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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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公司于 2019 年在越南建设了大型生产基地,形成了中国、越南协同
一体、互相支持的国际化生产基地网络。

海外生产基地的建设,帮助公司提高了整体产能和全球供货能力,提升了公
司的整体竞争力。

3、完成股份制改造,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2018 年 12 月,公司通过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造。与此同
时,公司建立和完善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基础的现代化公司治理机
制,并制定了公司章程及一系列公司治理规章制度。

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提升了公司的治理水平和运
作效率,有助于公司更好的提升技术研发实力、产品品牌影响力、生产与品质管
理能力以及对人才的吸引力。


(三)未来三年的发展计划

1、国内市场开拓及品牌打造计划

(1)国内品牌打造

公司将通过大力度、精准化的品牌推广与口碑营销,力争将公司品牌打造成
为中国智能家居领域具有高度竞争力和广泛影响力的品牌,坚持走品牌优先的可
持续发展道路。

(2)渠道建设

公司将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模式,自营与经销相结合的模式,以相对较
低的成本,着力打造国内优质销售渠道。

目前公司正积极拓展各类电商平台。在未来 3 年内,公司计划在国内新设若
干家线下体验店,同时积极探索优质的经销资源。

(3)拓宽产品矩阵,深度参与全屋定制

公司将与国内知名家居品牌、家装企业以及房地产企业开展合作,将公司产
品与全屋定制及精装修房屋进行嫁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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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公司将凭借在全球供应链中打造的品质优势、生产优势,积极拓
展产品矩阵,在现有智能电动沙发和智能电动床的基础上,向其他软体家具乃至
板式家具产品线拓展,在全屋定制的潮流中抢占先机。

(4)拓展健康疗养市场

公司一直以人的健康作为产品设计和制造的关切点,公司生产的智能电动沙
发、智能电动床等主要产品天然具有助力、按摩、健康监测等适老及保健功能。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我国康养类产品市场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
未来,公司将针对健康疗养市场需求,对现有产品进行持续升级改造,为养老机
构、疗休养机构、社会福利机构乃至医院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2、境外市场深化开发及品牌渗透计划

(1)进一步加强自主品牌销售

公司将在美国等现有市场,进一步加强与零售商的合作,不断提高
MotoMotion、MotoSleep 等自主品牌的销量和知名度。

(2)进一步拓展欧洲、澳洲等非美国市场

公司将在美国市场稳步发展的基础上,充分借助现有客户的全球网络资源,
同时积极拓展欧洲、澳洲、日韩及东南亚等非美国市场客户,实现对英国、德国、
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等国家的全面进军,降低对美国单一市场的依赖
风险。

(3)进一步提升 ODM 的业务层次

公司将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打造全球智能家居行业的头部品牌商,
提升公司 ODM 业务的整体层次和利润率水平。

公司将努力把匠心家居打造成为中国智能家居领域具有高度竞争力的全球
供应链品牌。

(4)进一步拓展电子商务等新兴销售渠道

随着经济和技术发展,欧美发达国家网络购物普及率不断提升。公司将牢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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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这一机遇,进一步拓展电子商务等新兴销售渠道,通过线上销售助力自主品
牌产品的推广与销售,加深对零售客户市场的渗透。

3、技术与设计能力提升计划

公司目前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地位很大程度上源自于多年来积累的研发设计
能力。智能家具产品从设计、配件制造到整体集成,整个过程考验着企业的设计
与技术实现能力。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智能家具技术日新月异的局面以及消费者不断提升的
个性化要求和品质要求,公司为保证自身核心竞争力,必须切实可行地提升技术
与设计能力。

未来,公司将不断加大技术与设计投入,购置一流的试验、生产和测试设备
和软件;进一步重视优秀技术人才与行业专家的引进工作,通过设立海外设计公
司、创办全球设计奖项等方式引进人才,不断充实公司的研发团队;进一步加强
与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技术合作,借助外力增强公司研发能力;进一步优化
公司创新机制,鼓励员工创新创造,持续完善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体系,进而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


(四)公司在境内外市场的竞争优劣势,开拓境内市场面临的壁

垒和风险

1、公司在境外市场的竞争优劣势

(1)竞争优势

①客户基础深厚

多年来,公司深耕以美国为主的境外市场,与包括 Ashley Furniture、Pride
Mobility、HomeStrech、Bob’s Discount、Flexsteel 在内的知名家具厂商建立了长
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该等客户在北美乃至全球拥有广泛的市场渗透率和终端消费
市场影响力,是公司业务稳定增长的强大推动力,也是公司研发能力、产品质量
的有力证明和品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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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国际化经营经验

公司建立有一支具有国际化视野的研发、销售和管理团队,扎根以美国为主
的境外消费市场,通过定期参与行业展会、实时接收客户市场反馈,积极与终端
消费者沟通交流,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和技术升级需求,不断更新产品设计、调整
销售方式、完善管理制度,打造适合境外市场的管理体系,充分满足客户和用户
需求。

③全球生产布局

公司在中国常州和越南设有生产基地,充分应用境内外生产要素优势,在保
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有效控制生产成本,提高客户价值和产品市场竞争力,同
时提高产能使用灵活性和产品交付及时性。

(2)竞争劣势

①资本实力有待加强

公司参与境外大型厂商竞争,须在产能扩张、品牌运营、新品开发等方面加
大投入,且需面对中美贸易战等外部不利因素带来的不可抗力风险。为确保公司
未来盈利能力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公司需要在各方面投入大量的资金,仅靠自有
资金和银行贷款难以满足资金需求。因此,公司有待进一步提升资本实力,为打
造成为国际一流的智能家具供应商做好准备。

②自主品牌知名度有待提升

受限于公司资金、人员的投入规模及终端市场的品牌积淀,公司自主品牌在
境外销售规模相对较小,品牌知名度与境外大型老牌家具制造商、零售商仍有较
大差距。

2、公司在境内市场的竞争优劣势

(1)竞争优势

①国际水平的产品质量标准和售后服务

公司主要客户为北美知名家具制造和零售商,其对供应商产品的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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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质量和售后服务等具有严格的要求。多年来,公司与其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
系,各项管理要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赢得了客户和市场的长期认可。这将成为
公司打造境内品牌的有力支撑。

②国际化的产品设计理念和研发实力

公司打造了一支具备国际视野的研发团队,通过与国外研发公司合作,定期
参与行业展会,触及国际研发动态和市场潮流前沿,不断更新产品设计理念,改
进技术水平,在美式家具的研发设计上具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充分保证了产品的
功能性、舒适性和安全性。公司国际化的设计理念和研发能力将为境内产品的研
制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持,确保打造具有自主创意的产品和品牌。

(2)竞争劣势

①境内市场开拓经验相对有限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销售占比不足 5%,境内市场开拓经验相对有限。由于
境内外市场在销售方式、销售渠道、消费者需求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境外
市场开拓经验难以简单复制应用,公司进入境内市场,需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
自我评估,并基于未来发展战略和品牌定位,制订本土化营销策略,考验着公司
战略决策能力和适应能力。

②境内市场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完善

由于境内市场开拓是集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公司现有
人员难以在短期内覆盖境内业务所需的技术、经验和渠道,有待引进一批具有丰
富境内市场经验的人才,以便高效推广品牌,迅速打入市场,降低试错成本。

3、开拓境内市场面临的壁垒和风险

(1)品牌壁垒和风险

境内消费者通常视智能家具产品为家居耐用品,使用期限较长,平均替换频
率较低,且其性能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安全,因此消费者倾向于购买
品牌知名度较高的产品。敏华控股、顾家家居等同行业厂商凭借多年来在境内市
场的开拓积累,已在国内市场建立起较强的品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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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开拓境内市场,面临已有知名厂商的直接竞争,需打造自有品牌知名度
和市场美誉度。品牌建设需要消费者口碑的长期积累以及广告营销手段的持续支
持,需要大量人力、资金的投入及一定的时间沉淀,存在一定的市场进入壁垒。

(2)营销网络壁垒和风险

由于智能家具产品作为终端消费品直接面向广大消费者,因此营销网络的建
设显得尤为重要。线下销售渠道能够给予消费者对于产品更直观的感受,对于促
成交易和营造品牌形象具有重要的影响。由于线下销售渠道的拓展一方面需要丰
富的运作经验,另一方面需要大量的资金与人员配置。公司开拓境内市场之初,
资源投入和线下销售经验相对有限,存在一定的营销风险。

近年来,智能家具行业线上渠道销售逐渐成为潮流趋势,行业内成熟企业经
过在线上数年的营销和积累,已经形成了较好的品牌效应并积累了网络用户群,
公司对于存量用户群的渗透存在一定的壁垒。

(3)产品设计定位偏差风险

公司产品目前主要销往美国,产品定位和设计契合美国消费者偏好。由于境
内外智能家具消费人群受众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如不能基于深入的境内消费者市
场调研,结合未来产品发展方向,确定境内市场目标消费人群,可能导致市场定
位偏差。同时,中西方消费者审美、对智能家具产品性能及价格的追求存在一定
差异,公司若不能精准把握境内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和审美偏好,主动调整产品的
功能设计、外观造型和定价策略,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无法适应本土化销售的风险。

(4)境内市场管理经验不足的风险

多年来,公司管理团队深耕以北美地区为主的境外市场,积累了面向境外市
场的丰富管理经验。境内外市场在产品定位、质量标准、营销策略、贸易方式、
资源投入、响应速度等均有不同程度的差异,境外市场管理经验难以完全适应境
内市场。公司管理团队若不能积极适应境内销售渠道和消费者对产品及服务的诉
求,积极调整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管理方式,可能导致境内市场管理低效,进而
影响境内市场开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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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拓展国内市场的情况

目前,公司国内市场开拓尚在筹划阶段,公司正在积极论证国内市场开拓的
策略和具体方案,尚未取得实质性成果。


(六)国内市场和国外市场经营模式的主要区别

公司将在国内市场开设门店,直接面对终端消费者开展自有品牌销售。国内
市场和国外市场经营模式的主要区别为:

经营模式要素 国外市场 国内市场
客户群体 海外家具制造商、零售商 终端消费者
品牌建设 以 ODM 为主 以自主品牌建设和推广为主
参加国际行业展会、直接拜访、 建设自有门店及加盟店,并通过
获客及营销途径 邀请参观工厂,一般无需开展广 广告等途径进行品牌推广和产
告宣传 品推介


(七)提升自主品牌影响力的主要困难和应对措施

1、提升自主品牌影响力的主要困难

(1)境内市场开拓经验、自有品牌建设经验相对有限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销售占比不足 5%,境内市场开拓经验相对有限。公司
境外经营主要以 ODM 为主,自主品牌建设经验相对有限。公司现有团队的经营
管理经验难以直接复制应用于境内自主品牌的开拓。

(2)既有竞争者品牌壁垒

敏华控股、顾家家居等同行业厂商凭借多年来在境内市场的开拓积累,已在
国内终端消费市场建立起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品牌建设需要消费者口碑的长期积
累以及广告营销手段的持续支持,需要大量人力、资金的投入及一定的时间沉淀,
存在一定的市场进入壁垒。

2、提升自主品牌影响力的措施

(1)加强市场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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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境内经验主要以自有品牌的建设推广为主,因此深入调研和理解国内终
端消费者对品牌印象的认知习惯,以适合于本土消费者的形式开展品牌建设和推
广活动,是公司构建自主品牌的重要因素。

公司将持续、深入地开展国内消费者市场调研工作,通过聘请专业的市场调
研机构、协同公司研发部门、销售部门和生产部门共同参与消费者定位、产品款
式偏好、功能需求、消费习惯等研究工作,制定相应的品牌建设策略和具体的推
广措施。

(2)引进专业的品牌建设团队

由于境内市场自主品牌建设是一项集产品定位、固定资产投资、渠道铺设、
广告营销等工作的系统性工程,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复杂度,公司现有人员难以
在短期内覆盖所需的技术、经验和渠道,有待引进一批具有丰富境内市场品牌营
销经验的人才,以便高效推广品牌,降低试错成本。

公司将积极引进国内市场品牌营销团队,结合公司产品定位、设计理念、目
标客户群体等因素,制定针对性、本土化的品牌推广策略,提高终端消费者对新
品牌的接受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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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为了切实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充分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等权
利,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
定了《公司章程(草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
度,充分维护了投资者的相关利益。


(一)信息披露制度及流程

为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发行人制定了《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并建立健全了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公司在涉及重要生产
经营、重大投资、重大财务决策等方面的事项,包括公布定期报告(年度报告、
中期报告、季度报告)和临时公告,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
及时性,保证投资者能够公开、公正、公平的获取公开披露的信息。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公司设置了证券事务部作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负责部门,董事会秘书
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关证券经营机构、新闻机构等联系,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联系人:张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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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19-85582889

传真:0519-85582856

电子信箱:kane.zhang@hhc-group.com.cn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的良性互动,并在投资公众中建立公司的诚信形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
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结合自身情况,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负
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

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并应特别注
意使用互联网络提高沟通的效率,降低沟通的成本。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股东大会、公司网站、分析师会议或说明会、
一对一沟通、电话咨询、广告、宣传单或其他宣传材料、媒体采访和报道、现场
参观、路演等。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20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
议案》。根据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需求的前提下,
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应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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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实施利润分配政策,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
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备
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该年度实现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
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期末余额为正,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
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实施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
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2、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现金分红不损害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的前提下,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
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
利润的 10%。

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的利润
分配,必要时也可以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
营状况、《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订,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若公司董事会根据当年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
求状况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
明确意见,并交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应为投资
者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

3、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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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发展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公司
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股票股利分红的条件: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盈利情况、公积金及现金流状
况以及未来发展需求,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
的前提下,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采取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
应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
东的整体利益,具体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四)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原则上公司按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必要时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每年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章程规定、盈利情况、资金情况
等因素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
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并充
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
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利润
分配预案应经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其中应至少包括过半数的独立董事)同意并
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在必要时为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或
修改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并对董事会及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
策情况和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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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以及外部经营环境,确有必
要对本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由董事会进行详细论证提
出预案,且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二以上通过,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方便中小股东参加股东
大会。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劵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


(七)对股东权益的保护

1、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对公司利润政策进行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
虑独立董事和社会公众股东的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预案进行审议前,应当
通过电话、网络、邮箱、来访接待等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
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注的问题。

2、若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
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
意见。

3、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及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
截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公司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
共享。


四、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一)累积投票制度建立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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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
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
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
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网络投票方式审议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
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为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

(四)征集投票权的相关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
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
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
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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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经履行、正在履行且对公司经营活动、财
务状况或未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情况如下:


(一)销售合同

2020 年 4 月,发行人与 Flexsteel 签订供应商协议,约定 Flexsteel 根据采购
订单向发行人购买商品,并对采购流程、运输、付款、保密、知识产权、质量保
证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约定。协议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一年,到期后双方
无异议的,自动延期至下一年。

发行人销售主要通过客户下达的具体采购订单,具体采购订单对采购标的、
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事项进行约定。客户单次下单的金额较小、周期较短,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合同外,发行人无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


(二)采购合同

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签订了合作框架合同,对双方的合作关系、权利义务等
做了基本的规定。基于上述框架合同的约定,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的交易以小金
额的经常性采购订单为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正在
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签订主体 合同名称 合同内容 合同期间

甲方:携手家居
(1)商品:具体供货的品名、 2018 年 1 月 17 日至 2020
型号、数量、供货时间及商标 年 1 月 16 日,到期后甲乙
1 乙方:江苏法斯 基本供货合同
以订单为准;(2)交货地点: 双方没有异议的,自动延期
特钢管销售有限
甲方指定地点,运费乙方承 至下一周期(365 天)
公司
担;(3)包装:包装标准达到
甲方:发行人 2020 年 3 月 6 日至 2022 年
甲方技术要求,包装费用乙方
3 月 5 日,到期后甲乙双方
2 基本供货合同 承担;(4)定价:双方协商定
乙方:临沂统一 没有异议的,自动延期至下
价;(5)具体付款方式;除前
木业有限公司 一周期(365 天)
述内容外,合同还对验收及不
甲方:发行人
合格品的处理、异议期限、质 2020 年 1 月 7 日至 2022 年
量保证及质量事故责任的承 1 月 6 日,到期后甲乙双方
3 乙方:常州市云 基本供货合同
担、模具费用的确定、合同变 没有异议的,自动延期至下
林金属制品有限
更与解除、违约责任、备品备 一周期(365 天)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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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行人 件要求、争议解决方式等做出 2018 年 2 月 21 日至 2020
了约定。 年 2 月 20 日,到期后甲乙
4 基本供货合同
乙方:惠州市忠 双方没有异议的,自动延期
邦电子有限公司 至下一周期(365 天)
甲方:携手家居
2018 年 1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 月 14 日,到期后甲乙
5 乙方:江苏亚商 基本供货合同
双方没有异议的,自动延期
钢材贸易有限公
至下一周期(365 天)

甲方:匠心家居 2020 年 3 月 3 日至 2022 年
3 月 2 日,到期后甲乙双方
6 基本供货合同
乙方:泗阳县嘉 没有异议的,自动延期至下
苑木制品厂 一周期(365 天)
甲方:携手家居 2020 年 3 月 8 日至 2021 年
乙方:上海星车 3 月 7 日,到期后甲乙双方
7 基本供货合同
国际商贸有限公 没有异议的,自动延期至下
司 一周期(365 天)
如果买方希望向卖方购买产
品,买方必须向卖方发送买方
希望购买的产品的书面采购
甲 方 : Wanek 订单,并随附单独的买方规格
说明文件。如果卖方以书面形
Furniture Co., Ltd 本协议自 2020 年 1 月 1 日
8 原则协议 式接受买方采购订单,卖方应
起生效,有效期为 1 年。
乙方:匠心越南 遵守买方采购订单的条款和
条件以及买方所购买产品的
规格。双方约定,买方采购订
单经卖方接受后,即构成本协
议的组成部分。


(三)租赁合同
2019 年 7 月 8 日,匠心越南与 BW 工业发展股份公司签署租赁协议,约定
BW 工业发展股份公司将其拥有的位于越南平阳省本猫公社梭华区美福 3 号工业
园的土地及厂房租赁给匠心越南。其中,一期厂房面积 13,128.00 平方米,租赁
期为 2019 年 7 月 8 日至 2025 年 7 月 8 日,租金为 1,324,680,840 越南盾/月;二
期厂房面积 13,482.00 平方米,租赁期为 2019 年 9 月 16 日至 2025 年 9 月 16 日,
租金为 1,358,068,824 越南盾/月。租赁期间免租金期限共 6 个月,每年年底分配
一个月。

2020 年 3 月 3 日,匠心越南与 NGOC MINH 建筑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租赁
协议,约定 NGOC MINH 建筑房地产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位于越南平阳省本猫
公社梭华区美福 3 号工业园的工厂租赁给匠心越南。租赁工厂及办公室面积合计
11,421 平方米,租赁期自交付日起 5 年,前三年租金为 47,968.2 美元/月,第四
年及第五年租金由租赁双方重新协商。

2020 年 3 月 10 日,匠心越南与 NGOC MINH 建筑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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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约定 NGOC MINH 建筑房地产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位于越南平阳省本猫
公社梭华区美福 3 号工业园的工厂租赁给匠心越南。租赁工厂及办公室面积合计
9,929 平方米,租赁期自交付日起 5 年,前三年租金为 41,701.8 美元/月,第四年
及第五年租金由租赁双方重新协商。

2020 年 11 月 20 日,匠心越南与 BW 工业发展股份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约
定 BW 工业发展股份公司将其拥有的位于越南平阳省本猫公社梭华区美福 3 号
工业园的厂房租赁给匠心越南。租赁厂房面积为 6,420 平方米,租赁期为 2020
年 1 月 2 日至 2025 年 7 月 8 日。自 2020 年 1 月 2 日至 2022 年 1 月 1 日,租金
为 104,288 越南盾/平米/月;自 2022 年 1 月 2 日至 2023 年 1 月 1 日,租金为 109,502
越南盾/平米/月;自 2023 年 1 月 2 日至 2024 年 1 月 1 日,租金为 114,978 越南
盾/平米/月;自 2024 年 1 月 2 日至 2025 年 1 月 1 日,租金为 120,726 越南盾/平
米/月;自 2025 年 1 月 2 日至 2025 年 7 月 8 日,租金为 126,763 越南盾/平米/月。
租赁房产交付次日起的两个月供承租方进行设备安装等投产准备工作,免收租金;
同时,租赁方对 2021 年 12 月、2022 年 12 月、2023 年 12 月及 2024 年 12 月四
个月免收租金。

2020 年 10 月 8 日,匠心越南与 BW 工业发展股份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约定
BW 工业发展股份公司将其拥有的位于越南平阳省本猫公社梭华区美福 3 号工业
园的厂房租赁给匠心越南。租赁厂房面积为 1,284.3 平方米,租赁期为 2020 年
10 月 8 日至 2025 年 7 月 8 日。自 2020 年 10 月 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7 日,租金
为 111,360 越南盾/平米/月;自 2021 年 10 月 8 日至 2022 年 10 月 7 日,租金为
116,928 越南盾/平米/月;自 2022 年 10 月 8 日至 2023 年 10 月 7 日,租金为 122,774
越南盾/平米/月;自 2023 年 10 月 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7 日,租金为 128,913 越
南盾/平米/月;2024 年 10 月 8 日至 2025 年 7 月 8 日,租金为 135,359 越南盾/
平米/月。租赁房产交付次日起的两个月供承租方进行设备安装等投产准备工作,
免收租金。同时,租赁方对 2021 年 12 月、2022 年 12 月两个月免收租金。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发行人(即“承租人”)与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投资建
设有限公司(即“出租人”)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约定出租人将其拥有的位于
常州市星港路 65-17 号的厂房租赁给发行人使用。租赁厂房面积为 7,522.77 平方
米,租赁期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厂房租金为 1,354,0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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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年。

2021 年 1 月 1 日,匠心越南(即“承租人”)与江动(越南)机械责任有限
公司(即“出租人”)签订厂房租赁协议,约定出租人将其拥有的位于越南平阳
省槟吉市美福二工业区 F-2E-CN 座 B 幢、C 幢、D 幢的厂房租赁给匠心越南,
作为越南工厂经营场所。租赁厂房面积为 11,372.4 平方米,租赁期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其中 B 幢、D 幢厂房租赁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C 幢厂房租赁期限为 2021 年 3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厂房租金为 3.96 美元/平方米,租金三年之内不变,第四年起可根据市场
情况调整,但上下浮动不超过 10%。自合同签署之日起,出租人同意给承租人
30 天设备安装使用期,免收租金。


(四)合作研发合同

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与 A 公司签署《设计和产品开发服务协议》及《专
利转让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 A 公司已履行完毕和正在履行
的合同如下:


合同名称 合同内容 签订主体 合同期间 履行情况

设计和产 2017 年 1 月 1 日
1 品开发服 发行人 -2017 年 12 月 31 履行完毕
务协议 日
设计和产 2018 年 1 月 1 日
2 品开发服 发行人 -2018 年 12 月 31 履行完毕
向公司提供设计
务协议 日
和产品开发服务,
设计和产 2019 年 1 月 1 日
包括但不限于:装
3 品开发服 发行人 -2019 年 12 月 31 履行完毕
配工艺、设计开
务协议 日
发、制造工艺、模
设计和产 2020 年 1 月 1 日
具和工装、打样等
4 品开发服 发行人 -2020 年 12 月 31 履行完毕
务协议 日
设计和产 2021 年 1 月 1 日
5 品开发服 发行人 -2025 年 12 月 31 正在履行
务协议 日
公司受让相关专
专利转让 2014 年 11 月 15
6 利全部权益,并支 发行人 正在履行
书 日至今
付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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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借款合同

2020 年 3 月 30 日,发行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签订
了《外汇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编号:2010015),约定对发行人借款 645 万
美元,借款期间为 2020 年 3 月 31 日至 2021 年 3 月 30 日。

2020 年 10 月 15 日,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广化支行签
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2020 年(广化)字 00384 号),约定对发行
人借款 700 万美元,借款期限为 74 日,自借款合同项下首次提款日起算。

2020 年 9 月 22 日,发行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签订
了《出口应收账款风险参与合作协议》(编号:CKZL2020001),约定向发行人
提供最高不超过 897 万美元的出口应收账款风险参与额度,期限为一年,自合作
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

2021 年 3 月 29 日,发行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签订
了《出口商业发票融资业务合作协议书》(编号:zlsprz2021001),约定向发行人
提供最高不超过 32000 万元的出口商业发票融资额度,有效期至 2022 年 3 月 28
日,自合作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广化支行签订
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2021 年(广化)字 00091 号),约定对发行人
借款 700 万美元,借款期限为 90 日,自借款合同项下首次提款日起算。


(六)其他合同

2020 年 6 月,发行人与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由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

2021 年 3 月 2 日,发行人(即“受让人”)与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即
“出让人”)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出让人将宗地编号为
2020CZ027、面积为 33,155 平方米的土地出让给受让人,该宗地坐落于邹区镇振
中路南侧、腾龙路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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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对发行人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2019 年 10 月,Ascion LLC dba Reverie 对发行人客户 Ashley Furniture 提起
关于智能电动床可拆卸(组装)床脚的专利侵权诉讼。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
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之“(二)主要无形资
产情况”之“6、发行人重要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核心技术、企业品牌等
知识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情况”。

2020 年 6 月,Jacqueline Connolly 作为 William Connolly 遗产管理人向包括
匠心美国在内的共计四名被告提起产品责任与过失死亡诉讼,诉请的初步赔偿金
额为 30,001 美元。前述案件尚未判决。

发行人原供应商深圳市瑞必达科技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要求发行人和美能特机电向其支付尚欠货款 2,156,695.56 元,赔偿逾期支
付货款的损失 114,415.6 元,支付呆滞产生的损失及相应费用 798,167.96 元,合
计人民币 3,069,279.12 元。2021 年 4 月 14 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出具《民
事裁定书》((2021)粤 0306 民初 689 号),将案件移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
院审理。前述案件尚未判决。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发生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
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以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
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以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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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事项。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报
告期内均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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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声 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李小勤 张聪颖 徐梅钧




Liu Chih-Hsiung 许红梅 郭慧怡




冯建华 王宏宇 郭欣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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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丁立 陈娟 王雪荣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王俊宝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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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名:




李小勤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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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______________
高出重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吕岩 刘洋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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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
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
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签名:
李格平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
王常青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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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
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秦伟 李超 陈婷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刘劲容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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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
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
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册会计师:
田业阳 盛小川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胡少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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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
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
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潘文夫 潘华锋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俞华开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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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
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
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田业阳 盛小川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胡少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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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附 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七)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
事项;

(八)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九)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一)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5:00


三、查阅地址

(一)发行人: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 61 号

电话:0519-85582889

传真:0519-8558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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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聪颖、王丽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 2203 室

电话:021-68801539

传真:021-68801551

联系人:吕岩、刘洋

除以上查阅地点外,投资者可以登录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查阅本招股说明书
等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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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函

1、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小勤及其配偶徐梅钧承诺

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
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下同),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
权除息处理,下同)。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自发行人处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
公司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人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公司股份,若本人锁定期满后
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
关规定。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
日起六个月内不得减持。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应向公司董事会上缴该
等收益。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宁波随遇心蕊、股东宁波明明白白、常州清庙之器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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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直接和间接持有的
股份,下同),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所持发行人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作为公司的股东,若本公司/本合伙企业锁定期满后拟减
持发行人股份的,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
定。

若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减持。由此所得
收益归公司所有,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应向公司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如果本公
司/本合伙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公司/本合伙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
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下同),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
权除息处理,下同)。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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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人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公司股份,若本人锁定期满后
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
关规定。

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境内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如本人确定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将提前将拟减持数量和减持原因等信息以书
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自发行人披露本人减持意向之日起至少 3 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具体实施减持。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
日起六个月内不得减持。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应向公司董事会上缴该
等收益。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稳定股价的措施及承诺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回购公司
股票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公司股票的方式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具体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

(2)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顺序

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A、公司回购股票;B、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增持公司股票;C、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选用前述方式时应考虑:A、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B、不能
迫使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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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

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但如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
件,则第一选择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第二选择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
启动第二选择:A、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
批准,且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
件或触发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B、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
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之条件。

第三选择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启动该选
择的条件为: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
票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
义务。

在每一个自然年度,公司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仅限一次。

(3)实施公司回购股票的程序

公司将在 10 日内召开董事会,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
依法作出实施回购股票的决议,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

公司将在董事会决议出具之日起 30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实施回购股票
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
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中
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公司将在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 6 个月内回购股票,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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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票的数量将达到回购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2%:

通过实施回购股票,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
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应在实施完毕或终止
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4)实施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启动程序

A、公司未实施股票回购计划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并且在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
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增持公
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
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将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
措施条件或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不实施回购股票计划的决议之日起 30 日内向公司
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B、公司已实施股票回购计划

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将在公司股票回购计划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 30 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
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在履行相应的公告等义务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将在满足法定条件
下依照方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增持。

公司不得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将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 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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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实施增持公司股票计划,且增持股票的数量将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

A、通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
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B、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C、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且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5)实施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
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
条件,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增持公
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 90 日内增持公司股票,且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低于其
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薪酬总额的 30%。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情况下终止:

通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
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公司承诺:在新聘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确保该等
人员遵守上述预案的规定,并签订相应的书面承诺函。

(6)约束措施

发行人自愿接受主管机关对其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制定、实施等进行监督,
并承担法律责任。

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未履行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有权
暂扣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红款,直至其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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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公司有权
暂扣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处领取的薪酬,直至其采取相
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发行人应及时对稳定股价措施和实施方案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
价稳定措施的履行情况,及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发行人未来新聘任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应履行公司发
行上市时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
应承诺要求。

(7)相关主体关于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
价预案》规定的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后,公司遵守公司董事会作出的稳
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该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回购公司股票
或董事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

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严格遵守董事会决议采取的约束措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
价预案》规定的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人遵守公司董事会作出的稳
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该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持公司股票
或董事或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该具体实施方案涉及公司股东大
会表决的,在股东大会表决时投赞成票。

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严格遵守董事会决议采取的约束措施。

3、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发行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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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
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小勤及其控制的股东宁波梅随遇心蕊、宁波
明明白白及常州清庙之器承诺

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
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
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
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公司对防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措施

为填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可能导致的投资者即期回报
减少, 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及上市后将采取多方面措施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水
平,尽量减少因本次发行及上市造成的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具体措施如下: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强
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提升公司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
销售能力;

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提高公司竞争力;

在募投项目扩大产能之外,拓展新产品业务领域,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
况下,积极回报股东;

公司承诺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后续出台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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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
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小勤进一步承诺: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即期
回报的相关措施。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
的承诺

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承诺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其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5、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需求的前提下,
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应积
极实施利润分配政策,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
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

(2)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备
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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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该年度实现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
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期末余额为正,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
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实施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
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现金分红不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前
提下,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采
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
的 10%。

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的利润
分配,必要时也可以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
营状况、《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订,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若公司董事会根据当年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
求状况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
明确意见,并交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应为投资
者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
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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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发展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公司
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股票股利分红的条件: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盈利情况、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以
及未来发展需求,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
提下,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采取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充
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
整体利益,具体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原则上公司按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必要时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5)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每年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章程规定、盈利情况、资金情况
等因素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
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并充
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
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利润
分配预案应经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其中应至少包括过半数的独立董事)同意并
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在必要时为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或
修改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并对董事会及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
策情况和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6)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以及外部经营环境,确有必
要对本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由董事会进行详细论证提
出预案,且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二以上通过,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方便中小股东参加股东
大会。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劵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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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的有关规定。

(7)对股东权益的保护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对公司利润政策进行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
独立董事和社会公众股东的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预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
过电话、网络、邮箱、来访接待等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
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注的问题。

若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
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6、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公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在公司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因公司发行上市
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
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对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按
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上该期间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
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公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
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
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公司将依法及时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
为股票发行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如公司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同时加上股票发行日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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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股份期间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如公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
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按照投资
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
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
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小勤承诺

公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公司发行上市申请
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
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对于其已公开发售的股份,其将按照投资者所
缴纳股票申购款加上该期间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
进行退款。同时,其将督促公司就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对已缴纳股票申购
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公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
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
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其将依法及时回购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公开发售
的股份和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为股票发行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如
公司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价格将
进行相应调整),同时加上股票发行日至回购股份期间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同时,
其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公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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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其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
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按照投资者
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
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
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上述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本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内容,如有违反,本人
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本人因公司上市所做之所有承诺不会因为本人
职务变更或离职而改变。

(3)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公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其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
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按照投资者
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
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
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上述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本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内容,如有违反,本人
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本人因公司上市所做之所有承诺不会因为本人
职务变更或离职而改变。

(4)中介机构承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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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所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
除外。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在该等事项依法认定后,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7、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
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
导致的除外),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A、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C、公司将对出现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如该等人员在公司领薪)等措施。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
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
将采取以下措施:

A、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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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B、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小勤承诺

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发行人本次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
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
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导致的除外),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A、如果本人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如果因本人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
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C、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
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所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D、如果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本人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应将所
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E、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发行人若未履行招股说
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
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
以下措施:

A、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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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发行人股东徐梅钧承诺

本人作为发行人的股东,保证将严格履行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
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
控制的客观因素导致的除外),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A、如果本人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如果因本人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
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C、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
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所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D、如果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本人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应将所
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E、在本人作为发行人股东期间,发行人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
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
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
以下措施:

A、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
因。

B、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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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4)发行人股东宁波随遇心蕊、宁波明明白白及常州清庙之器承诺

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作为发行人的股东,保证将严格履行发行人本次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如本公司/本合伙企业
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
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合伙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导致的除外),承诺严格
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A、如果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
公司/本合伙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如果因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而
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
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C、如果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本公司/
本合伙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公司/本合
伙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D、如果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
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
实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E、在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作为发行人股东期间,发行人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
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合伙企业无法
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合伙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本合伙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A、及时、充分披露本合伙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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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5)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作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将严格履行发行人本次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如本人承诺未能履
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
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导致的除外),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A、如果本人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如果因本人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
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C、如果本人未能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前述
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
项。同时,本人不得主动要求离职,但可进行职务变更。

D、如果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本人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应将所
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
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
以下措施:

A、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
因。

B、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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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承诺

(1)关于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小勤及其配偶徐梅钧承诺:

“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充分尊重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公司独
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公司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将
减少和避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
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
公司或其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关联交易价格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
益。

本人将督促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公司章程及相关制
度中关于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关联交易公允进行,不
使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进行关联交易决策时履行相应的回避程序。

本人不利用自身在公司的地位和影响,谋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
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亦不会谋求与公司及
其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本人承诺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信守以上承诺。

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
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本人投资的企业,
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本人承诺以上关于本人的信息及承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若违反本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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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小勤及其配偶徐梅钧承诺:

“本人及参股或者控股的公司或者企业(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目前并没
有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

本人及其三代以内直系、旁系亲属拥有公司实际控制权期间,本人及附属公
司或者附属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
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
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公司产品
相同、相似或可以取代公司产品的业务活动。凡本人及其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
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
本人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将上述商业机会完整让予公司。

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本人同意赔
偿公司相应损失。

上述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对公司有重大影响为
止。”

(3)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生育
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工伤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的事由被有关社会保险和公积
金管理部门处罚或追缴,本人承诺由本人无条件承担相应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支出补缴费用和处罚费用等,保证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本人将促使公司严
格执行法律、法规及规章所规定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生育保
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工伤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全体在册员工按期、足
额缴存社会保险(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工伤保
险金)和住房公积金。”

发行人已做承诺:“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为全体符合法定缴纳条件的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小勤已做出承诺:“本人将督促发行人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
前切实履行前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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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股东信息的承诺

“1、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
份;

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
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形;

3、本公司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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