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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海象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20-09-17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WALRUS NEW MATERIAL CO.,LTD.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380号3幢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1,834万股(无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38.67元
预计发行时间 2020年9月21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7,334万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周林和王淑芳承诺:(一)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
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二)本人所持公司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
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三)在本人所
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并
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晶美投资承诺:(一)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等股份;(二)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
期满后,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并履行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
公司股东鲁国强、陈建良、沈财兴承诺:(一)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
份;(二)在锁定期满后 3 年内,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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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之二十五;(三)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
满后,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
公司股东弄潮儿投资、左建明、潘建明、冯月
华、叶时金、马文明、朱冰琦、夏长坤、戴建
明、吴建祥、褚锦青、金俊、冯薛周、章伟标、
李爱民、张月松、孙明祥、沈冯生、陈建平、
章群茂、范珠凤、沈磊、周海明、肖枚生、张
久宴、袁林芬、李民、钱江涛、傅昊、盛国兴、
蒋凤斌、吴林江、顾沈林、李仙红、全军、吴
筱岚、褚云祥、袁见平、孙金林、朱文华、朱
浩飞、吴马江、朱洪祥、王云松、陈金惠、张
建明承诺:(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持有
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二)在本人/本企业
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将严格遵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
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王周林、鲁国强、金俊、冯月华还承诺:
(一)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二)任职
期间拟买卖公司股票将根据相关规定提前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动
的,将及时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公告;(三)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
价应相应调整);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
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6个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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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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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周林和王淑芳承诺:(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二)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
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
应调整);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三)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股东晶美投资承诺:(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二)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
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并履行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
公司股东鲁国强、陈建良、沈财兴承诺:(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二)在锁定期满后 3 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三)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
期满后,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并履行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股东弄潮儿投资、左建明、潘建明、冯月华、叶时金、马文明、朱冰琦、
夏长坤、戴建明、吴建祥、褚锦青、金俊、冯薛周、章伟标、李爱民、张月松、
孙明祥、沈冯生、陈建平、章群茂、范珠凤、沈磊、周海明、肖枚生、张久宴、
袁林芬、李民、钱江涛、傅昊、盛国兴、蒋凤斌、吴林江、顾沈林、李仙红、全
军、吴筱岚、褚云祥、袁见平、孙金林、朱文华、朱浩飞、吴马江、朱洪祥、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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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云松、陈金惠、张建明承诺:(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二)在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将严格遵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王周林、鲁国强、金俊、
冯月华还承诺:
(一)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十五;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二)任职期间拟买卖公司股
票将根据相关规定提前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将及
时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三)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若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 6 个月。
二、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王周林、晶美投资、鲁国强、陈建良的持股意
向及减持意向如下:
本人/本企业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
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限
售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本企业将根据自身需要及已作出的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
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本人/本企业保证将严格遵
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公司的股份,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公司制定了《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
预案》,并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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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36 个月内,公司股票如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
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定期报告(已经披露的最近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已经披露的最近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期末之后公司股票有除权除息
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时,则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前述启动条件的监测。自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触发
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召开董事会会议制定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并告知稳
定预案履行义务人。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包括:(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
股票;(3)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票。选用前述方式时应满足下列基本原则:(1)不能导致公司的股权
分布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2)不能使增持主体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1、公司回购股票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
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
条件;
(2)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
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1)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2)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
公司经审计的上一会计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单一年度
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超过公司经审计的上一会计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 50%;
(4)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
超过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2、控股股东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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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施完毕后的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
最近一期定期报告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取得现金分红
(税后)的 20%;累计增持金额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取得现金分红(税
后)的 50%;
(3)在增持义务触发之日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
净资产时,控股股东可以终止增持公司股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东增持股票方案均实施完毕后的连续 5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定期报告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在公司任职并领
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金
额不低于其个人上年度自公司领取的税后收入的 20%,不高于其个人上年度自公
司领取的税后收入的 50%;
(3)在增持义务触发之日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
净资产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终止增持公司股份;
(4)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
保证其履行公司制定的公司股票上市后价格稳定措施的预案中的义务。
(三)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
2、若控股股东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稳定股价义务,则公司应将该年度
及以后年度应付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红款项予以暂扣,直至其按承诺采取相应的增
持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
3、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稳定股价义务,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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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将其个人的薪酬予以暂扣,直至其按承诺采取相应的增持措施并实施完毕为
止。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相关承

(一)公司的承诺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
或司法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
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
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
息调整),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
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
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
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
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依法购回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
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无条件
授权公司暂扣本人应领取的薪酬和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
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赔偿措施实施完毕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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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
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无条件
授权公司暂扣本人应领取的薪酬和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
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赔偿措施实施完毕时为止。
(四)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承销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
司承诺:因本公司为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
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先行
赔偿投资者损失。
申报会计师天健会计师承诺:因本所为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发行人律师锦天城承诺:锦天城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锦天城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锦天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评估机构坤元评估承诺:如因本公司为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评估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事项依法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考虑上述情况,公司拟通
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增厚未来收益,
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
措施如下:
1、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尽早实现募投项目预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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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提升公司
研发和生产能力、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并提高市场份额,有利于促进公司盈利、核
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投资项目的投资和建设,
及时、高效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通过全方位推动措施,争取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早日建成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
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管银
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使用,保荐机构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计划用途充分有效使用,并积极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强化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是专业从事 PVC 地板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企业,积累了较为丰富的产品
生产及研发经验。目前公司处于业务快速发展阶段,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均快速
增长,公司快速发展面临的主要风险有下游行业需求下降、成本波动等风险。为
了应对风险,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公司将继续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扩大并完善原有销售网络,不断开拓市场;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和技
术储备,加强自身核心技术的开发和积累,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4、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严格控制成本费用
在加强公司研发能力、推进公司业务发展的同时,公司将更加注重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和有效执行,进一步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财务
风险。公司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通过建立有效的成本和费用考核体系,对预算、
采购、生产、销售等各方面进行管控,加大成本、费用控制力度,提升经营效率
和盈利能力。
5、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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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为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公司
已经在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明确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本公
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将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政策导向和市场意愿,不断提高公司运营绩效,完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以更好的保障并提升公司股东利益。
上述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
盈利能力,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然而,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
险客观存在,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
回报的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
诺: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
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在公司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并督促公司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
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公司的承诺
公司就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
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
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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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
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本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本公司领薪)。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
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
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
体原因;
(2)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周林和王淑芳就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
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
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
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
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公司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
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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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
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
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
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
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自相关
投资者遭受损失至本人履行赔偿责任期间,公司有权停止发放本人自公司领取的
工资薪酬。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如有)。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
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
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根据 2019 年 5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对公司股东大会尚未作出分配决议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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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八、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本
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具体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战略需要的前提下,
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并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
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当年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形式和期间间隔
1、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
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每一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通常由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上一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
需求等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由董事会提出并经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三)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1、利润分配顺序
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如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再选择股
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
2、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累积可分配利润为正;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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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金额达到 5,000
万元。
(5)公司资金充裕,盈利水平和现金流量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若同时符合上述(1)-(5)项时,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形
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利润分配时行业的平均利润分配水平、公司经营盈
利情况、发展阶段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
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3、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且公司董事会认为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
模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提出现金分红的同时采取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采
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
摊薄因素制定分配方案。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
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
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
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
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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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
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五)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条件和程序
1、受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的不利影响,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股东权益。
下列情况为上述所称的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不利影响:
(1)因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而导致
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
(2)因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为
负;
(3)出现《公司法》规定不能分配利润的情形;
(4)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均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
配利润的 10%;
(5)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2、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公司董
事会制定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审议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者变更议案时,公司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鼓励股
东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者变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出具专
项说明。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
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九、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以后,计划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
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期利润分配总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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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并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
等因素的情况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
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
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对
外投资、购买资产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逐步扩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
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实现股东
利益最大化。
十、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贸易出口摩擦风险
1、中美贸易摩擦风险
公司主要为美国、欧盟、加拿大、澳洲等境外PVC地板品牌商、建材零售商
提供ODM产品,境内销售金额较小,境外销售中美国地区占比相对较高,境外
尤其是美国的贸易政策将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直接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
务收入按地区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美国地
40,027.88 46.67% 39,151.04 50.12% 16,591.47 42.66%
境 区
外 美国以
45,102.19 52.58% 38,587.88 49.40% 21,464.95 55.19%
外地区
境内 642.56 0.75% 375.45 0.48% 838.86 2.16%
合计 85,772.63 100.00% 78,114.37 100.00% 38,895.27 100.00%

近年来,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尤其美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倾向逐渐
增大。2018年6月15日,美国公布对华征税清单,从2018年7月开始,对从中国进
口的约500亿美元商品加征25%的关税。2018年9月24日,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升
级,美国对大约2,000亿美元的中国进口商品加征10%关税,公司产品属于这次加
征关税产品清单之列;2019年5月10日,美国对包括公司产品在内的约2,000亿美
元中国进口商品由原先加征10%关税提高到加征25%关税,即关税税率的绝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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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15%。公司产品被加征关税后,公司与美国客户进行协商,绝大部分客户通
过由公司下调产品销售价格的方式将部分损失转嫁给公司,双方共同承担由于关
税税率上升导致的不利影响。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
呈现增长态势,主要产品加征关税对公司经营业绩不利影响相对有限。
2019年11月1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声明,追溯自2018年9月24日起,
至2020年8月7日,对包括公司在内的多个行业的部分产品排除加征关税;2020
年8月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声明,自2020年8月7日开始对包括公司在内
的多个行业恢复加征25%关税,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除美国
以外,公司产品境外销售还包括欧盟、加拿大、澳洲等其他地区,目前我国和上
述地区贸易往来基本正常,但不排除一些国家和地区在政治、外交、就业等因素
影响下,相关贸易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与我国发生贸易摩擦,将给公司市场销售
带来一定的风险,从而经营业绩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2、337 条款调查的风险
2019年3月25日,美国Mohawk Industries公司及其下属两家子公司IVC US Inc.
和卢森堡Flooring Industries Ltd. Sarl(以下统称“申请人”)依据《美国1930年
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指控对美出
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塑胶地板及其组件(Certain Luxury Vinyl Tile and
Components Thereof)侵犯其在美国注册的第9200460号专利、第10208490号专利
和第10233655号专利,请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起337条款调查,包
括本公司在内的19家中国企业为列名被申请人,2019年5月10日,美国国际贸易
委员会(ITC)正式立案。
此次337调查本质上是由申请人与地板锁扣专利公司I4F Licensing B.V.的地
板锁扣专利纠纷所引发。申请人主要从事地面装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
要经营产品包括地毯、瓷砖、石材、实木地板、强化地板和聚乙烯地板等,拥有
337调查所涉的如下专利:1)2015年12月1日美国专利局颁发的专利号为9200460
的美国专利,名称为“Floor covering, floor element and method for manufacturing
floor elements”;2)2019年2月19日美国专利局颁发的专利号为10208490的美国
专利,名称为“Floor panel”;3)2019年3月19日,美国专利局颁发的专利号为
10233655的美国专利,名称为“Floor panel”。但I4F Licensing B.V.也拥有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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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并许可包括公司在内的诸多主流PVC地板制造商使用。因此申请人发起337
调查,状告I4F Licensing B.V.的客户专利侵权,主要诉求如下:
1)根据第337(d)条款颁布永久性的普遍排除令(permanent general exclusion
order),禁止所有侵犯申请人专利的地板产品进入美国;
2)根据第337(f)条款颁布永久性的禁止令(permanent cease and desist order),
禁止被申请人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其他附属或代理方进口、运入或
运出外国贸易区、标价发售、市场推广、广告、展示、仓储、分销、销售、运输
(除了出口)、许可、修理、招揽美国代理商或经销商或帮助或唆使其他实体进
口、为进口而销售、进口后销售、运输(除了出口)或分销被申请人的侵权产品;
3)根据第337(j)条款要求在总统审查的期间由美国海关对被诉产品及部
件征收适当的保证金;
4)根据第337(j)条款要求在总统审查的期间由委员会对被诉禁止的行为
根据禁止令(cease and desist order)征收适当的保证金。
337调查过程中,作为目前PVC地板出口规模较大的企业之一,公司和同行
业公司、客户进行沟通,积极应对。而另一方面,申请人与I4F Licensing B.V.对
调查所涉专利进行谈判,并达成了和解,双方的专利侵权争议已不复存在。因此,
2019年11月20日,Mohawk Industries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交了
终止对发行人337调查的动议;2020年1月24日,ITC的行政法官(ALJ)初裁同
意申请人对发行人的终止调查动议;2020年2月25日,ITC发布不另行审查初裁
的通知,同意初裁结果。目前公司与申请人已不再存在专利纠纷。此次337调查
中,公司未承担额外费用。发行人产品均获得了Vlinge或I4F的专利授权,不涉
及337调查所提及的专利。
虽然公司目前不存在专利纠纷,但不排除未来因专利许可方专利情况变动等
原因可能导致公司被卷入专利纠纷的风险。
(二)出口退税政策变动风险
出口退税制度作为避免进口国与出口国对商品实行双重征税的财政机制,已
被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广泛运用,我国对外贸易出口商品实行国际通行的退税制
度,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按产品的退税率退还企业。
2017年初至2018年10月末,公司PVC地板产品出口退税率为13%;根据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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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10月22日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
知》,自2018年11月1日起,公司产品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6%。自2019年4月1日
起,受我国下调增值税税率的影响,公司产品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2017年度、
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收到出口退税款总额分别为3,604.12万元、7,826.01
万元和10,507.08万元,金额较大。若未来国家出口贸易政策发生较大调整,公司
产品出口退税率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三)市场风险
1、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由于美国、欧洲等主要发达国家对PVC地板的接受程度较高,公司的产品主
要向境外销售,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
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97.84%、99.52%和99.25%。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建筑物
装修,对于欧美等发达国家而言,因其城市化实现较早,现存大量房屋需要进行
二次装修,且发达国家居民更注重生活品质和产品的环保性、安全性,由于PVC
地板特有的优点,近年来,PVC地板代替其他传统地面装饰材料的趋势越发明显。
据统计,美国PVC地板在地面装饰材料中的比重由2012年11.30%提高到2018年的
21.40%(数据来源:Scoring Flooring),在欧洲市场,占比则由2011年的15.16%
提高到2018年的28.53%(数据来源:Eurostat),从而产生对PVC地板巨大需求。
若未来PVC地板取代其他传统地面装饰材料的趋势发生逆转,或者有更加先进的
其他地面装饰材料出现,则将对PVC地板需求带来不利的影响。
除了PVC地板代替传统其他地面装饰材料带来的需求以外,PVC地板需求还
与其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密切相关。近年来,美国和欧洲地区经
济发展情况较好,以美国为例,2017年度和2018年度美国经济增长率为2.3%和
2.9%(数据来源:中国商务部),推动了PVC地板市场的发展。但不排除未来美
国和欧盟等区域经济出现大幅波动,导致该等地区PVC地板市场需求降低,进而
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从事PVC地板行业的企业众多,多数企业经营规模不大且研发设计和销售能
力较弱,市场集中度较低,存在一定程度的同质化竞争。报告期内,行业整体毛
利率水平相对较高,加上市场前景较好,一方面吸引更多的市场参与者进入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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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另外一方面行业内部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扩充产能,未来市场竞争将加剧,
产品价格存在下降风险。
此外,随着公司产品逐步深入国际市场,与国际知名PVC地板企业的正面竞
争将越来越多。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从低层次的价格竞争逐渐升级到研发设计、
品牌、营销网络、质量、服务、管理等综合能力的竞争。在逐步深入的国际化竞
争中,如果公司未能在研发、管理、营销等方面占据优势,将面临一定的市场竞
争风险。
(四)经营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业务以外销为主,主要以美元或欧元进行定价和结算。公司产品自签署
订单至收汇、结汇周期较长,主要集中在2-5个月之间,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
出口业务影响较大。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主要体现为:第一、公司境外销
售产品结算货币主要为美元或欧元,人民币的汇率波动直接影响产品的价格竞争
力,从而对经营业绩造成影响。第二、自签订境外销售订单至该订单款项结汇之
日,期间人民币汇率波动会对营业收入、净利润等造成一定影响。首先自签署境
外销售订单至确认收入期间,汇率波动导致以本币计量的营业收入变化,对主要
产品的毛利水平产生直接影响;其次自确认销售收入形成应收账款至结汇期间,
公司因汇率波动而产生汇兑损益。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PVC树脂粉、印花面料和耐磨层等,大部分为化工
产品,其价格走势与原油及煤炭价格走势具有一定的关联性。2017年度、2018
年度和2019年度,各期主营业务成本中原材料的比重分别为66.05%、64.03%和
64.87%,占比较高。未来若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则将
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五)客户集中风险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来自前五名客户的收入之和占营业
收入比重分别为 65.50%、47.98%和 40.53%,其中,第一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
30.47%、16.48%和 13.54%。公司来自主要客户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相对较
高,公司存在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虽然公司凭借产品开发设计、产品质量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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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化生产等优势,与主要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此外,报告期内公司积极
开拓新的客户,取得良好的效果,前五名客户收入占比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但
由于客户集中度较高,未来如果主要客户自身发生变化或者与公司的合作关系发
生变化,公司获取订单规模下降,则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一)2020年1-6月公司主要经营状况及财务数据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的全部内容,审慎进行投资决策。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模式、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
客户和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均未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天健会计师对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的财务报表进
行了审阅,并出具《审阅报告》(天健审〔2020〕8898 号)。公司 2020 年 1-6 月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20 年 1-6 月
项目 变动幅度
审计数 审阅数
营业收入 37,079.71 57,397.53 54.79%
净利润 5,633.07 9,379.28 66.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5,382.76 9,091.71 68.90%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 说
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
营状况”。
(二)2020年1-9月业绩预告信息
单位:万元
2020 年 1-9 月
项目 变动幅度
预计数
营业收入 83,551.78 40.00%
净利润 12,880.23 3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2,183.42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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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 2020 年 1-6 月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营业绩较去年同
期实现一定程度增长,综合考虑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手订单情况,公司预计
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同比将实现一定程度的增
长。
上述 2020 年 1-9 月业绩情况系公司初步预计数据,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
测或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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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重大事项提示....................................................... 4
第一节 释 义..................................................... 29
一、普通名词 ................................................... 29
二、专业术语 ................................................... 30
第二节 概 览..................................................... 32
一、发行人简要情况 ............................................. 32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 ................................... 33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 33
四、本次发行情况 ............................................... 35
五、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 35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6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36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36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关系的情况 ..................... 38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38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9
一、政策风险 ...................................................................................................... 39
二、出口退税政策变动风险 .............................................................................. 41
三、市场风险 ...................................................................................................... 42
四、经营风险 ...................................................................................................... 43
五、客户集中风险 .............................................................................................. 43
六、财务风险 ...................................................................................................... 44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 44
八、不能保持技术领先的风险 .......................................................................... 45
九、管理风险 ......................................................................................................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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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税收优惠不能持续的风险 .......................................................................... 46
十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风险 .................................................................. 47
十二、部分重要专利为第三方授权专利的风险 .............................................. 47
十三、业绩下滑风险 .......................................................................................... 48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9
一、公司基本情况 .............................................................................................. 49
二、公司改制重组情况 ...................................................................................... 49
三、公司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50
四、公司历次验资情况及设立时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 94
五、公司的组织结构 .......................................................................................... 95
六、公司的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 96
七、发起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98
八、公司股本情况 ............................................................................................ 104
九、公司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 106
十、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11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113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简介 ................................................................ 113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状况 ........................................................................ 115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146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154
五、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190
六、使用他人资产及许可他人使用资产情况 ................................................ 199
七、进出口经营权及境外经营情况 ................................................................ 200
八、特许经营权 ................................................................................................ 200
九、公司技术水平及研发情况 ........................................................................ 200
十、公司技术储备情况 .................................................................................... 201
十一、技术创新机制和安排 ............................................................................ 202
十二、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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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207
一、公司独立运行情况 .................................................................................... 207
二、同业竞争 .................................................................................................... 208
三、关联交易 .................................................................................................... 216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 245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 ........................ 245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 249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其他对外投资情
况................................................................................................................................ 252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 258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 261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相互间亲属关系情况 .... 262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所作承
诺及其履行情况........................................................................................................ 262
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 262
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 ................ 263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266
一、概述 ............................................................................................................ 266
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
全及运行情况............................................................................................................ 266
三、公司近三年内违法违规情况 .................................................................... 273
四、公司报告期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资金和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273
五、公司与其他公司的资金和票据往来情况 ................................................ 274
六、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 ........................................................................ 277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78
一、财务报表 .................................................................................................... 278
二、审计意见类型 ............................................................................................ 289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 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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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90
五、税项 ............................................................................................................ 322
六、分部信息 .................................................................................................... 326
七、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 327
八、非经常性损益 ............................................................................................ 327
九、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 330
十、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 ................................................................................ 331
十一、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 333
十二、现金流量情况 ........................................................................................ 333
十三、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334
十四、财务指标 ................................................................................................ 335
十五、设立时及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 ........................................................ 337
十六、历次验资情况 ........................................................................................ 338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39
一、财务状况分析 ............................................................................................ 339
二、盈利能力分析 ............................................................................................ 367
三、现金流量分析 ............................................................................................ 468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 471
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 472
六、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 472
七、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及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 473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 475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 479
一、总体发展目标 ............................................................................................ 479
二、发行当年和未来两年的发展计划 ............................................................ 479
三、拟定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及主要困难 ................................................ 482
四、公司确保实现上述计划拟采用的方式、方法或途径 ............................ 482
五、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 483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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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48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 486
三、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 500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502
一、公司现行股利分配政策 ............................................................................ 502
二、公司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 502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 503
四、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503
五、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 506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508
一、信息披露 .................................................................................................... 508
二、重要合同 .................................................................................................... 508
三、对外担保情况 ............................................................................................ 518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518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519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519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520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 522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523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524
六、验资机构声明 ............................................................................................ 525
七、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526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527
一、备查文件目录 ............................................................................................ 527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时间与查阅地点 ............................................................ 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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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一节 释 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者词组具有以下含义:
一、普通名词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前身浙江晶美建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
指 材科技有限公司,其于2018年2月整体变更为浙江海象
海象新材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晶美有限 指 浙江晶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
海宁晶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员
晶美投资 指
工持股平台,现持有公司15.00%的股份
海宁市弄潮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
弄潮儿投资 指
司股东,现持有公司4.91%的股份
海象进出口 指 浙江海象进出口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海宁海象 指 海宁海象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香港海欣 指 香港海欣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越南海欣 指 越南海欣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海宁海橡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周林控
海橡集团 指
制的企业
海橡鞋材 指 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系海橡集团控股子公司
海宁海橡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系海橡集团全资子公
海橡集团进出口 指

成都海橡鞋材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周林控
成都海橡 指
制的企业
浙江德西瑞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
德西瑞股份 指
制人王周林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浙江晶通塑胶有限公司,公司原5%以上股东戴会斌和
浙江晶通 指
章树红控制的企业
BEAULIEU CANADA ADMINNISTRATIVE CENTRE、
BEAULIEU GROUP LLC和BEAULIEU ASIA三家公
BEAULIEU 指
司,均为公司客户,该等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系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爱丽家居 指 张家港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竞争对手
美喆国际 指 美喆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竞争对手
股东大会 指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章程》 指 公司现行有效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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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上市后生效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公司章程(草案)》 指
程(草案)》
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不超过1,834万股人民币普通
本次发行 指
股(A股)的行为
A股 指 本次发行的每股面值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
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申报会计师、天健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锦天城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坤元、坤元评估 指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近三年、报告期 指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
二、专业术语
POLYVINYL CHLORIDE的缩写,是一种可重复回收再
PVC(聚氯乙烯) 指
利用的热塑性塑料
作为材料加工助剂,在生产过程中,使PVC具有一定的
增塑剂 指
柔韧性,并降低加工温度,易于加工
由聚氨酯紫外光固化涂料组成,涂敷于地板表面起到
UV 涂层 指
耐刮擦、耐磨、耐污、调节光泽等作用
聚氯乙烯树脂与增塑剂、稳定剂,在高温下经挤出机
耐磨层 指 挤出、压延、冷却成型、然后分切,用于PVC地板上起
耐磨、防滑作用的一层膜
在PVC白膜上印刷指定的颜色和花型的一种塑料彩膜,
印花面料 指
用以呈现指定的图案或花纹
为一种自由式连续发泡的材料。表面光洁、泡孔密闭、
IXPE 指
独立、均匀、不吸水、无限长度、不吸水的软质材料
由PVC树脂粉为主要原材料,通过搅拌、挤出、压延而
基材层 指
成,主要决定产品刚性、韧性、平整度的基层
由PVC树脂粉为主要原材料,由UV涂层、耐磨层、印
PVC 地板 指
花面料层、基材层等结构所结合而成的塑料地板
通过槽榫拼接结构铺设的一种地板,本招股说明书专
锁扣地板 指
指主要原材料为PVC的锁扣地板
LUXURY VINYL TILE的缩写,主要由UV层、透明耐
LVT 地板 指 磨层、印花面料层、PVC中料层以及基底平衡层构成,
是目前最为传统的PVC弹性地板
WOOD PLASTIC COMPOSITE的缩写,又称木塑地板。
WPC 地板 指
由PVC树脂粉、重钙、稳定剂以及其余加工助剂通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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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混料、高温挤出后,冷却定型的新型低密度塑料地

STONE PLASTIC COMPOSITE的缩写,又称石塑地板。
无增塑剂加入,使用大量重钙作为填料,与PVC树脂粉、
SPC 地板 指
稳定剂等加工助剂在挤出机中混料、挤出、在线贴合
后得到的一种硬质塑料地板
实木地板 指 实木通过定型、着色、UV涂覆后直接加工成型的地板
是以实木板为表层材料,通过使用特定胶水将多层不
实木复合地板 指
同树种的板材粘合而成的地板
是以树枝、树皮等实木开发的副产品为基础材料,经
强化木地板 指
过材料打碎后使用特定胶水压制而成的地板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 的缩写,原厂设备生
OEM 指 产。生产商完全根据客户的设计和质量要求进行产品
生产,产品以客户的品牌进行销售
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 的缩写,自主设计制造。
ODM 指 产品由生产商自主设计、开发,根据客户订单进行产
品生产,产品以客户的品牌进行销售
Original Brand Manufacture 的缩写,自主品牌制造。产
OBM 指 品由生产商自主设计、开发,根据客户订单进行产品
生产,产品以自主品牌进行销售
Free On Board的缩写,即“装运港船上交货”,是指卖
方必须在合同规定装运期内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交至
FOB 指
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
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Delivered Duty Paid的缩写,即“完税后交货”,是指卖
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将在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
DDP 指
交给买方,承担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办理进口清关手续,交纳进口税费,即完成交货义务

本招股说明书中若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
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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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 览


重要提示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
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要情况
(一)公司概况
企业名称: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周林
公司成立日期: 2013年12月9日
住所: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380号3幢
邮政编码: 314400
电话: 0573-80776966
传真: 0573-87279999
公司经营范围: PVC建材的技术开发;PVC地板的制造、加工;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
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
口业务。
(二)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系由晶美有限以截至2017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9,480.07万元
折合股份4,555万股整体变更的股份公司。2018年2月7日,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向公司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4810852709304的营业执照。
(三)公司业务概况
公司是目前国内领先的PVC地板生产及出口商之一,主要从事PVC地板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产品的结构,公司产品分为LVT地板、WPC地板和SPC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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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三大类,主要用于建筑物的室内地面装饰,产品功能与木地板、瓷砖等传统地
面装饰材料相似。PVC地板由高分子材料聚氯乙烯(PVC)加工制成,与木地板、
瓷砖等传统地面装饰材料相比,PVC地板具有环保、可回收利用、安装简便、耐
磨、防潮、防滑和防火阻燃等优点,深受欧美市场欢迎,广泛应用于商场、酒店、
写字楼、医院、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以及住宅。
公司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和较高的技术水平,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
司拥有专利17项,其中5项为发明专利。凭借多年的技术研发积累、可靠的产品质
量以及多年的市场推广,公司已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产品已在PVC地板客户
群中建立了良好的口碑,2017年度公司被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评为“中国
地板行业十大家装品牌(弹性地板类)”,2018年度公司被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
料协会评为“中国弹性地板行业十大品牌(片材类)”,2019年度公司被中国建
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评为“中国弹性地板行业十大品牌”,被海宁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评为“2019年海宁市市长质量奖”,市场遍布美洲、欧洲、澳洲等地区。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
公司控股股东为王周林,实际控制人为王周林和王淑芳。
王周林直接持有公司 36.12%的股份,并通过晶美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15.00%
的股份,现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王淑芳为王周林之女,通过晶美投资持有公
司 0.73%的股份,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天健会计师已对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0〕588 号《审计报告》,以下财务数据均摘自业经
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据此计算得出。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936,390,522.60 662,054,540.28 275,145,767.04
流动资产 478,764,815.67 347,060,055.61 180,406,873.83
负债合计 518,431,021.16 371,958,490.12 180,224,145.55
流动负债 463,657,575.37 361,393,661.32 176,036,281.21
所有者权益 417,959,501.44 290,096,050.16 94,921,6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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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17,959,501.44 290,096,050.16 94,921,621.49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858,773,055.16 783,768,511.21 389,123,713.19
营业利润 151,271,056.85 102,550,231.44 4,467,618.49
利润总额 155,264,004.29 102,543,863.52 4,880,622.79
净利润 138,322,611.86 89,573,378.67 730,913.03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138,322,611.86 89,573,378.67 730,913.03

少数股东损益 0.00 0.00 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
129,315,335.17 89,605,490.28 33,503,330.92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51 1.78 0.02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51 1.78 0.02
注:2017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按当年加权平均注册资本计算。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3,775,780.25 15,201,110.32 31,567,891.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8,133,827.12 -171,457,674.37 -29,307,486.5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112,348.02 172,524,349.12 2,790,639.4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9,414,705.07 16,451,444.07 4,039,471.78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03 0.96 1.02
速动比率(倍) 0.70 0.61 0.5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0.14% 53.28% 65.50%
资产负债率(合并) 55.36% 56.18% 65.50%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
0.03% 0.00% 0.00%
净资产的比例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7.60 5.27 2.08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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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周转率
5.63 7.50 6.50
(次)
存货周转率(次) 3.95 5.20 4.1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9,843.25 12,995.18 1,991.35
利息保障倍数(倍) 14.07 13.23 1.9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34 0.30 0.93
(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53 0.33 0.12

四、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及比例: 不超过1,834万股(无老股转让),占发行后总
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5.01%
每股发行价: 38.67元
发行方式: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
发行对象: 在深交所开设股票交易账户的符合条件的投资
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
止购买者除外)或者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投
资者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方式
五、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年产 2,000 万平方米 PVC 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其中:“年产 2,000 万
平方米 PVC 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额 47,456.82 万元,“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总投资额 5,988.72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总投资额 8,000.00 万元,
以上项目全部以募集资金投入。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
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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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及比例: 不超过1,834万股(无老股转让),占发行后总
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5.01%
每股发行价: 38.67元
发行市盈率: 21.9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
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7.60元(按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14.08元(按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权益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
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2.75倍(按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
发行对象: 在深交所开设股票交易账户的符合条件的投资
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
止购买者除外)或者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投
资者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方式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70,920.78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61,445.54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9,475.24万元,其中:
承销、保荐费用6,867.00万元
审计、验资费用1,3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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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费用558.87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手续费
699.37万元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周林
住所: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380号3幢
电话: 0573-80776966
传真: 0573-87279999
联系人: 金俊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剑
住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电话: 021-33389888
传真: 021-54047982
保荐代表人: 尹永君、奚一宇
项目协办人: 刘建清
项目组其他成员: 岳腾飞、李潇白、罗晟君
(三)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顾功耘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签字执业律师: 章晓洪、劳正中、金晶
(四)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王国海
住所: 杭州市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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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571-88216888
传真: 0571-88216999
签字注册会计师: 廖屹峰、滕培彬
(五)资产评估机构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俞华开
住所: 杭州市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9楼
电话: 0571-88216941
传真: 0571-87178826
签字注册评估师: 应丽云、陈晓南、周耀庭
(六)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
交易所广场22-28楼
电话: 0755-21899999
传真: 0755-21899000
(七)收款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树街支行
户名: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0200291409200028601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关系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
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0年9月18日
网上申购日期: 2020年9月21日
网上缴款日期: 2020年9月23日
股票上市日期: 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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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它资料外,
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
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政策风险
(一)中美贸易摩擦风险
公司主要为美国、欧盟、加拿大、澳洲等境外PVC地板品牌商、建材零售商
提供ODM产品,境内销售金额较小,境外销售中美国地区占比相对较高,境外
尤其是美国的贸易政策将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直接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
务收入按地区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美国地
40,027.88 46.67% 39,151.04 50.12% 16,591.47 42.66%
境 区
外 美国以
45,102.19 52.58% 38,587.88 49.40% 21,464.95 55.19%
外地区
境内 642.56 0.75% 375.45 0.48% 838.86 2.16%
合计 85,772.63 100.00% 78,114.37 100.00% 38,895.27 100.00%

近年来,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尤其美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倾向逐渐
增大。2018年6月15日,美国公布对华征税清单,从2018年7月开始,对从中国进
口的约500亿美元商品加征25%的关税。2018年9月24日,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升
级,美国对大约2,000亿美元的中国进口商品加征10%关税,公司产品属于这次加
征关税产品清单之列;2019年5月10日,美国对包括公司产品在内的约2,000亿美
元中国进口商品由原先加征10%关税提高到加征25%关税,即关税税率的绝对值
增加15%。公司产品被加征关税后,公司与美国客户进行协商,绝大部分客户通
过由公司下调产品销售价格的方式将部分损失转嫁给公司,双方共同承担由于关
税税率上升导致的不利影响。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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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现增长态势,主要产品加征关税对公司经营业绩不利影响相对有限。
2019年11月1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声明,追溯自2018年9月24日起,
至2020年8月7日,对包括公司在内的多个行业的部分产品排除加征关税,2020
年8月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声明,自2020年8月7日开始对包括公司在内
的多个行业恢复加征25%关税,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除美国
以外,公司产品境外销售还包括欧盟、加拿大、澳洲等其他地区,目前我国和上
述地区贸易往来基本正常,但不排除一些国家和地区在政治、外交、就业等因素
影响下,相关贸易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与我国发生贸易摩擦,将给公司市场销售
带来一定的风险,从而经营业绩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二)337条款调查的风险
2019年3月25日,美国Mohawk Industries公司及其下属两家子公司IVC US Inc.
和卢森堡Flooring Industries Ltd. Sarl(以下统称“申请人”)依据《美国1930年
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指控对美出
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塑胶地板及其组件(Certain Luxury Vinyl Tile and
Components Thereof)侵犯其在美国注册的第9200460号专利、第10208490号专利
和第10233655号专利,请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起337条款调查,包
括本公司在内的19家中国企业为列名被申请人,2019年5月10日,美国国际贸易
委员会(ITC)正式立案。
此次337调查本质上是由申请人与地板锁扣专利公司I4F Licensing B.V.的地
板锁扣专利纠纷所引发。申请人主要从事地面装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
要经营产品包括地毯、瓷砖、石材、实木地板、强化地板和聚乙烯地板等,拥有
337调查所涉的如下专利:1)2015年12月1日美国专利局颁发的专利号为9200460
的美国专利,名称为“Floor covering, floor element and method for manufacturing
floor elements”;2)2019年2月19日美国专利局颁发的专利号为10208490的美国
专利,名称为“Floor panel”;3)2019年3月19日,美国专利局颁发的专利号为
10233655的美国专利,名称为“Floor panel”。但I4F Licensing B.V.也拥有相近
专利,并许可包括公司在内的诸多主流PVC地板制造商使用。因此申请人发起337
调查,状告I4F Licensing B.V.的客户专利侵权,主要诉求如下:
1)根据第337(d)条款颁布永久性的普遍排除令(permanent general exclu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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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der),禁止所有侵犯申请人专利的地板产品进入美国;
2)根据第337(f)条款颁布永久性的禁止令(permanent cease and desist order),
禁止被申请人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其他附属或代理方进口、运入或
运出外国贸易区、标价发售、市场推广、广告、展示、仓储、分销、销售、运输
(除了出口)、许可、修理、招揽美国代理商或经销商或帮助或唆使其他实体进
口、为进口而销售、进口后销售、运输(除了出口)或分销被申请人的侵权产品;
3)根据第337(j)条款要求在总统审查的期间由美国海关对被诉产品及部
件征收适当的保证金;
4)根据第337(j)条款要求在总统审查的期间由委员会对被诉禁止的行为
根据禁止令(cease and desist order)征收适当的保证金。
337调查过程中,作为目前PVC地板出口规模较大的企业之一,公司和同行
业公司、客户进行沟通,积极应对。而另一方面,申请人与I4F Licensing B.V.对
调查所涉专利进行谈判,并达成了和解,双方的专利侵权争议已不复存在。因此,
2019年11月20日,Mohawk Industries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交了
终止对发行人337调查的动议;2020年1月24日,ITC的行政法官(ALJ)初裁同
意申请人对发行人的终止调查动议;2020年2月25日,ITC发布不另行审查初裁
的通知,同意初裁结果。目前公司与申请人已不再存在专利纠纷。此次337调查
中,公司未承担额外费用。发行人产品均获得了Vlinge或I4F的专利授权,不涉
及337调查所提及的专利。
虽然公司目前不存在专利纠纷,但不排除未来因专利许可方专利情况变动等
原因可能导致公司被卷入专利纠纷的风险。
二、出口退税政策变动风险
出口退税制度作为避免进口国与出口国对商品实行双重征税的财政机制,已
被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广泛运用,我国对外贸易出口商品实行国际通行的退税制
度,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按产品的退税率退还企业。
2017年初至2018年10月末,公司PVC地板产品出口退税率为13%;根据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10月22日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
知》,自2018年11月1日起,公司产品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6%。自2019年4月1日
起,受我国下调增值税税率的影响,公司产品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201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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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收到出口退税款总额分别为3,604.12万元、7,826.01
万元和10,507.08万元,金额较大。若未来国家出口贸易政策发生较大调整,公司
产品出口退税率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三、市场风险
(一)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由于美国、欧洲等主要发达国家对PVC地板的接受程度较高,公司的产品主
要向境外销售,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境外收入占公司销售收入
比例为97.84%、99.52%和99.25%。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建筑物装修,对于欧美
等发达国家而言,因其城市化实现较早,现存大量房屋需要进行二次装修,且发
达国家居民更注重生活品质和产品的环保性、安全性,由于PVC地板特有的优点,
近年来,PVC地板代替其他传统地面装饰材料的趋势越发明显。据统计,美国PVC
地板在地面装饰材料中的比重由2012年11.30%提高到2018年的21.40%(数据来
源:Scoring Flooring),在欧洲市场,占比则由2011年的15.16%提高到2018年的
28.53%(数据来源:Eurostat),从而产生对PVC地板巨大需求。若未来PVC地
板取代其他传统地面装饰材料的趋势发生逆转,或者有更加先进的其他地面装饰
材料出现,则将对PVC地板需求带来不利的影响。
除了PVC地板代替传统其他地面装饰材料带来的需求以外,PVC地板需求还
与其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密切相关。近年来,美国和欧洲地区经
济发展情况较好,以美国为例,2017年和2018年美国经济增长率为2.3%和2.9%
(数据来源:中国商务部),推动了PVC地板市场的发展。但不排除未来美国和
欧盟等区域经济出现大幅波动,导致该等地区PVC地板市场需求降低,进而对公
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从事PVC地板行业的企业众多,多数企业经营规模不大且研发设计能力和销
售能力较弱,市场集中度较低,存在一定程度的同质化竞争。报告期内,行业整
体毛利率水平相对较高,加上市场前景较好,一方面吸引更多的市场参与者进入
本行业,另外一方面包括公司在内的行业内部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扩充产能,未
来市场竞争将加剧,产品价格存在下降风险。
此外,随着公司产品逐步深入国际市场,与国际知名PVC地板企业的正面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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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将越来越多。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从低层次的价格竞争逐渐升级到研发设计、
品牌、营销网络、质量、服务、管理等综合能力的竞争。在逐步深入的国际化竞
争中,如果公司未能在研发、管理、营销等方面占据优势,将面临一定的市场竞
争风险。
四、经营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业务以外销为主,主要以美元或欧元进行定价和结算。公司产品自签署
订单至收汇、结汇周期较长,主要集中在2-5个月之间,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
出口业务影响较大。汇率波动对本公司业绩的影响主要体现为:第一、公司境外
销售产品结算货币主要为美元或欧元,人民币的汇率波动直接影响产品的价格竞
争力,从而对经营业绩造成影响。第二、自签订境外销售订单至该订单款项结汇
之日,期间人民币汇率波动会对营业收入、净利润等造成一定影响。首先自签署
境外销售订单至确认收入期间,汇率波动导致以本币计量的营业收入变化,对主
要产品的毛利水平产生直接影响;其次自确认销售收入形成应收账款至结汇期
间,公司因汇率波动而产生汇兑损益。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PVC树脂粉、印花面料和耐磨层等,大部分为化工
产品,其价格走势与原油及煤炭价格走势具有一定的关联性。2017年度、2018
年度和2019年度,各期主营业务成本中原材料的比重分别为66.05%、64.03%和
64.87%,占比较高。未来若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则将
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五、客户集中风险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来自前五名客户的收入之和占营业收
入比重分别为65.50%、47.98%和40.53%,其中,第一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
30.47%、16.48%和13.54%。公司来自主要客户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相对较
高,公司存在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虽然公司凭借产品开发设计、产品质量以及
规模化生产等优势,与主要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此外,报告期内公司积极
开拓新的客户,取得良好的效果,前五名客户收入占比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但
由于客户集中度较高,未来如果主要客户自身发生变化或者与公司的合作关系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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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变化,公司获取订单规模下降,则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回款风险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7,449.89万元、
13,462.63万元和17,032.20万元,占报告期内对应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15%、
17.18%和19.83%。
虽然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均在98%以
上,主要客户为国外知名的地板品牌商、贸易商或建材零售商,信誉良好,且公
司已经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签订了应收账款的保险合同,以进一步降低应收
账款的回收风险,但由于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且相对集中,若该等客户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欠款不能及时收回,公司财务状况将受到一定影响。
(二)偿债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快速增长,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达
到51,843.1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金额为46,365.76万元,占负债总额的89.43%。报
告期内,公司有关偿债能力的指标如下: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流动比率(倍) 1.03 0.96 1.02
速动比率(倍) 0.70 0.61 0.5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0.14% 53.28% 65.5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较低,母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存在一
定的偿债压力。虽然公司融资渠道和融资能力持续增强,但不排除在极端市场环
境下出现难以偿付流动负债的风险。
(三)毛利率下降风险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9.71%、28.87%
和33.05%,毛利率的绝对值处于较高的水平。随着竞争者的不断加入,市场竞争
将越来越激烈,未来公司产品的价格可能根据市场情况有所下降,加上未来员工
薪酬可能持续上涨,公司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一)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的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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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技术水平、目前产品价格、原材料供应情况等因素做出。虽然公司在决策
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各方面的情况,为投资项目作了多方面的准备,认为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有利于增强公司未来的持续盈利能力;但项目在未来实施过程中可能受
到海外市场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变化、工艺成熟度等因素的影响。若项目不能按
预期投产或者投产后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公司新增的产能无法得到消化,
公司将会面临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较高,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口径计算,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
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70.40%、46.77%和36.60%,2019年度每股收益为2.35元。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和股本数量将大幅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成并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短期内可能会对净资产收益率、每股
收益等财务指标产生压力,导致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八、不能保持技术领先的风险
公司是目前国内领先的PVC地板生产及出口商之一,主要从事PVC地板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自设立以来,公司始终把技术研发放在首要位置,截至2019
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专利17项,其中5项为发明专利,技术水平处于行业较为
领先地位。近年来,PVC地板行业迅速发展,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等方面的
创新速度不断加快。如果本公司不能及时适应市场需要,紧跟市场需求步伐,保
持技术领先优势,可能导致公司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丧失竞争优势。
九、管理风险
(一)对高管团队和技术人员依赖的风险
高管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凝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资源。目前,公司的
高管团队主要包括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周林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王淑芳女士和副
总经理兼生产总监蒋金祥先生等人,核心技术人员包括王周林先生、王晓明先生
和蒋飞飞先生等人,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及现有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对上述人员具
有一定依赖性。报告期内上述公司的高管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保持稳定,但若上
述人员离开公司岗位,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可能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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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规模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增长速度较快。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
资金到位和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总体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在资产管理、
资源整合、技术开发、市场开拓等方面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如果公司的组织管理
体系和人力资源不能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后对管理制度和管理团队的要
求,将影响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从而影响股东的投资回报。
十、税收优惠不能持续的风险
(一)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不能持续风险
经政府部门批准,2016年11月21日,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
3年;2019年12月4日,公司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税率条款,2017年度至2019
年度公司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若公司未来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
复审认定,或者未来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公司
则无法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若发行人按照2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发行人的净利润将分别下降约276.65万元、
864.70万元和1,129.43万元,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安置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不能持续风险
1、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52 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
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
税的办法,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
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 4 倍确定。
2018 年 2 月至 12 月,公司月均安置残疾人员工人数为 196 人,2019 年度,
公司月均安置残疾人员工人数为 232 人,符合相关规定,享受限额即征即退增值
税的优惠,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因安置残疾人就业而享受增值税返还金
额分别为 875.14 万元和 1,956.57 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 9.77%
和 14.14%。
2、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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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 号)相关规定,公司支付给残疾人员工的实际工
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 100%加计扣除。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因安置残疾人就业而享受所得税优惠金额为 196.88
万元和 241.11 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 2.20%和 1.74%。
若未来国家对安置残疾人员就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调整,将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风险
2020 年春节期间,国内大部分地区爆发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风险,疫情
导致春节假期延期复工,公司生产经营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产品的生产和交付
受到延期复工影响,相比正常进度有所延后;但由于公司及主要供应商的生产基
地均不在主要疫区湖北,疫情对公司的采购、生产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主要境外客户主要位于美国、加拿大及德国。2020 年 3 月中旬,疫情在
欧洲、北美洲地区全面爆发,该等地区部分国家已采取封城、边境隔离等强制措
施应对疫情爆发趋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疫情尚未对公司主要境外客户
的日常经营产生严重不利影响,但如果未来疫情持续扩散升级,不排除前述国家
采取进一步如关闭港口等强制措施,若该等措施持续时间较长,将可能会对公司
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十二、部分重要专利为第三方授权专利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所生产的 PVC 锁扣地板使用了 Vlinge Innovation AB 或 I4F
Licensing B.V.授权的锁扣专利技术。Vlinge Innovation AB 和 I4F Licensing B.V.
均为专业从事地板锁扣及相关技术开发的专利公司,通过在全球范围内申请锁扣
专利并授权地板生产厂商使用,收取专利许可使用费。由于专利许可使用费通常
与产品销量挂钩且成正比关系,一方面,地板生产厂商需要前述专利公司授权专
利,另一方面,专利公司也期望其授权的地板生产厂商能销售更多锁扣地板从而
收取更多专利许可使用费,而 PVC 地板的主要消费市场美、欧等地区因人工成
本较高、生产规模相对有限,中国 PVC 地板生产厂商凭借生产技术、人力等各
方面优势,成为世界范围内 PVC 地板的主要供应方,也自然是前述专利公司的
主要客户,因此专利公司与国内 PVC 地板生产厂商存在相互依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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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与前述各专利公司之间合作稳定,且公司与各专利公司签署
的专利许可协议有效期均较长,预计未来仍将继续保持长期、稳定合作。此外,
由于存在不止一家专利公司,专利公司间的相互竞争、制衡使地板生产厂商具有
一定程度的选择权。但若前述专利公司均终止对公司授权锁扣专利,将对公司锁
扣地板的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十三、业绩下滑风险
如前所述,公司经营面临本节描述的各项风险因素,若各项因素中的某一项
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多项因素同时发生以及出现其他风险,公司将有可能
出现营业利润下滑超过50%的风险。
十四、股份支付对 2017 年度净利润影响较大的风险
2017 年度,一方面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要,另一方面也基于公司长远发
展考虑,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周林、员工持股平台晶美投资及董事会秘书金俊向公
司增资。该等增资事项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
于增资入股当年全额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2017 年度股份支付事项对 2017 年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考虑股份支付情
况下,2017 年度公司的净利润为 2,860.94 万元,假设股份支付权益工具价格对应
每股收益的市盈率每变动 0.1 倍,则当期净利润变动额为 56.66 万元。公司 2017
年度盈亏平衡点对应的股份支付价格为 4.81 元/每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市盈率为
7.64 倍。公司因股份支付确认的管理费用为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经营性利润不
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了入股时间阶段、业绩基础、可比上市公司同期股份支
付情况等内外部因素,以股份支付发生当年市盈率为依据确定股份支付权益工具
的公允价格为 4.73 元/每元注册资本,对应当年业绩的市盈率为 7.5 倍,公司 2017
年度因股份支付确认管理费用 2,787.85 万元。考虑该股份支付事项,2017 年度公
司净利润为 73.09 万元。
上述事项特提醒投资者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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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WALRUS NEW MATERIAL CO.,LTD.
注册资本: 5,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周林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9 日
住 所: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 380 号 3 幢
邮政编码: 314400
公司电话: 0573-80776966
公司传真: 0573-87279999
互联网网址:www.haixiang.com.cn
电子邮箱:walrus@walrusfloors.com
二、公司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公司系由晶美有限以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9,480.07
万元折合股份 4,555 万股整体变更的股份公司。
2018 年 2 月 7 日,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3304810852709304 的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
公司的发起人为王周林、鲁国强、陈建良、沈财兴、潘建明、冯月华、朱冰
琦、夏长坤、吴建祥、戴建明、褚锦青、金俊、李爱民、沈冯生、周海明、张久
宴、肖枚生、傅昊、盛国兴、蒋凤斌、吴林江、顾沈林、李仙红、朱洪祥、朱浩
飞、张建明、袁见平、吴筱岚、吴马江、王云松、孙金林、全军、朱文华、褚云
祥、陈金惠等 35 名自然人和晶美投资。
(三)公司整体变更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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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发起人为王周林、鲁国强、陈建良及晶美投资。
整体变更前,王周林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晶美有限 43.61%的股权、晶美投资
41.07%的股权和海橡集团 33.78%的股权;鲁国强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晶美有限
7.67%的股权和海橡集团 13.70%的股权;陈建良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晶美有限
7.52%的股权和海橡集团 13.43%的股权;晶美投资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晶美有限
18.11%的股权,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整体变更前后,主要发起人拥
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整体变更前后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整体变更后,公司承继了晶美有限的整体资产及业务。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 PVC 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整体变更前后,公
司主要资产和业务未发生变化。
(五)公司改制前后的业务流程及其联系
整体变更前后,公司的业务流程未发生变化,具体业务流程详见本招股说明
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之“(二)主要产
品的工艺流程”。
(六)公司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

公司整体变更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王周林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鲁国
强任董事,陈建良及晶美投资与公司在生产经营方面无关联关系。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系由晶美有限整体变更而来,公司承继了晶美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
并依法办理了相关资产产权变更手续。
三、公司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公司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Ⅰ)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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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浙江晶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
2013年12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
海橡集团85.00%,戴会斌7.50%,章树红7.50%
2016年7月,戴会斌、章树红
向王周林转让15.00%股权

2016年7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
海橡集团85.00%,王周林15.00%
2017年9月,海橡集团向王周林等34名
自然人转让85.00%股权,同时王周林、
晶美投资向公司增资1,500万元
2017年9月,注册资本4,500万元
王周林44.14%,晶美投资18.33%,鲁国强7.77%,陈
建良7.61%,其他22.15%
2017年10月,金俊向公司增资55万元

2017年10月,注册资本4,555万元
王周林43.61%,晶美投资18.11%,鲁国强7.67%,陈
建良7.52%,其他23.09% 2018年1月,朱冰琦承继了其母亲
倪美仙去世后遗留的1.64%股权

2018年1月,注册资本4,555万元
王周林43.61%,晶美投资18.11%,鲁国强7.67%,陈
建良7.52%,其他23.09%

2018年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2018年2月,注册资本4,555万元
王周林43.61%,晶美投资18.11%,鲁国强7.67%,陈
建良7.52%,其他23.09%
2018年8月,左建明等14人和弄潮儿投资
向公司增资945万元

2018年8月,注册资本5,500万元
王周林36.12%,晶美投资15.00%,鲁国强6.35%,陈
建良6.23%,其他36.30%

1、2013 年 12 月晶美有限成立
2013 年 12 月 5 日,晶美有限在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2013
年 12 月 6 日,自然人戴会斌、章树红和海橡集团三名股东召开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公司章程、确定了投资金额和投资比例。
同日,浙江正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浙正健会验字(2013)第 824
号《验资报告》,对晶美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确认全体股东均以
货币出资并足额缴纳到位。本次出资的价格为 1 元/每元注册资本,定价合理,
海橡集团的出资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戴会斌和章树红的出资来源为其合法的工资
收入和投资收益。
2013 年 12 月 9 日,海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晶美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
330481000165015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成立时,晶美有限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其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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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海橡集团 2,550.00 85.00
2 戴会斌 225.00 7.50
3 章树红 225.00 7.50
合计 3,000.00 100.00

2、2016 年 7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6 月 28 日,经晶美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戴会斌和章树红各自将其
持有的晶美有限 7.50%的股权(225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王周林。
2016 年 7 月 12 日,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晶美有限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 913304810852709304 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晶美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海橡集团 2,550.00 85.00
2 王周林 450.00 15.00
合计 3,000.00 100.00

(1)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
本次股权转让系因股东间经营理念不同,小股东戴会斌、章树红转出股权、
退出公司经营。
(2)股权转让的价格、定价依据及其合理性、价款支付情况及资金来源
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 1 元/每元注册资本,系转让各方按原出资额确定。
王周林已付清 450 万元股权转让款,其中 79.37 万元于 2017 年 1 月以转账方式
支付,370.63 万元以承接戴会斌和章树红应付海象新材欠款的形式支付;王周林
已于 2017 年 6 月将该欠款归还公司。上述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本次股权转
让的款项没有来源于公司提供的直接借款或担保。
(3)本次股权转让是否涉及股份代持或者代持还原、是否涉及其他利益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股份代持或者代持还原,不涉及其他利益安排。
3、2017 年 9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及第一次增资
2017 年 9 月 28 日,经晶美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海橡集团将其持有的晶美
有限 85.00%的股权(2,55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海橡集团全体股东王周林等 34
名自然人。当日,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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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经晶美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由 3,000 万元增加至 4,500
万元,其中原股东王周林以货币增资 675 万元,新股东晶美投资以货币增资 825
万元。
2017 年 9 月 30 日,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晶美有限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 913304810852709304 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后,晶美有限注册资本为 4,500 万元,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周林 1,986.3900 44.14
2 晶美投资 825.0000 18.33
3 鲁国强 349.4533 7.77
4 陈建良 342.4892 7.61
5 沈财兴 218.5553 4.86
6 潘建明 96.3575 2.14
7 冯月华 92.9726 2.07
8 夏长坤 74.9223 1.66
9 戴建明 74.9223 1.66
10 倪美仙 74.9223 1.66
11 吴建祥 74.9223 1.66
12 褚锦青 74.9223 1.66
13 李爱民 40.0183 0.89
14 沈冯生 32.6065 0.72
15 周海明 26.0124 0.58
16 肖枚生 20.4000 0.45
17 张久宴 20.4000 0.45
18 傅 昊 12.1835 0.27
19 盛国兴 11.4012 0.25
20 蒋凤斌 7.6500 0.17
21 顾沈林 5.1000 0.11
22 吴林江 5.1000 0.11
23 李仙红 2.6987 0.06
24 全 军 2.5500 0.06
25 吴筱岚 2.5500 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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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6 褚云祥 2.5500 0.06
27 袁见平 2.5500 0.06
28 孙金林 2.5500 0.06
29 朱文华 2.5500 0.06
30 朱浩飞 2.5500 0.06
31 吴马江 2.5500 0.06
32 朱洪祥 2.5500 0.06
33 王云松 2.5500 0.06
34 陈金惠 2.5500 0.06
35 张建明 2.5500 0.06
合计 4,500.0000 100.00

(1)海橡集团将公司股权转让给 34 名自然人的原因
本次股权转让系将最终受益人持股方式由间接持股调整为直接持股,本次股
权转让保持最终受益人持有的公司权益不变,转让原因合理。
(2)本次股权转让前后相关人员持有公司权益不变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海橡集团股东在海橡集团和晶美有限的权益情况如下:
本次股权转让前间接持有晶美有限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受
序号 股东姓名 持有海橡集团出 持有海橡集团股 对应持有的晶美有 让晶美有限出资
资额(万元) 权比例(%) 限出资额(万元) 额(万元)
1 王周林 1,400.8357 33.78 861.3900 861.3900
2 鲁国强 568.3107 13.7041 349.4546 349.4533
3 陈建良 557.0156 13.4317 342.5084 342.4892
4 沈财兴 355.4329 8.5708 218.5554 218.5553
5 潘建明 156.7047 3.7787 96.3569 96.3575
6 冯月华 151.2000 3.646 92.9730 92.9726
7 倪美仙 121.8450 2.9381 74.9216 74.9223
8 夏长坤 121.8450 2.9381 74.9216 74.9223
9 吴建祥 121.8450 2.9381 74.9216 74.9223
10 褚锦青 121.8450 2.9381 74.9216 74.9223
11 戴建明 121.8450 2.9381 74.9216 74.9223
12 李爱民 65.0811 1.5693 40.0172 40.0183
13 沈冯生 53.0274 1.2787 32.6069 32.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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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权转让前间接持有晶美有限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受
序号 股东姓名 持有海橡集团出 持有海橡集团股 对应持有的晶美有 让晶美有限出资
资额(万元) 权比例(%) 限出资额(万元) 额(万元)
14 周海明 42.3035 1.0201 26.0126 26.0124
15 肖枚生 33.1762 0.80 20.4000 20.4000
16 张久宴 33.1762 0.80 20.4000 20.4000
17 傅 昊 19.8138 0.4778 12.1839 12.1835
18 盛国兴 18.5416 0.4471 11.4011 11.4012
19 蒋凤斌 12.4411 0.30 7.6500 7.6500
20 顾沈林 8.2941 0.20 5.1000 5.1000
21 吴林江 8.2941 0.20 5.1000 5.1000
22 李仙红 4.3889 0.1058 2.6979 2.6987
23 全 军 4.1470 0.10 2.5500 2.5500
24 吴筱岚 4.1470 0.10 2.5500 2.5500
25 褚云祥 4.1470 0.10 2.5500 2.5500
26 袁见平 4.1470 0.10 2.5500 2.5500
27 孙金林 4.1470 0.10 2.5500 2.5500
28 朱文华 4.1470 0.10 2.5500 2.5500
29 朱浩飞 4.1470 0.10 2.5500 2.5500
30 吴马江 4.1470 0.10 2.5500 2.5500
31 朱洪祥 4.1470 0.10 2.5500 2.5500
32 王云松 4.1470 0.10 2.5500 2.5500
33 陈金惠 4.1470 0.10 2.5500 2.5500
34 张建明 4.1470 0.10 2.5500 2.5500
合计 4,147.02 100.00 2,550.0000 2,550.0000

海橡集团股东实际受让的晶美有限股权,与其转让前通过海橡集团间接持有
的晶美有限股权一致,相关人员持有的晶美有限权益未发生变化。
(3)王周林及晶美投资增资的原因
本次增资主要原因系公司为发展筹集资金,同时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吸收员工
持股平台为公司股东。
(4)股权转让及增资的价格、定价依据及其合理性、价款支付情况及资金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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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价格均为 1.63 元/注册资本,系各方根据公司 2017 年 3
月末净资产(1.63 元/每元注册资本)确定。本次增资经浙江正健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审验,并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出具了浙正健会验字(2017)第 032 号
《验资报告》。本次股权转让和增资价款均已付清,34 名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
款的资金来源是其合法的工资收入和投资收益,王周林增资的资金来源是其合法
的工资收入、投资收益及借款,晶美投资增资的资金来源是其合伙人认缴的出资
额。本次股权转让和增资的款项均没有来源于公司提供的借款或担保。
(5)本次增资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
本次增资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
(6)晶美投资 28 名合伙人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晶美投资共有 28 名合伙人,其在公司的任职情
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现任职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海象进出口执
1 王周林 712.533 52.82 行董事、总经理,Kimay Floors Inc 总
经理,海宁海象执行董事
2 蒋金祥 65.400 4.85 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副总经理,Kimay Floors Inc 董
3 王淑芳 65.400 4.85 事,海宁海象总经理,越南海欣董事
长,香港海欣执行董事、总经理
4 王雅琴 65.400 4.85 公司财务总监
5 孟蒋明 49.050 3.64 公司设备部总监
6 王晓明 40.875 3.03 公司技术部经理
为照顾家庭,已于 2019 年 7 月离职
7 孙倩 32.700 2.42
离职前任外贸部经理
8 许一斌 32.700 2.42 公司外贸部经理
9 陆建兴 32.700 2.42 公司采购部经理
10 张李强 32.700 2.42 公司企管部总监,公司监事会主席
11 吴惠琴 24.525 1.82 公司计控部副经理
12 王正坤 16.350 1.21 公司车间主任
13 王学泽 16.350 1.21 公司车间主任
14 范路 16.350 1.21 公司车间主任
15 王琦宏 16.350 1.21 公司企管部副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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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现任职情况
16 沈冯生 13.080 0.97 公司车间班长
17 李忠敏 11.445 0.85 公司技术部副经理
18 欧阳朝辉 11.445 0.85 公司车间专员
19 李江云 11.445 0.85 公司品控部副经理
20 丁百金 11.445 0.85 公司车间班长
21 蒋飞飞 11.445 0.85 公司研发中心副经理
22 彭中文 11.445 0.85 公司车间班长
23 段张坤 11.445 0.85 公司车间班长
24 沈强祥 9.810 0.73 公司车间班长
25 刘继保 9.810 0.73 公司车间班长
26 杜尚深 9.810 0.73 公司车间班长
27 张义 4.905 0.36 公司车间班长
28 宋江 1.962 0.15 公司车间专员
合计 1,348.875 100.00 -

公司向证监会申报首次公开发行材料至今,上述 28 名合伙人中,除孙倩为
照顾家庭需要于 2019 年 7 月离职外,其余合伙人均仍在公司任职。
4、2017 年 10 月第二次增资
2017 年 10 月 17 日,经晶美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由 4,500
万元增加至 4,555 万元,由新股东金俊以货币增资 55 万元。
本次增资经浙江正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
出具了浙正健会验字(2017)第 032 号《验资报告》。2017 年 10 月 27 日,海
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晶美有限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4810852709304 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晶美有限注册资本为 4,555 万元,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周林 1,986.3900 43.61
2 晶美投资 825.0000 18.11
3 鲁国强 349.4533 7.67
4 陈建良 342.4892 7.52
5 沈财兴 218.5553 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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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6 潘建明 96.3575 2.12
7 冯月华 92.9726 2.04
8 夏长坤 74.9223 1.64
9 戴建明 74.9223 1.64
10 倪美仙 74.9223 1.64
11 吴建祥 74.9223 1.64
12 褚锦青 74.9223 1.64
13 金 俊 55.0000 1.21
14 李爱民 40.0183 0.88
15 沈冯生 32.6065 0.72
16 周海明 26.0124 0.57
17 肖枚生 20.4000 0.45
18 张久宴 20.4000 0.45
19 傅 昊 12.1835 0.27
20 盛国兴 11.4012 0.25
21 蒋凤斌 7.6500 0.17
22 顾沈林 5.1000 0.11
23 吴林江 5.1000 0.11
24 李仙红 2.6987 0.06
25 全 军 2.5500 0.06
26 吴筱岚 2.5500 0.06
27 褚云祥 2.5500 0.06
28 袁见平 2.5500 0.06
29 孙金林 2.5500 0.06
30 朱文华 2.5500 0.06
31 朱浩飞 2.5500 0.06
32 吴马江 2.5500 0.06
33 朱洪祥 2.5500 0.06
34 王云松 2.5500 0.06
35 陈金惠 2.5500 0.06
36 张建明 2.5500 0.06
合计 4,555.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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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资原因
本次增资系为引进高管,金俊入职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增资
原因合理。
(2)增资的价格、定价依据及其合理性、价款支付情况及资金来源
本次增资价格为 1.63 元/每元注册资本,系双方根据公司 2017 年 3 月末净资
产情况确定。本次增资价款已实缴到位,金俊增资的资金来源是其合法的工资收
入和投资收益,没有来源于公司提供的借款或担保。
(3)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
本次增资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
5、2018 年 1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12 月 13 日,公司股东倪美仙因病去世。倪美仙持有的公司 1.645%
的股权(74.92 万元出资额)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其中一半分割给其配
偶朱华明,一半作为倪美仙的遗产。根据倪美仙继承人之意愿,倪美仙的遗产由
其女儿朱冰琦继承;同时,朱华明将其应分割所得的股权转让给其女儿朱冰琦。
因此,倪美仙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由其女儿朱冰琦承继。上述事项亦经 2018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晶美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变动系股东死亡后,直系
亲属之间发生的继承和转让,受让方未支付对价,股权变动原因合理。
2018 年 1 月 15 日,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晶美有限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 913304810852709304 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晶美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周林 1,986.3900 43.61
2 晶美投资 825.0000 18.11
3 鲁国强 349.4533 7.67
4 陈建良 342.4892 7.52
5 沈财兴 218.5553 4.80
6 潘建明 96.3575 2.12
7 冯月华 92.9726 2.04
8 夏长坤 74.9223 1.64
9 戴建明 74.9223 1.64
10 朱冰琦 74.9223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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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1 吴建祥 74.9223 1.64
12 褚锦青 74.9223 1.64
13 金 俊 55.0000 1.21
14 李爱民 40.0183 0.88
15 沈冯生 32.6065 0.72
16 周海明 26.0124 0.57
17 肖枚生 20.4000 0.45
18 张久宴 20.4000 0.45
19 傅 昊 12.1835 0.27
20 盛国兴 11.4012 0.25
21 蒋凤斌 7.6500 0.17
22 顾沈林 5.1000 0.11
23 吴林江 5.1000 0.11
24 李仙红 2.6987 0.06
25 全 军 2.5500 0.06
26 吴筱岚 2.5500 0.06
27 褚云祥 2.5500 0.06
28 袁见平 2.5500 0.06
29 孙金林 2.5500 0.06
30 朱文华 2.5500 0.06
31 朱浩飞 2.5500 0.06
32 吴马江 2.5500 0.06
33 朱洪祥 2.5500 0.06
34 王云松 2.5500 0.06
35 陈金惠 2.5500 0.06
36 张建明 2.5500 0.06
合计 4,555.0000 100.00

6、2018 年 2 月晶美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及变更公司名称
(1)变更过程
2017 年 10 月 31 日,经晶美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2017 年 10 月 31
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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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8 年 1 月 15 日,晶美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确认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
审(2017)8322 号《审计报告》;同意公司以经审计的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
的净资产 9,480.07 万元折合股份 4,555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总计股本人民币 4,555
万元,超过 4,555 万元部分作为股本溢价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2018 年 1 月 22
日,晶美有限全体股东王周林等 35 名自然人和晶美投资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本次整体变更涉及的出资经天健会计师审验,并于 2018 年 3 月 2 日出具天健验
[2018]71 号《验资报告》。
2018 年 1 月 22 日,海象新材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设立的相关议案,并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 2 月 7 日,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象新材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 913304810852709304 的营业执照。
整体变更后,全体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海象新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出资比例(%)
1 王周林 1,986.3900 43.61
2 晶美投资 825.0000 18.11
3 鲁国强 349.4533 7.67
4 陈建良 342.4892 7.52
5 沈财兴 218.5553 4.80
6 潘建明 96.3575 2.12
7 冯月华 92.9726 2.04
8 夏长坤 74.9223 1.64
9 戴建明 74.9223 1.64
10 朱冰琦 74.9223 1.64
11 吴建祥 74.9223 1.64
12 褚锦青 74.9223 1.64
13 金 俊 55.0000 1.21
14 李爱民 40.0183 0.88
15 沈冯生 32.6065 0.72
16 周海明 26.0124 0.57
17 肖枚生 20.4000 0.45
18 张久宴 20.4000 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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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出资比例(%)
19 傅 昊 12.1835 0.27
20 盛国兴 11.4012 0.25
21 蒋凤斌 7.6500 0.17
22 顾沈林 5.1000 0.11
23 吴林江 5.1000 0.11
24 李仙红 2.6987 0.06
25 全 军 2.5500 0.06
26 吴筱岚 2.5500 0.06
27 褚云祥 2.5500 0.06
28 袁见平 2.5500 0.06
29 孙金林 2.5500 0.06
30 朱文华 2.5500 0.06
31 朱浩飞 2.5500 0.06
32 吴马江 2.5500 0.06
33 朱洪祥 2.5500 0.06
34 王云松 2.5500 0.06
35 陈金惠 2.5500 0.06
36 张建明 2.5500 0.06
合计 4,555.0000 100.00

(2)关于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缴纳所得税相关事项的说明
1)当地税务主管机关对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股东未缴纳所得税
事项的立场及理解
2020 年 5 月 28 日,国家税务总局海宁市税务局出具《税务证明》,同意按
自然人股东《申请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报告》的承诺时间分期缴纳晶美有限改
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折合资本公积涉及自然人股东应缴
纳的个人所得税。
2)相关股东已经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前述纳税一旦被征缴,公司的利益不受
损失
根据经国家税务总局海宁市税务局确认的《申请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报
告》,公司整体变更时相关股东已向其就公司整体改制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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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出了分期缴纳的承诺,个人所得税在 2020-2022 年度分期缴纳,每年缴纳比例分
别为 10%、20%、70%。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周林承诺:若相关自然人股东不缴纳公司整体变更个人所
得税,本人将以自有资金承担和缴纳。
由于相关股东已向主管税务机关承诺分期缴纳且已获得当地税务机关的同
意,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周林已出具承诺,确保前述纳税一旦被征缴,公司的
利益不会受到损失。
7、2018 年 8 月第三次增资
2018 年 6 月 25 日,经海象新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本由 4,555 万股
增加至 5,500 万股,由新股东弄潮儿投资和左建明、叶时金、马文明、冯薛周、
章伟标、张月松、孙明祥、陈建平、章群茂、范珠凤、沈磊、袁林芬、李民、钱
江涛等 14 名自然人以货币认购公司新增股份 945 万股。本次增资经天健会计师
审验,并于 2018 年 8 月 14 日出具了天健验(2018)289 号《验资报告》。2018
年 8 月 7 日,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象新材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4810852709304 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海象新材的股本为 5,500 万元,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出资比例(%)
1 王周林 1,986.3900 36.12
2 晶美投资 825.0000 15.00
3 鲁国强 349.4533 6.35
4 陈建良 342.4892 6.23
5 弄潮儿投资 270.0000 4.91
6 沈财兴 218.5553 3.97
7 左建明 136.0000 2.47
8 潘建明 96.3575 1.75
9 冯月华 92.9726 1.69
10 叶时金 90.0000 1.64
11 马文明 90.0000 1.64
12 朱冰琦 74.9223 1.36
13 夏长坤 74.9223 1.36
14 戴建明 74.9223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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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出资比例(%)
15 吴建祥 74.9223 1.36
16 褚锦青 74.9223 1.36
17 金 俊 55.0000 1.00
18 冯薛周 55.0000 1.00
19 章伟标 50.0000 0.91
20 李爱民 40.0183 0.73
21 张月松 40.0000 0.73
22 孙明祥 36.0000 0.65
23 沈冯生 32.6065 0.59
24 陈建平 30.0000 0.55
25 章群茂 30.0000 0.55
26 范珠凤 30.0000 0.55
27 沈 磊 28.0000 0.51
28 周海明 26.0124 0.47
29 肖枚生 20.4000 0.37
30 张久宴 20.4000 0.37
31 袁林芬 20.0000 0.36
32 李 民 20.0000 0.36
33 钱江涛 20.0000 0.36
34 傅 昊 12.1835 0.22
35 盛国兴 11.4012 0.21
36 蒋凤斌 7.6500 0.14
37 吴林江 5.1000 0.09
38 顾沈林 5.1000 0.09
39 李仙红 2.6987 0.05
40 全 军 2.5500 0.05
41 吴筱岚 2.5500 0.05
42 褚云祥 2.5500 0.05
43 袁见平 2.5500 0.05
44 孙金林 2.5500 0.05
45 朱文华 2.5500 0.05
46 朱浩飞 2.5500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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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出资比例(%)
47 吴马江 2.5500 0.05
48 朱洪祥 2.5500 0.05
49 王云松 2.5500 0.05
50 陈金惠 2.5500 0.05
51 张建明 2.5500 0.05
合计 5,500.0000 100.00

本次增资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海象新材上述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1)增资原因及投资背景
公司本次增资系为引进财务投资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主要系为公
司收购关联方房产土地及在建工程筹措资金以及公司业务扩张需要资金;同时,
作为海宁当地投资基金的弄潮儿投资以及作为海宁本地人的 14 名自然人也看好
公司发展前景。
各股东认购金额及投资背景具体如下:
认购数量 认购金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投资背景
(万股) (万元)
弄潮儿投资是海宁当地的投资基金,主要投资
1 弄潮儿投资 270.00 2,963.79 拟上市企业,得知公司拟增资扩股并准备 IPO,
主动联系公司请求参与增资
左建明是海宁当地的企业家,得知公司拟增资
2 左建明 136.00 1,492.87 扩股并准备 IPO,主动联系王周林请求参与增

叶时金是王周林的朋友,得知公司拟增资扩股
3 叶时金 90.00 987.93
并准备 IPO,主动联系王周林请求参与增资
马文明是叶时金的朋友,经叶时金介绍参与公
4 马文明 90.00 987.93
司的增资
冯薛周是海宁当地的企业家,得知公司拟增资
5 冯薛周 55.00 603.74 扩股并准备 IPO,主动联系王周林请求参与增

6 章伟标 50.00 548.85 通过王周林朋友介绍,参与公司增资
张月松是海宁当地的企业家,得知公司拟增资
7 张月松 40.00 439.08 扩股并准备 IPO,主动联系王周林请求参与增

孙明祥是海宁当地的企业家,得知公司拟增资
8 孙明祥 36.00 395.17
扩股并准备 IPO,主动联系公司请求参与增资
陈建平是左建明女儿配偶的父亲,得知公司拟
9 陈建平 30.00 329.31
增资扩股并准备 IPO,主动联系公司请求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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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数量 认购金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投资背景
(万股) (万元)
增资
章群茂是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李强的姐夫,经张
10 章群茂 30.00 329.31
李强介绍,参与公司增资
11 范珠凤 30.00 329.31 通过王周林朋友介绍,参与公司增资
12 沈 磊 28.00 307.36 通过王周林朋友介绍,参与公司增资
袁林芬是张月松的朋友,得知公司拟增资扩股
13 袁林芬 20.00 219.54
并准备 IPO,主动联系公司请求参与增资
李民是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李强的表弟,经张李
14 李 民 20.00 219.54
强介绍,参与公司的增资
钱江涛是公司董事王淑芳的同学,经王淑芳介
15 钱江涛 20.00 219.54
绍,参与公司增资
合计 945.00 10,373.27 -

(2)增资的价格、定价依据及其合理性、价款支付情况及资金来源
本次增资价格为 10.977 元/股,系各方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情况,协商确定投
前总估值为 5.00 亿元,定价合理。本次增资价款已经缴足,弄潮儿认购增资股
份的资金来源是其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14 名自然人股东认购增资股份的资金
来源是其合法的工资收入和投资收益。本次增资的款项没有来源于公司提供的借
款或担保。
(3)本次增资新股东情况
①新股东基本情况
本次增资引进的新股东包括 14 名自然人和 1 名合伙企业股东,各股东基本情
况如下:
A、自然人股东
是否拥有
股东
序号 国籍 境外永久 身份证号码 住所
姓名
居留权
1 左建明 中国 否 330419196410******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
2 叶时金 中国 否 330419196509****** 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
3 马文明 中国 否 330419196810****** 浙江省海宁市马桥街道
4 冯薛周 中国 否 330419196412******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
5 章伟标 中国 否 330419196910****** 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
6 张月松 中国 否 330419195910******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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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孙明祥 中国 否 330419196306****** 浙江省海宁市丁桥镇
8 陈建平 中国 否 330419196509******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
9 章群茂 中国 否 330481197512****** 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
10 范珠凤 中国 否 330419198008****** 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
11 沈 磊 中国 否 330419196801****** 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
12 袁林芬 中国 否 330425196403******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
13 李 民 中国 否 330419198206******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
14 钱江涛 中国 否 330419198209****** 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

B、合伙企业股东
弄潮儿投资成立于 2018 年 1 月 11 日,出资额、实收出资均为 10,060.00 万
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经都二路 2 号经编大
楼 1 层 225 室,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管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弄潮儿投资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海宁海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60.00 0.60
2 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 29.82
3 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 29.82
4 海宁嘉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000.00 9.94
5 郑华 有限合伙人 1,000.00 9.94
6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 9.94
7 慕容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 4.97
8 孙国龙 有限合伙人 500.00 4.97
合计 10,060.00 100.00

弄潮儿投资的普通合伙人为海宁海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注册资本为 2,00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600.00 万元,注册地
址为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经都二路 2 号经编大楼 1 层 232
室,法定代表人为郝群,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管理。
②新股东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
新股东中,弄潮儿投资是依法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
股东资格;左建明等 14 名自然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不存在担任公务
员、党政机关的干部和职工、现役军人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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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的情形,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
③新股东与公司其他股东、董监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
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新股东中,章群茂是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李强的姐夫,李民是公司监事会主席
张李强的表弟,除上述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股东、董监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
责人及其签字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
输送安排。
(Ⅱ)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已经履行公司决策和有权机关的核准程序,股
权转让真实,历次股权变动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
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公司历次出资、增资和股权转让的原因合理、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款已经支付、
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来源于公司借款或者担保,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已经履行
公司决策和有权机关的核准程序,股权转让真实,历次股权变动不存在纠纷或潜
在纠纷,不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Ⅲ)现有股东是否为适格股东、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
股或一致行动关系,发行人股东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之间是否存
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是否直
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1、现有股东均为适格股东
公司现有股东包括王周林等 49 名自然人和 2 名机构股东。
2 名机构股东中,弄潮儿投资是依法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晶美投资是员工
持股平台,均可以对外投资,是适格股东。王周林等 49 名自然人股东不存在担
任公务员、党政机关的干部和职工、现役军人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股东的情形,均为适格股东。
2、现有股东之间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一致行动关系
49 名自然人股东之间,陈建平(持有公司 0.55%股份)与左建明(持有公司
2.47%股份)为儿女亲家关系(暨左是陈的儿子配偶的父亲),李仙红(持有公司
0.05%股份)与傅昊(持有公司 0.22%股份)为母子关系;除此之外,49 名自然
人股东之间无其他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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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东之间,王周林是晶美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晶美
投资 52.82%的份额,王周林与晶美投资形成一致行动关系;李仙红与傅昊因母
子关系、陈建平与左建明因儿女亲家关系形成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各股东
之间无一致行动关系。
各股东之间无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情形。
3、发行人股东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之间是否存在对赌协议等
特殊协议或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之间不
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
4、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是否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IV)历次增资或转让对象中公司的任职情况;价格对应上年及股权变动
当年的市盈率;相邻增资或股权转让价格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及原因
股权转让 股权受让方 股权受让方 股权转让 市盈率(倍)
相邻增资或股权转让价格是
(增资) (增资方) (增资方) (增资)
上年 当年 否存在重大差异及原因
时间 名称 在公司的任职情况 价格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 1 元/每元
注册资本低于 2017 年 9 月股
权转让价格 1.63 元/每元注册
2016 年 1.00 元/每元
王周林 董事长兼总经理 -11.83 1.59 资本,系公司每元注册资本对
7月 注册资本
应的账面净资产增加引起,相
邻增资或股权转让价格不存
在重大差异
王周林担任公司董
王周林、鲁国 事长兼总经理;鲁 转让价格低于 2018 年 8 月增
强、陈建良、 国强担任公司董 资的价格,系本次转让是由原
2017 年 1.63 元/每元
沈财兴等 34 事;冯月华担任公 2.60 2.60 先间接持股调整为直接持股,
9月 注册资本
名自然人股 司监事;夏长坤、 调整前后持股人持有公司的
东 沈冯生、傅昊、吴 权益保持不变
马江系公司员工
增资价格低于 2018 年 8 月增
王周林担任公司董
资的价格,主要系本次增资考
事长兼总经理;晶
虑公司长远发展吸收员工持
2017 年 王周林、晶美 美投资的股东均为 1.63 元/每元
2.60 2.60 股平台为公司股东,因此价格
9月 投资 公司员工或前员 注册资本
较低,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
工,具体任职情况
则的规定做了股份支付会计
详见本节前文描述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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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 股权受让方 股权受让方 股权转让 市盈率(倍)
相邻增资或股权转让价格是
(增资) (增资方) (增资方) (增资)
上年 当年 否存在重大差异及原因
时间 名称 在公司的任职情况 价格
增资价格低于 2018 年 8 月增
金俊担任公司董事 资的价格,主要系本次增资系
2017 年 1.63 元/每元
金俊 兼副总经理及董事 2.60 2.60 引进高管,因此价格较低,公
10 月 注册资本
会秘书 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做了股份支付会计处理
本次股权变动系股东死亡后,
2018 年 0.00 元/每元
朱冰琦 无 -- -- 直系亲属之间发生的继承和
1月 注册资本
转让,受让方未支付对价
本次增资价格为 10.977 元/股,
高于 2017 年增资价额,主要
系 2018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及
净利润较 2017 年度大幅上升,
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公司
弄潮儿投资 净利润规模分别为 1,882.71 万
17.48(扣 6.60(扣
2018 年 以及左建明 元,2,860.94 万(扣除股份支
无 10.977 元/股 除股份 除股份
9月 等 14 名自然 付费用前),规模相对较小,
支付前) 支付前)
人 较难满足 IPO 条件,而 2018
年 8 月外部投资者向公司增资
时,公司的订单已大规模增
加,市场环境与 2017 年增资
时已发生较大变化,上市具有
相对明确的预期

(V)历次增资或股权变动是否涉及股份支付及其会计处理
1、2017 年 9 月股权转让及增资
(1)股权转让及增资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海橡集团将持有的公司
股权合计 2,550 万元出资额以 1.63 元/每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让给海橡集团全体股
东王周林等自然人。
同时,该次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3,000 万元增加至 4,500 万
元,其中原股东王周林以货币增资 675 万元,新股东晶美投资以货币增资 825 万
元。
(2)股权变动背景:通过股权转让优化股权结构,通过内部融资缓解资金
压力、利于长远发展
本次股权转让的背景系将最终受益人持股方式由间接持股调整为直接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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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而优化股权结构。原股东海橡集团以其 34 名股东持股比例为总体依据,将所持
有的全部晶美有限股权转让给海橡集团各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前后最终受益人持
有的公司权益不变。
本次增资的背景系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属于创
业起步阶段,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均为亏损,未积累滚存利润,规模扩张导致
营运资金十分紧张,流动性压力较大。截至 2016 年末,公司短期银行借款金额较
大,银行借款金额为 8,200 万元,为净资产的 200.17%,资产负债率高达 78.17%,
较高的负债率导致公司很难进一步取得银行借款。
由于公司 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连续亏损、2016 年度才实现盈利,进行外部
股权融资也较为困难。在银行借款、外部股权融资等外部融资渠道受限的情况下,
通过内部增资,一方面可缓解公司资金紧张压力,另外一方面也基于公司长远发
展的考虑,通过让各部门骨干员工持股,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提高员工的归属感。
(3)股权转让及增资过程
2017 年 3 月 13 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初步融资方案,初步决定以
2017 年 3 月末公司净资产(经审计)作为增资价格,增资对象为公司各部门骨干
员工,同时为了巩固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地位,为其他拟增资员工树立信心,实际
控制人王周林也相应增资。融资初步方案形成后,公司在内部进行了多次征询,
2017 年 4 月基本确定增资金额及增资人员名单。2017 年 3 月 30 日,公司与天健
会计师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委托天健会计师对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的净
资产进行审计并作为定价依据。2017 年 7 月 31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
最终确定每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净资产暨增资价格为 1.63 元。
在完成资金筹措、合伙企业平台搭建后,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股东会通
过决议,同意海橡集团将持有的公司股权合计 2,55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海橡集团
全体股东王周林等自然人。同时,该次股东会同意原股东王周林以货币增资 675
万元,新股东晶美投资以货币增资 825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公司
注册资本由 3,000 万元增加至 4,500 万元,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周林实际增资对
应 1,013.80 万元注册资本,其他骨干员工实际增资对应 486.20 万元注册资本,增
资价格均为 1.63 元/每元注册资本。
(4)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老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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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9 月 28 日,原股东海橡集团将持有的晶美有限 85.00%股权转让给海橡
集团全体股东,除海橡集团外,公司老股东仅为王周林 1 人。根据股东会决议第
三十五条,“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同时,根据股东会决议第三十六条,“同意吸收海宁晶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为公司新股东,以货币资金 825 万元投入公司,同意王周林以货币
资金 675 万元投入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增资权。”
保荐机构访谈了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的所有自然人股东,所有受访对象均
表示其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增资时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及对应的股权数量和比例,
自愿放弃该等老股东优先购买权。
(5)新股东晶美投资的具体情况
2017 年 9 月 28 日,海宁晶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成立,注
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经都二路 2 号经编大楼 1 层
213 室,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王周林。晶美投资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成立时合伙人共 33 名,其认缴并实缴出资额合计为 1,348.875 万元,出资情况及
对应公司出资额具体如下:
对晶美投资的出资情况 对应公司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额(万元) 财产份额(%)
(万元)
1 王周林 普通合伙人 553.938 41.07 338.80
2 蒋金祥 有限合伙人 65.400 4.85 40.00
3 王淑芳 有限合伙人 65.400 4.85 40.00
4 王雅琴 有限合伙人 65.400 4.85 40.00
5 王志明 有限合伙人 65.400 4.85 40.00
6 赖 铭 有限合伙人 49.050 3.64 30.00
7 孟蒋明 有限合伙人 49.050 3.64 30.00
8 王晓明 有限合伙人 40.875 3.03 25.00
9 孙 倩 有限合伙人 32.700 2.42 20.00
10 许一斌 有限合伙人 32.700 2.42 20.00
11 陆建兴 有限合伙人 32.700 2.42 20.00
12 王 荣 有限合伙人 32.700 2.42 20.00
13 张李强 有限合伙人 32.700 2.42 20.00
14 吴惠琴 有限合伙人 24.525 1.82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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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晶美投资的出资情况 对应公司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额(万元) 财产份额(%)
(万元)
15 王正坤 有限合伙人 16.350 1.21 10.00
16 王学泽 有限合伙人 16.350 1.21 10.00
17 钟申良 有限合伙人 16.350 1.21 10.00
18 沈冯生 有限合伙人 13.080 0.97 8.00
19 李忠敏 有限合伙人 11.445 0.85 7.00
20 欧阳朝辉 有限合伙人 11.445 0.85 7.00
21 李江云 有限合伙人 11.445 0.85 7.00
22 丁百金 有限合伙人 11.445 0.85 7.00
23 朱功浩 有限合伙人 11.445 0.85 7.00
24 蒋飞飞 有限合伙人 11.445 0.85 7.00
25 彭中文 有限合伙人 11.445 0.85 7.00
26 段张坤 有限合伙人 11.445 0.85 7.00
27 沈强祥 有限合伙人 9.810 0.73 6.00
28 李兴国 有限合伙人 9.810 0.73 6.00
29 刘继保 有限合伙人 9.810 0.73 6.00
30 杜尚深 有限合伙人 9.810 0.73 6.00
31 王占海 有限合伙人 6.540 0.48 4.00
32 张 义 有限合伙人 4.905 0.36 3.00
33 宋 江 有限合伙人 1.962 0.15 1.20
合计 1,348.875 100.00 825.00

(6)股份支付判断及处理
本次股权变动中,股权转让前后最终受益人持有的公司权益未发生变化,无
需确认股份支付。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周林、员工持股平台晶美投资向公司增资的行为,适用《企
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
1)股份支付费用涉及股份数量计算
本次增资中,王周林和晶美投资向公司增资为同时进行并完成,具体说明如
下:
①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方面,王周林和晶美投资增资经同次股东会决议同意
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3,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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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至 4,500 万元,其中原股东王周林以货币增资 675 万元,新股东晶美投资以
货币增资 825 万元。
②外部核准程序方面,王周林和晶美投资增资经主管部门一次核准
2017 年 9 月 30 日,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公司注册资本由 3,000 万
元增加至 4,500 万元的变更申请。
③出资到位方面,王周林和晶美投资增资款为同时到账
根据浙江正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25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
(浙正健会验字(2017)第 032 号),王周林实缴出资额和晶美投资实缴出资额
均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缴存于公司银行账户。2019 年 4 月,天健会计师出具了
《实收资本复核报告》(天健验[2019]105 号),对前述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复
核。
综合前述,由于 2017 年 9 月王周林和晶美投资向公司增资为同时进行并完
成,符合《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有充分证据支持属于同一次股权激励方案、
决策程序、相关协议而实施的股份支付事项的,原则上一并考虑适用”的规定。
因此王周林和晶美投资合计增加 1,500 万元注册资本,其他老股东放弃优先
认购权,在确认股份支付时应一并考虑适用,该等行为可以视同老股东按同比例
以 1.63 元/每元注册资本增资 1,500 万元后,除王周林以外的所有老股东再将增
资部分按 1.63 元/每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让给王周林和晶美投资其他股东两步操
作。
第一步操作:所有老股东按同比例以 1.63 元/每元注册资本增资 1,500 万元。
增资前王周林实际持有公司 1,311.39 万元注册资本,对应出资比例为 43.713%;
增资后,王周林持股比例仍然为 43.713%,持有股份为 1,967.08 万元,王周林股
份的绝对值增加了 655.69 万元(1,967.08 万元-1,311.39 万元),该同比例增资部
分无需做股份支付。
第二步操作:除王周林以外的老股东将其持有的 844.31 万元(1,500 万元
-655.69 万元)全部转让给王周林及晶美投资其他合伙人(其中王周林获得 358.11
万元,晶美投资其他合伙人获得 486.20 万元),该部分转让的股份全部应做股
份支付,合计 844.31 万元。
综上,2017 年 9 月王周林和晶美投资向公司增资,需做股份支付的股数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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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为 844.31 万元,其中王周林所做股份数量为 358.11 万元,晶美投资其他合伙
人所做股份数量为 486.20 万元。
2)股份支付权益工具的价格公允性
①原先确定股份支付权益工具公允价格为 4.16 元/每元注册资本的依据
2018 年 8 月,公司注册资本由 4,555 万元增至 5,500 万元,出资人弄潮儿投
资以及左建明等 14 名自然人,均为外部投资者,且该等外部投资者与公司不存在
关联关系,其增资价格 10.977 元/股对应 2018 年度每股收益的市盈率 6.60 倍,是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外部投资者均可接受的公允市盈率。
因此,以 6.60 倍市盈率,乘以公司 2017 年度不考虑股份支付情况下的每股
收益 0.63 元,计算可得 4.16 元/每元注册资本,作为原先确定的股份支付权益工
具公允价格。
②调整股份支付权益工具公允价格为 4.73 元/每元注册资本的依据及合理性
A.《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关于股份支付权益工具公允价格的规定,以及
公司根据规定考虑的因素
《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对股份支付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的规定如下:
“存在股份支付事项的,发行人及申报会计师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原
则确定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在确定公允价值时,应综合考虑如下因素:①入股
时间阶段、业绩基础与变动预期、市场环境变化;②行业特点、同行业并购重组
市盈率水平;③股份支付实施或发生当年市盈率、市净率等指标因素的影响;④
熟悉情况并按公平原则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达成的入股价格或相似股权价格确定
公允价值,如近期合理的 PE 入股价,但要避免采用难以证明公允性的外部投资
者入股价;⑤采用恰当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但要避免采取有争议的、结果
显失公平的估值技术或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如明显增长预期下按照成本法评估的
每股净资产价值或账面净资产。发行人及申报会计师应在综合分析上述因素的基
础上,合理确定股份支付相关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充分论证相关权益工具公允
价值的合理性。”
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规定,公司 2017 年度增资时,不存在上述
第④点“熟悉情况并按公平原则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达成的入股价格或相似股权
价格”,也无第⑤点“采用恰当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因此公司在确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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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支付权益工具公允价格时综合考虑了“①入股时间阶段、业绩基础与变动预期、
市场环境变化;②行业特点、同行业并购重组市盈率水平;③股份支付实施或发
生当年市盈率、市净率等指标因素的影响”等因素。
B.基于公司 2017 年度股份支付对应的入股时间阶段、业绩基础等内部情况分

从自身情况看,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属于创业
起步阶段,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均为亏损,未积累滚存利润,规模扩张导致营
运资金十分紧张,流动性压力较大。截至 2016 年末,公司短期银行借款金额较大,
银行借款金额为 8,200 万元,为净资产的 200.17%,资产负债率高达 78.17%,较
高的负债率导致公司很难进一步取得银行借款。
由于公司 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连续亏损、2016 年度净利润也仅为 1,882.71
万元,进行外部股权融资也较为困难。在银行借款、外部股权融资等外部融资渠
道受限的情况下,通过内部增资,一方面可缓解资金紧张压力,另外一方面也基
于公司长远发展的考虑,通过让各部门骨干员工持股,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提高
员工的归属感,因此公司启动内部融资。
2017 年 3 月 13 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初步融资方案,以 2017 年 3
月末公司净资产(经审计)作为增资价格,增资对象为公司各部门骨干员工,同
时为了巩固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地位,为其他拟增资员工树立信心,实际控制人王
周林也相应增资。融资初步方案形成后,公司在内部进行了多次征询,2017 年 4
月基本确定增资金额及增资人员名单。2017 年 3 月 30 日,公司与天健会计师签
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委托天健会计师对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的净资产进行
审计并作为定价依据。2017 年 7 月 31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最终确定
每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净资产暨增资价格为 1.63 元。之后,在完成资金筹措、合伙
企业平台搭建等过程后于 2017 年 9 月完成增资。
综上,从公司自身情况看,虽然 2017 年度增资实施时间发生在 2017 年 9 月,
但其启动时间较早,增资价格的原则在 2017 年 3 月中旬已经确定,当时公司的盈
利能力一般,资产负债率很高,外部融资存在困难。
C.基于与可比上市公司同期股份支付情况分析
从市场情况看,参考与公司相同或相似行业的已上市公司中,确认股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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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且与公司本次入股时间接近的案例,股份支付费用对应授予日当年市盈率平
均值为 7.57 倍;股份支付费用对应授予日上一年市盈率平均值为 10.78 倍。
股份支付可比上市公司的标准为:a.已上市公司中,所在行业与公司相同或
相近,主要产品为家居、装潢类产品的企业;b.上市过程中存在股份支付,且股
份支付费用确认时间与公司接近的企业。
根据上述标准,存在三家上市公司与公司具有可比性,其股份支付情况具体
如下:
序 公司 股份支付公允价格 对应当年度 对应上一年度 公司
股票代码 增资时间
号 名称 (元/每元注册资本) PE(倍) PE(倍) 主要产品
2016 年
1 麒盛科技 603610.SH 9.43 4.75 15.00 家具电动床
8 月 15 日
2017 年
2 爱丽家居 603221.SH 9.00 9.71 7.37 PVC 地板
12 月 5 日
2016 年 118.56 集成吊顶、厨
3 奥普家居 603551.SH 8.24 9.97
12 月 8 日 元/美元注册资本 卫用具
平均值 7.57 10.78
注:上表中,麒盛科技和爱丽家居对应当年度及上一年度 PE(倍),为公司根据其招股
说明书披露内容计算得出;奥普家居对应当年度及上一年度 PE(倍),为其招股说明书直接
披露数据。
对于 2017 年度股权变动涉及的股份支付,公司将 4.73 元作为股份支付权益
工具的公允价格,该价格对应 2017 年度净利润(不考虑股份支付)的市盈率为
7.5 倍,对应 2016 年度净利润的市盈率为 11.5 倍,与前述可比上市公司的情况较
为接近。
综合考虑上述内外部实际情况,公司采用 4.73 元作为股份支付权益工具的公
允价值具有合理性。
③股份支付权益工具公允价格的公允性分析
从公司 2017 年上半年业绩以及后续可预期的产能扩张、客户开发及订单增长
等情况分析,2017 年度股份支付价格具有公允性,具体分析如下:
A.2017 年上半年经营业绩情况
2017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801.43 万元,实现净利润 1,878.21 万
元。2017 年 6 月,公司已获悉客户 BEAULIEU GROUP LLC 即将破产,预计无法
收回的应收账款为 552.99 万元,若考虑该笔坏账影响,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净利
润约为 1,408.17 万元(由于 BEAULIEU GROUP LLC 实际于 2017 年 7 月 16 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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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宣布破产,因此公司于 2017 年下半年核销该笔应收账款坏账)。
从 2017 年上半年经营业绩情况看,公司 2017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占
全年的比例分别为 48.32%和 49.22%(2017 年上半年考虑应收账款坏账影响),
2017 年上下半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基本持平。
B. 后续可预期的产能扩张、客户开发及订单增长情况
从后续可预期的产能扩张情况看,2017 年中,公司新购置了 1 条 LVT 中底
料生产线(原先为 2 条),3 条 WPC 基材生产线(原先为 8 条),产能较原先有
一定幅度的提高。2017 年 7 月,公司购置了 SPC 地板生产线,开始试生产 SPC
地板,由于 SPC 地板是新的品种,2017 年下半年,SPC 地板的生产工艺一直处于
不断摸索和磨合过程中,生产效率较低,成本较高,前期 SPC 地板业务一直处于
亏损状态(2017 年 SPC 地板的毛利率仅为 3.42%,若考虑分摊的期间费用,该项
业务在 2017 年度亏损),直至 2018 年中期,SPC 地板的生产才逐步正常。因此
2017 年下半年,虽然预期产能有较大幅度的提升,但由于 SPC 地板为新品种,处
于持续亏损状态,且未来的生产能否正常,生产成本能否下降至合理水平均存在
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从后续可预期的客户开发及订单增长情况看,2017 年上半年公司新增客户 5
名,新增客户数量不多、体量相对较小,部分新增客户下单属于零星采样性质。
此外,公司客户开发的重要方式为每年召开的三大地面装饰材料展会。由于三大
展会的召开时间通常在每年第一季度,因此 2017 年下半年公司能否成功开发新客
户、开发新客户的数量具有不确定性。综合考虑当期新客户开发情况,新增客户
数量及新增客户带来的订单增量均存在较大程度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2016 年末、2017 年一季度末和 2017 年上半年末,公司在手订单
金额分别为约 5,936 万元、约 4,574 万元和约 5,765 万元,未显著增长,表明公司
存量客户下单量总体相对稳定,公司难以预期 2017 年下半年存量客户下单量大幅
增长。
综上,结合本公司 2017 年上半年业绩以及后续可预期的产能扩张、客户开
发及订单增长等情况,2017 年上半年公司筹划增资事项时,公司较难预期未来
期间的业绩增长,综合考虑当时实际情况确认的股份支付价格具有公允性。
3)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重叠人员情况及股份支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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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同时直接持有并通过晶美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
的股东包括王周林、沈冯生两名自然人,具体为:
①王周林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前,王周林直接持有公司
15.00%股权,同时通过海橡集团间接持有公司 28.713%股权,合计持有公司
43.713%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王周林直接持有 1,986.39 万元注册资本,通过晶美
投资间接持有 338.80 万元注册资本,合计持有 2,325.19 万元注册资本,实际持
股比例为 51.671%。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前后,王周林持股比例由 43.713%增加至 51.671%,对
于超过其原持股比例部分 7.958%(51.671%-43.713%)对应的 358.11 万元注册资
本(7.958%*4,500 万元),公司已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关于股份支付
的规定,对实际控制人超过其原持股比例而获得的新增股份确认股份支付。
②沈冯生原为海橡集团员工,2014 年度入职晶美有限,任车间班长。本次
股权转让及增资前,沈冯生通过海橡集团间接持有公司 1.09%股份。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沈冯生直接持有 32.61 万元注册资本,通过晶美投
资间接持有 8.00 万元注册资本,合计持有 40.61 万元注册资本,实际持股比例为
0.90%。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前后,沈冯生持股比例由 1.09%下降至 0.90%,对于老
股东新增股份,但持股比例未超过其原持股比例,无需确认股份支付。但考虑到
晶美投资为员工持股平台,基于谨慎性考虑,对于沈冯生通过晶美投资新增持有
公司的 8.00 万元注册资本(比例为 0.18%=8.00/4,500),仍确认股份支付。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除王周林和沈冯生外,不存在其他同时直接持股和
间接持股的股东,不存在因更名或其他原因导致事实上同时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
的股东。
2、2017 年 10 月增资
(1)增资背景及过程
2017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4,500
万元增加至 4,555 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 55 万元,由金俊以 1.63 元/股的价格进
行认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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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资的背景为引进高管,通过让渡部分股权吸引人才,金俊目前在公司
担任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2)股份支付判断
本次增资属于公司员工向公司增资行为,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
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
1)股份支付费用涉及股份数量计算
金俊新增的注册资本 55 万元,全部做股份支付。
2)股份支付权益工具的价格公允性
金俊本次增资的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与前次增资时间相差 1 个月,因此本
次股份支付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与前次相同,也为 4.73 元/每元注册资本,该价
格对应 2017 年度净利润(不考虑股份支付)的市盈率为 7.5 倍,对应 2016 年度
净利润的市盈率为 11.5 倍。
3、2018 年 1 月股权转让
(1)转让背景
2017 年 12 月 13 日,公司股东倪美仙因病去世,倪美仙持有的公司 1.645%
股权(74.92 万元出资额)由其女儿朱冰琦承继。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在海
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妥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股份支付判断
本次股权转让系公司股东倪美仙因病去世,股权由其女儿朱冰琦承继,不符
合股份支付的定义,无需确认股份支付。
4、2018 年 2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1)变动情况
经晶美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出资者签署的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晶美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整体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550,000.00 元(每股面值 1 元,折股份总额 45,550,000 股),由全体出资者以
其拥有的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 94,800,732.08 元认购,净资
产折合股份 45,55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7 日在嘉兴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妥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股份支付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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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化系公司以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
为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股份支付的定义,无需确认股份支付。
5、2018 年 8 月增资
(1)增资背景及过程
由于公司发展较快,资金一直处于紧张状态,经营场地系向关联方租赁,为
了解决公司独立性,公司向关联方购买相关经营场地,所需资金量较大,加上营
运资金紧缺的问题,公司拟向外部融资,2018 年 5 月开始,包括弄潮儿投资在
内的 5 家机构投资者及其他自然人投资者对公司进行了投前尽职调查,并进行意
向报价。但除弄潮儿投资以外的 4 家机构投资者因觉得公司为传统制造业,10.977
元/股的价格较高而放弃了增资,最终仅弄潮儿投资 1 家机构投资者同意以该价
格对发行人进行增资。因此最终确定的 10.977 元/股增资价格,是由公司与各外
部机构投资者、自然人投资者协商确定。
2018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4,555 万元增加至 5,500 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 945 万元,由海宁市弄潮儿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左建明、叶时金、马文明、冯薛周、章伟标、张月
松、孙明祥、陈建平、章群茂、范珠凤、沈磊、袁林芬、李民和钱江涛以 10.977
元/股的价格认购。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7 日在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妥上述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
(2)股份支付判断
公司本次增资系为引进外部投资者,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不符合股份
支付的定义,无需确认股份支付。
6、2018 年 12 月股权变化
(1)转让背景及过程
2018 年 12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周林将持有的晶美投资份额(对应公司
20.00 万股股份)转让给公司骨干员工,转让价格按公司股份折算为 1.635 元/股。
(2)股份支付判断
此次转让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向员工转让股份的行为,适用《企业会计准则
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
1)股份支付费用涉及股份数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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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转让对应公司 20.00 万股股份,全部做股份支付。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晶美投资自设立以来共发生 7 次份额转让。除本次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转让给骨干员工涉及股份支付外,其他财产份额转让均为员工离职或
有资金需求时将份额转出,不涉及股份支付。
2)股份支付相关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和结果
鉴于本次股权转让距 2018 年 8 月外部投资者入股时间较近,因此以 10.977
元/股作为本次股份支付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VI)公司与股东左建明、张月松控制的企业相关交易的情况说明
1、公司与股东左建明控制企业的相关交易情况
(1)越达经编并非公司的关联方
左建明仅持有公司 2.47%的股份,为公司持股 5%以下的股东,与公司无其
他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不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
其控制的越达经编亦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2)越达经编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因及背景
报告期内,越达经编为公司提供担保,主要原因及背景如下:
第一,越达经编和公司都属于民营企业,银行为控制信贷风险,一般都要求
除了以自身资产抵押或质押之外,通过引入外部担保的方式增强信用来获取银行
贷款,这是目前我国民营企业融资的普遍现象;
第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周林与越达经编的控制人左建明均为海宁当地知
名的企业家,两人互相熟识,具备合作的基础;
第三,越达经编为公司提供担保,作为回报,公司关联方海橡鞋材为越达经
编向银行借款提供了担保,各方均未收取担保费用,采用关联方海橡鞋材为越达
经编提供担保主要系为了降低公司对外担保风险,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3)越达经编为公司进行担保并未收取担保费,公司未就上述担保事宜为
越达经编或左建明的关联方进行担保,与左建明及越达经编不存在其他利益安
排;左建明入股价格公允,不构成股份支付
越达经编为公司进行担保,由于公司关联方海橡鞋材为越达经编向银行借款
也提供了担保,各方均未收取担保费。海橡鞋材为实际控制人王周林控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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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达经编为公司提供担保及海橡鞋材为越达经编提供担保事项的本质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王周林为公司间接提供无偿担保。
报告期内,王周林为公司提供担保均为无偿担保,公司不存在银行借款逾期
等情形,未发生王周林实际履行担保责任的情形,王周林为公司的银行借款无偿
提供担保符合惯例,考虑到越达经编为公司提供担保及海橡鞋材为越达经编提供
担保事项的本质为王周林间接为公司提供担保,越达经编为公司进行担保未收取
担保费具有合理性。除公司关联方海橡鞋材为越达经编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外,
公司与左建明及越达经编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公司也不存在为越达经编或者左
建明的关联方进行担保的情况。
此外,王周林还承诺:海象新材上市后,如本人和本人直系亲属及控制的企
业为公司提供担保,均不会向公司收取任何形式的担保费用。
2018 年 8 月公司第三次增资系为引进财务投资人以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
求,公司同意左建明增资入股不属于其为公司担保的对价;左建明此次增资入股
价格为 10.977 元/股,同其他与公司未发生交易的投资人一致,价格公允,不构
成股份支付。
(4)公司与左建明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交易或者利益安排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与左建明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交易或者利益安
排,不存在公司的利益输送。
(5)左建明不存在委托他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左建明持有公司的股份共 136 万股,为其于 2018 年度对公司增资取得。除
此之外,左建明不存在委托他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2、公司与股东张月松控制企业的相关交易情况
(1)具体交易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华立实业存在租赁、借款、采购交易事项:
1)租赁房屋
2018 年 6 月 25 日,公司与华立实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公司向华
立实业租赁地址为海宁经济开发区石泾路 71-2 号的员工宿舍 31 间,租赁期为
2018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租金为 17.76 万元/年。
租赁前述房屋的原因及背景为: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导致员工人数增加,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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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不足。华立实业的员工宿舍离公司经营地较近,且华立实业自身宿舍有闲置,
因此公司向其租赁员工宿舍。
报告期内,除华立实业外,公司还向海宁美联袜业有限公司、浙江皮意纺织
有限公司租赁员工宿舍,三者的租金情况对比如下:
出租方 租赁房屋坐落地址 租赁期 租金
海宁经济开发区石泾 2018 年 7 月 1 日至 17.76 万元/年,共 31 间,
华立实业
路 71-2 号 2021 年 6 月 30 日 按月折算为 477.42 元/间/月
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 2018 年 7 月 25 日至
美联袜业 共 24 间,360 元/间/月
路 360 号宿舍楼五楼 2020 年 7 月 24 日
海宁市经济开发区石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皮意纺织 共 34 间,360 元/间/月
泾路 59 号内 2020 年 12 月 30 日

根据上表,华立实业、美联袜业和皮意纺织分别向公司出租的员工宿舍地理
位置均较近,租赁期接近,具有可比性。向华立实业租赁的员工宿舍价格较高,
主要原因是:①华立实业于 2018 年度整体搬迁至海宁经济开发区石泾路 71-2 号,
厂房及员工宿舍均为新造,成新率较高,出租给公司前无使用记录;而美联袜业、
皮意纺织出租的员工宿舍成新率较低,此前自己员工已有使用记录;②华立实业
出租的员工宿舍,配套挂壁空调、电热水器等设备;而美联袜业、皮意纺织出租
的员工宿舍无前述设备。
综上,公司向华立实业租赁员工宿舍系正常经营需要,具有合理性;租金系
出租双方根据租赁房屋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具有公允性。
2)借款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公司向华立实业分别借款 300 万元和 850 万元,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述借款已归还完毕。2019 年度,公司与华立实业间无
借款往来。
报告期内,公司向华立实业借款的原因系公司短期资金紧张。公司在账上有
足够资金后均及时归还,因此前述借款的周期均较短。
对于前述借款,双方约定按 6%的年化利率计算借款利息。前述借款利率略
高于同期央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 4.35%,但未超过 24%,符合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规定。鉴于前述借款具有及时性、短期性等特点,因此
6%的年化利率具有公允性。
3)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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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向华立实业采购印花面料、水、电及蒸汽,具体情况如下:
①采购印花面料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向华立实业采购印花面料,支付金额分别为
211.81 万元和 662.77 万元。印花面料为 PVC 地板的主要原材料之一,是地板图
纹和花色等表观的载体。公司向华立实业采购印花面料,原因是华立实业制造的
印花面料产品,总体质量较为稳定,符合公司要求;且华立实业与公司距离较近,
发货速度较快。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印花面料宽度规格主要为 1 米和 1.3 米两种。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向华立实业采购的印花面料也包括前述两种规格,采购
金额(不含税)分别为 185.05 万元和 583.23 万元。
将公司向华立实业及其他主要供应商采购的不同规格印花面料产品进行对
比,具体情况如下:
数量 总价 单价
期间 规格 供应商名称 排名
(千米) (万元) (元/米)
杭州运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1 3,473.68 1,164.74 3.35
镇江恒昌彩艺科技有限公司 2 2,132.51 609.44 2.86
上海达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3 1,785.07 635.01 3.56
1.0 米 杭州戴森新材料有限公司 4 1,192.02 369.12 3.10
江苏金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5 518.23 145.96 2.82
海宁市华立实业有限公司 6 501.80 148.97 2.97
2018
合计 - 9,603.31 3,073.24 3.20
年度
镇江恒昌彩艺科技有限公司 1 1,969.57 851.20 4.32
杭州戴森新材料有限公司 2 363.69 147.27 4.05
杭州运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3 245.61 119.38 4.86
1.3 米
海宁市华立实业有限公司 4 83.40 36.08 4.33
泰州市同创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5 59.39 19.02 3.20
合计 - 2,721.66 1,172.95 4.31
杭州运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1 3,827.83 1,290.22 3.37
镇江恒昌彩艺科技有限公司 2 3,073.76 878.58 2.86
2019
1.0 米 黄山运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3 1,970.34 680.24 3.45
年度
杭州戴森新材料有限公司 4 1,571.41 494.53 3.15
上海达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5 1,411.06 483.41 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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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总价 单价
期间 规格 供应商名称 排名
(千米) (万元) (元/米)
海宁市华立实业有限公司 6 1,329.20 401.61 3.02
合计 - 13,183.60 4,228.59 3.21
镇江恒昌彩艺科技有限公司 1 1,466.35 656.15 4.47
杭州戴森新材料有限公司 2 531.73 222.79 4.19
海宁市华立实业有限公司 3 406.25 179.46 4.42
1.3 米 杭州运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4 271.78 122.56 4.51
镇江富又康新型装饰材料有限
5 8.90 4.10 4.60
公司
合计 - 2,685.01 1,185.06 4.41

根据上表,与同期向其他供应商采购的同规格产品相比,公司向华立实业采
购的印花面料不存在价格显著偏高或偏低的情形。公司向华立实业采购印花面料
的单价总体接近或略低于同期同规格产品采购均价。主要原因包括:
A、印花面料为定制化产品,公司向不同供应商采购的相同规格的产品,因
花色不同,可比性较低。
B、公司采购的印花面料产品,由卖方负责运输并承担物流成本。由于华立
实业与公司距离较近,物流成本低于其他供应商,导致产品价格略低于其他供应
商。
综上,公司向华立实业采购印花面料,具有合理原因,定价公允。
②采购水、电
根据公司与华立实业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公司员工使用华立实业员工
宿舍耗用的自来水,按 5 元/吨结算;耗用的电力,按 1 元/度结算。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向华立实业支付水电费分别为 1.38 万元和 5.71 万元。
前述水、电费用系公司员工使用华立实业员工宿舍的生活耗用,具有必要性。
《房屋租赁协议》约定的水、电价格,略高于华立实业从外部公用事业单位采购
的价格,主要原因是:公司租赁华立实业的员工宿舍均为新造,此前无使用记录,
因此该价格包含华立实业员工宿舍水、电系统的固定资产折旧以及华立实业对
水、电系统的维修保养成本。
③采购蒸汽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华立实业采购蒸汽,金额分别为 6.67 万元、28.4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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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69.70 万元。
公司向华立实业采购蒸汽的背景及原因是:PVC 地板开槽工序需要恒温环
境,2017 年度,公司距离华立实业较近的部分开槽车间,向华立实业采购蒸汽,
而其他开槽车间则由公司使用天然气蒸汽发生器自产蒸汽。2018 年度,由于公
司新增产能,原从华立实业接入的蒸汽管道无法满足供气需求;此外天然气涨价
导致通过天然气自产蒸汽成本较高,因此公司重新铺设了从华立实业接入的蒸汽
管道,自此所有开槽车间的蒸汽均通过华立实业采购。前述变动全面影响 2019
年度,导致 2019 年度从华立实业采购的蒸汽金额同比增加较多。
公司从华立实业接入的蒸汽管道成本由公司自行承担。由于华立实业外采蒸
汽为阶梯价格,量大价低,因此华立实业向公司提供蒸汽可以提高其整体的蒸汽
外采量,降低采购成本。
基于前述交易背景,公司与华立实业约定,公司向华立实业采购的蒸汽价格
与华立实业从外部采购的蒸汽价格一致,具有公允性。
(2)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的利益输送或者其他利益安排
根据前述,报告期内,公司与华立实业的各项交易,均具有商业背景和合理
原因,且交易定价均具有公允性。公司与华立实业不存在正向或反向的利益输送,
无其他利益安排。
(3)公司同意张月松增资入股,不属于其与公司发生上述借贷等交易的对
价,不构成股份支付
2018 年 6 月 25 日,经海象新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包括张月松在
内的 14 名自然人及弄潮儿投资 1 家投资基金入股,其中,张月松认购 40 万股,
认购金额 439.08 万元。此次增资的背景是,一方面公司当期因业务扩张、及收
购海橡鞋材、海橡集团的房产土地及在建工程,有较大资金需求;另一方面公司
作为海宁地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包括张月松在内的一些当地企业家也看好
公司的发展,得知有入股公司的机会,主动联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周林请求参与
增资。
此次增资,所有投资人的增资价格均为 10.977 元/股。张月松向公司增资入
股的价格,同其他与公司未发生交易的投资人一致。报告期内,张月松控制的华
立实业与公司发生的房屋租赁、借款、采购等交易事项,均具有合理商业背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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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且交易定价公允。公司同意张月松增资入股,不属于其与公司发生上述借
贷等交易的对价,不构成股份支付。
(4)公司与张月松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交易或者利益安排
除前述张月松向公司增资入股,张月松控制的华立实业向公司出租房屋、借
款、销售印花面料事项外,公司与张月松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交易或者利益安
排。
(5)张月松不存在委托他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张月松持有公司的股份共 40 万股,为其于 2018 年度对公司增资取得。除此
之外,张月松不存在委托他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资产重组情况
1、2016 年 8 月收购海橡集团 WPC 生产线
(1)收购背景
2016 年以前,海橡集团除投资公司、海橡鞋材和海橡集团进出口之外,还
从事橡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产品为各类橡胶鞋底。由于行业原
因,海橡集团的橡胶制品业务逐年下滑,为了保持集团形象及维持一定的融资能
力,需保持海橡集团一定的盈利,其一直谋求转型升级。2015 年下半年,WPC
业务市场前景良好,而晶美有限当时因股东经营理念不一致(当时海橡集团持有
晶美有限 85.00%的股权,戴会斌和章树红持有 15.00%的股权,海橡集团想加大
WPC 产品的固定资产投资,与小股东发生分歧),暂未决定增加设备投资,因
此海橡集团购买了 WPC 生产线开始生产 WPC 基材销售给公司。
2016 年 7 月,戴会斌和章树红将所持晶美有限 15.00%的股权转让给王周林,
退出了经营,公司由王周林全权负责经营。2016 年 8 月,为了完善业务产业链,
增强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公司决定向海橡集团购买其全部 WPC 生产线。
综上,2015 年下半年由海橡集团而非公司直接购买 WPC 生产线,海橡集团
短时间内买入 WPC 生产线又卖出具有内在的商业逻辑,原因合理。
(2)收购过程
2016 年 8 月 10 日,公司与海橡集团签署了《WPC 生产线转让协议》,公
司以 489.82 万元的价格向海橡集团购买了 WPC 生产线。海橡集团购买 WPC 生
产线的价格、交易对手、WPC 生产线入账金额、账面价值变化及公司后续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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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交易对手 购入价格 安装费用 入账原值 入账时间
南京赛旺科技发展
1 木塑椎双生产线 61.54 - 61.54 2016.07
有限公司
南京赛旺科技发展
2 木塑椎双生产线 61.54 - 61.54 2016.07
有限公司
南京赛旺科技发展
3 木塑椎双生产线 61.54 - 61.54 2016.07
有限公司
南京赛旺科技发展
4 木塑椎双生产线 61.54 - 61.54 2016.07
有限公司
南京赛旺科技发展
5 木塑椎双生产线 55.56 4.13 59.69 2015.12
有限公司
南京赛旺科技发展
6 木塑椎双生产线 55.56 4.13 59.69 2015.12
有限公司
无锡豪福伟业自动
7 热熔胶贴面机 37.18 - 37.18 2016.01
化装备有限公司
常州豪凯机械有限
8 据切线连接 18.46 - 18.46 2016.07
公司
9 钢结构安装平台 汤益红 15.63 - 15.63 2015.12
南京赛旺科技发展
10 模温机 11.11 0.83 11.94 2015.12
有限公司
常州豪凯机械有限
11 精密多片锯 7.52 0.56 8.08 2015.10
公司
无锡豪福伟业自动
12 冷贴机 7.26 0.54 7.81 2015.10
化装备有限公司
盐城雄鹰精密机械
13 四柱四缸冷压机 5.81 0.43 6.24 2015.12
有限公司
盐城雄鹰精密机械
14 四柱四缸冷压机 5.81 0.43 6.24 2015.12
有限公司
南京赛旺科技发展
15 冷水机 3.42 - 3.42 2015.12
有限公司
南京赛旺科技发展
16 冷水机 3.42 - 3.42 2015.12
有限公司
南京赛旺科技发展
17 机械手 3.41 - 3.41 2015.12
有限公司
南京赛旺科技发展
18 机械手 3.41 - 3.41 2015.12
有限公司
杭州杭叉叉车销售
19 搬运车 3.68 - 3.68 2015.11
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杭叉叉车销售
20 搬运车 3.42 - 3.42 2016.01
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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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名称 交易对手 购入价格 安装费用 入账原值 入账时间
真空负压无尘上 南京赛旺科技发展
21 3.08 - 3.08 2015.12
料机 有限公司
海宁市创天电力设
22 配电柜 2.70 - 2.70 2016.06
备有限公司
南京赛旺科技发展
23 模温机 1.12 - 1.12 2015.12
有限公司
南京赛旺科技发展
24 模温机 1.12 - 1.12 2015.12
有限公司
合计 494.83 11.06 505.89 -

续上表:
转让时 转让时海橡集 晶美有限
序号 设备名称 转让时间 转让价格
累计折旧 团账面净值 入账价值
1 木塑椎双生产线 2016.09 - 61.54 61.54 61.54
2 木塑椎双生产线 2016.09 - 61.54 61.54 61.54
3 木塑椎双生产线 2016.08 - 61.54 61.54 61.54
4 木塑椎双生产线 2016.08 - 61.54 61.54 61.54
5 木塑椎双生产线 2016.08 3.78 55.91 55.91 55.91
6 木塑椎双生产线 2016.08 3.78 55.91 55.91 55.91
7 热熔胶贴面机 2016.08 2.06 35.12 35.12 35.12
8 据切线连接 2016.08 0.29 18.17 18.17 18.17
9 钢结构安装平台 2016.08 0.99 14.64 14.64 14.64
10 模温机 2016.08 0.76 11.18 11.18 11.18
11 精密多片锯 2016.08 0.63 7.45 7.45 7.45
12 冷贴机 2016.08 0.61 7.20 7.20 7.20
13 四柱四缸冷压机 2016.08 0.40 5.85 5.85 5.85
14 四柱四缸冷压机 2016.08 0.40 5.85 5.85 5.85
15 冷水机 2016.08 0.22 3.20 3.20 3.20
16 冷水机 2016.08 0.22 3.20 3.20 3.20
17 机械手 2016.08 0.22 3.19 3.19 3.19
18 机械手 2016.08 0.22 3.19 3.19 3.19
19 搬运车 2016.08 0.65 3.02 3.02 3.02
20 搬运车 2016.08 0.47 2.95 2.95 2.95
真空负压无尘上
21 2016.08 0.19 2.88 2.88 2.88
料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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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配电柜 2016.08 0.04 2.66 2.66 2.66
23 模温机 2016.08 0.07 1.05 1.05 1.05
24 模温机 2016.08 0.07 1.05 1.05 1.05
合计 16.06 489.82 489.82 489.82

海橡集团向上述交易对手购买相关设备时,根据市场价格确定设备价格,定
价公允。上表中序号 1-4 的四台设备,2016 年 7 月海橡集团购入后一直未安装使
用,故未计提折旧,按原价转让给晶美有限使用。
公司购买海橡集团 WPC 生产线时,系根据相关设备在海橡集团的账面价值
定价,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上述资产购买业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
司已向海橡集团支付了全部转让款,并完成了相关资产的移交手续。
(3)本次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善了公司 WPC 产品生产线,此后公司自行生产 WPC 基材,减
少了与海橡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了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收购完成后,海橡
集团停止了生产 WPC 基材的业务。
2、2018 年 5 月收购海橡鞋材及海橡集团资产
(1)收购背景
2013 年晶美有限设立时,因公司发展资金紧张,公司通过向关联方海橡鞋
材租赁厂房、办公楼和宿舍的形式满足经营需求。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原
租赁场地已经难以满足公司的生产需求,同时为加强公司经营独立性,减少关联
交易,公司决定向海橡鞋材购买公司已承租的部分厂房、办公楼以及宿舍,向海
橡集团购买在建厂房。
(2)收购过程
2018 年 5 月 10 日,海象新材与海橡集团签署《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建筑
物(附属物)转让协议》,海象新材以 2,374.43 万元(含税)的价格向海橡集团
购买土地使用权及附属在建工程。2018 年 7 月 12 日,因海橡集团在评估基准日
后又支付了 400 万元工程款,双方签署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建筑物转让补
充协议》,将上述资产的转让价格调增了 400 万元(含税)。
2018 年 6 月 11 日,海象新材与海橡鞋材签署《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建筑
物转让协议》,海象新材以 7,593.60 万元(含税)的价格向海橡鞋材购买土地使
用权及附属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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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两项资产业经坤元评估,并出具了坤元评报(2018)第 113 号和坤元评
报(2018)第 318 号资产评估报告,相关资产系参考评估值定价,评估情况具体
如下:
1)评估方法
对海橡集团在建工程—土建工程采用成本法评估,对海橡集团无形资产—土
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法评估;对海橡鞋材建筑物类固定资产采用成本法评估,对海
橡鞋材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法评估。
2)评估过程
两个公司资产的评估基准日均为 2018 年 2 月 28 日,评估工作均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开始,海橡集团资产评估报告日为 2018 年 3 月 19 日,海橡鞋材资产
评估报告日为 2018 年 6 月 11 日,两个项目的评估工作均分五个阶段进行:
①接受委托阶段
a.项目调查与风险评估,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确定评估目的、评估对象
和范围、评估基准日;
b.接受委托人委托,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c.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d.组成项目小组,并对项目组成员进行培训;
②资产核实阶段
a.评估机构根据资产评估工作的需要,向产权持有人提供资产评估申报表表
样,并协助其进行资产清查工作;
b.了解产权持有人基本情况及委估资产状况,并收集相关资料;
c.审查核对产权持有人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
d.根据资产评估申报表的内容进行现场核实和勘察,收集整理资产购建、运
行、维修等相关资料,并对资产状况进行勘查、记录;
e.收集整理委估资产的产权证、合同、发票等产权证明资料,核实资产权属
情况;
f.收集并查验资产评估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
③评定估算阶段
a.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制订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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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收集市场信息;
c.对委估资产进行评估,测算其评估价值。
④结果汇总阶段
a.分析并汇总分项资产的评估结果,形成评估结论;
b.编制初步资产评估报告;
c.对初步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内部审核;
d.征求有关各方意见;
⑤出具报告阶段
征求意见后,正式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3)评估结果
海橡集团委估资产的账面价值 22,242,258.26 元,评估价值 23,744,305.28 元,
评估增值 1,502,047.02 元,增值率为 6.75%;海橡鞋材委估资产的账面价值
59,981,668.03 元,评估价值 75,936,010.00 元,评估增值 15,954,341.97 元,增值
率为 26.60%。
4)增值情况
资产增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出让方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评估增减值 评估增值率
在建工程—土建工程 1,508.92 1,508.92 - -
海橡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715.31 865.51 150.20 21.00%
集团
资产总计 2,224.23 2,374.43 150.20 6.75%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4,832.62 5,373.87 541.25 11.20%
海橡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1,165.54 2,219.73 1,054.19 90.45%
鞋材
资产总计 5,998.17 7,593.60 1,595.43 26.60%
注:海橡集团的资产评估时,未包含评估基准日后新发生的 400 万元。
海橡集团在评估基准日后又支付了 400 万元工程款,其交易对手是嘉业卓众
建设有限公司,嘉业卓众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11 月 8 日,注册资本为
11,168.80 万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海宁市尖山新区人才公寓 1 号楼底楼 101 室,
主营业务为工程施工和建材的批发、零售,股东为褚恩阳(持股 90.00%)和朱
海洪(持股 10.00%),主要管理人员为褚恩阳(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和朱海洪
(监事),该公司与海象新材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嘉业卓众建设有限公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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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招投标的方式参与海橡集团的工程建设,工程款定价公允。
公司收购海橡鞋材及海橡集团两项资产业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向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支付了全部转让款,
并完成了相关资产的过户手续。
(3)本次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满足了公司对生产、办公场所的需求,并减少了公司和关联企业之
间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独立性。
四、公司历次验资情况及设立时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一)历次验资情况
1、晶美有限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各股东均以货
币方式出资。本次出资经浙江正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 2013 年 12
月 6 日出具浙正健会验字(2013)第 824 号《验资报告》。
2、2017 年 9 月,晶美有限注册资本增至 4,500 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1,500
万元的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2017 年 10 月,晶美有限注册资本增至
4,555 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55 万元的股东的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两次增资
经浙江正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出具浙正健会
验字(2017)第 032 号《验资报告》。
3、2018 年 2 月,晶美有限整体变更为海象新材。整体变更后,海象新材注
册资本为 4,555 万元。本次整体变更经天健会计师审验,并于 2018 年 3 月 2 日
出具天健验[2018]71 号《验资报告》。
4、2018 年 8 月,海象新材注册资本由 4,555 万元增至 5,500 万元,认购新
增注册资本 945 万元的股东的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本次增资经天健会计师审
验,并于 2018 年 8 月 14 日出具天健验[2018]289 号《验资报告》。
5、2019 年 4 月,天健会计师出具了天健验[2019]105 号《实收资本复核报
告》,对公司实收资本由 3,000 万元增加到 4,555 万元的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复核,
确认新增实收资本已全部到位。
(二)设立时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公司系由晶美有限以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9,480.07
万元折合股份 4,555 万股整体变更的股份公司。整体变更时,公司未根据资产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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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结果调账,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为历史成本。
五、公司的组织结构
(一)公司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二)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




公司已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了各个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
责如下:
部门名称 主要职责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负
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协助公司董事会制
董事会办公室
定公司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协助筹划或者实施公司资本市场再融资或者并
购重组事务;负责公司规范运作培训事务等事宜
负责公司公共关系的维护、公司印章及档案的管理、公司车辆使用维护、
企管部
公司内部安全保卫及后勤保障
人力资源部 负责公司人员的招聘、培训、解聘,职工薪酬福利体系建设,员工绩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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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主要职责
核,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
负责公司财务战略规划的制定与监督管理;负责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
财务部 控管理、税务管理等工作,加强资金监控和拓宽融资渠道,对财务核算和
资金运作进行整体控制;编制各种财务报表及财务工作报告
负责物料进、销、存的核实与执行;负责各种产品的出入库、保管及发货
物流部
工作;负责统计库存,配合财务做好库存品盘点工作
营销中心 负责国内外市场开拓,新产品信息收集,公司品牌推广及销售管理等工作
负责公司质量标准的制定,原辅材料及在产品、产品的质量检验;负责针
品控部
对质量问题制定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
负责制定公司产品研发计划,牵头组织重大新产品开发和推广;组织新产
研发中心 品等研发成果的鉴定和评审;负责与科研单位和院校产学研平台建设;参
与重大项目的技术评估和实施
负责公司原辅材料的采购,原材料价格信息的收集及分析,供应商的筛选
采购部
及管理
负责公司产能规划,采购需求的管理,生产订单管理,库存管理,产供销
计控部
综合协调等
负责生产计划的编制和执行,产品质量指标的制定;参与内部技术改造方
生产中心
案的制定和实施
负责公司生产设备的采购、安装、维修保养;负责设备技术改造方案的制
设备部
度和实施
负责制定生产工艺操作规程、技术标准,并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技术指
技术部
导和检查
负责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收支进行内部审计,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
审计部
行检查、测试与评价;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系统

六、公司的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一)公司子公司情况
1、浙江海象进出口有限公司
海象进出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向母公司采购 PVC 地板产成品进行出
口销售,以实现对母公司产品的出口进行统一核算管理。该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 1,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海
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海丰路 380 号 2 幢 3 楼,主营业务为 PVC 地板的销售。
经天健会计师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海象进出口总资产、净资产
分别为 23,068.16 万元、-103.67 万元,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147.01 万元。
2、Kimay Floors Inc
Kimay Floors Inc 为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是公司为及时了解主要市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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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消费需求变化而在美国设立的销售平台。该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计
划投资额为 10 万美元,实际投资额为 0 美元,注册地址为美国马里兰州,截至
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公司尚未开始经营。
3、海宁海象新材料有限公司
海宁海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是本次发行募集投资项目之年产 2,000 万平方
米 PVC 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主体。该公司成
立于 2019 年 2 月 15 日,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2,00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浙
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 380 号 1 幢,主营业务为 PVC 地板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公司尚未开始经营。
经天健会计师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海宁海象总资产、净资产分
别为 1,968.98 万元、1,968.98 万元,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31.02 万元。
4、越南海欣新材料有限公司
越南海欣为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是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满足市场快速增
长的需求、优化公司产能及战略布局,而在越南设立的 PVC 地板生产基地。该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3 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1,900.00 万美元,
注册地址为越南兴安省文林区 pho noi A IP B 区 B3 路,主营业务为 PVC 地板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天健会计师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越南海欣总资产、净资产分
别为 14,105.41 万元、11,017.73 万元,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54.68 万元。
5、香港海欣新材料有限公司
香港海欣为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是公司为负责越南子公司销售,作为公司
国际贸易窗口、对外发展与服务平台而设立。该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9 日注册成
立,股本 10,000 港币,注册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中 9 号 11 楼 1102/03 室,主营
业务为 PVC 地板的批发和零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香港海欣尚处于筹
建期,未实际开始经营。
公司各子公司的设立均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完善业务体系、布局业务发展
的切实需要。各子公司业务定位清晰,待实际运营之后,有望与母公司实现良好
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各子公司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无重大违法行为。公司的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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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均为全资子公司,除通过持有母公司权益间接持有子公司权益外,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董事、高管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他主体间接持有子公司权益的情形。
(二)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参股公司。
七、发起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起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发起人为王周林、鲁国强、陈建良、沈财兴等 35 名自然人和晶美投资
1 家合伙企业,各发起人的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1、自然人发起人
是否拥有
股东
序号 国籍 境外永久 身份证号码 住所
姓名
居留权
1 王周林 中国 否 330419195801****** 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
2 鲁国强 中国 否 330419195810******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
3 陈建良 中国 否 330419196401******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
4 沈财兴 中国 否 330419195501******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
5 潘建明 中国 否 330419195810******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
6 冯月华 中国 否 330419196010******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
7 夏长坤 中国 否 330419196911******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
8 戴建明 中国 否 330419196411******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
9 朱冰琦 中国 否 330481199410******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
10 吴建祥 中国 否 330419196611******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
11 褚锦青 中国 否 330419196402******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
12 金 俊 中国 否 330425197411****** 浙江省海宁市硖石街道
13 李爱民 中国 否 330419196810******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
14 沈冯生 中国 否 330419196609******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
15 周海明 中国 否 330419197003******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
16 肖枚生 中国 否 432826196403****** 湖南省嘉禾县石桥镇
17 张久宴 中国 否 412729197611****** 浙江省海宁市硖石街道
18 傅 昊 中国 否 330481199203******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
19 盛国兴 中国 否 330423195205****** 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
20 蒋凤斌 中国 否 330411198210****** 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
21 顾沈林 中国 否 330419196710******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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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拥有
股东
序号 国籍 境外永久 身份证号码 住所
姓名
居留权
22 吴林江 中国 否 330419196611******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
23 李仙红 中国 否 330419196907******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
24 全 军 中国 否 511225198201****** 重庆市奉节县竹园镇
25 吴筱岚 中国 否 330481198708******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
26 褚云祥 中国 否 330419196411******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
27 袁见平 中国 否 330419197202******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
28 孙金林 中国 否 330419196306******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
29 朱文华 中国 否 330419198111******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
30 朱浩飞 中国 否 330481198903****** 浙江省海宁市硖石街道
31 吴马江 中国 否 330419197001******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
32 朱洪祥 中国 否 330419195310******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
33 王云松 中国 否 330419195805******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
34 陈金惠 中国 否 330419195801******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
35 张建明 中国 否 330419197709******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

2、其他发起人
晶美投资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成立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出资额、实收出
资均为 1,348.875 万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
经都二路 2 号经编大楼 1 层 213 室,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管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晶美投资的合伙人均为公司在职员工或前员工,
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周林 普通合伙人 712.533 52.82
2 蒋金祥 有限合伙人 65.400 4.85
3 王淑芳 有限合伙人 65.400 4.85
4 王雅琴 有限合伙人 65.400 4.85
5 孟蒋明 有限合伙人 49.050 3.64
6 王晓明 有限合伙人 40.875 3.03
7 孙倩 有限合伙人 32.700 2.42
8 许一斌 有限合伙人 32.700 2.42
9 陆建兴 有限合伙人 32.700 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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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0 张李强 有限合伙人 32.700 2.42
11 吴惠琴 有限合伙人 24.525 1.82
12 王正坤 有限合伙人 16.350 1.21
13 王学泽 有限合伙人 16.350 1.21
14 范路 有限合伙人 16.350 1.21
15 王琦宏 有限合伙人 16.350 1.21
16 沈冯生 有限合伙人 13.080 0.97
17 李忠敏 有限合伙人 11.445 0.85
18 欧阳朝辉 有限合伙人 11.445 0.85
19 李江云 有限合伙人 11.445 0.85
20 丁百金 有限合伙人 11.445 0.85
21 蒋飞飞 有限合伙人 11.445 0.85
22 彭中文 有限合伙人 11.445 0.85
23 段张坤 有限合伙人 11.445 0.85
24 沈强祥 有限合伙人 9.810 0.73
25 刘继保 有限合伙人 9.810 0.73
26 杜尚深 有限合伙人 9.810 0.73
27 张义 有限合伙人 4.905 0.36
28 宋江 有限合伙人 1.962 0.15
合计 1,348.875 100.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晶美投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1,349.00万元、1,348.90
万元,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0.03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
王周林、晶美投资、鲁国强、陈建良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王周
林、晶美投资、鲁国强、陈建良之基本情况见上述“(一)发起人的基本情况”。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为王周林先生,实际控制人为王周林和王淑芳父女。本次发行
前,王周林直接持有公司 36.12%的股份,并持有晶美投资 52.82%的出资份额,
王淑芳持有晶美投资 4.85%的出资份额,晶美投资持有公司 15.00%的股份,王
周林和王淑芳合计控制公司 51.12%的股份。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王周林和王淑芳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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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质押和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1、海宁海橡集团有限公司
海宁海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6 年 11 月 27 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
为 4,147.02 万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 380 号 2 幢,主营业
务为股权投资管理和橡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实际控制人为王周林先生。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海橡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周林 1,400.84 33.78
2 鲁国强 568.31 13.70
3 陈建良 557.02 13.43
4 沈财兴 355.43 8.57
5 潘建明 156.70 3.78
6 冯月华 151.20 3.65
7 夏长坤 121.85 2.94
8 吴建祥 121.85 2.94
9 褚锦青 121.85 2.94
10 戴建明 121.85 2.94
11 朱华明 91.38 2.20
12 李爱民 65.08 1.57
13 沈冯生 53.03 1.28
14 周海明 42.30 1.02
15 肖枚生 33.18 0.80
16 张久宴 33.18 0.80
17 朱冰琦 30.46 0.73
18 傅 昊 19.81 0.48
19 盛国兴 18.54 0.45
20 蒋凤斌 12.44 0.30
21 顾沈林 8.29 0.20
22 吴林江 8.29 0.20
23 李仙红 4.39 0.11
24 全 军 4.15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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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5 吴筱岚 4.15 0.10
26 褚云祥 4.15 0.10
27 袁见平 4.15 0.10
28 孙金林 4.15 0.10
29 朱文华 4.15 0.10
30 朱浩飞 4.15 0.10
31 吴马江 4.15 0.10
32 朱洪祥 4.15 0.10
33 王云松 4.15 0.10
34 陈金惠 4.15 0.10
35 张建明 4.15 0.10
合计 4,147.02 100.00

海橡集团目前的业务以股权投资和橡胶制品制造为主,2019 年度的营业收
入主要来自为海橡鞋材加工而获得加工费以及少量的材料销售收入。海橡集团最
近一年的主要经营业绩及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16,345.94
净资产 12,024.56
营业收入 1,485.18
净利润 163.78
注:1、上述数字为母公司数字,海橡集团未编制合并报表;
2、上述 2019 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2、海宁海橡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海宁海橡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8 月 17 日,注册资本、实收资
本均为 50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 380 号 1 幢 2 楼,
主营业务为橡胶制品的销售。海橡集团进出口系海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海橡集团进出口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 527.58 万
元、173.97 万元,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37.12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
海橡鞋材成立于 2004 年 6 月 25 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 5,500.0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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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 380 号,主营业务为橡胶制品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控股股东是海橡集团,实际控制人为王周林先生,海橡鞋材的
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海橡集团 5,500.000 100.00
合计 5,500.000 100.00

海橡鞋材自成立以来一直专业从事鞋材的研发、生产以及销售,主要生产中
高档仿革鞋底片,包括大片、小片以及成型底系列。海橡鞋材最近一年的主要经
营业绩及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总资产 27,885.57
净资产 20,913.94
营业收入 13,112.86
净利润 192.52
注:2019 年度数据业经浙江正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4、成都海橡鞋材有限公司
成都海橡成立于 2000 年 12 月 22 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 50.00 万元,
注册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土桥乡江安村。成都海橡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周林 37.75 75.50
2 戴诚兴 12.25 24.50
合计 50.00 100.00

报告期内,成都海橡没有经营。
5、海宁晶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关于晶美投资之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七、发起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的基本情况”。
6、公司与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合作历史及合理性
海橡集团设立以来主要从事橡胶鞋底的生产和销售,由于当时中国的人工成
本较为低廉,所以耐克、百丽、红蜻蜓、森达等著名鞋企大多在中国设立生产基
地,世界上大部分鞋业的产能集中在中国,带动了海橡集团的发展,200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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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橡集团设立了子公司海橡鞋材,从事与海橡集团类似的业务。2012 年前后,
受我国人力成本不断提高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境外及境内的鞋企逐渐将生产基地
向东南亚转移,国内行业不断萎缩,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的业务逐渐下滑。2013
年下半年,海橡集团因原有的橡胶制品业务下滑,决定进入 PVC 地板行业,而
当时浙江晶通已进入 PVC 地板行业多年,因自身产能不足,在寻找代工厂商合
作。浙江晶通的实际控制人戴会斌、章树红和海橡集团于 2013 年 12 月共同投资
设立海象新材,其中海橡集团持股 85%。
海象新材设立以来一直从事 PVC 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由于其设立时
为海橡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设立时由于资金有限,为了满足正常的生产经营需求
或提高集团整体的融资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率,以及为了完善产业链、增强公司独
立性,海象新材与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发生如租赁房产、资金拆借、委托加工、
设备及房产买卖等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其中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详见本招股
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
八、公司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 5,500 万股,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1,834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后的总股本不超过 7,334 万股,本次发行的股份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5.01%。
假定本次发行新股 1,834 万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或 发行前股本结构 发行后股本结构
类别
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王周林 1,986.3900 36.12 1,986.3900 27.08
晶美投资 825.0000 15.00 825.0000 11.25
鲁国强 349.4533 6.35 349.4533 4.76
陈建良 342.4892 6.23 342.4892 4.67
有限售 弄潮儿投资 270.0000 4.91 270.0000 3.68
条件的
股份 沈财兴 218.5553 3.97 218.5553 2.98
左建明 136.0000 2.47 136.0000 1.85
潘建明 96.3575 1.75 96.3575 1.31
冯月华 92.9726 1.69 92.9726 1.27
叶时金 90.0000 1.64 90.0000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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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或 发行前股本结构 发行后股本结构
类别
姓名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马文明 90.0000 1.64 90.0000 1.23
其他股东 1,002.7821 18.23 1,002.7821 13.67
本次发行的股份 - - 1,834.0000 25.01
合计 5,500.0000 100.00 7,334.0000 100.00

(二)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为王周林、晶美投资、鲁国强、陈建良、弄潮
儿投资、沈财兴、左建明、潘建明、冯月华、叶时金、马文明(与叶时金同为第
十)。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担任职务情况
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在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任职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海象进出口执行董事、总经理;
1 王周林 1,986.3900 36.12
海宁海象执行董事;
Kimay Floors Inc 总经理
2 鲁国强 349.4533 6.35 公司董事
3 陈建良 342.4892 6.23 -
4 沈财兴 218.5553 3.97 -
5 左建明 136.0000 2.47 -
6 潘建明 96.3575 1.75 -
7 冯月华 92.9726 1.69 公司监事
8 叶时金 90.0000 1.64 -
8 马文明 90.0000 1.64 -
10 朱冰琦 74.9223 1.36 -
10 夏长坤 74.9223 1.36 公司员工
10 戴建明 74.9223 1.36 -
10 吴建祥 74.9223 1.36 -
10 褚锦青 74.9223 1.36 -
合计 3,776.8294 68.67 -

(四)股东中战略投资者、国有股东和外资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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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国有股东及外资股东。
(五)公司股东中私募股权基金及登记备案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 49 名和合伙企业股东
2 名。合伙企业股东中,晶美投资系员工持股平台,不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无
需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程序;弄潮儿投资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已完成登记备案
(私募基金备案号为 SCK835),其管理人为海宁海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人备案号为 P1064498)。
(六)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存在如下关联关系:王周林是晶美投资的普通合伙人
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晶美投资 52.82%的份额;左建明是陈建平儿子配偶的
父亲;傅昊是李仙红的儿子。除此以外,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关于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
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
股份的承诺”。
(八)其他
公司未发行过内部职工股,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
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九、公司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基本情况
1、员工人数变化情况
时间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员工人数(人) 941 856 402

2、专业结构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专业结构如下:
专业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比例
生产与技术人员 826 87.78%
销售人员 31 3.29%
管理及行政人员 84 8.93%
合计 941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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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程度结构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受教育程度如下:
受教育程度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比例
本科及以上学历 64 6.80%
大专 77 8.18%
大专以下 800 85.02%
合计 941 100.00%

4、员工年龄结构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年龄结构如下:
年龄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比例
30 岁以下 328 34.86%
30-39 岁 364 38.68%
40-49 岁 169 17.96%
50 岁以上 80 8.50%
合计 941 100.00%

(二)员工社会保障情况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政策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
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海象新材自 2014 年 5 月起缴
纳社会保险,海象进出口自 2018 年 3 月开始缴纳社会保险。
1、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
(1)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子公司缴纳社会保险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
类别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员工人数 941 856 402
养老保险缴纳人数 887 851 387
医疗保险缴纳人数 887 851 387
失业保险缴纳人数 887 851 285
生育保险缴纳人数 887 851 387
工伤保险缴纳人数 887 851 387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为全体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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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五险。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原因及
人数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
未缴纳员工人数 54 54 54 54 54
退休返聘 6 6 6 6 6
其他单位缴纳 3 3 3 3 3
未缴纳原因
新入职员工 15 15 15 15 15
外籍员工 30 30 30 30 30
注:上表中的新入职员工指 2019 年 12 月 20 日以后到岗的员工,每月 20 日为当月公司
缴纳社保的截止日,20 日以后到岗的员工将在下月补缴入职当月的社保。
(2)社会保险的缴存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社会保险的缴存比例具体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类别
公司 个人 公司 个人 公司 个人
养老保险 14% 8% 14% 8% 14% 8%
医疗保险 6% 2% 7% 2% 7% 2%
失业保险 0.5% 0.5% 0.5% 0.5% 0.5% 0.5%
生育保险 0.8% - 0.8% - 0.5% -
工伤保险 0.55% - 1.1% - 1.1% -
注:2017年度,公司按照海宁市的规定,给部分员工按缴费基数3%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
(大病统筹险)。
2、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
(1)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子公司缴纳住房公积金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
类别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员工人数 941 856 402
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 888 852 20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为全体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部分员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原因如下: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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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未缴纳员工人数 53
退休返聘 5
其他单位缴纳 3
未缴纳原因
新入职员工 15
外籍员工 30
注 1、2019 年末,公司继续为退休返聘员工王周林缴纳住房公积金,故此处统计的退休
返聘人员比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中统计的少 1 人;
2、上表中的新入职员工指 2019 年 12 月 25 日以后到岗的员工,每月 25 日为当月公司缴
纳住房公积金的截止日,25 日以后到岗的员工将在下月缴纳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具体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类别
公司 个人 公司 个人 公司 个人
住房公积金 8% 8% 8% 8% 8% 8%

3、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测算
公司对可能需要补缴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进行了测算,需补缴的金额以
及对当年利润总额的影响测算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社会保险未缴纳金额 31.29 39.67 104.86
公积金未缴纳金额 8.02 82.84 53.34
未缴纳总金额 39.31 122.51 158.19
当期利润总额 15,526.40 10,254.39 488.06
未缴纳金额占当期利润的比例 0.25% 1.19% 32.41%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为部分员工补缴社保和公积金金额
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关于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情况合法合规的证明
根据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宁市分中
心分别出具的证明,公司及海象进出口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障、住房
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行政处罚的情形。
5、报告期公司员工总人数增幅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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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的员工总人数变化情况如下: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员工总人数(人) 941 856 402
较上一期增加幅度 9.93% 112.94% -
营业收入(万元) 85,877.31 78,376.85 38,912.37
较上一期增加幅度 9.57% 101.42% -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员工人数的增长幅度呈现逐
年递增的趋势,与营业收入逐年递增的趋势相一致。
6、公司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或者签订劳务合同用工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如下:
单位:人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月份的
71 3 23
平均人数
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月份的
961 907 335
平均用工总数
占比 7.39% 0.33% 6.86%

为满足临时性生产需求,公司在包装等辅助性生产岗位上选用了劳务派遣用
工。报告期内,发行人劳务派遣的用工比例未超过用工总量的 10%,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在劳务派遣的情况,2019 年度公司劳务派遣人数较多主要
系为满足客户持续不断的订单需求,公司在通过员工招聘仍不能满足生产需求的
情况下,公司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来缓解生产人员短缺的问题。报告期内,除退
休返聘人员与公司签署劳务合同外,其余员工均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

7、相关用工符合劳动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不存在重大违法
行为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条例》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
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
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
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
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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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
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
位内公示。”
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
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 10%。”
公司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岗位的用工岗位均为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岗
位,且公司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已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在内部
公示;公司的劳务派遣员工比例一直在 10%以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规定。
海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了证明,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
未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8、控股股东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王周林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如因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公司需
要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公司因此而须承担任何罚款、赔偿责
任或损失,将由王周林足额补偿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所受损失,且无需公司支
付任何对价,避免给公司带来任何损失或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目前已为全部符
合条件的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最近三年不存在被监管单位处罚的
情形或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控股股东王周林已作出了承担所有补缴、处罚或损
失的承诺;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不会对发
行人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报告期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执
行情况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十、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同业竞争”之“(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
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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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
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
(三)关于公司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稳
定股价措施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上市后三年内公
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相关内容。
(四)关于对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关于对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关
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相关承诺”。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
承诺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填补被摊
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六)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采取约束性措施的承诺
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和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违反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已作出的公开承诺的相应约束性
措施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
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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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公司是目前国内领先的PVC地板生产及出口商之一,主要从事PVC地板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建筑物的室内地面装饰,产品功能与传统木
地板、瓷砖等地面装饰材料相似。PVC地板由高分子材料聚氯乙烯(PVC)加工
制成,与传统木地板、瓷砖等地面装饰材料相比,PVC地板具有环保、可回收利
用、安装简便、耐磨、防潮、防滑和防火阻燃等优点,深受欧美市场欢迎,广泛
应用于商场、酒店、写字楼、医院、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以及住宅。
公司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和较高的技术水平,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
日,公司拥有专利17项,其中5项为发明专利。凭借着多年的技术研发积累、可
靠的产品质量以及多年的市场推广,公司已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产品已在
PVC地板客户群中建立了良好的口碑,2017年度公司被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
会评为“中国地板行业十大家装品牌(弹性地板类)”,2018年度公司被中国建
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评为“中国弹性地板行业十大品牌(片材类)”,2019年度
公司被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评为“中国弹性地板行业十大品牌”,被海宁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评为“2019年海宁市市长质量奖”,市场遍布美洲、欧洲、澳
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
根据产品的结构,公司产品分为LVT地板、WPC地板和SPC地板三大类,具
体介绍如下:
产品
主要原料 产品描述 优点 产品图例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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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主要原料 产品描述 优点 产品图例
类别



LVT(Luxury Vinyl Tile)
地板又称高端 PVC 地
绿色环保;超强耐
聚氯乙烯、 板,主要由 UV 层、透
LVT 磨;高弹性和超强抗
重钙、稳定 明耐磨层、印花面料层、
地板 冲击;防火阻燃;保
剂、增塑剂 PVC 中料层以及基底平
养方便;防水防潮
衡层构成,是目前最为
传统的 PVC 地板之一



WPC 地板除了具备
LVT 地板的优异特
WPC(WOOD PLASTIC 性外,由于 WPC 基
COMPOSITE)地板又称 材层通过 PVC 树脂
聚氯乙烯、
WPC 木塑地板,主要由 UV 粉与发泡剂制成,具
重钙、稳定
地板 层、透明耐磨层、印花 有材质较轻,便于运
剂、发泡剂
面料层、PVC 中料层、 输安装的优点;部分
WPC 基材层构成 WPC 地板通过加设
基底层,达到静音的
效果
SPC(STONE PLASTIC
COMPOSITE)地板又称 相比其他类型 PVC
石塑地板,主要由 UV 地板产品,SPC 的基
层、透明耐磨层、印花 材层通过重钙粉与
聚氯乙烯、 面料层、SPC 基材层构 PVC 粉混合,具有
SPC
重钙、稳定 成。SPC 地板是近年来 更好的尺寸稳定性
地板
剂 需求较大的 PVC 地板产 以及抗冲击性;部分
品,凭借其优良特性, SPC 地板通过加设
可应用于家装、商业及 基底层,达到静音效
公共区域等多类型地面 果
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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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主要应用场所如下:




(二)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PVC地板行业的经营,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未
发生变化。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状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
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属于“制造业(C)”中的“橡胶和
塑料制品业(C29)”;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GB/T4754-2011),公司所属行业属于“制造业(C)”中的“橡胶和塑料制
品业(C29)”之“塑料制品业(C292)”之“塑料板、管、型材制造(C2922)”。
(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及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监管部门、监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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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塑料制品业为政府宏观调控和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
式。塑料制品业除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和国家质量监督管理局等政府部门一般性监管外,未有特定的行业监管部门。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是塑料制品业的行业自律性组织。中国塑料加工工业
协会下设板片材专业委员会,对口管理服务包括PVC地板生产企业在内的塑料板
片材行业企业。同时,PVC地板作为建筑装饰装修材料,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
协会亦为公司所属行业的行业自律性组织,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对口管理
服务PVC地板企业。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和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是政府
部门与会员单位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我国地板行业的监管部门和自律管理机构对行业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制定产
业政策、规划行业发展战略、优化行业发展环境等宏观层面的监控管理上,企业
生产经营完全基于市场化方式自主运行,市场化程度较高。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
针对本行业经营行为,国家未有特殊性法律法规;本行业经营行为主要受《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一般性法律法规规范。
我国PVC地板在进入海外市场时,还需同时满足相关国家和地区关于产品国
际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以及其他方面的市场准入标准,并接受相关国家和地区
的政策、法令等约束。
(2)主要产业政策
本行业的主要产业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实施时间 颁布机关 文件名称 主要内容
新材料作为新兴产业被列入产业转
《产业发展与转移
工业和信 移指导目录,并提出引导和优化调
1 2018年11月 指导目录(2018年
息化部 整被列入产业转移指导目录的新兴
本)》
产业
工业和信 加快推动先进基础材料工业转型升
息化部、 级,以先进建筑材料、先进轻纺材
国家发展 《新材料产业发展 料等为重点,大力推进材料生产过
2 2017年1月
和改革委 指南》 程的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重点突
员会、科 破材料性能及成分控制、生产加工
学技术 及应用等工艺技术,不断优化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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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实施时间 颁布机关 文件名称 主要内容
部、财政 结构,提高质量稳定性和服役寿命。
部 开发绿色建材部品及新型耐火材
料、生物可降解材料
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新一轮科技革
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是培育发展
新动能、获取未来竞争新优势的关
《“十三五”国家
键领域。“十三五”时期,要把战
3 2016年12月 国务院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
略性新兴产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
展规划》
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构建现代产业
新体系,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

加快传统建材升级换代,推广使用
长寿命、低渗漏、免维护的高分子
材料。推广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
(VOCs)的涂料,发展无污染、健
康环保的装饰装修材料。推进绿色
工业和信 《建材工业发展规 发展,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益,实
4 2016年10月
息化部 划(2016-2020年)》 现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倒逼
高能耗、高排放和资源高消耗的建
材工业加快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
改造,提高行业节能减排、资源综
合利用和低碳发展水平,注重质量、
效益和全要素生产率全面提升
作为未来五年我国塑料加工业发展
中国塑料 《塑料加工业“十 的指导性文件和实现塑料制造强国
5 2016年5月 加工工业 三五”发展规划指 目标的行动纲领,同时也可作为塑
协会 导意见》 料加工业各子行业和各地区编制规
划的重要依据
加快突破新一代信息通信、新能源、
新材料、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智
能制造等领域核心技术。支持新一
《国民经济和社会 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生物技
全国人民
6 2016年3月 发展第十三个五年 术、绿色低碳、高端装备与材料、
代表大会
规划纲要》 数字创意等领域的产业发展壮大。
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新型功能材
料、先进结构材料、高性能纤维及
其复合材料、共性基础材料
“高强、耐高温、耐磨、超韧的高
科学技术
性能工程塑料和特种工程塑料分子
部、财政 《国家重点支持的
7 2016年1月 的设计技术和改性技术;改性的工
部、国家 高新技术领域》
程塑料制备技术;具有特殊性能和
税务总局
用途的高附加值热塑性树脂制备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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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实施时间 颁布机关 文件名称 主要内容
术”等一系列改性塑料相关技术
手术室、检验科、中心实验室和病
理科等医院卫生学要求高的用
房,其室内装修应满足易清洁、耐
腐蚀的要求。医院作为特殊公共场
所,地面材料的使用在满足医院功
住房和城 《综合医院建筑设 能性需求的基础上,还应考虑满足
8 2014年12月
乡建设部 计规范》 人们感觉上的需求和环境上的需
求,包括环保方面、脚感方面、抗
噪音方面、视觉色彩纹理方面乃至
人文理念方面的诸多需求,同时考
虑综合造价,尽量满足使用者各方
面的需求
重点研究开发满足国民经济基础产
《国家中长期科学
业发展需求的“高性能复合材料、
9 2006年2月 国务院 和技术发展规划纲
高性能工程塑料、具有环保和健康
要(2006-2020年)》
功能的绿色材料等”

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法律和政策上的限制,其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行业发展概况
1、地面装饰材料行业概况
地面装饰材料作为建筑装饰行业的重要部分,在室内装修设计中起着十分重
要的作用。随着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地面装饰材料的产
品种类不断增多,功能不断丰富。一方面,地面装饰材料具有保护地面的作用,
还为用户在日常行走过程中提供舒适的脚感;另一方面,由于可以对地面材质、
颜色、纹路进行设计,因此能够起到较好的装饰作用。随着居住环境的不断改善,
消费者对建筑装饰材料的美观以及环保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高品质地面装饰材
料近年来向着实用化、艺术化和仿物化方向发展,在装修装饰中的应用方式呈现
多样化趋势,市场规模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1)全球地面装饰材料行业发展概况
1)全球地面装饰材料行业稳定发展
地面装饰材料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其在公共建筑和家用住宅装饰上起到了
重要的作用。地面装饰材料行业作为建筑装饰行业重要的组成部分,与房地产和
建筑装饰业有高度关联性,被广泛应用于商场、酒店、写字楼、医院、学校、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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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场馆等公共建筑以及住宅。现阶段在全球经济的高速发展下,城市化覆盖率快
速提高,伴随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快速扩张,地面装饰材料得到了大量运用,行
业总体呈上升趋势。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全球地面装饰材料行业整体保持稳定
发展态势,2017年全球地面装饰材料行业的市场规模达到2,882.80亿美元,预计
2020年市场规模将达到3,317.80亿美元。长期来看,随着世界经济逐步复苏以及
新兴市场的快速崛起,未来世界地面装饰材料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2015 年-2020 年全球地面装饰材料行业市场规模(单位:亿美元)




数据来源:Market value of the global flooring market from 2015 to 2020, Statista1

2)世界地面装饰材料产业不断向发展中国家转移
在世界范围内,考虑到人力成本等方面的优势,地面装饰材料行业的产能不
断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其中中国承接了大部分的产能。此外,美国、欧洲等发达
国家和地区经济增长相对缓慢,以中国、印度、东南亚、巴西等国家和地区为代
表的新兴市场经济发展迅速,使得地面装饰材料行业的产业转移呈加速趋势。
(2)中国地面装饰材料行业发展概况
随着国内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国内逐渐成为全球
地面装饰材料行业重要的消费市场。近年来国内宏观经济持续较快增长,我国的
建筑装饰装修产业取得较快的发展。
1)城镇化率提高为地面装饰材料行业带来巨大需求
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持续增长,城镇化率逐步提高。人口转移是城镇化的
重要标志,这将为地面装饰材料行业带来巨大需求。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


1 Statista 是全球领先的数据统计互联网公司,总部设在德国,团队由超过 250 位统计学家、数据库专家、分
析师和编辑人员组成,Statista 帮助用户研究定量数据、统计资料和相关信息,提供创新和直观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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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8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9.58%,
比上年末提高1.06个百分点。若城镇化率每年平均增长一个百分点,每年将新增
城镇人口1,300万。按照全国城镇人口人均住房面积30平方米计算,每年将带来
3.9亿平方米的住宅需求,除了住宅以外,城镇化率的提高还将增加相应商场、
酒店、写字楼、医院、学校、体育场馆等配套设施,给地面装饰材料行业带来广
阔的市场空间。
2)存量房规模逐年递增,二次装修对地面装饰材料行业带来巨大需求
除了每年新增房产带来对地面装饰材料市场需求以外,随着城市化率的提
高,我国的存量房规模也逐年增加,而受装修风格过时、水路电路老化、装修格
局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居民每间隔10年左右会对房屋进行二次装修,二次装修会
对地面装饰材料带来大量和持续的需求,需求量与存量房规模直接相关。受益于
我国房地产行业稳定发展以及存量房规模逐年增加,近年来地面装饰材料需求也
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2、地面装饰材料分类
地面装饰材料按照结构和材料主要分为木地板、瓷砖、天然石材、地毯和PVC
地板等。从产品综合观感、舒适度、安装便利性、保养、使用寿命和价格等指标
对比,各类地面装饰材料的特点如下表:
安装便 使用
产品种类 观感 舒适度 保养 价格
利性 寿命
木地板 天然,花色独一无二 脚感舒适 较繁杂 较繁杂 较长 高
瓷砖 非天然 质地冰凉,防滑性差 较繁杂 简便 长 适中
天然石材 天然 质地冰凉 较繁杂 简便 长 高
地毯 非天然 脚感舒适 简便 较繁杂 短 高
PVC地板 天然 脚感舒适 简便 简便 长 适中

PVC地板作为较为新型的地面装饰材料,与传统的木地板、天然石材、地毯、
瓷砖等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具备无毒环保性质,可回收再利用
聚氯乙烯作为PVC地板的主要原料之一,具有无毒环保性质,已被广泛应用
于对环保要求极高的食品和医疗等领域。相比于国内地板市场上主流的实木地
板、实木复合地板、强化复合地板等,PVC地板在安装后不会挥发甲醛等有害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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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此外,PVC地板在使用寿命到期更换时,废旧产品可回收再利用。伴随着现
阶段人民对健康越发重视以及可持续发展理念日趋加强的环境下,PVC地板凭借
着上述优点,为地面装饰材料行业带来新的变革,其市场空间有望继续扩大。
(2)具备防火、防水、防潮、防滑、抗冲击等优异特性
PVC地板具有较高的阻燃性,熔点高,不易燃烧,根据《建筑材料及制品燃
烧性能分级》GB8624-2012标准,其防火指标可达B1级(难燃材料)。PVC地板
由于主要成分是乙烯基树脂,和水无亲和力,所以其自然不怕水,只要不是长期
被浸泡就不会受损,并且不会因为湿度大而发生霉变。
PVC地板能根据客户的需求定制不同的花纹,地板表面有凹凸的形状,增加
地面行走时的摩擦系数,具有防滑功能。此外,部分PVC地板的中底料层由于增
加了增塑剂,使其具有较好的韧性和弹性,对于重物冲击破坏有一定的弹性恢复
能力。
(3)具有吸音防噪功能
安静是评价居住、疗养环境优劣的重要指标。PVC地板可通过加设基底层,
达到其他地面装饰材料无法相比的吸音效果,所以在需要安静的环境如医院病
房、学校图书馆、报告厅、影剧院等场所,PVC地板应用相对较多。
(4)具备较好的耐磨性和使用寿命
PVC地板具有一层经过特殊加工制成的透明耐磨层,提供了极好的耐磨性,
耐磨数在300,000转以上,相比传统的木地板等高达10倍以上2,PVC地板在人流
量大、摩擦较高的应用场所具有明显优势。良好的耐磨性为PVC地板带来较大的
市场需求。
3、PVC地板行业概况
(1)PVC地板概述
PVC 地板作为是一种新型环保家装材料,以聚氯乙烯为主要原料,加入重
钙粉、增塑剂、稳定剂等辅料,经压延或挤出工艺生产而成。常见的 PVC 地板
由底到面依次由底料层、中料层、印花面料层、耐磨层和 UV 层构成,具有环保、
可回收利用、安装简便、耐磨、防潮、防滑和防火阻燃等优点。PVC 地板的主
要原材料聚氯乙烯是一种环保无毒的可再生资源,已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大量使


2
数据来源: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塑料地板分会的《塑料地板行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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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如餐具、医用的输液管袋等,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在美国以及欧
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PVC 地板已逐步替代木地板、瓷砖、地毯等传统地面装
饰材料。
PVC 地板起源于欧洲,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美国开始工业化生产。2000 年以
前,国内 PVC 地板行业处于摸索的初级阶段。2000 年至 2004 年,PVC 地板在
国内有了初步发展。2004 年之后,PVC 运动地板和商用地板逐渐得到了业界的
认可,越来越多的体育场馆、比赛场地开始选用专业的 PVC 运动地板。随着塑
料加工品研究的不断深入,PVC 地板的功能、特性、生产工艺不断得到改良。
在产品功能与特性上,通过调整 PVC 树脂粉、稳定剂等原料配比,PVC 地板在
稳定性、抗形变能力等方面获得明显提升;在生产工艺上,锁扣地板、免胶地板
等新生产工艺结构的问世,有效解决了传统地板安装流程繁琐、安装成本较高等
问题。
由于 PVC 地板进入中国市场较晚,特别是在家装领域尚未普及,国内的消
费观念仍偏好木地板等传统地面装饰材料,整体来看 PVC 地板在我国地面装饰
材料市场规模占比较小;但 PVC 地板凭借其优异的特性与广泛的应用领域逐渐
获得人们的认可,目前已覆盖住宅、商业办公楼、体育场馆、医院、学校等领域,
行业即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2)PVC 地板的分类
PVC 地板按照形态可分为片材地板和卷材地板。由于形态的缘故,卷材地
板在安装施工时接缝较少,尺寸稳定性较好,便于清洁。但由于卷材地板在安装
施工前对地面的平整度和光滑度要求较高,且一旦出现问题需要大面积更换,维
护成本相对较高。相对于卷材地板,片材地板适应性较好,且在安装施工上较为
方便。维修更换时,只需更换部分地板,维护成本相对较低。
PVC 片材地板按照结构可以分为 LVT 地板、WPC 地板和 SPC 地板等。其
中 LVT 地板是目前应用较为普遍的 PVC 地板,根据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
的数据显示,2018 年度,LVT 地板的销量占所有地板产品销量的 8%3;WPC 地
板通过在基材层中增加发泡剂,相比 LVT 地板,具有材质较轻,便于运输安装



3
数据来源:《多种地板预处理材料推动 LVT 迅猛发展》,作者:Darius Helm,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
会弹性地板分会《弹性地板》,第 46 期,P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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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优点,部分 WPC 地板通过加设基底层,达到能提供更柔软的脚感,同时具备
更好的静音效果;SPC 地板指由重钙粉与 PVC 树脂粉混合挤出形成基材层,由
于 SPC 地板中的基材板层中涵盖高密度的重钙粉,因此其尺寸稳定性更优于
WPC 地板。
PVC 地板按照安装工艺又可分类为锁扣地板、干底地板和免胶地板。锁扣
地板是侧面带有锁扣可供固定的地板,其基本原理是通过板与板之间的榫舌和榫
槽相结合,进而实现精密连接,由于其具有安装便利、维护成本低等特性,目前
已逐步成为 PVC 地板中最为普遍的种类之一;干底地板指需要使用胶水粘贴的
地板,安装成本较高;免胶地板一般指底部装有防滑膜的地板,能直接铺于地面,
安装及更换较为便利,但其对于地面的平整度有着较高要求,且由于其靠防滑膜
摩擦力固定,稳定性相对较差。
(3)PVC地板行业发展情况
1)国外PVC地板行业发展情况
PVC地板起源于欧洲,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美国开始工业化生产,截至目前,
美国和欧洲仍是全球最大的PVC地板消费市场。受到欧美等国家和地区PVC地板
进口需求的持续快速增长,我国PVC地板出口规模也不断增长,根据中国海关的
数据,我国出口PVC地板(海关编码:39181090)从2017年度的233.86亿元增加
到2019年度的333.96亿元。2019年,在中美贸易摩擦大幅加征关税的背景下,我
国PVC地板出口量仍然保持了同比9.80%的增长。我国PVC地板出口区域分布情
况如下:
2018年我国PVC地板出口区域分布




数据来源: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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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美国和欧洲等地区 PVC 地板产能有限,其所需要的 PVC 地板严重依赖
进口,近年来美国和欧洲等国家和地区进口 PVC 地板数量逐年递增,这一方面与
美国和欧洲地区经济近年来持续上行有关,另外一方面系 PVC 地板的具有环保等
特点,PVC 地板在欧美区域逐步替代实木地板和地毯等其他地面装饰材料。
①美国 PVC 地板行业
美国作为目前 PVC 地板主要消费国家之一,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便引入
PVC 地板并开始工业化生产,行业初期产品主要应用于商业建筑。此后随着 PVC
地板技术的改良、结构的升级、种类的增加,具备了环保、可回收利用、耐磨、
防潮、防滑和防火阻燃等优点,逐渐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
PVC 地板凭借着其良好环保性、稳定性、耐磨性在美国地面装饰材料市场
上占据了一定比例的市场份额。2018 年,PVC 地板在美国地面装饰材料市场份
额由 2007 年的 9.80%提高到 21.40%,已经成为美国第二大地面装饰材料。预计
未来随着消费者环保意识的不断加强,PVC 地板对传统地面装饰材料的替代效
应将逐渐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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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2012 年和 2018 年美国地面装饰材料市场份额分布




数据来源:Floor Covering Weekly 4



PVC 地板应用领域逐步由商业建筑延伸至住宅领域,市场需求获得了快速
增长。近年来,美国 PVC 地板市场快速增长,市场销售额由 2013 年的 8.95 亿
美元增长至 2018 年的 34.30 亿美元,复合增长率高达 30.83%。

2013 年–2018 年美国 PVC 地板市场销售额(单位:亿美元)




4
美国一家专门为地面装饰材料经销商和零售商提供专业信息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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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Floor Covering Weekly5

在 产 品 供 给 方 面 , 美 国 PVC 地 板 市 场 经 过 多 年 发 展 , 已 形 成 了
ENGINEERED FLOORS、HOME DEPOT、FLOOR & DECOR 等多家大型地材品
牌商以及建材零售商,在行业中占据主导地位。随着美国人工成本的不断增加,
美国大部分企业已不再保持全产业链模式,而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品牌管理中,将
生产环节通过生产外协等方式进行解决。近年来,美国 PVC 地板进口额逐年提
高,2019 年已达到 33.45 亿美元。随着供应商技术水平及研发实力的不断提高,
行业内企业也逐渐由仅生产环节外协发展为集中采购成品。美国市场 PVC 地板
需求持续扩大对于我国地板生产企业具有一定刺激作用,将进一步带动我国 PVC
地板行业的发展。

2013 年-2019 年美国 PVC 地板进口额(单位:亿美元)




5
美国《地板材料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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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Flexport 6



②欧洲 PVC 地板行业
欧洲作为较早普及 PVC 地板的地区,市场发展较为成熟,消费者对 PVC 地
板的认知度普遍较高。在欧盟进口的各类地面装饰材料产品中,PVC 地板在 2011
年占比就达到了 15.16%,得益于 PVC 地板的优异功能,近年来占比仍不断提高。
2018 年,欧盟进口地板比例上涨至 28.53%,其他地面装饰材料份额均呈现不同
程度的下降,替代性较为明显。欧洲消费理念及消费习惯与美国相似,PVC 地
板在欧洲市场上的广泛应用,同样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国内市场 PVC 地板的行
业发展。
2011 年和 2018 年欧盟进口各类地面装饰材料的比例




6
Flexport 在 2013 年成立于美国硅谷,是一家提供全方位海陆空服务的科技货运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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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Eurostat7

美国和欧洲地区宏观经济的稳步上升,以美国为例,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
美国经济增长率为 2.3%和 2.9%(数据来源:中国商务部),将持续推动美国和
欧洲地区 PVC 地板市场需求,为 PVC 地板的长远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中国 PVC 地板行业
近年来,我国 PVC 地板行业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凭借着生产成本和产业链的
优势,我国成为 PVC 地板的主要出口国。
①我国 PVC 地板行业发展现状
由于 PVC 地板进入中国市场较晚,特别是在家庭装修领域尚未普及,整体
来看,PVC 地板在我国地面装饰材料市场规模占比较低,我国 PVC 地板产品仍
以出口为主。国内 PVC 地板市场规模较小主要有以下原因:
A、传统消费观念影响 PVC 地板的推广
由于 PVC 地板进入中国市场较晚,虽然近些年我国 PVC 地板市场取得较快
发展,在医院、学校等场所已经开始使用 PVC 地板,但整体而言,我国消费者
对于 PVC 地板的价值还处于接受与认可的过程中。我国传统文化历来以崇尚自
然,天然为最好,认为木地板是天然绿色环保无污染的,最健康的,这些传统观
念也在一定程度地影响 PVC 地板在国内市场的推广。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整体
来看 PVC 地板在我国地面装饰材料市场规模占比较小,在家庭装修的时候,消
费者仍倾向于木地板和瓷砖等传统地面装饰材料。
B、国内市场推广力度较小


7
欧洲统计局,是欧洲联盟负责统计工作的行政机构,总部位于卢森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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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PVC 地板在国内主要用在公共场所设施装修领域,PVC 地板生产企
业往往只注重大的公共场所设施装修项目,对家庭装修等市场重视度不够,缺少
足够的针对性推广和宣传,推广力度较小导致消费者对 PVC 地板缺少客观理性
的了解。
C、PVC 地板安装简便的优势无法充分发挥
虽然 PVC 地板具有安装简便的优势,由于国内消费者家庭装修的时候对
PVC 地板的施工工艺不了解,同时又没有 DIY 装修的习惯,通常会选择装修公
司来进行施工,目前国内装修人力成本远远低于国外发达地区,安装成本不是消
费者选择地板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PVC 地板安装简便的优势无法充分发挥。
②国内 PVC 地板行业供给情况
国内 PVC 地板行业起步相对较晚,国内消费者对 PVC 地板的接受程度低于
国外发达地区,行业内生产企业主要为国外地板品牌商、贸易商以及建材零售商
提供 ODM 产品。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国内主要 PVC 地板生产企业在产品设
计、生产技术等方面的经验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不断加强,是全球 PVC 地板
市场主要供应国。
我国 PVC 地板产品仍以出口为主。随着发达国家对于 PVC 地板的需求不断
加大,我国 PVC 地板出口总额不断提高,在世界 PVC 地板生产企业不断向发展
中国家转移的背景下,我国在国际 PVC 地板贸易的地位不断提升,逐步成为全
球最大的 PVC 地板出口国。根据中国海关的数据,我国 PVC 地板的出口额从
2014 年度的 19.72 亿美元增加到 2019 年度的 48.42 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达
19.68%,增长速度较快。
2014 年-2019 年我国 PVC 地板出口额(单位:亿美元)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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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美国对中国出口到美国的 PVC 地板加征关税,
较高的关税可能会对国内 PVC 地板行业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基于美国本土人
力成本较高、配套产业链成熟程度等因素,美国 PVC 地板主要依赖中国进口,
两国的产业定位决定了加征关税对我国 PVC 地板行业有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影
响程度相对有限:
A、美国 PVC 地板主要依靠中国进口,短期内对中国供应商存在依赖
鉴于美国人工成本较高、生产规模相对有限等因素,美国大部分 PVC 地板
企业已不再保持全产业链模式,而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品牌管理和销售渠道建设,
PVC 地板主要从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进口。而我国等发展中国家或地区 PVC 地板
行业起步相对较晚,更多地作为生产企业以 OEM 模式或 ODM 模式参与全球市
场竞争。凭借基础设施完善、人力成本相对较低、产业配套成熟、产能供应充足
等优势,以及在产品设计、生产技术等方面的经验不断提升,中国已成为全球
PVC 地板最主要市场供应地区,中国在全球 PVC 地板整体市场份额不断提高,
主要进口国对中国供应存在依赖。根据海关统计数据,2017 年度,我国出口至
美国的 PVC 地板金额为 18.34 亿美元,占其总进口额比重为 82.69%;2018 年度,
我国出口至美国的 PVC 地板金额为 28.18 亿美元,占其总进口额比重为 86.28%,
2019 年度,我国出口至美国的 PVC 地板金额为 27.10 亿美元,占其总进口额的
比重为 81.02%。美国 PVC 地板产品进口主要依赖于中国,该等依赖一方面导致
美国客户短时间内难以摆脱中国供应,会继续向中国 PVC 地板供应商采购产品,
另外一方面导致加征关税的不利影响主要由美国客户承担。
B、PVC 地板产业链整体利润丰厚,有充足的空间消化关税政策调整带来的
不利影响
PVC 地板属于环保的家装消费品,在美国地区接受程度高,市场需求旺盛。
终端销售商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使得产业链各环节利润空间相对较高,有充足
的空间消化关税政策的调整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产品最终销售价格大约在
20-40 美元/平方米左右,而公司的出厂平均价格仅为 5-12 美元/平方米左右,产
业链利润丰厚,加征关税对产业链整体利润影响较小。
C、贸易摩擦促使我国 PVC 地板行业加快优胜劣汰,利好公司等具有规模、
技术优势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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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我国出口的 PVC 地板加征 25%的关税,中国整个 PVC 地板行业都将
面临销售价格下降的问题,目前我国 PVC 地板行业集中度较低,规模较小的企
业的毛利率一般要远低于行业领先企业,因此规模较小的企业可能被淘汰,加速
国内 PVC 地板行业的整合;而中国作为美国 PVC 地板最主要的生产国,承担了
美国市场 PVC 地板大部分供给,美国客户很难在短时间找到能够替代中国的其
他国家和地区的商家,因此更多的市场资源将向如公司、爱丽家居等优势企业集
中,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价格下降带来不利影响。
③国内市场未来发展趋势
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国内 PVC 地板虽然普及程度较低,但是近年来同
样处于快速扩张阶段,根据上海东证期货统计,国内 PVC 地板需求量从 2014 年
的 1.7 亿平方米增长到 2017 年的 2.6 亿平方米,年均增幅高达 15%,具有较大的
增长潜力。
近年来,在城镇化、人口老龄化、二胎政策全面放开等因素的推动下,教育、
养老、体育和卫生等领域的公共场所建设需求不断增加,PVC 地板产品凭借施
工便利、环保、防水防滑等特点,在上述领域得以被广泛应用,同时逐步向家庭
装修市场扩张。在未来,随着我国房地产、幼儿教育、养老等行业的稳定发展,
将有利于 PVC 地板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
A、我国人口基数巨大,城镇化率不断提升,每年新建房产规模量较大,直
接带来市场需求
相比于欧美发达国家,我国人口基数巨大,城镇化率相对较低,未来较长一
段时间内,城镇化率将处于长期提升阶段,将促进中国房地产行业继续保持高速
发展,每年均需建造大量的新房来满足需求。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近些年来,
中国商品房的每年竣工面积均在 10 亿平方米左右,未来预计仍然将保持较大的
建设规模,而新建的房产基本均需要装修,将有效带动 PVC 地板行业的快速发
展。
2013 年-2019 年中国房地产房屋竣工面积(单位:百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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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B、存量房规模不断增加,二手房交易活跃,促进装修需求
随着我国每年大规模的新建房屋,我国存量房规模也水涨船高,而存量房需
要二次装修。受装修风格过时、专修材料老化、装修格局调整等因素的影响,一
般而言,居民每间隔 10 年左右会对房屋进行二次装修,而二手房的交易会加快
装修频率。
以我国一、二、三线 16 个典型城市8为例,其二手房成交量合计从 2012 年
的 65.2 万套增长至 2017 年的 106.6 万套,年复合增长率为 10.33%。受各地房产
调控政策影响,2017 年我国二手房交易量有所回落,但对于大部分消费者而言,
购房仍为刚性需求,未来几年二手房市场需求有望回暖。伴随着二手房市场稳定
增长的同时将带动房屋二次装修市场的发展,从而给 PVC 地板行业带来广阔的
发展空间。




8 为了全面、客观、合理地反映大中城市二手房成交状况,选取 16 个典型样本城市,其中一线城市 3 个,
二线城市 9 个,三线城市 4 个。16 个典型城市具体为:北京、上海、深圳、杭州、成都、南京、厦门、苏
州、青岛、大连、南昌、南宁、金华、无锡、扬州、常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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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消费者环保、安全消费的形成理念将带来的市场需求
PVC 地板在国外被市场接受也经历了较长的时间,美国二十世纪三十年代
便引入 PVC 地板并开始工业化生产,初期并没有得到消费者的广泛认可,后期
随着 PVC 地板技术的改良、结构的升级、种类的增加才逐渐得到了消费者的认
可,应用领域也从商业地面装饰拓展的家用地面装饰。消费理念对消费者具有重
要的引导作用,例如,近年来消费者逐步形成健康饮食的消费理念,作为舶来品
的橄榄油逐步得到崇尚健康、追求生活品质消费者的认可,中国逐步发展为世界
最大的橄榄油消费市场。同样,PVC 地板在国内得到消费者认可也需要一个过
程。
近年来,消费者环保、安全消费的理念逐步形成,PVC 地板健康环保、防
水防滑、无甲醛等优势逐渐深入人心,消费者对 PVC 地板的认可度逐步提升,
逐渐成为居家装修的选择之一。随着国内房地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二次装修的
和国内商用装修的需求不断增强,未来国内增量市场将会带来巨大的需求,PVC
地板行业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D、人力成本逐年上升推动消费者选择 PVC 地板
PVC 地板在美国和欧洲等国家地区广受欢迎,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欧美地
区人力成本很高,木地板、瓷砖等传统地面装饰材料安装起来比较繁琐,需要很
高的安装成本,PVC 地板具有安装简单便捷的特性,可以显著降低安装成本。
近年来,我国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正逐步发生变化,未来人力成本逐年上升,P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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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安装简便、安装成本较低将成为推动其迅速发展的重要因素,越来越多的消
费者将会选择 PVC 地板作为装修材料。
(三)行业竞争状况分析
1、竞争格局
(1)全球竞争格局
欧美等主要发达国家对PVC地板的接受程度较高,已成为PVC地板的主要消
费市场。凭借几十年的市场发展与积累,欧美PVC地板企业在销售渠道、研发设
计、品牌影响力等方面逐步形成较大的竞争优势,在全球市场尤其是主要发达国
家的市场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市场份额较大,形成较为明显的领先优势。发达国
家的PVC地板市场呈现龙头企业优势明显、行业集中度偏高的态势,国际巨头企
业凭借着其强大的品牌效应和研发优势,通过在中国等发展中国家以合资建设生
产基地或直接采购OEM、ODM产品满足其市场需求,形成了发达国家以OBM模
式的零售商为主导的格局。
发展中国家或地区PVC地板行业起步相对较晚,同时受欧美地区人工成本较
高等因素影响,PVC地板行业的生产制造环节主要集中在中国等亚洲国家,销售
渠道和品牌影响力等与欧美国家存在一定的差距,一般通过为国外地板品牌商和
建材零售商提供OEM、ODM产品的经营模式参与全球市场竞争。凭借基础设施
完善、人力成本较低等优势,发展中国家在产品设计、生产工艺等方面的经验不
断提升,国际竞争力不断加强,在全球PVC地板市场供给侧占据主要地位。
(2)国内竞争格局
中国是最主要的PVC地板生产国,从事PVC地板生产的企业较多,国内的企
业主要以OEM、ODM模式为国际地板品牌商和建材零售商代工为主,业务基本
以出口为主,市场集中度不高,竞争较为激烈。
近年来在市场需求扩大以及政府绿色环保政策的大力支持下,PVC地板行业
获得了快速增长,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和产品开发能力与以往相比均有所提升。目
前在华东、华南地区已形成一批具有一定产品开发能力以及高效生产能力的大中
型PVC地板制造企业,如泰州市华丽塑料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易华塑料有限公司、
浙江天振竹木开发有限公司、张家港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公司等,
上述公司凭借渠道、质量、技术、规模等综合优势,取得了相对领先的行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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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企业通过引进国外先进生产设备以及国内专业人才,形成自主特色的产品设
计理念以及生产工艺技术,具备为海外企业提供稳定和高品质PVC地板的实力。
未来,随着竞争的不断深入,市场份额不断会向优势生产企业集中,行业集
中度将逐步提高。
2、进入本行业的主要壁垒
(1)技术壁垒
生产技术和研发能力是PVC地板生产企业的核心竞争力,PVC地板行业对生
产设备、各个重点环节工艺以及规模化生产线等方面有较高的技术要求。一方面,
对于不同种类的PVC地板,产品的尺寸、厚度、外观、环保性能等方面都必须达
到相关的产品检测标准,在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和物料配比、温度、
压力的控制精度以及产品的检测手段和标准等都有着较高的要求,上述技术和工
艺水平都将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只有经过较长时间的实践和经验积累,
才能使生产保持较高的良品率;另一方面,PVC地板产品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新材
料的出现而不断更新换代,生产企业需要拥有强大的研发能力,掌握更先进的技
术,不断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环保性,才能在行业内
保持稳定的市场份额。因此,对于研发水平不足的新进企业而言,本行业具有较
高的技术壁垒。
(2)产品质量认证壁垒
PVC地板产品与人们的生活健康息息相关,产品质量必须持续、稳定地在性
能、环保、舒适度、使用寿命等方面达到特定标准。同时,PVC地板产品推出市
场前需要获得相应的产品认证,以保证产品符合安全、环保、消费者保护等基本
要求,相关认证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在出口业务中,还
需通过欧盟CE认证、德国TUV认证、美国FloorScore认证和GREENGUARD认证
等。
提高产品质量和取得产品认证一方面需要较高的生产管理、质量控制能力、
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和过硬的品质保证体系,另一方面需要较多的资金、人才和
设备投入。对于行业新进入者而言,要达到可靠的质量水平和取得认证是个循序
渐进的过程。
(3)销售渠道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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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PVC地板行业以出口为主,一般销售给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地板品牌商、
贸易商和建材零售商。地板品牌商、贸易商和建材零售商会优先选择产品质量稳
定、信誉良好的产品提供商作为其定制产品的供应商,其供应商的选择周期较长
且要求严格,通常需要1年左右,客户选择供应商时会充分考虑其是否具备安全
的财务状况、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先进的生产和检测设备、完善的仓储物流能
力、良好的售后服务以及工人素质、全面的员工安全保护、企业社会责任等诸多
要素。PVC地板生产企业通过资质考察后,在后续合作中持续接受客户或第三方
机构的监督,以确保符合客户的选择标准。
为满足客户选择供应商的标准,PVC地板生产企业需要具有先进的管理经验
并持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上述要素短期内难以被其他公司复制。地板品牌商、
贸易商和建材零售商与PVC地板生产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之后,通常会保持
较长时间。这种严格的资质审查和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对拟进入者形成较高的销
售渠道壁垒。
(4)资金壁垒
PVC地板生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一方面,先期需投入大量资金用于
购建厂房、生产设备、引进技术、加大公司内部研发支出、建设科研技术团队和
管理团队等,以确保公司具有工艺先进的生产线,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环保、符
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另一方面,在原材料的采购等方面也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
行业内企业需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并实现大规模生产才能降低生产成本,取得竞争
优势。新进入者必须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才能与现有PVC地板生产企业展开竞
争。
3、行业利润水平
PVC地板行业的上游行业为化工行业,PVC树脂粉、印花面料、耐磨层等原
材料为PVC地板生产的主要原材料,PVC地板行业利润水平主要取决于上游生产
要素的波动及下游需求的变化。由于PVC地板属于终端消费产品,其价格受到品
牌、功能、质量、产品技术等因素的影响较大,行业内优质企业可根据市场需求
状况不断开发新产品,从而毛利率相对稳定,目前我国PVC地板行业的平均毛利
率在15%-30%左右。
(四)影响本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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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利因素
(1)产业政策支持
相对于实木、瓷砖等地面装饰材料,PVC地板更符合绿色环保和资源循环利
用的理念,符合国家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符合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
的理念,符合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因此属于国家政策支持的行业。国家对其
发展给予高度的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支持鼓励该行业的持续健康发
展,比如《“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
录(2018年本)》、《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和《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等多项政策来鼓励该行业的持续发展,提出将高强度、耐高温、耐磨、超强韧性
的高性能分子结构材料的聚合物列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加快推进新
型建筑材料的工业转型升级,以先进的建筑新材料等高端材料作为重点,并大力
推进材料生产过程中绿色化和智能化的改造。
近年来,在全国注重排污减耗的大环境下,国家出台的《关于促进家具行业
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纲领性文件中明确指出,重点发展绿色化、多功能
化、高性能的新型材料,加大绿色、节能、高效新型材料工艺、技术开发和应用
的建设工作。上述纲领性文件中还提及企业应使用低碳环保的家具材料,应节约
木材等生物材料的使用,提倡使用回收材料和再生材料。
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对PVC地板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有着积极意义。
(2)消费理念升级是PVC地板行业成长的驱动力
PVC地板销售与消费者消费需求和消费理念有直接关系,随着消费者对生活
品质的要求不断提高,消费理念不断升级,近年来消费者的环保意识和健康意识
越来越强,导致对具有环保功能地板的需求不断增加,环保、健康、安全、简洁
耐用已成为人们选择地板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消费者对地板的需求不再局限于
功能需求,PVC地板产品因具有健康环保、装饰美观、个性化需求等优势,未来
PVC地板国内市场潜力巨大。
(3)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对其他地面装饰材料的竞争优势进一步显现
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为PVC地板行业生产技术更快更好地发展提供了新的
方法和可能。随着行业技术水平的提高,一方面,产品品质将不断提升,与传统
地面装饰材料相比的竞争优势进一步显现,例如地板UV层处理技术、同步对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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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等一些关键技术和工艺水平的提高,进一步提高了产品质量,技术的发展也
使得PVC地板的仿真日益突出,达到视觉和触觉上无差异的效果,脚感的舒适性
逐步达到甚至超越木地板;另一方面,PVC地板的品种、花色、规格种类不断丰
富,例如随着印花面料生产技术的提高和成本的下降,PVC地板生产企业可以根
据客户的偏好定制不同图纹和花色的地板,能够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对地板的个性
化需求。
(4)国内下游行业的发展带动市场需求
房地产行业与建筑装修装饰行业作为PVC地板行业的下游产业,城镇化水平
的提高给PVC地板行业带来持续大量的市场需求。近年来我国正处于城镇化的推
进阶段,商品房的供应量逐渐扩大,配套的基础建设也随着商品房的增加而增加。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总体呈现出稳定上涨的态
势,2019年城镇化率达到60.60%,比上年末提高1.02个百分点,给PVC地板行业
带来发展机遇。
2013年-2019年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另外,随着国内经济快速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消费能力和理
念也同样实现升级。人们对地面装饰材料的需求不再局限于传统的瓷砖和木地
板,PVC地板相比传统地板拥有更多的型号与特性,能够广泛应用于不同领域,
满足不同场景的地面装饰材料需求。
2、不利因素
(1)主要依靠 OEM 和 ODM 模式,缺乏自主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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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多年的努力,我国 PVC 地板制造行业获得了迅速的发展,但是我国大
部分企业产品的出口主要采用 OEM 和 ODM 模式,附加值相对较低,企业一般
通过把产量做大的方式来提升盈利水平。当原材料、劳动力等成本不断上升时,
企业的利润空间将被进一步压缩,企业的自有品牌和自主销售渠道比较薄弱。
从长远来看,OEM 和 ODM 模式不仅无法通过提高产品附加值获得利润,
也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2)我国 PVC 地板消费习惯尚未成型
目前我国 PVC 地板行业仍处于发展期,由于新的消费理念尚未形成,消费
者仍倾向于木地板和瓷砖等传统地面装饰材料,PVC 地板在推广方面仍需要政
府和企业通过相关产业政策的鼓励以及新型技术的引入挖掘消费者的潜在需求,
充分利用 PVC 地板的优异特性加深消费者的用户体验,逐步建立消费习惯。
(3)企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较低
我国PVC地板生产行业呈现出小而散的特点,尽管近年来我国的PVC地板生
产企业发展较快,但是存在着企业规模较小、产业集中度较低的问题。除少数规
模企业的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工艺水平较为先进外,行业内多数中小型企业生
产技术和装备水平不高,大部分中小型企业未能拥有自身的品牌和特色,产品技
术含量与附加值偏低。
行业小规模企业较多,价格战等恶性竞争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企业的无序
竞争造成行业整体利益的损害,制约了整个行业的发展与提升。
(4)海外市场风险较大
我国PVC地板以出口为主,产品主要出口到北美、欧盟、南美等多个国家和
地区。PVC地板产品的出口销售受双边贸易关系、所在地贸易政策和法规差异、
进口国市场准入及产品资质认证等因素影响。近年来,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
思潮不断有新的表现,对全球经济贸易产生了不利影响。由于国际政治、经济和
其他要素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包括贸易国的贸易政策变化导致的进入壁垒、贸易
摩擦、合同违约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变化,都可能加大PVC地板出口销售的风险。
此外,近年来,国家明确了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机制,人民币汇率弹性不断增
加。汇率的波动对出口企业的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五)行业技术水平、技术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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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国内 PVC 地板行业技术水平已逐步趋于成熟。PVC
地板行业技术水平和技术特点主要集中于产品的稳定性、环保性、可塑性和创新
性。
在产品的稳定性方面,我国部分中大型 PVC 地板制造商具备生产高尺寸稳
定性的 PVC 地板,该类地板在长期使用的环境下体现了更强的稳定性;在产品
的环保性方面,随着我国绿色政策的陆续出台,国内制造商纷纷以更为先进的技
术与设备实现低碳环保的绿色生产,采用生产过程中的余料回收工艺;在产品的
可塑性方面,国内的生产工艺可根据市场需求定制多种图案丰富、色彩鲜艳的
PVC 地板;在产品技术创新方面,我国一些优秀企业积极布局产品技术创新,
通过自主产品技术创新开发并应用了一些自有的专利技术,提高了产品的品质性
能,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行业科技水平的提高。
(六)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及发展趋势
1、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PVC 地板起源于欧美地区,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积累,欧美 PVC 地板企业
在研发设计、品牌影响力、销售渠道等方面优势明显,产生了部分知名品牌商,
其经营模式以 OBM 模式为主。
我国 PVC 地板市场起步较晚,且受目前我国消费者对 PVC 地板接受程度相
对 较 低 的 影 响 , PVC 地 板 生 产 企 业 大 部 分 以 出 口 为 主 , 主 要 采 用 贴 牌
(OEM/ODM)经营模式,其中 OEM 模式是指直接为指定地板品牌商、贸易商
和建材零售商代工生产模式,在该模式下,生产商设计能力相对薄弱,产品的设
计方案由客户提供,生产商仅需按照客户提供的设计方案生产相对应的产品;在
ODM 模式下,生产商拥有较好的自主设计能力,负责提供产品设计方案,地板
品牌商、贸易商和建材零售商在认可产品设计方案后与生产商进行合作。国内少
部分 PVC 地板生产企业采用 OBM 模式经营,该类企业具有自身的品牌,具备
较强的研发设计能力和完善的营销网络,盈利能力较强,该类企业数量极少。各
种模式具体比较如下:
经营模式 设计端 采购端 生产端 销售端
自主采购或客 销售到地板品牌商、贸
OEM 客户提供设计方案 自主生产
户提供原料 易商和建材零售商
自主提供或者部分参 销售到地板品牌商、贸
ODM 自主采购为主 自主生产
与设计方案 易商和建材零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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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到地板品牌商、贸
OBM 自有品牌、自主设计 自主采购 自主生产 易商、建材零售商或终
端消费者

2、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1)OEM 模式向 ODM/OBM 模式转型是企业发展的必经路径
目前,以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为主的 PVC 地板国际市场发展较为
成熟,市场容量巨大,国际知名地板品牌商、贸易商和建材零售商已在全球主要
消费市场进行了长期的市场拓展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产品销售网络,国内新
品牌进入欧美等国家和地区需要较多的营销投入,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所以在
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国外地板市场仍然以国外品牌为主。
根据欧美地面装饰材料的发展演变规律,行业内商业模式逐渐从 OEM 模式
发展为 ODM 模式,最后逐步发展到 OBM 模式,随着商业模式的演变,其在产
业链中的价值也逐步提升。目前,我国 PVC 地板生产企业仍以 OEM 模式为主,
技术含量相对较低,产品附加值较低。随着客户对产品材质、品质、图案设计的
要求越来越高,研发设计能力较强企业将具有竞争优势,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这
类企业逐步发展为 ODM 模式。PVC 地板生产企业在 ODM 模式下注重产品开发,
提升产品的质量、外观和积极开拓销售渠道,逐步形成品牌效应。国内 PVC 地
板生产企业主要采用自主品牌在境内进行销售,考虑到未来国内市场发展潜力较
大,有助于国内生产企业建立自主品牌,对形成 OBM 模式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因此,PVC 地板生产企业要想在同类企业脱颖而出,获取较高的附加值,
需要拥有鲜明的战略定位和核心竞争优势。因此,加强品牌建设,通过提高产品
的品牌附加值获取竞争优势,由 OEM 模式逐步向 ODM/OBM 模式转型,成为
未来 PVC 地板企业发展的重要趋势。
(2)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
随着国家对 PVC 地板质量、环保标准的要求不断提高以及消费者日益追求
产品的个性化和品质化,未来 PVC 地板行业的门槛将越来越高,缺乏品牌影响
力,综合实力较弱的 PVC 地板企业将逐渐被市场淘汰,PVC 地板行业将向规模
化、品牌化和专业化的方向发展。随着优质地板企业的自然增长和对中小地板企
业的并购重组,市场份额将不断向优质企业集中。
(3)健康、环保是 PVC 地板的未来发展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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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环保理念的深入人心,消费者已将环保作为地板选购的首要考量要素。
PVC 地板产品朝着健康、环保的方向发展,各国政府对 PVC 地板的环保也提出
了更高的要求,家居环境中甲醛含量已经成为一个重要指标,零甲醛是优质 PVC
地板的重要标准和产品优势,地板材料的环保与否,已成为消费者挑选地面装饰
材料的重要标准。PVC 地板产品环保是否达标将成为企业发展壮大的关键。
(七)周期性、季节性、区域性特征
1、周期性
PVC 地板行业下游最终用户为商场、酒店、医院、写字楼、体育场馆等公
共建筑及住宅等场所,近年来随着国际和国内消费者对 PVC 地板的认可度不断
提高,本行业下游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征。
PVC 地板的主要原材料 PVC 树脂粉、耐磨层和印花面料等均为化工行业产
品,化工行业受原油和煤炭市场、国家宏观经济以及经济运行周期的影响而具有
周期性,化工行业的周期性对本行业具有一定的影响。
2、季节性
PVC 地板行业下游应用领域广泛,季节性特征不明显。
3、区域性
PVC 地板行业呈现明显的地域特征。在 PVC 地板市场需求方面,从全球来
看,美国和欧洲等经济发达的地区地板需求较大,是我国 PVC 地板的主要出口
地;从国内来看,东部沿海及各一线城市购买力较高,是我国主要的 PVC 地板
主要消费市场。在 PVC 地板制造企业分布方面,从全球来看,世界 PVC 地板行
业的知名品牌商主要分布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从国内来看,我国主要 PVC 地板
生产厂家主要集中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地,地理位置较为集中。
(八)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PVC 地板行业的上游主要是 PVC 树脂粉、印花面料、耐磨层等化工行业。
下游主要是通过建材零售商、地板品牌商、贸易商等渠道销售至终端消费者。其
产业链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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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所处行业与上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PVC 地板的主要原材料为 PVC 树脂粉、印花面料和耐磨层等,其中印花面
料、耐磨层原材料均为 PVC,上述原料均属于大宗原料,市场供应量较为充足,
产品利润受原材料 PVC 价格的影响较大,PVC 为化工行业的产物。PVC 国内供
应充足,PVC 的价格波动主要受原油和煤炭价格波动、市场上供求关系变化、
国家相关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在未来原油和煤炭价格的波动有可能导致 PVC 价
格的变化,从而间接对本行业的利润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注:一揽子原油价格单位为美元/桶,PVC 价格单位为元/吨。
数据来源:Wind
行业内的优势企业一方面通过技术创新、优化设计、产品升级等多种方式来
消化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实力较弱的企业经营情况受原材料波动影
响较大;另一方面,具备行业规模优势的生产企业可以利用自身采购的规模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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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游原材料生产企业进行谈判,以获得低于同行业的产品价格、稳定的货源和
可靠的产品质量。
2、公司所处行业与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目前国内 PVC 地板生产行业的下游行业主要是大型地板品牌商、贸易商和
建材零售商等,产品最终用于商场、酒店、医院、写字楼、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
及住宅等场所。近年来,随着物流行业的迅速发展和消费者消费理念升级,建筑
装饰材料贸易行业得到迅速发展,建筑装饰材料贸易行业的快速发展大大降低了
PVC 地板的流通成本,扩大了产品的流通区域,进而带动了 PVC 地板生产行业
的发展。
下游行业的发展直接影响到 PVC 地板行业的景气度,而下游行业的发展跟
主要地板消费国的宏观经济水平、居民收入水平、消费习惯等要素息息相关。2009
年以来,美国、欧盟等世界主要 PVC 地板消费国家和地区的宏观经济水平稳中
有升、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能够拉动地板制造行业持续发展。
总体来说,欧美等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PVC 地板持
续保持较高的消费水平;中国、南美洲、东南亚等新兴经济体近年来经济增长迅
速,人们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消费能力逐渐增强,市场需求逐步释放,PVC 地
板市场前景良好,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九)主要贸易国贸易政策、贸易摩擦
1、贸易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出口贸易国为北美、欧洲等国家和地区,公司主要
出口国家或地区对PVC地板产品的贸易政策如下:
国家或地区 贸易政策
近年来,美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倾向逐渐增大,2018年9月24日,美国对
大约2,000.00亿美元的中国进口商品征收10%关税,公司的产品在此次加征
关税产品清单之列。公司产品被加征10%的关税后,公司与美国客户进行
协商,绝大部分客户通过由公司下调产品销售价格的方式将部分损失转嫁
给公司,双方共同承担由于关税税率上升导致的不利影响。
美国 2019年5月10日,美国对包括公司产品在内的约2,000亿美元中国进口商品
由原先加征10%关税提高到加征25%关税,即关税税率的绝对值增加15%,
2019年8月24日,美国宣布自2019年10月1日起,对包括公司产品在内的约
2,000亿美元中国进口商品由原先加征25%关税提高到加征30%关税,即关
税税率的绝对值再增加5%;2019年9月11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将关
税加征时间延迟到2019年10月15日;2019年10月11日,特朗普在白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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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经贸磋商取得了实质性的第一阶段成果,美国将暂缓原计划于2019年
10月15号的对华加征关税。
2019年11月1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声明,追溯自2018年9月24日
起,至2020年8月7日,对包括公司在内的多个行业的部分产品排除加征关
税;2020年8月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声明,自2020年8月7日开始
对包括公司在内的多个行业恢复加征25%关税。美国加征关税行为存在诸
多不确定性,给中国PVC地板行业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欧盟对于进口地板有CE安全认证的要求,除此之外,对于我国PVC地板出
欧盟各成员国
口商基本没有限制性要求
德国对于进口地板有TUV安全认证的要求,除此之外,对于我国PVC地板
德国
出口商基本没有限制性要求
加拿大 对于我国PVC地板出口商基本没有限制性要求

2、贸易摩擦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2018 年 9 月,美国对我国出口商品加征 10%关税的情况下,由于客户需要
在之前的基础上多缴纳 10%的关税,因此公司对美国客户销售的商品基本均下调
了价格,与客户共同承担关税税率上升导致不利影响,涉及的产品包括 LVT 地
板、WPC 地板及 SPC 地板等各个品种,下调幅度集中在 1.50%至 5.00%之间,
平均降幅大约在 2.55%左右;对于 2019 年 5 月调整至征收 25%关税情况下,产
品销售价格再次下调,下调幅度集中在 2.00%至 6.00%之间,平均下降幅度大约
在 4.12%左右,因两次关税税率调整导致公司销售价格大约下降 6.56%左右(以
美元计价)。
以 2018 年度为例,假设 2018 年初公司就按照征收 25%关税而调整价格,其
他因素不变,前述价格调整将导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价格调整前 价格调整后 下降幅度
营业收入 78,376.85 75,808.54 3.28%
毛利金额 22,625.74 20,057.43 11.35%
净利润 8,957.34 6,774.28 24.37%
综合毛利率 28.87% 26.46% 8.35%

在美国加征关税的不利情况下,公司 2018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7 年度增长
101.42%,2019 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同比仍然上升 9.57%,美国关税调整引致
公司主要产品价格调整对公司业绩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19 年 11 月 13 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声明,追溯自 2018 年 9 月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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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至 2020 年 8 月 7 日,对包括公司在内的多个行业的部分产品排除加征关
税。2020 年 8 月 7 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声明,自 2020 年 8 月 7 日开始
对包括公司在内的多个行业恢复加征 25%关税,由于美国加征关税行为存在诸多
不确定性,公司已做了充分的准备,主要措施如下:
1、在越南设立子公司
2019 年 9 月,公司已在越南设立子公司,将部分产能搬迁至越南以及在越
南新增部分产能,越南公司生产的产品主要向美国地区的销售,降低美国加征
关税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
2、积极开拓美国以外的境外市场
在维持美国地区为主要销售区域的原则下,公司同时也加强了美国地区以
外市场开拓工作力度,来自 TIMBERMAN、KINGFISHER、PARADOR 等客户
的收入有所上升,2019 年度,美国地区收入占比有 2018 年度的 50.12%下降到
46.67%,2020 年度 1-6 月,美国地区收入占比进一步下降到 43.38%,降低了美
国地区收入占比较高的风险。
3、加强自有品牌建设,积极开拓国内市场

随着未来国内消费观念的逐步转变,国内市场潜力巨大,公司加强自有品牌
建设,积极开拓国内市场。目前,公司已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协议,
成为其 PVC 地板的供应商之一。
综上所述,公司之前在没有越南子公司和来自美国收入占比较高的背景下,
美国加征关税后,公司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规模仍然
保持较快的增长,证明了美国加征关税对公司的经营影响有限。目前,公司已设
立越南子公司且来自美国收入占比下降,本次美国关税调整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
响将进一步下降,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行业竞争情况和发行人市场地位
1、行业竞争格局
目前,我国PVC地板行业企业众多,行业竞争完全充分,无绝对领导地位的
企业。行业内的竞争企业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以OEM模式为主的PVC地板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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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类企业数量较多,研发设计能力比较薄弱,缺少对关键技术和品牌的控制,
产业链地位较低,产品附加值水平较低。
(2)以ODM模式为主的PVC地板生产企业
与OEM模式为主的地板生产企业相比,该类企业具有较强的研发设计能力
和产品开发能力,并依托规模效益和较强的管理能力提升产品质量并保持较强的
竞争优势。与拥有自主品牌的地板生产企业相比,ODM企业毛利率相对较低。
(3)拥有自主品牌的地板生产企业
该类企业具有自主品牌,具备较强的研发设计能力和完善的营销网络,品牌
运作、营销网络和产品设计能力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业务种类丰富,盈利能力
较强。该类企业数量较少,发展历史较长,且往往具有外资背景。
另外,基于看好PVC地板的未来发展前景,传统地面装饰生产企业也开始涉
足PVC地板行业,比如大亚圣象(000910.SZ)和天振竹木;少量其他行业的企
业也尝试涉足PVC地板行业,比如海利得(002206.SZ)。
2、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主要从事 PVC 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涵盖 LVT 地板、
WPC 地板和 SPC 地板三大类。自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于 PVC 地板行业,凭借
着多年的技术研发积累、可靠的产品质量以及多年的市场推广,现已发展成为国
内 PVC 地板行业具有一定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
公司的业务已覆盖了美国、德国、英国等以欧美为主的发达国家,凭借着多
年 的 行 业 经 验 积 累 , 目 前 已 成 为 KINGFISHER 、 BEAULIEU CANADA 、
ENGINEERED FLOORS 和 HORNBACH 等大型地板品牌商和建材零售商的合格
供应商之一,维持长期稳定合作的关系。近年来,公司的产品开发、品质保障等
方面逐渐获得客户们的认可,业务订单迅速增长,行业地位不断提升。报告期各
期,公司主要产品外销收入的销售分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地区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北美洲 47,241.45 56.24% 46,606.63 60.47% 21,182.61 56.09%

其中:美国 39,224.30 46.70% 38,584.84 50.06% 16,342.45 43.27%

欧洲 34,557.10 41.14% 29,029.32 37.66% 16,285.31 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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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2,200.02 2.62% 1,444.03 1.87% 296.72 0.79%
合计 83,998.57 100.00% 77,079.99 100.00% 37,764.65 100.00%

近年来,PVC 地板在美国地面装饰材料市场份额逐步提高,已经成为美国
第二大地面装饰材料,而中国是美国 PVC 地板的最主要供应国。美国进口的铺
地制品中 PVC 地板的占比从 2014 年的 20%提高到了 2018 年的 38%,而地毯和
实木地板则从 2014 年的 46%和 21%逐步下滑到 2018 年的 36%和 15%;近年来,
PVC 地板在欧洲地区也增长较快。根据 FLOOR FOCUS 的统计数据,2015 年欧
洲地区 PVC 地板销售量为 41.25 亿平方英尺,约占全球总市场规模的 33%。根
据 Eurostat 统计,在欧盟进口的各类地面装饰材料产品中,PVC 地板从 2011 年
占比 15.16%上涨至 2018 年的 28.53%,其他地面装饰材料份额均呈现不同程度
的下降,PVC 地板逐渐成为地面装饰材料的主流品种之一。在美国和欧洲替代
性需求的支撑下,未来我国 PVC 地板出口量可能继续保持在高位。
公司作为 PVC 地板生产商与欧美主要发达国家地板品牌商和贸易商形成了
互补的合作方式。欧美主要发达国家凭借多年的市场培育和积累,在销售渠道、
研发设计、品牌影响力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在全球市场尤其是主要发
达国家的市场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形成较为明显的领先优势,同时,由于欧美等
国家和地区人工成本较高,因此 PVC 地板的生产环节主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
在上述因素的影响下,欧美 PVC 地板企业逐步转型为地板品牌商和贸易商,国
内生产企业主要为品牌商和贸易商提供 OEM、ODM 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与爱丽家居和美喆国际主要财务数据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主营业务毛
公司名称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利率
海象新材 27,514.58 38,912.37 488.06 73.09 29.72%
爱丽家居 87,242.09 105,525.72 15,338.32 11,464.60 27.63%
美喆国际 86,156.61 80,943.04 11,349.70 10,868.93 25.27%
2018 年度
主营业务毛
公司名称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利率
海象新材 66,205.45 78,376.85 10,254.39 8,957.34 28.72%
爱丽家居 87,863.54 137,273.01 23,196.27 17,532.87 2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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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喆国际 76,206.37 60,242.42 6,363.29 6,277.02 21.67%
2019 年度
主营业务毛
公司名称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利率
海象新材 93,640.91 85,877.31 15,526.40 13,832.26 33.05%
爱丽家居 97,289.56 114,578.79 18,677.82 14,202.97 23.70%
美喆国际 102,124.73 80,738.83 10,654.88 9,369.39 25.71%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爱丽家居和美喆国际均以外销为主。2017 年度,爱
丽家居和美喆国际在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方面均高于公司,主营业
务毛利率低于公司;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均高于美
喆国际,低于爱丽家居,公司毛利率高于爱丽家居和美喆国际。
公司与爱丽家居的主营业务均为 PVC 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
产品包括 LVT 地板、WPC 地板和 SPC 地板三大类,其中 LVT 地板分为锁扣地
板和非锁扣地板,WPC 地板和 SPC 地板均为锁扣地板,爱丽家居主要产品包括
悬浮地板、锁扣地板以及普通地板;美喆国际主要从事塑胶地板的制造和销售。
受公司进入 PVC 行业较晚的影响,虽然报告期内公司发展速度较快,公司总资
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低于爱丽家居。
受欧美等国家和地区 PVC 地板进口需求快速增长的影响,我国 PVC 地板出
口规模亦随之快速增长。根据海关数据的统计,中国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的 PVC 地板出口金额分别为 2,338,647.76 万元、3,041,559.75 万元和
3,339,618.44 万元。公司相关产品在上述年份的出口总金额分别为 38,056.42 万
元、77,738.92 万元和 85,130.08 万元,分别占总出口市场份额的 1.63%、2.56%
和 2.55%。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产品 PVC 地板出口金额及市场占有率
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中国PVC地板出口总金额(万元) 3,339,618.44 3,041,559.75 2,338,647.76
公司PVC地板出口总金额(万元) 85,130.08 77,738.92 38,056.42
公司占比 2.55% 2.56% 1.63%
爱丽家居PVC地板出口总金额
109,008.03 135,904.12 101,055.14
(万元)
爱丽家居占比 3.27% 4.47% 4.32%
注:1、国内涉及 PVC 地板等相关产品出口的报关科目主要为 39181090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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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爱丽家居出口金额按照报告期各年度美元平均汇率折算;
3、美喆国际未披露其出口金额,故未进行市场占有率对比。
公司在积极拓展国外市场的同时,不断尝试扩大国内市场的销售。与木地板
相比,PVC 地板在价格和性能上都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考虑到近年来国内房
地产市场精装修出售的商品房占比不断提高,公司正通过与国内大型房地产开发
企业合作的方式,直接接入商品房的精装环节,进而打开家装市场,如公司于
2019 年 8 月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PVC 地板集中采购协议,拟为其提供
优质的 PVC 地板。
(二)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和劣势
1、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公司始终把技术创新放在首要位置,通过人才培养和研发队伍建设,公司的
技术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于 2016 年被授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浙江省科技型
中小企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专利 17 项,其中 5 项为发明专
利,尚有多项专利正在申请中。公司通过优化产品材料配方、改进技术工艺,为
客户提供环保、耐磨、防水、防滑等高性能的地板产品。
公司先后取得了欧盟 CE 认证、德国 TUV 认证、美国 FloorScore 认证和美
国 GREENGUARD 认证,上述认证表明公司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符合特定
的环保要求。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拟使用 5,988.72 万元募集资金进
行研发中心的建设,在功能性配方和外观设计方面继续保持技术优势。
(2)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通过多年的发展以及市场推广,在行业内积累了大量优质的客户资源。
公司的业务覆盖了美国、德国、英国等以欧美为主的发达国家和地区,公司与
KINGFISHER、BEAULIEU CANADA、ENGINEERED FLOORS 和 HORNBACH
等境外大型地板品牌商和建材零售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上述客户为境外的大型企业,筛选供应商时有着较高要求,供应商需通过严
格的认证测试方可列入其合格供应商目录,一般情况下客户不会轻易更换长期合
作的合格供应商。公司从设立至今,秉承为客户打造高品质 PVC 地板的原则,
凭借着大量的研发投入、及时更新或购入行业内先进的制造设备、高效的经营管
理,为客户提供从产品研发、生产至交付的全方位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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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未发生重大变化,客户粘性较强。
(3)生产设备及成本优势
公司积极引进国内和国外先进的生产设备,设备自动化程度高、工艺技术稳
定、生产能耗较低、成本控制严格。公司是国内同行中较早引进分切、开槽、涂
边、背贴、包装全自动连续生产线、中底料生产线自动计量装置和油压冷热分机
新工艺的厂家,公司淋膜、冲切工序较早实现连续生产。
公司成本优势较明显。一方面,公司是国内主要 PVC 地板生产商之一,生
产规模较大,具有规模优势,可降低产品的单位成本;另一方面,由于公司技术
水平的提高,公司生产设备趋向自动化和节能化,如公司采用的 SPC 地板原料
储备装置、管道输送和自动计量装置可有效提高生产的自动化程度,保障产品质
量稳定性的同时节约了大量人力成本;公司采用油压冷热分机设备,可有效降低
能耗,提高机器使用寿命。
(4)质量控制优势
领先的质量管理水平是公司能够获得客户认可的重要因素,公司自成立以来
一直高度重视产品质量控制,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公司不断吸取国内外
先进的管理方法,树立了先进的管理理念,已获得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质量管理水平获得客户的认可。
公司能够全过程、多层次的实时监控和检测:对于新产品,在上市之前要经
过样品试做、内部实验室测试等环节对产品质量各项指标进行有效控制;在采购
原辅材料时由品控部负责对原辅材料进行质量检验;在生产时每道工序均有人员
现场检验,产成品包装出厂前每批产品均需送到实验室进行产品物性抽样检验。
公司将对产品质量的控制严格贯穿到了生产经营中的每个环节,旨在为消费者提
供优质可靠的产品。
(5)行业声誉优势
公司声誉良好,产品质量优良,公司产品已在PVC地板客户群中建立了良好
的口碑。公司在PVC地板的研发、生产、销售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秉持
绿色环保的理念和持续发展战略,凭借可靠的产品质量、丰富的产品系列、良好
的企业形象,为公司扩大营业规模、扩展产品系列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近年来,
公司主要奖励和荣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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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日期 奖励和荣誉
1 2016年6月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2 2016年11月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 2017年12月 2017年度中国地板行业十大家装品牌(弹性地板类)
4 2018年7月 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5 2018年11月 2018年新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6 2018年12月 2018年度中国弹性地板行业十大品牌(片材类)
7 2019年12月 中国弹性地板行业十大品牌
8 2020年3月 2019年海宁市市长质量奖

(6)区域优势
公司位于浙江省海宁市,地处浙江北部杭嘉湖平原,此处自古以来就是经商
贸易的重要枢纽,更是改革开发以来国家重要经贸发展区;东距上海120公里,
北临苏州100公里,西邻杭州80公里,属于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经济区;
海运方面上海港、宁波港环绕;周围公路有嘉绍高速、沪杭甬高速、杭浦高速横
贯全境;市内河港交错,连通京杭大运河。
优越的地理位置拓宽了公司的购销渠道,节约了运输成本,在出口贸易业务
上有着天然的地理优势,便利的交通优势大大的促进了公司出口业务的发展。
2、竞争劣势
(1)与国际知名品牌存在较大差距
公司以往成长过程中以ODM经营模式为主,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行业
内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但公司的自主品牌尚在起步阶段,与国际
知名品牌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未来随着公司自主研发能力的提升,生产能力进
一步增强,公司将在品牌建设方面进行长期、持续的投入和积累,逐步建立和培
育自主品牌。
(2)资金劣势
当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对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加,自身积累不能持续
满足现有产品的扩产、新产品的开发、市场的拓展以及新技术的研究,而且公司
的资产负债率已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通过债务融资的潜力有限。资金实力相对
较弱制约了公司更快地发展。公司要保持核心竞争力,未来在技术升级、产品研
发、业务拓展及人力资源等方面都将有大量的资金投入。公司目前融资渠道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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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难以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扩张的需求,公司存在资金劣势。
3、公司未来发展的主要瓶颈与应对计划
(1)高端人才短缺
研发与创新是PVC地板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根基,PVC地板行业涉及高分子材
料学、石油化工、制造等多个学科领域,PVC地板压纹、耐磨性、抗冲击性、尺
度偏差等方面的生产工艺也需要不断改进,对公司员工的综合素质提出了较高的
要求。随着公司国外市场的进一步拓展和国内市场的不断开拓,公司迫切需要技
术研发、品牌经营和市场开拓等各个领域专业人才的加入。虽然目前公司目前的
人才队伍可以满足技术研发、品牌经营和市场开拓的需要,但是,随着公司业务
的不断发展和募投项目的逐步实施,从长期来看,公司仍面临人才不足的困境,
尤其是对高端人才的需求。提高公司现有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引进
和培养优秀人才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公司高端人才短缺的瓶颈,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从
内部员工培养和外部引进等方面着手实施该计划。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积
极实施员工培训计划,培养技术研发、品牌经营和市场开拓等领域的人才;并积
极引进高素质人才队伍,将生产经营过程中技术需求转化为生产力;同时,公司
将积极加强与科研院校的长期合作,实现培养人才和科研创新并举的目标。
(2)同质化竞争瓶颈
目前,我国PVC地板生产行业呈现出小而散的特点,PVC地板生产企业存在
着企业规模较小、产业集中度较低的问题,公司面临现有业务的市场同质化竞争
瓶颈。如果公司不能积极拓宽产品线,则面临与众多国内外PVC地板生产厂商激
烈竞争的情况,可能出现价格战并导致利润下降。
针对市场同质化竞争的问题,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一方面将积极通过研发拓
展PVC地板的种类;另一方面加大产品研、产、销一体化的结合力度,为客户打
造差异化产品,提升产品竞争优势,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3)成本优势减弱
近年来,我国劳动力成本呈不断上升趋势,国内人口红利逐渐消失,沿海经
济发达地区甚至出现“招工难”现象;生产制造涉及到的土地、能源等价格也呈
不断上涨趋势,公司产品出口价格优势被逐渐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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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成本优势的减弱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力度和市场
拓展力度,使公司的发展重心向前段的产品研发设计和后端的营销渠道拓展转
移。
(三)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
目前,国内 PVC 地板行业竞争较为充分,呈现出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格局,
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基本情况
成立 1995 年,注册资本 4,880 万元,主要从事塑料地砖、PVC 透明片、
泰州市华丽塑料有限
PVC 面膜等塑料制品的生产与销售,产品销往欧美、中东及非洲等地
公司

张家港市易华润东新 成立于 1999 年,注册资本 2,002 万元,主营业务为 PVC 塑料地砖、贴
材料有限公司 墙板、离型纸、塑料片材生产
成立于 2003 年,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
浙江天振竹木开发有 竹地板、竹塑复合地板、塑晶地板、石塑地板,目前与全球多家知名专
限公司 业建材市场和一线品牌商形成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在国外拥有 3,000 多
家销售网点
江苏锐升新材料有限 成立于 2013 年,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规模超 500 人,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 为新型材料地板研发、生产制造
成立于 1999 年,注册资本 18,000 万元,主营业务为 PVC 塑料地板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具体产品包括悬浮地板、锁扣地板及普通地板等。
爱丽家居
公司积累了稳定的客户及渠道资源,业务范围已覆盖美洲、欧洲、东南
亚、澳洲等地区
上海劲嘉建材科技有 成立于 2003 年,注册资本 2,800 万美元,系外商投资企业,主营业务
限公司 为橡塑地、面砖等新型建筑材料的生产与销售。
成立于 2010 年,注册资本 6,010 万美元,系外商投资企业,主营业务
阿姆斯壮地面材料
为高档环保型装饰装修材料的生产,是美国阿姆斯壮集团的中国生产制
(中国)有限公司
造基地
成立于 2010 年,注册资本 66,059 万台币,于 2016 年 11 月在台湾证券
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生产基地面积逾 11 万平方米,集团近千人,
美喆国际
月均产能达 248 万平方米,为亚洲最具规模的专业塑胶地板制造厂之
一,拥有独立自主的研发能力、先进的自动化设备和品控管理经验
资料来源:上述各企业公开资料。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营业务为 PVC 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主要分为 LVT 地
板、WPC 地板和 SPC 地板三大类,可广泛应用于商场、酒店、医院、写字楼、
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及住宅等场所的地面装饰。
(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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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VT 产品工艺流程
公司 LVT 产品的生产工艺包括中、底料制作,热压,静置停放,淋膜、回
火,养生,冲切,开槽,检验,包装,打托入库等多个工序。公司 LVT 产品主
要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2、WPC 生产工艺流程图
公司 WPC 产品的生产工艺包括中、底料制作,热压,淋膜、回火,养生,
冲切,WPC 基材板制作,贴合,分切,开槽,检验,包装,打托入库等多个工
序。公司 WPC 产品主要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3、SPC 生产工艺流程图
根据制作工艺的不同,公司 SPC 产品生产工艺又可以分类连线复合生产工
艺、ABA/AB 热压生产工艺和 AB 贴合热压生产工艺。SPC 基材板挤出,在线复
合,淋膜,冲切,养生,开槽,涂边、背贴、检验,包装,打托入库等多个工序。
具体情况如下:
(1)SPC 连线复合生产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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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BA/AB 热压生产工艺流程图




(3)AB 贴合热压生产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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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为PVC树脂粉、印花面料、耐磨层等,能源动力主
要为电力。
公司设有计控部和采购部,计控部负责制定采购计划,采购部负责实施采购
计划以及供应商的评定组织协调工作,建立并保持合格供应商目录和档案;技术
部负责采购技术标准制定;品控部负责供应商产品的质量控制。
公司选择供应商时,综合考虑供应商的生产能力、 产品质量水平及稳定性、
价格合理性、交付及时性以及供应商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等多种因素,建立并
保持合格供应商目录和档案,做好记录,会同销售、生产、技术部门对供应商定
期进行评估,公司重要原材料采购必须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为确保供应渠道的
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同一种原材料一般采用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
后备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的供应商变化不大,供应相对稳定。
具体原材料采购时,公司采用“以产定购+合理库存”的模式进行采购,计
控部根据生产计划,结合安全库存、采购周期等情况编制采购计划,采购部向合
格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后择优选择,由采购人员负责具体执行。采购员须按规
定与供应商签订书面供货合同,物资采购合同上约定质量、数量、交货期等要求
等协议条款,以降低公司采购风险。公司一般收到货后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
后才能入库。
公司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采购货款,不同原材料的付款方式有所不同,其中
最主要的原材料PVC树脂粉付款周期很短,大部分PVC树脂粉供应商在收到公司
支付的全部货款后发货;其他部分原材料采用月结的方式,公司在每月25日左右
支付上月货款,部分原材料在到货验收入库后20天至60天内付款。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为国外PVC地板品牌商、贸易商以及建材零售商提供ODM产品,
公司主要采用按订单生产的生产模式,按订单生产有利于降低公司产品库存和滞
销风险,减少资金占用。
公司在获取客户订单后,由计控部综合评估生产所需的原料、人员和设备,
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并安排各个生产车间实施生产作业;公司对生产环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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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专门的管理制度,整个生产流程受到质量管理体系的控制。公司品控部人员负
责对生产全程进行监控并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抽检,产品生产完成后进行入库质量
检测,检验合格后产品进行成品入库,并按照销售订单向客户交货。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除了自身生产产品外,受公司产能限制,会出现仅靠自
身生产不能满足订单的时间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会将部分生产工序交由外
协厂商来生产,外协厂商必须按照公司制定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加工,加工后经
验收合格后交给公司。
3、销售模式
(1)销售分布
公司营销中心负责产品营销与市场推广,公司的产品绝大部分销售到美国、
欧盟、加拿大、澳洲等国家和地区,少部分在境内销售。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境
外和境内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境内销售 642.56 0.75% 375.45 0.48% 838.86 2.16%
境外销售 85,130.08 99.25% 77,738.92 99.52% 38,056.42 97.84%
合计 85,772.63 100.00% 78,114.37 100.00% 38,895.27 100.00%

在境外市场,公司产品销售主要采用 ODM 模式,极少部分采用自有品牌销
售。公司与 KINGFISHER、BEAULIEU CANADA、ENGINEERED FLOORS 和
HORNBACH 等国际知名地板品牌商、建材零售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
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负责自行开发和设计,产品开发完成交客户确认后按订单生
产,由客户以其品牌在终端市场进行销售。在境内市场,公司采用 OEM 模式和
以自有品牌销售相结合的模式。
在 ODM 销售模式下,公司销售按客户的性质分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公司
向地板品牌商、建材零售商直接销售,公司主要通过参加国内外展会、上门拜访、
客户来访、电话和邮件往来以及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开拓客户,成功后公司直接与
客户签署销售合同,为其提供 ODM 产品;另一类是向贸易商销售,利用贸易商
的市场资源,扩大市场份额,公司不直接与地板品牌商、建材零售商签署销售合
同,而是与贸易商签署销售合同,贸易商在获取地板品牌商、建材零售商需求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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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进行沟通后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公司根据贸易商的要求,生产完成后将
产品贴其指定商标后交货。在以自有品牌销售的模式下,公司主要采取直接销售
的模式,极少部分采用经销的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向所有客户的销售均为买断式销售,在产品所有权风险转移
给客户时,实现对客户的销售。截至报告期末,最终销售的实现情况,具体如下:
销售模式 销售实现情况 最终销售实现情况

ODM/OEM 销售

其中:直接销售 全部实现 全部实现

通过贸易商销售 全部实现 绝大部分实现
自有品牌销售

其中:直接销售 全部实现 全部实现

通过经销商销售 全部实现 绝大部分实现

对于 ODM/OEM 销售模式下的直接销售,及自有品牌销售下的直接销售,由
于公司直接销售给客户,因此收入确认时已实现最终销售;对于 ODM/OEM 销售
模式下的通过贸易商销售,及自有品牌销售下的通过经销商销售,存在少量产品
在途,贸易商客户/经销商客户还未完成对其客户的产品交付,因此公司未全部实
现最终销售。
报告期内,不同的销售模式对应的主营业务收入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模式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ODM/OEM 销售 85,085.44 99.20% 77,738.56 99.52% 38,736.81 99.59%
其中:直接销售 72,212.06 84.19% 59,011.18 75.54% 26,365.33 67.79%
通过贸易商销售 12,873.38 15.01% 18,727.38 23.97% 12,371.48 31.81%
自有品牌销售 687.19 0.80% 375.81 0.48% 158.46 0.41%
其中:直接销售 604.47 0.70% 289.01 0.37% 158.46 0.41%
通过经销商销售 82.72 0.10% 86.80 0.11% 0.00 0.00%
合计 85,772.63 100.00% 78,114.37 100.00% 38,895.27 100.00%

报告期内,不同的销售模式对应的期末应收款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销售模式
应收账款余额 应收账款余额 应收账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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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销售模式
应收账款余额 应收账款余额 应收账款余额
ODM/OEM 销售 16,964.00 13,231.83 7,404.18

其中:直接销售 16,522.20 10,781.59 4,219.29

通过贸易商销售 441.80 2,450.25 3,184.89

自有品牌销售 68.20 230.80 45.70

其中:直接销售 68.20 230.80 45.70

通过经销商销售 0.00 0.00 0.00

合计 17,032.20 13,462.63 7,449.89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主要由 ODM/OEM 模式销售产生。随着公司经营规
模的不断扩大,营业收入逐年增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也逐年增长。公司主
要客户为国外知名的地板品牌商、贸易商或建材零售商,信誉良好,且公司已经
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签订了应收账款的保险合同,进一步降低了应收账款的
回收风险。
(2)实物流和资金流的具体流转过程
1)实物流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外市场销售的实物流转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境外市场:FOB 模式下,公司负责产品发货,安排运输公司将产品运至装运
港,产品在装运港装运上船后,风险转移给客户,公司完成实物交付并确认收入。
DDP 模式下,除前述 FOB 模式下的义务外,公司还负责产品运抵目的港后的清
关,提货,并安排运输公司运至客户指定地点,完成实物交付并确认收入。
境内市场:公司负责产品发货,根据合同约定,安排运输公司将产品运至合
同指定地点,完成实物交付,经客户验收通过后确认收入。
2)资金流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境内、外销售均为买断式销售,由客户根据合同订单约
定的付款时间向公司支付货款。
报告期各期,绝大部分销售回款由客户直接支付给公司,存在较小比例的销
售回款由第三方向公司,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
(3)定价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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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采用成本加成与随行就市相结合的定价策略,不同产品之间的定价
策略无重大差异。制定售价时,一般由财务部门根据产品的成本以及利润需求给
出定价的参考区间,再由营销中心根据客户的年度订单价以及价格承受能力、结
合市场价格,给出初步定价,最后由销售负责人审核并确定最终价格。
(4)客户模式
1)公司主要客户模式
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成立初期,产销规模相对较小,知名度也较低。
2015 年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采取了与贸易商合作及自身拓展客户双轮
驱动的拓展策略。经过 2016 至 2019 年度几年的发展,公司已具备较大的产销规
模,在行业内排名靠前;同时,公司产品性能稳定、质量优良,也得到了各客户
认可。因此,目前公司以中大型客户作为目标客户群进行拓展和维护。
截至 2019 年末,与公司有交易记录的客户累计逾 100 家,其中与公司有活
跃交易且金额较大的客户有 20 余家,其中不乏世界五百强企业 KINGFISHER、
欧洲地区领先的建材零售商 HORNBACH 等大型客户。
2)报告期内公司未选择单一大客户模式的原因
目前公司已有若干大型客户,未来也将继续以中大型客户作为目标客户群进
行拓展和维护。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爱丽家居、美喆国际对单一大客户销
售占比较高,而公司销售集中度较低、对单个大型客户的销售占比较小。公司未
选择单一大客户模式,主要原因是单一大客户模式优劣势并存,存在一定风险,
具体为:
一方面,在单一大客户模式下,因大客户采购总量较大、供应商有效维护双
方之间的稳定合作即可实现较大规模的销售,营销压力较小;其次,单个规格品
类产品的采购量也较大,使供应商相对容易获得产供销各方面的规模效应;此外,
大客户自身抗风险能力较强,商业信用较好,供应商的信用风险相对较小。
另一方面,单一大客户意味着供应商对客户的依赖较大,一旦因贸易政策变
化、其他供应商竞争等原因导致合作关系中断,供应商短期内找到其他客户难度
较大,对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其次,若供应商在单一大客户总体采购量
的占比较小,通常意味着供应商较难有议价权,若大客户自身业绩承压要求供应
商降低销售价格,供应商保持稳定持续的盈利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大客户往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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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供应商对其优先供货,对供应商拓展其他客户也有不利影响。
从公司自身情况看,公司营销能力较强,报告期内陆续新增中大型客户,且
公司产品性能稳定,质量优良,得到各客户的认可,与现有客户的合作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总体较为紧张,若采用单一大客户模式,因产品交期等原因
势必影响公司与其他现有客户的稳定合作。
综合考虑前述单一大客户模式的优劣势,以及公司自身情况,公司选择“将
鸡蛋放在不同的篮子里”,以稳固与现有中大型客户的合作关系、积极拓展其他
中大型客户作为公司的客户模式,未采用单一大客户模式。
3)产品竞争力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 LVT 地板、WPC 地板和 SPC 地板产能性
能稳定、质量优良,未因产品质量问题与客户产生重大纠纷。
从产品价格方面看,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产品均价总体略高于爱丽家居,
具体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海象新材 61.67 63.74 63.63
爱丽家居 52.23 50.69 47.24

综合前述,虽然公司主要产品价格高于爱丽家居的主要原因是两家公司的产
品结构存在差异(爱丽家居主要产品悬浮地板的价格相对较低,而公司不生产该
种产品),但从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公司主要产品具有产品竞争力,不存在因竞
争力不足导致无法采用大客户模式的情形。
4)可比公司的主要客户对发行人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可比公司爱丽家居的主要客户 VERTEX、VERTEX 的主要客户
HOME DEPOT 未从公司处采购。可比公司美喆国际未公开披露其主要客户的具
体名称。
4、结算收款和收入确认方式
(1)境外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客户数量众多,签署合同的方式略有不同,部分客
户采用框架合同+订单的方式进行采购,部分客户采用直接签署具体采购合同的方
式。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生产,生产完成后部分客户委派该公司人员或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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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机构到公司现场对货物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公司安排发货,物流外包给
专业的运输公司,产品货物运至合同指定境内港口,由公司负责办理出口报关手
续。公司与绝大部分客户按照 FOB 价格结算,FOB 模式下的前期物流费用以及
报关装船等费用由公司承担,后续海运等费用由客户承担;除了采用 FOB 价格结
算外,少量客户采用 DDP 价格结算,DDP 模式下所有的运费以及报关装船等费
用均由公司承担。
由于公司客户较多,客户的付款方式不尽相同,客户一般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公司与不同客户之间的结算方式存在差异,与不同的产品无直接关系。结算方式
包括电汇及信用证,主要为电汇。公司给予不同客户的销售回款账期存在差异,
具体为:对于合作时间较短的客户,公司在签署具体采购合同(订单)后一般收
取合同总额 30%左右的订金;对于合作时间较长的客户,公司一般不收取订金。
大部分情况下,公司完成出运以后,以提单或货代公司收货凭证要求客户付款,
客户在出运之日起 15 天至 90 天内付款;少部分客户在出运之前支付所有货款。
客户一般采用电汇或者开具信用证等方式支付订金及后续货款。
对于以 FOB 模式结算的客户,公司在完成报关手续,取得报关单以及提单或
货代公司收货凭证后,在提单或货代公司收货凭证日期所在当月确认收入;以 DDP
模式结算的客户,公司在完成报关手续,取得报关单、提单或货代公司收货凭证
以及客户的签收单后,在客户签收日期所在当月确认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确认的时点、依据和方法具体如下:
1)境外销售-FOB
时点 产品装船日
《201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FOB,即 Free On Board 缩写,意为装运
依据
港货物装运上船后,风险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方法 公司根据提单/货代公司收货凭证记录的开船日所在当月确认收入

2)境外销售-DDP
时点 产品运抵客户指定地点日
《201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DDP,即 Delivered Duty Paid 缩写,意为
依据 税后交货。卖方在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手续,将在交货运输
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与买方,完成交货,风险即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方法 公司根据客户签收日期所在当月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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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所有境外销售,在合同订单中均明确约定装运港、目的港、
所采用的模式(贸易术语)。公司根据《201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不同
贸易术语的具体规定,装运港货物装运上船后,风险由卖方转移给买方,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境内销售
公司向境内客户的销售结算方式为电汇,与不同的产品无直接关系。部分客
户在签署具体采购合同(订单)后收取合同总额 30%左右的订金,部分客户采用
提货前付清货款的方式。生产完成后,公司安排发货,物流外包给专业的运输公
司送货至合同指定地点,客户一般在收到货物后 10 天至 20 天支付余下货款。公
司在产品经客户验收通过后确认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销售收入确认的时点、依据和方法具体如下:
时点 取得客户验收单日
公司取得客户验收单,表明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将符合标准的产品交付给买方
依据
并得到买方的确认,产品风险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方法 公司根据客户验收通过的当月确认收入

(四)发行人报告期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1、报告期主要产品及产量、市场销售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能及产能利用情况
虽然公司所生产的 PVC 地板可以分为 LVT 地板、WPC 地板和 SPC 地板,
但是因不同种类的 PVC 地板其生产工艺具有较大的相似性,其生产时所使用的
生产线并不完全独立,因此无法独立计算各种类型 PVC 地板单独的产能。
公司 PVC 地板产能瓶颈主要为基材生产环节,基材的产量主要由挤出机等
机器设备的生产能力决定,因此每台连续压延/挤出机的中底料/基材生产能力可
以作为衡量公司产品产能的重要指标。报告期内,公司基材的产能、产量具体情
况如下: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能(吨) 121,440.00 81,840.00 56,430.00
基材产量(吨) 124,889.33 79,897.52 53,073.90
产能利用率 102.84% 97.63% 94.05%
注:产能=每台设备正常运转情况下每小时生产能力×每天工作小时数×每年正常工作日
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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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产能利用率看,报告期内,公司一直接近满负荷生产状态,为满足客户持
续不断的订单需求,公司一方面持续采购设备扩大产能,并通过合理安排生产人
员工作时间并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另一方面,公司将部分工序外协,利用外协方
的生产能力,或者直接对外采购基材,以降低公司产能不足带来的不利影响。
(2)报告期主要产品的产量及销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及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
2019 年度
主要产品 产量 销量 产销率
LVT 地板 480.03 481.58 100.32%
WPC 地板 162.09 182.30 112.47%
SPC 地板 760.37 708.67 93.20%
2018 年度
主要产品 产量 销量 产销率
LVT 地板 577.30 561.34 97.24%
WPC 地板 322.98 302.45 93.64%
SPC 地板 399.88 351.34 87.86%
2017 年度
主要产品 产量 销量 产销率
LVT 地板 380.90 373.82 98.14%
WPC 地板 219.00 206.39 94.24%
SPC 地板 37.77 26.50 70.16%

(3)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及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品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LVT 地板 20,328.60 23.70% 25,956.47 33.23% 18,219.25 46.84%
WPC 地板 16,148.42 18.83% 26,067.06 33.37% 18,568.66 47.74%
SPC 地板 48,164.11 56.15% 25,431.91 32.56% 1,814.33 4.66%
合计 84,641.12 98.68% 77,455.44 99.16% 38,602.24 99.25%

(4)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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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平方米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品品名
均价 变动幅度 均价 变动幅度 均价 变动幅度
LVT 地板 42.21 -8.71% 46.24 -5.12% 48.74 -
WPC 地板 88.58 2.78% 86.19 -4.20% 89.97 -
SPC 地板 67.96 -6.11% 72.39 5.72% 68.47 -

1)LVT 地板价格波动原因
2018 年度,公司 LVT 地板平均单位售价较 2017 年度下降 5.12%,主要原因
是一方面 2018 年 9 月 24 日起,美国对中国约 2,000 亿美元的中国进口商品加征
10%关税,PVC 地板在加征关税产品清单之列。受此影响,中国 PVC 地板供应商
对美出口面临降价压力,而部分国内企业将销售重心转移至美国之外的其他区域,
也加剧了其他区域的市场竞争。为平抑美国加征关税造成的负面影响,公司与包
括美国、欧洲在内的各主要客户协商,适当降低了产品销售价格;另外一方面 2018
年上半年 LVT 地板销量较大,占全年的比例较高,而 2018 年上半年人民币兑美
元平均汇率较 2017 年全年升值 5.64%,拉低以人民币计算的年均单位售价。
2019 年度,公司 LVT 地板的价格较 2018 年度下降 8.71%。价格下降系以下
原因综合导致:①产品规格变化。当期价格较高的 LVT 地板被相近规格的 SPC
地板逐步替代,导致当期销售的 LVT 地板中,3.0mm 以下厚度规格的销量占比由
2018 年度的 52.62%进一步增加至当期的 62.35%,价格较低的规格占比大幅上升,
是当期 LVT 地板平均价格下降的最主要原因;②美国于 2018 年 9 月、2019 年 5
月两次对包括 PVC 地板在内的中国进口产品加征关税,自 2019 年 5 月 10 日起关
税加征率达 25%,受此影响,公司于 2018 年第四季度、2019 年上半年分别下调
了 LVT 地板的价格,降价幅度合计在 2%-10%不等,全面影响 2019 年度 LVT 地
板产品价格;③当期 LVT 地板外销收入占比达 99.38%,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少
量采用欧元结算,2019 年度人民币兑美元的平均汇率较 2018 年度贬值约 4.25%、
人民币兑欧元的平均汇率较 2018 年度升值约 0.97%,不同币种的汇率波动综合提
高了当期 LVT 地板价格。
2)WPC 地板价格波动原因
2018 年度 WPC 地板的单位售价较 2017 年度下降了 4.20%,主要原因是一方
面 2018 年度,公司销售的 WPC 地板中,单位售价较高的规格品种数量占比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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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另外一方面为平抑美国加征关税造成的负面影响,公司与美国主要客
户协商,适当降低了产品销售价格。
2019 年度公司 WPC 地板的价格较 2018 年度提高 2.78%。价格提高由以下原
因综合导致:①产品规格变化。当期价格较低的 WPC 地板被相近规格的 SPC 地
板逐步替代,导致当期销售的 WPC 地板中,8.0mm 及以上厚度规格的销量占比
由 2018 年度的 31.07%增加至当期的 48.66%,产品规格变化是导致当期 WPC 地
板平均价格提高的最主要原因。②美国于 2018 年 9 月、2019 年 5 月两次对包括
PVC 地板在内的中国进口产品加征关税,自 2019 年 5 月 10 日起关税加征率达
25%,受此影响,公司于 2018 年第四季度、2019 年上半年分别下调了 WPC 地板
的价格,降价幅度合计在 2%-10%不等,全面影响 2019 年度 WPC 地板产品价格;
③当期 WPC 地板外销收入占比达 99.38%,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少量采用人民币
结算。2019 年度人民币兑美元的平均汇率较 2018 年度贬值约 4.25%,也提高了当
期 WPC 地板价格。
3)SPC 地板价格波动原因
2018 年度 SPC 地板单位售价较 2017 年度提高 5.72%,主要原因是一方面 2018
年度,公司推出了利用 ABA/AB 热压生产工艺制造的新产品,单位售价较高;另
外一方面 2018 年第四季度公司 SPC 地板销量较大,同期人民币兑美元持续贬值
并达到阶段低点,拉高以人民币计算的单位售价。
2019 年度,公司 SPC 地板的价格较 2018 年度下降 6.11%。价格下降由以下
原因综合导致:①美国于 2018 年 9 月、2019 年 5 月两次对包括 PVC 地板在内的
中国进口产品加征关税,自 2019 年 5 月 10 日起关税加征率达 25%。受此影响,
公司于 2018 年第四季度、2019 年上半年分别下调了 SPC 地板的价格,降价幅度
合计在 2%-10%不等,全面影响 2019 年度 SPC 地板产品价格。②2019 年度新增
客户主要向公司采购 SPC 地板。为争取前述客户,公司提供了具有市场竞争力的
产品报价,同类产品报价略低于公司原有客户的产品价格,拉低了当期 SPC 地板
的平均价格。③当期 SPC 地板外销收入占比达 99.06%,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当期
人民币兑美元的平均汇率较 2018 年度贬值约 4.25%,提高了当期 SPC 地板价格。
综上,报告期内,受产品结构变动和汇率波动影响,公司产品的平均价格有
所波动,若剔除产品结构变动和汇率波动的影响,整体上看,公司产品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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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现逐年略有下降的趋势。
2、对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营业收入
期间 客户名称 销售的主要产品 金额
的比例
BRANDYWINE INTERNATIONAL
SPC 地板 11,624.27 13.54%
HARDWOOD
WINDMOLLER GMBH LVT 地板、SPC 地板 8,101.33 9.43%
GLOBAL GEM FLOORING WPC 地板、SPC 地板 6,283.90 7.32%
2019 年度
HORNBACH BAUMARKT AG LVT 地板、SPC 地板 4,477.59 5.21%
LVT 地板、WPC 地板、
LA HARDWOOD FLOORING INC 4,315.60 5.03%
SPC 地板
合计 - 34,802.69 40.53%
SUN SHINE INTERNATIONAL LVT 地板、WPC 地板、
12,917.80 16.48%
INCORPORATION LIMITED SPC 地板
WINDMLLER GMBH LVT 地板 9,753.04 12.44%
BRANDYWINE INTERNATIONAL
2018 年度 SPC 地板 5,521.33 7.04%
HARDWOOD
LA HARDWOOD FLOORING INC WPC 地板、SPC 地板 5,165.23 6.59%
HORNBACH BAUMARKET AG LVT 地板 4,254.53 5.43%
合计 - 37,611.92 47.98%
SUN SHINE INTERNATIONAL LVT 地板、WPC 地板、
11,856.80 30.47%
INCORPORATION LIMITED SPC 地板
WINDMLLER FLOORING
LVT 地板 6,021.70 15.48%
PRODUCTS WFP GMBH
BEAULIEU 3,080.77 7.92%
其中:BEAULIEU CANADA LVT 地板、WPC 地板、
2,011.84 5.17%
2017 年度 ADMINISTRATIVE CENTRE SPC 地板
BEAULIEU GROUP LLC LVT 地板、WPC 地板 1,067.35 2.74%
BEAULIEU ASIA LVT 地板 1.58 0.00%
HORNBACH BAUMARKET AG LVT 地板 2,624.58 6.74%
COTAP B.V. LVT 地板 1,901.99 4.89%
合计 - 25,485.84 65.50%
注:2018 年度,公司客户 WINDMLLER FLOORING PRODUCTS WFP GMBH 更名为
WINDMLLER GMBH。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 50%或严重依赖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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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客户的情况。
3、公司主要关联方在上述客户中占有权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不拥有任何权益,亦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五)主要原材料及能源的供应
1、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PVC树脂粉、耐磨层和印花面料,货源稳定,供应充足。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2019 年度
类别
总金额(万元) 数量 平均单价
PVC 树脂粉 12,834.51 21,942.48 吨 5,849.16 元/吨
耐磨层 7,594.74 9,181.54 吨 8,271.75 元/吨
印花面料 6,651.26 19,541.53 千米 3,403.65 元/千米
合计 27,054.52 -- --
2018 年度
类别
总金额(万元) 数量 平均单价
PVC 树脂粉 10,655.65 18,394.32 吨 5,792.91 元/吨
耐磨层 6,072.66 7,398.33 吨 8,208.18 元/吨
印花面料 5,049.50 14,573.63 千米 3,464.82 元/千米
合计 21,777.81 -- --
2017 年度
类别
总金额(万元) 数量 平均单价
PVC 树脂粉 6,247.17 11,156.88 吨 5,599.38 元/吨
耐磨层 3,263.45 4,079.48 吨 7,999.63 元/吨
印花面料 3,524.46 10,350.18 千米 3,405.22 元/千米
合计 13,035.08 -- --
注:以上单价和采购额不包含增值税。
PVC树脂粉、耐磨层、印花面料和增塑剂等原材料是化工产品,与原油、煤
炭价格关联度较高。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价格随着原油及煤炭的价格上
下波动。
2、公司主要能源的供应及其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所需主要能源为电力,供应充足。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采购情况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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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2019 年度
类别 数量(万千瓦时) 总金额(万元) 平均单价(元/千瓦时)
电力 4,878.85 3,180.67 0.65
2018 年度
类别 数量(万千瓦时) 总金额(万元) 平均单价(元/千瓦时)
电力 3,630.45 2,434.28 0.67
2017 年度
类别 数量(万千瓦时) 总金额(万元) 平均单价(元/千瓦时)
电力 1,798.72 1,304.30 0.73
注:以上单价和采购额不包含增值税。
主要能源耗用量与产销量的配比关系具体如下: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量(万平方米) 1,372.56 1,215.13 606.71
产量(万平方米) 1,402.48 1,300.16 637.66
用电量(万千瓦时) 4,570.15 3,449.90 1,691.21
每单位销量用电(万千瓦时/万平方米) 3.33 2.84 2.79
每单位产量用电(万千瓦时/万平方米) 3.26 2.65 2.65
注:上表中的用电量为报告期各期进入生产成本的用电量。
报告期各期,公司单位生产耗电量有所提高,主要原因是SPC地板的产量占
比逐年提高;由于SPC地板生产线自动化程度较高,单位生产耗电量相对较高,
导致各期单位生产耗电量逐步提高。此外,2018年度,公司对外采购基材(半成
品)以及委托加工较多,而2019年度基材基本全部自身生产,以及主要产品没有
委外加工,导致2019年度单位生产耗电量较2018年度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3、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位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采购总额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的比例
2019 年度
浙江东方大港佳适逸宝塑胶工业有限公司 PVC 树脂粉 12,770.78 27.26%
浙江明士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耐磨层 3,713.75 7.93%
朱静江控制
浙江伟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增塑剂 1,533.80 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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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占采购总额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的比例
东阳市旺盛塑胶有限公司 耐磨层 3,205.70 6.84%
杭州运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印花面料 1,412.78 3.02%
张海林控制
黄山运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印花面料 680.24 1.45%
华容县恒兴建材有限公司 UV 涂料 1,627.99 3.47%
李皞丹控制
湖南湘恒兴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热熔胶 155.86 0.33%
合计 - 25,100.89 53.57%
2018 年度
浙江东方大港佳适逸宝塑胶工业有限公司 PVC 树脂粉 10,140.75 22.05%
浙江明士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耐磨层 4,468.20 9.72%
朱静江控制
浙江伟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增塑剂 1,499.68 3.26%
浙江欧耐力新材料有限公司 基材 3,376.47 7.34%
无锡南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热熔胶、清洗剂、处理剂 1,553.69 3.38%
镇江恒昌彩艺科技有限公司 印花面料 1,460.64 3.18%
合计 - 22,499.43 48.92%
2017 年度
浙江东方大港佳适逸宝塑胶工
大连实德集 PVC 树脂粉 2,841.50 11.76%
业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
浙江东方大港大河工程塑料有
控制 PVC 树脂粉 354.62 1.47%
限公司
浙江伟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增塑剂 1,420.04 5.88%
朱静江控制
浙江明士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耐磨层 1,144.75 4.74%
东阳市旺盛塑胶有限公司 耐磨层 1,644.31 6.80%
嘉兴市新涌塑化有限公司 PVC 树脂粉 1,551.21 6.42%
镇江恒昌彩艺科技有限公司 印花面料 1,086.06 4.49%
合计 - 10,042.50 41.55%
注:1、上述采购统计口径为公司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金额不包含增值税;
2、同一控制下的供应商采购合并计算;
3、供应商名称按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最新名称列示。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如下:
(1)浙江东方大港佳适逸宝塑胶工业有限公司和浙江东方大港大河工程塑料
有限公司同受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具体情况如下:
1)浙江东方大港佳适逸宝塑胶工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浙江东方大港佳适逸宝塑胶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方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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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2002 年 8 月 19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资本 2,200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 杨树林
注册地址 海盐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
主营业务 生产销售工程用 PVC 型材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大连家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75.00%
高登国际(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25.00%

营业收入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百万) 403.18 370.51 262.23

2)浙江东方大港大河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浙江东方大港大河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方大港大河”)
成立时间 2002 年 8 月 19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资本 2,445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 张凤彪
注册地址 海盐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
主营业务 生产销售工程用 PVC 型材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 67.48%
高登国际(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32.52%

营业收入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百万) 204.23 175.49 223.58

(2)浙江明士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浙江伟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同受朱静江控
制,具体情况如下:
1)浙江明士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浙江明士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明士达”)
成立时间 2006 年 7 月 24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3,935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朱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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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红旗大道 11 号
主营业务 生产和销售 DOP、DINP 等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明士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8.82%
海宁明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40%
股权结构 朱静江 6.49%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3.59%
海宁美腾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6%
张生观 1.44%

营业收入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百万) 1,325.35 1,249.47 1,103.02

2)浙江伟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浙江伟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伟博”)
成立时间 2007 年 9 月 14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9,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沈劲贤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 525 国道西塘桥段 18 号
主营业务 高分子材料及产品的开发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明士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营业收入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百万) 1,123.00 1,249.47 1,103.02

(3)东阳市旺盛塑胶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东阳市旺盛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旺盛”)
成立时间 2014 年 3 月 18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3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蒋晓民
注册地址 浙江省东阳市歌山镇工业区
主营业务 PVC 膜制造、加工;自营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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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晓民 60.00%
贾彩衣 40.00%

营业收入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百万) 220.00 58.64 35.61

(4)杭州运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和黄山运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同受张海林控
制,具体情况如下:
1)杭州运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杭州运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运佳”)
成立时间 2012 年 4 月 11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4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海林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板桥镇灵溪村
主营业务 加工、销售装饰纸、装饰膜等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张海林 90.00%
张扬帆 10.00%

营业收入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百万) 310 235 129

2)黄山运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黄山运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运佳”)
成立时间 2017 年 9 月 27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扬帆
注册地址 黄山市歙县经济开发区纬五路
主营业务 加工、销售装饰纸、装饰膜等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张海林 70.00%
股权结构 张扬帆 10.00%
张含笑 10.00%
黄雄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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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欢笑 5.00%

营业收入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百万) 102 - -
注:筹建期较长,从2019年6月开始试生产,故无2017年度及2018年度数据。
(5)华容县恒兴建材有限公司和湖南湘恒兴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同受李皞丹控
制,具体情况如下:
1)华容县恒兴建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华容县恒兴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容恒兴”)
成立时间 2001 年 4 月 27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91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李皞丹
注册地址 华容县三封寺镇毛家村
主营业务 UV 涂料研发及销售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李皞丹 82.95%
股权结构
柳琨 14.00%
戴尚衡 3.05%

营业收入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百万) 564.00 425.00 318.00

2)湖南湘恒兴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湖南湘恒兴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湘恒兴”)
成立时间 2015 年 12 月 1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2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李皞丹
注册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 222 号永升商业广场 C2 栋 1205、1206、1207 房
主营业务 PUR 热熔胶、压敏胶生产销售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李皞丹 90.00%
戚立红 10.00%

营业收入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百万) 52.19 67.13 4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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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浙江欧耐力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浙江欧耐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欧耐力”)
成立时间 2017 年 5 月 26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8,8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朱溢江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光电路 8 号
主营业务 PVC 板、其他地板、PVC 复合膜开发制造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沈雁伟 30.00%
朱新立 20.00%
股权结构
朱溢江 20.00%
胡海飞 17.05%
沈迪 12.95%

营业收入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百万) 176.12 110.20 0.00

(7)无锡南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无锡南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南宝”)
成立时间 2016 年 8 月 2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汤巧云
注册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庄桥路 21 号
主营业务 建材、卫生洁具、化工产品及原材料生产制造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汤巧云 51.00%
张晓中 49.00%

营业收入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百万) 21.18 46.54 30.85

(8)镇江恒昌彩艺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镇江恒昌彩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恒昌”)
成立时间 2009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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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3,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任克亚
注册地址 镇江新区大港安港路 8 号
主营业务 PVC 彩膜研发生产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任克亚 70.00%
陈多 30.00%

营业收入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百万) 130.00 57.19 52.48
注:镇江恒昌彩艺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为镇江恒昌塑料彩艺有限公司,2017 年 12 月变
更。
(9)嘉兴市新涌塑化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嘉兴市新涌塑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新涌”)
成立时间 2015 年 12 月 4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6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何玉清
注册地址 嘉兴市时代广场北区 E601 室
主营业务 生产塑料原料、化工原料等
股东姓名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陈新明 87.50%
何玉清 12.50%

营业收入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百万) 450.00 398.63 390.44

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 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
应商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不存在除购销外的其他关系。
4、公司主要能源的供应及其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各期各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及与市场价格比较如下:
(1)2019 年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平均采购单价 公开市场
原材料类 采购金额 采购数量 总体采 价格差异
(元/千克; 价格 与市场价格差异原因
别 (万元) (吨;万米) 购占比 (元/千克)
元/米) (元/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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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采购单价 公开市场
原材料类 采购金额 采购数量 总体采 价格差异
(元/千克; 价格 与市场价格差异原因
别 (万元) (吨;万米) 购占比 (元/千克)
元/米) (元/千克)
差异占公开市场价的比例
PVC 树脂 为 1.01%,不存在显著差
12,834.51 21,942.48 5.85 27.39% 5.91 -0.06
粉 异。差异主要系采购时间
不同
非标准品价格可比性低,
印花面料 6,651.26 19,541.53 3.40 14.20% - -
无公开市场价格
耐磨层 7,594.74 9,181.54 8.27 16.21% - - 无公开市场价格
差异占公开市场价的比例
为 0.20%,不存在显著差
增塑剂 2,112.71 2,762.64 7.65 4.51% 7.66 -0.01
异。差异主要系采购时间
不同
合 计 29,193.22 - - 62.31% - - -
注:公开市场价格来源自 wind 金融终端,以各月中每日价格取平均值确定,下同。
(2)2018 年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平均采购单价 公开市场
采购金额 采购数量 总体采 价格差异
原材料类别 (元/千克; 价格 与市场价格差异原因
(万元) (吨;万米) 购占比 (元/千克)
元/米) (元/千克)
PVC 树脂
10,655.65 18,394.32 5.79 23.17% 5.79 0.00 与市场价格无明显差异

非标准品价格可比性低,
印花面料 5,049.50 1,457.36 3.46 10.98% - -
无公开市场价格
耐磨层 6,072.66 7,398.33 8.21 13.20% - - 无公开市场价格
差异占公开市场价的比例
为 1.43%,不存在显著差
增塑剂 2,331.04 2,817.72 8.27 5.07% 8.39 -0.12
异。差异主要系采购时间
不同
合 计 24,108.85 - - 52.42% - - -

(3)2017 年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平均采购单价 公开市场
采购金额 采购数量 总体采 价格差异
原材料类别 (元/千克; 价格 与市场价格差异原因
(万元) (吨;万米) 购占比 (元/千克)
元/米) (元/千克)
差异占公开市场价的比例
为 1.08%,不存在显著差
PVC 树脂粉 6,247.17 11,156.88 5.60 25.85% 5.54 0.06
异。差异主要系采购时间
不同
非标准品价格可比性低,
印花面料 3,524.46 1,035.02 3.41 14.58% - -
无公开市场价格



1-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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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采购单价 公开市场
采购金额 采购数量 总体采 价格差异
原材料类别 (元/千克; 价格 与市场价格差异原因
(万元) (吨;万米) 购占比 (元/千克)
元/米) (元/千克)
耐磨层 3,263.45 4,079.48 8.00 13.50% - - 无公开市场价格
差异占公开市场价的比例
为 2.34%,不存在显著差
增塑剂 1,420.04 1,893.95 7.50 5.88% 7.68 -0.18
异。差异主要系采购时间
不同
合 计 14,455.12 - - 59.81% - - -

(六)公司主要关联方在上述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不拥有任何权益,亦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七)外协加工情况
1、外协内容
报告期各期,公司外协内容、外协产品在公司产品中的具体环节,主要外协
供应商及获取方式、外协供应商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具体情
况如下:
(1)2019 年度
外协产品在 外协供应商与公司
外协供应商
外协内容 公司产品中 外协供应商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首次获取方式
的具体环节 或其他利益安排
上海红鹤包装印
展板加工 成品 公司客户推荐 不存在
务有限公司
常州市喆诚家具
展板加工 成品 公司客户推荐 不存在
有限公司
常州美标广告展
展板加工 成品 同行业公司介绍 不存在
示器材有限公司
常州市英格利装
展板加工 成品 公司接洽询价 不存在
饰材料有限公司
海宁市振欣包装
展板加工 成品 公司接洽询价 不存在
有限公司
江苏新九联展示
踢脚线加工 成品 公司客户推荐 不存在
设备有限公司
常州瑞格木业有
踢脚线加工 成品 公司客户推荐 不存在
限公司
常州木鼎装饰材
踢脚线加工 成品 同行业公司介绍 不存在
料有限公司
踢脚线加工 成品 常州市爱普装饰 公司客户推荐 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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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深呼吸木业
踢脚线加工 成品 公司客户推荐 不存在
有限公司

(2)2018 年度
外协产品在 外协供应商与公司
外协供应商
外协内容 公司产品中 外协供应商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首次获取方式
的具体环节 或其他利益安排
无锡市中德装饰 本身是公司客户,
贴合、冲切 半成品 不存在
新材料有限公司 主动向公司营销
热压、淋膜、 安吉吉满盛地板
半成品 同行业公司介绍 不存在
冲切 有限公司
热压、淋膜、 江苏众力塑胶有
半成品 同行业公司介绍 不存在
冲切 限公司
热压、淋膜、
江苏铧迈新材料
冲切、开槽、 半成品 主动向公司营销 不存在
科技有限公司
贴合
热压、淋膜、 江苏智丰新材料
半成品 同行业公司介绍 不存在
冲切 科技有限公司
热压、淋膜、 东阳市茂盛塑胶
半成品 公司接洽询价 不存在
冲切 有限公司
热压、淋膜、 安吉天则塑业有
半成品 主动向公司营销 不存在
冲切、贴合 限公司
常州美标广告展
展板加工 成品 同行业公司介绍 不存在
示器材有限公司
常州市喆诚家具
展板加工 成品 公司客户推荐 不存在
有限公司
常州市筑友展示
展板加工 成品 公司客户推荐 不存在
器材有限公司
上海红鹤包装印
展板加工 成品 公司客户推荐 不存在
务有限公司
浙江良友木业有
展板加工 成品 公司客户推荐 不存在
限公司
常州木鼎装饰材
踢脚线加工 成品 同行业公司介绍 不存在
料有限公司
常州瑞格木业有
踢脚线加工 成品 公司客户推荐 不存在
限公司
常州市英格利装
踢脚线加工 成品 公司接洽询价 不存在
饰材料有限公司

(3)2017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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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外协产品在 外协供应商与公司
外协供应商
外协内容 公司产品中 外协供应商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首次获取方式
的具体环节 或其他利益安排
热压、淋膜、 安吉吉满盛地板
半成品 同行业公司介绍 不存在
冲切 有限公司
热压、淋膜、 江苏众力塑胶有
半成品 同行业公司介绍 不存在
冲切 限公司
热压、淋膜、 江苏铧迈新材料
半成品 主动向公司营销 不存在
冲切 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加工 PVC 海宁海橡集团有
原材料 直接获取 同受王周林控制
废料粉 限公司
常州美标广告展
展板加工 成品 同行业公司介绍 不存在
示器材有限公司
常州市筑友展示
展板加工 成品 公司客户推荐 不存在
器材有限公司
常州市英格利装
踢脚线加工 成品 公司接洽询价 不存在
饰材料有限公司
常州瑞格木业有
踢脚线加工 成品 公司客户推荐 不存在
限公司
常州木鼎装饰材
踢脚线加工 成品 同行业公司介绍 不存在
料有限公司
注:2017 年度,常州博洛美贸易有限公司更名为常州木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各委托加工厂商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除委托加工业务外,报告期内,公司与良友木业子公司 SUN SHINE 之间存
在产品销售及居间服务业务,对应产生支付货款和居间服务报酬的资金往来,具
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当地税务主管机关对公司整体
变更为股份”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除此之外,公
司与其他委托加工厂商之间不存在除委托加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往来,不存在
除支付委托加工费用外的其他资金往来。
2、外协供应商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各外协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包括其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
合作历史、各企业加工的内容、数量及金额,具体如下:
(1)2019 年度
单位:万元
与公司的 金额
外协供应商 实际控制人 加工内容 加工数量
合作历史 (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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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与公司的 金额
外协供应商 实际控制人 加工内容 加工数量
合作历史 (不含税)
上海红鹤包装印 2018 年 10 月
于莲华 展板加工 3.25 万套 78.71
务有限公司 -至今
常州市喆诚家具 2018 年 7 月
许军 展板加工 0.51 万套 12.50
有限公司 -至今
常州美标广告展 2016 年 7 月
刘婷 展板加工 3.17 万套 74.19
示器材有限公司 -至今
江苏新九联展示 2019 年 6 月
常国联 展板加工 0.10 万套 2.22
设备有限公司 -至今
海宁市振欣包装 2019 年 11 月
罗根明 展板加工 0.72 万套 14.23
有限公司 -至今
常州市英格利装 2016 年 7 月
张春平 踢脚线加工 14.08 万根 237.22
饰材料有限公司 -至今
常州瑞格木业有 2016 年 10 月
何文刚 踢脚线加工 2.71 万根 50.26
限公司 -至今
常州木鼎装饰材 2016 年 11 月
常海英 踢脚线加工 1.57 万根 25.09
料有限公司 -至今
常州市爱普装饰 2018 年 12 月
吴华 踢脚线加工 0.89 万根 13.15
材料有限公司 -至今
江苏深呼吸木业 2016 年 4 月
颜文宏 踢脚线加工 0.16 万根 2.45
有限公司 -至今

(2)2018 年度
单位:万元
与公司的 金额
外协供应商 实际控制人 加工内容 加工数量
合作历史 (不含税)
无锡市中德装饰 2015 年 11 月
庄广盛 贴合、冲切 6.93 万平方米 280.64
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安吉吉满盛地板 2017 年 11 月 热压、淋膜、
方亮香 31.35 万平方米 522.24
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冲切
江苏众力塑胶有 2017 年 11 月 热压、淋膜、
邵天 26.25 万平方米 758.47
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冲切
热压、淋膜、
江苏铧迈新材料 2017 年 11 月 28.15 万平方米 535.53
张志雄 冲切
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贴合、冲切 1.54 万平方米 39.27
江苏智丰新材料 2017 年 12 月 热压、淋膜、
陈明 5.27 万平方米 213.03
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冲切
东阳市茂盛塑胶 2018 年 1 月- 热压、淋膜、
蒋德军 6.51 万平方米 142.41
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冲切
安吉天则塑业有 2018 年 4 月- 热压、淋膜、
胡益农 19.27 万平方米 493.94
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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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的 金额
外协供应商 实际控制人 加工内容 加工数量
合作历史 (不含税)
贴合、冲切 0.18 万平方米 9.60
常州美标广告展 2016 年 7 月
刘婷 展板加工 3.70 万套 102.09
示器材有限公司 -至今
常州市喆诚家具 2018 年 7 月
许军 展板加工 1.20 万套 29.16
有限公司 -至今
常州市筑友展示 2016 年 2 月-
朱栋梁 展板加工 0.04 万套 1.02
器材有限公司 2018 年 2 月
上海红鹤包装印 2018 年 10 月
于莲华 展板加工 0.15 万套 4.23
务有限公司 -至今
浙江良友木业有
沈小红 2018 年 3 月 展板加工 0.01 万套 0.34
限公司
常州木鼎装饰材 2016 年 11 月
常海英 踢脚线加工 4.38 万根 84.08
料有限公司 -至今
常州瑞格木业有 2016 年 10 月
何文刚 踢脚线加工 4.01 万根 78.77
限公司 -至今
常州市英格利装 2016 年 7 月
张春平 踢脚线加工 12.55 万根 226.61
饰材料有限公司 -至今

(3)2017 年度
单位:万元
与公司的 金额
外协供应商 实际控制人 加工内容 加工数量
合作历史 (不含税)
安吉吉满盛地板 2017 年 11 月- 热压、淋膜、
方亮香 6.40 万平方米 110.20
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冲切
江苏众力塑胶有 2017 年 11 月- 热压、淋膜、
邵天 2.64 万平方米 97.65
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冲切
江苏铧迈新材料 2017 年 11 月- 热压、淋膜、
张志雄 4.84 万平方米 103.54
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冲切
海宁海橡集团有 2015 年 7 月- 委托加工
王周林 5,039.01 吨 811.49
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PVC 废料粉
常州美标广告展 2016 年 7 月
刘婷 展板加工 1.00 万套 23.85
示器材有限公司 -至今
常州市筑友展示 2016 年 2 月-
朱栋梁 展板加工 1.30 万套 31.50
器材有限公司 2018 年 2 月
常州市英格利装 2016 年 7 月
张春平 踢脚线加工 4.69 万根 68.05
饰材料有限公司 -至今
常州瑞格木业有 2016 年 10 月
何文刚 踢脚线加工 1.42 万根 16.00
限公司 -至今
常州木鼎装饰材 2016 年 11 月
常海英 踢脚线加工 1.43 万根 18.99
料有限公司 -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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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委托加工占比
报告期各期,公司产品产量中委托加工所占的比例具体如下:
产品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PVC 地板 0.00% 9.65% 2.18%
展板、踢脚线 100.00% 100.00% 100.00%
注:各期主要产品委托加工占比的计算公式为:当期该产品委托加工半成品的面积/当期
该产品产量。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产品产量中委托加工占比均较低,公司对外协厂商不
存在重大依赖。报告期各期展板、踢脚线的委托加工占比均为 100.00%,主要原
因是展板、踢脚线非公司主要产品,公司将主要精力放在了 LVT 地板、WPC 地
板和 SPC 地板等主要产品的生产上。
4、外协成本与自主生产成本的对比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同类产品外协成本和自主生产的成本对比情况如下:
1)2019 年度
单位 单位自主
加工内容 加工数量 外协成本 价差
外协成本 生产成本
展板加工 7.75 万套 181.84 万元 23.46 元/套 - -
踢脚线加工 19.41 万根 328.17 万元 16.91 元/根 - -
注:报告期内,公司自身未生产展板及踢脚线,故无单位自主生产成本可对比。
2)2018 年度
单位 单位自主
加工内容 加工数量 外协成本 价差
外协成本 生产成本
LVT 地板热
116.80 2,665.62 26.86 23.17 3.65
压、淋膜、冲
万平方米 万元 元/平方米 元/平方米 元/平方米

WPC 地板贴 8.65 63.16 56.94 6.22
329.52 万元
合、冲切 万平方米 元/平方米 元/平方米 元/平方米
展板加工 5.11 万套 136.84 万元 26.80 元/套 - -
踢脚线加工 20.94 万根 389.46 万元 18.60 元/根 - -
注:由于单位自主生产成本包含各类材料成本,为保证可比性,单位外协成本也加上相
应材料成本,下同。
3)2017 年度
单位 单位自主
加工内容 加工数量 外协成本 价差
外协成本 生产成本
LVT 地板热 13.88 27.73 22.26 5.47
311.39 万元
压、淋膜、冲 万平方米 元/平方米 元/平方米 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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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 PVC 1,610.41
5,039.01 吨 811.49 万元 - -
废料粉 元/吨
展板加工 2.30 万套 55.34 万元 24.03 元/套 - -
踢脚线加工 7.53 万根 103.04 万元 13.68 元/根 - -

综上,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产品 LVT 地板、WPC 地板外协成本略高于自
主生产的成本,主要原因是外协厂商通常采用成本加成定价,获取一定的利润。
报告期各期,公司外协加工费用定价公允。
由于公司将主要精力放在了 LVT 地板、WPC 地板和 SPC 地板等主要产品
的生产上,不生产展板、踢脚线,因此无可比自主生产的成本。报告期各期,展
板、踢脚线的委托加工,公司向至少 2 家外协供应商询价,外协供应商根据公司
的具体规格要求进行报价,具有外部性和竞争性,因此外协加工费用定价公允。
2017 年度,公司委托海橡集团加工 PVC 废料粉,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存
在定价偏高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加工 LVT 地板、WPC 地板等主要产品,以及委托加工
展板、踢脚线等配套产品,定价均具有公允性,不存在委托加工厂商承担成本、
费用、输送利益及配合跨期调节利润等情形。
(八)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不属于高危行业,公司一向重视安全生产,已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
系认证(GB/T28001-2011/OHSAS18001:2007),公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及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公司建
立安全领导小组,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明确责任人的归责,负责公司的安全生
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
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的工作。公司对 PVC 地板生产的各个环节进行控制,确保
员工的人身安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根据海宁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证明,确认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重
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因违反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
情形。
2、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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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环保执行情况
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在混合密炼、压延、挤出、热压、复合、淋膜、开槽
等工序中会产生废气排放;热压、淋膜等工序中使用的循环冷却水不外排,产生
的主要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生产时空压机、PLC 成型机等设备会产生噪声污染;
除此之外,员工会产生生活垃圾、设备维护等作业会产生少量的废有机溶剂等固
体废弃物。
公司生产中形成的主要污染源情况如下:
①废气
主要为混合密炼粉尘,压延、贴合废气,挤出废气,淋膜废气。针对上述情
况,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混合密炼粉尘:经收集经过旋风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压延、贴合废气:经收集经过静电除尘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过静电除尘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淋膜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过“静电除尘+UV光解氧化”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高空排放。
②废水
主要为压延、复合、淋膜工序中使用的循环冷却水及生活污水。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厂区外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就近排入附近河道;压延、复合、淋膜
工序中使用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并且定期补充损耗量;产生的废水主要为
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
级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纳入污水管网的废水均送入海宁钱塘水务有限公司丁桥
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A标准后排入钱塘江。
③噪声
主要为空压机、PLC成型机、开槽线出板连线、混料机、开槽机、真空负压
无尘上料机、转向输送机、卧式带锯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已采取了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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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固体废弃物
主要为生活垃圾以及少量的废有机溶剂、废机油、废包装桶。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少量的废有机溶剂、废机油和废包装桶委
托嘉兴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中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
能力如下:
排放量
项目 对应环保设施 年处理能力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直接纳入污
废水 生活污水(吨) 57,649.38 34,203.00 23,542.00 污水处理系统
水管网
颗粒物(吨) 4.00 4.81 3.71 旋风除尘设备 144,000m/h
非甲烷总烃(吨) 1.29 1.15 0.43 静电装置
颗粒物(吨) 11.55 12.76 8.05 静电装置
214,000m/h
废气 HCL(吨) 1.52 1.51 1.01 静电装置
氯乙烯(吨) 0.29 0.27 0.17 静电装置
非甲烷总烃-淋膜 静电+UV 光
0.22 0.26 0.11 70,000m/h
(吨) 解装置
固废 生活垃圾(桶) 6,244.00 8,647.00 3,452.00 环卫部门处置 -

(2)环保投入和支出
报告期各期,公司环保投入分别为 233.35 万元、307.08 万元和 310.45 万元,
环保支出分别为 119.23 万元、227.04 万元和 371.22 万元,呈逐年上升趋势,与
公司生产规模变动趋势一致,与生产经营所产生污染相匹配。未来,随着公司生
产规模的增加以及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环保投入。报告期内,
公司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环保投入 310.45 307.08 233.35
环保支出 371.22 227.04 119.23
合计 681.67 534.12 352.58
注:环保投入的含义为是指公司在环保方面的资本性投入,具体包括环保设施采购、环
保设施建设等;
环保支出是指除了资本性投入的其他支出,具体包括环保设施运转费、排污费和环保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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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环
保相关成本费用主要包含公司在环保方面的资本性投入和除资本性投入的其他
支出。环保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物整体上呈正相关的匹配
关系。报告期内,环保投入及相关费用支出金额增长较快,主要原因如下:
A、根据政府部门要求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力度
2017 年度,公司根据《关于下达海宁经济开发区 2017 年工业企业“治水”
“治气”项目计划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海宁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重点企业
“回头看”行动的通知》(海环发〔2017〕36 号)的要求对原有环保设备进行
更新改造,采购了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除油烟等设备。
2018 年度为了改善车间工人操作环境和卫生条件,保护海宁经济开发区环
境空气质量,公司开展废气整治,根据《关于印发海宁经济开发区臭气废气整治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开发委 3 号)的要求,按照“群众闻不到臭气异味”
的新要求,全面实施以“五大工程”为主要内容的经济开发区臭气废气整治,实
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半年大变样”增加环保设备投入。公司 2018 年度新增了
工业静电式油规雾净化器、废气治理设备等设备。
2019 年度公司采购了废气治理、自动逆洗集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等设备。
B、新建项目增加环保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入随项目新建而增加。
2017 年,公司新增 LVT、WPC 产品开槽机,故公司采购脉冲袋式除尘器与
开槽机配套使用;2018 年的环保投入金额较高,系新增了 SPC 地板生产线,相
关环保投入及环保支出增多;2019 年度的环保投入金额较高,系 SPC 地板技改
项目于 2019 年 3 月建成投产,配套的污染处理设备同时启用。
(3)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
公司处理废气、废水的环保设施均运行良好,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
得到有效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 环保设施 数量 处理污染物 实际运行情况
废水 化粪池 7 生活污水 运行良好
旋风除尘设备 3 颗粒物 运行良好
废气
静电装置 8 有机废气 运行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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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环保设施 数量 处理污染物 实际运行情况
静电除油+UV 光解装置 1 有机废气 运行良好
固废 - - - -

(4)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
环保工作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000 万平米 PVC 地板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年产 2,000 万平米 PVC
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将配套除尘器、静电+UV 光催一体机、污水处理设备
等环保相关设备 796.00 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配套实验室综合污水处
理装置、有机废气净化器等环保相关设备 23.80 万元。上述环保设备所需资金均
来自于募集资金。
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配套的环保投入外,公司还将根据需要,不定期的
对其现有的废水、废气处理装置,固废收集装置和降噪装置进行优化、改造和更
新,使公司的生产经营持续达到或超过国家相关的环保标准。
(5)公司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的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PVC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用
于扩充PVC地板产能和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直重视环境
保护工作,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完善环境保护设施、规范环境保护管理
制度。公司已通过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均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根据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出具的证明,确认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
未发生过污染事故,无环保方面的信访、投诉,没有因环境违法而受到环保行政
处罚。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有关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转正常有效,环保设
施处理能力能满足处理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的需要,报告期内环保投入及相关
费用支出增加较快主要系根据政府部门要求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力度、新建项目增
加环保投入及相关费用支出,环保相关成本费用与处理发行人生产经营所产生的
污染量相匹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发行人未发生环保事
故或受到行政处罚,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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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运输工具和通用设备。截至2019
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41,908.80万元,净值为35,637.90万元,未
计提减值准备。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8,681.10 721.07 17,960.03 96.14%
通用设备 1,796.97 708.08 1,088.89 60.60%
专用设备 20,579.61 4,455.08 16,124.54 78.35%
运输工具 851.12 386.68 464.44 54.57%
合计 41,908.80 6,270.90 35,637.90 85.04%
注:成新率=净值/原值×100%。
(二)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1、公司拥有的房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6宗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不动产权证书号 建筑面积 他项
序号 土地坐落 用途
/房屋所有权证号 (平方米) 权利
浙(2018)海宁市不动
1 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 380 号 30,674.20 工业 抵押
产权第0048386号
浙(2019)海宁市不动
2 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 380 号 24,185.03 工业 抵押
产权第 0003435 号
浙(2019)海宁市不动
3 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 380 号 8,240.36 工业 抵押
产权第 0003436 号
浙(2019)海宁市不动
4 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 380 号 7,893.73 工业 抵押
产权第 0003437 号
浙(2019)海宁市不动
5 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 380 号 6,698.83 工业 抵押
产权第 0003438 号
浙(2019)海宁市不动
6 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 380 号 162.97 工业 抵押
产权第 0003439 号
注:1、权证号浙(2018)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048386号,位于海宁市海昌街道380号的
房产已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债权金额6,293.00万元;已抵押给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债权金额2,000万元;
2、权证号浙(2019)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03435号、0003436号、0003437号、0003438
号和0003439号,位于海宁市海昌街道380号的房产已抵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
支行,债权金额14,626.09万元。
公司不存在使用或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划拨地、农用地、耕地、基本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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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及其上建造的房产等情形。
2、公司租赁的房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的房屋及建筑物、土地情况
如下:
租用建筑
序号 承租人 出租人 租赁场所地址 租赁期限 租金
物面积
海宁市海昌街道 8,579 2018年7月1日至 120,106
1 海象新材 海橡鞋材
海丰路380号 平方米 2021年6月30日 元/月
海宁市华 海宁市海宁经济
员工宿舍 自2018年7月1日 177,600
2 海象新材 立实业有 开发区石泾路
31间 至2021年6月30日 元/年
限公司 71-2号
海宁市海昌街道
员工宿舍 2018年7月25日至 360
海丰路360号宿
海宁美联 24间 2020年7月24日 元/间/月
舍楼五楼
3 海象新材 袜业有限
海宁市海昌街道
公司 5,134.14平 2020年3月6日至 125,000
海丰路360号3-1
方米 2025年3月5日 元/年
车间一层西侧
海宁三足 海宁市海昌街道
4,860 自2017年3月1日 77,760
4 海象新材 足装有限 海丰路360号一
平方米 至2027年4月30日 元/月
公司 楼物流中心局部
8,500 自2018年7月1日 1,428,000
浙江皮意 海宁市经济开发
平方米 至2023年6月30日 元/年
5 海象新材 纺织有限 区石泾路59号厂
2019年4月1日至 360
公司 区内 宿舍34间
2020年12月30日 元/间/月
注:1、公司向浙江皮意纺织有限公司租赁位于海宁市经济开发区石泾路59号厂区内的
厂房、仓库和宿舍,其中租赁的仓库、厂房合计8,500平方米,出租方未提供该租赁物业的
相关权属证明。
2、公司向关联方海橡鞋材租赁房产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
联交易”之“三、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
3、上表中,公司租赁的房屋及建筑物租金为含税金额。
(1)有权属瑕疵的房产租赁面积、用途及占全部自有房产面积的比例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向浙江皮意纺织有限公司租赁的房产有权属
瑕疵,其占全部自有房产面积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平方米
用途 面积 占比
瑕疵房产面积合计 8,500.00 10.92%
其中:厂房 约 100.00 0.13%
仓库 约 8,400.00 1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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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用途 面积 占比
全部自有房产面积合计 77,855.12 100.00%

公司将租赁房产主要用于仓库,极小部分用于厂房,并未用于公司的核心生
产工序,不属于公司的主要经营场所。公司租赁的该部分房产由于出租方历史原
因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
(2)公司承租的存在权属瑕疵的土地和房产相关风险和解决措施
公司承租的存在权属瑕疵的土地和房产,可能因为政策或其他原因导致最终
无法确认权属,该房产可能被政府征收、征用、拆迁、改变用途,就上述可能产
生的风险,公司采取了如下解决措施:
1)出租方浙江皮意纺织有限公司就解决措施的承诺函
出租方浙江皮意纺织有限公司就海象新材使用的、位于海宁市经济开发区石
泾路59号厂区内生产用房、仓库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产权事宜,出具说明及承诺
如下:如果厂房和仓库被政府拆除,或发生其他致使海象新材无法继续使用上述
房屋的情形,浙江皮意纺织有限公司承诺在厂区内为海象新材提供相应面积、可
以合法用于上述用途的房屋作为替代,且每平方米租赁价格保持不变,直至原租
赁期限到期。
2)公司控股股东的书面承诺
为避免公司所承租的房屋权属瑕疵给公司可能造成的损害,除上述房屋的出
租方出具承诺外,公司控股股东王周林承诺:如公司因租赁浙江皮意纺织有限公
司位于海宁市经济开发区石泾路59号厂区内的厂房和仓库被政府征收、征用、拆
迁、改变用途,或发生其他致使海象新材无法继续使用上述全部或部分土地及建
筑物和附着物之情形,公司发生的相关搬迁费用由王周林本人承担。
(3)公司租赁土地和房产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浙江省海宁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说明,在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
等要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前,不予拆除公司在浙江
皮意纺织有限公司内的租赁房产。
海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证明,确认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未受到过行政
处罚。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承租存在权属瑕疵的土地和房产主要用于仓库,并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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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场所;鉴于浙江皮意纺织有限公司为上述厂房、仓库的所有
者,将来如因土地问题被处罚的责任承担主体为浙江皮意纺织有限公司;如因土
地问题搬迁的费用承担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王周林。
发行人租赁的部分土地和房产存在权属瑕疵,但租赁存在瑕疵的土地和房产
行为并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且发行人预备了有效可行的解决方案,发行人上述
租赁物业中存在的瑕疵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且对发行人本次
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3、公司拥有的土地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3 宗工业用地的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面积 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 他项
序号 土地权证号 土地座落
(平方米) 类型 终止日期 权利
浙(2018)海宁市不动 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 工业
1 10,316.00 2056年3月28日 抵押
产权第0048386号 路380号 用地
浙(2019)海宁市不动 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 工业
2 26,269.00 2062年10月8日 抵押
产权第 0003435 号 路 380 号 用地
浙(2019)海宁市不动 海宁经济开发区光耀 工业
3 29,573.00 2059年6月11日 --
产权第 0032872 号 路东侧天子堰路南侧 用地
注:1、权证号浙(2018)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048386号,位于海宁市海昌街道380号的
土地已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
海宁支行;
2、权证号浙(2019)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03435号,位于海宁市海昌街道380号的土地
已抵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
3、公司于2019年9月设立越南子公司越南海欣,子公司2019年9月26日与EVERRICH钢
铁股份公司签署土地使用权及土地有关资产转让协议,承让EVERRICH公司之土地面积
41,829平方米、厂房23,399平方米、工人食堂及休息室638平方米、办公室及宿舍638平方米
和相关附属设施,购买价格为1,320万美元(含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资产
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资产产权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上述土地中,浙(2018)海宁市不动产权第 0048386 号、浙(2019)海宁市
不动产权第 0003435 号系公司与海橡集团及海橡鞋材签署《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
屋建筑物转让协议》后受让所得,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土地转让价款并缴纳了
相关税款;浙(2019)海宁市不动产权第 0032872 号系海宁海象与海宁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所得,海宁海象按合同约
定支付了土地出让金并缴纳了相关税款。公司及子公司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按照
《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用途使用土地。主要生产经营场所相关土地使用权的取
得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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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商标
1、境内注册商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的境内注册商标如下:

商标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 有效期至 保护状况

塑料地板;建筑用塑料板;橡
胶地板;非金属建筑材料;水
2028 年
1 25441889 泥;瓷砖;非金属铺地平板; 国内注册
12 月 6 日
塑钢门窗;发光铺路块料;建
筑石料
非金属建筑材料;塑钢门窗;
瓷砖;建筑石料;非金属铺地
2028 年
2 25833179 平板;水泥;建筑用塑料板; 国内注册
12 月 6 日
发光铺路块料;塑料地板;橡
胶地板
非金属铺地平板;非金属建筑
材料; 发光铺路块料;橡胶地
2028 年
3 26640565 板;塑料地板;塑钢门窗;水 国内注册
9 月 13 日
泥;瓷砖;建筑石料;建筑用
塑料板
橡胶地板;非金属铺地平板;
塑钢门窗;瓷砖;发光铺路块
26724911 2028 年
4 料;建筑石料;水泥;塑料地 国内注册
11 月 27 日
板;建筑用塑料板;非金属建
筑材料
塑料地板;橡胶地板;建筑用
塑料板;非金属铺地平板;非
2029 年
5 35332496 金属建筑材料;塑钢门窗;发 国内注册
8 月 27 日
光铺路块料;水泥;瓷砖;建
筑石料(截止)

2、境外注册商标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的境外注册商标如下:


商标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 有效期至 保护状况

橡胶地板;非金属铺地板;建
筑用塑料制门;非金属窗户;
2029 年
1 018063599 瓷砖;发光铺地砖;建筑石材; 欧盟注册
5 月 10 日
水泥;塑料地板;建筑用塑料板;
非金属的建筑材料
乙烯地板、弹性地板、地板贴 2028 年
2 88006427 美国注册
面、非金属地板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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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专利与非专利技术
1、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各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权情况如下:
专利 专利 他项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取得方式
申请日 期限 权利
发明专利
1 一种锁扣型 PVC 地板的加工设备 ZL201610680418.0 原始取得 2016.8.16 20 年 无
2 一种锁扣型 PVC 地板的开槽装置 ZL201610673885.0 原始取得 2016.8.16 20 年 无
3 石塑轻质 VCP 地板及其制备方法 ZL201610981550.5 原始取得 2016.11.9 20 年 无
带侧部定位结构和侧部压紧结构
4 ZL201711017661.5 原始取得 2016.8.16 20 年 无
的锁扣型地板的加工设备
一种锁扣地板的锁扣性能检测方
5 ZL 201711006146.7 原始取得 2018.10.25 20 年 无

实用新型专利
一种 PVC 多层复合地板热压系统
1 ZL201520447834.7 原始取得 2015.6.28 10 年 无
的带定位功能的承载盘
2 一种高耐磨防滑塑胶地板 ZL201520454546.4 原始取得 2015.6.29 10 年 无
一种 PVC 多层复合地板的热处理
3 ZL201520487671.5 原始取得 2015.7.8 10 年 无
系统
一种 PVC 多层复合地板热处理系
4 ZL201520487645.2 原始取得 2015.7.8 10 年 无
统的除水装置
5 一种 PVC 高仿真木纹装饰板 ZL201520536690.2 原始取得 2015.7.23 10 年 无
一种 PVC 片材压延系统的喂料装
6 ZL201520536252.6 原始取得 2015.7.23 10 年 无

一种锁扣地板的锁扣性能检测装
7 ZL201721384280.6 原始取得 2017.10.25 10 年 无

8 一种 PVC 石塑地板 ZL201721401681.8 原始取得 2017.10.26 10 年 无
9 锁扣型 PVC 地板 ZL201821496562.X 原始取得 2018.9.13 10 年 无
10 PVC 复合塑胶地板 ZL201821496563.4 原始取得 2018.9.13 10 年 无
11 一种高效地板输送装置 ZL201921334591.0 原始取得 2019.8.16 10 年 无
12 一种石木塑地板加工流水线 ZL201921333515.8 原始取得 2019.8.16 10 年 无
注:发明专利权和实用新型专利权有效期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公司已对研发技术制定了必要的制度并申请了专利保护,且公司当前持有的
专利仍在有效期内并合法持有,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况。
2、非专利技术
详见本节之“九、公司技术水平及研发情况”之“(一)公司核心技术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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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来源”。
(五)域名
公司目前拥有 1 项域名在工信部备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注册人 网站域名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有效期
1 海象新材 haixiang.com.cn 浙 ICP 备 18051196 号-1 1999.4.21-2029.4.21

(六)生产经营资质
公司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取得的审批、认证(含合格供应商认证)及备案情况
如下:
1、资质认证证书
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取得资质认证证书情况如下:
序号 主体 资质名称 证书编号 审批主体 取得时间 有效期
职业健康安全管 北京天一正认证 2018.06.20-
1 海象新材 02618S20145R1M 2018.06.20
理体系认证证书 中心有限公司 2021.03.11
环境管理体系认 北京天一正认证 2018.06.20-
2 海象新材 02618E30181R1M 2018.06.20
证证书 中心有限公司 2021.06.19
质量管理体系认 北京天一正认证 2018.06.20-
3 海象新材 02618Q30550R1M 2018.06.20
证证书 中心有限公司 2021.06.19
SCS Global 2020.06.01-
4 海象新材 Floor Score 认证 SCS-FS-04026 2017.04.01
Services 2021.05.31
比利时根特大学 2017.04.25-
5 海象新材 CE 认证 NO.17-0415 2017.04.25
纺织学院 2022
GREENGUARD UL Verification 2017.08.31-
6 海象新材 99744-410 2017.08.31
(1.5-5mm) Services Inc 2020.08.31
GREENGUARD UL Verification 2017.08.31-
7 海象新材 99745-410 2017.08.31
(5.5-7mm) Services Inc 2020.08.31
GREENGUARD UL Verification 2017.08.31-
8 海象新材 99746-410 2017.08.31
(6.5-9.5mm) Services Inc 2020.08.31
GREENGUARD UL Verification 2017.08.31-
9 海象新材 99747-410 2017.08.31
(3.2-5.5mm) Services Inc 2020.08.31
GREENGUARD UL Verification 2017.08.31-
10 海象新材 99748-410 2017.08.31
(4.2-7mm) Services Inc 2020.08.31
2017.08.1-
11 海象新材 TUV(1.3-5mm) 707205609-1 TUV Rheinland 2017.08.01
2020.07.31
TEXTILNI
2015.12.07-
12 海象新材 TZU 认证 1021-CPR-15/173-1 ZKUSEBNI 2015.12.07
2020.12.06
USTAV

2、主要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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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公司客户主要为境外大型地板品牌商和建材零售商,其筛选供应商时有着较
高要求,供应商需通过严格的认证测试方可列入其合格供应商目录,公司已被列
入 KINGFISHER 、 BEAULIEU CANADA 、 ENGINEERED FLOORS 和
HORNBACH 等主要客户的合格供应商目录。大部分主要客户通过查看公司取得
的资质认证证书、对产品样品进行测评的方式对公司进行合格供应商认证,小部
分主要客户通过验厂的方式对公司进行合格供应商认证。
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大客户中通过验厂方式对公司进行认证的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考核标准 考核方式 认证方式
委托第三方验
HORNBACH 技术验厂+社会 厂,产品测评, 邮件确认,出具
1
BAUMARKET AG 责任验厂 提供相关产品测 审核报告
试报告
客户实地考察、
邮件确认,出具
2 WINDMLLER GMBH 技术验厂 委托第三方验
审核报告
厂,产品测评
KINGFISHER 技术验厂+社会 客户实地考察、
邮件确认,出具
3 INTERNATIONAL 责任验厂,取得 委托第三方验
审核报告
PRODUCTS LIMITED SMETA 报告 厂,产品测评

3、进出口业务相关资质证书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涉及产品进出口业务,取得的进出口业务资质证书
如下:
序号 主体 资质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取得时间 有效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1 海象新材 关报关单位注册登 3313961967 嘉兴海关 2018.02.28 长期
记证书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 18022416215 浙江出入境检
2 海象新材 2018.02.26 --
检企业备案表 900000350 验检疫局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
3 海象新材 02305923 海宁市商务局 2018.02.26 --
案登记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嘉兴海关驻海
4 海象进出口 关报关单位注册登 3313962981 2018.01.09 长期
宁办事处
记证书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
5 海象进出口 02305824 海宁市商务局 2017.12.27 --
案登记表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 18010515435 浙江出入境检
6 海象进出口 2018.01.08 --
检企业备案表 700000559 验检疫局

公司主营业务为 PVC 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 LVT 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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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WPC 地板和 SPC 地板。公司所属行业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许可证
条例》中规定需要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企业,主要产品不涉及《中华人民共
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及相关目录中的产品,公司采购原料、销售
产品均委托第三方进行运输。因此,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涉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安全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相关许可、审批及运输相关资质。
公司及子公司已具备生产经营所必要的全部业务资质。
4、经营许可证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公司申请续期不存在实质障碍
( 1 )欧 盟 CE 认 证、 德 国 TUV 认证 、美 国 FloorScore 认 证和 美 国
GREENGUARD 认证
1)在公司的欧盟 CE 认证、TZU 认证(系欧盟 CE 认证)有效期到期前,
公司需要向授权认证机构提交 CE 认证申请表,并向认证机构寄送样品,提交纸
质版材料进行审核后申请续期。
2)在公司的美国 FloorScore 认证有效期到期前,公司需要进行年审续期工
作,公司需要按认证机构提供的资料清单提供纸质材料,认证机构审核通过后即
可续期。
3)在公司的德国 TUV 认证有效期内,TUV 认证机构需要每年对公司进行
年审,由认证机构国内授权机构来公司现场进行实地进行样品抽检和管理体系评
估,在有效期到期前,公司需要按照年审流程申请认证及换证,审核通过后即可
续期。
4)在公司美国 GREENGUARD 认证将有效期到期前,公司需要进行年审续
期工作,公司需要向认证机构指定的检测机构寄送样品进行测试并按要求提供相
关纸质材料,审核通过后即可续期。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良好的质量管理体系,在现有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持
续满足上述认证的相关认证条件,上述认证不存在续期的实质性障碍。
(2)其他相关经营许可证
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其他经营许可证为与公司进出口业务相关的对外贸易
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出入境检验检
疫报检企业备案表等证书,上述证书属于备案登记类资质证书,不存在续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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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六、使用他人资产及许可他人使用资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如下:
序号 许可人 被许可人 许可内容 许可方式 许可年限 许可使用费
公司与 Vlinge Innovation AB
公司 2019 年签署的《许可协议
第三修正案》第 18 条将协议有
许可费将在每季
效期修订为“双方当事人签署
地板机械锁扣 度末按照全球不
后本协议生效,并在 2037 年 1
Vlinge 的系统专利及 同销售区域的产
月 31 日之前保持有效或者直至
1 Innovation 海象新材 和具有这种系 普通许可 品销量的一定比
最近发表且有效的授权专利、
AB 统的地板块等 例收取,具体比例
美国地板专利或者尤尼林
相关专利技术 根据全球不同销
LVT/WPC 专利到期日中最晚
售区域有所不同
日期时有效,除非任一方提前
不少于 6 个月发出书面通知终
止本协议”
涉及地板和瓷
砖指定的技术
费用包括入门费 5
和发明方面, 自 2017 年 8 月 21 日签署之日
I4F 万美元和许可费,
包括但不限于 起至 2034 年 2 月 26 日或直至
2 LICENSING 海象新材 普通许可 许可费根据实际
称为 3L 或被许可专利期限届满为止
B.V. 生产数量有所不
TripleLock 或 (以最晚者为准)

Click4U 的许
可系统

公司作为被许可方,被许可使用的年限较长,其中与 Vlinge Innovation AB
签署的专利许可协议剩余有效期为 16 年以上,与 I4F LICENSING B.V.签署的专
利许可协议剩余有效期为 13 年以上。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给上述两家公司的许
可费用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许可人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Vlinge Innovation AB 3,070.87 3,533.36 1,533.87
I4F LICENSING B.V. 510.48 140.09 21.97

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爱丽家居与上述许可方签署的协议有效期与公司签署
的许可协议有效期类似,如爱丽家居与 Vlinge Innovation AB 公司签署的许可协
议约定“2015 年 7 月 15 日协议签署之日起 5 年内有效,若 5 年期届满前 6 个月
双方续签的,有效期顺延 5 年”;爱丽家居与 I4F LICENSING B.V.签署的许可协
议约定“2017 年 6 月 3 日起,至 2034 年 2 月 26 日止或被许可专利期限届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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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止的较晚者”。
公司与专利许可方签署的专利许可协议均为许可方的格式模板,按照行业惯
例,专利许可协议到期后,如无严重违约行为或其他特殊情况,许可方通常会继
续授权被许可方继续使用锁扣专利。公司与上述许可方已经建立了长期合作关
系,且公司是 Vlinge Innovation AB 和 I4F LICENSING B.V.在国内的重要客户,
协议提前终止或协议到期后不能续期的可能性较小。
公司无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的情况。
七、进出口经营权及境外经营情况
(一)进出口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均拥有自营进出口权。
(二)境外经营情况
公司产品主要出口到欧洲、美国等发达国家。为了适应进口国要求,便于公
司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和消费需求变化,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在美国马里兰州设立
了全资子公司 Kimay Floors Inc;为扩大生产规模、满足市场快速增长的需求、
优化公司产能及战略布局,公司于 2019 年 9 月在越南设立全资子公司越南海欣;
为负责越南子公司销售,作为公司国际贸易窗口、对外发展与服务平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香港海欣。
Kimay Floors Inc、越南海欣、香港海欣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
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公司的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之“(一)公司子
公司情况”。
八、特许经营权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 PVC 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凭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核发的涵盖上述业务范围的营业执照即能从事经营活动,无需特许经营权。
九、公司技术水平及研发情况
(一)公司核心技术及其来源
公司是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自主研究开发,公司已拥有多项核心
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技术
序号 主体技术 技术特点 来源
水平
1 AB 结 构 石 塑 该技术采用多层热复合对花工艺,解决石塑连线 自主 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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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序号 主体技术 技术特点 来源
水平
对花锁扣地板 对花因张力、热收缩等因数导致对花偏差大的问 研发 领先
题;回火采用高温消除内部应力,回火后使用两
段式冷却方式,第一段冷却采用喷淋冷却表面,
第二段冷却采用背部浸水冷却,既能解决产品尺
寸稳定性的问题,又能解决翘曲问题
将该产品中的 VCP 地板上层料和下层料在压延
VCP 发泡多层 出片时采用在线覆 PVC 膜技术,可增加贴合面 自主 国内
2
复合锁扣地板 的表面张力,在后续与 VCP 基材贴合时,大大 研发 领先
的增加了贴合强度,有效的避免脱胶的情况
采用削边、倒角、涂边、烘干一体化的技术,对
大倒角涂边商
普通的 LVT 商用地板进行 40-45°的大倒角并 自主 国内
3 用 LVT 塑胶地
做水性油墨涂边,增强产品在拼装时的立体感和 研发 领先

美观性,同时使产品的直线度与直角度更好

公司上述核心技术与 Vlinge Innovation AB 和 I4F LICENSING B.V.授权公
司使用的专利技术存在较大差异,Vlinge Innovation AB 和 I4F LICENSING B.V.
授权公司使用的技术及相关专利主要与 PVC 地板安装相关,公司核心技术主要
应用产品生产方面,可有效提高产品生产效率、改善生产工艺和提升产品性能。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均已成熟,处于批量生产阶段。
十、公司技术储备情况
(一)正在从事的技术开发项目
目前,公司根据行业技术的发展方向开展前瞻性技术研究工作,为公司成为
国内领先的PVC地板生产企业的发展目标提供技术储备。公司正在实施或计划实
施的技术研发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目前所处的阶段
目前市场上的塑胶地板都是采用聚氯乙烯
为主体材料加工而成,当产品在燃烧时会
释放出大量的氯化氢气体,对环境和人体
都会产生危害,在某些特定的场所无法使
1 轻质塑胶地板 实验阶段
用,本项目为了解决产品的在遇到燃烧情
况时,降低其氯化氢的排放,减少对人体
和环境的危害,同时降低产品的整体密度,
便于铺装和运输,降低成本
低膨胀系数弹性塑 目前市场上的塑胶地板仅用于室内地面装
2 实验阶段
胶地板 修,由于其自身材料特性的影响,导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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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目前所处的阶段
板尺寸变化受温度的影响较大,不适用于
地暖、阳光房等温度高的场所。本项目的
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低膨胀率塑胶地板,该
塑胶地板的具有较低的热膨胀系数,可用
于阳光房、地暖、长期高温的地面场所

(二)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情况如下: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研发费用(万元) 2,804.98 2,358.06 1,672.07
营业收入(万元) 85,877.31 78,376.85 38,912.37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3.27% 3.01% 4.30%

十一、技术创新机制和安排
(一)研发体系
公司自成立以来,致力于研发体系建设,秉承技术创新促进企业发展的基本
理念建立了研发中心,配备了专业的科研人员和检测设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持续开发新产品,研究推广新技术,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公司 2017 年被评定为
嘉兴市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2018 年被评定为浙江省高新技术研发中心。
研发中心主任由公司总经理任命,研发中心的组织机构框架分为市场调研
组、产品研发组、产品试制组和分析检测中心四个部门。
(二)研发机构设置
公司研发机构设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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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研发中心的具体功能如下:
(1)市场调研组:负责收集、研究国内外同类产品的技术产品信息,研究
市场需求大、潜力大、技术先进的新产品信息;负责对科技信息的采集工作、科
技开发项目合同的签订和管理;负责各项知识产权的申请和维护;负责做好各类
技术信息和资料收集、整理、分析、研究汇总、归档保管工作;负责项目申报、
申请专利、管理项目技术档案等技术性工作以及经费预算等工作;
(2)产品研发组:负责参与 PVC 地板产品的生产和相关技术的创新,从事
新产品的开发工作,满足不同客户的要求;负责准确把握客户对产品的应用要求,
并据此进行配方设计和技术改进;负责完成产品的开发全流程的实施,包括跟踪
新产品从试样到产品首次生产的过渡;负责与市场调研组共同收集整理相关文献
资料,并定期内部交流,进行技术积累;了解同行业,根据竞争对手的产品性能
指标,开发出性能接近或优于其他同行业的产品,以提高公司竞争力;参与公司
比较大的技术攻关项目;负责对试验配方,实验结果,工艺控制和加工状况做出
科学严谨的总结分析整理成报告形式交由中心主任审核后存档;提出专利工作思
路、专利文书的撰写及专利申报工作;
(3)产品试制组:负责新产品正式投产前的样品试制和小批量试制,优化
和确定新产品生产工艺,完善工艺文件和工装设备;
(4)分析检测中心:负责产品质量的检验与监督工作,同时对产品质量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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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的方案研究;负责新产品设计开发和定型产品设计更改过程中的测试、试验和
验证任务;配合协调解决产品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
(三)技术创新机制
公司的研发中心按照公司的《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与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运
行;公司建立了科技成果技术创新奖励制度,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个人和部门
进行奖励;公司通过参加展会、交流会等形式,与行业专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交
流。与此同时,研发中心在员工中实行淘汰制,将不胜任技术、产品研发工作的
人员淘汰出研发中心,而对生产单位中的优秀人才,及时吸纳入研发中心。研发
中心积极创造条件,营造出良好的竞争氛围。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科技人员培训和人才引进制度,包括《科技人员技能培训
制度》《优秀人才引进制度》等多项制度,为公司研发能力提升提供了强有力的
保障。公司科研队伍中既有公司自己培养出来的技术专家和骨干,又有外聘的技
术专家和引进的中高级人才,为研发中心科研成果的取得打下了坚实的人才基
础。
同时,为了鼓励公司各部门和个人进行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新产品开发,
公司还建立了《研发人员奖励及绩效考核办法》。
十二、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公司严格按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产品设计、生产和检验,在产品合同评
审、原材料采购、设计开发、产品制造、出厂检验,直至售后服务等多个环节,
建立了完整的质量控制和检验标准,保证了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一)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按照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生产,产品执行的主要质量控
制标准如下: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备注
1 GB/T 4085 半硬质聚氯乙烯块状地板 国内标准
2 GB 8624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国内标准
3 ISO 10582 弹性地板层—均质和非均值聚氯乙烯地板层 国际标准
4 ISO 4918 弹性铺地物,纺织铺地物和层压板铺地物、脚轮椅试验 国际标准
5 ISO 24336 层压地板覆盖物部分浸水膨胀后的厚度测定 国际标准
6 ISO 24339 叠层板材和纺织地板覆盖物经受潮及干燥气候条件后尺寸 国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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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备注
变化的测定
建筑产品和建筑物构件的火灾分类第 1 部分:着火试验反应
7 DIN EN13501-1 德国标准
的数据分类
8 ASTM E662 固体材料产烟光密度的标准测试方法 美国标准
9 ASTM E648 铺地材料临界辐射通量-辐射热源法 美国标准
10 ASTM F1700 实心乙烯基铺地板标准规范要求 美国标准
采用砂砾送料法的研磨机测定弹性地板覆盖物耐磨性的试
11 ASTM F510 美国标准
验方法
用夯击机实验室测量冲击声波通过地板和天花板组合体传
12 ASTM E492 美国标准
播的方法
13 ASTM 1304 弹性地板砖挠曲性试验方法 美国标准
14 ASTM F1265 弹性地板砖抗冲击性试验方法 美国标准
15 NALFA LF-01 叠层地板覆盖物的规范和试验方法 美国标准
16 EN 16511 松铺地板—带耐磨层半刚性多层复合地板技术规范 欧洲标准
17 EN 13893 干地板表面动摩擦系数的测定 欧洲标准

(二)质量控制措施
为了更好的适应国内、国际市场发展的需要,使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与国际标
准接轨,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公司设立了品控部,根据
GB/T19001-2016/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了“科学求是、细致严
谨、品质习惯、团结高效”的质量控制团队,品控部所采取的具体质量控制措施
如下:
(1)根据公司内原材料标准、产品标准、工艺文件和外部客户要求等制定
了详细的各工序半成品和成品检验作业规范并按此要求对公司内原、辅材料、各
工序半成品、产品成品质量进行全面管控;
(2)负责公司内各种质量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以及各种质量活动的策
划、组织、推动;
(3)制定和完善质量管理目标责任制,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与提高,及时处
理、解决各种质量事故;
(4)负责对生产过程进行全程质量管理;
(5)组织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并确定最终处理措施,针对质量问题组织制
定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并主导或配合相关措施的执行、对其结果进行跟踪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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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6)负责定期提供质量管理工作的周、月、季、年质量工作的统计报表,
为领导层做出相关运营决策提供真实、有效数据;
(7)建立和完善质量工作原始记录、台账、统计报表、质量成本等统计核
算程序;
(8)负责对客户质量投诉案件的分析、检查与改善措施;
(9)负责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执行质量管理规定,推行全面质量管
理以及主导或配合质量体系的认证审核和外部客户验厂、验货等工作;
(10)负责本部 6S、环境、安全管理工作。
(三)产品质量纠纷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的法律法规,产品符合国家关于产品质量、
标准和技术监督的要求。公司质量控制体系健全、质量控制措施有效,报告期内
未与客户发生重大产品质量纠纷。
根据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无因违反
质量技术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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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公司独立运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
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
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
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拥有的资产权属清
晰、完整。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它企业担任除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它企业领薪。公司财务人员也未在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它企业兼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
财务决策;公司制订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公司开设有独立的银
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
情形。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符合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的组织机构且运行良好,公司各部门独
立履行其职能,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
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的情形。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与控股股东及控股
股东控制的公司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
(五)业务独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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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专注于 PVC 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业务上,公司拥有独立的业
务经营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包括拥有独立的采购体系、生产
体系、销售体系与质量管理体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业务上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
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发行人的独立运营情况真实、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基本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王周林,实际控制人为王周林和王淑芳。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部关联企业
除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外,王周林控制的企业还有海橡集团、海橡集团
进出口、海橡鞋材、成都海橡和晶美投资。
除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外,王淑芳未控制其他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未控制企业。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全部关联企业实际经营业

除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外,王周林控制的企业还有海橡集团、海橡集团
进出口、海橡鞋材、成都海橡和晶美投资。目前,海橡集团主要从事股权投资和
橡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晶美投资除持有公司股权外,未从事其他业
务;海橡鞋材主要从事橡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海橡集团进出口主要从事
橡胶制品的销售;成都海橡未经营业务。上述企业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
况”。上述企业实际经营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实际经营业务
海橡集团除持有多家公司股权外,主要从事橡胶制品的研发、
1 海橡集团 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是为海橡鞋材半成品提供后道美化加工、
成型底加工
2 海橡集团进出口 主要从事鞋材的出口业务
主要从事高档仿革底片大片、小片系列、橡胶鞋底等产品的生
3 海橡鞋材
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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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成都海橡 目前无生产经营业务
5 晶美投资 除持有公司股权外,未从事其他业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全部关联企业实际经营业务、产品主要用
途和应用领域与公司完全不同,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部关联企业的历
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和技术等方面与发行人的关系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部关联企业的
历史沿革与公司的关系
1)海橡集团历史沿革与公司的关系
海橡集团的前身海宁橡塑制品厂成立于 1981 年 3 月 27 日,注册资本为
4,147.02 万元,1996 年 11 月,海宁橡塑实业总公司改制为海宁海橡集团有限公
司,王周林自 2005 年 12 月开始控制公司。海橡集团历经多次增资和股权转让,
目前全部为自然人持股。
海橡集团和自然人戴会斌、章树红于 2013 年 12 月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其中
海橡集团持股 85%,戴会斌和章树红各持股 7.5%,2017 年 9 月,海橡集团将其
持有的公司 85%的股权转让给王周林等 34 名自然人股东,公司上述 34 名自然人
股东由通过海橡集团间接持股变更为直接持股。除上述情况之外,海橡集团历史
沿革与公司无直接关系。
2)海橡集团进出口历史沿革与公司的关系
海橡集团进出口成立于 2012 年 8 月,注册资本 500 万元,成立至今一直是
海橡集团全资子公司。海橡集团进出口和公司均为王周林控制的企业,海橡集团
进出口历史沿革与公司无直接关系。
3)海橡鞋材历史沿革与公司的关系
海橡鞋材成立于 2004 年 6 月,注册资本 5,500 万元,海橡鞋材和公司均为
王周林控制的企业,海橡鞋材历史沿革与公司无直接关系。
4)成都海橡历史沿革与公司的关系
成都海橡成立于 2000 年 12 月,注册资本 50 万元,成都海橡和公司均为王
周林控制的企业,成都海橡历史沿革与公司无直接关系。
5)晶美投资历史沿革与公司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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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美投资成立于 2017 年 9 月,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出资额为 1,348.88 万
元。晶美投资和公司均为王周林控制的企业,除持有公司股份外,晶美投资历史
沿革与公司无直接关系。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部关联企业的
资产与公司的关系
1)海橡集团资产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系海橡集团和自然人戴会斌、章树红于 2013 年 12 月共同出资设立,2017
年 9 月,海橡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海橡集团目前持有海橡鞋材 100%股权,
持有海橡集团进出口 100%股权,并参股了海宁鸿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浙
江德西瑞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除此之外,海橡集团无
其他对外投资。
为了完善业务产业链,增强公司的资产和业务独立性,减少了与海橡集团之
间的关联交易,公司曾于 2016 年 8 月收购海橡集团 WPC 生产线,并于 2018 年
5 月收购海橡集团在建厂房。除此之外,海橡集团资产与公司无直接关系。
2)海橡集团进出口资产与公司的关系
海橡集团进出口系海橡集团全资子公司,无对外投资,不存在与公司资产混
同的情形,海橡集团进出口资产与公司无直接关系。
3)海橡鞋材资产与公司的关系
报告期初,公司通过向海橡鞋材租赁厂房、办公楼和宿舍的形式满足经营需
求,为加强公司经营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公司于 2018 年 5 月向海橡鞋材购
买公司已承租的部分厂房、办公楼以及宿舍;截至目前,公司向海橡鞋材租赁
8,579.00 平方米厂房,海橡鞋材租赁公司办公楼 2 楼。除此之外,海橡鞋材资产
与公司无直接关系。
4)成都海橡
成都海橡目前无生产经营,主要资产是持有其土地和厂房,目前处于闲置状
态,成都海橡资产与公司无直接关系。
5)晶美投资
晶美投资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主要资产为持有公司 15%的股份,除此之外,
晶美投资无其他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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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部关联企业的
人员与公司的关系
1)海橡集团人员与公司的关系
2017 年 9 月,海橡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 85%的股权转让给王周林等 34 名自
然人股东,公司上述 34 名自然人股东由通过海橡集团间接持股变更为直接持股。
目前,海橡集团董事长王周林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公司 36.12%股
份;海橡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鲁国强担任公司董事,持有公司 6.35%股份;海
橡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冯月华担任公司监事,持有 1.69%股份;海橡集团董事吴
建祥持有公司 1.36%股份;海橡集团董事沈财兴持有公司 3.97%股份;海橡集团
监事陈建良持有公司 6.23%股份;海橡集团监事潘建明持有公司 1.75%股份。
海橡集团员工李爱民持有公司 0.73%股份,周海明持有公司 0.47%股份。褚
云祥、袁见平、朱文华分别持有公司 0.05%股份。
除此之外,海橡集团人员与公司无直接关系。
2)海橡集团进出口人员与公司的关系
目前,海橡集团进出口执行董事、总经理鲁国强担任公司董事,鲁国强持有
公司 6.35%股份。除此之外,海橡集团进出口人员与公司无直接关系。
3)海橡鞋材
目前,海橡鞋材执行董事王周林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公司 36.12%
股份;海橡鞋材总经理鲁国强担任公司董事,持有公司 6.35%股份;
海橡鞋材员工潘建明持有公司 1.75%股份,戴建明和褚锦青分别持有公司
1.36%股份,肖枚生和张久宴分别持有公司 0.37%股份,蒋凤斌持有公司 0.14%股
份,顾沈林和吴林江分别持有公司 0.09%股份,全军、吴筱岚、孙金林、朱浩飞、
朱洪祥、王云松、陈金惠、张建明分别持有公司 0.05%股份。
除此之外,海橡鞋材人员与公司无直接关系。
4)成都海橡
成都海橡人员与公司无直接关系。
5)晶美投资
晶美投资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晶美投资的合伙人均为公司在职员工或前员
工。除此之外,晶美投资人员与公司无其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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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部关联企业的业
务和技术与发行人的关系
1)海橡集团、海橡鞋材和成都海橡
海橡集团、海橡鞋材和成都海橡为王周林控制的生产型企业。
成都海橡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橡塑制品、革皮制品,目前无生产经营业务,
业务和技术与公司无直接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 PVC 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海橡集团主营业务为股权投
资和橡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海橡鞋材主营业务为橡胶制品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与海橡集团、海橡鞋材业务与技术的比较情况如下:
①生产工艺流程不同
公司与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生产工艺流程存在较大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生产工艺流程
公司产品是将 PVC 树脂粉、碳酸钙、钙锌稳定剂及其他助剂通
海象新材
过压延、挤出、热压、复合、表面处理、开槽等工序加工而成
海橡集团生产工艺主要分两部分,一是将混炼后的混炼胶压延出
海橡集团
型硫化;二是将硫化后的仿革底片磨平、印刷、复膜
海橡鞋材将丁苯胶、天然胶、高苯乙烯、防老剂及其他橡胶助剂
海橡鞋材
通过混炼、压延出型、硫化等工序加工而成

②核心技术
公司与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核心技术差异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核心技术
公司是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自主研究开发,公司已拥
海象新材 有多项核心技术,主要有AB结构石塑对花锁扣地板、VCP发泡多
层复合锁扣地板和大倒角涂边商用LVT塑胶地板等生产技术
海橡集团拥有 20 项专利,其中实用新型专利 19 项,一种胶粉的
海橡集团 生产设备获得发明专利;另一项发明专利“一种胶粉的生产工艺
及其生产设备”已通过实审
海橡鞋材是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自主研究开发,公司
已拥有多项核心技术,拥有 30 余项专利,其中 3 项发明专利,
海橡鞋材
分别是仿革底片自动冲裁连续生产工艺、一种鞋材仿片的混料设
备和一种鞋材仿片的加工设备

公司与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的专利技术不存在相似性,不具有竞争性和可替
代性。
海橡集团、海橡鞋材在工艺流程和核心技术方面均不同于公司,与公司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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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业竞争情形。
2)海橡集团进出口
海橡集团进出口主营业务为橡胶制品销售,不直接从事生产。公司与海橡集
团进出口最终产品应用领域不同:公司主营业务为 PVC 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产品主要用于建筑物的室内地面装饰,产品功能与传统木地板、瓷砖等地面
装饰材料相似;海橡集团进出口主营业务为向海外销售橡胶制品,该类橡胶制品
主要用于鞋类制造。海橡集团进出口业务和技术与公司无直接关系。
3)晶美投资
晶美投资为王周林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管理,无生产、
销售业务,除持有公司股权外,未从事其他业务,晶美投资业务和技术与公司无
直接关系。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部关联企业采购
销售渠道、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等方面不存在较多重叠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1)海橡集团进出口
海橡集团进出口主营业务为橡胶制品销售,其采购销售渠道、主要客户及供
应商等均不同于公司,具体分析如下:
①销售渠道、主要客户不同
公司的客户与海橡集团进出口客户不存在共用的情况。公司产品主要销售至
美国和欧洲等经济发达的国家或地区,客户主要为大型地材品牌商以及建材零售
商;海橡集团进出口的客户主要为海外鞋类制造企业。
②采购渠道、供应商与公司不同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PVC树脂粉、耐磨层和印花面料,供应商主要为
PVC树脂粉、耐磨层和印花面料生产商;海橡集团进出口所销售的产品主要从海
橡鞋材采购。
公司与海橡集团进出口之间不存在采购销售渠道、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等方面
重叠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的情形。
(2)晶美投资
晶美投资为王周林控制的投资持股平台,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管理,无生产、
销售业务,除持有公司股权外,未从事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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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晶美投资之间不存在采购销售渠道、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等方面重叠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的情形。
(3)成都海橡
成都海橡目前无生产经营业务,公司与成都海橡之间不存在采购销售渠道、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等方面重叠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的情形。
(4)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
1)销售渠道、主要客户对比
公司与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在销售渠道、主要客户方面差异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销售渠道 主要客户
公司的产品绝大部分销售到美国、欧洲、加拿大、 国外地板品牌
海象新材 澳洲等国家和地区,少部分在境内销售;在境外市 商、建材零售
场,公司主要采用ODM模式进行产品销售 商、贸易商
海橡集团主要是为海橡鞋材提供后道美化加工、成
海橡集团 海橡鞋材
型底加工,无对外销售
海橡鞋材产品约 60%为内销,约 40%为出口,境外 国内外鞋类生
海橡鞋材
主要销往墨西哥、巴基斯坦、孟加拉国等地区 产企业

公司产品主要销往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产品加工完
成后主要销往境内和墨西哥等境外发展中国家,主要客户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公
司与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在销售渠道、主要客户方面不存在重叠。
2)采购渠道、主要供应商对比
公司与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如下:
公司名称 主要原材料
海象新材 PVC树脂粉、耐磨层、彩膜、重钙粉、钙锌稳定剂等
海橡集团 橡胶处理剂、水性油墨、水性清洗剂等
海橡鞋材 丁苯胶、天然胶、高苯乙烯、磨粉、橡胶助剂等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与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不同,主要的原材料供应商基本不
同,仅存在少量的重叠。公司与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存在各自向同一家供应商采
购的情况。
海橡集团与公司向重叠供应商总体采购金额均较小,主要是在采购五金件、
包装材料等辅料方面存在重叠。海橡鞋材与公司向重叠供应商总体采购金额均较
小。主要是在采购五金件、包装材料等辅料方面存在重叠。海橡鞋材以前年度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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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金额较大的PVC树脂粉等系海橡鞋材向远大石化有限公司采购PVC树脂粉,代
为购买原材料后原价转卖给公司,该情况在2019年已经完全消除。
公司具有独立的采购部门和业务人员,拥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渠道,公司与
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各自通过独立的采购渠道采购产成品或原材料,包括供应商
筛选与管理、签订采购合同、发出采购订单、采购产品定价、运输采购产品、付
款结算、验收及库存管理等均独立进行。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不同,产品之间不具
有可替代性、无竞争关系,生产工艺流程不同、核心技术不同、销售渠道不同,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与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不同,主要的原材料供应商基本不同,
仅存在少量的重叠。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
制的企业在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技术、采购和销售渠道、客户及供应
商等方面不存在重叠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的情形。
综上,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它企业不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与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如下:
“1、本人、本人的直系亲属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独资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
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
动;
2、对于本人及本人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的直系亲属及其直接
和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
理等)以及在该等企业中的控制地位,保证该等企业不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3、如本人及本人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的直系亲属及其直接和
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前述承诺给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在本人及本人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的直系亲属及其所控制
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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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公司的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序号 关联方姓名 与公司关系
控制公司 51.12%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
1 王周林
经理,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间接持有公司 0.73%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副
2 王淑芳
总经理,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注:王周林和王淑芳系父女关系。
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公司的关联方。截
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具体如下:
序号 关联方姓名 与公司关系
1 王周林 直接持股 36.12%的股东
2 晶美投资 直接持股 15.00%的股东
3 鲁国强 直接持股 6.35%的股东
4 陈建良 直接持股 6.23%的股东

3、公司的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子公司具体如下:
序号 关联方姓名 与公司关系
1 海象进出口 公司持股 100%的子公司
2 海宁海象 公司持股 100%的子公司
3 Kimay Floors Inc 公司持股 100%的子公司
4 越南海欣 公司持股 100%的子公司
5 香港海欣 公司持股 100%的子公司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外,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关系
1 海橡集团 王周林持股 33.78%的公司
2 海橡集团进出口 王周林控制的海橡集团持股 100%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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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海橡鞋材 王周林控制的海橡集团持股 100%的公司
4 成都海橡 王周林持股 75.50%的公司
王周林持有 52.82%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
5 晶美投资
人,王淑芳持有 4.85%的份额的合伙企业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公司的关联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如下:
序号 关联方姓名 与公司关系
1 王周林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 鲁国强 公司董事
3 王淑芳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4 金 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 黄廉熙 公司独立董事
6 杨靖超 公司独立董事
7 王 磊 公司独立董事
8 张李强 公司监事会主席
9 冯月华 公司监事
10 许一斌 公司监事
11 王雅琴 公司财务总监
12 蒋金祥 公司副总经理

6、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关系
1 海橡集团 王周林控制的公司
2 海橡集团进出口 王周林控制的海橡集团持股 100%的公司
3 海橡鞋材 王周林控制的海橡集团持股 100%的公司
4 成都海橡 王周林持股 75.50%的公司
王周林持有 52.82%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
5 晶美投资
人的企业
浙江德西瑞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6 王周林担任董事长的公司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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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杨靖超担任董事兼中国区财务总
7 博士伦(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监的公司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包装新材料有
8 公司独立董事杨靖超担任董事的公司
限公司
9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杨靖超担任董事的公司
北京博士伦眼睛护理产品有限公
10 公司独立董事杨靖超担任董事的公司

11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杨靖超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12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杨靖超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厦门多想互动文化传播股份有限
13 公司独立董事杨靖超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公司
14 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黄廉熙担任董事的公司
15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黄廉熙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16 浙江升华兰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黄廉熙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17 佐力科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黄廉熙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18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黄廉熙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19 浙江省农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黄廉熙担任董事的公司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陈建良妹妹陈苗仙控制的
20 海宁科艳达纺织助剂有限公司
企业
21 海宁松拓新材料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陈建良儿媳姚洁控制的企业
22 海宁市硖石华森副食品商店
公司财务总监王雅琴弟弟王群明控制的企业
23 海宁市海洲街道卡弗拉皮草行
公司独立董事黄廉熙姐夫童伟勤担任总裁的公
24 Austar Pharm LLC


7、曾经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与公司曾经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关联自然人和关联法人情况具体
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一、实际控制人曾控制的企业
王周林在 2017 年 1 月至 2018 年 7 月期间控制
1 海宁海橡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的企业,已于 2018 年 7 月注销
王周林在 2017 年 1 月至 2019 年 3 月期间担任
海宁德西瑞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
2 其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 年 3 月,王周林辞去
业(有限合伙)
了执行事务合伙人职务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曾控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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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公司监事冯月华在 2017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
3 浙江周源科技有限公司
期间控制的企业,已于 2018 年 12 月注销
公司监事冯月华在 2017 年 1 月至 2019 年 6 月
4 香港海橡科技有限公司
期间控制的企业,已于 2019 年 6 月注销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历史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
5 沈财兴 2017 年 1 月至 9 月期间海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
6 吴建祥 东,沈财兴和吴建祥在该期间担任海橡集团董
7 倪美仙 事、倪美仙在该期间担任海橡集团监事

四、报告期内曾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8 陆建兴 2018 年 2 月至 6 月任公司监事
9 王志明 2018 年 2 月至 6 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10 赖 铭 2018 年 2 月至 6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
11 黄仲昇 2018 年 6 月至 11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

报告期内,公司未与上述曾经的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8、相关企业注销的原因,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为公司代为承
担成本费用等情况
(1)海宁海橡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海宁海橡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29日,注册资本为50万元,
为王周林间接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为废旧橡胶、废旧塑料、废旧木架的回收,
于2018年7月6日注销。
2)注销原因
海宁海橡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因经营业务较少,逐步停止经营,自2016
年以来不再开展业务,因此申请注销。
3)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海宁海橡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注销已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对海宁海橡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注销事项进行了公示,
海宁市国家税务局和海宁市地方税务局硖石税务分局分别批准了海宁海橡废旧
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税务登记注销申请,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了海宁海橡
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注销申请。报告期内,海宁海橡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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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为公司代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况
海宁海橡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自2016年以来不再开展业务,不存在为公
司代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况。
(2)浙江周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浙江周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6日,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为公
司监事冯月华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为太阳能电池组件、金属支架、太阳能发电
设备、电光源、灯具、电子元件、发光二极管的技术开发、制造、加工,已于2018
年12月注销。
2)注销原因
浙江周源科技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实际开展业务,因此于2018年12月注
销。
3)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浙江周源科技有限公司注销已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市场导报》中刊登
注销公告声明,海宁市国家税务局和海宁市地方税务局硖石税务分局分别批准了
浙江周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税务登记注销申请,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了浙江
周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注销申请。报告期内,浙江周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重大违
法行为。
4)是否存在为公司代为承担成本费用情况
浙江周源科技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实际开展业务,其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
的账户已于2013年8月23日销户,不存在为公司代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况。
(3)香港海橡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香港海橡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10日,注册资本为10,000港元,为
公司监事冯月华控制的企业,主要从事贸易业务,于2019年6月注销。
2)注销原因
香港海橡科技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实际开展业务,故申请注销。
3)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香港海橡科技有限公司注销通过香港税务局局长发出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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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通知书并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提交了《私人公司或担保有限公司
撤销注册申请书》,注册事项已在《宪报》发布注销公告,香港海橡科技有限公
司注销事项取得了香港税务局、香港公司注册处的认可,并履行了公示程序。报
告期内香港海橡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是否存在为公司代为承担成本费用情况
香港海橡科技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实际开展业务,不存在为公司代为承担
成本费用的情况。
(4)浙江德西瑞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德西瑞股份主营业务为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代加工服
务。
报告期内,浙江德西瑞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发生少量关联交易,
不存在为公司代为承担成本费用等情况。
(5)海宁德西瑞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海宁德西瑞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主要从事股权投资。
报告期内,海宁德西瑞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未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不存
在为公司代为承担成本费用等情况。
(6)海宁松拓新材料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海宁松拓新材料有限公司未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不存在为公司
代为承担成本费用等情况。
(7)海宁科艳达纺织助剂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海宁科艳达纺织助剂有限公司未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不存在为
公司代为承担成本费用等情况。
9、海宁德西瑞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与浙江德西瑞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的关联关系情况,两公司实际经营的业务内容,是否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或
者关联交易
海宁德西瑞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为德西瑞股份持股5%以上的股东,海宁
德西瑞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有德西瑞股份6.67%的股份。
海宁德西瑞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德西瑞股份主营
业务为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代加工服务。海宁德西瑞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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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和德西瑞股份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显著差异,不存在同业竞
争。
报告期内,公司与海宁德西瑞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未发生过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德西瑞股份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如下:2017年度,公司因向
德西瑞股份租赁房产支付租金2.96万元,德西瑞股份代公司支付电费0.27万元,
公司向德西瑞股份购买废铁皮柜0.08万元;除此之外,公司与德西瑞股份未发生
其他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经常性采购及占当期同类型交
易和营业成本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占同类采 占营业成 占同类采 占营业成 占同类采 占营业成
金额 金额 金额
购比例 本比例 购比例 本比例 购比例 本比例
原材料 - - - 42.75 0.09% 0.08% 173.99 0.72% 0.64%
热能 - - - 661.16 100.00% 1.19% 199.66 100.00% 0.73%
劳务费 - - - - - - 296.05 84.55% 1.08%
清洗剂 - - - 130.57 99.90% 0.23% 109.30 95.55% 0.40%
稀释剂 - - - 13.03 100.00% 0.02% 24.44 100.00% 0.09%
委托加工 - - - - - - 811.49 74.09% 2.97%
合计 - - - 847.50 - 1.52% 1,614.93 - 5.90%
注:如未特别注明,本节披露的采购金额和销售金额均不含税费。
1)采购原材料
海橡鞋材拥有自身的房产,可以作为抵押物,海橡鞋材在银行的授信额度偶
有富余,可以通过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购买原材料。由于当时海橡鞋材和公
司均为海橡集团控股子公司,海橡鞋材或海橡集团利用银行承兑汇票代为采购
PVC 树脂粉及五金材料等原材料,再按原价转售给公司。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
原材料采购金额逐年降低,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公司向海橡鞋材和海橡集团
采购原材料金额分别为 173.99 万元和 42.75 万元。
海橡鞋材和海橡集团向公司转售的原材料按照其购买的原价定价,价格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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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9 月以后,公司已停止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关联方向第三方采购的原材料单价和其转销给公司的单价基本一致,关联方
代为采购原材料再转售给公司的过程中不存在加减价的情况。公司收到原材料
后,一般在 1-3 个月内向关联方支付货款,超过 3 个月的金额较少,关联方不存
在变相减价为发行人输送利益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不存在向关联方采购的情况。
2)采购热能
海橡鞋材生产橡胶制品过程中,在成形等工艺上,需使用供热系统加热设备。
海象新材生产 PVC 地板过程中,在热压等工艺上,也需使用供热系统加热设备。
出于环保考虑,当地政府鼓励企业使用规模较大的锅炉,对规模较小的锅炉使用
限制较多,而海橡鞋材和公司用热规模较小,单独使用规模较大的锅炉均不经济。
2013 年 12 月,海象新材计划向海橡鞋材租赁厂房建设生产线时,双方协商共建
供热系统,其中由海象新材负责购买主要设备锅炉以及部分设备;海橡鞋材负责
购买部分设备以及建设供热系统,并负责采购日后运营时所需的煤炭或天然气等
燃料。海象新材根据使用的热能数量,向海橡鞋材支付对应的燃料费用。2017 年
度和 2018 年度,公司向海橡鞋材采购的热能分别为 199.66 万元和 661.16 万元,
采购金额逐年增长,主要是因为公司用热量随产品产量的逐年增长而增长,由于
2017 年末,供热系统的能源由煤炭改为天然气,天然气的成本要高于煤炭,导致
2018 年度的采购热能的金额大幅上升,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2018 年 12 月底,为增强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司向海橡鞋材购买了供热系
统,并负责供热系统的运营,并约定从 2019 年 1 月起,由海橡鞋材向公司支付热
能费用,定价方式不变。
公司向海橡鞋材采购热能以及后续海橡鞋材向公司采购热能系根据双方每月
使用的热能比例,分摊当月支出的燃料费用(煤或天然气)。其中,2017 年 12 月
之前,公司向海橡鞋材采购的热能价格按照海橡鞋材向其供应商采购的煤炭价格
确定,根据公司生产设备消耗的热量向海橡鞋材支付热能费用;2017 年 12 月开
始,供热系统的能源由煤炭改为天然气,公司向海橡鞋材采购的热能价格按照天
然气供应公司实际供应价格确定,并按照公司天然气消耗量向海橡鞋材支付热能
费用;2019 年 1 月份开始,海橡鞋材向公司采购天然气价格按照天然气供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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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实际供应价格确定,并按照海橡鞋材天然气消耗量向公司支付热能费用。公司
向海橡鞋材采购热能以及后续海橡鞋材向公司采购热能的定价公允。
公司设立时,考虑到当地政府鼓励企业使用规模较大的锅炉,对规模较小的
锅炉使用限制较多,公司当时生产规模较小,用热数量少,单独使用规模较大的
锅炉不经济且不环保,考虑到上述因素,公司和海橡鞋材协商共建供热系统,未
将热能系统相关资产在初始阶段全部注入公司,具有合理性。
3)采购劳务
2017 年度,公司销售订单大幅增长,车间员工难以负荷持续增长的生产任
务,而海橡鞋材和海橡集团因原有橡胶制品业务下滑,其生产负荷相对较轻,公
司通过向海橡鞋材和海橡集团采购劳务的形式满足生产需求,2017 年度,公司
向海橡鞋材和海橡集团采购劳务金额为 296.05 万元。采购时,根据公司生产任
务需要,由海橡鞋材和海橡集团派其员工至海象新材车间工作,双方根据派出人
员的薪酬以及实际工作时间结算,定价公允。该类关联交易已于 2017 年 10 月停
止。
报告期内公司向海橡鞋材和海橡集团采购劳务内容、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工作人数 工作天数(人*天) 劳务内容 金额(万元)
2017 年 1 月 64 1,175 生产线工作 24.63
2017 年 2 月 69 1,174 生产线工作 24.23
2017 年 3 月 71 1,856 生产线工作 37.01
2017 年 4 月 70 1,568 生产线工作 35.29
2017 年 5 月 71 1,707 生产线工作 33.55
2017 年 6 月 71 1,841 生产线工作 33.53
2017 年 7 月 73 1,957 生产线工作 32.56
2017 年 8 月 68 1,506 生产线工作 35.47
2017 年 9 月 72 1,649 生产线工作 39.78
小计 296.05
注:1、工作天数按照当月人数累计出勤天数合计计算;
2、2017 年 10 月起,公司停止向关联方采购劳务。
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委派员工到公司生产线工作后,公司根据同岗位员工的
薪酬制度和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计算每个员工应得薪酬,公司将其薪酬支付给
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由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支付给员工,采购劳务定价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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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清洗剂
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主要从事橡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工艺上需要清
洗剂对模具进行清洗,因此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购买原材料,自行调配清洗剂。
公司 PVC 地板生产时,在贴合、淋膜和涂边工序需要使用清洗剂去除半成品和
设备残留的油脂和胶水。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公司向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采
购清洗剂 109.30 万元和 130.57 万元,采购金额逐年上升,主要是因为清洗剂的
耗用量随产品产量的增长而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向海橡鞋材和海橡集团采购清洗剂单价和运费等具体情况如
下:
原材料 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 采购均价 运费价格 品牌溢价 品牌溢价
年度 采购对象
名称 (千克) (万元) (元/千克) (元/kg) (元/kg) 比例
2017 海橡集团、 60,484.00 109.30 18.07 - - -
2018 海橡鞋材 71,820.00 130.57 18.18 - - -
清洗剂
2017 无锡南宝建材 2,385.00 5.10 21.37 0.20 3.10 17.16%
2018 科技有限公司 60.00 0.13 21.37 0.20 2.99 16.45%

报告期内,公司向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采购的清洗剂单价略低于无锡南宝建
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原因有:①无锡南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单价包含了
运费,而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的厂房与公司相邻,交货成本低,其销售单价不含
运费;②无锡南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系专业的化工企业,销售的清洗剂相对于海
橡集团和海橡鞋材自行调配的清洗剂具有一定的品牌溢价。
无锡南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产品是由专业化工企业南宝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生产,产品性能略优于关联方自制的产品,因此有一定的品牌溢价。公司
综合考虑运费和品牌因素后,与海橡集团、海橡鞋材协商确定采购价格,采购价
格在合理区间内,定价公允。
2018 年 9 月以后,为减少关联交易,公司已停止向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采
购清洗剂,公司通过购买原材料后自行调配来满足生产需求。
5)采购稀释剂
公司 PVC 地板生产时,需在耐磨层表面喷涂 UV 涂料,因 UV 涂料太稠,
需添加稀释剂稀释后使用。2016 年 7 月以前,公司向 UV 涂料的生产厂家东莞
市绿成涂料有限公司采购稀释剂。2016 年 7 月,公司改向关联方采购其自行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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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的稀释剂。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分别采购稀释剂 24.44 万元和 13.03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向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以及其他无关联方购买稀释剂对比情
况如下:
原材料 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 采购均价 运费价格 品牌溢价 品牌溢价
年度 采购对象
名称 (千克) (万元) (元/千克) (元/kg) (元/kg) 比例
2017 海橡集团、海 13,580.00 24.44 18.00 - - -
2018 橡鞋材 7,250.00 13.03 18.00 - - -
稀释剂
东莞市绿成涂
2016 2,100.00 4.37 20.81 1.80 0.47 2.54%
料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向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采购的稀释剂单价略低于东莞市绿成
涂料有限公司,主要原因有:①东莞市绿成涂料有限公司的销售单价包含了运费,
而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的厂房与公司相邻,交货成本低,其销售单价不含物流费
用;②东莞市绿成涂料有限公司为专业的化工企业,销售的稀释剂相对于海橡集
团和海橡鞋材自行调配的稀释剂具有一定的品牌溢价。报告期内,公司向海橡集
团和海橡鞋材采购的稀释剂定价公允。
东莞市绿成涂料有限公司销售的产品是由专业化工企业生产,产品性能略优
于关联方自制的产品,因此有一定的品牌溢价。公司综合考虑运费和品牌因素后,
与海橡集团、海橡鞋材协商确定采购价格,采购价格在合理区间内,定价公允。
2018 年 9 月以后,为减少关联交易,公司已停止向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采
购稀释剂,公司通过购买原材料自行调配来满足生产需求。
6)委托加工 PVC 废料粉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以及不合格品,主要由 PVC 材料构成,研磨成
粉以后可以回收利用。2017 年度,公司将部分边角料委托海橡集团进行加工,待
其研磨成粉末后交由公司使用。
公司委托海橡集团和其他无关联方加工的 PVC 废料粉对比情况如下:
年度 加工单位 加工均价(元/吨)
2019 安吉三和竹木制品厂 442.48
2017 海橡集团 1,610.41
注:安吉三和竹木制品厂加工时不负责运输,加工均价未包含公司预估的 30 元/吨的运
输费用。
由于海橡集团传统业务萎缩,盈利能力欠佳,为了保持集团形象及维持一定
的融资能力,需保持海橡集团一定的盈利,因此公司委托海橡集团加工 PVC 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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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粉存在定价偏高的情况。该等定价偏高的关联交易对公司 2017 年度的经营业
绩存在一定的影响,若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2017 年度的净利润将增加 487.39
万元,公司将影响金额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处理。
2017 年 10 月以前,公司系海橡集团控股子公司,该等定价偏高的关联交易
未损害控股股东海橡集团利益,其他小股东也对该等关联交易价格进行了确认,
明确不会因此与公司产生纠纷,2020 年 3 月,海橡集团将 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
受托加工时超过公允价格部分合计 680.20 万元归还给公司,公司利益受损害的情
况已经得到了弥补;公司已取得了海宁当地税务部门出具的说明,证明公司 2016
年、2017 年委托海橡集团加工 PVC 废料粉的关联交易不属于税收重大违法,未
进行过处罚;针对该等定价偏高的关联交易使得公司存在一定的补缴所得税的风
险,就此公司股东王周林、鲁国强、陈建良、沈财兴、潘建明、冯月华、朱冰琦、
夏长坤、吴建祥、戴建明、褚锦青、金俊、李爱民、沈冯生、周海明、张久宴、
肖枚生、傅昊、盛国兴、蒋凤斌、吴林江、顾沈林、李仙红、朱洪祥、朱浩飞、
张建明、袁见平、吴筱岚、吴马江、王云松、孙金林、全军、朱文华、褚云祥、
陈金惠等 35 名自然人和晶美投资承诺,若公司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的税
务问题被处罚或追缴,公司的一切损失皆由上述股东按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相对比
例承担。为规范运行,2017 年 10 月以后,公司停止了委托海橡集团加工 PVC 废
料粉的关联交易。
保荐机构认为:2017 年度,公司委托海橡集团为公司加工 PVC 废料粉,委
托加工存在定价偏高的情况,但该等定价偏高的关联交易未损害控股股东海橡集
团利益,其他所有小股东也对该等关联交易价格进行了确认,明确不会因此与公
司产生纠纷,2020 年 3 月,海橡集团将 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受托加工时超过
公允价格部分合计 680.20 万元归还给公司,公司利益受损害的情况已经得到了
弥补;针对公司可能存在的补税风险,公司原部分股东已做出承诺由其承担,不
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针对关联交易定价不公允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
公司将该影响金额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处理。为规范运行,发行人已于 2017 年 10
月停止了该项交易,并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方面对与实际控
制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做出严格的规定。公司与海橡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不会对本
次发行上市形成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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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经常性销售及占当期销售收入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关联方 同类 占收 同类 占收 同类 占收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入比 占比 入比 占比 入比
WPC 产品 海橡集团进出口 - - - 66.89 0.26% 0.09% 94.35 0.51% 0.24%
重钙石 海橡鞋材 - - - - - - 0.43 100.00% 0.00%
合计 - - - 66.89 - 0.09% 94.78 - 0.24%

海橡集团进出口系海橡集团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橡胶制品的进出口业务,
2016 年,由于海橡集团开始从事 WPC 业务,海橡集团进出口在其经营过程中开
发了个别 WPC 客户,而由于 2016 年 8 月海橡集团将其 WPC 设备转让给海象新
材,不再生产 WPC 产品,无法向客户直接销售 WPC 产品,当客户有需求时,
海橡集团进出口向海象新材采购后,转销给该等客户。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
公司向海橡集团进出口销售 WPC 产品的金额分别为 94.35 万元及 66.89 万元,
金额较小。
公司销售给海橡集团进出口和海橡集团进出口对外销售同规格 WPC 产品销
售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2017 年度
项目 规格 销售单价(元/平方米)
公司销售给海橡集团进出口 1220*147*7.0*0.3 87.26
海橡集团进出口对外销售 1220*147*7.0*0.3 90.33
2018 年度
项目 规格 销售单价(元/平方米)
1220*147*7.0*0.3 77.00
公司销售给海橡集团进出口
1522*238*7.5*0.3 83.54
1220*147*7.0*0.3 81.20
海橡集团进出口对外销售
1522*238*7.5*0.3 88.10

2017 年 度 , 公 司 销 售 给 海 橡 集 团 进 出 口 和 海 橡 集 团 进 出 口 对 外 销 售
1220*147*7.0*0.3 规格 WPC 产品价格差异率约为-3.40%;2018 年度,公司销售
给海橡集团进出口和海橡集团进出口对外销售 1220*147*7.0*0.3 规格 WPC 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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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差异率约为-5.17%,公司销售给海橡集团进出口和海橡集团进出口对外销售
1522*238*7.5*0.3 规格 WPC 产品价格差异率约为-5.18%。考虑到海橡集团进出
口对外销售会存在销售费用,故公司销售给海橡集团进出口 WPC 产品价格略低
于海橡集团进出口对外销售的价格。
公司销售给海橡集团进出口 WPC 产品的价格根据海橡集团进出口转销给客
户的价格确定,销售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海橡集团进出口已于
2018 年 8 月停止销售 WPC 产品。
(3)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租赁房产及占当期租金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付关联方 占当期租 占营业成 收关联方 占当期租 占营业收
关联方
租金 金比例 本比例 租金 金比例 入比例
海橡鞋材 137.26 33.22% 0.19% 12.30 100.00% 0.01%
2018 年度
付关联方 占当期租 占营业成 收关联方 占当期租 占营业收
关联方
租金 金比例 本比例 租金 金比例 入比例
海橡鞋材 290.96 57.11% 0.52% 6.09 100.00% 0.01%
2017 年度
付关联方 占当期租 占营业成 收关联方 占当期租 占营业收
关联方
租金 金比例 本比例 租金 金比例 入比例
海橡鞋材 376.50 83.98% 1.38% - - -
德西瑞股
2.96 0.66% 0.01% - - -

小计 379.46 84.64% 1.39% - - -

1)向海橡鞋材租入房产
因发展资金紧张,公司通过向关联方海橡鞋材租赁厂房、办公楼以及宿舍的
形式满足生产经营需求。2016年度,公司向海橡鞋材租赁厂房面积为27,149.42平
方米,办公楼面积2,680.00平方米。2017年7月1日,公司因产能扩张,原有生产场
地难以满足经营需求,公司向海橡鞋材租赁的厂房面积为36,400.00平方米。2018
年6月,为减少关联交易并增强公司经营独立性,公司向海橡鞋材购买了26,269.00
平方米土地及地上附属的41,904.95平方米的建筑物,大幅减少了与海橡鞋材之间
的关联租赁。2018年7月1日起,公司向海橡鞋材租赁的厂房面积降至8,579.00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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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
2017年度公司向海橡鞋材租赁厂房、办公楼的价格为100.00元/平方米/年;
2018年6月,因周边厂房租金上涨,公司和海橡鞋材将厂房、办公楼租金调整为
160.00元/平方米/年,与公司向非关联方浙江皮意纺织有限公司租赁的价格一致。
公司关联租赁的定价,参考了厂房配套设施、所处位置及地段、周边厂房土地的
租金价格等多种因素。
2017年度公司向海橡鞋材租赁厂房、办公楼的价格为100.00元/平方米/年,
2018年度公司向海橡鞋材租赁厂房、办公楼的价格由2017年度的100.00元/平方米/
年增加至160.00元/平方米/年,主要原因系全国及海宁区厂房租赁市场价格均有一
定增长,双方经协商后同意在原租金基础上增加租金。位于公司旁边的非关联方
海宁市华立实业有限公司2017年度厂房对外出租的租金为96.00元/平方米/年,公
司2017年向海橡鞋材租赁厂房、办公楼价格为100元/平方米/年,价格差额较小,
价格公允。
根据安通厂房网(http://www.atcfw.com/)显示的厂房租赁价格,位于公司7.1
公里海宁经济开发区袜业园区(比公司靠近市区,地理位置略优于公司)2018年6
月对外出租的厂房的租金为180元/平方米/年;公司租赁旁边的浙江皮意纺织有限
公司厂房价格为160元/平方米/年;公司2018年向海橡鞋材租赁厂房、办公楼价格
为160元/平方米/年,与上述同地段市场平均价格差额较小,价格公允。
报告期内,公司向海橡鞋材租赁职工宿舍的价格一直为342.86元/间/月,与公
司向非关联方海宁美联袜业有限公司和浙江皮意纺织有限公司租赁宿舍的价格基
本一致。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产的价格和周边租金一致,价格公允。
2)向海橡鞋材出租房产
2018年6月,公司向海橡鞋材购买土地及建筑物时,主管部门要求土地上附
属的建筑物整体转让,不允许按层分割转让,海橡鞋材将办公楼全部转让给公司,
其通过向公司租赁形式取得办公楼2楼的使用权,租赁价格为160.00元/平方米/
年,与其出租给公司的房产价格一致,定价公允。
(4)代收代付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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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关联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海橡鞋材 478.50 2,268.75 1,355.29
关联方代公司付电费
德西瑞股份 - - 0.27
关联方代公司付餐费 海橡集团 - 187.35 85.67
关联方代公司付水费 海橡鞋材 2.77 9.71 8.85
关联方代公司付排污费用 海橡鞋材 - 5.59 21.86
关联方为公司代付公积金 海橡鞋材 - - 0.64
关联方为公司代付环保税 海橡鞋材 0.09 - -
小计 481.36 2,471.40 1,472.59
公司代关联方付电费 海橡鞋材 410.60 - -
公司代关联方付水费 海橡鞋材 3.43 0.31 -
公司代关联方付排污费 海橡鞋材 2.29 0.21 -
公司代关联方付热能费用 海橡鞋材 332.16 - -
公司代关联方付环保税 海橡鞋材 0.11 - -
小计 748.60 0.52 -
注:上表中,代收代付金额包含税费。
1)代付电费
报告期前期公司生产经营场所系向海橡鞋材租赁,海橡鞋材根据公司实际电
力使用量,在当月供电企业向海橡鞋材收取平均电价的基础上协商结算电费,公
司将电费支付给海橡鞋材,由海橡鞋材代付给供电企业。2017年度、2018年度和
2019年度,公司委托海橡鞋材代付的电费分别为1,355.29万元、2,268.75万元和
478.50万元。2019年4月,海橡鞋材把用电账户过户给公司,今后将由海橡鞋材
委托公司代付电费,2019年度,公司代海橡鞋材支付电费金额为410.60万元。
2)代付餐费
公司聘用了餐饮公司提供餐饮服务,该等餐饮公司原由海橡集团后勤部进行
统一管理,公司每月和餐饮公司对账后,将相关款项支付给海橡集团,由海橡集
团代付给餐饮公司,2017年度和2018年度,公司委托海橡集团代付的餐费分别为
85.67万元和187.35万元,代付餐费金额随员工人数的增加而逐年上升。2019年1
月,公司已停止该类关联交易,改由公司直接支付给餐饮公司。
3)代付水费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水费包含生产用的河水费和生活办公用的自来水费。
公司部分生产经营场所系向海橡鞋材租赁,河水费和自来水费账户最初都在海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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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材名下,公司和海橡鞋材根据实际发生量结算水费后,支付给海橡鞋材,由海
橡鞋材代付给供水企业,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委托海橡鞋材代
付的水费分别为8.85万元、9.71万元和2.77万元。2018年12月,公司办理了自来
水账户变更手续,此后由公司为海橡鞋材代付自来水费,河水费用继续由海橡鞋
材代付。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为海橡鞋材代付自来水费0.31万元和3.43万
元。
4)代付排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和海橡鞋材共用的供热系统使用时排放的废气,需缴纳排污
费用,公司和海橡鞋材根据各自热能的使用比例分摊。公司排放的生活污水也需
缴纳排污费。2018年12月以前,供热系统和自来水账户在海橡鞋材名下,公司将
分摊的排污费用支付给海橡鞋材,由其支付给相关单位。2017年度、2018年度和
2019年度公司委托海橡鞋材支付的排污费及环保税分别为21.86万元、5.59万元和
0.09万元。
2018年12月,公司已经向海橡鞋材购买了供热系统,并办理了供热系统和自
来水账户的更名手续,今后将由公司缴纳排污费用,海橡鞋材将其分摊的排污费
用支付给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为海橡鞋材代付排污费用0.21万元和2.40
万元。
5)代付热能费用
公司原向海橡鞋材采购热能满足经营需求,2018 年 12 月底,为增强公司经
营的独立性,公司向海橡鞋材购买了供热系统,并负责供热系统的运营,并约定
从 2019 年 1 月起,由海橡鞋材向公司支付热能费用,定价方式不变。2019 年度,
海橡鞋材向公司支付的热能费用为 332.16 万元。
6)关联方代公司付费后,公司是否将相关费用及时支付给关联方,各自支
付金额及时间情况
A、关联方代公司付电费
a、海橡鞋材代公司付电费
报告期内,海橡鞋材按月支付电费,一般情况下,公司在海橡鞋材向电力公
司支付电费后 1 个月以内向海橡鞋材付款,2017 年 7 月至 12 月期间,公司由于资
金紧张,于 2018 年 1 月将 2017 年 7 月至 12 月期间未支付的电费 815.35 万元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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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给海橡鞋材。报告期内,海橡鞋材代公司支付电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支付情况 公司支付关联方情况
项目
关联方支付总金额 其中关联方代公司付款金额 公司支付关联方款项金额
2017 年度 2,452.98 1,355.29 539.93
2018 年度 3,015.66 2,268.75 2,937.27
2019 年度 797.15 478.50 625.33
注:1、2018 年公司支付关联方 2,937.27 万元中包含 2018 年 1 月公司向海橡鞋材支付
2017 年度的电费 815.35 万元;
2、2019 年度公司支付海橡鞋材 625.33 万元包含 2019 年 1 月向海橡鞋材支付 2018 年度
的电费 146.83 万元;
3、2019 年 4 月,海橡鞋材把用电账户过户给公司,今后将由海橡鞋材委托公司代付电
费。
b、德西瑞股份代公司付电费
德西瑞股份于 2017 年 6 月向供电公司支付电费后,公司于当月将电费支付
给德西瑞股份。
B、关联方代公司付餐费
报告期内,海橡集团按月向餐饮公司支付餐费,公司大部分月份在海橡集团
付款后当月按照预估的金额向其付款;少部分月份未在当月支付餐费。海橡集团
代公司支付餐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支付情况 公司支付关联方情况
项目
关联方支付总金额 其中关联方代公司付款金额 公司支付关联方款项金额
2017 年度 160.00 85.67 110.00
2018 年度 197.67 187.35 164.59
注:2019 年 1 月,公司已停止该类关联交易,改由公司直接支付给餐饮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公司尚未支付海橡集团的余额为 20.28 万元,公司于 2019 年 1 月直接支付给餐饮公
司。
C、报告期内关联方海橡鞋材为公司代付水费包括代公司支付自来水费和地
表水费两部分,具体情况如下:
a、关联方代付自来水费
海橡鞋材于每月月末向水务公司支付自来水费,由于海橡鞋材代公司支付自
来水费金额较低,为方便结算,公司于每年年末或第二年年初一次性支付给海橡
鞋材。报告期内,海橡鞋材代公司支付自来水费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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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关联方支付情况 公司支付关联方情况
项目
关联方支付总金额 其中关联方代公司付款金额 公司支付关联方款项金额
2017 年度 15.22 6.36 --
2018 年度 13.19 8.14 14.50[注]
注:1、2018 年公司支付关联方 14.50 万元中包含 2018 年 1 月公司向海橡鞋材支付 2017
年度的自来水费 6.36 万元;
2、2018 年 12 月,公司办理了自来水账户变更手续,此后由公司为海橡鞋材代付自来
水费。
b、关联方代付地表水费
海橡鞋材于每季度后一个月向当地水利局付地表水费,由于海橡鞋材代公司
支付地表水费金额较低,为方便结算,公司于每年年末或第二年年初一次性支付,
自 2019 年开始,公司在关联方代公司付款后 3 个月内支付关联方相关款项。报
告期内,海橡鞋材代公司支付地表水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支付情况 公司支付关联方情况
项目
关联方支付总金额 其中关联方代公司付款金额 公司支付关联方款项金额
2017 年度 4.27 2.50 --
2018 年度 2.34 1.57 4.07[注]
2019 年度 3.17 2.77 2.16
注:1、2018 年公司支付关联方 4.07 万元中包含 2018 年 1 月公司向海橡鞋材支付的 2017
年度地表水费 2.50 万元;
2、公司于 2020 年 1 月向海橡鞋材支付 2019 年地表水费 0.61 万元。
D、关联方代公司付排污费用
公司关联方海橡鞋材代公司支付排污费用包含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环保税
两部分。
a、污水处理费
海橡鞋材于每月月末向污水处理公司支付污水处理费,由于海橡鞋材代公司
支付污水处理费金额较低,为方便结算,公司于每年年底或第二年年初一次性支
付。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海橡鞋材代公司支付污水处理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支付情况 公司支付关联方情况
项目
关联方支付总金额 其中关联方代公司付款金额 公司支付关联方款项金额
2017 年度 10.68 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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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支付情况 公司支付关联方情况
项目
关联方支付总金额 其中关联方代公司付款金额 公司支付关联方款项金额
2018 年度 8.79 5.43 9.89[注]
注:1、2018 年公司支付关联方 9.89 万元中包含 2018 年 1 月公司向海橡鞋材支付的 2017
年度污水处理费 4.46 万元;
2、2018 年 12 月,公司办理了自来水账户变更手续,此后由公司为海橡鞋材代付污水
处理费。
b、排污费/环保税
2017 年度,海橡鞋材于每年年末或第二年年初支付排污费/环保税,2018 年
度开始于每季度后一个月支付排污费/环保税。由于海橡鞋材代公司支付排污费/
环保税金额较低,为方便结算,公司于每年年底或第二年年初进行一次性支付,
2019 年公司在海橡鞋材代公司付款后 3 个月内向其支付相关款项。报告期内,
海橡鞋材代公司支付排污费/环保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支付情况 公司支付关联方情况
项目
关联方支付总金额 其中关联方代公司付款金额 公司支付关联方款项金额
2017 年度 36.87 17.40 --
2018 年度 0.24 0.16 17.56
2019 年度 0.11 0.09 0.09
注:1、2018 年公司支付关联方 17.56 万元中包含 2018 年 1 月公司向海橡鞋材支付的
2017 年度排污费 17.40 万元;
2、2019 年关联方代公司支付 0.09 万元为海橡鞋材代公司支付的 2018 年 4 季度环保税。
E、关联方为公司代付公积金
海橡鞋材于 2017 年 12 月代公司支付公积金后,公司在 1 个月内将公积金费
用及时支付给海橡鞋材。
7)办理账户变更手续后,发行人代付费用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的情况,说明各自支付金额及时间情况
A、公司代关联方付电费
公司在每月月末向供电公司支付电费,公司代海橡鞋材支付电费后,海橡鞋
材均在 1 个月内将电费支付给公司,不存在海橡鞋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办理账户变更手续后,公司代海橡鞋材支付电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公司支付情况 关联方支付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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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支付总金额 公司代关联方付款金额 关联方支付公司款项金额
2019 年度 2,751.60 410.60 363.10
注:海橡鞋材于 2020 年 1 月支付公司代付的电费 47.50 万元。
B、公司代关联方付水费
公司在每月月末向水务公司支付自来水费,公司代海橡鞋材支付自来水费
后,海橡鞋材在 3 个月内将自来水费支付给公司,不存在海橡鞋材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的情况。办理账户变更手续后,公司代海橡鞋材支付自来水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支付情况 关联方支付公司情况
项目
公司支付总金额 公司代关联方付款金额 关联方支付公司款项金额
2019 年度 20.52 3.43 3.21
注:海橡鞋材于 2020 年 1 月支付公司代付的水费 0.22 万元。
C、公司代关联方付排污费
公司在每月月末向水务公司支付污水处理费,公司代海橡鞋材支付排污费
后,海橡鞋材均在 3 个月内将排污费支付给公司,不存在海橡鞋材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的情况。公司代关联方海橡鞋材支付排污费包括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具体
情况如下:
a、污水处理费
单位:万元
公司支付情况 关联方支付公司情况
项目
公司支付总金额 公司代关联方付款金额 关联方支付公司款项金额
2019 年度 13.55 2.29 2.14
注:海橡鞋材于 2020 年 1 月支付公司代付的污水处理费 0.15 万元。
b、环保税
单位:万元
公司支付情况 关联方支付公司情况
项目
公司支付总金额 公司代关联方付款金额 关联方支付公司款项金额
2019 年度 0.40 0.11 0.09
注:海橡鞋材于 2020 年 1 月支付公司代付的环保税 0.02 万元。
D、公司代关联方支付热能费用
公司于每月月末向供热公司支付热能费,公司代海橡鞋材支付热能费后,海
橡鞋材在 1 个月以内将热能费支付给公司,不存在海橡鞋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
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代关联方支付热能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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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公司支付情况 关联方支付公司情况
项目
公司支付总金额 公司代关联方付款金额 关联方支付公司款项金额
2019 年度 1,258.94 332.16 307.53
注:海橡鞋材于 2020 年 1 月向公司支付 2019 年热能费用 24.63 万元。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购买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土地使用权、建筑 海橡鞋材 - 7,232.00 -
物、在建工程 海橡集团 - 2,518.93 -
生产线设备 海橡集团 - - -
电力设备 海橡鞋材 342.18 - -
供热系统 海橡鞋材 - 165.53 -
传输设备 海橡鞋材 - - -
废铁皮柜 德西瑞股份 - - 0.08
受让域名 海橡集团 - 0.00 -
合计 342.18 9,916.47 0.08

1)购买不动产和在建工程
2013 年公司前身晶美有限设立时,因公司发展资金紧张,公司通过向关联方
海橡鞋材租赁厂房、办公楼和宿舍的形式满足经营需求。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
张,原租赁场地已经难以满足公司的生产需求,同时为了加强公司经营独立性,
减少关联交易,2018 年 5 月和 6 月,公司以 7,232.00 万元的价格向海橡鞋材购买
公司已承租的部分厂房、办公楼和宿舍,并以 2,518.93 万元的价格向海橡集团购
买在建厂房。
公司向海橡鞋材购买不动产及向海橡集团购买在建厂房系参考评估值定价,
价格公允,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公
司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二)资产重组情况”。
2)电力设备
2019 年 4 月底,公司为增强经营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将用电账户从海橡
鞋材过户至公司名下。2019 年 5 月,公司以 342.18 万元的价格向海橡鞋材购买了
相关的配电设备,双方根据交割时电力设备的账面净值定价,价格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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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热系统
2018 年末,公司为增强经营独立性,以 165.53 万元的价格向海橡鞋材购买了
供热系统,双方系根据交易时供热系统的账面净值定价,价格公允。
4)受让域名
2018 年 10 月,公司为建设官方网站,无偿受让了海橡集团闲置不用的域名
(www.haixiang.com.cn)。
①公司无偿受让海橡集团域名的原因
公司目前主要为美国、欧盟、加拿大、澳洲等境外 PVC 地板品牌商、建材
零售商提供 OEM/ODM 产品,境内销售金额较小,考虑到近年来地面装饰材料
需求也保持稳定增长态势,未来城镇化率的提高还将给地面装饰材料行业带来广
阔的市场空间,为了进一步发展内销业务,加强公司自有品牌建设,公司无偿受
让了海橡集团闲置不用的域名,建立官方网站作为公司自有品牌和自主销售渠道
建设的窗口。
②无偿受让域名不存在对公司的利益输送
公司无偿受让了海橡集团闲置不用的域名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具体原因
如下:
A、海橡集团取得该域名时未支付相应的对价
海橡集团于 1999 年 4 月申请注册域名“www.haixiang.com.cn”,作为公司简
介静态页面,无需支付空间费,申请时未支付相应的对价。
B、海橡集团拥有单独的域名,“www.haixiang.com.cn”申请后一直处于闲
置状态
海橡集团自身拥有单独的域名,海橡集团 1999 年 4 月申请注册域名
“www.haixiang.com.cn”后,鉴于当时信息网络技术不发达,该域名服务器不稳
定,会不定时出现难以登录的情况,故海橡集团于 2003 年 8 月另行申请了域名
“www.haixiang.cn”独自使用,“www.haixiang.com.cn”申请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
并未给海橡集团创造经济利益。
C、目前公司产品以贴牌为主,域名重要性相对较低
公司目前主要采用贴牌(OEM/ODM)经营模式向境外客户进行销售。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境外收入占公司销售收入比例为 9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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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52%和 99.25%。OEM 模式是指直接为指定地板品牌商、贸易商和建材零售商
代工生产模式,在采用(OEM/ODM)模式经营的情况下,公司目前受让的域名
仅作为对外展示的窗口,该域名对公司的外销业务的拓展重要性较低。
(2)出售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供热设备 海橡鞋材 - - 141.60
合计 - - 141.60

2017 年下半年,为了治理大气污染,海橡鞋材根据海宁市政府要求对海橡
鞋材厂区内的锅炉改造升级,能源由原先的煤炭改为天然气,考虑到 2013 年 12
月海象新材向海橡鞋材租赁厂房建设生产线时,双方采用共建的方式建成该供热
系统,由于供热系统所在的房产属于海橡鞋材,故公司将原有燃煤锅炉等供热设
备转让给海橡鞋材,由海橡鞋材进行煤改气的改造升级。为增强公司与生产经营
有关的配套设施独立性,2018 年末公司以 165.53 万元的价格向海橡鞋材购买了
供热系统,并由公司来负责供热系统的运营。
考虑到海象新材和海橡鞋材均受同一控制人控制,故转让价格按照双方交易
时锅炉等供热设备的账面价值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向海橡鞋材购买供热系
统时,双方系根据交易时供热系统的账面净值定价,交易价格公允。
(3)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拆借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联方 关联方支付 公司支付给 关联方支付 公司支付给 关联方支付 公司支付给
给公司的款 关联方的款 给公司的款 关联方的款 给公司的款 关联方的款
项发生额 项发生额 项发生额 项发生额 项发生额 项发生额
海橡鞋材 - - - - 6,421.97 6,107.48
海橡集团 - - - - 510.00 510.00
王周林 - 400.00 550.00 150.00 - -
合计 - 400.00 550.00 150.00 6,931.97 6,617.48
注:上表中与关联方的往来均剔除了采购、销售和代收代付金额。
2018 年 1 月 9 日,公司向王周林借入 400 万元,上述款项已于 2019 年 2 月
14 日归还,本次借款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为 4.75%,公司共支付王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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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利息 21.16 万元;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向王周林借入 150 万元,上述款项已
于 2018 年 3 月 14 日归还,本次借款利率经双方协商确定为 6%,公司共支付王
周林利息 0.86 万元。公司向王周林借款利息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
除 2018 年度公司向王周林借入的 550 万元,公司支付了利息外,其他与关
联方的资金拆借,互相未收付利息。截至 2019 年 2 月底,上述资金拆借已经全
部清理完毕。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或者资金的情况。
(4)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担保如下:
序 担保限额
债权人 被担保人 关联担保人 主债权发生期间 保证期限
号 (万元)
债权到期
1 中信银行海宁支行 海象新材 海橡鞋材 3,028.00 2014.12.10-2018.12.10
后两年
债权到期
2 农业银行海宁支行 海象新材 海橡鞋材 5,002.00 2014.12.11-2017.12.10
后两年
债权到期
3 海宁农商行城北支行 海象新材 海橡集团 500.00 2015.1.14-2016.11.26
后两年
债权到期
4 海宁农商行城北支行 海象新材 海橡鞋材 2,000.00 2015.4.22-2018.4.20
后两年
债权到期
5 农业银行海宁支行 海象新材 海橡鞋材 5,351.70 2015.11.13-2018.11.12
后两年
债权到期
6 海宁农商行城北支行 海象新材 海橡集团 2,000.00 2016.2.3-2018.2.2
后两年
王周林、蒋明 债权到期
7 中信银行海宁支行 海象新材 1,500.00 2016.4.7-2017.4.7
珍 后两年
债权到期
8 湖州银行海宁支行 海象新材 王周林 200.00 2016.9.26-2017.3.25
后两年
海橡集团、王 债权到期
9 湖州银行海宁支行 海象新材 200.00 2017.3.24-2017.9.23
周林 后两年
荣年融资租赁(中国) 海橡集团、王 债权到期
10 海象新材 265.00 2017.5.19-2019.5.18
股份有限公司 周林、蒋明珍 后两年
荣年融资租赁(中国) 海橡集团、王 债权到期
11 海象新材 1,635.40 2017.5.22-2019.5.21
股份有限公司 周林、蒋明珍 后两年
王周林、蒋明 债权到期
12 中信银行海宁支行 海象新材 3,000.00 2017.5.25-2018.5.25
珍 后两年
海橡集团、王 债权到期
13 湖州银行海宁支行 海象新材 200.00 2017.9.21-2018.3.30
周林 后两年
债权到期
14 海宁农商行城北支行 海象新材 海橡鞋材 2,900.00 2018.3.12-2021.2.26
后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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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担保限额
债权人 被担保人 关联担保人 主债权发生期间 保证期限
号 (万元)
海橡集团、王 债权到期
15 湖州银行海宁支行 海象新材 200.00 2018.3.23-2019.3.22
周林 后两年
荣年融资租赁(中国) 海橡集团、王 债权到期
16 海象新材 2,555.53 2018.3.30-2020.3.29
股份有限公司 周林、蒋明珍 后两年
债权到期
17 中信银行海宁支行 海象新材 海橡集团 4,500.00 2018.5.15-2019.5.15
后两年
海橡鞋材、王 债权到期
18 中信银行海宁支行 海象新材 6,500.00 2018.5.15-2019.5.15
周林、蒋明珍 后两年
浙江康安融资租赁股 海橡鞋材、王 债权到期
19 海象新材 1,859.77 2018.6.15-2020.7.10
份有限公司 周林、蒋明珍 后两年
债权到期
20 海宁农商行城北支行 海象新材 海橡鞋材 2,900.00 2018.7.5-2021.7.1
后两年
荣年融资租赁(中国) 海橡集团、王 债权到期
21 海象新材 705.91 2018.7.24-2020.7.23
股份有限公司 周林、蒋明珍 后两年
王周林、蒋明 债权到期
22 华夏银行海宁支行 海象新材 2,100.00 2018.9.28-2019.9.27
珍、海橡鞋材 后两年
王周林、蒋明 债权到期
23 农业银行海宁支行 海象新材 6,600.00 2019.1.29-2020.12.31
珍 后两年
债权到期
24 海宁农商行城北支行 海象新材 海橡鞋材 2,000.00 2019.3.25-2020.3.24
后两年
王周林、蒋明 债权到期
25 中信银行海宁支行 海象新材 10,080.00 2019.6.24-2020.6.24
珍 后三年
海象进出 债权到期
26 海宁农商行城北支行 海橡鞋材 5,000.00 2019.9.4-2021.9.3
口 后两年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海橡集团进出口 - - 52.38
合计 - - 52.38
王周林 - - -
其他应收
海橡鞋材 71.90 - -

张李强 - - 1.68
合计 71.90 - 1.68
注:2019 年末公司应收海橡鞋材 71.90 万元系公司替海橡鞋材代付电费、热能等费用,
海橡鞋材已于 2020 年 1 月归还。
(2)应付关联方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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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海橡集团 - - 354.60
应付账款
海橡鞋材 - 2,973.29 39.60
小计 - 2,973.29 394.20
王周林 1.24 418.84 -
其他应付
海橡鞋材 - 260.87 1,469.75

海橡集团 - - 316.29
小计 1.24 679.71 1,786.03
注:1、2018 年期末应付海橡鞋材 2,973.29 万元为购买不动产的剩余款项,260.87 万元
为应付电费和热能费,公司已于 2019 年 1 月付清;
2、2018 年期末应付王周林 418.84 万元为公司向王周林的借款及利息,公司已于 2019
年 2 月归还。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完善产业链、增强公司独
立性或满足正常的生产经营需求,必要、合理,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经
营独立性、不构成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依赖。除海橡集团为发行人委托加
工PVC废料粉的关联交易存在定价偏高的情况外,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其他关联
交易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
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方为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利益输送的情形;除海橡集
团为公司委托加工PVC废料粉的关联交易存在定价偏高的情况外,不存在其他损
害公司利益的情形,2020年3月,海橡集团将2016年度及2017年度受托加工时超
过公允价格部分合计680.20万元归还给公司,公司利益受损害的情况已经得到了
弥补,也不存在其他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对公司利益输
送的情形。2017年10月,公司进行了整改,该项关联交易已经消除。
(三)《公司章程》关于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1、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与程序
《公司章程》第三十七条规定:“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八)在股东
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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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
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
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
《公司章程》第七十四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
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
数……”
(四)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均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
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报告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2017
年,因公司将PVC废料销售给海橡集团,研磨成粉后,公司又回购使用,产生了
关联交易,委托海橡集团加工PVC废料粉的交易存在定价偏高的情况;2017年10
月,公司进行了整改,该项关联交易已经消除。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报告期内所
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当时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公司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与海橡鞋
材的房产租赁、热能销售的交易将持续进行。
公司通过制定严格、细致的管理制度,保证决策的规范和交易价格的公允
性。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回
避表决制度、决策权限、决策程序,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同时,公司
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了更加详尽的规
定,确保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报告期内发生关联
交易的决策过程均与章程及相关制度相符,关联股东或董事在审议相关交易时
已经回避,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成员也未发表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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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周林和王淑芳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避免与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
于能够通过市场方式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
行;
2、对于本人及本人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之间必须的一切交易行为,均
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公平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的进
行;
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履行各项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
4、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如因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本人自愿承担赔偿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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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
(一)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或更换,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的连任时间不超过六年。公
司现任董事如下:
姓名 公司任职 提名人 董事任职期限
王周林 董事长 王周林 2018.1.22—2021.1.21
鲁国强 董事 王周林 2018.1.22—2021.1.21
金 俊 董事 王周林 2018.1.22—2021.1.21
王淑芳 董事 晶美投资 2018.1.22—2021.1.21
杨靖超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18.6.25—2021.1.21
黄廉熙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18.12.30—2021.1.21
王 磊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18.12.30—2021.1.21

上述董事主要工作履历如下:
王周林先生:董事长、总经理,男,1958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1 年 3 月至 1993 年 9 月历任海宁橡塑制品厂技术员、
车间主任、厂管委委员、厂长;1993 年 10 月至 1996 年 10 月任浙江海宁橡塑实
业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1996 年 11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海宁海橡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5 年 5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职于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
司;2013 年 8 月至今任海宁海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2013 年 12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晶美有限执行董事;2016 年 7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晶美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 年 2 月至今任海象新材董事长、
总经理。
鲁国强先生:董事,男,195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大专学历,工程师。1981 年 3 月至 1993 年 9 月历任海宁橡塑制品厂技术员、车
间主任、厂管委委员、副厂长等;1993 年 10 月至 1996 年 10 月任浙江海宁橡塑
实业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96 年 11 月至 2013 年 7 月历任海宁海橡集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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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2013 年 8 月至今任海宁海橡集
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04 年 6 月至今历任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董事、总经理;2018 年 2 月至今任海象新材董事。
金俊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男,1974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
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1992 年 8 月至 1994 年 8 月任
海宁服装厂会计;1994 年 9 月至 1996 年 8 月任海宁桑达丝绸有限公司财务部经
理助理;1996 年 9 月至 1997 年 7 月任共青团海宁市委干事;1997 年 8 月至 2000
年 12 月历任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科员、副科长;2001 年 1 月至 2003 年 12 月历
任海宁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科长、副主任;2004 年 1 月至 2005 年 4 月任海宁
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上市办主任;2005 年 5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海宁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兼市上市办、金融办主任;2008 年 9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
海宁市委办公室副主任;2010 年 5 月至 2017 年 9 月历任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7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晶美有限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2018 年 2 月至今任海象新材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王淑芳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女,198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 年 11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海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工程师;2015 年 4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晶美有限营销总监,2018 年 2 月至今任海
象新材董事、副总经理。
黄廉熙女士:独立董事,女,196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本科学历,一级律师。历任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香港富春
公司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佐力小贷(6866.HK)独
立董事。现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
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友邦吊顶(002718.SZ)独立董
事、升华兰德(8106.HK)独立董事、汉嘉设计(300746.SZ)独立董事、浙江
省农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12 月至今
任海象新材独立董事。
杨靖超先生:独立董事,男,197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普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百事
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德国汉高泰罗松粘合剂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毕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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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百胜餐饮(上海)有限公司财务战略经理、
超马赫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安培威机械制造(上海)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现任博士伦(上海)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兼中国区财务总监、永新股份
(002014.SZ)独立董事、新宁物流(300013.SZ)独立董事、多想互动(835212.OC)
独立董事。2018 年 6 月至今任海象新材独立董事。
王磊先生:独立董事,男,1983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本科学历。历任华鼎股份(601113.SH)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浙江泰坦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西陇科学(002584.SZ)董事会办公室主
任,浙江海派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浙江宏鑫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会秘书。2018 年 12 月至今任海象新材独立董事。
(二)监事
本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1 名为职工监事。非职工监事由股东大
会选举或更换,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更换,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公司现任监事如下:
姓名 公司任职 提名人 监事任职期限
监事会主席
张李强 - 2018.1.22—2021.1.21
(职工代表监事)
冯月华 监事 鲁国强 2018.1.22—2021.1.21
许一斌 监事 王周林 2018.6.25—2021.1.21

上述监事主要工作履历如下:
张李强先生:监事会主席,男,197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1998 年 8 月至 2001 年 4 月任海宁市质量技术
监督局办事员;2001 年 5 月至 2004 年 5 月任海宁海橡集团有限公司测试员;2004
年 6 月至 2017 年 4 月历任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助理、副主任、
总经办副主任;2017 年 5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晶美有限办公室主任;2018 年 2
月至今任海象新材办公室主任、监事会主席。
冯月华先生:监事,男,196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大专学历。1978 年 12 月至 1983 年 12 月在铁道兵部队参军;1984 年 1 月至 1990
年 1 月任海宁市双山乡政府电影放映队放映员;1990 年 2 月至 1994 年 5 月任海
宁橡塑材料厂生产厂长;1994 年 6 月至 1996 年 10 月任浙江海宁橡塑实业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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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司分厂生产厂长;1996 年 11 月至今历任海宁海橡集团有限公司车间副主任、办
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2018 年 2 月至今任海象新材监事。
许一斌先生:监事,男,198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2008 年 8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科员;
2015 年 6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晶美有限销售部经理;2018 年 2 月至今任海象新材
销售部经理、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高级管
理人员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聘连任。公司现任高管如下:
姓名 公司任职 高管任职期限
王周林 总经理 2018.1.22—2021.1.21
王雅琴 财务总监 2018.1.22—2021.1.21
金 俊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8.1.22—2021.1.21
王淑芳 副总经理 2018.1.22—2021.1.21
蒋金祥 副总经理 2018.1.22—2021.1.21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工作履历如下:
王周林先生:总经理,个人简要情况详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之“(一)董事”。
王雅琴女士:财务总监,女,197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1 年 9 月至 1993 年 9 月任海宁橡塑制品厂工
人;1993 年 10 月至 1996 年 10 月历任浙江海宁橡塑实业总公司文员、财务经理
助理;1996 年 11 月至 2004 年 5 月任海宁海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2004
年 6 月至 2015 年 5 月历任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财务经理;2015
年 6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晶美有限财务经理;2018 年 2 月至今任海象新材财务总
监。
金俊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个人简要情况详见本节之“一、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之“(一)董事”。
王淑芳女士:副总经理,个人简要情况详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之“(一)董事”。
蒋金祥先生:副总经理,男,196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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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权,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1989 年 7 月至 1991 年 8 月任双山砖瓦二厂工人;
1991 年 9 月至 1993 年 9 月任海宁橡塑制品厂工人;1993 年 10 月至 1996 年 10
月历任浙江海宁橡塑实业总公司工人、车间班长;1996 年 11 月至 2004 年 5 月
历任海宁海橡集团有限公司车间班长、营销员、技术员;2004 年 6 月至 2015 年
12 月历任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技术员、主任助理、主任、总经理助理;2016
年 1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晶美有限生产总监;2018 年 2 月至今任海象新材副总经
理。
(四)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王周林、王晓明和蒋飞飞,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如下:
王周林先生:总经理,个人简要情况详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之“(一)董事”。
王晓明先生:男,198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
学历。2004 年 4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宁波保税区达尔沛工贸有限公司品质部经
理;2009 年 4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杭州晶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技术品控部经理;
2010 年 10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浙江晶通塑胶有限公司技术品控部经理;2015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晶美有限技术部经理;2018 年 2 月至 2019 年 2 月任海象
新材技术部经理;2019 年 3 月至今任海象新材研发中心经理。
蒋飞飞先生:男,1991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2013 年 9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深圳易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职员;2014 年
1 月至 2018 年 1 月历任晶美有限技术员、车间主任;2018 年 2 月至 2019 年 2
月任海象新材车间主任;2019 年 3 月至今任海象新材研发中心副经理。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一)直接持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2017.1.1-2017.9.29
序号 股东姓名 职务 持有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万元) (%)
1 王周林 董事长、总经理 450.00 15.00
2 鲁国强 董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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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7.1.1-2017.9.29
序号 股东姓名 职务 持有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万元) (%)
3 金 俊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
4 冯月华 监事 - -
合计 450.00 15.00

续上表:
2017.9.30-2017.10.26 2017.10.27-2018.2.6
序号 股东姓名 持有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持有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万元) (%) (万元) (%)
1 王周林 1,986.3900 44.14 1,986.3900 43.61
2 鲁国强 349.4533 7.77 349.4533 7.67
3 金 俊 - - 55.0000 1.21
4 冯月华 92.9726 2.07 92.9726 2.04
合计 2,428.8159 53.98 2,483.8159 54.53

续上表:
2018.2.7-2018.8.6 2018.8.7 至今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万股) (%) (万股) (%)
1 王周林 1,986.3900 43.61 1,986.3900 36.12
2 鲁国强 349.4533 7.67 349.4533 6.35
3 金 俊 55.0000 1.21 55.0000 1.00
4 冯月华 92.9726 2.04 92.9726 1.69
合计 2,483.8159 54.53 2,483.8159 45.16

前述人员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和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二)间接持股情况
1、通过海橡集团间接持股的情况
2016 年 1 月至 2017 年 9 月期间,王周林、鲁国强和冯月华三人通过海橡集
团间接持有海象新材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2016.1.1-2017.9.29 2017.9.30-2017.9.30
股东
序号 职务 持有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持有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姓名
(万元) (%) (万元) (%)
1 王周林 董事长、总经理 861.39 28.71 861.39 2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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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017.9.29 2017.9.30-2017.9.30
股东
序号 职务 持有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持有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姓名
(万元) (%) (万元) (%)
2 鲁国强 董事 374.34 12.48 349.45 11.65
3 冯月华 监事 97.46 3.25 92.97 3.10
合计 1,333.19 44.44 1,303.81 43.46

2017 年 9 月 18 日,鲁国强和冯月华对外转让了少量海橡集团股权,并于 2017
年 9 月 30 日完成变更登记。2017 年 9 月 28 日,王周林、鲁国强和冯月华在不影
响股东最终权益的情况下,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将间接持有的晶美有限股权转为直
接持股,并于 2017 年 9 月 30 日完成变更登记。关于直接持股情况详见本节“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之“(一)直接
持股情况”。
2、通过晶美投资间接持股情况
2017 年 9 月,为激励管理层和员工,公司吸收员工持股平台晶美投资作为股
东,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通过晶美投
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17 年 9 月至今,晶美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王
周林以外的其他股东的间接持股数量也不变,各股东的间接持股具体情况如下:
(1)王周林
2017.9.30-2017.10.26 2017.10.27-2018.2.6 2018.2.7-2018.6.4
序号 股东姓名 持有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持有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股) (%)
1 王周林 338.80 7.53 338.80 7.44 338.80 7.44

续上表:
2018.6.5-2018.7.11 2018.7.12-2018.8.6 2018.8.7-2018.10.9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万股) (%) (万股) (%) (万股) (%)
1 王周林 378.80 8.32 378.80 6.89 408.80 7.43

续上表:
2018.10.10-2018.12.24 2018.12.25-2019.2.26 2019.2.27-2019.3.13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万股) (%) (万元) (%) (万股) (%)
1 王周林 432.80 7.87 412.80 7.51 422.80 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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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续上表:
2019.3.14-2019.5.8 2019.5.9 至今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万股) (%) (万股) (%)
1 王周林 428.80 7.80 435.80 7.80

(2)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
2017.9.30- 2017.10.27- 2018.2.7-
2018.8.7 至今
2017.10.26 2018.2.6 2018.8.6
股东 持有注
序号 职务/身份 持有注 持股比 持股比 持股数 持股比 持股数 持股比
姓名 册资本
册资本 例 例 量 例 量 例
(万
(万元) (%) (%) (万股) (%) (万股) (%)
元)
1 王淑芳 董事、副总经理 40.00 0.89 40.00 0.88 40.00 0.88 40.00 0.73
2 许一斌 监事 20.00 0.44 20.00 0.44 20.00 0.44 20.00 0.36
3 王雅琴 财务总监 40.00 0.89 40.00 0.88 40.00 0.88 40.00 0.73
4 蒋金祥 副总经理 40.00 0.89 40.00 0.88 40.00 0.88 40.00 0.73
5 王晓明 核心技术人员 25.00 0.56 25.00 0.55 25.00 0.55 25.00 0.45
6 蒋飞飞 核心技术人员 7.00 0.16 7.00 0.16 7.00 0.16 7.00 0.13
7 陆建兴 王周林妹夫 20.00 0.44 20.00 0.44 20.00 0.44 20.00 0.36
合计 192.00 4.27 192.00 4.23 192.00 4.23 192.00 3.49
注:陆建兴系王周林妹夫,报告期内一直担任公司采购部经理职务,并曾于 2018 年 1
月至 6 月兼任公司监事。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其他对外投资
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以及通过晶美投资间接持
有本公司股份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的
其他对外投资如下:
公司职务/与公
姓名 被投资企业 出资额(万元) 占比(%)
司的关系
海宁海橡集团有限公司 1,400.84 33.78
成都海橡鞋材有限公司 37.75 75.50

王周林 董事长、总经理 海宁德西瑞股权投资管理合伙
150.00 14.29
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融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87.03 4.26
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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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务/与公
姓名 被投资企业 出资额(万元) 占比(%)
司的关系
海宁海橡集团有限公司 568.31 13.70
鲁国强 董事 海宁德西瑞股权投资管理合伙
150.00 14.29
企业(有限合伙)
董事、副总经理、
金 俊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5.80 0.09
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副总
陈敏芝 经理兼董事会秘 浙江朱光波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46.98 2.15
书金俊的配偶
公司财务总监王 海宁市硖石华森副食品商店 - -
王群明
雅琴弟弟 海宁市海洲街道卡弗拉皮草行 - -

上述被投资企业中,海橡集团和成都海橡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
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1、海宁德西瑞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海宁德西瑞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7 年 6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陈建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81MA29G3E97R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经都二路 2 号经编大楼 1 层
住所
200 室
股权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经营范围
动)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张月松 有限合伙人 150.00 14.29
陈建平 普通合伙人 150.00 14.29
王冬明 有限合伙人 150.00 14.29
出资结构 陈付兴 有限合伙人 150.00 14.29
左建明 有限合伙人 150.00 14.29
王周林 有限合伙人 150.00 14.29
鲁国强 有限合伙人 150.00 14.29
合计 1,050.00 100.00
实际从事的业务 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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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及主要产品
实际控制人及其 陈建平,大专,曾任双山水泥厂副厂长、总经理,现为海宁光宇布业有限
背景情况 公司股东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最近一期基本财 总资产 1,049.40
务数据 净资产 1,049.40
(万元)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0.02
注:1、本表及下表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其他对外
投资的企业最近一期基本财务数据均由相应企业提供。
2、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杭州融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杭州融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1 年 7 月 15 日 注册资本 -
杭州盈庆投资管理有限公
执行事务合伙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5773322533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良睦路 1399 号 25 号楼 202-I、202-J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
经营范围
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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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朱洪根 有限合伙人 187.0349 4.26
张建红 有限合伙人 311.6379 7.09
吴鸿洲 有限合伙人 187.0349 4.26
周国明 有限合伙人 187.0349 4.26
郁小根 有限合伙人 201.4228 4.58
俞传恩 有限合伙人 311.6379 7.09
许苏龙 有限合伙人 120.8325 2.75
出资结构
沈坚渭 有限合伙人 623.2757 14.18
王周林 有限合伙人 187.0349 4.26
杭州盈庆投资管理有
普通合伙人 31.1725 0.71
限公司
杭州美好生活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有限合伙人 1,869.7210 42.55
伙)
倪虹 有限合伙人 176.5235 4.01
合计 4,394.3634 100.00
实际从事的业务
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
及主要产品
实际控制人及其
倪小凤,杭州盈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
背景情况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最近一期基本财 总资产 3,373.04
务数据 净资产 3,371.82
(万元)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584.66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 年 6 月 5 日 注册资本 40,182.79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郑安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0676183847X
住所 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谷水路 298 号
纺织品、针织品、床上用品、经编织物、服装、服饰制品、手套、鞋、帽、
经营范围 袜子、箱包的生产销售;国内展览展销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危险化学
品、易制毒化学品及国家限制和禁止经营的除外)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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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郑安政 151,165,218 37.59
陈克川 58,800,000 14.62
郑安坤 44,100,000 10.97
郑安杰 27,048,000 6.73
郑秀萍 14,700,000 3.66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 9,556,662 2.38
资基金
出资结构(前十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大股东)
发银行“薪满益足”天天 4,126,776 1.03
薪人民币理财计划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庚小盘价值股票型证券投 2,173,894 0.54
资基金
易方达资产-广发银行-易
方达资产多策略 1 号资产 2,163,600 0.54
管理计划
UBS AG 1,422,200 0.35
合计 315,256,350 78.41
实际从事的业务
中高档品牌时装的自主研发、生产、销售及品牌管理
及主要产品
实际控制人及其 郑安政,1963 年出生,厦门大学 EMBA,现任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
背景情况 司董事长及总经理。
项目 2019 年 9 月 30 日(2019 年度 1-9 月)

最近一期基本财 总资产 382,945.45
务数据 净资产 280,546.25
(万元) 营业收入 179,096.34
净利润 27,791.08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根据上市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
4、浙江朱光波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浙江朱光波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3 年 4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2,184.99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朱光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81749045163T
住所 浙江省海宁市尖山新区听潮路 15 号
金属机床及配件、超精密纳米机床、塑料加工专用机械设备、电镀专用机
经营范围 械设备、气浮转台、气浮轴承、气浮导轨、塑料制品、光学板材、膜材料、
光学模具、太阳能应用产品、太阳能热水器及配件、光学元件、大理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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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品的研发、制造、加工;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装潢
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照明灯具批发、零售;从事各类商品和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朱光波 1,646.63 75.36
海宁光波投资合伙企业(有
249.35 11.41
限合伙)
朱江 100.00 4.58

出资结构 丁兴涛 54.62 2.50
陈敏芝 46.98 2.15
方振华 32.77 1.50
顾国强 27.31 1.25
徐刚 27.31 1.25
合计 2,184.99 100.00
实际从事的业务 实际从事金属机床及配件,超精密机床,气浮轴承的生产,主要产品为金
及主要产品 属机床及配件,超精密机床,气浮轴承
朱光波,2015 年国家 863 项目课题总负责人。中国管理研究委员会特约研
实际控制人及其
究员;国家纳米微制程国家实验室,高级工程师;有多年从事超精密加工
背景情况
技术与装备研制的经验,获得多项专利技术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最近一期基本财 总资产 4,928.66
务数据 净资产 1,931.76
(万元) 营业收入 1,081.77
净利润 -318.53

5、海宁市硖石华森副食品商店
公司名称 海宁市硖石华森副食品商店
成立时间 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资本 -
负责人 王群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30481MA2EWM673N
住所 海宁市硖石街道海昌路 99-1 号
零售:食品、卷烟、雪茄烟 、小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经营范围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实际从事的业务
主要经营日用百货、烟酒食品的销售
及主要产品
实际控制人及其
王群明,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背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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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最近一期基本财 总资产 -
务数据 净资产 -
(万元)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注:海宁市硖石华森副食品商店为个体工商户,未编制财务报表。
6、海宁市海洲街道卡弗拉皮草行
公司名称 海宁市海洲街道卡弗拉皮草行
成立时间 2017 年 9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
负责人 王群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30481MA2B80L83W
住所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中国皮革城 H 座(六期)五楼万新路 37 号
批发:皮革服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经营范围
活动)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实际从事的业务
主要经营皮衣批发零售
及主要产品
实际控制人及其
王群明,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背景情况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最近一期基本财 总资产 -
务数据 净资产 -
(万元)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注:海宁市海洲街道卡弗拉皮草行为个体工商户,未编制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公司与上述企业中海橡集团(包含海橡集团进出口和海橡鞋材)
存在关联交易,详细情况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
“三、关联交易”中详细披露,除此之外,公司与前述公司董监高、核心技术人
员及其近亲属对外投资的企业并未发生过交易。
报告期内,整体来看,前述企业均未从事与 PVC 地板相同的、相似的或上
下游业务。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的兼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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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企业和公司
姓名 公司职务 兼职企业名称 在兼职企业职务 兼职企业主营业务
的关系
股权投资管理和橡胶
受同一实际控制
海宁海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制品的研发、生产和
人控制
销售
受同一实际控制 橡胶制品的研发、生
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人控制 产和销售
实际控制人担任 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片
浙江德西瑞新能源科技股
董事长 董事长的关联法 的研发、生产、销售
董事长、总 份有限公司
王周林 人 和代加工服务
经理
海宁晶美投资管理合伙企 受同一实际控制
执行事务合伙人 股权投资管理
业(有限合伙) 人控制
执行董事、总经
浙江海象进出口有限公司 公司子公司 PVC 地板的销售

Kimay Floors Inc 总经理 公司子公司 尚未开始经营
PVC 地板的研发、生
海宁海象新材料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公司子公司
产和销售
股权投资管理和橡胶
副董事长、总经 受同一实际控制
海宁海橡集团有限公司 制品的研发、生产和
理 人控制
销售
海宁海橡集团进出口有限 执行董事、总经 受同一实际控制
橡胶制品的销售
公司 理 人控制
受同一实际控制 橡胶制品的研发、生
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 总经理
鲁国强 董事 人控制 产和销售
除公司董事兼职 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片
浙江德西瑞新能源科技股
董事 外,无其他关联 的研发、生产、销售
份有限公司
关系 和代加工服务
除公司董事兼职
海宁鸿丰小额贷款股份有 中小企业及三农企业
监事 外,无其他关联
限公司 贷款服务
关系
博士伦(上海)贸易有限 董事、中国区财 除独董兼职外, 医疗器械、日用百货、
公司 务总监 无其他关联关系 化妆品等的生产销售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包装新 除独董兼职外, 药用包装材料、高分
董事
材料有限公司 无其他关联关系 子材料制品生产经营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 除独董兼职外, 原料药、医疗器械和
董事
限公司 无其他关联关系 医疗用品的生产销售
杨靖超 独立董事 生产销售软质隐形眼
北京博士伦眼睛护理产品 除独董兼职外,
董事 镜及配套清洁、消毒
有限公司 无其他关联关系
用药品等
除独董兼职外, 生产销售真空镀膜、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其他关联关系 多功能薄膜、彩印复
合软包装材料等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 独立董事 除独董兼职外, 以电子元器件保税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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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企业和公司
姓名 公司职务 兼职企业名称 在兼职企业职务 兼职企业主营业务
的关系
限公司 无其他关联关系 储为核心,并为电子
信息产业供应链中的
原料供应、采购与生
产环节提供第三方综
合物流服务
厦门多想互动文化传播股 除独董兼职外, 经营性演出及经纪业
独立董事
份有限公司 无其他关联关系 务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管理合伙人 无关联关系 法律咨询业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
委员 无关联关系 -
国委员会
法律研讨、交流、咨
浙江省律师协会 副会长 无关联关系
询、培训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经贸争议仲裁法律服
仲裁员 无关联关系
员会 务
杭州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无关联关系 仲裁法律服务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 公司法研讨、交流、
委员 无关联关系
专业委员会 咨询、培训
除董事兼职外,
黄廉熙 独立董事 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无其他关联关系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 除独董兼职外, 集成吊顶的研发、生
独立董事
限公司 无其他关联关系 产和销售
浙江升华兰德科技股份有 除独董兼职外,
独立董事 电信增值服务
限公司 无其他关联关系
佐力科创小额贷款股份有 除独董兼职外, 中小企业及微型企业
独立董事
限公司 无其他关联关系 贷款
建筑设计、装饰景观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 除独董兼职外,
独立董事 市政设计、EPC 总承
司 无其他关联关系

浙江省农村发展集团有限 除董事兼职外, 粮油生产,畜牧养殖
董事
公司 无其他关联关系 及农产品加工
Kimay Floors Inc 董事 公司子公司 尚未开始经营
PVC 地板的研发、生
海宁海象新材料有限公司 总经理 公司子公司
产和销售
董事、副总
王淑芳 PVC 地板的研发、生
经理 越南海欣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公司主席 公司子公司
产和销售
主营业务为 PVC 地板
香港海欣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子公司
的批发和零售
监事会主 PVC 地板的研发、生
张李强 海宁海象新材料有限公司 监事 公司子公司
席 产和销售
冯月华 监事 海宁海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 受同一实际控制 股权投资管理和橡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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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企业和公司
姓名 公司职务 兼职企业名称 在兼职企业职务 兼职企业主营业务
的关系
人控制 制品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

除以上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
单位兼职情况。上述兼职企业中,除公司子公司以外,其他企业与公司业务领域
不同,也未经营公司的上下游业务,因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人员在外兼职不影响其在公司履职,也不存在利益冲突情形。
此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曾任职单位不存在
竞业禁止协议,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2019 年度从公司或公
司子公司领薪情况如下:
从公司领取薪酬 是否在关联企业
序号 姓名 公司职务
(万元) 领薪
1 王周林 董事长、总经理 76.36 是
2 鲁国强 董事 - 是
3 金 俊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97.57 否
4 王淑芳 董事、副总经理 222.07 否
5 杨靖超 独立董事 9.60 是
6 黄廉熙 独立董事 9.60 是
7 王 磊 独立董事 9.60 是
8 张李强 监事会主席 25.66 否
9 冯月华 监事 - 是
10 许一斌 监事 96.97 否
11 王雅琴 财务总监 38.06 否
12 蒋金祥 副总经理 38.89 否
13 王晓明 核心技术人员 36.07 否
14 蒋飞飞 核心技术人员 17.73 否
注 1、王周林先生兼任浙江德西瑞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2019 年度在该
公司领取津贴 20 万元。
2、鲁国强先生担任海橡鞋材总经理职务,2019 年度在该公司领取薪酬 42.46 万元。
3、冯月华先生担任海橡集团董事、副总经理职务,2019 年度在该公司领取薪酬 25.4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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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独立董事杨靖超、黄廉熙和王磊同时在其担任独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
领取津贴。
除以上薪酬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目前均未享
有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相互间亲属关系情况
王周林与王淑芳为父女关系。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
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所作
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签订的协议
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与核心技术人
员签订了《员工保密协议》,对上述人员的忠诚义务和勤勉义务作了相关约定,
明确了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二)作出的承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作出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
大事项提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承诺履行情况良好。
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2004 年 1 月,嘉兴市秀洲区法院判决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周林犯虚开增值税
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 2003 年 6 月 21 日起至 2008 年 6 月 20
日止。王周林自 2013 年 12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晶美有限执行董事;2016 年 7 月
至 2018 年 1 月任晶美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 年 2 月至今任海象新材董事
长、总经理。
王周林刑期已于 2008 年 6 月 20 日执行完毕,距 2013 年 12 月已逾五年。王
周林担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不适用《公司法》146 条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王周林的犯罪行为不影响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职资格。除上述犯罪行为外,王周林不存在其他重大违法犯罪行为。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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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
(一)董事近三年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
原董事会成员 新董事会成员 具体变动人员 变动背景
时间
2013 年 12 月 6 日,晶美有限召开股东会,
选举王周林为执行董事;2018 年 1 月,公
王周林、鲁国 新增:鲁国强、 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为完善公司治
2018 年
王周林 强、王志明、 王志明、王淑 理机制,符合《公司法》对股份公司董事
1月
王淑芳、金俊 芳、金俊 会的要求,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选举王周
林、鲁国强、王志明、王淑芳、金俊 5 人
为公司董事,组成第一届董事会
王周林、鲁国 王周林、鲁国 王志明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2018 年
2018 年 退出:王志明
强、王志明、 强、王淑芳、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
6月 新增:杨靖超
王淑芳、金俊 金俊、杨靖超 东大会,选举杨靖超为独立董事
王周林、鲁国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提高董
王周林、鲁国
2018 年 强、王淑芳、 新增:黄廉熙、 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公司召开
强、王淑芳、
12 月 金俊、杨靖超、 王磊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黄廉熙、
金俊、杨靖超
黄廉熙、王磊 王磊为独立董事

除上述变动外,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未有其他变动。
(二)监事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
原监事会成员 新监事会成员 具体变动人员 变动背景
时间
2017 年 9 月,王雅琴因个人原因辞去
2017 年 退出:王雅琴
王雅琴 张李强 监事职务,公司召开股东会,选举张李
9月 新增:张李强
强为公司监事
2018 年 1 月,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
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符合《公
司法》对股份公司监事会的要求,公司
2018 年 张李强、冯月华、 新增:冯月华、 召开创立大会,选举冯月华、陆建兴为
张李强
1月 陆建兴 陆建兴 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张李强为职工代表监
事。同日,公司召开一届一次监事会选
举张李强为监事会主席
2018 年 6 月,陆建兴因个人原因辞去
2018 年 张李强、冯月 张李强、冯月华、 新增:许一斌 监事职务。2018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
6月 华、陆建兴 许一斌 退出:陆建兴 开 2018 年第三次股东大会,选举许一
斌为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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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前述变动外,报告期内,公司监事未有其他变动。
(三)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 原高级管理 新高级管理
具体变动人员 变动背景
时间 人员 人员
2018 年 1 月,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公
王周林、王雅 新增:王雅琴、 司,为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激励管
2018 年 琴、金俊、王淑 金俊、王淑芳、 理层,公司召开一届一次董事会,聘任
王周林
1月 芳、王志明、蒋 王志明、蒋金祥、 王周林为总经理,王雅琴为财务总监,
金祥、赖铭 赖铭 金俊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淑芳、
王志明、蒋金祥、赖铭为副总经理
王周林、王雅 王周林、王雅
退出:王志明、 2018 年 6 月,王志明和赖铭因个人原因
2018 年 琴、金俊、王淑 琴、金俊、王淑
赖铭 离职并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公司召开一
6月 芳、王志明、蒋 芳、蒋金祥、黄
新增:黄仲昇 届五次董事会,聘任黄仲昇为副总经理
金祥、赖铭 仲昇
王周林、王雅
王周林、王雅
2018 年 琴、金俊、王淑 2018 年 11 月,黄仲昇因个人原因离职
琴、金俊、王淑 退出:黄仲昇
11 月 芳、蒋金祥、黄 并辞去副总经理职务
芳、蒋金祥
仲昇

除前述变动外,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其他变动。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化
1、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
2018 年 2 月,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公司股东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不断
完善。一方面,公司将执行董事变更为董事会,选举王周林、鲁国强、王志明、
王淑芳、金俊等 5 名董事,为了更好地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公司建立了独立董
事制度,在原董事王志明辞职后,公司陆续聘任杨靖超、黄廉熙和王磊 3 名独立
董事;另一方面,公司为了充实高管团队,聘请王雅琴担任财务总监,聘请金俊
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请王淑芳、王志明、蒋金祥、赖铭和黄仲昇担任
副总经理。
2、公司控制权、核心管理层人员稳定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周林和王淑芳,其中王周林担任执行董事,主导公司经
营战略和发展方向,核心管理人员王淑芳、王雅琴和蒋金祥等人执行公司生产经
营以及销售重大事项;晶美有限整体变更发起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实际控制
人仍为王周林和王淑芳,王淑芳、金俊、王雅琴和蒋金祥等核心管理层人员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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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决策机构核心组成人员和核心管理层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3、部分离任董事、高管离职原因及对公司影响
2018 年,公司共有王志明、赖明和黄仲昇 3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王志明、赖
明和黄仲昇在公司任董事或高管时间较短,均未超过 6 个月,公司对上述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构成重大依赖,离职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化系发行人经营管理
需要而进行的正常变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报告期内,发行人控制权未发生变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增减变
动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发展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需要及正常的人员流动,
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的核心人员未发生变化。上述变动未对公司经营战略、
经营模式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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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概述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
定了《公司章程》,并根据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草
案)》。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
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
相互协调和制衡机制,为公司高效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以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
制度,相关制度符合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规定,与相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
范性文件不存在差异。上述制度为公司法人治理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进一步制度
保障。同时公司聘任了 3 名专业人士担任独立董事并参与决策和监督,增强董事
会决策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在公司运行期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
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
健全及运行情况
在公司运行期间,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相关机构和人员,
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其他规章制度,各尽其责、协调制衡,
有效地保证了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公司不存在管理层、董事会等违反《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等要求行使职权的行为。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股东的权利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依法请求、召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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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对公司的经
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
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
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公司终止或者
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
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股东的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
不得退股;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
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承担
的其他义务。
2、股东大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
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
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
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
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审议
批准公司章程三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审议、批准公司重大对外投资、重
要贷款及抵押、重大委托理财等事项;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的交易总额(含
同一标的或与同一关联人在12个月内达成的交易累计金额)在500万元以上且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批准变更募
集资金用途事项;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应当
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章程》第三十七条规定,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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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提供的担保。
3、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通知、提案、
召开、出席、主持、表决等事项均制定了具体的运行程序。
4、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股份公司成立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10次会议。公司
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决议内容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的构成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股东大会
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依照《公司章程》的
规定行使职权。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2、董事会的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
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拟订公司重
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在股东
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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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授予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通知、提案、
召开、出席、主持、表决等事项均制定了具体的运行程序。
4、董事会运行情况
股份公司成立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4次会议。公司董
事会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决议内容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监事会的构成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
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1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
数选举产生。
2、监事会的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
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
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
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提起诉讼;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
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3、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公司监事会会议的召集、通知、提案、
召开、出席、主持、表决等事项均制定了具体的运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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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事会运行情况
股份公司成立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公司监
事会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决议内容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独立董事情况
2018 年 6 月 25 日,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杨靖超为独立董
事,任期至 2021 年 1 月 21 日。
2018 年 12 月 30 日,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黄廉熙、王磊等
2 人为独立董事,任期至 2021 年 1 月 21 日。
上述人士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2、独立董事的制度安排
2018年12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规定了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
权外,还享有以下特别职权:(1)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
以上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拟与关联法人达成的总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
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4)提议召开董事会;(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6)
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
立意见:(1)提名、任免董事;(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4)公司当年盈利但年度董事会未提出包含现金分红的利
润分配预案;(5)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6)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股权激励计划;(7)独立
董事认为有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8)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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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3、独立董事参与公司治理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自接受聘任以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审阅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报告、董事会议案等有关文件资料,并就关联交易等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此外,独立董事在公司发展战略,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决
策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8年1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
秘书工作细则》,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聘任或解聘、主要职责等进行规范,
并聘任金俊为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为:(1)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
证券监管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媒体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保证证券交易所可
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2)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
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3)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
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4)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
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文件;(5)参加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
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6)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会全
体成员及相关知情人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
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7)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
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
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8)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证券交易
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对其设定的责任;(9)促使董事会依法行
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规则、证券
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
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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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上,并立即向证券交易所报告;(10)《公司法》和证券交易
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自聘任以来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
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出席了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并亲自
记录或安排其他人员记录会议记录;历次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召开前,董事会
秘书均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供会议材料、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较好地履
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职责。董事会秘书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中介
机构的配合协调、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主要管理制
度的制定等方面亦发挥了重大作用。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1、机构设置
2018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设立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的议案,即设立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
计委员会,同时选举了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现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成员如下:
委员会名称 成员
战略发展委员会 王周林(主任委员、董事长)、黄廉熙(独立董事)、鲁国强
提名委员会 黄廉熙(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杨靖超(独立董事)、王周林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王磊(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黄廉熙(独立董事)、金俊
审计委员会 杨靖超(主任委员、独立董事)、王磊(独立董事)、王淑芳

各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已按照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运作,
对完善公司治理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2、制度安排
2018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各专门委员
会议事规则,对各专门委员会主要职责做了详细的规定。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
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
营销战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重大战略性投资、
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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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
对董事会、经理层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在董事会换届选举
时,向本届董事会提出下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建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
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
案,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
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
激励计划;负责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对授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人员
之资格、授予条件、行权条件等进行审查;董事会授权委托的其他事宜。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
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协助制定和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配合公
司监事会进行监事审计活动;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三、公司近三年内违法违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被相关主管机关
处罚的情况。
四、公司报告期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资金和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除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交易”中披
露的资金占用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
情况。
公司已经制定了《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
决策制度》,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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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提
供担保的情况。
五、公司与其他公司的资金和票据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其他企业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和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往来
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相关往来的具体情况
1、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具体情况
该等不规范的受托支付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向走账 公司向走 走账单位 走账单位 公司向银行 归还银行
走账单位 贷款 银行放款 放款
单位付款日 账单位付 向公司回 向公司回 归还贷款时 贷款金额
(转贷单位) 银行 日期 金额
期 款金额 款日期 款金额 间 (本息)
海宁鑫盛橡 中国农业
2017-1-12 600.00 2017-1-13 600.00 2017-1-13 600.00 2018-1-11 629.03
塑有限公司 银行
海宁鑫盛橡 海宁农商
2017-1-19 1,000.00 2017-1-19 1,000.00 2017-1-19 1,000.00 2017-9-29 1,050.43
塑有限公司 银行
海宁联足实 海宁农商
2017-1-20 1,000.00 2017-1-20 1,000.00 2017-1-20 1,000.00 2017-10-12 1,056.04
业有限公司 银行
海宁鑫盛橡 中国农业
2017-3-3 400.00 2017-3-6 356.50 2017-3-6 356.50 2018-1-11 416.69
塑有限公司 银行
海宁鑫盛橡 海宁农商
2017-4-1 500.00 2017-4-1 500.00
塑有限公司 银行
2017-4-1 1,000.00 2017-10-31 1,036.88
海宁联足实 海宁农商
2017-4-1 500.00 2017-4-1 500.00
业有限公司 银行
海宁鑫盛橡 海宁农商
2017-4-6 1,000.00 2017-4-6 794.67 2017-4-6 794.67 2018-3-30 1,064.89
塑有限公司 银行
浙江伟博化
中国农业
工科技有限 2017-12-4 1,000.00 2017-12-5 1,000.00 2017-12-5 1,000.00 2018-7-13 1,029.39
银行
公司

2017 年度小计 6,000.00 - 5,751.17 - 5,751.17 - 6,283.35

海宁海橡集 湖州
2018-3-22 200.00 2018-3-22 200.00 2018-3-23 200.00 2019-3-21 210.62
团有限公司 银行

2018 年度小计 200.00 - 200.00 - 200.00 - 210.62

- - - - - - - - - -

2019 年度小计 - - - - - - -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走账单位之间往来款项金额合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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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海宁鑫盛橡塑有限公司 - - 3,251.17
海宁联足实业有限公司 - - 1,500.00
浙江伟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 1,000.00
海宁海橡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 -
合计 - 200.00 5,751.17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上述情况产生的贷款余额已全部偿还。
2、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往来情况
2016 年度,发行人流动资金较为紧张,为缓解资金压力,发行人存在向其
他企业借入承兑汇票的融资行为,即在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情况下,其他企业将
其收到的票据背书给发行人,发行人再背书给真实的供应商支付货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相关票据已经全部兑付,不存在纠纷。自 2016
年 12 月起,公司进行了整改,违规票据往来不再发生。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往来。
(二)相关分析与说明
报告期公司存在不规范的受托支付情况,与《贷款通则》、《流动资金贷款管
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不符。各项法律法规规定具体如下:
1、《贷款通则》第十九条规定:“一、应当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法
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三、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2、《贷款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贷款人对其
部分或全部贷款加收利息;情节特别严重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
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一)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
确、合法的贷款用途。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
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贷款人应按照合同
约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
4、《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
的,贷款人应根据约定的贷款用途,审核借款人提供的支付申请所列支付对象、
支付金额等信息是否与相应的商务合同等证明材料相符。审核同意后,贷款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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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象。”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公司取得的部分贷款存在的不规范受托支付情况,
违法了《贷款通则》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但通过该等行为
取得的资金均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未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公
司均按贷款合同约定如期偿还上述贷款并支付利息,并未损害银行及其他人的利
益,未曾与银行发生纠纷。公司将所获取的银行贷款采取受托支付方式转账至相
关企业账户后,相关企业均及时足额的转账至本公司账户,并未通过走账企业的
资金往来造成公司资金被占用或利益输送行为。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嘉兴监管分局海宁办事处于 2019 年 4 月 8 日出
具了《情况说明》,确认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4 月 4 日,该办事处对海宁
辖区内银行机构信贷票据业务违规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事项中,未发现涉及海象
新材及海象进出口的情况。
中国银保监会嘉兴监管分局海宁监管组于 2019 年 10 月 12 日出具了《证明》,
确认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2 日,海象新材在海宁辖区内银行开展的
部分贷款业务支付不规范,使用不真实贸易背景合同,将借款资金以受托支付的
方式划入其合作方账户,合作方收到款项后再划至海象新材账户,由海象新材使
用并由海象新材向银行偿还贷款及利息,上述行为虽然存在不规范之处,但海象
新材的贷款实际均用于企业自身生产经营活动且能按贷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截
至 2019 年 10 月 12 日,海象新材相关受托支付不规范的贷款合同均已履行完毕,
未对相关银行造成实质性损害;对于海象新材向其他企业借入银行承兑汇票的情
形,截至 2019 年 10 月 12 日,相关银行承兑汇票已经全部兑付,未对相关银行
造成实质性损害。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监管组未对海象
新材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罚。监管组认为,海象新材的上述行为未实际侵犯金融机
构权益,未危害金融安全,也未对金融稳定和金融支付结算秩序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与银行、走账企业之间的交易行为实质为公司的融资
行为,公司上述融资行为虽未基于真实的贸易背景,但是该融资资金最终回到公
司自有账户用于企业经营,未发生资金体外循环等违规行为,且监管机构出具证
明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并未因此而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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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规范措施
1、后续可能影响的承担机制
公司控股股东王周林针对上述不规范的受托支付情况出具了承诺:“若公司
因 2016 年 1 月以来存在的受托支付借款和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往来业务而导
致承担违约责任或因此受到任何处罚,本人将无条件以现金全额支付因此而产生
的费用、相关罚金或其他经济损失,保证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2、整改措施、相关内控建立及运行情况
公司已对上述不规范融资行为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管理层认真学习相关
法规文件,确保日后不会再进行此类违规操作。公司制定了《融资管理制度》和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加强对融资行为的内控管理,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自 2018 年 4 月起,上述不规范融资行为不再发生,公司以真实交易背景的采购
合同取得每笔贷款和票据。
六、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价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公司存在无真实贸易背景合同对应的不规范贷款情
况,发生额逐年下降,自 2018 年 4 月后不再发生。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均未从前述行为中获得任何方式的收
益,亦未因此而使得公司利益遭受任何形式的损害。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具
体经办人员在前述情况发生及存在的过程中,已经全面知悉了相关情况,不存在
公司相关管理人员或经办人员违反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私自操作的情形。2018 年 4
月后,公司制定了《融资管理制度》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加强对融资行为的
内控管理,上述不规范融资行为不再发生,公司均以真实交易背景的采购合同取
得每笔贷款,内部控制有效。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
天健会计师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核后出具了天健审〔2020〕589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该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结论性评价意见为:“我
们认为,海象新材料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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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以及现金流量情况。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除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审计的
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公司提醒投资者,若欲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进行更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相关的审计报告、财
务报表及附注。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8,022,921.51 39,433,067.89 9,622,604.57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630,85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61,790,867.40 127,804,138.29 70,730,023.45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16,393,082.89 2,700,517.85 3,934,130.43
其他应收款 67,595,970.14 39,867,822.66 12,208,584.54
存货 154,159,653.85 127,549,257.98 80,272,121.68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802,319.88 9,705,250.94 3,008,559.16
流动资产合计 478,764,815.67 347,060,055.61 180,406,873.83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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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56,378,976.07 255,777,318.02 82,542,382.71
在建工程 45,918,996.87 77,327.59 337,606.84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44,149,901.00 29,498,006.8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6,053,034.07 7,014,384.28 4,163,347.0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66,820.22 1,013,068.93 955,193.58
其他非流动资产 4,057,978.70 21,614,379.00 6,740,363.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57,625,706.93 314,994,484.67 94,738,893.21
资产总计 936,390,522.60 662,054,540.28 275,145,767.04
注:本公司 2017 年度无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故未编制合并报表,为保持可
比性,2017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与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一致,下同。
续上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94,495,926.98 152,364,360.00 61,769,966.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45,515,625.23 18,000,000.00 9,281,96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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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账款 143,799,820.46 117,644,916.09 62,850,045.46
预收款项 4,548,415.42 2,161,432.13 2,324,338.97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 15,975,004.12 12,206,911.24 6,132,972.20
应交税费 7,744,186.21 9,532,546.46 208,703.17
其他应付款 15,789,913.94 18,654,517.01 23,928,979.58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5,788,683.01 30,828,978.39 9,539,314.33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63,657,575.37 361,393,661.32 176,036,281.2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54,773,445.79 10,564,828.80 4,168,176.8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19,687.5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54,773,445.79 10,564,828.80 4,187,864.34
负债合计 518,431,021.16 371,958,490.12 180,224,145.5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5,000,000.00 55,000,000.00 45,55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45,401,782.08 145,401,782.08 37,674,955.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659,16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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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4,382,583.20 10,072,162.03 1,409,745.4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94,834,296.74 79,622,106.05 10,286,921.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17,959,501.44 290,096,050.16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417,959,501.44 290,096,050.16 94,921,621.4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36,390,522.60 662,054,540.28 275,145,767.04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收入 858,773,055.16 783,768,511.21 389,123,713.19
减:营业成本 574,919,686.13 557,511,098.91 273,506,905.86
税金及附加 4,809,891.51 3,583,494.86 1,377,534.45
销售费用 85,484,374.28 76,458,165.04 35,602,849.47
管理费用 23,541,098.04 17,440,711.72 38,987,016.43
研发费用 28,049,783.57 23,580,606.15 16,720,699.72
财务费用 11,075,472.52 5,989,771.64 8,675,117.78
其中:利息费用 11,877,036.42 8,384,480.88 5,244,334.92
利息收入 1,248,876.24 95,378.20 148,341.33
加:其他收益 26,134,284.21 10,908,816.36 512,272.4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64,000.00 -2,984,274.3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131,250.00 999,800.00
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247,603.2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578,693.38 -7,595,997.81 -8,313,855.7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0,320.11 8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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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51,271,056.85 102,550,231.44 4,467,618.49
加:营业外收入 4,003,171.96 6.91 418,651.19
减:营业外支出 10,224.52 6,374.83 5,646.8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55,264,004.29 102,543,863.52 4,880,622.79
减:所得税费用 16,941,392.43 12,970,484.85 4,149,709.7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38,322,611.86 89,573,378.67 730,913.03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138,322,611.86 89,573,378.67 730,913.03
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
138,322,611.86 89,573,378.67 730,913.03
损以“-”号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659,160.58
六、综合收益总额 136,663,451.28 89,573,378.67 730,913.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
136,663,451.28 89,573,378.67 730,913.0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2.51 1.78 0.02
(二)稀释每股收益 2.51 1.78 0.02
注:公司于 2018 年 2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表中的 2017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按
当年加权平均注册资本计算,下同。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34,182,196.60 731,179,771.30 360,790,488.98
收到的税费返还 125,184,292.96 87,011,527.68 36,041,246.2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283,399.13 3,004,318.67 1,288,110.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70,649,888.69 821,195,617.65 398,119,845.6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63,018,743.02 638,533,033.46 296,543,669.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6,052,017.28 74,284,598.50 31,156,9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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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支付的各项税费 47,029,663.08 22,001,843.47 7,468,956.8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0,773,685.06 71,175,031.90 31,382,397.0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86,874,108.44 805,994,507.33 366,551,954.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3,775,780.25 15,201,110.32 31,567,891.4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245,500.00 1,415,982.90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3,452,377.5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5,500.00 44,868,360.4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238,379,327.12 171,457,674.37 33,868,335.42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307,511.5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8,379,327.12 171,457,674.37 74,175,846.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8,133,827.12 -171,457,674.37 -29,307,486.5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03,732,650.00 25,346,5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08,282,606.62 259,631,485.00 104,508,726.0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4,450,800.00 47,500,000.00 33,867,284.1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2,733,406.62 410,864,135.00 163,722,510.1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67,528,562.74 170,764,102.00 124,738,760.0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9,015,847.21 5,881,936.74 5,281,862.9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076,648.65 61,693,747.14 30,911,247.7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0,621,058.60 238,339,785.88 160,931,870.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112,348.02 172,524,349.12 2,790,6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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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1,660,403.92 183,659.00 -1,011,572.5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9,414,705.07 16,451,444.07 4,039,471.7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433,067.89 4,981,623.82 942,152.0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0,847,772.96 21,433,067.89 4,981,623.82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8,790,584.87 31,777,560.99 9,622,604.57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630,85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76,993,126.16 133,242,773.01 70,730,023.45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13,840,791.85 2,275,503.18 3,934,130.43
其他应收款 38,312,031.41 14,221,436.35 12,208,584.54
存货 130,233,614.89 118,614,497.19 80,272,121.68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80,208.62 9,696,078.43 3,008,559.16
流动资产合计 408,450,357.80 309,827,849.15 180,406,873.83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42,381,369.60 1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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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71,367,775.36 255,777,318.02 82,542,382.71
在建工程 1,432,014.86 77,327.59 337,606.84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28,925,213.50 29,498,006.8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6,053,034.07 7,014,384.28 4,163,347.08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62,377.09 1,876,875.07 955,193.58
其他非流动资产 4,057,978.70 21,614,379.00 6,740,363.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56,579,763.18 325,858,290.81 94,738,893.21
资产总计 865,030,120.98 635,686,139.96 275,145,767.04

续上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47,209,017.50 128,000,000.00 61,769,966.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45,515,625.23 18,000,000.00 9,281,961.50
应付账款 112,936,417.79 117,644,916.09 62,850,045.46
预收款项 4,211,315.43 755,160.52 2,324,338.97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 14,612,821.33 11,143,721.58 6,132,972.20
应交税费 7,564,709.73 9,486,394.82 208,703.17
其他应付款 11,106,644.35 12,254,910.66 23,928,97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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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5,788,683.01 30,828,978.39 9,539,314.33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78,945,234.37 328,114,082.06 176,036,281.2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54,773,445.79 10,564,828.80 4,168,176.8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19,687.5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54,773,445.79 10,564,828.80 4,187,864.34
负债合计 433,718,680.16 338,678,910.86 180,224,145.5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5,000,000.00 55,000,000.00 45,55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45,401,782.08 145,401,782.08 37,674,955.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4,382,583.20 10,072,162.03 1,409,745.4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06,527,075.54 86,533,284.99 10,286,921.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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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所有者权益合计 431,311,440.82 297,007,229.10 94,921,621.4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65,030,120.98 635,686,139.96 275,145,767.04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收入 836,837,286.68 762,834,792.20 389,123,713.19
减:营业成本 588,375,961.72 551,841,953.54 273,506,905.86
税金及附加 4,710,426.49 3,435,133.28 1,377,534.45
销售费用 44,337,372.13 50,051,972.67 35,602,849.47
管理费用 22,802,291.85 17,438,311.72 38,987,016.43
研发费用 28,049,783.57 23,580,606.15 16,720,699.72
财务费用 12,710,843.83 12,301,176.17 8,675,117.78
其中:利息费用 9,537,226.46 7,554,773.57 5,244,334.92
利息收入 588,740.55 89,568.24 148,341.33
加:其他收益 25,851,584.21 10,908,816.36 512,272.4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64,000.00 -2,984,274.3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131,250.00 999,800.00
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570,022.4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578,693.38 -6,532,431.94 -8,313,855.7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0,320.11 86.52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55,623,795.54 108,594,773.09 4,467,618.49
加:营业外收入 4,000,240.35 0.31 418,651.19
减:营业外支出 10,182.47 3,537.08 5,646.8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59,613,853.42 108,591,236.32 4,880,622.79
减:所得税费用 16,509,641.70 12,106,678.71 4,149,709.7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43,104,211.72 96,484,557.61 730,913.03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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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143,104,211.72 96,484,557.61 730,913.03
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43,104,211.72 96,484,557.61 730,913.03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08,410,504.84 787,583,673.58 360,790,488.98
收到的税费返还 22,296,282.94 36,047,596.00 36,041,246.2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328,719.25 2,998,502.11 1,288,110.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45,035,507.03 826,629,771.69 398,119,845.6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60,062,953.50 638,089,688.72 296,543,669.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0,607,738.30 72,264,914.70 31,156,931.40
支付的各项税费 46,411,249.10 21,866,305.26 7,468,956.8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6,113,188.03 53,658,831.15 31,382,397.0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43,195,128.93 785,879,739.83 366,551,954.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840,378.10 40,750,031.86 31,567,891.4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245,500.00 1,415,982.90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3,452,377.5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5,500.00 44,868,360.4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23,208,029.21 171,457,674.37 33,868,335.42
产支付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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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投资支付的现金 132,381,369.60 1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307,511.5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5,589,398.81 181,457,674.37 74,175,846.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5,343,898.81 -181,457,674.37 -29,307,486.5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03,732,650.00 25,346,5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04,000,000.00 236,554,675.00 104,508,726.0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4,450,800.00 47,500,000.00 33,867,284.1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8,450,800.00 387,787,325.00 163,722,510.1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85,000,000.00 170,764,102.00 124,738,760.0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6,774,152.08 5,052,229.43 5,281,862.9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076,648.65 61,693,747.14 30,911,247.7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5,850,800.73 237,510,078.57 160,931,870.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599,999.27 150,277,246.43 2,790,639.4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836,255.42 -773,666.75 -1,011,572.5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260,223.14 8,795,937.17 4,039,471.7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777,560.99 4,981,623.82 942,152.0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037,784.13 13,777,560.99 4,981,623.82

二、审计意见类型
公司委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天健会计师对上述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588 号)。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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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
事项或情况。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有 4 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合并期间
2018 年度、
1 海象进出口 1,000.00 万元人民币 100% 出资设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 Kimay Floors Inc -- 100% 出资设立
2019 年度
3 海宁海象 2,000.00 万元人民币 100% 出资设立 2019 年度
4 越南海欣 1,900 万元美元 100% 出资设立 2019 年度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的会
计期间为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 12 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
准。
(三)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
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
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
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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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
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
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
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
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
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七)金融工具
1、2019 年度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
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 1)或 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
属于上述 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
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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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
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
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
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
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
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
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
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
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
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
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
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
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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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
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
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③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
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A.按照金融工
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B.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相关规定所确定的
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④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
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
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①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B.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
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②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
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
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
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
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
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
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
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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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
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
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
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
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
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
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
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
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
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
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
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
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
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
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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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
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
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
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
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
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
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
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
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
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
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
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
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
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
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
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
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
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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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
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
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组合 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款项性质
其他应收款——应收押金保证金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
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
其他应收款——应收备用金及其他风 测,通过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
险组合 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
算预期信用损失

3)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①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
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类型 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
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
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
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
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账龄组合 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
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
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
照表
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含,下同) 5%
1-2 年 10%
2-3 年 50%
3 年以上 100%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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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
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
债进行抵销。
2、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
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
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
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
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
外: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
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
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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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
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定
的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原则确
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
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资产持
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
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
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
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
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
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
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
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放
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2)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
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
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
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
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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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
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
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
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
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
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
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
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
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
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
提减值准备。
2)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区
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
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
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
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其发生了
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
A.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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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
步;
D.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因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债务工具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其他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况。
②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
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以及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
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公司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对于以
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50%(含 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的,则表明其
发生减值;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20%(含 20%)但
尚未达到 50%的,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6 个月(含 6 个月)但未超过 12
个月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
投资是否发生减值。对于以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司综合考虑被投资单位
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判断该权益
工具是否发生减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
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回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
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
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回升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
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
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八)应收款项
1、2019 年度
详见本节“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七)金融工具”。
2、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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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 金额 100 万元以上(含)且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 10%以
标准 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备的计提方法 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确定组合的依据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出口退税、押金保证金款项组合 余额百分比法

2)账龄分析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下同)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50% 50%
3 年以上 100% 100%

3)余额百分比法
对应收出口退税、押金保证金款项按 5%计提坏账准备。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对应收票据、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九)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
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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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
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
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
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
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
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十)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
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
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
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
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
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
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
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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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
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
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
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
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
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
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
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
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
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
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
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
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
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
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
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个别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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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
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确认
为金融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
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
1)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
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
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
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
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
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
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
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十一)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
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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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6.5-20 5 5.76-4.75
通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5 31.67-19.00
专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5 9.5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4 5 23.75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
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
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
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
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通常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 75%以上(含
75%));(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
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以上(含 90%));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
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以上(含 90%));(5)
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
的现值中较低者入账,按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十二)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
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
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十三)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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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
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
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
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
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
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
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
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
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十四)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
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
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
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 37.83-44.42
软件 3.00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
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
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
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
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
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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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
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五)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
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
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
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
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十六)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
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
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七)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
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
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
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
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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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
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
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
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
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
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4、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
用时。
5、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
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
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
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
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
产成本。
(十八)预计负债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
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
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十九)股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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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
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
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
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
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
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
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
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
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
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
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
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
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
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
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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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
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
(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
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二十)收入
1、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
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
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
务的收入,并按已经提供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
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
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
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
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
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
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
计算确定。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境外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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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以 FOB 模式结算的客户,公司在完成报关手续,取得报关单以及提单或
货代公司收货凭证后,在提单或货代公司收货凭证日期所在当月确认收入;以 DDP
模式结算的客户,公司在完成报关手续,取得报关单、提单或货代公司收货凭证
以及客户的签收单后,在客户签收日期所在当月确认收入。
(2)境内销售
公司生产完成后安排发货,在产品经客户验收通过的当月确认收入。
(二十一)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
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
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
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
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
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
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
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
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
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和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
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
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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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
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
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
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
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
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
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
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
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
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
交易或者事项。
(二十三)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
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
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
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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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
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
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
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二十四)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1)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
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
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
订后的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
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
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3)财政部于 2018 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8 年度
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上述三项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受影响的 比较数据追溯调整影响金额
序号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报表项目名称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净利润 73.09
1 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
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终止经营净利润 -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与本公 营业外收入 -51.23
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从
2 “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
“其他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 其他收益 51.23
应调整
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 营业外收入 -0.01
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
营业外支出 -
3 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
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 资产处置收益 0.01
产处置收益”目。比较数据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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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影响的 比较数据追溯调整影响金额
序号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报表项目名称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调整

“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 应付利息 -10.48
4
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其他应付款 10.48
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 管理费用 -1,672.07
5 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
项目 研发费用 1,672.07

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 利息费用 524.43
息收入”项目,在“财务费用”
6
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 利息收入 14.83
息收入”明细项目

(4)财政部于 2019 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9 年度
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受影响的 比较数据追溯调整影响金额
序号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报表项目名称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票据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应收账款 12,780.41 7,073.00
1 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应收票据及
-12,780.41 -7,073.00
应收账款
应付票据 1,800.00 928.2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应付账款 11,764.49 6,285.00
2 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应付票据及
-13,564.49 -7,213.20
应付账款

(5)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
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受理,
因此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比照境内上市公司执行该会计准则。
(6)财政部于 2019 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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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公司重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3、其他事项
(1)会计差错更正
1)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
2017 年 9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周林和员工持股平台晶美投资对公司增资,
以及 2017 年 10 月董事会秘书金俊对公司增资事项,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
为更好地体现 2017 年度增资时市场状况下的企业公允价值,公司确定股份
支付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时综合考虑了 2017 年度增资价格确定时公司盈利能力一
般、资产负债率很高、外部融资较为困难等自身情况,并参考了可比上市公司同
期股份支付确认情况。
2020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重估企业公允价值并相应调整财务报表的议案》,确认 2017 年 9 月和 10 月增资
的股份支付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由 4.16 元/每元注册资本调整为 4.73 元/每元注册资
本,并相应调整财务报表。
本次股份支付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计算依据如下:
项目 更正后 更正前 差异(更正后-更正前)
2017 年度股份支付数量 899.31 万元注册资本 899.31 万元注册资本 未发生变化
2017 年度股份支付公允价格 4.73 元/每元注册资本 4.16 元/每元注册资本 0.57 元/每元注册资本
2017 年度股份支付费用 2,787.85 万元 2,274.80 万元 513.04 万元
考虑股份支付情况下的 2017
73.09 万元 586.14 万元 -513.04 万元
年度净利润
不考虑股份支付情况下的
2,860.94 万元 2,860.94 万元 未发生变化
2017 年度净利润
2017 年度扣非后净利润 3,350.33 万元 3,350.33 万元 未发生变化

根据上表,本次股份支付会计差错更正前后,股份支付权益工具的公允价格
差额为 0.57 元/每元注册资本,乘以股份支付数量 899.31 万元注册资本,计算可
得 513.04 万元,即为本次股份支付会计差错更正金额。
本次股份支付会计差错更正涉及 2017 年度晶美投资、王周林和金俊向公司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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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对应的股份支付事项,因此王周林、晶美投资、金俊的股份支付金额均已进行
相应的差错更正,具体如下:
名称/姓名 项目 更正后 更正前 差异(更正后-更正前)
股份支付数量 358.11 万元注册资本 358.11 万元注册资本 未发生变化
王周林 股份支付公允价格 4.73 元/每元注册资本 4.16 元/每元注册资本 0.57 元/每元注册资本
股份支付费用 1,110.13 万元 905.83 万元 204.30 万元
股份支付数量 486.20 万元注册资本 486.20 万元注册资本 未发生变化
晶美投资 股份支付公允价格 4.73 元/每元注册资本 4.16 元/每元注册资本 0.57 元/每元注册资本
股份支付费用 1,507.22 万元 1,229.85 万元 277.37 万元
股份支付数量 55.00 万元注册资本 55.00 万元注册资本 未发生变化
金俊 股份支付公允价格 4.73 元/每元注册资本 4.16 元/每元注册资本 0.57 元/每元注册资本
股份支付费用 170.50 万元 139.12 万元 31.38 万元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影响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受影响的项目名称、更正
前后各期金额、差额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合并财务报表

受影响的项目名称 更正前金额 更正后金额 差额
资本公积 3,254.45 3,767.50 513.04
未分配利润 1,541.74 1,028.69 -513.04
管理费用 3,385.66 3,898.70 513.04
净利润 586.14 73.09 -513.04
母公司财务报表
受影响的项目名称 更正前金额 更正后金额 差额
资本公积 3,254.45 3,767.50 513.04
未分配利润 1,541.74 1,028.69 -513.04
管理费用 3,385.66 3,898.70 513.04
净利润 586.14 73.09 -513.04

2)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程度说明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系公司根据证监会 2020 年 6 月发布《首发业务若干
问题解答》的最新要求,逐条比照股份支付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确定应考虑的因素,
重新确定了 2017 年度股份支付权益工具的公允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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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对股份支付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的规定如下:
“存在股份支付事项的,发行人及申报会计师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原
则确定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在确定公允价值时,应综合考虑如下因素:①入股
时间阶段、业绩基础与变动预期、市场环境变化;②行业特点、同行业并购重组
市盈率水平;③股份支付实施或发生当年市盈率、市净率等指标因素的影响;④
熟悉情况并按公平原则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达成的入股价格或相似股权价格确定
公允价值,如近期合理的 PE 入股价,但要避免采用难以证明公允性的外部投资
者入股价;⑤采用恰当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但要避免采取有争议的、结果
显失公平的估值技术或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如明显增长预期下按照成本法评估的
每股净资产价值或账面净资产。发行人及申报会计师应在综合分析上述因素的基
础上,合理确定股份支付相关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充分论证相关权益工具公允
价值的合理性。”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前,公司确定股份支付公允价格时未综合考虑可比上市公
司股份支付情况等外部因素。
逐条比照上述规定,公司 2017 年度增资不存在上述第④点“熟悉情况并按公
平原则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达成的入股价格或相似股权价格”,也无第⑤点“采
用恰当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因此,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后,公司确定股份
支付权益工具公允价格时,综合考虑了“①入股时间阶段、业绩基础与变动预期、
市场环境变化;②行业特点、同行业并购重组市盈率水平;③股份支付实施或发
生当年市盈率、市净率等指标因素的影响”等因素,符合《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
答》的规定。
上述会计差错,属于确定股份支付权益工具公允价格时未综合考虑各项因素,
未能全面、准确反映股份支付费用的情形,具有重要性。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影响 2017 年 12 月 31 日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科目
金额,以及 2017 年度管理费用和净利润科目金额,具体金额如前述;对报告期内
其他各期(末)各科目金额没有影响。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系公司遵照《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规定,重新
确定 2017 年度股份支付权益工具公允价格,从而更全面、准确地反映股份支付费
用及当期净利润,不存在滥用会计估计操纵利润、粉饰财务报表的情形,符合《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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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的相关规定。对于因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导致 2017 年度净
利润规模较小的情况,公司已进行风险提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
素”之“十四、股份支付对 2017 年度净利润影响较大的风险”。
公司不存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和内控缺失的情形,天健会计师已出具《内部
控制鉴证报告》,“海象新材料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符合《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
是有效的,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规定,
不构成发行障碍。
(2)新收入准则对公司收入确认的影响
2017 年度,财政部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
简称“新收入准则”),对收入准则进行了修订。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对会计政策
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申请首发企业执行新收入准则相关
事项的问答》,对于申报财务报表审计截止日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之后,且首
次执行日期晚于可比期间最早期初的申请首发企业,应披露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
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异以及实施新收入准则在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
确认等方面产生的影响,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末)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影响程度。根据
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应披露执行上述修订后的准则在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
异、对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产生的影响以及假定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全面执行新收入准则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度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异
新收入准则实施后,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为: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
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是指
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取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公司的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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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报告期内收入确认原则 新收入准则下收入确认原则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
收入确认基本原则 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
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确认收入
对于以 FOB 模式结算的客户,客
户取得商品控制权的时点通常为
对于以 FOB 模式结算的客户,公
公司完成报关手续,发货商品装
司在完成报关手续,取得报关单以
船,并取得提单或货代公司收货凭
及提单或货代公司收货凭证后,在
证时,公司在提单或货代公司收货
提单或货代公司收货凭证日期所
凭证日期所在当月确认收入;以
境外销售 在当月确认收入;以 DDP 模式结
DDP 模式结算的客户,客户取得
算的客户,公司在完成报关手续,
商品控制权的时点通常为公司在
取得报关单、提单或货代公司收货
完成报关手续,取得报关单、提单
凭证以及客户的签收单后,在客户
或货代公司收货凭证以及客户的
签收日期所在当月确认收入
签收单时,公司在客户签收日期所
在当月确认收入
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的时点通常
公司生产完成后安排发货,在产品 为公司产品发货,并经客户验收通
境内销售
经客户验收通过的当月确认收入 过时,公司在在产品经客户验收通
过的当月确认收入

根据上表,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地板产品的销售收入确认无实质影响。具
体原因分析如下:
①公司的地板产品销售为一项履约义务
根据新收入准则第九条规定如下:合同开始日,企业应当对合同进行评估,
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
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然后,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履
约义务,是指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履约义务既包括合
同中明确的承诺,也包括由于企业已公开宣布的政策、特定声明或以往的习惯做
法等导致合同订立时客户合理预期企业将履行的承诺。企业为履行合同而应开展
的初始活动,通常不构成履约义务,除非该活动向客户转让了承诺的商品。
第十条规定如下:下列情形通常表明企业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
其他承诺不可单独区分:①企业需提供重大的服务以将该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
他商品整合成合同约定的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②该商品将对合同中承诺的其他
商品予以重大修改或定制。③该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具有高度关联性。
对于公司地板产品销售而言,公司为客户设计、生产并交付地板产品。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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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后,公司无需提供其他与销售产品相关的服务(如安装或调试),因此,公
司的地板产品销售为一项履约义务。
②公司的地板产品销售为某一时点履行的单项履约义务
根据新收入准则第五条规定如下: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
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①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
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②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
(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③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
相关的支付条款;④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
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⑤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
收回。
第十三条规定如下: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
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企业应当考
虑下列迹象:①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
义务;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
所有权;③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企业
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
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
的迹象。
对于公司地板产品销售而言,公司外销业务中的 FOB 模式,公司按照合同
或订单约定期限将货物运送至装运港口,完成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在货物装
船离岸,公司取得提单/货代公司收货凭证时,已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相
关商品的控制权转移至客户,公司即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公司外销业务中的 DDP
模式,公司按照合同或订单约定将货物运送至装运港口,完成报关手续并取得报
关单,货物装船离岸后取得提单/货代公司收货凭证,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并运输
至指定交货地点,公司取得客户签收单时,相关商品的控制权转移至客户,公司
即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内销业务由公司根据合同或订单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
在取得客户验收确认的凭据时,公司已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相关商品的控
制权转移至客户,公司即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因此,公司的地板产品销售均为某
一时点履行的单项履约义务,应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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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收入确认时点由原“风险和报酬转移”确认调整至“控制权转移”
确认,对于公司而言,目前按照内外销商品确认收入的业务,满足新收入准则在
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的 5 项条件,与现行收入确认时点和金额无
差异。
2)实施新收入准则在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产生的影响
①业务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 PVC 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销售类别以外销为主、内销
为辅。公司外销欧美地区为主,并为该等地区 PVC 地板品牌商、贸易商提供 ODM
产品;内销主要为销售 PVC 地板。公司内外销均采用买断模式,公司不同业务
模式下均是履行了合同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不同
业务模式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对收入确认时点无差异。
②合同条款
A.出口销售主要条款
根据公司与外销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FOB 模式下,由公司根据合同/订单
进行生产、并在约定期限内发货至始发港、完成报关手续,按照约定的价格条件、
信用期、结算方式与客户完成结算;DDP 模式下,由公司根据合同/订单进行生
产、发货、完成报关手续,在约定期限内运抵目的港后并运至客户指定交货地点。
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条款,公司合同履约义务在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无明
显差异。
B.国内销售主要条款
根据公司与内销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公司根据合同/订单,在约定期限内
完成生产并发货,在取得客户验收确认的凭据时完成交货。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
的合同条款,公司合同履约义务在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无明显差异。
3)实施新收入准则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新旧收入准则变更对报告期各年度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无影响,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时点 财务指标 旧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 差异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85,877.31 85,877.31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净利润 13,832.26 13,83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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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时点 财务指标 旧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 差异
资产总额 93,639.05 93,639.05 -
净资产 41,795.95 41,795.95 -
营业收入 78,376.85 78,376.85 -

2018 年度/ 净利润 8,957.34 8,957.34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6,205.45 66,205.45 -
净资产 29,009.61 29,009.61 -
营业收入 38,912.37 38,912.37 -

2017 年度/ 净利润 73.09 73.09 -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7,514.58 27,514.58 -
净资产 9,492.16 9,492.16 -

综上,本公司现有业务模式、销售合同条款下,不会因实施新收入准则而对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结果产生影响。
五、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10%、13%、16%、17%;出口货
物享受“免、抵、退”税政策,
出口退税率为 9%、13%、16%;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子公司海象进出口实行“免、
退”税政策,出口退税率为 5%、
9%、10%、13%、16%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
房产税 除 30%后余值的 1.2%计缴;从租 1.2%、12%
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 12%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25%、29.25%

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海象新材 15% 15% 15%
海象进出口 25% 25% -
Kimay Floors Inc 29.25% 2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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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海象 25% - -
越南海欣 20% - -

(二)税收优惠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包括:
1、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及浙江省地
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 GR201633001336 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在 2016 年至 2018 年期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
策,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及浙江省地方税
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 GR201933004400 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被认
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在 2019 年度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按 15%
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
知》(财税〔2016〕52 号),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由税务机
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公司 2018 年度起
享受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
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 号),公司支付给残疾人员工的实际工资可在
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 100%加计扣除。公司 2018
年度起享受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数时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
4、根据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条款修订补充法》(第
32/2013/QH13 号)、《关于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及指导的决议》(第
218/2013/N-CP 号),子公司越南海欣享受从取得课税收入开始连续两年免征企
业所得税,并在之后四年内减免应交税款 50%的税收优惠。
(三)出口退税相关政策
1、出口退税基本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39 号)的规定,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按照
下列规定实行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退税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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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免抵退税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
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
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
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二)免退税办法。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以下称外贸企业)或其他
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海象新材属于内资生产企业,其子公司海象进出口属于外贸企业,海象新材
于 2014 年 7 月向当地税务机构备案,适用免抵退税办法;海象进出口于 2018 年
2 月向当地税务机构备案,适用免退税办法。
2、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退税率及相关政策
报告期内,因国家政策调整,公司出口的 PVC 地板的出口退税率发生变化,
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段 出口退税率 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税[2009]43 号文《关于提高轻纺、电
子信息等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从 2009 年 4 月 1 日起,将六氟铝酸钠
2017 年 1 月至 等化工制品、香水等香化洗涤、聚氯乙烯等塑料、部分橡胶及其制品、毛
13%
2018 年 10 月 皮衣服等皮革制品、信封等纸制品、日用陶瓷、显像管玻壳等玻璃制品、
精密焊钢管等钢材、单晶硅片、直径大于等于 30cm 的单晶硅棒、铝型材
等有色金属材、部分凿岩工具、金属家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 1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8 年 10 月 22 日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产
2018 年 11 月至
16% 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从 2018 年 11 月 1 日起,将相纸胶卷、塑料制品、
2019 年 3 月
竹地板、草藤编织品、钢化安全玻璃、灯具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 16%
财政部、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发布《2019 年第
2019 年 4 月至 39 号公告》,从 2019 年 4 月 1 日起,原适用 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 16%
13%
2019 年 12 月 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 13%;原适用 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
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 9%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前文所述政策享受出口退税,并经当地税务机关备案,
公司享受出口退税的依据充分。
3、出口退税是否保持稳定及可预期
出口退税制度作为避免进口国与出口国对商品实行双重征税的财政机制,已
被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广泛运用,已成为一种“国际惯例”。国家将出口货物出口
前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实际承担的增值税、消费税,在货物报关出口后退还给
出口企业,使出口货物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有效地避免国际双重课税。
此外,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和税收制度不同,对产品所征收的增值税税率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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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各国未退税之前的出口产品价格未反映其真实成本,进入国际市场后,形
成不平等竞争,因此,国际上普遍采用出口退税的原则,消除对出口产品的价格
扭曲,还产品以真实成本出口,体现了公平贸易原则。
出口、消费、投资是拉动经济的主要力量,被经济学界俗称为“三驾马车”,
我国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实施出口退税政策,距今已超过 30 年,出口退税政
策的实施,对增强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扩大出口,增加就业,保证国际
收支平衡,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出口企业众多,出口退税政策为我国在国际贸易中重要的战略性政策,
出口退税政策的变化涉及全部出口企业及相关上下游行业,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
响巨大。近年来,我国经济下行的压力不断加大,在我国政府稳增长、保就业的
宏观背景下,我国逐步加大出口退税的力度,预计出口退税政策在未来较长的一
段时间仍然会保持稳定,出口退税政策可预期。
4、对出口退税政策可能的变化的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
出口退税政策在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仍然会保持稳定,出口退税政策可预期。
未来,出口退税率可能因国家政策调整发生变化。
目前,我国 PVC 地板行业的企业大部分以出口为主,整个 PVC 地板行业均
受到出口退税率变化的影响,不属于公司特有的经营风险。如果国家对出口退税
率进行下调,我国绝大部分 PVC 地板生产企业均面临成本上升的问题,公司可采
用以下方式应对:
(1)公司可以调整产品销售价格,将部分不利影响转嫁给下游客户
鉴于欧美等发达国家人工成本较高、生产规模相对有限等因素,发达国家大
部分 PVC 地板企业已不再保持全产业链模式,而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品牌管理和销
售渠道建设,PVC 地板主要从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进口。而我国凭借基础设施完善、
人力成本相对较低、产业配套成熟、产能供应充足等优势,已成为全球 PVC 地板
最主要市场供应地区,中国在全球 PVC 地板整体市场份额不断提高,主要进口国
对中国供应存在依赖。
以美国为例,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我国出口至美国的 PVC 地
板金额占其总进口额的比例分别 82.69%、86.28%和 81.02%,该等依赖导致国内
PVC 地板企业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以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美国合计加征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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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关税为例,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仅下降了 6.56%左右,其余部分损失由客户承
担,充分证明了公司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
另外一方面,PVC 地板属于环保的家装消费品,在欧美等发达地区接受程度
高,市场需求旺盛。终端销售商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使得产业链各环节利润空
间相对较高,有充足的空间消化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带来的不利影响。发行人产品
终端销售价格大约在 20-40 美元/平方米左右,而公司的出厂平均价格仅为 5-12 美
元左右,产业链整体利润丰厚,公司调整价格的空间余地较大且可持续。
(2)增加越南子公司的产能
目前,公司的子公司越南海欣刚刚开始投产,占公司产量的比例较小,若未
来国内出口退税政策发生严重不利变化,公司可通过加大对越南海欣的投资增加
其产能,使越南海欣占公司整体产能的比例逐步上升,整体上降低出口退税政策
可能的变化带来的风险。
六、分部信息
公司不存在多种经营或跨地区经营,故无报告分部。公司按产品和地区分类
的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情况如下:
(一)产品分类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LVT 地板 20,328.60 13,881.52 25,956.47 17,654.20 18,219.25 12,216.39
WPC 地板 16,148.42 10,854.92 26,067.06 18,555.13 18,568.66 13,196.25
SPC 地板 48,164.11 31,926.15 25,431.91 18,871.46 1,814.33 1,752.28
其他 1,131.51 766.26 658.93 599.98 293.03 171.95
合计 85,772.63 57,428.85 78,114.37 55,680.76 38,895.27 27,336.87

(二)地区分类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境内销售 642.56 418.41 375.45 230.93 838.86 750.42
境外销售 85,130.08 57,010.44 77,738.92 55,449.83 38,056.42 26,586.45
合计 85,772.63 57,428.85 78,114.37 55,680.76 38,895.27 27,33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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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最近一年,公司不存在收购兼并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
(一)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公司经天健会计师核验的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
7.03 0.01
准备的冲销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
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
1,029.83 215.74 51.23
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
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
-487.39
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
3.28 -198.45
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
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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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
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6.32 -0.64 41.3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86.84 -2,787.85
小计 1,063.18 31.54 -3,381.15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
162.45 34.75 -103.91
表示)
少数股东损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900.73 -3.21 -3,277.24

(二)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内容包括政府补助、投资收益、股份支
付以及因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非经常性损益。
1、政府补助
(1)2017 年度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项目 列报科目 金额
境外参展奖励 其他收益 35.44
出口信用保险奖励 其他收益 8.86
转型升级财政奖励 其他收益 5.15
稳岗补贴 其他收益 1.28
引育人才专项奖励资金 其他收益 0.50
小计 - 51.23

(2)2018 年度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项目 列报科目 金额
设备投资项目财政奖励 其他收益 133.90
出口信用保险奖励 其他收益 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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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列报科目 金额
境外参展奖励 其他收益 21.78
科技专项经费奖励 其他收益 10.00
经济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财政奖励 其他收益 5.00
稳岗补贴 其他收益 3.97
专利补助经费奖励 其他收益 1.40
人才引进奖励 其他收益 0.50
小计 - 215.74

(3)2019 年度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项目 列报科目 金额
企业上市财政奖励 营业外收入 372.97
工业生产性设备财政奖励 其他收益 176.30
企业社保费减免 其他收益 160.34
企业社保费返还 其他收益 126.04
房产税返还 其他收益 32.83
拓市场稳增长商务促进发展专项资金 其他收益 28.73
转型升级奖励 其他收益 28.50
城镇土地使用税返还 其他收益 21.95
境外参展奖励 其他收益 20.84
省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奖励 其他收益 20.00
出口信用保险奖励 其他收益 14.63
拓市场稳增长企业所得税贡献补助 其他收益 9.29
先进单位奖励 其他收益 8.00
企业智慧式用电完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补助资金 其他收益 4.60
首次入围线上服务业奖励 其他收益 3.52
退伍士兵税收减免款 其他收益 0.90
专利补助经费奖励 其他收益 0.24
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 其他收益 0.15
小计 - 1,029.83

2、投资收益
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投资收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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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期货业务投资收益 0.00 16.40 -298.43
期货业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0.00 -13.13 99.98
小计 0.00 3.28 -198.45

3、股份支付
(1)2017 年度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股份支付
2017 年 9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周林、晶美投资以 1.63 元/注册资本向公司增
资,新增注册资本 1,500 万元,公司按公允价值与实际认缴出资额差额确认股份
支付 2,617.35 万元。
2017 年 10 月金俊以 1.63 元/注册资本向公司增资,新增注册资本 55 万元,
公司确认股份支付 170.50 万元。
前述两笔股份支付合计对当期非经常性损益净额的影响为-2,787.85 万元。
(2)2018 年度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股份支付
2018 年 12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周林将持有的晶美投资份额(对应公司 20
万股股份)转让给公司员工,转让价格按公司股份折算为 1.635 元/股,公司确认
股份支付 186.84 万元。
该笔股份支付对当期非经常性损益净额的影响为-186.84 万元。
4、因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非经常性损益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以及不合格品,主要由 PVC 材料构成,研磨成
粉以后可以回收利用。2017 年度,公司将部分边角料委托海橡集团进行加工,待
其研磨成粉末后交由公司使用。
由于海橡集团传统业务萎缩,盈利能力欠佳,为了保持集团形象及维持一定
的融资能力,需保持海橡集团一定的盈利,因此公司委托海橡集团加工 PVC 废
料粉存在定价偏高的情况。该等定价偏高的关联交易对公司 2017 年度的非经常
性损益净额的影响为-487.39 万元。
九、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固定资产减值的情况;固定资产的类别、折旧年
限、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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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折旧年限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6.5-20 年 18,681.10 721.07 17,960.03
通用设备 3-5 年 1,796.97 708.08 1,088.89
专用设备 10 年 20,579.61 4,455.08 16,124.54
运输工具 4年 851.12 386.68 464.44
合计 - 41,908.80 6,270.90 35,637.90

截至报告期末,固定资产中有账面价值为 9,494.02 万元的房屋及建筑物设定
抵押担保。
(二)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长期股权投资为 0.00 万元;母公司财务
报表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 14,238.14 万元,为母公司对各子公司的投资款合计金
额。
(三)无形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形资产系外购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及软件,其摊销年限、
账面原值、累计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摊销年限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37.83-44.42 年 4,535.94 134.19 4,401.75
软件 3.00 年 18.47 5.22 13.24
合计 - 4,554.40 139.41 4,414.99

截至报告期末,无形资产中有账面价值为 2,879.28 万元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
押担保。
十、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
(一)银行借款
1、短期借款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 19,449.59 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保证借款 8,534.27
抵押及保证借款 10,915.32
合计 19,4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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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长期借款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为 0.00 万元。
(二)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账面余额合计为 18,931.54 万元,
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应付票据 4,551.56
应付账款 14,379.98
合计 18,931.54

1、应付票据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
2、应付账款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材料款 8,435.79
工程、设备款及其他 5,944.19
合计 14,379.98

(三)对内部人员和关联方的负债
1、对内部人员的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内部人员的负债为应付职工薪酬,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484.56
职工福利费 0.00
社会保险费 35.95
短期薪酬
住房公积金 15.08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3.51
小计 1,549.10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 4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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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失业保险费 1.72
小计 48.40
合计 1,597.50

报告期末,公司无属于拖欠性质的应付职工薪酬。按照公司薪酬发放政策,
当月应发工资在月末计提,并在次月发放,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的余额主要为 2019
年末已计提但尚未发放的工资。
2、对关联方的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
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
(四)或有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需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一、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股东权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股本/实收资本 5,500.00 5,500.00 4,555.00
资本公积 14,540.18 14,540.18 3,767.50
其他综合收益 -165.92 0.00 0.00
盈余公积 2,438.26 1,007.22 140.97
未分配利润 19,483.43 7,962.21 1,028.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41,795.95 29,009.61 9,492.16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0.00 0.00 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41,795.95 29,009.61 9,492.16

公司股本具体变化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
公司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之“(一)公司设立以
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十二、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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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377.58 1,520.11 3,156.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813.38 -17,145.77 -2,930.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11.23 17,252.43 279.0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66.04 18.37 -101.1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941.47 1,645.14 403.9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43.31 498.16 94.2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084.78 2,143.31 498.16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十三、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期后事项
1、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导致春节假期延期复工,公司生产经营受到一
定程度的影响,产品的生产和交付受到延期复工影响,相比正常进度有所延后。
具体的影响及分析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章节。
2、2020 年 3 月 6 日,经公司第一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决定以
截至 2019 年末的可供分配利润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880 万元(税前)。
2020 年 3 月 30 日,经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截至 2019
年末的可供分配利润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880 万元(税前)。截至本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现金股利分配已实施完毕。
(二)或有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1、2019 年 3 月 25 日,美国 Mohawk Industries 公司及其下属两家子公司 IVC
US Inc.和卢森堡 Flooring Industries Ltd. Sarl(以下统称“申请人”)依据《美国 1930
年关税法》第 337 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指控对美出
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塑胶地板及其组件(Certain Luxury Vinyl Tile and
Components Thereof)侵犯其在美国注册的第 9200460 号专利、第 10208490 号专
利和第 10233655 号专利,请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起 337 条款调查,
包括本公司在内的 19 家中国企业为列名被申请人,2019 年 5 月 13 日,美国国际
贸易委员会(ITC)正式立案。2019 年 11 月 20 日,Mohawk Industries 公司向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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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交了终止对发行人 337 调查的动议;2020 年 1 月 24
日,ITC 的行政法官(ALJ)初裁同意申请人对发行人的终止调查动议;2020 年 2
月 25 日,ITC 发布不另行审查初裁的通知,同意初裁结果。目前公司与申请人已
不再存在专利纠纷。
前述 337 条款调查的情况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一、
政策风险”之“(二)337 条款调查的风险”。
2、自 2018 年 9 月美国对我国出口商品加征关税后,中美双方经过多轮贸易
谈判,2019 年 11 月 13 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声明,追溯自 2018 年 9 月
24 日起,至 2020 年 8 月 7 日,对包括公司在内的多个行业的部分产品排除加征
关税。2020 年 8 月 7 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声明,自 2020 年 8 月 7 日开
始对包括公司在内的多个行业恢复加征 25%关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前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
事项。
十四、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03 0.96 1.02
速动比率(倍) 0.70 0.61 0.5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0.14% 53.28% 65.50%
资产负债率(合并) 55.36% 56.18% 65.50%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
0.03% 0.00% 0.00%
净资产的比例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7.60 5.27 2.08
(元/股)
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周转率
5.63 7.50 6.50
(次)
存货周转率(次) 3.95 5.20 4.1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9,843.25 12,995.18 1,991.35
利息保障倍数(倍) 14.07 13.23 1.9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34 0.30 0.93
(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53 0.33 0.12
主要财务指标计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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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100%
4、资产负债率(合并)=(公司合并负债总额/公司合并资产总额)×100%
5、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净资

6、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注册资本)
总额
7、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8、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账面余额
9、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
待摊费用摊销
10、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11、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当年度股本(注册
资本)加权平均数
12、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当年度股本(注册资本)加权平均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公司报告期各期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利润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9.15% 46.76% 1.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36.60% 46.77% 70.40%
股股东的净利润

2、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
(1)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利润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51 1.78 0.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2.35 1.78 0.99
股股东的净利润
注:2017年度基本每股收益按当年加权平均注册资本计算。
(2)稀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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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51 1.78 0.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2.35 1.78 0.99
股东的净利润
注:2017年度稀释每股收益按当年加权平均注册资本计算。
十五、设立时及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
(一)设立时的资产评估情况
2017 年 12 月 11 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浙江晶美建材科技有限
公司拟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相关资产及负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
报告》(坤元评报〔2017〕802 号),对晶美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涉及的全部
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该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 2017
年 10 月 31 日,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一、流动资产 15,616.30 15,956.67 340.37 2.18%
二、非流动资产 9,180.59 9,661.77 481.18 5.24%
其中:固定资产 7,956.11 8,470.79 514.68 6.47%
在建工程 240.09 240.09 - -
长期待摊费用 437.22 403.73 -33.49 -7.66%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8.39 138.3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408.78 408.78 - -
资产总计 24,796.88 25,618.44 821.56 3.31%
三、流动负债 14,736.75 14,736.75 - -
四、非流动负债 580.06 580.06 - -
负债合计 15,316.81 15,316.81 - -
资产净额 9,480.07 10,301.63 821.56 8.67%

(二)报告期内的其他资产评估情况
1、公司收购海橡集团资产
2018 年 3 月 19 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拟收购海宁海橡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
报〔2018〕113 号),对公司拟收购海橡集团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
程—土建工程进行评估。该次评估对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对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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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 2018 年 2 月 28 日,评估结果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在建工程—土建工程 1,508.92 1,508.92 - -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715.31 865.51 150.20 21.00%
资产总计 2,224.23 2,374.43 150.20 6.75%

2、公司收购海橡鞋材资产
2018 年 6 月 11 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拟收购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的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
报〔2018〕318 号),对公司拟收购海橡鞋材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及固定资
产—房屋建筑物进行评估。该次评估对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采用成本法进行评
估、对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 2018 年 2 月
28 日,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4,832.62 5,373.87 541.25 11.20%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1,165.54 2,219.73 1,054.19 90.45%
资产总计 5,998.17 7,593.60 1,595.43 26.60%

十六、历次验资情况
公司历次验资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
公司历次验资情况及设立时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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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讨论与分析应结合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及附注和本招股说明书揭示的其他财务信息一并阅读。下列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
明,均摘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的主要构成及分析
1、资产的构成及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47,876.48 51.13% 34,706.01 52.42% 18,040.69 65.57%
非流动资产 45,762.57 48.87% 31,499.45 47.58% 9,473.89 34.43%
资产合计 93,639.05 100.00% 66,205.45 100.00% 27,514.58 100.0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公司资产总额逐年增长。2018 年末
资产总额较 2017 年末增加 38,690.87 万元,同比增长 140.62%,主要原因是 2018
年度公司经营规模继续扩大,应收账款、存货相应增加;此外,2018 年度公司
增加 SPC 地板生产线、购买了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导致 2018 年末固定
资产、无形资产大幅增加。2019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 2018 年末增加 27,433.60
万元,同比增长 41.44%,主要原因包括:2019 年度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
应收账款、存货相应增加;当年度子公司越南海欣购买了房屋及建筑物、公司新
建生产设备主体安装工程,导致报告期末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大幅增加;此外报
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较 2018 年末也大幅增加。
2、流动资产的构成及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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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7,802.29 16.30% 3,943.31 11.36% 962.26 5.3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0.00 0.00% 0.00 0.00% 63.09 0.35%
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账款 16,179.09 33.79% 12,780.41 36.82% 7,073.00 39.21%
预付款项 1,639.31 3.42% 270.05 0.78% 393.41 2.18%
其他应收款 6,759.60 14.12% 3,986.78 11.49% 1,220.86 6.77%
存货 15,415.97 32.20% 12,754.93 36.75% 8,027.21 44.50%
其他流动资产 80.23 0.17% 970.53 2.80% 300.86 1.67%
流动资产合计 47,876.48 100.00% 34,706.01 100.00% 18,040.69 100.00%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是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流动资产的构成和变化具
体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库存现金 9.24 0.12% 2.42 0.06% 5.97 0.62%
银行存款 5,064.68 64.91% 3,930.03 99.66% 492.19 51.15%
其他货币资金 2,728.37 34.97% 10.86 0.28% 464.10 48.23%
合计 7,802.29 100.00% 3,943.31 100.00% 962.26 100.00%

公司货币资金由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构成。报告期各期末,
其他货币资金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018 年末银行存款中,包含因开立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的定期存单 1,800 万元。2019 年末其他货币资金包含银行承兑
汇票保证金 2,675.28 万元。2019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 2018 年末增加 3,858.99 万
元,主要原因是 2019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多所致。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分别为 63.09 万元、0.00 万元和 0.00 万元。2017 年末,以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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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公司期货投资的持仓保证金及可用资
金。
(3)应收账款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7,073.00
万元、12,780.41 万元和 16,179.09 万元。
1)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的变动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7,032.20 13,462.63 7,449.89
应收账款增长率 26.51% 80.71% 64.39%
营业收入 85,877.31 78,376.85 38,912.37
营业收入增长率 9.57% 101.42% 86.92%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9.83% 17.18% 19.15%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主要由境外销售产生。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
大,营业收入逐年增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也逐年增长。2017 年末、2018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较上期末增加 2,918.18 万元和 6,012.74 万元,
同比增长分别为 64.39%和 80.71%,均低于同期营业收入增长率 86.92%和
101.42%;2019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上期末增加 3,569.56 万元,同比
增长 26.51%,高于同期营业收入增长率 9.57%,主要是 2019 年第四季度公司销
售规模较大所致。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较小,公司对
应收账款回款管理情况较好。
对于境外销售,公司的收款政策为:对于合作时间较短的客户,公司在签署
具体采购合同(订单)后一般收取合同总额 30%左右的订金;对于合作时间较长
的客户,公司一般不收取订金。大部分情况下,公司完成出运以后,以提单要求
客户付款,客户在出运之日起 15 天至 90 天内付款;少部分客户在出运之前支付
所有货款。
2)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按账龄列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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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7,002.20 99.82% 13,434.98 99.79% 7,362.11 98.82%
1-2 年 30.00 0.18% 19.10 0.14% 87.77 1.18%
2-3 年 0.00 0.00% 8.56 0.06% 0.00 0.00%
3 年以上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 17,032.20 100.00% 13,462.63 100.00% 7,449.8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 1 年以内,发生大额坏账的风
险较小。
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分析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之“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八)应收款项”。
①2017 年末和 2018 年末
根据前述坏账计提政策,2017 年末和 2018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具
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种类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3,462.63 100.00% 7,449.89 100.00%
坏账准备 682.22 5.07% 376.88 5.06%
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
673.66 5.01% 376.88 5.06%
准备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
8.56 0.06%
账准备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12,780.41 94.93% 7,073.00 94.94%

2018 年末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是经法院执行后仍未收回
的应收账款 8.56 万元,公司预计无法收回,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报告期各期末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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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13,434.98 671.75 7,362.11 368.11
1-2 年 19.10 1.91 87.77 8.78
2-3 年 0.00 0.00 0.00 0.00
3 年以上 0.00 0.00 0.00 0.00
合计 13,454.07 673.66 7,449.89 376.88

②2019 年末
根据前述坏账计提政策,2019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种类
金额 比例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7,032.20 100.00%
坏账准备 853.11 5.01%
其中: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853.11 5.01%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16,179.09 94.99%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采用账龄损失率对照表计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17,002.20 850.11
1-2 年 30.00 3.00
2-3 年 0.00 0.00
3 年以上 0.00 0.00
合计 17,032.20 853.11

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爱丽家居基本相当,具体情况如
下:
项目 公司 爱丽家居
1 年以内 5% 5%
1-2 年 10% 20%
2-3 年 5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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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年以上 100% 100%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充分考虑了客户的类型与信用等因素,计
提比例合理。公司应收账款账龄较短,账龄在 1 年以上的金额及占比较小,期后
回款情况良好,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4)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
时点 客户名称 账面余额 款总额的
比例
WINDMLLER GMBH 1,977.92 11.61%

TIMBERMAN DENMARK 1,076.99 6.32%

LA HARDWOOD FLOORING INC 971.32 5.70%
2019 年末
FLOORING LIQUIDATORS INC 908.11 5.33%

KONRAD HORNSCHUCH AG 901.76 5.29%

合计 5,836.10 34.25%

WINDMLLER GMBH 2,233.10 16.59%
SUN SHINE INTERNATIONAL INCORPORATION
2,190.15 16.27%
LIMITED

2018 年末 LA HARDWOOD FLOORING INC 1,354.26 10.06%
MACRO-UNIVERSE ENTERPRISES LTD 934.78 6.94%
ENGINEERED FLOORS LLC 726.28 5.39%
合计 7,438.56 55.25%
SUN SHINE INTERNATIONAL INCORPORATION
3,120.90 41.89%
LIMITED
WINDMLLER FLOORING PRODUCTS WFP
1,724.05 23.14%
GMBH
2017 年末 WOOD MONSTERS INC. 728.55 9.78%
PARADOR GMBH 306.89 4.12%
BOYA FLOORING LLC 165.71 2.22%
合计 6,046.11 81.16%
注:2018 年度,公司客户 WINDMLLER FLOORING PRODUCTS WFP GMBH 更名为
WINDMLLER GMBH。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金额合计占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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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中的比例分别为 81.16%、55.25%和 34.25%。随着公司经营规
模的逐年扩大,客户集中度逐年下降。公司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了短期
出口信用保险,对于公司外销客户因破产、无力偿付债务、拒绝接收货物及政治
风险等因素,无法向公司电汇付款造成的损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将赔付其
事先确定的信用限额内损失的 90%。此外,公司对上述客户的应收账款账龄都在
1 年以内,发生坏账而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
2017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中新增 WOOD MONSTERS INC.、
PARADOR GMBH 和 BOYA FLOORING LLC,当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合计为
1,201.16 万元,占当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 16.12%。
2018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中新增 LA HARDWOOD FLOORING
INC 和 ENGINEERED FLOORS LLC,当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合计为 2,080.54
万元,占当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 15.45%。
2019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中新增 KONRAD HORNSCHUCH AG,
当期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901.76 万元,占当期末应收账面余额的 5.29%。
5)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7,032.20 13,462.63 7,449.89
截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
12,922.24 13,423.66 7,449.89
回款额
回款比例 75.87% 99.71% 100.00%

截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报告期各期末的回款比例分别为 100.00%、99.71%
和 75.87%。
(4)预付款项
2017 年至 2018 年各年末,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购买原材料预付的款项,2019
年末,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购买原材料预付的款项及预付中介机构的费用。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预付款项分别为 393.41 万元、270.05 万元和 1,639.31
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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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占比
浙江东方大港佳适逸宝塑胶工业有限公司 829.52 1 年以内 50.60%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45.28 1 年以内 14.96%
A AND B CHEMICAL CORPORATION 229.56 1 年以内 14.00%
海宁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97.93 1 年以内 5.97%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40.00 1 年以内 2.44%
合计 1,442.29 - 87.98%

(5)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出口退税 3,119.72 43.84% 2,693.54 64.18% 860.21 66.94%
押金保证金 3,908.36 54.93% 1,485.24 35.39% 407.00 31.67%
其他 87.29 1.23% 17.83 0.42% 17.91 1.39%
合计 7,115.37 100.00% 4,196.61 100.00% 1,285.1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是出口退税及押金保证金。2018 年末
其他应收款较 2017 年末增加 2,911.50 万元,其中出口退税增加 1,833.33 万元、
押金保证金增加 1,078.24 万元。2018 年末应收出口退税增加一方面是 2018 年度
公司境外销售规模大幅扩大,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加;另一方面,2018 年税务机
关内部架构调整,审核、发放出口退税款的时间延长,期末累计应收出口退税款
金额增加。2018 年末押金保证金增加主要是 2018 年度新增融资租赁保证金
1,025.46 万元所致。2019 年末其他应收款较 2018 年末增加 2,918.75 万元,主要
包括:2019 年度,因子公司越南海欣采购专用设备,公司向江苏睿昌机械有限
公司支付的押金保证金 1,221.17 万元以及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融资租
赁押金保证金 750.00 万元。此外,因 2019 年度公司境外销售规模进一步扩大,
报告期末应收出口退税款较 2018 年末增加 426.18 万元。
2)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列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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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6,020.20 84.61% 3,790.83 90.33% 1,285.11 100.00%
1-2 年 1,068.24 15.01% 405.78 9.67% 0.00 0.00%
2-3 年 26.92 0.38% 0.00 0.00% 0.00 0.00%
3 年以上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 7,115.37 100.00% 4,196.61 100.00% 1,285.1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主要集中在 1 年以内。截至报告期末,
账龄在 1-2 年的其他应收款为 1,068.24 万元,占当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的
15.01%,主要是公司分别与荣年融资租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康安融资
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产生的保证金。账龄在 2-3 年的其他应收款
主要为公司分别向海宁三足足装有限公司、海宁美联袜业有限公司租赁房屋产生
的押金。前述其他应收款发生坏账而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
3)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情况分析
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
息”之“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八)应收款项”。
①2017 年末和 2018 年末
根据前述坏账计提政策,2017 年末和 2018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种类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4,196.61 100.00% 1,285.11 100.00%
坏账准备 209.83 5.00% 64.26 5.00%
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09.83 5.00% 64.26 5.00%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 3,986.78 95.00% 1,220.86 95.00%

A、2017 年末和 2018 年末,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中,采用
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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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17.83 0.89 17.91 0.90
1-2 年 0.00 0.00 0.00 0.00
2-3 年 0.00 0.00 0.00 0.00
3 年以上 0.00 0.00 0.00 0.00
合计 17.83 0.89 17.91 0.90

B、2017 年末和 2018 年末,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中,采用
余额百分比法计提的坏账准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出口退税 2,693.54 134.68 860.21 43.01
押金保证金 1,485.24 74.26 407.00 20.35
合计 4,178.78 208.94 1,267.21 63.36

②2019 年末
根据前述坏账计提政策,2019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种类
金额 比例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7,115.37 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55.77 5.00%
其中:其他应收款 355.77 5.00%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 6,759.60 95.00%

2019 年末,按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中,应收出口退税组合、应收押金保证
金组合、应收备用金及其他风险组合,按预期信用损失对照表,计提坏账准备,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出口退税组合 3,119.72 15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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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押金保证金组合 3,908.36 195.42
应收备用金及其他风险组合 87.29 4.36
合计 7,115.37 355.77

4)出口退税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销售额与出口退税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境外销售额① 85,130.08 77,738.92 38,056.42
出口退税款② 10,507.08 7,826.01 3,604.12
②/① 12.34% 10.07% 9.47%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当期收到的出口退税款占境外销售额的
比例分别为 9.47%、10.07%和 12.34%,与收入的匹配性不强,主要原因是:
①出口退税款为报告期各期公司实际收到税务主管部门发放的出口退税,与
境外销售收入确认期间不完全一致。出口退税款的发放时间受税务主管部门内部
流程、发放计划等因素影响,不同企业并不相同。报告期各期,海象新材及海象
进出口收到的出口退税款对应境外销售收入确认期间如下:
对应海象新材境外销售 对应海象进出口境外销售
序号 出口退税款发放期间
收入确认期间 收入确认期间
1 2017 年度 2016 年 10 月-2017 年 10 月 -
2 2018 年度 2017 年 11 月-2018 年 11 月 2018 年 2 月-2018 年 9 月
3 2019 年度 2018 年 12 月-2019 年 11 月 2018 年 10 月-2019 年 9 月
注:海象进出口于 2018 年 2 月成立并开始经营活动。
按公司境外销售收入确认期间对应的出口退税额与境外销售额对比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境外销售额① 85,130.08 77,738.92 38,056.42
外销收入确认期间对应
10,912.94 9,441.06 3,892.09
的出口退税②
②/① 12.82% 12.14% 10.23%

②公司外销产品对应的进项税额执行出口“免抵退税”政策或“免退税”政
策,各期进项税额,除形成应收出口退税外,还包括免抵税额,即抵减当期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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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的部分,如综合考虑出口退税及免抵税额,则与各期境外销售额大致匹
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境外销售额① 85,130.08 77,738.92 38,056.42
外销收入确认期间对应
10,912.94 9,441.06 3,892.09
的出口退税②
免抵税额③ 316.03 795.45 1,041.75
(②+③)/① 13.19% 13.17% 12.96%

5)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单位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面余额 占比
国家税务总局海宁市税务局 出口退税 3,119.72 43.84%
江苏睿昌机械有限公司 押金保证金 1,221.17 17.16%
荣年融资租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押金保证金 1,102.29 15.49%
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押金保证金 750.00 10.54%
浙江康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押金保证金 371.95 5.23%
合计 - 6,565.13 92.27%

(6)存货
1)存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及账面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3,960.90 24.98% 2,409.22 18.22% 2,342.16 28.48%
在产品 3,358.98 21.18% 2,830.85 21.41% 2,128.86 25.89%
库存商品 6,224.53 39.26% 6,908.20 52.25% 3,009.49 36.60%
发出商品 2,218.06 13.99% 971.51 7.35% 459.01 5.58%
委托加工物资 54.52 0.34% 55.78 0.42% 251.70 3.06%
周转材料 39.13 0.25% 44.93 0.34% 31.65 0.38%
合计 15,856.12 100.00% 13,220.48 100.00% 8,222.87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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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主要是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合
计占存货账面余额的 90%以上。
2018 年末公司存货余额较 2017 年末增加 4,997.61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8
年度公司业务继续扩张,产销规模进一步扩大,2018 年末公司库存商品及发出
商品数量较多,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账面余额合计较 2017 年末增加 4,411.20 万
元。
2019 年末存货余额较 2018 年末增加 2,635.64 万元,主要原因包括:因备货
及期末在手订单较多等因素,当期末原材料较 2018 年末增加 1,551.68 万元。此
外,2019 年末,公司发货量较大,发出商品账面余额较 2018 年末增加 1,246.55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获取的客户订单,结合发货时间要求、产能情况、安全
库存等因素,采购原材料,安排生产,储备库存商品。报告期各期末,原材料余
额逐步增加,与发行人产销规模扩大相匹配。其中,2018 年末原材料占存货的比
例较 2017 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对于常用的原材料,由于采购周期较短,按
照安全库存量备货,因此当期原材料的增长速度小于产销规模的增长速度。2019
年末原材料占存货的比例同比上升,主要原因是当期公司新增部分原材料的贮藏
能力,备货有所增加,以及当期末公司在手订单较多,对应采购量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在产品及库存商品余额合计逐年增加,2018 年末及 2019 年
末库存商品余额较大,主要系一方面,公司订单增加,需要更多的备货量,另一
方面,公司的产能增加,对于订单的备货能力更强。
根据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货物发出与收入确认之间存在时间差,故存货中
存在发出商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余额分别为 459.01 万元、971.51
万元和 2,218.06 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订单增加,发出商品逐步增加。
委托加工物资系公司将部分生产工序交由外协厂商进行加工,期末尚未加工
完成的存货;周转材料系辅助生产的电器、工具、劳保等材料。报告期各期末,
委托加工物资及周转材料金额及所占比例均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及占营业成本的比例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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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存货余额 15,856.12 13,220.48 8,222.87
存货增长率 19.94% 60.78% 69.36%
营业成本 57,491.97 55,751.11 27,350.69
营业成本增长率 3.12% 103.84% 90.43%
存货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27.58% 23.71% 30.06%

2017 年末及 2018 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同比增长分别为 69.36%、60.78%,
均低于同期营业成本增长率 90.43%、103.84%。2018 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增
长率远低于当年度营业成本增长率,主要原因是 2018 年度公司加强了对原材料
库存的精细化管理,主要原材料 PVC 树脂粉、印花面料、耐磨层的库存量未随
着产量的增加而同比例增加,致使 2018 年度存货周转率同比提升。2019 年末,
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同比增长 19.94%,高于同期营业成本增长率 3.12%,主要原
因是 2019 年第四季度公司在手订单较多,相应原材料采购及备货量较大,以及
当期末发出商品金额较大所致。
2)存货跌价准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存货余额 跌价准备 存货余额 跌价准备 存货余额 跌价准备
原材料 3,960.90 0.00 2,409.22 0.00 2,342.16 0.00
在产品 3,358.98 0.00 2,830.85 0.00 2,128.86 0.00
库存商品 6,224.53 440.15 6,908.20 465.56 3,009.49 195.66
发出商品 2,218.06 0.00 971.51 0.00 459.01 0.00
委托加工物资 54.52 0.00 55.78 0.00 251.70 0.00
周转材料 39.13 0.00 44.93 0.00 31.65 0.00
合计 15,856.12 440.15 13,220.48 465.56 8,222.87 195.66

公司对存货进行了跌价测试,对可变现净值小于账面余额的存货计提了存货
跌价准备。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库存商品跌价准备占库存商品账
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6.50%、6.74%和 7.07%。
3)报告期各期末存货的库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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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2019 年末存货库龄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金额 1 年以内 1-2 年 2 年以上
原材料 3,960.90 3,960.90 0.00 0.00
在产品 3,358.98 3,358.98 0.00 0.00
库存商品 6,224.53 5,820.19 319.67 84.68
发出商品 2,218.06 2,218.06 0.00 0.00
委托加工物资 54.52 54.52 0.00 0.00
周转材料 39.13 39.13 0.00 0.00
合计 15,856.12 15,451.77 319.67 84.68

②2018 年末存货库龄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金额 1 年以内 1-2 年 2 年以上
原材料 2,409.22 2,409.22 0.00 0.00
在产品 2,830.85 2,830.85 0.00 0.00
库存商品 6,908.20 6,484.20 270.47 153.53
发出商品 971.51 971.51 0.00 0.00
委托加工物资 55.78 55.78 0.00 0.00
周转材料 44.93 34.34 10.03 0.56
合计 13,220.48 12,785.90 280.50 154.09

③2017 年末存货库龄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金额 1 年以内 1-2 年 2 年以上
原材料 2,342.16 2,342.16 0.00 0.00
在产品 2,128.86 2,128.86 0.00 0.00
库存商品 3,009.49 2,804.36 205.13 0.00
发出商品 459.01 459.01 0.00 0.00
委托加工物资 251.70 251.70 0.00 0.00
周转材料 31.65 30.88 0.72 0.05
合计 8,222.87 8,016.97 205.85 0.05

4)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期后成本结转情况
①库存商品期后成本结转情况


1-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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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期末库存商品金额 6,224.53 6,908.20 3,009.49
期后确认结转的金额 4,074.47 4,814.40 2,217.48
期后确认的金额占期末库存商
65.46% 69.69% 73.68%
品余额的比例
注:2017 年及 2018 年按期后第一季度为期间确认结转情况,2019 年按期后前 2 个月为
期间确认结转情况,期后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②发出商品期后成本结转情况
单位:万元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期末发出商品金额 2,218.06 971.51 459.01
期后确认结转的金额 2,188.10 971.51 459.01
期后确认的金额占期末发出商
98.65% 100.00% 100.00%
品余额的比例
注:2017 年及 2018 年按期后第一季度为期间确认结转情况,2019 年按期后前 2 个月为
期间确认结转情况,期后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 2019 年末的发出商品中存在 29.96 万元的内销商品截至 2020 年 2 月末
尚未经客户验收,故尚未结转成本,该部分商品已于 2020 年 3 月验收通过,并结
转成本。
报告期各期末后第一个季度/前 2 个月内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结转成本的比
例较高,公司各期末的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主要系满足销售周期内的订单,消耗
较快,库存商品各期末余额较高与公司的销售情况相匹配。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0.41 931.93 286.18
待摊费用 28.02 37.68 14.67
预缴企业所得税 51.80 0.92 0.00
合计 80.23 970.53 300.86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是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2018 年末待
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较 2017 年末增加 645.75 万元,主要是 2018 年度公司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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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建筑物及在建工程,产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根据《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
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5 号)的规定,第一年抵扣比例为 60%,
剩余 40%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当月起第 13 个月再从销项税
额中抵扣。
3、非流动资产的构成及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固定资产 35,637.90 77.88% 25,577.73 81.20% 8,254.24 87.13%
在建工程 4,591.90 10.03% 7.73 0.02% 33.76 0.36%
无形资产 4,414.99 9.65% 2,949.80 9.36% 0.00 0.00%
长期待摊费用 605.30 1.32% 701.44 2.23% 416.33 4.3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6.68 0.23% 101.31 0.32% 95.52 1.01%
其他非流动资产 405.80 0.89% 2,161.44 6.86% 674.04 7.11%
非流动资产合计 45,762.57 100.00% 31,499.45 100.00% 9,473.89 100.00%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是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非流动资产的构成
和变化具体分析如下:
(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构成情况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和专用设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
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价值 比例 账面价值 比例 账面价值 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 17,960.03 50.40% 9,821.01 38.40% 0.00 0.00%
通用设备 1,088.89 3.06% 696.06 2.72% 570.43 6.91%
专用设备 16,124.54 45.25% 14,615.58 57.14% 7,471.93 90.52%
运输工具 464.44 1.30% 445.08 1.74% 211.87 2.57%
合计 35,637.90 100.00% 25,577.73 100.00% 8,254.24 100.00%

2018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 2017 年末增加 17,323.49 万元,主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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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是:1)2018 年度公司收购建筑物及在建工程,在建工程当期转为固定资产,
期末房屋及建筑物的账面价值增加 9,821.01 万元;2)2018 年度公司增加 SPC 地
板等产品生产线,期末专用设备账面价值增加。
2019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 2018 年末增加 10,060.17 万元,主要原
因是:1)2019 年度子公司越南海欣购买了生产经营所需的房屋及建筑物,期末
房屋及建筑物账面价值增加 8,139.02 万元;2)2019 年度公司新增部分生产用机
器设备,期末专用设备账面价值增加 1,508.96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2)固定资产的变动趋势与公司产能、生产经营情况的配比分析
鉴于专用设备系与生产密切相关的固定资产,为了增强可比性,结合每单位
专用设备的产能及营业收入进行分析。
单位:万元
明细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平均固定资产原值 35,530.95 19,641.90 8,318.52
其中:专用设备 18,966.13 13,172.76 7,511.35
产能(吨) 121,440.00 81,840.00 56,430.00
营业收入 85,877.31 78,376.85 38,912.37
每单位固定资产的产能 3.42 4.17 6.78
其中:专用设备 6.40 6.21 7.51
每单位固定资产的营业收入 2.42 3.99 4.68
其中:专用设备 4.53 5.95 5.18
注:平均固定资产原值=(期初固定资产原值+期末固定资产原值)/2。
公司 2018 年末固定资产原值较 2017 年末增加 19,022.41 万元,增幅 187.77%,
其中由于 2018 年 5 月公司收购建筑物及在建工程,房屋及建筑物原值增加
10,010.74 万元,致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每单位固定资产的产能有所下降。
鉴于专用设备系与生产密切相关的固定资产,为了增强可比性,亦采用每单
位专用设备的产能及营业收入进行比较,报告期内,公司专用设备的变动趋势与
公司的产能、生产经营情况整体上相匹配。2018 年度单位专用设备产生的营业
收入较高,主要系公司 2018 年度对外采购基材较多以及委外加工较多;此外,
由于新设备采购与相应生产效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因此配比关系并非完
全线性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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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8,681.10 721.07 17,960.03 96.14%
通用设备 1,796.97 708.08 1,088.89 60.60%
专用设备 20,579.61 4,455.08 16,124.54 78.35%
运输工具 851.12 386.68 464.44 54.57%
合计 41,908.80 6,270.90 35,637.90 85.04%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的综合成新率为 85.04%,其中,房屋及建筑
物系 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外购取得,故成新率较高。
截至报告期末,固定资产中有账面价值合计为 5,266.01 万元的融资租入专用
设备及运输工具,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的 14.78%。计入专用设备的均为生产
用机器设备,计入运输工具的为供生产车间使用的叉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折旧年限(年)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专用设备 10 6,328.93 1,093.69 5,235.24
运输工具 4 57.49 26.72 30.77
合计 - 6,386.42 1,120.41 5,266.01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年度,公司在建工程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转固 其他减少 期末余额
专用设备 0.00 4,430.80 1,149.51 0.00 3,281.29
房屋及建筑物 0.00 1,225.09 0.00 0.00 1,225.09
无形资产 7.73 58.73 0.00 7.73 58.73
募投项目 0.00 26.79 0.00 0.00 26.79
合计 7.73 5,741.41 1,149.51 7.73 4,591.90
2018 年度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转固 其他减少 期末余额
专用设备 33.76 490.09 523.85 0.00 0.00
房屋及建筑物 0.00 4,728.61 4,728.61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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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0.00 7.73 0.00 0.00 7.73
其他 0.00 1.08 0.00 1.08 0.00
合计 33.76 5,227.52 5,252.46 1.08 7.73
2017 年度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转固 其他减少 期末余额
专用设备 0.00 768.85 680.00 55.09 33.76
合计 0.00 768.85 680.00 55.09 33.76

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主要是公司及子公司越南海欣的在安装设备,以及
子公司越南海欣的厂房建设及改造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3)无形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为外购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及软件,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土地使用权 4,401.75 2,949.80 0.00
软件 13.24 0.00 0.00
合计 4,414.99 2,949.80 0.00

报告期各期末,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4)长期待摊费用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 416.33 万元、
701.44 万元和 605.30 万元,占当期末非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39%、2.23%
和 1.32%。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是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
(5)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时性差异 税资产 时性差异 税资产 时性差异 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711.21 106.68 675.38 101.31 636.80 95.52
合计 711.21 106.68 675.38 101.31 636.80 9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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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 95.52 万元、
101.31 万元和 106.68 万元,均为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计税基础大于资
产账面价值而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均为预付长期资产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预付长期资产款 405.80 2,161.44 674.04
合计 405.80 2,161.44 674.04

2018 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较 2017 年末增加 1,487.40 万元,主要是当
期预付设备工程款增加。
4、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制定了各项资产减值
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并严格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本公司除应收款项和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外,其他资产不存在计提
减值准备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853.11 682.22 376.88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355.77 209.83 64.26
存货跌价准备 440.15 465.56 195.66
合计 1,649.03 1,357.61 636.80

(二)负债的主要构成及分析
1、负债的构成及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46,365.76 89.43% 36,139.37 97.16% 17,603.63 97.68%
非流动负债 5,477.34 10.57% 1,056.48 2.84% 418.79 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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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负债合计 51,843.10 100.00% 37,195.85 100.00% 18,022.41 100.0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公司负债总额逐年增长,绝大部分为
流动负债。
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较上年末增加 18,535.74 万元和
10,226.39 万元,增长率分别为 105.29%和 28.30%,主要原因包括:(1)2018 年
度和 2019 年度,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原材料采购增加,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期
末余额合计分别同比增加 6,351.29 万元和 5,367.05 万元;(2)为满足日常经营需
求,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新增了银行短期借款,短期借款期末余额分别
同比增加 9,059.44 万元和 4,213.16 万元。
2019 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较 2018 年末增加 4,420.86 万元,主要是 2019
年度公司因融资租赁产生的长期应付款。
2、流动负债的构成及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19,449.59 41.95% 15,236.44 42.16% 6,177.00 35.09%
应付票据 4,551.56 9.82% 1,800.00 4.98% 928.20 5.27%
应付账款 14,379.98 31.01% 11,764.49 32.55% 6,285.00 35.70%
预收款项 454.84 0.98% 216.14 0.60% 232.43 1.32%
应付职工薪酬 1,597.50 3.45% 1,220.69 3.38% 613.30 3.48%
应交税费 774.42 1.67% 953.25 2.64% 20.87 0.12%
其他应付款 1,578.99 3.41% 1,865.45 5.16% 2,392.90 13.59%
一年内到期的
3,578.87 7.72% 3,082.90 8.53% 953.93 5.42%
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6,365.76 100.00% 36,139.37 100.00% 17,603.63 100.00%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是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流动负债的构成和变
化具体分析如下:
(1)短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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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抵押及保证借款 10,915.32 0.00 1,000.00
抵押借款 0.00 10,500.00 4,977.00
保证借款 8,534.27 4,736.44 200.00
合计 19,449.59 15,236.44 6,177.00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6,177.00 万元、
15,236.44 万元和 19,449.59 万元,分别占当期末流动负债总额的 35.09%、42.16%
和 41.95%。
2018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 2017 年末增加 9,059.44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8
年度公司增加了 SPC 地板生产线、收购了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购置固定
资产及无形资产的资金需求较大,公司向银行增加了短期借款,以满足公司日常
经营需求。
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较 2018 年末增加 4,213.16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9
年度公司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向银行增加了短期借款,以满足公司日常经
营需求。
(2)应付票据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928.20 万元、
1,800.00 万元和 4,551.56 万元,均为银行承兑汇票。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材料款 8,435.79 58.66% 6,068.15 51.58% 5,351.35 85.14%
工程、设备款及其他 5,944.19 41.34% 5,696.34 48.42% 933.65 14.86%
合计 14,379.98 100.00% 11,764.49 100.00% 6,285.00 100.00%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6,285.00 万元、
11,764.49 万元和 14,379.98 万元,主要是应付供应商的材料款和工程、设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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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较 2017 年末增加 5,479.49 万元,同比增长 87.18%,
主要是收购海橡鞋材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的剩余款项 2,973.29 万元以及应
付嘉业卓众建设有限公司设备工程款 945.65 万元。2019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较
2018 年末增加 2,615.49 万元,同比增加 22.23%,主要原因是 2019 年度公司采购
规模进一步扩大,报告期末应付材料款较 2018 年末增加 2,367.64 万元。
(4)预收款项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 232.43 万元、
216.14 万元和 454.84 万元,均为预收客户的货款,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例均较
小。
(5)应付职工薪酬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613.30
万元、1,220.69 万元和 1,597.50 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主要
是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
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主要是企业所得税,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企业所得税 627.43 849.70 1.85
增值税 5.56 0.00 0.00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3.20 22.21 9.07
城市维护建设税 16.54 15.22 4.15
房产税 76.59 39.19 0.13
土地使用税 0.00 10.98 0.00
教育费附加 7.09 6.52 2.27
地方教育附加 4.72 4.35 2.67
印花税 3.29 5.08 0.74
合计 774.42 953.25 20.87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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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其他应付款 1,578.99 100.00% 1,845.67 98.94% 2,382.42 99.56%
应付利息 0.00 0.00% 19.78 1.06% 10.48 0.44%
合计 1,578.99 100.00% 1,865.45 100.00% 2,392.90 100.00%

1)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未付费用 1,000.26 755.22 237.20
拆借款 0.00 418.84 300.15
关联方代垫付款项 0.00 260.87 1,753.39
押金保证金 175.98 257.62 8.75
其他 402.75 153.12 82.93
合计 1,578.99 1,845.67 2,382.42

2018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为 1,845.67 万元,较 2017 年末减少 536.75 万元。
其中应付未付费用为 755.22 万元,主要是公司应付的销售佣金、运杂费等费用;
拆借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周林借予公司的款项;关联方代垫付款项为公司应付
关联方海橡鞋材的天然气费及电费。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为 1,578.99 万元,较 2018 年末减少 266.68 万元。
其中应付未付费用为 1,000.26 万元,主要是公司应付的销售佣金、运杂费、出口
费等费用。
2)应付利息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应付利息分别为 10.48 万元、19.78
万元和 0.00 万元,均为应付银行的短期借款利息,占当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均
较小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953.93 万元、3,082.90 万元和 3,578.87 万元,均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融资租
赁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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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流动负债的构成及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应付款 5,477.34 100.00% 1,056.48 100.00% 416.82 99.53%
递延所得税负债 0.00 0.00% 0.00 0.00% 1.97 0.47%
非流动负债合计 5,477.34 100.00% 1,056.48 100.00% 418.79 100.00%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是长期应付款。非流
动负债的构成和变化具体分析如下:
(1)长期应付款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长期应付款分别为 416.82 万元、
1,056.48 万元和 5,477.34 万元,均为长期应付融资租赁款。其中,2019 年末,公
司长期应付款为融资性售后回租产生的应付融资租赁款。
(2)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应纳税暂 递延所得 应纳税暂 递延所得 应纳税暂 递延所得
时性差异 税负债 时性差异 税负债 时性差异 税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
0.00 0.00 0.00 0.00 13.13 1.97
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公允价值变动
合计 0.00 0.00 0.00 0.00 13.13 1.97

2017 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为 1.97 万元,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导致计税基础小于资产账面价值产生的应
纳税暂时性差异。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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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03 0.96 1.02
速动比率(倍) 0.70 0.61 0.5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0.14% 53.28% 65.50%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9,843.25 12,995.18 1,991.35
利息保障倍数(倍) 14.07 13.23 1.93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02、0.96 和 1.03,
速动比率分别为 0.57、0.61 和 0.70。公司业务扩张导致日常流动资金需求量较大,
除公司日常经营积累外,主要通过短期债务融资满足。报告期公司处于业务快速
发展阶段,银行短期借款较多,致使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相对较低。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 65.50%、
53.28%和 50.14%,呈逐年下降态势。主要原因是公司 2018 年进行了增资,以及
日常经营产生经营性现金净流入。
2、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比较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比较情况如下:
同行业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偿债能力指标
可比公司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爱丽家居 2.31 1.91 1.27
流动比率
美喆国际 1.48 2.04 2.25
(倍)
公司 1.03 0.96 1.02
爱丽家居 1.62 1.28 0.85
速动比率
美喆国际 1.18 1.68 1.99
(倍)
公司 0.70 0.61 0.57
爱丽家居 23.38% 30.10% 53.98%
资产负债率
美喆国际 40.23% 35.34% 34.46%
(母公司)
公司 50.14% 53.28% 65.5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同期水平,资产
负债率高于同期水平。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处于业务快速发展阶段,购建房屋
建筑物、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的资金需求较大;此外,随着生产规
模的扩大,应收款项、存货占用更多的流动资金,为满足公司生产规模以及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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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主要通过银行短期借款、融资租赁等债务融资方式筹
集资金,因此整体偿债能力水平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单位:次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5.63 7.50 6.50
存货周转率 3.95 5.20 4.18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6.50、7.50
和 5.63,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4.18、5.20 和 3.95,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总体情况
良好。
2、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比较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次
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同行业可比公司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爱丽家居 5.92 6.57 5.66
应收账款周转率 美喆国际 3.43 2.95 3.65
公司 5.63 7.50 6.50
爱丽家居 5.12 5.74 4.97
存货周转率 美喆国际 6.62 7.36 10.01
公司 3.95 5.20 4.18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要客户均为境外客户,爱丽家居的结
算方式主要为产品报关或装船后一定期限内境外客户支付货款,与公司情况类似,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爱丽家居同期水平差异不大,各期末由于特定
情况的不同,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波动。美喆国际给予客户的信用期总体略长于
公司和爱丽家居,因此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较低。
爱丽家居及美喆国际均实行“以产定购、合理库存”的采购模式,实行“以
销定产”和标准、通用半成品适当备货的生产模式,产品最终通过境外品牌商、
贸易商的销售渠道对外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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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与爱丽家居的生产、备货政策、销售模式均较为相似,公司的存货周
转率与爱丽家居较为接近,略低于爱丽家居,差异主要系公司的客户较为分散,
生产的产品类型略多,所需要备货种类和数量较爱丽家居略多。
2017 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略低于爱丽家居的同期水平,2018 年度公司加强
了对原材料库存的精细化管理后,存货周转率有一定提升,接近爱丽家居报告期
的存货周转率平均水平。
报告期内,美喆国际的存货周转率较高,主要原因是美喆国际 ERP 管理能
力较强,产品完工入库至发货周期较短。另一方面,美喆国际客户较为集中,产
品种类也相对较少,综合导致产成品库存量较小。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85,772.63 99.88% 78,114.37 99.67% 38,895.27 99.96%
其他业务收入 104.67 0.12% 262.48 0.33% 17.10 0.04%
合计 85,877.31 100.00% 78,376.85 100.00% 38,912.3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 PVC 地板的销售收入。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9.96%、
99.67%和 99.88%,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原材料销售
收入,占比较低。
(1)按产品类别列示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品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LVT 地板 20,328.60 23.70% 25,956.47 33.23% 18,219.25 46.84%
WPC 地板 16,148.42 18.83% 26,067.06 33.37% 18,568.66 47.74%
SPC 地板 48,164.11 56.15% 25,431.91 32.56% 1,814.33 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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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品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其他 1,131.51 1.32% 658.93 0.84% 293.03 0.75%
合计 85,772.63 100.00% 78,114.37 100.00% 38,895.27 100.00%
注:发行人主要产品 LVT 地板、WPC 地板和 SPC 地板主要原材料为 PVC 树脂粉,均属
于 PVC 地板范畴。
LVT 地板系 LUXURY VINYL TILE 的缩写,主要由 UV 层、透明耐磨层、印花面料层、
PVC 中料层以及基底平衡层构成,是目前最为传统的 PVC 弹性地板。
WPC 地板系 WOOD PLASTIC COMPOSITE 的缩写,又称木塑地板。由 PVC 树脂粉、
重钙、稳定剂以及其余加工助剂通过高速混料、高温挤出后,冷却定型的新型低密度塑料地
板。
SPC 地板系 STONE PLASTIC COMPOSITE 的缩写,又称石塑地板。无增塑剂加入,使
用大量重钙作为填料,与 PVC 树脂粉、稳定剂等加工助剂在挤出机中混料、挤出、在线贴合
后得到的一种硬质塑料地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 PVC 地板产品,具体包括 LVT 地板、WPC 地板
和 SPC 地板,其他产品包括踢脚线及展板。其中,SPC 地板为公司 2017 年度新
推出的产品。
(2)按地区分类列示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区域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境内销售 642.56 0.75% 375.45 0.48% 838.86 2.16%
境外销售 85,130.08 99.25% 77,738.92 99.52% 38,056.42 97.84%
合计 85,772.63 100.00% 78,114.37 100.00% 38,895.2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以境外销售为主,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境外
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7.84%、99.52%和 99.25%。
(3)按销售模式列示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模式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ODM/OEM 销售 85,085.44 99.20% 77,738.56 99.52% 38,736.81 99.59%
其中:直接销售 72,212.06 84.19% 59,011.18 75.54% 26,365.33 6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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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模式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通过贸易商销售 12,873.38 15.01% 18,727.38 23.97% 12,371.48 31.81%
自有品牌销售 687.19 0.80% 375.81 0.48% 158.46 0.41%
其中:直接销售 604.47 0.70% 289.01 0.37% 158.46 0.41%
通过经销商销售 82.72 0.10% 86.80 0.11% 0.00 0.00%
合计 85,772.63 100.00% 78,114.37 100.00% 38,895.27 100.00%

公司销售业务以 ODM/OEM 销售模式为主,自有品牌销售模式为辅。其中
ODM/OEM 销售模式又以直接销售为主,占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 67.79%、75.54%和 84.19%;通过贸易商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1.81%、23.97%和 15.01%。
(4)营业收入变动分析及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
1)营业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外销收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营业收入 85,877.31 9.57% 78,376.85 101.42% 38,912.37
主营业务收入 85,772.63 9.80% 78,114.37 100.83% 38,895.27
主营业务外销收入 85,130.08 9.51% 77,738.92 104.27% 38,056.42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主要由主营业务外销收入增长产生,其中,
2018 年度收入同比增长幅度较大,2019 年度收入同比小幅增长。
2018 年度收入同比增长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包括:
①供给方面,2017 年度至 2018 年度公司处于高速发展期,产能扩张较大
2017 年度至 2018 年度,公司处于高速发展期,2017 年度,公司专用设备平
均账面原值为 7,511.35 万元,产能利用率达 94.05%,接近可利用的极限水平,
产能瓶颈限制了当期产销规模;2017 年中期陆续新增 LVT 地板、WPC 地板及
新产品 SPC 地板的生产设备,2018 年度继续新增了数条 SPC 地板生产线,2018
年度专用设备平均账面原值增加到 13,172.76 万元,较 2017 年度大幅增加
7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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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产成品的产量情况看,产能扩张后 2018 年度公司 PVC 地板产量达 1,300.16
万平方米,较 2017 年度的 637.66 万平方米大幅增加了 103.90%。公司在接受订
单时也需要综合考虑自身的产能,2017 年度产能瓶颈也是导致 2017 年度销售规
模较小的一个原因。
②需求方面,2018 年市场需求大幅增加,公司订单较多,新产品 SPC 地板
需求旺盛
2018 年度,PVC 地板市场需求大幅增加,当期 PVC 地板出口额较 2017 年
度增长 30.06%,加上公司积极开拓客户,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下游需求驱动当
期公司订单较多。公司原有的 LVT 地板和 WPC 地板均有一定幅度的增长,其
中 LVT 地板销售金额增加 42.47%,WPC 地板销售金额增加 40.38%。
公司于 2017 年度下半年推出 SPC 地板,是国内较早推出并大规模产销 SPC
地板的供应商。SPC 地板自 2017 年度推出后,在欧美市场欢迎度较高,2018 年度
需求旺盛。从客户情况看,2017 年下半年公司新增重要客户 BRANDYWINE,
2017 年度对其的销售额为 273.56 万元;2018 年度对其销售额大幅增至 5,521.33
万元,销售的产品均为 SPC 地板;同时公司对 LA HARDWOOD、GLOBAL GEM
和 TIMBERMAN 等既有主要客户 2018 年度销售额也大幅提升,增量销售也主
要为 SPC 地板,由于 2017 年度 SPC 地板销售基数太小(销售额仅为 1,814.33
万元),导致 2018 年度 SPC 地板销售额较 2017 年度大幅增加 1,301.72%。
综上所述,2018 年度,由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均大幅提升,当期公司产能
利用率较高,产销量也较高,加上 2017 年度发行人销售基数较小,综合导致当
期营业收入较 2017 年度大幅增长。
具体分析如下:
①市场竞争情况
根据中国海关的数据统计,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PVC 地板
出口额分别为 233.87 亿元、304.16 亿元和 333.93 亿元,2018 年度较 2017 年度
增长 30.06%,2019 年度较 2018 年度增长 9.79%。
2018 年度,公司外销增速为 104.72%,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 30.06%。主要
原因是公司于 2013 年末成立,成立初期资金规模有限、产能较小。2016 年度-2018
年度为高速发展期,该三年公司固定资产中专用设备平账面原值分别为 5,17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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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7,511.35 万元和 13,172.76 万元,产能扩充较大。由于 2017 年度新增产能
于 2018 年度完全释放且当期公司还陆续新增了 SPC 地板生产线,使各主要产品
产能均有所提升。当期公司产能利用率较高,主要产品产量均大幅增长。销售方
面,公司巩固已有客户订单,积极拓展客户,当期销售订单较多,产销率较高。
因此,当期公司外销收入增速较高,高于海关统计的行业平均水平。
2019 年度,公司外销增速为 9.51%,与全行业平均水平 9.79%基本一致。当
期公司及行业整体出口金额小幅增长,主要原因是 PVC 地板主要消费市场美国
对中国出口商品加征关税,对 PVC 地板的出口造成不利影响,但 PVC 地板的固
有需求仍推动 PVC 地板出口保持一定增长。
②PVC 地板主要消费市场情况
PVC 地板的主要消费市场为美国和欧洲。根据美国海关及欧盟统计局公布
的数据,报告期各期,美国和欧洲的 PVC 地板进口额具体如下:
单位:亿美元、亿欧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地区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美国 33.45 2.42% 32.66 47.24% 22.18
欧盟 12.52 23.22% 10.16 1.02% 10.06

根据上表,报告期各期,PVC 地板主要消费市场美国和欧洲的进口额逐期
递增,与公司营业收入变动方向一致。2018 年度,美国 PVC 地板进口额大幅上
升,同期公司、爱丽家居及行业整体出口增速也大幅上升。2019 年度,受美国
对中国出口商品加征关税影响,美国 PVC 地板进口商实际采购成本有所上升,
导致整体进口额增速放缓。为应对关税带来的不利影响,当期公司积极开拓包括
欧洲、南美等地区客户,并取得一定效果,具体为:当期公司主要产品在美国地
区的销售收入为 39,224.30 万元,同比增长 1.66%;当期主要产品在欧洲地区的
销售收入为 34,557.10 万元,同比增长 19.04%,与上述地区 PVC 地板进口额增
速基本匹配。
③主要客户市场占有率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客户的市场占有率估算情况如下:
公司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美国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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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SUN SHINE 约 0% 约 0.4% 约 0.6%
BRANDYWINE 约 1.3% 约 1.1% 约 1.3%
LA HARDWOOD 约 1.0% 约 0.9% 约 1.5%
GLOBAL GEM 约 0.7% 约 0.6% 约 0.7%
欧洲地区:
WINDMLLER 约 6.2% 约 7.2% 约 5.7%
COTAP 约 6.4% 约 5.4% 约 5.2%
注:除 SUN SHINE 外的主要客户各期市场占有率按该客户当期营业收入占所在地区
PVC 地板销售额数据估算;SUN SHINE 的各期市场占有率按各期 SUN SHINE 在美国的营
业收入占美国 PVC 地板销售额数据估算。
根据上表,报告期各期,公司各主要客户的市场占有率变动情况不尽相同。
具体为 : WINDMLLER 和 COTAP 总 体 呈上升 态势 , BRANDYWINE 和
GLOBAL GEM 相对稳定,SUN SHINE 和 LA HARDWOOD 则有所下降。其中,
SUN SHINE 市场占有率持续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司与 SUN SHINE 的合作模式
发生变化,原向 SUN SHINE 采购的客户逐步变更为向公司采购,而 SUN SHINE
则变更为该等客户的居间人,因此 SUN SHINE 的市场占有率逐期下降。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与各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稳定,部分客户从公司的采
购占比也有所上升。
④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营业收入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海象新材 85,877.31 9.57% 78,376.85 101.42% 38,912.37
爱丽家居 114,578.79 -16.53% 137,273.01 30.08% 105,525.72
美喆国际 80,738.83 34.02% 60,242.42 -25.57% 80,943.04

根据上表,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变动方向及幅度存
在差异,主要原因包括:
A.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
如前述,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2016 年度-2018 年度为高速发展期,产
能大幅扩张,产销规模均大幅增长;而爱丽家居成立于 1999 年,美喆国际则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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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 年已在东莞设厂,进入行业时间均更早,报告期内均已处于成熟期。因此
相比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18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增幅较大,具有合理性。
B.销售分布不同
公司与爱丽家居、美喆国际均以外销为主,但销售分布存在差异。报告期内
各期,公司主要销往欧洲及美国地区,其中美国销售占比略高于欧洲;美喆国际
主要销往欧洲地区;爱丽家居则大部分销往美国。
根据前述,2018 年度,美国 PVC 地板进口额较 2017 年度大幅增长,欧洲
地区与 2017 年度基本持平,当期公司与爱丽家居营业收入均大幅增长,美喆国
际则有所下降。
2019 年度,受加征关税带来的不利影响,美国 PVC 地板进口额较 2018 年
度小幅增长。由于三家公司中爱丽家居对美国的销售占比最高,且主要为对第一
大客户美国地板贸易商 VERTEX 的销售,因此受加征关税的影响最大,当期营
业收入较 2018 年度有所下降。2019 年度,美喆国际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主
要原因是当期欧洲地区 PVC 地板进口额较 2018 年度大幅增长,且当期新台币兑
人民币升值幅度较大、2018 年度营业收入基数较小等因素,综合导致当期以人
民币计量的营业收入大幅增长。2019 年度,公司积极开拓欧洲地区客户,欧洲
地区的销售占比由 2018 年度的 37.66%上升至 2019 年年度的 41.14%,营业收入
小幅增长,增速与行业基本持平。
综上,因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销售分布差异等原因,报告期各期,公司与
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变动方向及幅度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其中,2018 年
度,公司营业收入增幅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爱丽家居及美喆国际,主要原因包括:
a.公司起步相对较晚,2017 年度营业收入基数相对较小(公司 2017 年度的
营业收入只有爱丽家居的 36.87%),2018 年度公司处于高速发展期,产能扩张
较大,2017 年下半年以及 2018 年度不断拓展新的客户,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而同期爱丽家居及美喆国际已步入成熟期,基数相对较大,两家公司 2017 年度
和 2018 年度产能基本持平,基本没有新增产能,且爱丽家居的客户基本固定,
新增客户较少。
b.2018 年度,主要消费市场美国增速较快,尤其是新产品 SPC 地板市场欢
迎度较高。公司作为国内较早推出并大规模产销 SPC 地板的供应商,美国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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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订单增长较快。而爱丽家居的主要产品为硬塑锁扣地板,产品结构与公司有所
区别,且基本均向美国的单一客户 VERTEX 销售,VERTEX 的经营和采购模式
对爱丽家居影响非常大,导致爱丽家居 2018 年度的增长率要低于美国当期 PVC
地板进口额增幅,也低于公司的增长幅度。
c.2018 年度,美喆国际营业收入同比下滑,不及公司和爱丽家居。从美喆国
际自身情况看,其 2018 年度报告披露,由于其最主要的欧洲地区客户(销售占比
超过 50%)2017 年度采购量较大,而销售渠道铺设速度并未跟上,导致当期库存
量较大。为改善资金流和财务状况,该客户主动调低了库存量,导致 2018 年度向
美喆国际的采购量有所下降。
2)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
①SUN SHINE INTERNATIONAL INCORPORATION LIMITED(以下简称
“SUN SHINE”)
公司名称 SUN SHINE INTERNATIONAL INCORPORATION LIMITED
成立时间 2015 年 2 月 25 日
注册资本/股本 200 万港元
注册地址或主要
中国香港
生产经营地
主营业务/
PVC 地板的贸易
经营范围
2017 年度 约 1,848 万美元
经营情况
2018 年度 约 2,020 万美元
(营业收入)
2019 年度 约 181 万美元
浙江良友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友木业”)持有 SUN SHINE 100%
股权结构
股份
控股股东 浙江良友木业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沈小红
良友木业成立于 2003 年,主要从事实木复合地板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股东背景 良友木业实木复合地板产品以外销为主,出口额连续多年排名全国第一,
主要销往北美地区,在美国、加拿大等国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SUN SHINE 母公司良友木业为国内领先的实木复合地板制造商和出口
行业地位
商,具有较高知名度
注:各期营业收入数据来源为客户提供。
②WINDMLLER GMBH(以下简称“WINDMLLER”)
公司名称 WINDMLLER GM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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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MLLER FLOORING PRODUCTS WFP GMBH,2018 年度改为现
曾用名

成立时间 2006 年 11 月 27 日
注册资本/股本 100 万欧元
注册地址或主要
德国
生产经营地
主营业务/ 建筑塑料制品的制造,墙纸、地板的销售;公司主要从事 PVC 地板的研
经营范围 发、生产及销售
2017 年度 9,934.95 万欧元
经营情况
2018 年度 12,882.31 万欧元
(营业收入)
2019 年度 13,662.70 万欧元
WINDMLLER HOLDING GMBH 持有 WINDMLLER GMBH100%股
股权结构

控股股东 WINDMLLER HOLDING GMBH
实际控制人 Matthias Windmeller
行业地位 WINDMLLER 在德国地板行业中排名前列
注:各期营业收入数据来源为中信保出具的资信报告。
③HORNBACH BAUMARKET AG(以下简称“HORNBACH”)
公司名称 HORNBACH BAUMARKET AG
成立时间 1981 年 1 月 18 日
注册资本/股本 9,542.10 万欧元
注册地址或主要
德国
生产经营地
主营业务/
金属、塑料制品、油漆、建材的销售
经营范围
2016 年 3 月-2017 年 2 月 24.36 亿欧元
经营情况
2017 年 3 月-2018 年 2 月 25.14 亿欧元
(营业收入)
2018 年 3 月-2019 年 2 月 26.03 亿欧元
HORNBACH HOLDING AG &Co. KGaA 持有 HORNBACH
股权结构
BAUMARKET AG76.40%股份
控股股东 HORNBACH HOLDING AG &Co. KGaA
实际控制人 Steffen Hornbach
行业地位 HORNBACH 是欧洲知名的建材超市,在行业内处于顶尖地位
注:各期营业收入数据来源为 HORNBACH 历年年度报告。
④BEAULIEU
BEAULIEU CANADA ADMINISTRATIVE CENTRE(以下简称“BEAULI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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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ADA”)、BEAULIEU GROUP LLC(以下简称“BEAULIEU GROUP”)、
BEAULIEU ASIA 三家公司合并简称为“BEAULIEU”。2017 年度,BEAULIEU
CANADA、BEAULIEU GROUP、BEAULIEU ASIA 三家公司系受同一实际控制
人控制。
A、BEAULIEU CANADA
公司名称 BEAULIEU CANADA ADMINISTRATIVE CENTRE
成立时间 1954 年
注册资本/股本 -
注册地址或主要
加拿大
生产经营地
主营业务/
从事地毯、壁毯的制造、销售及出口;地板的销售
经营范围
经营情况
年销售额约 13,954 万美元
(营业收入)
BEAULIEU CANADA 为 BEAULIEU INTERNATIONAL GROUP 的控股
股权结构
子公司
控股股东 BEAULIEU INTERNATIONAL GROUP
实际控制人 De Clerck, Francis
行业地位 BEAULIEU CANADA 在加拿大 PVC 地板行业中排名前列
注:营业收入来源为中信保出具的 BEAULIUE CANADA 资信报告。
B、BEAULIEU GROUP
BEAULIEU GROUP 为美国地毯、地板品牌商,成立于 1978 年,2017 年度主
要从事地毯、纺纱的制造、销售;地板的销售。BEAULIEU GROUP 于 2017 年 7
月宣告破产,后由 ENGINEERED FLOORS LLC 承接其在美国的业务。
C、BEAULIEU ASIA
BEAULIEU ASIA 为 BEAULIEU CANADA 负责亚太地区开展采购工作、与
供应商沟通、协调的公司,但其本身并不直接作为销售合同的签订主体。2017 年
度 BEAULIEU ASIA 向公司采购少量样品。
⑤COTAP B.V.(以下简称“COTAP”)
公司名称 COTAP B.V.
成立时间 1994 年 5 月 31 日
注册资本/股本 363 万欧元
注册地址或主要
荷兰
生产经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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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地毯的制造及销售,地板的销售
经营范围
2017 年度 约 8,977 万欧元
经营情况
2018 年度 约 9,564 万欧元
(营业收入)
2019 年度 约 14,000 万欧元
股权结构 COTAP ONROEREND GOED B.V.持有 COTAP B.V.100%股份
控股股东 COTAP ONROEREND GOED B.V.
最终母公司 KLAAS BAKKER HOLDING B.V.
行业地位 COTAP 在荷兰地板行业中排名前列
注:2017 年度、2018 年度营业收入数据来源为中信保出具的资信报告,2019 年度营业
收入数据来源于客户提供。
⑥BRANDYWINE INTERNATIONAL HARDWOOD(以下简称
“BRANDYWINE”)
公司名称 BRANDYWINE INTERNATIONAL HARDWOOD
成立时间 2007 年
注册资本/股本 -
注册地址或主要
美国
生产经营地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各类地板产品的销售
经营范围
2017 年度 约 3,200 万美元
经营情况
2018 年度 约 3,700 万美元
(营业收入)
2019 年度 约 4,500 万美元
John W.Himes, Jr 持有 BRANDYWINE INTERNATIONAL
股权结构
HARDWOOD100%股份
控股股东 John W.Himes, Jr
实际控制人 John W.Himes, Jr
在设立 BRANDYWINE 之前,John W.Himes, Jr 曾在美国领先的地面装饰
材料品牌商 MANLINGTON 担任多年销售负责人,积累了丰富的客户,
股东背景
2007 年,John W.Himes 设立 BRANDYWINE,将其发展成为美国具有一
定影响力的地板供应商
行业地位 BRANDYWINE 在美国地板行业中排名靠前
注: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数据来源于客户提供。
⑦LA HARDWOOD FLOORING INC(以下简称“LA HARDWOOD”)
公司名称 LA HARDWOOD FLOORING INC
成立时间 2005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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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股本 -
注册地址或主要
美国
生产经营地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强化复合地板的制造及销售、PVC 地板的销售
经营范围
2017 年度 约 3,600 万美元
经营情况
2018 年度 约 3,000 万美元
(营业收入)
2019 年度 约 3,600 万美元
股权结构 Doron Gal 持有 LA HARDWOOD FLOORING INC100%股份
控股股东 Doron Gal
实际控制人 Doron Gal
行业地位 LA HARDWOOD 在美国地板行业中排名靠前
注: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数据来源于客户提供。
⑧GLOBAL GEM FLOORING(以下简称“GLOBAL GEM”)
公司名称 GLOBAL GEM FLOORING
成立时间 2012 年 4 月 12 日
注册资本/股本 不适用
注册地址或主要
美国
生产经营地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地板的销售
经营范围
2017 年度 约 1,700 万美元
经营情况
2018 年度 约 2,000 万美元
(营业收入)
2019 年度 约 2,500 万美元
股权结构 Douglas Hawkins Leigh 持有 GLOBAL GEM FLOORING100%股份
控股股东 Douglas Hawkins Leigh
实际控制人 Douglas Hawkins Leigh
行业地位 GLOBAL GEM 在美国地板行业中排名靠前
注:2017 年度营业收入数据来源为中信保出具的资信报告,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营业
收入数据来源于客户提供。
2)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占营业收入
期间 客户名称 销售的主要产品 金额
的比例
BRANDYWINE INTERNATIONAL
2019 年度 SPC 地板 11,624.27 13.54%
HARDW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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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营业收入
期间 客户名称 销售的主要产品 金额
的比例
WINDMLLER GMBH LVT 地板、SPC 地板 8,101.33 9.43%
GLOBAL GEM FLOORING WPC 地板、SPC 地板 6,283.90 7.32%
HORNBACH BAUMARKET AG LVT 地板、SPC 地板 4,477.59 5.21%
LVT 地板、WPC 地板、 4,315.60 5.03%
LA HARDWOOD FLOORING INC
SPC 地板
合计 - 34,802.68 40.53%
SUN SHINE INTERNATIONAL LVT 地板、WPC 地板、
12,917.80 16.48%
INCORPORATION LIMITED SPC 地板
WINDMLLER GMBH LVT 地板 9,753.04 12.44%
BRANDYWINE INTERNATIONAL
2018 年度 SPC 地板 5,521.33 7.04%
HARDWOOD
LA HARDWOOD FLOORING INC WPC 地板、SPC 地板 5,165.23 6.59%
HORNBACH BAUMARKET AG LVT 地板 4,254.53 5.43%
合计 - 37,611.92 47.98%
SUN SHINE INTERNATIONAL LVT 地板、WPC 地板、
11,856.80 30.47%
INCORPORATION LIMITED SPC 地板
WINDMLLER FLOORING
LVT 地板 6,021.70 15.48%
PRODUCTS WFP GMBH
BEAULIEU 3,080.77 7.92%
其中:BEAULIEU CANADA LVT 地板、WPC 地板、
2,011.84 5.17%
2017 年度 ADMINISTRATIVE CENTRE SPC 地板
BEAULIEU GROUP LLC LVT 地板、WPC 地板 1,067.35 2.74%
BEAULIEU ASIA LVT 地板 1.58 0.00%
HORNBACH BAUMARKET AG LVT 地板 2,624.58 6.74%
COTAP B.V. LVT 地板 1,901.99 4.89%
合计 - 25,485.84 65.50%
注:2018 年度,公司客户 WINDMLLER FLOORING PRODUCTS WFP GMBH 更名
为 WINDMLLER GMBH。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较为稳定,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
过销售总额的 50%或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形。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
度,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比合计分别为 65.50%、47.98%和 40.53%,呈逐
年下降趋势。
2018 年 度 , 公 司 新 增 主 要 客 户 为 BRANDYWINE INTERNATIONAL
HARDWOOD 及 LA HARDWOOD FLOORING INC,新增主要客户当期销售额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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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为 10,686.56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13.63%;新增主要客户当期末应收账款
账面余额合计为 1,581.27 万元,占当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 11.75%。
①2018 年度公司前五名客户变动原因具体如下:
变动类型 客户名称 原因
主要原因是当期客户自身采购需求的大幅
增长。当期公司对 BRANDYWINE 的销售
BRANDYWINE
收入同比增加 5,247.77 万元,增长率远超公
司当期平均水平
新进前五名
LA HARDWOOD 原为 SUN SHINE 的客户,
自 2017 年 11 月起直接从公司进行采购,公
LA HARDWOOD
司于 2018 年度起确认对其的销售收入且金
额较大
2017 年度,公司对 COTAP 销售收入同比增
COTAP 加 1,047.13 万元,但销售增速低于公司整体
收入增速,因此跌出前五名
1、因 BEAULIEU GROUP 于 2017 年 7 月宣
告破产,自 2018 年度起,公司对 BEAULIEU
GROUP 无销售
跌出前五名 2、因市场需求发生变化,2018 年度
BEAULIEU CANADA 自身 LVT 地板销售下
BEAULIEU
滑,减少了从公司采购的 LVT 地板数量,
当年度公司对 BEAULIEU CANADA 的销
售收入同比减少 172.52 万元
因此 2018 年度对 BEAULIEU 的销售占比同
比大幅下降,跌出前五名

②2019 年度公司前五名客户变动原因具体如下:
变动类型 客户名称 原因
2019 年度,根据自身销售情况,GLOBAL
GEM 进一步增加了从公司采购的 WPC 地板
新进前五名 GLOBAL GEM
和 SPC 地板数量,销售增速高于公司整体
收入增速,销售占比同比上升
自 2019 年度起,绝大部分原向 SUN SHINE
采购的客户已变更为直接从公司采购,公司
跌出前五名 SUN SHINE
确认销售的对象为该部分客户。当期 SUN
SHINE 的销售占比同比大幅下降

3)单个客户销售占比变化的原因具体如下:
①SUN SHINE
期间 销售占比 变动值 销售占比变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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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 销售占比 变动值 销售占比变化原因
2017 年度,公司对 SUN SHINE 的销售金额同比
2017 年度 30.47% -2.37% 大幅增加 5,020.41 万元,但销售增速低于公司整
体收入增速,因此销售占比同比下降
主要原因是自 2017 年度起,部分客户变更为直
接向公司采购,SUN SHINE 变更为介绍该部分
客户的居间人,公司确认销售的对象为该部分客
2018 年度 16.48% -13.99%
户。因此虽然 2018 年度公司对 SUN SHINE 的销
售金额同比增加 1,061.00 万元,但销售占比同比
大幅下降
自 2019 年度起,绝大部分原向 SUN SHINE 采购
的客户已变更为直接从公司采购,公司确认销售
2019 年度 0.92% -15.56%
的对象为该部分客户。因此当期 SUN SHINE 的
销售占比同比大幅下降

②WINDMLLER
期间 销售占比 变动值 销售占比变化原因
2017 年度,公司对 WINDMLLER 的销售金额
2017 年度 15.48% -8.82% 同比增加 963.16 万元,但销售增速低于公司整体
收入增速,因此销售占比同比下降
2018 年度,公司对 WINDMLLER 的销售金额
2018 年度 12.44% -3.04% 同比大幅增加 3,731.34 万元,但销售增速低于公
司整体收入增速,因此销售占比同比下降
2019 年度,公司对 WINDMLLER 的销量小幅
下滑,叠加降价、规格及汇率等因素导致销售单
2019 年度 9.43% -3.01%
价下降,综合导致当期对 WINDMLLER 的销售
金额同比减少 1,651.71 万元,销售占比同比下降

③HORNBACH
期间 销售占比 变动值 销售占比变化原因
2017 年度,公司对 HORNBACH 的销售金额同
2017 年度 6.74% -0.94% 比增加 1,025.24 万元,但销售增速低于公司整体
收入增速,因此销售占比同比下降
2018 年度,公司对 HORNBACH 的销售金额同
2018 年度 5.43% -1.31% 比增加 1,629.95 万元,但销售增速低于公司整体
收入增速,因此销售占比同比下降
2019 年度 5.21% -0.22% 与 2018 年度相差不大

④BEAULIEU
期间 销售占比 变动值 销售占比变化原因
2017 年度,BEAULIEU CANADA 和 BEAULIEU
2017 年度 7.92% 2.88%
GROUP 从公司采购的 WPC 地板金额较大,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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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 销售占比 变动值 销售占比变化原因
度公司对 BEAULIEU 销售增速高于公司整体收
入增速,因此销售占比同比上升
(1)因 BEAULIEU GROUP 于 2017 年 7 月宣告
破产,自 2018 年度起,公司对 BEAULIEU
GROUP 无销售;
(2)因市场需求发生变化,2018 年度 BEAULIEU
CANADA 自身 LVT 地板销售下滑,减少了从公
2018 年度 2.35% -5.57%
司采购的 LVT 地板数量,当年度公司对
BEAULIEU CANADA 的销售金额同比减少
172.52 万元。
因此 2018 年度对 BEAULIEU 的销售占比同比大
幅下降
因市场需求发生变化,2019 年度 BEAULIEU
CANADA 自身 WPC 地板销售下滑,减少了从公
2019 年度 1.60% -0.75%
司采购的 WPC 地板数量,因此 2019 年度公司对
BEAULIEU 的销售占比同比下降

⑤COTAP
期间 销售占比 变动值 销售占比变化原因
2017 年度,COTAP 从公司采购的 LVT 地板金额
2017 年度 4.89% 1.78% 较大,当年度公司对 COTAP 销售增速高于公司
整体收入增速,因此销售占比同比上升
2018 年度,公司对 COTAP 的销售金额同比增加
2018 年度 3.76% -1.13% 1,047.13 万元,但销售增速低于公司整体收入增
速,因此销售占比同比下降
2019 年度,由于 COTAP 自身销售情况较好,从
公司采购的 LVT 地板、SPC 地板的数量均有所
2019 年度 4.80% 1.04%
增加,当期销售增速略高于公司整体收入增速,
因此销售占比同比上升

⑥BRANDYWINE
期间 销售占比 变动值 销售占比变化原因
BRANDYWINE 自 2017 年 8 月起向公司采购
2017 年度 0.70% 0.70% SPC 地板,由于 SPC 为公司 2017 年度推出的新
产品,当年产销量均较小
2018 年度,公司 SPC 地板产能逐步扩张。根据
市场需求,BRANDYWINE 从公司采购的 SPC
2018 年度 7.04% 6.34%
地板数量大幅增加,因此 2018 年度公司对
BRANDYWINE 的销售占比同比大幅上升
2018 年度公司新增的 SPC 地板产能于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13.54% 6.50%
全部释放。根据市场需求,BRANDYWINE 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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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 销售占比 变动值 销售占比变化原因
司采购的 SPC 地板数量进一步增加,销售增速远
高于公司整体收入增速,因此销售占比同比大幅
上升

⑦LA HARDWOOD
期间 销售占比 变动值 销售占比变化原因
2017 年度 0.00% - -
LA HARDWOOD 原为 SUN SHINE 的客户,自
2018 年度 6.59% 6.59% 2017 年 11 月起直接从公司进行采购,公司于
2018 年度起确认对其的销售金额
因市场需求发生变化,2019 年度 LA
HARDWOOD 自身 WPC 地板销售下滑,减少了
2019 年度 5.03% -1.56%
从公司采购的 WPC 地板数量,因此 2019 年度公
司对 LA HARDWOOD 的销售占比同比下降

⑧GLOBAL GEM
期间 销售占比 变动值 销售占比变化原因
GLOBAL GEM 自 2016 年 5 月开始向公司下达采
购订单,当年度采购金额较小。2017 当年度
2017 年度 1.65% 1.17% GLOBAL GEM 从公司采购的 WPC 地板销售情
况较好,当年度公司对 GLOBAL GEM 销售增速
高于公司整体收入增速,因此销售占比同比上升
2018 年度,由于 WPC 地板销售情况保持较好水
平,GLOBAL GEM 增加了从公司采购的 WPC
地板数量。此外,根据市场需求,GLOBAL GEM
2018 年度 5.32% 3.67%
从公司采购的 SPC 地板数量也大幅增加,销售增
速远高于公司整体收入增速,因此销售占比同比
大幅上升
2019 年度,根据自身销售情况,GLOBAL GEM
进一步增加了从公司采购的 SPC 地板数量,销售
2019 年度 7.32% 2.00%
增速高于公司整体收入增速,因此销售占比同比
上升

4)报告期内同一客户的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①SUN SHINE
销售价格
期间 变动率 销售价格变动的主要原因
(元/平方米)
(1)当期销售中,WPC 地板数量占比大幅上
2017 年度 77.74 15.58% 升,由于 WPC 地板单价较高,提高当期销售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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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期销售中,人民币兑美元年平均汇率同
比贬值 1.65%,提高当期销售价格。
前述因素综合影响当期销售价格同比大幅提高
(1)当期销售中,WPC 地板数量占比下降,
SPC 地板数量占比提高,由于 SPC 地板单价低
于 WPC 地板,拉低当期销售单价;
2018 年度 73.78 -5.09%
(2)当期人民币兑美元年平均汇率同比升值
1.99%,拉低当期销售价格。
前述因素综合影响当期销售价格同比下降
当期销售中,WPC 地板数量占比进一步大幅下
2019 年度 67.23 -8.88% 降,销售结构变化是导致当期销售价格下降的
主要原因

②WINDMLLER
销售价格
期间 变动率 销售价格变动的主要原因
(元/平方米)
(1)为提升价格竞争力,自 2016 年 10 月起,
装船销售的产品降价 1%,拉低当期销售价格;
(2)当期销售中,规格为 5.0mm 以上厚度、
单价较高的 LVT 地板销售数量占比大幅下降,
2017 年度 46.40 -4.01%
拉低当期销售价格;
(3)当期人民币兑欧元年平均汇率同比贬值
3.92%,提高当期销售价格。
前述因素综合影响当期销售价格同比小幅下降
(1)当期销售中,高规格为 2.5mm 及以下厚
度、单价较低的 LVT 地板销售数量占比较大,
拉低当期销售价格;
2018 年度 41.38 -10.82%
(2)当期人民币兑欧元年平均汇率同比贬值
2.25%,提高当期销售价格。
前述因素综合影响当期销售价格同比大幅下降
(1)受美国加征关税影响,经双方友好协商,
自 2018 年 12 月起,装船销售的产品降价 5%,
拉低当期销售价格;
(2)当期销售中,规格为 2.5mm 及以下厚度、
2019 年度 36.64 -11.45% 单价较低的 LVT 地板销售数量占比进一步提
高,拉低当期销售价格;
(3)当期人民币兑欧元平均汇率较 2018 年度
升值 0.97%,拉低当期销售价格。
前述因素综合影响当期销售价格同比大幅下降

③HORNBACH
销售价格
期间 变动率 销售价格变动的主要原因
(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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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 70.00 2.15% 不存在明显变动
(1)当期销售中,规格为 5.0mm 厚度、单价
较高的 LVT 地板数量占比小幅下降,拉低当期
销售单价;
2018 年度 67.78 -3.17%
(2)当期人民币兑美元年平均汇率同比升值
1.99%,拉低当期销售价格。
前述因素综合影响当期销售价格同比小幅下降
2019 年度 68.96 1.74% 不存在明显变动

④BEAULIEU
销售价格
期间 变动率 销售价格变动的主要原因
(元/平方米)
2017 年度 84.08 1.19% 不存在明显变动
(1)当期销售中,单价较高的 WPC 地板数量
占比大幅下降,拉低当期销售价格;
(2)当期销售的 LVT 地板数量占比上升,且
规格主要是 2.0mm 厚度和 3.0mm 厚度的非锁扣
2018 年度 68.30 -18.77%
地板,单价较低,拉低当期销售价格;
(3)当期人民币兑美元年平均汇率同比升值
1.99%,拉低当期销售价格;
前述因素综合影响当期销售价格同比大幅下降
(1)当期销售中,单价较高的 WPC 地板数量
占比进一步下降,拉低当期销售价格;
(2)受美国加征关税影响,经双方友好协商,
自 2018 年 12 月起,装船销售的 WPC 地板降价
2019 年度 62.25 -8.86%
7.5%,拉低当期销售价格;
(3)当期人民币兑美元年平均汇率较 2018 年
度贬值 4.25%,提高当期销售价格。
前述因素综合影响当期销售价格同比大幅下降

⑤COTAP
销售价格
期间 变动率 销售价格变动的主要原因
(元/平方米)
2017 年度 50.51 1.61% 不存在明显变动
2018 年度 49.66 -1.68% 不存在明显变动
(1)当期销售中,LVT 地板数量占比下降,
SPC 地板数量占比上升,提高当期销售价格;
2019 年度 51.50 3.71% (2)当期人民币兑美元年平均汇率较 2018 年
度贬值 4.25%,提高当期销售价格。
前述因素综合影响当期销售价格同比小幅提高

⑥BRANDYW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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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价格
期间 变动率 销售价格变动的主要原因
(元/平方米)
2017 年度 66.47 - -
(1)当期销售中,新增规格为 5.5mm 厚度、
单价较高的 SPC 地板,提高当期销售价格;
2018 年度 70.23 5.66% (2)当期人民币兑美元年平均汇率同比升值
1.99%,拉低当期销售价格;
前述因素综合影响当期销售价格同比提高
(1)受美国加征关税影响,经双方友好协商,
自 2018 年 10 月起,装船销售的部分产品降价
5%,拉低当期销售价格;
(2)受美国再次加征关税影响,经双方友好协
2019 年度 65.12 -7.28% 商,2019 年 5 月起,装船销售的部分产品降价
5%,拉低当期销售价格;
(3)当期人民币兑美元年平均汇率较 2018 年
度贬值 4.25%,提高当期销售价格。
前述因素综合影响当期销售价格同比下降

⑦LA HARDWOOD
销售价格
期间 变动率 销售价格变动的主要原因
(元/平方米)
2017 年度 - - -
2018 年度 73.09 - -
(1)当期销售中,WPC 地板数量占比下降,
SPC 地板数量占比上升,拉低当期销售价格;
(2)受美国加征关税影响,经双方友好协商,
自 2019 年 6 月起,装船销售的部分产品降价约
2019 年度 70.70 -3.27%
2.5%,拉低当期销售价格;
(2)当期人民币兑美元年平均汇率较 2018 年
度贬值 4.25%,提高当期销售价格。
前述因素综合影响当期销售价格同比小幅下降

⑧GLOBAL GEM
销售价格
期间 变动率 销售价格变动的主要原因
(元/平方米)
2017 年度 92.05 -1.78% 不存在明显变动
(1)当期销售中,新增规格为 5.0mm 厚度、
单价较低的 SPC 地板,拉低当期销售价格;
(2)当期人民币兑美元年平均汇率同比升值
2018 年度 80.35 -12.71%
1.99%,拉低当期销售价格;
(3)受美国加征关税影响,经双方友好协商,
自 2018 年 9 月起,装船销售的产品降价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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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价格
期间 变动率 销售价格变动的主要原因
(元/平方米)
拉低当期销售价格。
前述因素综合影响当期销售价格同比大幅下降
(1)当期销售中,WPC 地板数量占比下降,
SPC 地板数量占比上升,拉低当期销售价格;
(2)受美国加征关税影响,经双方友好协商,
自 2019 年 5 月起,装船销售的部分产品降价
2019 年度 77.59 -3.43%
5%,拉低当期销售价格;
(2)当期人民币兑美元年平均汇率较 2018 年
度贬值 4.25%,提高当期销售价格。
前述因素综合影响当期销售价格同比小幅下降

5)不同客户相同产品的价格差异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各期间前五大客户相同产品的价格差异情况、原因及其合理性具体
如下:
①2017 年度
单位:元/平方米
产品 客户具体情况
类别 平均价格 客户名称 价格 原因
当期销售的 LVT 地板规格较多,单价
SUN SHINE 50.80 50 元/平方米以上的规格占比较大,导
致当期价格略高于公司平均价格
(1)自 2016 年 10 月起,装船销售的
产品降价 1%,拉低当期价格;
(2)当期销售的 LVT 地板规格较多,
WINDMLLER 46.40 均为非锁扣地板。当期单价 50 元/平方
米以上的规格占比较小。
前述因素综合导致当期价格略低于公
司平均价格
LVT
48.74 当期销售的 LVT 地板规格包括 5.0mm
地板
厚度锁扣地板和 4.2mm 厚度锁扣地板 2
HORNBACH 70.00
种规格,单价均较高,因此当期价格较

当期销售的 LVT 地板规格较多,单价
BEAULIEU 53.67 50 元/平方米以上的规格占比较大,导
致当期价格高公司平均价格
当期销售的 LVT 地板包括 2.0mm 厚度
锁扣地板和 2.5mm 厚度锁扣地板 2 种
COTAP 48.21
规格,单价均较低,导致当期价格略低
于公司平均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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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客户具体情况
当期销售的 WPC 地板规格较多,单价
SUN SHINE 86.83 90 元/平方米以上的规格占比较小,导
WPC 致当期价格低于公司平均价格
89.97
地板 当期销售的 WPC 地板主要为 7.8mm 厚
BEAULIEU 106.96 度和 8.5mm 厚度 2 种规格,单价均超
过 100 元/平方米,因此当期价格较高
当期销售的 SPC 地板规格较多,单价
SUN SHINE 68.07 70 元/平方米以上的规格占比较小,导
致当期价格略低于公司平均价格
SPC 当期销售的 SPC 地板采用了定制压纹
68.47 BEAULIEU 76.15
地板 模板,导致当期价格高于公司平均价格
当期销售的 SPC 地板规格较多,单价
COTAP 64.94 70 元/平方米以上的规格占比较小,导
致当期价格低于公司平均价格
注:产品的平均价格为当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该类别产品的平均价格,下同。
②2018 年度
单位:元/平方米
产品 客户具体情况
类别 平均价格 客户名称 价格 原因
当期销售的 LVT 地板规格较多,单价
SUN SHINE 51.37 50 元/平方米以上的规格占比较大,导
致当期价格高于公司平均价格
当期销售的 LVT 地板规格较多,均为
LVT 非锁扣地板。单价 50 元/平方米以上的
46.24 WINDMLLER 41.38
地板 规格占比较小,导致当期价格低于公司
平均价格
当期销售的 LVT 地板规格包括 5.0mm
HORNBACH 67.78 厚度锁扣地板和 4.2mm 厚度锁扣地板 2
种,单价均较高,因此当期价格较高
当期销售的 WPC 地板规格较多,单价
SUN SHINE 84.02 90 元/平方米以上的规格占比较小,导
致当期价格略低于公司平均价格
WPC 当期销售的 WPC 地板规格包括 5.5mm
86.19
地板 厚度、7.0mm 厚度和 8.5mm 厚度 3 种
LA HARDWOOD 77.89 规格,其中单价较低的 5.5mm 规格占
比较大,导致当期价格低于公司平均价

当期价格与公司平均价格及其他主要
SUN SHINE 69.30
SPC 客户价格基本一致
72.39
地板 当期价格与公司平均价格及其他主要
BRANDYWINE 70.23
客户价格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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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客户具体情况
当期价格与公司平均价格及其他主要
LA HARDWOOD 68.61
客户价格基本一致

③2019 年度
单位:元/平方米
产品 客户具体情况
类别 平均价格 客户名称 价格 原因
(1)受美国加征关税影响,部分国内
企业将销售重心转移至欧洲等其他区
域,加剧了欧洲等区域的市场竞争,经
双方友好协商,自 2018 年 12 月起,装
船销售的产品降价 5%,拉低当期价格;
WINDMLLER 35.39
(2)当期销售的 LVT 地板规格较多,
均为非锁扣地板。单价 50 元/平方米以
LVT
42.21 上的规格占比很小。
地板
前述因素综合导致当期价格低于公司
平均价格
当期销售的 LVT 地板规格包括 5.0mm
HORNBACH 64.99 厚度锁扣地板和 4.2mm 厚度锁扣地板 2
种,单价均较高,因此当期价格较高
当期销售的 LVT 地板规格仅 2.0mm 厚
LA HARDWOOD 27.00
度非锁扣地板 1 种,单价较低
当期价格与公司平均价格及其他主要
GLOBAL GEM 86.37
客户价格基本一致
(1)当期销售的 WPC 地板规格包括主
要为单价较低的 5.5mm 厚度及 7.0mm
厚度规格;
WPC
88.58 (2)受美国加征关税影响,经双方友
地板
LA HARDWOOD 74.86 好协商,自 2019 年 6 月起,装船销售
的部分产品降价约 2.5%,拉低当期销
售价格。
前述因素综合导致当期价格低于公司
平均价格
BRANDYWINE 65.12 当期价格与公司平均价格差异较小
当期销售的 SPC 地板规格仅 5.0mm 厚
WINDMLLER 56.72
度规格 1 种,单价较低
SPC 当期销售的 SPC 地板规格较多,其中
67.96
地板 GLOBAL GEM 76.13 单价较高的 6.5mm 厚度规格占比较大,
导致当期价格高于公司平均价格
当期销售的 SPC 地板规格仅 6.0mm 厚
HORNBACH 81.50
度规格 1 种,单价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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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客户具体情况
LA HARDWOOD 69.71 当期价格与公司平均价格差异较小

(5)主要客户的获取方式、交易背景、维护方式
1)SUN SHINE
①获取方式、交易背景
A.交易背景
SUN SHINE 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英文名称 SUN SHINE INTERNATIONAL INCORPORATION LIMITED
公司中文名称 光耀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别 私人公司
注册时间 2015 年 2 月 25 日
注册地址 12/F Times Tower,391-407 Jaffe Road,Wanchai,HongKong
股本 200 万港元
股东 浙江良友木业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份
董事 刘振江
主营业务 PVC 地板的贸易
人员规模 约 5 人(大部分在母公司良友木业兼职)

SUN SHINE 母公司良友木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浙江良友木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3 年 5 月 27 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大艺树路 1 号
注册资本 5,800 万元
股东 沈小红持有良友木业 85%股权、吕花荣持有良友木业 15%股权
法定代表人 沈小红
主营业务 实木复合地板、强化复合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人员规模 约 800 人

良友木业股东为自然人沈小红和吕花荣。沈小红于 20 世纪 90 年代开始涉足
木材行业,于 1994 年出资设立银通贸易有限公司,从事胶合板进口业务。受益
于下游房地产业、装修行业的发展,胶合板贸易业务取得了快速发展。1999 年,
沈小红出资设立了嘉兴恒通木业有限公司,开始从事胶合板的生产与销售,并出
口至欧美。2003 年“非典”爆发后,更多人意识到地毯可能会隐藏病菌,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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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地选择地板替代地毯作为地面装饰材料。沈小红看到了地板行业的商机,于
2003 年出资设立了良友木业,开始生产、销售实木复合地板业务。经过多年发
展,良友木业已发展为规模较大的实木复合地板供应商,知名度较高,出口至北
美地区金额较大,实木复合地板出口额连续多年排名全国第一。良友木业在美国
和加拿大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主要为各类地面装饰材料的品牌商、贸易商及
建材零售商。
股东吕花荣与沈小红为中学同学,因看好实木复合地板行业,与沈小红共同
创建良友木业并成为股东,目前为良友木业销售负责人。
2010 年以来,凭借产品稳定性、环保性、防水性及易于安装等优点,在美
国及欧洲地区,PVC 地板的销售额及在地面装饰材料中的占比均逐步提高。良
友木业在美国和加拿大的客户,包括各类地面装饰材料的品牌商、贸易商及建材
零售商,良友木业经常遇到客户问其是否可以提供 PVC 地板。虽然实木复合地
板和 PVC 地板外观相似,功能基本相同,但由于主要原材料和制造工艺存在较
大差异,生产所用的机器设备也不相同。因此,虽然良友木业具有较强的实木复
合地板制造能力,但不具有 PVC 地板制造能力和相关技术。此外,近年来良友
木业实木复合地板订单较多、生产计划总体饱和,因此良友木业主业仍聚焦在实
木复合地板业务,未计划从事 PVC 地板业务。考虑到在北美地区 PVC 地板需求
较大、增长较快,如客户无法从良友木业采购 PVC 地板,也会向其他 PVC 地板
供应商采购,为满足已有客户采购 PVC 地板的需求,提升与客户之间的黏性,
良友木业有与 PVC 地板供应商合作的意向。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周林在设立海象新材前,对 PVC 地板行业进行了较为深
入的调研,了解到北美和欧洲地区的消费者对于地面装饰材料的环保性和稳定性
要求较高,预测在美欧等发达经济体,未来几年 PVC 地板对地毯等传统地面装
饰材料有较大替代空间。此外,通过考察一些国内 PVC 地板供应商,王周林认
为当时国内 PVC 地板的传统制造工艺也有改进空间。经过充分论证和前期筹办,
海象新材于 2013 年 12 月正式设立,主营 PVC 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4
年度,公司陆续定制了较为先进的 PVC 地板生产设备,并通过试生产,成为国
内 PVC 地板行业中较早使用冷热分机设备生产 PVC 地板的企业。虽然具有不错
的技术和制造能力,但由于成立时间较短,知名度较低,公司自主开拓国外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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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度较大,前期主要为其他国内 PVC 地板供应商(如浙江晶通、浙江天振)提
供 OEM 业务。
公司与良友木业注册地均在浙江省嘉兴市,且均从事地面装饰材料业务,在
合作之前互相已有所了解。2015 年 4 月,经双方实际控制人共同的朋友介绍,
双方进行了友好接洽。由于良友木业有寻找 PVC 地板供应商进行合作的需求,
公司也希望开拓 PVC 地板主要消费市场客户,因此双方很快达成合作意向,海
象新材作为良友木业的独家 PVC 地板供应商,同时海象新材保证对良友木业优
先供货。
双方正式开展合作后,公司销售负责人王淑芳随良友木业销售负责人吕花荣
陆续拜访了良友木业的部分有 PVC 地板需求的客户。由于此时公司知名度较低,
良友木业各主要客户对公司并不熟悉,采购 PVC 地板是基于与良友木业长期稳
定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对客户的信用状况也需要有一个了解过程,因此各方决
定最初以良友木业为中间平台,进行业务、资金往来。此时,公司与良友木业的
具体合作模式即为:良友木业根据其客户需求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公司作为
ODM 厂商,提供定制化的 PVC 地板。
通过合作,公司借助良友木业北美地区的客户资源能有效提升业务规模,良
友木业则借助公司 PVC 地板制造能力拓宽自身可提供的产品类型,提升与客户
之间的黏性,并赚取一定差价。考虑自身业务的独立性、未来合作全部为外销两
个因素,良友木业以其在香港设立不久、尚未开展业务的 SUN SHINE 作为双方
的合作主体。
公司根据 SUN SHINE 下达的订单进行生产,在 FOB 模式下,产品风险在
装船时转移给 SUN SHINE,属于买断式销售。回款方面,SUN SHINE 根据与公
司签订的采购订单约定,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司支付货款。因此,从法律形式及业
务实质上看,该模式下 SUN SHINE 为公司客户。由于 SUN SHINE 向公司下达
的订单要求产品包装直接印有最终客户商标或标识,非 SUN SHINE 商标,因此,
前述商业模式下,SUN SHINE 在公司销售体系中属于贸易商客户。
报告期各期,公司对 SUN SHINE 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1,856.80 万元、12,917.80
万元和 789.89 万元。
良友木业主要从事实木复合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不从事 PVC 地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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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公司主要从事 PVC 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实木复合地板和 PVC 地板均
属于地板产品,均用于地面装饰,因此良友木业与公司所在行业相似,但实木复
合地板的主要原材料为木材和其他速生材,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属于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C20);而 PVC
地板主要原材料为 PVC 树脂粉,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
实木复合地板和 PVC 地板均为地板类产品,但由于主要原材料和制造工艺
存在差异,因此在产品性能上存在差异,因此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具体如下:
产品种类 观感 舒适度 使用寿命 环保性 价格
实木复合地板 天然 脚感舒适 较长 一般 较高
PVC地板 天然 脚感舒适 长 好 适中

良友木业的客户资源主要集中在美国及加拿大,而 PVC 地板与实木类地板
两大品类在北美地区均较受消费者欢迎,两者近年市场占有率均有所提升。根据
美国地面装饰材料专业信息网站 Floor Covering Weekly 的年度数据统计,2007
年、2012 年和 2018 年,PVC 地板占装饰材料市场的份额分别为 9.8%、11.3%和
21.4%,上升显著;而同期实木类地板的市场份额并未因此下降,而是从 9.0%升
至 9.5%,再升至 10.5%。由此可见,PVC 地板替代的主要是地毯等其他地面装
饰材料的市场份额。
近年来 PVC 地板受市场欢迎程度非常高,对于良友木业的客户而言,其也
会根据市场的需求采购 PVC 地板,若良友木业不通过公司向客户提供 PVC 地板,
其客户也会向其他 PVC 地板供应商采购地板,因此对于良友木业而言,通过公
司向客户提供 PVC 地板可以提升与客户之间的黏性并赚取一定的差价或居间
费,具有商业合理性。
B.良友木业及其控制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良友木业控制企业共两家,包括 SUN SHINE 及
ARTREE FLOOR INC。良友木业及其控制企业的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a.良友木业
良友木业的基本情况如前述。报告期各期良友木业的资产负债和经营规模情
况具体如下:
年度 2019 年度/2019 年末 2018 年度/2018 年末 2017 年度/2017 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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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约 6.05 亿元 约 6.74 亿元 约 5.27 亿元
负债总额 约 3.42 亿元 约 4.18 亿元 约 3.20 亿元
营业收入 约 5.57 亿元 约 9.76 亿元 约 8.57 亿元
净利润 约 3,771 万元 约 4,888 万元 约 2,063 万元
注:报告期各期,良友木业及其子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均未经审计。
报告期各期,良友木业的销售规模总体较大,2019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8 年
度下滑 42.93%,主要原因是美国加征关税带来的不利影响。美国于 2018 年 9 月、
2019 年 5 月,两次对包括实木复合地板在内的中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自 2019
年 5 月 10 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关税加征率一直为 25%,对国内实木复合
地板对美出口造成不利影响。根据中国海关的统计,2019 年度中国对美国实木
复合地板出口额为 15.98 亿元,较 2018 年度的 31.99 亿元下降 50.05%。由于良
友木业以外销为主,且对美国地区客户的销售占比较高,导致 2019 年度营业收
入同比大幅下滑 42.93%。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国内 A 股上市公司中以实木类地板为主要业务
且以外销为主的公司为宜华生活(600978.SH),其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美国
为其核心市场之一,受中美贸易战冲击,导致公司对美贸易额下降明显,外销收
入低于预期,造成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下滑。”2019 年度,宜华生活实木类地板
产品营业收入较 2018 年度同比下降 67.56%。
b.SUN SHINE
SUN SHINE 的基本情况如前述。报告期各期 SUN SHINE 的资产负债和经
营规模情况具体如下:
年度 2019 年度/2019 年末 2018 年度/2018 年末 2017 年度/2017 年末
资产总额 约 69 万美元 约 320 万美元 约 482 万美元
负债总额 约-87 万美元 约 205 万美元 约 279 万美元
营业收入 约 181 万美元 约 2,020 万美元 约 1,848 万美元
净利润 约 43 万美元 约 25 万美元 约 28 万美元

c.ARTREE FLOOR INC
ARTREE FLOOR INC 的基本情况及的资产负债和经营规模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英文名称 ARTREE FLOOR INC
公司类别 私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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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2017 年 7 月 21 日
实收资本 180 万美元
股东 浙江良友木业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份
主要负责人 孙滨健
主营业务 实木复合地板的贸易
人员规模 约5人
年度 2019 年度/2019 年末 2018 年度/2018 年末 2017 年度/2017 年末
资产总额 约 1,147 万美元 约 650 万美元 约 177 万美元
负债总额 约 954 万美元 约 468 万美元 约 2 万美元
营业收入 约 2,083 万美元 约 1,210 万美元 约 18 万美元
净利润 约 7 万美元 约 11 万美元 约 13 万美元

除前述控股公司外,良友木业曾设立并控制嘉兴良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该
公司已于 2016 年 1 月 30 日注销。
C.良友木业的客户资源情况及与公司合作的匹配性
良友木业自设立以来深耕实木复合地板市场,由于其实木复合地板出口额连
续多年排名全国第一,积累了广泛客户资源,客户群体包括各类家装材料的品牌
商和贸易商,该等客户亦是 PVC 地板的潜在客户群体,因此良友木业以其子公
司与公司合作具有匹配性。
良友木业在北美地区的主要客户资源及其依据具体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国别 依据
1 WOOD MONSTERS INC 美国 良友木业与该客户有交易记录
BRANDYWINE INTERNATIONAL
2 美国 良友木业与该客户有交易记录
HARDWOOD
3 LA HARDWOOD FLOORING INC 美国 良友木业与该客户有交易记录
MACRO-UNIVERSE ENTERPRISES
4 加拿大 良友木业与该客户有交易记录
LTD
5 FLOORING LIQUIDATORS INC 美国 良友木业与该客户有交易记录
6 JJ HAINES CO LLC 美国 良友木业与该客户有交易记录
7 STURLA INC DBA MEDALLION 美国 良友木业与该客户有交易记录
8 NATIONAL FLOORING PRODUCTS 美国 良友木业与该客户有交易记录
9 CINTEK SYSTEM INC 美国 良友木业与该客户有交易记录
10 TWELVE OAKS 加拿大 良友木业与该客户有交易记录
11 BOYA FLOORING LLC 美国 良友木业与该客户有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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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名称 国别 依据
12 GENERATIONS GROUP 美国 良友木业与该客户有交易记录
13 NEWARK FLOORING EXPRESS LLC 美国 良友木业与该客户有交易记录
14 DIAMOND LIVING LLC 美国 良友木业与该客户有交易记录
15 LW FLOORING LLC 美国 良友木业与该客户有交易记录
16 NATIONAL WOOD PRODUCTS 美国 良友木业与该客户有交易记录
17 GALLEHER CORPORATION 美国 良友木业与该客户有交易记录
18 ALL COVERING EVOLUTIONS LLC 美国 良友木业与该客户有交易记录
PONTEK FLOORING DISTRIBUTION
19 加拿大 良友木业与该客户有交易记录
LTD
20 BGT INTERIOR SOLUTIONS 美国 良友木业与该客户有交易记录
21 CRESCENT HARDWOOD SUPPLY INC 美国 良友木业与该客户有交易记录
S&S HARDWOOD FLOOR SUPPLY OF
22 美国 良友木业与该客户有交易记录
GARDENA INC
CANADIAN HERITAGE HARDWOOD
23 加拿大 良友木业与该客户有交易记录
FLOORING INC
24 SBASTIEN MERCIER 加拿大 良友木业将公司引荐给该客户
25 PHENIX FLOORING 美国 良友木业与该客户有交易记录
26 GREENWORLD INDUSTRIES INC 美国 良友木业与该客户有交易记录
27 MARQUIS INDUSTRIES INC 美国 良友木业将公司引荐给该客户
28 FAR EAST AMERICAN INC 美国 良友木业与该客户有交易记录
29 ARMSTRONG FLOORING INC 美国 良友木业与该客户有交易记录
30 TORLYS INC 加拿大 良友木业将公司引荐给该客户
31 BNC WOOD LLC 美国 良友木业将公司引荐给该客户
32 HF DESIGN LLC 美国 良友木业将公司引荐给该客户
33 DDI INC 美国 良友木业将公司引荐给该客户
34 STANDARD TRADING COMPANY 美国 良友木业将公司引荐给该客户
35 TP BRANDS INTERNATIONAL LLC 美国 良友木业将公司引荐给该客户
36 ADLETA CORPORATION 美国 良友木业与该客户有交易记录
37 SHAW INDUSTRIES INC 美国 良友木业与该客户有交易记录
38 FEDERAL TECSUN INC 美国 良友木业与该客户有交易记录
METROPOLITAN HARDWOOD
39 美国 良友木业与该客户有交易记录
FLOORS INC

②维护方式
公司主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软件沟通、不定期拜访客户、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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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来公司沟通及参观等方式进行客户维护。
2)WINDMLLER
①获取方式、交易背景
公司销售人员于 2015 年在英国举办的行业展会上与德国知名地板品牌商
WINDMLLER 代表结识,了解到 WINDMLLER 有 PVC 地板 ODM 需求并进
行 了 初 步 接 洽 。 展 会 结 束 后 , 公 司 销 售 人 员 上 门 拜 访 WINDMLLER , 与
WINDMLLER 主要负责人深入沟通并达成合作意向。WINDMLLER 自 2015
年 10 月起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
②维护方式
公司主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软件沟通、不定期拜访客户、邀请
客户来公司沟通及参观等方式进行客户维护。
3)HORNBACH
①获取方式、交易背景
HORNBACH 为欧洲知名的家装建材超市。2015 年末公司以电子邮件形式与
HORNBACH 取 得 联 系 , 表 达 合 作 意 愿 , 并 通 过 电 话 、 当 面 接 洽 等 方 式 与
HORNBACH 进一步沟通。双方达成初步意向后,HORNBACH 委派第三方机构
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考察证明公司符合 HORNBACH 的供应商条件,最终双方
达成合作关系,公司进入 HORNBACH 的合格供应商名单。HORNBACH 自 2016
年起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
②维护方式
公司主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软件沟通、不定期拜访客户、邀请
客户来公司沟通及参观等方式进行客户维护。
4)BEAULIEU
①获取方式、交易背景
2016 年度,经居间人介绍,公司与加拿大地毯、地板品牌商 BEAULIEU
CANADA 以及美国地毯、地板品牌商 BEAULIEU GROUP 经友好协商并达成合
作意向,公司为 BEAULIEU CANADA 及 BEAULIEU GROUP 提供 PVC 地板的
ODM 服务。BEAULIEU CANADA 自 2016 年 2 月起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
BEAULIEU GROUP 自 2016 年 9 月起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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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度 、 2017 年 度 , BEAULIEU CANADA 、 BEAULIEU GROUP 、
BEAULIEU ASIA 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BEAULIEU CANADA、BEAULIEU
GROUP 均通过 BEAULIEU ASIA 与公司进行 PVC 地板采购的沟通、协调。
2017 年 7 月 16 日,BEAULIEU GROUP 宣告破产,ENGINEERED FLOORS
LLC 承接了 BEAULIEU GROUP 在美国地区的所有业务。
②维护方式
公司主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软件沟通、不定期拜访客户、邀请
客户来公司沟通及参观等方式进行客户维护。
5)COTAP
①获取方式、交易背景
公司销售人员于 2016 年在上海举办的行业展会上与荷兰地毯、地板品牌商
COTAP 主要负责人结识并进行洽谈。公司了解到 COTAP 有 PVC 地板的 ODM 需
求,COTAP 也认可公司作为国内快速发展的 PVC 地板供应商的制造能力。双方
就公司可提供的产品类型、报价等事项进行深入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COTAP 自
2016 年 4 月起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
②维护方式
公司主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软件沟通、不定期拜访客户、邀请
客户来公司沟通及参观等方式进行客户维护。
6)MASTERS BUILDING PRODUCTS(以下简称“MASTERS”)
①获取方式、交易背景
MASTERS 为美国地毯、地板品牌商。2016 年度,MASTERS 计划推出自有
品牌的 WPC 地板。由于 MASTERS 无 PVC 地板的制造能力,因此拟与 PVC 地
板制造商合作,为其提供 PVC 地板的 ODM 服务。公司的一名客户为 MASTERS
的商业合作伙伴,了解 MASTERS 需求后向其推荐公司作为 ODM 产品提供商。
因此,MASTERS 主动与公司联系沟通合作可能性。经友好洽谈,MASTERS 决
定公司作为其 ODM 产品提供商,于 2016 年 5 月起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
②维护方式
公司主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软件沟通、不定期拜访客户、邀请
客户来公司沟通及参观等方式进行客户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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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IPC-INTERNATIONALES PARKETT CENTRUM REINHARD KRAUSE
E.K(以下简称“IPC”)
①获取方式、交易背景
公司销售人员于 2016 年在德国举办的行业展会上与德国建材品牌商 IPC 代表
结识,了解到 IPC 有 PVC 地板 ODM 需求并进行了初步接洽。展会结束后,公司
销售人员上门拜访 IPC,与 IPC 主要负责人深入沟通并达成合作意向。IPC 自 2016
年 3 月起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
②维护方式
公司主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软件沟通、不定期拜访客户、邀请
客户来公司沟通及参观等方式进行客户维护。
8)无锡市中德装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中德”)
①获取方式、交易背景
无锡中德与公司为同行业公司。2016 年初,无锡中德主要从事 WPC 基材的
制造及销售。为拓宽产品线,无锡中德计划采购 LVT 表皮,与自产 WPC 基材进
行贴合,加工成 WPC 成品地板进行销售。因此向公司提出采购 LVT 表皮产品,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合作意向。
无锡中德自 2016 年 3 月起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2017 年度,公司因销售快
速增长产能较为紧张,经双方协商,自 2017 年 10 月起公司不再向无锡中德销售
LVT 表皮产品。2018 年度、2019 年 1-6 月,公司对无锡中德无销售。
②维护方式
2016 年度,公司主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软件沟通等
方式进行客户维护。
9)WOOD MONSTERS INC(以下简称“WOOD MONSTERS”)
①获取方式、交易背景
2016 年度,经居间人 SUN SHINE 介绍,公司与美国地板品牌商 WOOD
MONSTERS 经友好协商并达成合作意向,公司为 WOOD MONSTERS 提供 PVC
地板的 ODM 服务。WOOD MONSTERS 自 2016 年 12 月起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
2017 年 11 月,WOOD MONSTERS 宣告解散。
②维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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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软件沟通、不定期拜访客户、邀请
客户来公司沟通及参观等方式进行客户维护。
10)MACRO-UNIVERSE ENTERPRISES LTD(以下简称“MACRO”)
①获取方式、交易背景
2016 年度,经居间人 SUN SHINE 介绍,公司与加拿大地板品牌商 MACRO
经友好协商并达成合作意向,公司为 MACRO 提供 PVC 地板的 ODM 服务。
MACRO 自 2016 年 3 月起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
②维护方式
公司主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软件沟通、不定期拜访客户、邀请
客户来公司沟通及参观等方式进行客户维护。
11)BEBO VLOERBEDEKKING B.V.(以下简称“BEBO”)
①获取方式、交易背景
公司销售人员于 2016 年在上海举办的行业展会上与荷兰家居及花园用品品
牌商 BEBO 主要负责人结识并进行洽谈。公司了解到 BEBO 有 PVC 地板的 ODM
需求,BEBO 也认可公司作为国内快速发展的 PVC 地板供应商的制造能力。双方
就公司可提供的产品类型、报价等事项进行深入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BEBO 自
2016 年 9 月起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
②维护方式
公司主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软件沟通、不定期拜访客户、邀请
客户来公司沟通及参观等方式进行客户维护。
12)BRANDYWINE
①获取方式、交易背景
2017 年 度 , 经 居 间 人 SUN SHINE 介 绍 , 公 司 与 美 国 地 板 贸 易 商
BRANDYWINE 经友好协商并达成合作意向,公司为 BRANDYWINE 提供 PVC
地板的 ODM 服务。BRANDYWINE 自 2017 年 8 月起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
②维护方式
公司主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软件沟通、不定期拜访客户、邀请
客户来公司沟通及参观等方式进行客户维护。
13)LA HARDWOOD FLOORING INC(以下简称“LA HARDW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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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获取方式、交易背景
美国地板品牌商 LA HARDWOOD 原为 SUN SHINE 母公司良友木业的客户。
SUN SHINE 与公司合作后,LA HARDWOOD 开始向 SUN SHINE 采购实际由公
司生产的 PVC 地板。为更方便地下达采购需求减少二次沟通成本、以及更方便、
及时地调整后续订单等原因,LA HARDWOOD 提出直接向生产厂商(即公司)
下达采购订单的建议。SUN SHINE 就该建议与公司友好协商并达成合意,自 2017
年 11 月起,LA HARDWOOD 开始直接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SUN SHINE 则与公
司签订《产品销售居间协议》,作为公司的居间人。
②维护方式
公司主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软件沟通、不定期拜访客户、邀请
客户来公司沟通及参观等方式进行客户维护。
14)GLOBAL GEM FLOORING(以下简称“GLOBAL GEM”)
①获取方式、交易背景
公 司 销 售 人 员 于 2016 年 在 美 国 举 办 的 行 业 展 会 上 与 美 国 地 板 品 牌 商
GLOBAL GEM 主要负责人结识并进行洽谈。公司了解到 GLOBAL GEM 有 PVC
地板的 ODM 需求,GLOBAL GEM 也认可公司作为国内快速发展的 PVC 地板供
应商的制造能力。双方就公司可提供的产品类型、报价等事项进行深入沟通并达
成一致意见。GLOBAL GEM 自 2016 年 5 月起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
②维护方式
公司主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软件沟通、不定期拜访客户、邀请
客户来公司沟通及参观等方式进行客户维护。
15 ) FLOORING LIQUIDATORS INC ( 以 下 简 称 “ FLOORING
LIQUIDATORS”)
①获取方式、交易背景
美国地板、地毯品牌商 FLOORING LIQUIDATORS 原为 SUN SHINE 母公司
良友木业的客户。SUN SHINE 与公司合作后,FLOORING LIQUIDATORS 开始向
SUN SHINE 采购实际由公司生产的 PVC 地板。为更方便地下达采购需求减少二
次 沟 通 成 本 、 以 及 更 方 便 、 及 时 地 调 整 后 续 订 单 等 原 因 , FLOORING
LIQUIDATORS 提出直接向生产厂商(即公司)下达采购订单的建议。SUN 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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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 该 建 议 与 公 司 友 好 协 商 并 达 成 合 意 , 自 2017 年 12 月 起 , FLOORING
LIQUIDATORS 开始直接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SUN SHINE 则与公司签订《产品
销售居间协议》,作为公司的居间人。
②维护方式
公司主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软件沟通、不定期拜访客户、邀请
客户来公司沟通及参观等方式进行客户维护。
16)ENGINEERED FLOORS LLC(以下简称“ENGINEERED”)
①获取方式、交易背景
ENGINEERED 为美国地毯、地板品牌商。2017 年度以前,ENGINEERED 主
要从事地毯的设计及制造。2017 年 6 月,公司原客户 BEAULIEU GROUP 宣告破
产,经债务重组,ENGINEERED 承接了 BEAULIEU GROUP 在美国地区的所有
业务,并开始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成为公司客户。
②维护方式
公司主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软件沟通、不定期拜访客户、邀请
客户来公司沟通及参观等方式进行客户维护。
17)TIMBERMAN
①获取方式、交易背景
2015 年度,经居间人介绍,公司与丹麦建材及设备品牌商 TIMBERMAN 经
友好协商并达成合作意向,公司为 TIMBERMAN 提供 PVC 地板的 ODM 服务。
TIMBERMAN 自 2015 年 11 月起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
②维护方式
公司主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软件沟通、不定期拜访客户、邀请
客户来公司沟通及参观等方式进行客户维护。
18 ) KINGFISHER INTERNATIONAL PRODUCTS LIMITED ( 以 下 简 称
“KINGFISHER”)
①获取方式、交易背景
KINGFISHER 是世界领先的建材家居零售集团,旗下拥有 B&Q(百安居)、
Castorama、Brico Depot 等多个著名零售品牌。公司销售人员于 2016 年在上海举
办的行业展会上与 KINGFISHER 代表结识并表达了合作意向。展会结束后,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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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 未 来 的 合 作 进 行 了 进 一 步 沟 通 , 包 括 公 司 给 KINGFISHER 寄 送 样 品 、
KINGFISHER 委派第三方机构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等,最终达成合作。2018 年度,
公司进入 KINGFISHER 的合格供应商名单。2018 年 8 月,KINGFISHER 与公司
签订全球采购框架协议,由公司向 KINGFISHER 旗下 B&Q、Castorama、Brico
Depot 等建材超市提供 PVC 地板。
②维护方式
公司主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软件沟通、不定期拜访客户、邀请
客户来公司沟通及参观等方式进行客户维护。
19)PARADOR GMBH(以下简称“PARADOR”)
①获取方式、交易背景
公司销售人员于 2016 年在上海举办的行业展会上与德国地毯、地板品牌商
PARADOR 主要负责人结识并进行洽谈。公司了解到 PARADOR 有 PVC 地板的
ODM 需求,PARADOR 也认可公司作为国内快速发展的 PVC 地板供应商的制造
能力。双方就公司可提供的产品类型、报价等事项进行深入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PARADOR 自 2017 年 2 月起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
②维护方式
公司主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软件沟通、不定期拜访客户、邀请
客户来公司沟通及参观等方式进行客户维护。
20)TWELVE OAKS
①获取方式、交易背景
加拿大地板品牌商 TWELVE OAKS 原为 SUN SHINE 母公司良友木业的客
户。SUN SHINE 与公司合作后,TWELVE OAKS 开始向 SUN SHINE 采购实际由
公司生产的 PVC 地板。为更方便地下达采购需求减少二次沟通成本、以及更方便、
及时地调整后续订单等原因,TWELVE OAKS 提出直接向生产厂商(即公司)下
达采购订单的建议。SUN SHINE 就该建议与公司友好协商并达成合意,自 2018
年 11 月起,TWELVE OAKS 开始直接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SUN SHINE 则与公
司签订《产品销售居间协议》,作为公司的居间人。
②维护方式
公司主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软件沟通、不定期拜访客户、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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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来公司沟通及参观等方式进行客户维护。
(6)主要客户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及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
制人控制其他企业的董监高的关联关系、同业竞争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1)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及其关联方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主要客户及其股东、主要管理人员为公司员工或前员
工的情形。
2)同业竞争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 PVC 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均从事 PVC 地板的销售,公司在 PVC 地板销售环节
与各主要客户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中,WINDMLLER 还从事建筑塑料制品的制造、
无锡中德还从事 PVC 地板的制造,公司在 PVC 地板的制造环节与该等客户存在
同业竞争关系。
实践中,公司为前述各主要客户的 ODM/OEM 产品供应商,双方为产业链上
下游关系。
3)其他利益安排、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中,SUN SHINE 还作为居间人为公司提供销售居间
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SUN SHINE 母公司良友木业专注于实木复合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近年
来实木复合地板订单较多、生产计划总体饱和,且实木复合地板的生产技术和工
艺与 PVC 地板差异较大,因此良友木业未计划从事 PVC 地板业务。因此,自合
作伊始,良友木业对于合作中的自身定位即为居间商,通过向公司提供自身客户
资源,赚取一定收益,并提升与客户之间的黏性。双方合作初期以贸易商模式合
作,主要是公司成立时间较短、知名度较低,最终客户并不熟悉,同时公司也不
了解客户的资信情况。从 SUN SHINE 采购可降低最终客户的采购风险和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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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款风险,起到了增信作用。
随着合作的深化,公司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逐渐得到最终客户的认可,最终
客户的采购量也逐渐增加。由于 PVC 地板为定制产品,产品的规格、花色、耐磨
性、包装样式等具体要求需要供需双方逐一沟通并确定。最终客户对 SUN SHINE
下达的订单需 SUN SHINE 再向公司下达,在最终客户有新产品需求时,需商定
的具体要求较多,导致沟通成本较高;在最终客户要求更快交货或调整后续订单
时,通过 SUN SHINE 转下达订单也会增加时间成本。因此,部分最终客户提出
直接向公司下达订单的建议。对于 SUN SHINE 而言,最终客户直接向公司采购,
可减少自身人力、物力;且最终客户直接向公司回款也降低了 SUN SHINE 的资
金和回款风险。因此 SUN SHINE 由公司贸易商客户逐步变更为居间人,具有必
要性。对于有直接从公司采购意向的最终客户,SUN SHINE 与公司协商并达成合
意,由最终客户直接与公司签订采购订单,并直接向公司支付货款。SUN SHINE
与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居间协议》,作为公司的居间人,根据公司对最终客户销售
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居间服务报酬。该商业模式下,SUN SHINE 不是公司的客户,
而是作为居间服务的提供商。
此外,作为公司的居间人,SUN SHINE 还向公司介绍了部分新客户,这部分
客户自合作伊始直接与公司签订采购订单,直接向公司支付货款,SUN SHINE 从
未直接参与公司向这部分客户的销售,仅作为居间人并收取居间服务报酬。
在报告期内同一时间,不存在 SUN SHINE 作为公司居间人介绍的客户与作
为公司贸易商再转销的客户混同或者重叠的情形。
实践中,与作为公司贸易商相比,作为公司居间人有效地节省或降低了 SUN
SHINE 自身人力、物力、资金及回款风险。居间人模式成为公司与 SUN SHINE
间达成共识的合作模式。因此,经 SUN SHINE 与最终客户沟通,原先向 SUN
SHINE 采购的客户陆续变更为直接向公司进行采购,公司与 SUN SHINE 陆续签
署《产品销售居间协议》的补充协议,将前述客户作为居间人介绍的客户进行销
售管理。截至 2019 年 6 月末,绝大部分原向 SUN SHINE 采购的客户已变更为直
接向公司进行采购。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 SUN SHINE 作为居间人介绍的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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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2017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客户类型 销售额 销售占比
1 WOOD MONSTERS INC 直接直销 1,329.39 3.42%
MACRO-UNIVERSE
2 直接直销 1,147.17 2.95%
ENTERPRISES LTD
3 GENERATIONS GROUP 直接直销 615.32 1.58%
4 BOYA FLOORING LLC 变为直销 294.59 0.76%
BRANDYWINE INTERNATIONAL
5 直接直销 273.56 0.70%
HARDWOOD
合计 3,660.03 9.41%
注:“直接直销”客户类型指 SUN SHINE 以居间人介绍的客户,自合作伊始公司直接
向客户销售;“变为直销”客户类型指该客户合作伊始从 SUN SHINE 采购,后变更为向公
司采购,下同。
②2018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客户类型 销售额 销售占比
BRANDYWINE INTERNATIONAL
1 直接直销 5,521.33 7.04%
HARDWOOD
2 LA HARDWOOD FLOORING INC 变为直销 5,165.23 6.59%
MACRO-UNIVERSE
3 直接直销 2,569.87 3.28%
ENTERPRISES LTD
4 FLOORING LIQUIDATORS INC 变为直销 2,477.16 3.16%
5 BOYA FLOORING LLC 变为直销 2,258.30 2.88%
6 JJ HAINES CO LLC 直接直销 990.92 1.26%
ALL COVERING EVOLUTIONS
7 变为直销 737.84 0.94%
LLC
8 CINTEK SYSTEM INC 变为直销 456.60 0.58%
9 GENERATIONS GROUP 直接直销 414.60 0.53%
10 WOOD MONSTERS INC 直接直销 105.06 0.13%
11 CLEVER LIFESTYLE PTY LTD 直接直销 49.37 0.06%
合计 20,746.27 26.47%

③2019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客户类型 销售额 销售占比
1 BRANDYWINE 直接直销 11,624.27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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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TIONAL HARDWOOD
LA HARDWOOD FLOORING
2 变为直销 4,315.60 5.03%
INC
3 TWELVE OAKS 变为直销 3,036.17 3.54%
MACRO-UNIVERSE
4 直接直销 2,470.87 2.88%
ENTERPRISES LTD
5 FLOORING LIQUIDATORS INC 变为直销 2,171.92 2.53%
6 JJ HAINES CO LLC 直接直销 1,418.03 1.65%
7 STURLA INC DBA MEDALLION 变为直销 1,179.34 1.37%
NATIONAL FLOORING
8 直接直销 1,082.67 1.26%
PRODUCTS
9 CINTEK SYSTEM INC 变为直销 1,045.08 1.22%
10 BOYA FLOORING LLC 变为直销 817.22 0.95%
11 GENERATIONS GROUP 直接直销 590.09 0.69%
NEWARK FLOORING EXPRESS
12 变为直销 377.94 0.44%
LLC
13 DIAMOND LIVING LLC 变为直销 265.81 0.31%
14 NATIONAL WOOD PRODUCTS 变为直销 154.99 0.18%
15 GALLEHER CORPORATION 变为直销 96.21 0.11%
ALL COVERING EVOLUTIONS
16 变为直销 83.43 0.10%
LLC
17 CLEVER LIFESTYLE PTY LTD 直接直销 50.97 0.06%
PONTEK FLOORING
18 变为直销 18.99 0.02%
DISTRIBUTION LTD
19 BGT INTERIOR SOLUTIONS 直接直销 8.41 0.01%
合计 30,808.01 35.87%

最终客户通过 SUN SHINE 采购时,通常 SUN SHINE 以公司向其销售价格
为基准上浮 1.50%作为对最终客户的销售价格。最终客户变更为直接向公司采购
后,对于同类产品,在其他条件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公司以原向 SUN SHINE
销售价格为基准上浮 1%作为对最终客户的新销售价格,并按销售金额的 1%向
SUN SHINE 支付居间服务报酬。
因此,变更前后,对相关客户销售金额的影响为:对于变更为向公司采购的
客户,公司对该部分客户的销售收入增加 1%;自合作伊始直接向公司采购的客
户(即客户类型为“直接直销”),不存在变更,无财务影响。
对于客户类型为“变为直销”的客户,公司直接向最终客户销售实现的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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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实际情况)与假设最终客户仍向 SUN SHINE 采购时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
(模拟情况)具体如下:
①2017 年度
单位:万元
公司直接向最终客 最终客户向 SUN
模拟情况
序 户销售实现的营业 SHINE 采购时公
客户名称 客户类型 与实际情
号 收入 司实现的营业收入
况的差额
(实际情况) (模拟情况)
1 WOOD MONSTERS INC 直接直销 1,329.39 1,329.39 -
MACRO-UNIVERSE
2 直接直销 1,147.17 1,147.17 -
ENTERPRISES LTD
3 GENERATIONS GROUP 直接直销 615.32 615.32 -
4 BOYA FLOORING LLC 变为直销 294.59 291.67 -2.92
BRANDYWINE INTERNATIONAL
5 直接直销 273.56 273.56 -
HARDWOOD
合计 3,660.03 3,657.11 -2.92

②2018 年度
单位:万元
公司直接向最终客 最终客户向 SUN
模拟情况
序 户销售实现的营业 SHINE 采购时公
客户名称 客户类型 与实际情
号 收入 司实现的营业收入
况的差额
(实际情况) (模拟情况)
BRANDYWINE INTERNATIONAL
1 直接直销 5,521.33 5,521.33 -
HARDWOOD
2 LA HARDWOOD FLOORING INC 变为直销 5,165.23 5,114.09 -51.14
MACRO-UNIVERSE
3 直接直销 2,569.87 2,569.87 -
ENTERPRISES LTD
4 FLOORING LIQUIDATORS INC 变为直销 2,477.16 2,452.63 -24.53
5 BOYA FLOORING LLC 变为直销 2,258.30 2,235.94 -22.36
6 JJ HAINES CO LLC 直接直销 990.92 990.92 -
ALL COVERING EVOLUTIONS
7 变为直销 737.84 730.53 -7.31
LLC
8 CINTEK SYSTEM INC 变为直销 456.60 452.08 -4.52
9 GENERATIONS GROUP 直接直销 414.60 414.60 -
10 WOOD MONSTERS INC 直接直销 105.06 105.06 -
11 CLEVER LIFESTYLE PTY LTD 直接直销 49.37 49.37 -
合计 20,746.28 20,636.43 -10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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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2019 年度
单位:万元
公司直接向最终客 最终客户向 SUN
模拟情况
序 户销售实现的营业 SHINE 采购时公
客户名称 客户类型 与实际情
号 收入 司实现的营业收入
况的差额
(实际情况) (模拟情况)
BRANDYWINE INTERNATIONAL
1 直接直销 11,624.27 11,624.27 -
HARDWOOD
2 LA HARDWOOD FLOORING INC 变为直销 4,315.60 4,272.87
3 TWELVE OAKS 变为直销 3,036.17 3,006.11 -30.06
MACRO-UNIVERSE
4 直接直销 2,470.87 2,470.87 -
ENTERPRISES LTD
5 FLOORING LIQUIDATORS INC 变为直销 2,171.92 2,150.42 -21.50
6 JJ HAINES CO LLC 直接直销 1,418.03 1,418.03 -
7 STURLA INC DBA MEDALLION 变为直销 1,179.34 1,167.66 -11.68
NATIONAL FLOORING
8 直接直销 1,082.67 1,082.67 -
PRODUCTS
9 CINTEK SYSTEM INC 变为直销 1,045.08 1,034.73 -10.35
10 BOYA FLOORING LLC 变为直销 817.22 809.13 -8.09
11 GENERATIONS GROUP 直接直销 590.09 590.09 -
NEWARK FLOORING EXPRESS
12 变为直销 377.94 374.20 -3.74
LLC
13 DIAMOND LIVING LLC 变为直销 265.81 263.18 -2.63
14 NATIONAL WOOD PRODUCTS 变为直销 154.99 153.46 -1.53
15 GALLEHER CORPORATION 变为直销 96.21 95.26 -0.95
ALL COVERING EVOLUTIONS
16 变为直销 83.43 82.60 -0.83
LLC
17 CLEVER LIFESTYLE PTY LTD 直接直销 50.97 50.97 -
PONTEK FLOORING
18 变为直销 18.99 18.80 -0.19
DISTRIBUTION LTD
19 BGT INTERIOR SOLUTIONS 直接直销 8.41 8.41 -
合计 30,808.01 30,673.73 -134.28

根据上述,假设已变更为直接向公司采购的客户,不发生模式变更,仍向
SUN SHINE 采购,对公司的财务影响较小,具体为:公司对该部分客户的营业
收入减少约 1%;销售费用相应减少,减少金额为前述模式变更客户营业收入的
约 1%,净利润则基本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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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2018 年度 2019 年度,公司向 SUN SHINE 支付的居间服务报酬
金额分别为 35.94 万元、209.83 万元和 320.95 万元。报告期各期公司向 SUN
SHINE 支付的居间服务报酬金额逐期增加,主要原因是原向 SUN SHINE 采购的
客户逐步变更为直接向公司进行采购。前述客户均直接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商
定细节问题,并向公司支付销售回款。因此公司对 SUN SHINE 不存在重大依赖。
报告期内,SUN SHINE 作为居间人向公司提供居间服务,公司向 SUN SHINE
支付居间服务报酬,2018 年度,公司与 SUN SHINE 母公司良友木业存在委托加
工展板的业务关系。具体为:2018 年度,公司委托良友木业加工展板 0.01 万套,
不含税金额为 0.34 万元,除该等委托加工展板业务外,自公司成立以来,与良友
木业无其他直接经营往来。
除与 SUN SHINE 及其母公司良友木业存在上述交易外,报告期内其他前五
大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资金
往来。
报告期内,除 SUN SHINE 外,不存在其他公司客户变更为居间人的情形。
公司与 SUN SHINE 及其他客户均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7)对各大客户的具体销售情况、交易价格情况
1)SUN SHINE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金额(万元) 789.89 12,917.80 11,856.80
占当期公司
0.92% 16.48% 30.47%
营业收入的比例
销售单价
67.23 73.78 77.74
(元/平方米)
结算方式 电汇
预付 20%定金,80%余款收到提单后 90 天内支付;或 ETD(船开离
主要合同条款 港)后 60 天内,100%以 T/T 方式支付;或 ETD(船开离港)后 90
天内,100%以 T/T 方式支付
与公司交易价格和
根据公司与 SUN SHINE 签订的《产品购销协议》,SUN SHINE 承诺
与其他供应商之间
不从除公司以外的其他厂商采购 PVC 地板,因此报告期不存在与其
交易价格是否存在
他供应商及可比采购价格
明显差异
注:销售单价按各期对客户销售金额中主要产品销售收入除以主要产品合计销售面积计
算。
2)WINDM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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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金额(万元) 8,101.33 9,753.04 6,021.70
占当期公司营业收
9.43% 12.44% 15.48%
入的比例
销售单价
36.64 41.38 46.40
(元/平方米)
结算方式 电汇
或 ETD(船开离港)后 60 天内,100%以 T/T 方式支付;或 ETD(船
主要合同条款
开离港)后 90 天内,以 T/T 方式支付
与公司交易价格和
与其他供应商之间 报告期内,WINDMLLER 从海象新材采购的 PVC 地板产品价格与
交易价格是否存在 其他供应商相差不大
明显差异

3)HORNBACH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金额(万元) 4,477.59 4,254.53 2,624.58
占当期公司营业收
5.21% 5.43% 6.74%
入的比例
销售单价
68.96 67.78 70.00
(元/平方米)
结算方式 信用证
ETD(船开离港)后 30 天左右,收到提单正本等单据,即期信用证
主要合同条款
100%付款
与公司交易价格和
与其他供应商之间 报告期内,HORNBACH 从海象新材采购的 PVC 地板产品价格高于其
交易价格是否存在 他供应商,质量较其他供应商更好
明显差异

4)BEAULIEU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金额(万元) 1,376.78 1,839.32 3,080.77
占当期公司营业收
1.60% 2.35% 7.92%
入的比例
销售单价
62.25 68.30 84.15
(元/平方米)
结算方式 电汇
主要合同条款 ETD(船开离港)后 90 天内,以 T/T 方式支付
与公司交易价格和 报告期内,BEAULIEU 从海象新材采购的 PVC 地板产品价格与其他
与其他供应商之间 供应商相差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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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交易价格是否存在
明显差异

5)COTAP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金额(万元) 4,119.42 2,949.12 1,901.99
占当期公司营业收
4.80% 3.76% 4.89%
入的比例
销售单价
51.50 49.66 50.51
(元/平方米)
结算方式 电汇
主要合同条款 ETD(船开离港)后 60 天内支付;或收到提单以 T/T 方式 100%支付
与公司交易价格和
与其他供应商之间 报告期内,COTAP 从海象新材采购的 PVC 地板产品价格与其他供应
交易价格是否存在 商相差不大
明显差异

6)MASTERS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金额(万元) 1,052.38 1,890.82 1,361.40
占当期公司营业收
1.23% 2.41% 3.50%
入的比例
销售单价
79.14 77.83 79.47
(元/平方米)
结算方式 电汇
主要合同条款 ETD(船开离港)后 60 天内,100%以 T/T 方式支付
与公司交易价格和
与其他供应商之间 报告期内,MASTERS 从海象新材采购的 PVC 地板产品价格与其他供
交易价格是否存在 应商相差不大
明显差异

7)IPC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金额(万元) 637.76 510.72 1,073.85
占当期公司营业收
0.74% 0.65% 2.76%
入的比例
销售单价
47.71 38.36 45.84
(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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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电汇
主要合同条款 收到提单之后 90 天内,以汇票方式支付
与公司交易价格和
与其他供应商之间 报告期内,IPC 从海象新材采购的 PVC 地板产品价格与其他供应商相
交易价格是否存在 差不大
明显差异

8)无锡中德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金额(万元) 0.00 12.70 578.99
占当期公司营业收
0.00% 0.02% 1.49%
入的比例
销售单价
- - 22.12
(元/平方米)
结算方式 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
合同签订后,买方支付卖方 30%预付款,买方在卖方工厂验货合格后
主要合同条款
买方支付剩余款项
与公司交易价格和
与其他供应商之间 2017 年度,无锡中德从海象新材采购的 PVC 地板产品价格与其他供
交易价格是否存在 应商相差不大
明显差异

9)WOOD MONSTERS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金额(万元) 0.00 105.06 1,329.39
占当期公司营业收
0.00% 0.13% 3.42%
入的比例
销售单价
- 91.81 94.85
(元/平方米)
结算方式 电汇
主要合同条款 根据海运提单,从“装船日期”起 90 天之内 100%电汇
与公司交易价格和
与其他供应商之间
WOOD MONSTERS 已宣告解散,无法获悉
交易价格是否存在
明显差异

10)MACRO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金额(万元) 2,470.87 2,569.87 1,1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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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占当期公司营业收
2.88% 3.28% 2.95%
入的比例
销售单价
71.07 77.90 87.51
(元/平方米)
结算方式 电汇
主要合同条款 提单日期 60 天内,100%以 T/T 方式支付
与公司交易价格和
与其他供应商之间 报告期内,MACRO 从海象新材采购的 PVC 地板产品价格与其他供应
交易价格是否存在 商相差不大
明显差异

11)BEBO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金额(万元) 1,694.51 1,448.80 967.70
占当期公司营业收
1.97% 1.85% 2.49%
入的比例
销售单价
49.00 51.61 54.71
(元/平方米)
结算方式 电汇
主要合同条款 见提单支付 100%货款
与公司交易价格和
与其他供应商之间 报告期内,BEBO 从海象新材采购的 PVC 地板产品价格与其他供应商
交易价格是否存在 相差不大
明显差异

12)BRANDYWINE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金额(万元) 11,624.27 5,521.33 273.56
占当期公司营业收
13.54% 7.04% 0.70%
入的比例
销售单价
65.12 70.23 66.47
(元/平方米)
结算方式 电汇
主要合同条款 到港前根据提单副本付货款
与公司交易价格和
与其他供应商之间 报告期内,BRANDYWINE 从海象新材采购的 PVC 地板产品的细分
交易价格是否存在 类别同其他供应商不同,因此无法直接比较采购价格
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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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LA HARDWOOD FLOORING INC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金额(万元) 4,315.60 5,165.23 0.00
占当期公司营业收
5.03% 6.59% 0.00%
入的比例
销售单价
70.70 73.09 -
(元/平方米)
结算方式 电汇
ETD(船开离港)后 60 天内,100%以 T/T 方式支付;或者 ETD(船
主要合同条款
开离港)后 90 天内,100%以 T/T 方式支付
与公司交易价格和
与其他供应商之间 报告期内,LA HARDWOOED 从海象新材采购的 PVC 地板产品价格
交易价格是否存在 略高于其他供应商,质量较其他供应商更好
明显差异

14)GLOBAL GEM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金额(万元) 6,283.90 4,170.80 641.71
占当期公司营业收
7.32% 5.32% 1.65%
入的比例
销售单价
77.59 80.35 92.05
(元/平方米)
结算方式 ETD(船开离港)后 40 天内付款 100%
产品的货号、品名及规格、包装、数量、单价、金额、装运期、装运
主要合同条款
及目的口岸、付款条件
与公司交易价格和
与其他供应商之间 报告期内,GLOBAL GEM 从海象新材采购的 PVC 地板产品价格与其
交易价格是否存在 他供应商相差不大
明显差异

15)FLOORING LIQUIDATORS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金额(万元) 2,171.92 2,477.16 0.00
占当期公司营业收
2.53% 3.16% 0.00%
入的比例
销售单价
78.84 75.78 -
(元/平方米)
结算方式 电汇
提单日期 60 天内,100%以 T/T 方式支付,无利息;60-90 天内付款,
主要合同条款
需支付 2%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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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与公司交易价格和
与其他供应商之间 报告期内,FLOORING LIQUIDATORS 从海象新材采购的 PVC 地板
交易价格是否存在 产品价格与其他供应商相差不大
明显差异

16)ENGINEERED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金额(万元) 2,108.50 2,337.21 65.63
占当期公司营业收
2.46% 2.98% 0.17%
入的比例
销售单价
68.96 79.34 95.79
(元/平方米)
结算方式 电汇
主要合同条款 ETD(船开离港)后 90 天内付款
与公司交易价格和
与其他供应商之间 报告期内,ENGINEERED 从海象新材采购的 PVC 地板产品价格与其
交易价格是否存在 他供应商相差不大
明显差异

17)TIMBERMAN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金额(万元) 3,270.69 1,834.84 652.11
占当期公司营业收
3.81% 2.34% 1.68%
入的比例
销售单价
96.40 92.94 93.60
(元/平方米)
结算方式 电汇
主要合同条款 ETD(船开离港)后 60 天内,100%付款
与公司交易价格和
与其他供应商之间 报告期内,TIMBERMAN 从海象新材采购的 PVC 地板产品价格略高
交易价格是否存在 于其他供应商,质量较其他供应商更好
明显差异

18)KINGFISHER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金额(万元) 3,280.68 1,124.71 0.00
占当期公司营业收
3.82% 1.43% 0.00%
入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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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单价
65.34 68.28 -
(元/平方米)
结算方式 信用证
主要合同条款 见提单后 90 天,以信用证支付
与公司交易价格和
与其他供应商之间 报告期内,KINGFISHER 从海象新材采购的 PVC 地板产品价格与其
交易价格是否存在 他供应商相差不大
明显差异

19)PARADOR GMBH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金额(万元) 1,533.89 1,382.58 632.29
占当期公司营业收
1.79% 1.76% 1.62%
入的比例
销售单价
34.37 33.87 36.06
(元/平方米)
结算方式 电汇
主要合同条款 装运后 90 天内,以 T/T 方式支付
与公司交易价格和
与其他供应商之间 报告期内,PARADOR 从海象新材采购的 PVC 地板产品价格与其他供
交易价格是否存在 应商相差不大
明显差异

20)TWELVE OAKS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金额(万元) 3,036.17 0.00 0.00
占当期公司营业收
3.54% 0.00% 0.00%
入的比例
销售单价
75.75 - -
(元/平方米)
结算方式 电汇
主要合同条款 装运后 90 天内,以 T/T 方式支付
与公司交易价格和
与其他供应商之间 报告期内,TWELVE OAKS 从海象新材采购的 PVC 地板产品价格与
交易价格是否存在 其他供应商相差不大
明显差异

(8)销售收入的季节性分布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季节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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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季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一季度 15,910.61 18.55% 14,977.04 19.17% 8,232.14 21.16%
第二季度 21,119.74 24.62% 19,046.13 24.38% 10,198.74 26.22%
第三季度 22,575.18 26.32% 23,225.87 29.73% 10,180.09 26.17%
第四季度 26,167.11 30.51% 20,865.32 26.71% 10,284.31 26.44%
合计 85,772.63 100.00% 78,114.37 100.00% 38,895.27 100.00%

根据上表,除 2018 年第四季度外,各期第四季度收入均小于下期第一季度收
入;除 2019 年第四季度外,各期第四季度收入与当期第三季度收入相比,未出现
大幅上升情形。
(9)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销售回款由第三方代客户支付的情形,涉及客户及
具体原因情况如下:
第三方回款金额(万元)
客户名称 回款方名称 客户与回款方不一致的原因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客户为自然人控制企业,该
EL FLOORING KOVACS KATALIN 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代为支付 - 13.19 4.28
货款
客户与回款方为同一实际控
BOYA FLOORING
LW FLOORING LLC 制人控制,客户指定回款方 - 1,953.54 126.19
LLC
回款
客户与回款方为同一实际控
CREATECITY LTD MAGUIRES CARPETS 制人控制,客户指定回款方 - 35.92 -
回款
客户与回款方为同一实际控
ALL COVERING SK RESILIENCE
制人控制,客户指定回款方 317.56 486.01 -
EVOLUTIONS LLC INDUSTRIAL PTE LTD
回款
JAMES METCALF 客户与回款方为同一实际控 - 41.22 159.97
VINTAGE FLOORS
GLOBAL FLOORING 制人控制,客户指定回款方
USA - 243.73 -
CENTER LLC 回款
CRAFT 客户为自然人控制企业,该
PATHAWEE
CONSULTANT.CO., 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代为支付 - - 6.39
SUTHIYUTH
LTD 货款
客户与回款方为同一实际控
TRISON AND DABRO ENTERPRISES
制人控制,客户指定回款方 25.30 - -
ASSOCIATES, LLC LTD.
回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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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回款金额(万元)
客户名称 回款方名称 客户与回款方不一致的原因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LAM INTERNATIONAL
FLOORS4EVER, UAB 客户指定回款方回款 519.97 735.61 537.09
LIMITED
LAM INTERNATIONAL
1,105.99 358.91 105.73
LIMITED
GROUP THYS N.V. 客户指定回款方回款
FROGS PARQUET
209.72 22.62 -
LIMITED REG GBR


PELIS LLS, RUSSIA - - 33.14
RUSSIA TRADE
客户指定回款方回款
COMPANDY
1/PE BAHSHIYAN
DAVID VALERI - - 20.22
2/VRATSAKAN 4N 72
客户为自然人控制企业,该
WENJIE FU 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代为支付 - 137.46 134.03
货款
ROCKLEON 客户为贸易商。回款方为该
DISTRIBUTION UK 贸易商客户的客户。发行人
LIMITED BATHROOM 与贸易商客户签订销售合同
- 18.30 -
ELEGANCE LIMITED 后,贸易商将产品转销给其
客户,并由其客户向发行人
回款
LEINSTER GLOBAL
BEAULIEU ASIA 客户指定回款方回款 - - 4.81
INC
由于单家企业的采购量均较
小,客户与回款方采用联合
GENERATIONS NATIONAL FLOORING 向公司采购的方式增加单次
- - 7.32
GROUP PRODUCTS, INC 采购量,以获取相对较低的
采购价格。客户指定回款方
回款
客户应付公司货款时,资金
UNITED WOODS 较为紧张,为避免逾期付款
NEWARK FLOORING
INTERNATIONAL 影响自身商业信用,故指定 202.38 - -
EXPRESS LLC
LIMITED 其商业合作伙伴代其向公司
支付货款

报告期公司第三方回款形成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第三方回款形成的收入 2,445.26 3,767.66 1,23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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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85,877.31 78,376.85 38,912.37
占比 2.85% 4.81% 3.17%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的第三方回款情况,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类:①客户为自
然人控制的企业,该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代为支付货款;②客户与回款方为同一实
际控制人控制,客户指定回款方回款;③客户为贸易商。回款方为该贸易商客户
的客户。公司与贸易商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贸易商将产品转销给其客户,并由
其客户向公司回款;④由于单家企业的采购量均较小,客户与回款方采用联合向
公司采购的方式增加单次采购量,以获取相对较低的采购价格。客户指定回款方
回款;⑤客户指定回款方回款;⑥客户应付公司货款时,资金较为紧张,为避免
逾期付款影响自身商业信用,故指定其商业合作伙伴代其向公司支付货款。
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部分客户通过第三方回款的情况,部分
客户所在国如俄罗斯等存在外汇管制或限制,在外汇支付方面存在客观障碍,根
据客户所在国长期形成的外贸交易习惯,通过第三方在阿联酋、香港等地的银行
账户向公司支付货款;另一部分客户采用第三方回款以方便支付货款、简化回款
路径、节省支付费用,第三方回款存在必要性。同时,从前述各项原因来看,第
三方回款与客户的经营模式、资金安排、交易习惯相关,符合客户行业经营特点,
具有商业合理性。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第三方
回款的支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第三方
回款导致的货款归属纠纷,发行人接受客户指定第三方向发行人支付货款未导致
公司无法收回货款的情形。发行人客户通过第三方向发行人支付货款,是发行人
客户及第三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发行人与客户及第三方串通,虚构交易或
调节账龄的情形。
(10)向贸易商客户的销售情况
1)公司产品销售给贸易商客户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公司主要产品 PVC 地板的主要消费市场集中在北美洲及欧洲地区,而 PVC
地板制造企业则主要集中在中国。由于供应商及客户存在地理距离较远的现实情
况,通过贸易商作为中间商,一方面供应商可依托贸易商在主要消费市场的客户
资源以及对客户的了解,拓展销售;另一方面客户也借助贸易商对中国 PVC 地板
供应商实力的了解及合作关系,获得符合自身需求和偏好的优质产品,降低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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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实践中,从事实木复合地板、地砖、地毯等其他地面装饰材料生产、销售
的企业,其多年积累的广泛客户资源,亦是 PVC 地板的潜在客户群体,具有成为
PVC 地板的贸易商的条件。同行业可比爱丽家居的第一大客户 VERTEX 也属于
PVC 地板贸易商。因此,在 PVC 地板的产业链上,贸易商存在具有合理性。
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历史相对较短。在公司发展初期,虽然具备较为
先进的生产设备及不错的生产能力,但由于成立不久、知名度较低,公司作为新
进入行业公司靠自身拓展客户难度较大、速度也相对较慢。因此将产品销售给贸
易商客户,依托贸易商的客户资源和销售渠道能较快实现销售增长,对公司而言
具有必要性。
2)公司目前在销售渠道方面对 SUN SHINE 已不存在依赖
在公司与 SUN SHINE 合作初期,公司的客户主要来自于 SUN SHINE 介绍,
且公司成立时间较短、仅在当地有一定的知名度,最终客户并不熟悉发行人的供
货能力及产品质量情况,最终客户向 SUN SHINE 采购由公司生产的 PVC 地板,
是基于对 SUN SHINE 母公司良友木业的信任。此时,最终客户在有 PVC 地板需
求时向 SUN SHINE 下单,货款也支付给 SUN SHINE。因此在双方合作初期,公
司在销售渠道方面对 SUN SHINE 存在依赖。
随着合作的深化,公司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逐渐得到最终客户的认可,最终
客户的采购量也逐渐增加。由于 PVC 地板为定制产品,产品的规格、花色、耐磨
性、包装样式等具体要求需要供需双方逐一沟通并确定。在合作初期,最终客户
对 SUN SHINE 下达的订单需 SUN SHINE 再向公司下达,在最终客户有新产品需
求时,需商定的具体要求较多,导致沟通成本较高;在最终客户要求更快交货或
调整后续订单时,通过 SUN SHINE 转下达订单也会增加时间成本。因此,部分
最终客户提出直接向公司下达订单的建议。对于 SUN SHINE 而言,最终客户直
接向公司采购,可减少自身人力、物力;且最终客户直接向公司回款也降低了 SUN
SHINE 的资金和回款风险。因此,对于有直接从公司采购意向的最终客户,SUN
SHINE 与公司协商并达成合意,由最终客户直接与公司签订采购订单,并直接向
公司支付货款,SUN SHINE 则变更为居间人收取居间服务报酬。截至 2019 年 6
月末,绝大部分原向 SUN SHINE 采购的客户已变更为直接向公司下单采购,并
向公司支付销售回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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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最终客户向 SUN SHINE 母公司良友木业采购实木复合地板,向公司
采购 PVC 地板,两者互不混同,采购的具体地板品种完全取决于最终客户自身
需求。公司与前述最终客户均已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最终客户有 PVC 地板
采购需求时,均直接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并支付销售回款,货物和资金流转均
不经过 SUN SHINE。因此目前公司在销售渠道方面对 SUN SHINE 已不存在依
赖。
3)销售流程
①报告期内,SUN SHINE 采购公司产品并最终销售的流程及涉及证据如下:
序号 流程 证据 说明
最终客户向 SUN SHINE 下 最终客户与 SUN SHINE 签
1
达采购需求 订的销售订单
SUN SHINE 向公司下达采 SUN SHINE 与公司签订的
2
购需求 销售订单
根据 SUN SHINE 与公
司签订的销售订单约定,
公司根据订单要求组织生 产品生产任务单、完工产品
3 公司直接向最终发货,
产、发货 入库单、出库单
发货目的地为最终客户
所在地港口
报关单填报客户为 SUN
4 公司报关申报 报关单
SHINE
提单列示收货人为最终
5 产品运至装运港、装船 货代公司收货凭证/提单
客户
公司将货代公司收货凭证/
公司向 SUN SHINE 发送货
提单副本发送给 SUN
6 代公司收货凭证/提单副本
SHINE,由 SUN SHINE 转
的即时通信软件/邮件记录
发给最终客户
SUN SHINE 根据与公司签
SUN SHINE 向公司支付销
7 订的销售订单约定的账
售回款的银行转账凭证
期,向公司支付销售回款

②报告期内,公司向 SUN SHINE 居间介绍客户销售产品的流程及涉及证据
如下:
序号 流程 证据 说明
客户直接向公司下达采购
1 客户与公司签订的销售订单
需求
根据客户与公司签订的
公司根据订单要求组织生 产品生产任务单、完工产品
2 销售订单约定,公司直接
产、发货 入库单、出库单
向客户或其指定的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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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发货,发货目的地为
客户/指定第三方所在地
港口
报关单填报客户为与公
3 公司报关申报 报关单
司签订销售订单的客户
提单列示收货人为最终
4 产品运至装运港、装船 货代公司收货凭证/提单
客户
公司向客户发送货代公司收
公司将货代公司收货凭证/
5 货凭证/提单副本的即时通
提单副本发送给客户
信软件/邮件记录
客户根据与公司签订的销
客户向公司支付销售回款的
6 售订单约定的账期,向公
银行转账凭证
司支付销售回款
公司根据与 SUN SHINE 签 公司与 SUN SHINE 签订的
订的产品销售居间协议, 《产品销售居间协议》及补
7 按销售回款金额的一定比 充协议;公司向 SUN SHINE
例向 SUN SHINE 支付居间 支付的居间服务报酬明细表
服务报酬 及银行转账凭证

根据前述,报告期内,公司向 SUN SHINE 的销售均为外销,且均约定以 FOB
模式结算。根据《201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FOB,即 Free On Board 缩
写,意为装运港货物装运上船后,风险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因此,在产品装船,
公司取得货代公司收货凭证/提单时,产品风险已转移给 SUN SHINE,公司实现
销售。由于 SUN SHINE 与最终客户同样约定以 FOB 模式结算,在产品装船后,
风险已实际转移给最终客户,因此公司销售给 SUN SHINE 的产品已实现最终销
售。
根据前述,SUN SHINE 向公司下达采购指令并指定向最终客户发货,并根
据与公司签订的销售订单约定的账期向公司支付销售回款,实际承担了产品和资
金风险。因此,从法律形式和业务实质看,SUN SHINE 为公司客户。由于 SUN
SHINE 将公司转销给最终客户,因此属于公司的贸易商客户。公司对 SUN SHINE
销售具有真实性。
良友木业的客户资源主要集中在美国及加拿大,近年来在上述地区 PVC 地
板受终端客户的欢迎程度非常高,市场需求旺盛。对于良友木业的客户而言,其
也会根据市场的需求采购 PVC 地板,若良友木业不通过公司向客户提供 PVC 地
板,其客户也会向其他 PVC 地板供应商采购 PVC 地板,因此对于良友木业而言,
通过公司向客户提供 PVC 地板可以提升与客户之间的黏性并赚取一定的差价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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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费,具有商业合理性。
4)销售价格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给 SUN SHINE 和 BRANDYWINE 的产品价格,与销
售给其他直接客户的同类产品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2017 年度
产品类别 客户 价格 价格差异原因
SUN SHINE 50.80 与对其他直接客户的销售价格差异较小
LVT 地板
其他直接客户 48.67 -
当期销售的 WPC 地板规格较多,其中单价相对较
SUN SHINE 86.83 低的 7.0mm 以下厚度规格占比高于其他客户,导
WPC 地板
致当期价格低于其他直接客户的销售价格
其他直接客户 93.63 -
SUN SHINE 68.07 与对其他直接客户的销售价格差异较小
SPC 地板 BRANDYWINE 66.47 与对其他直接客户的销售价格差异较小
其他直接客户 69.38 -
2018 年度
产品类别 客户 价格 价格差异原因
当期销售的 LVT 地板规格较多,其中单价相对较
SUN SHINE 51.37 高的 4.0mm 以上厚度规格占比高于其他客户,导
LVT 地板 致当期价格高于其他直接客户的销售价格
其他直接客户 45.77 -
SUN SHINE 84.02 与对其他直接客户的销售价格差异较小
WPC 地板
其他直接客户 87.18 -
SUN SHINE 69.30 与对其他直接客户的销售价格差异较小
SPC 地板 BRANDYWINE 70.23 与对其他直接客户的销售价格差异较小
其他直接客户 73.77 -
2019 年度
产品类别 客户 价格 价格差异原因
当期销售的 LVT 地板中,单价相对较高的 4.0mm
SUN SHINE 54.79 以上厚度规格占比高于其他客户,导致当期价格
LVT 地板 高于其他直接客户的销售价格
其他直接客户 41.96 -
SUN SHINE 88.81 与对其他直接客户的销售价格无差异
WPC 地板
其他直接客户 8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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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SHINE 68.46 与对其他直接客户的销售价格差异较小
SPC 地板 BRANDYWINE 65.12 与对其他直接客户的销售价格差异较小
其他直接客户 68.91 -
注:报告期各期公司向 BRANDYWINE 销售的产品类别均为 SPC 地板。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 SUN SHINE 销售的产品、向 SUN SHINE 居间介绍客
户销售的产品及向其他外销客户销售的产品类别、数量和价格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元/平方米
2017 年度
LVT 地板 WPC 地板 SPC 地板
项目
数量 平均价格 数量 平均价格 数量 平均价格
向 SUN SHINE 销售 32.60 50.80 107.54 86.83 10.34 68.07
向 SUN SHINE
1.28 46.12 35.60 92.73 3.72 66.47
居间介绍客户销售
向其他外销客户销售 309.38 51.02 61.71 94.15 12.44 69.38
2018 年度
LVT 地板 WPC 地板 SPC 地板
项目
数量 平均价格 数量 平均价格 数量 平均价格
向 SUN SHINE 销售 32.59 51.37 91.84 84.02 47.11 69.30
向 SUN SHINE
9.93 36.71 117.64 86.02 144.67 69.97
居间介绍客户销售
向其他外销客户销售 514.02 46.06 91.65 88.68 159.15 75.48
2019 年度
LVT 地板 WPC 地板 SPC 地板
项目
数量 平均价格 数量 平均价格 数量 平均价格
向 SUN SHINE 销售 5.42 54.79 2.93 88.81 3.40 68.46
向 SUN SHINE
19.48 42.56 105.83 87.19 303.31 66.23
居间介绍客户销售
向其他外销客户销售 454.59 42.04 72.36 90.68 395.35 69.28

根据上表,报告期各期,公司向 SUN SHINE 销售的产品、向 SUN SHINE
居间介绍客户销售的产品及向其他客户销售各类产品的价格总体差异较小,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向不同客户销售的 LVT 地板价格差异较大,主要原因是向不
同客户销售的产品规格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向 SUN SHINE 销售的产品价格及向
SUN SHINE 居间介绍客户销售的产品价格均具有公允性,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况。
5)销售回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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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SUN SHINE 均在销售订单约定的信用期内公司向支付销售回款,
回款金额与销售订单金额匹配,销售回款真实,不存在通过第三方向公司回款的
情形。
报告期内,BRANDYWINE 根据销售订单约定在收到提单副本时向公司支付
销售回款,回款金额与销售订单金额匹配,销售回款真实,不存在通过第三方向
公司回款的情形。
6)对 BRANDYWINE 销售产品的最终客户品牌及对应的销售额
报告期内,公司向 BRANDYWINE 销售的产品标识有最终客户品牌,具体在
产品包装盒及盒内的说明书体现,也有部分产品通过在 PVC 地板背面进行喷码体
现。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 BRANDYWINE 各标识品牌及对应的销售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标识品牌对应的客户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T&L DISTRIBUTING GP LLC 1,610.90 1,926.34 273.56
HERREGAN DISTRIBUTORS
6,234.02 2,266.88 0.00
INC
BR FUNSTEN & Co., TOM
1,820.53 978.08 0.00
DUFFY COMPANY DIVISON
MIDWEST FLOOR COVERINGS
1,252.28 249.59 0.00
INC
PRIMCO LIMITED 268.35 100.43 0.00
AVALON CARPET & TILE 438.19 0.00 0.00
合计 11,624.27 5,521.33 273.56

BRANDYWINE 为贸易商 SUN SHINE 于 2017 年 6 月以居间人身份介绍的客
户。自合作以来,公司均直接向 BRANDYWINE 销售并由 BRANDYWINE 向公
司支付销售回款,不存在 SUN SHINE 向公司采购的产品再转销给 BRANDYWINE
的情形。
根据公司与 SUN SHINE 签订的《产品销售居间协议》及补充协议,公司对
SUN SHINE 介绍的客户(包括 BRANDYWINE)实现销售,按销售总额的 1%作
为 SUN SHINE 的居间服务报酬。实践中,公司对 BRANDYWINE 实现的销售,
均根据协议约定向 SUN SHINE 支付居间服务报酬,收费标准与其他 SUN SHINE
介绍的客户不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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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SUN SHINE 及 BRANDYWINE 的差异说明
报 告 期 内 , 公司 与 SUN SHINE 的 合 作 关系 从 贸 易 商 变为 居 间人 , 而
BRANDYWINE 的客户则未要求直接向公司采购。主要原因是前述两家客户自身
业务开展情况、及与公司的合作定位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①自身业务开展情况不同
SUN SHINE 的注册地为中国香港,成立于 2015 年,在与公司合作前无实际
经营。SUN SHINE 母公司良友木业主要从事实木复合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不具有 PVC 地板的相关技术和制造能力。由于 PVC 地板为定制产品,最终客户
向 SUN SHINE 采购 PVC 地板时,仍需与公司沟通商定产品规格、花色、耐磨性、
包装样式等具体要求。
BRANDYWINE 为美国地板贸易商,成立于 2007 年,主要从事各类地面装饰
材料的销售。经过多年经营,BRANDYWINE 积累了丰富的地板销售管理经验,
具备提供 PVC 地板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具体包括:A. BRANDYWINE 根据所
掌握的最新市场销售情况,不定期向其客户推荐市场受欢迎的产品类别、花色等,
供客户选择;B、根据最终客户拟采购的产品,向客户提供配套的产品展板、设
计宣传册等;C、最终客户采购后,BRANDYWINE 提供产品安装培训服务、以
及投诉问题的及时响应。因此,对于最终客户而言,BRANDYWINE 即 PVC 地板
的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采购 PVC 地板的任何问题与 BRANDYWINE 沟通即可。
②合作定位不同
A.良友木业及其子公司 SUN SHINE
良友木业专注于实木复合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近年来实木复合地板订
单较多、生产计划总体饱和,且实木复合地板的生产技术和工艺与 PVC 地板差异
较大,因此良友木业未计划从事 PVC 地板业务。因此,自合作伊始,良友木业对
于合作中的自身定位即为居间商,通过向公司提供自身客户资源,赚取一定收益,
并提升与客户之间的黏性。双方合作初期以贸易商模式合作,主要是公司成立时
间较短、知名度较低,最终客户并不熟悉,同时公司也不了解客户的资信情况。
从 SUN SHINE 采购可降低最终客户的采购风险和公司的回款风险,起到了增信
作用。具体为:
a.供销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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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 PVC 地板销售非良友木业的核心业务,因此良友木业将其北美地区主要
客户介绍给公司后,销售方面,并未实际营销 PVC 地板业务,最终客户是否采购、
采购多少 PVC 地板取决于最终客户自身需求;采购方面,除公司外,良友木业及
其子公司 SUN SHINE 也未向其他供应商采购 PVC 地板。
b.货物流转、资金往来层面
货物流转方面,SUN SHINE 注册地在中国香港,其最终客户经营地集中在美
国和加拿大。在贸易商和居间人模式变更前后,公司销售的产品均直接向最终客
户发货,并由最终客户直接收货,未发生变化。资金往来方面,在良友木业和公
司合作初期,最终客户从良友木业子公司 SUN SHINE 采购,并向 SUN SHINE 支
付销售回款,主要原因是公司成立时间较短、知名度较低,最终客户并不熟悉,
同时公司也不了解客户的资信情况。从 SUN SHINE 采购可降低最终客户的采购
风险和公司的回款风险,起到了增信作用。
c.业务沟通层面
由于 PVC 地板为定制产品,最终客户向 SUN SHINE 采购 PVC 地板时,仍需
与公司沟通商定产品规格、花色、耐磨性、包装样式等具体要求。因此,无论是
贸易商模式还是居间人模式,公司与最终客户都需要直接沟通。
B.BRANDYWINE
与 SUN SHINE 不同的是,BRANDYWINE 为专业的地板贸易商,PVC 地板
的采购、销售为其核心业务。采购方面,除本公司外,BRANDYWINE 还向其他
供应商采购 PVC 地板;销售方面,根据前述,BRANDYWINE 向其客户提供 PVC
地板的整体解决方案,其客户采购 PVC 地板的任何问题均与 BRANDYWINE 沟
通 , 公 司 与 BRANDYWINE 的 客 户 之 间 并 无 直 接 业 务 沟 通 。 因 此 , 对
BRANDYWINE 而言,本公司的定位为其 PVC 地板主要供应商。
综上,由于 SUN SHINE 和 BRANDYWINE 在自身业务开展情况和合作定位
方面存在前述差异,公司与 SUN SHINE 的合作关系从贸易商变为居间人,而
BRANDYWINE 客户未要求直接向公司采购,具有合理性。
2、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收入、销量、平均单价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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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产品
收入(万元) 销量(万平方米) 单位售价(元/平方米)
LVT 地板 20,328.60 481.58 42.21
WPC 地板 16,148.42 182.30 88.58
SPC 地板 48,164.11 708.67 67.96
合计 84,641.12 1,372.56 61.67
2018 年度
产品
收入(万元) 销量(万平方米) 单位售价(元/平方米)
LVT 地板 25,956.47 561.34 46.24
WPC 地板 26,067.06 302.45 86.19
SPC 地板 25,431.91 351.34 72.39
合计 77,455.44 1,215.13 63.74
2017 年度
产品
收入(万元) 销量(万平方米) 单位售价(元/平方米)
LVT 地板 18,219.25 373.82 48.74
WPC 地板 18,568.66 206.39 89.97
SPC 地板 1,814.33 26.50 68.47
合计 38,602.24 606.71 63.63

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公司各类 PVC 地板产品的销售量及营业收入具体情
况如下:
(1)LVT 地板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 LVT 地板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8,219.25
万元、25,956.47 万元和 20,328.60 万元。
报告期内,LVT 地板的销量、单位售价和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销量
481.58 -14.21% 561.34 50.16% 373.82 -
(万平方米)
单位售价
42.21 -8.71% 46.24 -5.12% 48.74 -
(元/平方米)
营业收入
20,328.60 -21.68% 25,956.47 42.47% 18,219.25 -
(万元)

1)2018 年度,公司 LVT 地板的营业收入较 2017 年度增加 7,737.22 万元,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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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增长 42.47%,是当期 LVT 地板销量大幅上升及价格小幅下降综合导致,具体
分析如下:
销量方面:2018 年度,LVT 地板销量为 561.34 万平方米,较 2017 年度增加
187.52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50.16%。销量增长主要有以下原因:①下游需求增长。
2018 年度,欧洲地区 LVT 地板需求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公司当期 LVT 地板外销
数量为 556.54 万平米,较 2017 年度增加 213.27 万平方米,其中欧洲地区销量增
加 184.59 万平方米,欧洲地区 LVT 地板主要客户 WINDMLLER、HORNBACH、
COTAP 等当期 LVT 地板采购量均大幅上升。②产能扩张。2017 年度新增的产能
于 2018 年度完全释放,产能较 2017 年度大幅提升,LVT 地板产量同比大幅增长。
公司把握了 2018 年度行业快速增长的机遇,当期销售订单较多,产销率较高。
价格方面:2018 年度,LVT 地板价格为 46.24 元/平方米,较 2017 年度下降
2.50 元/平方米,同比下降 5.12%。价格下降主要有以下原因:①产品规格变化。
当期 LVT 地板的增量销售以较薄的规格居多。3.0mm 以下厚度规格的销量占比由
2017 年度的 45.56%增加至 2018 年度的 52.62%,拉低当期 LVT 地板的平均价格。
②当期 LVT 地板外销收入占比达 99.07%,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少量采用欧元结
算。2018 年上半年 LVT 地板外销销量较大,占全年销量的 59.03%,同期人民币
兑美元平均汇率较 2017 年全年升值 5.64%,拉低当期 LVT 地板的平均价格。③
2018 年 9 月 24 日起,美国对中国约 2,000 亿美元的中国进口商品加征 10%关税,
PVC 地板在加征关税产品清单之列。受此影响,中国 PVC 地板供应商对美出口
面临降价压力,而部分国内企业将销售重心转移至美国之外的其他区域,也加剧
了其他区域的市场竞争。公司适当降低了产品销售价格,降价幅度在 2%-5%不等。
此次加征关税导致的降价起始时点分布在 2018 年 9 月至 2019 年 1 月,由于影响
2018 年度的期间较短,较小程度拉低当期 LVT 地板的平均价格。
2)2019 年度,公司 LVT 地板的营业收入较 2018 年度减少 5,627.87 万元,同
比下降 21.68%,是当期 LVT 地板销量及价格均有所下降导致,具体分析如下:
销量方面:2019 年度,LVT 地板销量为 481.58 万平方米,较 2018 年度减少
79.76 万平方米,同比下降 14.21%。销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当期销售的 LVT 地
板中,价格相对较高、厚度较厚的 4.0mm 及以上规格产品被相近规格的 SPC 地板
逐步替代,4.0mm 及以上厚度规格产品的销量较 2018 年度减少 71.45 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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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方面:2019 年度,公司 LVT 地板的价格为 42.21 元/平方米,较 2018 年
度下降 4.03 元/平方米,同比下降 8.71%。价格下降由以下原因综合导致:①产品
规格变化。当期价格较高的 LVT 地板被相近规格的 SPC 地板逐步替代,导致当期
销售的 LVT 地板中,3.0mm 以下厚度规格的销量占比由 2018 年度的 52.62%进一
步增加至当期的 62.35%,价格较低的规格占比大幅上升,是当期 LVT 地板平均
价格下降的最主要原因。②美国于 2018 年 9 月、2019 年 5 月两次对包括 PVC 地
板在内的中国进口产品加征关税,自 2019 年 5 月 10 日起关税加征率达 25%。受
此影响,公司于 2018 年第四季度、2019 年上半年分别下调了 LVT 地板的价格,
降价幅度合计在 2%-10%不等,全面影响 2019 年度 LVT 地板产品价格。③当期
LVT 地板外销收入占比达 99.38%,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少量采用欧元结算。2019
年度人民币兑美元的平均汇率较 2018 年度贬值约 4.25%、人民币兑欧元的平均汇
率较 2018 年度升值约 0.97%,不同币种的汇率波动综合提高了当期 LVT 地板价
格。
(2)WPC 地板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 WPC 地板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8,568.66
万元、26,067.06 万元和 16,148.42 万元。
报告期内,WPC 地板的销量、单位售价和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销量
182.30 -39.73% 302.45 46.54% 206.39 -
(万平方米)
单位售价
88.58 2.78% 86.19 -4.20% 89.97 -
(元/平方米)
营业收入
16,148.42 -38.05% 26,067.06 40.38% 18,568.66 -
(万元)

1)2018 年度,公司 WPC 地板的营业收入较 2017 年度增加 7,498.40 万元,
同比增长 40.38%,是当期 WPC 地板销量大幅上升及价格小幅下降综合导致,具
体分析如下:
销量方面:2018 年度,WPC 地板销量为 302.45 万平方米,较 2017 年度增加
96.06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46.54%。销量增长主要有以下原因:①下游需求增长。
2018 年度,北美地区 WPC 地板需求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根据美国海关数据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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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PVC 地板及墙板进口额为 32.66 亿美元,较 2017 年度增加 10.48 亿美
元,同比增长 47.24%。公司当期 WPC 地板外销数量为 301.14 万平米,较 2016
年度增加 96.28 万平方米,其中北美地区销量增加 85.64 万平方米。②产能扩张。
2017 年度新增的产能于 2018 年度完全释放,产能较 2017 年度大幅提升,WPC
地板产量同比大幅增长。公司把握了 2018 年度行业快速增长的机遇,当期销售订
单较多,产销率较高。
价格方面:2018 年度,WPC 地板价格为 86.19 元/平方米,较 2017 年度下降
3.78 元/平方米,同比下降 4.20%。价格下降主要有以下原因:①产品规格变化。
当期 WPC 地板的较薄的规格占比有所上升。7.0mm 以下厚度规格的销量占比由
2017 年度的 20.12%增加至 2018 年度的 28.93%,拉低当期 WPC 地板的平均价格。
②因美国于 2018 年 9 月对 PVC 地板产品加征 10%关税,公司适当降低了产品销
售价格,降价幅度在 2%-5%不等。此次加征关税导致的降价起始时点分布在 2018
年 9 月至 2019 年 1 月,由于影响 2018 年度的期间较短,较小程度拉低当期 WPC
地板的平均价格。③当期 WPC 地板外销收入占比达 99.60%,主要采用美元结算,
少量采用人民币结算。2018 年度人民币兑美元的平均汇率较 2017 年度升值约
1.99%,由于当期 WPC 上下半年的销量较为平均,人民币升值也拉低了当期 WPC
地板价格。
2)2019 年度,公司 WPC 地板的营业收入较 2018 年度减少 9,918.64 万元,
同比下降 38.05%,是当期 WPC 地板销量大幅下降及价格小幅提高综合导致,具
体分析如下:
销量方面:2019 年度,WPC 地板销量为 182.30 万平方米,较 2017 年度减少
120.15 万平方米,同比下降 39.73%。销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当期销售的 WPC
地板中,价格相对较低、厚度较薄的 8.0mm 以下厚度规格产品被相近规格的 SPC
地板逐步替代,8.0mm 以下厚度规格产品的销量较 2018 年度减少 114.85 万平方
米。
价格方面:2019 年度,公司 WPC 地板的价格为 88.58 元/平方米,较 2018 年
度提高 2.40 元/平方米,同比提高 2.78%。价格提高由以下原因综合导致:①产品
规格变化。当期价格较低的 WPC 地板被相近规格的 SPC 地板逐步替代,导致当
期销售的 WPC 地板中,8.0mm 及以上厚度规格的销量占比由 2018 年度的 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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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至当期的 48.66%,产品规格变化是导致当期 WPC 地板平均价格提高的最主
要原因。②美国于 2018 年 9 月、2019 年 5 月两次对包括 PVC 地板在内的中国进
口产品加征关税,自 2019 年 5 月 10 日起关税加征率达 25%。受此影响,公司于
2018 年第四季度、2019 年上半年分别下调了 WPC 地板的价格,降价幅度合计在
2%-10%不等,全面影响 2019 年度 WPC 地板产品价格。③当期 WPC 地板外销收
入占比达 99.38%,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少量采用人民币结算。2019 年度人民币兑
美元的平均汇率较 2018 年度贬值约 4.25%,也提高了当期 WPC 地板价格。
(3)SPC 地板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 SPC 地板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814.33
万元、25,431.91 万元和 48,164.11 万元。
报告期内,SPC 地板的销量、单位售价和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销量
708.67 101.71% 351.34 1,225.93% 26.50 -
(万平方米)
单位售价
67.96 -6.11% 72.39 5.72% 68.47 -
(元/平方米)
营业收入
48,164.11 89.38% 25,431.91 1,301.72% 1,814.33 -
(万元)

1)2018 年度,公司 SPC 地板的营业收入较 2017 年度增加 23,617.58 万元,
同比大幅增长 1,301.72%,主要原因是当期销量大幅上升,具体分析如下:
销量方面:2018 年度,SPC 地板销量为 351.34 万平方米,较 2017 年度增加
324.84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1,225.93%。销量增长主要有以下原因:①SPC 地板为
公司 2017 年度新推出的产品,当年产销量均较小,对应 2018 年度可比的销量基
数较小。②产能扩张。2017 年度、2018 年度,公司陆续新增了 SPC 产品生产线,
2018 年度公司 SPC 地板产能大幅提升,SPC 地板产量同比大幅增长。SPC 地板较
传统的 LVT 地板及 WPC 地板稳定性更好,因此推出后市场需求增长较快,当期
销售订单较多,产销率较高。
价格方面:2018 年度,SPC 地板价格为 72.39 元/平方米,较 2017 年度提高
3.92 元/平方米,同比提高 5.72%。价格提高主要有以下原因:①产品工艺变化。
2018 年度,公司推出了利用 ABA/AB 热压生产工艺制造的新产品,厚度规格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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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6.5mm,价格较高。导致当期相同规格区间的产品平均价格同比提高。②产品
规格变化。当期 6.0mm 及以上厚度规格的销量占比由 2017 年度的 21.94%增加至
2018 年度的 26.52%,提高当期 SPC 地板的平均价格。③因美国于 2018 年 9 月对
PVC 地板产品加征 10%关税,公司适当降低了产品销售价格,降价幅度在 2%-5%
不等。此次加征关税导致的降价起始时点分布在 2018 年 9 月至 2019 年 1 月,由
于影响 2018 年度的期间较短,较小程度拉低当期 SPC 地板的平均价格。④当期
SPC 地板外销收入占比达 99.87%,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少量采用人民币结算。2018
年第四季度公司 SPC 地板销量较大,同期人民币兑美元持续贬值并达到阶段低点。
拉高以人民币计算的单位售价。前述原因综合导致当期 SPC 地板平均价格同比提
高。
2)2019 年度,公司 SPC 地板的营业收入较 2018 年度增 22,732.20 万元,同
比增长 89.38%,是当期 SPC 地板销量大幅上升及价格小幅下降综合导致,具体分
析如下:
销量方面:2019 年度,SPC 地板销量为 708.67 万平方米,较 2019 年度增加
357.34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101.71%。销量大幅上升的主要原因是:2019 年度,
SPC 地板是最受市场欢迎的 PVC 地板品类,部分较厚规格的 LVT 地板及较薄规
格的 WPC 地板被相近规格的 SPC 地板逐步替代。此外,当期公司开发的新增客
户也主要向公司采购 SPC 地板,替代及新增需求叠加共同导致当期 SPC 地板销量
大幅上升。
价格方面:2019 年度,公司 SPC 地板的价格为 67.96 元/平方米,较 2018 年
度下降 4.43 元/平方米,同比下降 6.11%。价格下降由以下原因综合导致:①美国
于 2018 年 9 月、2019 年 5 月两次对包括 PVC 地板在内的中国进口产品加征关税,
自 2019 年 5 月 10 日起关税加征率达 25%。受此影响,公司于 2018 年第四季度、
2019 年上半年分别下调了 SPC 地板的价格,降价幅度合计在 2%-10%不等,全面
影响 2019 年度 SPC 地板产品价格。②2019 年度新增客户主要向公司采购 SPC 地
板。为争取前述客户,公司提供了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报价,同类产品报价略
低于公司原有客户的产品价格,拉低了当期 SPC 地板的平均价格。③当期 SPC 地
板外销收入占比达 99.06%,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当期人民币兑美元的平均汇率较
2018 年度贬值约 4.25%,提高了当期 SPC 地板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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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其他产品的收入分
别为 293.03 万元、658.93 万元和 1,131.51 万元,金额相对较小,主要是踢脚线、
展板的销售收入。
(二)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 57,428.85 99.89% 55,680.76 99.87% 27,336.87 99.95%
其他业务成本 63.12 0.11% 70.35 0.13% 13.82 0.05%
合计 57,491.97 100.00% 55,751.11 100.00% 27,350.69 100.00%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 27,336.87 万元、
55,680.76 万元和 57,428.85 万元,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均在 99%以上。
1、主营业务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37,251.88 64.87% 35,650.55 64.03% 18,057.31 66.05%
直接人工 5,949.77 10.36% 4,268.47 7.67% 1,747.36 6.39%
制造费用 10,321.65 17.97% 9,539.06 17.13% 4,966.94 18.17%
能源 3,397.31 5.92% 2,729.47 4.90% 1,319.92 4.83%
委托加工费 508.25 0.89% 3,493.21 6.27% 1,245.34 4.56%
合计 57,428.85 100.00% 55,680.76 100.00% 27,336.8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能
源及委托加工费。
(1)直接材料
直接材料是最主要的营业成本,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分别占
主营业务成本的 66.05%、64.03%和 64.87%。直接材料中金额占比较高的是 PVC
树脂粉、耐磨层和印花面料,金额合计占直接材料整体的 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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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直接材料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1)2017 年度
金额及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项目 数量 价格
金额(万元) 比例
PVC 树脂粉 5,574.41 20.39% 9,921.48 吨 5,618.53 元/吨
耐磨层 2,954.48 10.81% 3,690.17 吨 8,006.36 元/吨
印花面料 2,503.91 9.16% 7,309.85 千米 3,425.39 元/千米
增塑剂 1,341.76 4.91% 1,790.06 吨 7,495.61 元/吨
热熔胶 878.63 3.21% 241.57 吨 36,371.42 元/吨
其他 4,804.11 17.57% - -
直接材料合计 18,057.31 66.05% - -

2017 年度,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的占比为 66.05%,较 2016 年度提高
1.98%,主要原因是当期包括 PVC 树脂粉、耐磨层及增塑剂的价格较 2016 年度有
所提高。
2)2018 年度
金额及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项目 数量 价格
金额(万元) 比例
PVC 树脂粉 9,290.56 16.69% 16,015.03 吨 5,801.15 元/吨
耐磨层 5,622.73 10.10% 6,852.39 吨 8,205.49 元/吨
印花面料 4,586.23 8.24% 13,297.09 千米 3,449.04 元/千米
SPC 基材 3,183.61 5.72% 154.35 万平方米 20.63 元/平方米
增塑剂 2,196.29 3.94% 2,657.51 吨 8,264.46 元/吨
其他 10,771.14 19.34% - -
直接材料合计 35,650.55 64.03% - -

2018 年度,当期包括 PVC 树脂粉、耐磨层及增塑剂在内的主要原材料的价
格较 2017 年度进一步上升,但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的占比较 2017 年度下降
2.02%,主要原因是当期 SPC 地板销量占比大幅提升,SPC 地板材料构成中价格
较低的重钙粉含量较高,拉低直接材料成本及比例。
3)2019 年度
金额及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项目 数量 价格
金额(万元)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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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及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项目 数量 价格
金额(万元) 比例
PVC 树脂粉 11,011.88 19.17% 18,845.10 吨 5,843.36 元/吨
耐磨层 7,002.99 12.19% 8,462.29 吨 8,275.52 元/吨
印花面料 5,802.19 10.10% 16,913.47 千米 3,430.51 元/千米
增塑剂 1,681.27 2.93% 2,180.44 吨 7,710.67 元/吨
IXPE 1,641.54 2.86% 516.79 万平方米 3.18 元/平方米
其他 10,112.01 17.61% - -
直接材料合计 37,251.88 64.87% - -

2019 年度,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的占比为 64.87%,与 2018 年度基本持
平。
报告期各期,各主要材料的实际生产投入单耗量及变动率情况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原材料
实际单耗量 变动率 实际单耗量 变动率 实际单耗量
PVC 树脂粉
1.42 9.74% 1.29 -18.41% 1.59
(千克/平方米)
耐磨层
0.63 15.48% 0.55 -6.75% 0.59
(千克/平方米)
印花面料
1.25 18.25% 1.05 -8.21% 1.15
(米/平方米)

根据上表,报告期各期各主要原材料单耗量变动较大,其中 2018 年度单耗
量均较低。主要原因包括:1)因产能紧张,为保证及时交货,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公司将 LVT 地板和 WPC 地板部分工序外协,其中 2018 年度委托加工金额
较大。由于受托加工厂商提供 PVC 树脂粉、耐磨层、印花面料等材料,导致当
期公司各主要原材料实际生产投入量减少。而外协加工的半成品经公司再加工后
成为产成品,记入当期生产量,导致各主要原材料单耗量下降;2)2018 年度,
公司对外采购 SPC 基材金额较大。由于外采 SPC 基材同样包括前述主要原材料,
也导致各主要原材料单耗量下降;3)2018 年中期,公司调整了 SPC 地板的产品
配方,单位产品重钙粉生产投入量增加,PVC 树脂粉生产投入量减少。
由于前述委托加工、外采 SPC 基材、产品配方调整原因导致报告期各期各主
要原材料的实际单耗量不完全可比。为保证可比性,公司对各影响因素进行了模
拟测算,在假设报告期各期不存在 PVC 地板委托加工、不存在外采 SPC 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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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产品配方调整的条件下,报告期各期各主要原材料单耗量及变动率情况如
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原材料
模拟单耗量 变动率 模拟单耗量 变动率 模拟单耗量
PVC 树脂粉
1.51 -0.19% 1.51 -5.47% 1.60
(千克/平方米)
耐磨层
0.63 4.03% 0.61 2.48% 0.59
(千克/平方米)
印花面料
1.25 5.13% 1.18 2.24% 1.16
(米/平方米)

根据上表,模拟测算后:
1)2018 年度,PVC 树脂粉单耗量较 2017 年度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 WPC
地板和 SPC 地板分别为 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推出的新产品,2017 年度,WPC
地板和 SPC 地板分别处于批量生产爬坡阶段和试生产阶段,当期单耗量相对较
高。
2)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耐磨层单耗量均有所上升,主要原因包括:①
耐磨层需经裁切以匹配不同规格产品的尺寸。报告期内,公司 PVC 地板的产品
规格不断增加,导致耐磨层的合理损耗增加;②报告期内,公司 SPC 地板的产
量占比逐期提高。由于 SPC 地板生产过程中产品温度变动较大,导致热胀冷缩
效果明显,为保证产品耐磨层完整,对于该工艺生产的产品,耐磨层均预留了更
多余量,导致合理损耗增加。
3)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印花面料单耗量均有所上升,主要原因是印花
面料需经裁切以匹配不同规格产品的尺寸。报告期内,公司 PVC 地板的产品规
格不断增加,导致印花面料的合理损耗增加。
综上,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材料投入产出具有配比性。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同行业可比公司爱丽家居披露其主要原材料为 PVC 树脂粉和印刷膜(印花
面料),具体情况如下:
原材料单耗量 公司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PVC 树脂粉 海象新材(实际) 1.42 1.29 1.59
(千克/平方米) 海象新材(模拟) 1.51 1.51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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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家居 1.44 1.40 1.31
海象新材(实际) 1.25 1.05 1.15
印刷膜(印花面料)
海象新材(模拟) 1.25 1.18 1.16
(米/平方米)
爱丽家居 1.23 1.07 0.97

根据上表,报告期各期爱丽家居 PVC 树脂粉单耗量逐期上升,其招股说明
书披露主要原因系 PVC 树脂粉单耗相对较高的硬塑锁扣地板产量占比上升及
2017 年末开始普通地板配方变动使得 PVC 树脂粉单位耗用数量增加所致。报告
期内公司 PVC 树脂粉单耗量存在波动,其中 2018 年度单耗量相对较低,主要原
因是 2018 年度公司 LVT 地板和 WPC 地板委托加工数量较多以及外购 SPC 基材
数量较多,导致公司自身 PVC 树脂粉的耗用量相应减少所致。若按模拟计算的
单耗量情况看,公司 PVC 树脂粉单耗量相对稳定,报告期各期,公司 PVC 树脂
粉单耗量均略高于爱丽家居。
报告期各期爱丽家居印刷膜单耗量逐期上升,其招股说明书披露主要原因系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部分自产印刷膜转为外购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印花面料单
耗量存在波动,其中 2018 年度单耗量相对较低,主要原因是当期公司 LVT 地板
和 WPC 地板委托加工数量较多,导致公司自身印花面料的耗用量相应减少所致。
若按模拟计算的单耗量情况看,公司印花面料单耗量较为稳定,且由于公司所有
印花面料均为外购,无自产,因此报告期各期单耗量均略高于爱丽家居。
同行业可比公司美喆国际未公开披露报告期各期主要原材料的投入产出配比
情况。
(2)直接人工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直接人工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6.39%、7.67%和 10.36%,为直接归属于生产线的人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生产人员平均数量及平均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生产人员 自身员工 789 664 276
平均数 劳务采购或派遣员工 6 1 53
(人) 合计 795 665 329
直接人工金额 5,949.77 4,268.47 1,74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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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85,772.63 78,114.37 38,895.27
人均产出(万元/人) 107.89 117.47 118.22
注:上表中的生产人员口径为薪酬进入生产成本的人员,包括其薪酬进入制造费用的人
员。
1)生产人员数量
报告期各期,公司生产人员数量逐期增长,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各期公司产
销规模扩张,产能逐期扩大,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主要产品
产量分别为 637.66 万平方米、1,300.16 万平方米和 1,402.48 万平方米,因此需要
更多的生产人员。
2)直接人工的成本占比
报告期各期,直接人工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逐步提高,主要原因一方面是
生产人员数量增加,另一方面是平均薪酬逐步提高。2019 年度平均薪酬较 2018
年度有所提高,主要原因是 2018 年度因产能紧张委外加工较多。2019 年度,为
保障自身生产能力,提高生产人员的稳定性,公司提高了生产人员的整体待遇,
年终奖金的覆盖对象及金额均有所增加。因此,直接人工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逐步提高具有合理性。
3)员工单位产出
报告期各期,公司人均产出逐期下降,主要原因是:①公司残疾人员工数量
逐期增加,残疾人员工的整体生产效率略低于非残疾人员工,导致员工单位产出
逐年下降;②2019 年度产品销售价格有所降低,导致 2019 年度人均产出下降;
③2019 年度,公司委托加工费很少。由于委托加工费用通常包含受托加工厂商
提供的原材料、人工和其毛利,因此 2019 年度无委托加工意味着公司需投入更
多生产人员,也导致当期人均产出下降。
4)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爱丽家居的生产人员数量及员工单位产
出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人,万元/人
项目 公司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海象新材 795 665 329
生产人员数量
爱丽家居 1,162 1,184 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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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公司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海象新材 107.89 117.47 118.22
员工单位产出
爱丽家居 98.60 115.94 108.23

根据上表,报告期各期公司员工数量均少于爱丽家居,主要原因是公司设立
于 2013 年末,历史较短,报告期处于高速发展期,产能大幅扩张,相应生产人
员数量也大幅增长。爱丽家居成立于 1999 年,从事 PVC 地板业务时间较久,报
告期已具有较大产销规模且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的员工单位产出略高于爱丽家居。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主
要系公司的委外加工较多,而爱丽家居无委外加工,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
委托加工越多,所需自身员工的数量越少,人均产出越高;2019 年度高于爱丽家
居,主要系当期爱丽家居销售收入较 2018 年度有所下降,但生产人员数量则基本
持平,导致其自身人均产出较低。
(3)制造费用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制造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高,
分别为 18.17%、17.13%和 17.97%,主要包括不能直接归属于生产线的间接人工
薪酬、折旧摊销、机物料消耗等。报告期各期,制造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较为稳定。
(4)能源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能源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低,分别
为 4.83%、4.90%和 5.92%,主要为电力消耗。
(5)委托加工费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委托加工费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
为 4.56%、6.27%和 0.89%。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主要是公司委托其他厂商加
工 PVC 地板部分生产工序,耗用的直接材料成本及加工费用;2019 年度,委托
加工费占比较 2018 年度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 2018 年度公司产能紧张,为保证
及时交货,将主要产品的部分工序外协;随着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新增了
大量机器设备并新招聘了较多生产人员,2019 年度公司产能瓶颈有所缓解,主要
产品均为自产;当期委托加工费均为非主要产品展板和踢脚线的委托加工费用。
2、主营业务成本变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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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LVT 地板 13,881.52 24.17% 17,654.20 31.71% 12,216.39 44.69%
WPC 地板 10,854.92 18.90% 18,555.13 33.32% 13,196.25 48.27%
SPC 地板 31,926.15 55.59% 18,871.46 33.89% 1,752.28 6.41%
其他 766.26 1.33% 599.98 1.08% 171.95 0.63%
合计 57,428.85 100.00% 55,680.76 100.00% 27,336.8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各主要产品的营业收入不断增加,营业成
本也随之增加。报告期各年度,公司各主要产品的营业成本结构与收入结构匹配,
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销量、成本和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成本 销量 单位成本
项目 金额 数量 金额
变动率 变动率 变动率
(万元) (万平方米) (元/平方米)
LVT 地板 13,881.52 -21.37% 481.58 -14.21% 28.82 -8.35%
WPC 地板 10,854.92 -41.50% 182.30 -39.73% 59.54 -2.94%
2019 年度
SPC 地板 31,926.15 69.18% 708.67 101.71% 45.05 -16.13%
合计 56,662.59 2.87% 1,372.56 12.96% 41.28 -8.93%
LVT 地板 17,654.20 44.51% 561.34 50.16% 31.45 -3.76%
WPC 地板 18,555.13 40.61% 302.45 46.54% 61.35 -4.05%
2018 年度
SPC 地板 18,871.46 976.97% 351.34 1,225.93% 53.71 -18.78%
合计 55,080.79 102.76% 1,215.13 100.28% 45.33 1.24%
LVT 地板 12,216.39 - 373.82 - 32.68 -
WPC 地板 13,196.25 - 206.39 - 63.94 -
2017 年度
SPC 地板 1,752.28 - 26.50 - 66.13 -
合计 27,164.92 - 606.71 - 44.77 -

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产品的成本变动分析详见本节“二、盈利能力分析”
之“(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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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毛利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构成及各产品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 28,343.78 99.85% 22,433.60 99.15% 11,558.40 99.97%
LVT 地板 6,447.07 22.71% 8,302.27 36.69% 6,002.85 51.92%
WPC 地板 5,293.50 18.65% 7,511.93 33.20% 5,372.41 46.47%
SPC 地板 16,237.96 57.21% 6,560.45 29.00% 62.06 0.54%
其他 365.25 1.29% 58.95 0.26% 121.08 1.05%
其他业务毛利 41.55 0.15% 192.14 0.85% 3.28 0.03%
合计 28,385.34 100.00% 22,625.74 100.00% 11,561.6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于 LVT 地板、WPC 地板
和 SPC 地板三类主要产品的销售。
(2)敏感性分析
1)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对公司毛利的影响
报告期内,假设其他因素不变,公司主要产品 LVT 地板、WPC 地板和 SPC
地板价格每变动 1%,对公司综合毛利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变动额 比例 变动额 比例 变动额 比例
LVT 地板 203.29 0.72% 259.56 1.15% 182.19 1.58%
WPC 地板 161.48 0.57% 260.67 1.15% 185.69 1.61%
SPC 地板 481.64 1.70% 254.32 1.12% 18.14 0.16%
合计 846.41 2.98% 774.55 3.42% 386.02 3.34%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若主要产品 LVT 地板、WPC 地板和 SPC
地板价格均变动 1%,公司综合毛利分别变动 3.34%、3.42%和 2.98%。
2)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对公司毛利的影响
报告期内,假设其他因素不变,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价格下降 1%,
对公司综合毛利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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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变动额 比例 变动额 比例 变动额 比例
直接材料 372.52 1.31% 356.51 1.58% 180.57 1.56%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若直接材料价格下降 1%,公司综合毛利
分别上升 1.56%、1.58%和 1.31%。
2、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及主营业务中主要产品毛利率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LVT 地板 31.71% 31.99% 32.95%
WPC 地板 32.78% 28.82% 28.93%
SPC 地板 33.71% 25.80% 3.42%
主营业务毛利率 33.05% 28.72% 29.72%
综合毛利率 33.05% 28.87% 29.71%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整体水平较为稳定。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
度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9.71%、28.87%和 33.05%。各主要产品的毛利率略有
不同,具体波动分析如下:
(1)LVT 地板
单位:元/平方米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单价比 金额 占单价比 金额 占单价比
单价 42.21 100.00% 46.24 100.00% 48.74 100.00%
单位营业成本 28.82 68.29% 31.45 68.01% 32.68 67.05%
其中:直接材料 18.03 42.71% 18.00 38.94% 20.44 41.94%
直接人工 3.70 8.76% 3.06 6.62% 2.66 5.47%
制造费用 5.20 12.32% 6.40 13.85% 6.40 13.14%
能源 1.90 4.49% 1.76 3.80% 1.92 3.93%
委托加工费 0.00 0.00% 2.22 4.80% 1.25 2.57%
毛利率 31.71% 31.99% 32.95%

1)2018 年度,LVT 地板单价同比下降 5.12%、单位营业成本同比下降 3.76%,
单价下降幅度大于单位营业成本的下降幅度,导致毛利率较 2017 年度下降 0.96%,
主要原因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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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当期公司 LVT 地板生产线员工的人均工资较 2017 年度有所提升。此外,
为承担社会责任,促进残疾人就业,2018 年度公司陆续录用逾 200 名残疾人员工,
其中部分残疾人员工在 LVT 地板生产线各岗位定岗。而残疾人员工总体工作效率
略低于非残疾人员工。受前述因素综合影响,2018 年度 LVT 地板单位直接人工占
单价的比例较 2017 年度上升 1.15%。
②2018 年度公司 LVT 地板订单量饱和,为确保能及时完成产品交付,公司将
少量 LVT 地板的部分生产工序委外加工,该部分成本计入当期委托加工费。由于
受托加工厂商通常根据加工工序耗用的直接材料成本及加工费用打包报价,导致
当期 LVT 地板单位直接材料占单价的比例有所下降,而当期单位委托加工费占单
价的比例则上升 2.23%。
2)2019 年度,LVT 地板单价较 2018 年度下降 8.71%、单位营业成本较 2018
年度下降 8.35%,导致毛利率较 2018 年度下降 0.28%,具体如下:
①单价方面:美国于 2018 年 9 月、2019 年 5 月两次对包括 PVC 地板在内的
中国进口产品加征关税,自 2019 年 5 月 10 日起关税加征率达 25%。受此影响,
公司于 2018 年第四季度、2019 年上半年分别下调了 LVT 地板的价格,导致 2019
年度单价下降。此外,当期单价较高、厚度较厚的 LVT 地板被相近规格的 SPC
地板逐步替代,占比下降。前述因素综合导致当期公司销售的 LVT 地板的单价下
降幅度较大。
②单位成本方面:2019 年度,LVT 地板单位成本为 28.82 元/平方米,较 2018
年度减少 2.63 元/平方米,主要由以下原因综合导致:A、2018 年 11 月 1 日前,
公司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与增值税退税率存在税率差,产生不得免征和抵
扣税额,记入当期营业成本;2019 年度,前述征退税率差为 0,导致单位成本有
所下降。B、当期无委外加工,均为发行人自身生产,节省了因委外加工产生的
额外成本。C、当期采购用于 LVT 地板的模板较少,制造费用中的物料消耗同比
降低,单位制造费用同比减少。D、2019 年度 LVT 产品较薄,相应的材料成本相
对下降。E、当期单位直接人工同比增加 0.64 元/平方米,影响因素包括:为提升
产品质量,及时发现残次品,自 2019 年度起发行人在各主要产品生产环节新设巡
检岗位,增加了直接人工成本;LVT 地板生产线残疾人员工平均数量较 2018 年度
有所增加,平均工资较 2018 年度有所提高,也增加了当期人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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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LVT 地板毛利率持续下降,最主要原因是市场需求变化、贸易
政策因素对销售价格的影响。2017 年度、2018 年度,公司 LVT 地板销量保持快
速增长,但在各期公司整体销量中的占比持续下降,且平均单价持续下降,单价
较高、厚度规格较厚的 LVT 地板被其他类别 PVC 地板替代。而美国加征关税的
贸易政策也导致 2019 年度 LVT 地板单价进一步下滑。
报告期各期,公司针对 PVC 地板市场需求及竞争情况,通过积极营销 WPC
地板、SPC 地板等产品,主动调整当期主要产品产销结构,以应对 LVT 地板毛利
率下滑对公司整体收入、利润带来的负面影响。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
度,公司 LVT 地板销量占比分别为 61.61%、46.20%和 35.09%。由于销量占比逐
期减少,LVT 地板毛利率持续下滑对公司的影响总体较小。
(2)WPC 地板
报告期内,WPC 地板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单价比 金额 占单价比 金额 占单价比
单价 88.58 100.00% 86.19 100.00% 89.97 100.00%
单位营业成本 59.54 67.22% 61.35 71.18% 63.94 71.07%
其中:直接材料 40.40 45.60% 40.05 46.47% 45.27 50.32%
直接人工 5.71 6.44% 4.00 4.65% 3.12 3.47%
制造费用 11.11 12.55% 9.34 10.84% 10.52 11.69%
能源 2.33 2.63% 2.36 2.73% 2.24 2.48%
委托加工费 0.00 0.00% 5.60 6.50% 2.79 3.10%
毛利率 32.78% 28.82% 28.93%

1)2018 年度,WPC 地板单价同比下降 4.20%、单位营业成本同比下降 4.05%,
下降幅度较为接近,导致毛利率与 2017 年度基本持平,其中单位营业成本的结构
存在变化,具体如下:
①2018 年度公司 WPC 地板订单量饱和,为确保能及时完成产品交付,公司
将少量 WPC 地板的部分生产工序委外加工,该部分成本计入当期委托加工费。
由于受托加工厂商通常根据加工工序耗用的直接材料成本及加工费用打包报价,
导致当期单位委托加工费占单价的比例则同比上升 3.40%。而相应单位直接材料
占单价的比例同比有所下降 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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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当期公司 WPC 地板生产线员工的人均工资较 2017 年度有所提升。此外,
为承担社会责任,促进残疾人就业,2018 年度公司陆续录用逾 200 名残疾人员工,
其中部分残疾人员工在 WPC 地板生产线各岗位定岗。而残疾人员工总体工作效
率略低于非残疾人员工。受前述因素综合影响,2018 年度 WPC 地板单位直接人
工占单价的比例较 2017 年度上升 1.18%。
③2018 年度 WPC 地板产量、销量较 2017 年度进一步上升。规模效应使 2017
年度 WPC 地板单位制造费用占单价的比例同比下降 0.85%。
2)2019 年度,WPC 地板单价较 2018 年度提高 2.78%、单位营业成本较 2018
年度下降 2.94%,导致 WPC 地板的毛利率较 2018 年度上升 3.96%,具体如下:
①单价方面:当期单价较 2018 年度提高 2.78%,是产品规格变化、加征关税
导致的降价以及汇率贬值综合影响的结果,其中产品规格变化是最主要原因。2019
年度,价格较低、厚度较薄的 WPC 地板被相近规格的 SPC 地板逐步替代。当期
销售的 WPC 地板中,8.0mm 及以上厚度规格的销量占比由 2018 年度的 31.07%
增加至当期的 48.66%,导致单价提高。
②单位成本方面:2019 年度,WPC 地板单位成本为 59.54 元/平方米,较 2018
年度减少 1.81 元/平方米,主要由以下原因综合导致:A、2018 年 11 月 1 日前,
公司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与增值税退税率存在税率差,产生不得免征和抵
扣税额,记入当期营业成本;2019 年度,前述征退税率差为 0,导致单位成本有
所下降。B、当期无委外加工,均为发行人自身生产,节省了因委外加工产生的
额外成本。C、为提升产品质量,及时发现残次品,自 2019 年度起发行人在各主
要产品生产环节新设巡检岗位,增加了直接人工成本;WPC 地板生产线残疾人员
工平均数量较 2018 年度有所增加,平均工资较 2018 年度有所提高,也增加了当
期人工成本。
(3)SPC 地板
报告期内,SPC 地板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单价比 金额 占单价比 金额 占单价比
单价 67.96 100.00% 72.39 100.00% 68.47 100.00%
单位营业成本 45.05 66.29% 53.71 74.20% 66.13 9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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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单价比 金额 占单价比 金额 占单价比
其中:直接材料 29.56 43.49% 38.09 52.62% 40.13 58.60%
直接人工 4.42 6.50% 3.81 5.27% 4.04 5.90%
制造费用 8.17 12.02% 8.88 12.26% 15.15 22.12%
能源 2.91 4.28% 2.93 4.05% 5.36 7.83%
委托加工费 0.00 0.00% 0.00 0.00% 1.45 2.12%
毛利率 33.71% 25.80% 3.42%

1)2018 年度,SPC 地板单价同比提高 5.72%、单位营业成本同比下降 18.78%,
单价提高的同期单位营业成本下降,导致 WPC 地板的毛利率较 2018 年度上升
22.38%,主要原因包括:
①受产品规格、工艺变化、加征关税导致的降价以及汇率变动综合影响,当
期单价较 2017 年度提高 5.72%。
②SPC 地板为公司 2017 年下半年度新推出的产品,当年度试生产阶段时间较
长,当期生产量、销量分别为 37.77 万平方米、26.50 万平方米,未形成规模效应。
2017 年度 SPC 地板成本中单位制造费用、单位能源占单价的比例均较高,导致当
期 SPC 地板的毛利率仅为 3.42%。
2018 年度公司 SPC 地板处于正常生产阶段,生产量、销量较 2017 年度分别
上升 958.80%、1,225.93%。规模效应使 2018 年度 SPC 地板的单位直接人工、单
位制造费用及单位能源占单价的比例同比分别下降 0.63%、9.86%和 3.78%。
受前述因素综合影响,2018 年度 SPC 地板毛利率较 2017 年度大幅上升
22.38%。
2)2019 年度,SPC 地板单价较 2018 年度下降 6.11%,单位营业成本较 2018
年度下降 16.13%,单价下降幅度小于同期单位营业成本的下降幅度,导致毛利率
较 2018 年度上升 7.91%,具体如下:
①单价方面:美国于 2018 年 9 月、2019 年 5 月两次对包括 PVC 地板在内的
中国进口产品加征关税,自 2019 年 5 月 10 日起关税加征率达 25%。受此影响,
公司于 2018 年第四季度、2019 年上半年分别下调了 SPC 地板的价格,导致 2019
年度单价下降。此外,2019 年度新增客户主要向公司采购 SPC 地板。为争取前述
客户,公司提供了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报价,同类产品报价略低于公司原有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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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的产品价格。前述因素综合导致当期公司销售的 SPC 地板的单价同比下降。
②单位成本方面:2019 年度,SPC 地板单位成本为 45.05 元/平方米,较 2018
年度大幅减少 8.66 元/平方米,主要由以下原因综合导致:A、2018 年 11 月 1 日
前,公司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与增值税退税率存在税率差,产生不得免征
和抵扣税额,记入当期营业成本;2019 年度,前述征退税率差为 0,导致单位成
本有所下降。B、2018 年度发行人由于产能紧张,公司对外采购了约 3,620.73 万
元基材用于 SPC 地板生产,2019 年度发行人产能较 2018 年有所提升,其基材基
本全部由发行人自行生产,内部生产链条延长,导致成本下降。C、2018 年中期,
发行人调整了 SPC 地板的产品配方,单位产品 PVC 树脂粉投入量减少、重钙粉
的投入量增加。由于重钙粉平均价格仅为 239.90 元/吨,远低于 PVC 树脂粉的价
格 5,843.36 元/吨,前述配方调整全面影响 2019 年度,导致当期单位直接材料成
本下降。D、2019 年度,因客户偏好影响,当期销售的 SPC 地板中使用地垫材料
的产品数量占比下降,IXPE、软木等地垫材料以及热熔胶等用于贴合地板及地垫
材料的助剂用量均有所下降,也导致直接材料成本下降。E、SPC 地板为发行人
2017 年下半年度新推出的产品,发行人的生产工艺处于不断的摸索和改进过程中,
随着时间的推移,2019 年度的生产效率要高于之前年度,相应的生产成本也有所
节约。F、此外 2019 年度,发行人 SPC 地板的生产和销售规模较 2018 年度大幅
提升,规模效应也导致成本有所下降。
(4)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同行业可比公司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爱丽家居 23.70% 24.93% 27.63%
美喆国际 25.71% 21.67% 25.27%
公司 33.05% 28.72% 29.72%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毛利率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是:
1)对于公司境外销售的锁扣地板产品,公司与绝大部分客户约定,产品销售
价格包括使用地板机械锁扣专利涉及的专利许可使用费,并由公司向专利授权方
缴纳。而爱丽家居向其第一大客户 VERTEX 销售的锁扣地板的专利许可使用费由
VERTEX 与专利授权方统一结算。前述模式差异反映为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的特许
权使用费金额大于爱丽家居、销售费用率远远高于爱丽家居,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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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特许权使用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海象新材 3,591.97 3,684.15 1,555.83
爱丽家居 157.83 329.39 399.07
美喆国际 - - -
销售费用率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海象新材 9.95% 9.76% 9.15%
爱丽家居 2.42% 2.43% 2.65%
美喆国际 7.69% 7.52% 5.86%
注:1、美喆国际为台湾地区上市公司,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上表销售费用率根据美
喆国际历年年报披露的“营业费用——推销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计算;
2、美喆国际未公开披露其特许权使用费具体支付金额。
因此,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高于爱丽家居。
2)报告期内,爱丽家居向其第一大客户 VERTEX 的销售占比均高于 80%,
美喆国际向其第一大客户 K 集团(美喆国际各期年报未披露客户具体名称)的销
售占比约 60%,客户集中度较高;而公司客户数量相对分散,公司对单个客户具
有一定的议价能力,也导致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条件下,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高
于爱丽家居及美喆国际。
3)美喆国际披露其主要为国外塑胶地板品牌商、贸易商提供 OEM 产品,而
公司及爱丽家居则提供的产品基本为 ODM 产品,产品附加值相对较高,导致毛
利率总体高于美喆国际。2018 年度,美喆国际营业收入较上年度下滑幅度较大,
制造费用分担基础减少,导致当期毛利率下降幅度也较大。
(四)利润表逐项分析
1、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分析详见本节“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
2、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分析详见本节“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二)营业成本分析”。
3、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
房产税等,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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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 188.95 157.18 72.10
教育费附加 80.98 66.87 32.08
印花税 24.79 40.44 11.56
车船税 0.62 0.41 0.30
房产税 109.42 39.06 0.33
土地使用税 21.95 10.98 0.00
地方教育附加 53.99 43.43 21.39
环保税 0.29 0.00 -
合计 480.99 358.35 137.75

4、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金额
入的比例 入的比例 入的比例
特许权使用费 3,591.97 4.18% 3,684.15 4.70% 1,555.83 4.00%
参展、出口费 1,822.11 2.12% 1,523.60 1.94% 709.46 1.82%
运杂费 1,037.01 1.21% 800.23 1.02% 349.33 0.90%
职工薪酬 866.29 1.01% 573.52 0.73% 359.91 0.92%
销售佣金 767.80 0.89% 648.82 0.83% 264.24 0.68%
办公及差旅费 315.17 0.37% 173.14 0.22% 147.72 0.38%
业务招待费及
94.89 0.11% 117.93 0.15% 71.17 0.18%
广告宣传费
其他 53.20 0.06% 124.44 0.16% 102.63 0.26%
合计 8,548.44 9.95% 7,645.82 9.76% 3,560.28 9.15%

随着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销售费用也随之增长。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3,560.28 万元、7,645.82 万元和 8,548.44
万元,主要包括特许权使用费、参展、出口费和运杂费等。特许权使用费为公司
使用地板机械锁扣专利支付的专利许可使用费;参展、出口费为公司参加行业展
会、报关、出口信用保险等费用。
(1)报告期各期特许权使用费的主要构成、支付对象、金额及占比
公司 PVC 地板可以分为 LVT 地板、WPC 地板和 SPC 地板,LVT 地板有锁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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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非锁扣之分,WPC 地板和 SPC 地板全部系锁扣地板,锁扣地板的安装需要根
据数量支付给 Vlinge Innovation AB 和 I4F LICENSING B.V.特许权使用费。除支
付特许权使用费之外,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因注册地板商标使用专利费向
PROVERUM AG 支付专利费,报告期内特许权使用费主要构成以及支付对象如
下:
单位:万元
名称 支付款项性质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Vlinge Innovation AB 扣型专利费 3,070.87 3,533.36 1,533.87
I4F LICENSING B.V. 扣型专利费 510.48 140.09 21.97
PROVERUM AG 商标专利费 10.62 10.70
合计 3,591.97 3,684.15 1,555.83

报告期各期,公司使用各授权专利对应的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支付款项性质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Vlinge Innovation AB 扣型专利费 57,562.10 57,016.70 26,282.62
I4F LICENSING B.V. 扣型专利费 11,358.10 2,876.53 0.00
合计 68,920.21 59,893.23 26,282.62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80.25% 76.42% 67.54%
注:2017 年度公司未在所销售的产品中使用 I4F LICENSING B.V.专利,因此对应销售
收入为 0,当期支付的扣型专利费为双方协议约定的一次性费用。”
(2)特许权使用费(扣型专利费)与相关销售数量的匹配性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特许权使用费 3,581.35 3,673.45 1,555.83
数量(万平方米) 961.71 773.84 319.34
特许使用权费平均单价(元/平方米) 3.72 4.75 4.87

2017 年度、2018 年度平均单价差异不大,2019 年度的均价相对较低,主要
原因是:1)2019 年度 Vlinge Innovation AB 特许权使用费单价下降所致;2)2019
年度使用 I4F LICENSING B.V.的专利占比较之前年度有大幅提升,而 2019 年度
的 I4F LICENSING B.V.的特许权使用费单价要低于 Vlinge Innovation AB。
(3)报告期内参展、出口费的主要构成、支付对象、金额及占比
公司参展、出口费主要由参展费、出口费用和出口信用保险三部分组成,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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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费系公司为开拓客户参加各项展览会所支付的费用;出口费用系支付货物进出
口运输公司的货物代理费,包括订舱费、文件费、超时费、铅封费、舱单费、电
放费、操作费、单证费、箱封费、出口集装箱重量查核费、海运出口码头费用等;
出口信用保险系企业为了规避外销客户部分坏账风险而投保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
司浙江分公司大额的保险。报告期内,参展、出口费构成以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参展费 142.73 116.44 92.85
出口费用 1,290.60 1,176.75 515.51
出口信用保险 388.78 230.42 101.10
合计 1,822.11 1,523.60 709.46
营业收入 85,877.31 78,376.85 38,912.37
参展、出口费/营业收入 2.12% 1.94% 1.82%

报告期内,参展、出口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82%和 1.94%和 2.12%,
整体上波动不大。
报告期内,参展费支付的主要对象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对方单位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上海万耀企龙展览有限公司 32.89 35.91 16.77
HONOR DESIGN LIMITED 30.47 14.08 57.90
上海纪希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 18.60 - -
THE INTERNATIONAL SURFACE EVENT SALES 13.04 - -
OMMY EXHIBITION LLC 12.06 - -
DEUTSCHE MESSE AG 9.55 16.51 -
INFORMA EXHIBITIONS U.S. ONSTRUCTION
6.55 - -
AND REAL ESTATE, INC
HANNOVER FAIRS MEXICO SA DE CV 5.86 - -
MANDALAY BAY CONVENTION CENTER 3.22 - -
FREEMAN EXPOSITIONS LLC 3.17 - -
LOVELIN OF LONDON LIMITED - - 9.60
厦门市盈拓商务有限公司 - 19.80 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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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展誉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 - 16.04 -
主要支付对象合计 135.41 102.34 91.77
参展费 142.73 116.44 92.85
占比 94.87% 87.89% 98.84%

报告期内,出口费用支付的主要对象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对方单位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上海沃世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144.33 - -
海硕国际货运(上海)有限公司 128.69 174.87 37.33
深圳市外代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119.76 53.36 -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92.55 103.67 64.04
浙江方元物流有限公司 63.44 138.31 44.76
杭州杜拜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59.45 98.04 -
敦豪全球货运(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56.82 - 30.32
上海海颂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42.87 56.57 -
嘉里大通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39.41 38.46 15.23
美集物流运输(中国)有限公司 36.17 34.36 25.34
港捷(中国)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34.15 - -
大连富晟物流有限公司 32.05 - -
日邮物流(中国)有限公司 31.23 - -
华隆瑞锋国际货运(上海)有限公司 31.13 - -
深圳市鸿安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4.19 35.31 -
文洛历山(上海)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22.23 - -
海连(中国)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18.11 - -
上海天健通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17.88 - -
上海亚致力物流有限公司 13.85 - -
德迅(中国)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13.25 94.31 32.93
优航国际货运代理(大连)有限公司 12.46 - -
德莎国际货运代理(上海)有限公司 11.33 - -
上海得斯威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10.99 - -
领域国际货运代理(上海)有限公司 4.14 - 14.54
深圳市灏东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 - 14.13
主要支付对象合计 1,060.48 827.26 27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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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单位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出口费用 1,290.60 1,176.75 515.51
占比 82.17% 70.30% 54.05%

报告期内,出口保险支付对象全部为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
(4)运杂费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运杂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运杂费 1,037.01 800.23 349.33
营业收入 85,877.31 78,376.85 38,912.37
运杂费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1.21% 1.02% 0.90%

报告期各期,运杂费占境外销售收入的比例总体较低,逐期增长。主要原因
是:1)报告期内,通过洋山深水港转船的外销数量占比提高。由于从公司陆路运
输至洋山深水港的距离,较上海外高桥港、宁波港更远,导致陆路运输费用提高。
2)报告期各期,SPC 地板的外销销量占比逐期提高。由于 SPC 地板重钙粉含量
高,单位面积产品更重,导致相同面积 SPC 地板较 LVT 地板和 WPC 地板,需要
更多的集装箱柜,导致费用提高。3)此外,2018 年度,部分运输公司报价上涨,
导致费用提高。
(5)销售佣金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佣金 767.80 648.82 264.24
同比增长率 18.34% 145.54% 124.33%
营业收入 85,877.31 78,376.85 38,912.37
同比增长率 9.57% 101.42% 86.92%
销售佣金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88% 0.83% 0.68%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居间人介绍客户当期销售额,按居间协议所约定的佣金
比例,计提佣金。销售佣金占收入的比例在报告期内比较稳定,稳定在 1%以下,
销售佣金与业务收入情况相匹配。
(6)薪酬费用变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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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内销售人员数量变化、平均薪酬、销售激励政策等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人均 金额 人均 金额 人均
薪酬 866.29 33.32 573.52 28.68 359.91 22.49
销售人员数量(月均) 26 20 16

公司制定并实行了相对完善的销售激励政策,业务员、业务助理、单证员、
营销总监、部门组长等均有相应明确的激励政策,按照业务量(如销售额、销量,
以收汇金额为准)的一定标准计算奖金,不同职级人员的计算标准不同。
公司根据上述销售提成政策为原则,根据企业当年的经营情况进行微调,
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公司销售员工平均薪酬分别为 22.49 万元/年、28.68 万元/
年和 33.32 万元/年,整体上人均薪酬和薪酬总额逐年递增,主要系销售人员工资
的奖金提成与销售额直接挂钩,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相应的工资也
快速增长,且销售人员数量增加,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
(7)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1)可比公司与公司在产品、销售模式、渠道等相关方面的差异
公司主营业务为 PVC 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分为 LVT 地板、
WPC 地板和 SPC 地板三大类。可比公司爱丽家居主营业务为 PVC 塑料地板的研
发、生产与销售,爱丽家居所生产的 PVC 塑料地板可以分为悬浮地板、锁扣地板
和普通地板,可比公司美喆国际主营业务为塑胶地板的制造及销售,主要产品均
为塑胶地板。公司的产品与爱丽家居及美喆国际基本相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为国外 PVC 地板品牌商、贸易商以及建材零售商提供
ODM 产品;可比公司爱丽家居在报告期内,主要为境外客户提供 ODM 产品;可
比公司美喆国际主要为欧洲、北美地区客户提供塑胶地板 OEM 产品。在销售渠
道方面,三家公司都是主要通过参加行业展会、客户介绍等方式进行市场开拓,
或与长期合作伙伴直接洽谈采购意向。公司的销售模式和渠道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基本相同。
2)公司销售费用构成、销售费用率与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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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特许权使用费 3,591.97 42.02% 3,684.15 48.19% 1,555.83 43.70%
参展、出口费 1,822.11 21.32% 1,523.60 19.93% 709.46 19.93%
运杂费 1,037.01 12.13% 800.23 10.47% 349.33 9.81%
职工薪酬 866.29 10.13% 573.52 7.50% 359.91 10.11%
销售佣金 767.80 8.98% 648.82 8.49% 264.24 7.42%
办公及差旅费 315.17 3.69% 173.14 2.26% 147.72 4.15%
业务招待费及宣
94.89 1.11% 117.93 1.54% 71.17 2.00%
传费
其他 53.20 0.62% 124.44 1.63% 102.63 2.88%
合计 8,548.44 100.00% 7,645.82 100.00% 3,560.28 100.00%

爱丽家居销售费用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运杂费 2,098.00 75.73% 2,490.93 74.67% 1,951.59 69.74%
专利使用费 157.83 5.70% 329.39 9.87% 399.07 14.26%
职工薪酬 244.15 8.81% 249.68 7.48% 210.08 7.51%
业务宣传费 106.03 3.83% 98.84 2.96% 89.46 3.20%
出口信用保险费 28.00 1.01% 38.14 1.14% 43.67 1.56%
其他 136.39 4.92% 129.02 3.87% 104.51 3.73%
合计 2,770.40 100.00% 3,336.00 100.00% 2,798.38 100.00%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特许权使用费和参展、出口费,爱丽家居主要构成是运杂
费和专利使用费和职工薪酬。从销售费用构成来看,公司与爱丽家居披露的口径
不完全一致,比如公司将销售费用金额占比排名第二的出口费用归集为参展、出
口费,而爱丽家居披露的销售费用构成中无该项费用,但其运杂费却远高于公司。
由于披露口径不同,导致部分项目可比性较差。美喆国际为台湾地区上市公司,
执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销售费用”接近的科目为“营业费用
——推销费用”。报告期各期,美喆国际年度报告未披露“营业费用——推销费用”
的明细情况。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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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业可比公司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爱丽家居 2.42% 2.43% 2.65%
美喆国际 7.69% 7.52% 5.86%
公司 9.95% 9.76% 9.15%

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远高于爱丽家居,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
特许权使用费远高于爱丽家居。爱丽家居 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向其第一大客户
VERTEX 销售金额分别为 89,727.30 万元、120,308.78 万元和 104,409.04 万元,占
爱丽家居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85.03%、87.64%和 91.12%。与此同时,其向 VERTEX
销售锁扣地板的专利使用费由 VERTEX 与专利公司统一结算,爱丽家居无须承担
相应的特许权使用费,导致爱丽家居 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特许权使用费金额较
低,金额分别为 399.07 万元、329.39 万元和 157.83 万元,占销售费用的比重分别
为 14.26%、9.87%和 5.70%。同期公司特许权使用费占销售费用的比例高达
43.70%、48.19%和 42.02%。
此外,报告期内,由于爱丽家居客户集中度较高,尤其来自第一大客户的收
入占比接近或超过 90%,爱丽家居的出口信用保险费用也远远低于公司,也是导
致其销售费率远远低于公司的一个重要原因。
5、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金额
入的比例 入的比例 入的比例
职工薪酬 1,377.57 1.60% 1,094.68 1.40% 714.14 1.84%
股份支付 0.00 0.00% 186.84 0.24% 2,787.85 7.16%
中介服务费 389.35 0.45% 154.93 0.20% 171.69 0.44%
办公及差旅费 274.40 0.32% 146.24 0.19% 96.62 0.25%
业务招待费及
197.53 0.23% 86.26 0.11% 84.08 0.22%
宣传费
其他 115.26 0.13% 75.11 0.10% 44.34 0.11%
合计 2,354.11 2.74% 1,744.07 2.23% 3,898.70 10.02%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3,898.70 万元、
1,744.07 万元和 2,354.11 万元,主要由职工薪酬及股份支付等构成。其中,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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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2018 年度公司分别确认股份支付 2,787.85 万元、186.84 万元。
2018 年度股份支付具体为:2018 年 12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周林将持有的
晶美投资份额(对应公司 20.00 万股股份)转让给公司员工,转让价格按公司股
份折算为 1.635 元/股。以 2018 年 6 月公司第三次增资时外部股东增资价格 10.977
元/股作为本次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计算,公司确认股份支付 186.84 万元。
2017 年度股份支付具体为:(1)2017 年 9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周林、晶美
投资以 1.63 元/注册资本向公司增资,新增注册资本 1,500.00 万元。按市盈率 7.50
倍与 2017 年度扣除股份支付前的净利润计算,确认本次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为
4.73 元/注册资本。对于王周林本次增资前后实际持股比例上升 7.958%对应的
358.11 万元注册资本,公司按公允价值 4.73 元/注册资本与增资价格 1.63 元/注册
资本的差额 3.10 元/注册资本确认股份支付 1,110.13 万元;对于晶美投资(剔除王
周林部分)实际增资对应的 486.20 万元注册资本,公司按差额 3.10 元/注册资本
确认股份支付 1,507.22 万元。前述确认的股份支付共 2,617.35 万元。(2)2017 年
10 月公司员工金俊以 1.63 元/注册资本向公司增资,新增注册资本 55.00 万元,公
司按公允价值 4.73 元/注册资本与增资价格 1.63 元/注册资本的差额确认 3.10 元/
注册资本股份支付 170.50 万元。2017 年公司确认的股份支付合计 2,787.85 万元,
占当期管理费用的 71.51%。
2017 年度,不考虑股份支付情况下,公司的净利润为 2,860.94 万元,对应每
股收益为 0.63 元/每元注册资本,当期确认的股份支付权益工具数量为 899.31 万
元注册资本。假设股份支付价格对应每股收益的市盈率每变动 0.1 倍,则当期净
利润变动额为 56.66 万元。公司 2017 年度盈亏平衡点对应的股份支付价格为 4.81
元/每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市盈率为 7.64 倍。公司因股份支付确认的管理费用为非
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经营性利润不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
利影响。
2017 年度股份支付对应的增资背景是:2017 年初,公司营运资金十分紧张,
资产负债率高,银行借款、外部股权融资等外部融资渠道受限。在当时情况下,
通过内部增资,一方面可缓解公司资金紧张压力,另外一方面也基于公司长远发
展的考虑,通过让各部门骨干员工持股,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提高员工的归属感。
公司确定股份支付价格时,综合考虑了入股时间阶段、业绩基础、可比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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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同期股份支付情况等内外部因素,以股份支付发生当年市盈率为依据确定股
份支付权益工具的公允价格为 4.73 元/每元注册资本,具有公允性。公司不存在通
过调节股份支付价格规避亏损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分别 714.14 万元、1,094.68 万元和
1,377.57 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收入增加以及盈利能力
增强,管理人员数量增加所致。
(1)公司管理人员数量、职级、平均薪酬及当地平均薪酬情况
公司员工薪酬列入管理费用核算的部门包括财务部、采购部、技术部、企管
部-行政管理、人力资源部、物流部-仓库等。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及其薪酬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职级分布 平均 薪酬 平均 平均 薪酬 平均 平均 薪酬 平均
人数 金额 薪酬 人数 金额 薪酬 人数 金额 薪酬
高层人员 9 388.44 43.16 7 384.88 54.98 5 255.73 51.15
中层人员 8 208.59 26.07 6 137.61 22.93 9 146.48 16.28
其他人员 63 780.54 12.39 39 572.19 14.67 31 311.92 10.06
合计 80 1,377.57 17.22 52 1,094.68 21.05 45 714.14 15.87
当地平均
- - - - - 6.71 - - 6.05
薪酬
注:当地平均薪酬数据来源于嘉兴统计信息网,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未公开披
露嘉兴 2019 年度相关数据。
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人员平均人数分别为 45 人、52 人和 80 人,管理人员
平均薪酬分别为 15.87 万元、21.05 万元和 17.22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
数量呈上升趋势。2019 年度,管理人员平均薪酬较 2018 年度有所下降,主要原
因是 2019 年度一般性的管理人员数量增加较多,此外,独立董事在 2019 年度已
领取全年的薪酬,而独立董事的薪酬远低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拉低了整体薪酬
水平。
根据嘉兴统计信息网,嘉兴地区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的全行业平均薪酬分
别为 6.05 万元和 6.71 万元,公司无法获悉当地管理人员平均薪酬水平。因公司系
当地盈利能力较强的企业,且统计口径为管理人员平均薪酬,故远高于嘉兴市当
地的全行业平均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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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人员薪酬增长较快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薪酬增长较快。主要系一方面,随着公司业务规模
的扩张,公司管理人员数量增长,由 2017 年的平均 45 人逐步增长到 2019 年度月
的平均 80 人;另一方面,随着公司收入增加以及盈利能力的增强,公司管理人员
总体薪酬有所提高。
公司 2019 年度高层人员的平均薪酬相对较低,主要系三位独立董事的薪酬相
对较低,拉低了高层人员的平均薪酬。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指标 同行业可比公司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爱丽家居 3.62% 3.09% 8.72%
管理费用/
美喆国际 5.25% 5.19% 4.30%
营业收入
公司 2.74% 2.23% 10.02%
注:美喆国际为台湾地区上市公司,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上表管理费用率根据美喆
国际历年年报披露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计算。
2017 年度公司管理费用率高于爱丽家居和美喆国际,主要原因是当期公司存
在较大金额的股份支付,致 2017 年度管理费用率较高。
2018 年度发行人管理费用率低于爱丽家居及美喆国际,主要原因包括:(1)
发行人管理人员较为精简,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爱丽家居;
(2)爱丽家居 2018 年起增加较多长期资产折旧及摊销;(3)2018 年度美喆国际
营业收入同比下滑,而企业管理人员规模变化不大。导致其管理费用率较 2017 年
度有所提高。
2019 年度发行人管理费用率低于爱丽家居及美喆国际,主要原因包括:(1)
2019 年度爱丽家居长期资产折旧及摊销较多;(2)2019 年度爱丽家居营业收入同
比下滑,而企业管理人员规模变化不大,导致其管理费用率较 2018 年度有所提高;
(3)2019 年度,美喆新购置房屋、土地,当期折旧及摊销较多。
6、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金额
入的比例 入的比例 入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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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费 1,805.91 2.10% 1,504.72 1.92% 1,169.77 3.01%
职工薪酬 629.29 0.73% 632.34 0.81% 399.47 1.03%
燃料与动力 134.52 0.16% 89.40 0.11% 63.33 0.16%
折旧及摊销 171.81 0.20% 60.64 0.08% 39.41 0.10%
付现研发费用 63.45 0.07% 70.96 0.09% 0.09 0.00%
合计 2,804.98 3.27% 2,358.06 3.01% 1,672.07 4.30%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1,672.07 万元、
2,358.06 万元和 2,804.98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逐年增加。公司研发费用
为因研发活动产生的材料费、职工薪酬、燃料与动力、折旧等,其中材料费和职
工薪酬占各年研发费用的比例均高于 80%。
(1)研发费用-付现研发费用具体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快递服务费 0.00 0.00% 0.00 0.00% 0.09 100.00%
付现模具费 0.00 0.00% 66.48 93.69% 0.00 0.00%
检测费 7.61 11.99% 0.64 0.90% 0.00 0.00%
技术服务费 10.63 16.76% 3.84 5.41% 0.00 0.00%
认证费用 45.21 71.25% 0.00 0.00% 0.00 0.00%
合计 63.45 100.00% 70.96 100.00% 0.09 100.00%

(2)按照研发项目分类的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状态 项目的应用
一种新结构 LVT 锁 2019 年 11 月 应 用 于 PVC
494.43 44.79 0.00
扣地板 开发完成 锁扣地板
应用于压延
半硬质 PVC 复合塑 2019 年 3 月开
84.39 342.56 0.00 工艺生产的
胶地板 发完成
地板
大倒角涂边商用 2019 年 3 月开 应用于非锁
107.19 361.63 0.00
LVT 塑胶地板 发完成 扣地板
低收缩弹性商用塑 2019 年 3 月开 应用于非锁
79.30 318.32 0.00
胶地板 发完成 扣地板
ABA 结构石塑对花 2019 年 11 月 应用于石塑
490.49 45.73 0.00
锁扣地板 开发完成 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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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状态 项目的应用
硬质连线复合对花 应用于石塑
485.24 0.00 0.00 尚未完成
塑胶地板 地板
超厚 dry back LVT 应用于非锁
475.41 0.00 0.00 尚未完成
地板 扣地板
应用于非锁
挤出工艺 LVT 地板 471.42 0.00 0.00 尚未完成 扣地板和 SPC
地板
应用于挤出
轻质塑胶地板 64.60 0.00 0.00 尚未完成 工艺生产的
地板
应用于压延
低膨胀系数弹性塑
52.50 0.00 0.00 尚未完成 工艺生产的
胶地板
地板
AB 结构石塑对花 2018 年 10 月 应用于石塑
0.00 441.23 19.12
锁扣产品 开发完成 地板
应 用 于 PVC
VCP 发泡多层复合 2018 年 10 月
0.00 536.32 24.40 发泡基材类
锁扣地板 开发完成
地板
应用于压延
半同质透心复合塑 2018 年 1 月开
0.00 31.19 366.31 工艺生产的
胶地板 发完成
地板
磁性多层复合塑胶 2018 年 1 月开 应用于非锁
0.00 21.10 270.84
地板 发完成 扣地板
热压工艺生产对花
2018 年 4 月开 应 用 于 SPC
PVC 石塑地板产品 0.00 187.06 147.38
发完成 地板
的研究
自沉淀双层湿法毡 2018 年 1 月开 应用于免胶
0.00 28.14 430.61
止滑塑胶地板 发完成 水安装地板
应 用 于 PVC
高稳定性耐磨防火 2017 年 4 月开 发泡基材类
0.00 0.00 175.69
抗菌塑胶地板 发完成 地板的上部
贴合层
高平整度超薄锁扣 2017 年 4 月开 应 用 于 PVC
0.00 0.00 237.72
塑胶地板 发完成 锁扣地板
合计 2,804.98 2,358.06 1,672.07 - -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指标 同行业可比公司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研发费用/ 爱丽家居 1.11% 0.92% 0.39%
营业收入 美喆国际 0.12% 0.29% 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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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同行业可比公司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公司 3.27% 3.01% 4.30%
注: 美喆国际为台湾地区上市公司,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上表研发费用率根据美喆
国际历年年报披露的“营业费用——研究发展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计算。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30%、3.01%和 3.27%。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于同行业可
比公司,主要原因包括:(1)公司从事 PVC 地板业务时间较晚,需要通过加大研
发投入,提升自身竞争力并保持发展潜力。(2)公司产品线丰富,各主要产品均
有不同规格、花色的细分品种。公司针对不同细分品种的研发活动通常具有特定
性,因此研发活动数量相对较多,研发费用相应较高。(3)与爱丽家居及美喆国
际客户集中度较高相比,公司客户数量相对分散,为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公司针对新产品的研发费用相对较高。
7、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金额
入的比例 入的比例 入的比例
利息支出 1,187.70 1.38% 838.45 1.07% 524.43 1.35%
利息收入 -124.89 -0.15% -9.54 -0.01% -14.83 -0.04%
汇兑损益 -282.65 -0.33% -402.36 -0.51% 276.19 0.71%
手续费 327.38 0.38% 172.43 0.22% 81.72 0.21%
合计 1,107.55 1.29% 598.98 0.76% 867.51 2.23%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867.51 万元、598.98
万元和 1,107.55 万元,主要由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构成。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指标 同行业可比公司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爱丽家居 0.26% -0.15% 1.28%
财务费用/
美喆国际 -0.22% -1.93% 1.25%
营业收入
公司 1.29% 0.76% 2.23%
注:美喆国际为台湾地区上市公司,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上表财务费用率根据美喆
国际历年年报披露的“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兑换盈益”和“兑换损失”四个科目的合
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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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
分别为 2.23%、0.76%和 1.29%,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处于业务快速发展阶段,银行
借款相对较多,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爱丽家居及美喆
国际。2018 年度美喆国际财务费用率为-1.93%,主要原因是当期美喆国际汇兑收
益金额较大。
8、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均为政府补助。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
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 51.23 万元、1,090.88 万元和 2,613.43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 0.13%、1.39%和 3.04%。2018 年度其他收益金额较大,主要是 2018
年度公司收到因促进残疾人就业返还的增值税 875.14 万元。2019 年度其他收益金
额较大,主要是 2019 年度公司收到因促进残疾人就业返还的增值税 1,956.57 万元。
该政府补助金额较 2018 年度增加 1,081.43 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 2018 年税务机
关内部架构调整,导致该增值税返还时间延长。2018 年度公司实际收到因促进残
疾人就业返还的增值税对应期间为 2018 年 2-8 月,而 2019 年度公司收到的该增
值税返还对应期间为 2018 年 9-12 月及 2019 年 1-9 月。此外,由于公司安置残疾
人就业人数呈现上升趋势,导致 2019 年度公司收到因促进残疾人就业返还的增值
税大幅增加。
9、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均为期货投资交割产生的投资损益。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298.43 万元、16.40 万元和 0.00 万元。
1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均为公司持有的期货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
益。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 99.98 万元、-13.13
万元和 0.00 万元。
11、信用减值损失
2019 年度,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为-324.76 万元,为报告期末应收款项预期信用
损失大于 2018 年末应收款项坏账减值准备账面金额所产生的减值损失。
12、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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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坏账损失 0.00 0.00% -489.70 64.47% -701.63 84.39%
存货跌价准备 -257.87 100.00% -269.90 35.53% -129.76 15.61%
合计 -257.87 100.00% -759.60 100.00% -831.39 100.00%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包括坏账损失及存货跌价准备。
其中,坏账损失由应收款项减值准备及应收账款直接计提坏账并核销引起。2017
年度,坏账损失为-701.63 万元,高于 2018 年度,主要原因是公司客户 BEAULIEU
GROUP LLC 于 2017 年 7 月 16 日宣告破产,扣除收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保
险赔款后,剩余应收货款 552.99 万元,确认无法收回,公司计提坏账并予以核销。
财政部 2019 年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资产减值损失作为利润
表加项科目列示,损失以“-”号填列。2019 年度,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为-257.87
万元。
2019 年度,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中的坏账损失为 0,系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17 年度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的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所产生的减值损失
或利得调整到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列报。
13、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损益均为固定资产处置收益。2017 年度、2018 年度
和 2019 年度,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 0.01 万元、0.00 万元和 7.03 万元。
14、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政府补助 372.97 0.00 0.00
其他 27.35 0.00 41.87
合计 400.32 0.00 41.87

2017 年度营业外收入主要为赔款收入。2019 年度营业外收入为海宁市财政局
及海宁市金融办对公司股改及申请上市的财政专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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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营业外支出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0.56 万元、0.64
万元和 1.02 万元,金额均较小。
16、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报告期内,公司的所得
税费用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当期所得税费用 1,699.51 100.32% 1,304.80 100.60% 441.73 106.45%
递延所得税费用 -5.38 -0.32% -7.76 -0.60% -26.76 -6.45%
合计 1,694.14 100.00% 1,297.05 100.00% 414.9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享有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五、税项”之“(二)税收优惠”。
(五)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与净利润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 900.73 -3.21 -3,277.24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13,832.26 8,957.34 73.09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2,931.53 8,960.55 3,350.33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公司普
6.51% -0.04% -4,483.76%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均为负, 2017 年度金额较大。2017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是因公司内部人员向公司增资确认的股份支付。2019 年
度,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是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3,350.33 万元、8,960.55 万元和 12,931.53 万元。公司非经常
性损益明细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八、非经常
性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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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377.58 1,520.11 3,156.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813.38 -17,145.77 -2,930.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11.23 17,252.43 279.0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941.47 1,645.14 403.95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3,418.22 73,117.98 36,079.05
收到的税费返还 12,518.43 8,701.15 3,604.1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28.34 300.43 128.8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7,064.99 82,119.56 39,811.9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6,301.87 63,853.30 29,654.3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605.20 7,428.46 3,115.69
支付的各项税费 4,702.97 2,200.18 746.9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077.37 7,117.50 3,138.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8,687.41 80,599.45 36,655.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377.58 1,520.11 3,156.79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 3,156.79 万元、1,520.11 万元和 18,377.58 万元,对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4,318.97%、16.97%和 132.86%。
报告期各年度,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净利润 13,832.26 8,957.34 73.09
加:资产减值准备 582.63 759.60 831.39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
2,814.67 1,698.92 868.44
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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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无形资产摊销 98.28 41.14 0.0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16.20 162.29 110.4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 -7.03 0.00 -0.01
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0.00 0.00 0.00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
0.00 13.13 -99.98
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197.59 1,118.25 674.32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0.00 -16.40 298.43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5.38 -5.79 -28.73
“-”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0.00 -1.97 1.97
“-”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2,918.91 -4,997.61 -3,367.64
列)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4,488.35 -10,034.14 -3,062.82
“-”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7,055.61 3,638.52 4,070.08
“-”号填列)
其他(股份支付) 0.00 186.84 2,787.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377.58 1,520.11 3,156.79

2018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远低于同期净利润,主要原
因是:1、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较多。2018 年末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应收账
款账面余额较 2017 年末增加 6,012.74 万元;此外,由于应收出口退税及押金保
证金增加,2018 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较 2017 年末增加 2,911.50 万元。2、
存货增加较多。2018 年末公司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数量较多,库存商品及发出
商品账面余额合计较 2017 年末增加 4,411.20 万元。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0.00 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0.00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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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24.55 0.00 141.60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0.00 0.00 0.00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4,345.2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55 0.00 4,486.8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23,837.93 17,145.77 3,386.83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0.00 0.00 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0.00 0.00 0.00
现金净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4,030.7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837.93 17,145.77 7,417.5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813.38 -17,145.77 -2,930.75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2,930.75 万元、-17,145.77 万元和-23,813.38 万元。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处于业务快速增长阶段,对固定资产的投入较大,陆续
增加了 LVT 地板、WPC 地板、SPC 地板产品的生产线。此外,公司还购买了与
生产相关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
2018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净流出较 2017 年度大幅扩大,主要原因是:
1、2018 年度公司增加 SPC 地板生产线,购置专用设备的金额较大。2、公司于
2018 年 5 月向海橡集团收购了土地使用权及附属在建工程、于 2018 年 6 月向海
橡鞋材收购了土地使用权及附属建筑物,收购金额合计达 9,968.03 万元。
2019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净流出较 2018 年度进一步扩大,主要原因是:
1、2019 年度子公司越南海欣购买了生产经营所需的房屋及建筑物,期末固定资
产中房屋及建筑物账面价值增加 8,139.02 万元,对越南海欣购买的部分厂房及办
公楼等进行改造更新,期末在建工程中房屋及建筑物账面价值增加 1,225.09 万
元;2)2019 年度公司新增部分生产用机器设备,期末固定资产中专用设备账面
价值增加 1,508.96 万元,部分已购买的机器设备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期末
在建工程中专用设备账面价值增加 3,281.29 万元;3)子公司海宁海象购买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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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期末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增加 1,522.47 万元。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10,373.27 2,534.65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0.00 0.00 0.00
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0,828.26 25,963.15 10,450.87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445.08 4,750.00 3,386.7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273.34 41,086.41 16,372.2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6,752.86 17,076.41 12,473.8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1,901.58 588.19 528.1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0.00 0.00 0.00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07.66 6,169.37 3,091.1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062.11 23,833.98 16,093.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11.23 17,252.43 279.06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 279.06 万元、17,252.43 万元和 8,211.23 万元。
2018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大,主要原因是:2018 年 8
月,14 名自然人以 10.977 元/股向公司增资合计 945.00 万股公司股份,公司取得
增资款 10,373.27 万元。此外,为满足业务扩张引致的日常流动资金需求,2018
年度公司新增了银行短期借款,期末短期借款余额较 2017 年末增加 9,059.44 万元。
2019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大,主要原因是为满足业务扩
张引致的日常流动资金需求,当期公司新增了银行短期借款,期末短期借款余额
较 2018 年末增加 4,213.16 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的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是为新增各产品生产线采购机器设备,以
及收购土地使用权及附属建筑物、在建工程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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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3,386.83 万元、17,145.77 万元和 23,837.93 万元。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量
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关投资外,公司目前无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募集资金有关的资本性支出项目以及其对于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详见
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之“三、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
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或有事项、重大期后事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十
三、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六、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公司主要的财务优势及困难
1、主要财务优势
(1)公司资产质量较好
公司资产质量整体较好,占资产比例较大的固定资产整体成新率较高,且运
转良好。另外,公司应收账款账龄较短,回款及时,质量良好。目前公司应收账
款主要客户资信情况较好,通过长期合作公司与上述公司已建立了稳定的供货关
系,因此,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整体风险较低。
(2)资产周转能力较强
在应收账款管理方面,始终坚持严格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一方面公司谨慎
选取信用良好、具有一定实力的客户合作。另一方面公司逐步建立积极有效的收
款机制,对已临近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应收账款及时催款,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使得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始终保持较好水平。
在存货管理方面,加强了对原材料库存的精细化管理,将严格的仓库管理制
度与“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政策相结合,报告期内存货周转率总体情况良好。
2、主要财务困难
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对资金需求日益增大。依据公司业务开展及现金流
量所反映出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所需资金主要来自于日常经营积累、银行的短
期借款,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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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这种靠内生驱动取得资金的方式很难适应公司下阶段规模
进一步扩张以及市场竞争的需要,因此,公司需要通过补充长期资金来源,优化
资本结构。
(二)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伴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资产、负债规模增长迅速,但结构
基本稳定,公司资产负债率逐年降低。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
负债率将进一步下降,流动资产比例将有所上升,长短期偿债能力将一定程度增
强。随着募集资金的逐步投入,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生产能力将进一步扩大,募投
项目顺利达产后,营业收入与利润将有望实现进一步增长,为公司进一步获取市
场份额,增强行业地位奠定重要基础。
七、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及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 5,500 万股,本次发行不超过 1,834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5.01%。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规
模短期内都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虽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及其带来的积极影
响是长期的,但是短期内募投项目实现的收益增长可能落后于公司股本的扩张和
净资产规模的扩张。本次发行在短期内存在摊薄公司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
即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
海象新材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 PVC 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致力于成
为国内外最值得信赖的 PVC 地板生产企业之一。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为“年产 2,000 万平方米 PVC 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后,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影响当前公司继续发展的产能瓶颈将得
到缓解,有利于公司提升 PVC 地板市场份额,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此外,公司
募集资金投入研发中心建设,将有效提高公司的研发效率和创新能力,增强公司
整体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为公司可持续经营和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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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后,一方面可以显著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有利于公司提升
业务拓展、产品数量及质量、成本管理方面的能力,进一步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
和增强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可以保证公司长期、持续的研发投入,提升公司技
术优势;此外,还可以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财务
风险。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相关资源储备
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为 PVC 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 LVT 地板、
WPC 地板和 SPC 地板。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
2,000 万平方米 PVC 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为公司现有业务。“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为公司完善自身研发体系,提高 PVC 地板的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的重要
配套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将有利于公司开拓业务,进一步保障公司的生
产经营,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财务风险,均与公司现有业务密切相关。
2、公司相关资源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通过内部培养、外部招聘、竞争上岗的多种方式储备了各领域的优秀人
才。未来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建立合理的人力资
源发展机制,制定人力资源总体发展规划,优化现有人力资源整体布局,并根据
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产品特点、运营模式,对储备人员进行培训,保证相关人
员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2)技术储备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 PVC 地板研发和生产企业,拥有先进的 PVC 地板实验和
制造设备,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拥有发明专
利 5 项,实用新型专利 12 项。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扩充新
产品储备。
(3)市场储备
市场方面,公司通过每年参加国内外知名的地板展会活动,对本公司品牌进
行市场推广。作为国内优秀的 PVC 地板供应商之一,海象新材的优质产品和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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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积累了广泛的市场口碑,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形象。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国外大型
的地板品牌商、贸易商和建材零售商,经过数年的积累与业务开展,公司与大多
数客户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
综上所述,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各项条件,募集资金到位后,预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障碍。
(四)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随着募集资金到位,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而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实现需要一定时间,若公司业绩短期内不能得到相应
幅度的增加,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规定,
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
施,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
措施及承诺”之“(一)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
回报的措施
为保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了承诺,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
之“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之“(二)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一)经营概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模式、
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
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020 年上半年,世界范围内爆发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部分国家疫情
较为严重。但由于 2020 年第二季度国内疫情已基本得到控制,世界各国也均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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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封闭港口等极端措施应对疫情,因此公司的采购、生产和销售均未受到重大
不利影响,2020 年上半年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整体情况良好,经营业绩较
去年同期实现一定程度增长。
(二)2020年1-6月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会计师对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2020 年 1-6 月主要
财务数据审阅数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变动幅度
审计数 审阅数
总资产 93,639.05 108,885.59 16.28%
所有者权益 41,795.95 51,208.99 22.52%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 108,885.59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16.28%,
主要原因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应收账款增加。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所有者
权益为 51,208.99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22.52%,主要原因系未分配利润增加。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20 年 1-6 月
项目 变动幅度
审计数 审阅数
营业收入 37,079.71 57,397.53 54.79%
利润总额 6,270.42 10,149.38 61.86%
净利润 5,633.07 9,379.28 66.5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33.07 9,379.28 66.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5,382.76 9,091.71 68.90%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0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7,397.53 万元,同比增加 54.79%;净利
润为 9,379.28 万元,同比增加 66.50%,主要原因为:2020 年上半年,公司产能
较去年同期有进一步扩张,在手订单较多,产供销受疫情影响均较小,因此当期
销量、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均有大幅提升。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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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6 月 2020 年 1-6 月
项目 变动幅度
审计数 审阅数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11.86 12,878.56 41.34%

2020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2,878.56 万元,同比
增加 41.34%,主要原因系产销规模扩大,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大幅
增加。
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主要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339.61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6.38
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1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9.17
小计 341.97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表示) 54.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87.56

(三)专项说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经审阅,但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已出
具专项声明,保证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经审阅,但未经审
计的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四)2020年1-9月业绩预告信息
单位:万元
2020 年 1-9 月
项目 变动幅度
预计数
营业收入 83,551.78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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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12,880.23 3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2,183.42 30.00%

鉴于公司 2020 年 1-6 月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营业绩较去年同
期实现一定程度增长,综合考虑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手订单情况,公司预计
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同比将实现一定程度的增
长。
上述 2020 年 1-9 月业绩情况系公司初步预计数据,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
测或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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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总体发展目标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 PVC 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以“做精主业,
追求卓越,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室内装饰材料企业”为愿景,以“以市场
为导向,创造更健康更美好生活”为使命。未来公司将以现有的 PVC 地板高端
制造为基础,坚持绿色环保的理念,通过加大研发投入,不断进行产品、工艺和
技术创新,满足客户对更高品质、更多功能的产品需求;加大自主品牌建设力度,
扩大海象品牌在国内外市场和消费者中的美誉度和影响力;以现有地板产品为基
础,逐步扩大产品线,成为室内装饰材料领域的整体产品供应商和服务商;力争
通过五至十年的努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室内装饰材料企业。
二、发行当年和未来两年的发展计划
(一)营销拓展计划
公司自设立以来,销售模式一直以外销为主,主要出口美国、德国等欧美发
达国家,已经形成了一支稳定并逐年扩大的优质客户群体。
下一步,公司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营销拓展:一是做好现有客户的维护工
作;二是巩固提升欧美市场的同时,开拓亚洲等市场;三是着手布局开拓国内市
场,逐步提高海象品牌在国内高端地板领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并在此基础上,
推动海象自主品牌走向国际市场,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计划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和产品品质的提升。为加强技术创新,提升研发能力,
公司成立浙江省级研发中心,逐年加大研发投入,并通过与高校合作等方式培育
科技人才队伍。针对国人对木质地板更具亲和力的特征,公司下一步将把研发重
点之一投向与木质材料相结合的地板,该产品将保留木质的天然属性,同时具备
PVC 地板防水耐用等优点,进一步拓宽现有产品的使用范围。在基材创新方面,
以 PVC 为主要材料,结合生物质材料开发轻质地板。
(三)供应链体系建设计划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供应链体系建设,努力实现产供销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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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强化计控部门职责,通过产品供应计划的制定、推进与协调,原
辅料的供应组织,合理生产计划的制定,有效协调销售、生产、物流、采购等部
门工作,确保产品按时、按质、按量的供应。
2、扩充生产能力。公司现有生产基地已出现场地布局紧张、自有产能饱和
等生产瓶颈。为全面改善研发制造、经营管理的工作环境,公司已着手实施年产
2,000 万平方米 PVC 地板建设项目,从而更加有效、长期的解决现有产能瓶颈。
3、提升生产中心管理水平。公司将以 6S 精益管理为抓手,建立和有效推行
《6S 可视化管理标准》和《6S 现场管理办法》,做好现场管理培训和布局优化,
提高全体员工的规则意识、安全意识,打造现代化生产基地。
4、提升产品品质和装备水平。一方面,公司将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生产
设备和研发检测设备,进一步开发先进、合理、科学的生产工艺流程,保证产品
品质稳定;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建立完整的管控体系,从入厂检验、过程检验、
成品检验到出仓检验,全方位保证产品品质。
(四)品牌发展计划
目前,公司“海象”品牌已正式注册,未来公司将依托现有的市场地位,以
行业领先的研发能力和海外销售渠道为支撑,逐步加强自有品牌的建设、推广力
度,通过独特的品牌形象设计、品牌形象店打造、多渠道品牌宣传并结合设计师
渠道、集中采购渠道和终端零售渠道的精准推广,提升“海象”自主品牌的市场
影响力,逐步提升公司在产业链中的地位。
(五)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公司坚持“尊重人才,重用人才”的人才价值观,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
提升人力资源发展水平,具体计划包括:
1、坚持“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努力为人
才搭建发挥才干的平台,为现有的管理团队和专业人才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空
间;同时将大力引进研发技术、营销渠道、生产管理、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
才。
2、强化系统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公司通过开展岗前培训、内部培
训交流、外聘专家授课和选派人员赴国内外先进企业学习考察等方式,加速提高
人员的业务素质。倡导高绩效的文化氛围,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适当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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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面的利益和诉求,稳步推进干部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3、完善激励考核机制。建立全员考核体系,完善绩效考核指标确定、考核
数据提供、考核分值计算、绩效面谈、考核结果运用等一整套符合公司实际和发
展要求的管理体系,进一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
(六)管理系统集成计划
公司将通过持续性的组织管理体系优化计划,清晰、强化和丰富组织功能。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
完善公司经理层的工作制度,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与激励机制。严格按照上市公
司的标准建立财务核算体系以及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2、完善公司组织架构,建立各系统相互协调的运营体系。不断完善内部组
织的职责与功能,明晰各部门的责任和权利,加强流程制度建设,提高系统运营
效率。建立职业经理管理模式,从传统管理逐步改变到用数据指标为依据的系统
式管理。
3、以信息化系统建设为契机,加强信息系统、管理系统在公司经营管理各
个方面的应用,加快引入、整合企业管理系统软件,通过合理计划与有效控制,
实现销售管理、生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有效整合。
(七)再融资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集中精力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一步
巩固和提高公司在 PVC 地板行业的市场地位。
公司除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外,将多方面拓展融资渠道,在保持合理资产
负债结构的前提下,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和公司资金存量规模,选择如增发新股、
配股、发行债券、银行贷款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公司对再融资将采取谨慎的态
度,对于公司发展所需的资金,公司将根据实际财务状况,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融资成本,防范和降低财务风险,确保股东权益最大化。
(八)收购兼并及对外扩张计划
国内 PVC 地板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行业集中度低、企业规模普
遍较小、行业分散的问题,随着下游客户对 PVC 地板质量和性能要求的不断提
高,具有品牌知名度、技术积累和完善服务的企业将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从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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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整个市场竞争格局,未来行业将面临优胜劣汰和整合的过程。
公司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根据总体发展战略的安排,紧密围绕经营
的实际需要,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产业政策所确定的方向,适时、稳
妥地运用多种方式,有选择、有计划的扩产或向上游产业链延伸,巩固和提高公
司在同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地位。
三、拟定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及主要困难
(一)主要假设条件
上述发展计划是以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能力、业务发展情况、市场地位和经
营优势为基础所制定,其拟定上述计划主要依据的假设条件如下:
1、本次股票发行能够完成,发展必需的资金能够顺利到位;
2、公司现有经营管理人员不会出现较大变动,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
变化;
3、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状态,且没
有对公司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不可抗力发生;
4、公司所处行业保持稳定发展趋势,能够为公司提供广阔的市场前景,并
没有出现重大不利的市场突变情形;
5、公司无重大经营决策失误和足以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转的人事变动;
6、无其它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主要困难
未来几年内,公司较大规模的项目建设需要资金投入,除依靠银行的借款融
资及自身经营积累外,对资金仍有需求;技术人才尤其是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力
资源跟不上企业发展速度也是影响公司上述计划实现的主要困难之一。
四、公司确保实现上述计划拟采用的方式、方法或途径
1、本次发行股票为公司实现上述业务目标提供了资金支持,公司将按计划
认真组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促进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和设备技术水平提
高,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2、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运作,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各
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公司的机制创新和管理升级;
3、加快引进高层次的生产专业技术人才和组织管理人才,逐步建立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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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有效的薪酬福利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技术水平和销售队伍建设,确保公
司业务发展目标的实现;
4、进一步提高公司品牌建设,扩大行业影响力,积极拓展内外市场。
五、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上述业务发展计划是经过对公司现有业务情况、国家政策导向、行业发展趋
势等多方因素综合考虑,以公司对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而
制定的。
上述业务发展计划实施后,公司的整体技术水平将得到提升、业务规模将得
到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竞争力将得到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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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3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1%,
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投 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情况 环评文件
资总额 入金额
年产2,000万平方米
海环审【2019】
1 PVC地板生产基地 47,456.82 47,456.82 2019-330481-29-03-024219-000
25号
建设项目
海环审【2019】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988.72 5,988.72 2019-330481-29-03-024256-000
26号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000.00 8,000.00 -- --
合计 61,445.54 61,445.54 -- --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完全满足上述项目的投资需求,不足部分将由
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决定是否以自有资
金先行投入,如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序号 项目名称 使用募集资金
第一年 第二年
年产2,000万平方米PVC地板生
1 47,456.82 21,623.44 25,833.38
产基地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988.72 3,708.05 2,280.66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000.00 3,000.00 5,000.00
合计 61,445.54 28,331.49 33,114.04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将按照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于董事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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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报证券交
易所备案。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规性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
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五)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2019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议案,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项目。公司董事会经过分析后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可行性,
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
能力等相适应,相关说明如下:
1、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2,000 万平方米 PVC 地板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项目符合国家
有关产业政策,公司已经具备了相应的经营管理能力、人才和技术储备,市场需
求量较大,且经济效益良好,因此,项目具有良好的产业环境,能产生良好的社
会和经济效益,具有可行性。
2、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
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的依据
近年来,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增长迅速,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38,912.37 万元、78,376.85 万元和 85,877.31 万元,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的年复合增长率高达 48.56%;此外,报告期内,公
司产能利用率分别高达 94.05%、97.63%和 102.84%,公司的产能已经较难满足
日益增长的订单需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突破产能瓶
颈限制,使公司业务快速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毛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相对较高,经
营现金流稳定,能支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及后续扩张。经过多年自主
创新及经验积累,公司已建立了专业的技术研发体系和管理体系,截至 201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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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公司已拥有 14 项专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是在现有主营业务基础
上进行的产能扩充或研发能力的增强,且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将在公司现有研发
能力的基础上,提升公司的技术水平。公司现有技术水平及管理能力能够充分满
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需要。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同业竞争及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为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年产2,000万平方米PVC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环保意识的加强,近年来美国及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
区对PVC地板需求不断增加。我国作为PVC地板的主要出口国,受益于海外市场
需求拉动,产品出口逐年提高。我国PVC地板的出口额从2014年度的19.72亿美
元增加到2019年度的48.42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达19.68%。未来随着我国PVC
地板市场需求逐渐打开,市场潜力较大。
考虑到公司目前生产能力有限,难以满足订单需求,且现有车间场地不足不
能添置更为先进的生产设备,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生产效率以及产品质量,
公司业务发展遇到了较大的瓶颈。为此,公司拟通过新建生产基地,购置先进的
生产设备,增加PVC地板连续复合生产线,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求。项目完成后
将扩大公司PVC地板生产规模,并提升相应产品的生产质量,有利于提高公司产
品的生产效率和产品的交付能力,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订单的需求奠定坚实基
础,巩固公司在行业的领先地位。
2、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海宁海象组织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向
海宁海象增资,海宁海象以增资资金实施本项目。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有利于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满足市场快速增长的需求,巩固公司市场
地位
近年来,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 PVC 地板市场需求呈现不断增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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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势,公司近年来订单不断增多,公司产能已接近瓶颈。此外,随着我国城市化
率不断增加、消费者环保观念持续提升、二次装修市场需求量释放等因素推动,
我国 PVC 地板行业亦将处于快速成长阶段,市场增长潜力较大。而公司目前生
产能力有限,难以满足订单需求,为此,公司急需通过产能扩张来满足市场的需
求,加大 PVC 地板的生产配套能力,通过对市场的快速响应能力,占据更多的
PVC 地板市场份额,巩固公司市场地位,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2)有利于改良作业环境,提高内部管理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质量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现有生产车间受面积限制导致无法添加先
进设备实现整体技术改造,生产技术提升受到制约,影响了公司生产效率。在销
售旺季,由于产能限制,部分工序需委托加工。虽然委外生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
减少公司的生产压力,但从长远来看,委外生产也会造成如生产管理难以控制、
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反应不及时等弊端,可能会造成客户流失。
本项目将新建生产厂房,通过合理构建空间布局,改良作业环境。通过购置
先进的生产设备,打造连续复合生产线,提高公司生产过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
平,公司的连续复合生产线将兼具管理系统化、操作信息化、储运自动化、网络
协同化等特性,实现生产过程的精益化管理,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充分保证公司
产品的质量,降低生产成本。
4、新增产能消化分析
(1)PVC 地板行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PVC地板销售与消费者消费需求和消费理念有直接关系,近年来消费者的环
保意识和健康意识越来越强,导致对具有环保功能地板的需求不断增加,环保、
健康、安全、简洁耐用已成为人们选择地板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消费者对地板
的需求不再局限于功能需求,PVC地板产品因具有健康环保、装饰美观、安装方
便以及可以定制以满足个性化需求等优势,PVC地板目前已在欧美市场广泛应
用,在整个地面装饰材料中的占比不断提高,PVC地板在美国地材装饰材料市场
份额由2007年的9.80%提高到21.40%,在欧洲地材装饰材料市场份额则由2011年
的15.16%提高到28.53%,预计未来市场份额将进一步上升。
除了欧美等国外发达地区,PVC地板在国内市场的认知度亦逐步增强,受我
国人口基数庞大、城市化进程仍将持续较长的时间以及二手房交易活跃等特点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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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我国地面装饰材料的市场容量巨大,未来随着国内消费者消费理念的进一步
转变以及我国人力成本不断上升,PVC地板环保、可回收重复利用、防水、防滑、
无甲醛以及安装简便等优势将进一步体现,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2)公司客户资源优势为项目产能消化提供了有利支撑
公司通过多年的发展以及市场推广,在行业内积累了大量优质的客户资源。
公司的业务覆盖了美国、德国、英国等以欧美为主的发达国家和地区,主要客户
包括全球知名的地板品牌商和建材零售商,包括 KINGFISHER、BEAULIEU
CANADA、ENGINEERED FLOORS 和 HORNBACH 等。这些客户在供应商筛选
方面具有严格的供应商认证体系,一旦获得认可,会被列入其合格供应商目录,
一般情况下客户不会轻易更换长期合作的合格供应商。公司优质的客户资源将为
项目产能消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公司拟在继续加强与现有客户战略合作的基础上,通过主动拜访潜在客户、
积极参加展会以及通过贸易商拓展客户资源等途径,向潜在境外客户展示公司优
质产品,并与其建立良好合作关系。此外,公司亦将采取择机布局国内市场营销
网络、加强营销队伍建设等方式实现新增产能的境内消化。
(3)公司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竞争实力较强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拥有扎实的研发经验积累,同时十分注重技术的研发与转
化应用。通过对行业内前瞻性和关键性技术的不断探索,已经掌握了多项核心技
术,积累了多项研发成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拥有 17 项专利,
其中发明专利 5 项、实用新型专利 12 项,目前仍然有部分专利正在申请过程中。
公司一直将研发能力的提升作为自身发展的重要战略,近年来持续加大研发投
入。通过改善技术设备和科研条件,目前已具备深厚的技术研发实力,募集资金
到位后,公司还将建设研发中心,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公司雄厚的研发
实力可保持生产技术先进性的优势,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抢得先机,为未来的产
能消化打下基础。
5、项目选址及用地手续
项目用地位于海宁经济开发区光耀区块,占地约 80 亩。目前公司已与政府
相关部门签署了土地的出让合同。
6、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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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遵守国家现行废水、废气、粉尘等污染排放的规范和标准,拟投入
796.00 万元用于环保支出,并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2019 年 5
月,海宁市环境保护局出具《海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海宁海象新材料有限公司年
产 2,000 万平方米 PVC 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海
环审【2019】25 号),批准项目实施。
7、项目实施进度以及销售模式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前12个月进行土建施工,后6个月进行设备购置
以及设备安装调试。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2,000万平方米PVC地板的生产能力。
公司将在现有客户基础上,进一步开拓国内外市场。具体产品销售方式详见本招
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之“(三)
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模式”。
8、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 47,456.82 万元,全部以募集资金投入,具体情况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金额
序号 项目 占比
第一年 第二年 合计
一 土地使用费 4,000.00 0.00 4,000.00 8.43%
二 建设投资 17,623.44 20,200.72 37,824.16 79.70%
1 工程费用 16,318.00 18,704.37 35,022.37 73.80%
1.1 建筑工程费 16,318.00 0.00 16,318.00 34.38%
1.2 设备购置费 0.00 17,813.69 17,813.69 37.54%
1.3 安装工程费 0.00 890.68 890.68 1.88%
2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489.54 561.13 1,050.67 2.21%
3 预备费 815.90 935.22 1,751.12 3.69%
三 铺底流动资金 0.00 5,632.66 5,632.66 11.87%
四 项目总投资 21,623.44 25,833.38 47,456.82 100.00%

(1)建筑工程
本项目拟建造 73,400 平方米的生产车间,3,600 平方米的仓库,7,200 平方
米的综合办公楼,10,000 平方米的员工宿舍,其余为道路、绿化及停车场等,土
建工程费用合计 20,138.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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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备购置
本项目所需购置的设备共 567 台(套),具体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1 转向输送机 PROFITBL110/25 1
2 纵向双端铣 PROFITBL110/25 1
3 横向双端铣 PROFITBL110/25 1
4 转向输送机 PROFI TBR110/25/07 2
5 纵向双端铣 PROFI TBR110/25/07 2
6 横向双端铣 PROFI TBR110/25/07 2
7 转向输送机 PROFITBL110/25 3
8 纵向双端铣 PROFI FPR265/8/10/PV 3
9 横向双端铣 PROFITBL110/25 3
10 开槽灰压块机 -- 7
11 有机热载体锅炉 YY(Q)W-3500 1
12 液压升降平台 -- 20
13 行车 -- 2
14 电动葫芦 10 吨 4
15 多片锯连线 HK1300 2
16 UV 线 -- 5
17 除尘器 -- 8
18 空压机 GA55 3
19 低压机 zmf75-5 1
20 空气后处理 V75-5A 1
21 空气后处理 V55-10A 2
22 烘箱 -- 1
23 小料计量输送 -- 2
24 导热油加热回火线 -- 5
25 恒压供水系统 -- 1
26 多种原料配方自动计量磅秤 -- 1
27 静音垫自动包装联线 -- 5
28 客梯 -- 1
29 电梯 THJ5000/0.5-JXW 6
30 脉冲单机除尘器 HMC-32B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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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31 挤出机温控 -- 20
32 岗位送风 -- 3
33 中央空调 10000 平方 1
34 多片锯高速上料机械手 YZJ-DPJ16DC 2
35 回火线上料机 QHSL 一 100 5
36 冷热混合机组 R1500/4500 10
37 锥双生产线(五辊型) 110/220 20
38 PUR 贴面线 HF1300 1
39 粉碎磨粉线 -- 3
40 开槽高速上料机械手 YZJ-KC14DC1860-F 7
41 环保设备 -- 6
42 工业静电式油雾净化器 BSG-216 2
43 检测设备 -- 1
44 水处理 -- 1
45 除圬设备 -- 1
46 PVC 地板自动裁切成型生产线 -- 5
47 PVC 地板自动裁切成型生产线 -- 3
48 耐磨层 5 辊压延生产线 -- 2
49 快速卷门 -- 8
50 空调 -- 250
51 刀模 -- 12
52 专线 -- 1
53 变压器 S13-2500/10 4
54 变压器 S13-630/10 1
55 低压配电柜 -- 6
56 储气罐 2 立方 6
57 丰田叉车 FDZN30 10
58 对花系统 -- 8
59 电动搬运车 CBD30-ABCIS 20
60 蒸汽发生器 -- 1
61 空压机热能加收系统 -- 1
62 锅炉和导热油管道保温设备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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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63 导热油 T55 1
64 COCO3 料罐 400m3 8
65 冷却水管 -- 1
66 装车平台 -- 2
67 科力全电动堆垛车 KLD2106 3
68 电缆桥架 -- 1
69 电缆 -- 1
70 无缝钢管 -- 1
71 天然气设施 -- 1
72 拉力试验机 RZ-106 3
73 万濠投影仪 CPJ-3015 3
74 喷码机 H8500 6
75 开槽刀 -- 1
76 直角尺 -- 1
77 锯片 -- 4
78 螺杆 110/220 1
79 花纹辊 -- 1
80 机械油 -- 1
81 用电采样系统 -- 1
82 喷雾冷却塔 1000 吨 1
83 其他辅助设备 -- --
合计 -- 567
注:以上规格型号供参考,公司将在采购时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9、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技术水平,生产方法、工艺流程和生产技术选择,核
心技术及其取得方式以及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供应情况
本项目是在目前产品基础上进行产能扩张,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技术水平,生
产方法、工艺流程以及核心技术等均与目前的基本一致;生产产品所需主要原材
料为PVC树脂粉、耐磨层以及印花面料等,该等原材料市场供应充分,生产过程
中所使用的主要能源为电,原材料和能源的供应均能得到保障。
10、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计算期为 11 年,其中建设期为 1.5 年,生产经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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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9.5 年。项目计算期第 2 年下半年开始投产,第 2 年下半年实现完全达产年的
30%销售,第 3 年实现完全达产年的 70%销售,第 4 年开始完全达产,项目的经
济效益测算如下:
指标名称 指标值 备注
达产后年均营业收入(万元) 120,908.00 --
达产后年均净利润(万元) 11,130.38 --
所得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 27.95% --
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 21.22% --
所得税前财务净现值(万元) 36,833.94 (Ic=12%)
所得税后财务净现值(万元) 20,890.80 (Ic=12%)
所得税前静态投资回收期 5.31 (年;含建设期)
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 6.22 (年;含建设期)

本项目盈利性良好,经济效益显著,可为公司带来较大赢利。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近年来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技术创新需求不断增加。由于
公司厂房规划较早、场地面积有限等原因,不便于研发项目的顺利实施,影响了
公司的研发效率。同时,公司也存在研发设备老旧、研发人员不足等问题。为了
满足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公司拟新建研发中心,对行业相关技术课题以及前瞻
性技术进行研发。本项目实施完成后将通过优化研发环境、引进先进研发设备及
优秀研发人才等途径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保证公司产品
技术先进性的同时不断扩充、完善公司产品线,巩固并强化公司行业地位和市场
份额。
2、项目的必要性
(1)本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
公司发展多年,在本行业相关技术的研发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多项
成果,是国外PVC地板主要配套供应商之一,未来将致力于成为国内外最值得信
赖的PVC地板生产企业之一。
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实现上述战略目标的根本保障,也是公司实现
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本项目将为研发中心配置更为先进的研发及检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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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产品开发提供更先进的研发测试环境,丰富研发及检测手段,完善公司现有研
发检测体系,同时进一步充实技术人才团队,进行前瞻性技术研发,增强新技术
的储备。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完善公司研发体系,提高公司的自主研发和创新能
力,增强公司整体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为公司可持续经营和快速发展提供有
力保障,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
(2)本项目的实施是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的需要
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大量新产品与新技术陆续涌现,公司必须紧跟行业发
展趋势,同时生产标准日趋严格以及客户对产品性能需求升级都迫使公司不断提
高自身的研发能力。首先,随着产品质量标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最大释放量等
国内外标准的出台以及未来标准可能进一步提升,PVC地板生产企业必须在材料
性能以及工艺技术水平等方面实现突破来满足监管要求;其次随着消费者对产品
性能需求升级,消费者已经不再满足地板的基本性能,而对产品的安全性、舒适
性、环保性以及个性化装修风格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PVC地板的产品
更新换代速度将加快,行业内优胜劣汰的速度也将不断加快。为顺应行业技术发
展的主流趋势,公司必须着手开展行业相关技术课题以及前瞻性技术研发工作,
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本项目拟利用公司已有的研发成果及项目实
施经验,优化研发环境,提升研发检测的软硬件设施水平,开展技术研发。本项
目实施后,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保持和增强公司技术优势,适应行业的发展趋势。
3、项目的可行性
公司一直将研发能力的提升作为自身发展的重要战略,多年来持续加大研发
投入。通过改善技术设备和科研条件,引进高级研发人才,公司在加强产品和技
术开发的同时,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探索不同应用环境下的技术运用,
目前已具备深厚的技术研发实力。在研发费用投入方面,2017年度、2018年度和
2019年度公司的研发投入金额分别为1,672.07万元、2,358.06万元和2,804.98万元,
研发投入始终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通过对行业内前瞻性和关键性技术的不断
探索,公司已经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积累了多项研发成果。截至2019年12月31
日,公司已拥有17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12项;此外,还有
多项专利正在申请过程中。上述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大大提高了公司核心技
术优势和产品外部竞争力,为本项目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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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海宁海象组织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向
海宁海象增资,海宁海象以增资资金实施本项目。
5、项目选址及用地手续
项目选址与“年产 2,000 万平方米 PVC 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相同。
6、环境保护
本项目拟投入23.80万元用于环保支出,并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项
目建设。2019年5月,海宁市环境保护局出具《海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海宁海象
新材料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海环审【2019】
26号),批准项目实施。
7、项目投资估算及进度
本项目总投资5,988.72万元,全部以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具体结构
如下:
单位:万元
金额(万元)
序号 项目 占比
第一年 第二年 合计
一 建设投资 3,708.05 830.66 4,538.72 75.79%
1 工程费用 3,433.38 769.13 4,202.51 70.17%
1.1 建筑工程费 960.00 0.00 960.00 16.03%
1.2 硬件设备购置费 2,355.60 732.50 3,088.10 51.57%
1.3 硬件设备安装工程费 117.78 36.63 154.41 2.58%
2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103.00 23.07 126.08 2.11%
3 预备费 171.67 38.46 210.13 3.51%
二 研发费用 0.00 1,450.00 1,450.00 24.21%
1 研发材料费用 0.00 625.00 625.00 10.44%
2 研发人员工资 0.00 700.00 700.00 11.69%
3 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其他 0.00 125.00 125.00 2.09%
合计 3,708.05 2,280.66 5,988.72 100.00%

(1)建筑工程费
公司拟新建研发办公楼4,800平方米,建筑工程以及装修费用合计960万元。
(2)研发设备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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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所需硬件投资总价值共计3,088.10万元。考虑到了公司长期的研发需
求,并综合考虑了各设备性能、价格及售后服务水平。本项目所需基础硬件设备
投资如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1 电子天平 AUW120D 3
2 分析电子天平 BM-200 1
3 电子密度计 LDX-120SDU 2
4 白度测试仪 PN-48A 1
5 马丁代尔磨耗仪 TABER3060 1
6 全自动地板残余凹陷试验机 定制 1
7 游标卡尺(2000mm) 2000mm 2
8 游标卡尺(1000mm) 1000mm 2
9 数显卡尺(600mm) 600mm 3
10 万能拉力试验机 byes-1000 2
11 直角尺(1000*2000mm) 定制 1
12 工业显微镜 MM-400/800 系列 1
13 UV 能量计 UV-M03A 1
14 光泽仪 Rhopoint TAMS 3
15 工业超声波清洗机 KQ-2000 1
16 气质联用色谱仪 GC-MS ISQ LT 1
Ultimate
17 高效液相色谱仪 1
3000RSLCnano
18 气相色谱仪 TRACE 1300 1
19 原子吸收光谱仪 ZEEnit700P 1
20 马弗炉 GWL-LB 1
21 可编程恒温恒湿试验箱 TMJ-9712Q 2
22 步入式恒温恒湿试验室 HS 系列 1
23 总厚度测试仪 PG-20J 1
24 数显高度尺 V7-1800 1
25 TABER 落砂磨耗仪 TABER5135 1
26 热风循环烘箱 BDNE-HP-F-12 3
27 冰箱 VZ1.0L4-FHL 1
28 地板脚轮试验机 定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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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29 落球测试仪 定制 1
30 转子粘度测试仪 ZNY-1 1
31 建材烟密度试验机 JB-52114 1
32 粉体密度检测仪 YD-1001 1
33 液体比重计 MDY-2 1
34 静曲强度测试机 TH5000 1
35 日晒气候试验箱/氙灯老化试验机 CI 3000+ 1
36 DIN51130 地板防滑测试仪 DIN51130 1
37 甲醛测试舱 QHX-YCL 1
38 VOC 测试舱 VHX-1000 1
39 人体行走静电位测试套件 PGA-710B 1
40 电性能-垂直电阻测试仪 CMD60 1
41 热阻测试仪 TN11098 1
42 地板材料动静摩擦系数检测仪器 MXD-02 1
43 恒温水浴锅 TF-HX-15j 2
44 建筑声学测试系统套件 定制 1
45 防火测试系统 DFS-05-0103 1
46 弹性模量测试仪 DTM-II 1
47 红外水分测定仪 LMA200PM 1
48 激光粒径分析仪 YED-5100H 1
49 实验室用开放式炼胶机 KY-3203-160 1
50 小型自动平板硫化机 XH-406B 1
51 小型高速搅拌机 QF-2000 1
52 热熔胶涂布试验机 MHY-24129 1
53 微量电子分析天平 BM-200 1
54 UV 涂料滚涂机 定制 1
55 小型双螺杆挤出机 FS-FPP135/150 1
56 电镜扫描仪 Sigma 300 1
57 流变仪 236865 1
58 空气净化柜 LM-ZHD-1800 2
59 小型自动分切机 双轴自动切台 1
60 小型自动冲床 110t 冲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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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61 实验室综合污水处理装置 TLZH-D 系列 1
62 有机废气净化器 KY-BUV-50K 1

(3)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由项目建设期间研发所需的材料、研发人员工资以及为研发活动而
开展的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其他费用组成,合计1,450.00万元。
8、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成的研发中心、测试实验室等,虽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将加
快公司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
公司经济效益的持续、稳定增长。
(三)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公司自身组织实施。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公司业务持续增长,对流动资金需求量较大
近年来,国家先后颁布了《“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产
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等政策,明确
为PVC地板行业的发展提供支持。另一方面,在全球经济的高速发展下,伴随基
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快速扩张,地面装饰材料得到了大量运用,行业总体呈上升趋
势稳步增长。2017年全球地面装饰材料行业的市场规模达到2,882.80亿美元,预
计2020年市场规模将达到3,317.80亿美元(数据来源:Market value of the global
flooring market from 2015 to 2020,Statista)。
公司积极顺应国家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丰富PVC地板产品结构,核心业务
保持高速增长态势,营业收入逐年递增。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
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8,912.37万元、78,376.85万元和85,877.31万元,2017年度、
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年复合增长率高达48.56%.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
大,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也相应增加。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满足公司不断扩
张的业务资金需求,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并有助于把握市场机遇,
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实力及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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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以及增强抗风险能力
近年来,由于公司业务快速的增长,公司银行贷款的金额有所提升。2017
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短期借款(合并口径)分别为6,177.00万元、
15,236.44万元和19,449.59万元,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分别为65.50%、53.28%
和50.14%,短期负债及资产负债率均处于较高的水平,未来再通过银行进行债务
融资的潜力有限,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公司业务的发展。通过上市募集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公司未来向银行贷款的金额,优化资本结构,从而降低公司
的财务费用;同时,可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
水平。
3、补充流动资金量的测算依据
流动资金占用金额主要来自于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
营性流动负债之间的差额,公司预测了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的经营性
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并分别计算了各年末的经营性流动资金占用金额
(即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的差额)。公司新增流动资金需求即为
2021年末和2018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金额的差额,计算公式如下:
新增流动资金缺口=2021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金额-2018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金
额。
(1)收入预测
由于PVC地板市场整体需求旺盛,公司的业务仍将保持持续增长。公司2018
年度营业收入为78,376.85万元,较2017年度增长101.42%,根据公司过往收入及
现有产能情况,保守预计未来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保持
20%的平稳增长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T 年)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业务收入 78,376.85 94,052.22 112,862.66 135,435.20
预计增长率 -- 20% 20% 20%

(2)未来流动资金需求预测
选取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存货和其他应收款等四个指标作为经
营性流动资产,选取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预收款项和其他应付款等三个指标作
为经营性流动负债。公司基于对2019年度至2021年度销售收入的预测数据,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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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至2018年度各项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占营业收入的平均比
例,预测公司未来三年流动资金占用额,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2019 年(E) 2020 年(E) 2021 年(E)
营业收入 78,376.85 94,052.22 112,862.66 135,435.2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2,780.41 17,293.96 20,752.75 24,903.30
预付账款 270.05 1,135.73 1,362.88 1,635.45
存货 12,754.93 18,781.72 22,538.07 27,045.68
其他应收款 3,986.78 4,461.85 5,354.22 6,425.06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 29,792.17 41,673.26 50,007.92 60,009.49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3,564.49 19,421.43 23,305.71 27,966.86
预收账款 216.14 559.50 671.40 805.68
其他应付款 1,865.45 3,188.44 3,826.13 4,591.35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 15,646.09 23,169.37 27,803.25 33,363.90
营运资产占用额
14,146.09 18,503.89 22,204.66 26,645.60
(经营资产﹣经营负债)
流动资金缺口 -- 4,357.81 3,700.78 4,440.93

根据上表测算结果,公司未来三年流动资金缺口(即新增流动资金占用额)
12,499.52万元,高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8,000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三、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根据公司的目前的折旧和摊销政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新增固定资
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机器设备 合计
年产2,000万平方米PVC地板
775.11 80.00 1,692.30 2,547.41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5.60 0.00 308.04 353.64
合计 820.71 80.00 2,000.34 2,901.05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每年将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和无
形资产摊销合计为2,901.05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公司净利润的20.97%,在项目
未完全达产前,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压力。但“年产2,000万平方米P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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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完全达产后,每年新增营业收入120,908.00万元,新增
资产年折旧摊销费用仅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营业收入的2.40%,新增固定资
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所增加的生产成本将会被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的
销售收入消化,因而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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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现行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现行的股利分配的规定如
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
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
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
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
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
本的 25%。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二、公司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2019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截至
2018 年末的可供分配利润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880 万元(税前)。
2020 年 3 月 30 日,经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截至
2019 年末的可供分配利润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880 万元(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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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现金股利分配已实施完毕。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过利润分配。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
滚存未分配利润由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四、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具体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战略需要的前提下,
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并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
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当年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形式和期间间隔
1、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
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每一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通常由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上一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
金需求等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由董事会提出并经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三)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1、利润分配顺序
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如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再选择
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
2、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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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累积可分配利润为正;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
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金额达到
5,000 万元;
(5)公司资金充裕,盈利水平和现金流量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若同时符合上述(1)—(5)项时,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形
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利润分配时行业的平均利润分配水平、公司经营
盈利情况、发展阶段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
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3、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且公司董事会认为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
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提出现金分红的同时采取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
式。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
净资产的摊薄因素制定分配方案。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
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
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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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
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
向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
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五)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条件和程序
1、受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的不利影响,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
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股东权益。
下列情况为上述所称的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不利影响:
(1)因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而导致
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
(2)因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为
负;
(3)出现《公司法》规定不能分配利润的情形;
(4)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均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
配利润的 10%;
(5)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2、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公司董
事会制定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审
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者变更议案时,公司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鼓
励股东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者变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出具
专项说明。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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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五、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和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
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及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
[2013]4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
案)》中关于股东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公司制定了《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的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
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分配做出制
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
监事的意见,采用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坚持优先现金分红
的原则。
(三)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上市后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订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可根据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
修改,调整股东回报计划。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及股东回报计划的调整须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四)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计划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三年累计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期
利润分配总额的 2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并考虑公司成长
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因素的情况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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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转增。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
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
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对
外投资、购买资产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逐步扩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
构,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实
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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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
公司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金俊。
办公室电话:0573-80776966
办公室传真:0573-87279999
二、重要合同
公司订立的正在履行或即将履行的重要合同有以下几类:
(一)销售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如下与客户签署的交易金额
在 500 万元以上、正在履行的销售协议:
序号 合同名称 主要内容
买方名称:SUN SHINE INTERNATIONAL INCORPORATION LIMITED
卖方名称:晶美有限
合同标的:PVC 地板
产品购销协 合同数量:以订单为准
1
议 定价原则:根据双方确认的订单执行
合同期限:2015 年 4 月 2 日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
结算方式:以订单为准
签订日期:2015 年 4 月 2 日首次签订;2018 年 4 月 9 日签订补充协议
买方名称:WINDMLLER FLOORING PRODUCTS WFP GMBH
卖方名称:晶美有限
合同标的:PVC 地板
合同数量:以订单为准
2 框架协议
定价原则:根据双方确认的订单执行
合同期限:长期有效
结算方式:买方在开船日起计 60 天内付款
签订日期:2016 年 1 月 18 日
买方名称:IPC-INTERNATIONALES PARKETT CENTRUM REINHARD
KRAUSE E.K
卖方名称:晶美有限
销售框架合
3 合同标的:PVC 地板

合同数量:以订单为准
定价原则:根据双方确认的报价单执行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署日起 24 个月有效期,若每次到期前 6 个月内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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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同名称 主要内容
被双方任何一方终止,则再自动延长 12 个月
结算方式:买方在收到发票和其他单据后合理期限内付款
签订日期:2016 年 3 月 9 日
买方名称:HORNBACH BAUMARKT AG
卖方名称:海象进出口
合同标的:PVC 地板
采购框架协 合同数量:以订单为准
4
议 定价原则:根据双方确认的订单执行
合同期限:长期有效
结算方式:买方在收到发票后合理期限内通过信用证付款
签订日期:2018 年 4 月 9 日
买方名称:LA HARDWOOD FLOORING INC
卖方名称:海象进出口
合同标的:PVC 地板
合同数量:以订单为准
5 销售合同
定价原则:根据双方确认的订单执行
合同期限:长期有效
结算方式:提单日后 60 天内通过电汇付款
签订日期:2018 年 4 月 27 日
买方名称:KINGFISHER INTERNATIONAL PRODUCTS LIMITED
卖方名称:海象进出口
合同标的:PVC 地板
全球采购框 合同数量:以订单为准
6
架协议 定价原则:根据双方确认的订单执行
合同期限:自生效日起 1 年或产品价格和交付要求表中最长的期限
结算方式:买方在开船日起 90 天内通过信用证付款
签订日期:2018 年 8 月 1 日
买方名称:COTAP B.V.
卖方名称:海象进出口
合同标的:PVC 地板
合同数量:以订单为准
产品买卖
7 定价原则:根据双方确认的报价单执行
合同
合同期限:自签署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到期后自动续约
结算方式:买方在卖方发货后合理期限内付款,卖方收款后将提单传真
给卖方
签订日期:2018 年 10 月 15 日
买方名称:F&D
卖方名称:海象进出口
全球采购框 合同标的:PVC 地板
8
架协议 合同数量:以订单为准
定价原则:根据双方确认的订单执行
合同期限:2018 年 12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6 日,到期后自动续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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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合同名称 主要内容
结算方式:发货后 60 天内通过电汇付款
签订日期:2018 年 12 月 26 日
买方名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名称:海象新材
2019-2021 年 合同标的:PVC 地板
度万科集团 合同数量:以订单为准
9
PVC 地板集 定价原则:根据买方及其下属单位和卖方确认的订单执行
中采购协议 合同期限:2019 年 8 月 30 日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
结算方式:收到卖方提交的齐全的付款资料后 45 个工作日付清
签订日期:2019 年 8 月 30 日
买方名称:Konrad Hornschuch AG
卖方名称:海象进出口
合同标的:PVC 地板
供应和采购 合同数量:以订单为准
10
框架协议 定价原则:由双方不时在具有一定有效期的价格附录中进行商定
合同期限:2019 年 9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后自动续约
结算方式:买方在装船后 60 天内电汇付款
签订日期:2019 年 9 月 11 日

(二)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如下与供应商签署的交易金
额在 500 万元以上、正在履行的采购合同:
序号 合同名称 主要内容
买方名称:越南海欣
卖方名称:CNG TY TNHH THP EVERRICH(EVERRICH STEEL CO.,
LTD)
土地使用权
合同标的:41,829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24,675 平方米厂房及附属设施
与土地有关
1 转让价格:1,320 万美元(含税)
的资产转让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公证后支付 600 万美元,过户后支付 120 万美元,
协议
2020 年 4-6 月,每月支付 200 万美元
争议解决: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
签订时间:2019 年 9 月 26 日
买方名称:海象新材
卖方名称:江苏庆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标的:钙锌稳定剂、环保稳定润滑剂
合同数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2 购销合同
结算方式:货款月结
合同期限: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争议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签订时间:2019 年 12 月 23 日
3 购销合同 买方名称:海象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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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合同名称 主要内容
卖方名称: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标的:调节剂、PVC 加工助剂 ACR
合同数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结算方式:货款月结
合同期限: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争议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签订时间:2019 年 12 月 23 日
买方名称:海象新材
卖方名称:泾县金源粉业有限公司
合同标的:重钙
合同数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4 购销合同
结算方式:货款月结
合同期限: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争议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签订时间:2019 年 12 月 23 日
买方名称:海象新材
卖方名称:江苏马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标的:CPE、PVC 加工助剂 ACR
合同数量:以购销订单为准
5 购销合同
结算方式:货款月结
合同期限: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争议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签订时间:2019 年 12 月 23 日
买方名称:海象新材
卖方名称:海宁市振欣包装有限公司
合同标的:胶合、实木
合同数量:按订购单明细确定
6 购销合同
结算方式:货款月结
合同期限: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争议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签订时间:2019 年 12 月 30 日
买方名称:海象新材
卖方名称:湖州南浔申达包装有限公司
合同标的:胶印、水印、牛皮纸
合同数量:按订购单明细确定
7 购销合同
结算方式:货款月结
合同期限: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争议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签订时间:2019 年 12 月 30 日
买方名称:海象新材
8 购销合同 卖方名称:杭州运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合同标的:PVC 彩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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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合同名称 主要内容
合同数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结算方式:货款月结
合同期限: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争议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签订时间:2020 年 1 月 1 日
买方名称:海象新材
卖方名称:黄山运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合同标的:PVC 彩膜
合同数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9 购销合同
结算方式:货款月结
合同期限: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争议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签订时间:2020 年 1 月 1 日
买方名称:海象新材
卖方名称:华容县恒兴建材有限公司
合同标的:面漆、底漆等
合同数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10 购销合同
结算方式:增值税发票到后 30 天付款
合同期限: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争议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签订时间:2020 年 1 月 1 日
买方名称:海象新材
卖方名称:镇江恒昌彩艺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标的:PVC 彩膜
合同数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11 购销合同
结算方式:货款月结
合同期限: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争议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签订时间:2020 年 1 月 1 日
买方名称:海象新材
卖方名称:无锡南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标的:热熔胶、清洗剂
合同数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12 购销合同
结算方式:增值税发票到后 30 天支付
合同期限: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争议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签订时间:2020 年 1 月 1 日
买方名称:海象新材
卖方名称:上海麦亚实业有限公司
13 购销合同 合同标的:PET 膜、高温纸
合同数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结算方式:货款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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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合同名称 主要内容
合同期限: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争议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签订时间:2020 年 1 月 1 日
买方名称:海象新材
卖方名称:海宁市华立实业有限公司
合同标的:PVC 彩膜
合同数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14 购销合同
结算方式:货款月结
合同期限: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争议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签订时间:2020 年 1 月 1 日
买方名称:海象新材
卖方名称:三门峡市格瑞特软木制品有限公司
合同标的:软木片材
合同数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15 购销合同
结算方式:货款月结
合同期限: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争议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签订时间:2020 年 1 月 1 日
买方名称:海象新材
卖方名称:长兴华星钙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标的:重钙
合同数量:按实际到货数为准
16 购销合同
结算方式:票到 30 天支付货款
合同期限: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争议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签订时间:2020 年 1 月 1 日
买方名称:海象新材
卖方名称:东阳市旺盛塑胶有限公司
合同标的:耐磨层
17 购销合同 合同数量:800 吨
结算方式:增值税发票到 60 天支付货款
争议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签订时间:2020 年 6 月 6 日
买方名称:海象新材
卖方名称:浙江明士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合同标的:耐磨层
18 购销合同 合同数量:1,000 吨
结算方式:增值税发票到 60 天支付
争议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签订时间:2020 年 6 月 8 日
19 购销合同 买方名称:海象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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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合同名称 主要内容
卖方名称:浙江东方大港佳适逸宝塑胶工业有限公司
合同标的:聚氯乙烯
合同数量:1,000 吨
结算方式:现汇结算,款到发货,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
合同有效期:自签订日起半个月内付款有效
争议解决: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时由起诉方法院裁决
签订时间:2020 年 7 月 24 日

(三)借款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 500 万元以
上的借款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 债权人 债务人 合同编号 借款性质 借款金额 借款期限
不超过
海宁农商行 浙海商银(2019)最融字第 2019 年 9 月 4 日至
1 海象进出口 贸易融资 5,000.00 万
城北支行 8751900001 号 2021 年 9 月 3 日
人民币
中信银行 2019 信银杭嘉宁银兑字第 2,500.00 万 2019 年 10 月 28 日至
2 海象新材 流动资金贷款
海宁支行 811088206272 号 人民币 2020 年 10 月 27 日
中信银行 2019 信银杭嘉宁贷字第 1,000.00 万 2019 年 11 月 18 日至
3 海象新材 流动资金贷款
海宁支行 811088208569 号 人民币 2020 年 11 月 17 日
中信银行 2019 信银杭嘉宁贷字第 2,000.00 万 2019 年 11 月 25 日至
4 海象新材 流动资金贷款
海宁支行 811088209196 号 人民币 2020 年 11 月 24 日
农业银行 1,000.00 万 2019 年 12 月 17 日至
5 海象新材 33010120190033880 流动资金贷款
海宁支行 人民币 2020 年 12 月 16 日
农业银行 2,000.00 万 2019 年 12 月 23 日至
6 海象新材 33010120190034507 流动资金贷款
海宁支行 人民币 2020 年 12 月 22 日
农业银行 1,400.00 万 2020 年 1 月 8 日至
7 海象新材 33010120200001003 流动资金贷款
海宁支行 人民币 2021 年 1 月 7 日
海宁农商行 200.00 万 2020 年 1 月 14 日至
8 海象新材 8751120200001193 流动资金贷款
城北支行 美元 2021 年 1 月 13 日
海宁农商行 2,000.00 万 2020 年 3 月 12 日至
9 海象新材 8751120200003449 短期贷款
城北支行 人民币 2021 年 3 月 11 日
浦发银行嘉 2,000.00 万 2020 年 3 月 26 日至
10 海象新材 86022020280073 流动资金贷款
兴海宁支行 人民币 2021 年 3 月 25 日
中信银行 2020 信银杭嘉宁贷字第 400.00 万 2020 年 6 月 9 日至
11 海象新材 流动资金贷款
海宁支行 811088238701 号 人民币 2020 年 12 月 4 日
工商银行海 2020 年 6 月 21 日至
12 海宁海象 2020 年(海宁)字 01082 号 固定资产贷款 29,000.00 万
宁支行 2026 年 6 月 21 日
不超过
宁波银行嘉 进出口融资总 2020 年 6 月 23 日至
13 海象进出口 08900JC209L91U3B 300.00 万
兴分行 协议 2021 年 6 月 23 日
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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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债权人 债务人 合同编号 借款性质 借款金额 借款期限
农业银行 2,000.00 万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14 海象新材 33010120200015659 流动资金贷款
海宁支行 人民币 2021 年 6 月 30 日
农业银行 国际贸易融资 300.00 万 2020 年 7 月 14 日至
15 海象新材 33060820200000228
海宁支行 合同 美元 2020 年 10 月 13 日
农业银行 1,000.00 万 2020 年 7 月 16 日至
16 海象新材 33010120200017210 流动资金贷款
海宁支行 人民币 2021 年 7 月 15 日
海宁农商行 450.00 万 2020 年 7 月 17 日至
17 海象新材 8751120200014190 流动资金贷款
城北支行 人民币 2021 年 7 月 16 日
农业银行 1,400.00 万 2020 年 7 月 24 日至
18 海象新材 33010120200017835 流动资金贷款
海宁支行 人民币 2021 年 7 月 23 日
海宁农商行 1,000.00 万 2020 年 7 月 27 日至
19 海象新材 8751120200014709 流动资金贷款
城北支行 人民币 2021 年 7 月 26 日
海宁农商行 1,700.00 万 2020 年 7 月 29 日至
20 海象新材 8751120200014877 流动资金贷款
城北支行 人民币 2021 年 7 月 28 日

(四)融资租赁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 500 万元以
上的融资租赁合同情况如下:
1、2019 年 11 月 29 日,海象新材与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君创租赁”)签订了《融资回租合同》[L190813001 号],约定:君创租赁向海象
新材购买设备后回租给海象新材使用;设备购买价:3,000.00 万元;起租日:2019
年 12 月 19 日;租赁期限:36 个月;租金总计:3,272.72 万元;保证金:450.00
万元;服务费:111.00 万元;租赁期满,如海象新材不存在违约行为或违约行为
得以完全救济,则可选择以 100.00 元的价格留购租赁物,或选择续租或退还租赁
物。
2、2019 年 11 月 29 日,海象新材与君创租赁签订了《融资回租合同》
[L190813002 号],约定:君创租赁向海象新材购买设备后回租给海象新材使用;
设备购买价:2,000.00 万元;起租日:2019 年 12 月 19 日;租赁期限:36 个月;
租金总计:2,181.82 万元;保证金:300.00 万元;服务费:74.00 万元;租赁期满,
如海象新材不存在违约行为或违约行为得以完全救济,则可选择以 100.00 元的价
格留购租赁物,或选择续租或退还租赁物。
3、2019 年 12 月 2 日,海象新材与荣年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荣年租
赁(2019)回字 0029 号],约定:荣年租赁向海象新材购买设备后回租给海象新
材使用;设备购买价:2,200.00 万元;起租日:2019 年 12 月 4 日;租赁期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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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年;租金年利率:6.35%;租金总计:2,422.00 万元;保证金:330.00 万元;服务
费:66.00 万元;租赁期满,如海象新材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则应以 1 元的名义货
价留购租赁物;如海象新材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则应以 1 万元的价格留购租赁
物。
4、2019 年 12 月 2 日,海象新材与荣年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荣年租
赁(2019)回字 0030 号],约定:荣年租赁向海象新材购买设备后回租给海象新
材使用;设备购买价:800.00 万元;起租日:2019 年 12 月 27 日;租赁期限:3
年;租金年利率:6.35%;租金总计:880.73 万元;保证金:120.00 万元;服务费:
24.00 万元;租赁期满,如海象新材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则应以 1 元的名义货价留
购租赁物;如海象新材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则应以 1 万元的价格留购租赁物。
(五)融资担保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 500 万元以
上的融资担保合同情况如下:
1、2018 年 12 月 12 日,海象新材与农业银行海宁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
合同》 33100620180051561 号),海象新材以浙(2018)海宁市不动产权第 0048386
号,为其 2018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1 日期间与农业银行海宁支行签署
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担保债务最高额限度为 6,293.00 万元。
2、2019 年 1 月 22 日,海象新材与中信银行海宁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
合同》(2019 信杭嘉宁银抵字第 ZD0002 号),海象新材以浙(2019)海宁市不
动产权第 003435 号、第 003436 号、第 003437 号、第 003438 号和第 003439 号
不动产,为其 2019 年 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 月 22 日期间与中信银行海宁支行签
署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担保债务最高额限度为 14,626.09 万元。
3、2020 年 3 月 2 日,海象新材与浦发银行嘉兴海宁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
押合同》(ZD8602202000000003 号),海象新材以浙(2018)海宁市不动产权
第 0048386 号不动产,为其 2020 年 3 月 2 日至 2025 年 3 月 2 日期间与浦发银行
嘉兴海宁支行签署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担保债务最高额限度为 2,000.00
万元。
4、2020 年 6 月 11 日,海象新材与工商银行海宁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
合同》(2020 年海宁(保)字 0020 号),为海宁海象 2020 年 6 月 16 日至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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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年 6 月 15 日期间与工商银行海宁支行签署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担保债
务最高额限度为 30,000.00 万元。
5、2020 年 6 月 18 日,海象新材与宁波银行嘉兴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
合同》(08900KB209L6G9F),为海象进出口 2020 年 6 月 18 日至 2021 年 6 月
18 日期间与宁波银行嘉兴分行签署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担保债务最高
额限度为 3,000.00 万元。
6、2020 年 6 月 17 日,海宁海象与工商银行海宁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
合同》(2020 年海宁(抵)字 0318 号),海宁海象以浙(2020)海宁市不动产
权第 0031493 号不动产,为其 2020 年 6 月 19 日至 2023 年 2 月 16 日期间与工商
银行海宁支行签署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担保债务最高额限度为 2,802.96
万元。
(六)专利许可协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专利许可协议情况如
下:
序号 合同名称 主要内容
许可人:Vlinge Innovation AB
被许可人:海象新材
许可内容:地板机械锁扣的系统专利及和具有这种系统的地板块等相关专
利技术
许可方式:普通许可
许可期限:自 2014 年 10 月 29 日签署之日起至 2037 年 1 月 31 日之前保
1 许可协议
持有效,或者直至最近发表且有效的授权专利、美国地板专利或者尤尼林
LVT/WPC 专利到期日中最晚日期时有效
许可费用:许可费将在每季度末按照全球不同销售区域的产品销量的一定
比例收取
签订日期:2014 年 10 月 29 日
争议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向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申请仲裁
许可人:I4F LICENSING B.V.
被许可人:海象新材
许可内容:涉及地板和瓷砖指定的技术和发明
许可方式:普通许可
许可期限:自 2017 年 8 月 21 日签署之日起至 2034 年 2 月 26 日或直至或
2 许可协议
被许可专利期限届满为止(以最晚者为准)
许可费用:费用包括 5 万美元的入门费和许可费,许可费根据实际生产数
量确定
签订日期:2017 年 8 月 21 日
争议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向荷兰海牙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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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2019 年 3 月 25 日,美国 Mohawk Industries 公司及其下属两家子公司 IVC
US Inc.和卢森堡 Flooring Industries Ltd. Sarl(以下统称“申请人”)依据《美国
1930 年关税法》第 337 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指控
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塑胶地板及其组件(Certain Luxury Vinyl Tile
and Components Thereof)侵犯其在美国注册的第 9200460 号专利、第 10208490
号专利和第 10233655 号专利,请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起 337 条款
调查,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海象进出口在内的 19 家中国企业为列名被申请人,
2019 年 5 月 10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正式立案。具体案件情况及对
公司的影响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部分。
二、2019 年 6 月 19 日,公司因与镇江五心吉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被告”)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向海宁市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法
院判令:1、立即撤销原被告之间签订的三份买卖合同;2、被告立即返还原告精
密冲刀模具货款 1,342,990 元以及自 2018 年 9 月 16 日起至支付之日的逾期付款
利息(以本金 1,342,990 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 1.5 倍计算);3、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经调解,海宁市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出具了(2019)浙民初 4779
号《民事调解书》。原被告约定,被告应于 2020 年 3 月底前退还公司合同价款
405,000 元以及定金 100,000 元;若逾期未付,则公司有权要求被告赔偿违约金
100,000 元。目前该案正在执行中。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案件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作为一方当事人
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子公司,以及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
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涉及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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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王周林 鲁国强 金 俊 王淑芳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黄廉熙 杨靖超 王 磊


全体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张李强 冯月华 许一斌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周林 王淑芳 王雅琴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蒋金祥 金 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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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项目协办人:

刘建清




保荐代表人:

尹永君




奚一宇




法定代表人:

张 剑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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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和摘要的全部内
容,确认招股说明书及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
说明书及摘要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朱春明




保荐机构执行董事:
张 剑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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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
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
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本所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经办律师:

章晓洪




劳正中




金 晶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顾功耘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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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
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588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
健审〔2020〕589 号)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
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
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廖屹峰




滕培彬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国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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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及签名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
与本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7〕802 号)、坤元评报(2018)
第 113 号、坤元评报〔2018〕318 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公司及签名资产评
估师对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资产评
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应丽云 陈晓南




周耀庭


公司负责人:
俞华开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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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
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71 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
册会计师对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报
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廖屹峰




滕培彬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国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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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
本所出具的《实收资本复核报告》(天健验[2019]105 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
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
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廖屹峰




滕培彬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国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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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投资者可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
上披露,具体包括以下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时间与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9:00~11:
30,下午 13:00~16:00)直接在交易所网站查询,也可到公司及主承销商住所
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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