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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洪通燃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20-10-19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Hongtong Natural Gas Co., Ltd.

(新疆巴州库尔勒市人民东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4,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不低于发
(二)发行股数:
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三)每股面值: 1.00 元
(四)每股发行价格: 22.22 元
(五)预计发行日期: 2020 年 10 月 20 日
(六)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七)发行后总股本: 16,000 万股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及限售安排: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洪兵、谭素清承诺: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若因派发现金
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
息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
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
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而定。上述
期间内,即使本人出现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形,本人仍将履行相关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亲属、董事谭秀连承诺: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
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若因派发现金
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
息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
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
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而定。上述
期间内,即使本人出现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形,本人仍将履行相关承诺。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刘长江承诺: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
4、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王京、秦明、赵勇、靳虹承诺: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若因派发现金
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
息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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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
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
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而定。上述
期间内,即使本人出现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形,本人仍将履行相关承诺。
5、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裴林英承诺: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
6、公司股东霍尔果斯投资、巴州投资承诺:
本企业持有公司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
7、公司股东田辉承诺:
本人持有公司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
8、公司股东秦伟、王克杰承诺:
本人持有公司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
9、其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作为霍尔果斯投资
合伙人,在履行其所做承诺的同时,本人另行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霍尔果斯投资转让的
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通过霍尔果
斯投资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九)保荐人(主承销商):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0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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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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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
明书“风险因素”部分的内容全文,并应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及风险因素。本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下列提示:

一、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一)本次新股公开发行和老股转让方案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老股转让。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洪兵、谭素清承诺: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若
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
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
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而定。上述期间内,
即使本人出现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形,本人仍将履行相关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亲属、董事谭秀连承诺: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公司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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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若
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
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
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而定。上述期间内,
即使本人出现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形,本人仍将履行相关承诺。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刘长江承诺: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

4、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王京、秦明、赵勇、靳虹承诺: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本人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
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若
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做除权除息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
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
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而定。上述期间内,
即使本人出现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形,本人仍将履行相关承诺。

5、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裴林英承诺: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本人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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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6、公司股东霍尔果斯投资、巴州投资承诺:

本企业持有公司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

7、公司股东田辉承诺:

本人持有公司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

8、公司股东秦伟、王克杰承诺:

本人持有公司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股份。

9、其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作为霍
尔果斯投资合伙人,在履行其所做承诺的同时,本人另行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通
过霍尔果斯投资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
人离职后半年内,不通过霍尔果斯投资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稳定股价的预案

如果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出现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
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的
情况时,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1、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 110%
时,公司将在十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
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
应当在三十日内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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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采取的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触及启动稳定股价条件时,公司将及时采取以下部
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通过回购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
股价;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且
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
集资金的总额;

(2)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00%;

(3)如果公司股份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可不再
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4)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2、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
价,但前提是该增持公司股票行为不会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促使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3、公司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
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4、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应为各方自有资金,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
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为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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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
或备案手续。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回购。

3、该次回购约定金额使用完毕,或者回购股份总数达到总股份的 2%,或者
维持股价预案公告后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10 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则该次回购结束。

4、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司
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且在未来 3 个月内不再启动维持股价事
宜。

(四)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价稳定措施

如公司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每股净资
产的,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
采取以下稳定股价措施:

1、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市场价格增持公司股票,购买增持股票的总额不低于其本人
上一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20%,但不超过其本人
上一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50%。

2、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
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本
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五)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

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后起 90 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
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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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若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股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以单次不
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单一会计年度合计
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的标准向全体股
东实施现金分红。

若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控股股东将在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份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如果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停止在股份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
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若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股份公司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如果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其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
工作日内停止在股份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股份公司
股份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前述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因在股东大会
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不再作为控股股东和/或职务变更、离
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股价稳定措施。

公司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
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稳定股价承诺,并要求
其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提出未履行承诺的约
束措施。

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出具承诺,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未来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发行上市
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相应股价稳定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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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的承诺

(一)发行人的相关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
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上述认定时,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于
二十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程序,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
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
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
整)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价格。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洪兵、谭素清承诺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
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上述认定时,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股。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中介机构的相关承诺

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事宜,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发行人会计师事务
所向投资者作出如下承诺:

1、保荐机构承诺

西部证券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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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

2、发行人律师事务所承诺

锦天城律师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未勤勉尽责,被证券监督管理
部门认定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承诺

大信会计师承诺:对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出具的大信审字[2020]第 4-01025 号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 4-00254
号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 4-00255 号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
财务报表差异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 4-00253 号主要税种纳税情况及税
收优惠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 4-00252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本所出具的
上述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四、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洪兵、谭素清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
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
经营发展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3、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并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指除权除息
后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指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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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
人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可转让股份额度及转让价格做相应调整;

5、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则持有的公司其余股票自本人未履行上述减
持意向的承诺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6、本人在公司上市后依法增持的股份不受本承诺约束。若法律、法规及证
券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东田辉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2、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并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指除权除息
后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指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本人
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
人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可转让股份额度及转让价格做相应调整;

4、本人在公司上市后依法增持的股份不受本承诺约束。若法律、法规及证
券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股东霍尔果斯投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2、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并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指除权除
息后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指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每年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
日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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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可转让股份额度及转让价格做相应调整;

4、本企业在公司上市后依法增持的股份不受本承诺约束。若法律、法规及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1、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紧抓行业发展机遇,促进公司战略转型,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3、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本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
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将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
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的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将积极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制定、修改股权激励方案,本人将积极促使未来股权激励方
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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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人将根据未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
合理措施,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洪兵、谭素清承诺: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
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尽管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上述承诺,
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六、相关主体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
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本公司违反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一
项或多项公开承诺,应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该等承诺或替代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因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
者利益等必须公开增发的情形除外;

3、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责任的股东暂停分配利润;

4、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停发薪酬或津贴;

5、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如就未能履行特定承诺事项作出另行约束措施的,应从严从重履行相关
约束措施。

(二)持股 5%以上股东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本人/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
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本人/本企业违反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时所作出的一项或多项公开承诺,应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该等承诺或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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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
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票。因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
利益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本企业的部分;

4、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
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5、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公司、投
资者损失;

6、如就未能履行特定承诺事项作出另行约束措施的,应从严从重履行相关
约束措施。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本人将严格履行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
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本人违反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
一项或多项公开承诺,应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该等承诺或替代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
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暂不领取公司应支付的薪酬或者津贴;

3、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
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4、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公司、投
资者损失;

5、如就未能履行特定承诺事项作出另行约束措施的,应从严从重履行相关
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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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利润分配

(一)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发行人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1、主要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
行上市后公司的主要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
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但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
害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
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公司持有的公司股
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采取现金或股票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现金
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规划的前提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
配。

(3)公司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
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
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
大现金支出发生,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的 10%。

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超过 5,000 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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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上述条件的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须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如公司营业收入、利润规模增长迅速,并
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
分配之余,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
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
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
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
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6)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
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调整机制

根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
行上市后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调整机制如下:

(1)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
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认真研究和
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
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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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提
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
案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时,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原因、留存收益的用途
作出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
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①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监管政策的要求、或者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
重大变化、或者出现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确实需要对利润
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可以对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但调整后
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②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由董
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多渠道听取独立董事以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可同意后,经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投资者如需详细了解本公司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长期回报规划、未来三
年具体利润分配计划,请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之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
下列事项:

(一)天然气定价体制所导致的上下游价格变动风险

公司是一家专注清洁交通能源供应领域的天然气专业运营商。公司主营业务
为 LNG、CNG 的生产、加工、储运和销售,以及居民用、商业用和工业用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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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的销售,上游企业主要为中石油下属单位,下游主要为 LNG 汽车、CNG 汽车、
居民、工商业等各类天然气用户。

根据我国目前的天然气价格机制,上游天然气采购价格实行基准门站价格管
理,由国家发改委发布,具体价格由供需双方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公
司天然气采购价均按上述原则与上游供气单位协商确定。公司上游供气单位为中
石油下属单位,通常根据其各自天然气生产成本或采购成本、公司客户构成情况
以及中石油内部定价标准确定,实际浮动空间较小。

公司对下游用户的天然气销售价格,其中:1、居民用户价格由地方政府价
格主管部门制定;2、工商业用户可在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所制定价格为上限协商
定价;3、LNG 汽车用户价格主要受市场供需关系影响,不受地方政府价格主管
部门价格限制;4、CNG 汽车用户价格 2017 年-2019 年 5 月由地方政府价格主管
部门制定,2019 年 6 月 1 日起,巴州地区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企业根据市场经营及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销售价格。

综上,除下游 LNG、CNG 汽车用户价格外,公司天然气上下游价格受到较
为严格的管制,公司向下游转移成本的能力受到一定限制。如果未来公司上游天
然气采购价格因国家发改委调整基准门站价格等原因而提高,而各地地方政府价
格主管部门未及时调整下游销售价格,或下游销售价格提高幅度小于上游采购价
格提高幅度,则将导致公司毛利空间缩小,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
不利影响。

(二)气源稳定性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天然气采购绝大部分来自于中石油,发行人自成立以来,
与上游供气企业之间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发行人与中石油签订了天然气长期
供气框架协议,同时,发行人均按年与中石油签订正式的天然气采购合同。鉴于
发行人天然气销售中绝大部分属于天然气汽车用气、居民用气,关乎民生和社会
稳定,且属于《天然气利用政策》中的优先类,因此上游企业供气通常均能满足
公司用气需求,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因上游气源供应不足而严重影响发行人经营
的情形。2019 年 12 月,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管住中间、
放开两头”的天然气行业局面,将有效扩大燃气企业天然气气源的选择范围,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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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的市场竞争也将有效降低企业未来采购天然气的成本。

但是,由于我国天然气总体供求矛盾仍比较突出,且绝大部分气源来自于中
石油,如果未来中石油在天然气调配平衡中因政策或其他因素不能满足发行人的
用气需求,将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三)受业务地区人口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限制的风险

天然气消费量与消费增长速度与当地人口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公
司主营业务为 LNG、CNG 的生产、加工、储运和销售,以及居民用、商业用和
工业用天然气的销售,其中天然气汽车用户需求量最大,特别是物流运输行业对
天然气需求较大。由于天然气行业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特别在经济景气下
行的情况下,宏观经济的下滑导致天然气需求量减少。

公司主要业务集中在新疆巴州、哈密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
州等,若今后上述地区的人口及经济规模不能持续增长,将不利于本公司经营业
绩的持续增长。

(四)市场竞争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车用天然气业务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分别为 86.68%、
86.34%、85.83%和 84.93%,对公司经营业绩有较大影响。公司从事的车用天然
气业务属于充分竞争领域,但由于 LNG、CNG 存在运输半径限制,一般燃气公
司的 CNG 加气站建在其城市燃气特许经营区域周边,LNG 加气站建在其 LNG
生产车间周围约 600-800 公里范围之内。公司所在经营区域有多家大小不一的企
业经营该类业务,受到不同程度的竞争,如果发行人不能维持较高水准的管理及
服务,可能在天然气汽车加气站业务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从而影响经营业绩。

(五)安全生产风险

天然气易燃、易爆,一旦燃气设施发生泄漏,极易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因此,安全生产管理历来是燃气经营企业的工作重点。居民天然气业务由于部分
设备仪表安装在用户家中,可能由于居民使用不当、安全意识不足等因素出现事
故;加气站可能由于操作员操作不当、管理不到位等因素存在安全隐患;LNG
生产可能由于操作人员的操作不当或违规操作以及生产过程中的不可控因素导
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上述因素可能导致管道漏点、开孔及完全开裂等事故或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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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果,造成天然气泄漏、供应中断、火灾、爆炸、财产损毁、人员伤亡等事故。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六)加气站到期不能续租的风险

公司租赁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哈密销售分公司位于哈密地
区的 5 座加气站,租赁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双方就继续合作的合同条款尚在协商过程中,在双方就合作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
见前,双方同意按前述租赁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继续履行至双方签订新的合同
之日。报告期内,公司租赁的以上 5 座加气站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8,124.97 万元、
16,412.97 万元、14,651.14 万元和 4,479.06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4.55%、21.48%、16.40%和 12.22%。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上述加
气站附近自建并投入运营的加气站有 4 座。如果公司租赁的加气站到期后无法续
租,且公司自建的加气站无法及时投入运营或投入运营后无法带来同等规模的收
入,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七)税收优惠风险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及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
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的规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
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本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实际享
受了税率为 15%的所得税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
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的规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
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国家或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全部
或部分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影响。

(八)气源依赖性风险

目前,我国多数天然气企业主要向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国有大型石油
企业采购天然气。报告期内,公司从中石油采购的天然气分别为 24,649.04 万立
方米、28,086.66 万立方米、31,161.13 万立方米和 13,397.54 万立方米,占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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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量的比例分别为 99.84%、99.74%、98.16%和 97.35%,公司气源基本全部
来自于中石油。因此,公司在气源采购方面对中石油存在重大依赖。如果中石油
因国际形势、政策变化或调峰等因素,不能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天然气的需求,
将对公司的业务开展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九)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2020 年初全国及 2020 年 7 月、8 月新疆乌鲁木齐爆发了新冠疫情,本次新
冠疫情对交通物流运输行业造成了较大的不利影响。公司所从事的 LNG/CNG 加
气站业务与交通物流运输密切相关,受本次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预计 2020 年
1-9 月及 2020 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将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国内新冠疫情基本得到了控制,但仍面临较大
的境外输入性风险及国内局部地区反弹风险。若未来新冠疫情出现反弹或因新冠
疫情导致经济出现衰退,将对发行人 2020 年全年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不利影
响。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受 2020 年初全
国新冠疫情的影响,2020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6,660.46 万元,较去年同
期降低 15.3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451.90 万元,较去年同期降
低 28.49%;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426.42 万元,
较去年同期降低 29.03%。

2020 年 7 月中旬,新疆乌鲁木齐再次发生新冠疫情,尽管乌鲁木齐地区非
公司主要经营区域,但受交通管制等方面的影响,公司经营区域内公路上行驶的
LNG、CNG 车辆数量有所减少,对公司第三季度经营业绩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
响。2020 年 9 月 1 日,新疆正式宣布全疆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公司预
计 2020 年 1-9 月主要财务数据与去年同期相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1-9 月 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 49,734.74-52,843.17 62,168.43 -15%至-20%
净利润 8,401.81-9,001.94 12,002.58 -25%至-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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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8,419.14-9,020.51 12,027.34 -25%至-30%
后净利润
项目 2020 年 7-9 月 2019 年 7-9 月 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 14,130.14-15,072.14 18,840.18 -20%至-25%
净利润 2,936.45-3,132.22 3,915.27 -20%至-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933.39-3,128.95 3,911.19 -20%至-25%
后净利润
注:2019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除上述情形外,2020 年 6 月 30 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模式、
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生产运营情况、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主要客户及供应
商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由于 2020 年初全国新冠疫情以及 2020 年 7 月、8 月新疆乌鲁木齐新冠疫情
的影响,公司 2020 年 7-9 月、2020 年 1-9 月及 2020 年度业绩预计较去年同期均
有不同程度的下滑,整体而言,新冠疫情对公司全年业绩影响有限。公司预计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75,929.48 万元至 80,395.92 万元,同比下降约 10%-15%,
净利润为 13,446.67 万元至 14,287.09 万元,同比下降约 15%-20%,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净利润为 13,486.16 万元至 14,329.05 万元,同比下降约 15%-20%。

随着全国新冠疫情的控制及各行各业复工复产的推进,公司生产经营快速恢
复,本次疫情不会对公司全年经营业绩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业绩预计为初步测算结果,预计数不代表发行人最终可实现的营业收入
及净利润,也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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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发行概况 .......................................................................................................................1
重要声明 .......................................................................................................................3
重大事项提示 ...............................................................................................................4
一、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4
二、稳定股价的预案 ................................................................................................6
三、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的承诺 ......................................................................................................................10
四、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1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3
六、相关主体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4
七、利润分配 ..........................................................................................................16
八、风险提示 ..........................................................................................................18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22
目 录..........................................................................................................................24
第一节 释义 .............................................................................................................29
一、常用词语释义 ..................................................................................................29
二、专业技术词语释义 ..........................................................................................31
第二节 概览 .............................................................................................................33
一、发行人简介 ......................................................................................................33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34
三、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34
四、本次发行情况 ..................................................................................................36
五、募集资金运用 ..................................................................................................36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38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38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38
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40
第四节 风险因素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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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42
二、经营风险 ..........................................................................................................43
三、财务风险 ..........................................................................................................48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49
五、其他风险 ..........................................................................................................50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51
一、发行人概况 ......................................................................................................51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51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53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64
五、发行人的组织机构 ..........................................................................................66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情况 ..............................................................68
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88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97
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的情况 ..............................................................................99
十、发行人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
过二百人的职工持股会情况 ..................................................................................99
十一、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100
十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06
十三、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107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108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108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108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48
四、公司主营业务具体情况 ................................................................................152
五、公司主要资产 ................................................................................................198
六、公司特许经营权情况 ....................................................................................210
七、公司生产技术水平 ........................................................................................213
八、公司质量控制情况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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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217
一、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的独立性情况 ....................217
二、同业竞争 ........................................................................................................218
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219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236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236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的持股情况 ................................241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情况以及与发行人存在利益冲突情
况 ............................................................................................................................243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情况 ....................................................244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及与发行人关联情况 ........................244
六、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内变动情况 ................................245
第九节 公司治理 ...................................................................................................248
一、公司股东大会等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48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261
三、报告期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263
四、关于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评估意见 ................................263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264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财务报表 ............................................................................264
二、审计意见 ........................................................................................................271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72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274
五、税项 ................................................................................................................303
六、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的非经常性损益表 ........................................................304
七、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305
八、最近一期末的主要负债情况 ........................................................................306
九、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309
十、报告期现金流量情况 ....................................................................................310
十一、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310
十二、主要财务指标 ............................................................................................ 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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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十三、资产评估情况 ............................................................................................313
十四、历次验资情况 ............................................................................................314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5
一、财务状况分析 ................................................................................................315
二、盈利能力分析 ................................................................................................350
三、现金流量分析 ................................................................................................390
四、资本性支出情况 ............................................................................................392
五、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或可能变更对公司利润
产生的影响 ............................................................................................................393
六、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及重大期后事项 ....................................393
七、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未来趋势分析 ............................................................393
八、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395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399
一、公司的发展目标 ............................................................................................399
二、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计划及具体的保障措施 ............................................399
三、公司制定战略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和主要困难以及确保实现发展计划
拟采用的措施 ........................................................................................................402
四、业务发展规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403
五、公司顺利上市与发展目标及规划的关系 ....................................................403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404
一、本次募集资金计划及拟投资项目 ................................................................40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404
三、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405
四、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406
五、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406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发行人独立性的影响 ............................407
七、募集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情况 ....................................................................407
八、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的影响 ....................................461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463
一、发行人报告期的股利分配政策 ....................................................................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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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股利实际分配情况 ............................................................464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464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469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470
一、信息披露制度及为投资者服务的计划 ........................................................470
二、重大合同 ........................................................................................................470
三、对外担保情况 ................................................................................................475
四、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475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478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478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479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481
四、审计机构声明 ................................................................................................482
五、验资机构声明 ................................................................................................483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484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485
一、备查文件目录 ................................................................................................485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时间与查阅地点 ................................................................485
三、信息披露网址 ................................................................................................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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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常用词语释义

发行人、公司、
本公司、洪通股 指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份、股份公司
新疆洪通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巴州洪通工贸有限公司,系发行
洪通有限 指
人前身
霍尔果斯投资 指 霍尔果斯洪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巴州投资 指 巴州洪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巴州洪通 指 新疆巴州洪通燃气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和静洪通 指 新疆和静洪通燃气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尉犁洪通 指 新疆尉犁洪通燃气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轮台洪通 指 巴州轮台洪通燃气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和硕洪通 指 新疆和硕洪通燃气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哈密洪通 指 哈密洪通燃气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乌市洪通 指 新疆洪通燃气集团乌鲁木齐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若羌洪通 指 巴州若羌洪通燃气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且末洪通 指 巴州且末洪通燃气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新源洪通 指 新源县洪通燃气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伊犁洪通 指 伊犁洪通燃气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吐鲁番洪通 指 吐鲁番洪通燃气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洪通能源 指 哈密洪通能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交投洪通 指 新疆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巴州洪通能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巴州洪通的全资子公
巴州能源 指

铁门关市洪通燃气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巴州洪通的全资
铁门关洪通 指
子公司
呼图壁县洪通燃气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乌市洪通控股的
呼图壁洪通 指
公司
玛纳斯县洪通燃气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乌市洪通的全资
玛纳斯洪通 指
子公司
昌吉市安捷燃气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乌市洪通的全资子
安捷燃气 指
公司
吐鲁番能源 指 吐鲁番洪通能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乌市洪通的全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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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
沙湾洪通燃气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乌市洪通曾经控股的
沙湾洪通 指
公司,已于 2018 年 6 月注销
富蕴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交投洪通的全资
富蕴交投洪通 指
子公司
精河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交投洪通的全资
精河交投洪通 指
子公司
哈密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交投洪通控股的
哈密交投洪通 指
公司
呼图壁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交投洪通的全
呼图壁交投洪通 指
资子公司
五家渠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交投洪通的全
五家渠交投洪通 指
资子公司
吉木萨尔县路丰能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交投洪通控股
吉木萨尔路丰 指
的公司
科达建设 指 新疆科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59,股票简称:中百
中百集团 指
集团
中石油 指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石化 指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油 指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广汇能源 指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国石油公司,BP 是世界领先的石油和天然气企业之一,总部设在
BP 指 伦敦,在全球超过 70 个国家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公司的股票在伦
敦和纽约证交所挂牌交易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设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新疆、自治区 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兵团 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巴州 指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第十三师 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东会 指 公司前身之股东会
股东大会 指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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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董事会 指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保荐人、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 指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
发行人会计师、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信会计师
发行人律师、锦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天城律师
中京民信 指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发行人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 指 股票的数量为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报告期 指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
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
报告期各期期末 指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二、专业技术词语释义

天然气(Natural Gas)是一种多组分的混合气态化石燃料,主要成
分是甲烷,另有少量的乙烷和丙烷。它主要存在于油田、气田、煤
天然气、NG 指
层和页岩层。天然气燃烧后无废渣、废水产生,相较煤炭、石油等
能源有使用安全、热值高、洁净等优势。
供城镇民用(包括家用及商业用)及工业企业用的气体燃料。燃气
燃气 指 的种类很多,按其来源或生产方法不同,可分为天然气、人工煤气、
液化石油气等
压缩天然气(Compressed Natural Gas)。压缩到压力大于或等于
CNG 指 10MPa 且不大于 25MPa 的气态天然气,一立方米压缩天然气约为
200 标准立方米天然气
CNG 汽车 指 以 CNG 作为燃料的车辆
气瓶车、CNG 气 挂车底盘上固定有压缩天然气气瓶组,设有压缩天然气加(卸)气

瓶车 系统和安全防护、安全放散等设施的专用汽车
液化天然气(Liquefied Natural Gas)。当天然气冷却至约-162 摄氏
LNG 指 度时,由气态转变成液态,称为液化天然气,体积约为原气态时体
积的 1/620,重量仅为同体积水的 45%左右。
槽车、LNG 槽车 指 将储罐固定在汽车底盘上,用于运输液化天然气的专用汽车
一种建立在用户端的能源供应方式,是相对于集中供能的分散式供
分布式能源 指
应方式
长输管道 指 长距离天然气输送管道
由输送和分配燃气到各类客户的不同压力级别的管道及其附属构
管网 指
筑物组成的系统
接收来自长输管线的燃气,进行调压、计量和加臭并向城镇配气的
门站 指
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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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具有将管道输入的天然气过滤、计量、脱水、加压,并通过加气柱
母站、加气母站 指 为天然气气瓶车充装压缩天然气、通过加气机为天然气汽车充装压
缩天然气的专门场所
由槽车或气瓶车运进 LNG 或 CNG,通过加气机为天然气汽车充装
子站、加气子站 指
车用 LNG 或 CNG 的专门场所
饱和蒸气经降温或加压,遇到接触面或凝结核开始凝结析出液相时
露点 指
的温度
PE 指 聚乙烯
闪蒸气(Boiled Off Gas),液化天然气储存或输送时,由于吸收了
BOG 指
漏入的热量使少部分液态天然气转化成的低温气态天然气
SCADA、SCADA 数 据 采 集 与 监 视 控 制 系 统 ( Supervisory Control And Data

系统 Acquisition)
可编程序控制器(Programmable Logic Controller),用于顺序控制的
PLC 指 专用计算机。其顺序控制逻辑基本上可根据布尔逻辑或继电器梯形
图程序语言由编程板或主计算机改变
GIS 指 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IoT 指 物联网(Internet of Things)
Nm3 指 在 0 摄氏度 1 个标准大气压下的气体体积
MPa 指 兆帕斯卡,压强单位
DN、Φ 指 公称直径的缩写
dB 指 分贝
m 指 立方米
ppm 指 百万分率
d 指 天
h 指 小时
注: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
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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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injiang Hongtong Natural Gas Co., Ltd.
注册资本: 1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洪兵
成立日期: 2000年1月13日
整体变更日期: 2017年9月28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652800715548301W
注册地址: 新疆巴州库尔勒市人民东路
邮政编码: 841000
电话号码: 0996-2959582
传真号码: 0996-2692898
互联网网址: www.xjhtrq.com
电子信箱: htgf@xjhtrq.com
CNG、LNG天然气批发,天然气零售,天然气管道输送(仅限城市
门站以内),批发零售:其他化工产品、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
五金交电、有色金属材料、其他日用品、炊事用具、其他农畜产品,
经营范围: 天然气加气站项目的投资,电力生产、供应,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投
资及服务,对天然气管网建设开发,天然气压缩站,天然气器具及配
件销售,天然气器具维修。(管控要素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前身系于 2000 年 1 月 13 日成立的洪通有限。2017 年 9 月 28 日,洪通
有限以经审计的截止 2017 年 7 月 31 日的净资产扣除专项储备 371.88 万元后的
余额 19,765.29 万元,按照 2.1961:1 的比例折合成 9,000.00 万股,依法整体变
更设立洪通股份。2017 年 8 月 31 日,中京民信对上述出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
出具了“京信评报字【2017】第 369 号”《资产评估报告》。2017 年 9 月 26 日,
大信会计师对上述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 4-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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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号”《验资报告》。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领取了新疆巴州工商行政管理局颁
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52800715548301W 的《营业执照》。

(二)发行人的经营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注清洁交通能源供应领域的天然气专业运营商。公司主营业务
为 LNG、CNG 的生产、加工、储运和销售,以及居民用、商业用和工业用天然
气的销售。

公司的经营区域主要在新疆地区且分布范围较为广泛,主要包括巴州、哈密
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等地区。在西部大开发、中央援疆、“一
带一路”战略能源互通、西气东输、中巴经济走廊等大背景下及国家产业政策的
支持下,报告期内,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日处
理 50 万立方米天然气的 LNG 工厂一座,经营管理了 31 座 LNG 和 CNG 汽车加
气站。居民、工商业用户 6.45 万户。2019 年度,公司销售 LNG13.91 万吨,天
然气 1.49 亿立方米。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刘洪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6,909.07 万股股份,直接持股比例为 57.57%。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刘洪兵、谭素清夫妇,合计直接持有发行人 70.71%的
股份,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发行人 73.50%的股份,合计控制发行人 79.77%的股
份,其中刘洪兵通过霍尔果斯投资间接控制发行人 9.06%的股份。刘洪兵、谭素
清的简要情况如下:

(一)刘洪兵先生

1968 年 9 月 出 生 , 中 国 国 籍 ,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 身 份 证 号 为
51092119680924****,住所为新疆库尔勒市滨河路 20 号****。

(二)谭素清女士

1973 年 1 月 出 生 , 中 国 国 籍 ,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 身 份 证 号 为
51222119730112****,住所为新疆库尔勒市滨河路 20 号****。

三、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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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资产合计 28,275.08 30,047.01 26,204.79 16,867.76
非流动资产合计 72,041.24 69,033.96 57,213.74 54,941.85
资产总额 100,316.32 99,080.98 83,418.52 71,809.62
流动负债合计 18,711.75 22,771.92 20,548.44 21,643.47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601.18 11,380.49 29.23 33.93
负债总额 29,312.94 34,152.41 20,577.67 21,677.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5,766.15 59,927.88 58,572.08 45,879.51
所有者权益 71,003.39 64,928.57 62,840.85 50,132.22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36,660.46 89,328.80 76,401.11 55,851.73
营业利润 6,878.70 20,076.41 20,532.98 9,855.17
利润总额 6,774.47 19,866.31 20,042.16 9,374.19
净利润 5,665.66 16,808.34 17,243.88 7,538.0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451.90 15,993.32 15,875.08 6,798.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5,426.42 16,024.24 16,206.36 8,139.77
母公司的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63.87 28,460.83 22,203.58 14,200.7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24.01 -14,027.98 -5,413.34 -5,253.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55.36 -10,204.57 -7,315.76 -12,132.2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215.51 4,228.28 9,474.49 -3,185.19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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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资产负债率(合并) 29.22% 34.47% 24.67% 30.1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6.09% 38.96% 32.75% 42.22%
每股净资产(元/股) 5.48 4.99 4.88 5.10
流动比率(倍) 1.51 1.32 1.28 0.78
速动比率(倍) 1.42 1.23 1.19 0.6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9,150.19 24,185.73 24,130.85 14,071.99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42.05 65.89 93.89 46.7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1.81 27.89 24.08 18.58
存货周转率(次) 11.44 26.97 20.18 17.60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
权、水面养殖权及采矿权等 0.05% 0.07% 0.05% 0.06%
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0.61 2.37 1.85 1.58
流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7 0.35 0.79 -0.35

四、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面值 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发行股数
25%,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发行价格 22.22元/股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网下投资者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
发行对象 者(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所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须遵守的其他监
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五、募集资金运用

根据公司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轻重缓急排
列顺序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规模
1 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项目 77,999.46 73,065.67
2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 12,000.00 11,17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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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洪通智慧云”燃气信息化建设项目 2,862.00 2,681.55
合 计 92,861.46 86,922.17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决定以自筹资金按照
项目进度安排预先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经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若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的投资需求,不足部分
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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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4,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不低于发行后公
发行股数
司总股本的 25%,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占发行后
不低于 25%
总股本的比例
每股发行价格 22.22 元
22.2289(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额和发行后总股本
发行市盈率
全面摊薄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4.99 元(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前总股本)
8.99 元(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额之和除以发行后总股本)
发行市净率 2.47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向网下投资者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
发行方式

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
人等投资者(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所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
发行对象
司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对象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88,880.00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83,882.17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各项
项目均为不含税金 4,997.83 万元
额)
(1)保荐费用 94.34 万元
(2)承销费用 3,751.70 万元
(3)审计费用 320.75 万元
(4)律师费用 405.66 万元
(5)用于本次发行
405.66 万元
的信息披露费用
(6)发行手续费用 19.72 万元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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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发行人: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人民东路

法定代表人:刘洪兵

电话:(0996)2959582

传真:(0996)2692898

联系人:秦明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电话:(029)87406171

传真:(029)87406259

保荐代表人:周会明、张亮

项目协办人:颜海

其他成员:黄曦、田华、任家琪、徐明明

(三)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负责人:顾功耘

电话:(021)61059000

传真:(021)61059100

经办律师:劳正中、李良琛、凌霄

(四)审计及验资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负责人:胡咏华

电话:(010)8233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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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传真:(010)82327668

经办会计师:郭义喜、陈伟

(五)评估机构: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 号锦秋国际大厦 A 座 7 层 703 室

法定代表人:周国章

电话:(010)82961362

传真:(010)82961376

经办评估师:黄建平、王学国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电话:(021)58708888

传真:(021)58899400

(七)股票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八)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东新街支行

户名: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700012109027300389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
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
系。

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1、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刊登日期:2020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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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0 年 10 月 19 日

3、网上网下申购日期:2020 年 10 月 20 日

4、网上网下缴款日期:2020 年 10 月 22 日

5、预计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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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
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
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天然气定价体制所导致的上下游价格变动风险

公司是一家专注清洁交通能源供应领域的天然气专业运营商。公司主营业务
为 LNG、CNG 的生产、加工、储运和销售,以及居民用、商业用和工业用天然
气的销售,上游企业主要为中石油下属单位,下游主要为 LNG 汽车、CNG 汽车、
居民、工商业等各类天然气用户。

根据我国目前的天然气价格机制,上游天然气采购价格实行基准门站价格管
理,由国家发改委发布,具体价格由供需双方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公
司天然气采购价均按上述原则与上游供气单位协商确定。公司上游供气单位为中
石油下属单位,通常根据其各自天然气生产成本或采购成本、公司客户构成情况
以及中石油内部定价标准确定,实际浮动空间较小。

公司对下游用户的天然气销售价格,其中:1、居民用户价格由地方政府价
格主管部门制定;2、工商业用户可在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所制定价格为上限协商
定价;3、LNG 汽车用户价格主要受市场供需关系影响,不受地方政府价格主管
部门价格限制;4、CNG 汽车用户价格 2017 年-2019 年 5 月由地方政府价格主管
部门制定,2019 年 6 月 1 日起,巴州地区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企业根据市场经营及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销售价格。

综上,除下游 LNG、CNG 汽车用户价格外,公司天然气上下游价格受到较
为严格的管制,公司向下游转移成本的能力受到一定限制。如果未来公司上游天
然气采购价格因国家发改委调整基准门站价格等原因而提高,而各地地方政府价
格主管部门未及时调整下游销售价格,或下游销售价格提高幅度小于上游采购价
格提高幅度,则将导致公司毛利空间缩小,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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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不利影响。

(二)国家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国家发改委于 2012 年 10 月 14 日发布的《天然气利用政策》,确定了包括“保
民生、保重点、保发展”在内的基本原则以及“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
中的比重”的政策目标。本公司绝大部分用户均属于《天然气利用政策》中所列
的“城镇居民炊事及生活热水用户、公共服务设施用户、天然气汽车用户、集中
式采暖用户等城市燃气用户、相关工业领域中可中断用户等工业燃料用户”等优
先类天然气用户之列。因此,本公司在气源保障上相对较容易获得上游供气单位
的支持,在管网及加气站建设以及后续运营过程中也取得了各地主管部门相应政
策支持。

鉴于天然气具有含碳低、污染小、热值高等优点,以及我国目前面临环境污
染及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压力,本公司预计我国的天然气产业政策在短期内不会
发生变化。但如果国家未来改变天然气产业政策,且本公司所从事业务不再属于
优先类或鼓励类范畴,则可能对本公司的气源保障、采购气价及业务扩张等产生
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三)天然气供不应求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我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不断增长。2018
年,中国的天然气产量为 1,602.7 亿立方米,消费量为 2,830 亿立方米。2008-2018
年间,中国的天然气产量年复合增长率为 7.16%,而消费量年复合增长率高达
13.20%。我国从 2006 年开始进口天然气,至 2018 年进口天然气量 1,233.8 亿立
方米。截至 2018 年,我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达到 45.30%。对外依存度的增加将
增大国内天然气供应的不确定性。若未来国内外天然气供应趋紧,将可能使得本
公司天然气采购价格上涨,并可能影响本公司天然气供应稳定性,从而对本公司
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气源稳定性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天然气采购绝大部分来自于中石油,发行人自成立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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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与上游供气企业之间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发行人与中石油签订了天然气长期
供气框架协议,同时,发行人均按年与中石油签订正式的天然气采购合同。鉴于
发行人天然气销售中绝大部分属于天然气汽车用气、居民用气,关乎民生和社会
稳定,且属于《天然气利用政策》中的优先类,因此上游企业供气通常均能满足
公司用气需求,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因上游气源供应不足而严重影响发行人经营
的情形。2019 年 12 月,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管住中间、
放开两头”的天然气行业局面,将有效扩大燃气企业天然气气源的选择范围,充
分的市场竞争也将有效降低企业未来采购天然气的成本。

但是,由于我国天然气总体供求矛盾仍比较突出,且绝大部分气源来自于中
石油,如果未来中石油在天然气调配平衡中因政策或其他因素不能满足发行人的
用气需求,将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二)受业务地区人口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限制的风险

天然气消费量与消费增长速度与当地人口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公
司主营业务为 LNG、CNG 的生产、加工、储运和销售,以及居民用、商业用和
工业用天然气的销售,其中天然气汽车用户需求量最大,特别是物流运输行业对
天然气需求较大。由于天然气行业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特别在经济景气下
行的情况下,宏观经济的下滑导致天然气需求量减少。

公司主要业务集中在新疆巴州、哈密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
州等,若今后上述地区的人口及经济规模不能持续增长,将不利于本公司经营业
绩的持续增长。

(三)特许经营权业务风险

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新疆维吾
尔自治区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
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居民、工业、商业用户天然气业务需要取得
经营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

由于城市燃气行业关系民生,且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投资较大并在特定区域
内具有不可复制性,为避免重复投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成本最低化和安
全保障最大化,通常各地在确定城市燃气投资及运营方后均会授予其在该区域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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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长时间的特许经营权。目前我国城市燃气企业对其拥有特许经营权的特定区域的
经营处于一定程度上的独占地位。对于已被其他企业取得特许经营权的区域,其
在居民、工业、商业业务的经营处于一定程度上的独占地位,本公司将难以进入
开展居民、工业、商业业务。对于尚未普及使用天然气的区域,本公司需要与其
他企业依法竞争以取得该区域的城市燃气特许经营。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取得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尉犁县、
和静县、和硕县、若羌县、且末县、轮台工业园区及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丰
工业园的特许经营权,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六、
公司特许经营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居民、工业、商业用户的燃气销售收入合计占公司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95%、9.40%、10.21%和 13.54%,占比较小。未来,如果公
司未能拓展新的燃气特许经营权业务、在已取得特许经营权的部分地区,不能持
续满足授权部门所规定的相关要求或者在上述特许经营权到期后,未能满足展期
条件,且也未能在授权部门组织的招标中中标,则届时公司会丧失在部分地区燃
气业务的特许经营权,使公司经营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市场竞争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车用天然气业务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分别为 86.68%、
86.34%、85.83%和 84.93%,对公司经营业绩有较大影响。公司从事的车用天然
气业务属于充分竞争领域,但由于 LNG、CNG 存在运输半径限制,一般燃气公
司的 CNG 加气站建在其城市燃气特许经营区域周边,LNG 加气站建在其 LNG
生产车间周围约 600-800 公里范围之内。公司所在经营区域有多家大小不一的企
业经营该类业务,受到不同程度的竞争,如果发行人不能维持较高水准的管理及
服务,可能在天然气汽车加气站业务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从而影响经营业绩。

(五)安全生产风险

天然气易燃、易爆,一旦燃气设施发生泄漏,极易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因此,安全生产管理历来是燃气经营企业的工作重点。居民天然气业务由于部分
设备仪表安装在用户家中,可能由于居民使用不当、安全意识不足等因素出现事
故;加气站可能由于操作员操作不当、管理不到位等因素存在安全隐患;L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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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生产可能由于操作人员的操作不当或违规操作以及生产过程中的不可控因素导
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上述因素可能导致管道漏点、开孔及完全开裂等事故或严重
后果,造成天然气泄漏、供应中断、火灾、爆炸、财产损毁、人员伤亡等事故。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六)其他能源竞争风险

目前随着我国环保治理力度的增大、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以及政府对城市燃
气的鼓励支持,天然气作为清洁能源的竞争优势稳步增强。同时,近几年来,随
着我国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纯电动轿车汽车和小型货车增长
较快;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及其他生物能源也发展迅速,这些新型能源有可能
成为天然气的替代品。终端用户会根据成本、方便程度、安全及环境等因素做出
选择,不能保证天然气会继续成为现时及未来终端用户的必然选择。若出现能替
代天然气的新型能源或现有能源具有价格优势,将对公司 LNG 和 CNG 业务及
居民、工商用户业务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七)加气站到期不能续租的风险

公司租赁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哈密销售分公司位于哈密地
区的 5 座加气站,租赁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双方就继续合作的合同条款尚在协商过程中,在双方就合作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
见前,双方同意按前述租赁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继续履行至双方签订新的合同
之日。报告期内,公司租赁的以上 5 座加气站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8,124.97 万元、
16,412.97 万元、14,651.14 万元和 4,479.06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4.55%、21.48%、16.40%和 12.22%。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上述加
气站附近自建并投入运营的加气站有 4 座。如果公司租赁的加气站到期后无法续
租,且公司自建的加气站无法及时投入运营或投入运营后无法带来同等规模的收
入,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八)气源依赖性风险

目前,我国多数天然气企业主要向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国有大型石油
企业采购天然气。报告期内,公司从中石油采购的天然气分别为 24,649.04 万立
方米、28,086.66 万立方米、31,161.13 万立方米和 13,397.54 万立方米,占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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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采购总量的比例分别为 99.84%、99.74%、98.16%和 97.35%,公司气源基本全部
来自于中石油。因此,公司在气源采购方面对中石油存在重大依赖。如果中石油
因国际形势、政策变化或调峰等因素,不能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天然气的需求,
将对公司的业务开展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九)与控股公司架构相关的风险

公司业务主要由下属各子公司具体负责经营,公司主要负责对各子公司的控
制与管理。虽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体系,在安全生产、销
售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制定了若干管理制度,对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人
员、财务等方面进行管理。但公司仍存在对各子公司管理不善而导致的经营风险。

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对各子公司的投资所得,现金股利分配的资金主要来源
于其现金分红。各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分配方式和分配时间安排均由本
公司决定,但若未来各子公司未能及时、充足地向发行人分配利润,将对发行人
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带来不利影响。

(十)现金交易风险

发行人主要经营 LNG、CNG 的生产及销售,以及居民、工商业用气销售等
业务。公司主要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收款,由于在销售过程中涉及到自然人车
主及居民个人,少数居民用户、个体经营户通过现金缴款,该情况符合行业特性。

随着互联网应用技术的普及,公司也加大了现代网络支付手段的推广,在各
个站点广泛推广 POS 机刷卡结算、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通过网络平台公司
会员结算等不断降低现金交易比例。报告期发行人现金交易占营业收入比率分别
为 38.44%、24.49%、14.98%和 10.10%,呈逐年下降趋势。

但是由于客观条件所限及个别零散用户使用现金的交易习惯,公司仍然存在
现金交易不能完全杜绝的风险。

(十一)公司与互联网平台公司合作的风险

2015 年,由于“互联网+物流”的兴起,市场上出现了“线上销售、线下交
易”的天然气销售互联网平台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向互联网平台公司销售的天
然气收入逐年增加,分别为 170.11 万元、8,841.30 万元、18,335.70 万元和 11,28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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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0.30%、11.57%、20.53%和 30.79%。

发行人与互联网平台相互之间是合作发展关系,公司与互联网平台合作系互
惠互利、合作共赢的结果。由于公司已形成了 LNG 产品的生产、储运和销售为
一体的全方位服务产业链,并且公司经营管理的 LNG 加气站主要位于高速公路
上的服务区、高速公路出入口或者高速公路的汇合口、国道重点路段或市区内及
周边车流量较大的地方,凭借优越的经营区位、良好的产品质量及品牌知名度,
公司加气站系经营区域内网络平台公司合作的重要对象,也是 LNG 重卡司机加
气的优先选择。若未来公司与部分网络平台公司中止合作,短期内可能对公司经
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十二)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2020 年初全国及 2020 年 7 月、8 月新疆乌鲁木齐爆发了新冠疫情,本次新
冠疫情对交通物流运输行业造成了较大的不利影响。公司所从事的 LNG/CNG 加
气站业务与交通物流运输密切相关,受本次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预计 2020 年
1-9 月及 2020 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将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国内新冠疫情基本得到了控制,但仍面临较大
的境外输入性风险及国内局部地区反弹风险。若未来新冠疫情出现反弹或因新冠
疫情导致经济出现衰退,将对发行人 2020 年全年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不利影
响。

三、财务风险

(一)LNG 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LNG 业务对公司业绩贡献较高,LNG 业务
毛利率分别为 29.50%、39.62%、33.57%和 32.11%,LNG 销售毛利占主营业务销
售毛利比重分别为 55.32%、66.98%、62.43%和 65.44%,LNG 毛利率变动主要
受 LNG 销售价格变动的影响。

我国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已明确了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目前我国 LNG
的上游价格是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与上游供气方综合协商确定,但下游 LNG
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LNG 业务在目前市场供需不平衡及市场价格较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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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情况下,拥有相对较高的销售毛利率。未来,如果 LNG 的销售价格下降或者 LNG
的销售价格上涨幅度小于上游采购价格的上涨幅度,则将导致公司毛利空间缩
小,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税收优惠风险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及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
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的规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
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本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实际享
受了税率为 15%的所得税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
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的规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
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国家或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全部
或部分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影响。

(三)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4.58%、30.71%、28.22%和
8.7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由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达产需要经历一定周期,故短期内募投项目难以立即产生效
益。本次发行后,若净利润无法与净资产同比增长将使公司面临净资产增长过快
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因素而
作出的。如果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项目延期实施、宏观经济形势或相关行业
景气度突变等情况发生,将会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效果带来一定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资产折旧及摊销大幅上升带来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始实施后,公司新增资产的折旧及摊销将大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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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如果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项目难以达到预期的产出和销售水平,则新增资产
折旧及摊销的大幅上升将影响到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主要投资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
程和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尽管公司在 LNG 生产运营、
天然气加气站建设业务等方面具备相对成熟的运作经验和良好的风险控制机制,
募投项目均已经过严密的可行性论证,但是,在项目实施过程及后期运营中,如
市场环境、宏观经济政策、气源供应、天然气销售价格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盈利水平,进而对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
不确定性风险。

五、其他风险

(一)股权集中导致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实际控制人刘洪兵、谭素清夫妇控制公司 79.77%的股份。本
次发行后,预计刘洪兵、谭素清夫妇仍然处于绝对控股地位。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能通过行使表决权的方式,对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构成、经营决策、投资方向
及股利分配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施加重大影响。因此,公司存在股权集中导致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的风险。

(二)股票市场风险

股票市场的投资收益与风险并存。未来公司股票价格不仅受宏观经济、公司
盈利水平的影响,还受投资者心理、市场供求等多方面的影响。本公司上市后,
股票价格可能因上述因素而波动,直接或间接对投资者造成损失,投资者对此应
有充分的认识,谨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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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injiang Hongtong Natural Gas Co., Ltd.
注册资本: 1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洪兵
成立日期: 2000年1月13日
整体变更日期: 2017年9月28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652800715548301W
注册地址: 新疆巴州库尔勒市人民东路
邮政编码: 841000
电话号码: 0996-2959582
传真号码: 0996-2692898
互联网网址: www.xjhtrq.com
电子信箱: htgf@xjhtrq.com
CNG、LNG天然气批发,天然气零售,天然气管道输送(仅限城市
门站以内),批发零售:其他化工产品、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
五金交电、有色金属材料、其他日用品、炊事用具、其他农畜产品,
经营范围: 天然气加气站项目的投资,电力生产、供应,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投
资及服务,对天然气管网建设开发,天然气压缩站,天然气器具及配
件销售,天然气器具维修。(管控要素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公司前身系于 2000 年 1 月 13 日成立的洪通有限。2017 年 9 月 28 日,洪通
有限以经审计的截止 2017 年 7 月 31 日的净资产扣除专项储备 371.88 万元后的
余额 19,765.29 万元,按照 2.1961:1 的比例折合成 9,000.00 万股,依法整体变
更设立洪通股份。2017 年 8 月 31 日,中京民信对上述出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
出具了“京信评报字【2017】第 369 号”《资产评估报告》。2017 年 9 月 26 日,
大信会计师对上述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 4-00040
号”《验资报告》。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领取了新疆巴州工商行政管理局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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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52800715548301W 的《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及发起设立时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刘洪兵 5,181.8053 57.57
2 田辉 1,194.2661 13.26
3 谭素清 1,182.1979 13.13
4 霍尔果斯投资 815.1340 9.06
5 刘长江 240.6947 2.67
6 巴州投资 209.8767 2.33
7 秦伟 54.1617 0.60
8 王京 20.3106 0.23
9 谭秀连 20.3106 0.23
10 裴林英 20.3106 0.23
11 赵勇 20.3106 0.23
12 王克杰 20.3106 0.23
13 靳虹 13.5404 0.15
14 秦明 6.7702 0.08
合 计 9,000.00 100.00

(三)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主要发起人为刘洪兵先生、田辉先生、谭素清女士、
霍尔果斯投资。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公司的股权。

刘洪兵控制的企业除本公司外,持有霍尔果斯投资 30.77%的份额,为其执
行事务合伙人。霍尔果斯投资系公司股权激励的持股平台,无其他对外投资,具
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发
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持有
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2、发起人中非自然人股东基本情况”。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洪通股份是由洪通有限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承继了洪通有限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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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资产、负债及全部业务。股份公司成立时,洪通股份拥有的主要资产为货币资金、
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以及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房屋
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城区管网、运输设备等。

发行人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为 LNG、CNG 的生产、加
工、储运和销售,以及居民用、商业用和工业用天然气的销售。发起人整体变更
设立股份公司前后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五)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
和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洪通股份系由洪通有限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承继了改制前原企业
的所有业务,改制前后业务流程未发生变化。具体业务流程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
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公司主营业务具体情况”之“(二)主营业务流程图”。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
情况

洪通股份自成立以来,在资产、业务经营上均独立于发起人,具有完整的业
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在生产经营方面不存在依赖发起人的情
况。公司与主要发起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
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洪通股份由洪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洪通有限原有的资产和债权、债务关系
均由发行人承继,并依法办理了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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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发行人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1、2000 年 1 月,洪通有限设立

公司前身为洪通有限。1999 年 12 月 1 日,洪通有限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并
作出了决议:同意成立洪通有限。2000 年 1 月 5 日,全体股东签署了《新疆巴
州洪通工贸有限公司章程》,约定洪通有限由刘洪兵、刘洪泉及谭素清分别出资
80.00 万元、40.00 万元及 40.00 万元设立。

2000 年 1 月 5 日,新疆华龙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华会事验字
(2000)03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0 年 1 月 5 日止,洪通有限已
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 160.00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其中,刘洪兵、刘洪泉
及谭素清分别出资 80.00 万元、40.00 万元及 4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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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00 年 1 月 13 日,洪通有限在新疆巴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528001001024)。

洪通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刘洪兵 80.00 50.00
2 谭素清 40.00 25.00
3 刘洪泉 40.00 25.00
合 计 160.00 100.00
注:刘洪泉上述出资的 40.00 万元实际为刘洪兵提供,刘洪泉系受刘洪兵委托代为出资
并持有公司股权。刘洪泉的股权代持及解除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
况”之“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一)发行人股本的形成
及其变化情况”之“6、2017 年 7 月,洪通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2011 年 3 月,洪通有限第一次增资

2011 年 2 月 25 日,洪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了决议: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4,840.00 万元,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160.00 万元增至 5,000.00 万元。新增的注册资
本分别由股东刘洪兵增资 2,915.34 万元,股东谭素清增资 793.09 万元,尉犁洪
通增资 1,131.57 万元。具体增资情况见下表:

出资形式
出资方 股权出资
货币出资
合计 其中
以其持有尉犁洪通 1.90%的股权增资 76.35 万元
刘洪兵 1,483.72 万元 1,431.62 万元 以其持有和静洪通 48.45%的股权增资 1,307.07 万元
以其持有和硕洪通 48.45%的股权增资 48.19 万元
以其持有尉犁洪通 1.90%的股权增资 76.35 万元
谭素清 - 793.09 万元 以其持有和静洪通 24.85%的股权增资 670.43 万元
以其持有和硕洪通 46.55%的股权增资 46.30 万元
尉犁洪通 - 1,131.57 万元 以其持有巴州洪通 85.50%的股权增资 1,131.57 万元

2011 年 1 月 20 日,新疆昊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对上述出资股权对应的
标的公司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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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 对应的出资股权
用于出
公司名称 出资人 资的股 账面净资 评估值 评估
账面净资产 评估值 评估增值 权比例 (出资
产 增值
额)
刘洪兵 1.90% 53.00 76.35 23.36
尉犁洪通 2,789.25 4,018.58 1,229.32
谭素清 1.90% 53.00 76.35 23.36
刘洪兵 48.45% 989.66 1,307.07 317.42
和静洪通 2,042.63 2,697.78 655.14
谭素清 24.85% 507.59 670.43 162.84
刘洪兵 48.45% 48.19 48.19 -
和硕洪通 99.47 99.47 -
谭素清 46.55% 46.30 46.30 -
巴州洪通 913.82 1,323.47 409.65 尉犁洪通 85.50% 781.32 1,131.57 350.25
合 计 5,845.18 8,139.30 2,294.12 - - 2,479.05 3,356.28 877.22
注:上述出资股权对应的标的公司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账面净资产均经新疆昊诚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分别出具了“新昊诚评报字(2011)005 号、新昊诚评报字(2011)
003 号、新昊诚评报字(2011)004 号、新昊诚评报字(2011)002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并均经巴州正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分别出具了“巴正会审字(2011)第 024 号”、“巴
正会审字(2011)第 760 号”、“巴正会审字(2011)第 761 号”、“巴正会审字(2011)
第 750 号”《审计报告》。

2011 年 2 月 18 日,巴州正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巴正会验字【2011】
第 2027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进行验证。本次增资价格为 1.00 元/股。

2011 年 3 月 15 日,新疆巴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登记。本次变
更后,洪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刘洪兵 2,995.34 59.91
2 尉犁洪通 1,131.57 22.63
3 谭素清 833.09 16.66
4 刘洪泉 40.00 0.80
合 计 5,000.00 100.00

上述尉犁洪通以其持有的巴州洪通股权增资洪通有限形成了交叉持股的情
形,交叉持股的解决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
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一)发行人股本的形成及
其变化情况”之“3、2015 年 1 月,洪通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上述增资过程中出资的股权评估值增值部分主要为存货、房屋土地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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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等,因评估增值理由不充分,2015 年 12 月 20 日,洪通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
由原该部分股权出资的股东刘洪兵、谭素清、尉犁洪通以现金向公司补足出资股
权评估值增值部分合计 877.22 万元。因 2014 年 12 月,尉犁洪通将其持有的公
司股权全部转让给刘洪兵,故尉犁洪通的补足出资义务由刘洪兵承担。

2015 年 12 月 25 日,大信会计师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 4-00003 号”
《验资报告》对本次补缴出资进行验证。

2017 年 5 月 10 日,中京民信对上述出资的股权进行了复核评估,出具了“京
信核报字(2017)第 008 号”、 京信核报字(2017)第 006 号”、 京信核报字(2017)
第 007 号”、“京信核报字(2017)第 005 号”评估复核报告,经复核,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出资股权的标的公司净资产评估复核值均高于账面价值。

2019 年 5 月 15 日,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上述不规范情形已
经完全消除,未对洪通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影响,不会对上述事项作出处罚。

3、2015 年 1 月,洪通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12 月 22 日,洪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了决议:同意尉犁洪通将
其持有的洪通有限 22.63%股权转让给刘洪兵。同日,尉犁洪通与刘洪兵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尉犁洪通将其持有的洪通有限出资 1,131.57 万元(占注册
资本 22.63%)作价 1,131.57 万元转让给刘洪兵。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为原
出资额,转让价格为 1.00 元/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交叉持股情形得以消除。

该股权转让的价格为每份出资额 1 元,因为当时尉犁洪通的股东为洪通有限
(持股 97.80%)、刘洪兵(持股 0.10%)、谭素清(持股 0.10%)和刘洪泉(持股
2.00%,系代刘洪兵持有),洪通有限的股东为刘洪兵(持股 59.91%)、尉犁洪通
(持股 22.63%)、谭素清(持股 16.66%)、刘洪泉(持股 0.80%,系代刘洪兵持
有),洪通有限、尉犁洪通所有股权的持有人均为刘洪兵、谭素清,为刘洪兵及
谭素清控制的企业,该次股权转让系同一控制下的股权转让,且是为了解决尉犁
洪通与洪通有限的交叉持股问题,该次股权转让按照原出资额进行转让,具有合
理性,价格公允。

因尉犁洪通当时尚未成立董事会,且执行董事刘洪兵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
方,因此尉犁洪通将本次交易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2014 年 12 月 22 日,尉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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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洪通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尉犁洪通将其持有的洪通有限 22.63%的股权以
1,131.57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洪兵。因当时尉犁洪通的股东为洪通有限、刘洪兵、
谭素清和刘洪泉,上述股东均为尉犁洪通的交易对方或交易对方的关联方,所以
不需要进行回避表决。

因洪通有限当时尚未成立董事会,且执行董事刘洪兵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
方,因此公司将本次交易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2014 年 12 月 22 日,洪通有限
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尉犁洪通将其持有的洪通有限 22.63%的股权转让给刘洪
兵。因当时洪通有限的股东为刘洪兵、尉犁洪通、谭素清和刘洪泉,上述股东均
为交易对方或交易对方的关联方,所以不需要进行回避表决。

综上,该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具有合理性,价格公允,履行了相关决策程
序,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该次股权转让虽为关联交易,但洪通有限、
尉犁洪通的股东均为交易对方或交易对方的关联方,各股东均无需回避表决,该
次股权转让已经履行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2015 年 1 月 20 日,新疆巴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登记。本次变
更后,洪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刘洪兵 4,126.91 82.54
2 谭素清 833.09 16.66
3 刘洪泉 40.00 0.80
合 计 5,000.00 100.00

4、2015 年 6 月,洪通有限第二次增资

2015 年 5 月 20 日,洪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了决议: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882.00 万元,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5,000.00 万元增至 5,882.00 万元。新增的注册资
本全部由田辉以货币增资。

2015 年 12 月 8 日,巴州正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巴正会验字(2015)
第 089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进行验证。本次增资价格为 1.02 元/股。

2015 年 6 月 5 日,新疆巴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登记。本次变
更后,洪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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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刘洪兵 4,126.91 70.16
2 田辉 882.00 14.99
3 谭素清 833.09 14.16
4 刘洪泉 40.00 0.68
合 计 5,882.00 100.00

5、2017 年 6 月,洪通有限第三次增资

2017 年 5 月 23 日,洪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了决议: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217.76 万元,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882.00 万元增至 6,099.76 万元。其中刘
长江增资 177.76 万元,秦伟增资 40.00 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分别由刘长江和秦
伟以其持有和硕洪通 40.00%、9.00%的股权出资。

2017 年 4 月 11 日,大信会计师上海分所出具了“大信沪审字【2017】第 00014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和硕洪通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
3,790.02 万元。对应刘长江原持有和硕洪通 40.00%股权价值为 1,516.01 万元;秦
伟原持有和硕洪通 9.00%股权价值为 341.10 万元。本次增资以经审计净资产值为
作价基础。

2017 年 5 月 5 日,中京民信出具了“京信评报字(2017)第 244 号”《新疆
洪通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拟增资项目新疆和硕洪通燃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股权价
值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和硕洪通净资产账面
价值为 3,790.02 万元,评估值为 4,094.84 万元,评估增值 304.82 万元,增值率
为 8.04%。

2017 年 7 月 12 日,大信会计师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 4-00031 号”
《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进行验证。本次增资价格为 8.53 元/股。

2017 年 6 月 28 日,新疆巴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登记。本次变
更后,洪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刘洪兵 4,126.91 67.66
2 田辉 882.00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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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 谭素清 833.09 13.66
4 刘长江 177.76 2.91
5 刘洪泉 40.00 0.66
6 秦伟 40.00 0.66
合 计 6,099.76 100.00

6、2017 年 7 月,洪通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了决议:同意刘洪泉将其持有的
洪通有限 0.66%股权转让给谭素清。同日,刘洪泉与谭素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约定刘洪泉将其持有的洪通有限出资 4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0.66%)转让给谭
素清。

根据刘洪兵、刘洪泉的出资银行凭证以及刘洪泉、刘洪兵签署的《关于解除
代持的声明》,双方确认:洪通有限 2000 年 1 月设立时,刘洪泉出资的 40.00 万
元实际为刘洪兵提供,刘洪泉系受刘洪兵委托代为出资并持有公司股权,刘洪兵
享有相关的所有投资收益。为还原真实的持股关系,经刘洪兵同意,刘洪泉将所
持洪通有限 40.00 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0.66%)转让给谭素清,谭素清未
实际支付股权转让款。由于刘洪兵与谭素清系配偶关系,谭素清并没有实际支付
给刘洪兵相应的款项;刘洪泉确认不再持有洪通有限股权,对该部分股权不会主
张权利,不存在任何争议。

2017 年 7 月 5 日,新疆巴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登记。本次变
更后,洪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刘洪兵 4,126.91 67.66
2 田辉 882.00 14.46
3 谭素清 873.09 14.31
4 刘长江 177.76 2.91
5 秦伟 40.00 0.66
合 计 6,099.76 100.00

7、2017 年 7 月,洪通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了决议:同意刘洪兵将其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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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洪通有限 4.92%股权转让给霍尔果斯投资。同日,刘洪兵与霍尔果斯投资签订《股
权转让合同》,约定刘洪兵将其持有的洪通有限出资 3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4.92%)作价 1,575.00 万元转让给霍尔果斯投资。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为每
股净资产,转让价格为 5.25 元/股。

2017 年 7 月 27 日,新疆巴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登记。本次变
更后,洪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刘洪兵 3,826.91 62.74
2 田辉 882.00 14.46
3 谭素清 873.09 14.31
4 霍尔果斯投资 300.00 4.92
5 刘长江 177.76 2.91
6 秦伟 40.00 0.66
合 计 6,099.76 100.00

8、2017 年 7 月,洪通有限第四次增资

2017 年 7 月 25 日,洪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了决议:同意增加公司注册
资本 547.00 万元,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6,099.76 万元增至 6,646.76 万元。其中,
霍尔果斯投资增资 302.00 万元,巴州投资增资 155.00 万元,王京增资 15.00 万
元,谭秀连增资 15.00 万元,裴林英增资 15.00 万元,赵勇增资 15.00 万元,王
克杰增资 15.00 万元,靳虹增资 10.00 万元,秦明增资 5.00 万元。本次增资均以
货币出资。

2017 年 8 月 9 日,大信会计师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 4-00032 号”《验
资报告》对本次增资进行验证。本次增资价格为 5.25 元/股。

本次参与增资的自然人均为公司员工,霍尔果斯投资及巴州投资均为员工持
股平台,符合股份支付的条件。中京民信以 2017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公司股
改出具了“京信评报字(2017)第 369 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的净资产为
46,048.20 万元。由于发行人自 2017 年 7 月 31 日基准日股改前后最近半年内没
有引入新的外部投资者,也没有其他可参考的股权转让价格,因此将股改时净资
产的评估价格作为参考价格。据此计算,授予日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权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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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允价值为 3,872.76 万元,该公允价值与管理层及员工股权转让价格之间差额
1,001.01 万元确认为股份支付费用,同时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2017 年 7 月 28 日,新疆巴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登记。本次变
更后,洪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刘洪兵 3,826.91 57.57
2 田辉 882.00 13.26
3 谭素清 873.09 13.13
4 霍尔果斯投资 602.00 9.06
5 刘长江 177.76 2.67
6 巴州投资 155.00 2.33
7 秦伟 40.00 0.60
8 王京 15.00 0.23
9 谭秀连 15.00 0.23
10 裴林英 15.00 0.23
11 赵勇 15.00 0.23
12 王克杰 15.00 0.23
13 靳虹 10.00 0.15
14 秦明 5.00 0.08
合 计 6,646.76 100.00

9、2017 年 9 月,洪通有限整体变更为洪通股份

2017 年 7 月 31 日,洪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了决议:同意以有限公司全
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 2017 年 7 月 31 日为审计基准日,根据经审计后的账面净
资产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7 年 8 月 21 日,大信会计师出具了“大信审字【2017】第 4-00329 号”
《审计报告》:截至审计基准日 2017 年 7 月 31 日止,洪通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
资产为 20,137.17 万元,其中专项储备 371.88 万元。

2017 年 8 月 31 日,中京民信出具了“京信评报字(2017)第 369 号”《新
疆洪通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项目新疆洪通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经审计后
资产负债表所列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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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7 月 31 日,洪通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涉及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46,048.20 万元。

2017 年 9 月 21 日,洪通有限全体 14 名股东作为发起人签订了《新疆洪通
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约定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洪通股份。

2017 年 9 月 26 日,经洪通股份创立大会暨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
作出决议:同意洪通有限以截止 2017 年 7 月 31 日经审计后的账面净资产
20,137.17 万元为基础,扣除账面专项储备 371.88 万元后的余额 19,765.29 万元,
将其按照 2.1961:1 的比例折合成 9,000.00 万股,其余 10,765.29 万元计入资本
公积,各股东按其持有洪通有限的股权比例持有洪通股份的相应股份。

2017 年 9 月 26 日,大信会计师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 4-00040 号”
《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7 年 9 月 26 日止,洪通股份(筹)已收到全体
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 9,000.00 万元,出资方式为净资产。

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领取了新疆巴州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800715548301W)。本次变更后,洪通股份的股权结
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刘洪兵 5,181.8053 57.57
2 田辉 1,194.2661 13.26
3 谭素清 1,182.1979 13.13
4 霍尔果斯投资 815.1340 9.06
5 刘长江 240.6947 2.67
6 巴州投资 209.8767 2.33
7 秦伟 54.1617 0.60
8 王京 20.3106 0.23
9 谭秀连 20.3106 0.23
10 裴林英 20.3106 0.23
11 赵勇 20.3106 0.23
12 王克杰 20.3106 0.23
13 靳虹 13.5404 0.15
14 秦明 6.7702 0.08
合 计 9,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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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0、2018 年 10 月,洪通股份第一次增资

2018 年 6 月 27 日,洪通股份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了决
议:同意公司以总股本 9,000.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3.3333 股,总计转增 3,000.00 万股。本次送转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
9,000.00 万股增至 12,000.00 万股,注册资本从 9,000.00 万元增至 12,000.00 万元。

2018 年 10 月 24 日,大信会计师出具了“大信验字【2018】第 4-00040 号”
《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进行验证。

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领取了新疆巴州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800715548301W)。本次变更后,洪通股份的股
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刘洪兵 6,909.0737 57.57
2 田辉 1,592.3548 13.26
3 谭素清 1,576.2639 13.13
4 霍尔果斯投资 1,086.8453 9.06
5 刘长江 320.9263 2.67
6 巴州投资 279.8356 2.33
7 秦伟 72.2156 0.60
8 王京 27.0808 0.23
9 谭秀连 27.0808 0.23
10 裴林英 27.0808 0.23
11 赵勇 27.0808 0.23
12 王克杰 27.0808 0.23
13 靳虹 18.0539 0.15
14 秦明 9.0269 0.08
合 计 12,000.00 100.00

(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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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2000 年 1 月,洪通有限设立的验资情况

2000 年 1 月 5 日,新疆华龙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华会事验字
(2000)03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0 年 1 月 5 日止,洪通有限已
收到股东刘洪兵、谭素清、刘洪泉缴纳的注册资本 160.00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二)2011 年 3 月,洪通有限第一次增资的验资情况

2011 年 2 月 18 日,巴州正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巴正会验字【2011】
第 2027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1 年 2 月 18 日止,洪通有限已收到
由股东刘洪兵、谭素清、尉犁洪通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4,840.00 万元,
以货币、股权出资。

2015 年 12 月 25 日,大信会计师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 4-00003 号”
《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5 年 12 月 25 日止,洪通有限已收到股东刘洪兵、
谭素清补缴的注册资本 877.22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三)2015 年 6 月,洪通有限第二次增资的验资情况

2015 年 12 月 8 日,巴州正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巴正会验字(2015)
第 089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5 年 5 月 21 日止,洪通有限已收到
股东田辉缴纳的注册资本 882.00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四)2017 年 6 月,洪通有限第三次增资的验资情况

2017 年 7 月 12 日,大信会计师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 4-00031 号”
《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7 年 7 月 12 日止,洪通有限已收到股东刘长江、
秦伟缴纳的注册资本 217.76 万元,均以股权出资。

(五)2017 年 7 月,洪通有限第四次增资的验资情况

2017 年 8 月 9 日,大信会计师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 4-00032 号”《验
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止,洪通有限已收到股东霍尔果斯投
资、巴州投资、王京、谭秀连、裴林英、赵勇、王克杰、靳虹、秦明缴纳的注册
资本 547.00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六)2017 年 9 月,洪通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验资情况

2017 年 9 月 26 日,大信会计师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 4-0004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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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7 年 9 月 26 日止,洪通股份(筹)已收到全体
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 9,000.00 万元,出资方式为净资产。

(七)2018 年 10 月,洪通股份第一次增资的验资情况

2018 年 10 月 24 日,大信会计师出具了“大信验字【2018】第 4-00040 号”
《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8 年 10 月 24 日止,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3,000 万
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12,000 万元。

五、发行人的组织机构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股权结构

刘洪兵 谭素清 田辉 刘长江等9名 霍尔果斯投资 巴州投资
57.57% 13.13% 13.26% 自然人4.63% 9.06% 2.33%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洪
新疆巴 新疆和 新疆尉 巴州轮 新疆和 哈密洪 通燃气 巴州若 巴州且 新源县 伊犁洪 哈密洪 吐鲁番 新疆交
州洪通 静洪通 犁洪通 台洪通 硕洪通 通燃气 集团乌 羌洪通 末洪通 洪通燃 通燃气 通能源 洪通燃 投洪通
燃气有 燃气有 燃气有 燃气有 燃气有 有限公 鲁木齐 燃气有 燃气有 气有限 有限公 有限公 气有限 能源有
限公司 限公司 限公司 限公司 限公司 司 投资有 限公司 限公司 公司 司 司 公司 限公司
85.50% 100% 100% 100% 100% 100% 限公司 100% 100% 51.00% 100% 100% 100% 51.00%
67.11%

4.50%


呼图 五家 吉木
铁门 呼图 玛纳 昌吉 吐鲁 富蕴 精河 哈密
巴州 壁交 渠交 萨尔
关市 壁县 斯县 市安 番洪 交投 交投 交投
洪通 新疆库 投洪 投洪 县路
洪通 库尔勒 新疆天 阿克苏 洪通 洪通 捷燃 通能 洪通 洪通 洪通
能源 尔勒富 新疆拜 库尔勒 通能 通能 丰能
燃气 市朗维 富天然 广捷鑫 燃气 燃气 气有 源有 能源 能源 能源
有限 民村镇 城汇通 银行股 源有 源有 源有
有限 商贸有 气有限 泽燃气 有限 有限 限公 限公 有限 有限 有限
公司 银行股 燃气有 份有限 限公 限公 限公
公司 限责任 责任公 有限公 公司 公司 司 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100% 份有限 限公司 公司 司 司 司
100% 公司 司 司 80% 100% 100% 100% 100% 100% 80%
公司 10.00% 5.00% 100% 100% 80%
34.38% 30.00% 20.00%
8.00%
新疆古丝路驿站商贸有限公司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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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图


股东大会

战略委员会
监事会 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券 计 综 安 审
与 运 运
划 合 全 计
法 行 营
律 财 行 环 监
中 中
事 务 政 保 察
心 心
务 部 部 部 部


(三)发行人主要职能部门

本公司各主要职能部门职责情况如下:

1、运营中心

运营中心作为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控制者,承担了经营计划制定、经营过程
监控与分析、经营结果的评价与确认、产品研发体系搭建、产品营销体系搭建的
管理工作,在管理过程中,应做到指导有方、协调有度、监督有力。

2、运行中心

运行中心作为公司生产与运作活动的管理者,在投入(人力、物料、设备、
技术、信息等)、变化与产出(质量、服务)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运行中心
承担公司全部运行业务(LNG 生产、加气站、输配、民用气)范围内的生产运
行管理、技术管理、项目管理、物资与供应管理的标准制定、过程监督、结果评
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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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计划财务部

计划财务部作为公司实现整体战略的重要支持部门,扮演着财务战略规划及
政策制度的制定者、战略实施执行的监督控制及协调者、经营管理服务者的多重
角色。公司计划财务部在管理过程中需要形成对子分公司财务激励与约束,确保
子分公司资本的保全和增值,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对子分公司资金、资产进行
监控,调整存量资本结构,配置财务资源,从而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达成。

4、综合行政部

综合行政部作为公司管理的中枢部门,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后勤管
理为一体,监督、指导整个公司范围内的制度执行以及招聘、培训、薪酬、绩效、
行政等工作。

5、安全环保部

安全环保部作为公司安全环保工作的管理者,负责在公司范围内建立健康、
安全和环境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并监督执行。管理过程中,需落实安全法规,
改进监控方式,增强管理实效,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
好转。

6、审计监察部

审计监察部作为公司的监督保障部门,负责公司投资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
审计和效能监察等工作。

7、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证券与法律事务部作为公司拟上市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支持部门,承担了公司
范围内的三会管理、变更增资、投资者管理、信息披露、股权管理、法务风险预
防、法务管理支持的工作。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情况

(一)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 14 家直接控股子公司(其中全资子公
司 10 家)、12 家间接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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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疆巴州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新疆巴州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 年 5 月 26 日
注册地址 新疆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康盛路西侧、南苑路北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8016895505389
法定代表人 陈波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对天然气加气站、天然气压缩站的投资,液化天然气的生产和销售,
天然气器具维修、管道输送。批发零售:天然气、天然气器具及配件、
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及配件、石油助剂、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其
经营范围
他化工产品、建材、钢材、有色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润滑油、其他
日用品(管控要素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洪通股份:85.50%;尉犁洪通:4.50%;科达建设:10.00%
2020 年 1-6 月/2020 2019 年度/2019 年 12
项目
年 6 月 30 日 月 31 日
总资产 51,599.14 52,655.13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 净资产 33,247.26 30,731.66
净利润 2,428.58 9,040.45
审计情况 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巴州洪通直接控股 2 家子公司,分别为巴州能源、
铁门关洪通,具体情况如下:

(1)巴州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巴州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9 年 6 月 24 日
注册地址 新疆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苑路洪通工业园办公楼 1 层 1011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801MA78E5W6XK
法定代表人 靳虹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对天然气储气库项目的投资;对天然气管道及其配套设施项目的投资;
对天然气加气站的投资;对天然气压缩站的投资;天然气生产和供应;
经营范围
机动车燃气零售;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批发零售:润滑油、其他
化工产品、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五金(管控要素除外)。(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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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巴州洪通:100.00%
2020 年 1-6 月/2020 2019 年度/2019 年 12
项目
年 6 月 30 日 月 31 日
总资产 7,407.91 5,583.42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 净资产 930.93 956.02
净利润 -25.08 -43.98
审计情况 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2)铁门关市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铁门关市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9 年 7 月 5 日
注册地址 新疆铁门关市库西工业园纬五路 1 号河北创业服务大厦 465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9006MA78EM8550
法定代表人 陈波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 万元
对天然气管道及其配套设施项目的投资;对天然气加气站的投资;对
天然气压缩站的投资;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批发、零售:润滑油、
经营范围 其他化工产品(危化品除外)、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五金(管控
要素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股权结构 巴州洪通:100.00%
2020 年 1-6 月/2020 2019 年度/2019 年 12
项目
年 6 月 30 日 月 31 日
总资产 551.18 547.25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 净资产 499.38 499.46
净利润 -0.08 -0.54
审计情况 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2、新疆和静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新疆和静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6 年 7 月 25 日
注册地址 新疆巴州和静县凯源福城 1 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827789890804J
法定代表人 杨国荣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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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实收资本 2,000 万元
天然气的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天然气管道工程的建设开发,天
然气器具及配件的销售,天然气器具的维修;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投
经营范围
资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股权结构 洪通股份:100.00%
2020 年 1-6 月/2020 2019 年度/2019 年 12
项目
年 6 月 30 日 月 31 日
总资产 7,723.90 8,097.95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 净资产 3,466.41 3,369.19
净利润 149.22 744.69
审计情况 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3、新疆尉犁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新疆尉犁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6 年 05 月 12 日
注册地址 新疆巴州尉犁县幸福社区团结路安居幸福花园 AG2-105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823787628757K
法定代表人 肖建新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 万元
天然气的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
对天然气管网建设开发、天然气压缩站、天然气加气站的投资,天然
经营范围
气器具及配件销售;天然气器具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洪通股份:100.00%
2020 年 1-6 月/2020 2019 年度/2019 年 12
项目
年 6 月 30 日 月 31 日
总资产 6,491.45 6,093.28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 净资产 2,810.21 2,261.93
净利润 618.38 1,221.03
审计情况 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4、巴州轮台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巴州轮台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9 月 30 日
注册地址 新疆巴州轮台县拉依苏石油化工区高速公路出口东侧 600 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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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822580246364T
法定代表人 甘斌春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 万元
批发零售:天然气;长输管道经营;天然气管道工程的建设开发;天
然气器具及配件销售;天然气器具维修;天然气管道输送(仅限城市
经营范围 门站以内)天然气安装;汽车加气(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天然气的投
资与资产管理;电力生产及供应***。(管控要素除外)(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洪通股份:100.00%
2020 年 1-6 月/2020 2019 年度/2019 年 12
项目
年 6 月 30 日 月 31 日
总资产 3,921.57 3,803.21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 净资产 912.81 588.02
净利润 304.04 670.55
审计情况 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5、新疆和硕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新疆和硕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 年 5 月 28 日
注册地址 新疆巴州和硕县石材大道西侧(花园东路 123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8286734453625
法定代表人 秦伟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 万元
充装压缩天然气(车用瓶)、零售:汽油、柴油(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零售:天然气。天然气管网建设开发,天然气压缩站,LNG-CNG 液化
天然气加气站、天然气加气站的投资,天然气管道工程安装,天然气
器具及配件的销售,天然气具的维修。其他化工产品、文化体育用品、
经营范围
文具用、润滑油、食品、烟草制品、其他日用品、五金交电、其他机
械设备及电子产品、建材、其他农畜产品的批发、零售;房屋租赁、
土地租赁、燃气运输车辆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洪通股份: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2020 年 1-6 月/2020 2019 年度/2019 年 12
项目
(万元) 年 6 月 30 日 月 31 日
总资产 5,847.97 5,958.90
净资产 1,189.50 1,053.94
净利润 129.96 8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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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情况 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6、哈密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哈密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9 月 26 日
注册地址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安全路 45 号院栖龙湾小区 14 号楼 1 号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2003133078984
法定代表人 闫伟军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 万元
城市燃气项目的投资;天然气行业技术服务;五金交电(不含射钉枪、
弹)、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有色金属
材料、日用品、炊事用具、农畜产品的销售;LNG 汽车加气(仅限分
支机构经营);对天然气管网建设的开发;天然气器具及配件的销售、
维修;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的投资及服务;电力生产及供应;日用百
经营范围
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食品经营(销
售预包装食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鞋帽零售;五金产品零售;汽车
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轮胎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农副产
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
商品);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消防器材销售
股权结构 洪通股份:100.00%
2020 年 1-6 月/2020 2019 年度/2019 年 12
项目
年 6 月 30 日 月 31 日
总资产 6,841.72 7,952.30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 净资产 3,237.39 2,951.03
净利润 245.31 191.03
审计情况 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2019 年 4 月 16 日,新疆锦泰亿正通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哈密洪通的
出资 8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以 1,141.2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洪通股份。转
让完成后,哈密洪通成为洪通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近年来,公司着力开拓哈密市场。哈密市是新疆通往内地各省区的必经要道,
是 G7 京新高速、G30 连霍高速、312 国道、兰新铁路进入新疆的首要交通枢纽
站,并且哈密洪通 LNG 加气站主要位于高速公路边的开口处,地理位置重要、
优势明显。报告期内哈密洪通收入增长明显,哈密市场前景较好。因此,公司收
购哈密洪通少数股权,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时加强对哈密洪通的控制、减
少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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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中京民信出具的以 2018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京信
评报字【2018】第 474 号”《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收购股权涉及的
哈密洪通燃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所评估的哈密洪通净资
产值为定价依据,哈密洪通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2,852.87 万元。

7、新疆洪通燃气集团乌鲁木齐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新疆洪通燃气集团乌鲁木齐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5 月 4 日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 318 七季城商住小区 1 栋 7 层办公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103098614800N
法定代表人 刘长江
注册资本 2,280 万元
实收资本 2,280 万元
仓储业投资,加气站项目投资,天然气行业技术服务;销售:五金交
电,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有色金属,日用品,炊事用具,
经营范围
农畜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股权结构 洪通股份:67.11%;顾永山:32.89%
2020 年 1-6 月/2020 2019 年度/2019 年 12
项目
年 6 月 30 日 月 31 日
总资产 3,195.41 3,363.66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 净资产 1,480.11 1,377.73
净利润 61.97 -4.06
审计情况 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乌市洪通直接控股 4 家子公司,分别为呼图壁洪
通、玛纳斯洪通、安捷燃气、吐鲁番能源,报告期内注销 1 家控股子公司(沙湾
洪通),具体情况如下:

(1)呼图壁县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呼图壁县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2 月 9 日
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乌奎高速五工台立交桥出口处与呼克公路 Z901
注册地址
连接线西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32333319136XE
法定代表人 王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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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压缩天然气、汽油、柴油、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电子产
品、有色金属材料、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卷烟、乳制
品、润滑油、润滑脂、电脑耗材、文体用品、农畜产品的销售;仓储
经营范围
业投资;加气站项目投资;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汽车修理与维
护;天然气行业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乌市洪通:80.00%;张友丽:20.00%
2020 年 1-6 月/2020 2019 年度/2019 年 12
项目
年 6 月 30 日 月 31 日
总资产 2,351.56 2,245.72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 净资产 1,292.41 1,126.91
净利润 135.43 179.22
审计情况 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2)玛纳斯县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玛纳斯县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2 月 13 日
注册地址 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乐土驿镇朱家庄村境内 312 国道南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324333189403X
法定代表人 张明忠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 万元
加气站项目投资;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的销售,车用加气、天然
气设备安装、维修技术服务、燃气用品及其零配件、灶具、家用电器、
经营范围 居民建材、装饰装潢材料、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及配件、
汽车用品、日用品的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零售;农副产品的购销*。(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乌市洪通:100.00%
2020 年 1-6 月/2020 2019 年度/2019 年 12
项目
年 6 月 30 日 月 31 日
总资产 1,111.24 1,144.92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 净资产 94.88 102.14
净利润 -17.59 -40.28
审计情况 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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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昌吉市安捷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昌吉市安捷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9 月 7 日
注册地址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硫磺沟镇政府办公楼二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301MA7757YJ4A
法定代表人 刘长江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 万元
批发、零售日用杂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经营范围
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乌市洪通:100.00%
2020 年 1-6 月/2020 2019 年度/2019 年 12
项目
年 6 月 30 日 月 31 日
总资产 96.81 97.94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 净资产 -34.92 -32.79
净利润 -2.14 -4.44
审计情况 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4)吐鲁番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吐鲁番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9 年 7 月 19 日
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 15 区柏孜克里克路广汇商业街 1 号地东四段
注册地址
106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402MA78F83N8K
法定代表人 刘长江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 万元
天然气设备安装、维修及技术服务,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天然气加
气站、加油站建设项目投资,仓储服务,房屋租赁,汽车修理与维护;
经营范围 电子产品、日用百货(火柴除外)、食品、卷烟、润滑油、润滑脂、汽
车零配件零售、文体用品、农畜产品、厨房设备、家用电器的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乌市洪通: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2020 年 1-6 月/2020 2019 年度/2019 年 12
项目
(万元) 年 6 月 30 日 月 31 日
总资产 70.45 85.68
净资产 70.45 7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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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净利润 -9.23 -20.32
审计情况 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5)沙湾洪通燃气有限公司(已注销)

公司名称 沙湾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4 月 2 日
注销时间 2018 年 6 月 26 日
注册地址 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县塔城西路 23 号(迎宾馆酒店 109 室)
注册号 654223050008270
法定代表人 顾永虎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加气站项目投资;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化工产品、金属、
日用杂品、厨房用具、农产品、畜产品销售;仓储服务;天然气行业
经营范围
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股权结构 乌市洪通:51.00%;张强:19.00%;顾永虎:15.00%;阙万青:15.00%

沙湾洪通成立以后,未实际生产经营,因市场战略调整,于 2018 年 6 月注
销。

8、巴州若羌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巴州若羌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4 月 29 日
注册地址 新疆巴州若羌县若羌镇信用矿业综合楼 6 层 07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824572549832J
法定代表人 林菲菲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 万元
批发、零售;天然气、天然气器具及配件;天然气零售(仅限分支机
构经营);对天然气加气站的投资建设;机械设备租赁;天然气工程的
经营范围
建设开发;管道输送;天然气器具的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洪通股份: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2020 年 1-6 月/2020 2019 年度/2019 年 12
项目
(万元) 年 6 月 30 日 月 31 日
总资产 1,051.10 1,029.55


1-1-77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净资产 731.18 700.16
净利润 10.70 202.23
审计情况 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9、巴州且末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巴州且末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5 月 11 日
注册地址 新疆巴州且末县巴格艾日克乡境内,315 国道西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825576203062D
法定代表人 林菲菲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 万元
天然气管道工程的建设开发,天然气器具及配件的销售,天然气器具
的维修。天然气的零售,对天然气管网建设开发、天然气压缩站、天
经营范围
然气加气站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洪通股份:100.00%
2020 年 1-6 月/2020 2019 年度/2019 年 12
项目
年 6 月 30 日 月 31 日
总资产 503.12 491.51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 净资产 196.05 127.63
净利润 58.76 185.56
审计情况 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10、新源县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新源县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则克台镇(218 国道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4025697819891J
法定代表人 多勒江
注册资本 1,810 万元
实收资本 1,810 万元
销售: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类第 1 项,零售:成品油(仅限分支机构
经营范围 经营)。石油制品、化工产品、钢材、建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洪通股份:51.00%;刘慧玲 20.98%;张玉金 9.18%;秦翠兰 9.18%;
股权结构
刘开峰 5.43%;周福滨 4.23%

1-1-78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20 年 1-6 月/2020 2019 年度/2019 年 12
项目
年 6 月 30 日 月 31 日
总资产 891.93 900.57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 净资产 678.12 717.81
净利润 -39.08 -141.69
审计情况 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11、伊犁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伊犁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7 月 8 日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河北路 1299 号福安西城国际公寓楼
注册地址
1410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4002328798159Y
法定代表人 谭秀连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 万元
向天然气、加气站项目的投资;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
易燃易爆物品除外)、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有色金属材料、农畜产品、
经营范围
日用品、厨具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洪通股份:100.00%
2020 年 1-6 月/2020 2019 年度/2019 年 12
项目
年 6 月 30 日 月 31 日
总资产 1.66 2.05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 净资产 -102.30 -131.00
净利润 28.69 77.94
审计情况 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12、吐鲁番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吐鲁番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7 月 6 日
注册地址 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友好路南侧锦苑住宅小区 1 号楼 1 单元 201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422328863678K
法定代表人 谭秀连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 万元



1-1-79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城市燃气项目的投资;天然气技术咨询服务;五金交电(不含射钉枪、
弹)、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有色金属
经营范围
材料、日用品、炊事用具、农畜产品的销售;加气站项目投资。(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洪通股份:100.00%
2020 年 1-6 月/2020 2019 年度/2019 年 12
项目
年 6 月 30 日 月 31 日
总资产 98.66 98.76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 净资产 98.66 98.76
净利润 -0.11 -0.26
审计情况 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13、哈密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哈密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 年 10 月 25 日
注册地址 新疆哈密市第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201MA784KD22F
法定代表人 马伟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 万元
天然气管道运输服务;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
经营范围 有色金属材料、日用品、炊事用品、农畜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洪通股份:100.00%
2020 年 1-6 月/2020 2019 年度/2019 年 12
项目
年 6 月 30 日 月 31 日
总资产 2,009.92 2,274.46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 净资产 1,791.56 1,840.88
净利润 -49.32 -156.00
审计情况 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14、新疆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新疆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9 年 09 月 19 日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上海路浦东街 3 号众创空
注册地址
间 1-102-1324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100MA78HK3J95


1-1-80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 刘长江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 万元
石油制品、化工产品的批发、零售;天然气零售,天然气加气站项目
的投资、运营;电力生产、供应;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投资及服务;
天然气管网和天然气压缩站的投资开发、建设;天然气器具及配件销
经营范围
售,天然气器具维修;批发零售:其他化工产品、其他机械设备及电
子产品、五金交电、有色金属材料、其他日用品、炊事用具、其他农
畜产品。
股权结构 洪通股份:51.00%;新疆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9.00%
2020 年 1-6 月/2020 2019 年度/2019 年 12
项目
年 6 月 30 日 月 31 日
总资产 1,882.98 1,972.04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 净资产 1,865.76 1,963.96
净利润 -98.19 -36.04
审计情况 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交投洪通直接控股 6 家子公司,分别为富蕴交投
洪通、精河交投洪通、哈密交投洪通、呼图壁交投洪通、五家渠交投洪通、吉木
萨尔路丰,具体情况如下:

(1)富蕴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富蕴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 年 04 月 09 日
注册地址 新疆阿勒泰地区富蕴县迎宾路 132 号 114 栋 1 单元 402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4322MA78MGR533
法定代表人 刘长江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 万元
天燃气管道工程的建设开发,天燃气器具及配件销售;天燃气器具的
经营范围
维修;管道输送。
股权结构 交投洪通:100.00%
项目 2020 年 1-6 月/2020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97.57
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 97.55
(万元)
净利润 -2.45
审计情况 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1-1-81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精河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精河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 年 04 月 17 日
注册地址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城镇伊犁路 7 号 1 栋 1 单元 401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722MA78N3JK5M
法定代表人 刘长江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 万元
石油制品、化工产品的批发、零售;天然气零售,天然气加气站项目
的投资、运营;电力生产、供应;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投资及服务;
天然气管网和天然气压缩站的投资开发、建设;天然气器具及配件销
经营范围 售,天然气器具维修;汽车租赁;批发零售:其他化工产品、其他机
械设备及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有色金属材料、其他日用品、炊事用
具、其他农畜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交投股份:100.00%
项目 2020 年 1-6 月/2020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99.91
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 99.89
(万元)
净利润 -0.11
审计情况 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3)哈密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哈密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 年 04 月 30 日
注册地址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建国北路 21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500MA78P63F1E
法定代表人 袁标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 万元
天然气加气站、高速公路服务区项目的投资、运营;电力生产、供应;
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的投资及服务;天然气管网和天然气压缩站的投
资、开发、建设;天然气器具及配件、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电子产
经营范围
品、五金交电、有色金属材料、日用百货、炊事用具、农畜产品、石
油制品的销售;天然气器具的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交投股份:80.00%;哈密市天星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00%


1-1-82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20 年 1-6 月/2020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19.86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 净资产 16.11
净利润 -3.89
审计情况 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4)呼图壁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呼图壁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 年 06 月 03 日
注册地址 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二十里店镇十四户村六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323MA78R6WL69
法定代表人 刘长江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 万元
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机
经营范围 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厨具卫具
及日用杂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交投洪通:100.00%

(5)五家渠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五家渠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 年 06 月 29 日
注册地址 新疆五家渠市学苑北路 1478-1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9004MA78TKDH1X
法定代表人 刘长江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 万元
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燃气经营;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发电、输电、供电
业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气体、
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五金产品批发;
经营范围 日用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仪
器仪表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日用品销售;合成材料
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
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83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股权结构 交投股份:100.00%

(6)吉木萨尔县路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吉木萨尔县路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08 月 18 日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北庭综合物流园果蔬区二楼 6 号楼 11
注册地址
号商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3273134171819
法定代表人 刘长江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 万元
燃气经营;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石油
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
经营范围
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学
产品);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股权结构 交投洪通:80.00%;王增录:20.00%

(二)参股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 6 家直接参股公司,通过呼图壁洪通参
股 1 家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库尔勒市朗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 库尔勒市朗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08 年 12 月 3 日
注册地址 新疆巴州库尔勒市 18 号小区、西环北路东侧(农二师医院对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801682702930Q
法定代表人 曹仁峰
注册资本 600 万元
实收资本 600 万元
零售:天然气,批发零售:五金交电、其他农畜产品、其他日用品、
经营范围 文具、体育用品、其他化工产品、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建筑材
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洪通股份:34.38%;曹新生:56.87%;徐新豫:5.00%;肖建新:3.75%
主要财务数据 2020 年 1-6 月/2020 2019 年度/2019 年 12
项目
(万元) 年 6 月 30 日 月 31 日
总资产 1,006.25 1,021.79
净资产 573.36 584.19

1-1-84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净利润 -10.83 -4.07
审计情况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新疆天富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 新疆天富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5 月 9 日
注册地址 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一东路 52 小区 2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9001572531747Y
法定代表人 周虹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天然气批发、零售;燃气设备及配件的销售。燃气设备维修。燃气技
术咨询服务;日用百货销售;物流信息的服务。投资建设天然气管网、
经营范围
天然气压缩站、天然气加气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洪通股份:30.00%;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65.00%;珠海利普
股权结构
商贸发展有限公司:5.00%
2020 年 1-6 月/2020 2019 年度/2019 年 12
项目
年 6 月 30 日 月 31 日
总资产 6,899.89 6,157.08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 净资产 5,541.54 4,917.31
净利润 624.23 1,108.58
审计情况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新疆拜城汇通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新疆拜城汇通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 年 12 月 17 日
注册地址 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 217 国道以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926057721562L
法定代表人 刘江涛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CNG-LNG 汽车加气(限所属分支机构经营);对天然气管网建设开发、
天然气压缩站、天然气加气站的投资;天然气器具及配件销售;天然
气器具维修;提供洗车、场地租赁服务。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及配件、
经营范围
石油助剂、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其他化工产品、建材、钢材、
有色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润滑油、其他日用品、日用百货批发零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85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股权结构 洪通股份:10.00%;刘江涛:65.00%;阿不都哈力克:25.00%
2020 年 1-6 月/2020 2019 年度/2019 年 12
项目
年 6 月 30 日 月 31 日
总资产 1,678.28 1,668.94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 净资产 663.76 749.34
净利润 -85.58 -152.11
审计情况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新疆库尔勒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新疆库尔勒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0 年 8 月 3 日
注册地址 新疆巴州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 2468 号人才大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8005564992572
法定代表人 刘建民
注册资本 8,448.96 万元
实收资本 8,448.96 万元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
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
经营范围 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经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洪通股份:8.00%
2020 年 1-6 月/2020 2019 年度/2019 年 12
项目
年 6 月 30 日 月 31 日
总资产 141,985.15 158,178.59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 净资产 11,970.26 11,784.83
净利润 576.90 1,225.19
审计情况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4 年 4 月 9 日
注册地址 新疆巴州库尔勒市人民东路 33 号(鑫望角商业广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800761104437K
法定代表人 刘建民
注册资本 63,6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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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实收资本 63,600 万元
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经营范围 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洪通股份:5.00%
2020 年 1-6 月/2020 2019 年度/2019 年 12
项目
年 6 月 30 日 月 31 日
总资产 1,804,883.45 1,875,204.27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 净资产 142,325.42 140,877.40
净利润 2,776.99 12,101.68
审计情况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阿克苏广捷鑫泽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阿克苏广捷鑫泽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 年 6 月 4 日
注册地址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经济开发区杭州路东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901068828509A
法定代表人 姚婷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 万元
向天然气行业进行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机
械设备、电子产品、有色金属材料、日用品、农产品、畜产品、汽车
经营范围 配件、钢材、针纺织品批发零售,天然气加气站项目投资,社会经济
咨询,机械设备租赁,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洪通股份 20.00%;思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60.00%;乌鲁木齐市广捷鑫
股权结构
源投资有限公司 20.00%
2020 年 1-6 月/2020 2019 年度/2019 年 12
项目
年 6 月 30 日 月 31 日
总资产 463.52 462.20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 净资产 414.53 414.53
净利润 - -0.60
审计情况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新疆古丝路驿站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新疆古丝路驿站商贸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5 月 11 日
注册地址 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五工台镇林场村五工台收费站西侧

1-1-87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323333065224A
法定代表人 郭子才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投资与建设;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房地产
经营范围 项目的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呼图壁洪通 10.00%;郭子才 70.00%;张振红 20.00%
2020 年 1-6 月/2020 2019 年度/2019 年 12
项目
年 6 月 30 日 月 31 日
总资产 3,286.48 3,013.96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 净资产 934.18 945.30
净利润 -11.12 -10.16
审计情况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成都众览科技有限公司(已退出)

公司名称 成都众览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0 年 02 月 05 日
注册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 20 号 1 幢 16 楼 52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75510640788
法定代表人 高林洪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 万元
计算机软硬件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计算机网络工
程设计、施工,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科技产品的研发及成果转让;
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硬件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谭鸿:20.00%;高林洪:40.00%;李静:18.00%;李利:15.00%;江
股权结构
文川:7.00%

2017 年 3 月,洪通有限将持有的成都众览科技有限公司 20.00%股权转让给
谭鸿,不再持有该公司股权。

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
本情况

(一)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公司发起人为刘洪兵、田辉、谭素清、霍尔果斯投资、刘长江、巴州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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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秦伟、王京、裴林英、赵勇、谭秀连、王克杰、靳虹、秦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
签署日,发起人合计持有公司 100%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1、发起人中自然人股东基本情况

是否拥有
序 股东姓
持股比例 国籍 永久境外 身份证号码 住所
号 名
居留权
新疆库尔勒市
1 刘洪兵 57.57% 中国 无 51092119680924**** 滨 河 路 20 号
****
四川省遂宁市
船山区栖霞路
2 田辉 13.26% 中国 无 51092119680824****
666 号东城绿洲
****
新疆库尔勒市
3 谭素清 13.13% 中国 无 51222119730112**** 滨 河 路 20 号
****
新疆库尔勒市
4 刘长江 2.67% 中国 无 51232219631126**** 巴音东路 10 号
****
新疆库尔勒市
5 秦伟 0.60% 中国 无 50010119870504**** 团结南路 66 号
****
新疆库尔勒市
6 王京 0.23% 中国 无 65282619590309**** 交通西路 51 号
****
重庆市万州区
7 谭秀连 0.23% 中国 无 51222119621112**** 长滩镇永乐街
****
新疆库尔勒市
8 裴林英 0.23% 中国 无 65280119600420****
滨河路****
新疆库尔勒市
9 赵勇 0.23% 中国 无 65280119690630**** 石化大道 44 号
****
新疆尉犁县团
10 王克杰 0.23% 中国 无 32032219631005**** 结东路罗布小
区****
河南省濮阳市
11 靳虹 0.15% 中国 无 41090119731128**** 华龙区任丘路
108 号院****
乌鲁木齐市水
磨沟区红山路
12 秦明 0.08% 中国 无 65262319710811****
北十六巷 18 号
****

2、发起人中非自然人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发起人共有 2 名非自然人股东,均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中霍尔果斯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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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巴州投资分别持有发行人 9.06%、2.33%股份,基本情况如下:

(1)霍尔果斯洪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霍尔果斯洪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4004MA77JDM05C
设立日期 2017 年 7 月 18 日
合伙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 3,160.50 万元
实缴出资额 3,160.50 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 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振兴路 7 号国税局家属楼 1-101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刘洪兵
接受委托管理股权投资项目、参与股权投资、为非上市及已上市公司
经营范围 提供直接融资的相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 年 1-6 月/2020 2019 年度/2019 年 12
项 目
年 6 月 30 日 月 31 日
总资产 3,194.66 3,187.34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 净资产 3,160.53 3,153.21
净利润 7.35 1,357.37
审计情况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霍尔果斯投资持有本公司 9.06%的股份,系员工
持股平台,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霍尔果斯投资各出资人及认缴出资额、任职情况
如下:

认缴出
序 出资人 出资比 出资资金来
资额(万 出资人性质 公司任职
号 名称 例(%) 源
元)
股权出资
(洪通有限
1 刘洪兵 972.58 30.77 普通合伙人 洪通股份董事长、总经理
4.92%的股
权)
自有或自筹
2 何心庆 232.63 7.36 有限合伙人 哈密洪通原副总经理
资金
自有或自筹
3 钱永洪 155.09 4.91 有限合伙人 -
资金
洪通股份董事、副总经理、
自有或自筹
4 姜述安 145.87 4.62 有限合伙人 运行总监、和静洪通执行
资金
董事、且末洪通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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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乌市洪通董事长、巴州能
源执行董事、交投洪通董

洪通股份董事、董事会秘 自有或自筹
5 秦明 119.31 3.78 有限合伙人
书、交投洪通董事 资金
巴州洪通总经理、铁门关 自有或自筹
6 陈波 105.00 3.32 有限合伙人
洪通执行董事、总经理 资金
自有或自筹
7 杨国荣 105.00 3.32 有限合伙人 和静洪通总经理
资金
自有或自筹
8 肖建新 105.00 3.32 有限合伙人 尉犁洪通总经理
资金
自有或自筹
9 甘斌春 105.00 3.32 有限合伙人 轮台洪通总经理
资金
乌市洪通董事、乌市洪通 自有或自筹
10 顾永山 105.00 3.32 有限合伙人
少数股东 资金
自有或自筹
11 张友丽 105.00 3.32 有限合伙人 呼图壁洪通少数股东
资金
洪通股份监事、董事会办
公室主任兼行政总助、和
自有或自筹
12 王荣 105.00 3.32 有限合伙人 硕洪通监事、若羌洪通监
资金
事、且末洪通监事、哈密
能源监事、哈密洪通监事
洪通股份财务总监、新源 自有或自筹
13 朱疆燕 78.75 2.49 有限合伙人
洪通董事 资金
洪通股份董事兼副总经理
(常务)、执行总裁、哈密
自有或自筹
14 王京 67.12 2.12 有限合伙人 能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资金
新源洪通董事长、哈密洪
通执行董事
洪通股份监事会主席、乌
自有或自筹
15 裴林英 67.12 2.12 有限合伙人 市洪通监事、呼图壁洪通
资金
监事、玛纳斯洪通监事
洪通股份副总经理、安全
自有或自筹
16 赵勇 67.12 2.12 有限合伙人 总监、乌市洪通董事、尉
资金
犁洪通执行董事
洪通股份董事、行政总监、
和硕洪通执行董事、伊犁
自有或自筹
17 谭秀连 67.12 2.12 有限合伙人 洪通执行董事、总经理、
资金
吐鲁番洪通执行董事、总
经理
洪通股份运行副总监兼副 自有或自筹
18 王克杰 58.39 1.85 有限合伙人
总工程师 资金
洪通股份总工程师、巴州 自有或自筹
19 靳虹 52.50 1.66 有限合伙人
能源总经理 资金
自有或自筹
20 谢斌德 52.50 1.66 有限合伙人 尉犁洪通运输车队负责人
资金
洪通股份监事、审计监察
自有或自筹
21 李丽 52.50 1.66 有限合伙人 部部长、新源洪通监事会
资金
主席、伊犁洪通监事、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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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吉安捷监事、轮台洪通监
事、吐鲁番洪通监事
洪通股份运行中心高级业 自有或自筹
22 高勇 52.50 1.66 有限合伙人
务经理 资金
洪通股份运行中心高级业 自有或自筹
23 杨硕 52.50 1.66 有限合伙人
务经理 资金
洪通股份运营中心高级业
自有或自筹
24 张剑 45.64 1.44 有限合伙人 务经理、洪通股份巴州销
资金
售分公司总经理
原若羌洪通、且末洪通总 通过继承合
25 李辉 39.375 1.25 有限合伙人
经理唐正疆配偶注 伙份额
自有或自筹
26 罗先毅 18.25 0.58 有限合伙人 洪通股份董事长助理
资金
自有或自筹
27 吴松 15.51 0.49 有限合伙人 洪通股份证券事务代表
资金
原若羌洪通、且末洪通总 通过继承合
28 王文清 13.125 0.42 有限合伙人
经理唐正疆母亲注 伙份额
合 计 3,160.50 100.00 - - -
注:1、钱永洪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洪兵的老师;
2、原合伙人唐正疆以自有或者自筹资金出资,于 2019 年 4 月 20 日去世,经库尔勒市
公证处公证,其持有的霍尔果斯投资的合伙份额由被继承人配偶李辉及被继承人母亲王文清
继承,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经核查,霍尔果斯投资出资人不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形。

(2)巴州洪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巴州洪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801MA77JNMG3W
设立日期 2017 年 7 月 24 日
合伙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 813.75 万元
实缴出资额 813.75 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 新疆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大厦 A 栋 1213-539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谭秀连
接受委托管理股权投资项目、参与股权投资、为非上市及已上市公司
经营范围 提供直接融资的相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2020 年 1-6 月/2020 2019 年度/2019 年 12
项 目
(万元) 年 6 月 30 日 月 31 日
总资产 823.67 822.27
净资产 812.97 811.57
净利润 1.41 34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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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审计情况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巴州投资持有本公司 2.33%的股份,系员工持股
平台,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巴州投资各出资人及认缴出资额、任职情况如下:

序 出资人 认缴出资 出资比
合伙人类型 公司任职 出资资金来源
号 名称 额(万元) 例(%)
洪通股份董事、行政总
监、和硕洪通执行董事、
1 谭秀连 68.25 8.39 普通合伙人 伊犁洪通执行董事、总 自有或自筹资金
经理、吐鲁番洪通执行
董事、总经理
2 秦须龙 52.50 6.45 有限合伙人 和静洪通行政助理 自有或自筹资金
3 赛龙刚 26.25 3.23 有限合伙人 尉犁洪通副总经理 自有或自筹资金
4 苏建军 26.25 3.23 有限合伙人 轮台洪通副总经理 自有或自筹资金
5 卢成宝 26.25 3.23 有限合伙人 巴州洪通 LNG 工厂厂长 自有或自筹资金
巴州洪通工业园加气站
6 党铭 26.25 3.23 有限合伙人 自有或自筹资金
站长
巴州洪通副总经理兼安
7 王鹏 26.25 3.23 有限合伙人 自有或自筹资金
全主管
洪通股份团结南路洪通
8 秦元忠 26.25 3.23 有限合伙人 自有或自筹资金
加气站站长
洪通股份人民西路洪通
9 徐涛 26.25 3.23 有限合伙人 自有或自筹资金
加气站站长
和静洪通孔雀加气站站
10 陈忠 26.25 3.23 有限合伙人 自有或自筹资金

11 邹部雄 26.25 3.23 有限合伙人 和静洪通副总经理 自有或自筹资金
和静洪通返修桥加气站
12 周永江 26.25 3.23 有限合伙人 自有或自筹资金
站长
和静洪通巴仑台加气站
13 朱继强 26.25 3.23 有限合伙人 自有或自筹资金
站长
和静洪通园区联合加气
14 朱研韦 26.25 3.23 有限合伙人 自有或自筹资金
站站长
和静洪通和静县青松路
15 苑树江 26.25 3.23 有限合伙人 自有或自筹资金
加气站站长
16 多勒江 26.25 3.23 有限合伙人 新源洪通总经理 自有或自筹资金
和硕洪通工程部预算主
17 李伟 26.25 3.23 有限合伙人 自有或自筹资金

18 江开琼 26.25 3.23 有限合伙人 尉犁洪通行政助理 自有或自筹资金
19 李雪燕 26.25 3.23 有限合伙人 巴州洪通行政助理 自有或自筹资金
20 马伟 26.25 3.23 有限合伙人 哈密能源副总经理 自有或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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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巴州洪通 LNG 工厂副厂
21 王路 26.25 3.23 有限合伙人 自有或自筹资金

巴州洪通 LNG 工厂设备
22 李雪冰 26.25 3.23 有限合伙人 自有或自筹资金
工程师
洪通股份财务部高级业
23 史利芳 26.25 3.23 有限合伙人 自有或自筹资金
务经理
24 张革慧 26.25 3.23 有限合伙人 洪通股份财务部部长 自有或自筹资金
25 吕其红 26.25 3.23 有限合伙人 巴州洪通财务经理 自有或自筹资金
26 杨延丽 26.25 3.23 有限合伙人 和静洪通财务经理 自有或自筹资金
27 苗红勇 26.25 3.23 有限合伙人 洪通股份驾驶员 自有或自筹资金
若羌洪通重工业园区加
28 徐希润 10.50 1.29 有限合伙人 自有或自筹资金
气站站长
且末洪通副总经理兼巴
29 石勇军 10.50 1.29 有限合伙人 自有或自筹资金
格艾日克乡加气站站长
30 黄良婷 5.25 0.65 有限合伙人 和硕洪通财务经理 自有或自筹资金
巴州洪通 LNG 工厂电气
31 蒋全勇 5.25 0.65 有限合伙人 自有或自筹资金
工程师
洪通股份巴州销售分公
32 刘建萍 5.25 0.65 有限合伙人 自有或自筹资金
司销售统计
合 计 813.75 100.00 - - -

经核查,巴州投资出资人不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形。

(3)部分员工未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而直接持股的原因及股权代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而直接持股的情况如
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未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而直接持股的原因
田辉为公司原主要管理人员,设立员工持股平台时已
1 田辉 13.26%
经离职,不是股权激励对象
为公司创始人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自公司设立时
2 谭素清 13.13%
已经持股至今,不参与股权激励
因洪通有限收购和硕洪通的股权,刘长江将原持有的
3 刘长江 2.67% 和硕洪通股权作为出资,认购了洪通有限的股份,故
未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而直接持股
因洪通有限收购了和硕洪通的股权,秦伟将原持有的
4 秦伟 0.60% 和硕洪通股权作为出资,认购了洪通有限的股份,故
未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而直接持股

经核查,未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而直接持股的员工不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形。

3、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如下:

1-1-94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比例(%)
1 刘洪兵 57.57
2 田辉 13.26
3 谭素清 13.13
4 霍尔果斯投资 9.06
合 计 93.02

(1)刘洪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刘洪兵持有公司 57.57%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
东。刘洪兵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
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
“(一)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1、发起人中自然人
股东基本情况”。

(2)田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田辉持有公司 13.26%的股份。田辉的基本情况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持有发
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1、发起人中自然人股东基本情况”。

(3)谭素清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谭素清持有公司 13.13%的股份。谭素清的基本
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
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持有
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1、发起人中自然人股东基本情况”。

(4)霍尔果斯投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霍尔果斯投资持有公司 9.06%的股权。霍尔果斯
投资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起
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2、发起人中非自然人股东基本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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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刘洪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6,909.07 万股股份,直接持股比例为 57.57%。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刘洪兵、谭素
清夫妇,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8,485.34 万股股份,合计直接持有发行人 70.71%的
股份,另外,刘洪兵通过霍尔果斯投资间接控制发行人 9.06%的股份,合计控制
发行人 79.77%的股份。

刘洪兵、谭素清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之“(一)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1、发起人中自然
人股东基本情况”。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股东霍尔果斯投资外,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刘洪兵、谭素清不存在其他控制的企业。

(四)发行人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
议的情况。

(五)外部自然人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外部自然人股东情况如下:

工作单位及
序号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入股原因
岗位
四川省遂宁市船
5109211968
1 田辉 山 区 栖 霞 路 666 无固定职业 落实历史出资
0824****
号东城绿洲****

经核查,外部自然人股东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亲属
关系。

(六)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


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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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形。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2,000.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 4,000.00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

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变动情况见下表(以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4,000.00 万
股计算):

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刘洪兵 69,090,737 57.57 69,090,737 43.18
2 田辉 15,923,548 13.26 15,923,548 9.95
3 谭素清 15,762,639 13.13 15,762,639 9.85
4 霍尔果斯投资 10,868,453 9.06 10,868,453 6.79
5 刘长江 3,209,263 2.67 3,209,263 2.01
6 巴州投资 2,798,356 2.33 2,798,356 1.75
7 秦伟 722,156 0.60 722,156 0.45
8 王京 270,808 0.23 270,808 0.17
9 谭秀连 270,808 0.23 270,808 0.17
10 裴林英 270,808 0.23 270,808 0.17
11 赵勇 270,808 0.23 270,808 0.17
12 王克杰 270,808 0.23 270,808 0.17
13 靳虹 180,539 0.15 180,539 0.11
14 秦明 90,269 0.08 90,269 0.06
本次发行社会公众股 - - 40,000,000 25.00
合 计 120,000,000 100.00 160,000,000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直接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刘洪兵 69,090,737 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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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田辉 15,923,548 13.26
3 谭素清 15,762,639 13.13
4 霍尔果斯投资 10,868,453 9.06
5 刘长江 3,209,263 2.67
6 巴州投资 2,798,356 2.33
7 秦伟 722,156 0.60
8 王京 270,808 0.23
9 谭秀连 270,808 0.23
10 裴林英 270,808 0.23
11 赵勇 270,808 0.23
12 王克杰 270,808 0.23
合 计 119,729,192 99.77

(三)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在公司担
任职务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直接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职务
1 刘洪兵 69,090,737 57.57 洪通股份董事长、总经理
2 田辉 15,923,548 13.26 -
3 谭素清 15,762,639 13.13 洪通股份董事、巴州洪通执行董事
乌市洪通总经理、呼图壁洪通执行
董事、玛纳斯洪通执行董事、安捷
4 刘长江 3,209,263 2.67 燃气执行董事、总经理、吐鲁番能
源执行董事、总经理、交投洪通董
事、总经理
5 秦伟 722,156 0.60 和硕洪通总经理
洪通股份董事、副总经理(常务)、
执行总裁、新源洪通董事长、哈密
6 王京 270,808 0.23
能源执行董事、总经理、哈密洪通
执行董事
洪通股份董事、行政总监、和硕洪
通执行董事、伊犁洪通执行董事、
7 谭秀连 270,808 0.23
总经理、吐鲁番洪通执行董事、总
经理
洪通股份监事会主席、乌市洪通监
8 裴林英 270,808 0.23 事、呼图壁洪通监事、玛纳斯洪通
监事
9 赵勇 270,808 0.23 洪通股份副总经理、安全总监、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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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洪通董事、尉犁洪通执行董事

10 王克杰 270,808 0.23 洪通股份运行副总监、副总工程师
合 计 106,062,383 88.39 -

(四)国有股东、外资股东及战略投资者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无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发行人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各股东的关联关系及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关联关系 直接持股比例(%)
刘洪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谭素清之配偶 57.57
谭素清 实际控制人之一,刘洪兵之配偶 13.13
刘长江 谭素清姐姐、谭秀连妹妹谭秀琼之配偶 2.67
秦伟 谭素清姐姐、谭秀连妹妹谭秀琼之子 0.60
谭秀连 谭素清之兄 0.23
刘洪兵作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 30.77%的份额;
霍尔果斯投资 9.06
谭秀连持有 2.12%的份额
谭秀连作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 8.39%的份额;秦
巴州投资 2.33
伟的父亲秦须龙持有 6.45%的份额
合计 85.60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情况,详见本
招股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

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的情况

发行人未发行过内部职工股。

十、发行人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
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职工持股会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
的情况。发行人曾存在委托持股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2000 年 1 月至 2017 年 7 月,发行人存在刘洪泉代刘洪兵持有发行人股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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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的情形,2017 年 7 月,双方还原股权并签署了《关于解除代持的声明》,不
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
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一)发行人股本的形成及
其变化情况”。

十一、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基本情况

1、员工人数及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如下:

2020 年 6 月 30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时间
日 日 日 31 日
人数(人) 702 695 596 558

2、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员工的专业结构如下表:

人员构成
类 别 人数(人) 占总员工比例(%)
管理人员 96 13.68
生产及技术人员 176 25.07
销售人员 339 48.29
财务人员 45 6.41
行政人员 46 6.55
合 计 702 100.00

3、员工受教育程度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员工的受教育程度如下表:

人员构成
类 别 人数(人) 占总员工比例(%)
硕士 4 0.57
本科及大专 323 46.01
大专以下 377 53.70
合 计 702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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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员工年龄分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员工的年龄分布如下表:

人员构成
类 别 人数(人) 占总员工比例(%)
25 岁以下 48 6.84
26-34 岁 262 37.32
35-44 岁 169 24.07
45-54 岁 198 28.21
55 岁以上 27 3.85
合 计 702 100.00

5、员工的薪酬制度和收入水平

(1)员工薪酬制度

为规范公司薪酬管理工作,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对员工的业绩成果给予公
平、合理的回报,公司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福利、津贴管理制度》等薪酬制
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业绩工资、
福利、津贴等构成,其中,基本工资是工资结构中的固定部分,按月度考勤情况
进行核算发放;岗位绩效工资是与岗位履职考核结果挂钩的薪酬;业绩工资是个
人与所在单位利润预算指标完成比例挂钩的薪酬;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
金、节日福利、专项福利等;津贴包括用餐津贴、艰苦地区特殊津贴、通讯津贴、
意外险津贴等。

(2)员工收入水平

公司各级别、各类岗位员工人均收入水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各级别员工收入水平
高层人员 14.33 35.98 41.45 37.55
中层人员 6.30 16.45 19.89 16.56
普通人员 3.57 7.95 8.22 7.07
各类岗位员工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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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 6.42 15.43 19.83 15.36
生产及技术人员 4.26 9.85 11.32 9.96
销售人员 3.30 7.33 7.07 6.07
财务人员 3.77 9.20 9.39 8.10
行政人员 3.07 8.06 8.85 7.88
平均人员收入 3.98 9.11 9.78 8.29
新疆地区在岗职工年平
- 6.89 6.47 6.04
均收入
注:①上述收入主要包括工资、绩效奖励、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津贴、奖金等;
②公司高层包括股份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等高层
管理成员;公司中层包括股份公司各职能部门部长、副部长以及各子、分公司总经理、副总
经理等;
③新疆地区在岗职工年平均收入数据来源于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0 年 1-6
月数据暂未公布。

(3)发行人未来薪酬制度及水平变化趋势

公司未来薪酬制度的主体框架将延续目前的薪酬制度,为充分发挥员工积极
性,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并充分保障绩效考核制度的有效执行。公
司将根据国家政策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公司发展战略的变
动、公司整体效益情况及实际管理需要对公司的薪酬制度进行调整,建立具有市
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

(二)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以及医疗制度改革情况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与员工签
订劳动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

1、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情况
如下:

单位:人
2020 年 6 月 30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员工人数 702 695 596 558
缴纳人数 663 650 553 492
养老保险 未缴人数 39 45 43 66
缴纳比例 94.44% 93.53% 92.79% 8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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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人数 665 649 552 491
医疗保险 未缴人数 37 46 44 67
缴纳比例 94.73% 93.38% 92.62% 87.99%
缴纳人数 663 650 553 492
工伤保险 未缴人数 39 45 43 66
缴纳比例 94.44% 93.53% 92.79% 88.17%
缴纳人数 663 648 552 491
失业保险 未缴人数 39 47 44 67
缴纳比例 94.44% 93.24% 92.62% 87.99%
缴纳人数 - - 553 492
生育保险 未缴人数 - - 43 66
缴纳比例 - - 92.79% 88.17%
缴纳人数 660 650 554 488
住房公积金 未缴人数 42 45 42 70
缴纳比例 94.02% 93.53% 92.95% 87.46%
注:自 2019 年 11 月起公司当地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两项保险合并后用人单位缴
纳医疗保险费率,按照用人单位参加职工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医疗
保险费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部分员工未在公司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主要包括:(1)部分退休人员不用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2)部分员工当
月新入职,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3)部分员工自行在外地或在其
他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如下:

①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未缴原因

1)39 人未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原因为:28 人为退休返聘人员;10
人为新入职员工未及时缴纳;1 人为年龄较大无法缴纳社保。

2)37 人未缴纳医疗保险的原因为:26 人为退休返聘人员;10 人为新入职
员工未及时缴纳;1 人为退伍军人,由当地政府缴纳医疗保险、失业保险;1 人
为年龄较大无法缴纳社保。

3)39 人未缴纳失业保险的原因为:28 人为退休返聘人员;10 人为新入职
员工未及时缴纳;1 人为退伍军人,由当地政府缴纳医疗保险、失业保险;1 人
为年龄较大无法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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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42 人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原因为:28 人为退休返聘人员;13 人为新入
职员工未及时缴纳;1 人为退伍军人,由当地政府缴纳住房公积金。

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未缴原因

1)45 人未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原因为:25 人为退休返聘人员;19
人为新入职员工未及时缴纳;1 人为年龄较大无法缴纳社保。

2)46 人未缴纳医疗保险的原因为:24 人为退休返聘人员;19 人为新入职
员工未及时缴纳;2 人为退伍军人,由当地政府缴纳医疗保险、失业保险;1 人
为年龄较大无法缴纳社保。

3)47 人未缴纳失业保险的原因为:25 人为退休返聘人员;19 人为新入职
员工未及时缴纳;2 人为退伍军人,由当地政府缴纳医疗保险、失业保险;1 人
为年龄较大无法缴纳社保。

4)45 人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原因为:25 人为退休返聘人员;19 人为新入
职员工未及时缴纳;1 人为退伍军人,由当地政府缴纳住房公积金。

③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未缴原因

1)43 人未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原因为:24 人为退休返聘
人员;18 人为新入职员工未及时缴纳;1 人为年龄较大无法缴纳社保。

2)44 人未缴纳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原因为:24 人为退休返聘人员;18
人为新入职员工未及时缴纳;1 人为退伍军人,由当地政府缴纳医疗保险、失业
保险;1 人为年龄较大无法缴纳社保。

3)42 人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原因为:24 人为退休返聘人员;17 人为新入
职员工未及时缴纳;1 人为退伍军人,由当地政府缴纳住房公积金。

④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情况

1)66 人未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原因为:24 人为退休返聘
人员;32 人为新入职员工未及时缴纳;7 人为自行在外地或其他单位缴纳,未及
时转入公司;1 人为自行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 人为其他原因,系保安流动
性较大未缴纳。

2)67 人未缴纳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原因为:24 人为退休返聘人员,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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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新入职员工未及时缴纳;7 人为自行在外地或其他单位缴纳,未及时转入公
司;1 人为退伍军人,由当地政府缴纳医疗保险、失业保险;1 人为自行参加新
型农村合作医疗;2 人为其他原因,系保安流动性较大未缴纳。

3)70 人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原因为:24 人为退休返聘人员;33 人为新入
职员工尚未及时缴纳;4 人为其他单位缴纳,未及时转入公司;1 人为退伍军人,
当地政府缴纳住房公积金;8 人为其他原因,主要系保安流动性较大未缴纳。

报告期以来,公司逐步落实推进国家员工社会保障制度,截至报告期末,公
司已基本规范了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工作。

2、补缴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

报告期内,应缴未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情况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社会保险应缴未缴单位部分 0.19 2.06 1.55 10.67
住房公积金应缴未缴单位部分 0.11 0.26 0.26 3.32
小计 0.30 2.31 1.81 13.99
利润总额 6,774.47 19,866.31 20,042.16 9,374.19
占比 0.00% 0.01% 0.01% 0.15%

经测算,报告期内发行人应缴未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金额较小,占发
行人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低。因此,补缴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不会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

3、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发行人及各子公司社会保险主管机关已分别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及各子公
司在报告期内能够遵守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规章,按相
关规定为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不存在因社会保险问题而受到任何处罚的情
形。

发行人及各子公司住房公积金主管机关已分别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及各子
公司在报告期内已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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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按规定比例为职工按期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存在因住房公积金缴存事宜被予以
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正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事项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洪兵、谭素清已出具承诺:如果发行人及其下
属子公司所在地有关社保主管部门及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发行人及其下属
子公司对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任何期间内应缴的员工社会保险费用或住房
公积金进行补缴,或者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被要求支付滞纳金或因此受到处罚
的,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洪兵、谭素清将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无偿
代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补缴,并承担相关罚款、滞纳金等费用,发行人及其下
属子公司无需支付上述任何费用。

十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期及持股意向的承诺

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期及持股意向的承诺详见本招股
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与“四、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二)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洪兵、谭素清为避免同业竞争问题出具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同业竞争”之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洪兵、谭素清及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田辉、
霍尔果斯投资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出具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五)公司减少和规范
关联交易的措施”。

(三)发行人及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发行人及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
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稳定股价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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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招股
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
回报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报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
诺”。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承担有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补缴责任的
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承担有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补缴责任的承
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一、发行人员工及其社
会保障情况”之“(二)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以及医疗制度
改革情况”。

(七)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相
关主体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十三、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
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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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注清洁交通能源供应领域的天然气专业运营商。公司主营业务
为 LNG、CNG 的生产、加工、储运和销售,以及居民用、商业用和工业用天然
气的销售。

公司的经营区域主要在新疆地区且分布范围较为广泛,主要包括巴州、哈密
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等地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
司经营区域分布图如下:

公司经营区域分布图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
属行业类别为“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下的“45 燃气生产和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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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
行业类别为“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下的“45 燃气生产和供应
业”。

(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2010 年 11 月 19 日,国务院颁布《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83 号),
其中明确规定,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燃气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
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
燃气管理工作。

2013 年 12 月 30 日,新疆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
镇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办法》中规定,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
定全区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的条例和实施程序,对城镇燃气经营许可实施监督管
理;州、市(地)、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
燃气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

本行业的国家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疆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新疆
燃气行业的主管部门。

本行业的自律组织是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及各地方城市燃气行业协会。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本行业所适用的国家及地方的主要行业法律法规如下:

序号 发布部门 法律法规名称 实施时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
1 2010 年 10 月
员会 保护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014 年 01 月
员会
3 国务院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2011 年 0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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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国务院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13 年 12 月

5 国务院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014 年 07 月

6 建设部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2004 年 05 月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7 建设部 2005 年 05 月
范(CJJ33-2005)》
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 城 镇 燃 气 设 计 规 范
8 2006 年 11 月
检疫总局 (GB50028-2006)》
《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单位
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8 年 11 月
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1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2014 年 11 月
《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
11 国家发改委 2014 年 04 月
办法》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房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
12 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 2015 年 06 月
理办法》
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公用事业
13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2005 年 03 月
特许经营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供热供水
14 自治区人民政府 2007 年 01 月
供气管理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燃气经营
15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 年 01 月
许可证核发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燃气经营
16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 年 01 月
许可实施办法》

(2)行业产业政策

2012 年 10 月 14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天然气利用政策》(发改委令 2012
年第 15 号)明确要求以“坚持统筹兼顾,整体考虑全国天然气利用的方向和领
域,优化配置国内外资源;坚持区别对待,明确天然气利用顺序,保民生、保重
点、保发展,并考虑不同地区的差异化政策;坚持量入为出,根据资源落实情况,
有序发展天然气市场”为基本原则,在综合考虑天然气利用的社会效益、环境效
益和经济效益以及不同用户的用气特点等各方面因素下,将天然气用户分为优先
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其中,除分户式采暖用户属于允许类用户外,其
他城市燃气用户均属于优先类用户。

2013 年 2 月 16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修正)》中,“城市燃气工程”、“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
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建设”、“液化天然气技术开发与应用”被列为鼓励类
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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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业主要监管政策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符
合以下规定条件的企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
可证:①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②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③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④企业的主要负责
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⑤法
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燃气经营许可
实施办法》(新建城【2015】14 号)相关规定,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负责对全区城镇燃气经营许可实施监督管理,州、市(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市、县(市)住房城
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燃气经营许可申请的受理,并依照《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和本办法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城镇燃气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
《燃气经营许可证》。同时,上述办法明确要求,燃气企业设立瓶装燃气或者燃
气汽车加气站点的,应当向站点所在地的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
请核发站点《燃气经营许可证》。

(4)行业发展规划

2012 年 6 月 28 日,国务院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
年)》,该规划要求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积极开展车用替代燃
料制造技术的研发和应用,鼓励天然气(包括液化天然气)、生物燃料等资源丰
富的地区发展替代燃料汽车。

2014 年 6 月 7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
年)》,要求加快常规天然气增储上产,实施气化城市民生工程、稳步发展天然气
交通运输、适度发展天然气发电、加快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建设。优化能源结
构,到 2020 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提高到 10%以上。

2016 年 12 月 24 日,国家发改委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总体要求,联合
能源局组织编制了《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该规划提出,2020 年国内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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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气综合保供能力将达到 3,600 亿立方米以上,新建天然气主干及配套管道 4 万
公里,总里程达到 10.4 万公里,干线输气能力超过 4,000 亿立方米/年;地下储
气 库 累 计 形 成 工 作 气 量 148 亿 立 方 米 ; 天 然 气 占 一 次 能 源 消 费 比 例 达 到
8.3%-10%;城镇人口天然气气化率达到 57%;2020 年气化各类车辆约 1,000 万
辆,配套建设加气站超过 1.2 万座。

2017 年 4 月 6 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改委、科技部发布《汽车产
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鼓励天然气、生物质等资源丰富的地区发展替代燃料汽车,
允许汽车出厂时标称油气两用,开展试点和推广应用,促进车用能源多元化发展。

2017 年 5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
若干意见》,完善油气储备体系,提升油气战略安全保障供应能力。建立完善政
府储备、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和企业生产经营库存有机结合、互为补充的储备体系。
完善储备设施投资和运营机制,加大政府投资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储备设施
投资运营。

2017 年 6 月 23 日,国家发改委为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提高天然气在我国
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进一步制定了《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该
文件提出,加快天然气车船发展,提高天然气在公共交通、货运物流、船舶燃料
中的比重,加快加气(注)站建设,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矿区、物流集
中区、旅游区、公路客运中心等,鼓励发展 CNG 加气站、LNG 加气站、CNG/LNG
两用站、油气合建站、油气电合建站等。充分利用现有公交站场内或周边符合规
划的用地建设加气站,支持具备场地等条件的加油站增加加气功能。

2018 年 4 月 26 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制定了《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
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该文件支持企业通过自建合建、
租赁购买储气设施,或者购买储气服务等手段履行储气责任。同时,要求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到 2020 年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日均 3 天需求量的储
气能力,城镇燃气企业到 2020 年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 5%的储气能力。

2018 年 6 月 27 日,国务院制定《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并印发通
知,要求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
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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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重点区域使用比例达到
80%;重点区域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
清洁能源汽车。同时,大力淘汰老旧车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
辆。

2019 年 3 月 19 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石
油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在内的一系列重大改革政策文件,会议强
调,推动石油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要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
放,组建国有资本控股、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石油天然气管网公司,推动形成上游
油气资源多主体多渠道供应、中间统一管网高效集输、下游销售市场充分竞争的
油气市场体系,提高油气资源配置效率,保障油气安全稳定供应。

2019 年 9 月 19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要求强
化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优化交通能源结构,推进新能源、清洁能源应用,促进
公路货运节能减排,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全部实现电动
化、新能源化和清洁化。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统筹油、路、车治理,
有效防治公路运输大气污染。

2019 年 12 月 6 日,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挂牌成立,标志着天
然气行业“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改革政策迈出关键一步。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
集团有限公司的成立以及上游油气资源多主体多渠道供应格局的形成,将有效扩
大燃气企业天然气气源的选择范围,充分的市场竞争也将有效降低企业未来采购
天然气的成本。

3、天然气价格管理机制

(1)天然气采购价格形成机制

自 2005 年起,我国开始按照市场化的原则,逐步推进天然气供应价格形成
机制的改革。

2010 年 5 月 31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
格的通知》,要求适当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取消价格“双轨制”,
同时扩大价格浮动幅度,国产陆上天然气一、二档气价实现并轨。

2013 年 7 月,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实施后,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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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管理由出厂环节调整为门站环节。门站价格是指管道天然气的供应商与下游
购买方在天然气所有权交接点的价格,由天然气出厂价格和管道运输价格组成,
系城市管道燃气运营商的购气价。门站价格为政府指导价,实行最高上限价格管
理,供需双方可在国家规定的最高上限价格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2015 年 11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
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非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
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

2018 年 5 月 25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
自 2018 年 6 月 10 日起,将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
实现与非居民用气价格机制衔接。

报告期内,天然气上游气源供应价格调整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时 间 主要调整内容 调整后价格 政府文件 实施期限
①非居民用气最高门站价格
降低 0.70 元/m3;②非居民用
《关于降低非居民 自 2015 年 11 月
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
用天然气门站价格 20 日起实施,实
基准门站价格管理,降低后
2015 年 11 新 疆 :1.15 并进一步推进价格 施时门站价格暂
的最高门站价格水平作为基
月 18 日 元/m3 市场化改革的通 不上浮,自 2016
准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可以
知 》( 发 改 价 格 年 11 月 20 日起
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
【2015】2688 号) 允许上浮
浮 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
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
《关于降低非居民
用天然气基准门站
2017 年 8 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降 新 疆 :1.05 自 2017 年 9 月 1
价格的通知》(发改
月 29 日 低 0.10 元/m3。 元/m3 日起实施
价格规【2017】1582
号)
自 2018 年 6 月
①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 10 日起实施,方
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 案实施时门站价
理,价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气 格暂不上浮,实
基准门站价格水平(增值税 施一年后允许上
《关于理顺居民用
税率 10%)安排,供需双方 浮,目前居民与
2018 年 5 新 疆 :1.04 气门站价格的通
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 非居民用气门站
月 25 日 元/m3 知 》( 发 改 价 格 规
在上浮 20%、下浮不限的范 价差较大的,此
【2018】794 号)
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 次最大调整幅度
格,实现与非居民用气价格 原则上不超过每
机制衔接;②天然气增值税 千 立 方 米 350
税率由 11%降低至 10%。 元,剩余价差一
年后适时理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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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增值税税率调整情况, 《关于调整天然气
2019 年 3 决定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 新 疆 :1.03 基准门站价格的通 自 2019 年 4 月 1
月 27 日 调整各省(区、市)天然气 元/m3 知 》( 发 改 价 格 日起实施
基准门站价格 【2019】562 号)

(2)天然气销售价格形成机制

2015 年,我国实现天然气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并轨,天然气价格改革正式
破冰,开始走向市场化,天然气定价体系也沿着“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结构
改革思路逐步向前推进,通过先易后难的推进方式,采取先非居民后居民、先试
点后推广、先增量后存量、边理顺边放开的实施步骤,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
革。同时,加强自然垄断环节的输配价格监管,着力构建起从跨省长输管道到省
内短途运输管道再到城镇配气管网等天然气产业链各环节的较为完善的价格监
管制度框架。

①LNG 定价机制

目前,国际 LNG 定价存在长协模式和现货模式。长协模式通常挂钩国际油
价,当国际油价上行的时候,国际 LNG 贸易价格通常上行,而油价下降时,LNG
价格通常向下进行调整。

亚洲 LNG 长协合同气价主要基于日本原油综合指数(JCC)形成,LNG 价
格与进口至日本的原油价格平均值相挂钩。

我国 LNG 进口价格受国际 LNG 价格影响,但总体市场价格主要取决于整体
供需关系。2015 年 3 月 4 日,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在上海自贸区注册成立
以来,我国天然气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又迈出关键性一步。目前,LNG 和管道
天然气均可通过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实现竞价交易。随着交易量的逐步扩
大,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将逐步承担起我国 LNG 市场价格发现功能。

②CNG 定价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中央定价目录由国务院价格主
管部门制定、修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地方定价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
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新政发【2015】109 号),管道燃气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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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价格和销售价格属于政府定价范围,授权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执
行定价审批权限。同时,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83 号),燃气
销售价格,应当根据购气成本、经营成本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并适
时调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和调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应
当征求管道燃气用户、管道燃气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因此,自治区 CNG
车用气价格需经县级人民政府制定,报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审批后
执行。

2017-2019 年 5 月,CNG 车用气价格实施政府定价,发行人经营所在区域内
CNG 车用气价格未进行调整。2019 年 5 月,巴州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放开车用
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巴发改价【2019】224 号),要求自 2019 年 6 月 1 日
起,巴州地区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企业根据市场经营及供求状
况等因素自主确定销售价格。

③居民用、商业用以及工业用天然气定价机制

居民用天然气目前基本为固定价格,主要以当地政府核准价为准,若需上调,
尚需经过听证会程序。

工商业用户的销售价格一般实行政府指导价,物价部门设定最高限价,具体
价格由工商业用户与燃气企业在不超过最高限价范围内协商确定。

(二)天然气行业概况

天然气是一种主要由甲烷组成的气态化石燃料。它主要存在于气田、油田、
煤层和页岩层,与煤、石油同属三种最常见的化石能源。与煤和石油两种传统化
石能源相比,天然气具备清洁环保、安全系数高、热值高等优点。

天然气按照在地下的产状可分为油田气、气田气、凝析气、水溶气、煤层气
以及固态气体水合物等。天然气按照气源可分为常规天然气和非常规天然气,常
规天然气指由常规油气藏开发出的天然气,即勘探发现的能够用传统油气生成理
论解释的天然气,非常规天然气指难以用传统石油地质理论解释,在地下的赋存
状态和聚集方式与常规天然气藏具有明显差异的天然气,比如致密气、煤层气、
页岩气、可燃冰等。天然气按照形态又可分为常规气、LNG 和 CNG,其中常规
气呈气态,主要通过管道运输;LNG 呈液态,体积较小,为常规天然气体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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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 左右,便于长距离的运输;CNG 呈压缩状态,可通过常规气加压后置于装
置中,通常作为车辆燃料使用。

随着我国能源利用技术创新与政策改革不断推进,能源行业正向着多元化、
清洁化、数字化和市场化的方向转型。在转型过程中,天然气作为优质高效、绿
色清洁的低碳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也不断攀升。目前,天然气已是我
国城市燃气的主要气源,未来进一步提升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是大势
所趋。

1、全球天然气行业概况

(1)全球天然气资源概况

上世纪 70 年代以来,随着勘探技术的突破、新气田的发现以及深海勘探开
发技术水平的提高,全球天然气探明储量持续增加。根据 BP 统计数据,2018 年
底,全球天然气探明储量为 196.9 万亿立方米,储产比为 50.9,其中俄罗斯、伊
朗、卡塔尔和土库曼斯坦天然气探明储量分别占全球储量的 19.8%、16.2%、12.5%
和 9.9%,合计占比为 58.4%。分地区来看,中东地区国家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天
然气探明储量,截止 2018 年底,探明储量总计 75.5 万亿立方米,占比为 38.4%;
亚太地区天然气探明储量相对较少,占比为 9.2%。

(2)全球天然气市场供求状况

2007 年以来,全球天然气产量和消费量总体保持平稳增长态势,除 2009 年
受金融危机影响出现大幅下跌外,供需总体较为均衡。2018 年全球天然气产量
为 3.87 万亿立方米,同比增速为 5.17%,全球天然气消费量为 3.85 万亿立方米,
同比增速为 5.33%。

2007 年—2018 年全球天然气产量和消费量

单位:亿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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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BP《2019 年世界能源统计年鉴》

分地区来看,北美洲地区 2018 年天然气产量和消费量均位居世界首位,分
别为 1.05 万亿立方米、1.02 万亿立方米,占比分别为 27.2%、26.6%;亚太地区
2018 年天然气产量为 0.63 万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4.0%,消费量为 0.83 万亿立方
米,同比增长 7.4%,供需缺口为 0.19 万亿立方米,且有逐步扩大的趋势。

2018 年全球各地区天然气产量和消费量

单位:亿 m




数据来源:BP《2019 年世界能源统计年鉴》

根据上图所示,北美洲、中南美洲天然气的生产量与消费量基本持平,非洲、
独联体国家和中东地区天然气的产量高于消费量,而亚太地区和欧洲则出现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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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供给紧缺的情况,这也与天然气储备的区域分布特点相吻合。根据 BP 统计,
2018 年天然气贸易总量达 9,434 亿立方米,较 2017 年增长 4.3%,其中管道气贸
易 5,124 亿立方米,LNG 贸易 4,310 亿立方米,LNG 贸易量占比约为 45.7%,增
速快于管道气运输,达到 9.4%左右,未来在天然气贸易中的占比有望进一步提
升。

总体来看,天然气探明储量的全球分布呈现明显的不均衡、区域化特点,主
要消费地和产地的错配,促进了天然气国际贸易发展。未来,随着包括中国、印
度在内的亚太地区能源需求的快速增长,全球天然气贸易量将不断提升,天然气
主要消费国与天然气主要生产国存在的不匹配性,将持续促进国际间天然气贸易
的发展。

2、我国天然气行业概况

(1)我国天然气资源概况

我国天然气资源主要分布于塔里木、四川、鄂尔多斯、东海陆架及南海北部
海域,超过 500 亿立方米的天然气田 3 个,资源储量丰富,发展潜力巨大。根据
国家自然资源部的统计,截至 2018 年底,我国天然气查明资源储量为 5.91 万亿
立方米,较 2017 年增长 7.05%。同时,我国也拥有丰富的非常规天然气资源,
其中天然气水合物于 2017 年在我国南海神狐海域试采成功,被列为第 173 个矿
种。截至 2018 年底,我国煤层气、页岩气查明资源储量分别为 0.31 万亿立方米、
0.23 万亿立方米,其中煤层气较上年增长 1.36%,页岩气较上年增长 14.47%。
2018 年天然气新增探明地质储量约为 8,312 亿立方米,页岩气为 1,247 亿立方米。
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2019 年我国天然气新增探明储量达到 1.4 万亿立方米。

根据国家自然资源部预测,我国天然气地质资源量 90 万亿立方米,可采资
源量 50 万亿立方米。全国埋深 4,500 米以下浅页岩气地质资源量 122 万亿立方
米,可采资源量 22 万亿立方米。埋深 2,000 米以下浅煤层气地质资源量 30 万亿
立方米,可采资源量 12.5 万亿立方米。根据天然气水合物资源类型及赋存状态,
结合地质条件,初步预测我国海域天然气水合物资源量约 800 亿吨油当量。

2017 年,我国地质勘查投资在连续四年下降后有所回升,天然气勘查主要
集中在鄂尔多斯、塔里木、四川等盆地和海域。其中塔里木盆地库车克拉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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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构造带发现 3 个含气构造。柴达木盆地阿尔金山前尖北风险勘探发现了新的含
气区带。渤海海域深层天然气勘探取得重要突破,渤中凹陷“BZ19-6-2Sa 井”
测试日产天然气 18 万立方米。四川盆地威远地区新增探明页岩气地质储量 1,565
亿立方米;涪陵气田的江东、平桥区块新增探明地质储量 2,202 亿立方米,为涪
陵百亿立方米产能建设奠定了坚实的资源基础。系统开展了南海北部神狐海域天
然气水合物矿体定量评价和储层精细描述,查明了矿体的空间分布、储层特征及
储量潜力。在重点海域天然气水合物有利区圈定优选了钻探目标。目前已在南海
发现两个超千亿立方米的矿藏,圈定 11 个成矿远景区、25 个有利区块。

2018 年 7 月以来,各方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石油企业
切实承担油气增储上产主体责任,各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发挥协同保障责任,大
力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取得阶段性进展。2018 年,全国油气勘探开发总投入
约 2,667.6 亿元,同比增长 20.5%。新区新领域取得突破,塔里木盆地和准噶尔
盆地深层油气、渤海海域天然气相继取得一批重大发现;渤中 19-6 气田天然气
和凝析油储量均达亿吨级(油当量),是京津冀周边最大的海上凝析气田。

2019 年,我国油气增储上产态势良好,天然气新增探明储量达到 1.4 万亿立
方米,同比增长 68%。其中,2019 年 10 月,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博孜 9 井试
井成功,初步预计天然气地质储量 1,153 亿立方米,日产天然气 41.82 万立方米,
标志着塔里木油田第二个万亿方大气区的建设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2)我国天然气管道发展现状

自 20 世纪 60 年代我国建立了第一条输气管道巴渝线以来,经过 50 余年的
建设,我国天然气管道建设取得长足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截至 2018
年底,我国长输天然气管道总里程达到 7.6 万千米,干线管网总输气能力超过
3,200 亿立方米/年。

随着我国进口天然气管道陆续开通,国家基干管网基本形成,部分区域性天
然气管网逐步完善,非常规天然气管道蓬勃发展,“西气东输、北气南下、海气
登陆、就近外供”的供气格局已经形成,互联互通相关工作正在全面开展。初步
形成了以中亚 A 线、中亚 B 线、中亚 C 线、中缅线、中俄东线、东南沿海 LNG
接收站为进口通道,以西气东输一线、西气东输二线、西气东输三线、川气东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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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武线、陕京一线、陕京二线、陕京三线、陕京四线等天然气管道为主干线,以
冀宁线、兰银线、中贵线、中靖线为联络线的国家基干管网,以伊宁—霍尔果斯
煤制天然气管道、四川长宁地区页岩气管道等非常规天然气管道为气源补充,以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为重点建设区域天然气管网的天然气管道建设格
局。

2017 年 5 月,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中长期油气管网规划》
(发改基础【2017】965 号),该规划指出对天然气进口通道要坚持“通道多元、
海陆并举、均衡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巩固和完善西北、东北、西南和海上油气
进口通道,2025 年基本形成“海陆并重”的通道格局;要求 2020 年全国天然气
长输管道长度达到 10.4 万千米,2025 年达到 16.3 万千米,预计 2030 年将超过
20.0 万千米,并形成“主干互联、区域成网”的全国天然气基础网络;要求加快
东北、华北等地区地下储气库建设,到 2025 年实现地下储气库工作气量达到 300
亿立方米,预计 2030 年将超过 400 亿立方米。

我国中长期天然气主干管网规划图




资料来源:国家能源局
(3)我国天然气供求状况
我国为世界上第一大能源生产和消费国。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8 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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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一次能源生产总量为 377,000 万吨标准煤,较 2017 年增长 5.16%;消费总量为
464,000 万吨标准煤,较 2017 年增长 3.45%,能源自给率为 81.25%。
2007 年—2018 年我国一次能源生产总量和消费总量
单位:万吨标准煤

500,000 90.00%
450,000 88.00%
400,000
86.00%
350,000
300,000 84.00%
250,000 82.00%
200,000 80.00%
150,000
78.00%
100,000
50,000 76.00%

- 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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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0
能源生产总量 能源消费总量 能源自给率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进入 21 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
加快,以及环保要求的提高对能源消费结构的影响,天然气消费量和产量快速增
长,增幅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WIND 为中国大陆领先的金融数据、信息和软件
服务企业,根据其统计数据显示,2018 年我国天然气产量 1,602.7 亿立方米,较
上年增长 8.27%;天然气进口量 1,233.8 亿立方米,增长 34.09%;天然气消费量
2,830 亿立方米,增长 17.70%。

同时,在国内自产天然气增幅保持较为稳定的情况下,为了满足消费的大幅
增加,我国天然气进口呈现出不断增长的态势,主要以 LNG 为主,管道气进口
也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天然气对外依存度持续走高。2007 年,我国进口天然
气仅占天然气能源消费总量的 5.70%,中国石油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为中国石油
集团的直属科研院和主要从事发展战略研究的决策支持机构,根据其统计数据,
截至 2018 年,该指标已上升至 45.3%。

2007 年-2018 年我国天然气产量、进口量及消费量

单位:亿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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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4)天然气在我国能源结构中地位逐渐提升

目前,全球常规能源资源主要包括原煤、原油、天然气及水电、核电、风电
等。我国能源消费以原煤和原油为主,天然气及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占
比较小。近年来随着环境污染逐渐加剧以及石油、煤炭等资源的日益紧缺,我国
进行能源结构调整已不可避免。天然气作为一种优质的低碳能源可广泛应用于城
市燃气、发电、化工和工业燃料等领域,能够在我国能源结构的调整中发挥重要
作用。国家发改委在 2007 年和 2012 年连续出台《天然气利用政策》,并在 2017
年进一步出台《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
提高天然气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逐步将天然气培育成为我国现代
清洁能源体系的主体能源之一,到 2020 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
比力争达到 10%左右,到 2030 年,力争将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提高
到 15%左右。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天然气在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中的地位总
体显著提高,但与世界 25%平均水平相比,占比仍非常低。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
2007 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以万吨标准煤计算)中原煤占比 72.5%,原油占比达
到 17.0%,而天然气占比仅为 3.0%。经过近些年的持续快速发展以及国家政策
的鼓励支持,天然气在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中的占比发生了较为显著的变化,煤炭
比重不断下降,从 2007 年占一次能源比重的 72.5%,下降到 2018 年的 59.0%,
天然气占比不断上升,从 2007 年的 3.0%,上升至 2018 年的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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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2018 年我国主要能源消费总量及天然气消费总量占比情况

单位:万吨标准煤
300,000 9.00%
8.00%
250,000
7.00%
200,000 6.00%

5.00%
150,000
4.00%

100,000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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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 炭 石 油
天然气 一次电力及其他能源
天然气消费总量占比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5)进口天然气渠道布局多元化

由于国内天然气供需缺口的不断增大,我国天然气的进口依赖度显著提升,
截至 2018 年,我国进口天然气占天然气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为 43.6%。因此,
多元化的天然气进口渠道将有效保障我国能源安全。

目前我国进口天然气主要分为进口管输天然气和进口 LNG,来源相对广泛。
我国陆上三大天然气进口管道方向逐渐成型:中亚天然气管线,中缅天然气管线
和俄罗斯天然气管线共规划设计 7 条管线,分别从西北、西南、北部三个不同的
方位入境,目前中亚 A/B/C 线、中缅管线、中俄东线已经投产,中亚 D 线已经
开工,未来随着中亚 D 线和中俄西线的建成投产,总设计输气能力将达 1,650 亿
立方米/年。

根据 BP 统计数据,2018 年我国进口管输天然气 479 亿立方米,占天然气进
口总量的 39.46%。土库曼斯坦为我国管道气主要来源国,2018 年仅从土库曼斯
坦进口的管道气就达 333 亿立方米,占进口管道气的 69.52%。虽然 2017 年末中
亚天然气进口供气量大幅减少,对我国管道气供应造成了一定冲击,但整体来看,
国内对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缅甸等国家的进口管道气和进口 LNG 的需求不断
增加,今后对单一国家的管道气进口依赖度有望持续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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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进口 LNG 主要来源于以澳大利亚为代表的亚太地区和以卡塔尔为
代表的中东地区,并且进口气源地已扩展至十余个国家,其中澳大利亚对我国的
供气量自 2013 年以来稳步提升,于 2015 年取代卡塔尔成为第一大供气国,2018
年澳大利亚进口 LNG 占比为 43.67%,卡塔尔为 17.28%。

LNG 的进口主要通过 LNG 接收站进行进口气的对接和处理。2006 年深圳大
鹏湾 LNG 项目接收了首船海上 LNG,2010 年起由于我国陆上进口天然气管道投
产,LNG 进口量占比有所下降。但近年天然气消费量的激增和管道气进口量的
相对较慢增长,使 LNG 对国内供给的补充效应再次明显。2018 年进口量高增速
仍然维持,LNG 进口量达 735 亿立方米,较 2017 年大幅增加 38.8%,占天然气
进口总量的比例达到 60.54%,较 2017 年上升 4.96 个百分点。

随着 2014 年中俄天然气协议的签署,2019 年 12 月俄罗斯开始通过中俄天
然气管道向我国供气,我国在进口天然气布局上形成东北(中俄)、西北(中亚)、
西南(中缅)、东南(海上进口 LNG)四大来源。

现阶段情况来看,我国天然气供给结构中进口气源仍将保持一定的比例规
模,但目前我国进口气源多路发展,来源不断扩大,同时,随着 LNG 接收能力
的增强,天然气进口将能够更加灵活的满足我国快速增长的天然气需求,为天然
气产业的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6)天然气消费结构不断优化

我国是能源消费大国,天然气能源消费总量持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从 2007
年的 710.8 亿立方米提升到 2018 年的 2,830 亿立方米,年复合增长率为 13.38%。
根据《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到 2020 年,我国国内天然气综合保供能力
将达到 3,600 亿立方米。

根据《中国天然气发展报告》统计,2018 年工业用气和城市用气是我国天
然气消费的两大主要支柱,消费量合计占比超 70%。具体来看,受城镇化推进和
“煤改气”开始推行等因素影响,2018 年工业燃料用气明显增长,消费量约 900
亿立方米,同比增速 18.4%,占比升至 33.2%;城镇燃气和天然气发电依然保持
较快增长,消费量分别约为 1,050 亿立方米和 500 亿立方米,占比分别达 38.7%
和 18.5%;化工用气态势持续低迷,消费量约 260 亿立方米,占比不足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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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我国天然气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形成以城镇燃气为主的利用结构,2013
年以来,随着天然气管网的进一步完善和大气污染治理要求的提高,我国燃气行
业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成为我国天然气消费增长的主要动力。

(7)天然气产业链日趋完善

①天然气汽车快速发展

20 世纪 80 年代末至 21 世纪初,我国天然气汽车先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
随后经历了从有到多的跨越,在 20 多年时间里稳步增长至 100 万辆,2010 年以
后更是进入爆发式增长时期。四川省清洁能源汽车产业协会为四川省民政厅登记
的行业协会,中研普华管理咨询公司是中国领先的产业研究专业机构,根据其统
计数据,2010 年至 2018 年,我国天然气汽车保有量从 110 万辆发展至约 659 万
辆,年均增长率为 25.08%,其中 CNG 汽车保有量为 615 万辆,LNG 汽车保有
量为 44 万辆,成为全世界天然气汽车保有量的第一大国。与汽油和柴油相比,
天然气单位热值更高,且燃烧产物主要为水和二氧化碳,几乎不含硫化物、氮氧
化物和铅,对环境污染(雾霾和温室气体)更小。相对于电动汽车等其他新能源
汽车,天然气汽车在整车技术成熟度、续航里程、安全性、冷启动等方面表现更
加出色。

②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和天然气调峰电站成为未来发展方向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是将冷热电系统以小规模、小容量、模块化、分散式的方
式直接安装在用户端,可独立地输出冷、热、电能的系统,从而实现能源的梯级
应用,并在负荷中心就近实现能源供应的天然气利用方式。相对集中式供电,就
近供应使能源传输损失低,而梯级利用提高了能源的综合利用率,发电更为环保。
近年来,政府出台相关分布式能源补贴政策,引导行业加速发展。电力发展“十
三五”规划预计到 2020 年气电装机容量达到 1.1 亿千瓦,其中天然气分布式能
源占 1,500 万千瓦,相较于 2016 年增长 1,200 万千瓦。除此之外,2017 年发布
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也提出了具体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目标,
在 2017-2021 年累计新增燃气热电联产用气 75 亿立方米,新增/改造规模 1,100
万千瓦;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新增 9 亿立方米,新增规模 120 万千瓦,与电力发展
“十三五”规划中 1,200 万千瓦增长量目标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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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未来将充分发挥现有天然气电站调峰能力,
推进天然气调峰电站建设,在有条件的华北、华东、南方、西北等地区建设一批
天然气调峰电站,新增规模达到 500 万千瓦以上。天然气调峰电站和天然气分布
式能源将成为天然气产业链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

③城镇化率提升带动居民用气

居民用气需求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天然气供暖,二是烹饪、热水等过程
所消耗的天然气,在北方一些完成了天然气改造的地区,这两种天然气使用需求
一般可以同时满足。未来城镇及农村居民用气的发展方向主要有两个:1)城镇
化进程稳步推进,城镇气化人口不断增长,带来天然气居民消费量增长;2)北
方地区“煤改气”政策持续落地,北方重点区域集中供暖中天然气供暖比例增
加,北方农村地区散烧煤清洁化供暖改造继续进行,以燃气壁挂炉为代表的散烧
煤供暖替代品成为农村地区清洁供暖主要方式。

随着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城镇天然气管网长度和用气人口显著增加。根据
《中国天然气发展报告》统计数据,2017 年我国天然气使用总人口约 3.5 亿,比
首次突破 3 亿人的 2016 年多 0.4 亿人。分地区看,2017 年全国天然气消费量及
增量主要集中在环渤海、长三角和西南地区,三个地区天然气消费量 1,189 亿立
方米,占比约为 50%。用气量超过 100 亿立方米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有江
苏、广东、四川、新疆、北京、山东六省市。根据《2018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统计公报》统计数据,2018 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 59.58%,预计 2020 年达到
60%,2030 年达到 70%,伴随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气化人口率、城市居民天然
气用量将保持持续增长。

同时,2016 年提出“煤改气”政策规划以来,相继出台各项文件推进“煤
改气”政策的落地。2016 年发布的《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2017 年 3 月发
布的《政府工作报告》、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7
年 7 月发布的《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等,均对“煤改气”工作推进做出
指示。2017 年 12 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十部委共同发布《北方地区冬
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对北方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
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河南省
部分地区,涵盖“2+26”城市及雄安新区)清洁取暖和北方重点地区冬季清洁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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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煤改气”气源保障总体方案做出了具体安排。该规划提出,“2+26”城市
2017-2021 年累计新增天然气供暖面积 18 亿平方米,新增用气 230 亿立方米。相
比于京津冀地区 2016 年 343 亿立方的天然气消费量,消费量增加超过 60%。

自“煤改气”政策落地以来,为完成国家既定规划,各地政府相继出台“煤
改气”补贴办法,对农村“煤改气”用户提供多方位补贴,助力“煤改气”工作
开展。政府提供的补贴一般包括三部分,燃气设备补贴,管网接驳费补贴,天然
气运营补贴。根据测算,在考虑补贴的情况下,农村居民的年均取暖费用将低于
改造前的燃煤取暖费用,而“煤改气”的一次性改造费用大部分由政府补贴覆
盖。政府补贴的落地为“煤改气”的实施扫清障碍,提供保障。

④环保高压助力工业用气发展

我国工业锅炉中燃煤锅炉占比较大,是主要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之一。部
分地区能源生产消费的环境承载能力接近上限,大气污染形势严峻。燃煤工业锅
炉是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之一,也是仅次于燃煤发电的第二大煤烟型污染
源。大范围、长时间严重的雾霾天气与燃煤工业锅炉区域高强度、低空排放的特
点密切相关。燃煤工业锅炉保有量大、分布广、能耗高、污染重,能效和污染控
制整体水平与国外相比有一定的差距,节能减排潜力巨大。

自 2013 年起,国家针对燃煤小锅炉发布一系列政策,旨在淘汰高污染、高
煤耗的小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淘汰、改造存量。相关政策包括 2013 年发布
的《大气污染防治计划》中对小型燃煤锅炉的整治要求,2016 年发布的《能源
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中的“煤改气”工程燃
煤锅炉改造要求,以及 2017 年发布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中对北方
地区的小型燃煤锅炉未来规划。《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在“十三
五”期间以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 18.9 万蒸吨;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
中提出,到 2021 年,城区实现全部清洁取暖,35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
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地区 20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燃气锅炉新增用气 56 亿
立方米,新建/改造 5 万蒸吨。

(8)天然气价格发现机制逐步完善

2015 年 3 月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注册成立,2016 年 11 月正式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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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的成立是我国推进天然气定价改革和争夺全球定价权的战略举措。目
前,三大石油管输天然气资源均被纳入交易中心交易。2017 年 1 月 12 日,我国
第二个国家级大宗能源商品交易中心——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正式签约挂
牌成立。

除了上海、重庆天然气交易中心,2018 年 4 月,新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获得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复函同意,现已开展前期工作。深圳市也正在筹备建设粤
港澳大湾区天然气交易中心。

通过构建天然气交易中心,油气公司、燃气公司等市场参与主体可以入场参
与交易,实现对天然气的调余补缺,优化天然气的使用,而且此举可以实现对天
然气的真实定价,反映真实的市场供需关系。从全球格局来看,我国发展天然气
交易中心,未来有望发展成为亚洲天然气“买家俱乐部”,此举将有力重构国际
天然气定价权分布格局,为消除“亚洲溢价”创造条件。

(三)液化天然气(LNG)行业概况

LNG 是天然气的一种形式,无色、无味、无毒且无腐蚀性,是一种清洁、
高效、方便、安全的能源。LNG 最初以天然气调峰的形式出现,却因为运输方
便快捷、能够满足天然气调峰及清洁能源的环保性而得到大力发展。我国目前已
基本建立起了涉及从天然气液化、储存、运输、接收、气化和终端利用各环节相
配套的 LNG 产业。由于国家对环保问题日益重视,我国对 LNG 的需求不断增加。
新疆作为我国能源大省,随着“一带一路”建设不断推进,其战略核心地位日益
凸显,区域内天然气产业也将迎来战略发展机遇期。

1、LNG 主要应用优势

天然气燃烧后产生的温室气体约是煤炭的 1/2,石油的 2/3,污染远低于石油
和煤炭。LNG 先将天然气净化处理,除去其中的重烃、水、二氧化碳、硫化物
等杂质,再经超低温(-162℃)液化形成,纯度更高,其体积仅为标准状态天然
气的约 1/620,重量仅为同体积水的 45%左右,大大方便储存和运输。

LNG 成分较纯,含硫量仅为 ppm 级,燃烧完全,无粉尘或固体颗粒,燃烧
产物主要是二氧化碳和水蒸气。LNG 生产、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污染较少,运输
方式灵活,包括管道、槽车、槽船等。其运输可实现海洋和偏远地区天然气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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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成本仅为管道运输的 1/6 或 1/7,可有效降低由于气源不足铺设管道而造成
的短缺风险。LNG 以其燃烧洁净、污染少、储运方便等特性成为优质能源之一。

2、LNG 主要应用领域

从利用效率、稳定性、经济性和技术成熟度来说,作为清洁能源之一,LNG
是一个可以在汽车燃料、供暖、发电等方面替代石油和煤的能源选项。目前,我
国无论是工业还是民用,都对天然气产生了越来越大的依赖性,而 LNG 作为天
然气的液态形式,在某些情况下,比天然气具有更多的优点。LNG 的应用实际
就是天然气的应用,但由于其特性,LNG 又比天然气有着更广泛的用途。

(1)汽车燃料

LNG 是优质的车用燃料,与汽、柴油相比,具有辛烷值高、抗爆性好、燃
烧充分、清洁环保、便于运输、经济性和适用性强的优点,作为可持续发展清洁
能源,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及社会效益,与其他形式的汽车燃料相比,发展前景
更为广阔。

目前,作为汽车燃料的天然气大多以 LNG、CNG 的形式储存。与 CNG 相
比,LNG 体积小,能量储存密度大,燃烧性能好,热值高,一次充灌行驶里程
长。此外,储存在-162℃低温下的 LNG,具有大量的冷能,可将其回收用于汽
车空调或汽车冷藏车,无需单独配备制冷压缩机,既降低了造价,又消除了噪声,
具有节能和环保的双重意义,更适用于城市中心繁华地区或其他有噪声限制的地
区。同时,由于 LNG 能量密度大,LNG 汽车续航里程也相对较长,特别适合替
代柴油重卡车及长途柴油客车作为燃料使用。

(2)城市燃气

LNG 作为城市燃气是一种非常理想的清洁燃料,主要用于城市基本负荷及
储气调峰。近年来,我国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镇气化率逐年提升,LNG
气化站可作为管输天然气的替代方案被用作中小城镇居民的燃气解决方式,从经
济性以及实际操作考虑,LNG 比管输天然气具有更好的利用价值,同时还可用
于商业、事业单位以及用户采暖等用途。

LNG 作为管输天然气的调峰气源,可对城市燃气系统进行调峰,保证城市
安全平稳供气。将 LNG 调峰装置广泛用于天然气输配系统中,对民用和工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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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的波动性,特别是对冬季用气的急剧增加起到了调峰作用。

(3)工业应用

LNG 可作为工业气体燃料,主要用于陶瓷制造、玻璃、造纸等行业,可有
效节约能源、提高产品产量、减轻劳动强度等。LNG 在常压下转变为常温气态
可提供大量的冷能,将这些冷能回收,用于多种低温用途,如液化二氧化碳、干
冰制造、生产速冷食品、海水淡化、电缆冷却、塑料、橡胶的低温粉碎等。LNG
在发电方面的热能利用率比煤和燃油高,且清洁环保、运行灵活、社会经济效益
显著。

3、全球 LNG 行业发展现状

(1)全球 LNG 供求状况

全球天然气贸易方式分为两类:海洋运输方式主导的 LNG 贸易、管道跨国
输送方式主导的气态天然气贸易。

随着 LNG 液化技术的进步和运输成本的降低,国际 LNG 贸易得到了空前的
发展。根据 BP 统计数据,2008 年至 2018 年期间,全球 LNG 贸易量从 2,349 亿
立方米增加至 4,310 亿立方米,年均复合增速达到 6.26%,在全球天然气贸易总
量中占比从 30.81%增加至 45.69%。

出口方面,根据 BP 统计数据,2018 年全球主要有 18 个国家出口 LNG,出
口国家数量较 2015 年增加 1 个。全球 LNG 出口市场集中度较高,排名前五位的
国家贡献了全球出口 LNG 总量的 66.4%,其中,卡塔尔、澳大利亚、马来西亚、
美国、尼日利亚占据全球 LNG 出口市场市占率前五位,分别为 24.3%、21.3%、
7.7%、6.6%、6.5%。此外,俄罗斯、印度尼西亚、特立尼达和多巴哥、阿尔及
利亚、阿曼等国家也占据一席之地。

根据中国石油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统计数据,2018 年全球 LNG 液化能力
3.83 亿吨/年,同比增长 7.8%。全球有 7 条生产线投产,新增产能 3,115 万吨/年,
主要集中在美国、俄罗斯和澳大利亚,三个国家合计占比超过 90%。预计 2019
年全球 LNG 供应能力将加速上升至 4.34 亿吨/年,增速 13.3%,新增产能约 4,000
万吨/年,主要来自于美国和俄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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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方面,根据 BP 统计数据,2018 年全球 LNG 进口市场集中度较高,排
名前三位的国家为日本、中国、韩国,上述国家进口 LNG 数量占全球进口 LNG
总量的比例分别为 26.2%、17.0%、14.0%,合计占比 57.2%,亚太地区 LNG 进
口量在全球中的占比达到 74.9%。

总体来看,在全球天然气市场持续宽松的大背景下,国际天然气市场供需差
将逐步收窄,LNG 需求将维持较快增长态势,亚太地区 LNG 进口需求占比也将
保持上升态势,LNG 贸易活跃度将进一步提升,现货价格有望回落。

(2)全球 LNG 价格机制

由于贸易限制、液化及运输成本等因素的多重作用,全球 LNG 市场分割为
三大区域,即亚洲市场、欧洲市场和北美市场,各个市场定价机制存在差异。

亚洲地区 LNG 与原油挂钩,欧洲 LNG 短期看供需,长期看原油,而北美地
区 LNG 主要看供需,三个地区不同定价机制带来的结果就是,一旦全球油价处
于较高位置,亚洲地区 LNG 就会显著高于欧洲和北美地区。

4、我国 LNG 行业发展现状

(1)我国 LNG 市场概述

2001 年 9 月,国内首座 LNG 工厂投产,拉开了我国 LNG 商业化序幕。2006
年 5 月,广东大鹏接收站接卸首船 LNG 进口资源,开启我国 LNG 进口进程。2011
年起,我国 LNG 市场爆发性发展,在 LNG 需求增长的推动下,上游 LNG 工厂
也陆续建成投产。

截至 2018 年底,我国 LNG 接收站总接卸能力达到 6,695 万吨/年,接收站接
收能力扩张明显。卓创资讯为全国性大宗商品资讯研究和信息服务提供机构,根
据其统计数据,2018 年,我国 LNG 工厂产能为 3,053 万吨,较上年增长 7.88%。

(2)我国 LNG 市场供需关系变化情况

2011 年至 2013 年,我国 LNG 市场爆发性发展,LNG 工厂产能及产量大幅
度提升。同时 LNG 接收站布局逐步完善,对 LNG 市场支撑力度足够,自 2014
年起,LNG 市场供应量充足,国产工厂进入以销定产模式。

2016 年,国内 LNG 市场价格处于低位,拉动了下游工业市场的开发及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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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需求量回升。同时,在“煤改气”政策支持下,LNG 点供市场在 2016 年下
半年至 2017 年上半年内呈现爆发式发展。而 LNG 工厂产能增速较低,国内 LNG
市场部分时间段内出现供应紧张。

受市场需求增加以及新 LNG 接收站投入运营、新 LNG 合同进入窗口期等因
素影响,根据 BP 统计数据,2018 年,我国进口 LNG 总量为 735 亿立方米,较
上年增长 38.8%,我国 LNG 进口量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

(四)压缩天然气(CNG)行业概况

压缩天然气(CNG),通过天然气加压形成,并以气态储存在容器中。CNG
是一种理想的车用替代能源,其应用技术经数十年发展已日趋成熟。它具有成本
低,效益高,无污染,使用安全便捷等特点,正日益显示出强大的发展潜力。近
年来,随着我国进口天然气通道陆续打通、国家基干管网基本建成、区域性管网
逐步完善,城镇 CNG 加气站以其良好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得以迅速发展。

1、CNG 主要应用优势

在一定输气规模的前提下,陆上管道输送是天然气最经济和有效的输送方
式,但由于供应范围受限,只能向长输干线沿线城市供气。目前我国县乡村等远
离城市的地区天然气普及率还比较低,主要是由于县乡村供气规模较小,很难在
有效时间内达到良好的投资回报。中小城镇在一段时间内长输管道还无法辐射到
其所在区域,为能够在中小城镇使用上清洁、高效的天然气,建设 CNG 储配站
的优势会愈发明显。

同时,随着我国天然气用气量的上升,气源紧张时有发生,特别在我国北方
的冬季,为解决城镇天然气使用上的季节不平衡问题,CNG 储备站具有一定储
备调峰作用。

2、CNG 主要应用领域

CNG 供气技术在我国已经较为成熟,并且在中小城镇的供气以及车用气中
发挥了巨大作用。

(1)汽车燃料

国内 CNG 汽车产业经过多年来的快速发展,已基本形成集整车装备、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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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装、加气站建设、设备制造、技术标准制定及新产品研发于一体的产业化发展
格局,具备较完善的天然气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法律法规及运行管理、气源保障、
价格调控体系,形成了不同地区各具特色的 CNG 汽车发展模式。

CNG 汽车在新能源汽车发展过程中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天然气主要成分
是甲烷,具有较高的辛烷值和热值,性质稳定、燃烧比较完全,与汽柴油相比有
较好的排放性能。因此,天然气汽车以其优良的燃烧和排放特性得到了市场和用
户的接受。同时,天然气价格相对燃油价格具有较大优势,这也是 CNG 汽车能
够快速发展的原因之一。

(2)城市燃气

CNG 中小城市供气系统主要由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CNG 气瓶车、CNG 储
配调压站、城镇输配管网几个部分组成。

CNG 供气由于具有工艺简单、建设周期短、投资少、运营成本低等特点,
对于距离气源较近或长输管线所到达的大城市周边地区,对用气量不大的城镇或
县乡村居民用气或中小型工业用户,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

3、我国 CNG 行业发展现状

我国的天然气汽车产业在国家大力支持下规模有大幅提升,整个天然气汽车
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世界天然气汽车协会(IANGV)成立于 1986 年,为全球知
名天然气汽车协会,其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 2017 年,全球 87 个国家和地
区的天然气汽车保有量逾 2,616 万辆,加气站保有量逾 3.1 万座。根据四川省清
洁能源汽车产业协会和中研普华管理咨询公司统计数据,我国天然气汽车保有量
为 659 万辆,加气站保有量达 9,000 座,均居世界首位。

但目前受气源紧张及管网影响,我国 CNG 汽车和加气站主要集中在气源地
附近,如新疆、四川、重庆、陕西和甘肃等地。天然气供应方便,气价低是 CNG
汽车快速发展的主要驱动力。

(1)蓝天保卫战,助推 CNG 行业发展

目前,油类汽车废气排放已成为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CNG 汽车作为
CNG 应用的重要形式,大力推动 CNG 行业发展,以天然气代替汽油和柴油等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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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汽车新燃料是有效降低汽车尾气污染的重要方式。CNG 汽车的排放比汽油车
和柴油车的综合排放污染低约 85%,其中碳氧减少约 97%,碳氢减少 70%~80%,
氮氧化物减少 30%~40%,颗粒悬浮物减少 40%,噪音减少约 40%,且 CNG 汽
车不会产生硫、铅、苯等有害有毒物质。

目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过程中,大气污染防治和环保压力较为明显,在我
国发展低污染的 CNG 汽车,不仅是改善城市大气质量和人们生活条件的迫切需
要,更是发展低碳经济、保护生态环境,追求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我国打赢蓝
天保卫战的重要手段。

(2)油气价差长期维持,CNG 将推动天然气汽车大发展

目前,我国天然气价格与汽油价格存在一定差价,CNG 汽车的发展具有经
济基础和推动力。CNG 汽车的天然气消耗量比汽油汽车燃料消耗量低 25%,以
日行 400 公里的出租车为例,初步测算使用天然气为燃料的出租车会比使用汽油
为燃料的出租车节约燃料费用 40%左右,经济效益可观。为节约运行维护成本,
CNG 汽车保有量将会有进一步的提升空间,并推动我国整个清洁汽车产业的大
发展。

(3)政府产业政策支持,CNG 将促进天然气汽车产业大发展

CNG 汽车产业成长和发展得到了我国政府大力支持与鼓励。2006 年,我国
再次启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科技计划,继续强力推进天然气汽车发展的进
程。2007 年 8 月 31 日,发改委颁布《天然气利用政策》,明确规定天然气汽车
属于“优先类”用气项目,清洁汽车行动将 CNG 列为首选的汽车替代燃料。

CNG 汽车等新型清洁能源汽车已被列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
纲要(2006-2020 年)》中,我国将致力于组织实施涉及 CNG 汽车在内的各种清
洁能源汽车的重大科技项目。

2018 年,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 2020 年新能
源汽车产销量达到 200 万辆左右,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施国
VI 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 VI 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我国政府长久以来对 CNG 汽车发展的支持与鼓励政策,必将进一步促进天
然气汽车产业的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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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天然气供应安全保障度提高,CNG 供应安全保障体系将得到强化

我国 CNG 汽车要得到大发展离不开气源和网络化规模化的加气网点保障。
截至 2018 年底,我国天然气查明资源储量为 6.1 万亿立方米,天然气产量为
1,602.7 亿立方米,丰富的天然气资源为我国发展 CNG 汽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我国已经建立和规划了覆盖全国的天然气输送管网系统。我国已完成
“西气东输”工程、“陕京线”工程、“川气东送”工程、“广东 LNG”工程等重
大项目的建设,使得我国中西部、东部及广东地区有了充足的天然气供应条件。

伴随着国内天然气产量的逐年攀升和大规模引进境外天然气项目的顺利实
施,以及加气站的大规模建设,我国 CNG 汽车市场正迎来前所未有发展机遇,
CNG 供应安全保障体系将得到强化。

(5)技术创新力量加强,CNG 汽车关键技术研发体系将更加健全和完善

我国 CNG 汽车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已基本建成。CNG 汽车的研发涉及能源、
材料、物理、化学、机械、电气、自动控制、环保等多个技术领域,在过去 20
年的发展中,我国投入大量资金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大型汽车生产企业联
合参与 CNG 汽车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建立起了较完善的开发和试验手段,
培养了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新能源汽车开发人才队伍,基本建成了包括技术标
准、检测评价、产业化基地、示范考核、知识产权服务、信息数据库在内的创新
支撑平台,为 CNG 汽车产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我国 CNG 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推广取得了显著成效。近年来,我国一
些骨干汽车企业(一汽、东风、长安、奇瑞等)已陆续开发出单一燃料或双燃料
CNG 汽车发动机,并已具备批量生产能力。

我国产高性能天然气加气站成套设备不仅完全替代进口产品,且有批量出
口;CNG 汽车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水平和产业化能力也明显提高,不仅能满足国
内市场的需求,同时还出口到东南亚一些国家和地区。

(五)行业竞争情况

1、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天然气产业上游的准入门槛高,而且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产业的垄断性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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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相对于上游产业的高度垄断,产业中下游则在政策的引导下,显示出相对充
分的竞争性。2002 年 3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
原禁止外商投资的燃气、热力、给排水等城市基础设施首次列为对外开放领域,
这一政策大大加快了外商进军大中城市天然气市场的步伐,燃气行业由政府和国
有企业垄断经营的局面成为历史。2002 年 12 月,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加快市政
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文件规定: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将公开向社会招标
选择投资主体,原市政国企、外资、民资在同一平台上竞争,由政府授予企业在
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某项市政公用产品或服务进行特许经营。尤其是 LNG 生
产、LNG 运输、LNG 仓储及服务方面,近年来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及行业
快速发展,民营企业也加快了在液化天然气行业中下游投资布局的步伐。率先进
入 LNG 行业的企业具有较大的技术优势、市场优势、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将推
进产业成熟发展。

但是,天然气行业仍具有其固有的属性,关系民生且投资大,初期大多由政
府出资的地方国有天然气公司投资并独家运营,由于天然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在特
定区域内具有不可复制的自然垄断性,率先进入市场的燃气企业也凭借先发优势
在特定的区域内会占据相对垄断经营的地位。

2、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我国主要的 LNG、CNG 以及居民用、商业用和工业用天然气的经营企业大
致分为四大类:一是跨区域经营的燃气运营商,如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华润
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等,上述公司
作为跨区域乃至全国能源综合供应商会部分涉及 LNG 或 CNG 的销售或运营;
二是在本地区拥有燃气专营权的地方企业,如京、沪、津、渝、穗、蓉、深、晋
等地方国有燃气公司和区域性燃气公司,上述公司在城市燃气经营的基础上会部
分涉及 LNG 或 CNG 的销售或运营;三是在以 LNG 进口贸易为主的企业,如新
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等;
四是以 LNG 生产和销售为主的清洁交通能源天然气运营商,如洪通股份、广汇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广汇能源具体情况如下: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5 年,于 2000 年 5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证券代码:600256.SH)。广汇能源立足新疆本土及中亚丰富的石油、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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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气和煤炭资源,确立了以能源产业为经营中心的产业发展格局,形成了以
LNG、煤炭、煤化工、石油为核心产品,能源物流为支撑的天然气液化、煤化工、
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三大业务板块,发展成为国内经营规模最大的陆基 LNG 供
应商。广汇能源在加快推进 LNG、L-CNG 加气站及配套服务体系建设、中重型
货运卡车推广使用 LNG 等方面,为我国清洁交通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地区节能
减排发挥了作用。

3、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1)先发优势形成的特定区域独占壁垒

由于 LNG、CNG 以及居民用、商业用和工业用天然气行业关系民生,且 LNG
液化设施、天然气加气设施、天然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投资较大并在特定区域内具
有不可复制性,市场其他参与方在进入目标市场时会考虑上述影响。因此,行业
内企业在先行进入目标市场后,在经营方面会形成一定程度的先发优势,并在特
定区域形成独占壁垒。

(2)特许经营权壁垒

为避免重复投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成本最低化和安全保障最大化,
各地在确定燃气工程投资及运营方后也会授予其在该区域居民、工商业用气方面
较长时间的具有一定独占性质的特许经营权。因此,行业内企业在经营方面会形
成特许经营权壁垒。

(3)资金壁垒

LNG、CNG 以及居民用、商业用和工业用天然气行业属于典型的资本密集
型行业,初始的天然气管网等基础投资巨大且建设周期相对较长,在管网建成且
投入正式运营前无法产生收益,因此对经营者的资金实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如
果企业缺乏较强的资本实力,难以完成建设期的 LNG 液化设施、加气站、天然
气管网等基础投资,则将难以进入本行业。

(4)管理及技术壁垒

LNG、CNG 以及居民用、商业用和工业用天然气企业是否能稳定、高效、
安全、环保地运行关乎广大用户的利益。天然气应用技术本身是一套标准要求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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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燃气气源、输配与储气、燃气应用、安全管理、信息化系
统、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应用等诸多环节,需要有长期经营的经验摸索和
技术沉淀,因此对新进入者形成了较高的管理及技术壁垒。

4、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公司所处行业销售利润水平变动的三个主要因素为:销售量、采购价格、销
售价格。

(1)销售量

随着我国城镇化和工业化步伐的加快、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力度的加强,
LNG、CNG 以及居民用、商业用和工业用天然气的需求将继续以较快的速度增
长,销售量持续攀升的态势不会发生根本性逆转。

(2)采购价格

根据 2015 年和 2018 年国家发改委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非居民用气和居民
用气先后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并于 2018 年 6 月 10 日起
实现非居民用气和居民用气价格并轨。基准门站价格为政府指导价,由国家发改
委发布,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 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
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2015 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呈
下降趋势。

(3)销售价格

①LNG 销售价格。目前,我国 LNG 进口价格受国际 LNG 价格影响,但总
体市场价格主要取决于整体供需关系。根据 WIND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 LNG 销
售价格经过长期下跌后在 2017 年第四季度迎来大幅增长,并在 2018 年保持在较
高水平。LNG 价格上涨主要是受“煤改气”政策影响以及冬季取暖需求增加的
影响,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以及“煤改气”等一系列政策的逐步推进,预计 LNG
销售价格将继续保持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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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9 年我国 LNG 价格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WIND

②CNG 销售价格。根据国家价格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CNG 车用气销售价
格是否采取政府定价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央
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2017-2019 年 5 月,CNG 车用气
价格实施政府定价,发行人经营所在区域内 CNG 车用气价格未进行调整。2019
年 5 月,巴州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放开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巴发改价
【2019】224 号),要求自 2019 年 6 月 1 日起,巴州地区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实
行市场调节价,企业根据市场经营及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销售价格。新疆地
区 CNG 车用气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 2017-2019 年 5 月属
于政府定价范畴。因此,企业议价空间较小,销售利润率主要受销售量影响。

③居民、商业以及工业用气价格。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居民、商业以及工业用气一般实行政府指导价。工商业用气价格在物价部门设定
最高限价范围内由工商业用户与燃气企业协商确定。居民用户价格若需上调还需
经过听证会程序。在实践中,各地区一般实行价格联动机制,当天然气门站价格
上涨时,按照基本覆盖加价成本的原则,相应顺价上调终端销售价格。因此,企
业议价空间较小,销售利润率主要受销售量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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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联合能源局组织编制
的《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加强勘探开发增加国内资源供给、
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提高调峰储备能力、培育天然气市场和
促进高效利用作为“十三五”期间重点任务。同时,该规划明确要求,2020 年
国内天然气综合保供能力达到 3,600 亿立方米以上,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
达到 8.3%-10%,城镇人口天然气气化率达到 57%。

同时,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中明确将
“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建设”及“城
市燃气工程”列为“鼓励类”产业。“十八大”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十
九大”报告中明确要求,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
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
经济体系。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
业、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
体系,对清洁能源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

2019 年 3 月 19 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石
油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在内的一系列重大改革政策文件,2019
年 12 月 6 日,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挂牌成立。本次《石油天然气
管网运营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的审议通过以及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的成立,标志着天然气行业“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改革政策迈出关键一步,
也标志着国家对于下游销售市场充分竞争政策上的支持,燃气企业经营环境将在
改革实施意见正式实施后得到改善。发行人未来将依托自身市场规模优势、自有
高压管道优势、专业技术和人才队伍优势以及管理优势,在巩固现有市场的基础
上,积极开发新市场和新客户,保障发行人的发展规划得到有效落实。

同时,石油天然气管网公司的成立以及上游油气资源多主体多渠道供应格局
的形成,将有效扩大燃气企业天然气气源的选择范围,充分的市场竞争也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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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企业未来采购天然气的成本。

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为天然气在我国燃气行业中的广泛使用提供了坚实的
政策保障。

(2)能源结构调整的战略要求

天然气具有热值高、廉价、清洁等优点,一方面有利于下游应用领域的快速
拓展,天然气用气结构不断多元化;另一方面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的
基本国策。

在经济增速换档、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的新常态下,能源绿色转型要求日益迫
切,能源结构调整进入油气替代煤炭的更替期,优化和调整能源结构需大力提高
天然气消费比例。

(3)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

“十三五”城镇化率目标为 60%,城镇化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每年将增加
相当于 8,000 万吨标煤的能源消费量。当前我国城镇化水平仍然偏低,新型城镇
化对高效清洁天然气的需求将不断增长,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将积极促进天
然气利用。

(4)国内天然气资源储量丰富

近年来我国在天然气勘探上的投入持续加大,成效显著。根据《天然气发展
“十三五”规划》,我国天然气资源探明程度仅 19%,仍处于勘探早期,剩余经
济可采储量 3.8 万亿立方米,国内天然气产量仍将继续保持增长趋势。目前我国
已相继发现并建成了四川、鄂尔多斯、塔里木、柴达木和近海海域等大型气区。
四川磨溪气田已建成投产,南海陵水气田、川西彭州气田、川南页岩气田等一批
大中型气田处于前期评价或产能建设期,这批气田将成为今后天然气上产的主要
构成。页岩气等非常规气初步实现商业化开发。

(5)国际天然气供应总体宽松

2016 年以来,全球重要产气国的消费量增速已经慢于产量增速,同时,随
着国际油气勘探开发技术不断取得突破,美国页岩气革命使世界天然气供需格局
发生深刻变化,全球供需情况受产量拉动而呈现出宽松态势。但由于目前油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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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升对天然气价格形成了一定支撑,因此,国际天然气价格在一定时间内将总体
保持相对稳定的态势。国际天然气供应宽松的环境为我国引进境外天然气资源创
造了良好外部条件。

2、不利因素

(1)进口气过快增长,多元化供应体系亟待完善

虽然我国天然气资源远景储量可观,但由于埋藏深,储量丰度低,勘探开发
难度不断加大,天然气供应不能满足迅猛扩张需求的矛盾日显突出。我国从 2006
年开始进口天然气,2018 年我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已上升至 45.3%。随着中亚天
然气管道及一批 LNG 接收站的投运,进口天然气的比例还将不断上升,我国天
然气对外依存度预计仍将呈上升趋势。

另一方面,虽然我国天然气进口来源地已超过 20 个国家和地区,但进口气
量主要集中在土库曼斯坦、澳大利亚和卡塔尔,三国供应量占我国进口量的
64.33%以上。天然气进口保障的不确定性增加,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哈
萨克斯坦中亚三国与我国地理上属于同纬度,冬季进口管道气易受寒潮影响发生
欠量,造成短期供应紧张;LNG 进口受气象、海况、航道等影响,不可控因素
增多,亟待建立天然气进口资源保障机制。

(2)天然气基础设施整体仍显薄弱

截至 2018 年底,我国天然气干线管道里程约 7.6 万千米,每万平方千米陆
地面积对应的网里程约 77 万千米,仅相当于美国的 15%,而管网负载程度相当
于美国的两倍。主干管道之间、主干管道与省级管网之间、沿海 LNG 接收站与
主干管道之间互联互通程度较低,区域气源“孤岛”或 LNG 孤站多处存在,具
备互联互通功能的枢纽站和双向输气功能的管道较少,管网压力不匹配,富余气
源和 LNG 接收站能力不能有效利用。

尽管全国性天然气输气干线管网初具雏形,但天然气主干管网系统尚不完
善,部分地区尚未覆盖,区域性输配管网不发达。特别是储气能力建设严重滞后,
2018 年,我国地下储气库有效工作气量接近 87 亿立方米,约占我国天然气消费
量的 3.07%,远低于世界 12%~15%的平均水平。

(3)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不完善、体制改革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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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2004 年始,我国天然气已快速发展十余年,呈现规模大、增速快、季节
波动性大等特征。同时,在绿色发展政策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倒逼下,天然
气发展模式已由供应驱动演变为需求拉动。但受产供储销体系待健全、体制改革
待深入等因素影响,供应侧与需求侧不确定因素增多,发展不平衡问题日益突出,
多元化供应体系和市场有序协同机制亟待完善。

(4)勘探开发投入不足

受上游主体少、竞争不充分等因素影响,企业勘探开发投资能力不足、意愿
不强,天然气产量增长乏力。2018 年全国油气勘探开发总投入约 2,667.6 亿元,
尽管 2017 年全国油气勘查、开采投资分别为 597.5 亿元和 1,629 亿元,同比增长
13.3%和 22.2%,但仍没有恢复到 2015 年的投资水平;2016 年全国天然气产能
建设规模较 2014 年下降 50%,导致 2017 年市场需求增速到 14.8%的情形下,国
内天然气产量增速仅为 8.2%。

(七)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行业的周期性、
区域性及季节性特征

1、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LNG、CNG 以及居民用、商业用和工业用天然气行业的技术水平主要体现
于以下五个方面:

(1)天然气输配技术

自 20 世纪 90 年代天然气大规模供应后,燃气输配技术的发展主要是天然气
输配技术的发展。由于我国的天然气应用起步较晚,其技术的发展侧重于国际先
进技术的消化吸收,重点解决的输配技术包括:管道的施工、维修和更新改造技
术,设计、运行和管理技术,向天然气转换中管道的改造方案,燃气管网的可靠
性分析和风险评估,地下气库运行参数分析等。

目前,我国大中城市天然气输配系统均采用高压输气、中压配气的原则,建
立多级压力级制的管网,使输配系统更加合理、经济,为安全平稳供气提供了可
靠保证。

(2)天然气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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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天然气的应用技术与国外的差距较小,应用新技术的发展主要包
括:低污染新型燃具及燃具智能化,燃气采暖与空调,低污染燃气工业炉窑,LNG、
CNG 汽车及加气站等。

(3)天然气安全技术

LNG、CNG 以及居民用、商业用和工业用天然气是易燃、易爆气体,安全
管理技术至关重要。作为城市生命线工程的城市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贯穿了施工、
验收、运行、维护等各个环节。燃气安全技术的发展主要体现在安全供配气技术、
应用于不同条件的燃气检漏技术、防灾系统和抢修技术等方面。

(4)信息化管理技术

天然气应用终端信息化技术为设计、施工、运行和防灾提供信息化服务,我
国近年来在城市燃气信息化管理技术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果包括:城市燃气设计、
运行数据库的建设及软件开发,自动查表和收费系统,完善 SCADA 和 GIS 系统,
城市燃气信息化系统建设。

(5)新设备和新材料的研制和应用

新设备和新材料在 LNG、CNG 以及居民用、商业用和工业用天然气行业的
应用成果主要包括:PE 管、不锈钢管等新管材的应用,钢铁管的防腐,具有监
控和安全系统的高性能调压装置的开发,适用于不同压力的大流量装置的开发,
高可靠性阀门的开发等。

2、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根据自 201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家对燃气经营实
行许可证制度,符合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条件的企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
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1)天然气销售业务

LNG、CNG 以及居民用、商业用和工业用天然气运营商从上游勘探开发生
产企业采购气源,经过生产加工处理,通过槽车、加气站或城市管网,将各类天
然气分销到各下游终端用户。

燃气企业从上游采购的天然气价格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 20%、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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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由于 LNG 业务的销售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在
目前市场供需不平衡的情况下,LNG 业务拥有相对较高的营业利润率。CNG 车
用气价格在 2017-2019 年 5 月由当地政府确定,2019 年 6 月 1 日起,巴州地区车
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企业根据市场经营及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
定销售价格;居民用气业务价格通常由政府定价,工商业用气业务在不超过物价
部门设定的最高限价范围内由工商业用户与天然气运营商协商确定,这部分业务
单位利润率相对稳定,收入与利润总额的提高主要源自销售量的增加。

(2)燃气安装业务

燃气安装是指天然气运营商为新的燃气用户提供燃气设施、设备安装入户服
务并收取相应的安装费,这部分业务的营业利润率相对较高。此外,天然气运营
商也为用户提供迁装拆除、换表校表等服务,但这部分收入在运营商营业收入中
的占比很小。

3、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及季节性

(1)周期性

天然气是居民生活必需品和企事业单位主要的热力、动力来源之一,随着我
国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环保、节能减排要求的不断提高,LNG、
CNG 以及居民用、商业用和工业用天然气行业一直在良性增长的轨道中运行,
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我国天然气行业预计将保持持续增长,周期性特征较
弱。

(2)区域性

①LNG、CNG

由于 LNG、CNG 市场参与主体较多,当地的天然气运营企业在成本上具有
一定优势。LNG、CNG 受运输成本限制,一般燃气公司的 CNG 加气站建在其城
市燃气特许经营区域周边,LNG 加气站建在其 LNG 生产车间周围约 600-800 公
里范围之内,导致 LNG 和 CNG 的销售出现了一定的区域性特征。

②居民用、商业用和工业用天然气

根据《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和《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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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管道燃气实行区域性统一经营,并且可以依法实施特许经营,获得特许
经营的城市燃气运营商在其特定区域内拥有一定期限的垄断经营权,因此,居民
用、商业用和工业用天然气的销售也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

(3)季节性

①LNG、CNG

LNG、CNG 主要用途为车用天然气,行业的季节性主要由物流行业的周期
性决定。我国法定节假日期间,受物流停运或客货车发车量的减少的影响,LNG、
CNG 的交易量会出现明显下降。导致 LNG 和 CNG 的销售出现了一定的季节性
特征。

②居民用、商业用和工业用天然气

居民用、商业用和工业用天然气的季节性因区域而异。受冬季采暖因素影响,
北方地区的冬季用气量远高于夏季,而这一特征在南方则不明显。

(八)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系

天然气产业链包括上游勘探开发生产、中游运输储存、以及下游销售与利用
三个环节,具体情况如下图:




公司处于天然气产业链的下游输配售环节。

公司的上游为勘探生产及运输业,目前国内由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公
司垄断,具有较大的话语权,对公司的天然气采购及生产成本产生直接的影响。
未来,随着我国油气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公司上游行业的市场主体将更加多元
化,天然气全球贸易的加速将推进天然气市场供需逐步宽松化,天然气价格改革
也将推动天然气价格透明化。这些均对公司所处行业的生产成本及天然气采购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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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积极的影响。

公司的下游为市场终端用户,主要包括 LNG 汽车用户、CNG 汽车用户、居
民、工商业用户等。由于公司下游终端用户较为分散,因此话语权相对较小,下
游对天然气的销售价格影响也相对较小。未来,随着我国节能环保政策的不断推
进、国家经济的发展以及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天然气需求有望持续提升,对公司
所在行业产生积极影响。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公司在新疆同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目前公司主要在新疆巴州、哈密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等
地区从事 LNG、CNG 等天然气业务。除公司外,新疆从事 LNG 生产和销售的
企业主要为广汇能源。新疆其他城市燃气企业,包括新疆新捷股份有限公司、新
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火炬燃气股
份有限公司、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等存在 CNG 加气站业务,但由于 CNG
存在运输半径限制,其 CNG 业务主要分布在其特许经营权范围区域内及周边,
与公司并未构成实质的竞争关系。

公司与广汇能源 2019 年主要经营数据比较如下:

2019 年
项 目
公司 广汇能源
营业收入(万元) 89,328.80 1,404,159.84
营业利润(万元) 20,076.41 191,394.91
利润总额(万元) 19,866.31 177,534.38
净利润(万元) 16,808.34 145,409.99

(二)公司在新疆天然气行业中的市场占有率

报告期内,公司在新疆天然气供气量中的市场份额如下:

项 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公司购气量(万 m3) 31,744.31 28,159.34 24,688.60
新疆天然气供气总量(万 m3) - 528,964.32 507,034.65
公司购气量占新疆天然气供气总量的比例(%) - 5.32 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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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国家统计局尚未公布 2019 年新疆天然气供气总量数据。

(三)主要同行业企业情况

广汇能源简要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公司
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五)行业竞争情况”之“2、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四)公司的竞争优势

1、区域市场的规模优势

公司地处新疆,享受“西部大开发”、“西气东输”、“一带一路”等一系
列税收及产业政策支持。近年来,随着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在国家政策支持下日趋
完善,以往限制公司业务发展的运输条件正在得到逐步改善,为公司持续发展奠
定了良好基础。在中央援疆、“一带一路”战略能源互通加快推进的大背景下,
公司充分利用西部大开发重点区域资源储备丰富的优势,响应国家“一带一路”
整体战略布局,领先规划,进一步挖掘出潜在的市场空间。

公司总部所在的巴州库尔勒市地处欧亚大陆和新疆腹心地带。随着“中巴经
济走廊”这一项目的提出,进一步推进了新疆经济发展以及丝绸之路经济带物流
运输条件的完善,新疆作为“第二亚欧大陆桥”的必经之地,在我国开辟新的中
东中亚能源进出口的经济战略位置十分重要。而巴州库尔勒市地处欧亚大陆和新
疆腹心地带,是南北疆重要的交通枢纽和物资集散地,也是我国和巴基斯坦经济
文化交流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巴州经济的发展不仅能打通南疆往内地的物流运输
通道,拉近新疆和内地的距离,更能在我国和巴基斯坦甚至整个中亚的经济和政
治关系上起到关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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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巴州重点加快了库尔勒综合交通建设,为“中巴经济走廊”
的建设以及拉近我国与中亚的距离做一系列准备工作。目前,库尔勒已被国家列
为“国家物流枢纽布局承载城市”。

2、区域市场高成长性优势

公司从事 LNG、CNG 以及居民用、商业用和工业用天然气经营的地区是新
疆社会经济发展最具活力与潜力的区域。截至 2018 年末,新疆城镇化率为
50.91%,根据《新疆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 年)》,新疆城镇化发展目标为到
2020 年底城镇率达到 58%,城镇化率将提高 7.09%;到 2030 年城镇化率达到 66%
至 68%,将比 2018 年的城镇化率提高 15.09%至 17.09%。

公司地处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属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随着中央对
新疆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深入实施,以及十九个对口省市的全力支持,新疆经济
增长将得到较大发展。2012 年 12 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八届四次全委(扩大)
会议提出,为了确保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新疆确定到
2020 年国内生产总值、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 2010 年翻一番半,预计 2020 年实
现国内生产总值 1.5 万亿元。

3、气源供应保障优势

新疆拥有非常丰富的油气资源,“十三五”期间国家将继续加快塔里木盆地
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步伐,扩大开采规模,确保油气产量稳步增长,并将成为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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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石油天然气生产基地。

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区域包括了南北疆的十二个市区县,上游气源来自中石油
下属单位。由于靠近资源地,管道运输成本较低,使得新疆的天然气用气成本较
国内大多数城市具有明显的比价优势,因而有助于提高清洁能源利用率、城市及
乡村燃气的普及率,为公司未来扩大 LNG、CNG 业务布局、提高用户户数以及
保障户均用气量奠定基础。同时,经过长期的业务往来,公司与上游气源供应商
建立了稳定互信的良好合作关系,为现有经营及未来发展提供了充足的气源保
障。

4、自有高压管道优势

公司所采购天然气均直接引自上游供气单位门站,公司自行建有多条高压管
道,其中包括了:(1)库尔勒中石油门站-开发区管网;(2)库尔勒经济技术开
发区计量站-尉犁县管线;(3)轮台县拉依苏中石油门站-拉依苏工业园管网;(4)
和静县国泰鸿远能源有限公司门站-和静高压管线。

5、专业技术和人才队伍优势

公司是新疆较早利用 CNG 和 LNG 模式对长输管线不能到达的县城、乡镇、
农牧团场供气的单位。公司目前拥有天然气城市市政管道约 396 公里,天然气门
站 3 座,日处理天然气 50 万立方米液化天然气工厂 1 座、日充装能力 50 万立方
米 CNG 母站 1 座、日充装能力 20 万立方米 CNG 母站 2 座,LNG、CNG 加气
站 30 余座,CNG 气瓶车、LNG 槽车及其挂车 80 余辆,可提供天然气生产、输
配、经营的全方位服务。公司具备多年 LNG/CNG 生产、储运和管道天然气供应
经验和专业技术。

目前,公司已形成 LNG、CNG 等主营业务产品的生产、加工、储运和销售
为一体的全方位服务产业链。培育了一批技术骨干,形成了一支专业化的人才队
伍。

6、管理优势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要管理层及业务人员均具有多年的 LNG、CNG 以及
居民用、商业用和工业用天然气行业从业经历,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生产运营及管
理经验。公司将人才优势作为公司发展的重要基础,公司每年定期进行管理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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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培训,通过内部培养与外送培训的方式,积累了大量生产、经营、管理的人才。
同时,公司制定和完善了《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发展战略管理制度》、《人力资
源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上述制度的建立,使得公司能够规范
性、标准性、科学性、高效性地进行法人治理。

依托高效的管理和经营团队,以及完善的管理制度,公司积极通过内部规范
化管理运作和外部市场调研,在控制公司经营风险的前提下及时针对市场变化作
出积极调整,把握市场的发展趋势,实现能源业务领域的良好布局。

(五)公司的竞争劣势

1、融资方式较少,融资手段较为单一

目前国内 LNG、CNG 以及居民用、商业用和工业用天然气行业发展前景广
阔且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越来越多的国内外资本准备进入该行业,公司面临更
大的发展机遇和更为激烈的竞争。为巩固并扩大公司市场份额,必须通过新建、
收购兼并等多种方式扩大经营规模和扩展经营区域。本行业作为资本密集型行
业,建设初期资金需求大。尽管本公司已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赢得了良好的
声誉,但融资方式较少,融资手段较为单一,公司亟需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本
实力。

2、经营区域有所局限

公司目前的经营区域尚局限于新疆,但如广汇能源、新奥能源等大型天然气
运营商已在全国实现产业布局,实现了跨区域、多省市运营。经营区域的局限在
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的发展空间,与这些企业相比,公司在经营规模、跨区域
综合管理能力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四、公司主营业务具体情况

(一)主要产品及服务的用途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及服务的用途情况如下:

产品及服务类别 用户类型 主要用途
LNG(或 L-CNG)汽车用 LNG 汽车燃料用气、CNG
天然气销售 LNG 户及 LNG 点供用户(优先 汽车燃气用气及运输服务,
类) 厨用、采暖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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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G 汽车用户及 CNG 点供 CNG 汽车等燃料用气及厨
CNG
用户(优先类) 用、采暖用气
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工业
天然气管输销售 厨用、采暖及工业用气
用户(优先类)
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工业
为各类用户开始使用天然气
天然气入户安装 用户等用气场所固定用户
前的必要步骤
(优先类)

(二)主营业务流程图

1、LNG 业务流程图

(1)LNG 生产工艺流程图


CO2 胺液再生 导热油



原料 天然气 酸性气体
计量调压 脱水 脱硫脱汞
天然气 增压 脱除



LNG槽车 LNG充装 LNG储存 液化冷箱



混合冷剂 混合冷剂
BOG回收
储配 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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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LNG 销售流程图


LNG外购槽车 LNG汽车


CNG车
自有加气站 气化装置
加气


气化装置 民用管网



LNG汽车


CNG车
LNG工厂槽车 客户加气站 气化装置
加气


气化装置 民用管网



居民、工
点供用户 气化装置
商用户




批发商



2、CNG 业务流程图

自有加气站 压 缩 CNG车



CNG点供 减 压 管 网 工商用户



CNG气瓶车 CNG民用 减 压 民用管网 调 压 居民用户



客户加气站



批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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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居民用、工业用以及商业用天然气业务流程图

CNG气瓶车


居民、工
管 网 减 压 管 网 调 压
商用户


LNG槽车 气 化



4、天然气入户安装业务流程图

公司天然气入户安装业务流程图如下:

内部立项 设计单位 交付施工 签订委托
用户申请 实地踏勘
备案 规划设计 图纸 施工合同


用户制卡 签订供气 下达通气
施工验收 建设施工 用户交款
售气 协议 通知单


(三)主要经营模式

1、天然气采购模式

公司天然气主要通过轮——库线以及西气东输二线轮——吐支线从中石油
下属单位进行采购。公司通常每年与供气方签订为期一年的书面合同,合同中对
采购天然气价格、供气量或供气量确定方式、计量方式、质量要求、结算方式等
事项进行约定。

公司直接从上游供气单位的门站采购天然气,并自行建有多条自上游门站到
城区的高压管道,包括库尔勒中石油门站-开发区管网、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计量站-尉犁县管线、轮台县拉依苏中石油门站-拉依苏工业园管网。和静洪通从
中石油轮吐支干线 6 号阀室门站采购的天然气,其中 6 号阀室门站至新疆国泰鸿
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末站管道所属新疆国泰鸿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并由其代输
天然气,新疆国泰鸿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和静末站至公司母站高压管网系公司自
建。采购的天然气再经自建的管网输送至 LNG 工厂和 CNG 母站,或者经管网
输送到居民、工商业用户。公司向上游采购天然气一般采用预付款的方式进行结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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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司自库尔勒石化路门站向中石油采购的天然气,经公司自建的库尔勒中
石油门站-开发区管网输送至公司 LNG 工厂进行生产。公司每天与上游供气单位
就当天采购的天然气在库尔勒石化路门站进行计量确认,每月进行核对,并在交
接计量单上签字确认。公司向上游采购天然气实行旬预付、月结清的方式进行结
算付款公司于每旬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向上游供气单位预付下旬的气款。上游供气
单位于每月最后一日,根据结算价格及双方签字确认的交接数量,开具发票进行
结算,并对本月预付货款进行清算。

同时,为进一步优化经营模式并提高经营效益,也会直接向其他 LNG、CNG
生产厂家或贸易商购进少量 LNG、CNG,来满足终端客户的需求。公司根据与
其签订的 LNG、CNG 采购合同进行计量、交接和价款结算。如公司子公司哈密
洪通向宁夏大唐伟业物流有限公司采购 LNG 时,双方约定采用“先款后货”的
方式进行采购,每次采购之前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预付货款,以双方签字确认的
《过磅单》实际数量为准,按月进行结算。

公司管材及设备的采购一般根据公司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组织年度入围
招标,其主要为国内知名的石油天然气专用管线及设备生产厂家或其代理商。经
招投标确定的单位即成为公司合格供应商。公司在实际采购业务时,在确定的合
格供应商名单范围内选定具体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公司一般于合同签订后支
付合同总价款的 20%-30%作为预付款,在收到货物及对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并
验收合格后再支付 60%-70%,剩余 10%作为保证金,质量保证期一般为货到验
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质保期届满后一个月内付清质保金。如公司与西安融迪
管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管材购销合同约定,双方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 7 日
内需支付合同总额的 30%作为预付款,公司于收到货物及对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并验收合格后 3 个工作日内支付货物的 60%货款,剩余 10%为质量保证金,质
量保证期为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质保期届满后一个月内付清质保金。

2、天然气生产及输配模式

公司业务中 LNG 需要通过 LNG 工厂进行生产加工处理;CNG 需通过压缩
机压缩后充装到 CNG 气瓶车;居民、工商业用气不需要经过生产或压缩,从上
游采购的天然气经公司自建管网,通过减压、调压后可直接输送至终端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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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NG 的生产及输配

公司采购的天然气自上游供气方交接点接入公司天然气管道,首先通过高压
管线进入公司 LNG 工厂,在 LNG 工厂进行过滤、计量、脱碳、脱硫、干燥、液
化处理,然后通过 LNG 槽车运至各城市 LNG 加气站向 LNG 车用户进行销售或
直接通过 LNG 槽车对外提供批发业务。

(2)CNG 的生产及输配

公司采购的天然气自上游供气方交接点接入公司天然气管道,首先通过高压
管线进入公司各城市加气母站,各城市母站进行过滤、干燥、压缩充装到 CNG
气瓶车,运输到 CNG 子站给 CNG 汽车加气,部分进入城市中压管网,进入城
市中压管网的天然气再通过管网向各类用户供气。

3、天然气销售模式

公司生产的 LNG 和压缩的 CNG 主要通过公司自己经营管理的加气站进行
销售,少量 LNG、CNG 通过点供的方式销售给偏远地区的居民、工商用户及外
部其他公司的 LNG、CNG 加气站或贸易商。LNG 的销售价格主要受市场供求关
系决定;CNG 车用气价格在 2017-2019 年 5 月期间由当地政府确定,2019 年 6
月 1 日起,巴州地区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企业根据市场经营及
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销售价格;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当地政府确定,
工商业用户的天然气销售价格在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限价内由双方协
商确定。

(1)LNG、CNG 销售

对于公司自己经营管理的 LNG、CNG 汽车加气站汽车加气用户,客户通常
采用预付款或在加气站加气后根据实际加气量及气价现场即时结算。

对于 LNG、CNG 点供居民、工商业用户,公司采用车载 LNG、CNG 方式
进行销售。公司与对方签订正式合同,约定供气量、气价、天然气交付点、结算
方式、安全责任划分等。客户根据预计加气量及气价提前支付购气款,根据双方
签字认可的实际加气量及气价制作的结算单据作为结算依据。

对于销售给外部其他公司的 LNG、CNG 汽车加气站或贸易商的业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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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车载方式进行销售。公司与对方签订正式合同,约定供气量、气价、天然气
交付点、结算方式等。公司通常采用预收款或按次结算,对极少数客户如中石化
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油田工程服务分公司按月进行结算。

(2)天然气管输销售

对于居民用户、商业用户以及工业用户,由双方签订合同后为其供气,合同
中对气价、计量方式、结算方式、付款方式等进行约定。

对于大型工业用户,由公司的销售人员在与对方进行洽谈后签订合同,合同
中对供气量、气压、气价、计量方式、结算方式、付款方式等条款进行约定。

公司对下游各类用户的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除
部分地区工商业用户可在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所制定价格标准基础上协商定价外,
其余用户销售价格均无浮动空间。公司将加强与政府物价主管部门的沟通,努力
达成上下游价格顺调的价格联动机制并根据当地实际状况争取制定合理的销售
价格,同时公司将加强业务开拓,拓展业务区域并增大业务规模,扩大销售气量。

公司对下游用户的结算方式包括 IC 卡及抄表两种方式。IC 卡模式为用户先
行对 IC 卡充值后再用气,如卡内余额不足则需充值后才能继续用气,实际为预
收款结算模式。抄表模式为每月定期对用户燃气计量表进行抄表,根据抄表数确
定用户用气量以及用户气款金额,客户采用预缴气款或按月缴款方式付费。

4、天然气入户安装业务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入户安装业务均委托给具有入户安装业务资质的施工单位实
施建设安装工程。

天然气用户向公司所属辖区的各子公司提出用气申请后,由各子公司客服部
人员进行实地踏勘,用户按照公司要求提供不动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身份证等
相关证件,子公司按照公司要求进行立项并报运行中心进行备案。内部立项完成
后,由子公司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用户提供的基础资料和现场踏勘获取的资料,
进行施工图设计。收到施工图纸后,各子公司委托具有相关入户安装资质的施工
单位实施建设安装工程并签订施工合同,用户按照合同约定交款,项目所在子公
司工程部向施工单位下达工程施工计划,施工完成后进行验收。公司按照约定完
成验收后,用户支付剩余安装工程款项,由公司客服部下达通气通知单;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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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用户签订供气协议,并为用户办理通气手续,交付用户使用。

(1)取得入户安装工程的主要渠道

报告期内,公司入户安装工程业务主要发生在公司特许经营权范围内。由于
公司需对用户用气安全负责,特许经营权范围内的天然气用户、房地产开发商及
政府部门等客户有天然气入户安装需求时均向公司所属辖区的各子公司提出入
户安装申请。公司入户安装工程业务均通过客户主动申请获取。

(2)委托其他方施工的原因

公司是一家专注清洁交通能源供应领域的天然气专业运营商。发行人的主营
业务为 LNG、CNG 的生产和销售,该业务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85%以上。公
司将入户安装工程的具体施工业务委托其他方施工的主要原因为:(1)公司接受
入户安装业务申请后,先进行内部立项,现场勘察后进行施工图设计,并采购安
装所需材料。公司对安装业务施工设计图的合理性、施工材料的质量保障以及施
工工程的安全性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把关,具体的工程施工仅为其中一小部分,
业务相对简单,且市场有较多从事施工业务的公司;(2)公司入户安装业务相对
较少,基于规模成本等因素考虑,故公司将具体的施工劳务委托给其他单位。

(3)入户安装业务资金节点对于各方的商业逻辑

入户安装工程,一般于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之内收取 50%左右的工程款,
剩余工程款则按照工程进度收取。对于零星小额工程施工一般于合同签订后一次
性收取。公司入户安装业务委托具有入户安装业务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公
司一般于达到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后支付总工程款的 60%,工程施工完毕并验收合
格,支付总工程款的 30%-35%,预留 5%-10%作为工程保证金。

上述资金节点对于各方的商业逻辑主要体现在:(1)公司委托施工单位施工
并支付工程款,天然气用户、房地产开发商及政府部门等客户向公司提出申请入
户安装并收取安装费等,上述资金节点的支付与收取,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
章制度的规定,均系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2)上述资金节点的支付与收取,均
为双方权利及义务对等的体现,均系双方维护自身权益的合理保障,符合正常的
商业逻辑及行业惯例。

(4)相关施工单位是否存在发行人的关联方或潜在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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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入户安装业务委托的施工单位及其股权结构明细如下:

法定
序 承包方名
代表 主要人员 股权结构
号 称

大庆筑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董事长霍瑞金,总
(55.66%)、霍瑞金(6.43%)、张兴波
大庆筑安 经理张兴波,董事
霍瑞 (3.79%)、王宴勋(3.79%)、王威(3.79%)、
1 建工集团 张颖、王宴勋、王
金 初立(3.79%)、梁学志(3.79%)、张兴军
有限公司 威、孙福源、王振
(3.79%)、张颖(3.79%)、孙建伟(3.79%)、
国、梁学志、初立
王振国(3.79%)、孙福源(3.79%)
华东建设
执行董事王宇、总
2 安装有限 王宇 钱文华(55%)、许士兴(45%)
经理王丽
公司
茂名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37.41%)、茂名
董事长、经理江柱,
茂名建筑 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工业设备安装公司
董事任洪兴业、梁
集团工业 (35.92%)、杨成卫(5.09%)、任洪兴
3 江柱 德强、曾锦俏、朱
设备安装 (3.90%)、黄国宪(3.60%)、梁德强(3.23%)、
义威、杨成卫、黄
有限公司 曾锦俏(3.12%)、陈林辉(2.81%)、江柱
国宪
(2.78%)、朱义威(2.15%)
山东军辉
李军 执行董事兼经理李
4 建设集团 李军英(80.40%)、吕桂兰(19.60%)
英 军英
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雷,董事 乌鲁木齐万嘉热力有限公司(38.94%)、新
新疆神州
兼总经理李晓明, 疆神州热力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
热力建筑
5 王雷 董事金胜利、孙卫 员会(27.58%)、新疆金宝蓝环保科技有限
安装有限
国、陈明、马德明、 公司(20.50%)、新疆胜天投资集团有限公
责任公司
曹俊芳 司(12.98%)
新疆泰坤
建筑安装 张俊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6 张俊模(70%)、吴静(30%)
工程有限 模 张俊模
公司
信邦建设
执行董事刘宪长、
7 集团有限 王琦 刘宪长(98%)、辛秀春(2%)
经理王琦
公司
徐州市中
张剑(58.32%)、张琪(38.03%)、宋振圣
宇建设工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8 张剑 (2.85%)、周发玉(0.52%)、张艳兰(0.24%)、
程有限公 张剑
杜吉昌(0.02%)、周飞(0.02%)

雷印智(58.33%)、王世安(1.65%)、徐
衍合(1.65%)、雷印军(1.65%)、朱隆忠
山东益通
雷印 (1.65%)、孙维俊(1.65%)、朱玉强(1.65%)、
9 安装有限 董事长兼总经理
智 张辉(1.65%)、杨荣理(1.65%)、雷茂富
公司
(1.65%)、刘吉全(1.65%)、高令芳(1.65%)


经核查,上述相关施工单位均不存在发行人的关联方或潜在关联方。

(5)交易定价是否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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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定额(实体工程)2010》、《新疆维吾
尔自治区建筑工程定额(措施项目)20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装工程定额
(2010)》、《新疆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汇总表(2010)》等
国家行业定额规定并结合公司历年结算情况,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了招
标控制单价,并组织施工单位入围招标,根据施工单位投标报价结合招标控制单
价与施工单位签订《民用气安装工程框架协议》,报告期内,施工单位均按照框
架单价进行造价审核,交易价格公允。

(四)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1、公司天然气业务的生产销售情况

公司所采购天然气主要引自上游供气单位,公司自行建有多条高压管道。此
外,在公司从事经营的十二个主要市区县中,对于距离较近的部分市区县之间也
自行建有高压管道,从而形成了局部地区的高压管道网络,有高压管道连接的子
公司之间可以根据各自用气情况进行天然气的内部调剂。

报告期内,公司门站设计输气能力和实际购气量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 m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门 站
设计能力 购气量 设计能力 购气量 设计能力 购气量 设计能力 购气量
库尔勒石
40,000.00 10,802.79 40,000.00 26,046.57 40,000.00 22,215.92 40,000.00 20,934.46
化路门站
轮台拉依
120,000.00 1,342.32 120,000.00 2,652.26 120,000.00 2,290.72 120,000.00 1,086.62
苏门站
和静青松
10,000.00 1,493.87 10,000.00 2,699.41 10,000.00 2,728.12 10,000.00 2,431.75
门站
合 计 170,000.00 13,638.99 170,000.00 31,398.23 170,000.00 27,234.76 170,000.00 24,452.83


随着部分城区范围的扩大以及使用天然气区域范围的扩大,公司将根据市场
需要及时投资延伸现有城区管网网络,以满足新增用户用气需求。此外,若现有
业务区域用气量大幅增加,公司也将及时对现有管网进行改造,以提高供气能力。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销情况如下:

2020 年
产 品 指 标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1-6 月
LNG 产能(万 kg) 6,000.00 12,000.00 12,000.00 12,000.00
产量(万 kg) 4,597.12 11,451.83 10,686.73 10,75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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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外购量(万 kg) 1,683.06 2,721.39 1,034.76 448.77
销量(万 kg) 6,260.72 13,916.70 11,557.06 11,168.85
产能利用率(%) 76.62 95.43 89.06 89.61
产销率(%) 136.19 121.52 108.14 103.86
CNG 销量(万 m3) 3,824.49 9,058.69 7,269.48 6,437.37
居民用、商业用以及
销量(万 m3) 3,200.39 5,823.14 4,687.39 3,329.92
工业用天然气

报告期内,公司 LNG 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89.61%、89.06%、95.43%和 76.62%,
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LNG 产销率逐年增加,2018 年和 2019 年分别较上年增长
4.28 和 13.38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LNG 汽车
数量不断增加,使 LNG 车用天然气需求量持续增加;另一方面,由于公司 LNG
工厂基本已经处于满负荷生产状态,产量增长的空间较小,增加的 LNG 销售量
需通过对外采购获得。

(2)报告期内,公司天然气按产品类别划分的实际销量、销售额和单价如
下:

①按产品类别划分的实际销量

产品类型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LNG(万 kg) 6,260.72 13,916.70 11,557.06 11,168.85
CNG(万 m) 3,824.49 9,058.69 7,269.48 6,437.37
居民用气(万 m) 1,836.38 2,940.58 2,677.78 2,336.00
工商业用气(万 m) 1,364.00 2,882.56 2,009.61 993.92

2018 年和 2019 年工商业用气销售量分别较上年增长 102.19%和 43.33%,主
要系随着巴州地区城镇化的加快及“煤改气”的推进,以及公司不断加大市场开
拓,使公司工商业天然气用户数量和工商业天然气需求量整体增长。

②按产品类别划分的销售额

单位:万元
产品类型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LNG 23,209.35 56,348.48 50,735.53 34,833.19
CNG 7,624.79 19,896.74 14,873.06 13,021.90
居民用气 2,561.76 4,100.42 3,690.02 3,17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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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工商业用气 2,352.59 4,965.38 3,450.44 1,762.23
合 计 35,748.48 85,311.02 72,749.04 52,797.16

2018 年公司 LNG 销售收入较上年上涨 45.65%,主要是由于 LNG 价格提高
所致;2019 年公司 LNG 销售收入较上年上涨 11.06%,主要是 LNG 销售数量提
高所致。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 LNG 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 3.12 元/千克、4.39
元/千克和 4.05 元/千克,主要受国内经济增长、“煤改气”工程的推进及国家对
天然气政策方面支持的影响,天然气需求增长明显,导致天然气供应紧张,进而
使得 2018 年 LNG 价格较 2017 年 LNG 价格提高较多;2019 年受国内 LNG 供给
相对充足的影响,LNG 整体价格有所下降,但是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LNG
汽车数量不断增加,使 LNG 车用天然气需求量持续增加,公司 LNG 销售数量有
所增加。

同时,2019 年 CNG 销售收入较 2018 年上涨 33.78%,主要系公司 CNG 销
售量稳步增长所致,同时,在 2019 年 6 月起政府放开 CNG 价格管控后,公司减
少了销售价格优惠,2019 年销售价格上涨,也导致了 CNG 销售收入的增长;2018
年和 2019 年工商业用气销售额分别较上年增长 95.80%和 43.91%,主要系公司
工商业天然气用户数量和工商业天然气需求量整体增长所致。

③公司天然气各类用户销售平均单价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kg,元/m,%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产品类型
单价 增幅 单价 增幅 单价 增幅 单价
LNG 3.71 -8.44 4.05 -7.74 4.39 40.71 3.12
CNG 1.99 -9.23 2.20 7.32 2.05 1.49 2.02
居民用气 1.40 0.04 1.39 0.72 1.38 1.47 1.36
工商业用气 1.72 0.13 1.72 - 1.72 -2.82 1.77

2018 年公司 LNG 销售单价上涨主要原因是受国内经济增长、“煤改气”工程
的推进及国家对天然气政策方面支持的影响,LNG 需求增长明显,供应紧张,
进而推高其价格所致。2019 年上半年采暖季后,受国内 LNG 供给相对充足的影
响,LNG 整体价格有所下降。2017-2018 年度公司经营所在区域内 CNG 车用气
价格相对稳定,2019 年上半年上游天然气采购价格有所提高,公司减少了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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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优惠,CNG 销售价格有所上涨。

2、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业务类别和销售区域划分的销售收入及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比例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
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

3、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占当期营业
销售额
年度 客 户 内容 收入比重
(万元)
(%)
内蒙古一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LNG 销售 4,398.04 12.00
LNG/CNG
内蒙古途悠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718.60 10.14
销售
河北宝兑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LNG 销售 2,635.06 7.19
2020年1-6月 LNG/CNG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新疆石油分公司 2,604.16 7.10
销售
新疆豫新军兵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LNG 销售 1,229.55 3.35
乌鲁木齐中油恒泰加油加气站
合 计 - 14,585.41 39.78
LNG
内蒙古途悠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4,514.16 16.25
销售
LNG、
CNG 销售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新疆石油分公司 5,248.81 5.88
及出租加
油站
2019年 LNG
乌鲁木齐金华泉岭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856.26 3.20
销售
LNG
河北宝兑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363.16 2.65
销售
LNG
霍尔果斯汇龙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2,079.56 2.33
销售
合 计 - 27,061.96 30.29
LNG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新疆石油分公司 3,821.23 5.01
销售
LNG
内蒙古途悠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250.99 4.26
销售
LNG
天津云途网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238.81 4.24
2018年 销售
LNG
霍尔果斯汇龙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2,189.89 2.87
销售
LNG
乌鲁木齐金华泉岭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91.96 2.74
销售
合 计 - 14,592.89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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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G
霍尔果斯汇龙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5,189.92 9.29
销售
LNG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新疆石油分公司 2,849.89 5.10
销售
LNG
乌鲁木齐金华泉岭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303.31 4.12
2017年 销售
LNG
巴州侨联能源有限公司 1,263.46 2.26
销售
LNG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 947.19 1.70
销售
合 计 - 12,553.78 22.48

2019 年,公司向内蒙古途悠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 LNG 金额有较大幅
度增加,主要原因系途悠悠对其会员有一定的折扣或返点等优惠,且其付费 APP
结算方便、功能较多,途悠悠会员数量增幅较为明显,进而导致较多零散客户或
物流公司均通过其进行结算,使得内蒙古途悠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交易金
额增加较多;2019 年,天津云途网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能进入公司前五大客
户,主要系公司与其就合同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暂停合作;天津云途网
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及主要管理人员于 2019 年 3 月新成立内蒙古一号物流
科技有限公司,并将天津云途网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务转移至内蒙古一号物流
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经公司与内蒙古一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重新谈判协商,2019
年 6 月,公司与内蒙古一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开始合作。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50%
的情况。

公司与上述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在上述客户中无持股、投资
等情况。

(1)通过互联网平台运营商开展业务的原因和合理性

公司为拓展市场和积累终端客户,在 2018 年后加大了和相关互联网平台运
营商的合作力度。2018 年度,公司前五名客户中新增天津云途网域网络科技有
限公司、内蒙古途悠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客户公司;2019 年度,公司前五
名客户中新增河北宝兑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一家客户公司。上述客户均为互联网
平台运营商,作为物流管理型服务平台,其通过集中向上游加气站供应商采购
LNG 并通过会员销售 LNG 等方式开展业务,其服务、合作的物流公司和零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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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G 车辆司机较多,拥有较多的物流 LNG 汽车客户,互联网平台可以将其管理
和服务的会员车辆按照顺路便利原则导流至合作的加气站进行加气。公司与互联
网平台合作系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结果,双方合作具有合理的商业实质,符合
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价格法》以及天然气管控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2)公司与主要互联网平台销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互联网平台销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 kg、元、万 m3、元/m3
占平台 占营业
销售金额(万 销售 销售
年份 产品 互联网平台名称 总销售 收入比
元) 数量 单价
额比例 例
LNG 内蒙古一号物流有限公司 4,398.04 1,110.17 3.96 38.97% 12.00%

LNG 3,717.42 920.55 4.04 32.94% 10.14%
2020 内蒙古途悠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年 1-6 CNG 1.18 0.57 2.08 0.01% 0.00%

LNG 河北宝兑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635.06 662.73 3.98 23.35% 7.19%

小计 10,751.70 - - 95.27% 29.33%

LNG 内蒙古途悠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4,514.16 3,467.51 4.19 79.16% 16.25%
2019
LNG 河北宝兑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363.16 539.69 4.38 12.89% 2.65%

小计 16,877.33 - - 92.05% 18.90%

LNG 内蒙古途悠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250.99 712.59 4.56 37.20% 4.26%

2018 LNG 天津云途网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238.81 697.30 4.64 37.06% 4.24%

LNG 河北宝兑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282.05 257.01 4.99 14.67% 1.68%

小计 7,771.85 - - 88.93% 10.17%
新疆中化易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CNG 103.31 46.91 2.20 0.18% 0.18%

2017
年 LNG 河北宝兑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54.47 14.27 3.82 0.10% 0.10%

小计 157.78 - - 92.76% 0.28%


发行人与内蒙古途悠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云途网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等客户销售单价低于河北宝兑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价格,主要系内蒙古途悠
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云途网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与发行人子公司哈密
洪通发生交易,而哈密洪通所属加气站主要位于新疆与甘肃交界处,LNG 终端
零售价格相对较低;河北宝兑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主要与发行人子公司呼图壁洪
通发生交易,昌吉地区 LNG 终端零售价格相对较高。

以上互联网平台公司主要与发行人子公司一家或多家子公司进行合作,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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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式均为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考虑到不同区域价格差异、不同
采购期间产品价格存在一定波动等相关影响因素,不同互联网平台销售价格存在
一定的差异。

主要互联网平台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为
序 公司 成立 注册 股权
公司经 经营范围
号 名称 时间 资本 结构
销商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网
上销售:柴油、润滑油、LNG、新能
源产品、汽车配件、轮胎、仪器仪表、
机械设备、办公设备、电子产品、软
件及计算机硬件设备、充值卡、酒类
内蒙古
批发;软件开发、软件转让、网络技
途悠悠 内蒙古途悠悠供应
2017. 500.0 术;企业信用信息采集、整理、保存;
1 网络科 链股份有限公司 否
6.22 0 万元 广告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商
技有限 100%
务贸易;配货信息、商务信息、货运
公司
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
场营销策划、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会
议及展览服务;货运代理;停车场经
营;普货道路运输;汽车修理;增值
电信业务。
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技术支持、
天津云
应用、升级、推广;网上销售:润滑
途网域 10,00
2017. 张继军 3.5%、高银 油、新能源产品、环保产品;网上无
2 网络科 0.00 否
1.16 琐 96.5% 实体销售:汽油、柴油、燃气。(依
技有限 万元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公司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李建波 53.63%、沈
路 宁 6.70% 、 丁 鼎
6.70%、王赫 3.60%、 网上销售:柴油 润滑油(网上经营无
李广军 1.37%、苏州 实体销售) 天然气 新能源产品 环保
钟鼎五号股权投资 产品 日用百货 粮油制品 软件及计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算机设备 办公设备及用品 体育用品
河北宝
合伙)13.13%、天津 五金交电 金属材料 机械设备 汽车
兑通电 18,75
2015. 众象企业管理服务 配件 建筑材料;配货信息 商务信息
3 子商务 0.00 否
06.05
万元 合伙企业(有限合 咨询服务;车辆租赁服务;汽车 二手
有限公
伙)8.00%、宁波梅 车 销售;甲烷 丙烷 丁烷 甲醇 乙醇

山保税港区鼎越投 (无水)(无储存)批发;二手车信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息咨询;普通货运服务(依法须经批
伙)5.74%、苏州钟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鼎五号青蓝股权投 展经营活动)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1.13%
内蒙古
计算机技术支持,应用,升级,推广;
一号物 9,000.
2019. 高银琐 70.00%、张 网上销售:润滑油,新能源产品,环
4 流科技 00 万 否
03.25 继军 30.00% 保产品,网上无实体销售:汽油,柴
有限公 元
油,燃气(不含线下销售危险化学品)。


(3)公司与互联网平台业务模式

发行人向互联网平台销售 LNG 不是经销商模式,发行人与互联网平台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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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线上购买线下交易的形式进行合作。互联网平台作为物流管理型服务平台,
其通过集中向上游加气站供应商采购 LNG 并通过其会员销售 LNG 等方式开展业
务,网络平台提供 LNG 加气站地点信息和 LNG 价格信息及资金收付平台等,物
流公司或个人车主通过加入平台成为其会员;发行人销售给互联网平台的 LNG,
并不把 LNG 运输至平台公司,而是由其会员直接在公司经营的加气站加气时实
现对其销售,网络平台公司没有 LNG 存货。双方具体业务模式为:

①发行人销售 LNG 给互联网平台,资金、票据等均在发行人与互联网平台
之间发生,本环节无 LNG 产品实物的流转。互联网平台会员在发行人加气站加
气后,发行人与互联网平台之间即可确定交易的金额、数量等,发行人加气站实
时收到加气资金或向平台预收部分加气资金,双方一般一个月进行对账确认并开
票;根据发行人与主要网络平台签订的合同(协议)约定,双方 LNG 结算价格
以发行人加气站产品零售价为基准,同时公司对于网络平台实际购买的产品给予
0.1 元-0.3 元不等的价格折扣,双方一般在签订年度合同(协议)时,协商确定
一定期间内的价格折扣金额。②互联网平台销售 LNG 给其会员,资金、票据等
均在互联网平台与其会员之间发生,本环节 LNG 产品直接由发行人流转至互联
网平台会员,互联网平台会员在发行人加气站加气后,互联网平台与其会员之间
确定交易的金额、数量等。




(4)收入确认与会计处理

公司与主要网络平台签订年度供气合同或协议,根据约定发行人一般按照预
收款或现款方式进行结算,网络平台的会员(车辆)在公司加气站加气后,公司
根据流量计显示的加气量和加气金额开具销售小票,客户即取得产品的控制权,
公司以扣除价格折扣后的加气金额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公司与网络平台关键环节主要包括收款与确认收入两个环节,其中收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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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确认收入时会计处理为:借:预收
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

综上所述,公司与网络平台收入确认的时点及关键环节的会计处理均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规定。

保荐机构实地走访了主要互联网销售平台,并访谈了其相关负责人;核查了
发行人与主要互联网销售平台签署的合同,核查了公司与主要互联网销售平台相
关车辆的加气记录、与平台的银行流水、结算记录和对账单等,独立函证了主要
互联网销售平台报告期内的交易内容、数量和金额。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与互联网平台合作系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结果,双方
合作模式具有合理的商业实质,符合实际情况,双方交易均为真实销售。

公司与主要互联网销售平台主要系从 2018 年开始合作,合作协议期限主要
为一年期,到期前双方根据合作情况进行续签。如公司与内蒙古途悠悠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供气合作协议约定:本协议合作期限自 2019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9 日止。合作期限届满前 3 个月内,双方应就续签事宜进行协商;协商一
致同意续签的,另行续签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内蒙古途悠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一直保
持稳定的合作关系,2018 年和 2019 年双方交易金额分别为 3,250.99 万元、
14,514.16 万元;2018 年末,由于发行人与天津云途网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就合
同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暂停合作;2019 年 6 月,公司已与天津云途网
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及主要管理人员于 2019 年 3 月新成立的内蒙古一号物
流科技有限公司开始合作。

2018 年发行人对天津云途网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实现销售收入 3,238.81 万
元,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重仅为 4.24%,公司对其不存在重大依赖;同时,2019
年天然气销售收入较 2018 年天然气销售收入增长 17.27%,公司并未因与天津云
途网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交易合作暂时中止而出现营业收入下滑等情形。综上所
述,发行人与天津云途网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暂时中止合作,不会对公司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5)获取主要客户的方式、主要客户是否建立合格供应商认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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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经营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的客户、LNG 贸易商以及互联网
平台运营商等,公司主要系通过主动市场开拓筛选以及客户主动联系洽谈等方式
获取客户。

公司主要客户已建立相关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其对供应商主要要求如下:依
法经营,有工商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有燃气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证等行业主
管部门要求的许可证明。

公司经营管理的加气站均具有工商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和行业主管部门颁
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证等经营资质。公司销售的 CNG、LNG 等天然
气产品,主要系从中石油下属单位采购或采购后经过物理加工制成,其产品均符
合国家标准 GB17820-2012 规定的天然气二类气标准。公司或产品均符合主要客
户的供应商管理制度要求。

(五)原材料采购及能源供应

1、气源供应

我国陆上绝大部分天然气开采及主干线管道输送均由中石油和中石化从事,
公司绝大部分天然气均直接采购自中石油下属单位。

公司向上游采购的天然气主要来源于塔里木油田。塔里木油田主要位于巴州
地区,是我国陆上第三大油气田和西气东输的主要气源地。报告期内,发行人主
要通过库尔勒石化路门站、轮台拉依苏门站、和静青松门站采购塔里木油田天然
气。塔里木油田累计发现油气藏 173 个,探明油气田 31 个,油气储量当量 27.2
亿吨。2018 年,塔里木油田年产天然气量为 266.2 亿立方米。根据国家自然资源
部预测的我国地质资源量和可采资源量比为 0.56,塔里木油田天然气剩余可采资
源量约为 7.17 万亿立方米,按照其目前的年产天然气量计算,其剩余可采年限
约 200 余年。

根据中石油天然气销售新疆分公司统计数据,上述门站供应其他客户的合同
量、单价以及发行人合同量、单价对比情况如下:

巴州中石油交气点主要城市燃气客户 2017-2019 年合同量统计
序 2019 年 4 月 2018 年 4 月 2017 年 1 月
交接点 燃气用户名称 单 位
号 -2020 年 3 月 -2019 年 3 月 -2018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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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新疆南天城建(集 合同量(万方) 23,550.00 26,081.00 27,000.00
1
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价(元/方) 1.11 1.09 0.99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 合同量(万方) 9,500.00 7,500.00 7,000.00
2
限公司巴州分公司
单价(元/方) 1.35 1.22 1.14
库尔勒 合同量(万方) 2,500.00 4,500.00 4,400.00
石化路 新疆利华绿原新能
3
门站 源有限责任公司
单价(元/方) 1.10 1.15 1.05

巴州瑞祥天然气投 合同量(万方) 1,500.00 2,000.00 1,900.00
4
资有限责任公司
单价(元/方) 1.39 1.25 1.15

合同量(万方) 16,925.00 22,637.41 25,585.04
5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单价(元/方) 1.22 1.14 1.07

巴州长岭燃气有限 合同量(万方) 2,100.00 2,300.00 2,300.00
1
公司
单价(元/方) 1.20 1.13 1.10

英轮县 合同量(万方) 1,000.00 1,100.00 800.00
巴州百盛燃气有限
轮台门 2
公司
站 单价(元/方) 1.25 1.13 1.18

合同量(万方) 1,803.00 2,372.09 1,413.12
3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单价(元/方) 1.23 1.14 1.17

新疆国泰鸿远能源 合同量(万方) 500.00 550.00 500.00
1
轮吐支 有限责任公司
单价(元/方) 1.34 1.15 1.18
干线 6
号阀室 合同量(万方) 3,387.00 2,678.50 3,384.53
2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单价(元/方) 1.26 1.13 1.10


报告期内,中石油塔里木油田通过对应门站向其他客户供应天然气的价格与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价格基本一致。因此,不存在供气价格不公允的情况。

为保证天然气稳定供应,公司采取了以下举措:

(1)发行人与中石油签订了天然气长期供气框架协议,同时,发行人每年
与中石油下属单位签订年度供气合同,合同中对采购天然气价格、供气量或供气
量确定方式、计量方式、质量要求、结算方式等事项进行约定;

(2)2019 年 12 月 9 日,发行人与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正式建立战略合
作关系并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将根据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需求向其供应天然气,用于天然气加工、输配、经营等领域;用
气性质包括居民用气和工业用气,用气范围包括生产液化天然气、供汽车加气和
居民生活用气等;天然气采购价格执行国家发改委门站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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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通过其他 LNG 生产商或贸易商直接采购 LNG,发行人按照自身业务
需要,与经营区域内的优质 LNG 供应商进行商谈,签订年度 LNG 采购合同,合
同中对计量方式、运输方式质量要求、结算方式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4)加快推进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作
为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之一,该工程的投资建设,将充分利用城市周边天然气
资源,同时消除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单一气源不稳定性所造成的不良影响,进
一步提高公司气源保障的稳定性。

2、报告期内,公司天然气采购情况

采购情况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天然气采购量(万 m3) 13,762.27 31,744.31 28,159.34 24,688.60
其中:中石油 13,397.54 31,161.13 28,086.66 24,649.04
其他 364.73 583.18 72.68 39.56
LNG 采购量(万 kg) 1,683.06 2,721.39 1,034.76 448.77
天然气采购金额(不含税,万元) 14,014.41 35,323.46 28,183.54 23,867.90
其中:中石油 13,545.83 34,517.91 28,073.77 23,816.60
其他 468.58 805.55 109.77 51.3
LNG 采购金额(不含税,万元) 5,299.82 9,971.75 4,138.84 1,190.40
天然气平均采购价格(元/m3) 1.02 1.11 1.00 0.97
其中:中石油 1.01 1.11 1.00 0.97
其他 1.28 1.38 1.51 1.30
LNG 平均采购价格(元/kg) 3.15 3.66 4.00 2.65

根据国家发改委于 2015 年 11 月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非居民用
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以及于 2018 年 5 月发布
的《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天然气价格实行基准门站价格管理,
供需双方可在基准门站价格一定浮动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公司报告期内天然气采购价格均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指导文件要求,并根据
中石油内部价格政策与上游供气单位协商确定。受市场整体供需情况、上游企业
价格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天然气平均采购价格逐年上升。

由于公司 LNG 工厂产能有限,每年都需要按计划检修,且在气源紧张时,
中石油短期供气量不足,基于市场供求关系及供应及时性考虑,公司从外部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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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 LNG、CNG。公司从外部采购的 LNG、CNG 均为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
符合商业逻辑,具有商业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外购 LNG 的基本情况如下:

2020 年 1-6 月
占当期
自产销售 外购
外购数量 外购金额 外购价格 是否
供应商 价格 LNG 金
(万 kg) (万元) (元/kg) 关联方
(元/kg) 额的比

哈密锦泰亿正通能
1,464.72 4,717.83 3.22 3.16 曾经是 89.02%
源开发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金华泉岭
81.81 250.18 3.06 3.16 否 4.72%
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小 计 1,546.53 4,968.01 3.21 3.16 - 93.74%
2019 年
哈密锦泰亿正通能
1,764.17 6,475.56 3.67 3.58 曾经是 64.94%
源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恒安顺租赁运
431.70 1,666.64 3.86 3.58 否 16.71%
输有限公司
宁夏大唐伟业物流
113.77 418.76 3.68 3.58 否 4.20%
有限公司
小 计 2,309.64 8,560.96 3.71 3.58 - 85.85%
2018 年
哈密锦泰亿正通能
921.63 3,728.38 4.05 3.98 曾经是 90.08%
源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金晖兆丰焦化
65.00 224.92 3.46 3.98 否 5.43%
有限公司
小 计 986.63 3,953.30 4.01 3.98 - 95.52%
2017 年
哈密锦泰亿正通能
134.13 404.30 3.01 2.63 曾经是 33.96%
源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锦泰亿正通化
140.68 339.41 2.41 2.63 曾经是 28.51%
工产品有限公司
敦煌市天然气有限
55.99 136.25 2.43 2.63 否 11.45%
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金华泉岭
36.51 91.10 2.50 2.63 否 7.65%
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霍尔果斯汇龙国际
30.10 76.31 2.54 2.63 否 6.41%
能源有限公司
克拉玛依新捷能源
28.01 71.89 2.57 2.63 否 6.04%
有限公司
小 计 425.42 1,119.27 2.63 2.63 - 9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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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新疆锦泰亿正通化工产品有限公司曾持有发行人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哈
密洪通 40%股权,而哈密锦泰亿正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新疆锦泰亿正通化工产品有限公
司受同一方实施重大影响。新疆锦泰亿正通化工产品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将哈密洪
通 40%股权转让给洪通股份,哈密洪通成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2、自产销售价格系公司对第三方销售的 LNG 出厂价格,系全年平均销售价格。

2019 年,公司自产 LNG 的销售价格略低于外购 LNG 价格,主要原因系当
期外部采购 LNG 的主要是哈密洪通,而哈密洪通从外部采购的 LNG 主要以到岸
价(含气价和运费)进行结算。从公司 LNG 工厂运至哈密洪通加气站的 LNG 运
费约 0.5 元/kg(LNG 工厂至哈密洪通加气站约 800 公里),公司自产 LNG 的销
售价格考虑运费因素后高于外购 LNG 价格,故其从外部采购;不同供应商的 LNG
价格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系 LNG 价格受市场供需影响,LNG 价格有一定的波
动起伏,不同期间采购的 LNG 存在一定的价格差异;

2018 年,公司自产 LNG 的销售价格略低于向哈密锦泰亿正通能源开发有限
公司采购的 LNG 价格,高于向新疆金晖兆丰焦化有限公司采购的 LNG 价格,由
于新疆金晖兆丰焦化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系焦炭、焦末、硫酸铵的生产及销售,而
LNG 作为其副产品,相较于管道天然气生产的 LNG,热值低,故其销售价格相
对较低;

2017 年,受“煤改气”工程的推进及国家对天然气政策方面支持等影响,
从 2017 年 10 月开始,市场上 LNG 销售价格大幅提高,公司从哈密锦泰亿正通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采购的 LNG 主要集中在 2017 年的 8-12 月,故向其采购的 LNG
价格相对较高,而与新疆锦泰亿正通化工产品有限公司等其他 LNG 供应商的交
易主要发生在 LNG 价格相对较低的 2017 年上半年,故与其交易价格相对较低;

综上所述,公司自产 LNG 销售价格与外购 LNG 价格相比,整体上较为接近,
基本一致;由于 LNG 价格主要受市场供需关系影响,同时,采购期间、运输距
离、采购区域、应急购销等相关因素都会影响 LNG 价格,故公司向不同供应商
采购的 LNG 价格存在一定的差异,公司外购的 LNG 均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
价格公允、合理。

报告期内,公司外购 CNG 的基本情况如下:

占当期外购
外购数量 外购金额
年份 供应商 CNG 金额的比
(万 m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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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64.54 118.76 51.68%
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 23.59 45.14 19.64%
2020 年
1-6 月 新疆博盛嘉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6.21 30.25 13.16%
霍尔果斯汇龙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14.15 28.25 12.30%
小 计 118.48 222.40 96.78%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 223.88 281.65 52.73%
2019 年 霍尔果斯汇龙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104.73 219.19 41.04%
小 计 328.61 500.85 93.77%
2018 年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 452.31 563.72 90.28%
2017 年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 220.64 272.47 84.13%

公司从外部采购 LNG、CNG 的主要供应商基本情况如下:

序 公司 成立 注册
股权结构 经营范围
号 名称 时间 资本
天然气、天然气设备、天然气车载气瓶充装的销售;
瓜州县凯源能 天然气管道、其他设施安装、维修;特种设备的安装、
敦煌市 源开发有限责 改造、维修(限车用燃气气瓶)及相关配件的销售;
天然气 1998. 500.00 任公司 52%、酒 供热服务、住宿、餐饮、停车、会议会展服务、房屋
1
有限责 8.20 万元 泉市天源能源 租赁,水上娱乐服务、玩具销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
任公司 开发有限责任 食品的销售、小吃加工销售、服装销售。液化天然气
公司 48% 销售,车辆清洁服务,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哈密锦 天然气【富含甲烷的】、甲醇;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泰亿正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2 类 1 项)(3 类);天然气行
2014. 2,000.00 何文波 50%、高
2 通能源 业技术服务;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电子
9.17 万元 方良 50%
开发有 产品、有色金属材料、日用百货、炊事用具、农畜产
限公司 品的销售
天然气、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的批发;石油制品、化
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材、日用百货、汽车
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矿产品、针纺织品的销售;批
发兼零售预包装兼散装食品;货物信息服务;商务咨
霍尔果
询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并开展边境小额
斯汇龙
2015. 2,000.00 郑而忠 30%、周 贸易,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
3 国际能
3.4 万元 福滨 70% 设备)、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容器)、大型物件运输
源有限
(二类)、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2 类 1 项)、
公司
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2 类 2 项)、经营性道路
货物运输(3 类)、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8 类);
煤炭销售、钢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天然气批发;危险货物道路运
输;城市燃气、能源项目投资;天然气液化装置、液
化天然气加气装置及输气管道工程的建设;燃气生产
克拉玛 和供应;货物与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维修及销售;
依新捷 2010. 22,000.0 新疆新捷股份 食品及饮料、石油制品、化工产品、电子产品、家庭
4
能源有 1.28 0 万元 有限公司 100% 用品、农产品、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销售;文化用品
限公司 出租及销售;油田技术、能源技术推广和应用服务、
社会经济咨询、移动业务代办、洗车服务;土地、机
械设备、房屋租赁;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石油和天然
气开采辅助活动、其他开采辅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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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徐和 2%、杨美
兰 10%、山东范
宁夏大
宸洁能科技有 危险货物运输(2 类 1 项);液化天然气贸易(无储
唐伟业 2017. 3,000.00
5 限公司 68%、宁 存);房屋、汽车租赁及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
物流有 10.25 万元
夏大唐房地产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限公司
开发有限公司
20%
乌鲁木
批发(无储存设施经营):天然气(富含甲烷的)(压
齐金华
缩的或液化的)、液化石油气、甲醇;运输代理服务;
泉岭石 2010. 50.00 万 陶道江 32%、野
6 机械设备、汽车、铁路运输设备租赁;社会经济咨询
油化工 4.8 元 泉岭 68%
服务(投资咨询除外),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有限公
销售:化工产品,建材,五金交电,日用品。

新疆恒 货物运输;汽车租赁;销售:石油气,天然气,易燃
安顺租 液体,甲醇甲醇(不含仓储),汽车配件、建材、五金、
2004. 600.00 黄艳 20%、肖良
7 赁运输 化工产品、机电产品、现代办公用品、农副产品。道
2.16 万元 80%
有限公 路普通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经营性道路危险货
司 物运输(2 类 1 项,3 类)(剧毒化学品除外)
新疆金 焦炭、焦末、煤焦油、硫酸铵、粗苯、硫磺的生产及
新疆金晖兆丰
晖兆丰 2012. 10,000.0 销售,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媒质、焦炭检测与化
8 能源股份有限
焦化有 7.26 0 万元 验,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涉及许可经营
公司 100%
限公司 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新疆锦
泰亿正 溶剂油、煤焦油、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压缩天
2012. 500.00 刘洁 75%、高妹
9 通化工 然气的销售;成品油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化工产
5.22 万元 妹 25%
产品有 品的销售。
限公司
成品油、石油液化气、天然气的销售;食品、饮料、
酒、干果(预包装)、烟(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的销
售;餐饮;住宿(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仓储服务;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3 类)
(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报刊杂志、音像制品的出租
中石油 及销售;石油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维修;与经营
新疆销 有关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绿化工程;润滑油、石
售有限 2014. 油化工、化工产品、管道生产建设所需物资设备、器
10 - -
公司巴 12.31 材、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家用电器、汽车配件、计
州分公 算机耗材、文体用品、电子产品、加油机、通讯器材、
司 电话卡的销售;洗车服务;农用物资、土特产、种子
(包装)、化肥的销售;土地、机械设备、房屋租赁;
计生用品、农业用地膜、母婴用品、消防器材、营养
保健品、水果、水产品、汽车销售;洗衣服务;旅游
服务;汽车修理与维护;代居民收水电费及其他费用;
代理保险;交通 IC 卡的销售

报告期内,上述供应商不存在主要为发行人提供产品的情形,与发行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亲属关系。

3、公司天然气入户安装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供应

公司天然气入户安装业务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PE 管及 PE 配件、调压箱、
气表、流量计、低压阀门及管路连接件等。

燃气设施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用气安全,为了保证原材料供应质量,降低综合
采购成本,公司专设了采购管理岗位,通过招投标确定准入定点供应商,对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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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的燃气设备、设施的采购实行计划申报、集中采购,其他辅助材料则授权各子公
司在股份公司确定的准入定点供应商中采购。

4、主要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

单位:万元、%
2020 年
项 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1-6 月
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 19,314.23 45,295.21 32,322.38 25,058.30
其中:天然气采购金额(不含税) 14,014.41 35,323.46 28,183.54 23,867.90
LNG 采购金额(不含税) 5,299.82 9,971.75 4,138.84 1,190.40
主营业务成本 24,917.89 58,528.80 45,978.22 36,635.14
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
77.51 77.39 70.30 68.40

其中:天然气采购金额占主营业务成本
56.24 60.35 61.30 65.15
的比重
LNG 采购金额占主营业务成本
21.27 17.04 9.00 3.25
的比重

2019 年公司当期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上年增加
7.09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由于 2017 年 7 月《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发
布后,受“煤改气”政策影响,我国天然气需求大幅增加,公司 LNG 产能不能
满足高峰时期天然气需求量,因此增加了对外采购 LNG。同时,我国 LNG 销售
价格在 2017 年第四季度迎来大幅增长,并在 2018 年和 2019 年保持在较高水平,
导致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成本整体上升。

5、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能源耗用主要为 LNG 工厂、CNG 加气业务的电力消耗。报告期内,公
司用电量、LNG 产量、CNG 销售量、单位 LNG 生产耗电量以及单位 CNG 销售
耗电量如下:

2020 年 1-6
项 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LNG 工厂用电量(万度) 3,520.74 7,676.80 7,615.96 7,343.49
加气站业务用电量(万度) 552.10 1,359.25 1,180.80 1,017.46
生产用电量总计(万度) 4,072.83 9,036.05 8,796.76 8,360.95
LNG 产量(万 kg) 4,597.12 11,451.83 10,686.73 10,753.73
CNG 销售量(万 m) 3,824.49 9,058.69 7,269.48 6,4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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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LNG 生产用电量(度/kg) 0.77 0.67 0.71 0.68
单位 CNG 销售用电量(度/m) 0.14 0.15 0.16 0.16

报告期内,公司 LNG 工厂用电量分别为 7,343.49 万度、7,615.96 万度、
7,676.80 万度和 3,520.74 万度,2018 年 LNG 工厂用电量较上年上升 3.71%,生
产单位 LNG 用电量较上年有所增加,其主要是受我国 2018 年春季天然气供应紧
张局面以及天然气“压非保民”政策影响,公司 LNG 工厂在 2018 年上半年未能
持续保持恒定满负荷生产状态,主要机器设备在产量波动的情况下较平常稳定工
作状态单位用电量提高所致。2020 年 1-6 月单位 LNG 生产用电量较去年增加较
多,主要系由于新冠疫情影响,公司 LNG 产量下降较多所致。

6、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占当期营业
金额
年度 供应商 内 容 成本比重
(万元)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天然气采购 13,451.25 53.65
LNG 采购
哈密锦泰亿正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4,818.30 19.22
及运输
2020年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电力采购 1,461.07 5.83
1-6月 张家港中集圣达因低温装备有限公
设备采购 1,129.20 4.50

河北慧星调压器有限公司 设备采购 590.91 2.36
合 计 - 21,450.74 85.55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天然气采购 34,517.91 58.77
LNG 采购
哈密锦泰亿正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7,565.40 12.88
及运输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电力采购 3,309.95 5.64
2019年
计量撬、调
河北慧星调压器有限公司 1,872.25 3.19
压计量撬等
新疆恒安顺租赁运输有限公司 LNG 采购 1,666.64 2.84
合 计 - 48,932.15 83.32
2018年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天然气采购 28,073.77 60.58
LNG 采购
哈密锦泰亿正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5,616.51 12.12
及运输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电力采购 3,208.35 6.92
新疆国泰鸿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管输成本 492.56 1.06
新疆金晖兆丰焦化有限公司 LNG 采购 224.92 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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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37,616.11 81.17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天然气采购 23,816.60 63.80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电力采购 3,031.16 8.12
新疆恒安顺租赁运输有限公司 LNG 运输 1,285.21 3.44
2017 年
新疆国泰鸿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管输成本 441.92 1.18
哈密锦泰亿正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LNG 采购 404.30 1.08
合 计 - 28,979.18 77.63

(1)前五大供应商发生变化及采购金额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主要供应商总体上比较稳定。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是
天然气,中石油作为公司主要天然气供应商,报告期内随着公司规模的增加,采
购金额相应增加;报告期内,由于公司 LNG 产能有限,为满足公司客户需求及
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外购 LNG 及 LNG 运输服务有所增加,主要包括哈密锦泰亿
正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疆恒安顺租赁运输有限公司、新疆金晖兆丰焦化有限
公司和宁夏大唐伟业物流有限公司等供应商;公司消耗的主要能源为电,主要供
应商系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巴州供电公司,当期采购的电量与公司生产经营规
模相匹配。

(2)主要供应商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如下:

①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石油是中国油气行业占主导地位的最大的油气生产和销售商,是中国销售
收入最大的公司之一,也是世界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中石油注册资本为 18,302,097.78 万元,主要股东为中国石油集团(80.25%)、香
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11.42%)等。2018 年营业收入为 23.54 万亿。
由于中石油近年来进行了内部业务调整和机构改革,公司从塔里木油田采购天然
气的年度采购合同的签订方及结算方依次变更为中石油天然气销售塔里木分公
司(中石油西部管道销售分公司)、中石油天然气销售西部分公司和中石油天然
气销售新疆分公司;报告期内,公司除从以上中石油单位采购绝大部分天然气外,
还从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等采购部分
天然气。上述公司均为中石油下属分公司,非独立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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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新疆分公司

成立时间 2018 年 11 月 30 日
在授权范围内组织、管理、调配本公司体系内的天然气销售业务;石油
营业范围 化工及相关工程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是否是关联方 否

B、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成立时间 2000 年 01 月 01 日
石油、天然气勘查、生产、销售,炼油,化肥生产销售;生产:汽油、
营业范围 柴油、液化石油气、液氨、液氧、天然气、原油、凝析油、稳定轻烃、
硫磺;石油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营。
是否是关联方 否

C、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成品油、石油液化气、天然气的销售;食品、饮料、酒、干果(预包装)、
烟(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的销售;餐饮;住宿(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仓
储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3 类)(仅限分
支机构经营);报刊杂志、音像制品的出租及销售;石油机械设备及配件
的销售、维修;与经营有关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绿化工程;润滑油、
石油化工、化工产品、管道生产建设所需物资设备、器材、日用百货、
营业范围
办公用品、家用电器、汽车配件、计算机耗材、文体用品、电子产品、
加油机、通讯器材、电话卡的销售;洗车服务;农用物资、土特产、种
子(包装)、化肥的销售;土地、机械设备、房屋租赁;计生用品、农业
用地膜、母婴用品、消防器材、营养保健品、水果、水产品、汽车销售;
洗衣服务;旅游服务;汽车修理与维护;代居民收水电费及其他费用;
代理保险;交通 IC 卡的销售。
是否是关联方 否

②哈密锦泰亿正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 年 07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股权结构 何文波 50%,高方良 50%
天然气【富含甲烷的】、甲醇;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2
营业范围 类 1 项)(3 类);天然气行业技术服务;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机械设备、
电子产品、有色金属材料、日用百货、炊事用具、农畜产品的销售。
经营规模 营业收入约 1.5 亿元(2018 年)
是否是关联方 曾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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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巴州供电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12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
股权结构 -
输电;供电;职工教育培训,投资与资产管理;发、供电设备检修及技
术改造;与供电有关的研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服务;本系统建设工程
营业范围
所需的成套设备、金属材料、机电产品、仪器仪表、建材、其他化工产
品的销售;电力行业专用器材的调拨、销售。
经营规模 营业收入约 345,000 万元(2018 年)
是否是关联方 否
注: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电力主要来源于公司 LNG 工厂所属地的国网新疆电力有限
公司巴州供电公司,另外,公司还从经营管理的各个加气站所属地的各个供电公司采购少部
分电力。

④新疆国泰鸿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10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股权结构 新疆冠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56%、赵迪存 39%、张传伟 5%
营业范围 天然气批发、零售,天然气储输及应用技术开发。
经营规模 营业收入约 1,000 万元(2018 年)
是否是关联方 否

⑤新疆金晖兆丰焦化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 年 07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股权结构 新疆金晖兆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00%
焦炭、焦末、硫酸铵的生产及销售,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不含危险
营业范围
化学品),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经营规模 年产 7 万吨 LNG(日产 30 万方天然气)
是否是关联方 否

⑥新疆恒安顺租赁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4 年 02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
股权结构 肖良 80%、黄艳 20%
营业范围 货物运输;汽车租赁;销售:石油气,天然气,易燃液体,甲醇甲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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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仓储),汽车配件、建材、五金、化工产品、机电产品、现代办公用品、
农副产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
输(2 类 1 项,3 类)(剧毒化学品除外)。
经营规模 营业收入约 3,000 万元(2018 年)
是否是关联方 否

⑦河北慧星调压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1 年 04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9,700.00 万元
股权结构 孟繁群 57.81%、孟凡坤 14.06%、孟凡龙 14.06%、孟繁伟 14.06%
燃气调压器设备、燃气表箱、阀门类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销售;
远程数据采集检测仪器设备的安装、销售;A2 级第三类低中压容器、A
营业范围 级元件组合装置的生产和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
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经营规模 营业收入约 10,000 万元(2018 年)
是否是关联方 否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稳定。发行人子公司哈密洪通在销售 LNG 时,
由于市场供求关系,洪通股份 LNG 产能有限,不能保证随时供应,在市场需要
的情况下,哈密洪通就近向哈密锦泰亿正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采购。哈密锦泰亿
正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密洪通曾经的少数股东新疆锦泰亿
正通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受同一方实施重大影响。

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与上述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主要关联方或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在上述
供应商中无持股、投资等情况。

(六)安全生产情况

天然气属于易燃易爆品,如果燃气设施发生泄漏,则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等
事故。安全生产历来是天然气经营企业的工作重点。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1、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采取的措施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目前公司已建立、健全三级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第一级为公司级安全管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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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机构。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副
总经理、安全总监担任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公司高管及各经营单位负责人组
成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公司设专门的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环保部。
第二级为子公司级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生产经营单位成立子公司级安全生产委
员会,由子公司总经理担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各部门及基层单位负责人为安
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专门设立在公司安全部。第三级为加
气站级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站长为该站第一负责人,也是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成员,各站设兼职安全员及班组长,对站内安全工作全面管理。

(2)安全生产制度建设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法
律规范、规章规程,同时编制和完善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
理制度》、《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且每年定期进行修订,
使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得到更新和完善,更具有可操作性;通过修订、完善安全管
理制度,明确各安全管理机构、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规范安全生产行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制度执行情况

①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建立健全了横向覆盖
公司各部门,纵向自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至各生产经营单位基层员工的安全生产
责任制,切实做到了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每年年初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与
公司各部门及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各部门负责人及
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按照安全指标进行全面分解,与下属部门及员工层层签
订,切实做到人人头上有指标;年终根据全年《安全目标责任书》考核细则对安
全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比,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序发展。

②制定安全工作计划

公司安全环保部每年 12 月底根据各项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结合
安全管理现状,全面制定下一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包括目标职责、制度建设、
培训教育、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事故与应急、环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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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安全活动、持续改进等方面;同时公司定期组织召开各级安全生产工
作会议,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定期组织开展节前安全检查、季度安全检查考
核、专项安全检查、特殊时期安全专项检查、每月定期组织开展主管级安全培训
教育、应急演练工作;年终对安全生产四项管理制度全面修订、各项法律法规及
标准规范进行梳理评价、安全责任指标进行全面修订和优化,确保安全管理工作
得到持续改进。

③安全培训教育

公司每月召集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管参加安全培训交流会议,现场交流安
全管理经验和心得,共同提高和进步的同时,按照年度培训计划,有针对性的对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和标准进行相关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自身安全
技术和管理水平。各生产经营单位每月组织一次培训,基层单位每周组织一次班
组活动,主要采取多种活动方式,召集班组成员集体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提升班
组成员的风险隐患辨识能力等。

④安全检查及考核

公司安环部年初制定了详实的安全检查计划,以节假日检查、季节性检查、
专项检查、综合性检查及季度考核的方式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查活动,以互
检的方式促进和带动各单位不同层次的安全管理水平共同进步,共同提高,也是
各单位安全管理水平透明化,隐患整改结果公开化的见证;安环部根据隐患整改
回执的内容,对现场隐患逐个进行复查验收,逐个消单,达到隐患整改形成闭环。
根据不同时期的安全管理现状,公司安环部及时对《安全生产综合检查考核表》
进行修订,充分保证考核指标的适用性;年终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中
各项指标以及季度考核平均得分对各生产经营单位的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使
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的促进。

⑤安全事故及应急救援

公司根据各生产经营单位不同的工作环境,合理的制定了年度应急演练计
划,各生产经营单位每月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演练,每年度组织两次综合应急演练,
公司安环部不定期对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应急演练效果,及时纠正存在的问
题,保证应急演练更趋于实战,职工能够及时有效、有条不紊地处置各类突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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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况。

在应急物资配备方面,公司投入大量资金按照生产和经营的规模以及应急处
置必须配备标准,配备了各类应急物资和装备,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测,确保
物资专人管理并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对应急物资进行定制化管理,确保发生紧急
情况后能够及时发现和使用,为事故救援争取宝贵的时间。

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每年进行一次自评、三年进行一次修订评
审,确保应急预案的充分有效性以及可操作性。公司本部每月组织 2 次现场处置
演练,主要针对本部办公大楼火灾消防应急处置演练、恐怖袭击紧急疏散演练、
地震灾害紧急疏散演练等。各生产经营单位每年组织开展 2 次综合性应急演练。
通过生产经营单位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将各类方案缩减为现场应急处置卡片,作
业人员随身携带,作业场所明显位置悬挂,使应急处置程序和流程简单易懂便于
掌握。

对于安全事故的有效控制,公司制作各种类型事故案例宣传片组织全员观
看,大厅屏幕播放,使事故警示教育潜移默化的深入人心,使事故案例教育成为
员工经常性教育的必修课。

⑥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公司各子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
署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共计 7 项,具体情况
如下:


公司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级别 有效期

(新)AQBWH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 安全生产标准化 2018.04.28-
1 巴州洪通
0540 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级企业(B++) 2021.04
和静洪通返修桥 新 AQBWHⅢ 巴州安拓注册安全工程 安全生产标准化 2019.08.16-
2
加气站 201900013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三级企业 2022.08.15
和静洪通园区联 新 AQBWHⅢ 巴州安拓注册安全工程 安全生产标准化 2019.03.30-
3
合加气站 201900005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三级企业 2022.03.29
和静洪通巴仑台 新 AQBWHⅢ 巴州安拓注册安全工程 安全生产标准化 2019.03.30-
4
加气站 201900004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三级企业 2022.03.29
轮台洪通轮台县
AQBWHⅢ 巴州安拓注册安全工程 安全生产标准化 2018.12.29-
5 西环路联合加气
201800024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三级企业 2021.12.28

新源洪通通汇加 AQBIIIWH(伊)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安全 安全生产标准化 2017.12.20-
6
气站 201700032 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级企业(危化) 2020.12
AQBSH(呼) 呼图壁县住房和城乡建 安全生产标准化 2019.05.08-
7 呼图壁洪通
2019001 设局 三级企业 2022.05


1-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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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取得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建设等级证明》情况如下:

序 经营 达标
持证人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证书类别 有效期
号 类型 等级
新疆维吾尔自治
道路 道路危险 2018.08.13-
1 尉犁洪通 2018-32-107385 区汽车产品质量 二级
运输 货物运输 2021.08.12
监督检验站

2、安全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安全投入分别为 1,308.22 万元、1,721.76 万元、1,974.65 万
元和 724.11 万元。未来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新材料、新技术
的应用,公司将持续加大对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投入。

3、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受到安全生产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截至
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相关主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
具的证明文件,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未发生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因违反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也不存在正被立案调
查的情形。

(七)环境保护情况

1、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况

LNG 和 CNG 是公认的清洁能源,其燃烧过程中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及粉尘
排放量远低于其他主要化石能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不涉及天然气的燃烧,仅对
天然气进行调压、压缩、液化、过滤、输送等物理操作,不存在产品的再加工及
新物质的生成及排放。

公司经营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工艺废气、废油。经相关有资质部门检测,
公司废气排放低于国家排放标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按照正规程序交于有资
质且在相关部门备案过的企业进行处理。公司污染物排放达标并按照国家相关标
准进行处理。公司生产经营中的主要污染物的产生主体为公司 LNG 工厂和加气
站。公司生产经营中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量、环保设施及其处理能力及实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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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处置单位资质情况具体如下:

(1)生产经营中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量

污染物 排放量 涉及的生产环节
生产废水 300吨/年 干燥塔脱水
废水
生活污水 4720吨/年 生活污水
脱碳单元再生塔废
120标准立方米/小时 脱碳单元再生塔产生的废气

废气
火炬燃烧、加气枪泄压、设备检修放
非甲烷总烃 0.18毫克/立方米
散的废气
废干燥剂 3.5吨/次 干燥剂为分子筛,每6年换一次
固废 废油 300 千克/年 压缩机润滑油
生活垃圾 40.15 吨/年 日常生活垃圾
噪声源:电机透平机、原料气压缩机、
噪音 达标
冷剂压缩机、加热炉、各类机泵

(2)环保设施及其处理能力及实际运行情况

数量 实际运行
类别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实际处理能力
(套/台) 情况
生产废水 重烃回收罐 50 立方米 1 200 立方米/年 正常运行
火炬 V-12101 1 30 立方米/年 正常运行
废气 0.5 立方米/小时-1 立
放散管 - 每加气站 1 套 正常运行
方米/小时
分子筛、活性炭、废
危险废物暂
固废 100 平方米 1 油交有危险废物处置 不适用
存间
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司通过将相关机器设备存放房间进行隔声、减震,以达到降噪标准;生活
污水统一进入城市污水管网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垃圾场站设有垃圾箱由
环卫及时回收处理。

(3)公司固废处置单位资质

公司 LNG 生产和 CNG 压缩机产生的相关固废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
位回收处置。

报告期 处置单位名称 资质证书名称和编号 废物类别 有效期限
2017 年-2020 轮台三和源石油技术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HW08 废 2016.09.22-
年 1-6 月 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6528220015 矿物油 2021.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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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保部门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截至本招
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相关主管环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报
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没
有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情况,也不存在
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八)经营业务所需资质情况

根据我国燃气行业有关规定,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需取得的主要资质如下表所
示:

项 目 资质名称
《营业执照》
加气站 《燃气经营许可证》
《气瓶充装许可证》
《营业执照》
《燃气经营许可证》
加气母站
《气瓶充装许可证》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营业执照》
LNG 工厂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营业执照》
运输公司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燃气经营许可证》
城镇燃气输配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高压管线)

1、《燃气经营许可证》

根据 201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要求,国家对燃气经
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
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 38 项,公司及其他
1-1-188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经营区域的子公司(含加气站)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发证机关 许可证号 经营区域 经营类别 有效期
库尔勒市住房和城 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管 2018.01.09-
1 洪通股份 rq00615 库尔勒市
乡建设局 道天然气 2021.01.09
洪通股份人民
库尔勒市住房和城 2018.08.27-
2 西路洪通加气 rq00613 库尔勒市 天然气汽车加气站
乡建设局 2021.08.27

洪通股份团结
库尔勒市住房和城 2018.08.27-
3 南路洪通加气 rq00614 库尔勒市 天然气汽车加气站
乡建设局 2021.08.27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
洪通股份巴州 库尔勒经济 CNG,LNG 天然气批 2019.09.09-
4 发区管理委员会规 rq01833
销售分公司 技术开发区 发,天然气零售等 2022.09.08
划建设局
对天然气加气站,天然
气压缩站的投资,天然
气器具 维修、 管道输
送。批发零售:天然气,
天然气器具及配件,石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
库尔勒经济 油钻采 专用设 备及配 2019.09.09-
5 巴州洪通 发区管理委员会规 rq01480
技术开发区 件、石油助剂、其他机 2022.09.08
划建设局
械设备及电子产品、其
他化工产品、建材、钢
材、有色金属材料、五
金交电、润滑油、其他
日用品。
对天然气加气站,天然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 气压缩站的投资,天然
巴州洪通工业 库尔勒经济 2019.09.29-
6 发区管理委员会规 rq01528 气器具 维修、 管道输
园加气站 技术开发区 2022.09.28
划建设局 送。(依法工商部门经
批准项目)
和静县住房和城乡 2018.05.22-
7 和静洪通 rq01243 和静县 管道天然气
建设局 2021.05.21
和静洪通巴仑 和静县住房和城乡 2018.05.22-
8 rq01882 和静县 汽车加气站
台加气站 建设局 2021.05.21
和静洪通返修 和静县住房和城乡 2018.05.22-
9 rq01244 和静县 汽车加气站
桥加气站 建设局 2021.05.21
和静洪通孔雀 和静县住房和城乡 2018.05.22-
10 rq01247 和静县 汽车加气站
加气站 建设局 2021.05.21
和静洪通和静
和静县住房和城乡 2018.05.22-
11 县青松路加气 rq01246 和静县 汽车加气站
建设局 2021.05.21

和静洪通园区 和静县住房和城乡 2018.05.22-
12 rq01245 和静县 汽车加气站
联合加气站 建设局 2021.05.21
和静洪通巴音
和静县住房和城乡 和静县巴音 J 燃气汽车加气站、G 2019.11.14-
13 布鲁克镇联合 rq00287
建设局 布鲁克镇区 管道燃气 2022.11.13
加气站
尉犁县住房和城乡 2018.03.12-
14 尉犁洪通 rq01822 尉犁县 车用加气,民用燃气
建设局 2021.03.11
尉犁洪通孔雀 尉犁县住房和城乡 2020.01.08-
15 rq00916 尉犁县 车用加气,民用燃气
路加气站 建设局 2023.01.07
尉犁洪通城南 尉犁县住房和城乡 2020.01.08-
16 rq00917 尉犁县 车用加气、民用燃气
加气站 建设局 2023.01.07
轮台县住房和城乡 天然气加气站、液化天 2019.03.12-
17 轮台洪通 rq01834 轮台县
建设局 然气零售批发 2022.03.11




1-1-189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轮台洪通轮台
轮台县住房和城乡 天然气安装、销售,汽 2017.11.02-
18 县西环路联合 rq00408 轮台县
建设局 车加气 2020.11.01
加气站
轮台洪通阳霞 轮台县住房和城乡 天然气安装、销售,汽 2017.11.02-
19 rq01778 轮台县
加气站 建设局 车加气 2020.11.01
和硕县住房和城乡 G 管道燃气;J 燃气汽 2019.04.30-
20 和硕洪通 rq01592 和硕县
建设局 车加气站 2022.04.29
和硕洪通高速
和硕县住房和城乡 G 管道燃气;J 燃气汽 2020.03.21-
21 公路油气合建 rq01599 和硕县
建设局 车加气站 2023.03.20
北站
和硕洪通高速
和硕县住房和城乡 G 管道燃气;J 燃气汽 2020.03.21-
22 公路油气合建 rq01600 和硕县
建设局 车加气站 2023.03.20
南站
和硕洪通塔哈 和硕县住房和城乡 G 管道燃气;J 燃气汽 2019.02.16-
23 rq01585 和硕县
其加气站 建设局 车加气站 2022.02.16
和硕洪通乌什 和硕县住房和城乡 G 管道燃气;J 燃气汽 2019.02.16-
24 rq01586 和硕县
塔拉加气站 建设局 车加气站 2022.02.16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管 2019.04.24-
25 哈密洪通 pz00568 哈密地区
第十三师建设局 道天然气 2022.04.23
哈密洪通骆驼 哈密市伊州区住房 哈密市伊州 2019.12.27-
26 rq01011 LNG 汽车加气(J)
圈子加气北站 和城乡建设局 区 2022.12.27
哈密洪通骆驼 哈密市伊州区住房 哈密市伊州 2019.12.27-
27 rq01010 LNG 汽车加气(J)
圈子加气南站 和城乡建设局 区 2022.12.27
哈密洪通骆驼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LNG、L-CNG 气化民 2019.05.05-
28 rq01574 哈密地区
圈子加气南站 第十三师建设局 用气加气站 2022.05.05
哈密洪通淖毛 伊吾县住房和城乡 伊吾县淖毛 2019.12.16-
29 rq01989 LNG 车用燃气零售
湖加气站 建设局 湖镇 2022.12.16
哈密洪通星星 哈密市伊州区住房 哈密市伊州 2019.12.27-
30 rq01008 LNG 汽车加气(J)
峡加气北站 和城乡建设局 区 2022.12.27
哈密洪通星星 哈密市伊州区住房 哈密市伊州 2019.12.27-
31 rq01009 LNG 汽车加气(J)
峡加气南站 和城乡建设局 区 2022.12.27
哈密洪通白山 哈密市伊州区住房 2020.06.18-
32 rq01295 哈密市 LNG 汽车加气(J)
泉加气北站 和城乡建设局 2023.06.18
哈密洪通白山 哈密市伊州区住房 2020.06.18-
33 rq01296 哈密市 LNG 汽车加气(J)
泉加气南站 和城乡建设局 2023.06.18
玛纳斯洪通
玛纳斯县住房和城 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 2019.04.20-
34 (乐土驿镇加 rq01810 玛纳斯县
乡建设局 气、车用加气 2020.10.25
气站)
呼图壁洪通
呼图壁县住房和城 呼图壁县五 2019.04.22-
35 (五工台洪通 rq00955 燃气汽车加气
乡建设局 工台镇 2022.04.21
加气站)
若羌洪通(重
若羌县住房和城乡 2019.09.06-
36 工业园区加气 rq00163 若羌县 燃气汽车加气
建设局 2022.09.05
站)
且末洪通(巴
且末县住房和城乡 2017.12.07-
37 格艾日克乡加 rq00924 且末县 燃气汽车加气
建设局 2020.12.07
气站)
新源洪通通汇 新源县住房和城乡 新源县则克 2018.09.17-
38 rq01078 燃气汽车加气
加气站 建设局 台镇 2021.09.16

2、《气瓶充装许可证》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气瓶安全监
察规定》、《气瓶充装许可规则》中相关要求,从事气瓶充装工作的单位需取得省
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

1-1-190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31 项,经营管
理的 31 座加气站均已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充装介质类
序号 持证人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充装介质名称 有效期

洪通股份人民 新疆维吾尔自治 压 缩 天 然 气
2018.11.09-
1 西路洪通加气 TS652-2023 区质量技术监督 压缩气体 ( CNG 车 用 气
2023.01.05
站 局 瓶)
洪通股份团结 新疆维吾尔自治 压 缩 天 然 气
2018.11.07-
2 南路洪通加气 TS651-2023 区质量技术监督 永久气体 ( CNG 车 用 气
2023.01.05
站 局 瓶)
新疆维吾尔自治
洪通股份巴州 压缩天然气(仅 2018.04.08-
3 TS417-2021 区质量技术监督 压缩气体
销售分公司 限车用气瓶) 2021.01.26

新疆维吾尔自治
巴州洪通工业 压缩气体 压缩天然气 2020.08.21-
4 TS4265011-2024 区市场监督管理
园加气站 液化气体 液化天然气 2024.08.20

新疆维吾尔自治
和静洪通孔雀 压缩天然气(仅 2018.01.24-
5 TS487-2022 区质量技术监督 压缩气体
加气站 限车用气瓶) 2022.04.16

液化-压缩天然
新疆维吾尔自治 压缩气体 气(仅限车用气
和静洪通巴仑 2018.09.07-
6 TS978-2022 区质量技术监督 低温液化气 瓶)
台加气站 2022.09.04
局 体 液化天然气(仅
限车用气瓶)
液化-压缩天然
新疆维吾尔自治 气(仅限车用气
和静洪通园区 压缩气体 2019.03.22-
7 TS1061-2023 区市场监督管理 瓶)
联合加气站 低温液化气 2024.02.15
局 液化天然气(仅
限车用气瓶)
和静洪通和静 新疆维吾尔自治
压缩天然气(仅 2017.07.21-
8 县青松路加气 TS824-2021 区质量技术监督 压缩气体
限车用气瓶) 2021.09.10
站 局
液化-压缩天然
新疆维吾尔自治 压缩气体 气(仅限车用气
和静洪通返修 2018.09.18-
9 TS977-2022 区质量技术监督 低温液化气 瓶)
桥加气站 2022.09.03
局 体 液化天然气(仅
限车用气瓶)
和静洪通巴音 新疆维吾尔自治
压缩气体、液 压缩天然气、液 2019.11.06-
10 布鲁克镇联合 TS4265111-2021 区市场监督管理
体 化天然气 2021.06.06
加气站 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
尉犁洪通城南 压缩天然气(仅 2017.11.06-
11 TS825-2021 区质量技术监督 压缩气体
加气站 限车用气瓶) 2021.09.10

新疆维吾尔自治
尉犁洪通孔雀 压缩天然气(仅 2018.01.24-
12 TS418-2022 区质量技术监督 压缩气体
路加气站 限车用气瓶) 2022.04.16

压缩天然气(仅
轮台洪通轮台 新疆维吾尔自治 压缩气体
限车用气瓶) 2019.02.14-
13 县西环路联合 TS1072-2023 区市场监督管理 低温液化气
液化天然气(仅 2023.02.15
加气站 局 体
限车用气瓶)
新疆维吾尔自治
轮台洪通阳霞 2019.12.30-
14 TS42651224-2024 区市场监督管理 压缩气体 压缩天然气
加气站 2024.02.28

和硕洪通高速 新疆维吾尔自治 压缩气体 压缩天然气(仅 2017.03.29-
15 TS4265092-2021
公路油气合建 区质量技术监督 低温液化气 限车用气瓶) 2021.03.28

1-1-191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北站 局 体 液化天然气(仅
限车用气瓶)
压缩天然气(仅
和硕洪通高速 新疆维吾尔自治 压缩气体
限车用气瓶) 2017.03.29-
16 公路油气合建 TS4265093-2021 区质量技术监督 低温液化气
液化天然气(仅 2021.03.28
南站 局 体
限车用气瓶)
低温液化天然气
新疆维吾尔自治 低温液化气 (仅限车用气
和硕洪通塔哈 2016.11.29-
17 TS823-2021 区质量技术监督 体 瓶)
其加气站 2021.09.10
局 永久气体 压缩天然气(仅
限车用气瓶)
新疆维吾尔自治
和硕洪通乌什 车用压缩天然气 2016.10.30-
18 TS735-2021 区质量技术监督 永久气体
塔拉加气站 (车用 CNG) 2021.01.08

新疆维吾尔自治 液 化 天 然 气
哈密洪通星星 2016.11.07-
19 TS1300-2020 区质量技术监督 永久气体 (LNG)车用气
峡加气南站 2020.11.06
局 瓶
新疆维吾尔自治 液 化 天 然 气
哈密洪通星星 2016.11.07-
20 TS1298-2020 区质量技术监督 永久气体 (LNG)车用气
峡加气北站 2020.11.06
局 瓶
新疆维吾尔自治 液 化 天 然 气
哈密洪通骆驼 低温液化气 2016.11.07-
21 TS1299-2020 区质量技术监督 (LNG)车用气
圈子加气北站 体 2020.11.06
局 瓶
新疆维吾尔自治 液 化 天 然 气
哈密洪通骆驼 低温液化气 2016.11.07-
22 TS1301-2020 区质量技术监督 (LNG)车用气
圈子加气南站 体 2020.11.06
局 瓶
新疆生产建设兵
哈密洪通骆驼 TS465033(BT) 冷冻液化气 冷冻液化天然气 2019.09.17-
23 团市场监督管理
圈子加气南站 -2023 体 (LNG) 2023.09.16

新疆维吾尔自治 液 化 天 然 气
哈密洪通淖毛 2016.11.07-
24 TS1305-2020 区质量技术监督 永久气体 (LNG)车用气
湖加气站 2020.11.06
局 瓶
哈密洪通燃气 新疆维吾尔自治
2020.06.08-
25 有限公司白山 TS42651657-2024 区市场监督管理 液化气体 液化天然气
2024.06.07
泉加气南站 局
哈密市洪通燃 新疆维吾尔自治
2020.06.08-
26 气有限公司白 TS42651658-2024 区市场监督管理 液化气体 液化天然气
2024.06.07
山泉加气北站 局
液化天然气(仅
新疆维吾尔自治 低温液化气
限车用气瓶) 2017.10.09-
27 玛纳斯洪通 TS4265135-2021 区质量技术监督 体
压缩天然气(仅 2021.10.08
局 压缩气体
限车用气瓶)
液化-压缩天然
新疆维吾尔自治 压缩气体 气(仅限车用气
2017.06.16-
28 呼图壁洪通 TS4265115-2021 区质量技术监督 低温液化气 瓶)
2021.06.15
局 体 液化天然气(仅
限车用气瓶)
液化-压缩天然
新疆维吾尔自治 压缩气体 气(仅限车用气
若羌洪通重工 2019.03.22-
29 TS1076-2023 区市场监督管理 低温液化气 瓶)
业园区加气站 2023.03.18
局 体 液化天然气(仅
限车用气瓶)
液化-压缩天然
且末洪通巴格 新疆维吾尔自治 压缩气体 气(仅限车用气
2019.03.22-
30 艾日克乡加气 TS1077-2023 区市场监督管理 低温液化气 瓶)
2023.03.18
站 局 体 液化天然气(仅
限车用气瓶)



1-1-192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液化天然气(仅
新疆维吾尔自治 低温液化气 限车用气瓶)
新源洪通通汇 2017.06.13-
31 TS739-2021 区质量技术监督 体 液化-压缩天然
加气站 2021.01.05
局 压缩气体 气(仅限车用气
瓶)

3、《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中相关要
求,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工作的单位需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取得《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4 项,
具体情况如下:

序 充装介质 充装介质
持证人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设备品种 有效期
号 类别 名称
洪通股份 新疆维吾尔
2019.07.19-
1 巴州销售 TS965086-2023 自治区市场 长管拖车 压缩气体 压缩天然气
2023.07.22
分公司 监督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
冷冻液化气 2019.07.19-
2 巴州洪通 TS965085-2023 自治区市场 汽车罐车 液化天然气
体 2023.07.22
监督管理局
轮台洪通
新疆维吾尔
轮台县西 2019.08.09-
3 TS965087-2023 自治区市场 长管拖车 压缩气体 压缩天然气
环路联合 2023.08.08
监督管理局
加气站
和静洪通
新疆维吾尔
和静县青 2019.11.19-
4 TS9265164-2023 自治区市场 长管拖车 压缩气体 压缩天然气
松路加气 2023.11.18
监督管理局


4、《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相关要求,
非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需要取得省级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目前,公司经营范围内有一家子公
司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取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如下:


持证人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许可范围 有效期

新 WH 安许证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 液化天然气 12 万 2017.12.08-
1 巴州洪通
【2018】00334 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吨/年 2020.12.07


1-1-193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5、《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证》的单位包括《危险化学品目录》所列范围内的生产企业。目前,公司经营范
围内有一家子公司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子公司持有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
登记证》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持证人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登记品种 有效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0.05.13-
1 巴州洪通 652810030 危险化学品登记注 液化天然气
2023.05.12
册管理办公室

6、《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相关规定,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
的企业需取得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目前,公司经
营范围内有一家子公司需要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取得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情况如下:


持证人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经营范围 有效期

巴音郭楞蒙 道路普通货物运
新交运管许可
尉犁洪 古自治州道 输经营性道路危 2020.02.04-
1 巴字
通 路运输管理 险货物运输(2 类 2024.02.03
652823004379
局 1 项)

7、《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危险
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办法》中相关要求,
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需包括压力等级大于 4.0Mpa 高压输
送天然气管线。目前,公司的四个子公司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子公司持有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持证人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经营方式 许可范围 有效期限




1-1-194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使用长输管道经营危险化学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 品:天然气(石化路加气站-
新巴危化经字 2019.01.03-
1 巴州洪通 州安全生产监督管 批发 康 盛 路 调 压 撬 ), 长 度
【2019】000001 2022.01.02
理局 3.05km,压力 4.0MPa,最大
年供气量 4 亿立方
使用长输管道经营危险化学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 品(国泰门站至静河酒厂高
新巴危化经字 2018.09.07-
2 和静洪通 州安全生产监督管 批发、零售 压 燃 气 主 线 ): 天 然 气 ,
【2018】000061 2021.09.06
理局 11.34km,最大年输送量 1 亿
立方
使用长输管道经营危险化学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
新巴危化经字 品(库尉天然气输送管道): 2018.09.20-
3 尉犁洪通 州安全生产监督管 批发、零售
【2018】000063 天然气,21.274km,最大年 2021.09.19
理局
输送量 3.23 亿立方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 长输管道经营,天然气(长
新巴危化经字 2018.06.07-
4 轮台洪通 州安全生产监督管 批发、零售 度 23.285 公里,年输送量 12
【2018】000032 2021.06.06
理局 亿立方)

综上所述,公司经营业务所需资质均已取得,且均在有效期内。公司经营的
加气站已全部取得经营资质,不存在超资质范围经营的情形。

(九)经营加气站土地、安监、环保情况

1、自有加气站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的自有加气站 27 座,其土地、安监、
环保情况如下:

序 公司
加气站名称 土地使用权证书 安全验收 环评验收
号 名称
洪通股份人民西路 新(2018)库尔勒市不 巴安监危化项目审 巴环评价验[2016]81
1
洪通加气站 动产权第 00008325 号 字[2010]2 号 号
洪通股份团结南路 新(2018)库尔勒市不 巴安监危化项目审 巴环评价验[2016]80
2
洪通 洪通加气站 动产权第 00008326 号 字[2010]3 号 号
股份 新(2018)巴州不动产
洪通股份销售分公 权第 0001971 号、新 巴安监危化项目审
3 环验[2007]10 号
司 (2019)巴州不动产权 字[2007]8 号
第 0000060 号
巴州 巴州洪通工业园加 新(2018)巴州不动产 巴环评价验[2016]97
4 不适用注 1
洪通 气站 权第 0000633 号 号
和静洪通巴仑台加 新(2018)和静县不动 巴安监危化项安验
5 和环验[2011]25 号
气站 产权第 0001043 号 审字[2014]1 号
和静洪通返修桥加 新(2018)和静县不动 巴安监危化项安验
6 和环验[2011]24 号
气站 产权第 0001045 号 审字[2014]2 号
和静洪通孔雀加气 新(2018)和静县不动 巴安监危化项目审
7 巴环验[2008]21 号
和静 站 产权第 0002211 号 字[2008]8 号
洪通 和静洪通和静县青 新(2019)和静县不动 巴安监危化项安验
8 和环验[2013]7 号
松路加气站 产权第 0002084 号 审字[2013]15 号
和静洪通园区联合 新(2018)和静县不动 巴安监危化项安验
9 和环验[2014]50 号
加气站 产权第 0001044 号 审字[2015]6 号
和静洪通巴音布鲁 新(2020)和静县不动
10 不适用注 1 已验收
克镇联合加气站 产权第 000240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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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犁洪通孔雀路加 尉国用(2007)第 580 巴安监危化项目审
11 已验收
尉犁 气站 号 字[2007]9 号
洪通 尉犁洪通城南加气 新(2019)尉犁县不动 巴安监危化项目竣
12 尉环验[2014]28 号
站 产权第 0000731 号 工审字[2013]46 号
轮台洪通阳霞加气 新(2018)轮台县不动 巴安监危化项安验 巴环评价验[2017]45
13
轮台 站 产第 0000287 号 审字[2015]7 号 号
洪通 轮台洪通轮台县西 新(2018)轮台县不动 巴安监危化项安验 巴环评价验[2017]44
14
环路联合加气站 产第 0000871 号 审字[2015]5 号 号
和硕洪通高速公路 新(2018)和硕县不动 巴环评价验[2017]69
15 不适用注 1
油气合建北站 产权第 0000527 号 号
和硕洪通高速公路 新(2018)和硕县不动 巴环评价验[2017]68
16 不适用注 1
和硕 油气合建南站 产权第 0000526 号 号
洪通 和硕洪通塔哈其加 和硕县国用(2013)第 巴安监危化项安验
17 硕环验字[2013]22 号
气站 534 号 审字[2013]14 号
和硕洪通乌什塔拉 和硕县国用(2013)第 巴安监危化项目审
18 硕环验字[2013]07 号
加气站 535 号 字[2012]71 号
哈密洪通淖毛湖加 新(2017)伊吾县不动
19 不适用注 2 已验收
气站 产权第 0002332 号
哈密洪通骆驼圈子 (2019)第十三师不动
20 不适用注 2 已验收
加气南站 产权第 0002129 号
哈密 新(2019)哈密市伊州
洪通 哈密洪通白山泉加
21 区不动产权第 0032106 不适用注 2 已验收
气北站

新(2019)哈密市伊州
哈密洪通白山泉加
22 区不动产权第 0029181 不适用注 2 已验收
气南站

玛纳
玛纳斯洪通乐土驿 新(2018)玛纳斯县不
23 斯洪 不适用注 3 已验收
镇加气站 动产权第 0001327 号

呼图
呼图壁洪通五工台 新(2018)呼图壁县不
24 壁洪 不适用注 3 已验收
洪通加气站 动产权第 0001353 号

若羌 若羌洪通重工业园 新(2018)若羌县不动 巴安监危化项安验 巴环评价验[2017]33
25
洪通 区加气站 产权第 0000737 号 审字[2015]3 号 号
且末 且末洪通巴格艾日 新(2018)且末县不动 巴安监危化项安验
26 且环验发[2015]1 号
洪通 克乡加气站 产权第 0000066 号 审字[2015]4 号
新源 新源洪通通汇加气 新(2019)新源县不动 普京环检验字
27 已办理注 4
洪通 站 产权第 0000549 号 [2017-90]
注:1、巴州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证明自 2015 年 5 月 1 日后,加气站的行政许可
职能由安监部门移交至住建部门,加气站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条件审查、
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无需取得安监部门的审批。
2、哈密市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证明自 2013 年 3 月 13 日后,加气站的行政许可职
能由安监部门移交至住建部门,加气站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条件审查、
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无需取得安监部门的审批。
3、昌吉回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证明自 2014 年 1 月 1 日后,加气站的行
政许可职能由安监部门移交至住建部门,加气站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条
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无需取得安监部门的审批。
4、新源县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新源洪通通汇加气站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于 2011 年 2 月 14 日提交了安全评价报告审查申请文件,并取得安全验收批复。该项目安全
审批手续完备,不存在未经审批进行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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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租赁加气站

(1)租赁加气站的土地、安监、环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的租赁加气站 4 座,其土地、安监、环
保情况如下:

公司子公司哈密洪通租赁的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由中国石
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哈密销售分公司新设成立后继承租赁的权利义务)的
骆驼圈子加气北站、骆驼圈子加气南站、星星峡加气南站、星星峡加气北站(租
赁的哈密洪通淖毛湖第二加气站已不再经营,由哈密洪通自建的哈密洪通淖毛湖
加气站替代)的土地使用权人为新疆公路管理局。2006 年 8 月,中国石油天然
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哈密销售分公司与新疆公路管理局签署合作协议,租赁期限
不少于 30 年,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销售分公司在新疆公路管理
局的公路服务区内建设加气站,中石油哈密公司建设、安装、调试完毕后,于
2014 年 9 月将加气站整体租赁给哈密洪通。

根据哈密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证明》,自 2013 年 3 月 13 日后,加气站的
行政许可职能由安监部门移交至住建部门,加气站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包括但
不限于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无需取得安监部门的审
批。

根据哈密市伊州区环保局出具的《证明》,哈密洪通租赁的加气站已经按照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和验收手续,不存在未经
审批进行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

(2)租赁的加气站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报告期内,租赁的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的加气站相关经营数
据如下: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占合并 占合并 占合并 占合并
金额 数据比 金额 数据比 金额 数据比 金额 数据比
例 例 例 例
销售量(万
1,130.68 18.06% 3,507.63 25.20% 3,658.95 31.66% 2,257.71 20.21%
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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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4,479.06 12.22% 14,651.14 16.40% 16,412.97 21.48% 8,124.97 14.55%
(万元)
营业成本
4,051.17 16.16% 13,888.57 23.65% 15,111.97 32.61% 7,294.20 19.54%
(万元)
销售毛利
427.89 3.69% 762.57 2.49% 1,301.00 4.33% 830.77 4.49%
(万元)

从上表可知,报告期内,租赁加气站的 LNG 销售数量、营业收入、营业成
本占发行人整体相关数据的比例较大,但对利润贡献较小。同时,公司在哈密市
高速路服务区或重要干线等重要位置投资建设并运营的加气站已有 4 座,未来公
司完全可以依靠自有加气站零售、对外批发等途径,提高 LNG 销售数量,进一
步增加公司营业收入。

综上所述,发行人自有的加气站的土地、安监、环保等手续齐备,发行人租
赁经营的加气站安监、环保手续齐备,土地为加气站的出租方通过租赁方式取得。
若发行人租赁的加气站无法继续租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公司主要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25,444.39 7,058.69 90.34 18,295.36 71.90%
城区管网 12,214.47 2,887.80 - 9,326.67 76.36%
机器设备 23,631.94 11,797.85 148.75 11,685.35 49.45%
运输设备 5,738.80 4,172.46 - 1,566.35 27.29%
电子设备及其他 870.55 636.08 - 234.47 26.93%
合 计 67,900.15 26,552.88 239.09 41,108.19 60.54%

2、关键生产设备情况

公司关键设备主要包括城区管网、压缩机、控制系统和储罐等,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关键设施设备情况如下:

类别 数量 资产净值 成新率(%)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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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方式

城区管网(km) 396.39 9,326.67 76.36 自建
冷剂压缩机机组(套) 1 1,216.58 37.46 外购
LNG 控制系统(套) 1 1,268.12 40.62 外购
5000 立方米 LNG 常压储罐
2 1,878.22 76.65 外购
(套)
天然气净化系统(套) 1 392.3 38.25 外购
液化冷箱(套) 1 359.61 38.25 外购
原料气压缩机手撬块(台) 2 196.15 38.25 外购
LNG 消防及给水系统(套) 1 162.91 40.62 外购
LNG 充车泵(套) 2 98.12 40.62 外购

3、房屋建筑物情况

(1)公司所拥有房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拥有房屋产权证书 40 项,
具体情况如下:

面积
序号 产权人 权证号 座落 用途 实际用途
(平方米)
新(2018)库尔 库尔勒市团结辖区人民
商业 加气站站
1 勒市不动产权第 西路 81 号库尔勒市洪 120.96
服务 房
00008325 号 泰加气站 1 栋
新(2018)库尔 库尔勒市铁克其乡团结
商业 加气站站
2 勒市不动产权第 北路 151 号库尔勒市洪 120.96
服务 房
00008326 号 鼎加气站 1 栋
新(2019)巴州
洪通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3 不动产权第 432.00 办公 办公楼
股份 石化路 012 号 1 栋 01
0000060 号
新(2019)巴州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宿舍、车
4 不动产权第 416.91 办公
石化路 012 号 3 栋 01 库
0000061 号
新(2019)巴州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5 不动产权第 90.00 办公 配电室
石化路 012 号 2 栋 01
0000062 号
新(2018)巴州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巴州 商业 加气站站
6 不动产权第 库尉大道 219 号库尔勒 52.74
洪通 服务 房
0000633 号 洪程加气站 1 栋 1 层 01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2016)巴州
南苑路 151 号库尔勒市
7 不动产权第 6,095.60 办公 办公楼
新洪天然气工业园 1 栋
0000131 号
6 层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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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2016)巴州
南苑路 151 号库尔勒市
8 不动产权第 417.60 工业 消防泵房
新洪天然气工业园 4 栋
0000129 号
1 层 01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2016)巴州
南苑路 151 号库尔勒市
9 不动产权第 327.75 工业 循环泵房
新洪天然气工业园 8 栋
0000125 号
1 层 01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2016)巴州
南苑路 151 号库尔勒市
10 不动产权第 703.57 工业 中控楼
新洪天然气工业园 7 栋
0000126 号
1 层 01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2016)巴州
南苑路 151 号库尔勒市
11 不动产权第 2,683.34 办公 生活楼
新洪天然气工业园 2 栋
0000105 号
4 层 01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2016)巴州
南苑路 151 号库尔勒市
12 不动产权第 485.75 工业 变电所
新洪天然气工业园 5 栋
0000128 号
1 层 01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2016)巴州
南苑路 151 号库尔勒市
13 不动产权第 287.00 工业 锅炉房
新洪天然气工业园 9 栋
0000124 号
1 层 01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2016)巴州
南苑路 151 号库尔勒市 空压制氮
14 不动产权第 212.50 工业
新洪天然气工业园 6 栋 间
0000127 号
1 层 01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2016)巴州
南苑路 151 号库尔勒市
15 不动产权第 1,188.00 工业 压缩机房
新洪天然气工业园 10
0000123 号
栋 1 层 01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2016)巴州
南苑路 151 号库尔勒市 综合维修
16 不动产权第 403.75 工业
新洪天然气工业园 3 栋 间
0000130 号
1 层 01
新(2018)和静 和静县巴仑台镇 218 国
和静 商业 加气站站
17 县不动产权第 道 553 公里处巴仑台加 121.47
洪通 服务 房
0001043 号 气站
新(2019)和静 和静县工业园新兴产业
商业 加气站站
18 县不动产权第 区青松路北侧青松路加 238.64
服务 房
0002084 号 气站
新(2018)和静 和静县额勒再特乌鲁乡
商业 加气站站
19 县不动产权第 北国道 218 线东侧 606 191.36
服务 房
0001044 号 公路处
新(2018)和静
和静县城南 206 省道东 加气站站
20 县不动产权第 531.81 办公
侧洪通燃气孔雀加气站 房
0002211 号

21 新(2018)和静 和静县返修桥 218 国道 183.53 商业 加气站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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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不动产权第 406 公里处北侧返修桥 服务 房
0001045 号 加气站
新(2020)和静
和静县巴音布鲁克镇 商业 加气站站
22 县不动产权第 401.32
217 国道 829 公里处 服务 房
0002408 号
新(2019)尉犁 尉犁县塔里木乡园艺村
加气站站
23 县不动产权第 和团结乡东海子村 218 168.11 办公

0000731 号 国道 740 公里处东侧
尉犁
房权证尉房权字
24 洪通 4 区-11 丘-11 303.22 宿舍 宿舍
第 199907495 号
房权证尉房权字
25 4 区-11 丘-13 159.90 办公 办公楼
第 199907497 号
新(2018)轮台 轮台县拉依苏工业园 商业、
加气站站
26 县不动产第 区,314 国道 659 公里处 665.38 金融、

轮台 0000871 号 以南,长岭加气站东侧 信息
洪通 新(2018)轮台
轮台县阳霞镇高速公路 商业 加气站站
27 县不动产第 190.63
出口约 1 公里处 服务 房
0000287 号
和硕县特吾里克镇五街
新(2018)和硕 道十一街坊石材大道西
商业
28 县不动产权第 侧(花园东路 123 号) 288.15 办公楼
服务
0000959 号 新疆和硕洪通燃气有限
公司
房权证硕房权字 8 区 01 号(和硕县塔哈 生产 加气站站
29 297.49
第 20140216 号 其乡 325 省道北侧) 车间 房
仪器
房权证硕房权字 7 区 02 号(和硕县乌什 仪器仪表
30 和硕 141.18 仪表
第 20140215 号 塔拉乡 325 省道南侧) 房
洪通 房
新(2018)和硕 和硕县乌什塔拉乡乡直
商业 加气站站
31 县不动产权第 属(和硕县乌什塔拉乡 251.53
服务 房
0001210 号 G3012+193 北侧)
新(2018)和硕 和硕县乌什塔拉乡乡直
商业 加气站站
32 县不动产权第 属 ( 乌 什 塔 拉 乡 298.20
服务 房
0001209 号 G3012+193 南侧)
房权证硕房权字 7 区 02 号(和硕县乌什 生产 加气站站
33 151.44
第 20140214 号 塔拉乡 325 省道南侧) 用房 房
红星二牧场七连哈密洪
兵(2019)第十
哈密洪 通燃气骆驼圈子服务区 商业 加气站站
34 三师不动产权第 703.36
通 LNG、L-CNG 民用气项 服务 房
0002129 号
目办公楼二层等
哈密洪
新(2017)伊吾
通淖毛 哈密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加气站站
35 县不动产权第 525.96 办公
湖加气 淖毛湖加气站 房
0002332 号

新(2018)呼图
呼图壁 呼图壁县五工台镇林场 商业 加气站站
36 壁县不动产权第 611.68
洪通 村 服务 房
0001353 号
玛纳斯 新(2018)玛纳 玛纳斯县乐土驿镇朱家 加气站站
37 449.60 其他
洪通 斯县不动产权第 庄村境内 312 国道南侧 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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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27 号

新(2018)若羌 若羌县铁干里克镇,315
若羌 商业 加气站站
38 县不动产权第 国道以北,楼兰服务区 191.36
洪通 服务 房
0000737 号 东侧
新(2018)且末
且末 且末县巴格艾日克乡境 商业 加气站站
39 县不动产权第 124.18
洪通 内,315 国道西侧 服务 房
0000066 号
新(2019)新源
新源 新源县则克台镇伊钢迎 商业 加气站站
40 县不动产权第 425.30
洪通 宾东街 25 号 服务 房
0000549 号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的房产不存在他项权利,其用途与发
行人的实际用途一致。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在部分房屋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情形,具
体情况如下:

①尉犁洪通办公室

尉犁洪通于 2016 年 5 月购买了位于尉犁县团结路五号小区 AG2 幢 105-203
号房屋,其建筑面积为 270.13 平方米,账面原值为 152.25 万元。开发商尉犁县
安居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开发建设时因五号小区部分
楼栋超出用地界线,致使该房屋及其对应的土地尚未取得相关产权证书。

2017 年 11 月,尉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证明:该房屋对应的土地使用
权的取得程序完备、有效,房屋的建设、施工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
了相关手续,已经履行了除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外的所有审批手续。
该房屋不属于违章建筑,本局将尽快协调处理,为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
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②巴州洪通警卫室

巴州洪通位于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苑路北侧、康盛路西侧的警卫室,建
筑面积为 59 平方米,账面原值为 3.42 万元。因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
定进行建设,未取得房屋产权证。

该警卫室不是用于生产经营,面积较小,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
影响。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出具了承诺:若因该警卫室被相关行政机关责令拆除,
本人将对公司因拆除警卫室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全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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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和静洪通返修桥加气站

和静洪通在巴州和静县返修桥 218 国道 406 公里处北侧建造房屋,建筑面积
为 109.44 平方米,为和静洪通返修桥加气站的职工宿舍,该房屋 2019 年 11 月
末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41.77 万元,该房屋正在按正常程序办
理相关验收和产权手续。

(2)公司租赁房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从外部租赁房屋 13 处。具
体情况如下:

序 年租金 面积
出租方 承租方 房屋坐落 租赁期限 用途 房屋产权证号
号 (万元)(平方米)
和静县友好
巴州博源
路南侧、建设 新(2018)和
房地产开 2018.05.01
1 和静洪通 路东侧 1#商 9.50 783.89 办公 静县不动产权
发有限公 -2023.05.01
业楼 2-2 号、 第 0001432 号

3-5 号
巴州博源 和静县友好
新(2018)和
房地产开 路南侧、建设 2019.10.01-
2 和静洪通 5.60 311.59 办公 静县不动产权
发有限公 路东侧 1 号 2021.10.01
第 0001432 号
司 楼 2 层 01 号
且末县 4 区
新(2017)且
埃塔北路亚 2020.01.20-
3 王翠萍 且末洪通 1.40 99.80 宿舍 末县不动产权
欧花园 36 幢 2021.01.20
第 0000170 号
1 单元 601
哈密市安全 兵(2019)第
马志勇、 北路 45 号栖 2019.06.24- 十三师不动产
4 哈密洪通 3.00 103.47 办公
刘菊香 龙湾小区 14 2022.06.23 权第 0000258
号楼 1 号铺 号
哈密市安全
北路 45 号栖 兵(2019)第
97.60(及
龙湾小区 14 2019.07.02- 十三师不动产
5 马志勇 哈密洪通 4.40 地下室 58 办公
号底商住宅 2022.07.01 权第 0000309
㎡)
楼 3 单元 201 号

哈密市安全
北路 45 号栖 兵(2019)第
龙湾小区 14 2019.07.02- 十三师不动产
6 刘菊香 哈密洪通 2.60 87.09 办公
号底商住宅 2022.07.01 权第 0000311
楼 3 单元 202 号

哈密市益寿 兵(2017)第
2020.01.06-
7 郑锋 洪通能源 路 86 号院波 1.84 99.00 办公 十三师不动产
2021.01.05
尔多小镇 1 权第 0001364


1-1-203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号楼 1 单元 号
804 室
若羌县恒
若羌县信用 新(2019)若
源资产管 2019.10.01-
8 若羌洪通 矿业综合楼 0.94 93.67 办公 羌县不动产权
理有限公 2024.09.30
6 层 07 号房 0000283 号

乌鲁木齐市 乌房权证乌市
沙依巴克区 2019.11.15- 沙依巴克区字
9 裴秀芳 乌市洪通 4.70 145.79 住宿
长江路东方 2020.11.14 第 2004011462
花园小区 号
吐鲁番市新
编十五区柏
孜克里克路 吐房权证吐市
吐鲁番能 2019.09.16-
10 马红梅 广汇文化园 2.52 112.30 住宿 字第 00037152
源 2020.09.15
小区(团结 号
区)19#5 层 6
单元 501 室
北庭综合物
吉木萨尔 流园果蔬区 2020.06.15-
11 崔嵚 1.30 75.00 办公 正在办理中
路丰 6 号楼 11 号 2021.06.15
商铺二楼
乌鲁木齐市
沙依巴克区
乌房权证沙依
伊宁路 318 2020.01.01-
12 杨彦 乌市洪通 60.00 716.34 办公 巴克区字第
号七季城商 2020.12.31
2013388530 号
住小区 1 栋 7
层办公 1
哈密市伊州
区建国北路
哈密市道 房权证哈市房
21 号道路运 2020.06.01-
13 路运输管 交投洪通 4.00 270.28 办公 字第 2001-6871
输管理局(地 2021.05.31
理局 号
区运管站)五
楼北半侧

(3)租赁加气站

合同期租金
出租方 承租方 地址 租赁期间
(万元)
新疆哈密市 G30 高速公路 2826 公里处服
务区南侧(星星峡南加气站);
新疆哈密市 G30 高速公路 2826 公里处服
中石油新 务区北侧(星星峡北加气站);
疆销售有 哈密洪 新疆哈密市 G30 高速公路 3527+500 公里 2014.09.30-
2,639.33
限公司哈 通 处服务区南侧(骆驼圈子南加气站); 2019.12.31
密分公司 新疆哈密市 G30 高速公路 3527+500 公里
处服务区北侧(骆驼圈子北加气站);
伊吾县淖毛湖镇伊淖公路交界处(淖毛
湖第二加气站)
注:1、租赁的哈密洪通淖毛湖第二加气站已不再经营,由哈密洪通自建的哈密洪通淖
毛湖加气站替代。

1-1-204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2020 年 1 月,哈密洪通与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签署《合作意向书》,
双方一致同意就原租赁合同五座加气站继续合作,合作事宜继续磋商,在双方就合作合同条
款达成一致意见前,双方按原租赁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继续履行至双方签订新的合同之
日。双方就继续合作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后,即签订新的合同并由双方按新签订的合同予以履
行。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无形资产整体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类 别 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价值 占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比例
土地使用权 8,772.76 794.55 7,978.20 99.59
软件 153.70 120.97 32.73 0.41
合 计 8,926.46 915.53 8,010.93 100.00

2、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共 48 宗,具体情况如下:

使用
序 使用 面积
权证号 座落 用途 终止日期 权类 实际用途
号 权人 (平方米)

库尔勒市团
新(2018)库
结辖区人民
尔勒市不动 其他商
1 西路 81 号库 3,699.89 2049.01.23 出让 加气站
产权第 服用地
尔勒市洪泰
00008325 号
加气站 1 栋
库尔勒经济
新(2019)巴
技术开发区 工业用
2 州不动产权 17,057.89 2046.11.29 出让 加气站
石化路 012 号 地
第 0000062 号
2 栋 01
库尔勒经济
新(2019)巴
技术开发区 工业用
3 州不动产权 17,057.89 2046.11.29 出让 加气站
石化路 012 号 地
第 0000060 号
1 栋 01
洪通
库尔勒经济
股份
新(2018)巴 技术开发区
其他商
4 州不动产权 石化路东侧, 1,428.47 2046.11.29 出让 加气站
服用地
第 0001971 号 消防四中队
北侧
库尔勒经济
新(2019)巴
技术开发区 工业用
5 州不动产权 17,057.89 2046.11.29 出让 加气站
石化路 012 号 地
第 0000061 号
3 栋 01
库尔勒市铁
新(2018)库
克其乡团结
尔勒市不动 其他商
6 北路 151 号库 4,132.64 2049.01.23 出让 加气站
产权第 服用地
尔勒市洪鼎
00008326 号
加气站 1 栋


1-1-205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库尔勒经济
技术开发区
巴州 新(2018)巴
库尉大道 219 其他商
7 洪通 州不动产权 4,805.18 2055.03.19 出让 加气站
号库尔勒洪 服用地
第 0000633 号
程加气站 1 栋
1 层 01
库尔勒经济
技术开发区
新(2016)巴 南苑路 151 号
工业用
8 州不动产权 库尔勒市新 193,581.28 2061.08.18 出让 办公楼

第 0000131 号 洪天然气工
业园 1 栋 6 层
01
库尔勒经济
技术开发区
新(2016)巴 南苑路 151 号
工业用
9 州不动产权 库尔勒市新 193,581.28 2061.08.18 出让 消防泵房

第 0000129 号 洪天然气工
业园 4 栋 1 层
01
库尔勒经济
技术开发区
新(2016)巴 南苑路 151 号
工业用
10 州不动产权 库尔勒市新 193,581.28 2061.08.18 出让 循环泵房

第 0000125 号 洪天然气工
业园 8 栋 1 层
01
库尔勒经济
技术开发区
新(2016)巴 南苑路 151 号
工业用
11 州不动产权 库尔勒市新 193,581.28 2061.08.18 出让 中控楼

第 0000126 号 洪天然气工
业园 7 栋 1 层
01
库尔勒经济
技术开发区
新(2016)巴 南苑路 151 号
工业用
12 州不动产权 库尔勒市新 193,581.28 2061.08.18 出让 生活楼

第 0000105 号 洪天然气工
业园 2 栋 4 层
01
库尔勒经济
技术开发区
新(2016)巴 南苑路 151 号
工业用
13 州不动产权 库尔勒市新 193,581.28 2061.08.18 出让 变电所

第 0000128 号 洪天然气工
业园 5 栋 1 层
01
库尔勒经济
技术开发区
新(2016)巴 南苑路 151 号
工业用
14 州不动产权 库尔勒市新 193,581.28 2061.08.18 出让 锅炉房

第 0000124 号 洪天然气工
业园 9 栋 1 层
01




1-1-206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库尔勒经济
技术开发区
新(2016)巴 南苑路 151 号
工业用
15 州不动产权 库尔勒市新 193,581.28 2061.08.18 出让 空压制氮间

第 0000127 号 洪天然气工
业园 6 栋 1 层
01
库尔勒经济
技术开发区
新(2016)巴 南苑路 151 号
工业用
16 州不动产权 库尔勒市新 193,581.28 2061.08.18 出让 压缩机房

第 0000123 号 洪天然气工
业园 10 栋 1
层 01
库尔勒经济
技术开发区
新(2016)巴 南苑路 151 号
工业用
17 州不动产权 库尔勒市新 193,581.28 2061.08.18 出让 综合维修间

第 0000130 号 洪天然气工
业园 3 栋 1 层
01
巴国用 开发区 218 国
工业用 LNG 工厂二
18 (2016)第 道东侧,南苑 192,767.32 2065.03.10 出让
地 期用地
000014 号 路北侧
库尔勒经济
新(2020)巴
技术开发区 其他商
19 州不动产权 6,360.75 2059.4.25 出让 加气站
东环路西侧, 服用地
第 0000259 号
兴东路南侧
库尔勒经济
新(2020)巴
技术开发区 公共设
20 州不动产权 26,955.99 2069.4.25 出让 门站
东环路西侧, 施用地
第 0000260 号
兴东路南侧
库尔勒经济
新(2020)巴
技术开发区 其他商
21 州不动产权 14,410.88 2059.4.25 出让 转供计量站
石化路西侧, 服用地
第 0000258 号
南苑路北侧
新(2018)和 和静县巴仑
和静 静县不动产 台镇 218 国道 商服用
22 3,176.92 2051.02.15 出让 加气站
洪通 权第 0001043 553 公里处巴 地
号 仑台加气站
和静县额勒
新(2018)和
再特乌鲁乡
静县不动产 商服用
23 北国道 218 线 7,940.00 2054.11.23 出让 加气站
权第 0001044 地
东侧 606 公路


和静县返修
新(2018)和
桥 218 国道
静县不动产 商服用
24 406 公里处北 5,342.00 2053.05.16 出让 加气站
权第 0001045 地
侧返修桥加

气站
新(2018)和 和静县城南
静县不动产 206 省道东侧 商服用
25 11,574.10 2050.10.14 出让 加气站
权第 0002211 洪通燃气孔 地
号 雀加气站




1-1-207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和静县工业
新(2019)和
园新兴产业
静县不动产 商服用
26 区青松路北 6,664.00 2054.08.19 出让 加气站
权第 0002084 地
侧青松路加

气站
新(2020)和 和静县巴音
静县不动产 布鲁克镇 217 商服用
27 13,333.33 2060.05.23 出让 加气站
权第 0002408 国道 829 公里 地
号 处
尉犁县塔里
新(2019)尉 木乡园艺村
犁县不动产 和团结乡东 批发零
28 3,501.00 2053.04.07 出让 加气站
权第 0000731 海子村 218 国 售用地
尉犁
号 道 740 公里处
洪通
东侧
尉国用 公共基
尉犁县城北
29 (2007)第 11,885.385 础设施 2056.07.20 出让 加气站
218 国道西侧
580 号 用地
轮台县拉依
苏工业园
新(2018)轮
区,314 国道 商服用
30 台县不动产 9,985.00 2058.12.02 出让 加气站
659 公里处以 地
第 0000871 号
南,长岭加气
站东侧
轮台 轮台县阳霞
新(2018)轮
洪通 镇高速公路 其他商
31 台县不动产 6,750.00 2051.05.30 出让 加气站
出口约 1 公里 服用地
第 0000287 号

轮南镇牙买
轮台县国用
提社区西环 商业用
32 (2015)271 6,000.00 2051.06 出让 拟建加气站
路百胜加油 地

站北侧
和硕县特吾
里克镇五街
新(2018)和 道十一街坊
硕县不动产 石材大道西 其他商
33 9,117.82 2053.06.27 出让 办公楼
权第 0000959 侧(花园东路 服用地
号 123 号)新疆
和硕洪通燃
气有限公司
和硕县国用 和硕县塔哈
34 (2013)第 其乡(325 省 9,600.00 商业 2053.06.27 出让 加气站
534 号 道北侧)
和硕县国用 和硕县乌什
35 和硕 (2013)第 塔拉乡(325 6,669.00 商业 2053.06.27 出让 加气站
洪通 535 号 省道南侧)
和硕县乌什
新(2018)和 塔拉乡乡直
硕县不动产 属(和硕县乌 其他商
36 8,684.11 2058.02.14 出让 加气站
权第 0001210 什塔拉乡 服用地
号 G3012+193
北侧)
和硕县乌什
新(2018)和 塔拉乡乡直
硕县不动产 属(乌什塔拉 其他商
37 8,853.38 2058.02.14 出让 加气站
权第 0001209 乡 服用地
号 G3012+193
南侧)


1-1-208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哈密市伊州
新(2019)哈
区双井子乡,
密市伊州区 其他商
38 G7 高速白山 10,577.06 2059.05.07 出让 加气站
不动产权第 服用地
泉收费站南
0029181 号

哈密市伊州
新(2019)哈
区双井子乡,
密市伊州区 其他商
39 G8 高速白山 11,502.58 2059.06.24 出让 加气站
哈密 不动产权第 服用地
泉收费站北
洪通 0032106 号

红星二牧场
七连哈密洪
兵(2019)第 通燃气骆驼
十三师不动 圈子服务区 批发零
40 4,370.07 2057.09.05 出让 加气站
产权第 LNG、L-CNG 售用地
0002129 号 民用气项目
办公楼二层

哈密洪 新(2017)伊 哈密洪通燃
通淖毛 吾县不动产 气有限公司 商服用
41 2,780.47 2057.4.13 出让 加气站
湖加气 权第 0002332 淖毛湖加气 地
站 号 站
新(2018)呼
呼图壁县五
呼图壁 图壁县不动 商服用
42 工台镇林场 10,668.00 2055.8.20 出让 加气站
洪通 产权第 地

0001353 号
新(2018)玛 玛纳斯县乐
玛纳斯 纳斯县不动 土驿镇朱家 其他商
43 5,988.00 2056.3.30 出让 加气站
洪通 产权第 庄村境内 312 服用地
0001327 号 国道南侧
新(2018)昌
安捷 吉市不动产 昌吉市硫磺 批发零
44 4,899.21 2056.11.25 出让 拟建加气站
燃气 权第 0023769 沟镇 售用地

若羌县铁干
新(2018)若
里克镇,315
若羌 羌县不动产 商服用
45 国道以北,楼 5,558.00 2056.8.24 出让 加气站
洪通 权第 0000737 地
兰服务区东


新(2018)且 且末县巴格
且末 末县不动产 艾日克乡境 批发零
46 4,770.11 2054.9.26 出让 加气站
洪通 权第 0000066 内,315 国道 售用地
号 西侧
新(2019)新
新源县则克
新源 源县不动产 商服用
47 台镇伊钢迎 8,890.60 2045.9.21 出让 加气站
洪通 权第 0000549 地
宾东街 25 号

在建第十三
兵(2019)第
二道湖工业 师天然气储
哈密能 十三师不动 工业用
48 园区科技北 194,187.65 2039.9.4 出让 备调峰及基
源 产权第 地
路 120 号 础配套工程
0002674 号
项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存在他项权利,其用
途与发行人的实际用途一致。



1-1-209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所拥有商标情况如下:

序 核定使用商 取得
商标图像 注册号 注册人 有效期限
号 品/服务项目 方式

第 1-32;
洪通 2019.01.07- 原始
1 第 27180392 号 34-35;38;
股份 2029.01.06 取得
40-45 类


洪通 2014.04.14- 原始
2 第 3273106 号 第 35 类
股份 2024.04.13 取得


洪通 2018.10.07- 原始
3 第 27057743 号 第 35 类
股份 2028.10.06 取得


洪通 2010.04.28- 原始
4 第 6805920 号 第 37 类
股份 2030.04.27 取得


洪通 2010.09.07- 原始
5 第 6698899 号 第 39 类
股份 2030.09.06 取得


4、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已授权的专利或正在申请的专利。

5、域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所拥有网络域名情况如下:

序号 域名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域名持有者 注册日期 到期日期

1 xjhtrq.com 新 ICP 备 16000084 号-1 洪通股份 2013.07.26 2029.07.26

2 xjhtrq.cn 新 ICP 备 16000084 号-1 洪通股份 2013.09.13 2029.09.13

六、公司特许经营权情况

公司在从事城市天然气业务的各主要地区均已通过与当地政府签订投资开
发建设合同或特许经营权协议的方式取得了特许经营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
日,公司拥有以下特许经营权:

序 被授 授权单位 合同 时间 主要内容 特许经营权期满的 期限


1-1-210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号 权单 资产权属与处置

除开发区内美克化工自用和市燃气公司已建
成并投产的用户外,开发区行政区域内(含 对特许经营范围内
新疆库尔
西尼尔区域共约 140 平方公里)的天然气综 的设施、设备等资产
巴州 勒经济技 特许经 2009 年 5
1 合利用工程均由巴州洪通独家全权建设、管 进行评估,双方根据 30 年
洪通 术开发区 营合同 月 29 日
理和特许经营,具体包括进驻开发区行政区 评估值另行协商签
管委会
域内的所有居民、汽车、采暖、工业、企业、 订移交方案
公服等所有天然气终端用户的经营。
和静县 和静县县政府同意在和静县行政区域内的天
天然气 然气综合利用工程由和静洪通独家全权负责
和静 和静县人 2007 年 3
2 项目建 投资、建设、管理和经营,具体为县行政区 未明确约定 无期限
洪通 民政府 月 29 日
设经营 域内居民、汽车、采暖、工业、公服等所有
合同 天然气终端用户的投资与经营。
尉犁县政府同意在尉犁县城镇区域内及西尼
尉犁县
尔镇的天然气综合利用工程由尉犁洪通全权
尉犁 尉犁县人 天然气 2006 年 6
3 负责投资、建设、管理和特许经营,具体包 未明确约定 无期限
洪通 民政府 项目协 月2日
括城镇区域内居民、汽车、采暖、工业、公
议书
服等所有天然气终端用户的投资与经营。
轮台工业园区管委会同意轮台工业园区拉依
苏化工区规划区以内的天然气综合利用工程
对特许经营范围内
由巴州洪通独家全权建设、管理和特许经营,
轮台工业 的设施、设备等资产
洪通 特许经 2012 年 4 具体包括进驻轮台工业园区拉伊苏化工区规
4 园区管理 进行评估,双方根据 30 年
有限 营合同 月 20 日 划区内的所有居民、汽车、采暖、工业、企
委员会 评估值另行协商签
业、公服等所有天然气终端用户的经营(除
订移交方案
拉依苏化工区内天源石化、东辰工贸、凯涟
捷石化原有项目用户外)。
和硕县政府同意在和硕县行政区域内的天然
气综合利用工程由和硕洪通独家投资建设、
管理和特许经营,业务范围为:1、液化天然
气(LNG)加气站;2、压缩天然气(CNG)
加气站;3、民用天然气供给。(包括以管道
新疆和硕
和硕 特许经 2012 年 12 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工业天然气、液化石油 由乙方投资的资产
5 县人民政 30 年
洪通 营合同 月1日 气,并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维护、运行、 归乙方所有

抢修抢险业务等。)具体包括特许经营行政区
域内的所有居民、汽车、企业、工业、公服
等所有天然气终端用户的经营;特许经营权
行使地域范围为和硕县乌什塔拉乡(包括马
兰部队)、和硕县塔哈其乡、和硕县县城。
1、谁投资谁所有;
若羌县 若羌县建设局同意巴州洪通在若羌县依吞布 2、资产处置以甲乙
LNG 液 拉克镇和 218、315 国道沿线区域投资、建设、 双方认定的中介机
化天然 运营 LNG 液化天然气加气站,具体包括若羌 构对乙方资产评估
巴州 新疆若羌 2010 年 12
6 气加气 县行政区域内汽车、采暖、工业、企业等天 的结果为依据; 30 年
洪通 县建设局 月7日
站特许 然气终端用户的经营(若羌县楼兰燃气有限 3、乙方不再拥有特
经营合 公司和阿尔金燃气有限公司经营的项目除 许经营权时,其资产
同 外) 必须进行移交,并按
评估结果获得补偿。
且末县政府同意在且末县行政区域内的 LNG
对特许经营范围内
液化天然气综合利用工程由巴州洪通独家全
新疆且末 的设施、设备等资产
巴州 特许经 2010 年 12 权建设、管理和特许经营,具体包括进驻新
7 县人民政 进行评估,双方根据 30 年
洪通 营合同 月9日 疆且末县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居民、汽车、采
府 评估值另行协商签
暖、工业、企业、公服等所有天然气终端用
订移交方案
户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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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谁投资谁所有;
2、资产处置以甲乙
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巴州洪通
新疆第二 双方认定的中介机
在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丰工业园独家投
师铁门关 燃气特 构对乙方资产评估
巴州 2019 年 6 资、建设、销售、运营、维护、更新、改造
8 经济技术 许经营 的结果为依据; 30 年
洪通 月 27 日 城市燃气设施独家向用户供应管道燃气、
开发区管 协议 3、乙方不再拥有特
LNG 液化天然气,提供相关燃气设施的抢修
委会 许经营权时,其资产
抢险业务。
必须进行移交,并按
评估结果获得补偿。
注:和静洪通、尉犁洪通签署的特许经营协议未约定许可的期限,并非约定为永久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和静洪通、尉犁洪通
在特许经营协议没有明确约定期限的情况下,按照《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规
定,期限不超过 30 年。

公司城市燃气业务的经营区域包括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除开发区内美克
化工自用和市燃气公司已建成并投产的用户外)、和静县、尉犁县城镇区域内及
西尼尔镇、轮台工业园区拉依苏化工区规划区、和硕县(具体为和硕县乌什塔拉
乡(包括马兰部队)、和硕县塔哈其乡、和硕县县城)、若羌县依吞布拉克镇和
218 和 315 国道沿线区域、且末县、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丰工业园,在上述
地区公司均与当地政府签订了特许经营权合同或协议,明确公司在当地拥有独家
经营相关燃气业务的权利。

目前,公司在除和硕县外的其他七个地区均为独家经营状态。和硕县除公司
外,目前有新天然气在和硕县老城区开展城市燃气业务。公司目前主要在和硕县
新城区以及乌什塔拉乡(包括马兰部队)和塔哈其乡从事城市燃气业务。报告期
内,和硕县居民、工商业天然气业务收入分别为 189.29 万元、304.86 万元和 397.71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34%、0.40%和 0.45%,总体占比较小,
来自外部竞争的风险较小,对发行人的影响较小。

燃气行业特许经营权的取得具有一定的行业特征,由于城市燃气行业关系民
生,且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投资较大并在特定区域内具有不可复制性,为避免重
复投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成本最低化和安全保障最大化,通常各地在确
定城市燃气投资及运营方后会授予其在该区域较长时间的特许经营权,该燃气特
许经营权并未要求企业支付对应费用。虽然和静洪通、尉犁洪通特许经营协议没
有约定有效期,但是和静洪通、尉犁洪通可以在较长时间内在授予的区域内特许
经营。

经核查,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依赖特许经营权而取得的收入占发行人各期主
营业收入的占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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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特许经营相关收入 4,914.35 9,065.80 7,140.45 4,942.07

主营业务收入 36,306.41 88,830.79 75,986.76 55,210.22
特许经营相关收入占
13.54% 10.21% 9.40% 8.95%
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经核查,发行人与特许经营权授权单位均严格履行特许经营协议,双方不存
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发行人取得特许经营权不需要支付费用;报告期各期,发
行人特许经营相关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占比均较低。因此,发行人取得的特
许经营权对发行人持续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公司生产技术水平

(一)LNG 生产技术水平

公司目前在运行的 LNG 生产装置,其工艺生产技术、工程设计均由国内处
于领先水平的技术承包商提供,装置的安装及施工由国内知名的工程施工单位完
成。因此,该装置在技术先进性及施工质量上具有很高的水平,保证了该装置的
技术先进性和本质安全。此外,本装置的先进性和可靠性还体现在——该套装置
的关键设备采用了世界领先的德国西门子品牌全进口设备,自控阀门及节流阀等
采用了国际知名品牌萨姆森的高端产品。装置自动化程度高,可实现生产装置的
一键启、停。本装置的自动控制系统,包括 DCS(分散控制系统)、ESD(紧急
停车系统)及 FGS(火灾报警和气体检测系统)均由国内领先品牌提供,技术成
熟、可靠。

在 LNG 加气站业务中,公司采用自主设计的 BOG 优先利用工艺,在 LNG
储罐采购环节对气相工艺管线提出个性化要求,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可靠性高、
安全性好、对环境友好的供气装置,将各站点 LNG 储罐中的 BOG 经过换热、
调压后引入站内自用气及周边中压燃气管道中使用,避免了 BOG 的超压放散,
降低了生产运行成本。针对 L-CNG 加气站,特别是销量降低的站点,公司对工
艺流程进行了优化,采用低能耗、高效率的 BOG 回收压缩机,将 BOG 转化为
CNG,极大的减少了 BOG 放散量,实现降本增效,为公司创造利润。

在 LNG 终端业务中,公司结合新疆地区燃气终端市场各种用户类型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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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积极适应燃气市场变化与需求,响应国家“煤改气”环保政策,自主研发
设计了多种模式的 LNG 点供、CNG 点供方案,不断开拓燃气终端市场,使得公
司的 LNG、CNG 点供业务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也使得公司的燃气业务向多元化
方向发展。

在 LNG 卸液环节,公司不断引入新工艺、新设备,将年限较长的加气站点
设备进行工艺技术改造,缩短 LNG 槽车卸液时间与 LNG 车辆加液时间,提升了
LNG 运输车辆的运行效率与站点设备运行效率。

(二)CNG 生产技术水平

公司在 CNG 生产过程中采用了先进的自动、半自动控制技术,提高了生产
效率和安全化程度。采用前置等压干燥脱水无废气排放,采用后置深度脱水有效
控制产品水分含量,采用在线露点检测、三级精度过滤工艺,有效控制产品质量。
在 CNG 充装环节使用集成式自动控制顺序阀,节能降耗;在子站采用管束拖车,
公司技术人员与设备厂商共同协商对工艺流程进行了有效优化,天然气压力较高
时不经过压缩机而直接进入中、低压储气瓶组系统,经储气瓶组利用压差实现快
速加注汽车气瓶,提高了 CNG 加气效率,降低了能耗。

(三)居民、工商业用天然气技术水平

公司在城市燃气输配系统中采用了先进的撬装式燃气输配装置,站场安全监
控采用了工业电视监控、可燃气体报警系统,保证安全平稳供气。

(四)信息化水平

公司在燃气生产、销售等核心业务开展过程中,加强了信息化建设工作。通
过城市燃气客户营销系统的建设,在个子分公司层面建立起了 IC 卡统一售气系
统,服务用户,提高了售气效率,有效降低了人力成本;通过加气站客户营销平
台建设,在公司范围内实现了汽车加气“一卡通”,实现了客户的共享,为今后
的客户精准营销奠定了良好的信息化基础,为传统的燃气销售业务插上了信息化
的翅膀,大大提高了营销效率;应用 GIS 地理信息系统,采用 GPS 对地下管线
实行精确定位管理,PE 管埋地管线采用可探测视踪警示带技术,方便管线定位
查找。提高管线维护效率和质量,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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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司质量控制情况

(一)公司的质量控制标准与质量控制措施

1、天然气销售业务质量控制情况

(1)质量控制标准

①公司投资建设的 LNG 工厂执行《液化天然气(LNG)生产、储存和装运》
国家标准(GB/T 20368-2012),天然气高压输气管道及城区中低压管网执行《输
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国家标准(GB 50251-2015)以及《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国家标准(GB 50028-2006),加气站点建设执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
与施工规范 GB 50156-2012(2014 年版)》和相关的工程设计施工管理标准执行。

②公司生产销售的 LNG、CNG 以及居民用、商业用和工业用天然气质量控
制标准执行《天然气》国家标准(GB 17820-2012)。

③ 车 用 天 然 气 质 量 控 制 标 准 执 行 《 车 用 压 缩 天 然 气 》 国 家 标 准 ﹙ GB
18047-2017﹚。

(1)质量控制措施

①公司主要通过轮——库线以及西气东输二线轮——吐支线购进塔里木油
气田优质天然气,保证城市安全平稳供气,满足城市居民、商业、采暖、工业用
天然气和车用天然气的用户需求。

②公司设立客户服务部门、制订客户服务管理制度,为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
妥善处理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等提出的投诉和建议。

2、天然气入户安装业务质量控制情况

(1)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燃气安装工程执行《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建设工程
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94-2009)、《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聚乙烯燃
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2008)等国家、行业标准和公司企业技术标准。

(2)质量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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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制定了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竣工验收管理制度》,使工程质量有
制度可依。

②建立了健全的安装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设立了专门的工程管理部,在安装
施工的各个环节对质量实施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流程控制。

③全面引入第三方监理,强化“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和安全施工”
的全面控制。

④制定《工程施工管理规定》,规范各项作业操作,保证施工产品质量。

⑤严格按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作业,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⑥重视新技术的运用,运用先进的设备和施工工艺确保施工质量。

⑦对施工现场开展不定期检查,查质量、查进度、查安全成为公司工程建设
管理的常态,确保了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

(二)质监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受到质监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截至本招
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相关主管质监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报
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认真执行有关产品质量及技术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不存在因违反产品质量及技术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也不存在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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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的独立性情况

自设立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
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具有
独立、完整的资产、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

本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
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管网设备、商标等的所有权
与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资产独立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人员独立

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工资薪酬;公司财务人员不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

本公司已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
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四)机构独立

本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本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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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内容描述真实、
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同业竞争情况

除霍尔果斯投资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控制的企业。霍
尔果斯投资除持有公司股份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洪兵、谭素清,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
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出现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洪兵、谭素清出具了《关
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本人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
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目前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
竞争的业务,并未持有任何从事与公司经营业务可能产生同业竞争的企业的股权
或在竞争企业拥有任何权益,亦未在任何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可能产生同业竞争
的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2、在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
家庭成员及本人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不会
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购、合营、联营、承包、租赁经营或其他拥
有股份、权益方式)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竞争的业务,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
争企业提供业务上的帮助,不会在任何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可能产生同业竞争的
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3、如公司之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将促使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本人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
制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将来参与投资的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会在中国境内和
境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公司或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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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或于该等业务中持有权益或利益,亦不
会以任何形式支持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他人从事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目前
或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及以其他方式
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公司或其下属企业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
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4、凡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本人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
制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公司及
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
成员及本人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会将该等商业
机会让予公司或其下属企业。

5、凡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本人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
制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在承担科研项目过程中形成任何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
主营业务相关的专利、技术并适用于商业化的,将优先转让予公司或其下属企业。

6、如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本人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实
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经
济损失。

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序号 姓名 关联关系 备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直接持有公司 57.57%的股份,通过霍尔
1 刘洪兵
人之一 果斯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2.79%的股份
2 谭素清 实际控制人之一 直接持有公司 13.13%的股份

2、其他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序号 名 称 关联关系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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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田辉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持有公司 13.26%的股份
持有公司 9.06%的股份,控股
2 霍尔果斯投资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洪兵担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3、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及其他组织

序号 名 称 关联关系 备注
公司持有其 85.50%股权、尉
1 巴州洪通 控股子公司
犁洪通持有其 4.50%股权
2 和静洪通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3 尉犁洪通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4 轮台洪通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5 和硕洪通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6 哈密洪通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7 乌市洪通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 67.11%股权
8 若羌洪通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9 且末洪通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0 新源洪通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 51.00%股权
11 伊犁洪通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2 吐鲁番洪通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3 洪通能源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14 交投洪通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 51.00%股权
15 巴州能源 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巴州洪通持有其 100%股权
16 铁门关洪通 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巴州洪通持有其 100%股权
17 呼图壁洪通 控股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乌市洪通持有其 80.00%股权
18 玛纳斯洪通 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乌市洪通持有其 100%股权
19 安捷燃气 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乌市洪通持有其 100%股权
20 吐鲁番能源 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乌市洪通持有其 100%股权
21 富蕴交投洪通 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交投洪通持有其 100%股权
22 精河交投洪通 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交投洪通持有其 100%股权
23 哈密交投洪通 控股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交投洪通持有其 80%股权
24 呼图壁交投洪通 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交投洪通持有其 100%股权
25 五家渠交投洪通 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交投洪通持有其 100%股权
26 吉木萨尔路丰 控股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交投洪通持有其 8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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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 姓名 关联关系
1 刘洪兵 董事长、总经理
2 谭素清 董事
3 王京 董事、副总经理
4 谭秀连 董事
5 秦明 董事、董事会秘书
6 姜述安 董事、副总经理
7 刘先涛 独立董事
8 孙晋 独立董事
9 杨沫 独立董事
10 裴林英 监事会主席
11 李丽 监事
12 王荣 职工监事
13 赵勇 副总经理
14 靳虹 总工程师
15 朱疆燕 财务总监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
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公司及其子公司
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 10%以上
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谭素清家庭成员、董事谭秀连担任执
1 巴州投资
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2 新疆天业节水灌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董事会秘书秦明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3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董事会秘书秦明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4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晋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独立董事杨沫持股 9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5 北京丰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的公司
新疆库尔勒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
6 监事会主席裴林英担任董事的公司
限公司
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巴州洪
7 科达建设
通 10%以上股份的法人,持有巴州洪通 1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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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
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
女配偶的父母)为公司关联方。该等人员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前述关联方
外,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新疆云物互联电子商务科技有限 实际控制人谭素清家庭成员持股 40%(第一大股
1
公司 东)并担任监事的公司
新疆九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桥
2 实际控制人谭素清家庭成员担任总经理的公司
分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姜述安家庭成员持股 60%并担任
3 新疆凯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的公司
独立董事杨沫家庭成员合计持股 60%并担任执
4 库尔勒苹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行董事、总经理的公司
5 阿克苏市阿楚铁器加工部 职工监事王荣家庭成员持有 100%的权益
6 库尔勒大美梨城商行 职工监事王荣家庭成员持有 100%的权益
7 和静县壹知洋商店 财务总监朱疆燕家庭成员持有 100%的权益
8 和静县尊舍饭庄 财务总监朱疆燕家庭成员持有 100%的权益
9 新疆冀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裴林英家庭成员担任总经理的公司

7、其他关联方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1 库尔勒市朗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持股 34.38%
2 新疆天富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持股 30%

8、报告期内曾经存在的关联方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洪通股份控股子公司乌市洪通的控股子公司,
1 沙湾洪通(已注销)
曾持有 51%的股权,已于 2018 年 6 月注销
新疆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 董事、董事会秘书秦明于 2015 年 4 月至 2017
2
司 年 7 月曾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塔什库尔干县广汇天然气发展有限 董事、副总经理姜述安于 2013 年 7 月至 2016
3
公司 年 6 月曾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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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副总经理姜述安于 2015 年 11 月至 2017
4 新疆吉瑞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年 10 月曾担任董事局董事、副总裁的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姜述安于 2016 年 1 月至 2017
5 新疆鲲鹏风电能源有限公司
年 12 月曾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姜述安于 2016 年 3 月至 2018
6 新疆恒宇新风能源有限公司
年 7 月曾担任总经理的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姜述安于 2016 年 3 月至 2018
7 新疆吉瑞祥能源有限公司
年 7 月曾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的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姜述安于 2015 年 11 月至 2019
8 新疆瀚鹏能源有限公司
年 3 月曾担任总经理的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姜述安于 2017 年 4 月至 2019
9 新疆吉瑞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4 月曾担任副董事长的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姜述安于 2016 年 7 月至 2019
10 新疆恒动风能有限公司
年 9 月曾担任董事长的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姜述安家庭成员持股 15%并于
11 新疆金昇极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至 2017 年 8 月曾担任董事长的公司
监事会主席裴林英于 2007 年 11 月至 2019 年 3
12 新疆一帆科贸有限公司
月曾担任董事的公司
报告期内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
13 新疆锦泰亿正通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司 10%以上股份的法人,曾持有哈密洪通 40%
股权
与新疆锦泰亿正通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受同一方
14 哈密锦泰亿正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实施重大影响
注:新疆锦泰亿正通化工产品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将哈密洪通 40%股权转让
给洪通股份,哈密洪通成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 LNG 及提供 LNG 运输
服务。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哈密锦泰亿正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疆锦泰亿正通
化工产品有限公司、新疆天富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销售 LNG、提供运输服务。

①报告期内,公司向哈密锦泰亿正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疆锦泰亿正通化
工产品有限公司、新疆天富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销售 LNG 的情况如下:

交易
占同类
价格 交易金 非关联交
交易内 交易单价 型交易
年度 客 户 的确 额(万 易价格
容 (元/吨) 的比重
定方 元) (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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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哈密锦泰亿正通能 LNG 销 市场
53.22 2,477.06 2,499.34 0.23
2020 源开发有限公司 售 定价
年1-6 新疆锦泰亿正通化 LNG 销 市场
71.33 3,211.03 3,262.92 0.31
月 工产品有限公司 售 定价
合 计 - - 124.55 - - 0.54
哈密锦泰亿正通能 LNG 市场
18.03 2,727.27 2,636.65 0.03
源开发有限公司 销售 定价
2019 新疆天富天然气有 LNG 市场
年度 90.96 2,740.54 2,655.85 0.16
限责任公司 销售 定价
合 计 - - 109.00 - - 0.19
哈密锦泰亿正通能 LNG 市场
108.92 3,489.37 3,566.48 0.21
源开发有限公司 销售 定价
2018 新疆锦泰亿正通化 LNG 市场
年度 70.45 3,000.00 3,126.35 0.14
工产品有限公司 销售 定价
合 计 - - 179.37 - - 0.35
哈密锦泰亿正通能 LNG 市场
104.95 2,050.68 2,129.08 0.30
源开发有限公司 销售 定价
新疆锦泰亿正通化 LNG 市场
2017 120.18 2,186.91 2,129.08 0.34
工产品有限公司 销售 定价
年度
新疆天富天然气有 LNG 市场
109.47 2,803.16 2,754.87 0.31
限责任公司 销售 定价
合 计 - - 334.60 - - 0.95
注:由于 LNG 价格波动较大,非关联交易价格为发行人相近期间向无关联第三方销售
LNG 的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向哈密锦泰亿正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销售 LNG,主要是因
为哈密锦泰亿正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运输车辆因临时需要就近向公司各加气
站采购加气业务,以及在淡季为拓宽渠道向其销售 LNG。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
为基础进行结算。

报告期内,公司向新疆锦泰亿正通化工产品有限公司销售 LNG 主要系根据
市场供给需求的变化,在淡季为拓宽渠道向其销售 LNG。交易价格以市场价为
基础进行结算。

报告期内,公司向新疆天富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销售 LNG,主要系供其加
气站对外销售。交易价格以市场价为基础进行结算,不含运费。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均为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考虑到运输距
离、不同区域价格差异、应急购销等相关影响因素,与向无关联第三方销售价格
一致或接近,价格公允,占同类型交易的比重较小,不存在损害本公司或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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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②报告期内,公司向新疆天富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运输服务情况如下:

交易 非关联交
交易价 交易单价 占同类型
交易 金额 易价格
年度 供应商 格的确 (元/吨/ 交易的比
内容 (万 (元/吨/公
定方法 公里) 重(%)
元) 里)
新疆天富天然气 LNG 市场
2019 7.65 0.65 0.65 0.01
有限责任公司 运输 定价
年度
合 计 - - 7.65 - - 0.01
新疆天富天然气 LNG 市场
2018 1.51 0.59 0.63 0.37
有限责任公司 运输 定价
年度
合 计 - - 1.51 - - 0.37
新疆天富天然气 LNG 市场
2017 11.02 0.59 0.59 0.02
有限责任公司 运输 定价
年度
合 计 - - 11.02 - - 0.02
注:非关联交易价格为发行人向无关联第三方提供 LNG 运输的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向新疆天富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LNG 运输服务,主要
系向其销售 LNG 时,收取的运输费用。交易价格以市场价为基础进行结算。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均为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运输价格水平
与市场价格一致,价格公允,占同类型交易的比重较小,不存在损害本公司或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哈密锦泰亿正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疆锦泰亿正通
化工产品有限公司采购 LNG、接受运输服务。

①报告期内,公司向哈密锦泰亿正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疆锦泰亿正通化
工产品有限公司采购 LNG 的情况如下:

交易价 非关联交 占同类型
交易 交易金额 交易单价
年度 供应商 格的确 易价格 交易的比
内容 (万元) (元/吨)
定方法 (元/吨) 重(%)
哈密锦泰亿正通能 采购 市场定
4,665.49 3,220.98 3,058.58 29.61
2020 源开发有限公司 LNG 价
年 1-6 新疆锦泰亿正通化 采购 市场定
52.33 3,119.27 3,213.06 0.33
月 工产品有限公司 LNG 价
合 计 - - 4,717.83 - - 29.94
哈密锦泰亿正通能 采购 市场
2019 6,475.56 3,670.60 3,845.07 17.30
源开发有限公司 LNG 定价
年度
合 计 - - 6,475.56 - -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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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锦泰亿正通能 采购 市场
3,728.38 4,045.41 4,127.31 12.10
源开发有限公司 LNG 定价
2018
新疆锦泰亿正通化 采购 市场
年度 74.38 4,252.24 4,243.62 0.24
工产品有限公司 LNG 定价
合 计 - - 3,802.76 - - 12.34
哈密锦泰亿正通能 采购 市场
404.30 3,014.29 2,977.60 1.64
源开发有限公司 LNG 定价
2017 新疆锦泰亿正通化 采购 市场
年度 339.41 2,515.80 2,531.11 1.38
工产品有限公司 LNG 定价
合 计 - - 743.71 - - 3.02
注:由于 LNG 价格波动较大,非关联交易价格为发行人相近期间向无关联第三方采购
LNG 的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向哈密锦泰亿正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采购 LNG 主要原因是
公司在销售 LNG 时,由于市场供求关系,公司上游天然气供应不足且 LNG 产能
有限,不能保证随时供应,在市场需要的情况下,公司就近向哈密锦泰亿正通能
源开发有限公司采购。特别是 2017 年底由于煤改气等原因导致气源紧张,公司
向哈密锦泰亿正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采购量加大。交易价格以市场价为基础进行
结算。

报告期内,公司向新疆锦泰亿正通化工产品有限公司采购 LNG 主要系根据
市场供给需求的变化,在旺季供不应求时向其采购 LNG,交易价格以市场价为
基础进行结算。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均为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考虑到运输距
离、不同区域价格差异、应急购销等相关影响因素,与向无关联第三方采购价格
一致或接近,价格公允,占同类型交易的比重较小,不存在损害本公司或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形。

②报告期内,公司接受哈密锦泰亿正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运输服务的情况如
下:

交易单 非关联交
交易价 占同类型
交易 交易金额 价(元/ 易价格
年度 供应商 格的确 交易的比
内容 (万元) 吨/公 (元/吨/
定方法 重(%)
里) 公里)
哈密锦泰亿正通能 LNG 市场定
2020 年 152.81 0.70 0.70 0.97
源开发有限公司 运输 价
1-6 月
合 计 - - 152.81 - - 0.97
2019年 哈密锦泰亿正通能 LNG 市场 1,101.14 0.65 0.65 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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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开发有限公司 运输 定价

合 计 - - 1,101.14 - - 2.94
哈密锦泰亿正通能 LNG 市场
2018年 1,888.13 0.64 0.64 6.13
源开发有限公司 运输 定价

合 计 - - 1,888.13 - - 6.13
注:非关联交易价格为发行人向无关联第三方采购 LNG 运输的价格。

公司 2018 年由于销售业务量增加,对车辆运输需求增加,哈密锦泰亿正通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有较多的车辆可以提供运输服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也向哈密
锦泰亿正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单独采购气车运输服务。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
础进行结算。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均为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运输价格水平
与市场价格一致,价格公允,占同类型交易的比重较小,不存在损害本公司或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租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出租方名称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情况 租赁收入/支出
2019 年度 巴州洪通 巴州投资 房屋出租(办公室) 0.22
巴州洪通 巴州投资 房屋出租(办公室) 0.22
2018 年度
谭秀琼 和硕洪通 车辆租赁 6.00
巴州洪通 巴州投资 房屋出租(办公室) 0.11
2017 年度
谭秀琼 和硕洪通 车辆租赁 6.00

巴州投资租赁的巴州洪通的办公室面积为 20 ㎡,租期至 2019 年末止,租赁
价格为市场价格,价格公允且金额较小,不存在损害本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形。

2017-2018 年,发行人子公司和硕洪通向关联方谭秀琼租赁原价 30.28 万元
SUV 汽车一辆,主要系和硕洪通办公经营使用,租赁价格在市场价格基础上参
照年折旧额确定,价格公允且金额较小,不存在损害本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形。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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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07.24 485.54 563.83 411.01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是否已
年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2019 年度 刘洪兵、谭素清 巴州洪通 2,700 万元 2019.06.30 2020.06.11 否
刘洪兵、谭素清 巴州洪通 2,700 万元 2018.06.30 2019.06.30 是
2018 年度
刘洪兵、谭素清 巴州洪通 2,300 万元 2018.12.26 2019.12.26 是
2016 年度 刘洪兵、谭素清 洪通有限 1,000 万元 2016.12.30 2017.11.02 是

(2)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①关联方田辉报告期初资金占用余额为 1,027.37 万元,主要用于其购买房屋
车辆、子女在外留学费用等个人支出,报告期未发生新的资金拆借。发行人根据
其各年度实际加权平均资金占用余额并参考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按 5%的利率计提
资金占用利息 186.66 万元。2017 年 7 月其已归还上述资金占用余额并支付利息。
相关利息计算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当年加权平均资金
截至时间 期末累计本金余额 计提利息费用 本息合计
实际占用额(含未归还的利息)
2009 年 12 月 31 日 32.88 22.30 1.12 34.00

2010 年 12 月 31 日 189.48 83.79 4.19 194.78

2011 年 12 月 31 日 419.96 281.06 14.05 439.31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83.23 248.65 12.43 315.02

2013 年 12 月 31 日 400.16 328.15 16.41 448.36

2014 年 12 月 31 日 529.65 586.66 29.33 623.59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029.87 1,023.89 51.19 1,158.59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027.37 1,158.78 57.94 1,2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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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②关联方谭秀琼报告期初资金占用余额为 200.00 万元,主要用于个人支出,
报告期内未发生新的资金拆借。公司根据其各年度实际加权平均资金占用余额并
参考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按 5%的利率计提资金占用利息 54.30 万元。2017 年 7 月
其已归还上述资金占用余额并支付利息。

③关联方霍尔果斯投资 2018 年 7 月 6 日短期资金借用 15 万元,2018 年 8
月 13 日已归还;2018 年 12 月 17 日短期资金借用 20 万元,2018 年 12 月 21 日
已归还,均系为其平台合伙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占用时间较短且金额较小故
未计利息。

股份公司成立后,发行人按照上市公司规范的要求,在《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中设置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具体规定,并
专门建立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了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行为,除短期
资金借用外,发行人不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形,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
行人已收回拆借予关联方的全部款项,自此,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未再发生关联
方资金拆借情形。

(3)关联方股权转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股权转让情况如下:

序 转让价格 支付
转让时间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标的
号 (万元) 方式
谭鸿 成都众览科技有限公
1 2017 年 3 月 洪通有限 40.00 现金
(谭秀连的女儿) 司 20.00%股权
2 2017 年 5 月 刘长江、秦伟 洪通有限 和硕洪通 49.00%股权 1,857.11 股权
3 2017 年 5 月 刘洪兵、谭素清 洪通有限 和硕洪通 1.00%股权 37.90 现金
4 2017 年 5 月 刘洪兵 洪通有限 轮台洪通 10.00%股权 34.11 现金
5 2017 年 5 月 刘洪兵 洪通有限 若羌洪通 20.00%股权 66.41 现金
刘洪兵、谭素清、
6 2017 年 6 月 洪通有限 尉犁洪通 2.20%股权 38.37 现金
刘洪泉
刘洪兵、谭素清、
7 2017 年 6 月 洪通有限 和静洪通 1.335%股权 57.71 现金
刘洪泉
8 2017 年 7 月 刘洪兵 洪通有限 且末洪通 20.00%股权 1.48 现金
新疆锦泰亿正通化
9 2019 年 4 月 洪通股份 哈密洪通 40.00%股权 1,141.20 现金
工产品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权转让以标的公司的账面净资产为定价基础,综合考虑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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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后分红情况;2019 年度收购哈密洪通按收益法评估的净资产价值为基础确定转
让价格。上述股权转让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款项

报告期内,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名
关联方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应收账 巴 州 投
- - - - - - 0.12 0.01
款 资
哈 密 锦
预付款 泰 亿 正
项(哈密 通 能 源 - - 92.19 - 159.52 - 63.51 -
洪通) 开 发 有
限公司
新 疆 锦
泰 亿 正
预付款
通 化 工 142.96 - - - - - - -

产 品 有
限公司
合计 142.96 - 92.19 - 159.52 - 63.63 0.01

①应收账款-巴州投资 0.12 万元系巴州投资租赁巴州洪通的办公室的租金余
款,租赁价格为市场价格,价格公允且金额较小,不存在损害本公司或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形。

②预付款项-哈密锦泰亿正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报告期各期期末预付款项
余额系公司 LNG 市场供需紧张,公司生产供应不足,因此向哈密锦泰亿正通采
购 LNG 尚未结清的余款,上述款项均在次年结清。

(2)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新疆天富天然气有
预收款项 - 7.03 - 18.14
限责任公司
应付账款(哈密洪 哈密锦泰亿正通能
27.40 34.74 - -
通淖毛湖加气站) 源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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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新疆锦泰亿正通化 -
应付账款 - 4.33 -
工产品有限公司
应付账款(哈密公 哈密锦泰亿正通能
3.53 - - -
司) 源开发有限公司
合计 30.93 41.77 4.33 18.14

①预收款项-新疆天富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017 年预收款余额系公司所属
子公司巴州洪通向新疆天富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天然气尚未结清的余款;
2019 年 12 月 31 日预收款余额系公司所属巴州销售分公司及及尉犁洪通子公司
向新疆天富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销售 LNG、提供运输服务尚未结清的余款。

②应付账款(哈密洪通淖毛湖加气站)-哈密锦泰亿正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末余额 34.74 万元,系公司所属子公司哈密洪通淖毛
湖加气站采购哈密锦泰亿正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LNG 尚未结清的余款。

③应付账款-新疆锦泰亿正通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4.33 万元,系 2018 年公司所
属子公司哈密洪通向新疆锦泰亿正通化工产品有限公司采购 LNG 尚未结清的余
款,该款项在 2019 年已结清。

4、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独立性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及采购 LNG、提供及接受 LNG 运输服务、出
租办公室关联交易金额较低,且占公司当期同类交易比重较低,关联交易定价公
允,公司对该等关联交易亦不存在依赖性,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没
有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中关联方资金占用已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前清理完毕。与关联方担保的关联交易中除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不
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股权转让价格公允,主要为公司控股、参股公司
股权结构调整。公司的偶发性关联交易未对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造成损
害,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5、关联交易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1)销售(采购)商品、提供(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一定的 LNG 购销及相关运输服务等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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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交易,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结算。

由于市场供求关系,公司在旺季供不应求时向新疆锦泰亿正通化工产品有限
公司采购 LNG,在淡季为拓宽渠道向新疆锦泰亿正通化工产品有限公司销售
LNG。公司与其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且均为临时性采购或销
售,交易金额占同类型业务的比例较小。

新疆天富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天然气加气站业务,公司作为新疆区
域具有一定知名度的 LNG 供应商,新疆天富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为保证其加气
站的货源稳定性,向公司采购一定的 LNG 及相关的运输服务,为其正常的经营
业务需要,交易金额占同类型业务的比例较小。

由于公司 LNG 产能有限,在市场需要的情况下,特别是 2017 年底由于“煤
改气”等原因导致气源紧张,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公司就近向哈密锦泰亿
正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采购 LNG;另外,哈密锦泰亿正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运
输车辆因临时加气需要在公司加气站采购 LNG,同时公司在淡季为拓宽渠道向
其销售少量 LNG。

以上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进
行结算,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及损害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形。

(2)关联租赁

关联租赁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
交易”之“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1、经常性关联交
易”之“(3)关联租赁”。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报告期内,关键管理人员报酬系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聘请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而为其支付的薪酬。

(4)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通过短期借款等融资渠道补充流动
资金。在融资过程中相关关联方需为发行人提供相关担保。

(5)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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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
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
之“2、偶发性关联交易”。

(6)股权转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经营业务整合及资产管理的需要,受让公司相关关联方
持有控股子公司的股权,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

(三)公司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中
建立了完善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1、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决定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为: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
在 30 万元人民币以上低于 3,000 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
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低于 3,000 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或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低于 5%的关联交易。公司在连续十二个
月内同一关联交易分次进行的,以其在此期间交易的累计数量计算。

下列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查通过后实施:公司与关联自然
人之间的单次关联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 30 万元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就同一标
的或者公司与同一关联自然人在连续 12 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低于人
民币 30 万元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单次关联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就
同一标的或者公司与同一关联法人在连续 12 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低
于人民币 300 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的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的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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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审议有关关联
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1)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与某股东有关
联关系,该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向公司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2)
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大会主持人宣布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并解
释和说明关联股东与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关系;(3)大会主持人宣布关联股东回
避,由非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表决;(4)关联事项形成决议,必
须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半数以上通过;(5)关联股东未
就关联事项按上述程序进行关联关系回避,有关该关联事项的一切决议无效,重
新表决。

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
事会讨论。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
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
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
的,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均已履行相应的
审议程序,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
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前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
结论意见如下: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法》、《公司
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的批准程序,遵循了公平合
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
司利润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将通过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中的关联交易基本原则、决策程序、回避制度
等措施来规范关联交易。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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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兵、谭素清及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田辉、霍尔果斯投资出具了《减少和规
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制度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
不要求公司为本人/本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担保。

本人/本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本人/本企业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
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本企业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
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按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依法签订协议,切
实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
益。

作为公司的股东,本人/本企业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切实
遵守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相应的回避程序。

本人/本企业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及其他承诺,如未能履行承诺的,则本人/
本企业同时采取或接受以下措施: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
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报刊上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3、停止
在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如有)、领取薪酬(如有);4、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
法赔偿损失;5、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
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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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一)董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 9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设董事长 1 名。基本情况如下:

刘洪兵先生,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9
月出生,MBA 研修。曾任洪通有限执行董事、和硕洪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尉
犁洪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和静洪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乌市洪通董事长;现任
洪通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霍尔果斯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库尔勒市朗维商贸有
限责任公司监事。

谭素清女士,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 1 月出生,初
中文化程度。曾任洪通有限监事、尉犁洪通监事、和静洪通监事、和硕洪通监事、
董事、轮台洪通监事、巴州洪通总经理;现任洪通股份董事、巴州洪通执行董事。

王京先生,董事、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 年 3 月
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曾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二十二团参加工作,曾任新疆
巴州拖拉机厂检验科科员、销售科科长、经营部总经理、支油办主任、新疆巴州
万方锅炉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疆巴州轮台县万方热力公司总经理、焉
耆恒瑞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洪通有限副总经理、运营总监、尉犁洪通总
经理、巴州洪通总经理、乌市洪通董事、哈密洪通董事长;现任洪通股份董事兼
副总经理(常务)、执行总裁、哈密能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新源洪通董事长、
哈密洪通执行董事。

谭秀连先生,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 11 月出生,大
专学历。曾服役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 86293 部队任飞行员,曾任原四川省
万县邮电局支局长、万州五桥电信局分局长、重庆电信万州分公司市场部主任、
洪通有限采购部经理、部长、洪通股份副总经理;现任洪通股份董事兼行政总监、
和硕洪通执行董事、伊犁洪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吐鲁番洪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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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秦明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律师、注册会计师。曾任阿勒泰国家粮食储备库防化科科员、
副科长、北屯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新疆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新疆方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新疆方夏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注册会计师、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洪通股份董事兼董事会秘书、交投
洪通董事、新疆天业节水灌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姜述安先生,董事、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11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城市燃气协会科技委员会委员。曾任乌鲁木齐市
煤气公司技术员、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乌鲁木齐市燃气总公司技术处副处长、
用户发展处处长、副总经理、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新疆金源燃气设计
研究院有限公司院长、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新疆广汇清洁能源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
理、新疆吉瑞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新疆鲲鹏风电能源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新疆瀚鹏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吉瑞祥能源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新疆恒宇新风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吉瑞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副董事长、新疆集泰实业有限公司监事、塔什库尔干县广汇天然气发展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伊宁市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新疆盛焰燃气开发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中国城市燃气学会输配委员会委员、新疆城市燃气协会专家组组长、
新疆恒动风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洪通股份董事兼副总经理、运行总监、和静
洪通执行董事、且末洪通执行董事、乌市洪通董事长、巴州能源执行董事、交投
洪通董事。

刘先涛先生,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 年 4 月出生,
本科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西南石油学院助教、教授、副院长、西南石
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现任洪通股份独立董事、西南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

孙晋先生,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 7 月出生,
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新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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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现任洪通股份独立董事、中百集团独立董事、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杨沫女士,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 9 月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在焉耆县审计局、巴州审计局、
库尔勒市财政局工作,曾任新疆经纬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新疆无形资
产评估事务所副所长、新疆信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现任洪通股份独
立董事、北京丰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二)监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1 名为职工代
表监事。主要情况如下:

裴林英女士,监事会主席,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 年 4 月出
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管理税务师、国际注册管理会计师。曾任
新疆地矿局第三地质大队物探工、出纳、稽核、会计、主管会计、财务科科长、
库尔勒市房屋建设开发公司(后改制为新疆扬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科长、
董事、财务总监、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新疆一帆科贸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党支部书记、库尔勒金屏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洪通有限财务总监、若羌
洪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乌市洪通董事、哈密洪通董事、监事会主席;现任洪通
股份监事会主席、党支部书记、玛纳斯洪通监事、呼图壁洪通监事、乌市洪通监
事、新疆库尔勒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丽女士,监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 4 月出生,本科
学历。曾任洪通有限会计主管、巴州洪通会计主管、吐鲁番洪通总经理、伊犁洪
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乌市洪通监事、和硕洪通董事、哈密洪通总经理;现任洪
通股份监事、审计监察部部长、新源洪通监事会主席、伊犁洪通监事、昌吉安捷
监事、轮台洪通监事、吐鲁番洪通监事。

王荣女士,职工监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 9 月出生,
大专学历。曾任洪通有限行政助理、行政总助、吐鲁番洪通执行董事、乌市洪通
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洪通股份监事、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行政总助、和硕洪通
监事、若羌洪通监事、且末洪通监事、哈密能源监事、哈密洪通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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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级管理人员

刘洪兵先生,董事长、总经理,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
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

王京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
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

姜述安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
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

赵勇先生,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 6 月出生,
大专学历。曾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建筑公司施工员、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
司新疆分公司安全主管、巴州西部瑞普石油技术有限公司安全经理、北京恩瑞达
科技有限公司安全总监、洪通有限副总经理、安全总监;现任洪通股份副总经理
兼安全总监、乌市洪通董事、尉犁洪通执行董事。

靳虹先生,总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 11 月出生,
本科学历。曾任中原石油勘探局三合集团职工、河南中原绿能高科有限责任公司
LNG 工厂班长、河南中原绿能高科有限责任公司 LNG 工厂技术员、鄂尔多斯市
星星能源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达州市汇鑫能源有限公司副厂长、山东绿能
燃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洪通有限副总经理;现任洪通股份总工程师、
巴州能源总经理。

秦明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
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

朱疆燕女士,财务总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 1 月出生,
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国注册管理税务师、国际注册管理会计师。曾任新疆
雅克拉炭黑有限责任公司出纳、会计、总经理助理、和静巴音布鲁克生态旅游服
务有限责任公司会计、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库尔勒销售分公司和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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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部稽核、和静洪通会计、财务经理、伊犁洪通监事、吐鲁番洪通监事、哈密
洪通董事、洪通有限计划财务部部长、洪通股份董事会秘书;现任洪通股份财务
总监、新源洪通董事。

(四)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从事 LNG、CNG 的生产、加工、储运和销售,以及居民用、商业用和
工业用天然气的销售,生产设备均为外部采购的先进成熟设备,业务流程较简单,
不存在研发及核心技术情况,故无核心技术人员。

(五)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监事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独立董
事连续任期最长不得超过六年。以下为公司各董事、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姓名 董事/监事 提名人 选聘时间 本届任期截止时间
刘洪兵 董事长、总经理 刘洪兵 2017 年 9 月 26 日 2020 年 9 月 25 日
谭素清 董事 刘洪兵 2017 年 9 月 26 日 2020 年 9 月 25 日
王京 董事、副总经理 刘洪兵 2017 年 9 月 26 日 2020 年 9 月 25 日
谭秀连 董事 刘洪兵 2017 年 9 月 26 日 2020 年 9 月 25 日
秦明 董事、董事会秘书 刘洪兵 2017 年 9 月 26 日 2020 年 9 月 25 日
姜述安 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15 日 2020 年 9 月 25 日
刘先涛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15 日 2020 年 9 月 25 日
孙晋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15 日 2020 年 9 月 25 日
杨沫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15 日 2020 年 9 月 25 日
裴林英 监事会主席 刘洪兵 2017 年 9 月 26 日 2020 年 9 月 25 日
李丽 监事 巴州投资 2017 年 9 月 26 日 2020 年 9 月 25 日
王荣 职工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2017 年 9 月 26 日 2020 年 9 月 25 日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姓名 公司职务 亲属关系
刘洪兵 董事长、总经理 与谭素清为配偶关系
谭素清 董事 与刘洪兵为配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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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谭秀连为兄妹关系
谭秀连 董事 与谭素清为兄妹关系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
关系。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签定的协议、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签订了聘任合同及《保密和竞业
禁止合同》,对上述人员的诚信义务,特别是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保密
义务作了严格的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合同及协议履行正常,不
存在违约的情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及履
行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二、持有 5%以上
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
履行情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的持股情况

(一)直接持股及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具体情况如
下:

直接持股比例(%)
姓名 公司职务/亲属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明书签署日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刘洪兵 董事长、总经理 57.57 57.57 57.57 57.57
谭素清 董事 13.13 13.13 13.13 13.13
王京 董事、副总经理 0.23 0.23 0.23 0.23
谭秀连 董事 0.23 0.23 0.23 0.23
秦明 董事、董事会秘书 0.08 0.08 0.08 0.08
裴林英 监事会主席 0.23 0.23 0.23 0.23
赵勇 副总经理 0.23 0.23 0.23 0.23
靳虹 总工程师 0.15 0.15 0.15 0.15
二、上述人员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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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长江 谭秀连妹妹的配偶 2.67 2.67 2.67 2.67
注:刘洪兵与谭素清为配偶关系;谭秀连与谭素清为兄妹关系。

上述人员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以及其他争议或潜在纠纷
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不存在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任何方式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
况。

(二)间接持股及变动情况

直接股东刘洪兵、王京、秦明、裴林英、赵勇、靳虹通过霍尔果斯投资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股东谭秀连通过霍尔果斯投资、巴州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通过霍尔果斯投资、巴州投资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间接持股比例(%)
公司职务/亲属关
姓名 截至本招股说
系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明书签署日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刘洪兵 董事长、总经理 2.79 2.79 2.87 4.06
王京 董事、副总经理 0.19 0.19 0.23 0.23
谭秀连 董事 0.39 0.39 0.35 0.27
秦明 董事、董事会秘书 0.34 0.34 0.37 0.08
姜述安 董事、副总经理 0.42 0.42 0.45 0.45
裴林英 监事会主席 0.19 0.19 0.23 0.23
李丽 监事 0.15 0.15 0.15 0.15
王荣 职工监事 0.30 0.30 0.30 0.30
赵勇 副总经理 0.19 0.19 0.23 0.23
靳虹 总工程师 0.15 0.15 0.15 0.15
朱疆燕 财务总监 0.23 0.23 0.23 0.23

上述人员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以及其他争议或潜在纠纷
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不存在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任何方式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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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情况以及与发行人存在利
益冲突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
况如下:

姓名 任职 对外投资公司名称 持股/出资比例(%)
刘洪兵 董事长、总经理 霍尔果斯投资 30.77
谭素清 董事 - -
王京 董事、副总经理 霍尔果斯投资 2.12
霍尔果斯投资 2.12
谭秀连 董事
巴州投资 8.39
秦明 董事、董事会秘书 霍尔果斯投资 3.78
霍尔果斯投资 4.62
姜述安 董事、副总经理 新疆吉鹏成祥股权投资管理合
2.72
伙企业(有限合伙)
刘先涛 独立董事 - -
孙晋 独立董事 - -
北京丰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杨沫 独立董事 90.00

裴林英 监事会主席 霍尔果斯投资 2.12
李丽 监事 霍尔果斯投资 1.66
王荣 职工监事 霍尔果斯投资 3.32
赵勇 副总经理 霍尔果斯投资 2.12
靳虹 总工程师 霍尔果斯投资 1.66
朱疆燕 财务总监 霍尔果斯投资 2.49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对外投资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其它对外投资。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情况与发行人存在利益冲突情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外投资
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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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从发行人领取收入(税前)的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职务 收入
1 刘洪兵 董事长、总经理 107.35
2 谭素清 董事 6.21
3 王京 董事、副总经理 49.14
4 谭秀连 董事 22.60
5 秦明 董事、董事会秘书 42.87
6 姜述安 董事、副总经理 58.85
7 刘先涛 独立董事 10.00
8 孙晋 独立董事 10.00
9 杨沫 独立董事 10.00
10 裴林英 监事会主席 27.84
11 李丽 监事 9.55
12 王荣 职工监事 9.44
13 赵勇 副总经理 26.96
14 靳虹 总工程师 69.47
15 朱疆燕 财务总监 25.27
注:1、谭秀连于 2019 年 2 月辞去副总经理职务;
2、独立董事津贴为 10 万元/年;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秦明在新疆天业节水灌溉股份有限公司、新疆西部牧业股份
有限公司领取独董津贴;独立董事孙晋在中百集团领取独董津贴;独立董事杨沫在北京丰祥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尚未安排除法定社会保障计划之外的退休
金计划及其它待遇。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及与发行人关联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如下:

兼职(任职)
序 兼职(任职)
姓名 在公司职务 兼职(任职)单位名称 单位与公司关
号 单位职务
联关系
股东、受同一
执行事务合
霍尔果斯投资 实际控制人控
董事长、总经 伙人
1 刘洪兵 制的企业

库尔勒市朗维商贸有限责任
监事 -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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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谭素清 董事 - - -
董事、副总经
3 王京 - - -

股东、董事担
执行事务合
4 谭秀连 董事 巴州投资 任执行事务合
伙人
伙人的企业
董事、董事会
新疆天业节水灌溉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秘书担任董事
公司
董事、董事会 的公司
5 秦明
秘书 董事、董事会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秘书担任董事
的公司
董事、副总经
6 姜述安 - - -

教授、博士
7 刘先涛 独立董事 西南石油大学 -
生导师
教授、博士
武汉大学 -
生导师
8 孙晋 独立董事
董事担任董事
中百集团 独立董事
的公司
董事担任执行
北京丰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执行董事、
9 杨沫 独立董事 董事、总经理
公司 总经理
的公司
新疆库尔勒富民村镇银行股
10 裴林英 监事会主席 董事 参股子公司
份有限公司
11 李丽 监事 - - -
12 王荣 职工监事 - - -
13 赵勇 副总经理 - - -
14 靳虹 总工程师 - - -
15 朱疆燕 财务总监 - -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在其他任何单位任职的情况。

六、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内变动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9 月 25 日,洪通有限的执行董事为刘洪兵,未
设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6 日,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创
立大会暨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洪通股份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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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成员包括刘洪兵、王京、秦明、谭秀连、谭素清,同日,洪通股份召开第一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洪兵为公司董事长。

2018 年 8 月 15 日,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增选姜述安、孙晋、刘先涛、杨沫为董事,其中,孙晋、刘先涛、
杨沫为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9 月 25 日,洪通有限的监事为谭素清,未设监
事会。

2017 年 9 月 26 日,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创
立大会暨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裴林英、李丽为非职工代表监事,与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王荣共同组成洪通股份第一届监事
会。同日,洪通股份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裴林英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7 月 24 日,洪通有限的总经理为刘洪泉。

2017 年 7 月 25 日,因个人原因,刘洪泉辞去总经理职务,洪通有限股东会
同意聘任刘洪兵为公司总经理。

2017 年 9 月 26 日,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洪通股
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刘洪兵为总经理,聘任王京、谭秀连、赵勇为副
总经理,聘任朱疆燕为财务总监,聘任靳虹为总工程师。

2017 年 10 月 9 日,洪通股份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聘任朱疆燕兼
任董事会秘书。

2017 年 10 月 18 日,洪通股份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聘任姜述安
为副总经理。

2018 年 12 月 3 日,洪通股份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免去朱疆燕
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秦明为董事会秘书。

2019 年 2 月 1 日,谭秀连因个人原因辞去副总经理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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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符合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程序。除上述变动外,最近三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变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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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自
设立以来,逐步制订和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一系列
法人治理制度及细则,并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
层相互之间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

本公司自改制设立以来设有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公
司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主要
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三会”与公司经理层共同构建了分工明确、相互配合、
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公司的治理结构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
效运作。

一、公司股东大会等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公司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要求,按照法定程序审议制定了《公司章程》,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洪通股份创立大会暨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经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运行规范。《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主要规
定了股东大会的召集、通知等召开程序及提案提交、表决等议事规则。

1、公司股东的权利及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
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
权;(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
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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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
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
其股份;(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
纳股金;(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
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
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
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法律、行政法
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2、股东大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4)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本章程;(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
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2)审议批准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项;(13)审议批准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15)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16)
审议批准公司达到下列标准的交易事项:①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
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②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 5,000 万元;③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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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④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⑤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上述指标计算中
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17)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3、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会议的召开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
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①董事人数不足章程规定董事会人数
的 2/3 时;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⑥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
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
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说明理由。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
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 10 日内
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
提议的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
到提议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
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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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
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
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
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
股东的同意。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
主持股东大会,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
自行召集和主持。

(2)提案的提交与通知

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
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
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
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通知中应包含临时提案的内容。除前款
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
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
议召开 15 日前通知各股东。

(3)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作出
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①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②董
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③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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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和支付方法;④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⑤公司年度报告;⑥除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①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②公
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③公司章程的修改;④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⑤股权激励计划;
⑥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
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4、股东大会的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

自股份公司设立起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共召开了 13 次股东大会,历次
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事程序、表决、会议记录和决议签署规范,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要求。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经创立大会暨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并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经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保持规范运行。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

1、董事会的构成

依据《公司章程》,本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包括 3 名独立董事),设
董事长 1 人。

2、董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
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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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
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
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除需要股东
大会批准以外的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
理财、关联交易、对外信贷融资、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
机构的设置;(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
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2)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
案;(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
的会计师事务所;(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
对外信贷融资、关联交易、提供财务资助等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
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本章程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就公司发生的购买或出售
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资产抵押、提供
财务资助、提供担保、贷款、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
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受赠现金资产除外)、债权或债务重组、研
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等交易行为,应由董事会批准的交易事项如
下: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但交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的或公司在一年内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
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但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还应提交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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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审议;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但交易标的(如
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但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
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
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但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上市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对外担保:除本章程第三十七条所规定须由股东大会作出的对外担保
事项外,其他对外担保由董事会作出。且还需遵守以下规则:

①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对外担保,应当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
以上董事同意,若设立独立董事的,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②董事会若超出以上权限而作出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决议而致公司损失的,公
司可以向由作出赞成决议的董事会成员追偿。

③若涉及关联交易的,同时适用本章程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购买或出售该股权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的,该股权对应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营业收入视为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和与交易标
的相关的营业收入。

上述交易属于购买、出售资产的,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
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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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包含在内。

董事会决定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为: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
在 30 万元人民币以上低于 3,000 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
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低于 3,000 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或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低于 5%的关联交易。公司在连续十二个
月内同一关联交易分次进行的,以其在此期间交易的累计数量计算。公司进行证
券投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取得全体董事三分之二
以上和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公司董事会应对上述事项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组织有
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交易事项,依据其公司章程规定执
行,但控股子公司的章程授予该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行使的决策权限不得超过
公司董事会的权限。公司在子公司股东会上的表决意向,须依据权限由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作出指示。上述事项涉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公司章程或者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董事会议事规则

(1)会议的召开及通知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 1/10 以上
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
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
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送出、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知时限为:不少于会
议召开前三天。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
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2)董事会的表决和决议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除本章程另
有规定外,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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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
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
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
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
由参会董事签字。

4、董事会的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 22 次董事会。
公司董事均亲自或委托他人出席历次董事会,不存在董事缺席董事会的情况。公
司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规范,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选聘、重大生产经营决策、财
务预算和决算、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合并和资产重组等重大事宜作出了有效决
议。董事会履行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经创立大会暨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规定了公司监事会的职责、监事会的召开、审议、
表决程序等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规范运行。
公司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

1、监事会的构成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设监事会主
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
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
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
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为 1/3。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
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2、监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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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
检查公司财务;(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
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
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
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6)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3、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
次,由监事会主席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以书面通知全体监事。同时根据需
要应及时召开临时会议,于会议召开前三日以传真、邮寄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
票,表决方式为:书面或举手表决。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4、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监事会,
公司监事均亲自或委托他人出席历次监事会,不存在监事缺席监事会的情况。会
议通知方式、召开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记
录完整规范,监事会依法忠实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
履行了对公司的监督职责。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聘任杨沫女士、刘先涛先生、孙晋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其中杨沫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
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公司上市后,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
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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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独立董事的制度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
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
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的影响。

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还应当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1)应披
露的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
依据;(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4)提议召开董事会;(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6)
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取得全
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
立意见:(1)提名、任免董事;(2)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4)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
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款或其他
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5)独立董事认为有可能损害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6)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
外担保情况、执行上述规定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于公司上市后
适用);(7)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8)公司关联方以资抵债方
案;(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3、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自公司 2018 年 8 月聘任独立董事以来,公司的独立董事一直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其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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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发挥了重
要的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1、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2017 年 10 月,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聘任朱疆燕女士担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 年 12 月,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改聘秦明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文件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
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经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
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1)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负
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
保证证券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2)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
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向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
报告的披露工作;(3)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
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4)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
会,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文件;(5)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
议记录并签字;(6)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知情人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
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7)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
董事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
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8)协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
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
以及上市协议对其设定的责任;(9)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
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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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
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上,并立即向
证券交易所报告;(10)《公司法》和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2、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以来,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出席了公司历次董事会、
股东大会,为独立董事及其他董事提供会议材料、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按照有
关规定完成历次会议记录,较好的履行了相关职责,在公司的运作中起到了积极
的作用。

(六)专门委员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等 4 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并担任召
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1、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1)战略委员会

本公司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为: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对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督促并提出报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2)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
审计工作;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协调
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
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3)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研究、制定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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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招聘程序,并提出建议;广泛搜寻、选拔合格的董事、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并提出建议;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审查、考核,并提出建议;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
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
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
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拟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核实公司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的授权是否合规、行权条件是否满足,并发
表核实意见;分类研究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方案(至少包括考核内容、
标准和周期),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
况,按考核方案进行业绩考核,并提出有关建议;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
进行监督,并核实公司年度报告中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披露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各专门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2018 年 9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明确为更好
地发挥公司董事会的职能,通过《关于设立审计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设立提名
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设立战略委员会的
议案》,同意刘洪兵、王京、姜述安、秦明、刘先涛(独立董事)担任战略委员
会委员,其中刘洪兵担任召集人;杨沫(独立董事)、秦明、孙晋(独立董事)
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杨沫(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刘先涛(独立董事)、
刘洪兵、孙晋(独立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刘先涛(独立董事)担任
召集人;孙晋(独立董事)、谭秀连、杨沫(独立董事)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其中孙晋(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有关处罚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17 年 2 月、6 月,玛纳斯洪通、尉犁洪通分别因逾期未缴纳税款、未
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变更登记,分别被玛纳斯县地方税务局、尉犁县地方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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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处以罚款 200.00 元的简易行政处罚。

2019 年 1 月、2 月,国家税务总局玛纳斯县税务局、尉犁县税务局分别出具
《证明》,上述行为发生后,玛纳斯洪通、尉犁洪通对上述行为进行了改正,且
已经履行了行政处罚,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2、2017 年 1 月,尉犁洪通因存在办公室门口未配备安保人员,被尉犁县公
安局处以限期 15 日整改,并处警告的行政处罚。

2019 年 1 月,尉犁县公安局出具《证明》,该行为发生后,尉犁洪通积极对
上述行为进行了改正,且已经履行了行政处罚,尉犁洪通的上述行为未构成重大
行政违法行为,该行政处罚不是重大行政处罚。

3、2017 年 5 月,轮台洪通因存在安全隐患,被轮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处
以责令整改,罚款 1,000.00 元的行政处罚。

2018 年 12 月,轮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证明》,该行为发生后,轮
台洪通积极对上述行为进行了改正,且已经履行了行政处罚,轮台洪通的上述行
为未构成重大行政违法行为,该行政处罚不是重大行政处罚。

4、2018 年 2 月、10 月,尉犁洪通城南加气站、和硕洪通乌什塔拉加气站因
存在储气设备区灭火器配置不符合标准、使用的灭火器箱为不合格消防产品,分
别被尉犁县、和硕县公安消防大队处以罚款 5,000.00 元的行政处罚。

2019 年 2 月,尉犁县公安消防大队、和硕县公安消防大队分别出具《证明》,
尉犁洪通城南加气站、和硕洪通乌什塔拉加气站积极对上述行为进行了改正,已
经完全消除了安全隐患且已经履行了行政处罚,上述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没
有造成严重后果,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
行政处罚。

5、2018 年 5 月,尉犁洪通 5 辆 LNG 槽车分别因未按照规定参加车辆年度
审验或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被巴州
道路运输管理局分别处以罚款 500.00 元、罚款 1,000.00 元、责令 3 日内改正并
罚款 1,000.00 元的行政处罚。

上述行政处罚作出后,尉犁洪通积极对上述行为进行了改正且已经履行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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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处罚,2019 年 3 月,巴州道路运输管理局出具《证明》,尉犁洪通的上述违法
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该行政处
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

三、报告期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经过规范运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有关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
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
交易”之“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2、偶发性关联
交易”。

《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关于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评估意见

(一)管理层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注册会计师的审核意见

大信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0】第
4-00252 号”的《关于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报告认为: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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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财务报表

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大信会计师出具的“大信审字
【2020】第 4-01025 号”《审计报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若欲对本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相关的审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及附注。

(一)合并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9,072.67 22,288.18 18,059.90 8,585.4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00.52 - - -
应收票据 100.00 540.68 636.72 560.00
应收账款 2,422.44 2,431.46 2,817.15 2,533.65
预付款项 2,692.41 1,180.19 1,646.37 1,595.32
其他应收款 205.81 176.98 111.41 294.38
存货 1,746.33 2,025.24 1,754.40 2,405.53
其他流动资产 1,034.91 1,404.29 1,178.83 893.49
流动资产合计 28,275.08 30,047.01 26,204.79 16,867.7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6,678.50 6,678.50
长期股权投资 1,754.21 1,570.67 1,239.49 1,174.0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261.57 7,156.45 - -
固定资产 41,108.19 40,845.92 38,189.42 37,197.87
在建工程 12,330.79 10,393.44 4,183.85 3,735.14
无形资产 8,010.93 7,859.56 5,213.03 4,810.40
商誉 - - - 257.47
长期待摊费用 5.33 6.27 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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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资产 195.59 191.12 218.09 183.8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74.63 1,010.54 1,483.21 904.64
非流动资产合计 72,041.24 69,033.96 57,213.74 54,941.85
资产总计 100,316.32 99,080.98 83,418.52 71,809.6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303.41 6,200.00 5,000.00 5,000.00
应付账款 10,281.77 8,685.70 5,327.71 5,167.43
合同负债 3,596.24 - - -
预收款项 - 5,040.93 5,216.16 4,072.63
应付职工薪酬 586.89 1,160.68 1,408.14 897.28
应交税费 942.74 1,028.01 2,020.39 5,964.24
其他应付款 686.14 656.60 1,576.04 541.90
其他流动负债 314.57 - - -
流动负债合计 18,711.75 22,771.92 20,548.44 21,643.4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007.34 6,242.62 - -
递延收益 5,000.00 4,5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7.53 94.89 29.23 33.93
其他非流动负债 486.31 542.97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601.18 11,380.49 29.23 33.93
负债合计 29,312.94 34,152.41 20,577.67 21,677.4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2,000.00 12,000.00 12,000.00 9,000.00
资本公积 13,710.02 13,710.02 13,817.90 16,817.90
其他综合收益 488.15 401.72 - -
专项储备 2,756.56 2,456.62 2,367.03 2,399.54
盈余公积 2,963.67 2,963.67 2,208.10 -
未分配利润 33,847.75 28,395.85 28,179.04 17,662.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65,766.15 59,927.88 58,572.08 45,879.51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5,237.23 5,000.69 4,268.78 4,252.70
股东权益合计 71,003.39 64,928.57 62,840.85 50,132.2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00,316.32 99,080.98 83,418.52 71,80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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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6 月
一、营业收入 36,660.46 89,328.80 76,401.11 55,851.73
减:营业成本 25,074.06 58,733.14 46,339.55 37,331.26
税金及附加 266.08 705.54 665.60 362.52
销售费用 2,861.17 5,738.12 5,098.56 4,628.14
管理费用 1,736.59 4,101.26 3,427.58 4,182.81
财务费用 95.82 268.61 224.16 219.84
加:其他收益 126.56 27.49 10.47 45.16
投资收益 203.05 370.18 434.28 623.7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0.52 - - -
信用减值损失 -66.44 -61.97 - -
资产减值损失 -13.21 -62.18 -566.53 13.72
资产处置收益 1.48 20.76 9.11 45.37
二、营业利润 6,878.70 20,076.41 20,532.98 9,855.17
加:营业外收入 3.85 51.64 51.85 26.97
减:营业外支出 108.08 261.74 542.67 507.96
三、利润总额 6,774.47 19,866.31 20,042.16 9,374.19
减:所得税费用 1,108.81 3,057.97 2,798.28 1,836.17
四、净利润 5,665.66 16,808.34 17,243.88 7,538.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5,451.90 15,993.32 15,875.08 6,798.84
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213.76 815.02 1,368.80 739.18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90.22 268.33 - -
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5,755.87 17,076.67 17,243.88 7,538.02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
5,538.33 16,255.11 15,875.08 6,798.84
有者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 217.54 821.56 1,368.80 739.1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4543 1.3328 1.3229 0.755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4543 1.3328 1.3229 0.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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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6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39,303.93 96,643.44 84,925.00 64,108.20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771.74 5,027.94 401.47 2,641.74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075.67 101,671.38 85,326.47 66,749.9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25,755.27 56,325.10 47,105.64 41,904.5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3,365.78 6,582.72 5,380.24 4,203.57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926.42 6,394.89 7,389.48 3,354.96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1,764.33 3,907.84 3,247.52 3,086.14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811.80 73,210.55 63,122.89 52,549.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63.87 28,460.83 22,203.58 14,200.7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642.03 4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9.5 39.00 356.78 392.4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8.28 351.02 35.80 62.29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78 390.02 1,034.61 494.7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4,051.80 14,418.01 6,447.94 5,418.36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00.00 - - 33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 - -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051.80 14,418.01 6,447.94 5,748.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24.01 -14,027.98 -5,413.34 -5,253.6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3,271.75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300.00 12,442.62 5,000.00 6,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 - - -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00.00 12,442.62 5,000.00 9,27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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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442.62 5,000.00 5,000.00 4,299.5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312.74 16,506.00 7,315.76 16,904.39
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 1,141.20 - 200.08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755.36 22,647.20 12,315.76 21,403.9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55.36 -10,204.57 -7,315.76 -12,132.2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 - - -
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3,215.51 4,228.28 9,474.49 -3,185.1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22,288.18 18,059.90 8,585.41 11,770.6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19,072.67 22,288.18 18,059.90 8,585.41


(二)母公司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731.44 11,262.79 11,891.33 1,395.8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00.52 - - -
应收票据 - 50.00 254.00 -
应收账款 2,066.50 1,596.17 2,495.35 13.14
预付款项 2,057.23 570.45 1,037.14 18.94
其他应收款 11,970.89 12,677.00 20,805.94 11,653.78
存货 207.71 253.19 56.23 27.18
其他流动资产 488.61 748.30 829.30 3.97
流动资产合计 27,522.91 27,157.91 37,369.29 13,112.8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6,578.50 6,578.50
长期股权投资 17,467.24 17,283.69 12,991.31 12,725.8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139.62 7,043.09 - -
固定资产 2,087.66 2,179.54 2,043.12 1,018.42
在建工程 18.16 41.53 - -
无形资产 691.62 440.03 446.83 38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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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递延所得税资产 42.09 38.63 68.53 37.36
其他非流动资产 96.03 39.3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27,542.41 27,065.86 22,128.30 20,741.48
资产总计 55,065.31 54,223.77 59,497.58 33,854.31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13,408.44 13,647.52 9,508.78 164.02
预收款项 - 942.20 892.93 394.31
合同负债 727.67 - - -
应付职工薪酬 143.68 385.47 459.50 287.33
应交税费 292.60 210.32 15.84 3,671.15
其他应付款 5,150.64 5,868.68 8,608.92 9,775.27
其他流动负债 65.49 - - -
流动负债合计 19,788.51 21,054.19 19,485.97 14,292.07
非流动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84.25 69.69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84.25 69.69 - -
负债合计 19,872.76 21,123.88 19,485.97 14,292.0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2,000.00 12,000.00 12,000.00 9,000.00
资本公积 8,820.72 8,820.72 8,820.72 11,820.72
其他综合收益 476.95 394.91 - -
专项储备 652.97 427.95 259.91 240.96
盈余公积 2,963.67 2,963.67 2,208.10 -
未分配利润 10,278.24 8,492.64 16,722.89 -1,499.44
股东权益合计 35,192.55 33,099.89 40,011.61 19,562.2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55,065.31 54,223.77 59,497.58 33,854.31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6 月
一、 营业总收入 27,294.74 71,832.28 51,506.28 2,698.93
减:营业成本 23,650.01 63,580.28 45,692.22 1,683.95
税金及附加 35.67 166.67 167.39 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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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费用 794.23 1,196.21 685.77 382.16
管理费用 1,007.81 2,486.39 1,943.32 2,845.42
研发费用 - - - -
财务费用 -114.46 -202.38 -112.97 -5.70
加:其他收益 85.48 4.54 9.32 -
投资收益 203.05 3,870.18 20,864.75 10,753.4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0.52
信用减值损失 -25.15 4.50 - -
资产减值损失 - - -86.52 125.28
资产处置收益 - - -2.28 3.26
二、营业利润 2,185.37 8,484.33 23,915.83 8,645.90
加:营业外收入 2.47 - 0.46 3.25
减:营业外支出 35.21 205.56 119.07 0.15
三、利润总额 2,152.63 8,278.77 23,797.21 8,649.00
减:所得税费用 367.04 723.02 216.78 18.79
四、净利润 1,785.60 7,555.75 23,580.43 8,630.2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82.05 256.59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867.64 7,812.34 23,580.43 8,630.21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6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9,180.55 79,631.16 54,498.29 2,968.59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747.40 3,806.00 5,146.85 1,546.7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927.95 83,437.16 59,645.14 4,515.3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7,560.21 64,691.43 42,128.88 1,925.6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96.21 1,791.65 1,218.06 846.50
支付的各项税费 368.08 360.00 2,044.19 171.0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710.89 12,683.94 2,225.31 6,685.3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535.39 79,527.02 47,616.44 9,628.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07.44 3,910.15 12,028.69 -5,113.2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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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6 月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4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519.50 14,689.00 6,149.28 15,046.0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 - 1.00 17.00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19.50 14,689.00 6,150.28 15,103.0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443.42 266.48 733.46 86.89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00.00 3,961.20 200.00 948.0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43.42 4,227.68 933.46 1,034.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76.08 10,461.32 5,216.82 14,068.0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871.75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1,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3,871.7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1,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 15,000.00 6,750.00 16,436.2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2.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000.00 6,750.00 17,438.2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000.00 -6,750.00 -13,566.5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 - - -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31.35 -628.53 10,495.51 -4,611.6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262.79 11,891.33 1,395.81 6,007.4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731.44 11,262.79 11,891.33 1,395.81

二、审计意见

公司委托大信会计师对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公司和 2020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
有者权益增减变动表进行了审计。大信会计师出具了“大信审字【2020】第 4-0102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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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然气销售收入的确认

公司主要从事 LNG 的生产和销售及 CNG 销售,具体包括车用天然气、居
民用气、商业用气销售及民用商用气销售时的入户安装服务。2020 年 1-6 月、2019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7 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天然气销售收入分别
为 35,748.48 万元、85,311.02 万元、72,749.04 万元、52,797.16 万元。其占营业
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7.51%、95.50%、95.22%、94.53%。由于天然气销售收入是
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
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为
关键审计事项。

(二)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7 年
12 月 31 日,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合计分别达到 53,438.98 万元、
51,239.36 万元、42,373.27 万元、40,933.01 万元,其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
为 53.27%、51.71%、50.80%、57.00%;其中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中的管网资产
合计分别为 12,174.71 万元、12,160.02 万元、8,325.61 万元、7,500.29 万元,占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22.78%、23.73%、19.65%、18.32%。管
网资产通常隐埋在地下,存在一定的复杂性。由于评价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账
面价值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且其对合并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我们将公司固
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
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合称“企业
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12 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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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1、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均为通过设立或收购方式取得,具体情
况如下: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天然气销售、
尉犁洪通 尉犁县 尉犁县 运输及入户 100.00 - 投资设立
安装
天然气销售 同一控制下的
和硕洪通 和硕县 和硕县 100.00 -
及入户安装 企业合并
天然气销售
库尔勒经济 库尔勒经济 同一控制下的
巴州洪通 及入户安装、 85.50 4.50
技术开发区 技术开发区 企业合并
LNG 生产
天然气销售 同一控制下的
和静洪通 和静县 和静县 100.00 -
及入户安装 企业合并
若羌洪通 若羌县 若羌县 天然气销售 100.00 - 投资设立
轮台洪通 轮台县 轮台县 天然气销售 100.00 - 投资设立
且末洪通 且末县 且末县 天然气销售 100.00 - 投资设立
对外投资及
乌市洪通 乌鲁木齐市 乌鲁木齐市 67.11 - 投资设立
天然气销售
哈密洪通 哈密市 哈密市 天然气销售 100.00 - 投资设立
伊犁洪通 伊犁市 伊犁市 天然气销售 100.00 - 投资设立
非同一控制下
新源洪通 新源县 新源县 天然气销售 51.00 -
的企业合并
吐鲁番洪通 吐鲁番市 吐鲁番市 天然气销售 100.00 - 投资设立
洪通能源 哈密市 哈密市 天然气销售 100.00 - 投资设立
交投洪通 乌鲁木齐市 乌鲁木齐市 天然气销售 51.00 - 投资设立
注:2019 年 4 月 16 日,新疆锦泰亿正通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将哈密洪通 40%股权转让给
洪通股份,哈密洪通成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2、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期间 公司名称 增减变动 原因
2018 年 洪通能源 增加 新设
2018 年 沙湾洪通 减少 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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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巴州能源 增加 新设
2019 年 交投洪通 增加 新设
2019 年 铁门关能源 增加 新设
2019 年 吐鲁番能源 增加 新设
2020 年 1-6 月 富蕴交投洪通 增加 新设
2020 年 1-6 月 精河交投洪通 增加 新设
2020 年 1-6 月 哈密交投洪通 增加 新设
2020 年 1-6 月 呼图壁交投洪通 增加 新设
2020 年 1-6 月 五家渠交投洪通 增加 新设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
本公司 2020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0 年 1-6 月、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的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一年 12 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
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
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所取得的被合并方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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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
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
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
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
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
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
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体现为商誉价值。购
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
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将全部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
围,包括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化主体。

2、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
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3、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本公司与
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
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
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本公司的库存
股,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
股”项目列示。




1-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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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
开始实时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
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
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
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金融工具

2019年1月1日起适用以下准则:

1.金融工具的分类及重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
合同。

(1)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①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
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
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
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
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
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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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本公
司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将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
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且自重分类日起采用
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对以前已经确认的利得、损失(包括减值损失
或利得)或利息进行追溯调整。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
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所有的金融负债不进行重分类。

2.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公司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
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
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
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取决于
其分类。

(1)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
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
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除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金融资产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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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
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
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
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④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
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获得的股利(属
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利得和损失均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且后续不转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
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
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由企业自身信
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
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
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3.本公司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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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
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
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
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
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本公司利用初始确认日后
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

本公司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
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
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
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但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且未保留
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
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
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
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
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先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
进行分摊,然后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
认日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
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针对本公司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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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
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
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
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适用以下准则:

1、金融工具的分类及确认

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
的一方时,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应收款项以外的金
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公司及子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等。金融
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
及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持有目的为短期内
出售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
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
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
融资产。

2、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公司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按公允价值计量。后续计量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持有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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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其他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计量;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
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
衍生金融资产或者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本公司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后
续计量中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
处理: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
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
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本公司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
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
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4、金融资产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时,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
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金融资产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
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和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之和的差额部分,计入当期损益。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
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
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
一部分。

5、金融资产减值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
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
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
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
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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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当有客观证据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
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
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
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股东权益。

对于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判断其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
跌的具体量化标准、成本的计算方法、期末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以及持续下跌
期间的确定依据为:

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
期末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已达到或超过 50%。
跌的具体量化标准
公允价值发生“非暂时
连续 12 个月出现下跌。
性”下跌的具体量化标准
取得时按支付对价(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
成本的计算方法 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投资成
本。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
期末公允价值的确定方
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

值。
持续下跌期间的确定依 连续下跌或在下跌趋势持续期间反弹上扬幅度低于 20%,反弹持
据 续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的均作为持续下跌期间。

6、应收款项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在资产负债表
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本公司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之间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将期末余额达到 500 万元及以上的应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收款项分类为单项金额重大的款项
对单项金额重大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
值的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
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对经单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
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

项,根据相同账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
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报告期各项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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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组合类别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按账龄组合 按账龄状态
组合 2:按其他组合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项及其他基本确定能收回的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 1:按账龄组合 采用账龄分析法
组合 2:按其他组合 经测试未发生减值,不需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账 龄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1至2年 10.00
2至3年 20.00
3至4年 50.00
4至5年 80.00
5 年以上(含 5 年) 100.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账龄较长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
备的理由 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根据其未
坏账准备的计提 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对经单独测试后
方法 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根据相同账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
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报告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九)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
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含应收款
项融资)、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
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
融工具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
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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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
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
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
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1)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可以不用与其初
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
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
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
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
险。

(2)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本公司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
(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规范的
租赁应收款,均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
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为若
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 1:预期信用损失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 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项及其他基本确定能收回的款项

应收票据组合 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
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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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其他金融资产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
除租赁应收款以外的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
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计量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时,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考虑了
以下因素:

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外部经济状况的
发生不利变化;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
经济或技术环境发生显著不利变化;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
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发生显著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
济动机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发生显著变化等。

2. 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
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
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或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十)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
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
原材料(备品备件、天然气)、库存商品(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工程施工(入
户安装)、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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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考虑持有存
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

① 对于天然气和用于出售的库存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以该存货的
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② 对于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
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
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
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
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十一)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202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1.合同资产

本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
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
计提减值。

2.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
为合同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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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十二)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在
合并日按照所取得的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
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购
买日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
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
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债务重
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
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
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本公司对联营企业的
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
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
影响,本公司都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
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
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
等;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有被投资单位 20%以上至 50%的表
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 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
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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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
技术或技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十三)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
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城区管网、机器设备、运输工
具、电子设备及其他;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
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
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
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
土地之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40 5.00 2.375-4.75
城区管网 20 5.00 4.75
机器设备 10 5.00 9.5
运输工具 4-8 5.00 11.875-23.75
电子设备及其他 3-10 5.00 9.5-31.67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
租赁。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
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
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

(十四)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在工程
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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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
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
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
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
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
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
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
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
折旧额。

(十五)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
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
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
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
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
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
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
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
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
均利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
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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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
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
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十六)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
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
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
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方法分别为: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
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
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
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
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资产类别 使用寿命(年) 摊销方法
土地使用权 40-50 直线法
软件及其他 3-5 直线法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
等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
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
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
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
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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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支出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
支出,满足确认为无形资产条件的转入无形资产核算。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
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
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
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
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十七)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于资产
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
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
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
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
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
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
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
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
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
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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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
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
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
期损益。

(十九)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
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
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
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
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
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
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
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
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
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
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
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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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
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
按照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
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二十)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
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本公
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
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
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
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
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
行调整。

(二十一)收入(202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
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
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履约义务是指合同
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
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
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取决于合同条款及
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则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
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于客户取得相关资产控制权的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1、销售商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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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
司通常以到货验收完成时点确认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LNG 及 CNG 天然气销售业务:

①对于个人车主及企事业单位,在提供加气业务后,公司根据流量计显示
的加气量和加气金额开具销售小票确认履约义务的完成,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
现;

②对于槽车模式的天然气批发,对于客户自提的在天然气商品过磅并交付
客户时确认履约义务的完成,并确认收入的实现;对于配送的在货物送达客户
指定地点并经客户验收后,并确认收入的实现。

(2)居民及工商业用天然气销售业务:

本公司对居民及工商业用天然气销售收入于客户使用燃气时确认履约义务
的完成。

①对于采用 IC 燃气卡用户,公司要求用户先向 IC 燃气卡进行充值,用户
在使用燃气过程中 IC 燃气卡会适时扣减气量,月末财务人员根据普查结果算出
采用 IC 燃气卡用户的总用气量,并结合用气价格及预收充值款,确认收入,
并结转相应的燃气成本。

②对于抄表用户,期末财务人员与城网客服部核对实际抄表量及金额、实
际收费气量和金额、期末欠费数据,核对无误后,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的燃
气成本。

2、提供服务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主要包括入户安装合同及其他服务合
同。

(1)入户安装合同

公司根据终端用户的需要及用气特点,与用户签订燃气设施安装委托协议
(合同),为终端用户提供燃气设施及设备的设计和安装劳务。燃气安装劳务主
要材料由公司提供,并向用户收取安装费。由于不可单独区分燃气设施及设备
材料销售和安装服务组成的组合,但客户能够从每一个组合或每一个组合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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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易于获得的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且这些组合彼此之间可明确区分,故本公
司将上述每一个组合识别为单项履约义务。由于上述可单独区分的组合的控制
权均在客户验收时转移至客户,本公司在相应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后,客户验
收完成时点确认该单项履约义务的收入。

(2)其他服务合同

本公司其他服务合同主要包括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内的相关服务合同等。公
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让渡资产使用权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
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二十二)收入(2020 年 1 月 1 日之前适用)

1、销售商品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给购货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
所有权相关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
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实现收
入。具体情况如下:

(1)LNG 及 CNG 天然气销售业务:

①对于个人车主及企事业单位,在提供加气业务后,公司根据流量计显示
的加气量和加气金额开具销售小票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②对于槽车模式的天然气批发,对于客户自提的在天然气商品过磅并交付
客户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对于配送的在货物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并经客户验收后
确认收入。

(2)居民及工商业用天然气销售业务:

本公司对居民及工商业用天然气销售收入于客户使用燃气时确认。

①对于采用 IC 燃气卡用户,公司要求用户先向 IC 燃气卡进行充值,用户
在使用燃气过程中 IC 燃气卡会适时扣减气量,月末财务人员根据普查结果算出
采用 IC 燃气卡用户的总用气量,并结合用气价格及预收充值款,确认收入,
并结转相应的燃气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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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对于抄表用户,期末财务人员与城网客服部核对实际抄表量及金额、实
际收费气量和金额、期末欠费数据,核对无误后,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的燃
气成本。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确认提供劳务收
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A.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
地计量;B.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C.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
定;D.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根据终端用户的需要及用气特点,与用户签订燃气设施安装委托协
议(合同),为终端用户提供燃气设施及设备的设计和安装劳务。燃气安装劳务
主要材料由公司提供,并向用户收取安装费。安装工程完成并通过质检验收
后,为用户办理通气手续。本公司将其按提供燃气安装劳务收取的安装费,按
照下述会计政策进行核算:

(1)安装劳务收入的确认,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
于安装劳务完成并验收合格时确认收入,并结转实际发生的成本;公司按照从
接受燃气安装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

(2)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
处理: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
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
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
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本公司在让渡资产使用权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且收入的金额能够
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4、新收入准则实施在公司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产生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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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业务主要通过自营加气站零售 LNG 或 CNG、向第三方加气站或贸
易商批发 LNG 或 CNG、在特许经营权范围内向居民、工商业用户供天然气及天
然气入户安装等。

公司主要根据自身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客户需求和行业惯例等因素开展业
务,公司销售合同中主要条款由公司与客户协商确定,符合各项业务实际情况和
行业惯例。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
无差异,新收入准则实施不会在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方面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二十三)合同成本(202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本公司的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
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合同取得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
本。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
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
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用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
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对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
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
期损益。取得合同的增量成本形成的资产的摊销年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将超出
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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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类型及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
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
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
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
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
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
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金
额,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
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
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
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
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
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政府补助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
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
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
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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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
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
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
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
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
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
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
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
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十六)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
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
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
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长期应付款列示。

(二十七)主要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1)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
订后的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
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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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2)财政部于 2017 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
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
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类别: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③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
基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
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类别。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
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

(3)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和该通知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
的财务报表。

(4)财政部 2017 年 7 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
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
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
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1)执行修订后政府补助准则的影响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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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的合并报表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和原因
项目 1-6 月 度 度 度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
其他收益 - - - 45.16
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单位:万元
会计政策变更前 新金融工具准则 会计政策变更后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影响金额 2019 年 1 月 1 日余额
资产:
应收账款 2,817.15 -4.07 2,813.08
其他应收款 111.41 21.24 132.6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678.50 -6,678.5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844.38 6,844.38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8.09 -27.98 190.11
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29.23 24.57 53.80
股东权益:
其他综合收益 - 139.92 139.92
未分配利润 28,179.04 -20.94 28,158.10
少数股东权益 4,268.78 10.14 4,278.91

本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
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 2019 年 1
月 1 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9 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3)执行修订后财务报表格式的影响

根据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除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产生的列报变化以
外,本公司将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中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
目、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单独列示、将“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并入“其
他应收款”项目列示等。本公司追溯调整了比较期间报表,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
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4)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差异方面 相关业务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后的会计处理 会计政策变更前的会计处理
收入确认 LNG 及 CNG 1、对于个人车主及企事业单位,在提供 1、对于个人车主及企事业单位,在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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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方面 相关业务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后的会计处理 会计政策变更前的会计处理
天然气销售业 加气业务后,公司根据流量计显示的加气 供加气业务后,公司根据流量计显示的
务: 量和加气金额开具销售小票确认控制权 加气量和加气金额开具销售小票时,确
的转移,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2、对于槽车模式的天然气批发,对于客 2、对于槽车模式的天然气批发,对于
户自提的在天然气商品过磅并交付客户 客户自提的在天然气商品过磅并交付
时确认控制权的转移,并确认收入的实 客户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对于配送的在
现;对于配送的在货物送达客户指定地点 货物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并经客户验收
并经客户验收后,并确认收入的实现。 后确认收入。
1、对于采用 IC 燃气卡用户,公司要求
1、对于采用 IC 燃气卡用户,公司要求用
用户先向 IC 燃气卡进行充值,用户在
户先向 IC 燃气卡进行充值,用户在使用
使用燃气过程中 IC 燃气卡会适时扣减
燃气过程中 IC 燃气卡会适时扣减气量,
气量,月末财务人员根据普查结果算出
月末财务人员根据普查结果算出采用 IC
采用 IC 燃气卡用户的总用气量,并结
居民及工商业 燃气卡用户的总用气量,并结合用气价格
合用气价格及预收充值款,确认收入,
用天然气销售 及预收充值款,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的
并结转相应的燃气成本。
业务 燃气成本。
2、对于抄表用户,期末财务人员与城
2、对于抄表用户,期末财务人员与城网
网客服部核对实际抄表量及金额、实际
客服部核对实际抄表量及金额、实际收费
收费气量和金额、期末欠费数据,核对
气量和金额、期末欠费数据,核对无误后,
无误后,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的燃气
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的燃气成本。
成本。
公司根据终端用户的需要及用气特点,
与用户签订燃气设施安装委托协议(合
同),为终端用户提供燃气设施及设备
与计量
公司根据终端用户的需要及用气特点,与 的设计和安装劳务。燃气安装劳务主要
用户签订燃气设施安装委托协议(合同), 材料由公司提供,并向用户收取安装
为终端用户提供燃气设施及设备的设计 费。安装工程完成并通过质检验收后,
和安装劳务。燃气安装劳务主要材料由公 为用户办理通气手续。本公司将其按提
司提供,并向用户收取安装费。由于不可 供燃气安装劳务收取的安装费在提供
单独区分燃气设施及设备材料销售和安 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
装服务组成的组合,但客户能够从每一个 于安装劳务完成并验收合格时确认收
入户安装合同 组合或每一个组合与其他易于获得的资 入,并结转实际发生的成本;公司按照
源一起使用中受益,且这些组合彼此之间 从接受燃气安装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
可明确区分,故本公司将上述每一个组合 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
分别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由于上述可单独 额;;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
区分的组合的控制权均在客户验收时转 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移至客户,本公司在相应的单项履约义务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
履行后,客户验收完成时点确认该单项履 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
约义务的收入。 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
务成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
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公司其他服务合同主要包括让渡资产使
用权在内的相关服务合同等。公司在履行
公司在让渡资产使用权相关的经济利
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让渡资产使用权相
其他服务合同 益很可能流入并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
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且收入的金
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
权收入。
本公司对于尚 对于实际已发生但尚未结转的工程施工 对于实际已发生但尚未结转的工程施
列报
未完工的入户 成本,在合同成本项下的履约成本中核 工成本,在工程施工中核算,期末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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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方面 相关业务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后的会计处理 会计政策变更前的会计处理
安装业务会发 算,期末列报为存货。 为存货。
生部分尚未结
转的工程施工
成本
本公司部分产 预收的合同对价中,预收增值税部分确认
品销售合同中 为“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并列报为其他
约定客户在发 流动负债,扣除预收增值税后列报为合同 预收的合同对价在收到时列报为预收
出商品前预付 负债。相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 款项
一定的合同价 抵消后以净额列报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
款 债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 2020 年 1 月 1 日的留
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仅对在首次
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合并报表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影响金额 2020 年 1 月 1 日
负债:
合同负债 - 4,628.87 4,628.87
预收款项 5,040.93 -5,040.93 -
其他流动负债 - 412.06 412.06

假定自 2017 年 1 月 1 日开始全面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实施新收入准则之前
的各年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资产总额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均没有影响。

五、税项

(一)公司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 率
17%、16%、13%、11%、10%、9%、6%、
增值税 销售额
3%
城市维护建设税 流转税额 7%、5%、1%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流转税额 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20%、15%、10%

(二)重要税收优惠及批文

1、根据 2011 年 7 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
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的规定,自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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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
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
70%以上的企业,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 15%税率缴纳
企业所得税。除乌市洪通、安捷燃气、洪通能源 2017、2018 年度执行 25%的税
率及其他按小型微利企业执行相应税率外,本公司及其他下属子公司报告期按
15%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2、2018 年度本公司所属子公司若羌洪通按小型微利企业 20%税率减半征收
实际执行 10%的税率,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本公司所属子公司若羌洪通、
且末洪通、乌市洪通、玛纳斯洪通、呼图壁洪通、安捷燃气、吐鲁番能源、吐鲁
番洪通、洪通能源、铁门关洪通、巴州能源、伊犁洪通、交投洪通、富蕴交投洪
通、精河交投洪通及哈密交投洪通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 25%、50%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六、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的非经常性损益表

依据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的公司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近三年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如下
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 目
1-6 月 度 度 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58.16 -17.87 -428.65 -437.47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41.12 25.60 3.00 50.16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 - - 14.66
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12.03 42.13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18.80 12.26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44.59 -171.47 -56.06 -3.1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85.43 1.89 10.47 -1,055.42
非经营性损益对利润总额的影响的合计 23.81 -43.05 -446.96 -1,38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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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 目
1-6 月 度 度 度
减:所得税影响数 3.35 -6.31 -67.26 -50.31
减:少数股东影响数 -5.03 -5.82 -48.42 2.15
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数 25.48 -30.92 -331.29 -1,340.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
5,426.42 16,024.24 16,206.36 8,139.77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是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计入当期的
政府补助、股份支付及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及政府补助的具体情况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
“(六)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七、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折旧年限
房屋及建筑物 25,444.39 7,058.69 90.34 18,295.36 20-40 年
城区管网 12,214.47 2,887.80 - 9,326.67 20 年
机器设备 23,631.94 11,797.85 148.75 11,685.35 10 年
运输设备 5,738.80 4,172.46 - 1,566.35 4-8 年
电子设备及其他 870.55 636.08 - 234.47 3-10 年
合 计 67,900.15 26,552.88 239.09 41,108.19 -

(二)在建工程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在建工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原值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 872.75 - 872.75
和硕县气化乡镇工程 128.28 - 128.28
2 万立方米 LNG 储罐项目 3,214.45 - 3,214.45
新疆巴州洪通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综合利用
4 587.93 - 587.93
项目(二期)-日处理天然气 50*10 m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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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供气工程 6,852.18 - 6,852.18
其他工程 444.43 - 444.43
在建工程合计 12,100.03 - 12,100.03
工程物资 230.76 - 230.76
合计 12,330.79 - 12,330.79

(三)对外投资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投资成本 期末余额 股权比例 会计核算方法
库尔勒市朗维商贸有
371.28 85.96 34.38%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计量
限责任公司
新疆天富天然气有限
300.00 1,668.26 30.00%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计量
责任公司
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5,720.00 6,036.65 5.00%
公司 其他综合收益
新疆拜城汇通燃气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100.00 140.54 10.00%
限公司 其他综合收益
新疆库尔勒富民村镇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845.00 865.12 8.00%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综合收益
阿克苏广捷鑫泽燃气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100.00 97.31 20.00%
有限公司 其他综合收益
新疆古丝路驿站商贸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100.00 121.95 10.00%
有限公司 其他综合收益
合 计 7,536.28 9,015.79 - -

(四)无形资产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无形资产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摊销年限
土地使用权 8,772.76 794.55 - 7,978.20 40-50 年
软件及其他 153.70 120.97 - 32.73 3-5 年
合 计 8,926.46 915.53 - 8,010.93 -

八、最近一期末的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负债总计 29,312.94 万元,主要包括短期借
款、应付账款、合同负债、长期借款及递延收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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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短期借款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期末余额 比例
保证借款 2,303.41 100%
合 计 2,303.41 100%

(二)应付账款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应付账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期末余额 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8,550.63 83.16%
1 年以上 1,731.14 16.84%
合 计 10,281.77 100.00%

(三)合同负债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合同负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期末余额 比例
销售合同 3,230.01 89.82%
工程合同 366.22 10.18%
合 计 3,596.24 100.00%

(四)应付职工薪酬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586.89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562.10
2.职工福利费 -
3.社会保险费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工伤保险费 -
生育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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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住房公积金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24.79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基本养老保险 -
2.失业保险费 -
合 计 586.89

(五)应交税费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应交税费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期末余额 比例
增值税 74.26 7.88%
印花税 6.81 0.72%
企业所得税 827.63 87.79%
城市维护建设税 3.84 0.41%
个人所得税 15.43 1.64%
教育费附加 3.71 0.39%
其他税费 11.06 1.17%
合 计 942.74 100.00%

(六)其他应付款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期末余额 比例
往来款 194.12 28.29%
代收代缴款 17.34 2.53%
投标及履约保证金 474.68 69.18%
其他 - 0.00%
合 计 686.14 100.00%

(七)其他流动负债

项 目 期末余额 比例
待转销项税 314.57 100.00%
合 计 314.57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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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长期借款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长期借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期末余额 比例
保证借款 5,007.34 100.00%
合 计 5,007.34 100.00%

(九)递延收益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递延收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期末余额 比例
政府补助 5,000.00 100.00%
合 计 5,000.00 100.00%

(十)其他非流动负债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其他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期末余额 比例
尚未到结算期预收的租赁款 486.31 100.00%
合 计 486.31 100.00%

九、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主要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股本 12,000.00 12,000.00 12,000.00 9,000.00
资本公积 13,710.02 13,710.02 13,817.90 16,817.90
其他综合收益 488.15 401.72 - -
专项储备 2,756.56 2,456.62 2,367.03 2,399.54
盈余公积 2,963.67 2,963.67 2,208.10 -
未分配利润 33,847.75 28,395.85 28,179.04 17,662.0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65,766.15 59,927.88 58,572.08 45,879.51
少数股东权益 5,237.23 5,000.69 4,268.78 4,25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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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益合计 71,003.39 64,928.57 62,840.85 50,132.22

公司专项储备为安全生产费用。公司报告期内依据《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
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 号)计提和使用安全生
产费用。

十、报告期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2020 年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6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63.87 28,460.83 22,203.58 14,200.7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24.01 -14,027.98 -5,413.34 -5,253.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55.36 -10,204.57 -7,315.76 -12,132.2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215.51 4,228.28 9,474.49 -3,185.19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以及筹资活动。

十一、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期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1、2019 年 12 月,公司与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签署《合作
意向书》约定:鉴于 2014 年 9 月 24 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哈密销
售分公司与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 5 座加气站(星星峡北加气站、星
星峡南加气站、骆驼圈子北加气站、骆驼圈子南加气站、淖毛湖第二加气站)租
赁合同已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双方就继续合作的合同条款尚在协商过程
中,为不影响现有租赁标的的持续经营,双方达成意向如下:

(1)双方一致同意就该上述租赁标的继续合作,在充分考虑双方实际情况
的基础上,双方就上述租赁标的的合作事宜继续进行磋商。在双方就合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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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前,双方按鉴于条款中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继
续履行至双方签订新的合同之日。

(2)双方就继续合作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后,即签订新的合同并由双方按新
签订的合同予以履行。

2、2020 年 5 月,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新疆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与自然人
王增林及王增录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按 80 万元价格收购王增林及王增录合计持
有的吉木萨尔县路丰能源有限公司 80%股权(其中王增录持股 72.31%,王增林持
股 7.69%),该项股权转让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办理工商变更手续,2020 年 7
月支付股权转让款 80 万元。


十二、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基本财务指标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资产负债率(合并) 29.22% 34.47% 24.67% 30.1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6.09% 38.96% 32.75% 42.22%
每股净资产(元/股) 5.48 4.99 4.88 5.10
流动比率(倍) 1.51 1.32 1.28 0.78
速动比率(倍) 1.42 1.23 1.19 0.6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9,150.19 24,185.73 24,130.85 14,071.99
利息保障倍数(倍) 42.05 65.89 93.89 46.7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1.81 27.89 24.08 18.58
存货周转率(次) 11.44 26.97 20.18 17.60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
水面养殖权及采矿权等后) 0.05% 0.07% 0.05% 0.06%
占净资产的比例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0.61 2.37 1.85 1.58
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7 0.35 0.79 -0.35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2、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3、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4、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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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支出+利润总额+折旧+摊销;
6、利息保障倍数=(利息支出+利润总额)/利息支出;
7、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8、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11、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及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
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及采矿权等后)/期末净资产

(二)报告期内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
收益率及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所载之计算公式计算,报告期
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2020 年 1-6 月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元)
收益率(%) 基本 稀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70 0.4543 0.45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8.66 0.4522 0.4522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9 年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元)
收益率(%) 基本 稀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8.22 1.3328 1.33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28.27 1.3354 1.3354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8 年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元)
收益率(%) 基本 稀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0.71 1.3229 1.32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31.25 1.3505 1.3505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7 年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元)
收益率(%) 基本 稀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4.58 0.7554 0.75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7.21 0.9044 0.9044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计算方法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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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
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
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
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
从报告期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
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
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
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
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
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
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及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
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十三、资产评估情况

为洪通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需要,中京民信以 2017 年 7 月 31 日作为
评估基准日,对洪通有限全部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整体评估,并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出具了“京信评报字(2017)第 369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采用资产
基础和市场法,评估结果为:洪通有限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20,137.17 万元,评估
值为 46,048.20 万元,评估增值 25,911.03 万元,增值率 128.67%。评估结果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27,851.41 27,851.41 - -
非流动资产 20,819.25 46,730.28 25,911.03 1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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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12,608.17 36,863.24 24,255.07 192.38
资产总计 48,670.66 74,581.69 25,911.03 53.24
流动负债 28,533.49 28,533.49 - -
非流动负债 - - - -
负债合计 28,533.49 28,533.49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137.17 46,048.20 25,911.03 128.67

十四、历次验资情况

本公司历次验资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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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根据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结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及业务
发展目标,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在报告期内情况及未来趋
势进行了讨论和分析。

公司管理层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讨论分析应结合本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
表、报表附注和本招股说明书揭示的其他财务信息一并阅读。非经特别说明,
以下数据均为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口径。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及总体状况分析

1、总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总资产构成及所占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28,275.08 28.19% 30,047.01 30.33% 26,204.79 31.41% 16,867.76 23.49%

非流动资产 72,041.24 71.81% 69,033.96 69.67% 57,213.74 68.59% 54,941.85 76.51%

资产总计 100,316.32 100.00% 99,080.98 100.00% 83,418.52 100.00% 71,809.6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的资产以非流动资产为主,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
的比例分别为 76.51%、68.59%、69.67%和 71.81%,资产结构较为稳定,公司非
流动资产主要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等为主,这与城市燃气行业基
础设施投资大的经营特点相适应。

2、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流动资产构成及所占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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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 19,072.67 67.45% 22,288.18 74.18% 18,059.90 68.92% 8,585.41 50.90%
交易性金融
1,000.52 3.54% - - - - - -
资产
应收票据 100.00 0.35% 540.68 1.80% 636.72 2.43% 560.00 3.32%

应收账款 2,422.44 8.57% 2,431.46 8.09% 2,817.15 10.75% 2,533.65 15.02%

预付款项 2,692.41 9.52% 1,180.19 3.93% 1,646.37 6.28% 1,595.32 9.46%

其他应收款 205.81 0.73% 176.98 0.59% 111.41 0.43% 294.38 1.75%

存货 1,746.33 6.18% 2,025.24 6.74% 1,754.40 6.69% 2,405.53 14.26%

其他流动资产 1,034.91 3.66% 1,404.29 4.67% 1,178.83 4.50% 893.49 5.30%

流动资产合计 28,275.08 100.00% 30,047.01 100.00% 26,204.79 100.00% 16,867.76 100.00%

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及存货等
构成,流动资产的结构与所从事的天然气销售和天然气入户安装的业务经营特
点相适应。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呈逐步增长趋势,主要系货币资金增加所致。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银行存款 19,044.07 22,255.32 18,059.90 8,585.41

其他货币资金 28.60 32.86 - -

合 计 19,072.67 22,288.18 18,059.90 8,585.41

2018 年 末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较 2017 年 末 增 加 9,474.49 万 元 , 增 幅
110.36%,主要原因:第一,2018 年公司业绩持续增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为 22,203.58 万元;第二,公司购建固定资产、购买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现金 6,447.94 万元;第三,向股东支付现金股利 7,100.00 万元。

2019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 2018 年末增加 4,228.28 万元,增幅 23.41%,
主要原因:第一,2019 年公司业绩继续增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8,460.83 万元;第二,公司购建固定资产、购买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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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 14,418.01 万元;第三,取得借款收到现金 12,442.62 万元,分配现金股利、
偿付利息支付现金 16,506.00 万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项 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1,000.52 - - -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合 计 1,000.52 - - -

2020 年 6 月 30 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本公司存放于银行期限为 178 天的结构
性存款。合同约定保证本金,浮动收益与挂钩标的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基
准价的波动变化情况挂钩。

(3)应收票据

①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银行承兑汇票 100.00 495.30 427.72 560.00

商业承兑汇票 - 50.00 220.00 -

减:商业票据坏账准备 - 4.63 11.00 -

合 计 100.00 540.68 636.72 560.00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较小,主要系个别客户使用银行/商业
承兑汇票结算气款所致。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不能到期承兑的票据。

(4)应收账款

①报告期各期期末,应收账款规模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应收账款余额 3,127.03 3,079.89 3,326.85 3,018.61
坏账准备 704.59 648.43 509.70 484.97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2,422.44 2,431.46 2,817.15 2,533.65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8.53% 3.45% 4.35% 5.40%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总资产比例 2.41% 2.45% 3.38% 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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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天然气销售款和天然气入户安
装款,余额变动不大,较为稳定。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总体呈
下降趋势,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持续增长,而天然气销售主要以现款或预
收款方式结算,从而使应收账款的增长幅度低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

与公司的资产和业务收入总体规模相比,公司的应收账款规模较小,符合
公司整体的销售业务模式特点。

②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

A、2020 年 6 月 30 日应收账款分类如下表所示:

2020.6.30

类 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
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
131.07 4.19 81.31 62.03
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 -
账款
其中:预期信用损失组合 2,995.95 95.81 623.27 20.8
组合小计 2,995.95 95.81 623.27 20.8
合 计 3,127.03 100.00 704.59 22.53

按预期信用损失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如下表所示:

2020.6.30
账龄 预期信用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损失率(%)
1 年以内 1,326.94 3.80 50.42
1至2年 667.63 9.25 61.76
2至3年 544.03 30.99 168.60
3至4年 193.10 40.62 78.44
4至5年 18.60 99.00 18.41
5 年以上 245.65 100.00 245.65
合计 2,995.95 20.80 623.27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金额为 1,800.09 万元,其中,
入户安装工程款为 1,339.10 万元。1 年以上应收账款中入户安装款具体构成及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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龄较长的原因、工程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6.30 余 1年 1年
单位名称 账龄较长的原因
额 以内 以上
和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列入政府预算,资金拨付履
369.29 - 369.29
局 行相关审批流程较长
列入政府预算,资金拨付履
华东建设安装有限公司 236.23 - 236.23
行相关审批流程较长
列入政府预算,资金拨付履
和静县司法局 225.72 100.80 124.92
行相关审批流程较长
新疆星凯房地产开发有 结算周期较长,已签订分期
99.53 - 99.53
限责任公司 付款协议
尉犁县永信城乡建设开 列入政府预算,资金拨付履
47.25 - 47.25
发有限公司 行相关审批流程较长
和静星海房地产开发投 客户资金周转困难,约定用
资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81.14 - 81.14 其房产抵债,尚未办理房产
星河名城 过户手续
和静县蓝天热力有限责 列入政府预算,资金拨付履
60.11 - 60.11
任公司(和静县服装厂) 行相关审批流程较长
尉犁县山国建设投资有
列入政府预算,资金拨付履
限公司-开发园区经九路 51.15 - 51.15
行相关审批流程较长
交纬五路
巴州上和投资开发有限 列入政府预算,资金拨付履
43.19 - 43.19
公司 行相关审批流程较长
库尔勒国泰国有资产投 列入政府预算,资金拨付履
35.88 - 35.88
资管理有限公司 行相关审批流程较长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列入政府预算,资金拨付履
10.23 - 10.23
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行相关审批流程较长
巴州新兴房地房开发有
客户资金周转困难,尚未能
限责任公司-新城时代家 25.09 - 25.09
收回

和静县教育和科学技术 列入政府预算,资金拨付履
56.72 29.20 27.52
局 行相关审批流程较长
列入政府预算,资金拨付履
经九路交纬五路馕厂 25.00 - 25.00
行相关审批流程较长
列入政府预算,资金拨付履
尉犁县公安局 23.97 5.00 18.97
行相关审批流程较长
巴州东归之星房地产开
客户资金周转困难,双方签
发有限责任公司-东归之 18.60 - 18.60
订新的还款协议

尉犁县教育和科学技术 列入政府预算,资金拨付履
15.50 - 15.50
局-河北蕾花双语幼儿园 行相关审批流程较长
新疆疆小味食品有限公 客户资金周转困难,尚未能
11.15 - 11.15
司 收回
轮台县世都建设工程有 列入政府预算,资金拨付履
8.32 - 8.32
限公司 行相关审批流程
库尔勒高新建设开发有 列入政府预算,资金拨付履
4.00 - 4.00
限责任公司 行相关审批流程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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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30 余 1年 1年
单位名称 账龄较长的原因
额 以内 以上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
系入户安装工程项目质保
开发区大成实业有限责 2.00 - 2.00
金,尚未到收回时间
任公司库尔勒分公司
其他零星入户安装工程
24.03 - 24.03 零星的结算尾款,催收中

小计 1,474.10 135.00 1,339.10 -

公司对于安装劳务收入的确认,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可靠估计的情况
下,于安装劳务完成并验收合格时确认收入,并结转实际发生的成本。上述工程
项目,其工程进度均已属于完工状态。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上述工程账款账龄较长的主要原因系入户安装的客
户主要为政府部门、国有单位及房地产开发商,项目支出均大部分已列入政府预
算,入户安装款项结算周期相对较长,因此账龄相对较长。

B、2019 年 1 月 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分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12.31

类 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
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
99.53 3.23 19.91 20.00
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 - - -
账款
其中:预期信用损失组合 2,980.37 96.77 628.53 21.09
组合小计 2,980.37 96.77 628.53 21.09
合 计 3,079.89 100.00 648.43 21.05
2019.1.1

类 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
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的
23.00 0.69 23.00 100.00
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 - - -
账款
其中:预期信用损失组合 3,303.85 99.31 490.77 14.85
组合小计 3,303.85 99.31 490.77 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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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1

类 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
合计 3,326.85 100.00 513.77 15.44

按预期信用损失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12.31 2019.1.1
账龄 预期信用 预期信用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损失率(%) 损失率(%)
1 年以内 1,266.12 3.80 48.11 2,108.62 3.80 80.13
1至2年 706.11 9.25 65.31 613.30 9.25 56.73
2至3年 523.07 30.99 162.10 248.14 30.99 76.90
3至4年 220.82 40.62 89.70 94.23 40.62 38.28
4至5年 94.23 99.00 93.29 81.79 99.00 80.97
5 年以上 170.01 100.00 170.01 157.76 100.00 157.76
合计 2,980.37 21.09 628.53 3,303.85 14.85 490.77

C、2017 年-2018 年各期末,应收账款分类及账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8.12.31
项 目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余额 占比
1 年以内 2,108.62 63.38% 105.43 20.68%
1 年-2 年 613.30 18.43% 61.33 12.03%
2 年-3 年 248.14 7.46% 49.63 9.74%
3 年-4 年 94.23 2.83% 47.12 9.24%
4 年-5 年 81.79 2.46% 65.43 12.84%
5 年以上 157.76 4.74% 157.76 30.95%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303.85 99.31% 486.70 95.49%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
23.00 0.69% 23.00 4.51%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3,326.85 100.00% 509.70 100.00%
2017.12.31
项 目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余额 占比
1 年以内 1,646.99 54.56% 82.35 1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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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2 年 799.70 26.49% 79.97 16.49%
2 年-3 年 94.23 3.12% 18.85 3.89%
3 年-4 年 284.67 9.43% 142.33 29.35%
4 年-5 年 157.76 5.23% 126.21 26.02%
5 年以上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983.35 98.83% 449.71 92.7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
35.26 1.17% 35.26 7.27%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3,018.61 100.00% 484.9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对应收账款足额计提坏账准备,与会计政策一致。

公司主营业务为 LNG、CNG 的生产、加工、储运和销售,以及居民用、商
业用和工业用天然气的销售,并以 LNG 的生产和销售为主,上市公司中较少有
以 LNG 生产和销售为主的公司,故公司选取“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下的新疆地
区上市公司作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时选取部分从事 LNG 生产和销售的广
汇能源(600256.SH)作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证券代码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新疆火炬 603080.SH 5 10 20 50 70 100
新天然气 603393.SH 5 10 20 50 80 100
新疆浩源 002700.SZ 5 10 20 50 70 100
东方环宇 603706.SH 5 10 20 50 80 100
广汇能源 600256.SH 5 10 15 60 60 60
洪通股份 - 5 10 20 50 80 100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一致,公司坏
账计提政策符合谨慎性原则。

③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

A、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前五名应收账款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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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余额
和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入户安装款 369.29 11.81 84.16
华东建设安装有限公司 入户安装款 236.23 7.55 73.21
和静县司法局 入户安装款 225.72 7.22 23.19
新疆光耀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管输费 200.23 6.40 124.21
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库尔勒经
材料款 112.09 3.58 4.26
济技术开发区分公司
合计 - 1,143.56 36.56 309.02

B、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前五名应收账款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余额
和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入户安装款 482.29 15.66 106.08
华东建设安装有限公司 入户安装款 236.23 7.67 73.21
和静县司法局 入户安装款 225.72 7.33 23.19
中国人民解放军 94062 部队 入户安装款 224.06 7.27 8.51
新疆光耀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管输费 195.56 6.35 135.33
合 计 - 1,363.86 44.28 346.32

C、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按欠款方归集前五名应收账款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余额
和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入户安装款 358.39 10.77% 44.01
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天然气款 307.65 9.25% 15.38
油田工程服务分公司
伊吾裕华物流有限公司 天然气款 275.74 8.29% 13.79
华东建设安装有限公司 入户安装款 236.23 7.10% 23.62
新疆光耀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管输费 192.64 5.79% 159.51
合 计 - 1,370.65 41.20% 256.31

D、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前五名应收账款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余额
和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入户安装款 646.27 21.41% 58.58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天然气款 509.62 16.88% 25.48
新疆石油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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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余额
华东建设安装有限公司 入户安装款 236.23 7.83% 11.81
新疆光耀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管输费 157.76 5.23% 126.21
特克斯县隆盛商贸物流
天然气款 141.08 4.67% 12.19
有限责任公司
合 计 - 1,690.95 56.02% 234.27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无应收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单位款项。报告期内,应收关联方款项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④应收账款前五名与销售额前五名客户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为 LNG、CNG 的生产、加工、储运和销售,以及居民用、商
业用和工业用天然气的销售,并以 LNG 的生产和销售为主。

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名与销售前五名客户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与公司实际
经营业务、业务结算方式相关,具体情况为:

天然气销售:对 LNG、CNG 批发销售业务,原则上为先款后货,特殊情况
先发货后付款的,必须经总经理签字审批,并授权授信额度、结算方式方可销售;
各公司、各加气站车用气零售,采用现金或刷卡交易,不得欠款;居民及工商用
户,一般采用预付款方式销售。

入户安装业务:对于小户型客户入户安装前一次性收取安装费,金额较大的
工商业用户入户安装前预付安装费不得低于 50%,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剩
余安装费用。

对于非国资及政府背景的重要客户一般给予 2 个月的信用期,入户安装业务
延长信用期的,按规定程序审批可适当延长;对具有国资及政府背景的重要客户,
一般给予 3-6 个月信用期,属于政府部门管理的安居房建设项目入户安装业务款,
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可适当延长。

从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单位与销售前五名客户对比可以看出,公司应收账款
余额前五名单位主要以入户安装客户为主,有少量天然气销售款均系企业客户;
销售客户前五名基本上是 LNG 客户,且发生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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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发行人报告期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与销售前五名客户存在差异系
与发行人的业务实际情况、结算方式特点有关,具有合理性。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预付款项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 目 账面余 账面余 账面余
账面余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额 额 额
1 年以内 2,687.37 99.81% 1,168.72 99.03% 1,625.42 98.73% 1,352.78 84.80%
1 年-2 年 5.04 0.19% 11.47 0.97% 3.31 0.20% 44.53 2.79%
2 年-3 年 - - - - 17.64 1.07% 188.84 11.84%
3 年以上 - - - - - - 9.16 0.57%
合 计 2,692.41 100.00% 1,180.19 100.00% 1,646.37 100.00% 1,595.3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主要为向中石油预付的购气款和向其他供
应商预付的材料款、设备款及工程款等。由于公司主要供应商多为行业内大型
企业,信用级别较高,报告期内亦未发生拖延交货等违约事项,信用风险可
控。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期末,其他应收款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其他应收款余额 223.38 179.64 232.52 479.58
坏账准备 17.57 2.66 121.11 185.21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 205.81 176.98 111.41 294.38
占总资产比例 0.21% 0.18% 0.13% 0.41%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分布及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①其他应收款项账龄分析

单位:万元
账 龄 2020.6.30
1 年以内 17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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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龄 2020.6.30
1至2年 45.45
2至3年 1.05
3 年以上 -
小 计 223.38
减:坏账准备 17.57
合 计 205.81

②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坏账准备 未来 12 个月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合计
预期信用损 用损失(未发生信用 用损失(已发生信用
失 减值) 减值)
2019 年 12 月 31
2.66 - - 2.66
日余额
期初余额在本期
2.66 - - 2.66
重新评估后
本期计提 -0.09 15.00 - 14.91
本期转回 - - - -
本期核销 - - - -
其他变动 - - - -
2020 年 6 月 30 日
2.57 15.00 - 17.57
余额

2019 年 1 月 1 日及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分布及计提坏
账准备情况如下:

①其他应收款项账龄分析

单位:万元
账 龄 2019.12.31 2019.1.1
1 年以内 167.42 70.53
1至2年 11.22 26.54
2至3年 1.00 2.42
3 年以上 - 133.03
小 计 179.64 232.52
减:坏账准备 2.66 9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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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龄 2019.12.31 2019.1.1
合 计 176.98 132.64

②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坏账准备 未来 12 个月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合计
预期信用损 用损失(未发生信用 用损失(已发生信用
失 减值) 减值)
2019 年期初余额 25.31 - 95.80 121.11
期初余额在本期
4.07 - 95.80 99.87
重新评估后
本期计提 -1.41 - - -1.41
本期转回 - - -95.80 -95.80
本期核销 - - - -
其他变动 - - - -
2019 年 12 月 31
2.66 - - 2.66
日余额

2017 年、2018 年各期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分布及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2018.12.31
项 目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余额 占比
1 年以内 70.53 30.33% 3.53 2.91%
1 年-2 年 26.54 11.41% 2.65 2.19%
2 年-3 年 2.42 1.04% 0.48 0.40%
3 年-4 年 37.13 15.97% 18.57 15.33%
4 年-5 年 0.10 0.04% 0.08 0.07%
5 年以上 - - - -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136.72 58.80% 25.31 20.90%
的其他应收款项
采用其他组合方法计提坏账准备
- - - -
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
95.80 41.20% 95.80 79.10%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合 计 232.52 100.00% 121.11 100.00%
项 目 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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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余额 占比
1 年以内 204.75 42.69% 10.24 5.53%
1 年-2 年 2.59 0.54% 0.26 0.14%
2 年-3 年 78.03 16.27% 15.61 8.43%
3 年-4 年 70.21 14.64% 35.10 18.95%
4 年-5 年 - - - -
5 年以上 124.00 25.86% 124.00 66.95%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479.58 100.00% 185.21 100.00%
的其他应收款项
采用其他组合方法计提坏账准备
- - - -
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
- - - -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合 计 479.58 100.00% 185.2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保证金及押金、往来款等,余额
逐年减少的原因主要系公司加强相关款项的催收所致。

报告期内,应收关联方款项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
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3、关联方应
收应付款项”。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坏账
款项 占总额
单位名称 金额 准备
性质 比例
金额
新疆九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鸿达分公司 应收赔偿款 30.00 13.43 15.00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石油分公司 押金 30.00 13.43 -
巴州三生物流有限公司 保证金 16.00 7.16 -
新疆利华绿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金 15.00 6.72 -
中国人民解放军 94062 部队 保证金 8.00 3.58 -
合计 - 99.00 44.32 15.00

(7)存货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存货余额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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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30
项 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比例
原材料 1,203.18 275.23 927.95 53.14%
库存商品 350.64 - 350.64 20.08%
合同履约成本 504.32 36.58 467.74 26.78%
合 计 2,058.14 311.81 1,746.33 100.00%
2019.12.31
项 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比例
原材料 1,223.59 264.83 958.76 47.34%
库存商品 625.90 - 625.90 31.00%
工程施工 477.16 36.58 440.57 21.75%
合 计 2,326.65 301.41 2,025.24 100.00%
2018.12.31
项 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比例
原材料 947.79 274.36 673.44 38.39%
库存商品 524.01 - 524.01 29.87%
工程施工 556.95 - 556.95 31.75%
合 计 2,028.75 274.36 1,754.40 100.00%
2017.12.31
项 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比例
原材料 1,174.90 158.24 1,016.66 42.26%
库存商品 631.12 - 631.12 26.24%
工程施工 757.75 - 757.75 31.50%
合 计 2,563.77 158.24 2,405.53 100.00%

公司存货中的“原材料”主要为公司天然气入户安装业务及城区管网安装
所需的材料(包括 PE 管及配件、流量计、管路连接件、调压箱、燃气表等)及
备品备件;存货中的“库存商品”主要为 LNG 及外采的管存天然气;存货中的
“工程施工”主要为尚未完成验收的天然气入户安装业务所投入的成本。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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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待抵扣/认证进项税 374.61 687.84 744.82 219.26
预缴增值税 374.32 457.21 - 44.23
预缴所得税 110.30 83.56 434.01 -
短期理财产品 - - - 630.00
其他 175.68 175.68 - -
合 计 1,034.91 1,404.29 1,178.83 893.49

公司各期期末其他流动资产金额较小,主要为待抵扣/认证进项税、预缴税
和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

3、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构成及所占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6,678.50 11.67% 6,678.50 12.16%

长期股权投资 1,754.21 2.44% 1,570.67 2.28% 1,239.49 2.17% 1,174.02 2.1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261.57 10.08% 7,156.45 10.37% - - - -

固定资产 41,108.19 57.06% 40,845.92 59.17% 38,189.42 66.75% 37,197.87 67.70%

在建工程 12,330.79 17.12% 10,393.44 15.06% 4,183.85 7.31% 3,735.14 6.80%

无形资产 8,010.93 11.12% 7,859.56 11.39% 5,213.03 9.11% 4,810.40 8.76%

商誉 - - - - - - 257.47 0.47%

长期待摊费用 5.33 0.01% 6.27 0.01% 8.15 0.0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5.59 0.27% 191.12 0.28% 218.09 0.38% 183.82 0.3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74.63 1.91% 1,010.54 1.46% 1,483.21 2.59% 904.64 1.65%

非流动资产合计 72,041.24 100.00% 69,033.96 100.00% 57,213.74 100.00% 54,941.8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其
他权益工具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等构成,其
中以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为主,这与燃气行业基础设施投资大的经营特点相适
应。报告期各期期末,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合计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一直


1-1-330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在 70%以上,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的变动主要系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变动所
致。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5,720.00 85.65 5,720.00 85.65

新疆拜城汇通燃气有限公司 - - - - 100.00 1.50 100.00 1.50
新疆库尔勒富民村镇银行
- - - - 708.50 10.61 708.50 10.61
股份有限公司
阿克苏广捷鑫泽燃气有限公司 - - - - 50.00 0.75 50.00 0.75

新疆古丝路驿站商贸有限公司 - - - - 100.00 1.50 100.00 1.50

合 计 - - - - 6,678.50 100.00 6,678.50 100.00

公司对以上公司的持股比例均不高于 20%,由于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没有活跃市场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因此公司按成本法计
量。

2019 年 1 月 1 日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司没
有参与上述权益投资公司的日常管理和经营决策,公司计划长期持有上述权益
投资且预计不会在可预见的未来出售,属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故将其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投资 减值准 期末 股权
项 目 会计核算方法
成本 备 余额 比例
库尔勒市朗维商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
371.28 - 85.96 34.38%
贸有限责任公司 法核算计量
新疆天富天然气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
300.00 - 1,668.26 30.00%
有限责任公司 法核算计量
合 计 671.28 - 1,754.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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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6.30 2019.12.31 2019.1.1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36.65 83.13% 5,957.60 83.25 5,739.19 83.85

新疆拜城汇通燃气有限公司 140.54 1.94% 140.20 1.96 166.26 2.43
新疆库尔勒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
865.12 11.91% 848.84 11.86 742.79 10.85
限公司
阿克苏广捷鑫泽燃气有限公司 97.31 1.34% 96.45 1.35 92.99 1.36

新疆古丝路驿站商贸有限公司 121.95 1.68% 113.35 1.58 103.15 1.51

合 计 7,261.57 100.00% 7,156.45 100.00 6,844.38 100.00

(4)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固定资产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 18,295.36 44.51% 18,528.28 45.36% 17,721.75 46.40% 17,901.41 48.12%
城区管网 9,326.67 22.69% 9,395.48 23.00% 7,792.80 20.41% 6,086.16 16.36%
机器设备 11,685.35 28.43% 11,079.02 27.12% 11,676.58 30.58% 12,585.33 33.83%
运输设备 1,566.35 3.81% 1,621.91 3.97% 833.89 2.18% 465.32 1.25%
电子设备及其他 234.47 0.57% 221.24 0.54% 164.40 0.43% 159.64 0.43%
合 计 41,108.19 100.00% 40,845.92 100.00% 38,189.42 100.00% 37,197.87 100.00%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城区管网和机器设备等构成,报告期
各期期末,上述三类固定资产占固定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98.31%、97.39%、
95.48%和 95.62%。报告期各期期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逐渐增长,主要系随着
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房屋及建筑物及城区管网不断增加所致。

①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分析与比较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基本一致,具体如下表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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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年)
房屋及
公司名称 证券代码 城区管网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及其他
建筑物
新疆火炬 603080.SH 5-50 20-25 8-10 8-10 3-10
新天然气 603393.SH 8-35 20 8-15 8-10 5
新疆浩源 002700.SZ 25 16-20 8-10 6-8 3-10
东方环宇 603706.SH 20 20 5-10 4-10 3-5
广汇能源 600256.SH 5-40 25-30 10-20 5-8 5
洪通股份 - 20-40 20 10 4-8 3-10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并参考燃气行业的运营特点及固定资产的具体使
用状况,对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及净残值率作出了合理估计并足额计提了
折旧。

②成新率及减值准备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成新率及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25,444.39 7,058.69 90.34 18,295.36 71.90%
城区管网 12,214.47 2,887.80 - 9,326.67 76.36%
机器设备 23,631.94 11,797.85 148.75 11,685.35 49.45%
运输设备 5,738.80 4,172.46 - 1,566.35 27.29%
电子设备及其他 870.55 636.08 - 234.47 26.93%
合 计 67,900.15 26,552.88 239.09 41,108.19 60.54%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总成新率为 60.54%,房屋及建筑物、
城区管网及机器设备等主要固定资产整体质量较好,并产生了较高的经济效
益。

③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城区管网基本情况

A、房屋及建筑物

房屋及建筑物主要由发行人办公楼、职工宿舍楼、LNG 工厂的厂房、辅助用
房、厂区路面、门卫房,以及各加气站的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加气站网架、加
气站路面、门卫房、构筑物等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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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在房屋建筑物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根据与施工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以及监理、设计等相关合同,结合竣工验收、决算报告、实际投入的建造成本等
综合确定房屋建筑物入账价值。

B、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主要由 LNG 工厂生产 LNG 所需要的冷剂压缩机机组、净化系统、控
制系统、消防及给水系统、原料气压缩机手撬块、液化冷箱等设备,以及各加气
站的 LNG 一泵单机贮气罐、LNG 加注撬、一泵二机 LNG 加气设备、LNG 潜液泵撬、
L-CNG 加气站成套设备、CNG 压缩机、CNG 加气机等设备构成。

公司对于购入不需要安装的机器设备,根据与供货方签订的供货合同金额以
及设备验收单确定入账价值;对于购入需要安装的机器设备,在机器设备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时,根据机器设备在安装过程中发生的必要支出和设备的采购合同
列示的价款、安装验收单等确定入账价值。

C、城区管网

城区管网主要由各加气站通往居民用户、工商业用户的高压、中压输气管线
构成。

公司在城区管网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根据与施工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以及
发生的勘察、设计、监理等费用支出,结合竣工验收、决算报告、实际投入的建
造成本确定入账价值。

④运输设备基本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运输设备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可 平均已
序 运输设 数量 平均单 否
构成类别 金额 用途 使用年 使用年
号 备名称 (辆) 价 通
限(年) 限(年)

主要由牵
LNG 运 LNG 运
1 引车及半 30 47.60 1,427.94 否 4.61 4.16
输车 输车
挂车构成
主要由牵
CNG 运 CNG 运
2 引车、半 59 42.83 2,526.73 否 5.90 3.58
输车 输车
挂车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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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可 平均已
序 运输设 数量 平均单 否
构成类别 金额 用途 使用年 使用年
号 备名称 (辆) 价 通
限(年) 限(年)

主要由小 行政办
3 小轿车 47 33.90 1,593.10 是 4.57 3.98
轿车构成 公用
经营用 主要由多 巡检、
4 多用途 用途货车 24 7.96 191.03 维修、 是 4.70 3.79
车 构成 工程
合计 - 160 35.87 5,738.80 - - - -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运输设备原值 5,738.80 万元,账面价值 1,566.35
万元,成新率 27.29%。其主要原因是公司考虑到运输设备承担的运输任务较多,
在考虑折旧年限时,对大多数运输设备折旧年限根据谨慎性原则确定在 4-5 年。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较多运输设备折旧已计提完毕但仍在使用,具体情况如
下:

类 别 数量(辆) 占比
已计提完毕折旧仍在使用的运输设备 99 61.88%
尚未计提完毕折旧的运输设备 61 38.12%
合 计 160 100.00%

根据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 年第 12 号】颁发的《机
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 10 年;其他小、微型营运
载客汽车使用 10 年;或者微型载货汽车行驶 50 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
60 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行驶 70 万千米,危
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 40 万千米,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 30 万千米应
该强制报废。因此,发行人大部分运输设备虽然已计提完毕折旧,但并未达到《机
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所规定的条件,大部分车辆仍可以继续营运。

发行人结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折
旧已计提完毕仍可继续使用的运输设备进行定期检测跟踪管理,检查是否可以继
续使用;对不能使用的运输设备适时进行更新或升级。报告期发行人在对部分运
输设备检测的基础上,对部分运输设备进行有序更新。报告期内,发行人对运输
设备处置更新情况以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辆、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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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当年处置运输设备数量 5 13 7 13
当年新增运输设备数量 7 25 15 8
当年运输设备处置收益 -4.2 9.29 8.37 40.53
当年新增运输设备计提累计折旧 0.97 75.56 70.88 2.50
对当年利润影响 -5.17 -66.27 -62.51 38.03
占当年利润总额的比例 -0.09% -0.33% -0.31% 0.41%

从上表可以看出,发行人报告期运输设备更新升级所形成的处置收益及新增
折旧对公司利润影响不大,报告期公司及时更新升级运输设备,较好地保障了公
司的正常经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积极的影响。

发行人制定了较为完善《固定资产盘点制度》,在各报告期末对包括运输设
备在内的所有固定资产进行资产盘点,在盘点过程中充分关注资产的状况,包括
是否存在毁损、闲置、废弃的情况,并及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报告期末,发
行人不存在毁损、闲置、废弃的运输设备。

(5)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在建工程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尉犁县城天然
- - - - - - 1,077.90 28.86
气工程
巴音布鲁克
L-CNG 加气站 - - - - 1,010.63 24.16 480.39 12.86
建设项目
哈密洪通燃气
有限公司
- - 525.50 5.06 804.21 19.22 - -
白山泉北加气
站工程
哈密洪通燃气
有限公司
- - 722.50 6.95 623.57 14.90 - -
白山泉南加气
站工程
新疆巴州洪通
燃气有限公司
587.93 4.77 587.93 5.66 587.93 14.05 587.93 15.74
天然气综合利
用项目(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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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处理天然气
50*104m项目
和静县气化乡
128.28 1.04 - - 458.75 10.96 396.83 10.62

和硕县气化乡
- - 128.28 1.23 115.02 2.75 45.16 1.21
镇工程
库尔勒经济技
术开发区
6,852.18 55.57 6,367.73 61.27 52.86 1.26 - -
天然气供气工

第十三师天然
气储备调峰及 872.75 7.08 699.33 6.73 12.54 0.30 - -
基础配套工程
巴仑台 BOG 回
收及气化乡镇 - - - - - - 79.83 2.14
设备安装工程
联合站 BOG 回
收及气化乡镇 - - - - - - 74.52 1.99
设备安装工程
兴尉冷库至喀
- - - - - - 112.40 3.01
拉洪中压管线
哈密洪通燃气
骆驼圈子服务
区 - - - - - - 341.20 9.13
LNG/L-CNG
气化民用气站
2 万立方米
3,214.45 26.07 584.57 5.62 - - - -
LNG 储罐项目
其他工程 444.43 3.60 502.12 4.83 378.94 9.06 421.44 11.28
在建工程合计 12,100.03 98.13 10,117.96 97.35 4,044.45 96.67 3,617.60 96.85
工程物资 230.76 1.87 275.47 2.65 139.40 3.33 117.54 3.15

合 计 12,330.79 100.00 10,393.44 100.00 4,183.85 100.00 3,735.1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不断增加,主要系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
要,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及竞争力,公司不断加大投资建设加气站及长输管道所
致。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在建工程核算及转固不及时的问题,具体如下:

①发行人相关在建工程核算及转固的依据

所属 在建工 折旧计提、补提会计处理情况
在建工程核算及转固依据说明
公司 程名称 和依据说明
公司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结算单、支付的工程 该项目 2018 年 10 月试运行,2018
哈密 骆驼南
款及其他相关费用、结算发票确认在建工程 929.03 年 12 月转固,2019 年 1 月开始依
洪通 新站
万元,并根据收到的竣工验收报告转固。 据公司会计政策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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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结算单、支付的工程
骆驼北 款及其他相关费用、结算发票确认在建工程 410.23 该项目 2018 年 10 月试运行,未在
新站 万元,未收到竣工验收报告,未转固,且未对 2018 固定资产核算,未计提折旧。
年 190.39 万元施工成本进行暂估。
该项目 2012 年 12 月试运行,依据
城南 公司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结算单、支付的工程
尉犁 公司会计政策,补提了 2013 年 1
CNG 加 款及其他相关费用、结算发票确认在建工程 91.31
洪通 月至 2016 年转固期间的折旧,记
气站 万元,2016 年 12 月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并转固。
入所属年度期间费用。
该项目 2016 年 12 月转固,2017
年 1 月依据公司会计政策计提折
旧;2017 年 7-12 月收到施工单位
公司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结算单、支付的工程 结算发票 153.37 万元,补记了固
高速南 款及其他相关费用、结算发票确认在建工程 959.46 定资产原值 153.37 万元,但未补
加气站 万元,2016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固, 提 2017 年 1-7 月折旧,2018 年 7
但未考虑到 153.37 万元应付未付工程款暂估情况。 月收到竣工决算资料时,对 2017
年 1-7 月折旧进行了补提,但补提
折旧金额不准确,少补提折旧 1.02
和硕 万元。
洪通 该项目 2016 年 12 月转固,2017
年 1 月依据公司会计政策计提折
旧;2017 年 7-12 月收到施工单位
公司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结算单、支付的工程
结算发票 361.02 万元,补记了固
款及其他相关费用、结算发票确认在建工程
高速北 定资产原值 361.02 万元,但未补
1,058.56 万元,2016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加气站 提 2017 年 1-7 月折旧,2018 年 7
并转固,但未考虑到 361.02 万元应付未付工程款
月收到竣工决算资料时,对 2017
暂估情况。
年 1-7 月折旧进行了补提,但补提
折旧金额不准确,少补提折旧 5.91
万元。
公司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结算单、支付的工程
库尉管 该项目 2018 年 3 月部分工程达到
款及其他相关费用、结算发票确认在建工程
线高压 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未转固,未计
1,146.20 万元,2018 年 3 月部分工程达到预定可
段 提折旧。
尉犁 使用状态,但未收到竣工验收报告,未作转固处理。
洪通 公司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结算单、支付的工程
库尉管 该项目 2018 年 12 月部分工程达到
款及其他相关费用、结算发票确认在建工程 292.45
线次高 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未转固,未计
万元,2018 年 12 月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
压段 提折旧。
未收到竣工验收报告,未作转固处理。
公司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结算单、支付的工程
LNG 工 公司 2017 年 10-11 月收到工程单
巴州 款及其他相关费用、结算发票确认在建工程 420.84
厂二期 位施工发票,同时对在建工程、应
洪通 万元,2016 年 12 月土地平整基本完成,但整体工
工程 付账款增加记录 382.84 万元。
程尚未完工,仍处在建状态。
说明:2017 年 7-12 月,和硕洪通收到的 544.29 万元发票中,经核查,地坪 2.94 万元、旱厕 6.38 万
元、化粪池 5.13 万元和围墙 15.45 万元等均属于 2017 年正常发生的加气站零星工程,其转固时间准确,
并正确计提折旧。

②相关折旧计提、补提的会计处理和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制定了在建工程核算、转固及固
定资产折旧计提会计政策: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预
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
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
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
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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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
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
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公司固定资产构成及折旧方法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十二)固定资产”。

③关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的会计政策,公司对哈密洪通
骆驼南新站和骆驼北新站、尉犁洪通城南 CNG 加气站、尉犁洪通库尉管线高压段
工程等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判断不准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
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和硕洪通高速南、北加气站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的
在建工程转固价值未进行估计,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
公司对巴州洪通 LNG 工厂二期工程在建工程核算时,未能完全按照权责发生制核
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
具日,发行人已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全面整改,相关事项的影响数均在相应年度进
行了追溯调整。

(6)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4,810.40 万元、5,213.03 万
元、7,859.56 万元和 8,010.93 万元,主要系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
使用权占无形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9.37%、99.44%、99.45%和 99.59%。

(7)商誉

报告期内,公司商誉余额的明细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新源洪通 - - - 257.47
合 计 - - - 2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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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6 月,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收购新源洪通 51%股权,将
其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收购价款为 923.10 万元,将支付对价超过按比例
获得的新源洪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257.47 万元,确认为商誉。

①收购新源洪通的原因

发行人为了开拓新疆伊犁市场,按照公司加气站点布局规划,于 2015 年 3
月 24 与新疆亿正通石油燃料有限公司股东达成协议,拟收购其 51%的股份,以
实现在伊犁市场的开拓布局。2015 年 9 月 7 日,新疆亿正通石油燃料有限公司
名称变更为新源县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②新源洪通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新源洪通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总资产 891.93 900.57 1,014.51 1,297.23
净资产 678.12 717.81 874.07 979.12
净利润 -39.08 -141.69 -108.55 -97.71
注:以上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审计

③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

公司每年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由于 2018 年道路改扩建,影响正常营业,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在对商誉进行年度减值测试时,发现该项商誉已发
生减值,需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中京民信出具的京信估报字 2019(004)号商誉减值测试报告,将新源
洪通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全部主营业务经营性资产及负债认定为与本次商誉
减值测试相关的资产组,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 980.34 万元;新源
洪通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扣除非经营资产及负债)为 1,483.11 万元,
则洪通股份(持有新源洪通 51%股权)应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为 256.41 万元,因
其与商誉账面价值差异微小,故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8)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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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递延 可抵扣 递延 可抵扣 递延 递延
项 目 所得 暂 所得 暂 所得 可抵扣暂 所得 可抵扣暂
税资 时性差 税资 时性差 税资 时性差异 税资 时性差异
产 异 产 异 产 产
资产减值准备 189.61 1,273.06 179.65 1,206.15 202.41 1,349.40 165.79 1,105.25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5.97 39.82 11.47 76.47 15.68 104.51 18.03 120.21
合 计 195.59 1,312.88 191.12 1,282.62 218.09 1,453.91 183.82 1,225.46

由于部分子公司未来能否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未
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如下
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可抵扣亏损 932.85 932.85 954.45 2,882.52
合 计 932.85 932.85 954.45 2,882.52

(9)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支付大额设备款 913.12 849.04 1,361.05 804.64
预付购房款 122.16 122.16 122.16 100.00
预付软件服务费 39.34 39.34 - -
预付土地款 300.00 - - -
合 计 1,374.63 1,010.54 1,483.21 904.64

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设备款及购房款,与公司资产规模相比,报告
期各期期末金额较小。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总体呈上升趋势,
主要系随着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建设的推进,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4、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资产状况,按照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足额计提了
资产减值准备,报告期各期期末的减值准备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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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 4.63 0.32% 11.00 0.68%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704.59 46.04% 648.43 44.30% 509.70 31.72% 484.97 43.88%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7.57 1.15% 2.66 0.18% 121.11 7.54% 185.21 16.76%
存货跌价准备 311.81 20.37% 301.41 20.59% 274.36 17.07% 158.24 14.3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186.50 11.61% 186.50 16.87%
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39.09 15.62% 249.03 17.01% 246.74 15.36% 90.34 8.17%
商誉减值准备 257.47 16.82% 257.47 17.59% 257.47 16.02% - -
合 计 1,530.53 100.00% 1,463.63 100.00% 1,606.88 100.00% 1,105.26 100.00%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
计提政策,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公司计提的各项
资产减值准备是公允和稳健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与资产质量实际状
况相符,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

5、管理层对资产状况的评价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整体资产质量良好,资产结构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
实际情况,且公司制定了稳健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资产的减值准备计
提充分、合理,不存在因资产减值准备未足额计提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情
况,未来也不会因为资产不良而出现重大财务风险。

(二)负债构成及总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期末,总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2,303.41 7.86 6,200.00 18.15 5,000.00 24.30 5,000.00 23.07
应付账款 10,281.77 35.08 8,685.70 25.43 5,327.71 25.89 5,167.43 23.84
合同负债 3,596.24 12.27 - - - - - -
预收款项 - - 5,040.93 14.76 5,216.16 25.35 4,072.63 18.79
应付职工薪酬 586.89 2.00 1,160.68 3.40 1,408.14 6.84 897.28 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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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 942.74 3.22 1,028.01 3.01 2,020.39 9.82 5,964.24 27.51
其他应付款 686.14 2.34 656.60 1.92 1,576.04 7.66 541.90 2.50
其他流动负债 314.57 1.07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18,711.75 63.83 22,771.92 66.68 20,548.44 99.86 21,643.47 99.84
长期借款 5,007.34 17.08 6,242.62 18.28 - - - -
递延收益 5,000.00 17.06 4,500.00 13.18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7.53 0.37 94.89 0.28 29.23 0.14 33.93 0.16
其他非流动负债 486.31 1.66 542.97 1.59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601.18 36.17 11,380.49 33.32 29.23 0.14 33.93 0.16
负债合计 29,312.94 100.00 34,152.41 100.00 20,577.67 100.00 21,677.4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的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
例分别为 99.84%、99.86%、66.68%和 63.83%。2019 年末,负债总额较大,主要
系 2019 年新增长期借款和递延收益所致。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保证借款 2,303.41 2,700.00 5,000.00 5,000.00
保证借款+质押借款 - 3,500.00 - -
合 计 2,303.41 6,200.00 5,000.00 5,000.00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明细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8,550.63 83.16 7,082.80 81.55 3,640.31 68.33 4,437.87 85.88
(含 1 年)
1 年以上 1,731.14 16.84 1,602.90 18.45 1,687.40 31.67 729.56 14.12
合 计 10,281.77 100.00 8,685.70 100.00 5,327.71 100.00 5,167.43 100.00

公司应付账款主要系应付设备款、材料款、工程款等,报告期各期期末,应
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5,167.43 万元、5,327.71 万元、8,685.70 万元和 10,281.7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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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应付账款逐年增大的原因主要系随着公司在建工程的推进,应付的
设备款和工程款增加所致。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名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占总额比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
天然气款 2,206.67 21.46%
新疆分公司
张家港中集圣达因低温装备有限公司 设备款 1,129.20 10.98%
河北慧星调压器有限公司 设备款 903.93 8.79%
新疆新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款 328.68 3.20%
自贡东方通用压缩机有限公司 设备款 306.47 2.98%
合计 - 4,874.95 47.41%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无应付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单位款项。

3、合同负债

项 目 2020.6.30 2020.1.1
销售合同 3,230.01 4,313.50
工程合同 366.22 315.37
合 计 3,596.24 4,628.87

4、预收款项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预收款项明细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 - 4,010.20 79.55% 3,974.32 76.19% 2,995.16 73.54%
(含 1 年)
1 年以上 - - 1,030.73 20.45% 1,241.84 23.81% 1,077.48 26.46%
合 计 - - 5,040.93 100.0% 5,216.16 100.00% 4,072.63 100.00%

公司预收款项主要为预收天然气款及入户安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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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明细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增值税 74.26 91.73 760.43 622.98
印花税 6.81 12.68 11.30 5.91
企业所得税 827.63 890.22 1,138.86 1,587.42
城市维护建设税 3.84 4.92 50.12 37.34
个人所得税 15.43 10.35 11.53 3,671.76
教育费附加 3.71 4.77 37.95 28.79
其他税费 11.06 13.34 10.20 10.04
合 计 942.74 1,028.01 2,020.39 5,964.24

公司 2017 年末应交税费的余额较大,主要系 2017 年公司分配大额现金股
利,使得期末应交个人所得税余额较大。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应付利息 - 13.50 - -
小 计 - 13.50 - -
应付股利 - - 1,000.00 -
小 计 - - 1,000.00 -
往来款 194.12 187.50 184.15 102.45
代收代缴款 17.34 12.34 131.30 277.89
投标及履约保证金 474.68 434.65 179.35 63.70
其他 - 8.60 81.24 97.85
其他应付款项小计 686.14 643.09 576.04 541.90
合 计 686.14 656.60 1,576.04 541.90

7、其他流动负债

项 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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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转销项税 314.57 - - -
合 计 314.57 - - -

8、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长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保证借款 5,007.34 6,242.62 - -
合 计 5,007.34 6,242.62 - -

9、递延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本期 本期 2020 年 6 月
项 目 形成原因
1月1日 增加额 减少额 30 日
政府补助 4,500.00 500.00 - 5,000.00 项目建设专项补助
合 计 4,500.00 500.00 - 5,000.00 -
2019 年 本期 本期 2019 年 12 月
项 目 形成原因
1月1日 增加额 减少额 31 日
政府补助 - 4,500.00 - 4,500.00 项目建设专项补助
合 计 - 4,500.00 - 4,500.00 -

2019 年,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财政局依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9 年重点地区应急储气设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新财建
[2019]131 号)和自治州发改委《关于下达重点地区应急储气设施建设 2019 年中
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巴发改投资[2019]214 号)发布《关于下达 2019 年
重点地区应急储气设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巴财建[2019]78
号),对公司 2 万立方米 LNG 储罐项目进行项目建设专项补助 5,000.00 万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实际收到补助金额 5,000.00 万元。此笔政府补助为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补助。

10、其他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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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尚未到结算期预收的
486.31 542.97 - -
租赁款
合 计 486.31 542.97 - -

2019 年,呼图壁洪通租赁加油站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
齐石油分公司,一次性收取 5 年的租赁费,未结算摊销余额在其他非流动负债
核算。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偿债指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主要指标如下表所示: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资产负债率(合并) 29.22% 34.47% 24.67% 30.1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6.09% 38.96% 32.75% 42.22%
流动比率(倍) 1.51 1.32 1.28 0.78
速动比率(倍) 1.42 1.23 1.19 0.6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9,150.19 24,185.73 24,130.85 14,071.99
利息保障倍数(倍) 42.05 65.89 93.89 46.79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比较稳定,资产负债率(合并)维持在
24%-35%之间,变动幅度较小。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逐步上升,
2017 年末偏低,主要系 2017 年公司分配现金股利,导致货币资金较少所致。报
告期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指标良好,利息支付能力较强。整体而言,公司短期
偿债风险较低。

2、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主要偿债指标比较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合并)等
主要偿债指标的对比情况如下:

项 目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比率 新疆火炬 603080.SH 1.94 1.53 3.16 4.18
(倍)
新天然气 603393.SH 2.92 3.32 3.83 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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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浩源 002700.SZ 4.89 4.05 3.88 4.14
东方环宇 603706.SH 1.80 3.34 5.07 1.49
广汇能源 600256.SH 0.42 0.47 0.30 0.27
平均值 2.40 2.54 3.25 3.09
洪通股份 1.51 1.32 1.28 0.78
新疆火炬 603080.SH 1.81 1.29 2.86 3.90
新天然气 603393.SH 2.90 3.30 3.80 5.32
新疆浩源 002700.SZ 4.72 3.87 3.68 4.01
速动比率
东方环宇 603706.SH 1.67 3.17 4.89 1.36
(倍)
广汇能源 600256.SH 0.38 0.43 0.25 0.23
平均值 2.30 2.41 3.10 2.96
洪通股份 1.42 1.23 1.19 0.67
新疆火炬 603080.SH 27.98 30.67 23.36 14.18
新天然气 603393.SH 34.26 33.36 34.72 15.43
新疆浩源 002700.SZ 12.53 15.04 14.52 13.59
合并资产
负债率 东方环宇 603706.SH 36.99 17.80 17.50 32.48
(%)
广汇能源 600256.SH 66.16 65.81 64.24 68.06
平均值 35.58 32.54 30.87 28.75
洪通股份 29.22 34.47 24.67 30.19

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原因系
公司主要通过银行借款方式进行融资,融资渠道单一,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
比,公司股权融资渠道较弱。

2017 年末与 2019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基本持
平;2018 年末与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
均值。本次成功发行后,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提升,资产负债率将降低,
可以改善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从而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偿债能力。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总体负债结构合理,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为稳
定,整体债务水平处于行业合理范围内。公司经营稳健,具有较强的持续盈利
能力,利息保障倍数持续增加,公司充裕的现金流和稳定的盈利能力对公司债
务偿付具有较强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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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指标如下: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1.81 27.89 24.08 18.58
存货周转率(次) 11.44 26.97 20.18 17.60

公司应收账款/存货周转情况良好,应收账款/存货周转率维持在较高水
平。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存货周转率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各期末应收
账款/存货余额波动较小,同时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总体呈增长趋势所致。公司
应收账款主要系天然气销售款及天然气入户安装款,由于天然气销售主要以现
款或预收款方式结算,入户安装业务主要采用先预收部分款项的结算方式,使
公司整体应收账款余额相对较小,与行业天然气销售及天然气入户安装业务的
结算方式特点相适应。

2、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资产周转能力指标比较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等主要偿债指
标的对比情况如下:

2020 年
项 目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6 月
新疆火炬 603080.SH 2.65 4.62 6.31 7.48
新天然气 603393.SH 2.36 6.63 8.10 17.74
新疆浩源 002700.SZ 6.84 14.61 16.04 15.35
应收账款周转率
东方环宇 603706.SH 4.39 8.89 8.33 7.99
(次)
广汇能源 600256.SH 7.37 20.70 45.32 24.98
平均值 4.72 11.09 16.82 14.71
洪通股份 11.81 27.89 24.08 18.58
存货周转率 新疆火炬 603080.SH 4.21 5.41 4.75 6.06
(次)
新天然气 603393.SH 20.65 54.74 42.78 38.12
新疆浩源 002700.SZ 4.25 10.43 9.87 11.42
东方环宇 603706.SH 6.43 9.09 9.47 12.03
广汇能源 600256.SH 5.40 11.13 11.30 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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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值 8.19 18.16 15.63 15.32
洪通股份 11.44 26.97 20.18 17.60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原因为公司业务
主要以 LNG、CNG 终端销售业务为主且绝大部分以预收款或现款结算,应收账
款较少所致。新疆火炬、新疆浩源、东方环宇主要以居民用气和工商业用气销售
为主,其工业用户与入户安装业务占比较高,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应收账款周转
率较低;新天然气 2018 年起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主要原因为其 2018 年收购亚美
能源,导致其应收账款增加较多所致;广汇能源应收账款周转率较大的原因为其
多元化经营模式下营业收入基数较大,2018 年其应收账款周转率升高的原因系
其当年营业收入增幅较大,2019 年又下降的原因系其当年煤炭销售量增加,货
款未到结算期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总体呈升高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
变动一致。公司存货周转率均高于新疆火炬、新疆浩源、东方环宇的原因为上述
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以居民用气和工商业用气销售为主,其入户安装业务占比较
大,原材料及工程施工余额较大;新天然气的存货周转率较高,主要原因为其收
入规模较高,与之相对应的营业成本金额较大;广汇能源存货周转率相对公司较
低,主要原因为其主营业务包含 LNG、煤化工产品及煤炭,其采用全产业链经
营的模式,存货从采购、开发,到加工运输,至最终销售的周期相对较长。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与其天然气销售及入户安装业务的结算
方式特点相适应。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应收款项和存货周转效率保持较高水平,
与公司的销售模式和行业特征相匹配。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结构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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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
36,306.41 99.03 88,830.79 99.44 75,986.76 99.46 55,210.22 98.85
务收入
其他业
354.05 0.97 498.01 0.56 414.35 0.54 641.51 1.15
务收入
合 计 36,660.46 100.00 89,328.80 100.00 76,401.11 100.00 55,851.7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 98%以上,主营业务突出,其
他业务收入主要是天然气运输收入、材料销售收入等。

2、主营业务收入的业务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天然气销
35,748.48 98.46 85,311.02 96.04 72,749.04 95.74 52,797.16 95.63

安装业务 557.93 1.54 3,430.53 3.86 2,951.41 3.88 2,346.37 4.25
汽柴油销
- - 89.25 0.10 286.32 0.38 66.69 0.12

合 计 36,306.41 100.00 88,830.79 100.00 75,986.76 100.00 55,210.22 100.00

公司天然气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天然气销售业务主要包括 LNG 销售、CNG
销售、居民及工商业用气销售;安装业务收入金额较小,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的比例较低。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呼图壁洪通有少量汽柴油销售收入,
2019 年 7 月 25 日,呼图壁洪通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石油
分公司签订 5 年期租赁合同,将加气站中涉及加油的资产和场地出租给中国石
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石油分公司,呼图壁洪通不再直接从事汽柴
油零售业务。

(1)天然气销售

报告期内,天然气销售业务中 LNG、CNG、居民用气和工商业用气不同销
售方式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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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方式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LNG 销售 23,209.35 64.92% 56,348.48 66.05% 50,735.53 69.74% 34,833.19 65.98%
其中:加气站零售 15,525.43 43.43% 37,231.43 43.64% 37,256.65 51.21% 18,726.40 35.47%
批发销售 7,010.92 19.61% 17,574.29 20.60% 11,521.52 15.84% 15,872.14 30.06%
管道输送销售 - - - - - - - -
点供 673.00 1.88% 1,542.77 1.81% 1,957.36 2.69% 234.66 0.44%
二、CNG 销售 7,624.79 21.33% 19,896.74 23.32% 14,873.06 20.44% 13,021.90 24.66%
其中:加气站零售 7,193.23 20.12% 18,884.40 22.14% 12,928.34 17.77% 11,733.38 22.22%
批发销售 391.96 1.10% 896.18 1.05% 1,935.84 2.66% 1,272.20 2.41%
管道输送销售 - - - - - - - -
点供 39.60 0.11% 116.16 0.14% 8.88 0.01% 16.32 0.03%
三、居民用气销售 2,561.76 7.17% 4,100.42 4.81% 3,690.02 5.07% 3,179.84 6.02%
其中:加气站直销 - - - - - - - -
批发销售 - - - - - - - -
管道输送销售 2,561.76 7.17% 4,100.42 4.81% 3,690.02 5.07% 3,179.84 6.02%
点供 - - - - - - - -
四、工商业用气销售 2,352.59 6.58% 4,965.38 5.82% 3,450.44 4.74% 1,762.23 3.34%
其中:加气站直销 - - - - - - - -
批发销售 - - - - - - - -
管道输送销售 2,352.59 6.58% 4,965.38 5.82% 3,450.44 4.74% 1,762.23 3.34%
点供 - - - - - - - -
合 计 35,748.48 100.00% 85,311.02 100.00% 72,749.04 100.00% 52,797.16 100.00%
注:点供:对输气管线不易到达或用气量小修建管线不经济的中小城镇和工厂等终端用
户,通过 LNG、CNG 运输车辆运至定点进行天燃气供应。

①LNG、CNG 销售

A、报告期内,公司 LNG、CNG 销售业务主要以车用气为主,点供业务有
一定的增加。公司通过自营加气站进行零售的终端客户主要是 LNG、CNG 汽车
用户,公司批发销售 LNG、CNG 的客户主要以贸易商及第三方加气站为主,其
终端客户绝大部分为 LNG、CNG 汽车用户;LNG 点供业务收入 2018 年较 2017
年增幅较大,主要系 2018 年新开拓了新疆和田盟友聚德运输有限公司、尉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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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油田工程服务分公
司、巴州锦达新能源有限公司等点供客户所致;

B、报告期内,公司 LNG、CNG 销售业务主要以自营加气站零售为主,以
批发销售为辅,公司通过加气站销售的收入占当期天然气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 57.69%、68.98%、65.78%和 63.55%。2018 年公司通过自营加气站销售的收
入占当期天然气业务收入的比例较 2017 年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主要原因是我国
LNG 销售价格经过长期下跌后,在 2017 年第四季度受环保政策以及冬季取暖需
求增加的影响下,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以及蓝天保卫战、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等一系列政策的逐步推进,LNG 供应相对紧张,LNG 销售价格和销售数量迎来
大幅增长,故公司优先保障自营加气站零售。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通
过自营加气站销售的收入占当期天然气业务收入的比例较 2018 年有所降低,主
要系该期间国内 LNG 供给相对充足,LNG 整体价格有所回落,同时子公司哈密
洪通等距离公司 LNG 工厂较远的子公司采取就近采购以降低运输成本,故公司
生产的 LNG 适当增加了对外批发销售。

②居民、工商业用气

报告期内,公司居民、工商业用气业务均通过管道输送方式销售,销售金
额逐年增加主要系居民用户及工商业用户数量逐年增加所致。

(2)入户安装业务

发行人入户安装业务经营模式决定了其为入户安装义务的主要责任人,构
成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的充分依据。发行人按“总额法”确
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符合行业惯例。具体分析如下:

①发行人天然气入户安装业务经营模式

用户向公司所属辖区的各子公司提出申请后,与子公司签订燃气设施安装
委托协议(合同),由公司实地踏勘后进行立项并报运行中心备案。内部立项完
成后,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收到施工图纸后,子公司委托具有相关
入户安装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建设安装工程并签订施工合同,用户按照合同约
定交预付款给子公司,项目所在子公司提供入户安装工程所需的材料,工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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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施工单位下达工程施工计划,施工完成后进行验收。公司按照约定完成验
收,用户支付剩余安装工程款项后交付用户使用。

②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其
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
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
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
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
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
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情形包括:(1)企业自第三方取
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2)企业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
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3)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
服务将该商品与其他商品整合成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在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企业不应仅
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这些事实和情
况包括:(1)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2)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
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3)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4)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③安装收入按“总额法”确认的依据,以及是否符合准则和行业惯例分析

发行人入户安装业务有以下显著特征:(1)发行人各子公司作为用户的交
易对手与用户签订合同,系组织入户安装,承担合同义务的主要义务人,负有
向用户提供商品或服务的首要责任,包括确保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可以被用户
接受;(2)发行人各子公司在组织入户安装的过程中,既享受成本控制得当带
来的盈利报酬也承担组织不力带来亏损的风险,当客户无力支付入户安装工程
的工程款时,发生的损失由公司承担,即发行人各子公司在交易过程中承担了
入户安装中与工程施工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3)发行人各子公司与具有相
关入户安装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委托其实施建设安装工程,公司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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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其购买劳务,入户安装工程的现场勘察、施工图设计、采购安装所需材料以
及验收等各个环节都由公司组织实施,符合准则“企业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
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的规定。

发行人所处行业中,新疆火炬、新天然气、东方环宇等均按照从接受入户
安装的用户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认入户安装收入总额,即采用
“总额法”确认安装收入。

3、主营业务收入的区域分布分析

公司目前的经营业务全部在新疆地区,主要集中于新疆巴州地区、哈密地
区、乌鲁木齐昌吉地区等。经营区域的广泛分布,能够充分利用新疆丰富的天然
气资源及市场资源,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未来业务的扩张。

(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区域结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区域结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地区名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巴州地区 26,088.97 72.98 65,533.03 73.77 51,174.77 67.35 43,676.39 79.11
哈密地区 7,549.18 21.12 18,756.15 21.11 20,037.02 26.37 10,564.81 19.14
乌昌地区 1,677.78 4.69 4,074.68 4.59 4,190.05 5.51 437.90 0.79
新疆其他
432.55 1.21 466.93 0.53 584.92 0.77 531.12 0.96
地区
合 计 35,748.48 100.00 88,830.79 100.00 75,986.76 100.00 55,210.22 100.00

从主营业务收入地域分布来看,巴州地区的收入占比一直在 65%以上,为
公司最重要的业务区域,同时,巴州地区业务收入呈增长趋势,但是占主营业
务收入的比例有所降低,主要系哈密地区及乌昌地区的收入增长较快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各经营区域的天然气销售业务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经营区域的天然气销售业务收入具体如下:

①巴州地区

单位:万元、%
业务类别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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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LNG 13,861.39 53.13 46.17 33,538.16 53.94 51.09

CNG 7,321.98 28.07 34.82 19,642.90 31.59 38.18

居民用气 2,553.02 9.79 11.57 4,089.00 6.58 9.98

工商业用气 2,352.59 9.02 31.73 4,901.31 7.88 31.65

合 计 26,088.97 100.00 38.30 62,171.38 100.00 42.77

2018 年 2017 年
业务类别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LNG 26,418.72 54.69 67.27 23,376.10 56.56 39.34

CNG 14,873.06 30.79 43.11 13,021.90 31.51 44.12

居民用气 3,680.87 7.62 18.59 3,171.57 7.67 22.81

工商业用气 3,330.28 6.89 33.12 1,762.23 4.26 33.97

合 计 48,302.93 100.00 53.77 41,331.80 100.00 39.35


巴州地区的 LNG 销售毛利率较高,主要原因是公司 LNG 工厂位于巴州,其
销售成本主要以 LNG 生产成本为主,而哈密、乌昌及其他地区 LNG 业务均向巴
州洪通、股份公司巴州销售分公司、外部其他 LNG 生产方或 LNG 贸易商采购
LNG,销售成本较高;巴州地区 2018 年的毛利率较 2017 年毛利率有所上升,主
要是因为受国内蓝天保卫战、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一系列环保政策等原因,
LNG 市场需求增加,导致 LNG 的价格涨幅较大所致。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
LNG 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受国内 LNG 供给相对充足的影响,LNG 整
体价格有所下降。

CNG、居民及工商业毛利率呈下降趋势,主要系从上游采购的天然气成本上
升。

②哈密地区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业务类别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LNG 7,545.37 99.95 11.34 18,685.53 99.99 6.65

居民用气 3.81 0.05 -45.77 1.74 0.01 -117.46

合计 7,549.18 100.00 11.31 18,687.27 100.00 6.64

业务类别 2018 年 201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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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LNG 20,003.31 99.98 8.97 10,564.81 100.00 9.68

居民用气 4.14 0.02 -71.72 - - -

合计 20,007.45 100.00 8.95 10,564.81 100.00 9.68


哈密地区居民用气毛利率为负,主要是因为公司通过购进 LNG 气化成天然
气供居民使用,而居民用气的价格由当地政府核定,核定价低于采购价,属于成
本倒挂所致。

哈密地区 2018 年 LNG 收入较上年同比增幅为 89.34%,业务收入较上年同
比增加 9,438.50 万元,哈密地区收入增长较快,一方面系市场需求增加,LNG
价格提高;另一方面系 LNG 销量有所增加,销量增加主要原因系:①哈密地区
作为公司新开拓的经营区域,公司不断投入较大精力去开拓市场,如与一些网
络平台合作,将其会员车辆导流到公司加气站加气,增加加气车辆;②近些年
受国家对天然气政策方面支持的影响,LNG 作为一种清洁能源,LNG 车是政府
鼓励的“绿色交通工具”之一,使得 LNG 车数量持续增加;③哈密洪通 LNG 加气
站主要位于高速公路边的开口处,地理位置优势明显;并且哈密市是新疆通往
内地各省区的必经要道,地理位置重要,素有“新疆东大门”之称,该地又是“丝
绸之路经济带”、“欧亚大陆桥的交通要塞”,是 G7 京新高速、G30 连霍高速、
312 国道、兰新铁路进入新疆的首要交通枢纽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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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哈密地区单个加气站 LNG 零售业务销售数量、营业收入情况如
下:
单位:万 kg、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加气站名称
销售数量 营业收入 销售数量 营业收入
骆驼圈子南站 756.96 2,988.28 1,465.11 6,071.76
骆驼圈子北站 439.47 1,736.48 1,446.00 5,999.41
星星峡北站 162.05 634.77 452.97 1,939.33
星星峡南站 290.81 1,138.66 588.8 2,507.57
淖毛湖站 228.93 898.95 508.91 2,151.17
白山泉南站 16.29 56.01 - -
白山泉北站 21.30 73.33 - -
合 计 1,915.81 7,526.49 4,461.80 18,669.24
2018 年 2017 年
加气站名称
销售数量 营业收入 销售数量 营业收入
骆驼圈子南站 1,333.59 6,005.29 776.91 2,797.21
骆驼圈子北站 1,491.05 6,685.77 741.49 2,810.98
星星峡北站 403.98 1,805.36 324.47 1,105.27
星星峡南站 482.38 2,157.61 414.84 1,411.51
淖毛湖站 668.91 3,054.59 277.76 1,081.43
合 计 4,379.91 19,708.62 2,535.47 9,206.40

报告期内,各加气站的营业收入随着销量的增加而增加;2018 年骆驼圈子
南、北站收入较 2017 年增长较快,主要原因是:1)两站位于京新高速(G7)
与连霍高速(G30)交汇处,京新高速于 2017 年下半年通车,途经车辆增多;2)
骆南骆北客户多为河北车辆,2017 年度受京津冀严格的环保政策影响,新更换
LNG 车辆较多。

③乌昌地区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业务类别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LNG 1,370.04 81.66 14.89 3,657.85 91.78 14.17

CNG 302.81 18.05 25.48 253.83 6.37 23.16

居民用气 4.93 0.29 -111.03 9.68 0.24 -18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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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业用气 - - - 64.06 1.61 13.60

合 计 1,677.78 100.00 16.43 3,985.43 100.00 14.26

2018 年 2017 年
业务类别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LNG 3,728.58 96.75 13.51 361.16 97.76 -2.15

CNG - - - - - -

居民用气 5.00 0.13 -491.09 8.27 2.24 -73.71

工商业用气 120.16 3.12 21.33 - - -

合 计 3,853.74 100.00 13.10 369.44 100.00 -3.75


报告期内,乌昌地区单个加气站 LNG 零售业务销售数量、营业收入情况如
下:

单位:万 kg、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加气站名称
销售数量 营业收入 销售数量 营业收入
五工台洪通加气站 323.53 1,257.06 598.70 2,717.43
乐土驿镇加气站 130.77 420.73 206.84 940.43
合 计 454.31 1,677.78 805.53 3,657.85
2018 年 2017 年
加气站名称
销售数量 营业收入 销售数量 营业收入
五工台洪通加气站 493.59 2,426.84 73.17 278.93
乐土驿镇加气站 273.19 1,301.74 15.79 82.23
合 计 766.78 3,728.58 88.96 361.16

A、乌昌地区 2018 年 LNG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比增加 3,367.42 万元,增幅较
大,主要是因为乌昌地区加气站为新建站点,市场形成有一个过程,另外 2018
年附近道路拓宽改造,交通条件改善,客流量增长较快,且公司加大了对当地
客户的开发力度,如新疆九洲恒昌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宝兑通电子
商务有限公司、呼图壁县新中远物流有限公司等,故 2018 年乌昌地区收入出现
了较大幅度增长;

B、乌昌地区 2018 年度发生工商业用气销售 120.16 万元,系新开拓的玛纳
斯银天棉业有限公司乐土驿轧花厂锅炉供暖用气销售;

C、乌昌地区 2017 年开始进行居民用气销售,其报告期居民用气销售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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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为负,主要是因为以下两个原因导致:一是公司通过购进 LNG 气化成天然气
供居民使用,而居民用气的价格由当地政府核定,核定价低于采购价,导致成本
倒挂所致;二是铺设的居民用气管网由于小区居民用气需求未能充分释放,单位
销售成本分摊的管网折旧费较高所致。

④其他地区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业务类别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LNG 432.55 100.00 10.48 466.93 100.00 4.86

合 计 432.55 100.00 10.48 466.93 100.00 4.86

2018 年 2017 年
业务类别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LNG 584.92 100.00 5.16 531.12 100.00 12.16

合 计 584.92 100.00 5.16 531.12 100.00 12.16


其他地区 2019 年 LNG 销售收入降低,主要原因是新源洪通加气站因道路改
扩建,影响正常营业,2019 年上半年销售大幅减少。

4、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情况

(1)天然气销售

报告期内,按照产品类型划分,公司天然气销售收入变动情况及影响因素
如下表:

工商业
LNG CNG 居民用气
用气(万
期间 项 目 (万 kg、 (万 m3、 (万 m3、 合 计
m3、元
元/kg) 元/m3) 元/m3)
/m3)
天然气销售收入(万元) 23,209.35 7,624.79 2,561.76 2,352.59 35,748.48
天然气收入占比 64.92% 21.33% 7.17% 6.58% 100.00%
2020 年 1-6 月 销量 6,260.72 3,824.49 1,836.38 1,364.00 -
平均价格 3.71 1.99 1.40 1.72 -
单价同比变动比率 -10.60% -10.76% 0.72% 0.58% -
天然气销售收入
2019 年 56,348.48 19,896.74 4,100.42 4,965.38 85,311.02
(万元)
天然气收入占比 66.05% 23.32% 4.81% 5.82%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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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量 13,916.70 9,058.69 2,940.58 2,882.56 -
平均价格 4.05 2.20 1.39 1.72 -
收入同比变动比率 11.06% 33.78% 11.12% 43.91% 17.27%
销量同比变动比率 20.42% 24.61% 9.81% 43.44% -
单价同比变动比率 -7.74% 7.35% 1.19% 0.33% -
天然气销售收入
50,735.53 14,873.06 3,690.02 3,450.44 72,749.04
(万元)
天然气收入占比 69.74% 20.44% 5.07% 4.74% 100.00%
销量 11,557.06 7,269.48 2,677.78 2,009.61 -
2018 年 平均价格 4.39 2.05 1.38 1.72 -
收入同比变动比率 45.65% 14.22% 16.04% 95.80% 37.79%
销量同比变动比率 3.48% 12.93% 14.63% 102.19% -
单价同比变动比率 40.76% 1.14% 1.23% -3.16% -
天然气销售收入
34,833.19 13,021.90 3,179.84 1,762.23 52,797.16
(万元)
天然气收入占比 65.98% 24.66% 6.02% 3.34% 100.00%
2017 年
销量 11,168.85 6,437.37 2,336.00 993.92 -
平均价格 3.12 2.02 1.36 1.77 -

报告期内,2018 年和 2019 年天然气销售业务收入分别较上年度增加
19,951.88 万元和 12,561.98 万元,较上年度增幅分别为 37.79%和 17.27%,天然
气销售业务收入持续增长,主要系 LNG 销售业务持续增长所致。报告期内天然
气销售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①LNG 销售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 LNG 销售收入分别为 34,833.19 万元、50,735.53 万元、
56,348.48 万元和 23,209.35 万元,2018 年和 2019 年收入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
45.65%和 11.06%,2020 年 1-6 月有所下滑,报告期内 LNG 业务收入变动的主要
原因:

A、LNG 价格提高:LNG 价格为市场价格,其主要取决于整体供需关系。
报告期内,受国内经济增长、“煤改气”工程的推进及国家对天然气政策方面支
持的影响,天然气需求增长明显,导致天然气供应紧张,进而推高 LNG 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 LNG 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 3.12 元/千克、4.39 元/千克、4.0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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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克和 3.71 元/千克;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受国内 LNG 供给相对充足的影响,
LNG 整体价格有所下降。

B、LNG 销售数量有所增加:报告期内,LNG 销售量分别为 11,168.85 万千
克、11,557.06 万千克、13,916.70 万千克和 6,260.72 万千克,2018 年和 2019 年
LNG 销量分别比去年同比增幅 3.48%和 20.42%,主要原因系:一方面 LNG 作为
一种清洁交通能源,LNG 车是政府鼓励的“绿色交通工具”之一,另一方面,与
汽油车、柴油车相比,LNG 车可以节约车主和运输公司的运营成本;整体而
言,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LNG 汽车数量不断增加,使 LNG 车用天然气需
求量持续增加。2020 年 1-6 月 LNG 销量有所下滑,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交
通管制、车辆停运等原因导致业务量下降。

②CNG 销售业务

公司 CNG 业务主要集中在巴州地区。报告期内,公司 CNG 业务收入总体
呈持续增加趋势,主要系公司近年加大对 CNG 加气站的投入,同时随着经济的
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CNG 汽车数量也在不断增加,使 CNG 车用天然气
需求量持续增加。2020 年 1-6 月 CNG 业务收入有所下滑,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
响,交通管制、车辆停运等原因导致业务量下降,另外 CNG 价格也有所下降。

③居民、工商业用气销售业务

公司居民用气业务主要集中在巴州地区的库尔勒市、和静县、和硕县、尉
犁县、轮台县等县市。报告期内,公司居民、工商业用气销售业务收入占比较
小,但业务收入逐年增加,主要系随着巴州地区城镇化、乡村气化的加快及“煤
改气”的推进,以及公司不断加大市场开拓,使公司居民、工商业天然气用户数
量和居民、工商业天然气需求量整体增长。

(2)安装业务

公司天然气安装业务客户主要为居民用户和工商业用户。报告期内,公司
天然气安装业务收入分别为 2,346.37 万元、2,951.41 万元、3,430.53 万元和
557.93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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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行人收入回款方式

(1)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收款情况

发行人主要经营 LNG、CNG 的生产、加工、储运和销售,以及居民用、商
业用和工业用天然气的销售等业务。公司主要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收款,由于
在销售过程中涉及到自然人车主及居民个人,少数居民用户、个体经营户通过现
金缴款,该情况符合行业特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收款占合并营业收入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现金
务 现金交 现金交 现金交
交易
类 易占营 现金交易占营 易占营 易占营
类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别 业收入 业收入比例 业收入 业收入
比例 比例 比例
加气
卡充
72.72 0.20% 304.01 0.34% 1,342.44 1.76% 3,497.95 6.26%
车 值收
用 现
气 加气
3,082.20 8.41% 10,440.36 11.69% 13,391.60 17.53% 13,610.09 24.37%
收现
合计 3,154.92 8.61% 10,744.38 12.03% 14,734.04 19.29% 17,108.04 30.63%
IC

卡充
民 392.65 1.07% 2,246.13 2.51% 3,421.01 4.48% 3,390.10 6.07%
值收



商 抄表
46.27 0.13% 140.66 0.16% 221.38 0.29% 239.09 0.43%
用 收现
气 合计 438.92 1.20% 2,386.78 2.67% 3,642.39 4.77% 3,629.19 6.50%



入 入户
户 安装 108.26 0.30% 254.03 0.28% 331.99 0.43% 733.20 1.31%
安 收现



现金交易
3,702.09 10.10% 13,385.19 14.98% 18,708.42 24.49% 21,470.43 38.44%
收款合计
合并营业
36,660.46 76,401.11 55,851.73
收入数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交易占营业收入比率分别为 38.44%、24.49%、
14.98%和 10.10%,呈逐年下降之势。其中,车用气现金交易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由 2017 年的 30.63%至 2020 年 1-6 月的 8.61%,居民工商业用气的现金交易占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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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收入的比例由 2017 年的 6.50%下降至 2020 年 1-6 月的 1.20%,主要原因为随
着互联网应用技术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个人车主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交易,同
时,公司也加大了现代网络支付手段的推广。2017 年,入户安装业务现金收款
较多,主要系巴州洪通 2017 年新增西尼尔镇居民散户工程安装业务,其入户安
装费由各用户自行缴纳,该项目 510 户合计收款 257.66 万元。

(2)报告期公司通过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少量第三方回款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①报告期发行人通过第三方回款的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第三方回款(含税价) - 41.05 73.53 25.34
第三方回款(按不含税价计算) - 37.33 66.84 22.82
合并营业收入 36,660.46 89,328.80 76,401.11 55,851.73
第三方回款占合并营业收入比率 - 0.04% 0.09% 0.04%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发行人通过第三方回款的总体金额不大,占销售收
入比例很小。

②报告期各年度通过第三方回款详细情况

A、2020 年 1-6 月通过第三方回款情况

2020 年 1-6 月无通过第三方回款情况。

B、2019 年通过第三方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回款
所属 涉及
发生时间 销售客户 单位或个 通过第三方支付的原因
公司 金额

尉犁 巴州清江建材有 此为 CNG 天然气销售款,单位账户被税务
2019.3.20 董娜 5.00
洪通 限公司 局冻结,由客户法定代表人妻子代为支付
尉犁 巴州清江建材有 此为 CNG 天然气销售款,单位账户被税务
2019.5.8 董娜 5.00
洪通 限公司 局冻结,由客户法定代表人妻子代为支付
尉犁 新疆嘉仑石油化 此为 CNG 天然气销售款,客户委托其公司
2019.1.2 杨琴芳 3.00
洪通 工有限公司 财务人员代为支付
尉犁 新疆嘉仑石油化 此为 CNG 天然气销售款,客户委托其公司
2019.1.3 杨琴芳 3.00
洪通 工有限公司 财务人员代为支付
尉犁 新疆嘉仑石油化 此为 CNG 天然气销售款,客户委托其公司
2019.1.5 杨琴芳 3.00
洪通 工有限公司 财务人员代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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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犁 新疆嘉仑石油化 此为 CNG 天然气销售款,客户委托其公司
2019.1.7 杨琴芳 3.00
洪通 工有限公司 财务人员代为支付
尉犁 新疆嘉仑石油化 此为 CNG 天然气销售款,客户委托其公司
2019.1.8 杨琴芳 3.00
洪通 工有限公司 财务人员代为支付
尉犁 新疆嘉仑石油化 此为 CNG 天然气销售款,客户委托其公司
2019.1.9 杨琴芳 3.00
洪通 工有限公司 财务人员代为支付
和硕 特吾里克镇东路 此为入户安装业务款,王纪新与王素勤二人
2019.5.21 王素勤 0.70
洪通 王纪新 为夫妻关系
此为入户安装业务款,万中高承包了万雄养
和硕 鸡场的部分业务,养鸡场作为经营主体与公
2019.5.24 万雄养鸡场 万中高 11.00
洪通 司签订安装合同,实际受益人和付款人是承
包人万中高。
和硕 2019.11.2 大庄子村金兰酒 此为入户安装业务款,张兆军与张敏二人为
张敏 1.00
洪通 5 店 父女关系
和硕 和硕县农村信用
2019.10.2 此为入户安装业务款,刘江与李丹丹二人位
洪通 合作联社马兰信 李丹丹 0.35
5 夫妻关系
用社
合计 - - - 41.05 -


C、2018 年通过第三方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回
所属 涉及
发生时间 销售客户 款单位 通过第三方支付的原因
公司 金额
或个人
巴州 库尔勒恒业房地产 此为入户安装业务款,客户委托其公司财
2018.04.09 赵珩 6.50
洪通 开发有限公司 务人员代为支付
巴州 此为入户安装业务款,客户委托其公司负
2018.04.23 库尔勒德盛饮料厂 彭涛 7.35
洪通 责人代为支付
巴州 此为入户安装业务款,客户委托其公司负
2018.05.09 库尔勒德盛饮料厂 彭涛 7.35
洪通 责人代为支付
巴州 新疆巴棉种业有限 此为入户安装业务款,客户法定代表人代
2018.09.04 王长合 24.29
洪通 公司 为支付
巴州 巴州天龙建设工程 此为入户安装业务款,客户公司授权委托
2018.11.19 薛新林 2.00
洪通 有限公司 其公司工程负责人代为支付
巴州 新疆巴棉种业有限 此为入户安装业务款,客户公司会计代为
2018.10.26 赵爱玲 10.41
洪通 公司 支付
巴州 乌鲁木齐锦辉荣顺 此为 LNG 液化天然气销售款,客户委托
2018.11.15 吴宗秋 2.86
洪通 贸易有限公司 其公司业务负责人代为支付
巴州 乌苏市中智天开燃 此为 LNG 液化天然气销售款,客户委托
2018.11.15 林少平 0.51
洪通 气有限公司 其公司业务负责人代为支付
巴州 新疆宇鹏顺物流有 此为 LNG 液化天然气销售款,客户委托
2018.11.15 林松龙 12.26
洪通 限公司 其公司业务负责人代为支付
合计 - - - 73.53 -


D、2017 年通过第三方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回
所属 涉及
发生时间 销售客户 款单位 通过第三方支付的原因
公司 金额
或个人
巴州 新疆天成西域钢管 此为入户安装业务款,客户公司刚成立,
2017.07.05 李飞健 5.64
洪通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公司临时负责人代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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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 巴州好味道食品有 此为入户安装业务款,客户委托出纳代为
2017.09.30 张传培 14.30
洪通 限公司 支付
巴州 巴州顺林商贸有限
2017.12.18 汪海成 2.40 此为入户安装业务款,客户法人代为支付
洪通 公司
和硕 此为入户安装业务款,客户公司账户冻
2017.12.26 和硕县桦都宾馆 杜凤英 1.00
洪通 结,以公司法人个人支付
和硕 此为入户安装业务款,客户公司账户冻
2017.12.28 和硕县桦都宾馆 杜凤英 2.00
洪通 结,以公司法人个人账户支付
合计 - - - 25.34 -


发行人报告期通过第三方回款主要是基于快速回款,减少应收款项而产生;
少量客户因为刚成立、银行账户被冻结、通过客户法人或客户公司财务、业务负
责人员等代为支付,销售业务真实。

(二)营业成本分析

1、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成本情况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 24,917.89 99.38 58,528.80 99.65 45,978.22 99.22 36,635.14 98.14
其他业务成本 156.18 0.62 204.34 0.35 361.33 0.78 696.12 1.86
合 计 25,074.06 100.00 58,733.14 100.00 46,339.55 100.00 37,331.2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结构保持稳定,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
比重在 98%以上,与公司营业收入的结构基本一致。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成
本随着营业收入的变动而相应变动。

2、主营业务成本业务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天然气销
24,633.96 98.96 56,887.43 97.20 44,452.53 96.68 35,460.85 96.79

安装业务 283.92 1.14 1,554.05 2.66 1,269.76 2.76 1,118.62 3.05
汽柴油销
- - 87.32 0.15 255.92 0.56 55.67 0.15

合 计 24,917.89 100.00 58,528.80 100.00 45,978.22 100.00 36,635.14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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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结构及变动与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及变动保持一
致。

(1)天然气销售

公司天然气销售业务的经营模式为向上游天然气供应商采购天然气,通过
长输管道输配至公司母站、LNG 工厂或城市管网分别销售给 LNG(CNG)加气
站车用户、LNG 分销商、居民用户及工商业用户等。天然气销售业务的成本主
要包括原材料采购、燃料动力费、折旧摊销、运输费、职工薪酬、安全生产费及
其他应归集至该项业务的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天然气销售业务成本的主要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采购 18,970.31 77.01% 44,390.64 78.03% 32,166.77 72.36% 25,239.70 71.18%

燃料动力费 1,370.52 5.56% 3,022.96 5.31% 2,971.16 6.68% 2,827.86 7.97%

折旧摊销 1,098.43 4.46% 2,115.72 3.72% 2,026.69 4.56% 1,910.36 5.39%

运输费 1,416.30 5.75% 3,676.02 6.46% 3,776.26 8.50% 2,864.65 8.08%

职工薪酬 332.10 1.35% 760.93 1.34% 710.11 1.60% 590.61 1.67%

安全生产费 1,043.05 4.23% 2,045.47 3.60% 1,762.13 3.96% 1,141.46 3.22%

其他 403.26 1.64% 875.69 1.54% 1,039.41 2.34% 886.22 2.50%

合 计 24,633.96 100.00% 56,887.43 100.00% 44,452.53 100.00% 35,460.8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天然气销售的各项成本随着天然气销售的变动逐年变动。
天然气采购成本占天然气销售业务成本的比例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为公
司天然气(含 LNG)的采购量和采购单价上升所致;运输费主要系 CNG、LNG
由母站或 LNG 工厂通过气瓶车、槽车运送至加气站发生的运输费。2018 年运输
费较 2017 年增加较多,主要系随着国家对天然气汽车的不断支持,公司加大通
过自营加气站进行销售,故其发生的运输费增加。燃料动力费、折旧摊销、职
工薪酬等固定成本占天然气销售成本的比例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为其增
长幅度小于天然气业务成本的增长,2020 年 1-6 月因新冠疫情影响了产销量而
略有回升。安全生产费系公司依据《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
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 号)计提,随着公司销售收入的增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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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费不断增加,报告期内安全生产费占天然气销售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3.22%、3.96%、3.60%和 4.23%,基本稳定。

报告期内,LNG、CNG、居民用气、工商业用气等成本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一、LNG 主营成本构成明细及占比情况
2020 年
项目 比例 2019 年 比例 2018 年 比例 2017 年 比例
1-6 月
LNG 主营成本 15,756.51 100.00 37,431.57 100.00 30,635.51 100.00 24,557.74 100.00
原材料采购 11,767.10 74.67 28,267.00 75.52 20,716.54 67.62 16,299.22 66.37
燃料动力费 1,211.66 7.69 2,639.68 7.05 2,697.53 8.81 2,559.61 10.42
折旧摊销 771.57 4.90 1,509.55 4.03 1,479.97 4.83 1,436.26 5.85
运输费 663.32 4.21 2,106.35 5.63 2,908.17 9.49 2,218.75 9.03
职工薪酬 286.63 1.82 654.41 1.75 645.48 2.11 533.22 2.17
安全生产费 667.78 4.24 1,426.52 3.81 1,188.10 3.88 670.09 2.73
其他 388.45 2.47 828.06 2.21 999.71 3.26 840.58 3.42
二、CNG 主营成本构成明细及占比情况
CNG 主营成本 4,997.83 100.00 12,338.26 100.00 8,461.90 100.00 7,277.18 100.00
原材料采购 3,908.06 78.19 10,060.49 81.54 7,011.68 82.86 6,062.79 83.31
燃料动力费 158.85 3.18 383.28 3.11 273.63 3.23 268.25 3.69
折旧摊销 63.92 1.28 141.38 1.15 131.42 1.55 110.9 1.52
运输费 532.19 10.65 1,180.77 9.57 524.73 6.20 384.89 5.29
职工薪酬 45.47 0.91 106.53 0.86 64.63 0.76 57.39 0.79
安全生产费 274.53 5.49 418.18 3.39 416.11 4.92 347.32 4.77
其他 14.81 0.30 47.63 0.39 39.7 0.47 45.64 0.63
三、居民用气主营成本构成明细及占比情况
居民气主营成本 2,273.52 100.00 3,711.97 100.00 3,033.21 100.00 2,462.41 100.00
原材料采购 1,888.79 83.07 3,063.94 82.54 2,429.60 80.10 1,930.92 78.42
折旧摊销 150.88 6.64 234.71 6.32 230.55 7.60 233.69 9.49
运输费 180.94 7.96 309.56 8.34 271.45 8.95 220.46 8.95
安全生产费 52.91 2.33 103.75 2.80 101.61 3.35 77.35 3.14
四、工商业气主营成本构成明细及占比情况
工商业气主营成本 1,606.10 100.00 3,405.64 100.00 2,321.91 100.00 1,163.53 100.00
原材料采购 1,406.36 87.56 2,999.20 88.07 2,008.95 86.52 946.77 8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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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旧摊销 112.07 6.98 230.08 6.76 184.75 7.96 129.51 11.13
运输费 39.84 2.48 79.34 2.33 71.91 3.10 40.55 3.49
安全生产费 47.83 2.98 97.02 2.85 56.31 2.43 46.70 4.01

公司 LNG、CNG 主要系从上游供应商采购天然气后通过自己 LNG 工厂或
加气母站加工制成,再通过自己经营管理的加气站零售或直接卖给第三方加气
站、贸易商等客户,故其成本主要包含原材料、燃料动力费、折旧摊销、运输
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费用等;居民用气、工商业用气主要通过公司的天然气
管道直接输送至终端用户,不需要生产加工,因此没有燃料动力费,居民用
气、工商业用气的抄表人员和收款人员的工资在销售费用中核算。

LNG 主营业务成本:报告期内,原材料成本占比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
外购中石油气价上升以及外购 LNG 金额增加所致;燃料动力费、折旧摊销占比
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系燃料动力费、折旧摊销相对稳定,但因原材料成本上
升,引起燃料动力费、折旧摊销在总成本中的占比呈下降趋势,2020 年 1-6 月
因新冠疫情影响了产销量而有所回升。2018 年较 2017 年运输费用增加且占主营
业务成本的比例提高,主要原因是公司通过自营加气站销售的 LNG 数量提高,
导致公司 LNG 工厂运至自营加气站的运费增加。2019 年较 2018 年运输费用减
少及其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降低,主要原因是 2019 年 LNG 供应相对充足,哈
密洪通等距离公司 LNG 工厂较远的子公司采取就近采购以降低运输成本;职工
薪酬,其增长幅度小于原材料价格增长幅度,使其在总成本中的占比总体呈下
降趋势,2020 年 1-6 月因新冠疫情影响了产销量而有所回升;安全生产费根据
上一年的营业收入计提。

CNG 主营业务成本:报告期内,原材料成本占比略有下降,主要系运输费
占比逐年提高所致,2017-2019 年原材料采购金额逐年提高,主要系外购中石油
气价上升及销售量增加所致,2020 年 1-6 月因新冠疫情影响销售量而有所下
滑;燃料动力费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燃料动力费
在主营业务成本中的比例较小,其金额上升的幅度小于原材料成本上升的幅
度,2020 年 1-6 月因新冠疫情影响了销售量而有所回升;折旧摊销总体呈上升
趋势,主要是因为加气母站升级改造,压缩机、充气柱等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2020 年 1-6 月因部分资产折旧期满开始减少;报告期内,运输费占比逐年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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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2019 年较 2018 年运输费增幅较大,主要由于 2019 年 CNG 运输车辆紧张、
公司自有运输车辆有限,较多使用外部车辆,运输价格上涨所致;安全生产费
根据上一年的营业收入计提。

居民用气:报告期内,原材料成本占比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外购中石油气
价上升所致;2018 年折旧摊销较 2017 年减少,原因系城区管网折旧是根据各期
居民用气和工商业用气销售数量占比进行分配,2018 年居民用气销售数量增长
小于工商业用气销售数量所致,;运输费逐年增长,系因销售数量增长承担的管
道运输费增加所致;安全生产费根据上一年的营业收入计提。

工商业用气:报告期内,原材料成本占比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外购中石油
气价上升所致;折旧摊销因城区管网资产每年增加而增加,占比逐年下降,主
要系原材料成本上升所致,2018 年较 2017 年增长较多,原因系城区管网折旧各
期根据居民用气和工商业用气销售数量占比进行分配,工商业用气销售数量
2018 年增长高于居民用气销售数量 2018 年增长所致;运输费逐年增长,系因销
售增长承担的管道运输费增加所致;安全生产费根据上一年的营业收入计提。

(2)天然气安装业务

报告期内,天然气安装业务的成本主要包括管材、燃气表、流量计、调压
箱等直接材料费用、劳务费、设计监理费及其他费用,其中材料费及劳务费是
入户安装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

报告期内,天然气安装业务主营业务成本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成本项
目 结构占 结构占 结构占 结构占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 比 比 比
材料费 159.92 56.32% 872.68 56.16% 729.40 57.44% 614.14 54.90%
劳务费 97.97 34.51% 535.17 34.44% 432.39 34.05% 387.05 34.60%
设计监
21.49 7.57% 114.03 7.34% 94.08 7.41% 84.49 7.55%
理费
其他 4.54 1.60% 32.17 2.07% 13.90 1.09% 32.95 2.95%
合计 283.92 100.00% 1,554.05 100.00% 1,269.76 100.00% 1,118.62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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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材料费占比略高主要原因是 2018 年入户安装客户中工商业用户较
多,部分工商业用户用气量较大,一般选用大流量调压柜、精度等级较高的涡
轮流量计、超声波流量计等,此类材料价值较高。

(3)成本的主要核算方法和核算过程

①LNG 成本的核算方法与核算过程

A、LNG 工厂生产成本的归集与核算

公司设置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科目归集当期发生的成本费用。在生产成本
科目下设置“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动力及燃料、辅助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
二级明细科目。

1)直接材料:公司根据与中石油确认的天然气对账单的数量及合同单价直
接归集天然气直接材料成本。公司根据每月 LNG 耗用量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归
集至天然气直接材料成本。

2)直接人工:公司每月根据人力资源部门各部门工资单发放工资,并将直
接生产人员工资确认当期直接人工成本

3)动力及燃料:公司每月根据 LNG 工厂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电水费等能源消
耗归集动力及燃料费用。

4)辅助生产成本:公司每月根据 LNG 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辅助材料(包括乙
烯、丙烷、异戊烷、液氮、冷却剂等)耗用量及平均单价归集辅助生产成本。

5)制造费用:公司在制造费用科目下设折旧摊销、维修费及其他等明细科
目核算间接生产费用。公司每月根据 LNG 工厂实际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计提的折旧及摊销费用计入折旧摊销;根据实际发生的
设备维修及其他间接费用计维修费用及其他。

公司每月末根据 LNG 工厂出库过磅单数量、LNG 贮气罐期初期末库存数
量,计算 LNG 产量,即“本期生产量=期末库存量+出库过磅单数量-期初库存
量”。并根据当月归集的生产成本作为当月生产量的总成本,从而计算 LNG 单
位产量成本。并根据当月生产产量及单位成本结转至 LNG 库存商品。

B、LNG 工厂安全生产费的计提及营业成本的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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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费用的计提:公司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
法》(财企业【2012】16 号文)的有关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平均每月计入 LNG
工厂的营业成本。

2)LNG 工厂营业成本的结转:公司 LNG 工厂根据销售的 LNG 数量及单位
成本结转库存商品成本,同时结转当月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作为 LNG 工厂当
期销售的营业成本。

C、各分子公司 LNG 营业成本核算方法和核算过程:

公司除 LNG 工厂外的各分子公司设置“气价、运费、安全生产费、其他”
等项目核算 LNG 的营业成本。

1)气价及运费:各分子公司根据购进 LNG 产品的数量及合同结算单价,确
定 LNG 采购气价成本。各分子公司根据采购 LNG 产品发生的实际运费归集运费
成本。(若合同中约定气价为到岸价,即价格中包含运费,则运费体现气价
中)。每月末,各分子公司按照加权平均法分别结转 LNG 的气价成本及运费成
本。

2)安全生产费:各分子公司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财企业【2012】16 号文)的有关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平均每月计入 LNG 产
品的营业成本。

3)其他:各分子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除上述成本之外的其他费用归集在营
业成本其他项目中。

②CNG 成本核算方法和核算过程:

A、CNG 压缩成本的归集与核算

公司石化路母站、和静公司门站、轮台公司门站对 CNG 进行压缩,并核算
CNG 压缩生产成本。公司对 CNG 压缩成本设置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科目归集当
期发生的成本费用。在生产成本科目下设“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动力及燃
料、制造费用”二级明细科目,归集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原料气、人工费、动力
及燃料费、制造费用;在制造费用科目下设折旧摊销、修理费等明细科目核算
间接生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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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接材料:公司根据与中石油确认的天然气对账单的数量及合同单价直
接归集天然气直接材料成本。公司每月根据 CNG 实际耗用量按照加权平均法计
价归集至天然气直接材料成本。

2)直接人工:公司每月根据人力资源部门各部门工资单发放工资,并将直
接生产人员工资确认当期直接人工成本。

3)动力及燃料:公司每月根据 CNG 工厂生产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电费等能源
消耗归集动力及燃料费用。

4)制造费用:公司在制造费用科目下设折旧摊销、维修费及其他等明细科
目核算间接生产费用。公司每月根据 CNG 压缩生产中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计提的折旧及摊销费用及计入折旧摊销;根据实际发
生的设备维修及其他间接费用计维修费用及其他。

由于 CNG 压缩只是发生了物理变化且仍以“立方”为单位计量,因此,当
期 CNG 压缩产量=当期生产投入的 CNG 数量。公司每月末根据当月归集的生产
成本作为 CNG 当月生产量的总成本,从而计算 CNG 单位生产成本。并根据当
月生产产量及单位成本结转至 CNG 库存商品。

B、各分子公司 CNG 营业成本核算方法和核算过程:

公司各分子公司设置“气价、运费、安全生产费、其他”等项目核算 CNG
的营业成本。

1)气价及运费:各分子公司根据购进 CNG 产品的数量及合同结算单价,确
定 CNG 采购气价成本。各分子公司根据采购 CNG 产品发生的实际运费(包括
分配的管输费用及车辆运输费)归集运费成本。(若合同中约定气价为到岸价,
即价格中包含运费,则运费体现气价中)。每月末,各分子公司按照加权平均法
分别结转 CNG 的气价成本及运费成本。

2)安全生产费:各分子公司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财企业【2012】16 号文)的有关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平均每月计入 CNG 产
品的营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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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各分子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除上述成本之外的其他费用归集在营
业成本其他项目中。

③居民及工商业用气成本核算方法和核算过程

由于居民气、工商业气不需经过生产或压缩等生产过程,公司设置设气
价、运输费、折旧摊销、安全生产费等明细科目核算居民及工商业用气营业成
本。

A、气价:公司根据每月抄表确认的数量以及与中石油结算的居民及工商
业用气单价确定气价成本。当价格有变动时,公司根据实际耗用量按照加权平
均法计价归集至天然气直接材料成本。

B、运输费:公司根据与供应商结算的管输费用,按照采购居用及工商业
用气与 CNG 各自的输送数量按比例分配后的金额计算确定运费成本。

C、折旧摊销:公司对居民及工商业用气所使用的管网资产根据公司会计
政策计提的折旧,按照各自的销售数量所占比例进行分摊。

D、安全生产费:各分子公司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
法》(财企业【2012】16 号文)的有关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平均每月计入居民
用气及工商业用气的营业成本。

④入户安装业务成本核算方法和核算过程

公司设置“工程施工”科目核算每个项目的安装成本。在工程施工科目下
设置“材料成本、安装劳务费、监理费、设计费和其他费用”二级明细科目,
归集各入户安装工程项目发生的材料费、委托具有施工资质单位施工的劳务
费、监理方的监理费、设计单位的设计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公司领料时根据领料单将材料成本直接计入对应工程项目;安装劳务则根
据劳务方提供的结算单经审核后计入相应的工程项目;监理费、设计费和其他
费用等的发生按照相应项目直接计入对应工程项目;期末根据竣工验收交付情
况,将已竣工验收交付的工程项目成本转入当期安装业务的营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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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各类产品成本按照不同产品清晰归类,成本确认与
计量完整、合规,产品销售发出与相应营业成本结转正确、销售收入确认与成
本配比,主营业务成本核算完整。

(三)毛利贡献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 11,388.52 98.29 30,302.00 99.04 30,008.55 99.82 18,575.08 100.29
其他业务毛利 197.87 1.71 293.67 0.96 53.02 0.18 -54.61 -0.29
合 计 11,586.40 100.00 30,595.67 100.00 30,061.56 100.00 18,520.47 100.00

公司毛利主要由主营业务贡献,主营业务毛利占毛利总额的 98%以上。公
司主营业务毛利按业务类型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天然气销售 11,114.52 97.59 28,423.58 93.80 28,296.51 94.30 17,336.31 93.33
安装业务 274.00 2.41 1,876.48 6.19 1,681.65 5.60 1,227.75 6.61
汽柴油销售 - - 1.93 0.01 30.39 0.10 11.02 0.06
合 计 11,388.52 100.00 30,302.00 100.00 30,008.55 100.00 18,575.08 100.00

报 告 期 内 , 天 然 气 销 售 业 务 占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93.33% 、
94.30%、93.80%和 97.59%,是公司的主要毛利来源;天然气安装业务的毛利金
额较小,并且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较为稳定。

2、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天然气销售 31.09% 33.32% 38.90% 3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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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业务 49.11% 54.70% 56.98% 52.33%
汽柴油销售 - 2.17% 10.62% 16.52%
主营业务 31.37% 34.11% 39.49% 33.64%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变动主要系天然气销售毛利率的变动所致。

(1)天然气销售业务

①报告期内,公司按产品类别划分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项 目 收入 收入
毛利率 毛利率贡献率 毛利率 毛利率贡献率
占比 占比
LNG 销售 32.11 64.92 20.85 33.57 66.05 22.17
CNG 销售 34.45 21.33 7.35 37.99 23.32 8.86
居民 11.25 7.17 0.81 9.47 4.81 0.46
工商业 31.73 6.58 2.09 31.41 5.82 1.83
天然气销售 31.09 100.00 31.09 33.32 100.00 33.32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收入 收入
毛利率 毛利率贡献率 毛利率 毛利率贡献率
占比 占比
LNG 销售 39.62 69.74 27.63 29.50 65.98 19.46
CNG 销售 43.11 20.44 8.81 44.12 24.66 10.88
居民 17.80 5.07 0.90 22.56 6.02 1.36
工商业 32.71 4.74 1.55 33.97 3.34 1.13
天然气销售 38.90 100.00 38.90 32.84 100.00 32.84
注:某业务类型毛利率贡献率=该业务销售收入占比×该业务类型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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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天然气销售业务主要产品的毛利率趋势情况如下:




天然气销售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2.84%、38.90%、33.32%和 31.09%,波动原
因主要系 LNG 销售收入占比及毛利率波动所致。

2018 年 LNG 毛利率较 2017 年提高较多,主要原因系:一方面,由于 LNG
市场需求增加,LNG 销售价格提高,而从上游采购天然气的价格的涨幅低于销
售价格的涨幅;另一方面,报告期内生产制造 LNG 相关的电费、折旧摊销等成
本增长较少,使得 LNG 销售成本没有随着销售规模的增加而大幅增加。2019 年
及 2020 年 1-6 月毛利率较 2018 年有一定的下降,主要原因系 2019 年以来受国
内 LNG 供给相对充足的影响,LNG 整体价格有所下降,同时,公司从上游采购
的天然气价格有所提高以及公司外购 LNG 的销量比例有所提高。另外,2020 年
1-6 月,新冠疫情影响了公司的产销量,使单位 LNG 分摊的固定成本升高,进
一步降低了该期间的毛利率。

报告期内,CNG 业务毛利率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系上游天然气采购价格
提高,而 2017 年-2019 年 5 月各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未及时调整下游销售价格
所致;从 2019 年 6 月 1 日起,巴州地区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企业可以根据市场经营及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销售价格,由于报告期内执
行期间较短,且上游天然气采购价格有较大的幅度的提高,故 CNG 毛利率仍有
一定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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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居民用气业务毛利率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系上游天然气采购
价格提高,而各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未及时调整下游销售价格所致。

报告期内,工商业用气业务毛利率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系上游天然气采
购价格提高所致。

②报告期内,公司上下游不同类型天然气价格(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1-6
项 目 2019 年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采购价格:
天然气平均采购价格(元/m3) 1.02 1.11 1.00 0.97
LNG 平均采购价格(元/kg) 3.15 3.66 4.00 2.65
销售价格:
LNG 平均销售价格(元/kg) 3.71 4.05 4.39 3.12
CNG 平均销售价格(元/m3) 1.99 2.20 2.05 2.02
居民用气平均销售价格(元/m3) 1.40 1.39 1.38 1.36
工商业用气平均销售价格(元
1.72 1.72 1.72 1.77
/m3)
注:报告期内,由于公司 LNG 产能有限,公司向其他供应商采购部分 LNG。

报告期内,公司从上游采购的天然气平均价格总体呈年上升之势,且 2019
年较 2018 年有较大幅度的提高。2018 年 LNG 销售价格和外部采购价格较 2017
年均提高较多,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LNG 销售价格和外部采购价格均有所
下降;2017 年和 2018 年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 CNG 销售价格基本一致,2019
年 CNG 销售价格有所上涨,主要原因是公司减少了销售价格优惠;公司下游用
户中的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当地政府确定,报告期内基本一致;工商业
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在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限价内由双方协商确定,
报告期内基本一致。

(2)天然气业务敏感性分析

假设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波动对天然气销售业务毛利、
天然气销售业务毛利率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价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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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变动 毛利影响 毛利率 毛利影 毛利率 毛利影 毛利率 毛利影 毛利率
数 影响数 响数 影响数 响数 影响数 响数 影响数
-10.00% -3,574.85 -7.66% -8,531.10 -7.41% -7,274.90 -6.79% -5,279.72 -7.46%
-5.00% -1,787.42 -3.63% -4,265.55 -3.51% -3,637.45 -3.22% -2,639.86 -3.53%
5.00% 1,787.42 3.28% 4,265.55 3.18% 3,637.45 2.91% 2,639.86 3.20%
10.00% 3,574.85 6.26% 8,531.10 6.06% 7,274.90 5.55% 5,279.72 6.11%

假设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公司主要产品的材料价格波动对天然气销售业务毛
利、天然气销售业务毛利率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材料价
格变动 毛利影响 毛利率 毛利影 毛利率 毛利影 毛利率 毛利影 毛利率
数 影响数 响数 影响数 响数 影响数 响数 影响数
-10.00% 1,897.03 5.31% 4,439.06 5.20% 3,216.68 4.42% 2,523.97 4.78%
-5.00% 948.52 2.65% 2,219.53 2.60% 1,608.34 2.21% 1,261.98 2.39%
5.00% -948.52 -2.65% -2,219.53 -2.60% -1,608.34 -2.21% -1,261.98 -2.39%
10.00% -1,897.03 -5.31% -4,439.06 -5.20% -3,216.68 -4.42% -2,523.97 -4.78%

报告期内,公司天然气销售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对销售价格波动的敏感度高
于对材料价格波动的敏感度。

从 2019 年 6 月 1 日起,巴州地区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企
业可以根据市场经营及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销售价格。假设其他因素保持
不变,公司 CNG 价格波动对 CNG 销售业务毛利及毛利率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价
格变动 毛利影 毛利率 毛利影 毛利率 毛利影 毛利率 毛利影 毛利率
响数 影响数 响数 影响数 响数 影响数 响数 影响数
-10.00% -762.48 -7.28% -1,989.67 -6.89% -1,487.31 -6.32% -1,302.19 -6.21%
-5.00% -381.24 -3.45% -994.84 -3.26% -743.65 -2.99% -651.09 -2.94%
5.00% 381.24 3.12% 994.84 2.95% 743.65 2.71% 651.09 2.66%
10.00% 762.48 5.96% 1,989.67 5.64% 1,487.31 5.17% 1,302.19 5.08%

由上表可以看出,CNG 销售价格变动对 CNG 毛利存在一定影响,但影响相
对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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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 CNG 存在运距限制,企业一般在其特许经营权范围及周边开展相关业
务,并未与发行人形成直接的竞争关系。随着 CNG 价格的放开,燃气企业为保
证合理的毛利率空间,会根据上游天然气采购价格对下游 CNG 价格进行调整。
未来,CNG 的销售价格受天然气门站价格及市场需求的影响,将在合理区间内
波动。

总体来看,CNG 价格放开后,发行人生产经营环境没有发生或即将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也不会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安装业务

报告期内,天然气安装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2.33%、56.98%、54.70%和
49.11%,2018 年和 2019 年稍高,主要原因是工商业用户安装数量增加,而工商
业用户安装收入单价高。

3、公司与同行业各公司毛利率情况比较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天然气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综合毛利率 天然气销售毛利率 安装毛利率
项 目 2020
2019 2018 2017 2019 2018 2017 2019 2018 2017
年 1-6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新疆
603080.SH 27.92 39.16 41.20 42.18 35.44 37.62 39.28 61.95 59.36 54.92
火炬
新天
603393.SH 42.82 47.54 43.05 32.45 22.53 26.54 27.93 59.76 55.65 49.84
然气
新疆
002700.SZ 30.30 27.72 32.00 37.38 19.65 27.79 33.62 55.75 58.96 58.23
浩源
东方
603706.SH 31.64 39.06 37.39 37.81 35.27 34.16 36.71 61.56 53.00 62.76
环宇
广汇
600256.SH 26.63 31.72 36.30 37.79 32.48 34.48 36.43 - - -
能源
平均值 31.86 37.04 37.99 37.52 29.07 32.12 34.79 59.76 56.74 56.44

洪通股份 31.37 34.11 39.49 33.64 33.32 38.90 32.84 54.70 56.98 52.33

注:上述可比上市公司未披露 2020 年 1-6 月分产品毛利率。

(1)2018 年、2019 年相较于上年同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变动幅度均大于同
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系各公司业务结构差异所致。公司主营业务以
LNG 和 CNG 等车用气为主,入户安装业务规模较小,其中 LNG 销售价格主要
受市场供需关系影响,价格波动相对较大,其毛利率随着 LNG 价格变动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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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火炬、新天然气、新疆浩源和东方环宇等城市燃气供应商,其主要以居民用
气、工商业用气销售以及入户安装等业务为主,居民用气和工商业用气销售毛利
率相对比较稳定,同时其入户安装业务收入占比相对较高,并且入户安装业务毛
利率相对较高;广汇能源主营业务涵盖 LNG、煤化工以及煤炭等,不同产品之
间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2)公司 2018 年天然气销售毛利率较 2017 年提高,
主要是由于市场需求增加,LNG 价格上涨并保持在高位所致。公司 2019 年天然
气销售毛利率较 2018 年有一定的下降,主要原因系 2019 年受国内 LNG 供给相
对充足的影响,LNG 整体价格有所下降,同时,公司从上游采购的天然气价格
有所提高以及公司外购 LNG 的销量比例有所提高,使得 LNG 成本有所增加。
2017 年-2019 年,公司 CNG 销售、居民、工商业等三项天然气业务综合毛利率
分别为 39.31%、37.23%和 32.82%,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新疆火炬、
新天然气、新疆浩源及东方环宇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广汇能源天然气销售毛利率
逐年降低,主要系天然气国际贸易销售量增加,而天然气国际贸易的毛利率低于
LNG 生产和终端销售的综合毛利率。2020 年 1-6 月,新冠疫情对发行人及同行
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综合毛利率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3)公司入户安装业务收入规模较小,对公司毛利率影响不大。报告期内,
公司入户安装业务毛利率波动不大,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接近,2017 和
2019 年低于同行业水平,2018 年与同行业基本持平,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工商业
等非居民用户安装业务数量有波动,工商业用户根据其业务规模、安装业务量大
小协商定价且收费水平一般较高;同行业可比公司及不同年度安装业务毛利率存
在一定差异,主要系不同区域、各工商业用户及民用户项目存在差异所致。

(四)期间费用分析

1、期间费用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营业收入 36,660.46 - 89,328.80 - 76,401.11 - 55,851.73 -
销售费用 2,861.17 7.80 5,738.12 6.42 5,098.56 6.67 4,628.14 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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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 1,736.59 4.74 4,101.26 4.59 3,427.58 4.49 4,182.81 7.49
财务费用 95.82 0.26 268.61 0.30 224.16 0.29 219.84 0.39
三费合计 4,693.57 12.80 10,107.99 11.32 8,750.30 11.45 9,030.79 16.17

2、期间费用构成及变动分析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金额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职工薪酬 1,119.49 2,559.01 13.09 2,262.75 27.58 1,773.65
折旧及摊销 815.65 1,399.85 0.86 1,387.85 0.66 1,378.70
运输及装卸费 572.55 708.63 52.20 465.60 28.24 363.07
动力及燃料 147.39 401.18 35.28 296.56 16.10 255.44
办公费 39.78 142.44 -51.17 291.69 57.64 185.04
机物料消耗 64.04 239.27 6.87 223.89 -3.87 232.90
其他 102.27 287.74 69.03 170.23 -61.25 439.34
合 计 2,861.17 5,738.12 12.54 5,098.56 10.16 4,628.14
营业收入 36,660.46 89,328.80 16.92 76,401.11 36.79 55,851.73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及折旧摊销费等。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而上升。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分别为 8.29%、6.67%、6.42%和 7.80%,2017-2019 年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逐步减小,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幅较大,虽然公司职工薪酬也有增加,但增
幅小于营业收入的增幅;2020 年 1-6 月,受新冠疫情影响,收入下滑,销售费
用率又有所提升。

①职工薪酬,2018 年比 2017 年增长 27.58%,2019 年比 2018 年增长 13.09%,
主要系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员工数量和平均薪酬综合上升所致。

②折旧及摊销,报告期内相对稳定。

③运输及装卸费等,报告期内,公司向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
和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新疆石油分公司销售 LNG 增加,由于公司与其采用到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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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结算,公司的运输成本相应增加。

④动力及燃料,报告期内,随着营业收入的变动同向变动。

公司的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分析:

单位:%
公司名称 证券代码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新疆火炬 603080.SH 8.08 8.72 9.81 10.89
新天然气 603393.SH 2.17 3.82 2.69 1.70
新疆浩源 002700.SZ 6.91 7.26 9.00 9.16
东方环宇 603706.SH 4.70 10.04 10.40 7.85
广汇能源 600256.SH 2.14 2.33 2.22 3.15
平均值 4.80 6.43 6.82 6.55
洪通股份 7.80 6.42 6.67 8.29

公司销售费用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有所差异,主要系业务结构(销售模式、
各类产品收入占比等)差异所致。公司主要业务以 LNG、CNG 销售为主,公司
的 LNG、CNG 绝大部分通过自营加气站销售,属于重资产销售模式,加气站上
相关资产的折旧摊销及职工薪酬会使这种销售模式下的销售费用率相对较高。新
疆火炬、新疆浩源和东方环宇其销售费用率高于公司,主要原因为其通过自营加
气站模式仅销售 CNG,而 CNG 的销售价格低于 LNG,导致其销售费用占比高
于公司。新天然气的天然气销售主要为居民、工商业用气,主要通过自建管网输
送,CNG 销售占比相对较小,同时其业务收入规模相对较大,故销售费用率较
低。广汇能源销售费用主要系职工薪酬和折旧,其一,由于其业务相对多元,涉
及 LNG、煤化工产品和煤炭等,营业收入基数较大并且增长幅度大于销售费用,
其二,其 LNG 销售主要以批发为主,主要系客户入厂自提或通过 LNG 槽车运输
至下游客户,其自营 LNG 加气站收入占比较少,相比自营加气站重资产销售模
式资产相对偏轻,使得其销售费用率较低。

综上,公司主要销售费用项目的变化与生产经营规模变化、销售增长、实际
业务发生情况相匹配,销售费用率波动合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的差异具有
合理性。

(2)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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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金额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职工薪酬 927.23 2,110.61 1.79 2,073.55 35.76 1,527.32
折旧及摊销 187.33 339.05 8.80 311.62 -17.79 379.05
业务招待费 132.58 434.03 112.72 204.04 14.13 178.78
差旅费 54.48 289.81 92.26 150.74 39.34 108.18
中介服务费 115.49 210.17 33.07 157.94 -60.87 403.62
股份支付 - - - - - 1,055.42
其他 319.48 717.59 35.47 529.69 -0.14 530.44
合 计 1,736.59 4,101.26 19.65 3,427.58 -18.06 4,182.81
营业收入 36,660.46 89,328.80 16.92 76,401.11 36.79 55,851.73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及折旧摊销费用。2018 年管理费用比
2017 年减少 755.23 万元,降幅 18.06%,主要系 2017 年公司引入中高级管理人
员入股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使 2017 年管理费用较高所致;2019 年管理费用比
2018 年增加 673.68 万元,增幅 19.65%,与营业收入的增长相匹配。报告期内,
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49%、4.49%、4.59%和 4.74%,2017
年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相对较高,主要系公司 2017 年营业收入相对较
低,而当年因股份支付产生较高管理费用所致。

①职工薪酬,2018 年比 2017 年增长 35.76%,主要原因为管理人员及工资水
平增加;2019 年比 2018 年增长 1.79%,相对稳定。

②折旧及摊销,2018 年比 2017 年减少 67.43 万元,降幅 17.79%,主要原因
系 2017-2018 年部分行政车辆折旧期满停止计提折旧,导致折旧费用减少;2019
年比 2018 年增长 27.43 万元,涨幅 8.80%,主要系新增部分管理用固定资产所
致。

③中介服务费,报告期内分别为 403.62 万元、157.94 万元、210.17 万元和
115.49 万元,2017 年较高的原因系公司支付给各中介机构的服务费用所致。

④股份支付,2017 年公司存在股份支付费用主要系当年公司中高级管理人
员投资入股公司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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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股权激励对象主要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加气站负
责人等,不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刘洪兵以其持有的发行人 300 万股
权作价 1,575 万元出资设立霍尔果斯投资)。本次对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股
权激励主要是为了吸引和留住人才,使员工能够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决策、分享
利润,从而继续勤勉尽责的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最大限度的调度员工积极性。
服务对价主要参考公司所处行业、成长性、公司每股净资产、员工贡献等因素后
确定。由于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前后最近半年内没有新引入外部投资者,也没有
其他可参考的股权转让价格,公司以距股权激励时点最近的公司净资产评估值及
其增加值作为依据,其与股权激励价格差额部分确认为股权支付费用,计入管理
费用,同时增加资本公积。

公司的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分析如下:

单位:%
2020 年
公司名称 证券代码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6 月
新疆火炬 603080.SH 5.43 5.05 4.78 3.21
新天然气 603393.SH 7.60 8.02 16.13 4.21
新疆浩源 002700.SZ 7.19 6.57 5.85 3.87
东方环宇 603706.SH 4.64 4.68 4.07 3.63
广汇能源 600256.SH 2.80 3.34 2.99 4.92
平均值 5.53 5.53 6.76 3.97
洪通股份 4.74 4.59 4.49 7.49

2017 年公司管理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的主要原因系当年
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投资入股公司产生了较高的股份支付费用。2018 年低于同
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的主要原因系因当年新天然气并购亚美能源发生的境
内外中介服务费用(一次性)等相关支出和新增合并亚美能源薪酬工资及补偿解
除部分劳动合同的员工导致管理费用大幅增加,拉高了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
均值,剔除新天然气后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率平均值为 4.42%,与
公司 2018 年的管理费用率相当。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同
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系新天然气收购亚美能源并表后导致其管理费
用率相对较高所致,剔除新天然气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为 4.91%和
5.02%,与发行人较为接近;2019 年新天然气管理费用率较 2018 年有较大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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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主要系 2018 年收购亚美能源支付了较高中介服务费所致。

除公司 2017 年存在股份支付计入费用的情形外,新天然气 2018 年、2019
年和广汇能源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 1-6 月均存在股份支付计入费用的情
形,扣除股份支付影响数后,公司的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
分析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证券代码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新疆火炬 603080.SH 5.43 5.05 4.78 3.21
新天然气 603393.SH 7.60 7.87 15.39 4.21
新疆浩源 002700.SZ 7.19 6.57 5.85 3.87
东方环宇 603706.SH 4.64 4.68 4.07 3.63
广汇能源 600256.SH 2.44 2.95 2.98 4.92
平均值 5.46 5.42 6.61 3.97
洪通股份 4.74 4.59 4.49 5.60

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数后,公司 2017 年管理费用率为 5.60%,略高于同
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原因系公司 2017 年主营产品 LNG 价格相对较
低,使得当期营业收入较低。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数后,新天然气 2018 年、
2019 年及广汇能源 2018 年和 2019 年、2020 年 1-6 月管理费用率均略有降低;
扣除股份支付影响数和较高的新天然气管理费用率后,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率分别为 4.42%、4.81%和 4.93%,与发行
人基本一致。

综上,公司主要管理费用项目的变化与生产经营规模变化、销售增长、实际
业务发生情况相匹配,管理费用率波动合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的差异具有
合理性。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利息支出 165.04 306.14 215.76 20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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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利息收入 102.14 131.76 92.09 56.54
手续费支出及其他 32.92 94.22 100.49 71.66
合 计 95.82 268.61 224.16 219.84

(五)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 21.86 158.96 211.38 77.34
教育费附加 20.93 124.76 163.15 60.94
房产税 31.01 55.53 47.64 41.08
土地使用税 139.53 209.33 137.43 138.40
其他 52.76 156.96 106.00 44.75
合 计 266.08 705.54 665.60 362.52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而呈现增长趋势。

2、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新疆籍员工社保返还 21.48 15.80 - 30.52
巴州安监局油气管道治理补助 - - - 8.11
和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6.53
中小微企业养老补贴
个税手续费返还 85.43 1.89 10.47 -
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 19.64 9.79 - -
合 计 126.56 27.49 10.47 45.16

3、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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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83.55 331.18 65.47 231.3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356.78 350.2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19.50 39.00 - -
理财收益 - - 12.03 42.13
合 计 203.05 370.18 434.28 623.76

4、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坏账损失 -66.44 -61.97 - -
合 计 -66.44 -61.97 - -

5、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坏账损失 - - -26.18 64.61
存货跌价损失 -13.21 -54.71 -126.49 -0.8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 - - -50.00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7.47 -156.40 -
商誉减值损失 - - -257.47 -
合 计 -13.21 -62.18 -566.53 13.72

公司 2018 年资产减值损失较多,主要系公司对存货、固定资产、商誉计提
减值准备所致。

6、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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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当 计入当 计入当 计入当
期非经 期非经 期非经 期非经
发生额 常性损 发生额 常性损 发生额 常性损 发生额 常性损
益的金 益的金 益的金 益的金
额 额 额 额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 - - - 3.00 3.00 5.00 5.00
其他 3.85 3.85 51.64 51.64 48.85 48.85 21.97 21.97
合 计 3.85 3.85 51.64 51.64 51.85 51.85 26.97 26.97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中获得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与资产相关
项 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6 月 度 /与收益相关
中小企业专项扶持资金 - - - 5.00 与收益相关
开发区先进奖 - - 3.00 - 与收益相关
合 计 - - 3.00 5.00 -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计入当
项 目 期非经 计入当期 计入当期 计入当期
非经常性 非经常性 非经常性
发生额 常性损 发生额 发生额 发生额
损益的金 损益的金 损益的金
益的金 额 额 额

非流动资产损坏报废损失 59.64 59.64 38.63 38.63 437.76 437.76 482.83 482.83
对外捐赠 48.45 48.45 220.22 220.22 90.07 90.07 17.77 17.77
罚款赔偿及其他支出 - - 2.89 2.89 14.84 14.84 7.36 7.36
合 计 108.08 108.08 261.74 261.74 542.67 542.67 507.96 507.96

营业外支出项目均已计入非经常性损益。2017 和 2018 年,营业外支出较大
主要原因是公司固定资产报废及部分在建工程由于市场环境变化不再投资建设
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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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构成,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
务会计信息”之“六、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的非经常性损益表”,公司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税后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9.72%、
-2.09%、-0.19%和 0.4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后,公司各期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8,139.77 万元、16,206.36 万元、16,024.24 万元和 5,426.42
万元。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63.87 28,460.83 22,203.58 14,200.7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24.01 -14,027.98 -5,413.34 -5,253.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55.36 -10,204.57 -7,315.76 -12,132.2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215.51 4,228.28 9,474.49 -3,185.19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9,303.93 96,643.44 84,925.00 64,108.2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71.74 5,027.94 401.47 2,641.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075.67 101,671.38 85,326.47 66,749.9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5,755.27 56,325.10 47,105.64 41,904.5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3,365.78 6,582.72 5,380.24 4,203.5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926.42 6,394.89 7,389.48 3,354.9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64.33 3,907.84 3,247.52 3,086.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811.80 73,210.55 63,122.89 52,549.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63.87 28,460.83 22,203.58 14,200.70
净利润 5,665.66 16,808.34 17,243.88 7,5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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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现金流量与净利润比例 1.28 1.69 1.29 1.88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基本与公司营业收入相匹
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4,200.70 万元、22,203.58 万元、
28,460.83 万元和 7,263.87 万元,并且均高于当期净利润,表明公司经营活动产
生现金的能力较强,经营业绩具有良好的现金流支撑。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642.03 4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9.5 39.00 356.78 392.4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8.28 351.02 35.80 62.29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78 390.02 1,034.61 494.7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4,051.80 14,418.01 6,447.94 5,418.36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00.00 - - 33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051.80 14,418.01 6,447.94 5,748.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24.01 -14,027.98 -5,413.34 -5,253.66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且逐年增加,主要
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的影响,主要系随着公
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逐步加大对管网及加气站的投资建设。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3,271.75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300.00 12,442.62 5,000.00 6,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00.00 12,442.62 5,000.00 9,271.7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442.62 5,000.00 5,000.00 4,299.5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312.74 16,506.00 7,315.76 16,9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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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1,141.20 - 200.0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755.36 22,647.20 12,315.76 21,403.9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55.36 -10,204.57 -7,315.76 -12,132.22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收到的现金主要系收到的股东增资款和银行借款
等,筹资活动支付的现金主要系偿还银行借款和支付现金股利等。

四、资本性支出情况

(一)公司在报告期内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随着公司各项业务规模不断扩张,公司的资本性支出逐渐增大,为公司
后续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
年度 项 目 用 途
(万元)
库尔勒市天然气储备调
2020 2,629.88 2 万立方米 LNG 储罐项目

年 1-6
新建库尔勒供气管线及
月 484.46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供气工程
相关配套设施
新建库尔勒供气管线及
6,314.87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供气工程
相关配套设施
723.59 哈密洪通燃气有限公司白山泉南加气站工程 新建加气站
新建 LNG 工厂、CNG
2019 686.79 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 母站等天然气储备调峰
年 及基础配套设施
库尔勒市天然气储备调
584.57 2 万立方米 LNG 储罐项目

540.00 巴音布鲁克 L-CNG 加气站建设项目 新建加气站
450.46 哈密洪通燃气有限公司白山泉北加气站工程 新建加气站
804.21 哈密洪通燃气有限公司白山泉北加气站工程 新建加气站
623.57 哈密洪通燃气有限公司白山泉南加气站工程 新建加气站
2018 哈密洪通燃气骆驼圈子服务区 LNG/L-CNG
590.93 新建加气站
年 气化民用气站
530.24 巴音布鲁克 L-CNG 加气站建设项目 新建加气站
360.75 尉犁县城天然气工程 连接库尉天然气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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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3.90 尉犁县城天然气工程 连接库尉天然气管线
2017
480.39 巴音布鲁克 L-CNG 加气站建设项目 新建加气站

哈密洪通燃气骆驼圈子服务区 LNG/L-CNG
333.71 新建加气站
气化民用气站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公司未来两年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计划
投资巴州应急储备调峰项目,项目预计投资概算为 8,000 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五、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或可能变更对
公司利润产生的影响

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的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不存在重大差异,所采用
的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没有可预见的重大变更。

六、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及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重大对外担保和诉讼详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对外担保情况”和“四、重大诉讼和仲裁
事项”。其他或有事项及重大期后事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
息”之“十一、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七、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未来趋势分析

(一)主要财务优势

1、盈利能力强,增长幅度明显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 6,798.84 万元、15,875.08 万元、
15,993.32 万元和 5,451.90 万元,2018 年和 2019 年分别较上年同比增幅 133.50%
和 0.74%,净利润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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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突出,资产利用率高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 98%以上,其中天然
气销售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小,现金回收较
快,资产利用率高。

3、资产质量良好,偿债能力较强

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稳定,债务负担较轻,具有较强的长期和短期偿债能
力。另一方面,公司在银行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具备较强的信用融资能力。

(二)主要困难

燃气行业基础设施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是典型的资本密集型行业。公司
目前处于关键的发展期,基础建设及资本运营的资金需求量大。而公司目前融
资方式较少,融资手段较为单一,业务发展所需资金仅能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
借款解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的快速发展。为此,公司通过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一方面可以使公司发展的资本投入需求得到满足,另一方面也
可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未来发展趋势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重点突出、产品结构简单明确、盈利模式清晰可靠。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市场空间较大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联合能源局组织编制
的《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加强勘探开发增加国内资源供给、
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提高调峰储备能力、培育天然气市场
和促进高效利用作为“十三五”期间重点任务。同时,该规划明确要求,2020
年国内天然气综合保供能力达到 3,600 亿立方米以上,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
例达到 8.3%-10%,城镇人口天然气气化率达到 57%。

2、区域市场的规模优势,业务持续发展

公司主要经营区域在新疆,享受“西部大开发”、“西气东输”、“一带
一路”等一系列税收及产业政策支持。近年来,随着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在国家
政策支持下日趋完善,以往限制公司业务发展的运输条件正在得到逐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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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在中央援疆、“一带一路”战略能源互通加
快推进的大背景下,公司充分利用西部大开发重点区域资源储备丰富的优势,
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整体战略布局,领先规划,进一步挖掘出潜在的市场空
间。

3、自有高压管道优势

公司逐步加大投入建设自有长输管道,可以及时将上游气源的天然气输配
至各门站、LNG 工厂和加气站。公司自有的长输管道,将有利于公司实现业务
的区域扩张,在长输管道辐射区域内扩展新的销售区域,保障未来经营可持续
的增长。目前本公司自行建有多条高压管道,其中包括了:(1)库尔勒中石油
门站-开发区管网;(2)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计量站-尉犁县管线;(3)轮台
县拉依苏中石油门站-拉依苏工业园管网;(4)和静县国泰鸿远能源有限公司门
站-和静高压管线。

4、募投项目的建成投产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的投资项目与哈密地区的城市发展规划相契合。《哈密地
区城镇燃气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4-2030)》明确指出哈密地区(包括第十三
师)中远期(2016-2030)要提高天然气气化率,基本实现天然气管网全覆盖,
要建设天然气应急储备项目,并培育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天然气企业。项目
建成后,公司在哈密地区的市场将进一步得到巩固,同时在哈密地区的燃气管
网覆盖面将大幅扩张,储输配能力将得以实质性提升,用户数量及供气规模均
将在现有基础上大幅增加,形成公司未来数年的主要利润增长点。

综合以上四方面因素,公司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及可持续盈利能力。

八、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一)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降低本次首发可能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通过大力发展主
营业务提高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完善利润分配等措施,
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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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约定用途合理规范的使用,防
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本次募
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建立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
使用,保荐机构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同时,公司定期对募
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存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
督。

2、紧抓行业发展机遇,促进公司战略转型,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目前,在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支持下,行业面临着巨大的发展机遇。为了
紧紧抓住行业机遇,促进资源在更大的范围内优化配置和协同共享,提升公司
综合竞争力,公司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能够增加公司的利润增长点。同
时,本次发行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改善财务状况,提高盈利能力和抗
风险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3、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
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
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已经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
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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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
障机制。

公司已建立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
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
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
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将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
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公司将通过上述多种措施实现公司利润的增加,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二)关于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洪兵、谭素清承诺: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
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努力确保公司签署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并
就此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将积极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制定、修改股权激励方案,本人将积极促使未来股权激励方
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将根据未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
要、合理措施,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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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在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后,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
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就上述事项通过了《关于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填补回报
措施的议案》,并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已
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基于客观假设,对即期回报摊薄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并
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做出了相应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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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的发展目标

(一)公司发展整体战略

在新疆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国家“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能
源消费结构改革”的大背景下,公司将在巩固现有以供应清洁交通能源为主业的
基础上,充分利用新疆丰富的天然气资源,积极向天然气产业链上游拓展,探索
和发展非常规天然气,进一步丰富气源;持续完善中游清洁交通能源供应的基础
设施,加快 LNG 工厂、中高压输气管网的建设,进一步推动新疆区域内高速公
路和国省干道加气(注)站点的战略布局;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获取更多的城市
燃气特许经营权,持续扩大城市燃气经营范围和用户;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由 LNG
汽车加气、CNG 汽车加气等清洁交通能源供应为主的运营服务向燃气开发和生
产、交通能源服务、城市燃气供应、LNG 液化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互联网+清洁
交通能源等燃气综合服务运营商发展。

(二)公司经营目标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2019 年-2021 年公司将主要完成的经营目标具体如
下:

1、至 2021 年,公司将拥有高中压管道长度 450 公里;

2、至 2021 年,公司民用燃气用户达到 9 万户;

3、至 2021 年,公司将拥有加气站 60-65 座;

4、至 2021 年,公司将完成天然气年销售量 4 亿立方米。

二、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计划及具体的保障措施

(一)气源保障计划

上游充足的气源保障,是公司降低经营风险,稳步实现销售扩张的重要环节,
公司将继续与中石油子公司等上游供气单位发展良好的业务关系,并签署长期框
架合作协议,在保证天然气稳定供应的同时,尽量减少采购价格的波动。随着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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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业务区域的扩张,公司将积极寻找新的气源,发展战略合作伙伴,逐步实现多
气源供气。此外,公司将充分利用新疆及周边国家油气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向
天然气产业上游拓展,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提供气源保障。

(二)LNG 工厂建设计划

在国家环保政策及一次能源消费结构改革的战略下,LNG 液化天然气是交
通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将在新疆哈密市第十三师建设日处理能力 2x50 万
立方米液化天然气工厂。通过本建设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在哈密市,乃至东疆
地区、北疆以及疆外地区的 LNG 加气站提供气源保证,也为公司开拓甘肃省、
青海省等市场奠定基础。

(三)加气(注)站建设计划

车用天然气是交通能源的重要构成,也是公司天然气销售业务中的重要组成
部分,在作为车用能源的石油及天然气价差明显的背景下,公司计划在环塔里木
盆地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及进出新疆的大动脉 G7 京新高速、G30 连霍高速公路
沿线建设 LNG 或 L-CNG 加气站,进一步提高终端加气站的市场占有率。同时,
通过信息化项目建设的推进,进一步增强终端加气站点的数据挖掘能力并促进增
值服务的延伸,提高终端销售能力。

(四)城市燃气发展计划

通过股权投资,控股城市燃气企业,从而获取更多的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
在现有居民用户的基础上,持续扩大民用气用户数量。增强自身盈利增长点,获
得更稳定的业绩支撑,有效降低经营风险。在管道燃气暂时不能到达的乡镇,通
过推广天然气点供方式,为气化乡镇项目建设提供气源,服务“美丽乡村”建设
和民生工程。

(五)长输管道建设计划

拥有自身的长输管道是公司降低管输成本、实现区域扩张的重要基础。公司
长输管线已覆盖和静县、尉犁县和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域,公司将根据
自身业务发展的增长趋势与市场潜力,以哈密市第十三师和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
区为重点,敷设燃气管网,增强公司输配能力和业务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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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市场开发计划

1、交通能源市场开发计划

沿疆内国省干道及高速公路沿线,积极布局 LNG 和 CNG 加气站,计划在
两年内通过自建、收购等方式新增加气站至 60-65 座。

2、居民及工商业用气开拓计划

公司居民及工商业用气业务领域已覆盖新疆和静县、尉犁县、库尔勒经济技
术开发区、玛纳斯、哈密市部分区域,形成了规模较大的天然气输配网络。随着
我国居民环保意识的加强,加之各地政府对“煤改气”的大力推动,作为清洁能
源的天然气越来越受到城镇居民的青睐。公司在现有业务辐射区域尚有较大的市
场开拓空间。未来三年中,公司将在现有业务区域加大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及工
业用户的开发力度,力争终端用户的年均增长率达到 10%,充分挖掘现有业务区
域的产能利用率。在市政燃气管道暂时不能到达的乡镇,充分发挥 LNG 运输效
率高、安全系数高的特点,推广 LNG 点供模式,助力“气化乡镇”和“美丽乡
村”建设。

(七)员工发展计划

人才是公司发展的基石,公司将在现有人才队伍建设上保持适度的总量规
模,根据市场和业务结构调整与优化人才结构,同时通过岗位培训、吸引高端人
才等方式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完善岗位分析、岗位评价等基础性管理工作,制
定科学的人才选聘标准,建立健全以岗位职责为基础、工作业绩为中心、工作目
标为依据的经营管理人才考评制度。

此外,公司将持续优化薪酬分配体系,探索长效激励机制,发挥薪酬分配的
杠杆作用,提高公司整体的工作效率与绩效。

(八)企业文化建设计划

企业文化是一个公司的精神与灵魂,对内表现为企业凝聚力,对外表现为企
业的软实力。未来三年,公司将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创新文化建设与企业道
德文化建设,并以上市为契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以“服务巴州、建设新疆”
为理念,塑造“安全、诚信、律己、协作、专业、学习”的“洪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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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融资计划

公司目前经营规模与产能扩张速度落后于市场需求增长速度,通过资本市场
进行融资,是公司获得发展资金、保持高速增长的重要战略步骤。公司将结合自
身具体情况,制定科学、可行的募集资金规划,优化财务结构的同时,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资本市场融资平台的作用。

此外,公司完成本次上市之后,将根据后续发展阶段和企业资金情况,相应
制定再融资计划,让资本市场投资者分享公司高速成长的红利。

三、公司制定战略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和主要困难以及确保实现
发展计划拟采用的措施

(一)公司制定战略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上述发展计划是本公司以现有业务规模、市场地位和各项竞争优势为基础制
定,其依据的主要假设条件如下:

1、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与上市顺利实施,募集资金如期到位。

2、公司所处的行业与市场环境不会发生重大的变化。

3、行业相关的现行法律、法规或经济政策不发生重大的变化。

4、不会发生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突发性事件或其他不可抗
力事件。

(二)公司实现业务目标面临的主要困难

1、资金短缺制约公司的快速发展

作为新疆巴州地区最大的民营天然气清洁交通能源供应商,公司所属行业兼
具社会性与盈利性,一方面需要保证清洁交通能源安全有效供应和城镇居民的日
常生活需要,通过推广清洁能源改善城镇空气质量和居民居住环境,一方面需要
增强盈利回报投资者。在政府大力推动天然气发展的政策背景及公司稳步发展的
前提下,公司相对较低的经营规模已无法满足下游旺盛的天然气需求和公司进行
产业链纵向拓展的资金需要,而资金的短缺将成为制约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完善
产业链、提升产业价值、提高盈利能力的主要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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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策变化将为企业发展规划的实施带来不确定性

尽管天然气行业属于政府鼓励行业,但在定价机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
质量标准等方面尚需政策法规的完善,加之各地城市燃气产业政策的不同及未来
的变化,将给公司发展战略的落实带来不确定性。

3、公司管理能力与发展速度的协调

随着公司的稳步发展,经营规模和市场的扩大,公司在项目管理、经营管理、
资源调配等方面能力需要相应提高。

四、业务发展规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清洁交通能源 LNG、CNG 的生产、加工、储运和销售,以及
居民、工商业用户天然气的销售,公司未来发展的目标与战略规划将在现有业务
的基础上循序渐进的展开,逐步完善产业链,提升协同效应;发挥公司清洁交通
能源生产和供应的优势,进一步提升交通能源供应、天然气的输配和销售能力,
并以此为基础拓展城市燃气市场,培植新的盈利增长点,增强盈利能力的同时,
降低经营风险,推动公司稳定、可持续的发展。

五、公司顺利上市与发展目标及规划的关系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获得的募集资金,可以有效解决公司资金
不足的问题,投资于优质的项目,有利于在交通能源 LNG 生产和供应、液化天
然气工程建设、加气站建设、长输管道建设、信息化建设、市场开拓等方面战略
计划的实施,实现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张,提高盈利能力,并回报资本市场投资者。

2、公司的成功上市,将使得公司完成从普通公司向上市公众公司的过渡。
在规范运营、信息披露、法人治理、财务透明等方面不断成长,并接受资本市场
的监督,从而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为公司的后续发展提供制度和经验上的保障。

3、公司成功上市后,有利于良好的公司形象的塑造以及公司品牌文化的建
设,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增强公司的市场知名度与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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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计划及拟投资项目

2019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方案的议
案》,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4,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占发行后
总股本不低于 25.00%。募集资金总量将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本次募集资金
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根据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 环评部门及项目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项目备案批文
号 使用规模 批复编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
第十三师天然气 团第十三师环境
1 十三师发展和改革委
储备调峰及基础 77,999.46 73,065.67 保护局出具的
员会出具的“师发改
配套工程项目 “师环审【2019】
【2018】165 号”文件
16 号”文件
新疆巴音郭楞蒙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
库尔勒经济技术 古自治州生态环
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
2 开发区天然气供 12,000.00 11,174.95 境局出具的“巴
“库开经发【2018】225
气工程项目 注 环评价函【2019】
号”文件[ ]
62 号”文件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
“洪通智慧云” 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
3 燃气信息化建设 2,862.00 2,681.55 会 出 具 的 “2019001 不适用
项目 号”企业投资项目登
记备案证
合计 92,861.46 86,922.17 - -
注:巴州洪通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取得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
“2016133 号”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另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取得库尔勒经济技术开
发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库开经发【2018】225 号”文件,同意将该项目建设竣工时间变更
为 2020 年 12 月。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决定以自筹资金按照
项目进度安排预先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经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若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的投资需求,不足部分
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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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 LNG、CNG 的生产、加工、储运和销售,以及
居民用、商业用和工业用天然气的销售。本次募集资金全部投资于主营业务,即
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项目、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
募投项目的实施可以扩大公司生产规模,增强公司气源保障水平,提高公司信息
化管理水平。公司充分论证了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对相关产品及其市场需求量进
行了详细的市场调研分析,结合公司自身发展现状和行业特点的需要,拟通过实
施募投项目进一步推进公司天然气产业链的快速发展和完善。

三、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中,“城
市燃气工程”、“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
络建设”、“液化天然气技术开发与应用”被列为鼓励类产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在目前主营业务基础上进
行的产能扩充、气源保障提升和信息化系统完善,不存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计划,也不存在直接
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的计划。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已分别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库尔勒经济技
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和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的
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已分别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环境保
护局和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项目所涉及用地已分
别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国土资源局和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
局审核通过。发行人募投项目用地情况如下:

序 是否使用募集
募投项目名称 权利证书取得情况
号 资金
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 2019 年 12 月 11 日,哈密能源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兵 是,金额为
1
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 (2019)第十三师不动产权第 0002674 号) 458.28 万元
库尔勒经 天然气供
2020 年 4 月 2 日,巴州洪通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新(2020)
济技术开 气工程项
巴州不动产权第 0000260 号) 是,金额为
2 发区天然 目
686.63 万元
气供气工 东环路加 2020 年 4 月 2 日,巴州洪通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新(2020)
程 气站项目 巴州不动产权第 0000259 号)

综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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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
和规章规定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2019 年,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做出了具体规定。但如果因项目进展等问题募集资金出
现闲置时,公司将把闲置募集资金存放于指定银行,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

五、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一)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审慎分析后认为: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
相适应,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能够有效扩充公司产能,提
升公司的技术水平、信息化水平和经营效益,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
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情况

1、生产经营规模方面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是
55,851.73 万元、76,401.11 万元、89,328.80 万元和 36,660.46 万元,营业收入逐
年递增。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及范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第十
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项目”拟新建 LNG/CNG 应急调峰储配总站
1 座,输气首站 1 座,门站 2 座,供气管道 80 千米。根据公司目前营业收入增
长趋势和整体发展战略,同时结合项目所在地市场需求的增长趋势,预计新建产
能将完全消化,项目与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规模及未来发展规划总体相符。

2、财务状况方面

公司当前盈利能力及成长性良好,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实现净利润分别为 7,538.02 万元、17,243.88 万元、16,808.34 万元和
5,665.66 万元。为持续提升盈利能力,公司需要持续投入资金进行扩大生产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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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规模、增强气源保障水平、提高信息化水平等一系列具体举措。受限于融资渠
道单一,公司目前资本实力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未来快速发展。募集资金到位
后,将有效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解决企业生产、销售和管理提升对于资金的需
求,与公司财务状况相适应。

3、技术水平方面

公司始终专注清洁交通能源供应领域天然气的应用,在 LNG、CNG 的生产、
加工、储运和销售,以及居民用、商业用和工业用天然气的销售方面积累了丰富
的行业经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目前主营业务和技术基础上进行的生产
规模扩充、气源保障水平加强以及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会增强公司整体竞争优
势。因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技术水平相适应,并有助于进一步
提高公司的技术水平。

4、管理能力方面

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才能,对市场和技术发展趋势
具有前瞻把握能力,有能力领导公司继续保持长期、稳定及健康的成长。报告期
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生产和销售等方面的内部管理体系,能够有效的对生
产组织和市场拓展等各项业务环节进行有效管理。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规定
建立健全了三会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
相关规则运行。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的管理水平相适应。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发行人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专注于 LNG、CNG、居民用、商业用和工业用天然气业务,本次募集
资金的运用,将扩大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经营规模,提高公司气源保障水平,提
升公司的信息化水平,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产
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七、募集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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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项目

1、项目建设必要性

(1)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需要

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是我国稳步推
进能源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的必由之路。

2017 年 6 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 13 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加快推进天然
气利用的意见》(发改能源【2017】1217 号)指出:要以燃料清洁替代和新兴市
场开拓为主要抓手,加快推进天然气在城镇燃气、工业燃料、燃气发电、交通运
输等领域的大规模高效科学利用,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中的比重。

目前,第十三师尚未实现管道天然气气化,随着环保政策趋严、工业的发展
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区域内天然气市场需求迫切,急需进行管道化供应以支
撑产业发展和保障居民生活。

本项目的实施旨在加快推进第十三师天然气大规模高效利用,能够实现第十
三师管道天然气供应,为工业发展提供能源支撑、为园区招商引资带来优势条件、
为居民生活带来便利。

(2)储气调峰的需要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结构转型升级、环保政策趋严,对燃油、
燃煤锅炉的限制等多重利好驱动,我国天然气消费快速增长。2018 年我国天然
气消费量达到 2,830 亿立方米,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比 7.8%,同比提
高 0.8 个百分点。然而,由于我国储气设施建设滞后,采暖季天然气供应紧张局
面时有发生,为补足储气调峰短板,我国加快推进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出台系列
政策予以保障。

2018 年 4 月,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
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指出:①供气企业和管道企业承担季节
(月)调峰责任和应急责任。城镇燃气企业承担所供应市场的小时调峰供气责任。
地方政府负责协调落实日调峰责任主体;②支持企业通过自建合建、租赁购买储
气设施,或者购买储气服务等手段履行储气责任;③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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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日均 3 天需求量的储气能力,在发生应
急情况时必须最大限度保证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用气供应安全可靠;④城
镇燃气企业到 2020 年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 5%的储气能力;⑤统筹推进地方和
城镇燃气企业储气能力建设。要适度、集约化的建设陆上 LNG、CNG 储配中心,
确保储气能力达标。

本项目的建设旨在统筹推进地方和公司储气能力建设,落实地方政府和城镇
燃气企业储气能力指标,集约化进行 LNG、CNG 储配中心建设,构建储气调峰
体系,提高第十三师天然气保供能力,提高天然气供应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环境保护的需要

天然气是一种优质高效、清洁绿色的低碳能源,加快推进天然气的利用是治
理大气污染、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等生态环境问题的现实选择。是落实北方地区清
洁取暖,推进农村生活方式革命的重要内容。

2018 年 7 月国务院印发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行动计划》
提出六大任务,特别指出要“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
“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着力实施“煤改气”、“油改气”
工程,鼓励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使用,把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作为改善大气环境污
染的重要手段。

目前,第十三师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仍以煤为主,煤炭的大量使用对区域环境
造成一定影响,随着环保政策对燃煤、燃油锅炉的限制,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成
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的现实选择。

本项目的实施将加快推进天然气对煤炭、燃油的替代,有利于区域环境质量
的改善,是落实国家环保政策的现实选择。

(4)为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商贸物流中心提供能源支撑

2017 年 6 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 13 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加快推进天然
气利用的意见》(发改能源【2017】1217 号)指出:“要实施交通燃料升级工程。
一是加快天然气车船发展,提高天然气在公共交通、货运物流、船舶燃料中的比
重。天然气汽车重点发展公交出租、长途重卡,以及环卫、场区、港区、景点等
作业和摆渡车辆等;二是加快加气(注)站建设,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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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物流集中区、旅游区、公路客运中心等,鼓励发展 CNG 加气站、LNG 加
气站、CNG/LNG 两用站、油气合建站、油气电合建站等”。

新疆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商贸物流中心,自治区已
将物流业定位为新疆重要的战略性先导产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流业“十三
五”发展规划》提出:到 2020 年基本建立联通国际、布局合理、模式创新、便
捷高效、绿色环保、安全有序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社会物流总额和物流业增加
值分别达到 9%和 14%左右的增速,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生产总值的比例下降 3
个百分点,物流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再提高 2-3 个百分点,物流业对
于经济社会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和作用充分显现。确定了“1+4+10+N”物流
节点城市布局,即以乌鲁木齐市为核心节点,以喀什市、伊宁—霍尔果斯(城市
组团)、库尔勒市、哈密市为一级节点,以克拉玛依市、奎屯—独山子—乌苏(城
市组团)、博乐—阿拉山口—精河(城市组团)、石河子市、阿勒泰-北屯(城市
组团)、塔城市、阿克苏市、和田市、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若羌县为二级节点
和具备一定区位交通条件及特色产业优势的重点城镇为三级节点的物流节点城
市布局。构建东西向三条出疆国际通道为主和南北向三条疆内联系通道为辅的物
流通道体系。新疆物流节点城市布局情况如下:

新疆物流节点城市布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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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伴随着新疆物流业的快速发展,新疆交通运输领域能源需求将不断释放。按
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洪通股份拟在重要物流节
点及通道布局汽车加气站。本项目建设的 CNG 母站、LNG 调峰厂能为汽车加气
站提供气源,能为新疆交通运输提供能源支撑,能为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商贸物
流中心的打造保驾护航,也能为推进新疆交通燃料升级提供切实保障。

2、项目建设可行性

(1)第十三师优越的地理交通区位为本项目产品销售提供了保障

新疆深居欧亚大陆腹地、地处中国西北边陲,在历史上是连接亚欧非几大文
明的古丝绸之路上的重要通道。

2013 年 9 月和 10 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
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得
到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响应。千年丝路重焕生机,新疆迎来了重大的发展
机遇。2014 年 5 月,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要把新疆建设成“丝绸
之路经济带”核心区。2015 年 3 月 28 日,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
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明确提
出:发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向西开放重要窗口作用,深化与中
亚、南亚、西亚等国家交流合作,形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的交通枢纽、商贸
物流和文化科教中心,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

哈密市是新疆通往内地各省区的必经要道,素有“新疆东大门”之称。同时,
该地又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欧亚大陆桥的交通要塞”,地理位置十分重要,
自古就有“西域襟喉、中华拱卫”和“中原门户、阳关锁钥”的称号,是 G7 京
新高速、G30 连霍高速、312 国道、兰新铁路进入新疆的首要交通枢纽站,也是
未来兰新铁路线与塔里木南沿铁路线交汇处。哈密地区与蒙古国边界长达数百公
里,边境有老爷庙口岸,对外贸易通商的地缘优势得以显现。而新星市(拟建)
是新疆境内在空间距离上最靠近内地的城市,堪称“入疆第一市”。新星市(拟
建)域内有 G30 连霍高速、兰新铁路、312 国道等穿过,与哈密市区联系紧密,
交通区位优势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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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优越的地理交通条件为本项目发展 LNG、CNG 物流提供了极大的
便利,即可立足哈密向东疆、北疆地区发展 LNG、CNG 物流,也可通过 G7 京
新高速、G30 连霍高速、312 国道和 215 国道向甘肃、青海、内蒙三省辐射,大
力发展 LNG 物流,为产品销售提供保障。

(2)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哈密地区城镇燃气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4-2030)》明确指出哈密地区
(包括第十三师)中远期(2016-2030)要提高天然气气化率,基本实现天然气
管网全覆盖,要建设天然气应急储备项目,并培育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天然气
企业。

《哈密市城镇燃气工程专项规划(2014-2030)》明确指出要以天然气为主要
气源,采用管道气、LNG、CNG 等三种形式实现哈密市天然气气化,要建设二
道湖工业园联合处理站(LNG 工厂、CNG 母站与城市门站的合建站)、黄田镇
门站(新星市中心城区门站)、骆驼圈子工业园门站及衔接管线,本项目的建设
完全符合该规划对重大燃气设施的布局安排和要求。

本项目的建设完全符合国家天然气发展规划及哈密市天然气发展规划的要
求,工程的建设同时符合《哈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新疆兵团第十
三师师域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新疆新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因此,本项目符合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等要求,项目的内容、目标等与规划内容相互衔接、协调。

(3)公司具有优势条件

本项目由洪通股份全资子公司洪通能源负责具体实施。洪通股份经营区域分
布于巴州、哈密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等新疆地区。公司目前
拥有天然气城市市政管道约 396 公里,天然气门站 3 座,日处理天然气 50 万立
方米 LNG 工厂 1 座、日充装能力 50 万立方米 CNG 母站 1 座、日充装能力 20
万立方米 CNG 母站 2 座,LNG、CNG 加气站 30 余座,CNG 气瓶车、LNG 槽
车及其挂车合计 80 余辆,可提供天然气生产、输配、经营的全方位服务。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公司计划到 2021 年将拥有高中压管道长度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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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里、民用燃气用户 9 万户、加气站 60-65 座,完成天然气年销售量 4 亿立方米。
其中,公司未来加气站建设规划分布图情况如下:




因此,公司具有的优势条件有利于本项目的实施。本项目的建设实施也有利
于公司加快主营业务的发展布局,与公司的发展战略相吻合。

(4)具有良好的气源条件

目前,西气东输二线在哈密市设有分输站,为第十三师天然气大规模高效利
用带来便利条件。

(5)市场需求稳固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能源结构转型升级及环保政策驱动,天然气已成为
城镇居民生活和生产的基本需求,市场需求稳固。

(6)技术经济可行

本项目所涉及工艺成熟,设备、材料技术可靠。同时,根据项目财务评价指
标计算情况,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21.19%,公司该项指标优于行
业基准水平,项目在财务上具有可行性。项目实施后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环保
效益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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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的市场前景

(1)市场现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师域管辖全部范围,包括红星一场、红星二场、
红星四场、火箭农场、黄田农场、柳树泉农场、红山农场、淖毛湖农场及大营房
城区,总计 9,987 平方公里。新星市(拟建)行政辖区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
三师黄田农场、红星一场、红星四场、红星四场二牧场、红山农场园艺一场、红
星一牧场园艺二场共同构成,总面积 505.38 平方公里。

目前,黄田农场、红星四场建立了点供 LNG 气化站和中压管网,实现了区
域内部分居民用户气化,二道湖工业园、骆驼圈子工业园目前尚未实现天然气气
化。

(2)供需分析

①新增 LNG 产能消化能力分析

本项目新增 LNG 产能将依靠发行人在东疆及北疆地区 LNG/L-CNG 加气站
消纳,另外也可以依靠对外销售 LNG 进行消纳,保守考虑,LNG 市场需求仅考
虑依靠自有加气站市场需求。

A、近期(2020 年)用气量预测

目前,除骆驼圈子服务区南站新投入运营外,发行人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LNG 工厂向哈密市其他 5 座 LNG/L-CNG 加气站日供应 LNG97.11 吨,哈密市加
气站对外日采购量为 LNG25.74 吨,哈密市 LNG 日需求量总计为 122.85 吨(约
为 17.12 万立方米)。

目前,发行人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LNG 工厂向乌市洪通 LNG 日供应量为
21.26 吨,乌市洪通对外日采购量为 0.67 吨,乌市洪通 LNG 日需求量为 21.92 吨
(约为 3.09 万立方米)。

目前,发行人在哈密市新投入运营 3 座加气站,按照单站日销售规模为 2.50
万立方米,新投入运营加气站日需求量为 7.50 万立方米。

按照发行人近期加气站发展规划,在距离二道湖工业园 800km(LNG 工厂
经济供应距离)范围内,发行人拟在高速公路、国省干道沿线建设 LNG/L-C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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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气站总计 19 座,按照单站日销售规模为 2.50 万立方米,近期日需求量为 47.50
万立方米。

综合上述情况,近期 LNG 日需求量为 75.21 万立方米。

B、远期(2030 年)用气量预测

哈密市是新疆通往内地各省区的必经要道,素有“新疆东大门”之称。同时,
该地又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欧亚大陆桥的交通要塞”,地理位置十分重要,
自古就有“西域襟喉、中华拱卫”和“中原门户、阳关锁钥”的称号,是 G7 京
新高速、G30 连霍高速、312 国道、兰新铁路进入新疆的首要交通枢纽站,也是
未来兰新铁路线与塔里木南沿铁路线交汇处。哈密地区与蒙古国边界长达数百公
里,边境有老爷庙口岸,对外贸易通商的地缘优势得以显现。而新星市(拟建)
是新疆境内在空间距离上最靠近内地的城市,堪称“入疆第一市”。新星市(拟
建)域内有 G30 连霍高速、兰新铁路、312 国道等穿过,与哈密市区联系紧密,
交通区位优势明显。

第十三师优越的地理交通条件为本项目发展 LNG、CNG 物流提供了极大的
便利,既可立足哈密向东疆、北疆地区发展 LNG、CNG 物流,也可通过 G7 京
新高速、G30 连霍高速、312 国道和 215 国道向甘肃、青海、内蒙三省辐射,大
力发展 LNG 物流,为产品销售提供保障。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十
三五”发展规划》,对客货运输量的预测结果如下:

客运量 旅客周转量(亿 货运量 货运周转量(亿
年份
(万人) 人公里) (万吨) 吨公里)
2020 年 66,979 620 108,154 1,748
2025 年 91,768 869 157,447 2,568

增长 2016-2020 年 7.8% 8.0% 9.3% 9.6%
率 2021-2025 年 6.5% 7.0% 7.8% 8.0%

根据预测结果,2021-2025 年,自治区经营性公路货运周转量将以 8.0%增速
快速增长。按照 2020 年末发行人在目标市场供应量预测,公司在目标市场 LNG
供应所占份额恒定情形下,至 2025 年目标市场 LNG 日需求量将达到 110.51 万
立方米。LNG 预测需求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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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2025 年
项目 日需求量 年需求量 日需求量 年需求量
(万 Nm/天) (万 Nm/年) (万 Nm/天) (万 Nm/年)
LNG 75.21 24,816 110.51 36,463
注:考虑 35 天的检修期,加气站供气天数按照 330 天考虑。

②新增 CNG 产能消化能力分析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十
三五”发展规划》,预计民用汽车保有量如下:

2014 年 2014-2020 年 2021-2030 年 2020 年预 2030 年预测
项目
(万辆) 年均增长率 年均增长率 测值(万辆) 值(万辆)
民用汽车保有量 277.3 12% 5% 538 850

按照疆内 CNG 需求增速,预计至 2020 年 CNG 日需求量缺口约为 20 万立
方米,至 2030 年 CNG 日需求量缺口约为 83 万立方米。CNG 需求量预测如下:

2020 年 2030 年
项目 日需求量 年需求量 日需求量 年需求量
(万 Nm/天) (万 Nm/年) (万 Nm/天) (万 Nm/年)
CNG 20 6,600 83 27,390
注:考虑 35 天的检修期,加气站供气天数按照 330 天考虑。

③总体供需分析

根据《第十三师新星市总体规划(2015-2030)》、《兵团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
(扩区)总体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以及
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至 2023 年,预计第十三师新星市(拟建)管道天然气需求
量为 39,927 万立方米/年,洪通股份自有 CNG 加气站 CNG 需求量为 8,022 万立
方米/年,自有 LNG 或 L-CNG 加气站需求量为 32,824 万立方米/年。本项目 2023
年达产后将实现年输气量 5.7 亿立方米,新增产能预计将有效被市场消纳。2023
年预计市场需求情况如下:

单位:万 Nm3/年
未预见
项 目 居民 商业 采暖 汽车 工业 总用气量

管道 新星市中心城区 480 176 4,230 - - 244 5,130
天然 二道湖-师开发区 160 71 5,532 - 7,112 644 13,519
气 巴木墩-骆驼圈子片 89 41 1,476 - 18,659 1,013 21,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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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G - - - 7,640 - 382 8,022
LNG - - - 31,261 - 1,563 32,824
合 计 729 288 11,238 38,901 25,771 3,846 80,773
数据来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考虑到市场所在区域(主要为工业园区)实际的企业入驻率与基础设施建设
进度与远期规划有一定的滞后度,按照区域建设一般建设进度实际保守推算,本
项目 2023 年达产后将实现年供气量 5.7x108Nm3。根据居民用气、商业用气、采
暖用气、车用气及工业用气量计算,2023 年项目达产后的预计总供气量如下:

单位:万 Nm3/年
项 目 居民 商业 采暖 汽车 工业 未预见量 总用气量
新星市中
480 176 4,230 - - 244 5,130
心城区
二道湖-师
160 71 5,532 - 3,556 466 9,785
管道天然气 开发区
巴木墩-骆
驼圈子片 89 41 1,476 - 2,799 220 4,625

CNG - - - 6,600 - - 6,600
LNG - - - 31,261 - - 31,261
合 计 57,402
数据来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因此,本项目能够充分保证民生用气、工业用气需求,并且新增产能能够被
市场有效消化,具有较强抗风险能力,与市场需求相匹配。

(3)竞争优势

目前该规划区域还未开展管道天然气气化工程,公司已取得第十三师发改委
关于本项目的立项批复文件,因此本项目在该区域具有先占优势。

4、项目建设规模

(1)供气管道

建设西气东输二线哈密分输站-二道湖 LNG/CNG 应急调峰储配总站输气管
道,管径 DN300,设计压力 10MPa,长度约 25km。

建设二道湖应急调峰储配总站至新星市中心城区门站输气管道,管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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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300,设计压力 4.0MPa,长度约 20km。

建设二道湖应急调峰储配总站至骆驼圈子工业园门站输气管道 35 公里,管
径 DN300,设计压力 4.0MPa,长度约 35km。

(2)场站

①输气首站:设计输气能力 8 万 Nm/h。

②二道湖工业园 LNG/CNG 应急调峰储配总站(LNG 调峰厂、CNG 母站与
输气末站合建站),具体包括:

a、LNG 调峰厂(液化能力 2x50 万 Nm/d,LNG 储罐容积 2 万 m);

b、CNG 母站(日处理量 20 万 Nm/d);

c、输气末站:设计输气能力 6 万 Nm/h。

③新星市中心城区门站:设计规模 2 万 Nm/h。

④骆驼圈子工业园门站:设计规模为 2 万 Nm/h。

(3)项目建设工程量汇总

本项目主要工程量如下表:

序号 工程内容 设计规模 单位 数量
一 供气管道
西气东输二线哈密分输站-二道湖
1 DN300 km 25
LNG/CNG 应急调峰储配总站输气管道
二道湖应急调峰储配总站-新星市中心
2 DN300 km 20
城区门站输气管道
二道湖应急调峰储配总站-骆驼圈子工
3 DN300 km 35
业园门站输气管道
二 场站
1 输气首站 8 万 Nm/h 座 1
2 二道湖应急调峰储配总站 座 1
2.1 二道湖输气末站 6 万 Nm/h
日处理量 2x50 万 Nm/d,
2.2 二道湖 LNG 调峰厂
LNG 储罐 2 万 m
2.3 二道湖 CNG 母站 日处理量 20 万 Nm/d
3 新星市中心城区门站 2 万 Nm/h 座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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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骆驼圈子工业园门站 2 万 Nm/h 座 1

5、工程技术方案及主要设备

(1)气源

本项目拟以来自于西气东输二线的管道气作为气源,自哈密分输站接气,接
口压力为 8-10MPa。

西气东输二线工程西起新疆霍尔果斯,东达上海,南抵广州、香港,横跨我
国 15 个省区市及特别行政区,全长 8,653 公里,设计年输气量 300 亿立方米,
是我国第一条引进境外天然气资源的大型管道工程,干线霍尔果斯—中卫段设计
压力 12MPa,管径Φ1,219mm,在哈密设有分输站。

(2)天然气输配系统

管线自西气东输二线哈密分输站接气后进入输气首站,经贸易交接计量后采
用设计为 10MPa 输气管道高压输送至二道湖工业园,供应二道湖工业园输气末
站、CNG 母站、LNG 调峰厂。

输气管道进二道湖输气末站后分成 3 路,一路调压至 1.6MPa,为二道湖工
业园集中用户提供接口,一路调压至 0.4MPa,为二道湖-师开发区中压管网提供
接口,一路调压至 4.0MPa 出站,由设计压力为 4.0MPa 高压管道分别输送至新
星市中心城区门站和骆驼圈子工业园门站。

新星市中心城区门站接收高压输气管道来气,调压至 0.4MPa,为新星市中
心城区市政中压管网提供接口,为新星市中心城区提供气源。

骆驼圈子工业园门站接收高压输气管道来气,一路调压至 1.6MPa,为骆驼
圈子工业园集中用户提供接口,一路调压至 0.4MPa,为巴木墩-骆驼圈子片区市
政中压管网提供接口,为巴木墩-骆驼圈子片区提供气源。

二道湖 CNG 母站接收输气管道来气,将天然气压缩至 20-25MPa 后可为 CNG
气瓶车充装天然气,CNG 经气瓶车陆路运输后运往 CNG 子站,作为 CNG 子站
气源,供应第十三师及周边 CNG 子站用户。

二道湖 LNG 调峰厂接收输气管道来气,将天然气液化存储,日常为 LNG 运
输槽车充装 LNG,LNG 经槽车陆路运输后运往东疆、北疆乃至疆外 LNG/L-C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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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气站,为 LNG/L-CNG 加气站提供液源,在采暖季用气高峰时及上游管网事故
工况下,二道湖 LNG 调峰厂将 LNG 气化后反输进入哈密分输站-二道湖工业园
输气管道,作为调峰和事故应急状况下的气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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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输配系统输配流程以及输配系统总体布局如下:

燃气输配系统输配流程




资料来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输配系统总体布局图




资料来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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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二道湖 LNG/CNG 应急调峰储配总站工程

为集约化进行场站建设,本次二道湖工业园输气末站、CNG 母站、LNG 调
峰厂合建,称为二道湖 LNG/CNG 应急调峰储配总站,考虑到远期发展,在二道
湖 LNG/CNG 应急调峰储配总站预留有加气站用地。

调峰厂 LNG 储存规模约为 9,000 吨(LNG 储罐容积 2 万立方米),日液化能
力 2x50 万立方米;CNG 母站日处理规模 20 万立方米;输气末站设计规模 6 万
立方米/小时。

①LNG 调峰厂

LNG 调峰厂自哈密分输站-二道湖工业园输气管道取气,天然气进入调峰厂
后,首先经过计量、调压、分离、过滤后进入脱碳装置,脱碳溶剂为 MDEA(活
化甲基二乙胺)溶剂,将原料气中的 CO2 脱除至 50ppm 以内,进入天然气脱水
及脱汞装置,采用分子筛吸附塔吸附脱水、固体脱汞剂脱汞,脱水、脱汞后的天
然气进入液化装置,经冷箱预冷分离出重烃后,气相再返回冷箱过冷至约-162℃,
节流后进入 LNG 储罐储存,装车外运。从重烃分离器出来的重烃进入重烃储罐,
装车外运至下游用户。

LNG 储罐的 BOG 以及装车过程中产生的 BOG 换热后进入增压装置。一部
分增压至 0.6MPa 后输送至燃料气系统,剩余部分增压至 0.4MPa,外输至二道湖
工业园市政中压天然气管线。管道天然气制 LNG 工艺流程图如下:




资料来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在调峰期间,液化工厂 LNG 储罐内的 LNG 由罐内潜液泵输出后送至 L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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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压泵加压至 3.5MPa。加压后的 LNG 经过空温式气化器进行加热,气化成 NG,
当冬季温度较低时,空温式气化器出口温度过低,需要再进入热水加热器进行加
热,加热到 5℃左右。气化后的天然气压力约 3.5MPa,经过稳计量系统后,向
下游管网外输。




资料来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②CNG 母站

从管道输送来的原料天然气进站后,先经过滤、计量、稳压(气质、加臭等
要求必须符合《车用压缩天然气》(GB18047-2017)的要求),然后进入低压脱
水装置,脱去其中的水分,使其露点达到或低于国家汽车用标准(即标准状态下
-55℃),然后进入天然气压缩机组(缓冲罐布置在压缩机橇块内);经过二级增
压后,压力达到 25Mpa.级间气体通过冷却器和油水分离器后进入下一级,压缩
机系统的 PLC 对整个系统进行信号采集、故障诊断、故障显示、顺序启动/停机
等全过程管理。压缩后的高压天然气经过滤分离和高压缓冲后出压缩机组;最后
通过加气柱实现对天然气管束车的充气,通过加气机实现对 CNG 汽车的加气。

③输气末站

输气末站的主要作用是接受由哈密分输站-二道湖工业园 10MPa 高压管道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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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来的天然气,一路经过滤、计量、调压至 1.6MPa 和 0.4MPa 后进入二道湖-师
开发区管网,一路经过滤、计量、调压至 4.0MPa 后通过高压管道向新星市中心
城区门站和骆驼圈子工业园门站供气,站内设清管装置为高压管道清管。

(4)区域场站工程

新星市中心城区门站设计规模 2 万立方米/小时,骆驼圈子工业园门站设计
规模为 2 万立方米/小时,输气首站设计输气规模 8 万立方米/小时,均预留有扩
容接口。

①新星市中心城区门站

新星市中心城区门站的主要作用是接受由二道湖工业园-新星市 4.0MPa 高
压管道输送来的天然气,在站内对其进行过滤、计量,调压至 0.4MPa 后进入新
星市中压管网。新星市中心城区门站工艺流程如下:




资料来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②骆驼圈子工业园门站

骆驼圈子工业园门站的主要作用是接受由二道湖工业园-骆驼圈子工业园
4.0MPa 高压管道输送来的天然气,在站内对其进行过滤、计量,调压至 1.6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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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0.4MPa 后进入骆驼圈子城市管网。骆驼圈子工业园门站工艺流程如下:




资料来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输气首站

输气首站位于哈密分输站内,主要设备为计量撬。

(5)燃气管道系统

①输气管道工程

本工程拟建设输气管道 1 条,起点为哈密分输站(位于 235 省道西侧,哈密
瓜园对面),终点为二道湖工业园二道湖 LNG/CNG 应急调峰储配总站,管道呈
西南-东北走向,主要沿道路敷设,总长度约 25km,管道设计压力 10MPa,管径
DN300。

管道沿线主要为戈壁和荒漠。输气管道平面走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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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气管道平面走向示意图




资料来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②高压燃气管道工程

二道湖工业园-新星市中心城区门站高压管道起点为二道湖 LNG/CNG 应急
调峰储配总站,终点为新星市中心城区门站,管道全长约 20km,设计压力
4.0MPa,主要沿道路敷设,管道沿线穿越兰新铁路、兰新高速铁路线各 1 次,
管道沿线地貌主要为戈壁和荒漠。

新星市中心城区门站-骆驼圈子工业园门站高压管道起点为二道湖
LNG/CNG 应急调峰储配总站,终点为骆驼圈子工业园门站,管道全长约 35km,
设计压力 4.0MPa,主要沿规划 2 号路和连霍高速敷设。管道沿线主要为戈壁。
高压燃气管道平面走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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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燃气管道平面走向示意图




资料来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自动控制

自动控制系统作为城市燃气管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证安全生产、提高工
作效率、减轻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和提高管理水平有很大的影响。

本工程采用 SCADA 系统监控和管理城市燃气管网各工艺站场的生产运行。

燃气输配系统控制中心设在洪通能源总部,场站、管道数据通过租借公网上
传到燃气输配系统控制中心 SCADA 系统,SCADA 系统对各系统进行数据采集
和远程监控。

二道湖 LNG/CNG 应急调峰储配总站设 1 套 SCS 系统(站控系统,Station
Control System)和 SIS 系统(安全仪表系统,Safety Instrumentation System)合
用的混合型 PLC 控制系统,同时设置 1 套可燃气体与火灾检测报警系统和消防
系统合用的 PLC 控制系统;计量站设 PLC 控制系统;城市门站设 PLC 控制系统。

(7)主要工艺设备

本项目主要工艺设备购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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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总价
序号 名 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万元) (万元)

一 CNG 母站 910.00
3
1.1 CNG 压缩机 5,000Nm /h 台 2 160.00 320.00
3
1.2 储气瓶组 12m /组 组 2 27.50 55.00
3
1.3 干燥器 1 万 Nm /h 台 1 45.00 45.00
3
1.4 顺序控制盘 1 万 Nm /h 台 1 70.00 70.00

1.5 CNG 充气柱 - 台 2 45.00 90.00

1.6 CNG 加气机 - 台 6 55.00 330.00

二 输气末站 1,530.00

Q=2 万 Nm/h
2.1 调压计量撬 1 P 进=10MPa 台 1 650.00 650.00
P 出=1.6/0.4MPa
Q=4 万 Nm/h
2.2 调压计量撬 2 P 进=10MPa 台 1 880.00 880.00
P 出=4.0MPa
三 LNG 调峰厂 17,580.00

3.1 工艺装置
3
3 万 Nm /h
原料气调压计量系
3.1.1 P 进=10MPa 套 2 230.00 460.00

P 出=4.0-5.0MPa
3.1.2 原料气脱酸系统 50 万 Nm/d 套 2 260.00 520.00

3.1.3 原料气脱水系统 50 万 Nm/d 套 2 235.00 470.00

3.1.4 脱汞脱烃系统 50 万 Nm/d 套 2 110.00 220.00

3.1.5 循环冷剂压缩系统 - 套 2 2,800.00 5,600.00

3.1.6 液化系统 50 万 Nm/d 套 2 1,200.00 2,400.00

3.1.7 冷剂储存系统 - 套 1 260.00 260.00
BOG 及重烃充装系
3.1.8 - 套 2 380.00 760.00

3.1.9 生产废水处理系统 - 套 2 120.00 240.00

3.2 储运系统

3.2.1 LNG 常压储罐 20,000m3 全容罐 台 1 4,300.00 4,300.00

3.2.2 LNG 潜液泵 150m/h 台 2 250.00 500.00

3.2.3 LNG 装车臂 80m/h 台 10 90.00 900.00

3.3 气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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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LNG 气化泵 Q=40Nm3/h 台 2 400.00 800.00

3.3.2 空温式气化器 5,000Nm3/h 台 10 15.00 150.00
新星市中心城区门
四 1,166.00

3
Q=2 万 Nm /h
4.1 调压计量撬(2+1) P 进=4.0MPa 台 1 1,166.00 1,166.00
P 出 1=0.4MPa
骆驼圈子工业园门
五 1,166.00

3
Q=2 万 Nm /h
5.1 调压计量撬(2+1) P 进=4.0MPa 台 1 1,166.00 1,166.00
P 出=1.6/0.4MPa
六 输气首站 800.00
3
Q=8 万 Nm /h
6.1 计量撬(3+1) 台 1 800.00 800.00
P=10MPa

6、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 77,999.46 万元,具体如下:

序 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1 工程费用 66,280.29
1.1 建筑工程费 16,923.64
1.2 设备购置费 29,791.02
1.3 工程安装费 19,565.63
2 工程建设其他费 4,643.68
3 无形资产费用 489.75
4 其他资产费用 412.68
5 预备费 5,746.11
6 流动资金 426.95
7 总投资 77,999.46

7、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

(1)建设期的污染防治措施

①环境空气污染控制措施

a、对于有居民分布的地段,采用洒水降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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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场站等施工产生的弃土在运输时应采取遮蔽措施。

c、适当安排好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大风天进行场地平整、管沟开挖和填埋
作业。

②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

a、施工营地生活垃圾和施工废弃物应集中收集,并统一运至就近的生活垃
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b、禁止将施工废弃物倾倒于地表水体中。

c、站场施工产生的弃土应充分利用于管线填埋,不再另设弃土场。

③噪声环境污染控制措施

a、有居民居住的地段,尽量采用人工开挖管沟,避免机械噪声对环境的影
响。

b、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作业。

c、与附近居民加强沟通,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运行期的污染防治措施

①环境空气污染控制措施

a、本工程输送介质为洁净天然气,少量泄漏不会造成污染。为减轻天然气
漏失,在输气场站进出口处、管线中间适当部位设置紧急切断阀,一旦发生事故,
紧急切断气源,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输送过程中天然气的排放量。

生产生活中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场站天然气放空时尽量点火燃烧,将烃类
燃烧转化成 CO2 和水,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b、加强管道运行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运行,尽量避免非正常工况的出
现,减少天然气的放空。

c、提高对风险事故的防范意识,并加强巡线力量,减少人为因素对输气管
道的破坏,降低天然气事故排放对环境空气影响的事故概率。

②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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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运行中场站设备检修排出的污物多为泥砂、水、铁锈等,为一般固废,
产生量也小,集中收集拉运至环保卫生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

人员生活垃圾采用定期收集,拉运至环保卫生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

③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a、气化器、阀门等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

b、噪音控制通过控制站内管线中天然气的流速,采取抗震、隔音措施实现
减噪,合理进行平面布置等方法来控制。

④土壤环境污染控制措施

a、文明施工、有序作业,避免施工车辆和人员盲目开辟道路。

b、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填埋。

c、运行期间,场站及管道维(抢)修若产生对土壤环境的破坏,在维(抢)
修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地貌恢复,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水土、植被保护。

8、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本项目建设包括前期工作、厂房施工、设备采购与安装、设备安装、调试及
试运行、竣工验收等过程,建设期共 48 个月,具体规划如下:




资料来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9、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

(1)二道湖 LNG/CNG 应急调峰储配总站选址情况

依据《哈密市城镇燃气工程专项规划(2014-2030)》、二道湖工业园总体规
划,结合现场踏勘情况,确定应急调峰储配总站选址位于二道湖工业园兴业大道、
新城四路、科技北路、新城三路围成地块西侧,总用地面积 194,187.65 ㎡(291.28
亩)。选址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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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新星市中心城区门站选址情况

根据现场实际踏勘,结合《第十三师新星市总体规划(2015-2030)》对中心
城区燃气设施的布局安排,新星市中心城区门站拟选址位于西外环路与纬二路交
叉口东北角,与总体规划门站规划位置保持一致,总用地面积 6,666 ㎡(约 10
亩)。

(3)骆驼圈子工业园门站选址情况

根据骆驼圈子工业园总体规划,骆驼圈子工业园门站拟选址位于景业路与景
业二路交叉口东北侧。

(4)输气首站选址情况

输气首站位于哈密分输站内。

10、项目的效益指标

项目评价按 21 年考虑,贴现率 8%,根据现金流量表(全部投资)计算,反
映项目财务盈利能力的经济指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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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所得税后 所得税前
财务内部收益率(%) 21.19 24.03
财务净现值(万元) 82,471.41 103,016.33
静态投资回收期(年) 8.12 7.33

为考察项目的抗风险能力,针对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指标,分析以下因
素对项目盈利性的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变化量 内部收益率(税后)
基准值 21.19%
1 生产负荷 +10% 23.77%
2 生产负荷 -10% 18.53%
3 主要产品价格 +10% 30.06%
4 主要产品价格 -10% 10.34%

5 主要原材料价格 +10% 12.79%
6 主要原材料价格 -10% 28.31%
7 建设投资 +10% 19.39%
8 建设投资 -10% 23.35%

(二)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

1、项目建设必要性

(1)响应中央及新疆各项战略及“一带一路”国家战略

2013 年国家提出了“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新疆地处我国西部边陲,是我
国向西开放的桥头堡,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区,自治区也提出率先发展天山
北坡经济带和天山南坡经济带的区域发展战略。巴州在天山南坡经济带区域中的
资源优势较为突出,充分利用本地的资源优势以城区为平台发展天然气产业,是
响应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一带一路”倡议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项发展战略
的重大举措。

(2)充分利用城市周边天然气资源的优势

库尔勒市位于天山支脉霍拉山南麓,塔里木盆地东北缘。城市周边矿产资源
丰富,特别是塔里木盆地油气田资源众多,已探明油气资源近 200 亿吨,是全国
四大气区和六大油田之一,已经成为国家、自治区重要的石油、石化基地,得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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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厚的天然气资源优势成为本募投项目的有力支撑点。

库尔勒市目前由轮——库输气管道供气,西气东输二线轮——吐输气管线在
库尔勒孔雀河压气站预留年输气能力 30 亿立方米的分输口。

(3)气源安全性保障需要

目前,塔里木气田天然气为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唯一气源,输气管线为轮
——库输气管线,而轮——库线在上世纪 90 年代修建完成,已经建成并运行了
20 余年,按照轮——库输气管线设计寿命,已经到了需要停止运营和检修的时
间,亟需引入第二气源保障库尔勒市天然气供应。同时,第二气源的引进还可以
提高整个库尔勒市的气源保障和安全,消除由于单一气源不稳定性所造成的公众
不良影响,提高气源安全保障水平,因此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已经迫在眉睫。

2、项目建设可行性

(1)符合国家发展能源产业的政策

天然气产业被列为国民经济鼓励发展的重要产业,国家制定了“确保天然气
优先用于城市燃气,促进天然气科学利用、有序发展;坚持节约优先,提高资源
利用效率”的天然气利用政策。此外,国家在能源建设方面,要求使用清洁能源,
并逐步提高清洁能源的利用比例。

本项目的建设是能效升级、严格环保的必然趋势,符合且顺应国家天然气利
用政策的总体方向。

(2)工艺技术成熟可靠

关于天然气供应城镇用气的项目,已形成了一整套设计、施工安装、竣工验
收及运行管理的体系,且洪通股份在巴州已有十余年的运行管理经验,本项目的
工艺成熟可靠。

(3)经济、社会、环境效益较好

根据项目财务评价指标计算情况,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24.60%,
公司该项指标优于行业基准水平,项目在财务上具有可行性。同时,本项目的投
资建设可有效推进区域内天然气工程项目建设,对提高区域内天然气气化水平有
积极影响,符合国家“蓝天保卫战”的战略要求,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当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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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水平。

3、项目的市场前景

(1)市场现状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口约为 11 万余人,居民户数约 4 万余户,整体气
化率约为 65%。随着地区经济增长,区域内气化率将逐步提高,同时,乌尉公路
的开通,也将增加库尔勒地区车流量,汽车用气量会相应增长。库尔勒经济技术
开发区作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随着园区内企业规模及数量的增加,地区居
民及工商业用气量和其他用气量也会相应增长。

(2)供需分析

根据居民用气、采暖用气、商业用气、工业零星用户用气及车用气量计算,
预计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1 年需气量为 7,000.36 万立方米,2025 年需气量
为 21,032.00 万立方米,2030 年需气量为 55,611.00 万立方米。具体预计用气情
况如下:

2021 年 2025 年 2030 年
用户类型 用气量 比率 用气量 比率 用气量 比率
(万 Nm3/年) (%) (万 Nm3/年) (%) (万 Nm3/年) (%)
居民用户 982.40 14.03 1,472.00 7.00 2,004.00 3.60
商业用户 392.96 5.61 736.00 3.50 1,403.00 2.52
采暖用户 1,742.98 24.90 1,917.00 9.12 2,109.00 3.79
工业用户 2,344.00 33.48 12,852.00 61.11 42,496.00 76.42
汽车用户 1,188.00 16.97 3,003.00 14.28 4,818.00 8.66
其他用户 350.02 5.00 1,052.00 5.00 2,781.00 5.00
合计 7,000.36 100.00 21,032.00 100.00 55,611.00 100.00
数据来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因此,本项目供应能力能够满足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近中远期的用气需
求。具体情况如下:

类 型 2021 年 2025 年 2030 年
需气量(万 Nm/年) 7,000.36 21,032.00 55,611.00
供应能力(万 Nm/年) 219,000.00 219,000.00 219,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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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竞争优势

①资源优势

目前,洪通股份主要气源来自轮——库线,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通过西气
东输二线轮——吐支线采购天然气,公司拥有的资源优势较为突出。同时,公司
拥有的用气市场是上游供气部门不容忽视的重要部分。因此,公司拥有气源优势
与用气市场双重优势。

②区位及人口优势

从地理位置而言,库尔勒所属地巴州共辖一市一区八县,即库尔勒市、库尔
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尉犁县、焉耆县、和静县、和硕县、若羌县、且末县、轮台
县、博湖县。库尔勒市为巴州首府,是通向南北疆各地的交通枢纽,区位优势十
分突出。库尔勒市也是古丝绸之路重要节点,是南疆区域的经济中心城市。因而
无论是从政治方面考虑,还是从经济发展方面考虑,库尔勒市具有其他南疆地区
不可比拟的绝对优势。

2010-2018 年期间,库尔勒市的常住人口数量高峰值达到 81.6 万,在新疆各
大城市中排名第三,仅次于乌鲁木齐市和石河子市,在南疆城市中排名第一,具
有较强的人口优势。

③技术、安全方面的管理优势

天然气行业属特种行业,直接关系当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及生产、
生活秩序。因此,安全稳定无可质疑地成为燃气供应的生命线,最大限度地遏制
事故必然被作为燃气供应的首要前提。在技术、安全管理方面,洪通股份具有丰
富的实用技术和输配管理经验,锻炼出一支过硬的队伍,形成了一整套技术、安
全操作规程、抢险、抢修以及严格的管理制度。在长期的供气实践中积累起极其
宝贵的技术、管理和人才资源。专业的技术团队、雄厚的资金、成熟的经营管理
模式,都将为城市及周边城市的燃气项目投建提供有力的保障。

④公司现有前后工序配套优势

公司拥有前后工序配套优势,天然气业务包括 LNG、CNG 的生产、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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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运和销售,以及居民用、商业用和工业用天然气的销售,同时,公司还拥有过
硬的配套服务,如安装、检修、抢修、用户信息服务等。以上前后工序的配套是
靠公司多年的实践经验积累而成,使公司具备全业务服务的优势。

⑤综合优势

经过多年的建设,公司已具备从人力到物力、从建设到管理、从技术到资金
全方位的综合竞争优势,水平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4、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除供应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用户外,还需承担轮——库线所供应库
尔勒市及周边区域约 15 亿立方米/年应急保障用气、巴州及周边区域加气站的用
气,并预留库尔勒市及巴州的储气调峰量。因此,本项目在保障库尔勒经济技术
开发区用气需求基础上考虑上述因素进行设计。

本项目从孔雀河计量站——开发区门站管线年输气能力为 30 亿立方米,开
发区门站对库尔勒市及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输天然气供应量为 21.9 亿立方
米/年,开发区门站内建设日处理能力 30 万立方米 CNG 母站一座,门站内另预
留 7 亿立方米/年天然气分输量。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为库尔勒市中心城区及经济技
术开发区提供天然气气源,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天然气场站 3 座、上游输气管线 1
条以及城市高压管线 2 条。

项目拟建位置位于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输气管线位于环城东路。主要建
设工程内容如下:

序 单 工程
类别 规格
号 位 量
1 场站
门站:25 万Nm/h;
加气站:2 万Nm/d;
1.1 开发区门站 母站:30 万Nm/d; 座 1
LNG加气站:2 万Nm/d
60mLNG储罐
1.2 孔雀河计量站 36 万Nm/h 座 1
LNG工厂支线:100 万Nm/d;
1.3 反输调压站 座 1
反输支线:DN400,4.0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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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管线
2.1 上游输气高压管道
孔雀河计量站——开发区
2.1.1 DN400,10.0Mpa km 11.2
门站
2.2 城市高压管道
开发区门站——反输调压
2.2.1 DN400,6.3Mpa km 5.2

开发区巴州洪通LNG工厂
2.2.2 内的反输调压站——轮库 DN400,4.0Mpa km 3.6
线库尔勒石化路分输站
配套设施——综合门站
3 SCADA 系 统 ( 含 中 心 机 套 1
房)
车头 套 4
4 槽车
车尾 套 10
5 应急车辆 - 辆 2
6 新增劳动定员 场站及线路配套人员 人 30

5、工程技术方案及主要设备

(1)气源

轮——库线和西气东输二线轮——吐支线为巴州境内最重要的天然气输气
管线,轮——库线投产时间过长需要检修保养,因此,本项目天然气气源近中期
主要为西气东输二线轮——吐支线输气管线天然气。

(2)开发区门站

开发区门站根据市场和周边环境需求,主要承载以下四大功能:①门站功能:
给整个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气;②母站功能:给库尔勒市乃至巴州地区的子
站和减压站供气;③CNG 加气功能:给库尔勒市汽车及乌尉公路过境汽车加气;
④LNG 加注功能:给巴州境内过往的 LNG 汽车加气。

开发区门站总体工艺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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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调压计量场站

调压计量场站是天然气输配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功能是将管道来
气调至低一级压力并送入燃气管网,并对燃气进行计量、过滤等。站内主要设施
有进出口阀门、过滤器、调压器、安全放散管、流量计及压力检测仪表等。除新
建一座开发区综合门站外,还新建一座孔雀河计量站以及给中心城区应急调峰用
的反输调压站。

①孔雀河计量站

来自高压输气管道的天然气通过站外进口总阀进入计量站,经过滤、计量后
进入城市高压输气管网。工艺流程框图如下:




②反输调压站

来自城市高压管道的天然气通过站外进口总阀进入反输调压站,经过滤、分
输、计量、减压后进入 LNG 工厂,另一路进入中心城区和开发区燃气输配系统
管网。工艺流程框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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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游衔接高压输气管线

输气管道起点位于孔雀河压气站,沿途沿规划道路、东环路由北向南敷设至
开发区门站。

管道工程量如下表:

敷设道路 管径(mm) 管长(km) 压力(Mpa)
孔雀河计量站——开
DN400 11.2 10.0
发区门站

(5)城市高压管道

本项目主要包含两段高压管线:

①新建城市高压管道(6.3Mpa)

开发区门站至开发区巴州洪通 LNG 工厂内的反输调压站,主要为整个库尔
勒市中心城区和开发区各类天然气用户供气。

②改造城市高压管道(4.0Mpa)

开发区巴州洪通 LNG 工厂内的反输调压站至轮——库线库尔勒末站,主要
为库尔勒市中心城区应急调峰及气源安全供应等情况反输供气。

管道工程量如下表:

序 管径 压力 长度
起点 终点 敷设道路
号 (mm) (Mpa) (km)
开发区巴州洪通
环城东路、
1 开发区门站 LNG工厂内的反 DN400 6.3 5.2
南库大道
输调压站
开发区巴州洪通 轮库线库尔勒石
2 南库大道 DN400 4.0 3.6
LNG工厂内的反 化路分输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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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调压站

(6)主要设备

本项目主要购置设备情况如下:

单价 总价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万元) (万元)
一 输气站 1,133.50
1.1 收球筒 DN400,PN=10Mpa 1 12.50 12.50
Q=50 万 Nm3/h;
1.2 过滤撬 1 685.00 685.00
PN=10Mpa
Q=25 万 Nm3/h;
1.3 加热调压撬 1 420.00 420.00
P 进=6~9Mpa;
PN 进=10Mpa;
1.4 自用气调压撬 1 8.00 8.00
P 出=4~5Mpa;
1.5 锅炉房调压柜 PN 出=6.3Mpa; 1 8.00 8.00
二 加气站 335.00
Z1、Z2LNG 加气机
E-101LNG 卸车气化器:
Q=300Nm3/;
PN=1.6Mpa;
开 E-102EAG 气化器:
2.1 LNG 加注撬 1 130.00 130.00
发 Q=150Nm3/h;
区 PN=1.6Mpa
综 P-101LNG 潜液泵:
合 PN=2.0Mpa,
门 Q=340L/min,H=220m
站 V=60m3;
2.2 LNG 卧式储罐 PN=1.44Mpa;TN=-196 1 50.00 50.00

2.3 CNG 加气机 双枪 CNG 加气机 5 12.00 60.00
2.4 LNG 加气机 - 1 10.00 10.00
P 进=5.6~9.6Mpa;
CNG 子站压
2.5 P 出=22~25Mpa; 1 70.00 70.00
缩机
Q=2000Nm3/h
CNG 储气瓶 Q=2,000Nm3/h;
2.6 3 5.00 15.00
组 PN=8Mpa
三 母站 1,053.00
3
Q=1 万 Nm /h;
3.1 干燥器 3 21.00 63.00
PN=10Mpa
天然气流量=3 万
3.2 加臭机 Nm3/h; 1 30.00 30.00
加臭量:≮25mg/Nm3
CNG 母站压 P 进=5.6~9.6Mpa;
3.3 6 160.00 960.00
缩机 P 出=22~25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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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000Nm3/h

孔 四 孔雀河计量站 497.60

河 4.1 发球筒 DN400,PN10.0Mpa 1 18.00 18.00

Q=36 万 Nm/h;
量 4.2 计量撬 1 479.60 479.60
PN=10Mpa

五 反输调压站 445.60
反 Q=5 万 Nm/h;
5.1 计量撬 1 85.00 85.00
输 PN=6.3Mpa
调 Q=20 万 Nm3/h;
压 P 进=4~5Mpa;
过滤调压计量
站 5.2 PN 进=6.3Mpa; 1 360.60 360.60

P 出=2~3Mpa;
PN 出=4.0Mpa;

6、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 12,000.00 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1 工程费用 9,111.20
1.1 建筑工程费 2,547.00
1.2 设备购置费 4,075.60
1.3 工程安装费 2,488.60
2 工程建设其他费 960.90
3 无形资产费用 896.00
4 其他资产费用 98.30
5 预备费 885.30
6 流动资金 48.30
7 总投资 12,000.00

7、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

天然气项目本身是环保工程。天然气是公认的清洁能源,它燃烧产生的二氧
化碳、二氧化硫比起其它燃料燃烧产生的要少得多,环境效益显著。但由于天然
气属危险物质,在运行期间天然气一旦泄漏或释放可能会造成燃烧、爆炸、中毒
等危害,场站调压器运行时还有噪声污染;在施工期埋设输气管线对沿线植被会
产生破坏和影响,运输物质的车辆产生扬尘和噪声污染,施工机械的噪声影响及
工程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等不利的环境影响因素。在对天然气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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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利及不利影响,正效应及负效应全面系统分析、综合评价的基础上,为更有
效地进行环境管理、控制污染事故发生提出以下防范措施。

(1)工程事故防范措施

天然气工程防止事故发生,工程的设计、工程施工质量至关重要。

门站、调压站为易燃易爆区域,选址远离居民区,处于全年最小风频的上风
侧。设计采用先进设备和工艺,并采用多级安全保护系统,防止泄漏和事故的发
生。高压管道穿跨越采用定向钻或顶管施工,避免土方开挖及对穿越部分的影响。
高压管道设置分段截断阀,减少事故情况下对环境的影响。

发生事故的原因中,有部分是由于在天然气管道附近进行其它地下工程施工
时,对附近天然气管道设备未采取充分保护措施而受到损坏所造成的,因此涉及
到天然气管道附近的施工时,应由天然气公司进行监控。

(2)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天然气工程项目特点是施工线路长,工程施工牵涉的区域范围大、工程量大、
时间长、施工人员多。施工期尽量避开冬季,施工期的影响包括农业、生态、社
会经济、施工期噪声、施工期空气、施工期废水、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等方面。为
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①施工期社会经济

天然气工程对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沿线征地、拆迁对人们的影
响。征地使一些农民失去土地和房屋,建设部门应按规定标准发放补偿费,由各
村妥善安置,以保持社会安定。拆迁会给人们带来一定的影响,需制订切实可行
的方案,做好拆迁安置工作。

②施工期生态

a、管线尽量避绕水域、水库、水塘。

b、管道施工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施工后对沿线
进行平整、恢复地貌。

c、合理规划设计,尽量利用已有道路,少建施工便道。方便管道施工机具、
管材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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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施工穿越河流时,尽量采用定向钻穿越的方式。

e、施工中产生的废物主要是弃土方,可选择合理地点填埋或堆放,施工完
毕后要及时运走废弃的土石方,弃土石方可用于修垫路基,剩余部分应设专门渣
场堆放,但应征得当地水土保持和环境管理部门的同意。渣场选择要合理,应避
开泄洪道,堆渣场应修筑拦碴坝、截水沟,并进行平整绿化。

f、恢复地貌限制深根植物以防止植物根茎穿破管线防护层。

g、在山坡地段,当坡体坡度小于 15°时,可修筑排水沟并种草护坡;当坡
体坡度在 15°-25°之间时,采用块石干砌。坡度大于 25°时,采用水泥砂浆砌。

h、管线穿越河流时,对原本有砼护砌的河渠,采取与原来护砌相同的方式
恢复原貌。对于水体不稳的河岸,采取浆砌石护砌措施。对于粘性土河岸,可以
只采取分层夯实回填土措施。

③施工期噪声

a、为减少施工噪声对沿线周围敏感点的影响,施工设备选用优质、低噪设
备。尽量避免高噪设备同时运转,调整高噪设备同时运行的台数。

b、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夜间严禁高噪设备施工。敏感点周围凌晨 7∶
00 以前,晚 22∶00 以后严禁施工。

c、为减少高噪机械设备对工程施工人员造成的影响,可考虑采用高噪设备
接触时间进行控制,噪声声级限制为 85dB(A)/8h。

d、单台施工机械噪声值均大于 72dB,施工现场周界有人群时,必须严格按
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进行施工时间、施工噪声控制。选用优
质低噪设备、夜间严禁高噪声施工作业。

④施工废水

施工期间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地下渗水及管道试压后排放的工
程废水。

施工人员驻地应建造临时化粪池,生活污水、粪便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
卫部门清除或堆做农肥,不得随意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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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渗水、管道试压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建议施工前作好规划,在施工
场地设置简单混凝沉淀池,废水经加药沉淀后排放。

⑤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废弃物料和生活垃圾,这类固废物应收集后填
埋。

⑥其他

天然气管网属隐蔽工程,在管路工程施工中应将有关地下管道及设备的资料
系统收集、记录、存档,以便于运行中进行管理、维修、检查、监护。

(3)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①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行期废气污染物主要来自场站更换过滤器的滤膜(每月一次)时管路内的
输送介质的释放,可采用集中高空排放的方式。

当管道发生事故排放时,这些气体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浓度极限时,遇明火
就会发生爆炸,因此,应针对发生天然气事故排放,根据天然气泄漏程度确定警
戒区,在警戒区内严禁明火。

②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行期噪声主要来自场站泵类噪声、天然气经过管路管壁产生摩擦产生的气
流噪声、调压过程产生的噪声以及放空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

a、设备选型尽可能选择低噪声设备。

b、调压器进出口加装消声器。

c、放空口可考虑设置消声装置。

d、站场周围栽种树木进行绿化,厂区内工艺装置周围、道路两旁可种植花
卉、树木。

③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行期水污染主要来自场站工作人员所产生的生活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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厕所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经
达标处理达一级标准后作为绿化用水或排放。

④固体废弃物

运行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场站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更换过滤器、清管
收球作业时产生一定量的废渣,主要成份为粉尘和氧化铁粉末。这类废渣与生活
垃圾可一同填埋处理。

8、项目组织和实施进度计划

本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巴州洪通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直接或间接通过全资
子公司持有巴州洪通 90%的股权,科达建设持有另外 10%股权。本次募集资金
到位后,本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科达建设以自有资金对巴州洪通同比例增资,科
达建设所增资金用于补充巴州洪通流动资金。

巴州洪通基本情况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情况”之“(一)控股子公司”之“1、新疆巴州洪
通燃气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包括前期工作、厂房施工、设备采购与安装、设备安装、调试及
试运行、竣工验收等过程,建设期共 24 个月,具体规划如下:




9、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

(1)开发区门站选址情况

开发区门站位于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路西侧,安庆大道北侧,门站占
地面积为 33,317 ㎡。

(2)调压计量场站选址情况

场站内的调压计量撬站均选用“三加一”结构,选用撬装设备,撬装设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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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紧凑,调压站选用撬装设备具有占地少、建设工期短、易于实施、易于管理等
优点。

高中压调压站在天然气输配系统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接收高压输气管道
来气,经过滤、调压、计量,安全、稳定、可靠地向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居
民用户、商业用户、采暖用户、工业用户以及新增民用户供气,并与在运行调压
站及中压输配管网相连,实现多点供气、气源互补的局面。

孔雀河计量站位于库尔勒市东北角西气东输二线轮——吐线孔雀河压气站
旁边空地处。

反输调压站根据现场调研位于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巴州洪通 LNG 工厂厂
区内。

10、项目的效益指标

项目评价按 21 年考虑,贴现率 8%,根据现金流量表(全部投资)计算,反
映项目财务盈利能力的经济指标为:

项 目 所得税后 所得税前
财务内部收益率(%) 24.60 27.76
财务净现值(万元) 16,495.50 20,300.60
静态投资回收期(年) 6.51 5.86

为考察项目的抗风险能力,针对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指标,分析以下因
素对项目盈利性的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变化量 内部收益率(税后)
基准值 24.60%
1 生产负荷 +10% 27.30%
2 生产负荷 -10% 21.80%
3 主要产品价格 +10% 32.35%
4 主要产品价格 -10% 16.04%
5 主要原材料价格 +10% 18.53%
6 主要原材料价格 -10% 30.26%
7 建设投资 +10% 22.54%
8 建设投资 -10% 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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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洪通智慧云”燃气信息化建设项目

为了加快推进经营信息化管理,加强生产运行的信息化监控监管,提升服务
质量,降本增效,公司按照“战略立意、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效益驱动”的原
则,借助云大物移智的新技术应用,结合现有信息化基础和资源,逐步建设 9 大
平台,覆盖各产业链的信息化建设,支撑当前已有的 LNG 工厂、加气站、城市
管网场站、城市燃气终端客户,以及未来新扩展场站和客户等产业链的信息化管
理。面向公司的设备资产、终端客户、能源伙伴、企业人、财、物等资源,实现
业务互通,信息共享,构建数字化洪通股份。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完成 LNG 供销服务平台、CNG/LNG 采购
销平台、城市燃气销售服务平台、统一能源调度平台、设备运行管理平台、工程
建设管理平台、物联网 IoT 接入平台、统一客户服务平台、企业内控管理平台等
9 大平台。

1、项目建设必要性

(1)公司业务模式的需要

公司经过十多年的经营,依托新疆气源和政策优势,拥有了较为完整的天然
气全产业链服务网络,并拥有天然气全业态的销售模式。公司目前具有 LNG 产
供销、加气站采购销、城市管网分销等多种销售业态,并配套完成各类能源物流
调拨、气源场站和管网的工程建设、以及各类终端用户的服务。可提供天然气生
产、输配、经营的全方位服务。

对比国内大型城市燃气业务体系,公司是一个小而全的复杂经营模式实体,
天然气主营商品在营销配送环节存在的物理形式有 LNG 低温液态、CNG 压缩气
体、普通管道气等形态,销售模式有批发、二级分销、终端零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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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化成为中国燃气快速行业发展的核心推动力

中国城市燃气在过去的 20 多年内得到了蓬勃的发展。特别是出现了一批上
市的城市燃气投资集团,如新奥燃气、港华燃气、昆仑燃气等,其分支机构遍布
全国,且在各地拥有大量的城市燃气项目。如何运作管控这些遍布各地的燃气项
目和公司,这类燃气集团无一不通过信息化作为快速扩张发展的利器,作为经营
管理的工具、企业绩效管理的载体、集团风险管控的平台,实现并购企业跨地域
的快速管理。

近年来,国内大型燃气集团更是将信息化智能化不断升级,与互联网+、物
联网不断嫁接,打造数字燃气、智慧燃气。信息化直接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以及
创新发展的支撑。

(3)信息化是公司实现多业态精细化管理的重要途径

公司拥有较为复杂的天然气销售模式,销售业态全面,业务组织遍布疆内
10 多个城市和区域,每一个销售形态都拥有自己的业务特点,产生不同层面的
管控需求。

LNG 具有产品同质性高、价格波动频繁、运输要求高等特性。LNG 工厂的
销售和生产管理需要紧密跟踪市场行业,有效预测用户需求,管理客户级别,一
方面合理配置价格策略,促进销售,另一方面也要做好应收账款以及赊销信用管
理,有效防范资金风险。同时需要科学调度车辆,提高配送能力,有效保障生产
和运输安全,在繁琐的提货交易操作环节中高效管理货物、资金和信息,才能最
终取得长胜不败的竞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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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G 业务由于受到运输里程限制,要求合理布局区域子站、母站,做到规
模和安全供应。撬车调度配送是保证供应的重点,配送运费也影响了销售的盈利
率。第三方槽车、气瓶车、车头、司机的统筹排程管理难度大。母站采购直销、
批发业务多样化,赊销现象普遍,需要科学管理客户,降低资金风险。

LNG 和 CNG 各加气站所采用的厂家设备不统一,在母公司层面上不能实现
联网,母公司对下属子分公司、加气站的销售、存储等环节掌握情况不及时、不
准确,无法对各站点进行市场价格、资源调配、资金统筹方面的管理。对客户层
面无法形成统一的管理服务体系,无法发挥品牌、规模经营效益。

城市燃气终端客户管理数量大,涉及市场开发、接驳开户、抄表计费、安检
客服等繁杂业务,不同区域存在个性化业务特色,特别是地方政策干预诱发了价
格和优惠方式多样性的需求,每月抄表收费、账务处理、人工操作费力费时效率
低下。城市燃气企业的客户计费服务平台可以科学系统应对上述需求,提升客服
效率,满足管理需求。

燃气表具是计量基础,直接关系到城市燃气项目的收入,特别是工商业用户,
用气量大,计量对收入敏感度更高。但市场上表具设备厂商多,型号多样,IC
卡表系统和远传表系统各异,技术变化也较快。用一套平台统一管理客户、表具,
特别是智能表计的自动采集,确保计量准确度、及时监控用户用气行为,并在后
台进行灵活的计费和收费管理是城市燃气企业急需解决的焦点问题。

政府近年加大要求城市燃气企业提升民生服务的满意度,提出“只跑一趟”
的服务要求。但由于城市燃气客户群体大,特别是公司部分终端用户地处偏远郊
区,客户售气服务响应难度大,客户满意度低。建设传统的营业厅网点、售气网
点运营成本高且不易管理,急需更高效便捷的互联支付、微信客服等电子渠道补
充客服服务能力。

各类场站、城市管网、长输管道类重资产也是燃气企业和建设运营的重点。
这类燃气建设投资项目周期长,资金占用大,容易引发资金管理风险;燃气工程
建设涉及设计、监理、施工多个部门,协同难度大,进度难把控。施工现场分散,
材料的领用报验,各类工序的执行都直接影响了工程质量。施工过程各类变更和
签证繁多,加之隐蔽工程多,精准客观和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和决算难度大,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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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转固的准确性及时点不好把控。

公司各类天然气销售业务特点决定了此类业务的管理复杂度,更对公司的整
体管理和经营决策带来更大的挑战。无论从收入确认方法,资金归集,信用风险
防控策略,企业油气车辆资源的合理调度、高效运营,工程建设投资进度、质量、
物资调拨、资金和资产变化管理,还是从各类终端客户的分类管理、客服满意度,
企业内部员工和组织的绩效管理层面,均更具管理难度。

综上,公司各业务板块和公司运营管理层面均需要一套信息化平台对 LNG
工厂、加气站、城市燃气项目、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等各类组织跨地域的统一管理;
对进气、生产、销售、储存等环节做统一管理。对客户、供应商做精确管理,实
现数据统一化,管理精细化,提高效率和对客户的服务质量。

(4)信息化是公司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撑

公司制定了未来 2-3 年快速发展战略,借助政府大力发展清洁交通能源的政
策,不断拓展新的气源点;加大长输管道建设,长度拟增加到 450 公里,增加新
的液化气工厂投运,LNG 供气能力从原有的 LNG 工厂日处理原料气 50 万立方
米,增加到 150 万立方米。

公司将加快布局终端网络,在未来 2-3 年,通过建设、收购等方式增加加气
站至 60-65 座,管道燃气用户达到 9 万余户。同时通过工业园区项目、点供项目
和城市燃气项目,快速扩充终端用气供应能力。

随着新气源和网点的扩展,考虑新疆地区专业人员相对匮乏,公司无法靠传
统人力派出方式进行管理运营,也必须借助强大的信息化平台,作为载体实现快
速的管理输出、业务监控、风险把控,实现人、财、物的集中调控。

在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驱动下,业务链的中间环节,多气源多产品的采购
调度、车辆的统一派单、运送线路的智能优化、多客户的统筹管理、区域市场价
格统一管控、费用监管、安全质量控制、多类型服务的同步提升都只能通过信息
化智能化的平台进行管理。

(5)新技术新经济为公司发展转型提供了全新的路径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移动应用、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快速成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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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应用,新技术已为现代企业快速发展和数字化转型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新的路
径,公司也可借助新技术的应用,实现弯道超车,产业升级。

根据 Bain & Company 预计,到 2020 年全球云计算市场的规模将达到 3,900
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约为 17%,80%的企业将把核心业务系统架构在云端。在
新技术层面,公司可以利用混合云模式,用以往无法想象的方式快速搭建和扩展
IT 基础架构。公司可以采用“即用即付”模式,根据企业需求购买云计算资源,
大大降低数据中心本地建设和后续运维成本,并且灵活的进行扩展,提高可用性
和访问能力。特别是利用云计算“弹性扩展”优势处理海量交易峰值数据。

截止 2018 年 6 月,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到 7.88 亿人。在手机网民占网民数
量的比重持续攀升,2018 年占比已高达 98.3%。移动互联网已经全面改变了我们
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城市燃气企业有大量的外勤服务人员,如入户安检、管网巡
检、维修服务、槽车司机、燃气施工现场。随着移动应用在各行业的深入,通过
APP 移动手机,燃气企业完全可以将上述外勤场景纳入统一的企业管理平台,实
现外勤任务的实时派发,现场拍照、位置采集、任务在线执行,客户签收确认、
改变原有的事后统计分析为在线指导帮助的管理体系,大大提升企业运行效率。
同时各类微信、支付宝、企业 APP 也将燃气企业的业务快速延展到用户、伙伴
端,完成下单、支付、服务互动等各类环节。提升客户满意度,帮助燃气企业快
速响应市场。

万物互联的时代已经到来。美国高通公司、阿里云等公司纷纷预计 2020 年
物联网连接设备将达到 200 亿。特别是华为为首主导推进的 NB-IoT(窄带物联
网)技术具备低功耗、大连接、广覆盖等特点,特别适用燃气的智能抄表、管网
自动压力温度检测等场景,为燃气企业实现智慧燃气生产运营提供了更大的空
间。

随着移动应用深入,多媒体数据采集规模不断扩大,物联网实时接入设备运
行数据不断增多,借助云端海量数据处理能力,我们已经进入名副其实的大数据
时代。数据已经渗透到当今每一个行业和业务职能领域,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
对于海量数据的挖掘和运用,预示着新一波生产率增长和消费者盈余浪潮的到
来。对于天然气运营企业,运用大数据进行建模分析,进行加气站用气量预测、
售气和用气异常预计、管网泄漏预判、槽车车辆最优路径计算、基于用户用气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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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行为的用户画像,从而主动进行增值商品推荐。大数据所能提供的服务也为
公司后续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想象空间。

在“互联网+”智慧能源为核心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能源产业变革中,传统
模式已经不能支撑城市燃气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天然气产业的发展必须与信息
化、智能化的融合才能实现质的飞跃。近年来,各大燃气集团也纷纷试水“互联
网+燃气”,面向终端用户资源,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透过微信、APP、支付宝
等,借力大数据客户画像,不断扩展非气增值服务,开展精准营销,并发展迅速。

公司具备借助“云大物移智”等新技术快速低成本搭建企业内部信息化运营
管理平台的条件,同时以较高的起点向行业扩展,向第三方燃气生态伙伴开放,
通过商业贸易合作,共享商机,互利共赢。如互联网云平台服务商、物联网设备
和运营商、灶具和增值商品厂商、外勤服务伙伴、保险金融伙伴、政府机构等,
通过共建、分享、共赢的方式,推出一系列燃气主业外的增值商品和服务,通过
已搭建的电子渠道进行精准营销获取收益,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市场竞争力的
提升,跨界产业升级。

(6)国家信息安全法规对公司信息化提出更高的要求

近年来中国已把信息安全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不断加大立法、执法的力度。
2016 年 11 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下称《网络安全法》)并于 2017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其中第三十一条明确指出
“国家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
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
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
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

《网络安全法》首次提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概念,随后,国家互联网
信息办公室发布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安
全保护条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确定指南(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关键信息
基础设施的范围,包括面向公众提供网络信息服务或支撑能源、通信、金融、交
通、公用事业等重要行业运行的信息系统或工业控制系统。

公司是新疆地区主要天然气运营商之一,其天然气业务是地区公共能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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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于天然气业务的系统、平台构成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
全保护条例》规定,建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应当确保其具有支持业务稳定、持续
运行的性能,并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运营者应当
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身
份认证和权限管理,采取技术措施,防止网络数据泄漏或者被窃取、篡改。

因此,在法律层面,公司也急需高技术高水平建立信息化平台,安全稳妥收
集、存储保护燃气用户的能源使用数据。

2、项目建设可行性

(1)技术可行性

企业上云分为两种部署模式,大型企业可建立私有云,部署数据安全要求高
的关键信息系统;可将连接客户、供应商、员工的信息系统采用公有云部署,并
与私有云共同形成混合云架构。中小企业和创业型企业可依托公有云平台,按需
租用存储、计算、网络等基础设施资源,应用设计、生产、营销、办公、财务等
云服务或构建特色云服务,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加快形成业务能力,开展
业务和服务模式创新,实现个性化服务输出,加速建立现代化经营模式。

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采用“私有云+公有云”的混合部署方式,项目建
设包括硬件采购与软件系统部署,涉及主要技术有计算机系统、计算机网络通信、
数据库和应用软件技术,此类技术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十分成熟,其中内控管理类
服务如官网和邮箱建设、协同办公系统、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系统等服务有
众多供应商可以提供成熟的解决方案,同时生产运营类解决方案服务商在国内多
家燃气企业拥有成熟的应用案例,相关技术具有较强的可移植性。

(2)制度可行性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体系,在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和物
资管理等方面形成了规范的制度,并且得到一贯有效地运行,在 LNG /CNG 生
产、储运、销售,管道燃气销售、终端用户建设等生产运营环节已形成成熟的业
务模式。公司在职员工对流程、标准、经营模式掌握程度较高,有助于科学合理
地规划信息系统部署方案。

(3)经济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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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服务涉及 LNG /CNG 生产、储运、销售,管道燃气销售,终端用
户建设,业务区域覆盖新疆巴州、哈密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
等地区。公司信息化系统建成后,将实现内部信息化管理,统一协同管理公司各
业务板块。公司拟使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信息系统建设,投资金
额合理可控。

(4)人才可行性

公司目前已形成天然气产业内可提供 LNG、CNG 等燃气的全领域生产、储
运、销售产业链,培育了一大批技术骨干和人才队伍。

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信息化系统建设人才储备,现有的 IT 骨干具有丰富的
信息管理从业经验,对公司信息化建设也有着深刻的认识,具备较强系统架构和
软件开发能力,对公司经营业务与信息化结合模式有着清晰的认识,深刻理解信
息化建设对企业规范治理及能源产业战略发展的重要性。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信
息化建设的需要,公司将继续引进信息技术人才,加强信息化团队建设,为全面
实现互联网+能源战略升级提供人才保障。

3、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投资 2,862 万元,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含系统硬件及配套设施、网
络设备、系统软件)和信息化应用软件投入(含 LNG 供销服务平台、加气站运
营管理系统、统一营销管理系统、统一客服管理系统、全业务呼叫中心、工程项
目管理系统、网厅自助服务平台、微信自助服务平台、SCADA 站控系统、物联
网平台、OA/电子邮箱、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系统、全面预算管理系统、固
定资产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采购管理系统、物资管理系统、GIS 系统、ERP、
巡检管理系统、聚合支付交易平台、大数据商业智能分析、企业管理门户、决策
分析门户、统一能源调度平台)等构建成“洪通智慧云”整体信息化九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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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NG 供销服务平台

面向 LNG 产业链,建设打造一体化平台,平台提供信息共享、业务协同,
实现贯穿需求采集、采购订单、运力调度、场站交收、运输监控、货物签收、资
金收付等完整的业务流程。从核心企业的视角,通过改善上、下游供应关系,整
合与优化供应链中的信息、物流、资金,以帮助公司盈利。

(2)CNG/LNG 采购销平台

通过平台,母公司、各级单位、所有加气站通过专网或 VPN 网,使用统一
的加气站管理系统,客户、卡片、车辆、充值、加气等信息实时汇集到数据中心,
集团实时掌控所有加气站运营情况,可及时发现异常,进行管控。

实现统一客户管理,掌握客户精准信息,逐步提升平台能力,借助电子商务
平台,实施积分优惠策略,提供差异化增值服务,增加客户粘性、提升户均贡献
率。提供基于位置信息的客户增值服务,开展互联网支付,最大限度挖掘客户价
值。

(3)城市燃气销售服务平台

面向城市燃气企业提供一整套营销服务管理服务解决方案,其中涵盖了报
装、计费、销售、服务等各业务领域。规范城市燃气的业务流程,实现无纸化办
公,减少部门间的沟通成本,提高服务的质量,同时为用户与公司之间搭建一座
成规模、成体系、成机制的交流桥梁,提高公司的品牌形象和用户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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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统一能源调度平台

通过扎实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将终端设备信息采集、终端设备信息分析、终
端设备信息调度等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实现日常运营工作的全面数字化、标准化,
进行流程优化、管理优化,以此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生产及管理成本。

(5)设备运行管理平台

覆盖管网、场站等在线设备管理,包括设备信息管理、位置信息管理、巡检
养护,以及抢(维)修管理等围绕设备在线生命周期的管理。整合各平台中的设
备数据,为设备的运行监控,业务管理提供数据依据。

(6)工程建设管理平台

围绕公司重大投资建设、城市燃气配套建设等工程,建立工程建设管理平台,
全方位覆盖进度、成本、投标、采购、合同、质量、安全、分包商、标准化、风
险、决策、知识库管理等业务,借助移动互联网技术,满足施工监理等外协单位
可以移动化访问要求,支持与 OA 系统、物资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等系统的
无缝集成。

(7)物联网 IoT 接入平台

借助信息网络基础设备的优化升级,以及各产业链的采集设备等集成,充分
发挥各类通讯技术能力,实现 LNG、CNG 等燃气业务领域的信息实时准确的采
集、监控、处理和分析,为企业提供数据监控、数据集成、智能调度、智能分析
与决策等智慧燃气应用能力。

(8)统一客户服务平台

建立统一的服务平台及门户,为客户提供便捷的服务入口,包括热线、多媒
体等渠道,方便终端用户及产业链终端进行自助业务咨询及办理,提高服务效率,
提升服务品质。

(9)企业内控管理平台

围绕企业人、财、物的管理,建立各类内控管理系统,包括 OA、人力资源、
财务、采购、物资、合同、预算等,完善企业内部职能及业务管理,提升工作管
控及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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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打通公司各产业链的经营数据,为企业管理者决策者提供基于数字化
应用的智能商业分析平台。

4、主要设备与软件购置方案

本项目购置的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设备。硬件配置主要包括服务器、存储器、
交换机、不间断电源、防火墙、行为管理等共计 21 台/套,投资 200.05 万元;软
件配置主要包括:数据库、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等共计 10 套,投资
176 万元。

数量
序 单价(万 总价(万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台/
号 元) 元)
套)
Nutanix(路坦力)
1 分布式存储服务器
NX-8035-G6
服务器控制及管理软件 4 32.00 128.00
2 服务器控制及管理软件 NutanixCVM
(Nutanix 虚拟控制器)
3 存储设备 联想 StorwizeV7000 1 14.30 14.30
4 路由器 AR3260E-S 1 1.86 1.86
5 主干核心交换机 华为 S7703 1 1.93 1.93
6 光纤交换机 博科 BR-310-B-0008 1 1.60 1.60
7 万兆交换机 华为 S6720-30C-EI-24S-AC 2 1.87 3.74
8 接入交换机 华为 S5700S 4 0.13 0.52
9 防火墙 H3CSecPathF1000-E-SI 3 4.90 14.70
10 网络负载均衡器 F5BIG-IPLTM2000s 2 13.70 27.40
11 上网行为管理 NI3200-45 1 3.90 3.90
12 VPN X1500-TY12 1 2.10 2.10
ORACLE12C(RAC+分区)
13 数据库管理软件 4 38.00 152.00
4CPU
14 报表工具 finereport V10 2 5.00 10.00
15 操作系统 Windows server 2016(64 位) 4 3.50 14.00
合计 376.05

5、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拟使用资金总量 2,862 万元,分 2 年实施,其中本地基础设施投入 416
万元,占比 14.53%,云服务资源费用 110 万元,占比 3.85%,信息化应用软件投
入 1,925 万元,占比 67.26%;基础设施电控改造 411 万元,占比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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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进度安排 占投入资金比例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
T+1 T+2

本地基础设施 416.00 26.00 390.00 14.53

系统硬件及配套 136.00 26.00 110.00 4.75

网络设备 76.00 - 76.00 2.65

系统软件 204.00 - 204.00 7.13

云服务资源 110.00 - 110.00 3.85
生产数据中心部署资源
36.00 - 36.00 1.26
(云端部署生产系统)
灾备中心(异地灾备) 56.00 - 56.00 1.96

咨询及运维保障服务 18.00 - 18.00 0.63

信息化应用建设 1,925.00 320.00 1,605.00 67.26

LNG 供销服务平台 220.00 - 220.00 7.69

CNG/LNG 采购销平台 120.00 70.00 50.00 4.19

城市燃气销售服务平台 130.00 130.00 - 4.54

统一能源调度平台 200.00 - 200.00 6.99

设备运行管理平台 90.00 - 90.00 3.14

工程建设管理平台 220.00 - 220.00 7.69

统一客户服务平台 45.00 - 45.00 1.57

物联网 IoT 接入平台 240.00 - 240.00 8.39

企业内控管理平台 660.00 120.00 540.00 23.06

基础设施电控改造 411.00 261.00 150.00 14.36

加气站电控改造 192.00 192.00 - 6.71

城市燃气大客户改造 150.00 - 150.00 5.24

站控智能化改造 69.00 69.00 - 2.41

合 计 2,862.00 607.00 2,255.00 100.00

6、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为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不产生废气、废水等污染物,对环境没有破
坏,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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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本项目建设期共 24 个月,具体规划如下:




资料来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8、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

项目在公司已有的机房、子分公司、LNG 工厂、CNG 母站、加气站内实施,
无须新增项目用地。

9、项目效益分析

信息化建设对于规范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效率、制定科学决策、优化客户服
务、改善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综合竞争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是进行现代化管理的
必要手段,有助于推动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是企业经营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信息化建设的核心价值所在。同时,信息化系统通过支撑核心业务发展,显
著改善企业的经营效益。

(1)LNG 业务

LNG 生产过程需要稳定可靠的天然气储备,同时过高的库存又会增加库存
成本,建立 LNG 供销服务平台,可以动态掌握天然气库存状态及消耗情况,以
及下游 LNG 销售情况,合理安排天然气采购的时间、数量,保证 LNG 连续生产,
提升产能利用率,降低 LNG 生产成本。

公司 LNG 业务在公司营业收入中占比最高,为公司贡献了最主要的经营利
润。根据公司 LNG 扩产计划,将 LNG 产能由现在的日处理能力 50 万立方米提
升到 150 万立方米,产能提升后单日出货量将大幅增加。公司目前没有软件系统
进行管理,建立 LNG 供销服务平台后,通过集中调度平台预计提升 LNG 槽车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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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率,提高单车运力,降低销售成本。

(2)CNG 业务

CNG 销售为公司主营业务之一,公司目前拥有日充装能力 50 万立方米 CNG
母站 1 座、日充装能力 20 万立方米 CNG 母站 2 座,LNG、CNG 加气站 20 余座,
实现 CNG 母子站、LNG 工厂与加气站信息化互联互通,合理调度气源,可以提
高 LNG/CNG 周转率,提升终端加气站服务能力。

(3)居民、工商业用天然气业务

居民、工商业用天然气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供销差较大,严重影响公司效益,
在传统的计量和结算模式下,公司需要派出大量抄表人员定期上门抄表,但抄表
成功率较低,同时机械式计量仪表不能进行实时监控,发生故障难以及时定位修
复,使用物联网平台进行集中抄表,可以降低供销差,直接转化为增量业务收入,
此外,物联网系统支持预付费模式,有利于加速企业资金回笼,改善现金流状况。

(4)工程项目投资

工程管理系统的首要目标是成本控制,通过规范的签证管理,规避了工程报
告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情况发生,堵掉造假与漏洞,助力阳光工程,提升工程项
目收益,同时通过简化沟通、共享文档、提高工效,实现降低管理成本的目标。
工程管理系统可以实时跟踪工程进度等各个方面,通过工程系统提供的在线结算
管理,避免了线下的往来确认,系统提供的档案材料管理减少了后期纸质归档过
程的时间,缩短项目周期。燃气工程质量事关重大,本系统通过对管理人员、监
理人员操作的现场控制,通过材料报验、工序报验的实时信息采集,通过碰口、
验收等关键环节的监控,从而防止了虚假信息、虚假操作的发生,提高了工程一
次验收合格率。通过对施工单位资质的管理,对施工日志及时性的要求,对安全
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出现场的控制,提高了安全保障等级。

八、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会有所降低。但从中长期看,随
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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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收益率也将逐步改善。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资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资本规模将迅速扩大,资产负债率将大幅下降,
将进一步增强持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本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固定资产
折旧也将相应增长,但项目投产后公司盈利随之增加,能够迅速消化折旧费用增
加所带来的影响,因此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四)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经营状况的影响

上述项目的建设,扩大了公司生产规模,增强了公司气源保障水平,提高了
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将进一步提升公司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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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人报告期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
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
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
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
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
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
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
本。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
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
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公司主要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当年度实
现盈利,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需求的情况
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优先考虑采取现金
方式分配利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且不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剩余部分用于支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
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
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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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的 20%。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或股票股利
分配。

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过半数表决通过。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等
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事项时,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股利实际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2017 年 7 月 20 日,洪通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按公司股东的股权比例,派
发现金股利 20,000.00 万元。

2018 年 4 月 27 日,洪通股份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按公司股东的
持股比例,派发现金股利 3,150.00 万元。

2019 年 4 月 1 日,洪通股份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按公司股东的持
股比例,派发现金股利 15,000.00 万元。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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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

1、主要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
行上市后公司的主要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
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但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
害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
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公司持有的公司股
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采取现金或股票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现金
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规划的前提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
配。

(3)公司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
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
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
大现金支出发生,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的 10%。

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超过 5,000 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满足上述条件的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须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如公司营业收入、利润规模增长迅速,并
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
分配之余,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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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
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
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
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6)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
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调整机制

根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
行上市后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调整机制如下:

(1)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
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认真研究和
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
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独立董
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提
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
案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时,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原因、留存收益的用途
作出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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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
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①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监管政策的要求、或者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
重大变化、或者出现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确实需要对利润
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可以对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但调整后
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②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由董
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多渠道听取独立董事以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可同意后,经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公司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后生效的《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该规
划明确了公司上市后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未来三年具体利润分配计划和长期回
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应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
前提下,实施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在充分尊重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兼顾处理好公司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
系。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论证和调整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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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企业长期战略发展,综合考虑实际运作情况、发展目标、现金
流量状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高效的分红回报规划和机制,以对股利
分配作出良好的制度性安排,从而保证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及稳定性。

3、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
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有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
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4、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满足现金分红
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上市后三年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
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在公司
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实施股票股利
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和确保公司股本合理规模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
股票股利等方式分配利润。公司采取股票股利等方式分配利润时,应充分考虑股
本扩张与业务发展、业绩增长相适应,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具体在以下三种情况时,公司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

(1)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2)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

(3)董事会考虑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真
实合理因素后认为公司具有成长性,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

采用股票股利形式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在制作的方案中说明采取
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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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及调整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
是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评
估,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股东回报
规划的,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严格履行决策程
序。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应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
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保荐机构关于股利分配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
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草案)》及招股说明书对利
润分配事项的规定和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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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制度及为投资者服务的计划

本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的股票若能成功发行并上市,将严格按照《证券
法》、《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对外进行
信息披露。

为了向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本公司已制订如下计划:

1、设立专门的机构、人员、电话,负责投资者的接待工作,解答投资者提
出的问题,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

2、建立完善的资料保管制度,收集并妥善保管投资者有权获得的资料,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获得需要的信息;

3、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保证服务工作的质量;

4、本公司已建立网站(网址:http://www.xjhtrq.com),刊载有关本公司及本
行业国内外信息,向广大投资者全面介绍公司基本情况和本行业、本公司最近发
展动态,协助投资者如实、全面地了解本公司的投资价值。

5、负责信息披露、为投资者服务的部门为证券与法律事务部。证券与法律
事务部协助董事会秘书专门负责信息披露事务。

负责人:秦明

联系人:吴松

电话:0996-2959582

传真:0996-2692898

电子信箱:wusong@xjhtrq.com

二、重大合同

本招股说明书重大合同的标准为:披露的合同为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
发展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正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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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即将履行的重要合同包括:

(一)特许经营权协议

公司在从事城市天然气业务的各主要地区均已通过与当地政府签订投资开
发建设合同或特许经营权协议的方式取得了特许经营权,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六、公司特许经营权情况”。

(二)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仍在生效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序号 签订时间 采购方 合同对方 合同标的 合同金额 有效期
中国石油天然
洪通 气股份有限公
1 2013.01.15 天然气 框架合同 20 年
有限 司塔里木油田
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
巴州 气股份有限公
2 2010 天然气 框架合同 20 年
洪通 司塔里木油田
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
和静 气股份有限公 2008.04.01-
3 2008.03.06 天然气 框架合同
洪通 司塔里木油田 2028.03.31
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
和硕 气股份有限公 2008.06.30-
4 2008.06.13 天然气 框架合同
洪通 司塔里木油田 2028.03.31
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
轮台 气股份有限公
5 2013.01.15 天然气 框架合同 20 年
洪通 司塔里木油田
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
尉犁 气股份有限公 2008.04.01-
6 2008.03.06 天然气 框架合同
洪通 司塔里木油田 2028.03.31
分公司
国网新疆电力
巴州 2018.11.27-
7 2018.11.27 有限公司巴州 工业用电 框架合同
洪通 2021.11.27
供电公司
预付款之日起
60 日内交货,
西安融迪管材 自交货之日起
巴州 1,151.08
8 2018.12.20 (集团)有限 焊接管材 50 日内货到
洪通 万元
公司 交付地点,完
成交货。质量
保证期为货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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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合格之日
起 12 个月。
收到预付款之
巴州 河北慧星调压 过滤橇、换 680.92 万
9 2019.03.15 日起 110 内交
洪通 器有限公司 热调压撬 元
付货品
收到预付款之
巴州 河北慧星调压 计量撬、调 654.62 万
10 2019.03.18 日起 110 内交
洪通 器有限公司 压计量撬 元
付货品
哈密洪
哈密锦泰亿正
通淖毛 2020.01.01-
11 2020.01.01 通能源开发有 LNG 框架合同
湖加气 2020.12.31
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
巴州 1,006.00
12 2019.05.15 气管道第二工 工程施工 工期 180 天
洪通 万元
程有限公司
新疆新瑞达建
巴州 717.00 万
13 2019.06.20 工集团有限公 工程施工 工期 110 天
洪通 元

洪通股 中国石油天然
份巴州 气股份有限公 2020.07.10-
14 2020.07.10 天然气 框架合同
销售分 司塔里木油田 2021.03.31
公司 分公司
新疆新瑞达建
巴州能 1,544.00 计划竣工日
15 2020.04.06 工集团有限公 工程施工
源 万元 期:2020.10.30

杭州中泰深冷
储罐采购及
技术股份有限 工期 180 天,
巴州能 安装项目 3,880.00
16 2020.06.01 公司、山东省 计划竣工日
源 PC 工程承 万元
显通安装有限 期:2020.12.30
包合同
公司
储罐采购及
苏州杜尔气体
洪通能 基础配套工 4,465.00 计划完工时
17 2019.09.17 化工装备有限
源 程项目采购 万元 间:2020.11.15
公司
合同

(三)天然气销售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仍在履行的重大天然气销售合同如下:

序号 签订时间 供货方 客户名称 合同标的 合同金额 合同有效期
洪通股
霍尔果斯汇龙
份巴州 2020.04.01-
1 2020.04.01 国际能源有限 LNG 框架合同
销售分 2021.03.31
公司
公司
洪通股
份巴州 新疆嘉仑石油 2019.11.19-
2 2019.11.19 LNG 框架合同
销售分 化工有限公司 2020.11.18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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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通股
中石油新疆销
份巴州 2020.01.01-
3 2020.01.01 售有限公司哈 LNG 框架合同
销售分 2020.12.31
密分公司
公司
洪通股
阜康市鑫通石
份巴州 2020.06.23-
4 2020.06.23 油天然气有限 LNG 框架合同
销售分 2021.6.22
公司
公司
内蒙古途悠悠
哈密洪 2020.04.25-
5 2020.04.25 网络科技有限 LNG 框架合同
通 2020.10.31
公司
内蒙古途悠悠
呼图壁 2020.05.10-
6 2020.05.10 网络科技有限 LNG 框架合同
洪通 2021.05.09
公司
内蒙古途悠悠
若羌洪 2020.09.01-
7 2020.09.01 网络科技有限 LNG 框架合同
通 2021.11.19
公司
内蒙古途悠悠
且末洪 2020.09.01-
8 2020.09.01 网络科技有限 LNG 框架合同
通 2021.11.19
公司

(四)借款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如下:

金额 利率
序号 借款银行 借款人 合同编号 借款期限
(万元) (%)
2019.03.22-
1 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巴州洪通 - 5,000.00 4.2875
2024.03.2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HTZ650700000GDZC 2019.04.28-
2 哈密洪通 1,500.00 4.9637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 201900001 2026.04.2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HTZ650700000GDZC 2019.04.28-
3 哈密洪通 1,500.00 4.9637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 201900002 2026.04.2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HTZ650700000LDZJ 2020.03.26-
4 巴州洪通 2,300.00 4.05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 202000005 2021.03.25

(五)担保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担保合同如下:

序 担保 被担保 担保
贷款人 合同编号 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
号 单位 单位 方式
5,000.00
至借款合同期 连带
洪通 巴州 库尔勒银行股 万元及利
1 - 限届满后两年 责任
股份 洪通 份有限公司 息、违约
止 保证
金等
中国建设银行 1,500.00 HTZ650700000
连带
洪通 哈密 股份有限公司 HTC650700000Y 万元及利 GDZC20190000
2 责任
股份 洪通 巴音郭楞蒙古 BDB201900012 息、违约 1 号《固定资产
保证
自治州分行 金等 贷款合同》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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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履行期限届
满后三年止
HTZ650700000
中国建设银行 1,500.00 GDZC20190000
连带
洪通 哈密 股份有限公司 HTC650700000Y 万元及利 2 号《固定资产
3 责任
股份 洪通 巴音郭楞蒙古 BDB201900014 息、违约 贷款合同》下债
保证
自治州分行 金等 务履行期限届
满后三年止
2019 年 6 月 21
中国工商银行 5,000.00
0301000044-2019 日至 2020 年 7 应收
巴州 巴州洪 股份有限公司 万元及利
4 年自营(质)字 月 31 日期间的 账款
洪通 通 巴音郭楞蒙古 息、违约
0016 号 借款合同等履 质押
自治州分行 金等
行届满
HTZ650700000
LDZJ20200000
中国建设银行 2,300.00
5《人民币流动 连带
洪通 巴州 股份有限公司 HTC650700000Y 万元及利
5 资金贷款合同》 责任
股份 洪通 巴音郭楞蒙古 BDB202000004 息、违约
下债务履行期 保证
自治州分行 金等
限届满后三年


(六)租赁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租赁合同如下:

序 合同期租金
出租方 承租方 地址 租赁期间
号 (万元)
新疆哈密市 G30 高速公路 2826 公里处
服务区南侧(星星峡南加气站)
中石油 新疆哈密市 G30 高速公路 2826 公里处
新疆销 服务区北侧(星星峡北加气站)
售有限 哈密 新疆哈密市 G30 高速公路 3527+500 公 2014.09.30-
1 2,639.33
公司哈 洪通 里处服务区南侧(骆驼圈子南加气站) 2019.12.31
密分公 新疆哈密市 G30 高速公路 3527+500 公
司 里处服务区北侧(骆驼圈子北加气站)
伊吾县淖毛湖镇伊淖公路交界处(淖毛
湖第二加气站)
中国石
化销售
股份有
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乌奎高速五工台
呼图壁 限公司 2019.10.15-
2 立交桥出口处与呼克公路 Z901 连接线 600.00
洪通 新疆乌 2024.10.14
西侧
鲁木齐
石油分
公司
注:2020 年 1 月,哈密洪通与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签署《合作意向书》,
双方一致同意就原租赁合同五座加气站继续合作,合作事宜继续磋商,在双方就合作合同条
款达成一致意见前,双方按原租赁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继续履行至双方签订新的合同之
日。双方就继续合作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后,即签订新的合同并由双方按新签订的合同予以履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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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对合并范围外第三方的对外担保。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序 被担保 担保借款金 借款
贷款金融机构 担保方式 备注
号 单位 额(万元) 到期日
洪通股份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HTC650700000Y 长期
1 1,500.00 2026.04.28
中国建设银行 BDB201900012《保证合 借款
哈密 股份有限公司 同》)
洪通 巴音郭楞蒙古 洪通股份提供连带责任
自治州分行 保证(HTC650700000Y 长期
2 1,500.00 2026.04.28
BDB201900014《保证合 借款
同》)
巴州 库尔勒银行股 洪通股份提供连带责任 长期
3 5,000.00 2024.03.21
洪通 份有限公司 保证(《借款保证合同》) 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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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存在 2 件尚未了结的诉讼及
1 件尚未了结的仲裁,具体情况如下:

(一)尉犁洪通库尔勒石化路加气站与和硕县二十四团高桥燃气有限责任
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2017 年 8 月 14 日,尉犁洪通库尔勒石化路加气站以被告和硕县二十四团高
桥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郭慧君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向库尔勒市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请求:(1)被告向尉犁洪通库尔勒石化路加气站支付拖欠的天然
气款及运费共计 51.49 万元;(2)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送达费。

2017 年 10 月 12 日,库尔勒市人民法院作出“(2017)新 2801 民初 4161 号”
《民事调解书》,达成如下协议:被告和硕县二十四团高桥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向
原告尉犁洪通库尔勒石化路加气站分别于 2017 年 11 月-2018 年 5 月每月 1 日之
前支付天然气款及运费 1.00 万元;于 2018 年 6 月-2018 年 8 月每月 1 日之前支
付天然气款及运费 4.00 万元;于 2018 年 9 月 30 日之前支付天然气款及运费 5.00
万元;于 2018 年 10 月-2018 年 11 月每月 1 日之前支付天然气款及运费 7.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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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元;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支付余款 15.73 万元。若以上其中任何一期被告
逾期支付,尉犁洪通库尔勒石化路加气站有权按照全款 53.73 万元(含利息 2.24
万元)扣除已履行款项后一并申请一次性付清的执行,同时被告和硕县二十四团
高桥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慧君承担该公司以上债务的连带责任,本案
的诉讼费 0.45 万元,由被告和硕县二十四团高桥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被告和硕县二十四团高桥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以及
连带责任人郭慧君仅支付了 6.00 万元,目前本案已申请执行,剩余 48.18 万元等
待执行。

(二)巴州洪通与新疆星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

2019 年 11 月 26 日,巴州洪通以被告新疆星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天
然气承揽合同纠纷为由向库尔勒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向原
告支付拖欠的天然气工程款 99.53 万元;(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
金 22.43 万元;(3)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自起诉之日直至全部本金及违约金清偿
之日止的逾期违约金(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4)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等
费用。

2020 年 4 月 8 日,库尔勒市人民法院作出“(2019)新 2801 民初 7148 号”
《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如下:(1)被告新疆星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应
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巴州洪通支付工程欠款 99.53 万元;(2)被告新疆星
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巴州洪通支付违约金
22.43 万元;(3)被告新疆星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
原告巴州洪通支付工程欠款 99.53 万元及违约金 22.43 万元,合计 121.96 万元;
按照年利率 6%计算自 2019 年 12 月 17 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损失;(4)本案受
理费 0.79 万元,由被告新疆星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2020 年 4 月 22 日,上诉人(一审被告)新疆星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提出上诉,请求:(1)撤销“(2019)新 2801 民初 7148 号”《民事判决书》中的
第(2)、(3)项,驳回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巴州洪通的诉讼请求;(2)一、二
审的诉讼费、送达费由被上诉人巴州洪通承担。

2020 年 5 月 26 日,巴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新 28 民终 591 号”《民
事调解书》,达成如下协议:(1)上诉人新疆星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给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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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上诉人巴州洪通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合计 110 万元,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
37 万元,2020 年 10 月 31 日前支付 36.50 万元,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支付 36.50
万元;(2)如上诉人任何一笔到期的欠款不能足额支付,则上诉人给付逾期付款
的利息 3.00 万元;(3)一审案件受理费 0.79 万元由被上诉人巴州洪通承担,二
审案件受理费 0.19 万元由上诉人新疆星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一审被告新疆星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支
付任何款项。

(三)洪通股份与张治忠劳动争议一案

2020 年 4 月 17 日,张治忠向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
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请求:依法确认申请人张治忠与被申请人洪通股份
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事实和理由:张治忠于 2019 年 8 月,在工地干活
时被卸车管件砸伤脚踝、骨裂,因无钱支付住院费,未住院,一直在家疗养。

2020 年 4 月 28 日,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发“库开
劳仲(2020)第 21 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案件通知书》,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开庭。经开庭审理,双方未达成一致,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
裁委员会将此案按照中止审理处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仲裁事项尚无定论。

除上述情况以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
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
裁事项,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诉讼
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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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刘洪兵 王京 秦明



谭秀连 谭素清 姜述安



孙晋 刘先涛 杨沫


全体监事签名:

裴林英 李丽 王荣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刘洪兵 王京 赵勇



姜述安 朱疆燕 秦明



靳虹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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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徐朝晖




保荐代表人:
周会明




张亮




项目协办人:
颜海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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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负责人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
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
何方




董事长:
徐朝晖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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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
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
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
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顾功耘




经办律师:
劳正中




李良琛




凌霄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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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出具的大信审字[2020]
第 4-00012 号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 4-00010 号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0]第 4-00011 号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差异审核报告、大
信专审字[2020]第 4-00012 号主要税种纳税情况及税收优惠审核报告、大信专审
字[2020]第 4-00013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
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及专项审核报告的内容无
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胡咏华




经办注册会计师:
郭义喜




陈伟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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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 2015 年 12 月 25 日出具的大信验字
[2016]第 4-00003 号验资报告、2017 年 7 月 12 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17]第 4-00031
号验资报告、2017 年 8 月 9 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17]第 4-00032 号验资报告、2017
年 9 月 26 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17]第 4-00040 号验资报告、2018 年 10 月 24 日
出具的大信验字[2018]第 4-00040 号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
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
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胡咏华




经办注册会计师:
郭义喜




陈伟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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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
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
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
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周国章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黄建平




王学国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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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
定网站上披露,具体文件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时间与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 9:00~11:30,
13:30~16:30),到本公司经营地址及主承销商住所查阅。

三、信息披露网址

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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