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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炬申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21-04-08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Jushen Logistics Company Limited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金泰路 1 号办公楼二层 211、213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68 号 B 座 2101、2104A 室

二零二一年四月




1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2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目录
声明..................................................................................................................................................... 2
目录..................................................................................................................................................... 3
释义..................................................................................................................................................... 4
一、一般术语.............................................................................................................................4
二、专业术语.............................................................................................................................6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9
一、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和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9
二、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14
三、稳定股价的承诺...............................................................................................................14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8
五、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20
六、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21
七、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及决策程序.......................................................... 22
八、公司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22
九、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29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 32
十一、股东公开发售的具体方案...........................................................................................33
十二、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33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37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38
一、发行人概况.......................................................................................................................38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38
三、股本情况...........................................................................................................................39
四、主营业务情况...................................................................................................................41
五、资产权属情况...................................................................................................................56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76
七、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90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98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98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126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126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127
一、风险因素.........................................................................................................................127
二、其他重要事项.................................................................................................................136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141
一、发行各方当事人.............................................................................................................141
二、发行时间.........................................................................................................................14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43
一、备查文件.........................................................................................................................143
二、备查地点、时间.............................................................................................................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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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炬申有限/有限公司 指 广东炬申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炬申股份/发行人/公司 指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炬申仓储 指 广东炬申仓储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石河子炬申 指 石河子市炬申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无锡炬申 指 无锡市炬申仓储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炬申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
昌吉炬申 指


三水炬申 指 佛山市三水炬申仓储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乌鲁木齐炬申 指 乌鲁木齐炬申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钦州炬申 指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炬申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炬申智运 指 广西炬申智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保润(有限合伙) 指 宁波保润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宁波海益(有限合伙) 指 宁波海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佛山市鑫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发
佛山鑫隆(有限合伙) 指
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佛山盛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发行
佛山盛茂(有限合伙) 指
人员工持股平台

佛山飞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控股股东、
佛山飞瑞(有限合伙) 指
实际控制人雷琦参股的企业

魏桥集团 指 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铝集团 指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信发集团 指 信发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 指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希望 指 东方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天山铝业 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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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

酒钢集团 指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青投集团 指 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锦江集团 指 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鹏创 指 深圳市鹏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奎屯货运中心 指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奎屯货运中心

中储智运 指 中储南京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象屿 指 广州象屿速传物流有限公司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改委 指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交通运输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民航总局 指 中国民用航空局

铁道部 指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铁总公司 指 中国铁路总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会计师/天健/天健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前任会计师/大华/大华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嘉源 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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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指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指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指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3,224.2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
本次发行 指
为,每股面值 1 元

报告期/近三年一期 指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报告期各期末/各报告
指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二、专业术语

由两种及其以上的交通工具相互衔接、转运而共同完成运输
多式联运 指
过程的复合运输

仅用一种运输方式直接将货物从供应地运输至接收地的运输
直运 指
方式

通过公司自有运输设备为客户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的运输
自营运输 指
方式

公司为客户提供仓储管理全程服务,包括场地租赁、仓库管
仓储管理输出 指
理、货物安全管理等

铝期货交割仓 指 上海期货交易所铝期货指定交割仓库

铜期货交割仓 指 上海期货交易所铜期货指定交割仓库

运载单元 指 可以在不同运输方式之间实现便捷转换的标准化储运容器

转运设备 指 完成货物装卸、货物场地转移的设备

也称为“卖方物流”,是指由物资提供者自己承担向物资需求
第一方物流 指
者送货,以实现物资的空间位移的过程

也称为“买方物流”,是指由物资需求者自己解决所需物资的
第二方物流 指
物流问题,以实现物资的空间位移

由物资流动的提供方和需求方之外的外部服务提供者去完成
第三方物流 指
物流服务的运作方式

无车承运人 指 不拥有车辆而从事货物运输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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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十种有色金属 指 铜、铝、铅、锌、镍、锡、锑、镁、海绵钛、汞

TEU 指 长 20 英尺的标准集装箱,系集装箱运量统计单位

货物从发货人仓库(发货点)直接运到收货人仓库(收货点)
门到门 指
的运输

货物从发货人仓库(发货点)直接运到铁路站场/航运码头的
门到站 指
运输

货物从铁路站场/航运码头直接运到收货人仓库(收货点)的
站到门 指
运输

货物从铁路站场/航运码头直接运到铁路站场/航运码头的运
站到站 指


短驳运输 指 在距离较短的不同地点之间实现的物流活动

倒短运输 指 在一个场站、堆场内的运输活动

转驳 指 不同运输方式、运输环节之间的无缝对接和无缝转运

射频识别技术,是自动识别技术的一种,通过无线射频方式
进行非接触双向数据通信,利用无线射频方式对记录媒体(电
RFID 指
子标签或射频卡)进行读写,从而达到识别目标和数据交换
的目的

全球定位系统技术,将 GPS 接收机接收到的信号经过误差处
理后解算得到位置信息,再将位置信息传给所连接的设备,
GPS 指
连接设备对该信息进行一定的计算和变换后传递给移动终
端,可为用户提供随时随地的准确位置信息服务

地理信息系统技术,以地理空间为基础,采用地理模型分析
GIS 指 方法,实时提供多种空间和动态的地理信息,是一种为地理
研究和地理决策服务的计算机技术系统

物流电子数据交换技术,指按照统一规定的一套通用标准格
式,将标准的经济信息通过通信网络传输在贸易伙伴的电子
EDI 指
计算机系统之间进行数据交换和自动处理,也被俗称为“无
纸交易”

Machine to Machine,指在机器内部有效嵌入无线通信设备,
M2M 指 通过机器与机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传递、网络及机器设备通
讯的传递与链接达到信息共享

没有承载货物的集装箱数量占所有在运营集装箱数量的百分
集装箱空转率 指


空车走行率 指 空车行使公里对重车行使公里(或运用车车辆公里)的比率

TMS 指 Transportation Management System,物流运输管理系统,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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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包括订单管理、配载作业、调度分配、行车管理、GPS 车辆
定位系统、车辆管理、人员管理、数据报表、基本信息维护、
系统管理等模块

Warehouse Management System,仓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
WMS 指
仓储各环节实施全过程控制管理的信息系统


特别说明: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相关单
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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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和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雷琦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4、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在原任期内和原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仍遵守前述
规定。

5、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
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
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
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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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6、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持
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人股东雷高潮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4、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
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
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三)发行人股东佛山鑫隆(有限合伙)、佛山盛茂(有限合伙)承诺

1、本企业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处所受得的股份,自公司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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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
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
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
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出售股份所取得的收益无
条件归公司所有,公司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有权代表公司直接向公司所
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企业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发行人股东宁波海益(有限合伙)承诺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所认购取得的 2,660,000 股
(含 2019 年 12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2、本企业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处所受得的 3,000,000 股公司
股份,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
该部分 3,000,000 股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
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
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
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出售股份所取得的收益无
条件归公司所有,公司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有权代表公司直接向公司所
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企业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发行人股东宁波保润(有限合伙)承诺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
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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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
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
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出售股份所取得的收益无
条件归公司所有,公司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有权代表公司直接向公司所
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企业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发行人其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陈彪、陈升,高级管理人员夏飞群、孔洋、雷金林
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的发行价,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4、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届满前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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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的,本人承诺在原任期内和原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遵守前述规定。

5、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
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
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
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
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发行人其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承诺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曾勇发、周小颖、刘舰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
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担任公司监事的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
诺在原任期内和原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遵守前述规定。

3、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
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
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
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4、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的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
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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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文件的规定。

二、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雷琦、雷高潮、宁波海益(有限合伙)、宁波保润
(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一)本人/本机构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
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将不会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

(二)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本人/本机构将认真遵
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
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
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三)减持价格:本人/本机构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同时,本人/本机构在作为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期间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中披露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

(四)减持方式:本人/本机构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
转让方式等。

(五)若本人/本机构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机构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本
机构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

三、稳定股价的承诺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稳定股价事宜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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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1、预警条件

自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若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 120%时,
公司将在十个交易日内召开业绩说明会或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状
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

自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
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应当在十日内召开董事会、三十日内召开股东大会,
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等方案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触发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第一顺位为公司回购股份

(1)公司以稳定股价为目的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
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董事承诺,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相关议案时投
赞成票(如有投票或表决权)。

(3)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相关
议案时投赞成票。

(4)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方案后,公司应依法通知债权人,向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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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5)公司实施稳定股价议案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之外,还应符
合下列各项:

①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②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 20%。

(6)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司将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票。

(7)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五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可以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
宜。

2、第二顺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

(1)在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份,或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未获得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或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后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时,
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
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和不会使其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对
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在稳定股价启动条件触发十个交易日内,将其拟增
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完
成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增持开始前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3)实际控制人实施稳定股价预案时,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还应符合: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
金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获得税后现金分红的 20%,并且增持的股票数量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2% ;

2)实际控制人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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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顺位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及时提出或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方案,或实际控制人
增持公司股份实施完毕后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时,则启动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增持,但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
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自公司获得薪酬或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
稳定股价启动条件触发十个交易日内,将其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完成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
并由公司在增持开始前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预案时,还应同时符合下列各
项: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所获得薪酬(税前,下同)的 20%;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
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薪酬的 50%;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的 120%;

(4)若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新
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

(三)相关约束措施

1、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具体措施,须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公开说
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增持承诺,则发行人
可将其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后一年度的现金分红(如有),以及当年薪酬的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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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扣留,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
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公司将提示及督促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发行
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

(四)稳定股价措施停止的条件

实施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
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停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应作相应调整);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完毕或停止实施后,若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情
形的,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预案。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



(一)发行人相关承诺

1、公司保证招股说明书、全套申报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上市的情形,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招股说明书、全
套申报文件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存在以
欺骗手段骗取发行上市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
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若招股说明书、全套申报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
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中国证监会对
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公司将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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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新股的程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回购首次公开发
行的全部新股。公司招股说明书、全套申报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
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若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
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
不同规定,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全套申报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上市的情形,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招股说明书、全
套申报文件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存在以
欺骗手段骗取发行上市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
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若招股说明书、全套申报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
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中国证监会对
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除公司将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全部新股外,本人将通过深圳交易所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
份。公司招股说明书、全套申报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本人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

3、若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持有的公
司股份将不得转让,若转让的,转让所得将全部用于履行上述承诺;同时,公司
有权扣减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代本人履行上述承诺,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
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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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
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全套申报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上市的情形,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招股说明书、全
套申报文件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存在以
欺骗手段骗取发行上市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
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若招股说明书、全套申报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本人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3、若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
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五、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一)保荐机构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因本公司未能依照适
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
本公司为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

(二)发行人律师承诺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保证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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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重大遗漏。如因本所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
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制作、出
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本所将根据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

(三)申报会计师承诺

申报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广东炬申物
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
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六、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本公司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时作
出的任何公开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
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
损失。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

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公司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本人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时作出的任何公开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
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果本人因未
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
失。同时,在本人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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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

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人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本人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时作出的任何公开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
本人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果本人
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
损失。同时,在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
本人未能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本人将于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停止领取薪
酬,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公开承诺事项,在此期间,本人不得主动要求辞职。

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人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七、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及决策程序

经公司 2020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
次发行上市前所形成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
比例共同享有。

八、公司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中明确了公司的
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
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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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
回报规划,并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制定一次具体的股东回报规划。股东回报规划由董事会
根据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
者和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
则。

3、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每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
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董
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股利分配具体方案,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
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 2/3 以上表决通过,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及时予
以披露。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如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
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公司还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
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征询监事会的意见,
并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
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还应在定期报告中披
露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分红政策的,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
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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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应该对此发表意见,股东大会应当采用网络投票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
表决的条件。

4、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方式分配股利。

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
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预计公司未来将保持较好的发展前景,且公司发展对现
金需求较大的情形下,公司可采用股票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

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
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
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采取现金分红时,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
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
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
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或超过 10,000 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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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2)现金分红比例

1)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
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
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④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
照前项规定处理。

6、股票股利分配

股票股利条件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
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
分配预案。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
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用,
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7、存留未分配利润

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购买资产、购买设备、
对外投资等投资支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提高产品竞争力,促
进公司快速发展,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并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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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来三年利润分配计划和长期回报规划

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 对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做出了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制定本规划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未来的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
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在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
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并保证公司长久、持续、健康的经营能力。

2、公司制定本规划遵循的原则

(1)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2)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

(3)处理好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公司利润分配不得损害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

(4)坚持现金分红为主,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对股东利益的保护

(1)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资
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并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出建议、拟定预案,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
见。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董事会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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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明确意见。

(3)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
会审议。

(4)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网络、电话、
邮件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
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
行审议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或其他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
便利。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亦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5)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征询监事会的
意见,并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
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还应在定期报告
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6)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若公司出现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
的情况或者出现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应
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7)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在年报、半年报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
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
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
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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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未来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同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有条件的情
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可实施现金分红: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
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
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或超过 10,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3)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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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处
理。

(4)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分
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
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
条件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5、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董事会应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确保股东回报规划
内容不违反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确需调整或变更
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或变更
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需经董事会详细论证并充分考虑监事会和
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
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且股东大会审议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变更事项时,
应当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或其他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九、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完成后,公司股本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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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都将大幅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产能释放需要一定周期,在
建设期内难以获得较高投资收益,因此公司存在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
即投资者即期回报将被摊薄的风险。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
响,公司承诺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统筹安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可
以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启动实施部分募投项目。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做好项目的推进、分析、评估、总结,
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增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公开发行导致的即
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2、积极推进业务发展,优化服务质量,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将通过实施募投项目提升品牌竞争力,不断优化服务质量,大力拓展业
务规模、开拓新客户。此外,公司将通过有色金属多式联运及直运业务双轮驱动、
仓储综合业务正向拉动,不断进行服务种类的横向发展、业务品类的横纵向扩张,
同时进一步推进企业信息化和智慧化发展,努力提高公司的影响力和市场竞争
力,从而促进公司经营业绩上升,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3、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
详细的规定。

4、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制定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在《公司
章程(草案)》中对分红政策进行了明确,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得到保护,强化投资者回报。



30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承诺

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人就公司本次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报保障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会对自身日常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将依法行使自身职权以促使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
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未来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将依法行使自身职权以促使股权
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
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
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措施,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该等承诺,本人将
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
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承诺

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就公司本次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1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本人会对自身日常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依法行使自身职权以促使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
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未来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将依法行使自身职权以促使股权
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
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
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措施,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该等承诺,本人将
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
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是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生
产经营的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产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税收政
策未出现重大变化,行业的抗周期能力较强,业务模式及竞争趋势未发生重大变
化。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产品/
服务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未出现重大变化。发行人审计截止日后未出现
新增对未来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主要客户或供应商未出现
重大变化,重大合同条款或实际执行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综上,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情况稳定,总体经营情况良好,不
存在重大异常变动情况。




32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公司 2021 年 1-3 月业绩(预
计)与上年同期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 1-3 月 变动率

营业收入 22,500.00 至 24,500.00 22,135.73 1.65%至 10.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580.00 至 1,780.00 1,525.98 3.54%至 16.65%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550.00 至 1,750.00 1,523.55 1.74%至 14.86%
者的净利润


公司预计 2021 年 1-3 月可实现营业收入 22,500.00 万元至 24,500.00 万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在 1.65%至 10.68%之间;可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1,580.00 万元至 1,78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在 3.54%至
16.65%之间;可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50.00 万元至 1,75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在 1.74%至 14.86%之间。

上述公司 2021 年 1-3 月业绩相关数据仅为预计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且
不构成盈利预测。

十一、股东公开发售的具体方案

本次发行不存在老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十二、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市场的风险及公司所披露因素,请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
“第四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现代物流的高速发展,行业的竞争不断加剧。一方面,大型国有企业或
有色金属产业链上的大型生产厂商、贸易商等凭借其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强大的资
源调配能力,对民营企业构成了较大的竞争压力。同时,随着我国不断融入经济
全球化的大潮,国际物流公司纷纷进入中国市场,这些公司凭借其先进的技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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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力、更高的管理水平和享誉全球的品牌影响力,加剧了行业竞争的程度。另一方
面,受经济环境波动、国家政策刺激以及行业自身发展的三重因素影响,物流行
业的兼并收购趋势明显,行业整合加剧。兼并收购将造就强势企业,造成全国性
或区域性的资源及业务集中,进一步加剧行业竞争,影响行业内其他企业的盈利
能力。

若行业竞争不断加剧,公司市场空间将受到挤压,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可能在
该种竞争环境下被削弱,从而面临市场份额降低、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下游产业链政策调控风险

公司紧贴铝产业链,深耕铝产业链中的电解铝行业。目前,由于调控政策该
行业出现了“产能限制、产地转移”的产业趋势。

一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对电解铝行业进行了新一轮的宏观调控。以
《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为标志,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调
控政策,例如《关于印发清理整顿电解铝行业违法违规项目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产业【2017】656 号文件,简称“656 号文”)和《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
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 号文件,简称“127
号文”)等。上述政策导致了电解铝总产能“天花板”的出现,行业形成了“产
能限制”的行业趋势。虽然目前行业侧重于新老产能置换,并未出现产能或产量
断崖式下跌的情况,但若国家进一步加强对电解铝产能或产量的调控,电解铝总
产量将因此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的业务需求量,直接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另外一方面,铝产业链目前已经形成了“靠近铝土矿资源建设氧化铝,依托
能源基地建设电解铝,在消费集中地发展铝加工”的产业布局,电解铝环节依托
能源基地建设,目前电解铝环节主要集中在电力成本优势较强的新疆、内蒙古、
山东等,仍以煤电为主。随着山东等地自备电政策的出台实施,山东地区的电解
铝自备电成本上抬,成本优势显著下降,同时,随着我国环保政策在铝产业链的
推进,我国电解铝的产业布局重心将逐步转移至水电丰富、电价较低且环保压力
较小的西南部地区(包括广西、云南、贵州等省份),例如广西和云南,行业形
成了“产地转移”的行业趋势。虽然公司早已在广西、云南等区域进行业务布局,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也将继续加强公司对西南部地区的投入力度,但目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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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还是新疆区域,若供给侧改革及环保政策导致行业区域分布
改变,而公司不能及时调整战略方向和业务布局,并积极开拓西南区域客户资源
和抢占市场先机,公司可能将面临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三)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公司所服务的电解铝行业,从国内产量分布区域来看,山东、新疆和内蒙古
三大电解铝生产基地 2018 年合计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约 54.79%,行业集中度较高。
电解铝产量分布集中度高的特点一定程度上使得为电解铝提供综合运输服务的
物流企业存在客户集中度高的特点。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公司前五客户收入占当期收入总额的比例
分别为 74.20%、67.93%和 61.22%,客户集中度较高;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公司第一大客户天山铝业收入占当期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5.73%、
44.25%、22.65%,对第一大客户存在一定的依赖性。若未来公司主要的客户群
特别是天山铝业出现不利因素,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导致
公司业绩下滑。

(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风险

2020 年初,国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爆发,
公司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政策暂停相关经营活动,受此影响,公司上半年净利润出
现同比下降的情形。随着国内新冠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公司各地经营活动逐步步
入正轨,本次疫情尚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如果本次疫情持
续较长时间,可能对公司 2020 年全年经营情况和盈利水平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五)未来业务不能维持高速增长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收入分别为 44,258.83 万元、79,676.13 万元和 97,587.95
万元,增长幅度为 80.02%和 22.48%,净利润分别为 3,918.12 万元、7,753.76 万
元和 9,026.29 万元,增长幅度为 97.89%和 16.41%。

2018 年至 2019 年,公司业绩和盈利水平保持较为高速的增长态势;2020
年,受新冠疫情及疫情防控政策的影响,公司业绩的增速及盈利水平有所放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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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未来几年公司将继续专注有色金属物流业务,积极扩展业务规模,但是并不
能保证未来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保持近两年的高速增长。




36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且不超过
发行股数
3,224.20 万股,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安排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 【】元

发行市盈率 【】倍(每股发行价格/发行后每股收益)

2.62 元(按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与发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行前股本计算)

【】元(按【】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和实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际募集资金合计额与发行后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每股发行价格/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采用网下向网下投资者(指参与网下配售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产
发行方式 品)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
采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发行方式

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
发行对象
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 5,347.21 万元,包括:保荐及承销费用 3,378.92
万元、审计验资费用 1,009.43 万元、律师费用 481.13 万元、本次发
发行费用概算
行手续费用 12.15 万元及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65.58 万
元。(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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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angdong Jushen Logistics Company Limited

注册资本 9,655.8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雷琦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1 年 11 月 10 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 2016 年 07 月 01 日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金泰路 1 号办公楼二层
公司住所
211、213 室

邮政编码 528216

电话号码 0757-85130718

传真号码 0757-85130720

公司网址 www.jushen.co

电子信箱 benbu.lei@jushen.co

普通货运(凭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货物
经营范围 运输代理,货物装卸搬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发行人是由广东炬申物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18 日,股份公司(筹备)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以炬申有限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经审计净资产值人民币 4,696.97 万元,扣除专项储备 14.07 万元后按
1:0.9609 比例折合股本 4,500 万股,余额人民币 182.9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关于制定<广东炬
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 21 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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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6 年 7 月 1 日,炬申股份在广东省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整体变更
的工商登记手续,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6045847415061、注册资本为
4,500 万元的《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

公司系由炬申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雷琦、雷高潮。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如下:

发起人名称 股份数(万股) 比例

雷琦 2,700.00 60.00%

雷高潮 1,800.00 40.00%

合计 4,500.00 100.00%


三、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9,655.80 万股,本次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224.2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3%。

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作出了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重大事项
提示”之“一、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和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二)发起人、前十名股东、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

1、发起人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雷琦 5,153.58 53.37%

2 雷高潮 3,243.22 33.59%

合计 8,357.80 8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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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份数
编号 股东名称 比例
(万股)

1 雷琦 5,114.58 52.97%

2 雷高潮 3,243.22 33.59%

3 宁波海益(有限合伙) 566.00 5.86%

4 宁波保润(有限合伙) 532.00 5.51%

5 佛山鑫隆(有限合伙) 100.00 1.04%

6 佛山盛茂(有限合伙) 100.00 1.04%

合计 9,655.80 100.00%


3、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雷琦 5,153.58 53.37%

2 雷高潮 3,243.22 33.59%

合计 8,357.80 86.56%


(三)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国有股份、外资或战略投资者
持股的情况。

(四)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为雷琦、雷高潮、宁波海益(有限合伙)、宁波保润
(有限合伙),其中雷琦为发行人发起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雷高潮为发
行人发起人。

上述人员、企业之间,雷高潮、雷琦系父子关系,除此之外,其余人员、企
业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0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四、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介绍

炬申股份始终坚持秉承诚信、安全、效益、规范的服务理念,自成立以来一
直专注于有色金属物流领域,通过“紧贴铝产业链、横纵辐射有色金属领域其他
品类”的战略部署,形成了与客户产业链深度融合、横向综合化发展、纵向深耕
多式联运的业务格局,并通过建立运输专线优势及完善物流网络布局,推动有色
金属产业链的资源流通和价值流通。

经过多年的发展,炬申股份已成为集物流方案设计、运输、仓储装卸、期货
交割与标准仓单制作、货权转移登记、仓储管理输出为一体的多元化综合物流服
务提供商。

公司长期专注于多式联运业务,在多式联运领域累积了较为丰富的行业经
验,形成了专业的服务能力和灵活的反馈机制。在综合考虑不同运输方式下的安
全性、效率及成本后,公司设计出满足客户需求的物流方案,以货物交付的安全
性和效率为前提,力求降低整体物流成本。公司通过切入全国氧化铝消耗量及电
解铝产量第二的新疆区域开展多式联运业务,并在电解铝的集散地及消费地华南
区域和华东区域布局仓储物流中心,实现物流业务与仓储业务互为优势、相互带
动的良好态势,目前已在铝产业链上形成了多式联运专线优势及物流网络优势。

公司的直运业务也在大力发展中。其中,代理运输业务以西南部地区为中心,
西南部地区作为铝产业链的重点发展区域,凭借其较为突出的水电能源优势成为
铝土矿-氧化铝-水电铝综合生产基地,已成为公司的重点战略布局区域。而自营
运输业务以华南区域为中心,采用自有车队运输方式进行承运,公司借助自身处
于珠三角核心经济圈的产业地缘特性,凭借地理优势、产业优势、行业积累及专
业服务,在华南区域有色金属的物流行业拥有较高的声誉和市场占有率。

另外,炬申仓储是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仓库容较大的铝期货交割仓和铜期货
交割仓,依托期货交割仓资质的权威性和稀缺性,炬申物流园区已成为华南区域
有色金属领域的核心仓库之一。期货交割仓资质是物流行业的权威资质,由上海
期货交易所设定,设库标准较为严格,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全国范围


41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内仅 32 家企业(45 个仓库)获批成为铝期货交割仓,18 家企业(23 个仓库)
获批成为铜期货交割仓,其中广东省获取铝期货交割仓资质和铜期货交割仓资质
的企业分别为 5 家和 3 家,同时拥有以上两种资质的企业仅 3 家,炬申仓储为其
中一家。

未来,公司将通过有色金属多式联运及直运业务双轮驱动、仓储综合业务正
向拉动,不断进行服务种类的横向发展、业务品类的横纵向扩张,同时进一步推
进企业信息化和智慧化发展,致力于成为有色金属领域领先的综合物流服务及方
案提供商,通过整合行业上下游资源、加速有色金属产品的价值流通,助力有色
金属产业链的持续发展。

(二)主要经营模式

1、多式联运业务

(1)多式联运的业务模式

炬申股份开展多式联运的整体业务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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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开展多式联运的关键要素在于协调内外部资源、协调公铁水多种运输方
式,以“降本增效”为原则,为多式联运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低成本的运输服
务,公司开展多式联运业务的主要特点:

1)目前主要依托铝产业链开展业务

公司目前开展多式联运主要依托铝产业链,形成以电解铝为主要产品,氧化
铝、铜、铅、锌等其他有色金属产品协同发展的产品格局。

43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公司的客户主要为有色金属产业链的大型企业

公司的客户大多为有色金属产业链的大型生产厂商或贸易商,例如天山铝
业、中国铝业、东方希望、嘉能可、信发集团、锦江集团等,公司与上述客户建
立了良好且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

3)服务核心在于设计优化方案并充分调配内外部运输资源

公司凭借多年物流服务的经验,在客户的具体物流需求的基础上,依据实时
的公铁水不同运输方式时效及价格,包括利用低成本海运、优惠价格铁路站点等
方式规划出物流业务的优化路线,尽可能降低运输线路上的物流成本。并且在约
定的货物运输日前即已经沟通协调好外部资源,保障服务方案顺利实施。

4)公司为多式联运承运货物均购买货物保险,保障货物安全

公司在进行货物提取环节,即对承运货物进行购买保险,保障金额能够覆盖
货物价值,能够有效降低因货物毁损灭失带来的损失。

5)公司具备新疆、西南条线的专线优势

公司深耕铝产业链多年,形成了以电解铝产地新疆区域、西南区域为起点,
以集散地和消费地华东区域和华南区域为终点的专线服务。公司通过生产地和消
费地两头布局,并协调中间环节的外部铁路、水路等运输资源,为电解铝产业链
客户提供全程、多元、定制、体系化的物流服务,形成新疆、西南条线的专线优
势。

6)公司主要采用“公铁”、“公铁水”等运输方式

基于公司承运的有色金属产品特性,公司的多式联运多采用“铁路+公路”、
“公路+铁路+水路”的组合运输方式,基本不涉及航空运输。

7)多式联运过程中货物主要以集装箱的方式进行转移

公司所服务的电解铝、氧化铝及其他有色金属的运输大多以集装箱的方式进
行转移,一般从起运地启用集装箱,直至货物接收地。

8)衍生出“门到站”、“站到门”的转驳业务及“站到站”的铁路专线业务


44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不同运输方式、运输环节之间的无缝对接是多式联运提高效率的重要途径,
客户为提高运输效率,一般采取全部外包的方式,因此,公司的多式联运业务便
衍生出:将货物配送、装卸至指定站点的“门到站”短驳运输服务,将到站货物
装卸、配送至客户指定地点的“站到门”短驳运输服务,以及在场地内的不同位
置间实现货物装卸、配送的场内倒短服务,以及从铁路起始地到接收地的“站到
站”运输业务。

(2)盈利模式

多式联运的基本盈利模式为通过提供多式联运服务获取相关收入,并减去相
关成本及费用后获得盈利,可概括为:利润总额=多式联运收入-各区段运输费用
-仓储装卸费用-自营成本消耗-货物保险费用-其他相关税费。即多式联运经营人
与客户签订多式联运合同,对全程运输及货物安全负责,结合使用多种运输方式,
签发一张多式联运单证,按照商定的计价方式向客户收取全程运费,扣除不同运
输方式的费用、仓储装卸费用和各项人员工资、设备消耗等成本,及货物保险费
用和其他相关税费后,获取利润。在此基础上,多式联运经营人还可通过仓储装
卸、期货交割与标准仓单制作服务、货权转移登记服务等增值服务增加盈利。

(3)销售定价方式

公司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在考虑货运成本、同类运输价格水平、管理难度、
税收、财务费用、仓储、装卸等辅助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与客户协商确定服务价
格。公司与客户协商价格的参考依据如下:

1)铁路运力、水路运力的价格为市场公开信息,透明且便于取得;公路运
力价格参考其他物流运输企业完成相同公路运输时的报价,属于市场较为透明的
价格;

2)集装箱使用费为参考市场租赁集装箱的报价费用;装卸价格为参考其他
物流运输企业完成相同装卸作业的报价(自有堆场进行装卸操作时);仓储价格
为参考其他物流仓储企业完成相同货物仓储的报价费用。

(4)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外部运输服务的采购模式为:公司基于现有业务的情况和对客户需

45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求的合理预测,确定对铁路、海路及公路运力的整体采购规模和时间。公司在收
到客户的运单后,根据规划的运输批次和路线向相关铁路部门、航运公司、货运
代理企业采购铁路、海路和公路运力。如公司在业务所经地区未建设转驳服务能
力或自有转驳服务能力不足时,则根据具体需求向当地公路运输企业采购短驳类
的公路运力。

公司对采购的不同运输服务的采购途径如下:

1)铁路运力的采购

①向铁路部门进行铁路运输业务的采购,需要公司先行支付运费后方可实施
发货运输流程;

②自行或通过代理公司向各地的铁路部门申报运输计划,保障公司运输的时
效性。

2)水路运力的采购

主要通过向具有水运资质的企业采购,公司的水运采购一部分通过代理公司
进行采购,一部分自行采购,但由于公司多式联运业务中主要采用公铁的联运方
式,水运的采购比例较小。

3)公路运力的采购

公司根据自身的货运需求在当地的合格公路物流服务企业中拟定几个备选
承运人,并分别向这些承运人就具体承运业务询价,在综合考虑性价比和长期性
因素后与最终确定的承运人签订采购合同。

4)其他采购

除以上运力采购外,公司还将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进行集装箱服务、
仓储服务和装卸服务等的采购。

(5)结算模式

公司整体业务的结算模式为:公司将货物运抵客户指定目的地后索取相关签
收回单,后凭签收回单与客户进行对账,在客户确认服务履行完毕及费用金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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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性后,公司进行收入确认,客户在公司设定的付款期限支付运费。

由于多式联运业务具有运输里程较长、成本较高的特征,公司一般采用按批
次结算的方式进行对账和结算。公司将整批货物运抵客户指定目的地后索取相关
签收回单,凭签收回单与客户进行对账,在客户确认服务履行完毕及费用金额的
准确性后,客户在公司设定的付款期限支付运费,业务操作中,客户实际执行的
付款周期为 30 天内。

2、代理运输业务

(1)运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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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盈利模式

代理运输业务的盈利模式与多式联运业务基本一致,主要区别在于多式联运
业务所采购的外部运输资源较多,需要支付多种外部运输费用,而代理运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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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采购公路运力,仅支付外部公路运力费用。

(3)销售定价模式

代理运输业务的销售定价原则与多式联运基本一致,均根据客户的实际需
求,在考虑货运成本、同类运输价格水平、管理难度、税收、财务费用、仓储、
装卸等辅助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与客户协商确定服务价格。

(4)采购模式

采购模式基本与多式联运业务保持一致,主要区别在于代理运输业务仅进行
公路运力采购,不需进行铁路运力和水路运力采购。

公司的公路运力需求一部分通过中储智运平台发布,一部分直接与第三方物
流公司签署承运协议进行合作。中储智运隶属于全国大型现代综合物流企业中储
股份,其作为国家第一批“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将无车承运人模式与运费议
价功能结合,创立了集近百万司机运力、全运途可视化监控、全流程规范化财务、
全时段客服于一体的物流运力交易共享平台。公司西南区域业务主要采用与中储
智运平台签署运输协议的方式进行承运,公司通过平台预约货车司机,并对货车
司机的身份信息、驾驶证件、行驶证件、行车历史、个人信誉等进行审核,审核
通过后即可用车。中储智运平台雄厚的资金背景、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规范的运行
机制给公司运输代理的安全性、可靠性和高效性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障。

(5)结算模式

对于大多数运输业务,公司一般采用按月度结算的方式进行对账和结算。公
司将货物运抵客户指定目的地后索取相关签收回单,凭签收回单与客户进行对
账,在客户确认服务履行完毕及费用金额的准确性后,客户在公司设定的付款期
限支付运费,业务操作中,客户实际执行的付款周期为 30 天内。

对于少部分代理运输业务客户,公司采取批次结算的方式,与多式联运的结
算方式保持一致。

3、自营运输业务

(1)运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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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盈利模式

公司自营运输业务的盈利模式与其他运输业务基本一致,主要差别在于该项
业务的成本费用为设备消耗、设备修理费用、成品油费用、通行费用、各项人员
工资等。

(3)销售定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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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在考虑货运成本、同类运输价格水平、管理难度、
税收、财务费用、仓储、装卸等辅助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与客户协商确定服务价
格。

(4)采购模式

公司自营运输业务的采购模式较为简单,除采购所需运输车辆等固定资产
外,主要为补充日常耗用的成品油等,采购的方式均为公开采购,价格较为公开
透明。

(5)结算模式

由于自营运输业务具有运输里程较短、代付成本较低的特征,对于自营运输
业务,公司一般采用按月度结算的方式进行对账和结算。公司将货物运抵客户指
定目的地后索取相关签收回单,凭签收回单与客户进行对账,在客户确认服务履
行完毕及费用金额的准确性后,客户在公司设定的付款期限支付运费,业务操作
中,客户实际执行的付款周期为 30 天内。

4、仓储业务

(1)运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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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盈利模式

公司仓储业务的盈利来源主要包括:①为客户提供出入库装卸,形成装卸收
入;②为客户提供仓储服务,形成仓租收入;③为客户提供货权转移登记服务,
形成货权转移登记服务收入;④为客户提供期货交割与标准仓单制作服务,形成
标准仓单制作收入及仓租收入。

(3)销售定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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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按照市场行情向客户提供收费标准,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与客户进一
步协商确定服务价格。

(4)采购模式

仓储综合业务除了场地租赁和龙门吊、叉车等固定资产购买外,还需对管理
系统、安全设施、劳保用具、办单纸张及其他办公耗用品进行采购。公司采购固
定资产及管理系统时将综合考量货物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后进行选择供应商,
以及对供应商持续进行考核。

(5)结算模式

对于仓储综合业务,公司一般采用按月度结算的方式进行对账和结算。公司
将在提供相应的仓储服务后索取相关服务完结凭证,凭完结凭证与客户进行对
账,在客户确认服务履行完毕及费用金额的准确性后,客户将在公司设定的付款
期限支付仓储服务费用,业务操作中,客户实际执行的付款周期为 30 天内。

2019 年起,公司调整仓储业务客户的付款周期,为保障付款的及时性及资
金的安全性,对于新客户将采用批次结算的方式进行结算付款。

(三)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行业竞争格局

(1)有色金属竞争格局

有色金属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型、支柱型产业,所涉及的品类较多,包括
铜、铅、锌等重金属,铝、镁等轻金属,金、银、铂等贵金属及钨、钼、锗、锂、
镧、铀等稀有金属。有色金属应用于制造业、建筑业、电子工业、航空航天业以
及核工业等重大领域。由于有色金属上下游产业链呈现跨国家、跨区域且上下游
集中区域不同的特征,因此有色金属物资的物流配套服务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性。

目前我国有色金属物流行业按照规模大小、业务定位及服务对象不同分为三
类企业:第一类是大型有色金属生产商及贸易商集团控股或参股物流企业(以下
简称“集团成员企业”);第二类是规模化、专业化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以下简称
“第三方企业”),炬申股份即属于该类型企业;第三类是从事某一物流环节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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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运输公司(以下简称“中小型公司”),该类企业规模较小,一般仅提供单一
物流环节,例如短途运输、仓储、装卸等。

大型有色金属生产商及贸易商在选择供应商时,若体系内具有配套物流资
源,基于物流服务供应的及时性及业务契合度,一般会优先选择体系内的物流资
源。但若综合考虑物流服务的质量和成本,由于第三方企业的专业度、行业集中
度、物流网络的成熟度等具备一定的优势,因此,不少大型有色金属生产商及贸
易商亦会重点考虑第三方企业。

从目前的市场格局来看,集团成员企业由于其雄厚的资本实力、与产业链的
密切关系等显著优势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但在未来的市场格局中,第三方物
流企业由于以下原因,将逐渐抢占较多的市场份额:1)第三方企业独立于下游
产业链,是中立第三方,独立、中立的企业属性将为第三方企业提供更大的市场
空间;2)第三方企业组织经营方式不断更新、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不断改善,
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3)第三方企业是专营物流业务的企业,在物流方案设计、
物流全程管理等更高层次的服务上更具有经验优势;4)第三方企业专注于物流
行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较高,可通过规模化及集约化达到高效益、低成本;
5)政策频出鼓励专业化第三方物流行业的发展,《2014-2020年中国物流业发展
中长期规划》明确指出:到2020年,物流的社会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第
三方物流比重明显提高。由此可见,在未来的有色金属市场格局中,第三方企业
由于其政策支持力度大、市场化效率高、服务水平强、物流规模化及集约化程度
高等优点,将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

而规模小、服务种类单一的中小型物流公司,由于其资信水平、服务多样性、
运力资源调配能力、服务质量和效率等远不及第三方企业,在市场中欠缺竞争力。
未来有色金属物流行业将朝着规模化、标准化、综合化、个性化、智能化方向发
展,小型、单一的物流公司更是缺乏市场竞争力。

因此,有色金属物流行业未来的市场格局将朝着专业化的第三方物流发展,
第三方企业由于其政策支持、市场化效率、高服务水平、高程度集约化及低成本
运营的特点,将逐渐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

(2)多式联运行业竞争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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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多式联运行业仍处于发展初期,我国 2017 年多式联运货运量占比
为 2.90%,而欧盟同时间段铁路多式联运货运量占比高达 17.90%、海路多式联
运货运量占比高达 16.50%、内陆水路多式联运货运量占比达 7.70%、公路多式
联运货运量占比达 6.4%。

欧美发达国家在多式联运上发展起步早,其行业基础设施健全,管理制度、
技术标准趋于稳定和成熟,已经形成了成熟的行业技术体系。目前国际上的主要
多式联运企业更多在提升多式联运的环保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上保持技术投
入。而我国多式联运发展起步较晚,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在多式联运基础设施
建设、运载设备单元的标准化、装卸转运的高效化等方面仍需加大投入,持续发
展。

2、发行人的行业竞争地位

经过多年经营发展,公司在有色金属铝产业链的第三方物流领域和多式联运
物流领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行业经验,在新疆区域、西南区域、华南区域和华东
区域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行业知名度。专注行业多
年所累积的产业经验及上下游资源优势使公司可以根据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优
化业务流程和管理模式,为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低成本的综合物流服务,公司
已成为国家 AAAA 级物流企业。

公司是铝产业链领先的专业第三方综合物流服务提供商,具有一定的市场影
响力,特别在新疆区域和华南区域。基于公司在铝产业链上的品牌效应及市场影
响力,天山铝业、中国铝业、东方希望、嘉能可、信发集团、锦江集团等铝产业
链大型企业选择与公司进行长期合作,且客户稳定性和粘性较高。

从运输业务层面看,公司已发展成为铝产业链多式联运领域领先的优秀企
业,在新疆地区和西南部地区形成了专线优势。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电解铝出
疆运量分别为 24.04 万吨、49.57 万吨和 87.12 万吨,占当年新疆电解铝产量的
比例为 3.65%、7.82%和 13.40%,比例不断上升,市场份额不断增加。

从综合仓储业务层面看,公司炬申丹灶物流园区发展成为华南区域有色金属
领域的核心仓库之一,在华南区域铝产业链仓储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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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目前公司的仓储物流中心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发展较快,2019 年实
现吞吐量超 205 万吨。另一方面,炬申丹灶物流中心是上海期货交易所批准设立
的铝期货交割仓和铜期货交割仓,其核定库容分别为 3 万吨和 2 万吨,库容较大。
期货交割仓资质在有色金属物流行业具有权威性和稀缺性,批准设库的标准较为
严格,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全国范围内仅 32 家企业(45 个仓库)获
批成为铝期货交割仓,19 家企业(24 个仓库)获批成为铜期货交割仓,其中广
东省获取铝期货交割仓资质和铜期货交割仓资质的企业分别为 5 家和 3 家,同时
拥有以上两种资质的企业仅 3 家,炬申仓储为其中一家。

五、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原值为 6,531.57 万元,净值
为 4,184.60 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机械设备和办公及电子设
备,各类固定资产的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659.51 74.80 1,584.71 95.49%

运输工具 2,965.20 1,450.15 1,515.05 51.09%

机械设备 1,719.27 714.63 1,004.64 58.43%

办公及电子设备 187.59 107.40 80.19 42.75%

合计 6,531.57 2,346.97 4,184.60 64.07%

注:成新率=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值。

1、房屋建筑物

(1)取得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拥有已取得房产证/不动产证的
房屋 3 宗,总面积为 8,246.38 平方米,均已获得房屋产权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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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所有 他项权 取得
权属证书编号 位置 面积(m2) 用途
号 权人 利 方式

粤(2018)佛三
三水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
1 不 动 产 权 第 1,274.44 车间 已抵押 购买
炬申 镇西岸码头侧 F1
0064987 号

粤(2018)佛三
三水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
2 不 动 产 权 第 2,505.60 车间 已抵押 购买
炬申 镇西岸码头侧 F2
0064989 号

粤(2018)佛三
三水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
3 不 动 产 权 第 4,466.34 宿舍 已抵押 购买
炬申 镇西岸码头侧 F3
0064991 号


(2)未取得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拥有的未取得房产证/不动产证
的房屋 3 宗,该 3 宗无证房产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西岸码头侧 F1、F2、F3,
面积约为 3,717.81 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所有权人 房屋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用途 面积(m2) 取得方式

1 粤 ( 2018 ) 佛 三 不 动 产 权 第 门卫 107.11 购买
0064987 号、粤(2018)佛三不动
2 三水炬申 车间 2,737.28 购买
产权第 0064989 号、粤(2018)
3 佛三不动产权第 0064991 号 宿舍 873.42 购买


1)发行人取得上述无证房屋建筑物的情况

上述三宗无证房屋建筑物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西岸码头侧 F1、F2、F3,
即发行人自有土地处,系发行人购买该处土地使用权时已存在的房屋建筑物,非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自建。

三宗无证房屋建筑物系汪智民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取得,三水炬申再从汪智
民处购买取得。三水炬申购买该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时间及交易价格如下:

①2018 年 9 月 17 日,三水炬申与汪智民签署《存量房买房合同》(合同编
号:佛存量房合字 Y201808090022 号)、《存量房买房合同》(合同编号:佛存量
房合字 Y201808090032 号)及《存量房买房合同》(合同编号:佛存量房合字
Y201808090040 号),以 4,288.00 万元购买了约 42,658.75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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栋地上建筑物各 50%的所有权(除此之外,本次购买还包括该地块上不可分割的
其它若干无证建筑物或构筑物)。

②2018 年 12 月 26 日,三水炬申与汪智民签署《存量房买房合同》(合同编
号:佛存量房合字 Y201812210003 号)、《存量房买房合同》(合同编号:佛存量
房合字 Y201812210015 号)及《存量房买房合同》(合同编号:佛存量房合字
Y201812210021 号 ), 三 水 炬 申 以 4,109.00 万 元 购 买 上 述 地 块 中 剩 余 的 约
42,658.75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三栋地上建筑物各 50%的所有权(除此之外,本
次购买还包括该地块上不可分割的其它若干无证建筑物或构筑物)。

2)发行人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原因

三水炬申购买该处无证房产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时,上述无证房产即已存
在,非发行人及子公司自建,该等无证房产未取得权属证书系因历史遗留问题。
因发行人购买该处土地及房产时未能获得宿舍、门卫的报建文件,故无法办理房
屋权属证书;因此前述房产不符合土地规划等,属于违章建筑,存在被拆除的风
险。

3)该处房屋建筑物具体用途及相关业务开展情况

该等无证房产为门卫、车间及宿舍。车间主要用于仓储,未实际使用,因车
间属违章建筑,发行人下属全资子公司三水炬申已逐步进行拆除,截至本招股意
向书出具之日,三水炬申已拆除车间屋顶,仅存墙壁;门卫及宿舍系属于配套设
施。如前述无证房产被强制拆除,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4)发行人因该处房屋建筑物受行政处罚的风险较低

鉴于:①因该等无证房产系三水炬申购买取得,非三水炬申自建,系因历史
问题无法办理权属证书,不属于三水炬申故意违反《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的
情形;②在取得该等无证房产后,三水炬申可正常使用,未因使用上述无证房产
事项而受到行政处罚;③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2020
年 7 月 21 日及 2021 年 1 月 25 日分别出具《证明》,认为:佛山市三水炬申仓储
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西岸码头侧 F1、F2、F3 地块,自 2018 年 4
月 13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辖区范围内未发现因违反土地、规划、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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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登记管理及林地相关法律法规而被处罚的情形。因此,发行人及三水炬申被
行政处罚的风险较低。

(3)租赁的房屋建筑物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全资子公司正在履行的房屋租赁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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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房屋地址 房产证号 用途 面积(m2) 租赁期限 备注

陈国民、欧建 文山市腾龙北路 29 号梧桐 云(2019)文山市
2020.08.01-20
1 炬申股份 平、周玲、陈治 上河居 1-10 栋 2 单元 1404 不 动 产 权 第 员工宿舍 120.35
21.08.01
宇 室 0011313 号

房屋所有权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 粤(2018)佛南不 佛山市南海区丹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西城村 2015.02.09-20
2 丹灶镇土地资 动产 权第 0194413 办公楼/仓库 22,460.31 灶镇西城村西城
西城合作经济社“沥边”地段 51.8.9
源开发公司 号 股份经济合作
炬申仓储 社,其同意转租。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工业大 粤(2020)佛南不
2020.12.05-20
3 于长河 道丹 灶碧桂 园 2 号楼 2705 动产 权第 0046002 员工宿舍 88.71 -
21.12.04
房 号

中国化学工程 石河子市东七路 63 小区中
石河子炬 石房权证市字第 2019.10.25-20
4 第十四建设有 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 办公 250.00 -
申 0022500 号 22.10.24
限公司 公司门面 1-3 号

无锡西站物流
无锡市惠山区天港路 2 号 出租方未能提供该
5 无锡炬申 中心投资开发 办公 30.00 未载明 -
209 室(西站物流园区) 房产证
有限责任公司

吉木萨尔县汇 吉木萨尔县北亭综合园区汽
吉 房 权 证 2015 字 2020.02.27-20
6 昌吉炬申 通房地产开发 配区 8 号楼第二层 3.24 号商 办公 82.80 -
第 00019276 号 21.02.26
有限责任公司 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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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房屋地址 房产证号 用途 面积(m2) 租赁期限 备注

新疆九洲恒昌
吉木萨尔县五彩湾准定汽车 吉 房 权 证 2016 字 2020.01.04-20
7 房地产开发有 办公 47.75 -
城九洲物流园 第 00021254 号 21.01.03
限公司


新疆有色金属 乌房权证乌市新市
乌鲁木齐 乌鲁木齐市北站二路 226 号 2020.05.01-20
8 工业集团物资 区 字 第 办公 80.00 -
炬申 办公楼一层 1-03 室 21.04.30
有限公司 2006098200 号

靖西市渠洋镇
出租方未提供房产 2020.08.01-20
9 塘麻村村民合 靖西市渠洋镇塘麻村塘麻屯 办公、住宿 300.00 -
证 30.07.31
作社
出租方转租、分
广西钦保置业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企业职工 钦房权证保税港区 2021.01.18-20 租已取得原出租
10 员工宿舍 97.20
有限公司 生活配套区 504、505 字第 201604908 号 21.07.18 方、所有权人同

钦州炬申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
广西钦州保税
区钦州港片区保税港区北部 钦房权证保税港区 2020.08.20-20
11 港区开发投资 办公 50.19 -
湾国际门户港航运服务中心 字第 201309264 号 21.02.19
有限责任公司
A 座 511 室

广西壮族自治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
出租方未能提供该 2020.04.03-20
12 区人民政府广 区钦州港片区保税港区八大 办公 46.00 -
房产证 21.04.02
西钦州保税港 街 1 号北部湾国际门户港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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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房屋地址 房产证号 用途 面积(m2) 租赁期限 备注

区管理委员会 运服务中心

注:1、对于上述租赁 1,租赁价格为 1.68 万元/年。
2、对于上述租赁 2,炬申仓储与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于 2015 年 2 月签署上述“沥边”地段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后,于 2016 年 12 月完成租赁土地所
有上盖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2018 年 8 月炬申仓储提供相关资料协助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获取上盖建筑物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双方签署的《丹灶
物流中心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中关于上盖建筑的约定:炬申仓储在租赁用地上建设的上盖建筑物,炬申仓储在租赁期间拥有完全的使用权和支配
权,租赁期结束后无偿归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所有。由于该建筑物为租赁土地的上盖建筑物,且权利人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因此,将建筑
物使用视为租赁。
3、对于上述租赁 3,租赁价格为 2.4 万元/年。出租方已提供经佛山市南海区房产交易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显示出租方已从佛山市
南海区丹灶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购得该房产,目前正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对于上述租赁 4、6、7,租赁价格分别为 5.00 万元/年、1.09 万元/年、1.27 万元/年。
5、对于上述租赁 5,无锡西站物流中心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出具《企业住所使用证明》,证明将该处房产提供给无锡炬申使用,
同时无锡西站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在该证明上予以盖章确认。
6、对于上述租赁 8,炬申仓储与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已签署《业务合作协议》,承租其约 28,000 平方米土地。在此业务基础上,新疆有
色金属工业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将位于乌鲁木齐市北站二路 226 号有色物资公司办公楼一层 1-03 室的建筑物免费租赁给乌鲁木齐炬申使用。
7、对于上述租赁 9,该房屋建筑物及公司向靖西市渠洋镇塘麻村塘麻屯所租 2,000m2 土地使用权系共同租赁,租金合计 1.05 万元/年。塘麻村村民合作社
于 2020 年 8 月 1 日出具《土地租赁证明》,证明该项房产所在土地为集体建设用地,该房产租赁已取得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保证该租赁房无
权属争议且不存在拆除风险,承诺如因该租赁发生相关争议或纠纷给钦州炬申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对于上述租赁 11,租赁价格为 2.41 万元/年;
9、对于上述租赁 1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其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出具《经营场所证明》,将该租赁房产无偿提供给钦州
炬申使用。




62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主要经营设备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要经营设备情况如下:

原值
序 数 净值(万
设备 型号 (万 成新率 使用单位
号 量 元)
元)

1 正面吊 SRSC45H1 3 634.86 437.19 68.86% 石河子炬申

通用门
2 式双梁 MG 1 136.76 79.38 58.04% 炬申仓储
起重机

3 东风牌 DFH4250A12 9 238.45 233.55 97.95% 炬申股份

解放牌
4 10 14.14 7.14 50.52% 钦州炬申
CA4250P25K2T1E5A

江淮牌
5 HFC4181P1K5A35S3 1 26.48 13.38 50.52% 炬申股份
V

华菱之星牌
6 2 875.80 438.96 50.12% 炬申股份
HN4180B34C4M4

炬申股份 13 辆、
7 东风牌 DFH4250A4 31 116.07 48.79 42.04%
昌吉炬申 18 辆

8 东风牌 DFH4180A 5 125.97 21.26 16.88% 炬申股份

9 牵引车 东风牌 DFL4251A17 5 14.14 7.14 50.52% 炬申股份

东风牌
10 2 13.97 0.70 5.00% 炬申股份
DFL4251AX16A

江淮牌
11 3 40.26 2.01 5.00% 炬申股份
HFC4180K3R1F

江淮牌
12 2 17.95 0.90 5.00% 炬申股份
HFC4181P1K5A35XF

江淮牌
13 1 8.97 0.45 5.00% 炬申股份
HFC4251P1K5E33QF

14 东风牌 DFL4181A5 4 16.40 0.82 5.00% 炬申股份

15 东风牌 DFL4181AX5 2 18.00 0.90 5.00% 炬申股份

16 华菱之星牌 1 22.30 1.12 5.00% 炬申股份



63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HN4180P33CM3

17 东风牌 DFL4250A 1 30.94 1.55 5.00% 炬申股份

18 东风牌 DFL4251A2 4 123.28 6.16 5.00% 炬申股份

东风牌
19 3 73.05 3.65 5.00% 炬申股份
DFL4251AX17A
通顺达牌
20 7 44.14 43.33 98.17% 炬申股份
QNM9400TPB
通顺达牌
21 20 144.96 133.48 92.08% 钦州炬申
QNM9400CCY

22 鑫永成牌 YJH9400TJZ 12 65.71 33.20 50.52% 昌吉炬申

远东汽车牌 炬申股份 6 辆、
23 挂车 12 64.91 18.14 27.95%
YDA9400TPB 昌吉炬申 6 辆

24 明威牌 NHG9402TPB 19 115.85 31.32 27.04% 炬申股份

25 中集牌 ZJV9392HJPB 3 15.00 0.75 5.00% 炬申股份

26 新日钢牌 SG9402TJZP 14 19.65 0.98 5.00% 炬申股份

27 明威牌 NHG9401TPB 7 48.13 2.41 5.00% 炬申股份

28 CPCD35-AG65J 4 30.76 27.55 89.56% 无锡炬申

29 CPCD50-XRG77 1 16.64 14.33 86.15% 炬申仓储

炬申仓储 3 辆、
30 CPC35N-RG51 5 31.24 21.85 69.96%
昌吉炬申 2 辆

炬申仓储 1 辆、
31 HNF-300 2 209.64 139.38 66.48%
三水炬申 1 辆

32 CPC30-Q9K 4 19.29 12.44 64.50% 炬申仓储

叉车 炬申仓储 2 辆、
33 4D27G31 4 37.48 20.80 55.51% 昌吉炬申 1 辆、
三水炬申 1 辆

34 CPCD38-AG65J 4 29.67 15.58 52.50% 石河子炬申

35 CPCD35-AG51 1 5.52 2.79 50.52% 炬申仓储

炬申仓储 11 辆、
36 CPC30N-RG51 13 78.23 36.18 46.25%
三水炬申 2 辆

炬申仓储 3 辆、
37 CPC35-AG51 7 43.63 16.77 38.44%
石河子炬申 4 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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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38 CPCD35-AD51 3 21.36 5.30 24.79% 石河子炬申

39 CPC30-AG51 2 11.79 1.76 14.90% 石河子炬申

40 CPCD70-RG55 2 33.21 4.64 13.98% 石河子炬申

41 WP10G240E341 2 12.96 1.42 10.94% 炬申仓储

42 CP30 1 7.61 0.38 5.00% 炬申股份

43 CPCD100-RG55 1 25.21 1.26 5.00% 炬申仓储

44 E30 2 11.37 0.57 5.00% 炬申股份


注:上表将公司主要经营用固定资产分为正面吊、通用门式双梁起重机、牵引车、挂车、叉
车五个类别,同一类别的固定资产按成新率进行排序,同时将同一型号固定资产合并展示。

发行人正常使用上述房屋建筑物及经营设备,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报告
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允许他人使用自己所拥有的固定资产的情况。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1)自有的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如下:


序 权益 使用期限 他项
权属证书编号 位置 面积(m2) 性质 用途
号 主体 (至) 权利

广西钦州保
桂 ( 2020) 钦 税港区二号
炬申 仓储
1 州市不动产权 路东面、中石 49,274.22 出让 2063.09.27 无
股份 用地
第 0016794 号 油库区南面、
东海路西面

粤 ( 2018) 佛 佛山市三水
工业 已抵
三不动产权第 区白坭镇西 出让 2048.12.05
用地 押
0064987 号 岸码头侧 F1

三水 粤 ( 2018) 佛 佛山市三水
2 85,317.50 工业 已抵
炬申 三不动产权第 区白坭镇西 出让 2048.12.05
用地 押
0064989 号 岸码头侧 F2

粤 ( 2018) 佛 佛山市三水 工业 已抵
出让 2048.12.05
三不动产权第 区白坭镇西 用地 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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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 权益 使用期限 他项
权属证书编号 位置 面积(m2) 性质 用途
号 主体 (至) 权利

0064991 号 岸码头侧 F3


(2)租赁的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土地使用权租
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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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 租赁面积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地址 土地证号 用途 租赁期限
号 (m2)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丹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 粤(2018)佛
1 灶 镇 土 地 资 源 开 镇西城村西城合作 南 不 动 产 权 仓储 104,772.40 2015.2.9-2051.8.9
发公司 经济社“沥边”地段 第 0194413 号

新疆有色金属工 乌 国 用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2 业集团物资有限 ( 2014 ) 第 仓储 28,000.00 2019.5.1-2024.4.30
北站二路 226 号
公司 0040783 号

云南祥云飞龙再 祥 国 用
云南省祥云县财富
3 生科技股份有限 ( 2013 ) 第 仓储 21,025.00 无固定期限
工业园区
公司 1050 号

粤(2016)清
广东省清远市高新 远 市 不 动 产
4 炬申仓 仓储 3,000.00 无固定期限
储 区百嘉工业园 权第 0002822
广东先导稀材股 号
份有限公司 粤(2018)清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
远市不动产
5 区禾云镇云龙工业 仓储 600.00 无固定期限
权第 5024638






佛山市三水区白
坭镇富景社区西
岸联社、西岸一
三水炬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 2019.1.1-2038.12.3
6 组、三组、四组、 - 仓储 12,473.34
申 镇西岸码头侧、河堤 1
五组、六组、八组、
西坦一组、西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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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租赁面积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地址 土地证号 用途 租赁期限
号 (m2)


宿、
钦州炬 靖 西 市 渠 洋 镇 塘 靖西县渠洋镇塘麻
7 - 办公 2,000.00 2020.8.1-2030.7.31
申 麻村村民合作社 村塘麻屯
配套
用地

注:1、对于上述租赁 1,2015 年 2 月 9 日至 2016 年 8 月 9 日为第一个租赁周期,租金为 188.59 万元/
年,之后每五年为一个租赁周期,第 2 至 6 租赁周期的租金在上一租赁周期基础上递增 35%,第 7 至 8
租赁周期在上一租赁周期基础上递增 40%;
2、对于上述租赁 2,2019 年 5 月 1 日至 2019 年 8 月 1 日为免租期,2019 年 8 月 2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租金为 81.76 万元/年;
3、对于上述租赁 3-5,租金为 12 元/年;
4、对于上述租赁 6,租金合计 18.71 万元/年,每五年递增 20%。该租赁系三水炬申向当地村委会及村
小组直接承租,未履行当地村集体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代表同意的决策程序,程序上存在瑕疵,但该
租赁土地为公司经营储备用地,实际使用率不高,对公司经营影响有限;
5、对于上述租赁 7,该土地使用权及公司向靖西市渠洋镇塘麻村塘麻屯所租 300m2 房屋建筑物系共同
租赁,租金合计 1.05 万元/年。塘麻村村民合作社于 2020 年 8 月 1 日出具《土地租赁证明》,证明该处
土地为集体建设用地,该土地租赁已取得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保证该租赁无权属争议且不存
在拆除风险,承诺如因该租赁发生相关争议或纠纷给钦州炬申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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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炬申仓储承租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土地使用权

①租赁的原因及背景

发行人子公司炬申仓储所租赁的南海区丹灶镇西城村西城股份合作经济社
“沥边”地段出租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先从“沥边”地段土
地权属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西城村西城股份合作经济社处承租取得该地块的
承租权,租赁期限为 40 年。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地区通常由政府将村集体所属
土地统一承租后按所承租期限对外招商引资进行出租。

由于公司取得承租权后还需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开发建设,基于公司长期生产
经营的考虑及与出租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协商,并参考丹灶
地区土地租赁的实际租赁情况,出租方与发行人签署租赁合同时剩余租赁期限还
有 36.5 年,因此,最终确定租赁期限为 36.5 年,出租方按剩余的全部租期进行
转租。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炬申仓储于 2015 年 2 月 3 日通过“佛山市南海区丹灶
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拍取得“沥边”地段土地的租赁权,炬申仓储于 2015
年 2 月 9 日与出租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签订了《丹灶物流中
心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租赁期限 36.5 年。

②租赁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不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2020 年 3 月 18 日,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出具《证明》,证明“丹灶镇西城村
西城股份合作经济社在不违反农村资产流动管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出租粤
(2018)佛南不动产权第 0194413 号宗地的行为并不违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 号)
规定。”

2021 年 1 月 15 日,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出具《证明》,证明炬申仓
储“租赁的证号为粤(2018)佛南不动产权第 0194413 号宗地的行为未违反《广
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100 号)及《广
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
(粤府办[2016]30 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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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申仓储租赁的“沥边”地段属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
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 号)中所规定的“在
城镇规范区范围内,占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的留用地”,根据该意见,
该类土地“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并由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无偿
返拨给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视同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

根据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出具《证明》,证明“炬申仓储
租赁的证号为粤(2018)佛南不动产权第 0194413 号宗地的行为未违反《广东省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100 号)及《广东省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规
定。”

综上,炬申仓储租赁证号为粤(2018)佛南不动产权第 0194413 号宗土地的
行为不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③租赁履行的相关程序

上述土地使用权租赁 1 系公司向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租
赁的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西城村西城股份合作经济社“沥边”地段的
104,772.40 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用地,用途为仓储用地。炬申仓储租赁该
土地的相关程序如下:

2014 年 9 月 22 日,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签发《国有建设用地划
拨决定书》,依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批准(南国土划拨[2014]00031 号),将
该处土地划拨予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西城村西城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用途为仓
储用地。

2014 年 12 月 26 日,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西城村西城股份合作经济社出具
《土地证明》,将“沥边”地段的 104,772.40 平方米土地出租给佛山市南海区丹
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租期至 2051 年 8 月 9 日,租赁期内可由其实施项目招
商引资及转租。

2015 年 2 月 3 日,炬申仓储通过“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拍取得该土地的租赁权,炬申仓储于 2015 年 2 月 9 日与出租方佛山市南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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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签订了《丹灶物流中心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

根据公司提供的粤(2018)佛南不动产权第 0194413 号土地证,该土地的权
属人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西城村西城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面积 104,772.40
平方米,用途为仓储用地。自炬申仓储承租该租赁土地后,炬申仓储主要将该土
地用于仓储用途,符合土地使用权证的证载用途及合同约定的用途。

③影响合同租赁期限的因素

对于该处租赁,影响合同租赁期限的因素主要有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计划、开
发建设费用、租金、原租赁期限及租赁程序。

④影响租金的因素

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时已考虑前述因素,并对比同时期周边同地段土地租赁情
况、租赁价格等最终确定,该等租金确定依据公允合理。

土地存在超过二十年部分的租赁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的风险

对于该处土地,存在超过二十年部分的租赁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的相关风险,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三、经营风险”之“(八)仓储土地
租赁所引发的风险”之“1、租赁合同期限超过法定合同期限部分无效的风险”。

⑤租赁合同不存在无效或被解除的风险

炬申仓储通过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公开交易以竞拍方式租赁的沥边
土地,并签署了《交易结果确认书》及《丹灶物流中心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
租赁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炬申仓储租赁的该地块,实质上属于视同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西城村西城股份合作经济社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作为该
土地的权属人依法享有出租该土地所获得的租金收益;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
资源开发公司作为转租方,其转租行为已得到出租方的同意。

炬申仓储与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签订的《丹灶物流中心建
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条款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未
违反公序良俗,也不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相关约定符合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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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使用权证的证载用途及合同约定的用途。

自《丹灶物流中心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生效日至今,炬申仓储与出租
方未发生过纠纷,也不存在潜在纠纷,双方不存在解除合同的风险。

综上所述,炬申仓储与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签订的《丹灶
物流中心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不存在无效或被解除的风险。

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意见

经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炬申仓储租赁的上述土地,属于《广东省人
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
[2016]30 号)中所规定的“在城镇规范区范围内,占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
地的留用地”。根据该意见,该类土地“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并由地级以上市、
县(市、区)人民政府无偿返拨给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视同以出让方
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同时,根据该意见,“留用地使用权及其收益全部归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出让、转让、出租集体留用地使
用权的,必须按照《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粤府令第 100
号)实施,并通过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公开交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
转让以无偿返拨方式取得的国有留用地使用权的,不需补办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和
补缴土地出让金,除按规定应当缴纳土地使用权转让税费外,转让所得全部归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综上,炬申仓储租赁的该地块,实质上属于视同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
用地,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西城村西城股份经济合作社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
作为该土地的权属人依法享有出租该土地所获得的租金收益;佛山市南海区丹灶
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作为转租方,转租行为已得到出租方的同意;此外,炬申仓
储系依据《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粤府令第 100 号)的规
定,通过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公开交易以竞拍方式租赁的该土地,炬申仓
储签署了《交易结果确认书》及《丹灶物流中心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租
赁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炬申仓储租赁的该土地的用途为仓储用途,
符合土地使用权证的证载用途及合同约定的用途,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租赁行为在二十年租赁期限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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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20 年 3 月 10 日,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出具《证明》,证明“丹灶镇西城村
西城股份经济合作社在不违反农村资产流动管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出租粤
(2018)佛南不动产权第 0194413 号宗地的行为并不违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 号)
规定。”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部分存在程序瑕疵的土地使用权

发行人租赁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存在租赁程序瑕疵,该等租赁土地及其用途如
下:

序 承租 报告期营业收
出租方 租赁地址 用途 租赁期限 备注
号 方 入金额及占比
佛山市三水区
白坭镇富景社
区西岸联社、
佛山市三水区 8.61 万元,占发
三水 西岸一组、三 仓储综 2019.1.1-2 尚在
1 白坭镇西岸码 行人营业收入
炬申 组、四组、五 合业务 038.12.31 使用
头侧、河堤 的 0.004%
组、六组、八
组、西坦一组、
西坦二组


靖西市渠洋镇 住宿、 2020.08.0
钦州 靖西市渠洋镇 尚在
2 塘麻村村民合 办公配 1-2030.07. -
炬申 塘麻村塘麻屯 31 使用
作社 套用地


该等租赁土地租赁期限系由协议双方根据各方的生产经营计划、租金等因素
协商确定。

①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该部分土地使用权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被行政处
罚的风险较低

对于第 1 项,系三水炬申向当地村小组和村委会直接承租,未履行当地村集
体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代表同意的决策程序,程序上存在瑕疵,但该两块租赁
土地为公司经营储备用地,实际使用率不高,对公司经营影响有限;对于第 2
项租赁土地,该宗土地属于村集体土地,出租方未履行土地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租赁程序存在法律瑕疵,但发行人未实际使用该宗土地,主要系使用上面的租赁
房产,因此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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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根据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及 2020 年 7 月 21 日分
别出具《证明》,认为:佛山市三水炬申仓储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
西岸码头侧 F1、F2、F3 地块,自 2018 年 4 月 13 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
辖区范围内未发现因违反土地、规划、不动产权登记管理及林地相关法律法规而
被处罚的情形。经查询佛山市三水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市等政府部门的国土
资源局网站,未发现三水炬申、钦州炬申因违反《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而受
到处罚的情形。

因此,发行人下属全资子公司三水炬申、钦州炬申可以继续正常租用该等租
赁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被行政处罚的风险较低。

②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该部分土地使用权未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重大
影响

鉴于:(1)上述存在程序瑕疵的租赁土地报告期内产生的营业收入占发行人
整体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的 0.004%,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截至本招股
意向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均已支付租金且正常使用;(2)发行人下属全资子公司
三水炬申、钦州炬申自使用上述租赁土地至今未受到行政处罚;(3)发行人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雷琦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出具了《关于物业的承诺函》,如公司
及其下属子公司因租赁物业(包括租赁土地及租赁房产)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
或前述物业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致使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无法正
常使用该等土地、房屋,或受到相关行政部门处罚的,本人愿意承担因物业瑕疵
所导致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全部损失,故上述租赁土地瑕疵不会对发行人构
成重大影响。

2、商标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商标情况如下:

商标 取得方 他项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类别 有效期 取得时间
权人 式 权利


炬申 2012.10.14- 原始取
1 9724728 第 39 类 2012.10.14 无
股份 2022.10.13 得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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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已取得的软件著作权情况如下:

著作 取得
序号 著作权名称 登记号 开发完成日期 登记日期
权人 方式

基于 仓储 提货 技术 炬申 原始
1 2020SR0209550 2019.7.20 2020.3.4
人证识别系统 V1.0 仓储 取得

基于 仓储 提货 技术
炬申 原始
2 身份证核验系统 2020SR0209571 2019.7.25 2020.3.4
仓储 取得
V1.0

基于 仓储 提货 技术
炬申 原始
3 产品 出库 管理 系统 2020SR0211011 2019.8.20 2020.3.4
仓储 取得
V1.0

用于 仓储 提货 系统
炬申 原始
4 出库 单自 动生 成系 2020SR0211005 2019.10.20 2020.3.4
仓储 取得
统 V1.0

用于 仓储 提货 系统
炬申 原始
5 客户 指令 后台 处理 2020SR0210999 2019.11.25 2020.3.4
仓储 取得
系统 V1.0

货权 转移 管理 系统 炬申 原始
6 2020SR1053309 2020.07.16 2020.9.7
V1.0 仓储 取得

多功 能过 磅管 理系 炬申 原始
7 2020SR1135248 2020.07.28 2020.9.22
统 V1.0 仓储 取得

业务 查询 服务 平台 炬申 原始
8 2020SR1137798 2020.08.03 2020.9.22
V1.0 仓储 取得

进出 库信 息即 时推 炬申 原始
9 2020SR1549666 2020.09.11 2020.11.6
送系统 V1.0 仓储 取得


4、域名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已取得的域名情况如下:

序号 持有人 网站备案号 网站首页 网站域名 网站名称 审核通过日

广东炬申
炬申股 粤 ICP 备
1 www.jushen.co jushen.co 物流股份 2019.7.1
份 19073488 号-1
有限公司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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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申仓 粤 ICP 备 炬申供应
2 www.ejushen.com ejushen.com 2019.7.3
储 19075420 号-1 链云平台


发行人正常使用上述土地使用权、商标、软件著作权及域名,不存在纠纷或
潜在纠纷。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允许他人使用自己所拥有的无形资产的情况。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1、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雷琦。除发行人外,雷琦控制的其他企业为佛山鑫隆(有
限合伙)。佛山鑫隆(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无实际经营业务。因
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雷琦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截至
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通过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
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因此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保障公司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雷琦向公司
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雷琦承诺:

(1)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公司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等关系密切的
家庭成员以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未以任何方
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炬申股份相竞争的业务,未拥有与炬申股份存在同业竞争企
业的股份、股权或任何其他权益。

(3)本人承诺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炬申股份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
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炬申股份的竞争企业提供资
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的帮助。

(4)本人承诺将持续促使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76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在未来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炬申股份及其
控股的企业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炬申股份的竞争
企业提供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的帮助。

(5)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给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
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

(6)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
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7)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本人签署,即对本人构
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且该承诺持续有效,不可撤销。

(二)关联交易

1、关联方(利益相关方)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利益相关方)发生的交易情况如下表:

交易金额(万元)
序号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1 雷琦 租赁土地 7.81 23.43 23.43

2 佛山飞瑞(有限合伙) 出租房屋 - 0.53 0.53

合计 7.81 23.96 23.96


关联(利益相关方)交易背景、定价原则:

(1)关于土地租赁的关联交易

1)关联租赁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雷琦签订了
《土地租赁协议》,向雷琦租入约 2,733.33 平方米地块使用权,租赁协议每年签
署一次,租赁期限均为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2017 年、2018 年、2019 年
和 2020 年 1-6 月租金(不含税)分别为 19.97 万元、23.43 万元、23.43 万元和
7.81 万元。


77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以上关联交易中涉及的土地由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街边经济联合社出租给
雷琦,再由雷琦转租给公司,主要作为停车场使用。由于当地政府兴修防洪建筑
的需要,上述租赁的土地归属于佛山市南海区水利局(现为佛山市水利局),但
实际由佛山市南海区街边工业总厂使用。

因时间久远,无法查清当时的土地征收手续以及是否向当地村民进行征收土
地款补偿。根据街边社区居民委员会确认,该地块不属于农业用地,不属于违法
用地,与雷琦之间未因该宗土地使用而发生法律纠纷,但无法提供土地权属证书。
雷琦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出具书面确认,如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与街边经济联合社发生权属纠纷,雷琦愿意代街边经济联合社向佛山市南海区住
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承担责任,在承担前述责任后,其再向街边经济联合社进行
追偿。

2016 年 6 月 30 日,佛山市南海区街边工业总厂出具情况说明,上述合同中
约 2,733.33 平方米的地块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已经作为码头和煤场由佛山市南
海区街边工业总厂使用,不属于农用地性质,也不属于违法用地。

关联方土地租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且定价参照附近同性质土地的
租赁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租赁解除情况

鉴于:①该等租赁土地面积较小,自三水炬申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发行人自
有土地及租赁土地足以满足发行人生产经营,无需继续租赁该等土地;②因原出
租人未能向雷琦提供土地权属证书,致使雷琦无法向发行人提供土地权属证书,
该宗土地租赁合同存在被认定无效的可能;③发行人从其实际控制人雷琦处租赁
土地,构成了关联交易,由于该等租赁土地已非发行人生产经营所必须的租赁土
地,发行人与其实际控制人雷琦协商后,决定予以解除该等关联交易。

2020 年 4 月 30 日,经协议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终止上述租赁事项,并签订
了《<土地租赁协议>解除协议》,公司也陆续搬迁了停放的车辆及其它设备设施,
并对租赁场所进行了整理、恢复。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搬迁工作已结束。


78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3)该项租赁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法律纠纷

就该等租赁土地,公司已与其实际控制人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土地租赁
用途符合《土地租赁协议》中的约定,即用于停车场地;并已履行发行人董事会、
股东大会等内部决策程序。

佛山市南海区街边工业总厂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出具《情况说明》“该地块
在七十年代已经作为码头和煤场使用,不属于农业用地,也不属于违法用地。”

根据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内部系统查询,上述租赁的街边地块属于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不属于基本农田。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规定,
物流仓储用地是“物资储备、中转、配送等用地,包括附属道路、停车场以及货
运公司车队的站场等用地”,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为“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
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物流仓储用地”。雷琦承租“街边”地块主要作为停车场
使用,发行人承租该地块亦作为停车场使用,与“街边”地块建设用地的规划用
途不存在冲突,因此雷琦、炬申股份使用“街边”地块的行为不存在违反《土地
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除发行人未能取得土地权属证书外,发行人于租赁期间使用该等租赁土地用
于停车场地,未违反《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书》的相关约定,也未改变土地使用
性质,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其他法律纠纷。

4)后续替代用地的情况

该等租赁土地解除后,公司原有停车用地已由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西城村西
城合作经济社“沥边”地段土地替代,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实质性障碍。

(2)关于出租房屋的关联交易

1)关联出租情况

为满足佛山飞瑞(有限合伙)的经营需要,炬申仓储与佛山飞瑞(有限合伙)
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将炬申仓储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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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中心金泰路 1 号办公楼首层 112 室出租给佛山飞瑞(有限合伙),租赁期限系由
双方根据各自经营情况协商确定,租赁面积 19.7 平方米, 租赁自 2017 年 1 月 7
日起,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租金(不含税)分别为 0.52 万元、0.53 万元
和 0.53 万元。

2020 年,公司未与佛山飞瑞(有限合伙)续签《房屋租赁合同》。

2)关联出租定价公允

炬申仓储向佛山飞瑞(有限合伙)出租房屋的租金价格系依据当地的市场价
格确定,且与 58 网站公开显示的租金水平不存在较大差异,具有商业合理性,
租赁价格公允。

2、提供或接受关联方劳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向关联方提供或接受劳务的行为。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别为 203.69 万元、244.15
万元和 317.16 万元。未来,此项关联交易仍将持续。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1、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资金拆借情形。

2、业务往来

交易金额(万元)
序号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1 上海沃能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仓储服务 - 1.12 0.24

合计 - 1.12 0.24

注:以上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上海沃能金属资源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雷琦之妹雷瑛瑛控
制的公司,系炬申股份的关联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炬申仓储 2018 年及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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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期间为上海沃能金属资源有限公司提供仓储服务,分别收取仓储服务费 0.24
万元、1.12 万元。上海嘉域金属资源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雷琦
之母张桂萍及其弟雷飞共同控制的公司,系炬申股份的关联方。

以上关联交易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炬申仓储为客户提供正常的仓储服务,参
照市场价格进行收费,定价公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上海沃能金属资源有限公司的关联销售金额合计分别为
0.24 万元、1.12 万元和 0.00 万元,占发行人仓储综合业务销售收入的比重分别
为 0.01%、0.02%和 0.00%。公司报告期内关联销售的金额和占比均较小,关联
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主营业务无重大影响。

3、关联(利益相关方)担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关联(利益相关方)担保履行情况如下:

序 借款/担保 借款/担保 借款/担保 最高额保证/ 担保是
担保方
号 总额(万元) 初始日期 截止日期 质押合同 否结束

雷琦、雷高潮、武
1 500.00 2017.10.30 2018.10.26 是
静、张桂萍
GBZ4766301
雷琦、雷高潮、武 20176477、
2 1,200.00 2018.2.9 2021.2.8 否
静、张桂萍 GBZ4766301
雷琦、雷高潮、武 20176478、
3 300.00 2018.2.11 2019.2.8 GZY4766301 是
静、张桂萍
20186057
雷琦、雷高潮、武
4 500.00 2018.12.28 2019.12.27 是
静、张桂萍

炬申仓储、三水炬
申、无锡炬申、石
5 河子炬申、昌吉炬 1,000.00 2018.10.15 2019.10.14 是
申、雷琦、雷高潮、
武静
(丹灶)农商
炬申仓储、三水炬 高保字2018
申、无锡炬申、石 第0016号
6 河子炬申、昌吉炬 1,000.00 2018.10.22 2019.10.21 是
申、雷琦、雷高潮、
武静

7 炬申仓储、三水炬 1,500.00 2019.1.9 2020.1.8 是


81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申、无锡炬申、石
河子炬申、昌吉炬
申、雷琦、雷高潮、
武静

炬申仓储、三水炬
申、无锡炬申、石
8 河子炬申、昌吉炬 1,500.00 2019.1.16 2020.1.15 是
申、雷琦、雷高潮、
武静

炬申仓储、三水炬
申、无锡炬申、石
9 河子炬申、昌吉炬 1,500.00 2019.1.25 2020.1.7 是
申、雷琦、雷高潮、
武静

炬申仓储、三水炬
申、无锡炬申、石
河子炬申、昌吉炬
10 1,000.00 2019.11.25 2020.11.24 是
申、乌鲁木齐炬
申、雷琦、雷高潮、
武静

炬申仓储、三水炬
申、无锡炬申、石
河子炬申、昌吉炬
11 1,000.00 2019.11.26 2020.5.11 是
申、乌鲁木齐炬
申、雷琦、雷高潮、
武静
(丹灶)农商
炬申仓储、三水炬
高保字2019
申、无锡炬申、石
第0021号
河子炬申、昌吉炬
12 1,500.00 2019.11.28 2020.11.27 是
申、乌鲁木齐炬
申、雷琦、雷高潮、
武静

炬申仓储、三水炬
申、无锡炬申、石
河子炬申、昌吉炬
13 500.00 2019.12.6 2020.4.8 是
申、乌鲁木齐炬
申、雷琦、雷高潮、
武静

炬申仓储、三水炬
14 500.00 2019.12.6 2020.12.5 是
申、无锡炬申、石


82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河子炬申、昌吉炬
申、乌鲁木齐炬
申、雷琦、雷高潮、
武静

炬申仓储、三水炬
申、无锡炬申、石
河子炬申、昌吉炬
15 1,500.00 2020.1.9 2020.1.7 是
申、乌鲁木齐炬
申、雷琦、雷高潮、
武静

炬申仓储、三水炬
申、无锡炬申、石
河子炬申、昌吉炬
16 1,500.00 2020.1.9 2020.1.8 是
申、乌鲁木齐炬
申、雷琦、雷高潮、
武静

炬申仓储、三水炬
申、无锡炬申、石
河子炬申、昌吉炬
17 1,500.00 2020.1.16 2020.1.14 是
申、乌鲁木齐炬
申、雷琦、雷高潮、
武静

炬申仓储、三水炬
申、无锡炬申、石
河子炬申、昌吉炬
18 500.00 2020.4.9 2021.4.8 是
申、乌鲁木齐炬
申、雷琦、雷高潮、
武静

19 雷琦、雷高潮 800.00 2020.2.25 2021.2.24 - 是

20 雷琦、雷高潮 2,000.00 2020.6.24 2021.6.23 (2020)佛银 否
综授额字第
21 雷琦、雷高潮 500.00 2020.8.20 2020.8.19 否
000254号-担
22 雷琦、雷高潮 500.00 2020.8.31 2020.8.30 保01 否

23 雷琦、雷高潮 500.00 2020.9.9 2020.9.8 否

24 雷琦、雷高潮 500.00 2020.9.29 2020.9.28 否

25 雷琦、雷高潮 400.00 2020.7.29 2021.7.28 GBZ4766301 否
20207001、
GBZ4766301
26 雷琦、雷高潮 600.00 2020.7.29 2023.7.28 否
20207002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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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雷琦 1,000.00 2020.7.20 2020.7.19 否
个高保字第
28 雷琦 1,000.00 2020.7.27 2020.7.26 ZH20000000 否
60432
29 雷琦 1,000.00 2020.8.11 2020.8.10 否

注:1、借款/担保日期为实际提款日;
2、对于同一天提款,且借款期限相同的借款合并展示;
3、对于已结束担保项目,借款/担保截止日期为最后一次还款日期;对于未结束担保项目,
借款/担保截止日期为借款/担保到期日。

(1)发行人关联担保及相关借款情况

1)2017 年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最
高额质押合同》及相关借款情况

2017 年 10 月 20 日,雷琦、武静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
GBZ476630120176477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雷高潮、张桂萍与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 GBZ476630120176478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与公司之间自 2017 年 10 月 20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签署的借款等文件而享有的债权,由雷高潮、张桂萍、雷琦、武静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为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2,000 万元。

2018 年 1 月 17 日 , 雷 琦 与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佛 山 分 行 签 订
GZY476630120186057 号《最高额质押合同》,合同约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佛山分行与公司之间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签署的借
款等文件而享有的债权,由雷琦以其持有公司股份 2,400 万股进行质押担保;担
保额为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2,000 万元。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雷琦以股权质押
提供的最高额担保已解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20 年 3 月 3
日出具《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业务单号:313000004020),确认雷琦质押其
所持有的炬申股份 2,400 万股已解除质押。

2017 年 10 月 20 日 , 公 司 与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佛 山 分 行 签 订
GDK476630120176731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500 万元,借款期限
12 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2018 年 2 月 1 日 , 公 司 与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佛 山 分 行 签 订
GDK476630120186127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300 万元,借款期限

84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 个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2018 年 2 月 1 日 , 公 司 与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佛 山 分 行 签 订
GDK476630120186128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1,200 万元,借款期
限 36 个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借款余额为 912 万元。

2018 年 12 月 18 日 , 公 司 与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佛 山 分 行 签 订
GDK476630120187330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500 万元,借款期限
12 个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2)2018 年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签订《最高额保
证合同》及相关借款情况

2018 年 10 月 9 日,雷琦、雷高潮、武静、炬申仓储、三水炬申、无锡炬申、
石河子炬申、昌吉炬申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签订(丹
灶)农商高保字 2018 第 0016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广东南海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与公司之间自 2018 年 10 月 9 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08 日止签署的借款等文件而享有的债权,由雷琦、雷高潮、武静、炬申仓储、
三水炬申、无锡炬申、石河子炬申、昌吉炬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为最高
本金余额人民币 7000 万元。

2018 年 10 月 9 日,公司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签
订(丹灶)农商流借字 2018 第 0025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2,000
万元,借款期限 12 个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2019 年 1 月 7 日,公司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签
订(丹灶)农商流借字 2019 第 0006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3,000
万元,借款期限 12 个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2019 年 1 月 24 日,公司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签
订(丹灶)农商流借字 2019 第 0018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1,500
万元,借款期限 12 个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2020 年 2 月 18 日,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签发《关
于解除〈最高额保证合同〉的通知》,同意解除与炬申仓储、三水炬申、无锡炬

85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申、石河子炬申、昌吉炬申、雷琦、雷高潮、武静签订的编号为(丹灶)农商高
保字 2018 第 0016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责任按编号(丹灶)农商高保字
2019 第 0021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执行。

3)2019 年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签订《最高额保
证合同》及相关借款情况

2019 年 11 月 21 日,雷琦、雷高潮、武静、炬申仓储、三水炬申、无锡炬
申、石河子炬申、昌吉炬申、乌鲁木齐炬申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丹灶支行签订(丹灶)农商高保字 2019 第 0021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
约定: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与公司之间自 2019 年 11 月
21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止签署的借款等文件而享有的债权,由雷琦、雷高
潮、武静、炬申仓储、三水炬申、无锡炬申、石河子炬申、昌吉炬申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额为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9,000 万元。

2019 年 11 月 21 日,公司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
签订(丹灶)农商流借字 2019 第 0089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2,000
万元,借款期限 12 个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2019 年 11 月 25 日,公司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
签订(丹灶)农商流借字 2019 第 0090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1,500
万元,借款期限 12 个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2019 年 12 月 4 日,公司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签
订(丹灶)农商流借字 2019 第 0096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500 万
元,借款期限 12 个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2019 年 12 月 4 日,公司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签
订(丹灶)农商流借字 2019 第 0097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500 万
元,借款期限 12 个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
签订(丹灶)农商流借字 2019 第 0102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3,000
万元,借款期限 12 个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86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
签订(丹灶)农商流借字 2019 第 0103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1,500
万元,借款期限 12 个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2020 年 4 月 3 日,公司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签
订(丹灶)农商流借字 2020 第 0026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500 万
元,借款期限 12 个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2020 年 11 月 4 日,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签发《关
于解除〈最高额保证合同〉的通知》,同意解除与炬申仓储、三水炬申、无锡炬
申、石河子炬申、昌吉炬申、乌鲁木齐炬申、雷琦、雷高潮、武静签订的编号为
(丹灶)农商高保字 2019 第 0021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4)2020 年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借款合同》情况

2020 年 2 月 21 日,炬申股份、雷琦、雷高潮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
分行签订 GDK476630120206271 号《借款合同》,其中炬申股份为借款人,雷琦、
雷高潮为共同借款人,合同约定:贷款人可以向借款企业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
主张全部债券,借款企业或共同借款人均不得以其内部任何约定或其他任何异议
拒绝向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合同借款金额为 8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已归还。

5)2020 年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签订《保证合同》及相关借款情况

2020 年 6 月 23 日,雷琦、雷高潮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
(2020)佛银综授额字第 000254 号-担保 01《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广
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与炬申股份自 2020 年 6 月 23 日至 2021 年 6 月 22
日期间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合同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由雷琦、雷高潮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额为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4,000 万元。

2020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取得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所发放借
款 2,0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尚未到期。

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取得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所发放借

87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款 5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尚未到期。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取得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所发放借
款 5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尚未到期。

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取得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所发放借
款 5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尚未到期。

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取得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所发放借
款 5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尚未到期。

6)2020 年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及相
关借款情况

2020 年 7 月 29 日,雷琦、雷高潮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
订编号为 GBZ476630120207001、GBZ476630120207002 的《最高额担保合同》,
合同约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与公司之间自 2018 年 2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及其
修订或补充而享有的债权,由雷琦/雷高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为最高本
金余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2020 年 7 月 29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编号为
GDK476630120207871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400 万元,借款期
限为 12 个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尚未到期。

2020 年 7 月 29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编号为
GDK476630120207872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600 万元,借款期
限为 36 个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尚未到期。

7)2020 年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及相关借款情况

2020 年 7 月 1 日,雷琦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个高保
字第 ZH2000000060432《最高额担保合同》,合同约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分行与公司之间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债权,由雷


88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为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公借贷
字第 ZX20000000240009 号《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1,000 万元,
借款期限为 364 天,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尚未到期。

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公借贷
字第 ZX20000000241372 号《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1,000 万元,
借款期限为 364 天,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尚未到期。

2020 年 8 月 1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公借贷
字第 ZX20000000244857 号《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1,000 万元,
借款期限为 364 天,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尚未到期。

(2)贷款担保人武静辞任发行人董事职位对公司担保的影响

武静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报告,其辞职系因发行人
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引进独立董事之需要,其辞任对公司日常的经营活动不会
产生不利影响。

武静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雷琦之妻。雷琦、武静夫妇并未就其夫妻关系存续期
间的财产及债务作出约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一千零六十
四条、一千零六十五条之规定,其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武静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并不影
响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范围,因此,武静辞任董事并不影响发行人向相关
银行的担保责任。

发行人作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已于 2019 年 12 月 2
日就武静辞去公司董事事宜履行公告义务。经审阅武静作为保证人之一的全部最
高额保证合同,其辞去董事职务不属于合同约定的通知债权人的情形,发行人没
有将该等情形通知金融机构的义务,基于审慎的角度,根据对相关金融机构的访
谈结果,相关金融机构已知悉该情形,且该等情形不影响发行人向相关金融机构
承担债务,也不影响雷琦及武静向相关金融机构承担担保责任。




89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三)关联方往来余额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关联方 往来余额(万元)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预付款项 雷琦 - - 11.71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已清理完毕。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主营业务的影响

报告期内,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销售的金额和占
比均较小,并依照法律规定及交易各方相关协议履行了相关程序,交易价格公允,
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和发行人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建立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公司关联交易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其他内部管理文件规定。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主营业务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为完善公司董事会结构,加强董事会决策功能,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建
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就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
向公司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
司确认的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当
时主营业务的发展需要,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 7 名董事、3 名监事、5 名高级管理人员、3 名核心技术人员。其
中,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 1 名总经理、2 名副总经理、1
名财务负责人、1 名董事会秘书。

90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任期

雷琦 董事长 2019 年 6 月 18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

赵虎林 董事 2019 年 6 月 18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

陈彪 董事 2019 年 6 月 18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

陈升 董事 2019 年 6 月 18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

李萍 独立董事 2020 年 7 月 14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

匡同春 独立董事 2020 年 7 月 14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

杨中硕 独立董事 2020 年 7 月 14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


雷 琦先生:197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95 年 11 月至 1999 年 11 月,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军区华山基地服役,历任
战士、班长;1999 年 11 月至 2006 年 8 月,于广东佛山从事物流运输业(个体
运输);2006 年 9 月至 2016 年 1 月,于佛山市南海区炬申运输服务部任负责人;
2009 年 5 月至 2016 年 1 月,于佛山市南海海纳物流有限公司任监事;2011 年
11 月至 2016 年 6 月,于炬申有限任执行董事兼经理;2011 年 12 月至今,于炬
申仓储历任监事、执行董事兼经理;2016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
理。

赵虎林先生:1975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级经济师。1997 年 7 月至 2000 年 5 月,于兰州连城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任党委
组织处组织干事;2000 年 6 月至 2003 年 10 月,于上海畅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任总经理;2003 年 11 月至 2013 年 3 月,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
历任市场部主任、供销运输部主任;2013 年 4 月至 2016 年 3 月,于南储仓储集
团管理有限公司任仓储事业部总经理;2016 年 4 月至 2016 年 6 月,于炬申有限
任总经理助理、营销部总监;2016 年 6 月至 2019 年 12 月,于公司历任总经理
助理、营销部总监、董事。2019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91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陈 彪先生:1988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2006 年 9 月至 2011 年 10 月,于佛山市南海区炬申运输服务部任业务员;2011
年 11 月至 2016 年 6 月,于炬申有限历任调度员、运营经理;2016 年 7 月至 2019
年 5 月,于炬申仓储任仓储部经理;2016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营销中
心副总监。

陈 升先生:198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
2008 年 9 月至 2010 年 3 月,于上海海品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任工人,从事镗床、
车床工作;2010 年 4 月至 2013 年 3 月,于佛山市南储仓储管理有限公司任仓管
员;2013 年 4 月至今,于炬申仓储历任办单员、仓储部副经理;2016 年 7 月至
今,担任公司董事、仓储管理事业部副经理。

李 萍女士:1964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1986 年 8 月至 1993 年 7 月,于兰州商学院会计系任教师;1993 年 8
月至 1999 年 8 月,于甘肃中实审计事务所任合伙人;1999 年 8 月至 2001 年 7
月,于甘肃正昌会计师事务所任注册会计师;2001 年 8 月至今,于广东金融学
院会计系任教授;2008 年 7 月至 2014 年 6 月、2019 年 11 月至今,于南方风机
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0 年 7 月 14 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匡同春先生:196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1989 年 6 月至 2004 年 9 月,于广东工业大学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实验研究中心主任;2004 年 10 月至今,于华南理工大学任分析测试中心/材料科
学与工程学院主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机械工
程学会失效分析分会失效分析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通讯评审专家、《硬质合
金》编辑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材料研究学会理事、广东省 X 射线衍射学会委员、
广东省理化检验学会委员、广州地区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技术专家;2015
年 7 月至今,于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8 年 5 月
至今,于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0 年 7 月 14 日至今,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

杨中硕先生:198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2013 年 2 月至 2016 年 3 月,于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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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律师;2016 年 3 月至 2016 年 11 月,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高级经理;
2016 年 12 月至 2017 年 5 月,于深圳嘉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法务总监;2017
年 6 月至今,于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合伙人;2018 年 5 月至今,于嘉
耀控股有限公司任高级法律顾问;2019 年 4 月至今,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
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0 年 7 月 14 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任期

曾勇发 监事会主席 2019 年 6 月 18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

刘舰 职工代表监事 2019 年 6 月 18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

周小颖 职工代表监事 2019 年 6 月 18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


曾勇发先生:197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3 年 8 月至 2005 年 3 月,于广州市晓晖纸品印刷有限公司任生产助理;2005
年 4 月至 2006 年 5 月,于广州华夏货运有限公司任仓务主管;2006 年 6 月至 2014
年 5 月,于南储仓储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历任综合管理员、副经理;2014 年 6 月
至 2016 年 8 月,于广东新兴际华矿业有限公司任仓储管理部经理、总经理助理;
2016 年 9 月至 2019 年 12 月,于炬申仓储任企业管理部总监、总经理助理;2017
年 11 月至今,于公司历任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刘 舰先生:1972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1996 年 9 月至 2001 年 7 月,于乌鲁木齐铁路局乌鲁木齐分局任工程师;
2001 年 8 月至 2006 年 2 月,于乌鲁木齐市环铁有限责任公司任经理;2006 年 4
月至 2009 年 9 月,于新疆铁路金运粮油物流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9 年 10 月
至 2018 年 2 月,于中铁特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任经理;2018 年 3 月至 2019 年 4 月,自主创业;2019 年 5 月至今,历任公司运
营部总监、职工代表监事。

周小颖女士:197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级会计师职称。1992 年 7 月至 1994 年 10 月,于佛山市广达造纸工业公司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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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财务统计;1994 年 11 月至 1998 年 10 月,于佛山市升平百货有限公司任会计;
1998 年 11 月至 2010 年 9 月,于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货仓商场任会计;2010 年 10
月至 2011 年 2 月,于佛山市南海盈彩纺织有限公司任会计;2011 年 3 月至 2013
年 4 月,未在其他单位任职;2013 年 4 月至 2016 年 6 月,于炬申有限任主管会
计;2016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任期

雷琦 总经理 2019 年 6 月 21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

赵虎林 副总经理 2019 年 12 月 3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

夏飞群 副总经理 2019 年 12 月 3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

孔洋 财务负责人 2019 年 6 月 21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

雷金林 董事会秘书 2019 年 6 月 21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


雷 琦先生: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七、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之
“(一)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赵虎林先生: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七、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之 “(一)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夏飞群女士:197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1996 年 11 月至 2002 年 12 月,于广州市永勤税务师事务所历任会计、
审计经理;2003 年 4 月至 2006 年 10 月,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帝雅娱乐保健有
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06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2 月,于佛山市南海环球旅游用品
有限公司任财务负责人;2013 年 1 月至 2016 年 1 月,于广东东成立亿集团有限
公司任税务副总监;2016 年 2 月至 2019 年 2 月,于佛山市佳骏船舶物资有限公
司任董事长助理兼首席财务官;2019 年 3 月至 2019 年 12 月,于公司担任总经
理助理。2019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孔 洋先生:1986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94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 10 月至 2018 年 3 月,于佛山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历任审计助理、审计部经理、副所长;2018 年 4 月至 2018 年 11 月,于公
司任财务部副总监;2018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雷金林先生:1970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89 年 3 月至 1991 年 8 月,于解放军 84810 部队服役,历任战士、班长;1991
年 9 月至 1994 年 7 月,于解放军长春某军校学习机械工程管理专业;1994 年 8
月至 2001 年 10 月,于解放军 68210 部队服役,历任排长、连长;2001 年 11 月
至 2003 年 7 月,于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学习保险专业;2003 年 8 月至 2012
年 1 月,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陆市支公司历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2012 年 2 月至今,于炬申仓储历任企业管理部经理、融资管理部经理、总经理
助理;2016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除投资公司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主要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在发行人
序号 姓名 对外投资企业 主营业务 (万 权益比例
的任职
元) (%)

佛山飞瑞(有限合
企业管理服务、国内贸易 202.00 40.00
董事长、 伙)
1 雷琦
总经理 佛山鑫隆(有限合 企业管理服务、社会经济信
195.00 39.00
伙) 息咨询、商务策划

董事、营
佛山鑫隆(有限合 企业管理服务、社会经济信
2 陈彪 销中心副 30.00 6.00
伙) 息咨询、商务策划
总监

董事、仓
储管理事 佛山鑫隆(有限合 企业管理服务、社会经济信
3 陈升 20.00 4.00
业部部副 伙) 息咨询、商务策划
经理

监事会主 佛山鑫隆(有限合 企业管理服务、社会经济信
4 曾勇发 20.00 4.00
席 伙) 息咨询、商务策划

5 刘舰 职工代表 佛山鑫隆(有限合 企业管理服务、社会经济信 35.00 7.00


95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监事 伙) 息咨询、商务策划

职工代表 佛山鑫隆(有限合 企业管理服务、社会经济信
6 周小颖 15.00 4.00
监事 伙) 息咨询、商务策划

佛山鑫隆(有限合 企业管理服务、社会经济信
7 夏飞群 副总经理 10.00 2.00
伙) 息咨询、商务策划

财务负责 佛山鑫隆(有限合 企业管理服务、社会经济信
8 孔洋 25.00 5.00
人 伙) 息咨询、商务策划

董事会秘 佛山鑫隆(有限合 企业管理服务、社会经济信
9 雷金林 150.00 30.00
书 伙) 息咨询、商务策划

高级软件 佛山盛茂(有限合 企业管理服务、社会经济信
10 毕朝霞 25.00 5.00
工程师 伙) 息咨询、商务策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主要对外投资与公司及其
业务不存在相同的情形,不存在与公司有利益冲突的情形。




96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任职期间薪酬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2020 年任职期间从公
司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2020 年报酬总额(税前,万元)

雷琦 董事长、总经理 49.50

赵虎林 董事、副总经理 49.91

陈彪 董事、营销中心副总监 26.56

陈升 董事、仓储管理事业部部副经理 14.04

李萍 独立董事 1.90

匡同春 独立董事 1.90

杨中硕 独立董事 1.90

方新国 原独立董事,2020 年辞任 2.92

申桂树 原独立董事,2020 年辞任 2.92

刘国庆 原独立董事,2020 年辞任 2.92

曾勇发 监事会主席 34.49

刘舰 职工代表监事 23.01

周小颖 职工代表监事 12.22

夏飞群 副总经理 26.24

孔洋 财务负责人 24.60

雷金林 董事会秘书 42.15

毕朝霞 高级软件工程师 25.81

合计 342.97


注: 独立董事方新国、申桂树、刘国庆系公司于 2020 年 7 月辞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李萍、匡同春、杨中硕系公司于 2020 年 7 月聘任,2020 年 1-6 月未在公司领取津贴。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及所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系如下:



97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姓名 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 在兼职单位职务 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董事长、总
雷琦 佛山鑫隆(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发行人的股东
经理

李萍 独立董事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
匡同春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
份有限公司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
匡同春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
杨中硕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
限公司

广东通力定造股份有限公
杨中硕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


杨中硕 独立董事 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余
兼职情况。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前,雷琦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5,114.58 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数量为 39.00 万股,合计 5,153.58 万股,所占比例为 53.37%,系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

雷 琦先生:197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
码为 42098219770821****,住所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北湖一路 9 号尚
观御园****。雷琦先生之简历详见本节“七、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之“(一)
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会计信息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98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9,205,630.71 29,938,749.25 7,021,683.15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
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12,030,948.40 - -

应收账款 45,153,786.62 45,388,863.09 20,633,253.51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4,726,546.61 3,611,227.18 5,150,598.78

其他应收款 7,565,133.96 4,838,747.33 3,377,980.27

存货 18,080,149.98 40,339,992.04 27,207,184.30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 - -
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8,135,133.35 3,320,663.77 4,073,445.13

流动资产合计 174,897,329.63 127,438,242.66 67,464,145.14

非流动资产:

债券投资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 - -





99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41,846,025.80 29,450,500.47 30,683,766.41

在建工程 12,505,969.41 7,886,714.47 3,788,174.65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

无形资产 88,535,177.61 73,685,197.85 76,245,238.13

开发支出 - - -

商誉 184,192.30 184,192.30 184,192.30

长期待摊费用 48,405,435.14 46,834,477.43 47,881,601.16

递延所得税资产 734,720.80 729,705.93 1,097,383.91

其他非流动资产 220,700.00 54,060.00 79,3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2,432,221.06 158,824,848.45 159,959,656.56

资产总计 367,329,550.69 286,263,091.11 227,423,801.7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6,084,777.78 90,127,317.07 28,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
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620,196.87 2,130,059.00

应付账款 6,430,142.20 7,673,916.97 38,371,289.05

预收款项 - 3,908,220.02 681,305.88

合同负债 1,965,413.26 - -

应付职工薪酬 4,550,460.49 4,180,230.25 3,417,870.00

应交税费 16,633,124.06 5,917,029.41 4,457,067.94

其他应付款 2,209,510.94 1,316,481.24 658,878.00

待有待售负债 - - -




100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240,326.67 1,442,660.00 1,440,000.00
动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108,113,755.40 115,186,051.83 79,156,469.8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767,840.00 8,415,516.67 9,840,000.00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802,926.79 555,907.3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6,570,766.79 8,971,424.01 9,840,000.00

负债合计 114,684,522.19 124,157,475.84 88,996,469.87

所有者权益: -

股本 96,558,000.00 96,558,000.00 72,6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5,160,014.44 5,160,014.44 25,118,014.44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1,377,937.65 1,101,401.54 880,684.51

盈余公积 15,438,469.87 10,369,401.01 5,075,116.06

一般风险准备 - - -


101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未分配利润 134,110,606.54 48,916,798.28 34,753,516.8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252,645,028.50 162,105,615.27 138,427,331.83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股东权益合计 252,645,028.50 162,105,615.27 138,427,331.8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367,329,550.69 286,263,091.11 227,423,801.70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975,879,483.48 796,761,286.75 442,588,286.05

其中:营业收入 975,879,483.48 796,761,286.75 442,588,286.05

二、营业总成本 861,854,841.08 695,868,051.62 392,719,556.20

其中:营业成本 829,452,323.49 665,107,580.39 376,953,770.44

税金及附加 2,896,317.51 2,072,733.23 1,400,722.32

销售费用 9,316,932.82 7,370,959.10 4,270,709.99

管理费用 12,731,051.96 16,480,905.59 8,221,264.87

研发费用 1,499,106.46 588,249.75 605,442.94

财务费用 5,959,108.84 4,247,623.56 1,267,645.64

其中:利息费用 5,935,361.08 4,131,545.31 1,358,447.00

利息收入 113,726.22 193,693.61 151,555.12

加:其他收益 8,161,391.00 4,421,080.66 3,639,378.20

投资收益(损
- - -
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
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 - -


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 - - -
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
- - -
(损失以“-”号填列)



102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
-256,944.43 -1,389,112.96 -
失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
- -445,366.89
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
213,064.09 95,902.48 55,168.75
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 122,142,153.06 104,021,105.31 53,117,909.91

加:营业外收入 46,147.01 165,342.08 45,160.93

减:营业外支出 443,624.90 1,895,499.91 94,572.26

四、利润总额 121,744,675.17 102,290,947.48 53,068,498.58

减:所得税费用 31,481,798.05 24,753,381.07 13,887,263.40

五、净利润 90,262,877.12 77,537,566.41 39,181,235.18

(一)按经营持续性
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 90,262,877.12 77,537,566.41 39,181,235.18

2.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
分类

1. 归属于母公司
90,262,877.12 77,537,566.41 39,181,235.18
股东的净利润

2. 少数股东损益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90,262,877.12 77,537,566.41 39,181,235.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90,262,877.12 77,537,566.41 39,181,235.18
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 - -
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
0.93 0.80 0.42


(二)稀释每股收
0.93 0.80 0.42



103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
1,047,026,498.25 845,190,134.44 477,064,447.36
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21,234.58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
10,185,604.07 9,783,313.01 5,223,286.65
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
1,057,233,336.90 854,973,447.45 482,287,734.01


购买商品、接受劳
838,728,582.61 701,931,804.57 414,569,433.28
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
33,991,964.58 27,138,868.24 17,736,999.21
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37,296,844.75 35,244,845.81 20,803,660.04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
16,748,389.19 16,380,528.90 13,766,199.08
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
926,765,781.12 780,696,047.52 466,876,291.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30,467,555.78 74,277,399.93 15,411,442.40
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
- - -
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319,150.00 149,322.34 85,500.00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
- - -
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104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
- - -
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319,150.00 149,322.34 85,5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52,114,102.57 48,437,652.39 67,896,932.67
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
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 - -
净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
- - -
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52,114,102.57 48,437,652.39 67,896,932.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51,794,952.57 -48,288,330.05 -67,811,432.67
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
- - 30,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
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 - -
的现金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
118,000,000.00 90,000,000.00 40,000,000.00
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
16,852,136.11 - 7,000,000.00
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134,852,136.11 90,000,000.00 77,00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
147,840,000.00 29,440,000.00 5,720,000.00
现金

分配股利或偿付利
5,814,127.73 62,125,954.91 22,544,847.83
息所支付的现金


105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其中:子公司支付
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 -
利润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
10,579,855.00 - 11,000,000.00
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164,233,982.73 91,565,954.91 39,264,847.8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29,381,846.62 -1,565,954.91 37,735,152.17
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
49,290,756.59 24,423,114.97 -14,664,838.10
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
29,314,739.12 4,891,624.15 19,556,462.25
金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
78,605,495.71 29,314,739.12 4,891,624.15
等价物余额


(二)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2021〕7-29 号),认为公司非经常性损
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报告期内,公司非
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
213,064.09 -1,521,076.59 55,168.75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7,809,819.03 4,149,005.00 3,639,378.20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
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397,477.89 -113,178.76 -49,411.33
收入和支出;


106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15,038.43 -3,998,993.41 -
损益项目。

一、非经营性损益项目合计 7,640,443.66 -1,484,243.76 3,645,135.62

减:所得税费用 1,910,079.71 -49,507.22 913,198.84

二、非经营性损益项目影响净
5,730,363.95 -1,434,736.54 2,731,936.78
利润

其中:影响少数股东损益 - - -

5,730,363.95 -1,434,736.54 2,731,936.78
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三、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90,262,877.12 77,537,566.41 39,181,235.18

四、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归属
84,532,513.17 78,972,302.95 36,449,298.40
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三)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财务指标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比率(倍) 1.62 1.11 0.85

速动比率(倍) 1.41 0.72 0.4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1.92% 47.61% 30.86%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 - -
占净资产的比例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20.42 22.79 24.43

存货周转率(次/年) 28.40 19.69 27.2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4,332.24 11,875.49 6,240.20

利息保障倍数(倍) 21.51 25.76 40.0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35 0.77 0.21
(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51 0.25 -0.20


2、报告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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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
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计算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元)
报告期利润 报告期间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20 年度 43.53% 0.93 0.93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2019 年度 47.24% 0.80 0.80
的净利润
2018 年度 34.46% 0.42 0.42

2020 年度 40.76% 0.88 0.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2019 年度 48.11% 0.82 0.82
净利润
2018 年度 32.06% 0.39 0.39


(四)管理层讨论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占比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金额
(%) (%)

流动资产 17,489.73 47.61 12,743.82 44.52 6,746.41 29.66

非流动资
19,243.22 52.39 15,882.48 55.48 15,995.97 70.34


资产总计 36,732.96 100.00 28,626.31 100.00 22,742.3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利润不断增长,资产规模逐渐扩大。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36,732.96 万元,较 2019 年末增长 8,106.65 万元。
2018 年至 2020 年,公司资产总计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7.09%。

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非流动资产占
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70.34%、55.48%和 52.39%,2020 年末较 2018 年末下降


108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30%,原因主要是公司主营物流及仓储综合服务,报告期初公司整体规模较小,
仓储用地等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2018 年,公司为进一步拓展仓储业务,新增
购置土地使用权导致非流动资产增长较快;2019 年以来,随着公司整体规模的
增长,公司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流动性资产增长较快,导致非流动资产占比有
所下降。

(2)负债结构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7,608.48 66.34 9,012.73 72.59 2,800.00 31.46

应付票据 0.00 0.00 62.02 0.50 213.01 2.39

应付账款 643.01 5.61 767.39 6.18 3,837.13 43.12

预收款项 0.00 0.00 390.82 3.15 68.13 0.77

合同负债 196.54 1.71 - - - -

应付职工薪酬 455.05 3.97 418.02 3.37 341.79 3.84

应交税费 1,663.31 14.50 591.70 4.77 445.71 5.01

其他应付款 220.95 1.93 131.65 1.06 65.89 0.7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24.03 0.21 144.27 1.16 144.00 1.62
动负债

流动负债 10,811.38 94.27 11,518.61 92.77 7,915.65 88.94

长期借款 576.78 5.03 841.55 6.78 984.00 11.06

递延所得税负债 80.29 0.70 55.59 0.45 - -

非流动负债 657.08 5.73 897.14 7.23 984.00 11.06

负债合计 11,468.45 100.00 12,415.75 100.00 8,899.6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8.94%、92.77%和 94.27%,负债结构
基本保持稳定。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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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及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97,587.95 100.00 79,676.13 100.00 44,258.83 100.00

其他业务收入 - - - - - -

合计 97,587.95 100.00 79,676.13 100.00 44,258.8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4,258.83 万元、79,676.13 万元及 97,587.95
万元,报告期复合增长率为 48.49%,增长速度较快,主要系因为公司紧贴客户
产业链进行业务布局,不断扩张自身业务规模,提升物流相关的仓储增值服务综
合能力以及信息化建设水平,凭借专业、高效的物流资源整合能力,与天山铝业、
嘉能可、中国铝业等铝产业链大型客户的业务合作关系不断加深,业务量增长迅
速。公司营业收入全部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别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多式联运
及衍生业 76,316.64 78.20 62,934.19 78.99 34,774.33 78.57

运输
业务 代理运输 11,157.93 11.43 7,771.37 9.75 3,346.13 7.56

自营运输 1,912.13 1.96 1,550.24 1.95 1,870.16 4.23

小计 89,386.70 91.60 72,255.80 90.69 39,990.62 90.36

仓储综合业务 8,201.25 8.40 7,420.32 9.31 4,268.22 9.64

合计 97,587.95 100.00 79,676.13 100.00 44,258.8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运输业务,其中以多式联运及衍生
业务为主。报告期内,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0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78.57%、78.99%及 78.20%,是公司主要的业务类型。

(2)营业成本及主营业务成本分析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82,945.23 100.00 66,510.76 100.00 37,695.38 100.00

其他业务成本 - - - - - -

合计 82,945.23 100.00 66,510.76 100.00 37,695.3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全部由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别为 37,695.38 万元、
66,510.76 万元和 82,945.23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类别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多式联运及
67,798.30 81.74 55,437.89 83.35 30,758.29 81.59
衍生业务
运输 代理运输 10,504.24 12.66 7,249.92 10.90 3,039.06 8.06
业务
自营运输 1,403.12 1.69 1,138.88 1.71 1,343.92 3.57

小计 79,705.66 96.09 63,826.69 95.96 35,141.27 93.22

仓储综合业务 3,239.57 3.91 2,684.07 4.04 2,554.11 6.78

合计 82,945.23 100.00 66,510.76 100.00 37,695.3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运输业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占比分别为 93.22%、95.96%及
96.09%,其中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占比分别为 81.59%、83.35%
及 81.74%,与主营业务收入的结构相符。

(3)毛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额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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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 14,642.72 100.00 13,165.37 100.00 6,563.45 100.00

其他业务毛利 - - - - - -

合计 14,642.72 100.00 13,165.37 100.00 6,563.45 100.00


公司毛利额均来自主营业务毛利,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分别为
6,563.45 万元、13,165.37 万元和 14,642.72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按业务分类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多式联运
及衍生业 8,518.34 58.17 7,496.30 56.94 4,016.04 61.19
运 务

业 代理运输 653.68 4.46 521.45 3.96 307.07 4.68
务 自营运输 509.01 3.48 411.36 3.12 526.24 8.02

小计 9,681.04 66.12 8,429.11 64.02 4,849.35 73.88

仓储综合业务 4,961.68 33.88 4,736.26 35.98 1,714.10 26.12

合计 14,642.72 100.00 13,165.37 100.00 6,563.45 100.00


报告期内,运输业务是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运输业务实现的毛利分别为
4,849.35万元、8,429.11万元及9,681.04万元,其中多式联运及衍生业务实现的毛
利分别为4,016.04万元、7,496.30万元及8,518.34万元,占比分别为61.19%、56.94%
及58.17%。2018至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总额逐年增长,复合增长率为
49.36%,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保持扩张,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公
司毛利增长趋势与营业收入增长趋势匹配。

(4)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为主。公司各项期间费用占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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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金额 入比例 金额 入比例 金额 入比例
(%) (%) (%)

销售费用 931.69 0.95 737.10 0.93 427.07 0.97

管理费用 1,273.11 1.30 1,648.09 2.07 822.13 1.86

研发费用 149.91 0.15 58.82 0.07 60.54 0.14

财务费用 595.91 0.61 424.76 0.53 126.76 0.29

合计 2,950.62 3.02 2,868.77 3.60 1,436.51 3.25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25%、3.60%及
3.02%,总体较为稳定。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46.76 7,427.74 1,541.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79.50 -4,828.83 -6,781.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38.18 -156.60 3,773.52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929.08 2,442.31 -1,466.48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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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4,702.65 84,519.01 47,706.44

收到的税费返还 2.1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18.56 978.33 522.3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5,723.33 85,497.34 48,228.7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3,872.86 70,193.18 41,456.9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3,399.20 2,713.89 1,773.70


支付的各项税费 3,729.68 3,524.48 2,080.3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74.84 1,638.05 1,376.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2,676.58 78,069.60 46,687.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46.76 7,427.74 1,541.14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541.14 万元、7,427.74
万元和 13,046.76 万元。

2018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 393.56 万元,原因主
要是公司业务规模呈快速增长趋势,导致应收账款、存货金额增长较快,另一方
面,运输费、装卸费等采购费用也随之增长。

2019 年及 2020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原因主要系
公司 2019 年及 2020 年业务量保持快速增长趋势,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长 80.02%
和 22.48%,同时公司加强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回笼资金,导致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相应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年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
31.92 14.93 8.55
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92 14.93 8.55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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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5,211.41 4,843.77 6,789.6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11.41 4,843.77 6,789.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79.50 -4,828.83 -6,781.14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781.14 万元-4,828.83 万元、
及-5,179.50 万元,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对房屋及建筑物、
生产工具及机器和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投入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3,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1,800.00 9,000.00 4,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85.21 - 7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485.21 9,000.00 7,7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4,784.00 2,944.00 572.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81.41 6,212.60 2,254.4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57.99 - 1,1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423.40 9,156.60 3,926.4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38.18 -156.60 3,773.52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773.52 万元、-156.60
万元和-2,938.18 万元。筹资活动流入主要为吸收投资和取得借款,筹资活动流出
主要是偿还债务资金以及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2018 年公司新增 4,000
万银行借款,2019 年新增 9,000 万银行借款,2020 年新增 11,800 万元银行借款,
偿还部分银行借款及进行股利分配使得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

4、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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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与公司经营模式相符,资产负债率较低,资本
结构合理,资产结构符合行业特点;公司资产质量良好,应收账款、存货和其他
应收款项等主要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计提了充分的减值准备。公司负债主
要为银行借款、应付账款等经营性负债,负债结构合理,公司具有较强的偿债能
力,未发生逾期偿还债务的情况。总体而言,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2)盈利能力

公司长期专注于综合物流服务,累积了较为丰富的行业经验,形成了专业的
服务能力和灵活的反馈机制。通过切入全国氧化铝消耗量及电解铝产量第二的新
疆区域开展多式联运业务,并在电解铝的集散地及消费地华东区域及华南区域布
局仓储物流中心,并取得上海期货交易所的期货交割仓资质,依托期货交割仓资
质的权威性和稀缺性,公司炬申物流园区已成为华南区域有色金属领域的核心仓
库之一,实现运输业务与仓储综合业务互为优势、相互带动的良好态势。因此,
公司拥有一批稳定合作客户及信誉良好的多样化客户群体,盈利能力稳定。本次
发行上市后,公司将运用募集资金进一步提升综合服务水平,从而提高运输、仓
储效率及降低平均成本,提高规模效应,增强整体盈利水平可持续增长的能力。

(3)未来发展趋势分析

1)行业发展状况的影响

公司为有色金属产业的专业第三方物流仓储综合服务提供商,现代物流业是
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和专业化分工不断发展的产物,在国民经济和地区经济中具有
基础性作用和带动性作用,其发展程度是衡量一国现代化程度和国际竞争力强弱
的重要标志之一。有色金属不仅是重要的战略物资、重要的生产资料,而且是生
活中不可缺少的消费品原材料。有色金属在基建、汽车、飞机、高铁、芯片、5G
基站、军工等行业中均有用途,也是重要的投资品种。近年来,政府部门制订了
一系列政策鼓励、促进国内专业第三方物流行业的发展,行业未来市场发展前景
良好。

2)公司自身发展趋势


116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将继续坚持为有色金属产业链客户提供全程一体化的综合服务,以丰富
和完善运输业务品类和物流服务环节为经营导向,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公司的有色
金属业务品类以及物流服务功能,并通过信息化及智慧化升级,以更为先进的物
流设施和高效的管理系统不断提升公司的业务管理水平及物流服务品质,力争成
为有色金属领域领先的综合物流服务及方案提供商,通过整合行业上下游资源、
加速有色金属产品的价值流动,助力有色金属产业链的持续发展。

(五)股利分配情况

1、本次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
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
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
例分配,但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5)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
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6)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7)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
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8)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
册资本的 25%。

(9)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117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10)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
股东权益为宗旨,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

(11)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
他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利润分配。

2、报告期内股利实际分配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进行了四次利润分配,均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年度 利润分配和转增股本方案 股权登记日 除权除息日 实施进度

以公司股本总额 6,00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39 元(含税),同
2017 年 2018 年 4 月 2018 年 4 月 已实施完
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度 20 日 23 日 毕
转增 1.1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6,000 万股增加至 6,660 万股。

2018 半 以公司股本总额 7,260 万股为基数,每 2018 年 9 月 2018 年 9 月 已实施完
年度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95 元(含税)。 17 日 18 日 毕

2018 年 以公司股本总额 7,260 万股为基数,每 2019 年 6 月 2019 年 6 月 已实施完
度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75 元(含税)。 20 日 21 日 毕

以公司股本总额 7,26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25 元(含税),同
2019 年 2019 年 12 月 2019 年 12 已实施完
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三季度 2日 月3日 毕
转增 3.3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7,260 万股增加至 9,655.80 万股。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过其他股利分配。

3、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
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118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方式分配股利。

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
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预计公司未来将保持较好的发展前景,且公司发展对现
金需求较大的情形下,公司可采用股票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

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
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
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采取现金分红时,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
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
持续经营;

②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③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④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
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

A、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或超过 10,000 万元;

B、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2)现金分红比例


119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①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
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②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D、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可以
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股票股利分配

股票股利条件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
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
分配预案。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
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用,
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5)存留未分配利润

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购买资产、购买设备、
对外投资等投资支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提高产品竞争力,促
进公司快速发展,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并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4、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所形成的

120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六)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有 8 家全资控股子公司(炬申仓储、石
河子炬申、无锡炬申、昌吉炬申、三水炬申、乌鲁木齐炬申、钦州炬申和炬申智
运),无参股公司。

1、广东炬申仓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资本 6,2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2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金泰路 1 号办公楼首层 111、113 室

主要生产经营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金泰路 1 号办公楼首层 111、113 室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雷琦

股东构成 发行人持股 100%

普通货物仓储理货、堆存、货运代理、装卸、搬运;物业租赁。(依法须
经营范围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有色金属仓储及其增值服务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8,589.25 7,830.53 2,117.13
/2020 年度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天健所审计。

2、石河子市炬申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 年 3 月 9 日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新疆石河子开发区东七路 63 小区 3 号

主要生产经营
新疆石河子开发区东七路 63 小区 3 号
地址



121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法定代表人 雷金林

股东构成 发行人持股 100%

经营范围 货物仓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除外);货运代理;装卸搬运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有色金属及相关货物仓储服务、货运代理、装卸搬运服务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679.97 2,446.21 807.27
/2020 年度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天健所审计。

3、无锡市炬申仓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 年 12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3,3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天港路 2 号 209 室(西站物流园区)

主要生产经营
无锡市惠山区天港路 2 号 209 室(西站物流园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雷金林

股东构成 发行人持股 100%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装卸搬运,货运代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有色金属仓储及其增值服务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338.92 1,001.44 608.82
/2020 年度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天健所审计。

4、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炬申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 年 1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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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准东汽车城九洲物流园 9 号楼
注册地址
3-17 号

主要生产经营 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准东汽车城九洲物流园 9 号楼
地址 3-17 号

法定代表人 雷金林

股东构成 发行人持股 100%

普通道路货物运输活动;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其他仓储业;集装箱
经营范围 道路运输活动;大型货物道路运输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有色金属及相关货物的运输服务(包括自营运输服务和多式联运服务)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3,437.12 701.08 196.91
/2020 年度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天健所审计。

5、佛山市三水炬申仓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 年 4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西岸码头侧 F2

主要生产经营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西岸码头侧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雷金林

股东构成 发行人持股 100%

普通货物仓储理货、堆存,装卸搬运服务,货运代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有色金属仓储及其增值服务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8,873.65 2,430.00 271.78
/2020 年度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天健所审计。

6、乌鲁木齐炬申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123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成立时间 2019 年 5 月 15 日

注册资本 3,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0 万元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北站二路附 2 号(东一巷 226
注册地址
号有色物资公司办公楼一层 1-103)

主要生产经营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北站二路附 2 号(东一巷 226
地址 号有色物资公司办公楼一层 1-103)

法定代表人 秦强

股东构成 发行人持股 100%

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物流服务;货运代理;普通道路货物运输、
经营范围 集装箱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主营业务 有色金属及相关货物仓储服务、货运代理、装卸搬运服务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942.36 1,925.56 -43.64
/2020 年度

注:以上数据经天健所审计。

7、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炬申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 年 4 月 9 日

注册资本 3,77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770.00 万元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保税港区八大街 1 号北部湾国际
注册地址
门户港航运服务中心 1 楼 103 室

主要生产经营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二号路东面、中石油库区南面、东海路西面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梅钦淏

股东构成 发行人持股 100%




124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报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
经营范围 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主营业务 有色金属及相关货物运输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3,809.16 3,630.22 -141.63
/2020 年度

注:以上数据经天健所审计。

8、广西炬申智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 年 12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保税港区八大街 1 号北部湾国际
注册地址
门户港航运服务中心 1 楼 103 室

主要生产经营
尚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雷水平

股东构成 发行人持股 100%

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水路普通货
物运输;国际道路货物运输;报关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物联网技
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软件著作权转让;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
经营范围
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
目);装卸搬运;无船承运业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广告
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尚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 -
/2020 年度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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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

根据发行方案,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224.20 万
股,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项目。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其中:募集资金投 募投资金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入金额 比例

1 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 29,987.31 22,390.16 51.70%

2 钦州临港物流园项目 13,007.70 9,712.26 22.43%

3 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4,871.18 3,637.09 8.40%

4 补充流动资金 10,133.81 7,566.46 17.47%

合计 58,000.00 43,305.97 100.00%


本次募集资金围绕公司持续发展战略进行投资安排,旨在进行业务战略布
局,扩大公司经营规模,优化资产结构,提升公司的信息化水平,有利于强化公
司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份额。

(二)募集资金数额及专户存储安排

经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发行
不超过 3,224.20 万人民币普通股。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
到位后公司将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
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专项账户内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它用途。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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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领域。公司背靠有色金属行业,该行业
系国民经济中基础性、支柱性行业,有色金属产品广泛应用至房地产行业、制造
业、交通运输行业、军工行业、航空航天行业等,几乎涉及国民经济各资源部门。
因此,公司业务前景不仅与物流行业及有色金属行业发展相关,更与宏观经济波
动息息相关。

近年来,我国 GDP 增速有所放缓。若我国出现 GDP 增长率持续大幅下降,
甚至经济开始出现负增长时,整体经济发生波动,低迷的经济状态将影响包括有
色金属行业在内的相关行业,从而直接对物流企业的业绩造成冲击。

2、下游行业下行风险

有色金属行业系公司专注服务的领域,为公司的下游行业。一方面,其与国
民经济其他部门具有紧密关联,一旦其他经济领域发生下行,产业链将进行快速
传导。例如,若房地产行业受到经济下行、限购政策、供求关系、国民消费需求
转变等不利因素影响,导致行业低迷,则作为重要原材料供应商的有色金属行业
同样将面临下行风险。另一方面,有色金属行业可能受自身产业政策、供需关系
影响,出现行业下行趋势。

虽然有色金属由于其基础性和不可替代性,具有明显的产业优势,但若出现
行业下行的情况,将直接导致有色金属第三方综合物流企业的业务缩减,进而冲
击公司业绩。

(二)政策风险

1、下游产业链政策调控风险

公司紧贴铝产业链,深耕铝产业链中的电解铝行业。目前,由于调控政策该


127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行业出现了“产能限制、产地转移”的产业趋势。

一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对电解铝行业进行了新一轮的宏观调控。以
《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为标志,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调
控政策,例如《关于印发清理整顿电解铝行业违法违规项目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产业【2017】656 号文件,简称“656 号文”)和《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
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 号文件,简称“127
号文”)等。上述政策导致了电解铝总产能“天花板”的出现,行业形成了“产
能限制”的行业趋势。虽然目前行业侧重于新老产能置换,并未出现产能或产量
断崖式下跌的情况,但若国家进一步加强对电解铝产能或产量的调控,电解铝总
产量将因此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的业务需求量,直接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另外一方面,铝产业链目前已经形成了“靠近铝土矿资源建设氧化铝,依托
能源基地建设电解铝,在消费集中地发展铝加工”的产业布局,电解铝环节依托
能源基地建设,目前电解铝环节主要集中在电力成本优势较强的新疆、内蒙古、
山东等,仍以煤电为主。随着山东等地自备电政策的出台实施,山东地区的电解
铝自备电成本上抬,成本优势显著下降,同时,随着我国环保政策在铝产业链的
推进,我国电解铝的产业布局重心将逐步转移至水电丰富、电价较低且环保压力
较小的西南部地区,例如广西和云南,行业形成了“产地转移”的行业趋势。虽
然公司早已在广西、云南等区域进行业务布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也将继续
加强公司对西南部地区的投入力度,但目前公司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还是新疆区
域,若供给侧改革及环保政策导致行业区域分布改变,而公司不能及时调整战略
方向和业务布局,并积极开拓西南部地区客户资源和抢占市场先机,公司可能将
面临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2、本产业链政策变动风险

近年来,物流对国民经济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物流行业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
重视,国务院、各部委,地方政府等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鼓励物流行业发展
的政策,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交通运输行业
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
经济发展的意见》等。


128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当前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我国的物流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和提升。如果未
来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和调整,将可能直接影响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态
势,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三)经营风险

1、业务扩张风险

从目前的业务发展来看,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公司的收入分别为
44,258.83 万元、79,676.13 万元和 97,587.95 万元,增长幅度为 80.02%和 22.48%,
业务得到迅速扩张。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若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不能随着市
场变动和公司规模扩张适时调整优化公司战略、提高资信能力及服务水平,不断
精进管理体系,则公司可能面临无法进一步进行业务扩展,或自身体系与业务规
模不匹配,无法促进公司良性发展的风险。

从未来的业务扩展来看,公司除了不断深耕目前的铝产业链及新疆、西南、
华东、华南等重点领域,还计划横纵深化产业布局,横向进行业务品类扩充,从
“紧贴铝产业链,横纵辐射有色金属领域其他品类”的战略部署向“紧贴铜铝铅
锌有色金属产业链协同发展”扩展;纵向进行区域布局深化,进一步在新疆区域、
西南区域、华南区域建立有色金属产业链物流园区,以深度挖掘当地的市场资源,
释放市场容量。区域布局的逐步完善以及业务品类的深度拓展有利于公司持续盈
利能力的不断提升。公司未来的业务拓展中存在市场竞争加剧、区域市场壁垒提
高、新客户拓展难度增加等不确定性因素,若公司服务或市场推广不达预期或公
司推广措施无法充分满足市场需求,则可能对公司业务拓展造成负面影响。

2、资质无法续期或被取消资质的风险

目前我国对于物流企业从事道路运输业务、仓储综合业务中的期货交割业务
设定了相应的资质要求。行业主要资质证书的颁发均由政府管理部门负责审核,
要求申报企业在规模、管理规范、经营业绩等方面必须达到资质所要求的标准才
能予以颁发。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质、《上海
期货交易所铝期货指定交割仓库》资质和《上海期货交易所铜期货指定交割仓库》


129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资质。未来,若公司违反相关资质管理规定、或无法满足相应资质标准所对应的
条件,公司存在资质无法续期或被取消资质的风险,将给公司的未来可持续发展
产生较大影响。

3、核心技术失去竞争力的风险

随着国际、国内行业技术水平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尤其是物联网、人工智能、
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物流行业的发展,未来公司如不能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
势,增强研发创新能力,目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存在失去竞争力的风险。

4、安全管理风险

公司的安全管理包括外购运输安全管理、公路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仓储安全
管理等,若公司由于安全管理不当出现货物毁损灭失或人员伤亡情况,则可能承
担经济赔偿,甚至遭受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等,公司具体的安全管理风险体现在:

(1)外购运输安全管理风险

多式联运业务及代理运输业务是公司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其涉及的区域跨
度广,往往是跨区域提供服务,因此运输过程主要是通过外购运输服务来完成。
公司的外购运力主要包括铁路运力和公路运力。若在业务开展中发生安全事故,
对于客户而言公司是责任方,公司需先行全额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将给公司的资
金使用、行业信誉等带来不利影响。

(2)公路道路安全管理风险

自营运输业务是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由公司自有车辆设备为客户提供物流
服务。公司的自营运输业务主要集中于华南地区,自营运输的接收地多为有色金
属材料加工地,其受到环保政策影响,多位于市郊的工业区,地理位置较为偏远、
沿途路况复杂,叠加华南区域夏季多雨的自然气候,增加了公路道路行驶的风险,
给自营运输业务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造成不确定影响。公路道路安全是公司自营运
输业务开展过程中无法避免的风险,该风险可能造成货物毁损灭失、人员伤亡,
进而导致公司承担经济赔偿,行业信誉受损,甚至遭受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等。

(3)仓储作业安全管理风险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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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仓储作业包括出入库装卸、库位管理、货物盘点等,仓储作业涉及到
龙门吊、正面吊、叉车等操作难度较高、专业性较强的设备,可能由于操作不当、
运行失误等产生作业风险,造成货物毁损灭失、人员伤亡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
失和信誉损失。

5、仓储土地租赁所引发的风险

公司所租赁的南海区丹灶镇西城村西城股份合作经济社“沥边”地段约
104,772.40 平方米,系炬申仓储用于经营仓储相关业务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该
土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西城村西城股份合作经济社出租给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
司,再由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经土地使用权人同意后转租给公司。

该仓储租赁用地存在租赁合同期限超过法定合同期限部分无效的风险和面
临出租方无法履约或租约到期无法续约的风险。

(1)租赁合同期限超过法定合同期限部分无效的风险

根据《合同法》第 214 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
超过部分无效。炬申仓储与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为 36
年零 6 个月,若相关监管部门或出租方主张超过 20 年的合同无效,则公司超出
20 年部分的租赁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存在超 20 年后被迫转移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的风险。

(2)出租方无法履约或租约到期无法续约的风险

以上土地系炬申仓储用于经营仓储相关业务的主要生产经营用地之一,占仓
储业务收入比例较高。虽然公司已在 2018 年 5 月通过全资子公司三水炬申购买
位于三水区白坭镇西岸码头侧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用于补充仓储用地,
土地使用权总面积约为 85,317.50 平方米,与炬申仓储的租赁用地面积较为接近,
可随时进行产能转移。但是由于仓储的地理位置不能完全替代、货物转移也将增
加相应的成本等原因,若出现出租方无法履约或租约到期无法续约的情况,仍然
可能对公司的仓储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6、铁路运力短缺风险



131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开展多式联运业务,需要购买外部运力以支撑业务的完成,发行人最主
要的外购运力为铁路运力。随着公司业务的逐渐发展,公司对于铁路运力的采购
比例持续上升,特别是对第一大铁路运力供应商奎屯货运中心的采购额,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占总采购额的 69.78%、62.89%及 43.90%。

我国目前铁路货运服务由各地铁路部门统一管理,具有垄断性。虽然近年来
铁路基础设施的完善及铁路运输工具的增加使得铁路货运能力得到了较大的改
观,但铁路运输仍存在季节性、指令性调控等不确定因素,比如冬季出疆运力紧
张等。如果出现公司业务所在地铁路运输能力紧张的情况,公司可能无法按照原
定物流计划及时安排运输服务,导致运单无法按时完成而面临延期赔偿及信誉度
损失的情况,从而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7、区域集中度较高风险

公司所在的电解铝行业,从国内产量分布区域来看,山东、新疆和内蒙古三
大电解铝生产基地 2018 年合计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约 54.23%,行业集中度较高。
公司目前业务区域主要集中于新疆、西南部地区和华南区域,区域集中度较高。

若公司业务集中区域出现政策调控、经济下行、区域性突发事件等影响公司
业务发展的不利因素,将对公司整体经营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8、供应商集中度较高风险

公司开展有色金属多式联运业务,铁路运输因其运输能力强,平均成本低,
受气象、自然环境影响小等一系列优势,目前已成为大宗商品尤其是有色金属物
流长途运输的首选方式。公司报告期内对第一大供应商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
有限公司奎屯货运中心的采购比例分别为 69.78%、62.89%及 43.90%,集中度较
高。

由于公司与奎屯货运中心合作时间较长,对其货运规则、流程等较为熟悉,
且奎屯货运中心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及地理优势,若奎屯货运中心运力供给不
足,需更换运输方式,将给增加公司的采购成本,因此,公司依然存在供应商较
为集中的风险。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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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未来业务不能维持高速增长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收入分别为 44,258.83 万元、79,676.13 万元和 97,587.95
万元,增长幅度为 80.02%和 22.48%,净利润分别为 3,918.12 万元、7,753.76 万
元和 9,026.29 万元,增长幅度为 97.89%和 16.41%。

2018 年至 2019 年,公司业绩和盈利水平保持较为高速的增长态势;2020
年,受新冠疫情及疫情防控政策的影响,公司业绩的增速及盈利水平有所放缓。

未来几年公司将继续专注有色金属物流业务,积极扩展业务规模,但是并不
能保证未来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保持近两年的高速增长。

(四)管理风险

1、专业人才储备不足风险

有色金属物流是集运输、仓储、运筹学、信息科学、动态规划和精益生产等
学科为一体的现代服务业,对人才的专业性要求较高。随着有色金属物流业的快
速发展,其所依赖的物流技术日趋复杂,大幅提高了对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的要求。
目前行业中复合型的物流战略、物流设计管理人员匮乏,特别是既有物流操作经
验,又有系统的供应链管理知识的人才十分稀缺。同时,由于物流涉及到区域产
业链的整合,地域差异性非常突出,因而熟悉本土特色物流管理模式的人才也十
分稀少,需要在现有人员的基础上长期培养,短期内难以培养或引进符合行业发
展要求的人才。

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势必存在人力资源管理及人才储备不足的风险,影
响公司的健康发展。

2、业务管理能力不匹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逐渐扩大,资产规模和营业收入逐年增加。本次发
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张,对公司市场开
拓、场站建设、运输管理、人员管理等各方面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公司管理
水平、管理人才规模不能匹配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不
能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可能会影响公司的综合竞争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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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

3、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雷琦,其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53.37%的股份,本次
公开发行后,仍对公司拥有控制权。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发
行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对外投资、股利分配政策等重大事项予以控
制或施加重大影响,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发行人做出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决定的
风险。

(五)财务风险

1、外购运力成本上涨风险

公司开展多式联运业务,需要购买外部运力以支撑业务的完成,随着公司业
务的逐渐发展,公司对于外部运力的采购比例持续上升。且 2018 年至 2020 年,
铁路运力平均采购价格存在一定的波动,虽然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约定运输价格与
铁路运费、公路运费调价同比调整,但是仍然不能排除存在物流供应商成本波动
对发行人经营成本产生较大压力的风险。

2、融资受限风险

公司在同行业中属于轻资产运营的综合物流型服务公司,报告期内固定资产
的占比较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固定资产净额占总资产比重仅达 11.39%。

公司较低的固定资产水平限制了公司的银行贷款能力,公司的融资一定程度
上受到限制,若公司由于市场原因或行业原因出现资金短缺而又无法及时获取融
资,则公司将可能面临丢失业务机会、流失重要客户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0.85、1.11 及 1.62,速动比率分别为
0.44、0.72 及 1.41。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总体维持在较低水平。尽管报告期内公
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较好,短期偿债风险较小,但
未来如果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张,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大,如果公司持续融资能力受
到限制,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的流动性和现金流压力,则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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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未达预期风险

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投资于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钦州临港物流园项目、供
应链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以上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
步增强核心竞争力、稳固市场地位,改善业务布局、提升服务水平以及增强盈利
能力。

虽然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测算是基于目前的经营现状和预期
发展情况做出的现实预计,但是在项目实施及后期运营过程中,如果募集资金不
能及时到位,或外部市场环境出现重大变化等,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顺利实
施,将影响公司预期收益的实现。

2、固定资产折旧和摊销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大幅增加,折旧及摊销
也会相应增加。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效益不能覆盖新增的折旧及摊销费
用,则公司存在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3、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将会大幅度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公司的净利润不能与净资产在短时间内保持同步增长。因
此,如果公司净利润不能相应幅度增长,公司短时间内净资产收益率存在被摊薄
的风险。

(七)其他风险

1、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风险

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自然灾害以及恐怖袭击、火灾、战争、社会动乱、
全国性疫情等突发性事件可能会对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上述不可抗力因
素可能会对受影响地区与其他地区之间的贸易造成不利影响,并有可能影响公司
的正常生产经营。

2、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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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上市后,股票价格除了受公司本身经营状况、财务数据等因素影响
外,还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资本市场情势、地缘政治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多项
不可控因素影响。因此,未来仍不能排除公司股票价格因各项不可控因素而大幅
波动的风险,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关注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
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二、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在履行或者将要履行的标的金额超过 500
万的重大合同、报告期内每年累计发生额超过 500 万且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或者
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对公司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如下:

(一)业务合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业务合同按业务分类如下:

1、采购合同

截至 2020
序 采购产品 签约日期/合
合同名称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年 12 月 31
号 /服务 同期限
日履行情况

战略合作 2019.12.1-2
1 中储智运 运输服务 以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合同 020.12.31

物流服务 新疆连桥物流有限 2020.1.1-20
2 运输服务 以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协议 责任公司 20.12.31

货物运输 中铝物流新疆分公 2020.1.1-20
3 运输服务 以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委托合同 司 20.12.31

战略合作 中储智运金湖分公 2019.12.1-2
4 运输服务 以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合同 司 020.12.31

货物运输 新疆岚安物流有限 2020.1.1-20
5 运输服务 以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委托合同 公司 22.12.31

出库清关
连云港宝道国际物 2020.12.9-2
6 发运代理 运输服务 以订单为准 正在履行
流有限公司 021.12.8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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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销售合同

截至 2020
序 合同名 服务 销售金 年 12 月
客户名称 合同期限/签约日期
号 称 内容 额 31 日履行
情况

铝锭运
运输
输框架 2020.1.1-2020.12.31
服务
合同

货物运
输合同 运输
以订单 2019.12.15-2020.12.31
1 (铝 天山铝业 服务 正在履行
为准
锭)

货物运
输合同 运输
2019.11.1-2020.12.31
(氧化 服务
铝)

货物运 运输
2020.1.1-2020.12.31
输合同 服务
以订单
2 嘉能可 2019.11.7-2020.11.6,合同 正在履行
仓储协 仓储 为准
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
议 服务
本合同自动延期一年

运输合 贵州锦兴轻合金装 运输 以订单
3 2020.7.1-2020.12.31 正在履行
同 备制造有限公司 服务 为准

货运代 运输
以订单 2020.1.1-2020.12.31
理合同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 服务 正在履行
4 为准
仓储装 集团广州有限公司 仓储
2020.1.1-2020.12.31
卸合同 服务

货物运
运输
输委托 2019.1.1-2020.12.31
服务
合同 以订单
5 广东翔海 正在履行
为准 2019.1.1-2019.12.31 合同
仓储协 仓储
期满后,双方无异议,本
议 服务
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货物运
运输 以订单
6 输委托 北方联合 2020.1.1-2020.12.31 正在履行
服务 为准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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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协 仓储
2020.1.1-2020.12.31
议 服务

仓储合 仓储
2020.1.1-2020.12.31
同 服务

货物运 2016.12.1-2017.12.31 合同
运输
输委托 期满后,如合同各方均无
服务
合同 异议,本合同自动顺延
以订单
7 广州象屿 2018.11.1-2019.10.30 合同 正在履行
为准
仓储保 仓储 期满后,如合同各方均无
管合同 服务 书面异议,本合同自动顺
延两年

陆路货
运输
物运输 -
服务
合同 百色市工业投资有 以订单
8 正在履行
限公司 为准 2018.2.1-2019.12.31 合同
仓储协 仓储
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
议 服务
本合同自动延期一年

铝锭运 运输
2020.12.1-2021.3.31
输合同 服务

铝棒运 运输 以订单
9 东方希望 2020.12.1-2021.3.31 正在履行
输合同 服务 为准

仓储保 仓储
2020.1.1-2020.12.31
管合同 服务

货物运
中外运广西有限公 运输 以订单
10 输服务 2020.5.6-2021.5.31 正在履行
司钦州港分公司 服务 为准
合同

氧化铝
运输
运输合 2020.5.9-2020.8.31
招商物产(青海)有 服务 以订单
11 同 正在履行
限公司 为准
仓储合 仓储
2019.9.6-2020.12.31
同 服务

货物运
新疆天祥通胜供应 运输 以订单
12 输委托 2020.4.28-2022.4.27 正在履行
链有限公司 服务 为准
合同

运输合 深圳市锃科合金有 运输 以订单
13 2019.12.12-2020.12.31 正在履行
同 限公司 服务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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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
黔西南泰龙(集团) 运输 以订单
14 输委托 2019.9.1-2021.8.31 正在履行
中联冶炼有限公司 服务 为准
合同

货物运 山西亨鑫盛博物流 运输 以订单
15 2020.1.1-2020.12.31 正在履行
输合同 有限公司 服务 为准
铝锭运
甘肃金兴兰信息科技 运输 以订单
16 输框架 2020.7.25-2021.12.31 正在履行
有限公司 服务 为准
合同


(二)银行授信

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署了授信额度
为 40,000,000.00 元的授信协议,授信期限自 2020 年 6 月 23 日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止。

2020 年 7 月 1 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署了授信
额度为 50,000,000.00 元的授信协议,授信期限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

(三)借款合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借款合同情况如下:

序 借款 金额(万
贷款银行 贷款期限 担保方式 担保方情况
号 人 元)

雷琦、雷高潮、武静、
中国银行股份
炬申 2018.2.9- 张桂萍提供连带责任保
1 有限公司佛山 1,200.00 保证+质押
股份 2021.2.8 证;雷琦提供股票质押
南海丹灶支行
担保

2020.7.29-20
中国银行股份 400.00
炬申 21.7.28 雷琦、雷高潮连带责任
2 有限公司佛山 保证
股份 2020.7.29-20 保证
分行 600.00
23.7.28

2020.7.20-
中国民生银行 1,000.00
炬申 2021.7.19 雷琦
3 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
股份 2020.7.27-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佛山分行 1,000.00
2021.7.26



139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20.8.11-
1,000.00
2021.8.10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四)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涉及的诉讼事项如下:

发行人、石河子炬申作为原告,以徐州盛鑫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
盛鑫”)为被告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徐州盛鑫
向原告一炬申物流支付运费35,403.41元及利息1,868.49元,向原告二石河子炬申
支付物流服务费155,626.64元及利息8,213.52元(逾期利息以运费35,403.41元、物
流服务费155,626.64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现暂计至2020
年7月13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31日作出(2020)粤0605
民初18786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受理此运输合同纠纷。

2020年12月31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粤0605民初
187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徐州盛鑫向原告炬申物流付清运费35,403.41元并
支付相应利息,向原告石河子炬申付清物流服务费155,626.64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2021年1月13日,被告徐州盛鑫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本
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双方正在诉前调解。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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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

一、发行各方当事人

当事人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
广东炬申
镇丹灶物流中心金
发行人 物流股份 0757-85130718 0757-85130720 雷金林
泰路 1 号办公楼二
有限公司
层 211、213 室

中国(上海)自由
民生证券
保荐人(主 贸易试验区世纪大
股份有限 010-85127999 010-85127940 蓝天
承销商) 道 1168 号 B 座
公司
2101、2104A 室

北京市嘉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
律师事务
源律师事 门内大街 158 号远 010-66413377 010-66412855 金田

务所 洋大厦 F408 室

天健会计
杭州市江干区钱江
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0571-88216888 0571-88216999 黎永键
(特殊普
B座
通合伙)

广州市泰
至资产评
资产评估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
估事务所 020-38104656 020-38395345 杨虎祥
机构 路 242 号 2006
(特殊普
通合伙)

广东联信
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
土地房地 020-83642123 020-83642123 董道远
复核机构 北路 222 号 16 楼
产估价有
限公司

中国证券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
登记结算
股票登记 街道深南大道 2012
有限责任 0755-21899999 0755-21899000 -
机构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深圳
广场 25 楼
分公司

拟申请上 深圳证券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
0755-88668888 - -
市交易所 交易所 大道 201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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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发行时间

工作安排 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 2021 年 4 月 12 日、2021 年 4 月 13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21 年 4 月 16 日

申购日期 2021 年 4 月 19 日

缴款日期 2021 年 4 月 21 日

股票上市日期 发行后尽快安排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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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地点、时间

(一)备查地点

发行人: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金泰路 1 号办公楼二层 211、213

电话:0757-85130718
联系人:雷金林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68 号 B 座 2101、2104A 室
电话: 010-85127999
联系人:蓝 天、李东茂、刘愉婷

(二)备查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9:30—11:30 下午 2: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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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
书摘要》之盖章页)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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